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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站 > 历史军事 > 汉城兄弟

正文 第12节 文 / [韩]殷熙耕

    内心深处,他们还是认为我肚子里是有点墨水的。台湾小说网  www.192.tw尽管他们俩并不了解我的内心世界,是两个被卖掉还帮人数钱的大笨蛋,但和老狐狸崔炳道相比,我觉得他们还是蛮可爱的。

    现在时间还很富余,我就把升洲和祖鞠送到了公共汽车站。这里已经接近南韩和北朝鲜的临时军事分界线,所以坐车的几乎都是些大兵,他们一上车就靠窗口坐了个一字长蛇阵,都把旁边的座位空了出来。看来,这些当兵的即便互相认识也不愿意坐在一起,他们把旁边的位子留着,都在暗想,说不定能碰上好运气,哪个汽车站会上来一个妙龄少女和自己坐在一起呢。这样也能饱饱眼福嘛。

    祖鞠在上公共汽车前,突然脑袋里闪出了一个念头:斗焕是不是已经参过军了呢

    人都是有多副面孔的,一生中不出一次错的人可能在某一天成为连环杀人犯;一个夸夸其谈,能说会道的人也许有一天会成为抑郁寡欢,沉默少言的“哑巴”。听说,一个杀人如麻的黑社会老大竟为了救溺水儿童而被江水夺去了生命总之,谁都不会是一个永远模式化了的人,其行动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偶然的时间往往会变得十分反常,甚至判若两人。

    祖鞠想当学徒工的想法也是突如其来的。男孩子们小时候往往爱玩电工活儿,装个收音机啦什么的。而祖鞠呢,偏偏有些特别,说他是男孩儿嘛,并不太像,他不喜欢玩电工活儿。可不是男孩儿又是什么呢谁也回答不出。祖鞠对男人们爱玩儿的活计赌博、推牌九什么的一窍不通。和祖鞠打牌等于在和小狗一起玩游戏。也许祖鞠知道自己脑子不够使,才把那一点点脑容量留着,将来做男子汉应当做的活计时再使用。

    小狗玩到高兴处会摇摇尾巴或者亲切地汪汪叫几声,一点藏不住自己的感情。祖鞠也一样,他的喜怒哀乐都是明明白白表现在那张四方脸上的,让他连肛门扩约肌都不收缩就毫无顾忌地放出个响屁是容易的,但让他不管抓的牌是好是坏都要表现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却是很困难的。

    然而,要说祖鞠在任何方面都是透明的,那又错了。论起装洋蒜的高明程度,恐怕没有人敢和祖鞠媲美。不知是哪一天,他突然抛弃了去工大上学的机会学什么摄影。对这一举动,别人都不理解,他后来却洋洋自得地说:“我差点让自己的艺术天才被埋没了。”可如果谁认为他将来要当摄影师,那又错了。祖鞠的抱负不是这个,而是当一名记者,特别是随军记者。他要随着军队纵横疆场,把如火如荼的战斗场面都记录下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崇拜拿破仑和挪威探险家南森,想让这两个人的特点都能在自己身上体现出来。祖鞠十分清楚,自己有两大“特长”:一是能颠能跑;二是对别人的缺点和错误绝不姑息。说起这第二条来,没有一个人不认为他的心是又黑又狠的。

    祖鞠想当记者,实际上只不过是在做梦而已这一点,连他自己也十分清楚。要真正成为一名记者,首先得有名牌大学的文凭;其次,录用考试得成绩优秀。这两条祖鞠都不具备。

    一般人从能阅读报纸起,都会从第一版往后翻。祖鞠则不然,他专拣时局政治犯的判决栏目看,这个栏目里常出现的好多字他都不认识,每每把“不思悔改”念成“不思每改”,把“怙恶不悛”念成“古恶不俊”,把“保镖”念成“保票”,把“沉溺”念成“沉弱”,把“馄饨”念成“昆屯”,把“创口贴”念成“仓口贴”,把“败北”理解成“北方败了”等等。就这个水平,不要说当记者,就是去给记者提鞋也不够格。别看是位“白字先生”,他的心还蛮高呢,自己大字不识几个,反倒爱拿起报纸挑记者的毛病,这个字写错了,那个字写白了,谁念得不对。栗子网  www.lizi.tw有人念“他特地买来啤酒”,他却硬说人家念错了,应该念成“他特的买来啤酒”,因为动词前面的“地”应该念成“的”。弄得人家哭笑不得,不知说什么好。

    三月份,本来就要上学的祖鞠,顷刻之间希望又变成了泡影。要当学徒工的事也泡了汤。所以,祖鞠又产生了许多不切实际的想法:就是当不成记者,当个摄影师也好啊,人生免不了会有遗憾嘛。说也巧,在摄影班进修过的二哥祖织正为了拍摄假面脸谱和护乡神偶像在全国各地到处转悠呢。看到无事可做,成天晃荡来晃荡去的弟弟,就让他去给自己打下手。祖鞠时来运转,高兴得就像见了动物园猴子翻跟头的孩子,又蹦又跳。他想:拍照那玩意儿还不容易,不就是手指头一动的事嘛,不学都能会

    谁都知道,世界上从来没有白吃的午餐,学摄影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应该会的祖鞠不学,却把时间尽花在运动会啊,集会啊,这样那样的活动上了。一有这些事,他免不了要跟师傅跑前跑后,忙个不停。很快,两年就这样过去了。

    别看摄影这个行当人数不多,但也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学徒制度。想当摄影师,首先得当摄影师傅的徒弟,在暗室里帮着师傅卷一卷底片啦,折叠三角架啦,对一下光圈啦,师傅外出时帮他背背行李啦什么的。做好这些工作并不是件容易事,首先得进行体能训练。背上一大堆摄影设备在烈日底下站几个小时而不晕倒,这是徒弟必须会的一项基本功。另外,还得眼尖手快,会看脸色。师傅把照相机放在一棵大树底下,就应该知道要照这棵树了,得赶紧把三角架支好,把遮拦镜头的树枝打掉;师傅把照相机放在有冰凌吊子的屋檐底下,就知道他要照冰凌吊子了,除支好三角架外,照完以后还得赶紧把那些冰凌吊子打掉,以防别人再照。

    一个高级摄影师所带出来的徒弟,必须是一个为了让照片达到预期效果,能把影响画面的电线杆子拔掉,会爬到天上把多余的云彩抹去的主儿。徒弟是哪位名师带出来的,决定着他将来能否在摄影界出人头地。没有本事不要紧,但一定得投靠一位名师去闯荡世界。像祖鞠这样,一没本事,二又是刚刚从一个新创建的学校勉勉强强毕业,没有任何社会背景,想在这个行当站住脚那是很困难的。祖鞠只想成名成家,对世道却一无所知,对自己的使用价值更是没有掂量过。他的本事和能耐在师傅的最后评语中,充其量只能用“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还得加倍努力”这句话一笔带过。

    祖鞠为此十分苦恼,也着实彷徨了一阵子。毕业后一年都没找到工作,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后来,一个高班同学把他介绍给了一位野外摄影师,说:“这个人物的德性和你比较般配。”

    这个野外摄影师既是个现场摄影师,又是个探险家,他曾经孤身深入非洲的原始森林深处,拍了几百卷胶卷。据祖鞠所说,那个摄影师赴现场实拍时从不先做准备,而是随机应变,量体裁衣,在千辛万苦中求得摄影成功的乐趣。

    听说这位摄影师在小学的时候就当过童子军,后来解甲从影,在摄影界,他只能算个新手,一些同行对他的作品并不欣赏是很自然的事。

    端着优质的照相机,随便摁摁快门,然后再从几千张的照片中筛选出一两张好的作品,这就是摄影师的工作。干这种行业,时间搭进去多少不说,就是体力也是够难支撑的。有人还会挖苦说,那个摄影师拍的照片,连狗熊都能拍出来。更有人说,森林里的大象用脚踩一下相机的快门就能照出那种德性的照片。很多人对这位摄影师的评价既简单又干脆:咳,哪谈得上什么摄影实力呀,纯粹是用人工换来的瞎片子。小说站  www.xsz.tw祖鞠一听这话可高兴了,一拍大腿:行啊,他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没有什么实力,他也没有。他能拍出这种照片,难道我就不能祖鞠终于替自己找出辩护的词儿来了,别人对自己怎么评价就无须去管了。最重要的是,大象的脚都干得了的事现在却还由那位新手在干,那我这个英雄不就也有用武之地了吗他满心欢喜地琢磨着:这就像一出电视连续剧,刚刚拉开序幕,片名权且叫做“英雄的胜利”吧想到这儿,祖鞠霍地站起来,把自己的座右铭“人生有胜又有负,此时不搏待何时”大声背了一遍,就毫不犹豫地投身到野外摄影师的门下了。可意外的是,这位摄影师的手下已经有两个人了,那祖鞠的位子究竟应该怎么摆呢这可叫祖鞠犯难了。

    升洲的工作也很不顺利。他嘴上老喋喋不休地怨这怨那,但实际上过得比谁都舒服。

    升洲上班的第一天我们又聚在一块喝了一顿。那会儿我们并不知道后来升洲换工作会换得那么勤,权当“开门大吉”,留个纪念吧,几个人就这样凑在一块儿了。当时,祖鞠对升洲说:“你小子现在有工作了,这是贤珠姐姐出钱供你上学所收获的成果啊。”

    祖鞠的这句话并不是指贤珠姐为升洲出大学学费那件事,而是指高三的时候贤珠姐花钱让他去补习学校“加餐”。那时高考马上就要到了,升洲却一点书都没看,最着急的是升洲的妈妈和姐姐。姐姐说:你得下决心复习,千万腾出点时间来好好看看书。可不管怎么说,升洲还是我行我素,该干什么干什么。没办法,姐姐只好出钱让他去补习学校读书了,一个小时就得花三百元。

    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阎王吃小鬼。贤珠姐就是升洲靠着妈妈这个“阎王”要吃的“小鬼”。小时候,升洲就对姐姐不客气,姐姐的洋娃娃,抓拐儿的小石子什么的,他没有不“吃”的。这些东西如果抢不到手,总觉得心里痒痒得慌。用升洲的话说,谁叫爸爸骂他的时候老说姐姐爱学习,又听话,他却又不好好学习,又不听话呢。这是没本事,心地又狭窄的男孩子的通病,被老师或家长指责时,总爱对周围的模范女生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忌妒。爸爸过世以后,升洲得到了妈妈的特别偏爱,在家里显得更牛气了。妈妈给姐姐买生日礼物时,总要给升洲也买一份,为了参加开学典礼,妈妈总要给升洲买比姐姐贵得多的漂亮衣服。总之,除了胸罩和月经带以外,不管给姐姐买什么东西都没有少过升洲的份儿。

    说起升洲和姐姐的故事来,还有一段插曲呢。升洲家住的是三间一套的房子。升洲妈因为自己经常不在家,所以把一间房子租给了一对年轻夫妇,一则可以收点房租,二则也可以让他们帮自己看看房子。剩下的两间,妈妈住了一间,另一大间房,用胶合板在中间打了个隔断,升洲和姐姐一人住了一小间。房子是被隔开了,但隔断上边是通着的。姐姐上高三的时候,妈妈给她买了个台灯,升洲心里老大的不高兴,一心想把它弄到手。有一天晚上,贤珠正在台灯下面看书,不知怎么的,突然台灯克服了地心引力,离开桌面向空中慢慢升起来了。起初贤珠吓了一跳,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但仔细一瞧,原来台灯是被钩子给吊起来了,钩子上端用铁丝拴着。当然,抓铁丝的人是谁,不用问她也知道,一定是弟弟搞的恶作剧。我们觉得这事儿很好玩,就称之为“台灯飞天案”。后来我们还听说,升洲又用同样的办法去偷姐姐的闹钟,结果没勾住,掉在地上,摔成了个哑巴钟。可姐姐并没有因此向弟弟发火,而是旁敲侧击苦口婆心地开导弟弟,教他怎样做人。

    贤珠姐是一个很有主见,充满自信的人,她对男人从来没有依赖心理,听说,她后来出嫁时找的那个对象很不错。

    升洲毕业后的第一个工作单位是一家经营游乐场的小公司,公司新组建了游乐场开发办公室,升洲就在这个办公室工作。这个小职位,也还是贤珠姐费尽千辛万苦,人托人找到了她男人堂叔的亲家的邻居大叔的朋友给办成的。

    和升洲成为朋友的最后一个人就要算他的顶头上司了。这个上司,一年有一多半时间是在国外度过的。他一年到头的工作就是到世界各国去转悠,参观最新发明的游乐设施,并试着坐一坐,看看到底有多好玩。如果自己试过后,能由衷地发出“噢,真不错”的赞叹,就写一个下年度的计划报告,然后再和生产厂家签合同,厂家负责人请他吃饭,馈赠礼品,双方握手言欢就算完事。升洲老想:这种事倒是蛮适合我这个万能喜剧演员的,如果能让我去做那就再好不过了。可要做这份工作,升洲就得耐心等,也许五年,也许十年,也许这一辈子都等不着,公司还得论资排辈呢。

    升洲每天干的工作就是在出勤簿上签个到,收一下顶头上司从国外发回的传真,接电话,除此之外再也无事可做了。时间一长,升洲就觉得这种工作太乏味,太让人腻烦,于是屁股一拍就走人了。

    后来,为了有口饭吃升洲就在报价商那儿干上了。没多少日子又到杂志社营业部工作,可这些工作都不合自己的口味,升洲认为,自己最适合的职业应该是“业务策划”。他自称是曾经在色情世界混过的主儿,想以此经历为基础开一个酒吧,为此他还真忙乎了那么一阵子,往这个酒吧投了不少钱,想借此把自己浑身的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既发挥特长,又能赚大钱。如果这的确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何乐而不为呢。

    世界上有一种人,看见别人撞了南墙不但不引以为戒,反倒前仆后继,重蹈覆辙。升洲就是这种人。同营业部的老职员一听升洲有这个想法就辞职了,抢先干起了酒吧生意。可酒吧生意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进酒的时候都得用现钱,卖出去的却有很多都是熟人赊账。这种酒吧,一般都是靠酒吧女招待的人缘招徕回头客,大部分可以赊账。这位老职员在营业部工作时就以好说话、人缘佳而颇受称道,他开了这个酒吧以后不亲自管理,而是把一切业务都放心地交给了前台女招待,自己天天跑到对面桑拿房里头去打牌。那个女招待一点一点把现金都装进自己腰包之后,就留下了一个根本无法讨回的数额相当巨大的赊账本,跑了。这个酒吧也就只能关门大吉了。其实,有不少欠账还是女招待在兼做小吃部会计的时候从这儿赊走的呢。

    对别人的失败升洲并不以为然,他总认为自己是绝不会把事弄成那个样子的。升洲有一个毛病,落到头上的,总认为不适合自己做,可别人干砸了的事,他却认为要是自己干一定会马到成功,是个典型的眼高手低的人。如果说升洲有什么职业观的话,也许这就算是了吧。

    升洲的业务策划,就和他的婚事一样只有事后自认倒霉了。升洲常对人说,他的女朋友多得能编成一个排,其中有知名模特儿,高级女秘书,还有不少追他追得发疯的靓姐儿。也许他这话有百分之七十的可信性,但谁都清楚,马上要和他结婚的那个可绝对不是什么仙女。

    有一次,升洲得了盲肠炎还是什么病,记不得了,总之是要做一个没什么了不起的小手术,但必须住院。不知怎么的,无聊之余他却中了专门护理自己的女护士的圈套,沾上了荤腥儿。实际上吃荤的过程并不长,只是下身稍微轻松了一下,他身体里的激情潜能连百分之五也没有爆发出来,就算完事儿了。这个护士可非同寻常,煮熟的鸭子绝不会让他再飞,于是就把升洲看得紧紧的,再不许其他漂亮小妞靠近一步。虽然,自从这所医院建院以来,在短期住院的患者中升洲创下了女性探视的最高纪录,可由于护士的表情和随时备战的姿势的威慑,这些女孩子不敢靠近他,更不敢和升洲说上一句带点温情的话。女护士像个非洲黑人,膀大腰圆,两只胳膊就像小椽子一样粗,她两手往腰间一插,叉开腿那么一站,大似铜铃的眼睛一瞪,看上去就像阎罗殿里的守护神,谁见了都得怯三分。有人还说,她就像负责保护那些揭发黑手党罪行的证人的黑人女警般牛高马大,凶神恶煞,寸步不离地保护着升洲的“人身安全”。最后,升洲不得不自认倒霉,乖乖地被这个护士牵着鼻子走,和她结了婚。心慈面软嘴巴硬的升洲根本连哼都没敢哼一声,就听凭她摆布,把自己的一生乖乖地交给了这个“黑铁塔”。生米煮成熟饭后,升洲自怨自艾地叹了一口气,说:“我为什么在女孩子问题上就这么不幸呢,难道我的豆蔻年华就这样付诸东流不成”

    实际上,他这个豆蔻年华的风流才子在别处还有没有拈花惹草,没人知道。别看他一见女孩子就表现出一副怯生生的样子,连头都不敢抬,满脸的一本正经,但相信升洲从不采野花的,恐怕只有“黑大汉”老婆和他的丈母娘了。不是有一句话,叫“路旁的野花谁不采,不采白不采”吗,升洲还狗尾续貂地加上过一句,叫“采了也白采”。你看,这不是一语道破天机了吗

    比照升洲的婚事,我对祖鞠也谈了一些人生的哲理。根据我自己的切身体会和耳闻目睹,大凡长得帅的男孩子都不会和漂亮的女孩子结婚。这是因为,漂亮女孩不会主动靠近男孩,靠拢的都是那些自认为长得漂亮但其实不怎么样的女孩,这些女孩往往喜欢好看的男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帅哥们。她们大部分受名利思想的驱使,不惜一切追求成功,她们或者在学习上出类拔萃,或者在商场上高人一筹,深知自身价值和人生目标所在,往往都很现实。好看的小伙子没有一个不喜欢漂亮女孩的,可如果在帅哥举棋未定的时候,那些一粘上就撕不开的女孩乘虚而入,把他从第二者的钓钩上掳走。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这个帅哥都不会拼死反抗,一个深知自己长得很帅的小伙子绝不会毫不留情地甩开自己的崇拜者。男人面对现实时,往往是个弱者。毫无保留把自己的纯情献出来的女子大有人在,而对一个男子来说,同样是女子,有什么理由不去爱她呢。帅哥们喜欢的女孩子往往是那些崇拜自己,能向自己提供童贞,可以使自己的**得到最大满足的人。两个人只有如胶似漆到了这个份儿上,才能谈得上结婚。

    漂亮女孩子的情况又和男孩子不尽相同。一般来说,漂亮女孩子不是和好看的男孩子结婚,恰恰相反,是和长相平平的小伙子要好。如果是长相一般的小伙子死乞白赖地缠住如花似玉的女孩子不放,只要咬紧牙关,横下一条心缠磨上十次,没有弄不到手的。漂亮女孩同样很现实,她和帅哥不一样,并不会醉倒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之中而不瞻前顾后地去爱他。但是,靓姐儿往往有一个很大的弱点,那就是怕孤独。我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有一个女职工长得特别漂亮,据说公司五年来才出这么一个靓姐儿。她工作也干得很出色,再加上性格柔顺,非常文静,小伙子们见了她,谁都想多看两眼,但谁都不敢大胆去接近她,怕吃闭门羹或碰一鼻子灰。当然,她在小伙子们心目中的地位,不说也猜得到。当时大楼里有一个男职工,要特长没特长,要本事没本事,要长相没长相,一切平平常常,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有一天,他见了这个靓姐儿,壮了壮胆子问道:“今天晚上你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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