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者,自必適于此等力量之正當使用,且與之一致吾人如能防免某種誤解因而發見此等力量之正當趨向。栗子網
www.lizi.tw故吾人自能假定先驗的理念自有其善美、正當、及內在的用途,顧在其意義為人所誤解而以之為實在的事物之概念時,此等理念的應用之際,即成為超驗的,且即以此故而能成為欺人者矣。蓋理念之所以能或為超驗的,或為內在的即或列之于一切可能的經驗以外,或在經驗之限界內發見其使用之道不在理念自身,而僅有其用處,就其應用于“所假定為與之相應之對象而言,則為超驗的,就其關于悟性所處理之對象僅指導普泛所謂悟性之使用而言,則為內在的。至一切先驗的潛行易替之誤謬,則應歸之判斷之失錯,絕不能歸之于悟性,或理性者也。
理性與對象絕無直接的關系,僅與悟性相關;理性僅由悟性始有其自身所特有之經驗的使用。故理性非創造對象之概念,僅整理概念而與之以統一,此等概念之所以能有此種統一,僅在此等概念用之于“最廣大可能之應用”之際,即其意向欲在種種系列中獲得其總體之際。悟性自身並不與此種總體有關,僅與“此種條件系列依據概念所由以成立之聯結”相關。是以理性以“悟性及其有效之應用”為其所有之唯一對象。此正與悟性以概念統一對象中之雜多者相同,理性以理念統一雜多之概念,設定一集合的統一,作為悟性活動之目標,否則悟性僅與部分之分配的統一有關耳。
因之,我主張先驗的理念絕不容許有任何構成的使用。當其以此種誤謬方法視理念,因而以先驗的理念為提供“某種對象之概念”時,則此等理念乃偽辯的,即純然辯證的概念。顧在另一方面,則此等理念有其優越的且實不可欠缺之必然的一種統制的作用,即指導悟性趨向某種目標之使用,凡由悟性所有一切規律所揭示之途徑,皆集注此一目標,一若集注于此等途徑所有之交切點者然。此交切點實為一純然理念,即一想象的焦點focusiginar-ius,惟以其在可能的經驗疆域以外,悟性概念實際並非自此點而進行者;但此點用以與悟性概念以此種與其最大可能的擴大相聯結之最大可能的統一。由此乃發生“此等路線起自經驗的可能知識領域以外之實在的對象”之幻相正與鏡中所見反射之對象若在鏡後者情形相同。顧若吾人欲導悟性越出一切所與經驗為可能的經驗總和之部分,因而獲得其最大可能的擴大,則此種幻相乃勢所必需者,此正與鏡中錯覺相同,若在橫陳于吾人目前之對象以外,復欲覓遠在吾人背後之對象,則所陷入之幻相,乃成勢所必需者矣。
吾人若就其全部範圍考慮由悟性所得之知識,即見及理性對于此類知識所有態度之特征,乃在制定及求成就此等知識之系統化,即展示“此等知識所有各部分依據一單一原理所成之聯結”。此種理性之統一,常預行假定一理念,即常預行假定一“知識全體所有方式”之理念此一全體乃先于各部分之限定的知識,且包含先天的規定“一切部分之位置及其與其他部分所有關系”之條件。因此,此種理念在由悟性所得之知識中,設定一種完全的統一為其基本要項,由于此種統一,此種知識乃非偶然的集合而為依據必然的法則聯結所成之體系。吾人不能謂此種理念乃一對象之概念,實僅“此等概念所有徹底的統一”之概念耳在此等統一用為悟性規律之限度內。此等理性概念非自自然得來;反之,吾人乃依據此等理念以探討自然者,在自然不能與此等理念適合時,吾人常以吾人之知識為有缺陷。純土、純水、純氣等等之不能有,乃普泛所承認者。台灣小說網
www.192.tw顧欲適當規定此等自然原因在其所產生之現象中各自所有之分際,則吾人自須要求此等純土雲雲之概念就其完全之純粹性而言,此等純土雲雲其起源固件在理性中者。故欲依據一機械性之理念以說明物體間之化學作用,則一切種類之物質皆歸原為土納就其重量而言,鹽、燃燒體就其力言以及為媒介體之水、空氣等蓋即最初二類即土與鹽、燃燒體等所由以產生其結果之機構。通常所用之表現方法自與此有所不同;但理性之影響于自然科學者之分類,則仍易于發見也。
理性如為由普遍以演繹特殊之能力,又若普遍之自身已正確而為所與者,則實行歸攝進程,所須者僅為判斷力,由此歸攝進程乃以必然的形相規定特殊的事物。我將名此為理性之必然的使用。顧若普遍僅能容許為想當然者,且為一純然理念,則特殊即正確,但推得“此特殊為正確”之規律其所有普遍性,仍屬疑問。種種特殊事例盡皆正確者以規律檢討之,觀其是否由規律而來。設所能引用之一切特殊的事例皆自規律而來,則吾人以此論證規律之普遍性,由此普遍性復論證一切特殊的事例乃至及于尚未見及之事例。我將名此為理性之假設的使用。
根據所視為想當然的要念之理念所有理性之假設的使用,質言之,並非構成的,即嚴格判斷之,並非吾人能視為證明“吾人所用為假設之普遍的規律”之真實之一類性格。蓋吾人何以知實際自所采用之原理得來之一切可能的結果,能證明此原理之普遍性理性之假設的使用,僅為統制的;其唯一目的在盡其力之所能以“統一”加入吾人所有之細分之知識體中,因而使其規律接近于普遍性。
故理性之假設的使用,其目的在悟性知識之系統的統一,此種統一乃悟性規律之真理所有標準。顧系統的統一以其為一純然理念僅為所計議之統一,不應視為此統一自身已授與者,僅應視為一所欲解決之問題。此種統一輔助吾人在悟性所有之雜多及特殊之使用形相中,發見悟性所有之原理,以指導悟性注意于尚未發生之事例,因而使之更為條理井然。
但吾人自以上見解所能得之唯一結論,僅為悟性所有雜多知識之系統的統一其由理性所制定者,及一邏輯的原理。此種原理之機能,乃借理念在“悟性不能由其自身建立規律之事例中”輔助悟性,同時對于悟性之紛繁規律與以“在單一原理下之統一或體系”,因而能以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其前後一貫。但謂對象之構成性質和認知“對象之為對象”之悟性本質,其自身被規定為具有系統的統一,以及謂吾人能在某種程度內先天的設定此種統一為一基本要項,與理性之任何特殊利益無關,乃至謂吾人因而能主張悟性所有之一切可能的知識包括經驗的知識皆具有理性所要求之統一而從屬一共同原理,悟性所有之種種知識固極紛歧,皆能自此共同原理演繹之凡此雲雲殆主張理性之先驗的原理,並使系統的統一不僅視為方法,成為主觀的邏輯的必然,且亦成為客觀的必然者矣。
吾人可以理性使用之一事例說明此點。在與悟性概念相合之種種統一中,實體之因果作用所名為力者之統一亦屬其內。同一實體所有之種種現象,驟一視之,異常紛歧,以致吾人在最初應假定為有種種不同之結果,即有此種種不同之力。例如人類心中有感覺、意識、想象、記憶、頓智、辨別力、快樂、**等等。顧有一邏輯的格率,要求吾人應盡其所能以此等現象互相比較,且發見其所隱藏之同一性,以減除此種外觀上之紛歧。吾人應探討想象與意識相聯結是否即與記憶、頓智、辨別力為同一之事物,乃至或即與悟性及理性同一。栗子網
www.lizi.tw邏輯雖不能決定根本力是否實際存在,但此種根本力之理念,則為包含于“種種紛歧繁雜之力之系統的表現”中之問題。理性之邏輯的原理,要求吾人盡其所能使此種統一完備;此力與彼力各自所有之現象,愈見其彼此相同,則此等現象之為“同一力之不同表現”亦愈見其然,此同一力在其與“較為特殊之種種力”有關,應名之為根本力。至關于其他種類之力,亦復如是。
此等相對的根本力又必互相比較,意在探求其一致點,因而使其更近于一唯一的本源力,即絕對的根本力。但此種理性之統一,乃純然假設的。吾人並非主張必須遇及此一種力,所主張者乃吾人為理性之實際利益計,即對于經驗所能提供吾人之雜多規律,為建立某種原理計,必須探求之力耳。凡在可能之範圍內,吾人必須努力以此種方法使“系統的統一”輸入吾人之知識中。
但在轉移至悟性之先驗的運用時,吾人發見此種根本力之理念不僅以之為理住假設的使用之問題,且以設定一實體所有種種力之系統的統一為基本要項,及表現理性之必然的原理而要求其具有客觀的實在性。蓋即無任何企圖以展示此種種力之和諧一致,甚或在一切此種企圖失敗以後,吾人亦尚須行假定此種統一實際存在,此不僅以上所援引事例為實體之統一計如是,即在與普泛所謂物質相關之事例中其中吾人所遇及之種種力,雖在某種程度視為同質,但實亦異常紛歧繁雜者亦復如是。在一切此種事例中,理性預行假定種種力之系統的統一,其所根據者為特殊之自然法則應歸攝于更為普遍之法則下,且“節約原理”不僅為理性之經濟的要求,且亦自然自身所有法則之一。
除吾人亦預行假定一先驗的原理此種系統的統一即由此種原理先天的假定為必然的屬于對象以外,欲了解如何能有一“理性由之制定規律統一”之邏輯的原理,誠屬難事。蓋理性果以何種權利在其邏輯的使用中要求吾人以“自然中所顯示之種種力”為純然一種變相的統一,以及盡其所能自一根本的力引申此種統一如任意認為“一切力之為異質,及所引申之系統的統一,能與自然不相一致”等事亦屬可能,則理性如何能要求以上雲雲之事斯時理性將與其自身所有之職能相背,乃欲以“與自然性質完全不相容”之理念為其目的矣。吾人亦不能謂理性在其依據自身所有之原理進行時,由于觀察自然之偶有性質即到達此種統一之知識。蓋要求吾人探求此種統一之理性法則,乃一必然的法則,誠以無此種統一,則吾人即無理性,無理性則無悟性之一貫運用,缺乏一貫運用則無經驗的真理之充足標準。故欲保持一經驗的標準,則吾人不得不預行假定自然之系統的統一,乃客觀的有效且為必然的。
哲學家即其自身雖不常承認此種先驗的原理或曾意識及用此原理,但吾人固發見此種原理以極可注意之形相暗默包含于彼等所由于進行之原理中。各個別事物在種種方面之歧異,並不拒絕“種之同一”,種種不同之種必須視為“少數之類所有之不同規定”,此少數之類又必須視為更高類之不同規定,一切循此推進;總之,吾人必須在“可能之經驗的概念能自更高更普泛的概念演繹”之限度內,探求一切可能之經驗的概念之某種系統的統一此乃一邏輯的原理僧院派所建立之規律,無之則不能有理性之任何使用者也。蓋吾人僅在以普遍的性質歸之于事物,視為其特殊的性質所根據之基礎之限度內,始能由普遍以推斷特殊。
此種統一之應在自然中見之雲雲,乃哲學家在“基本事項即原理不應無故增多”entiapraeteeultiplida之著名僧院派格率中所以為前提者。此種格率宣稱︰“事物就其本性而言,即為提供理性統一之質料者,且其表面上之無限歧異,實不足以妨阻吾人假定在此紛歧繁復之後有根本性質之統一”此等性質由于其重復之規定,紛歧繁復之狀態能由之而來。此種統一雖純然一理念,乃一切時代所熱烈探求之者,故應節制“對于此種統一之願欲”,實無須鼓勵之。化學家能將一切鹽類歸納于酸及鹽基二大要類,實為極大之進步;彼等復努力說明即令
有此二者之區別,亦僅同一之根本物質之變異或不同之顯現。化學家逐漸將不同種類之土石及金屬之質料歸納為三類,最後則歸納為二類;但尚不滿意,彼等不能捐棄“在此等歧異狀態之後僅有一類”,且在土及鹽類之間應有共同原理等等之思想。此自可假定為純然一種經濟的規劃,理性由之使其自身免于一切可能的勞苦者,即一假設的企圖如能成功,則由于其所到達之統一,對于所設想之說明原理自與以概括性之真理。但此種自私的目的,極易與理念相區別。蓋依據理念則一切人皆預行假定理性之統一與自然自身一致,且理性雖不能規定此種統一之限界在此處則對于自然非乞求而為命令。
在所呈顯于吾人之現象間,若果有如是極大之歧異我非指其方式,蓋在方式中現象自能互相類似;乃指其內容,即就現存事物之紛歧繁復而言以致最銳敏之人類悟性亦絕不能比較此等現象以發見其極微之類似性此為極能思及之可能性,則“類”之邏輯原理將完全不能成立;乃至吾人並“類”之概念或任何其他普遍的概念亦不能有之;而此唯一從事此種概念之悟性自身,亦將不復存在矣。故若“類”之邏輯的原理應用于自然此處所謂自然僅指所授與吾人之對象而言,自當預行假定一先驗的原理。依據此種先驗的原理,在可能的經驗之紛歧繁復中,必須預行假定有同質之性質吾人雖不能以先天的形相決定其程度;蓋無此同質之性質,則無經驗的概念可能,因而將無經驗可能矣。
設定同一性為基本要項之“類之邏輯的原理”,由另一相反之原理使其歸于平衡,即“種”之原理,此“種”之原理以事物在同一類之下雖互相一致,但在各事物中則要求其繁復紛歧,且命令悟性對于同一性與差別性應以同等程度注意之。此種辨別的觀察即辨別差異之能力之原理,對于前一理智能力ingeniu原理按史密斯英譯小注謂︰康德在其人類學中以理智與判斷力對立,理智乃吾人由以決定普遍適于特殊之能力,而判斷力則為吾人由以決定特殊合于普遍者所有可能的輕率,加以制限;于是理性展示有自相矛盾之二重實際利益,在一方面為關于“類”之外延的範圍之實際利益普遍性,在另一方面則為關于“種”之繁復之內包的內容之實際利益規定性。在外延的事例中,悟性在其概念之下思維更多之事物,在內包之事例中,則在概念之中思維更多之事物。自然研究者在被等思維方法之分歧中,亦顯現有此種二重之實際利益。吾人大概可以斷言,凡偏重思辨的研究之人,皆厭惡異質性質,而常注視“類”之統一;在另一方面,則凡偏重經驗的研究之人,常努力分化自然直至其繁復程度一若將消滅“其能依據普遍的原理以規定自然現象”之期望。
此種經驗的思維形相,實根據“目的在一切知識之系統的完成”之邏輯的原理制定以“類”開始,吾人以所保持體系之擴大之形相下推所能包含于“類”下之雜多,正與在其他一可擇之進程即思辨的進程中上溯其“類”,吾人努力以保持體系之統一者相同。蓋若吾人專注意于標示“類”之概念範圍,則吾人即不能規定其邏輯的區分究能進行至何種程度,亦猶吾人純自物體所佔之空間不能判斷空間所有部分之物理的分割究能進展至何種程度也。因之,一切“類”須有種之紛歧,此等“種”又須有“族”之紛歧;且以無一“族”其自身無一範圍其外延一如普遍的概念,故理性以其欲進至完成要求不能以任何“種”為最下級之種。蓋因“種”常為一概念,僅包有差別事物所共同之點,非已完全規定之者。故“種”不能直接與個體相關,必常有其他概念即“族”包攝于“種”之下。此種特殊化法則可成為以下之原理︰繁復不能無故減削entiuarietatesnontereessenuendas。
此種邏輯的法則若非根據一先驗的特殊化法則,則將毫無意義而不能應用,此種先驗的特殊化法則,實非要求在“所能為吾人對象之事物”中實際有無限之歧異此種邏輯的原理,僅關于可能的分類之邏輯的範圍,主張其不定而已,並未與“主張其無限者”以任何機緣不過以此種任務加之悟性,即使其在一切所可發見之“種”下,探求其“族”,在一切差別之下,探求更小之差別耳。蓋若無更下之概念,即不能有更高之概念。今悟性僅能由概念獲有知識,故不問分類進程進展至如何程度,絕非由于純然直觀,而常由于更下之概念。現象知識在其完全規定中此僅由悟性而可能者,則要求吾人所有概念之分化前進不已,常須更進展至所留存之其他差別點,此等差別點在“種”之概念中則為吾人所已抽去者,在“類”之概念中更無論矣。
此種分類法則不能自經驗得來,蓋經驗絕不能以此種廣大的遠景展示吾人。經驗的特殊化若非由先在之先驗的特殊化法則為之導引,則在辨別雜多時,不久即到達停止點,此種先驗的特殊化法則,以其為一理性原理,常引吾人探求更進一步之差別,乃至在感官不能以此等差別展示吾人之時,亦常疑其實際存在。吸收性土類之分為種種種類石灰土類及鹽酸土類,乃僅在先在的理性規律之指導下所可能之發見理性在以下之假定下進行,即自然如是紛歧繁復,故吾人能預想有此種差別點存在,因而以探求此種差別點之任務加之悟性。吾人之所以能有任何悟性能力者,實僅在“自然中有差別”之假定下,其事正與僅在“自然之對象顯示有同質性質”之條件下,吾人始有悟性能力相同。蓋包括于一概念下之紛歧繁復,正所以對于概念使用及悟性發揮與以機緣者也。
是以理性為悟性準備其活動之領域︰一由于在更高之“類”下所有雜多之同質之原理;二由于在更下之“種”下所有同質的事物之歧異之原理;及三為欲完成系統的統一,更須有一法則,即一切概念有親和性之法則此一法則制定吾人由于繁復紛歧之逐漸增進,自各“種”進展至一切其他之“種”。此等法則吾人可名之為方式之同質性、特殊性、連續性等等之原理。所謂連續性之原理,乃聯結其他二者而成,蓋因僅由上溯更高之“類”及下推更下
之“種”二種進程,吾人乃能獲得“完全之系統的聯結”之理念。蓋斯時一切雜多的差別皆互相有關,以彼等皆自一最高之“類”發生,經由“益復擴大的規定之一切階段”。
三種邏輯的原理所制定之系統的統一,能以以下之方法說明之。一切概念皆可視為一點,此點作為觀察者之停留場,有其自身所有之視閾,即繁復之事物皆能自此立場表現之,自此立場以校閱之耳。此種視閾必能包有無量數之點,每點皆有其自身所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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