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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站 > 歷史軍事 > 帝國的惆悵

正文 第12節 文 / 易中天

    敗的可能性。台灣小說網  www.192.tw我曾在西北的一個軍墾農場呆過十年。那時,我們每年只有在春節的時候才能吃到一頓大米飯。這樣,米飯的分配就成了一種權力。當然,這頓米飯是憑票定量供應的,理論上“人人有份,大家一樣”。但你碗里的是否足量,卻往往在于炊事員的一念之差。所以,那些特別愛吃米飯的南方知青,便會在這時格外討好炊事員,比如在打飯時臉上堆滿了笑容。某些更乖巧的,則提前做好了公關工作,送足了諸如餅干糖果之類的小恩小惠。這樣,在米飯分配完畢尚有少量節余的時候,他們便可在廚房里再吃一碗蛋炒飯。

    諸如此類權力與利益的交換,咱們中國人幾乎無師自通,並不用讀多少書。就連一個農民工都知道在攬活的時候,要先給包工頭遞一根煙過去。有一年秋天,我們幾個人在一起聊天。一個女知青忽然嘆了一口氣說︰ 今年冬天讓我剝棉桃就好了。軍墾農場冬季的農活主要有兩種,一個是剝棉桃,一個是拉沙子也就是將沙丘里的沙子拉到地里以改良土壤。拉沙子要在零下數十度的嚴寒中出工,又苦又累;剝棉桃卻不必出門,可以邊烤火邊聊天。所以當時就有人插嘴說︰ 那你探親回來的時候就該給連長帶包醬油膏。那時,農場里吃不到醬油。要吃,就只能靠知識青年從城里帶固體醬油。這當然也不算什麼,更談不上是**,但事不同而理同。在那些軍機大臣、吏部尚書眼里,州縣們一張幾百上千兩的銀票,不就是一包醬油膏嗎分配工作的時候,是打發你到貧困縣,還是安排你到富裕縣,不就是拉沙子和剝棉桃之別嗎知識青年送給連長們的醬油膏,不也可以看作一種“孝敬”,或者干脆叫做“醬油敬”嗎一個懂得給連長、排長送“醬油敬”的人,當了州官縣官以後,當然會懂得給巡撫、總督送“冰敬”、“炭敬”。培育“**型**病毒”的溫床,是到處都有的。

    實際上,只要存在著權力,只要這權力能給別人帶來好處或者造成傷害,權力的擁有者和這權力的受益或受害者之間,就很容易產生一種權與利的交換關系。然而,權力又是不可能取消的,除非你能回到“小國寡民”的原始氏族社會。我們能做的,只能是對權力的監督和限制。

    因此有個說法︰“沒有監督的權力是**的根源。”但我對這種說法總是心存疑慮。因為按照這種說法的邏輯,只要有了監督,也就不該有**了。可惜事情並沒有那麼樂觀。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監察制度的國家之一,自秦漢始就有了專門的監察部門。它在西漢時叫“御史府”,東漢以後叫“御史台”,明清改稱“都察院”。不論御史台,還是都察院,都是直屬天子的**部門。不但不受其他官員和部門的制約,反倒有權監督一切部門和官員。同樣,不論叫御史台,還是叫都察院,監察干部都叫御史。兩漢至元,御史台的官員依次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和監察御史。明清都察院的官員,則依次有都御史、副都御史、僉都御史和監察御史。御史大夫和都御史是正長官,御史中丞和副都御史是副長官。清代的巡撫之所以又叫“中丞”,就因為他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餃。

    監察部門的地位很崇高。漢代,御史大夫兼任副宰相。元代,御史大夫官居一品,而且例由皇太子或貴戚兼任。當然,官位高的,只有御史台或都察院的正長官,其他監察官的品級並不高。比如明清的監察御史只不過正七品,按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業務進行對口監察的“六科給事中”,也是正七品。但監察御史和六科給事中的品級雖然不高,職權卻很大,地位也很崇高。首先是權限大。栗子網  www.lizi.tw上至親王宰輔、重臣勛貴,下至督撫州縣、司官道員,甚至包括其他監察干部和監察部的領導,都可以彈劾。這些人貪污**固然可以彈劾,即便只是疏忽怠慢工作不得力,也可以彈劾。其次是責任輕。監察御史和六科給事中都有一個特權,叫做“風聞奏事”,也叫“風聞彈事”,就是只要听到風吹草動,甚至流言蜚語,就可以舉報,不必負核實的責任,也不受反坐的處分。第三是**性強。御史彈劾官員,不必通知照會有關部門,也不必經自己的長官批準。唐代長安四年公元704年,監察御史肖至忠彈劾一個名叫甦味道的三品官。事後,御史大夫批評他說,這麼大的事也不和長官說一聲,不太合適吧肖至忠卻回答說︰“台中無長官。”也就是說,監察部門和別的部門不一樣,是沒有領導被領導關系的。每個人都**辦案,直接對皇上負責。肖至忠還反問︰ 如果御史的彈劾每次都要請示,那麼,批準了倒沒什麼,不批準又該怎麼辦這就說出監察工作的特殊性了。御史大夫听了覺得很有道理,就贊許肖御史實在是忠于職守,剛直不阿。

    五、有監督就行嗎2

    為了支持御史**行使監察權,朝廷甚至還規定了嚴格的程序和隆重的禮儀。但凡重大的彈劾案,御史要頭戴一種名叫“獬豸冠”的法冠,身穿內白外紅的法袍,當著皇帝和百官的面在朝堂上宣讀“起訴書”,被彈劾的官員則必須立即站出來等待處分。所以,上朝的時候,一見有人身著這樣的冠服昂然而入,那些不知情的官員便會心里打鼓,不知這回又有誰要倒霉。

    這樣的監察力度,不能算小吧

    但是效果如何呢也不過揚湯止沸,甚至連揚湯止沸都做不到。一任一任的官員依然前“腐”後繼。更嚴重的是,對官員的監察還發展成為一種新的**。我們知道,監察御史也好,給事中也好,權力是很大的。另外,朝廷還會臨時指派一些監察官員,比如巡按御史或者欽差大臣到地方上查案子。這些人的權力也是很大的。將犯事官員就地免職固然不在話下,調動軍隊來拘捕官員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這原本是為了保證監察工作的雷厲風行,卻使監督本身就變成了一種特權,一種更不受限制和監督的權力。這樣一種權力是沒有人不害怕的。道理也很簡單︰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大案子沒有,小毛病還挑不出來介休縣那個林縣長被挑出來的就是一個小毛病。結果怎麼樣呢烏紗帽丟了。

    所以,只要監察官員一來,地方上就會忙成一團亂成一團。因為誰都知道,無風不起浪。地方上要是一點事情都沒有,上面就不會派人來。監察官如果一點問題都查不出,回去也不好交待。最好的結果,是查出了一點小問題,且都已解決,或“事出有因,查無實據”,也就皆大歡喜。這就要做工作,也就要花銀子。至少,飯是要吃的,而且要吃得好;戲也是要看的,而且要演得好。如果巡按大人和欽差大臣寂寞,那麼,女人也是要安排的,而且要長得漂亮。至于常規的禮儀,比如“別敬”、“程儀”之類,自然一文不能少。巡按和欽差的跟班門房,也都要一一打點到。總之,上面來監察一回,下面就受難一次。監察次數越多,下面越倒霉。比如前面說過的那個林縣長就很倒霉,一個並無實據的案子,由于監察部一位姓汪的處長向皇帝“風聞奏事”,竟被反復查了好幾回。先是張道台查一回,然後是隆尚書查一回,最後虞知府又查一回。三個來回,不知多少銀子賠了進去。這些錢,當然最後都要攤到介休縣老百姓的頭上。這還只是一個案子。實際情況是,差不多地方上每件事情都有可查的理由。栗子小說    m.lizi.tw結果,每查一次,百姓就被魚肉一回。因此我想,老百姓要是有發言權,一定會對朝廷說︰ 求求你們不要反**了。你們越反,他們越**。也求求你們不要關心我們了。你們越關心,我們越倒霉。

    其實,就算這些監察官員都很廉潔,也很努力,恐怕也只能監察典型**,監察不了**型**,因為根本就沒法管。比如請客吃飯,你管不管管每天都有人請客吃飯,你一桌一桌地查,一席一席地管,管得過來嗎不管那好,我們用公款吃滿漢全席,一次吃掉32萬,管不管你說太不像話了就要管,那麼,請問什麼叫像話,什麼叫不像話,什麼叫太不像話不好定標準吧就算定出標準,官員們也有辦法。你說只能四菜一湯那我就一道澳洲龍蝦,一道東北熊掌,一道南海鮑魚,一道**松茸,再加一道佛跳牆,算是湯。何況還可以上拼盤。每盤拼四道,把盤子弄大點就是。你說每席不得超過1000元那好,我吃999,兩人一席。你說不得收紅包我從來就沒收過,收禮也只收工藝品、土特產。再說我也還過禮了,我給他們寫了字呀什麼你說我收的工藝品是文物,土特產是國寶我的字還價值連城吶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總有辦法對付。

    不過這種辦法在國外恐怕就不靈,因為弄不好媒體就會把你們大吃大喝的照片登出來,或者把你寫的字登出來,讓大家看看是不是價值連城。可見,問題並不在于或不完全在于有沒有監督,還要看由誰監督和怎樣監督。像歷朝歷代這樣監督肯定不行。因為歷朝歷代都是官員監督官員,等于是自己監督自己,哪里監督得了自然是越監督越**。如果硬要監督,除了大幅度增加監督成本直至國家無法承擔以外,別無出路。但如果交給老百姓監督呢事情恐怕就會兩樣。至少,辦案的成本要低得多,因為這錢是要由老百姓自己出的。如果他們也趁機大吃大喝,豈非蜻蜓咬尾巴,自己吃自己

    五、有監督就行嗎3

    不過就連這,我也不敢盲目樂觀。中國的老百姓當真能監督嗎且不說他們有沒有監督權,也不說我們有沒有這樣一套可操作的監督制度,就算有,也未必能有成效。我在最新版的閑話中國人上海文藝出版社2003年版一書中說過,中國人對待**的態度,其實是一貫采取雙重標準的。別人搞**,他痛恨;自己搞,或者自己家里人搞,就不痛恨了。他們的義憤填膺,往往是因為自己沒有份。比如公款吃喝,是大家都痛恨的,但如果你邀請他一起去,則會欣然前往,且面有得色。這是一。第二,中國人也一般只反對典型**,不反對**型**。不但不反對,還要積極參加。比如給醫生送紅包,就屢禁不止,因為病人不同意禁止。你越禁,他越要送,那你還能指望他們監督醫生

    六、制度並不能保證一切1

    我們不妨就拿醫生的紅包這件事來做個分析。

    憑良心說,我對醫生收受紅包,是持同情態度的。老話說,黃金有價醫無價。又說人命關天,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生命畢竟是最可寶貴的東西。所以,一個醫生,如果醫德醫術都好,起死回生,妙手回春,就該拿高薪、得重獎。可惜現在還做不到,也就只好由病人來獎勵了。但是,另一方面,病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了醫療費用,再送紅包,豈不是在完糧納稅之後再交“耗羨”嗎再說了,獎勵應該是在事後,紅包卻必須送在事前,這和送“冰敬”、“炭敬”又有什麼兩樣呢因此,它又是一種**型**。問題在于,盡管官方三令五申,媒體也再三披露,但只要自己家里有人要上手術台,病人家屬就會千方百計地給醫生、護士、麻醉師送紅包,擋都擋不住,這又是為什麼

    說白了,是不放心。

    誰都知道,當一個病人走上手術台時,他就把命交給醫生了。手術的結果,他自己是完全不能把握的。從理論上講,一個手術,有三種可能︰ 成功,基本成功但有後遺癥,失敗。造成這三種結果的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在那些不懂醫術的病人心里,則認為全在醫生的“一念之差”。這是他們千百年來和官府打交道得出的經驗。在他們看來,病人做手術和草民打官司,是一個道理,即都是把自己的小命交給一個素不相識、卻又握有生殺予奪之權的人去擺布只不過病人交的是**生命,草民交的是政治生命。擺布的結果,他自己是不知道的,也是不能控制的,你讓他怎麼放心

    事實上官府的斷案,也有極大的隨意性。所謂“官斷十條路”,也就是在相當寬泛的範圍內,左一左,右一右,寬一點,嚴一點,都合法。反正怎麼判都是官有理。上級考核下級,就更是如此。“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一個官員管事多,可以說他勤勉,也可以說他無事生非,擾民;一個官員管事少,可以說他懶惰,也可以說他無為而治,高明。反正嘴是兩張皮,咋說咋有理,而且是誰有權,誰有理。

    這就不能不事先提防。實際上許多人的送禮,並不一定就是想攫取更大的利益,多半還是為了避免傷害。在中國傳統社會,一個手中握有權力的人,如果要想傷害一個並無權力的平民老百姓,那是很便當的,有時甚至不過舉手之勞。關于這一點,吳思的潛規則里面舉了許多生動的例子,我就不重復了。我認識一位裴響鈴老人,原先在一家報社當記者,只因為領導看他不順眼,就趁“反右斗爭”之機把他送去勞教,連手續都沒有辦,也沒有送審和報批。相反,這位受害者要為自己討個公道,卻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後來,裴老寫了一本書,叫我這一生,由燕山出版社出版,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看看。

    其實,只要看過幾出古裝戲,多少有點歷史知識,便都會知道“民告官”有多難。攔轎喊冤,要先“掌嘴”也就是打耳光;上堂擊鼓,要先打五十大板;告御狀也就是向最高法院申訴,要滾釘板也就是趴在釘滿鋼釘的木板上背訴狀,而且要背得一字不差。所以,如果不是有天大的冤情,幾乎沒有人願意去告官。何況,就算民告官不那麼難,該走的程序總還要走。等你把所有的程序走完,很可能人已經殺了,牢已經坐了,所有該受的罪也都已經受了,甚至你已經傾家蕩產家破人亡了。比起送紅包來,哪個合算相反,如果只要送了紅包,就能解決問題或者不受傷害,又有多少人會不送

    可見,紅包,是用相對較少的代價換取公正和安全的經濟手段,也是中國人包括老百姓和地方官在千百年歷史中付出血的代價才換來的人生經驗。在整個社會尚未得到合理的改造之時,我們不能單純地譴責紅包。

    既然紅包反正要送,那麼,有個“例”,有個“規”,總比沒有好。至少,大家心里不會一點底都沒有。也就是說,人們並不指望不送紅包,而只希望能有個規矩。這個規矩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它能規定一個大致“合理”不太離譜的價格,並能有一個方便的渠道把這個價格告訴我們;第二,應該能讓當事人知道如何送,保證能送到,對方不會嫌少或拒收;第三,紅包送達以後,自己的權益能夠得到保障。如果大家都能按照這三個標準做事,那就謝天謝地阿彌陀佛了。取消紅包想都不要想

    六、制度並不能保證一切2

    那麼,能不能建立一種制度,讓我們的人民也包括下級官員不用送紅包,自己的權益就能得到保障,或者就能得到公平的待遇公正的評價呢這當然是應該努力去做的事,而且應該說也做得很努力了。這些年許多人都有一個共識,就是認為**之所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是因為制度不健全,讓人鑽了空子。因此應該加快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這當然並不錯。但如果以為只要有了完善健全的制度就萬事大吉,卻未免過于樂觀。在我看來,再好的制度也只是“術”,不是“道”。“道”不變,變“術”是沒有用的。而且,說得悲觀一點,只怕是制度越嚴密,**就越嚴重。

    這不是危言聳听,也不是杞人憂天,而是我自己的切身體會。就說學術界,這些年建立的制度可以說是夠多的了。評職稱、評博導、評博士點、評重點學科、評獎,都有種種繁瑣的、細致的、量化的、可操作的規定,還建立了諸如“匿名評審”之類據說是很“科學”的制度。結果怎麼樣呢依我看,照樣還是“該上的上不了,不該上的上了”,而且比先前有過之而無不及。比如評職稱,以前是開教授會議,由教授們決定誰上誰不上。後來說這是“人治”,要不得,要改成“法治”,定出種種條條杠杠,對號入座。比方說當教授要權威刊物論文多少篇,核心刊物論文多少篇。這樣一來,學校評職稱,就變成了刊物評職稱。于是這些刊物的行情大漲,大家都到他們那里去拉關系走後門。一旦獲得這些“硬件”,學術水平再差的人也變得牛皮哄哄,拿著這些論文理直氣壯地要職稱,誰不同意他說誰**。至于這些所謂的“論文”水平到底如何,甚至是不是“槍手”捉刀,則是沒有人管的事。因此,自從實行了這些制度以後,學術界的整體水平不但沒有提高,反倒降了下來。

    同樣,所謂“匿名評審”也不管用。不錯,送材料的時候,申請人的名字是匿去了。材料寄回來的時候,評審人的名字也匿去了。但材料寄給誰,寄的是誰的材料,負責寄送的人知道呀這樣一來,申請人和負責人關系的好壞,就起到決定性的作用了。結果,常常是這邊材料還沒有寄出,那邊就接到了說情或者告狀的電話。如果是評博士點、評重點學科、評獎,還可能會有人拎著大包小包登門造訪。老實說,這事我也干過,既托過人,也受過托。中國社會是一個人情社會,你不能一點面子都不講。如果是你的老朋友、老熟人、老同學,甚至是先前于你有恩的人找上門來,你能不大開方便之門至少,在不太離譜的情況下,你不會太堅持原則吧

    所有這一切,都不違反制度向評審人說情或者告狀除外,但你永遠查不出。尤其是發表論文達到多少篇就可以當教授,更不違反制度。如果評審不能通過,還會有人打抱不平。結果,我們就“合法”地評出許多根本不合格的教授、博導。我不知道他們是該叫“真的假教授”,還是該叫“假的真博導”,也許該叫“**型教授”吧這可比做假文憑還可怕。假文憑總歸可以查出,這些“真的假教授”和“假的真博導”卻可以堂而皇之地招搖撞騙,不知廉恥地誤人子弟,直至把我們的學術界搞得烏煙瘴氣。

    或許有人會說,這還是因為制度不夠完善和健全。這話沒錯。但是,再完善再健全的制度,也是靠人來執行的。人不變,制度再好也沒有用。最後的結果,恐怕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防不勝防。中國人在這方面,可是積累了上千年的經驗。因此,根本的問題在于改造社會,改造國民性,這可是比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重要得多,也艱難得多的事情,正可謂任重而道遠。

    所以,**型**和**型肺炎一樣,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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