空今日说法艺术人生等50个电视栏目进行策划,现任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科教频道总顾问。台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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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论语跟孔子突然成了潮流,很多人重新谈论起论语,三联生活周刊也拿孔子做了封面文章,将解读论语的历史分成“俗讲”跟“学术**”两部分。说到“俗讲”大家就会想起南怀瑾先生,认为他的解读是俗讲的代表,我个人觉得这个区分不完全准确,因为所谓的学术**跟民间**在古代是不完全存在的。中国古代根本没有形成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界”概念,不像今天,有一个专业的学术体制,有大学,有研究所,所以我们才有所区分。有一些人叫做民间学者,在民间用通俗浅白的语言去讲论语;也有人是从很专深的古文献的角度,从哲学、社会学,甚至人类学的角度去研究孔子,这就属于学术界的**。
说到这儿不得不提使论语成为畅销读物的功臣于丹教授。自从在央视的百家讲坛讲过论语之后,她跟论语便同时红火起来。于丹教授这本书的确把论语解释得非常通俗,甚至被人诟病,觉得她简直把论语讲成一本现代版心灵鸡汤了。比如“君子”在论语两万多字的篇幅里面总共出现了100多次,而在于丹心得里,“温度”恐怕少说也出现了100多次,所谓“温度”就是有厚度的,有情感的,很温存纯朴的一种状态,她认为孔子的论语是个讲温度的东西,
于丹教授现在是北京师范大学做传媒学研究的教授,但是她的本行正是中国古代文学,硕士念的是中国古代文学。我们举一个书里的例子,看看什么叫做“俗讲”。我们都知道孔子讲“仁”是很重要的,仁民爱物的“仁”,且看于丹教授怎么去解释“仁”,她说“仁”就是两个字“爱人”。于是很多人看完就会觉得“哎呀,这不太象话了吧”,儒家哲学都说“仁”是最重要的概念,可以写好几百好几万本书出来,你现在用“爱人”两个字就带过了,行吗
我觉得于丹教授很了不起的地方在于她很懂得用一些现代摩登的小故事去解释论语里面的道理。比如孔子说“君子不器”论语为政,于丹教授解释的时候用了一个小故事,她说有一个人去看心理医生,跟医生说:“哎呀,我常常觉得我上班很痛苦,我工作很累,我完全失去了自己,我每天就是为了要讨好我工作上的伙伴,为了满足工作的需要,我精神压力太大了。”然后心理医生就跟他说:“那你应该去看一场喜剧,让自己高兴一点。”谁知道这个病人回答说:“医生啊,我就是那个喜剧演员。”这个病人就是喜剧演员,他平常的工作就是要让大家高兴,讨好人家,没想到反而因此丧失自我,自己高兴不起来了。
于丹以此来解释什么叫“君子不器”,就是我们人应该要安抚一下我们的内心,让我们的内心安稳舒适,掌握到自己的内在,这才是最重要的。这么解释你能够说她错吗当然没错,但是她说得非常粗浅,这是很重要的。正如于丹讲的,论语是一本教大家怎么做人的书,这里面的道理都是很纯朴的,不要看不起这些纯朴的话,当你在一些特定场合的时候,往往是这些纯朴的东西能够显现出巨大的力量。
如果我来讲论语,恐怕也是“俗讲”,但是我最注重的字或者说最喜欢的关键词恐怕不是“温度”,而是“气魄”。论语是本教人怎么做君子的书,因为从中特别能看出一个君子该有的气魄何在。什么叫气魄论语里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叫做“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话说出来很有气魄,但是你想想看,要落实到做人的情境里,在特殊的环境底下那个气魄是如何的张扬
大家或许听说过梁漱溟先生,他堪称当代大儒,共和国建国以来只有一个人敢公开顶撞**,就是梁漱溟。台湾小说网
www.192.tw因为梁漱溟认为**建立政权以来对农民并不好,他当时就提出尊重城市的工人,但是乡里面的农民怎么办于是就把**当面痛骂了一顿,他站在下面,一直要跟**继续辩论,要求发言,就是这么一个倔强的老先生。
老先生是个儒门弟子,尊重孔子,所以到了“批林批孔”的时候他可就惨了,被逼着出来交代,于是他就做了一场演讲,结果讲了两天都没讲完,而且他大谈孔子如何了不起。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他居然敢这么说,说孔子是很重要的,我们要好好读孔子、了解孔子等等。最后几个月实行大批判,有一回这些革命红小将们要重重批判他的时候,他突然说了一句话,就是那句“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他自己作何解释呢他说这是受压力的人说的话,不是得势的人说的。“匹夫”就是独自一个,无权无势,我的什么东西你都可以拿得掉,但是我的“志”你是拿不掉的。这是何等的气魄,这就是儒门弟子的气魄,梁漱溟先生真不愧是当代大儒,没有辱没万圣先师的教导。
大家不要以为我们只讲大道理,于丹心得里有一句话听起来非常粗浅却是最朴素的做人道理,论语乡党:“乡人饮酒仗者出,斯出矣。”孔子说:“我跟乡里头的人一起喝酒的时候,我总是等着拿着拐杖的老人家先出去,我才出来。”你看这句话听起来也太粗浅了,跟刚刚我们讲的那种“不可夺志”的气魄是不是差得很远可你千万别小看这种事,今天我们大家都喜欢说大道理,说怎么样才算是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做什么,但是我们往往忽略了日常生活中最朴素的东西,像敬老。现如今,当各位都在讲大道理的时候,应该去搭公交车、地铁看一看,有哪些人是愿意让老人先出门,让老人先进车,让位子给老人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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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小传
李零,著名学者,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中国方术正考、中国方术续考、十三篇综合研究、兵以诈立、简帛古考与学术源流、入山与出塞、铄古铸今、放虎归山、花间一壶酒、李零自选集等。
经常有读者问我,每天介绍一本书,那些书你自己是不是都看过我要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没错,我介绍的每一本书,或许不是读得非常细,但起码我是从头到尾看过一遍的。因为我很相信专业伦理,我写评论写了大概十年,我常常相信做评论或者发表任何意见也要讲究一个专业伦理。什么叫“专业伦理”我这里有个特别好的范例,就是北大中文系的李零教授写的丧家狗。
我们过去曾经介绍过两本李零教授的著作,而他写的这本丧家狗副题叫“我读论语”,顾名思义,讲的是他对论语的看法,而且是逐章解释下来的。按理说我不应该太着重推崇谁或是谁的书,我也不想帮谁卖广告,何况我根本不认识李零教授本人,但是我觉得最近围绕着这本书惹起的诸多争论很有意思,而这些争论正好可以用来证明何谓“专业伦理”。
事实上,关于丧家狗这本书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一个点上,就是孔子到底是像条丧家之犬一样,近乎于一条狗,还是大成至圣的先师、万代敬仰的庶王呢争论闹得非常大,不只网上各个论坛都特别开出一个标题去讨论,甚至我凤凰的同事胡一虎也在他的节目一虎一席谈里专门就此做过一次辩论。可是我发现,原来大部分围绕着这本书说事儿的人,从他们的意见里我大胆地推测,他们似乎是没看过这本书的。为什么没有看过一本书却能够只因为它的名字叫丧家狗而立刻上升到“李零教授这家伙不是人”这样的评判层次呢这真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栗子小说 m.lizi.tw
这本书一开头李零教授就解释了他出这本书的目的,这会儿孔子热,大家都在捧孔子,而过去大家又曾贬过孔子。李零教授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指出孔子既不是圣人,也不是很糟糕的“臭老二”,而是一个很普通的人,而且孔子曾经形容自己是丧家之犬这个说法是有典故的,也就是说“丧家狗”并不是李零教授的说法,至少有五条资料能够印证这个典故。
最有名的就是史记的孔子世家了,还有孔子家语里面也说,孔子当年到了郑国的时候跟弟子走散了,一个人在郑国外面的城门上头逛来逛去,有个当地人看到他的弟子子贡,就跟子贡说:“那儿有个老家伙,看起来上半身是模是样的,下半身颓颓唐唐,哎呀,看起来就像条丧家之犬。”子贡也不怕老师生气,就据实相告孔子,说:“老师啊,那边有个人说你像一条狗。”结果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就是说外形不重要,然后又说:“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意思就是他说我像丧家之狗,那倒也是,那倒也是。
为什么孔子说自己是丧家之狗我们想想看,孔子一生颠沛流离游历70多国,跑了那么多地方,却始终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愿意诚心诚意接受他对政治和世道的看法,让他好好地安稳停留下来。这几十年来一路上他真的是过得非常苦,有的时候甚至被困在一些地方饭都没得吃了,但是孔子依然非常达观,依然乐于去教授他的学问,所以他形容自己到处奔波但是始终没办法完成自己的理想跟使命,这叫做似“丧家之狗”。
既然有典故,又有解释证明是孔子自己这么说的,为什么大家还要骂李零,说他诬蔑了圣人呢其实以前曾经有人说过这个典故就是诬蔑圣人的,可问题是这五条材料难道全都不准确,全都不是真的吗与其争论这个书名上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地读一读李零这本书里面到底是怎么去解释孔子,怎么去介绍论语的呢
之前我看到一些网友在谈这本书,其中有位网友就从丧家狗里面一句话开始衍生,我觉得他的推理能力很强,他批评李零说“孔子认为凡是在一个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都是丧家之犬”,他单拿出这句话,推论到“李零现在是一个为了名、为了利,不惜出卖人格,诬蔑圣贤的混蛋”。这句话或许有语病,不过这位读者也写得很仔细,他说现实世界当然找不到虚幻的精神家园了。
我们怎么能从一句话去推断一本书,由一句话去否定作者的人格呢所谓评论的专业伦理是,你有多少材料,你获得的材料在多大的范围,你说话就说到多大的范围,不要过分。孔子老教我们要“慎言”,意思就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你不知道的事情就说不知道,知道的事情,你知道多少就说多少。
孔子在论语的“为政篇”里面有一句名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今天中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代,每个人都挺有思想,每个人都很用脑子,常常喜欢发表意见。大家都想发表意见这个动力是好的,可是“思而不学”很危险,如果我们连事情都没搞清楚,连一本书都没看过就大发议论,评论这本书乃至于这个作者的人格,这是不是有点太过了呢或许大家都应该回去先从头好好读一读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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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查尔斯兰姆
047伊利亚随笔集
很多文学史上响当当的人物到了后来都只剩一个名字,文学史会描述说他非常非常重要,但事实上已经没有多少读者会去看他的作品了。查尔斯兰姆carlesla就是这样一个名字。他在19世纪被认为是英国最有代表性的散文家,到了20世纪,很多中国学者,尤其是“五四”文人,喜欢并翻译它。兰姆的很多作品都曾被引荐到中国,但过去一直没有被完整翻译。很多散文名家和文学界的重要人物都曾大力推荐查尔斯兰姆,并希望中国读者多向他学习。但到了今天,年轻一代读者对查尔斯兰姆知道得并不多,甚至在西方英语世界里他也被认为是一个过气的老古董。
我们通常把文学分成小说、诗歌、剧本以及散文四大文类。中国是一个散文大国,自古以来就有不少散文名篇,很多文学大家除了写诗,最脍炙人口的作品就是散文。到了现代,白话文运动兴起之后,中国的散文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自然也受到很多西方散文家的影响,尤其是英国,而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无疑是散文家查尔斯兰姆。
虽然作者已死,我们不能从一个作品推断作者的为人如何,更不能假设作者的为人跟作品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但是散文不同于小说,历来有一种说法,小说家可以用小说撒谎,但一个散文家不能用散文撒谎。当散文家在文章里提到“我”的时候,必然在吐露真挚的情感。
如果你想学英文,看查尔斯兰姆的文章一定不是最好的入门,里面太多生僻的古字和典故,他文风陡峭,惯常使用巴罗克式文体,但他的长处在于即便用这么古怪的方法依然能够写出真挚的情感。他常常令你觉得可爱温润,即便他笔下没什么太特别的事,但你依旧乐于反复阅读,并觉得非常感动。他的作品里最有名的要数伊利亚随笔集essaysofelia,有人说这是他唯一一本散文选,近年上海译文出版社重新出了精装插图本,由刘炳善先生翻译,译得相当不错。
既然散文关乎性格,那么查尔斯兰姆是个怎样的人呢他一生的遭遇相当不幸,出身贫穷,父亲是一个律师的亲信佣人。他天资聪颖,用功读书,7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念书,认识了后来的大诗人柯勒律治,跟他成为终身的好友。他的拉丁文学得很好,是高材生,可惜口吃,不能升入大学。他14岁即辍学自谋生活,先在伦敦南海公司、后在东印度公司整整做了36年职员,直到50岁退休。所以,他曾经开玩笑说自己的真正著作“全集”就是每天在公司里登录的那些大帐本。
兰姆小时候常去外祖母家的庄园住,认识了一个叫做安妮西蒙斯的漂亮女孩,俩人青梅竹马,到了20岁,他想跟这个姑娘求婚,但姑娘没看上他,最后跟一个当铺的老板结了婚。在失恋的打击下,查尔斯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住了六周才得以复元。次年,他家里发生一件大祸:大他十岁的姐姐玛利因日夜赶做针线活贴补家用,过度劳累,发了疯病,竟拿小刀刺死了自己的母亲。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辈子的生活道路。为了赡养老父亲、照顾疯姐姐,他把沉重的家庭负担完全挑在自己身上。
姐姐状况好的时候,俩人可以一起读书写字,兰姆还把莎士比亚的剧本改成散文版的故事,让大伙儿都能够看懂,这正是我们熟知的那本莎士比亚故事集talesfrohakespeare。姐姐病情不好的时候,她自己常常有预感,知道快要发疯了。这时候她会一边拖着弟弟的手一边哭,一起走向疯人院,等到病情好转时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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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姆曾爱恋过另一个邻居的姑娘,但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女孩就去世了,他只能写个文章表示怀念。再后来,他又向一个熟识的女演员求婚,信刚刚发出去,他考虑到自己如此贫穷,又有个姐姐要照顾,于是又打消了念头,写了封信“你当我上一封信没说过吧”。为了不让姐姐流落到疯人院,他一生未婚,与姐姐相依为命,过着清寒寂寞的生活。
晚年姐弟俩移居乡下,收养了一个祖籍意大利的孤儿爱玛依索拉为养女,两人才算有了依靠。但养女大了自然要嫁人,姐弟俩又回到了孤苦的状态。到最后,俩人已经穷到不能负担自己的生活了,于是就到别人家寄住,可是姐姐玛利到哪都招人嫌。他曾经跟姐姐约定,希望姐姐先他而死,免得受苦。不幸的是,1847年,查尔斯自己跌倒重伤先走一步了。
即便如此坎坷,查尔斯仍然很乐天,他很喜欢在自己伦敦的寒舍里招待文学界的朋友,大家喝啤酒,谈天,说笑话,就是这样一种境遇,这样一个人,他笔下的散文反而透着英国式幽默。不是爆笑型的幽默,是对人生痛苦经过通达的关照后那一层醒悟,并将这种醒悟以一种可笑而自嘲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就是查尔斯兰姆的散文风格。
这位遥远的英国作家笔下的散文其实是一种心灵鸡汤。他一生坎坷,但在他的文章里你完全看不出生活磨人的痕迹,反而总让你觉得他很幽默。“五四”时期的大散文家梁遇春先生曾说,兰姆的幽默不是那种自嘲到极点把肉麻当有趣的幽默,他的幽默是一种达观的幽默:既然你能用同情心去同情别人,当然也能同情一下自己,这不是自我怜悯,更不是在为自己人生的遭遇和种种不幸感到悲哀,而是能适度地看看这些不幸为自己带来了什么。兰姆不只是在坏处里面看好处,而是去承受这些坏处,你承受它的时候,便已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了。
兰姆一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年幼失学。他成绩那么好,偏偏因为口疾上不了牛津大学。当年在伦敦当小职员的时候他常常跑到牛津去“度假”,“在校园里,我可以充一充上流人,当一当大学生,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早年被剥夺掉在高等学府里寓情怡性之精神养料的人,能在这一所或那一所大学里消磨一两周闲暇时光,是再愉快不过的事情了。”然后他开始想象自己是一个学生,看起来好像有点可悲,但他却得意洋洋:“我一本正经地给自己授予了硕士学位,说实在话,跟那种体面人物相比,我也差不多可以乱真。”
他的姐姐玛利可以说是“害苦”了他,但姐弟俩相亲相爱。他在文章里把姐姐化名为“玻丽吉特”,称“她为我做管家,年头可不算少了”。他从不忌讳提到姐姐脾气不好,他很温和地说“我不能刺激她,免得她发我脾气”。从字里行间看得出姐弟之间的温存,姐姐再怎么样,兰姆仍然很爱她,对她好得不得了。
事实上兰姆本身也是有病的人,当年青梅竹马的初恋情人居然嫁给了一个小老板,穷苦的兰姆身为佣人之家的后代,难过之极,很受刺激,于是发了疯,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即便后来他也常常出现一些精神忧郁的症状。那时候精神病院讲究卧病在床,看兰姆如何描述这段卧床的经验:“病人独卧床榻,雅赛王侯,看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君临一切,不受约束,只由着性子为所欲为,多么像个国王啊”即便养病,他也能从中找到乐趣似的。
关于过去种种不幸,他说:“过去的不顺心之事我不分青红皂白地重新经历一番;往日的挫折,我不再受它们伤害,像是穿上了盔甲;往日的仇敌我在自己的想象里要么加以宽恕,要么加以制服;在我一生中所发生过的各种各样的倒霉事,如今我一件也不想取消。”兰姆对自己的过往的遭遇总是很看得开,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对别人也充满了同情心。他有很多好朋友是激进的社会改革分子,在当时保守的英国社会里常常被抓去坐牢,兰姆总是不顾自己的安危也要想办法为他们请命。他自己已经够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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