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帝啟夏後氏 文 / 紳士西里
&bp;&bp;&bp;&bp;從前面堯舜禹的禪讓可以看出︰禪讓制里面有個漏洞,那就是前期的禪讓只是名義上的禪讓,只有前一任帝死去以後,新一任帝才能就位,且先要禮讓前一任王的兒子或其後代,自己要離開京城,只有得到天下諸侯的歸心,才能名正言順地得到帝位。
這里面有很多環節,如果有一環不到位,就可能就位失敗。
現在禹生前已經完成第一個步驟,名義上將帝位讓與伯益,接著禹病故。下一步就是三年守喪,守喪之後,伯益需要先將帝位讓與啟,再由諸侯朝拜伯益才能得到帝位。再之後可能就是封啟一個諸侯的位置。
但由于伯益一直沒有掌握實權,與諸侯交往的四門事宜長期由啟把持,禹對此持支持態度。所以諸侯支持這一項有可能出問題,但是更重要的是伯益需要先將自己的帝位讓給啟。
BC2217年,伯益服喪三年完畢後,按照傳統如同禹的禮讓一樣的把帝位讓給禹的兒子啟,自己到箕山之南去躲避。
結果讓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啟由于一直掌握朝廷中樞,根本沒將伯益放在眼里,欣然就帝位。而各國諸侯反應不一。
伯益發現弄巧成拙,決定發起反撲。其的行動得到了部落聯盟議事會的支持,所以很快以聯盟決議的名義將啟囚禁。啟早就獲得軍隊的支持,禹也早就為他奠定了雄厚的基礎,所以很快被軍隊救出,發動兵變。最終伯益只落得個費侯的爵位。而諸侯雖然大部分與啟親善,但還是有很多諸侯不服啟的反傳統行為。
史籍記載︰“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及禹崩,雖授益,益之佐禹日淺,天下未洽。故諸侯皆去益而朝啟,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啟遂即天子之位,是為夏後帝啟。”
有記載說︰“益代禹立,拘啟禁之,啟反起殺益,以承禹祀”;或說“古者禹死,將傳天下于益,啟之人因相與攻益而立啟”;還有說“禹授益,而以啟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于益,其實令啟自取之”。
總之,斗爭很激烈,而幾經波折,“叛亂”的姒啟曾遭益的有力反擊,一度處于劣勢,甚至被拘禁,終于因有姒禹的經營和培植,夏後氏根基更深、實力更強,在擁護者的支持下,夏後氏及其擁護者聯合起來對益發動戰爭,終于抓住了益,經過不到一年的混戰,終于使啟奪得領袖的權位。
姒啟成為華夏歷史上由母系社會傳統的“禪讓制”變為父系社會傳統的“世襲制”的第一人,夏朝建立。伯益所屬部落兵敗退居箕山。古代華夏部落聯盟制時代結束。原始社會結束,華夏歷史進入奴隸制社會時期。原來的華族進入夏朝時代,改稱華夏族。
BC2217年,經過三年守喪和之後的混戰後,帝啟即位。以夏邑(距商丘百里)為都。此時啟已經92歲。
姒啟︰也稱夏啟、帝啟、夏後(古代稱王為後,所以夏後即夏王)啟、夏王啟,以處夏地而為王朝之名,夏朝的第二任君王,由涂山氏族的女嬌所生。
啟奪得領袖職位後,在今河南禹縣鈞台舉行盟會,通報部落聯盟內部各部落和附近酋邦,爭取支持者,以確立自己的統治,這就是文獻記載中的夏啟有鈞台之享。但是姒啟破壞傳統習俗的篡奪行為引起一些部落的不滿,尤其是那些實力雄厚,同樣覬覦聯盟最高權位的部落首領,以有扈氏為代表,公然表示不服從姒啟作新的領袖。
BC2216年,封伯益為費侯,準許他回到封地。為了安撫部落聯盟的守舊勢力,還封伯益長子若木為徐伯、次子飛廉于葛地為葛伯(葛天氏祖地),即為徐國和葛國(葛伯國)。
在初步穩定了內部之後,姒啟發動了對有扈氏的討伐,在在一定意義上可謂是禹伐有扈的繼續。
啟前往征伐,在甘地(始平 縣)大戰一場。
戰斗開始之前,啟作了一篇誓辭叫做《甘誓》,召集來六軍將領進行訓誡。啟說︰”喂!六軍將領們,我向你們宣布誓言︰有扈氏蔑視仁、義、禮、智、信五常的規範,背離天、地、人的正道,因此上天要斷絕他的大命。如今我恭敬地執行上天對他的懲罰。戰車左邊的射手不從左邊射擊敵人,車右的劍手不從右邊擊殺敵人,就是不服從命令。馭手不能使車馬陣列整齊,也是不服從命令。听從命令的,我將在祖先神靈面前獎賞他;誰不听從命令,就在社神面前殺掉他,而且要把他們的家屬收為奴婢。”
相傳啟初“與有扈氏戰于甘澤而不勝”,總結原因說“吾地不淺,吾民不寡,戰而不勝,是吾德薄而教不善”,于是勵精圖治,“親親長長,尊賢使能,期年而有扈氏服”。可見姒啟取得甘之戰的勝利,“滅有扈氏,天下咸朝”是很不容易的。
BC2212年,伯益逝世,啟命令建祠供奉香火。
BC2208年,帝啟到地方巡視,創制了舞蹈《九韶》。
夏朝時期的遺址主要包括良渚文化晚期、龍山文化晚期、齊家文化和二里頭文化。齊家文化為早期代表,二里頭文化為晚期代表。
齊家文化︰甘肅為中心包括青海、寧夏、內蒙古等地區。時間︰BC2000∼D50年。已經進入銅石並用階段。典型遺址︰齊家遺址和馬家窯半山遺址。繼承了馬家窯文化。
住房多是方形或長方形的半地穴式建築,屋內地面涂一層白灰面,光潔堅實。氏族公共墓地常位于居住區附近,流行長方形土坑墓,有單人葬,也有合葬,以陶器與豬下頜骨等為隨葬品。出現一男一女或一男二女的成年男女合葬墓,其葬式是男性仰身直肢,女性側身屈肢面向男子。這表明當時男子在社會上居于統治地位,女子降至從屬境地。反映出當時已進入父系氏族社會,婚姻形態為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