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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站 > 历史军事 > 汉城兄弟

正文 第2节 文 / [韩]殷熙耕

    不能同年同日生,也要同年同日死。台湾小说网  www.192.tw大家已经醉成了一摊烂泥,写血书的提议最后就变成了泡影,而结拜兄弟的事却已经“成交”了。

    第二天早晨,我一睁开眼睛,就对昨天晚上的事后悔了。我和其他三个人混在一起,究竟是因为拳头能变大变硬呢,还是因为人的结伴的天性,或是因为头脑简单呢,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总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我和他们三个完全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人。此时,也许每个人都在心里想:和其他三个人混在一起是不合适的。

    这件事的起因,四个人中没有一个认为是由于没有做作业引起的,也许有人会埋怨班主任,你为什么要按报到的先后顺序排座次,把我们这四个宝贝都排到了一起;也许有人会想,昨天有人提出来要抄作业,为什么就没有人出来响应;有人提出来要喝两盅,为什么就要跟着瞎起哄。总之,每个人心里都在埋怨其他三个人,好像这种后果都是别人造成的。

    不管我们心里怎么想,四个人结拜成兄弟的事实已经想抹也抹不掉了。从第二天起,班上同学就都把我们看成了一个团体,并给了个“万寿山四人俱乐部”的雅号,一传十,十传百地叫开了。

    在物理老师自己制作的“戒尺”和废橡胶做的呱哒板儿的威逼下,我们四个曾被迫捆绑在一起,随着拳脚左右扭动的身躯今天又被四人俱乐部的无形绳索捆在一块了,就像纠缠成

    一团的扒地草,撕也撕不开。这种局面,是做梦也没法想到的。

    我这个人有点怪,品位很高,对收进教材的文章都看不上眼,尤其对人们推崇的只知空发感叹的时调很反感,但例外的是,像丹心歌这样的时调,我倒也可以读一读,因为里面所写的“擎天长松,银雪世界惟我独青”的诗句还是比较符合我的口味的。在那雪花飘飘的峰峦上,有一棵迎风**的青松,威风凛凛,翠绿欲滴,这是多么令人折服的气概啊。可今天,我却变成了一棵令人厌恶的小小扒地草,心里真不是味儿。

    我们四个人互相都没有好感,也没有过很深的信任,但严酷的事实是,今天我们四个人的命运已经被紧紧地捆在一起了。

    人的一生很难说,有时会因为一件小小不言的事情而与并不熟悉的人相伴终生;有时还会自觉不自觉地去妨碍、消耗他人的人生。甚至,一个偶然的稍纵即逝的机会也可能成为一个人人生道路的奠基石。我们四个人也不例外,从成为撕也撕不开的扒地草开始,我们的人生道路就没有平坦过,而是充满了坎坷和曲折。我们为自己人生旅程中的位置,在社会上应该扮演的角色,甚至还为每一次的失足而发生过争吵,当然也没少折腾过。我们曾一次又一次地渴望着什么人能给一个男子汉的世界、他所取得的成就或遇到的挫折留一句中肯的评语,但我们失望了。为此我们面对酒杯流下过热泪,尽管也曾受到过陌生人的帮扶与鼓励。在喝酒的时候我们免不了要天方夜谭一番,例如,究竟谁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或是最有名的浪荡公子,哪一个国家的姑娘最性感,风景最有看头,饭菜最好吃等等。总之,天南海北都成了我们谈论的话题。

    就这样,我们在无聊的话题中送走了岁月,打发掉了时光。日月如梭,不知不觉间我们都渐渐长大,有了家室,成了四十好几的人了。当然,这过程充满着歉疚和过失。万寿山四兄弟实际上只是万寿山扒地草而已,到了不惑之年我们似乎才明白,人生就像这无名的扒地草一样无谓而平淡。生命淡如水这样说,恐怕不算过分吧。

    有时我也想过,我的人生似乎有过不一样的地方

    第二章靓妹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四个被有形无形地捆在了一起,班主任把我们四个人的座位一直固定在教室的中间,从不让我们挪挪窝。栗子网  www.lizi.tw我猜想,这就是那天物理老师把我们带到教导处罚站了好几个小时,在出出进进的老师和同学面前使我们班大出“风头”的代价吧。从那以后,班上的老师和同学就再没有让我们安宁过。

    班上的每个同学都有学号,有的老师有一种癖好,在叫学生回答问题的时候,他会根据当天的日期就让几号、十几号、二十几号、三十几号的同学站起来回答。有一次,一个老师在课堂上问学生:“今天是几号来着”

    “16号。”

    “那16号同学站起来回答”

    可从“四人俱乐部”组成以后,这位老师就不再叫26号、16号的同学起立,而是

    “万寿山站起来”

    一句话,就把我们四个都提溜起来了。让我们一个接一个回答他提出的问题。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有时老师的无名怒火一下子就劈头盖脸地发在了我们身上:“刚才在下面乱嚷嚷的家伙是谁为什么不敢理直气壮地站起来好,那么扒地草,你们就作为代表站起来吧”

    有时,我们还会被老师当作挖苦嘲弄的对象:“下面,齐唱校歌万寿山,你们先带个头,一、二,唱”

    我们四个刚一唱完“万寿山青青山岭逶迤绵延,难道不是那座峰峦”,立刻就会有人说:“难道你们就不是那个万寿山”

    接着,就是全班同学的一阵哄堂大笑。

    学校或班上有需要四个人一起干的活,总是少不了我们。譬如,布置教室的时候,要把壁报的大框子钉到墙上,老师就叫我们一人抬一个角。上体育课的时候要抬四层的跳箱,那当然也少不了叫我们这个万寿山去做。

    虽然我们四个人都不情愿干这类事,但干得久了,却也使我们之间产生了一种同病相怜,谁也离不开谁的“四有引力”。

    我们四个人中,最先参加校内课外活动团体国际笔会支部的是祖鞠,参加这个笔会英语要很灵光才行,而祖鞠呢,上英语课的时候,怕老师让自己读英语单词,便事先拿起铅笔在单词下面用韩语一一标上读音,读出来的当然是洋泾浜英语了。所以,他申请加入这个支部时阻力就不是一星半点。可是,祖鞠却志在必得,他言必称自己的志向是走向世界,要向全世界展示祖国的新气象。在他看来,如果通过这个国际笔会支部和外国人联系上,就等于有了一道进一步征服世界的桥梁。在国际交流十分频繁的今天,这种观点显然是十分陈腐的了。

    升洲是抱着另外一种目的进入国际笔会支部的,他想借这个机会和女校笔会的会员拉关系。在他的眼里,笔会不是别的,而是由操着一口流利英语的校花级女生,和对国外抱着好奇心且富于性感的姐儿们组成的一个花团锦簇的世界。他认为,女孩子只要有一张漂亮的脸蛋,人们就不会对她再有别的苛求。因此他对女孩子的关心,也往往只限于她的容貌,至于别的嘛,从来就不在考虑之列。与此相反,他也坚持,一个聪明的女孩只要学习好,别的就不重要了。升洲从不赞成好女孩要才色兼备这句话。在追求异性方面,升洲根本不加掩饰,他认为,“只要穷追不舍,就没有追不上的。”也许这就是他的个人经验吧。

    让斗焕加入笔会那简直是赶着鸭子上架,首先对动笔他就不灵,要说动刀子,也许还有两下子。至于说那个笔会的“会”嘛,他可是什么也不会。那么,斗焕为什么又要加入笔会支部呢,不为别的,就为了给自己找个合法的抽烟场所,他听祖鞠说,笔会支部那间屋子里可以随便抽烟。不必看别人的脸色,也不必蹲在厕所里闻臭味。台湾小说网  www.192.tw斗焕动了心,但听说在笔会里得用英文给外国人写信,他就又打起怵来。祖鞠替他出主意说,用英文写信嘛,亨俊那小子行,到时候请他帮一下忙不就得了,必要的时候我还想请他帮这个忙呢。

    可事与愿违,四个人中被视为秀才的金亨俊却并没有立即加入笔会支部,事后他对别人说:“我对他们请我加入笔会支部的要求一口回绝了,并不是我不喜欢那个笔会,而是不愿意和祖鞠、斗焕这些人同流合污。这几个宝贝集体加入笔会,分明是在玷污笔会支部的名声嘛。”

    金亨俊就是这种脾气,别人做了的,他却偏偏不干,这也许算是好逆潮流而动的秀才一种清高的表现吧。

    尝一脔肉,而知一镬之味。从他面对一个小小的选择就采取如此态度的情况看,金亨俊的确和另外三个不是一路人。升洲对这件事作了如上的一段回忆。

    诚然,我和其他三个人是同时成长起来的,但他们还在裤子里拉屎撒尿或学走路的时候,我已经在和书打交道了。这话听起来会让人摸不着头脑,那就听我慢慢道来吧。

    我从小就不爱运动,好钻在被窝里睡大觉,而且,睡觉的时候嘴里总爱咬着东西。有一次,我把一张纸往嘴里一衔,睡着了。后来觉得那种味道和感觉十分特别,从此以后,我就上了毒瘾,再也离不开它了,这权且就叫“书籍中毒症”吧。我总爱啃书角,有时啃着啃着就睡过去了,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也许是我从小就爱啃书本,把字都吃进肚子里去的缘故,我四岁的时候就能认得几个字了。记得有一天,爸爸正在读报,我也能认出几个字,就大声念了出来。我念的那个版面正好是政治问题版,后来大家就都叫我“政治版神童”了。

    都过两岁了,我还不会走路,妈妈十分担心地说:“看这孩子有多懒,已经这么大了还不愿意起来活动活动,看来是发育不良。”

    做母亲的,对自己儿子的将来总爱往好处想,有时候,母亲又会换个口吻说:“这孩子不管怎么说都有点特别,就像一个道行很深的老人,总爱躺着琢磨点什么。”

    当然,从替妈妈了却一桩心事这个角度考虑,我也得改掉嗜睡的毛病,早点站起来学走路。

    我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发生过这么一件事。

    每到过节的前一天,到我家来的亲戚就特别多,原因有两个:一是我爸爸在弟兄几个里头是老大,二是我爸爸是一家澡堂的老板。过节的前一天,澡堂里照例也很热闹。到处烟雾腾腾,男人们光着身子,脸上、身上被蒸得红红的,有人争位子,争舀水的瓢,有人在炫耀自己身上的刺青,有人为了洗的时间长一点,占着位子不动窝,还有人在争吵,总之,澡堂乱成了一锅粥。可就是这种情况,那些亲戚们仍然要硬挤进去白洗澡。

    这一天,几个亲戚在我爸爸的澡堂洗完澡后,大家坐在一起看电视,当时,电视里正在播放高中生“有奖问答”节目。一半以上的问题我都答对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问答有很大的局限性,譬如,问世界著名的音乐家,这些小学生都刚刚学过,音乐之父叫巴赫,乐圣是贝多芬,钢琴诗人就是肖邦。而知识比小学生丰富多少倍的大人却不见得都能答出来。谁都知道,音乐专题方面的有奖问答一般都是围绕这三个音乐家提出的。再加上,那天的“有奖问答”中客观题特别多,所以我就很容易答对。问题一答完,亲戚们都赞不绝口:这孩子长大以后不再像神童,倒像个秀才了。俗话说,“好话能还千两债”嘛,几句赞许的话,就把我父母说得美滋滋的,几个洗澡钱就算不了什么了。

    我虽然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但平常却装得很老实,很谦虚,所以大家都叫我“秀才”。“秀才”这个称谓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压力,有时也感到很困惑。人怕出名猪怕壮嘛,猴子还有从树上掉下来的时候,何况秀才呢。万一不留神,马失前蹄,那可就丢人现眼了,传出去该多不光彩啊。为了把自己装扮成很有素养的“秀才”,我就成天夹着本书走来走去。果不其然,得了个“书虫”的美名,但肚子里却没有多少墨水,所以,我和别人谈话的时候总不敢谈得太深,尽量把话说得艰涩难懂一些,让人捉摸不透。当然,有时候也会碰上真正满腹墨水的人,那我的处境可就十分尴尬了。遇到这种情况,我就装得高深莫测,一言不发,同时嘴角还得挂上一丝不屑一顾的微笑,对对方的话淡然应之。有时,还故意装得神经兮兮的,给人一种印象,觉得我这个人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和墨水不多或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墨水的人谈话,那就很好对付了,什么听都没听过的非洲腹地密林啊,说了也记不住名字的15世纪的欧洲学者啊,压根儿就想象不出、名字也很奇怪的灭绝了的大鸟啊,还有让人似懂非懂的印第安人的谚语什么的,天南地北地胡扯一通,把听的人都给弄蒙了。这样别人就会认为我是个天才,上知天文,下懂地理,无所不通。我不就显得与众不同了吗

    后来我还是加入了国际笔会支部,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我的心上人素姬的缘故。

    每到春天,小城公园总要举办文学擂台赛。到时,横幅一挂,小商小贩把摊点往路边一摆,各个学校的学生三五成群地在林荫道上一溜达,莺飞草长的公园顿时就沉浸在了节日的气氛之中。好多俊俏的女学生都会到这儿来一显身手:坐在树荫下画画儿,把诗页夹在笔记本里,抱着双臂倚树一立,眺望远方,不知在想着什么这些情景,就像磁力很强的吸铁石,把那些风华正茂的小伙子都给吸引了过去,对他们来说,自己的文章、绘画作品能否入选倒显得并不那么重要了。

    到这里来的女孩,不是梦想着将来当作家,就是画家,她们的素质,和那些在酒吧、剧场旁边的小胡同里见到的姑娘完全不一样,参加文学擂台赛和写生比赛的学生都是各校遴选出来的尖子。

    四月的春天景致给这些豆蔻年华的高中生提供了自然和谐的氛围,也为他们增添了爱的情趣,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认为是制造了爱情萌动的兴奋点吧。也就是在这里,小学毕业之后我第一次碰到了素姬。

    当时,素姬正坐在一棵洋槐树底下,用握着铅笔的手支起下巴,愣愣地望着蔚蓝蔚蓝的天空出神。我看见素姬的一瞬间,就像一不留神突然走到了悬崖边上,紧张得不得了,一下子屏住了呼吸,呆若木鸡,整个身子就像被牢牢地钉在那儿,动也动不了。

    那时韩国女生的校服和男生不一样,在冬装和夏装外还有一套春秋装。女生穿上白色的春秋装,远看上去,一个个都显得美若天仙,十分靓丽。可男装就不同了,春、秋、冬三个季节都是黑色校服,只有通过校徽的式样、颜色才能辨别学校,可没劲了。

    女生校服中还有一种海魂衫式的水兵学生服,细细卡着的腰身,下摆的裙褶非常显眼,头上再配上紫色或藏蓝色的绸带,显得格外俏丽。

    素姬穿的衣服是女装校服中最古典的一种一套端庄大方的白色迷你裙。这件外衣装左胸是草绿色的,印着三朵十分可爱的银钟花,花朵旁边别着校徽,校徽下边有一道名校标识的黑条儿。素姬油亮的秀发梳成两条长长的辫子,一直垂到腰际。被黑发映衬着的两颊泛着红晕,就像盛开的两朵粉红色的蔷薇。细嫩而端庄的额头蕴藏着富有稚气的女性美。弯眉下边闪动着两颗充满青春活力的黑眸。睫毛黑黝黝地翘着,柔和地镶嵌在明眸四周。挺直的鼻梁托着微微上翘的鼻翼,显得十分可爱。明晰的唇面沟下连着一张小嘴,鲜明的唇线就像是用细细的唇笔勾勒出来的,美极了。她俏丽的身形再配上这身校服,显得更加楚楚动人。

    她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收到过好几十封求爱信了,其中还有我为人代笔写的两封呢。我在写这两封信的时候可真卖力,把我学过的好词都用上了,给老师写作文时哪一次也没有下过这么大的工夫。

    此时,我被这比天仙还要美十倍,不,美百倍的纯洁少女深深吸引住了。再看她从洁白的袖口里伸出来的小巧玲珑的手,那白嫩而又纤细的手指,在树缝里透出的阳光照射下,要多可人有多可人,我恨不得一下子扑上去,抓住她的手美美地亲个够。

    素姬正在用她那纤细而动人的手指折着参赛考试纸,一折又一折,叠得四四方方的,动作洒脱而又落落大方。

    我知趣地蹲在一棵满是刺儿的蔷薇树后面,空落落地望着天空,有时也想一想我要参赛的作文,打打腹稿,看似很用心地在纸上划拉几笔,然后有意地干咳一声,企图引起素姬的注意。

    我随时都在观察着素姬的一举一动,看看有没有接近的机会。

    素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作品,起身向赛场主席台走去,我也站起身来跟在她后边。当我走到一棵迎春吐翠的垂柳前面时,不知怎么的,被素姬看见了。素姬乜斜了我一眼,神态好像有点异乎寻常,而且,她一边往前走一边还时不时地回过头来瞥我一眼,我想躲也躲不开,有两三次,我俩的目光就直接相遇了,那含情脉脉的目光就像一股电流,刹那间流遍了全身,使我感到那样的幸福,说不出的美好。正在我如醉如痴的时候,素姬停住了脚步,她轻轻地喊了声:“喂,你就是金亨俊吧”

    一听这做梦都想听到的柔声细气的呼唤,我的两条腿一下子就变软了,想挪都挪不动。舌头也变得不听使唤,张大嘴巴,愣愣的好半天说不出话来。如果不是我随机应变,装出受宠若惊的样子,那副回不过神来的呆板表情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我变成了一个精神恍惚的木头人,素姬和我说了些什么,我又回答了些什么,只模模糊糊的有个印象,我只记得素姬走到跟前兴奋地向我打招呼。我说:“今天我戴着眼镜,差点没有认出你来。”她嫣然一笑,露出了两个甜甜的酒窝,热情地说:“看样子,你现在还是那么爱看书。”我只**地回答了一句:“可以说是吧”此外还说了些什么我就再也记不起来了。后来,回过神定睛一看,素姬已经从我眼前消失了。现在回想起来,和素姬的初次见面真好像是一场梦,一场美梦。

    从此以后,这梦似乎就再也没有醒过素姬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老是在我眼前忽闪,红润的两颊上那圆圆的酒窝老在我脑海里翻腾,两个丰满的**在胸衣上形成的曲线,不管什么时候想起来都觉得蛮有滋味。那曲线本不应该被恍恍惚惚的我看到的,却让我记忆犹新。素姬手里拿着的本子封皮上分明用工工整整的铅笔字写着:j女高二年级笔会支部梁素姬。

    有时候琢磨,要说自己有缺点的话那就只有一个:看一看别人的反应,我免不了会有点自负,感到谁都无法和我媲美。

    第二天一早,我就把我要参加笔会支部的喜讯告诉了四人俱乐部其他三位,把昨天见到素姬的事也说了一遍,当然免不了要添枝加叶,渲染一番。譬如说,素姬首先看见了我,并高兴地跑了过来啦,极力劝我加入笔会支部,将来好和她联系啦,等等,说得绘声绘色,眉飞色舞。

    对这件事响应最快的就要数平常不大爱说话的升洲了,他提出,作为笔会运作的第一项工作,我们可以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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