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串送入嘴,一边伸过嘴就着月儿手上的纸上抹了两下,一边满足地说:“吃肥肉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栗子网
www.lizi.tw”
第六节冒然来访
我不是如此冒失的人,在这样一个毫无凭据的深夜,敲她市郊7层的楼,我。
她狭小的房间里,那个当红歌手,斜依在床上,眼角含笑地看着我,我尴尬万分。怎么没有想到,单身女人的深夜,是不可以随便造访的。难怪安蕾不快的表情,我准备告辞,却听见歌手说,不要走。
我停住脚步,歌手站起身来,说在a市会停留几天,也苦无节目,所以希望可以多认识一些朋友,谈谈天,说说地。
明明白白地看到安蕾越来越暴露出来的不悦,我笑着拒绝了歌手的提议,对安蕾说了句,对不起。不知道他会在。然后转身就走掉了,安蕾说,菊子,或者你可以去找肖恩。
我顿了一下,始终没有回头地,消失在夜里,睡觉也许是我唯一的需要。
有一段时间见不到肖恩,日子还是如常地流逝。
钟泽委曲求全,只要我不离开他,他可以做一切。
我冷冷地看着这个我早已经不爱了的男人,他并不明白,我现在需要的,并不是他想尽办法的取悦,我需要的,是他长时间的离开,情到相看两厌倦,为什么还要坚持着继续。
这烦乱的生活。
来了一个短信,很奇怪,不认识的号码。于是不回复。但是每天,这个号码总是以孜孜不倦的状态,发来一条又一条信息,有时侯是网络上流传着的笑话,有时侯是一些问候,还有时候,是一些状态告白甚至挑逗。我不明白这是谁,如此地发疯。也许是记错了号码的可怜人,在我再三确认不识得这个号码之后。懒得去管。
安蕾还是喜欢在一些无聊的时刻拉我去喝茶或者咖啡。她爱上了那个不安定的歌手,反复地讲述着他带给她致命的震撼,包括他们之间水乳交融的**,我懒懒地听着她的精彩演说,心里想念的,是肖恩的影子,他现在是否在a市,还是在b市的某个街道,还是在返回或者去向哪一个城市。
肖恩是太漂流的男人,如同绽在漆夜的烟火,谁都无法抓住哪怕是零星的痕迹。如我,迷恋着烟火的颜色。
短信又在这样的时刻来临我经常想,在铺满星辰的黑色夜里,与你赤身**躺在大地的怀抱,应该是最幸福的事情。
总是会有那么一些无聊的男人,做肢体或者言语的挑逗,以为自己是经典爱情中的坏男人白瑞德,我厌倦透顶,安蕾笑着揶揄,哪里冒出来的无聊男人,令你如此厌恶。
避免这个话题,我总不希望过多的私生活与别人分享。
安蕾说,真正的爱情,就是想起来就能令你波澜壮阔的。
我惆怅起来。爱情,爱情。悲伤的话题。
接到肖恩的电话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周末晚上。
事先没有任何征兆,所以措不及防。
说是在某条街的一个小酒店,话语间弥漫着不易察觉的忧伤。几乎是不假思索,就奔向了肖恩。途中,我突然想起安蕾的话,爱情,就是想起来就可以波澜壮阔的。对肖恩,就是有这样的波澜。也许波澜壮阔得太久,就有勇敢的冲动,我想,我也许需要肖恩知道我的心意。
一直相信,冥冥中,谁与谁相遇,都是机缘命定,不过是循着命定的足迹去行走。比如肖恩,由依赖上升起来的情感,在此刻那么明显。
看到肖恩的时候,我几乎不能呼吸。
那么远地坐在那里,无比落寞地握着一只冰冷的杯,那些红色的液体随着手指的摇晃左右摇摆,空气里布满了凝重的灰。
心疼。只有这样的一种感觉,心疼。
除了你,我找不出谁来陪我喝一杯。
呵呵,我笑,眼睛却有点湿,有过多少次,肖恩曾经陪伴过我的失意,现在又有多少次,我要来偿还他的耐心,我想,真的是冥冥中的劫难,让我生出如此的心魔,纠葛自己,为难自己,惟独不能心疼自己。小说站
www.xsz.tw
就这样,一句不问地,等待着他的倾诉,可是,他似乎不想透露任何讯息,来解释这晚的失落,不过是说一些世态炎凉的话,话一些知交零落的感慨,时间就飞了过去。
肖恩醉了,有点恍惚。跟在他身后,不知道应该做什么,送他回家,可是,这才发现,从来都不知道他栖居在哪里,从来都不知道和他有关联的任何事情,包括他的准确职业和年纪,可是这些,又有什么样的关系,对于他,仅仅是眼神的交汇,也足以令我牵肠挂肚了,我还需要知道他一些什么。不过都是飘来飘去的灵魂,我明白了我爱着他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他和我,那么类似,都是一类人,在一样的城市中呼吸着同样的风,享受着同样的阳光,都有一些怯懦,又都很骄傲,爱他,就如同爱我自己的影子,那样熟悉,却又难以触摸。
我们在一个路口停住了脚步,肖恩回头看着我,眼神和平常不太一样,我迎向他的目光,这么好的夜。
肖恩说,明天我要去c城。
为什么我惊诧。
这个城市令人我太压抑。我每天穿梭在这个成熟的脉络之中,觉得精神都快要崩溃了。所以,我辞掉了我的工作,要去c城呆一段时间。
我倒吸一口冷气,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和他,我拥有一样的窒息的压迫感,但是因着一些倦怠,还是停留着,我失去了一切的兴趣,工作不过是一个惯性的运动,排遣我寂寥的生活罢了,肖恩始终不能迁就生活,于是要逃跑,我黯然下去,怎么可以,在这样的时刻,做他莫名其妙的羁绊。肖恩,一匹驰骋的野马,我不过是他经过的途中的一处风景,怎可以迷惑住他的眼睛,拉扯住他奔驰的脚步。
那天,肖恩一直在问,为什么你一直心事重重,你究竟怎么了。
我笑着说,呵呵,长了愁苦的脸,你去c城,一个人,好好地。照顾好自己,记得随时给我你的消息。
背过身去,提步就走。眼睛里面是满满的潮湿。
中午休息的时候,靠着窗户看外面的蓝天,看那一朵朵的云彩自由行走,有时侯会有飞机穿过的轰鸣和痕迹,于是想,哪一架飞机承载着远走高飞的肖恩,c城,那么遥远,远到不可碰触的距离,肖恩。从此,c城成为我最关注的城市,而飞机的轰鸣,成为我最刺痛的声响。
安蕾斜睨着眼,看我的悲伤,明明白白地展览在她面前。
我希望她什么都不要问我,希望。但是,她怎么会不问,她抽了一支细长的dj烟,吐露着傲慢地说,什么事情如此不开心,和钟泽最近怎么失去了联络,他舍得放弃你吗。
女人自以为自己的爱情很光辉的时候,都是这样一副普渡众生的嘴脸的。我要了她一支烟,沉默着吸。说实话,我不会吸烟,但是吸烟可以阻止我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来敷衍眼前的人,它可以令我理所当然地沉默。
安蕾又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一些**的细节,说那个歌手多么会**,他的爱抚令她多么**之类的,还和以前曾经有过肌肤之亲的男人做了一些比较,这时候那个莫名其妙的号码又来了信息,安蕾敏感地说,谁来的信息,是不是肖恩,肖恩真是不错的男人,迷人,性感,床上功夫一定厉害。
我将这个女人抛到身后,手机关掉,这无聊的生活。
要失去肖恩了吗c城,和我,想不出有丝毫的关联。
第七节庄园
我看见时恩,在一九一七年广州的夏天。那一日浓雾尚迷离,时恩来敲我的门,右手扶着一个已过花甲的老人。栗子小说 m.lizi.tw他说,我们想找叶楚琪。
我茫然。
这简陋的庄园,我住的时间并不长,地契是一个酒楼老板卖给我的,为此,我甚至当掉了自己最心爱的玉镯子。我对他们摇头,我说你们找错地方了,这屋子里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老人看上去很呆滞,时恩致歉,然后牵着他要走,他也一动不动,盯着我,嘴里喃喃地说,她必定是在这里的,必定是。
我给了时恩一记无奈的笑脸,索性邀请他们进屋,我想,是眼前的老人那双空洞却透着坚定与沧桑的眼睛,令我生出同情。以及好奇。
老人姓杨,叫杨佐铭。时恩的爷爷。他们要找的女子,是杨佐铭曾经的爱人。曾共过一段患难,结婚,生子。但后来一场瘟疫,令他们不得不逃离家乡的小镇。便在奔走的途中,她和他们失散了。
时恩说,我爷爷已是病入膏肓的人,很多记忆都不在了,惟有奶奶,他这一生都惦念着。这终究是憾事。爷爷一直记得,他们失散以前住的地方,就是翠花街七十二号,所以我们从南京来了广州,明知找不回什么,但也算是了却爷爷的心愿了。
我仔细地听,暗暗唏嘘。这样的人,这样的情,当真如神话一般美丽,不由得,对这位神色痴呆的老人肃然起静。
我提议时恩和他爷爷暂时住在家里,这屋子毕竟是老人曾居住过的地方,我想他在这里,也许可以找出一些消失的记忆。总好过一片空白,满盘皆落索。
我是戏子。隔三差五地在戏院唱。时恩有时也会带着爷爷来听戏,然后他送爷爷回家,再返来接我。好似驾轻就熟。我亦没有忸怩推搪。多多少少,我对时恩是心存好感的。
有天深夜回家,还在巷口,就见里面火光冲天。时恩慌了神,无论我怎样拖住他,也没能阻止他闯进火海。很久很久,他们都没有出来。
我的背靠着冰冷的墙壁,脸却被映得通红,手心有汗,似泪珠那样晶莹。
左邻右舍的人聚集过来,用微薄的水往火海里泼,那么的无济于事。我终于哭起来。在这样的时刻,我知道,时恩是那么重要。
但,我连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讲。
时恩和他爷爷,就像朝去暮来的梦,华丽的刺痛了我的眼睛,我抓不住,便看着他们从指尖溜走。
废墟。两具烧焦的尸体。我眼前发黑,昏迷过去。
厅将这起事故当作意外处理,草草地记录在案,没有多加追究。
后来我在城西租了一间阁楼,搬出了那座只剩下废墟的宅院。没多久,无聊的日报上,便登出翠花街七十二号闹鬼的新闻,写得似模似样。突然有奇怪的念头,自我脑中一闪而过。我回了趟旧宅。
附近的住户,多数都已搬离,闹鬼一说,由此显得更加真实。我踏进大门的那一刻,一阵风吹落了屋檐上的蜘蛛网,有一缕附在我的睫毛上,我用手指小心地除去,随即我听到一声奇怪的声响,像是谁打破了瓦罐。我倒抽一口冷气,退出两步。
然后我看到门环,很干净,我再看看自己的手,没有半点污浊。我给自己定了定心,缓缓朝屋内走去。客厅、后堂、花园、走廊,原形尚在,但面目全非,四处都是焦土,朽木糜烂。
打破瓦罐的声音再次出现,这一次,微弱了许多。我循着声音过去,在厨房,我看见一个人趴在地上,伸长了手,试图要拿一片破碎的瓦,里面有残余的水,但是那样浑浊。我赶紧从水缸里捧了一把还算干净的水,放到他面前,示意他喝下。他抬起头来看我的时候,我抑制不了内心的恐惧,尖叫着,手里的水也洒在地上。
他是杨佐铭。
然后我知道了那场火原来是有匪徒闯入了宅子,他在与之纠缠的时候,不小心撞翻了案头的蜡烛。两具烧焦的尸体,一个是时恩,一个就是那丧尽天良的歹徒。当时他从后门跌出火场,全身上下还有或轻或重的烧伤,那张脸,更是面目全非。闹鬼的传言便是由此而起。
但杨老爷坚持不肯同我到阁楼居住,他说孩子,我这样会吓坏你。低头的一刹,我看到了他腐烂的容颜下绝望的哀伤。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过度的惊吓,他虽然也经常咳嗽,步履蹒跚身形佝偻,连嗓子也被大火灼伤,变成沙哑的,晦涩的,像魔鬼的低吟,但他的神智似乎清醒了不少。
我劝不了他,于是每天都给他送新鲜的饭菜。他总是穿着黑色的长衫,戴着一张京剧的脸谱,头顶罩着斗笠,连双手都戴着皮革的手套。我去,通常都见他坐在后院的杂物间里,阴影之中,他的呆滞和从前虽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我总在转身的时候偷偷落泪。心伤倍增。
我叫他爷爷,我知道他的疼痛,如果可以代替时恩,愈合他心底的窗洞,我想时恩泉下有知,亦会对我感激,将我铭记。事已至此,我能奢盼的,惟有这份虚无。
有几日,大帅请戏班到府中唱堂会,我无暇分身,便将爷爷托给邻居六婶代为照顾。及至再回来,这废墟一般的宅子,竟然翻新了几成。我讶然,转头想去六婶家问个明白,却看见一个男子,军装,皮靴,衣着鲜亮。他就站在大门外,冲着我微微地笑,他说,宋小姐,这份礼物你可满意。
我自然认得他。姓姜,是大帅最得力的助手,有军长的头衔。我们曾在戏院碰过几次面,难得他待人还算亲和,没有嚣张跋扈的气焰,我也就不必对他冷眼相向。我说姜军长的一番心意,珈彤实在感激。他说那么宋小姐能否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心头一紧,却不好推辞。我说,请讲。他说以后只要不在公众的场合,你叫我子沅,可好
我暗暗舒了一口气,又为自己方才的多心忍俊不禁。
宅院恢复了不曾被焚坏的模样,焦土的气味,亦被后院新栽种的桂花树的香气掩盖。少沅隔三差五地来,带燕窝一类的补品,或者名贵的狐裘。
眼看天气一日比一日寒冷,我想起时恩曾跟我讲,南京的冬天是可以看见雪的。我出生至今,对于雪,从来只是听说,广州原本就是少雪的地方,即使寒冬腊月的天,雪花也不是轻易能见的。所以当初时恩对我描述南京的某一场大雪,我的眼内充满希冀,他说我看上去像个天真的小姑娘。
小姑娘。我喜欢他将这个形容加诸于我身上,带着甜甜的宠溺,我几乎醉在其中。
然,美眷如花,流年似水,谁都敌不过。
我与少沅在走廊上谈笑时,我并不自在。杂务间被改成密室,那遍体鳞伤的老者就藏匿其中,少沅不是不知道,他也曾替我劝说爷爷搬回厢房住,但爷爷看上去始终冷漠而委顿,不说一句话,我们都没有办法。是以每次经过,总是凭空的觉得紧张,仿佛有一双燃烧的眼睛,在暗处,闪着寒冷的光。
第八节胭脂笑
是这样反复的秋,微凉,天气依旧。秦淮的风月,满川脂粉,她看见他,看见自己捆绑的心事,树的年轮,一圈,复一圈。
心颤。如汩汩的蜂蜜在灌,又如细细的银针在刺。髻上一支翠翘,颤巍巍跌进脚下的秦淮河,激起袖珍的水花。
寂筱寻他,足有十年。
十年以前,塞外绝色尘烟。牧草便像江南水乡的芦苇,片片轻扫,随风倒。却也要大气许多,壮阔许多。寂筱是想念的。
那是她仅只七岁的小小年华,朱红的斜襟轧花袄褂,配着月白的丝锻大袖衫,两条细细的长辫子,头上戴族里姑娘年轻时的钗环,插一株白色的宣鸟羽毛。阿母在各自的女孩儿懂事以后,都会随时提醒她们,羽毛代表爱情和婚姻,不可随意被男子拔下,或者私相授受。
不久,有笃笃的马蹄一路踩过来,温柔的南南河变做江南布庄染缸里的水,手指一沾,尽是殷红。寂筱酣梦,渐渐觉得面前强光闪烁,睁开眼,看到记忆中最盛大的一场篝火。尸体,瑟缩或笔直,横七竖八躺在地上。血是红的,黑夜里肮脏的红。
寂筱想要哭喊,却觉得失去了声音。突而有脸面已经模糊的人踉跄着冲向她,胸口幽深的洞,血肉尚鲜活。寂筱只觉双眼发黑,天地换了位,被那人压在身下,沉沉昏睡。
寂筱仔细收藏着那只墨绿的羌笛,不怨杨柳,不思玉门关。她惦记的,不过是当初将她从死人堆里捡起来的少年,麦黄的皮肤,眉眼浓黑,又不似北方的男子,少了分粗犷,多了些文雅秀气。
寂筱知道,朔风血的那个晚上,如果没有阿母将小小的她压在身体底下,避开鞑靼蛮子尖锐的屠刀,她便让生命随着不堪的记忆一同焚烧。但她逃过,并遇到抱她上马的小小少年,听他说别怕,我带你离开。
当然,七岁的寂筱听不懂汉话,就像七岁的她其实也不叫寂筱。她只能看着他散出温暖的脸,看他翕合的嘴唇,她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氲湿了他胸口的大片衣衫。
后来,少年随同行的商队离开,把寂筱放在边城的一户农家。寂筱知道这意味着失去他,就像失去阿母,都是余生寂寥的苍茫前路。她拉着他的手,指甲嵌进肉里去,他不喊疼,微微笑着抚摸她的头。于是看到白色的宣鸟羽毛,他轻手拔下,小心地握在手心。
寂筱没有反驳,流了泪,就由他带走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背影缩小成落日里的一颗核桃,直至湮没。
手里拽着的,是他留下作为交换的羌笛。
十年以来她辗转颠沛,一城,又一城。她想她能够嗅到和他相关的气息,她要在奇迹当中把他找到,找回她托付的羽毛。
于是学习汉话,念唐宋传下的诗词,读传奇,看杂剧,竟渐渐有了做诗填词的本事。也穿汉族女子的衣裳,绣鞋,翠翘金雀玉搔头。
及至秦淮。
寂筱没有想过在烟尘靡靡的秦淮逗留太久,只依稀感到,这里,已经迫近她追寻的气息。十年呵,十年前的少年,到如今是否依然比自己高出一个头,依然留有淡淡的温柔笑意。
寂筱每每想着,半是酸楚半甜蜜。
然。
她竟然真的就看见他,一个瞬间之间,还来不及准备,已然排山倒海。
寂筱寻他,足有十年。
那是秦淮河上最华丽的一艘画舫,烫金的大篆,刻着“芙蓉”。寂筱听见泠泠如流水的琴音,脚步停了停,从岸边上望过去,就望见男子浅浅的笑容。端一杯醇香的酒,软软的眼神,落在旁边抚琴女子的手指尖。
寂筱打了一个颤。髻上一支翠翘,颤巍巍跌进了脚下的秦淮河,没有半点声响。她认得他,纵使十年,深刻却如同朝夕都在自己枕边。寂筱狠狠退了两步。
那一晚斜月沉沉,寂筱在暗处,似是望断了天涯路。
以后的数天,他风雨不改,到芙蓉肪上,听同一个女子,弹同一首曲子。寂筱觉得那专注的眉眼,脉脉的神态,似要惬意得忘记一切尘烟。而她更怕,怕他就这样也忘掉了她。
于是,寂筱很坚定地跟鸨母说,我想留在芙蓉肪。
她开始更加靠近他。
他姓时,名景枫,在南京城算是名门望族之后,家底殷实,受教良好,即使尽日流连烟花地,南京城的人也都说,是因为那个叫青珞的歌妓。
他们说,时景枫对青珞,情真,情深,不分割半点给芙蓉肪的其她女子。
自然也包括寂筱。
寂筱识得。
青珞那样的女子,天生一张美人脸。即使寂筱的模样亦生得玲珑,丝毫不逊色,但风情韵致,她却是万万不及她的。芙蓉肪的女子,多数跟青珞交好,寂筱的意外介入,就成了她们闲暇时候的话题,偶尔,甚至当面奚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