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策5 文 / 李歆
十一月頒布詔令,凡王莽時期被沒籍,貶為奴婢者皆獲開釋,赦免庶人。
十二月廿七,原大司空宋弘免職。
翌日十二月廿八,建武帝下詔︰“頃者師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稅。今軍士屯田,糧儲差積。其令郡國收見田租三十稅一,如舊制。”
戰亂後,國家要發展,需撫民以靜,休養生息,恢復經濟。眼下國庫匱乏,資金不足。于是劉秀和我商議後,最終決定減輕百姓賦稅。
西漢初的田租是十五稅一,景帝時改為了三十稅一。劉秀效仿景帝,將建國時實行的十分之一的抽稅形式改為三十分之一的比例份額。
正如莊光所言,一個國家要變得富強,不能僅僅依靠武力掠奪江山!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