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元嘉年間,李龍等人在夜間搶劫掠奪。台灣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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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正是丹陽人陶繼之任秣陵縣令,他就命人秘密尋查追蹤,不久就擒獲了李龍等人。
(誣陷說)穿線的人是。
李龍等人作案那天夜里,和同伴們去別人家住宿,一起奏樂歌唱,結果也被抓去了。
陶繼之沒有認真審理,給他判了個是給這伙強盜穿引的不真實罪狀,隨著李龍等人一起上報了。
盡管所住宿的房主和賓客們都證明沒有參加,也沒有起作用。栗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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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陶縣令也知道自己冤枉了,上報材料不真實。
但是上報的文書已經發走了,他又不想自找麻煩,怕對自己不利,就將錯就錯了,和李龍等十名搶劫犯被判在郡門斬首。
的聲調姿態都很出眾,又才華過人。
他將要被處死那天說︰“我雖是個貧賤的下等人,但是少年時心里就羨慕善良的人,從來沒作過壞事。我實在沒有參與搶劫,陶縣令已經全都知道了。栗子網
www.lizi.tw現在我冤枉也被殺害,如果沒有鬼也就罷了,如果有鬼我一定要到天府去告狀。”
然後彈著琵琶,唱了幾首歌被處死了。
大家都知道他太冤枉,沒有不掉眼淚的。
經過一個多月,陶縣令就夢到來到他的桌案前說︰“過去我冤枉被殺,實在是氣不忿呀,現在我告到天帝那已經得理,所以今天來殺你。”
說完便跳到陶繼之的嘴里,然後就落到肚子里,陶繼之立刻嚇醒了。
不一會倒在地上,象得了瘋癲病一樣,很長時間才甦醒,不一定什麼時候發病,發病時身子不是後倒就是前傾,頭可以挨著後背,四天就死了。
他死以後家里變窮了,兩個兒子也死得早,還剩下個孫子,窮得在路邊受凍。
【原文】宋元嘉中,李龍等夜行掠劫。于時丹陽陶繼之為秣陵縣令,令人密尋捕,遂擒龍等,引人是。劫發之夜,此伎與同伴往就人宿,共奏音聲。陶不詳審,為作款引,隨例申上。而所宿主人及賓客,並相明證。陶知枉濫,但以文書已行,不欲自為通塞,並諸劫十人,于郡門斬之。此伎聲價藝態,又殊辨慧,將死之日曰︰“我雖賤隸,少懷慕善,未嘗為非,實不作劫。陶令已當具知,枉見殺害。若無鬼則已。有鬼必自陳訴。”因彈琵琶,歌數曲而就死。眾知其枉,莫不隕泣。經月余,陶遂夢伎來至案前雲︰“昔枉見殺,實所不忿,訴天得理,今故取君。”便跳入陶口,乃落腹中。陶即驚寤,俄而倒,狀若風癲,良久甦醒。有時而發,發即夭矯,頭乃著背,四日而亡。亡後家便貧瘁,二兒早死,余有一孫,窮寒路次。(出《還冤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