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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站 > 历史军事 > 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

正文 第2节 文 / 杨小凯

    清朝末年的土地制度已相当发达,1887年清代的官方土地记录说明,华北和满洲,除了私人民田外,还有大量旗田,屯田和皇庄,它们都是侵犯财产和战争的後果。栗子网  www.lizi.tw到了十九世纪後期,对私人地产的保护不严主要表现在对私田和特权阶级田赋税率的差别。另外官方和皇帝仍然有不经司法程序任意抄没田产和其他财产的特权,也可说政府有能力侵犯财产的「剩余权」,虽然政府在和平和理性时并不经常运用此种特权。特权阶级不经常运用此种特权的证据是,依靠侵犯财产,强抢恶要,并吞土地的趋势并

    不明显,因而土地所有权分配比欧美要平均。很少有官吏,富绅,有官方背景的垄断商人拥有一万亩土地的例子。大约有50的农户为佃农和部分自耕农,货币地租已出现,每亩现金地租为地价的510,相当接见现代国家中市场的货币地租水平。实物地租约占收成的50费维恺,第一章:18701911 晚清帝国的经济趋势,费正清,刘广编,1993,下卷这种分成地租制度曾被经济学家证明为不利於经济发展的制度,因为佃农没有得到他的努力产生的全部边际收益,生产积极性受到打击 但是1970年代发展起来的资讯经济学证明,在测度农民努力程度的交易费用很高,且生产有不确定性时,我们会有风险分担和提高激励的俩难冲突,当低产量出现时,从分担风险出发,地主不应该对佃户有很大惩罚,但从提供激励考虑,产量不高时地主就应惩罚佃户。而当佃农的工作努力很难测度,生产中的风险很高时,分成地租就是这一两难冲突的最有效折衷。因此在一个自由契约制度中自发产生的分成地租制度是种有效率的土地制度见stiglitz,1977,张五常1976,张五常还发现了废除分成地租制的土地改革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的经验证据。费维恺,在前引文中指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的分布并不比当时的美国更集中,但是清末特权阶级和政府侵犯财产的特权可能是土地市场不发达的一个原因。尽管民间自发的土地买卖和租赁很普遍,但法律并不能有效地保护土地私有权在租赁买卖中不受侵犯,保护土地产权的法律制度很不发达,例如有权以原价赎回已卖土地的权利是一种没有经过类似普通法中衡平法原则,进化到自由买断所有权的制度的机会,这曾经是清朝土地纠纷和杀人案的一个重要根源。上引费维恺一文中还指出专业租田经纪人虽是土地制度相当发达的标志,但地方士绅,地主与官府勾结也利用这种制度将土地税转移给佃户。这也应视为中国式坏私有制的一个特点,富人与官方勾结,形成特权阶层,向穷人吸取政治垄断租金。因此清朝末年的土地制度并不是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阻碍,但统治阶级政治上的垄断,使得法律制度,经济制度不能有效保护私人财产特别是知识财产和私人企业剩余权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这使得交易效率低,农村的分工水平低,因而生产力低下。

    与农村相比,中国的城市中已有相当发达的原始资本主义。按费正清的记载1993,上卷,第一章,清末的人口增加,刺激了商业化的发展,所谓商业化就是分工的发展,按文玫wen,1996的理论模型,人口增加会刺激分工的发展和生产力进步,清末原始资本主义在城市中的发展使银行业,信贷业,行会和商会出现和发展,并提高了商人的地位。分工发展的一个特徵是专业化水平高的职业会取代那些专业化水平低的职业,而且一些在迂回生产中高度专业化的职业会取代不依赖迂迥生产器械的职业。小说站  www.xsz.tw现代工厂制度内高度专业化的各种纺织职业取代手工纺纱织布业就是这样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与当代全球化过程中人们被迫从旧职业转到新职业的情形相同。但是由於清末的各种法律,经济制度并不发达,交通运输条件也很差,所以这个工业化转型过程在当时不是太快而是与欧美日本比较而言太慢。费维恺1993,pp2540记载了两方面的抱怨,这个经济转型中过程吃亏的手工业者抱怨帝国主义的侵略,而新的工业家却抱怨中国的自给自足经济使他们的新生意扩展速度太慢。施坚雅1965和费维恺1963,下卷,第一章,pp.5363记载了如下史实,由於交通运输效率低,所以中国被分割成成千上万互不往来的地方市场,因此分工只能在狭小的地方市场内发展,而不可能形成全国性市场及相应的全国性很高分工水平。所以沿海大城市只是协调邻近区域的分工,而不能成为全国性分工网路的交易中心。这使沿海与内地收入差距加大,也使沿海大商业城市的发展受到局限。这表现在最初创办的企业很快发现地方市场饱和,利润下降。清朝末年保险市场不存在,政府的福利政策也不存在,所以还不可能用保险市场及社会保险减少工业化转型造成的代价。这也是社会不安定的一个原因。费维恺pp.7383还指出,清末政府制度的落後造成用於促进交通运输,司法,执法等提高交易效率的公共开支,大大低於欧美国家,这是当时清朝经济落後的一个主要原因。由於外国企业有相对而言较好的外国制度和条约保护其权利,而中国政府没有保护本国企业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所以中国私人企业的确有面临不平等的竞争的问题,但这不平等的根源不是外国企业,而是本国政府的落後制度。

    最後笔者介绍费正清1993,上卷,第5章,徐中约1993,下卷,第2章对不平等条约、外国侵略和租界制度的一些对国内读者不太熟悉的记述。首先清朝末年很多清政府与外国的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清政府自取其辱,其中义和团事件是个典型的例子。这一事件的背景是慈禧太后镇压戊戌维新运动後被国内外认为失去领导中国的合法性,因此她的理亏心态成为触发义和团事件的内因。当时中国政府坚持不准民间自由结社的传统,视**於官方的教会为对清朝政治和意识形态垄断的威胁,因此企图利用义和团迫害教会和外国人。慈禧一反镇压民间结社的传统,支持义和团,进攻外国公使馆,打杀外国人,这在国际上被公认为犯罪行为,因而招致各国联军干涉,慈禧太后犯下这一罪行时,其关键因素是被部下关於外国人支持光绪帝复辟的传言所激怒,所以此事件实质上是慈禧镇压光绪帝改革後失去人心和统治合法性危机的暴发,而不是简单的外国人侵略中国。因此这类事件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也不能简单归结为帝国主义侵略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清朝与外国冲突产生的条约制其实对中国经济有其正面影响。条约制把西方的法治概念和对游戏规则在参加者之间平等讨价还价的概念引入中国,使清政府失去了其不受限制的政府特权地位,特别是条约制度打破了官方对商业的垄断和对私商的任意侵夺,要求清政府将税收制度公平和透明化。英国对领事裁判权的要求在当时条件下也有其进步意义。当时的中国不是一个法治国家,没有英国的领事裁判权,则英国人民和商人在中国根本没有人身安全,及司法公正的保障。英国在租界及殖民地香港并不是由政府司法,而是由**於政府和告辩双方**的主要由本地人组成的陪审团定有罪无罪,这是普通法不同於欧洲大陆和中国成文法的地方。小说站  www.xsz.tw当然,从公正而言,英国人要求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及司法**公正的保障也应施于中国人,但是清朝的主权面前,英国人也只能争取到英国人应有的权利了。通过租界,英国人的地方自治,**和公正的司法,这套制度也的确惠及中国人。中国的国民党,**,教会人士都曾经依靠租界的领事裁判权保护其人权。英国在中国的租界基本实行地方自治,不是由英国政府,而是由租界居民选出的地方机构治理租界。但有选举地方自治机构市政局权利的人由於选举法对财产和交税或交租额资格的限制只占大约外国居民总数的十分之一见feaer,werker,pp.128208英国这租界的司法,税收,公共财政治理为中国人提供了学习现代政治,经济司法制度的最好教材。中国现代城市公共财政制度,公共设施,建筑风格都身受租界影响 特别是英国租界提供了司法**,地方自治,从在法律面前平等,收入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结社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企业成立自动注册等榜样,实在是对中国的发展有很大正面意义。可惜在革命运动乱发生後,租界的制度并没有被中国人系统地学习。费正清在前引文中还记载了英国人在租界的俱乐部制度加自由结社制度怎样被用来克服中国人社会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天生的免费搭车的心态。

    与租界有关的是中国的海关制度。过去的很多史书都指称清朝卖国的证据是将海关权利让与外人,其实这种指责是不准确的政治宣传。清末海关虽由英国人赫德管理,但他是作为清政府的雇员,行使他的职权。他的管理不但使中国海关迅速现代化,而且使海关成为最有效率,最少贪污的清朝官僚机构。他保证了条约制度对关税率的限制,因而促进了自由贸易及公平税收,他也保证了用有效率的管理和制度为清朝政府提供了大量税收。刘广京认为赫德管理海关的最大贡献是促进了中国商业的发展,杜绝了清朝**制度下贪官对海关的扰乱见刘广京,1993,费正清编,上卷,第十章自强运动:导术西方的技术,pp566570。

    二、民国经济史19121949

    2.1新政治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和宪政经济学,及国家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研究民国经济史的重点是与当代新政治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和宪政经济学有关的问题,简言之,是国家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最近国家经济学的正式数学模型李克,li,2001年将霍布斯hobbs,1651有关国家的思想数学化了。有名的霍布斯丛林假说认为在没有国家制度时,每个人都是其他个人的敌人,他想尽办法偷抢人家的财产,也想尽办法不被别人偷抢,在这种没有国家制度的条件下,大量资源被用於从事偷抢和防止被偷抢的活动,因此生产活动不可能发达起来,而偷抢在结成人群的团体之间发生时,就是战争。按照李克的模型,当王权出现时,它能通过税收严格而言可被视为一种大偷大抢创造公共财政,用来支持其奢华的生活,同时用它支援司法,执法系统以惩罚其他人的偷抢行为。因而这种被霍布斯称为利维坦的政府权力成为交易中进行仲裁的第三者。它可能有效地改进交易效率,促进分工的发展和生产力进步。按宪政经济学的思想,私有产权不可能由看不见的手产生,而是需要合法的强大因而可信的国家员警暴力为基础。但是由於国家惩罚偷盗的权力以统一,垄断,和强制性暴力为特徵,所以它很容易被执政者利用来侵犯而不是保护财产权。而如何形成合法,强大的国家暴力用以保护财产,扼制偷盗,但同时找到一种机制能限制这种国家暴力本身的偷盗行为,就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当清朝国家权力在执政者垄断政治的条件下被用来追求特权阶级利益和损害社会利益所谓国家机会主义时,清末的经济发展的落後和停滞就发生了,而当国家机会主义使政权失去合法性,因而使强大合法,统一的国家暴力崩溃时,民国初年的社会动乱就发生了,二者都造成交易效率低下,分工发展迟缓,生产力进步缓慢。

    西欧是从几个世纪的动乱中逐渐形成国界不可侵犯的概念,既保留了政治不统一,又维持了一定时期的相对和平,因此不同国家之间的竞争使以上国家功能的两难得以解决。这是欧洲经济发展快的动因,但其代价就是战乱连绵三十年战争,百年战争,两次世界大战。美国用联邦制度,三权分立,普通法,宪法司法国会立的成文法可经适当程式被成功诉讼,成为违宪和非法,和用宪法严格限制国家权力,等一套制度和自由,平等的意识形态在一个统一,实行地方自治的大国内解决了上述国家功能的两难,因而使其成为世界上经济发展最成功的。

    清末民初中国经济发展的迟缓主要是因为,中国在寻找解决国家功能两难的途径过程中,逐渐滑向具有一个统一合法的国家暴力的失效,因而出现类似霍布斯丛林的军阀混战局面。严格而言,如果军阀形成多个小国,并形成国界不可侵犯的秩序,则军阀割据有可能象欧洲一样形成多国平等竞争的局面。1920年代以广东军阀陈炯明为代表的地方自治,联邦主义思想所谓联省自治就代表了中国朝这一个方向发展的可能性。但是这种方向最後被代表用武力统一中国趋向的国民党军队击败。当时外国对各地的军阀政权不予承认,由於当时外国的承认对各地军阀政权合法性及经济军事援助至关重要,所以在外国的鼓励下,各地军阀大多以统一中国,争取外国承认的全中国统治合法性为目标。 外国选择一个统一的中国作为打交道的物件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军阀混战。如果中国的军阀可以象美国各州在**战争时一样,在本省实现议会政治,与外省和平谈判关於形成联邦的条件,中国仍可和平统一。但大多数军阀选择了军事统一,而这种选择与大多数中国人相信的意识形态有关,他们佩服不尊重游戏规则的刘邦,而不佩服尊重游戏规则的项羽。这也与清政府的国家机会主义行为给中国人树立的行为榜样有关,中国人与中国人打交道时,从未有「玩的就是公平fairplay」的概念,因此陈炯明关於各省之间缔结各省同意的条约宪法通过和平统一方式发展出美国式的联邦制的想法得不到其他军阀支持。与此相较,英国人与中国打交道时,耐心争取中国政府自己同意的条约,就显得特别难能可贵。美国人在**战争後各州之间不发生军阀混战,很大原因,也是英国人治理美洲殖民地时实行地方自治,尊重各州议会和州宪法的行为为**後的美国执政者树立了良好榜样。

    民国经济史分为四个阶段,民初实现宪政的阶段19111915,军阀混战时期19161927,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19281938,及抗战和国共内战19381949时期。

    侯宜杰所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是本著作关於立宪与经济发展和中国商人阶级成长的关系的杰出著作。此书详尽地记载了清朝末年中国的商人是中国立宪运动最强大的推动力之事实。在推动立宪过程中,各级商会形成网路,并逐渐学会英国式商会的自治和民主管理。在预备立宪公会等组织中,商人占明显优势。商人们认识到「今日中国之政治现象,则与股份公司之性质最不相容者也。而股份公司非在完全法治国之下未由发达,故振兴实业之关键在於通过立宪确立法治,限制政权,保障民权来改良政治环境与政治组织」转引自侯宜杰。胡绳先生在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一书中也引张謇之言为证,清朝当局「但有征商之政,而无护商之法」,「商之视官,政猛於虎」。当时这种绝对君立**,根本不受法律的制约,只有法制,没有法治。君主「超然于许可权之外」,「官员游行于利绿之中」。

    商人在推动清末的制度改革中,不但对新的制度的出现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其实行起著关键作用。清朝宣布预备立宪後,商人在各省谘议局中进一步推动宪政的发展,使谘议局成为**於政府的真正议会驺形。全国资政院的议事细则已与现代议会制度类似,首届资政院提出了速开国会案,弹劾军机大臣案,赦免国事犯案。它於1911年迫使政府放弃其**财权,将财政预算核减掉7790万两银。在各地的谘议局中,商人们还提出了他们对外交事务权利的要求,反对支付不经谘议机构同意的各项外国债务。这种发展形同提出了类似欧美的「没有代议制,就不交税」的原则。

    商人还对民国初孙中山,黄兴等人不经议会同意私自借贷外债提出反对,也对革命军的扰商行为要求制止。清末民初宪政的发展使中国的经济发展曙光初露,但随後的军阀混战打断了这一过程。

    2.2军阀混战时期

    军阀混战对经济的负面影响是所有历史学家公认的,按feaerwerke1993,pp.28127所记载,军阀混战时期,不同军阀在其占领某地时期重复收税,并预收未来的税,操纵实物与货币的换算率,增加苛捐杂税,战时捐税,并进行强制粮食征购,使经济不勘重负。由於连年战乱,农业的商业化趋势被逆转,农业生产力和产量下降,城乡之间的贸易被中断。

    各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是清末民初的宪政实验失败的根源。从英美发展起来的宪政主义可追溯到十二,三世纪英国城市中的地方自治及大宪章。在一个不需要常备军就能防止外国入侵的海岛国家,公正司法过程自发产生的案例形成的普通法构成保护私有财产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国王由於收税的困难,不得不将制定税法的权力让给交税大户组成的国会,因为这是在私有地产神圣不可侵犯条件下,收税的最有效方法。17世纪大革命前後,新教和天主教及造反派和保皇派之间的互相迫害最後被光荣革命终止,各派终於达成共识,承认了保护人权,禁止政治迫害,用虚君共和,内阁制,议会民主,政党公平竞争作为分配政治权力的游戏规则。英国一直没有成文宪法,但却是宪政的创始国,其宪政游戏规则是朝野各方所认同的一些行为准则,例如不能容忍政治迫害,宗教迫害,这些行为准则是以参加政治游戏的局中人对公众利益和道德准则的一些基本共识为基础。 这些共识对「什么为对」「什么为错」有一些象信仰和意识形态一样的认同,对於错的行为,大家都有类似对偷窃应予全社会的反对sa和惩罚的态度。即使偷东西的人是自己的儿子,也不能从私利反对社会和司法机关对儿子进行惩罚。

    清末民初,中国的政治人物并没有形成这种共识,因此宪政并没有坚实的道德共识的基础。所以宪法规则并不是中国政治家的行为准则。例如孙中山在自己有机会掌权时就极力鼓吹总统制,在自己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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