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代价。台湾小说网
www.192.tw可是,
财产的权利是政府或其他机构的集体活动,给予个人一种专亭的权利,可以
不让别人使用那种预期稀少、对于专用会造成冲突的东西。这样,财产不仅
是一种权利,而且是权利的冲突,可是财产的权利是管理冲突的集体行动。
当然,我们在这里区别分析和辩解。分析是讲稀少性、财产和财产权利
的关系。对财产权利的辩解是为了维持或改变财产权利而提出的理由。这种
辩解我们现在不管。分析的目的是要说明“占有”的双重意义。它在物质的
意义上是控制自然力的能力。在所有权的意义上,它是集体赋予个人的能力,
使个人能不让别人侵犯个人有权留归自己使用的东西。在一种意义方面,它
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在另一种意义方面,它是买卖的能力的必要条件。1
2.选挥
可是,不管就哪一方面来说,能力总是归结为选择,选择是在稀少的机
会中进行选择。在物质的意义上,选择是在自然的或物质的机会中进行选择。
在所有权的意义上,选择是在不同的买户、卖户、借款人、贷款人、工人、
雇主、出租人或承租人等等中间进行选择。是在所有权的让与和取得之间进
行选择。在物质的意义上,选择有关于增加对自然力控制的能力。在所有权
的意义上,选择有关于增加对别人控制的能力。一种是相对的效率,另一种
是相对的稀少性。
在占有的物质意义方面,财富的生产或消费是通过在自然的机会中进行
选择而实现。布莱克说,“选择”是一种“生产的形式。”布莱克的说法正
确地把消费包括在他的生产的意义以内,如果我们所谓选择,意思是选择的
行为,而不仅是对可能的机会作主观的估价,结果产生行为。
“在吃能开始以前,”他说,“必须先决定或选择吃什么。选择的对象可能是
商品生产或者服务生产中所使用的物品或服务。没有疑问,这些都是生产。可是为自
己选择食物、衣服、或娱乐同样肯定地是生产。”2
如果我们耍研究怎样那选择的行为能生产财富,就必须比较仔细地考察
在不同对象中进行选择的意义。它是一种方向和力量的选择,我们用这种方
向和力量来使用我们的人力脑力、体力、和管理的能力。根据这种意义
来说,每一个选择,在它对自然物资发生作用的各方面上,是三重的。在选
1财产和财产权利的分别,引伸自麦克劳德的理论,参阅本书第9章i,第3节,财产和财产的权利。
2布莱克:生产经济学,第41页。
择的那一刻时间,它是履行、避免和克制,可以从下面的图式中看出。1
选扫的图式
履行克制
避免
a
b
c
人力
在一个方向,ac,人力或是控制自然力的能力,可能被认为大于在另一
个方向,ab。可是,在那个方向,施展一个人的能力。被认为没有用。因此
在两者之间作出选择。一个方向的放弃,我们称为“避免”;另一个方向的
采取,我们称为“履行”。
可是,只有在危机的时期或者极度紧张的时期,“履行”才等于那个方
向的全部人力。实际履行和可能履行之间的差额,我们称为“克制”。因此
每一个选择是一种双重的可能对象的选择,“履行”的选择既受“克制”的
限制,又受所“避免”的较次的一个对象的限制。履行是推动当时可供选择
的因素之一的实际努力。避免是舍弃那些认为无益于所抱的目的的其他因
素。克制是履行所做到的程度,不发挥全部可能的能力,而由意志力加以限
制,因为发挥的能力太多,反而会达不到目的。台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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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每一个选择有三重的限制。第一,能力,就是可能的能力,不管
是管理的或者身体的能力,受着脑力的见识的指导。第二,使用多少力量的
选择,就是,发挥较大或较小程度的力量,这时候履行少于那个方向中可能
的能力。第三,方向的选择,就是,在一个方向履行而避免其他的方向。
虽然这样完全归结于实际的人类能力的大小,我们还是有一种意志的指
导,所以选择是生产的。我们称为“行动中的意志”。那是控制自然力量起
作用的方向,决定人类力量在实行中使用到什么程度,克制过分的、不必要
的使用,并且避免用在其他的方向。所以,选择是生产的,因为它是履行、
克制和避免。
这种选择的行为的分析,使限制的和补充的因素的原则富有意义,作为
财富的生产中对管理的交易的指南。如果精明的话,我们选择一种“履行”,
受着“克制”的限制,根据当时当地的限制的因素,而暂时“避免”补充的
因素,1尽管以后这些因素可能陆续被选为一时的限制的因素。这种对自然力
的限制的和补充的因素进行选择的程序,我们区别为自然机会的选择,或者
财富的生产。
然而,对于合理的、习惯的和偶然的选择,必须加以辨别,像布莱克所
辨别的那样。2实际所作的选择也许不是真正限制的因素,若是那样的话,气
力就浪费了。合理的或科学的选择有别于习惯的和偶然的选择所做到的
程度,我们称为“及时”。它的范围是脑力和管理的能力。这方面的能力各
人大不相同,而在纯粹体力劳动上达到最低的程度。因为“及时”是所用的
1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第69页。
1参阅本书第9章ix,第3节,关键的和一般的交易。
2布莱克:生产经济学,第41页。
人力发生效力的程度,由于所选择的可以变化的限制因素在时间、地点、形
式和数量上都很正确。
因此,人们在自然的物质力量之间进行选择的三种限制的或关键性的因
素,是人力、机会和及时。人力是脑力、体力和管理的能力。机会是自然力
量中的限制的和补充的因素。及时是在正确的时间、地点、形式、数量和人
力使用程度下履行、克制和避免。这种工程的选择的程序特别存在于管理的
交易中,但它的原型是鲁滨逊,他只考虑物质的占有。用最高可能的效率作
为尺度,它是在现有的能力、自然机会和对时机的判断等一定条件下所能做
到的最小的工时入量或最大的使用价值出量。在对自然力的控制上,从这些
方面选择的结果,我们称为效率。
可是很奇怪,这种多方面的选择在经济能力或者相对稀少性的范围内也
存在,那是占有的所有权的意义。这里买卖的或讨价还价的能力的不同方面
也是履行、避免、克制。我们称为“经济的或所有权的机会”,因为它们是
提供机会的相对稀少性,而其他的是“物质的机会”,在那里相对的效率提
供机会。机会是客观的一面,它的意志的一面是能力和选择。机会的选择的
分析逐渐地才进入经济学说,虽然人们向来总认为是显然的,因此不需要研
究,在这里我们将试行区分它的发展的阶段。因为机会的选择是价值的法律
上的意义,不同于物质的生产成本的概念和快乐主义的苦乐的概念。
3.机会
1服务的成本和产品的成本
在庞巴维克对悉尼耳的节欲论的批评中1,开始了晚近的“效用成本”
和“机会成本”的理论,后者的意义我们发现等于司法上的合理的服务成本
的理论。小说站
www.xsz.tw庞巴维克用快乐主义的说法,所谓从物质服务得来的快乐,就是,
“效用成本”这种说法我们很容易把它变成所有权的货币的说法,或者
“机会成本”。
他区别两种幸福的损失,一种“正的”,在这里“我们使自己受到正的
实在的损害、痛苦或麻烦”:一种“负的”,在这里“我们不取得否则可能
得到的一种快乐或满足。”这种二中择一所避免的一面是他的效用成本。
这两种量度成本的方法不是累积的。两者不能相加。它们是二中取一的
选择。庞巴维克说,“既然在今天的经济生活中,我们有无数的可能的途
径,把我们的工作变成收益,”用劳动痛苦作为量度牺牲的标准,“差不多
决不会实现。”现在“我们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不用工作的痛苦计算,而
用我们所放弃的利润或利益计算。”1
这样,他改变他的经济哲学,从悉尼耳的节欲和稀少的经济,改变到丰
裕的经济,人们只是在较大和较小的快乐之间进行选择。这一原则的普遍性
没有疑问。我们选择较大的快乐而不选择较小的快乐有些变化以后再讨
论。我们获得一种快乐的剩余。
1庞巴维克:资本和利息,1884年版,引文根据英译本1890车版,第275页。
1同上书,第284页。
这种放弃了的利益,庞巴维克称为“负的成本”或“效用成本”那种
自相矛盾的名词,而对于亚当斯密和悉尼耳的牺牲、痛苦或麻烦,称为“正
的成本”。然而,“正的”和“负的”这两个名词用在这里的意思和数学上
的正负不同,因为在这里的意思显然是指在不同快乐之间进行选择那种意志
的意义,所以我们用他的避免了的快乐的“效用成本”这个名词,和古典派
的“正的成本”或正的痛苦作为对比,如果正的快乐的“收入”和正的痛苦
的“支出”相抵冲的话,正的成本或痛苦产生净收入的观念。可是,如果所
避免的快乐和所取得的较大的快乐相比较的话,效用成本的概念产生“剩余”
的观念。
当我们从庞巴维克的讲物资和快乐的自然经济转移到一种货
币社会的所有权经济时,这一点会显得更普通。在这里每一种东西
都归某一个人所有,个人必须先和所有人谈妥,然后才可能利用自
然。因此我们把“效用成本”这心理的说法变成“机会成本”这金
钱的说法。这里,活动不是物质的,而是行为的。这里的行为是同
意转移法律上的控制,1从而结束谈判。机会成本起源于有很多的卖
的机会可以选择。这样,在我们的买卖的交易的公式里2,卖户s
有两个机会可以卖给两个竞争的买户。他不能在一次交易中卖给他
们两个人,因为在每一笔交易中,他只求售一种商品,不管怎样大
小,因此他必须在两个买户之间选择一个。买户b出价一百元,可
是买户b1只出价九十元。如果卖户s不能诱使买户b出价多于一百
元,那末,s接受一百元卖出他的商品,从而放弃b1所出的九十元。
对s来说,这九十元是他的机会成本意义是“负的”,甚至似
是而非的,因为它不是一种实在的支出的意义的成本,而是他所避
免的、在现有的可以用钱购买的丰裕的物品中一种较小的份额。
可是s的正的成本也许是八十元,这个数目他在以前的一次交
易中以买户的身份付给一个卖户。因此“机会成本”和“正的成本”
不是累积的。实际上它们是正的支出和可能的收入之间的差额。买
户b1代表s所有的可以卖货的一切所有权机会中第二好的一个机
会,而买户b代表当时一切所有权机会中最好的一个。因为这个缘
故,我们叫它机会成本。
因此,我们得到一种“剩余”和“净收入”应有的分别,可是
通常人们不加辨别。净收入是s在两次交易中的总收入从b处收
到的一百元和他的总支出付给以前一个卖户的八十元的差额
在这个例子里是二十元。可是,在这个例子里,剩余是一次交
易中两种总收入的差额,就是,b愿给s的收入一百元和b1愿给的
另一种较少的收入九十元的差额。在这个例子里,剩余是十元。剩
余和净收入不是累加的,若是累加就会是三十元了。它们是两种量
度价值的方法,一种用成本,一种用机会的选择。
若是“剩余”的时候,那剩余收入十元是一种“不劳而获”的
收入,或者“准地租”,起源于选择的自由,不费任何成本,在两
种所有权机会中选择一种,这两种机会由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上的两
1参阅本书第2章ii,第211节,谈判的心理。
2参阅本书第2章ii,第21节,买卖的交易。
个所有人b和b1代表。可是,净收入是那二十元的差额,是在不同
时间两个市场上一笔正的支出八十元和一笔正的收入一百元之间的
差额。换一句话说,剩余是在一次交易中两种售货机会的差额,可
是,净收入是两次交易中正的支出和正的收入之间的差额。
我们将看到,法庭的合理的服务成本的概念系根据这种剩余的多少而不
是根据净收入,系根据它作为机会成本的大小而不是根据正的成本。再说,
这种区别,数理经济学家在他们对统计在理论上的运用中,才开始了解。1
然而,为了保持这种区别,必须有一种名词来表示正的成本,并且辨别
它和机会原则的服务的成本。我们将称为“产品的成本”,而机会原则的概
念是“服务的成本”。产品的成本是古典诙的或者痛苦的成本观念,作为正
的货币或痛苦的支出,换取正的货物或快乐的收入。可是,服务的成本是意
志的避免了的另一种可能的收入,因为个人是受着限制的,不能同时有两种
收入,因此选择较大的一种。因此,产品的成本是支出,可是,服务的成本
是放弃了的另一种可能的收入。一切买卖实陈上根据两者择一的收入或是服
务的成本原则在进行,产品的成本只是“目标”中的一项因素,这种售价的
目标,卖者尽可能争取达到。
最先陈述这种机会成本观念的,是格林和戴文波特。2戴文波特认为,格
林虽然“第一个明确地陈述这种理论,”可是,他不是“第一个加以有系统
的应用。”这一点由戴文波特做到了,他仔细地考查了古典派和快乐主义派
的主要经济学家的学说,读者可以参考他的著作价值和分配一书。他发
现庞巴维克和奥国学派会看出这种原则,可是没有“毫不犹豫地”加以坚
持;后来个别的经济学家也会说明或暗示这一原则,他们用了“排出成本”、
“准地租”以及特别是马夏尔的“替代”成本。
我们依据戴文波特的详尽的分析以及和旧派理论的对比,把他的说法归
结为前面所讲的那种交易的公式,仍然用他的名词“机会成本”、“分配的
成本”或者“分配的份额。”这些名词十分恰当地说明每一个买卖的交易中
发生的主动的选择过程。每一个卖户所选择的是许多买户愿意以货币形式付
给他的种种不同数量的一部分社会总产品之中最大的一份。这一份代价可以
叫作他的”分配的份额”,就是他接受的那一份。然而,在作出选择的时候,
他放弃第二高价的买户所愿意以货币形式付给他的仅次于最高价的那一部分
社会总产品。这是“分配的成本”,差不多等于替代成本、排出成本、或者
格林和戴文波特的机会成本那些概念。“分配的份额”是有权取得的一份社
会产品,他实际收到作为“货币收入”的购买力。机会成本是可以取得他所
放弃的那较小的一份的权利,因此这一份成为一种“成本”,从意志的意义
来说,这是为了取得那较大的一份而放弃了的较小的一份。两者的差额是一
种准地租、一种剩余、一种不劳而获的收入,得来不费成本,只费选择,可
是作为组成部分之一,有助于增加他的净收入。
2服务的价值和产品的价值
1摩滕在下书所作附录。伊利斯:糖税,罗利基金出版物,1932年12月版。
2格林:痛苦成本和机会成本,经济学季刊,1894年第8号;戴文波特:价值和分配,1908
年版:企业经济学,1913年版。
可是,如果个人由于有机会在两种总收入中选择较大的一种,而获得一
种剩余,增加他的净收入,那末,难道他不能由于有机会在两种总支出中选
择较小的一种,也增加他的净收入吗我们在凯雷从1837至1847年的作品
中找到这种分析的开端。他的分析被巴斯夏在1850年拿来加以宣扬,巴斯夏
并不声明来源,甚至在文字上和例证上都不如改动。1他们两人实际所做的工
作是回溯到亚当斯密的“省免的劳动”,按斯密的意思,这就等于“劳动
成本”和“所支配的劳动。”2他们两人都用斯密的“省免的劳动”的概念来
推翻李嘉图的成本和地租的学说,可是,凯雷用它来支持保护税则,而巴斯
夏用它来驳斥无政府主义者普鲁东和支持自由贸易。
凯雷和巴斯夏采用“服务的价值”这个名词来区别他们的“省免的劳动”
的意思。我们考查了美国法院和买卖人的价值理论,发现这完全是他们的“价
值”的意义。法律上的和资本主义的价值论是一种“省免的劳动论”,因而
在古典或正统派经济学的“正的”成本价值论里不存在,在他们的**、
无政府主义、快乐主义或者非正统的信徒和反对者的理论里也不存在。
然而,“省免的劳动”是货币或货币价值的一种人化,那法律的一资本
主义的理论是一种货币价值的理论。凯雷和巴斯夏撇开货币不谈,以便达成
他们的“省免的劳动”的概念,可是,他们又把省免的劳动变成省免的货币。
因此,我们说明他们的学说的来源,就是在说明法律上的和资本主义的价值
论。然而,我们发现他们的理论包含在我们的交易的公式里,在那里显然是
一种意志的、有关机会的选择的理论。
巴斯夏,和凯雷一样,从一种和庞巴维克相反的社会哲学出发。巴斯
夏不谈机会的丰裕,从中我们选择最有利的机会,因而不管牺牲的痛苦:他
从机会的稀少出发,因此也是从牺牲的痛苦出发,从中我们选择痛苦最轻的
机会,并且不管正的货币或快乐的收入。他说得很对,这是由于普遍的稀少
的法则,就是,**超过供给,因此需要劳动来生产供给。可是,既然劳动
是讨厌的,产品的价值,对于在交换中取得这些产品的买户来说,不是按照
他自己在生产中的劳动成本计算,而是按照假如他不向别人换取而自己从事
生产所必须花费的劳动计算。因此,它们的价值是以亚当斯密的省免的劳
动为尺度,不是以李嘉图的劳动成本为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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