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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1节 文 / [清]顾炎武

    常侪论矣。栗子小说    m.lizi.tw

    ○自称字汉书注:“张晏曰:“匡衡少时字鼎。世所传衡与贡禹书,上言衡敬报,下言匡鼎白。”南史:“陶宏景自号华阳,隐居人间,书札即以隐居代名。”此自称字之始也。东观馀论言:“古人或有自称字者。王右军敬谢帖云“王逸少白”,庐山远公集卢循与远书云“范阳卢子先叩首”,柳少师与弟帖云“诚悬呈”。今按唐权德舆答杨湖南书称“载之再拜”,柳冕答郑衢州书称“敬叔顿首”,白居易与元九书称“乐天再拜”,宋陈抟谒高公诗称“道门弟子图南上”。唐张谓长沙风土碑铭:“有唐八叶,元圣六载,正言待理湘东”;张洗济读庙祭器币物铭:“濯缨不才,谬领兹邑”;元稹作白氏长庆集序自书曰“微之序”,乃是作文自称其字。自称其字不始于汉人,家父、吉甫、寺人,孟子之诗已先之矣。

    ○人主呼人臣字汉高帝曰:“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景帝曰:“天下方有急,王孙宁可以让邪”皆人主呼人臣字也。晋以下,人主于其臣多小呼名。南史:“梁蔡撙为吏部尚书侍中。武帝尝设大臣饼,撙在坐,帝频呼姓名,撙竞不答,食饼如故。帝觉其负气,乃改唤蔡尚书,博始放箸执笏曰尔。帝曰:卿向何聋,今何聪对曰:臣预为右戚,且职在纳言,陛下不应以名垂唤。帝有惭色。”又南朝人加王敬宏、王仲德、王景文、谢景仁,北朝人如萧世怡、李元操之辈,名犯帝讳,即以字行,不复更名。魏王昕对汝南王悦自称“元景”,北齐祖对长广王湛自称“孝徵”,隋崔颐答豫章王启自称“祖浚”,王贞答齐王柬启自称“孝逸”,而唐太宗时如封伦、房乔、高俭、尉迟恭、颜籀,并以字为名,盖因天子常称臣下之字故尔。其时堂陛之间未甚阔绝,君臣而有朋友之义,後世所不能及矣。因话录:“文宗对翰林诸学士因论前代文章,裴舍人素数道陈拾遗名,柳舍人目之,裴不觉,上顾柳曰:他字伯玉,亦应呼陈伯玉。”

    ○两名礼记正义:“公羊说春秋,讥二名,谓二字作名,若魏曼多也。”左氏说二名者,楚公子弃疾弑其君,即位之後,改名为居,是为二名。许慎谨案云:“文武贤臣有散宜生,苏忿生,则公羊之说非也。”今按古人两名见于经传者,不止楚平王。如晋文侯名仇,而书云“父义和”。楚灵王名围,而春秋书“弑其君虔于乾溪”。赵简子名鞅,而铁之战自称“志父”。南宫敬叔名说,一名纟舀,字容,又字括,蜚廉石棺铭自称“处父”。屈原名平,其作离骚也,名正则,字灵均。贾谊传:“梁王胜”注:“李奇曰:文三王传言揖,此言胜,为有两名。”

    ○假名甲乙史记万石君传:“长子建,次子甲,次子乙,次子庆。”甲乙非名也,失其名而假以名之也。韩安国传:“蒙狱吏田甲”,张汤传:“汤之客田甲”,汉书高五王传:“齐宦者徐甲”,严助传:“闽越王弟甲”,疑亦同此。任安传:“某子甲何为不来乎”三国志注:“许攸呼魏太祖小字曰:某甲,卿不得我,不得冀州也。”左传文十四年:“齐公子元不顺懿公之为政也,终不曰公,曰夫己氏。”注:“犹言某甲。”汉书魏相传:“中谒者赵尧举春,李舜举夏,儿汤举秋,贡禹举冬。”不应一时四人同以尧、舜、禹、汤为名,若有意撰而名之者。及读急就章,有云“祖尧舜,乐禹汤”,乃悟若此类皆古人所假以名之也。或曰:高帝时实有赵尧,然非谒者。蜀汉费作甲乙论,设为二人之辞。栗子网  www.lizi.tw晋人文字每多祖此,虚设甲乙。中书令张华造甲乙之问云:“甲娶乙为妻。後又娶丙。”博士弟子徐叔中服议,以母为甲,先夫为乙,後夫为丙,先子为丁,继子为戊。梁范缜神灭论有张甲、王乙、李内、赵丁。而关尹子云:“甲言利,乙言害,丙言或利或害,丁言俱利俱害。”关尹子亦魏晋间人所造之书也。先秦以上即有以甲、乙为彼此之辞者,韩非子:“罪生甲,祸归乙,伏怨乃结。”

    ○以姓取名古人取名连姓为义者绝少,近代人命名,如陈王道、张四维、吕调阳、马负图之类,榜目一出,则此等姓名几居其半,不知始自何年。尝读通鉴至五代後汉,有虢州伶人靖边庭。胡身之注曰:“靖,姓也。优伶之名与姓通取一义,所以为谑也。”考之自唐以来,如黄幡绰、云朝霞、镜新磨,罗衣轻之辈,皆载之史书,益信其言之有据也。嗟乎,以士大夫而效伶人之命名,则自嘉靖以来然矣。

    ○以父名子左传成十六年:“潘之党”,潘之子名党也。襄二十三年:“申鲜虞之傅挚”,申鲜虞之子名傅挚也。按仪礼特牲馈食礼:“筮某之某为尸”,注曰:“某之某者,字尸父而名尸也。”亦此类也。

    ○以夫名妻左传昭元年:“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汉书杜钦传:“皇太後女弟司也君力。”南齐书:“周盘龙爱妾杜氏,上送金钗镊二十枚,手敕曰饷周公阿杜。”孔丛子:“卫将军文子之内子死,复者曰,皋媚女复。子思闻之,曰:此女氏之字,非夫氏之名也。妇人于夫氏以姓氏称,礼也。”

    ○回兼举名字史文有一人而兼举名、字,如子玉得臣“百里盂明视”之类,已于左传见之。若骈俪之文,必无重出,而亦有一二偶见者。焦氏易林:“申公颠倒,巫臣乱国。”刘琨答卢谌诗:“宣尼悲获麟,西狩涕孔丘。”谢惠连秋怀诗:“虽好相如达,不同长卿慢。”沈约宋书恩幸传论:“胡广累世农夫,伯始致位公相;黄宪牛医之子,叔度名动京师。”皆一人而兼举其名、字也。古诗:“谁能刻镂此,公输与鲁班。”下一“与”字,竟以公输鲁班为二人,则不通矣。

    ○排行兄弟二名而用其一字者,世谓之排行,如德宗、德文,义符、义真之类。起自晋末,汉人所未有也。水经注:“昔北平侯王谭不同王莽之政,子兴生五子,并避乱隐居。光武即帝位,封为五侯:元才北平侯,益才安喜侯,显才蒲阴侯,仲才新市侯,季才唐侯。”是後人追撰妄说,东汉人二名者亦少。单名以偏旁为排行,始见于刘琦、刘琮,此後应璩、应。卫、卫之流,踵之而出矣。今人兄弟行次称一为大,不知始自何时。汉淮南厉王常谓上“大兄”,孝文帝行非第一也。

    ○二人同名有以二人同名而合称之者。左传庄二十八年:晋献公外嬖梁五与东关嬖五,晋人谓之“二五耦”。战国策:杜赫谓楚王曰:“此用二忌之道也。”以齐田忌、邹忌为二忌。唐高宗显庆二年诏曰:“踪二起于吴、白。”盖仿此称。

    ○字同其名名字相同,起于晋、宋之间。史之所载,晋安帝讳德宗,字德宗;恭帝讳德文,字德文;会稽王道子,字道子;殷仲文,字仲文;宋蔡兴宗,字兴宗;齐颜见远,字见远;梁王僧孺,字僧孺;刘孝绰,字孝绰;庾仲容,字仲容;江德藻,字德藻;任孝恭,字孝恭;师觉授,字觉授;北齐慕容绍宗,字绍宗;魏兰根,字兰根;後周王思政,字思政;辛庆之,字庆之;崔彦穆,字彦穆之类,至唐时尤多。栗子小说    m.lizi.tw藩镇传田绪,字绪;刘济,字济,此起家军伍,未曾立字,如李载义辞,未有字之比尔。史家例以为字,非也。且其文不可省乎

    ○变姓名古人变姓名,多是避仇,然亦有无所为而变者。范蠡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第五伦客河东,自称王伯。齐梁鸿适齐,姓运期,名耀。

    ○主而日讳生曰名,死曰讳。今人多生而称人之名曰讳。金石录云:“生而称讳,见于石刻者甚众。”因引孝宣元康二年诏曰:“其更讳询”,以为西汉已如此。蜀志刘豹等上言:“圣讳豫睹,”许靖等上言:“名讳昭著。”晋书高k言:“范伯孙恂。恂率道名讳,未尝经于官曹。”束劝农赋:“场功毕,租输至。录社长,召闾师。条牒所领,注列名讳。”

    ○主称谥汉书张敖传:“吕後数言张王以鲁元故,不宜有此。”刘曰:“史家记事,或有如此追言谥者。”史记:贯高与张敖言,谓帝为“高祖”。公羊传:“公子与桓公言:吾为子口隐矣。”皆此类。今按传记中此例尚多,如左氏传:石昔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国语:鲍国谓子叔声伯曰:“子何辞苦成叔之邑。”战国策:智过曰:“魏桓子之谋臣曰赵葭,韩康子之谋臣曰段规。”史记秦本纪:晋文公夫人请曰:“缪公怨此三人,人于骨髓。”鲁世家: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宋世家:华督使人宣言国中曰:“殇公即位十年耳,而十一战。”楚世家:国人每夜惊曰:“灵王入矣”随入谢吴王曰:“昭王亡,不在随。”齐王遗楚王书曰:“今秦惠王死,武王立。”郑世家:庄公曰:“武姜欲之楚。”共王曰:“郑成公孤有德焉。”赵世家:吴延陵季子使于晋,曰:“晋国之政,卒归于赵武子、韩宣子、魏献子之後矣。”韩世家:屈宜臼曰:“昭侯不出此门。”吴起传:“公叔之仆曰:“君因先与武侯言。”仲尼弟子传:子羔曰:“出公去矣,而门己闭。”鲁仲连传:新垣衍谓赵王曰:“赵诚发使,尊秦昭王为帝。”诸先生补梁孝王世家:窦太後谓景帝曰:“安车大驾,用梁孝王为寄。”三王世家:公户满意谓燕王曰:“今昭帝始立。”荀子:周公谓伯禽之傅曰:“成王之为叔父。”吕氏春秋:豫让欲杀赵襄子,其友谓之曰:“以子之才,而索事襄子。”淮南子:先轸曰“昔吾先君与缪公交。”诸御鞅复于简公曰:“陈成常、宰予二子者,甚相僧也。”吴越春秋:子胥曰:“报汝平王。”说苑:景公曰:“善为我浮桓子也。”卫叔文子曰:“今我未以往,而简子先以来。”并是生时不合称谥。又如礼记曾子问孔子曰:“季桓子之丧,卫君请吊。哀公辞,不得命。公为主,客入吊,康子立于门右。”孔子没时,哀公、康子俱存,此皆後人追为之辞也。自东京以下,即无此语,文益谨而格卑矣。“史记田敬仲世家:齐人歌之曰:“妪乎采芑,归乎田成子。”史通曰:“田常见存,而遽呼以谥。”苏氏曰:“田常之时,安知其为成子而称之”

    ○称王公为君称周文王为文君,焦氏易林:“文君燎猎,吕尚获福。号称太师,封建齐国。”汉张衡思玄赋:“文君为我端蓍兮,利飞遁以保名。”称晋文公为文君,楚辞惜往日:“介子忠而立枯兮,文君寤而追求。”淮南子:“晋文君大布之衣,牧羊之裘。”又云“介子歌龙蛇,而文君垂泣。”称宋文公为文君,墨子:“昔者宋文君鲍之时。”称楚庄王为庄君。荀子:“庄君之{勿月}。”称齐庄公为庄君,墨子:“昔者齐庄君之时。”称鲁昭公为昭君,焦氏易林:“乾侯野井,昭君丧居。”称齐景公为景君,宋何承天上陵篇:“指营丘,感牛山,爽鸠既没景君叹。”称宋襄公为襄君,周庾信入彭城馆诗:“襄君初建国。”称宋元公为元君,庄子:“宋元君夜半而梦。”

    卷二十四

    ○祖孙自父而上之皆曰祖,书微子之命曰:“乃祖成汤”是也。自子而下之皆曰孙,诗宫之篇曰:“後稷之孙,实维太王”;又曰:“周公之孙,庄公之子”是也。

    ○高祖汉儒以曾祖之父为高祖。考之于传,高祖者,远祖之名尔。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子来朝,曰:我高祖少挚之立也。”则以始祖为高祖。书盘庚:“肆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乱越我家。”康王之浩:“张皇六师,无坏我高祖寡命。”则以受命之君为高祖。左传昭公十五年:“王谓籍谈曰:昔而高祖孙伯,司晋之典籍。”则谓其九世为高祖。

    ○艺祖书:“归格于艺祖。”长。注以艺祖为文祖,不详其义。人知宋人称太祖为艺祖,不知前代亦皆称其太祖为艺祖。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幸并州,作起义堂颂曰:东西南北,无思不服;山川鬼神,亦莫不宁,实惟艺祖储福之所致。”十三年,封泰山。其序曰:“惟我艺祖文考精爽在天。”此谓唐高祖。张说作享太庙乐章曰:“肃肃艺祖,滔滔浚源。有雄武剑,作镇金门。玄王贻绪,後稷谋孙。”此谓高祖之高祖讳熙,追尊宣皇帝者也。後汉高祖乾元年,改元制祠:“昔我艺祖神宗开基抚运,以武功平祸乱,以文德致升平。”此谓前汉高祖。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封混同江神册文曰:“仰艺祖之开基,佳江神之效灵。”此谓金太祖。然则是历代大祖之通称也。唐武宗会昌三年,讨刘稹制曰:“顷者烈祖在藩,先天启圣。”是以玄宗为烈祖。宋王旦封祀坛序:“烈祖造新邦,臻大定,经制而未逞;神宗求至理,致升平,业成而中罢。”是以太祖为烈祖,太宗为神宗,亦古人之通称也。左传哀二年:“卫太子祷曰:曾孙蒯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书文侯之命:“汝克昭乃显祖、烈祖。”显祖皆谓其始封之君,此古人之通称。

    ○冲帝幼主谓之冲帝。水经注:“汉冲帝诏曰:翟义作乱于东,霍鸿负倚芒竹。”以孺子婴为冲帝。

    ○考古人曰父、曰考,一也。易曰“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书大诰:“若兄考,乃有友伐厥子,民养其劝,弗救。”康诰:“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酒诰:“厥心臧,聪听祖考之彝训。”尹伯奇履霜操曰:“考不明其心兮听谗言。”自曲礼定为生曰父,死曰考之称,而为人子者当有所讳矣。

    ○伯父叔父古人于父之昆弟必称伯父、叔父,未有但呼伯、叔者。若不言父,而但曰伯、叔,则是字之而已。诗所谓“叔兮伯兮”,“伯兮兮”,“叔于田”之类,皆字也。今之天子称亲王为叔祖、曾叔祖,甚非古义。礼:“天子称同姓诸侯曰伯父、叔父,称其先君亦曰伯父、叔父。”左传昭九年:“景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曰:伯父惠公。”十五年:“景王谓籍谈曰:叔父唐叔。”称其先君为伯父、叔父之证也。故礼有诸父,无诸祖。

    ○族兄弟书:“克明俊德,以亲九族。”郑康成谓:“九族者,据己上至高祖,下及玄孙之亲。”左传襄公十二年:“凡诸侯之丧,同宗临于祖庙,同族于祢庙。”注:“同族谓高祖以下是也。”故晋叔向言之宗十一族。贾谊新书:“人有六亲。六亲始曰父;父有二子,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为从父昆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子从曾祖而昆弟,故为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是同高祖之兄弟即为族,族非疏远之称。颜氏家训:“凡宗亲世数,有从父,有从祖,有族祖。江南风俗,自兹以往皆云族人。河北虽二三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梁武帝尝问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当时虽为敏对,于理未通。

    ○亲戚史记宋世家:“箕子者,纣亲戚也。”路史谓:“但言亲戚,非诸父昆弟之称。”非也。古人称其父于兄弟亦曰亲戚。韩诗外传:“曾子曰:亲戚既没,虽欲孝,谁为孝”此谓其父母。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封建亲戚,以善屏周。”此谓其子弟。昭公二十年:“棠君尚谓其弟员曰: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三国志:“张昭谓孙权曰:况今奸宄兢逐,豺狼满道,乃欲哀亲戚,顾礼制。”此谓其父兄。

    ○哥唐时人称父为哥。旧唐书王琚传:“玄宗泣曰:四哥仁孝,同气惟有太平。睿宗行四故也。玄宗子棣王剡传:“惟三哥辨其罪。”玄宗行三故也。有父之亲,有君之尊,而称之为四哥、三哥,亦可谓名之不正也已。玄宗与宁王宪书称大哥,则唐时宫中称父、称兄皆曰哥。

    ○妻子今人谓妻为妻子,此不典之言,然亦有所自。韩非子:“郑县人卜子使其妻为裤。其妻问曰:今裤何如夫曰:象吾故。妻子因毁新令如故裤。”杜子美诗:“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

    ○称某经传称某有三义。书金滕:“惟尔元孙某。”史文讳其君,不敢名也。春秋宣公六年,公羊传:“于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传:“失其名也。”礼记礼:“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仪礼士冠礼:“某有“子某。”论语:“某在斯,某在斯。”通言之也。周人以讳事神。牧誓之言“今予发”。武成之言“周王发”,生则不讳也;金滕之言“惟尔元孙某”,追录于武王既崩之後,则讳之矣。故礼:“卒哭乃讳。”

    ○互辞易:“斡父之蛊,有子,考无咎。”言“父”又言“考”。书:“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言“予”又言“台”。“汝猷黜乃心。”言“汝”又言“乃”。“予念我先神後之劳尔先。”言“予”又言“我”。“越予冲人,不印自恤。”言“予”又言“”。诗:“岂不尔受,既其女迁。”言“尔”又言“女”。论语:“吾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孟子:“我善养吾浩然之气。”言“我”又言“吾”。左传:“尔用而先人之治命。”言“尔”又言“而”。“女畏而宗室。”言“女”又言“而”。史记张仪传:“若善守汝国,我顾且盗而城。”言“若”言“汝”又言“而”。诗:“王于出征,以佐天子。”言“王”又言“天子”。“乃命鲁公,俾侯于东。”言“公”又言“侯”。梁传:“言君之不取,为公也,”言“君”又言:“公”。左传:“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言“公女”又言“公子”。史记齐世家:“子我盟诸田于陈宗。”言“田”又言“陈”。皆互辞也。

    ○豫名诗:“鸟乃去矣,後稷呱矣。”子初生而已名之为後稷也。“为韩吉相攸。”女在室而已名之为韩吉也。皆因其异日之名而豫名之,亦临文之不得不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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