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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站 > 網游動漫 > 郭小峰探案系列——第十部 生活是美好的

正文 第374節 文 / 範青_2006

    多謝各位的祝福,我換了個醫生,這次沒敢憑運氣,輾轉找了一個認識的醫生,她告訴我,沒什麼事兒,幾天就可以了,穩妥起見,過十幾天再復查一次,至于為什麼我會不死不活地拖這麼久(沒有明說,但潛台詞很明顯)——,因為如果給我幾天一下治好了,那麼我怎麼還會繼續找那個醫生掛號、看病,拿她開的藥呢?事實上,可以這樣說,那個醫生是故意不給我治好,甚至是加重我的病情,因為她知道,怎麼著我也死不了,因此放心大膽。小說站  www.xsz.tw

    今天特意在帖子里說這件事,是想拿自己的遭遇給大家提個醒,千萬要提防“笑面虎”派醫生,他(她)們面容和藹,顯得極有責任心,並堅持要求要你幾天後再去掛他(她)們的號,看看服藥後的效果。——結果不知不覺就被吊在他(她)們那根線上了。

    這樣的遭際以前已經有過一次了,把一個只需要一點兒藥的病,治得恨不得做手術。

    因為醫學知識的欠缺,估計逃避這樣的陷阱很難,但這兩次經歷還是有共同點的,那就是,每次我都听到另外的他們“認真負責”的病人疑惑的詢問︰“大夫,我不想治了,治了半年,為什麼越來越重了?”

    還有,都是門診的小病。

    一

    這個案子發生在去年剛過完年的時候,當時由于我正處理另外一個案件,因此連案發現場都沒有去,去現場的就是三大隊的老胡——胡大隊,他後來也是這個案子的專案組組長。小說站  www.xsz.tw

    至于我,最初對這個案子可以說完全不了解。但專案組第一次的案情分析會,局長和我都參加了,主要是听一听。

    就在專案組首次案情分析會上,偵察員小馮率先做了介紹︰

    初步查實,案發時間粗略估計為半夜11點至12點之間。死者名叫張玉寶,男性,38歲,漢族。死亡時倒在了其租住的公寓房屋門前的樓道里,身中四處刀傷,致命的一刀在頸部。死者腦後也有撞擊傷痕,根據死者周圍有大量的酒瓶玻璃碎片,和半個酒瓶口,及其各種現場情況,——初步推斷,死者是被凶手先用酒瓶子擊中後腦,但死者並沒有就此倒地,而是轉過身和凶手做了簡單的搏斗,因為樓道里的有兩個住戶自稱好像听到了搏擊聲,但開始沒太在意,更沒敢開門。——很快,搏斗的聲音就消失了,又過了好長時間,一個膽子較大的住戶打開門查看了一下,發現倒地身亡的死者,于是趕快報了警。

    經過簡單了解確實,死者是租住在該公寓1807號的租戶,我們聯系到房東,房東告訴我們︰死者是兩個月前租住的他這套約40平米的一室一廳的公寓,合同簽的是一年,已經一次付清了半年的房租。小說站  www.xsz.tw但因為租房時雙方都很爽快,所以除了查看一下身份證外,對該租戶的其他個人情況完全不了解。唯一的感覺是,好像死者生前收入應該不錯,因為衣著比較考究,而且話里話外似乎總出入高檔場所。不過這只是感覺,因為付完房租後,二人就沒有再見過面。從尸體上看,確如同房主所言,死者身上衣著比較考究。

    關于現場,獲取的物證非常多,因為有搏斗過程。除了死者的,還提取了另外一人血液樣本,初步斷定是凶手在搏斗中受傷留下的。同時因死者身負幾處刀傷,導致失血較多,所以現場留下清晰的非死者的血足印。——血足印是44碼的,由于現場雖然有數處血足印,但都為同一人的,那麼由此還可以推斷凶手為一人做案的可能性較大。——那麼綜合上述兩點,凶手身材更偏向于魁偉,高大的男子。

    關于死者,尸體顯然有被翻動過痕跡,並且已身無分文,手機也沒有,同時死者手腕上有帶表的痕跡,但沒有手表,旁邊還有一個皮爾•卡丹真皮手包,不過同樣空空如也,總之,死者身上財物被洗劫一空。

    小馮最後總結說︰根據綜合條件來看,案件性質很像搶劫殺人,而且流竄隨機作案的可能性較大。

    稍事沉吟,局長轉頭問一直擺弄水筆的沉思不語老胡。

    “你怎麼看,胡隊?”

    “啊——”老胡抬起頭回答︰“我剛才想,除搶劫殺人的可能,也不能排除仇殺的可能。”

    “為什麼?”

    “因為現場的酒瓶子。剛才我一直在想,凶手並非沒有作案工具,可為什麼要先用一個酒瓶子擊打死者的頭部呢?”

    “這個——”剛才介紹情況的小馮做出了他的猜測︰“可能是因為死者也是個身高大約1米75,身材比較結實的男子,凶手希望能一擊得中,避免搏斗。一般一旦搏斗都會留下較多物證,萬一作案後半路被攔截抓獲,很難靠狡辯逃脫。所以凶手采取了偷襲擊昏受害者的作案手段。”

    老胡點點頭︰

    “當然,你說的很可能。所以搶劫殺人的可能性排在最前面,但是——”老胡又轉動了兩圈手中的水筆,繼續質疑︰“——從另一個角度想,這個酒瓶子的存在很有意思。你們說凶手為什麼要隨身帶個大酒瓶子?這個酒瓶子是空的,但里面還有一點兒殘存的酒,酒瓶口留有液體,感覺比較像酒精和人唾液的混合體,現在送去化驗還沒有結果。假定酒瓶口確實能提取到人的唾液樣本,而唾液樣本又和現場遺留的陌生血液樣本的dna一致,為同一人所留,——那麼就說明這個酒瓶確實為凶手隨身攜帶,現在你們說一個正隨機尋找作案對象的搶劫犯怎麼會在實施犯罪前如此悠閑的喝著酒?”

    會場靜了一下,大家都開始在心里品評著胡隊的疑問。

    “還有,”老胡繼續分析道︰“如果擔心被搶對象的反抗,那凶手為什麼不提前在身上再藏一根鐵棍,現在天氣還冷,人人穿著棉衣,就是在身上藏塊板兒磚也看不出來,凶手完全可以準備更合手的凶器,而不是酒瓶子;另外,——別忘了,案發現場在萬鑫公寓,萬鑫公寓是個全是25—60平米的小戶型中高檔高層公寓,業主大多都是投資型購買,主要用于出租。我們都知道這個小區地處比較繁華,小區內環境也比較好,所以盡管房租相對周邊要高不少,但出租率還是很好的,里面的住戶很多,而且多是白領,不少還都是單身女性。那麼如果凶手是沒有目的徘徊在此隨機尋求做案機會,凶手為什麼不選一個女性或看起來更柔弱的侵害對象?這樣把握性不更大嗎?而且機會並不少。”

    會場更加陷入思索的氣氛,在沉默中,局長突然轉向我︰

    “郭支隊,你是不是有什麼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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