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子弟,漂洋過海地嫁過來,我們卻這樣地對待人家的女兒、小台灣人的娘,......”他說不下去了,用手帕捂住了臉。台灣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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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芳和蕭琳都呆住了,然後倆人坐下來,相跟著也哭了起來,哭得簡直是肝腸寸斷。清泉最先鎮靜下來,他把手帕遞給蕭琳,又找了一盒紙巾給雲芳,然後自嘲地說,“唉,都怪我,一時情緒失控,真是百無一用是書生。我想說自己什麼忙都幫不上,去買點土特產給周麗帶回去吧,也好讓她在娘家人面前不至於太難堪。我也不知道什麼東西好,進了大賣場就跟售貨員說,幫我揀幾樣最好、最貴的台灣土特產,結果她就幫我挑了這些。”
雲芳和蕭琳都沒再說什麼,起身把箱子又打開,揀出兩只鞋盒、一件大衣、兩件毛衣,把清泉買的那些東西全都塞了進去。然後三個人趕到醫院,永福帶著倆雙胞胎女兒已經在那里了,一會兒江律師也到了,一行人開著兩部車直奔桃園機場而去。進了機場江律師熟門熟路地帶著他們去到一個特定的地方,等了一會兒就有兩個入出境管理局的人出來,問清楚了他們是周麗的家屬和律師,然後帶他們進去一間像接待室的屋子,周麗就在里面。
不過一天時間而已,周麗簡直換了一個人,平時兩只水汪汪的大眼楮現在像抽干了水的深井,空洞得沒有一絲活氣。她一見兩個女兒,便大叫一聲“寶貝兒”,奔過來把孩子緊緊地摟在懷里。接下來就是一通昏天黑地的哭,周麗抱著孩子,母女三人哭成一團,孫敏生摟著周麗哭,雲芳、蕭琳、周麗三個女人抱頭痛哭。江律師、黃清泉和羅永福三個男人倒是沒哭,而是安安靜靜地待在一邊,好像很默契地在干著一件什麼事情。
最後分手的時候到了。雲芳和蕭琳一人抱著一個女孩,周麗死死地摟著倆女兒的頭不肯撒手,孫敏生癱坐在椅子上已經站不起來了,兩個穿制服的女警站在周麗身後,一聲比一聲急迫地催著。最後看看實在不行,兩個女警面無表情地一人拉著周麗一條胳膊,用力地把她從孩子身邊拉開,往門口拽去。周麗使勁掙扎著,跟瘋了似地大喊,“寶貝兒我的寶貝兒”,倆孩子聲嘶力竭地叫著,“媽媽媽媽”,雲芳和蕭琳兩個淚流滿面地拼命摟緊孩子。
那真是一出用言語無法形容的人間慘劇。
第四章救援
第四章 救援
江銘文律師是清泉台大的校友兼棋友,後來也到美國留學,比清泉早幾年回來台灣,因為興趣相近、性情投合,倆人已是將近二十年的摯友。他雖然不是主攻移民法的,但對其向有涉獵,又是位人權律師,所以清泉一听蕭琳說起周麗的事,馬上就去找他來幫忙。他後來跟清泉說的,他對周麗能不被遣返根本不抱任何希望,原因很簡單,沒有過先例。但被遣返了還能夠翻案嗎過去有過這樣的先例嗎對于清泉的問題,江律師不做正面回答,而是充滿信心地說,我們來創他個首例。
他幾乎從一開始就在為此創首例的案子做準備。周麗被遣返當天在桃園機場與眾人話別時,江律師知道按規定是不能錄音、錄像或是照像的,且屋里一直會有入出境管理局的人士在場監督,所以他早就跟清泉和永福兩個人交代好了,到時要見機行事,掩護他錄像。好在那天對方只有兩個人,而且注意力全放在幾個悲悲切切的女人和孩子身上,他們三個男人很容易地就把事情給辦了。江律師基本上全程錄下了那三十多分鐘的情景,但他卻把帶子壓下來,誰也不給看,清泉問他什麼時候用得上,他說這是最後一手“殺手jian,金間”,不到最後關頭不能輕易出手。
江律師的第一步在周麗被送走前已經做了──向入出境管理局遞交陳情狀,說明周麗只是幫朋友忙,並沒有在打工,因此不涉非法等等。台灣小說網
www.192.tw過了幾天他又交上去幾份補充資料,就是雲芳店里每天的收支明細、員工的工資簿、三名雇員的證明信等等,總之就是為了證明雲芳沒有把周麗作為一名雇員看待。等了兩個多月,入出境管理局的答復下來了,不出大家預料的,當然是駁回。他們列舉的理由是︰第一,告發周麗的人士曾親耳听見雲芳的店員說過,周麗是在打工;第二,雲芳的賬簿里沒有關于周麗的資料,並不能證明周麗沒有在雲芳店里工作;第三,三名雇員受雇于雲芳,彼此有利害關系,因此他們的證詞不具證據力。
孫敏生身體狀況已經基本恢復,這時憋著一股勁兒全身心地投入了營救妻子的行動中。他和江律師在收到入出境管理局的駁回決議書的當天下午,就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告訴,控告入出境管理局執法不當。台北地院在三個月後開庭,傳了包括孫敏生、曾雲芳和雲芳的雇員等若干名證人,最後的判決卻是此案不成立,因為案件當事人及最重要證人周麗不能出庭應訊。這個結果把大家都氣瘋了,天底下還有如此荒唐的判決嗎唯有江律師仍是一如既往的冷靜,他說他早已料到結果會是敗訴,但是沒想到卻是案子不成立,而且是基于這麼一個荒謬絕倫的理由。現在看來只有最後一條路可走了。
這條路就是新聞媒體。那天他們從法庭出來後就聚在清泉和蕭琳的家中,江律師有備而來,第一次把周麗被遣返那一幕的錄像帶放給他們看,結果雲芳和蕭琳兩個女人加上孫敏生是從頭哭到尾,另外三個男人強撐著沒有哭出來,卻也是紅著眼圈半天說不出話來。完了江律師問大家,“想像一下,這個場景在電視上向全台灣民眾播出來,會是個什麼效果”
“你為什麼不早點把這帶子拿出來”羅永福氣哼哼地質問道。他這陣子覺得特別憋氣──這股氣從娶雲芳起就憋著了,一直憋了這麼多年──家里被罰二十萬,雲芳店里的生意受到影響,就連他自己都被人在背後指指點點,而這一切都為了什麼就是為了那些個不知人間疾苦的官老爺們定出來的荒唐、不人道的政策
“原因很簡單,利用新聞媒體是一柄雙刃劍,我們希望達到我們想要的效果,但同時我們也要承擔風險、付出代價”,江律師不疾不徐地說,“首先我錄影就是不被允許的,是否違法還有可議之處,但違反了他們的規定是肯定的。其次這盤影帶一旦公布出去,你們幾家人也都被曝光了,你們的**就很容易被人侵犯。何況走這一步的效果如何,是完全沒有保證的事,我們是想引起民眾的關注,好借此給當局施壓,但民意的走向如何,我真是覺得很難預料,所以這是萬不得已的最後一步棋。現在我很鄭重地聲明,本人願意承擔違反規定錄影的一切後果,你們願意承擔被曝光的一切後果嗎”
清泉和蕭琳是從美國回來的,當然很重視自家**,也明白這件事的嚴重性,所以兩個人對視著在心里權衡利弊,一時都沒有說話。永福和雲芳比較沒有顧慮,而且這件事還和他們自身利益息息相關,沒有什麼猶豫地他們都說不怕曝光。大家都把眼光投向清泉夫婦倆,一會兒工夫他們已經達成默契,清泉說,“我們和大家共進退。”
于是分配工作︰永福夫婦和敏生分頭去找自家選區的民意代表──里長、議員等等,爭取盡可能多的支持和幫助;江律師和清泉動用自己的社會關系,負責聯系媒體,並且尋求體制內人士的支持。忙活了一個多月,台灣收視率最高的新聞台tvps在晚上黃金時段播出了一段十五分鐘的專題報道,將周麗被遣返事件進行了一番詳細描述,其中有大約五分鐘的鏡頭是從江律師偷錄的影帶里剪輯下來的,集中在最後周麗被倆女警反拉著雙手往外拽,披頭散發的她一次次地被拉開,又一次次地掙扎著沖回女兒身邊來,以及雲芳和蕭琳懷中的兩個女孩拼命地向周麗伸出雙手,嘶喊“媽媽,媽媽”的場景。小說站
www.xsz.tw另有大約三分鐘的內容是對孫敏生及雙胞胎女兒的訪談,倆女孩一邊一個坐在爸爸的腿上,記者問她們想媽媽嗎,倆人都呆呆地不說話,只是點頭,然後慢慢地四只大眼楮里閃出晶瑩的淚光;敏生哽咽地說,這幾個月來倆女兒天天晚上都是哭喊著要媽媽睡著的。
節目一播出來立時就震驚了台灣社會。那兩天電視里鋪天蓋地都是周麗和兩個女兒的鏡頭,政論節目打出大大的標題“我們台灣還是一個有人權的地方嗎”,觀眾callin進來幾乎是一面倒地譴責政府執法不當,殘酷剝奪新移民的人權;江律師和清泉找到的幾位政壇人物──在野黨民進黨的立委和黨內大老,也頻頻露面,強烈抨擊執政的國民黨枉顧民情、草菅人命等等。更有甚者,正好那幾天有一個區域性的人權會議在台北召開,東南亞十幾個國家的學者、社會活動人士集聚一堂。這些國家向來都是將台灣看著人權楷模,沒想到居然還發生這樣的事,當即就有好幾位參加會議的代表站出來表示遺憾,並以退會表達抗議。台灣當局一時間鬧了個灰頭土臉,行政院副院長終于出來表態說,會盡速責成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假如是執法不當,就要堅決糾正錯誤等等。相關部門知道這次簍子捅大了,動作飛快地找到江律師和孫敏生,也顧不上追查錄影帶怎麼來了,只討論這事如何善後。江律師代表孫敏生提出很簡單的三點要求︰第一立即讓周麗回台;第二撤銷周麗非法打工的記錄,發給居留證,因為她原來排隊等居留配額的時間已到;第三退還羅永福曾雲芳夫婦被迫繳納的二十萬罰金。相關部門大大松了口氣,還好他們沒有提出要公開道歉或是哪個負責官員下台等等,于是很快答復說,三點要求全部同意。
就這樣周麗在被遣返七個月後,終于風風光光地回到台灣,見到她日思夜想的女兒和丈夫。那天幾家人傾巢而出,浩浩蕩蕩地直奔桃園機場,周麗一出海關就向著親人飛奔而來,先把倆女兒在懷里抱了個痛快、哭了個痛快,然後逐個地向這些生死之交的朋友致謝,最後走到公公婆婆面前,突然跪了下來,向倆位老人叩了三個響頭。
這是這次事件中唯一因禍得福的結果──周麗和公婆盡釋前怨、重修舊好。她剛被遣返的那兩天,敏生住在醫院里,雲芳和永福幫他帶著倆女兒,蕭琳憂心忡忡地說,這也不是長遠之計呀。顯然周麗也很清楚這點,朋友幫忙只能幫到一時,長遠還得靠家人。她回到杭州娘家,馬上做了兩件事情。一件是跟高雄的公婆打了個電話,痛哭流涕地為自己過去的不孝向倆老認錯,誠懇地希望公婆看在兒子和孫女的面上原諒她,幫他們一家渡過難關。第二件事是當初敏生娶她時給了他們家十萬人民幣的聘金,周麗是獨女,家境不錯,父母後來又把那筆錢當嫁妝還給了她;她留個心眼兒沒把錢帶到台灣,而是在老家的銀行存了個定存,算是自己的私房錢,也有為自己留條後路的意思;現在這筆錢加上利息已有十四萬,她把它提領出來,全數寄給了公婆。就是這麼無比柔軟又無比堅強的兩手,將敏生父母的心收服,倆老不僅多年來積聚在胸中的悶氣一掃而光,而且對這個媳婦的感覺全然改觀。當初他們不喜歡周麗,表面的原因是說她不懂事、不守規矩、不尊重老人等等,其實骨子里還是瞧不起周麗是大陸女孩,認定她是為了錢才嫁來台灣的。周麗出事後,他們本來也就是要來幫敏生的,畢竟兒子和孫女都是自己的親骨肉,自家人不幫還能靠誰幫至于說媳婦嘛,本來就是外人,何況還是個不听話、不受教的媳婦,他們心里大概巴不得她再也不要回來才好呢。現在當然完全不一樣了,老倆口連夜收拾行裝北上,到敏生家安頓下來後就馬上來雲芳家里接孫女。雲芳很有心,殷勤地招待兩位老人喝茶吃點心,拉著周麗婆婆的手坐下來,細細地將當初周麗怎麼感戴敏生對她好,真心地要回報他、替他分擔家計的前情往事說了出來。周麗婆婆本來就已經原諒了周麗,要來幫她顧家帶女兒的,現在更是對周麗心懷感激,慶幸兒子找了這麼個多情多義、既能同甘又能共苦的媳婦。
就這樣周麗回到家中的當天晚上,婆婆拿出一個存折來給她,上面有六十多萬新台幣,就是當初她寄回來的那筆錢,婆婆現在又全數還給她,說是她現在可以工作了,這是給她的創業基金。周麗沒多久果然就靠那筆錢開了一家兼營二手精品的服飾店,第一批貨就是自己衣櫥里那些名牌衣服和gucci、lv包包。
第五章掛牌
第五章 掛牌
蕭琳是至到周麗事件後才意識到自己是多麼幸運,而那些同是來自大陸的姐妹們在台灣遭受到了多麼不公平、不人道的待遇。她在美國跟清泉結婚後申請綠卡、公民的過程,基本上就是交了申請材料後耐心等待的過程,時間長短另說,等待期間她沒有覺得任何的不方便或是有被不公平對待的感覺。她可以照樣上學、出國旅行,假如需要工作的話她就可以工作,也沒有任何的規定將她的權益與有否生孩子綁在一起等等。而台灣這個親美崇美、政治人物天天將美國式的民主人權掛在嘴上的社會,在如何對待大陸配偶的議題上,卻倒退到了毫無人權的蒙昧時代。
台灣當局關于大陸配偶的相關政策,除了前面雲芳和周麗都遭遇過的極不合理、極不人道的種種之外,還有下面一系列令人匪夷所思的規定︰
大陸配偶在拿到台灣的身份證之前,若是台籍配偶死亡,該大陸配偶繼承遺產不得超過200萬新台幣;若該大陸配偶與台籍配偶沒有親生孩子的,在合法居留到期之後,即得馬上離開台灣。
大陸配偶若是在拿身份證之前與台籍配偶離婚,除非能提供台籍配偶家暴、遺棄等等的證明,否則孩子監護權肯定拿不到,而且還在很短時間內必須離台,以後是否能再見到孩子,全看離婚的台籍配偶是否開恩申請她來台探視。
大陸配偶的大陸高等學歷既不被承認,他們在拿到身份證之前也不能在台灣的大學繼續深造,也就是說無論是多高學歷的大陸女孩嫁來台灣,在經過漫長的至少八年的等待拿到身份證之後,他們都只能以高中學歷在台灣社會立足。
大陸配偶要在拿到台灣身份證之後四個月,才能享受所謂的“全民健保”,之前生病就得承擔高額的醫療費用,連懷孕做產檢都要比別人多交1500元新台幣。
大陸配偶在拿身份證之前不能在台置產,除非是全數從大陸帶來的資金。也就是說兩口子在台灣貸款買房子,卻只能登記在台籍配偶名下,大陸配偶是一點沒份的。
大陸配偶無法加入工會,沒有結社、組黨的權利。
林林總總,不一而足,總之一句話,台灣當局對大陸配偶,完全就是看著為部分台灣男人傳宗接代的生育機器,至于他們的人權麼,那是個什麼玩意兒
蕭琳在搞清楚這些狀況以後,簡直是出離憤怒了,一腔無名火全撒在清泉頭上,“這就是號稱華人社會民主旗幟的台灣這就是你們吹噓了半天的人權立國”
清泉比蕭琳還憤怒,他痛苦地說,“我可以理解政府對新移民、外籍配偶的人數加以限制,畢竟台灣這麼小,不可能承受龐大的移民人口;但是既然打開了大門,人家合法地來了,怎麼能夠這麼殘忍地對待這些遠嫁他鄉的女兒呢”
他不說還好,一說蕭琳更是火大,“你還別說什麼新移民、外籍配偶的,外籍配偶在台灣是二等公民,而大陸配偶是等而下之的三等、四等公民。你看看這些明目張膽的對于大陸配偶的歧視性政策。”
外籍配偶結婚後來台,根本沒有什麼一年只能待三個月、六個月之說,而且三年依親居留、一年連續居留,總共四年即可取得身份證,即入籍。而大陸配偶要至少八年才能取得身份證,而且前六年時間還得半年、一年就要大陸、台灣兩邊飛來飛去。
外籍配偶抵台後十五天即可取得居留證,擁有完整工作權,不需要申請什麼工作證,當然更沒有非法打工的問題。而大陸配偶要至少八年才能擁有完整工作權,之前非法打工即遭遣返。
外籍配偶申請居留、定居免保證人,而大陸配偶申請居留、定居需保證人。
外籍配偶高等學歷被承認,而大陸配偶高等學歷不被承認。
外籍配偶入籍後即可擔任11職等以下公職,12職等以上需等10年。而大陸配偶入籍後需等10年才能擔任任何職等的公職。
外籍配偶被判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屬故意犯罪者,才遭受廢止居留許可的處分,而大陸配偶犯任何輕罪即可被遣送出境。
“這些政策豈止是歧視,簡直是把大陸配偶當賊一樣地防著嘛”,隔天在一家咖啡館里,蕭琳義憤填膺地對雲芳和周麗這樣說。經過了上次的救援活動,三家人現在走得更近了,尤其是三個女人,彼此都認作是娘家姐妹,隔三差五地就要找名目聚在一起,吃個小吃,喝個下午茶什麼的。這天什麼名目都沒有,就是蕭琳下午有個會臨時取消了,她突然多出來兩個小時的空閑時間,就打電話找雲芳跟周麗,約好到那家咖啡館見面。雲芳本來在餐館忙著準備晚飯,周麗在自家店里,但是有什麼比姊妹相聚更要緊的事呢兩個人都是毫不猶豫地就答應了,雲芳把事情交給店員,周麗索性提前關店,都相跟著到了咖啡館來。
“我最近也一直在想這些事情”,雲芳啜一口咖啡,悠悠地開口說道,“我來台灣的年頭最長,將近十年了。頭些年都是為生存在奮斗,起早貪黑的,開餐館、掙錢、還貸款、攢養老金、攢孩子的教育基金,這些目標現在有的達到了,有的還在努力,但起碼一家人的溫飽是沒有問題了。我有時就問自己,人生在世,除了掙個溫飽,總還得再掙點啥吧再一問,還想掙點什麼呢我最想掙的就是要過上真正體面的生活,不僅是我自己,還包括所有像咱們這樣嫁來台灣的姐妹。比如說結婚就是要跟老公孩子在一起,被迫的兩地分居就不是我想過的體面生活。再比如說我是師範畢業的,想當老師,就能去找個老師的工作,而不會被人以沒有身份證或是學歷不被認可等等有的沒有的理由而拒絕。”
“還有不用擔心發生什麼事情就會被強制遣返出境”,周麗觸動傷心事,說著說著又紅了眼圈,“我現在還時不常地會做惡夢,兩個女兒以前已經能自己睡覺了,自從我回來,晚上非得要抱著我才能入睡,還經常從睡夢中嚇醒過來,哭著喊著找媽媽。這種生活,不論在哪里我想都不能稱得上是真正體面的生活。”
蕭琳說,“美國最偉大的總統之一,羅斯福總統,曾經對現代民主社會的人權概念下過定義,他說所謂人權,就是人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匱乏的自由以及免于恐懼的自由。按照這個標準來看,台灣社會在對待我們大陸配偶的人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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