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經 曠 文 / 笑藏刀
河間國兵士張粗、經曠兩個人友善。
晉朝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那天,二人共登鐘嶺坐在山巔。
張粗喝酒多了失了本性,拔刀殺了經曠。
經曠托夢給母親,自己說︰“被張粗殺了,尸體在山澗里,被脫掉了衣裳蓋在肚子上,你們尋找的時候一定很困難,我就讓衣裳在那地方飛起來。”
第二天派人追捕,全都象經曠說的一樣。
張粗知道事情敗露,想要逃避,他剛一出門,看見經曠手拿雙刀,比劃著要殺張粗,張粗就不敢動了。
經曠母親立刻報告了官府。
張粗最後伏了罪。
【原文】河間國兵張粗、經曠,二人相與諧善。晉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共升鐘嶺,坐于山椒。粗酒酣失性,拔刀斬曠。曠托夢于母,自說為粗所殺,尸在澗間,脫裳覆腹,尋覓之時,必難可得,當令裳飛起此處也。明晨追捕,一如所言。粗知事露,將謀叛逸,出門,見曠手執雙刀,來擬其面,遂不得去。母遂報官,粗伏辜。(出《還冤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