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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节 文 / 崔新生

    成了学问家,更不得了,你凡事都要向他讨教,就连去茅房小解没有通过他便是违背了屎尿文化。栗子小说    m.lizi.tw哪怕你做就一生的功业,在没有成为“家”以前,你都需有个“家”来指导。如果你成了一个有名的学问家,你便自然而然有了学问家的名气;就如那女人进了茅草房便藉藉无名,而一嫁与某个门第显赫之人,便有了贵族太太的尊荣。倘若一不小心误入了烟花巷,也不要紧,只要你认了一门大户人家做了小妾,也有姨太太的名分,也算成了“家”类了。

    这“家”便是人一生穷追到了的终点,一旦成了某某家,便会省却一多半的辛劳,即使你写错了一个本来不认识的字,弟子们也会照抄开来而怀疑这个字自己的错误是这个“家”们给改过来的,便更添了一份伟大。

    文化发达至于京城,“家”们多得成灾,外乡小子进来无立锥之地,便须找“家”们提携,以方便自己将来的发展,否则你很难有出头之日。因为成了某某“家”的人,都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圈子,也算叫家中之家吧,如那“作家之家”、“经济学家之家”等等,你需小心看好,不要误入“家门”,妨碍了自己的后半生。

    你跟了一个名声不好听的师傅,技艺再好也要替这没有教过你一日的师傅背上骂名;如果你能掐会算,找了一个大名鼎鼎的学问家,你再没出息,也是名家弟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因为有家与家们的照拂,你会交上好运。如果这“家”类,恰好有个美貌或丑陋的女儿或公子,你和他们攀上了亲戚,便更不得了。从此以后,不管你改行不改行都是世家后裔,享尽意想不到的尊荣。

    就连那善玩之人也有个与众不同之处称为“玩”家,连玩都有个到了终点的“家”,可见这玩之奇绝。根据种种不同有了大玩家与小玩家之分,就像那著名作家、著名学问家与普通作家、普通学问家的区别一样,这玩家也有自己的玩处。你只有通过玩家的点拨才能知悉玩的奥妙,如同那文学青年经过作家的启发才能知道“作”的诀窍一样,这都是你向前走的第一步。

    有家就有门,这门槛高低就是家们的名分,你拿一张“家”们的帖子,就如签发了一张特别通行证,即使你到了别处,自有“家”们根据你的帖子的名分给你安身之处并加以善待。

    这“家”的种种妙处,便成了人们寻家立业之热衷的理由,蜂拥而上,“家”们便越来越高贵起来。且不论这“家”们是否真有货色,如那作家本是靠抄袭别人成了作家的,仅说这作家是否就是有让别人也能成了作家的技术,反正去寻找“家”们的人。要么是恭恭敬敬之人,要么是讨口饭吃,更多的却是只看重了这“家”们的名声,能为自己服务。至于这“家”们究竟有多少真货色是没有心情去关心的。一旦越过“家”门,自己成了某某家,便会另找更高的门了,对以前的家门便不屑一顾。这些人不会看重“家”们的学问,而是想通过家门能进宫殿的借路而已。期望有朝一日对自己走过的“家”门发号施令,这就是那些好为人师的“家”们抱起石头却砸了自己的脚,真是活该。

    因为家门林立,每个想进家门的人,在选择家门时必须考虑好两件事:一是带什么样的礼物进去,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面临着你即将进去家门后的命运,必须弄清这“家”的规矩,如喜欢什么样的礼物,是香烟、饼干什么牌子的还是古董、字画哪种风格的值多少钱;二是能给自己换来什么提携成了“家”还是索要了一张帖子到别处发展。这都是关乎你今后的荣辱贵贱的大事,万万轻率不得,能致一失足而成千古恨的事也不是不可能。这就应了那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俗话,实在是至理名言。小说站  www.xsz.tw

    既然这家门里有种种好处,难怪国人是如此地恋家,到了哪儿都忘不了回家,因为家是一个人的根和命脉,不管这根是长在沙漠里还是粪土里,或者漂在水里,你都不能忘了到家。这家不管你哪儿看,都是一个结尾,如你累了倦了要找家,一样是结束,同你病了、死了要进坟墓一样,也是到了家。人们既然怕死又如此着恋家,为家歌功颂德,为家肝肠寸断,岂不是迫不及待地想死不成了到了家可以什么事不干,但你需要吃饭,不如你干脆一死了之,连饭也烦得再去吃了,那人多么的自在。

    所以,譬如像家一样自在,像家一样温暖,像家一样幸福便是国人把美丽的想象如同对墓穴的绵绵哀思一样,都有一种进去了就不必出来的感觉。不用你再去辛苦,千辛万苦还不是为了个家么国人的路途短暂,每天只顾忙着寻觅活,出入家门。对家的依恋,同作家、学问家的迷恋属同一道理,一日一成了某某家和走进家门,便不必再辛苦,再去动什么脑筋了。

    这就是洋人不管到了哪儿都会把那儿布置一番,这家也就随身带着。而国人一旦走出家门到了别处,绝对杯盘狼藉。因为那不是家,一旦离家就盼着回家,盼得到了不思茶饭的程度,盼得累坏了身体到了家里便解决了一切的问题。

    今人只图今日的舒适和如意可以把明天忘掉,凡是今天享受不到的好处,绝不多做一件。只要你到了今日要回的家,就不想明日还会不会出来。

    对作家、学问家的追寻是一个人的学问的结束,哪怕他只活了一少半的生命,以后做不做都是某某家。对家的相信迎合了国人可以偷懒的依赖,每天回家或回家的次数多了,是没有时间再做很多事。

    国人对幸福的理解便狭隘单纯到一统化的地步。幸福是一种全身心投入才能体会的感受,国人的伟大已使他有了形状,变得具体,只要谁能照此过去,就得到了幸福。从一个人日常生活盼着到家,向上求索想着成了“某某家”,便是两条通往一生终点之殊途同归的幸福结果。所以国人的好累基本是因为有这个那个家的存在造成的。不知道这个家或那个家每个人到了年龄就能按需分配时,国人还会不会喊累。对家的贪得无厌,使国人的体能背离生命鲜活的轨迹。家对人体体能和智慧的摧残几乎灭绝了人性的真朴。

    一个人一辈子都想幸福却根本不知道幸福是什么滋味,因为一旦摸到幸福就温暖得想到家,家便把你去追求幸福的过程中途给截断了。人们对家之全身心的投入耗费了一生的体能。国人常惊叹洋人的体魄,认为是营养好的缘故,如果把洋人的食谱给国人食用,十有**是服不了的。因为肠胃不行,消化不了,是把太多的时间懒在家里的结果。因为有了家,甚至消化系统也可以消化到不用太多去运作的份上。可惜了这副肠胃,不是去为身体增强体力,而是用来消化主人精工细做到熟烂到不用消化的程度,因此便出来了一个美食“家”了。一个家:吃和住,概括了国人对于幸福的全部含义。一个人的生命对于国人来说,派不上太多的用场,任何动物都是具备这种本领的。国人的历史,是同国人的文字唇齿相依而贯穿其中的。你只要把文字读懂弄通就可以做个中国人,并能操纵别人为己效力。

    国人的历史,是同国人的文字唇齿相依而贯穿其中的。

    只要读懂我们手头的文字,就可以读懂国人的生生息息、恩恩怨怨以及生老病死的全部内涵。你只要把文字读懂弄通就可以做个中国人,并能操纵别人为自己效力。文字这条线将永远牵着国人走到未来。台湾小说网  www.192.tw成了人的衣食父母,并对它抱着感恩戴德的谦恭之情。

    中国文字各自**,就如国人一样自成体系。

    说话需要自圆其说,处世需要独善其身,既在人群中生活,还要自成一家,这是人的最高境界。因为每个人都可以离开别人生存,这相互的联系便会变得可有可无,这在文字中有比比皆是的例证。

    一个“人”字堂堂正正站在那儿谁也推不动,这洋文绝对做不到的。一个“大”字更不得了,这张牙舞爪的行状足以看见国人的舒展。再说这国人与人的关系似乎没有多少平等交往的意味,“人”和“人”并排在一起只能是一个“从”字,这“从”字,看似大小平等,但有个先来后到,所以在后面的就须跟从前面的。文字同人性的息息相关足以毁灭了人性自己。自然也有一些让人一看就能想入非非的字。如一个“嬲”字,就让你感到人的一些不见得能道于人一言的意味。

    诸如此类,只能出在实大于名的文化国度,一举一动,不出口也能成章。每个字都有无穷的故事,足以让后代一代一代地研究下去。看来国人要想走出自己的圈子是不可能了。因为祖先交给了这么艰巨的任务,放弃文字就等于放弃了国人自己的文化,忘了祖先自然也就无从谈起自己。什么是“忘”一件日常很简单的遗忘本能却同把“亡”了的“心”连在一起,心是绝对不能死亡的,这“忘”字就显得有多么的重要。

    国人之累,原来都是祖先有意布下的圈套,把后人一个个地暗算了,直到把后代全部消灭而不离开自己。因为人都是有个“魂”,活人离不开死亡了的鬼,这是祖先定下的。一且离了“魂”就等于没有命,这人是万万不能大意的。

    国人文化重视结构,因为文化因文字而生,一个字都具有自己的结构,或是象形或会意,无处不渗透了祖先的苦心。祖先创造了博大精深的文化,千秋万代也无法填满其中的沟壑。后代也别想对祖先提半点意见,你只需按照这现成的文化去完善自己,照章办事就完事大吉了。如果动动别的脑筋就是不正,不正就是“歪”了。甚至一个排泄物也有丰富的意味,米田共便成了“糞粪”字,米和田共同需要的就是这个“糞粪”字,融会贯通真是空前绝伦。

    人一生有意无意都走不出一个字。这个“字”是家里的孩子,祖先把家给你建好了,你只有乖乖地去住就行,至于那个“屋”字,大概是人成了尸体而至的地方,屋子不是坟墓也是用来让你睡觉和休息的,岂不是人进屋就等于成了尸体居住的场所了否因为国人一旦进屋就不必干活,甚至不必思想。至于做梦也是同鬼有关系的,不必干活,不必思想那不是同尸一个样子一个“家”,是进了家的猪,豕猪只知道吃好了就睡,家实是猪的去处,祖先早就想好了。以此来看现代人,成日待在屋里,尤其做学问的都以屋为场所,充其量也是个活尸体了。

    还有的就是“穷”“富”二字,更是规定了人间的尊贵与卑贱。“穷”字如此瘦弱,是靠力气支撑一个家的;而“富”字长相肥胖,家里有田可以吃饭,便越发的富了。而“穷”字一辈子只有靠力气吃饭,就永无出头之日。靠力气吃饭的,都想富,就千方百计地去耕田,也期望有了自己的田就成了富人,可以不用力气就能吃饭了。国人从靠力气开始受穷,直到变成富人之依靠土地就可以吃饭为止。生老病死,辛辛苦苦,都是为了这个不用力气吃饭的富字。

    所以直到今日,国人对田即土地的感情依然浓厚,靠土地发财称为房地产,也算是地主,但这土地已没有田的用处。即没有田这富就存在得莫名其妙,所以对今人的富是否背离了祖先的意愿,那就会遭到祖先的报复,这个日子很难说什么时候就会到来,这也便是国人如今如此张皇失措的部分原因。因为从体力吃饭到不用体力吃饭的穷到富,古人把如此简单的事情安排人的一生去做,说穿了就是一句话:为了混一口饭吃。越不用出力气过的日子便越好,以致人到如今依然藐视靠体力吃饭者;而以不用体力吃饭者自居高他们一等,以此分出个高低来。没有田的人想吃饭就需给有田的人干活出力气,就需听有田的人使唤。

    直到如今,人们便连头脑也懒得用,因为那也需要“力气”。人怎么能看不起自己不知是人的进化还是退化。只是现代之变化,土地将失,田将焉存这富字便失去了实际的意义。缺少了由穷变富的过程,人将非人,起码不是旧日的人了。人既没有对穷富的感觉,其他的事不是古人给设计出来的。人究竟去通过什么方式延续这种感觉,将使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产生怀疑。因为土地和田,国人洋人都有,洋人把土地当做朋友爱护;而国人却把土地当成母亲一样看待,只能自己拥有,这用情之深让人不解。如果哪一天土地没有了,田也没有了,人不但变成了穷人,连母亲都已失去了,这真是国人的不幸之日。

    法律只能管理人的行为,而不能管理你穿鞋时的心情。这也是法律不是规矩的缘故。

    法律对于国人,犹如让一个习惯打赤脚的人穿鞋子。打赤脚走路会伤了脚丫子,但国人相信,赤脚的时间只要一长,赤脚本身就是鞋子了。你给他缝制了鞋子,他穿上嫌碍事,不穿又舍不得扔掉。所以,时穿时脱全看人自己的需要。

    毕竟打赤脚不能通过所有的地方,比如你在沙漠上走路可以,但一到深山老林,就会感到难受。即使在沙漠里,烈日照射,沙土滚烫,脚丫子本是人肉所制,让它既耐高温,又抵寒冷,还要为你负起走路的责任,便很难胜任。所以穿上鞋便免去了这些麻烦,也可以根据气候自然地理的条件换穿不同的鞋子就行,这就是法律的品种。但你穿上鞋子毕竟是好事。所以,守法也是人之常理。

    至于法律是否公正和偏颇,那就要看做鞋子的人的心事了。鞋子是用来为脚服务的,不是给人看的,这鞋不但要穿起来舒适合度,还要美观大方,就有难度,要看做鞋匠的水平了。而且还要看他到底是做给谁穿,假如做了只美观不防寒的鞋去糊弄别人,不料冬天大家都难过。你也有穿鞋子的时候,那便有你的罪受。

    法律既是需要约束大众行为的,一个人用不着制定法律,就是你不能给自己和别人做两样鞋子,那等于没做。法律的演变多是随历史发展而制定相应的律条,但法律只能管理人的行为,而不能管理你穿鞋时的心情,这是法律不是规矩的缘故。制定法律的人所奋斗的目标就是希望有一天人们能把法律当成规矩,从心眼里按法律所规定的办。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法律在变化,今天的律令明天就有可能废除,假如他把今天的法律遵守了,明天要换了新的律令,那他算不算违法这也就是人忙着整天给自己定法律的原因。

    法律多了,让人分不清哪些法律是今天定的,哪些是明天要定的;哪些可以遵守,哪些不用遵守是很困难的事。要想遵法守纪,又寸步难行,索性不管他了,把鞋子脱掉,撒开脚丫子,来个痛快,这自然会有脚丫子吃苦头的那一天。

    人必须穿鞋,人也必须遵守法律。这就看人不但要看鞋子的合适与否,还要看人究竟认识到和没有认识到穿鞋子的好处,而改掉让自己吃苦头的坏习惯了。

    洋人遵守法律的战战兢兢,就是因为吃了法律定得太多太细的原因。动辄违法,人就难免要生出不想遵守的想法。不过,因深知有鞋子的好处,偶尔不穿鞋子只是为了过一下瘾,马上又穿起来了。这是不但懂法、知法、还要守法,这一个“守”字实在了得。守不守法不在于你法律的多少,而在于守法人是不是愿意守法。你给一个本来守法的人定一千条律条是多余的,同样给一个根本不打算守法的人定上上万条法令也没有任何用处。

    国人对于法律,更是一切从实用出发,制定法律的人也概莫能外。他只知道人需要法律就同人需要鞋子一样。至于鞋子能不能穿得长久,那是不去管的。这就是制定的法律越多,愿望是为了让人因多而遵守,却是背道而驰,其结果就是赶上了时髦。如同那鞋子,为什么不想做得结实耐穿,原因是为了能很快废弃不用而换上更时髦的鞋子。换的鞋子越多,花样便越多,这就是人的虚荣心和目的。只是苦坏了那些做鞋子的人,忙着变着法子迎合你的需要,管他是基于什么心理;那制定法律的人便整天引经据典,观察人的行为并根据其行为制定出法律来。众人要走沙漠,就制沙漠里用的鞋子;众人要过草地,就做过草地的鞋子。只要穿鞋的人需要,就不停地制造。

    但法律不能赶时髦,鞋子换得勤了,人也有懒得换的时候,何况这法律需要你费的力气更大。接着就是看制定法律的人是否明白,制定的法律是为了有助于人向更美好的明天发展。直到人们以穿鞋子为荣为本能的那一天,还仅仅是为了约束人为适应气候而作的应景文章。

    法律不是文章,因为它有两种功效,既要约束人的行为还要为改善人的生存环境服务。对于国人,也许后一种功效比前一种功效更重要。只是现代的人受实用影响,可悲地忽略了它。

    对于法律,有一个本质的基础,就是人必须诚实、信守。国人恰好已到了把诚实当成说教而心底里鄙视它的时候。因为诚实就要吃亏,而吃亏是谁也不愿意干的。国人发展到现在,已经到了很难以什么为准则为美德的地步。实是背离人性,而只顾眼前实利的恶果。

    前些日子的深圳恶母噬子的“吴昊事件”,就已经看到社会人心的悲哀。一个母亲把亲生儿子推向车轮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受了无尽的委屈。在她看来,自己是人而别人不是人,即使这亲生儿子也不例外。这条消息报导时,人们还有一点天良,尽管表示方法不尽恰当,但总知道人之人性可贵,无论如何也不能丧尽人性。虎毒尚且不食子,人哪如兽今日的电视又旧话重提,但大不一样了,基本上已倾向同情那个恶母一方去了。只有那小吴昊还不住地喊妈妈,他已经不值得让人们多看一眼,因为他已经得到了所谓社会的温暖。不知道这温暖是否比母爱重要,开始更多的人转而同情和关注那个恶母的命运。因为她这样做是因为自己被别人强暴被别人骗了。受到欺骗本不值得同情,因为受了强暴就值得人为她鸣不平了。这里不论人之恶劣,而法律又有何用而电视说的最后的结果,便是因为这个女人是个法盲所造成的。杀人偿命是法律,而杀掉自己的儿子已经是天理难容,非人性所为。这女人再是什么都不懂的法盲,总知道杀人偿命吧。她不但可以杀人而且是杀自己的儿子,她惟一可能有的想法,大概是别人她杀不得,而儿子是自己的,便可以杀了。这就同婊子卖自己的肉不能算违法一样,都可以得到人们的同情和原谅。

    法律是一种帮助人类走向生命绿洲的人性保险,而现在的国人还没有资格享用这种保险:因为他们走到半路上就开始了兽的生活。你把一根啃光肉的骨头和一个刚出笼的馒头同时投给一条狗,那狗肯定是先去啃那没有肉的骨头。

    有真理就有假理。人之生存,一切都是过眼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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