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斋志异
作者:唐深深
正文
第一章 两头春 第二章 俏佳人 第三章 咬春 第四章 聊
第五章 苦恼 第六章 像人类那样 第七章 新的日常 第八章 不速之客
第九章 魔星后卿 第十章 在我深深的脑海里 第十一章 早市 第十二章 炖肉与红绸
第十三章 少年 第十四章 荣耀护目镜 第十五章 更高阶的存在 第十六章 我被颠覆的世界观
第十七章 渺小的人类 第十八章 雨水 第十九章 獭祭鱼,候雁北 第二十章 逝去的时光
第二十一章 白龙的鳞 第二十二章 绮梦 第二十三章 夜巷 第二十四章 失心嗔者
第二十五章 口舌之祸 第二十六章 言非 第二十七章 逃生 第二十八章 人血馒头
第二十九章 僵尸的起源 第三十章 “谜”之谜 第三十一章 运气 第三十二章 喜蜘蛛
第三十三章 白虎日 第三十四章 打小人 第三十五章 相由心生 第三十六章 郊游
第三十七章 花汐 第三十八章 山村厨房 第三十九章 春汤灌脏 第四十章 鬼故事
第四十一章 身上有光的少年 第四十二章 牛奶 第四十三章 玄鸟至 第四十四章 隰桑之燕
第四十五章 我可以养它吗? 第四十六章 失踪于三千年前 第四十七章 渡劫 第四十八章 雨夜
第四十九章 火皇 第五十章 控雷者 第五十一章 礼物 第五十二章 春祭
第五十三章 返乡 第五十四章 故里 第五十五章 墓园 第五十六章 家族
第五十七章 彷徨者 第五十八章 无心插柳 第五十九章 世宁,回家了 第六十章 无尽的回忆
第六十一章 辉光之翼 第六十二章 桃花粥 第六十三章 踏青 第六十四章 大地之眼
第六十五章 诚实的时光 第六十六章 真正的难题 第六十七章 雨季 第六十八章 月蚀
第六十九章 地动 第七十章 受困 第七十一章 算计 第七十二章 生命的本能
第七十三章 救援? 第七十四章 复仇之魂 第七十五章 一箭穿心 第七十六章 吸食
第七十七章 猎妖 第七十八章 五千年前 第七十九章 连环四血月 第八十章 战士陆世宁
第八十一章 与月亮赛跑 第八十二章 更大的黑暗 第八十三章 废墟之上 第八十四章 神佑
第八十五章 复苏 第八十六章 托梦 第八十七章 五角枫 第八十八章 梦中人
第八十九章 请把我杀死 第九十章 两难 第九十一章 吞食 第九十二章 融合者
第九十三章 红衣 第九十四章 九荤十三素 第九十五章 骗子 第九十六章 很美
第九十七章 教唆 第九十八章 喂养 第九十九章 樱桃 上架感言
第一百章 车神 第一零一章 半山 第一零二章 永远有多远 第一零三章 苦菜秀
第一零四章 飞马 第一零五章 危机 第一零六章 血缘 第一零七章 笛音
第一零八章 合力 第一零九章 觉悟 第一一零章 疗伤 第一一一章 结界
第一一二章 答案 第一一三章 做贼 第一一四章 梅雨 第一一五章 少女
第一一六章 合欢 第一一七章 女王 第一一八章 焚烬 第一一九章 时光
第一二零章 挣扎 第一二一章 黑衣 第一二二章 营救 第一二三章 过往
第一二四章 消解 第一二五章 夏至 第一二六章 好天气 第一二七章 晒龙袍
第一二八章 鬼挑瓜 第一二九章 来客 第一三零章 防护 第一三一章 又见血月
第一三二章 无名君王 第一三三章 魔神的心思 第一三四章 规则开放 第一三五章 人类的恶意
第一三六章 僵直 第一三七章 阵图 第一三八章 上古魔神 第一三九章 我们想要的世界
第一四零章 神之光 第一四一章 鹰始鸷 第一四二章 余波 第一四三章 漫步
第一四四章 告白 第一四五章 腐草为萤 第一四六章 月台 第一四七章 回家
第一四八章 必须踏出的一步 第一四九章 藏书阁 第一五零章 寻人 第一五一章 人鱼
第一五二章 魔药 第一五三章 村庄 第一五四章 协同 第一五五章 人类的立场
第一五六章 异变 第一五七章 圆月 第一五八章 再见,夏天 第一五九章 惊梦
第一六零章 洞穴 第一六一章 寒蝉鸣 第一六二章 流响出疏桐 第一六三章 连心
第一六四章 前尘 第一六五章 少时秋凉 第一六六章 你的名字 第一六七章 我所不认识的你
第一六八章 何处是归途 第一六九章 贴秋膘 第一七零章 天地始肃 第一七一章 燥
第一七二章 精神失常的预言家 第一七三章 古怪的企业 第一七四章 来自五年后的消息 第一七五章 妖神纪
第一七六章 十八岁生日那一天 第一七七章 不确定的未来 第一七八章 冥河极底 第一七九章 神之血
第一八零章 我们不需要告别 第一八一章 白露茶 第一八二章 十样白 第一八三章 深夜的来客
第一八四章 虚无的形体 第一八五章 至高规则 第一八六章 消失的三候 第一八七章 冥河之水
第一八八章 钓鱼 第一八九章 如初见 第一九零章 魔御神 第一九一章 白露为霜
第一九二章 病秧子 第一九三章 平分秋色 第一九四章 原点 第一九五章 八卦
第一九六章 旧事 第一九七章 春 第一九八章 夏 第一九九章 替代
第二百章 死生与共 第二零一章 秋与冬 第二零二章 吃花糕 第二零三章 登高
第二零四章 重阳 第二零五章 斗蟋蟀 第二零六章 菊花酒 第二零七章 柿子
第二零八章 守夜 第二零九章 繁星 第二一零章 大事纪 第二一一章 大寒
第二一二章 又一个立夏(终)      
正文 第一章 两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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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年不久,就是立春,但是,下一个立春,却在来年春节的前头了,也就是说,今年一年当中,会有两个立春。

    立春是春天的开始,而“一年之计在于春”。怎么想,有两个立春都是一件妙事。

    民间把这样的年头称作“两头春”。

    “两头春”的年份,被人们认为是吉祥的,赶在这样的年份结婚、生子的人数往往比普通年份要多。

    但是,对于我来说,这一年,却有着一个十分黑暗的开始。

    去年腊月二十三,也就是小年的那一天,我接到电话,父母出了车祸,竟然一句遗言都来不及留下,就撒手人寰。

    买了机票,从千里之外的另外一个城市赶回来,除了接受这样一个令天地崩塌的事实,还要面对着叔叔一家那冰冷而嫌弃的脸。

    家族的矛盾,已经积得很深了,只是缺少一个爆发出来的导火线而已。

    我的性格本来就不喜欢争抢,虽然是个男孩子,却从小就稍微有些内向,对于家里头那种种复杂的事情,从来不参与,也不关心。这一回,父母忽然不在了,我才蓦然发现,自己在世界上居然连一个可以依靠的人都没有。

    家产全都被叔叔霸占了,我一向是叔叔的眼中钉,所以,就在草草办完丧事之后,于大年初一被扫地出了门。

    大年初一,刚好就是今年的第一个立春。

    无家可归,除了银行卡里的几万块钱,什么都没有了。

    本来也算得上是个富家子弟,心思单纯,想得也少。没想到一夜之间,生活竟会发生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年初一的夜晚,天空飘舞着雪花。我仰起头来,看雪花在街灯的照耀下舞得格外纷乱和绵密。空气异常感冷,北风吹过,把脸颊冻得麻木,那些悲伤的情绪也随着思维的僵化而麻木了。

    不是立春么,怎么还会下这么大的雪?不是都说下雪的时候不会冷?可是,怎么会寒冷成这样?

    一时间有一种错觉,觉得这立春二字都是骗人的,春天再也不会到来了,世界会永远变成如此寒冷的冻土。

    一阵寒风拂过,正仰望的天空中忽然出现一团淡淡的白色光芒,呼地坠落下来,击中了我的面庞。

    我吓了一大跳,猛地捂住脸,踉踉跄跄地往后退了好几步,这才站稳了脚跟。

    我慌不迭地在自己脸上身上乱摸,好不容易定下神来,却发现身上什么都没有。

    可是那种有什么东西从天上冲下来,一直冲进自己身体里的感觉,又是怎么回事?

    我从口袋里伸出双手,轻轻地搓了搓麻木的脸颊,告诉自己,还是别在这里发傻了,卡里还有钱,先找个地方住下吧。

    原本是在家族的企业里实践的,现在那里也不能去了。所以,先找个小旅店住下来,明天开始,要打起精神,租房子,找工作。从明天开始,就得真正地自食其力了。

    能做到的。

    我的心思收了回来,眼睛也重新有了焦距。

    可是,眼前看清楚的东西,又把我吓了一大跳。

    在我的前方,四五步之外,站着一个楚楚动人的白衣女子。女子穿的是宽宽大大的白色单袍,既不是现代装束,也不是古代装束。她一头乌黑的长发散到腰际,肤色如雪一般凝白,唇上却似乎涂了大红色的唇膏,饱满鲜艳得勾魂夺魄。

    女子可以说是美得不得了,但是她看上去十分怪异,因为她在这大雪纷飞之中赤着手,也赤着脚,一双白嫩玉足就这样不穿鞋袜地踏在雪地上,纤弱娇躯却没有丝毫因寒冷而颤抖的意思。

    看上去,不像是正常的人类。我虽然吓了一跳,却并没有感觉很恐惧,因为这个女子出现在亮堂堂的路灯下面,脸上带着笑意,妩媚地望着我,不像是有恶意的样子。

    “小姐……姑娘……你是哪位?”我一时不知该怎么称呼这个穿着看不透古今的美女。

    女子微微一笑,抬起一只手,空中飘舞的雪花如星尘般环绕在她的手臂周围,在灯光下闪耀着钻石般的光芒。

    女子走近两步,用双手捧起那条不停运动中的雪尘形成的白练,轻轻地缠绕在我的颈上。雪尘在我的颈间仍不住地运动,虚虚地环绕着,雪尘的下头的脖颈,却忽然像盖了一层棉被子似的,说不出的温暖。

    我惊讶地低下头看着这条运动中的“围巾”,感觉像是天上的银河缠上了自己的脖子。

    这时,背后传来了欢声笑语,却是一对情侣,咯咯地笑着走近,然后与我擦肩而过。

    我的脖子上有这样奇异的一条“围巾”,他们却并未感觉奇怪,甚至是视而不见的。更让我吃惊的是,他们走到那白衣女子面前,居然脚也不停地迎面撞上了她,就这样从她的身体里穿过去了。

    人渐渐地走远,白衣女子却依然站在那里,笑吟吟地望着我。

    “你…不是人类吧,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眼前发生的一切颇为不可思议,惊讶的感觉甚至在这瞬间有效地缓解了我心中的悲伤。我觉得有些糊涂,为什么刚刚的小情侣看不到这白衣女子,而自己就看得见呢?

    以前可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超自然的东西呢。

    白衣女子轻轻抬了抬手,又是一阵雪尘簌簌落下,洒在了路灯电线杆的下头,积了厚厚的一层。

    我惊讶地发觉,在雪尘落下的位置,泥土中已经有一棵青绿色的幼苗顽强地探出了头,现在刚好被雪尘盖住了。

    “你是雪女?”我惊喜地问道。

    当冬小麦钻出冻土,它们最渴望的就是一场厚厚的雪,可以成为它们抵御寒冷的棉被。

    有时候,寒冷的冰雪也很温柔。

    雪女的脸上绽开了一个微笑,向我轻轻地招了招手。

    我茫然地跟着她,穿过不时涌现的城市的人流,拐过几个街区,花了很长时间,最终走进了一条寂静的巷陌。

    小巷的里头一个人都没有,却有一家店灯火通明,热热闹闹地开着门。

    我抬头一看,这家店的仿古木制招牌上写着三个字——“无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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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俏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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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进门廊,我忽然感觉心里忽悠一下子,好像踏入了什么奇怪的空间。不过定下神来的时候,就看出这是一间仿古建筑的客厅。客厅里没有电灯,头顶挂着许多盏各色灯笼。

    灯火热热闹闹地闪烁着,室内温暖如春,我搓了搓冻僵的双手,感觉十分舒适。

    客厅里装饰并不奢华,但仔细看看,每一根柱子都雕得细致,每一件家具都是极上品的木料制成。我打小也算生在富裕的人家,这些东西的品质还是多少看得出。

    客厅正面的墙壁上,绘着一幅栩栩如生的壁画,画里,是一条巨大的白龙,昂首而立,英姿勃发,宛若威武的将军。

    所谓“画龙点睛”,眼睛传神,画才传神,这壁画上的白龙恰有一双画得极其精彩的眼睛。那双眼睛,看上去坚毅、果敢,望向来人的眼神却似乎十分温柔。

    室内灯火通明,却根本没有人的影子。

    雪女笑咪咪地冲我招了招手,示意我继续跟着她走。

    我跟着走路轻飘飘的雪女,穿过厅堂,又拐过了几间房,她伸掌推开一扇门,眼前便出现了一条曲曲折折的回廊。

    我不由得惊呆了。

    回廊的外头,不像普通的仿古建筑,是精致的花圃庭院。从这里望出去,眼前展开的是一片宽阔的草地,再往前去,是茂密的森林,望也望不到边。

    月亮高高地挂在天际,璀灿的群星如钻石般洒在深蓝的夜空。暖风拂过,送来一阵阵的花香。

    我颈上环绕的雪尘做成的“围巾”,也给暖风吹的一点点地浅淡,最终融化在空气里。

    这座城市里,没有这样的一片森林,这一点,我很确定。而且,这里没有雪,这里完全是另外一个季节。

    在回廊的栏杆旁,斜斜地倚着一个淡绿色长裙,罩透明白纱衫的女子。女子穿的是古装,看造型似乎是汉服,正是适合初春的浅浅淡淡的水葱绿。女子一头黑亮的长发,简洁地挽着髻子,斜插一根翡翠雕花簪。

    女子看上去有二十四五岁年纪,瓜子脸,容色绝美,有种成熟的妩媚。她怔怔地远眺外头森林如坠云般的杏花,红唇微抿,丹凤眼下一颗朱砂泪痣。

    好美的女子,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美人。

    现在的电视上,古装剧也有造型非常唯美的,可从来没有谁,能把一身古装穿得这样浑然天成,就仿佛她周身气蕴,本来就应该如此。虽然这女子容色艳丽,但这种清新雅致的妆扮,竟也意外地适合她。

    女子转过头来,望着我,望着望着,面上忽然露出一丝惊讶的神色。

    她忽然快步走了过来,走近了。在她的注视之下,我瞬间感觉无法呼吸。她对我上下打量了一阵子,忽然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那一瞬我似乎在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闪即逝的失望。

    “白玉儿,是你带了生人来吗?”

    女子开了口,嗓音略略低哑,有一点点磁性,如果以现代的标准看,那就是有些性感的好听。

    我身旁的雪女也不说话,只看着她微微地笑。

    “白玉儿,今天我们吃立春酒,你在这里久了撑不住的,就先回吧。听说你明儿就走了?不如走之前先来我这里喝一杯。”

    雪女笑嘻嘻地点了点头,又冲我挥了挥手。

    我也冲她挥了挥手,看着她忽然消失在一阵卷着雪片的风里头。我心里并没有觉得慌张,虽然我完全弄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白玉儿一般不会带生人来找我。”女子抬头打量着我,“你叫什么名字?”

    “陆……陆世宁。”我感觉自己说话也磕磕巴巴起来。

    “世宁?”女子唇角一挑,露出了一抹微笑,“给你取这个名字的人,是想你一世安宁吧。可瞧你命格,倒不像一世安宁的模样呢。”

    确实,这几天发生了太多的事,连给我取这个名字的人都不在了。而且,我似乎还忽然开始看到本不应该看到的东西。

    “会喝酒吗?”女子问。

    “会……吧!”

    我酒量不大,但是我已经是成年人了,喝过酒,而且不过敏。我考虑了一下,觉得这种情况就应该称之为“会”。

    “那你怎么不接碗?要让他举得手酸了么?”女子忽然格格地笑起来。

    接什么碗?我纳闷极了。可是就在这时,我感觉体内有一丝白色的气忽然开始上下游走,瞬间就包裹了我的全身。那种怪异的感觉,就像刚才我看到一道白光从天而降,冲进我身体的时候一样。

    我忽然发现眼前直立着一条“魁梧”的黑色豹子,身上穿着舒适的古装大袍,颈上系着一根牛皮绳,牛皮绳上坠了个写着古怪文字的金属牌。

    豹子高高大大地立着,“右手”端着一只酒碗,伸在我的面前。他直立的身形仿佛人一般,且身姿挺拔,颇像个战士,只露出的头部和手足看上去是豹子。“他”牙关紧咬,琉璃色的眼珠迸出一股怒意,一付切齿的模样。

    “啊!”我吓得惊呼一声,踉跄着倒退了好几步。

    但是,就随着我的这一声惊叫,耳中的声音忽然杂乱了起来。人语声,觥筹交错声,唱小曲声,笑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响。

    我愣在原地,呆若木鸡地看着前头原本空无一物的草地上摆了好多张桌子,桌上置着美酒佳肴。桌席间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连美食的香味也飘了过来。

    风儿暖暖地吹着,粉红的花瓣随着风打着卷儿地纷飞。桌边的食客们都已微醺,筵席显然已经开了不短的时间。

    所以,不是他们忽然出现的,而是我忽然看到了原本无法看到的东西吧!

    “人类,还不接?”黑豹咬牙切齿地转过头去望向绿衣女子,“主人,我可以吃他么!”

    女子扫了他一眼,面上虽是笑吟吟的,眼神却是不怒自威,把黑豹想说的话全都噎了回去。

    我也来不及害怕,赶忙伸手接过了碗,战战兢兢地道了一句:“谢谢……”

    女子“噗”地笑出声来,对黑豹吩咐道:“立夏,既然撞上了,就带他一道去咬春吧,别在这儿傻站着了。”

    说话间,那边爆竹就噼噼啪啪地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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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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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竹声声,人群中也蓦地腾起了欢声笑语,还有噼噼啪啪拍巴掌的声响,热闹的气氛掀起了一个小小的高.潮。

    伴着鞭炮的声音,桌席间的客人也欢欢乐乐地次第起身,自动排成长龙,绕着桌子围成一个大圈,手舞足蹈、摇摇晃晃地唱着歌前进起来。

    看上去不是新春的习俗,而是民间过立春的习俗。细看看,周围插了好多长长的、飘飘荡荡的旗子,上面绘着燕子、柳、花、鸟、蝴蝶、蚂蚱等各色纹样,客人中有许多额上也系着绘有纹样的帛带,似乎就是传说中的“春幡”。

    而按照习俗,会有报春人扮成公鸡的模样,带领队伍进行游行,宣告春天开始,并祈求一年风调雨顺,在秋季喜获丰收。

    可是我定晴一看,却吓了一大跳。那走在队伍前头的报春人,可不是一只真正的大公鸡吗?

    大公鸡“手中”提着铜锣,“当当”敲着,后面还有拿鼓的,拿铙钹的,奏锁呐的,一时鼓乐喧天,好不热闹。

    再看那队伍,不由得把我惊了一身冷汗。原来这席间喝酒的客人,那叫一个奇形怪状,牛鬼蛇神,无所不有!

    他们之中,有穿着衣服的动物,也有不穿衣服的动物,还有根本辨不出是什么的生灵。当然,队伍里也有个把身着古装看上去颇为正常的人类,长得还都挺好看的,可是这一会儿我也忽然吃不准他们到底是不是人类了。

    我忍不住把目光投向了身边的绿衣美人,女子双目如潋滟秋波,面上带着一丝微笑,不知在想些什么。可是她的脸上虽然带着笑,我却不知怎的可以从她身上感觉到一丝愁绪。

    这里正在尽情欢乐的“人们”都如此不寻常,这个女子,恐怕也不是人类吧!

    我在心里这样想着,却没有说出来。这个女子那么美,气质深深地吸引着我,总让我觉得,哪怕她不是人,而是一个妖怪什么的,也应该是不害人的那种。

    “你发什么愣呐,主人说让你去,你怎么不去?主人,我可以吃他吗?”黑豹声音闷闷地说。

    “哎呀,你怎么老想着吃人,今天这么好的日子,不去饮酒纵歌,倒在这里煞风景!”

    我吓了一跳,这才发现身边多了一只花枝招展的绿色孔雀。

    这只孔雀没有穿衣服,也没有显露出任何与人类肖似的地方,但它比我见过的任何一只普通孔雀都要美丽。它的羽色,绿的部分像翡翠,蓝的地方像宝石,更在每支翎羽的边缘,像匠人细细描绘过似的,镶着丝丝缕缕的金。

    不过这只孔雀却在说人话,而且是年轻男人的声音,语音温柔里带着魅惑,单听声音的话,一定会认为是哪个高贵之家的风.流公子。

    “啊呸,立春,这里没你的事,主人没叫你,滚开!”

    “怎么没我的事啊,这场春筵,可是对着我名字的,怎么能容你在这里撒泼搞砸了?”

    我一看两个人快要因为我的事情吵起来了,慌忙上前调解。

    “两……两位大哥,请不要生气,我这就过去!”

    名叫“立春”的绿孔雀发出吃吃的笑声。

    “人类,你怎么不害怕?”

    害怕?我忽然之间感觉有些可笑。

    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不害怕。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我忽然看到了这些,但是我的身体告诉我,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因为我的身体本身都没有产生恐惧反应。

    怕什么呢?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亲人,没有家,没有可以落脚的地点,也不知道未来在哪里。现在,有人邀请我在暖融融的春风里坐下来,喝酒,赏花,唱歌,舞蹈,那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吗?

    这些邀请我的人是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人类,你叫什么名字?”

    “陆世宁”

    “世宁啊,走,喝酒去!”

    孔雀用翅膀拍了拍我的后背,就像人类哥们儿之间互相拍打两下那样,不过被翅膀拍中的感觉十分怪异。我端着酒碗,跟在孔雀的身后,加入了看上去很像广场舞的舞蹈队列。

    在孔雀的劝诱下,我喝了碗里的酒。酒是碧绿色的液体,闻起来就有一股清冽的味道。酒好像是古法酿制的,跟现代的任何一种酒味道都不一样,有一种清新的甘甜。

    喝下去之后,身体上下都暖洋洋的,很舒服。虽然尝起来这酒的酒精度并不高,可是一碗酒下肚,我还是感觉整个人都飘了起来。

    他们在唱着的歌我压根儿就没听过,而且他们唱歌也不好,调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所以我也开始跟着唱,一边唱一边轻飘飘地往前走。不知道是谁忽地往我手里塞了一把柳条,我就一边挥着柳条一边唱,最后还跳起了舞。

    春风拂过脸颊,带着淡淡的花香,令人心旷神怡。恍惚中我似乎看到世界变得生机勃勃,春天的花,夏天的麦浪,秋天的硕果,冬天的白雪,有一种起始的力量在内心深处萌芽。我唱着,跳着,把现实中的一切都抛到脑后。很久,没有这种简单的轻松,我只希望,哪怕仅此一夜也好。

    桌上添了新馔,是炸春卷,四色春盘。不知谁往我嘴里塞了一根白萝卜,我努力地嚼着,被甜爽辛辣的汁液呛得咳嗽,周围便不知怎的传来一阵哄堂大笑。

    不知不觉,喝着喝着,就喝多了。周围那些奇形怪状的朋友们很友善,不过他们看上去越来越模糊。后来,我不知怎的就睡着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我扶着昏沉沉的头吃力地爬起来,还好,头虽然有些重,可是一点也不疼,可见昨天喝的是好酒。

    我环视四周,惊讶地发现我睡在一个卡座的皮沙发上。对面是窗户,外面还在下着鹅毛大雪。

    昨夜的那一切,都是梦吗?

    “咦,他醒了!”

    声音很温和,有一点点熟悉,我一抬头,对上了一张帅到惊世骇俗的脸。

    那是个二十出头的男人,白衬衫,黑马甲,是一付侍者的装扮。那一张脸精致至极,简直雌雄莫辨。而且,他的眼神和嘴角露出的笑容不自觉地带着一丝魅惑,就连我这个男人,心也怦怦地跳动了几下。

    “真没用,才喝了多少啊,这都已经过午了。这样的家伙,留着他做什么?”

    说话的人坐在一张桌子上,一副不耐烦的神色,用白色软布使劲地蹭着手中的玻璃酒杯。

    这个年轻男子一头极短的黑发,眸色略微浅淡,但皮肤却是健康的麦色。他穿着与刚才的美男一样的侍者服装,但穿得并不讲究,领口扯开着,露出一个皮绳系着的金属吊牌。

    他的身后是一张高高的吧台,吧台后面安静地坐着一个女人。女人一头黑色大波浪卷发,身穿樱桃红色连衣短裙,把美妙的身材包裹得曲线毕露,令人忍不住想入非非。

    女人懒洋洋地把一根细细的香烟送到涂着正红色唇膏的丰润双唇之间,轻轻地吸了一口,然后吐出一口淡淡的烟雾。

    她那一双凤眼斜视着我,颊上一颗朱砂泪痣妩媚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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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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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惊讶地注视着那个妖娆妩媚的女子,总感觉什么地方不大对头。

    记得昨天,我无意中走进了一个叫作“无聊斋”的地方,那里看上去十分古雅,后院是一片大森林,森林里有许多……妖怪?

    可是我现在躺的地方,看上去像是一家酒吧?

    有调酒师的吧台,酒柜,各种型号的射灯,桌子,歌手唱歌的表演区。室内的装潢略有些诡异,看上去是走神秘主义的路线。

    这种风格的酒吧,往往更受年轻人的欢迎。

    不过我关注的重点,还是在那个女子的身上。

    那张脸,那精致有韵味的五官,那一点朱砂痣。我敢断定,除了发型和妆扮不同了,那张脸就是我昨夜见到的那位绿衣古装美人的脸。

    只不过此刻,她的妆容浓艳,衣着时髦,纤纤玉指拈着一根细烟卷的模样让她更显得风.情万种。从气质上看,倒与昨晚的古雅美女判若两人。

    女子用手扶着吧台站了起来,懒洋洋的显得没有什么力气。她从吧台绕出来,高跟鞋有节奏地敲击着地面,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捆住我目光的是那两条笔直修长的美腿。

    她走到我旁边,在一只圆凳上坐下,跷起二郎腿,又抿了一口烟。

    “会调酒吗?”

    “啊……不,不会。”

    “唱歌?”

    “不会。”

    “吉他?”

    “不……会。”

    “打架呢?”

    “……”

    女子皱眉嘟起了红唇,脸上显出了幽怨的神色。

    “立秋,怎么办,他什么都不会嘛!”

    一名个子高高的非常挺拔的男子从吧台后的酒柜那边绕了出来,也走到了我近前。

    他穿着同样的侍者服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这个人的五官也非常好看,只是戴了一副黑框眼镜,表情显得很严肃。

    眼镜男微微弯下腰,问道:“你上过大学吗?”

    我点了点头:“已经毕业了。”

    “专业呢?”

    “金融、财务、营销这一类的。”

    其实,我并没有把任何一个专业往高深里钻研过,家族是经商的,所以对于企业运营和管理类的知识广泛涉猎是对我们这一辈最基本的要求。我们不需要学得很精,但是必须要懂。

    虽然,现在这些都没有用了。

    男子直起身来,扶了扶眼镜,转身对女子说道:“我们缺一个管账的。”

    女子皱了皱眉头:“这些不都是立秋你在做么?”

    “可是那些真的好麻烦,我本来也不擅长做那些,每个月都被它折腾得烦恼不堪。而且,我还要负责调酒呀,在这酒吧里,调酒难道不是很重要的活吗?”

    “啰嗦,我又从来没问过你账管得如何!”

    “好不好是一回事,就算是跟各种管理机构打交道,也很麻烦啊。你知道的,人总是很麻烦的一种东西……”

    女子听着立秋的抱怨,似乎有些不耐烦了。

    “好吧好吧,那就这样吧,从今天起,世宁就在这里管账好了。立春,你给他安排好房间住,刚刚的午餐还有剩,给他热一点。”

    “嗯。”开头跟我说话的美男子点头应了一声,冲我眨了眨眼睛。

    “立春”,“立秋”……我怎么觉得什么很不对劲呢?

    忽然想起来,昨天那个绿衣美女也叫谁“立春”来着,好像是叫一只……绿孔雀?!

    美男子冲我微微地笑着,那感觉很不真实。

    还有那个短发男子脖子上的吊牌也很眼熟,昨晚是不是在一只黑豹的颈上看见过?

    短发男子双臂交叉在胸前,斜瞅着我,一脸的不屑,那眼神似乎在诉说着:“好讨厌,主人,我可以吃他吗?”

    难道说,是他们吗?

    而且,他们也不问问我是什么人,要去哪儿,就这样给我在酒吧里按排了工作和住处?

    好吧,我确实也是无家可归了。

    难道说,他们连这些都知道吗?

    我大着胆子问了一句:“请问……这里是无聊斋吗?”

    其实,昨晚我走进这里,多少也跟这个地方的名字有关。

    我很喜欢读《聊斋》,自从经历了家族内部令人难以置信的你争我斗,我就更加明白了“牛鬼蛇神倒比那君子更可爱”的道理。我觉得人心真是可怕的东西,所以昨夜我看到那么多的妖怪,他们对我和善,拉我去喝酒,我居然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害怕。

    有什么关系呢,再坏,还能坏过那个家吗?

    女子一笑,用下巴指了指窗外的小吊牌。

    原来店铺不仅仅是上头悬挂着大招牌,在窗口这些小地方,还有精致的小名牌,用来招徕客人。

    吊牌上只有一个字:“聊”。

    后来我特意跑出去看了看,才知道,这根本不是一栋叫作“无聊斋”的古典建筑,而是一间十分现代的,叫作“聊”的酒吧。

    酒吧开在一条小小的街巷里,街巷平时相当热闹,周边全是商铺,就算是夜间也是人头攒动,熙来攘往。不过每个月总有那么两天,“聊”酒吧关门歇业,巷子里依然人来人往,但是,不知为什么,所有的人都看不到“聊”酒吧,也不会记起这里有这样一个酒吧。就好像我在立春那天看到了“无聊斋”,却不能看到任何其他建筑其他人一样。

    总之,无论这是什么,我很感激这个地方收留了我,否则,今天我仍然要在雪地里啜饮孤独。

    “谢谢……呃……”

    我很想向女子道谢,可是又不知该怎么称呼她才好。小姐?女士?美女?似乎都不太合适。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怯怯地问道。

    “喂!”短发男砰地拍了一下桌子,吓了我一跳。

    女子摆摆手制止了他。

    “我姓胡,叫丽卿。”

    “呃……我是想说,谢谢你……丽卿姐!”

    “喂!”旁边又传来砰的一声。

    丽卿格格地笑了:“没事没事,就这样吧。”

    “真是不公平!”本来笑咪咪的立春皱起了眉,别有一般傲娇的迷人,“要是我们这样称呼,会被你吃掉吧。”

    “唔,你说呢?”丽卿依然是笑咪咪地回道。

    “我还是带这小子去吃午餐好了。”立春气鼓鼓地说道。

    就这样,在今年的正月初二,立春过后的第二天,我在“聊”酒吧住下来,成了这里的一名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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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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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酒吧每天晚上九点钟开始营业,第二天清晨五点钟打烊。五点钟酒吧关门以后,老板和店员一起简单地吃个早饭,然后就上床去睡觉了。

    睡觉的时间大约是早六点到午后两点,当然,想晚一点起也没关系,只不过就没有午饭吃,所以最好还是两点钟按时起床。然后,就是筹备酒吧晚上开业的事,活并不太多,所以还有不少个人的时间。

    酒吧里,除了老板丽卿,还有四个老员工,全都是“年轻的小伙子”,名字分别是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立冬我刚醒来的时候没见着,不过后来见了,是个微胖的老实憨厚的小伙子,力气特别大,许多在我看来不可思议的体力活他都做得不费吹灰之力,把我惊得嘴巴都合不拢。

    不过,所有的人,都是和善的好人。

    我感到能够停留下来,成为这家酒吧的员工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只是,当我安下心来开始做本职工作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非常大的苦恼。

    那就是,这个酒吧的账目,简直是一塌糊涂,我接过来的时候,眼珠子都差点掉在了桌子上。

    立秋推了推黑框眼镜,严肃地说:“拜托了!”

    我惊讶地看着他。立秋在四个人中,是我感觉最沉稳最靠得住的,怎么会把账管成这个样子呢?而且,从账务的收支来看,这家酒吧的经营也糟糕极了。照这样下去,“聊”酒吧迟早是要关门大吉的。

    我很喜欢这里,这个地方在我最痛苦的时候给予了我温暖的感觉,我绝对不能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所以,我开始十分努力、十分努力地清点酒吧里的各种资产,重新做一份清晰的账目。

    这个任务繁重无比,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完的,所以,只好慢慢来啦。

    白天,我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整理酒吧的账务,晚上,我要跟其他员工一起打扫店面,做开业前的准备工作。九点钟酒吧开门以后,我还负责穿上黑色马甲,做酒吧里的服务生。

    “哟,店里来新的小伙儿啦,长得还满俊的!哟,脸红了,小伙儿还害羞呢!”

    头几天,总有各色女客七嘴八舌地对我评头品足,把我说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

    “小伙子,叫什么名字?”

    “哦,叫世宁啊!还以为得叫端午啦中秋啦之类奇怪的名字呢!”

    “姐姐,难道我的名字奇怪吗?嗯?”

    立春及时出现,给我解了围。

    “哪里哪里,当然还是我们立春最棒了!”

    我愕然地拿着手中被塞上的数额不菲的小费,不知该如何是好。

    后来我发现,店里的客人有的是为立春来的,有的是为立夏来的,他们几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粉丝。当然,更多的男客,都是为老板胡丽卿来的。

    丽卿总是穿得妩媚性.感,眼神如猫儿一样时而慵懒时而无辜地望着别人,令人忍不住心神荡漾。她有时挟一根细细的烟卷,吐出的烟雾带着淡淡的甜味,有时捏着一只细细的高脚杯,经立秋的手精心调制的酒液在杯中轻轻地摇晃。

    不经意地看向她的时候,有时会不自觉地被她的模样摄住,怎么也回不过神来。我发现,许多男人都会像我一样,偶尔露出那种小小的失态的神色。但是丽卿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么自然,从来没有取悦任何人的做作。

    我发现,她喜欢听人说话,事实上,她是非常喜欢听人说故事。

    跟她聊天的人常常会讲起自己的经历,家庭的事,工作的事,经历的趣事,所有的一切,她都听得津津有味。她那种专注的神情非常迷人,令倾诉的人很有成就感,这也是许多人跟她聊起来就欲罢不能的原因。

    喜欢跟她聊天的人,不仅是男人,女人也有很多。

    我忽然明白了这家酒吧的名字——“聊”的含义。

    很快,我又发现了第二个很大的苦恼。

    那就是,这家酒吧里的伙食,实在是太差了!

    每一天的三餐,都是便利店里的东西,三明治、方便米饭、面包、薯片,小零食。开饭的时候,放到微波炉里“叮”地一下,就上桌了,以至于很快我听到微波炉那种“叮”的声音胃里就会泛上酸液。

    酒吧有一个相当宽敞豪华的后厨,里面各种厨具都有,甚至相当专业的厨师机都有。但是很明显,厨房根本没有什么人用,一切都是崭新的,唯一旧了的东西就只有微波炉。

    如果我的感觉没有错,丽卿他们肯定不是普通的人类。不对,他们肯定根本就不是人类。我相信我的梦境,也相信我的直觉。我只是觉得奇怪,既然他们根本就不是人类,为什么还要吃人类的食物呢?

    而且,他们十分认真地吃着饭,一日三餐,一顿都不落下,虽然他们的食量以正常人的标准来衡量,都算不上大。

    一周之后,我终于无法忍受便利店的盒饭了,就自己去逛了附近的菜市场,买了蔬菜和肉类,花了半下午的功夫做了四菜一汤。

    新出锅的白饭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我在上面撒了少许炒熟的黑芝麻和海苔丝,饭香的层次就更加丰富起来。

    烧好的四道菜,是清蒸鲈鱼、黄焖排骨、炝炒莲花白和锅塌豆腐,一盆汤,是简单的紫菜蛋花汤。当我把他们叫过来吃晚饭的时候,他们全都惊讶地张大了眼睛。

    “世宁,原来你还会这一手,真是太厉害了!”立春惊喜地说。

    说起来惭愧,我是从小被当作经营人才来培养的,可那些知识我全都是勉强地填进了脑子里,既不喜欢,也不擅长。反倒是对这些烧烧菜、整理整理东西之类的事情,十分喜爱。

    我还喜欢拍照,画画,有时也会把自己的心情写下来。我的性格内向,喜好又与家族的男孩子截然不同,当他们都在读书、学习外文、试着与长辈讨论商业原理的时候,我却时常怯怯地端出一篮手工烤制的司康给他们作下午茶。就因为这些,我没少遭了同龄男孩子们的耻笑。

    但是我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可耻的。时间总是以平均的速度缓缓地流逝,无论这一天有没有发生令人兴奋的事,有没有出现人生里的小小高.潮,时光也是那样一滴一滴地流走,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我常常想,难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日子,就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吗?

    我们还是要吃饭,要睡觉,是这简单的一切,维持着我们的生命。每一天,都是生命组成中的多少分之一,都是生命这幅巨大拼图中的小小一片。我想要认真地对待这其中的每一个点滴,珍视那平凡的一蔬一饭,让它们更加饱满一些,这又有什么错呢?

    大概,我被从那个家族中驱赶出来,也是一种必然吧。他们都把我的这种想法称作“没出息”,而我,也确实没有能力在那个家族中立稳脚跟。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章 像人类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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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好味道啊!”立春嘴甜,从来不吝惜赞美的言词。

    “唔,确实不错!”丽卿的双眼闪闪发光,“吃饭就应该是这样子的,你们这四个笨蛋!”

    “喂!这关我们什么事嘛!”本来闷声不吭埋头吃肉的立夏忍不住叫了起来。

    “我想要的就是这样,你们四个,就只会去便利店买!”

    “嘿,这是他们人类做的事情,我们哪里能会啊!”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我面前直白地说出“他们人类”这样的字眼,更加证实了我内心的想法。但是我一点也没觉得奇怪,更没有感到害怕。

    就算是人类,也不一定会待你好。既然他们待我好,不是人类又有什么关系呢?

    立秋性格沉稳严肃,说话惜字如金。立冬也不爱说话,但他爱笑,一笑起来,微胖的脸颊上还有两个小酒窝,看上去挺可爱的。我觉得他不爱说话只不过是因为性格憨厚。

    所以,他们虽然没有对我的手艺作什么评价,但是从表情和食量来看,他们对于今天的晚餐也是满意的。

    “世宁——”丽卿满意地用餐巾拭着嘴角,姿态慵懒却妩媚。她叫着我的名字,把尾音拖得长长的,那声音听上去也很迷人。

    我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所以我就回道:“丽卿姐,你放心吧,以后做饭什么的事,就包在我身上吧,我一定会努力的。”

    “世宁,你真是太好了!”她看上去很兴奋,明明模样是成熟性.感的,眼神却看上去很天真。

    我觉得心里一热,同时又有点不好意思。其实,他们在我无家可归的时候收留了我,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更何况,我也并不讨厌做这些事。

    立秋把吃空的碗推开,用餐巾优雅地擦了下嘴,推了一下黑框眼镜,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主人,据在下所知,烧饭做菜所需要的材料,可是要花钱的。”

    “唔?”

    “我不认为陆世宁先生懂得怎样可以变出钱来。”

    变出钱?这个我可不会。

    我还没有考虑这个问题。虽然在酒吧安顿下来了,可是我从来也没考虑,我付出劳动,他们是否应该向我支付工资的问题。

    我手里还有几万块钱,今天的菜就是用我自己的钱买的。我已经初步整理了酒吧的账目,那完全是一种入不敷出的赤字状态,以至于我很怀疑这个酒吧是如何长年屹立不倒的。按照账目显示的状况,这酒吧应该早就倒闭了才对。

    所以,对于花完了自己的几万块钱之后,接下来该怎么办,我心里也没有什么谱。

    胡丽卿惊讶地望着立秋。

    “我们的酒吧呢?难道都没有赚钱吗?”

    立秋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古井无波。

    “从来都没有任何人关心过酒吧赚不赚钱的问题,主人认为,这样的酒吧能赚到钱吗?”

    “唔,这样啊。那还不好办吗?赚不赚钱,本来也是无所谓的事情。来,世宁,拿着。”

    丽卿顺手从旁边小几上抓了一把瓜子壳,就在她把手缩回来又伸到我面前的工夫,瓜子壳就忽地变成了一沓崭新的人民币。

    “去买东西,用完了,我再给你!”

    我目瞪口呆地接过了那厚厚的一沓百元大钞,用手捻了捻。那钞票的质感,里头的水印,完完全全与真钞一般无二。

    我忽然明白了这家超级赤字酒吧是如何生存下来的,这可真不公平!

    “那……那个,这些钱,我用来买了东西……它们……还会变回瓜子壳吗?”我磕磕巴巴地问道。

    丽卿似乎被瓜子壳吸引了注意力,开始喀喀地嗑起了瓜子。

    “会啊,”她漫不经心地答道,“等你把钱花出去了,回头它们自己会变回瓜子壳的。”

    “啊……”

    我愣了一阵子,然后义正辞严地把百元大钞塞了回去。

    “那个……这样是不行的!我还有钱,然后,我会想办法把账目做清楚,会想办法让酒吧赚钱的。你们……就不要为这件事情操心了!”

    “嗯?世宁不要吗?我们以前都是这样的,从来没有出过问题,世宁放心!”丽卿笑嘻嘻地说。

    “不行!”虽然我有一些惶恐,但是我觉得这件事情,最好还是坚持我自己的想法,“如果这样做的话,收了这些钱的人该多么为难啊!人们做小本买卖养活自己是很不容易的,不能小看一分一厘,有时候,一点点钱也是救命钱呢!”

    “唔……”丽卿惊讶地看着我。也许是没有人这样对她说过话,所以很快她就瘪着小嘴,幽怨地看着我,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我一时间慌了手脚,不知该怎么办才好。立夏拍案而起,指着我的鼻子说:“就这婆婆妈妈的臭小子事多,老子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主人,我可以吃他吗?”

    立春一把扯住立夏,语气里是满满的嘲讽。

    “喂,野蛮的家伙,刚刚是谁把人家炖的肉大半盆都吃光了,这会儿倒要去吃人家!”

    眼见又要乱成一锅粥,我的脑海中却忽然有灵光乍现。

    我想,他们应该是妖怪,妖怪是没有必要这样子吃饭的,他们有自己的进食方法,可是他们却聚在一起,一日三餐按时开饭。还有,每天晚上店里开业的时候,丽卿是那么喜欢跟人类在一起,听他们说自己的故事……

    所以,她是不是很喜欢人类,想要探究人类的生存方式,想要像人类一样地生活呢?

    “那个……丽卿姐,你别生气,其实我们可以试试看的。像人类那样,好好地经营,用酒吧赚的钱去买东西,去生活。如果我做不到,或者是做不好,丽卿姐再生气也不迟。”

    丽卿望着我,若有所思。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话语中那句暗含心机的“像人类那样”触动了她,反正她渐渐地变得愉快起来了。

    “嗯,那就这样吧。你们四个,不许欺负世宁,你们要去帮他赚钱!”

    也许是吃人嘴短,其他三个人都愉快地点头应了,只有立夏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哼了一声,扭过头去,颈上的金属牌在灯火下闪闪发光。

    就这样,我忽然荣升为“聊”酒吧的财务+经理+服务生+家政料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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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新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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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就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我的任务很多,所以时间过得非常快,有时让我有种上气不接下气的感觉。但是我并没有感到疲倦和厌烦,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我喜欢这样的忙碌,忙碌让我难以思考,忙碌造成的体力消耗让我的头沾上枕头就能昏睡过去。所以在这段对于我来说应该是最难熬的日子里,忙碌成了我的大恩人。它让我根本没有时间细细地体味父母离世给我造成的打击和创伤,而是把它们在心底慢慢地酿成一种思念。

    每天,我为酒吧的新朋友料理三餐。我们的一天与常人不同,这一天的起始从午后开始计算,所以午餐要做唤醒元气的提神餐。晚餐大约在八点钟吃,之后是酒吧夜间的营业,所以我们的晚餐反而要高热高能,可以抵抗饥饿。而早餐,由于吃完早餐歇一会儿我们就要睡觉了,所以早餐一般简单而清淡,类似于常人的夜宵。

    我去集市采购应季的蔬果,认真地设计和烹制每一餐。看得出,他们都很喜欢,这让我很有成就感。不过,我也通过观察掌握了他们的喜好。他们基本上是什么都可以吃的,但是个人偏好还是相当明显。

    最不挑食、对什么都感兴趣的是丽卿和立冬,立夏和立秋偏好肉食,不喜蔬菜,而立春则刚好相反,他几乎是纯粹的素食主义者,吃下肉食会感觉恶心。

    所以我每一天的烹饪,都照顾到他们每个人的喜好,不过短短的几天,他们就已经开始每天催开饭了。

    酒吧的位置在老城区,酒吧临街门脸房是座二层的小楼,但楼后头是类似于四合院的结构,我们的住处就在那里。

    院里右首是丽卿的房间,她的隔壁住着立秋。我们四个的房间在左首,也就是丽卿的对面。空房间不止这些,所以连我们这些员工,都有个人独立的宿舍,对于一个“打工仔”来说,条件好到没话说。

    这些房间,都由我们几个轮流打扫。

    立秋是我们中的大总管,他叮嘱我的第一件事,就是绝对不要踏进丽卿的房间。

    丽卿的房间,由立秋来打扫,只有他一个人可以进去。

    我当然是服从的,但是难免有些好奇,其实,我还在好奇另外一件事情。

    立春是他们四个当中脾气最好的,人也温柔,平时总是笑眯眯的,从来不说责备的话。当我们熟悉了一些,我就找了个机会神神秘秘地问他:

    “立春哥,你说咱们老板,她的真身是什么呢?”

    “你猜!”立春笑眯眯地说。看来,丽卿他们并没有把真身是什么,作为一个隐秘的问题来对待。

    “我猜,是一条白龙哦……”我神秘兮兮地对他说,“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在‘无聊斋’的大厅里,看到了白龙的画像,好威风的样子……”

    不但威风凛凛,眼神看上去还很温柔。

    立春拉过我,将一根纤长的手指压在唇上,轻轻地“嘘”了一声。那模样看上去简直风.情万种。

    “千万、千万不要当着老板的面提起‘白龙’这两个字,下次再看到了,你就当没看见就好!”

    “啊?”我吓了一跳。难道白龙是一个禁忌吗?是仇人吗?

    那为什么还要把白龙的画像挂在大堂上呢?

    真是搞不懂。

    我还想打听立春他们的真身到底是什么。我没有害怕,我只是非常好奇。可是我再问的时候,立春就笑而不语了。

    虽然立春什么都没有告诉我,但是第二天,我就无意中找到了一些问题的答案。

    第二天入夜,我们吃完了晚饭,把一切打点停当,“聊”酒吧就开门营业了。

    酒吧的年头应该是比较久了,所以每晚客人都是不少的,熟客尤其得多。十点以后,酒吧就更加热闹起来。

    灯光黯淡,闪烁迷离。丽卿坐着高高的酒吧圆凳,斜倚在吧台边,手里擎着一杯龙舌兰日出,交叠着一双修长玉腿,津津有味地听一个中年男人讲他自己的事情。吧台的后面站着立秋,正在以十分潇洒的姿态轻轻地晃动手里的摇酒壶。

    立秋一向喜怒哀乐不形于色,所以他脸上的表情总是很少。但由于他一双眼睛精光内蕴,即便隔着一副黑框眼镜也感受得到,所以从来没有人觉得立秋那没有表情的模样看上去面瘫。

    我也是听常客们提起,立秋的调酒技艺称得上是一绝,不少人就是为了喝他一杯酒才特意到这里来消磨一个晚上。据行家说,他调的酒里,带着一种超越人类,仿佛冷血动物才有的精准和敏感,那是一种令人心神荡漾的特殊味道。

    同样作为侍者,立夏风风火火地在廊道里穿来穿去,而立春的脚步则显得十分轻盈。作为酒吧最受欢迎的男招待,立春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出现一阵热热闹闹的寒暄和觥筹交错。

    立冬的任务是随时的清洁和整理,他的动作略微缓慢,但却有条不紊,而且从来没有一丝抱怨。而我,已经工作了好几天了,仍然显得十分的手足无措。

    所以当我端着一个托盘,匆匆忙忙地打算把酒杯送回吧台的时候,一个转身,却猝不及防地与一个人撞在了一起,托盘中的玻璃杯一歪,半杯残酒不偏不倚地全都泼在了客人身上。

    当时我就着急了,我这服务生是怎么当的呢,居然这样冒冒失失的!我手忙脚乱地从胸口把装饰用的丝巾都掏出来了,打算用那个去擦客人被弄脏的衣服。

    刚抬起头,就对上了客人那极度冰冷的目光。

    我的动作忽然就凝滞了,因为那客人的目光实在是太冷,简直让整座酒吧的温度都瞬间低了好几度。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也被冻僵了,一时间竟然无法动作。

    我一动也不能动,只好抬头怔怔地看着这位来客。面前立着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足有一米九那么高,我这一米七几的身高只能对他抬头仰视。

    男人不但高大,而且帅气。他一头黑色齐肩中长碎发,五官精致,眼神中透出一股邪气,一身黑衣更令他气势逼人。

    他不是一个人,他的身后,貌似还跟了四五个身材健硕的随从。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章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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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对不起。”我的话忽然有点说不成句。

    男子冷冰冰地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抬起一只左手,很慢很慢地向我的头顶放了下来。

    看上去,他像是要用手抚摸一下我的头顶。我有一些诧异,刚刚看上去,我应该是得罪他了吧,这样的举止,这是打算要做什么?

    我心里想着,这是丽卿的酒吧,而我是这里的侍者。我在这里得罪了客人,是会给丽卿他们带来麻烦的。

    所以我根本就没敢动,眼看着男子的手掌慢慢慢慢地靠近了我的头顶。这时我忽然听到不远处有人发出一声暴喝,紧接着一个黑色的影子像闪电一般瞬间闪现在我的前头,猛地定格。

    我吓了一跳,这才看清,忽然出现在我面前的居然是立夏。他举起双臂,努力地向上格挡,隔着衣服,可以看到他全身的肌肉微微地隆起,仿佛用上了全身的力量。

    就在男子的左手触到立夏双臂的刹那,立夏的身体猛地倒飞出去,弹出十几米远,砰地一声撞在对面的墙壁上。

    我吓了一大跳,完全呆在了原地,感觉全身瘫软,一动也动不了。

    刚刚那是什么?这位黑衣的客人举起手来,想要轻轻地抚摸我的头顶,就是这样的力量,竟然把立夏强健的身躯打飞出去十几米远?

    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如果这只手刚刚没有被立夏挡住,而是抚摸在了我的头上,那我的头颅,会不会当场开了花呢?

    这个男人,他到底是?!

    我猛抬头惊恐地望向他,却见他一双冷若冰霜的眸子也在注视着我。那双眼睛犹如深不见底的黑洞,稍稍望向里面,便令人全身一阵恐惧的战栗。

    就在我寒毛倒竖,全身颤抖,几乎站立不稳的时刻,却忽然感觉似乎有一片光波穿越了我的躯体,瞬间覆盖了整个酒吧。

    光波覆盖之处,周围的场景忽然变化了。似乎还是这座酒吧,还是一样大的空间,可是酒吧内的桌椅陈设,在酒吧里欢声笑语的人群,忽然全都不见了,剩下的,只有一间空荡荡的房屋。

    当然,黑衣的不速之客还在,黑衣男子身后的黑衣随从们也还在。除了他们和我,我看到立春立夏他们四个人各自单膝跪在房屋的一角,用一只手扶着地面。那一片吞噬了一切的荡漾光波似乎就是从他们的手中散出,联结在一起,看上去就像四个人每人一角,拉起了一张巨大的网。

    我吓了一跳。这张光网看上去十分奇异,它似乎屏蔽了原本真实的世界,把我们隔离到了另外一个与世隔绝的空间。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结界”吗?

    我又为什么没有被“屏蔽”呢?

    而且,说那是立春立夏他们,那只是我的猜测,因为房屋的四角出现的并不是人,按四方位依次是孔雀,黑豹,白蟒,灵龟。

    孔雀和黑豹看上去眼熟,但白蟒和灵龟我就没见过了,那应该是立秋和立冬?我完全像木头人一般地呆在了原地。

    当然,说桌椅都没有了也不准确,因为不远处还留下了调酒师使用的吧台以及吧台外面的一只圆凳。

    是丽卿靠着的吧台和丽卿坐着的圆凳。

    她现在正安然地坐着,冷冰冰地打量着那不速之客。

    “胡小姐,我们又见面了。”当寂静令一切降到冰点的时刻,黑衣美男子忽然开口,打破了这份沉默。

    丽卿缓缓地站了起来,踩着足有九分高的高跟鞋,“咔嗒咔嗒”地走了过来。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每一声脆响,都似乎拉长了时间,也似乎踩进了我的心里。“咔嗒”,脚步声在很近的地方停住了,丽卿就这样站在了我的身旁。

    丽卿安静地注视着黑衣的男子,没有说话,所以还是黑衣男子再次打破了沉默。

    “没见面的时间也不短了,这个,是你的新宠吗?”

    “我没有旧宠,所以也谈不上新。”胡丽卿依旧是用那懒洋洋的调子漫不经心地答道。

    “以前见你的时候,你身边除了那四个畜牲,可是从来没有外人的。”男子的语气倒有些凌厉了。

    “世宁不过是有缘人而已。他是人类,难道你眼瞎看不出来?所以,不要那么无聊地来针对他。”

    “唔,那就好。”男子冷傲地挑了挑眉毛。

    “可是后卿,这又关你什么事呢?我这里不欢迎你,难道你不知道吗?”这一回,反而是丽卿怒了。

    “世宁,过来,到我身后来!”

    我听见立春声音急促地招呼我。丽卿和这个叫作后卿的黑衣不速之客此刻身上的气息都充满了压迫感,令我几乎不能呼吸,所以我听到立春的呼唤,连忙逃也似地跑到立春的身边,藏到了他展开的羽翼后面。

    后卿的注意力已经完全不在我身上了,我感觉在他的眼中,我就是蝼蚁般不值一提的存在,所以他也就任由我从他的眼前溜走了。他的一双眼睛显得十分妖异,直直地盯在胡丽卿的身上。

    “又有三百年不见了吧,难道还是没有想通?就算固执,也不用固执到这种程度吧?你要知道,你是妖,你们本来就……”

    后卿的话没有说完,就被丽卿打断了。

    “你不也是魔神?我和你也不是同类。”

    “但是我不一样,魔神的宗族里可没有那么多狗屁的条条框框!”

    胡丽卿冷冷地笑了一声。

    “多说无益,要打就动手,难道我还怕你不成?”

    后卿唇角微勾,颇带着几分魅惑地笑了笑。

    “每次见了面就打,你难道不厌么?”

    这时候只见黑影一闪,一个人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黑衣人一行攻了过去。

    后卿身后的酷帅黑衣人也毫不含糊,两人齐齐动手,相互配合,硬生生地接下了黑影的一击。随着动作,黑衣人们的外形忽然全都开始发生变化。

    他们的肤色忽然变得惨白,眼珠变成血一般的红色,唇间露出细细的尖牙,整个人瞬间变得了无生气。

    我吓了一大跳,这个造型,这不是传说中的僵尸吗?

    再定下神来看与僵尸们动上了手的黑影,那是一只穿着长裤,像人一般直立着,毛色乌黑,威风凛凛的豹子!

    黑豹的脖子上用皮绳悬挂着金属吊牌,我一眼就看出那是属于立夏的。这次我真的看清楚了,看来我当初的记忆真的没有任何差错。

    这时候,黑衣人的BOSS后卿,容颜也忽然发生了同样的变化!

    僵尸化的后卿,一双妖异的瞳仁变成宝石红,肤色苍白,将一头黑发衬得更黑。虽然僵尸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可是很奇怪,后卿的僵尸形态在我看来,居然有几分朋克的味道——邪典,哥特,帅气。

    我这会儿才忽然想起来,“后卿”这个名字,怎么会莫名的耳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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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魔星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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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星后卿”!我不是曾经在书上读到过的吗?

    如果真的是书上写的那样子的话。

    “魔星后卿”是传说中的上古十大魔神之一,与将臣、嬴勾、旱魃并称四大僵尸王,是相当恐怖的存在。

    但是,关于魔星后卿的事迹,各种书里也是众说纷纭,我了解得也并不多。有人说他们在洪荒时期就有了,也有人说后卿在上古时期就已被女娲所杀,变成了魔星,还有人说,后卿他们的传说是近代才有的,不过是今人的杜撰。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名字并未记载于《山海经》这样的古籍之中。

    此“后卿”是彼“后卿”吗?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们之间一定是有关联的,否则,他怎么会在我的眼前,就这样变成了一副僵尸的模样?

    而且,丽卿也说了,他是“魔神”,不是吗?

    我可以看到这些不可思议的存在,现在的我,已经逐渐地接受了这样的现实,所以,也并不觉得有多么惊慌。只是,想一想,如果眼前这个看上去居然十分帅气的“僵尸”真的是那样闻名遐迩的魔神的话,仍然令人觉得十分难以置信。

    “你已经三百年不出来了,今天回来,又想做什么?”胡丽卿的语气里难得地带了些气恼。平时她看上去总是懒洋洋的,给人的感觉就是,哪怕是生气这种事情,她都是懒得干的。

    后卿用红润到与苍白肤色形成诡异对比的嘴唇露出一个邪气的笑容。

    “难不成是在责怪我这么久没来看你?可是你也知道的,上一次被你算计得实在是不轻,三百年不过区区指弹一瞬,你说呢?不过这一回,你可别想再从我手上讨到便宜了。”

    听上去,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并不融洽。

    “唔,区区魔神,我可是不怕的,既然来了,不如就重新打过吧!”

    胡丽卿声音落了,忽然一阵狂风刮起,强劲到险些把我掀翻在地。多亏立春挡在我的前头,拉住了我,否则我可能就被这突如其来的大风吹跑了。

    故事里所谓的“妖风”,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世宁,一会儿我们要去打架,对方很强,我们都得出手,没办法护着你。你尽量地躲远一点,躲到结界的角落去,千万不要被误伤了。”立春的声音即便在这种山雨欲来的时刻,仍然显得十分温柔。

    后卿微笑地看着胡丽卿一脸愤怒和不屑的样子。

    “我可不是来打架的。”妖怪中的哥特风美男子淡淡地说,“虽说你会骗人,又弄伤了本尊,困了本尊三百年,可本尊并不会因为这些小事而记恨你。毕竟三百年很短,根本算不上什么。”

    “毕竟三百年很短”……我听了,心里不知怎的只剩了“呵呵”二字。

    “那你来干什么?”胡丽卿一脸怒容地问道。很少看到她生气,她气鼓鼓的模样不知为什么总让人感觉到几分撒娇味道,有一些小可爱。

    说得也是,这位魔神,带了一支小队的僵尸杀手,气势汹汹地冲进“聊”酒吧,说不是来打架的,确实挺没有说服力。

    但是仔细想一想,刚刚,还真是我们这边的立夏先动手的。

    “来干什么?”就跟丽卿的生气像撒娇一样,后卿的微笑看上去却总像是下一步就要大开杀戒,让人畏惧,“我是来打个招呼的。”

    “什么招呼?”丽卿蹙眉。

    “我也开了一家店哦,就在你们街对面,今天头一天开张。以后就都是邻居了,现在算是正式登门拜会一下。”

    “你!”丽卿看上去怒不可遏。

    “我怎么了?我又没对你做过什么死缠滥打的下作事。对于你,我很有耐心的。”

    说着,后卿忽然收了所有的妖气,瞬间从一只哥特僵尸变回了高冷贵公子。

    贵公子笑吟吟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修长的手指轻轻一弹,名片就准确无误地飞向了--我?!

    我本能地一伸手,接住了不疾不徐飞过来的

    名片。

    名片上写着:“徐后卿,‘谜’古玩店”。名片上所写的地址,跟“聊“酒吧是同一条街道,只是门牌号不同。

    看来这个“在你们街对面开了店”,还真是所言非虚。

    而且,我们的酒吧叫作“聊”,他们的古玩店叫作“谜”,这是很明显的在跟我们对着干。

    “唔,毕竟三百多年没见了,今天招呼也打过,没什么别的事情了。小伙子不错,但是,心里可别想些什么不该想的,否则,可是会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后半句话,显然就是对我说的了,因为气场强大的贵公子正在看着我呢。我大致听明白了,这是在警告我,让我不要对丽卿有什么非份之想,否则就是分分钟弄死我的意思。

    我一点也不怀疑他的话的真实性,我可不会傻到跟一位上古魔神去探讨法律啊生命权啊什么的。

    不过这样看来,这位僵王帅哥,貌似是丽卿的忠实追求者呢。

    听他话里的意思,三百年前他是被丽卿给算计了,大概是受了伤,弄到三百年都动弹不得的地步。可他现在刚刚可以行动,就跑到我们的对面开了一家古玩行,这意思,表示得也实在太明显了。

    三百年的光阴是什么概念?都够我这个凡人老死四五次的了。但是后卿一点都没有责怪丽卿的意思,那种不动声色的宠溺,就连他全身上下冷冰冰的傲娇都掩盖不了。

    我们的老板还真是有魅力。

    后卿转身,一挥手,一大把带枝子的粉色桃花丟在了吧台上。

    现在虽然已经立春,但其实还没有到桃花盛开的时节,这样美丽的花枝,大概也只是“他们”的世界里才有的吧。

    这是送给她的,大概就是说,回到她身边了,在她的旁边开了一家店,那感觉就像踏进了春天一样吧?

    反正我是这样理解的。

    但是后卿转身走了,甩下一句:“你这店里什么鬼模样,奇丑无比,又吵得头痛。现在真是世风日下!”

    果然睡了三百年的“古人”受不了现代社会的喧嚣,酒吧里的新潮范儿是这位魔神大人完全欣赏不来的,尽管他刚刚现出的本体的模样就是如假包换的摇滚朋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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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在我深深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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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就掺和进了这样一个超自然的圈子,后卿走了以后,立春他们四个人收了结界,酒吧一下子回到了那种迷茫而浮夸的热闹。

    人们还在啜饮着美酒,交谈着,眉目传情着,有些人还站在吧台边上,随着略带忧郁的布鲁斯调子轻轻地扭动着腰肢。

    没有人发现什么,也没有人意识到什么。就连之前正在跟丽卿聊着天的中年男人,也只是愕了一下,很快就续上了之前的话题。

    要不是吧台上放的那一大把艳若云霞的春桃,简直要让人疑心刚才的一切是不是真的发生过。

    我觉得很奇怪,这么美,这么夺目的桃花,这些人,他们怎么可以视而不见呢?

    难道说,他们真的是根本就看不到吗?

    我终于渐渐地开始确信,不正常的并不是他们,不正常的其实是我。那一切根本就不是梦,而是我真的可以看到正常人看不到的东西了。

    我自此踏进了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

    我感到头痛无比,有一些不知所措。细心的立春一下就看出了我的不妥,贴心地劝我回房间去休息。

    我躺在床上,凝视着天花板。

    这一切,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从我无意中踏进了无聊斋,见到了胡丽卿的那一刻吗?

    似乎还在那之前。在那之前,我遇上了雪女,是雪女,带我去了无聊斋的咬春宴。

    那么,再往前呢?

    我的记忆停留在和着满天飞舞的白雪骤然降落的一道白光。那白光似乎笼罩了我,可那究竟是什么呢?

    一个声音忽然在我的脑海中响起,并且飘飘渺渺地回荡。

    “世宁,你好,初次见面……”

    “谁?!”我吓了一大跳,呼地坐了起来。

    环视四周,屋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这是我的幻觉吗?

    可是,实践证明,这一阵子所有我认为是幻觉或者做梦的东西,其实都是真的。

    “世宁,让你看到这些,你介意吗?”

    果然,这并不是我的幻觉,是真的有人在跟我说话,而且,是直接在我的意念之中,试图与我交谈。

    存在于我的意念之中的那个声音,似乎是个男性的声音,但是,我对此又并不很确定。因为它毕竟只是一种意念,通过这个,辨不出对方的身份,也感觉不出他的男女长幼。

    只能说,这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介意吗”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是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吗?

    无聊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还有老板丽卿本人。自从魔星后卿出现,我就确定了,他们应该就是那种传说中的“妖怪”。

    但是他们的身上,却没有传说中妖怪那样的令人恐惧的残忍和邪恶,就连那个说话恶狠狠的僵尸王,似乎也并没有他看上去那么可怕。

    也许,世人的传说并不一定是对的。

    “你是谁?”我开口问那个意识中的陌生人。

    “只能算是……有缘人吧。”陌生人说。

    这么一说,我就不知道该怎么继续问下去了。这个回答还真是包罗万象,可以充当任何问题的答案。

    静默了一会儿,陌生的声音又说:“你希望继续看到这些吗?还是希望回到过去的生活?这是可以由你自己选择的事情。”

    回到过去的生活吗?

    No!

    虽然我不是个喜欢抱怨的人,但是之前的生活,确实并不是我想要的。只有人类的世界才是正常的世界吗?可是为什么短短的几天下来,我感觉丽卿他们,比正常的人类都要好打交道得多?

    至少他们脸上的表情,与内心的表情不会有着那么大的差别。

    莫非,这就是神秘人在芸芸众生之中偏偏选中了我的原因吗?

    “不,我喜欢现在这样!”我毫不犹豫地说,“请让我一直看到他们!”

    无论这个神秘人是谁,也无论他是有意还是无意,他都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未知世界的大门。

    “如果是这样的话,世宁,”陌生人说,“你要记得,在每一个节气的当天,把胡丽卿用过的一件东西拿回来,悄悄地保存起来。一定一定不能忘记!就算只是少拿一件,你也会失去看到他们的力量。”

    我吃了一惊,一下子就想起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立春已经过去了,可是我并没有在赏春宴上拿到什么,这是不是……已经失败了呢?”

    那个时候,可没有人对我说过这些,我哪里知道,还得在立春那一天偷偷地保存一件东西啊!

    “不要紧,你看一看自己的口袋。”那个声音说。

    这显然并不是让我去看现在的口袋,现在我躺在床上,穿着睡衣,睡衣上根本就没有口袋。

    应该指的是我在立春那天穿的衣服吧。

    那一天下雪了,我穿了一件厚呢子外套。可是走进了无聊斋,里面却是繁花似锦的春日胜景。

    所以很快,喝着小酒,外套就脱下来不知扔到什么地方去了,后来还是立春给我送回来的,所以应该也不是指的这一件。那么,大概就是我当天穿在外套里面的那件小西服了。

    我下了床,打开衣柜,找出那件修身小西装,摸了摸上面原本只应该作为装饰和摆设的口袋。

    口袋里,有一只精美的木质雕花酒杯。

    我十分惊讶,这是什么时间放在了口袋里呢?

    记得那个时候,从外面飞雪连天的寒冷中骤然坠入了春日的温煦,随着身体暖和起来,意识也渐渐地恍惚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胡丽卿,她一身古装的样子美丽极了,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不真实。

    所以我很快地融入了他们的行列,虽然在那里赏春喝酒的,看上去根本就不像是人类。

    我在那一刻感觉到了温暖,所以并不在意这到底是梦境还是其他的什么。后来我就有些喝醉了,也许这只小酒杯,就是那个时候随手揣在口袋里的吧?

    那么,丽卿也曾经碰触过这只酒杯吗?我们当时曾经举杯对酌吗?

    看来我真的是喝醉了,完全记不起来了。

    “你到底是谁?”我问那个意识中的陌生人。

    是他让我在最寒冷、最失意的时刻走进了无聊斋,看到了丽卿他们。只是,茫茫人海,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

    那个声音陷入了沉默,过了许久,他说:“有些答案,求也是求不来的。不需要再多做什么,只要好好生活下去就好。总有一天,就会什么都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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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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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在酒吧打工的日子就过去了半个月。

    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这里的日常,也开始熟悉他们每个人,融入了酒吧的氛围。说起来,这里和我原本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几个乍看来也与我日常接触的普通人类没有太大区别。

    在我想象中的妖怪的世界,应该是更古怪、更诡异、更神秘的吧?但是每天看着胡丽卿打着呵欠懒洋洋的样子,总觉得一点都没有妖怪的气质。

    元宵节那天,又下了一场雪。听说元宵节下雪是吉兆,意味着今年收成会很好,风调雨顺。清早下了班,打扫完酒吧,我决定先不睡,先去逛一下早市。

    毕竟是正月十五了,我感觉丽卿似乎对这些节俗十分重视,所以今天一定是要吃汤圆的。手工汤圆我也会包,比超市里速冻的好吃,所以我决定先去买好红豆和糯米粉。

    说起来,煮红豆馅算得上是个耐心活和力气活,应该尽早准备好。

    “世宁要去哪儿?”立春把酒吧的门锁好,挂上“Close”的小木牌,一边问我。

    大概是看到我穿起了羽绒服。

    “想去赶一下早市。”

    “我也一起去吧。”立春简单地整理了一下头发,从衣柜里取出一件厚呢长款大衣穿上,“今天有必须买的东西呢!”

    我很乐意与立春一起出行,因为他是所有“人”中性格最温柔的一个,而且极有耐心,几乎有问必答。每次我出了什么岔子,他也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维护和解释。

    所有人都给他几分面子,不要说客人,就算是丽卿也不例外。我觉得这除了他“为人”好之外,长得美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像现在,他穿的只是一件普通的素色长大衣,戴一顶风帽,可看上去就显得如此卓尔不俗,就算混进人海也根本不可能被淹没。

    没有人能拒绝立春的要求,没有人能抵挡立春的回眸一笑。有人说,美,也是看不见的竞争力嘛!

    我们一人打着一把伞,在纷飞的大雪中缓缓地走着。没有风,天气并不冷。时间还很早,天是黑的,路灯把路面素白锦被般铺开的雪缎映得发着光,街上根本没有行人。

    但是我们知道,有许多人在更早的时间就起床劳作,为一天的生计开始奔波了。因为每次都是这样,路上静悄悄的,可是一到早市,就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这里已经如此热闹,人们就好像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凭空出现在这里。

    早市上什么都有卖,只有想不到,没有找不到。

    今天早市上现成的汤圆看上去也不错,但是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自己动手。做给陌生人吃的和做给自家人吃的东西总是不一样的,花在其中的时间和心意不一样,味道也会有所不同。时间是一个好东西,它可以带来无数奇妙的变化,包括花在食物上的时间。

    “立春哥要买什么?”我很快就买好了糯米粉和红豆,一边打着包一边问他。

    “买红绸和猪肉。”立春微微皱起了眉头。他是个绝对的素食主义者,估计是想到了猪肉,又开始不自觉地犯恶心。

    丽卿在这些细节上总是糊里糊涂的,绝对不会考虑到这一点,而立春他们不知怎的又有些怕她,肯定不敢跟她提。

    “为什么要买这些?”我赶忙岔开了话题。当然也是因为我对此确实十分好奇。

    “忘了么,明天是雨水哦,要打烊休息的。这些是送给今晚客人的礼物,红绸和炖肉。”

    呼吸了一口寒冷的空气,立春忽然绽放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今年炖肉的事情,可就拜托给世宁你啦!”

    看他的神情,想必去年的炖肉是他做的。想象着可怜的立春在炖肉锅边频频作呕的样子,我不由得对他产生了深切的同情。

    “放心吧,包在我身上。”我干脆地回答道。谁能拒绝立春这样的笑容呢?再说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就算他不说,我也会做的。

    我们俩干脆在早市里吃了些早点,一人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素馄饨,一个新出炉的芝麻烧饼。外面下着大雪,可是小小的早餐铺子里头弄得很暖和。店主是一对老夫妇,应当是三四点就起来包馄饨了,什么都准备得井井有条。但是他们的神色里并没有显露出疲惫,脸上带着神采熠熠的笑容。

    听说是三个儿子都在外地上大学呢,全靠这一个小铺子的早餐来供养。难怪会这么有力气。

    一碗小馄饨下肚,身体由内而外地暖起来,一夜不眠的困倦也飞走了。我们两个坐在铺子里又聊了一会儿,见来吃早点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才付了钱起身离开。

    聊了这一阵,我才明白,原来雨水这个节气才是气象学意义上的春天的开始。雨水过了以后,天气就真正开始转暖了。

    但是今年的冬年格外冷,春天来得格外艰难,否则怎么现在还在下着大雪呢?雪停之后的明天,往往才是最冷的日子。

    看着大雪纷飞中匆匆来往的人,我的口鼻间呼出白气,有一种寒冷而仓徨的感觉,仿佛春天遥遥无期。

    真的是从明天开始,就会渐渐变得温暖吗?

    立春说,雨水这个节气,不知怎么都是亲人间走动的习俗,不像之前那样可以华丽丽地庆祝。雨水那天,按习俗女儿女婿是要到娘家去的,给母亲送上一幅红绸和一罐炖肉,以感谢养育之恩。有时候,母亲会给女儿做一条贴身穿的红裤子,据说有祈福未育的女儿早日怀孕的作用。

    有些地方,甚至会在这一天为自家的新生儿认“干爹”。经过测算生辰八字之后的小孩子,如果命格较弱的,就要在这一天找个合适的人,认作干爹,以求沾些干爹的福份,平安成长。

    都是些父母亲情之间的羁绊。人与人之间,由于血缘的关系,天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情感。这些情感把人们粘合在一起,往往终生不会断与散。

    虽然人与人的羁绊也并不都是好的,但我还是在看到早餐铺夫妇脸上真实的笑容的时候感到开心。世界很复杂,如果只把心用在那些令人沮丧的黑暗的东西上,那么天就再也亮不起来了。

    天还是会亮,路还是得走,短短的人生也并不容易。

    丽卿他们的“人生”一定十分漫长吧,对于他们来说,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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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炖肉与红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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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我一直努力地让自己平静面对,可是回到住处躺下之后,我还是又一次梦到了父母。

    我没有兄弟姐妹,所以父母对我十分宠溺,也从来没有对我提出过什么高的要求和希望。他们只希望我普普通通地健康成长,可以变成一个人格健全的善良的人,能够获得幸福。

    我的父母都是很善良的人,但是现在看来,命运不一定会因为你善良而给予你更多的垂青。命运是公平的,公平往往就带着一丝无情的冷酷。命运之神给每个人以同样多的机会和不幸,善人恶人一个样。

    唯一的区别,在于人类个体内心的认同和选择。

    记忆非常丰富,每天像走马灯似的在我的梦里流淌。我不曾在梦里落泪,因为那些记忆都如此真实,就好像我与他们仍在一起,就仿佛他们从来不曾离开过。

    往往在梦醒的时候才意识到我们已经天人永隔,这时候才会忽然心灵震颤,悲伤到难以自抑。

    下午睡醒,我开始煮红豆,包汤圆,并且开始炖肉。

    我问过立春,只要是“炖肉”就可以,所以我用手机打开美食爱好者常用的app,从里面选了一个评分最高的红烧肉的方子。

    刚好立春买的就是五花肉。把五花肉切成小块,放进锅里焯水,倒入料酒,把血水煮掉,用水冲洗干净。炒锅里放如油,把干辣椒、花椒、八角、葱姜蒜煸出香味后,放入五花肉一起翻炒到颜色发黄。

    然后就要炒糖色了,炒锅里放少量花生油和冰糖,用小火慢慢地炒成枣红色,放入五花肉,加入清水稀释过的酱油,慢慢地炒到糖和肉的颜色完全均匀。

    这时候按理说是要转到砂锅里慢慢煲的,然而这次做的肉量比较大,砂锅根本装不下,所以就直接用了最大的铁锅,加清水没过五花肉一厘米,小火慢慢收汁。

    浓稠的汤汁在锅里冒着泡,咕嘟嘟地响,肉香弥漫在整个厨房,甚至连立夏都被吸引来了。

    立夏从门口探出半个脑袋,发现厨房里是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打算把脑袋缩回去。

    我冲他招了招手“立夏,我有点拿不准,你过来给尝尝,看这口味客人会喜欢吗?”

    立夏别扭了几秒,还是走进来,接过了我递去的汤勺子。

    勺子上放着一块已经炖到熟润的五花肉。

    大概是见面的第一印象不好吧,立夏是几个人之中对我最凶的。不过半个月时间过去,我们之间的气氛有所缓和,尤其是在我兼职了无聊斋的厨子之后,虽然立夏依然是傲娇的立夏,但我感觉他已经没有那么讨厌我了。

    立夏把肉填进口中,我从他眼神里看到了瞬间迸发的热情。于是我对于圆满完成今天的任务忽然有了自信。

    “怎么样?”我问。

    “一般。”立夏撇了撇嘴,把勺子扔给我,“反正也是给那些愚蠢的人类吃的,做成什么样都无所谓。”

    “可是咱们晚饭恐怕也要吃这个了。”我看着他的表情,有些忍俊不禁。我感觉他们比人类有意思,就像是某种单细胞的生物,完全没有“假装”这个天赋,言不由衷就是明晃晃的言不由衷。

    “也行。”立夏努力地做出了“勉为其难”的姿态,不过大概自己也觉得拿捏得不太好,所以说了句“快点弄,晚了主人要生气的,我去拿罐子”,然后就迅速地跑开了。

    他们不知从哪里弄来了许多个大概十公分左右高的小陶罐。陶罐造型古拙粗粝,做工却很精巧,以现代艺术的眼光来看应该属于设计感很强的类型。我对于他们能弄来大量做工如此精美的陶罐一点都没觉得奇怪,别忘了,这可是一群连人民币都能变出来的家伙。

    我把红烧肉小心地装进一只只陶罐里,立春他们都来帮忙了,用裁好的红绸把陶罐包裹起来。这是店里送给客人的礼物,不是真正的母女间的礼物,所以肯定不会送做衣的红绸了,红绸在这里成了一种装饰品和吉祥的象征。

    就连老板胡丽卿看到成品都忍不住大加赞扬,说这是历年来品质最高的一次。

    也就是说,这样的习惯,已经持续了很多年吗?

    就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我在胡丽卿的眼睛里看到了一闪即逝的落寞。

    我想起了之前闲聊时立春说的话。在这种由于人类之间的亲情衍生而来的纪念活动里,他们其实并没有什么可做的。他们的生命实在太久长了,所以血缘的关联已经淡漠到不能再淡。其实,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已经不记得自己的亲人是什么样子了,因为当他们修炼为有意识的灵体,有血缘关联的生命早都已经逝去了成百上千年。

    所以明天是雨水,即使我们关张不干,也没有什么可庆祝的。所以,才会在关张的前一天用赠送客人礼物的方式来庆祝这个日子。

    听上去有一丝淡淡的感伤。

    不过立春说,老板胡丽卿也曾经用另外的方式纪念过这个日子的。那是在很多很多年以前,那个时候还是遥远的古代。有一个人说,这个日子应当去生你养你的地方看一看,所以,他陪着丽卿回到了她记忆中自己出生的那片远古的森林。

    那么后来呢?

    当我想再问下去的时候,立春就不再给我讲了,并且嘱咐我这样的事情不要在老板面前提起,否则老板会生气,后果很严重。

    很多熟客知道酒吧的这一传统,记得会在雨水这天送红绸和炖肉,所以今天熟客来得反而格外多。对于今年的礼物,他们给予了格外的褒赞。

    “这一次是世宁做的啊,好香,我们世宁真是个好小伙!”

    渐渐地,我也开始有了一些相熟的客人。

    “哪里哪里,您过奖啦,只要您开心就好啦!”

    我感觉十分意外,因为我这样内向的人,居然也渐渐地能够与客人十分自在地答话和交流了。

    言谈之中我明白了,许多客人就是在这里拿到了炖肉礼物之后,才记得在来年、来年的来年给父母送去了同样的礼物。对于并不缺乏物质的现代人来说,一罐炖肉、一幅衣料,这些完全是次要的。但是要把这些送到父母手中,就少不了一段相处的时光,这样的相处时光,在快节奏的今天反而成了奢侈品。

    我手里端着托盘,熟练地在人群中穿梭着,招呼着客人们。忽然,我的目光被吧台旁一位特殊的客人吸引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三章 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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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正在态度蛮横、气焰嚣张地拍着吧台冲着立秋吼叫。虽然酒吧里声音很杂乱,遮盖了他的吼叫声,但我还是在此起彼伏的音韵中听出了不对劲。

    如此不和谐的一幕,我在酒吧工作的两周时间里,这还是第一次出现。

    走近了仔细一听,才明白是少年想要一杯烈酒,遭到了立秋的断然拒绝。

    “抱歉,本店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精饮料,除非你能拿出有效的身份证件证明你已经成年。”

    立秋一脸严肃,怎么看都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都已经说过,我满十八周岁了,又不是不给钱!这种事情,看看脸不就清楚了吗?你是瞎吗?!”

    我仔细看了看他的脸,嗯,果然怎么看都不满十八岁,虽然他刻意把服饰搞得成熟而怪异。

    无论那少年怎样暴怒地破口大骂,立秋就是不为所动,甚至脸上的表情都不曾变过,就好像他是不存在的空气一样。

    唔,十五六岁的少年,正处在叛逆期嘛。

    我也有过这样的阶段,但是并不明显。那个时候总觉得心脏里头有什么胀鼓鼓的,令人烦燥不堪。那时总觉得父母长辈的生活全都是眼前的苟且,“人生”中有那么多的黑暗和不如意,而他们居然就那样懦弱地妥协了。我不想要那样的生活,我想要改变它。

    只有我想要的生活,才是最正确和美妙的,那才是诗和远方。

    不过我的父母在那个阶段并没有给我任何压力,所以我心中的那种自我膨胀带来的压抑始终未能爆发。从小时候起,生活在我的眼中就是奇妙的,有许多值得关注的东西,所以我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关注内心那种莫名的狂燥。又过了一阵子,随着视野的逐渐开阔,那种感觉就渐渐地平息了。

    所以,在外人的眼中,我可能属于那种连叛逆期都没有过的性格柔弱的乖孩子吧。

    很多人是成长到足够大的年龄,特别是有了自己的子女之后,才真正理解了自己的父母,也理解了活着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十几岁的年纪,不需要自力更生养活自己,甚至是养活一大家子,那自然不需要苟且,也不必低下高贵的头。

    然而我是想理解自己的父母都已经没有机会了,最好的日子还没有到来就已经结束。所以现在的我看到这样的少年总是有些痛心疾首。

    “怎么了?”耳畔忽然传来胡丽卿懒洋洋的问话声。

    回头一看,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的旁边了。我虽然吓了一跳,但是并没有很吃惊,因为我已经开始习惯她这种毫无声息的移动方式。

    “在下也感觉有一些诧异,”立秋一板一眼地说,“这种东西,居然有胆子到我们的酒吧里来,也不知是不懂事,还是真的傻。”

    “喂,你TM说谁呢?这种东西?你一个酒吧卖笑的你算老几?!”男孩子一听就又炸了,口中骂骂咧咧的,甚至开始撸袖子。

    我虽然觉得这样的孩子让人很头痛,可还是忍不住地替他担起了心。

    他可不知道,眼前这个神情冷肃,由着他骂了这么久的人,可不是一般的人呢。

    就连我上次见到他真身的时候,都吓了一大跳。

    立秋的真身,应该是他们几个之中压迫感最强的了,因为他的体型特别巨大。

    巨大的白蟒,就算是身体盘距着,也足有五米多高,吞下个把人类不过是分分钟的事,就跟吃薯片的感觉差不多。

    虽然立夏的真身黑豹也很凶悍凌厉,可是不知怎的,我就是没觉得立夏特别可怕。

    他们应该是吃人的吧,如果有必要,或者可以的时候。要是这个男孩真的把立秋激怒了,不会被立秋一口吃掉吧?

    毕竟立夏想吃我已经很久了。

    不过立秋虽然神情看上去冷冰冰的,但他平时就是这么冷冰冰的,就像蛇类的体温一样,他可没有流露出一点被激怒的样子。

    他看着那个男孩,就像是观看着某种低阶的生命体。

    反倒是丽卿有些被聒噪得不耐烦了。

    “你调酒吧,我去处理掉它。”丽卿忽然笑眯眯地说。

    立秋点了点头,转身去招呼别的客人了。男孩正要不忿地追上去詈骂,却见胡丽卿纤白的指掌之间忽然浮起了一个光球,蓦地张大,瞬间吞噬了整座酒吧。

    酒吧里的陈设和人群忽然不见了,变成了一片空旷的地带,肉眼可见的,只有丽卿、男孩和我。

    我已经见过这样的空间了,这是结界,与上次立春他们四人合力张开的结界一样。按照我的认识,这片空间应该是和酒吧里的空间隔离了,酒吧里的客人无法看到我们三个。

    只是……为什么我又进来了?

    胡丽卿的神情也有一些意外,看来,我并不是她特意放进来的,而是我不知为什么有了自动进入他们结界的能力。

    不过,看来丽卿并没有打算在这一点上刨根究底,她只是又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那少年的身上。

    少年有些慌了神,似乎是忽然经历了心灵上的脆弱,脸上显出些许不可置信的迷惑。

    “世宁,既然你进来了,正好也看看吧。”丽卿说。

    “看……什么?”我感到有些诧异。其实我听到丽卿说要“处理掉他”,我的心里就有些慌乱,我担心丽卿是想把这个少年杀死或吃掉。

    在我的心里,丽卿他们不是这样的。我知道他们不是人类,而是妖怪什么的,但是如果他们吃人的话,身为人类的我,恐怕很难面对自己同类的死亡,很难再继续与他们相处。

    我不希望这样,也有些害怕会出现这样的事。

    胡丽卿指着少年的脸,说:“难道你什么都看不到吗?”

    我睁大了眼睛使劲看了看,并没有看出什么不妥,所以我迷惑地摇了摇头。

    丽卿轻轻地叹了口气,走到我身后,伸出双手,轻轻地捂住了我的眼睛。

    她的手指柔软而纤长,皮肤触感细腻,略微有一点点冰凉。那种接触的感觉忽然让我的心怦怦乱跳起来,身体内仿佛有一股白光忽然开始上下乱窜。

    隔了数秒,丽卿缓缓地松开了手,当我看清楚眼前景象的时候,忽然间惊恐地张大了眼睛。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四章 荣耀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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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看上去毫无异样的男孩的脸忽然发生了变化,因为他的脸上忽然多了一副眼镜,令他的容貌忽然变得十分狰狞可怖。

    那是一副类似于飞行员使用的护目镜样的东西,但是把眼镜固定在少年脸上的,既不是镜框,也不是橡胶皮带,而是一条条类似于血管的东西,盘根错节,直接长进了少年面部的皮肤,然后又纠缠着伸展,像植物的根系,爬得少年头面部直至后脑到处都是。

    那些“血管”有青有红,还在有节律地跳动着,昭示着生命的心跳。

    少年的眼睛在镜片的后面被放到好大,显得脆弱而迷茫。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看上去如此怪异可怕?我使劲揉了揉眼睛,感觉自己是进入了某种恐怖片里。

    “世宁,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你可以看到普通人类不该看到的,但是,你的力量显然还很衰弱,所以,我帮了你一把。”丽卿的声音悠悠地传过来,像略微低沉的大提琴,“现在,是不是看见了?”

    看见,也就是说,这个东西不是刚刚出现的,而是原本就一直存在,只是我肉眼凡胎,看不到吗?

    “你们是谁?!”一个尖厉而急促的声音忽然从少年的身体里传出来,把我吓了一跳。

    这声音与刚刚少年说话的声音截然不同,明显并非出自同一人之口。我静下心来感觉了一下,不由吃了一惊——莫非现在说话的,居然是少年脸上戴着的诡异眼镜?

    眼镜……会说话?

    “丽卿姐……这是什么?是……妖怪吗?”我的声音不自觉地有一点发抖了。

    胡丽卿略微有些不满地说:“什么妖怪,它可不配称之为‘妖’,不过就是一只普通的‘怪’而已。”

    “妖”和“怪”之间还有区别吗?我们平常不都说“妖怪”这个词吗,比如说——“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

    但是看胡丽卿的神情,似乎对于我把“妖”和“怪”混为一谈颇为不满。

    那个眼镜尖锐的声音忽然惊慌了起来:“你们,你们是妖,大妖吗?!”

    少年看上去目光涣散,对我们之间的对话充耳不闻,身体慌乱地四处转来转去,似乎迷失了方向。

    我有一种感觉,他非但不知道自己身上附有这样的一只“怪”,甚至连我们都看不见。

    在这个空间里,他才成了完全被排除在外的那一个。

    丽卿没有回答眼镜的问题,却对我说:“你体内有不属于人类的东西,试着直接用心眼去观察,你会看清它究竟是什么。”

    我听从她的话,凝聚了精神,试着去观察眼前的一切。在试着清空杂念,关注自己内心的时候,我忽然感知了体内那道白光的存在。

    那道白光在我的体内有规律地循行涌动,我仿佛生成了一双向内观望的眼睛,在白光的导引下,可以看清自己体内的每一条经络。白光看上去有一些柔弱,但是随着在我体内的循环,与我自身的生命精力相结合,它的光芒渐渐地变得明亮了一些。

    我甚至可以走进自己的内部,与它交流。

    “在这个世界上,高阶存在可以看透低阶存在的本质。我对于他们来说是高阶存在,虽然我的力量还很弱,但是使用我的力量看穿这只怪,已经是绰绰有余。世宁,你试一试。”

    是我熟悉的声音,就是上一次在我的意识中直接与我交谈的陌生人。

    我虽然有些弄不懂这些“高阶”、“低阶”的说法,但我还是跟随他的指引,试着将意识与体内的那股力量融合。那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因为那股力量主动接纳了我,帮助我将向内审视的那双无形之眼的目光向外在散开。

    当我再次看到少年面上的古怪眼镜时,很奇异的,无数信息接二连三地自动蹦跳进我的脑海。

    名称:荣耀护目镜

    位阶:怪/低阶

    数量:极多

    属性:专门附着于14至18岁少男少女的身体,可扭曲他们眼中的世界,使其自体显得完美高大,其他人的形象和所为显得猥琐下作,激发更多的矛盾和争执

    食物:愤怒

    我吃惊地理解着这些信息,才明白,原来眼前这个怪,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算是“邪恶”的存在吧?

    “为什么会是14至18岁的少男少女?”我忍不住喃喃地问出了声。

    胡丽卿明白我已经做到了,微微一笑,看上去美得倾国倾城。

    “因为这个年龄的人类,是心智初开,但又最脆弱最没有抵抗力的。他们的身心完全为情感支配,喜欢走极端,也就最容易被乘虚而入啦!”她不疾不徐地回答道。

    “这个数量‘极多’……”我细思恐极。

    “是啊,你只不过看不见而已,一大半这个年纪的孩子,其实都戴着这样的东西呢。”胡丽卿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这东西没什么大不了的,对身体也没损害,就是会把人弄得像傻子一样。”

    我想了想,忽然领悟了——这种叫作“荣耀护目镜”的怪,会不会就是青少年所谓“叛逆期”、“中二病”的来源呢?

    如果它们能够扭曲少年们眼中的世界,利用他们由于成长的疼痛而带来的疑问、脆弱和偏执,让他们看不清亲人、长辈、朋友的真心和关爱,让他们感到世上的一切都面目可憎,是不是就会引发更多的纷争,带来一段段烦恼的时光呢?

    原来那并不是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人生规律,原来那些在我们看来平凡的日常琐事里,居然也有这些看不见的东西在作祟。

    “可是,它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为什么?”丽卿露出惊讶的神情,“它们本来就是人类的心思生成的嘛,又以人类的情绪为食粮。只不过有的吃好情绪,有的吃坏情绪。怪嘛,本来就是这种东西。”

    丽卿说得理所当然,可是拜托,这完全是超越我的常识以外的东西好吗?

    由于我一直维持着那种内在的视界,所以当我与丽卿交谈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望着她的时候,同样有破碎的信息残片不断地向我的脑海中灌输。

    姓名:胡丽卿

    位阶:妖/妖皇

    本体:九尾白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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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五章 更高阶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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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多,就看不清了。

    可是,就是这些许信息的残片,已经足够把我吓一大跳的了。

    九尾……白狐?!

    原来是白狐啊,难怪丽卿这么漂亮,传说中狐仙都是很美的吧。

    其实,我还曾经猜测过丽卿的真身是那条漂亮的白龙呢,虽然立春叮嘱我千万不要提起白龙的事。不过现在想一想,或许丽卿还是更像白狐吧,特别是那妩媚而慵懒的眼神。廊壁上的那条白龙,虽然也是很美的,但那种美中透着莫名的英武和力量感,对于丽卿来说,显得有点太阳刚了。

    等等,不对啊。

    刚刚那个神秘人对我说过什么来着?

    高阶存在可以看透低阶存在的本质?

    这么说,我对于丽卿来说,居然是“高阶”的存在吗?

    这力量当然不是我的,而是我体内那个家伙的。那家伙到底是什么?虽然他现在似乎还很弱,但是这个发现让我感觉这个神秘人实在是不容小觑了。

    那么,又为什么是我呢?

    “你们到底是谁!!”那个护目镜怪又一次尖叫了起来。我这才醒悟,它才是丽卿造出结界针对的主角,我们就这样聊着天把它给无视了,这样真的好吗?

    我想它的内心现在应该是崩溃的。按照我刚刚掌握的理论,它应该完全看不透我们的本质,至少是看不透丽卿的本质,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存在对它来说是致命的。

    少年还是一副茫然的神情,而护目镜连接他头部的那些犹如青筋血管般的东西忽然开始蠕动起来,快速地从皮肉中抽离。筋络的触手抽离之处,在少年的皮肤留下一个个血红色的空洞,看上去十分可怖。

    不过这些,大概正常人类的眼睛是看不到的吧。

    这个怪似乎想要逃跑了。

    “瞎费什么力气?”胡丽卿懒洋洋地取出一支细细的烟卷,用打火机咔嗒一声点上了,“难道我造的结界还跑得了你?”

    说着,丽卿红唇微启,朝着那只护目镜所在的方向轻轻地吐出了一口烟。

    烟雾袅袅地飘散在空间里,在烟雾触及那护目镜的瞬间,它忽然剧烈地抖动起来,所有的触手像被电击了一般在空气里扭动挣扎。

    随着一声长而尖厉的惨叫,护目镜忽然燃烧起来,在数秒之内彻底化成了黑色的烟尘。

    燃烧就发生在少年的脸上,但少年的神情平静,似乎没有一丝一毫的知觉。现在他的脸上已经没有护目镜了,但是在我看来,他的面孔由于被护目镜长期占据还显得有一些扭曲,而他的头部还残留了数十个血红色的空洞。

    幸好他看不到自己的这个样子,否则的话,非得被吓坏不可。

    就在这一瞬间,我感觉精神恍惚了一下,然后就已经回到热热闹闹的人群中了。

    灯红酒绿,欢声笑语的人们,木制的吧台,一丝不苟地调着酒的立秋,那片刻的恍惚令我疑心刚刚发生的一切是不是真实存在。

    那个少年还站在原地,目光直直地发着愣。我分了一下神,精神力就忽然散了,再也看不到他脸上的异状。

    他看上去就是一个普通的少年,就像最初看到他的时候那样。

    不同的是,他身上原本包裹着的浓浓的戾气,忽然之间消失了。

    少年看上去有一丝茫然,仿佛忽然搞不懂自己要到这个地方来。他的脸上现出了一丝青涩的局促。

    丽卿姐,那个呢?”我小声地问坐在旁边高脚凳上已经开始嗑起瓜子的胡丽卿。

    “消灭了啊,那还用说?”丽卿不屑一顾地撇了撇嘴。

    “他没事了?还会再被寄生吗?”

    “那谁知道呢,得看他自己了。”

    结果,还是我把少年拉到一旁,给了他一杯软饮料,和他胡乱聊了一阵,分散了他的注意力,才让他渐渐地清醒了过来。

    经历了刚刚那一幕,我明白现在的这个少年虽然什么都不知情,可他眼中世界的模样应该发生了不小的变化。这样的变化一定会在他的心中引发迷惑,甚至是惶恐。

    人心生出怪,而怪又反过来支配人,第一次知道,原来我们人类的世界,并不像我们自己看到的那样简单,而我们,也不像自己想象中那样的孤独和自由。

    居然有这么多我们根本看不见的东西,与我们日夜共生。

    我去吧台取了一罐红绸包裹的送给客人的炖肉,放在少年的面前。

    “明天就是雨水了,这是店里送给客人的礼物,可以带回去送给自己的父母哦。雨水,实际上是一个表达亲人间缠.绵亲情的日子呢。”

    “父母?”少年的神情中掠过一丝惶惑,似乎回忆起长久以来与父母的针锋相对,却又记不起那究竟都是为了什么,“我为什么要送给他们?”

    我叹了一口气。

    “我倒是很希望明天能把这个送给我的父母呢,可是已经没办法了,他们都已经不在了……半个月之前。”

    我并不想提起这个话题,因为这个话题着实令我悲伤。

    “啊……抱歉。”

    居然已经懂得说抱歉了呢。想想少年之前的样子,总觉得他是宁死也不会说出这两个字的。看来那只叫作“荣耀护目镜”的怪威力还真是强大。

    “没关系,我就是想说,不要等到他们不在了,才像我一样觉得后悔。”

    我与父母的关系很亲密,并没有过太多叛逆的举动,就算是这样,我依然会在此刻感觉后悔。

    后悔没有更多的相处和陪伴,后悔某一个周末因为赖床而放弃了去看他们的计划,后悔自己曾经的固执。如果知道一切会在那一天戛然而止,以后就算是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再见上一面,想传达的一切都无法让他们听到,那么还有什么是不愿意做的呢?

    我不知道少年现在心里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今后会如何选择,会不会再次让寻找人类脆弱心灵空隙的怪们寄生。总之他是拿起了红绸包裹的小陶罐,略显困惑地走出去了,并没有再闹事。

    其实这件事让我也有一些恐惧,我抽了个空,跑到卫生间里,再一次试着凝聚精神,打开内在之眼,观望起镜中的自己来。

    我很怕在自己脸上也看到一个护目镜什么的,或者其他属于成人的不可言喻的东西。不过还好,我把自己从头看到脚,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也没有在自己脸上看到被护目镜寄生之后留下的空无血洞。

    后来我找机会问了下丽卿:“丽卿姐,你说,我之前也被……那个东西寄生过吗?”

    胡丽卿上下打量了我几眼,很干脆地说:“没有哦。”

    没有!

    “真的?丽卿姐怎么知道?”

    胡丽卿慢悠悠地喷出了一口烟雾:“因为世宁你的心很简单,跟一般的人类不一样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六章 我被颠覆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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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卿的这句话我回味了好久,结果很沮丧地断定了,这是指我的头脑很简单,简单到不像人类的意思。

    不过,通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我倒是发现,不管丽卿他们是什么,他们的想法确实要比人类简单得多。

    人类世界推崇的权谋、心计什么的,他们完全都没有,那些算计似乎都是独属于人类的特质。

    我也不知道,这倒底算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因为这个,我似乎难以适应竞争激烈,弱肉强食的环境,但是,是否正因为这个,我才得以有缘接近了丽卿他们呢?

    因为我的头脑简单,所以难以产生“怪”们需要的食物,所以才没有被寄生,所以我才没有明显的叛逆期吗?

    瞬间,我在大学期间学习的心理学知识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实际上,不如说我这二十年来心中牢固竖立的世界观早就在不知不觉间破碎成了一地残片。

    本来我以为像我这样的人,怕是连怪都不屑于寄生了,可是后来我发现根本不是这样。

    当夜深了,客人走得差不多的时候,我也闲了下来,于是就找了个角落坐下来,拿了一碟薯片来吃,等待着下一个任务。

    薯片越吃越好吃,这些带点垃圾性质的食品就是这样,像爆米花啦,油炸花生米啦,一开动就根本停不下来。吃着吃着,我不知怎的忽然想练习一下使用内在之眼观察世界的能力。

    这个技能,似乎也是越使用越好用,越使用越得心应手呢。

    结果我凝聚了精神一看,看到的情形把我吓了一跳。

    我悬在空中伸向薯片碟的左手上,居然摇摇晃晃地悬挂了十几个白白的小幽灵样的东西,眼睛和嘴的位置都是空洞,神情呆萌,似乎在咧着嘴冲我笑呢!

    喀的一声,我的左手栽进了薯片碟,抓了一小把薯片。

    我忍不住发出了“啊”的一声惊叫。

    我发现这些十几厘米长的白胖小幽灵正在扯着我的胳膊往薯片碟里拉呢,而且,我的手指捏住了薯片也是它们的功劳。

    接下来,不用想也知道,该推着我的手臂把薯片我嘴里塞了。

    还没反应过来,手就已经把薯片递了过来,猛地塞了我一嘴。

    我被呛得咳了起来。

    如果不知道的话,这样不停地嚼着薯片,应该算得上是一种享受。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知道了这“根本停不下来”的原因其实不在我自己,而是它们在帮忙的话,享受就立马变成一种惊吓了。

    小幽灵发现了情况的不对,它们敏锐地察觉,我已经看见它们了,便忽然发出一阵非常微弱的老鼠般的叽叽叫声,四散奔逃开去。

    我眼疾手快,“啪”地一巴掌拍在自己左臂上,按住了一只小小的白幽灵,把它捏在了手指间。

    本能告诉我,这小东西并不可怕,因为它们根本就没有引起我的危机反应。我觉得真正危险的东西,它们反而是不敢进这个酒吧的,这里,可是有高阶的存在——妖皇在坐镇呢。

    我拎着小幽灵,上下打量。小幽灵白白的,身体略微透明,基本呈现一个“人”的形状,不过圆胖胖的,体形像个微缩的“大白”。

    这会儿小幽灵急了,叽叽叫着,在我指缝间拼命地挣扎扭动。

    看起来,这比那个“荣耀护目镜”还要低等吧,因为它连话都不会说。

    “咦,你居然看到它们了?”

    我吓了一跳,抬起头,发现立春不知什么时候坐到我的对面了。

    “嗯,刚刚可以看到的。”我照实回答。

    “这东西遍地都是的,别在意就好了。如果你看得到,就可以不被它们支配,它们可是一群狡猾的小东西。”立春格格地笑起来。

    我随着他的目光放眼朝周围打量,不由吃了一惊,整个酒吧里,只要有人的地方,都有这些小白东西在上下攀爬呢!

    它们的动作慢悠悠的,眼睛空空的,嘴巴总是咧着,像诡异微笑的南瓜灯。

    我对手中的俘虏仔细地审视起来,捕捉它的信息。

    名称:食瘾童子

    位阶:怪/低阶

    数量:极多

    属性:放大人类内心欲望,迫使其沉溺于食物或娱乐。

    食物:快.感,空虚

    再看酒吧里的人们,大多数人身上都附着了这种食瘾怪物。这些白色的小幽灵超级忙碌,有的在拽着人的胳膊帮他往嘴里灌酒,有的在按着人的手指让他一刻不停地刷手机,总之是人们沉迷于某件事情,它们就会高兴。

    毕竟是以人类快.感为食的怪,至于“空虚”的感觉,狂吃狂玩之后累觉不爱,肯定也会有的。

    如此想来,这种小小的怪,肯定是十分常见,遍地都是了。不过这些小东西看上去欢快而活泼,与之前被消灭的护目镜大不相同。

    “立春哥,这些怪,你们都要消灭吗?”我轻声地问。

    “消灭?不会啊,这些东西并没有太大的危害,相反,它们的存在可以给你们带来许多快乐呢。”

    确实,我们人类的世界里有一些老话,说的是人没点瘾癖算是枉活一世,没点瘾癖的人不能结交之类的。有节制地沉溺于点什么,是瞬间提升逼格的良方,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人生爽点之所在。

    所以,我们就毫不知情地和它们这样共生着吗?

    下班之后,我躺在床上,却无论如何都睡不着。

    我在思考今天发生的这一切。

    从今天开始,世界在我的眼里彻底改变了模样。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很多我平时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其实都并不是理所当然,其实那只是因为我们看不见。

    我的头脑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想象,甚至有一些惶恐。我在想,现在我的内在之眼经过练习,使用得越来越熟练了。等到以后走到街上,张开眼睛去看,会看到一副什么样的情景呢?

    会不会整个世界都被奇奇怪怪的东西充满了?

    最终我在想象中的各种怪物的包围下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睡梦中我似乎走进了一团混沌之中,有一个声音引导着我漫步在云巅。我感觉一阵强烈的头痛,无数信息的碎片在梦中灌注进我的脑海。我惊讶地看着自己本以为熟悉的赖以生存的世界在我的面前改头换面,变成一个对我来说十分陌生的所在。

    不知道是谁把整个世界的格局以记忆的形式输入了我的脑海,使我于一瞬间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七章 渺小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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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食物链的最顶端,地球上有史以来最具智慧的生物,地球居于统治者地位的物种,世界生物最高等的存在。

    这是我曾经在教科书上学习的东西,但是此刻的我,已经不再这么认为了。

    确切地说,自从走进无聊斋,认识了丽卿他们,我就已经不这么认为了。可那时我不过认为我们是和平地相处于天空的穹窿之下,并没有想到人类的地位实际是如此的低阶、渺小和脆弱。

    涌入我脑海的信息告诉我,天地万物分为七个等级,人类排在倒数第二。

    或许你可以不相信这样的排序,但是有一点是绝对的,高阶的存在可以看透低阶存在的本质。人类貌似什么也看不透,我们的认识局限于自然界的普通生灵,而那些以动植物为代表的普通生物体,排在所有档次中的倒数第一。

    我们仅仅比肉眼可见的东西高阶一点而已,是什么给了我们自信,让我们感觉自己是宇宙的中心呢?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对大自然的敬畏也越来越薄弱,甚至已经渐渐忘记了远古时代看到天火时双膝跪地的心潮澎湃。人类现在自诩为自然界的主人。

    但是我此刻明白了,在人类之上,存在着一层又一层更高等的生命。他们的生命形态是未知的,居高临下地用或嘲讽或悲悯或无所谓的目光注视着我们。

    天地万物分为七个层级,分别是神、魔神、妖、鬼、怪、人、普通生灵。他们之中除了神高高在上,有着司掌万物的能力,地位远高于别的种群,其他存在形态基本是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涉的。像魔神和妖,他们的形成方式不同,所以说不出谁更高等一些。而鬼的世界,就连对于其他高阶种族,也属于一个神秘的世界。

    在这其中,只有我们人类,努力地把手伸向自然界的各个角落,试图进行攫取和改造。人类是以主人的姿态这样做的,所以大多时候并没有怀着一颗敬畏和感恩的心。

    神魔妖鬼的传说也是有的,但是现在它们已经被证明为“伪”,所以成为了吓唬不听话小孩的东西。当然只能证明为“伪”,因为凭着我们人类的眼睛,根本就看不见他们。

    看不见的东西,往往就直接当作他们不存在。

    我忽然有种羞愧的感觉,觉得我们居然在这么多双看不见的眼睛之下以统治者的地位自居,如此卖力地表演,简直有点跳梁小丑的味道。

    涌入我梦境的记忆并不完整,而且非常模糊,所以我不能看到这些高阶种族信息中的细节,也无法掌握他们中都有哪些有名有姓的尊者,各自司掌什么样的职务。我的梦境感知的不过是一种崭新的世界观,让我看见了一些看不见的东西,了解了他们最基本的起源。

    在这个我们不了解的神秘世界里,神族处于最高阶的地位。他们的历史非常久远,或许先于混沌初开的时期就已存在。他们可以支配自然的法则,是真正的统御者。他们可以驾驭风、云、雷、电,支配一切我们认为“科学原理”才能支配的东西。

    但是世界自生成以来,就已经形成了它自有的运行规律,神虽然可以支配它,却绝不会轻易支配它。在神的眼中,秩序是至高而不可动摇的东西,对世界危害最大的是无序,所以只有在自然法则、世界秩序遭遇挑战的时候,他们才会偶然现身,进行调整和干预。

    由于神族的力量过于强大,所以,任何他们进行干预的地方,都会出现极大的变动,轻则山崩地裂,沧海桑田,重则万物凋蔽,种族绝灭。

    作为秩序的守护者,神族是一种没有感情而只有理性的存在。因为一旦被感情左右,则无法实现绝对的正义,不能很好地承担起守护者的责任。

    所以,不是神不存在,而是神根本不屑于降临于我们肉眼所能见的地方。人类那点屁事,自然之力本身就搞定了,根本无需神族出马。

    但是,随着当今科技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破坏能力越来越强,或许,倒是离神族降临进行调控的时间不远了。

    了解了这些信息,我倒是希望神族永远不要降临才好,他们现身的时候,带来的应该不是什么好消息。

    不过神并没有那么多的精力来在意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他们有很多大事要去关心,而且,神之间也有见解不同的族群派系,神族自己人之间还存在战争,那些都是我们根本理解不了的范畴。

    神以下,妖、魔神与鬼是几乎同等地位的三个分支,因为他们的起源不同,彼此互不相涉,所以很难分出高下。

    通常情况下,妖是由普通生灵经过多年的修行,吸纳自然之力,产生了灵性而形成的。想要成为妖,少于一千年的修行是不可能的。妖族之内,又依修行年限、妖力高下分为数个等级,包括下妖,中妖,大妖,妖皇、妖帝等等。我捕捉到的胡丽卿的信息为“妖皇”,那已经是妖中近乎顶级的位阶。

    如果丽卿真的是“妖皇”的话,那么她的生命究竟延续了怎样长久的时光,那就已经根本无法估算了。

    妖的生命,大多是从一个普通的生物起源的,可能是一朵花,一棵树,也可能是形形色色的动物——狐狸,孔雀,黑豹,大蛇……

    他们吸纳日月精华,又顺应天道,是真正的自然之子。他们通常生活在不被人类打扰的清静之地,像丽卿这样亲近人类的妖,其实是非常罕见的。

    妖与神不同,他们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虽然不像人类那样思想复杂,但他们确实是有情绪的。他们彼此独立,即使偶尔有“家族”的存在,却也彼此并不牵绊,随心所欲,自由自在。

    魔神的起源则比较复杂,总起来说,一切规则的破坏者,都很容易堕入魔神道。魔神之中,有堕天受罚的神族,有黑暗化的妖族,也有不知如何形成的天生的魔神族。或许是天道法则总需要有对抗的力量,才能在进化中不断强化和完善,所以魔神一族不但绵衍不息,而且他们的力量都相对更加强大,特别是破坏性的力量,全力爆发的时候几乎可以与神族媲美。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八章 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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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神的世界是非常自我的,无视一切规则的枷锁,所做所为,全凭内心驱使。在魔神的世界里,没有所谓善恶之分,所以也根本不用预测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魔神的生存比其他种族更加艰难,因为他们对于规则的挑战常常会为自己引来杀身之祸,比如说——神族的讨伐。但是,这些艰难的战斗也令他们变得更加强大。

    妖和魔神以下,是怪,就是我之前看到的“荣耀护目镜”、“食瘾童子”那样的奇奇怪怪的东西。

    如果说神、妖和魔神都与人类世界关联不大,那么怪,就与人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了。

    因为世上本没有怪,自从有了人类,才产生了怪。

    所谓怪,是由人心中那些无比芜杂、千姿百态、难以言喻的思想和情绪酝酿生成的。

    但是奇怪的是,它们产生于人心,却高于人类。它们可以清晰地看透人类的本质和弱点,附着于人类身上,靠吸取人心散发出来的或光明或黑暗的能量生存。

    所以,怪分为两种,光明的和黑暗的,也就是我们人类隐隐约约意识到了,并称之为“正能量”和“负能量”的东西。

    怪以人心为食,而它们各自的特殊属性又可以操纵人心,使人心向它们更加希望的方向发展,为它们提供更多的食粮。

    所以,怪与人是一种互相影响的关系。如果食善的怪多一些,世界就会变得比较光明和谐,而食恶的怪多一些,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嫌隙就会不停地增长。

    当然,这还是取决于人心本身和这一时代人类社会形成的价值导向。

    当怪吸收的能量多到了一定的程度,当怪存活的时间足够长,它们有可能产生质的变化,不再需要依附人类而生存,而是进阶为妖或魔神。不过这在怪之中,也只能是极少数。

    理解到这一些,令我不免有点郁闷。天地万物,除了人类之外,其他一切生灵都有其进化的余地和空间。比我们更低等的生物可以修行为妖,也许会堕入魔神道,甚至连依附于人类产生的“怪”,经过千百年的存在,也有化为妖或魔神的可能。唯独人类,无论怎样超脱尘俗,求仙问道,也不存在进化的可能,我们人类只能在死后变成鬼。

    关于鬼的信息,即使接受了这些外来传输的记忆,在我的脑海里依旧是模糊的。我只确定了人死之后会变成鬼,但是鬼生存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却完全看不清楚。鬼界与我们生活的世界是完全隔离的,是一个与我们彼此不会来往的区域,不要说人,就连妖和魔神也几乎不可能进入。

    神也几乎不会与鬼打交道,除非发生了迫不得以的情况。神族有侵入鬼界的力量,但即使是他们,要侵入鬼界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本来在我的脑中忽然多出了这些知识之后,我是迫不及待地去搜索关于鬼的信息的,鬼的世界,才是我最关心的。因为我迫切地想知道我的父母究竟去了哪里,既然现在我可以看到许多常人看不到的东西了,那么我还有没有机会再次看见他们?

    可是,我不但没有获得关于鬼界面貌的任何信息,还明白了一件事——人死了成为鬼,那是一条不归路,是根本没有办法回到我们的世界来的。

    可以回来的,只有思念。所以,逝去的亲人往往都是以梦的形式,出现在我们的脑海里。

    那些鬼故事、传说、恐怖的东西,其实都并不真实。这世界上的灵异事件大多是怪造成的,而不是鬼。但是,那些与亲人在梦里的相会,相对流下的泪水,说过的话,其实却是真的。那不仅仅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是亲人从鬼界传递回来的思念。

    这一觉睡得我头痛欲裂。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又在床上躺了很长时间才勉强起身,揉着太阳穴,缓解那种难以言喻的胀痛感觉。

    我穿好衣服下了床,洗漱完毕,打开门锁,拉开了房门。

    我们都住在后院里,打开门就是院子。门一打开,我忽然惊讶了——我这是到什么地方去了?

    时间已经是正午,雪停了,太阳出来,天气晴好,阳光把积雪照得闪闪发亮。

    但是眼前所见,并不是我们的院子,而是一条小河,绵绵延延向远方流去。

    河的两岸是灌木和树丛。离我近的地方积着厚厚的雪,还是冬天的样子,可是顺着河往远处看去,积雪就渐渐地没有了,地表和树梢头露出隐隐约约的黄,是那种“草色遥看近却无”的风味。

    这是怎么回事?我回头去看自己的房间,没错的,房内的陈设、物品,都是我熟悉的,是我每天居住的地方。可是外面的院子,怎么忽然变成这样了呢?

    冷静了一下,我恍然大悟。

    今天不是节气“雨水”了么,我已经从立春他们那里了解了,在这一天,酒吧是要歇业的,也就是说,今天是放假的日子。

    在节气“立春”的那一天,也就是我误打误撞闯进了无聊斋的那一天,我也看到过这样的奇观,就是小小的庭院向外无限地扩张开去,变成了一片巨大的森林。

    我们就在那林间席地而坐,赏花,饮酒,好不热闹。

    不过今天,眼前的景致不再是森林,而是变成了一条宁静的小河,显得有一点寂寞。

    我再回头看去,发现除了我屋里的物品陈设没有变,实际酒吧的整栋建筑也变了,由一栋略显年头的现代四合小院变成了规模更大、更华丽的古代建筑。

    当时我就是在这栋建筑的匾额处看到了“无聊斋”这三个字的。

    那一切,果然都不是梦。

    后来我才渐渐地搞明白,在“聊”变成“无聊斋”的这一天,这栋建筑会消失在世人的眼睛里,也会消失在世人的心中。在这一天,那些我们天天打交道的人,都会莫名其妙地忘记这里还有一座热闹的酒吧,忘记酒吧里那位唇色嫣红,媚眼如丝的老板娘。

    这就好像是她给自己放的小小的假期,在这一天轻轻松松地做一个妖,不跟人类打交道。可是她选的日子,却偏偏是人类创设的四时节气,而且,一丝不苟地按照人类的习俗纪念和庆祝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九章 獭祭鱼,候雁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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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穿上了羽绒服,走出房门。河水像虚幻的存在,穿过我们的宅院,自我的脚下流过。

    我弯下腰,把手伸进河水里,冰冷的触感,水真实地拍打着皮肤流过。

    这是真的河流。

    我的近前,堆积着昨天下过的真实的雪,所以河水才会这么冷。但是举目远眺,河水流向的远方,绿意似乎越来越浓,春天仿佛近在咫尺。

    我不自觉地沿着河往前走去,果然,空气也渐渐变得温暖。走了一阵子,身上的羽绒服就已经使我微汗,所以我把它脱下来,抱在怀里,只剩了身上的一件毛衫。

    走了一阵子,眼中的绿意越来越浓郁。前方河流忽然拐了一个小小的弯,在河水的弯道处,临岸建了一个古香古色的小凉亭。

    凉亭里孤零零地坐着一个女子,轻轻地依着栏杆,沿着河水的方向朝远处眺望。我可以看到她的精致的侧脸,颊上一颗朱砂痣在微蹙的柳眉下真的像垂下的一滴泪。

    亮白色的河水淙淙流淌,曲折蜿蜒,仿佛一条生动的长龙。

    “丽卿姐……”我忍不住脱口呼唤了出来。

    胡丽卿扭过头来,看到是我,缓缓地站了起来。她像初次见面时一样,穿着一身古装纱裙,不过这一次是纯白的颜色,发型也比上一次梳得朴素,显得更加清淡了一些。

    她的气质也与平时不一样。平时的她,烫着大波浪的卷发,容颜慵懒而艳丽。虽然了解了她的真身是“九尾白狐”,可我没有仔细观察过狐狸,我只养过猫,平时的她,看上去就像任性的猫儿一样。

    所以现在,她那清汤挂面般的乌黑长发,清新素雅的古典扮相,眼神中一抹淡淡的忧郁都让我不太习惯。但是,莫名地感觉这样子似乎更适合她,是我期待看到的样子,甚至看着这样子的她,我自己的心跳声都会微微地听到。我发现初见时她的样子似乎一直烙在我的脑海里。

    莫名地有一点开心。

    “原来是世宁啊。”胡丽卿整了整衣裾,漫步走出了凉亭,“今天没有什么庆祝活动呢,要么,就在这里散散步吧。”

    她什么也不解释,似乎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仿佛我这个凡人对于这不可思议的一切不应该有什么疑问。不过我也确实没有问,经过昨夜的一梦,我已经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接受的了。

    我安静地跟在她的身旁,陪她沿着小河慢慢地向前走着。

    丽卿平时话不少。她大概是长久以来一直在人间烟火中生活着,所以对人类社会的变迁非常了解,也能很好地融入时代。与她交流起来,就跟和平常的人类女子说话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她今天非常沉默,我们静静地走着,她没有聊天也意思,我也不敢打扰她。我只是想起立春说过的话,说这种基于亲人情感的风俗纪念日丽卿总会比较寂寞。妖是经历了千年以上修行的,他们的亲人不见得与他们一样也成了妖,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记忆的保质期都过了的以前,亲人们就已经遵循自然法则地逝去了。他们可能根本就不记得自己的亲人是谁了。

    立春就不记得自己曾经有过什么样的亲人,不过他们不是人类,并不太在意这件事情。可是丽卿不一样,她莫名地喜欢人类,迫切地想要理解人类的一切,所以会被连累得伤感。

    我想,就算我什么都做不了,就这样陪陪她,也是好的。

    我跟在她身后慢慢地走,干脆欣赏起周围的风景来。随着离开无聊斋的距离越来越远,季节好像也产生了渐变似的,春天的气息变得越来越浓郁。

    脚下的河岸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死鱼。

    一开始我还没在意,觉得这不过是一种正常的自然现象。后来死鱼的数量实在令人不得不在意了,它们甚至堆放成诡异的形状,阻碍了我们走路的脚步。

    无聊斋连通着的河流,在我的眼中是属于奇幻世界的河流,绝不可能存在“毒鱼”、“炸鱼”这种不环保行为的。

    我实在是觉得奇怪,忍不住想要问身边的丽卿。但是丽卿忽然伸手拉住了我,拉着我向后退了几步。

    “谦卑。”丽卿略带磁性的嗓声低低地吐出两个字。

    我见她以手抚心,低头颔首,作出了一个浅浅的类似于鞠躬礼敬的姿态,连忙也学着她的样子,微微地低头躬下了腰。

    但是我忍不住偷偷地抬眼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一辆我毕生未见过的精美车驾,挟着风声与河水的轰鸣,自我的眼前呼啸而过。

    车是淡金色,车身上装饰着无数开花的兰桂香草,芬芳的气味渗入鼻端,令人心旷神怡。

    这可绝不是一辆古代马车那么简单,因为拉车的根本就不是马,而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巨大生物,马首鱼尾,看上去有那么一点像……海马?

    而且车子,可是端端正正地行驶在河面上呢!

    “海马”和车轮,就这样碾压着河面行进,河面对于这辆车子来说,仿佛宽阔平坦的柏油马路。

    车窗是古工艺雕花的,精美无比。车窗没有挂帘子,可以看到一位着古装,挽高髻的中年男性端坐在车中,全身散发出一种高贵而纯净的气质,令人不自觉地联想起大河的波涛。

    当车驾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高贵男子忽然转过头来,望向了我,神情似乎有一丝诧异。在他的注视下,我忽然由内而外地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完全无法承受他的目光。所以,我用右手按住怦怦狂跳的心脏部位,更深地低下头去。

    “好了,他走了哦。”当我听到丽卿的声音时,内心还沉浸在深深的敬畏之中,根本跳脱不出来。

    “这是……”好半天我才说得出话。

    “是河神哦。”丽卿说,“对于他们,还是要存有敬意的。”

    这,就是神族吗?那冷峻的目光,那强大的力量和压迫感,果然给人一种没有情绪的感觉——秩序的守护者。

    胡丽卿指了指地上堆积的死鱼,说:“獭祭鱼,候雁北,草木萌动,这本来就是雨水的三候。小心不要踩了,绕过去就行。”

    “獭祭鱼”?我仔细回忆了一下,才记起来,好像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传说雨水这段时期,水獭们往往会把捕到的鱼扔到河岸上,据说是用来祭拜河神的。我小时候也是听在家帮忙的保姆说过,她的家就在沿河而居的乡村,她是亲眼见过雨水时节獭祭鱼的。

    我那个时候还小,但是已经不相信她说的话了,觉得她有些夸大其辞,神神叨叨。可是今天我也亲眼见了,才终于明白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切都是遵循了自然的法则,并不是空穴来风。

    “动物尚知道对神的敬畏,但是今天的人类,心里面已经没有神明的存在了。”丽卿不知想起了什么,自言自语地说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章 逝去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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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自信越来越强烈,越来越不懂得谦卑,把自己看作世界的中心,敬畏和信仰渐渐地从意识中消弭。

    这样的人类会不会迷失呢?至少,我感觉自己是迷失的,常常不知道自己因为什么而存在。

    也正是因为这种迷失,才使我成为随波逐流的漂萍,在哪里都没办法立住脚跟。所以我才会无家可归,所以我才会出现在这里。即使在这里,也是过一日算一日,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明天自己又将去往何处。

    进入了无聊斋之后,我的内心是欢喜的,感受到从未有过的轻松。我告诉自己不要再去回顾往事,因为往事不可改变,也不要去担忧明天,因为明天不知会不会来临。我只想现在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生活,看清楚我自己的命运。

    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走出了丛林,进入了市镇,热热闹闹的人声扑面而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定睛一看,眼前出现的是一个繁华的小镇,但是,不是现代的小镇。这里熙来攘往的人们全都穿着不知哪个朝代的古装,建筑也都是古旧的,十分低矮。

    怎么会到这种地方了呢?这些人,不会又全都是妖怪吧?

    我的身体忽然产生了一种本能,似乎在这样非真实的地方我的本能会变得更加强烈,我不自觉地打开内在之眼注视了镇上的人群。

    这一看,我不由“啊”地惊叫了一声。

    镇上人们的身体在我的目光注视之下变得略微有一点透明,看上去有一些虚幻和不真实。但是,他们不是妖,是真正的人类没错的。

    唯一不同的是,当我用内在之眼注视的时候,发现他们之中绝大多数的人身上都附生、缠绕着形形色色的怪。这些怪的姿态各不相同,诡异至极,有一些长得还非常恐怖,所以才让我惊到叫出了声。

    一个人仿佛看不见我,也听不到我惊恐的尖叫,直直地向我撞了过来。这人长得五大三粗,一脸横肉,而心脏的位置生出一棵盘根错节,形状扭曲的树,树冠在他的头顶遮蔽了天空,令他看上去比传说中的鬼还要恐怖。

    我忘记了“躲闪”这个词的意思,只猛地闭上了眼睛,肌肉用力,准备迎接一次撞击。没想到我闭着眼睛长达十秒之久,想象中的碰撞也并没有发生。

    当我怯怯地张开眼睛的时候,恰好有第二个人对我视若无睹地走过来,“嗖”地一下从我身体里穿过去了。

    丽卿在身边格格地笑出声来。

    “世宁不要怕,这里是逝去的时光,他们不会影响到你,也没有办法和你交流的。”

    虽然她在笑着,我却不知怎的从她的声音里捕捉到了一丝伤感。

    “逝去的时光”,是否就意味着“失去而永不再来”的东西呢?

    “世宁在逝去的时光中,也可以看到人类身上的怪吗?”丽卿果然一下就看明白了我的不妥到底从何而来。

    我点了点头,腿脚还有一点发软。不过当我明白了眼中所见全部都是不知多少年前镌刻在时光长河里的幻象,我也就没那么紧张了。

    “世宁平时还是不要这样看得好,否则的话,会觉得不太开心哦!”丽卿好心地劝我。

    我连忙刻意地关闭了内在之眼,放松下来,用一双凡人的眼睛去观看这个世界。果然,世界一下子清净了,人们又变回了正常的样子,镇子重新变得热热闹闹,赏心悦目。

    我不免有一些抑郁。近来我一不小心就会本能地凝聚精神去看世界了,可是如果这样的话,估计平时熟悉的世界也会充斥着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吧?

    果然有些时候,还是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会比较幸福。

    丽卿从束腰的纱裙里摸出了一个与眼前的场景十分违和的东西,是一只印着米妮老鼠的粉色塑料打火机,地摊上一块钱一个的那种,让我内心有种看到穿帮古装影视剧的崩溃感。

    “想一想,还是有点不放心。”胡丽卿把米妮打火机塞到了我的手里,“你拿着这个,如果有危险的怪袭击你,就点起这个把它们烧死。”

    “烧死?用这个?”我看着米妮脑袋上大大的波点蝴蝶结,感觉有些哭笑不得。而且,我天天揣着这样一只粉色的卡通火机,是不是有点太骚包了?这确实很让人难为情啊!

    “怎么,你居然会不信?”丽卿微微地嘟起了嘴,看上去有一点小小的天真,“很厉害的啊!”

    “我信,我信!”我赶忙接过火机,当场“咔嗒”一声打着了,小小的火苗“噌”地一下窜了起来。

    火苗燃得很平稳,但是,与我认识中温暖的明黄色火苗不一样,这只火机燃起来的火苗是碧绿色的。

    丽卿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后来我才知道,这只火机,是用丽卿的妖气作燃料的。妖皇级别的妖气,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

    而且,就在我接过火机的一刹那,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这是多么幸运啊!在我意识中的神秘人说,每一个节气我要收集一个丽卿碰过的物品的,我居然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这下,算不算是无意间任务完成了呢?

    我不由得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忙把火机揣进自己的口袋,对丽卿连连道谢。

    要是任务失败,从此以后看不到丽卿和无聊斋了,我真的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呢。我不能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今后绝不会再这样糊里糊涂的了。

    我的心里有一种淡淡的恐惧感。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究竟是害怕离开无聊斋,还是害怕那个令我不知所措的人类的社会呢?

    我们又走了好一阵子,穿过了两三座市镇。这些市镇的样貌区别很大,大概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朝代。这样的体验对于我来说是新鲜的,但是丽卿一直沉默地走着,观看着,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

    也许,这些都是她曾经走过,而且留下了重要回忆的地方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一章 白龙的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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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对于丽卿来说,雨水这个日子的纪念活动比较平淡,但是对于我来说,却一点都不平淡。非但不平淡,还相当的颠覆。

    逛着逛着,太阳渐渐地往西斜了。丽卿说了一句“回去吧”,然后,根本不需要折返走路,眼前的景物就忽地一变,我发现自己已经站立在自己的房门口了。

    不过无聊斋的建筑风格还没有变回现代风,而我的身边,那条河依然向远方蜿蜒而去,水波上倒映着落日的余晖,粼粼若金。

    胡丽卿看上去有一点疲倦,于是就回屋去了,关上了房门,再也没有一点声息。

    我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该做饭了,既然今天没有其他纪念活动了,饭还是要按时吃的,总不能饿着肚子。

    不过做饭之前,我还是决定先去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我想到街上去看一看,看看酒吧的建筑是不是我第一次来的时候看到的那个样子,也看看那牌匾上写的是不是“无聊斋”三个字。

    于是我穿过了廊道,走过厅堂,往前门走去。

    虽然我第一次进入这里的时候是慌里慌张的,对一切的记忆都不是很清楚,但直觉是不会错的,确实,就是我之前看到过的那个样子。

    这一次,我走得很慢,细细地观察四周的陈设,生出了一种亲切感。整栋建筑无论是厅堂还是内室,布置都非常古雅,格局很大,但并不奢华也不精致,是高古的那种古雅。我感觉这栋房子的布局陈设女性气质欠缺,倒像是男性居住的房子更贴切。

    它大概已经存在了很久吧?或许我并不能看到它太多次,每个月最多只有两回而已,但是我已经是这里的一员了,就会自然而然地对这里产生一种异样的感情。

    走到第一进的厅堂,果然,上一次我没有看错,那幅巨大的白龙绘画就在大厅的墙壁上栩栩如生地铺展着。白龙用温柔的眼神注视着我。

    或许,它一直都是那样温柔地注视着每一个人。

    龙的话,应该是神族吧?我新生的记忆这样子告诉了我。

    但是这幅绘画中的白龙,是英武的,高贵的,却并不像我记忆中或是我刚刚膜拜过的河神那样漠然和没有感情。它的双眸是生动的,不是睥睨一切,而是注视万物。

    当然,它现在注视的也不仅仅是我,还有另外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

    我发现大厅里还站着另外一个人,背对着我,面对着画上的白龙,身上散发出丝丝缕缕的寒气。

    虽然那人披散的黑色长发及腰,罩着一件宽大的黑色古式长袍,但还是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是一名男性。因为他的个子很高,肩膀宽阔,是一等一的好身材。

    或许是听到了我的脚步声,那人微微转身,朝我侧过头来,灿若宝石的红色瞳子傲慢地瞥向了我。

    “后……徐,徐老板!”我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后卿一身古装,大摇大摆地立在我们的厅堂中,从表情看似乎心情极不愉悦。大概是由于无聊斋恢复了人们看不到的样子,所以他现在索性以本来面目示人,一副肤色苍白,唇色鲜红的病态模样。

    后卿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后,就完全无视我了。原本我在他的眼中,也就连一颗尘埃都比不上。

    他只是阴森森地看着画上的白龙。

    忽然,他的手中忽然就多了一把古怪的白色兵器。

    那兵器是略微黯淡的白色,形状奇怪,但我可以确定那是一把刀,而且是一把由某种生物的骨骼制成的刀。千万不能认为骨刀就不锋利、不危险,那要看这骨刀是谁的东西。

    后卿手握骨刀,一刀就向墙上的画卷挥了过去。

    我不由“啊”的一声惊叫了出来。

    他是想要毁掉这幅白龙的画卷吗?

    就在刀锋即将触及画卷的刹那,画卷忽然发出一阵耀眼的白光,然后,只听“当”的一声脆响,骨刀似乎砍在了什么坚硬的物体上,被生生弹了回去。

    光芒消散,画卷的巨龙身体之上,有三个点在微微地闪着亮。

    “果然,”后卿自语道,“居然留了三片龙鳞在这里。这种事情,难道不是重罪吗?”

    什么鳞?白龙的龙鳞?

    就连小小的鳞片,也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连上古魔神的法器攻击都可以抵挡吗?

    不过这时候我可不知道他是战神,也不知道战神即便是画像也根本无需我这个凡人操心的。我只是心中一阵急躁,担心后卿把画给毁了,所以在他第二次凝聚了力量,连骨刃都泛起淡淡的血红色光芒的时候,手足无措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丽卿给我的米妮打火机。

    “咔嗒”一声,火机打着了。就像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一样,这一次火机并不是平静地燃着,而是呼地一下喷出了一大团碧绿的火焰。火焰瞬间向后卿扑了过去,有生命似地缠在了他的白骨之刃上。

    后卿吃了一惊,全身爆发出赤红色的光芒,赤红血光与碧绿狐火纠缠在一起,斗得难解难分。

    我也没想到这火机有这么大的威力,本来听丽卿说有危险就用这个“烧死它们”,还以为她是在开玩笑呢。现在看来,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这火机喷出的火焰,连后卿都感觉不好对付的话,就更不要说那些低层级的怪了。

    对于我来说,这果然是一个保命神器啊!

    不过此刻,我可并不是打算拿这个去对付后卿的,我只是不想让他毁掉这幅画而已。

    无论白龙这两个字能不能提,也无论立春他们是怎样叮嘱我的,我只是觉得,既然丽卿把白龙的画像留在了这里,那么,她对于这幅画应该是很重视的吧。

    我不希望丽卿重视的画被破坏掉,也不希望看到丽卿伤心的样子。

    后卿身上的血光很快就把绿色的狐火压灭了,他的气息冷了下来,转头用一双深红色的血瞳盯着我。

    我的寒毛都竖了起来,这才意识到我的行为可能是给自己引来了杀身之祸。

    不过我还没来得及真正地陷入恐惧,胡丽卿微微带着愠怒的嗓音已经从身后传来了。

    “世宁,怎么回事?”

    丽卿出现在厅堂的门口,虽然口中叫着我的名字,一双明眸却是直直地盯着站在厅堂正中的后卿,眼神显得极为凌厉。

    后卿望着身着古装的她,唇角微微一挑,笑了。僵王形态的他笑起来十分妖异,让人心惊肉跳。

    “没什么事,就是记起来在你心里头这样的日子好像不一般,所以过来看看热闹。不过战神把龙鳞留在这里,这可是犯天条的,竟也不怕给你带来麻烦?”

    胡丽卿冷冷地说:“不关你的事,这里不欢迎你。”

    后卿沉默地注视了她一会,忽然转身向门口走去,一头黑色长发猛地扬起在空气里,又缓缓地垂落回去,留下一个十分潇洒的背影。

    “世宁,回去吧。”待到后卿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胡丽卿淡淡地对我说。

    当我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惊讶地发现书桌上我摆着的相框旁边,多了一只用红绸包裹的小小陶罐。

    相框里面,我们一家三口的笑容,像阳光一样灿烂。

    我感觉鼻子轻轻地酸了一下。这是代替我送给我已经不在人世的父母的吧?雨水的红绸和炖肉。

    不知道是他们中的谁放在这里的,不过无论是谁,都没有关系了,因为我的心里已经生成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归属感,使我的心底充满了喜悦和感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二章 绮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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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清晨打烊,我感觉非常疲惫,回屋脑袋沾到枕头就睡着了。这一觉睡得很长,以至于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我梦到丽卿了。

    其实,在酒吧打工快一个月了,与老板抬头不见低头见,已经算是相当熟稔,就是梦到她也没有什么奇怪的。除了丽卿,我还梦到过立夏。不过那个梦可不怎么美妙,我梦到立夏化成一只黑猫,一口咬断了我的脖子。

    为什么竟然是黑猫而不是黑豹,这一点我也不能理解。不过梦嘛,认真你就输了。

    我之所以说今天的梦很奇怪,是因为我感觉梦里的视角怪怪的,像我,又不像我,总之是不像平时那样自然。

    我看到丽卿穿着一身绿色的衣裳,脸上漾着开心的笑望着我,我第一次发现,如果她这样子笑的话,唇角有两个浅浅的小梨涡。

    她的脸微微地仰起,以一个十分美妙的角度仰视着我,一双凤眼略微地斜睨着,有一丝狡黠,却又像有那么一点点的挑逗。

    丽卿完全不是现在我所认识的那个样子,梦里的她,比现在看上去要清涩,完全是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的模样。她梳着古代少女爱梳的双丫髻,发髻簪了白色的白合花,看上去娇美又灵动。

    最让我手足无措的,是她的衣服穿得极少,明明是古装的打扮,可衣服穿得却像原始人,简直就像是用一块布把自己胡乱包裹了一下似的。她的上衣是短袖的,绿色的裙子也非常短,两条纤白的玉腿全都露在外头,赤着脚,一双娇嫩的纤足稳稳地踏在地上。

    明明是少女时代的她,为什么却是如此曲线饱满的姿态呢?我感觉自己的心快要跳了出来,同时又感觉有一点羞惭。我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可是,这种梦……我不会是心理变.态了吧!

    胡丽卿的笑容极其灿烂,看上去心里装着巨大的喜悦。是什么让她如此开心呢?望着她的笑容,我感觉自己的心也愉悦起来了。

    她伸出手,牵住了我长袍的一角。

    “你说过的事,我做到了哦!那么,你说过的话,还作数吗?”

    她的声音比现在略微清脆些,有一种陌生的味道,别有一般动听。

    只是,这是在说什么?

    我怎么又会穿了这样的一件长袍?我可没有这种衣服的。

    而且,总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忽然裂成了两半,有些情绪是我的,又有一部分不像是我的。我看着她,觉得她真是好看,比周围浓郁的春光更夺目。可是,心里的某个角落,有一种淡淡的欢喜漾起来,把心情也染成充满生机的绿色。

    我对于这样的情绪感觉陌生。无论如何,我都是一个正常的男性,忽然看到了如此美丽的人儿姿态勾魂夺魄地站在面前,内心狂跳,面红耳赤,躁动不已才是正常的反应。可是那种淡淡的欢喜,太淡了,虽说也是一种美好的情绪,可那样的情绪不太正常,绝不像是我的。

    我听见自己对她说了一句什么,可是说的是什么,我居然自己也听不清楚。我到底说了什么呢?我一急,却一下子张开了眼睛,从梦中惊醒了。

    目中所见,只有顶上雪白的天花板。而且,那天花板看上去好像有一些旋转了起来。

    开始我还以为自己是魔怔在梦境里了,直到后来发觉自己头晕目眩,四肢乏力,才明白我这是发烧了。

    进入了阳历的三月,天气真的一天暖似一天,街角的观赏桃露出了粉色的蓓蕾。春的气息浓起来,我却在这种时候感冒了。

    由于身体沉重,过了午还爬不起床,我只好打电话给立春,告诉他今天我做不了饭了,让他去买一次便利店的盒饭。

    时间过得真快,我竟在这里工作一个月了。他们渐渐地习惯了我烹调的饭菜,偶然由于我忙不开需要买盒饭,有时还会收获些许的抱怨。

    立夏抱怨得最多,主要是趁机讥刺我一番。不过,他近来不怎么说“我可以吃他吗”这样的话了,让我多少有一点不习惯。

    又迷糊了一个多小时,立春敲门进来了,给我带了一碗方便装的皮蛋瘦肉粥,一个香菇菜包,一盒感冒胶囊。我心里十分感动,一时间有些说不出话来。

    我在年幼的时候身体比较弱,经常生病,所以对于生病有一种淡淡的恐惧。我不是惧怕打针或是吃药,我不喜欢的,是生病时一个人躺在床上,忍耐着痛苦的时候所感受到的那种孤独感。

    那时父母也比较忙,并没有那么多时间陪在我身边,即使是在我生病的时候也不例外。大概就是那个时候,留下了躺在病榻上时的心理阴影。

    没有想到,现在父母不在了,也没有什么关心我的亲人,却能在生病的时候,有人给送来热气腾腾的饭,还有药。

    虽然送来这些的,其实也并不是“人”。

    立春把一只小小的塑料手提袋挂在我的床头,手提袋中传来十分清新的淡香。

    我用手去掏,里面的东西是圆圆的,是水果。摸出来一看,是黄澄澄的枇杷。

    “马上惊蜇了,邪气重,人也容易生病。今天刚好看到超市有卖台湾水果,就买了点应季的枇杷,据说能宣肺化痰的,世宁试试看。”立春微笑着说,“今天不行就不要上工了,也不差这一天的。”

    我点头应了,心里暖暖的。

    都已经忘记,马上就是惊蛰了。确实曾经听说过,这个时间南方正好枇杷上市,看来立春买到的,就是南方空运过来的枇杷了。

    我吃了饭,又吃了两个枇杷果,果然清甜美味。心情不错地吃了退烧药,我就踏踏实实地躺下了。

    这一觉睡到黄昏,再也无梦。我醒过来,发现自己的全身已经被汗水沁透了,精神却是清爽了许多,热度也退下去了。我去浴室用热水冲了个澡,用电吹风吹干了头发,又换了套衣服,顿时感觉像是获得了新生一般。

    看了看时间,他们大概已经吃过晚饭了,估计又是出去买的吧。我拎起床头装枇杷的袋子往厨房走过去,觉得心里头膨胀的感动总得想点办法渲泄才好。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夜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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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这个时间容易生病,我打算煮一锅清肺滋润的枇杷果银耳糖水给大家喝。虽然他们并不是人类,也许根本就不会生病,但是既然他们已经选择吃五谷杂粮了,也就不妨试试这个。

    不止是有药效,味道也相当不错。

    我找出了之前买的银耳,用水浸软,洗干净,仔细地去蒂,用手撕成小片,然后放在大碗里,取蒸锅,隔水蒸了二十分钟。蒸银耳的时间刚好用来剥枇杷,去皮,去核,切成小片。煮一锅水,等水滚开,放入银耳、枇杷和冰糖,待冰糖融化后,就可以离火,大功告成了。

    做法简单,但是功夫要精细,火候也要合适,煮过了银耳就会变成粘腻腻的一滩,卖相和口感都会大打折扣。

    我尝了尝,甜度刚好,清香沁人心脾。

    我把枇杷银耳糖水盛入青花白瓷盆,搁了一只大瓷勺进去,又拿了几只小碗,用大托盘一股脑地送到了酒吧的吧台。

    时间还早,酒吧还没开始营业,不过门早已经开了,除了丽卿,大家都已经到了,在不紧不慢地收拾东西。

    “咦,世宁把枇杷做成这个了?”立春头一个好奇地凑了上来。我盛了一碗糖水,递给了他。

    立春非常喜欢水果,这种糖水自然也不会拒绝。他接过来尝了一口,立刻就开始赞不绝口了。

    立冬还是不怎么说话,不过他的食量比较大,喝下一碗糖水,憨厚地一笑,伸过碗来又要一碗。我把这看作是对我的友善和褒奖。

    今天立秋看上去精神格外好,他平时吃素食很少,今天也难得地吃了小半碗糖水,扶了扶眼镜,点头说:“这个时间,是一年中邪气最浓郁的时候,不止是人类,就是我们,食用这些舒解性的食物也是顺天道而行,是有好处的。其实,按习俗,今天应该吃的是梨才对。”

    我感到有一些惊喜,也就是说,我做的这些事情,都是有价值的吗?

    立夏对此嗤之以鼻,冲着立秋嘲讽道:“你不觉得你今天格外得瑟吗?还不都是惊蛰闹的!蛇啊,爬虫啊,今天都不消停,连梨都要吃了,也不怕明天拉肚子!”

    连他们,也有“拉肚子”一说吗?

    不对,我的关注点放错了,重点是我忘记了,原来过了今夜,就是惊蛰了,我还曾在日历上特意打了圈的。可是今天这一发烧,就把这一茬儿给忘了。

    立秋缓缓站起身来,面无表情地轻轻推了推高挺鼻梁上的黑框眼镜。

    “在下今天确实身上哪儿都不爽利,筋骨锈住了似的,难受得紧。所以,你,是想打架吗?”

    “打架?好啊!我也早就手痒了!”立夏口角噙着一丝冷笑,嗖地一下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不要这样吧!这友谊的小船还真是说翻就翻啊!

    我一下就急了,连忙跳起来插到两人中间。

    “那个,我说……我忘记马上就是惊蛰了!立秋哥说今天按风俗应该吃梨才对的吧,现在还早,我去超市买梨……”

    我得想办法转移他们的注意力,毕竟两个人是因为我的枇杷糖水才吵了起来。虽说我是好心,然而我在煮糖水的时候也确实忘记了,无聊斋里面不吃素的至少占了一半。

    “擦!老子从来就不吃梨!”立夏不满地瞪了我一眼。

    “风俗嘛,好歹也要意思一下,我想丽卿姐应该是要吃一点的吧!”我先把老板搬出来镇镇场子,然后又试着转移立夏的注意力,“反正我也要出去,你说,是街角三旺家的章鱼烧好吃,还是超市对面的那家?”

    立夏果然沉思了一会儿。

    “超市那家好吃,酱汁的味道更好些。”

    自从有一次我打包回来,立夏就爱上了章鱼小丸子,经常在我出门的时候“暗示”我给带回来。他的“暗示”方式相当蛮横粗暴,不过好在我每次都听明白了,领会了他的意思。

    虽然他有点傲娇,说话做事也不怎么直白,但是既不难猜,也不难相处,因为反正他也不会给我好脸色看的。

    “那店里就麻烦各位先收拾着,我去买梨,很快就回来。”我看他们之间的火药味已经差不多平息下去了,心终于落回了肚子里。

    “世宁,你不是在发烧吗?”立春忧心忡忡地看着我,“本来还想跟你说,今晚别过来了,在屋里好好休息。你的身体这样,怎么去买东西呢?”

    “我已经不发烧了,没有问题的!”我连忙回答,“现在精神好得很,药很管用!”

    “那多穿点衣服哦,外面还冷的!”

    我应了一声,心里有种淡淡的温暖感觉。外面桃花都开始打苞了,但是空气还冷,所以我罩上这几天常穿的呢子短大衣,戴上一顶帽子,挎了篮子匆匆出门。

    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这个时候的七点多天已经黑得像墨了。路灯整齐地站成一排,向地面投射着柔和的黄光。

    我想着快去快回,所以抄了最近的小路。这些小路都是近来白天往早市走的时候发现的,如果一路都选择穿胡同过去,来回可以省下近二十分钟的时间,那就已经相当可观了。

    不过我这是头一回晚上走这些小巷。

    不知怎的今天街上行人特别少,小巷里只有我和路灯,路灯把我的影子在脚下的路面上缩短又拉长,显得特别清冷。

    我的心里忽然莫名地涌上了一阵慌乱。

    我已经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是根本就没有鬼的,所以夜间撞上鬼,厉鬼索命什么的,其实都并不存在。但是这世界上不可解的东西依旧很多,并不是没有鬼,就没有邪恶和危险的存在。

    毕竟今天是特殊的一天,离惊蛰已经很近了。惊蛰据称是“白虎日”,万物复苏,百邪甦生,也无怪乎我会感冒。

    我加快了脚步。

    穿过最后一条狭长的巷子,就离我的目的地很近了。小巷的尽头亮着七彩的霓虹,人声从那头传过来。对过是一家热闹的酒馆。

    酒馆人气很旺,就是在这样依旧微寒的天气里,还是大敞着门,隐约可以看到酒馆里行着酒令欢笑着对酌的人们。

    我刚刚松了一口气,却在这时,只觉得后脊一凉,整颗心悬了起来,寒毛一根一根地倒竖。

    就仿佛有什么极其寒冷的东西忽然直接穿透了我的身体,向我的身后猛扑过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失心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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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感觉是不对的。

    我心里很清楚,现在的我,已经和从前不一样了。我的感觉是敏锐的,如果身体和直觉告诉我不对劲,那么就肯定有问题了。

    这条小巷里,有肉眼看不见的东西存在着。

    我随着那种感觉转身向后,发现自己身后不远的地方居然站着一个人。

    似乎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穿着也很普通,神情略微呆滞,像是一个疲倦的上班族。

    但是我由于感知了危险,所以在这回头之际,已经本能地打开了内在之眼,看到了人类的双眼本不该看到的东西。

    一团巨大的黑色透明幽灵体正以极快的速度,向那个中年男人猛扑过去。

    视线越来越清晰,我看到那黑色的透明体大约有两米多高,体积庞大。它的面容模糊,身体像章鱼一样伸出八条触手,胸部正中有一个巨大的空洞,全身上下散发着黑暗而邪恶的味道。

    当我想明白刚刚就是它穿透了我身体的时候,不由感觉到一阵恶寒,皮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黑色怪物的目标不是我,而是那个神情木讷的中年男子。它猛地扑到男子身上,八条触手蠕动着,像蛇一样缠绕包裹了他的身体,“面部”忽然凭空张开一张生满尖齿的巨口,猛地咬住了男人的头部。

    这样,黑色怪物就整个把男子包裹在了自己的身体里。由于怪物是半透明的,所以透过怪物的身体,还可以看到男子神情木然地望着前方,仿佛对于被袭击的事情浑然不觉。而他整个人,看上去就好像浸泡在实验室的黑色培养液里。

    怪?

    我感觉一阵战栗。以前遇到的怪,包括那个扭曲人心的“荣耀护目镜”,都没有给我这样的感觉。眼前这个巨大的黑色的怪,给人的感觉居然是“危险”和“恐惧”!

    我凝聚了精神,试着去收集关于它的信息。

    名称:失心嗔者

    位阶:怪/中阶

    数量:中等

    属性:放大人类内心的痛苦和仇恨,使之憎恨全世界,从而产生报复世界的心理。

    食物:仇恨,绝望。

    是一个数量中等的中阶怪,也是我看到的第一个中阶怪。从它的体型和给人的感觉来看,都是一种十分危险的东西。

    这对于我们人类的世界来说,应该算是一种“恶”的存在吧?

    在我收集了它的信息之后,忽然之间明白了,我们常说,一个人瞬间“黑化”了,原来竟是这样一种情形!

    当一个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受到他人的欺骗,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时候,有时会一夜之间变成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对世界充满仇恨,再也不会以善意对待他人的人。

    他们有可能会以各种手段,或明或暗,疯狂地报复将自己陷入痛苦境地的罪魁祸首,也可能会干脆以不特定对象为目标,做出丧心病狂的报复社会的事情来。

    有一些人想要报复却苦于体弱没有能力,于是便以更加弱小的妇女和儿童为目标,展开杀戮,酿成令人瞠目结舌的惨案。这种人是最令人不齿的。

    一开始我以为真的有反谓的“变.态型人格”、“天生犯罪人”存在,但是现在我忽然迷惑了。也许这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一个心理崩溃的临界点,由于意志变得极其脆弱,而被某种黑暗的力量入侵了吧?

    眼前这个,不是真真切切地存在着吗?

    “你是谁?”一个低沉如在瓮中的声音响起,似乎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包围了我。

    我明白这是那只叫作“失心嗔者”的巨型怪在对我说话。这个怪的位阶是中阶,虽然外形诡异,但果然是一种智慧型的生物,可以与我正面地沟通和交流。

    声音里带着惊讶和愤怒,似乎是直接把我视为了敌人。我根本来不及解释什么,因为那个被失心嗔者寄生了的中年男人忽然把视线投向了我,缓缓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砰”地一声弹开了,露出了雪亮的锋锐刀刃。

    “养尊处优的小兔崽子!”男人忽然嘶吼起来,“你们这些腐败的蠹虫!什么都是你们的吗?你们凭什么无忧无虑地活着?!”

    “糟了!”我的心里一惊,他现在刚被寄生,心智迷乱,就遇到了我。这是把我当作了报复泄愤的对象吗?

    这个男人虽然看上去情绪非常绝望,但他的体格却是很魁梧的,一米八多的大个子,膀大腰圆。我只有一米七几的身高,体型偏瘦,力气不大,也不擅长运动,如果真的和他对上了,即使他只是普通的人类,我也是没有半分优势的。

    更何况还有怪煽动了他心中的憎恨和绝望。人处于愤怒的状况下,神智虽然不清,肉体潜力却极容易成倍地爆发。

    而且,他的手里还有刀!

    情急之下,我十分慌乱地把手伸进兜里,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用于防身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一把瓜子,也可以投掷到对方的脸上,为自己争取一点逃跑的时间。

    我摸到了一个小小的、硬硬的东西——是丽卿给我的打火机。

    这一瞬间,男人已经手擎弹簧刀,疾步向我冲了过来。我一急,掏出打火机就打着了火。

    “呼”地一下,绿色的火焰以火机为中心,向外蔓延开去。在我的眼中,整个世界似乎都瞬间被染成了诡异的幽绿。巨大的火苗像某种兽类的长尾,摇曳着,跳跃着,猛地向包裹在男人身上的失心嗔者扑了过去。

    黑色的巨怪忽然发出一声低沉而惊骇的长鸣。它比之前见过的低阶怪“荣耀护目镜”反应快得多,大嘴一张,放开男人的头颅,八条“触手”灵活地抽离了男人的身体,整个黑沉的躯体铺平得像一张纸片,借着风力向后猛地飘了出去。

    男人的脚步猛地停住了,眼神一阵迷茫,似乎出现了短暂的神智昏眩。但火机中飘出的巨大幽绿色火焰却没有停手,失心嗔者向后快速飘离,它也像有生命的热感飞弹一样,准确地向怪逃逸的方向追了过去。

    狐火的速度比怪逃离的速度还要快,就是一瞬间的事,狐火已经缠上了怪的躯体。绿色的火焰在接触怪的刹然猛地爆燃,扩张了不知多少倍,把整头巨大的怪包裹于熊熊燃烧的冷色火光里。

    失心嗔者发出惊天动地的哀鸣声,哀鸣声又化为嘈嘈杂杂的人语的诅咒和怒骂。只不过一两分钟的时间,哀鸣声渐渐地衰弱、止住,火光也渐渐黯淡下去。

    当火光熄灭的时候,飞飞扬扬的黑灰从天空落下,如同火山刚刚喷发。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口舌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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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大的怪“失心嗔者”,就在碧绿狐火的焚烧下完全化成了灰烬,又被寒冷的风吹散在空气里。

    在我的感觉中,这一幕是触目惊心的,而这个怪绝望的嘶吼声是震天撼地的,可是,这一切却没有招引来任何一个观众。远远的巷子的尽头,也偶有行人的身影闪过,但是没有一个人因此驻足,也没有一个人向巷子里张望,就好像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见一样。

    就连那个手持弹簧刀,向我作势欲扑的中年男人,也只是停驻了脚步,两眼发直,对这一切毫无反应。

    这是……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看见的东西吧?

    但是在失心嗔者被狐火焚尽的刹那,我的身体却忽然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反应。

    我感觉在那只怪被消灭的同时,有一些细丝般肉眼几不可见的物质从它的躯体中抽离,而我似乎变成了一块磁石,把它们丝丝缕缕地吸过来,缓缓地纳入了自己的身体之中。

    这一切根本不受我控制,那些状似精华的物质是自动地向我流动,被我吸收。而当我的身体吸收了它们之后,体内循行的那道微弱的神秘白光忽然闪亮了一下,流动变得略微快速。

    是它吗?是它在吸收什么东西,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怪,是它的食物吗?

    但是我没有来得及与自己体内的那股神秘力量交流,因为我的思绪被之前要袭击我的中年男人打断了。

    中年男人忽然“啊”地惊叫了一声,手中弹簧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他忽然神色痛苦地用双手抱住了头,蹲了下去。

    我犹豫了一阵子,还是缓缓地挪动脚步,靠近了他。我不敢靠得太近,因为并不确定他接下来还会不会猛地跳起来扑向我,虽然他的身上目测已经没有什么怪在寄生了。

    之前失心嗔者的巨口咬过的地方,也就是他的头部,在前额、太阳穴和后脑都残留着一个个鲜红的血洞。

    并没有真正的血流出来,所以他应该也不会发现,自己的身体其实已经受到了伤害,留下了需要慢慢愈合的创伤。

    “你……你还好吧?”我小心翼翼地问,手里紧紧地攥着丽卿的火机,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我心里也很紧张。虽然丽卿的火机很强大,把失心嗔者都烧死了,可是我并不确定它对于普通人类管不管用。

    “对……对不起!”双手抱头,把脸埋在膝盖上的男人忽然抽泣着,闷闷地发出了这样一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怪对人的影响真的是相当巨大的,尤其是这种达到了中阶的强大的怪。

    “没事了,”我安慰他,假装忘记了他要拿刀捅我这回事,以免再刺激到他,“你能站得起来吗?”

    男人抬起了头,我看到他的眼眶已经充盈了泪水。

    “我的腿有点软,让我在这里稍微坐一下吧。”男人的身体似乎忽然松懈了下来,也就彻底失去了力量,一屁股蹲坐在地上。

    我犹豫了一会儿,也上前了一步,在他身边不远处蹲了下来。

    靠近的时候,我特意不动声色地把地上的弹簧刀踢远了一些。

    冷静了一阵子,男人深长而痛苦地出了一口气。

    他伸出一只手,指向巷子对面那家热闹的酒馆。

    酒馆里灯火辉煌,明亮的玻璃后面,客人们因微醺而红润的笑脸清晰可辨。

    “把我逼到走投无路的人,就在那里。”男人说,“今天,在那里,甚至还有我的妻子。”

    我忽然明白了他刚刚如此崩溃的原因,原来是一个十分常见的剧本,事情看上去甚至有些狗血。

    但是我明白,那些越是不离奇的东西,毁灭性就越强烈。比如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比如说欺骗、背叛和被人踩在脚下,尊严丧失殆尽。

    我的经历也算是狗血的,亲人的排挤和抛弃,有家不能回,我知道这可以让人的精神十分痛苦。

    “小伙子,你知道人世间最恶毒的凶器是什么吗?”男人神情痛苦地问我。

    “诶?”我不解地望着他。

    “是口舌!你还年轻,或许不知道,一个人利用他的口舌,可以做出多少害人的事来!”

    男人的语气里,有愤怒,有憎恶,甚至还有悔恨。对于这一点,我确实不太能切身地体会,因为我与家中亲友的交往都较为平淡,我的性格也不太求上进,所以没有人视我为威胁,也就不需要用那么高端的技巧来对付我。对于我,他们通常都是无视和赤.裸裸地嘲讽。

    那么,眼前这个男人,是被他人的口舌伤害到了这种几乎崩溃的地步吗?

    但是他现在心情极不稳定,无法把他的遭遇讲出来。他的眼神始终直勾勾地盯着酒馆,当酒馆里一群男男女女欢声笑语地走出来的时候,这个男子的身体忽然剧烈地颤抖起来。

    似乎又有一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

    我沿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他的目光一直紧紧地盯在人群中间的一个中年男子身上。那个男子与他差不多同龄,但是更高大,更英俊,更衣冠楚楚,更风流倜傥。

    这个人侧身与旁边的另一个男子笑着交谈,看上去很愉快。他的气质很沉稳,眼神精光内蕴,似乎是城府很深的样子。

    看不出是个把他人逼到这种地步的恶人。

    我望着那个男子,心里不由得也怦怦乱跳起来。

    他让我想起了曾经在我身边的许多人,也是这样的西装革履,风度翩翩。我曾经真诚地与他们相处,也感觉他们是如此的和颜悦色,容易交往。可是后来,我发现有时候他们看似不经意地随便说一句话,就恰到好处地把别人最不愿意透露出来的秘密和弱点暴露给最不应该知道的人。

    天下大乱,他们却流露出无辜的眼神。我也曾认为那都是无心之失,不知者不罪。但是当我被这样的人毫不留情地扫地出门的时候,忽然对以往自己的想法产生了动摇和怀疑。

    我不认识眼前这些人,可我却感觉他们如此熟悉。就在此刻我蓦然惊觉,这些仪表堂堂的暗中害人的伪君子,他们的身上,是不是也有某种怪的存在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六章 言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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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起身来,重新凝聚了精神,打开内在之眼,朝那群人观望过去。

    眼前所见,把我惊得一个踉跄,向后猛地退了两步。

    虽然我刻意去观察的是人群簇拥的那名男子,可是他周围的一切也很自然地跃入了我的眼帘。

    有怪,非但是有怪,而且是有很多怪。

    我的眼都被晃花了。从酒馆走出来的一共有七八个人,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绞缠着大小不同、形态各异的怪,整个场景看上去像恐怖片一样。

    这一刻,我有些感谢自己没有犯傻,在大市场之类人特别多的地方打开内在之眼观看世界。

    有人的地方就有怪,没有被怪寄生的人,应该是极少数吧。人们看不到这一些,实在是一种幸福,因为眼前这些怪中的大多数形态都丑陋可怕,看完了有可能会做恶梦。

    但是也有并不丑陋可怕的。

    这个不丑陋的怪,恰恰就附着在中间那名男子的身上。

    不,确切地说,应该是跟在那名男子的身边。

    就在我看向他们的时候,那个怪也忽然扭头看向了我,就好像第一时间敏锐地感知了我对他们的觉察。

    说那个怪不丑陋,因为他根本就不是怪的形态,而是已经成了人形。我使用内在之眼观察,就仿佛看到那群附着怪异之物的人类之中多了一个成员。不同的是,这个“人”的身上,并没有附着任何的怪物,反而成了这群人中最“干净”的一个。

    不过一眼就能看出他跟谁是共生的,因为他的身体散发出淡淡的黑气,这黑气如同轻薄的丝缎一样,缠绕在那个被我身边的人视作“仇家”的潇洒男人身上。

    而这个人形的怪,居然也像那个潇洒男人一样,有了一副颇为潇洒的姿态。

    单从外形来看,他与普通人类没有什么区别,而且,是与城市相当协调的现代装束。现在是初春,所以他也十分应景地“穿”着一件深色格纹呢子外套,发型清爽,容貌俊秀。

    就是这个“男人”,在我看到他的刹那,便扭过头来,对上了我的眼神。

    甚至,他的惊讶也只是一瞬间的,他看到了我,然后,忽然冲我露出了一个微笑。

    我打了一个寒噤,感觉浑身发冷。因为他的笑容与其他人的笑容都不一样,那里面有嘲讽,有不屑,充满着恶意,而那恶意却又如此丝毫不加掩饰地赤.裸于外。

    这也是怪吗?为什么与我之前理解到的“怪”的形态又有所不同?

    我试着集中精力,果然,还是能从他的身上搜集到一些信息。

    姓名:言非

    位阶:怪/化形

    数量:唯一

    属性:不明

    食物:不明

    只能看出他确实是“怪”,可是其他的,他的能力,他的属性,什么都看不出来。

    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出现。

    据我所知,怪是比妖低等阶的存在。我曾经尝试过去观察妖,除了丽卿看得模糊之外,立春他们的信息我都能收集得到,可以看出他们四个都是“大妖”阶。他们也就是在丽卿的麾下做事,才会看上去一付人畜无害的乖驯模样,如果出去单飞,个个都会是令普通妖族闻风丧胆的存在。

    我看得出他们的信息,却收集不到这个叫作“言非”的怪的信息?

    而且,我注意到,我的意识中理解,这个“言非”是他的“姓名”而不是“名称”,而他被确认是“唯一”的,也就是说,像他这样的怪,世上是独一份,而不是像荣耀护目镜和食瘾童子那样,属于“种类物”,数量“极多”。

    这个“言非”的一笑,让我有一种恐惧感。

    就是他吗?蛊惑那个男人,让他用不知什么样的手段把我身边的这个人逼迫到走投无路的境地?

    一个细细的声音忽然直接钻进了我的脑海?

    “你看着我做什么?你对我感兴趣么?”

    我吃了一惊,却看到言非似笑非笑地望着我。

    我内心立刻就断定了,刚刚那句话,就是他对我说的。

    不一样,跟以前的任何一次都不一样!这一次,我本能地感觉到生命受到了威胁。

    我也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力气,一把把地上瘫坐着的男人拉扯了起来。

    “快走!”我对他吼道。

    “可是……”他对我忽然的变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走!要不我就报警了,关于刚才的事!”

    或许是我情急之下的神情有些恐怖,看上去有些像间歇性精神病忽然发作,也或许是那个中年男人刚刚摆脱了失心嗔者的控制,内心处于极度脆弱的状态,意识十分混乱。总之,他是直接被我的吼叫声吓得跌跌撞撞地跑掉了。

    就在这眨眼的工夫,那个叫作言非的怪居然轻轻一飘,离开了他的宿主,飘到我的身边来了!

    我心头大骇,但是却连后退都来不及,他的一只手指已经轻轻地点在了我的额头上。

    我先是吓呆了,连呼吸都停滞了数秒。可是略微冷静下来之后,发现自己的身体除了心跳得快要出来之外,并没有其他异样,四肢都可以活动,甚至他的手指触在我额头的地方,也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根本感觉不到他手指的存在,就好像他的手指是空气,直接穿透了我的皮肤,和我的血肉融合在一起。

    我感觉殷红的血从额头他手指点击的位置淌下来,顺着五官的形状流淌。那血似乎是虚幻的,没有热度,也不会阻碍我的视线,但它却有颜色,把世界染成一片猩红。

    言非站在很近的地方,用一种好奇的眼神看着我。他的身体释放出几缕淡淡的黑色烟气,依旧远远地捆缚着他的宿主——那个谈笑风生的男子。虽然他们越走越远了,但这种无形的联系似乎是根本无法挣脱的。

    “你怕什么?”这一次,言非是开口说话了,声音居然很好听,普通话标准到像播音员一样。

    他大概就是刚刚逃离的受害者所说的——专门使用“口舌”害人的怪吧?

    “你以为我会危害他吗,着急让他离开?”言非见我说不出话来,就接着说下去,“看不出,你还挺天真的。看在你这么天真的份上,就告诉你,那种普通人类,我没办法直接对他造成杀伤力的,他又看不见我,对不对?”

    其实这一点我之前是知道的,只是现在心慌意乱,无法思考。之前私下里立春他们给我讲过,怪产生于人心,所以他们是不能直接伤人的。如果怪想要杀人,他们会通过操纵人类情绪的方式,使他们抑郁、极端,走上自残、甚至自杀的道路。

    怪杀人的方法都是间接的。

    但是言非的话中却似乎另有所指。“他又看不见我”,这意味着什么呢?

    “可是你很特别,你既然能看得到我,那么事情就不一样了,对不对?”言非望着我,笑眯眯地说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七章 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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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是,我看得到他,所以他可以直接对我产生杀伤力了吗?

    言非注视着我,轻轻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我活了很久了,”他说,“见过各种各样的人类,可是像你这样的还是第一次见。本来以为是个不错的宿主,可是现在才发现,你的身体根本没有寄生的价值,无法提供足够的食物,而且,一点都不美味,是我最讨厌的类型!”

    “你,你到底是什么……”

    我的台词很无力,因为言非根本没有兴趣听我说什么,也没有兴致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凝视着我,一味地自说自话,身上散发出的气息充满了压迫感。

    “虽然你的气味不好,但是你这个人,直接吃掉的话却似乎很美味呢!”他忽然怪笑起来,哈哈哈地,笑得前仰后合。

    “刚刚我是在骗你的,怪是不能直接杀人的,可是我不一样,我可以,而且还可以吃了你!你真是件送上门来的宝物,只要把你吃下,那么我就不用再多熬这二百年!”

    他狂笑着,忽然身形一拧,伸出一双苍白的手,十指如钩,整个人向我猛扑了过来。

    吃掉我?

    我可没有时间来思考和怀疑这一点,因为他给人的感觉是如此危险,而且充满了恶意。他说要吃掉我,恐怕就是他话里的那个意思。

    我手中还握着米妮打火机,在他扑过来的刹那,我“咔嗒”一声,将火机打着了火。

    一团巨大的绿色火焰瞬间燃烧起来,向言非扑了过去。

    我听见言非轻轻地“咦”了一声,倏地一闪,忽然就不在我眼前了。

    绿色狐火猛地爆燃,就仿佛风向变了一样,忽然调了个头,向我的身后包过去。

    我只感觉后心猛地被什么击中了,像是一柄巨大的锤子砸在了我的背上。我感觉五脏六腑都要被击碎了,全身血液逆涌,灼热无比,眼前漆黑一片,喉头一阵腥甜。

    怎么了?我要死了吗?

    我的意识一下子恍惚了,就在我倒地昏迷过去的那一刻,只听到言非的声音略带几分不屑地说:“确实是强力的武器,差点被你偷袭成功了。只可惜,不过是一缕妖气而已,你以为这奈何得了我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死了,只知道自己失去了意识,陷入了沉睡。在沉睡中,我似乎一直在做梦,看到各种各样的人的面孔,各种各样的场景,但那一切都是一闪即逝,完全无法停留在记忆的长河里。

    过了不知有多久,意识才渐渐回归了我的躯体,我终于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完全不需要适应周围的光线,因为周围的光线很暗,映入眼帘的光源是远处一支摇曳的烛火。

    记忆忽然连成了片儿。

    我不是被那个叫作“言非”的怪袭击了么?而且,还说过,是要吃了我的!

    这里,根本就不是之前我被袭击时所在的那条街巷!

    我现在在一个黑黢黢的房间里,躺在床上,隐约看见屋里有窗的地方都拉着厚厚的窗帘,室内仅有一支短短的蜡烛照着明。

    视野里渐渐地清晰起来。

    刚努力地微微转过头,床头的柜子上一张惨白的人脸就把我惊得几乎叫出来。

    我的身子本能地要坐起来,但是却未能实现。因为此刻我才感觉到,全身上下竟是如此的疼痛难忍,就好像所有的筋骨都断了,又重新被捏合起来一样。

    未能坐起,但我终于看清了,把我吓了一跳的那张人脸,其实是一张立放的造型诡异的面具。

    床头小桌上摆得满满的,面具的旁边,还有铁锈斑斑的烛台,牙白色骨制项链,水晶球,还有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东西。整张桌子看上去像巫师施法用的道具台。

    四周的陈设,也都与此相仿,诡异,黑暗,隐隐地透出一股邪气。

    是言非把我抓到这里了吗?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你醒了?”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这声音有一些熟悉,但是,这确定无疑并不是言非的声音。

    我这才发现,在床对面,房间的另一端陈列着书架和书桌,烛光就是从那里传来的,而书桌旁的椅子上,居然还坐着一个人。

    那个人缓缓地站了起来,伸手抄起桌上的烛台,慢慢地走近了我。

    随着他的靠近,一股寒冷的气息也靠近了我。

    “后……徐老板?!”

    借着烛火,我看清楚了他,一头黑色长发披着,双眸如红色的宝石一般发着光,这不是僵王后卿吗?

    “你是怎么回事?”后卿冷冷地问。

    “我……”

    其实说实在的,我现在也没怎么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就算你可以看到一些人类看不到的,也或许胡丽卿给了你些什么用来防身,但是你也不至于不自量力到这种程度吧?如果不是我刚好路过,把你捡了回来,你有几条小命也不够丢的。”

    “徐老板,是你救了我吗?”我终于开始有些明白了。之前遇到的言非要吃我那件事情,果然不是我的幻觉或是做梦,大概是后卿刚好路过,把我救了下来。

    后卿“哼”了一声。

    “人类,不要那么天真,胡丽卿不杀你,不代表别的妖也不杀你。据我所知,讨厌人类的妖和魔神可是大有人在,如果不是跟胡丽卿有几分交情,我也不会在乎你的死活的。”

    果然是后卿救了我的命,我连忙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挣扎着坐起来,一个劲儿地向他道谢。

    这可是救命的大恩,任何言语都难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后卿不耐烦地瞥了我一眼。

    “你身上的味道非常讨厌,但是,不知道你体内有什么,你似乎变成了招引非人族群的体质。吃掉你,对于修炼大有好处,所以,无论是妖还是魔神,最好都躲远一点。”

    我记了起来,言非似乎说过,吃了我,他就不用“再熬二百年”。

    听上去,我好像忽然变成稀罕的“唐僧肉”了。

    但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一个普通人,至少以前是。现在我之所以能看到以前看不到的东西,全都是拜体内那道神秘的白光所赐。

    所以说,他们想吃掉的,其实是那家伙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八章 人血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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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说,怪无法袭击人类么?可是那个言非,他却可以……”

    其实我并不确定后卿知不知道“言非”到底是谁。

    不过很明显,后卿身为高阶魔神,也早已经看透“言非”是什么了。

    “他现在处在化形期了,所以,确切地说,已经不能再称之为‘怪’。”

    “不能称之为‘怪’?那他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感到十分惊讶,因为我明明从言非的信息中读到了“位阶:怪”的字样。

    后卿对我的问题感到有些不耐烦。

    “化形期就是指他经过很多年的存在,发生了质的变化,马上就要变成妖或者魔神了。所以,他现在的属性完全不确定,唯一确定的是,他现在已经可以使用一部分妖或者魔神的能力了。”

    我忽然理解了,这大概就是“怪”的最高端形态吧。

    不知道言非是从哪一种怪进化而来,也不知道他已经存在了多么漫长的岁月,总之,他现在已经变成了“唯一”体,即将实现突破,成为另一种更高阶状态的存在。

    也正因为如此,我才看不清他的“属性”、“食物”等基本信息,因为那对于他来说,根本就是不确定的。

    “那……他现在呢?”我有些小心翼翼地问。

    很显然,后卿的实力要强得多,不知道会不会把言非给打死了。

    后卿冷笑起来。

    “他去哪里,关我什么事?我只是把你捡回来而已。那一只,兴许不久的将来会成为魔神的同族也未可知,我没必要跟他过不去吧。”

    这一下,我差不多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我在街巷里受到了高阶怪言非的袭击,恰好后卿路过,顺手救了我。言非打不过后卿是自然的,所以应该是逃走了。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言非一只存活了这么久的怪,自然是深谙趋利避害之道,绝不可能在高阶魔神的面前还不看眼色。

    “徐老板,多谢你救了我,要是有什么我能做的,我一定在所不辞。”我又一次诚恳地道了谢。虽然这句话是我诚心诚意说的,可是我确实也不知道我这样平凡的人类能为一位魔神做些什么。

    魔神果然不屑地说:“行了,醒了就别再废话了,赶紧滚吧,我这里又不是旅馆。”

    说完,他便把烛台信手丢在了床头的桌子上,转身径自走了。

    这是我第三次与后卿会面,居然已经完全适应了他这种一言不合,转身就走的作风,所以对于他的离开,我也并不感觉意外。我努力地抬动腿脚,想要从床上挪动下地,可是我全身的筋络骨骼都像碎了一遍似的,锥心彻骨的疼痛让我完全动弹不得。

    我坐在古旧大木床的硬板上半天无法行动。隔了片刻,门呀地一声开了,一个黑影忽然一闪,倏地飘到了我的面前。

    “陆世宁先生,老板让我来带您出去。咦,您这是怎么了?”

    站在我面前的,完全是一个正常的年轻男人。

    他看上去和我差不多的年纪,人很瘦,好像风一刮就会倒一样,不过面容倒是很清秀。因为长得比较有特色,所以我一下就想起来,我曾经见过他一回的。后卿第一次出现在酒吧,身后带的黑衣打手中就有他,而且他曾经在我面前僵尸化过,属于魔神无疑。

    所以,就算是看上去和我差不多年纪,我们之间的年龄差怎么也得超过一千年了,这样一想,就总感觉有些无语。

    “受伤了吗?动不了吗?”男子十分关切地问我。

    他和后卿完全不一样,他看上去非常温和,平易近人,似乎已经很好地融入了世俗,可以完美地与人类共处而不露出任何破绽。

    “我可能是受伤了,”我喘了一口气,“身上似乎没有什么伤口,可是疼得厉害,不知道是怎么了……”

    “请让我看一看。”他凑近了我,脸上甚至还挂着一丝微笑,“我是‘谜’的内务管理人,叫东城,您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

    “这里……是‘谜’吗?”

    其实,从房间怪异的布置来看,也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了。只是这些所谓的“古玩”,不知为何看上去都带着一股邪气。

    东城微笑着说:“是的,您所在的胡老板的店就在对面,但是,我建议您还是在这里再停留片刻,治疗一下才好。”

    顿了顿,他解释说:“您被妖气伤了。还好您的体质特殊,否则早就被妖气溶成一摊血水了。”

    他说这些的时候,面上还带着一丝淡淡的微笑,好像说的是别人的事,丝毫没有顾及我这个当事人的心情。

    妖气?是言非吧,他之所以能伤我,是因为已经可以释放“妖气”了吗?

    我全身痛得要命,现在东城提出帮我治疗,我自然是求之不得,赶忙向他道了谢。

    放在以前,要是有人告诉我我是被妖气所伤,我肯定会不以为然的,想想那时的自己还真是短浅和狭隘。

    妖气的伤,去医院自然是没用的,必定还得由他们这些非人类出手,才有可能治得好。

    东城转身出去了,不多时,他推门回来,手中端了一只托盘。

    托盘里放着一只青花瓷碗,两枚红色的药丸,和一个雪白的馒头。

    青花瓷碗里,盛着满满的一碗药汤,殷红如血。

    东城走近的时候,我甚至感觉有淡淡的血腥味渗入鼻端。

    “这是什么?”我忽然有种不安的感觉。

    “药和药引子。”东城简洁地答道,“现在妖气渗入你的身体,排不出去,这些对于人类来说是最好的药物。我们的店长久以来就是跟人类做生意的,所以有时候也会给中了妖气的人类提供这一类的药物。”

    “可是这……”我指着那只青花瓷碗,“为什么那么像……”

    “血?”东城抿嘴笑了起来,“你看得一点都没错,这是人血哦。”

    我发出了“啊”的一声惊叫,本能地想向后退缩。身体轻轻一动,锥心的疼痛立刻又占据了我。

    “怕什么?这可是救命的灵药!如果不吃就会死的话,你们人类,就算是活人也会吃下去的吧?从古至今,人吃人的事情多得很,人血做的药引子千金难求,过去很多人弄这个,只能到砍头的刑场上去悄悄地求。听说单纯的血不好下咽,我还给你带了馒头来,据说这样能好些?”

    我听得毛骨悚然。关于人血馒头的事情,我还是在鲁迅的中读到过。没想到那些愚民无知的行为竟也是有出处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僵尸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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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我依旧完全接受不能。

    我伸出手掌阻住了他。

    “我不能喝这个,我是人类,怎么可以喝人的血液?而且……”

    而且,这些血是怎么来的呢!这简直是不言而喻的事情——眼前的这些魔神,对于人类而言,绝对是极端危险的存在!

    东城又是抿嘴一笑。

    他待我的态度很温和,与立春肖仿。但是从他的身上,却感受不到立春身上那种融融的暖意,反倒有一种阴恻恻的感觉。

    “陆世宁先生是笃定了胡老板会救您的,还是我们看在胡老板的面子上,不会让您去死?你们人类真是狡猾的东西。”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连忙辩解,“这是人血啊,我怎么可以……”

    “人血,已经装到碗里了,不就是食物么?你们不也是把活生生的动物宰杀之后,当作食物食用吗?”东城敛了笑容,凝望着我说,“你知道的吧,僵尸唯一的食物就是人类的血液,还不像你们,什么都能吃。如果不饮用人类的血液,我们就会死,这是我们一族最大的弱点。”

    这一点,与传说中一致,我早就听说过,但是从一位真正的僵尸口中直接讲出来,还是很有震撼和惊悚的效果。

    也就是说,他们必须与我们共存,而我们,必须视他们为敌人。

    “这世界上,最憎恨你们人类的,应该就是我们——魔神族的僵尸种。知道为什么吗?”

    我说不出话来,因为东城的话语里不自觉地染上了一丝怒意。

    “因为我们就是从人类变来的,是妖族、魔神族、大千世界中唯一从人类变来的一支!换句话说,我们也曾经是人类过,曾经!”

    在我的认识中,一直以为人类是无法进阶的,没想到人类也能化为魔神,虽然是这种形态。但是,既然我头脑中的认识没有告诉我这一点,说明这恐怕是极其稀有的状态,可以忽略不计也说不定。

    也许,僵尸就是唯一一支由人类化来的高阶种族了。

    东城接着把话说下去。

    “唔,其实,说起来,可能这样说也不准确,因为我们变化的时候,确切地说已经不算是人类了——尸体,已经不是人类了吧?”

    “僵尸一族只有一种来源——生前经过最残忍的凌虐最终导致死亡的人类,其中的小部分会在死后化为僵尸。由于死前实在过于痛苦,经历过生不如死的长时间挣扎,所以灵魂直接被打散在肉体里,每一寸骨骼肌肤都被痛苦侵蚀,所以才会不死不腐。”

    东城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的额头。

    “你以为我们是用头脑思考的么?不是的,我们的记忆分布于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我们是用身体直接思考的哦。所以,只有罪魁祸首的血,可以消解与‘生’俱来的饥饿和愤怒。”

    “所以,”东城望着我,“你们是比什么都更加残忍的物种,又何必在这里惺惺作态呢?”

    东城讲述的事实我是第一次听,只感觉心灵震颤,难以接受。直到看到他端起了碗,向我递过来,我才突然明白了——他其实这是在苦口婆心地试图劝我吃药呢。

    只是这劝解的方式,实在是起了反效果。

    我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连忙伸出手阻挡了他。

    “对不起,真的是对不起!可是,我不想成为那样的人,人类之中,也并不全是那样的人,有好多人……都是好的……”

    我知道既然这样讲,那么东城生前也一定曾经承受过根本无法想象的噩梦般的痛苦。我没办法代表人类,但我身为人类,只能不自觉地一迭声向他道歉。

    我虽然也经历了许多事情,可是直到最后,当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徘徊在风雪交加的街头,也没有得出那种绝对的结论。我只是无限的迷茫,但即使在那时,也并未感觉过绝望。

    在我短短的人生中,还有许多美好的记忆,与父母的,与朋友的,与陌生人的。那点点滴滴的回忆被我小心地收集在记忆的长河里,在最艰艰的时光中给了我坚持下去的力量。

    所以,僵尸一族的心情,我确实没有办法用身体发肤去真正地体会。但我真的感觉心里很难过。

    东城的姿势保持了一会儿,就忽然把碗放回托盘里,把托盘放在在桌子上,伸手抓起了那两枚红色的药丸。

    “您不肯喝也没办法,先把这药吃了吧。您放心,药里没有人类身上的任何部件作原料,不过没有人血做引子,效果不行的,只能暂时缓解疼痛。我带您去药房看看,找个别的引子吧,但是效果可就大打折扣了,痊愈起来会慢得要死,毁我们店的名声。”

    与喝人血相比,我宁可身体慢一点痊愈。所以我二话不说,伸手接过两枚药丸,一仰脖吞了下去。

    我一点都没有怀疑他们的动机,哪怕他们是世界上最憎恨人类的种族。如果后卿想要我死,根本没必要出手救我。

    而且,很奇异地,在后卿和东城的身上,我莫名地感觉到了一种奇异的冷静。他们的身体起源于痛苦,但是,随着极其漫长的时光的流逝,那种痛苦似乎已经被打磨得平滑,已经体会不出尖锐和狂躁。他们像是成为了一群冷静的旁观者,可以清晰透彻地看穿人心中最黑暗的部分。

    关于僵尸的传说,我听过很多,现在看来,那些其实不见得是假的。传说在非常久远的时代,僵尸曾经毫不节制地横扫过人类存在的大陆,似乎不将人类种族灭绝便不会善罢干休。后来,由于凶灾太过,天上神灵显圣,派天将剿杀僵尸,最终将它们打回了世界的一隅,人类才得以继续繁衍生存。

    如果说僵尸的起源是这样的,那么他们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态诛杀人类,也是可以理解的吧?或许那时候神族作出了判断,认为魔神的行为背离了世界的秩序,所以才会进行了干预吧?

    如果这一切真的发生过,那么当时的场景会是什么样子呢?之后,千百年以来,僵尸一族真正放下仇恨,愿意与人类共同生活在苍穹之下了吗?

    东城似乎敏锐地看出了我的所思,略带讥讽地说:“请您可千万不要胡思乱想。奉劝您一句,我们对人类并无好感,只是老板交待了不能动您,您才能在这里平安无事。今后遇到‘谜’以外的其他僵尸一族,最好远远地躲开。将臣大人、嬴勾大人、旱魃大人,那些大人们,可就没有老板那么好说话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章 “谜”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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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大人的名讳,我也是只在传说中听到过。既然后卿真实存在,那么,将臣、嬴勾、旱魃,这些如雷贯耳的僵尸王,应该也都是真实存在着的吧。

    不过在很漫长的一段历史中,对他们已经没有过浓墨重彩的记载了。

    也就是说,经历过神族讨伐之后,隐匿了,换了另外一种生存方式吗?

    实际上,这种生存方式也很可怕。他们像正常人一样地混迹在我们中间,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以人血为食,不知道吃掉了多少人,而人们竟再也不会警觉了。

    他们大概是魔神中最讲究策略的一个种群了,他们毕竟根源上是从人类演变过来的。

    “可以动了吗?”东城皱着眉头问我。

    我试着伸展了一下手脚,发现疼痛果然已经大幅度减轻。我甚至可以挪动身体,坐到床沿,又试着缓缓地站了起来。

    那两粒红色的药丸果然是对症的灵丹妙药。

    “能动了的话,请跟我来,我带您去药房。”东城依然是十分客气地说。

    我努力地迈开步,跟在东城的身后慢慢走着。他虽然沉默地在前面带路,却意外地相当体谅我的不便,所以在前面走得很慢。

    出了我休息的房间,穿过长长的廊道,甚至还穿过了几处热闹的大厅。但是无论在哪里,室内的光线都是幽暗阴森的,陈设琳琅满目,全是不知什么朝代的古旧东西,造型看上去一个比一个诡异恐怖。

    “这就是‘谜’吗?”我有些好奇地问。

    “是的,我们的‘古玩’店。”东城笑眯眯地说。

    我看到大厅里挤满了人,客户比我们的酒吧都多。

    难道现代的人们,这么喜欢古董吗?

    据我所知,一件器物,但凡沾上“古玩”二字,那就相当于贴上了“价格没谱”的标签,就算是一只日常使用的茶杯子,定价也能出现一个天文数字。

    所以,许多古玩都属于有价无市的类型,普通人根本就玩不起。怎么一家古玩行会有这么多客人呢?简直像电影院一样热闹。

    而且,他们不是讨厌人类,不是以人类为食吗?

    “陆世宁先生感兴趣?”

    “啊……”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才好。我是感兴趣的,可是东城之前说的那些话又令我不安和纠结。理论上说,我们应该算是两个敌对的种族,可是感情上我又感觉对他们有所亏欠,所以无论如何都恨不起来。

    “没关系的,感兴趣我就带您走走看。我们这里,很有名哦!”东城依旧是那样和颜悦色地说。

    我跟在他的身后,进入了几间大厅中的一个。大厅里人们排着队,朝着一个个业务办理窗口缓慢地移动。要不是大厅的陈设非常神秘主义,光线也比较黯淡,真的会误认为是工商银行的业务柜台。

    柜台没有玻璃,业务员无论男女,个个容貌姣好,较之常人更加白净。而且,他们的脸上全都挂着温暖的笑容,和煦如阳春三月。

    “这是我们的副业之一,是最受欢迎的项目,为客人走上人生的巅峰提供助力!”

    “啊?副,副业?”

    这个宣传语用得很有煽动性,谁不想走上人生巅峰呢?只是,那哪里是轻易可以实现的?怎么也得经过大半生的艰苦奋斗吧!

    要是真有这样的便宜事,作为“副业”,实在是太可惜了。

    东城呵呵地笑起来。

    “我们是‘古玩’店哦,主业当然是卖古玩啦。不过我们的古玩跟别人的不一样,是‘开光’的哦,驱邪很管用的,就算贵,也有人不远千里的过来购买哦。”

    “驱邪,指的是——怪吗?”

    “哦哦,果然陆世宁先生是不一样的。人类和怪是密不可分的,人类是看不见啦,可是如果我们也不了解怪的话,怎么做你们人类的生意呢?”

    我感到难以理解。

    “你们……不是讨厌人类么,为什么还要做人类的生意?”

    东城回了我一阵清亮的笑声。我不安地四下张望,却发现大厅里面的人们似乎根本就察觉不到我们的存在。

    “请跟我来,看一看,您就明白了。”

    东城把我带到了一个窗口前。柜台后面是一位长发的美女业务员,我这才发现,他们的统一制服也非常好看。

    “请问您有什么心愿?”美女的脸上带着职业化的笑容,用优美的声线轻柔地问道。

    每一位客人显然都是有备而来,而且,来这里的人,似乎全都不在意将自己的心事赤.裸裸地坦露出来。

    “我想成为最一线的明星,知名度最高,最有人气的那种。”

    这似乎是一个很常见的心愿,只是成功的人,到底没有几个。

    我这才发现,客人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长得确实非常帅气。

    在这里,无论心中的愿望多么荒谬,多么不切实际,都不会遭到白眼和耻笑。

    “明白了,”美女微笑着说,“但是您的愿望等级很高,所以失败的机率也会相对较大。我们这边的条件,想必您也已经了解,即使是这样,您仍然希望签下协议吗?”

    “希望!”青年斩钉截铁地说,“要是实现不了,活着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死了得好!”

    死?我吃了一惊,这是什么意思?

    “好的。请您填好这些表格,出门左转第三间,就可以签协议,请福神了。”美女微笑着递出来几张表格,给小伙子指示了填写的公用台案,又指示了边门的位置。

    我跟着东城追随在小伙子身边,看着他认真地填写了表格。表格里除了他的姓名年龄住处等基本信息,还有一些状似性格测试的具体问题。

    填完表,我们就跟着小伙子出了边门,左拐,往美女指示的第三间走过去。

    “这到底是什么业务?签了协议,他的愿望就能够实现吗?失败的意思是什么?如果失败了会怎样呢?”

    我的问题很多,一股脑地抛给了东城。东城并没有感觉不耐烦,而是十分认真地回答了我。

    “我们这里出售运气。许多人认为自己人生失败的原因是运气欠佳,所以,我们向他们提供运气,保证他们遇上的每一件事都拥有最佳的幸运。他们可以把握住这些机遇,实现自己的心愿。但是,如果这样仍不能把握机遇实现愿望,或者心愿的实现只是昙花一现,无法守成,转眼就走上下坡路,最终进入运气耗竭的状态,我们就把这种情况理解为失败。失败了,就要依协议付出代价。”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一章 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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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 { <  确实,运气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很多人羡慕别人的成功,总是说:“他的运气可真好!”而对于自己,总是惆怅幸运女神从不光顾。

    我就是属于那种没什么运气的类型。

    从小到大,那些突如其来的好运从来没有落到我头上过,所以需要赌点运气的事情,我从来不敢轻易尝试。我打牌几乎没有手气特别壮的时候,抽奖连牙膏都中不了,彩票就更不用买了。一直以来,我都把自己当成被运气之神抛弃了的人,小心翼翼地生活着。

    也许有人会说,你可是出生在一个很大的家族里,家里有钱,相当于衔着金汤匙出生的,还能说是运气不好吗?

    确实,当我懂事了,现还有许多跟我同龄的人是连饭都吃不饱的,这时候我的心里就生出了一种不安感。我想,我这样子被运气抛弃的人,为什么却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富足的家庭里,吃穿不愁呢?

    因为一直感觉自己运气不好,所以这出生上的运气给了我很大的心理压力。在我的眼里,运气是一种高度珍稀的东西,不是说有就能有的。运气,意味着你无需努力就能得到的东西,换句话说,也就是白给的。然而,天下无免费的午餐,不是用自己的努力挣来的东西,总觉得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十分危险。

    我感觉,人生中可能有一双冥冥中的手在支配着,让你维持着收与支的平衡。人生的付出和获得应当是大抵相当的,才能使人生的道路保持最基本的平安和遂顺。我把自己的运气不好归结为可能是前世欠了什么债,所以今生一定要谨小慎微。我倾向于付出比获得多一些的生存状态,这样子,至少获得的每一点东西都是我应该得到的,可以让人觉得特别心安。

    古人就曾说过,吃亏是福,德不配位必有灾。如果人处在一个自己未经努力就攀上的高位,例如买官,例如剪除异己而得来的地位,而不是自己通过一步一步的积累获取,往往会招来意外的祸患。地位越高,摔得越狠。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一向不太介意吃点亏,反而很畏惧突如其来的幸运。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吃点亏在我看来是攒福报的事情,有利于维持人生的收支平衡。

    不过,就算是这样谨小慎微的我,今天还不是一样地流落街头,无家可归吗?

    所以,当我听说“谜”是贩售运气的,我本能地就觉得这并不是一桩好买卖。

    而且,运气怎么贩卖呢?这是说有就有的吗?如果没能把握住,最终失败了,又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我们跟随青年走进了左手第三间的业务办理室。

    房间很小,里面只有一张桌子和一个大橱柜,桌子靠墙立着,案头放着整整齐齐的一排文件盒。

    接待员是一个年轻的肤色苍白的帅哥。

    我们进去的时候,青年已经和帅哥谈了一阵子,正在帅哥的指引下往一叠文件上签名按手印。青年根本没有察觉我们的进入,而那个苍白的男接待仅是抬头看了我们一眼,就继续与他的客户谈话了。

    “这个手印按好之后,我们的协议可就成立了哦。本店是不允许悔约的,您需不需要再考虑一下?”

    青年毫不犹豫地拿过纸张,在对方指示的位置坚定地按下了手印。

    “好的!”帅气的接待满面笑容地说,“欢迎您成为我们的新客户,现在,我就去为您取您需要的商品。商品质量您可以放心,按照协议上约定的,商品的使用期限是一年,在这一年期间,无论您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来本店获得免费的咨询帮助。您的履约期限是三年,三年期满,如果您的任务失败的话,就需要回到本店支付代价了。”

    “现在,真的不需要支付任何钱款吗?我听周围的人说了,贵店的福神真的非常管用,难道我就可以这样把它拿走了吗?”青年有些不能相信。

    “是的,现在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请您放心使用。但是,本店的例行诚恳劝告是,只有运气是不够的,请您务必尽心尽力,好好把握。祝您成功!现在,请您稍候。”

    说完,接待就拿起青年的协议,站起来开门出去了。

    不多时,接待就转了回来,手中的协议没有了,换成了一只小小的红木匣子。

    木匣打开,里面有一条黑色橡皮绳系着的银制坠子,看上去是颇为前卫的设计,有点像藏饰精品店里卖的那一种。

    “这是……”青年看上去有几分疑惑。

    “这条链子,请您佩戴在身边,一年之内,不要离身。这是一件法器,会给您带来您所希望的好运的。”

    青年迟疑了一下,就把链子接过来,解开橡皮绳上的金属扣,把项坠戴在脖子上。

    “这样……就行了吗?”

    好像什么都没有生。

    “可以了。”接待员微笑着说。

    我知道这其中一定不会这么简单,所以在青年把链子拿起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凝聚了精神,打开内在之眼,观察着他。

    我不喜欢用这种方式观察人,因为如同猜测的那样,这个青年的身上,果然早就已经附着了一只形状丑陋的怪。

    对于多数人身上都会存在怪的事实,我已经接受了,所以也不再觉得恐惧和好奇。我甚至懒得花费精力去看他身上这只怪叫什么名字,有什么属性,我只是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他手中的那只吊坠上面。

    当银色的吊坠挂到他脖子上的时候,果然产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有一条条红色的丝线从吊坠中生长出来,轻轻地颤动着,仿佛昆虫纤长的触手。

    红丝一共伸出了八条,紧接着,一个圆圆的身躯也从吊坠里硬挤了出来,原来那八条红丝竟是它身体上的八条触手。那东西的形状已经基本看得清了,长得很像一只长腿的大蜘蛛。

    只是这细脚伶仃的大蜘蛛颜色是血红血红的,看上去颇为可怖。

    一眨眼的工夫,“蜘蛛”已经钻进了青年的衣领。我现在的观察方式,即使隔着衣服也能看得很清楚——那“蜘蛛”钻进衣服之后,在青年左胸心脏的位置站定了,忽然像融化了一样,渐渐变得扁平,最终像一个鲜红的纹身一样,烙在了青年胸口的皮肤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喜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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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我看得颇有些心惊肉跳。

    于是,我集中了精神,去收集这只项坠中爬出的“红色蜘蛛”的信息。

    名称:喜蜘蛛

    位阶:怪/高阶

    数量:中等

    属性:为宿主凝聚好运,将不良运气作用时间滞后。提前支取的好运会在命盘中形成属性不明的黑洞。

    食物:贪欲,勤奋

    果然不是别的!“谜”贩售给顾客的运气,居然是“人工”给他们的身上添加了一只怪!

    但这是第一只明明信息完备,我却理解不了的怪。

    基本上说,它应该是可以给人们带来好运气的。但是,“将不良运气的作用时间滞后”、“提前支取好运”,这些难道意味着人的一生,好运气和坏运气的总数真的是一定的吗?

    就像女人一生只能排出几百个成熟的卵子,排完就会进入更年期一样,人一生也只有那么多运气,全都提前来用,用完就没有了?

    “属性不明的黑洞”又是什么?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这种叫作“喜蜘蛛”的怪,它的食物怎么会是截然相反的两种属性呢?它究竟会刺激人的贪欲,还是让人变得勤奋?

    对于人类来说,它究竟算是光明的存在,还是黑暗的存在呢?

    这一切搞得我头昏脑胀。

    青年半信半疑地走了。我相信如果是怪的话,一定有它的作用机理,所以他在回去以后,一定会发现自己的运气变得格外好。

    “如果他的任务‘失败’了,会怎么样呢?”我问站在身边的东城。

    “呵呵,我们店怎么会做赔本的买卖呢?给他们这么好的机会都不成功,那当然要献出他们的——”

    “灵魂!”我恍然大悟,大部分的电影里与恶魔的交易都是以自己的灵魂为代价,原来这些都是真的。

    没想到东城脸上露出嫌恶的神色,连连摆手。

    “哎呀,我们要人类的灵魂干什么,好恶心!我们想要的,当然是人类的肉体啦!”

    我忽然想起,僵尸一族唯一的食物是人类的血液。

    “如果他们失败了,是不是就变成……”

    东城神秘地点了点头。

    “这可是他们自愿的,协议上白纸黑字都写得很清楚——要把剩余的人生交给本店嘛!”

    “你们这是杀人,警察和军队都会来……”

    东城呵呵地笑了起来,我忽然感觉自己实在是白痴得可以。

    作为我们食物链的上一层级,人家肯用这种方式吃你就已经很够意思了,甚至还给你好处,给你争取命运的机会。

    至于警察和军队,在他们看来,那就只是呵呵了。

    “那么,他们的失败率……有多高?”我小心翼翼地问。

    东城用手向我比了一个数字“七”。

    “百分之……七十?!”我大惊失色。

    东城点了点头,说:“其实对于每个人,我们都已经给过忠告,告诉过他们运气并不是一切,可惜大多数人都没有放在心上。人类获得了好运之后,必须异常勤勉,才能弥补超越付出的收获所埋下的祸根。但是大多数人都被眼前的名利蒙蔽了,贪图享受,忘记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天道。”

    这大概也算是人性的弱点吧。或许不少人都有耳闻,来这里求取幸运的人很多都没能保住自己人生的辉煌。但是,他们毕竟曾经辉煌过。人类很容易把自己误认为世界的中心,觉得别人做不到是因为他们弱小,而这种事绝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可是哪怕是最简单的事情,真正做起来,那种十年如一日坚持的仍然是极少数。

    所以“谜”才会如此大手笔,来客什么成本都无需付出,就可以直接把属于自己的“运气”请回家。能不能利用好这份运气,能不能稳固地保住获得的荣耀,全凭自己努力,这听上去简直是公平极了,一点不利的条款都没有。

    可是人类的弱点决定了,这些顾客之中,绝大多数人都只能乖乖地沦为魔神的食物。

    至于协议的执行什么的,店家可是高阶的存在,这种事情完全不是我等凡人应该操心的。

    “走吧,”东城说,“去药房,妖气在人类体内滞留时间长了,是很不好的哦!早吃药早安心。”

    我跟着他出了门,又走过十分复杂的通路。路上,我看到一些人眼神涣散地排着队跟着店里的员工走,看上去像是已经魂游天外,跟之前营业大厅里那些气色红润,生龙活虎的顾客大不相同。

    我心惊肉跳地想,这些或许就是任务失败的顾客,回到店里来付出代价了吧。那么,迎接他们的是……

    我简直不敢想下去了。

    “小心门槛哦!”东城好心地提醒我,“您这样六神无主会被绊倒的。”

    被眼前这个“杀人狂魔”属性的家伙如此悉心地关照着,我心里有点乱,实在不知该作何感想。

    “谜”的大药房也很与众不同,一样的光线昏暗,陈设奇葩。除了家具古怪之外,这里的桌子柜子里还摆着一堆一堆晒干了的我从未见过的生物的零部件。

    屋里还有一些人在用类似巫婆使用的大坩埚熬煮着什么,整个屋里充斥着一种古怪的味道。

    这些东西都用来入药的话,这药的效果估计还是比较惊悚的。不过“谜”又不是普通的药店,他们卖的药,确实是有着异端疗效的。

    东城跟屋里的药师说了几句话,药师表示那就恢复得慢了,至少要花三天,再喝三服汤药。我连忙点头道谢,只要不让我喝人血,再多喝几天也没问题。

    药师给我抓了药,用油纸包起来,用草绳扎好。抓药的时候我偷偷观察了,药物之中似乎没有动物制品,虽然不少“植物”我也不认识,可是总比有那些奇怪的东西掺在药里感觉好多了。

    药刚包好,我提在手里,还没来得及道谢,就听到外面不远处喧哗吵闹了起来。

    声音很大,即使隔得老远也能听清。来者肯定不是什么善茬儿,因为他口中一直骂骂咧咧的,一听就是来找事的。

    魔神开的店,也有人这么大胆来找事吗?

    咦?不对啊!

    这个声音听起来怎么这样耳熟?

    我吃了一惊。这个声音——这不是立夏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三章 白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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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才忽然想起来,我当时是趁着酒吧开始营业之前的时间,出门去给大家买梨的。  买着买着,这是买到哪里去啦?

    被言非袭击,不晓得我晕倒了多久,这屋里照明比较古怪,昏昏暗暗的,也辨不清天明天黑,由于这么多顾客在,我想当然地以为是白天了。可是仔细想一想,不可能是白天,应该是快要深夜了才对。

    古玩店的生意这样好,连大半夜的都有这么多的客人?

    如果这些客人中的7o%都会因为赌博失败而变成僵尸的食物,那么这个店里的所有“经营者”肯定都是“丰衣足食”的,甚至还有很多的剩余,没准还能从其他僵尸手里赚上一笔什么的。

    虽然我并不认为其他僵尸需要食物的时候,会采用如此麻烦的手段。魔神要吃人,人类完全不可能有反抗的余地。

    “#¥%!!赶紧把臭小子放了!再不放人,别怪老子不客气了!”外头的立夏听上去已经狂暴了。

    我连忙向东城和药师连道谢带道歉地说了几句,都不知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接着,我拎上药包,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飞快地跑了过去。

    地方很好找,因为离得并不远。在一个小偏厅里,立夏面对着一排古玩店中的“员工”,跳着脚破口大骂。立夏的身后,胡丽卿涂着颇带诱惑感的香奈儿丝绒哑光唇膏,指间夹着一根细细的烟卷,坐在古董椅上跷着二郎腿,十分淡定地吞云吐雾。

    古玩店的“员工”们虽然穿着制服,但肤色比正常人白得太多,一看就全都是僵尸族。但是这一次,他们面对立夏的挑衅,也都显得很平静,没有任何一个人进入僵尸化的战斗状态。因为在他们的身后,沉默地站着他们的大老板后卿。

    两位老板都没有说话,所以局面就是只有我们的立夏在骂人,骂人的主题是说他们暗算我,坑我,把我给绑架了,要他们抓紧放人,最后他连“打狗还要看主人”之类的话都说出来了。虽然他来救我是一片好心,可是这样公然地把我骂成狗,还是令我哭笑不得。

    我连忙上前,扬起手里拎的药包摇了摇,大声呼唤他们。

    “丽卿姐,立夏哥!我在这里!你们错怪徐老板了,是徐老板救了我的命,还给我配了药治病呐!”

    立夏收了声,改为一个劲儿地上下打量我。

    “喂,真的假的啊,没被他们控制吗?这帮家伙,控制人类的精神可是一把好手,他们要是想吃你,招招手你自己就会送上门去。”

    “没有没有!”我连连摇手,“这件事说来话长,总之我是遇到了很大的危险,是徐老板救了我的命。”

    胡丽卿一直没说话,但是我感觉她锐利的眼神直接穿透了我,似乎可以把一切都看得清楚明白。片刻,她把指间的香烟掐灭在案头的骷髅烟缸里,款款站起身来。

    “回去了。”她声音低低地说,没有道歉,更没有道谢,甚至都没有多看后卿一眼。

    连我都替后卿感觉有一些不平了。

    后卿倒是丝毫没有责怪她的意思,可是见她转身径自走了,一忍再忍,还是终于忍不住开了口。

    “胡老板,就这么走了?是不是多少有点儿……”

    丽卿头也没回,只伸出一只洁白纤细的玉手轻轻地摆了一下,性.感的嗓音低低地撂下一句:“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后卿怔了一下,便不再说话,忽然微抿嘴无声地笑了,一双红色的瞳仁显得分外妖异。

    我慌里慌张地冲着后卿鞠了个躬,对方压根儿就没理我,眼睛一瞬不瞬地望着胡丽卿。我跟在丽卿的身后往外走,看到她踩着高跟鞋,腰肢显得格外挺拔纤细,短裙紧紧包裹的浑圆的臀.部随着步伐一扭一扭的,完美的背影足以吸引任何人的目光。

    总觉得这样的美人无论做什么都是可以原谅的。不要说人类会这样想,就算是僵尸也会这样想吧?

    路上,我尽量用最简洁的语言把生的事情跟丽卿和立夏讲了讲。立夏边听边骂我笨蛋,为什么啥事都要瞎掺合。我心里感觉冤屈得要命,因为这些全都是我被动撞上的,我可一点都没有主动去找事。

    “与其傻乎乎地变成别人的食物,还不如乖乖地来被我吃。我早就看出臭小子还是可以吃一下的!”立夏总结道。

    胡丽卿认真地听着,意外地沉默,最后只说了一句:“看来世宁还真是弱小得很啊!”

    “谜”和“聊”离得很近,中间只隔了一条街巷,所以,我们很快就回到了酒吧里。

    踏进酒吧的大门,听到那熟悉的音乐和热热闹闹的喧哗,我的心不知怎的一下子就安定了下来。

    原来,已经凌晨一点了,我出去的时候是傍晚七点多,不知不觉就已经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

    但是今天酒吧里听上去比平时更加的热闹,因为平时很少有人在酒吧里用这么大的声音叫喊。

    我愕然地听到古怪的台词传入耳中。

    “打你个小人头,等你有气没定透!打你个小人胸,等你整了都穿隆!打你个小人肚,等你日日呕白泡!打你个小人嘴……”

    晕,好恶毒的台词!

    随着高亢的声音,还有什么东西在“啪啪”作响,引起周围一圈围观群众的叫好声,听上去像古代版的站街卖艺。

    十分现代气息的酒吧里居然出现这个,也真是没谁了。

    立春从人群中轻巧地挤出来,步履匆匆地凑上前。

    “世宁,到底怎么了,出去那么久!本来还以为你身体不舒服,回屋休息了呢,结果是立夏觉得不对,说你人傻,不会一声不吭地回屋。所以我们用妖力探了一下,现你居然在后卿大人的古玩店里。你怎么会到那里去呢?今天可是白虎日,什么事情都有可能生的!而且,你还在感冒呀!”

    我这才忽然惊觉,不知什么时候起,感冒的症状已经完全消失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仔细回忆了一下,是不是丽卿的火机把失心嗔者烧死,而我的身体又吸纳了它精华的那一刻呢?

    立春是个说话和煦清晰的人,很少一口气说这么长的一段,他习惯于短短一句话,一个微笑,挑起他人倾诉的**。但是现在他这样说起话来,焦急的心情不言而喻。

    “立春哥,我没事,回头再慢慢说。”我内心十分感动,连忙举起了手中提的药包,“徐老板不是害我,他救了我的命,而且,东城还给了我药……”

    话还没说完,手中的药包就给人“嗖”地一下抢走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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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还拿着这破玩艺!东城东城,提起他就有气!”不晓得东城什么时候得罪过立夏,总之他们看上去非但认识,关系还不怎么样。

    立夏一把从我手里抢过了药包,不屑地丢进了垃圾筒。

    “啊?哎!!立夏哥,这可是他们给我的药啊!我已经吃了两颗药丸,很有效的,要不是东城哥的药丸,我连动都动不了的!”

    说着,我赶忙向垃圾筒冲过去,想要挽救我的三副汤药。但是刚一转身,就被人从背后一把揪住了脖领。

    “药管用啊,是不是还跟着喝人血啦?啧啧!喝人血我倒是不反对,可是你这小子见了谁都叫哥,你说你贱不贱?”立夏没好气地说。

    “我……”

    我被他揪着动不了,他的话我又不知该如何反驳才好。我们的思维根本就不在同一条轨道上,反驳估计也只有挨骂的份。

    “不要着急,”一个听上去冷静肃杀的声音响起,“陆世宁,你体内的更像是妖气,魔神除妖气根本及不上我们,他们的药,扔了就扔了。立冬!”

    我这才发现,立秋和立冬不知什么时候也站在面前了。

    立冬呵呵一笑,圆润的脸颊上露出两个大酒窝,显得十分憨厚可爱。他冲我摆了摆手就转身出去了,不多时转回来,手里多了一只长形玻璃杯,里面装着淡黄色的液体。

    “喝吧,立冬做的药,可以除妖气的,确实会比魔神的药好,而且,一杯就足够。”立春也给出了与立秋相同的答案。

    背后的立夏放开了我的领子,重重地“哼”了一声。

    我伸手接过立冬递来的杯子,杯壁是温温的,摸上去很舒服。杯子里传来淡淡的清香。

    这个味道,真的挺熟悉的,我不会闻错了吧。

    我喝了一口。果然没错,是大麦茶!

    他们扔了东城给我的药,取而代之,给了我一杯大麦茶?!

    虽然大麦茶肯定比药好喝得多,但是这真的靠谱吗?

    不过我也确实有点渴了,自从东城端给我一碗人血,后卿的古玩店里的水我连沾都不敢沾。反正立冬是肯定不会害我的,不管有没有效,我干脆一仰脖把一杯温热的大麦茶一饮而尽。

    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随着麦茶的流动,沿着喉舌涌入脏腑,全身上下说不出的舒爽。

    身后的丽卿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行了,没什么大不了的,都给我干活去吧!”

    一转眼,四位男招待立马在我眼前消失了,看来他们是真心地惧怕着老板。我来到这里才一个多月,还没有看到老板对他们有什么严苛的表现,不知究竟是什么曾经在他们心中留下过巨大的阴影。

    “世宁,干活去!”丽卿喝斥正在发呆的我,完全没有在意我是一个刚刚受过惊吓及创伤的病号。

    “啊,好——好的!”我也迅速扎进了更衣室,以最快的速度换上了制服。

    反正身体完全没有难受的感觉了,而且,精神似乎格外的好。

    当我换完衣服出来的时候,又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喝彩声。

    “打得好!”

    “痛快,打死这贱货!无耻小人,就是该打!”

    那个古怪而高亢的声音又响起来:“打你个小人面,等你全家中非典,成世都犯贱!打你个小人眼,等你成世都撞版,日日被人斩!打你个小人胸……”

    伴着人声,又是那“啪啪啪”的声音。

    酒吧的一角,围着一圈人,不少都在拍着手叫好。我好奇地挤过去一看,咦?这不是街角卖炸豆腐的陈阿婆吗?

    陈阿婆一改平日的和颜悦色,圆睁着双眼,一脸的愤怒。她手中擎着一只破烂的黑色皮鞋,正在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啪啪地抽打着桌子上的什么东西。

    我仔细一看,桌子上放着一张彩色照片,照片里有一个漂亮的女人。陈阿婆正在用破鞋的鞋底使劲地抽打漂亮女人的照片呢。

    陈阿婆一边打,旁边还有一个中年妇女在嘤嘤地哭泣。

    “怎么啦?”正好立春从旁边经过,我就拉住他,纳闷地问道。

    立春格格地笑起来:“打小人呐,没见过吗?一般都是在街头,不过老板觉得有意思,就允许她们在酒吧里打,看着挺热闹的。好几年了呢,不少客人也觉得有意思。”

    我还真是没见过。听说过这应该是惊蛰白虎日的风俗,但是广东、香港比较流行,我们这边一般是没有的。想想陈阿婆还真不是本地人,有时她说话我都有些听不懂的。立春说她是把自己家乡的风俗带了过来,而这边人见了又觉得解气,所以每到惊蛰这天,请她打小人的越来越多,最后这居然变成了她的一项副业。

    惊蛰这天,不炸豆腐,改打小人,收的劳务费可比炸一天豆腐高出百十倍。

    现在在打的这个“小人”,就是旁边那位哭泣着的中年妇女委托的,据说照片上年轻靓丽的女子,正是勾.引了她丈夫,害得她丈夫抛妻弃子的“狐狸精”。

    我听到他们口中不停詈骂“狐狸精”,不由得暗暗捏了一把汗。不过偷眼望去,胡丽卿正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轻轻地扭动腰肢,把旋转凳摇得转来转去。她脸上一点不高兴的意思也没有,反倒是饶有兴味地欣赏着打小人的一隅发生的一切。

    我心下释然。丽卿如此喜爱八卦,好奇还来不及,估计是没有那个工夫去在意这些吧?

    陈阿婆口中念念有词,用鞋底把照片打得啪啪响,打完了,又在一只铜香炉里化了纸船、符咒,看上去相当专业的样子。

    一套仪式搞完,当事人看上去好像忽然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我本来很想问一问打小人的效果如何,是不是打了小人,小人就难以作祟了。可是当我观察了一下周围的人群之后,就觉得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需要问了。

    那个作为委托人的中年女子,身上盘踞着一只怪,打之前是这样,打之后还是这样。打小人的仪式,似乎对于怪根本就没有产生任何影响。

    所以我感觉,所谓打小人,与其说是除奸或诅咒,还不如说是人类给自己的一种暗示,一种心理上的安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五章 相由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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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身上盘距的怪,应当只与那女子有关,而不是被他人造成的邪魅缠上了。  自从我可以看到这些灵异的东西,我才明白,人被古怪的东西缠身,其原因只能在自己的内心。别人所做的事情招来的怪缠的是别人,后果也都是由别人承担。

    女人身上的怪呈现苍白的颜色,看上去了无生气,像大面积的苔藓一样包裹了她的全身。

    名称:牢骚之羽衣

    位阶:怪/低阶

    数量:极多

    属性:放大一切“不顺眼”的东西,解放人的口舌,使之一刻不停地抱怨遇到的一切。

    食物:抱怨

    喜欢抱怨的人,我也见过很多。你很难令他们感觉满意,无论如何努力都不行,或者说,这个世界本身就很难令他们感觉满意。他们的话很多,满口都是怨言,这儿不行,那儿不好,看什么都不顺眼,跟他们在一起,自己也会不知不觉地情绪低落。

    原来,这样的习惯也会生成怪,而怪又以人的抱怨为食,促使人愈地怨天尤人。

    正在被打的“小人”介入他人的婚姻固然不对,可是想一想,如果每天在家里听着妻子片刻不停的抱怨,恐怕还真是难以消受。作为一个男人,我还是有一点同情她丈夫的。

    总觉得,所谓的幸福,不是靠运气赌来的,也不是靠谁来给你,真正的幸福应该是从身体的里面长出来,那才是安定和持久的。

    可是人们在抱怨失去幸福的时候,总是忘记回过头来看看自己,所以“打小人”的生意才会如此的红红火火。

    不过,出出气,舒解一下情绪,也没什么不好,不是吗?

    我勤快地给客人们递送着酒水、饮料以及他们所需要的一切。陈阿婆一个一个小人地打着,我们悄悄地竖着耳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听,倒也满足了不少的好奇心。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快黎明。

    人渐渐地散去,酒吧清静了下来,我趁着人少了,去为大家准备了简单清爽的早点。

    身体的状态异常的好,昨天被言非袭击之后的那种痛不欲生的感觉一点都没有了,那些不舒服的感觉就好像是做梦一样,让人怀疑是不是真的存在过。

    我去挨个叫大家吃早点的时候,立冬正在院子里翻土。

    现在天亮得还晚,东方泛起了鱼肚白,周围的一切在晨雾里显得朦朦胧胧的,只能看清大致的轮廓。

    立冬的手边放着全套的园艺工具,正在一点点地翻地和修葺花圃的篱笆。他话很少,干活也不快,外表不出众,所以存在感跟其他几个人比较起来就相对弱一些。可是相处的时间久了就会现,立冬做事非常细致和稳妥,是那种你只要把一件事情交托给他,就可以完全放心的类型。

    我曾经疑惑过,妖不是可以随意化成人形吗?也就是说,他们想变成谁的样子,都是易如反掌的,那么,他们平时使用的这个人类形态,又是从何而来呢?

    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其他的形态?

    后来我才渐渐弄明白,妖和魔神化出的人类形体,也是由他们的“心”决定的,是一种自然的投射,取决于他们个体的差异和内在的气质。在这个自然投射的状态下,他们维持人类形态是不需要消耗妖力的,是最稳妥、最放松的姿态。只要需要,甚至在睡眠或失去意识时,也不必担心会现出原形。

    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相由心生”。

    立冬修整花圃,也是这几天才开始的,因为今天是惊蛰,惊蛰是农家春耕的开始,所以这个时间开始栽种,是最顺应天时的。从今天起,农村就开始了一年的忙碌,是疲惫和辛苦的开始,也是希望的开端。

    也许是这一天经历的事情有点多,跌宕起伏也有点大,所以我回到屋里躺下就睡着了,而且又一次不停地做着梦。

    这一次,我可没有梦见丽卿,我梦到了更加充满玄幻色彩的东西。

    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傲然翱翔于天际的雄鹰,威武、强大,飞行于很高很高的天空,俯视万物。

    但是在草木萌动的初春,雄鹰的口喙却不知怎的变得柔软,不再是以前战士般的铁骨铮铮。所以,雄鹰在初春便隐匿了所有的锋芒,化为另一种柔软的形态,蛰伏起来,等待着机遇的来临。

    雄鹰在初春化为了布谷鸟,在田间啼鸣,提醒春耕的开始。

    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待到秋日来临,他的利喙将再次变得坚硬无比,他将在那时重新化为鹰,一飞冲天。

    真是聪明的做法。他的心愿一定会实现的。

    咦?不是我变成了鹰吗?

    最近的梦,视角总是非常紊乱,以至于我梦醒的时候总是有些头痛。

    醒来的时候才蓦然想起——“鹰化为鸠”,大概正是惊蛰的三候之一吧。恰恰在惊蛰这一天做这样的梦,还真是应时应景呢。我总觉得这些梦似乎都预示着一些什么,可是又无论如何都参不透。

    醒来的时候已是下午,我伸了伸懒腰,感觉全身透通舒适,有种时光静好的感觉。

    看来大麦茶真的是不折不扣的良药。

    推看房门,毫不意外地看到了后院的变化,不过这一次,不是森林,也不是小河,而是绵延起伏的群山。

    小院直接连通着一条山路,蜿蜒着进入大山的深处。

    但是也有意外的变化。那就是,当我推开房门的时候,忽然就对上了一双猫一般锐利的眼睛,把我吓了一大跳。

    “哟,爬得起来啊!你们人类跟纸糊的一样,戳一下就爬不动了,还以为你已经报废了呢!”立夏轻盈地蹲在墙头上,讥讽地看着我。

    他可不是无聊到会专程来讽刺嘲笑我的程度,立夏不是那样的性格。让我大胆地猜测一下,这难不成是——关心吗?

    所以我回答说:“我没事了,全都好了,谢谢你,立夏哥!”

    他的双眸一下子圆睁了起来,神情忽然变得极其别扭。

    “喂,我可是来催你去做饭的,饿死了,你就知道睡大觉!”

    我想笑又不敢,所以赶忙岔开了话题。

    “老板呢?今天是惊蛰,有什么节目啊?”

    立夏呸呸了两声,说:“有节目也轮不到你啊,快滚去做饭!老板去找朋友喝酒了,今天都不会回来了!”

    这下我可就慌了。我又一次下晚了手,如果今天丽卿不回来,我怎么遵守与白光的约定,拿到一件丽卿的物品呢?

    “接着!”

    一道绿光闪过,我愕然地现自己的手里多了一件东西,是立夏从墙头丢给我的。

    攥在掌心的,是一枚红绳穿系的绿色玉石平安扣。

    “老板给你的,戴在脖子上别摘。老板说,你这种弱鸡,还是小心一点,别出门就给人吃掉了。”

    虽然我本能地感觉“你这种弱鸡”之类的话肯定不是老板说的,但是此刻我来不及思考这些。我摩挲着手中的平安扣,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这一刹那我还曾经怀疑,在“谜”古玩店游历了一番,是不是有那么一只漏网的“喜蜘蛛”,悄悄地附在我的身上了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六章 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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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快得飞快,转眼之间,我来到无聊斋已经两个月了。{(<<[<<< 适应了这里的忙忙碌碌之后,居然根本就觉察不到时光的流逝。

    我甚至没有注意到,天气已经渐渐地暖了起来,厚呢子外套穿不住了,有时候一件短风衣就已足够,而店门口的街巷里,已经绽放了红色的海棠花。

    海棠之后是梨花,梨花之后是玉兰,这几种花的盛放,预示着真正温暖的春天的到来。

    心情也莫名地跟着轻快起来。

    就在这春色宜人的日子里,老板胡丽卿忽然下了通知,说是要闭店出去郊游。

    一个郊游活动,预定的时间是整整三天,看来会去相当远的地方吧。店里肯定都是丽卿说了算,有时她一个心血来潮的决定,就会把我们全体都搞得团团乱转。

    我是其中最忙的,因为郊游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这样的活肯定全部都是落在我的头上。

    所以郊游日的前一天,我所有的闲暇时间都在跑市。

    不过跟他们出去郊游,还是比跟普通人一起出门需要准备的东西少多了。那些垫子、床单、防晒服、阳伞、创可贴、常用药品等在我们看来是必备的物品,对他们来说根本就用不着。实在有需要的时候,他们中的任何一人稍微动动手指,这些东西就全都变出来了。

    只有吃的东西不能变,那相当于是自欺欺人,而他们渐渐对于饮食的要求高了起来,口味也变得挑剔。这一次,每个人都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要求,所以,一整天我都在忙着给他们买食材。

    由于他们可以随意地变出可以使用的炊具和烹饪用火,所以我购买的大多数食材是生鲜的,可以在到达目的地之后随时烹饪。零食也买了一些,都是他们各自喜欢的,对于他们的喜好,我平时已经观察得很清楚,绝对不会搞错。

    立冬有一个神奇的“法宝”,是一只看上去十分普通的小布袋。我买来的堆积如山的食物,他居然挥挥手就全收到那个二十公分见方的小袋子里去了。吞下了那么多东西的布袋,看上去依旧是瘪瘪的,就好像什么也没装似的。

    就连冰冻的食材,隔很长时间之后再拿出来,仍然是冻得好好的,就好像在布袋里头,时间也被冻住了一样。

    我甚至想,要是把我也装进去,是不是我就有机会看看一千年以后的世界呢?

    买食物花了不少钱,可让我骄傲的是,这些钱,已经全部都是从酒吧的赢利之中出的了。

    在这两个月里,酒吧的经营终于成功地走上了正常的轨道,账面上已经可以看到赢利的状态。

    实际上,我接手的时候,酒吧的亏空也并不太严重,估计是之前需要钱的地方,他们都已经想办法对付过去了。所以,那个时候,除了经营不善之外,倒是没有什么欠款负债。而酒吧的人气本来就很好,酒水和服务都很有吸引力,客户群也一直很稳定,每天来的顾客都很多。所以,当我把账目一笔笔地算清楚,该注意的地方加了小心,控制成本,增加盈利项目之后,酒吧的经营状态就一直在向着良好的方向展。

    这个月,已经有了小小的赢利,用来买一买郊游的食物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虽然一向都不擅长这些,可是这是第一次,利用我掌握着的知识,真正把一件事情打理得有了起色,这让我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三月二十日清晨,酒吧打烊之后,我们关好店门,就准备出去郊游了。

    立秋把一辆租来的商务车开到了门口。

    无论目的地的距离如何,他们要是在后院搭一条通路的话,明明是瞬间就能到达的。我是真心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就非要选择开车不可。

    干了一夜的活,我已经困得不行了,所以肯定开不了车。不过听说立春和立秋都有驾照,连丽卿也曾经充满好奇心地考了一个。但是老板不会亲自开车的,所以现在是立秋在开车。

    上了车,我躺在最后排的座位上,一下就睡着了。

    之前立春给我解释过一次郊游的目的地,是要跨过两省的,在一座深山之中。我上网查了一下,离我们所在的地点还是挺远的,开车的话预计要七八个小时才能到达。要是山路那边不好走,可能花的时间就更长了。

    所以我就放心地睡了过去。由于比较疲惫,所以在车上也睡得很香。车颠来颠去,有种摇篮的感觉,更有利于熟睡。我感觉自己在后座上躺着,变换着各种姿势,居然连一个梦都没有做。

    还没有睡到舒爽,就有人轻轻地推我。立春的声音在耳边叫着:“世宁,要到了,清醒一下,小心一会儿下车头晕哦!”

    时间过得真快,我睡得有这么投入吗?居然感觉还没睡够就到了!

    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抬起手腕一看表——十一点四十?!

    我们是八点多钟出的,十一点四十就到了,统共只用了三个多小时。我抬头看看车窗外,周围全是茂密的林木。太阳已经靠近正南了,阳光温暖地洒落下来,是正午时光无疑的。

    这也……太快了吧!

    算算,少说七八个小时的路程,居然只花了三个小时就开到了。我忽然有些庆幸自己在车里睡着了,否则,这样的度,恐怕会把我吓得连心脏都吐出来。

    这会儿车正行驶在一条蜿蜒的山路上,车倒是已经慢下来了。车窗半开着,非常清新的空气清洗着肺部,令人心旷神怡。这么好的空气可是城市里最稀缺的,难怪我刚刚睡得那么舒服。

    我坐起来,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感觉身体也被唤醒了,迅地恢复着活力。

    但是当我清醒过来,看清窗外的时候,那情景却把我吓了一跳。

    难怪车缓了下来,原来,在狭窄的山道上,有一支纯白色的队伍正与我们的车擦肩而过。我扭头的时候,刚好一口黑漆漆的棺木擦着我座位旁的玻璃像飘动般地缓缓而过,飞飞扬扬的白色纸钱差点钻进车窗,飘落到我的身上。

    原来竟是一支出殡的队伍。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七章 花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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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支队伍意外地很安静,隔着车窗,并没有听到哭泣的声音,队伍中的人穿着白色的长长的衣服,看上去非常古典。?(?〈[

    而且是抬棺出殡,这就意味着,不是火葬,而是土葬吧?

    本来,我以为这又是丽卿他们搞出来的时空错乱,这都是逝去的时光中的古代人。但是,就在棺木过去的时候,我忽然又看到了逝者的照片。

    是一张印得很清晰的黑白照片。

    照片里,一个非常年轻的小姑娘在甜甜地微笑着,看上去天真而友善,令人不自觉地心生怜惜。

    她看上去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头齐肩,干干净净地束着一条带,穿着学校的制服,一看就是一个纯真的女学生。

    是现代的装束。或许,我们只是到了一个风俗比较古朴原始的村落吧?

    只是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年纪轻轻的就逝去了,实在不免令人唏嘘。

    与送葬的队伍错过去,我们的车又快了起来,又行驶了大约十几分钟,终于驶抵了目的地。

    立秋的驾驶技术实在令我眩晕,当我终于清醒过来的时候,丽卿早就下车去了。我们本身也没有大件行李,大件行李都已经用法宝收纳起来,所以并没有什么东西可搬。我迷迷登登地恍惚着下了车,一阵清新的风迎面吹过来。

    风是温暖的,略带着湿润的泥土和青草的味道,风拂过的时候,树叶轻柔地沙沙作响。

    我环顾四周,我们果然已经身处大山之中了,周围全都是郁郁葱葱的林木。不知什么时候,树木的叶子已经长到这么大了,那种新鲜的绿是一年中最有生机的颜色。由于冬季总是很漫长,所以冬天的时候望着满目的枯枝,我常常会产生一种错觉,感觉自己已经记不起长满叶子的树木是什么样了。可是一到春天,当万物复苏,一切的记忆又会自然而然地跟着苏醒过来。

    我们几个站立的位置,是一片半山腰上的空地,用石板铺得齐齐整整,车就停在这片空地上。眼前所见,是一所山间的院落,占地面积颇大,造型古雅,幽静宜人。

    “咦,这就是你说过的世宁吗?”

    有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软糯娇嗲,十分动听。

    我吃了一惊,循着声音回过头去,现在丽卿的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粉紫色长裙的女子。

    这位女子长得美极了,让我打眼一看就有些呆滞。她跟丽卿站在一起,两个人看上去就像画一样,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和描摹。

    女子看上去有二十多岁的年纪,长飘飘,柳眉如黛,杏眼含春,樱唇水润饱满,似乎是涂着别致的淡粉色唇膏。她身上的长裙也属于非常稀有的色调,但是与她的人搭配起来,却是衬得她越娇美,就好像那粉紫的颜色,与生俱来就是属于她的一样。

    她的脸上带着笑,如同春光一般明媚,一看就是那种开朗和易相处的性格。她的美和丽卿的美各有千秋,她看上去灿烂而明艳,如同春天的娇花,而丽卿性.感而妩媚,如同狡黠的猫儿。

    “哎呀,世宁果然像你说的一样有趣啊,脸怎么红了呢?世宁,你好,初次见面,我叫花汐,你可以叫我花汐姐姐!”

    花汐笑眯眯地,落落大方地打起了招呼。

    因为花汐实在是漂亮,我与她略微四目相对,便感觉脸上烧得厉害。我声音弱弱地叫了一声“花汐姐”,又引来了她的一阵格格娇笑。

    “真是的,丽卿,从哪儿找来这么有意思的男孩子呢?而且,气息,似乎有那么一点像……”

    丽卿止住了她的话,皱了皱眉头,说:“哪里像了,一点也不像!”

    我听着她们打哑谜似的对话,完全不得要领,以至于感觉自己僵在了脸上的笑容有点傻。不过看起来,她们两个的关系很好的样子,这位花汐姐,应该就是丽卿之前说过的“找旧友喝酒”的那个“旧友”吧?

    看上去,会是一次愉快而难忘的旅程呢。

    两个女人说说笑笑地一起往屋里走去,看上去就像两个普通的年轻女子。虽说两个人的装扮一个古雅清隽一个现代时尚,可是站在一起的时候,看上去居然毫无违和之感。

    当然,如果花汐是丽卿的旧友,那想都不用想就知道,她肯定不会是普通人了。

    宽敞的古式建筑里传来淡淡的草药香,进门第一间大堂里就立着一圈的大木柜子。大柜子由无数小抽屉格子组成,格子上有标签,用古朴的隶书写着中草药的名称。

    花汐的居所,似乎是一个药铺子。

    大堂似乎有山里的村民过来抓药,几个梳着双丫髻的小僮在照应着。小僮们容貌长得都十分相似,很难分清彼此,而且他们看上去年纪很小,只有七八岁的样子,可是大堂里的一切事务,这些小僮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当然,我是不会傻到把他们当作普通小孩子来看待的。

    花汐引着我们穿过厅堂,往内宅的方向走去。

    才刚走到大堂中间,忽然听到旁边一个清脆的童音“哎呀”一声,我一回头,现竟是一罐子浓黑的滚烫药汁朝我劈头盖脸地洒了下来。

    这个意外实在是太突然,我根本都来不及躲。真是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无奈之下,我本能地用双臂抱头,低头蜷缩,想要先护住脸。反正按烫是肯定的了,那么能躲一点是一点,不要被毁了容再说。

    一道绿光闪过,以我的身体为核心,忽然打开了一道透明的绿色屏障,把当头泼来的药汁一滴不落地挡在了外面。

    是谁,救了我?

    我惊讶地现,绿光的来源,居然是我挂在脖子上的那枚绿玉的平安扣。

    那是惊蛰的那天丽卿托立夏带给我的,说是可以防身使用。我一直以为它是用来辟邪的,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防护功能,真是一件法宝!

    我不由得将感激的目光投向了丽卿,却见她略带愠色,转身对花汐说:“够了吧,不要再捉弄世宁了。不是说过了么,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山村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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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汐吐了吐舌头,模样看上去十分俏皮。?

    “好好好,我错啦!”她爽快地认着错,但是很明显一点都没有担心丽卿会生气,“真是的,害人家白兴奋了一场。”

    我听得有些心惊肉跳的。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刚刚的“事故”,其实是在花汐的操纵之下出现的吗?

    那从天而降的药汁可是滚烫滚烫的,就连泼到神奇的绿玉罩子上,都出了咝咝的声响,扬起一团白烟。要是真的泼在我身上,估计我的整个后背都要被烫熟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可真是太可怕了。

    “世宁啊,真的对不起,我以为你肯定有躲过去的本事呢。不过你别担心,要是你真的躲不过去,我是不会让那些沾到你身上的!”

    我“呵呵”地干笑了两声,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信。

    都说狐妖爱骗人,可是怎么象征着美好的花妖,也这么爱捉弄人啦?

    没错,我已经在危机显现的刹那本能地张开了内在之眼,所以,我已经收集到了花汐的小部分信息残片。

    比如说,她是一只“大妖”。

    比如说,她的本体,是一株“古木兰”。

    这些我当然没有说出来,因为无论她是什么,我都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奇怪的。

    木兰,指的是紫色的玉兰花,难怪她喜欢那种粉紫色颜色的衣服。仔细想来,春天盛开的木兰花,差不多就是那样梦幻般的颜色。

    也难怪她看上去那么华丽漂亮。

    而且,春分时节,木兰正好到了花期吧,不知道丽卿选择这个时间来看望花汐,与这又有什么关系吗?

    就这样,我们在花汐的居所安定了下来。她的宅子很大,看得出,已经有很悠久的历史。虽说是大妖的居所,可这宅子就是用普通的建筑材料精工建成的,而普通材料肯定抵挡不住时光和自然法则的侵蚀。宅子已经显得很古旧,不少地方都有修修补补的痕迹,不过这些令古老的宅邸更添了几分别致的韵味。

    虽然宅子是古式的,室内的设施却很现代,一切现代文明带来的便利都拿来为我所用,使居住条件变得方便舒适。这里和“聊”一样,有水有电,有抽水马桶,有空调电视,房间又很大,空气清新,在这里哪怕是久居也没有任何不便利之处。看来妖们也是相当懂得“与时俱进”的。

    我从小在城市里长大,并不了解山村的生活,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相当新鲜的体验。

    “世宁啊,快去做些好吃的,一会儿我们要去喝酒啦!”还没喘匀气的工夫,我们老板就已经开始指挥起我来。

    寄人篱下,自然要对老板的话言听计从,更何况,这本来就完全是我自愿的。

    而另一位美女也毫不客气。

    “哎呀,世宁会做饭呀,真是个好小伙子。刚好我们这儿的好小伙也要过来送菜啦,世宁一会儿看看有什么,就给我们做点什么吧!”

    我问好了厨房的位置,穿上围裙,就开始工作了起来。

    花汐家的厨房就没有酒吧里的现代了,只有基本的煤气灶和水槽,连烤箱和微波炉都没有,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土石砌成的大柴炉。

    除此之外,这里的锅碗瓢盆也都造型古旧,笨拙而沉重,倒是别有一般特殊的韵味。只是厨房跟卧室比起来,现代化程度差了好多,让人疑心妖是不是实际不怎么需要这样吃饭的。而且很显然,妖并不擅长折腾人类烹调的那些小手艺,至少我们家的那几位都是这样的。

    用惯了现代化电器的我面对着这一切,感觉颇有一些头痛,可是现实如此,即使条件有限,也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了。

    这边的调料什么的都很简单,看来花汐的药房,对于膳食用心很少。不过刚刚听他们说,有时远道而来的求医者也会在这里留下吃饭,所以这里的厨房一向也是按时开火的。至于妖,他们吃不吃饭问题都不大,吃不吃完全取决于兴趣和饭菜的口味。

    厨房里还留下了两个小僮,现在负责给我打下手。他们两个虽然从外型看年纪很小,但我心里清楚,他们是妖,可不能用正常人的想法来揣度他们。

    两个小僮笑嘻嘻的,手脚却很麻利。他们除了对食材缺乏想象力之外,做起事来再没有什么缺点。而且他们虽然是“小孩”,却既不吵闹,也不多话,削皮、切菜、处理食材,度一个顶仨。

    厨房储备的东西已经不多了,就剩了些土豆萝卜之类容易储藏的。好在我们事先就有所准备,我让立冬把布袋里存着的东西都卸在厨房里,至少可以对付出一两桌下酒菜。

    我知道,这次外出郊游,自然是包含春分祭的意思在里头,所以这一次,我特意提前上网查阅了关于春分的资料。我现,这是一个热热闹闹的节气。从这一天起,春色变得浓郁,杨柳青青,莺飞.草长,小麦拔节,油菜花香,好吃的东西也会逐渐多起来。而度春分,赏花饮宴,吃吃喝喝,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项目。

    立冬的法宝袋中储备了不少酒水,中西兼备,都是酒吧里本来存着的货品,我们特意挑了老板最喜欢的品种带着。而食材,我也去市场买了不少,很快就在两个小僮的帮助下准备好了有荤有素的八个菜。

    正在忙碌间,忽然听到有人敲了敲厨房的门。我一回头,却看到一个少年背着一只竹筐,从门外探进头来。

    少年皮肤微黑,头上裹着一条白色的毛巾。他看上去大概也就十六七岁的年纪,手长脚长,面容清秀。看到我,他先是吃了一惊,尔后略微羞涩地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叫阿初,是过来送菜的!”少年打了招呼,把竹筐从后背解下来,“今天的菜很新鲜,除了我那边种的,还有外头采的野苋菜。今天在河里捉了两条鱼,也一块带来了。在做菜吗?我也来帮忙吧!”

    他看上去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所以我一下就明白了,这个“阿初”,应该就是花汐口中的“我们这里的好小伙”吧?

    少年把筐拎过来,放到地上,就挽起袖子,和大家一起干起活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九章 春汤灌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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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隔一天就来送一次菜,花汐姐很照顾我,所以哥哥不必客气,有什么需要做的尽管说就是!”少年看上去略微有些羞涩,话却说得很朴实,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也很好,“哥哥怎么称呼?”

    “我叫陆世宁。”我赶忙回答,“我们是过来旅行的,我们老板是花汐姐的朋友。”

    “原来是这样!”少年开心地笑了,似乎对我又亲近了几分。他快手快脚地把筐里的菜都拿了出来。

    “今天的菜都很新鲜,要不要用一点?”

    我看了一下,里面都是些春韭、野苋、荠菜之类当季的新蔬,野地里生的,跟我在城市里买的不太一样。我买的蔬菜,即使是在早市购买,也大多数是大棚里种植的。自从人类发明了大棚这种伟大的东西,四时蔬果是多了起来,但蔬果中却少了那原本该有的四时的味道。

    筐里取出的,还有十几个鸡蛋和两条草鱼。草鱼还是活的,鳃在缓缓地一张一翕。

    这些新鲜的食材诱发了我心中愉快的感觉,一道菜的食谱就在脑海迅速成形。

    我查阅的资料里写着,春分时节,人们头戴荠菜花,煮食春菜汤,洗涤肝肠,保平安健康。

    这个“春汤”,我并没有吃过,甚至都没有见过。网上描述得很不具体,并没有具体的方子,只知道“春菜”指的是野苋,而配料,有的说是加蛋花,有的说是加鱼片,做出来到底是什么样子,连张图片都没有。不过我决定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一做。其实节气的食物,关键在于仪式感不是么?只要我用心去做了,心意化在里面,是不是做得地道,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春汤之中含有鱼片的话,即使是立夏,应该也没有意见吧?

    阿初见我要做鱼片汤,就帮我收拾起鱼来。别看他年纪不大,干活却出奇的利落,杀鱼去鳞除内脏,再把鱼身清洗干净,动作一气呵成,令人赞叹。

    我认识的像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极少有这样能干的。现在的条件大多不错,做父母的都希望为孩子遮风挡雨,不愿让他们去吃苦出力。就算是在条件艰苦些的地方,父母溺爱孩子,娇生惯养的也并不少见。

    我不由得对这个男孩生出了一丝敬重之感。

    我接过洗净的鱼,把鱼头切下,按住鱼身,横刀贴着鱼骨把两侧的肉整块片下,然后切成五厘米长的薄片。切鱼片的技巧我是特意练习过的,所以切得还不错。切好后,把鱼片用黄酒、细盐、味精、胡椒粉拌匀,略微腌一会儿。

    趁着腌鱼片的工夫,支起锅来,把高汤烧沸,放入洗好的野苋菜煮成汤,盛在大汤盆里。高汤是我带来的,之前花了好长的时间用猪骨、鸭骨、火腿放在一起慢慢熬制出来,烧饭做汤的时候放入,效果立马不一样。

    再烧一锅水,腌好的鱼片裹上蛋清面湖,放到沸水中滑熟,捞出来放到春菜汤盆中,加盐调味,一道鲜汤就做好了。

    我尝了尝,作为鱼片汤,味道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鱼和菜都新鲜,加分更多。我就是按照记忆中鱼片汤的做法做这道春菜汤的,只不过把食材换成了这些现成的而已。也不知道作为民俗的“春菜汤”,到底是一种什么做法呢?

    结果,今天的下酒菜算是大获成功。当然,他们都喜欢喝酒,完全是以喝酒为主,不过,每一道菜都有人喜欢,这一餐,我也收获了不少的称赞。

    尤其是春菜汤,丽卿一边吃一边说,有多少年都没有过春汤了,说话间眼神闪闪发亮。

    她开心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地也跟着开心起来。

    很快,宴席上就变得热热闹闹,非常忘我了。

    我的工作做完了,心里十分轻松。阿初也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吃饭,他还未成年,不能喝酒,所以很快就吃完了。见宴席一时半会儿还结束不了,他就先站起来,告辞要走。我并不太爱喝酒,于是也站起来,打算去送一送他。

    他犹豫了一下,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向我点头致谢。

    阿初家住在山下,我们一边下山,一边聊着。从他口中,我算是了解了不少关于这一带的事情。

    原来这里算得上是一个千年古村了,年代已经非常久远,都已经不知道它的历史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一代地形比较复杂,交通不太方便,所以处于与外界相对隔绝的状态。虽然近年来渐渐地使用了水电、网络等现代化的东西,信息上可以与外界联系,但是由于来往不便,村民还是很少与外界交流。

    所以,这个村子里还保留了不少自古时传下来的风俗和习惯,显得异常质朴。

    与世隔绝带来的后果就是大部分情况下人们需要努力地过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那也就意味着清贫和艰苦。

    奇怪的是,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并没有选择离开,而是一代一代地在这里扎根、生活下去。究其原因,一来人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反而不适应大城市的喧嚣,二来这里风水极好,据说有利于庇佑人们世世代代和平安康。

    说风水好,其实主要是这里的深山之中藏着一株千年古木,不知道已经活了多少年。见过的人都说,这株古木极其巨大,而且异常葱茏美丽,尤其是春天的花期,简直像一片梦幻的海洋。

    但是如此庞大的古木,其位置却无论如何也搞不清楚。有时候明明记得是这条路,沿着路走去却再也不得见。所以,这株古木也只是有缘人才能偶然得见,渐渐地,它就成了一个传说,人们把它奉为神木。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心念一动——千年神木,那应该是已经进化为妖了吧?

    我的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了花汐的笑颜。

    是她吗?人们心目中的神,其实正以另外的一种形态,与他们生活在一起?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花汐应该也是很喜欢人类,对人类很有感情的吧?

    说话间我们就已经到了山脚下。山脚下就是阿初口中说的那个古老的村子,傍山而建,流水沿着村子曲曲折折地淌过,春意盎然,风景如画。

    阿初在村头一间低矮的茅舍门口停了下来,并客气地请我进去喝碗水。

    “谢谢世宁哥陪我下山来。”阿初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这些天还真是有点奇怪,我的周围总是出现一些怪事情,一个人下山,还真有点忐忑呢!”

    “怪事情,怎么啦?”我感到有些惊讶。

    “世宁哥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吗?”阿初犹豫了一下,忽然说道,“我觉得我身边,好像是在闹鬼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章 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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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鬼?”我感觉惊讶。我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是不会有鬼活动的,虽然我也希望鬼魂偶尔能到人间来呆上片刻,好让我见上一面。

    只可惜那是不可能的。

    “怎么会……闹鬼呢?可你看上去,也并不害怕。”我吃惊地问。一来我不知道他口中的鬼指的是什么,二来我对于这样年轻的男孩居然如此淡定地谈论闹鬼的事情也感觉有些出乎意料。

    “不害怕,是因为不知为什么有那样一种感觉,觉得这个鬼好像不会害我呢。”

    阿初家里没有其他人在,家具陈设非常简朴老旧,这应该是一个相当清贫的家庭。他家里连茶都没有,所以他只是拎了一只大铁壶来,用缺了一个小口的粗瓷碗给我倒了些水。

    我走得也有些渴了,于是坐在粗木椅子上,喝着水,听他讲了一个关于“闹鬼”的故事。

    阿初的父亲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阿初几乎已经记不清楚父亲的模样。三年前,母亲也去世之后,那时还只有十四岁的阿初再也没有其他亲人,就这样一个人居住,努力地生活起来。

    我之前就曾经惊讶过,一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还没有成人独立,正是被家人溺爱的时候,怎么竟会能干到这样的程度呢?

    原来他有着这样不幸和艰辛的经历,这让我对他产生了一种同命相怜的感觉。

    由于从小就和母亲相依为命,所以阿初从孩提时代就开始帮助母亲家内家外地劳作,懂事也就非常早。即使是这样,母亲还是早早地故去了,撇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世上。

    到现在为止,已经快三年了,他也渐渐地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必须靠自己养活自己,还要实现母亲的心愿,上学读书,做一个有文化的人,这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来说,实在是非常辛苦。周围的邻居见他可怜,也给了他诸多照顾,但是时间还是在艰辛中飞快地流逝,一转眼就到了今天。

    每天早上,阿初早早地起床,喂完家里养的禽畜之后,再到地里去照料庄稼和蔬菜。做完农活,他会翻过一座山,到山那边镇子里的学校去读书,下午放学回来,再到田里去做一会儿活,这才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家去烧饭。吃完饭,他会再读一会书,然后才上床睡觉。

    虽然有些单调,却每天都很饱满。每天学到新的东西,用自己劳动收获的果实自给自足,整个人就像一株春天的树一样,向着天空生长。

    不过这几天,事情好像突然有一些不对头。

    具体是从哪一天开始的不记得了,总之就是近一个星期之内,日常还是那些日常,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可是就是觉得哪里不一样了。

    好像在暗处,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盯着自己。

    早晨,他都是随着天亮的时间起床,借着晨曦的微光到田地里去劳作。从惊蜇起,春耕就开始了,可是这个时间,天亮得还不够早,而且,风还是相当寒冷的。

    周围非常安静,只有鸟儿间或的鸣叫声。务农的人们不像阿初,早上迅速做完活之后还需要去上课,所以很少有人赶这么早出来干活。随着惊蜇的来临,不但虫蛇开始动作,黄鹂也开始鸣叫。清晨的鸟叫声非常好听,它们一直都是蹲在田间劳作的阿初的好朋友。

    不过这两天,在田间干着活,总是有鸟儿忽然被惊起,扑楞楞地飞走,好像受了什么惊吓。而田地旁边的树林和草丛里,也总有什么忽然发出“飒飒”的响声,好像有什么人或是野兽快速地钻过。

    阿初拿起锄头,小心翼翼地到发出声音的地方去找,却什么都没有,连个影子都看不见。

    一开始阿初也没有在意,可是后来类似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出现在生活里。

    每天早上,阿初上学前路过朱婆婆的小店,总是进去买一盒新鲜的牛奶。村子里只有这一家小店,由朱婆婆的儿子开车到很远的地方进货,卖一些村里没有又不能自己生产的日用品,又把村里人生产的东西运送到外面去交给收购农产品的商家。村里不养奶牛,所以牛奶只能在小店里购买盒装的。

    就算是生活比较清苦,但是每天买一盒牛奶,是阿初的一个习惯。他计划着自己的劳作产出,努力地多生产一点点,把这个习惯维持了下来。

    因为这个习惯是母亲在的时候养成的,从他还很小的时候就持续着。

    “每天一盒牛奶,可以让阿初长成一个强壮的小伙子哦!”

    母亲甜甜的笑容一直留在脑海中,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她是一位很美丽的女性,二十年前从外地来到这个与世隔绝的小村,与父亲结婚,安定下来。她有知识,但却不喜欢喧嚣的城市,愿意与父亲在这里安静地生活。阿初也不知道母亲究竟是怎么来到这个村子的,究竟先是因为父亲,还是先是因为单纯地喜欢这样的生活?

    即使在这里安然度日,母亲依旧希望儿子成为一个有知识的人,充分地理解这个世界,并且有能力在命运的路口作出自己的选择——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即使母亲不在了,阿初也保留了每天买一盒牛奶的习惯。如果她在天有灵,看到了应该会觉得很开心的吧?

    可是前几天买完牛奶,像往常一样,站在小店门口的垃圾筒旁边把牛奶捧在手里喝掉。喝完以后,还没有来得及习惯性地把牛奶盒投进垃圾筒里,就听见垃圾筒“砰”地一声,顶上的旋转盖像被什么拍了一巴掌似的,骨碌碌地自己转动起来。

    阿初吓了一跳,本能地往后退了几步,垃圾筒的盖子自己旋转了一会儿,力道衰竭,渐渐地停住了。

    阿初平息了一下心跳,绕着垃圾筒走了两圈,垃圾筒安安静静地立着,恢复了原来的状态,不再发出古怪的声响。

    周围没有人,也没有风,没有老鼠,没有鸟儿,刚刚那一下子,如果不是自己看错了,那就是不应该发生的奇怪事情。

    本来阿初还以为是自己没有睡好觉,迷糊了,可是,当同样的情况发生在第二天、第三天,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同样的情景下的时候,就再也无法说服自己是眼花或是看错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一章 身上有光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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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类似的事情,从早到晚不断地发生,无论走到哪里,总觉得有什么在跟着我,有什么在看着我。可是很奇怪,明明是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我却没有感觉害怕。总觉得,无论它是什么,它就是跟着我而已,这么长时间了,它也没有伤害过我,没有给我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阿初抬起一双清亮的眸子望着我。

    “所以我问世宁哥,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如果不是鬼的话,那我为什么无论如何都看不见它,找不到它的踪影?可是我又不能确信,因为它总是在白天的时间出现,晚上我一个人在家里,它倒反而像消失了一样。如果是鬼的话,难道不应该是晚上才会出现吗?”

    说到这里,阿初的声音忽然有一些激动。

    “世宁哥,如果是鬼的话,我想,会不会是……”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他没有说出来的意思。他心里猜测的一定是这个——如果有鬼如影随形地跟随着他,那么,会不会是他的母亲呢?

    他有着和我一样的愿望,只可惜,这样的愿望并不可能实现。

    “阿初,这不是鬼。”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到跟我这个陌生人说这些,但此刻我不得不设法去安抚他,“这世界上是没有鬼的,但是相信逝者会在另外一个幸福的国度,一直注视着你。”

    当我知道亡者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并不联通之后,就改为这样相信着了。既然我们之间即使天人永隔,依然能够以某种方式传递彼此之间的思念,那么,我就应该好好地生活,把我好好生活着的这件事情传递到他们的世界里去。

    我想,这是我可以为他们所做的最好的事了,所以,无论怎样,我都不能放弃希望。我以可以寻找属于自己的美好和幸福。

    可是如果这世界上没有鬼魂的话,阿初所说的事情,又会是什么造成的呢?

    照我的理解,妖和魔神是没有这个闲工夫,也绝不屑于去缠着一个普通人类的。那么,最有可能造成这一切的,应该就是“怪”了。

    所以,就在我如此猜测的时刻,我已经打开了内在之眼,试着去观察眼前男孩子的身体。

    阿初给我留下的印象非常好,所以我想象不出他的身上究竟会被什么样的怪所依附缠绕,又是什么样的怪用这样子的方法不停地捉弄着他。

    这其中,应该是有什么样的原因的吧。

    当我专注地注视的时候,我发现这是第一次,看到寄生着怪的人体,可以显得如此奇异而美丽。

    从阿初的左胸口处延伸出一条长长的绿色藤蔓,蜿蜒爬行到他的左臂,一圈圈缠绕着左臂生长,一直绵延到指尖。

    藤蔓上,几乎没有生长叶子,而是直接开出了一朵朵红色的花。

    这左胸左臂的藤蔓和花朵,淡淡地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光华,让男孩的整个身体,都为微光所包裹、覆盖。

    尽管眼前所见同样是诡异的、非同寻常的,可是我相信,任何一个人如果亲眼见到,都不会认为这是邪恶的,相反,会有一种喜悦而美好的情感,从内心的深处得以唤醒。

    身上包裹着淡淡微光的清秀少年看上去比什么都圣洁和美丽。我心知,人们是根本看不到这一切的,也不会看到他沐浴着如此动人的光芒,甚至是我,在关闭了意外得来的内在之眼之后,一样感受不到这一切。可是,我有一种感觉,即使是看不见,在见到这个少年的时候,也会本能地感觉到他是不一样的。

    就像我在山上见到阿初的第一面,就感觉他与众不同,留下了非常美好的第一印象。

    望着眼前这奇异的一幕,我忽然理解了有一些文学作品中描写某种人物的时候,为什么会写他的身上“仿佛发着光”。也许,有些人的身体确实是在发着光的,只不过我们看不见而已。优秀的作家,他们的知觉力较常人更为敏锐,所以,他们更容易体察到这肉眼看不到的一切。

    自从了解了“怪”的存在,我所见过的怪,大都是邪恶的,它们奇形怪状,看上去十分恐怖,其存在本身就会带来巨大的压迫感。在遭遇了言非那种进化型的怪的袭击之后,我对于怪就更加没有好感了。

    我对它们十分畏惧,而且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看不到他们,他们也就不能影响和伤害到我。所以,平时我不再使用特异的目光观察世界,这虽然有点鸵鸟的心态在其中,却简单而有效。

    也正是因为这样,尽管掌握的信息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我,这世界上的怪分为“光明”和“黑暗”两种,我却至今为止尚未近距离地接触和观察过一个真正隶属于“光明”的怪。

    而眼前这个,很明显就是的。

    名称:坚忍之花

    位阶:怪/中阶

    数量:中等

    属性:生长于饱经磨砺的坚强的心脏,在人类作出“坚持”决定的时候释放舒缓素,减轻肉体与精神的负荷。

    食物:坚忍,勇气

    这朵植根于人类心脏的花,虽然也是怪,但是从它的信息来看,它本身不存在任何危害,可以给人类带来的也只有正面作用,应当是不折不扣的人类的好朋友。

    或许,它们的问题只在于对寄生土壤非常挑剔,一定是要像阿初这样纯净坚强的人类才可以。

    一个美好的人,往往容易变得更美好,一个努力的人,往往会得到更多的帮助。人本质的美好吸引来了光明的怪,而怪又给了人类坚持的助力。眼前这一切,又多少有了一些“自助者天助”的意味在里面。

    坚忍之花安静地绽放,作为一个“怪”,它并没有与我交流的意图。它看上去是如此安宁,尽管它的枝蔓花朵形状质感都有别于普通植物,可是它还是更像植物多一些。

    我忽然感觉,被这样一个怪寄生,似乎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怪更像是回应人心召唤的回响,你身上寄居的怪的样子,其实展现的是你赤.裸裸的内心。

    可是丽卿说了,我的体质特殊,什么怪都寄生不了。黑暗属性的怪无法寄生,这一点让我深感安慰,可是连光明属性的怪都无法寄生的话,这说明我的心其实是苍白而空虚的,像一片荒漠一样没有养分吗?

    望着少年身上散发着微光的美丽花朵,我忽然感觉有一些羡慕了起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二章 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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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少年的身上,除了坚忍之花,就再也没有其他的怪了,他的周围,也没有任何异样的东西存在。他的家里是很干净的,安宁静好,甚至没有一丝邪恶的气息。

    所以,阿初之前讲的那一些事情,应该不是这个怪造成的才对。

    这样的话,我好像就完全帮不上什么忙了,因为可以看到“怪”的我,此刻也毫无头绪,完全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我忽然有一点后悔,后悔为什么告诉他世界上是没有鬼的。既然在这里根本就感觉不到邪气,那么让他的心里抱着父母的鬼魂就在身边的幻想,是不是内心会感觉更幸福一些呢?

    就在这样的纠结里,我说话也变得笨嘴拙舌了起来,甚至都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都说了一些什么。话题很快被岔开了,我们又胡乱聊了一会儿,我就起身告辞。

    阿初根本就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妥,他本来也就是随意跟我聊起的,并没有指望从我这里获得什么有意义的答案。我想他与我说起这件事,不过是因为我是个偶尔途经此地的陌生人,对于平时熟悉的人,他或许是不会提起的,因为越是熟悉的人,越是容易为他担心。

    可是这件事情,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疑问。我很想问一问蛰伏在我身体深处的那个神秘的家伙,因为总感觉他知道的东西比任何人都更多。但是他很久没有出现过也没有和我交流过了,他好像一直处在间歇性的睡眠之中。

    所以我决定回到山上之后,找个机会问问立春,看看他们知不知道,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因为什么发生的。

    出了阿初家的门,我一个人沿着小路,向上山的道路走去。本来我送阿初下山,就有顺便出来逛逛的意思,所以我也就没走来时的路,而是在村头春天的田地中绕了一会儿,打算看一看再回去。毕竟我从小生长在城市里,乡村的一切都让我感觉到好奇。

    我看到田间已经现出了葱茏的绿意,那种新鲜的绿带着别样的生命力,是一年中最为鲜明的时刻,没有任何一种颜料可以描绘得出来。

    已经现出新绿的田陇间,稀疏凌乱地插着一些竹签子,签子顶端挑着白白的东西。我凑过去看,却发现那白色的东西搓成圆圆的形状,居然似乎是煮好的汤圆。

    我恍然大悟——这就是民俗里说的“粘雀子嘴”吧,没想到居然能够在这里亲眼得见。

    出门之前我是做过功课的,知道春分这一天,有些地方的农村会把不包心的汤圆煮好后,用签子挑上,插在田间。据说这样可以粘住鸟雀的嘴,让它们不能偷吃庄稼。我怎么想这个都不会管用的,鸟可不会这么傻,所以,这应该更像是一种仪式,有着祈求今年丰收的意思。

    这些仪式,总是莫名其妙地让人的心里生出力量感,就好像心中可以有些什么,深深地相信和期待着。

    远远的,可以看到几个孩子在放风筝,穿着花衣的小姑娘,牵着风筝线,欢快地奔跑着,黑色的燕子风筝随着风爬升成一个小小的黑点。

    忽然,云层之间发出了闷闷的轰隆声。

    打雷了。

    远处跟在孩子们身后的大人步履匆忙地追上去,从孩子手中接过丝线,快速地卷绕着,把风筝收回来。

    在雷电交加的时候,放风筝确实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

    豆大的雨点忽然落了下来。

    其实春天很少下这种突如其来的雷阵雨,这样的更像是夏天的雨,令人措手不及之后,又会骤然停歇。不过春分之后,“雷乃发生,始电”,所以,雷阵雨的出现也并不奇怪。春雨贵如油,农家人谁不盼着一场好雨呢?

    只是准备上山的我,就在雨线的袭击之下仓遑地奔跑,像一只六神无主的兔子。

    跑了几分钟,忽然看到路边出现了一间房舍。我像看到了救兵似的,三步并作两步,跳到了这座房屋的屋檐底下。

    雨已经很大了,我对于路遇这间房舍心怀感激。我的头发都已经湿了,外套也已湿了一半,微凉的风吹过来,吹得我全身生出一股寒意。

    “哎呀,年轻人没有带伞吗?别站在风口啦,进来坐一坐吧!”

    房门本来就没有关,而是挂着一幅短布帘,遮住了里面的陈设布局。此刻布帘被挑开,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张老奶奶的慈眉善目的脸。

    老奶奶得有七八十岁了,身材又瘦又小,略微躬着腰,显得有些伛偻。不过她的脸上挂着笑容,让人感觉十分温暖。

    我连忙道谢,跟着她缩进了那块布帘的后面。屋里还点着一只炭火炉,用来除湿气,所以屋里面又温暖又干爽,十分舒服。

    这才发现,不太大的房间里,不是正常的住家陈设,而是列着一排一排的货架子,货架上整整齐齐地码着各种小商品。

    原来我为了躲雨,无头苍蝇似地乱跑乱撞,居然跑到村里唯一的一家小商店来啦?

    而眼前这位慈祥的老奶奶,应该就是阿初口中提到的“朱婆婆”了。

    外头的雨还大,雷声一阵一阵的。我在店里的凳子上坐下来,朱婆婆给我端来了一杯温水。

    小商店打扫得很干净,屋里的光线也很柔和,让人有种愉快的宾至如归感。货架上的东西收拾得很整齐,一目了然,大多是些工具、小家电、日用品和食物的二次加工品,都是山村的农人无法自己生产的东西。

    我感觉朱婆婆和她的儿子都是了不起的人。是由于他们,闭塞的小村才得以与外界相连,享受现代工业带来的便利。而且,听说朱婆婆的儿子还开着自己的运货车,把村民种植的农作物带到城镇去出售给厂家,他们在村里,应当有着很高的威望吧?

    我的目光落在了冷柜中的盒装牛奶上。

    这就是阿初每天买一盒牛奶的地方吧?

    我想到阿初每天坚持购买牛奶是为了宽慰逝去母亲的在天之灵,又思及自身,心里不由觉得伤感。我放下手中的水杯,站起身来,走到冷柜前面。

    冷柜中的牛奶有三种口味,原味、香蕉味和草莓味的。我不知道阿初喜欢的是哪一种,我挑了自己喜欢的草莓口味。

    “婆婆,来一盒牛奶。”我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取出一张十元的纸钞。

    朱婆婆乐呵呵地找我零钱。

    “年轻真好啊!年轻人爱喝牛奶是一件好事情,村里也有每天来买牛奶的男孩女孩呢!”说到这里,朱婆婆脸上的笑容敛了几分,“只可惜,多好的女孩,太年轻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三章 玄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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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她说的是阿初,可是听到她说“多好的女孩”,我就忽然迷惑了。

    “太年轻了”又是什么意思?怎么感觉这词汇显得如此悲伤?

    我忍不住问朱婆婆:“每天来买牛奶的,难道不是阿初吗?”

    “阿初啊,”朱婆婆若有所思地说,“那孩子,的确也来的,那可真是个好孩子!不过,每天来买牛奶的可不止他一个,还有米芽,每天都会来,差不多每天都是跟阿初前后脚呢。”

    “米芽?是阿初的朋友吗?”

    “大概,不是吧……米芽刚跟她母亲来到村子不太久,或许和阿初还不太认识呢。不过,那孩子啊,经常悄悄跟在阿初的身后呢,年轻真是好啊!”

    说到这里,朱婆婆呵呵地笑起来。

    这样一说,我的心里也忽然感觉柔软而愉快了。

    少女的暗恋吗?都说少女的情怀像诗一样呢。

    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了,不过在我十五六岁的时候,也曾经觉得学校里的某个女孩子特别的可爱,每次看到她,心里都会怦怦乱跳,目光不自觉地追随着她。

    后来,她转校了,我为期不长的“暗恋”也就无疾而终。

    当我明白那是一种懵懵懂懂的暗恋的滋味的时候,再回忆往事,不知怎的只剩下了一种朦胧而美好的印象。

    “那,为什么说可惜呢?”我好奇地问。

    “因为那孩子,心脏一直不太好,前几天不幸忽然去逝了。今天刚好是出殡的日子,我们还都去送了送。”朱婆婆神色忧伤地说。

    我吃了一惊,忽然想起了开车上山时与我们的车擦肩而过的那支安静的白色队伍,想起了我看到的那张黑白照片,照片上有一张如此年轻,如此干净的女孩的脸。

    当时我就感慨和惋惜,看上去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怎么那么年轻就故去了呢?

    现在看来,我们当时碰上的,就是为这位“米芽”姑娘出殡的队伍吧。

    真是遗憾啊。

    我的脑子有些混乱,动作有些机械地站在湿漉漉的屋檐下,拆开盒子用吸管喝着小盒牛奶,眼前是连接天地的雨幕,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牛奶一下就喝完了,我拎着牛奶盒,想象那个纤弱的少女同样立在这里,把一盒牛奶慢慢喝完的样子,心中不由得涌起一阵感伤。我忽然理解了她的心情,如果一个人开始试着模仿另外一个人的举止,并把他的喜好当作自己的喜好,那么她的心里,一定已经把这个人藏在一个十分特殊的位置了。

    记得我偷偷关注的那个文静的女孩,她总是用同一个牌子的手帐本。她喜欢记手帐,每天在那个小小的本子上涂涂画画,像是在经营着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秘密花园。我不知道她是否会将她的秘密领地与他人分享,我只觉得那实在是神秘无比,令人向往。

    后来,我不知怎的也只买那个牌子的记事本。我没有做手帐的爱好,我买那种简洁的行事历,用来记录大事项和进行一天的规划,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曾经有一天我也觉得恍惚,为什么就不知不觉地认准了这个品牌呢?想必是那个时候,因为她喜欢,所以觉得连这个牌子也是美好的。她的世界整个都是美好的,在悄悄地关注她的时候,也悄悄地关注她世界中的每一个边边角角,喜欢她喜欢的事物,从这些边角中揣测她的世界的样子。

    喜欢一个人,会让人变得想要模仿。我想象着米芽站在这里喝牛奶的样子,忽然觉得可以体会她的心情,便不自觉地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阿初果然是一个值得被这样注视的出色的少年,只是想象着,想象着这沉默的注视一直不为当事人所知,又想到注视他的秀丽少女已经猝然去了另一个世界,便又有一种淡淡的忧伤像雾一样泛起在心头。

    忽然,“砰”的一声响,把我从想象中惊醒了过来。

    小店外面的房廊下放置的大个垃圾桶,是顶上有旋转盖的结构,现在,整个走廊上只有我一个人,我没有做任何动作,垃圾桶的盖子却砰地响了一声,自己骨碌碌地转动起来。

    我确实是想把牛奶盒投入垃圾桶来着,可是我确实还没有开始行动,那盖子就开始自己动起来了。我呆呆地望着那旋转的桶盖,意识到这是完全违反了力学原理的事情。

    也就是说,是非自然的现象。

    我忽然想起阿初给我讲的关于他身边“闹鬼”的事情,好像就包括了这个小店的垃圾桶盖会自动地旋转。现在,同样的事情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并不是阿初的幻觉。

    就在此刻,我的脑中不知怎的灵光乍现。

    我想到阿初的事,想到米芽的事,想到米芽悄悄地踏着阿初踏过的轨迹,跟在他的身后到小店买一盒牛奶,想到米芽的心情,忽然感觉,这种怀着荡漾的心情,装作不经意地路过那个人走过的每一个地方,这不正是暗恋的酸涩滋味吗?

    是她吗?如果阿初说,感觉总有人在看着他,总有人在跟着他,那会不会是她呢?可是,世上不是没有鬼的吗?而据我所知,逝者即使将深重的思念留在了这世上,那也是无形的东西,无法碰触这世界的任何事物。所以,像眼前这垃圾桶盖自动地旋转起来,同样是不合情理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

    我开启了内在之眼,试着去观察这莫名的变化。

    十分惊讶地,我看到了超出想象之外的事物。

    在垃圾桶盖之上的横梁上,立着一个瑟瑟发抖的黑色的小东西。

    很显然,这是正常人看不到的东西,但是,这是我看到的灵异事物中外形最正常的了。

    这怎么看,都是一只燕子啊!

    当我能看到它的那一瞬间,也听到了它凄厉而悲伤的鸣叫。

    就是它,展开翅膀,“啪”地一下拍在垃圾桶的盖上,桶盖便猛地快速旋转起来。

    春分时节,正是燕子北归的时光。燕子寻到自己的旧巢,开始修缮家园,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那应该是快乐而生气勃勃的事情吧?可是眼前这只燕子,为什么看上去如此憔悴和狼狈呢?

    毕竟,这并不是一只普通的燕子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四章 隰桑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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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外形是燕子的东西,仔细看的话,就会惊讶地发现,它居然是一个“怪”!

    之前见过的怪,都是奇形怪状的,除了言非已经变成人形,其他的都是人间不可辨识之物。就算是阿初身上附生的“坚忍之花”,也与普通的植物有极大的区别。

    而且,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脱离了宿主,独立存在的“怪”。

    名称:隰桑之燕

    位阶:怪/低阶

    数量:中等

    属性:附生于暗恋者的身体,随暗恋终结而死亡,或于暗恋结果时进阶为妖灵。宿主唯一。

    食物:暗恋

    原来,这是一只象征着“暗恋”的怪。望着这只小小的隐形的燕子,我不由得感觉非常神奇。

    这些怪的外形是如何形成的呢?又是什么,给予了它们这样的名称?是它们自己给自己命名的吗?

    因为“隰桑”之燕这个名字,确实是古意十足的。

    要不是在读书的时候也曾颇为用功,我很可能连它的名字都叫不上来。还好,我曾读过诗经中的《隰桑》这首诗,知道这个“隰”字与“席”同意,是低湿之地的意思。

    而《隰桑》,则是《小雅》中少见的几首爱情诗之一,讲述的就是深藏于心中的爱恋。

    “隰桑有阿,其叶有难。既见君子,其乐如何。”

    “我看见了他,快乐的滋味无法言喻”——这不正是暗恋的心情吗?

    看来这样的心情古已有之,或许人之所以为人,许多情感就是与生俱来的吧?

    也许从诗经在人们口中传唱的那个年代,或者在更早的时候,“隰桑之燕”就已经与人类同在了。

    可是仔细想想它的属性,就会不由自主地为它生出一丝惋叹——这恐怕是世界上最脆弱的怪了吧!

    虽然在宿主的暗恋有幸修成正果的时候,它们可以进阶为“妖灵”,但是,如果暗恋对象最终未能成为恋人,那么它们直接就会死去。

    可是据我所知,世上大多数的暗恋,最后的结局都是无疾而终呢。

    所以,与大多数寿命久长,不老不死的怪相比,隰桑之燕的生命简直像朝生夕死的蜉蝣一样脆弱。

    关于“妖灵”,我搜索了一下我脑海中那平白得来的记忆,这好像是怪和妖之间的一种中间形态,也就是说,成为“妖灵”,就获得了成为妖的可能性。

    但是,那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而已,要想真正成为妖,中间还隔着漫长的修炼。所以,成为妖灵的最大价值,也不过是得以不死而已。

    而且,我还注意到,隰桑之燕还有一个非常杯具的特性,那就是“宿主唯一”。

    这也就意味着,它的一生是无法更换宿主的,它的命运如何,完全取决于自己依附的宿主。所以,除非幸运修成妖灵,否则,它的生命是无法长过宿主的生命的。

    所以,它们不但脆弱,而且天生短寿。

    可就是这样,这种怪的数量还达到了“中等”,可见又甜蜜又卑微的暗恋,还真是人类的一种常见的情绪。

    那么,如果暗恋既未结束,又未修成正果,而是宿主本人忽然夭亡了呢?

    我望着这只凄厉鸣叫的燕子,脑海中所有的疑惑渐渐串并于一处,生成了一个答案。

    因为我看到,当它的翅膀拍动桶盖的时候,有很少的微弱光点缓缓地从桶里浮出,而隰桑之燕迅速地把那些光点吞进了自己的腹中。

    这应当是一只被迫与宿主分离的怪。根据我的理解,如果是暗恋已经达成或消亡的情况,那么它都不应该在这里,或消失,或上升为另一种形态,都不应该是目前这样的情形。所以,与宿主分离之后,无处可去,凄凉等死的情形大概只有一种,那就是我已经猜测过的——宿主的突然死亡。

    如果宿主死亡了,带走了那尚未定局的暗恋,那么这可怜的怪,就会像现在的它一样吧?

    说起那突然的亡者,我自然而然想到的,就是朱婆婆刚刚提到的,前些天猝然离世的少女米芽。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这位美丽的少女,刚好心里暗暗地恋慕着我们的阿初呢。

    只可惜这小小的心事都未来得及让当事人知道,就已经没有机会了,世事真是无常。

    而眼前的这只可怜的燕子,就是米芽姑娘留下来的一只怪吧?我想象着它停留在少女肩头的样子,分享着少女如诗一般的心事,以甜蜜却又酸涩的暗恋为食,又因它的存在,使少女的暗恋变得更加甜蜜,更加酸涩。

    现在,失去了宿主的它,只能沿着少女天天停留和注视着阿初的地方来回地逡巡,寻找少女残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丝思念,并以此维持着自己的生命。而当逝者安息,逝者的思念也消失于世界的时候,等待它的,或许就只有饥饿和死亡了。

    所以,就在少女故去的这几天,阿初才会感觉自己的周围总有不自然的动静吧,才会感觉自己总被注视着,那是因为隰桑之燕一直在这条线路上觅食的缘故。

    那些地方,全都是少女米芽曾经悄悄地不为任何人知晓地伫立过,注视过,把眼中所见收在心底,在心底酿成蜜糖的地方。现在斯人已逝,明白了这些,却只能徒然增添人心中的伤感了。

    终于弄清楚了“闹鬼”的缘由。我虽然心中感慨,却并不打算把这件事情解释给阿初听了。因为隰桑之燕不可能长久地留在这里,当它不在了的时候,那些奇怪的事情就不会再发生了,一切都将回归正常。

    我想,这份深沉的思念,如果阿初不知道的话,就这样一直不知道下去也是好的。既然事已至此,想必米芽自己,也会这样想的吧。

    只要阿初可以更好地生活下去就好了,而且,一定会的。

    奇怪了,我怎么会如此清晰地体会到了暗恋者的心情呢?

    我把目光投向了那只看上去已经无比虚弱的怪。

    “我能为你做一点什么吗?”

    我不知道能不能和它正常地交流,也不知道我究竟能做些什么。我只是觉得,即使是“暗恋”,也是属于人类的一种非常奇妙而美好的情绪,我不忍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它走向衰亡。

    隰桑之燕是一种低阶的怪,而且,似乎是低阶怪中不会说话的那一种。它注视了我片刻,忽然发出一声鸣叫,振翅向我飞了过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五章 我可以养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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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吓了一跳,却见黑色的小鸟扑楞着翅膀,向我疾飞过来,在我头顶打了个盘旋,忽然落在了我的肩头。

    它虽然落在了我的肩膀上,我却完全感觉不到它的重量,就好像它是某种空无的东西,只能看得见,却无法用肉身感知它的存在。

    “你要做什么?难道……要寄生在我的身上吗?”

    我知道它不会回答我,也知道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一来丽卿说了,我的体质根本不适合怪寄生,二来隰桑之燕是不可能更换宿主的,怎么想它也没办法寄生在我的身上。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根本就没有在暗恋谁好吗?我还没有正经八百地恋爱过呢,我的身上,肯定没有它需要的食物。

    但是我惊讶地看到,它轻轻地鸣叫了一声,在我的肩头张开小嘴。我的肩头不知怎的忽然析出了一颗颗微小的白色光粒,像发光的小米一般大小,缓缓地向上方浮起。

    燕子在我肩头欢快地蹦跳起来,飞旋着去啄食那些上浮的光粒,把它们一颗颗吞入腹中。

    光粒并不太多,没有几分钟的工夫就被隰桑之燕吃完了。吞食完光粒的燕子“毛色”忽然变得亮黑,一双圆圆的小眼睛里也忽然有了神彩,它发出了欢快的鸣叫声,飞起来在空中盘旋了一圈,便落下来落在了我的头顶。

    它从我的头顶跳到我的肩膀,又从肩膀跳到头顶,看上去十分顽皮,但就是不肯离开。

    我完全不明白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我的体内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白色的光点,而且,居然还能够成为怪的食物。

    这种东西,可以打破怪本身的习性和存在规律,成为它们可接受的“饮食”吗?

    对于任何怪来说,都是这样的吗?

    “喂,是你吗?”我头顶着活蹦乱跳,死活不肯走的燕子,呆滞了一会儿,便忍不住去问询我体内的那一位。因为我原本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自从它出现了,我的身体才显现出了各种古怪的特质。

    但是如意料之中的那样,我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回答。

    它已经很久没有与我交流过了,甚至在我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都没有出来告诉我应该怎么办,就好像是陷入了深沉的睡眠。

    作为它的“宿主”,我的身体可以直接地体察到它的衰弱。

    而它的客观存在,却莫名其妙地把我变成了一个各路妖魔鬼怪公认的“很好吃”的东西,现在的隰桑之燕就是一个例子。

    我不适合被怪寄生,却成为了一种“万能食物”,这听上去似乎很讽刺的样子。

    如果没有我的话,这只失去了宿主的隰桑之燕就只有等死的份儿了。我看着它在我的身上欢快地蹦蹦跳跳,就怎么想都没办法就此把它丢下,任由它悲惨地死去。

    虽然悲惨地死去大概是多数隰桑之燕与生俱来的命运。

    当阵雨停歇的时候,我无奈地头顶隰桑之燕上了山,回到了花汐的居所。

    我已经出去两三个小时了,可是热闹的酒宴还没有结束。我看到胡丽卿和花汐已经勾肩搭背起来,脸上都泛着桃花红晕,看上去格外的勾魂夺魄。

    “世宁啊,刚刚那一杯喝了没有嘛!”丽卿一看到我,就冲我叫了起来,“不要动不动就往厕所跑啊!”

    我呵呵干笑了两声,应付了过去,丽卿转头就又跟花汐叽叽喳喳地聊了起来,简直就像是两个十分普通的年轻女人。很明显,我出去了这么久,她根本就没有发现嘛,我这是又一次完全被无视了。

    倒是坐在末席的立夏见我回来,冷着一张脸转过头来看着我。

    “喂,你又在搞什么?傻了么!”

    “啊?怎么了?”我见他莫名其妙地生气,不由有些疑惑。

    “怎么了?你是有多无聊啊,怎么死人的东西也要捡回来!”

    我恍然大悟,这一定是看到了我身上多了的隰桑之燕吧?

    说实在的,我都不知道它现在是什么状态,又站在我身上的哪个位置呢。

    因为我不可能总凝聚起心力来观察的,那需要消耗精神力,就算是近来运用得越来越纯熟,越来越轻松了,也不可能一直维持着那种视界。当我关闭了内在之眼的时候,就看不到捡来的隰桑之燕了。

    很显然,我看不见,立夏他们却是看得到的。

    “那个……”这件事情一时半会儿解释不清楚,我也不知该从哪里开始讲起才好。

    “它在吃你的精魂,知不知道?”立夏鄙夷地说,“你是不是什么垃圾都要往回捡?”

    “可是它快死了啊,我要是不管它,它好像就活不成了。”

    “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要死的!你要是今天捡一个,明天捡一个,回头你就等着被吸干吧!”

    “那个……立夏哥,精魂是什么呀……”

    “……”

    原本说着说着语气变得有些激愤的立夏,被我的一句话噎得很无语。当他发现他说的话其实是在对牛弹琴,我根本就没听明白的时候,气得哼了一声扭过头去,再也不理我了。

    立春站起身来,脸上略有忧色地走过来,在我的身边坐下了。

    他伸出一只手,在我的肩头的空气里轻轻地抚了一下,我猜他是摸了摸我肩上的隰桑之燕。

    “精魂是世界万物都有的东西,是一切生命赖以存在的本源。不仅是人类有,妖、魔神、怪,乃至神,全部都有,只不过精魂的属性不一样而已。精魂被吞食,是一种极大的伤害,所以立夏才会生气啊。”

    “放屁!”这一下立夏才是怒了,“谁TM管他!”

    我觉得有一些奇怪,便问道:“可是怪的食物,应该不是人类的精魂才对啊,而且,它不是不能改变宿主吗?”

    “你说得很对,”立春回答道,“这确实是一件奇怪的事,世宁你的精魂居然可以喂养这种对食物极度挑剔而且极度脆弱的怪,正常来说,这是人类精魂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那……我会死吗?”我担心地问。

    立春格格地笑起来。

    “不会啦,如果是用精魂为食的话,这一只怪的食量极其微小,倒不会对你产生多大的影响。而且,我观察了你的状态,你的精魂完全没有受损的迹象,所以,放心吧。”

    我松了一口气,刻意使用了内在之眼,看了看我身上的隰桑之燕。

    黑色的小鸟看上去比之前精神了许多,羽色黑中泛绿,生出了美丽的光泽。它在我的肩头轻轻蹦跳了一下,用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看我,又看看我身边的立春,微微地颤抖着,似乎有一些惧怕。

    我不由得心里一软。

    “立春哥,要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话,我可以养它吗?”

    它都已经跟着我回来了,要把它抛弃的话,我实在有些下不了手。

    “要是你想的话,可以是可以啦,只是——”

    立春说着说着,语气忽然犹豫了起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六章 失踪于三千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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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什么?”我一向觉得“只是”是一个很可怕的转折词,心里不由得生出了几分忐忑。

    “只是,如果把这个东西带在身边的话,很容易被它传染成——”

    “嗯?”我有一点着急,为什么连立春都变得吞吞吐吐起来呢?

    “就是,很容易变成‘暗恋’的状态呢。”

    “啊?”

    我倒是没有想过,最严重的后果居然是变成这样。我只顾了关心隰桑之燕快要死掉这件事,忘记了它原本就是一只寄生于暗恋者身上的怪了。

    “不是一定会变成暗恋吧?”我不安地问。

    “也不是一定,就是,会受到一定影响,可能性会变大的意思啊。”

    “唔,那还好。”我松了一口气。想一想,既然是我有缘遇到了它,总还是不忍心见死不救。试想,如果世上有一个并不邪恶的可怜的生命在你的眼前,而只有你能挽救它的性命,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会忍心置之不理呢?

    反正我是做不到的。

    应该是不会的吧,我又没有什么暗恋的对象。而且,就算做最坏的打算,有朝一日真的被它扯进了“暗恋”的漩涡,那也算不得是一件坏事。记得许多年以前我对同班那位女生的朦朦胧胧的情感,现在回想起来已经只剩下美好的感觉了。

    “呸!”立夏轻轻地啐了一口。我感觉在他的脸上看到了大写的“二逼”两字。

    那边胡丽卿和花汐还在吵吵嚷嚷地互相灌酒,不时发出纵声的大笑。我感觉丽卿一定早就看到我身上的隰桑之燕了,但是她完全无视了它,也就是说,其实并没有太严重的问题吧?

    当然,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猜测。在我的心目中,丽卿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应该什么都瞒不过她。其实,也很有可能她完全就没注意,毕竟她连我出去了这么久都不知道。

    “丽卿啊,这可是春分哦。春女思,秋士悲,人类说嘛,此时女感阳气而思男,有没有特别的想他嘛?”我听见花汐有点坏坏地说。

    想他?谁呢?

    丽卿哼了一声,说:“你跟人类混得久了,觉得自己是人类了还是怎的?”

    “哎呀呀,到底谁觉得自己是人类了?到底是谁最开始对人类好奇的?我之所以在这里建了这个居所,到底是谁的功劳?”

    “那,感觉如何呢?”

    “唔,还不错吧……只不过如此对人类感兴趣,那一位还真是不像……”

    说到这里,花汐嘻笑的声音忽然有点低沉了下去。

    “说真的,还是没有消息吗?”

    胡丽卿倒是格格地娇笑起来。

    “不好好喝酒,说这些干嘛?都失踪了三千年的家伙,不提他也罢!”

    花汐沉默了数秒,忽然也笑起来,举起酒杯,跟丽卿碰了碰,席间又爆发出一阵热闹的喧哗和觥筹交错。

    在那短短数语之间,我似乎听出了一些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呢!

    这么说,丽卿其实也有一个“心上人”吗?……失踪了三千年?

    原来妖也会恋爱的吗?那么他们的情感,与人类是否一样呢?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僵尸王后卿明显非常倾慕我们老板呢,而且,不是说妖和魔神,也都有着喜怒哀乐等种种情绪吗?

    一旦有了这些情绪,就会变成恋爱也未可知,至少,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是这样的。

    只是他们的生命太长久了,而爱情,据说是一种泡沫般短暂的东西。就算是人类这样生命短暂的存在,爱情的存续时间也不会太长,朝夕的相处很快就会把爱情变成亲情,人体内不再有那些多巴胺刺激造成的激情澎湃,寻死觅活。许多爱情都经不住七年之痒的考验。

    那么,三千年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如果心里放着一个人,可他失踪了三千年的话,这份感情还有可能存在吗?

    现在的丽卿,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

    从花汐的只言片语中看,是因为那个人喜欢人类,所以丽卿才与人类亲近吗?即使是他失踪了三千年,依然在以他的喜好,作为自己的喜好吗?

    要是那个人一万年都不回来,那就这样子生活一万年吗?

    我的心里忽然有一些感慨,同时也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我的整个人生,在丽卿的生命里,可能连昙花一现的时间都不到吧。

    又热热闹闹地喝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把我们带来的酒都喝得差不多了才算完。我也又被灌了那么好几杯,整个人又一次晕晕乎乎地飘了起来。

    看看窗外,已经到了傍晚,天色在将黑未黑之间。雨又下起来了,依旧时不时地有闪电划破天空,像一条条蜿蜒的长蛇。

    花汐把酒盏放下,神情忽然变得肃然。

    “酒喝完啦,没事你抓紧走呗,马上就是春分祭了,我得先清净清净。你事儿太多,我可没工夫伺候你啦!”

    我吓了一跳,两个人刚刚还勾肩搭背把酒言欢,看上去比最要好的闺蜜还闺蜜,这一刻,花汐却是说变脸就变脸,感觉好像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胡丽卿也把酒杯放下,轻轻地挑了挑眉毛。

    “说起来,咱们也有好几百年不见了吧。”

    我听得心里直抽抽。看她俩见面时的亲热和自然,就好像昨天还刚刚见过似的,我甚至以为惊蜇那天丽卿一个人跑出去找朋友喝酒,就是去找她呢,没想到居然是好几百年不见了。他们计算时间的方法果然都是大手笔,都是直接以百年为单位的吗?

    “是啊,都好几百年不见了,还是专找我最忙的时候跑来添乱。”花汐闷闷地说。

    胡丽卿用修得精致的指甲轻轻地拢了拢大波浪的黑色卷发,身子一歪靠在了高背椅上,眯着眼睛,面若桃花。

    “所以,你以为我真是来找你喝酒的吗?”

    我看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好像有些不对,尤其是丽卿的最后一句话,如果让我来脑补的话,很可能就会想象出“冤有头债有主,其实我是来找你寻仇的”之类的神转折了。应该不会是这样的吧,刚才明明还那么好的。而且花汐人长得美丽,说话声音又温柔,我可不希望在此刻出现什么神转折。

    “丽卿姐……”我想着想着,不知怎的就叫出了声来。

    我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因为我心里也清楚,大妖之间的争斗,我这种凡人,是根本没有资格置喙的。

    没想到丽卿扫了我一眼,忽然发出了一声惨烈的尖叫。

    “天那,世宁,我怎么会把你给带来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七章 渡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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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尖叫就像一个普通的姑娘一样突如其来,令人猝不及防,我马上再次陷入了一脸懵逼的状态。

    为什么“把我带来”?是你一脸兴奋地说“世宁,走,我们去郊游”,还指使我跑了好多趟市场,备足了食物好吗?

    不把我带来,今天的下酒菜是谁做的啊?

    为什么此刻见了我忽然又像见了鬼一样呢?

    胡丽卿一脸气恼地转向了立秋:“我们怎么把世宁给带来了?你怎么不提醒我?”

    立秋一脸无奈地肃然道:“在下根本就不知道,我们今天的目的不是来喝酒的!”

    我这才发现,原来一脸懵逼的不止我一个人,他们四个也全都懵了。我在平常的生活里,不知怎的总觉得我们老板有点迷糊,有点像那种心思特别简单的普通女人,可是我是绝对不敢相信自己的这种感觉的,毕竟她是妖皇级别的我所根本无法理解的存在。

    可是现在看来,有时候她的迷糊,……也没准儿是真的吧!

    “丽卿……姐,我到底怎么了?”我不解地问。从她的语气来看,似乎我的存在,给她增添了巨大的负担。

    胡丽卿思考了一会儿,似乎发现这事确实不赖别人,便忍不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不小心把世宁带来了,似乎有一点危险呢。”

    花汐道:“何止是世宁,你以为你是谁啊,妖皇了不起吗?别插手你不该插手的,你修炼这么多年,难道是儿戏的不成?你又不是没渡过天劫,你能渡得过,我就不行么?”

    胡丽卿摆摆手说:“那种事情我可不插手,插手也没用,我是担心你那些乱七八糟的。要是他们趁着这个机会来害你,你抵挡得住吗?”

    花汐沉默了一阵,叹了口气道:“会死的啊。”

    丽卿鄙夷地瞥了她一眼,说:“好歹你也是我剩下的为数不多的老相识了。”

    我感觉自己听到的都变成中玄幻仙侠的对话了,什么渡劫啊飞升啊,难道这些现在都已经变成我的真实生活中需要接触的概念了吗?

    他们之间的气氛又忽然缓和下来,聊了半天我才搞明白,原来我们这次所谓的“郊游”,根本就不是为了出来玩的,而是丽卿的旧识花汐将有重大的关卡需要全力度过。

    原来丽卿跑到这里来,是为了助朋友一臂之力的,可是她明明什么都没有说好吗,连立春他们四个,也什么都不知道。

    这似乎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听花汐的口气,似乎一不小心会连性命都搭进去的,即使对于丽卿来说也不例外。可是当立春他们弄明白了之后,居然一点抱怨的意思都没有,而丽卿也根本就没有问过半句他们愿不愿意。不知道他们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渊源,总之他们四个对丽卿是绝对的忠心耿耿。

    花汐将在今年春分的木兰盛放时节,迎来晋升“妖皇”阶的天雷劫。

    我曾在书中读到过,任何生命的修行晋升,都是“逆天行事”的,所以在修行过程中的多个重大关口,都要迎来必须承受的天罚。修行者众,而渡劫成功者仍属少数,渡劫失败的,轻则缚于地永不能飞升,重则形神俱毁,灰飞烟灭。

    看来,并不是书中的人类修士才会渡劫,自动进入我脑海的信息中,关于人类修真的信息还真是没有。很显然,妖在修行的时候是要渡劫的,像我眼前的这些“大妖”和“妖皇”,还不知道都渡过多少次天劫了。

    其实单纯是渡劫的话,花汐已经修行了这么久,凭自己的力量并不是不能成功。但是有一个问题,花汐有一个仇家,很久以来一直千方百计地想要除掉她。花汐是接近于妖皇阶的大妖,正面交锋他们很难成功,所以,在花汐渡劫的关键时刻,他们不可能不借机前来落井下石一把。

    偏偏这一次,是晋妖皇阶的大劫,就算是对方不捣乱,能不能渡劫成功花汐都心里没谱,如果对方趁机前来,那可就是九死一生了。

    大概是妖都非常看重天意,所以即使是在这样危急的情况下,花汐也并没有向丽卿他们这些旧友伸出求助之手。因为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她不是刚刚还要赶我们走的吗?

    原来妖也是很重义气,重感情的,我对这位美丽的花妖的好感愈发强烈了。

    不过,由于丽卿的失误,把我带到了这里,结果我不但帮不上任何忙,他们还不得不分出了一个战斗力来专门照顾我,保护我的安全。

    外面的雨停了,雷声反倒越来越密集。

    酒席已散,大家忽然都不见了,连制药的小僮们也不见了,花汐偌大的居所,就只剩了我和立春两个人。

    听了他们的话,我心里焦急,十分担忧。花汐应该是回归深山,去迎接她的天雷劫了,而丽卿带着立夏他们三个不知去了哪个方向,保护着花汐。如果有外敌趁机来袭,他们会投入战斗,将敌人驱赶出去。

    其实我相信丽卿她们的实力,在我的心目中,丽卿是无敌的,虽然她偶尔会犯一些迷糊。可是无论怎样相信,心里还是一样的牵挂和担心,因为天劫这种事情,瞬息万变,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不但是花汐这边凶险万分,丽卿她们一不小心也很有可能被牵连进去。

    我在大屋里走来走去,心慌意乱。刚刚还是杯盘狼藉的酒宴现场已经被我全收拾干净了,碗也洗好了,无事可做的话我会更加心慌,所以我开始屋里屋外地拖起地来。

    立春倒是十分淡定地斜靠在沙发上,手里抄着一本口袋书,慢慢地翻着。他的领口微敞,面色因为刚刚喝过酒的缘故略有一丝红润,整个人显得气定神闲,而且美如画。

    像立春这样颜值压倒一切的美男,居然还会专心读书的话,那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会释放着致命的吸引力,让人忍不住呆呆地欣赏他的。可惜这会儿我的心思实在不在这上面。

    我在屋里快速地走来走去,利用身体的不停动作消解心中的慌乱。

    “立春哥,你说,来找花汐姐麻烦的,究竟是一些什么人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八章 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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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汐看上去美丽而又明快,待人也很友善,她这样的类型,也会与人结仇吗?

    我并不太担心她的仇家这一部分,因为这个仇家连她都打不过,从等阶上看,丽卿比花汐还要高一些,有丽卿在,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我只是对于这个“仇家”生出了几分好奇。

    “这片山林,可是块风水宝地呢。”立春放下书,回答我的问题,“要不然,也养不出花汐这样的大妖了。”

    原来,花汐在这片大山居住的时间太久了,而这片山地,是一直有众多觊觎者的。

    花木进化而成的妖与丽卿他们不一样,我们所看到的,只是花汐从本体分离出来的化身。由于本体必须植根于大地,不便随意移动,因此他们通常在自己植根的地域圈定势力范围,很少远离。如果化身离自己的本体太远,妖力就会变得衰弱,且有顾此失彼,容易被人暗算的危险。

    就这样,花汐在这片大山之中生活了不知多么漫长的岁月。或许是由于某种机缘,她与这大山中定居的千年古村的村民产生了某种羁绊,因此一代一代化为不同的化身,一直陪伴和守护着这个村庄。

    至于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前缘,就连立春都不太清楚了,当立春追随了丽卿,并认识花汐的时候,她就已经在这里不知多久了。

    总之,就是她守护的这座大山是灵气的聚集地,非常适合修炼,数千年来,一直有各种各样的妖和魔神看中此地,并且前来争夺。花汐早期也是在无尽的PK中成长的,后来成为了大妖,脚跟已经立得很稳,不但可以击退心怀不轨者的挑战,还一直保护着山脚下的村庄。

    但是,从最近的一千多年,有另外一个大妖看中了这里,这算得上是一个劲敌,是应付起来相当吃力的妖族。

    几番往来,花汐的实力还是略占上风,所以可以安稳地守住自己的领土。不过对方是一个十分偏执的大妖,近一千年占领这片山区并铲除花汐的尝试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所以,他不可能错过花汐如此久远以来所面临的最严峻的一次天劫,一定会借此机会暗中加害,力争一举将花汐除掉。

    原来,这次丽卿来看花汐,就是算准了她将有此劫,出于朋友情谊考虑,希望能与她分担。如果丽卿可以阻住来暗算花汐的妖,那么花汐就可以安心渡劫了。

    这样一想,就感觉这件事情虽然凶险,可似乎还是很有爱的。

    立春说,让我在这里耐心地等待。作为一个帮不上任何忙,还成为了累赘的存在,我感觉颇为不好意思。

    我来回踱了一阵步子,也试着从书柜里拿了一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可是花汐书柜里的全是线装古籍,在这种时候根本就看不进去。

    “立春哥,要么,你去帮丽卿姐他们吧。我一个普通人,不会有谁在乎我的。”

    其实我是有些担心。这样的凶险一战,却由于我的存在,害得立春无法在丽卿的身边守护,使他们的实力遭到削弱。如果丽卿他们因此而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这让我的心里怎么过意得去呢?

    我说着说着,立春忽然缓缓地把书放了下来,我发现他的神情渐渐变得凝重。

    我吓了一跳,以为是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正要开口询问,却见立春倏地站了起来,作了个手势示意我不要出声。

    外面一声炸雷响起,声音撼天动地,把我惊得猛地一个哆嗦,随着闪电劈开夜空,借着电光,我看到窗外竟似乎黑压压地站着不少人。

    “轰”的一声巨响,但这并不再是雷声,而是房间的墙壁被什么猛地轰碎了,砖石土木随着巨大的力,炮弹般地向屋里排山倒海般地激射。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我连惊叫都来不及发出一声,只猛地闭上了眼睛。

    在那些超越了自然之力的巨大力量面前,人类总是显得分外渺小和脆弱。

    我只觉得头一晕,却没有像预期中那样,有无数的木石从我的躯体透体而出。当我张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蹲在刚刚坐着的沙发的背后,而柔软的布艺沙发此刻竟丝毫无损,像一个钢铁战士般地替我们挡住了那一波猛烈的攻击。

    不过,当我发现立春正轻盈地蹲在我身边,并伸出一条右臂,遮罩在我头顶的时候,立刻也就明白到底是谁在这危急的时刻挽救了我了。

    立春只是简单的一个动作,没有任何的神奇特效出现,但是,在我们的周围就好像有一层无形的屏障一般,遮挡和反弹了袭过来的一切。

    老宅的墙壁破了一个巨大的洞,实际上,是整整一面墙都被砸塌了。冷风裹挟着湿气直直地吹进来,一股寒意直入心头。

    还好前面还有一张布艺沙发挡着我们,像一面极其脆弱的掩体。

    我从沙发的边缘探头出去看,发现残破的墙壁外头站着一群人,黑压压的足有十好几个。

    他们的块头都很大,至于他们到底是不是“人”,天很黑,根本就看不清楚。

    “那女人应该是到山里去了吧,不会在这里的。”

    “应该是不在了。可是主人给的任务,不是把她的住处毁掉吗?毁了这里之后,还要下山去烧了那个村子。”

    外面那群人根本就不理会我们,居然自己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了起来。他们说的话让我脊骨发寒——这是怎样险恶的用心,就因为花汐保护过村子的缘故,为了泄私愤,就连那些无辜的人们也要赶尽杀绝吗?

    “女人不在,可是屋里似乎还有人呢!”

    “有点邪门,屋里有一个好像是普通人,另一个……好像不知道是什么……”

    “那个也不是普通人,味道真不错,好想吃……”

    “确实,很美味的味道啊,上吧,揪出来看看,这人类到底是怎么回事!”

    惶恐之中,我发现他们正在议论的对象,似乎就是我呢。上次后卿警告过我的,我似乎在妖的眼中,是一种比普通人更美味一些的食物。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情势越是危急,我的知觉就会比平时更加敏锐。就在此刻,这些不速之客的信息清晰地传入了我的脑海,果然,全部都不是人类!

    下妖,中妖,中妖,中妖……

    几乎是一群中妖的集合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九章 火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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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为被一群妖所觊觎的食物,这种恐慌的感觉,还真是不同寻常。

    我把手伸进口袋,握紧了丽卿给我的那只打火机。

    打火机对付怪是有效的,也不知道用来对付妖,到底有没有作用呢?

    我身边的立春自沙发后面缓缓地站起身来。忽然,一股强大的气以立春为核心猛地向外扩散出去,连在他身边的我,都感觉胸口如遭重锤猛击。

    现在的我已经与从前不同,我已经能够辨识出,立春体内散发出来的是妖气,十分强烈的妖气!

    立春安静地立在我的身旁,依旧是人类形态,依旧美到超凡脱俗。但是这一刻,他一改素日温柔和善的形象,全身上下流露出凌厉的压迫感,如同帝皇般高高在上,竟让人有一种跪倒在地,叩首臣服的冲动。

    好大的气场!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立春。在我的心目中,立春一直是那样的温柔可亲,又善解人意。如果不是容颜太过俊美出众,简直可以用“邻家大哥”来形容了。

    可是这一刻,毫无疑问,他变成了那样一种高高在上的存在,似乎一个眼神,便足以让地动山摇。

    房间里出现了诡异的静谧。寻上门来的群妖原本还热热闹闹地聊着,此刻却忽然噤若寒蝉。所有人都不作声了,仿佛化为了冰雕,被冻结在原地。

    隔了好一阵子,才有人开口像是自言自语般地问了一句:“这是谁?”

    没有人回应,但是有一种淡淡的畏惧感开始在众妖之间传播开来。

    “识趣的话,就快点退下,滚得越远越好。最好不要逼我出手,否则后悔的会是你们。”立春静静地凝视着他们,神情淡然地说。

    “是高阶!”

    “从来没有见过他,到底是从哪里出来的?”

    “怎么办?”

    声音又开始出现了,但是这一次,从吵吵嚷嚷变成了窃窃私语。我想他们大概是看不透立春的身份,因为他们相对于立春,算是低阶的存在。

    “是那树妖找来的帮手吧?”

    “就算是高阶,也只有一个人而已,我们这么多人,难道还不能把他打倒吗?”

    “如果是高阶妖,得到了他的精魂的话……”

    我虽然还瑟缩在沙发后头,看不到他们,却可以感觉到他们似乎向前缓缓地移动了一点,心思蠢蠢欲动。

    他们最终决定联手对付立春,攫取他的精魂吗?

    似乎妖杀死了其他的妖,吸收对方精魂的话,可以获得修为的极大提升,省却不知多少修炼的力气。

    我估算了一下,来袭的这一群妖有将近二十个之多。虽然他们的位阶都不及立春,可是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要是他们一哄而上的话,立春会不会有危险呢?

    如果是那样,我该怎么做?

    立春见他们不退反进,唇角露出了一丝冷笑。他伸出一只手,在我的头顶轻轻碰触了一下,“啵”地一声,一只淡绿色透明的圆型罩子在我周围张开,把我包在了里面。

    我认出这个护盾是我挂在颈上的绿玉平安扣形成的。不知道立春用什么方法触发了它的作用,它现在把我罩得严严实实,与外界隔绝。

    “世宁,不要害怕,在这里不要动,我会用最快的方式解决。”立春的样子有一点陌生,但是说话的语气就像平时谈论吃饭睡觉一样,又让我找回了一些原本的感觉。

    “怕他作甚,我们上!”群妖中忽然爆发出了一声嘶吼。但是,这声吼的尾音还在绵延,就听见砰的一声,接着是哇啦啦的一阵怪叫。

    我站了起来,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原来,立春只是轻轻地挥掌一推,就有一股猛烈的飓风,把他们一股脑儿噼哩啪啦地全部扫地出门,从房屋崩塌的墙壁的破口又扔了出去,横七竖八地跌落在雨地的泥泞里。

    而立春本人,则忽然化为一道赤红色的闪光,冲出房屋,腾起在夜空之中。

    当他的身形出现在夜色中的时候,夜色就不再是夜色,而是变得像白昼一样明亮。因为立春的身体发出强烈的光芒,照亮了周围的一切。

    立春忽然不再是人类形态,也不是我初见他的时候那种美丽的绿色孔雀形态,他的身体腾起在空中,化为了一只巨大的金红色火鸟。

    那只火鸟的体形极其巨大,在夜空里像一片笼罩四野的火云。我被绿玉罩子保护着,依然感受到很高的热度,仿佛一下子到了炎夏。外面原本是下着大雨的,但是此刻,方圆五里之内都不再有一滴雨水落地,它们在空中就已被蒸腾成了水气。

    倒在地上的众妖之中,不知是谁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火皇,这是火皇啊!”

    群妖一下子就爆炸了,恐惧的呼声乱成了一锅粥。

    “怎么可能?火皇早在三千年前就失踪了,这怎么可能!”

    “怎么办?!”

    “大人饶命!”

    这一片鬼哭狼嚎之声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立春曾经冷冷地说,他会用最快的速度解决这一切。

    而他们所恐惧的“火皇”是什么?“三千年前就失踪了”又是什么意思?看上去,一直在我身边,看上去人畜无害的立春,居然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大人物呢!

    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

    空中的火鸟一扇翅膀,地上的群妖忽然被一片烈焰所吞噬。金红色的火苗所袭击的地点,不偏不倚就是那十数个妖所在的地方,范围小,烈度却大,整片地面都像浸泡入了火山熔岩,看上去像地狱一般恐怖。

    我惊恐地看着那些妖的身体忽地燃烧起来。他们发出各种极度惊悚的惨叫声,形状快速地变化,忽然是人形,忽然是兽形,忽而现出原身。但是所有这一切持续的时间都非常短暂,惨叫声也只是瞬间便已消失,因为他们就在十数秒的时间里,被那地狱的烈焰彻底焚化为灰。

    这些妖的肉身消亡,但他们的身体在烈火之中析出一道道飘渺的白光,天上的火鸟张了张嘴,那些白光就像遭遇了吸力强劲的漩涡,尽数浮上天空,被火鸟吞入了腹中。

    火鸟轻盈地盘旋了一下,身上的红莲光华便已收敛,飘落到地上,化为人形。夜色再次回归世界,雨幕重新落下,那些袭击者被烧得灰飞烟灭,又和着雨水,混入泥淖之中。

    整个过程,没有超过一分钟。如果不是房屋坍塌的墙壁提醒着我,我简直不能确信这一切是不是真的曾经存在过。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章 控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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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夜之下,墙壁的残垣,只剩了立春一人寂然地伫立,方才喧嚣的一切,都已经灰飞烟灭。

    “没事了。”立春望着我,淡然道。

    我惊讶地望着他。我不知道他的身上究竟还藏着什么样的秘密,所能知道的只是,他很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高深莫测。或许,不止是他,还有立夏、立秋、立冬,他们可能与我所看到的,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存在。

    毕竟他们的生命都已经如此久长,他们的过往是什么样子,他们曾经有过什么样的地位和威名,都已经隐匿形迹于漫长的时光。

    刚刚经历的那一切,那压倒性的暴虐攻击,那毫不留情的杀戮,燃尽一切的烈焰,立春绝美的眼眸中狞厉的光芒,那些妖们的恐惧,传说中“火皇”的名号,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

    然而现在,他却又变回了最温和可亲的立春,神情温煦地站立在我的面前。

    丽卿手下役使的,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物呢?是什么让这种足以称霸四方的人物,心甘情愿地隐匿于闹市,穿上侍者的黑色马甲,在酒馆里做一个小小的服务生呢?

    因为平日的立春太温柔了,所以我实在无法把他和刚刚那焚尽万物的燃烧的火鸟联系在一起。

    “立春哥……”

    “别担心……”立春向我这边走了几步,可是安慰的话还没能吐出那个“心”字,他就已经面色一变。

    一道电光划破了夜空,间隔数秒之后,响起的便是震耳欲聋的雷鸣声。

    那雷声并没有如预料中一般,响完便停息下来。雷声一阵接着一阵,闪电一道连着一道,居然不再停止,轰隆隆地连成了一片。

    这可能是我人生短短的二十年之中,所看到过的最恐怖的自然现象了。整个世界,似乎忽然被电闪雷鸣所占据。那雷电是如此的密集,撼天动地,让人心尖颤抖,感觉自己是如此的渺小。

    “开始了!”立春语极快地说,“世宁,快到我身边来。”

    我心慌意乱,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立春身边,只听他说:“别离开我旁边,没想到这次的雷劫如此厉害,看来连她住过的房舍都不能幸免。这里并不安全,跟紧我。”

    说话之间,就有一道赤红色的光芒从立春的身体出,化为一道淡红色的屏障,把我们两个包裹在了里面。

    就在这几句话的工夫,天上的雷声已经变得更加密集,而且,电光纵横交错,忽然宛如银色的长蛇一般,向地面一道道劈落下来。

    我忍不住出了一声惊呼。

    现在我们面临的,是如此密集的落雷吗?

    立春一把擒住了我的手腕,我侧目看到他的神情变得极为凝重。

    “我马上要试着转移出这片地域,你放松精神,不要与我的力量对抗。”立春叮嘱道。

    看到他的神情,我的心里也跟着忐忑起来。

    看上去,似乎是花汐的天劫开始了,而这一次的天劫实在太过强烈,所以不仅是她本体所植根的深山,就连她的分身曾多年居住的这栋山间居所,也遭到了毫不容情的雷击。我们选择留在这里躲避,实在算得上是一记昏招。

    花汐可是将要晋阶“妖皇”的大妖,她的实力,应该是比立春他们还要强大的,所以,她所要承受的雷劫实在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的,就连立春这么强大的妖,也未见能够对抗得了。

    更何况,他还负责保护着我这样一个百无一用的弱小人类。

    所以,立春才会无奈之下选择转移出这片区域吧。从他的语气看,这个转移行动似乎并不保险,所以我的心里也十分紧张。我当然是害怕的,同时也担心由于我的存在,连累立春也跟着受伤或者遭遇生命危险。

    雷电伴着巨大的轰鸣声,自天空倾泻而下,无边无际,像一张致密的大网。

    那压迫感实在是太过恐怖,我忍不住一下闭上了双眼。我不知道雷电击到立春的妖气屏障上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会有什么样的声音,我们究竟能支撑多久,又能不能够成功地转移出去。

    但是我闭上眼睛之后,听得最清楚的,却是立春轻轻的“咦”了一声。

    雷声还在轰鸣,我听到雷电劈断大树的声音,听到山石坍塌的声音,听到烈火燃着的噼啪声,却没有感觉到任何的攻击指向了我。

    我缓缓地张开眼睛,惊讶地现天空的落雷已经织成了一张致密的网,这张网笼罩了天地,却唯独在我们所在的古宅处开出了一片空隙,情景显得十分奇异。

    是立春的力量在保护着我们吗?

    我望向立春,但他的神情却显得颇为惊讶。他像是看透了我的疑问,便开口回答我说:“不是我,世宁,是你。”

    是我?!

    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

    我什么也没做,什么感觉都没有,天空的落雷却自动地避开了我的所在?

    立春轻挥手,把红色的防护罩收了回来。现在,我们的周围没有了任何的防护,那个玉石平安扣也没有挥作用,可是,雷电还是像有生命似的,攻击万物,却唯独绕开了我们。

    “世宁,你有过操纵雷电的经验吗?”立春忽然问我,眸色显得幽深。

    “啊,那怎么可能!”

    操纵雷电,不要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有那样的本事!

    “控雷者不被雷控,就像控火者可以免遭火焰侵害一样。”立春慢悠悠地说,“如果是大火,在我的身边就会自然地呈现像现在你这样的状态。”

    “可是,真的不是我!”我感觉哭笑不得。如果真是我的话,我多少也应该有点感觉才对。如果真是我的话,我是不是挥挥手,喊一声“天雷退散”,就可以保花汐免遭雷劫了呢?

    我在意念中试了试,告诉雷电让它们不要再折腾了。但事实果然如我想的那样,人家雷电才不听我的呢,该怎样还是怎样。

    密集的雷电轰鸣着,继续袭击着大地,山里已经起了火,即使是在大雨的浇灌之下依然熊熊燃烧。

    而我们周围的方圆一里,依然像有一个无形的隔离层保护着,将滚滚天雷阻隔在外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一章 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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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总之,恐怖的落雷一直持续了很久很久,却自始至终未曾靠近过我们。

    一开始我十分紧张,坐立不安,身体僵直地站着,目不转睛地盯着电光蜿蜒的天空,生怕它忽然改变了主意,向我们猛击下来。但是这样持续了一会儿之后,我就累得不行了,根本坚持不下去。

    倒是立春早就已经放松了下来,他掐了个不知什么诀,一道淡红色的屏障将房屋墙壁坍塌的地方封闭了起来,风雨便不能侵入。做完这些之后,他就重新懒洋洋地陷进了沙发里。

    “喂,立春哥,这,万一……”

    在这种万雷轰鸣的场景之下,他居然如此不负责任地歇着去了,我不由得心里大急。

    立春格格地笑起来,依然是那颠倒众生的颜色,不再是震慑四方,令人心神恐惧的“火皇”。现在的他,怎么看都是我们店里那个平和的美男子。

    “世宁,没事的,不是有你吗?”

    看来,在他的心里,已经认定了我就是那个管辖范围直径一公里的巨型避雷针了。

    可是,我真的什么也没做,什么感觉也没有好吗?

    不过,我也想过,如果真的是我,倒也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的话,我不但能够保住自己的小命,似乎还能替花汐保住她的家,让我不至于一无所用。

    这栋老宅,应该是有很长久很长久的历史了。如果它被毁坏了的话,花汐应该会有些难过的吧。就算是无感情的木石搭建成的房屋,住久了也会变成一种有感情的东西。

    可我还是紧张,我不停地在屋里走来走去,就像脚上装了弹簧似的。我的心里也很乱,一会儿担心着落雷会忽然袭击我们,一会儿又想着这么猛烈的雷电,花汐能不能成功渡劫,一会儿又琢磨也不知丽卿他们去了哪里,又在做什么。

    总之,在我紧张的情绪里,落雷持续了五个多小时,直到天空都有一丝泛亮了,才骤然停歇。

    这种停止极其突然,就是刚刚还非常激烈,在下一秒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雨也忽然变小了,又过了几分钟,就变成了温柔的毛毛细雨。

    我的坐立不安也终于可以终结。

    “立春哥,这是花汐姐渡劫成功了吗?”

    “成功了还是死了,现在还不知道呢。”立春云淡风轻地说,“希望是成功了吧,等等看就知道了。”

    他说得云淡风轻,一付完全事不关己的样子,但是轻松的情绪却感染了我,让我也有一些放松了下来。在他们的眼里,似乎渡劫也是生命中必须经历的一部分,所以并没有那么多可紧张的,甚至有种生死有命的意味在里头。我想立春既然是让人如此令人闻风丧胆的一个妖,他一定也没少经历了这些吧。

    连他都可以一笑置之,我这一介凡人,又在杞人忧天些什么呢?

    外面不再有雷电,大山重新陷入了静谧。我这一夜心情实在太过紧张,这会儿放松下来,一倚到沙发上,不大会儿居然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香甜无梦,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一缕强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原来,我从斜倚着沙发变成了横躺在沙发上,一口气睡了三四个钟头。天已经大亮了,太阳高悬,天气晴朗,被雷雨洗刷过的山林空气格外清新。

    当然,我不是被太阳晒醒的,而是被人声吵醒的。

    周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得热热闹闹的,我也是在恍惚间才感觉声音越来越大,最终就清醒了过来。

    我发现自己还躺在昨天睡倒的大厅里,正对着的那一面坍塌的墙壁。现在,立春用法术造出的屏障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人正在搬砖和泥,搭架子修补墙壁呢。

    那些人并不是立春立夏他们,而是普通的村民,应该就是山下那个村子的村民昨夜看到山上受灾,天一亮就特意赶过来帮忙修缮的。看来,花汐的医馆在村民心中是一个颇有份量的存在,这份心意着实令人感动。

    我揉了揉眼睛,坐起身来,却听“噗”的一声,有什么东西直接命中了我的额头,吓得我“哎哟”一声叫出来。

    那个东西份量很轻,打得也不疼,打在我的额头,又弹到了我的衣襟上。低头一看,居然是半截小鱼干。

    接着传过来的就是立夏的嗤声。

    “呆子,就你的心大,真够能睡的!”

    “立夏哥!”我惊喜地叫出来。

    那种瞬间绽开的欢喜感觉简直无法形容,我也没想到此刻自己竟会如此开心。立夏在这里,就意味着他们都平安归来了,我的心一下子放回了肚子里。

    “哎呀,世宁醒了,快来快来,我给你带了礼物呢!”

    这一次,是丽卿的声音。

    “丽卿姐——”

    我的叫声尾音还吊着,就又有什么东西骨碌一下滚进了我的怀里。

    我伸手捧住,低头一看,手里的东西差点把我给吓尿了。

    丽卿扔给我的所谓“礼物”,是一个绿莹莹的骷髅头!

    我想把它扔出去,可这是丽卿给我的,我又不好扔,只好抱着它呲牙咧嘴,瑟瑟发抖。

    “世宁你看,”丽卿凑了上来,话语里带着一丝兴奋,“骨骼能发光的妖,很少见呢,回头你拿它做个盘子什么的,晚上不用点灯,还能照明呢!这个可希罕着呢,连后卿那里都不一定有。这次不小心把你带了来,确实比较危险,是我考虑得不周到,这不也到了春分了,送你个礼物。”

    我汗都下来了。说实话,那些危险的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也并不太放在心上,完全没有必要送我一个如此恐怖的礼物。

    难道丽卿觉得,我会喜欢这样的一个礼物吗?

    但是,长夜过去,今天已经是春分的节气了。我需要一件丽卿送给我的东西,如果不是顾及与神秘人的约定,这个礼物我是断然不敢接受的。就算它再稀罕,也抵不过它的存在给我带来的惊吓之感。

    “谢……谢谢丽卿姐……”我抱着荧光骷髅,努力克制着抽动的嘴角回答道。

    其实,我的心里关注的是其他的事情。

    “丽卿姐,一切……都没事了吗?你们都回来了吗?花汐姐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二章 春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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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瞎吗?”倒是立夏先十分不耐地回答了我,“不是都在这里吗?”

    我环顾四周,果然,丽卿就在离我很近的地方,立秋、立冬也都站得不远。只有立春不在视线范围之内,不过立春并不是我担心的对象,因为我很清楚他没有什么事。

    他们看上去都一如往常,似乎没有人受伤,没有人有异样。

    还是立秋性格严谨,一丝不苟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对方数量比较多,大妖也有个把,不过,没什么问题,还应付得来。”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他们几个以一当百的场景。

    我的认识告诉我,对于妖来说,以寡敌众是大忌,因为对手也是妖,妖就意味着拥有不同的属性和法术。妖的属性有五行的元素在里面,所以有些妖的属性先天相克,即使位阶高,如果对手中属性相克的多,也很难发挥出自己的实力。

    所以,别看他们现在云淡风轻,夜间我所不知道的那一战,或许也是极其凶险的吧?

    不过,回想一下我所见过的立春战斗的样子,又觉得十分感慨。眼前的这几位,立夏、立秋、立冬,会不会也在某一个久远的年代,各自是名声如雷贯耳的一方霸主呢?

    可是现在,他们却全都心甘情愿地隐匿在一个小小的酒吧里,像普通人一样过着平凡的日子。

    除了他们,把目光放远的话,我还看到了花汐的背影。

    揉了两次眼睛,我才确认是她。她正背对着我,跟修墙的村民交谈着,原本一头及腰的乌黑长发全都不见了,变成了一头齐耳的短发。

    这就意味着,渡劫成功了吧?危机已经过去,紧接着又要迎来极其漫长的新一轮的修行,那就不是我短短的生命所能看到边际的东西了。

    雨后的阳光分外明媚,阳光暖融融地照耀在我身上,望着眼前的这一切,竟有一种突然生发的时光静好的感觉。

    “吃饭啦!”有个略带青稚的声音从房屋的另一头响了起来,“大家先吃点东西,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

    我回头一看,正端着一大盆白饭走过来的清瘦少年,正是阿初。原来他也一大早就过来了,在厨房里帮厨烧饭给前来干活的人们吃。

    “世宁哥,昨天看到山里雷电那么厉害,我可担心坏啦。不过还好,大家都没什么事,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吉人天相’吧?”阿初见我醒了,开心地打招呼说。

    被比我还小好几岁的男孩子关心惦记,而我居然在他们如此忙碌的时候躺着呼呼大睡,想一想真是挺不好意思的。我连忙跳下沙发,打算去帮忙整理饭桌,站起来一看,我手里还抱着那个可怕的发着绿光的诡异头骨呢。

    奇怪了,造型这么恐怖的东西,他们怎么都不觉得奇怪,也不害怕呢?

    想了想才明白,或许这又是一件普通人根本看不到的东西吧?

    这个东西很重要,有了这个头骨,我就算在春分日完成了与神秘人的约定。所以我小心翼翼地把头骨交给了立冬,拜托他帮我把头骨收在他神奇的小布袋里。

    然后,我就飞也似地跑去和阿初一起张罗餐桌了。

    花汐人缘颇佳,主动过来帮忙修房子的人不少,宅子里没有那么大的饭桌,所以人们是盛好了饭菜,三三两两地自己找桌台坐位吃东西。有的人就端了碗,在墙壁的破口处坐着晒着太阳吃饭,倒也显得怡然自得。

    屋里的大桌子还是由主人来坐,花汐、丽卿,加上我们几个,再加上阿初,又凑齐了头天喝酒时的一桌。

    虽然吃得有点迟,但这仍然是早饭,所以很简单,就是米饭、小菜、蛋花汤。除了这些,每人还发了一个白煮蛋,用来增加营养。

    这里的鸡蛋都是村民自己家里散养的鸡下的,绝对绿色无污染,吃起来味道都有些不一样。

    我看到阿初拈着他自己的那颗蛋,正在试着把蛋竖立在桌子上。

    这个充满顽心的举动吸引了我,我这才想起,春分这个节气,似乎是有“竖蛋”这个传统的。

    春分竖蛋这个习俗古已有之,只是为什么要在这一天竖蛋,纪念什么,有什么寓意,却很少有人说得清楚了。只有一种说法是,春分这一天,似乎鸡蛋比较容易立起来,如果春分这天都不能把蛋立起来,其它时间大概就更不行了。

    所以,竖蛋这种活动,大概其娱乐意义已经大于它的纪念意义了吧。

    现代,也有人试着用科学知识去解释竖蛋的原理,说春分这天,昼夜等长,地轴倾斜的角度与公转轨道处于一种力的相对平衡状态,有利于把蛋竖起来。这个解释实在是太过高大上,我有些理解无能,但还是免不了疑惑——秋分也是昼夜等长,秋分怎么不行呢?

    据说,生鸡蛋和煮熟的鸡蛋都有可能立起来,熟鸡蛋立起来的难度更大,而刚生下的新鲜鸡蛋竖起来最容易。又有一种说法,说竖蛋主要还是操作技巧,因为鸡蛋的表面也是凹凸不平的,如果能在蛋壳处找到三个微小的突起点,用这三个点作三角支撑,并使鸡蛋的重心穿过三个点的中心,就能把蛋立起来。

    掌握了这么多理论的我,在试着把手中的煮鸡蛋竖起来的过程中,依旧是屡战屡败,铩羽而归。

    丽卿他们显然也熟知这一习俗,不免一下就被阿初“传染”了,一桌子的人从吃饭忽然变成了全神贯注地竖起蛋来,每一次失败,都会引来相互的一阵打趣。

    只有立夏不耐烦地说:“怎么又搞这个!”说着,就把手里的煮鸡蛋“啪”地往桌子上一丢。鸡蛋大头朝下磕碎在桌子上,却稳稳地站住了,成了桌上第一个“立”起来的蛋。

    气氛一下子又热烈起来,嘲笑声,叫声,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跟普通人的聚会没有任何区别。

    趁着阿初去洗手的工夫,我还曾小声地问过花汐,明明用一个法术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为什么还要这样一砖一瓦地用手工把房屋修起来呢?

    花汐笑着说:“因为这座宅子,本来就是这样一砖一瓦地修起来的啊。”

    住了一住,她又说:“这所宅子里有很多的记忆,是很宝贵的东西,谢谢世宁替我保护了它。”

    她说得如此诚挚,几乎令我的心潮澎湃沸腾了,而且,她并没有继续深究,我究竟是用什么方法“保住”她的家的。

    大家都很默契,关于这个问题,连丽卿他们,都没有任何一人向我开口询问。

    “快吃吧,吃完了加油干活,今天还有春祭呢,可不要错过时间了!”阿初兴奋地提醒道。

    还有春祭啊,我加快了吃饭的速度。今年的春分已经是一个不一样的春分了,那么春祭,也不要错过了吧。

    大山里的村民张罗的春祭是什么样子,我是真心的很期待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三章 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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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历四月初,我踏上了一列北上的短途火车,开始了一段并不太遥远的旅程。

    坐在火车上,我心情复杂,难以用语言形容。现在想一想,我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自从我晕晕乎乎地到了那座小城,在无聊斋落下了脚,居然就那样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扎下了根,安安稳稳地度过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的时间,比我二十年生命中的任何一段时间都显得缓慢。我感觉每一天都比原来漫长了一些,但却并不令人感觉枯燥。在这一段时间里,遇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但这些我很快就理解和接受了,并不是我觉得时间变得饱满的原因。渐渐地,我发现,我是在跟着他们,每天试着去观察酒吧里的来客,发觉普通的人生里也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我们计算着日子,观察自然,在一个个节气时欢庆,认认真真地生活。

    我是头一次知道,人生还有这样的过法。一直觉得,如果日子三十年如一日地过,上学是三点一线,工作是三点一线,那么有朝一日回头去看,就会发现每一天的记忆都很模糊。我很担心几十年后回首往事,发现我这一辈子算是枉活于世。但是现在我觉得,普通日子也一样可以过的有趣,只在于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和一颗敬畏生命的心。

    把眼光放到生活本身来,而不是那些欲望和纷争,就少了许多彷徨和动摇,每一天都有新的记忆和期待。

    这像是一个心灵的休养期。渐渐地,我感觉身体也在恢复着活力,又有信心和力量去做更多的事情。

    我被二叔毫无理由地赶出家门之后,心乱如麻,各种最极端最强烈的情绪一起绞缠在心头,令我几乎无法思考。我不知怎的就踏上了一辆南下的大客车,没有目的,也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里。后来,车开着开着,大雪封路,不能前进。人们都坐在车上,向司机讨了热水喝着等,而我坐着坐着,就忽然坐不住了。

    我拎起行李箱,鬼使神差地下了车,踏上了我现在生活的这座小城的土地。天空飘着鹅毛般的雪花,小城在新春之夜依然静谧。我茫然地向前走着,浑浑噩噩,直到遇上了那不可思议的一切。

    有时候我也在想,这算不算是命运的指引呢?

    后来我才查阅了地图,才知道我下车的这个小城离我的家大约只有火车三站的路程,说起来也并不算远。但是由于跨了省,又过了一条大江,所以心理的感觉就仿佛到了天涯海角。

    两个多月,我都没有再回过家乡,甚至是很少想起,或者说,我是努力地不让自己去想。家里已经没有我惦念的任何东西,回去只能徒增感伤。

    但是现在,我却坐上了返回家乡的列车。随着火车离我生长的城市越来越近,我的心情不知怎的竟有些忐忑了起来。

    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更怯”吗?

    当时,我可是孑然一身,灰溜溜地被赶出了家门。我没有能力,也没有本事,甚至没有一颗抗争与讨回公道的心。那一刻,我除了感觉不可置信、悲痛和伤心之外,居然只剩下了迷茫。我一向不喜欢纷争,我在迷茫里问自己,如果我去抗争呢?最终得到的会是什么?得到的,难道就是我想要的吗?

    因为想不明白,所以懦弱的我选择了逃避。

    如果可能的话,我并不想再回去,不想再与那些和我血脉相连却翻脸无情的亲人们扯上任何干系。可是现在我却不得不回去,因为父母的墓地,还在那座城市里。

    清明了。

    好在我的旁边,还坐着另一位旅伴,这位旅伴一直在跟我闲聊,话题层出不穷,有时提出的问题还相当奇葩,非常有效地把我混乱的思绪绞缠成一团浆糊。

    倒是没有那么忐忑了。

    我也不敢相信,当我向老板请假打算回家扫墓的时候,老板不但一口答应,还亲自陪着我来了。当然,她可不是为了陪着我才来的,她的理由是我家所在的城市她还从来没有去过。

    其实这也并不奇怪。她虽然已经活了成千上万年,可是人类居住的市镇变化却是很快的。不但面貌变化得快,就连行政区划也一刻不停地在变。今天城市还是这个名字,说不定明天就改头换面,归入其他的辖区。属地不同之后,城市规划也会重新开展,城市的样子又会变得更加不同。

    就像我的家乡,十几年间就已经改过两次名了。

    丽卿连事务都懒得交代,店里的事直接甩给立秋算完。倒是我,啰里八嗦地交接了半天账务的事,直到立夏在一旁听得不耐烦快把我踹出去了,我才放心地收拾行李离开。

    丽卿没有使用法术送我回家,而是跟着我买了火车票,坐上了火车的二等座。

    这还是我头一次看到丽卿的身份证,是标准的新款第三代身份证,含指纹信息的那种。也不知道指纹信息对于妖来说是个什么概念,反正他们是极好地混进了正常的人类社会。

    想一想,要是没有身份证的话,恐怕店也是开不起来的,有那么多的手续要办呢,工商登记就办不下来的。想到这些肯定是立秋去打理的,又想到这些曾经名动妖界的大妖们居然在普通人之间不厌其烦地折腾这些琐碎的小事,我不知怎的就觉得有些逗乐。

    还好有丽卿在,否则我一定会胡思乱想得更多。

    “丽卿姐,其实我有一点不安的。”在闲聊中我照实对她说,“我这是第一次去扫墓,也没有人能告诉我,到底应该是怎样的,应该做些什么,忌些什么。都不知道我这样一个人的话,会不会把一切都搞糟掉。”

    “嗯?”胡丽卿托着腮,用略微疑惑的目光看着我。

    她穿着一件黑色天鹅绒旗袍裙,把曼妙的身材包裹得恰到好处,但是,那美妙的曲线是若隐若现的,因为她外面还罩了一件小风衣,看上去成熟而妩媚。

    无论她实际上已经有多少“岁”了,我所认识的丽卿,永远是二十五六岁轻熟女的模样,像一只饱满的水蜜桃。

    我们两个坐在一起,看上去大概就像是姐弟俩吧?

    也不是,她比我好看多了。

    “干嘛担心这个呢?”她托着腮,望着我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四章 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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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啊。”我回答着,就不由得想起父母温柔慈祥的笑颜,心中的伤感变成了刀割似的疼痛。

    任何一个遭遇像我这样的人,都会在伤心欲绝的时刻过去,便开始思考逝者的所在。

    究竟什么才是可信的呢?是天堂,地府,还是幽冥界?

    他们在那里过得好吗?

    在长久的历史中,人们在祭扫时焚化纸钱,摆放祭品的做法,真的能让他们在另一个世界过得更富足、更祥和吗?

    如果真的可以的话,无论是什么事情,我都愿意做的。

    我想别人也和我一样,就算这些都只是传说,也愿意倾尽全力,抓住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希望。因为不知道,看不见,也参不透,所以,全部花不出去的心力,就只能寄托于这种虚无飘渺的希望,这可真是一种绝望的感觉。

    “唔……”丽卿想了想,说,“其实不要紧的,只要你的心意是真的,无论怎么做,都不会被鬼界排斥。”

    我感觉自己抓住了一丝希望,赶忙问:“丽卿姐,我们烧过去的东西,真的有用吗?我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让他们在那边过得更好一些呢?”

    丽卿可是“非人”,懂得比我多多了,有这个机会问她,真的是最好不过。

    然而丽卿摇摇头说:“这个我可不知道呀,我又进不了鬼界,他们也出不来,谁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子呢?”

    其实这个问题我已经私下里问过立春他们了,他们都说不知道,现在连丽卿都说不知道的话,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是不会有答案了。

    还能怎样呢?也只能本本分分地按照习俗来了,无论它们管不管用,至少也是人类长久以来的经验总结。也没准这些传统就是古时某个人类得了神鬼的提示而流传下来的呢,我可不希望因为我的失误导致父母在那个世界里受委屈。

    说着说着,不知不觉地,火车发出一声长长的鸣叫,缓缓驶入车站,停下了。

    还是那个小小的车站,已经有很多很多年的历史,可是当我再一次背着行囊下车的时候,却已经不再是回家的感觉。

    上次在这一站下车是什么时候呢?似乎是我的Gap/year,毕业后的一年空出来,不工作,拎起行囊去自己想去的地方游历。我们家族的子女很重视Gap/year,毕业后都由家里资助出去游历一年,我也不例外。我选择了欧洲和南美,各生活了一段时间,增长了许多见闻,也留下了不少永生难忘的记忆。

    但是,无论漂泊到哪里去,都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家。想到总还是要回去的,就会觉得内心安定,有了继续前行的力气。回家的那一天,除了不舍,有的是更多的兴奋。当我在这个小站下了火车,父亲远远地从站台的长椅站立起身,冲着我挥了挥手。

    他当时似乎穿了一件灰色的长款毛呢大衣,所以,可能也是冬末春初的时候。那一幕,就像照片一样定格在我的记忆里,无论何时都洗不去。

    而此刻,看到站台空荡荡的长椅,我的心也忽然变得空荡荡的,瞬间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随波逐流的飘萍,再也没有根。

    “然后,去哪儿?”丽卿歪着头,一双猫儿般的眼睛望着我。

    这才想起,我并不是一个人,不能这样随随便便地发呆。

    “丽卿姐,我家回不去了,所以,只能委屈你和我一起去找宾馆住宿了。”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

    “嗯?好遗憾。”丽卿心不在焉地回答。我感觉其实她根本就不在意住在哪里。

    我打了一辆出租车,拉开门,请老板坐在后座,我坐在副驾驶位。坐定之后,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因为火车上挨着坐,她身上那种淡淡的香味总是钻进我的鼻子,让我心里不自觉地紧张起来。

    平时在酒吧里,我是不可能离老板那么近的,只有擦肩而过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那若有若无的幽香。可是今天,我们并肩而坐几个小时,那香甜的气味可就不是若有若无,而是可以用“熏蒸”来描述了。

    这并不是指她身上的香味浓郁,相反,那香气非常淡雅,又充满自然清新的气息,仿佛混合着花香、草香和松木的味道。但是,那清新的香味笼罩着我,不知怎的就令我的心怦怦乱跳。

    自从到了无聊斋,我的感觉,似乎也变得越来越敏锐了。

    我偷眼向后观望,丽卿正侧着脸,好奇地欣赏隔着玻璃向后快速退却的街景。

    我成长的这座小城,因为到了江北,所以应当算是一座北方的城市,四季分明,冬季有冰和雪。但是,这座城市看上去并不像典型的北方城市那么粗犷豪迈,反倒有几分南国小城秀丽的味道。

    街头的树木,并不是高大挺拔的杨树和法桐,而是以柳树居多,妖娆柔媚,看上去分外柔软。柳树多,是因为这座城市多水,有河有湖,地下还有泉水,这在北方是非常少见的。

    城市只有新区建设得非常现代化,老城区还保留了许多旧时的风貌。各个时代的遗迹都保留下来,有些历史悠久的雕塑就悠然地坐落在马路的中央。

    每一个角落里,都可以讲得出故事。

    在我的心里,深深地爱着我的家乡,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这里也会成为我的伤心之地。

    我指挥着司机把我们送到了老城区中心的唯一一家五星级宾馆,毕竟她是老板,是不能够受委屈的,我也不希望她有任何的不如意。

    而且,这里离公墓也相对近一些,公墓在老城区的近郊,打车只要二十分钟就能到达。

    “嗯,世宁,这座城市不错呀!”丽卿站在宾馆的落地窗前,俯视着楼下的湖景,不由得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我站在不远处,望着她的侧影,不知怎的感觉她今天格外的好看。

    在我的内心深处,对于她陪着我回来这件事,藏着深深的感激,无论她是因为什么决定来到这里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五章 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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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清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就打车去了城郊的公墓。

    扫墓的时间并不是非要在清明当天那么严格,一般是前三后四都可以,放的宽的地方,说是前七后八都有效。所以,我们来的时间也不是清明当天,而是提前了两天。一来是我请假的时间早了一些,而老板又比较有行动力,出发得十分麻利,二来或许我的心里也藏着些阴影,怕在清明那天碰上家里我不愿见的人。

    虽然我并不确信,我那两位叔叔究竟还认不认他的大哥,我父母的墓在清明时分究竟还会不会有任何其他人去探望照料一下。

    说起来,清明祭扫的时间,正好是一年中春色最为明媚的时光。城中绿柳如丝,繁花致密,蜂蝶乱舞,看上去让心情不自觉地轻起来。

    这是一件矛盾的事,明明祭扫是一件忧伤的事情,而约定俗成的纪念活动却选在了这样的一段时光,所以祭奠和郊游踏青往往连在一起,以免两次外出。当我坐上前往公墓的的士的时候,根本就无法理解,如果是来扫墓的,怎么可能还有心情出去踏青呢?

    反正我是没有的,我甚有些担心,当我看到父母的墓碑,会不会忍不住情绪崩溃。

    但是,当时光流逝,当人渐渐接受了我们必将天人永隔这个事实,或许悲伤会渐渐地被时光治愈,不再有那么多的疼痛,而只剩下祝福和思念。再过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当下一个清明,下下个清明我再回到这里的时候,或许就会是另外的一种心情了。

    记得宋代有个叫高翥的人写过一首诗,我当时读得时候就感觉有些怅然,现在想来,那种惆怅的感觉便更加明晰。

    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

    纸灰化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

    日暮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

    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

    在祭扫的那一刻,人们是如此的伤心,可是祭扫过后,便各有各的欢笑。人一旦死去,就什么都成了空,什么也左右不了了。

    逝者已矣,而生者还要继续前行,并不是爱意减少了,这只是一种规律和必然。但是对于逝者来说,或许自己的生命对于自己来说就是全部了,并不能指望自己爱着的人们会把自己时时刻刻地放在心尖上。

    然而,这也正是清明祭扫的意义所在。推却一切尘俗的牵绊,花一些时间,一心一意地思念他们。

    这次来墓园我并没有带民间扫墓时要焚化的纸钱,因为是公共墓地,那样做是禁止的。我就是买了花束,带了一瓶父亲最爱喝的酒。今天去,主要是想擦拭下墓碑,清理打扫一下,然后在那里跟父母说说话。

    不是说,虽然人鬼殊途,可思念是可以穿越时空,传达给他们的吗?

    出门前,我特意换上了一套黑色的西装。丽卿今天只化了个淡妆,还把一头长长的卷发盘了起来,别有另一样的妩媚。我忽然意识到,其实她很少穿如此素淡的颜色,那黑色裙子和素色外罩,都不是她的喜好。她虽然什么也没有说,可是她在这件事情并没有粗心和犯迷糊,让我莫名地十分感动。

    我是在举办完葬礼,处置完墓地的事情,才离开家远行的,所以对于墓碑的位置,我知道得非常清楚。当我踏进墓园,远远地眺望墓碑所在的位置时,却惊讶地发现,墓碑前已经站了一个人。

    我并没有想到,除了我之外,还会有其他人来扫墓,因为父母的葬礼都办得草率无比,场面冷清。我当时哭着向二叔三叔抗议过,可是根本就没有人理我,我人微言轻,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

    而那时叔父们对我的冷淡和嘲讽,我永生永世都难以忘怀。

    那个人背对着我站着,穿着一件黑色的小风衣,身材不高,十分清瘦。我走近了一段距离,从背影就认了出来,这居然是三叔家的堂弟陆家兴。

    家兴比我小五岁,今年才准备读大学。在所有的兄弟姐妹中,家兴是唯一一个和我走得还比较近的,大概是因为家族中除我之外,性格最绵软的就是家兴了。

    我离开这座城市之后,所有亲属之中,只有家兴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同样什么都做不了,只是问我去哪里了,过得好不好,问我需不需要钱。

    他自己还是个学生呢,并没有自力更生的能力,却尽自己所能地想要解我的燃眉之急,让我过得好一点。那时候我刚刚在酒吧安顿下来,心里还乱得很,听到家兴的声音,我感觉鼻子阵阵发酸,用尽全身的力气才克制住自己,没让眼泪掉下来。

    “家兴……”当我走近了他的时候,从身后呼唤他的名字。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有一丝颤抖。

    家兴回过头来,看到是我,愣了数秒,才回过神来,脸上缓缓地露出笑容,叫了一声:“世宁哥!”

    才两个多月不见,家兴似乎长高了一点。他本来就是个性格内向的男孩子,此刻他的眉宇间似乎又染上了一抹忧色,让他的形容更显忧郁,完全不像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小男生。

    我看到父母的墓前,放上了一束洁白的马蹄莲,摆上了果盘供品。

    “家兴,谢谢。”我真心实意地对我的小堂弟说。

    “世宁哥,我很难过。”家兴咬了咬嘴唇,“我什么都做不了,也完全弄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不起世宁哥……”

    我连忙止住了他的话。

    “你有什么可说对不起的呢?这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不是的,世宁哥,我爸他也……我求过我爸的,可是我的话从来都没有人会在乎……”

    我明白,他说的是三叔的事情。我父亲兄弟姐妹共四人,父亲是老大,很早就继承了家业。现在父亲不在了,家里的事情变成由二叔说了算。二叔是个强势的人,我从小就很怕他。三叔没有二叔那么强势,存在感也相对薄弱,但是在我父母出事后,他却坚定地站在了二叔那一边。

    有时候我在想,二叔和三叔是要有多么恨我父亲,才能在这种时刻把事情做得那么绝呢?从前我只能感觉他们兄弟之间关系冷淡,那些深层次的矛盾,却是我完全不知道也想不到的。

    “世宁哥,”家兴略微低着头,小声地说,“我也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间才能过来看望大伯和大伯母了,因为我也要走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六章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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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走?去哪儿?”听了家兴的话,我感觉颇为诧异。他今年刚好该高中毕业,应该是去读大学才对。

    但是去读大学的话,即使是去京都,离家都根本算不上远。而且,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完全没有必要显得如此惆怅。

    家兴叹了一口气,说:“我要出国了,去法国念书,三年之内不准回国,只有彻底完成学业之后才能回来。”

    “为什么是去法国?你不是想学……”

    话还没有说话,就被家兴打断了。

    “世宁哥,这不是我自己决定的!”

    我惊讶地望着他。记得我们之前聊过,毕业之后,他是想在国内读大学的,而且,家兴想学的是生物工程,跟我一样,他对金融商务也没有多大的兴趣。

    与我不同的是,我仍然选择了家人希望我选择的专业,而家兴小小年纪,却早早地就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做准备了。我一直觉得家兴比我强,因为他至少很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所以,当我听他说要去法国的时候,才感觉如此惊讶。

    “为什么?难道家里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家兴点了点头,说:“你走以后,不知道为什么,家族里的子女,有不少都接到了出国的指示。这是没得商量的,是学校、专业,一切都给安排好了的行程,只能去,没有其他的选择。这是二伯的决定,没有人能够忤逆。”

    我觉得惊讶,二叔?二叔掌了家之后,第一件事居然是把家族的子女全部都“流放”到国外吗?

    这个家,似乎变得越来越奇怪了。

    “大家……都要到国外去吗?”

    “不是的,只有一部分被要求立刻准备出国,我们家,大哥不用走,我和白玲要去法国。四姑姑家,佳茗、佳慧要去澳洲。还有二爷爷、三爷爷家的哥哥姐姐们,也有不少要出去的。”

    我们的家族是很大的,除了我爷爷这一支,还有二爷、三爷家。而我父亲这一辈,有兄弟三人,姐妹一人,除了我是独子,其他人家都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子女。父母生我较晚,所以,我并不是家中长子,叔叔姑姑家的孩子,好几个都比我大。我听了听,这些即将被遣出国去的,似乎正好是我们这一代的子女中比较弱的那部分。

    就拿三叔家来说,三叔有二子一女,长子陆家骥,次子陆家兴,小女陆白玲。这三个孩子,除了家骥堂哥性格比较强势,能力也比较出众之外,家兴堂弟,白玲堂妹,都属于性格比较柔弱的。

    “那,二叔家呢?”家兴的话中,完全没有提到二叔的子女。

    “二伯家的憬明堂哥、憬平堂哥、雪芝堂姐,都不需要走,他们都会留在家里的。”

    果然还是二叔的意思。当然,二叔家的三个孩子也是全家族中最强悍的,陆憬明、陆憬平、陆雪芝,从小到大,全方位都很优秀。他们也是最看不起我的人,经常嘲笑我,我们一直以来都处不好。

    这是为家族清理拖后腿的人的意思吗?可是,那么着急地把他们赶到国外又有什么意义呢?三年不许回家又是什么道理?

    不过,说到最后,再怎样送到国外,也是家里给经营安排好一切的,直接被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的,还是只有我一个。

    或许是因为他们的父母至少还都健在,而我的父母,这世上最关心我最爱我的人,却在这里化作了冰冷的墓碑。

    “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我感觉自己的问话也显得很无力,因为我了解二叔,他一向都是说一不二的,我父亲去世之后,家里就再也没有其他人可以违抗他的权威了。

    家兴摇头道:“我也求了爸妈了,跟他们说我还有几个月就高考了,我会考京都的大学,反正也离家挺远的,不一定非要国外那么远吧。但是爸妈不同意,这一次他们态度特别坚决,我都快不认识他们了。”

    我听了有一些吃惊。二叔是个非常强势的人,我从小就怕他,他做出什么事来我都不会觉得奇怪。但三叔的性格并没有那么强势,他虽然也不喜欢我,可他给我的感觉,并且没有二叔那么可怕。这一次,他也变得那么强势了,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自从我父母离世,好像一切都变了。我没有人可以倾诉这些,也不知道可以去问谁,这到底都是怎么了。我望着父母的墓碑,心思纷乱。

    就在这时,我忽地心念一动。

    现在的我,跟数月之前有了一些不同,我可以看到正常人看不到的东西,也知道了这世上还有一种人类看不到的东西可以操纵人心。我忽地一惊——难道我家里的人们,也都是在怪的控制之下,做出了这种种绝情的事情吗?

    那么,如果可以把这些怪消灭呢?是不是他们就可以找回迷失的心,不再像从前那样冷漠无情?

    曾经在夜市的街头,我用丽卿给我的打火机烧死了一只叫作“失心嗔者”的怪,那个被寄生的人马上就放下了屠刀,打消了攻击我的念头。怪对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如果家人的身上都寄生这这样的怪,我一定要努力把它们消灭。哪怕会是言非那样强大的怪,我也要跟它们斗争到底。

    我与这些亲人们素日并不亲厚,可我们毕竟血脉相连,我不希望看到他们在怪的控制下变得越来越黑暗,而那样的人,最终会为自己的人生酿下深重的苦果。

    而且,从最现实的角度来说,如果可以除掉这些怪,没准他们会改变主意,不再硬逼着堂弟堂妹们出国去。家兴倒还好说,就是那边安排的专业不喜欢,但只要自己努力,还有很多改变的办法。而且他马上就十八岁,算是个“成年人”了。可是他的妹妹白玲,今年才十四岁,到了那边也只是上高中而已。一个小姑娘,就这样被丢到异国他乡,真不知道三叔和三婶是怎么忍心的。

    转念之间,我不自觉地打开了内在之眼,用它审视了我的堂弟陆家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七章 彷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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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兴的身上,真的附着了一只怪!

    名称:彷徨者

    位阶:怪/低阶

    数量:极多

    属性:生长于迷惑而动摇的心灵,使之举棋不定,左右摇摆,对未来产生恐惧和怀疑。★

    食物:迷茫

    我现,原来世界上的怪也并不是非黑即白,除了光明就是黑暗,有许多怪,它们的属性恰好介于光明和黑暗之间。它并不能算是好的、积极的,并不能令人愉悦和充满力量,但你也不能说它就是坏的、邪恶的,会把人引向绝对的堕落和腐化。

    就比如说我以前见过的食瘾童子,现在正借住在我身上的隰桑之燕,以及眼前的彷徨者。

    这个怪的外形令人颇不愉悦,因为它看上去像是一堆乱生的杂草,以人的身体为“土壤”,向外蓬勃地生长。它的颜色半绿半黄,斑斑驳驳地覆盖着家兴的躯体,让家兴看上去像一片移动的贫瘠而荒芜的废土。

    可是迷茫与彷徨,算得上是人类很正常的一种情绪。它会出现在人生命中的任何一个阶段,甚至有可能伴随人的一生。它确实会带来许多负面的东西,令世界灰暗,然而它也有可能导致一个正面的结果,就是它会引人类的思考。

    有时候,它们的存在,或许可能催生艺术家和思想家。

    无论怎样,看到这些东西生长在自己熟悉的堂弟身上,还是立刻就引了我内心的不适。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一直觉得,如果我身上也会附着一只怪的话,这只“彷徨者”应该是最有可能的对象了。我不知道自己的身体为什么无法被怪寄生,但我觉得自己的心中早已寄居了一只无形的怪,作用就跟眼前的“彷徨者”一样。

    “咔嗒”,清脆的一响,把我从呆中惊醒。我回过神来一看,原来是丽卿掏出火机,打着了,点燃了一根细细的烟卷。

    她今天的妆化得很淡,唇上只打着薄薄的浅粉色唇彩,甚至夹着烟卷的修长手指的指尖,甲油用的都是透明的颜色,只在指甲的尖端留了一条细细的法式白边。

    家兴惊讶地把目光移转到了丽卿的身上。

    我也是在这一刻,才感觉有一些奇怪。

    我和家兴聊了有一会儿了,虽然在这种情形之下,家兴的注意力集中在我身上是很正常的,可是我旁边站着这样一个大美女,他却完全视而不见,这怎么可能呢?

    丽卿的漂亮,可是在千人万人之中都能立刻紧紧抓住你视线的那一种。

    所以,或许她就有这样的一种本事,她想让人不注意她的时候,就能够把存在感降到最低。

    丽卿眯着眼睛,樱唇微启,轻轻地吐出了一缕薄薄的烟雾。

    那烟雾却好像有生命一样,向家兴缓缓地飘过去,化为千丝万缕,缠上了他身上生出的那片彷徨者的“荒草”。

    彷徨者没有来得及作任何的反抗,只忽然像触了电似的,“茎叶”僵直,然后以飞快的度枯萎、凋零。

    家兴忽然僵在了原地,眼神掠过一丝迷茫。他猛地打了一个寒噤,回过神来,又恢复了正常。

    “这位是……”

    “哦,是我的老板,丽卿姐。”我连忙解释。

    刚刚在我犹豫的时候,丽卿却直接出手了。她出手自然是干净利落,不费吹灰之力地彻底消灭了家兴身的上怪——“彷徨者”。

    这么说,丽卿认为这个怪对家兴是有危害的吗?

    我从来不会怀疑丽卿的判断。

    家兴怔了怔,忽然微笑了起来。

    “世宁哥,上次打电话的时候,你说已经找到工作了,原来这位就是老板啊!”说着,他转向了胡丽卿,“谢谢姐,关照了世宁哥,还亲自陪他到这里来!”

    丽卿冲他笑着点了点头。

    我从家兴的神情举止,没有看出任何异样。但是,此刻家兴身上的怪,却是实实在在地不见了。

    接下来会怎么样呢?身上没有了怪的家兴,在远赴异国漂泊的旅途中,命运将会有所不同吗?

    对此,我并不确定,但我相信丽卿的判断,而对于将来,我所能做的唯有祈祷。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互通了一些分别后的信息。由于家兴出国前还有事情急着处理,所以没办法换个地方去坐坐。聊了二十几分钟,我们便在这里分了手。

    想到这一别,再见面的时候恐怕就是数年以后,我的心里就不免有一些怅然。

    与家兴告了别,我这才正式进入了今天到这里来的主题——扫墓。

    之前听了丽卿的话,那些关于心意到了即是一切的话,我的心就放轻松了下来,不再像此前那样紧张,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我从管理员那里借来了工具,把墓碑周围仔仔细细地清扫了一遍,又把墓碑擦拭得干干净净,然后把带来的花束和酒水摆放在墓碑的前面。

    在这个过程中,丽卿并没有打扰我,也没有站得很近。她站在十几米外的栏杆那里,倚着栏杆,眺望山下的远方。

    于是,我走近了,抚摸着墓碑,开始与我的父母说话。

    我给他们讲离开了这里之后生的每一件事,从我坐上南下大巴的那个雪夜讲起。如果从头开始回忆并把这一切都讲出来,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些经历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但是,我所倾诉的对象在世界的另一端,当人类跨过生死的边界,我相信他们一定变成了更高一个层级的存在。所以,他们一定可以理解这些,可以理解我现在的生活状态吧?

    “爸,妈,我很好,以后也会努力地生活下去,所以,你们放心吧!”

    我悄悄地侧目望了望远处的丽卿,她的眼神并不在我的身上。我刚刚已经向父母介绍过丽卿了,告诉他们,今天的我之所以能够拥有这样的生存状态,这一位应该是最大的恩人了。

    丽卿举目望着远方,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她的侧影被阳光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看上去优雅而迷人。

    我看到她轻轻地动了动手指,一枝细嫩的绿色枝条忽然从我父母的墓碑后破土而出,飞快地向上生长,枝干不停地变粗,变成一株高大的树,又从树的顶端,散下千丝万缕的绿色“长”。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八章 无心插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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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惊讶地看着这棵树木的生长,长到极其高大,亭亭如盖,又散下千绦万续,把我父母的墓碑荫蔽于垂枝的下面。

    这凭空生成的,是一株巨大且美丽的柳树。

    “这,这不行吧……”我不由得失声叫出来。

    这可是公墓啊,虽然这柳树看上去很美,与墓碑也很协调,但公墓的管理员可不会放任这里长了一株大树而不管的吧。

    而且这样凭空多了一株看上去有个几十年树龄的大柳,难道不会吓到别人吗?

    丽卿露出了一抹微笑,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这才现,有一只黑色的小鸟好奇地绕着树顶盘旋了一圈,又飞回来,落到我的肩上。

    是这些日子一直寄居在我身上,靠吃一点我的“精魂”活下来的隰桑之燕。

    原来我是用这样的视界来观察的,由于现在打开内在之眼的视界不再需要耗费我太多的精神力,所以我常常会忘记自己使用的是哪一种视界,以至于常常把现实和妖怪的世界搞混。

    我关闭了内在之眼,用我人类的双眼再去观察,一个恍惚之间,墓碑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根本就看不见那一株巨大的柳树了。

    “丽卿姐,这是……”

    我有一些不解。

    清明,确实是有“插柳”习俗的,一说是为了纪念神农氏“教民稼穑”,又有人说是因为柳树是“至阴之木”,所以有“鬼怖木”之称。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里写道:“取柳枝著户上,百鬼不入家”。清明前后又有寒食、上巳,都是冥节,所以人们纷纷插柳戴柳以辟邪,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可是这样的却鬼之木,真的适合植栽于坟头吗?

    我还记得看过这样的故事,说是坟头只要长出柳树,就一定要连根拔除,拔得干干净净,否则后果会很严重,后患无穷。

    至于是什么后果,我就不知道了,因为那是一本恐怖惊悚,属于我比较ho1d不住的类型,看到这里,也就没敢再看下去了。

    “这棵树?哦,这只不过是妖气的转化体而已,不是真正的树啊!毕竟是对世宁很重要的地点嘛,有这棵树在,一般有破坏力的东西都接近不了啦。”丽卿拿出了老板关怀下属的架子。

    “为什么……会是柳树呢?”

    “柳树?哦,因为柳树比较好看啊。”

    “可是,真的可以么……”

    如果是其他的事情,我一定不会多说半个字的,可是这毕竟是我父母的墓碑,是我绝不可以马虎对待的存在。

    “嗯,没事的,因为那些关于鬼物的传说都不是真的哦。”丽卿沉吟了片刻,说,“要是世宁不喜欢的话,我就换一种好了。”

    “不,不用的,谢谢丽卿姐!”我开口阻止了她。

    她这样做完全是一番好意,我相信她,这一段时间的相处,让我开始无条件地相信她,我又怎么能辜负了她的一番好意呢?

    而且,只要她这样说了,这里我就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一定会非常安全,非常好的。

    毕竟我体内的神秘人传达给我的信息也是这样——世界上本就是没有鬼的,所以那些驱鬼辟邪的仪式并没有实质的意义,即使是柳树至阴辟邪之物,也不会伤害到我重要的人。

    就如丽卿说过的,心意是真的,那就是一切了。

    一切都打点好了,想对他们说的话也都说完了,我收拾好心情,转向了丽卿。

    “走吧丽卿姐,我想带你去逛一逛。”

    毕竟老板来这里,是因为她没有到过这个城市。而这里,是我出生成长的地方,做个合格的导游还是绰绰有余的。

    但是我转过身来,目光掠过了丽卿的头顶,却恰好落到了从山下缓缓上行的一排人的身上。

    刚开始他们距离还很远,看不清楚他们的容貌,但不知为什么,就在我看到他们的第一眼,我的心里就“咯噔”的一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感觉这鱼贯上行的一小排黑衣来客,似乎与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来者大约有七八个,衣着颜色素淡,还有的手持白色花束,显然是来扫墓的。

    而当他们登上山坡,到达墓园的时候,在距离还有几十米的地方看到了我,一行人也忽然止住了脚步。

    我们就在这寂静的公墓里对面而立。

    我完全愣住了,没想到这一天会如此的戏剧性。就在偶然碰到了我的堂弟6家兴之后,又在同一个地点,遇上了我在这座城市里最怕碰到的人。

    把我赶出家门的那个人,也就是我的二叔,还有他的长子6憬明、次子6憬平,也就是我的两个堂兄,就这样突然地出现在我的面前。跟在他们身后的,还有二爷爷家的几位表兄弟。

    难道,他们竟然是专程来给我的父母扫墓的吗?

    一时间我有一些呆愣。这就意味着,二叔他还是认我父亲这个大哥的吗?但这也就是说,这个家里容不下的人,就只有我?

    二叔还是像以往一样,气质冷傲,神情严肃。他们只是滞了一滞便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我的面前,才停下了脚步。

    二叔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并没有说话,他对我一向是漠不关心。反倒是大哥6憬明望着我,轻轻地嗤笑了一声。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世宁啊。一别数月了,竟还能穿得人模人样,也真是难为了你。还以为你那种没出息的样子,出了门只能去讨饭呢!”

    6憬明身高一米八七,比我高出半个头去,身材修长,容貌英朗,又继承了二叔那种带点孤傲的气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帅哥,走到哪里都有姑娘倾慕的目光。如果说一个大家族的继承人是什么样子,我想那就应该是他这样。

    这位堂兄平素待人就非常冷漠,在商圈中也是出了名的冷酷无情。但是外人对他倒不是一边倒的差评,因为他人虽孤僻,却非常讲商业信誉,从来不做违背诚信规则的事情。这样的人加上强硬的手腕,往往会变成人们仰视的对象。

    平时他是绝无兴趣用这种嘲讽的口气对人说话的,因为他像二叔一样,眼高于顶,常人根本就不会放在他的眼中。但是不知为什么,从小到大,我似乎是他唯一喜欢讽刺挖苦的对象,看来这一点直至今日也没有改变。

    “哼哼,你怎么知道世宁没本事?咱们世宁说不定有其他的本事,会倒贴吃软饭呢!”这一次,是二哥6憬平的声音。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九章 世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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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憬平的话说得难听至极,我的心里猛地腾起了一股怒火。此刻他们侮辱的不仅仅是我,他们连丽卿也一起侮辱进去了!

    什么叫作“吃软饭“的?他们把丽卿看成什么了?!

    以前他们也经常嘲讽我,对此我都是付之一笑。我没有那么强烈的自尊心,我只觉得他们的行为都无聊至极,理会他们简直是浪费生命。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只要自己心里想得开,不介意,忍一时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相反的,要是我被气得暴跳如雷,吃不下饭,睡不着觉,那才真是遂了他们的心意。

    我之前就曾经思考过这个问题,我觉得世界是神奇的,生命也是神奇的。我看到春天的花,秋天的圆月,有时候看着看着会忍不住流下泪来。我也曾惊愕于自己的眼泪,不明白泪水为什么会自动地流下,后来我发现,原来单纯的“美“也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力量,比那些众所周知意义上的成功和收获更容易征服我。

    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短暂,在无聊斋的数月更令我清晰地认识了这一点。我想我这有限的生命应该全部投入到更美好的事物中去,爱那些爱我的人。不爱我的人,我并不想浪费时间在他们的身上,这是我认为最好的回答。

    所以,我觉得自己一直都可以不与他们计较。但是此刻发生的事情,却是我绝对无法忍受的。

    他们居然侮辱了丽卿!

    “你在说什么?陆憬平,请你道歉!”我直视着憬平,一字一顿地说。

    也许是我从来没有用这么坚决和强硬的口吻跟他们说过话,憬平看着我,居然愣了一下。

    “呵呵,行啊世宁,才几天不见,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什么才会迷了人的心窍呢?不会是遇上狐狸精了吧!”

    “你!你……”我毕竟还是不擅长跟人吵架,听了憬平的这些话,我气得肝颤,可是一时竟说不出什么有力的东西,可以把他的这些混账话给顶回去。我只是愣愣地来回扫视着他们,全身都有一点发抖。

    这些人居然是我血脉相连的亲人,我真的完全不想承认这一点。丽卿听了这些话又会怎么想?丽卿好心好意地陪我回来,凭什么要在这里受到他们的侮辱呢?

    我真恨自己没有长一张刀子般的利口,可以把他们骂得无言以对。可是我真的没有这样的本事,委屈了丽卿我的心里很难过,真的难过极了。

    可是当我愤怒地瞪着他们的时候,我还是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丽卿的存在感一直是刻意压得很低的,如果她不主动站出来说话,一般人根本就不会注意到她。刚刚家兴就是这样,明明是一个大美女站在眼前,他却完全视而不见。

    但是现在不一样,憬明和憬平说的那些刻薄的话,针对的可并不仅仅是我,他们显然连丽卿也一起骂了进去。

    而且我发现,二叔那锐利的目光,从一开始就忽略了我,直接在丽卿的身上扫来扫去。

    为什么二叔他们,会比一般人更加敏锐呢?

    丽卿轻轻地嗤笑了一声,款款上前两步,轻声问我道:“这几位是谁,也不介绍一下。”

    我赌气道:“没什么可介绍的,我与他们再也没有什么关系。”

    陆憬平哼了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陆世宁,让你出门,对你也是种历练,没人说不认你啊,至少我,还是认你这个堂弟的。”

    说着,他斜睨了丽卿一眼,道:“我们是陆世宁的堂哥,这里还有长辈,轮不到世宁在这里撒野。”

    我不由得怒火中烧。这些人,永远就知道颠倒黑白,我父母就在这里,甚至尸骨未寒,这些人竟当着他们的面,说出这种话来。在丽卿的面前,我真是感觉羞愧难当。

    但是丽卿一点也没有在乎这些,只是很随意地冲着他们点了点头。

    “原来是世宁的亲属啊,你们好,我是世宁的老板。世宁是个好员工,能有这样的员工,我还得好好谢谢你们呢。”

    胡丽卿露出一丝微笑,容颜看上去娇艳无比,让我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我明白她是在维护我,是在替我反击,让他们知道,离开了这个所谓的家,我一样可以过得很好。

    事实是,我也确实过得很好,时至今日,甚至比生命中的任何一个时段都更加自由和舒适。

    我的心中涌上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动和感激。

    我觉得但凡是一个正常的人,特别是正常的男人,看着如此迷人的女子,即使不去曲意讨好,也绝不会忍心对她出言相伤的。可是实践证明,我们家的人,都不是一些心理正常的人。

    我听到一直默不作声的二叔开口,声音冷冽地说:“世宁,给你一句劝,不要什么人都结交,这世界可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

    我再也忍不住了,大声吼道:“你们知道什么?说话之前,为什么不想想你们自己都做过些什么!就算你是长辈,我也一点都尊敬不起来!丽卿姐比你们强多了,你们根本不配与她相提并论。曾经与你们是一家人,是我的耻辱,是这一辈子都洗不去的污点!”

    我向前踏了两步,想要继续和他们理论,想要让他们给丽卿道歉,可是我的手腕却被人握住了。

    丽卿修长的芊芊玉指轻轻地握着我的手腕,她的手指是温热的,令我感觉触及之处微微的酥麻,本来就因为愤怒变得擂鼓般的心跳变得更快。

    “世宁,走,回家了。”我听见丽卿柔声对我说。

    这略微低沉的温柔的语声忽然治愈了我,让我觉得铺天盖地的温暖向我包裹,就像一直在茫茫无尽的汪洋中飘泊的小船,忽然之间看到了岸。

    在这样的时刻,听到丽卿这样的一句话,我感觉即使现在的我一无所有,也已经心满意足。

    情绪激动之下,我不自觉地打开了内在之眼,用最为锐利的眼神注视着他们。

    父母坟茔之上的绿柳重新出现在眼前,繁密的柳枝飘摇着,如一顶翠绿的华盖。

    我本以为自己将看到无比丑陋的东西,这些冷血无情的我的亲人,他们的身上应该是缠满了怪的。

    可是眼前所见却震惊了我——眼前的六七个人,我的二叔,我的堂兄,我其他的表兄弟们,他们的身上全都没有任何的怪存在。

    干干净净,一无所有。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章 无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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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不可思议。

    在这段时间的日常生活中,我已经习惯了看到人身上附着形形色色的怪,并且把它们当作一种很自然的现象。每次我打开身体内部新获得的那双与众不同的眼睛,几乎每一个正常人都在我的面前改变了样子。

    我私底下把那些怪称为“看不见的人心”。

    怪的食物不仅仅是“善”与“恶”那么简单,有一些怪,它们吃的是人类的情绪。且不说一个人究竟能不能被简单地划分为“善”或“恶”,那些喜怒哀乐的情绪总是正常人都会有的吧。

    所以,身上没有怪的人类,才属于少见的异类。也可能这才是丽卿他们感觉到好奇,把我捡回了无聊斋的原因吧?

    本来以为,身上不能生长怪,是我自己那令人生厌的寡淡个性使然,没想到现在看来,还有相同的人身上不能孳生任何一只怪,不是一个人,眼前一下就有七个人,这简直是违背常理的。

    而且,这七个人全都是我血脉相连的亲人。

    我和二叔一家所有人的性格都是大相径庭的,那么,是家族血统的关系吗?可是,刚刚还见过了家兴,家兴的身上,不是寄生了一只叫作“彷徨者”的怪吗?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但是,有一件事情却在此刻就可以确定——那就是二叔、憬明、憬平,他们长久以来对我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在怪的刺激和驱使之下做的,他们那样待我完全是出自本心。

    不需要怪的强化,他们的本心,就已经非常冷酷了!

    原来我们这一家子人,都是奇怪的人。

    “走了。”丽卿又一次拽了拽我的手腕,催促道。

    “但是他们……”

    难道,就这样算了吗?就让他们这样盛气凌人,耀武扬威下去吗?

    就算我做不了什么,没有那个能力让他们低头,也没法让他们为自己的言行道歉,可是,我的态度还是可以坚定的。我觉得在这种时候,至少我自己是绝对不能动摇和示弱的,以前我总是退缩和忍让,但是现在不行,现在有丽卿在,我是为了她,而变得坚决。

    第一次感觉,我已经不是一个人了,我是在为了守护一些什么而奋斗。

    可是丽卿的声音忽然变得凌厉。

    “走!你这样,一点意义也没有!”

    我惊讶地望着她,发现她的神情变得非常不耐。我已经在她的店里工作了两个多月,非常清楚,每当她露出这种神情的时候,就说明她的心情变得很不愉快了。

    我只好闭了嘴,乖乖地任由她拉着下山去。我扭过头,狠狠地瞪了这些无情无义的刻薄角色一眼,却发现二叔的目光竟然直直地系在我的身上。

    二叔一向眼高于顶,对于我,他从来是连正眼看一下都不屑的。

    完全不明白,这些人心里都在想着些什么。

    用这样的手段获得的东西,哪怕是家财万贯、权倾四海,也真的能够令这短短的生命充盈辉煌吗?

    入睡的时候,难道不会做恶梦吗?

    远远地,我看着他们也转了身。他们并没有在我父母的墓碑前停留,而是向山顶更高的地方款步行去。

    我这才想起来,这座公墓可不仅仅是我父母坟茔的所在,爷爷的墓碑也在这里,甚至还有更高一辈先人的坟墓。

    我们已经有几世在这里定居,所以这座墓园里,供奉着我们几代先祖的墓碑。

    他们今天是来祭拜祖先的,而我却自作多情地以为他们心中还顾念着这份血缘,会来给我的父母扫一扫墓呢。

    看来,对于他们,还真是一点期望也不能抱。

    丽卿拉着我,快步下山,我看她神情有些不对,便问她:“丽卿姐,你这是怎么了?”

    胡丽卿的脚步略微滞了滞,放开了我的手。

    “没什么,”她忽然陷入了若有所思的状态,“就是你的家人给人的感觉有点奇怪,与他们接触有些不愉快而已。”

    “实在是……对不起。”我感到十分惭愧,与他们这些人接触,给人的感觉能愉快才怪了。

    “没什么,不是你想的那样。”丽卿一笑,道,“既然扫完了墓,我们就回去吧。”

    不知怎的,丽卿所说的那句“世宁,回家了”一直在我的心尖萦绕,让我觉得心里头暖暖的。

    我脱口而出:“既然事情办完了,我来给丽卿姐做导游吧!”

    她说没有来过这座城市,那么,我怎么可以不尽尽地主之谊呢?虽然我也算不上是什么地主了,可至少我对这座城市是熟悉的,了解它那些小小的美好的细节。我自信,一定可以做一个合格导游的。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我带着她去了好几个地方,都是我感觉最值得一去的。城市本来就不大,看着风景,吃点特色小吃,也是一种难得的美好享受。

    我努力地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丽卿的身上,给她讲解这个城市各个角落发生的有趣的事,这样我就可以从之前扫墓时变得悲伤的心情中解脱出来。但是这座城毕竟是我太熟悉的地方,许多经常路过的角落里都写满了回忆,而这些回忆又大多是关于我父母的,实在是令人为难。

    走饿了的时候,我带丽卿到胡同中的一家小店去吃小吃。这家店名气并不大,客人也不算多,但是,小吃的味道却难以言喻的好,许多东西就是我小时候吃到的那种味道。

    随着世界越来越喧嚣,保持着原始味道的东西也越来越少了。

    我常来这家店,是因为父亲也喜欢这家店。只有我们两个人出门的时候,他总是带我来这家店里吃东西。这家店的店面不大,店里的每一张桌子我们都坐过。我们总是相对而坐,甚至在我还没有满18岁的时候,他就曾经叫了啤酒,悄悄地在我面前的杯子里倒上半杯。

    我叫他“老爸”,他称呼我“儿子”,他把只有我们两个出门的时刻称作“男子汉的约会”。

    只是现在,他再也不能来赴这种“男子汉的约会”了,我也从不曾想过,有一天我会带着其他人来这里,而且此刻与我相对而坐的,会是一位如此美丽的女性。

    我点的是几种只有本地才有,非常有特色的小吃,一件件地给丽卿介绍。正说着话,却忽然感觉身上一重。低头看时才发现,居然有一个穿着红裙、梳着两条小辫的小女孩,正在扯着我的裤腿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一章 辉光之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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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女孩看上去也就是三四岁,圆嘟嘟的小脸,一双大眼睛,头上绑了两条束得高高的小麻花辫,还打着蝴蝶结,粉妆玉琢,十分可爱。

    小孩子的心思总是很难猜想,谁也不知道他们这一刻在想什么,下一刻又会变成什么。我低头看着她,发现她抱着我的一条腿绕了半个圈,又抱住了另一条,然后一个转身,又抱住了桌子腿。

    好像是把这个桌子下面的世界当成一片小小的迷宫了,玩得津津有味,自得其乐。

    转了两圈,小家伙忽然咯咯地放声大笑起来,而且,发出了一声尖叫,好像是忽然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我无奈地抬头看了看丽卿,她也在低着头看着小姑娘,看得兴致勃勃。

    “哎呀,世宁,你好像还满招小孩子喜欢呢!”

    “呵呵……”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才好。

    我从不大的时候起,就招小孩子甚至是小动物喜欢,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因为什么。总之就是经常遇到像现在这样的情况,被突然不知从哪儿跳出来的小孩子粘住不放。

    “哎呀,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了!”一个十分温柔的女声响起,接着就是急促的脚步声。

    我抬头一看,眼前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年轻的女人。

    小女孩放开我的腿,咯咯笑着扑到女人怀里,叫着:“妈妈!”

    女人柔声道:“贝贝,虽然很喜欢叔叔,可是也不能随便这样抱着叔叔的腿哦,会吓叔叔一跳的!”

    小女孩奶声奶气地重复着:“叔叔!吓一跳!”

    小孩子的声音又脆生又好听,每次听到,总让人内心柔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从“哥哥”升级为“叔叔”了,让我有种强烈的长大变老的惆怅感。

    “实在是抱歉,给您添麻烦了!”女人再三向我表示歉意。

    “没关系,贝贝很可爱!”我连忙站起来回应。

    这个女人还很年轻,容貌并不出众,但是给人的感觉很舒服。她弯着腰,牵着女孩的小手,眼神中的光芒柔和,充满了温柔和慈爱,两个人在一起,简直就像一幅温馨的图画。

    我心中那片最柔软的地方,也跟着隐隐地疼痛起来。

    一直以来,我的母亲也是那样地温柔呢。

    我发现眼前的女人,身上居然散发着一种淡淡的金色的光芒,让她看上去超凡脱俗,宛若天使。

    我惊讶地发现,原来这人类的女性,身上竟也会是长着翅膀的!

    她的身后居然生长着一双白色的翅膀,像大鸟的羽翼,但是,那白色的翅膀又包裹着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芒,使她整个人似乎都沐浴在神圣的光华里,看上去就像天使一样。

    咦?刚刚不是还没有这些的吗?刚刚她看上去,明明就是一个普通人类的。

    我这才发现,原来我又在不知不觉中使用内在之眼看世界了。

    最近它的功能常常是自行起动,简直防不胜防,一不留神就会吓我一大跳。再这样下去,很快我就做不成一个正常人了。

    实际上…早就不能称之为正常人了!我叹了一口气,接受了这个现实。

    我看出来,眼前这位女子身上的翅膀,其实也是一个怪。

    名称:辉光之翼

    位阶:低阶

    数量:极多

    属性:生长于充满爱意的父母的身体,可在必要的时刻增强人类肉体的力量。

    食物:父母之爱

    很显然,眼前的这个形如一双羽翼的怪,是完全属于“光明”阵营的。

    这是一个数量极多的低阶怪,也就是说,许多将子女视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珍宝的父母,他们的身上其实都生长着一双隐形的翅膀吗?

    我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在遇到生活的艰辛甚至危险的时候,为人父母者常常能够爆发出不可思议的力量。柔弱的女人可以一天打三份工,把自己的一生陷入艰辛,为子女铺平人生的道路;受困时的父亲可以将孩子托举在头顶,像大力神一样地坚持三天三夜,直至自己死去仍能保持这样的姿势;而母亲在女儿被猛兽袭击的时刻可以毫不犹豫地扑向那只猛兽,掰开它的利口,仿佛无坚不摧的战神。

    当对子女的爱意高于一切的时候,他们身后的翅膀,可以让他们有如神助。

    我在想,会不会我的父母身上,也生着一双这样的“翅膀”呢?

    这一路感慨良多,以至于在坐上返程列车时候,头脑中的各种想象依然在萦绕着我。

    我不自觉地去观察车厢里的其他人,才发现原来辉光之翼真的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怪,仅仅是我所在的这节车厢,就有两个人的身上寄生了这样的翅膀。他们那无形的羽翼发着微光,在他们温柔注视的时候垂落下来,把他们幼小的孩子荫蔽在羽翼之中。

    这次返乡的旅程令我的心思有一些纷乱,所以在回到酒吧之后的两天,我的心里都颇不宁静,无法安然地入眠。由于休息得不好,所以晚上工作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被餐刀割破了手指头。

    “喂,呆瓜,做什么呀!怎么这么没用!”

    手指被割伤,我还没来得及惊叫出来,就已经被立夏骂了。

    作为妖的他们,对于血的气味似乎异常敏感。

    “抱歉抱歉,是我走神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受伤的是我,我反而需要道歉。但是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是很自然地脱口而出的。

    我看着立夏,他那双眼角微微上挑的锐利的眼睛里充满了不屑。看着他,我不知怎的忽然“噗”地一下笑出声来。

    真是的,立夏明明说的是和我的堂哥们说过的一样的话,可是感觉为什么就如此不一样呢?

    同样是满满的嘲讽和不屑,可是此刻我听着立夏的奚落,满心里却只能感觉到暖融融的,有种踏踏实实生活着的感觉。

    说话之间,立春已经捧着一只小盒子过来了,是店里备着给客人用的急救盒。

    “世宁,怎么这么不小心啊?我发现你有黑眼圈呢,是不是这两天睡得不好?”立春从盒里找出了碘伏和云南白药,还拿出了一片创可贴。

    立春有两个招牌表情,一个是明媚微笑的样子,一个是像现在这样眉头微蹙,一脸担心的样子。其实他的每个神情都是那么好看,根本就没办法把他和那个弹指便能带来一场毁灭风暴的大妖联系在一起。

    我不由释然地一笑——值得在一起的,是人是妖又有什么关系呢?就在这一刻,这里,比任何地方都更让我有家的感觉。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二章 桃花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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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怎的忽然打起了精神。

    “没事,这点小伤,完全算不了什么!”我一边接过药,快地处理着创口,一边精神满满地回答。

    立春关切地说:“世宁啊,其实,不用勉强的。现在开始,已经是清明了,在人类的世界里,这一天是有特殊含义的吧?所以,如果心情不好的话,也不必硬装作坚强的样子哦!”

    我抬头看了看表,现已经过了凌晨12点。现在,又是新的一天了。

    四月五日,到了清明的当天。

    “哼,人类不都是这样吗?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呢,实在是很讨厌啊!”立夏再次对我嗤之以鼻,随后一转身,就去忙他的工作了。

    “其实……我并没有勉强呢……”我还没来得及回答,立夏都已经跑不见了。

    立春轻轻地笑起来。

    “没有就好。逝者已矣,生者还需保重,你能生活得好一切,才是他们在那边最希望探知的消息吧?”

    我点了点头。“逝者已矣”这个词离生命久长的他们是如此遥远,而他们竟能试着去体会我此刻的心情,这是一种多么值得珍惜的心意呢?

    我知道今天是清明了,也知道天亮之后,我们照例是要闭店纪念的,所以,我已经提前为这一天做好了准备。

    这一天我还是没有睡得很多,刚过午就起了床,因为我有一个小小的计划要实行。

    洗漱完毕,我悠然地来到厨房,打开冰箱,取出了我提前一天就已经准备好的材料。

    清明了,我打算为丽卿她们做清明时节依风俗要吃的小吃——青团。

    关于清明为什么要吃青团,这个由来众说纷纭。有的说是寒食纪念介子推的,有的说与太平天国将领陈太平落难有关,又有的说是纪念大禹治水的。至于到底是因为什么,我直到今天都没有搞清楚。

    吃青团似乎更多的是南方的习俗,但是由于我喜欢青团的味道,所以之前在家里也曾自己做过,还得到了父母的赞扬。青团里的核心要素就是新鲜的艾草汁,否则,它就与一个普通的糯米团子没有什么区别。就是这种艾草汁,使青团有一种独特的清新味道,闭上眼睛吃的话感觉就像踏在刚刚修剪完的草坪上。

    冰箱里有我昨天特意购买回来的新鲜艾草头。

    大农贸市场真是个好去处,满满的烟火气和人情味。这里总是有最时令最应季的食材,连艾草这种东西都有人特意进了来出售。

    把艾草洗净扔进滚水中焯一下,加一点小苏打去苦味,然后捞出过凉水冲洗。焯好的艾草放进搅拌机,加一点水打碎,就变成了艾草汁。

    糯米粉和粘米粉混合,放入适量糖,再加上少量开水搅拌,然后放入打好的艾草汁和少许油,和成一个光滑的面团。

    之后的做法,就很像包汤圆了。把面团分成若干个小剂子,搓圆后用大拇指按出一个坑,包入豆沙馅,收好口,搓成一个圆圆的团子。

    豆沙馅是我头一天煮好了的,自制的豆沙馅会有一点点的颗粒感,吃起来口感完全不一样。

    然后就是上笼蒸了,笼屉里铺好棕叶,大火烧开蒸锅,放上青团蒸十分钟,草香四溢的青团就大功告成!

    除了青团之外,我还准备了另外一种食物——桃花粥。

    其实这个桃花粥我也没有做过,是查资料查出来的,这是古人才吃的东西。我承认做这个有一点讨丽卿欢心的意思,因为对于她来说,古代的时光都已经彻底流过,成为只能封存于记忆中的东西。她应该是很怀念那些流逝的时光吧,因为每一个节气,丽卿都会换上古装,变成那种古典美人的样子。如果不是心中留恋,又何必这么麻烦呢?

    后唐冯贽编的《云仙杂记》里有关于桃花粥的记载。《云仙杂记》是一部记录异闻的古集,内容比较杂乱,主要是有关唐朝和五代时一些名士、隐者和乡绅、显贵之流的逸闻轶事,其中也包括了不少的民俗。书中写道:“洛阳人家,寒食万花舆,煮桃花粥。”现在有许多爱好美食的民间高手很喜欢从古籍里扒食谱研究、试做,还会把经验在网上分享,所以,我很容易地就查到了许多个不同的“桃花粥”配方。

    配方五花八门,有加红糖的,有加香料的,我从里面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的,也就是——什么都不加。

    只有粳米、白水、鲜桃花。

    桃花我们院子里就有两棵,所以根本不用出门去找。在这座城市,桃花比我的家乡开得早,所以花期早就开始了,现在正好是盛放的时节。我从中挑了些将开未开的,十几朵就够了。这种含苞打朵的,煮出来效果最好,这是从视觉上来说。

    这个粥,实际上只是普通的粳米白粥多了一点桃花的清新味道而已,所以它的卖点一定不在于口味,而在于象征和纪念意义。

    如果是这样的话,美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当然,粥底也绝不能差,所以我选择了砂锅小火慢煮。

    酒吧的后厨空间大、设备华丽,几个灶头同时开火也不显拥挤。我进入厨房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粥煮上了,然后才开始做青团。现在,青团做好,我又做了几道青素小菜之后,白粥也已经煲得相当粘稠了。

    即将出锅的时候,把桃花苞加到粥里,文火再煮一分钟,桃花粥就做好了。

    这么古风的吃食,盛器肯定也不能随便了。不过这一点并不难做到,因为我们这里有非常便利的条件——厨房的橱柜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餐具,不少一看就古意盎然。我相信它们都是真正的古董,毕竟丽卿他们已经什么时代都经历过了,几千年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弹指一挥间,所以这些漂亮的杯盘碗筷,没准就是她从很久以前开始慢慢积攒下来的。如果我活着的这个时代有什么非常可心的餐具能够入她的慧眼,或许也会进入这只收纳的橱柜。待到我连枯骨都找不到了的时候,它们也会成为“古董”吧?

    到了那个时代,又会是什么样子呢?那可就是我想都想不出来的情形了。

    我选了几种合适的古风食器,盛好了桃花粥、小菜和青团送过去。他们早都已经到了餐厅了,正在等着吃饭呢。

    看到他们几个,我吓了一跳,现自己做了这古风的餐点还真是刚好合适。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三章 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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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刚刚走进餐厅,我就已经觉得不对了。

    原本装潢很西式现代的餐厅,现在忽然都变成了极其古典的样子,无论是桌椅家具还是墙壁上悬挂的装饰品。

    当然,今天是清明嘛,整座院落变来变去,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我并不知道“无聊斋”是基于什么规则来变化外貌的,因为除了门口的招牌不变,房舍、家具、后院的景致,每次变化的样子都不一样。而且也并不是所有的都变,比如我住的房间就没有变化过,今天我一直使用的厨房也没有变化。

    整栋房子的变化规律就像一位喜怒无常的大小姐的脾气,任谁也摸不清楚。

    不过,无论怎么变化,都还是以古风为主,这算是很正常的。丽卿懒洋洋地坐着,托着腮倚在桌前,又换成了古装。这一次让我吃了一惊的并不是丽卿,而是连立春他们四个,也都换上了古装。

    这还是我第一次看他们穿古装的样子。

    无聊斋显然没有这样的规矩,要求他们在节气的当天必须穿什么样的衣服。我第一次见他们的时候,立夏就只穿了一条大裤衩,而立春则什么也没穿。当然,他们当时根本就不是人类形态。

    或许是发型的缘故,所以我一直觉得现代服装极其适合他们。立春穿什么都好看,但是他最适合设计简单,颜色朴素的衣服,因为那样反而使他出色的容貌和温暖的气质显得更加突出。立夏适合军装款,他那挺直的腰杆和独特的气质,总让他看上去像个战士。立秋的西装和立冬的宽松休闲装是他们的招牌,不穿酒吧制服的时候,他们就总是这样穿着。

    但是现在,他们全都穿上了古装,而且,从款式看,似乎还是魏晋时代的古装,宽袍大袖的,竟一下把他们都衬托得气质儒雅了起来,宛然四位翩翩佳公子。

    立秋的眼镜去掉了,我这是第一次发现,他有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微微地眯着,瞳孔之中,居然有一抹暗金在隐隐地流转。如果与他对视的时间长了,意识竟会感觉有一些恍惚。

    而他们四个现在居然都变成了长发,难怪穿着古装毫无违和之感。

    当然,妖要化为人形态,长发还是短发,本来就是随心所欲的,丽卿的发型,不也可以随意变化的吗?

    “今天的饭菜,看上去很不错哦,又挺应景的!”立春表扬我说。

    “咳咳,今天,你们这到底是……”

    “世宁,”丽卿忽然发话了,“饭先不吃了,带上吧,今天我们出去踏青。”

    咦?原来穿成这样是要出去玩吗?

    我忽然感觉身上不对劲,好像一下子变得沉重了。一低头才发现,我的身上不知什么时候也换成了一件古装的袍子。

    后院连通着的地点又换了,这一次,变成了绵延起伏的崇山峻岭。

    我迷迷糊糊地跟着他们进了山,峰回路转之处,我感觉忽然陷入了一片世外桃源。

    眼前是群山环绕之间的非常非常大的一片空地,生长着各种各样开花的树,以桃花居多。粉色和白色蔓延开去,灿若云霞。在我们的世界里有许多著名的景点是以赏桃花著称的,但是没有什么地方能像这里这样绚丽和壮观。

    巨大的桃花树下铺开了野餐布,我做的食物都放置在上面,还加了酒吧里售卖的一些小零食。当然,必不可少的东西,还有酒和酒杯。

    这里可不止有我们几个,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这次踏青可谓声势浩大,有不少“人”都自带酒菜,一起过来喝酒了。这些来客也都是古装人类的样子,可是我有理由相信,他们肯定都不是正常人类。

    我忽然记起,我第一次走进无聊斋的时候,也就是立春那一天,庭院里也是这么热闹的。只是后来的节气里都没有这样的大规模集会了,所以我的记忆有一点模糊。

    这一次,与上次又有一些不同。

    因为这座山,似乎非常特别。

    这里除了我们这群喝酒赏花的人,还时常会在不远处闪现出不同的人影。他们看上去有一些虚幻,并不真实,而且过一会儿就会消失。

    那些虚幻的人影,绝大多数都是古代的装束,但是服装还是有一定的差异,应该不属于同一个朝代。但是,他们看上去都很愉快,因为他们有的在打马球,有的在蹴鞠,有的在荡秋千,都是一些踏青时常见的活动。

    因为有这些人影的存在,所以偌大的空地竟然一点都不显空旷,反而变得有一些拥挤。我感觉这些都是海市蜃楼一般的存在,有点像之前跟随着丽卿看到的“逝去的时光”。

    酒至半酣,有些酒友甚至已经现出了原型,以最舒适的姿态与我们相对了。在其中,我甚至还看到了几个“熟人”,也就是立春那天一起喝过酒的。果然,今天一起来喝酒的都是些“非人”。

    不过,有了那些虚幻人影的提醒,今天的活动就并不是喝酒那么简单了。这些朋友个个神通广大,所以,很快我们的面前也变出了蹴鞠场,弓箭靶,秋千、毽子等一系列古典娱乐设施。

    我被他们推推拉拉地塞进了活动场地,借着酒劲,我也尝试了一把古代踢足球的滋味。没想到这些活了千年万年的队友们对于规则竟然门儿清,这可是连历史学家都做不到的事。

    蹴鞠还是挺好玩的,可惜我技艺不佳,被虐得体无完肤。然后又是打马球,说是“马球”,其实他们全都开了挂,因为场上根本就没有马,而是“队员”中比较彪悍的一部分直接现出了原型,另一半骑着他们,手持球杆抢夺小球,展开了激烈的角逐。

    如此激烈的赛事,我就实在不敢参与了,只能在一旁看热闹。可这确实是我所见过的最精彩的比赛了,超越我理解底线的精彩镜头频频出现,我看得激动得屏着气,憋得头都有点痛了。

    时间流逝得飞快,一局比赛结束,我渐渐冷静下来,才忽然意识到,我怎么笑了这么多!

    这次踏青的活动,真的是很愉快呢,愉快到把我的注意力全都吸引走了,所有负面的情绪都来不及出来作祟。

    我忍不住偷偷地望向丽卿。

    她正坐在大树底下,举着杯子慢慢地喝酒。旁边有几个大妖正在与她聊着天,似乎是在向她献殷勤。

    之所以今天安排的是这样的踏青活动,不会是为了安慰情绪低落的我吧?

    这样一想,我的心不由扑通扑通地乱跳了起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四章 大地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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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没有说出来的比说出来的更感人,更令人温暖。

    所以我也决定什么都不说了。

    又热闹了一阵子,大家也都喝了不少,有的家伙已经开始小小地耍酒疯,还出现了现出原形pk比试的场景。那种法术互相丢,一会着火一会刮风的情景,吓得我这等凡人连忙远离。

    我一个人找了棵桃花树下站着,心情愉悦地欣赏着眼着的一切。桃花簌簌地打在我的头顶,浅浅深深的红色,微微的麻痒。

    不知什么时候,丽卿居然走到了我的身旁。

    “世宁——”她叫了我一声。

    她的声音我太熟悉了,赶忙转头应答。

    “世宁吃饱了吗?”

    “啊,当然,已经很饱了!今天可真有意思,以前也曾经很多次踏青游玩,可是从来没有这么好玩过!”

    是的,以前清明对我来说,就只有“踏青”这一重含义,所以有时候在这一天,忙碌得常常不见人影的父母也会挤出时间,带着我去公园或郊外转转。不过那就是寻常的踏青,看看风景,买点小吃,也就没什么别的了,绝不会像今天这样热闹非凡,花样百出。

    但是我说的“从来没有这么好玩过”,并不代表“从来没有这么好。”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付出一切,来换回与父母共同度过的那些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平淡时光。

    “这座山是人类认识范围之外的存在,”丽卿说,“因为这里有着特殊的灵气,所以这座山里生活居住的几乎全都是妖和魔神。他们在山的周围拉开了结界,所以人类是不可能进入的。”

    “也就是说,它虽然存在着,但是我们的地图上并没有它,是吗?”我感觉这很神奇,但并没有感到很惊讶,毕竟他们的结界我是亲眼见过的。

    “是的,我们现在就在这座山里。不过,这座山里有一件东西,或许世宁你会感兴趣的。”

    “什么……东西?”这一次我很好奇了,因为丽卿一向不喜欢卖关子。

    “跟我来。”丽卿简洁地说。

    她把我带离了人群,走进了茂密的树林。我惊讶地现树林里也不时有人影闪过,什么时代的都有,做什么的都有,仿佛一个个电影镜头的片段,一闪即逝。

    “这座山里,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人的影像呢?”我问丽卿。

    胡丽卿挑了挑柳眉,说:“你真是性急,这就是我要带你去看的东西呀!”

    说话间,我们从繁茂的树丛中绕出来,进入了一片林间空地。

    其他的声音都不见了,剩下的,只有汩汩的流水声。

    在葱碧的树木环绕之间,居然出现了一口井,流水声就是从那口井里传出来的。

    说它是“井”,其实也并不很确切,因为它的“井沿”实在是太低了,而“井水”却咕嘟嘟地自动喷涌着,高度几乎平齐了比地面还要高出一小截的井口。

    很少见到这样自动喷涌翻滚着的井,说起来,它更像一股火山热泉,许多时候,只有沸腾的水才会这样子翻滚。可是,这口井却并没有像热泉那样即使在炎热的夏天都袅袅地冒着热气,而且我靠近了它,也并没有感觉多一丝的热度。

    当我靠近的时候,就惊讶地现了异状。

    我看到了翻滚的水波,同时,随着那水波的涌动喷出来的,还有一些淡淡的影子。

    那些影子在水中显得很淡很淡,但是当它们被喷出到空气里,缓缓地飘远,却开始变得越来越清晰。我的视线追随着一缕淡到几乎看不见的影子,一直放远去,才看清原来它渐渐地变化成了人的形状。

    一个人,带着一条狗,手中挽着弓箭,似乎是要去打猎的猎手。

    这个猎手的影像,缓缓地朝丛林深处飘去,很快就隐匿在绿树之间了。我甚至还听到了一丝细细的回响,仿佛是来自于时空彼端的声音的残片。

    我忽然明白了那些飘荡在山林之间的时光残片的成因,我们所看到的那些稍纵即逝的各个时代的人或物,都是从这口神奇的井中喷涌出来的。

    “这是……”我惊讶到无法正常地言语。

    “这是大地之眼,它所连通的是大地之心。”丽卿用缓慢的语气解释道,“大地给予一切以生命,而大地无时无刻不在注视。人们认为有些事情没有人看到就相当于不曾生,其实,世上生的一切,时光中的每一天,都被大地之眼所观察,并记录于大地之心。现在你所看到的,只不过是一些飘浮的残片而已。”

    “难怪这里只有妖才能居住,如果是人类的话,或许会吓死的吧!”我不由得感叹。

    “靠近大地之眼,灵气充足,适合妖族修行,所以妖们才用结界封锁了这片地域。但即使不封锁,这片山地也有自生的结界存在,人类同样很难进入的。只是没有妖族结界的话,人类偶入的机率会高一些罢了。”

    我回顾了一下我所知道的现代新闻甚至是史料,都没有过这样天方夜谭般的记载。如果真的有人曾经偶入的话,这样奇特的地点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大新闻吧?

    看来妖族的结界质量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那么,丽卿又为什么带我来这里呢?

    丽卿十分随意地从旁边的桃树上折下了一截树枝,用手指摩挲了几下,就塞到了我的手中。

    “大地之眼中,记录着所有人身上生过的所有事。所以,如果你想看到一些什么,把你的手伸进水中,心里默念想要看到的过去的时光,或许可以心愿成真。这对于人类的**来说有些勉强,所以,不能观看得太久。你把这根树枝攥在手心,如果你的精力不支了,它会把你拉回来,免得你受伤害。”

    原来是有丽卿施法加持的一个护身符。虽然只是一段普通的树枝,可是它的存在却让我心里一喜。

    我还在想,今天我应该设法向丽卿要一件什么东西呢!现在,我得到了一截小小的桃树枝,这算不算是丽卿碰触过的物品呢?

    怎么想,都应当是算的吧。

    而且,就在这一刻,我也深深地理解了丽卿特意把我带到这里来的一片苦心。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五章 诚实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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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问过她,也曾经对她说过,如果这个世界上能够有“鬼”的存在就好了,这样,或许我还可以再看我的父母一眼。他们离开得实在是太过匆匆,日常的分别之前他们还曾谈笑风生,再见时他们却变成了棺木之中毫无生气的冰冷尸身,这怎么说都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我自己都说不清楚,我究竟有多么想念他们。尤其是这次扫墓归来之后,我总是无法安稳地成眠,总是做各种各样的梦。他们常常入我梦来,可是偏偏面目又显得极为模糊,我拼命地去看,却总也看不清楚。我想喊他们,胸口却像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既喊不出来,也喘不过气。

    或许是丽卿对我的愿望心知肚明,所以才会带我来这里的吧?

    按照她所说的,我只要把手伸进井水里,再默念想要去到的时光,或许就可以好好地再看他们一次?

    这样一想,我的心里就激动了起来。

    短短的桃树枝干已经被我紧紧地攥在了右手的手心里,现在,我的右手中全都是汗。

    我想看到的场景有太多太多,如果可能的话,真想在这里坐下来,一天一天,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观看。可是丽卿告诉我,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人类,精神力承载不了这样的负荷,所以,我有可能只能看很短很短的一两个片段。

    为了安全起见,我决定还是先选定一个最想看的。

    如果说我活到今天为止最后悔的事,应该就是在我父母出事的那一天,我不但没有与他们好好地道别,反而和他们吵了架。

    到了今天,当时是为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别扭我都已经记不清楚了,记忆中能够留下来的,只剩了无边无际的悔恨。

    我也曾经想过,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魂,倘若我还能与他们相见,那么我第一句想说的话,就是“对不起”。

    真的很抱歉,连最后的分别,都没能是愉快的。

    所以我想回到那一刻,就算他们什么也听不到,我也想望着他们的面容,对他们说一句“对不起”。

    我用右手握紧了桃枝,心中默默地祈祷着,把右手缓缓地伸进了井口。

    清凉的水滚动着,包裹了我的右臂。就在这一瞬间,我的整个意识中光明一片。那光华如此明亮,甚至使我产生了短暂的意识眩惑。当我平静下来的时候,才现奇迹居然真的生了。

    在我身体的微微颤抖中,眼前的画面居然真的转到了那一天早上。我清楚地知道是那一天的早上,因为我看到了自己,郁郁寡欢地把一叠材料往桌子上一扔,背上挎包,甩上门就去了,甚至没有与他们道一声再见。

    母亲凝望着我带门出去的方向,欲言又止。

    跳到了这个时间点吗?本来以为可以更往前一点的,那样可以看到那天和他们坐在一起吃早饭的样子。但是很明显,虽然我向大地之眼许下了心愿,却也有许多东西是我自己根本就无法操控的。

    母亲的眼神里充满了忧虑和关怀,那是一张对于我来说有些许陌生的脸。

    因为她很少在我的面前流露出这样的表情。许多时候,父母的关怀和担忧都是默默地藏在心里,并不让我们知晓。只有在儿女背过身去的时候,他们的脸上才会显现出担忧甚至软弱的神情。

    这时候,父亲从屋里走出来,跟母亲说了一句什么。母亲点了点头,转身去收拾东西。

    看着父母的面孔和有他们的那个家,我不由得百感交集。我现我一直在恨自己,恨自己那一天为什么以那样的态度离开了家。要是早知道这次关上门之后,家就再也不是有他们的家了,我怎么可能不对他们报以哪怕只有一个微笑呢?

    有人说,一定要时时刻刻保持着最佳的状态,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遇上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人。其实同样的,应该每时每刻都对爱你和你爱的人报以最大的爱意和耐心,不要对他们随意地脾气,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去弥补这最后的缺憾。

    我就是因为没有机会弥补,所以始终对这一刻念念不忘。

    现在的视角非常奇特,仿佛我自己就是上帝。我可以俯视一切,却并不是用“我”自己的眼睛去观察。我可以看到自己出门去了,可是又能看到自己出门之后家里生的一切,这种感觉真的是奇怪极了。

    我贪婪地注视着父母的面孔,他们的面孔是如此生动,与记忆中的一般无二。可是不一样,现在我是用眼睛在看他们,而不必只是用头脑去空想。与这样的视觉相比,回忆简直就像是一片空虚。我的内心翻涌着说不出的激动,以及几乎要令我热泪盈眶的思念和幸福。

    只是没想到,我的身体居然没用到这种程度。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实际上,我感觉并没有太久,仿佛一眨眼的工夫,我的精神就已经开始恍惚了。我觉得自己的精力已经不济,可能支持不了多长时间,所以很快,我所能观察的视角也开始不受自己控制起来。

    我觉得自己的眼睛就像摄影机的镜头失去了控制,开始来回地乱扫,一会儿落到我父母的身上,一会儿又落到房顶、墙角,总之,并不是所有的场景都是自己渴望看到的。

    不要乱跑啊!我努力地控制着自己抖的身体。疲惫的感觉铺天盖地地袭来,豆大的汗水从额头滑落,模糊了我的双眼。

    我看到父亲和母亲深情地对视了一眼,父亲上前一步,握住了母亲的手。

    那样的眼神和场景,虽然十分温馨,却不知怎的让我感觉很不对头。

    为什么会感觉有一丝悲伤呢?

    这个时候,视线又一次开始了偏移,移到了天花板上,甚至可以看到一只小小的黑色蜘蛛缓缓爬过。

    “不要跑!”我在心里呐喊,“让我再看一眼,我还没有来得及说对不起呢!”

    我想要看到这最后的一天,不就是因为悔恨一直像一块巨石一般压在我的心上,而我一直希望能够看着他们,然后说一声对不起吗?

    可是当我看到他们的时候,忽然就被情绪的潮水淹没了,只是一直呆呆地注视着,忘记了自己来到这一刻的本意。

    当我蓦然惊觉的时候,已经无法驾驭自己的精神了。

    为什么,为什么我总是迟到,为什么总是来不及?

    我的身躯再一次被悔恨的情绪所占领,但是控制权已经不在我。时光的镜头已经扫过了天花板,继续偏移,甚至偏得越来越大,一直滑出了院子。

    外面,是我家的花园和车库。

    同样是我无比熟悉,但又别离了太久的场景。

    我拼命努力,可是怎么也没办法把镜头拉回到我牵挂的人身上。我的视线也随之模糊,最终放弃了抵抗,任由场景变迁,从庭院中滑过。

    可是就在这里,我却模模糊糊地看到了一个人。

    为什么,在这个时间,会有一个人,蹲在我父母的车旁边,伸手在车底摆弄着什么呢?

    偷车吗?

    我忽然想,要是有人在这一天可以把这辆车偷走的话,我不但不会追究他的罪责,我一定会感激他一辈子的。

    因为过不了多久,这世界上我最爱的人将会双双走出屋子,驾驶这辆车,然后,与这辆车一起,永远不会再回来。

    我猛地一惊,全身的血液都好像忽然凝固了。

    在这样的时刻,怎么会有一个人,在摆弄我们家的车呢?!

    事实证明,他根本就没有把这辆车偷走,所以,或许他不是来偷车的。我的心里,忽然浮上了一个连我自己都不愿意相信的判断。

    难道我的父母,其实并不是死于一场意外吗?

    就在这时,那个人缓缓地站起了身,并且,转过头来。

    我的身体如同遭受了猛烈的雷击一样,忽然僵直在原地,完全无法动弹。

    眼前这个人,就算是烧了灰我也认识。

    这是我嫡亲的二叔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六章 真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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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在过去的时光中看到了二叔身影的那一刻开始,我的思绪就乱了,头脑一片混沌,思考起来非常吃力。

    我甚至完全记不得那次深山中的踏青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又是怎么结束的。不记得我曾经说过些什么,做过些什么,是怎么回到了酒吧的。总之,我就像一具行尸走肉一般,一回到宿舍就睡倒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不是睡过去了,我是因为发了高烧而晕过去了。我这一倒下就是三天三夜的昏厥,接近三十九度的高烧始终降不下来,而且在梦里说着胡话。当然,那个时候我根本就没有了意识,这些都是立春后来告诉我的。

    他告诉我,对于人类来说,这样的病情应该算是挺严重的,如果烧的时间再长,可能会引发器官衰竭,会有生命危险的。本来他们想真接用妖力给我把高烧压下去,但是立秋反对。立秋说,世宁这病来得莫名其妙,也看不出病根,又不是中了邪气,所以,恐怕是心病造成的。这世界上最麻烦的就是人类的心病,其实是根本没药可治的,要是硬给压下去了,或许会产生什么不好的后果也未可知。

    所以他们就用了最原始的方法,用白酒给我擦身体,进行物理降温。

    “要是再不退下来,我们可就不得不用些非常的手段啦!不过还好……”立春给我端了一大杯温开水,坐在我的床头,忧心忡忡地望着我。

    听说我昏睡的这段时间,连丽卿也着急了,在我门外的院子里来回地踱步,着急地嘟囔着:“本来是想让世宁高兴一下嘛,怎么会变成这样啦?”

    立秋一本正经地回答:“这在下可就不知道了,这要问陆世宁自己才可以。”

    我随着立春的讲述,想象了一下丽卿那慌里慌张的样子,不由“噗”地一下笑出了声。拜托啊,这可是一位修行近万年的大妖怪,在我看来,要是修行达到这么漫长的岁月,性格应该就像上次看到的河神那样高贵、骄傲又冷淡才是正常的。可是丽卿的性格却像一个迷糊的邻家女子一样,仿佛永远都不会变。

    她似乎比正常的妖更加情绪化,这一点让她看上去更像一个人类——而且是一位非常有魅力的女性。

    这些想象令我混乱的神智中多了几分清明。我感到有一些惭愧,因为我自己的关系,居然让他们如此担心,我真是太没用了。

    可是,就在这病倒的几天里,我深陷于黑暗无边的噩梦。我清楚地感觉到,我的命运现在出现了三岔路口,踏出的每一步,都有可能带我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

    在梦里,我剩下的仅有的意识就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的父母真的是死于意外吗?二叔那个时候,究竟在做些什么?

    二叔……与我父母的死,有着什么样的关联吗?

    这是一个相当可怕的假设,可怕到令我浑身发抖。我甚至觉得,这个假设,就是令我的身体承载不了压力,终于病倒的主要原因。

    二叔不是一个和蔼的人,从来就不是。自从我有记忆开始,就几乎没有看到二叔笑过。家里的孩子都怕他,连他自己的孩子,憬明、憬平他们,小时候也都很怕他。

    当然,他们两个现在长大了,变得和二叔越来越像。

    父亲和二叔、三叔虽然是同样的父母所生的亲兄弟,可他们三个的性格却截然不同。父亲是个温和的人,宽厚,心中充满悲悯,我想我的性格可能就是遗传自父亲。然而我继承了父亲性格中的平和,却没能继承他性格中的果决,甚至那种平和在我的身上发展成了一种迷茫和懦弱。

    即使是这样的我,父母也希望我能自由地成长,将来选择自己喜欢的道路。可是我在兄弟姐妹的强势中显得如些弱小不堪,以至于长到十八岁成年,也想不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所以我读了大学,选择了家族需要的金融经济类专业,读书的时候也是,平平淡淡,既不突出,也不差,就这样一直混到了毕业,回到家族的企业里帮忙。

    二叔从一开始就不喜欢我,自从我读书之后,就更不喜欢我。

    父亲和他的两个弟弟虽然共同经营着偌大的家族企业,兄弟之间却并不亲厚。我周围的同学、朋友,在看到自家的叔伯时就像看到父母一样亲昵,我竟感觉那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见到自己二叔的时候连大气都不敢喘,二叔的一个眼神,就能把我吓得瑟瑟发抖。

    但是,这么多年以来,我也从来没有见他们兄弟之间产生过争执,打过架。企业中的事情,更是井井有条,从来没有因为这些而发生过不快。

    所以我一直认为这种独属于我们家的冷淡是他们的性格造成的,可是当我在大地之眼看到了时光真实记录下的一切,看到二叔蹲在我父母的车旁边不知摆弄什么的时候,我忽然产生了一种彻彻底底的迷惑。

    以前我所相信的事情,都是假的吧?

    实际上,他们之间不但没有爱,甚至是在彼此憎恨着?至少,二叔是在憎恨着我父亲的吧?

    恨到希望他去死的程度?

    恨到最终亲手……害死了他?

    这种想法令我全身阵阵发冷。我可以相信二叔、三叔薄情寡义,在我父母死后把没有利用价值的我扫地出门,但是我实在不愿意相信,二叔居然是亲手把我父母送上不归路的刽子手!

    可是,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二叔在那个时间,一个人,不为人知地在那里悄悄地摆弄什么呢?

    又为什么,在他摆弄了那些之后,我父母驾车出门,就遭遇了那样惨烈的车祸?

    说这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话,谁会相信呢?

    反正我是说服不了自己。

    思考这些问题还不是最令我纠结的事情,而接下来的事情,才是我最不敢想的。

    如果事情的真相就是这样,那么,我该怎么办——这才是真正的难题。

    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简直无法思考。这种混沌令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我觉得自己的世界开始变得越来越暗,最终变成了漆黑的颜色。

    那种黑极度压抑,让我的心被一种愤怒的火焰灼烧,让我感觉自己变成了其他的什么人,让我几乎不认识自己。我有一种冲动,想要爆发,想要毁灭,想要破坏一些什么。

    直到我在梦中听到一个声音在呼唤我。

    我听到不知是谁在一片漆黑的世界里叫着我的名字,不停地呼唤着:“世宁,世宁,陆世宁……”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七章 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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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谁?谁在叫我?

    混沌之中我四处张望,但是四周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

    我这才发现,那个声音似乎是从我自己身体的深处自动发出来的。

    “世宁,不能再深陷下去了,否则,会失去控制的。你是绝对不可以失控的人,否则,形势就会非常糟糕了!”

    “你是谁?这是什么意思?”

    “快醒醒,不要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否则,你将会什么都看不清楚的。”

    “是……你吗?”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隐约地判断出来,跟我说话的这个声音,来自于蛰伏于我身体深处的那个“神秘人”。他已经好久没有发声,甚至是没有一点存在感了,所以我几乎已经忽略了他的存在。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以告诉我……二叔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我体内的神秘人给予了我很多,独特的视野,令人难以置信的记忆。可以说,是他带我走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所以在我的心里,他是全知全能的,我希望他能够给予我一个答案。

    神秘人沉默了一会,说:“发生那件事情的时候,我还处于完全的无意识状态,所以你想要知道的,我并不了解。这个答案,要由你自己去找出来才行。”

    “可是不管答案是什么,结果都一样的,不是吗?!”

    不是都一样吗?我父母不在了,永远都不会回来了。我感觉自己体内愤怒的潮水更加汹涌澎湃,几乎要把我的身体胀破了,视野中的黑暗越发浓郁。

    “世宁,你看清了吗,他究竟做的是什么?”

    “我……”

    具体的,我确实没有看清,因为那时光的记忆虽然清晰,观察的角度却不受我控制。我确实看不清他究竟动了车上的什么零件,说实话,就算是知道他动了什么零件,我也不知道那些零件对发生车祸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可是我是一个正常人,有正常的思维,有正常的思维的话,就会基本的推断。

    这世上的事,总是有因必有果。如果二叔与我父母的死没有关系的话,我感觉他的这一行为是根本无法解释的。

    “世宁,有些时候,眼睛看到的都并不是真相,更何况,你并没有看清楚呢。”

    真相……么?

    我忽然感觉有空气顺着我的鼻腔涌入了肺部,那种膨胀到无法自抑的感觉猛地松弛了下来,我窒了一下,忽然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

    这才发现,我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呼吸了,全身都处于缺氧的状态,所以才会感觉如此痛苦。

    神秘人的不知什么话,让我突然恢复了呼吸的能力,新鲜的氧气被迅速地输送到全身的毛细血管末梢,眼前的黑暗渐渐地淡去。

    隐隐地,我听到他说:“世宁,去寻找吧,我会助你一臂之力,无论你作出怎样的选择……”

    然后,我就忽然醒了过来,看到了在我屋里坐着的立春焦虑的面孔。

    接下来的许多天,我的身体都非常虚弱,以至于无法正常地工作。丽卿免除了我夜间在酒吧服务的工作,甚至做饭的事情也由他们代替了,我只要稍微管管账,剩下的时间都可以用来休息。这让我感到很惭愧,所以我每天试着去摒除杂念,不思考太多,努力地让自己好起来。

    但是我发现,有些事情即使你不去想,随着时间的流逝,心思也会渐渐变得明晰,就好像在无意识中也会不停地思考一样。

    我觉得那个神秘人的话是有道理的,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现在的我心中也并不是非常清晰。我想终有一天我会把一切都弄清楚,到那个时候,我自然会作出自己的决定。

    我想如果那个推断是正确的,真的是二叔害死了我的父母,那么我就会变成一个复仇者,用尽我所有的时间,让二叔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为我冤死的父母讨回公道。

    但是不管真相是什么,我都需要变强大,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我的敌人虽然是人类,可是他在我的心里,比妖和怪还要强大,如果没有一些实力,是根本就无法战胜他的。

    就像呼应我阴郁的心情,这些天的天气也是阴郁的,进入了连绵的雨季。

    不过,天气真正地暖起来了。

    清明过后,就是谷雨。谷雨,顾名思义,就是“播谷降雨”的意思。俗话说,“雨生百谷”,又道,“清明断雪,谷雨断霜”,也就是说,这个时间,气温上升,雨量充沛,正是农作物生长旺盛的时段。

    春天的雨和秋天的雨给人的感觉不一样,秋雨有着解落秋叶的作用,又挟着一股沁入骨髓的冰,所以很容易引起人的伤感。可是春雨中蕴含的,是湿润泥土的味道,青草的味道,草木生长的味道,一点也不寒冷,所以会让人心中生出蓬勃的希望。

    以往我都是这样觉得的,唯独今年不一样。原本以为是我现在混乱的心绪造成的,后来发现,那心情的忧郁之后,不知怎的还多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在我恢复了正常工作之后的没几天,就到了迎接谷雨的日子。这一次时间赶得很巧,谷雨的前一天是三月十五,天放晴了,入夜,一轮满月挂上夜空。

    像往常一样张罗完晚饭,又刷好了碗,我拿好了购物袋,准备出门去买东西。

    离酒吧开业还有两个小时,我准备利用这段时间去买些食材。这段时间我身体虚弱,做的事情很少,又受了他们很多照顾,心里觉得歉疚。所以现在身体好些了,就想着尽可能地多做些事情。

    过了今夜的12时,就是谷雨,店里照例是要停业休息的。谷雨习俗,是我从来没有关注过的,我想像我一样从小在城市长大的人也大多不会关注,因为它在我们的生活中几乎没有任何的影响和痕迹。我上网搜索了一下,发现这一天的习俗各地的差异很大,但奇怪的是,大多数都是以“祭神”为核心,仿佛纷纷集中于这一天感谢神恩。

    更加奇怪的是,各地感谢的神灵居然都不一样,而且,差异特别大,简直好像各种不同的神灵于同一天,在不同的地点不约而同地拯救了世界似的。

    如果这真的有什么来历,那也应该是很久远以前的事情了,不是我能搞清楚的。现在我能弄明白的,就是谷雨这天貌似许多地方都习惯煮红豆粥。我所能做的,大概就是应时应景地为丽卿她们,用心地煮上一碗红豆粥吧。

    刚好红豆上次做豆馅用完了,我准备抓紧出门,去超市买些红豆。另外,新鲜蔬菜也不多了,也得备上一点。

    走出门去,我抬头望了一眼天上的圆月。今天的月光显得有一些奇怪,月亮的下缘,不知怎的现出了一抹隐隐的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八章 月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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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在街道上,心里不知为什么慌慌的。

    头顶的圆月还沉在东方,显得格外近,格外大。但是月光却一点都不明亮,而是从月亮的底部边缘,有红色的光晕渐渐地渗透和扩散,慢慢地把半个月亮染成了血红色。

    月蚀吗?

    现在的月亮,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红,简直就像是滴血一样。我甚至从来没有在照片中看到过这样的月亮,所以,我不确定这究竟是不是月蚀。在我的自然常识中,月蚀的时候,月亮有可能会变红,但是没有这么红过。而且我觉得,月蚀通常是可以预测的,如果会有这样的天文奇观出现,早就已经提前好几天预告,今晚男男女女就会以浪漫之名拥挤到各种观景台去看月亮了,就像当年那些各种星座的流星雨一样。

    可是这些天根本就没有过这方面的预报,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所以,是完全不可预测的“红月亮”吗?

    月亮变红得很快,我还没有走到超市的工夫就已经完全染红了。随着月亮的变红,月光又略微黯淡了一些,而且月光的颜色也变得更加诡异。

    我抬头望向月亮,发现它此刻看上去有点像一颗滴血的眼球。

    什么情况!我连忙收回了目光,不再去看它,因为看到月亮变成这样,让人心里感觉颇为不适。这可不是什么浪漫的天文景观,就是这月光照在身上,也让人感觉汗毛竖得麻飕飕的。

    我加快了脚步,甚至是一路小跑着躲进了超市。

    我这次来的是附近最大的一家沃尔玛超市,有三层楼高,一层是小商铺,二三层才是真正的超市自选区。生鲜食品都在二层,所以我直接坐扶梯去了二层。

    进入了超市,室内人声鼎沸,灯火通明,月光完全没有办法侵入,反而让我一下子感觉安全了。在城市里,月光和星光最大的敌人就是灯火,只要是灯光明亮的地方,天上的星月就会变得模糊,显得脆弱而无力。这也是追求点小资情调的人们喜欢去乡间野外躺在柴火垛上看星星的原因——因为稀有,所以珍贵。

    我看了看表,离酒吧开业还有一个半小时,所以我得加快速度。

    当心思专注在购物上之后,那让人感觉不舒服的血色月亮,也就很快被我忘记了。

    我在杂粮区称了些红小豆,又特意拿了几样立春喜欢吃的新鲜果蔬,随后,我就到了水产区。

    我想要买上几条新鲜的章鱼,因为前两天我刚刚网购了做章鱼烧的模具,想着立夏喜欢吃这个,我也不妨试着做一做。

    水产区面积很大,有许多高大的玻璃鱼缸,各种供人选购的活鱼在缸里游来游去,密密匝匝的,拥挤不堪。海鱼和其它海鲜都陈列在柜台上,它们很难在运到内陆的超市之后还能保住性命,所以买海里的东西,刚刚死掉的就算很新鲜了。

    走到水产柜台,忽然听到一阵稚嫩的格格的笑声,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张开双臂,比作“飞机”的形状,啪哒啪哒地从我身旁跑过去,猛地贴在了一只大玻璃缸上。

    “哇!”他发出了一声大大的惊叹,“这么多鱼啊!”

    “儿子,别淘气!”一个三十出头的戴眼镜的男人步履匆匆地追上来,喝止了他,却没有什么责怪的意思。

    就是“儿子”这两个字让我的心里柔软了一下,因为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最后那一刻,我父亲都是这样称呼我的。

    “服务员,帮我称一点章鱼,谢谢!”我把视线从他们身上收回来。

    穿着超市制服的小伙子笑容可鞠地递给我一个塑料袋和一只铁夹子。

    “自己装吧,装完我给您称!”

    我接过来,用夹子小心地拨弄着章鱼。章鱼和鱿鱼不一样,个头都比较小,现在它们堆积在带着碎冰沙的柜台表面,早就已经一动不动了。好在这些算是冰鲜,而不是冰冻,这两者口感是有极大差别的。

    以前我没怎么做过章鱼,所以也不太清楚究竟应该怎么挑。我用夹子在在其中翻找着,选那些形状完整颜色漂亮的装进塑料袋。

    “哎呀,小伙子,你怎么挑的全都是这种紫红色的哟!”旁边有个人对我说话了。

    我扭头一看,旁边站着一位推着小车的老婆婆。

    说起来,我一向都挺喜欢这些老太太的,因为她们大多非常热心,会主动帮助人。自从我经常去早市的菜市场,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

    她们会毫不吝啬地把自己人生积淀的经验拿出来交付给你,有时候会直接帮助你渡过难关。

    “这个啊,要这种颜色浅点,带点粉白的才更好,要爪子粗壮点的,新鲜,更好吃!”老婆婆继续对我进行着指导。

    “是这样的吗?”我按照她说的特征,用夹子夹起了一只肉质饱满的小章鱼。

    “对,就是这样的最好,紫红色的差一个档次,小伙子,就挑这样的好啦!”

    我还没来得及说谢谢,就听到一个声音打断了我们。

    “喂喂,快一点啊,挑个章鱼还要这么磨磨唧唧的,耽误别人工夫了知道吗!”

    我回头一看,身后站着一个西装男,一手拎着一只黑色皮制公文包,另一手握着一个塑料袋,还把握着塑料袋那只手的手背掩在自己的鼻端,脸上显露出厌恶的表情。

    应该是奉行“君子远庖厨”这一信条的人吧,或许是谁硬逼他来买水产的,所以他才这样一脸的烦躁和不耐。

    虽然同为人类,但是人和人有很大的不同。有的人有着明确的精神目标,比如权力,比如艺术,在为了实现目标而奋斗的路上,一切浪费时间的琐事都是可恶的,有些人甚至认为连衣食住行这样的生活最低要求都是无所谓的事情。我很羡慕这种目标明确的人,但是不知道自己人生目标的我,只能从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日常琐事中体味那些微小而确定的幸福,才能弥补心灵巨大的空虚。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有点羡慕我的那些兄弟姐妹们,他们中的不少人都目标明确,并为之拼尽全力地奋斗着。我甚至在眼前这个一脸不耐的男人身上看到了一些他们的影子。

    “喂,服务员,你眼瞎吗?赶紧过来帮忙装东西啊!像你这样的,就是欠投诉,丢饭碗!”

    等等,我收回我的话——我那些亲人虽然为人大多比较冷漠,但是家教还算好,至少在公众场合绝不会说出这种不尊重人的话的。

    服务员小伙虽然给他吓了一跳,脸色变了几变,可还是迅速调整好心态,脸上重新挂上了职业笑容。

    “抱歉让您久等了,马上就来,请问您想要……”

    话还没说完,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那响声似乎来自遥远的地方,可是室内所有的灯都同时开始乱闪,我们脚下的地板也跟着剧烈地摇晃起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九章 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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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人都被惊住了,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停下了话语,甚至停下了思考。

    这就是一瞬间的工夫,巨响过后,地面忽然猛烈地震颤,原本是坚硬的水泥地表仿佛一下子软化了,变成了一张可以随意扭动的地毯。地面上的一切,货架,商品,包括购物的人们,全都在上下颠簸着,偌大的超市里瞬间充满了声嘶力竭的尖叫。

    尖叫声伴随着地面裂开的声音,货架倒塌的声音,玻璃破碎的声音,活生生的像一场噩梦。我的心脏也骤然收紧,惊呼声噎在喉咙里,想叫却又叫不出来。室内的灯刷地一下全都暗了下去,电线擦出一阵一阵的电火花,人群中的尖叫开始变成了惨叫和哀鸣。

    地震吗?我的头脑中闪过了这样的一个意念。但是这意念一闪即逝,因为没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容我思考——我头顶和脚下的天花板和水泥地表忽然都崩碎了,我的身体一歪,瞬间失去了平衡,一个趔趄向下跌了进去。

    我意识到这座楼正在崩塌,连忙一缩身体,用手抱住了头。在危急的时刻,人的感觉似乎会变得格外灵敏,我眼睛的余光看到身边的那个父亲惊慌失措地把儿子拽过来,使劲地蜷起身体,努力地把儿子护在身体下面,准备用自己的后背承受即将坠落的水泥块和巨石。我看到身后的正装男人因为惊恐而扭曲的面孔,还有老婆婆用衰弱的声音惊叫的样子。

    轰的一声,头顶崩裂的泥石向着我们直直地坠落下来。

    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害怕。我的身体还在失去平衡的下坠状态,而我脖颈上悬挂的装饰物因为身体的下坠脱出了衬衫的领口,向上飞扬起来。

    在周围已经陷入一片黑暗的状态下,这个饰品忽然发出了强烈的绿色光芒,把我的整个身体包裹在柔和的光晕里。

    一切忽然放慢了,明明我的身体还维持在下坠的失衡状态,可是这坠落忽然变得缓慢无比。我看到身边的人也和我一起东倒西歪地坠落,而他们的动作也全都变成了慢镜头。

    绿光在我身体的周围形成了一道保护的屏障,落石击在光屏上居然像碰上了某种有弹性的东西,被缓缓地弹飞了出去。这时候我才看清了那绿光的源头,原来是丽卿送给我的,我一直挂在脖子上的那枚绿玉的平安扣。

    自从把它戴在身边,除了花汐恶作剧时它显示过一次威力,就再也没有过什么异常的表现了。没想到这一次遇上意外,它居然派上了大用场。

    丽卿,又救了我一次吗?

    我看到刚刚那几个人还全都在我身边,就试着用意识与那绿光的源头沟通。

    “可以多救下几个人吗?哪怕是多一两个也好……”我请求着。

    我并没有提出“把整栋楼保护下来”这样不切实际的要求,因为我有一种感觉,可以感知这件物品力量的极限。我对于它能做到的事情有一定的内心预期,能判断出哪些是可能的,哪些是不可能的。

    只是不确定,它会不会回应我的心愿。

    绿光闪烁了一下,忽然膨胀了一倍的范围,把我周围的几个人都包裹在里面。

    在我的意识中,感觉这种坠落大概持续了有一分钟那么长,可是在现实中,大概那也就是几秒的时间。总之,当我的知觉恢复了正常的时候,我已经在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空间里了。

    绿光消失了,周围一片漆黑。不但漆黑,而且十分逼仄,哪怕看不见,也能感知由于空间狭小所带来的压迫感。

    我发现自己是半躺半坐在地上的,身后不知倚着什么,后背和屁股都被硌得生疼。有一些十分刺激的东西钻进了我的鼻腔,我不禁猛烈地咳嗽起来。

    我一边咳嗽,把手伸进裤子口袋,还好,手机还在。

    把手机按亮了,一看,果然信号是没有了。我找到了手电程序,手机电筒的光一下填满了四周的空间。

    我惊讶地发现,这好像被困在一个非常狭小的“洞穴”里了,四周都是乱七八糟的石头,弥漫着土石的粉末,我就是被这些粉末呛得咳嗽不止。

    我手边,还有不少滑溜溜的东西,腥味扑鼻,好像正是之前正在购买的水产摊上的海产品,又湿又腥,令人感觉十分不适。

    而旁边,还横七竖八地躺着好几个人,几乎填满了整个小空间。

    就是这片刻的工夫,他们似乎也开始恢复了呼吸,这一恢复呼吸,就也开始连连咳嗽起来。

    我作出了基本的判断——刚刚应该是地震了,我们所在的超市被震塌了,应该是完全被震成了一片废墟。我当时正在超市的二楼,而且是在大厅里面,属于最不安全的地点。要不是丽卿给我的平安扣发挥了作用,在建筑崩塌的时候保护了我,我现在早就应该被砸成一堆肉泥了。

    不过现在,我应该是被埋在了建筑底下的什么地方,在平安扣的作用下,这些坍塌的土石互相交错,恰好留出了不足五六平米的空间,把我关在了里面。

    实践证明,丽卿给我的平安扣,果然可以与我的意识产生某种程度的连通,刚刚和我站在一起的几个人,全都被保护进了这个小小的空间,没有被土石击中、砸伤。

    这些人中,包括教我如何挑选章鱼的老婆婆,超市服务员小伙,出言不逊的“都市精英”,还有那一对正在看鱼的父子。现在,他们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剧烈地咳嗽着,同时发出低低的呻吟声。

    怎么会地震了呢?

    在我的常识中,现在所在的这个城市,甚至是这个省、这片区域,根本就不处在地震带上。这里从来都没有地震过,自古以来就没有,至少是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而今天这如果是地震的话,能够把一座钢筋混凝土建造的超市瞬间震成一片瓦砾废土,这得被评定为多么恐怖的震级呢?

    恐怕整座城市的状态,都会十分糟糕了吧?这场地震的范围会有多大呢?

    一切都是非正常的状态,没有任何前兆,没有任何警示,就这样忽然发生了。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了那巨大的滴血般圆月的影子,那同样也是毫无征兆就发生了的月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十章 受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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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联吗,这猛烈的地震和天上诡异的血红色月亮?

    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我,现在的我见过了许多非正常的现象,所以已经不再试图用“科学原理”来解释世界上生的一切,哪怕仅仅是自然现象。

    无聊斋怎么样了呢?我可不希望看到它变成一片断壁残垣啊!现在,对于我来说,酒吧可是像家一样的存在。不对,比家更重要,因为我已经没有家了。

    不过,这是在想什么呢!丽卿他们都是多么强大的存在,他们所在的地方,怎么可能有任何闪失呢?我颈上的平安扣里,不过有丽卿注入的一点法力,就可以在如此猛烈的天灾中保住了我的性命,那么有丽卿坐镇的地方,是绝对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的。

    我现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中,我居然一点都没有害怕,更没有想过自己是面临绝境,有可能会死什么的。如果是从前的我,此刻一定早都吓得魂不附体,可是现在,我竟比任何人都显得更加镇定。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的心里有着仗恃和依靠的缘故。

    这里是市,离酒吧所在的街区不过公交车两站地的距离。出门之前,我曾经告诉过立春我去买东西了,平时我去购物的地点一共就这么几个,他们一定能找到我的。

    其实,也许不需要这么麻烦,甚至不需要什么推理。他们不是人,他们是妖,所以想找到谁,或许连信息都不需要,凭气味或是其他的什么就可以找到吧?

    我坚信自己能够获救,所以我居然成了遇险的人们之中最镇定的一个,因为其他人在意识清晰起来之后,就开始不由自主地尖叫了。

    小孩子第一时间大声地哭嚎起来,而大人们意识到自己现在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对生的事情进行了基本的判断之后,就基本都乱了方寸,有的出惊呼之声,有的口中念念有词,老婆婆则出了低低的啜泣。

    “怎么回事?地震了吗?”

    “怎么会这样,这,这可怎么办!”

    他们慢慢地次第爬起来,但是,这狭小的空间明显不能容纳人站立起来,一个成年人最多只能坐直身体,头就几乎要顶到上面的石头了。

    “我们……应该是运气好吧……”那个市的售货员小伙终于说出了一句显得理性的话,“大概是地震了吧,楼塌了,本来咱们大概会死的,可是这些石头塌下来,刚好形成了这样一个小小的空间,而且,我们当中,似乎没有人被压住、受伤什么的。”

    嗯,确实是这样,要是谁被压住肢体的某个部分,那场面可就惨烈了。被困在这里得不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就算没有伤到要害,也很有可能会死的。更何况,现在外面的情况是什么样子,谁都不知道。还有没有能够正常运作的医院,都是不一定的事情。

    我现,他们把陷落在这里,却没有被砸死归功于“幸运”。也就是说,刚才我身上的玉石平安扣出了如此强烈的绿色光芒,居然没有任何人看到吗?

    看来,那果然是常人根本看不到的东西。

    搞清了状况之后,空间内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似乎是大家都在为自己的“大难不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陷入了深深的后怕之中,连孩子的啜泣声,都变得微弱和断断续续。

    “我们要想办法从这里出去才行。”那个父亲一边把孩子抱在怀里,用一只手轻轻地拍着孩子的后背哄着,另一手向头顶的石头摸去。

    “快住手!”那个正装精英男出一声惊呼。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像一声凄厉的惨叫,吓得那带孩子的男人一个激灵,手一下僵在了原地。

    “喀啦”一声,一小撮土石从头顶掉下来,刚好落在老婆婆的头顶,惊得老婆婆也“啊”的一声惊叫。

    “闭嘴啊!”这一次,精英男也不敢大声了,而是压低了声音,哑着嗓子喝道。

    “怎么了?”我被他的一惊一乍唬得不轻,说话声音也不自觉地低了下去。

    “你们这些混蛋,渣滓,怎么什么都不懂啊!”那精英男压低着哑子,脸上的表情变得凶神恶煞,“咱们现在这个地方,上下结不结实还不一定呢!要是碰塌了、震塌了什么,咱们还是都得死!”

    我借着手电的光,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确像他说的那样,上下的钢筋、石块杂乱地搭在一起,恰好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才使我们得以容身。如果哪里一不小心,打破了这种平衡的话,确实,很有可能我们都会被埋在这里。

    而我惊讶地现,我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层。

    我知道,是由于丽卿给我的平安扣的缘故,才使我们得以掉落在这里,保住了性命,所以,我竟不自觉地感到死亡似乎离我很远。在我的意识里,自己已经和他们不一样了,此刻,我居然有一种暗暗的居高临下的观望的态度,尽管心里也清楚,我的身体就是地地道道的普通人的身体。

    真不知道这种优越感到底是哪儿来的,因为上面的石头塌下来的话,我肯定跟他们一模一样,立马就会去死。但是这种感觉确实比较奇特,就好像跳脱出了自己的身体,用另外一个人的视角去观察一样。

    其他人似乎也认同了那个精英男所说的话,全都屏住了呼吸,一动也不不敢动。连那个小男孩也吓得止住了哭泣,用惊恐的目光观望着我们。

    精英男借着我手电的光看了一下四周,脸色越的难看。

    “你们都有手机没有?”我小声地说,“这样下去,电池很快就会耗完的。我现在准备把手电关掉了,等到有必要的时候再打开。如果我的手机没电了,就开始轮流用你们的。咱们就在这里等待救援。”

    确实,除了等待救援之外,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因为周围的一切我们都不敢碰,也摸不清楚在这个狭小的空间之外究竟是什么状况。

    说完,我就关闭了手电,把手机调到了省电模式,空间内再次陷入了一片黑暗。

    没有人说话,也听不见外头的任何声音,好像一切都静止了。过了几分钟,旁边忽然再次闪起了亮光,我扭头一看,原来是那个正装精英男按亮了他自己的手机屏幕。

    光线很黯淡,但足以令我看清是他向我这边爬动靠近了。他凑到我的旁边,又冲那个市售货的小伙招了招手,说:“你们两个,过来一下,我有话对你们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十一章 算计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什么事?有什么话,是只能对我们两个人说的呢?我望着他,感觉十分纳闷。

    售货员小哥也不明就里,但是这个精英男开头显示出了一定的分析推断能力,所以他的话,我们都觉得还是应该听一下的,不管是有什么事情。所以我们两个也就听他的招呼,与他一起,挤到了空间的一角。

    精英男把手机的光调暗了,和我们凑近了,用几不可闻的微小声音说:“这次的地震实在太严重了,外面的情况很难说,所以,我们要做好长时间等待救援的准备。”

    售货小哥说:“是这个道理,不过,咱们算幸运,你们看,水产柜上的一些鱼类也跟我们一起掉到这里来了,所以,即使做坏的打算,有这些生鱼也比没有好。还有,我觉得咱们是不是应该研究一下这一带的结构,想办法给它撑得结实一点……”

    “嘘,小声点!”精英男赶忙打断了他的话,继续压低着声音说,“先别讲这些,你的思路歪了。”

    “怎么?”小哥问。

    “用不着想那么多,因为我们根本就活不到有人来救我们的时候!”

    “啊?!”

    “嘘!小声!你再这样,就滚,话不跟你说了!”

    “啊,我小声,你说……”小伙愣了一下,感觉有一些懵,可是这男人说的话颇为恐怖,让人不得不竖起耳朵去听。

    精英男又瞪了他数秒,直到确认我们都在老老实实地听着,才重新开了口。

    “我已经仔细看过了,这个地方,是完全密闭的。你们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饥饿什么的,那恐怕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因为空间密闭的话,就没有氧气进得来。所以,可能根本还轮不到你感觉到饿,我们就全都要憋死了!”

    我也被整懵了,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这确实才是正常思维下的正确判断,只是我一直都没往这个方面想而已。

    售货小哥听了愣了一下,朝四周打量了一下,神情忽然恐慌了起来。

    “那你说,怎么办?!”

    精英男沉默了数秒,把手机的光调到更暗,用更小的声音说:“这里空间太小了,而我们现在一共是六个人,氧气很快就会不够用的,就算是全员都原地不动,减弱呼吸,也没有用。我已经有感觉,现在比刚刚落下来的时候已经憋闷了一些,所以,很快,我们的生命都会受到威胁。”

    “明白了啊,那还有什么办法吗?”小伙子已经有些慌了神。

    “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毕竟刻不容缓,现在要想活下去,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精英男顿了顿,目光从我们脸上扫过去,“就是减少呼吸的人数!”

    “减少呼吸的人数?怎么减?……啊?!”小伙子忽然惊呼了一声,又一下子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什么?!不行!”我几乎是和他同时,理解了这个男人的意图,不同的是,我直接大声地叫了出来。

    因为我完全没有想到他会提出这样的建议,这个建议实在是越想越可怕,是我完全没有办法接受的,我失声惊叫出来,也是因为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所谓减少呼吸的人数,不就是让一部分人“停止呼吸”的意思吗?他既然把我们两个叫过来,就是要与我们联手,害死其他三个人的意思吗?!

    我忽然明白了他选择我们两个人的理由。我们两个都是男性,而且都年轻,年轻就意味着有力气,联合起来的话,可以轻易地制服其他人中的任何一个。老太太肯定是优先考虑消灭的对象,而小孩更是拖油瓶,所以,他也同样不可能选择孩子的父亲作为同盟,因为他们父子必定只能共存。

    我震惊地望着他,惊讶于他这迅速作出的残忍决定。眼前这个人让我感到恐惧,我甚至想到,如果我们真的如他所愿,和他联手消灭了其他人,下一步,他是不是就会择机把我们两个逐一消灭了?

    “你!!”精英男也一下子就怒了。我刚刚这一声,已经成功地把其他人的注意力全都抓到了我们这边。

    我见事情反正已经这样了,干脆就对他们直言相告:“别多想,在这里安心地等着,很快就会有人来救我们,你们放心就好!”

    我说的可是真心话,因为丽卿他们一定会来救我的,这个时间肯定不会太长,不至于等到氧气耗竭的那一刻,所以我完全没有考虑他所想的那么多。现在仔细地想一想,果然是,当和平喜乐,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人人都可以一团和气地和睦相处,互相关心。而到了这种没有出路的生死绝境,人类在生存欲望的驱使下,却真的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什么话,你这是要有多幼稚?!回你妈的怀里吃奶去吧!”显然,我说的话没有人相信,那精英男甚至已经开始对我爆起了粗口。

    “你们在说什么?”那个孩子的父亲掏出了手机,打开电筒照向我们,警觉地问。

    “他们在商量,怎么才能害死我们!”老太太忽然冷冷地说。

    “什么?!”孩子的父亲大惊失色。

    “我这老太婆,虽然眼神越来越不济,可是耳朵可一点都不聋。刚刚我就在他们旁边,大致都听到了!”

    精英男瞪着老太太,脸上显出懊恼的神情。

    很显然,他在找我们商量的时候,完全没有把这个老太太放在眼里。大概是看这老太太怎么也得有七十多了,一般这个年纪的老人,耳朵早就背了,就算是大声说话也听不清楚。没想到这位老人耳朵不但不背,甚至比一般人的听力还要灵敏。

    孩子的父亲欠起了身子,调整到一个方便动作的姿态。

    “你们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大约有三十出头的年纪,比我们都年长,应该比那个精英男也大一些,正值壮年,而且身材高大魁梧,是所有人中看上去最健壮的一个。我想,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精英男才必须试图和我们联合,否则,凭他那风一吹就倒的瘦弱小身板,根本不可能是那个人的对手。

    精英男回头对我们喝道:“你们还犹豫什么?生死就在这一举了,你们难道都不想活下去吗?!我可是不想死啊!”

    就在这气氛紧张到剑拔弩张的时刻,忽然,“砰”地一声响,接着就是一声闷哼。

    刚刚还在激动无比地对我们喊话的精英男,忽然翻了一个白眼,身体绵软地瘫倒了下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十二章 生命的本能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一下,所有人都被惊住了,带孩子的男人手中的电筒一闪,光线照耀到了我们这一边。

    那个精英男手里的手机已经骨碌碌滚出去好远,他现在趴在地上,身体软软的,一动也不动了。借着电筒的光芒,看以看到他的后脑部有血从黑色的头发间汩汩地渗出,在暗色里看上去也是黑黑的一团。

    新鲜的血腥气味渗入了鼻端,刚刚适应了空间中鱼腥味的鼻子,此刻又感觉极度不适起来。由于距离太近了,眼中所见的情景和血腥交织在一起,令人胃部一阵阵的不适,几欲作呕。

    在精英男的身后,是被我们所有人都忽视了的人——那个老太太。她手中还握着一块相当大的灰白色石头,石头的棱角处染上了鲜红的血。

    此刻,她的手部力量似乎已经不足以承受那块石头的重量了,石块从她手中滑落,“咚”地一声掉在我们身下的“地面”,震得几缕细土从头顶簌簌而下。

    居然是她,在谁也不曾想到的时刻,直接抄起一块石头,把那个正在与他人对峙的精英男狠狠地打倒在地。

    躺在地上的男人一动也不动,后脑的血汩汩而出,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

    我们都被吓呆了,而那个孩子的父亲本能地迅速把电筒的光移开,把孩子使劲地按进自己怀里,不让他看到眼前这一刻。

    “畜生!你才是社会的渣滓,居然一下子,就想到要杀人了!为了活下去,就连良知都不顾了吗?”老婆婆一改刚才的温和慈祥,使劲地喘着粗气,用低沉的嗓音厉声说道。

    我感觉一阵寒意爬上脊骨,因为她的话说得完全代表着正义和自卫,而她的眼神中却出现了一种不应该属于此刻的阴狠和狞厉的光。

    以前我的知觉是比较迟钝的,从来无法透过人显露在外的假面,看清人内心所想。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的直觉变得无比敏锐,当眼睛看到的时候,许多东西就能在内心深处变得确定无疑。

    这位老人出手太果断,太准确,也太重了,那打击的位置和力度,看上去就是要直接剥夺那精英男的行动能力,甚至说,直接把他打成重度颅脑损伤,导致死亡,都是她完全不介意的事情。

    这一击,她是用上了自己全身的力量,所以现在喘得厉害,整个人也瘫软了下去。

    在我们之中,她年迈体衰,所以,如果我们决定的是为了生存而减少活着的人,那么她一定是第一个被牺牲的对象,因为她既没有作为劳动力保存的价值,又没有抵抗能力,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消灭。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相信,她是由于识破了“我们”可怕的阴谋,情绪激动之下,才会奋起反击,用尽全身力气,打倒了这个男人,这是正义和自卫的行为。

    但是现在,我明白事情的真相并非如此。这位婆婆虽然年龄很大了,可是此刻,她的全身上下都燃烧着强烈的求生欲望,并不因为年龄的缘故而有丝毫的减少。

    像影片中演出的那样,上了年纪的老人放弃求生的机会,说“我已经活得够本了”之类的情形,根本无法适用在这里。在生死面前,任何人的求生本能都是一样的强烈。

    以这样的姿态出现,是她争取生机的唯一方法。她做事情如此的果决,想必年轻的时候一定不是平常人物,至少,是个有着钢铁般意志的女子,比现在的我都强得多。

    我之所以内心里认定了这一点,也是因为刚刚在惊骇之下,我的内在之眼不自觉地打开了。

    这个原本就令人惊悸的充塞着六个人的狭小空间,一下子变成了更加恐怖的场面。

    如果可能的话,我是并不想在这种情况下,近距离地看到他们身上的怪的。

    六个人,如果加上我身上暂住的隰桑之燕的话,每个人的身上都有怪,连孩子的身上都有。现在我们的身体因为空间逼仄而挤得很近,所以当我打开内在之眼的时候,可以看到有的怪几乎已经近到贴上了我的脸庞。

    当内在之眼开放的时候,黑暗对于我来说就不再称之为黑暗。我在黑暗中也能够清晰地视物,并透过他们身上的怪洞悉他们的灵魂。

    在我的正对面是那个身材瘦弱伛偻的老太太,此刻,她的体形在我的眼中忽然放大了一倍不止。因为她的全身上下,被巨蟒一般的粗壮根须重重缠绕,看上去像一个臃肿的巨人。

    很明显,这些原本是肉眼不可见的巨型根须,就是一个“怪”了。

    名称:生命根须

    位阶:低阶

    数量:极多

    属性:由求取生存的意志形成,可产生兴奋刺激素,激励人以生存为第一要务,采用任何手段以达到生存的目的。

    食物:死亡恐惧。

    也许是因为年龄大了,已经接近了人生的终点站,身体状况也一天不如一天,才越发地多了这种对死亡的恐惧吧?人生在世,只要过得不是太差,都会对这花花世界有所留恋,无论是怎样的风烛残年,说“参透了生死”,也大多不过是安慰自己,也安慰别人而已。

    只不过因为必将到来的死亡,是人生之为人,所不得不去接受的无奈。

    这样的留恋和恐惧,会在人的身上形成巨大的生命之根,帮助他努力地寻求活下去的希望。这种怪的数量是极多的,所以,许多不幸陷入了绝境,在死亡边缘挣扎的人们,身上应该都会有这样的怪吧?

    其实,不能认为这个怪就是“邪恶”的,相反,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怪起的作用应当颇为积极。只有像现在这样的非常状况之下,它才会促使人做出一些可能是十分残忍的事情。我相信,刚刚就是这个怪,使老婆婆爆发出了如此强大的力量,而且可以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迅速地下定了决心。

    在中,在影视剧里,许多人曾经幻想过末世降临时的情形。在那个时候,所有优厚的物质条件都已破灭,人们为了生存争夺为数不多的资源,不惜互相残杀,就像我们刚刚差一点形成的局面一样。

    如果是末世真的降临,那么大部分人的身体,都会被这种粗壮的“生命之根”所盘踞和覆盖吧?

    再看那个躺在地上不动的精英男,他虽然已经失去了意识,可是伴随着他的怪还没有来得及脱离他的身体。他身上的怪,完全又是另外的一种样子。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十三章 救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名称:掳掠铁衣

    位阶:低阶

    数量:中等

    属性:生长于自私却目空一切的心灵,为宿主提供侵略性的智慧。

    食物:高浓度的私心。

    这个怪的形状果然侵略性十足,是从宿主全身由内而外生出的一条条粗而长的尖刺。这些尖刺看上去闪烁着金属的光泽,似乎可以把与之接触的一切东西轻易地刺穿。这件“铁衣”的穿着,让倒在地上昏迷着的那个男人看上去像一只巨大的刺猬。

    其他人的身上也都有怪,但是此刻,在这个狭小却被怪们膨大的身躯占据着的空间里,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空气果然开始变得稀薄,人开始感觉到胸闷和头昏。这种憋闷令我感觉视线的迷乱,那些怪拥挤在一起,形成一幅无比诡异且恐怖的图画。

    而我竟然我记了,其实我可以关闭内在之眼,可以不去看他们。我只是愣愣地看着,心里恐慌地呼唤着——

    丽卿姐,立春哥,立夏,谁都好,快来吧,来救救我!

    我不想在这个狭小的地方继续呆下去了!

    就像回应我的呼唤似的,远远地传来几记闷闷的轰响,可这听上去并不像是我所期待着的救援。忽然,我们所在的这片碎石瓦砾再一次摇晃了起来。

    余震吗?

    所有人又一次惊叫起来,这一次的惊叫中就多了几分绝望的味道。这个空间原本就是非常脆弱的,根本经不起再一次的震荡。我猛地伸手握住了颈上的平安扣,希望它在这种时刻可以再次发挥一些作用。其他人可就没有什么依靠了,我想大家的意识中,一定感觉自己离死亡无限的近,似乎看到了死神近在咫尺的身影。

    土石簌簌落下,我们强忍着由于氧气变得稀薄所造成的不适感,弓起身子,努力地用肩膀和手臂支撑着上方的砖石,好像这样就能撑起这个空间一样。谁都不愿意去想,这可是在一座高层建筑的中央位置,上面还不知压着多么高的建筑残体。要是它真的塌下来,怎么可能是渺小人类的血肉之躯所能撑住的呢?

    甚至有一刻连我的脑海里都闪过了一个念头——他们不会来了吗?那么,我真的会死吗?

    震动来得快,去得也很快,猛烈摇动了一阵之后,就进入了静止状态。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庆幸这小小的方寸之地居然没有坍塌,就忽然听到轰轰的巨声从不远处的上方传来,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在挖掘土石。

    听了好一会,我们才确信这是有人在挖石头。是救援队吗?这么快就来了?难道受灾的只有这个超市吗?那么说,不是地震,而是爆炸吗?

    或者说,是丽卿来了吗?

    “是救援吗?……是救援吧!”带孩子的男人忽然发出了欣喜的叫声,然后就是一迭声地在孩子耳边说,“别怕,儿子,没事了,有人来救我们了!”

    “救命——”销售小伙第一个扯开脖子喊起来。大家怔了一下,忽然意识到即使救援队出现,也不一定能够发现我们被困的位置,所以,其他人也跟着先后喊叫起来。

    氧气已经快没有了,每个人都处于窒息的边缘,可是这一次的机会太宝贵了,值得赌上所有去冒险。

    呼喊声果然起到了直接的作用,挖掘的声音开始朝我们靠近。

    这样都能听到吗?期待着,期待着,我的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丝疑惑。

    以我对这个空间的判断,声音应该是很难传出去的,可是感觉上,外头的那支救援队却似乎第一时间就听到了我们的呼救声。这样的敏锐度也实在是太高了,简直超越了人类的极限。

    那么,是丽卿来了吗?

    在我的直觉之中,完全没有感觉到丽卿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靠近的痕迹。我并不相信自己的直觉,可是现在,我很清楚有什么是不对的,这种不对的感觉让我的心忽然剧烈地跳动起来。

    终于,那声音越来越近,到了近在咫尺的地步。头顶上的石板忽然剧烈地抖动起来,有什么东西握住了石板,一下就把它掀开了。

    黑暗忽然被打破,一道光芒从头顶照射下来,洒落在这里的每一个人身上,清新的空气涌入鼻腔,每个人都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接下来便是贪婪地呼吸着。

    土石被扒开的地方,露出了天空,洒落在我们身上的,是月光。

    光线并不强烈,远没有达到刺眼的程度,所以我们谁都不需要眯上眼睛就能从黑暗中直接适应这样的光线。可是,这月光的颜色也太可怕了,以往的经验全部都可以被抛弃到一边,那些关于“空里流霜”、“明月皎皎”之类的形容已经完全不切实际。洒在我们身上的月光是暗红色的,就好像在每个人的身上覆了一层薄薄的血浆。

    而在正上方的天空中,月亮的体积变得更加巨大,颜色赤红如血。

    刚刚一直被困在黑暗里,居然忘了,在室外,是千百年不曾出现过的天文异像。

    但是无论对于谁来说,看到这样的月亮,想到的都不会是什么美好和愉快的东西。这月亮令人毛骨悚然,尤其是在我们刚刚死里逃生的情况下。

    就好像刚刚燃起来的希望瞬间被血色的月光浇熄了。

    确实是应该熄灭了,因为就在此刻,所有人都看清了那把我们从地底挖掘出来的所谓“救援队”的真相。

    我们所在的建筑,确实已经变成了一片彻头彻尾的残垣断壁。这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人,也不知多少人能像我们一样幸运地活到现在。但是此刻,包括我在内,每一个人的思维都凝固了,思考变得毫无意义,每一个人的感觉应该都是同样的如坠冰窟。

    就在我们的旁边,矗立着一个足有二三层楼那么高大的巨人,一双眼睛如铜铃一般,正与天上血红的月亮一起,俯视着我们。

    巨人伸出一只手,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竟还没有他的半个手掌大。巨大的手掌伸向我们,就像一座小山直压过来。我们来不及反应,也我路可逃,唯一的选择就是把命运完全交给巨人的心情。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十四章 复仇之魂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巨人似乎无意对我们进行挑选,他只是随意地把手一伸,伸到我们所在的这个狭小的空间里,随便捏起了接触到的第一个人。

    是那个七十多岁的老婆婆,刚刚还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用一块石头把一个大男人狠狠一下砸倒在地的强势的存在。

    老婆婆被捏起来,人完全呆住了,我却看到,她身上的怪比她先一步挣扎,扭动起来,似乎充满了恐惧,在努力地试图从她的身体挣脱和逃离。但是长时间结合在一起的怪和人分离起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它还没有来得及摆脱宿主的身体,就已经和宿主一起被递进了巨人的血盆大口。

    巨人吃人,就好像我们平常吃饭把一块蔬菜递进了口中一样,整个地扔进去,然后发出咯吱咯吱的咀嚼声,可以听得很清楚,那是骨头被嚼碎的声音。巨人微微张嘴,口角就流下一股鲜红的血柱。

    无论在与人相处时可以如何精心地算计,使自己处在有利的地位,无论怎样勾心斗角,苦心经营,在这样的力量面前都是无济于事的。它并不给予你使用脑力的任何时间,只是简单、粗暴地施以蛮力,让你毫无抵抗的机会,就这样死得轻如鸿毛。

    这一下,几个人都反应过来了,全都声嘶力竭地尖叫起来。我没能叫出声,此刻的我,感觉忽然变得极其敏锐,身体变得像羽毛一样轻飘,仿佛并不再是我自己的身体。此刻,我忽然感知到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似乎都有人在发出这样绝望的尖叫,人类的哀鸣之声盘旋于整座城市的上空。

    当我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月亮也把带着嘲讽的光芒洒向了我。在月光的照耀之下,我看到许多生着翅膀的不明生物在空中飞行。一瞬间各种各样的信息铺天盖地地自动涌进我的脑袋,剥夺了我思维的能力。

    我的身体好像自动与四周的信息联通了,我感觉到周围活跃着无数与人类不同的生命体,眼前的这个巨人是妖,天上飞的也是妖,那些信息包括了他们的妖力等级,属性特征,甚至他们的本体原型,但是信息实在太多了,支离破碎地纠缠在一起,让我无从分辨,只能感觉到周围那么多危险的东西,全都是妖,妖,妖,魔神……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忽然变成了一个妖魔横行的世界?

    巨人吃完了一个人,伸出手来,往我们藏身处的瓦砾堆底下一插,猛地一掀,砖石纷飞,我们所有人的身体都被扒了出来,四散腾起在空中,又向下跌落。

    我听见那个孩子的父亲撕心裂肺地喊了一声:“儿子!”

    小孩子哭喊着,小小的身体向废墟的底部滚去,而那个方向,影影绰绰地还有几个长着翅膀的怪物在虎视眈眈。

    我的身体“砰”地一下跌落在瓦砾堆中,全身的骨骼像散了架一般地疼痛。那个父亲摔在石堆中之后,猛地一个翻滚,就连滚带爬地朝孩子跌落消失的方向爬去。

    远处传来孩子的尖叫声,瞬间便已消失。而我眼睁睁地看着身形高大的男人依然在努力地朝那个方向前进,他身上的怪也渐渐地从一双带着微光的翅膀变成了一团漆黑的雾。

    这个男人身上的怪原本是隶属于光明的,就在这一瞬间,我看到了一个正常人类心理和情绪的崩坏,甚至使他身上的怪都变为了黑暗。两个以上的怪共生于同一人的身体,那是极为罕见的状态,大多数时候,当适合一种怪的“土壤”达到了相当的优势,这种怪就会取代原有的怪,占据人的身体。如果是分属于光明和黑暗的两种怪,则是完全不可能共生的。

    我们都心知肚明,那个可怜的孩子现在恐怕也遭遇了不测,所以,在突然的失去造成的情绪极度崩溃之下,这个男人的心也在一瞬间被黑暗所主宰。

    他身上的怪,原本是我曾经见过的象征着爱意的“辉光之翼”,现在,却变成了包裹着他全身的漆黑色浓雾——“复仇之魂”。

    这个男人忽然停下了向儿子消失的方向奔跑的动作。

    刚好那个超市售货员小伙也在慌慌张张地往他的方向移动,他忽然猛地伸脚,一脚把那小伙绊倒,然后,揪起他的领子,把他往巨型妖伸过来的大手那个方向丢去。

    巨妖并不客气,对任何送上门来的“礼物”都毫不挑剔地欣然笑纳。他正好在伸出巨掌,捕捉奔逃的人们,此刻那售货小伙被推了回去,刚好迎上了那只象征着死亡的魔掌。

    就在巨妖低头捉人,把注意力全都放在手中猎物身上的时候,那个痛失爱子的父亲忽然从建筑的残垣中抽出了一根长而粗的钢筋。他的衣服已经全都撕裂了,露出了强壮的肌肉,一看就是曾经饱经锻炼的身躯。现在,这具在人类之中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的强壮身体,在新生成的怪黑雾状态的包裹之下更显得充满力量。

    名称:复仇之魂

    位阶:中阶

    数量:中等

    属性:生长于遭受重创的心灵,扩大人内心的憎恨,使人为复仇而不择手段。

    食物:仇恨、愤怒

    这就是男人身上新生的怪的真面目。他在痛失爱子之后,已经完全失去了对个人情绪的控制,心中只剩了一件事,就是为失去的儿子报仇。为了实现复仇的目的,他可以罔顾自己的性命,也可以不管他人的性命。

    男人发出一声大喝,那声音震彻天地,在废墟之上徘徊飘荡。我看到他右臂的肌肉猛地膨起,右手中的钢筋像一支射速极快的标枪一样猛力投掷出去,直向巨妖的右眼飞去。

    为了杀伤这只巨妖,他完全不假思索地把那个销售小伙推过去作为诱饵,只为自己的这一击能对它形成沉重的伤害。

    然而,无论他曾经怎样锻炼自己,变得强大,可他毕竟只是普通的人类,在妖的面前,一样显得渺小而脆弱。

    快速投射的钢筋飞到巨妖的眼前,忽然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阻挡,就好像巨妖的体表覆盖着一层看不见的保护屏一样。钢筋撞到“保护屏上”,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猛地停了下来,然后忽然失掉了所有的力量,“当”地一声跌落在地上。

    巨妖一仰头,发出了一声愤怒的狂吼,将整片废墟都震荡得摇晃起来。他猛地把右手握成拳,已经被抓在手中的售货小伙瞬间化为一片血雾,而巨妖就着这只拳头,一拳直直地捶落于被复仇之魂控制了心智的男人站立的地点。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十五章 一箭穿心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那一拳不知有着怎样的千钧巨力,就像一颗炮弹落了地,直接在地上“炸”出了一个直径达到几米长的深坑,无数的石块飞起来,铺天盖地,几乎把距离不远的我也掀飞了出去。

    在这样的巨力袭击之下,那个男人显然也不可能留下任何的生存机会了,甚至还尸身都不一定能够找得到。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一开始就没有逃跑,也没打算逃跑。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吓呆了,还是本能地感觉在这种情况之下逃也是根本就没有用的。我只是呆呆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头脑中一片空白。我感觉有些难以理解——刚刚这几个人不是还与我一同被困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吗,就在这眨眼的工夫,他们就或变成了妖的食物,或成为了地上冰冷的尸体,全部都在这世上消失不见了吗?

    人类就是如此脆弱和无力的存在吗?千万年来,人类究竟是如何在这样的世界结构中繁衍至今,又是如何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了世界这么多呢?

    这世界已经变化了,已经不再是人类认识的那个世界。这世界已经被比我们更高阶的存在占领了。不知道为什么,在漫长的时光里这些更高阶的存在一直不在人类的面前现身,而此刻,他们却不再如此,就好像某种禁忌的封条忽然被撕开了一样。

    可是此刻,作为一个人类,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世宁,听到了吗,世宁!”

    有谁在呼唤我。我熟悉这个声音,是他,是在我重病时梦中呼唤我的人,潜伏在我体内的那个家伙。此刻,他的声音不知为什么变得无比清晰。

    “世宁,不要犹豫,也不要彷徨,这是非常时刻,你必须活下去!”

    不远处的巨人发泄完因为遭受攻击而造成的愤怒,就在此刻转向了我。

    他虽然体型巨大,但是知觉无比敏锐,完全清楚这一带究竟有几个人类可以作为食物。他把右手伸到自己的嘴边,****了一下残余在掌心的血痕,那只巨手就向着我所在的方向笼罩了过来。

    “世宁,只有活下去,才能弄清你想知道的事!世宁,你很重要,不能这么轻易地放弃!”

    我,很重要吗?从哪个方面来说?

    我之所以如此消极,是在内心的深处埋藏了放弃的想法吗?连这样的想法都被他察觉了吗?

    在意识的最深处,太多种东西渗透和交缠在一起了——失去父母后那始终都存在的痛楚,自我怀疑,自我嫌恶,人类的恶带来的绝望,恐怖的血红色月亮……

    或许在心底我始终在问自己,人生于世上,就是为了来忍耐这些的吗?这二十年来我都是一个失败者,是个连自己都讨厌的人,这样的我,生存在这世界上,究竟有什么样的意义吗?

    那个神秘人仿佛会读心术,又好像他直接就住在我的心里。

    “世宁,你想知道的答案,终归会找到的,可是,那得你自己去寻找才行,你要活着才行!”

    “我该……怎么做?”我终于与他交流。

    “对于你来说,他们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威胁。世宁,你的武器呢?你头脑中现在所想到的第一件攻击性武器是什么?”

    我的武器?有什么样的武器,是原本就属于我的吗?

    没有,我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武器,甚至从很小的时候,我就是一个毫无攻击性的存在,连普通的男孩子都会经历的打架我都几乎缺失。

    但是他的那句话,“你头脑中想到的第一件攻击性武器”这句话,却不知怎的在我的脑海中瞬间逼出了一个自动生成的影像。

    我看到了一副弓箭!

    这副弓箭的造型非常华丽,是古代弓的造型,黑色檀木,雕着龙形花纹,弓与箭都包裹着淡淡的银色冷光,弓弦上间或有状似电流的东西闪过。

    我惊讶地看到意识中的这副弓箭从意识中“想象物”的形态在我的手中渐渐地化为实体,先是弓的中部,再到尾端,再到弓弦,最终,弓箭在我的手中有了实感和重量。

    当我醒悟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中居然多了一副货真价实的弓箭。

    这个过程描述起来非常复杂,但其实只是眨眼之间的事情,那巨妖的手掌甚至都没有来得及伸到我的面前,就好像我意识中的武器被转化为现实只不过花费了弹指须臾。

    我用左手握紧了弓,右手像有什么在引导一样,主动地捏住了弓弦。黑檀长弓的质感如此清晰地通过手掌皮肤的触感传递进我的脑神经,如此熟稔,就好像这并不是一件陌生的东西,就好像我从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它一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巨妖正在向我袭来,而我感觉到自己挺直了脊背,左手擎弓,右手搭弦,不费吹灰之力地拉满。说实在的,我从小到大,就从来没有玩过弓箭,也没有什么兴趣,就连奥运会的射箭比赛都没有认真观赏过。可是现在,我却发现自己擎弓的手似乎异常稳定,没有一丝颤抖,整张弓拉得如满月一般,蓄势待发。弓弦拉满,拉开弓弦的右手轻轻地触在我的鼻骨,姿态十分舒展。我完全不知道应该这样弯弓搭箭,但此刻我心里清楚就应该这样。而且,我的血在燃烧和沸腾。

    我的手指轻轻一松,弓弦发出“嗡”的一声鸣响,格外清越,不似普通的弓弦。利箭离弦,携着呼啸之声,向巨妖疾射出去。怪异的是,箭在离开弓弦的瞬间,就忽然镀上了一层明亮的银色,仿佛洁白的月光。而那月光之外,又多了一层闪烁的电光的包裹,仿佛天空的雷电变化为蛇,卷在利箭之上。

    距离非常近,只有不到十米,利箭离弦便直接命中了巨妖,竟然发出了“轰”的一声,就好像那不是一支箭,而是一枚炮弹。

    利箭从巨妖的胸口当胸穿过,刚刚巨妖周身包裹的保护屏竟然不起作用。当我再看清楚的时候,巨妖的胸口已经出现了一个直径达到几米宽的大洞,完全不像是用箭造成的。

    而那个大洞周围的皮肤,居然全部都烧得焦黑,仍有残留的电光萦绕在巨妖的周身,发出咝咝的声音,浓烈的焦糊味弥漫在四周。

    巨妖的身体犹如倾颓的大厦一般轰然倒塌,倒下之前,一双巨目带着不可置信的眼光直直地瞪着我。正常的情况下,妖的恢复力是极强的,普通的伤害是无法置他们于死地的,很显然,这并不是普通的伤害。

    而且,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就是知道妖的心脏位置所在。我看不见,也听不到,但是,我就是知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十六章 吸食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一箭射出,我感觉自己的全身都在燃烧,烫到难以置信。当然,更难以置信的是我望着那轰然倒下的巨妖的身躯,完全无法接受这是自己刚刚射出的那一箭造成的。

    “是……你吗……”我喃喃地问。

    “不是我。”那声音回答,“但是,小心,他们又来了!”

    我向四周张望,发现这一箭的异动似乎惊动了附近的不少妖孽,他们都停止了手中的动作,向我所在的方向惊讶地看过来。

    紧接着,他们似乎开始不约而同地向我的方向聚拢和移动。

    记得什么时候,立夏对我说过,对于妖和魔神这样的非人类来说,我好像是一种味道不错的东西?

    刚刚那只巨妖似乎满意地看了看我,我明明没有移动,他却没有对我先下手,而是先去捉别人来吃。这是要把我留到最后一个慢慢品味?难道妖也像部分人类那样有着“延迟满足”的心理吗?

    我的意识能够清晰地捕捉这只巨妖的信息,他虽然体型大,所处的位阶却很低,几乎是妖里面最低的级别了,与丽卿他们相比,恐怕是连比较都无法联系在一起的存在。我想,这也许就是我能够凭借神秘人指导下射出的一箭,将它一举歼灭的原因。

    涌上来的妖也多为低阶,可是数量实在是太多了,我的心里不由得生出了阵阵恐慌。

    “我该……怎么办?”我问他。

    此刻的我,由于全身心地投入了战斗,精神反而变得敏锐而集中,不再像原来那样的犹豫和彷徨,没有了放弃的感觉,当然也不想死。

    我本来就不想死。

    “现在,去仔细看,你应该能看到它体内的精气,趁着还没有散掉,快,吸过来!”

    “我还有这样的能力?”

    “是我有!”神秘人快速地打断了我,“你没有这样的能力,但我有,我需要!”

    我没有这样的能力,是的,在我了解的信息中,人类似乎确实没有从别的生命体身上采集精气提升自身修为的能力,否则这个世界就太可怕了,肯定会变成一片战场和火海。这种能力,是妖和魔神才有的,怪似乎也没有。与妖和魔神相比,怪相对低等,它们的食物是人类的意识产生的东西,而不是人类的精气。我收留的那只可怜的隰桑之燕靠食我的精气维生,那也是权宜之计,而且,是因为我的精气与别人不同。

    我忽然心念一动——它所食的精气,难道真的是我的吗?

    还是……他的?

    我不知道这个神秘人是怎么到了我体内的,总之,他可不是一般的存在。之前,他就似乎从怪的身上吸取过精气,从而变得强大了那么一点点。这么说,吸**气会让他变得日益强大起来吗?会有多么强呢?从他能够吸食妖的精气来看,他应该也是妖或魔神那样的存在。

    只是,为什么选择了我?

    我集中了精神,朝那倒在地上宛若一座小山的巨妖尸体看去。

    不知为什么,当我的精神集中的时候,之前所有的恐惧、慌乱都不再属于我。我的所有动作都无比稳定,身体没有一丝的颤抖,左掌与紧握的长弓接触的地方传来温热的感觉。我能听见自己体内血液蓬勃流动的声音,它们似乎在告诉我,是时候重新认识自己了。当你手中出现了长弓,面对着这些异常存在的时候,你就不再是你自己,而是另外的什么人。

    是某种承担着特殊使命的存在。

    我没有一丝犹豫地执行了那个神秘人的要求,这是我仿佛忽然不属于自己的肉体自行做出的判断。它觉得,只有这样做才是最好的,最正确的,至少眼下是。

    倒下的巨妖体内,有一缕淡淡的白色气体萦绕、流动,正在沿着他的七窍析出体外,并且缓缓散去。

    这应该就是他的“精气”吧。这种东西我以前看到过一次,所以不会弄错。只是这只妖的体型这么大,精气的量却很少,而且淡淡的,十分稀薄。或许,正是这一点决定了他层级的低下,毕竟精气的质和量,与修行的质量和年限有着密切的关系。

    有精气在,才能转化为妖气、力量,转化为一切可以用于攻击和毁灭的能力,一切可以用来变化的能力。人类也有精气,可是精气的量太少,不足以用它做出什么奇迹来,毕竟人类的生命只有短短的数十载。

    我凝聚了意识,巨妖体内正在消散的精气忽又再次聚拢,我不需要任何动作,那股精气就自动地被我的身体吸收过来。

    我体内的家伙实在是太虚弱了,他甚至无法自行完成任何事情,所有的一切,必须借助我的肉体,甚至是我的精神。我明白,刚刚那吸收对方精气的人并不是我,而是他借用了我的意识做到的,我甚至并不知道这个过程究竟是怎样的。

    我只有一种感觉,那股精气被吸进了我的身体后,就直接被拉进了我体内某个深不见底的地方,就好像我的身体里不知何时开了一个不知通向何处的黑洞。精气被吸收以后,我所能感觉到的那道体内的白光又明亮了一些,仿佛这白光才是属于我自己的“精气”。

    他可以通过吸收其他人的精气变强大。这个能力完全像妖一样,可是他给我的感觉不知为何一点也不可怕。大概是因为这么久以来他与我交流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一种对于我自由意志的尊重,任何时候都会给我选择,从来不曾强迫我做过什么。

    吸收完这一小股精气,我的神识回归了自我,这才蓦然惊觉,自己居然已经被怪物包围了!

    不知什么时候,从四面八方聚拢来的妖已经在离我不远的那具巨妖的尸体旁边聚成了一个圈。我可以自动地捕获他们的基本信息,甚至他们之间用古怪语言交流的内容也一并涌向了我。

    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可是很奇怪,却能够自动地理解他们表达的意思。我想,这肯定是因为他,因为那个神秘人听得懂。他似乎什么都能理解,深不可测。

    “这个,不是人类吗?”

    “是人类,很纯粹的人类。”

    “人类不可能做到这些。”

    “等一等,他的味道很古怪。……是他们!我见过他们,在一千年前。是他们!”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十七章 猎妖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是在说什么?“他们”,又是谁?

    “你的意思是——”

    “不是很明显吗?能做到这样的人类,就只有那一种吧!”

    “捉妖师?!”

    “不是说,捉妖师到了现在,已经非常稀少了吗?那是一缕远古血脉,时至今日,已经差不多被消灭光了!”

    “可那是一群特别固执的人,守着祖训,永远不放手。而且,小心,他们的血脉是神赐,不可以小觑任何一个捉妖师!”

    这是在说什么?“捉妖师”?我吗?

    别开玩笑了。我从小到大,就没有接触过任何与“妖”有关的东西,我周围的人也都是正常无比的普通人。我现在之所以显示出了一些异常的天赋,一定是我体内的神秘人造成的,因为在今年以前,我的整个人生,就从来都没有“异常”过!

    “可是你们刚才没有看到吗?”那些妖继续讨论着,“他刚才吸过精气!”

    “我也看见了!”

    “捉妖师毕竟是人类,没有这样的能力!而且,这个……”

    有一只妖指着巨妖的尸体胸口创伤的焦糊处,以及那仍旧间或在巨妖尸身流窜的细弱的电流。

    “你的意思是……五行之力?”

    “拜托看清楚,这哪里是五行之力啊,这是雷电,是雷电之力啊!”

    一瞬间,那些妖忽然噤若寒蝉,周围陷入了片刻的沉寂。

    隔了一阵,才有底气不足的声音说:“不可能的,一定是弄错了!人类,是不可能拥有雷电之力的,就算是妖和魔神,也不可能!”

    雷电之力?当我的耳朵听到这个概念的时候,我的意识自动地捕获了一些答案。

    妖和魔神经过长期的修行,有可能拥有一些操纵自然能量的力量,例如风,水、火,大地。我曾经亲眼看到立春化为一只火凤凰,用赤红的火焰把周围的一切焚烧殆尽,那就是极其高等的妖所能操控的强大的自然之力。但是,他们唯一无法操纵的,就是雷电之力。雷电是独属于天空的力量,也就是说,是神的力量。

    附在我弓箭之上的,真的是雷电之力吗?我忽然想起了在深山中的花汐的居所,天空密集的雷电在我的身体周围主动地避出了很大的区域。立春曾经怀疑我是一个“控雷者”,但又觉得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当时的雷电是花汐正在遭受的雷劫,是神的力量。雷电,这种力量不可能是我的。

    那么是他吗?藏匿于我身体深处的家伙,是一个堕天的——神?

    我迅速地排除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象。神族是比妖族和魔神族更高不知多少个层级的存在,怎么可能变成如此虚弱的模样,沦落到只能借一具凡人的躯壳苟延残喘呢?

    “这些数量虽多,但是实力不济。”我体内的那个声音对我说,“世宁,今天是规则被破除的日子,他们出来,都是为了食人的。你可以选择旁观,也可以选择除掉他们。你的实力允许。”

    我的实力,允许?

    我惊讶地环视四周,包围了我的妖有数十只之多,体型大小不一,奇形怪状,大多看上去颇为丑恶,与我之前一起踏青游玩的妖大为不同。我敏锐地嗅到,他们的身上传来一阵阵的腥臭味,似乎是腐败的尸体的味道。

    体内的血液翻滚和沸腾着,似乎在提醒着我,告诉我应该站起来战斗,我生来与这些食人妖不共戴天。

    实力?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实力是什么样子的。

    我发现,当意念中感觉需要的时候,手中就会自动地出现与黑檀弓相匹配的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虽然箭的质地和功能似乎会随着猎物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这一次,是一支青铜箭,比上一次的那支箭要重,箭上仍然隐隐地挟着雷电的火花。

    弯弓搭箭,手指轻轻一松弓弦,箭就如风驰电掣一般离弦而去,其力量之大,居然在那些妖根本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将两只体态不同的妖一前一后穿了个透心凉。洞穿两只妖的身体,箭的劲道仍然未减,直射入后方的断壁残垣,发出“轰”的一声巨响,像一颗炮弹一样,炸得土石纷飞。

    按理说,妖族是完全不同于人类的存在,在任何攻击面前不可能是这样毫无招架之力的。但是很奇怪,面对着我的箭,这些低阶的妖似乎完全没有抗拒的能力。我看到他们的身体也在瞬间生出了反应,各自开启了妖气形成的防护罩,但那防护罩在利箭的穿刺之下看上去就像一层柔软的保鲜膜,一碰就破,没有任何作用。两只妖,体型大一些的躯干处开了一个大洞,令他的上下半身只剩一丝丝皮肉相连。而那只体型小一些的,直接就被炸成了四分五裂的残块。

    随着他们躯体的破碎,其体内的精气也被我体内的无形之手迅速地抽了过来,涌入那空洞的深渊。

    这一系列的动作,就好像有什么在自动控制一样,做得如同行云流水。头一次有这种感觉,肉体会脱离大脑的控制,先于思想而行动。我的肉体竟然比我的思想显得坚定且目标清晰,头脑中还全是惊骇,身体却极其清楚,究竟应该怎样去做。

    这样真的是对的吗?

    我体内的神秘人,就一定可信吗?

    我的本能告诉我,应该去斩杀这些在红色的月光之下悍然降临于世的妖和魔神,可是丽卿他们,不也全都是妖吗?

    我喜欢丽卿他们,不要说与他们成为敌人,就算是出现巨大的危险,我也愿意做任何事情,来保护他们,尽管这么说听起来十分不自量力。

    血液和本能告诉我,妖就是我的敌人,但是我的头脑不这么想。

    我猛地一咬嘴唇,放下了所有的犹豫。

    即使全都是妖,他们之间也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么久以来,丽卿和人类的关系我是看到了的,而眼前这些妖,刚刚我亲眼看到他们吃人了,不是吗?

    人类的敌人,才是我的敌人。

    因为我毕竟是人类。

    这样一想,手心瞬时又多了一支箭。

    这一次,变成了那些妖狐疑和犹豫起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十八章 五千年前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太强了,还是走吧!”

    “无论多么强,他也只有一个人。”

    “一起上,这个人类的精气非常奇特,吸取了必将会修为大涨!”

    这些妖彼此商议着,居然一个也没有逃离,反而向我所在的方向蠢蠢欲动欲动起来。

    就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的脑海中又出现了一些似乎是天然就应该知道的信息——捉妖师,是一小部分继承了远古血脉的人,他们的任务,是在人类的种族繁衍受到妖族威胁的时候,挺身而出,为保护人类而战斗。但是由于捉妖师的血脉特殊,对于妖来说是极好的提升修为的猎物,所以千百年来,捉妖师同时又是妖族觊觎和垂涎的对象。

    就这样,在猎杀与反猎杀之间,世世代代地度过。

    我一惊,这是什么意思?我,难道变成了一名捉妖师吗?

    群妖静止了数秒,忽然一齐发难,各显神通,向我的方向猛扑过来。我的右手中瞬间多了三支箭。我知道该如何应对,虽然这一次体内的神秘人并没有再给我任何的指示。

    就在我弯弓搭箭,准备应战的时候,忽然感觉心里猛地一寒。此刻的我,血液沸腾着,对于妖物的气息格外敏感。而这一刹那,我感觉到了另外一股极其强大的妖气,太过强大,眼前数十只妖的妖气加起来,在这股妖气面前也不过只是九牛一毛。

    这股妖气充满了压迫感,而且,极其富有攻击性,仅仅是与之接触,就已经让我全身发软。我心里清楚,凭借自己现在的能力,是根本无法与这股妖气的主人抗衡的。

    我甚至根本判断不出,这股妖气的主人是从哪个方向来的。

    只听一阵乱响,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撕裂和割碎的声音,我愣住在原地,而包围着我的那数十只妖,忽然间齐刷刷地轰然倒地,肢体四分五裂。

    场景十分惨烈,大大小小的头颅骨碌碌地乱滚,各种颜色的“血液”四处飞溅,在红色的月光之下显得分外骇人。一切发生得太快,甚至没有一只妖来得及发出过一声惨叫。

    在群妖尸首的中间,一处突起的残垣之上,森然矗立着一只巨大的生物。那是一只漆黑色的豹子,一双眼睛如同绿色的翡翠,直直地盯着我。

    那气势压倒一切的妖气就是从它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黑豹将一只爪子伸到嘴边,用舌头轻轻地舔了舔,它周围众妖的尸身析出丝丝缕缕的银白色精气,一分不差地全部被吸进了豹子的体内。

    由于战斗过程中我一直在使用着特殊视界观察,所以这个过程虽然像闪电一样一闪即逝,然而它在我的眼中被放得很慢,所以我看得清清楚楚,他是如何在这一瞬间秒杀了数十只妖的。

    没有任何的法术系华丽特效,就是速度与力量。速度与力量增大到一种超越认识的程度,就会变成一种非常可怕的东西,甚至说,可以成为各种邪门法术系技能的克星。

    黑豹的影子一闪,忽然化为一个黑色短发麦色皮肤的年轻男子,眼睛也不再是碧绿,而是成为了泛着光泽的琥珀色。他穿一套紧身黑衣,蹲在残垣之中,舔.噬着自己的一根手指,偏头望着我,姿态颇为妖异。

    “呆瓜,你是怎么回事?”

    因为一切发生得太快,把我给惊住了,眼前这一位如此熟悉,我竟脑子木木的反应不过来。

    “立夏!!”我忽然极度惊喜。

    这妖力压倒性强大的黑豹大妖,不正是立夏吗?是立夏来找我了,他们果然是会来救我的!

    我曾见过立春以“火皇”的姿态出现,立春的攻击是法术系的,是焚尽一切的大火,我也曾看到立春在一瞬间秒杀大批低阶妖的情景。而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立夏以这样的姿态战斗,纯粹的物理攻击,快速地撕裂和粉碎万物,无与伦比的敏捷和力量,带来的压迫感丝毫不亚于爆发状态的立春。

    立夏在他自己的时代里,也一定是非常有名的吧?

    而他对我的称呼,也从最初的“人类”变成了“陆世宁”,又变成了最近的“呆瓜”。

    “立夏!”我只是大声地呼叫着他的名字,就在这一刻,小腿微微有些发软,好像在看到他的瞬间,精神忽然放松了下来。

    “情况不太好!”他轻轻一跃,转瞬就到了我的面前,“维持酒吧周围不受损害花了不小的力气,而且还有不少妖物攻击,所以,没办法直接出来找你。”

    顿了一秒,他又补了一句:“还以为你死了。”

    这是头一次,立夏在对我说话的时候没有带着任何讥讽的口气,相反,我还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丝淡淡的焦虑。

    “我还好,”听他这么一说,我倒是无暇再顾及自己的情况,“真的是地震了吗?受灾的不止这一带吧?是全城都地震了吧?酒吧……还好吗?”

    立夏轻轻地嗤了一声,但他的神情却丝毫都没有放轻松。

    “全城么?何止是全城呢,或许是全国,或许是全世界,谁知道呢?”

    这是什么意思?我刚刚经历的一切,都不是噩梦二字可以形容的——不止是毁灭一切的地动山摇,还有大批涌现的食人妖魔。如果这样的情形是发生在世界范围内,那可就不是天灾的问题了,那简直是世界末日!

    立夏微仰头,望着天上血红欲滴的圆月。

    “这样的月亮,曾经出现过一次的,不过,是将近五千年前的事情了。”

    五千年前……那是多么久远的古代!在那个时候,月亮也曾变化为这样的血红色吗?想想五千年来,数百代人都已经死去,腐朽,化为尘土,而月亮,却依然是五千年前的那个月亮。

    “那时候……发生什么事情了?”我问。

    “一样的,山崩、地裂、大火、洪水。在妖和魔神的身上,是有着天然规则的枷锁制约的,但是,当月亮变为这样的血红色,一切规则都将粉碎和破除。也就是说,在这一天,任何的妖和魔神,都可以随意地食人、破坏,为所欲为而不受任何控制,而且,红月之下的一切所为,都不会受到惩戒和追索。所以,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说着这些,立夏那双琥珀色的眼瞳中掠过了一抹微光,带着诡异的野性和狞厉。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十九章 连环四血月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依照立夏的说法,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当血月出现的时候,就像人类的世界忽然没有了法律和制裁,能够允许一切杀戮和犯罪一样,这一天是妖和魔神的“免罪日”,他们可以毫无顾忌地为所欲为。

    “会一直这样下去吗……”我心惊胆战地问。

    “月亮不会一直留在天空中。”立夏剜了我一眼,似乎在嫌弃我的智商,“当月亮西沉,太阳升起的时候,一切就会恢复正常的。”

    “谢天谢地……”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这一切虽然是噩梦,但毕竟是可以撑过去的噩梦。

    立夏语气中带着鄙夷地说:“事情哪能都像你想得那么简单!这一次月亮的状态,跟以前可不一样哦!”

    他简单地给我讲述了一些关于血月的事情,我才了解了当下情况的严重性。红月亮,在我们所了解的天文学中也不算是一种十分稀有的现象,月蚀的时候,往往就会伴有红月的异象。但是,月蚀时的红月亮照片我也见过,绝没有红到这种如同滴血的程度。

    据立夏说,这样的血色月亮在历史上也曾出现过不少次,而且,往往是出现在人祸严重的时候——例如战争。当血月出现的时候,妖魔会不约而同地现身,吞食人类,毁坏人类的世界,为当时原本就趋向黑暗的人类世界雪上加霜。

    其实,也可以说,正是在人类意识中的黑暗部分战胜光明部分,人性总体趋向黑暗的时候,才会出现这样的血月异状。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人类自己呼唤了这种秩序丧失的状态也未可知。

    但是,当第二天的太阳升起的时候,一切秩序都将回归正常。人类会忘记血月凌空时的惨叫和哀嚎,忘记那些骇人的妖魔的形象,把夜间发生的一切认定为一场巨大的天灾。这种自动失去的记忆不知是被什么控制着,总之,人们不会记得妖魔的存在,甚至不会记得血月的样子。所以,这一切在人类的历史上从来不曾被记录下来过。

    月亮之上,血色的深浅,决定了灾变的严峻程度。

    立夏说,像今晚这样红的月亮,只有五千年前那一回的血月可以相提并论,而五千年前的血月之所以历经如此久远的时光仍能隽刻在立夏的记忆中,就是因为那一次的血月是特殊的。

    不是一次,而是四次!

    血月的出现算是一种稀有的异状,通常间隔数百年才会出现一次。而五千年前的血月异状,一年之内居然就出现了四次,而且,是赤红如血的月亮,带来了近乎让整个人类灭绝的严重后果。

    天灾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那一次,妖和魔神对于人类的世界进行了一次惨烈的洗劫。特别是以僵尸一支为首的魔神,怀着对人类天然的仇恨,把整个人间拉入了一片血海。

    后来,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形势已经完全无法控制。最终,在人类完全绝望了的时刻,神族终于现身,镇压了妖和魔神对人类的血洗,终于使人类保存下了繁衍生息的力量。

    我听得心惊。现在的日子还算太平,社会在快速地发展着,少有战争,人们享受着现代化生活带来的便利,看上去应该算是一个积极进取且富足和平的时代。就是在这样的时代里,居然会出现血月这样的秩序拆解者吗?甚至,是鲜红欲滴到如此严重程度的特殊的血月吗?

    我们所面对的,是又一次针对人类的屠宰场吗?

    “不能这样,立夏,我要保护他们!”

    我也不知道自己口中的这个“他们”究竟应该是谁,总之,我不希望再出现立夏口中五千年前人类的那场浩劫。或许我做不了太多,但是,总还是能做一点什么的,哪怕是能保护得了一小部分人也好。

    立夏的眸子中露出了一丝冷光。

    “喂,呆瓜,可是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低下头,发现自己的手中还握着那一副沉重的黑色檀木长弓。

    之前我与那些妖战斗过的情景,一定也全都落在他的眼中了吧!

    这样一来,我竟忽然不知该怎么解释才好。

    “我……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了,都是莫名其妙的……”

    立夏不耐烦地摆了摆手:“算了,说不清楚就算了,也不指望你自己能弄明白。抓紧回去吧,对付这些小妖你都这么费劲,一会儿有大妖出来,你还不是要去送死?抓紧回去,你在这里不安全。”

    我的内心暗暗地感激他此刻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我能对他说我是什么呢?捉妖师?我完全不确定这一点,而且,在他们面前,我也根本就不希望自己会是一个什么“捉妖师”。

    听上去就是与妖势不两立的存在。

    立夏一伸手,揪住我的脖领,手指轻轻一甩,就把我抛了起来,根本不费吹灰之力。我惊呼一声,在空中倒翻了了一个筋斗,再落下来的时候,已经稳稳地落在了一只毛色油亮的巨大黑色豹子的后背上。

    我感觉这大概就是立夏的本体形态,是猎豹的模样,可是比普通的豹子体型大出数倍不止。我骑在它的后背上,张开双臂居然环不住它的脖颈,所以只好紧紧地抓住了它前肢根部的一丛皮毛,以防从它身上滑落下去。

    不会把他抓疼了吧,那样立夏又该生气了。

    不过黑豹显然并没有在意这些小事情,它的身形微微一矮,一个弹跳,就窜上了崩塌房屋废墟的顶部。

    我的眼睛几乎睁不开,只能听到风声在耳边呼呼作响。从眯着的眼缝中,我隐约可以看见城市中坍塌的房屋很多,但凡是有些年头的,大多都没能幸免于难。而所经之处,四处都能听到男男女女的哀鸣惨叫之声,整座城市如同人间地狱。

    立夏的速度很快,原本这个超市离酒吧有公交三站地的距离,我走路需要三十五分钟,可是立夏驮着我,花了最多不超过三分钟,就回到了酒吧所在的那条街道。

    当我睁开眼睛看到酒吧的时候,心忽然一下子安稳了下来,这种忽然平静的感觉让我的鼻子酸了一下,差点流下了眼泪。

    我所熟悉的酒吧,正完好无损地矗立在我的面前。那个被霓虹灯管缠绕的大大的“聊”字招牌还闪烁着七色的光华,看上去与平时没有任何不同。

    不仅是酒吧,还有整条街道,从这条街道蔓延开去的半径一公里以内的区域,全都完完整整的,没有受到任何灾祸的侵袭。

    甚至,还有电。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十章 战士陆世宁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丽卿姐!”我忍不住大声地叫了起来。

    此刻,胡丽卿正在门口站着,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古风长衣裤,一头秀发变得长而直,高高地束起在脑后。她纯白色的衣袂在夜风里鼓荡起来,也被天上滴血的红月染上了一抹暧昧不明的颜色,让人联想到复仇之夜过去之后的女侠客。

    她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甚至,平日里那种懒洋洋的模样也不见了,相反,她的神情显得十分凝重。

    “世宁!”看到我,她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看来你运气不错哦,我还担心了一下子!”

    我感觉心底涌上一股融融的暖意。从丽卿的神情看,不只是担心了“一下子”,应该是挺担心的吧!

    黑豹一拱背,把我从身上摔了下去。紧接着,立夏的身体便化为了人型。

    “用不着担心他,这小子已经能使用力量了,低阶的话,根本不会对他形成威胁。”

    “是么,那就好。”丽卿的语气淡淡的,仿佛听到的是一件平常无比的事情,“今夜需要做的事情还有许多,世宁不需要保护的话最好。”

    我感觉十分诧异。刚刚我使用弓箭的时候,是被立夏看到了吧?连我都感觉无比惊讶的事情,为什么立夏却一点都没有觉得奇怪?

    现在,连丽卿也……

    “丽卿姐,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连忙开口分辩。对于他们,我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不是我故意要隐瞒,是因为我真的不知道。

    立夏轻轻地哼了一声:“有什么可说的?你是什么,我们难道还会看不出来?”

    “我……是什么?”

    丽卿微微地翘了翘唇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世宁,你身上流着捉妖师的血,从见面的第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

    “那么,那些家伙没有说错吗……”我的声音变成了喃喃的自言自语,“那些妖,他们说我是捉妖师……我不知道,我一直都是一个很普通的人类……我没有……丽卿姐,我不想成为你们的敌人!”

    说着说着,我的声音竟渐渐地高了起来,当我蓦然惊觉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眼泪已经流了下来。

    刚刚我在和妖战斗的过程中,全身流淌着的血液都在自动地提醒着我,要和他们战斗到底。那种感觉仿佛是在告诉我,我与妖是势不两立的,只要相见,唯有战斗。

    那么丽卿呢?立春呢?立夏呢?他们难道不全都是妖吗?

    我已经在心里做了决定,就算同是人类,也有亲近和敌视之分,妖也一样。在我的心里,这些日子认识的朋友,依旧是朋友,并不因为我身体的异样而发生变化。但是他们呢,也会这样想吗?以后,还会把一个“捉妖师”留在身边吗?

    “呆瓜,哭个屁!瞧你那点出息!”立夏的语气忽然又像以往一样跋扈了起来,“你以为你有几分斤两啊,区区一个捉妖师,我们会放在眼里?捉妖师这种东西,根本不值得我们另眼相看!”

    他虽语气粗鲁,却让我的心里一松。

    “真的?”我抽了一下鼻子问。我也觉得这样的自己有些没出息,因为现在我的心理就希望着,我绝对是个不值一提的家伙,你们可千万别把我当成什么危害严重的敌人。

    现在看来,在他们眼中,确实不是。这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为自己的无用而感到庆幸。

    丽卿轻轻地点了点头,说:“现在不是想这的时候。世宁,捉妖师确实是妖的敌人,但不是我的敌人,因为捉妖师的血脉毕竟……算了,不说这些,今夜还有许多事要做。”

    我随着她的视线把目光放长远,这才惊讶地发现,原来四周有那么多我没有发现的事情。

    我看到了后卿,在街对面他的古玩店的房顶上笔直地立着,向远方眺望。夜风拂动他及腰的黑色长发,我能看到他的一双眼睛就像天上的血月一样红得吓人。

    街对面的“谜”,比我们的酒吧这边还要热闹得多。

    后卿的古玩店比我们的人手多许多,此刻,“谜”的店员们纷纷现出了僵尸形态的原形,在古玩店的周围逡巡。我看到有其他的妖侵入这片区域,而“谜”的僵尸们似乎在与那些入侵的妖魔们战斗。

    街上没有人影,妖魔已经不再避违人类是否看得到,所以满世界都是游荡的妖魔肆无忌惮的身影。这一带居民的房舍都得以保全,所以此刻多数人都缩在家中的某个角落里瑟瑟发抖吧?

    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以后卿为首的僵尸一族,也在试图保护……人类?

    是因为丽卿这样做了,所以后卿才会这样做吗?无论如何,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出手保护人类的妖和魔神,肯定是妖和魔神中的异类。

    远处的天地间升腾起火光,熊熊的烈火似乎要焚尽世界万物,在暗夜中显得格外壮烈。我认识那样的大火,我猜那是立春正在城市的一隅战斗着。

    立秋和立冬也不在,他们也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投入战斗了吗?

    我低头看了看表,现在只有晚上9点钟,也就是刚到酒吧开门的时间。夜晚才刚刚开始,送走这轮血红的月亮,还需要将近十个小时的时间。在这样的月亮的注视下,对于人类来说,每一秒都可能是灭顶之灾。所以,这哪里是为我自己的异状纠结的时候呢?

    无论我是什么,现在我有了一些原来没有的力量,拥有了可以和一些妖抗衡的能力,这不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吗?

    “丽卿姐,我想和你们一起,我想帮上一点忙!”我收起了全部的犹疑,语气坚定地说。

    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能做到多少,可是如果连他们都在为了人类生命的存续而战斗,我却畏缩不前的话,那也实在是太丢人了。

    胡丽卿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好。”

    说着,一伸手,丢了一件东西过来。

    我愕然地接住,却发现那是一把带鞘的短匕首,外形朴素,没有什么雕饰,匕首的黑色粗皮刀鞘上隐隐泛着绿色的微光。

    她并没有见过我刚刚战斗的样子,却似乎什么都知晓,知道我使用的武器是远程的,当敌人冲过来近身格斗的时候,就缺少可以用来防身的利器。

    虽然是这样糟糕的日子,可今天是谷雨吧?不知怎的我的心里还闪现了这样的念头——这,算是恰好遵守了与神秘人之间的约定吧?

    “世宁,跟着我。”丽卿命令道。

    我赶忙应了一声,顺手把匕首插进靴筒里,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生平第一次努力以一名战士的姿态迎接暗夜剩余的时光。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十一章 与月亮赛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看到丽卿转了个身,向着远处做了个手势。在她目光凝视的方向,后卿也居高临下地望着她,轻轻地挥了一下手。

    这是第一次,他们两个人相遇的时候,居然没有擦出火药味。

    “走了,世宁!”

    听到声音的时候,已经有一只暖融融的手抓住了我的手腕,我眼前花了一下,已经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眼前已经不是无聊斋了,而是一大片建筑的废墟。这应该是城市的某一个角落,一处受灾极为严重的地方。从周围房屋倒塌的状况看,貌似比我之前被困的那个超市一带还要更加惨烈。

    周围一点灯火都没有,除了月光和几处燃起的火光,再也没有任何的光源。现在的我,眼睛可以在暗夜中视物,所以可以清楚地看到,许多幸存者正在城市的废墟之中疯狂地奔跑,一旦撞上形状可怕的妖物,便绝望地发出惊恐的尖叫。

    这样绝望的人类有很多,可是,追逐和吞食他们的妖魔也很多,所以耳边充斥的全都是忽高忽低的哀嚎。

    不知怎的,这片区域给我的感觉,与之前是完全不一样的。

    就算是被困在超市废墟中的时候,就算是第一次心慌意乱地单独面对数目众多的妖魔围攻的时候,都没有感觉像现在这样不安。这片区域给人的压迫感极其严重,就好像在那些黑暗的角落里,藏着什么极度危险的东西一样。

    这都是我的本能告诉我的。当然,接下来忽然就变成了时间漫长的战斗。我的本能传递的信息一点都没有出错,这里,果然是一片危险的区域,也可能,是这座城市里最危险的地带也未可知!

    因为这里,有实力极其强劲的大妖出没,而且,不止一个!

    当然,如果只是一片平常的地域,大概也就没有丽卿亲自到这里来的必要了。

    接下来,我就投入和见证了人生中第一场极其漫长且激烈的与妖之间的战斗。

    当然,大部分时间根本没我什么事,丽卿一个人就足以应付了。在她带我来的这片区域,出现了三名大妖,他们带给我的压迫感并没有立春和立夏那么强烈,但也已经足够可怖。丽卿一个人与他们展开激战,以一敌三,居然丝毫不落下风。

    不仅如此,她还有精力好几次替我挡下了以我的能力躲避不开的袭击和冷箭。

    当然,这一带的妖魔可不止三个大妖这么简单,那些低阶的,并不太值得放在这里叙述,因为他们见了丽卿大多都是退避,根本就不敢上来对阵。偶有自不量力前来挑衅的,根本连丽卿妖气的扫过都承受不住。我知道丽卿就算是对阵这三个大妖也是游刃有余,毫不吃力的,因为她一直维持着人形态,就连本体都没有显现出来过。

    甚至脸上的神情都很轻松,完全没有因为激烈的战斗而显出任何狰狞的表情和神色。

    依然是很美,她的身形飞舞在半空中,白色的衣裾像蝴蝶一样翩翩飞旋,黑色的长发扬起,看上去像仙女在舞蹈。

    战斗中的丽卿,身上散发出的妖气比我曾经感受过的任何一股妖气都更加浓烈,更加令人窒息。但是,也许因为我知道是她,所以对于如此强大的妖气,我居然一点都没有感觉恐惧,相反,还感觉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在这个过程中,我并没有闲着,我在努力地使用刚刚习得的应用还极不熟练的技巧,试着与一些企图参与围攻的低阶妖魔展开战斗。

    召唤出弓箭就花了一些时间,引导体内的力量,选择目标,这一切对我来说,仍然十分陌生。这一次,神秘人一声都没吭,好像又一次陷入了深沉的睡眠。但是我知道他在那里,因为每每杀死一只妖,妖体内的精气都会自动地被我的身体吸入体内,而这并不是我所能做到的事。

    这最初的一切都搞不定的阶段,要不是丽卿一直在关注着我的安全,我肯定早就被妖魔给干掉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有丽卿的关照,所以我一直不曾有过任何的慌乱,渐渐地熟练了技巧之后,居然可以从容地参与战斗,发挥出了比上一次更加稳定的状态和更强的攻击力。

    围着我的低阶妖节节败退,眼神中流露出恐惧,丽卿那边的对手也已经被干掉一个了。我不由暗暗地觉得庆幸,庆幸他们是妖,而不是人类。如果是人类的话,看到丽卿一直对我多有照顾,关心我的死活,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都会出手去救,就会集中精力来攻击我了。我和丽卿不一样,如果是几个大妖一起攻击我的话,一定是立刻陷入慌乱,危机迭生,而丽卿又不得不出手相救,这样一定比直接攻击丽卿更容易打乱战斗的节奏,掌握战斗的主动权。但是那些大妖完全没有这样做,他们只是联合起来,全力地去攻击丽卿,人类世界中那些“兵者,诡道也”之类的思想,他们应该是根本就没有。

    都传说妖是最为狡诈的,最会骗人,可是从我接触的情况来看,似乎并非如此。也许并没有多少人真正见过妖,真正与妖相处过,他们只是把人类的一些特质加以延伸,放到了妖的头上。

    后来我就有些麻木了,不停地使用弓箭猎杀妖魔,如果有妖魔冲到了近身的位置,就拔出靴筒中丽卿给我的短刀与他们搏斗。渐渐地,我的身体又开始先于头脑行动,而且,自动地对战斗中出现的种种凶险状况作出反应,竟好像成为了一具专为战斗而生的躯壳。而且,我很惊讶于自己忽然发生了变化的体能,原本我的体能在同龄的正常人中只能算得上是中等,可是现在,激烈的战斗持续了如此之久,我竟然清楚地感觉自己还能够继续战斗下去。

    战斗一直持续了很久,不只是在这一个地方,这里的三名大妖被打倒总共花了不太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之后清理周围的低阶妖就更快。结束了这一带的战斗,丽卿立刻又带着我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点。

    我已经明白了,我们是在保护这座城市,在血月出现的过程中救下更多人的性命。虽然一直都知道,丽卿对人类是友善的,但是他们在人类巨大的危机面前能够挺身而出,不惜与自己的族群战斗,无论她这样做是因为什么,都足以令我感动到心潮澎湃。

    作为人类的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竭尽全力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十二章 更大的黑暗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当晨曦初降,月亮的光芒黯淡下去,并最终渐渐地消失在天际的微光之中,我喘息着站立在一栋大楼坍塌了一半的建筑残体之上,有些不可置信地俯瞰着眼前的城市。

    完全想象不到,自己居然能够战斗了那么长的时间,整整十个小时,虽然是由内而外地筋疲力竭,却依然感觉,还可以站得住,只要站得住,就还可以继续战斗下去。

    这样的事件对我来说,简直有一些拔苗助长的功效——能力才刚刚觉醒,立刻就遇到了几千年来最为严重的灾难,陷入最震撼人心的殊死搏杀。我的战斗技能,竟在这不得不全力应对的十个小时中,迅速地提升了不只一个档次。

    经过漫长的缠斗,我甚至独力战胜并消灭了两个看上去颇为强大的中阶妖。现在的我有一种自信,今后即使是独自面对这样的妖或魔神,我也不会害怕了,我知道该如何与他们一搏,也知道该怎样争取胜利。

    不过现在,血红色的月亮消失了,天亮了起来,城市的废墟之间也不再有那些食人嗜血的妖和魔神的影子。

    结束了吗……

    我并不相信这是结束了,因为直觉告诉我,一切并没有结束,一切才刚刚开始。

    因为回顾前头发生的一切,我始终感觉强烈的不安。

    就在不久以前,当我终于适应了战斗的节奏,陷入了酣战的时候,曾经忽然感觉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隐藏着什么极其危险的东西。

    我一惊,全身上下忽然泛起了一层白毛汗。那种危险的感觉,比什么都强大,比我身边激战着的胡丽卿还要强大。我试着把意识放射过去,却发现不能像平时一样,收获属于那股黑暗力量的信息。它就好像从一片黑色的混沌中张开的一双有魔力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不对,是紧紧地盯着丽卿。

    “世宁,不要理会,集中心神!”我的耳边出现了丽卿的一声低喝。

    我吓了一跳,这才发现一只妖的利爪在我分神的空当已经袭击到面前了。我连忙一矮身,险险避开了这直击心口的一爪,又反手用匕首回了那妖物一刀。

    丽卿一定也发觉了,所以才让我“不要理会”吧?

    从那一刻起,我就打起精神,怀着十二分的小心,时时刻刻关注着我们的背后。这力量太过强大了,如果现出身来,与我们作对的话,就算是丽卿在,也不一定是对手,所以,我这样的小心,其实也没有什么意义。可是那东西的存在,就是让人不得不心惊肉跳。

    我把能分出的精神分出来,努力地去探查那黑暗的存在,但是始终无法捕捉它的行踪和信息,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它究竟藏身在何处。不过,有一次我凝神去寻找的时候,却一不小心看到了一个“熟人”的影子。

    是言非——那个叫作“言非”的由怪进化而来的属性不明的存在,曾经使用妖气差点把我杀死的人。他也在不远的地方凝望着我,当我的意识落到他的身上,并且吃了一惊的时候,他的存在感就忽然之间消失了。

    难道言非,与那股黑暗的力量是一起的吗?那么此刻,他鬼鬼祟祟地盯着我们,到底有什么企图?

    思索着,担忧着,可是一直坚持到战斗的最终结束,那股黑暗的力量也没有现身,没有与我们发生冲突。当血色的月亮消失在天际的时候,那种强烈的压迫感也像云烟一般缓缓散去。

    就是这种感觉,在我心底刻下了深重的不安的痕迹。尽管最终也没弄明白它究竟是什么,但是直觉告诉我,当它现身的时候,带来的必定是恐怖的大灾难,而绝不会是美好的什么。

    此刻,胡丽卿正站在更高的地方远眺向地平线的位置。她从高处翩然落下,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地落在我的身旁。

    “回去了。”丽卿简洁地说。

    她虽然经历了十个小时的激烈战斗,而且她的对手与我的对手可不一样,那都是降临这座城市的妖和魔神之中最强大的存在,可是此刻,她甚至没有像我这样气喘不止,也没有露出什么疲态。

    唯一不同的,是她的眼睛里,似乎隐藏着深重的忧虑。

    天亮了,立春他们也会回酒吧的吧?他们如此强大,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吧?说起来,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的,还是很担心。而且不知为什么,我也有些担心后卿。

    虽然对于后卿的情感非常复杂,尤其是去过他的古玩店,了解了古玩店的秘密,就不知道心里该如何看待这群以“协议”的方式食人的魔神。不过经历了这个红月之夜,看到后卿和他的手下与我们一起保护城市里的人类,我那种复杂的心态就有了一些变化。

    他们的做法,比这些月夜中的食人妖总是强了百倍。而且,妖和其他魔神,其实不见得一定需要吃人,而僵尸一族不同,如果不饮人血,他们就会死,这是天然的规则。

    情感变化以后,我就不自觉地为后卿担忧起来。

    因为之前在酒吧那里的一次见面,那个时候我的知觉正处于无比敏锐的状态。当我看到后卿的时候,我发觉他身上的力量感是如此的大,但是,穿透那周身狂野戾气的包围,我却在他的身体深处察觉到了一丝虚弱。

    就好像是有什么非常严重的创伤或疾病没有痊愈,却硬是被封印进了躯体的最深处。这样,无论他能够爆发出的力量多么强大,体内都像是埋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有一种难以为继的感觉。

    他是上古魔神,位阶比丽卿只高不低,所以,他选择的敌人,也一定是所有敌人中最强大的。那么,他又会不会有什么危险呢?

    不远处,传来了低低的饮泣之声。

    一开始,只是小声的抽泣,渐渐地就变成了许多重高低起伏的哭声,后来,不少地方出现了撕心裂肺的嚎哭。

    是幸存的人们,开始从废墟中走出来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十三章 废墟之上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站的位置大约在建筑三层楼高的地方,俯视地面可以看得很清楚。在目力所及的小片视野之内,就已经有数十人显露出形迹。没想到,受灾之后,活下来的人还是相当不少的。

    现在,他们或单独,或三三两两地相护扶持,目光呆滞地凝望着眼前的一切,或许在祈求这一切不过是一场噩梦。

    也有的人,已经开始发疯似地在倒塌的建筑中挖掘起来。

    明明不久以前,他们还都在妖魔的捕猎下惊声尖叫,仓皇逃窜,可是现在,当天色泛白,一切回归正轨的时候,他们果然全都忘记了刚刚经历的一切。

    只记得是经历了严重的地震,完全不记得妖和魔神的存在了。相信不久,很多中断的东西,比如通讯和电力都会恢复,那时候,人们可能会长时间地交流和探讨天灾以及世界末日的可能性,却永远无法搞清楚,在这样一个血色的夜晚,人类究竟经历了一些什么。

    我站在废墟之上,凝望着遍地的狼籍和残垣间露出的肢离破碎的人类的手足,看着被血染红的土地,听着人类的哭泣与低语,心思重又复杂起来。

    我是多么理解这种失去亲人的痛楚,现在,有不知多少人正在经历着像我一样的悲伤。我能听到他们哭泣中的喃喃声,说得最多的一句就是:“老天,你为什么不开眼呢?”

    这句话,在我最痛苦的时候也曾反复地念着。我想,如果神灵真的存在的话,怎么会就这样看着我的父母遭遇不幸呢?他们明明是那么好的人。

    现在,我知道神族是确实存在着的,那么,世界上发生的这一切,他们也正在注视着吗?

    神族最终没有现身,他们放纵着妖魔在这个夜晚尽情地吞噬人类。如果他们自诩为天地间源生秩序的守护者,那么这就意味着,他们认为这样巨大的灾难是合乎秩序的吗?

    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人类应当承受的?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跟着丽卿回到酒吧的,回来之后,我发现立春他们四个也都回来了。

    四个人里,有三个受了伤,正在屋里处理伤口。只有立秋身上没有什么需要处理的创伤,现在正在酒吧中里外地穿梭,一处一处修复着店内被损坏的地方。

    另外三个人身上的创伤虽然有些恐怖,但都没有致命的威胁,此刻,他们三个都现出了本体,正在用各自的方式疗伤。

    他们疗伤是用妖力的,而不是普通的药物和绷带,所以我就算再担心,也帮不上什么忙。我甚至担心与他们说话会打扰到他们,对疗伤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也不敢说什么,只能躲在不远处观望。

    街对面后卿的店也不时有人进进出出,但他们显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我看到不少人是被抬回来的,也许在这惨烈的一战中,“谜”牺牲了不少人也未可知。

    我看到东城正站在门口,神色凝重地指挥着,看上去心中似乎怀着极大的悲痛。后卿没有现身,但我相信他应该不会有什么事,要是他有什么事的话,“谜”的人不会是现在这样秩序井然的状态。

    呆立了一会儿,我不知道现在的自己究竟还可以做些什么,但是看到他们受伤痛苦,我站在这里无所事事的话却也站不住。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反正我鬼使神差地进了厨房,打算开始做饭。

    我本来就是酒吧的厨子,能为他们做的事情,好像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

    但是借着晨光打了一下煤气灶的开关,发现根本就没有像平时那样“腾”地一下窜起火苗。

    煤气供应已经停止了,城市遭了这么严重的灾,还能有供应才是奇怪的事。

    我环视四周,发现电也已经没有了。刚刚出现地动的时候,方圆一公里之内还可以看到灯火保持了原状,也许是附近的供电设施还保留了功能的缘故。但是现在,与整座城市一样,所有的市政服务资源都陷入了瘫痪状态。

    连一顿热饭都吃不成了。

    昨天晚上离开酒吧的时候,一切还都是好好的。我去超市买红豆,因为今天是谷雨,不少人说这一天应该吃红豆粥。可是买的红豆和章鱼都埋在废墟的深处了,现在,连水电和火力都没有了。

    有多少人,要在绝望中度过多少个贫乏的日日夜夜呢?

    我的手机械地动着,一下一下地拧动着煤气灶的点火器。忽然,随着点火器“咔嗒”一声脆响,灶头居然“呼”地一下燃起了火苗。

    煤气通了?可是,这不可能的吧!

    我猛回头一看,是立春推开厨房门进来,缓缓走到我身后。

    他已经恢复了平常的模样,身上换了一套淡灰色的家居服,看上去还是那么俊俏,只是面色中多了一丝苍白。我这才发现,我只打了一边的点火器,可是煤气灶的两只灶头都着起来了,而且那火苗并不是天然气燃烧时的淡蓝色,而是一种温暖的桔红。

    对于“火皇”来说,点燃一只煤气灶,应该是不费吹灰之力的小把戏吧!

    “立春哥,没事了吗?”我担忧地说。

    之前我看他现出了绿色孔雀的形态,翡翠般美丽的翎羽都被鲜血染湿了,粘答答地凌乱成一团,而且他的翅膀还被一道黑气形成的锁环捆缚着,显得十分狼狈。除去那股黑气的侵蚀似乎颇费力气,为此,没怎么受伤的立秋还特意去帮了他一把。

    我是见过立春的真本事的,然而昨夜遇上的对手,却能连他也逼到如此程度,可见非同一般。

    “没事了,”立春说,“休息一阵子就好了。”

    我手忙脚乱地把锅子装上水,放在煤气灶上。从现在开始的短时间内,外购食物肯定是不可能了,要靠厨房里储存的这些东西维生。那么外面的人们呢?会不会陷入长时间的饥荒、掠夺和自相残杀?

    我想起了城市崩塌时我被压在超市的废墟里之后所经历的那一切。

    立春像是看透了我的想法,笑了笑,说:“世宁不用担心,我已经见证过很多次这样的大劫难,每一次,人类最终都会站起来,并且,很快就会找到最合适的方法,重新开始走上正轨,繁衍生息。”

    听上去,立春比我对人类更有信心的样子。而且,这样的描述总感觉怪怪的,说得好像人类就是那些“打不死的小强”。

    “人类是世界上最复杂,最古怪的生物了,完全无法预计,他们将会做出一些什么,唯一能够确信的是,只要人类不失去繁衍的力量,他们就会一直存在下去,而且,整个世界都会因他们而改变。”

    我在心里想:“难道这就是你们对人类感兴趣的原因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十四章 神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世宁要做饭的话就快一点,我来帮你。”立春说,“吃点东西之后还不能休息,今天是谷雨,要祭神的。”

    “现在都这样了,还要……”

    还要搞什么纪念活动吗?

    “谷雨祭神是不能含糊的,连我们都不能。人类遭受这样大劫的时候,就更要祭神了,所以,世宁也来吧。”

    “嗯……”我含糊地应着,可是心里却想,昨夜发生那一切的时候,神可是一点都没有显示出他们的慈悲心呢。

    “世宁知道谷雨为什么称作‘谷雨’吗?”

    “知道啊,因为到了雨季,适合谷物生长,不是有‘播谷降雨’的说法吗?”

    “不完全是这样,”立春说,“也是因为很久很久以前,在上古时期,人类因为战争陷入了饥荒。黄帝的史官仓颉为了加强人们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不让因为沟通失利而导致的战火再度燃起,就穷毕生精力,描摹绘写天上星宿的分布、鸟兽鱼虫的痕迹,创造出了文字。”

    “这个我知道的。”我点头道。史皇氏造字,是我们从小就熟知的传说故事。

    说到这里,我的语气也禁不住地一顿。之前查了谷雨的习俗,是不是好多地方祭仓颉来着?

    立春接着讲下去:“传说玉皇大帝为了表彰仓颉造字有功,在这一天降下一场谷子雨,解了万民的饥荒,所以叫作‘谷雨’。”

    这个故事,如果是从网络资料上看到,我一定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之处,可是如果从立春的口中讲出来,那就肯定没有这么简单了。

    “难道这个故事……是真的?”

    “不完全。”立春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但是谷子雨真的有降过,也确实是神族在人类完全绝望的时候推过人类一把,所以作为人类,才应该祭祀和感恩。可惜很久以来,怀着感恩之心的人类越来越少了。”

    我踟蹰半晌,终于问出来:“难道这些灾难,不是神降给人类的吗?”

    我一直在心里怀疑这些,都说天灾是“神罚”,如果这一切都是神族造成的,那么他们与横行于世的食人妖魔相比,根本就好不到哪里去,甚至说,更加残忍也未可知。

    “血月和这样的灾祸,是神族的能力也无法掌控的,所以,不是他们。”立春答道。

    “那,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我惊讶。

    “世宁,我们妖是可以以人类为食的,这是自然的法则。但是,自然的法则总是有限制的,比如说,依照天然的规则,我可以捕猎和消耗满足生存和发展需求之内的资源,在此之上,如果超出必要攫取过多,或是进行滥杀,破坏了天然规则的平衡,就会受到规则的制裁。相反,在需求限度内越理性,越克制,越不引人注目,则受到制裁的可能性就越小,甚至可以获得规则的助力。”

    见我陷入了沉思,立春便接着说道:“这也就是千百年来你们人类感觉不到妖存在的原因,因为我们都在恪守着规则,尽可能地不引起任何关注。就算是天然对规则有所敌视的魔神种群,也不会明目张胆地去挑衅规则。不仅仅是妖和魔神,万物都是如此。就拿你熟悉的普通动物来说,它们的猎食也都是有季候有限度的,不会打破地域环境的基本平衡。”

    “那么说,刚刚发生的,是自然规则的制裁?”我细细思索,不由感觉到刺骨的寒意。

    “能够引起这种程度和规模规则制裁的,从古至今,就只有人类。”说到这些,立春的语气显得不无感慨,“比较而言,人类是最弱小的存在,可就是这样弱小的存在,对于规则的破坏,以及破坏的方式和程度,却远远超过包括妖和魔神在内的任何种族。”

    听了这些话,我不由得汗颜,这显然并不是什么赞美。

    “这么说,所谓的谷雨……”

    “是的,是在规则制裁之后的绝境之中,神族向人类伸出的援手。他们以天降稻谷之雨的方式,使人类摆脱了一次资源耗竭而濒临种族灭绝的境况。”

    立春给我打着下手,我们像平时一样,利用厨房里剩下的食材,简单地烹饪起来。

    通过烹调过程中立春对我的讲述,我忽然明白了“谷雨”这个节气中许多奇怪的习俗的由来。

    之前我搜索“谷雨”的时候,发现这个节气很特别,除了农耕方面的意义之外,各地的纪念活动有着极大的差别。例如东部沿海,谷雨是渔民节,会举行“祭海”活动,祭拜海神娘娘,而西部有些地区,则祭拜张天师,绘天师画像,禁杀五毒。在人们经常于这一天张贴的“禁蝎符”上,写着咒语“太上老君如律令,谷雨三月中,蛇蝎永不生”。更不要说有的地方祭仓颉,有的地方耍灶火,总之,都是一些祭祀神灵的活动。

    当时我还想,为什么各地都在祭神,祭祀的神灵却各不相同呢?

    立春给我讲了我才知道,原来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曾经在一个谷雨日,出现过比昨夜的月亮还要鲜红的血月,甚至,那血月压制了太阳的光芒,使太阳都迟迟无法升起。那一次,人类遭遇的绝对是灭顶之灾。就在人类濒临灭亡的时刻,神族忽然现身,参与了与妖族和魔神族的战斗,为人类留下了繁衍的火种。那一次,同时降临的神祉有很多位,分别降临于不同的地域,所以,各地才会从上古时期流传下了截然不同的祭祀风俗。

    “那个时候人类真的是孤立无援啊!”立春说,“没有任何妖和魔神是站在人类一边的,而那个时候,那些不普通的人类也还没有出现。”

    “不普通的人类,是什么?”

    立春望着我,意味深长地说:“在那一战中,有一位亲近人类的特殊的神,将自己的一滴血赐给了一位死战到最后一刻的人类勇士。自此以后,随着这位勇士的后代生息繁衍,开枝散叶,人类的种群中开始出现了一些介乎于人类和其他族群之间的存在。他们分为三个支脉,分别是捉妖师,猎魔师和食怪者。”

    捉……妖师?

    我惊讶地望着立春,可是他开始认真地挑拣蔬菜,并且转移了话题。

    “世宁,快一点,要做的事多着呢。祭祀之后,你还要做很多吃的哦,想必很长一段时间之内,周围的人都会没有饭吃吧?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老板会决定给他们免费提供食物哦!”

    我的头脑中浮现了丽卿在遥远的古代,敞开着不知是什么店的店门,向饥民们施粥的样子。

    “好!”我振奋精神,动作一下子利落起来,那些渐渐袭来的困倦感也一下子被赶到九霄云外去了。

    忙碌中,我曾捉住闲暇,闭上眼睛,问询我体内那个神秘的存在。

    “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吗?难道,我真的是一个捉妖师吗?”

    神秘人在空虚中沉默了半晌,却回送了我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

    “不,世宁,你不是。”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十五章 复苏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有很长的时间,我都在思考,神秘人所说的“不是”二字究竟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不是捉妖师”吗?

    本来,我自己都要信了,相信我的体内流着捉妖师的血,并且在危急的时刻忽然开悟。可是现在他忽然说“不是”,让我瞬间又陷入了迷惑。

    如果不是捉妖师的话,那么我究竟是什么呢?

    怎么解释之前发生的种种奇怪的事情呢?

    我可以和妖战斗,消灭他们,并且自然而然地知道遇到妖的时候,应该如何应对。那些妖自己也对我作出了判断,他们认为我是一名捉妖师。

    但我却“不是”。我问那个神秘人,如果不是捉妖师的话,那么我是什么,可是他偏偏就不再回答了,这让我的心里更加充满了疑惑。

    在我的疑惑里,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灾难刚过,一切初步稳定下来之后,我就给堂弟陆家兴打了一个电话。当然,手机信号是没有的,这唯一打出的电话,是立秋不知用什么法术帮我临时抓取了不知哪里的信号,才得以拨通。电话里我才得知,家乡并没有遭灾,虽然也观测到了月亮的颜色异常,但是那一天,没有自然灾害发生,也没有什么非自然的现象出现,城市里并没有发生突然的大规模人员伤亡。

    家兴说,家里一切都正常,没有人遭遇什么不测或意外。我稍稍地安了心,当然并不是因为二叔他们,而是因为这意味着我父母的墓地安然无恙。

    我也曾动过念,如果我的体质特殊,那么我的父母呢?这个家族呢?如果我之前的异常表现不是因为神秘人的存在,而是我自身的血脉特殊,那么特殊的血脉不应当是通过遗传获得的吗?而我们家的人,以正常人的标准来衡量,确实又有些怪怪的。

    无法去深入地思考这个问题,因为二叔的身上还有如此巨大的未解谜团压在我的心上,压得我气都喘不过来。所以我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地把这些事情赶出自己的脑海,不让它们来影响我的生活。

    冷静下来之后看,忽然发现受灾后城市复苏的速度远比我预想中要快得多。

    灾后第二天,虽然没有手机,没有电话,没有电视,难以了解外界的信息,可是第一时间就能发现,收音机还是可以使用的。最终只能通过收音机来获取信息,这又给幸存者们的生活添上了一抹末世的味道。不过,通过无线电波获得的消息还算振奋人心,因为人们发现,单从全国范围来看,虽然有不少城市受了灾,但并不是全部,受灾区域只占国土面积的五分之一左右,而且并不相连。受灾城市星罗棋布于国土的各个角落,令专家们想要分析地震带的构造都无从着手。

    我感觉,既然月亮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看得见,那么发生灾难的一定不止是本国那么简单。果然,很快就传来了消息,世界各国都在同一天相继发生了类似的灾难。

    时差是有的,但灾难不约而同地全部发生在夜间。不止是专家们,所有人立刻就把灾难与天上的月亮联系在了一起,毕竟这样鲜红的血月,有史以来都是罕见的,至少,有图像记录的时代肯定是没有过。

    各种不同的观点摩擦碰撞,但又解释不出个所以然,解释得越多,矛盾就越多,反倒更加使得人心惶惶。

    不过,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受灾,就给予了人们喘息的机会。

    非常迅速地,在国家的统一调动下,没有受灾的地区就开始集中力量,对灾区进行支援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源源不断地输入,很快就建成了临时居所,并且恢复了限时水电供应。

    最初的几天,酒吧向周围的居民无偿提供食物,只要是到店里来的,都可以免费领走一份高热量、高营养的吃食,以帮助他们渡过最初的难关。所有的食物都是丽卿他们使用法术从其他地域转移过来的,而且,丽卿也招来了一群低阶小妖,让他们在后院张开结界,支起大锅,不分昼夜地烹煮食物。

    我就成为了这些负责烹调的小妖们的“技术指导”。

    虽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力气,可是要管的事情也很多。对于人类的食物,小妖们几乎不知如何处理,全都需要我一点一点地指挥着去做。好在这些小妖对于丽卿他们十分惧怕,也就伏伏帖帖地听从我的指挥,这才使工作强度降低了一些。

    灾后第五天,灾民的临时集中居所建成,也会提供必要的食物,我们的压力才渐渐地小起来。城市的上空,一直有直升飞机在盘旋,各种机器在虚墟之上隆隆作响,渐渐地,城市在机械的轰鸣声中理出了几分眉目。

    先是救援工作,然后是使用吊车、挖掘机和运输工具,把倒塌的建筑材料一点一点地运走。有隐蔽所的人们都不敢出门,因为天气热起来了,废墟之中掩埋的尸体和人类残肢都已经开始腐败,发出可怕的气味。由于担心疫病会流行,所以每天都有许多穿着防护服的人手持喷洒器,在废墟之中穿行,喷洒药物,看上去很像是发生了“生化危机”。

    不过看着这一切,我的信心渐渐地建立了起来。果然,像立春曾经说过的一样,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艰难,人类总还是会站起来的。

    我多么希望一切就到这里为止,希望可以重归平静的生活,但是不知为什么,心里却总有一些淡淡的不安。我总在想着这血月的成因究竟是什么,而从每天收音机里热热闹闹的讨论来看,人们也在思索这个问题,大家也在试图为这种异常的天文现象找到一个正确的答案。

    但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而人类确实至今也没有弄清楚问题的答案。

    所以我担心的问题就是,如果血月象征的规则的制裁并没有为人类所认识,也并没有改变人类的思想,那么,一切可能会就这样结束吗?

    这大概就是我内心那种不安的来源。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城市变得越来越爽利,带给人的惶恐和压迫感也逐渐地淡化。人们度过了最悲伤以及最艰难的时光,城市开始缓慢地重新焕发出活力。

    而我也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这一天,当我陷入真正深沉的睡眠之后,却不知不觉地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十六章 托梦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一段时间,酒吧都没有正常开业了。城市已经是这个样子,谁又可能会来泡酒吧呢?所以,我们的工作就是每天早晚两次打开店门,向人们免费供给食物,除此之外,倒也再没有什么。

    秩序恢复之后,丽卿他们就不再插手人类的重建,所以我们反而比以前更加清闲了。

    不需要晚上工作,所以晚上的时间可以用来睡觉,我终于在这短暂的一段时间里,调整回了属于人类的正常的生物钟。

    不但是晚上,早上放发完食物之后也没有什么事情做,时间是自由的。所以给丽卿她们准备完午餐,大家吃完之后,我有时也会睡个短短的午觉。

    自从那一夜之后,我的身体常常会感到莫名的疲惫。也许是那一夜的战斗强行支取了太多的精力,当时并不觉得什么,反倒是在一切安定下来之后,各种不适感才接踵找上门来。倒也不见得有多么严重,就是一种从头到脚的空虚和疲乏。

    所以经常在过午时分,我已经会感觉精力不济,不得不花一点时间用于睡眠。

    随着灾民居所的日渐完善,跑远路来我们这里领食物的人越来越少了,我的工作也就日渐轻松,可以用于午睡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所以今天午后我睡下之后,睡得格外深沉。睡着睡着,我就感觉又经历了一次血月之下的死战,天色昏黑,我手持丽卿给我的匕首,猛地一挥,斩下了一只低阶妖的头颅。头颅跌在地上,骨碌碌地向远处滚去,最终,在那颗头颅停下来的地方,我看到了一棵巨大的树。

    是一株巨大的五角枫,主干有两人合抱那么粗,树冠犹如亭亭华盖,茂密而浓绿。

    所谓五角枫,就是叶片形状为五个角的枫树,它的叶子在秋天会变黄变红,有时一株树会同时呈现出三种颜色,非常好看。有些五角枫可以活很多年,像这株两人合抱都抱不过来的枫树,恐怕怎么也要有数百甚至上千年的历史了。

    我惊讶地走上前去,观看这株忽然出现的巨大树木,可是,就在我靠近的时候,却听到脚下传来一丝细如蚊蚋的声音。

    “救我……救救我……”

    我吓了一跳,忙低头一看,却发现那巨树的底下,正匍匐着一个身穿红衣的小女孩,求救的声音,就是从小女孩口中发出来的。

    我定睛仔细看去,看清的一切,却让我吃惊更甚。

    红衣的小女孩大约只有五六岁年纪,柔软的黑色头发系成两条小辫,皮肤白白的,长得眉目如画,非常可爱。可是,现在这个小女孩却趴在地上,整个身体都被巨大古树的根须包裹缠绕起来,乍一看就像是巨树直接生长在了小女孩的身体之上,很快就要把她吞噬吸收,当作自己的肥料,场景看上去极为恐怖。

    我连忙蹲下去,试着把树的根须扒开,想要把孩子从树根的纠缠中解救出来。可是那冰冷的黑色根须带着粘腻的触感,居然像蛇一样蜿蜒蠕动起来。

    我拼命地去拆解那些根须,可是却越拆越乱。我急了一头大汗,而树根纠缠得反倒更紧。树根中的小女孩始终不停地呻.吟和呼救着,只是声音变得越来越低,越来越微弱。

    “别着急,别怕,我会救你的,不会有事的!”我努力地安慰着她,可是此刻,我面对着妖魔时曾经爆发出的力量却好像忽然化为了乌有,什么力气都使不出来。

    女孩的声音在我耳边持续,但是渐渐变得虚无和飘渺。我只听到她在绝望地呼喊着:“救救我……世宁哥哥,救救我……马上就要支撑不住了……镜北胡同六十四号……世宁哥哥,快……”

    我猛地一惊,忽然醒了过来,回到了现实中。

    这才发现,原来我是做了一个梦。现在我正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初夏的暖风从打开的窗子吹进来,而我满头满身都是汗,就像刚刚洗了个澡一样。

    梦里的一切,就像刀斧雕琢一样,深深地镌刻于我的头脑之中,无比鲜明,就好像刚刚经历过的真实。

    如果放在从前,我肯定认为这单纯的就是一个梦,但是现在,我却忽然不那么确定了。

    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一个仅仅通过科学原理来解释的世界了,谁又能说清楚,梦境究竟是真实还是虚幻呢?

    如果,她是在通过梦境向我求救呢?

    那个红衣的小女孩说出的每一个字,她的每一个神情都清晰地存留于我的脑海,令我的心不由地揪起来。如果这个梦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某种“托梦”的形式,那么小女孩的处境,岂不是危险至极?

    之所以如此不安,是因为这个梦境的细节实在太具体了,人类做梦的时候,很少会出现对于细节的描摹。而这个梦不但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真实感,而且小女孩还一直在叫我“世宁哥哥”。

    她知道我是谁,知道我的名字。

    而且,她说了一个很具体的地址——“镜北胡同六十四号”。

    城市里的移动信号已经恢复了,我掏出手机,在搜索引擎的搜索栏里打上了“镜北胡同六十四号”这几个字。

    网页中出现了一排关于“镜北胡同”的信息。

    原来,在全国的许多个城市都有叫作“镜北胡同”的地方,我的视线集中于其中的一条,因为那一条显示,就在我现在所处的城市,就有一条“镜北胡同”!

    直觉告诉我,就是它了!

    我心中的不安感觉更加强烈。这个“镜北胡同”在城市的北部边缘,离我们的店倒不算太远,可是这个地方,我从来没有去过,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

    按理说,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信息,即使在梦境中也不可能自动生成的,更何况这个地点的信息竟然是如此具体!

    我匆忙地下床,洗了洗脸,擦干净身上的汗水,换了一套衣服,就冲出去到前厅找老板他们。

    他们并没有午睡的习惯,所以这个时间在做什么都有可能。然而很不巧,我把酒吧从前厅到后院找了个遍,居然一个人都没有找到。

    这个时间他们出门也是很正常的,平时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自然不会焦躁,只要做着些活计等他们回来就行了。可是今天不一样,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一刻也不能等。如果再等下去,就一切都来不及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十七章 五角枫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自从血月之夜的事件发生,不,甚至是从更早的时间开始,我遇到事情的时候就开始变得十分慎重,不敢任性和恣意地作出决断。关于这个梦,我很想跟丽卿或者是他们中的哪怕任何一个人商量一下都好。我相信自己的直觉,相信这件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不跟他们商议而贸然前去,很可能会遭遇危险,害他们冒险来救我,甚至受伤。

    但是,事与愿违,就在这着急的时刻,他们却齐刷刷地不见了踪影。

    我心里清楚,通常他们不见了的时候,是根本不要妄想去寻到他们的,因为他们肯定不在附近,略施法术,去了十万八千里之外也未可知。

    “怎么办呢?你说,这件事情是真的吗?”我坐在庭院的中央,闷闷地问我身体里的那个神秘人。

    血月之役结束,他通过我的战斗,吸收了不少妖魔的精气,存在感变强了很多。但是,不知为什么,他却是自那之后就忽然沉默了,我感觉得到他,但他却不再与我进行交流。

    这个神秘人寄居于我的身体也有几个月了,对于他的“性格”,我也有个大致的判断。他并不是一个乖癖的家伙,相反,他是比较宽厚和温和的,似乎有一颗“理解之心”,对于任何可能出现的事情都能够理解和包容。但凡是有交流的时候,他的姿态都不高,感觉不出是一种“非人”的存在,反而像个颇具高古之风的谦谦君子。

    所以当他不说话的时候,我也不会认为他在摆谱拿架子故作神秘,相反,我认为一定是有什么情况让他根本无法开口。也许,他也有他的战斗也未可知。

    对于我的问题,神秘人果然未予应答,回答我的只有初夏温暖的风。

    树木的叶子都已经很绿了,进入了最旺盛的生长季。城市中很多地方的树木都已被连根拔起甚至震成几截,酒吧附近的树木却都平安无事,郁郁葱葱,带给人一种短暂的幸福感。

    看着这些树,梦中那棵巨大的五角枫忽然又袭入了我的脑海。

    那株巨树看上去有些不一样,似乎是会吃人的树呢!

    想到红衣的小姑娘在仿佛有生命的树根中挣扎的模样,想到她用微弱的声音不停地恳求着:“世宁哥哥,快一点!”我的心就又一次悬了起来。

    也许我坐在这院子里的每一分钟,她的生命都在不停地流逝呢。无论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她把希望寄托在了我的身上,难道我还能够在这里安坐吗?

    我犹豫了片刻,起身返回自己的房间,找出一只双肩背包,把能想到的武器和工具,以及简单的药品和食物都装了进去。我找出纸笔,把出门的原因和目的地简单地写成一张字条,留在大厅最醒目的位置,背上包,推上一辆自行车就出了门。

    之前我查了梦里得到的那个地址——“镜北胡同六十四号”,就在城市的北部,甚至还算不上郊区,不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而且现在是午后,天气又好,阳光明媚,就算是有什么诡异的妖魔,也不至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现身行凶。

    城市交通还没有恢复,因为道路还没有畅通,不但公共交通工具停止了运行,就连私家车也因为缺少燃油不能上路。所有通行的路段,行驶的车辆也极其稀少,人们出门大多为步行或骑自行车,整座城市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原始状态。

    酒吧里也多了几辆自行车,不知是谁弄来放着的。其实他们出门根本就用不着自行车,所以弄这些自行车来多半是为了掩人耳目,顺便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不过还好有这些自行车,否则我走到城市的北郊,恐怕就要走到天黑了。

    骑了大约一小时,终于到达了城市的北部边缘。这边的建筑不像城市中心那样密集,但人口密度也并不低。只是这边的建筑大多属于老旧的低层建筑,年头久了,所以在这次的地震中垮塌了很多。直到现在,建筑残体也没有清理完,显得分外凄凉。

    路变得越来越难走,甚至自行车都不易通行。我找了个标志物,把自行车锁住,打开手机地图,一路步行找了过去。

    镜北胡同意外得好找,而且,是一条很长的胡同,都是旧房民居,大多已经在地震中坍塌了。现在,这条胡同中似乎已经很少人了,估计是全都撤到了灾民安置点。

    当我一脚踏进了胡同,便忽然感觉心中一凛。我很清楚,就是这里,这就是我梦中的地方,而且,那真的不是梦!

    因为在我的眼前,如同画卷展开一般,出现了一株极其高大的五角枫树。尽管经历了大地动,周围的房舍尽毁,可是这一株大树居然依旧是毫发无损,屹立不倒。

    这株树的大小、形态,正与我梦中的巨树几乎一般无二!

    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向后退了两步。

    在我的梦中,这可是一株“食人树”呢。那么,那个红衣的小女孩也是真实存在的吗?现在,我该到哪里去找她?

    我远远地望着那棵树,仔细地观察着它。阳光洒落下来,每一片树叶都在反射着金色的微光,像波光粼粼的湖面。

    实际上,它与我梦中的样子还是有区别的。

    在我的梦中,它的叶子是翠绿的,可是现在,它的叶子却变成了黄色。明明是初夏,它却已经变成了秋天的颜色。

    而且,这株树的身上,散发出浓烈的令人不舒服的味道,似乎是一种死亡的气息,或者说,是“妖气”!

    因为年头太久,所以修炼成妖了吗?

    可是又有一种强烈的违和感,觉得它与之前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妖都不一样。那气息确乎是邪恶的,可是不知怎的又透着难以言说的古怪。

    在巨树的下面,有一间小小的四合院,非常古旧了,房屋仅仅是泥土和砖石建成的,甚至屋顶的瓦片都已经残破,长着绿色的草。可就是这样一套形态单薄的房屋院落,竟也在这强烈的地震之中完好地保存了下来,丝毫没有损坏,与周围一片片大规模倒塌的房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巨大的枫树就生长在这四合院中,树冠如同黄色的巨伞,把整个院子收在“伞”下。轻风吹过,大量叶片簌簌洒落,犹如黄色的雨。院落屋顶都已经积了大量的黄叶,就像是在初夏的日子,唯独这里,提前进入了肃杀的寒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十八章 梦中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情况颇为古怪,所以我从口袋里摸出了丽卿的打火机,握在手心,同时打开了可以看到更多异象的内在之眼。

    其实丽卿给我的匕首我也带了,现在就放在我的裤子口袋里,而且,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也已经掌握了随时召唤出弓箭的方法。可是这一带毕竟是民宅,手中拿着匕首或者弓箭总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我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小心翼翼地,准备见机行事。

    当我打开内在之眼的时候,似乎可以看到丝丝缕缕生命的能量在巨树的枝干间流动。那些能量如同细细的银色的线,又像永不停息的流水。

    但是,原本应该是纯银色的能量流动,却有一大半被一种古怪的黑气吞噬和淹没了,而且,那些黑气还在树干的内部不停地扩散着,所到之处,生命能量的流动就变得缓慢和微弱。

    这棵树已经被什么古怪的东西腐蚀了,它似乎正在死去。

    我手握打火机,警觉地关注着四周,缓缓地靠近了巨树所在的院子。院落没有关门,所以我一点一点地靠近了那棵已经变黄的五角枫。

    大树的根部与我梦中的样子完全不同,完全是深埋于地下的,地表以上只能看到主干,根须部分一点都没有显露出来。甚至在树下,还有人用石头彻了一个圆形的池子,把大树的根部保护了起来。

    所以,并不像我梦中看到的那样,是根部可以蠕动的有魔力的树。我使用内在之眼观察,也感觉不到树根的动态,只能感觉到将死之树安静而绝望地立在那里。

    当我看到这棵树的时候,就已经不再怀疑那个梦的真实性了,现在的我所关注的就是——到底是谁在向我求救呢?

    我从近处仔细地观察这棵树,终于发现在靠近树根的地方,有一个不大的黑色烙印,就好像被什么烧焦了一样,但细看的话,却有着古怪的形状和花纹。侵蚀整棵树的黑气,似乎就是以这个黑色印记为源头蔓延出去的,而从这个黑色印记处,又有两股极细极淡、几乎看不见的微弱黑气,像两条黑色的细线一样,向外发散出去,飘飘荡荡地,一直延伸到院落的房屋面。

    我沿着那两条细细黑线延伸的方向,小心翼翼地往房屋靠过去。房屋是独栋旧平房,两扇黑漆木门紧闭着,门上贴着已经褪色的对联。这样的建筑,目前也只有在市郊才会出现,将来应该会属于拆迁的对象。

    从大树的黑色印记走出的黑气,就从这扇门一直通到了屋里。

    我定了定神,伸手打算去敲门,却忽然听到有个声音对我说道:“世宁,你现在太紧张了,要冷静,一会儿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要贸然出手。冷静的判断是你必须学习的功课,否则,你可能会后悔的。”

    我吓了一跳,因为这个声音从我的意识内部直接传来,分别是属于沉默已久的那个“神秘人”的声音。

    “是你!”我惊喜地叫起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刚刚做了一个梦……”

    神秘人打断了我的话。

    “是的世宁,我都知道。现在,进去吧,因为时间有限,来不及解释了。”

    虽然他的话说得含糊其辞,可还是一下子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

    就算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可是这么久以来,他可从来没有不靠谱过。

    而且总有一种感觉,有他在的话,就好像什么都能战胜似的。

    我深吸了一口气,轻轻地敲了敲黑色的木制房门。

    十分意外地,里面居然有人应答了。

    “谁啊?请进吧……”

    是男人的声音,嗓音低沉、喑哑、有气无力,喉咙里带着嘶嘶的痰声,像是个即将油尽灯枯的垂垂老者。

    我默默地提醒自己——一会儿无论看到什么,都一定要冷静。把这条告诫在心中默诵了三遍,我才伸手,轻轻地推开了大门。

    当屋里的一切展现在眼前的时候,就算是我已经充分地进行过了心理建设,还是被惊出了一身冷汗。

    从古树发散出来的两条黑气从院子里看是那么细,那么浅淡,不仔细看的话甚至很容易错过,可是当它们进入了屋里,却变成了浓墨一样,把整间小屋都笼罩在深重的黑雾里。

    房间里的光线很暗,明明有窗户,那窗户却像不管用似的。黑色的雾气遮挡了光,外面还是明媚的初夏午后,屋里却像是到了黄昏。

    黑雾有种难闻的气味,简直令人窒息,让我有种想要逃出房间的冲动。可是,偏偏当我迈进屋里的时候,木门“吱呀”一声,自动地在我身后关上锁住了,把我锁在了这个黑暗的房间里。

    我能看得清楚,这个房间里并不是空的,除了我之外,屋里还有两个人,而且,我的感觉自动告诉我,这两个并不是什么奇怪的存在,而是两个普通的人类。

    在房间的一隅,有一张木床,木床上躺着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就坐在床边的一张木制旧椅子上,弓着腰,低着头,看上去伛偻而脆弱。

    坐着的那一个,从体态和头发灰白的样子看,应该是一位年迈的老者,刚刚的应门声,应该就是从他的口中发出来的。

    而躺在床上的那一个,我定睛仔细看看,不由得吓了一跳——那盖着一床小花被,细细瘦瘦的身影,不正是在梦里向我呼救的那个小女孩吗?

    此刻,小女孩紧闭双眸,面色苍白,嘴唇干裂且毫无血色,显然已经昏迷不醒。她并没有穿着花衣,一头柔细的头发也没有梳成两个小辫,而是披散着,乱七八糟地绞缠在枕头上,贴在脸上,但是细看她的眉目五官,绝对是我梦里的小女孩没错的。

    因为那个梦实在是太真实了,梦中的她的样子,直到现在还清晰无比地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

    老人也没有起身,只是朝我的方向微微转过头来,用有气无力的声音问了一句:“你是哪位?”

    看得出,他的精神也已经有几分恍惚,整个人看上去像是一根随时会被风吹灭的蜡烛。

    踏进房屋时的惊吓感,其实还并非来自这两个病弱的人类,以及躺在床上的正是我梦中的小女孩这样一个惊人的事实。把我惊住了的是,在这两个人类的身上,早已经发生了异变,这个小小的房间,已经被某种极其邪恶和危险的东西控制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十九章 请把我杀死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屋里充斥着令人窒息的黑色浓雾,但这黑雾最浓郁的地方,不在别处,正在室内那两个人的身上!

    屋里的一老一小,整个身体都被浓黑色的雾气包裹住了,而那种黑色到了他们的身上,就不再是虚无的气体,而是凝结成了某种形状。我从来没有见过形状如此丑陋的东西,它们看上去比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一种怪物都要丑恶和令人反胃。

    附着于两人身上的东西,看上去就像是由无数条黑色的蚯蚓堆积在一起形成的,肉感,粘腻,每一条虫都在不停蠕动,只是用眼睛去看,就能让人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捏紧了手中的打火机。

    是它们吧!眼前的老人和孩子看上去都无比衰弱,应该都是它们害的吧?

    附生于他们身上的黑色丑恶生物,是怪,这一点我从一开始就断定了。用丽卿的打火机,可以烧死它们吧?如果把它们烧死的话,眼前的两个人会不会就得救了呢?

    但是我想起了神秘人刚刚的话。

    “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要贸然出手……否则,你有可能会后悔的……”

    我变得冷静了一些,开始仔细地观察他们身上的怪。

    这种怪,确实是在对两个人造成危害,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我看到他们在从两个人的身上吸收精气,人类身上本来就极其稀薄的白色精气缓慢而源源不断地渗入怪的体内,现在两人体内的精气已经趋向枯竭,特别是躺在床上的小女孩,如果就这样对她置之不理的话,恐怕马上就要挺不过去了。

    可是,这是怪会做的事情吗?

    在我的认识里,怪与人类是一**生的关系,虽然会对人类的思想、情绪和行为产生极大的影响,却不会通过吸**气的方式导致宿主死亡。而且,怪的食物一般是人类的情绪,而不是精气,那么,眼前这两个怪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通过采集它们的信息,我愕然地发现,这两个怪的信息,似乎与它们的行为根本严重不符!

    名称:通灵带子

    位阶:怪/高阶

    数量:少

    属性:基于人与物之间的眷恋和羁绊而产生,宿居于人体,对于宿主产生庇护作用。

    食物:眷恋,感恩之心

    从读取的信息来看,这怎么看都应该是隶属“光明”阵营的怪好吗?可是我亲眼所见,这两只名为“通灵带子”的怪,却非但没有对它的宿主进行庇护,反而在吸食宿主的精气,马上就要导致宿主的死亡?

    而且它们的外形,它们周身包裹的令人窒息的邪恶黑气,哪里有一点光明和美好的影子?

    我看到的一切告诉我,应该点燃火机,掏出匕首,甚至唤出弓箭,把这两个黑暗的怪消灭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记忆里不知怎的总回荡着一句话:“即使你的眼睛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实……”

    是谁说过的来着?好像是在我的心快要因为二叔的事情生长出复仇之魂的时候。

    在我这短暂的愣神之间,却有一个声音先于我说话了。

    “陆世宁大人,您终于来了!”

    是谁,居然用这么客气的称谓称呼我?还没有人这样称呼过我,搞得我心都虚了。

    我环视四周,最终才有些难以置信地确认了自己的判断。

    是那两个怪,是那全身黑气的怪“通灵带子”正在对我说话!

    “是你们,潜入我的梦中,把我叫到这里来的?”我一下子紧张了。这是不是意味着,这本身就是一个骗局?

    “抱歉,可是我们能力有限,不得已才用了这种方法。”怪那边传过来的声音忽然一变,变成了娇嫩的小女孩的声音,就与我在梦中听到的一般无二,“据说陆世宁大人是个心软的人,所以才不得已这样欺骗了您,就是担心您不会来,或是来晚了。”

    另一个怪也接着开口道:“如您所见,如果来晚了,就来不及了,他们会死的。”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你们不希望他们死去,为什么不停手?!”我的声音抑制不住地提高了起来。但是,坐在椅子上的老人此刻却好像看不见我了一样,完全无视了我的存在。

    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状态,当我集中心力与“非人类”交流的时候,往往会在正常的人类的眼中失去存在感。

    “我们做不到。”那两个怪回答道。

    我渐渐地冷静了下来,看来,他们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吧?他们虽然形态黑暗,也在做着黑暗的事情,可是对于我,他们似乎并无恶意。

    而且,他们似乎是在真心地焦虑着,为他们的两个宿主担着心。

    其实,在收集到它们信息的时候,我已经对“通灵带子”这种怪自动地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是一种随着时间的流逝,由人与物或其他普通生灵之间的情感羁绊而生成的怪,比如说流传数代的传家宝,珍爱的玩偶娃娃,饲喂多年的野猫,或者说,注视了一家人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一棵树。

    这种怪与其他的怪在生成方式上有着质的不同,他们不仅仅是由人类的情绪化出,而且是人类的爱意与物的爱意结合在一起,才能生成。由于物的寿命大多比人类久长,所以,也可以说,这种怪是物放弃了晋阶为妖的机会,自愿化为低一个层次的存在,变成寄居于人类身上的怪。就从寄居的那一刻起,他们就会成为宿主的“守护神”。

    这是一种高阶怪,能力也比一般怪更强。许多普通的灾祸他们都有能力挡下来,就连宿主身上的疾病,很多情况下他们也有能力治愈。

    就像眼前这个小小的院落,能够在其他房屋都被地震震塌的情况下幸运地保存下来,应该就是他们的功劳吧?

    他们毫无疑问,就是从外面那株巨大的五角枫身上生成的,而这株巨树,恐怕已经与屋里的一家人不知共同生活了多少代。

    “你们叫我来,可我到底能做什么?”我问。

    “听说陆世宁大人可以斩妖除魔,我们的请求很简单。”那两个怪说,“请您把我们杀死,彻底,干净地从这个世界上除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十章 两难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怔住了。这是第一次有“非人类”与我沟通,提出的要求却是让我把他们消灭。

    “没有其他的方法吗?”

    通灵带子说:“如果有的话,就不需要劳动您的大驾了,而且,请您快些动手,因为很快,我们就要连意识,也要失去自主控制了。”

    为了使我了解形势,他们简单地给我讲述了事情的由来。不过,怪的“讲述”方式与人类不一样,他们不需要语言,想要让我了解的事情,就像电影画面一样一桢一桢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一切,还要从那个血月之夜说起。

    院落里的五角枫,已经与这户人家共同生活了七世三百余年,自这家的祖上曾在他人的刀斧之下保住了这棵树开始,就一直对这株五角枫施肥灌溉,照顾有加。逢年过节的时候,有时还将茶酒洒到树下,就像对待一位家人一般。

    渐渐地,树中的精气开始化为这种叫作“通灵带子”的怪,世世代代庇佑着这家人。

    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树也开始感觉寂寞,因为留在这个地方的人,变得越来越少了。

    原本是和和乐乐的大家子,每天充满了欢笑,甚至有人感受到了巨树的荫庇,特意抚摸着树干,用感激的低声说:“总感觉是多亏有你在,才会有这么多的幸运呢!”那样的时光真值得怀念,可是,毕竟时光总是一去不复返。

    随着世界变得越来越喧嚣,越来越五光十色,更多的人离开了小小的居所,奔向更广阔的天地,而且,一去就不再回来。说是故乡,说是叶落归根,却在忙碌之中连回头看看的时间都找不到,转眼之间就会是十年、二十年。

    现在的家里,只剩了一位失去老伴的爷爷,和只有五六岁的小孙女。其他家庭成员,包括小姑娘的父母在内,都在遥远的大都市打拼,追求更好的生活。

    小女孩常常一个人呆坐在窗口眺望着远方,有时候,通灵带子也会觉得这个小家伙很可怜。

    孤独寂寞的感觉,大概没有谁比一株树更加懂得了。

    通灵带子想着,至少,可以好好地保护还留在这里的两个人。

    但是从那个夜晚开始,一切就全都变了。

    那个夜晚,群魔乱舞,城市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受了波及。

    在城市边缘幸运地存活了这么多年的五角枫,由于千百年吸收的天地精华充裕,所在第一时间就被现身于人间的某只大妖所看中。但是由于这只大妖一现身就受到了僵尸族的袭击,身受重伤,被迫逃离城市,所以无法立刻将这棵树据为己有。这只大妖在临走的时候,施展妖术,在五角枫的根部打上了一枚暗黑色的印记。

    这个印记中,封入了大妖的邪恶妖力。五角枫虽然存在了近千年,可它是连妖都没有修成的低阶存在,完全无法抵御妖术的作用。所以,由枫树形成的怪“通灵带子”渐渐地被黑暗力量侵蚀,丧失了自控能力,扭曲了形态,变成了吸食宿主精气,缓慢杀死宿主的邪恶存在。

    这是他们绝对不希望看到的事情,但是力量低下,根本无法脱离大妖邪恶力量的控制。大妖留下印记的目的,就是让他们先将宿主杀死,然后缓慢地变化为黑暗力量的一部分,等待恢复力量归来的大妖的接收。

    “我们也曾几度挣扎过,但这不是我们的力量可以做到的事情,就连消灭自体也已经做不到。这时候,有人告诉我们,住在这座城市中的陆世宁大人可以消灭我们,让我们解脱。所以,我们用了所有的力量,才成功地侵入了陆世宁大人的梦境。虽然很冒昧,但还是希望陆世宁大人不要介意,能够实现我们的心愿。”

    我不由得感慨,并且对我体内的那个神秘人感激起来。

    眼睛所看到的,果然并不见得真实。这两只怪,它们的身体属于黑暗,甚至完全不能操控自己的行为,可它们的心并不是。

    我这是第一次看到怪为了人类,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

    什么样的事情,都是可能发生的呢。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既救下那两个人,又保住通灵带子的生命呢?”我问体内的那个神秘人。

    虽然他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的,可是我相信他在听。

    沉默延续了数秒,仿佛一个思考的过程,最终,他回答道:“好像没有。”

    “没有?!”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我还以为他是全知全能的,没有什么能够难得倒他呢,结果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同样也不知道。

    “他们受的侵蚀太深了,已经不可能恢复原貌。”神秘人说,“他们现在只有意识还是清楚的,但是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连自主意识都没有了,会被妖吞噬,变成妖的一部分,从此陷入黑暗。”

    很显然,这个控制了通灵带子的大妖与丽卿他们是截然不同的,他根本就不在意人类的死活,也不在意这些怪的死活。

    “那我该怎么办?”我忽然意识到了这个任务的艰巨性。这两只怪通过托梦的方式把我拉到此处,向我提出了这种为难的请求,而我,很可能必须独立作出正确的决断。

    正确的决断往往都是伴随着痛苦的。

    “陆世宁大人,请您务必不要感觉为难。这完全是我们自己心甘情愿的,希望不会对您造成困扰。”

    另外一个怪似乎也低低地感叹道:“陆世宁大人果然像传闻中一样心软呢……”

    心软吗?我感觉,这不是心软不心软的问题。任何一个正常的人了解了这一切,都是很难对他们下得去手的,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

    看来有时候知道了真相,也不见得就是一件愉快的事。

    我的心里忽然一惊。

    “是谁……让你们来找我的?”

    他们确实说过,是有人告诉他们,我有除掉他们的能力。那么这个人是谁?怎么会知道我?为什么要找我?难道他解决不了这一切吗?

    就在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问题的答案就以画面的形式自动地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

    在那画面里,我惊讶地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熟悉的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十一章 吞食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个我意想不到的家伙,是人类的形态,穿着一身纯黑的衣服,肤色苍白,带着病态。但是他的五官模样,我却是一眼就能认得出来——这是言非,是那个从怪进化而来的诡异的存在。

    第一次见面,就已经体会到他性格的喜怒无常。那一次,要不是后卿恰好路过救了我,我早就已经成为他的盘中美餐了。在那个血月之夜,我也曾经看到过他。虽然很模糊,可是我的直觉却很确定。我相信那就是他,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悄悄地观察着我们。

    这一次,又是他吗?直接地,把矛头指向了我?

    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这一下,我就变得更加为难了。不管我是不是真的有这样的能力,如果要救那一老一少的性命,恐怕就非得杀死这两个怪不可。可是我真的不想杀他们,因为他们怀着一颗牺牲的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不想他们这样死去。

    可是,言非设计让我来这里,又是为什么呢?也许无论我怎么做,都会中了他的圈套,合了他的心意。

    “陆世宁大人,请您快一些,我们已经要支撑不住了!”

    听到通灵带子的呼唤声,我才猛地意识到,言非到底想要什么,在这一刻其实都并不重要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活生生的两条人命正在眼前消逝,而我必须要做出一个决断。

    “我觉得,还是有稍好一些的选择的……”我喃喃地对身体里的那个神秘人说。

    这只是当我的精神进入了绝对的集中之后,身体自动告诉我的东西。我觉得这件事情是绝望的,但是,也没有绝望到彻底的程度,似乎,有一些什么,依旧可以得到保全。

    “世宁,你记起来了吗?”我身体里的神秘人用很轻的声音说。

    我没有记起来任何事情,但是,却知道应该怎么做。我的身体自主地行动着,但是,我的行动却不是之前已经熟悉了的动作。我没有唤出弓箭,也没以血月之夜与众妖对峙时姿态与他们相对,直觉告诉我,对付怪,似乎不应该用那样的方式。

    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忽然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空洞,深不见底,可以将无数东西填充进去也不会填满。我不自觉地伸出手去,一股强大的吸力瞬间开始作用,而吸力作用的对象就是那两只已经黑化的怪。

    “抱歉了,似乎真的没有其他的办法……”我喃喃地说。

    我知道,我是要把这两个已经被妖控制了的怪吃掉了。

    与妖战斗的时候,我的身体不是这样行动的。与妖的战斗更加激烈,使用武器,与他们硬碰硬地打斗,直至将他们杀死。可是面对怪,我直觉的行动却是敞开自己的身体,把怪直接吞噬进身体之中。

    在想象着要除掉一个怪的时候,我的身体忽然感觉到饥渴,而眼前的怪对于我来说,就像是成为了一种特殊的食物。

    我闭上眼睛,但是眼前的一切仍能看得清清楚楚。我体内突然出现的黑洞产生了巨大的吸力,像强烈的龙卷风。但是,这吸力似乎仅仅作用于人类的眼睛所看不见的怪,那屋里弥漫的黑气和两个人类身上附着的通灵带子迅速地被我的身体吸引过来,并丝丝缕缕地汇入我的身体,而屋里的家具器物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甚至在屋里的两个人类都完全没有感觉到。

    两只颜色看上去漆黑如墨的怪受到吸力的影响,一点一点地被从宿主的身上剥离了下来。剥离它们花了一些时间,但是,当它们剥离了人体的一刹那,速度就一下子变快了起来,瞬间就被吸力带到了我的面前。

    就在这一刻,我听到了一句充满欣慰的话语:“谢谢……”

    声音还没有落下,两只怪已经被打散成了黑色的烟尘。烟尘与屋里的黑气一起,飞快地被那股强大的吸力牵引,尽数收进了我的体内。

    我体内的漩涡消失了,吸力也不复存在,一切归于静止。我张开眼睛,看到阳光从窗玻璃透射进来,房间重新变得明亮,终于像是一个初夏的下午。

    但是,我的身体内部却并不平静。

    已经被打散了的怪的身体化为一种黑暗能量,进入了我的身体内部,我感到它们全都在飘浮着,像是飘浮在一个小小的宇宙。在属于我体内的那个宇宙里,我的意志就是主宰,可以指挥和控制它们。

    我指挥着这些黑暗的东西随着我身体的能量流动而循环,很奇异的,我身体内的能量流动似乎对这些黑暗的能量有一种净化作用,它们在我的体内循环着,颜色渐渐变得浅淡,最终化为了纯银色的能量,在我的意识中闪耀着光芒,非常美丽。

    我伸出一只手,变成银白的能量从我的手心涌出来,化为一条银色的丝带,重新回到了屋里一老一少两个人的身上,缓缓地渗入了他们的身体。

    我的身体,吞噬了已经变得黑暗的怪,并在自己的身体内部将它们净化为了纯净的精气,并把这些生命的能量还给了那虚弱到即将濒临死亡的一老一少。

    相信他们会迅速地恢复健康,因为这能量的流动是充盈的,强烈的,不仅包含了从这两个人类身上夺取的精气,还有被消灭的通灵带子的身体被分解、净化之后形成的精气。我想,把这些精气还给这两个人,应该是守护了他们这么久的怪最后的心愿吧。

    不过,这还不是全部。

    我打开门,走出了屋子。状况非常奇怪,却与我想象中一致——院子里那株巨大的枫树,原本是满树的黄叶,此刻,却已经变成了一树枯枝。那树上的黄叶已经一片都不剩了,就在这短短的时间之内,全部落到了地面上,把地面整个染成了金黄色。

    就在我把两只怪吞噬的时候,这棵树的生命也被消耗殆尽。现在,生存了将近一千年的树已经枯萎,而它根部的那枚黑暗的印记,也已经得到了净化,不复存在。

    我走近了巨树,蹲下来,把双手轻轻地放在了大树的根部。

    我体内保留了的最后一丝由通灵带子身上分解而来的纯银色能量,透过我的双手,缓缓地注入了大树的根部。

    这一切行动,我完成得如同行云流水一般,而我做这一切的时候,心不知为何也变得说不出的宁静。是我,用这双手杀死了那两只向我求救的怪,我的情感曾是如此复杂和矛盾,可是在我消灭它们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没有一丝犹豫,甚至心中不存在任何的伤感。

    好像,我所做的一切,都并不是由我自己主宰。

    当这一切完成之后,我才忽然感觉害怕了。

    “我……我究竟是什么?”我用颤抖的声音,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不知向谁询问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十二章 融合者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到底是什么呢?

    之前他们说我是捉妖师,可是神秘人却说我不是。今天,就在此刻,我确实发现自己还有另外的一种力量,跟那个血月之夜爆发出的力量截然不同。唯一相同的是,这些力量都不是我自己能够理解和控制的,仿佛直接镌刻在我躯体之内的记忆。

    或许是感觉到了我的心乱如麻,所以这一次,神秘人很快就回应了我的提问。

    “世宁,说你不是捉妖师,是因为你不仅仅是捉妖师。你是一个融合者。”

    “什么……是融合者?”这是我听到的一个全新的名词。

    “你刚刚使用的力量,并不属于捉妖师,而属于食怪者。不久之后你可能就会发现,你还拥有其他的力量,比如说——捕猎魔神。妖、怪、魔神的力量和弱点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付他们,用的其实是不同的方法。可以与他们抗衡的人类,分为捉妖师,猎魔师和食怪者三个分支,而极其少见的同时具有三种能力的人类,被称为融合者。融合者,同一个时代只可能出现一个。”

    我听得很晕,觉得这样的事情简直是难以置信。大致上我听明白的是,我好像拥有很多种的超能力,而且似乎像是被上天选中了,成为了特殊人群中最特殊的那一个。

    同一个时代只可能出现一个的角色,这个概念让我心惊胆战。

    这样的角色怎么可能会是我呢?这样的力量,应该赐予一个精神世界更加强大的人才对。我既算不上坚强,也没有出人头地的想法,像我这样的性格,怎么看也不会成为一个英雄。

    “世宁,每一个人类降生到世界上,都是有自己的使命的。即使拥有不一样的天赋,也不见得是为了让你拯救世界而存在的。要选择怎样的道路,终究还是由你自己来决定。”那个神秘人像是看透了我心中所想一样,对我说道。

    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我也一直在寻找,一直想要真正地找到,好让自己坚定地生活。可是这几个月以来,实在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使局面变得更加混乱。

    正当我的心里迷乱复杂的时候,身后却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

    “孩子,你怎么蹲在这里呢?”

    我吓了一跳,忙回头去看,却发现刚刚在屋里无精打彩地坐着的老人家,此刻正神色宁静地站在我的身后,凝望着我。

    看来刚刚屋里发生的一切,他果然是一无所知,甚至现在已经不记得我曾经进入过他的房间了。

    除去怪并向他们的身体注入新的能量之后,他们果然以如此之快的速度恢复了。我看着眼前这位老人,发现他面色红润,与之前那个形如槁木的老者判若两人。

    很显然,他完全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甚至对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精神迷茫和混乱也记不太清了。我看到他深呼吸了两口,像是要呼出那些郁积在胸口多时的浊气。

    他并不记得我曾在房间内停留过的事情,可是,他望向我的眼神中却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或许是这种莫名的熟悉感令他本人也有些迷惑,所以他露出了一种疑惑的眼神,可能是在猜测我们什么时候见过面。

    “真可惜,据说这棵树已经活了几百年,可是,却还是没能挺过前些日子的大地震。”老人最终上前两步,用手掌轻轻地抚摸树干,慨叹道。

    我心下有几分黯然。在人类的记忆中,并没有那些沉默的牺牲存在,在他们的眼里,这仅仅是一棵树,并且,它是死于半个月前发生的天灾。可是对于默默守护着他们的怪来说,并不需要被记得,只要他们平安,就是最好的归宿了。

    “没关系,”我说,“还没有死,您看。”

    我用手指了指大树的根部。在那里,长出了一棵小小的,绿色的新芽。

    我的身体告诉我,可以使用这样的方式,为它们保留下一丝残存的生命。

    巨大的枫树虽然已经枯死了,可是当我把从通灵带子身上抽取的生命能量注入大树的根部,却为它保留了一棵小小的苗。它会重新生长,长得很快,并且,在很久以后的将来,重新化为高于普通生灵的生命形态。他可能仍然是怪,也可能进化为妖,但他们可以保留住一些此刻的记忆,所以,相当于他们的生命并没有终结。

    而且,因为保留了这样温暖的记忆,将来的他们,一定也会是隶属于光明的。由于大树的死亡,这里已经不会再是大妖觊觎的对象,所以可以平安地生长。

    不过,他们的成长与复苏,那会是很久以后的事了。这个“很久”,是相对于我们人类的寿命来说的,至少,我是不会看到了,甚至我的孙子,重孙都不会看到了。但这对于他们来说却并不是十分漫长的时间,就像对于丽卿来说,大概我从生到死的这些年,也不过都是弹指一挥一样。

    “孩子,饿不饿,我要烧饭了。最近粮食很少,我这里还有,你也进来吃一点吧。”老人忽然和颜悦色地说。

    他的微笑是如此平和,看上去这一天就像是所有平常时光中的平常一天,既看不出之前发生的事情,也看不出因为孙女生病造成的焦灼和忧虑。

    “小妹妹身体还好吗?”我试着问。

    “哦,原来你认识那孩子啊,她很好,就是想爹妈,总是哭。这不,之前还哭了,现在已经睡着了。”

    原来,连小姑娘生病以至生命垂危的事情,都已经从记忆中清除出去了。

    “孩子,进来吧。”老人转身往屋里走去,还冲我招了招手。

    我应了声,站起身来,跟在老人的身后,重新回到了那间屋子。

    床上的小女孩,依旧是盖着小花被,静静地躺在床上。可是此刻她白净的小脸上已经多了一丝红润,闭着双眼,均匀地呼吸着,显然是陷入了深沉的睡眠。

    之前那种憔悴和极度虚弱的样子,已经完全不见了。

    老人从里间端出了一只竹编的簸箕,里面装的是各种食材。我仔细看了看,里面放着糯米,豌豆,鸡蛋和鲜笋。

    “要立夏了,居然刚好有这些,实在是运气。周围的邻居都是好人呢!”老人微笑着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十三章 红衣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这才知道,原来周围也有少量居民没有去临时安置点居住,但凡是房屋较为坚固,受灾不太严重的,就都没有离开。居民各家都存着些余粮,足以度过市政基础重建所需要的时光,而这里是城郊,人们也经常到附近的野外和山里去挖掘菜蔬。这一家只有老人和孩子,邻居们带回来的食物,总不忘了分给他们一份,所以吃的东西倒是一直不缺。

    时间过得真快,谷雨那恶梦般的一天过去,居然转眼就是立夏了。我眼中的城市,也像一个大病初愈的人,渐渐地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现在你们年轻人大概已经不在乎这些了,呵呵,但是我们这些老古董啊,还总是不自觉地照着老规矩来。过去的日子苦啊,所以,这些念想,是很要紧的呢!”

    我从老人的手里接过了簸箕,听他絮絮叨叨地讲着,立夏这一天,一定要吃豌豆饭,要煮蛋,吃春笋。“吃豌豆拄眼,吃笋拄腿,吃蛋拄心”。这些习俗其实也是一种对平安和健康的祈求,据说吃了这些,腿会如春笋般健壮有力,眼睛会如豌豆般清澈。在农村,有时人们还会在立夏的这天煮“七家粥”,就是邻里之间互赠豆米,共同煮成一锅粥,象征着从现在开始,邻里和睦,不生事端,把所有的心力都放在夏耕上。

    平安和健康,大概正是这个饱受灾祸摧残的城市最应该祈求的东西吧?

    有我在,总不能让这位年迈的老者来生火做饭,所以,我问好了炉灶的使用方法,就开始在老人的指导下帮他们煮起饭来。

    似乎不管到了哪里,都是煮饭的命呢。

    我先把豌豆和糯米洗好,加上比米多二指的水,第一时间把饭蒸上。糯米和豌豆都是不好熟的东西,所以恐怕要花不少的时间。在煮饭的过程中,煮蛋和春笋都可以做好。

    东西有点简单,好在这个家在地震的过程中保持完好,所以连调味料都保存得齐全。我做了油焖笋,煮了蛋,还特意为蘸白煮蛋做了一碗酱汁。

    这样,油焖笋配豌豆饭,再吃白煮蛋蘸酱汁,应该是一顿合格的夏日晚餐了。

    希望他们吃完了这些象征着健康的餐食,可以真的平安健康,幸福地生活下去。

    渐渐地,小火慢蒸的饭锅里传出浓郁的谷物的香气,再过一阵子,饭就可以做好了。这时,我的身后却忽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呆瓜,你又在搞什么?”

    “立,立夏?!”

    我吃了一惊,一回头,却发现立夏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我的身后,蹲在一张放置杂物的旧桌子上,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直盯着我。

    破天荒地,他穿了一身非常鲜艳的大红,如此夺目,让我差点不认识他。

    不知为什么,男性穿上红色,不但不显得阴柔,反倒显得侵略感十足,这种感觉在气质硬朗的立夏身上显得更甚。

    我一下子明白了,走之前,不是给他们留了纸条,写明了我要去什么地方吗?这是他们看到了,出来找我了。

    我的心里一下变得暖融融的。其实,有他们在,似乎一切都没有什么可怕的。

    “你怎么到了哪里都是做饭啊!”立夏不耐烦地说,“我看看……呸,什么破玩艺,没一样好吃的!”

    锅里碗里的全都是素食,他不喜欢也难怪。

    “抱歉抱歉,跑出来这么久!我这就回去,那边也该做饭啦!立夏今天想吃什么?”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甚至不再称呼他“立夏哥”,而是直接喊他的名字“立夏”了,而立夏似乎也没表示反对,反正他对我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的满脸鄙夷。

    “搞完没有啊,搞完就快点回去了,今天用不着你做饭。”

    “啊,为什么?”

    “因为过了夜就是立夏了,老板说了,这一次要好好地过,所以今天要彻夜喝酒。”

    因为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所以才更重视仪式感,更要好好地度过吗?

    “好的,这边已经弄完了,我们现在就回去吧。”我心情轻松地对立夏说。

    赤红色衣衫,蜜色肌肤的阳光美少年眯着眼睛轻盈地蹲在桌角上,我身后的老人居然毫无反应,而我跟立夏的交谈,他似乎也完全无法感知,就好像我们处在不同的世界里。

    这真是一种神奇的感觉。

    所以,正常的情况下,人类应该是看不到妖的。身为妖的立夏,只有在想让人看到的时候,才会在人的面前显露他的形貌吧,就像酒吧开张的时候那样。

    我把锅里的油焖笋小心地盛出来,装了一整盘,又把煮蛋和酱汁用小碗盛好。炉灶上的饭锅还在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再有几分钟,差不多就可以出锅了。

    我跟着立夏,走出了这家的房门。

    过一会儿,当老人家忽然清醒过来的时候,一定会感到奇怪,奇怪刚刚还在厨房里煮饭的男孩为什么忽然不见了吧?

    不过,那个时候,饭就已经做熟了,小姑娘也会从梦中醒来。祖孙两人会坐在一起吃饭,爷爷也许会给她讲遇上我的事情,也许会带她去看大树的根部长出的小小新芽。他们会一如既往地好好保护树木的新苗,一切都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有立夏在,我也不需要再蹬一个小时的自行车,他施展法力,转眼间就回到了酒吧。

    很奇怪的,今天酒吧里的所有人都穿上了大红色。

    丽卿平时就常常穿红的,而且她穿红色显得十分性感,特别好看,所以对于她,我并没有感觉什么怪异。倒是其他几个人,平时几乎不会选择大红色的衣服,所以乍一看感觉很不习惯。特别是立秋,他原本就气质严肃冷冽,穿上一身红色,便不知怎的显得格外妖异。

    丽卿随意地摆了摆手,我的衣服就忽然也变成了红色,古装长款,艳红艳红的,像个新郎倌,让我觉得别扭极了。

    “这,这是……”

    “立夏了嘛,要穿红哦,这是迎夏的礼仪啊。”

    我才知道,原来这规矩也是他们从古代带来的。古时候每到立夏,国君都要率领群臣,穿红衣,戴朱红玉佩,甚至连使用的马匹和旗子都必须是红色的。他们要在这一天大张旗鼓地进行祭祀,祈求风调雨顺,粮食丰收。看来,古代的君王也是很繁忙的啊!

    明天才是立夏,可是近期酒吧都没有开门,所以没什么事可做,连庆祝都干脆提前开始了。

    不过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人在为我刚刚的失踪担心嘛!从他们的眼神看,他们都觉得我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事。我简单地给大家讲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但是关于我把怪用那种方式吞噬了的事情不知怎的就略去了没有提。对于我讲的事情,他们并不怎么感兴趣,似乎通灵带子这样的怪,他们早已经司空见惯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十四章 九荤十三素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世宁,来!”立春笑吟吟地把一只精致的小篮子递给我,清新的香味扑面而来,我一看,是腌制好的梅子蜜饯。

    立夏的时候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上市,青梅、蚕豆就是其中的代表。

    我把篮子捧在手中,拈了一颗梅子放进嘴里,酸甜的滋味一下子在口腔中扩展开来,让我精神一振。

    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梅子蜜饯!

    有他们在的话,其实是不愁吃不愁喝的,就算是地震过后一切都很短缺,也与他们没有关系。只要他们愿意,这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资源,都可以手到擒来。

    其实,他们热衷于让我每天烧饭做菜,根本不是因为我做得有多么好吃,而不过是为了追求某种人类生活的烟火味儿而已。

    这一次,我们在时间刚刚跨过凌晨,就通过后院的神秘通路,直接到达了位于一座山顶上的巨大建筑面前。

    由于是后院直通的,所以根本就不知道这究竟是在世界上的哪个方位。我感觉这肯定是在本国的地域范围之内,因为这座建筑的造型是如此古典雅致,是彻头彻尾的出尘避世风格,如果说是在其他国家出现这样的建筑,怎么想都是很违和的。

    险峻的山顶,却是出人意料地天然形成了一大片平坦的地面,仿佛一个巨大的广场。如此开阔平坦的山顶平地是非常少见的,要是在我们的世界里出现,肯定是要上新闻头条的,被誉为“仙人台”什么的。更何况,这里还不仅仅是一片平台,还有一座宏伟到不像出自人类之手的大型建筑。

    这座山是如此之高,完全处于缭绕的云雾之中,以至于根本看不清楚山下是什么样子,在皎洁的月光之下,只能看到白茫茫的一片,所以连山峰究竟有多高都不知道。更重要的是,我根本就没有看到可以攀援的路,这样的山峰,不要说是人类,就连猴子也爬不上来,这建筑又怎么可能是出自人类的能工巧匠之手呢?

    所以,“鬼斧神工”这个词,似乎根本不是一个神乎其神的词汇,“鬼斧神工”是真正存在的。

    当我们到达的时候,那栋“仙人殿”的内部,早已经热热闹闹地挤满客人了。

    还没有进入大殿,就已经闻到了很香的气味,是精心烹制过的食物的味道。我们走入建筑物的时候,所有客人都起身迎接,都是些形貌奇特的“非人类”,上次见过的几个“熟客”依然在其中。

    这个大殿就像我在故宫参观时见过的皇宫正殿一样大,但是殿内雕饰陈设比皇宫还要气势恢宏得多,那墙壁和柱子上的雕塑,根本就不是人间所能见到的奇花异兽。不过,如此有气势的宫殿,现在却被布置成了一个巨大的宴会厅,殿内列满了古典款长条木制桌案,案几上摆满了美酒佳肴。

    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妖族的酒筵,与人类的聚会差不多,一样热热闹闹的,不过酒到酣处就会花样更多。看看桌上,都是烹调好的种种美食,香气扑鼻,不用尝就知道这“厨师”绝对是技艺精湛。

    不过,桌上的菜肴种类虽多,却大多极为平常,都是我们平时经常吃的那些东西,并没有什么稀罕的山珍海味,我打眼看了看,好像都是些鱼虾和蔬菜什么的。如此普通的食材,却能做得色香味俱全,单是闻着就让人口水直流,这手艺也确实是令人钦佩。要是这些“非人类”的大厨也会在人类的世界里开餐厅的话,凭着这个时代人们对于美食的追求,肯定能赚个盆满钵满。

    “立夏了,今天做的是九荤十三素,来喝一杯吧!”立春笑吟吟地端起酒杯,还用胳膊肘捅了立夏一下。红衣的立夏“哼”了一声,扭过头去,不过从他的表情看,他的心情倒是不坏。

    毕竟是“立夏”嘛,无论他的名字为什么叫立夏,到了这个节气心情一定不会太坏,就像当初立春的那一天,立春的心情也显得格外好一样。

    “九荤十三素”,这似乎也是人类世界的食法,与豌豆糯米饭相比,就是更为隆重的迎夏方式了。我有一种感觉,这里供给的酒肴一定是按照丽卿的意思安排的,因为也只有她,才那么重视人类的习俗。

    而且,进入这大型的“宴会厅”就能感觉到,丽卿肯定是这里的主角,因为包括一些大妖在内,所有的妖都对她毕恭毕敬,围绕着她转呢。

    而多次的饮酒欢宴表明,丽卿身边的妖,我总是能与他们相处得很好,也总是能尽兴而归。

    桌上的美食琳琅满目。九荤为鲫鱼、鲚鱼、咸鱼、咸蛋、螺蛳、熄鸡、腌鲜、卤虾、樱桃肉;十三素为樱桃、梅子、麦蚕、笋、蚕豆、矛针、豌豆、黄瓜、莴笋、草头、萝卜、玫瑰、松花,全都是应季的新鲜食材精心烹制而成。案头摆的酒是用泥坛子装着的,看上去像是不知有多少年头的东西,坛子一启封,即酒香四溢。

    我想起了他们说过的话,越是在艰难的时刻,越是要认真地庆祝。庆祝其实是一种仪式,是祈祷的一种,表明感激生命的依旧存续,表明把这一刻当成一个新开始的决心,同时祈求神灵的不吝相助。

    既然如此,我在今天也就敞开了认真地庆祝吧!我想到了刚刚消亡于世界的通灵带子,他们也会以这个立夏为起始,重新开始度过一个个春夏秋冬,重新开始积蓄生命的力量吧?

    这样一想,就觉得这世界还是很神奇,并且充满了希望的。

    尽管血月的灾难预示着人类的世界正在失去平衡,而且趋向黑暗,可是,当我行走在废墟上的时候,遇到的并不仅仅全都是黑暗的东西,所以,自然的法则,怎么可以对人类的世界进行这样的一刀切呢?

    很快,这些复杂的思想就没有了,因为这里酒好菜香,只要开始举杯动箸,很快就会被欢饮的气氛所俘获。

    酒很香,入口绵软,但酒劲却大。几杯下肚,我的头就有点晕了。我看到丽卿也在与妖们一起,推杯换盏,尽情畅饮。她乌黑的长发只用一支荆枝发簪随意地绾了一下,大半青丝绾不住,如同黑色的丝缎一样,垂落在艳红的衣衫上,看上去是如此妩媚动人。她的面孔,她的眉眼,她的嘴唇,无一不精致,无一不完美,看着看着,我的心忽然突突地狂跳起来。

    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或许是喝得有点多,就是觉得她真好看,想一直看下去,就是觉得心跳得快,心跳这种东西,又不是我能控制的。

    就在此时,我听见一个声音轻轻地对我说:“去,拔了她的那支发簪!”

    我吓了一跳,迷迷糊糊地想着,拔她的发簪?这样的行为不是很轻佻吗?

    心里是这样想着,可是身体却不知怎的不听指挥。我知道对我说话的是那个神秘人,可是沉稳如他,竟也有这样的恶趣味吗?

    甚至我的脑海中还出现了一些绮丽的画面,如果拔下她的发簪,那长发流水般滑落下来的样子,一定很美吧!

    我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反正我是瞅准了一个她周围没人的空当,走到她身边,悄悄地捏住了她的发簪,忽然拔出来,然后转身就跑。

    我看到胡丽卿愕然地看着我,居然呆住了,她的一头青丝真的飞舞起来,然后慢慢地飘落,美丽得像一个神话。

    然后,我又花了很长时间去后悔,那一刻,我一定是被什么东西控制了,所以发了失心疯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十五章 骗子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都不知道立夏那一天最后是怎么度过的,因为我根本就不敢去回忆。每每回想起来,我都脸上发烧,深深地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

    我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把丽卿的发簪给抢走了,虽然我找的那个时机似乎没有人在她身边,而她也并没有声张此事,可是她那惊讶和难以置信的眼神始终都烙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就像这支发簪,直到现在还握在我的手里。

    我低头看看手中的发簪,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趴在桌子上,把头埋进臂弯里。

    实在是……太丢人了!

    最可气的是,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也就是趁着我酒醉挑唆我这么做的家伙,居然在那之后就默不作声了,只把这可耻的一切全部嫁祸在了我的身上。

    不过,那天丽卿并没有跟我计较这件事,之后更是连问都没问,也没有来要回她的这根发簪,所以现在,我才对着这根发簪,不知如何是好。

    我在心里恨恨地骂着那个神秘人,可是又不知道他到底藏在什么地方,所以那些愤怒和懊恼就像是拳头狠狠地打在了一堆棉花上,一点儿劲都使不上。懊恼之余,我又不免有些心虚,总觉得有哪里是不对劲的。其实,细想一想,做这件事情的人是我,莫名其妙地就这样做了,难道不是因为我也有想要这样做的贼心吗?

    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酒意和神秘人的教唆,不过是壮了我的贼胆而已,我暗暗地这样担心着。

    难道那个时候,我没有感觉她美得惊心动魄吗?难道我的心里,不曾是痒痒的吗?

    我忽然有些不安起来,把荆枝制成的发簪捏在手里,反复地摩挲着。

    发簪的形状极其普通,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唯一的特点,就是它好像有很多很多的年头了,似乎曾被人用手长久地反复抚摸,所以已经光滑到了泛着乌油油的光泽。我看着它,总觉得它也在嘲笑我。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已经有这样的感觉了呢?觉得在这里工作是让我最快乐的事,觉得内心宁静又安祥,总是在谁也发现不了的时候偷偷地瞄丽卿一眼,觉得那真是人间最美丽的景致。

    有时候也会觉得害怕,最近遇上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离奇了,所以总是担心这到底是不是一个梦。或许有一天猛地醒来,发现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无聊斋,没有妖与怪,没有丽卿,人间还是平凡的人间,我其实仍然是孑然一身,一无所有。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应该怎么办呢?

    想了想,就不敢再想。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我已经不希望生活在没有他们的世界,不希望醒来之后,看不到丽卿那美丽而淡泊的容颜。

    这是不是,有些什么不对了呢?

    我惊恐地发现,近来我身上寄居的隰桑之燕看上去特别精神,蹦蹦跳跳的,当我想看到它的时候,还能听到它欢快而清脆的鸣叫。

    我看到它进食的时候,食用的东西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似乎与从前有了很大的不同。

    它不再吃从我身体里抽出来的精魂了,它吃的是我身体中发散出来的另外一种东西,而它似乎对于这种新的食物更加满意。

    立春当初忧心忡忡的告诫响起在耳边:“长时间把它带在身边,它会让你变成那样哦……”

    那样,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种怪,是以暗恋的心情为食的吧……

    果然因为长时间把隰桑之燕带在身上,所以对我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吗?当时我还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可是现在这样的状况,岂不是很尴尬吗?

    总觉得任其发展下去的话,我会又做出这种无法自我控制的事情的,再说就算能控制,一旦心里不坦荡了,一切也都会变得别别扭扭吧?那可不是我想要的。

    我一直不愿意承认,现在我身上寄居的隰桑之燕已经开始吃一种叫作“暗恋”的情绪了,而这种情绪,居然是我自己的身体产生的。

    我有手指捅了捅隰桑之燕,黑色的鸟歪着头,用一双乌溜溜的圆眼睛看着我。

    “不要搞怪啊!”我闷闷地说,“你不是不能换宿主吗?还是吃我的精魂吧!”

    怪是高于人类的存在,我不信它听不懂我的话,可是这家伙一直以来就跟一只普通鸟类一样,从来不和我交流,假装什么都听不懂。我捅它一下,它叫了一声,翅膀扑扇了一下,从我的肩膀跳到了我的头顶。

    “啊——”我忍不住大叫了一声,发泄了一下心中的郁闷,整个人又像纸片一样瘫在了桌子上。

    “世宁,干嘛这样沮丧呢?要不是我提醒,你就要忘记在立夏那天拿一件她身上的东西了!”

    我趴在桌子上的时候,神秘人的声音竟忽然传了出来。

    这几天,我怎么责问他他都不吭声,这会儿,却主动跳了出来,像闹鬼一样,把我吓了一大跳。

    “沮丧?”我不由得怒火中烧,“喂,是你控制了我吧!你这样,让我怎么跟丽卿姐交代,让我怎么面对大家啊?!”

    我把斥责了他好多遍的台词又一次搬了出来。

    “抱歉,这也是迫不得已啊。要是你记得的话,我就不需要这样做了!”

    我冷冷地笑了起来。

    “现在我就想知道一件事,”我说,“咱们之间的这个约定,真的是为了让我保持能够看到他们的能力吗?”

    其实,我早就已经在怀疑了他了,就从谷雨那场大灾变开始。

    我以为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给予的,但他告诉我,并不是。我已经了解了一些情报——自上古的时代开始,有一支特殊的人类血脉繁衍下来。世世代代,他们承担了守护弱小的人类世界,调整人类与妖、怪、魔神之间平衡的重任,不懈地与企图危害人类的敌人战斗着。而我,似乎就是他们中的一员。

    且不论我是因为什么被选为他们中的一员,也不论我有没有资格、能不能承担得起这个重任,可这样的能力是天赋的,是命定的,是与生俱来的。

    要是看不见敌人,怎么战斗呢?无论是捉妖师,还是食怪者、猎魔者,能看到这些非人类的存在都应当是一个必要条件。如果我有这样的天赋,我原本就应当能够看见,无论这天赋为什么会开启得这样晚。

    所以,这与每个节气从丽卿那里拿一件东西又有什么关系呢?!

    神秘人沉默了一会儿,说:“世宁,对不起啊!不过,希望我们之间的约定还能继续有效,我会努力给你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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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六章 很美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神秘人话里的意思,就是承认了,之前的事情都是在骗我的。他用“再也看不见无聊斋”来吓唬我,骗得我团团转,害得我每到一个节气,就殚精竭虑,像个小偷一样地琢磨着,到底应该从丽卿那里弄一件什么来才好。

    “为什么要骗我?有什么事不能直接说吗?!”我一下子就火了。

    “世宁,”他的声音倒是很平静,“人类是一种充满猜疑、又容易恐惧的存在,如果我一上来就对你说,我需要你每逢节气为我取来一件她的物品,你会同意吗?”

    我猛地噎了一下子,一股火被堵着释放不出来,憋在胸口难受得很。我很想说些什么,可是又怎么都说不出来。

    细想想,难道他说得不是很有道理吗?

    如果他上来就让我做这件事,我一定要问:为什么?要这些东西来做什么?他一定会给我一个答案,然后,我就又会纠结下一个问题:他说的是真的吗?拿了丽卿的东西会不会对丽卿有什么不好的影响?他不会是在蓄谋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

    所以,这个神秘人选择骗了我,反而似乎是最最简单的方法了,抓住了我的忧虑和希望,让我主动地去拼命努力,也不需要费力地去解释什么。

    这个神秘人一定并非人类,可是看上去,他对人类的心理似乎十分了解呢。

    可是现在,事情已经挑破了,他就欠我一个解释。

    “你一定是不能亲自去做这件事吧!”我闷闷地说,“那你告诉我,要这些到底是为什么?如果你不说清楚,我才不要再给你当枪使!”

    说着,我又想起了丽卿那惊讶的神情和目光,那种窘迫的心情又一次浮起在心头。

    神秘人说:“这个原因,我现在还不能说。如我刚才所言,现在我是在拜托你,我会向你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帮助和补偿。”

    “我不想要你的帮助和补偿!”我蹭地站起来,愤怒地说,“我都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神秘人沉默了一会儿,说:“世宁,其实你说得不对。你认为我不能亲自去做这件事,其实,不是的。我既然可以栖居在你的体内,就可以控制你的意志和精神,让你的身体为我所用。或许刚开始我太过虚弱,会多花些工夫,但那并不重要,依旧可以实现,无论你是捉妖师、猎魔者还是融合者,全都无所谓。而现在,我的力量已经恢复了一点点,做这种事情,已经是轻而易举。”

    我愣了愣,问道:“这算是……威胁吗?”

    “不是威胁。”神秘人说,“是解释,解释给你听,让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可能的话,我不希望在任何情况下控制人类的精神,不希望扭曲你们的意志。我更希望可以使用沟通的方式,虽然你们自己通常喜欢把沟通的方式放在暴力手段的后面。”

    “为……为什么?”

    我并不怀疑神秘人拥有这样的能力。我们相处的时间已经不短了,我认为他能做到任何事情都是不奇怪的。他存在于我的身体里,我可以体察到他的气息从极度微弱一点点地变强,直到现在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存在。我只是觉得奇怪,强大如他,为什么如此在意我们这些渺小人类的自由意志呢?

    “因为人类的意志是非常奇妙的东西,每一个人的头脑中,都有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而人类的思想是如此复杂,经常会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决定来。那是很美的东西,如非必要,我不希望破坏它们。”

    这实在不像是一个强者所说的话。听着他的叙述,我甚至有一种感觉,觉得他曾经缓慢地踏过时间的长河,在步行的过程中细细地观察渺小得如同河床上一粒粒砂尘的人类的思想,从来不曾失去过兴趣。他似乎很喜爱人类这种造物,慨叹于他们构造的精妙和复杂,我感觉他的喜爱和尊重都是发自真心的。

    这种感觉,就仿佛是看到了某种体态巨大的猛兽优雅地停下脚步,低头轻轻地嗅了嗅地上一朵小小的野花,并且露出了笑容。

    想象也是人类头脑的特质,特别是联想和比喻,都是非常危险的东西,有时会莫名其妙地让一个人沦陷。有时候,在一个特殊的场景下遇到一个人,看到她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诱发了一种奇妙的联想,觉得她很像一种自己心中美好而柔软的向往,就能忽然引起一段猝然而至的爱情。

    所以,我头脑中自动生成的这些联想也一下子杀灭了我心中所有的戾气,我忽然一下子气不起来了。

    “你要丽卿姐的东西,不会对丽卿姐有什么危害吧?如果这样做会伤害到她一分一毫,我都绝对不会原谅你的啊!”我没好气地说。

    神秘人思考了一会儿,给了我一个比较坦白的解释。

    “我不会害她。相反,我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来保护她的。”

    “保护她?”这一点实在出乎我的意料,我狠狠地吃了一惊。

    难道丽卿的身边,有什么危险存在吗?

    我的话语急迫了起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丽卿姐怎么了?!”

    知道了丽卿会有危险,我怎么可能还坐得住呢?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那危险到底是什么,我能做些什么。如果神秘人让我做的事是为了排除丽卿身边的危险,那么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我都会去,更何况只是去偷几件小小的东西?

    如果是这样,就算是丽卿讨厌我,觉得我是个轻浮、不怎么样的人,也没有什么关系了。

    我被自己吓了一跳,我只是没有想到,这种焦急的心情竟会如此强烈。

    “世宁,你先别急,”神秘人说,“真正的危险现在还没有开始,但是不久以后,也许就会的。她也很强,所以,你要相信她。”

    我怔了一下,忽然发现这个神秘人从来没有用名字来称呼过丽卿。

    他是只称呼丽卿为“她”,只有很熟稔或是很陌生的人才会这样做。但是,当他称呼她为“她”的时候,声音是柔软的,十分好听。

    忽然发现,这个神秘人的声音,在我的意识里也渐渐地清晰起来了。

    我不再怀疑他的性别,我开始坚信,这个寄居在我体内的神秘的家伙,肯定是一个男人。

    不对,这样说并不确切,应该说,是一个“男性”。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十七章 教唆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他和丽卿之间,一定有一段深厚的渊源。这渊源究竟是什么,我并不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他是站在丽卿这一边的,非常坚定。

    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起了后卿那苍白的皮肤和比红宝石还要红的眼睛。

    如果我的感觉没有出错,后卿的身上是有伤病的,而且,那伤病相当严重,是连上古魔神都无法抵御的存在。他本来应该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继续静静地度过很长的时光,休养生息,可是他并没有,他十分勉强地出现在这里,使我们的酒吧对面多了一家古玩店。

    当神秘人说丽卿有危险的时候,我忽然感觉这一切都可以解释得通了。

    而我体内的这一位,状态甚至还不如后卿,他连形体都没有了,似乎只剩下了一缕比游丝还要细弱的残魂。

    可他还是出现在这里了,尽管比较郁闷的是——他选择的媒介居然是我的身体。

    不过此刻我也不在意这些了,甚至有些庆幸他选择的是我,因为这样的话,我就可以为这件事情出点力了。

    我们的老板,还真是有魅力呢。

    这一瞬间,我又忽然有一些羡慕。无论是他,还是后卿,都不是人类,不会像我一样,只拥有如此短暂的生命。他们的生命与丽卿一样长久,可以陪伴、守护她到地老天荒。

    所以,即使我觉得丽卿那么美、那么好,想要一直看着她,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又有什么用呢?我并不拥有那条可以与她站在一起的最基本的“及格线”,所以无论我是怎么想的,实际能做的却也就只是把自己的心情收拾好,悄悄地注视和祝福她吧?

    要是能够悄悄地守护她,那就更好了。

    此刻我的脑子有点混乱,又想起了隰桑之燕的原主人来,想起女孩每一天悄悄地站在角落里,目光跟随着心仪的男孩的样子,我的心里不由十分感慨。在这一刻,我似乎体察了那个女孩内心微微悸动的甜蜜,那种感觉,有一点点的酸涩,却仍旧是一种美好的感觉。

    陆世宁,快清醒过来!不要再胡思乱想了!我在内心深处暗暗地斥责着自己。

    这些根本就不重要。

    “你说的危险,到底是什么?”我问那个神秘人。

    这个问题的答案,才是我最想知道的。我不希望丽卿有任何危险,但是我的心里,也确实有一种莫名的不安感觉,就从那个血月之夜开始。

    神秘人说:“世宁,谷雨那一天的血月不是结束,否则,我也不至于废掉全部的力量到这里来。我在一个禁闭全部感知的地方,可即使是这样,这世上的劫厄依然强烈到连我都能够预感。世宁,这不是一次血月可以结束的,人间的劫难,恐怕比史上最强烈的连环四血月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呆住了,愕然地抬起头来,望着窗外。窗外的天气晴朗,树叶碧绿,鸟儿轻快地鸣叫着,怎么看都是一派安宁静好的景象,让人几乎记不得那一天的可怕场景。但是现在这个神秘人说,他感觉那一夜并不是结束,而我,绝不会怀疑他的判断,即使他的判断不过是来源于一种预感。

    “这……应该是人类的劫难吧,丽卿姐她,应该不会……”

    那样的天灾可以倾覆全人类,却奈何不得丽卿,这是连我都能看出来的事情。

    “对她有威胁的不是天灾,而是妖和魔神。她很特殊,她的身体里流淌着一位天神的血液,天神的血脉对于妖和魔神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提升修为的圣物,所以,杀死她并夺取天神血脉,应该是许多妖和魔神很大的心愿。”

    我当然不知道胡丽卿的身上是怎么会流淌着天神血液的,可如果是这样的话,危险应该不仅仅是现在存在,危险应该从很久以前就存在,现在说这些,并不十分的符合逻辑。

    “她很强,作为一个妖来说。”神秘人继续说道,“再加上那四个在她身边,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有谁敢去觊觎的。但是每一次的连环血月都可能生成未知的巨大黑暗力量,有可能是妖,也有可能是魔神,这个新生的东西有可能会对她的生命形成严重的威胁。”

    我吃了一惊。未知的巨大黑暗?在谷雨那天的血月之下,在激烈的战斗之中,我确实曾感觉到在黑暗之处隐藏着一些什么,默默地注视着我们。

    “立夏说,五千年前,也曾有过连环四血月……”我企图找出一些正面、积极的证据,五千年前,不是平安地度过了吗?

    “五千年前,确实也曾生成了强大的黑暗魔神,但那一次,魔神的杀戮太过,最终被神族剿灭了。而且那个时候,她的体内还没有神族血液,所以,那一次的血月之灾并没有对她形成威胁。”

    神秘人答道。

    这么说,不是天生的吗?从神秘人话中的意思看,丽卿体内的天神之血,不是作为妖的她先天就有的,就像是人们口中的捉妖师一样。她体内的天神之血是后天注入的。在她的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呢?

    虽然无法猜想,但我的直觉告诉我,那应该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忽然想起了初见面时丽卿的样子,她身着素雅古装,倚在栏杆上,眼神深处有一抹忧郁和寂廖。

    实际上,每逢节气,无论是怎样的欢饮,怎样的纪念活动,我都能感受到这样的忧郁和寂廖,很浅很淡,却永不止息。

    “我明白了,”我说,“除了每逢节气为你拿一件东西,我还能做什么?如果我是那个……‘融合者’,我所能做的事情,应该不止于此吧!”

    我想说的是,既然你选择了我,那么就不会是为了让我去拿点东西这么简单吧?

    此刻的我,惊异地发现自己头一次在某一件事情上如此的坚定不移。这种感觉让我精神振奋,让我觉得,无论接下来面对的是多么困难的任务,我都可以努力地去做,并且没有丝毫的犹豫。

    毕竟这事关丽卿的生命安全。我的那些小小心思暂且抛开不管,现在的我,已经坚定地认为自己就是无聊斋的一员了。哪怕不是丽卿,而是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面临危机,我都必将竭尽全力,绝不会动摇。

    而且这也是头一次,因为自己拥有异常的天赋而感到庆幸。至少,在面对危机的时候,我可以拥有和敌人以武力抗衡的能力,哪怕是只能稍稍抵挡一阵子,也是好的。

    “你是真心地想要帮忙吗?”神秘人问。

    我没有回答,我感觉他这个问题问得有点矫情,更像是在自言自语。他住在我的身体内部,他全知全能,我就不相信,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是什么样的他会不清楚!

    “世宁,谢谢你。”神秘人的声音也忽然坚定了起来,“最有用的办法,就是快速帮助我恢复力量。我需要很多很多的精魂,你去猎杀妖、怪和魔神都可以。如果危机真的出现,我会把力量全部借给你。”

    我愣了一下。总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体内的这一位是不喜欢杀生的,可是他现在居然教唆我去猎杀,看来也确实是走投无路了吧。

    不过路,最终都是各人自己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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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八章 喂养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时间过得飞快,转眼立夏过去十几天了,天气也渐渐地热起来,人们身上的衣服变得轻便了,出门的时候,一件短袖就足够。

    就在这几天,我们的酒吧重新开张了。

    平时不怎么有感觉,可是一旦大的灾害出现,才发现人类在痛苦的基石之上恢复元气的速度,绝对是出人意料的。从那场浩劫发生至今,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可是小小的城市中所有的残破建筑都已被初步清除了,遭到损坏的房屋也都在井井有条地修复着,基本的民用设施都已开通使用,城市进入了最基本的正常运转。

    立春曾经对我说,人类看上去是如此渺小脆弱,可是无论发生多么惨烈的事情,只要一息尚存,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种族总会顽强地生存并繁衍,最终重新走向兴盛。

    我站在大病初愈般的城市的街道上,心里有一些难过。如果那不是结束,而仅仅是一个开始,那么我们能够承受得了这一而再,再而三的悲剧吗?

    因为酒吧开张之后,经常有客人来这里彻夜饮酒,并在烂醉之后仍旧痛哭失声。

    酒吧开门是因为不开门也没有别的事干,在我的认识中,这个酒吧就是丽卿用来理解人类的纽带。这个时期的人类是有一些特别的,格外脆弱,又格外坚强,所以丽卿也经常彻夜地坐着,倾听一位又一位客人来诉说他们在这场灾难中的不幸遭遇。

    由于许多人在灾难中失去了宝贵的东西,所以,酒吧开张后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没有顾客,正相反,深夜独自前来买醉的人还真有不少。

    我悄悄地观察他们,并发现,这些悲哀的人们,至少有一半以上都被黑暗属性的怪占据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在今后的日常生活中也会变得越来越敏感、易怒、自私、阴暗,他们有可能会把低落的情绪传染给更多人,甚至直接造成他人的不幸。现在的我不再逃避,我不得不去观察这些,却发现在大灾之后,仅是人类身上附着的怪,黑暗属性的就已经开始压倒性地增多,使那些光明属性的怪看上去像城市夜空中的黯淡星辰一般稀少。

    这就是神秘人所说的,世界趋向于黑暗吗?

    有时候我也在思考,如果我终其一生倾尽所有的力量都用来消灭这些属性黑暗的东西,会不会为人类的世界赢回一丝光明的希望呢?

    我在认真地考虑着神秘人给我的提议。或者说,算不上是考虑,我是在思考如何才能更好地完成它。

    想要保护丽卿的话,我就需要力量,除了自身的力量,也需要他的。毋庸置疑,这个神秘人真正的力量,应该是强大到可怕的,如果可以唤醒他的力量,那将成为我们最好的底牌,从理智的角度考虑,我也必须为此而努力。

    但是直觉告诉我,这件事情还是不要让丽卿他们看出来比较好,所以,计划的实施是要有策略的。如果可以把一切都向她和盘托出的话,想必这个神秘人也就不需要偷偷摸摸地寄居在我的体内,通过我去实现这一切了。

    我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在小小的酒吧里,依旧认真地承担着我作为侍者和财务的职责。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与以前是完全不一样了。

    神秘人作出那个提议的当天,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总在考虑这件事。第二天,我出门去街上看临时菜市场的恢复情况时,就在他人不注意的情况下跟踪了一名男子进入胡同,最终咬了咬牙,吞掉了这名男子身上附着的怪。

    自从把黑化的通灵带子吞噬并净化以后,我就知道了应该如何对付怪。怪是比妖和魔神低一个层级的存在,所以全部的怪,哪怕是高阶怪,我也可以对付得得心应手。

    我的决定是只猎杀黑暗属性的怪,以及对人类怀有敌意,侵害人类的妖和魔神。如果可能的话,我并不希望主动地去猎杀任何有思想的生命体,即使是他们是人类的敌人。如果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或许捕杀人类就像是人类捕杀其他的动物一样。不过现在,我必须要克服这样的心理,让自己成为一个“猎手”,因为这是为了丽卿的生命安全。

    我没有与我的猎物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直接在它的身后猝然发难。我打开身体中那个吸力强劲的空洞,怪在人类无法看到的空间中发出惊恐的鸣叫声,迅速地从宿主身上剥离,被我吸入了体内。

    整个过程中,宿主只是停驻了一下脚步,仿佛愣住了数秒,接着,他就清醒过来,重新迈步,向远处走去。

    而当他走向远方的时候,他的身体上就已经没有怪了。

    怪在我的身体内被分解,渐渐地化为银白色的能量流动。但是这一次,我似乎并不能成为这种能量的支配者,因为这些能量在被净化的瞬间就被牵引向了一个无底的黑洞,就像我体内存在另外一张无比饥渴的巨口,一下就把它们尽数吞食干净。

    我并没有感觉奇怪,因为我心里清楚那是他。是他在饥渴地吸收着能量,并且在我体内的一隅以一种奇异的能量流的形态,不停地发展壮大着。

    我决定从怪开始,逐步地实施这个“猎杀”计划。怪的位阶低一些,能提供的精魂、精气、能量都相对较低。不过怪的数量大,随便从街上找一个人,都能在他的身上看到怪的影子,而妖和魔神,那就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了。

    所以这一段时间以来,我的话都比较少。我也有了自己的小秘密。

    转眼又是半月,到了节气“小满”的当天。

    酒吧关门已经是早晨六点,做完早点张罗大家吃完,我在想着不知道今天丽卿会搞怎样的庆祝活动,也不知我应该怎样再从她手里弄一件物品才好。想着想着,我忽然感觉阵阵疲惫袭来——这一段时间过得一直非常紧张,大概是精神里的那根弦已经绷到了极限,这会儿再也绷不住了。我倚在宿舍的被子上,都没有很舒服地躺下,就那样弓着身子抱着叠好的被子睡着了。

    没有想到,在这样别扭的姿态下,梦境还是找上了我。(。)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十九章 樱桃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久违了的,这一次的梦,居然不是噩梦。

    自从血月之灾以来,这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每每做梦,都是楼房垮塌、魔兽咆哮、血浆横飞的场景。所以,我对于睡眠和梦境有一丝淡淡的惧怕,因为总是看到不想看到的东西。可是今天,不知是不是小满当天的缘故,这个梦不但丝毫不丑恶,还非常唯美,简直像是水平高超的导演精心制作的大片。

    影片的开头,是一望无际的红,美得出奇,原来全都是成熟饱满的红色樱桃。

    梦境中的影片,比真正的电影还要厉害,因为就在我为红色樱桃的美赞叹的时候,众多古往今来描写樱桃的诗词句子就直接不知从谁的意识里向我的梦境中灌输。

    这些诗句我从来都没有读过,也不知出处是哪里,但是意识却能够迅速地理解,仿佛自己也朝复一朝地踏过了几千年,把这些句子的碎片分装在记忆中。

    “浅笑樱桃破,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有些句子,还带着一点小小的挑.逗呢。

    梦里真的有谁,轻轻地笑着,朝着另一人,顽皮地“噗”地一声吐出一颗樱桃核。

    “这个时节,怎么可以没有樱桃呢?”一个懒洋洋的女人的声音说。

    我看到胡丽卿一身红衣,坐在樱桃树的树枝上,乌发披散,双眸柔媚如水。那棵树不高,树枝细得很,可是她坐在那上面,树枝连弯都没有弯,就好像只是落上了一只体态轻盈的鸟儿。

    红熟的樱桃饱满的浆汁还沾在她的唇角,她向树下“噗”地一声吐出了一颗樱桃核。

    这甜蜜的果核袭击到了树下那人的头顶,却像是子弹遇到了高科技的无形防护罩,忽然静止了,然后,就在重力的作用下颓然跌落下来。

    “讨厌,木头,无趣!”树上的丽卿喃喃地咕哝着,又用纤白的指尖将一颗红樱桃递进口中。

    树下那人微微仰起头来,神色淡泊地望着她。

    我这才看清楚了那个人的样子,心里就像是不知被什么猛地击打了一下。

    我忽然真正理解了“宛若天人”这个词的意思。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类语言的很多词汇都是用来客套和自欺欺人的,就比如说“美女”这个词,已经被用得无比泛滥,以至于我认为这个词用来形容的并不是非常美丽的女性,而只是“雌性的人类”而已。直到我看到了丽卿他们,才知道原来人类的形态也是可以如此之美的,才感觉许多形容词真正有了用武之地。

    本来我以为,对于人类的男性形态来说,立春的容貌已经算得上是一个极限了,可是此刻,看到树下那人的模样,我心中的这个极限居然遭到了突破。如此风姿的人物,只能天上有,不要说人间不曾见,就连人类的语言都无法对他进行形容和描绘。

    他的五官如立春一样的精致,而且看上去出尘且温柔,但是,他的气质却不止于此。在那温柔的气质包裹之下,似乎存有一种极其阳刚和强硬的内核,宛如脊背直挺,刚猛强健的战士。然而在那强悍的盔甲之下,似乎又有一颗柔软的,缓慢而有力地跳动着的心。

    那种刚与柔包容的感觉太过独特,使他的气质格外迷人。我甚至觉得这个人不需要看脸和身材就可以把人迷住,就算我是个男人也不能幸免。

    树下的男子穿着一身月白色长袍,黑色的墨发完全不束,以极其自然的形态垂到腰际。他的衣衫是如此之洁净,似乎俗世的任何污垢,都没有办法染上他的衣襟。微风吹过,他的衣衫和长发都轻轻地飘荡起来,与树上红衣的美人交相辉映,让人根本无法将眼神移开。

    “你跟踪我八百多年了,到底想做什么?”男子开口了,声音如优雅的琴一般动听。

    “没跟踪你,就是恰巧与你同路。”丽卿笑嘻嘻地说。

    “恰巧”同路了八百多年吗?虽然丽卿歪着头,顽皮地笑着的样子迷人至极,可是听了她说的话,连置身事外、作为观众的我都忍不住要反唇相讥了。

    但是那个男子没有,他的思维方式似乎也与常人不一样,这样的狡辩在他的眼中,似乎也是可以接受的东西。

    “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不要有那么多的执念,执念是苦楚的根源。今日是小满,愿你体会得了‘小得盈满’的意义。”男子淡然地说。

    丽卿轻轻一跃,像一只红色的蝴蝶一样从樱桃树上翩然而下,轻飘飘无声无息。

    “小满,这不都是人类弄出来的吗?好哦,今天是小满,我的发簪丢了,你帮我找回来,我便不与你同路了!”

    丽卿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把一头乌黑的秀发撩上去,示意他这里缺了一支发簪,神情有一点小小的无赖。

    若是换了任何普通的男人,看着这样的她,早就忍不住心猿意马了。可是白衣的男子显然并非常人,他的眼神极其清澈,似乎丝毫没有体察到她话语姿态中的诱惑。

    就把她的说法,当成了一个真正的问题去思考。

    男子一伸手,从旁边的一根荆条上随意采了一根短枝,用手指摩挲了两下,荆枝上的倒刺便全被劈去了,变得光滑。男子一扬手,荆枝便不偏不倚地插.入了她随手挽起的秀发。

    “我探查过了,没有发现你丢发簪,所以,不可能找到。这个,你可以先代替一下。”

    说完,白衣男子便转了身,径自往远处走去。

    我原本以为丽卿会追上去,但是她没有。她呆在原地了,纤白的玉手还在挽着乌云般的发丝,那根朴素的荆枝与她艳美的容色不知怎的竟分外协调。

    愣了一会儿,丽卿把秀发中的荆枝拔下来,轻轻地抚摸着,明眸亮晶晶地闪着光。

    她把长发重新绾好,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荆枝插进发丝,把长发绾住了。

    随后,她居然什么法术都不用,就像一名普通的人类少女一样,手脚并用,又一次爬上了樱桃树,坐在树杈上,双臂像拥抱爱人一样抱住了树干,把脸贴在粗糙的树皮上,笑着闭上眼睛。

    “这个时节,怎么能没有樱桃呢?”她喃喃地笑着说。

    “小满,可是人类弄出来的东西哦。”她咳嗽了一声,声音忽然变得一本正经,“我说今天是小满,你帮我找回了发簪,我便不跟你同路啦,可我没说明天不是小满了还不跟你同路啊!……这都是人类最爱玩的小伎俩,你……不是喜欢人类吗?”

    说着,她开始纵声大笑起来,攀援在树上,采摘红艳欲滴的樱桃。

    她开心的样子很美,我还没有欣赏够,梦境中的场景就又变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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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上架感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请称呼我为“迟到的上架感言”~)

    《无聊斋志异》在10月14日,也就是周五上架了,说起来,这算是一个意外之喜。上一本书完本之后,感觉很疲惫,新书的筹备又总是写了又推,推了又写,渐渐地有种写不下去的感觉。所以有一天,我就把这个想法并不成熟的开头放了上来,想借此鞭策自己不要间断了码字。本来对这本书没抱有任何期待,而且也没有存稿,想着什么时候有空了就更新一点,无论多么久,总能呈现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没想到,写着写着,居然收到了签.约站短,这应该算得上一个期待之外的鼓励。在此,感谢灵异频道的编辑瑶光大大(大美女)一直以来的关心和鼓励,这些关心简直让患有手癌绝症的我感觉受之有愧。

    因为签了约,所以感觉自己有了一份责任,本来打算隔三岔五地更一下,结果至今还没有断过更,对于手残且没有存稿的我来说,已经算是一个奇迹。而现在上架了,本来是应该多更新一些的,可实在是能力有限,所以还是只能勉强维持一更的水准(我是想说,下本一定杜绝冲动和随意,多存稿再开书……),就算是读者并不多,也想诚挚地恳求大家的原谅。

    这本书原意是一本“散养”的书,但并不意味着它对于我自己来说是不重要的。近来越发觉得时光流逝得太过匆匆,可能整整三年来下班后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来码字了,许多想做的事都没有时间做,许多心愿都来不及完成,以至于陷入了一种深深的恐惧。有一天我想,如果让心安静一点,更关注每一天空气和自然的变化,时光的质感会不会变得更强烈一些呢?

    所以我开始关注最传统的二十四节气,并且发现,没有什么是比它们更能反映四时变迁的了。我也试着在每一个节气到来的时候按传统的饮食制定菜单,吃真正当季的东西,欣赏真正当季的美。当真正努力地用心去感受的时候,时间似乎也真的会给予回应,每一天的记忆似乎多了一些,感受到以前不曾感受的美。

    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无聊斋,和眼神稍有些迷茫的陆世宁。

    这个故事不会太长,毕竟二十四个节气写完就是结束,现在书中正是初夏,即将度过四季的一半。而在现实中,寒露已经过去,即将迎来秋天的最后一个节气——霜降。居然正好把时间过反了。

    在这里,想特别感谢几个每天默默投票的朋友,反求诸己,风之祭合清晰,寒子hyan,晴空墨色,小良,每次看到,都感到心里温暖。还有每天来留言的靓女007,还有其他关心着我的朋友们,你们的存在让我有前进的动力。

    感谢一直共同努力码字的好友们,你们的支持鼓励,以及友情(和基情)订阅,又一次伴随着我的书上架了。有你们一路同行,是人生无比珍贵的收获,我会永远珍惜的。

    需要感谢的人很多,无法一一表达。作为一个写作者,许多东西都是没有办法保证的,比如到底写得出多少,能不能写得好看。唯一能保证的还是只有那一个——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尽力地去写,尽力地提高。

    好了不多说了,灵异频口号结尾——

    “码字赚钱娶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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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章 车神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眼前的景致,忽然由一片樱桃园的翠绿嫣红,变成了茫茫的黄。一望无际的黄色土地,纵横交错地裂出一条一条的大口子,像是一张张干渴到冒烟的巨嘴。

    由于干旱和缺乏水分,土地上几乎无法生长绿色的植物。那些根部深入大地,努力攫取水源的巨树,也都已经没有了叶子,甚至没有了树皮——它们的树皮和叶子已经被饥饿的人们吃掉了。

    但是鼓乐之声却在热热闹闹地奏响着,穿着五彩服装的人们手擎纸人纸马,以及各种祭祀物品,蹦跳着,吟唱着,对着天祈求着什么。

    我能感受得到那种绝望的气氛——绝望的人们,现在正在求雨。

    “啧啧啧……”

    我又听到了丽卿的声音。之前在梦里听到的她的声音,都是少女般的清脆,而此刻,她的声音却多了一丝妩媚和喑哑,有了几分今天无聊斋女老板的诱惑气息。

    “今天是小满哦,旱成这样,岁末会饿死好多人的吧!”

    她说得云淡风轻,只是一句客观的评价而已,不带有任何的个人情绪。

    丽卿穿着浅绿色的裙子,长发梳成我只在壁画里才见过的精致式样,发丝间却插着一支朴素的荆枝簪子。

    “有些苦难,只能自己承受。承受过,才会去思考,才能改变。”立在她前面,宛若玉树般的美男子淡然开口道。

    “思考?改变?他们只会喟叹老天不开眼吧!”丽卿嗤笑道,“喂,你倒是管不管嘛!小满不满,干断田坎,小满不下,犁耙高挂!你会这样看着他们饿死?”

    男子蹲下身去,用手轻轻地抚摸土地上的裂痕,雪白的衣裾随着他的动作全部垂落到地面,却没有一丝尘埃能够沾染得上他的白衣。

    住了片刻,他忽然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抬头仰望天空,身形忽然消失在空气中。

    就在此刻,一道电光撕裂了天空,云朵开始聚集,遮蔽了太阳。

    祈雨的人们发出了一阵一阵高亢的欢呼,匍匐在地上,俯首叩拜。

    天上雷电一道接着一道,织成一张致密的网。当云层布满了天空,而天色彻底暗下来的时候,豆大的雨点也开始从天空坠落,汇成一幅宛若珍珠制成的巨大门帘,悬挂于天地之间。

    下雨了!

    连我,都似乎感觉到了燥热的空气因为获得了水分而忽然产生的清新,似乎嗅到了尘埃被雨水击打得飞扬起来的味道。人们都凝滞于地面,然后,忽然爆发出几近疯狂的欢呼。

    雨很大,瓢泼桶倒似地填满了沟壑。干裂的地表贪婪地吮吸着雨露,树木在水幕中仿佛发出因快乐而产生的叹息声,河畔的水车颤动了几下,重新吱呀呀地转动起来。

    丽卿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片巨大的莲叶,那莲叶是碧绿的,与她浅绿色的衣衫浑然一体。她擎着莲叶,像擎着一把漂亮的伞。雨水下得猛烈,那小伞给打得颤悠悠的,可是水滴却无论如何都沾不到她的身上。

    她仰着头,望着天空密集的闪电网,脸上一直挂着一种明媚且骄傲的笑容。

    忽然,她的笑容一变,眼瞳中出现了狡黠的光芒。

    丽卿伸出一只葱白般的玉手,在空气里轻轻一划,一阵强烈的风划过,不偏不倚吹开了正上方的一片云彩。

    云层散开了一瞬间,一条巨大的白龙的身躯赫然显露在天空。

    虽然距离遥远,可白龙的身姿仍然极其震撼。他看上去是英武的,伟岸的,与俗世画卷中的形态相似,而任何画卷,包括无聊斋中的神来之笔,都根本无法描摹他身上的光辉和气度。在看到白龙的瞬间,土地上的所有人类都遭到震慑,忽然之间鸦雀无声,腿脚酸软,匍匐于地,叩首膜拜。

    一道电光闪过,接着是震耳欲聋的惊雷。云层重又合住,白龙的身影在云雾中消失了。

    便只是这惊鸿一瞥,对于任何看到了的人来说,都将成为终生难忘的记忆。我感觉自己也呆呆地站在雨中,身体却并未被雨打湿。我只是怔怔地望着天空,心中慨叹着——原来,这就是白龙啊!

    如此的骄傲,如此的威武,如此的高高在上。我曾疑惑无聊斋的墙壁上为什么会描绘着那巨幅的白龙肖像,也曾奇怪为什么白龙两个字在丽卿面前为什么提都不可以提,还曾猜测到底是谁无声无息地失踪了三千年使得丽卿伤怀莫名,现在,我的心中已经没有疑虑了。

    我看到丽卿擎着莲叶,仰头望天,宛若天真少女的动人神情,便明白了,那一位,是天上的神,也是丽卿心里的神。

    这一刻,虽然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可心里还是感受到一种淡淡的酸楚,让我呼吸不畅,窒息得难受。但同时,我也清楚地理解自己与丽卿之间存在着怎样一条巨大的鸿沟,它将我们隔离在可能性的两岸,使表露心迹都成为一种不现实的东西。

    不过,我已经决定了成为一个默默的守护者,所以这些并不重要。我甚至感觉眼前的情景有一些唯美。

    “水车神在上,请保佑我们风调雨顺,年景丰盈!”

    我听到那些村民在大声地祷告着,用瓢舀起地上的雨水,扬起来,又泼回沟渠。

    水车神?

    我看着沟渠间吱呀作响的水车,忽然明悟了一个道理,不由得哑然失笑。小满祭三车神,是乡间一直传承至今的习俗。三车,指的是水车、丝车和油车,因为小满时节通常赶上雨季、缫丝季和榨油季,所以才会祭这三车的车神。其中水车神传说是一条白龙,会在这个时节兴云布雨。人们通常会在小满这天手握一杯白水,扬洒于田垄之间,祈求车神保佑风调雨顺。

    难道,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一天,由于丽卿的一个顽皮的举动,而使世上多了一个流传千年的习俗吗?

    雨水还在畅快淋漓地泼洒着,而白衫的男子不知什么时候却已出现在丽卿的身后。

    “你想做什么?”男子的声音像是在斥责,但语气却是淡淡的,听不出是喜是嗔。

    “哎,这些人真是蠢,竟然把大杀四方的战神大人当作水车神来拜了……”说到这里,丽卿自己竟忍俊不禁,格格娇笑得前仰后合。

    男子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情,只用一双明澈若秋水的眼眸淡然地望着她。

    丽卿笑了一阵,笑声忽地低了下去,轻声地问:“你生气了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零一章 半山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男子摇了摇头,道:“嗔为毒,为不善根,我为何要嗔怒?”

    丽卿倒是忽地柳眉倒竖起来,嗔道:“开心了就笑,不开心了就生气,你这样子,与一块木头疙瘩有什么分别?你若是觉得人类有趣,怎的不看他们的喜怒哀乐?”

    男子丝毫未受她话语的影响,只注视着她说:“你这样,会堕入魔神道。”

    丽卿道:“做妖也好,魔神也好,于我又有什么分别?我就知道,做什么都该是痛痛快快的!什么小满,什么小得盈满,都是屁话!我若心里系着什么,便要赌上性命,什么都赌上,也要求得大圆满。即便是赌输了,又能如何,总归不至于枉活一世。”

    男子不说话,丽卿过了那股气愤的劲儿,语气却忽地又软了下来,眼神也变得躲闪。

    “我激了你去降雨,可这本是雨神的事,不会犯了天条,给你招来麻烦吧?”

    她的模样变得怯怯的,又忽然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姑娘。

    男子依旧是那么静静的,答道:“不会,警示已经够了,龙族本来就可以司云雨。我不会因为你的话做不该做的事。”

    “那,让你显了身形呢?”

    男子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说:“以后不要了。”

    丽卿把一根拇指塞进唇齿之间,轻轻地咬噬着。她也有一阵子没作声,我却很奇异地能够体察她此刻的心情。

    她的心里,有着淡淡的担忧——男子虽然没责备她,但他说的“以后不要了”,就证明她一时冲动的胡闹确实给他带来了麻烦。可是,她的心里又是欢喜的,因为他说的是“以后不要了”,就说明,还有以后,他并没有那么的排斥她。

    丽卿迈了细碎的几小步,凑近了他,小声问道:“你……为何要如此在意人类?”

    男子想了想,道:“人类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很弱小,可是总能做到出乎意料的事情。你是妖,你的性命久长,所以数千年的记忆都可以在你的脑海。可他们不一样,他们的性命太短,所以人人都拼上命想活得精彩,又拼上命地想要把自己的记忆留给后人。人类是唯一懂得传承的种族,你瞧瞧,今天的人类,一样拥有几千年的记忆,那都是他们的祖上想尽了方法传下来的,就像这些。”

    说着,男子摊开手掌,掌心出现了一丛绿色的草。

    这种草的形态很熟悉,连我都认识——这是野地里最常见的东西——苦菜。

    哦,是小满,小满食苦菜,似乎已经成了民间的一种习惯。这个时节,已经到了阳气的鼎盛时期,以至于部分先天不足的细弱的草植会因为承受不住阳气的极盛而死亡,就是小满三候中所称的“靡草死”。在阳气太过充盈的时节,湿邪也容易上身,人容易生病,据说食苦菜可以祛湿邪,是民间去病强身的法宝。

    这都是从祖宗那里传下来,还将继续传承下去的东西。

    我发现,这个白衫的男子一直以来说话都是淡漠的,极其理性的,只有在说关于人类的事情时,语句里似乎添上了那么一丝丝的感情色彩,所以他整个人仿佛一下子生动起来。

    胡丽卿怔怔地望着他,似乎有点痴住了。

    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说:“可我觉得,人类最好的东西根本就不是这个!”

    男子望着她,眼神中流出一丝问询的意思。

    丽卿的美眸忽地又闪亮起来,笑着说:“你想知道么?那,你愿不愿意跟我来?我带你去看!”

    场景再一次变换,黄土、田园、雷电、雨水,全都不见了,眼前出现的是一个非常陌生的地方。

    应该说,那和刚才的情景根本就不是一个季节。

    这应该是小满时节,是初夏,可是眼前出现的,却是一片白茫茫的雪景。远远近近,层峦叠嶂,而山峰的顶端,都被皑皑白雪所覆盖。

    原来,这是在一座极高的山峦的半山处。

    如果俯视的话,透过脚下漫漫的白雾,可以隐约看见远处的山下似乎有一抹淡淡的绿。

    “你相信,有人会愿意舍弃了人世的一切繁华,甘愿跑到这种严寒的峰峦之上来居住吗?”耳畔响起的,是丽卿的声音。

    我看到,他们的身形出现在白雪掩映的峰峦之间,依旧是一白一绿。男子的一袭白衣似乎要融化于洁净的冰雪。

    男子道:“世上的人各不相同,心中的想法也不一样,想必什么样的人都是有的。”

    “那你猜,他又是为了什么呢?”

    随着丽卿的声音,我看到那半山之中,果然有一处天然形成的极深的洞穴。这座山想必是非常之高,半山的洞穴周围,都被冰雪所覆盖。而在洞穴的旁边,一直通向山下,似乎已经被什么人硬生生地凿出一条可供攀援的路来。

    看来,是有什么人居住在这个山洞里。可是,这半山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供人生存所需,所以这位隐居者还必须定期下山,去获取食物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山下正是初夏时节,是一年最具生机和活力的季节,比起寒冷的冬天,喜欢夏天的人更多。可是这个人,偏偏要在这个时节,还要特意跑到这种最寒冷、最贫瘠的地方居住,到底又是为了什么呢?

    这就是丽卿所说的——“人类最好的东西”吗?

    我感觉百思不得其解。

    这时,从山洞里走出一个人来,走到洞外的山崖边,手搭起凉棚向远处眺望,不知在观察着什么。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大概有四十岁上下年纪,长发在头顶绾成发髻,显然是古代的装束。他身上穿的都是粗布衣裤,非常简单朴素,外罩一件兽皮袄,脚蹬兽皮靴,可见这里确实相当寒冷。

    按理说,这人独居在这不毛之地,模样该是十分落魄,可是他并没有。他的衣装都非常整齐,发须也梳理得十分整齐,显得颇为不俗。

    我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是什么原因,会让他选择生活在这里呢?

    一些猜测不自觉地在心头浮现。

    他喜欢寒冷,不能忍耐入夏的燥热?

    他厌倦尘俗,不愿与山下的世人为伍?

    他热衷修行,期待有一天能坐化飞升?

    但是随着视角的变化,深入他所居住的洞穴,探查他的日常生活时,眼前出现的场景一下就把我惊住了。

    我看见了……一具尸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零二章 永远有多远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可真是把我吓了一大跳。

    中年男子居住的山洞,如此之寒冷,以至于山洞的四壁都是亮晶晶的坚冰。他就像是生活在一个彻头彻尾的冰窟窿里。梦境中的我是无法感知冷暖的,可仅仅是视觉,也已经让我的后脊发寒,鸡皮疙瘩都有些起来了。

    洞中燃着烛火,借着烛光,我可以看到山洞的深处横放着一块巨大的冰,像一口透明的水晶棺材。

    而那块坚冰之中,睡着一个人!

    这个人安静地躺在冰里,被冻得结结实实,显然不可能是一个活人了。所以,这个奇怪的男人,居然在他自己生活的洞穴里,藏了一具尸体!

    我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他要住在这与世隔绝的半山。一个人,为什么一年四季都需要绝对的寒冷?在没有冰箱,没有冷柜的古代,这就是原因!

    只有这里,可以让他留住一个人的躯体,长久不腐。

    晶莹的冰块中躺着的,是一位女性,看上去很年轻,很美丽,也很安静。冰晶形成的棺椁使她的面容变得有一些模糊,但是这模糊,更让她看上去不像是毫无生机的亡者,倒像是陷入了平静的睡眠。

    山洞里的日常用品一应俱全,有床,有桌椅,甚至有书柜,真不知这些都是怎么搬到这山上来的。洞穴的一隅堆着一些柴米,还有猎获的野味,炉灶支在接近洞口的位置,离冰棺极远,显然是担心生火的热度对冰棺产生不利的影响。

    这个中年男子,就是这样,与冰棺中的女子一起,过着极其简单、什么物质追求都没有的生活。就从视野移入洞穴的那一刻起,洞内的情景就不再是静止的,无数个生活的小小片段就像走马灯一样在眼前浮现。

    他端着一只碗,坐在冰棺旁边吃饭的情景,捧着一本书,在冰棺旁念出声的情景,吹熄蜡烛前,还要到冰棺前再看她一眼的情景,伏案写着什么,却总是回头,对她笑一笑的情景,全都交织在一起。画面的碎片中,有时他的容颜看上去比现在还要年轻得多,所以,这些记忆中的片段也不知诉说的是多少岁月。也许,他已经在这里很久了,十年?二十年?世界上,竟然真的有人可以忍耐得了这样的寂寞吗?

    我差不多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大概是这个男人的爱人不幸故去了,而他,不能承受与爱人天人永隔的事实,所以,就以这样的方法把她留住,与自己共同度过余生。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要能看到她,就觉得仍然是好的,每天在寒冷的地方栖居也没有关系,就仿佛她没有离开过。

    以我这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眼前这位古代男子日夜守着一具尸体的行为应该被划入“变态”的行列了。可是,看着这个人十分真挚,甚至显得有些虔诚的眼神,又觉得对他厌恶不起来。

    “只有人类,才会这样吧?可以因为这种奇怪的感觉,什么都抛弃,什么都不要,一生一世,至死不渝。”胡丽卿的声音低低的,好像浓郁的酒。

    白龙战神沉吟了片刻,说:“求不得,又放不下,是苦痛的根源。”

    “我倒觉得这是人类最有意思的地方!”丽卿嘟着嘴说,“明明只有那么短的性命,却可以因为这种虚无飘渺的东西,放弃自己的一辈子。”

    虽然她的话像是在讥讽和抱怨,可是她脸上的神情,却带着一丝莫名的向往。

    “也许他们还觉得,一辈子那么长,那么长呢!”丽卿想了想,忽然噗地一声笑了,“你说,这些人类的情情爱爱真的可以永远不变吗?我见过那么多人类,一生一世一双人,若是一个死了,另一个寻死觅活的有,状如槁木的有,发痴发颠的也有,哪怕人不死,心也死在那一刻。可是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类的性命太短吗?若是给了他们久长的性命,又将如何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恋慕,能保存多么长?一百年?两百年?三千年?……”

    人类最好的东西是情.爱,我看懂了,丽卿把白龙带到这里来,是想对他说这个吧?

    但是,爱情的保质期到底能有多长呢?她大概是在疑惑着这个。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真的想说,丽卿姐,你实在是高看了人类。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手段的兴盛,地球变得越来越小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也变得花样繁多。世界热闹了,可爱情的保质期早已变得越来越短,甚至有的长不过一夜。

    像眼前这个搬到冰山之上,与爱人的尸体起居于一处的男人,像他一样的痴情的男男女女,也是只有古代才多见,到了我们的时代,都已经快要绝种了。

    人生苦短,我们根本就不相信来世。

    所以,不要说三千年,连我们一生这短短的几十年,能够坚定不移的话,都已经算作是一个奇迹了。

    我虽然没有过这样的亲身经历,可是稍一想象,便可以想象得出。怀抱着思念和失去的痛苦孤独地生活,那将会是一种怎样缓慢而令人窒息的折磨,就像用钝刀一点一点地凌迟。

    我看着丽卿微转头,用眼角瞟着白龙,面上带着一丝淡淡的笑,等着他说话的样子,心里忽然针刺般的一痛。

    如果白龙在三千年前就莫名消失了,那么丽卿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度过了这三千年漫长的时光呢?

    即使是这样,她依旧在努力地、充满珍视地度过每一个寒暑,甚至不错过每一个季节的变化吗?

    正是因为白龙喜爱着人类,所以她才对人类如此感兴趣,并且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成为了人类的守护者吗?

    我看到白龙开口说话了,他的神情依旧淡泊而清明。我猜他是在说着些什么开解她,甚至是再一次警告她不要走了歪路,堕入魔神道。但这些都是我根据他的表情脑补的,因为我忽然听不清他们的对话了。

    眼前的一切忽然破碎成了无数的残片,快速地旋转,转得我头昏目眩,简直有些想吐。我想要大喊一声,可是刚一张嘴,一缕清新的空气就涌进了我的口腔,重新为我的身体补给了氧气。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颤动了一下,恢复了知觉,紧接着,意识也回到了我的身体。我慢慢地张开了眼睛。(。)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零三章 苦菜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开眼睛的时候,我被骤然进入视野的光线刺得一阵眩晕。窗帘敞开着,天色是亮的。我的脸贴在柔软的东西上,仔细一看,是我平时盖的素棉被子的被面。

    耳边有嗡嗡的声音,还有咕嘟咕嘟的水泡声。

    我不由得呆了一阵子——我是在哪儿?我这是怎么啦?

    清醒了半晌我才认识到,原来我正睡在酒吧自己宿舍的房间里,而且,并没有好好地躺着,我连鞋都没脱,就这样歪在被子上抱着被子睡着了。

    倒下之前,我还用电水壶烧了水的,现在,听着咕嘟咕嘟的水声,以及轻轻的鸣哨,是壶里的水刚刚烧开的节奏。

    那么说,我睡着了也就不足五分钟吧?

    刚刚,是一直在做梦吗?为什么感觉在梦里过去了好久好久?

    我坐起来,感觉到由于蜷着的姿势不好而导致的腰背酸痛。这种感觉很神奇,让我不由得想起了“黄粱一梦”这个词。书生从过完了一生的大梦里醒来的时候,灶上的小米饭还没有熟呢。

    我怎么会做了那样的梦呢?梦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真切,让我甚至有些分不清到底哪些是梦境,哪些是现实。

    我在梦里看到的,真的是战神白龙化身为人时的样子吗?

    白龙与丽卿之间,是不是曾经有一段特殊的因缘呢?

    我下了床,活动了一下手脚。我只睡了几分钟,按理说,跟没睡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正常来说,下班之后我躺到床上,总会睡到中午十二点以后才醒,现在时钟依然指向早晨六点多钟,可是我却已经睡意全无了。

    是因为“小满”这个日子特殊,所以我的感知力也变得格外敏锐了吗?

    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走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开始用凉爽的水洗脸。

    睡不着了,也就不想勉强。我决定不睡了,去市场买菜去。

    临街的大早市,总是可以满足人各种各样的需求,就算是现在刚刚开始恢复经营,卖菜的人不是很多,我还是很幸运地找到了今天购物的目标——苦菜。

    现在的郊野,正是苦菜生长得最旺盛的时候,随手就能薅到一大把。如果不是离郊外有些远,我就自己去采了。不过,市场上的苦菜同样是刚刚采摘的,还带着晶莹的晨露,鲜嫩无比。

    苦菜算不上一种好吃的菜,但它的保健功能却是可圈可点的,特别是这个时节的野苦菜,是清热排毒、活血化淤的佳品。我特意多买了一些,想着今天做个小满应景的野菜小豆腐,剩下的苦菜,可以带根风干,随时泡水喝,去火功能会相当显著。

    买菜没花多长时间,可是我回到酒吧的时间却有一些晚了,原因是在回去的途中,居然还打了一架。

    路上,抄近道穿过小巷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妖。

    是一个中阶,本体是黄鼠狼的妖,匍匐在某户人家的房顶,正在使用迷幻术,勾引那家的人上吊自尽。

    这一幕,与我在民间传说中听说的可实在是太像了。看来所谓的“黄大仙儿”,有时候是真会害人性命的。

    这次,我一点也没有犹豫,直接唤出了弓箭,干脆利落地对那位“大仙儿”来了个一箭穿心。

    “吃吧!”我低声对体内的那一位说。

    这些日子,猎杀妖和怪已经成为我的一种日常,这种杀人的妖就是我的首选猎杀目标。我必须这样做,只有这样,才能让体内那个深不可测的家伙尽快地恢复力量。

    被杀死的妖体内银白色烟雾般的精魂被丝丝缕缕地抽取出来,汇入我的身体,又被那股神秘的力量所吞食。

    刚刚那个漫长的梦一直在影响着我,甚至在此刻,我的双手又一次沾染妖的鲜血时,我没有任何的慌乱,反而陷入了思考。忽然觉得,此刻的我,似乎是抱着与梦里的丽卿同样的想法——当心中有了想要守护的东西时,就应当全力以赴,付出自己的所有,做到极致,而没有所谓的中庸和妥协。当我听说丽卿有危险的时候,我就想要保护她,不管我的力量有多么微薄。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无论付出怎样的努力都可以。

    从来没想过我也可以变成这个样子,弯弓搭箭,杀死一只妖之后,又若无其事地走进厨房,洗手做羹汤。

    刚好中途耽误了点时间,所以走之前泡上的黄豆已经变软了。把泡软的黄豆沥掉水,放进料理机中打碎。

    新鲜苦菜摘好洗净,用开水稍微焯一下,可以把苦味稍稍去掉一些。苦菜捞出切碎,另起锅放适量凉水,先把苦菜碎放入,然后再开火。

    再把打好的黄豆碎放入,大火烧开之后小火慢熬,一直熬煮到汤汁浓稠,菜的颜色变深,豆香四溢。用盐调味,就可以装盆食用了。

    苦菜小豆腐,算是一种生活困难时常吃的粗茶淡饭,现在常常被划入“忆苦思甜”的范畴。不过,它的营养其实是很丰富的,而且,只要不是天天拿它充饥,它的口味还是相当不错的。

    做这个,也是受了那个梦的启发。在那个梦里,白衣的战神手中握着一束普通苦菜的样子,不知怎的让人印象格外深刻。

    似乎并没有那么高高在上,距离人类也并不遥远。

    这道苦菜小豆腐意料之中地遭到了立夏极度的鄙视,他甚至只是隔着老远闻了闻,就一脸嫌弃地扭过头去。好在我还兼顾了他的喜好,烧饭时也做了鱼肉荤菜。

    丽卿跷着二郎脚坐在远处的吧台那边,手里拿着一支铅笔,不知在纸上划着些什么,她的手边放着一杯酒。

    她有时候会坐在那里吃饭,更方便一个人发呆。我用食盒把各种菜盛了点,又端了一碗小豆腐,给她送过去。

    “唔,这是什么?苦菜?”丽卿稍微看了看就认了出来,不过从表情来看,她对这种东西显然也不感冒。

    “这可是我们的老祖宗拼命传下来的,今天按照习俗,是要吃一点的哦。”我不知不觉地竟把梦里白龙的话搬出来了。

    丽卿呆了一下,注意力就不在她手中那张纸上,而换到我身上了。

    头一次,她的眼神中出现了一丝迷惑。

    我说:“丽卿姐,快吃吧,手里的铅笔,能借我用用吗?”

    其实,我说着话,已经伸出手去,轻轻地把铅笔从她手指间抽出来了。

    “唔……”

    丽卿好像想说些什么,不过她最终也没有说,只向我摆了摆手。

    我转身出了门,假装要去记些什么,不过我出门之后就绕道回了一趟宿舍,把铅笔藏进了我抽屉中摆放在一起的“收藏品”中,并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抽屉里,躺着立春时拿的茶杯,立夏时拿的发簪,再加上我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匕首等一系列东西,总让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小毛贼。

    这些到底有什么用呢?每个节气就是这件事,实在是好辛苦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零四章 飞马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芒种这一天的清晨,天气晴好,我却站在城市的街道上,呆若木鸡,被眼前的情景惊住了。

    我原本只是来买荷花的。

    芒种本来是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节气,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称道的。可是,由于是阴历五月,芒种前逢上端午,前前后后加起来,却“充实”得不得了。

    现在,我正搭乘了公交车,穿越大半座城市,到城市另一端的花市,去买荷花。

    至于为什么要买荷花,这个原因我也不太清楚。这个任务,是昨天酒吧开门之前丽卿就吩咐给我的。所以,今天早上六点钟酒吧关门,我连觉也没睡,就搭上公交往市场跑。

    芒种这个时间,荷花也就是刚刚绽出花蕾,就算是去市场,能够买到的也只是刚刚打朵的花苞。不过荷花的花苞扎成一束也很好看,放在花瓶或水桶里养几天,就会慢慢地绽放,那种期待感也是相当令人愉悦的。

    花市只有晨间才是最好的时候,稍微晚一些,最新鲜的切花就都没有了。特别是这个时节的荷花,去晚一步都会买不到,所以我一点都不敢怠慢,换下制服,穿上一件短袖T恤,就匆匆地出了门。

    天已经开始热了,有时中午会达到三十五度左右,出门疾走两步就会热到汗如雨下。不过现在还没有到盛夏真正炎热的时候,所以清晨还能感觉到凉风习习,带来丝丝清爽。

    今年的芒种这个节气,注定了要比任何一个节气都不平凡,因为芒种这一天,恰好落在了农历的五月十三。

    五月十三,是传说中的龙生日,也是雨节。不知道这个日子是怎么定的,有人说龙是九五之尊,所以是五月十三日,我想来想去,觉得除了带个“五”,九五之尊跟五月十三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

    抬头望望天,六点钟,太阳就已经露出了笑脸,把光芒柔和地涂满了大地。这种晴好的天气,就跟“雨节”更加沾不上边了。

    不过,这几天丽卿的心情确实是非常好,而且今天也说定了又要好好庆祝的。平时的节气,她就算关注,也不会显得如此兴奋,所以我开始感觉,这个“龙生日”应该确实是有着什么样的故事。或许那是一个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且在当时曾经被人类所了解过的故事,但是由于太久远了,口口相传之后,已经支离破碎,完全走了样。到今天为止,就已经只剩下一个叫作“龙生日”的“标题”了。

    如果丽卿和白龙之间,存在着一些不可言说的渊源,那么“龙生日”这样的日子可以让她开心,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我好奇的是,五月十三真的是“龙生日”吗?是哪一位龙神的生日?与那位气质出尘的战神有什么关联吗?还有,他们的生命是如此久长,若是神族,就更加久长,那么,他们真的说得清自己的生日到底会是哪一天吗?

    毕竟这些纪年计时的方法,全都是随着人类社会的繁衍变化而发展起来的。我相信计时是人类独有的东西,正因为生命短暂,拥有的时光太少,才需要计时和考虑如何充分利用。对于生命长到漫无边际的其他种族来说,时间的概念一定与我们是完全不同的。计时对于他们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必须要在这一天买荷花,我猜,一定与丽卿心中的某个小小的执念有关。既然这是她的愿望,我一定要好好地替她完成才行。

    可是现在,就在快要到达花市的时候,眼前的路却被堵死了。

    这就是我此刻站在大街上,呆若木鸡的原因。

    下了公交车,只要步行十分钟左右就能到达花市,可是,走了不足三分钟,绕过一个街角,我就发现眼前的街道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这边是一条宽阔的主干道,可是现在却成了一片车祸现场,不知有多少辆车出现了连环追尾,场面十分混乱。

    按理说,市内的交通,车速不会特别快,所以连环追尾的情况很少发生,特别是这种连环追尾十七八辆的情况,更是闻所未闻。不过也好在车速不太快,受伤的人倒是有的,可暂时还没有发现太过惨烈的状况。

    其实,这少见的连环追尾事件还并不是把我惊住的主要原因。

    让我惊呆了的是,在这大马路的正中,横亘着一个庞然巨物,足有一栋小楼那么大。那巨大的东西不是别的,竟是一只昂首立着的大螳螂!

    巨大的螳螂高举着亮闪闪的“双刀”,屹立在马路中间的样子,颇有几分哥斯拉现身于繁华都市的惊悚感觉。但是,马路上密集的人群却并没有因为这恐怖的状态而产生任何的惊慌,他们所有的惊慌都是车辆的连环追尾造成的,因此,这场景看上去实在是颇为诡异。

    既然是这样,就说明这些陷入糟乱之中的人们是根本看不见巨大螳螂存在的,这对他们来说,或许反倒是一件好事。要是知道在自己的面前有这样的一个高举“铡刀”的巨大怪物,恐怕车辆追尾现场就会发展为踩踏事件现场了。

    在看到巨大螳螂的时候,我已经判断出了,这是一只妖,而且,是一只现出了原身的力量颇为强劲的妖。

    芒种这个时间,正是螳螂数量最多的时节,这一点我早就知道。今天早上出门前,我甚至在酒吧后院立冬莳弄的花草间还看到过一只草螳螂,绿绿的,身形细长,三角形的头部灵活地转动。螳螂是一种很敏捷的昆虫,民间又称作“飞马”,它甚至可以捕捉比自己体型还大的蝉。有些品种的螳螂体型会长到比较大,如果被它的刀足钳中,会很痛,甚至会受伤流血。但是,无论螳螂怎么长,它也只是一种昆虫,像眼前这个,有一栋楼这么大,这也实在是太夸张了!

    如果被它的刀足砍中,那可是比任何的铡刀利斧都可怕的凶器,头颅一定会直接落地的!

    屹立于马路正中的螳螂还没有开始伤人,但我心里清楚,这一连串的追尾事件一定是它造成的,尽管人们根本就看不见它。

    望着眼前的惊悚一幕,我的心里扑通扑通乱跳,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零五章 危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其实这种很不好的感觉,从我出门的那一刻都就开始了。

    乘上公交车的时候我就感觉后背凉飕飕的,似乎是有一道古怪的视线,一直从背后盯着我。

    我回过头去,在人群中仔细地寻找,可是,整辆车上,一个奇怪的人都没有。而且,现在的我已经可以清楚地区分出非人类的气息,如果有非人类的存在出现,他们的基本信息经常不受我意识控制地自动流淌进我的脑海。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我自己的力量还是我体内那个神秘人的力量,但这个能力是如此的实用,我一下子就判断出,就算是有人盯着我,他也一定不在这辆车上。

    是谁呢?妖吗?

    我想到之前也曾发现过这种在暗处窥视的目光,那是言非,两次出现在莫名其妙的地方,让人完全无法判断,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可是这一次我背后诡异的目光,与以前的感觉都不相同,直觉告诉我,这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我直到最后也没弄明白这到底是谁,只是这隐藏于暗处的目光让我浑身上下不舒服,总有一种将会发生些什么的不好预感。

    所以现在,这种不好的预感变成了现实——马路的正中,屹立着一只危险的大螳螂。

    这只螳螂妖给人的感觉也有一些奇怪,因为在他的身上,我并没有感觉到那种自内而外的腐化和危险,也就是说,他原本应该属于那种不会主动出来杀伤人类的类型,更不会像现在这样公然现出原身,站在大马路上。但是,这并不代表它不危险,现在道路上一塌糊涂的状态,我相信,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螳螂妖的身体,被一种奇异的黑色雾气所萦绕,镶嵌于那巨大的三角型头部,一双血红色的复眼显得十分触目惊心。在螳螂妖妖气的笼罩范围之内,天空的颜色都暗淡了几分,原本是晴朗的好天气,在这里却似乎一下子变得有些阴郁。

    阳光不见了,附近起了淡淡的雾,变得乌蒙蒙的。

    这种感觉,我曾经见过,而且,随着最近开始暗中猎杀妖魔,感受越来越强烈。被黑雾纠缠的螳螂妖让我想起了不久前忍痛除去的千年古枫衍生出的怪“通灵带子”,它们是因为某种黑暗妖力的外部侵蚀导致逐渐丧失了自我。但是最近,我发现有许多妖的身上也出现了这种现象,被一种神秘的黑暗力量所侵蚀,渐渐地变得残暴、嗜血,热衷于杀戮。

    侵蚀他们的神秘力量,却不知道是什么,就好像是冥冥之中天然形成一样。所以,近来突然现身,危害人类的妖变得越来越多了,出门的时候经常是不小心就能碰上,而且这频率是越来越高。

    我不由开始有些隐隐地担忧了起来。

    “世界在趋向黑暗……”

    难道就是这样的意思吗?

    血月当空,意味着世界在趋向黑暗。这指的不仅仅是在人类的心里阴沉的东西、负面的东西变得越来越多,属性黑暗的怪压倒性地占据多数,或许对于妖和魔神来说,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以至于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性和行为。

    眼前这只巨大的螳螂妖,原本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无害的,可是当他的心智被黑暗力量影响之后,就不一样了。接下来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是我心里清楚,那一定会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也是我必须尽力去阻止的事情。

    唯一疑惑的是——凭我现在的力量,能阻止得了他吗?

    这段时间以来,对于妖,我也有了一些更深层次的了解。

    有一条规律,虽然不是绝对的,但是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那就是,妖的修行越深,妖力越强,他们现出真实本体的时候,本体的体型就越大。

    高等的大妖有许多种形态,例如,我见过立春的孔雀形态、火凤形态,见过立夏的豹人形态、黑豹形态,他们体型最大的形态,一定是在全力战斗的时候,那是他们最适合发挥实力的本体形态。而他们全力战斗的时候,所显现出的形体都极其巨大,这同时也是等阶和妖力的象征。

    眼前这只螳螂妖的形体,有一栋小楼那么大,仰视着他,让我感觉自己无限的渺小。在那个恐怖的血月之夜,我也曾见识过丽卿与许多大妖的战斗,这只螳螂妖的体型,几乎要赶上一只妖力高强的大妖了。

    如果是大妖的话,我应该是打不过的。

    “你在吗?快醒醒!”我当即开始呼叫体内的神秘人,“现在这个,应该怎么办?”

    由于他有求于我,我们相当于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所以渐渐地,我也不再由于他的神秘莫测而对他那么敬畏。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居然越来越习惯了他的存在,他似乎也成为了某种——我很熟悉的人。

    就是这位熟悉的人反应总是颇为迟钝。

    他似乎常常陷入一种奇怪的沉眠,我相信他能够听到我的呼唤,但是很多时候,他没有办法立刻作出反应。能够得到他反应的时间长短全凭运气,最长的时候要长达好几天。

    今天貌似就属于运气不怎么好的那种情形。我呼叫了他,意料之中地没有获得回应,而螳螂妖那边,却开始猝然发难了。

    螳螂妖忽然仰起头来,长鸣了一声,方圆十里之内的大地似乎都在颤动,有些房屋上的砖瓦簌簌滚落,就像是遭遇了一场轻微的地震。

    我相信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这样的震动,他们只是看不见,也听不到鸣叫,不明白这震动的来源,所以许多人的眼神都有一些惊恐。我也是第一次听到“螳螂”还会鸣叫,那声音像刺耳的气笛声一样,令人心神震颤。

    螳螂妖举起刀足,带起一股烈风,就要往地面的人群砍去。

    我吓了一跳,没想到这螳螂妖出手得如此突然。其实是我还没有想好应该如何应对,也不知道我的能力是不是足以与他抗衡,所以这突然一来,我的脑子一下子就乱了,根本来不及做出什么反应。

    刀足落下,不知有多少可怜的人要不幸丧命。我心里着急,却毫无办法。眼看血腥的一幕就要发生,我的心一下子悬到了顶点。可就在这时,忽然有奇怪的事情出现了。

    我的心神恍惚了一下,眼前忽然有一片灰蒙蒙的雾色瞬时张开扩大,吞噬了周围的整个空间。就在雾气笼罩的区域,所有的人类一下子都不见了,我所能看到的,只剩下了房屋、凌乱相撞的车辆,以及巨大的螳螂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零六章 血缘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到底发生什么了?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般来说,我可以看到人类看不到的东西,而现在,我的眼睛却发生了异状,我看不见正常的人类了!

    螳螂妖的动作停滞了下来,似乎忽然失去了攻击的目标。我一下子明白了,他大概也像我一样,只能看到城市的街道,却看不到街道上慌慌张张奔走哭泣着的人群了。

    街道还是那条街道,周围的建筑也全都在,只是变成了空无一人的街道,而且,天空好像布满了阴霾,明媚的晨光不见了,像是一下陷入了一个阴郁的黄昏。

    我忽然清醒过来——这不是什么天然异象,也不是什么巧合,这是人为造成的!有什么人把这里的人类都变没了,至少是,让我们看不见他们了。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却相当于四两拨千斤地挽救了那些毫不知情的人们的性命。

    做这件事的是自己人,至少,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朋友!

    而这种“隔离”的方式,我仔细地想了想,也已经领悟了。当我刚刚踏进无聊斋的时候,后卿第一次到酒吧探访,由于担心双方动起手来会伤到酒吧里的客人,所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他们四个人一起张起了一个结界,把上古魔神及他的手下全部困在了结界之中。

    结界里,周围的场景都没有什么变化,只是自动排除了所有的人类。也就是说,当结界张开的时候,结界之内相当于是进入了另外一个空间,这里面发生的打斗和破坏,是不会影响到空间之外的。

    这种方法是对于区域之内的人类最有力的保护。

    而我,似乎天然拥有侵入他人结界的能力,上一次是这样,这次居然还是。

    只是这结界,到底是谁张开的呢?

    我四处张望,终于在远处的一座屋顶上寻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黑色影子。

    我定睛看去,发现那是一个人,意识中自动收集的信息也告诉我,那是一个地道的人类无疑。可是,当我再仔细看的时候,我却彻彻底底地惊呆了。

    怎么可能会是他呢?!

    但是这结界之内,除我和他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人了。如果不是制造结界的人,或者制造结界者想要困住的人,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跑到结界里面来的。

    我感觉自己的判断是不会错的,他一定就是制造了这个结界的人。

    可是,怎么会是他呢……

    在远处的房顶上,站着一名个子高挑,体型瘦削的男人,穿了一件裁剪极为得体的白色衬衫,在灰雾中显得洁净无比。他的衬衫和皮鞋永远是昂贵的国际名牌,作为一个容貌出众、谈吐不俗的花花公子,这些都是他必备的行头。

    在那高高的房脊上,站着我二叔家的堂兄陆憬平。我对他太熟悉了,就算是距离颇远,我也一眼就能认得出来。

    他是家族我们这一辈之中容貌最佳,最有风度,最引人注目的一个了。

    二叔家的大堂兄陆憬明,现在已经一肩挑起了家族企业的重担,他的气场极为强大,是人们都敬畏的人。而二堂兄陆憬平,则是个社交场上的好手,花蝴蝶般的贵公子。

    人人都夸赞他谈吐不俗,气质出众,可我一向觉得他言辞刻薄,令人讨厌。或许他在别人面前都是风度翩翩的,可是从十几岁大家真正懂事开始,他见了我就极尽言语刻薄之能事,总是能用只言片语便戳透我心里最脆弱的部分。

    清明时节,在我父母的墓前相遇的那一次,也是他第一个开口说出难听的话来,甚至还辱及了丽卿。这件事情,我想起来就有气,绝对没有办法原谅他。

    可是现在,他怎么会出现在了这里呢?很显然,他也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类,他甚至连结界都可以张开,这是连我都根本做不到的事情。

    陆憬平静静地立在房顶上,修长的身材显得格外挺拔,他的右手中握着一支长长的竹笛,缓缓地扭头望向了我。

    我也曾经思考过,但是不愿意去确认这个事实,那就是,如果我拥有别人没有的特殊能力,那么,这些能力获取的原因,最大的可能性就在于血缘。

    关于捉妖师、猎魔师和食怪者的传说都是这样的——由于上古时代有一个人类接受了一位神祗赐予的血脉,他的子孙世世代代繁衍,成为了人类的守护者。

    所以,如果我的血脉与这个传说有关,那么,最大的可能是,我的父母,我的亲属,很有可能都有着特殊的血缘,都有着特殊的能力也说不定。

    这样一想就感觉有些无法接受,仿佛人生的前二十年相信着的一切都全盘崩塌了一样。

    在今年立春来到无聊斋之前,我的生活都是那样的古井无波。从小到大,我的父母就像普通人家慈祥的父母一样,没有显示出任何奇特的能力。我的家族拥有一个庞大的企业,每年的收入算得上是一个天文数字,我们是因为这个收获世人的艳羡,而不是其他的什么。

    包括二叔在内的所有亲属,除了部分人性格上非常强势,非常商业精英之外,也没有什么古怪的地方。如果说,我的家族是一个作为人类守护者而存在的家族,我一时还真是难以接受。

    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何我什么都不知道呢?难道家族的使命不需要传承吗?

    不过现在,当陆憬平以这样怪异的姿态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想,一切的猜测和不敢猜测都是毫无意义的了。还有什么比现实更具有说服力呢?

    无论怎样,陆憬平的出现,悄无声息地挽救了许多普通人的生命,这是不争的事实。就算我与陆憬平向来不睦,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陆憬平把竹笛拿起来,横在唇边,悠扬的笛声忽地流淌了出来。

    我惊讶地望着他,因为我从来不知道他会吹笛子!

    我们自小一起长大,一起读小学、中学。虽然不是形影不离,可见面还算是经常的事情。我知道陆憬平脑子聪明,成绩一向都好,体育也出色,擅长游泳,在全市的游泳比赛中夺过冠军。我知道他有许多的特长,但就是不知道他居然还会吹笛子!

    笛子的旋律非常流畅,但是很古怪,与正常的民乐旋律完全不一样,时而高亢,时而宛转,让人心里生出古怪的悸动,绝不是给人欣赏用的。巨大的螳螂妖听了这样的旋律,不知怎的竟僵在了原地,血红的复眼颜色黯淡了一下,似乎充满了迷惑。

    我正在惊讶,却听见低低的说话声,不是作用于我的耳朵,而是直接作用于我的脑海。

    “陆世宁,既然你进得来,那还愣着做什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零七章 笛音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不由得呆住了。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和陆憬平之间会有这样的对话。

    由于太过出乎意料,所以我居然有些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陆世宁,都已经什么时候了,还是这么婆婆妈妈的!无论你会不会变化,变成什么样子,你#%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脑海中的陆憬平的声音忽然凌厉起来。

    他说的话里是带着脏字的,我和他共处那么多年,就算是领教够了他的刻薄言辞,却从来没有哪一次,听到过他像这样出口成脏。

    陆憬平像鸟儿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爱惜自己的风度,觉得人之为人,必定应该是美的,优雅的。他即使在骂人和讥讽的时候,口中也从来不会吐出脏字,就算是对他最看不惯的我也不例外。

    可是这一刻,他居然对着我,在语言中粗俗地夹带了关于人类生殖器官的词汇。

    他大概是恼火到了极致了。

    我忽然领悟——难怪之前在公交车上感觉到的注视的目光,有一种莫名的熟悉。难道说,今天,从一大早开始,就是他一直在跟踪和观察着我吗?

    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无论陆憬平想要做什么,他这一声粗鲁的叫喊倒是恰好把我从呆滞中喝醒了。我周身一凛,忽然认清了眼前的现实。

    现在最要紧的事情,是我们两个与巨大的螳螂妖困在同一个空间了,接下来将要发生的,恐怕就会是你死我活的战斗。如果不能战胜这只巨型妖,把它除去的话,那就只有一个结果——死在螳螂妖的手中,成为它的食物。

    “喂,陆憬平!”我叫了他一声,“你打得过吗?”

    不管到底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这才是我最应该关心的事情。我和他之间的渊源和恩怨暂且放下不表,经过权衡判断,我感觉自己够呛是这螳螂妖的对手,而陆憬平,我自然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斤两。

    “¥%!”陆憬平又恨恨地咒骂了一句,“要是我一个人打得过,还用得着跟你说话吗!”

    这个回答显然令人失望,可是很奇怪的,我倒没有因此而生出恐惧,反倒是心神又出现了一丝迷惑。据我判断,我会侵入陆憬平的结界,应该算是一个意外,否则他最初看向我的眼神也不会带着一丝讶异。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意味着他明明自知不是螳螂妖的对手,还是毫不犹豫地张开结界,把他自己和巨妖封锁进了同一个空间吗?

    那么,当他张开结界的时候,居然是抱着牺牲自我的决心吗?

    我有些不能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陆憬平是我一起长大的兄弟,在我的记忆里,他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人。

    在我的记忆里,陆憬平为人浮夸,与任何人都不是真诚地交往。他与各种类型的人都能够迅速熟悉起来,并且和谐地相处,可是我不认为他的心中对于任何人存有充满善意的感情。这也是我自己一直并不喜欢他的重要原因。

    就是这样子的陆憬平,在现在这种任何人都不知情的状况之下,居然没有一丝犹豫地为了保护一群素不相识的人,而自愿把自己置于如此危险的境地吗?

    我张开手,意念动处,手中已经多了我的那副黑檀木弓箭。

    陆憬平看到我的长弓,居然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终于还是觉醒了吗?看来大伯和大伯母真是白费了力气。”他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

    大伯?大伯母?

    他指的是我故去的父母吧?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父母白费了什么样的力气了?

    陆憬平的口中很少吐出“大伯”、“大伯母”这样的称呼,所以他的话让我觉得既意外,又很不习惯。看来,家里有许多事情是他们知道而我不知道的。而且,很可能是只有我一个人不知道。

    那么我父母的死呢?跟二叔有关吗?跟憬平有关吗?跟我不知道的那一切有关吗?

    神秘人的话又一次浮现于脑海——“你的眼睛看到的,不一定就是真相。”

    就好像我眼中一向虚伪自大又刻薄的陆憬平,在真正的危机面前居然选择牺牲一样。

    我很想问问陆憬平,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然而我们共同的敌人显然已经不打算再给我这个机会了。巨大的螳螂妖的神智已经迅速地从笛声造成的片刻恍惑之中清醒了过来,它长鸣一声,周身的妖气迸发,像冰冷的尖刀一般直刺我的骨髓。

    在我的力量还薄弱的时候,曾经被妖气所伤,因此我熟悉这样的感觉。妖气侵入躯体对于普通人类来说,算得上是一种致命的打击。我的身体自动地产生反应,体内精气忽然爆涨并外溢,自行在体表形成一圈无形的保护盾,把妖气的侵袭隔离在了肉体的外面。

    而陆憬平的应对方式,与我则是完全不一样的。

    很显然,他的身体并不具备这样的自我防护能力,所以,他在妖气袭来的刹那已经以极快的速度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沓符纸,信手一扬,符纸便瞬间在空气中化为一排五字闪亮的古怪文字。

    这些文字闪着光,在陆憬平周边方圆数米的区域内形成了一个阵法结成的防护罩,把他保护在了里面。

    这样的防御方式,很明显不是他先天的力量,而是借助工具进行的,是后天训练的结果,而他对于这一切显然驾轻就熟。

    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陆憬平,一定也是传说中的“捉妖师”吧。

    憬平凝视着螳螂妖,用极快的语速说:“陆世宁,我的能力是完全的防御属性,在团队中的基本职能是‘俘获’和‘捆绑’。如果你的武器是弓箭,那么你应该是‘终结者’吧?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只有我们两个,不管能不能合作得起来,也只有试着与它放手一搏了!”

    说实在的,他的话我听得糊里糊涂,有些理解不能。所谓的“属性”、“职能”、“终结者”,我完全都没有概念。从他话里的意思看,貌似他更习惯于团队作战,而一支团队里的队员,应该是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难道真正的捉妖师,通常都是以小队的形式来执行任务的吗?

    而现在,陆憬平是孤身一人,所以,他应该不是来捉这只螳螂妖的,因为他自己也说了,他根本就不是这螳螂妖的对手。那么,他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呢?

    就在这思想间,陆憬平的笛声重新响了起来,而且,他的身体也跟着发生了奇异的变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零八章 合力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随着憬平把竹笛横到唇边,吹出古怪的音律,他的全身上下也忽然生出绿色的丝线,像蜿蜒生长的植物的根须,又像长长的有生命的蛛丝,令他看上去像科幻影片中全身接满了电线的机器人。

    他的这付形貌还是相当恐怖的,只要是看过,就不可能再把他归为正常的人类。要是他的这付样子被普通人看到,或许就会把他当作“变种人”、怪物,或者是外星人。

    螳螂妖在狂吼一声之后,完全没有与我们交流的欲望,只是举起一双刀足,就向我们冲过来,所到之处,屋倒房塌,连柏油马路,也被踏出了一条深深的沟痕。

    但是陆憬平的笛声重新响起之后,螳螂妖的脚步却是明显变得乱了,有些失去了准头。与此同时,陆憬平身上生出的绿色丝线就像是有生命似的,迅速展长,从四面八方向着螳螂妖包抄了过去。

    丝线并没有试图去捆缚螳螂妖的全身,在接近了巨妖之后,忽然改变了袭击的方向,猛地走低,从螳螂妖的腹底穿过,许多股细丝拧成一股粗绳,把螳螂妖的其中两条腿倏地绑缚在了一起。

    由于螳螂妖正在向前快速地奔跑,所以这一记捆缚恰恰是下了一个大绊子,螳螂妖踉跄了一下,险些失去平衡,猛地一个急刹,花了好大的力气才稳住了身形。

    螳螂妖怒吼一声,挥动一只锋锐的刀足,“呼”地一砍,就将那些绿色的细丝砍断了一片,但是,这一停滞之间,又有更多的细丝缠上了它的身体。

    巨妖不停地挥舞刀足劈砍细丝,谁知道这些缠人的丝线却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乱,千头万绪,令它心烦意乱,一对血红的复眼也更红了起来,看上去就像一对飘浮在灰雾中的巨大红灯笼,十分骇人。

    看着我一幕,我很轻易地理解了憬平刚刚说的“防御和捆缚”的职能都是什么。看来,每名捉妖师天赋的能力都是不一样的。就在这短短的时间之内,我就已经看到了憬平的几个不可思议的技能——隔离之结界,迷惑之笛音,缚敌之绳索。

    “陆世宁,你愣着干什么,还不快上啊!”陆憬平大叫。

    我一下醒悟过来,现在我可不是一个旁观者,和憬平作为同一个团队队友的,现在正是我啊!

    杂念一下子消失了,意识无限地集中,找回了平时与妖战斗时的状态。陆憬平已经把巨妖控制住了,现在需要的,就是对它发动猛烈的攻击。

    我架起长弓,伸指拉开弓弦,一支利箭自动出现在弓弦之上。我拉满了弓,轻一松指,箭头挟着隐隐的雷电之光,“嗖”地向螳螂妖疾射过去。

    当意识集中的时候,判断力也变得准确。在这一瞬间,我已经拿出了此前历次战斗中的最佳状态,没有任何的保留。我心里清楚,对抗这只螳螂妖,是超出我自己实力范围的事情,所以,我拉开弓弦,射出的不仅仅是一支箭,而是倾尽全力,一连射出了三支。

    三支利箭连珠射出,带着闪光,像三道闪电,甚至还带着隐隐轰鸣的雷声。这是我能力范围之内可以生成的最重的箭了,在之前的战斗中也尝试过,生成这样的利箭投入战斗的话,在击中目标之后会引发小规模的爆炸,单是雷电炸裂也能够造成杀伤的效果。

    轰轰轰三声,三支利箭不偏不倚地全部命中目标,炸出一片火光。

    “中了!”我不由兴奋地低声叫了出来。这一次的攻击强度甚至超出了我的预料,爆炸的效果比以往任何的尝试都更加强烈。通常情况下,当多箭连发的时候,准头总不是特别好,但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特别准确,三支箭全部炸开在螳螂妖的头部要害,没有一支射偏。

    我想,这一定是陆憬平束缚之术的作用,在他的控制下,使螳螂妖丧失了躲闪的灵活性,保证我的攻击有效地命中目标。

    这就是团队作战的方式吗?所谓训练有素的除妖师,他们都是这样战斗的吗?

    也就在今天,在亲身经历的战斗中,我感受到了捉妖师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意义。

    陆憬平也望向了我,在他的眼神中,我捕捉到了一丝惊讶,似乎是我的攻击能力超出了他的意料。但是,当炸裂的雷光闪过,烟障缓缓消散的时候,我们却全都呆住了。

    螳螂妖横起了刀足,架在自己的面部前方,竟然把这带着雷电之力的三支破魔之箭全部挡住了。三支箭引发的爆炸颇为强烈,可是现在看来,连它的两只前足都没能损伤分毫。

    实力的差距,竟然有这么大吗……

    一瞬间,我们两个都有些呆滞,心也像骤然掉进了冰窟。如果这样的三箭竟然连寒毛都无法伤到它一根,那么就算我们两个竭力拼杀到死,也不见得能够对它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捉妖师……”

    一个阴沉沉的声音响了起来,仿佛从四面八方涌动和包围。这是螳螂妖第一次出声,那说话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是从密闭的瓮里传出来的,低沉沧桑又带着回音。

    而那种四方涌动的感觉,我心知肚明——那是妖气的刹那澎湃。

    “捉妖师哟,可憎的人类……”

    螳螂妖身上的黑气骤然变得浓郁,一双复眼更加鲜红如血。我感觉到了强烈的杀气,以及无边无际的憎恨。

    不知从何而来的黑暗的侵袭,已经彻底深入了它的内心,不可能逆转。

    螳螂妖一振翅膀,周围的楼房建筑砖瓦纷飞,像遭遇了强烈的龙卷风。我这才想起来,螳螂可是一种飞行生物,而刚刚它连翅膀都还没有用过。

    巨妖的身体腾空而起,陆憬平身上生出的绿色丝绦便纷纷被扯断,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无法再对巨妖进行束缚。随着丝线的断裂,憬平的脸上露出十分痛苦的神色,显然这些束缚物与他的身体痛觉是相连的。

    螳螂妖飞起来,在天空中悬浮,看上去像一只巨大的飞艇。当它的身体停止了上升,滞了一瞬,便忽地一记俯冲,朝着离它更近的陆憬平猛袭过去。

    我们都没有想到,如此体态庞大的怪物,冲击的速度竟会如此之快。

    陆憬平身上的绿色丝线断裂,对他而言显然是一种伤害,所以他此刻行动略显迟滞。螳螂妖猛地俯冲下来,用一只巨大的锋锐刀足向他当头劈去,这一击,以现在的他是绝无可能躲得过去的。

    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忽然凝固了,忍不住冲口而出,大叫一声“陆憬平!”足底用尽了力气一蹬,就朝憬平所在的方向冲了过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零九章 觉悟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一刻,我的头脑是空白的,身体所有的活动,都是出自本能的指引。关于陆憬平和我之间的一切,都在这一瞬间消失于无形。所有的情绪、情感、纠结、恩怨,都可以忽略不计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救下陆憬平。

    从来没有想过,我自己的身体竟能够有这样的爆发力和敏捷度。当我集中了全部的精神向陆憬平的方向扑去的时候,足底的蹬踏居然产生了极其巨大的力量,连脚下的石板都被踏裂了。而这一踏给予了我连自己都无法相信的速度,让我像一道光一样像陆憬平所在的方向疾射而去。

    只是一瞬的工夫,我就接触到了憬平,把他变得行动迟缓的身体往旁边猛地一推。就在这同时,我感觉到后脊一阵剧烈的疼痛,有什么锋锐的东西从背后划过,割开了我的皮肉。

    那种锐利的切面划开皮肤,切割肌肉,以致于深达骨质的感觉是如此清晰,甚至加重了我的痛觉。

    我听到身边的陆憬平发出了一声惊叫,而我眼前忽然一黑,就脸朝下扑倒在了地上。

    我知道自己是受伤了,有什么东西在我的后背割开了一道很长又很深的口子,那应该是螳螂妖前足的利刃。我用尽全力,把刀下的陆憬平推开到了一旁,但是我自己,却没能躲过它的袭击。

    好在那劈下的刀足没有直接命中我,应该说,我的运气很好,这伤口最多就是刀足的足尖划过造成的。要是这一记直接劈中了我,那么以巨妖的体型,我早就被拦腰砍成两截了。

    我感觉到轰的一声震动,是螳螂妖庞大的身躯落地引发的。它已经袭到了眼前,而我的身体完全动不了了。

    眼前一片漆黑,后背锥心刺骨的疼痛,可是,我却并没有失去意识。我的脑子是清楚的,这一点很恐怖,因为我知道巨妖的第二次袭击马上就会接踵而至。

    会死吧?接下来,会被它砍成两截吗?

    我感觉身子一轻,想象之中的致命一击却并没有如期而至。

    视觉的丧失仅仅持续了数秒,数秒之后,眼前的黑暗缓缓散去,眼睛重新可以视物了。

    我仍然保持着俯卧于地面的状态,身体由于剧烈的疼痛而无法移动分毫。但是,当我能够看清周围事物的时候,惊讶地发现我并没有处在螳螂妖的铡刀之下,而是趴在了距离螳螂妖二十多米的它身后的地面上。

    而我的前面,立着我的堂哥陆憬平,用身体把我遮挡在后面。

    不知道陆憬平使用了什么样的方法,生生把我们两个从螳螂妖的利刃之下转移到了离它颇远的地方,像是发生了一次时空的瞬移。

    殷红的鲜血缓缓地流到我的视野之内,在我的身下形成一滩还带着温度的血泊。我知道这是我后背的创伤出涌出的血,虽然只是剐伤,可这伤口已经连脊椎都触及了,血管更是不知划断了几条。大量的失血令我眼前微微地冒着金星。

    这样的伤,就算是侥幸逃命,会不会就此瘫倒在床,终生成为一个废人都不好说。更何况,从现在的状况看,侥幸逃脱的可能性基本是零。

    我望着堂哥的后背,想到在这种时候居然是他站在我的前面,护着我,打算比我还要先死一些,不知怎的竟感觉有几分滑稽。若是早知有今日,我们之前的十几年,到底都是在做些什么呢?那样地针锋相对,互相仇视。

    说得更准确一点,是陆憬平一直在欺负我,而我没有能力反抗他,总是憋在心里,委屈得要死。

    “喂,陆憬平,你到底是来做什么的?”我有气无力地问他。

    陆憬平沉默了一秒,没好气地回答说:“这种时候问这个,有意思吗?”

    怎么会没有意思呢?我暗自腹诽——你们藏着那么多的秘密,这对我来说是不公平的。你们欠我好多的解释,怎么会没有意思呢?不是没有意思,而是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得到这个回答了吧。

    “喂,陆世宁!”憬平忽然开口叫我。但是他没有回头看我,只是自顾说起话来。

    “一会儿,我不得不把这个结界炸掉了。虽然除不掉它,但是,至少可以把它打飞到另外的地方,偏离城市的,更少人的地方。但是,那样的话,你我肯定是要粉身碎骨的……”他的声音顿了一顿,又接着说,“不过,就算是不这样做,你我也是死路一条。不如……你也有所觉悟,死得像个捉妖师吧!”

    后背的疼痛令我的意识有些迷糊,所以愣了一下,我才理解了他所说的话。他所说的,就是捉妖师在最后不得已的时刻与妖同归于尽的手段吧,至少,做自己所能做的一切,把周围人类的性命,从妖的手中保护下来。

    如果我们两个就这样被螳螂妖杀死了,陆憬平的结界一定会随之消失,那么,螳螂妖还是会回到它之前所在的位置,屹立于城市的大马路上,对于什么都看不见的普通人类展开大肆的屠戮。据我的理解,妖如果公然这样做,超出不必要的猎食限度进行杀戮的话,应该属于破坏天然规则的禁忌行为,之后会遭遇规则惩戒也说不定。可是,在此之前,就已经会有不知多少无辜的人类遭殃了。

    陆憬平他,亲口承认了自己是捉妖师啊。虽然我自己有些不想承认,可是陆憬平在最后时刻作为捉妖师的觉悟,居然打动了我的心,让我一点都不后悔为他挨的这一刀了。

    就在这短暂的时间里,螳螂妖已经重新锁定了我们的方位,振翅飞起,又准备进行下一轮的攻击。

    “陆世宁,……谢谢哦……”陆憬平有些艰难地说,“如果刚才不是你,我是没有时间反应的,也躲避不过去……”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也来不及回答,因为转眼的工夫,螳螂妖宛如飞艇般巨大的躯体又已经垂直出现在我们的正上方了。

    我正想闭上眼睛开始祈祷,却就在这时,只听“轰”的一声巨响,不知是什么东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疾飞过来,猛地撞击在螳螂妖的身上。

    螳螂妖巨大的身躯受了撞击,居然一下子倒飞出去,完全不受控制地撞上一栋五层小楼,轰的一下把整栋楼房撞了个粉碎。(。)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一零章 疗伤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一时间就像一枚威力巨大的炸弹在我们面前爆炸了一样,土石乱飞,气温炽热。我本来就已经丧失了动作的能力,这一阵飓风吹得我险些闭过气去。

    我吃力地抬起头来看,发现我前面的憬平也用单手护在额前,被烈风吹得睁不开眼睛。当我看清楚的时候,螳螂妖已经仰天躺倒在地上了,肚皮最柔软的部分翻过来,毫无防御地暴露在外面。

    而且,它的肚皮还在冒着黑烟,四周开始弥漫开一股焦糊的味道。

    发生什么事情了?如此突然,那巨妖被人这样轻易地一击,就干掉了吗?

    螳螂妖躺在地上,一声也不吭,只是六条细长、但坚固得如钢筋一般的腿轻轻地抽动着,显然被这一击伤得不轻,完全丧失了行动的能力。

    在巨妖的腹部隆起的位置,站着一个纤细的人影,在巨妖庞大体型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小。来人穿着一件素色的圆领短袖T恤,一条七分裤,非常普通的日常穿着,只是现在,他的右手伸出来,掌心向上,在掌心的上方,悬浮着一颗熊熊燃烧的赤红色火球。

    大概刚刚击中了螳螂妖,并把它打飞出去的,就是这样的一颗大火球吧?

    而且忽然出现的青年男子身上穿的衣服,真心是非常眼熟啊!

    出门之前,他可是和我一起换下了制服,穿上便装的。这,不是立春吗!

    再看他手上的火球,我就更加确定是他了。

    立春在许多古老的妖口中,被称作“火皇”,而他用于战斗的武器,就是各种形态的火焰。

    与这只螳螂妖战斗,他竟连本体的火凤形态都不必现出来,只维持着人形态,就一击将螳螂妖打倒了。不对比不知道,这样的实力差距,实在是相当恐怖。

    立春神情冷漠,绝美的容颜在此刻竟好像千年的冰霜,眼神中有一种说不出的骇人杀气。立春大概是他们四个当中气质反差最大的一个,平时绝对的温柔,战斗时却是绝对的果断与冷酷无情。

    立春一扬手,手中的火球顿时扩大了数倍,熊熊地燃烧着,让我隔得老远都感觉如入炙炉。立春的眼神一厉,巨大的火球飕地向仰于地面毫无招架之力的螳螂妖飞去,轰地炸裂于它的头部,像是引爆了一枚威力极其巨大的炸弹。

    陆憬平在我前面,用符纸祭出一面透明的防护盾,把由于爆炸产生的各种砖瓦残片全都挡在了外面。待到尘烟散去,就可以看到,那螳螂妖早已一动不动了,它的头部所在的位置,地表陷下去一个深深的大坑,整个坑里漆黑焦糊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立春所操纵的火焰,与我们平日所认识的火焰,果然也并不是同一个级别的存在。

    我后背的伤口剧烈地疼痛,使我的意识有一些模糊,但是,这一刻,却发生了一些奇异的事情,我的身体,竟忽然开始自动地吸收巨妖体内的精魂了!

    螳螂妖虽然还没到大妖级别,可是它体内的精气实在是非常充盈。银白色的精华从它已经一动不动的身体中散出来,源源不断地被吸收进我的体内。

    陆憬平望向了我,脸上显出了极度的惊讶。他不是普通人,所以他与我一样,可以看到正常人类看不到的东西,其中自然也就包括我从螳螂妖的体内吸出来的东西。我明白他惊讶的原因是什么,毕竟人类是根本不具有这样的能力的,相信所有的捉妖师都无法做到这样。

    “陆世宁,你到底是……”刚刚才生命的危机面前,他的语调都不曾出现过动摇,可是现在,他的声音居然带上了一丝颤抖。

    我理解他的担忧,因为我现在所做的事情,是属于捉妖师的敌人——妖所拥有的能力。他一定在担心,我是不是已经被妖同化了。

    清明那阵子,丽卿陪我回到家乡,在我父母的墓前,曾经见过陆憬平他们一次。现在想来,他们那时候的话语里就透着古怪,一直在针对着丽卿,应该是当时就已看出了丽卿身份的缘故。所以此刻他担心与妖为伍的我会生出了妖的特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说来也是奇怪,如果当时他们都已经看穿丽卿的身份了,那么以丽卿的能力,绝不可能看不出他们是捉妖师。立夏说过,我身上带着捉妖师的特质,这是他们第一眼就看出来的事情。所以,既然憬平是捉妖师,丽卿没有看不出的道理。

    如果憬平是捉妖师的话,那么陆憬明大概也是,甚至二叔,或许也是。还有当时见到的那几个表兄弟们……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的身体被怪所附着缠绕了,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人类。

    只是很奇怪,如果是这样的话,丽卿为什么直到现在,对这件事情都只字未提呢?

    看着陆憬平一脸的惊讶、不可置信和担忧,我不由得感觉十分无奈。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到,这根本就不是我的能力吧?我要是说,我的体内还存在着另外一个不明生物,谁能信呢?

    我甚至还暗暗地对神秘人有些气愤——早干嘛去了?之前遇上危机的时候,你一声不吭当缩头乌龟,这会儿妖被打倒了,你倒是跑出来捡现成的便宜了,实在是没义气!

    但是,当这神秘的银色气息涌入我身体的时候,并没有像以往一样,直接被体内那个深不可测的洞穴所吸收,而是自身体的内部向我后背的创口处涌动。我能感觉到它们在我的伤处来回地循环,带来十分轻柔的温暖感觉。自精气抵达后背的创伤所在,痛觉就瞬间减轻了,很快就彻底消失。我伏在地上,感觉像浸泡在温暖的水中,全身上下说不出的轻松舒适。仅仅是过了不到一刻钟的工夫,后背不适的感觉就已经完全没有了,只剩下了一丝微微的麻痒。

    整个过程中,陆憬平虽然充满疑虑,却并没有出声打扰。立春从螳螂妖的腹部轻盈地跳下来,脸上又恢复了平素的温柔神情。他安静地看着我,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一一章 结界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精气停止了循环,开始汇入体内的深穴。螳螂妖的精气量很大,我的伤口疗愈之后,又吸收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才把它体内的精气全部吸收干净,归入我的躯体。

    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感觉自己的身体似乎可以自由活动了,于是伸出手来,缓缓地摸到后面,试探着触了一下自己的后背。果然,衣服已经裂开了一条大口子,几乎无法再被称之为一件“衣服”,而且布料上湿嗒嗒粘嗒嗒的,应该是浸透了的我的血。

    不过,从衣服的破口探进手去,后背的皮肤上本应存在的疼痛难忍的巨大创口,却已经奇迹般地消失了。

    原来身体自动吸收的妖魔精魂,还有这样的治愈功效吗?也或许,是我体内的那一位,在设法为我疗伤呢?

    吸收一结束,立春便移开步伐,快步走到我面前,向我伸出了一只手。

    我没有犹豫地伸过手去,握住了他的。

    立春轻轻用了一下力,把我从地上拽了起来。

    “立春哥,你怎么来了?”我的声音有一些沙哑。

    “我啊,”立春的声音听上去像春天的风一般和煦,“在你出门的时候就感觉不太好。后来老板的感觉也不太好,就让我也过来看看。谁知刚商量完,就感觉这个方向出现了比较强大的暴走者。”

    暴走者,指的应该就是这种被黑暗的力量所控制,失去了神智,变得凶暴的妖吧?原来,他竟是专程来救我的呢。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被世界所抛弃,觉得自己就算是在哪个角落里悄悄地死掉了,也不会有人关心,甚至不会有人知道。可是现在,就算是我出门去,也会有人记得我,发现我所面对的危险,并且赶来把我从危险之中解救出去。

    不知道是第多少次了,无聊斋的他们,这些非人的存在,给予了我如同家一般的温暖的感觉。

    我连忙向立春致谢,并表示,如果不是他的话,今天我可就死定了。我这可不是客套话,这是不争的事实。立春点了点头,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好看到让周围的一切都黯淡下去,一点也不像将那凶暴的巨妖一击毙命的恐怖存在。

    我们两个这边气氛正好,陆憬平那边却是后退了三步,警戒地望着我们。

    一个是实力超强的大妖,是他完全对付不了的存在,而另一个刚刚吸收了其他生命体的精魂,几乎已经背离了“人类”的本质,他会忽然对我们生出戒心,也是很自然的。

    我望向他,对他说:“你放心吧,立春是不会伤害人类的。”

    陆憬平沉默了一会儿,我看得出他内心的矛盾。很显然,作为捉妖师的他,内心深处是把所的妖都当作自己敌人的。不过现在面对立春,就算是我不这样解释他也无能为力。他连螳螂妖都打不过,更不要说立春了。

    他思考了片刻,忽然一凝神,撤掉了自己制造出来的结界,我们一下子又回到了城市的喧嚣里。

    确切地说,是城市的嘈杂和混乱里。

    进来之前,城市的街道已经乱成了一团糟,这会儿就显得更乱。除了街道上的多车连续追尾事故以外,有好几栋楼也塌了。这几栋楼经受住了血月之夜地震的考验,却没能躲过这一次的劫难。

    我知道,这应该是刚刚我们在打斗的过程中弄塌的。现在,螳螂妖的尸体还躺在地上,正在一点点地化作黑色的飞灰,向天空飘去,只是这些状况,普通人看不到罢了。

    古怪的是,那些楼房的倒塌,完全没有伤到周围的人,甚至楼里本身也是有人的,现在他们全都站在建筑的残垣之中,带着难以置信的神情面面相觑。

    我也感觉有一些难以置信——这应该就是陆憬平结界的作用了,把这里的人和场所拆分成了两个空间,当这两个空间重新合并的时候,人们只能见到这样一个结果,人身安全却并不会受到影响。这看起来还真是相当奇妙。

    大概此时周围这些人的心情才是崩溃的,因为他们的面前忽然出现了一个结果,而这个结果的出现,完全没有过程作为铺垫,就是前一秒还正常地坐在自己的桌前,下一秒就房倒屋塌,而自己正站在一片瓦砾堆里的节奏。

    想必今天的事情,一定会上新闻头条的吧。

    在人类世界的新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不能够用常理解释的事情,就像前一段时间出现的血色月亮。专家们试着用科学的原理去对它们予以解读,最终,没有谁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

    笃信科学的人其实也就是笃信自身,觉得人类是万物的主宰,是世界规则的支配者。所以,这世界上的一切都应该是可以合理解释的,否则,一直以来秉持的信念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动摇。

    当我可以看到世界的另一付形态,知道这些古怪的事情发生,其背后有着怎样的本源,内心就不由地多了很多的界限和畏惧。所以有时候我想,什么都不知道也是一件好事情,毕竟规则原始的设定就是不让人类知晓这一切。或许,如果人类知道世界上还有那么多凌驾于自己之上的存在,会变得畏首畏尾,创造力大幅衰减,成为一种手脚被束缚的存在也说不定。

    所以世界上才会有了除妖师之类特殊的人类群体。这一小部分人继承了自古以来传承的使命,抱着充满牺牲精神的信条,守护人类的种族以及人类这个种族最好的特质。

    陆憬平还是沉默。他的目光在立春和我之间来回地转换,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可是最终并没有说出来。我很想问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可又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才好。我想了想,要么还是让他跟我一起回无聊斋去,两个人细细地谈一下,总好过这样略显尴尬地站在大马路上。可是还没等我开口,陆憬平忽然转身,径自走了。

    “喂,陆憬平……”我赶忙喊他。我知道他肯定听到了我的喊声,可是他连头都没有回。

    我呆住了,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影汇入了人流,一转眼就被恐慌的人流吞没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一二章 答案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的脑子很乱,刚刚发生的所有事情都似乎变得不真实。螳螂妖的身躯化为黑色的飞灰,现在已经消失不见了,我背上的伤口已经合愈合,疼痛的感觉不见了,现在,连陆憬平的影子都看不见了。要不是大街上那些突然坍塌的建筑和我后背被彻底撕开的衣服在提示着一些什么,我真要怀疑刚刚发生的一切是不是我所做的一个梦。

    隔了好一阵子,我才缓过神来,情绪低落地说:“他就这样走了啊。”

    立春之前并没有见过陆憬平,但是立春什么也没有问。我觉得,单是陆憬平是一个“除妖师”这件事情,就足以把我们关联在一起了,而我家里的情况,他是大致知道的。

    尽管这一带乱了,我们两个还是往前走了一段,到花市去买了荷花,顺便给我买了一件新短袖衫。伤处已经确定没有大碍,所以立春也没有使用法术直接把我带回无聊斋。我们两个甚至没有坐车,而是肩并着肩,沿着大马路一路溜达了回去。

    我一直在想,如果立春问,我是怎么能够吸取妖魔精魂的,这个问题我应该如何回答。因为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告诉我,神秘人的事情,最好是不要让任何人知道才好,否则可能会引起很大的麻烦。但是,这个问题立春一直都没有问,却只是说:“世宁,你为什么这样心神不定呢?”

    被他的话一提示,我吓了一跳——我是在心神不宁吗?

    应该是的。刚刚一路上,我一直在低着头胡思乱想,所以连话都忘了说。本来,遇到这种事,心有余悸是很自然的,不过自从我身上的古怪特质暴露出来之后,他们判断我的标准也跟着发生了变化。

    “我就是在想,陆憬平——也就是刚刚那个人,我的堂哥——他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呢?”我对立春坦然地说了实话。

    “原来是你的堂哥啊,难怪。”立春说,“那也是一位捉妖师哦!”

    我忽地一惊,捉妖师应该是妖的敌人吧,我常常会忘记立春他们是妖的这个事实。可是立春的话中,用了“一位”这样的言辞,竟然显得十分客气。

    “呵呵,不用担心。”立春像是看出了我心中的顾虑,“我们一向不与捉妖师为敌。说起来,捉妖师的血缘,从根上说与我们还有一定的关系,所以有时候,捉妖师氏族也是我们保护的对象呢。”

    我放下心来,可是又陷入了更大的疑惑——捉妖师的血缘与他们,又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呢?

    可是长久以来,我已经习惯了他们的作风,也就没有继续追问。如果是有必要告诉我的事情,他们会主动说出来,否则,就算是我打听,也不见得能得到什么答案,就好像是,所有关于答案的东西,都应该是我自己去找出来才对。

    而且,由此看来,妖的种族果然与人类有着巨大的不同,他们并没有那种强烈的种族意识。必要的时候,他们可以与自己的同族对立,去帮助妖的敌人捉妖师,也并不会感觉这有什么不妥之处。

    “今天的陆憬平,和平常不太一样……”我说,“我有一些不确定,不确定以前是不是弄错了一些事情。总觉得他今天并不是来捉妖的,也不知道他出现在这里,到底是因为什么……”

    立春呵呵笑起来,说:“是啊,谁知道呢?可是不要着急,只要活着,总有一天会明白的吧。”

    “可我不一定能活到那一天啊……”我无奈地说。

    他们当然会这样想了,因为他们有的是时间来等待,可是人类就不一样。所以,我们都希望事情会尽快地有个结果和答案。不是有那句话吗——“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呢?”

    “世宁有没有想过,也许他是不放心你,特意到这里来看看你的呢?”

    “这……应该不会吧……”

    这个答案,我也想过了,可是这答案实在无法令我信服。从我很小的时候起,就跟憬明、憬平他们玩不到一块去,此后干脆就互不往来,眼不见为净。就连我父母去世的时候,他们也没有担心过我,甚至还把无依无靠的我直接赶出了家门,之后,也再不曾和我联系过。

    若说这样的他们今天竟会关心起我的死活,我怎么都无法相信。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忽然警觉了起来。

    “上次我回家去,曾经在墓地和他们见过一面的,那一次,丽卿姐也在。他们,不会是来探听虚实,打算对丽卿姐不利的吧!”

    说着,我自己也紧张了起来。之前连我体内的神秘人也曾经说过,其实丽卿一直处在危险之中,而这危险的来源是什么,又说不清楚。也或许,捉妖师的家族也会给丽卿带来危险也未可知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的罪过可就大了!

    立春笑着摇了摇头。

    “不要单凭看到的事情就草草得出结论,如果这样的话,或许有一天会后悔哦!”

    “可是……”可是如果他们打算把丽卿当作消灭的对象怎么办呢?想到这一点,我就感觉自己永远不会为今天的猜忌而后悔。

    “没关系,除妖师家族无法对我们形成威胁,除了每一代最特别的那一个。”

    每一个时代只能出现一个的特殊存在,神秘人的话不知怎的出现在记忆里。难道这指的就是我吗?

    我当然不会成为丽卿的敌人了。

    “世宁,”立春忽然打开了话匣子,“有一次,我也曾经误会过别人呢。在我最大的危机面前,曾以为他是来落井下石的,因为我们之前并无交集,名头相当,彼此对立。我当时已经受伤了,只好用了偷袭的方法,拼上全部的力量,与他两败俱伤。可是没想到,他竟然是受了别人之托来帮我的。”

    “啊?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两个一直拼到精疲力竭,才险险战胜了所有来袭的敌人,活了下来。本来有他的帮助,可以轻而易举地战胜敌人的,可就是因为我内心的猜忌,致使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差点连累他也死了。之后在一起的这么久,每每想起来,都觉得欠了他的情。”

    “之后在一起这么久……难道说……”

    “呵呵,是立秋哦。”立春抿嘴微笑道。

    听了他的话,我就猜到那应该是无聊斋中的某人,果然是立秋。

    虽然立春和立秋的性格截然不同,尤其是立秋的身上带着点因为过于理性而造成的寡淡和冷漠,以至于看不出他们两个之间有什么特别的。可是,这么一说我才发现,许久以来,大家意见相左的时候也是有的,但立春永远无条件地支持着立秋,从不与他产生分歧。

    原来他们之间还有这样的渊源。(。)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一三章 做贼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回到酒吧的时候,已经是正午了。

    打开电视,新闻果然正在播报街上发生的怪事情,许多专家都在畅谈自己的看法,走的甚至因为观点不合而言辞变得十分激烈。我看了觉得有趣,因为现在才真正感觉,有时候人们眼中的真实和正义不过是因为自己所知有限。如果把自己的姿态放低下去,不要以一览众山小的态度自居,大概更容易接近真相吧?

    其实,那些真正博学的人,反倒十分谦虚,觉得自己在深不可测的自然面前就是一个无知的孩童。真正广博的人,往往低调而平和,懂得三人行必有吾师的道理。那种内敛的智慧之光,反倒为他们赢来更多的敬重和声誉。

    好好地洗了个澡,吃了点零食,又坐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疲惫的感觉竟然一扫而空,连困倦都没有。其实刚刚我是受了重伤的,可是很神奇,此刻连半点不适都没有了,就好像那一切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我曾对着浴室的镜子转过身去,观察自己的后背。后背的皮肤是光滑而平坦的,连一丝疤痕都没有。

    虽然那个神秘人并没有出声,可是我知道这是他。他用不知什么样的方法,使我获得了利用精魂修复机体的可能性。

    他的存在确实使我的身体发生了许多变化,比如,在必要的时候,我可以做到不饿不困。正常情况下,我的身体与普通人类一样遵循生物钟的要求,一日三餐,睡眠六至八小时,可是,如果出现什么状况使我的作息不能正常的时候,体内的那道神秘的白光就会自动地出现,循环几次之后,饥饿与疲惫的感觉就会消失不见。

    这大概就是他对我进行的沉默的支持吧。而且,与神秘人相关联的这道白光,在我开始了猎杀妖与怪的行动之后渐渐变得越来越明亮了。

    结果,明明今天是节气芒种和龙生日的,却变成了我在无聊斋度过的最最平淡的一天。

    我们回来的时候,立春简单地说了一下发生的事情。丽卿凑近了,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就完全不在意了,连问都没问一句。大概以她的眼力,我的状态有没有受到损害,应该是一下就能看穿吧。

    她喜孜孜地从我手里接过了荷花花束,开心地说了一句“谢谢世宁”,转身就像欢快的小鸟一般哼着歌跑掉了。

    我傻了一会,就回去洗澡休整,但是当我把一切都收拾好的时候,才发现丽卿已经一个人跑掉,不在店里了。

    外头,立冬正在莳弄他的花草蔬菜。

    “立冬哥,丽卿姐呢?”我问。

    我心里有些着急,迫切地想知道她到哪里去了,今天还回不回来。要是她不回来了,我与那家伙的约定可怎么办呢?

    “老板啊,应该是去大雪山了吧!”立冬的双手灵活地修整着植物的侧枝,忙得连头都来不及抬起,“每年龙生日,老板都是一个人带上一束荷花去大雪山哦,今天不会回来了。也许,会在那里住上几天也未可知哦!”

    我呆呆地望着院里那一大蓬长得郁郁葱葱的蔬菜,发起呆来。

    芒种前后,立冬也变得格外忙碌。这个时节,也正是农人最忙的时候吧?有人说“芒种”,其实就是“忙种”,忙着种田的意思,也有人说,这个时节,生芒的麦子熟了可以收,而稻过了此时不可种,所以合并起来又称“芒种”。总之,但凡是种植了什么的,这个时候往往都会像立冬一样,忙到直不起腰。

    现在已经开始进入高温梅雨,而立冬在院里种了不少西红柿。西红柿是一种很容易成活的植物,就算是掰下一枝茎来扦插,也能够生根成活。可是同时,它又非常脆弱,很怕雨季,被雨一淋,就会落花落果,最终导致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这些天立冬还在忙着给西红柿搭雨棚。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后院,种植起来也有这么多的活计,要是真正的农庄,该是怎样一番忙碌的场景呢?

    应该是不知多少年之前的一个“龙生日”,那一天发生了一些什么吧?

    我想起了曾经的梦境,在梦里,那两个人都是如此的喜爱人类。那么,在这个夏季最为忙碌的时节,会发生一切什么呢?与荷花有关系吗?与芒种时古代流行的风雅活动“送花神”有关系吗?与大雪山有关系吗?甚至是,这一天是如何被命名为“龙生日”的呢?

    这些都已经变成不可解的谜了,我所知道的就只是——丽卿今天看上去很高兴。

    当她看上去很开心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也会感觉很晴朗。

    不过现在我面临的问题是,那件物品,该怎么办呢?

    跟她要是不可能了,只有想别的办法。而且,我还得判断出,哪一样东西是她今天一定亲手碰过的。

    我觉得我应该记住今天,因为今天,我生平第一次做了“贼”。

    我偷偷地潜进丽卿的房间,这对于我们大家来说原本就是“禁地”,可是今天,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因为是“禁地”,所以她根本连门都没有锁,这让我更加的心里有愧。

    我拿出来的,是一支玫红色的唇膏,它就放在妆台的正中。我把它打开看了看,正是刚才见面时看到的她的嘴唇的颜色。

    这种颜色非常美,我绝对不会认错的。

    我灰溜溜地跑回自己的房间,把唇膏藏在抽屉里,然后缩进被窝,感觉脸上发烧。

    躺了一阵子,想到今天发生的种种,心终于渐渐地安静了下来。其实,总觉得这一天并不能结束,我还有一些什么事情没有做。

    我拿起手机,从通讯录里找出了那个许久没有联系过的名字——“陆憬平”。

    思虑再三,我按动按键,编写了一条短信息。

    只有简单的一句话。

    “血月还会出现,务必留心。”

    咬咬牙,一按发送键,把信息发了出去。

    谷雨的血月之夜,这里遭受了惨重的灾害,但我的家乡并没有。可见,血月之下,天灾的袭击是随机的,不一定会出现在哪个城市,所以,还是多加小心,时刻准备着才好。

    其实,这件事情我早就已经侧面提醒了堂弟陆家兴,但是从家兴的话里看,他完全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而且,那之后不久,他们就被提早了行程,早早地送到国外去了。

    现在想来,我忽然有些疑心,家兴他们在这种事候被迫出国,会不会与降临于世界上的大灾难有关呢?

    他们去的地方,会不会是相对安全的地方呢?

    家兴的身上是有怪的,他与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或许在我们的家族之中,也有异常血脉者和普通血脉者两个分支,那些生来就是普通人的,他们并不知道家族的特异之处,就像普通人一样过着普通的生活。

    也正是因为这样,原本是正常的人类,在这个家里反倒有了一种被排斥的感觉吧,就像原来的我一样。

    可是现在的我,渐渐地对那个家的生活有了一点点的理解。憬平刚刚的所为和他对我说过的话全都历历在目,所以,现在的我也希望他们可以平安。

    隔了好一阵子,手机叮地响了一声。

    陆憬平给我回复了一条短信,上面只有两个字。

    “啰嗦。”(。)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一四章 梅雨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随着时间的流逝,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了。

    这个小城位于华夏南北交界的位置,临着一条大江,到了夏天,空气暑热而潮湿。六月是梅雨季,常常十几天不见太阳。我的家乡偏北,所以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经历梅雨,感觉全身黏黏的很不习惯。没有太阳的话,衣服都晒不干,所以有时还会觉得换洗的衣服不够穿。

    湿度过大的空气让我这自幼习惯了干爽的肺部产生了不适的反应,出现了支气管炎症状,咳个不止。这一次,体内的奇异力量却根本没有站出来对我进行疗愈,似乎是看不上这小小的病症,觉得不必劳动它大驾似的。所以,我就像得了痨病一样,总也忍不住地咳嗽。

    按照中医的说法,肺经运行的时间是在半夜,所以人如果肺部不适,常常会在半夜咳得睡不着觉。以前我还觉得这些说法实在太悬,不足以相信,直到现在我真的天天在半夜咳醒,才深刻地懂得了从老祖宗那里传承下来的真的都是宝贝。

    人类的生命很短暂,可是作为一个整体,代代传承的人类,却并没有那么脆弱,相反的,那是一种十分奇异的力量。

    不过忽然拥有了异常能力的我,在普通支气管炎的袭击之下,依然彻底体现出了作为人类的衰弱和渺小。

    临近夏至,已经是盛夏了。

    花草树木都到了生长旺季,出门的时候,满眼都是绿油油的,在雨水的多次冲刷之下,显得更加青翠诱人,就算是灾难发生过不久也不例外。夏天,是四季之中最能给人以希望的季节,在这个时刻,夏季以蓬勃的生命力给予了灾后重建的人们信心和希望。

    城市里到处都是建筑工地,复建的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着,人们的脸上,重新显现出热情和对生活的向往。站在城市的街道上,似乎可以感受到城市平缓而健康的心跳。

    越是在这样的平静中,我的心里就越是不安。每一天,我悄悄地关注着新闻,关注着世界各地发生的超越人类认识范畴的奇异事件。可是,这一段时间,一切都很正常,并没有什么灾难即将发生的状况甚至是前兆。

    我曾经问那个神秘人,如果规则惩戒的原因是人类世界的黑暗太过强大,那么如果像我这样的特殊人群倾尽全力地去剿杀黑暗的部分,会不会为人类减免一些灾祸,或者,哪怕只是争取一些喘息的时间呢?但是体内的神秘人沉默了,最终给出了一个模楞两可的答案——“那,谁知道呢?”

    他很少会给出这样的答案。从他沉默的时长看,我感觉这个答案应该是给我的一种安慰。实际的答案应该是——“你的力量太薄弱了,那是你根本就做不到的事情”。

    可是,除此之外,我似乎真的也做不了什么了。我想要保护丽卿,如果可能的话,也希望人类的世界不要遭受那么多的劫难。所以,我只能告诉自己,去相信未来是不确定的。秉持着这样的信念,我每天抽出能抽出的一切时间,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像游魂一样地游逛,消灭和吞食所能看到的一切属于黑暗的怪和食人的妖魔。

    魔神的数量明显要少于妖,不过对于人类来说,魔神可能更加危险,因为他们自始就是为了挑战规则而存在的。他们完全不在意规则惩戒,也不在意神族的讨伐,他们为所欲为,在遇到任何阻碍的时候都会干脆地豁出性命去战斗。

    他们是一种恣意却又极端的存在,与谨慎地顺应规则,在规则夹缝中谋求发展的妖的中庸之道不一样,魔神几乎不爱惜自己的生命。或许在他们的心中,生命的存在,就应当像烟花一样绚丽而光芒四射。或许也就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们的生命也常常会如同烟花散落一般地戛然而止。

    在这段时间里,我曾经与一只大肆屠戮人类的魔神为敌。在与魔神的战斗中,我的身体指引着我,采用了一种全新的,完全陌生的战斗方式。

    如果把消灭怪的时候使用的力量比作“收”,也就是把怪的直接吸收进体内,在体内将它们消灭与分解,那么与魔神战斗的方式就是彻底的“放”。魔神的战斗方式很恐怖,就像连环爆炸的火药桶,只有攻击,没有防御,也不会退缩。所以,当面对一个魔神的时候,只要后退一步,你就输了,连带着输掉自己的性命。

    这似乎是直接镌刻于我的血液之中的认识,是我被忽然唤醒的某种原始的记忆。所以,对付魔神,只能用比他的攻击更加凶猛的攻击,硬碰硬地去战斗,谁软一点,谁就粉身碎骨。

    当我把对手彻底击垮,并且开始吸收它的精魂的时候,也已经累到瘫倒在地,全身的肌肉骨骼都丧失了运动能力,直到把它的精魂吸完,进行了一轮修复之后,肉体才慢慢恢复了感觉。这真是打得最累的一场仗了,可对手只是一个低阶魔神。

    这件事情给了我一个教训——要想做更多的事,就必须惜命。要是死了,一切都是空,所以,如果遇到魔神,以现在的我的能力,还是远远绕开比较好。

    不过,这一场战斗也确实让我意识到,我先天是有与魔神战斗的能力的,至少,身体有这样的原始记忆,知道应该如何与他们展开战斗。

    这就是神秘人所说的“融合者”的意思吗?

    如果可能的话,我真的不希望这样的重任落在我的肩上。因为我既没有当英雄的欲望,也没有什么英雄气概,甚至没有找出一条正确的道路并坚定地走下去的勇气。这样的能力放在我的身上,真的是浪费了。

    我所能做的一切,就是这些简单的事情,并且把希望寄托在我体内的那个神秘人的身上。这样看上去没有什么出息,不过这已经是我能够交出的最好答卷了。

    有些人,即使命运眷顾,也无法变得足够强大。这样一想,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十分厌弃自己。

    不过,夏至就快到了,我觉得就算是有危难和不幸发生,也不会是在这个时间。夏至,是一年中白日最长的一天,是光明最为长久的日子。在这样的日子里,自然的规则也应当退居其后,变得安静吧?

    黑夜降临,酒吧的霓虹灯亮起来。这些日子,我们的酒吧又热闹了起来,人们渐渐地抚平了内心的创伤,重新开始寻找生活中的愉悦和刺激。

    近来,遇到的令人印象深刻的客人,也渐渐地多起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一五章 少女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其实,也许并不是奇怪的客人变多了,而是我越来越注意观察,花了更?32??的时间去留意那些客人身上的小小细节。这世界上,最怕的就是“用心”二字,一旦用心了,许多事情马上就会变得不一样。

    我开始发现,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酒吧,也能从中看到大千世界。

    有的人,明明非常悲伤,与别人在一起的时候,却总是带着微笑。但是,如果走近他,与他交谈几句,就能够感觉到那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伤感。也有的人,对于明明不喜欢的东西,却偏要装作爱不释手,与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也一样能把酒言欢,谈笑风生。

    大多数的人类,似乎都有许多张不同的面孔,在不同的场合立刻就会换上不同的样子。以前我并不太关注这些,我总是相信那些直接看到的和听到的就是真实,但是现在看来,不少时候并不见得是这样。

    可是现在的我也不觉得这样就是不好的。如果永远都只是是由着自己的心意来,人就会生出尖锐的棱角,会刺伤别人。完全不懂得伪装的人,常常被人们讥讽作“情商低”。如果不带有恶意的话,适当的伪饰反而是一种温柔,小心地不去碰触别人不愿意被碰触的地方。

    或许这样的复杂性,正是丽卿感兴趣的地方,也正是她开了这家酒吧,与不同的人闲聊的初衷吧。

    就像今天,我就在酒吧里遇到了一个看上去有些特别的人。

    当我忙碌地端着酒水饮料在各个桌席之前快速地穿行,并与熟悉的客人们热情地打着招呼的时候,忽然发现在最最不起眼的角落里,坐着一个与周围的环境有些格格不入的人。

    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看上去很青涩,要不是酒吧有规定,真怀疑她会不会是未成年人。

    女孩穿着一条洁净的白色裙子,非常干净清纯。但是,夜晚来酒吧的女性客人大多数是浓艳性感的,所以这角落里的一抹洁白,就显得有些不协调。

    酒吧里很嘈杂,音响里传出的,是低哑而诱惑的歌声。女孩独自坐着,一脸的局促,手中捏着的软饮料的吸管都快要被揉断了。

    看样子,她是根本就没有来过酒吧这种地方,应该是那种从小就是“乖乖女”的类型,现在整个人显得有些无所适从。

    于是我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发现女孩长得还很漂亮。

    当然,自从见过丽卿,就知道什么叫作女性的“美丽”,从那以后,“美丽”和“漂亮”就不再是同一个概念,不可能再有任何人让我感觉到“美丽”。但是,对于人类的女性来说,这个女孩的模样已经算是很漂亮了。

    丽卿的美,是介于天真与成熟之间的特殊的性感妩媚,是让男人无法拒绝的致命诱惑。而这个女孩,却像清晨带着朝露的白色花朵,简单而干净,我见犹怜。

    是个可以给人留下好印象的女孩子。

    看着她,一些青涩的记忆不自觉地泛起在我的脑海。

    记得最初,我也对于酒吧有着一些排斥的感情,觉得那里面鱼龙混杂,充斥着烟酒甚至毒.品等有危害的东西,是一种很危险的场所。后来读了大学之后,被同寝室的朋友拖去泡吧,喝酒聊天掷骰子,渐渐地才发现酒吧也没有那么可怕。

    如果不主动地去接触那些有危害的东西,酒吧是一个很好的释放压力的地方。听听歌手弹着吉他唱的歌,喝点自己喜欢的酒,与谈得来的人聊聊天、吹吹牛,可以让人暂时地放下许多烦闷的事情,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

    就像人有两面性一样,事物也有两面性。那些被妖魔化的东西,也不见得就一定那么坏。

    我走回吧台,向立秋要了一杯还冒着热气的蜂蜜柚子茶。

    现在正是热的时候,所以酒吧里的空调温度打得很低。女孩子叫了一杯带着冰块的冷饮,加上紧张,就有点微微地发起抖来。紧张的时候却点了冷饮,这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这一点我深有体会。而我们的酒吧,在钱的问题上一向宽松,不需要为我手中的这一杯热茶计较成本。

    当我把热柚子茶放到女孩面前时,女孩吓了一跳,差点把手里的饮料打翻。她张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我的样子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

    “我们老板说,客人您这边对着空调风口,喝这么凉不太好,让我送一杯热茶来。”我用眼神指了指吧台的方向,把丽卿搬出来当挡箭牌。

    “谢谢!”女孩愣了一会儿,终于露出了一个看上去很甜的微笑,接过玻璃杯,捧在手心里,又转过头,望向丽卿的方向,轻声说,“她可真美啊!”

    听到女孩子对丽卿语气真诚的赞美,我的心里也感觉十分愉悦。这个女孩在装满热茶的玻璃杯的温暖下,渐渐地放松了下来。

    于是我随意地问她:“怎么会一个人坐在这里呢?而且,选了这么大的一张桌子,是在等人吗?”

    放在以前,这样轻松地与他人交谈,在我看来都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可是现在,这却成为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且,从前的我,看到陌生的女孩子从来不敢搭话,眼神一相对就会脸红,可是现在,总是觉得,也没准儿一转眼连世界都要毁灭了,还管什么男女生熟呢?

    没有什么是不能放松对待的了。

    这个女孩子,让我想起了不久之前那个凡事都战战兢兢的我自己。

    “因为……约了朋友……”女孩低着头,使劲地握着手里的玻璃杯,“是我的好朋友,一直在帮助我的人,我最喜欢的朋友。她还没有来,应该一会儿就到了……”

    说着,她忽然抬起头来,脸上绽出了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好像是在说,哎呀,我怎么会对你讲了那么多,给你添麻烦了没有?

    我感觉这位少女与其他因为成熟而变得油滑的大人不一样,她的话语没有掩饰,似乎是完全出于真心,因为在提到她朋友时,她的眼睛里有温暖的光。

    我忍不住使用内在之眼对她瞥了一下,果然,事实并没有让我失望。

    在她的身上,附着一个散发着微微银色光芒的光明属性的怪。(。)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一六章 合欢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那个怪的颜色是浅浅的银色,就附生在女孩的脖颈上,看上去像一个发?32??微光的银色玫瑰形纹身,从侧颈一直延伸到胸口,被衣服遮挡住了。

    来酒吧的姑娘,在身体的性感部位——如后颈、侧腹、尾骨、脚踝处纹身或使用纹身贴的并不少见,有些纹身贴也有着淡淡的荧光效果,但是与这只怪的夜光色相比,一切都相形见绌。

    可惜别人全都看不见,这个精致的“玫瑰纹身”如此特别,给清纯如水的女孩增添了一丝恰到好处的小性感。

    名称:飨赐纹章

    位阶:中阶

    数量:中等

    属性:生长于充满感激的心灵,促使人倾向给予,并倾向以美好的视角观看世界。

    食物:感恩、幸福感

    是一个象征着感恩之心的怪呢。从看到它的第一眼,我就相信,这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怪,其生长的“土壤”也必定是十分洁净的。这个白衣的女孩,真的像她的外表给人的感觉一样纯粹和美好。

    我呆住了片刻,忽然发现女孩正在用问询的眼神关注着我。我吓了一跳,连忙收回了目光,关闭了内在之眼。

    以前都没有这样的感觉,这一刻,却感觉有一些心虚,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偷窥者”。

    我有些尴尬,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刚才那片刻的失神,却正在此时,身后传来了一个娇滴滴的女声,喊着:“合欢!合欢!”

    白衣女孩的目光被吸引了过去,脸上浮现出了开心的笑意。

    “珊瑚!”她笑着冲远处使劲摆手,身上的局促感忽然消失了,变得轻松起来。

    我沿着她的目光回头望去,见酒吧入口处进来了几位新的客人,走在前面的是一个穿着红色紧身小短裙的长发漂亮女孩,化着适合夜间的浓艳妆容,身材凹凸有致,颇为抓人眼球。

    就是她在喊着“合欢”,而她的身后,还跟着五六个衣着时尚,气质各不相同的年轻男孩子。这些人,大概就是白衣女孩正在等待的对象,而这个被她称为“珊瑚”的女孩,大概就是她说的那个最喜欢的好朋友了。

    原来她的名字,叫作“合欢”啊。

    说起来也巧,这个时节出现这个名字,还真是应时应景。夏至时节,正是合欢开花的旺季。合欢是一种很常见的树木,经常会被种植在街道两旁作为绿化树。合欢盛开的时节,满树都是毛茸茸的花朵,大多是粉红色的,像少女羞红的脸颊,十分动人。

    我向后退了两步,对女孩说:“祝您今晚在这里度过愉快的时光,有什么事可以随时叫我们。”

    女孩向我道了谢,神情仍然有一点隐隐的局促。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出来,那是在她看到了珊瑚带来的几个男孩子之后才出现的局促,大概是不太擅长和异性相处。

    不过,年轻的男孩女孩嘛,熟悉起来还是很快的。一旦熟悉了,也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

    我从桌上收拾起托盘,张罗这几个新来的客人坐下,为他们点了酒水和小食。我发现,红衣的娇艳女孩虽然与合欢的气质极为不同,但她看上去还算爽朗明快,点的酒精饮料也都很温和,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在酒吧的其他角落服务期间,我也曾有几次观察了合欢所在的那一桌,见他们那边一直是欢声笑语。那些男孩子似乎很好相处,没有带来什么尴尬,白衣的女孩脸上始终保持着一种淡淡的微笑,气息显得很放松。于是我就放下心来,去忙别的事情了。

    这期间,我甚至还抽了个空,吞掉了两个家伙身上的怪,并借助神秘人的力量,混淆了他们的意识,把他们弄出了酒吧。

    是两个跑到酒吧里来卖毒.品的家伙。

    这些家伙有一阵子没出现了,没想到偏偏在今天又来。

    但凡是酒吧,总有些这样的人出入,试图寻找赚钱的机会。他们出售的通常是小片剂的麻.古和摇.头丸,打开来看都是些红红绿绿色泽鲜艳的小药片。有时候不懂的人若是交友不慎,往往容易被熟悉的人欺骗或是诱惑,在酒吧夜店这样的地方染上毒.瘾,所以酒吧给人危险的感觉,有些时候也正在于此。

    在酒吧、夜店贩卖毒.品的人,通常会与店老板勾结。虽然每家店都有公安张贴的“严禁黄赌毒”标志,可这样的犯罪行为依然是屡禁不止。

    实际上,这些人还真的是经常找到我们的老板头上。

    这些都是我和立春他们几个私下闲聊时听来的八卦,是我发现有这种人的时候问他们,他们才告诉我的。有些卖毒.品的来找丽卿商量合作共同发财的事情,丽卿还真把他们的货拿过来全都尝了一遍。

    尝完一遍之后,丽卿就把他们全都扔了出去,据说是人不见了,衣服还都好好地留在酒吧里呢。想必他们醒过来的时候,会发现自己正在离家千里之外的陌生地点,全身上下一丝不.挂,还真是挺解恨的。

    我很讨厌这些人,因为在大学读书的时候社团做过这方面的调查活动,对于毒.品的危害比较了解。我知道有些毒.品成瘾之后,是没有戒除可能性的,它能让人丧失最重要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使人不能再称之为人。

    想必以丽卿的修行,稍一尝试,就立刻能够了解这是什么东西吧?她一定对这些东西的危害性有着清晰的认识,所以才会把那些人远远地扔出去。

    我们的店是不会与这种人合作的,但是,丽卿他们也不是警察,没有维护社会治安的义务,所以对于那些偷偷混进来小规模贩卖的人,倒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感觉他们更希望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人类这种生物,而不是插手他们的发展,甚至是去给他们当保姆。他们本来就不是人类,更没有这样的义务。

    作为人类的我有时候还真的是觉得有一些惭愧。能通过复杂的工艺制造出这样的东西,用来自己毒害自己,除了人类之外,这世上也真是没谁了吧?

    这些贩卖毒.品的家伙,身上百分之百附着了黑暗属性的怪,观察了这么多天,还没有发生过偏差。所以当我发现了这两个鬼鬼崇崇的家伙之后,直接就以“买货”为名把他们骗到了厕所,干脆利落地吞了他们身上的怪,并像丽卿一样把他们扔到了大街上。

    暂时地控制他们的心智,让他们按照我的指令行事,这是有一次神秘人在吸食了精魂之后借给我的力量。或许他借给我力量的方式其实是一种“许可”,因为后来,即使感觉不到神秘人的存在时,我也可以使用这种能力。

    处理完这两个家伙,我躲进洗手间的隔断里去整理被弄乱了的侍者制服。却就在此时,我无意中听到了一段令我十分意外的对话。(。)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一七章 女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关着小隔断的门,而隔断外面传来说话的声音。

    几个男声在随33意地聊着天。

    “不错啊,那个小妞儿!”

    “这年头,纯成这样的女孩子可不多见了,简直是什么都不懂,在她面前,讲个带颜色的段子都觉得像犯罪似的!”

    “要是你这样想,一会儿可怎么办?”

    “啧啧,犯罪的感觉不是很刺激么?只要稍微想象一下那家伙在床上的表情,哎呀,现在就有点把持不住了!”

    接着,外面就传来一阵不怀好意的有些淫.荡的笑声。

    在酒吧里,谈论到性的话题也很常见,有一些尺度还颇大。一开始我也很不适应,但是后来也就见怪不怪了。人类总是觉得自己的生活灰暗且没有意义,总在不停地想方设法寻求新意和刺激,在性的方面不停地推陈出新,往往就成为追求享乐的重要手段。

    各人的想法不同,我自然也不会对客人的思想和行为去做超出我义务范围之外的评判。渐渐地,我被丽卿他们同化,也开始以旁观者的角度观察起自己的同胞来,而且越来越觉得,人类为什么这么复杂。

    要不是听到他们提及了一个名字,我一定会继续长时间地反锁在隔断里,避开这个对我来说略显尴尬的话题。

    “别扯那么多没用的了,东西带了吗?”其中一个年轻的男性声音说。

    “不带的话,还有什么乐子呢?放心哥哥,我这里有冰,有小.麻,来的渠道不一样,这一次的质量超级棒!”

    “那感情好,把那小妞带上,给她来上一点儿,不怕她不就范!小妞脸蛋长得漂亮,条子也正,又是那种清水的,可比外面找来的那些‘冰妹’带劲儿多了!”

    又是一些瘾君子!我不由得叹了口气。见多了这样的人,以至于我连一些“行话”都听得懂了。“冰”、“小.麻”指的都是毒.品,“冰”是冰.毒,“小.麻”是麻.古。至于“冰妹”,指的就是陪客人吸食毒.品,吸到飘飘然的时候发生性.关系的女人,说白了就是妓.女。

    他们是打算把一个女孩子骗去吸.毒和上床吗?这听上去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其实,人不可貌相,谁说看上去清纯的女孩,内心就一定清纯呢?没准衣服一脱,一下就变成小妖精,叫你们几个扛都扛不住!”

    “也是,听听人家那名字——‘白合欢’!合欢,什么意思啊?难道不是男女交合,男.欢女爱?”

    “行了,别说了,再说我都受不了了!”

    接着,又是一阵荡笑。

    我听得愣住了,这个名字……“白合欢”?

    我想起那个红衣女孩进入酒吧的时候挥着手叫着:“合欢!合欢!”

    是她吗?那个穿着白裙来酒吧的,笑容甜甜淡淡的女孩——合欢?

    难道这些家伙在这里用污秽的言语意.淫着的,竟然是那个真正纯粹而美好的女孩子吗?

    我想着他们刚刚那些可憎的话语,居然气得呆了。隔了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这一次我可就不能袖手旁观了。合欢那样的女孩子,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的,我也不能容忍。

    我咔地转开隔断的门锁,冲到外面,可是外面已经没有人了。

    就在我怔住了的工夫,那些该死的家伙居然已经出去了。

    我脚步匆匆地从男洗手间冲出来,由于走得太快,一出门差点与对面往洗手池走过来的另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对方发出“啊”的一声尖叫。

    居然是一位女性。

    “对不起,对不起!”我连忙道歉,一抬头,却对上了一抹鲜艳的红裙。

    说来也巧,碰上的这一位,竟然是白合欢的那位好朋友——珊瑚。

    此刻我们的距离非常近,可以看清,这也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小姑娘,皮肤非常白,细致得像白瓷一样。她的妆容很浓艳,即使是面对着我这样的陌生男性,也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种宛若天生的诱惑眼神。

    与合欢不一样,完全是另一种类型的漂亮女性。不过,人类就是很奇怪的,性格气质差别越大,有时反倒越容易成为好朋友,或许是源于一种互补的需要。

    我的心里头“咯噔”一下。

    这些傻傻的女孩子,没有什么防范的心机,那几个男孩表面上风度翩翩,内心却是十分龌龊,你们又怎么知道呢?

    如果合欢有危险的话,这个女孩,也同样处在危险之中吧?

    我必须提醒她们,让她们小心。

    女孩发出“哎哟”一声惊呼,身子一歪,朝我这边倒了过来。我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扶住,帮助她站稳了。

    “啊,什么事这么着急嘛,小心点哦!”叫珊瑚的女孩抬头斜睨着我,声音柔柔地抱怨起来,听上去有一丝小小的娇嗲。她身体的大半重量都倚在了我的身上,不过一点也不沉。她的身上散出一丝微甜的酒气,交织着秀发间隐隐约约的高档香水的花香,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诱惑。

    但是,这还真诱惑不到我。倒不是我不正常或是清心寡欲如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而是这种程度的性感还不及丽卿平时穿着套头毛衫趿着拖鞋的模样。说来也可悲,我总担心着,跟丽卿相处得久了,会不会以后见到任何美女都没了感觉,变得不像个正常的男人了。

    我手臂用了一点力,把女孩的身体托起来,扶她站直了,低头垂下眼睑,又道了一声:“对不起,我实在是太冒失了。”

    我看到珊瑚的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惊讶,似乎对于我这样把她从怀中推开的行为感觉难以置信。或许以她的容貌,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这样过,从她的眼神中我甚至读出了一丝怀疑,仿佛在说——“这家伙不会是gay吧!”

    原本,我并不是这么敏锐的人,可是现在的我,一天比一天更加敏感。这并非源于我精神上的变化,而是源于肉体的。随着身体可以自动地接收和辨识不同的信息,对于人类精神和心理的把握,也变得深刻起来。

    我忽然意识到,可能是有什么东西弄错了。在眼前这个姑娘的眼神中,我读到了一丝不属于此刻的东西,那是一种极端的骄傲和占有欲,对于征服的渴服,膨胀的虚荣心。

    对于我这样一个陌生的、与她毫无瓜葛的男人,甚至应该说,在她看来应该是地位有些低下的酒吧待者,也是必须要征服,必须匍匐于她的脚下跪舔的对象。我忽然意识到,刚刚我的行为已经触怒了她,现在她虽然微笑着,但她其实很生气。

    有着瓷娃娃般精致面孔的女孩,内心却是一个渴望征服一切的女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一八章 焚烬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从红衣少女的身上感受到了浓重的压迫感,不由地打了一个寒噤。这?33??女孩,与合欢太不一样,是那种……质的不一样。

    有一种淡淡的恶意和欲望在空气中流转,散发出令人不愉悦的气息。这样的感觉,怎么想都应该是属于黑暗的,毫无疑问。

    她……不是合欢的好朋友吗?

    惊讶之中,我打开内在之眼,观察着眼前的女孩。

    眼前的一切,瞬间改变了模样。

    这个女孩身上的怪外形实在是过于特别,甚至把我都惊到了,忍不住猛地往后退了一大步。

    女孩身上的怪是一个人形,比她的体型稍大一点,朦朦胧胧、隐隐约约地,刚好与她的身体重合在一起。

    普通人只能看到她是一个美艳的女郎,而我看到的她,却与另外一个人形重叠在一起,就像是身体外面套了一重常人看不见的盔甲。

    而这“盔甲”,竟是一具白惨惨的骷髅的形状。

    所以,我才吃了一惊。之前所看到的怪,虽然形态各异,不乏样子十分丑恶的,却都没有这一款带来的的视觉冲击更大。

    白森森散发着微弱惨绿荧光的骷髅是略微透明的,透过骷髅,可以清晰地看到女孩的面容和身形。白色的骷髅与美艳的少女的面容影影绰绰地重叠交织,又虚幻又真实,分外惊心动魄。

    我试着去读取怪的信息。

    名称:焚烬

    位阶:中阶

    数量:中等

    属性:附生于超越平常的嫉妒之心,使人倾向于残害嫉妒对象。

    食物:强烈的嫉妒,报复的快感

    很显然,这可不是什么美好的东西。它所象征的,是强烈的嫉妒之火,当嫉妒之火熊熊燃烧的时候,确实是可以焚尽一切的——良知、善意、同情心,一切可以把人类变得平和温柔的特质。

    所以,这个怪的形状才会是没有肉体的骨架形状吧?一个有着强烈嫉妒之心的女人,即使再美艳,其本质上也不过是这种令人惊骇的红粉骷髅而已。

    其实对于人类来说,嫉妒是一种很平常的情绪,是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摆脱的魔咒。一个从来不会嫉妒的人,那是圣者,是使徒,那不是普通的人类。

    人只能活那么短,所以一个人的世界,来不及以他人作为核心和焦点。即使有时候因为爱情之类的原因偏离了正轨,也很快就会修复和回归。虽然人随着成长,总会理解地球不是为了自己而转,可是在自已的世界里,主角从来都不可能是别人。

    所以,自己应该是最好,最幸福的那一个,当看到别人优于自己的时候,无论在哪个层面,也无论是否可以企及,总会油然生出一股不甘。

    这大概就是嫉妒。

    我也曾经嫉妒很多人,我曾嫉妒我的堂兄陆憬明,因为他总是那么出类拔萃,那么坚决果断,即使他对我一向不怎么样,也不妨碍我嫉妒他的能力。

    我也嫉妒过家里那些小妹妹们,她们天真活泼,看上去无忧无虑,不需要想那么多,也没有什么彷徨和矛盾。有时候我甚至会嫉妒立春,嫉妒他如此好看,又如此温柔。一切比我好的,都可以成为嫉妒的对象。

    就更不要说我在梦中见过的那个家伙。

    虽然只是一个梦,但我相信那一切就是真实。我梦中的白龙,那个让丽卿目不转睛注视着、心仪着的存在,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似乎都完美无缺。我当然是嫉妒他,但这份嫉妒就像地上的青蛙根本无法企及天上的飞鸿。

    所以我觉得,但凡是个人就会有嫉妒之心吧,那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有些时候,嫉妒甚至是一件好事,因为嫉妒,所以想要超越,这份强烈的动因在有些人的身上就会转化为行动力。男人事业成功,女人减肥成功,除了因为爱情,很多时候很可能是起源于嫉妒。

    可是眼前这个姑娘,她的嫉妒之心已经超越了正常的限度,变成了具有侵略性的东西。人人都会嫉妒,但是对于这种情绪的处理,却是因人而异。嫉妒的感情,只有在不能被导流向正确方向的时候,才会忽然变成杀人的利剑。

    身上附有这样一个怪的女孩子,难道我还可能把她当作合欢真正的朋友吗?不要忘记,刚刚在洗手间里说着那些龌龊事情的男子,可全都是她带来的“朋友”!

    我不喜欢使用可以看到怪的视野观看世界,因为那样看起来,世界的样子常常会显得不太美好。像合欢那样,单纯而干净,身上只附着一个光明之怪的人类并不常见,所以,既然我遇到了,就想要保护她。

    我们离得很近,我伸出一只手,轻轻地触在了那只骷髅形怪的头部。

    当我进入异常视界,直接与怪交流的时候,时间与空间都会发生些许的扭曲,作为宿主的人类,反而对于这一切根本不可觉察,即使她张着一双眼睛在注视,注视到的一切似乎也根本无法存储进入记忆。

    那只怪的身形颤动了一下,我体察到了它内心的恐惧。

    “食怪者……高阶……”

    通常情况下,我是不会与他们进行思想交流的。我不喜欢猎杀,不喜欢杀戮与消灭,即使他们是妖和怪,即使他们是黑暗的存在也不例外。任何一个生命的延续都是不易的,是自然的飨赐,而任何一个非人的生命体,都存在了更久,身体镌刻了更多时光的痕迹。

    所以,一旦产生了沟通,我就容易下不了手。我知道,这样的妇人之仁是做不成什么大事的,可是我天性如此,没有办法改变。

    不过这一次不同,我必须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与非人类的交流更容易一些,他们更不倾向于说谎。

    “你的宿主想干什么?”我冷冷地问他。

    那只怪保持了沉默,似乎在权衡利弊。

    “我不可能放过你,但是如果你把信息交给我,我可以为你留一丝残魂。”我开出了价码。

    既然相遇,我就不可能留它继续宿生于女孩的身上,继续对周围的人产生危害。

    初一见面,我们之间的实力对比,我们彼此都已心知肚明。我要强过它,无论这是怎么来的,反正事实如此。所以,它对于我的提议,似乎也没有什么拒绝的余地。

    如果留下一丝残魂,就相当于为它保留了意识。它还可以重新修行,经过漫长的时间,还有可能变回自己。

    名称为“焚烬”的嫉妒之怪开口道:“我现在把宿主的记忆传递给你,食怪者,希望你能够信守诺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一九章 时光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们之间的交流,是不需要通过语言的。如果它要把信息传递给我,信息就会直接变成画面,直接烙入我的脑海。

    信息量比较大,于是那些画面自动地在我脑海中形成一个一个的片段,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呈现出来。

    首先出现的,是非常青涩的小女生的形象。虽然那小女生看上去比现在还要小四五岁的样子,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那是合欢没错的。

    她比现在看上去更怯懦,更战战兢兢,穿着更破旧,甚至是用红绳扎着两条小辫子,显得有些土气。

    她似乎是在向别人借什么东西,可是那两个男生竟然当她不存在一样,转身走了。一边走,两个人还轻声地嗤笑着:“乡下来的土包子,真让人讨厌啊!我看到她头发上有虱子的,千万别靠近了,会传上的!”

    合欢望着他们的背影,和他们小声嘀嘀咕咕的样子,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对方嫌弃的心情,却很容易就能感受到。合欢那因为风吹日晒而变得黝黑的小脸上带着委屈的神情,眼眶里充满了泪水。

    这时,忽然有个清脆的女声用不屑的语气在背后骂了一句:“欺负女孩子,什么人嘛!”

    合欢回过头去,我的目光也随着她的眼神移转,落到了后面一个女孩的身上。

    女孩穿着与合欢同样的校服,头发高高地梳起来,结成一个长长的马尾,马尾上打了一个漂亮的红色蝴蝶结。女孩的皮肤很白,五官精致,脸颊因为愤怒而带着不正常的红晕,看上去像个漂亮的瓷娃娃。

    两个女孩子,一样的年纪,一样的校服,气质和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一个是骄傲的小公主,一个是抬不起头的丑小鸭。

    “给!”小公主把两个本子塞进丑小鸭的手里,“这两个家伙真讨厌,别理他们,你就用我的。要是有什么事就找我,我是班长!”

    合欢愣愣地看了她一会儿,原本就溢满了眼眶泪水忽然涌了出来。

    “哎呀,你干嘛哭呀?别理他们就好了嘛!”漂亮女孩也有点着急,“行了,别哭啦,我叫珊瑚,我们一起去食堂吧?别哭啦,再哭会变丑啦……”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看电影的人,注视着这一切,心里颇有一些感慨。原来这两个女孩子是这样认识的,这幅画面,怎么看都是十分美好的吧?我注视着珊瑚的面孔,感觉她的眼神似乎是真诚的,这让我有些意外。不过,当我还想继续仔细看下去的时候,传输进记忆的画面就变化了。

    新的画面中,两个人的模样都变了,似乎是长大成熟了一些。在一个装饰十分华丽可爱的房间里,合欢坐着,珊瑚站在一旁,用卷发棒给她卷头发。合欢的脸变得白皙了许多,五官都长开了,比原来漂亮了很多,已经有现在这种我见犹怜的味道。

    她的头发黑、柔软且长,齐齐的,清汤挂面一样。珊瑚把她的头发一缕一缕地理顺,娴熟地使用卷发棒卷成大大的波浪。

    “我从来没有……”镜中的合欢看着自己的模样随着发型的改变流露出一丝小性感,眼神大为惶恐。

    珊瑚嘴里叼着一只发卡,吐字含混不清地说:“每天都一个样子,有意思吗?白合欢,你什么时候能变得大胆一点?”

    画面变得破碎,不再是一段段影像,那些影像残留的时间太断,以至于变得像一张张定格的照片。

    珊瑚带着合欢去参加宴会,珊瑚给合欢穿上一件黑色的小礼服,珊瑚拉着合欢去参加公益活动……我所能理解的,是这两个人在一起很长时间,珊瑚把合欢从单调贫瘠的生活和战战兢兢的自卑中拽出来,从身后推着她,带着她去体验了许多个人生中的“第一次”。

    而合欢看向珊瑚的眼神,永远是那样充满了爱意和感激。我知道合欢的心情是真诚的,这一切,从她的身体因之而生长的怪就可以看得出来。

    但是图像中的珊瑚的神情,却渐渐地发生了变化,望向合欢的眼神,也渐渐变得疏离。

    因为随着时光的流逝,合欢变得越来越美,越来越出色,当两个人凑在一起拍下一张大头贴的时候,合欢的容色,居然丝毫不输给珊瑚,甚至因为气质的独特,在人群中显得更为出众。

    跟在身后议论和倾慕的人多了起来,甚至有人跑来找珊瑚打听合欢的事情,这忽然让珊瑚产生了极大的不快。

    作为容貌姣好,性格开朗,出身豪门的千金小姐,来找自己的人不是来献殷勤的,而是来打听其他女孩的,这是一件伤自尊的事情。

    她开始关注合欢,发现自己曾经教给她的一切,都已经变成了她真正的部分,把她变得实在太好。而白合欢一向是个刻苦用功的学生,两个人上了同一所大学,学习了不同的专业,但是合欢在自己系里的名气,比珊瑚要大。

    珊瑚的功课一向也好,她非常聪明,但是聪明往往战胜不了刻苦,更何况她花了太多的时间在夜生活和交际。终于,在学校高年级的毕业晚会上,珊瑚倾慕的学长校草只用热情的眼神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合欢的时候,她的心情终于忽然崩塌了。

    她才发现,这么久以来,合欢之于她,就像是一只捡回来的流浪的小狗。小狗脏兮兮的,毛又粘又乱,人人绕道唾弃,而当她把小狗抱起来,带回家中,给它洗澡,给它吃饭的时候,总会有人赞叹:“看这个女孩,她是多么有爱心啊!”

    而小狗,也用一双充满感激的眼睛望着她,伸着粉红色的小舌头,使劲地摇尾巴。

    这一切给了人多么美好的感觉,他人的赞美,小狗的崇拜,都让人内心的虚荣得到饲喂和满足。但是有一天,小狗长大了,居然不再是畜生,而是变成了人,变成了一个可以和自己比肩,甚至风头还压过了自己的人,它不再为自己带来旁人赞美的话语,而是把他人的关注全都从自己身上夺走了,那会怎样呢?

    珊瑚怔怔地望向校草,看着曾经勇夺全市最佳辩手的男生站在合欢面前忽然紧张地说不出话来,看着合欢露出那种自己很熟悉地受了惊的神色,并且飞快地落荒而逃,看着男生用目光追逐她,并且露出从来没有见过的笑容,珊瑚的心里忽然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了,窒得难受。

    这一切,难道不都是我给你的吗?

    你不过是一条流浪的小狗,你的一切,都应该是我给你的。只有我给你的,你才可以有,不是我给的,你却有了,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样的东西,必需被毁灭!(。)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二零章 挣扎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一切,我看得触目惊心,甚至有些弄不懂这个女孩的心情。她与合欢有着这么多年的交情,一直都在无私地帮助着合欢,难道她们之间的友情,都是假的吗?

    至少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合欢一直觉得很幸福,觉得能够遇到珊瑚这个朋友,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最后一个画面,变成了珊瑚与今天在酒吧见到的几个年轻男孩在一起的情景。

    珊瑚坐在一把椅子上,手背在椅子后面,涂着鲜艳甲油的尖尖指甲深深地抠进椅缝里。

    她对几个男孩子冷冷地说:“无论用什么手段都好,我希望看到她身败名裂,生不如死!”

    男孩中的一个脸上带上了嘲讽的笑。

    “好啊,不过,听人说,那个好像是你的什么……朋友?”

    珊瑚咬着嘴唇,沉默片刻,骂道:“为什么这么多的废话!”

    我没有刻意地去看,但是我知道,她的身上有一个怪。那个怪让她的胸中燃烧着熊熊的嫉妒之火,那火焰足以把一切理智焚烧成灰。记忆里那些宝贵的时光,在大火的灼烧之下只剩下暗灰色的余烬。

    女孩的意志和声音都很坚定,但是她的眼角却渗出了一滴晶莹的泪水。

    我观看着这一切,而这所有画面的获取都是在我的身体的吸力把怪从珊瑚身上剥离的过程中完成的。那只状似白骨的怪,已经与女孩的身体密切地相连,剥离下来非常不易,珊瑚虽然并不理解发生了什么,但是她的脸上却显出了痛苦的神情。

    有些时候确实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我吞食宿主身上的怪的时候,宿主会感觉到痛苦。如果宿主与怪结合的时间久了,彼此之间的关联已经很深,那么宿主会产生本能的防御性反应,用身体去阻止我对于怪的吞噬和剥离。在宿主发生防御性反应的情况下,要把怪吞掉就必须格外小心,一不留神,就容易伤及宿主,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可是,就算眼前的这个女孩做了坏事情,正在伤害别人,她也不过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女孩子。她的心智还不够成熟,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我并不希望伤害到她。

    我立刻收回了意识,把全部的精神都凝聚起来,放在对怪的剥离这件事情上。但是,这一次,让我感到惊讶的是,眼前的女孩,非但没有产生防御性反应,而是在片刻的迟滞之后,神情中的痛苦变得更加强烈。

    我清楚地感觉到她的内在意识,她的本能做出了完全相反的事情,她竟然在试图帮助我把怪从她的身体上剥下来。

    作为一个普通的人类,她不会明白自己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但是这个过程,对于灵魂来说,却不啻为一种难以忍受的酷刑,很容易对于全身的神经系统造成伤害。我仿佛看到红衣的少女身体内部爆发着狂风和骤雨,她那小小的影子仰头向天,发出疯狂的惨呼,一边用手把自己身上包裹的皮肤撕扯下来,整个人瞬间变得鲜血淋漓。

    难道说,她也一直在矛盾和斗争着吗?

    随着我们共同的动作,无数记忆的碎片从她的身体里飘散出来,扬扬洒洒,如同飞舞的蝴蝶。

    我看到,那些记忆的碎片里,全都是她与合欢在一起的小小场景,一回回,一幕幕,就像一张张发黄的照片。

    那里面,有生病时合欢关切地敷在额头上冷毛巾,有合欢半夜去排队买的她最喜欢的演唱会的票,有别人在背后造谣和中伤时,合欢怯怯地站出来,坚定地维护她的时候那显得有些滑稽的表情。

    许多东西,就算是不想承认,也随着时光的流逝,永远地镌刻在心里面了。

    当我终于把怪从珊瑚的身上剥离下来的时候,她的身体晃了几晃,泪水忽然流了下来。她的神情有一丝茫然,用手扶着额头,看上去十分痛苦。

    “合欢……”她轻轻地呼唤着,“谁来……救救合欢啊!”

    低低地说了一句之后,她的身体忽然猛地向后仰倒,似乎是已经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居然晕过去了。

    我连忙伸手扶住她,把她扶到洗手间外面休息室的沙发上靠着。时间有限,没有办法再花在她的身上。她现在是因为精神力透支而晕了过去,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醒来,不会有任何危险。在这座酒吧里,有妖力高强的大妖们做侍者,不可能让任何的人类在这里发生任何问题。

    我与怪在这座酒吧里的战斗,他们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但是,他们对此却从来未予干涉。既然他们都是睁一眼闭一眼的,我也就没有顾虑这些。

    现在要紧的是,我要去把合欢救下来,不能让她跟那些男孩走。

    我必须信守诺言,那只怪给了我想要知道的信息,那么,答应它的事情,我就要做到。我把保留下来的它的一缕残魂从身体里释放出来,送它从窗口缓缓地飘出了酒吧。

    我快步走回酒吧的营业区,用目光去寻找合欢的身影。可是,刚刚他们坐着的那张大桌子却变得空空如也,所有人都不知到哪里去了,只剩下立冬在打扫残余的酒水小吃。

    “立冬哥,这一桌的客人呢?”

    “客人?走了有几分钟了。怎么了世宁,找他们?那些人好像是开车来的,现在这个时候,差不多都该走远了哦。”

    走远了吗?怎么回事?按理说不应该,珊瑚还没有回来,合欢怎么可能就这样跟着他们离开了呢?是这些人在她的酒水中下了药,还是说,利用珊瑚的事情骗了她?

    合欢这样的姑娘心地单纯,容易相信别人,也就容易上当受骗。当我的眼睛不能看到怪的时候,也曾经无法辨别人心,也曾经非常容易上当受骗,我对于这一点深有体会。

    我脱下制服,放在吧台的一角,转身迅速地冲进了闷热而潮湿的夜色中。

    门外的街巷里合欢花绽放着,在路灯的映照下透出半粉半灰的颜色。合欢的花大多是粉红色,白色的也有,但是极少极少。合欢的花期,看上去并不夺目,但是让人很舒服。

    可是此刻,我到哪里去找他们呢?

    街巷静静的,没有人的喧哗,也没有车的声音。我的眼睛可以捕捉到人类看不到的东西,却无法对离开了的普通人类进行追踪。

    这样下去的话,合欢她会……我几乎不能想象下去了。

    忽然,我的心里感觉到了一次震颤,体察到了一件不对劲的事情。(。)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二一章 黑衣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由于我刚刚吞食了珊瑚身上的怪“焚烬”,并释放了它的一缕残魂,所以,体内还存有怪的精魂的我可以感知那一缕残魂的存在。可是此刻,非常突然地,那缕残魂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忽然吞掉了一样,瞬间化为乌有。

    这自然不会是我做的手脚,我已经答应放它一条生路,就不会在背后下这种黑手。所以,这周围还有什么诡异的东西存在着,我甚至在空气中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可是此刻,我根本就来不及考虑这么多。我想知道的就是,合欢他们到底去哪里了,往哪个方向走了。在这种情况下,时间显得无比宝贵,晚上哪怕几分钟,也许就会发生不可挽回的事情。

    问题在于,我根本没有办法追踪正常的人类。如果那些人是开车来的,又开车把合欢带走了,那么就算是只有十几分钟的时间过去,他们也有可以已经离这里很远了。

    我该怎么办?

    我跟随自己的直觉,选了一个方向,走出了街巷。街巷的尽头是宽阔的马路,车水马龙,根本无从分辨究竟是哪一辆车把合欢带走了,又是开往了何处。

    照理说,我与她萍水相逢,做到这一步已算是仁至义尽,毕竟我并没有义务保护她的人身安全。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怪只怪,她自己交友不慎吧?

    可是我的心里火烧火燎的,却怎么都放不下。

    既然看到了,了解了,知道了,也算是有了一种义务吧?如果此刻我放弃了,任由这一切发展下去,任由她遭遇人生中最大的创伤,也可能她的人生从此就会发生不可挽回的转折,想到这些,就总是觉得心急如焚。

    我转身往回跑。显然没有别的选择,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找立春,他在所有的人里面最好说话。能够求助的人就只有他们,或许他们可以告诉我,有什么方法可以找到合欢,把她救下来,使她免遭那些恶人的毒手。

    就在我转身的刹那,脑子里忽然嗡的一声,全身上下的肌肉都忽然有些绵软。这是一种熟悉的感觉——强烈的妖气入侵造成的四肢僵硬无力。有什么东西无声无息地到了我的背后,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它的呼吸。

    在那东西的身上,我甚至感觉到了刚刚放走的那个怪的残魂的味道。难道说,消灭了那一缕残魂的,就是忽然入侵到我背后的这一个吗?

    它突如其来地出现在我的背后,可我甚至连反应都来不及有。我的本能告诉自己,这不是人,是妖,而且至少是一个大妖级别。只是有一点比较奇怪,它身上的妖气,竟然有一丝莫名的熟悉。

    我猛地转身,就在我的身后,竟然站着一个一身黑衣服的神秘人物。

    他站得太近了,以至于我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这个距离有一种侵略感,让人很不舒服,在我转头的时候,甚至发觉他用细不可察的动作轻轻地嗅了嗅我。

    我猛地向后跳了一大步,注视着这个神秘的来客。直到这时候我才看清了他的样子,站在我身后的,看上去居然是一个普通男人。

    现在是炎热的夏天,就算是半夜,温度还是很高,我穿着一件长袖制服衬衫出来,都会微微地出汗。可是眼前这个男人,却穿了一件长长的黑色风衣,还戴着一顶帽子,把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看上去像一个神秘的侦探。

    从他的身体露出来的部分,可以看出这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头发是黑色的短发,皮肤的颜色略深,帽沿下露出的一双眼睛,漆黑中泛出一丝幽幽的绿光。

    如果以正常人类的眼光来看,这应该算是一个挺出色的帅哥,但是,我可是一眼就能看出,就算他看上去像人类,身上的那股浓烈的妖气却是如假包换的。

    这是一个妖,真正的妖,大妖!

    从给人带来的压迫感看,他的力量似乎并不亚于立春立夏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只要他想,我根本没有机会在他的手中存活下来。可是,我从他的身上似乎并没有感受到恶意。

    “斩草不除根的后果很糟糕哦,没准儿会形成千年以上的宿怨,殃及你的子孙后人哦!”黑风衣忽然开口道,“所以我替你把它除掉了。”

    我吃了一惊,这指的,是我为珊瑚身上剥离的那只黑暗的怪保留了一丝残魂的事情吗?

    刚刚我所感觉到的,那一丝残魂被人消灭了,确实是眼前这个家伙干的吧!

    那么,他偷偷摸摸地出现在酒吧的外面,却又不进去,其目的究竟何在?

    “我有件事要请你帮忙,”还没等我问话,黑风衣倒是先开口了,“你帮我给巽带一句话。”

    “谁是……巽?”我大惑不解。

    “不是天天跟你在一起吗?”黑风衣皱起了眉头,“跟我同族的那一个。”

    见我一脸的迷惑,黑风衣叹了一口气,低低地骂了一句:“人类就是白痴!”

    等一下,这种傲娇而蛮横的语气,我是不是在哪里感受过的?而且,他身上的气息,不是有一些熟悉的吗?

    同族?

    当我再抬头的时候,却发现黑衣男子的模样已经变了。

    虽然还是站在我面前,姿势完全没有变化,可是他看上去已经完全不是人类的样子了。

    保持着人类的站姿,男子衣帽里面的躯体,变成了一只毛色油亮的黑豹,帽檐下露出的一双眼睛是荧绿色的,在夜色里像一对燃着鬼火的小灯笼。

    面对着这样一付诡异的躯体,我不但没有感觉到恐惧,反而兴奋地叫了起来。

    “立夏!”

    “立夏?Wtf!”对面的黑豹忽然又变回了人形,从兜里掏出一盒烟,用嘴叼出一支点上,一幅想要冷静一下的样子。他的口中甚至飚出了一句外文脏话。

    “他改成了这样一个白痴的名字?!”

    白痴?谁?立夏吗?

    到了此刻我才差不多理清楚了,原来,之前感受到的那一丝熟悉的气息是从这里来的。这个家伙的原身是一只黑豹,那么他口中的同族,就是立夏无疑了。

    再看看这气质,这作派,那有些蛮横肆无忌惮的语气,想想还真的跟立夏有几分相似。

    那么他口中所称的“巽”,才是立夏真正的名字吗?

    看来无聊斋的几位,是真正地“隐姓埋名”,在这小小的酒吧里做起了普通的侍者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二二章 营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你是立夏的……”我望着眼前的黑衣人。

    黑衣来客的神情变得有一些古怪,似乎是好不容易压抑住了想笑的欲望。

    “抱歉抱歉,实在听不了这个名字。”隔了数秒,他才开口道,“我们应当算是——怎么说呢……亲戚吧。”

    “亲戚的话,自己去找他不就行了?”我问。

    “他嘛,毕竟是我们一族的叛徒哦!我们之间,剩下的大概就只有战斗了吧。所以,要是进了那个地方,母老虎和那几个家伙我可是不愿意见的!”

    是打不过,害怕吧!我暗自腹诽。虽然听他话里的意思,他和立夏是站在对立面上的,可是从他身上的气息来看,却不像是有什么敌意或威胁。

    “你擅长找人吗?”我很干脆地问。

    “嗯?”他看上去有一些惊讶,“干嘛?”

    “现在我没工夫跟你闲聊了,我有个朋友被坏人抓走了,我要去救她。”

    黑衣人伸手去挠头发,才发现自己还戴了帽子,脸上露出十分不耐烦的表情。

    “真麻烦,人类什么时候这么爱管闲事了?哦,不对,你是食怪者,你们本来就是一群多管闲事的家伙……”

    听着他的絮絮叨叨,我反而觉得心里一喜。

    这就说明,他一直在观察和关注着酒吧里发生的事情。他在注意我,或许是早就已经选定了我作为替他传话的工具。所以,他知道我猎杀怪的事情,还自作主张地替我除掉了我放生的怪的残魂。同时,这也就意味着,他知道在合欢和珊瑚身上发生的事,也知道我想找的人是谁。

    其实,我还一直在发愁,就算是他同意帮忙的话,我又该怎样向他描述合欢和那几个男生的特征呢?他又不是狗,可以闻闻味就能追上去,而且,就算闻味管用,我手里也没有合欢的东西可以让他去闻一闻。

    如果他知道我想找的是谁的话,事情就简单多了,比我告诉立春,让立春帮我去找还要简单得多。

    “怎么样,找吗?找到的话,就帮你的忙。”我开出了条件。

    要是放在平时,我绝不可能这样做。既然他是立夏的“亲戚”,不管他们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恩怨,我都会先问清楚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然后站在立夏的角度去考虑和判断。但是现在,我迫不得已,实在没有时间去犹豫和举棋不定。

    妖毕竟不是人,他们的感知能力是极度敏锐的,所以,我此刻的心情,那些焦虑,时间的紧迫,眼前的黑衣人显然全都能理解和体会。所以,他也不再有多余的话,就是那一眨眼的工夫,眼前就已经没有人影了,那个黑衣的男子已经变成了一只黑色的豹子。

    “上来!”他说。

    我毫不犹豫地翻身骑上了黑豹,他嗖地一声腾起在空中,载着我飞上了夜空。

    我以前也被立夏现出原身,载着在天空行走过,那是一种十分独特的感受。不过,这一次这个黑衣男子的豹形态,没有立夏那一次变的体型那么巨大,却更适合奔跑,速度更快,让我几乎看不清下面的景物。我抱着他的脖子,紧紧地抓着他身上的皮毛,才勉强没有被因为速度而形成的疾风掀落到地上去。

    “你叫什么名字——”我觉得有些不太好称呼,觉得还是问一下比较好,否则开口就只能“嗯”、“啊”的,有一些尴尬。可是我一说话,才发现在高速行进中声音的传播如此困难,只能扯着脖子大喊。

    而他的声音却是稳稳地传进我的耳朵里。

    “我叫艮。”他说。

    他把立夏称作“巽”,而他自己的名字,叫作“艮”——难道他们这些黑豹妖族都是以八卦的卦象来起名字的吗?

    “巽”代表不羁的风,而“艮”代表稳固的山,这种一个字的名字,似乎也只有在上古传说中才会有。

    “我叫陆世宁——”我继续喊道。

    “我知道。”艮平静地说。

    这样腾空而起的时间持续了不过三五分钟,黑豹的身形就骤然下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轰”地一声落在了一辆白色轿车的顶棚。

    很显然,黑豹身体的下坠是控制了力度的,否则,以大妖的力量,这辆车一定会直接被砸瘪了。现在,车子只是轰地震动了一下,像是被什么无形的东西击中了,瞬间失去了控制,向右一扭,“砰”地一声,脆生生地撞在了右边的墙上。

    “艮!”我大叫一声,“这样会撞死他们的!”

    艮轻轻地一跃,从车顶跳下来,一记猛甩把我从身上甩下去,随即便站立起来,化为人形。

    我凭着新获得的增强过的肌肉能力,趔趄了两下才勉强站稳,只听见艮不耐烦的声音说:“你懂个屁,这才是最方便的办法!”

    我环顾四周,才发现此刻那辆白色的轿车刚好驶进了一条空无一人的胡同。要是在大马路上,艮这样搞的话,非要造成连环车祸不可。

    我急忙走上前去,扒在车窗往里看。隔着车窗,我看到里面的人东倒西歪,全都被撞得晕过去了。车是高档车,能弹出来的安全气囊全都弹了出来,搞得车里一团混乱。

    这辆车里加司机共有五名乘客,四男一女,正是合欢和当时与她在一起的男孩中的几个。现在,他们全都失去了意识,闭目昏迷不醒。仔细看看,这些人虽然都晕倒了,却并没有受伤流血,可见艮当时控制的力道刚好无比精准。

    我这才明白了他说的“这是最方便的办法”的含义。

    要是站出来,拦住他们,然后要怎么办呢?

    我擅长与妖魔战斗,可他们是如假包换的人类,难道我要跟他们打架吗?

    还是让艮把他们吃掉?

    怎么想,都不如这样把他们直接撞晕了来得便捷。就算过一会儿他们自己醒过来,也只会认为是发生了一些什么意外而已。大家都晕过去了,女孩不见了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或许是她没有撞晕,自己跑掉了呢?

    这样一想,我不由暗暗佩服起眼前这个大妖来。他看上去性子也比较直、比较急,有点像立夏。可是很明显,他比立夏有心眼多了,而且处事果断,绝不拖泥带水。

    我打开车门,探进身子去,隔着两个人,把晕倒的合欢从车里拖了出来。她的眼睛是闭着的,可是眼皮肿肿的,像小桃子一样,显然刚才一直在哭。(。)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二三章 过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一路上,想必是已经知道了几个男生的不怀好意。合欢应该是被逼迫过,羞辱过的,否则,不会忧惧难过地哭成这个样子。可是虽然哭了,她的衣服却还是丝毫不乱的,身上也没有麻.古特有的香味,所以,还好,赶上了。

    我抬起头来,望着艮,十分果断地说:“感谢,需要我带什么话,请说吧。”

    这是我与他之间的约定,既然答应了,就必定要做到,言出必行是男人最基本的守则。而且,对于他,我是真心的感激,没有他的话,我不可能如此干脆利落地把合欢救出来。

    艮轻轻地拉了拉风帽的帽檐,面色沉了下来,不再像之前那样明朗多言。

    “告诉他,老爷子快不行了。”艮淡然地说,“想怎样随他,就是,这是他该知道的事。”

    我听懂了,这似乎在说谁的大限到了,快要死去的意思。这应当是一件悲伤的事情,但是艮在言语的时候,并没有流露出什么悲伤的气息,似乎在他眼中,那只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虽然完全不懂这其中的因缘际会,但是既然艮特意出现,来告诉立夏这件事情,也就意味着,他口中的那位“老爷子”,至少在立夏的生命中,会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吧?

    “我……会转告他的。”我滞了一阵才说出口,“立夏……会难过的吧?”

    艮也沉默了一阵,说:“谁知道呢?三千年前,他为了那个人离开本族,甚至在此后的时间里多次与同族作对,我们已经与他断绝来往了。今天的事情,是我自己的意思,与族群无关。”

    我心情复杂,对眼前这位大妖的好感不自觉地又多了几分。

    妖比其他种族都更加独立,因为有血缘关系的生命一起修行为妖的毕竟是少数,所以他们大多独来独往。本体为同类的妖之间多少会有些羁绊和互助,但也相对淡薄。立夏的族群,在妖中似乎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

    按理说,这是很值得珍视的,可是立夏居然放弃了这样的一个族群,选择了单打独斗,一直持续了几千年吗?

    “他是为了……”我的头脑中浮现出丽卿的影子。

    艮是非常敏锐的,一下子就看透了我心里的想法。

    “酒吧里那只狐妖,你们那老板娘?不是,我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凑到一块去的。当时巽决定追随的,是神族,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是,听说很强大,是无坚不摧的一位。巽的性格,不是绝对的强者,是根本无法收服他的。”

    神族,无坚不摧的神族?

    我的脑海中,不知怎的浮现出那个身着一尘不染的白衣,容颜可与日月争辉的古装男人的影子来。

    能够制造出这种羁绊的人,大概也就只有他了吧——那个我每每想起,就感觉心情复杂的特殊存在——白龙战神。

    走神之间,只听艮继续讲道:“巽是我们一族中非常罕见的天才,很年轻就轻松进阶了大妖阶,当时在妖界还曾引起过异动的。但是,那一段时间,有一位神族不知为什么,游走四方,专门挑战和降服妖族中最有实力的存在,而且,还挑得很,大多数妖的脾性他都看不上,完全不像是神族的所为。后来,他不知用什么手段,收走了妖族中非常非常有名气的四只大妖,这其中就包括了巽。本来以为,这件特殊的事情一定会在世上引起什么不平凡的异动,但是,最终并没有。这四位大妖,追随了那个神族之后,竟然销声匿迹了,曾经的名气、辉煌,全都不复存在。他们好像从这个世界上彻底地消失了。”

    “后来才发现,原来他们并不是失踪或者死掉了,而是他们自愿抛弃了原有的身份和地位,甚至抛弃了原来的名字,心甘情愿地作为一种藉藉无名的存在,无声无息地隐居在人类的世界里。妖族对于荣誉和骄傲视若珍宝,但是当我再次见到巽的时候,他已经完全不是从前的他了,变得……令人讨厌!”

    我听得有些呆住了,他所说的追随神族最终走向归隐之路的四位大妖,不可能是别人,一定是无聊斋的四位——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我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看上去就像是酒吧中普通的侍者,简直可以混同于普通的人类,而且,身上几乎没有任何的戾气。

    从立春的身上,我已经明白,他们的过往必定是不平凡的,但是没有想到竟是如此的不平凡。除了立夏之外,他们中的每一个,在很久很久以前,也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另外一个名字吧?

    原本以为,他们是丽卿的追随者,可是今天我才知道,真正收服他们的人,不是丽卿,而是白龙。

    我们相处也快半年了,对他们几个的性格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他们四个人的性格各不相同,但无论是温柔还是淡漠,无论是傲娇还是憨厚,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的个性是脆弱的,也就是说,不会被诱惑,也不会屈从于暴力。那么白龙究竟使用了什么手段,竟然能让他们宁可放弃自我,也要心甘情愿地追随呢?

    如果白龙真的是我梦中见过的那个样子,那么,我实在难以想象他会使用什么心计。他虽然是高高在上的神,可他给人的感觉却剔透而纯粹,纵然深不可测,却并不防碍他的清澈见底。

    艮说,这四位大妖是白龙在妖族的强者之中精心挑选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确实很喜欢他的品味,因为我喜欢他们四个,他们四个很快就成为了我生命中重要的存在。

    无论他们的性格有多么不同,他们的身上却有着一个极大的共同点,那就是淡淡的温暖和光明。

    这也正是我喜欢他们每个人的原因。

    那么,几千年前,白龙为什么踏遍这个世界,费尽心力地去寻找他们四个呢?

    他们又是如何到了丽卿身边的呢?

    如果,白龙是无声无息地消失在了三千年前,那么,他是已经预见了自己将会消失,所以,才特意为了丽卿,物色并收服了四个强大的保护者吗?

    我的心中忽然涌上一种不祥的预感。

    白龙,是死了吗?总觉得把立春他们四个安置在丽卿身边的这个行为,更像是一种沉默的表达,更像是某种……遗言和嘱托。(。)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二四章 消解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走了。”艮忽然说。

    “我会转达的!”我如梦初醒,才发觉自己沉浸在想象中的时间已经太长了,“转达之后,我还需要做什么吗,比如说,通知你?”

    艮轻轻地摇了摇头。

    “告诉他就行了,本来也不需要他做什么。这一次看到他,发现他过得似乎还不错。”艮又习惯性地拉了拉帽檐,似乎想要遮挡住不太平静的心绪,不过最终他还是一抿嘴,露出了一个微笑。

    “最近的感觉很不好,世界可能会变得不太平,人类,你要小心哦。”

    留给了我一个善意的提醒之后,他的身形就忽然消失在夜色里,就像是那黑色的影子忽然化成了空气。

    我呆呆地望着他消失的方向,心潮起伏。他特意跑过来寻找立夏,自作主张地向他通报本来可以不通报的重要消息,可见长久以来,他一直在牵挂着立夏吧?

    而且,身为大妖的他,一定是觉察到了血月的威胁,才会给了作为人类的我那样的提醒吧?

    我竟在那黑色的影子中感受到了一丝淡淡的温暖。

    怀中抱着的女孩动了一下,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呻.吟。

    醒了。

    我低下头去看她,她的头在我的臂弯中侧向一边,颈间银色的感恩之怪的印痕并没有消弱,依然发着微光,十分美丽。我有些放下了心来,而她长长的睫毛微微翕动了两下,张开了眼睛。

    当她看清楚我的面容的时候,似乎是一下认出了我,微启唇,轻轻地“啊”了一声。

    我看了看巷子里车头抵着水泥墙的白色轿车,担心那几个人过一会也会醒来,所以,急促地问道:“你能走路吗?我们得快些离开这个地方。”

    合欢转过头,看清了周围的景物,似乎忽然记起了什么,眼神一下子充满了恐惧。她慌乱地点了点头。

    我把她扶起来,她两腿发软,几乎不能走路,全身的重量几乎都软绵绵地压在我的身上。看得出,她也很不好意思,但是,那并不是她自己能够左右的。我叹了口气,把后背转向她,说:“上来。”

    她半天没动静,我转头一看,她呆在那里,脸涨得通红。

    大概是从来没有跟异性有过这样近的接触吧,所以才会一下子红了脸,不知所措。

    我本来心里没什么,给她这么一弄,倒觉得脸上也发起烧来,好像做错了什么似的。但是现在可不是为这些事矫情的时候,不要说那几个人醒过来,就算是胡同里突然出现一个路人,看到这情形报了警,想说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是基本不可能的。

    “上来!”我不得不加重了语气,对她命令道。

    合欢涨红着脸,从身后用双臂环住了我的脖颈。我蹲下身把她背起来,快速地向巷子外面小跑。

    她很轻,就像没有重量一样,也或许,是这些日子我的力气变大了。总之,我背着她,依然能够跑得很快,眨眼的工夫就成功地脱离了危险地带。

    来的时候,是艮驮着我,从天空飞行过来的,所以这里距离酒吧其实已经很远了。要是这样背着她走下去,就算我不觉得累,走上两个小时也不见得能够到达。所以我找到了公共自行车的停放点,把她放下来。

    “是……是你救了我吗?”合欢红脸低着头,用细不可闻的声音问。

    “算是吧。”我想了想,觉得只能这样回答,再多答一句话,都无异于给自己多找麻烦。

    “谢谢你……”她继续低着头说。

    她本来就是一个很羞怯的姑娘,经历了这么多事情难免心力交瘁,此时能大着胆子与我这样交谈,恐怕也算是难为了她。我只是想把她救出来,现在这个目的已经实现了,所以,我也并不想再给她增添什么压力。

    “没什么,现在没事了。”我说。

    我刷卡领了一辆公共自行车,示意她坐上后座。我蹬着自行车,沿着夜晚的道路,向酒吧的方向骑去。

    女孩安静地坐在后面,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我没有回头,却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她那由内而外的紧张。她的呼吸憋住了,手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就算是坐不稳,也不敢伸手去抓我的衣角。

    忽然觉得有一点好笑,这个家伙,多么像以前的我呢!

    我也没有吭声,默默地把自行车蹬得平稳。

    当我们回到酒吧的时候,已经到了凌晨,夜色浓郁得化不开。

    酒吧里面,一切如常,还是热热闹闹的,音响传出的布鲁斯的乐声,被人声压得时隐时现。

    唯有墙角的一抹红衣,在幽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在靠近门的一张小桌后面,珊瑚一脸焦急,不停地拨打着手机,把手机放到耳边去听,又一脸失望地放下来,重新输入号码。她的头发乱了,脸上挂着一丝泪痕,把妆容都弄花了。不过,酒吧本来就是发泄的地方,三杯下肚之后忽然开始失声痛哭的男男女女并不少见,所以这个少女的举止根本就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目。

    这一路上,我并不知道合欢究竟在想些什么。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想但凡是多少有点智商的人都会觉察出事情的不对劲,以及这件事情与珊瑚不可分割的关联。但是这一路上,她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什么也没有说。

    所以,我也并没有打算告诉她,虽然我确实已经从怪的身上获取了很多信息。

    感觉告诉我,珊瑚已经不会再对她产生威胁了,而珊瑚在合欢的心里,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她们之间的事情,或许还是交给她们自己解决比较好。

    也或许,珊瑚自己会告诉她所有的一切也未可知。我注视着珊瑚的脸,她看到合欢的那一刻脸上的神情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她完全顾不得周围其他人的存在,一下子扑上来,紧紧地抱住合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看到立春步履匆匆地走过来,充满耐心地对两个女孩好言相劝,又带着她们,去向了角落里比较僻静的包厢。在那里,她们可以说很久很久的话而不被打扰。

    这一幕看上去还挺不错的,我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正好此刻,立夏端着一只托盘,从我的身旁轻飘飘地过去。

    我叫了一声“立夏”,伸手轻轻地扯住了他没有拿东西的那只手的制服袖子。(。)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二五章 夏至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立夏吓了一跳,差点把手里的托盘扔出去。

    “搞什么!”看到是我,他气冲冲地吼起来。

    我从来没有这样忽然把他拽住过,所以他反应有点强烈。刚好我站的地方没有什么客人,他也就放心地冲着我发飚。

    我是多么熟悉这个样子的他,从来不会温柔地待人,得到他一句夸奖难比登天。不过,从他那凶巴巴的语气里,倒是从来感觉不出什么真正的恶意。

    同样的,他对待客人并不像立春那样善解人意,也不像立秋那样高贵优雅,他就是一付很随意、很直率的模样,但是做事很麻利,很精准。最初我还很奇怪,这样大大咧咧嘴又不甜的服务生,难道不会被投诉吗?可是没想到,立夏的粉丝一点都不比立春和立秋少。

    而且,他特别容易在年轻的女孩子中圈粉,甚至有些未成年企图混进酒吧来的女孩,全都是冲着立夏来的。

    不知不觉在酒吧度过了半年之后,我完完全全理解了这一切,所以此刻,在立夏回过头来,挑着眉瞪着我的时刻,我忽然无论如何都没法把艮让我带给他的消息说出口。

    我松开了他的衣袖,低低地说了一句:“没事。”

    立夏瞪了我一会儿,低低地咕哝了一句,可能是在骂我。然后,他就转身离开,忙他自己的事去了。

    我有点恨自己的优柔寡断。这件事情,是必须告诉他的,不仅仅因为这是我对艮的承诺。正因为这件事对于立夏来说应该是很重要的,所以艮才特意跑来告诉他,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是正因为这件事情很重要,所以此刻我才忽然说不出口——那毕竟是关系到生离死别的事情。

    当立夏转过头来,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望着我,我忽然想到了听到父母死讯那一刻的自己。那一刻,我的整个头脑都空白了,身体比意识首先感觉到疼痛。

    妖族的死别是什么样子呢?他们的生命毕竟那么长久,所以,作为人类的我完全不能想象,他们会因为生命的长久看透生死,跨越悲伤,还是会因为生命的长久而把情感化为更深刻、更值得眷恋的东西呢?

    反正让我注视着他的眼睛,把消息这样传递给他,我竟然做不到。

    思来想去,我从吧台拿了纸和笔,把艮让我带给立夏的信息写下来,写成了一张字条,并且写明了艮的名字。

    想了想,我又在下面加上了一句话。

    “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和我最爱的人们在另外那个不知名的世界里相遇,并且重新相守。那一刻,我希望能够对他们说,我过得很好,这一生并没有虚度。”

    写好了,看了看,忽然觉得很幼稚,于是我又把它们擦掉了。

    我把纸条折起来,悄悄地塞进更衣室立夏挂在衣架上的工装裤口袋里。

    人类总是容易把事情复杂化,也许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复杂呢?

    可是,我看着他们挂在更衣室里的衣服,又总有一种必须小心对待的感觉。他们是妖,会人类所不能想象的各种法术,也就是说,衣服什么的,变一变就可以有,根本不需要这样费劲地手工更换。可是眼前的这些衣服,都是他们亲自去商场里买的,不是法术变成的,而是货真价实的人类制造的物品。

    他们与普通的妖族也是不一样的,听了艮的讲述之后,我就更加这样觉得。

    从那一晚之后,立夏忽然失踪了几天,什么信息也没留下,踪影全无。

    但是酒吧里的几位,却都没有流露出什么担心的意思。

    我悄悄地去问过立秋,知道立夏确实是不声不响地失踪的,并没有向老板或是他们说明去哪里,要去多久。不过立秋像往常一样用淡泊的语气说:“不用管他,过几天就会回来了。”

    我想立夏一定是因为看了我留下的字条而作出了什么样的决定。那么他现在,是去与那位“老爷子”见面去了吗?如果见到了对他怀有敌意的族人,会发生什么危险吗?艮会不会在那里?他们两个,会在那里相遇吗?

    看到酒吧里的其他人都是一付无所谓的态度,我心里倒也略微有些释然。他们几个在一起,至少有三千年了吧,他们彼此之间的了解,一定比我这个只认识了立夏半年的人更深刻。

    而且看起来,如果他们中的谁想要离开,是不需要经过任何请示和批准的。这也就说明了,他们都是自由的,并不是因为身上带着什么束缚而被迫留在这里。

    立夏回来的时候,正好是夏至的那一天。

    就在这一天的清晨,我还在想,立夏究竟会不会回来呢?因为今天,酒吧里例行是要有庆祝活动的吧?

    立夏缺席的节气,毕竟还没有过,不是吗?

    其实自从谷雨之后,每到一个节气的当天,我就有一些提心吊胆,因为总有一种预感,觉得如果有下一次人间的劫难,就应当发生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可是到现在为止,至少在我所居住的地方,还没有发现什么异状。

    夏至这一天丽卿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来纪念,这一点我并不清楚,但是“冬至饺子夏至面”这样的说法,就算我从前没有刻意地了解过关于节气的事情,也是知道的。

    不知为什么,夏至这个节气并没有什么特别,却比其他节气更容易让人记住。这一天吃面条这个习俗,也有更多的人在以无所谓的态度遵守着。

    “今天是夏至,应该吃面条啊!”

    “是吗?那就吃面条吧!”

    大概就是这样的一种态度,记起来了,就吃一下,也没有什么坏处,反而有一种吉利的仪式感。

    至于夏至究竟为什么要吃面,众说纷芸,甚至有说夏至这天吃面可以防雷电的。这种说法我觉得最不靠谱,因为据我所知,似乎龙神一族是专司雷电的,而拥有自然之力中杀伤力最强的雷电之力的白龙神,却是个非常喜欢人类的家伙,是绝对不会平白无故地用雷电去劈人类的。至于吃点面条就可以防雷电什么的,那就更没来由了。

    所以我觉得比较合乎逻辑的一种说法,是夏至这个时节,刚好是小麦新收,可以吃到本年度的第一口新面。这个时候吃面条,有“尝新”的意思在里头。这个习俗,更可能是从北方开端,然后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

    所以我就决定,就先做碗面条,给大家当早饭吃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二六章 好天气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煮面这件事情,是难不倒我的,平时的料理中,煮面是少不了的,而且做起来省时省力。我是北方人,小时候学习做饭,上的第一课就是煮面条。

    不过现在,随着技术的发展,连和面和擀面条的过程,都已经被机器完美取代了。

    现在的家用厨师机,搅拌出的面团甚至可以几分钟出手套膜,相当于手工全力猛揉几十分钟的效果,而制面器可以轻松地把鸡蛋面团变成劲道十足、粗细均匀的鲜面条。

    人类的智慧就是这样奇妙,虽然自身的力气很小,能力有限,可是有需要的地方就会有发展,人类会利用工具打破自身能力的限制,使可能性变得无穷无尽。

    把面条煮熟很简单,就是烧开水,把面条放进去,等着煮熟就行了。但是,这简单的步骤,也有人煮得好吃,有人煮成一锅浆糊。简单的事情,往往也内含着不少的规则,违背了,就得不到最好的结果。

    就拿煮面来说,水温、火候、煮面的时长,这都是最基本的,除此之外,说起来,还真是有不少的小诀窍。

    比如说,不要等到水大开了再放面,而是在将沸未沸,水中漾起一串串珍珠样的气泡时就把面放进去,盖上锅盖,水沸腾时再加点冷水激一下。这样煮出来的面,熟得快且不粘,好吃又好看。

    又比如,如果是自家做的手工切面,那么煮的时候可以稍加一点醋,可以中和碱味,还能让面条看上去更白。

    再比如,煮面时加一点盐,可以防止面条糊烂,加一点点油,可以防止溢锅。面不必在开水中煮到烂透,煮到断硬心即可,捞出之后,面中的余热还是会使它进一步熟化的。如果把捞出的热面条直接放进冷水中过凉,可以使面条更加爽滑有弹性,适合加调料做成各种凉面。

    现在,我就在做鸡丝凉面。夏至这样的日子,天气炎热,一碗凉面,爽口开胃,可以防止苦夏食欲不振。

    这大概也是夏至人们喜欢吃面条的原因之一吧?

    鸡丝凉面看上去朴实,做起来却相当复杂,是面条中比较复杂的一种,因为那一样样的菜码,都需要细细切丝,分别处理,酱汁的调制也很花心思。

    所以我一边切着菜丝,一边有好多的时间用来发呆。

    最简单的东西,其实也不简单呢,就像是看上去最简单的人,也有着复杂的心。我想起了合欢和珊瑚,自那以后,就没有了她们的消息。她们和好了吗?合欢有没有原谅她?今后,她们又将一起、抑或是分别走向哪个方向呢?

    我忽然觉得,人类这种生物,是永远不可能变成纯粹的光明的。身为一个人类,我清楚地了解自己身上全部的缺点和劣根性,即使是在不停地努力试图变得更好一些,那些像是嫉妒、怯懦、优柔寡断之类的特质,也总会时不时地跑出来捣乱。就算是合欢那样纯洁的姑娘,身上也有数不清的缺点,这是根本就不能避免的。

    所以,我希望消灭人类黑暗的那一面,让人类变成光明的存在,原本就是一个无解的命题,而且,只能把自己逼上自我嫌恶的死胡同。

    人类原本就是一种背负着原罪,仍然努力前行的存在。即使这原罪会引来不好的东西,也只能由我们这个种族共同去承担和克服,并且,相信能够坚持和存续下去。

    “什么东西,这么酸,难闻死了!”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吓得一哆嗦,这才发现,因为走神太厉害,所以调酱汁的碗中醋加得太多,酸味四溢。

    居然是立夏。他蹲在旁边的窗台上,皱着眉头掩着鼻子,一脸嫌恶的表情。

    初升的太阳用淡黄色的光包裹了他,把这个总是粗鲁地从窗户跳进来的家伙勾勒得线条柔和。

    我的心脏猛地收紧了一下,接着,便绵软地放松了下来。

    他看上去一如往常,所以,我的话语竟也不知不觉变得一如往常,就仿佛他从来没有离开过。

    “抱歉抱歉,不小心醋倒多了!”我不自觉地笑起来。

    立夏没再说话,但也没有从窗台跳下来。他默不作声地蹲在窗台上,看我把鸡丝和各种菜码摆在过凉好了的面条上,又淋上重新调过的酱汁。

    “喂!”

    当我弄得差不多的时候,立夏忽然叫了我一声,我抬起头来看着他。

    他却别扭地把头转过去,不看着我。

    “人类死掉之后,鬼魂是存在的,只是我们不知道那边是什么样子罢了。总有一天,我们都要去那里,这些不是你们人类的杜撰。”

    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呢?

    我小小地吃了一惊,不过琢磨了一下,觉得只能有一个解释。

    那天,我曾经在留给他的纸条上写下了我自己的心情。原本觉得,也许那种悲伤的同感可以给他带来一丝安慰,但是又想了想,立夏他并不是人类,我怎么能够用人类的心情来揣度他呢?

    刚好那些字都是用铅笔写上的,所以我就用橡皮把那些字擦得干干净净了。难道说,即使是擦干净了,他还是看到了吗?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他是大妖啊!

    所以,现在这句话是说给我听的,用来安慰我吗?

    看着他那别扭的表情,我的心里忽然涌上了一丝温暖。他看上去也很平静,应该是……没事了吧。

    “嗯……”我点了点头,眼眶有点微微的湿润,“下来啦,帮忙把碗端过去哦!”

    “这是什么?”跳下来的立夏好奇地拿起桌上一双红黑两色并且印着花的木筷子。

    “别动!”我连忙从他手上把筷子抢下来,“这是给丽卿姐的。”

    这可是我昨天特意去给丽卿买的筷子。

    这是前两天我忽然想到的一个主意。如果每个节气不得不想办法拿一件丽卿碰过的东西,那么,为什么不是日常的茶杯碗筷呢?

    立春的那一天,我就是无意中装回来了一只酒杯,不是吗?

    只要我能做出她喜欢吃的、适合这个节气的食物,不是本来就可以拿到我需要的东西吗,甚至都不需要得到允许。

    因为洗碗的工作,本来就是我的,不是吗?

    不过,既然是要留存下来的东西,还是觉得不能使用平平常常的,所以,我才特意去买了一双漂亮的筷子,希望不会有人发现什么不对头吧!

    如果可以成功的话,以后似乎就变得轻松多了。

    我正在暗暗雀跃,却看见有人从厨房门口探进头来,用十分暧昧的声调叫着我的名字:“世宁,世宁!”

    我一看,居然是立春。

    “世宁,外面有人找哦,是小姑娘哦!”

    立春笑得像花一样,绝美的容颜此刻却显得有一些诡异。

    “找我?”我感觉很纳闷,谁会这么早特意跑来找我呢?还是小姑娘?

    摘下围裙,走出门去,在暖洋洋的日光照耀下,门口真的有一个女孩的剪影。

    我揉揉眼睛,仔细一看,居然是白合欢。

    她还是穿着一身素白色的裙子,把一个方形的用花布包着的小盒子抱在胸口,不安地在门口走来走去。

    看到我,她轻轻地“啊”了一声,像是想要叫我的名字,又忽然不好意思,所以声音就变成了一个“啊”字,噎在了喉咙里。

    她的脸忽然涨得通红,搞得我也忽然局促起来。

    “你……你怎么来啦?”尴尬地冷场了数秒,还是我先打破了沉默。

    “今……今天是夏至,”姑娘红脸低着头,用蚊子般的声音说,“我们家乡都是做夏至饼的,不一定合口味,不过,还是想送一点给你尝尝。请你……收下!谢……”

    结果她颠三倒四地说不清楚话,最后,她忽然把小包裹往我手里一塞,转身飞快地跑掉了。

    来道谢的吗?我低头看着手里包得很精细的盒子,摇摇头露出了微笑。

    夏至饼是什么,我还真没有吃过呢!

    刚刚似乎一直有鸟儿在清脆地鸣叫,我用手遮住日光,抬头看了看天,却并没有发现小鸟的踪迹。

    真是一个不错的天气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二七章 晒龙袍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天气越来越热了,有时甚至窒闷得难以忍受。原来我很少注意这些,因为冬有暖气夏有空调,几乎感受不到四季极端的对比。可是自从来到了无聊斋,除了酒吧开业的时候会开空调,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我已经很少使用空调了。

    丽卿他们平时也是不使用空调的,当然,他们也根本就不需要。

    当我有心去认真地感受四季的不同,才发现,原来四季竟然是如此泾渭分明。进入农历六月,有时热到身上连衣服都穿不住,而折扇变成了床头必备的最好朋友。

    雷雨也变得多起来,但是都非常短促,来去匆匆,降下的雨水完全消解不了暑热的窒闷,只能像蒸笼被揭了一下盖儿,吹过一阵凉风,让人能深深地喘一口,接着,蒸笼的盖子便又盖上了。

    有时候我在想,白龙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缺席了,可是天上依然会电闪雷鸣,看来,这世界离了谁真的都是一样好好地存在着,无论他曾经有多么强大多么传奇。不过,一直在天上司掌雷雨的是谁呢?也会是龙族吗?

    不愧是小暑时节,真正的暑热难当,防暑降温无比之重要,我越来越经常地熬制各种各样的消暑汤水。

    在没有空调和电扇的古代,人们就是借用这些无数年经验的总结,来度过漫漫炎夏的吧?

    消暑汤有很多种,不仅仅是使用食材,有些时候还会加入药材,比如甘草、泽泻、荷叶、土茯苓、木棉花,都是这个时节常用的煲汤药。至于食材,那就用得更多了,例如乌梅、山楂、苦瓜、薏米、莲子,都是适合在这个季节煲汤羹糖水的,有着防暑降温,去火开胃的作用。

    这些天我最常做的就是酸梅汤,乌梅山楂甘草和冰糖按比例配好,放到锅里煮,凉了之后冰镇起来,就是不太甜的市售九龙斋酸梅汤的口味。药店也放出了配好的酸梅汤料,要是为了省事的话,只要买来打开一份扔进锅里煮就可以了。不过现在的我喜欢上了在市场自选食材,亲手调配,以求不断进境的极致口感,简直变得像一个家庭妇女。

    常做的还有四豆汤,把红小豆、白扁豆、绿豆、黑豆和甘草稍稍浸泡一下,一起放进砂锅里煮。大火烧开以后,改小火慢煲两小时以上,待到豆米熟烂,加入冰糖或红糖调味,热饮冰镇都好喝。

    食物是从大地生长出来的,吸收了日月精华,又为人类采食,成为我们身体的一部分。很神奇的,它们与生俱来就有着许多奇妙的功能,进入人类的身体之后,可以在不知不觉中调整着人体的机能和微循环。

    就拿四豆汤来说,红豆可以清热利水,扁豆可以化湿补脾,绿豆性寒,是清热去火的佳品,而黑豆则比较温和,既营养丰富,又能中和绿豆的部分寒性,使之不致寒凉太过。这一切,在古代的中医典籍中就有记载了,那时的我们,就已经懂得如何与自然万物共生。这样一想,就忽然对这些普普通通的食材充满了感激之情。

    今年真是奇妙的一年,有许多个特殊的日子刚刚好重合在一起,比如立春和春节,比如芒种和龙生日,比如说小暑和六月六。

    六月六是一个奇怪的日子,不知为什么会在各地出现不同的祭祀风俗,也许是“六”这个数字自古就被视为一帆风顺的吉利象征,也或许是在很久很久以前确实发生过什么事情。总之,对于人们来说,六月六大概比小暑节气更加值得纪念。

    这个日子,在全国各地的纪念方式各不相同,而且差异很大。有的地方是祭祀,有的地方吃素,有的地方吃羊肉,还有的地方回娘家。另外,六月六这一天,人们可以把端午那天系在手腕上祈福辟邪的五彩线取下来了,然后高高地抛出去,据说这样会被喜鹊衔走,待到接下来的七月初七,会变成银河上编织鹊桥的材料,来帮助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的相会。

    五彩线虽小,可是世界上有亿万人口,每人抛出一根五彩线的话,也足以织就一座规模宏大的彩色大桥了。爱情是人类世界永恒的主题,能够为千古传唱的爱情出一份力,即使听上去像天方夜谭,也不妨碍人们趋之若鹜地遵循着这个浪漫的习俗。

    或许是希望自己一定也要有美好的爱情吧。

    六月六的另外一个覆盖范围广的习俗,就是“洗”和“晒”。洗浴,洗衣服,甚至在元明清朝代这一天还是传统的“洗象日”,把大象引到水潭中洗浴嬉戏,引来众多百姓围观。而这一天,人们还把洗好的衣物、以及刚刚收成的粮食、农产品摊出来晾晒,庭院屋顶都铺得满满当当,五颜六色,很是壮观。甚至大小寺庙道观,在这一天都习惯举行“晾经会”,把藏存的经书统统拿出来晒,所以这一天还被称作“晾经节”。

    古代交通不便,各地民风差异很大,却会在同一个日子有如此相似的习俗,大概就是因为这个时节,阳光确实是很好吧?

    太阳是光明的存在,只要太阳还高高地悬挂在空中,就仿佛是安全的,黑暗和邪恶都无处藏身。

    其实这一天还有一个别称,叫作“晒龙袍”。

    有人说,之所以有这样的名称,是因为这一天是龙宫里的龙王大人选定的晒衣晾宝的日子,龙王司云雨,所以龙王晒衣的日子绝对不会下雨,相反的,阳光一定会非常之好,晒衣不腐,晒书不蠹,所以人们也就跟着在这样的一天晒起衣服来。

    不过现在的我,每每天听与“龙”有关系的传说,心里就总是像打鼓一样,颇不宁静。

    所有的传说其实都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由于太过久远,失去了其最初该有的颜色。我知道,真正的龙并不是海底的龙王,那么,这一天是怎样与龙扯上关系的呢?

    与“晒龙袍”有关的那位龙神,又与白龙有着什么样的关联吗?

    我还记得“龙生日”的那天,丽卿显得很兴奋,她的快乐,即使不说出来也可以体会,所以我本以为六月六也会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但是不知为什么,我感觉丽卿不是很喜欢这个日子,从前几天开始她就没精打采的,似乎心情不佳。(。)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二八章 鬼挑瓜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实际上,或许不只是丽卿,对于这个日子,我的感觉也很不好。

    因为每每当我想起“晒龙袍”这三个字,意识里泛起的颜色,永远都是一片鲜血般的红。

    洗衣晒衣是每个人都逃避不了的家务劳动,到了酒吧之后,我的工作有时还要包括洗晒酒吧的椅套台布,所以对于洗晒非常有感触。在阳光强烈的日子里洗晒衣物被褥,过午后收回来的时候是热乎乎的,把鼻子埋进去嗅一嗅,还能嗅到阳光的味道。

    有人很不浪漫地说其实那是被太阳晒死的尘螨的味道,但我还是觉得那气味非常好闻,是让人恨不得立即抱着或是钻进去美美地睡上一觉的那种感觉。

    所以,提起晒衣,怎么想都应该是一件美好的事,而不会像现在这样,想起来就觉得心中惊悸。

    意识里,总是有一件雪白的袍子,上面染满了鲜红的血。似乎有一个声音在飘飘渺渺地恳求着:“拜托,把它挂起来,挂起来之后,百邪不能近……”

    这是谁的血?

    鉴于这么久以来我做梦梦到的似乎都是白龙的事情,而这个日子被称作“晒龙袍”,又牵扯到了龙,所以我暗自疑心,我无意识中捕捉到的,不会是白龙的血衣吧!

    是什么,能让一位天神流这么多的血呢?

    在我的心目中,白龙似乎应该是像三国时的赵云那样,征战无数,却在临终前全身上下都不曾有过一块伤疤。这不详的意识总让我的心里也倍感沉郁。

    我把煮好的解暑汤放进冰箱的冷藏柜,然后就上床睡觉了。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全身的血液里都泛着一股不安的躁动,胸口仿佛压着重石,压得喘不过气来。最终,我的手到处摸索挣扎着,猛力地往里吸气,才终于摆脱了梦魇的重压,一下子张开了眼睛。

    看了看表,时间才过去了不到三个小时,都还没有过午。

    我躺在自己的床上,满身是汗。院子里非常安静,既没有鸟叫,也没有蝉鸣,没有风,什么都没有,异常的不对劲。

    这栋建筑的生命力好像突然被抽空了,有一种莫名的空虚感,这是从来不曾有过的。我猛地起身,一骨碌下了床,往前厅跑去。

    我找遍了前厅,又找遍了后院,一个人都没有。酒吧像任何一个节气中那样,变回了古代建筑的样子,并且隐匿在了街巷里,变成了常人看不见的存在。

    但是,无聊斋里,同样没有了丽卿和立春他们四个中任何一个人的气息。

    我受到的惊吓并非空穴来风,之前,他们也经常这样一起出去,但是那从来没有引起过我的恐慌。无论他们去了多么远的地方,总会有一些气息残留在这里,而且,直觉也告诉我,他们只是暂时地出门去了,不久就会回来的。

    可是这一次,我的直觉居然失灵了。这里已经再也感受不到他们任何的气息,就仿佛一切都不过是一个梦,他们几个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而我的心里也是不安的,因为感觉全然变成了未知,无法预测他们究竟还会不会回来,也不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

    虽然是白日高悬的正午,整栋建筑此刻却给我一种空虚飘渺,鬼气森森的感觉。

    当我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我不知不觉地跑到了正厅,拉了一把椅子,在白龙的巨幅画像前面蜷缩着坐下了。

    是我的身体自动指引着我来到了这个地方,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但是当我注视着画中白龙温柔的眼睛,才明白这大概是整栋建筑中最能给人安全感的地方了。这幅画中,藏了战神的三片龙鳞,无论我对梦里的白龙怀有一种怎样复杂的感情,仍然会在无意识中被他所吸引,受到他的庇佑。

    他们这是去了哪里呢,为什么连痕迹都没有留下?而且,我有一种深深的担忧,他们还会回来吗?

    应该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否则他们不会消失得如此突然。或许他们会回来的,可问题是在他们那里,时间的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一百年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弹指一挥。没准儿他们回来的时候,我都已经老了。

    这么一想,忽然有点害怕了起来。

    白天应该是不会闹鬼的吧,而且,这世界上似乎也没有鬼,但是不知怎的,我就是觉得鬼气森森的,阴寒彻骨。

    这可是在“小暑”这样一个全年最热的节气里,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

    我坐在椅子上,在炎热的空气里感觉寒冷,渐渐地似乎动不了了。

    各种各样不好的意象涌入我的脑海,乱七八糟地混杂在一起。染血的袍子,血红的月亮,恶魔的獠牙,坍塌的房屋,哭嚎的人们。之前从网上看到又被我忽略的信息忽然跳出来——六月六不但是洗晒日,似乎还是……鬼挑瓜节吧!

    大概是因为幽冥地府也有炎热的夏天,到了六月六这一天,冥府的门会打开,各路小鬼进入阳间,挑选西瓜带回冥界去消夏,所以这一天,是特别容易撞鬼的日子。

    这也实在是太扯了,怎么看都不过是人类无聊时的臆想。要是真如传说般的有鬼,鬼都是怕太阳的,从来不敢在白天出来,所以冥府根本不可能会有太阳。要是没有太阳的话,怎么会有炎热的夏天呢?

    要是说他们会在冬天出来挑火炉,大概还更令人信服一些。

    从来没有想过,我居然也会遇上这样的事——身边的人原本还是好好的,不久以前还曾欢声笑语地在一起,可是转眼之间就消失不见了,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留下的只有说不尽的恐慌和孤独感。

    几千年前,白龙无声无息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丽卿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呢?会不会和我此刻的心情一样?

    前门的风铃传来叮的一响。

    我怔了一下——今天外面并没有风,一丝风都没有。

    他们回来了吗?我只是在这里矫情地无病呻.吟了?

    可是不对,没有他们的气息,如果是他们的话,我可以感觉得出来。

    那么,是客人?

    今天,是小暑,是酒吧变成“无聊斋”的日子——不会有客人,客人根本就看不到我们!

    所以,是什么?!

    我噌地站了起来。却在这时,在我体内沉寂了很久很久的神秘人忽然发了话。

    “世宁,不要看!不要用你的眼睛……去看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二九章 来客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不要用眼睛去看他!”

    这句话的出现,其实是没头没脑的。

    我并没有看到任何人,我只是感觉到有什么侵入了。我相信那并不是人,因为普通的人类是进不来的。

    但是像心中有了灵犀一样,我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因为我差点就本能地使用内在之眼去观察了。

    我收回了所有的注意力,并且试图令集中力涣散。神秘人的语气很急促,我还从来没见他如此紧张过,所以,此刻最好的选择就是不问为什么,只按照他的指引去做。

    不要用眼睛去看他,就是,不要试图动用不同于人类的能力,不要引起任何“人”的警觉。也就是说,神秘人希望此刻,我能表现得像一个普通的人类吧?

    我是这样理解的。

    果然,就在下一刻,大厅的门“呀”地一响,有一个人没有敲门,便把门打开,径自进来了。

    是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他进来的那一刻,整个屋里甚至明亮了一下,因为那居然也是一个容貌非常抢眼的人。

    外国人。

    来人一头金发,是非常罕见的灿烂的金,仿佛天然闪着光芒。那头发修得短短的,刚刚过耳,微卷着,有一丝慵懒的凌乱。而来人的容貌如同油画中冷艳的贵族。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洁白的衬衫领子一尘不染。黑色的礼服袖子里露出一小截白衬衫的袖口,两颗雕工精美的袖扣闪着微光。他的手指修长而白皙,骨节有力的左手中,握着一根精致的手杖,如同手执权杖的高傲的君王。

    这个人走进来,没有脚步声,甚至没有任何可以直接传递的气息。从他的身上,我什么都感受不到,好与坏,善与恶,温暖与寒冷,危险与压迫。

    现在我并没有使用任何特殊的力量去窥探他,但是什么都感觉不到一定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作为最最普通的人所度过的岁月已经有二十年,所以很清楚,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有着自己赖以感知的直觉的气场。对方是个什么样子的存在,对你喜欢还是不喜欢,善意还是恶意,往往在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就能知悉。

    但是此刻,从这个不速之客的身上,我却什么都感觉不到。即便他人就活生生地站在眼前,在知觉里也仿佛他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能感觉到的就只有一片空虚。

    来人看到了我,露出了一丝惊讶的表情。他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忽然露出了一个明亮的微笑。

    “你好。”他彬彬有礼地打起了招呼,声音是完美的男中音,非常动听。

    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是如同南国的深海一般迷人的宝石蓝。

    酒吧里并不是没有外国客人,来我们酒吧的外国客人还是挺多的,各种国籍、各种肤色的都有,所以见到外国人我并不会感到有多么诧异。但是这个“外国人”的外表实在太美了,而且,我内心里可以确定,他根本就不会是人。

    这还是我第一次在华夏的大地上见到长得不像华夏人的非人类的存在。

    我体内的神秘人的气息消失了,这一刻,他消失得如此彻底,甚至连我都感觉不到他了。我明白,他是刻意为之,目的是把我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普通人”。但是我又觉得有一些好笑——无聊斋现在是常人看不见的状态,我既然出现在这里,就已经可以说明问题了。难道只因为表现得更像人类,就会对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有什么改变吗?

    见我愣着没说话,来人便又笑眯眯地问:“你是这里的……”

    “员……工。”我结巴了一下,回答道,“我是在这里打工的。”

    “原来是这样啊,”男子微微垂了眼睑,若有所思,“那么,你们老板呢?”

    果然是来找丽卿的!

    从神秘人表现出的紧张,我就猜到这个人可能是极其危险的,必须小心应对。而神秘人曾经过说,他之所以会来到这里,寄居于我的体内,就是因为丽卿将会面临巨大的危险。

    那么,这个是敌人吗?危机自此拉开序幕吗?

    “老板?……不知道。”我回答说,“老板大概出门了,老板出门是不会告诉我们的!”

    男子抿起薄唇,微微地笑了笑,看上去十分温和可亲。他向前走了几步,姿态非常随意,却没有发出半点脚步声,看来完全不在意我发现他的异于常人。

    “还真是不在呢……”他望着我,碧蓝色的眼眸如湖水荡漾。他的目光一点也不锐利,但却像一把无形的刀,轻易地刺穿了我的身体。

    有一种感觉,在他的面前,似乎什么都无法隐瞒,他的那双妖异的眼睛完全可以看透一切。

    但他却只是微笑着望着我,什么也没有说破。

    “那就是说,你也不知道老板什么时候回来了?”

    “不知道。”我干脆地回答。

    由于无法使用内在之眼观察,所以现在的我,既无法弄清楚他是什么,也无法弄清楚他的来历、他有多么强大,所以心里倒还来不及紧张害怕。这个人没有带来任何的压迫感,我感觉与他相对,比最初见到后卿的时候还要轻松得多。

    他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吸了一口,又张开了眼睛。

    “我只是来打个招呼的,人不在,也没有办法。”

    我鼓足了勇气,大着胆子问:“请问您是哪一位,有什么可以转告给老板的吗?”

    男子愣了一下,忽然呵呵地笑起来。

    “不不,我和你们老板不认识。今天就是想过来看看,看看这无聊斋的老板是不是像传说中的一样……”

    他话并没有说完,却忽然像幽灵一样飘到我的身边,低头把嘴唇贴近了我的耳朵。

    “人类,今天可不是一个好日子!你有没有见过,天上的月亮会吃人哦!老鼠的话,还是找个地洞躲起来得好。”

    他的声音在耳边低低地回响,语气听上去森冷阴鸷,让我猛地打了个哆嗦。但是当他抬起头来,重新对我露出一个微笑的时候,那微笑却温和而灿烂,让人疑心刚刚听到的话语是不是自己的幻觉。

    我呆在原地,而他抬起没有握着权杖的右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接着,他便转过身,轻飘飘地从门口出去了。

    隔了几秒,我忽然醒悟过来,迅速地冲到门口,跑到了街上。

    眼前的一切,把我彻底惊呆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三零章 防护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站在无聊斋的大门口,定定地向外看着。我可以看到街道,街道上的人们却看不到我。

    外面没有了那个人的踪迹,天空变得昏暗和阴翳,好像不再是正午,而是到了黄昏和夜晚。但是街道却并不黑暗,相反,还非常明亮,这明亮是不正常的,恐怖的,令人目瞪口呆的。

    我们的酒吧所在的街巷,整整两排房屋,全都燃起了熊熊大火。那火焰是诡异的红色,烧得非常旺盛,火光直冲天际。

    街道上,无数人在奔跑和撕心裂肺地哭嚎。

    放眼望去,除了无聊斋和街对面后卿的古玩店没有受到火焰的影响,显得分外突兀之外,剩下的房屋全都被火焰吞噬了。

    熟悉的街道,熟悉的人们,一瞬间全都陷入了挣扎的噩梦。街道的建筑全是古旧的低矮小院,说起来还算得上是小城的一景。它们在上一次的血月天灾中得以保全,却竟然在这来得莫名其妙的大火中难逃劫难。

    我能怎么办?

    就在这一刻,古玩店“谜”忽然有了动静。

    我看到几个店员从古玩店里出来,在街上招呼奔跑的人们,让他们躲进古玩店中。这是违背常理的,任何一个思维能力正常的人都不可能选择在大火燃烧的街巷进入一栋建筑物避难,而是应该继续向着开放的空间奔跑。但是慌乱的人们似乎在这一刻集体智商下线,一经招呼,就纷纷涌进了后卿的古玩店。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那个吸血的族群,本来就最善于操纵人类的意识,只是这样的能力此刻居然用在了拯救人类的生命上面,还是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不过,站在外面招呼人群的毕竟还是少数,更多的从古玩店中走出来的店员,已经直接恢复了僵尸形态,每一个都是毫无血色的苍白皮肤,长长的黑色头发,红色的眼睛,鲜血般的唇色,微启嘴唇就能露出小小的尖锐獠牙。

    他们大摇大摆地从店里走出来,与慌乱奔走的人们擦肩而过,但却没有引起人类的任何恐慌。我明白,现在的他们,是人类根本看不见的一种形态。

    我没有看到后卿的身影。店员们在已经化为僵尸形态的东城的指挥下,迅速地分散到了街巷中。

    在这些魔神去向的方位,街巷中的大火骤然消弱,就好像他们进入了哪家的房舍,哪家就被洒上了高强度的消防粉剂一样。这些火焰并不是普通的失火造成的,如果不是这些魔神出手的话,恐怕根本连救都没得救。

    后卿的部下,果然还是秉持了他的理念,在人类遇到危机的时候再一次出手相救了,虽然这一次我根本没有看到后卿本尊的身影。

    此刻我仍然没有唤出任何特殊的力量,没有使用超越常人的感知力,即使如此,我仍然能够确信,这一街的大火,必定是刚刚来到酒吧的那个男人造成的无疑!

    没有痕迹,没有证据,但我就是能够确认。这么久以来,我已经学会了相信自己的直觉。

    这是何等的冷酷呢?没有任何缘由的,举手弹指之间,就毁灭了我们所在的整条街,瞬间取走了不知多少人的性命。

    或许人类的生命,在他的眼中就像蝼蚁一般不值一提吧?我想起了他俯在我耳边所说的话,他把我看作地洞中的老鼠一样的存在,虽然他用戏谑的口吻说出的是很可怕的事情——那些关于“月亮会吃人”的话。

    那一定是指血月凌空的事情吧!按理说,我这样的老鼠一样的“普通人”,是不应该知道这些的。不知道他对我说那些话,究竟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

    但是现在,我真正理解了他那深入至骨髓的淡漠和傲慢。所以,他才会对我这个明显不是很普通的“人类”采取了一种放任的、无所谓的态度——是放一马,还是像碾死一只蚂蚁一般地将我碾死,全都只在他的一念之间。我相信,我体内的那个神秘人也在赌,赌他那一刻稍纵即逝的心思变化。现在看来,我算是幸运的,刚刚那一会儿他的心情还不错,没有动了杀心。

    而如果我曾经用内在之眼观察过他,表现过普通人类所不具有的特殊能力,可能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会对我产生兴趣,产生兴趣并不总是一件好事情,如果是在那个时候他对我产生了“兴趣”,给我带来的就只能是杀身之祸。

    在他面前隐匿自身的气息和能力,单凭我一个人也是做不到的。高阶的存在总是能看透低阶存在的本质,不用想也能知道,他对于我来说,一定属于高阶的存在,否则,神秘人也就不会那么紧张了。我相信是体内的神秘人以他的方式保护了我,是他帮助了我,把我变得更像一个普通的人类,达到了骗过那个不速之客的目的。

    并不是每一个魔鬼,都以恐怖丑陋的形态出现,有时候,他看上去也可能光明得像一个天使。

    所有的一切,不过都发生在一念之间,只不过我的意识中把眼前的场景放得很慢很慢。在魔神们行动起来的同时,我身后的酒吧中也出现了异象——一顶琥珀色的奇异罩子忽然以酒吧为圆心向外扩张开去,把周围的区域全都包在了罩子里。

    随着罩子的扩张,所覆盖之处,火势也明显地被压低了下去。再加上那些敏捷地投身于火海的魔神,街巷的火势快速地被控制住了。

    这样的防护罩,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它与之前见过的结界是不一样的,没有将人类排除在外的功能,相反地,它似乎对覆盖范围之内的一切都有着保护甚至修复的作用。

    在那琥珀色防护罩的里面,连我,都感觉呼吸顺畅了许多,像是忽然进入了一个有着疗愈力量的神奇空间。

    虽然这个防护罩我没有见过,可是我却清楚地知道是谁缔造了它。因为随着防护罩的开启,我清楚地捕捉到了立冬身上的气息。(。)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三一章 又见血月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刚刚踏出大门的时候,我的眼前看到的是一片死亡的景象。除了那吞噬一切的红莲大火,门口的花草树木也像是被死神之手碰过一般,枯萎凋零,变为斑斑驳驳的灰黑色。这些植物都是立冬亲手栽植在门口的,六月间,正到了花盛叶繁的时节,可是那金发的不速之客出门之后,走过之处只剩了一地死寂。

    不过现在,当带着立冬气息的防护罩张开的时候,我居然看到那些本已萎死的花木在缓慢地复苏,重新显现出一丝丝的绿色。在死去的花木的根部,有绿色的新芽一点点地钻出泥土。

    是这样的作用吗?这个覆盖范围巨大的罩子,是一个可以让里面的一切缓慢恢复生命力的存在吗?

    或者说,这就是立冬的能力所在吗?

    说起来,我还真没怎么见过立冬出手战斗,之前发生过几次激战,也都恰好没有和立冬在一起。平时,立冬的存在感相对弱一点,不像那几个人看上去那么抢眼。但是现在看来,他的主要能力似乎是防御和疗愈属性,在这种绝望的时候,居然是相当温暖,相当靠得住的存在呢!

    但是,站在巨大防护罩的荫蔽之下,我仍然未能感觉到丽卿他们几个任何的存在感。虽然清楚地知道防护罩是立冬的力量形成的,但是我也感觉不到立冬本人的存在。

    好像这个防护罩是立冬提前隐藏在无聊斋,在必要的时候用来保护这里的。而那个陌生人造成的破坏触发了它,所以它现在就自动张开来,保护了周围的一切。

    我想到街上去帮忙灭火救人,但是,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冥冥中呼唤和阻止我。

    “不要去,你帮不上什么忙,回去吧,回去好好地呆着!”

    这不是那个神秘人的声音,它更像是一种意念,从非常非常遥远的地方直接灌注进我的意识,令我的心里一阵阵的慌乱。那个神秘人的气息也不在了,总有一种他的气息也消失在了天涯海角,沉沦于另外一个遥远时空的错觉。

    所有人都不见了。连他,也不见了吗?

    世界上仿佛只剩了我孤零零的一人。

    我观望四周,发现在魔神出手的情况下,我似乎确实帮不上什么忙,反而可能会给他们的救援行动产生阻碍。好在他们的行动快速,立冬留下的防护罩张开得也及时,所以目测这条街上的建筑损失是有的,但是伤亡应该不会过于惨重。

    所以,我便遵循内心的指引,一个人退回了无聊斋,反锁上大门,悄悄地缩回了有着白龙画像的大厅。

    依旧是缩在藤椅上,把脚也抬上来,抱住了,整个人缩成小小的一团。

    “你在哪里?回答我!”我向着意识的深海中不停地喊话,可是回答我的,却只有无边无垠的空寂。

    或许是刚刚为了掩护我,又用了太多的力量吧?我体内的那个家伙是个矛盾的综合体,似乎离我无限近又无限远。有时候,他显得无比强大,似乎全知全能,凌驾于万物之上,可是有时候,他又无比脆弱,仿佛纸片一样,承受不住指尖的轻轻一触。

    我呼唤着他,恐慌着,却又不敢轻易地放出感知力。所以我就一个人缩在大厅里胡思乱想着,迷迷茫茫地,像做梦一般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

    外面异常安静,不知不觉之间,夜幕悄然降临。

    当一轮血红色的月亮爬上天际的时候,我一点都没有觉得奇怪。今天的一切都是不正常的,忽然消失的丽卿他们,忽然来访的怪异来客,街巷燃起的大火,沉寂无声的神秘人,直到现在还存留着,把无聊斋周围方圆三公里的空间包容进来的琥珀色的巨大防护罩。

    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或许说,如果没有血月当空,才是奇怪的吧?

    我相信正是因为这个,丽卿他们才消失不见了。这个带着立冬身上气息的防护罩,或许是他们特意留下来在必要的时候保护我的——保护我,保护无聊斋,甚至,有可能的话,保护周围已经与我们相处得颇为熟稔的城镇居民。

    我并没有因为他们这样抛下了我一个人而有什么抱怨。我相信他们如果作出了这样的决定,那么这样的决定就应当是经过权衡之后的最佳选择,无论是对于我来说还是对于世界来说。

    或许他们认为这样对我来说更安全也说不定。

    红色可怖的月光洒在防护罩上,颜色被反射得非常诡异。但是很奇怪,当我蜷缩着,准备好了一个人去迎接命运的时候,却发现城市异常静谧,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

    并不像上次那样天翻地覆,就好像打开了通向异界的天灾之门。

    月亮只是静静地把光芒洒在空气里,非常明亮,透过窗玻璃看出去,就好像有淡红色的血浆在空气里流动。外面没有人声,也没有任何人的踪迹,大概是所有人都因为恐惧而躲藏在了自认为安全的角落。今夜将会是一个无眠的长夜,但是,无论多么恐慌都没有关系。如果明天的太阳还会照常升起的话,人们将忘记今夜发生的一切,不管那事情有多么的匪夷所思。

    血月之夜,不是每一个城市都会遭灾,上一次就有许多城市逃过劫难,成为幸运儿。当神秘人说古时的连环四血月有可能重演的时候,我就在想,下一次的血月凌空,究竟有哪些城市会再遭劫难,我们所在的这个城市,又有没有可能幸免。现在看来,到目前为止,除了月亮看上去比较恐怖,其他的倒还算平静。

    我掏出手机,调出联系人列表,稍微犹豫了一下,拨通了堂哥陆憬平的号码。

    听筒里一片死寂,过了一会,一个机械的女声提示:“您拨打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听到这个,我的心里涌起一种不祥的感觉。我又拨了陆憬明的号码,还是无法接通。

    难道这一次,轮到家那边了吗?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对自己的使命很了解的捉妖师们,又会有什么样的行动呢?

    丽卿他们都不在,神秘人也默不作声,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究竟可以做些什么。

    既然上天赐予了我稀有的能力,那么我应该是背负着什么使命的吧?为什么还像以前一样茫然不知所措?

    突如其来的警觉!

    我呼地一下从坐椅上弹起来,瞬间召出了武器,弯弓搭箭,对准了墙角处的黑暗。

    今天,不速之客还真是一个接着一个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三二章 无名君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别激动哦,我可不是来打架的。”果然,在那个阴暗的角落里,我的箭尖指向的方向,传来一个阴恻恻的声音。

    既然血色的月亮已经升起在天空,我也就不再有任何的顾虑,早就已经放开了自己的感知力。如果说这个时候那个金发的魔鬼再来,那就只能说是命运,命运本来就是不能抵挡的。不过这一次来的不是他,这一次来的是我所认识的“人”。

    随着话音的响起,穿着白色短袖衬衫、西装长裤的言非从房间的一角走了出来,缓缓地走近了我。

    这个曾经在我极其弱小的时候在街巷中差点杀死我的家伙,模样还跟初见面的时候差不多,只是头发看上去修剪得更短、更整齐。甚至这一次,他的鼻梁上还多了一副框架眼镜,显得文质彬彬的,更像一个公司的小白领。

    不过,当我感知了他的存在时,就已经捕捉到了他基本信息的变化。

    他已经不再是化形期的高阶怪,他的属性已经直接变成了——魔神,虽然位阶变成了低阶。

    这就意味着,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已经完成了一个彻底的质变,脱离了低阶的怪的身份,变成了更高一级的存在。我获取的信息显示,少量的可以晋阶的怪,晋为妖的可能性达到近九成,而他,却属于那剩下的百分之十。

    魔神,就意味着他本质上是那种无视规则的类型。世界上的魔神数量远远少于妖,就是因为永远坚定地走自己的道路,不向任何事物屈服的存在本来就是少数,而他们,又更容易遭受各种各样外在力量的抹杀。

    不过,现在的我不一样了,就算他已经成为了魔神,我也不再怕他,我体内的血液,已经拥有了“猎魔者”的能力。

    至少,对付一个低阶的魔神,已经有了许多的底气。

    言非看到我召唤出了弓箭,并没有显出意外的神色。是的,他知道我的能力。在第一个血月之夜,我就隐约看到过他,而后来,似乎也曾经察觉过他的气息。

    他曾不止一次地在远处盯着我。

    “你来干什么?”我的声音也冰冷了起来。无论如何,这家伙曾经差点要过我的命。

    “放下吧,我知道你不会杀我的。”言非面上毫无惧色,脚下也没有停,闲庭信步般地朝我这边走过来,“我可是来友情向你提供信息的。”

    我虽然拉开了弓箭,但此刻我的内心里,确实并没有松开弓弦、把他一箭射死的意思。

    他对我的性格把握得异常准确,以至于可以清晰地判断我下一步可能行动的方向。我这才想起,言非可是由一种爱搬弄口舌、将人类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怪变来的,这样的怪,在某种程度上拥有窥伺人心的能力。

    我缓缓地放下了弓箭,摊开手掌,弓箭在空气中化为虚无。

    没有想到他变成了魔神,弓箭是用来猎妖的,本来对付魔神也不需要这个。

    “你变化好大,虽然看上去更美味了,但好像成了不容易吃到嘴的烫手的东西。”言非走近了,用细长的凤眼斜睨着我。我这才看出他的“眼镜”根本就没有镜片。

    居然学着人类一样追逐时尚呢,魔神的心思确实很难猜。

    “我没有心情跟你聊天。”我说。

    言非止住脚步,在离我很近的地方停下了。

    “他……今天来过了吧!”

    这一句话,如同一声惊雷,把我吓了一跳。

    “他”?

    就算我再傻,也能立刻理解他指的是谁。我警觉地退后一步,问:“你到底想说什么?”

    “别装傻了,你不是那种会装的人。”言非不屑地说,“其实很想知道吧?我可是冒着生命危险跑过来,告诉你这件事情的。”

    “那么,他是谁?”我沉吟了片刻,终于决定直奔主题。

    言非找上我,一定有他的目的。此前发现他在暗中关注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一定是怀着什么特殊的心思。今天倒也是个机会,刚好弄清楚他到底想做些什么。无论最后将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答案,都比这样子悬着,好像在暗中埋着一颗定时炸弹要强得多。

    “来找你的人可不是什么生存了很久的人物,应该说,连跟你比起来,都只能算是一个初生的小婴儿才对。”言非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绕着圈子说。

    来找我的人,那个长得像外国人的男子吗?

    初生的小婴儿?

    以我的猜测,这至少应该是上古时期就已经存在的有名有姓的大人物,绝对不会输给丽卿和后卿,否则的话,我体内的神秘人也不会表现出如此异常的举止了。所以,言非说的话确实引起了我的兴趣,令我大惑不解,不得不竖起耳朵接着听下去。

    “那一位,是几个月前出现同样的血色月亮的时候才刚刚获得了实体的存在。但是,由于形成之初获得的能量实在太多,所以他可是甫一出现,就凌驾于万物之上的。”

    伴着血月而生吗?我的心中生出了不祥的预感。

    血月,是世界趋向黑暗而造成的,是规则惩戒的象征,是最大的不吉祥。那么,伴着血月而生的,一定不会是光明的东西,那应该是黑暗的化身,是一切黑暗力量凝聚的结晶。

    这样的存在,却偏偏为自己设计了一副华丽亮眼的人类躯壳,还真是一种讽刺。我相信那绝对不是他可以以最轻松的状态自然维持的外形容貌,而是刻意为之,让最深重的恶意披上一副天使的伪装。

    “他是……妖,还是……”我哑着嗓子问。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他的出现会导致什么后果。他的出现,与今天我留在这里,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人面对血月有什么关系吗?

    “是魔神!”言非给了我一个确定的答案,“他是魔神,并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作——‘无名君王’。”

    “无名君王”,这个听上去似是而非的名字不知怎的在我的内心深处唤起了强烈的恐惧。

    很多最可怕的东西都是无法形容,无法描摹,也无法命名的。这种完全混沌的概念,反而让人完全摸不清他的目的。同时,他又认为自己是“君王”,那就是要控制一切,甚至是……毁灭一切?

    我的意识里隐隐有这样的概念——当世界发生重大变故的时候,有可能会形成契机,促使某些特异生命体的产生。而他们在产生的最初,会根据形成的原因和其自身的选择,以“妖”或“魔神”的不同形态出现。

    比较起来,大概妖是更加平和一些的存在。

    而这位来自黑暗的化身,却选择了挑战规则,不按常理出牌的族群——魔神。(。)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三三章 魔神的心思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唔,我看得果然不错,你似乎确实有些与众不同呢。”言非突如其来的话语打断了我的思绪,“看上去你已经明白了,他是什么。”

    我沉默了一会,觉得自己在这个言非这个新晋魔神的面前伪装似乎也并没有什么意义。他虽然只是一个低阶,但他与普通的妖和魔神成因不同。他是由怪进化而来的,这在妖和魔神的起源中属于少数。作为一个几千年来一直寄居于人类身上,与人类相伴,以人类的精神和情绪为食的怪,他对于察言观色、掌握人类哪怕是细微的心理变化简直是轻车熟路。丽卿他们虽然对人类感兴趣,在漫长的时光中一直亲近人类,但是论起了解人类,与人类相似,他们依旧远远及不上言非。

    所以我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就有用的信息和他交流起来。

    “无名君王,他想要做什么?他来这里的目的又是什么?你既然来找我,说起他,这些你总是知道的吧。”

    “唔,是呀!”言非露出一丝意味不明的笑,却并没有跟我绕圈子,“他想做什么我不知道,他就是那么一个随心所欲的存在,谁知道他会做什么呢?不过,他来这里的目的我是知道的,他想要的,是你心里头最最最最重要的老板姐姐哦!”

    说到这里,他的语气明显有些戏谑了起来,让我心里头的火直往上窜。可是,我又没有办法,无法偏离主题,因为他掌握的,确实是我最迫切想要获得的信息。

    那个带着诡异气息的金发男人进来问我的第一句话确实是:“你们老板呢?”

    “他想对我们老板做什么?”

    “这一点,你不知道了吧。其实,活得长一些的妖和魔神都知道的,你们老板,可不是一般的人物呢。”

    我当然知道丽卿不是一般人物,这一点不用他说。但是,他说的话,往往都是另有所指的。

    “她可是这世界上唯一的一位,身体里流淌着神之血的妖呢!”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里不知怎的忽然一乱。

    隐约间,那件染满了鲜血的白色袍子又在脑海里随风招展,一个声音说:“把它挂起来,百邪不能近……”

    体内流淌着神之血的妖,那么,是他的血吗?

    是那位莫名消失了三千年,让丽卿牵挂至今的战神?

    虽然只是一个猜测,但是我的心里却对这个答案十分确定。毕竟,所有的信息串到一起,全都指向了这一点。

    如果丽卿的体内流淌着白龙的血,那这一定不是什么正常的事情。在遥远的时光里,一定发生过什么很可怕的事,那些可怕的事情造就了今天的丽卿,也造成了他们数千年的分别。

    也许,分别不止是数千年的。会不会在那个时候,白龙就已经死去了呢?

    所以,他才直到今天都没有回来。

    “虽然不知道你老板姐姐是怎么获得了神之血的,但是,这可让她成了抢手的香饽饽哦。从那个时候起,就有不知道多少妖和魔神以她为目标,想要生啖她的血肉。要是能把她的血肉和精魂吞食的话,就可以获得在自己的族群中称霸的能力。不过,那老板姐姐也很厉害,从她变成这样,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几千年了,似乎也没有谁能成功地把她怎么样。”

    所以,白龙给了她神之血,却让她陷入了几千年的危险之中?

    “无名君王……也是想要来杀死她,吃掉她的吗?”我声音颤抖地问。

    “当然啦,否则,还能因为什么呢?不过,运气似乎还不错,她似乎出门不在?我是来提醒你的,无名君王与以往任何的敌人都不一样哦,别看他才刚刚获得了形体,他可是某种……怎么说呢,深不可测的东西!”

    我感到有一些寒冷,因为我想起了神秘人对我说过的话。他说丽卿将要面临巨大的危险,而他找上了我,以我的身体为媒介,就是希望能够在丽卿有危险的时候借助我的手来保护她。

    而神秘人在无名君王找上门来的时候,显露出前所未有的紧张。他的力量很弱,几乎无法做到什么,甚至连向我解释都来不及。但是他这异于平常的表现,已经引起了我强烈的警觉,相信这一次来的,一定就是他所警戒的那一个。

    世界的黑暗聚成了形体,形成了前所未有强大而邪恶的魔神,而这个魔神的目标居然是丽卿!

    我记起谷雨那一天的血月之夜,我懵懵懂懂地跟着丽卿斩除妖魔,却在战斗的过程中,隐约感到黑暗中有什么在盯着我们。我不知道丽卿发现了没有,但那种异样的注视令我不寒而栗,浑身寒毛直竖。当时,我还以为是血月的异常作用,现在想来,会不会就是那正在成形中的无名君王呢?

    而且,那个时候,言非也在那里。

    我忽然警觉,又向后退了一步。

    “你……是他那一边的吧!否则,怎么会知道这些?”

    言非呵呵地笑起来。

    “是啊,那么强大的存在,我又为什么不追随?要知道,我们很弱的,如果没有谁的荫蔽,活下去可是很不容易呢。”

    “你既然效忠于他,又为什么要特意来对我说这些?要是我们有了防备,那不是不利于你的主子吗?”

    言非想了一下,笑道:“是啊,为什么呢?”

    “你想让我为你做什么吗?”我问出了问题,可是自己又觉得奇怪。如果附条件的,干嘛上来就把信息全都倒给我了呢?

    “在你们人类的词典里,‘追随’和‘效忠’的意思,应该是不一样的吧?”言非像是在自言自语,又想是在整理他自己的思路,“我,似乎还真没有什么想要你做的,就是想把这件事情告诉你,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

    我愕然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露出一种只有十分狡猾、城府很深的人类才会露出的微笑。

    我本来并不擅于观察他人的心思和情绪,但是随着身体的变化,直觉却越来越敏锐。此刻,我在这个力量算不上强大的家伙身上,感受到的确实并不是精明和算计,而是另一种更加恐怖的东西。

    他是唯恐天下不乱的,现在的一切,对于他来说似乎还是平和了一些。他希望世界向着一个更加天翻地覆的方向去发展,无论那带来的将会是什么。

    无名君王是破坏力强大的魔神,可以吸引人全部的注意力,以至于会忽略了,眼前这个家伙,也成为了魔神,成为了一种难以预测的存在。(。)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三四章 规则开放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但是此刻的我,根本没有那个精力去在乎言非究竟想要什么。

    他希望我们有所防范,希望我们和那新生的大魔神斗个你死我活,什么都好,我现在只想知道丽卿他们去哪里了,而那个家伙又会不会找到她。

    如果真的会面临背水一战,那么,就算我的力量微薄,也希望能在那个时刻,坚定地站在丽卿他们的身边。

    “怎么,很担心?”言非的脸上又挂上了那种很欠揍的笑意,“先不要担心得太早,应该对老板姐姐有信心才对啊!几千年了,觊觎她的人那么多,却没有一个能够成功的,这是不是也挺说明问题的?”

    确实,如果是这样的话,倒真的是说明,丽卿的确很强大。

    她的阶别是“妖皇”,在我的意识自动获取的概念里,这不是妖族的最高阶,在她之上,还有着更为强大的存在。而且,要是那些想要获得她血肉精魂的家伙联合在一起,倚多胜少的话,想必也是件很麻烦的事情。

    但就算是这样,她依旧是平安地存活下来了,甚至并没有隐匿躲藏,也没有生活得苟且低调。

    在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我忽然理解了白龙降伏了四位大妖,并且把他们放到丽卿身边的原因。神族是我们根本就无法理解的存在,他们甚至可以窥破命运本身。或许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预知了危险将会发生,并且以自己的方式,为丽卿留下了一重强大的保护力量。

    但是在想象着这件事情前后因果的时候,我的意识里,却并没有感觉这是神灵的某种赐福和悲悯,相反的,我在其中体察到了一丝禁忌的味道。或许,白龙从不知什么时候起,就一直在逆天行事了。这并不是一位神族该做的事情,神族是绝对理性的,不会为了某一个个体而如此大费周章。

    虽然丽卿什么都没有提起过,我却能在每一个节气她眼神中淡淡的忧郁中感受到强烈的思念。我明白,她的心一直都被那位消失的神灵所占据,数千年来都不曾改变。那么,如果白龙曾经只为她一人而做了这些,这就意味着,丽卿在很久远的过去,也曾经得偿心愿吗?

    “我们并不惧怕他,丽卿姐也不会输在他的手里。”我切齿道。

    虽说现在言非什么要求也没有提出过,似乎真的完全是在“友情”提供信息,但是让我向他说上一声“谢谢”,我似乎也真心说不出口。

    我坚信,他所做的一切,必定都是为了他自己心中的某个目的。他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如果此刻我相信他只是出于一片好心,那我的脑子肯定是坏掉了。

    “唔,那就祝你们好运喽。”言非好像是沉吟了片刻,忽然又说,“反正我也来了,干脆好人做到底。还有一件事想要提醒你哦,今晚的月亮,可是会吃人的,乖乖在这里呆着,不要到处乱跑比较好。”

    我的心里一惊——“今晚的月亮会吃人”?

    “天上的月亮会吃人”这样的话,不久之前侵入了无聊斋的“无名君王”,也曾面带微笑,轻描淡写地对我说了这句话呢。

    “这是什么意思?今天的灾难,会和上一次有所不同吗?”我上前一步,急切地问道。

    血月凌空,对于人类的世界来说,将会有巨大的灾难出现,可能是天崩地裂,也可能是妖魔的吞噬,这是我从上一次的血月之夜学习到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可以被称为“天上的月亮会吃人”吧?

    我当时是这么理解的,当无名君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立刻就联想到了血月之夜,并且通过这句话判定了他身份的特殊。

    但是言非不一样,他曾经频繁地观察我,也了解我的许多信息。我已经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血月之夜对我来说算不上秘密,这一切他都心知肚明。

    所以此刻,他提到“天上的月亮会吃人”,就一定不是我所理解的那个意思。

    而如果他所掌握的,是新的危机,那么这一点的关系可就大了,它有可能关系到整个人类世界的安危。

    大概是我显得恐惧而又急切,这一次,言非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不过他倒也算干脆,没有卖更多的关子。

    “今夜的月光,会有解开规则的作用。你们周围的这个防护罩,有一定的抵销作用,附近又有僵尸一族镇守,所以这周围还会好一些。但是,如果你走出这个防护罩,就会发现,外面已经是一个无序世界了。”

    “无序世界,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对于他所说的话并不是很理解。解开规则,据我所知,在上一个血月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了。由于世界规则发生了开放,所以在那一天,所有的妖和魔神可以随意杀戮而不受规则惩戒。

    言非准确地捕捉到了我心中的迷惑所在。

    “这一次的规则开放,并不局限于妖、怪和魔神,还包括了人类哦!”

    包括了人类?

    我的心中一惊,这指的,是把人类世界中千百年来形成的规则、法律和道德制约统统解开的意思吗?给人类一个机会,看他们在这样的状态下会如何选择?

    “今夜,所有人类的意识中都不会再有人为约束的存在,而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谁也不会记得今夜发生过什么。你猜猜,人类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我不由得惊呆了,出现在脑海中的场景无一例外的全都是恐怖血腥。

    在此前的二十年,我曾经作为一个普通的人类正常地成长。从很小的时候,像无数普通家庭的父母一样,我的父母也教我做人的道理,培养良好的品行,甚至把我变得有些太过于顾忌他人的利益而不停地委屈自己。在人类的社会中,“情商”是很重要的东西,外在的表现有时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因为人类的社会中就是有那么多隐形的线条和标准。当你违反和触及了这些约定俗成的规则,就很有可能自食其果。

    所以,人类小时候在父母的约束下遵守规则,长大后因为撞得头破血流而遵守规则,渐渐地,就算是再善良高尚的人,在群体中的样子也不可能与独处时的样子完全一样。我觉得,这其实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在规则的强制调整下,人们会被迫顾忌他人的利益,这是社会可以平和地向前发展的重要基础。

    现在,规则忽然开放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人类,是会忽然迷茫,还是会彻底地释放出人性中的黑暗与恶?(。)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三五章 人类的恶意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如果给所有的人类一个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机会,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有多少人,可以不屈服于自己内心欲望的驱使?

    会有人选择杀人、剥夺他人的生命吗?

    我忽然感觉心里凉飕飕的,对于自己的同类,居然产生了一种深刻的不信任感。

    我完全不相信在规则放开的情况下,人类的世界还能够平安无事,就算是没有妖和魔神的参与,这个夜晚也注定是一场惨烈的悲剧。

    如果说,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惦记的人的话,无论我与自己的家族有什么样的恩怨,此刻能够想起的,一定还是那些二十年来最熟悉的人。

    在这之前,当我看到血月升起在天际的时候,就已经给陆憬平和陆憬明拨过电话,但是电话始终没有办法接通。我不知道作为捉妖师的他们现在究竟在做什么,但是我对于他们却并不担心。我已经与陆憬平真正地接触过,亲眼见过他为了自己的信念宁可牺牲生命的抉择,所以我知道即使是在这样的状况之下,他们也决不会偏离自己应当走的路。

    在规则放开的状况之下,大概只有有信仰的人,才能守住自己的初心了。

    关于家兴他们,那些或许是没有特殊能力的兄弟姐妹,我相信他们也会平安无事的。直到世界出现了真正的异动我才明白,他们在这个时候被强制送出国外,一定是家族为他们考虑好了的,所以他们去向的地方一定是特殊的,足够安全的,这应该是家族对他们的保护。

    那么,这个时候,真正的捉妖师们会怎么做呢?

    如果我们受到的是妖或魔神的攻击,或许还可以与他们战斗,奋力一搏。可是如果是人类自己残害自己,那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忽然有一种十分无力的感觉。

    “好了,就是这样了,我走了。”言非说,“好好活着,可不要让人失望哦!”

    话说到这样,就好像他真的是站在我这一边的什么朋友一样,但是,我从他的眼睛里,却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种戏谑和狡黠。那种眼神仿佛在说:“好好活着,迟早有一天,你依旧会是我的猎物。”

    我没有阻拦他,也没有对他出手,所以很快,他的气息就从房间里消失了。

    我并没有犹疑很久,深吸一口气,打开保护着我的无聊斋的大门,奔跑进血色的月光里。

    街巷很安静,那一顶普通人类肉眼所不能见的巨大的防护罩矗立着,释放着令人安心的能量。街道上没有人,两旁的建筑全都黑乎乎的,残留着被烈火灼烧过的气味和痕迹。我相信这里的人们现在应该是安全的。

    这里的大部分人,我熟悉的男女老少,都被以东城为首的魔神带进古玩店里去了。这些魔神虽然平常也以人类血液为食,却曾经在灾难中证明过自己的立场。有他们在,又有立冬的防御,这一带,完全不需要担心。

    而那些素不相识的人,就算想救我也救不过来。有时候我也会这样想——命运给了我与众不同的能力,或许也就是给了而已,并不是要我去当救世主的。至于我想怎么用,那是我自己的事。

    在自己还想不明白的时候,无论怎样去迎合和算计,都不见得能够走上正确的道路。

    月亮已经升起了好一阵子,当我跑出了防护罩的范围,才愕然地发现,世界早已经变得异常喧嚣了。

    似乎是那个防护罩给予了世界以宁谧,就在我的脚步踏出去的瞬间,就听见“砰”的一声巨响,声音回荡在城市的街道上,传得很远。

    一个人的脑袋被削去了一大半,血淋淋地扑倒在离我很近的地方。

    是枪声!

    我被惊得全身颤抖了一下,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陷入了一片凌乱嘈杂之中。

    远远近近的,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枪声,打斗声,追逐声,尖叫声,不少地方燃起了熊熊的大火,冲天的火光与红色的月光连成一片,显得触目惊心。

    原本只是我自己的怀疑和猜测,可是现在,一切果然在我的眼前成真。我曾如此担心,担心“规则开放”这件事对于人类的世界来说会成为比地震和洪水更加可怕的灾难,现在看来,比天灾更加可怕的,果然是人性中的恶意。

    如果憎恨着、厌恶着什么人,如果嫉妒、羡慕着什么人,当自己的所做所为都不需要负起什么责任时候,他们会不会拿起武器,试图让那些碍眼的人消失在世界上呢?

    或者有些原本心中就存着邪恶念头的人,那些单纯地想“尝一尝杀人滋味”的人,那些有暴力和施虐倾向的人,今夜,会不会成为了他们宣泄的天堂?

    现在事实向我证明了,答案是肯定的。

    我咬了咬牙,拔腿向前奔跑,一个箭步冲到刚刚开枪的人身边,飞起一脚重重地把他踢倒在地。

    如果放在以前,我或许会惧怕一个持枪的人,但是现在我已经不再害怕。我了解自已的身体,知道现在的自己速度有多么快——那是普通的人类根本就看不清楚的速度。不要说他手里的只是一把手枪,就算他使用的是威力更加巨的武器,现在也已经无法对我形成威胁。

    我沿着自己选择的道路,快速地向前行进着,沿途把遇到的正在行凶的人全部干脆利落地击倒在地。更多的,我也做不了,所能顾及的,也只有视线范围之内的而已。

    希望那些善良的、被残害的人们足够幸运,能够在这场劫难中生存下来。不过,事情也并不尽然是绝望的,因为人类在危急的时刻往往会爆发出巨大的智慧和力量。在这一刻,我心中是多么希望那些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影片全都可以成真。

    很快,我就到了一个小区门口,进入一个楼道,上了二层。

    有三个男人正在用刀斧砍一扇木制的防盗门。看上去,他们已经砍了不少时间,虽然防盗门颇为结实,现在也已经处在了岌岌可危的局面。

    门后面发出女孩惊恐的呼救和绝望的哭泣声。

    我毫不犹豫地闪身上前,伸出手掌,快速地砍击那几个人的后颈。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甚至没有看清楚袭击他们的是什么,就已经软绵绵地瘫倒在地了。

    我看了一眼防盗门,已经被砍得残破不堪,不可能正常地打开了,于是飞起一脚,直接把门踹得向里倒了进去。

    门里的女孩发出声嘶力竭的尖叫。

    我连忙出声呼唤她:“合欢,白合欢,不要害怕,是我,我是陆世宁!”(。)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三六章 僵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里,是白合欢的租住处,是我不久之前才认识了的。

    因为这个姑娘在酒吧出了事之后,又来找过我几次。那个时候,她红着脸向我道谢,并表示一定要请我吃饭,表达感激之情,被我婉言谢绝了。可是,这个姑娘居然十分执拗,一次不行,又来了第二次、第三次。

    就算是我再迟钝,也差不多能明白她的意思了,因为这个女孩的身上居然生出第二个怪了,是与我“收养”的那一只非常相似的“隰桑之燕”。

    怪是不会撒谎的,生出了这样的怪,就说明这女孩是陷入了暗恋无疑了。

    这个暗恋的对象,我就算再傻也能明白。

    我可是从珊瑚那里接收过信息的,当初在学校的时候,珊瑚恋慕的优秀的学长可是对白合欢一见倾心呢。我本来以为合欢和那位学长会成为情侣,现在看来,居然不是这么一回事。

    这一下我就感觉很慌,被暗恋的滋味原来是如此让人为难的,因为这可是一份我完全回应不了的纯洁而美好的情感呢。

    我的心里没有与她发展恋情的欲望,虽然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姑娘。事实上,如果谁能够追求到这样一个姑娘做女朋友,甚至成为妻子,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因为她单纯,温柔,善解人意,属于那种很适合娶回家的类型。

    但是我的心里头感觉空落落的,感觉那似乎并不是我想要的。

    在我三番五次的婉拒之后,姑娘自然也明白我的意思。可是,她似乎并没有放弃的打算,隔三岔五地跑到酒吧来,点上一杯饮料,独自坐上很长时间。

    一个羞涩而内向的姑娘居然如此执拗,也是一件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的事。

    她没有表示是来找我的,也没有表达什么其他的意思,那么,她就是酒吧的客人,我是不可能把她给赶走的。而且,丽卿好像挺喜欢她,对她很感兴趣,她来的时候,丽卿还经常过去聊上几句,这更让我的心里不知怎的感觉怪怪的。

    但是她来了,我就是她的服务生,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她并不纠缠我,只是隔一段时间,就会一个人来酒吧,安静地呆上一会儿。递送饮料小食、提供服务的时候,闲聊上几句也是免不了的。

    于是我知道了她与珊瑚约在这里的那一天其实是刚刚毕业,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工作,作为庆祝才准备热闹一下的,当时根本就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

    她是因为求学才来到现在这座城市的,又在这里找了工作,留了下来,所以现在是一个人租房子住。她的住处,前几天我才刚刚知道,因为那一天她呆到比较晚,而丽卿刚好又和她聊得开心,所以不知怎的就一时兴起,指派了我把她送回家。

    一路上我们都没什么话。把她送到家之后,她并没有挽留的意思,我自然也不会多呆,所以就迅速地转身,一溜烟跑掉了。

    但也就是那一次,我知道了她住处的位置。

    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如果说这个城市里我与谁相熟,想一想,似乎对于这个女孩,我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放下不管。

    她跟珊瑚不一样,她一直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亲人都不在身边,无依无靠。当整个世界都陷入了危险的时候,对于这个柔弱的女孩来说,世界将会显得格外残酷。

    “世……世宁哥!”

    她的身体贴在后面的墙上,双手紧握着一把厨刀对着我,颤抖着愣了好一会儿,才看出我来。当她看出是我的时候,忽然手一松,厨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一直紧绷着的身体忽然放松,眼泪忽然像开闸的水一样哗哗地淌下来。

    她“哇”地一声哭出来,向前猛扑一下,一头扎进我的怀里,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死死地抱住我不放。

    我知道这完全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可我的身体还是猛地僵直了一下。无论我现在变成了什么,身体依旧是一个普通人类。还从来没有过一个姑娘,像这样子紧紧地抱着我呢。

    她已经完全乱了,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现在是盛夏,她又是独自在家,所以身上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裙。她柔软的肢体紧贴在我的身上,胸前饱满而富有弹性的柔软按压在我的胸腹,随着抽泣不停地耸动起伏,引发前所未有的混乱知觉。她的身高刚及到我的鼻梁,所以长发间清晰地传来特殊的淡淡的清香。

    一时我竟感觉手足无措,身体僵硬地任她抱着痛哭了片刻,才伸出手去,试着轻轻地抚摸她披散着的柔软秀发。

    “好了,没事了,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快抬起头来,跟我走,好吗?”

    听到“跟我走”三个字,她望向我,想都没想地重重点了点头。她的双眼肿得像小小的桃子。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带着她走进了月光里。她执意抓着我的一只手不放,她的手指传来强烈的颤抖,显然是很害怕,所以我也就由着她了。

    一路上,我依然是顺便打倒视野之内的所有正在行凶的人。一开始,白合欢显得既吃惊又害怕,但是后来,她就不那么害怕了,追随我的目光热切而坚定,像是看着什么值得崇拜的东西。

    居然会有一个人,以这样的眼神看着我,让我感觉很不真实。而且,她应该已经发现我异于常人了,却并没有害怕我,而是给予了我百分之百的信任。

    不过我也并没有在乎这些,让她看出异常什么的,完全都不重要,至少在这一夜是如此。因为当这一夜过去的时候,规则就会复原,所有人类将忘记今夜发生的一切,重新走上正常的轨道。合欢也是一样,无论她此刻看到了什么,明天她就会把所有的一切都忘掉。

    在自然规则的面前,世人都是木偶和傀儡,每个人都在它的操控之下在命运的长河中随波逐流却不自知。这一刻我想,在我短短的二十年人生中,是不是也曾经有过此许这样的时刻——曾经经历过什么,却因为规则的支配而不得不去遗忘呢?

    会不会每个人,都曾经被迫忘记过自己生命中很重要的事情?

    那么将来,也会这样吗?

    如果力量不够强大,在命运的转折点没有能力作出自己的选择,那么有一天,会不会连丽卿他们的事情,都会被记忆消抹殆尽呢?

    这么一想,就感觉软弱而空虚,心里一阵一阵的刺痛。(。)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三七章 阵图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带着白合欢,一路快速地移动,很快就到达了无聊斋所在的街巷。

    果然如我意料之中一般,她既看不到防护罩,也看不到无聊斋,我就算想把她带到无聊斋去躲避也没有办法。

    所以,我不得不把她带到了后卿开的古玩店“谜”。

    虽然不怎么来往,但是古玩店里的所有店员都认识我,一见到我来,就叫来了东城。

    古玩店里灯火通明,店员们来来往往,显得十分忙碌,但是很奇怪的,这小小的店里却一点都不拥挤。之前,我明明看到他们把大量的人类都救到了古玩店中,此刻,却并没有发现这些人类拥挤在店中的身影。

    不过,他们可是力量强大的魔神,空间对于他们来说,其意义一定与我们的认识也并不相同,所以我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惊异。

    在古玩店中,没有看到后卿的身影,也没有感受到他身上那种特殊的、充满压迫感的气息。

    我把白合欢拜托给了东城,他连想都没想地就答应了,一副不多这一个的态度。虽然他们都是吸食人血的僵尸一族,但是此刻,却没有什么比这个地方更令我感觉安心。我相信白合欢在这个地方会是安全的。

    她依旧是瑟瑟发抖地抓着我的手不肯放开,我没有给她太多的安慰,而是清楚地告诉她,时间有限,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她这才强忍着惊惧,放开了我的手。

    走出古玩店的时候,我回了一下头,看到她的目光依然牢牢地粘在我的身上。她用双手紧紧地环抱着自己,仿佛在以这种方式鼓励自己要坚强,千万不要倒下去。

    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居然也会成为两个人之中比较强势的那一方。

    走出古玩店,我思考着下一步的去向。

    我在这个城市里也不认识几个人了,而其他那些认识的人,我也不知道他们住在什么地方,不可能赶到相应的地点去保护他们的安全。

    要么,就像上一次血月时那样,到城市中战斗和坚守吧,制止我所能制止的凶暴的一切。

    这一次,没有丽卿与我并肩战斗,这是我一个人的战斗了。

    对此,我并不是很有信心,但我还是决定这样做,不能在这样的时刻瑟缩在斗室之中,懦弱地不敢直面这个世界。主要是,我觉得什么都不做的话,或许有一天回忆起来,我会感到后悔。

    我转身快步走回了无聊斋,走进自己的房间,取出钥匙,打开床头柜底层的抽屉,拿出丽卿曾经给我的东西。

    平安扣我一直戴着,还有火机、匕首,凡是战斗可能用得上的,我统统都掏了出来,摆在桌面上。

    一只蟋蟀从床头柜的缝隙里爬出来,长腿一弹,轻盈地弹跳到房屋的一角,又迅速地爬进墙缝的黑暗里。

    温风至,蟋蟀居壁,蟋蟀在这样的时节爬进房屋里来居住,原本就是小暑的特征。

    有时候睡着觉,这些鸣虫类就会在离我很近的地方合奏起来,声音意外的和谐悦耳。一开始我会被它们从梦中吵醒,可后来离了这些虫鸣竟然睡不踏实。它们让我有了一种实实在在地深入自然,成为自然的一部分的感觉。

    连小小的虫子都努力地生活着,从来不会放弃,所以,我准备就这样,一个人战斗到黎明。

    可是就在我下定了决心,心中油生出了一股豪迈的时刻,忽然发生了一件把我吓了一跳,又令我无比惊喜的事情。

    有人忽然对我说话了!

    “世宁……”那个直接侵入意识的声音显得有一丝疲惫和沙哑。

    但是无论这个声音如何变化,它的出现都令我忽然精神一振。

    “是你?你回来了?!”

    这是一直寄居在我体内的那个神秘人的声音,就是在这声音响起的刹那,我的身体在同一时刻也感觉到了他的存在。

    我感到非常兴奋,是连我自己都有些不解的兴奋,就好像是在无垠的沙漠中忽然看到了一小片绿洲,有种一下子安心了的感觉。此刻他的存在感是如此强烈,使我清清楚楚地知道,我不再是孤单的一个人。

    如果我不知所措的话,他会指引我的道路吧?

    但是神秘人此刻并没有和我聊天的意思,他的语气听上去有些急促。

    “世宁,把你每个节气拿到的东西全都取出来,我给你阵形图,你来把它们摆好!”

    “啊?什么东西?要做什么?”我一时间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不过很快,我就反应了过来,迅速弯下腰去,拉开抽屉,把我藏在抽屉里的每个节气偷偷拿到的丽卿的物品全都取出来,摊放在床板上。

    要说每个节气拿到的东西,指的也只能是这个了吧?

    “拿这些,要做什么?”我语气急促地问。当然,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疑问。

    “用这些找到她,现在我们需要到她的身边去。”神秘人很干脆地回答道。

    “她”,指的是丽卿吧?

    我心里一急。

    “丽卿姐现在有什么危险吗?”

    “或许,”神秘人道,“来不及解释了,世宁,按照我说的做。”

    话音还未落,我的脑海中就忽然生出了一幅图画。这幅图中,描绘着一个奇怪的图形,图形的几个方位摆放着几件东西——正是我抽屉中积攒下来的这些物品。

    这幅图是忽如其来地挤进我的脑海的,就像是某种电脑程式把数据直接传输过来的感觉。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图形,它看上去像是来自某种神秘的宗教仪式,只有施展巫术的时候才会用到的东西。

    “照着这幅图,把图形勾出来,然后,把物品按照图上的顺序摆放好。”神秘人命令道。

    我毫不犹豫地开始照办。这个神秘人长时间以来的所做所为,从来没有产生过什么危害。在我的心目中,他的话只要照办即可,他要做的事情,肯定有他自己的道理。

    更何况,现在的行动,似乎关系到丽卿的安危甚至生死。

    酒吧里有为了增强文艺风而专设的小黑板,我就从那里找来了两根粉笔,开始快速地在地上画起图来。

    图案看上去复杂,但是,如果人足够焦虑,足够有紧迫感,象模象样地把它描绘出来也不过就是片刻的事。刚刚画完图案,把那些物品一件件按照图上的方位摆好,那地上的阵图就忽然发出耀眼的金光,把我吓了一大跳。(。)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三八章 上古魔神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骤然发出强烈金光的阵形图不但刺得人睁不开眼睛,同时还形成了一股强大引力,扯拽着我的身体,使我忽然向未知的方位坠落下去。

    没想到还有这种神奇的东西,仅仅是凭借我这双凡人之手绘制,就打开了一扇通往未知之地的大门。

    我清晰地记得神秘人对我说的话,现在,我们是要“到她那里去”!

    所以,当身体不由自主地跌落时,我不但没有感觉到害怕,反而充满了期待。与他们的相会不必成为有生之年的漫长期盼,这是最让我安心的事情。至少,马上就可以见到他们了!

    这些随着时光的流逝而一件件积攒起来的生活用品,竟然有着在我们和丽卿之间架起桥梁的功能吗?是因为,上面带着丽卿的气息和味道?

    那个神秘人,是早早地就预知了这一刻将会到来吗?

    如果没有这些东西,也许我们就很难再见到她了,会是这样的吗?

    在钦佩着神秘人未卜先知的同时,又有一种隐隐的感觉告诉我,似乎并不是这样一回事。

    坠落的失重感让我难受极了,而这种坠落似乎持续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忽然,眼前豁然开朗,我并没有“落地”的感觉,但是,视野范围内的一切骤然静止了。

    果然,我已经不在无聊斋,不在我自己的房间,而是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这里,似乎是无边无垠的荒漠,寸草不生,没有人类居住的痕迹。我无法判断这是在地球的哪个方位哪个角落,但是暗黑的天幕上悬挂的血红色月亮,依旧提醒着我,这还是我所熟悉的那个世界。

    这一切不过是惊鸿一瞥,留下了一个最初最简单的印象。我根本就没有心力去关注这些无关紧要的景物,因为还没立稳脚跟,我就忽然被非常可怕的感觉镇压了。

    当我的眼睛还无法清晰视物的时候,身体已经感受到了浓重的严迫感,像是极其强烈的妖气,却又与妖身上的味道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是我从未体验过的巨大力量,迫使我不自觉地捂紧了胸口,弓起身子,努力地呼吸着。我甚至感觉根本就喘不上气来。

    在无垠的荒漠中,有两道黑色的身影如同闪电一般,交错了一下,又各自向后纵跃分开。他们没有发出什么声音,甚至看不出他们是在打斗还是做什么。但是当他们的身影交错的时刻,那种如山洪爆发般的力量涌动,却将我震得连连摇晃,几乎要瘫倒在地上。

    我能够判断出,此刻这两方已经陷入了胶着的激战,甚至是全力以赴的生死搏杀。他们的战斗爆发出的能量,是我从来未曾体验过的强大。眼前的两个,显然都是至高的存在。

    而且,定下神来就能判断出,其中一方还是我认识的,那股力量给人的感觉非常熟悉。

    当两个影子分开的时候,他们就静止地立在前面,彼此互相凝望。我看到魔星后卿已经恢复了他的本体形态,身材变得高大于常人,肤色苍白毫无血色,长发过腰被风吹动,一双宝石般的红瞳在赤红月光的映照下显得冷冽可怖。

    而他的对手,出乎我的意料,从外形来看,竟然似乎是后卿的同族。

    对方是短发,外形基本上像是身材高大的男性人类,一样的肤色苍白,微微张开的唇角露出小小的尖锐獠牙,从外表看,应该是僵尸一族的魔神没有错的。

    唯一与后卿不同的是,他的眼睛是绿色的,在夜色中散发着微光的碧绿,犹如幽幽的鬼火。

    僵尸一族的魔神,眼睛的颜色还会是不同的吗?

    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些惧怕后卿。这并不仅仅是因为我们的第一次见面给我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即便后来后卿救过我的性命也无法消减,还因为后卿的身上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浓重阴气和戾气,但凡是知觉正常的人类面对他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心生惧怕。

    为什么后卿竟会与他的同族在这里打了起来呢?而且,从那逼人的压迫感来看,竟似乎是在用尽了全力地生死相搏?

    能够让后卿这样全力应对的人物,绝对也不会是什么小角色。后卿可是一位上古魔神,他的名号从久远的古代一直流传至今。因此,我有一种预感——他的对手的身份,如果知道了,一定是会让人吓一跳的。

    我集中了意识,试着对后卿的对手进行了“探测”。高阶的存在可以看透低阶存在的本质,其实,我并不确定自己是否能从他的身上收集到有效的信息。

    不过还是有必要试一试,因为即使是丽卿和后卿,我也能从他们的身上读出些许肢离破碎的信息,或许眼前的这一位也是一样。

    果然,当我集中了全部精神的时候,一些信息的片段自动地收纳进我的脑海。

    这些信息的存在方式与以往读取的时候不同,无论是怪,还是妖、魔神,只要阶别不是太高,我总是能收集到非常全面的信息——名称,属性,等阶,特点,都会自动地在脑海中形成直观的认识。但是眼前这一位不一样,我能从他身上读取到的信息是很少的,而且全都是散乱的、无逻辑的,就好像一点一点地被挤出来。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我读取了他的名字。有了这个名字,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了。

    “将臣”,“魔神”,“至尊高阶”……

    “将臣”,可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号,在人类的认识之中,甚至比后卿还要有名得多。

    将臣的事迹,在春秋野史之中有过记载,传说他是初代的僵尸王,起源比后卿还要早得多。又有人说他是洪荒时代的盘古族人,实际也是神的后裔,但后来他是怎么变成了魔神的,也就不得而知了。我在学校的时候,就曾观看过不止一部以“将臣”为主角的僵尸片,在那里面,他可以上天入地,自由飞行,瞬间腾挪,甚至可以让时间静止。

    现在,传说中的大人物本尊就出现在眼前,也不知道传说中的那些,究竟有几分是真实的。

    “后卿小鬼,”大人物忽然开了口,声音不似后卿那样像是正常的人类,反倒带着咝咝的摩擦声,有些刺耳,“几百年不见,你是愈发的不识好歹了。难道就凭你,还指望拦得住我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三九章 我们想要的世界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后卿没有作声,只是身形一矮,轻巧地弹起,全身化作一道黑光,以我几乎无法看清的速度向对方主动攻了过去。

    压迫感就像核弹爆炸后形成的冲击波,排山倒海地向我席卷,我的身体外部本能地出现了银白色精气构成的防护罩,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足以抵抗他们的战斗对我形成的精神震慑。

    果然是不一样的位阶,与我以前经历的任何一次战斗都不在同一个层次上。两道黑色的影子迅速地交错了一下,以我不能理解的方式过了两三招,然后两人便又倏地分开,重新归于静止。

    就在这交错之间,我的心已经一下子悬了起来,发现了一件令我十分担忧的事情。

    虽然只是观战了一个回合,但是我已经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眼前这两个人的实力是有差距的——后卿明显比对方要弱了一个档次!

    虽然现在双方看上去还是难分高下,可是再过一阵子,后卿一定会落在下风,会被叫作“将臣”的大魔神压着打,或许会受伤流血,要是运气不好的话,会送命也说不定。

    这就是我的意识中自动对局势生出的判断。

    这让我的感觉很不好,不自觉地担起心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在心里面把后卿也当作自己人了。我们平时虽然没有什么交集,可是“谜”始终屹立在那里,沉默地陪伴着我们的酒吧见证岁月的流逝。每当世界出现什么命运的转折,以后卿为首的那群原本应该是人类敌人的魔神竟一直毫无原则地站在了我们的身后,与我们选择同样的道路。

    从见面的第一眼,我就感觉出后卿对丽卿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虽然口头上不曾表达,但行动上从来没有掩饰过。我们老板果然很有魅力,而围绕在她身边的,又都是这样的一些大人物,竟然使渺小的我生不出半点介怀的心思。

    没有那个立场去介意什么,我只希望她能够平安无事,度过一切的劫难。如果可能的话,我想要尽上自己的一份力,哪怕是要为此作出牺牲也没有关系。

    这样一想,心中便忽然生出几分豪迈的气概,竟然没有以前那样厌弃自己了。

    我的突然出现并没有引起两位魔神的注意,或许是因为我的存在感极其微弱,根本不需要在我的身上花什么心思。我现在距离他们也比较远,但是,他们的存在感实在太强烈了,不需要接近都能清晰地感受到他们的一举一动。

    静止了数秒,将臣忽然桀桀怪笑起来,那声音就像金属在玻璃上摩擦,极其刺耳,让我恨不得掩上自己的耳朵。

    “后卿小鬼,你身上的规则惩戒直到现在还没能消除吧?我说过了几千年,你怎么越来越不济了!想当年那个纵横天下,心狠手辣,无人能够匹敌的血魔头,果真是一去不复返了么?”

    将臣发出啧啧的叹声,似乎对此充满了遗憾:“后卿小鬼,我还是欣赏原来的那个你啊!”

    将臣口口声声地称后卿为“小鬼”,可见他确实是比后卿更为古老的存在。我不知道那些关于盘古血脉的传说有多少可信度,因为从东城口中听来的僵尸的起源,与传说是不一样的。

    但凡是僵尸一族,应该都是从人类化来,而且生前都曾承受过非常可怕的人为施加的痛楚,才会形成了这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怨灵般的存在。

    后卿轻轻地哼了一声,并不打算理会对方的挑衅。他的身体表面晰出一股薄薄的黑色雾气,令他的气息显得虚弱了一些。仔细探查的话就可以感觉出,这层薄薄的黑色雾气是他体内因压力而开始向外消散的精魂。

    但是后卿并没有停手的打算,反倒又是一个飞掠,主动向对方攻击过去。

    我感觉他似乎并不在意输赢,大概是根本就不可能赢。他现在只是想一直勉力战斗下去,就好像是在拖延着时间。而为了拖延时间,他甚至不计后果,不惜赌上自己的生死。

    我曾经在他的身上体察过一丝几乎不见的虚弱,这种虚弱被很好的掩藏在他身体的最深处,令我疑心这是否只是我自己的胡乱猜疑。今天看来,我的感觉果然没有错,因为将臣也说了,后卿的身上,还有未能消除的“规则惩戒”吧?

    现在的我已经认识到了,世界规则是高于一切的,规则的惩戒是任何生命体都不能抵挡的东西,非常可怕。在很久很久以前,后卿也曾经触犯过“天条”吗?以至于几千年的时间里,都未能恢复元气?

    “现在的世界已经是这样了,他的出现就是天意。我们都是魔神一族,你何必要逆天行事呢?”将臣应付着激烈的战斗,却并不影响说话,“如果可能的话,我可没有兴趣与你为敌呢,不如,一起追随那一位吧。只有与那一位共同征战,世界,才真能变成我们想要的那个样子。”

    一起追随那一位?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让将臣这样的上古魔神都心甘情愿地放下身段,死心塌地地追随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能够反应出来的只有一个——那位新生的大魔神,让我体内的神秘人如此忌惮的家伙——无名君王。

    那么将臣口中所说的“我们想要的世界的样子”,又是什么形态的呢?

    记得古玩店“谜”中的员工曾经提到过将臣,说要是将臣大人,可就没有后卿这样好说话了。

    所以我觉得,他们所期待的世界,一定与我心中期待的是不一样的。他们想要的,是一个依靠绝对的力量定胜负的世界,没有规则,没有保护,只有弱肉强食。

    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人类这个弱小的群体来说,该有多么艰难呢?

    两位魔神不再说话,继续陷入了足令天昏地暗的酐战。

    而此时,在我们周围,忽然有一条红色的血线在空气中逐渐形成。它不但颜色刺目,还微微地发着光,从一个点开始,逐渐向远处展开,从展开的方向看,似乎是打算绕着我们画出一个巨大的圈子。那凭空出现的血线看上去触目惊心,就好像是用高热的电焊烧融了空气,要把空气切开一般。

    我的意识中传来神秘人的低语:“不要再看下去了,现在,按照我给你的方位,再画一个符阵!要快!”

    (。)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四零章 神之光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毫不犹豫,依照他的指令集中了精神。

    每一次,在我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他总是我的指引者。而实践证明,每一次他所给出的,都会是最好的答案。

    当我集中了精神的时候,果然,意识中自动地生成了一张由各种古怪图案集合而成的图形。

    这样的图形借由我的凡人之手绘制出来,也可以具有特异的力量,这可是我亲身体验过了的。

    我立刻蹲下身,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依照意识中出现的图形的样子,在松软的沙土上快速地描绘起来。

    这一次的图形比上一次还要复杂,就算是我集中了全部的注意力,也用了好几分钟才画好。在这几分钟的时间里,我感觉外界的一切都不存在了——正在生死搏杀的后卿和将臣,因为剧斗而产生的强烈的气流涌动,血线切割空间带来的邪恶的恐惧——什么都觉察不到了。我知道这是一件重要的事,而且极其紧急,必须尽力快速地完成,不能因为精神的动摇而产生片刻的拖延。

    因为,这事关丽卿他们的安危。

    当图形终于画好的时候,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才发现,两位上古魔神的战斗仍在继续着,而且变得更加激烈,而后卿的劣势也更加明显。天上的月亮色泽更红,血红的切割线已经快要包围我们一圈,像是要把我们周围的一道无形壁垒横向截成两半。

    不用想也知道,这必定是一种外力对于防御的突破,而现在,它已经马上就要得逞了!

    就在此时,一股强烈的力量忽然自我的身体深处开始涌动。

    这股力量是如此的强大,让我的神智一下子崩乱了。这是我人类的肉体根本无法承受的力量,如同山崩,如同地震,如同海啸,如同伟大的自然本身。就在此刻,我的肉体似乎也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强化,但它作为这股力量的容器,依旧是显得太过渺小。我感觉自己的肉体马上就要被撕裂了,实在忍耐不住,竟不自觉地放声大叫起来。

    眼前一片浑沌和昏眩,许多场景的碎片轰地一下炸开在周围,就好像忽然被击打得粉碎的玻璃,每一片碎片都倒映出不同的画面。虽然它们变化得很快,但还是走马灯一般地在眼前清晰地呈现。

    在那些破碎的画面中,我看到后卿的面孔,看到他口角的血痕,看到丽卿,看到立春他们,看到血月之下吞噬人类的妖魔,看到互相残杀的人类。一时间,我怀疑这是不是我自己的记忆被轰碎了,或者破碎的,是我的一个梦境?

    画面被打碎的同时,还有另一股强烈的力量,也从碎片的空隙之间,如潮水一般涌动过来。

    这股力量,与我体内的巨大力量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我体内涌动着的力量,虽然让我的身体快要崩裂,承受着近乎肢解的疼痛,可是它带来的感觉却是纯净的,耀目的,没有一丝阴霾。而这侵入的另一股力量,却阴森而黑暗,所到之处,似乎带来了浓重的血腥气。

    不会有别人,一定是“他”,一定是那个“无名君王”!

    如果后卿在守护着什么的话,那他守护的一定是丽卿的所在,无论丽卿自己是不是知道。而现在,无名君王已经准确地找到这里来了!

    既然如此,我又怎么可以认输呢?

    我忍耐着无法忍耐的疼痛,努力地集中了全部的精神。现在,我已经渐渐地能够掌握自己与生俱来的力量,而且,可以判断出哪些力量是属于我的,哪些不是。现在,我所能做的,就是调动了全部属于自己的力量,让它们成为体内那股巨力的帮助者。

    那股独特的巨大力量是属于那个神秘人的,这一点毫无疑问。

    神秘人给我的感觉一向是虚弱的,甚至经常显得气如游丝,令我担心不已。没想到,当他的力量爆发的时候,竟然可以达到这样的程度。

    破碎的画面纷纷坠落,我的眼前场景完全变化,变为了地上闪烁着各种阵形符咒的黑暗之地。周围,看不见天空,看不见月亮,什么都没有,就仿佛掉进了一个黑暗的盒子。

    而在这个黑暗的盒子里,我看到了自己最想看到的人。

    丽卿和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五个人全都在这个黑暗的空间里,坐成一个五芒星的形状。在他们盘坐着的地面上,用法术绘制的符文闪闪发亮。

    很显然,这是一个结界,是一片无论多么强大的角色,都需要尽上全力才能攻破的地域。

    他们无声无息地消失,是因为预感到了危机,所以事先做好了准备,用这样的方式来躲避吗?

    现在看,隐蔽行动显然已经宣告失败了。

    因为这个结界黑暗的四壁,忽然开始流淌下红色的血水。血水的量很大,凭空出现,挂于黑暗空虚的四壁,又哗哗地淌下来,就仿佛要把小小的黑暗空间淹没为一片血池地狱。

    这应该是对方对结界展开的侵袭,从那些不断涌现的鲜血之中,我感觉到了那股异常黑暗的力量。

    丽卿看到我的时候,露出了极其惊讶的表情,仿佛是在说:“陆世宁,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呢?”

    但是我没有办法回应她的疑问,因为我体内的能量涌动已经达到了极限,凭我的忍耐力,已经无法再抑制它了。

    我感觉自己大概是要死了。

    那种感觉极其清晰,我的每一条血管,每一寸肌肤,都已经膨胀到像是体积达到了极限的汽球,表面变得很薄很薄。只要我精神里的那根弦稍一放松,马上就会爆发,把我的身体炸成齑粉。

    那个神秘人进入了我的身体,就是为了这一天吗?把我的身体作为一个容器,在必要的时候成为一颗威力巨大的炸弹?

    但是他说过,他是为了救丽卿才这样做的,我能与他的精神相通,能够感觉到,他的心意是真诚的,在这个问题上,绝不会在骗我。

    他可从来没有向我承诺过,会保护我的生命,让我全身而退呢。

    无论他是谁,反正不会是人类。无论他是什么来历,是妖也好,是魔神也好,一定不会把一个小小人类的生死放在心上的。毕竟人类的生命短暂而渺小,与他们漫长的生命相比,确实是不值一提的东西。

    说起来,这样不值一提的生命,居然能在此刻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救下位阶至高的几位大妖,似乎也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呢!

    不,重要的不是这个,重要的是,如果能够保护丽卿的话,似乎本来就是我的心意。此刻,哪怕是知道自己将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不知将去向何方,我也没有感觉到任何的怨愤。我甚至没有什么遗憾,反而感受到一丝淡淡的幸福。

    我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胸口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光球,这个白色的光球变得越来越大,忽然“轰”地一下扩张到无限。这白光扫平了一切,炸碎了结界,炸碎了入侵的血幕,炸碎了黑暗,使空间无边际地扩展,沐浴在一片洁白的光华之中。

    那光照的感觉是如此神圣,如此洁净,如此美丽,宛如神灵的杰作。(。)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四一章 鹰始鸷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无比之轻,像一根羽毛一样,漂浮在空气里,沐浴在纯白的光辉下。那光辉不是阳光的颜色,却如同太阳一样温暖,使我通体舒畅,所有的痛苦都一扫而空。

    我看到丽卿他们五个一起从地上弹跳起来,闪身冲向我。他们的速度应该是很快的,因为必要的时候,他们的行动总是像幽灵一样,转眼就可以瞬移到很远的方位。我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不是在瞬移,但他们此刻的速度在我眼中确实是无限慢,看上去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我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丽卿眼眶中含着的泪水和向我伸出来的一只纤白的手。

    她的头发散乱下来,随着动作在空气里摇曳。在现实中,我没有见过她这样的表情,她看上去一直是那个饱经世事,对什么都一副无所谓态度的美艳的老板娘。她现在看上去似乎有些慌了神,情绪剧烈地波动了,我只有在梦境里,才能看到她的这个样子。

    所以我想,我大概是死了吧。

    传说人在濒临死亡的时候,就会看到一片白色的光华,还会看到平时看不见的奇异景象,就像现在以异常缓慢的速度向我奔跑过来的她。

    我的眼前一黑,忽然失去了意识。

    当我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这一次,照耀在我身上的,是温暖的阳光——那是真正的阳光。

    我呆滞地望着正上方数秒,猛地醒悟过来,呼地一下坐起身。

    我,不是应该已经死掉了吗?

    即使传说中的冥界真的存在,也不应该是这样阳光明媚的吧?而且,我身处的地方,竟然还如此熟悉?

    这是无聊斋我生活了将近半年时间的我的“宿舍”啊!

    难道说,冥界的模样,看上去会像你生前怀有眷恋的场所吗?

    “世宁,你醒了?”一个低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吃了一惊,这才发现,原来我的旁边是坐着人的。

    我现在是坐在自己的床上,而在我的床边,丽卿搬了一把普通的木椅子坐着。椅背冲着我,而她靠着椅背,两手交叠在椅背的上缘,下巴搁在手上,全身看上去像是软绵绵的没有骨头。

    她恢复了现代的装束,黑色的秀发烫成大波浪,即便现在是素颜,容色也一样是无人能及。我突然的起身似乎并没有吓到她,她连动都没有动,只是微微地眯着眼睛,安然地望着我。那异常迷人的神情和姿态甚至令我不自觉地呆了几秒钟。

    我伸出双手,翻来覆去地看了看。那依然是我的手,依然是温热的,没有变化,没有伤痕,我的全身上下,连一点不正常的感觉都没有。

    “丽卿姐,我还活着吗?我……这是怎么了?”我不自觉地喃喃问道。

    “这……好像应该是我问你的问题吧?”丽卿扒在椅背上望着我,还以那同样的姿势开口说。

    问我的……问题么?

    我似乎一下子想起了什么。

    我之所以倒下,是因为他利用了我——那个寄居在我体内的神秘人。我本来以为他是要利用我的身体作为牺牲品,但是现在看来,他根本就没有取我性命的意思,甚至连伤害我的意思都没有。

    我现在还好好地活着,毫发无损,不是吗?

    相反,他却不见了,这就是我醒来之后感觉最不对头的地方。他又一次消失得无影无踪,连半分存在感都没有留下。

    或许,在那个我决定放弃生命的时刻,真正牺牲了生命的,其实是他也说不定。

    因为此刻我忽然想起了在失去意识的那个瞬间,确实曾经听到他对我说了一句话。

    他说:“我存在过的事情,一个字也不要告诉她。最好的答案莫过于三个字——‘不知道’。”

    现在想起来,这句话是不是有那么几分遗言的味道呢?

    曾经在我的身体里,与我共享精神的神秘人,原本就是那么虚弱的存在。如果那一道神光的爆裂是他造成的话,如此巨大的能量涌动,会使他精力枯竭,化为空无也未可知。

    他如此殚精竭虑地保护丽卿,一定与她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前缘。如果会就此灰飞烟灭,还不如不让她知晓,才会省却一段伤心吧?

    我设身处地地思考,感觉这才是真正的关怀和温柔。

    而且,现在的我,已经明白了这一切发生的原由,是头脑中自然而然就多出来的信息,或许,是他在消失之前传递给我的。

    在这一个血月之夜来临之前,丽卿已经预感到了即将出现在自己身上的危机,但是,也已经察觉到,对方的强大力量来自于天上异常的血色月亮。敌人是一个靠吸收世界上的黑暗力量不断强化的存在,而血月凌空,世界规则解开的时候,正是黑暗力量最为强盛的时刻。当血月消失的时候,他的力量就不会像血月之夜时那么强。

    所以,才一定要赶在这一夜,把想要做的事情做完,否则,有可能就要等到下一个血月。

    无名君王,曾经到无聊斋来找过丽卿,很显然,他现在的目标,就是她了。如果可以吞食掉体内拥有神之血的丽卿,对于力量的形成具有绝对的“速成”作用,或许,再也不需要耐心地等待下一个血月,就可以召唤他想要的那个世界了。

    因此,我们所做的事情,也不仅仅是在保护丽卿,因为无名君王理想中的世界,对于人类而言绝对会是一个噩梦。从他的手里守护人类的世界,似乎也是神秘人的心愿。

    无论昨夜后来发生了什么,看来,我们是暂时胜利了,因为血月已经过去,现在,我平安地坐在自己的床上,沐浴着白日温暖的阳光。

    我扭头向窗外望去,很罕见的,竟然在澄蓝的天空中看到了一只飞掠而过的苍鹰。

    这样的生灵,很少出现在城市的上空呢。

    温风至,蟋蟀居宇,鹰始鸷。

    再一次,感觉到自己回到了熟悉的那个世界,那个有着四时变迁的被自然规则支配的地方。

    “丽卿姐,到底是怎么了,我好像做了一个很可怕的噩梦,可是现在,梦里是什么样子,却又完全记不起来……”我低下头,用轻轻的声音撒了一个谎。身体深处那个曾经能与神秘人联结的位置空洞一片,令我的心里也感觉异常的空虚。

    丽卿从椅子上直起身来,定定地望着我。

    我有一种感觉,在我失去意识的时候,她不知已经这样把我从头到脚地观察了多少回。一定没有找到吧,因为他已经不在这里了。

    从丽卿的眼神中,我感觉到,她一定认识那股力量,认识那一片粉碎一切,又净化一切,把我们从黑暗中解救出来的洁白的光芒,否则,她的眼神怎么会如此地充满了热切?

    我的心忽然被轰击了一下,整个人都僵直在了原地。能让丽卿露出这种眼神的,还会是什么呢?

    这么长时间一直寄居在我身体里,默默守护着丽卿的那个神秘的声音,不会是……他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四二章 余波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有时候,灵光乍现的一个念头往往会让人深信不疑。人类的直觉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玄而又玄,没有理由,没有依据,却总是在不经意之间,突然呈现。

    就在这一刻,我认定了是他。侵入了我体内的那位神秘的人物,一定是我梦里常常见到的那一位——曾经屹立于世界之巅,俯瞰万物的战无不胜的战神,同时,也是丽卿牵挂了三千多年的无法替代的存在。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把那些需要仰视的高富帅称作“男神”,而这一位呢,却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男神”才对!

    这个念头让我震惊不已,心思纷乱,所以大概显得情绪异常,神色迟钝。丽卿看了我一会儿,忽然站起来,用与往常同样的语气懒洋洋地说:“唔,你大概确实是累了,什么也别管了,休息吧。”

    说完,她轻轻地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冲我淡淡地笑了笑,就转过身,轻轻款款地走出去了,只留给我一个曼妙袅娜,却又流露出些微落寞的背影。

    我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消失的地方,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我怎么也无法忘怀她的眼神,她似乎是在透过我的身体,望向那个消失的人的影子。或许,从最初见面的那一天就是这样,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她或许并不能确定,但是我的身上一定有那个人的气味或特质。大概正是因为这样,我才得以在无聊斋留了下来呢。

    此刻,我忽然觉得有一些遗憾,为什么在那个时候死掉的不是我呢?

    我并不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相反,自从来到了无聊斋,与他们一起享受这慢慢的,像是细细咀嚼某种普通谷物一般质朴而有滋有味的生活,我反倒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强烈的留恋。我发现,如果细细地去体味,看似平淡的生活其实并没有那么乏味,还是能够从普通的日常中发现许多有趣的东西。

    但是,现在坐在这里怅然若失的我却发现,如果把那个时候牺牲的人换成我,来代替已经消失的他,我居然是心甘情愿,没有半分遗憾的。

    我缓缓地挪动双腿,下了床,之前曾经感受到的剧烈疼痛全都消失了,没有任何不对头的地方,相反,筋骨仿佛拉开了一样,通体舒泰。

    在我的床下,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

    我弯下腰去,把那个东西捡起来,却惊讶地发现,那居然是一只女人用的耳坠。

    这只首饰非常精致,坠子是一颗造型奇特的赤红色珊瑚珠,一看就是非常稀罕的物品,而且,应该有很久的年头了。

    我的心里不自觉地涌上了一阵喜悦。

    这是丽卿的耳坠,我认识的。我曾经看到她戴过,那红色的珊瑚珠在她莹白饱满的耳垂上轻轻地摇曳,显得分外诱人,与她最常使用的大红色唇膏也很搭。所以,我是不会看错的。

    这一觉睡得,都错过小暑了,自然也来不及去收集一件丽卿用过的东西。她大概是从昨夜开始一直守在这里,所以不小心把耳坠丢在了这里吧。刚刚好,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可是当我把耳坠握在手心的时候,才忽然想到,我这是在做什么呢?难道他不在了之后,我还有必要收集这些吗?

    不知不觉地,居然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这本来就是他拜托我做的事情,而这一次,他也是借由这些物品,打开了通向丽卿所在地点的通路。

    现在我才理解了,收集这些东西,一定是为了追逐她所在的方向吧,否则,为什么一定是她触碰过的东西呢?

    我想了想,还是拉开抽屉,把耳坠放进平时收集物品的地方。

    但是,打开抽屉的时候,我却吃了一惊——前面收集的那些物品,竟然还好好地安放在原来的位置呢!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是用粉笔在地面绘制了咒符图案,把物品摆放在了地面。当符阵发生作用,把我传送到丽卿附近的时候,我似乎看到那些物品闪烁着光芒,消失在空气里。

    那难道是我的幻觉吗?现在,符文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而那些收集来的物品还好好地躺在我的抽屉里,甚至还维持着我印象里依稀记得的原始的摆放模样,就好像从来都没有人动过似的。

    就好像之前发生的事情,不过只是南柯一梦。

    唯一不同的是,神秘人的消失是真实的,提醒着我这其实并不是梦境。

    我小心地把耳坠放进抽屉,重新把抽屉关上了。

    之后的日子,不知不觉就过得一如往常。当我再次见到丽卿的时候,她表现得与从前没有任何区别,另外几个人也是。很出人意料地,没有人再向我提任何问题,也没有发生任何的尴尬,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酒吧还是原来的酒吧。

    不过酒吧再一次陷入了停业的状态。

    因为第二次的血月出现,再次把人类的世界变得一团糟,恐怕还要有很长时间才能走上正轨。

    果然如意料之中一样,所有人在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完全不记得前一夜发生的任何事。只是有许多人发现自己醒来的时候躺在非常奇怪的地方,而大街上到处都是被杀死的人类的尸体,有些人还发现自己的手中握有凶器。

    惊恐渐渐平息下来之后,人们开始努力地去探求真相,但是,至今为止,这样的努力没有任何的成果。

    没有记忆,没有目击者,甚至城市中已经普及了的高清摄像头,都没有捕捉到任何画面。现在人们拥有的,就只有这样一个结果——头一天晚上还是一如往常地睡下,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不知有多少人不明不白地横尸街头。

    世界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不安全的所在,一段时间之内,没有人敢出门,甚至开始在自己的家里屯积食物和日用品,挖掘地道,加固自己的住宅。许多人家从此有了守夜的习惯,总要留下一个人彻夜不眠,好在危难发生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出声提醒。这种感觉,就像是末世即将到来一样。

    电视和广播仍在继续,没有中断,政府也派了军警,整日在街上巡逻。这些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人们出现在街头的时候,都是一脸的悲壮,仿佛随时准备迎接那猝然而至的死神。

    在这种情况下,酒吧会歇业放假,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四三章 漫步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在这人心惶惶,电视里充斥着外星人入侵说病毒感染说宇宙电波扫过说等种种理论的情况下,我的生活倒显得异常的平静。

    反正也不能去跟人们解释,这一切都是如何形成的。不要说人们不会相信,就算是相信了,也只能引起更大的恐慌吧?

    不用忙酒吧的事,只是清清闲闲地过日子,把昼夜颠倒回来,重新恢复人体正常的生物钟。这放缓了的生活也放空了我的头脑,给了我一段安静思考的时间。

    大暑将近,气温一天比一天高,有时会热得喘不过气来。从今年入夏开始,我就一直刻意地不开空调,用身体去感受自然的温度。可是到了暑热入伏这个时节,总会觉得有些无法耐受,会躲进自己的屋里,关上门打开空调,让身体和心都冷静下来。

    以前每到夏季,都是离了空调就无法生活的,我甚至喜欢开着空调盖着棉被睡觉,觉得那简直是夏天最快意的事。使用着这些现代的发明创造,就会觉得人类很厉害,在人类的创造面前,连四季的感觉都改变了。

    这个问题,是不是也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呢?就算是科技的发展使生活的节奏变得越来越快,使人们错过了许多生活中很本质的东西,可是这同样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和舒适。这样,就一定是不好的吗?

    只要不去破坏和毁灭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这样的东西,应该是越多越好的吧?

    想来想去,就算是看到过、经历过人世很多的不美好,就算现在的我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纯粹的人类,我也始终无法厌恶人类这个群体,从来不曾对人类失去希望。

    正因为这一点,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那位消失了的始终关怀和眷顾着人类的神灵不由地生出了深深的感激。

    时间缓慢而平淡地流逝,我的行为举止一如往常。每天的作息时间精准,为无聊斋的诸位料理着一日三餐。我们心照不宣地从不讨论一切敏感的话题,因为大家都明白,讨论了也并不会有什么结果。所有的变化都在不言中,包括我常常感受到的暗中观察着我的视线,以及内心深处对于我自己的认知。

    我很清晰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变化,却无法形容那是一种怎样的变化。我只是觉得,自从那一天之后,就好像是真正地死掉了一次,现在活过来的,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人。

    所以,就算是现在的我还像以前一样,天天站在灶台前忙忙碌碌,不时地换着配方熬煮这个季节最常喝的凉茶,那凉茶的味道也一定不一样了。

    这一天晚上,我到酒吧的营业区域去,好好地打扫了一遍。许多天没有开门,桌椅地面都积了一层薄薄的土,我花了一段时间才把它们全都清扫干净。我从前门出去,带上大门,上了锁,回头的时候,却发现在我的身后有一个小小的黑色人影。

    天已经彻底黑了,在这种时候,还有人敢跑出来,一个人在大街上晃悠吗?天天被那些各种论调的新闻影响着,想不害怕都难,所以,眼前这个人还真是胆大得可以。

    我仔细一看,不由又吃了一惊。街灯照在那个人的脸上,衬托出一张略有些苍白的瘦削的小脸。

    这不是白合欢吗?从那一夜我把她托付给了“谜”之后,就把她的事情给忘记了,过去了这么多天,我一点也没有记起她来,也没想过是不是应该看看她是否还平安。

    大概是潜意识里,把她交给了“谜”,就是已经把她送抵了安全屋,后卿手下的魔神们一定会保证她的安全。但是此刻忽然看到她,我难免有些尴尬,觉得这样的漠不关心好像有些对不起她似的。

    虽然我知道,关于那一天的事情,她根本什么都不会记得。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大家都慌里慌张的,你难道不害怕吗?”

    白合欢好像吓了一跳似的,脸上忽然染上了一丝红晕。

    “不觉得……很害怕。”她吞吞吐吐地说,“我觉得事情也许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样……”

    我稍稍地吃了一惊。本来以为,她是特意跑来看一看我的安危的,心里既有一些惭愧,又有一些感动。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一个女孩子,大半夜的特意跑过来看我,就算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打动的。可是现在,从她的语气看,她似乎并不担心我的安危,相反,她好像对于某些东西深信不疑,这让她的心里没有一丝的恐惧。

    我忽然对她有些感兴趣了起来。就算是来找我,也不必非要晚上来,白天来不是更安全些吗?

    “前几天我感冒了,怕传染给世宁哥你,所以一直不敢来找你……”女孩有几分怯怯地说,“其实是我有些话,一直想要跟世宁哥你说一说……”

    “什么事?”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拿出了酒吧的钥匙,“要么,到里面来说吧,里面有空调。”

    到了这个时节,就算是夜晚,气温依然丝毫降不下去,加上夜间湿气重,反而显得更为憋闷。合欢穿着薄薄的雪纺印花裙子,看上去十分甜美曼妙,可就算是服装十分轻薄,她的额角依然是渗出了一层细细的汗水。怎么能让一个女孩子站在这里说话呢?

    没想到白合欢摇了摇头,迟疑了一下,才张口问道:“如果世宁哥不介意的话,可不可以跟我去一个地方呢?”

    我有些惊讶,这个女孩子似乎并没有她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柔弱和胆怯,相反,她很有勇气。她现在的模样,就是一个对自己的信念坚定不移的人才会具有的表现。

    我重新把钥匙放回口袋里,点了点头,说好。

    我与她肩并肩,慢慢地走在空无一人的城市的街道上。城市一反常态的安宁,灯红酒绿全都不见了,甚至居民的家中夜间也不敢亮灯,生怕引起什么躲在暗处的东西的窥伺,成为下一个牺牲品。所以,除了街上的路灯之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仿佛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

    没有什么需要赶时间的,所以我们走得很慢,一路上,谁也没吭声,就这样融进了夜色的宁谧和沉默。(。)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四四章 告白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们就这样走了大概有半个多小时,走到了城市边缘的一个郊野公园里。

    这个郊野公园,说起来也算是城市的骄傲。在城市规模还小的时候,这里并不属于市区的范围,是一片野生的阔叶树林,面积大约有几百平方米。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城市的面积不断扩张,越来越多的树木被砍伐,山体被推平,全部都变成了高层建筑群落。

    同时,城市的空气也就变得越来越差了。

    但是,我们所在的这座城市还好。市郊的土地也算得上是寸土寸金了,但当时的规划者竟然没有推平这大面积的树林,而是把它们留在了建筑的包围之中,变成了城市中的一座自然森林公园。

    这个决策,在经过了一些年的发展之后,被确认是极其具有前瞻性的。因为随着工厂污染、汽车尾气的增多,空气质量不断降低,当人们的财富不停地积累,而自由呼吸反倒成为一种奢侈的时候,这一带由于树木对空气的净化作用,成为了本地房价最高的地方,甚至远远超出了市中心。所有的有钱人,都以在这片大绿地附近置有房产为傲。

    不过这个地方,我只是听说过,知道它的存在。来到这个城市半年了,我还没有什么机会到这边来过。

    平时这边就比较安静,因为地处城市边缘,房价又高,人口密度比较低。而现在这种时候,连城市中心都没有人出门了,就更不要说郊野公园这种僻静的地方。

    公园是开放式的,没有围栏,也不闭锁。白合欢带着我,从树林的一角走进去。夏季的树木郁郁葱葱,各树种特有的清新气息交杂在一起,令人心旷神怡。

    树林里有人工修葺的小路,鹅卵石子铺制的,硌着凉鞋薄薄的鞋底,很舒服。原本树林里有悬挂的路灯,但是现在都没有亮,天上是半月,月光还算明亮,透过树木的枝叶斑驳地洒落进来。

    大约走了十几分钟,我们在树林间一个小小的池塘边上停了下来。

    没想到密集的树木中间,还能有这样一片小小的水塘。水塘不是人工修的,没有雕琢的痕迹,是没有装饰的野生味道,所以水源没准是来自于地下。看得出,这附近一定是人迹罕至,因为到了这一带,连路都没有了,我们都是踏着草慢慢地前进。

    “为什么……”我终于有些耐不住,想要问问她,为什么要带我到这里来。可是就在我们的脚踏入荒草的那一刻,我忽然呆住了。

    我们的脚步扰动了这里的平静,一瞬间,眼前忽然展开了一大片灿烂的星河。淡黄色的光星星点点飘起在周围,虽然没有温度,却让人感觉十分温馨。原来,这是被我们的步履惊扰,从荒草之间飞出的一大群萤火虫。

    没想到,在城市里竟然能看到这样的景象,真是既神奇,又让人感动。

    “真美!”隔了好一阵子,我才恋恋不舍地开口打破了这难得的平静。我已经不再有什么问题了——眼前这一幕是如此美好,希望把美好的事物共享的心情,我能够真真切切地体会得到。

    但是,有些出乎意料的,白合欢并没有回应我的感叹。她用那种与生俱来的柔柔细细的声线小声说:“世宁哥,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那个梦很可怕,醒来之后,我怕得要命。可是,梦里的一切又那么真,就好像是真的发生过一样。世宁哥,在那个梦里……有你呢!”

    “我?”我吃了一惊,但同时,又不由得生出了一种强烈的担忧。她的话引起了我不好的预感——一个梦?她不会是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留下了记忆吧?

    对于一个普通的人类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我梦见有什么东西在追我,我拼命地跑,可是怎么也迈不开步子。我不敢回头看,觉得身后的,是什么很可怕的东西,就像是传说里的妖魔鬼怪那样。可是后来,世宁哥你出现了,救了我,那些妖怪看到你,不知怎么都消失了。”

    合欢深吸了一口气,像是鼓起了勇气似的说:“其实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梦,被妖怪追,被坏人追,这样的梦我从小时候就做过。可是这一次不一样……第二天,我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地板上,我家里的门不知被什么劈坏了,而外面,变成了……那样……”

    我呆住了,这可不仅仅是一个梦那么简单呢,这确实是某种记忆在她的意识深处保留了下来,虽然已经被强行转化成了“梦”的形式。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大抵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她的资质异于常人,是像我以及我们家族中的那些捉妖师那样特殊的存在,二就是她的心中怀着某种强烈的执念,努力地暗示着自己,发生过的一切,全部都不可以忘掉。

    我与她也算是熟悉了,可从来没在她的身上感受到过什么与众不同的特质,所以,还是第二种情形的可能性更大。

    应该怎样对她解释这一切呢?她应该会有所察觉的吧,毕竟她的真实记忆留在梦境里了,而第二天全世界不可解释的异状,一定会引发不一样的联想。

    白合欢向我转过身来,却并没有向我询问我觉得她应该询问的问题。

    “世宁哥,”她微低着头叫着我的名字,“就是想跟你说一声谢谢。谢谢你救了我,每一次都是这样。现在大家都很害怕,可是我却不知怎的一点都不害怕,大概就是觉得,只要世宁哥你在,一切就都会没事的。我觉得这世界不会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所以昨天,我一个人来了这里,结果,一切都很安宁,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一时不知该如何把话接下去才好,这个姑娘居然在别人都成了惊弓之鸟的时候,一个人跑到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来,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白合欢接着说:“所以今天我想来试试,如果世宁哥肯跟我来,那么,我的感觉就是正确的吧。世宁哥的心里,也并不害怕那些呢!”

    我有些无语,感觉这个看上去颇柔弱内向的姑娘性格中竟有些出人意料的冒失。我想了想,才说:“人各有命,看得开些是好事,但是平时也要小心些,没有必要为一些无谓的事情冒险。”

    合欢忽然提高了一点声音,说:“这不是无谓的事情,今天我找你来,就是想对你说……”

    她的声音忽然小了下去,光线很暗,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看到点点萤火环绕着我们飞舞,不像是在人间。

    “我喜欢你……”她用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轻轻地说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四五章 腐草为萤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一下子就呆住了,愣了数秒,便不自觉的面红耳赤。

    拜托,虽然她心里的想法我是知道的,可是这样直接地表达出来,还是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她是我们酒吧的常客,我也曾经担心过,如果她始终没办法自然地消解这种情绪,有一天把它说出来,我该如何回答呢?

    一个这么好的女孩,也漂亮,鼓起勇气这样地坦露心扉,任何人都不可能不为之所动。不是不喜欢她,相反,我觉得她很好,难得的好,只是,那感觉不一样。

    “合欢……我……”我半天才平复下来,小心地选择着措辞,生怕自己说得不恰当会伤害到她。没想到我话还没说完,她的情绪倒是先恢复了正常,不再是先前那羞涩难为情的样子。

    “别这样世宁哥,你想说什么我知道的,没关系!”她爽快地说,“就是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我们一直认为生活就是平淡的日常,一天天地过,终有一天要变,死去。可是从那天晚上起,我忽然有些担心,其实人生下来不容易,活着也不容易,说不定哪一天睡下,就再也看不到明天了。如果是那样的话,没能鼓起勇气对世宁哥你说过的话,会成为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也说不定。所以,我只是想对你说出来,并不需要你的回答,也希望这不会给你带来困扰,希望一切都可以像从前一样。”

    我惊讶地望着她,却发现她看上去好像一下子变得轻松了,笑容也更加甜美起来。

    “对……对不起!”我说。

    “哪里会对不起嘛!”白合欢笑着说,“世宁哥你不知道,你肯跟我来这里,我不知有多高兴呢!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地方,有空的时候总会在夏天的晚上一个人来,在这里坐上一阵子。这个时候的萤火虫很漂亮不是吗?”

    “嗯,是很漂亮,真的很漂亮,像在童话里一样。”我说。

    这不是我文艺,我真的就是这样想的。

    大暑时节,萤火虫开始大量地出现。古书中说,“腐草为萤”,就是因为萤火虫往往产卵在腐草之中,古人只是观察到了现象,便一直认为萤火虫是靡草萎死之后化成的,是草的精魂。

    从小学习科学知识的我会认为,古人真是浪漫,虽然他们的想法是不对的。可是今天的我却感觉,没准是古人,才准确地看到了事物之间内在的关联,那种建立于自然之力上面的生生不息。

    “合欢,”我十分诚恳地对她说,“谢谢你,不知道应该怎么感谢你。你……要怎么说呢……真的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之一,可是……”

    女孩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我,我不得不硬着头皮把话说下去。

    “可是我的心里面已经有一个人了,……虽然只是单恋而已……”

    说到这里,我不由得苦笑起来。我这样子,恐怕是连单恋都算不上的吧。

    白合欢望着我,忽然微笑了。

    “这样的心情,我明白的。”她笑着说,“没关系的,这只是我自己的选择而已,世宁哥根本不需要因为我的事情而感到困扰,我也不希望这样。”

    我不由得感动,并有着深切的同感。

    她说的并不是冠冕堂皇的漂亮话,而是一种真实的感受,因为我自己也是这样想的。

    我的心里面,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如此地牵挂着丽卿了,为她的喜悦而高兴,为她的悲伤而焦虑。可是我们不是同样的人,不,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就算我心甘情愿地为她奉献出自己的一生,也注定无法在她的心中留下任何的痕迹,因为她的心已经被别人填满了。

    那一位,是她永远都不可能忘怀的。她已经等待了三千年,我相信,之后无论会是多么久,她都会一直等下去,哪怕是他再也不会回来。

    这样一想我自己的处境,就不由得和白合欢同命相怜起来。

    一个女孩子的心事,我却无法回应,本来应该是我来安慰她才对,没想到却变成了她反过来安慰我,与我聊起天来。

    “世宁哥,我的家在乡下,一个很贫困的地方。”她坦然地说,“一直到我小学毕业之前,村里都没有电。所以,每到夜晚,除了屋里会点起煤油灯,到处都是一片漆黑。那个时候,我最喜欢躺在谷垛上看星星,到了这个季节,就会到处都是萤火虫。”

    “我从小就很喜欢萤火虫,觉得它们真是神奇——明明只是小小的虫子,为什么却能像星星一样发光呢?后来读了很多书,古人说萤火虫是草变的,连红楼梦里的林黛玉,都说萤火虫是草变的。”

    说到这里,白合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那个时候觉得林妹妹的话不会是错的呢,她是那么聪明。大了以后知道萤火虫是怎么来的,反倒没有意思了,真的是,长着长着,就变成了无趣的大人呢。不过现在的我还是喜欢萤火虫,还是宁可相信它们是从草变来的。野草腐朽之后,就像涅槃重生一样,化成的是这样光明的东西,虽然听说萤火虫的生命只有二十几天那么短。或许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有值不值得,全都是自己的选择。”

    她的话语有些意味不明,仿佛此刻她的情绪也是发散的,想到哪里就随口说到了哪里。但是,她那柔软的话语,却不知怎的句句命中我的心扉。

    甚至说,她的话就像一道光,在暗夜之中忽然照进了我的世界。

    是的,有什么可迷惑的呢?所有的一切,不都是出于自己的心甘情愿,出于自己的选择吗?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我的将来应该何去何从,我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对于我来说,上天意外地赋予了我许多独特的力量,这些力量或许是很多有追求的人很想要的,但对我来说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而我周围遇到的所有人似乎都对我很宽松,并没有认为我拥有这些力量,就必须负起什么样的责任,对于这一点,我一直深深地感激着。不过现在,我也很庆幸自己拥有了这份力量,因为它给予了我前进的可能性。

    原本那个决定在我的心里模模糊糊的,弄得我心思纷乱。可是此刻,白合欢的话语和她清澈却坚定的目光,却一下子让我的心思变得清晰了。

    我不相信我身体内的那家伙死掉了,他一定是因为什么而被困在了某个地方。而这世界上如果还有人能把他找出来,那个人就只能是我。

    否则,茫茫人海,他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寄居于我的身体?

    所以,我想要竭尽自己所能地去找到他,这或许是我能够为了丽卿做到的最好的事。

    我不是一个强者,也不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我没有什么野心,也不追求功成名就。可是对我来说,也有一些重要的事,我想做对我来说重要的事,从那些我能做的事情做起。

    “合欢,谢谢你!”我的声音也愉快和坚定起来,所有的尴尬和困扰全都不翼而飞了。

    女孩温柔地望着我,她的身影似乎也在萤火的萦绕下闪烁着微光。我感觉她就像是上天特意派来点醒我的天使。(。)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四六章 月台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第二天,当太阳高高升起的时候,我已经坐上了北去的火车。

    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也有如此当机立断,行动如此迅捷的时候。

    头天晚上,我和白合欢在萤火飞舞之中又聊了一会儿,说了些有的没的。之后,我们走出了森林公园,我租借了一辆公共自行车,载着她回家。

    在我的目送下,她很安心地上楼去,还回过头来冲我笑着挥了挥手。

    现在我坐在火车上,望着玻璃窗外飞速后退的景物,想起合欢的表情,居然觉得她十分可爱,竟不自觉地嘴角上扬起来。

    居然只因为做了一个梦,就认定了我是她的守护神,说她是单纯好呢,还是傻?

    像她那样敢于一个人半夜跑出门的人已经不多了,看看我所乘坐的这列火车,统共就没有几个乘客。城市的公共设施、公共交通还是维持着,火车和飞机也依然在正常通航,只是班次减到了最低限度,因为乘客已经少到不能再少。现在出门的,都是公务在身的人员或者是那些有信仰的人,包括司机和乘务员在内的所有人,都是一付神色肃然的模样,仿佛如临大敌。我所在的车厢只有我一个,想坐哪里就坐哪里,用什么姿势呆着都无所谓。

    这还是我第一次在自己出生的国度里感受到了“人少”的滋味,毕竟我们这里一向是以拥挤著称的。

    跟白合欢谈完之后,我彻夜未眠,一直在想着到底应该如何去做,才能实现想要的目的。思来想去,我终于在深夜三点半的时候给我的堂哥陆憬平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起来了,好像他在这深更半夜根本就不睡觉。

    “什么事?”陆憬平语气平淡地说。

    前些日子发生了那样异常的规则开放,但是我们彼此都没有问询对方是否安好。事实上,我是并不担心有任何事情会威胁到他们,看来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我想回去,有事跟二叔谈。”我也不说废话,直奔主题,“我的事情,二叔知道了吧。”

    陆憬平哼哼了两声,说:“怎么会不知道?还是你以为我会替你保密?”

    “那就好办,你跟二叔通报一声,我尽快回去。我想要的,一定是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的东西,你可以放心。”

    手机听筒里没有传来回复,那一端的他在沉默。

    该说的都说完了,陆憬平没有反对的意思,我知道他也不会反对。我刚想挂掉手机,却听对面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陆世宁,你好像有点变了。”

    “是人都会变的。”我说完,就挂了电话。

    当夜,我就买了火车票,然后去跟丽卿打了个招呼,说家里有事情要处理,需要请几天假。

    丽卿上下打量了我一阵子,从她的眼神里我看不出她究竟在想些什么,不过她什么都没有问。

    “去吧。”丽卿微蹙着眉毛说,“反正酒吧也没客人。”

    她的语气,听上去像在抱怨,又像是在撒娇,总之是十分动人。她的模样看上去有一点点落寞。

    “抱歉,现在什么都不能告诉你,但是我想看到你开心的笑,不想再看到你这样的表情了。”我在心里面对她说。

    我不能告诉她,她每一天都在思念着的家伙有可能曾经悄悄地在我的躯体里存在,又悄悄地离去。我不确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就算是我竭尽全力,又能不能够找到他。如果我的努力最终被证明不过是白费功夫,那么我又何必告诉她,徒然增添她的烦恼呢?

    那家伙也一直不让我告诉她的,不希望她知道关于他的任何事,或许就是因为,他也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重新出现在她的面前吧?

    我去火车站的时候,立春开车去送我。

    “世宁,有什么心事,也可以说出来的。”立春一边开车,一边打破了沉默。

    他的语气还是如以往那样温柔,但是神情却很严肃。

    我叹了口气说:“立春哥,我会的,如果遇到困难的话,一定会向你们求助的,但是这一次,是我的家事,也不是什么危险的事情。”

    在平常的生活里,每每遇到什么事情,第一个想到的就会是立春,现在想来,这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我活到这么大,还没有哪个人让我有过这样可以依赖和信任的感觉,连我的父母都不是这样。或许就是因为,立春永远是那么温和,有求必应,就像我心目中最理想的兄长一样。

    而立夏,就像平素傲娇别扭,关键时刻却肯为你两肋插刀的友人。立秋像无所不知,冷静理智的导师,立冬像朴实憨厚的邻家兄弟。

    能够为了他们而努力,为了他们去战斗,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无论将会为之付出什么,我都永远不会后悔。

    “我的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哦!”我下车的时候,立春摇下玻璃,在驾驶室的窗口晃了晃手中的黑色新款手机。

    “放心啦立春哥,我会随时联系报平安的!”我也向他挥了挥手。

    转过身的时候,不知怎的有一点想流眼泪,所以我加快了脚步。

    在火车上坐了好长时间,我都一直在想,这个世界上的妖,也是多种多样的呢,就像人类捉摸不定的性格一样。用某一种特定的标准去衡量他们,也一样是完全行不通的。

    火车缓缓驶入目的地的站台,那为数不多的乘客步履匆匆地从车厢里钻出,又快速地消失在车站的各个方向,看上去仿佛仓遑的老鼠。与之相较,月台上立着的那个孤零零的人影就显得愈发的挺拔和与众不同。

    月台上站着的,是我的堂哥陆憬平。天很热,可他依然穿着整洁的白色衬衫,皮鞋擦得很干净,头发一丝不乱。

    上次见他的时候,他在便装战斗,显得有几分狼狈。今天这个才是我记忆中的陆憬平的模样,衣冠楚楚的花花公子。

    以往的他们,就是以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盛气凌人地看着我,所以他的这付打扮算是我最讨厌的。不过今天,我没在他的眼神中看到惯常的那种厌弃与不屑,相反的,他望向我的目光甚至带着一些我很不习惯的东西——竟似乎可以称得上是“尊重”。

    其实自从经历了与陆憬平的并肩一战,对于他和憬明他们几个人以往的态度,我居然有了几分的理解。作为一个捉妖师,肩上承担着家族赋予的与生俱来的责任,他们年轻的生命,一定说不上是轻松愉快的。那么,对于什么都不知道,反而软弱和迷惑,抱怨着人生不知该何去何从的我,本能地会产生深深的厌恶,那简直是一定的事情。

    换了是我,也会这样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四七章 回家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远远地,我看到陆憬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烟盒,抽出一支烟卷来,在烟盒上磕了磕,用打火机点上了。

    长这么大,我从来没看见过他吸烟,根本不知道,原来他也是会吸烟的。也或许,我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他真实的样子。

    “走吧。”直到我走近了,他才挪了挪步子,简洁地说了两个字。

    又一次见面,我们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可谈的,不过我觉得这样倒是很好。我们两个沉默不语,走到停车场,他示意我坐到了他车的副驾位。

    陆憬平的车是一部红色的跑车,很耀眼。我系上安全带,把装着行李的小运动提包扔在脚底下。

    作为我家乡的这座城市,也变得静悄悄的,像一座沉睡的死城。笔直的主干道上几乎没有其他的车辆,陆憬平的跑车终于发挥出了一辆跑车应有的速度。

    “有件事想问你。”当车跑到一个令人满意的速度时,就变成了一个方便说话的非常私密的空间,“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人类的身体吸取其他东西的精魂?”

    陆憬平颤了一下,似乎是吓了一跳。好在他开车的技术不错,车速这么快依旧没有因为情绪的波动受到任何影响。

    “陆世宁,你回来到底是想干什么的?你要见我爸,就是为了说这个?”

    “当然不是,这个,是我单纯地想知道,只问你一个人的。”

    陆憬平沉默了一会儿,像是稳定了一下情绪。

    “你知不知道,要是你当着我爸的面问这个,他会砍了你的!吸取精魂,那是只有妖才做的事情!”

    “不只是妖,”我说,“魔神、怪,都可以,连许多在野岭之中生活得长久的普通生灵也可以,只有人类不行而已。”

    陆憬平叹了口气说:“看来你知道得还真不少。”

    “所以,你到底知不知道?”

    “不知道,”陆憬平很干脆地说,“你问这个干嘛?你说的这些,就算有,也绝对是用了要下地狱的禁术。”

    “那么,有没有办法找到特定的妖,或者……魔神?”

    “喂,你到底想干什么!”这一次,陆憬平的声音里带上了几分怒意,“这些都不是正常人应该考虑的问题好吗?你当我是什么人,邪魔歪道吗?”

    “不知道就不知道,凶什么凶!”我把头转向窗外,看着外头的景物快速地向后方掠去,“难道你认为我们还算是正常人吗?”

    “你……”陆憬平被噎了一下,干脆不说话了。大概是我从小到大都是被欺负的那一个,没有这样顶过他,所以他看上去挺不适应的,就像是不认识我一样。

    不过我必须来找他们,尽管这个时候我并不想见二叔——是他把我赶出了家门,而且,我的心中还有那个让我近乎疯狂的解不开的死疙瘩。

    来之前我已经反复地告诫自己,这一次,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二叔的态度如何,无论看到他的时候我的内心怀有怎样的冲动,都不可以谈关于我父母的事情。这一次,不是谈这个的时候,有些事情,如果揭开了,得到的是不好的结果,那么,我还能够与他们合作吗?

    现在,我有更重要也更紧急的事情,需要与他们联手,借助他们的力量。我也感觉迷茫,感觉对不住九泉之下的父母,不过,我昨夜一直在对他们说话,我想,目前的状况,他们一定可以理解的吧?

    直到我体内的血液觉醒,我才明白,其实我根本就不了解自己的父母。他们以一对平常人的姿态出现在生活中,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真实的样子。

    不过在我全部的记忆里,他们都是非常温柔的人。

    曾有人对我说,冥冥之中是有另一个世界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的什么,死去之后,灵魂都会到达那个地方。只不过那里与外界隔绝,谁也不知道那边究竟是什么样子。两个世界之间虽然不能相互往来,但思念却是可以传达的,如果我在心中努力地试着与他们交流的话,他们一定可以感受得到吧?

    所以,他们一定会理解,会原谅我现在作出了这样的选择。

    车速慢了下来,缓缓驶入一片布局精致的建筑群。

    在城市的中心地带,有一片不小的湖泊,风景如画。而在湖的旁边,有一片雅致的绿地,规划出一小片高档的别墅群。

    这就是我曾经称之为家的地方。

    很少有一个家族,全体人员都居住在同一片区域,甚至略微地与外界隔绝。就算是再有钱,各个小家庭之间往往也会重视自家的独立性。但是我们不一样,从我生下来,偌大的家族所有人就一直在一起,就算是彼此之间一点都不和睦,也完全没有分开的意思。

    在发现我们与旁人不同的时候,我也曾经疑惑过——如果这样子不愉快,搬出去,搬得远一些不就好了吗?现在我才明白,在一起才是必须的,是保证安全和行动方便的必要措施。知道了我们其实是一个捉妖师的家族,一切问题的答案都是不言自明。

    穿过这一片熟悉却显得陌生的建筑群落,沿途遇到了几个表兄弟。他们看到我的时候,神情都显得颇为惊讶,但是没有一个人上前与我打招呼。这些表兄弟都是平时性格显得有些冷淡的,与我原本也并不亲厚。不过现在的我已经明白,家族中的子女,普通人都已经不在这里了,还会出现在这里的,一定是天赋异禀的捉妖师们。

    现在,对于我来说,全都一点也不重要了。就算陆憬平把我带到了原本作为我自己的家而存在的最大的那栋房子前面,告诉我现在二叔住在这里的时候,我的情绪都不曾有半点的波澜起伏。

    打开门进去,我才略微地有一点点吃惊。我离开已经半年了,原本以为这里会重新装修,变成一栋我完全不认识的建筑物,可是没想到,室内的一切竟完全没有发生变化。

    不仅仅是装璜,室内的家具、物品、摆件,也全都是原来的东西,就连这些物品的陈列位置都没有改变过。

    二叔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外面,背对着我们。他的身形干瘦,但是一向都很挺拔,是一个我从来没见他低过头的人。

    听到脚步声,他冲着我们缓缓地转过身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四八章 必须踏出的一步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世宁,你回来了。”二叔的声音淡淡的,没有任何波澜,就好像从来没有中间那半年的空白,就好像我刚刚从开始实践的公司中一身疲惫地返回一样。

    “我回来了。”我也同样毫无感情地回答道。

    当二叔转向我的时候,我发现,他似乎比我们分别的时候看上去衰老了许多。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年长,甚至还不到五十岁,在现代社会的健康保障条件下,这个年纪应该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可是现在他的头发居然白了一大半,看上去真正像个小老头了。

    半年前他把我赶出门的时候,还是那样的盛气凌人,霸道强硬,可是现在,他面对着我,居然没有了那个时候的气势,显得有一些普通。

    似乎现在的我们,终于站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对话了。

    “我已经觉醒了,拥有的不仅仅是捉妖师的力量。”我开门见山地说。

    二叔看上去并没有任何诧异的表情。

    “那很正常,”他说,“你和你父亲是一样的。”

    二叔的话验证了我一直以来的怀疑。这样的力量应该来自于血缘,而最有可能给予我这种力量的就是父亲,虽然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发现他有任何异于常人的地方。

    此刻,我并不想就这个问题多说下去,一切多余的情感只能影响我实现自己的目的。虽然我是那么想知道关于我父母的事情,想知道那些始终困扰着我的谜团的答案。

    “我想加入捉妖师的团队,你们,应该是团队作战的吧?”我直直地望着二叔的眼睛说,“还有关于非人类的知识,关于战斗的技巧,作为这个家族的一员,我也想要学习。”

    二叔上下打量着我,仿佛在看着不认识的人。沉默了片刻,他忽然露出了一个微笑。

    这微笑才真正把我吓了一跳。从小到大,我就没见二叔给过我笑脸,在我的意识里,总认为他应该是不会笑的。

    “世宁,半年的时间,你的变化倒是很大。你父亲不是个合格的男人,你不要像他最好!”

    这句话忽然在我的心里点燃了怒火——我的父亲是不是合格的男人,难道这是要由你来评判的吗?

    父亲微笑的脸庞和充满温柔的眼神始终在我的脑海之中,不曾有片刻遗忘。眼前二叔的面孔与父亲有几分相像,但他们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在我的心里,我的父亲是最出色的男人,不是他们这种心狠手辣,唯利是图的人所能相提并论的。

    我有三分钟没有说话,用沉默强压下了内心的怒火。

    “我不是来说这些的,我只是希望尽可能多地参与我所在地点的妖的狩猎,作为交换,我的能力可以随意地为你们所用。或许你们会需要我的某些能力,比如说,在遇到魔神的时候。”我尽可能简洁地表达清楚自己的想法,话说多了也会唤起心中的愤怒。

    “如果你已经拥有了能力,并且承认了捉妖师的身份,那么,你想要的一切都是自然的,我们也承认你。”二叔说,“作为家族的一员,我们会给予你充分的信任,希望你的实际行动可以对得起家族的这份信任。”

    果然是“信任”,居然连我为什么回来,想要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都不问。看来在这个家族里,果然血脉和力量就是一切,只有行动和结果,目的和动机都是不重要的事情。

    这正好是我所希望的。

    我的想法很简单,我希望能够尽可能多地与妖战斗,从他们的身上获取能量。只有获取到足够的能量,才有可能重新与不知在何处的神秘人实现联结,如果他现在依旧活着的话。

    这是以往的经验告诉我的事情,每当他虚弱的时候,只要我能够获取足够多的能量,就能够让他复苏。而且我也知道,捉妖师捕猎和打击的,通常都是食人妖,是威胁人类正常生存的敌人。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似乎失去了吸取精魂的能力。所以,在车上我才会向陆憬平打听那些事情。

    他不在了,我就不再有那种能力,这说明,那能力确实是他的,而我在本质上,也确实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

    吸取其他生命体的精魂,是比人类更高等的存在才具有的能力。现在的我,不仅需要更多的与妖魔战斗的机会,还需要一个将他们身上的能量化为己有的媒介,否则所做的一切就不过是白费工夫。

    现在我还没有想好该怎么办,但是事情不是都想好了才可以迈出脚步。我决定先做自己能做的事情,至于下一步会怎样,或许在前进的过程中,就会得到其他的指引。

    我没有被允许住在自己原来的房间,现在这栋房子已经是二叔在居住了。陆憬平把我带到了他的住处,让我住在一间客房里。

    这里才是二叔全家原本居住的房子。现在,二叔搬到我们家去了,大堂哥陆憬明已婚,在旁边有独立的房舍,所以现在这栋老宅里反而只剩下了陆憬平一个人。

    憬平把一些床单被褥之类的日常用品翻出来,扔给了我。我全都接了,开始收拾这间客房。毕竟我是打算在这里住上一些日子。

    “今天晚间就有一次行动,我会带你去,你不需要准备什么,该学的东西,还是在实战之中学得快。”陆憬平说。

    他说的有道理,我心里很清楚。之前我是孤独的,所有的战斗几乎都是自己在胡乱摸索,可就是那胡乱的摸索,却比什么都更有效果。

    对于和一群专业的捉妖师一起,用合作的方式狩猎食人妖,这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新鲜的体验,所以,我的心里居然还存有一点点的期待。

    既然拥有独特的力量,那么,或许只有在不停的战斗之中,才能够找到我所能够做到的事。

    “另外,你问的那件事……”陆憬平迟疑了一下,才说,“人类吸取精魂是不可能的,但是,找到特定的妖或者魔神却有可能。我没有做过这种事情,也不知道方法,但这个方法确实是存在的。如果你真的想知道,就去家族的藏书阁里找,在那里,你或许能找到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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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四九章 藏书阁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都不知道家族中还有一个“藏书阁”。

    看来这是专为家族中特殊的群体,也就是捉妖师们设置的,里面的藏书,当然也不用指望会是流行或者文学名著。

    “现在能带我去吗?”我问陆憬平。

    陆憬平挑了挑眉毛,带着几分戏谑地说:“有什么事急成这样呢?难道是上次那个狐狸精跑掉了?”

    我愣了一下,忽然明白他指的是丽卿。他们和丽卿曾在清明扫墓的时候见过一面,当时陆憬平就出言不逊,态度极不友好。现在想来,或许当时他们就已经看出了丽卿的身份,出于捉妖师与妖势不两立的心态,才会那么充满敌意吧?

    不过后来,陆憬平还是悄悄地到过我所在的城市。立春曾对我说,有没有想过,他有可能是想看一看你过的好不好呢?

    我也想过,万一憬平真的是出于那样的一种心态,才来到我生活的地方呢?难道这意味着,他是在关心着我的生存状态吗?

    不过我并不指望真正的答案会从陆憬平的口中说出来,就算他真的是这样想的,他也不会这样说。

    “你说话小心一点!”我警告他,但是并没有动怒。

    陆憬平也没在乎,他刚刚的话显然也不是认真的。他曾经见过立春,甚至在危急的时刻,立春还救过他的命。并不是所有的妖,都可以用同一个标准去衡量,我相信他现在已经明白了这一点。

    安顿下之后,我也没有休息,就由陆憬平带着到了我从来没有去过的“藏书阁”。

    原来,就在建筑群中间的喷泉雕塑下面,有一道暗门,暗门的打开方式是使用符咒的,难怪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都从来没有发现过。

    现在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在这个我无比熟悉的地方,有着不知道多少的机关、暗道。这里充满了秘密,到处都是原本的我不知道,也根本无法理解的东西。

    进入暗门,走过一条狭长的过道,眼前就豁然开朗。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直抵屋顶的高高的书架。室内的照明很好,有带着轮子,可以自由滑行和伸缩的梯子,一时间让我误以为进入了哪家世界知名的图书馆。

    不过,仔细看看书架就能发现,这里的藏书虽然装桢精美,可是根本没有出版信息和书号定价,还有不少是线装书,甚至是竹简。

    这里的书籍,一定都是与家族使命有关系的,不会是正规出版物。但是从这里的藏书量看,这古今中外研究相关知识的特殊人类,还真是为数不少。

    “这么多书,怎么找呢……”我一下子犯了难。

    “傻么,都什么时代了,难道还要一本本地翻?”陆憬平不屑地扫了我一眼,指了指旁边的一排最新款电脑。

    说着,他把电脑开了机。我一看就明白了,这都是我在大学里学过的东西,这是专门用来检索的数据库。

    原来,这里的书籍索引,都已经被录入了电脑之中,成为了可以自由检索出处的东西。只要在搜索栏中输入需要查找的内容,不但能查到相关的信息,还可以查到信息的来源和出处,查明记载着相关信息的书名,以及它摆放在什么位置。

    “这个数据库有着特殊的网络。”陆憬平说,“即使你在大洋的另一端也可以使用,但是,这个网络需要密钥,密钥就是你身为捉妖师体内所具有的特殊能量。”

    见我惊讶地盯着电脑屏幕已经打开的界面,陆憬平又补充道:“当然了,在家里是不用密钥的了,能进入这里的,本来就都是家族的自己人。不过这个信息网络,全世界各地的捉妖师、猎魔师、食怪者,全都可以使用,只要曾经与我们建立过联系。当然,我们也可以使用他们的。”

    “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其他的捉妖师吗?”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所以此刻不免有一些惊讶。

    “你脑子是不是缺根筋?”陆憬平嗤笑道,“就算在远古的时代,我们的祖上只有一条血脉,到了现在,也足以成为遍布世界各地的许多个家族了。”

    我想了想,也确实是如此。圣经说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而他们通过繁衍生息,就创造了全人类。人类与其他生灵一样,总能随着岁月的流逝一代代地传承,一点血脉可以分化为成千上万。

    看来远古这位神祇的血脉不是一般的强大,它的继承者只是弱小的人类,可是直到千万年后的今天,它的继承者们还不仅仅是继承了那血液中的力量,还始终继承着那血液中的保护人类族群的意志,从来不曾动摇过。

    我坐下来,迅速地在搜索引擎中敲上我想要查询的东西。

    “你自己看吧,我走了,网上使用数据库的方法,回头我会教你。”陆憬平显然没有在这里陪着我查资料的打算,“一日三餐会有人准时给你送到屋里,有事的话我会来叫你的。”

    “好的,多谢了。”习惯性地道了谢我才忽然发现,好像“多谢”之类的字眼,从前是很少出现在我们之间的对话中的。

    我们彼此都不太习惯这一点,不过又觉得世事的变化有一些奇妙。陆憬平有些尴尬地皱了皱眉头,就转身出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在空荡荡的藏书阁里。

    数据库非常好用,我一下子就找到了记载着我需要的知识的那本书,关于“如何找到一个非人类存在的位置,并试图与它接触”。

    我当然没有指望用这样的方法找到神秘人,直觉告诉我,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这里记载的方法,只是我们人类的研究成果,比妖和魔神的能力一定还差了几个等级。如果丽卿这样的妖皇三千年都找不到他,我又怎么可能通过人类研究出的方法找到他呢?

    所以我想找到并不是他,我想找的是言非。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的心中纠结着那个不能解决的问题的时候,心里忽然想到的,居然只有这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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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五零章 寻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事情进展得很顺利,我键入需要搜索的内容,一下子就弹出了几十条信息。看来寻找和定位特定非人类的方法并不是特别高端的咒术,好多本藏书中对此都有记载。

    在某些信息的下面,甚至还有用网名登陆的人的评注。不用想也知道,这都是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捉妖师等身负异能的存在了,还真是神奇。

    我搜索了一下评论,从这些信息中筛选出一条最靠谱的,然后根据系统提供的书名和书架位置,轻松地把那本藏书找了出来。

    是一本西方著作,用英语写成的。好在我大学学的是金融商务,英语相当不错,完全可以看得懂。这个时候我还暗自庆幸了一下——还好是英语,要是甲骨文版的,或者是其他什么解不开的语言,那可就真没辄了,还得从头找起。

    读了一遍,我发现这个召唤的方法竟然意外的简单。其实通过在这里随便翻书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捉妖师的咒文、法术,通常都是极其简单的,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东西。但是,这一切的发动,都需要自身天赋的能力来引导,也就是说,非特异血脉不可为。

    召唤术需要一些工具和材料,比如说,蜡烛,一味中药材,一种用来勾画图形的特殊矿石粉末。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我所在的地点,是捉妖师的大本营,通过陆憬平什么都可以轻松地拿到。

    所以,见识了藏书阁之后,我又有幸见识了家族地下隐藏的大仓库。只有被承认的捉妖师,才能到这里自由地领取物品。看守仓库的管理员年纪很大,据说已经在这里管理了数十年,可在我眼中却显得极其面生,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竟一次也没见过。

    当天晚上,我就按照书上讲解的方法,用矿石粉末仔细地勾画出召唤阵的轮廓,又把指定的道具一样一样地摆放在合适的位置。

    这种感觉非常熟悉,我相信它们会发挥作用。因为那可怕的一天,我体内的神秘人指引着我,绘制了一个阵图,通过道具的陈列,成功地把我们带到了丽卿的身边。也就是那一天,神秘人彻底地丧失了存在感。

    一切都安置完毕,我按照书上所写的,集中了自己的全部意念,尝试着把自己的精神与绘制的阵图融合在一起。我本来以为这会很困难,因为上一次有神秘人在暗中相助,这一次却只能全靠自身。没想到,意念集中得是如此容易,我感觉自己一下子就融入了一种神秘的境界。

    这里,仿佛既不是现实,也不是幻境,而是什么时空的间隙,给人的感觉扭曲、奇幻而空虚。召唤一个特定的非人类是需要一些条件的,召唤者必须对召唤对象有一定的了解——或者清楚地知道它的样子,或者拥有留存了它气息的媒介物等等。我想要寻找的是言非,上面这些条件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我不但知道言非的长相,在我的体内甚至还留着少许他的妖气的残余。

    毕竟之前言非曾经以妖气灌注的手段企图杀害我,虽然这些妖气在后卿他们的帮助之下很快被驱除了,但是侵入过我身体深处的东西,怎么也不可能驱除得非常干净。

    就在我刚刚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时,就听到耳边有人轻轻地“咦”了一声。

    我抬起头,看到言非果真站在离我很近的地方,用好奇的眼神看着我。

    “怎么回事?你……居然找我?”他微微地歪着头,唇角一勾,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

    我这才发现,他此刻看上去与我之前见过的样子有所不同,居然变成了长发,身上穿着一套宽大的古装袍子,打眼一看差点认不出来。

    以前见他的时候,他都是一副现代人的装扮,就算是走在大马路上,也能自然地混迹于人群之中。

    “有件事……”

    我还没说完,就被言非做了个“嘘”的手势止住了。

    “这可是空间的裂缝,会不停地吸取你体内的能量哦,要是不想衰竭的话,还是出去再说吧!”言非笑咪咪地说。

    “我召唤你的位置,在捉妖师的大本营。”我想了想,觉得把他弄到那里去似乎不太好。

    “哎呀,可真是个危险的地方呢!”言非依然是笑咪咪的,“不过没关系,我不会捣乱的!”

    “不是你捣不捣乱,那一带住着上百个捉妖师,你难道不担心吗?”

    “唔,还真是个问题。不过,不是还有你吗?”

    自从神秘人消失了以后,许多怪与魔神的信息,我都已经看不到了。但是从言非的身上,我还是能观察到一些支离破碎的信息。因为他的位阶比较低,是魔神当中最低端的层次。

    可就是这样的他,听说要涉足于捉妖师的大本营,竟然没有一丝的慌张吗?

    就算他不是妖,而是魔神,捉妖师也一样有许多对付魔神的手段。落到捉妖师的手里,对于魔神来说也同样会是一个恶梦。

    眼前的这个家伙,让我有一些看不懂了。

    “你用意识重新去寻找你画过的阵图的位置,就可以把我们带出去。”言非说。

    我这才意识到,我学习了召唤他的方法,却没有考虑找到他之后我们应该如何回去。

    他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多呢?还是说,这样的法术是妖和魔神全都会的?从陆憬平给我讲过的基本知识看,妖和魔神寻找其他人,似乎用不着这样的手段才对。

    我按照言非所说的,用意识去寻找自己画下的阵形图。而他就好像能看到我的意识流动,在耳边不停地出言指点着,恍惚之间,我们很顺利地就回到了我暂住的那个房间。

    “唔,不错!”言非环顾四周,做出了评价。

    “把你身上的妖气收一收,这里很容易被发现的!”我担心地警告他。

    捉妖师的血脉对于妖和魔神这样的异常生命体是非常敏感的,这一点我自己就深有体会。这一带不但居住着我的二叔、三叔这样力量强大的资深的捉妖师,还有陆憬平,他现在可跟我住在同一栋房子里,言非一进入这里,想不被发现都难。

    可是这家伙此刻却是气定神闲,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嘴里还说着:“收啦,已经尽量地收啦!要是真的被发现了,你可要罩着我哦!”(。)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五一章 人鱼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言非看上去一副不正经的无所谓态度,让我担心得不得了。像他这样的低阶魔神,没有很好的妖气控制能力,恐怕很快就会把陆憬平给引来。到时候,就算是能够拜托他放过言非,也少不了要狠费一番口舌。

    但是,想不到的是,我明明知道陆憬平就在这栋房子里,可是他却一直没有出现,就像是没有发现过这里忽然多了一个魔神一样。

    “你找我有什么事呢?”言非大大咧咧地在我的床边上坐下来,问。

    我见没有什么意外发生,才忽然沉浸在了靠着自己的力量实现了第一步成功的喜悦里。

    “就是想问问你,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获得吸取精魂的能力吗?”

    听了我的问题,言非缓缓地收敛了面上的笑容。

    “为什么,是问我呢?”

    是啊,为什么是问他呢?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我也曾思考过。因为我所认识的非人类中,言非差不多是位阶最低的一个了。

    可是,当我想要知道那个答案的时候,脑海中自动浮现的形象,居然就只有言非一个。也可以说,这或许就是我的一种直觉,至于为什么,那根本就说不出来。

    言非见我不答,便叹了一口气。

    “好吧好吧,你是想说,我有过从怪到魔神的转化,所以有可能知道,是不是?”这一位居然自己给我找了一个十分牵强的理由,“我告诉你,你这还是真的问对人了!”

    问对人了?也就是说,直觉是真的管用的吗?

    “人类是不可能吸收其他生命体的精魂的,人类天生就没有这样的能力,就算你血脉特异也不例外。所以,如果想以人类之身,拥有并非人类的能力,只有一种选择,就是要在本质上发生一定的扭曲和改变。”

    “怎么改变?”我急切地问。

    “就是你放弃一部分作为人类的本质,向某一种非人类的方向作出些微的转化。通常情况下,选择魔神的方向比选择妖的方向更加容易。”

    “你的意思是,让我也变成魔神?”

    言非哈哈笑出声来,吓得我赶紧嘘了一声,让他不要那么大的声音。

    可是,不知道陆憬平是不是睡着了,居然这么大的动静都没有惊动他。

    “你以为你是谁?你可没有这个本事变成魔神的,最多也就能沾上一点点边。”言非一脸讥讽地说,“就算是这样,也会引发不轻的规则惩戒呢。”

    “别卖关子了,如果有办法的话,就告诉我吧。我到底应该怎么做?”

    琢磨他的话,果然人类要想拥有不该有的力量本身就是逆天行事,不知道会引发什么样的结果。可是此刻我实在是顾不了那么多了,这个方法存在,对我来说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方法嘛,其实是有好几种,不过都不太容易办到。可是呢,恰好因为是问了我,我这里倒是有一个简单的办法。”言非阴阳怪气地说,“可是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说,你能给我什么好处呢?”

    说起我能给予别人的好处,一时我可真的是想不出来。

    “你想要什么,不如就直说吧,如果能做到的,我一定会尽力。”我说。

    言非想了想,说:“我想要什么,这会儿还真想不出来。这样吧,就当你先欠着,等我什么时候想出来了,再找你也不迟。”

    “你可想好了,”我说,“我不是什么要求都会答应的,也许有些事情你让我做,我也做不到。那个时候,你可就亏了。”

    近一段时间,言非表面上看似乎是和我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之前无名君王来访的时候,他还曾特意来提醒我,让我多加小心。不过我也不会忘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试图谋杀我。那时候他甚至还不是魔神,不过是一个化形阶段的怪而已,就已经是如此凶暴和漠视生命了。所以,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他想要我做的事很可能会违背道义,是我根本就不能答应的。

    不过言非看上去却并不太在意,只是哼哼哈哈地应着,说好好好,就先这样吧,看上去就像是个随便借钱给人又不打借条的纨绔。

    如果是人类的话,这样子的人,要么就是傻子,要么就是深不可测。

    可是现在我没办法考虑这么多,他有办法帮我实现目的,这是第一位的,现在是否需要我做什么,那都不重要,不需要更好,管他的目的是什么。

    “我这里有一瓶药水,喝了就行。”言非说。

    “这么简单?”我惊诧。

    言非的脸上现出了似乎有些不怀好意的笑。

    “人类有个讲故事的人写过什么来着——海底有一条人鱼,因为爱上人类,想要一双人类的腿,于是找到女巫,喝下一瓶魔药,从此有了人类的外形,却失去了好听的声音……啧啧,人类的故事编得还真是残忍!”

    这故事从小就耳熟能详,这是安徒生的《海的女儿》。

    他是想说,给我的这药水,就像是人鱼公主喝下的魔药一样,可以让我实现愿望,同时也必须付出代价吗?

    真是矫情的比喻!

    看来言非跟人类在一起活了这么多年,倒是读了不少人类的书籍。可人类书写的故事从一个魔神的口中讲出来,总是觉得怪怪的。

    我接过言非递来的装着古怪药水的小瓶子,放在手心里打量。这瓶子是水晶制的,造型非常西式,简直真的有几分像童话里的魔药瓶了。

    “我要是喝了的话,会怎么样呢?”我望着手心的瓶子问。

    “自然是实现你的愿望了。”此刻,言非的神情才终于显得有一些严肃,“作为逆天行事的代价,你将在每一个月圆之夜忍受难以想象的肉体痛苦。”

    就像是人鱼公主拥有了双腿之后,每时每刻都忍受着仿佛踏在刀尖上那样的痛楚吗?

    或许与人鱼公主比起来,每个月圆才会承受一次痛苦,这要好得多了。

    这是要付出代价的,我早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这个代价甚至比我自己的预期还要小得多,所以,当然是完全可以接受。不过,事情发展得太顺利,反倒让我有一些疑惑和不安了起来。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又怎么会有这样的药水呢?”我忍不住问道。

    “哈?”言非露出了很夸张的表情,“既然觉得我不该知道不该有,那你来找我做什么?你别忘了,我可是追随了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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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五二章 魔药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你是说……”

    言非口中的“大人物”,我想了一下,不由得吃了一惊。他指的,应该是那个人人忌惮的“无名君王”吧!

    “算了,他的名字还是别提了。”言非显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你放心,对我来说,害你没什么意义,而且,你还欠我一件事呢不是吗?要是现在来害你,我不是亏了?”

    我并没有担心过他要害我,我的本能没有向我提示这一点。他要是想害我,上次就不会来提醒我了。

    我只是感觉有些奇怪,这个言非,似乎比想象中的能量还要大,还要神秘莫测。

    “行了,东西给你了,用不用你自己决定吧。”言非说,“我走了,这地方确实让人不太舒服。不过,你用那种方法找我还是太麻烦了点,又浪费材料。”

    说着,言非毫不客气地从我的桌子上翻来翻去,找出了纸和笔,在纸上写下了一长串数字。

    我仔细一看,139打头的11位,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手机号码。

    “有事就联络,别费劲了,直接打手机吧。”

    我愣了一会,我是没想到还有这个方法。

    不过,无聊斋的诸位也都有手机的,我出来之后,向他们报平安,日常的交流,不也是靠打手机和发微信吗?言非在人类世界里生活了这么久,人类的每一项发明他肯定都已经了若指掌,可以随时拿来使用了。

    人类发明出的东西,居然比妖和魔神之间凭借妖术的联络更加便利呢,这我倒是头一回感受到。

    言非把手机号留给我,就打开窗,从窗口飘出去消失了。

    我有些担心,可是过了好一阵子,家族的建筑群里也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骚动。我端了一个杯子,假装到外面客厅里去接热水。

    看了看表,已经十一点多了。陆憬平仍然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穿着家居服,拿了一叠报纸在看。

    看到我,他抬起头来,惊讶地问:“怎么还不睡,不是告诉了你夜间可能有狩猎行动吗?你应该早睡的。”

    “睡不着。”我从饮水机中接了一杯水,“有什么特别的新闻吗?”

    陆憬平放松地在沙发背上摊开双臂,把报纸扔在一边。

    “没什么,我在看体育新闻呢。”

    从他的神情看,没有任何异常,也不像是装的。就算我们原本一向不睦,可也是一起从玩泥巴长到大,陆憬平在所有的兄弟之中,是最不喜欢伪装,也不太善于伪装的。

    看上去,他好像真的没有发现言非曾经来过的事情。

    这似乎有些不符合常理,按理说,言非应该是个很容易被发现的魔神才对,因为他毕竟只是个低阶。不知道为什么,偌大的捉妖师大本营,竟似乎没有一个人察觉到他的存在。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拿着那个装有所谓“魔药”的水晶瓶反复惦量。我没有怀疑它的作用,甚至没有纠结自己到底要不要喝下它这种事情,我只是需要对喝下它的结果做一些心理准备。

    虽说确实是自己的选择,可是很多时候,人似乎还是总被命运牵着鼻子走,特别是当你拥有了一些与众不同的能力之后。

    我猛地拔开瓶塞,以让自己都来不及动摇的速度,一仰脖把瓶里的药水全部吞下了肚。

    没有气味,也没有味道,简直就像普通的白开水一样。而且,药水喝下去,我的身体连半点反应都没有。

    不会是忽悠我,耍我玩的吧!

    我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感觉。我拿过手机,想给言非拨个电话,问问他到底在搞什么名堂,可是一看表,都已经快到半夜一点钟了,似乎不是打电话的时间,就又把手机放下了。

    我关了灯,躺到床上,准备小憩一会儿。这会儿我才想明白,言非又不是人类,我干嘛还要在意现在是几点,会不会打扰到别人休息这种事情呢?

    世界早就已经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世界了。

    我的脑子里想着好多的事情,隔了好久才勉强入睡。可是,似乎才刚刚入梦,就忽然被急促的拍门声惊醒了。

    “陆世宁!”那人一边拍门一边叫着,“抓紧起来,要出发了!”

    是陆憬平的声音。

    我一骨碌翻身下床,把门打开。

    “真的有行动?”

    陆憬平站在门口,穿着一套我从未见过的非常利落的黑色紧身服装,并且一伸手,也扔了一套黑衣服给我。

    “刚刚定下来的,很多行动都是只有预计,什么时候动手,总是最后一刻才知道。”陆憬平说,“快穿上,你不是想加入捉妖师的协同作战吗?那就要有说走就走的觉悟才行。”

    我二话不说,三下五除二将衣服穿上,什么也没有带,跟着陆憬平就出了门。

    我身上的衣服与憬平的衣服是一模一样的,再加上我们本来就有些许相似的面孔,看上去竟真的有了几分兄弟之间的和谐感觉。不过我两手空空,陆憬平的身上倒是带满了各种各样的道具。

    这套特制的黑色紧身服装,不但材质舒适,方便活动,还有独特的设计,方便携带物品。我看到陆憬平身上的口袋里装满了符纸、药物,他甚至还带了一把枪。

    我跟着陆憬平进入了这栋房子的地下室。这才发现,原来每一栋房屋都是有地下暗道的,而这一片住宅地下的暗道交织在一起,就像迷宫一样。憬平带着我沿着通路走了一段,拐了几道弯,就忽然进入了一片宽阔的地带。

    这里,已经停了好几辆款式相同的黑色越野车。陆憬平走到其中的第三辆,拉开驾驶座的门上去,示意我坐在副驾驶位上。

    上车一看,车后座上已经坐了一个人。

    “世宁,听说你回来了,居然是真的!”后座上的人面带微笑地对我说。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三叔家的长子陆家骥,也就是陆家兴的亲哥哥。

    按照家兴所说的,陆家骥大概是三叔家唯一一个没有被送出国的孩子了,果然,也是一个捉妖师。

    陆家骥和我同年,我们读书的时候也是同一年级,关系比其他人更近便一些。但是在我们十几岁的时候,陆家骥忽然变得冷漠,我们之间不知怎的也就渐渐疏远了。现在想来,大概他就是在那个时候,觉察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以及身上担负着的特殊使命。

    “这是一场大型的狩猎战。”陆憬平说,“目标比较多,大概要超过十个,所以这次出动的人数也多。陆世宁,我们三个一组,你到时候,专心地配合我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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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五三章 村庄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几辆车排着整齐的队列,从地下驶过一条长长的通路,才辗转上了路面。出口在一个山脚,非常隐蔽,根本就不会有人发现,原来这里居然还有一条神秘的通道。

    有着多年来建造积累下的成熟的设施,充足的经验,必要的知识,所以,我们这个家族才得以立足如此之久,却没有被外人发现任何的异状吧?

    我忽然理解了为什么家族的所有人,一代接一代,都不得不放弃个人的爱好,去开创企业,建立家族的财富帝国。随着时代的发展,捉妖师需要的大量补给,都是财富堆砌而成的。很多东西,即使是难以寻得的东西,都可以用钱财换得到,在现在这个技术发达的时代更是如此。

    原来捉妖师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地放弃自我,而坚守着与生俱来的信念。难道这是血缘造成的吗?可是我的体内明明流淌着同样的血液,为什么却从来没有体会过这样的坚定和执着?

    车从山里绕出来,又沿着小路,向市郊蜿蜒驶去。路上静得出奇,连一辆车都没有。

    走着走着,我的心里忽然一寒。

    我已经感受到妖气的存在了!

    我看看正在开车的陆憬平,又回头看看后座上的陆家骥,他们似乎都没有什么反应。难道说,是我的知觉要比他们更加灵敏吗?

    这时,驾驶座一侧安置着的对讲机忽然嘶嘶啦啦地响了起来。

    “全员注意,前方十公里处发现妖气,做好战斗准备!重复,前方十公里处发现妖气,做好战斗准备!”

    “唔,十公里,还有那么远,那些家伙是怎么做到的!”陆憬平自言自语地说。

    “哪些家伙?”我问。

    “侦察者。”陆憬平回答,“记得曾经对你说过吧,我在团队里的功能主要是防御和捆缚,我是一个‘束缚者’。作为一个团队,我们是有分工的,侦察者的特长,就是可以比我们更早察觉非人类的存在,更清楚地确认他们的位置。”

    这也就意味着,憬平和家骥现在还感觉不到妖气的存在吗?也就是说,我在捉妖师的家族中,可以被定位为侦察者吗?

    因为我现在不但感觉到了妖气的存在,甚至随着距离的接近,已经可以渐渐地判断出他们的数量以及分布的具体位置。

    可是上一次,陆憬平还判断过,认为我应该属于一个“终结者”,也就是负责直接攻击的人。

    看来,我的能力比一般的捉妖师更加全面。这些,以前我并不以为意,可是现在,我却觉得这是一笔十分宝贵的财富。

    “小心了!”陆憬平神色凝重地出言提醒,“我们已经离得很近,这一次对方的数量比较多,会是一场硬仗。陆世宁,你不用动手,就算你比我们强,也还有许多东西需要学习。”

    我点了点头,说:“我明白。”

    “嗯?世宁已经比我们还要强了吗?”陆家骥从后座探过身子,歪着头看着我。

    陆憬平说:“回头有机会自己看看吧,一两句话可是说不清楚的。老天在塑造人的天赋这方面,向来不怎么公平。”

    从小到大,我没有得到过陆憬平的肯定,也没怎么见他以这样沉静的语气对我说过话。从记事开始,我就没有把他当作自己的“堂兄”来对待。可是此刻的他,看上去倒真的像是一位兄长了。

    车上有一块不小的显示屏,原本我以为这是倒车雷达,但它此刻忽然亮了起来,变成了绿色,并且在屏幕上绘出曲曲折折的等高线。

    在这些复杂的曲线图上,有十几个或单独或聚合的红色圆点,不停地闪着光,有一些还在缓慢地移动。

    前面的车停了下来,陆憬平也跟着刹车,把车停住了。

    “位置已经确定,出动吧!”他向我们命令道。

    前后车上的人都下来了,加起来大约有将近二十人。所有人穿着与我身上这套黑色特制紧身衣一样的服装,有一种独特的神秘感,虽然我仔细看看,在场的全是熟人,几乎都是我平辈的兄弟姐妹。

    近二十人中,有三四个是女性,剩下的都是我的堂兄弟,表兄弟,其中甚至还有两位管家。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管家也会出现在捉妖师的队伍中,不过陆憬平私下里对我解释说,他们根本就不是我们家族的人,而是从外族应聘到我们这里来的,是其他家族的捉妖师血缘,也曾为我们带来了一些新鲜的技艺和知识。

    千百年来,在世界各地已经形成了许多不同的捉妖师家族,这些家族各自扎根在不同的地域中,持续地发展,而各个家族之间,也由于许多的因缘迹会不停地交叉融合,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互助和共生的局面。

    我们的车队停下来的地方,是一片房舍低矮的村庄。

    这已经是城市的郊外,处在山地的边缘。这片村庄规模不小,村民数量约摸要有几百人,但是村庄的位置与外界相对隔绝,周围环绕的,都是山、水和农田。原本,这应当是风景优美的世外桃源般的所在,可是现在,这里完全都被浓郁的妖气笼罩了。

    天上的星星和月亮都看不到了,我的目力所及,都是妖气形成的特殊的黑色瘴幕。我不知道普通的人能不能看到这些,感受到这些,也或许,在他们眼中,这就是一个没有星月的格外容易做噩梦的黑夜。

    我在心中暗暗地计数着:一,二,三,四……

    “这一带一共聚集了七只妖,还有几只散在附近的山里。我们必须快些行动,因为他们发觉遭袭,就算不是同伴,也可能回援。”一位大概是扮演着“侦察者”角色的表弟说。

    七只,我所感觉出的数字也正是如此,而且,我还能清楚地辨认出,在附近山中的妖大约分成了两到三组,加起来也有七八只之多。妖如此集中出现的情形并不是很常见,我在此前自主实施的狩猎行动中也很少遇到,难怪这一次要出动这么多的人。

    当我意识集中的时候,居然可以察知这些兄弟姐妹们体内的能量涌动。所以,我可以清楚地判断出,他们每一个人,甚至包括陆憬平在内,力量都没有多么的强。但是,当他们站在一起,各自发挥出特长,形成一股合力的时候,却成为了一支足以令神鬼震惊的恐怖力量。

    “开结界!”陆憬平一挥手,语气坚定地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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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五四章 协同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们面前的原野,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虽然离房舍还有一定的距离,看不到具体的情况,也能够想象到村民们正在经历着难以想象的恐怖劫难。

    妖是相当有智慧的生命体。在世界规则没有开放的情况下,他们通常会选择这种偏僻的、相对隔绝的地方进行猎杀。等到劫难过去,人们只能对这段恐怖的经历留下恶梦般的浅淡印象,以及接受部分人莫名其妙地失踪的现实。

    毕竟这世界上难以解释的事情本就不少,人口又是那么的多,失踪个把人,除了对亲人来说会是致命的打击,对于整个世界来说,却根本无法引起任何的波澜。

    地球离了谁,都是一样好好地转动着。

    不过捉妖师存在的意义,就是把每一个人类的生命都当作重要的东西,赌上自己的命运和荣耀,认真地守护下去。

    一个巨大的屏障以我们所在的点为圆心,向外扩张出去,迅速把整个村庄,以及周围的山峦和田园,全都包裹了进去。

    这样的屏障,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不可见的。它没有当时立冬召唤的防护屏那么强力,也没有疗愈的功效,却也足以在这片地域产生隔绝的效果。

    我曾见过陆憬平的力量形成的结界,它可以把普通人类排除在外,保护他们不受结界之内战斗的威胁和影响。而现在,陆憬平与队伍中的三四个人一起张开了结界,结界给人的感觉,明显更加结实和可靠。

    我察觉到结界之内妖气传来的地方,妖气的来源点行动全部发生了凝滞。结界的张开就相当于已经向他们宣战,形势骤然紧张了起来。

    但是捉妖师们却是不慌不忙地,迅速按照早已经熟练的方位向四方隐遁而去。我知道他们前往的方位都不是随意选择的,因为他们即将形成的,是一盘暗藏杀机的棋局,而绝不会是一盘散沙。

    我跟随在陆憬平的身边,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发现他们的配合是如此有章法。每一个人的行动看上去都有些平淡无奇,但结合在一起,取长补短,就仿佛形成了一套无坚不摧的剑与盾。

    结界中的妖气忽然爆涨起来,而且,同时向着同一个点凝聚而去。

    在妖的眼里,这个点,应该是结界张开的源头,是一切危险的来源。但是,我明白,这只是一个假象,是捉妖师们故意给了他们这样的感觉,目的就是诱使他们集中起来。

    很快,六七之妖现出本体的庞大身躯,就开始从四面八方次第出现。

    还好,都是大妖以下,所以,数量虽多,却没有带来太强的惊骇感觉。或许是跟着丽卿他们数次与大妖战斗,已经见过了世面,所以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竟一点也没有感觉到慌张。

    当这些妖聚集到既定地点,察觉情况不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陆憬平一声令下,负责“捆缚”的几个捉妖师从不同的方位忽然出现,各自施展技能,有的身体伸展出根须般的丝线,有的使用意念形成一圈一圈的光波,这些丝线和光波交织在一起,竟变成了一张具有强烈束缚力的致密的网。

    网的面积很大,劈头盖脸地凌空盖下去,就好像蜘蛛吐出粘白的细丝,把猎物密密地缠起来,缠成一只巨大的蚕茧。那几只妖瞬间妖力外泄,平地掀起一阵阵狂风,把周围的树木都吹得连根拔折了去,可是那巨网随着风力晃动飘摇,束缚力却没有减弱一分一毫。

    我看得出来,单凭束缚的话,他们挣脱只是迟早的事。这张网虽然坚固,却无法困得他们长久。不过我心里清楚,在这支队伍之中,除了“侦察者”和“束缚者”,毕竟还是负责正面战斗的“终结者”占了多数。

    就在妖被捆缚住的同时,各位战斗人员也纷纷亮相。由于这个地点是早就设计好的,所以大家早就已经占据了最有利的地形。此刻,所有人纷纷亮出兵器,向着众妖齐聚的位置毫不客气地招呼了过去。

    他们的武器与我可以召出的弓箭颇有几分相似之处,都不是工匠制作出来的,而是利用意念凭空生成,根据各人意识状态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姿态。我看到有几个人与我一样,都是使用弓箭的,只不过他们的弓造型也都不一样。他们武器的造型与质地似乎不能够随着情势的变更而发生变化,这一点与我有所不同。

    一时间,箭矢、暗器、长鞭、飞剑,带着独特的灵力,从各个方向向着因被束缚住而无法躲避的群妖飞袭。妖中有许多都是精兽修炼而成,原本多是以动作的迅捷飘忽见长,但是此刻,在捉妖师能力的束缚之下却纷纷失去了这个特质,不得不用自己的身体去硬抗对方的进攻。倾刻,空旷的原野之中便响彻着妖们的哀鸣之声,听上去像一群濒死的野兽。

    进攻持续着,聚集在一起的妖气渐渐地衰弱了下去。能成功!我在心里判断着。不但能成功,而且相当有把握。想起我曾经一个人努力战斗的狼狈,这样的集体作战确实是稳妥又让人有安全感。

    陆憬平带着人在不停地加固束缚网,留在观察点的只剩了我一个人。我没有出手,只是站在不远处静静地观望。看着这些正在紧张地投入战斗的人们互相信赖,互相依靠,互相扶持,携手奋战的样子,不知怎的,我的血液也跟着一点一点地热了起来。

    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也无论我们曾经各自以怎样的方式渐渐长大,我们从一出生起就是有着相似血缘的兄弟姐妹,这一点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改变的事实。

    原来这个家里的人,竟然是如此强大的!

    妖气弱了下去,渐渐地开始消散。在强大的攻势之下,这些为所欲为的食人妖居然毫无还手之力,一个接一个地被打得形神俱毁。

    居然很轻松啊——似乎根本就没我什么事。不过只是观摩,我也有了不少的心得。看到最后,我居然开始琢磨着,如果我也加入这支队伍,究竟能做一些什么事情的问题来。

    “可以了!”陆憬平在不远出发声。他的声音不大,但是听上去很坚定,我看到他的额上脸上全是汗,衣服是黑色的看不出,但也想必已经透湿。

    作为自始至终勉力制约群妖行动力的“束缚者”,他们的消耗比正面投入战斗的攻击单位只多不少。

    战斗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大家停住了动作,脸上都显出片刻的轻松。但是此刻,我的心里却是忽然一沉。

    有什么东西来了,有什么比眼前所有的一切加在一起都更加危险的东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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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五五章 人类的立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当心!”我大喊一声,“防卫!”

    一边叫着,我一边向陆憬平他们所在的方位冲了过去,手中瞬间多了弓与箭。

    陆憬平听到喊声,惊讶地转过头来望向我。

    难道,他们都感觉不到吗?就算是他感觉不到,那些侦察者呢?

    这个忽然出现在暗处的威胁,比刚才的妖加在一起都更危险。如此强烈的压迫感,他们怎么会毫无反应呢?

    我一咬牙,弯弓搭箭,朝着压迫感传来的方向拉满了弓弦,嗖地一箭射去。

    大地和空气发生了震动,低沉而凌厉的吼声响彻田野,令人心旌震颤。

    在众人无比惊讶的目光中,一头通体赤红,血淋淋的,好像刚刚被剥掉了一层皮的巨型野猪样的怪兽忽然凭空在人们面前展露了形态。

    怪兽体态巨大,有好几米高,它的眼睛是血红色的,外表也是血红色的,有黑红交织的浓血状液体从它的体表自上而下地缓缓流淌,最终啪哒啪哒地滴落在地面,快速地积成血色的小水洼。它的身体看上去千疮百孔,还有一些像折断的箭杆样的东西一丛丛一簇簇地在它身上插着。当它迈开脚步,向前行走的时候,地表的青草迅速枯萎,而它的脚抬起的地方,留下一只只染满鲜血的足印。

    它出现的位置距离我们还有不过二十米,其实已经相当近,看来它很会隐匿气息,就在这么近的距离,近二十名经验丰富的捉妖师,包括几个感知力敏锐的“侦察者”在内,竟没有一个人察觉到它的存在。

    巨大的野兽向我们一步一步地压过来,我们的脑海中,居然直接灌输进了人类的语言形成的愤怒的低语。

    “我好恨……人类……我要把你们撕成碎片……”

    就在这一刻,我忽然领悟了捉妖师们察觉不了敌人存在的原因。

    “这不是妖……”有一个侦察者忽然惊呼出了声,“这是魔神啊!”

    是的,我也作出了同样的判断,眼前的这头巨大怪物,本来就不是妖,这是一位魔神!

    在这个世界上,魔神的数量本来就比妖少得多,而我见过的魔神们,又多隐匿了本体的形态,以人类的面目出现,所以对于这种兽形态的魔神见得很少。但是对方是魔神的话,就意味着他可能比妖更加凶暴,尤其是眼前这一位,显然不知为什么如此深刻地憎恨着人类。

    记得后卿古玩店的人说过,僵尸魔神的起源,就是因为在生前遭受了难以忍受的肉体迫害,所以才会打破了正常轮回,堕入魔神道。魔神的产生,绝大多数伴随着痛苦和仇恨,只有小部分起源于一颗不安分的心。

    眼前的魔神,本体像是一头野猪的形态。野猪在某些地域中是被称作森林之主的,吸收天地与林木的精气,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渐渐具有灵性。照理说,再多些时间,或许它是可以修炼成妖的,可是从它对于人类的憎恨之心来看,其间一定曾经发生过什么。

    至于发生的究竟是什么,现在已经无从知晓,可是就凭猜也大致猜得出。它的身体至今还保留着箭杆与弹孔,那都是人类才使用的武器。而现在的人类到达的地方,还剩下几片如昔时般欣欣向荣的森林?

    不过现在,可不是为这种事情感叹的时候。现在,应该是我们这支捉妖师团队遇到的一个重大关口吧?

    “退后!”我大声喊道,“作好战斗准备,其他妖也要来了!”

    我相信这一点他们的心里也都清楚。在山区活动着的那些妖,在这边的第一批妖被消灭之后,就已经开始快速地向我们这边移动和包抄了。来之前陆憬平就对我说过,狩猎的第一阶段并不困难,容易发生意外的是第二阶段,因为准备的时间会很少,很多情况都需要随机应变,才能应付过去。

    但是他所说的“随机应变”,可不包括这种中间出现魔神,而且是位阶不低的魔神的状况。

    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岁月的流逝,世界上的捉妖师越来越少。并不仅仅是身怀异能,专门与妖战斗那么简单,作为捉妖师的生涯,还伴随着高度的危险与牺牲。

    我才忽然意识到,其实从小到大,我们家里的人出意外而死亡的,还真的是比例高极了。

    但是那时候我还小,而出意外的又大多是比我们高一两辈的人,所以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后来,我的几个表兄弟也出意外了,我才多少有些疑惑,我们家的人是不是遭了什么诅咒。

    再后来,连我的父母也出了意外……

    然而直到那个时候,我还什么都不知道,什么能力都没有,无法保护任何人,甚至还在为赋新词强说愁般地伤春悲秋,想不明白生活的方向。

    所以今天的我,不能够再那样了。

    我的手指一展,手中弓箭瞬间消失于无形。这是魔神,不是妖,用来与妖战斗的兵器并不适合应用在面对魔神的时候。与魔神战斗,就要唤醒体内猎魔者的血液,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姿态专注投入。

    我转化为赤手空拳的状态,脚一蹬地面,整个身体像一支离弦的利箭一般,向那巨大的魔神妖兽弹射而去。

    与魔神的战斗就是这样的,用上最后一份力气,与他们殊死一搏。

    这是一种硬碰硬的战斗,不仅仅是肉体上的,更是精神和意志上的较量。与魔神的战斗更激烈,更直接,更干脆,而上天赐予了我面对他们时的特殊优势。

    如果放在从前,我一定会想,究竟是什么,把这样的森林之主逼迫得沦为魔神呢?他究竟曾经承受过什么样的苦难,才会对人类产生了如此强烈的憎恨之情?

    是不是人类亏欠了他们的,将他们逼到了这样的境地?

    这样的人类,算不算是罪有应得呢?

    但是,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我不再考虑那样的问题。

    现实就是这样,我是人类,而他无论曾经经历过什么,现在已经成为了食人的妖魔。如果我选择了站在人类这一边,那就应该坚定地站在人类这一边,一切人类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

    其实,就算是看到过许多人类的不好,我毕竟从未对人类丧失过希望,这是我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的自己的思想和心情。

    就连一位远古的战神,在选择了人类这一边之后,也从来都没有改变过立场。

    他对人类一直充满了信心,而我不知为什么,如此坚定地相信着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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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五六章 异变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野猪魔神发出一声长啸,身体腾空而起,我们以极快的速度相撞,发出“轰”的一声,像是引爆了一颗威力巨大的炸弹。

    魔神的身体被撞得倒飞出去,轰地撞在地面,将地面撞出一个巨大的深坑。而我的身体在反作用力之下倒飞出去,像一片苇草一样飘起到很高,又慢慢地落下去。

    与魔神相遇并战斗,我也曾经历过几次,积累了少许的经验。我的经验就是,心里不能有半点杂念,什么都不能怕,既不要怕受伤,也不要怕死,谁在对峙中软上一分,谁取胜的希望就渺茫许多。

    以我的性格,一开始肯定是吃过亏的。好在那个时候我的体内还有神秘人在,他总是在最危急的时刻以各种形式向我伸出援手。

    现在,轮到我了。

    奇怪的是,当我真正明白自己已经变得孤立无援,却不知为何变得比任何时候都坚定了起来。

    当我的身体飘浮到上方的一个顶点,力道减为无,我便顺势一个翻身,借着下坠的速度,又是一脚朝魔神的头部直直地跺了下去。

    魔神在刚刚的一记碰撞中已经落了下风,狠狠地撞在地上,还没有立起来,重新找到平衡,所以我这一次的乘胜追击非常有效,一击命中,重重地踹在了他的头部。

    魔神发出一声震天撼地的狂吼,猛地一甩头,把我的身体甩了出去。我借着力道,一个倒跃,重新与他拉开了距离。

    身后的捉妖师们也乱了起来,我的知觉很清晰地告诉我,那山中的群妖也陆续地到了,捉妖师们也面临着一场惨烈的战斗。

    不过现在的我无暇他顾,在面对任何一个魔神的时候,都必须全力以赴,否则,是不可能战胜他们的。所以此刻,我所能做的,就是全力应对自己的敌人,同时,信任背后的伙伴们。

    我们从来不曾并肩战斗过,但是,我们的身体里流淌着相似的血液,我们还曾经一起成长,这一切,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某种奇妙的默契。

    战斗持续了一段时间,如果从时钟的记录来看,这段时间算不上长。但是,在我的感觉里,却似乎度过了相当相当漫长的时光。

    因为我与魔神之间的战斗十分痛苦,每一次的交会都伴随着激烈的冲撞和血肉横飞。当我们都逐渐变得虚弱,而我终于先于他给予了最后一击,令魔神倒在地上丧失了所有反击的力量,我的身体也已经近乎虚脱了。

    我跪俯在魔神的身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现在的我,对自己的身体有一种敏锐的感知力,清楚地知道体内究竟断了多少根骨头。我的身上遍布创口和淤青,甚至还俯在地上,呕出一口血来。

    果然还是最讨厌与魔神的战斗,不是不能赢,但总是赢得很狼狈。他们就像是一群亡命徒,当对手不要命了的时候,就算他只是一只兔子,有时也是十分危险的。

    不过没关系,我的身体早就已经开始渐渐地异化,变得不同于普通人。在必要的时候,我可以不吃不喝不睡觉,坚持很长的时间而不会精力衰竭,而每每受伤,也好得越来越快,根本无需就医。我曾经试过,哪怕是骨折或严重的内伤,只要忍耐住疼痛,在床上躺上一夜,能睡着的话效果更佳,第二天一定会奇迹般地康复。

    我抬头看看四周,捉妖师们已经结成了一种古怪的队型,把妖们分散隔离,并且困住了。当妖被分散的时候,捉妖师在各局部就全都形成了以多打少的局面。

    形势十分乐观,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所以我也根本就没想过要立刻爬起来重新加入战团。我又把注意力放回了身边那巨大的魔神倒卧的身体上。

    刚刚我们一直以性命相搏,所以此刻,他倒在地上,气息已经十分微弱,濒临消亡。

    当我的精神集中到魔神身上的时候,我的身体却意外地发生了异常的变化。我感觉自己体内深处似乎开启了一个深不可测的孔洞,那孔洞就仿佛宇宙中不停坍缩的黑洞一样,可以把一切往里吸扯进去。

    但是,现实中被它吸进去的却没有别的,只有那倒在地上的魔神体内析出的丝丝缕缕的精魂。

    这一切是自动发生的,连我自己都被吓住了。我甚至惊叫了一声,险些高呼出来:“是你吗?!”

    只有神秘人在我体内的时候,我才能做到这一点。

    但是那忽然灼烧起的热情消灭于一瞬间——怎么可能呢?世上哪里有那么轻易的事?

    因为我忽然想起了那个几乎已经被我遗忘的事实,就在今夜,就在之前不久,我不是喝下了言非给我的药水吗?

    那药水无色无味,喝下去也没有任何感觉,以至于我完全忘记了它的存在。没想到,这不显山不露水的药物居然如此有效,现在,就已经在促使我的身体变成吸取其他生命精魂的容器了!

    生命的精华缓缓地收入我的身体,源源不断。这个魔神位阶不低,体内能量充沛,怕是好久都吸收不完,而且,这个过程是自动的,竟似乎不受我的控制。我带着惶惑地四下观望,担心陆憬平他们发现我的不妥,把我当作妖或魔神一般的生命体来看待。但是,环顾四周,他们似乎都没有发现我正在吸取精魂这件事,就连距离我非常近的几个人,也都毫无反应。

    我忽然意识到,既然人类不可能具有吸取精魂的能力,那么吸取精魂的过程,大概也是人类所不能察觉的吧?

    这一次身体重新开始自动地吸取精魂,但是感觉却与从前大不相同。以前,神秘人还存在于我体内的时候,其他生命体的精魂吸收到体内,在他的指挥下,还会在我的周身循行,疗愈我身体的创伤,最后才归入他所在的地点,那个过程是非常舒服的。可是现在,这个过程变得痛苦无比,吸收进体内的精魂就仿佛注射进静脉的毒药,把我的全身烧得火辣辣得生疼。

    我这一具人类的躯体,果然还是在逆天行事吧?

    这一次的伤确实有一点重,而大量的精魂向我的身体灌注,更使我变得像一个无奈受刑的奴隶。我努力地忍耐了一阵子,终于支撑不住,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五七章 圆月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正常情况下,人要是晕厥过去,就会丧失全部的知觉和意识,不知身在何时,也不知身在何处。可是这一次,我虽然晕过去了,在失去了意识的同时,知觉却始终无比清晰。因为有种锥心彻骨的疼痛,一直都没有离开过我的肉身。

    我不能思考任何的问题,却能够感觉到那疼痛的感觉从无比剧烈到渐渐地减弱,像潮水一般地消退。平静的感觉持续了小小的一段时间,然后,更为剧烈地疼痛忽然排山倒海一般地涌过来,简直分分钟让人有想死的冲动。所以,最终我实际上是给疼醒了。

    张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旁边就是巨大的落地窗,窗外是黑若丝绒般的夜幕。而蓝黑色的天空中,端正地挂着一轮明亮而皎洁的圆月。

    意识渐渐地回归了我的身体。

    晕倒的时候,是在打倒了一只魔神的时候,最后的记忆,是我倒在了魔神的身边。

    现在,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这是陆憬平给我安排的暂住的房间。看来我是回来了,应该是被他们带回来了。

    那么,那一次的猎妖行动,应该是顺利结束了吧。

    我吃力地扭转了头,看到了陆憬平。他穿着一套皱皱巴巴的家居服,根本没有平日半点的潇洒倜傥。现在,他蜷在沙发上睡着了,头发凌乱,形容狼狈,看上去像一条扭曲的青虫。

    难道是在这里守着我吗?

    这些凌乱的思绪都是断断续续飘进脑海的,思考对我来说,目前还是一件困难的事。清醒过来之后,肉体的痛楚更加强烈了,那种感觉,就像是全身的骨头同时折断,又接上,又折断,反复不休。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身上全是汗水,湿淋淋的,像刚洗了澡一样。盖在我身上的薄薄的真丝凉被,也变得如同澡堂里的浴巾,又粘又湿,连重量都增加了,搭在我的身上似泰山压顶。

    就像一首歌里唱的,这都是月亮惹的祸吧?

    头脑中隐约地记起,言非说过:当你喝下这瓶药水,将会在每一个月圆之夜受到规则惩戒,表现为剧烈的肉体疼痛。

    窗外,挂着明亮的圆月,而我的身体,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剧烈地疼痛过。

    我清楚地记得,与陆憬平他们一起外出猎妖的时候,虽然也是一个有月亮的夜晚,但却并不是满月。这就意味着,我已经昏迷了好久,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好几天吗?

    当时在昏昏沉沉之间,我的身体似乎还一直在吸取魔神以及死去的其他妖的精魂,而那种吸收的感觉令我疼痛。不过现在我所体会到的疼痛完全是另一码事,这二者之间根本就不是同一个重量级。

    所以我这是……成功了!

    虽然此刻的感觉简直生不如死,但我还是作出了这样的判断。

    一种欣喜的感觉艰难地在意识中凝聚成形。

    如果努力地克服所有的疼痛,在其中分出一丝意识去感受,就会发现,有一些本不属于我的生物精魂在我的丹田位置储存着,并且,已经被我的身体以疼痛为代价进行了净化,变成了一个十分纯净的散发着柔和光芒的银色光球。光球像水构成的一样,缓缓地改变着形状,飘浮着,摇曳着,自内而外地为我的身体提供着能量。

    如果不是它的存在,或许这种疼痛是我的身体根本耐受不了的。现在,虽然四肢百骸无一不疼痛,可毕竟还只是一种感觉,甚至我还恢复了意识,竟没有出现肌肉的保护性扭曲痉挛和疼痛性休克。

    当我的意识渐渐清醒,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在不断地呻.吟。那已经是不自觉的反应,而我的声音似乎已经沙哑。在旁边沙发上睡着的陆憬平在我的呻.吟声中毫无反应,所以我猜,大概我已经维持这种状态很久了,以至于他们已经完全见怪不怪了。

    这是值得的。

    我的身体动不了,尝试去活动肢体的任何一个部位,都会带来十倍二十倍的痛觉。我甚至没有办法再扭头去看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望向窗外,看着正凌空高悬的明亮的圆月。

    月光如飞霜一样,洒落在我的身体。我感觉自己忽然对月光过敏,那月光在我皮肤的灼痛之上又添加了几丝令人抓狂的麻痒。

    好吧,无所谓,就这样,来吧!

    反正言非告诉我的,不过是每个“月圆之夜”而已!而喝下药水,本来就是我自己的选择。

    我咬紧了牙关,让自己止住呻.吟的声音,这才发现,我的口中已经全是血腥味。我闭上眼睛,告诉自己,从今往后,我必须与这样的疼痛为伴,如果我不视它为敌人,允许它与我的肉体共存的话,或许那感觉就能稍微好一些。

    人类是一种适应能力超强的动物,可惜往往只有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这样的特质才能够呈现。在我还不相信人类的韧度的时候,就有不止一个非人类对我这样说过。可是,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这一点竟要由我用自己的身体去证明。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在我这里,简直是度秒如年。我闭上眼睛,不让月光印入我的眼瞳。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就已经成为了敌人。我知道,这并不是月亮的错,它只是一个预兆,一个警示者。但是,就是有这样的感觉——我们是敌人,是你死我活的敌人,此刻,就只看谁能撑得过谁。

    月亮总要东升西落,它一样脱不开规则的支配。而我,只要忍耐到那一刻,就是胜利者。

    忽然,有温度适中的湿毛巾轻轻地敷在了我的额头上。

    毛巾非常柔软,水的温度比体温稍稍低了一点点,既没有任何的刺激,又带来一丝微微的凉爽,甚至有那么一刻稍稍缓解了我的疼痛。握着毛巾的那只手,非常非常轻柔地移动着,擦拭着我的汗水,从额头开始,到脸颊,又到脖颈。这只手的主人非常理解疼痛的感觉,就仿佛我所体验到的一切他都感同身受。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就好像幼年时高烧,哭泣着投入的母亲的怀抱,又仿佛是丽卿美丽的侧影,立春担忧的眼神,立夏傲娇的责怪。忽然发现,不知不觉地,我已经拥有了那么多在痛苦的时刻可以求取安慰的美好的东西。

    我缓缓张开眼睛,眼中映入了陆憬平苍白而憔悴的面孔。他担忧地望着我,用柔软的毛巾轻轻地擦拭着我的汗水。

    “世宁,是不是很痛?”

    在我的记忆里,他从没有以这样关怀、担忧的语气对我说过话,听上去简直真的像一个一直呵护着我成长的兄长了。

    这种感觉很古怪,古怪到我身体上的疼痛都有那么一秒钟被忘了。我不自觉地咧开嘴笑了出来,没想到这一笑,眼泪居然掉出来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五八章 再见,夏天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也不想的,可是眼泪就是不争气地流下来了,这疼痛太过剧烈,我忍耐了这么久,没想到竟在这种时候功亏一篑。

    结果我的眼泪把陆憬平也吓了一跳。

    “喂,陆世宁,你……你怎么回事!”

    接下来就是尴尬的十几秒沉默,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我忍不发出了一两声轻轻的抽噎,使尴尬的场面更加尴尬。

    陆憬平叹了口气,用毛巾轻轻地擦了擦我的脸。

    “抱歉,”他说,“我不会再用以前的眼光看你了。这一次,要不是你,或许我们大家就全都死了。你救了我们的命。”

    拜托,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好吗?

    “所以,世宁,需要什么,怎样能让你好一点,你就说啊!”陆憬平说,“不管怎样,我是你哥哥啊!”

    我哥哥么?我张开眼睛看看他,发现这么近看的话,我们的眉眼真的很有几分相似。现在陆憬平的神情有一些焦急,仿佛在说:陆世宁,从小到大,你虽然不争气,可你还从来没在我面前哭过呢!

    是的,从小到大,我就算性格软弱,总是受欺负,可我绝不在这些欺负我的家伙面前流一滴眼泪,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样。

    “窗帘……”我的声音嘶哑且断断续续,“把窗帘拉上……陪着我……”

    我不想看见月亮。虽然确实有点没出息,但是,现在我真的是痛极了,所以,就算没出息也是可以原谅的吧。坐在我的床沿,神情焦急的陆憬平变得与以往截然不同,以往我看到他就厌恶,可现在他身上的气息却不知怎的令人心安。

    疼痛根本不算什么,现在的我变得很能忍耐。今天是个不错的日子,我似乎拥有了想要的一切——妖魔的能力,体内聚集起来的精魂,为了目标走出的第一步,甚至是——有血缘的亲人。

    陆憬平果然没有走,他一直陪在我的身边,一开始是沉默不语,后来就开始给我胡乱地讲一些什么。反正我也没有力气回应他,所以他讲东西就是信口开河,支离破碎。他讲我们之间过去发生的事情,他是如何看我不顺眼,嫉妒我那平凡而安静的生活,他讲妖的事情,讲捉妖时发生的古怪的事,总之是想到哪里讲到哪里,根本就没有什么逻辑。

    可是他讲的这些,我却喜欢听,它们虽然荒诞,听上去却比什么都真实,是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的陆憬平的心里话。

    这些话让我的注意力从疼痛上转移了些许,而他时常用温度适中的水重新泡洗了柔软的毛巾,轻轻擦拭我的身体。皮肤重新变得清爽洁净,空气流过,带来一丝丝凉意,略微地缓解了疼痛。

    渐渐地,渐渐地,我居然在如此剧烈的疼痛丧击之下,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当身体进入沉眠的时候,疼痛大幅度降低,所以时间也流逝得快了起来。在昏昏沉沉里,不知不觉地,疼痛渐渐地减弱,直到消失。疼痛消失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好像被放进了一个装满温水的浴缸,漂浮着,通体舒适。就这样,我陷入了更为深沉的睡眠。

    令我庆幸的是,当我再度醒来,月亮已经消失不见,天已经亮了。

    我觉得身体很轻松,竟然说不出的舒服。其实,我身体的感觉就像每一个早晨起床的时候那么平常,但是,这是头一次有如此深刻的感觉,平常,就是一种奢侈。不疼的感觉居然这么好!

    门呀地一声开了,陆憬平端了一个盆进来,见我是醒着的,脸上很直白地一喜。

    “你醒了?”他很温和地说,“天快亮的时候,我看你呼吸越来越平稳,好像不太难受了,就出去给你找了几件衣服。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

    “我睡了几天了?”我仰面朝天地躺着,有气无力地问。

    “四五天了,”陆憬平走到窗边,伸手把窗帘拉开,“本来看你的状态都很平稳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忽然又非常严重。我爸,三叔,都来看过你了,他们说没有办法,只有你自己撑过去。”

    “你一直在这里?”

    陆憬平嗤了一声,说:“你好几天哼哼唧唧的,也不醒,好歹我跟你住一栋楼里,万一没看好,你再过去了,让我怎么跟家里人交待?”

    这句话说得很刻薄,又像我以前认识的陆憬平了。

    我不由得笑出来,因为昨夜我的意识虽然模糊,有一个画面却一直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那是陆憬平一脸焦灼地望着我,叫出来:“我是你哥哥啊!”

    “哥哥……”我在心里暗暗地叫了他一声。

    不能让他听见,否则,他一定会难为情的。两个人之间相处的模式,往往从很早以前就已经奠定了,之后的任何变化都只会让人感到尴尬。这样也不错,很好,有种淡淡的幸福。

    我的身体恢复花了好几天,仅是恢复力气,可以下床行走就花了好久,但是,随着体能的恢复,我觉得体内的力量似乎比以往更充盈了,一切似乎是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在这期间,也有家里的人陆续地来看我,他们待我似乎都不再似从前。他们有问我身体情况的,有向我致谢的,有跟我叙旧的,总之,就是拿我当自己人看待了。

    连二叔和三叔都来看过了我,但是并没有多说什么。我对他们的感情较为复杂,所以就以虚弱为由,多听少说。我们只是聊了聊这次狩猎时发生的事情,也就这么应付过去了。

    这几天总起来说过得有一些无聊。我希望身体能够快些好起来,所以花很多的时间卧床休息,并尝试着闭上眼睛,去寻找神秘人的气息。结果自然是令人失望的,当然我也没有指望一切会来得这么轻而易举。

    不知不觉,居然到了大暑的当天了。

    这还是我自今年立春以来,第一次在无聊斋之外的地方度过一个节气,所以在这一天,我比任何一天都思念那个本不是我的家的地方。

    不知道他们今天在做什么,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庆祝呢?

    我拨通了无聊斋大厅里安装的固定电话。回家之后的这些日子,我都是打那个电话,谁恰好在,接起来,就跟谁说几句。不过自从我受伤昏迷之后,就没有再打过了。他们不是人类,我担心我身体那些虚弱的感觉隔着话筒也能被他们听出来。

    电话接通了,响起的居然是丽卿的声音。

    “世宁?世宁,你居然这么久都没有打电话,你是不是把我们给忘啦!”

    声音有一点低低的,哑哑的,再加上那略带点撒娇的嗔怪语气,简直是让人不醉倒都不行。

    “丽卿姐,那个……我,我感冒了啊,嗓子哑了,连话都说不出来,怕你们听了担心嘛。你听,我的声音到现在还有点不对劲呢。”我刻意压低了声音说。

    “感冒?”

    “我是人类,会感冒的嘛,丽卿姐又不是没见过。”

    “唔,你什么时候回来啊,他们做的饭一点也不好吃!”

    “嗯嗯,很快啦……”说着话,我也归心似箭起来,就连忙岔开了话题,“丽卿姐,今天你们要去哪里呢?”

    “今天要去送暑船哦!”

    我想,在电话里,也讲不清楚要去哪里,怎么送暑船了。我只知道,那应该是一件有趣的事情,要是我也在就好了。

    “丽卿姐,我去不成了,记得给我带礼物哦!”

    我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说了出来。我觉得一个大男人像小孩子一样地撒娇要礼物很羞耻,可是我也没办法。

    不知怎的,我就是固执地坚守着和那家伙的约定。

    丽卿如果在今天特意为我准备了礼物的话,那么就一定能符合那个要求,算作是她碰过的东西吧?

    那个家伙,我都在坚持着,你也要坚持下去才对,无论你现在到底在哪里,变成了什么样子。

    电话那边也沉默了一秒,然后,丽卿说:“好吧。”

    她没有问我想要什么,只补充了一句:“你快点回来哦!”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想念我做的饭了,可就是这一句话,也让我的心里热乎乎的充满了干劲。

    快了,我心里想,等告别了夏天,秋天,就该是一个逐渐成熟的季节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五九章 惊梦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如果需要做的事情多,时间就会过得特别快,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就是这样。

    我的“伤”彻底养好花去了大约一个星期。其实这本来就并不是伤,我全身上下没有半条创口,所有的痛苦都来自于一个莫名其妙的源头。这样的情形反倒更不好解决,无药可治,也无从下手,只能等待着身体自己去慢慢地协调和适应。

    因为疼痛的影响,我的身体着实虚弱了一阵子,各种器官的功能都跟着发生了些许的紊乱。不过好在我的身体已经与以往大不相同,而那一晚吸收到体内的妖魔精魂此刻也不再折磨我的肉体,反倒开始发挥修补的作用,所以我的状况呈现越来越快恢复的趋势。

    一周以后,当我可以下床正常地生活,我就迅速地重新投入了学习之中。

    因为,我有点想念那个让我有了归属感的地方了。这里虽然曾经是家,但是父母都不在了之后,这里就似乎不见了我的根。我遵从着内心的感觉,那种感觉就是——想要快一点回去,回无聊斋去做回我的小小服务生。

    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我天天泡在地下的藏书阁里,如饥似渴地着前人留下的遗饷。这种感觉很奇妙,它使我终于感觉自己不再是孤独一人。原来有这么多人是与我一样的,即使这里的藏书内容并不涉及著书者个体的心情,但他们每个人的想法和倾向,都不自觉地显示于字里行间。

    人类的生命很短,大部分还要消磨在吃喝拉撒关系羁绊这些日常琐屑上,所以,就算是再天才、再勤奋的人,毕生的见识也就只有那么多。每一个人,都注定是浅薄且渺小的,无论他曾作出怎样巨大的成就,在时间的长河中也不过是细砂一粒。

    但是,有许多人把自己的经历和见解用文字书写了下来,有些是毕生所知的精华所在。这些书,就似乎稍稍地体验了别人用几十年的笑与泪堆砌的人生。有人说,一个人的身上,藏着他读过的书和走过的路,想想还真是这个道理。

    总之,这些书籍、以及捉妖师等特殊人群专用的网络,在我的面前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很多我想破脑袋也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其实不知在多少年前,早都已经有答案了。

    在家族的藏书阁里,我找到了网上盛传的“哈佛图书馆凌晨四点”的感觉。我原来读书的时候都从未这样用功过,因为自己都不知道念的那些书对于我自己到底有什么样的意义。可是当我有了明确的目标,而这些书籍又将铺成我通向目标的大道的时候,就连吃饭睡觉的时间,我都感觉是一种浪费。

    除了读书和掌握信息资料,我留在这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尽可能多地参与家族的团体狩猎了。通过实战,可以掌握许多理论上不能体会的技巧,学会使用许多前人传承下来的特殊器具。

    由于第一次狩猎出现了意外,而我的行动对于队伍的存活起到了重大作用,所以自那以后,大家对我的态度居然彻底改观,把我当成了真正的“自己人”。所以,后面的各项行动,我融入得都非常顺利。不懂不会的事情很多,甚至捅出过不少的娄子,但是,竟没有人来责怪我,甚至连说风凉话的人都没有了,这让我多少有些不太适应。

    虽然没有人明确地说,但在实际上,我似乎被交给了陆憬平来照管。每一次行动,都是他来通知我,有他出战的团队,才会安排我的位置。有时候我想到经历规则惩戒的月圆之夜他对我的照顾,就会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这样肩并肩背靠背的战斗,以及共同完成任务的成就感,却又让我有一种很不错的感觉。

    甚至有一次,团队中出现了大堂哥陆憬明。这是我除了三叔之外最怕的人,他整个人就像是一块千年坚冰,对于我几乎是很霸气的从来不理。现在,虽然他还是一样的冷若冰霜,但至少我们之间已经可以正常地交流了。

    他甚至还曾私下来关心过我的身体状况,并对于我救了憬平的事情表示感谢,毕竟他们才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

    不过,在面对妖的战场上,他就是绝对的可怕,绝对的无情了。我从来没有想到人类的捉妖师可以强悍到这种程度,不要说妖,连身为自己人的我都被吓得战战兢兢动弹不得。难怪人们在商场上也对陆憬明十分惧怕,其实他只要把捉妖时的气魄放上十分之一在商场,估计正常的人类就已经无法承受了。

    就这样,日子过得极其紧张,但却出人意料地生气勃勃。

    不知不觉地,当我再一次于天将亮未亮的清晨从地下的藏书阁出来时,忽然发现地面薄薄地流淌着一层雾气,而院里成排的梧桐已经开始落叶了。

    一阵风吹过,只穿了一件短袖T恤的我不禁稍稍地颤了一下,感觉到一丝微凉。

    虽然暑热未消,可在那暑热的里头,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层难以察觉的寒凉。

    在风里,在依然繁茂的树木的枝叶间,在这样早的黎明,已经可以感受到一丝秋意。

    读了大半夜的书,这一放松下来,作为人类的肉体就生出了一些疲倦。这些日子我的作息没有丝毫规律,所以每当感觉劳累,就放松自己,到床上去小憩一会儿。平时这样的休整都是轻松和舒适的,可是今天不知为什么,我的头一沾上软枕,就忽然被拽入了深沉的梦乡。

    在梦里,有个声音在黑暗的深处不停地呼唤:“救命……救命……求求你,救救我……”

    声音是直接传到我意识中的,这是在呼唤我!

    这种感觉我很熟悉,神秘人在我的体内,就是用类似的方式与我交流的。

    但是,这并不是他,我一下子就判断出来了。

    我追寻着那个声音传来的方向,一路走过去,却发现所到之处并不再是黑暗,而是出现了景物的幻象。我眼中所见,有山,有树,有石,是一座清幽的山间的景象。

    “城东青云山,五指形山峰之下的石洞里,救救我……”

    “你是谁?”我一边循着声音向密林的深处摸索过去,一边问道。

    忽然,一阵狂风吹过,飞沙走石。我慌忙抬起手臂遮挡眼睛,却在这眼前一黑的当口蓦地惊醒过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六零章 洞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开眼睛,我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衣服没来得及脱,热被也没来得及在肚子上搭上一角。墙上挂着的钟表显示,我刚刚睡着了还不足五分钟。

    好像这片刻的小憩,就是为了做这样一个没头没尾的梦似的。

    可是,这个梦却并不抽象,相反,它有些具体到了惊人的地步。

    “城东青云山,五指形山峰之下的石洞里……”

    梦里的这个地点,是不是太确切了呢?具体成这样,怕是快递都可以送得到了。

    我扶着床把身子支起来,把枕头塞到背后,靠在了床头,并且伸手摸过了手机。

    调出的卫星地图上清晰地显示,青云山,确实有这个地点,与我儿时记忆中的相符。

    但是,我从来没有去过这片山地。我生长的城市三面环山,青云山是其中的一小段山脉。在我的记忆中,那里交通不便,地形复杂,既没有成为旅游区,也不适宜经济开发,所以直到现在,还是一片原生态的山地。

    这样的地区,容易形成妖魔非人类的栖居地,这是我最近学习到的。

    当然,现在的我,已经不会把一个梦当作单纯的梦境来看待了。

    这样的经历已经有太多次,每一次都证实了,所谓的梦,只是与一些奇幻的相遇连接的通道。

    在某个地方,真的是有什么,利用这种方式呼唤着我。

    我坐在床沿,闭上眼睛,稍稍安定了一下心神,就下了床,洗了把脸,换上衣服准备出门。

    现在,我把这样的事情看作“命运赐予的机缘”,所以,我不会再抗拒它们,而是迎着预兆而去,寻找命运让它们出现的理由。

    此刻的我不再有任何犹豫,我相信那里一定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在等着我。而且,我不能拖延,因为那个声音恳求的是,让我救救他。

    所以,如果迟了的话,会不会就来不及了呢?

    今天,刚好陆憬平不在家,或许是有什么事情出去了。所以我从客厅的储物盒里拿了他的车钥匙,直接到了车库,开上他的跑车就出了门。

    虽然还是天将亮未亮的清晨,可是,有一阵子没白天出门的我惊讶地发现,除了我开着的陆憬平那扎眼的红色跑车,路上居然还发现了几辆人类驾驶的车辆。

    灾难过去差不多一个月了,世界末日并没有像人类想象中的那样到来,人类中比较大胆,有勇气冒险的那一部分,又重新出来活动了。

    这样翻来覆去的灾难,对于人类来说,真的是一个巨大的考验。现在的我,居然有了一种以旁观者的姿态观看这一切的感受,那种感觉相当古怪,难以形容。

    所有的道路都是属于我的,所以车子开得飞快。原本至少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到达的山区,总共花去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开到了。

    我一直把车开到没有路可以前进的地点,才丢下车,步行深入山区。一开始,我是靠地图和导航来指引的,后来,当我开始步行走入山区的时候,就发现,已经不需要那些外物的引导了。

    在这座山中,充满了浓重的妖气的味道。这些妖气各不相同,我甚至可以分辨出它们各自存在的地点,对它们进行不太准确的定位。

    这说明,这片存在了不知多久,就座落于我出生的城市旁边,曾看着我成长的荒山,其实是个非常热闹的地方。这里居住着许多妖,或许,这是一片充满天地精华的风水宝地也说不定。

    但是,细细体察的话,这里存在的那些妖气,它们与我梦中感受到的东西,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环视四周,惊讶地发现梦中的第二条提示——“五指形的山峰”,这个标志物居然是如此的显眼。

    在群山的环抱之中,有几座连绵的山头非常独特。它们并排在一起,看上去就像是一只立起来的手掌。“手掌”的五根指头都是各自独立的峰峦,虽然不高,但是很险峻,目测几乎没有什么好的方法来对它们进行攀援,连猴子都不可能爬上去。

    应该就是这里!我在心里认定了,并且,丝毫没有感觉自己循着一个梦的痕迹到这里来是一件荒诞的事情。

    我穿过长得杂乱无章、在初秋依然极其繁茂的草与树,慢慢地靠近了那几座古怪的山峰。随着距离的接近,山中有一丝淡淡的妖气飘逸出来,若有若无。

    与其说是感受到了妖气,不如说是觉察到了更令人意外的东西——我在这片区域之中,发现了捉妖师的气息!

    确切地说,不是人的气息,而是符阵的气息。

    如果不是这一段时间我一直在与捉妖师们共同行动,见识过了他们各种各样的战斗方式,接触了他们使用的变化无穷的法器,此刻我一定没有办法作出这样的判断。这一瞬我有一些疑惑——到底是谁在向我求救呢?捉妖师,还是妖?

    我循着那独特的气息一路走去,在山脚下,杂草荒树的掩盖之中,果然找到了一个十分不起眼的黑幽幽的洞口。

    这里很荒凉,洞口已经几乎被草木完全遮盖住了,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人到达过。自那黑洞的深处,隐隐地传来那种困扰着我的诡异气息。

    我确定了,就是这个地方。

    我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把遮挡住洞口的藤蔓一根根割断扯掉。折腾了半天,我的身上都有点微微出汗了,才终于清理出了够一个人进入的通路。

    我侧身进入洞穴,打开了事先准备好的手电筒。

    洞穴很深,里面有些潮湿,淡淡的木头腐败的味道萦绕在鼻端,不太好闻,但也不刺鼻,只让人理解到,这里已经保持这个样子很久了。

    走了大概有十几分钟,我感觉自己已经走入了大山的腹地。在那里,狭长的甬道陡地一阔,眼前豁然开朗。面前,出现了一片十几平米的空地。

    水珠从头顶的石壁滴落下来,发出啪哒啪哒的响声。手电筒的光芒照射到空地处,我被眼前所见惊得呆住了。

    空地上,端正地摆放着一块巨大的琥珀,澄黄澄黄的,把手电筒的光反射回去,金光粼粼的,像夕阳下荡漾的湖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六一章 寒蝉鸣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所感受到的一切不对劲,都是从这块“琥珀”之中传来的。

    我用手电照向琥珀,发现那是一块足有两人高的澄金色透明胶状物体。在那大块透明固体中,可以看得到树枝、叶片,它们都被凝固起来,就像是冬天孩子们冻来玩的冰花。从这个意义上说,它还真的挺象琥珀的。不过,它当然不是真的琥珀,因为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个东西就是我之前感觉到的捉妖师气息的来源。

    这是一种比较古老的猎妖陷阱。布下之后,会向外界传播对于妖来说非常诱惑的生命精华的气息。妖一旦中了计,循着气味前来,就会被这种骤然成形的琥珀状物体包住,困在这里,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生命力逐渐枯竭。

    眼前这块琥珀就是这样,因为,它的中心处,包裹着一只巨大的蝉。

    这显然是一只妖,因为作为一只蝉,它的个头实在是太大了,大到有一人高,算得上是一头地地道道的怪物。可是除了个头大之外,它的外形倒是与一只普通的蝉没有任何区别,同样有着黑色的身体,六条带有肢节的细足,一双巨大的透明的翅膀。

    现在,巨大的蝉被凝固在这黄色的物质中动弹不得,看上去像一具史前怪兽的标本。

    我所感觉到的微弱的妖气,同样也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是你吗?”我用手轻轻地触碰那块大琥珀,试探着问道。

    那个潜入我的梦境,在梦里向我呼救的家伙,应该就是这只巨大的蝉妖吧?

    可是,它是怎么能够找上我的呢?

    当我的手接触到琥珀的时候,居然有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这种感觉震惊了我,因为它告诉我,被困在里面的那只妖,我似乎是认识的!

    我再定睛看它,一只巨大的蝉——我从来没有见过它,记忆里没有,甚至在此之前,梦境里也从未有过。

    可是那种感觉是熟悉的,更加奇异的是,那种熟悉的感觉似乎在直接向我的身体倾诉:“你看,多年以来我一直守着与你的约定,我从来没有吃过人哦!”

    是的,我清楚地感觉到,这是一只妖,但不是一只食人妖。我不知道这样的感觉是怎么来的,但是我知道,如果他吃过人,我一下子就能辨别出来。

    可是,我什么时候与他有过这样的约定呢?难道在我的记忆里,也有着像其他人类一样的空白地带吗?

    我用手轻轻地触摸着那块封住蝉妖行动的巨大琥珀,它把我当作“自己人”,并没有对我造成伤害。这不是我们家族的人设下的陷阱,它给人的感觉更加古老,但是我能判断出,它发动的时间并没有太长,不会超过几十年。或许它是古代的捉妖师留在这里的,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撤去,后来,就被这只倒霉的蝉妖碰上了。

    在这种时刻,我就要庆幸这些天自己的所学和进步了。如果不是这样,我根本就无从判断这种陷阱的运作机理,更不知道怎样才能将它破除和解开。

    不过对现在的我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我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掏出一沓符纸,这些东西都已经成为了必须带在身边的常备物品。我从符纸中选了对路的,将四张符纸按照四个方位在洞穴的四壁贴好。

    这种符纸对于各种神秘力量有解除和抑制作用。本来如果这是我们自家的陷阱,有对应的解除符可以直接解开,但是这一个,我并不确定它到底是哪里来的,只好用最保守的方法解决。否则一招不慎,极有可能会危及困在陷阱中的蝉妖的性命。

    我取出刀子,用打火机打着火烤了烤刀刃,就当作消毒,然后,用锋锐的刀刃在左掌心割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殷红的血汹涌而出,要是放在以往,这样的肉体自残对我来说,绝对是需要克服重重心理障碍的了不得的事情。然而,我可是经历过满月之夜极致疼痛洗礼的人,这种程度的伤痛此刻居然变得像不存在一样。至于想到下一个满月还会经历那样的酷刑折磨,我哆嗦了一下,决定不再去想。

    我把左手掌展开,轻轻地贴在了巨大的澄黄色琥珀上。鲜血顺着我的掌缝流下来,但是一瞬间的工夫,所有的血液便被琥珀全部吸了进去。

    如果这同样是捉妖师的道具,那么它是会自动判定血缘的,如果它能够承认我,那么,它就有可能会服从我的意志。

    琥珀将我的血液吸收之后,隔了数秒,忽然发出极其耀眼的光芒。紧接着,它忽然升高了热度,把我紧贴着它的左掌烫得缩了回去。然后,它就像一块雪糕一样,在我的眼前慢慢地融化。

    看来,是它接纳了我,允许我向它下达指令。我感觉自己的运气实在是很不错,因为我也没想到,这第一轮的尝试就已经顺利地发挥了作用。

    或许,我的血缘是真的有些特殊的吧?

    很快,巨大的固体就化成了一滩金色的液体,积于我的脚下。当它彻底变成液体的时候,又忽然像蒸发了一样,平地消失了。

    留在原地匍匐着的,就只剩了那只黑色的巨大的蝉。

    随着禁锢的消失,蝉身上的妖气迅速恢复和增长起来,显然,他只是被压制了,并没有受伤或产生什么致命影响。

    “果然,还是你最靠得住,只有找到你,才能得救啊……”从蝉妖的身体里传出来的声音直抵我的脑海。

    “我们……曾经见过吗?”我不由得十分疑惑。

    “咦?你不记得我了吗……人类的记性真差啊,只不过才过去了区区几十年,你居然一点都不记得我了吗?”

    几十年……我一共才活了二十多年好吗?

    “不好意思,你肯定是认错人了。”我说。

    “怎么可能!”蝉妖叫道,“你就算是烧了灰我也能认出来,陆巡!”

    我听得一愣,却见蝉妖的翅膀扇动了几下,他的身体发散出微微的光芒,接着,一个人类的形状从黑色的躯干中缓缓地爬了起来——确切地说,是蝉妖变换了形态,化成了人类的形状。

    居然是一个苍白而单薄的少年的形象。他的头发短短的,清秀的脸孔上生了一双金黄色的眼睛,瞳孔的位置很模糊,以至于与他对视的话会有一些头晕。他穿着一件薄薄的白色单袍子,乍看有些像女孩子的宽松连衣裙,而他的脚上没有鞋,就这样赤足踏在冰凉的地面上。

    不过他的人类形态一点也不纯粹,因为他的背后还有一双透明的翅膀在随风翕动着,让他看上去像神话中的林间小精灵。

    “这下,你认出我了吧!”蝉妖得意地说。

    (。)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六二章 流响出疏桐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儿,没有说话。

    我当然没认出他来,就算他变成了人类的样子,我也确信从来没见过他。但是我并没有否定他说的话,因为我认出了他口中说出来的另一个名字。

    “陆巡”,这是我已故的父亲的名字。

    难道会是这样,他,把我当作了我的父亲吗?

    “有一阵子不见了,陆巡,你没怎么变样嘛!不是说,你们人类的样子变化会很快的?”

    我仔细思考了一下,感觉我和我父亲长得其实并不太像。我的长相总起来说更像母亲。

    不知道他是怎么固执地把我看成了父亲的。

    “你是怎么会被关在这里了?”我问。

    蝉妖有点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记得有一天,好像也是快秋天了,每到立秋的时节,我的心情就不太好嘛,就那个时候,闻到了很香的花露的味道。我顺着味道传来的方向跟过去,结果,忽然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是被捉妖师给坑了,不过了解这一点,也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很久?”

    “怎么也有个几十年吧,具体算不清楚。被禁锢总是这样,一开始是完全没有意识的,但是,如果这个枷锁的力量还不足以直接消灭我,那么,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就会慢慢地积蓄起一丝力量。陆巡,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攒足了力量和你建立连结的,谢天谢地你还在!”

    说着,蝉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显得很单纯,就像个普通的小小少年。

    虽然他把我错认成了父亲,可是,他的话却在我的心里唤起了另外一丝联想的涟漪。

    如果被禁锢,而枷锁又不足以消灭禁锢对象,那么随着漫长的时间流逝,或许他可以缓慢地恢复神识,积攒一丝力量,并且用这一丝力量与外界沟通吗?

    不知怎的,这个意象在我的心中居然跟那个失踪了的神秘人重合了起来。

    我曾在心中认定了,那个藏在我体内的家伙就是曾经消失了三千年而没有一丝音讯的战神白龙。可是,如果他不是失踪了,而是被什么东西禁锢住了呢?

    这个禁锢了他的东西太过强大,以至于他花了三千年的时间才放出了一丝意识,以那样的方式与我产生了关联和沟通。

    三千年,如此漫长,可即便如此,他的气息依旧只是微弱到此种程度,仿佛一触就碎的玻璃。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陆巡,一定要跟我回去一趟!其实,不算我被关起来的这些年,你也有一阵子没出现了,大家都挺想你的。你是不是忘记我们在一起喝酒唱歌的开心啦?”

    “我……”

    蝉妖根本就没给我解释的机会,兴冲冲地拉着我就往洞外走:“人类还是那么麻烦吧?咱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我带你飞哦!”

    说着,少年一把捏住了我的手腕,我只觉得眼睛花了一下,头一晕,身体就已经忽然腾起在空中了。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蝉妖已经恢复了本体形状,而我,正坐在他的背上,由他载着飞行在云雾里。

    蝉妖的背部很光滑,也没有什么可以扶住的东西,但是他飞行很稳,所以在最初的惶恐过后,我的心神很快就安定了下来。

    毕竟这样由妖驮着飞行,我也不是未曾经历。立夏就曾经化身为巨大的黑豹,载着我自空中飞行回家。

    我们飞过了山峦和河流,满眼都是繁茂的蓊蓊郁郁。初秋的景色令人心旷神怡。

    “你有名字吗?”我轻轻地拍了拍蝉妖的后背,问道。

    “你在说什么呀!”蝉妖的声音里充满了嗔怪的意思,“我的名字不是你起的吗?疏桐——你不记得了吗?”

    我起的?那就是说……是我父亲给起的吧?

    疏桐……

    我感觉有一些奇妙,会为一只蝉妖取这样一个名字的人,我无法把他的样子与记忆中的父亲重合。

    有首古诗写道:“垂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这正是写蝉的诗,更是借由蝉暗喻个人的高洁,不与人同流合污。

    能够取这种名字的人,应该会是一个……文艺青年吧?

    我父亲可并不是这样的人呢,我从来没看到过他文学类书籍,写诗,出走,心系远方。

    不过,我的经历已经证明了,人的眼睛所看到的,从来就不是全部。直到我的父母过世,我才发现原来他们对于我来说算得上是一个谜。他们把一切隐藏得如此之好,以至于我二十年的生命中从来没发现我们全家人与常人有任何不同。所以,或许他是把另外一个自己与这些秘密一起,在我的面前埋藏起来了?

    我的心里忽然有一点小激动——虽然今天发生的一切纯属意外,可是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拥有了一个机会,从另一个侧面了解自己的父亲呢?

    所以我什么也没说破,任由他载着我飞行,极快又极平稳地飞过山与河,一直到达了另一片茂密的山林。

    我已经不确定这到底是哪一片山地,只知道这应该离我生活的地区也不太远。而当我们在密林之中降落的时候,我又一次在林间感受到了星罗棋布的妖气。

    这里的妖气让我有一些惊讶——异样的感觉再一次出现——这里的妖气,有好多处竟让我有非常熟悉的感觉,就像从蝉妖的身上感受到的一样。

    而且,所有熟悉的妖气,都来自非食人妖,直觉就这样告诉了我。这些妖,对于人类来说是一点都不危险的存在。

    当我们降临于深林的时候,那些妖气像是被惊扰了一样,忽然都向我们所在的方位涌了过来。

    我从蝉妖的背上滑下来,惊讶地看着那不断聚集,次第出现在眼前的妖。他们大多数都是放松自由的状态,以本体形态直接出现,所以我站立的森林的一隅,忽然呈现各种奇形怪状的妖物汇集的局面。如果是普通人看到这个场面,没准会直接吓晕过去也未可知。

    “疏桐,这一阵子你跑到哪里去啦?怎么好像有些日子没看到你了呢?”

    原来都是被蝉妖的忽然出现引来的,大概是因为他被困住的这些年一直没有出现,所以引发了些许的疑惑。但是无论怎么说,他已经失踪几十年了,对于人类来说几乎是一辈子的漫长时光,可是这在妖们的眼中也不过仅仅是“一阵子”,就好像我们所说的“几天不见”。

    “先别说这个!”疏桐兴冲冲地叫起来,“看我把谁带来了?”

    “陆巡!!”众妖对我稍微打量了一下,便纷纷兴奋地嚷嚷起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六三章 连心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如果只有一只妖把我认错,还能认为是他自己比较迷糊。可是现在,一大群妖聚过来,全都把我认错了,这就让我很无语了。

    聚过来的这些妖,虽然体型都比较大,样子也比较奇怪,但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仍然是属于低阶的。或许,这些低阶的妖由于对人类的不了解,所以辨认人类的方式恐怕并不是凭借外表呢。

    不仅仅是辨认人类,就是妖之间相互辨认,恐怕也不能依据外表,因为这些非人类的外形,本来就是千变万化的,通过外表来辨识根本就不可能。

    “我不是陆巡!”我连忙向他们解释道。

    “别开玩笑了!”一只我根本辨认不出本体是什么的黑色的妖向我走近了,在近处忽然化成了一个长发飘飘有点像艺术家的现代男人的形象,“你也好久没来了,我们的酒都酿得不错了呢!今天,我们像以前那样,好好地饮宴吧!”

    群妖中传来了一片附和叫好声,紧接着,这些妖就在我面前一个一个地化成了人形。

    “陆巡你太久不来了,瞧,我们都快忘了,你喜欢我们变成人类的模样呢!”

    父亲他,还有这样的喜好吗——作为捉妖师的他,喜欢与一群以人类形态出现的妖聚在一起,像朋友一样饮酒作乐?

    他们不容纷说地簇拥着我,将我拉进了一片幽静山谷中的密林深处。很快,林间就被他们用妖术搭建出了长桌木椅,各种精美的盛器也一字陈列开来。

    妖多力量大,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他们就准备好了一桌子的丰盛酒菜,烹制好的各种山珍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我因为读书学习已经辛苦了一夜,肚子里早就已经空空如也,此刻这样的香味我可抵挡不住,饥肠辘辘的感觉更加强烈了起来。

    当这些妖们热情地拉着我入席的时候,我也就不再推辞,欣然入席,加入了这一场欢宴。

    与众妖混在一起饮酒作乐,这样的事情我不但不会排斥,反而倍感亲切。在无聊斋的时候,有好几个节气我们都是这样子度过的,留下了难忘的美好印象。

    当年父亲与他们坐在一起喝酒聊天的时候,是否有着与我那时一样的好心情呢?

    “陆巡,你快来尝一尝,这可是用你教我们的方法酿的酒。酒可真是好东西,看来人类也是有点用处的!”

    “喂,你在说什么,陆巡也是人类的嘛!”

    “知道啦知道啦,他不会在乎的……要不是因为陆巡,谁会愿意与人类扯上关系呢?”

    “陆巡,你看得出来吧,我们可是真的没有吃过人类哦……”

    一只妖冲着我,挽起了左手的衣袖子。

    我这才发现,在他的手臂上,有一个树叶形的印记正淡淡地散发着荧绿色的微光。

    这个印记展露出来的时候,我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我的脑海深处炸开了似的,一种十分陌生,又非常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包裹并淹没了我。

    是他的气息,我一直都那么思念的人——这个印记上留存的,是我已故的父亲的气息。

    父母离开我已经有半年了,本来以为自己的心情已经差不多平复。可是忽然在这里感觉到了父亲的气息,就仿佛他刚刚还在这里,很快就会回来,微笑着呼唤我的名字一样。

    我感到鼻子有点酸涩,连忙深吸了一口气,抑制住了即将滴落下来的眼泪。

    之前我一直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些妖都没有吃过人呢?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其中的玄机,就在这个淡绿色的树叶形印记上。

    虽然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法术,可是我的直觉却能够确定它的原理。这个印记,就像是与接受了它的妖之间签署的协议书——接受了印记的妖是不能食人的,如果违反了约定的话,就会受到惩罚,就会成为敌人,无论躲到天涯海角,都一样会被追上并消灭。

    这是我父亲与妖约定的方式吗?但是,对于捉妖师来说,这样的方式似乎是有些不可思议的,因为通过这些天的了解,我们家族的捉妖师们可没有这样的传统。他们与妖永远是势不两立的,他们行动的原则就是永远努力地把妖排斥在人类世界的外边,就连丽卿他们这种对人类亲善的妖也不例外。

    这是捉妖师的族群千百年以来形成的传统,藏书阁里的每一页文字中,都传递着这样的信念。我感觉有一些不可思议,我与丽卿他们的相遇完全是一个偶然,而且我是以普通人类的身份走进了无聊斋,才得以成为他们的朋友。但是,如果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具有了捉妖师的天赋,多年以来一直与妖战斗着,从食人妖的手中保护自己的族群,那么,我还能够成为妖的朋友吗?还能留在无聊斋,体会到那种不可思议的缘份和奇妙的温暖吗?

    至少,如果是陆憬平的话,我根本想象不出他走进无聊斋,与妖成为朋友的样子。

    可是,从家里人的话里话外看,我父亲陆巡是个以捉妖师身份行动的融合者,对于他自己的能力,他自始就非常清楚。也就是说,他是背负着千百年来从不曾被背离的传统,却选择了以捉妖师的身份成为妖的朋友吗?

    在一个观念根深蒂固的族群之中做出这样的选择,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应该说,这需要极其巨大的勇气。

    除此之外,还需要一点叛逆和不羁,以及为着自己悋守的信念不惜承受精神重压的坚强的意志力。

    我才终于明白,父亲之所以一直不能与他的兄弟们和谐相处,或许是因为,他在这个家族中,本身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异类呢!

    与妖混迹于一处,与妖和谐相处,这样的经历我虽然只拥有半年时间,却觉得比此前枯燥的生活更有活力。这段时光让我思考,让我喟叹人类的生命短若蜉蝣,反倒有些意识到了,作为人类的我,应该如何更有质感地生存下去。

    谁说人类就一定不能与妖共生呢?谁说二者的世界,就一定非此即彼,不能交汇和融合呢?

    眼前这数十只形形色色、身上带着具有生命气息的绿叶形印记的妖们,在我的父亲陆巡离开这片山林的数十年间,甚至是在他死去之后,不是仍然遵守着与他的约定,没有成为人类的威胁吗?

    我的父亲用他短暂的生命时光证明了,并不是所有的妖都是人类的敌人。

    我的眼眶有一些湿润。没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我所发现的第一个与我有着同样想法的人类,居然是我自己的父亲。当我终于开始不再像从前那样脆弱的时候,我的已经撒手人寰的父亲,却悄悄地在我的眼前打开了一扇门,让我看到了他曾经以自己的生命经历为我铺好的一条通向远方的路。

    (。)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六四章 前尘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与妖在一起的欢饮总有与人类在一起时无法得到的快乐。人类聚在一起的酒桌上,若是三五挚友还好,如果是那些不熟悉的人之间的应酬,必须要强作欢颜,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实际上是很不快乐的。不幸的是,人类的饮宴,却偏偏是以那种情况居多。

    可是与妖在一起不一样,他们的心里没有人类那么多的弯弯绕,所有的言语交流都是出自本心,不想说话的时候,也完全可以不说,而不会有谁在内心深处对你生出隔阂甚至记恨。而且,这些妖们的歌舞技艺,杂耍技艺,可常常会出人意料呢!

    酒至半酣,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相当融洽。粗糙陶杯中的酒液口味绵软而醇厚,显然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发酵。

    也只有妖酿的酒,才能有耐心经历这么多的时光而不会觉得浪费吧?

    想到当年父亲居然会手把手地教会一群妖酿酒,那样的情景画面总让我觉得有趣极了。

    “其实,我一直在说,我根本就不是陆巡,你们怎么就都不相信呢?”我跟他们碰了碰酒杯,一边说。

    “不是陆巡?难道世界上还会有两个人,他们身上的味道完全一样吗?”

    “味道?……或许因为,我们是父子吧……”

    “父子?你的意思是,你是陆巡的儿子吗?……不对呀……”有个看上去阅历丰富的妖说道,“人类我见过不少,即使是父子,他们的味道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不要再开玩笑了,你骗不了我们的!”

    “我……”

    “唔,等一等!”正当我感觉这事百口莫辩的时候,有一个化成了相当沉稳的中年人形态的妖忽然凑过来又打量了我一番,“说起来,人类的话,好像很快就会变得衰老吧?这好像是人类世界的规则,没有任何一个人类能够打破这个规则。”

    “这倒是。”我救下的那个蝉妖说,“刚开始我也觉得奇怪来着,因为我被困在那个破地方,算算怎么也有个二三十年了,可是陆巡几乎没有变样呢!不过后来我又想了想,我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求救的对象,可就是陆巡呢。如果他不是陆巡,怎么会来救我呢?”

    “我真的不是陆巡,我叫陆世宁,是陆巡的儿子。”我正色说,“不过,听到你的呼救的人,也确实是我,在一个梦里面……但我确实不是陆巡,他与你们之间的记忆,我的头脑里一点都没有。其实我,我也很想知道……”

    说到后来,我的声音也弱了下去。

    我发现,原来这才是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想知道,关于那个和他们在一起的,我所完全不认识的……父亲的事。

    “真的不是陆巡吗……”

    随着一阵子的沉默,围坐在一起的妖们次第放下手中的酒杯,气氛忽然陷入了淡淡的伤感。

    “如果我呼唤陆巡,却是你来了,那么就是说……”作为一个心直口快的妖,蝉妖疏桐竟还是没能把最后几个字说出口。

    我点了点头。

    “是的,我父亲已经……在不久前过世了。”

    又是不短时间的沉默,最后,终于有人开口说:“果然还是这样,人类的生命,可真是短暂啊……”

    在场的妖们看起来都很难过。一个捉妖师,在他身死之后居然收获了这么多妖的思念和缅怀,无论别人是怎么看的,我感觉这也算得上是一种特别的成就。

    唏嘘了一阵子,大家就又重新开始饮酒聊天。不过这一回,酒的绵厚中就多了几分苦涩的滋味,我们的谈话中也多了不少怀旧的味道。

    妖们纷纷问询我关于父亲的事,但是作为捉妖师的父亲我完全不了解,只能给他们讲了讲父亲平时与正常人一样的日常生活。所以,话题不知不觉地向着我所希望的方向发展,变成了他们给我讲述的与父亲相遇时的事情。

    我听到了许多故事的片段,心情不由得越来越激动,父亲另一面的形象,也在心中渐渐地饱满起来。

    不过,留下印象最深的,还是蝉妖疏桐给我讲的那一段。

    我才明白,疏桐之所以会化为瘦弱的人类少年的模样并保持至今,就是因为他和我父亲初次相遇的时候,父亲才只有十五六岁,比我现在的年龄还要小。

    那时候,疏桐经历了不知多少年懵懵懂懂的修行,才刚刚晋阶为妖,懂得了攫取其他生灵的精魂可以提升自己修为的道理。但是,他只是一只刚化形为妖的最低等的存在,所以,最安全的猎食对象就只能圈定为普通生灵和人类。

    普通生灵,那些没有思想的动植物,所能提供的精魂的量实在是太少了,就算是整天吸食,对于修行也没有太大的助益。而比人类更高阶一些的怪,由于属性各异,很难判断其特殊性,所以猎取起来还是存在着很大危险的。

    唯一不危险的就是人类。

    人类并不弱小,他们最强大的武器就是他们的头脑。他们借助强大的头脑,创造了机械来取代他们瘦弱无力的四肢,把整个世界都天翻地覆地改变了模样。他们创造了强大的武器,这些武器甚至有能力在倾刻之间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彻底摧毁——空气,土壤,水源——这个种族现在已经拥有了亵渎天道的力量。

    不过可笑的是,人类用尽了聪明才智创造出来的武器,其最终目的却是用来对付自己人的。他们既强大又弱小,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认识到妖和魔神这样的非人类的存在。而看不见的敌人,是根本无法应对的敌人。

    所以对于低阶妖来说,人类是最好的捕猎对象。一切看不见的威胁都会令他们恐惧,极其轻松就能得手,同时,由于他们拥有比任何种族都更加深沉的心思、更加强烈的感情波动,他们弱小的躯体提供的精魂反倒是大量的。妖都喜欢食人,捕猎他们简直是物超所值。

    所以,蝉妖选择的第一个捕猎对象,就是一个不知为何独自迷失在了山林深处的人类少年。

    少年只有十五六岁年纪,是个清爽漂亮的男孩子。眼下这片森林可谓人迹罕至,就算是成年人独自进入,也会不自觉地感到心悸恐慌,可是这个少年,却是气定神闲,没有一丝惊慌的模样。

    既然遇上了,那么,就是他吧!

    少年无意识地仰起头,一双眼睛十分黑亮,宛若晨星。蝉妖望着那双清澈的眼睛,心里忽然又有些犹豫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六五章 少时秋凉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个少年眉目清秀,看上去那么生动。蝉妖吸取天地精华,不知经过了多么漫长的岁月才渐渐修炼为妖,其间每日观看周围的生命生息轮回,不知不觉对于生命本身早已经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受。

    每一个生命的存在,都有它自己的美好吧?

    这么一想,忽然觉得不忍下手。虽然人类对于妖来说,不过是一种作为“食物”的存在,可是,剥夺生命这种事情,第一次做,总是感觉有些难以承受。

    毕竟作为一只蝉的时候,只要餐风饮露,本来也就不需要捕猎的。

    不过,以后不行了,毕竟从此以后就是妖了。

    隔了好一阵子,蝉妖才终于下定了决心,他决定在吃掉少年的时候,闭上眼睛不去看。如果闭上眼睛的话,就不会记得这个人类面对死亡时的惊恐表情。

    蝉妖定了心神,闭上眼睛,化作一阵妖风,朝那少年的所在之处猛地扑了过去。

    没想到的是,妖的利爪伸了出去,却没能碰到应该是唾手可得的猎物。

    蝉妖的身体悬在了半空,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而且,居然丧失了自由行动的能力!

    蝉妖惊讶地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的身体被包裹在一团柔和的金色光芒里。那光芒像流水一样绵软温和,可是包裹在身体上,却比任何一种枷锁都更加难以挣脱。

    更加奇异的是,那个本来应该根本看不到他的人类少年,居然抬起头,用一双清澈的眼睛凝视着他。

    “刚刚你犹豫了。”少年说,“你在想什么?会觉得,吃我是一种痛苦吗?”

    他看得见我!蝉妖惊讶极了——这难道不是一个人类吗?

    是人类,少年的身上散发出的,就是普通人类特有的气味。妖是通过“气味”来辨别生物个体的,而不像人类一样,只能通过眼睛看到表面。这样的判断极少出错,可是现在看来,这种通过气味的直观判断也并不是完全准确的。

    少年并没有什么动作,但是,包裹并束缚了自己的那一团金色的光芒,却正是在少年的控制之下形成,这一点毫无疑问。

    蝉妖的意识中终于出现了一个仅仅是听闻,但是尚未形成直观印象的概念——捉妖师!

    人类的捉妖师,或许就是上天为了保护这个族群,维护人与妖之间实力的过度不均衡而创造出来的一种特殊人类。他们有着与人类相同的脆弱躯体、短暂生命,却拥有人类并不具备的巨大力量。那种力量甚至似乎是专门为了克制妖而存在的,妖在这种人的面前天生居于下风,那简直像是借来的神的力量。

    对于妖来说,这种喜欢成群结队,合力作战的人类是一种十分恐怖的存在。他们对待妖极度冷酷无情,只要遇到了,不容分说的斩杀就是他们的职责。当然,他们也会讲究策略,也会欺骗,也会使用人类特有的各种鄙卑无耻的圈套,那对于妖来说,本身就是难以理解的东西。总之一句话,落单的妖遇上了一个捉妖师,应该算是触了大霉运。

    哪怕这个“捉妖师”只是一个小孩子也不例外。

    眼前的少年虽然年轻,举手投足却一点孩子气都没有。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而他的眼神中却包含着一种大多数成年人都不会有的深重的悲哀。

    “变成人。”少年仰头望着他,命令道。

    “什么?”蝉妖大惑不解。

    “变成人类的样子,否则,就杀了你。”少年的声音十分冰冷,让妖的心里也不自觉地生出寒意。

    “为什么?”

    少年伸出手来,包裹着蝉妖身体的金色光芒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少了这股托举的力量,蝉妖的身体忽然失重,猛地向下跌落下来。可是这跌落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他惊讶地发现,他的身上忽然多了一根金色的绳子。

    这绳子捆缚了他,把他的身体禁锢在空气里。少年的手牵着绳索的一头,像牵着一只迷路的风筝。

    而那金色的绳索,仿佛有生命似的,自动地收缩,勒得越来越紧,越来越紧,一直紧到连蝉妖坚固的躯体都感觉到了剧烈的疼痛。

    “变成人。”少年重复。

    “我不会!”蝉妖因为疼痛和慌乱,惊声尖叫起来。

    这不是在欺骗,他是真的没有做过,还没有学会如何变形,至少,还从来没有尝试过。

    “唔?”少年微微皱起了眉头,“等阶这么差吗?”

    说着,少年的手一用力,绳子忽然产生了巨大的牵引力,将蝉妖扯得“砰”的一声跌落在了地上。

    蝉妖的身体很大,撞到地上的瞬间,树木折断,尘土飞扬,就像在地震中震塌了一座高大的房屋。不过少年目视这一些的发生,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气定神闲,连表情都没有变上一变。

    “你会的,只要是妖就有这个能力。”少年十分安静地说,“关键在于,你要去想象,并且,遵从你的本心。”

    绳索依然在收紧,如果再这样收紧下去,或迟或早,总会把蝉妖的身体从中间勒作两截。所以,必须变化,变化为某种形体更小的东西,才能够保住自己的性命。

    要去想象,并且……遵从本心。

    蝉妖忽然感觉体内的妖力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澎湃,好像被什么未知的力量引导着。他的意识一阵昏眩,待到清醒过来的时候,身上的绳索却已经变得松松垮垮。蝉妖想要用腿把身体支起来,却发现用力撑起了身体的,是一双白且纤细的手。

    他惊讶地把手伸到面前看,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发现目中呈现的,是一具不着寸缕的白皙纤瘦的身体。

    与眼前的少年差不多的身高,差不多的体形,差不多的年纪,只是,多了几分苍白,和一种懵懵懂懂的神态。

    也或许是第一个接触的人类就是眼前的少年,所以,在第一次变化的时候,居然不自觉地变得和他有了几分相像?

    听说变化为其他种族的形态是一件辛苦的事,需要消耗妖力来维持,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修为不足的妖在变化为人的时候不慎露出尾巴。可是很奇怪,初次变化的蝉妖变成了人类的形态,却并没有感觉维持这个形态有多么困难。

    少年松开了手里的绳子,向前走了几步,在他的面前蹲下了,并且,伸出手来,递给了他一片绿色的树叶子。(。)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六六章 你的名字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树叶?蝉妖惊讶地望着少年。

    “你可以把它变成衣服——不要看着我,我可没有这样的能力,也教不了你。”少年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变成人类之后,是不是稍稍有一点体会到作为人类的心情呢?”

    作为人类的……心情吗?

    蝉妖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生存了这么久,飞行和栖居于这世界的各处,什么样的生灵是没见过的呢?变得很像人类,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度很大的事情,因为人类生成什么样子,他早就已经非常了解了。

    但那只是从第三者的视角去观察,以一种旁观者、甚至是捕猎者的身份去注视他们。

    可是现在,当他真正变化成为人类的形状,低头注视自己的身体,忽然发现,这具身体看上去居然如此脆弱,就像随时都会折断的苇草。

    人类,居然是如此弱小的生命,没有力气,每一个独立的个体在强大的力量面前都显得束手无策。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物种,随着时间的流逝,居然形成了连伟大的自然之力都生出畏惧的创世之力。

    变化为人类之后,自内而外地去凝视这个物种,居然有一种奇异的感受,对他们感到好奇,产生了一种意外的不可理解的感情。本来就对于食人颇为踌躇的蝉妖,这一下再想要对人类动手就更加困难,心理上感觉已无法承受。

    难道,这就是这个少年逼迫自己变化成人类的真正原因吗?

    蝉妖感觉有些糊涂,而少年就算再冷静,也毕竟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蝉妖笨手笨脚地变不出衣服,少年也就有些着急,两个人吵吵嚷嚷地折腾了半天,蝉妖才终于成功地变出了一件简单的服装。

    是一件白色的罩衫,宽宽大大的,像袍子一样,刚刚勉强地把身体遮住了。

    说起来,好像从那个时候起,就维持着这个样子没有改变过,外貌,服装,几十年了,一直都没有改变过。

    一开始,是根本就不会改变,后来,不知为什么不愿意改变。

    少年依旧用金色的绳子捆着他,不过,这一回绳子不再束缚着他的身体,而是捆在了他的手腕上。

    少年恢复了一开始清冷的宁静,在荒草中席地坐下来,示意蝉妖也一起坐下。

    “你为什么要吃人呢?”少年问。

    “我是妖,妖本来就是要吃人的吧……”蝉妖想了想,这样回答。

    其实,他也不知道究竟怎样的回答才是好的,才是对的。成为了妖的蝉,就不再是一只普通的蝉了,不可能再靠露水维持生命。成为妖使他的生命质量提高了一个等次,同时,却也使他面临的危险和考验越来越多。

    妖的世界,同样也是弱肉强食的,只有不停地变强大,才能够生存下来。

    话说出口的时候,蝉妖就有一些后悔。眼前这个家伙,可是一个捉妖师啊!面对一个人类,蝉妖根本就没有办法用语言把自己的心理活动表达出来。

    这样子,会触怒他的吧?也许,还会给自己招惹来杀身之祸?

    没想到的是,少年居然点了点头,说:“我明白的。”

    蝉妖惊讶地望着少年,却发现少年的眼睛里全都是悲伤的神色。

    “我是捉妖师,捉妖师本来就是要消灭你们的吧……”

    居然与蝉妖的逻辑,是一模一样的。

    “可是我不想消灭你们。”少年说,“因为你们吃人,同样也是因为,人类对于你们来说,原本就是作为食物的存在吧?可是我没有办法,一直都没有办法,没办法斗得过命运。”

    蝉妖感觉,少年的气息忽然绵软了下来,内心似乎充满了矛盾和沮丧。

    “难道说……你根本就不想和我们战斗吗?”蝉妖大着胆子,试探着问。

    敌人就是敌人,如果非要你死我活,何必做那些多余的事,说那些多余的话?自己比他低端得多,如果是真正的捉妖师,直接把自己弄死,不就好了?

    是的,蝉妖的心里忽然感觉,眼前这个少年,体内虽然蕴藏着深不可测的强大力量,可是,他却根本无法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捉妖师!

    少年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答非所问地喃喃道:“如果有一天我也有了孩子,那么,一定不会让他走上这样的一条路。”

    什么样的一条路呢?

    蝉妖没有办法想得很明白,也没有办法体会,只是忽然感觉这个少年似乎也有一些可怜。

    “其实,被你杀死的妖,也并不会恨你的吧。”蝉妖有些不甘心地说,“我看到过许多苍鹰抓起小鸟,山猫咬断小兽的脖子,但是天道本来就是这样的,只能怨自己弱小逃不脱。今天,如果我比你强大的话,一定会把你吃掉的吧。”

    少年愣了一下,忽然呵呵地笑出来。

    “可是你刚刚犹豫了,我知道的,否则,你早就不能坐在这里说话了。”

    这个少年的知觉是多么敏锐啊,连隐藏在暗处伺机而动时内心的那点犹疑,居然都被感觉到了。少年说的没错,如果他想除掉自己,自己是没有机会的。天道就是如此,天道的规则是弱小即罪恶,因为弱小而被消灭本来就是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事情。

    很奇异,这名少年捉妖师的实力如此强大,年龄却那么小。这具瘦弱的躯体在世界上只存在了多么短的时间,对于妖来说,这是仅凭直觉就可以断定的。

    “我是陆巡。你叫什么名字?”少年忽然问。

    名字?

    蝉妖陷入了瞬间的恍惚。人类是一种群居的动物,他们用名字来区分彼此。名字是一种有意味的象征符号,但是,曾经在树下彷徨过的人类,却有许多都曾喃喃地自问过——

    我是谁?

    看来,名字的各不相同并不能把人和人彼此区别开来,有时候,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所以,名字又有什么用呢?

    妖从本质上说并不是群居的生命。

    “我没有名字。”蝉妖说,“你早就看到了,我是一只蝉。”

    “可惜现在梧桐树已经落叶了。”少年并没有看他,却抬头看了看周围的树木,“你喜欢梧桐树吗?古代的人觉得你们蝉是喜欢梧桐树的,但是我相信他们并没有问过你们。你喜欢梧桐树吗?”

    蝉妖被他的话牵引得陷入了思考,但是,少年的性格似乎又很有些恶劣意味在,他温言软语的问话似乎本身并不需要蝉妖的答案。

    “你就叫作‘疏桐’吧,这就是你的名字。”少年以不容置喙的口吻命令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六七章 我所不认识的你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疏桐,你选择吃人还是选择活命?”少年问。

    蝉妖想也没想地说:“活命。”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显然易见的。每一种生物都惧怕死亡,无论是有思想的还是没有思想的。可以赖以生存的食物多得是,就算不少妖说人类吃起来非常美味,可说到底人类的精魂毕竟还算是一种比较低端的食物。

    吃不吃人都无所谓,死掉可就什么都没了。好不容易成了妖,还没有开始尝试另外一种新鲜的生活。

    只是,捉妖师和妖之间,也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吗?

    如果是其他的捉妖师,疏桐绝不会相信他的话。但是这个名叫“陆巡”的人类的少年是古怪的,绝不同于以前见过的任何一个人类。此刻,他的身上散发着作为捉妖师所特有的危险气息,可是不知为什么,疏桐并不觉得他非常可怕。

    或许是他身上不自觉流露出的矛盾与悲伤,打破了那一切。

    少年忽然伸出手来,捉住了蝉妖的手臂。他的手并不大,指头很纤细,但是很有力量,把蝉妖已经变得像人类那样脆弱的手臂捏得生疼。当他把手松开的时候,本来以为手臂上会留下鲜红的五指印,没想到目中所见,却是一个十分古怪的绿色印记。

    那个绿色的记印,内含着一种极为特殊的能量涌动,疏桐用自己作为妖的躯体,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出来。

    是一种富有生命力的能量,清新,充满活力,但又无限恐怖。

    疏桐知道陆巡说的不假,他在自己的身上留下了这个印记,实际是注入了自己体内一股奇异的力量。这就像是一个约定,一张保证书,一份契约。如果自己违背了和他之间的约定,那么,就一定会发生对于自己来说相当可怕的事。

    这是一个绝对不能被违背的约定!

    陆巡果然信守诺言,在蝉妖的身上打下印记之后,就放了他。此后,陆巡在这附近居住了一段时间,在大山之中,杀死了不少的妖,也有不少的妖与蝉妖一样,接受了陆巡的印记,发誓终生不以人类为食。

    一开始是为了保命,后来,渐渐地觉得这也没有什么。可以作为食物的东西有很多,就算是什么也不吃,以天地精华为食,也可以维持生命。

    妖并没有那么强的种族观念,他们的个体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不像人类一样,把猎杀同类作为绝对的禁忌,自古以来秉持“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原则。妖之间可以相互猎杀,弱肉强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所以,陆巡有时候杀死了食人妖,还会把精魂尚未散去的妖尸带到这群发誓不食人的妖中间,让他们吸取精魂,变得更加强大。

    渐渐地,他们之间就熟悉起来,并且,时常出现了像之前那样聚在山中,随意欢饮的情形。

    但是陆巡有一个怪癖,只要是和他在一起,所有的妖都必须化为人形,无论是否吃力,也无论是否愿意。而且,所有这些身上印有印记的妖,都被他取了名字,或者是,在他的逼迫下给自己取了名字。

    那曾经是一段很有意思的时光,因为陆巡是个很有趣的人类,而且,带领他们见识了许多人类世界里令人目不睱接的奇异东西。

    他教给他们酿酒,甚至还带他们去看过电影。

    一群变化成人类的妖,正襟危坐于人类电影院里,手捧爆米花桶,一付不知所措的样子。虽然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可记忆还像发生在昨天一样活灵活现。

    就在这不得不变成人类外形的时光中,收获了很多不错的记忆。妖的生命太过漫长,随着时间的流逝,可以记住的事情就已经非常稀有,更不要说这种能够聚在一起津津乐道的事情了。

    而变成了人类,试着混入人群之中,小心翼翼地揣度这种奇怪生物的心思,不知不觉地,居然对人类一点点地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有一天,蝉妖疏桐忽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可能再吃人了,想到要吃掉人类,就会产生一种淡淡的厌恶感。

    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似乎与人类这个群体在接触中同样产生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结,例如他直到今天还记得的,一位在冬天看到他只穿着一件白罩衫露着腿,而急匆匆地转回家中抱出一件大衣为他披上的人类老太太的脸。

    原来,这不是契约,而是自己的选择。

    有时候,疏桐想,如果陆巡这样的人,可以成为捉妖师的领袖就好了,如果是那样的话,或许捉妖师也就不那么讨厌,可以减少许多无谓的争斗。

    但是,据他所知,陆巡似乎一直没有成为捉妖师的领袖。不知道因为什么,他并没有在捉妖师的家族中取得主导权。而且,自从人类有了捉妖师的历史,陆巡是历史上第一个在家族中未能取得领导地位的融合者。

    而今天,猝不及防地,忽然听到了陆巡已经死去的消息。

    对于人类的生死,妖一向看得很淡泊,因为人类活得太短,总有一种昨天见过的人,今天忽然就死掉了的感觉。人类本来就是这么脆弱,要是为他们的死亡而伤心的话,那可就有伤不完的心了。

    但是陆巡不一样,听到陆巡已经死去的消息,确认了出现在眼前的这个气味与陆巡一样的男子不是陆巡,而是陆巡的儿子,蝉妖的心里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那种感觉让呼吸不畅快,心脏的部位有什么在挤压着,有一点难耐的疼痛。

    这就叫作悲伤吧?妖也是有情感的,只是没有人类那么强烈而已。也许,是与人类接触得多了,情感变得比原来更加明晰了?

    因为陆巡是不一样的。他的出现,似乎使自己的生命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另一条道路——一条更开阔,更充满了包容情怀的道路。

    我静静地听着他的讲述,心里百感交集。妖的思维与我们是不一样的,没有那么细腻,往往只能就事论事,客观地把事情陈述出来。我一边听着,一边脑补了很多。我把自己的回忆也全部调出来,仔仔细细地在其中检索,可是在我的回忆里,根本就找不到他口中的那个少年的影子。

    我的父亲陆巡是一个十分优秀的普通男人。我从小接受的是传统教育,尊老爱幼,有公德心,在尊长面前保持着绝对的谦卑。我受的教育太过传统和普通,以至于我的性格自小就显得有一些唯唯诺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六八章 何处是归途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印象中的父亲,就与正常的人类男性没有太大区别。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的话,就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我的成长,他依然保持了相当完美的气质和身材,比与他同龄的人看上去年轻得多。他很有趣,脑洞多,会做饭,怕老婆,能赚钱。不过这些特点并不是人类与非人类的区别,只是优秀的男人具备的长处罢了。

    从小到大,我一直仰视着父亲,无论我们的家族里曾发生过什么,也无论在这个家里他居于什么样的地位。我认为自己了解他,了解他的优秀,我没有过明显的叛逆期,也不像一般的男孩那样总在内心的深处经历过“弑父”的蜕变。我尊敬我的父亲,希望将来也能够成为他那样的人,虽然我好像并无这样的天赋。从来没有想过,事情有一天会发展成现在这样。

    不过此刻,在听了这些妖们的讲述之后,我却感觉到一种淡淡的温暖在胸口萦绕,包裹着我的心脏。

    我的父亲,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有孩子,一定不会让他走上这样一条路。”

    所以,我才对于这一切一无所知吧?所以,我才得以像一个普通人类那样地活着。

    父亲确实不曾征求过我的意见,但是现在我明白,他一直注视着我成长,真正了解我的性格,也知道在捉妖师的体系内生活,我绝对不可能得到快乐。现在的道路虽然是我自己的选择,但是如果不得不终日与妖为敌,见了他们就要不分青红皂白地诛杀,那么我也一定会感觉到十分矛盾和痛苦。

    我现在学习着关于捉妖师的一切,却在内心深处由衷地感叹:没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捉妖师,这简直是太好了!

    唯一不明白的就是,我的体内明明流着捉妖师——甚至说是超强捉妖师的特殊血液,为什么在此之前,这样的天赋却始终未能展现出来呢?

    “如果你是陆巡的儿子,那么跟陆巡本人也是差不多的。我们之间的约定依然有效,并且,我们应该算是……朋友——是这么说的吧?”

    约定,就是那个妖们发誓不再食人的契约吧?

    是的,我能感觉得到,父亲在他们的身上留下的印记始终在与我的血液产生共鸣。不需要言语,也不需要调查,我就可以从那些绿色的印记中了解许多事情。

    它们似乎在向我低语,告诉我我所拥有的权限,我能做的事,我在这些立过誓言的妖面前的位置。如果他们违背契约的话,我将有能力引爆这些印记,将他们炸得形神俱毁。

    也就是说,我父亲在他们的体内埋下了威力巨大的定时炸弹,而引爆炸弹的遥控装置,现在被传递到了我的手中。

    甚至,在触摸到这些印记的时候,它们就像自动传输信息的神秘能量,向我传递了如何与妖缔结这样的契约的方法。

    在我的父亲去世之后,我却能够以这样的方式与他产生联结,这样的感觉真是又神奇又伤感。

    这一天,在与众妖饮宴完毕之后,我回到家中,就向陆憬平提出,我要回无聊斋去了。

    当然,我并没有解释关于无聊斋的任何事情,也自始至终没有解释过我回家学习这些技能的真正原因。令我吃惊的是,他们居然也自始至终什么都没有问。

    也许,我早就在考虑着要回去的事情了,因为再过两天,就是立秋了。

    我在节气的当天总会想起丽卿,想起无聊斋的诸位,总觉的这样的日子,还是要回到那个地方过才安心,不管那天大家在一起究竟做些什么,那都是无所谓的事情。

    “这里毕竟是你的家,不能留下来不走了吗?”陆憬平只是这样问。

    不过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来,他对于我给出肯定答案所抱的希望基本上是零。

    看着他,这是我在出走之后头一回对于这个所谓的“家”产生了一丝不舍的感情。

    “那个城市也有我们的分基地不是吗?我会在那里加入狩猎的。”

    “以后,还会回来吗?……我是说,真正意义上的。”

    我想了想,发现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根本就不知道。

    现在的我,有必须完成的事情。其实那并不是所谓的责任所在,却是真真正正的我自己的选择。这个选择使我忽然在生活的面前变得放松而柔软,感觉到自己是在真实地活着。

    至于我能不能完成,能不能做到自己希望的那些,能不能找到想找到人,这些全部都是未知数。

    “也许吧,”我说,“也许很快,也许很久。”

    陆憬平点了点头,看上去似乎不曾对此抱有什么希望。

    我们是一个捉妖师的家族,与寿命很长的妖们打交道,对于时间的认识与常人并不相同。在我们的眼中,但凡与妖扯上关系,时间的概念就会相对地发生变化,“很快”这个词也有可能指的就是普通人类的一辈子。

    几十年的时间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不过是砂砾一般的不值一提。

    我花了两天的时间整理在这里学到的一切,于立秋的当天,乘上了南下的火车。

    头天晚上我思虑再三,还是决定去与二叔道了别。我们之间果然一如既往地没有话说,沉默了好一阵子,二叔才终于对我说了一句:“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你是人类。”

    我坐在火车上,随着车身的颠簸,也总在不自觉地回味这句话。

    这就是二叔一直以来行事作风的基石吗?

    我忽然有一些理解了他。我的父亲在千万年的传统重压之下,仍然坚守了自己的本心,我觉得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但是二叔始终固守着捉妖师最根本的信念,为此不惜做出任何事情,一肩挑起了家族的使命,这同样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那一刻我与二叔对视,从他的目光中清楚地读到了一些东西。他的目光似乎在告诫着我——永远不要忘记你是人类。人类就算再不好,也是值得你赌上一生去保护的根。

    我相信父亲不会做出危害人类的事来,但是,如果真的是二叔杀害了父亲,那么他的行事一定是出于同样的信念。

    并不是说可以原谅,但是却可以理解。

    这真是一种古怪的感受。

    我并没有给丽卿他们打电话,火车驶到我想念的那座城只需要区区几个小时,他们会知道我的返回吗?

    甚至是……会想念我吗?

    他们漫长的生命中一定与无数人类的生命产生过交汇,也有过像我这样,共同生活了一阵子的人类吗?

    共同生活了多久呢?从青丝变白发吗?

    我在他们的心中,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呢?

    我这渺小的生命,究竟有没有办法在他们的生命中绘上值得记忆的一笔?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六九章 贴秋膘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不过,事实证明,我那些胡思乱想其实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当我拎着比去的时候重得多的行李下了火车,踏上月台的时候,从侧面伸出一只手来,接过了我手中的皮箱。

    火车还没停稳的时候我就已经察觉到他的存在了,毕竟现在的我对于妖气的敏感度日新月异地强化,就算对方是再强大、隐匿能力再好的妖,也难免会留下蛛丝马迹。

    更何况对方根本就没打算隐藏。

    “回来啦。”立春用那种天然温柔的声线问候道。他穿着一件印着字母的大T恤,把脸上的黑色墨镜取下来,露出我所熟悉的精致笑颜。

    他的声音令我感到无比亲切,我发现自己是在思念着这个声音的。之前也打过电话,但是隔着电话听筒的声音,怎么都感觉不够真实。

    “嗯。”我点了点头。任由他把我手中的行李一件一件地拿去。

    我根本没有告诉他们我要回来的事,更没有提起过火车的时刻。不过很明显,他们什么都知道。

    下了火车,有人到月台上来接你,那种温暖的感觉令我吓了一跳。想起过年夜我一个人在大雪纷飞之中踏上同一座月台,周围除了灯光和白雪什么都没有,这种情绪的对比真让人心生感慨。

    关于我离开这么久的事,立春什么都没有问,我感觉即使回到了无聊斋,也不会有人问起什么。也许他们早就已经知道了,也许不知道,但绝不是不关心,这一点我的内心是确信的。

    他看着我微笑的样子,就好像我这近一个月的时间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走过已经十分熟悉的路,回到十分熟悉的地方,忽然发现酒吧又变成了古代风格的建筑,这才想起来原来今天是立秋。

    我不就是特意赶在立秋这天回来的吗?看来最近我的脑子实在是比较乱,想问题总是断档。

    “唔,世宁,是你吗?”

    当我踏进前厅的时候,丽卿正坐在椅子上喝茶。听到我进来,她把青花茶盏放下,发出轻轻的“叮”的一声。

    她的身后,壁画上身姿矫健的白龙用温柔的眼神望着我。

    胡丽卿是古装的扮相,一头青丝用白玉簪挽成一个图画中都不曾见过的奇妙造型。她穿着一件浅黄色的纱裙,化了淡淡的妆,长眉画成微微下垂的线条,加上眼角那颗朱砂泪痣,看上去有几分忧郁的楚楚动人。

    我还没等问出一声好,美人忽然之间就翻了脸。

    她抄起桌上的茶杯,嗖地一下朝我劈头盖脸地砸了过来。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闪身一躲,躲过了茶杯的袭击,不过杯里的残茶还是不可避免地泼了我一身。

    “世宁,你怎么跑掉了那么久?他们做的饭,你知道有多么难吃吗?!”

    丽卿皱着眉,双颊微微带上了一丝粉色,看上去很生气。

    就像一个普通的人类女子闹了情绪那样的生气。

    原来,是想念作为无聊斋厨师的我啦。没想到我那一点都不专业,不过很用心的厨艺居然能被她想念,这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同时我又觉得有一点庆幸——还好她是普普通通地把杯子给扔过来了,要是用上了妖力什么的,那可就十分糟糕了。

    而且,我只是走了短短的一个月,居然会被妖们认为是“那么久”,这是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呢?

    我把背包往旁边的椅子上一扔,蹲下把地上摔碎了的杯子残片一片片地捡了起来。

    “我这不是回来了吗?”说着,我把残片小心地扔进垃圾桶,又打开背包,掏出了一盒酥糖,递到丽卿的手里。

    “土特产,很好吃哦!”

    我的家乡制作的酥糖,是一种古代传统工艺,一直保留了纯手工制作的特点,味道很特别,价格也相当昂贵。尤其是最近这个人们都不怎么搞生产的时段,能买到这个真心费了我很大的功夫。

    我把给大家准备的礼物一样一样地从包里掏出来。

    丽卿打开酥糖的盒子,拈了一块放进嘴里。她没说话,不过脸上的嗔怒之意渐渐地消失了。我觉得她对酥糖应该是满意的。

    我又从包里拿出了早已写好的一张纸条,是为今天的立秋节气特意设计的菜单。

    这是我查阅资料之后,研究出来的符合习俗的食谱,有一些似乎还颇为古典,也许可以唤起丽卿一些久远的回忆,让她觉得亲切。

    “丽卿姐,想吃什么你来点,我立马就卷起袖子下厨房去啦!”

    丽卿的目光沿着竖排列出的菜单文字一路向下,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她用修得很精致的胭脂花色的尖尖指甲在纸上点着。

    “我猜你也会喜欢这几种的,好哦,我这就去准备啦,材料会找立冬哥帮我备齐的。然后,还有一道烤肉必须要做,因为今天是立秋,要‘贴秋膘’的嘛!”

    关于“贴秋膘”的法子,我想了好几种。米粉肉?东坡肘子?毛氏红烧肉?这些我都已经做过了,似乎难以引起他们的兴趣。想了想,似乎我们还没有自己做过烧烤,这是我在山里参与捉妖师的狩猎间隙,看他们烤兔子而获得的灵感。

    立秋“贴秋膘”的习俗,并不是已经失传和陌生的东西,即使是在二十四节气已经不为人们重视的今天,在人们中间依然是流行的。

    据说是因为夏季炎热,人们胃口不好,只能吃些清淡的粥菜打发时间。这样子持续两三个月,体重自然会减轻一些,所以到了立秋这天,就应该站在秤上称一称,如果变瘦了,就要补一补,渐渐地就变成了“贴秋膘”的习俗。

    不过现在其实已经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了,现在夏季有了空调,凉爽舒适,就像四季中最好的春秋。人类已经靠自己的手改变了许多东西,包括削弱了四季带给自己的感受。

    而且,现在谁愿意长胖啊!当今的审美是排骨当道,就算是撇开美丑不谈,三高问题也已经悄然成为人类健康的隐形杀手。

    或许最近的一百年,是人类变化最大的时代吧,不知道丽卿他们会是怎样的感受呢?

    不过丽卿似乎没有关注这一类的问题,只是点了点头,已经看不出生气的样子。

    “白龙,你这个傻瓜!”我在心里对不知是死是活的战神说道,“可爱的女人,是应该用来疼的,她想要什么,就要二话不说地动手去做,直到她满意为止。至少我们人类是这样的。想想你在我梦中的那付姿态,可真是笨蛋到极点了,你还是好好向人类学一学吧!”

    他心里一定是对丽卿好的,虽然大家都说神族根本没有情感。可如果不是情深义重,又为何这样沉默地牺牲呢?

    “丽卿姐,我的礼物呢?”我问她。

    或许是没有人曾这样厚着脸皮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她讨要东西,所以丽卿的表情看上去有一些惊讶。

    “说好的哦,大暑的礼物,立秋的礼物,一样也不能少。给点好处,收买一下,我就再也不跑啦,天天乖乖地呆在厨房里做好吃的。”我嘻皮笑脸地说。

    什么时候,可以这么轻松随意地与她说话了呢?我变得连自己都有点不认识了。

    我的笑容没有维持很久,因为眼前忽然一黑,一件什么东西劈头盖脸地朝着我丢过来。

    我一侧身躲过,伸手把东西抄住了。

    是一个丝绸布包。打开丝绸,里面露出一对很小很小,只有三寸长短的青铜小宝剑。

    “像小孩子似的,玩具拿去玩吧!”丽卿撇着嘴说。

    看上去确实像小孩子的玩具,也像是随手掏出来扔给我的,但我知道那不是。

    这两把小宝剑中蕴含着隐隐的能量流动,很古老,很内敛,很强力。不用多研究我也能感觉出来,这是属于非常古老的捉妖师的东西,非常适合现在的我。

    我笑嘻嘻地道了谢,把绸布包好,揣进我的裤兜里。

    丽卿对我真的是很不错的,果然是因为我的身上,还残留着你的味道吧?

    不过这样就很好,我很开心。

    秋天就要真正地来临,忽然觉得心情不错,充满了干劲和希望。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七零章 天地始肃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生活忽然恢复了正常,快得让我有些不适应,就好像中间没有那一个月的空白似的。

    出乎意料的是,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酒吧居然重新营业了——虽然客人每天都是寥寥无几。

    人类的恢复力就是这样,无论受到什么样的打击,都不会维持长时间的静止,总会很快就渐渐地动起来。

    反正酒吧基本不存在成本问题,房子是自己的,自从房舍建成之日起就是了。酒吧所需要的一切物资,都是他们利用特殊的手段弄来的,几乎不需要花钱去购置。这些,都是我管账一段时间后慢慢得出的结论。

    从我开始管账之后,很快酒吧就扭亏为盈了,这其实并不是我的功劳,而是之前他们实在是太不上心。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不是盈利其实很容易,我可没有那种快速救活一家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所以,酒吧要开门可以尽管开,根本不用考虑客人多少与成本的关系。我觉得,在现在这样的特殊时段,或许丽卿会更加感兴趣人类究竟会去向何方吧?

    她是必要时会向人类伸出援手的那一类妖,但与此同时,在漫长的年代中,她又是人类历史的见证者和旁观者。

    我的房间依然是一尘不染,所有东西的位置都没有发生过变化,就像我走之前一样。我的心里生出些许感动,虽然明白保持这个样子只需要少许妖力的作用,根本不需要他们亲手动手劳作。

    这加深了我的回归感,使我得以快速地回到了原来的生活中。

    当然,完全、真正的回归,确实已经变成了不可能的事情。

    平时,我还是做我的管账人,小厨子,服务生。这三个角色经过半年的磨炼,我早就已经驾轻就熟,一开始的那些紧张感觉也早已不见。离开的时间里,我发现自己是真心地思念着他们,所以准备一日三餐的时候,就比原来花了更多的心思,烹调技艺也变得越来越精湛起来。

    不过,这已经不再是我的全部了。

    回到这座城市之后,我很快就在陆憬平的帮助下与本市的捉妖师分部取得了联系。无聊斋所在的这座城市刚好是周围最大的一座城,所以以这里为核心,附近的十几个城市的猎妖计划都由本市的捉妖师组织负责。这个分部只有三十几个人,所以每天的工作算是相当忙碌。

    我与他们约定了,暂时只参与本市及周边的猎妖行动,而且不与他人进行固定的搭档组合。哪支队伍缺人手,我就到哪支队伍去支援,只要能让我参与猎妖就可以。

    这并不是什么苛刻的条件,甚至对于接纳者来说,这样反倒更加方便,因为他们对于我毕竟缺乏了解。

    所以,每次家族捉妖师有行动的时候,就会给我发来通知。在这样的时刻,我就会在酒吧请上一到两天的假,去参加捉妖师的狩猎。无聊斋的诸位一向对我的行动不过问也不干预,所以请假什么的并没有任何困难。

    我没有欺瞒他们的意思,如果他们要问起,我也会努力地去解释,但是他们并没有问,这让我倍感轻松。倒不如说,这是他们对我的一种信任,相信我无论如何选择,都不会做对他们不利的事情吧。

    除了捉妖师的狩猎,我自己也会采取一些行动。在家里一个月的学习,使我快速掌握了许多技术性的东西,比如怎样远距离寻找妖气和定位妖气的所在,如何使用符纸和陷阱等更加方便的道具。这使我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进行狩猎,并且比从前摸索性的尝试更保险,更有效率。

    不过参加家族的集体狩猎仍然是必要的,因为集体狩猎的目标是数量众多且位阶更高的妖,这是单凭一个人的力量猎杀起来非常困难的存在,而这样的妖势必为我提供更多更高品质的精魂。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地适应了这种“双面人”的生活,并不觉得非常疲累。相反,积蓄于体内的越来越多的精魂,反倒让我的精力充沛,不知该往哪里使才好。

    处暑渐近,虽然是立秋后仍有一伏,但是现在的暑热已经和真正的夏天不一样了,尤其是早晚,已经开始有了一丝独属于秋季的凉意。

    天气如果要转凉,那将是猝然而至的事情,一场秋雨足以改变一切,就像日落的时候,太阳常常是突然掉下地平线的,快得让人仿佛能听到“扑通”的一声。

    这种凉意可以算是一种肃杀的气息,随着这种气息的浓郁,百草开始枯萎,树木悄然落下叶子。有始有终是一切生命的本质,而四季,本身就是一个微缩的小循环。

    所以秋季又是一个杀戮的季节。

    从遥远的古代开始,人们就只在秋季开始刑杀,以顺应天地的肃杀之气。处暑时节,重罪的犯人开始被处决,谓之“秋决”。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在秋天收取死囚的性命,“戮有罪”成为定制。

    而对于我来说,似乎真正的战斗也自秋季才刚刚开始。

    前后不过十几天的时间,我就已经猎杀了九只妖,放走了两只。之所以会放走,是因为那两只妖并没有强烈的食人欲望,我试着用父亲的方法与他们签订了“契约”,让他们发誓在我的有生之年不得与人类为敌。

    至于我死以后怎么办,那似乎不是现在的我所能考虑的事情。我的父亲也并未解决这个问题,可命运还是将我引导向前,让我接过了他遗留下来的一切。也许,等到了那一天,命运也会自然地引导着另一个人,让他来解决这一切吧?

    所以,如果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并不是非要立刻解决不可。或许随着时间的过去,当时机到来的时候,就会发现原来纠结的问题根本不是个事。

    总之,在那片森林中无意中学习到的方法,为我打开了一条新的通路,使我在与妖的关系上取得了新的平衡。

    每一天,都有新的妖的精魂渗透入我的身体,使我的力量不停地变得强大,知觉变得更加敏锐。每一天,我都会在午夜时分花一点时间尝试与失踪的神秘人连结,但迄今为止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

    尽管如此,我的意识还是渐渐地产生了一些变化——就算是无法找到他,但是不知是什么直接把一种感觉传递给了我的身体,使我日复一日地更加坚信——他一定还活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七一章 燥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肃杀之气渐渐升腾,人的身体却不会因此而冷静下来,反倒在这个季节变得更加不安定。

    到了处暑前后,由于初秋气候干燥,人们常常会出现全身燥热,口唇干裂,胸闷头痛等一系列莫名其妙的症状。早晨起床的时候,总觉得嗓子发干,咽喉肿痛,即使喝一大杯水也根本不解渴。这样的症状像感冒,却又不是感冒,乱吃感冒药根本无济于事。古人就已经发现了这种独属于秋天的现象,并把它称为“秋燥”。

    其实这种问题,只要平时注意饮食,少吃辛辣食品,随着时间推移,秋雨降下,很快就可以缓解。而且,现代人生活在四季温度适宜的房间里,湿了有除湿机,干了有加湿器,这种因四时变迁而产生的肉体变化已经越来越不明显。

    可是无聊斋里我们的住处,是没有这些装置的,我也乐于重新用自己的身体来感受四季的变化,就好像回到了人类的孩童时代。

    所以现在,我这纯粹的人类的躯体就得想出办法来对付每天早晨如期而至的连连干咳了。

    “丽卿姐,有没有办法带我去摘点秋梨呢?”我找了个机会问她。

    秋梨是北方才有的东西,是去秋燥的好东西,原本以现在的物流水平,各地的市场都会有卖,可惜现在是非常时刻,市场上的物资都变得稀缺,能够买到的只有本地的农产品。

    没有人在生产,也没有人去运输,出来活动的仍然是小部分人。不过,大自然本身却不会因为恐惧而畏缩回家里,秋梨这种东西,北方的山里多得是。

    我没有找有求必应的立春,也没有找雷厉风行的立夏,这纯属存了一片私心。如果能与美人一同外出散步片刻,岂不是美事一桩?

    我已经没有以前那样畏缩不前了。

    人生短短数十载,本来就如白驹过隙,很多事只消片刻犹豫,可能错过就错过了,再也无法回来。

    所以,无论选择哪条路,何不活得痛快淋漓一点?

    “秋梨,去山里摘吗?”

    “嗯。”

    “摘那个干什么?不好吃呢。”

    “想做点秋梨膏,最近有些咳嗽。”

    “唔……”

    她想了想,便站起来,说:“走吧。”

    “这就走?”

    我身上还穿着围裙,其实我正准备做晚饭。

    “不需要摘太多的吧,那不是一会儿就好啦!”

    对于妖力高强如丽卿这般的妖,距离什么的根本就不是事儿。捉妖师们通过符阵工具,有时也能实现长距离空间移转,但那需要花费巨大的成本,为了这种小事情使用可就绝对得不偿失了。

    我跟着丽卿走进酒吧的后院,那里随着我们的踏入重新变换了形态,变成了开放的样子。

    后院的小径曲曲折折地通向未知的远方,这是只有在节气的时候才会出现的景致。

    我们沿着小路走,很快小路就变成了蜿蜒的山路。举头四顾,周围全是起伏的群山,树木高大,与我们现在所居城市的树种颇为不同。所以,这大概真的是到了北方的山中了。

    至于野秋梨,很好辨别,我带了购物袋来,一会儿就采摘了满满的一袋。

    我摘梨的时候,丽卿不知怎的就坐到了一根细枝的上头,怔怔地望着远方,似乎在回想着什么。她长裙的裙裾垂下来,在微风中轻轻地飘动,快要沾到我的头发,让我的心里也跟着痒痒的。

    她好像很爱坐在树上呢,我想起了梦中的情景。在梦里,她也是这样坐在树枝的上头,俯视着树下的白衣男子。

    丽卿的心里究竟想要什么呢?要怎样,才能让她快乐一点?

    我想,这么久了,几千年这种作为人类根本不能够理解的时间流逝,她其实应该是非常寂寞的吧。

    “好了,来,下来!”我向树上的丽卿伸出一只手。

    胡丽卿惊讶地望着我,那眼神似乎在说:难道我会下不来吗?

    “来。”我坚持。

    丽卿犹豫了一下,还是弓下身子,把一只纤纤柔荑轻轻地放在我的掌心。

    我扶着她的手,支撑着她,她也就如普通人类一般,轻盈地从树上一跃而下。

    正常的人类男性在这种时候应该是有这样的绅士风度的吧?

    虽然这也算是一个玩笑,是逗她玩的,可是那只手的细腻触感和淡淡的温度还是令我心跳加速,很长时间都在意识中挥之不去。

    我的生命没有多么长,可以用来关心爱护她的时间也没有很多。就算是我并不懂得如何讨女人欢心,也想努力地多做点什么,不让她感觉寂寞。

    “秋梨膏好像是唐代传下来的方子,丽卿姐知道唐代的方子是什么吗?”

    “不知道。”她把手从我的手心里拿开,“人类的事情那么多,我哪里能什么都知道?而且做吃的什么的,我本来就不感兴趣,很麻烦的嘛!”

    所以,才需要有我这样子愿意在厨房里跑前跑后的人呆在身边吧?

    虽然没能打听出古代的配方,却从某个方面肯定了一下自己的价值。

    愿意与人类亲近,和人类共同生活的妖很少见,所以,与人类共同度过了漫长岁月的他们,可以算得上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可惜我对文学和历史不感兴趣,否则,从他们那里获得的故事和信息,都足以让人写出大部头的长篇论著了。

    天色略微有点暗了,苍白的月亮轮廓浅浅地显现在东边。

    “咦,要满月了,好像明天就是十五嘛!”丽卿望着东方,忽然说,“七月十五是中元节,世宁要不要一起去放河灯?”

    我这才恍然,原来处暑时节的这个满月,意义是不一样的。

    七月十五是中元节,又称鬼节。据说天官生日在正月十五日,称上元节,主要职责是为人间赐福;地官生日在七月十五日,称中元节,主要职责是为人间赦罪;水官生日在十月十五日,称为下元节,主要职责是为人间解厄。所以,中元节就是传说中的地官赦罪日,民间往往会有大规模的自发祭祀活动。

    因为地官掌管着地狱之门,中元节这一天地官打开地狱之门,已故祖先可以回家团圆,所以民间要设道场,放馒头给孤魂野鬼吃。这一天要祭祖、上坟、放河灯,为亡者照亮回家之路。道观会举行盛大法会、祈福吉祥道场,内容是为死者的灵魂超度。

    不知道在妖的眼中,这些关于往生世界的传说都是如何的,又到底正确与否,不过我感觉,丽卿之所以叫我去放河灯,一定与我心中尚且浓郁的哀思有关。

    我不由得十分感动,正想点头应允,却蓦然惊觉,明天,如果是七月十五的话,我是根本就不可能去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七二章 精神失常的预言家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如果今天是阴界之门大开的日子,我自然希望可以去祈祷,也希望能与丽卿一起出行。但是,放河灯应该是在入夜以后,而七月十五不仅仅是中元节,还是一个月圆之夜。

    我喝下了言非的魔药,就像是与魔鬼达成了契约,使我原本只是普通人类的身体具备了一些本应属于魔神的特质。这一点对我来说很重要,这些日子,我参与的所有猎妖行动,就是凭借这种特质源源不断地将其他妖物的精魂吸入体内,丰富着自己的存储,提高着自己的能力。可是为此,我也必须付出代价,所以每一个月圆之夜,是我必须独自“受刑”的日子。

    第一次遇到规则惩戒的情形仿佛就在昨天,那种几乎要将肉体撕裂的疼痛,那漫长的忍耐,令我根本不愿意去回忆,每每想起就会令人牙关打战。

    所以在那样的时刻,我希望是一个人。我不希望丽卿他们中的任何人看到我这样,就算他们妖力高强,在这件事情上也无能为力,只能徒增担忧。那是只有我一个人才能去面对的东西。

    第二天白天,我请好了假,并且借了立春的车,一早就从酒吧出发,向郊外一直开去。我已经拥有当地捉妖师的特殊地图,知道哪些地方的妖气盛。我找了一片妖气不强的山区,把那里作为度过这个夜晚的地方。

    月圆之夜,我身体承受的痛楚令我连行动都不能,所以在妖魔异类面前是没有自保能力的,我可不想被路过的妖魔捡到,变成他们的口中美餐。

    我在山里找了一处风景优美的地方,有草有树,有溪水流过。在溪岸的草地上,有一块平滑的石板,我坐在石板上,可以看到身边还有尚自盛开的野花,如果躺下来,可以看到几条树枝在头顶织搭成颇为艺术的形状。

    就在这里吧,度过每一个难挨的月圆之夜。

    我把周围收拾了一下,并在暗处布置了一些从家里学会的机关符纸,设下几重陷阱,保护自己的安全。

    如果注定是一个痛苦的月夜,那么,至少周围也应该风景如画吧?

    这一夜的事情暂且略过不表,因为实在是没有心情说。不过这一夜,我在忍耐的意识恍惚之间侧过头去,望着潺潺而过的溪流,隐约看到一盏莲花形的纸灯顺流而下,飘过我的眼前。那个时候,我已经痛得意识模糊不清,却还在想着,不知道七月鬼门大开,天地间会不会有什么异变呢?也不知道我父母在那个世界里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又过得好不好。

    当时实在是无力思考,在这荒山野岭之中又怎么会有人放河灯呢?所以,想必是前一天一直在思虑七月半的事,所以产生了这样的幻觉。

    东方渐明,当疼痛的感觉渐渐自身上散去,我强打精神,从大石处勉强坐起,这才发现面前的河岸边不知什么时候给荒草夹住了一只纸船。

    那船就是用报纸简略地折了折,相当粗糙。它大概是从溪流的上游顺流而下,到了这里,不知怎的撞进了乱草堆,夹住了不能动弹。而纸船之上,还有两三只萤火虫的翅膀一张一合,正欲振翅飞去。

    我这才恍然,原来夜间我迷迷糊糊地看到的就是它,因为意识不清楚,所以才把停着萤火虫的纸船看成了河灯。大概,是因为在内心深处太过思念故去的父母,才会产生了这样的幻觉吧?

    我颤抖着伸手摸过纸船,纸船上的萤火虫受了惊扰,纷纷飞去。我觉得有些奇怪,不晓得这深山野林之中,怎么会有人折了这只纸船,并放在这溪水之中。现在,纸船卡在草木之中早已风干,变得皱皱巴巴,但上面的字迹竟还清楚。

    所以,我在那船身的侧面清晰地看到了一个新闻标题——《末日降临,妖魔横行的世界?》

    看到这个,我不由吓了一跳。要是放在往日,我肯定认为这不过是一个赚人眼球的噱头,可是今天的我看到它,却一下子感到心惊肉跳的。

    这个标题,实在是太生动地描绘了我所害怕出现的未来了。现在的人类世界正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地,天上千载不遇的连环血月出现,各种规则的开放,黑夜出来食人的妖魔——谁都不知道下一次的血月会带来什么样的大灾变,也不知道人类的世界还能够支撑到什么时候。

    所以,这意味着,世界上还有其他的人类,也预见到了这样的未来吗?

    我立刻打起精神,小心翼翼地把纸船拆开。报纸虽然经过了水浸又风干,但幸好上面的字迹没有被磨掉,借着晨光,可以大致看清楚这篇新闻的内容。

    新闻的内容就让我更加惊讶了。

    这条新闻,讲的是一位大富豪家的公子,原本是才华横溢,作为家族接班人存在的,可是有一天早晨,这位公子一觉醒来,却忽然疯了,开始不停地胡言乱语起来。

    他说的内容,就是很快世界就会到达末日,世界将会被妖魔统治。到那个时候,世界上公然行走的全部都是妖魔,他们大肆屠杀和吞食人类,人类在天灾和妖魔的捕食之下所剩无几,剩余的人类全部都隐匿于地下,偷偷摸摸地过着东躲西藏,朝不保夕的日子。

    这位富二代公子到处宣扬,让人们做好准备,挖洞积粮,学习驱邪符咒,早为人类的将来做打算。他还说,人类的末日,就在五年后到来!

    他是怎么知道的呢?难道人类之中,也出现了预言家这样的存在吗?

    而且,我们还有五年吗?这比我预计的时间还要乐观一些,我还以为,我们已经过不了连环血月这一关了呢。

    不过,这应该是比较早的报纸了,因为这篇新闻,完全是以戏谑的口吻来写的,纯粹地把这位富家少爷的话当作疯话来看。新闻的后半部分还总结——就算是富可敌国又能怎样,还不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然后,就探讨起富家子弟的精神问题来。

    我看了看报纸的日期,不由吓了一大跳——这确实是比较早的报纸,但是,这也实在是早得太厉害了!

    这竟然是一张五年前的报纸!难道,那位富家公子预言的世界末日,已经近在咫尺了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七三章 古怪的企业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世界上,还有预言这样的事情存在吗?

    而且从这报纸上给出的信息看,这位看上去疯疯癫癫的预言师,不是妖也不是捉妖师,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而且,仿佛是一夜之间知悉天意,拥有了预言的能力。

    最关键的是,以我现在亲身的经历,清清楚楚的知道他的预言是正确的——现在的人类世界确实正处在朝不保夕的风口浪尖之上!

    五年前,人们把他当疯子。五年后的今天,当世界上发生的怪异事件越来越多,人们渐渐相信了认识之外的事物存在,并且内心充满恐慌地隐匿在家中的地窖,不敢到地面上来生活。在这个时候,要是重新看到这则早已被遗忘的新闻,不知大家又会作何感想。

    我没有去追究为什么一张五年前的报纸会被折成纸船顺流而下,恰巧漂到了我面前,被我看到这样的问题。这或许就是巧合,也或许不是。天底下没有什么真正的巧合,一切都是命运看不见的细丝在暗中牵引。在这一年中,我已经深刻地体会了这一切。

    令我感兴趣的是,这个人是谁,又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预言?他口中所说的那个“妖魔横行”的世界又是如何形成的?

    最重要的是,有什么方法可以改变这一切吗?

    受了一夜的折磨,我的身体虚弱到极致,但是,比第一次已经好了很多。人类的身体对于疼痛的耐受力是可以逐渐提高的,在这方面,精神和意志的作用无比巨大。而且,这一个月的时间我的身体吸受了大量的妖魔精魂,也确实比之前抵抗力强了许多。

    所以疼痛如潮水般缓慢退去之后,我休息了不太久,居然就可以一个人挣扎着回了无聊斋。

    回去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他们都不见人影。昨夜中元,他们或许一起关起酒吧的门,去放了河灯。他们去的地方一定是很难到达、很独特的地方,在他们身边,也一定会发生许多很奇妙的事。我是多么希望能够与他们同行,然而现实已经并不允许我这样做。

    他们不在正好,我也不想让他们看到我这种虚弱的样子。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锁好,喝下早已准备好的能量补给功能饮料,又上床躺了一阵子。休息了约摸一个小时,觉得勉强恢复了精神,这才披衣坐起,打开电脑,把从河边带回的旧报纸小心地打开来,在桌子上铺好。

    这是一张五年前的本市晚报,所以,讲的应该就是这座城市发生的事。

    真是太巧了,或许这个“预言者”,还在这个城市生活也说不定。

    新闻稿隐去了主人公的姓名和家族所辖的企业,但是,写作稿件的人显然并没有打算在保护对方隐私权的方面仔细用心。如果仔细的话,就会发现很多的蛛丝马迹——例如其家族企业位于城市边缘,产品与纸制品有关,在全国二十多个城市拥有分支机构,企业内有个姓氏古怪,姓“衣”的高管等等。

    有这些,在现代网络发达的环境下,很容易就可以锁定想要找的目标。

    经过一番搜索,我很快就确定了,新闻上说的人,是本市起家,目前全国排名第七的大型造纸企业家族的三公子——瞿春华。

    瞿氏纸业,这个企业从来没有出现在我的记忆里过。分布于世界上的捉妖师、猎魔者、食怪者家族,大都以兴办企业作为掩护,同时为家族真正的事业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在全球信息化的今天,这些特殊的家族之间都是互有联系,互通有无的,所以我们家里有一本列有这些家族所相关的企业的名册。很显然,瞿氏纸业并不在此之列。

    更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关于这个“瞿春华”的相关信息。

    他今年应该三十岁左右。五年前,瞿春华在国外高等商学院学成回国,却不知怎的不肯进入家族企业工作。在与家人争执过后,一怒之下跑到邻市的高山雪场滑雪散心,没想到却出了意外,从山顶的滑雪道跌失去平衡跌下,丧失意识十几天。

    醒来之后,就发生了新闻上的那一幕。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就不是新闻上预测的“富家子弟精神状态问题”那样的走向了。

    虽然信息并不具体,可是瞿氏纸业毕竟是引人注目的大企业,经常有各种相关的大小消息见诸报端,所以大致也可以推断出后来发生的事情。

    或许是不被任何人相信,所以在最初的激动过去之后,瞿春华忽然沉寂了,不再发声。而且,没过多久,就传出了他进入家族企业进行历炼的消息。

    两年后,瞿春华已经成为企业的管理核心,到现在,他已经正式接掌了家族企业,成了家族企业说了算的第一把手。

    这其中,背后曾发生过什么事情没有人知道,不过,我发现,自从他在家族企业有了发言权开始,就一直在投资防空工程,号称是支援国家国防建设。一开始家族的人是反对这项投资的,但是,瞿春华介入企业之后,企业的盈利成倍数地增长,使他有着足够的话语权,可以独力决定一切。

    而且,实践证明,这样的投资使瞿氏纸业打开了另一条通路,取得了官方给予的许多方便。所以,很快那些反对的声音就全都消失了。

    但是我看到这些,心中却并没有生出与常人相同的想法。对于瞿春华来说,这并不表示迅速的恢复——我知道他的心中仍然是那样相信着。

    醒来之后,他曾经疯狂地呐喊,世界的末日即将到来——要到地下去,只有到地下去!

    所以才会大力地投资防空工程,在城市的地下挖出密密麻麻的通路,所以才会进入原本并不喜欢的企业,拼命地积累财富吧?

    他还是在相信着世界的末日终将到来,而他,要在那之前积累资源,力争在末日来临的时刻有所准备,能够过上相对从容的生活吧?

    末日会是什么样的呢,而他又是怎么知道的?

    我对这个奇特的“末日预言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如果可能的话,真的想和他见上一面,问问他,他说的那个世界的末日,究竟是什么样子。

    我点开了瞿氏纸业本部的地址,发现就在这座城市的北郊。

    为什么不可能呢?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七四章 来自五年后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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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休息了一天,把头一天被折磨得脱力的身体养得差不多,就好好洗了个澡,整理一下仪容,换上一套正装,开车往瞿氏纸业总部所在的地点摸过去。

    现在除了社会公共服务,私人企业大多数还除于停滞状态。不过我相信,这“大多数”绝不会包括瞿氏纸业。

    如果他真的清楚地知道我们面临着什么样的状况,那么,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危急存亡之秋。在这样的时刻,他怎么可能会没有行动,反而坐以待毙呢?

    如果从他看到未来开始,已经过去了五年,那么,瞿氏纸业的总部,应该早已经成为他采取一切行动的中心了吧。

    所以,像现在这样的时刻,他才最应该在那里,作出最后的努力。

    我猜的一点都没有错。车载导航将我顺利地带到瞿氏纸业的大门口,看以看到,这个占地面积很大,有院落有厂房的大型企业内部,还是有不少人在来来往往。

    按照企业内部的引导图,我很顺利地找到了主楼和前台,向前台小姐报上了我的姓名和想要见瞿春华总裁的愿望。

    前台小姐向我投来讶异的目光,大概是近期来访的人本就不多,而我这种连名片都没有一张的年轻人更不多见。

    “您是来……求职的?”前台小姐问。

    我是来做什么的——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回答呢?

    这个时候有求职者前来是不大可能了,前台小姐的脸上写着明明白白的疑惑,显然连自己的判断也并不相信。所以,我不得不对她说,我是看了一些资料,想来与总裁谈谈妖魔与末日的事情的。

    其实我也不确定,这样的说法目前还能不能让我见到他。如果放在从前,一切安宁静好的时候,我肯相信他说的话,一定会唤起他的某种兴趣。可是现在,世界已经陷入了明显的异常,无论是依据什么理论,大部分人的内心深处,已经充满恐惧地怀疑末日将至。所以,恐怕在我之前,以这个理由来拜访他的也不乏其人了。

    前台小姐让我等一下,就拿起电话,拨了几个号,转身捂住听筒低低地说着。出于礼貌,我向后退了两步,安静地等她问完。

    她说了一会儿话,忽然放下听筒,转过身来面对我。

    “先生,请问您的名字真的是陆世宁吗?”

    “是的。”

    “请问是哪几个字,怎么书写呢?”

    我接过她递来的纸笔,把名字写在上面。

    “不好意思,请问是否方便告知令尊和令堂的名讳呢?”

    话说得很客气,却令我的心里充满了疑惑。

    我是来拜访总裁的,问我名字的写法已经很奇怪了,难道连祖宗八代还要查一查不成?

    “我父母已经过世了。”我说。

    “啊,抱歉。”前台小姐的脸上显出不好意思的神色,但是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坚持道,“那么……您方便告知吗?”

    我倒是不坚持,我父母的名字又不是什么秘密。我们陆家的产业一点也不比瞿氏纸业小,他们的名字本来也就经常在报刊杂志上出现。

    我接过纸笔,又把父母的名字写在上面。

    前台小姐拿过纸条看了一下,就背过身去又对着电话听筒窃窃私语起来。我觉得十分奇怪,我的名字叫什么有那么重要吗?怎么好像比我的来意还要受到关注似的?

    前台小姐说了一会儿,就点头说着“是”,“好的”,然后就挂了电话,并且站了起来。

    “陆世宁先生,请跟我来,我们瞿总说,很期待与您见面!”

    这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所以我有点茫然地跟着她坐电梯上了楼,拐了几个弯,到了顶头的一间办公室门口。

    前台小姐敲了敲门,把门拉开,向我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说了一声“请”。

    我有些不解地走进那扇大门,就看到一个人快步向我迎面走来,一直迎到门口。

    “世宁?”对方问。

    我有些纳闷——毕竟是初次见面,实在没有叫得如此亲切的道理。

    这个声音对于我来说是陌生的,再定晴仔细看他,确定了——这个人我确乎从未见过。

    眼前的男子一身西装,穿着非常考究。在眼下的情形还能关注自己外表的人,一定有着十分出众的沉稳。

    “我是陆世宁。”我说。

    “请进来,请坐。”对方热情地和我握了握手,微笑着说,“我是瞿春华。”

    我坐下来,注视着眼前这个三十出头,长相算得上是英俊的男人,感觉一头雾水。

    不过,现在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动不动就慌里慌张懦弱少年了,我十分沉稳地注视着他,等待着他给我一个解释。

    瞿春华说:“世宁,我一直在期待见到你,应该说,已经期待了五年了。”

    五年?

    也就是说,从他突然发疯的那个时刻起,就一直在惦记我?这个说出来谁信啊!

    但是我也并没有断然认为他是骗子,因为我的认识界限早已经被突破了,不一定每件事,都需要一个所谓“科学”的解释。

    “我说的话你相信?”瞿春华问。

    我点了点头,知道他指的是关于末日和妖怪的事情。

    “那太好了。”他露出了十分真切的笑容,“我一直在思考,究竟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让你相信我说的话。”

    “我相信。”我又强调了一次,“否则我就不会来找您了。”

    瞿春华愣了一下,就连连摇头。

    “不不不,不是这件事。事实上,是你的父亲让我给你带了一句话,我想让你相信的是这个。”

    “什么!”

    我噌地一下从沙发上弹了起来。这怎么可能呢?我父亲已经去世了,这是确凿无疑的事情,就算我知道他并非普通人,也不能改变这个令人悲伤的事实。

    尽管很震惊,但是我并没有失去思考的能力。这个人说,他已经等了我五年,那么,是五年前,我父亲让他给我带了一句话吗?

    这显然没有道理。五年前,我还在上高中,那时候父亲就在我的身边,有什么话不能直接说?

    “是这样的。”瞿春华见我神色开始有异,连忙解释道,“你父亲有恩于我,所以,他委托我做的事,我一定要做到。他让我给你带一条消息——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怎么说呢?……应该算是——五年后吧!”

    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乱了。他的意思是,我已经死去的父亲,在五年后的未来,托他给我带了一条消息?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七五章 妖神纪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下子,连我都晕了,开始怀疑眼前这个衣冠楚楚,面带微笑的男子,是真正的精神失常了。

    就算我自认为什么都能接受,也已经搞不懂他言语里面的逻辑。

    瞿春华显然是看出了我的疑惑,便耐心地安抚了我几句,请求我先把他的话听完。

    “说出来,可能不容易相信。”他考虑了一下,决定直言不讳,“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也就是说,是一个重生者。”

    什么?我大吃一惊,觉得整个世界好像是画风突变。

    重生?这难道不是只有电影和里才会发生的事吗?

    我抬起头来,上下打量眼前的男子,却发现他一脸认真,神情绝对不像是在开玩笑。

    “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按下了最初的疑虑,决定好好地把他的话听完。

    究竟有哪些事才是只在电影和里会发生的呢?我亲眼见到的那些妖、魔神,附着于人类身上的怪,哪一样又存在于我从前的理解范畴之内呢?

    还有天上那血色的月亮,挣扎的人们,以及天明就被遗忘的一切。

    瞿春华的脸上露出了微笑:“陆巡的儿子,果然是与众不同的人。谢谢你肯听我把话说完。”

    我听到父亲的名字,不由得心中狂跳了两下。难道这竟然是真的?难怪他会问及我父母的姓名,原来是在确定我的身份。那么,我父亲托他给我带信息的事情,难不成竟是真的?

    否则,他怎么会认识我的父亲,知道我父亲的与众不同呢?

    “请问,您是在哪里见过我父亲呢?”我急不可待地问。

    “确切地说,我并没有见过你父亲的样子,但是,你父亲在最紧要的关头帮了我一个大忙,给了我另外一个机会。”瞿春华望着我说,“那不是在这里,是在另外一个世界里。”

    “另外一个世界?”

    我蓦然惊觉,这个人刚刚说,他是一个“重生者”!

    这就意味着,他是从另外一个世界归来的——那个连神都不能了解的往生世界,我的父母已经去往的世界。

    “世宁,如果你是看了关于我的消息才找来的,那么我想告诉你,我说过的关于世界末日的事情是真的,那不是所谓的预言,而是我曾经亲身经历过了!”

    我目瞪口呆地等着他把话说完。

    瞿春华接着说:“我经历了人类世界分崩离析的那一刻,当时侥幸活了下来,成为终日躲藏在地下,躲避妖魔猎杀的人类幸存者中的一员。我们把这个新的时代称为妖神纪。在妖神纪,人类想要生存下去是非常困难的,每一天都有人在死亡,而我,死于妖神纪五年的一次妖魔暴走。但是,机缘巧合,我并没有留在那个世界,而是回到了从现在开始起算的五年之前。”

    如果不是知道末日确实已近,我真要当他是在讲电影剧本了。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腿上打着石膏和绷带。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是我在苦难的环境中日思夜想的那个和平静好的人类世界。一开始我也完全不能相信,可是后来看了日期,再加上周围的环境,让我终于明白了,自己是回到了距妖神纪五年之前,我从滑雪场的山上滚落,跌断了腿骨的那一天。”

    “虽然腿部的疼痛钻心刺骨,但是我一点都没有觉得难过,相反,我是那么开心,没有什么比让我回到这样的生活更开心的事了。当初,我年少轻狂,觉得生活是如此平庸,人生在世,根本找不到活着的意义。可是此刻,我是真真切切地理解了,这平庸的生活本身,就比什么都有价值——有饭吃,有衣穿,有房舍来遮风挡雨,晚上可以香甜地入梦,不用担心有什么妖物忽然侵入,把自己吞食掉。”

    “但是,这样的时光依旧所剩无多,五年的时间一闪就会过去,想到这一点,我就心如刀割。所以,我拼命地想告诉周围的所有人,告诉他们末日即将到来,让他们早作准备。如果人类可以万众一心,早做打算,或许就能取得先机,保留与妖魔抗争的资本。可是,根本就没有一个人相信我。”

    我想到了新闻上写的那些内容。虽然瞿春华说的情形令人难以置信,可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切就能得到解释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后来的行为也就可以理解了。由于他说的话没有任何人相信,所以他只好选择单打独斗。他选择进入家族企业,一定是因为这样才能获得为将来做准备的全部资本,从他现在的从容淡定来看,他应该是已经为即将来临的恶梦做好了必要的准备。

    如果能够拥有五年的时间潜心准备,那么,在他口中的那个“妖神纪”,存活的机率就可以大大提高,甚至可能成为残存人类的霸主也说不定。

    可是这跟我的父亲,又有什么关系呢?

    瞿春华似乎看出了我心中的疑惑,便解释道:“说这些,只是希望你能明白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并且相信我说的话。我知道你关心的是你父亲的事情,我遇到你父亲,就是在我死后的那一刻。”

    “那个世界?”

    瞿春华点了点头。

    “那个世界……是什么样子?”

    这是我十分关心的问题。我一直在想,不知道我的父母在那个世界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又有没有人们所说的转世轮回。可惜这个问题没有人知道,不但是丽卿他们不知道,就连身为神族的白龙,也是根本不知道的。

    不过,瞿春华的回答也令我多少有些失望了。

    “抱歉,”他说,“我在那个世界里的时间很短,所以根本就没能了解那个世界的面貌。我好像是卡在了那个世界的某个缝隙里,眼前只能看到一片漆黑,再也看不到别的。”

    “我在那里困了一阵子,不知该如何是好,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有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咦’了一声,说,又有一个十万分之一的机率出现了!”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他指的是,像我这样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困在阴界裂缝里的人,十万人里也不足一个。此前我也从来没想到过,原来世界上真的生活着一些死去又重新活过的人,只是这样的情形非常少。因为就算是机缘巧合,困在了阴界的裂缝里,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有幸回到人间,大部分人是就此留在了那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受困的孤魂野鬼。”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七六章 十八岁生日那一天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瞿春华郑重地说:“本来,我也会是那孤魂野鬼之中的一个,我之所以能够有机会回来,全都是托了世宁你的父亲——陆巡先生的福!”

    原来,就在瞿春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那个凭空传来的声音在黑暗中引导了他。

    “大概是我们有缘。”那个声音说,“如果你愿意帮我做一件事的话,我可以帮你回去。”

    “回去?回哪儿去?”

    “不管回哪儿去,都比困在这里好嘛。在这里,时间将没有边际地延长,周围什么都没有,而你的思想却还在——这样的漫长永恒,你能承受得了吗?”

    那个声音的语气带着一点戏谑,但话语中的意思却让瞿春华的内心泛起一阵阵的寒意。

    要是变成行尸走肉倒还好,可是如果思想跟着自己一起被闭锁进无尽的黑暗,那简直是太可怕了!

    “好,我答应!”瞿春华干脆地说,“无论是什么事情我都愿意做!”

    那人哈哈大笑起来。

    “别紧张,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让你给我儿子带个消息而已。”

    “您儿子?您儿子是谁,我把消息带到……哪里去?”

    之后,瞿春华才明白,那个人的意思,是要通过阴界缝隙间的一个“bug”,把他送回人间去,让他获得另一次的生命。

    这种情形异常稀少,在人类的世界里绝对是屈指可数。而通向人间的通路,就是这个名字叫作“陆巡”的神秘人物,用特异的力量替他打开的。

    条件就是给他的儿子陆世宁,也就是我,带去一个来自阴界的消息。

    “你不是回到了五年之前吗?为什么今天才把这件事情告诉我?你不是早就知道我是谁,知道我身在哪里了吗?”我问。

    “是知道,我还悄悄地查过你的信息资料呢。可是只有在今年的七月十五过后,才能把信息传递给你,这是你父亲给我的指示哦!”瞿春华说,“没想到的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去找你,你就已经自己来了——刚刚听说是你来,我也有点吓住了,觉得实在是不可思议。”

    听上去,好像我那身处另一个世界里的父亲无所不知。

    那么,他能够了解我的选择吗?是不是也知道,我并没有好好地享受他给予我的自由,而是不知不觉地走上了与他一样的道路呢?

    我曾经许多次对着空气说话,假装他在那里。我对他倾诉这些日子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我心里的想法,以及对于未来的不安。如果思念可以穿越时空,传达到不可知的冥界,那么,他一定已经洞察了一切吧?

    父亲希望给予我的人生多一些选择,但是他在人类世界最艰难的一年来临之前就过逝了,来不及知道我们现在究竟面对着什么。如果他生前早知道这一切的话,或许会作出另外一种选择也说不定。

    不过现在,他想要告诉我什么呢?

    “那么,我父亲想让你传达的事情,是什么呢?”我问他。

    瞿春华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或许是终于要完成这个放在心里好几年的任务,所以他此刻显得有一点激动。

    “你的父亲让我告诉你,在他送给你的十八岁生日礼物中,藏着一个秘密。但是,这个秘密一定要在今年的农历七月这一个月之间去寻找。”

    我的十八岁生日礼物?那是两三年前的事情了。父母倒是很在意“生日”这回事,每一年我的生日那天,都是我们一家三口在一起度过。生日那天,父亲总会送我一件小小的礼物,而母亲则会亲手给我烤生日蛋糕。

    经过这一年,真正关注了时光的流逝,我才渐渐明白,其实这也是爱的一种——郑重而有仪式感地庆祝生日,或许就可以愉快地回忆起过去的许多事,又对未来充满希望。

    因为所有人的生日都是这么过的,所以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父母过逝以后,我认真地打理了他们留下来的所有物品,生日礼物这样的东西,更是一直装在行李箱里随身携带,所以,绝对不可能弄丢的。

    稍微回忆一下,就想了起来——十八岁生日那天收获的礼物,应该是一支montbnc的钢笔。

    记得当时父亲还一本正经地说:“世宁已经读大学了,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当时我就有点嗤之以鼻,觉得这祝福好老土,在年轻人的耳中听上去总感觉愚不可及。可是自从近来渐渐发现,父亲的性格似乎跟我眼中所见完全不一样,便不知为何总感觉他那一刻大概是使劲憋住了笑的。

    连自己的儿子都忍不住要捉弄吗?真是恶劣的性格!

    不过这么一想,由于父母的过逝而始终压抑在心底的悲伤居然不知不觉地减轻了一点点。

    今年的中元节之后,才能告诉我这条信息,而这条信息中藏着的秘密,我又必须在农历七月结束之前找到,干嘛把时间搞得这么紧呢?

    留给我的时间,还有不足十五天。

    “那么说,你是没有见过我父亲的样子了?”我不无遗憾地对瞿春华说。

    从他的话里我已经听明白了,尽管有极少数人有幸从死后的那个世界返回人间,但他们全部都是不小心落在了黑暗的裂隙中,根本没能一窥那个世界真面貌的人。

    “你父亲,其实……我是见过的吧。”瞿春华说,“我既然调查过你的信息,也自然知道你父亲的事。我曾经以商业合作的名义去拜访过他,怎么说呢……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原来是这样,他见过的是生前的我的父亲,而不是死后的。那个时候的父亲,应该连对自己安排的事情都毫不知情,所以,瞿春华看到的他,一定也是那个戴着普通人面具,与常人毫无区别的陆巡吧?

    他可能见到了一个假的陆巡。

    “我们合作过,他是一个很好的人。”瞿春华接着说,“看着他的时候我总是会有一些难过,因为无论后来发生了什么,他一定是先于我的死期就故去了。我甚至试图警告他,让他多注意些,可是我连他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该提醒他注意什么呢?外在的危险,还是疾病?”

    说到这里,瞿春华顿了一顿,仿佛陷入了回忆:“不过,在我试图提醒他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他的与众不同。他注视着我的眼睛,微笑着对我说:人生的许多事情是有定数的,又何必为无力改变的事情介怀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七七章 不确定的未来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坐在沙发上,安静地听瞿春华讲述关于我父亲的事情——他所知道的,那为数不多的二三事。他口中的,基本上是我所熟悉的父亲,与妖口中的父亲截然相反。只有偶尔的小小瞬间,在刻意观察的瞿春华的眼中,父亲才不经意地流露出一丝极其独特的与众不同。

    说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但是以这样的视角,远远地关注一个对自己来说十分特别的人,还是令他百感交集。

    尤其是说到今年春节之前,忽然听到了我父亲意外身亡的消息,他心中震惊,难过,又不知道该向谁表达,如何表达时的心情,让我觉得鼻子阵阵发酸。如果再这样下去,我的眼泪就会忍不住掉下来了,还好他讲得也有些动情,不得不及时收住了话题。

    “世宁,在未能完成这个任务以前,我一直不敢与你接触,因为总是有一些担心,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不小心给你们带来什么麻烦。不过现在不一样了,我本来就打算,等到今年中元节之后,我完成了任务,就要让你到我这里来,因为现在一切都已经不一样了。”瞿春华十分诚恳地说,“我知道你现在也并不住在自己家里,所以,到我这儿来吧!”

    “是因为你说过的末日的事吗?”我问。

    瞿春华点了点头。

    “那终局的一天,我可是亲身经历过的,就算是已经死过一次,关于那一天的记忆直到今天都仍然是清清楚楚的,绝对不可能遗忘。那对于人类来说,是绝对的恶梦!世宁,既然你相信我的话,那就应该能想象到这一切。为了这一天,我已经做了五年的准备。世宁,来我这里吧,带着对你来说重要的人一起也可以。虽然未来的黑暗太过强大了,我也没办法保证什么,可是有准备比没有准备,总会从容得多。”

    我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不由得十分感动。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承诺,但是他并不满足于此,他还希望在即将到来的人类末日之际能够尽可能地保护我。

    眼前这个人,不但做事果断,行动力超强,而且,一定是个常怀感恩之心的人吧?

    就是这样的人,他们的气场往往会辐射到很大的广度,不自觉地为周围的人输送着光明的能量。

    我试着使用特殊的视域观察他,用我那作为融合者而存在的眼睛。但是我发现,他身上已经没有怪了,干干净净的,变得像我们这些特殊人种一样。

    虽然他的身体依然是普通的人类,但是重生过一次的人,毕竟是不一样了吧。人类生命的有趣之处,在于人生永远只可能是一幅草图,无论是好的事还是坏的事,都不可能回过头去对它进行修改。但是瞿春华不同,他的人生可以在草图的基础上精细描画,把人生变成一件精致的艺术品。

    就算明知道未来是凶险的,是黑暗的,仍然会选择重来一次,也就是说,作为人类而活着这件事情本身,还是相当诱人的吧!

    那么末日是必然的,不能避免的吗?明明人类是如此热爱自己的生命的!

    我婉拒了瞿春华的好意,对他说在这之前我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办。瞿春华没有试图对我进行劝导和挽留,看得出,因为父亲的关系,他早就把我也划入了“非正常人类”的范畴。

    与这种充满洞见的人交流,我感觉说不出的轻松。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我给他讲解了一些人类防备和对抗妖魔的基本要点,好让他的准备更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虽然一直以来相信他的人并不多,但是我知道,一旦那一天真正到来,瞿春华所做的这一切必定可以救下大量的人类,甚至会成为为人类种族保留下火种的大功臣。

    瞿春华听得十分兴奋,我所掌握的东西,一定是大大超出他想象力的。我们互留了联络方式,说好保持联系,有什么事情及时互通有无。

    临告别的时候,瞿春华忽然叫住了我。

    他想了一下,对我说:“世宁,其实,在这五年里,我也发现,很多事情,跟上一次亲身经历的时候,都不一样了。”

    “不一样?”

    “比如说,上一次的这个时候,我不在这里,我的企业不在这里,你也不在这里。”

    那是当然的了。既然有幸重生,自然不会做出与以前同样的选择,会提前为已经知道的未来做好准备。而做出的不同选择,又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未来,这是一定的事情。

    “世宁,我的意思是——这些日子我也常常在想——未来真的是一成不变的吗?也或许我此刻的一个念头不同,未来就将走向完全不一样的岔路口。所以,也许未来并不是必然那样的。”

    我点了点头。我明白他是想说,也许,我们人类自己,就有着改变命运的能力,所以,不到最后一刻,不应该放弃希望。

    我也是这样想的,而此刻,我更加坚信这一切。

    回到无聊斋,我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关进屋子,把父母送给我的纪念品一件一件地翻出来,摊开在床铺上。

    那支montbnc的钢笔赫然在列,而且,似乎不知为什么格外地吸引着我。

    所以我更加确信,应该就是它了。

    但是,它的身上,究竟能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

    我把它拿在手中,反复端详,又拔下了笔帽。

    它已经跟随我很久了,我没有特别地爱护它,甚至没有给予它足够的关注。由于长时间没有使用,里面的碳素墨水已经干结,笔尖上凝着淡淡的黑色。

    如果它的身上藏着什么秘密,为什么这么久以来,我都没能发现呢?

    又为什么,非要在七月这一个月里破解才行?

    我试了好多种方法,拆散了它,又组装起来,用内在之眼去观察它,用意识去感受它,结果仍旧是一无所获。

    就算用我成为了融合者的与以往大不相同的躯体,仍然没能与它发生任何的共鸣。

    无奈之下,我把它放在了窗台上,以备随时对它进行观察和研究。

    当日入夜,我换上了制服,正准备到酒吧去帮手,做开门的准备工作,眼神无意间扫过窗台,却意外地发现静静地躺在那里的钢笔,似乎发生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变化。

    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不会发现,它与原来的颜色有了一丝丝的差别,似乎是被包裹在了一缕浅浅的光华里。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七八章 冥河极底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疑心自己是看错了,连忙使劲擦了擦眼睛,凑到近前去仔细地看。

    但是事实告诉我,我没有看错,在月光的映照下,我的钢笔正在散发着淡淡的微光。

    之前,我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个。或许是我从来没有注意过它,所以才没能看到,但是对于这一点,我又有些持怀疑态度。

    因为现在的我,对于一切异常的现象都有一种特殊的敏感。这种敏感不是由我自己的意识控制的,而是我的身体,我的血肉,脱离了我的思维自主发生的感应。之前白龙寄居在我体内的时候,这样的感觉更加明显,我原本以为这是他的力量。但是现在,这种特殊的分离感依然存在,这一次大概是属于我自身的。

    所以,如果我自己的物品会这样莫名地发光,我会连看都看不见吗?

    也可能根本不是我的疏忽,而是特殊条件的作用,比如说——月亮。

    而且,为什么瞿春华传递给我的信息是,一定要在农历七月期间找到它的秘密呢?

    这个时限,一定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把钢笔拿起来,凝聚起全部的精神,打开内在之眼仔细地观看,却惊讶地发现,钢笔帽的尾部,有一小片隐隐地呈现出血红色。

    似乎是血的颜色。

    当我做出这个判断时,我甚至似乎嗅到了一丝血的味道。

    这是血吗?会是谁的血?我的钢笔上,怎么会有着只有用内在之眼才能察觉的血呢?它是什么时候存在的?在这支钢笔跟随我的几年时间里,它一直都在吗?

    我伸出手指,想要碰触那块红痕一下,看看它究竟是什么。没想到我的指尖还没有伸过去,钢笔却忽然闪了一下,突如其来地发出强烈的光芒,吓得我差点把它扔了出去。

    钢笔上的光芒一闪即逝,连那一层淡淡的笼罩着的光芒也不见了。随之而来的,是十分古怪的扭曲感。

    我把钢笔托在手心,虽然肉眼不能视,感觉却非常清晰。我感到周围的空间似乎在发生某种扭曲和变型,夜空黑暗的颜色似乎被这支笔吸引过来,把周围全都渲染成了一片漆黑。

    空气也有一些古怪,好像是扭曲成了一条条四通八达的管子,以我所在的地方为中心发散出去,不知通向何方。

    这样的情形,我倒是似曾相识。

    因为每到节气的当天,无聊斋的后院都会出现这样的空间扭曲,通向不同的地点。现在周围空气中的感觉,与这个有那么几分相似。

    而上一次重大的危机之中,白龙利用我从丽卿那里取得的物品,成功地把我送到丽卿的旁边,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悲剧。在那个时候,我也感觉到了这样的空间扭曲。

    我怔怔地望着手中的钢笔。

    所以,当初白龙才认为“物”是重要的吗?现在看来,它们的身上,很可能有着一些打通时空的奇妙作用。

    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听见了声音。

    那突如其来的声音简直令我六神无主,头脑一片空白,没有了思维的力量,甚至连情感都变成了搅成一团的浆糊,哭不出,也笑不出。

    那个声音说:“世宁,你变成一个坚强的男子汉啦!”

    我的手在颤抖,整个身体在颤抖,甚至连心也在颤抖。

    这是……这是我父亲的声音,我绝对不可能听错的!

    声音很清晰,音质明彻,仿佛近在咫尺,却又像来自遥远的天际。他的声音听上去比平时更年轻,语气也更轻快,但是,是他的声音不会错。

    我猛地转身,又连续向四个方向张望。我期待出现奇迹——这本身已经是奇迹了——但我还是希望能够看到他。

    实践证明,人还是不能够太贪心的。我只是听到了他的声音,却无法在周围看到他的哪怕只是影子。

    “爸?”我试着叫他。

    “世宁,我的时间不多,所以咱们之间还是省去那些寒喧吧。你也不用试图对我说话,因为我在这里根本没办法听到你说话。”

    我沉默了下来。他——我的父亲,是在另一个世界里对我说话吗?

    那个令我日思夜想的声音接着说:“人类的世界一直有传说的吧,每年七月,阴界之门大开,这件事情倒是真的。所以,想要对你说几句话,必须要在这一段时间内才行。不过你爸爸我毕竟是个人类,力量没有多少,所以只能在中元节之后,阴气格外旺盛的时刻,才能借着你的力量,和你说上几句话。”

    “世宁,你现在要一直把你最大的专注力放在我们之间的媒介上——你十八岁那年我给你买了这件生日礼物,但是回家的路上遇到了食人大妖。在除妖的过程中,我受了伤,在这支钢笔上留下了一滴血。尽管你平时应该看不到它,但是此刻,它却可以成为连接你我的最佳的媒介。”

    “之所以选择这个中元节,是因为只有现在,你才能理解我说的话吧?不过,不要问我我这里是什么样子,也不用问我过得怎么样,因为我不会告诉你的。将来有一天,你来到这里的时候,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不能告诉你,毕竟你终归是要来的。我们或许能在这里相见,或许不能,能够告诉你的只有一句——好好地珍惜你现在的生命,因为你现在拥有的这一段,是失不再来的。而且,生命本身是那么短。”

    “好了,现在我来讲重要的事情。通过连接阴界和人间的方式与你说话,这可不是我的发明创造。我是跟一个人学的——确切地说,他应该根本就不是人。”

    “现在的你应该可以理解,我说的这个人,他和你已经产生过交集,你是他与另外一个世界唯一的联结。人类所称的幽冥界,也就是我所在的地方,是只有生命经历过死亡之后才能进入的地带。可是那个人,他的肉身在活着的时候就被丢进了冥界,封锁于冥河的河底。冥河极底,在已知的各个时空中都算得上是最黑暗的地带之一,而活着进入冥界的人,生命力会被冥界的阴寒不停地吸取和剥夺,所以,他应该一直在承受着想象力所不能及的痛苦。”

    “他在那里似乎已经很久了,每当感觉到他微弱的气息,就会不自觉地感叹——幸好不是他。如果换了是我,能为了什么,甘愿这样被封印于冥河的极底呢?”

    “但是他的力量又太过强大了,据说他被关在冥河底下已经几千年,可至今生命力都没有完全耗竭。本来我也不愿意与这样的人物扯上任何关系,可是后来忽然发现,这家伙花了几千年的时间积蓄力量,把一丝神识放回人间,处心积虑地找上的人居然是你!”

    “我的儿子,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可就不能袖手旁观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七九章 神之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越听越心惊,同时,又有一丝兴奋缓缓地燃起——这个被压制在冥河底下的神秘人物的身份,在我看来已经是再明白不过了。

    他一定是我一直在寻找的那个人!

    如果那个从今年的立春开始忽然寄居于我体内的家伙就是失踪了三千年的白龙,而父亲口中的因为某种原因被囚禁于时空中最阴冷最神秘的地方的大人物也是他的话,那么一切就可以得到合理解释了。

    我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猜测,寄居于我体内的那个神秘人,是否并非实体或灵魂,而只是一丝意识?

    虽然能够感觉到能量在我体内的流动,甚至那能量对于我的身体而言具有修补和强化的作用,可是它相对于我对那人的感觉依然是太过微弱,总像是一缕话音,从极其遥远的地方幽幽地传来。

    他的存在感也是时强时弱,时有时无。也许,这正与他自身的状态有关——当他自身状态不好的时候,就像上次那样,使用了太多力量的时候,或许就没有办法维持与我之间的联结了。

    这么说,他只是衰弱了,没有办法冲出他人施加于身体的太过强大的桎梏,而不是死掉了吧?

    这个消息令我倍感欣慰。

    自从他的存在感完全消失了,我才开始思考一个问题。这么多日子以来,我为什么没有询问他,他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对于这一点,我一直感到遗憾和后悔。如果知道更多一些关于他的事情,那么,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毫无头绪,胡乱地寻找,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

    懂得我内心困惑的人,果然还得是我自己的父亲。

    我听到父亲的声音接着说:“儿子,这些时间里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我也大致弄得清楚,毕竟你经常对我说起。作为一名父亲,我不怎么合格,我把自己的软弱传递到了你的身上,自作主张地剥夺了你看到世界全貌的权力,反倒让你独力承受了改变带来的一切恐慌与痛苦。现在,每当我想起你来,还是会觉得有一些惭愧。而你,儿子,比我想象的要坚强得多。我为你感到骄傲,而且,无论你将来的选择是什么,我都会同样地为你感到骄傲。”

    我感觉鼻子有些发酸,明知他什么都不会听到,但我还是在心里对他说:“爸,你的想法,现在我全都能够明白了,所以,我从来没有责怪过你。如果世界不是变成了这样子,在人生的尽头,我一定会为自己能够拥有一个完整而普通的人类的人生而感到幸福的。”

    不过,我的命运没有给我那样的机会,如此而已。

    拥有选择的权利,拥有拒绝的权利的人生,才是最好的人生,那是真正的自由。而纵观人类的历史,有多少人被时代的潮水裹挟,从一开始就没有过选择的权利。

    “儿子,”我父亲接着说,“虽然很不甘心,但是在人类正常生活的世界终结,人们口中所称的‘妖神纪’开启五年之后,我还是不得不尽力地与你联结,告诉你找到冥河之底那一位大人物的方法。想一想,这似乎是我唯一可以为你做的事了。”

    “现在的我觉得,能不能找得到他,可能会对后面的一切发生重大的影响。世宁,你听好了,你手里的这支笔上面,有我的血。现在,这样的血液在我死后,已经被你所继承,所以,这上面的血液是我的,也可以说是你的。融合者的血统,实质上是人类的体内包含了高浓度的神族之血,所以拥有难以估量的力量。由于这种力量的潜力过于巨大,所以这样的人在世界上不可能同时出现两个,否则就有可能对人类世界的平衡造成破坏。”

    听到这里我才明白,为什么我一直长到二十多岁都还是一个普通人,却在父母离世之后不久就莫名其妙地拥有了异常的视觉和能力,原来,我的能力,真的是在那个时候才刚刚苏醒的。

    紧接着,我又听到了让我更加震惊的事实。

    “世宁,你一定非常疑惑,被困在冥河底下的这一位为什么会选择了你,作为他与外界联结的对象?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那个时候我还活着的话,那么他找到就不会是你,而是我了。儿子,这是因为你身上的血液不但是继承了我的,还是继承了他的。”

    “你或许已经知道了,这世界上之所以会存在捉妖师、食怪者和猎魔者,是出自于上古时代一位神祇对人类的怜悯。我们几脉族人的血缘都来自于他,同时也继承了他的意志,世世代代与食人的非人族群战斗,自他们的魔爪之下保护人类的平安。但是你可能不知道这位神祇究竟是哪个——这是神族之中最沉默,但是最强大,也最敢于践行本心的一位——也就是千万年来一真关照并扶持人类一族的白龙神!”

    “你现在大概已经猜到了吧,很久很久以前,白龙神违背了神族的法则,被幽闭于冥河之下,利用阴界与冥河的极寒,封印了他的力量。但是他的心始终未死,一直在为自己寻找一个出口。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大概是几千年吧,他终于可以向人类世界放出了一丝神识,那个时候,无比脆弱的他只能去寻找那个与自己关联最紧密的人——也就是刚刚继承了融合者血脉的你。一切就是这么巧,不如说,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我听得感慨万千。我自然已经猜到了冥河下关着的是白龙,却没想到他潜入了我的体内,却不是一种巧合,而是一种必然。我没有想到自己特异的血脉原本就是继承了他的,如此说来,无论他选中的是谁,我们这个族群为了这位守护了人类千万年的神祇做什么都是应当的,哪怕是需要付出生命。

    可是我现在早已做出的选择却不是出自责任和道义,而是出自我的本心。我需要找到他,这个原因很复杂,但是我确是这样坚定地选择了的,而且已经开始为了我的选择而付出代价。

    我并不会忘记我的身体刚刚接纳了他那个时候的感觉。他是如此虚弱,气息却又无穷地广大。他栖居于我的体内,不是占领,不是支配,而是自始至终把我当作一个独立的个体来尊重着。他存在的地方,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所以,总有一种预感,只要他还在,人类就还有希望。

    现在,我终于找到你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八零章 我们不需要告别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多亏我的父亲,现在,我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

    然而,正在对我说话的可是我的父亲,是世上我最亲近的人,我却什么也无法向他表达,这是多么让人难耐的事情啊!

    我们身处不同的世界,这两个世界的时空是如何扭曲和联结的,我并不知道。但是根据瞿春华对我说的情况判断,我父亲应该是在距现在五年之后的另一个时空向我传递着这些信息。

    这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其实我的心里也有好多的问题想问他。

    你在那边好吗?妈妈也在一起吗?我可以做些什么,才能让你们过得更加轻松愉快呢?

    这些问题,他已经明确地说,不可以告诉我了。

    那么,人间一日,在那里是多久呢?五年之后的我们都是什么样子?你看见过五年后的我吗?

    在五年后的“妖神纪”,我还活着吗?如果还活着的话,那么我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家族的捉妖师们呢?如果整个世界都是妖了,那么他们要怎样战斗呢?会不会被妖视为最有威胁的敌人,而刻意地剿杀和清除呢?

    父亲似乎知道我心中会有这些疑问,但他却没有作出任何明确的回答。

    他只是说:“世宁,不要去纠结将来会怎么样,哪怕是有人告诉你,你在明天就会死亡。未来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你今天的每一个选择,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在改变着未来的走向。其实,历史本来就是由一个个巧合构成的,哪怕是那些大事件,如果某个历史人物由于心情不同作出了另一种选择,那么一切也就会朝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所以,不要在意我在五年之后看到过怎样的你,因为对于现在的你来说,五年后的你根本就不存在。”

    我紧紧地握着手中的钢笔,思量着他对我说的话。

    是的,对于今天的我来说,为尚未来临的未来忧心忡忡是毫无意义的事情。我所能做的,就是把今天可以做的事情脚踏实地地做好,如此而已。

    不过,这些话除了让我思考,也为我带来了力量。

    现在,人类的世界还好好地屹立不倒。就算是已经出现了异动,也还没有到那最后的关头。

    瞿春华说,他曾亲身经历,就在不久以后,人类的世界毁灭了,世界进入了妖魔横行的“妖神纪”。

    但是现在,我还好好地站在这里,站在无聊斋,站在一条寻常的街巷,站在一座城市的一隅。妖神纪还没有到来,人们还在各自的家庭中生活。

    妖神纪的降临,是必然发生的吗?

    此刻,忽然有一个声音在心里告诉我——也许,那是不一定的!

    也许可以阻止它。不对,一定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它,我必须这样相信着。

    只有相信,才有希望!

    “还有啊,世宁,你一直在对我倾诉的一件事让我很在意,既然今天有这样的机会,不妨对你说清楚,免得你今后让自己后悔——尽管世上所有事情的真象,还是应该用自己的眼睛看清楚才好。”父亲说,“我和你妈妈遭遇的事故与你二叔没有关系,你不是一直在怀疑他吗?”

    我的心里一震,父亲果然是无所不知。

    也许,我一直以来在对他絮絮叨叨倾诉的心事都已经一点不落地传达到了他那里,不是说,即使阴阳两隔,思念也是可以传递的吗?

    而且,我的父亲并非常人,即使在另一个世界里,也必定是不一样的吧。像今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收到了从冥界传来的父亲的消息这样的事情,论起来也只能算做是怪谈吧。

    他甚至还有能力帮助卡在冥界黑暗缝隙中的瞿春华重回了人世,所以我想,他在那边,一定也能够生活得得心应手吧?如果那边度过的时间也能算作是“生活”的话。

    现在,他还为我解开了困扰已久的心结。

    不是二叔吗?

    竟然有一种忽然放下了心的感觉。

    其实,有一点父亲担忧得倒是有些多余,现在的我,已经不会因为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了。因为我早就已经在心里想好了,即使终有一天发现是二叔害死了我的父母,我也不会再去找他寻仇。虽然对不起父母,但我相信父母能够理解。因为自从发现了家族中的秘密,我就对二叔的想法就已有所感应。我同时也在相信着,无论他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哪怕是手足相残这样的残忍的事,也一定并不是为了他自己。

    二叔的身上承担的责任太多,我相信有一部分还是父亲转嫁给他的,甚至我也是因为有二叔的庇佑,才得以拥有了二十年平淡而幸福的生活。这是我们全家欠他的,我也有责任偿还。而且,二叔是我们这一族捉妖师的领袖,他保护人类的心是真切的,就算是为了人类的福祉,我也不可能与他为敌。

    大不了,各自为战,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了。

    但是今天,父亲告诉我,事情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这个消息简直令我如释重负。

    “世宁,详细的情形我已来不及讲给你听,你只要明白,我和你妈妈已经看到了即将来临的危险,我们希望能够改变世界命运的走向,但是我们失败了。二叔不希望我们遇到危险,所以把一种符咒贴在了我们的车上,那种符咒的作用,是在必要的时刻把灾祸转移到施咒人的身上,也就是说,你的二叔原本是打算代替我去死的,只是他的符咒被我发现了。世宁,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也许你不能理解,为什么在我们死后,你二叔会把你赶出了家门。我想,他应该是在担心你体内的血液会觉醒。历史上的许多事例证明,一个融合者死亡之后,下一个融合者在地理位置上与死者距离越近,就越容易觉醒。所以,你二叔大概早就怀疑你是我的继承者,又觉得你的性格不适合承担这样的责任,所以才希望你离我远一些,才会作出那样的决定吧。说起来,他和我一样,都有些自作主张地插足了你的人生呢。不过,身为长辈,无论是否擅于表达,总不会希望孩子们吃更多的苦吧。”

    “好了世宁,我能告诉你的就是这么多,接下来的路,还是只能由你自己去走。我们不需要告别,也没有必要伤感,就像我和你妈妈那一天明明知道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也没有与你告别一样。儿子,人生在世,总是免不了一场又一场的离别,这是人生必然的修炼,所以,没有什么可难过的。我和妈妈对你的爱,不会因为分离就消失,相信在你的心里也是一样。儿子,在作为人类的短暂的生命中,能够与你成为父子,我感到非常幸福,所以,不要难过,你对我说的话,我永远听得到。只要我还在你的心里,我们就永远不会分开。”

    我呆呆地立在那里,手里握着钢笔,等着他把话再说下去。可是我等了好久,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小时……我再也没听到他说一个字。

    就这么结束了吗?亏我还在这里呆呆地等着。

    果然还是连一句再见都没说,就像那天他和妈妈一起出门前一样。那一天,他只是回过头来,笑眯眯地说:“儿子,妈妈把早饭放在餐桌上了,记得锁好门哦!”

    真是残忍的老爸啊!

    我的眼泪无论如何都抑止不住,就像断线的珠子一样一串串地滑落下来,噼里啪啦地打在握着钢笔的手背上。

    我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

    爸,妈,我是多么的想你们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八一章 白露茶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处暑过去,很快就是白露。

    我现在,已经对于季节和气候的变化非常敏感了。

    尤其是那一夜,在猝不及防之间听到了父亲传递给我的话语,各种各样的情绪涌上来,使我在极度的激动之后,一下子陷入了异常的疲惫。

    以至于接下来的许多天,我都无法正常地入眠,每天的睡眠只有两三个小时。我的脑子里翻来覆去显现的,都是父亲所说的话,每一句,每个字,我都细细地咀嚼,反复地体味,直到现在还感觉晕晕乎乎如在梦中。

    不过,这样的奇妙感受反倒让我的知觉变得敏锐,连日复一日气温极其不明显地转凉,都能体察得一清二楚。

    忽然听到的父亲的话语虽然也勾起了关于分离的悲伤,但是更多的是更奇妙的东西——我感觉好像一下子有了力量。

    原来我一直不是一个人,从来都不是。原来这世上有些人在沉默不语地爱着你,为你的利益考虑,却不需要回报、理解和感激。

    我的父亲是任性的,明知道我极有可能继承他的天赋,却执意希望我拥有平凡而快乐的童年甚至是青年时代。我的二叔讨厌这样,但他却在我父母死后,为了防止我的血缘觉醒,毫不犹豫地将我一脚踹出了家门。

    这意味着二叔宁可我恨他,也希望保全父亲为我留下的这来之不易的宁静吧?

    现在,当我真正开始了与食人妖魔的战斗,尽管只有短短的几个月时间,我仍然觉得那些战斗和痛苦极其漫长。战斗时我也会受伤,觉醒的血液让伤口快速地恢复,但是那疼痛的感觉是不会有什么改变的。而且,我也不喜欢杀戮,无论对方是什么,也无论他们选择什么样的生存方式,剥夺生命都是一件残忍的事,是我最讨厌的。

    只是这短短的时间就让我体验了如此多的痛苦,那么从一开始,就接受了作为捉妖师的身份而日复一日地守护着人类的他们呢?

    与他们相比,我人生的前二十年,实在是过得太幸福太安宁了。

    所以此刻,我比任何时候都平静,又比任何时候都心潮澎湃。我原本以为这是一个无情的世界,连自己的亲人都无情地抛弃了我,我所体验到的温情,居然是在一群陌生的妖身上得到。但是现在,事实证明,我所拥有的,远比自己了解得还要多。

    不知道我们的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也无论我们的努力最终能不能换来一个好的结果,我都比任何时候更加珍惜现在的分秒。就算现在每一天的生活里都充斥着战斗,也仍然属于暴风雨即将到来前的宁静。

    所以,在无聊斋学到的一切,那些继承了古老传统的日常,即使是现在这样的特殊时刻,我也并没有放下过。

    “丽卿姐,咱们去采药吧!”

    丽卿正在喝我泡的茶,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她眯着眼睛,看上去很惬意,像一只慵懒的猫。

    这个时候的茶很好喝,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由于在家中的日子里泡茶待客谈生意属于生活中必要的一环,所以我的泡茶技术是相当不错的,无聊斋的各位都对我泡的茶赞叹有加。

    这一次的茶能得到他们的青睐,令我的心里倍感安慰。

    因为这一次的茶是我自己炒的。

    一年之中,有两个时段比较适合喝茶,一是春季的清明谷雨,第二个就是秋天的白露。

    就像人类的成长一样,茶随着时间的变化,四季的变迁,也一样是会变的。

    春天的茶,无论是明前茶还是谷雨茶,都有一种春天般的娇嫩。味道淡淡的,清新扑鼻,喝到嘴里有种让人激动的味道,仿佛一切如新,充满青春的气息,充满活力,觉得一切充满希望。

    但是这样美好的茶,唯一的遗憾就是很不禁泡,一两泡之后便滋味全无,能够享受到的早春的味道,果然就像青春年华一般珍稀而易逝。但是秋茶就不一样了,它的味道变得绵密而悠长,即使几泡之后,仍然可以保有余韵。

    以白露为界,白露之前采的茶叫早秋茶,之后的为晚秋茶。茶树经历过夏季酷热的洗礼,在秋季又会重新进入生长佳期。这个时候的茶,不会像春茶那样娇嫩,也不会像夏茶那样生涩,味苦,而是不知不觉地形成了一种浓郁、醇厚的独特味道。

    就好像是经历了漫长的熬煎,本来有一肚子的苦楚,却渐渐地由于洞明世事而变得通透内敛,反倒不愿意更多地表达。这大概就是“而今尝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无奈和成熟吧。

    毕竟秋天过去,就是一年中最寒冷的冬天了。而这一年的冬天,想必会格外严酷。

    由于市场上已经没人有心做什么应季的秋茶了,所以我们只能去自己采集。采集来的新鲜茶叶不能直接泡来喝,所以我就自己找来了方子,自己学着炒。

    现在看来,似乎效果还不错。

    “不是刚刚采了茶叶吗?怎么又要采药?”

    胡丽卿喝着茶,抱怨着,却没有什么不耐烦的样子。

    “不是有种说法么?白露这一天,用十种名称里带有‘白’字的药材,煲鸡汤来喝,似乎有着特殊的功效?”

    “嗯?好像确实有这个说法来着。”丽卿看上去若有所思,“在很久很久以前,好像也曾经试过一次。但是,那是多么久以前了呢?”

    如果连她都认为是“很久”了,那么想必真的是很久了吧,与我们的“很久”,必定不是同一个概念的。

    不过,想出十种名称里有“白”字的药材,还要到合适的地方去采集,这种事情就好像游戏一样,是颇有乐趣的。这一类的事情丽卿通常不会错过,更不要说是反对了。

    “我们一人来想一种吧,我把它们记下来。”我扬了扬手中的笔。

    “诶?我对药材可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根本不记得它们的名字。这种事情还是立冬在行,你让他来说,不要说十种,就是一百种他也能说得出来。”

    立冬确实精于此道。他在我们居住的院子里种满了植物,除了芬芳的花卉,还有很多种稀有的药材。

    这些作为药材的植物,开起花来也都非常好看。

    立冬擅于配制药物,连我感冒时吃的中药,都是他给配的。人们常说,感冒是没有什么特效药物的,无论如何,都需要一个星期左右才能好。但是立冬配制的感冒药打破了我的常识,我把药喝下去,盖上被子睡上一觉,第二天保管身轻如燕,什么问题都没有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八二章 十样白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不过,找出十种名称里带有“白”字的药物,对于我来说还真是挺麻烦的。本来我就不知道几种中药的名称,再加上“白”字这个限制,就更困难了。

    所就,就算这像是一个游戏,不借助任何工具来获得答案,也是相当有难度的一件事情。我想了好久,也不过就想出了“白芷”、“白扁豆”、“白茯苓”等有限的几个。

    而且,这么多不同的药材,放在一起,确定不会吃死人吗?

    丽卿也来了兴趣,托着腮,一个词一个词地往纸上写。她那皱着眉思考的样子很有趣,是全神贯注的,好像外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打扰她似的,看上去就像一个天真的小女生。

    我看得有点呆,不过,我呆呆的模样她并没有发现,因为很快,她就已经在纸上写了长长的一排字了。

    “白牛膝、白山术、白木槿、白鸡冠花、白芍、白杨梅花、白莲,白山药,白茯苓,白茅根,白晒参,白术,白扁豆,白芨,白附子,白鲜皮,白降丹,白花蛇,白豆蔻……”

    “天那,丽卿姐,你知道得可真多,难道你也会用草药?”我看到这样大量的中药名称,不由得惊叹起来。

    “不会,也不感兴趣。”丽卿挑了挑眉毛,“但是,毕竟跟人类打交道久了……”

    我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虽然妖大多是由自然界的普通生灵修炼而成,但在他们的意识里,这些药材也是叫这样的名称吗?

    中药的意义,大概只对人类才是这样的吧,而这些名称,也是人类给予它们的称谓。

    看来,找出十种称谓里带有“白”字的药材并不难,只是丽卿写出来的部分,就已经超过二十了。如果查一下资料的话,或许会发现还不止这些。可是,对于这些药材的功能,我是一窍不通的,也不知道它们之间有没有相克的作用。还有一个问题,收集这“十样白”,是为了炖鸡制作食物的,而许多草药的味道非常古怪,要是最后熬成了一锅中药汤,那可就尴尬了。

    所以,最终和丽卿玩了一会儿字谜游戏之后,还是要拿着单子去找立冬。

    立冬正在外而整饬院子里的花草。白露时节,一日凉过一日,不少花草都显出了衰败的前兆,所以立冬在收获该收的茎叶和果实,同时把枯萎的部分连根拔起来,清除到外面去。

    这一院子的植物都是他种的,由他每天悉心照料,但是他在拔除的时候却没有一丝的犹豫和伤感,手脚干净利落。在他的眼里,大概自然循环,草木枯荣是天道之常,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伤感的。

    立冬听我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就咧嘴呵呵一笑,颊边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十样白?确实有些地方是这样的,不过配方倒是多种多样。”立冬接过我手里的纸,想了想,在纸上写了一串字,“人们想出了好多种方子,这些方子我都看过,这是我最倾向的一个。”

    我接过纸来看了一下,发现上面写的是:“楤木、五加、扶芳藤、紫茉莉、昆明鸡血藤、单叶铁线莲、白杨梅树根、牛膝、白花杜鹃根、白蜜蜡。”

    我惊讶地抬起头来,看着立冬。

    他可不是这么有幽默感的人——

    因为他写的确实是十种药材,可是这十种药材里没有几个带有“白”字。

    “立冬,你确定……这是‘十样白’吗?”

    “嗯?”立冬有点吃惊,不过他稍微想了想,立刻就明白了。

    “世宁,不好意思,我忘了,你对这些不熟悉。”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修得很短的头发,重新接过笔来,开始在那些药材的名字后面添加注释,“其实,这与其说是一套炖汤料,不如说是一服有治疗功效的中草药才对,少放点,不会难喝的。”

    “有治疗功效?治什么?”我好奇。

    “治关节炎的,还可以治疗腰肌劳损。”立冬把注释好的字条递给我,“人类在漫长的时间里发现的东西是奇妙的,他们明明是如此聪明,明明知道应该如何与自然和谐地相处,却又有时做出那么多幼稚愚蠢的事情来。”

    我低头看向字条,发现立冬已经给写下的中药名做了些注释。

    楤木(白百鸟不歇)

    五加(白路刺)

    扶芳藤(白对叶肾)

    紫茉莉(白胭脂)

    昆明鸡血藤(白皮血藤)

    单叶铁线莲(白雪里开)

    牛膝(白土牛膝)

    原来,它们都是有别名的,难怪这些跟“白”字八杆子打不着的药材组合在一起,竟然被称作“十样白”,很有趣,就好像猜字谜一样。

    现在没有几家还在营业的医院,售卖中药的药店就更没有,所以药材什么的我们就干脆自己去采。

    虽然已经很习惯了,从我们的后院,走着走着,就莫名地走到了不同的地方,甚至有可能是距离我们的住所千里之外的地方,但是每一次,我都仍然感觉十分奇妙。

    我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正身处何处。

    这些草药中,有一部分现在并不是生长期,但是世界很大,即使此刻我所处的地方已经微凉,世界的其他角落却有可能像是四月、五月、六月。

    现在,我们正身在茂密的森林里,寻找我们的目标中的一个——楤木。

    我不认识楤木,但我可以查资料,大部分的植物丽卿都认识,毕竟她的生命如此久长。所以,我们是不会弄错的。

    这是一种高大的树木,而我们需要采集的,是它白色的树皮。

    我已经查了,楤木的白皮,性温,味微咸,可以治风湿痹痛,跌打损伤,中药里常用来治疗痛风和糖尿病。

    我仰头看了看这株高大的树木,不由哈哈地笑了起来。

    “这下子,你终于不会坐上去了!”我对丽卿说。

    她很喜欢坐在树枝上,若有所思地眺望远方。她坐在开花的树上的样子像一幅画,常常让我看得出神。但这一次不行,楤木的枝干上长满了刺。

    难怪立冬在楤木的背后注释了另一个名字——“白百鸟不歇”。

    由于楤木长满了刺,连鸟儿都不敢在上面驻足,所以又称作“鹊不踏”,“鸟不宿”。

    我的笑容缓缓地凝固在脸上,因为丽卿没有笑,她望着我,脸上的神情非常严肃。

    甚至可以说——有一些古怪。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八三章 深夜的来客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怎么了?我说的……”

    我想问,我说的话,难道有什么奇怪吗?

    你不是喜欢坐在树上吗?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坐在树上的样子。你坐在树上的时候,总是穿着长长的裙子,裙裾一直一直垂落下来,又在风里轻轻地飘着。

    还有你黑色的长发。

    就在话问出口的瞬间,我的声音哑在了喉咙里,因为我感觉自己似乎又一次忽然陷进了幻象。

    “这一次,你总不能坐到上面去了吧?”

    “哦呀,这可真不像是你说出来的话呢!还是说……你跟以前,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了?”

    是丽卿的声音。她的声线略微有点低沉,语气却显得很愉快。

    “我……有什么不一样吗?”男人的声音问。

    “你,可是从来不会开玩笑呢!而且,也不会在意我要不要到树上去。可是这种树,有什么难得倒我的呢?”

    胡丽卿一身白色的长裙,古装打扮,轻巧地站立在树枝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

    我似乎是用树下人的视角,仰视着她。

    她的衣服差不多一天一换,总是很迷人,但我并没有见过她的这一身长裙。

    树上开着白色的小花,一簇簇的,很繁密,而树的枝干和叶片的形状,渐渐地与眼前的楤木莫名地重合在一起。

    我觉得她很好看,看着她,心里有一种淡淡的喜悦。

    这样的恍惚就是一瞬间,当我猛地回过神来,才清楚地看到树上并没有花,也没有她。现在根本就不是楤木的花期。

    丽卿站在身旁,神情古怪地望着我。

    那古怪中,还有一丝淡淡的幽怨。

    我这才明白,我根本就无法摆脱他,无论他在不在这里都是一样。我的身体里,流淌着那个人的血液,或许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才总能看到一些本来根本不属于我的记忆。

    “丽卿姐,我是不是有一点像他呢?”我忽然转过身去,直愣愣地问道。

    丽卿呆住了。我想了想,大概这是我第一次向她提起白龙的事。而关于我所知道的,她又了解多少?我们总是刻意地不去谈论这一类的话题,因为很多事情,大概说出来也是徒劳。

    “不像。”丽卿忽然生气地别过头去。

    “我觉得也是。”我呵呵地笑起来。

    我想问她:“如果有一天,他变得有那么一点点像我——我指得是,更像人类一样——你会不会更喜欢一些呢?”

    但是,这句话我还是没有问出口。

    我希望她可以觉得快乐。我不知道对于妖来说,快乐这种感情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她的喜怒哀乐看上去很真实,就像我们一样。

    而且我知道,她不快乐的时间已经太久了,久到我根本就不可能理解。

    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希望她能真正地快乐起来。我就是想要守护这样的她。

    也许,她最初收留了我,允许我进入她的世界,正是因为嗅到了我体内逐渐复活的血液的味道。可是,现在我越来越想不明白,是否我的体内本来就有一种天然的力量,在推动着我靠近她,用我相对于她来说短到不能再短的生命,成为她的守护者呢?

    找药材的过程很有趣,而所到之处又都人迹罕至,所以有了一种偌大的天地只剩了我们两个的错觉。

    都说十样白煲了白毛乌鸡汤或是水鸭汤来喝,有着除湿去燥,强身健体的功效,可没想到喝下好不容易收集来的十样白的汤水,当天我就病倒了。

    应该说,病得还是很厉害的,高烧不止,全身酸软,根本下不了床。所以,我只好再一次卧床休息。

    这不争气的身体,看上去一点都不像个能力特殊的人类,反倒像个连普通人都比不上的病秧子。

    不过我心里清楚,这一次的病倒,与“十样白”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只是恰好到了这一刻,只是体内点滴积累的危险因子已经一步步地形成了规模,终于爆发了出来。

    这场突然其来的“疾病”袭击,来源于我体内存储得越来越多、却无处宣泄,又不懂得该如何疏导的妖魔精魂。

    我每一天都在尝试,尝试去与消失的白龙进行连结,尤其是当我知道了他竟然身处冥河之底的时候,就在农历七月间进行了大量的试验,试图将自己的一缕意识传递到那个不可知的世界。但是实践证明,我的每一次尝试都是徒劳,而且,那样的努力似乎还对我的身体有着不小的反噬作用。

    所以到了现在,我终于是撑不住倒下了。

    难道真的不行吗?

    我倒不是为自己烦恼什么,我只是隐隐地开始担忧——如果真的找不到他的话,那该怎么办呢?

    果然弱小是一件让人沮丧的事情,我就在这样的沮丧之中迷迷糊糊地陷入了沉眠。

    睡着睡着,我感觉有人把什么东西一点点地灌进了我的嘴里。

    是一种液体,有一点黏稠,甜甜的,味道很不错。这液体是微凉的,可是它沿着喉咙淌下去的时候,却沿着食道在体内勾起了一股热流。

    好像是……酒的味道?

    我缓缓地张开眼睛,发现已经是深夜。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已经这样子迷糊了多长时间。

    有一个人坐在我的床边,手里端着碗,用勺子一勺一勺地把碗里的东西喂进我的嘴里。

    立冬吗?

    可是我这毛病,立冬是看了的,说是没有什么特效药,只能等待着,让它慢慢好转。当然,我也不希望他们对我的问题看得太透彻了,所以当时也只是敷衍了事。

    因此,他应该没什么理由在半夜的时候到我的屋里来,更不要说往我的嘴里喂着什么奇怪的东西了。

    而且,这个坐在我床边的黑暗中的人类剪影,看上去比立冬平时习惯使用的人类外形要细长得多。

    现在,我的视力比从前要好,所以当我集中注意力的时候,就算是在黑暗之中,也能把周围的一切看得一清二楚。

    当我看清楚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我是如此吃惊,以至于刚刚被喂到嘴里的一口液体噗地一下喷了出来,我也跟着猛地坐了起来。

    坐起来之后,我惊讶地发现,好像体温已经没有那么高了,整个身体的感觉也轻松了很多。

    “真是粗鲁啊!”一个我已经算得上“熟悉”的声音响起,甚至带着一丝小幽怨。

    那个人放下碗,站起来,从床头桌上抽了几张纸巾,使劲地蹭着他的衣服。

    刚刚我喷出去的那一口,差不多不偏不倚全都喷在了他的身上。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吃惊地问。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八四章 虚无的形体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在这样一个我生了病的深夜,悄悄潜入我的房间,并且往我的嘴里喂着什么东西的人,居然是那个言非!

    我们可谓是不打不成相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个正在发生质变的特殊的“怪”,可是现在,他已经正式变成一个魔神了。

    魔神都是一些神秘莫测,而且不怎么规矩的家伙,而言非,是我接触过的魔神之中最让人捉摸不透的一个。

    比与我战斗过的魔神、比后卿、甚至比那个恐怖的存在——无名君王,都更加让人猜不透。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我这一吃惊,感觉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你……你在做什么?”

    “哎呀,世宁,我还以为我们两个之间的交情已经好得很了呢!”言非擦完了衣服,又毫不见外地在我的床边坐了下来,“我没做什么呀,只是看你的状态不太好,所以带了点米酒来给你喝。舒筋活血,对你的身体有好处哦!”

    “米酒?”

    嗯,这样回想一下,刚刚被喂进我口中的液体,好像确实是米酒的味道。

    甜甜的,浓郁而香醇,喝下去有点微微的发热。是米酒,而不是药,可是我的身体确实感觉没有那么难受了,热度退了下去,充溢在体内四处乱窜、不受控制的妖魔精魂也似乎折腾累了,平和了起来,仿佛陷入了沉眠。

    “你不知道吗?白露时节酿的米酒可是难得的好东西哦!”

    “你来这里,总不会是给我喝米酒的吧……”我是绝不相信这个的,就算白露时节民间确实有酿米酒的风俗也不例外。

    一来,即使米酒有舒筋活血的功效,也医不了我体内的精气乱窜。二来,言非这样的人,可绝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主。

    “唉,原本想着,要用你们人类的方式来和你交往一下呢,看来,好像有点不太成功——所以,我毕竟还是没办法变成那样?”言非像是自言自语似地说,“——而且,我也确实对人类喜欢不起来!”

    我心里想着,可是你,不是从附着在人类身体上的怪变化而来的吗?你应该是在异常漫长的时间里,都一直与人类共生的吧,或许有几千年,甚至上万年?即使是这样,仍然没有办法对于人类产生好感吗?

    难道我的族群就这么令人失望吗?

    “我的毛病,可不是米酒治得了的。”我说。

    “好吧好吧,作为人类,你显然也没有什么幽默感。”言非说,“但是你说得也不完全对,白露的米酒确实有不错的效果,我刚刚给你疏导了一下体内乱七八糟的东西,米酒对于你受损的身体有很好的修补作用。”

    果然还是他,是他把我的不良状态除去的,不知用什么样的手段。随着交汇次数的增加,对于这个言非的感觉,越来越奇怪,越来越复杂,最后竟有点像曾经藏匿于我身体内的那个神秘的家伙,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无所不能。

    作为战神所选择的“容器”,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不仅继承了白龙的一部分力量,还继续了他的一部分记忆,以及对于我们所处的世界的更加完整的认知。

    在这个认知当中,一个从“怪”进化出的魔神,无论如何都应该是一个初阶魔神。就算他再怎样特殊,也不可能做到言非曾经做到的这一切。

    但是言非的所为,全部都是我的亲眼所见,亲身所感。所以,既然他做到了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他可能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个样子。

    “你到底是谁?”我整理了一下心绪,正色问道。

    “我是谁?哦?你终于开始发觉了么……”言非笑眯眯地说,“看来世宁你终于懂得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你的眼睛看到的,并不一定是事实的真相。”

    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事实的真相。是的,这句话,我已经用自己的身体发肤,感受过无数次了。

    言非的神色一凛,忽然变得非常严肃。

    “世宁,你之所以会像现在这样,是因为喝下了我给你的药的缘故,记得吗?所以,今天你所遇到的情况还会时常发生,而我,就是能够把你从这种状态中带出来的人。”

    “可是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因为……我不是你的眼睛看到的那样子啊。”

    说完,言非缓缓地站了起来,周身的气场也忽然变得与之前截然不同。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我感到有一些东西自动地向我的脑海填充,是一些关于眼前这个神秘人物的信息,但似乎又不是全部。

    我想,大概就是他让我看到这一些的。

    “你不是……”

    “我不是怪,也不是所谓从怪化生出的魔神,但是我要出现在这世界上,必然需要一个形体来支撑。这大概就是你们说的‘假身份’吧?”

    从他的身上读到的信息,即不是魔神,也不是怪,甚至什么都不是,不属于我理解之内的任何一个范畴。

    但是又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又确乎与魔神脱不了干系。

    “不管你会不会相信——我是魔神道的至高规则本身。应该说,我本是无形无迹、没有实体的东西,但现在的情形不太一样。好几千年了,世界都没遇遭遇过如此重大的危机了,所以,即使是我,也不得不设法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言非说话的时候,脸上忽然没有了所有的表情,使他那张作为人类并不很出众的面孔看上去像一张面具。

    “什……什么?”我一时有些不能理解,“你是说,我正在交谈的对象是……魔神道的至高规则……本身?”

    那是什么东西呢?那不应该是自然法则之类的,虚无飘渺的东西吗?

    即使它们确实会发生实实在在的作用——比如说,我在每一个月圆之夜所遭受到的让人痛不欲生的规则惩戒。

    但是,如果这种虚无飘渺的东西变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站在我的面前,和我说话的话,那就实在有点太扯了。

    言非忽然呵呵地笑了起来,让他看上去又有了一些像我原来认识中的他——更“人类”一些。

    “也许,不仅仅是我,妖界、神界的至高规则在必要的时候,或许也不得不站出来做些什么呢。不过,他们的身上束缚实在太多,规则本身必须由更严格的规则所捆缚。但是我不太一样,你大概也知道,魔神道本来就不太在意规则的,所以,我其实原本也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八五章 至高规则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所以……我是在跟什么至高无上,却又虚无飘渺的东西说话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依旧是觉得这一切不可想象,“当初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感觉呢——那个时候,你可是想要我的命的!”

    “是么?”言非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你觉得那是什么?巧合吗?”

    巧合?说实话,经历了这么多,我已经不太相信这个词汇了。万事万物都有它们存在和发生的理由,真正的巧合似乎并没有多少。

    “世宁,我们之所以会相遇,是因为我发现了你。你也许不能想象,但是我那时并不是为了取你的性命而袭击你的,而是因为我在你的体内发现了一些东西,一些本来不应该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东西。”

    我的身体骤然紧张了起来,整个人打了个冷战。

    如果说在那个时候,我的身体里面存在着什么异样的话,那就是白龙神选择了我的身体作为他与这个世界连通的容器。

    所以,言非在我的体内发现的,应该就是白龙的气息!

    “现在,世宁,希望你能够理解,我那个时候的行为并不是要用妖气杀伤你,那只是我深入你的躯体探察情况的不得已的手段。你认为如果我想杀死你,凭后卿的力量是可以阻止的吗?所以,不是他救了你,而是我让他救你——他们一族全部都是魔神,不是吗?”

    后卿所辖的僵尸一族都是魔神,是的。所以,当他理解状况的时候,会听从魔神道至高规则的安排——令人信服的解释。

    而且,这也刚好解释了我一直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一个普通的初阶魔神,怎么可能全知全能,拥有那么巨大的能量呢?

    “如果你是来打探我体内所谓不属于这世界的东西,那么可能要令你失望了。他早就已经消失掉了,早就已经不在这里了。”我说。

    如果他是想利用我找到白龙,或者,是想做什么不利于白龙的事情,我是不会配合他的。伤害白龙,就是伤害丽卿,至少我在心里是这样认识的。

    “世宁,世宁,不要这样充满敌意,我还以为我们之间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呢——这是你们人类的沟通方式,不是吗?”言非依然保持了笑容,“不要忘了,有不少你想要的东西,还是我给你的呢。其实,你想要什么,我也都知道的,否则,我怎么能刚好给你提供你所需要的?”

    听上去,确实如此。

    “那么,你想从我的身上得到什么呢?这么长时间以来,你一直处心积虑地接近我,我可并不认为,这是因为你对我有什么兴趣的原因。”

    既然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不如开诚布公,直接问明他的来意才对。

    “嗯,这样就对了。”言非说,“我在这里就是为了跟你谈一件你想知道的事。当然,顺便治治你的小毛病也是举手之劳。”

    “我想知道的事有很多。”我说。

    “但是总有最重要的一件。”,

    所以我就不再说话,等待着他把话说完。

    “不久之前,大概是鬼门开的时候,你曾经与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人有过一次不可思议的联系吧?”

    我吃了一惊,依旧是无法说出任何话来。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也不知道我的回答会不会产生什么不利的影响。

    毕竟,我面前的人是一个如此特殊的存在。

    大概是看出了我无言中的紧张,所以,言非的语气居然变得十分温和。

    “你没有必要担心什么,我不会做什么不利于你的事情,至少主观上不会这样。”

    见我已经冷静下来,言非就放缓了语气,开始向我解释起来。

    “我知道了你所获得的信息。这个信息多亏了你,否则,即使是我,也没有办法获得。现在,这个世界正在向我所不希望的方向发展。虽然它对于你们人类的世界来说属于灭顶之灾,对于我们魔神来说并不是,但仍然是在朝着我所不希望的方向发展。

    “所以,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有什么可以改变这个世界的走向,这一点,对于魔神道而言,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如果我告诉你,我可以帮助你找到你想要找的东西,作为交换,你来帮我完成一件事,这样的条件,你会接受吗?”

    “你的意思是,找到被关在冥河底下的人?”我问。

    “我的意思是,找到被关在冥河底下的人。”言非用肯定的语气复述道。

    很显然,我和他之间已经没有必要再隐瞒什么,因为他已经全都知道了。他究竟是怎么知道的,如何潜入我与父亲之间私密的沟通,这些我都不得而知,但是这一位是所谓的“至高规则”的化身,必定是我所无法真正理解的存在。

    与此相应的,他必然也拥有着我所无法理解和想象的力量。

    我现在需要力量,因为我已经深深地知道,我的力量极其有限。这一段时间以来,我也是一直在借助别人的力量,才能够走到今天。

    我所能做的事情有限,但是绝不能因为力量有限就不去做。我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想的,就算是在最迷茫的日子里也不例外。

    更早以前,当我感到迷茫,当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和方向,我依然是选择了做眼下能做的事情。我读书,学习,毕业,并且进入家族的公司做我并不太喜欢的工作。

    对于我不太喜欢的工作,我依然十分尽职。

    今天回过头去看,对于那个时候的自己,我很想报以一个感激的微笑。

    “那么,我需要先知道,你想要我做的事情是什么。”我说。

    直到现在,我对于言非的这个“真实身份”依然感觉有些不能理解,甚至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这样高阶的存在,我又能够替他做什么呢?

    “我来帮你接触冥河极底困着的神族,因为凭你的力量根本不可能到达那里,哪怕是你能够吸收再多的精魂也不例外。”言非说,“我不会干涉神族的决定,规则也并不允许,但是,如果他决定把力量借给你使用,希望你能够替我铲除一个魔神——就是你曾经见过的那个‘无名君王’。”

    铲除“无名君王”?

    不知怎的,单是提到那个人的名字,就令我打了一个冷战。

    虽然是一个魔神,但那是一个很恐怖的魔神。他有着连丽卿他们这些高阶妖都惧怕的力量,以及将整个世界毁灭和颠覆的黑暗野心。

    “‘无名君王’,无论他是怎样出现的,他都属于魔神的族群——而你,不是魔神道的至高规则吗?”我感觉有一些惊讶。

    按照言非所说的,他应该属于魔神中最高的存在,是任何魔神都不能违抗的东西。如果是这样的话,除掉“无名君王”什么的,对他来说不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八六章 消失的三候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言非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可惜,规则本身也受规则约束。魔神道的第一条规则就是——不可自相残杀,否则,将会受到最为严厉的规则惩戒。”

    “也就是说,即使是你,也没有办法对一个魔神下手?”

    “正解。”言非点头说,“但是这个新出现的魔神威胁很大,不仅仅是对你们人类的世界。如果放纵他发展下去,魔神界也可能陷入巨大的混乱,那是我不想看到的局面。”

    “所以,你才会跟随在他的身边?”

    在我的记忆里,自从无名君王出现,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威胁,言非就已经跟随在他的身边了。

    原本还以为言非是渴望力量,尊崇强者,没想到他并不是在追随,而是在监视。

    “他的力量增长得很快,而现在的世界又是这个样子。再不快些采取行动的话,或许事态马上就要控制不住了。”言非说。

    “那么,我又能做什么呢?你心里应该很清楚,我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现在的你确实是,但是,如果你想要找的人在的话,或许结果就会不一样了。”

    “所以……你才会帮我?”

    言非淡淡地笑了笑,说:“或许吧……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已经有好久了,各个节气的‘三候’,都没有出现过。”

    三候……没有出现过?

    我心里一惊——我连这个都没有发现吗?

    原本,从今年开始,我在丽卿他们的影响下,开始关注自然界的每一处微小的变化,这种感觉让我充实而愉快。如果是初期的我,绝不会错过三候的变迁。可是近来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让我的心始终无法平静下来,大概这样的状态让我忽略了很多东西。

    所谓的每个节气的“三候”,也就是一年的七十二候,实际是最早的结合天文、气象、物候知识指导农事活动的历法。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每五天为一候,三候为一节气,一年共七十二候。

    这每一候,都会与一个当季的物候现象相应,例如,植物的幼芽萌动、开花、结实,动物的始振、始鸣、交配、迁徙。七十二候候应的依次变化,反映了一年中的气候和生态变化。

    就拿白露的三候来说——初候,鸿雁来,二候,玄鸟归,也就是燕子飞去了,三候,群鸟养羞——羞,就是粮食,鸟儿开始储备粮食以备冬月。

    但是我现在再回忆一下的话,确实,这一段时间这些现象都诡异地消失了。近来,不仅是人类的世界中无限惶恐,连鸟类、兽类、植物的世界似乎都有些不对劲。

    从古时候开始,人们就对三候不正常出现有着许多说法,认为这是不吉的征兆。古人相信,如果鸿雁不飞往南方,就说明远方有人背叛;如果燕子不南归,就说明家族会离散;如果群鸟不积蓄过冬粮食,就说明下臣骄横傲慢。尽管我至今也搞不清楚这一切之间的关系究竟从何而来,但是至少证明,自古以来,三候消失就被认为是一件严重的事情。

    而现实也证明了,这世上的情势也确实很不妙。

    “看起来,我好像没有什么选择。”我说。

    他知道我想做什么,而且也知道,除了现在正在做的事情,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做些什么。

    所以,那是我唯一的选择。现在的我,只能为了自己还能做到的事情而尽上全力,无论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而且,这对于我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完成我自己的想法,为丽卿做一些事情,而那个“无名君王”,显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对于人类的世界来说是一件好事,尽管我根本就不知道究竟该如何才能够战胜那个如此强大的对手。

    “那就是答应喽!”言非冲我伸出了一只手,“那么,合作愉快。这是你们人类的方式吧?”

    我短促而有力地与他握了一下手,这确实是人类在达成某种合意的时候最常用的表示对未来的期许和肯定的方式。

    “那么,什么时候开始行动呢?”

    “虽然是越快越好,但仍然是存在时机选择问题的,而且,我也需要一定的时间用来准备。”言非回答道,“不如……就定在白露那一天。”

    定在白露那一天,似乎在情理之中,又似乎在意料之外。

    一年四季,二十四个节气,这些应当都是人类在长久的时间里约定俗成的东西。我没想到身份如此特殊的言非,竟对这些人类创造的概念也有着特别的在意。

    这一段时间以来,我也发现了一个问题——是不是人类千万年来形成的传统中,也藏着一些神秘莫测的元素呢?因为近来发生的不少重大变故,也都不偏不倚地出现在节气的当天呢。

    也许,一年中的这二十四个日子,正是作为某些神秘能量枢纽的特殊节点呢?

    而我们的祖先,在漫长的劳动生活中发现了它们,或者是经由某些神秘的启示,最终发现了它们?

    人们都爱形容,夏天是绿色的,秋天是金色的,就连习惯的用语,说得都是“金秋”。可实际上,在通晓天地之常的哲人眼中,秋天的颜色并不是那样。

    古人用五行对应四时,秋属金,夏属火。五行之金不是金色,而是白色。所以,秋天是白色的,夏天是红色的。

    有些东西,你感觉它有悖常理,可它却能够道出事物的内在真谛。

    所以,古人用“白”来形容秋天的露水,在“秋白”最为纯正的时刻,称为“白露”。

    这一天,自然也应当是与众不同的。

    白露这一天,我提前跟丽卿她们说好了,并悄悄地把自己锁回了房间。如果我希望“请假”的话,丽卿他们并不会来干涉我的事情,但是毕竟节气当天我们习惯于一同庆祝,所以必须提前与他们说好,不然我总会感觉辜负了一些什么。

    自然,每一个错过的庆祝,我都深感遗憾。因为它们是如此美好,而我,并不知道这样的美好自己究竟还能拥有多少次。

    不过还好,我已经提前做过十样白来庆祝了,多少也算是弥补了一些遗憾。

    现在,我一个人呆在屋里,静静地等待着即将来临的未知的一切。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八七章 冥河之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暴风雨来临之前,往往总是比平时显得更加宁静,宁静到有一些诡异的程度。

    我安静地等待着,但是一切都平静得出奇,让人不由得感觉空气单调而压抑。我无心做任何事情,于是便和衣躺在床上,望着头顶白色的天花板。看着看着,忽然一阵强烈的睡意袭来,我的上下眼皮不由得打起架来。

    怎么会突然这么困呢?这是不正常的事情,因为我现在的身体,只要在意念集中的状态下,很少会感觉到困倦和疲惫。但是此刻,我所体验到的睡意是根本无法抵御的,我感觉自己简直是一瞬间的工夫就陷入了梦乡。

    很奇怪地,身体睡着了,意识却还清醒着。眼睛所能看到的一下子全变了,就好像我在睡意的支配下闭上双眼的瞬间,一下子跌进了另外一个世界。

    周围一下子变得黑暗,无比黑暗,比我曾经经历的任何夜色都黑暗。而且,明明知道自己是在做梦,我却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寒冷。

    非常寒冷,就好像忽然从金秋一下子坠入了北国的严冬。

    好在我的身体现在承受能力很强,短时间内不会在这样的温度之下行动能力受限。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所见已经发生了变化,由纯粹的黑暗忽变得五彩斑斓。似乎有许多巨大的透明的东西飘浮在四周,像一只只渔船般大小的风筝。

    仔细看,那些东西好像是有生命的,却又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形状,是浓艳到极致的色彩搭配,并且淡淡地散发着流光异彩的光芒,照亮了作为背景的浓重的黑暗。

    最不可思议的是,我的脚踩踏的地方,似乎不是地面,而是无形的空气。浮游的彩色生命体不仅飘在我的头顶上空,连我的脚下,也成群结队地飘浮着。

    向下俯视,根本就看不到地面,所见之处,尽是空虚。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脚究竟踩踏在什么之上,因为我的脚下根本就空无一物。

    我觉得自己像站在一个无边无际的玻璃球里,周围全都是游鱼,黑暗的空气就是包裹着我们的水,寒冷彻骨,奇幻,而又令人迷惑。

    忽然,在这无穷无尽的寒冷和静谧之中,传来了一阵笛音。

    笛声并不响亮,但是穿透了黑暗,直抵我的耳膜和内心。这笛音似乎有着奇妙的镇静作用,驱散了我体内的寒冷和由于环境的诡异而凝积起来的恐惧。我循着笛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却惊讶地发现有一叶扁舟正由远及近,朝着我的方向缓缓驶来。

    在那小船上,笔直地立着一个人的影子,黑色的,修长而挺拔。由于整只小船散发着朦朦胧胧的微光,所以即使是在黑暗之中也能看得清楚。

    是言非,他吹着短笛,乘着小舟,向我的近处飘然而来。那只小小的船,既无人划动,也没有其他动力,却可以在似乎并不存在的“水面”上自由地行进。

    而言非的装扮与平时所见也大不相同。虽然他的面孔看上去还是一样,但是他的头发变得很长,峨冠博带,一身装饰华美却色泽凝重的黑帽黑袍,看上去像一位高古时代的巫师。

    这就是所谓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吗?我正在等待着他前来赴约,等得实在是心焦的时候,他就真的出现在我的梦境里了?

    “世宁,上船吧。”言非把笛子从唇边拿开,笛音也就跟着停了下来。

    “去哪儿?”我对于在梦境中还要与他对话感觉有些好笑,一时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再不上来的话,会被冥河之水吞噬哦。”

    我吃了一惊——冥河之水?

    冥河,那正是我们今天准备侵入的目的地,难道梦境和现实,竟契合得如此紧密吗?

    还没来得及多想,就有一只冰冷的手忽然捉住我的手腕,把我猛地一拉。我眼前一花,再看清楚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站在言非所驾乘的小船上了。

    这只单薄的小船似乎有着某种神奇的魔力,当我踏上了船,眼睛就忽然变得清明,看到了脚下无边无垠的水。

    水面是黑色的,静止的,看不到它的运动。而这水面朝四个方向都望不到岸,我们的小船似乎停泊在了无风无浪的大海的中心。

    而那些巨大的、色彩斑斓的发光浮游体,依旧如同这黑色的水面不存在似的,在我们的四围飘浮游弋,就仿佛与水面属于两个不同的空间。

    “这是……”我不禁惊讶出声。

    “是冥河。”言非简洁地说。

    冥河?是我们需要寻找到地方?

    我猛然一惊——难道说,我其实并不是在做梦,而是这所谓梦境,正是通往冥河的切入口吗?

    见我惊讶地望着他,言非淡淡地笑了笑。

    “你的资质不错,把你送进来没有费太多的力气,找到你更是丝毫不费工夫,看来我的确没有看走眼。”

    这么说……果然是真的吗?

    如果是真的话……

    “我……我穿得是不是有点太不正式了?”我忽然有些不安了起来。

    看到言非穿得肃穆而华丽,而我却穿了一件普通的麻布家居衬衫,这个对比简直让人觉得有些汗颜。

    “你无所谓的。”言非说,“而我的身份不一样,必须在任何层面上对这一地域保有最高限度的敬意。”

    说着,他不自觉地失笑起来:“当然,我选择这样做,已经是犯了大忌,这些外表的形式,再如何表达也终归是没有用的。”

    我忽然想起了之前白龙说过的话——冥界,是连神族都没有权力进入的独立领域。即然如此,那么言非作为魔神道的无形主宰者,这样子带着我侵入冥界,怎么想也应该是冒了天下之大不韪吧?

    而且,还有一件让我感觉奇怪的事情。

    如果说白龙被关在了冥河底下,那么,他怎么会对我说,他也不知道冥界的样子呢?

    难道,白龙他自己,从来就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被禁闭于冥河的底部吗?

    “世宁,不要再发呆了,就算是我,也没办法在冥界这样的地方支撑很久,尤其,冥河是冥界之中阴气最重的地方呢,所以,我们的时间是很有限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八八章 钓鱼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如梦初醒——是啊,我们这次冒着极大的风险潜入冥界,可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呢!

    只是,这无边无垠的黑色水域,看上去比大海还要广漠,脚下却又清晰透明一览无余。包围着这条小船的,除了那些缓缓飘摇的彩色“幽浮”,哪里还有其他的东西?这里这么大,又要到哪里去寻找关押着白龙的地点?

    “我到底能做些什么呢?”我问他。

    “钓鱼。”言非说,“不过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钓鱼?……心理准备?”我大惑不解。

    “不要认为我们可以找得到那一位的本体。既然他是被羁押于冥界,我们就不可能寻找到羁押他的地方。冥界与我们意识中的空间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来到这里,要想实现目的,只能寄希望于那一位的意识对我们的主动感应。”

    “也就是说,让他来找我们吗?”

    “正是这样,所以,我们要放下香饵,引诱他前来,就像‘钓鱼’一样。”

    “饵?”

    有什么东西,是放下去之后,就会把白龙引来的呢?

    “所以,这个饵,必须是对他来说熟悉的,重要的,能够产生感应的东西才行。”

    “究竟是什么?”我希望言非说话可以不要再卖关子了,因为他自己也说过,我们的时间本来就不多。

    “你的血。”言非说。

    “我的……血?”

    “将你的血液,洒入冥河之水。如果那个人在,或许便可以觉察得到,并且,尝试与我们接触。你的血,或许是这世界上,唯一可以与他产生共鸣的东西了。”

    我这才想起,我的血液里,有他的血,所以,这确实是他最容易感知的东西。

    “冥河很广阔,”言非说,“也不知道那一位的神识还剩下多少,所以,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也许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流失大量的血液,最终,也不一定能够换得想要的那个结果。这一点,你能明白吗?”

    我点了点头。当然,如果只是流一点血就能解决问题,那事情也实在太简单了。我们两个现在一人一魔,都在逆天行事,怎么想事情也不会如此简单才对。

    然而我没有什么可犹豫的。我在那个世界上已经是孑然一身了,连那个世界都已经快要毁灭,在这种情形之下,就连性命,似乎也变得如同鸿毛一样轻飘。

    要是死了的话,没准就会直接留在这里了。我思念的父母,不是也在这里吗?

    我伸手接过言非递来的一把精巧的小银刀,毫不犹豫地用它割开了自己手腕的血管。

    疼痛与流血,对于习惯了战斗之后的我来说早就十分熟悉。其实,与每个满月之夜我的身体感受到的疼痛相比,这一点小小的创口带来的疼痛根本就可以忽略不计。

    殷红的血从静脉中流淌出来,汇成一股细流,滴滴答答地渗入冥河之水。

    就在血滴下去的时候,冥河那平静到宛若空无的“水面”才终于被激起了小小的水花。我可以看到红色的血溅入黑色透明的水,呼地一下扩散,变得浅淡,却依然可以看得见鲜红的颜色,仿佛血雾炸开在空气里。

    随着血液渗入“河水”,忽然有无数彩色的光点向我们的小船这边聚集。好像有很多东西,看得见的,看不见的,被这血水引了来,同时带来的,还有越来越凝重的寒意。

    本来最初的寒意已经随着言非的到来而消散了不少,可是现在,仿佛一下子回到了最初,就像掉进了冰窖里一样。

    而且,那些不停地向我们靠近的东西,我并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也感觉不出来,唯一能够感觉出来的就是,它们异常危险,并且对我的血充满了兴趣,足以对我构成生命威胁。

    言非立起右掌,手指掐了个诀,一个黑色的光弧忽然以他为中心向外扩张开去,变成一只小小的球体,把我们的小船包在里面。

    “意守正中,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动摇。”言非语速极快地说,“这不是我的领域,我能够给予你的保护是有限的。冥界的力量,影响最大的就是人类的神识和魂魄,所以,它对你可能是由内而外的摧毁。”

    摧毁?怎样摧毁呢?

    我只是感觉越来越冷,眼睛在逐渐丧失特殊的视物能力,眼前越来越黑暗,那些彩色的光斑在视野里渐渐凝结成一团团的色块,带来一种诡异的心悸。

    “快来!”我在心里想着,“如果你在这里的话,就应当能够感觉到我。我把你的血还给你,还有很多很多的精魂。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就继续做你的容器,而且,会比以前做得更好。你不是也希望回去吗?所以,快来,在我支撑不住之前,快一点发现我……”

    他一定在这里,我父亲的话是不会错的,我是这样地相信着。

    “世宁,我这样告诉你,你就真的来了吗?看来,我猜想的还真是一点都不错呢!”黑暗中,有一个声音从身后传入了我的耳朵。

    一个如此熟悉的声音。

    “爸!”我不由得惊叫起来。

    是父亲的声音。

    我猛地转过身去,眼睛却模模糊糊地看不清楚。远远的,似乎有一个淡淡的光圈,像是一扇遥不可及的门,在那里,隐隐地似乎有一个人影。

    “爸,是你吗?妈妈她,也在吗……”我鼻子一酸,眼泪几乎都要涌了出来。

    其实,我从得知了自己正身在冥界的那一刻,就一直在想——我会有机会再见他们一面吗?

    “世宁,来,到这里来。冥河太危险了,到我的身边来,这边才是真正的极乐净土。”父亲的声音在微弱的光明之中说,“来吧世宁,我和你妈妈,在这里很寂寞呀!”

    “世宁,来吧……留下来……”

    我的心里一惊,刚刚由于激动而变得热血澎湃的情绪骤然冷了下来。

    我这是在做什么呢?

    我来到这里,正是受到了父亲的指引。父亲希望我对于自己短暂的人生拥有完全的选择权,为此,他甚至不惜压抑了我天赋的特异血脉。尽管父亲曾经奉献了自己的生命,但是,他对于人类那短暂如烟火的生命,是充满了珍惜的。

    这样的父亲,怎么可能会对我说出“留下来”这样的话呢?

    所以,这不可能是我的父亲!

    一阵透骨的寒意袭来,我才发现自己似乎从听到了父亲声音的那一刻起,身体就在不受控制地向声音的来源靠近了。现在,这迷惑了我心神的东西撕下了伪装,在我的面前展露了真容!

    我此刻才惊骇地发现,所谓钓鱼者,有时反会为鱼所钓。

    谁才是钓鱼者,其实还不一定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八九章 如初见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发现,那哪里是透着光明的门,哪里有我父亲的影子?那东西在我的面前不远处显了形,那分明是一条比楼房还要巨大的丑陋的鱼,而我所看到的光明,正是它生满利齿的巨口前面的一条触须上生着的一盏发光的“灯笼”。

    这让我想起了深海中的安康鱼,它们就是利用头顶自然发光的一盏“灯”,诱骗小鱼们追逐着光明靠近,最终成为它们的口中美食。

    只不过,眼前的这条“巨鱼”,外形比安康鱼还要丑陋得多,是我从来没有在任何画卷和幻想中见过的怪物。甚至,它究竟像不像“鱼”,我都有一些说不好。

    这东西完全了解我的弱点,了解我内心珍视的东西以及对于失去的恐惧。它想要做的,是利用我内心的软弱,由内而外地摧毁我。

    如果不是我恰好发现了这个陷阱中的漏洞,及时地醒悟,或许就会跟随着“父亲”的呼唤,做着关于“彼岸”的美梦,自己走进它的巨口之中去了。

    可是,我现在的醒悟是不是有点晚了呢?

    当我醒来,察觉身处危险之中的时候,已经不在言非的小船之上了,而且,我的身体还在不受控制地缓缓向怪兽的巨口漂移过去。

    我用上力,试图让自己身体的停止下来,可是我惊讶地发现,这一点根本就做不到。

    无论怎么用力,无论如何努力,都没有办法哪怕只是让漂移的速度缓慢下来。

    我惊骇地回头,却发现身后只剩下了黑暗,看不到言非,也看不到那条小船。只是听到隐隐的风声,似乎有谁在对我耳语。

    “世宁,快停下来,你不能去……”

    似乎是言非的声音,又似乎不是,声音仿佛从遥不可及的地方传来,传到我耳中的时候已经变得有一些扭曲。

    只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声音听上去竟十分的慌张。

    也就是说,没有人帮得了我吗?

    我继续勉力挣扎,可是无论我使用什么样的方法,似乎都没有办法逃脱那怪兽对我的禁锢。

    我仍然一点一点,向着怪物的巨口移动过去。

    就这样……结束了吗?

    我能感觉自己的血还在汩汩地向外流淌,但是伤口的疼痛已经完全感觉不到,只是觉得整个身体越来越冷,不知道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还是因为已经彻底脱离了言非的庇佑,直接暴露在冥界的极寒之中。

    这样下去,很快就会死的吧。

    到了这个时候,对于“死亡”本身,我倒没有那么恐惧了。毕竟我比普通的人类了解了更多事情,所以现在,死亡在我的眼中更像是一场神秘而未知的崭新旅程。

    可是,如果这个时候死掉了,结束了,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也就都白费了。

    还有我充满了遗憾的人生。

    刚刚开始体察生而为人的可贵,想要在这世上好好地感受人生,却不得不止步于此的话,还是会非常遗憾啊。

    还有那些让我感觉依依不舍的“人们”……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仰天长啸,感觉体内存储的精魂在向外流淌,伴随着我已经大量流失的血液。我想要做最后的挣扎,使出全部的力量,与它拼死对抗。

    就在我的视域变得越来越黑,眼中只剩了那盏作为诱饵的鱼火的时候,我的手腕忽然被谁的手轻轻地拉住了。

    我嘶吼的声音哑在空气里,因为那只拉住了我的手,虽然感觉不到它丝毫的用力,却精准地做到了我用尽了全力都做不到的事情——我身体的移动停止了下来。

    忽然炸开的白光包裹了我,把周围照得如同白昼。

    一切都静止了,怪兽不见了,甚至周围游弋着的七彩幽浮也不见了。笼罩着我的,只剩了纯白色的光,温暖而柔和,驱散了一切寒冷和恐惧。

    我这才发现,原来是一个小小的亮白色光球把我裹住了。这个光球大约有五米左右的直径,比言非的小船形成的光幕更加明亮,更加温暖,把所有的黑暗和阴寒全都阻隔在了外面。

    有一个人,从身后轻轻地捉住了我的手腕,他的手指触及的地方,创口愈合,血液不再向外流淌,连体内精魂的外溢也停止了。

    很显然,这个阻隔了冥界阴寒的光球就是以这个人为核心生成的。

    而这个人是谁,不用想我也知道!

    因为现在包裹着我的气息实在是太熟悉了,它曾经日夜与我为伴,几乎曾与我的血脉合而为一。

    对于这个气息,我曾经有着一种连自己都感觉莫名其妙的亲切。后来了解得多了,我才想明白,这大概是因为我的血脉原本就是来自于他的缘故。

    由于太熟悉了,我甚至并没有感觉格外强烈的兴奋。

    我缓缓地转过身,身后的人以接近人类的形态呈现在我的眼前。

    这个人,与我梦中见过的白衣人的容貌几无二致。他穿了一件纯白洁净的袍子,什么装饰都没有,松松垮垮的,黑色的及腰长发披下来,宛如天人出浴。

    不过,这样近距离地观察,比梦中所见更有实感。他的人形态比我要高出一个头去,而他的五官身形,简直无一处不完美,无一处不精致。

    他低头垂目望着我,天然英气逼人的眉眼间神情却说不出的温柔,就像无聊斋大堂内悬挂的那幅画中白龙的目光。

    “世宁,你好。”他开口说话,声音就如想象中一样的优雅动听,与之前在我体内直接暗示于我头脑的声音截然不同。

    这就是声名显赫的战神吗?距离如此近地观看他,便愈发地觉得不可思议。

    拥有最强武力的神灵,看上去却比任何可以想象的形象都更加温柔慈悲。他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是对于一切的悲悯和喜爱,单是站在他的身旁,便能够感知那种非同一般的暖意。

    神族,都是这样的吗?

    也难怪他们总是高高在上,独来独往,不与其他任何生灵亲近和接触。他们漠然没有情感,却拥有比任何种群都更加严苛的规则。或许就是因为这样,他们确实是比其他种群更加高贵的存在,一旦距离接近了,无论是人类还是妖魔,心中都会不可自抑地生出仰慕之情。

    我惊讶地发现,我的眼角竟溢出了泪水,而我自己,竟浑然不自知。

    虽然相识已久,可这仍然能够算是我们的初次“正式”见面。他向我正式地打了招呼,我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呢?欣喜?激动?愉悦?似乎什么都不是。就在看到他的刹那,忽然有一种安心的感觉,这种感觉甚至超越了所有属于个人的私心,化成一种饱满的宁静。

    “原来,我是在冥界么?难怪一切如此艰难。”白龙放开了我的手,摊开他自己的双手仔细地看着。他的整个身躯都散发着微微的光晕,看上去是透明的,像一个纯白的幽灵。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九零章 魔御神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如你所见,这并不是我的本体。”白龙说。

    “我们,能把你的本体救出来吗?”我自然也看出了这幽灵般透明的身体绝对不是正常的存在。

    白龙的幽魂摇了摇头。

    “世宁,你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吗?而且,你的身体里居然还积存了如此之多的精魂,这不是人类可以做的事情……除非……”

    白龙垂下眼睑,很显然,作为至高存在的神之一族,他对于那个“除非”心知肚明。

    既如此,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难道每个月圆之夜的痛苦折磨是闹着玩的吗?

    “全都拿去吧,”我对他说,“我只有一个请求,如果你愿意的话,请跟我回去,回到我们的世界去。”

    白龙的幽魂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世宁,我自然是愿意与你一起回去的,要知道,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在寻找回去的方法,但是我做不到。现在我的力量非常弱,需要一段时间来恢复,我甚至无法做到像以前一样地用神识与你的意识联结……”

    “我知道,所以,我不是来了吗?”

    “就是想对你说一声……谢谢。”白龙十分真诚地望着我,而他的目光让我一个凡人有些难以承受,“凭我现在的力量已经回不去了,而世界正在发生重大的变革,会变得非常危险。在这种时刻,我希望能回到那里去。”

    “但是,”他说,“你作为人类的躯体已经在这里呆得太久了,所以,世宁,你先忍耐一下。”

    话音还未落下,我忽然感觉一阵狂风席卷了我的身体——银色的精魂大量地从我的身体外溢,进入身边的白龙的身体。

    他的长发和白衣都像被烈风鼓荡起来,飘舞在空气中。这种速度的精魂流失给我的身体带来了巨大的空虚和痛苦。

    是他,在从我的体内掠夺精魂!

    “竟然真的是战神吗?有几千年都未曾得到过您的信息了,连我,都感觉有些寂寞呀!”

    听到第三者的说话声,痛苦中的我还是吃了一惊,勉力望去,却发现是言非不知什么时候侵入了白光笼罩的范围。

    刚好在此时,白龙差不多从我的体内吸光了储存已久的妖魔精魂。他收了动作,而我的双腿一软,跌坐在不知是水面还是地面的空虚之上。

    我感觉全身无力,像是久病初愈,又像是刚刚从事过极重的体力劳动,疲惫得动都动不了。但是,不知怎的,我的身体同时却又感觉到了一种很久都未曾有过的轻松。

    果然,体内存储着不该属于人类的东西,是一种如此巨大的负担啊。

    白龙神色凝重地望着言非,微微地蹙起了眉头。

    “魔御神?你怎么会在这里?”

    言非愣了一下,就呵呵地笑了起来。

    “不愧是战神,我都变成这样了,居然还是一眼就把我认出来了!要知道,那新生的自诩为最强的魔神,都完全认不出我呢。唔,‘魔御神’这样的称谓,也有很久很久未被提起了,魔神道总归是人人避之不及的东西。”

    魔御神?我也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称谓。

    “他是魔神道最高的存在,无形无迹,却主宰和支配着魔神道的一切。在神界看来,他的属性已经接近于神族,所以称之为‘魔御神’。他与妖界的妖御神、自然界的灵御神一样,以无形之手调整和制约着自己所辖的一族,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形之下,才会化形现身,对现世进行干预。很久很久以前,神族讨伐僵王,最终也是因为魔御神现身,僵尸一族才得以保存下火种。”

    一个声音直接作用于我的脑海,给我进行了解释。站在面前的白龙并没有发声,对我解释的,是我身体内在的只有我一人能听到的声音,亲切而熟悉,宛若回到了从前。

    “我刚刚一直觉得奇怪,无论世宁的力量如何增长,身为人类的他都很难来到这里才对,原来是魔御神在背后帮忙。那么,魔御神特意前来,究竟是所为何故?”白龙问道。

    “为什么呢……”言非笑眯眯地说,“或许是嗅到了好处的味道吧?因为战神您,身上的气息可是和我们越来越像了呢!”

    白龙面不改色,只言道:“期待我的神堕,是对神界的大不敬。”

    “好了好了,我没别的意思。”言非笑道,“现在是不是最好快点离开呢?再不走的话,你我倒是问题不大,可是对这位世宁小友来说,情况可能就会有些严重了哦!”

    说着,言非向白龙伸出一只手来。

    虽然二人之间的气氛说不上好,但是白龙对于言非的邀约,似乎并没有什么犹豫。

    他也伸出一只手,与言非掌心相对,就在二人的手掌碰触的刹那,白龙散发着微光的身体忽然化作一道强光,消失在空气里。

    取而代之的,是言非的掌心,多了一个小小的晶莹剔透的白色光球。

    言非一手托着光球,另一手捏了个诀,立掌于胸口,眼观鼻,鼻观心,口中以我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念起咒文来。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四周浮现了无数发光的古怪文字,时而是黑光,时而是白光,而且在不停地变化流转。就在我目瞪口呆的时候,言非微闭的双眸忽然大张,一双瞳孔居然变成了亮金色。他大喝一声,一掌向我的胸口劈了过来。

    我吓了一跳,却无从躲避,只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手掌按到了我的胸口,而他掌心的那个白色光球,居然倏地没入了我的身体,如同清晨合并入水滴的露珠。

    我吃惊极甚,却并没有感觉到痛苦,只在光球融入我身体的瞬间,感觉白亮的烟火在我体内绽放,过于明亮,使我的意识里除了“白”什么都没有剩下。

    我感觉自己什么都看不到,也无法思考,只有冥冥之中的一缕残音萦绕在耳边——“世宁,不要忘记了,我们之间是有交易的……”

    就在这一瞬的眩惑之中,我忽然失去了意识,世界也重新陷入了黑暗。

    在无意识之中,我似乎听到有谁在吟唱。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秋的白,露的白,你的白……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这是什么呢?

    三千前的诗歌,一直传唱至今的诗歌?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九一章 白露为霜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想起来了,这原来是《诗经》。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蒹葭》一曲,连我都是熟悉的,在学校里学过,更由于一本叫作《在水一方》的著名言情,使这首诗愈发耳熟能详。

    有人认为,这首诗含有政治讽喻的意味,是在讲国君不能以周礼来巩固他的国家,又说指国家渴慕贤才却不可得。但是我等凡人,这些意味统统读不出来,能感觉到的,就是对佳人的思念,以及对佳人追求过程中的种种艰辛。

    这分明就是一首情诗嘛,此刻我对这一点更加确定。

    因为在我的梦境里,隐约听到有人一直一直在用哀婉的调子唱着这首《蒹葭》,是一个女子的声音,清越优美,其中的哀伤,却不免催人泪下。

    有一种直觉告诉我,这一曲,似乎一唱就是三千年。

    又似乎有什么在告诉我,沉眠于黑暗中的人,感觉不到外物,却一直可以听到这幽幽的歌声,一听,就是三千年。

    所以,才无论如何都要挣扎着回到这个世界上吗?

    哪怕是不得不借用一具凡人的躯体?

    眼前的黑暗渐渐消散,世界开始有了颜色。

    我看到一条长长的河流,河的两岸长满了奇异的白色的草,月色朦胧,可以看到草叶上微微地凝起了霜花。

    在秋季的深夜,露水由于寒意凝结成霜,待到第二天的清晨,朝阳初升时,霜花又化为露水,再蒸发为空气。时间流淌,像一个妙手的魔术师。

    我理解这一切不过是梦境,可是这梦境竟又如此真实,就仿佛此前的每一个真实的梦境一样。

    我用手拂开半人高的白色苇草,缓缓地向前行进。草叶被霜花覆盖,触手冰冷,拂过身体的感觉又痒痒的。

    在草丛环绕之间有一块空地,空地上铺着白色的布单,单子上坐着一个人,面前置着酒水小菜。

    “世宁,来。”他向我招手。

    我一点都没有感觉诧异,就好像早就知道他在这里一样。白龙以一身华贵白衫、长发及腰的古装形象席地而坐,笑吟吟地向我打招呼。

    最初他选择了我,并寄居于我的身体,我就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也没有办法看到他是什么样子。只有偶尔在睡眠中,看到过一些本来不属于我的梦境,现在想来,那也许是不自觉地泄漏的他的记忆。

    而我与他之间,如果想要相对而坐,像这样子促膝长谈,大概也只能发生在梦中了吧。

    白衣的男子看上去比在冥河的时候更加真实了一些,不再是肌骨透明的幽魂般的虚幻感——他在梦境里更像一个有血有肉的活人。

    而且比任何时候都更加丰姿俊朗。

    他邀我坐下来,为我斟上一碗酒。青瓷小碗中的酒液微浊,散发着浓浓的米酒的芬芳。

    “白露时节酿的酒口味是最好的,而且,还有些特殊的功效呢。”

    “这个,我已经见识过了。”我接过酒碗,对他说。

    已经有人给我喝过白露酒了,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白露酒的功效,但当时言非确实以白露酒为媒介,帮助我调理了体内不受约束的妖魔精魂。

    “以后不会再受魔神道规则惩戒了,因为我在这里了,你不需要再做人类不应该做的事情。”白龙望着我,低下头说道,“世宁,对不起,我当初,并不想你因为我而经历如此多的痛苦……真的对不起。”

    我有一些愕然,从来没想过,一位高高在上的神族,居然会特意入我梦来,邀我共饮,并如此谦卑地向我表达歉意。

    所谓的神,难道不应该是冷漠且居高临下的统御者吗?他明明拥有至高无上的力量,按理说,一切人类都该如蝼蚁一般为他驱使,更何况他选择的我这个“容器”,体内的血脉原来就传承自他本人。

    至少,任何故事和传说中的神族,都不是他这样子的。但是此刻的他,却似乎正是我心目中的他。

    或许,越是强大的人,就越是平易谦和。

    如果他不是这样子的,我又何必费这么大力气地去寻找他呢?

    “没事。”我坐下来,从他的手里接过了酒碗,“我自己愿意的。”

    我觉得我们之间应该有许多话要说,但是想了想,却又觉得似乎没有什么必要。他与我是一体的,所以,我心里想的事,答应别人的事,作出的承诺,付出的代价,想必他早已心知肚明。

    “能不能回来呢?……真正地?”我问。

    “不知道。”白衣的谪仙摇了摇头,手中酒碗与我的轻轻一碰,便仰头一饮而尽,“所以,不要告诉她关于我的任何事。”

    “为什么?”我不知怎的忽然生出了一丝愤怒。

    三千年的时光,她没有一刻不思念你。而你呢?明明已经回来了,却又不肯告诉她。

    如果她知道了,该有多么高兴呢,你曾经想过吗?

    她才不会管你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归来呢——作为人类的情感这样告诉我。

    立春说,是白龙比较喜欢人类,丽卿呢,是因为白龙才开始喜欢人类。可是在我看来,现在反倒是丽卿像人类更多一些才对。

    我倒希望,眼前这个家伙可以少一分超然和理性,多一分人类的冲动和不顾一切。

    这样的话,丽卿会不会更快乐一些呢?

    “世宁,”眼前人解释说,“我会竭尽全力,实现你的心愿,守护这个世界,保护对你来说重要的人。但是,我能回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使有一丝希望回归,神堕也无可避免,所以……”

    “神堕?”

    这个词,我似乎之前听到他说过一次。

    白龙微微一笑。

    “对于做了不合理之事的神,是要受到天罚的。像我这样,被长久地囚禁于极致阴寒之地,重新淬炼神识,直至重新灵台清明,这已经是最轻的一种。然而我,所有的时间没有用来修正意识,却用来寻找回来的方法,所以,或许很快我便会丧失神格,堕入妖道或魔神道。”

    “如果真的会……神堕,那么又会怎样呢?”我忽然感觉这件事情有一些严重。

    “大概会进入生死轮回,并且,永生背负规则惩戒吧。不过……如果有那么一天,在那之前,我一定会离开世宁你的身体的。”

    离开?

    大概是因为……会很痛苦吧。

    我忽然记起了前面几个月圆之夜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那可真是不堪回首。

    这不愉快的回忆令我全身猛地一个激灵,不觉忽然睁开了眼睛。

    长河、荒草、秋露,什么都不见了,与我促膝共饮的白衣美男子也不见了踪影。目中所见,只有白色的天花板,和周围我已经熟悉的一切。

    我依旧是好好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就好像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风从窗缝里吹进来,非常凉,我打了个冷战,伸手牵过了被角。

    天亮了,而外面却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秋意变浓,天凉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九二章 病秧子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从冥河那一梦回来,我一病就是一个星期。

    这病,没有别的任何症状,就只有一条,高烧不止,全身发冷,烧完退,退完烧,周而复始,仿佛无休无止。

    开头几天,我甚至怀疑自己究竟还能不能好起来了,一直到了第七天,退烧的时间才慢慢地长起来,发作的次数也开始减少。

    我不由得有些感慨,从前,我还是个普通人类的时候,虽然体格一点也不强壮,可是却很少生病。现在倒好,身体素质超越了人类,但变得多病多灾起来,好像这一年的时间,把前面二十年的病都生完了一样。

    不过,虽然难挨,我倒也没有感觉慌张。当我从梦中醒来的那一刻,就清清楚楚地感觉到,那家伙又回来了。而且,他的存在感很强,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

    他化为一股明亮的气息在我的全身上下循行,同时也在我的意识里游移,缓慢地修补着我体内被损坏的一切。他与我的意识直接进行联结和交流,告诉我这身体的异常完全是冥界的阴气浸淫过久所致。

    无论能力如何进化,我在本质上都还是个人类,所以冥界的阴寒是我这人类的肉体根本无法抵御的。

    我到冥界去,完全是为了找他,所以此刻,成功跟着我回来的这一位竟显得格外“勤劳”,在修补我的缺损、减轻我的痛苦方面简直是不遗余力。

    这些他都没有使用言语来表达,可是我感觉得很清楚,同时又觉得有些好笑。拜托,对自己的身份地位有点认识好吗?你是神啊,我们这些人类在你们眼中,不该是随意利用的蝼蚁吗?为什么我的身体时时刻刻感受到的,是挥之不去的歉疚之情?

    不过,托他的福,我倒是渐渐地好转起来。

    当然,我的好转也不仅仅是他的缘故,还有无聊斋的诸位无微不至的照顾。

    无聊斋的诸位当中,会照顾人的有三个,是立春、立秋和立冬,不会照顾人的有两个,是立夏,还有丽卿。

    然而我病了这件事情,却是立夏第一个发现的,因为立春来看我的时候,进门第一句话就是:“立夏说你病了。”

    发现得很及时,甚至是我刚刚发起高烧、意识模糊他们就来了。不晓得立夏究竟是怎么发现的,闻味儿吗?

    无论如何,这快速的发现只让我感到温暖,尤其是经历了这么多之后,这种温暖就让人有些想哭。

    几乎每次倒下,都没有被放弃过,这样的感觉让人心安。

    为我送来羹汤饮食的大多数时候是立春,立冬负责了汤药的熬制,而立秋时常过来探望,动用他那十分理性条理的思维,总在最需要的时候带来最合用的一切。立夏对这一切既不在行也不耐烦,所以从来没有给我送过东西。不过我有一次在昏昏沉沉中醒来,睁开眼睛,居然看到立夏蹲在我的窗台上,弓着腰探着头瞅着床上的我。

    我给他吓了一跳,吓得体温都掉了好几度。他见我发现了,用锐利的目光很很地剜了我一眼,口中嘟嚷着,“真是没用的废物!”

    说着,就“嗖”地一下跳出窗外不见了。

    有时候我张开眼睛醒来的时候,会发现丽卿坐在我床前的椅子上,斜倚着桌子,托着腮愁眉苦脸地看着我。见我醒来,就会露出欣喜的神色,叫着:“世宁,你怎么还不好呀!”

    好几次了,每次都是一样的台词。

    我嗓子干得冒烟,可是她从来不会记得给我倒点水喝。我向她要过两次水,但是之后,她仍然不会记得。

    她可不是那种善解人意,井井有条的人类女性,大概无论生命有多么长久,无论怎样亲近人类,她都不会发生那样的改变。

    不过,人类中也有这种小迷糊的姑娘,虽然有些麻烦,但有时却更受男人的喜爱。

    “丽卿姐,我好渴啊,给我点水好吗……”

    丽卿恍然大悟,“哦”了一声,迅速站起来,匆匆出去了,回来的时候,就给我带了一碗水。

    滚烫的开水,根本喝不下去!

    我无奈地示意她把水放在我的床头柜上,等水稍凉一凉再说。

    难怪这么久,连随手泡个茶这样的小事,都得指使其他人去做。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是人类的话,是不是这样的女人,反而会更幸福一些呢?

    其实我母亲,也是个家务做得很差的女性。

    她也想努力地去做,可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好,否则我这个年纪的男生,很少会像这样练出了一手烹调整理的好技巧。我父亲也是家务的行家里手,所以我才更无法将他和世界上最强的捉妖师联系在一起。

    如果什么都会做,又做得很好的话,一切就会越来越多地落在你的肩头,变成不能承受之重。而如果你做不好,就有别人不得不替你做,关怀你,保护你,生活会比较轻松和愉快。

    这大概就是那些很强大的女性往往孤独,反倒是柔弱的女孩更容易受到保护的原因吧。当然,你得有除了弱小之外的其他优点才行。

    比如像丽卿这样,美丽到勾魂夺魄就行。

    望着丽卿那太过美丽的面孔,恍惚有种感觉,前面艰难的半年时光忽然消失了,像是被谁用尖刀剜去了一块,然后,把现在的日子和更前头的,毫无PS痕迹地拼接起来。

    这一刻,跟我刚刚进入无聊斋的时候很相似,除了心境已经有所不同。

    坐在这里的丽卿,温暖的立春,傲娇的立夏,忙碌的立秋,憨厚的立冬,无微不至的关怀。

    而且,秋天的这个时段,与春天竟然有着极高的相似度,无论是气温还是天气。

    不过,我确实已经与那时懵懂而慌里慌张的自己不一样了。

    我悄悄地伸出手去,捉住了就在我床边的丽卿的手。

    “丽卿姐,我这是怎么了,好难受呀……”

    这是我第一次试着去抓她的手,可是丝毫都没有感觉局促。其实我自己也感觉有一些惊讶——难道我这是在撒娇吗?

    不过她的手,柔柔的,皮肤滑腻无比,握在手心里的感觉美妙绝伦,令人心跳加速。

    她似乎是吃了一惊,不过,并没有大惊小怪,也没有把手抽回来。我不晓得她是不在意,还是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意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九三章 平分秋色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丽卿任由我握着她的手,稍稍皱着眉头,却是认真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中了非常严重的邪寒吧。你中的邪寒很奇怪,我也从来没见过,不像是这世上该有的东西。至于是怎么形成的……”

    她用一双秋波盈盈的美目望着我——

    “大概就只有问世宁你自己了吧?”

    唔……

    我是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呢?

    不过,看上去,她似乎也并不讨厌我这个样子。

    经历了一番波折,好不容易换来了短暂的平静,在这些日子里,我也思考了很多。

    我很喜欢丽卿,无论她究竟是什么,也无论这种萌动的心情的起源到底在哪里。我不想管到底是不是白龙在我身体的潜伏和同化影响过我的自由意志,我只知道,每当看到她的时候,我的心跳就会加快,心底漾起一片温柔。

    想看到她,每时每刻都想看到她,希望看到她开心,也希望她的注意力可以放在我的身上。

    只要能够和她相伴,我就感到无比快乐。

    这样的感觉很美好。我原来想要把它一直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因为我知道,在丽卿的心里头,根本就不可能有我的位置。但是不久以前,有一个人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少女,也就是我在酒吧里认识的姑娘——白合欢。

    我不知道作为人类的自己有什么出众的地方,竟然能让这位美丽而又善良的姑娘对我青睐有加。而看似柔弱的她比我勇敢多了,居然把我叫出去,对我直白地表达她自己的情感。

    我虽然很吃惊,但是并没有感觉被冒犯,相反的,内心深处油然生出一种深深的感激。

    她给予了我以前从未获得过的骄傲,让我感觉到人生的价值。

    人生苦短,如果真心的恋慕,为什么不表达出来呢?哪怕明知道这恋慕是没有结果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现在孑然一身,了无牵挂,而我的生命,在丽卿的生命中不过是沧海一粟。在足够久以后,或许她连我的名字都无法记得,但是,就算是这样,我也愿意以我有限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成为她的守护者。

    如果人类的世界还能得以存续的话。

    之所以不想再掩饰自己的内心,也有这个原因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或许世界就要毁灭了。

    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

    我握着丽卿的手,困倦袭来,想要就此睡去,没想到心脏一阵剧烈的刺痛,痛得我哎哟一声,不得不松开了手指,收回手来捂住自己的胸口。

    “世宁怎么了?”丽卿探过头来,有些惊讶地问。

    “没……没事。”我咬牙忍着痛回答道。

    待到丽卿离开了,我昏昏沉沉地,在意识的深处痛斥——

    “喂,是你吧!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意识的深处,回应我的是一片沉默。

    “怎么,敢于偷偷地下黑手,现在却连话都不敢说啦?你可真是没种!”

    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这样子对一位神族说话。不过我体内的这一位实在是太过平和了,就像没有情绪似的,这让我对他根本就敬畏不起来。

    我这话说得也并不准确,怎么能说是没有情绪呢?如果没有情绪,那刚刚发生的是什么?

    很显然,刚刚我意图向丽卿示好,意图亲近她,而我体内的这一位在背后使了阴招,搞了破坏。

    或许是觉得理亏了,所以此刻他才不敢对我有所回应。

    我之所以敢于公然当着他的面对丽卿示好,也是因为我心里对白龙这家伙藏着一股怨气。在我的梦里,一切都是明明白白的,丽卿对他思恋了这么久,他却像块木头似的毫无反应,而且,一次都没有回应过,从来没有给予过丽卿幸福的感觉。

    从第一次见面我就看出了的丽卿眼神中的幽怨,就是这个家伙造成的,简直是不可饶恕!

    所以,我也想要惩罚他。

    “喂,我辛辛苦苦找你回来,是为了她,可也不全是。”我朝着意识中既无实体也毫无反应的家伙泄起愤来。毕竟他的未来那么长,而未来中似乎又没有我的份。

    “无论如何,你听好了,”我愤愤地说,“你是你,我是我,我才不管你是怎么想的呢。我要做我想做的事,你要是像以前一样懦弱,就去做你的缩头乌龟,不要像刚刚那样暗地里做手脚。你要是生气,就堂堂正正地站出来,想办法阻止我!不过,就算你阻止我,我也不会听你的。你也不用害怕,无论我能不能争取到丽卿的好感,我的命也就不过短短几十年。要是末世真的无可阻挡,或许我活得还会更短一些。所以,有本事,就阻止我,有本事,就想办法回来吧!”

    我想,如果他真有这样的本事的话,那么丽卿就能真正的幸福了。

    不错,我就是气这个,他虽然是一位神灵,但在我这凡人的眼中,他一样是个懦夫。

    在意识的深处,回应我的,只有一片沉寂。

    算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是珍惜这难得的片刻平静吧。

    我病了十几天,昏沉沉地睡眠,时间过去得不知不觉。由于很少起得了床,所以竟无法觉察,外面的天气已经一日凉似一日。

    当然,天气依然是很好,阳光也明媚,空气凉爽而舒适,很像冬去之后的初春。但是,两者仍旧是有着极大的差别。春天,将会一步步走向暖夏,而现在,却是慢慢地走向严冬。

    很快,就要到秋分了。

    秋分这个节气,昼夜等长,即使是在现代自然科学中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古人的眼中,这种“等分”的日子与中庸之道颇为契合,所以更受重视。

    而秋天,却比春天显得更成熟。

    秋分时节,是秋季最美好的时候,因为这正是收获的时段。在这段时间里,丹桂飘香,蟹肥菊黄,最适合唤友小聚,把酒言欢。

    不晓得“平分秋色”这个词是不是这样来的,但是,这个时节很显然象征着某种平衡。而平衡,就意味着暂时的休战,暂时的和平,以及短暂的无忧无虑的美好时光。

    连国际和平日也定在9月21日,正好是在这个节候里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九四章 原点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冥河之行过后,成功地找回了白龙,我的生活却忽然出现了一段久违的空白期。

    曾经一度每天忙得不可开交,除了在酒吧打工,还要悄悄地出去猎杀妖魔,吸取他们的精魂。现在,暂时已经没有做这些的必要,所以,我好像忽然获得了一个短暂的“假期”。

    就像是与我的“假期”呼应似的,周围的日常也发生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变化。

    首先是酒吧忽然热闹了起来,又有了不少客人过来饮酒聊天,发泄压抑已久的不安心情。距离上一次大天灾也有好几个月了,几个月的平静在一定程度上安抚了人们慌乱的心,使他们开始思考——如果平静还将继续下去,又应当怎样去生活呢?

    所以,很多人又开始出来活动了,但是大多数人选择做的事,却与之前有了很大的区别。

    对于现代的人类来说,生活的节奏总是那么快,有时候一天过去,回头根本就想不起这一天究竟发生过什么。我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感受——被待办事项列表上永远完成不了的任务裹挟着,浑浑噩噩一天天地度过,甚至根本就来不及思考。

    可是,当一个人曾经被死亡威胁过,他的想法往往会发生一个180度的大转弯,许多从前觉得很重要的事情会瞬间变得意义全无。例如在医院遭遇了绝症误诊,往往就会在死亡通知撤销之后忽然选择一条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有句老话说,我们老得太快,却聪明得太迟。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想变得聪明需要时间和阅历,可是人类一生的时间加起来其实也寥寥无几。

    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如此众多的人同时面对了死亡的威胁。其实在我的心里,感觉这对于人类来说未必就是一件坏事。

    因为这让整个人类开始思考。

    所以现在,我十分愉悦地在酒吧里为客人们服务着。

    来的人之中,不少都是熟客,我很高兴看到他们平安地度过了之前的许多危机。酒吧里放着舒缓的音乐,灯光也比平时调得亮了一些,有效地抚慰着人们紧张的神经。

    酒吧里重新有了热闹的欢声笑语,这一切让我一时有些恍惑,就仿佛重新回到了我刚到这里不久、刚刚开始熟悉环境的时候。

    记得那还是春天,也是春天最好的时节,气温舒适,气候宜人,和现在也确有几分相像。

    合欢一直是这里的常客,就算是在酒吧生意最冷清的时候,她有时也会过来,喝上一杯调味酒,聊上一会儿天。从与她的交谈中得知,她居然连工作都没有停止,我不由得有几分惊叹。其实,就是因为有这些富有勇气的人们在,我们的现代化生活才得以正常地运转。

    也是她,在这重新变得热闹的酒吧对我说起,现在这个世界似乎有了不少的变化。

    “人们似乎在反思自己的行为了,反思这些年来只顾快速地发展,是不是失去了一些什么东西。反正,之前那许多怪事情的成因也无法找到,所以,人们也只好把视线投向自身。”

    她拿出一些网络上的资料给我看,我想,无论人们猜测的一切是对还是错,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就是只要开始反思,总会是一个好的开始。

    马上就是秋分,算起来,我已经有很久,没能和无聊斋的诸位好好地度过一个节气了,这一直都是我极大的遗憾。

    我喜欢每一个节气的庆祝,不想错过这些,哪怕是人间大乱也不例外。

    况且,秋分在二十四节气里面,算是颇为重要的一个。

    在古代,秋分又被称为祭月节,有祭月的习俗。但是,后来这个习俗慢慢地改了,因为秋分每年的时间是差不多固定的,而月圆的日子却不固定,若是祭月节当天却偏偏没有月亮,那可实在是太煞风景了。所以后来,人们就把干脆祭月节从秋分改到了农历的八月十五,称为中秋。

    不过,这也就意味着,秋分前后,总体来说还是月色皎洁,如诗如画的。

    所以,我们在这个秋分,准备组织一场酒宴,再一次请来那些非人类的朋友,在一起赏月玩乐。

    我很期待这次活动,而且我这一阵子多病多灾,没能为酒吧出什么力,也感觉很是歉意。所以这一次,我自告奋勇,打算为酒吧的祭月晚宴准备食物。

    在这方面,我确实比他们强得多,所以我的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欢迎。不过这一次准备叫来参加聚会的人比较多,需要准备的食物也多,我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所以最后决定了,由立秋和我一起准备食物。

    立秋并不擅长烹调,但是他擅于分析,所以做事情比其他人靠谱得多,无聊斋也正是因为有他在,一切才能够显得井井有条,很顺利地融入人类的世界。

    “今天究竟做些什么才好呢?”

    我感觉有些发愁。倒不是因为食材难备,有他们在,什么食材获得起来都不是难事。我愁的是,秋分和春分太像了,连习惯吃的东西都很像,如果按照那个做起来,不就了无新意了吗?

    立秋扶了扶黑框眼镜,一本正经地回答:

    “依在下看来,吃什么并没有那么重要。依照习俗来固然很好,但是只要心中理解这个日子的意义,并且充满感恩地度过,仪式性的东西就退居其次了。”

    我心悦诚服地点了点头。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从一个地点出发,拼命地向前走,沿途不停地接受新的理念,摒弃过去的一切,却往往在几易其径之后,发现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

    就像现在的我,从踏进无聊斋,与他们一起参加了立春时节的饮宴,与他们共度每一个节气,才惊喜地发现——原来生活还可以这样过。但是现在经历了许多,又觉得现在的自己已经不需要太多的仪式感来强化对生活的认识,因为生活在我的心中,份量已经与从前不一样了。

    兜一个圈子,又回到原点,但是却拥有了另外一种心境。意识更加清醒,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变成一个坚定的人。

    或许成长本身,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既然这样,要么我们来做西餐吧!”我提议,“一直都没有做过,是不是能够增加一点新鲜感呢?”

    “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提议,我想客人们也会高兴的。”立秋似乎出现了片刻的沉思,“我们也曾旅居西方很长的一段时间,但是最终还是这里过得最舒服,所以还是决定留在这里。”

    “大家……还曾在西方居住过?”

    我一时有些没想到,觉得十分惊讶。不过想想就觉得这也很正常,毕竟他们都生活了几千几万年了,总在同一个地方,肯定会腻的。就连我们人类,寿命这么短,不还是向往着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九五章 八卦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大概就是最近的事情吧,”立秋想了想,“算起来,应该连一千年都不到。西方有些国家的历史不太长的,住起来也不太舒服。”

    一千年,就算是“最近的事情”了,我不得不再次感叹了一把。

    “那么西方,也确实有像你们这样的……非人类吗?”

    “有的啊,吸血鬼、狼人,都属于魔神,妖也有很多,不过他们更倾向于生活在隐秘的地域,更加不喜欢与人类接触,甚至连吃人都没那么多的兴趣。”

    我想起来,从家族的藏书中还曾看到,捉妖师的血脉不仅在东方延续,甚至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延续到了西方。

    如果西方的妖对于人类兴味平平,那么在这种规则开放,妖魔横行的乱世,岂不是西方更加安全一些?

    我似乎有一些理解,为什么家族要把那些生来没有捉妖师天赋的子女强行送去国外读书了,或许那反而是大有深意的,是为他们在国外寻觅一片威胁更小的安全之所,甚至还把他们的目的地进行了分散。想必在他们去往的地方,也有着捉妖师势力的存在。

    不过,现在似乎也没有必要太多地去想妖神纪和末日这些令人抑郁的事。最近一切说不出的平静,白龙神也没有给我什么特别的警示,所以,最好还是专注地享受眼下难得的安宁,因为这样的安宁时光不知道究竟还能持续多久。

    关于可能降临的一切,本来就是天道自我运行的结果,连神族也不可能对于世界轨道运行的方向作出任何预判。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就更是只能等待和接受,最重要的,是不要在需要作出选择和判断的时刻走错了方向。

    我找出资料,认真地列了一份菜单。其实做西餐,我还是挺擅长的,因为家族从事商业活动,举行的晚宴全部都是西式的,我见得多,就会不自觉地模仿。而我家里的装修,本来就是西式橱柜,自家吃饭的时候,为了少油烟,做西餐的次数也比较多。

    之前一直担心丽卿他们吃不惯,所以只是按照中餐的口味准备一日三餐,现在想来,我可真是杞人忧天。

    我检查了一下菜单,感觉不会令来客失望。虽然这一点也不符合节俗的规矩。但是,在重视与铭记的基础上,偶然有些变化,生活才会有更多的乐趣。

    于是,我与立秋两个人,就撸起袖子准备起来。

    西餐看上去简单,实际却比中餐做起来更麻烦。就拿一道普通的香煎海鲈鱼来说,看上去,主体部分不过是把调味后的鱼片入油煎熟,但实际上,除却取鱼片的技术含量不谈,配菜部分,酱汁部分,都要分开来准备,而每份只取一点。小小一盘做下来,硬生生感觉是做了三道菜。

    中餐的魅力在于,就算是完全相同的食谱,仅是由于火候的不同,入料的先后,甚至是厨师性格的不一,做出的食物口感都会存在很大的差异。而西餐,做工精致严谨,不同的人完全可能把美味的食谱精准完美地呈现。

    所以,我们的这个决定颇有一点自讨苦吃的意思。

    我们两个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在厨房里准备东西。大部分处理食物的工序枯燥无聊,我们两个只能聊天解闷。

    确切地说,感觉到枯燥的是我,立秋把所有的事情处理得有板有眼,根本看不出他的情绪。不过,他的有板有眼也表现在,只要有问话,他就一定会回答,似乎这一点也是不受情绪所左右的。

    就是在这一过程中,我惊讶地发现,这位看上去很容易给人冷若冰霜观感的“绅士”,居然意外地八卦呢!

    主要是因为漫无边际地闲聊着,不知怎的就扯到了无聊斋的历史上。

    “唔,我们在这里,大约有二百年了吧。这个城市,这条街,二百年前就有哦,只不过不是这个样子的。”

    无聊斋所处的位置属于旧城区,但却不是城区的核心带,周围的建筑看上去都比较老旧。虽然经历了好几轮的改造,却仍然保留了一些古朴的味道。

    想想他们这二百年来一直居住在这里,以旁观者的姿态,观看着世界的冷暖,我的心里便不自觉地涌上一丝感慨。

    “丽卿姐,应该会觉得很有意思的吧,那你们呢?也会觉得有意思吗?”

    “我们?”立秋停下手中的厨刀,“这么说,世宁是想知道关于我们的事吗?”

    关于他们的事,我当然想知道,只是感觉不好问。而且,这其中也许还有他们觉得我不该知道的、忌讳的、属于他们个人隐私的,我并不想让他们为难。

    最初,他们不就告诫我,千万不要在丽卿的面前提及“白龙”两个字吗?

    当时我还以为白龙是我们的大仇家,是什么无恶不作的邪恶妖怪,现在知道了这其中的缘由,才明白这里面暗含的,其实是说不尽的焦躁和悲伤。

    一切都缘自于白龙三千年前的不告而别。这样突然的消失,被极其漫长的时光像凸透镜似的放大,只要是存在情绪,就很难不变成动摇和怀疑。

    怀疑是不是被遗忘,怀疑长时间的失踪是不是意味着不必再见。但是我感觉,她从来都没有怀疑过白龙是不是死了,一次都没有。

    这些,也并不是我问出来的,而是机缘巧合,就这么全都知道了。甚至,还不只是“知道”这么简单。

    所以我想,随着时间的过去,立春,立秋,我也会慢慢地更加了解他们吧。在他们想说的时候,也许自然而然地就会说给我知道。只是没想到,这一刻居然来得这么快。

    而且立秋的话里,根本就没显出这有什么值得隐藏的,好像他们的过去本来就是可以随便摆到餐桌上,作为八卦交流的东西。

    “很久很久以前,说不清是多么久以前,有一只大妖。他在漫长的修行中变得越来越强大,渐渐地,周围的众生都难以与之匹敌。从此,他便只信奉力量,相信力量是世间绝对的法则。他残忍,暴虐且冷血,他所选择的栖居地,周围总是没有生命敢于靠近,就像是一片毫无生机的荒原。”

    我被他的讲述吸引了过去,甚至连准备食材的动作都慢了下来。立秋慢条斯理的讲述,意外地吸引人呢。

    只是,我们谈的,不是他们自己的故事吗?那么,这强大、残暴、冷血的大妖,指的又是谁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九六章 旧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位上古的大妖,与普通崇尚暴力的类型不同,他聪明而狡诈,不但通过武力,而且也通过智谋实现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于一切敌对势力来说,他都是一个异常可怕的对手。”立秋继续娓娓地讲述下去。

    当他的实力开始崛起的时候,可以说是树敌无数。他的敌人既有妖有魔神,在他的敌人中,有不希望他实力壮大的,有单纯讨厌他的狂妄不羁的。但无论是何种原因杀上门来的敌人,都被他以不同的方式杀了回去。

    这样说也并不确切。确切地说,并不是“杀了回去”,因为找上门来的敌人,从来就没有人能够“回去”过。

    渐渐地,他开始喜欢血,无论是冷的血还是热的血。

    除了以精魂为食之外,他还以鲜血为食。

    随着实力的增强,他杀死自己敌人的手段,开始变得越来越残暴。

    原本,他喜欢干脆利落地取走敌人的性命,用他最擅长的战斗方式。但是后来,他开始喜欢像猫儿玩弄老鼠一样地玩弄自己的猎物,喜欢让他们慢慢地死去,历尽所有的挣扎和恐惧。

    他喜欢看着对方从一开始的自信满满,变得由于自我怀疑而挣扎、动摇,喜欢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恐惧气息,喜欢看着血流出来,甚至喜欢活生生的肢解时听到的惨烈哀鸣。

    毕竟,这漫长的岁月太无聊了,必须从时光中找到什么可以寄托,比如说,这种可以让精神为之一振的刺激。

    他希望被强者挑战,再把强者打败,踩在脚下。可是来的挑战者都不够强,没有那种令人精神一振的感觉,所以,不得不在血浆横飞里寻找一丝乐趣。

    他居住的深山,空寂没有生气,坡野中遍布着森森的白骨,可是山中的阴气,却使得啄食尸体的乌鸦都并不敢靠近。

    时间渐渐地过去,他的名声在外,前来寻衅挑战的妖魔也日渐稀少。于是,他便愈发地感觉空虚无聊起来。

    隔了一阵子,他决定不再呆在同一个地方,

    他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找找乐子。

    外面的世界有许多人类,人类就像繁衍快速又很难铲除的野草,不停地在任何有土地的地方扩张蔓延,所到之处,蚕食和改变周围的一切,看上去十分碍眼。

    而且,他们实在是弱小得可以,简直就像蝼蚁一样。

    大妖从来没把人类放在心上过,觉得他们根本不值一提。可是这一次,化作人形,混进人类的城镇走了一遭,却发现人类的生活里有着一种说不出的俗气的热热闹闹。

    低阶妖往往选择以食人为精魂的来源,因为人类足够弱小。但他自然对于食人不屑一顾,甚至,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过。可是这一次,在人类的世界里走了一回,却忽然产生了一丝兴趣。

    不知道这种低阶、弱小又短寿的东西,尝起来是什么样的味道呢?

    他们看上去,显然与那些没有思考能力的普通生灵是完全不一样的,虽然不像妖魔那样强大,却有着非常强烈的情绪。喜怒哀乐,还有恐惧,都比其他生命要显得更加强烈。

    所以,观察他们在面对死亡时的反应,那种被放大了好多倍的恐惧和绝望,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在人类的世界里往返了几次之后,他开始充满好奇地,精心选择了一个狩猎的目标。

    猎食人类与猎食妖魔不一样,他们太弱小了,在妖的面前是没有反抗能力的,所以既然要屈尊吃一回,就要选个好的,看得入眼的,也不枉费一次劲。

    这个人选很快就选中了,因为在市镇里,他看到了一个非常好看的青年男性。

    他不知道对于人类外貌的评判标准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但是这个男性人类的外形,就连用妖的眼睛去看,都觉得十分和谐,也就是说——非常顺眼。

    而且,这个男人身上的气息很独特——很柔弱,没有什么威胁,而且,非常洁净,与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同。

    人类有句俗语说:“人心隔肚皮。”每个人类的内心都是复杂的,而他们那复杂的内心活动,又往往并不会表现于神情和语言。他们想的和表现于外在的,有时甚至截然相反。这种特殊的矛盾,使得人类的身上有着一种极其独特的味道,是其他生命,包括有智慧的其他生命身上所不具备的。

    而这个人类的身上没有这样的味道,相反,他的身体散发出一种十分诱人的气息,似乎非常美味。

    长久以来,这位大妖的实力变得太过强劲,根本就没有遇到过对手,这使他在漫长的岁月中开始变得傲慢。傲慢使他疏于思考,忘记了一些显然易见的问题。

    专属于人类的味道,他的身上并没有,这正常吗?

    虽然他的身上没有散发出任何危险的气息,看上去非常弱小。

    但是,还有一个显然易见的事实——

    他的味道实在太洁净了,他的身上连怪都没有寄生过。

    如果不是因为傲慢而变得轻敌,又怎么会忽视了这一切?

    这个男人的行迹有一些古怪,一个人出了城镇,进入了远郊的深山。那原本就是人迹罕至的地方,根本搞不清他要去做些什么。

    不过,这里清净,倒是便于动手。人类虽然弱小,就算是成千上万也不值一提,可是,作为大妖的他却没有办法在人类的城镇里杀人食人。因为妖身上背负的规则惩戒是与生俱来的,这是上天为了保护弱者而特意下的绊子。

    不能在人类的世界里引发骚动,否则,是一件很划不来的事情。眼下,倒是正好。

    他向那个缓步前行的人类靠近了一些,但是,那个人类却忽然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来,望向他的方向。

    “请问,你一直跟着我,到底是有何贵干呢?”

    大妖吃了一惊——自己现在可是完完全全的妖形态,这个人类,居然可以觉察到自己的存在吗?

    而且,一点都没有感觉害怕?

    那个人类抬起头,望向大妖的真身所在的方向,目光清澈如水。

    怎么,难道说……并不是人类吗?

    可是他的身上,为什么连一丝危险的气味都没有?而且,最恐怖的是,如果他不是人类,以大妖超强的实力,竟没有办法判断出他的本体到底是什么!

    这是不知多么久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恐惧”的味道,不知为什么,这样的感觉带来的,竟然是无可比拟的兴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九七章 春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大妖从空气中轻飘飘地落地,也化身成人类的样子。

    “你到底是谁?”他问那人道。

    没有想到,居然还有看不透的东西,只能通过问话来了解对方的身份。

    其实,这已经说明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高阶的存在,可以看透低阶存在的本质。而他忽然发现,认真起来以后,对于眼前这个所谓的“人类”,居然什么信息都捕捉不到!

    难道相较而言,这人才是更高阶的那一个吗?

    “人类”的男子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你对我怀有强烈的恶意,你是要以我为食吗?”

    男子声音沉静如水,仿佛现在正在讨论的是别人的事情。

    “是又如何?”大妖反被他的安静扰得心头火起,“无论你是谁,今日都以你为食好了!”

    男子想了想,说:“现在无论怎么劝你,想必你都无法接受,那么,我就以这样的形态击败你吧。”

    烈焰呼地一下燃烧起来,愤怒燃遍整座荒山。

    这是完完全全地——被轻视了!

    不知道多少年以来,这还是头一次。并不是头一次被轻视,许多不自量力的对手一开始也带着轻视的眼神找上门来,可他们最终都在极度的恐惧中死去了。然而这个人,他的眼神里并没有轻视,可是这样的感觉却让人实实在在的不爽。

    或许是因为,那实际并不是轻视,而是实力的差距。

    此人甚至都不需要现出自己的本体形态!

    男子保持着人类的形态,右手一招,手中便多了一支长长的战矛。战矛是银色的,闪烁着耀目的光辉,完全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他身上的白色长衫被风激扬起来,发出“飒飒”的声响。

    不需要更多的言语,两个人便战在了一处。

    战斗并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尽管大妖一上来就化为本体,使出了最强势的技能,但是在对方的强悍压制之下竟然毫无还手之力!

    实在太强了,完全不是一个层次,战斗甚至显得一点都不激烈。

    从来没有想过,还会有这样的时刻,在战斗中,完全是一边倒的局面,摧枯拉朽,一败涂地。

    而且,败退的那个,竟然是自己!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没有感到痛苦、不甘和沮丧,反而感觉莫名的兴奋和喜悦。

    仿佛长久以来的空虚忽然得以填补,仿佛重新找到了失落已久的值得追求的东西。

    一直在渴望和追求力量,拥有了力量之后,却又感觉到无穷无尽的空虚和无聊。但是,也唯有力量,是可以让他折服的东西,力量比世界上的一切都更加单纯。

    唯有真正的力量,可以使他低下高贵的头颅。

    “我已经输了,现在,你拥有全部的支配权——要杀要剐,随便你吧。”

    在这一瞬间,许多往事的片段也似乎在脑海中浮现。那些曾经被自己残杀的生命,他们在死亡之前绝望和痛苦的哀鸣。

    原来,面对死亡时候的感受是这样的吗?

    “取走你的性命,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那人说,“既然你自愿把性命交付于我,不如我们来做一个约定。”

    “什么约定?”

    听上去有一些可笑,本以为一切的战斗都应当是以性命为赌注的,没想到这看上去更像是一场儿戏。约定什么的,是强者应该说出的话吗?

    “从今以后,你追随我,与我一同在这世上游历。你不得再伤害人类,也不得再以残忍的手段滥杀,除此以外,并不会束缚你的自由。你身上的戾气太重,待到你身上的戾气去除了,我自然会放你归去。”

    “就这样把我放在身边,难道不怕我暗中谋害于你吗?”

    男子望着他,笑而不语。

    “我打不过你,所以,似乎是别无选择吧。”大妖说,“那么,至少让我知道,你到底是谁!”

    就在这问话的瞬间,一连串的信息直接涌入了脑海,惊得他张大了眼睛。

    难怪不是他的对手。说实话,就算是一百个自己加起来,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折服在力量之下的感觉,原来竟是这样的!

    “走吧。”男子一伸手,大妖的身体便忽然发出了亮光,变得越来越小,直至化为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珮,落到他的手中。

    从此,大妖就化为那位高人腰间佩着的一块玉,随他踏遍世间的各个角落。

    这位化为人类形态的高人是谁,不用说我也能明白。我与讲述这些的立秋之间似乎存在一种默契,我相信他已经明了,我对于白龙神的事早已心知肚明。

    “所以……这是你的——过去?”我问他。

    “唔……”立秋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杀人如麻,冷血残暴,就一定是我吗?”

    我一怔。说得也是,立秋可从来没有说过,这一段讲的是他自己的故事呢!

    听着这一段讲述,我倒是想当然地把他代入了,整个脑海中的画面,也是按照立秋的形象来的,听得还觉得十分激动人心呢。

    虽然也觉得很难想象,他曾经是一个如此残忍的恶魔,因为现在的立秋,看上去是这样风度翩翩,温文尔雅。

    可是我还是把立秋的形象代入了,或许正是因为我联想到了他的本体。立秋的本体,是形体无比巨大的白色巨蟒,简直也像一条白龙一样。

    蛇类是冷血动物,在我们的故事中,蛇的形象也是邪恶的居多。他们四个的本体之中,形象最切合故事中的恶魔的,就是立秋,所以我才会这样想了。可是如果猜错了的话,那可就尴尬了。

    “那这……究竟是谁呢?”

    我在心中暗自猜测——难不成是立夏?

    立夏的脾气暴,容易发火,也许是他也说不定。

    “猜不出来吗?那是立春哦。”立秋淡然地说。

    “立春?!”我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就算是让我猜遍全世界,立春也会是我最后一个猜测的人。

    在我所拥有的全部记忆之中,立春永远像春风一样和煦,如水一般温柔。他曾经给予了我能够感受到的最大限度的温暖,打死我也不相信,他曾经是那样一个凶暴残忍的存在。

    “世宁看上去很吃惊呢。”立秋不知什么时候也开始称呼我为“世宁”了,“不过,你难道没有发现,遇到过的妖和魔神,他们都很怕他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九八章 夏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回忆了一下,似乎果然是这样的。

    我曾经亲眼看见立春化身为一只巨大的火凤,用无尽的红莲烈焰将上百实力强悍的妖类瞬间焚化为灰,也曾经看到他一击就令险些置我和憬平二人于死地的巨型螳螂妖死于非命,我曾经听那些妖类惊恐地称他为“火皇”,在他的面前战战兢兢,抖似筛糠。

    我也曾看到立春在战斗的一瞬眼神变得冷冽,似乎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出手一向利落且毫不容情,如我所见,确实那些敌人都在他的手下倾刻之间就被夺取了性命。在他战斗的时候,我从未曾在他的身上感受到一丝的怜悯之心。

    这种不协调的感觉曾让我非常奇怪,可是就在战斗结束的刹那,立春却会立刻变回他平时的样子,眼神温柔若水。

    所以那种违和感立刻就消失了,我也再没往其他的方向去想象过。

    立秋口中的那个冷血凶暴,除了杀戮再也找不到生存感觉的大妖,难道真的会是很久很久以前的立春吗?

    依我看,这两个形象之间,根本就毫无相似之处。

    “世宁是在猜想,为什么立春现在是这个样子?”立秋微微地笑起来,“我有时候也在猜呢,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就会突然恢复本性,要是这样的话,现在的他可就更加难以对付了。”

    “就是说,现在我所看到的是一种假象,有一天,立春还会变成另外的一种样子,变成原来那种非常恐怖的存在吗?”我感觉这有些不可想象。

    “虽然跟他相处已经很久,”立秋回答道,“但是这件事情我们依旧是谁也说不清楚。以在下个人的拙见,他之所以会是现在这样,或许与他化为一块玉珮,陪伴了那位大人漫长时间的缘故。”

    我想立秋的意思是,这是当时还作为“火皇”而存在的大妖,多年来被一位神祇贴身佩戴,全身上下都浸润了那一位的气息的缘故。也并不是所有神祇的气息都是如此——这样想一想,立春现在的气质,还真的有那么一点点像我梦中见到的白龙呢。

    不过想到立春那温煦的笑容,那柔声细语,以及平日里对我的关心,我还是觉得刚刚立秋讲得一切实在是不可思议。

    “那后来呢?”我问。

    “后来,就是这样了……那位大人是言而有信的,在他认为合适的时刻,就把立春放归了深山。不过那个时候他还不叫‘立春’这个名字呢。”

    想想也能明白,“立春”这个名字一定是后来出现的,否则他们四个不可能这样齐刷刷地叫作“春”、“夏”、“秋”、“冬”。

    他们四个现在在一起,并且放弃了各自曾经的姓名,我猜,这大概就是丽卿的手笔了。

    我最初的设想似乎是不对的,那个时候,我还以为他们四个都是因为惧怕丽卿,才会对她俯首帖耳。现在看来,他们之所以几千年来一直追随着丽卿,并对她毕恭毕敬,其实很可能是处于对另外那个人的敬畏。

    这世界上,究竟有哪一些事情,有哪一些“情感”,可以促使一个人——不,应该说是一个妖,心甘情愿地臣服于他人麾下呢?

    虽然觉得出人意料,可我并不怀疑立秋陈述的真实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曾经的立春所追求的,就是力量的巅峰。

    可是现在的立春,丝毫也看不出这样的迹象,甚至让人觉得,他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存在了——这真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情。

    是放弃了追求与渴望,是把那些渴求内化于心灵深处,还是说,遇上了其他可以令之臣服和倾倒的东西?这一切,就不得而知了。现在我所能看到的,就只有这样的一个结果。

    “挺有意思的,”我说,“接着讲啊!”

    立秋扶了扶眼镜,一边继续用厨刀切着蔬菜,一边接着讲下去。

    “世宁曾经见过立夏的族人吧。”

    “唔?……啊!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我这才回忆起来,曾经有一次,机缘巧合,我遇到过立夏的族人,是叫作“艮”的黑豹大妖。他不但与立夏有着亲缘关系,而且,看起来,他们两个关系还曾经相当亲密过。

    应该就像是“兄弟手足”那样的存在吧。

    其实说起来,关于立夏的事情,从艮的口中,我应该还是大致了解了一些呢。

    至少,我知道他的本名不叫“立夏”,而叫作“巽”,他们有一个很大的家族,跟其他的妖族不太一样。

    不过,他已经不在那个家族里生活了,甚至,似乎已经与他的家族格格不入,双方矛盾无法化解,老死不相往来。

    之所以会变成这样,都是因为立夏追随了白龙的缘故。

    上次艮找到我的目的,是让我给立夏带个话,大致的意思是“老爷子”大限已到,希望立夏能回去看看他。

    这位“老爷子”,想必对于立夏来说,是很重要的人吧,尽管他们之间或许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

    不知道立夏去看望这位“老爷子”了没有。应该是看过了吧——毕竟立夏在得到信息之后,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好几天。

    至于在那些天里他究竟做了些什么,与自己的家族和解了没有,这些我就不知道了,也没有问。

    我觉得,有些时候,关心并不一定需要什么都知道,不去问也并不代表不关心,只要他能够一切安好,那就可以了。

    “立夏的家族,是怎么得罪了白……那位大人的呢?”我问,“那位大人似乎不是个爱生事端,容易树敌的存在呢。”

    现在的我,称白龙为“那位大人”,有些说不出的别扭。而且我不知道我和立秋之间的对话,白龙是不是在悄悄地听着,一想到当事人就潜藏在我的体内,那种感觉还真是怪怪的。

    “得罪?”立秋停止了切菜的动作,抬起头来,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怎么会呢?世宁是从哪里听到这些的——完全不是这个样子啊!”

    说出来虽然觉得别扭,可是我的疑问也确实是自己的心里话。无论白龙的性格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在某个具体的问题上让我十分恼火,我都还是认可他的人格魅力的,觉得与他为敌的家伙才应该是真正的恶的化身。

    连我自己,都曾经选择过准备为他牺牲生命了,不是吗?

    但是,立夏背叛了家族,跟着“那个人”离开,才会与家人水火不容。这可是立夏最亲近的兄弟亲口对我说的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九九章 替代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难道说,当时艮口中的“那个人”,指的并不是白龙吗?

    “立夏的一族,全族都是那位大人的忠仆,是为那位大人赴汤蹈火都在所不惜的,又怎么会与他为敌呢?”立秋补充说。

    “可是我听说,立夏背叛了他的族人……”

    “哦,原来你说的是这回事啊!”立秋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其实这个原因很简单的。”

    “简单?”

    “因为我们既然舍弃了从前的身份,隐姓埋名,那么,我们的使命自然也不能够让更多的人知道吧!”

    我恍然,说得也是,这个原因果然很简单,如果我的脑子可以再聪明一些,应该自己也可以推理得出。

    其实关于这件事,我之前就已经掌握了一些信息了。

    丽卿的身体里,有神之血的存在,就像我一样。不知道究竟是因为什么变成了这样的结果,但正因为如此,世界对于丽卿来说便格外险恶——许多妖类、魔神都在觊觎着她,企图食她之血肉,吸取她的精魂,达到飞速提升修为的目的。

    所以我想,应该是白龙在被禁锢于冥河极底之前,自知前程未卜,所以才召集了自己信任且实力强劲的四位大妖,成为了丽卿的守护者吧?既然要低调隐逸,避免引人注目,那么受白龙之托,去保护丽卿的事情,自然也就不能公诸于众了。

    没想到几千年来,立夏一直背负着家族的误解,一个人守护着自己的誓言。这样的作风,还真的不太像心直口快的他呢。

    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家族。这二十年来,我对于自己的家族也丝毫都不了解,甚至还仇视着他们。现在了解了一切真相,再想到立夏,就不免心有戚戚。

    只不过是我们两个所处的位置,刚好颠倒了过来而已。

    “说起来,那位大人对于立夏的族人,是有着救命大恩的。”立秋放缓了语速,开始对我讲述起来。

    在很久很久以前,曾经有过一次血月之灾,这件事情我之前就已经听说过了。

    那次血月之灾的起因是什么,我并不知道,只知道那场血月之灾,似乎同样几乎导致人类的灭亡,以及彻底改变了世界的格局。

    不仅仅是人类,许多妖魔在那一次的灾难中也同样面临了死亡的威胁,妖魔的总数在那之后也减少了一半还多。

    受到威胁差一点点灭族的,就包括立夏的大家庭。

    立夏所在的是一个相当大的家族,所有族人的本体都是黑色的豹子。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是黑色的,因为这世界上大部分的豹子都不是这样的颜色。不过总之结果就是如此。

    他们数量众多,其中实力强劲的也不在少数,而且非常团结,这就使他们在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之中战胜对手,得以保全自身。年复一年,他们的家族实力不但没有削弱,反倒越来越强大了起来。

    直到数千年前血月之灾的那个时刻。

    那一次的血月之灾,其实并不是对人类世界的大清洗,而是对魔神道的重新洗牌。但是,妖族和人类一样受到波及,在接连不断的灾难和战祸之中遭受重创,面临的同样是灭顶之灾。

    在这种情况下,团结的大家族所作出的选择自然与那些散兵游勇是不一样的——他们聚在一起,合全族的妖力,在族群的聚居地之外张开了一道妖气结界。

    外面的任何事物,想要侵入结界都是不容易的,就这样,他们努力地维持着,静静地忍耐和等待,等待血月之灾过去的那个时刻。但是,灾祸延续的时间太过漫长,他们的结界不停地被外力侵蚀,不停地出现各种各样的残缺和破损。

    在这个时候,家族不得不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牺牲族人的生命,去加固结界,以尽可能多地保留下族群生命的火种。

    听到这里,我忽然有一些感慨。这听上去,好像和一些传统深厚的人类家族也颇为相似呢。

    于是,牺牲从家族的长辈开始,除了家族最重要的族长和指挥者,其他人通过寻求暗示的方式决定命运,就与我们人类不得已的时候抽签和掷硬币是差不多的。渐渐地,这样的牺牲就扩散到了家族的任何一个“年龄层”。

    不过,即使是最“年轻”的妖,寿命也几乎都超过一千岁,在人类的眼中,那可是绝对不能用“年轻”这个词汇来形容了。

    被选中的人,将在被奉为圣地的山林中独自安静地生活三天,用来反思自己的一生,这也算是留给他们的最后一段时光。之后,他们将到达妖气结界的能量生发地,把自己的肉体和精魂全部转化为能量,融入到家族的结界中去。

    其实,对于妖来说,这也就意味着形神俱毁,意味着彻底的死亡。

    牺牲的顺序,在各个年龄层之间保持着一种平衡,以免在今后可能遇到的战斗中由于经验和力量任何一方面的欠缺而导致全盘倾颓。所以,牺牲开始之后不久,命运的指针就指向了艮——也就是之前让我给立夏带过话的立夏的兄弟。

    对于这样的命运,艮并没有感觉丝毫的抵触,而是把它当作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出发去圣山静修之前,艮与巽拥抱告别,毕竟他们是一起成长,血缘最为亲近,也是感情最为深厚的手足。

    但是巽在与艮拥抱的时刻,却忽然觉得,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于是他忽然出手,打倒了艮,并且确保艮三天三夜都绝不会醒来。

    然后,巽对族长说,要代替艮,去做这个牺牲者。

    这个要求自然会获得准许,因为每个人都是家族中的一员,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这种情况下,自愿一向是排列于神谕之前的。

    甚至,之前的牺牲者中,特别是长辈一代的牺牲者中,出于自愿的竟占了一大半。

    在一个简短的送别仪式之后,巽一个人进入深山,开始体验那只属于自己的三天时光。

    尽管每个夜晚都是血月当空,可是太阳升起之后的白天,却给人一种平安静好的错觉,仿佛一切还在宁静的从前。

    三天的时间被放大到无限长,这让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作为已经晋阶为大妖的存在,就算是等阶不以寿命的长短而只以天赋和修行度决定,也意味着他已经生存了极其漫长的时间。时间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从前,一百年都好像是弹指一挥,有时候,在修行中睡眠一次都能长达几十年上百年之久,可是这区区不值一提的三天,居然连每一分每一秒似乎都能够在生命中刻下印记一般。

    毕竟注定了是生命中的最后三天,三天之后,构成所谓“自我”的一切,都将灰飞烟灭,不复存在。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章 死生与共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在这种时刻,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格外清晰——植物的绿色,远山的黛色,花草的芳香,虫鸣,轻风拂过皮毛的触觉,阳光的温度。以前都没怎么关注过,但是此刻却感觉这些普通的东西都十分美好,格外值得珍惜。

    巽不再使用任何变化后的形态,而是恢复了自己最初的模样,变成一头普通大小的黑豹,在山林之间缓缓地穿行。温暖的阳光照耀在皮毛之上,黑色油亮的皮毛格外多地吸取了热量,暖烘烘的。散落在地上的松针把脚底柔软的肉垫刺得隐隐作痛。

    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松木特有的清香渗进肺里,让整个身体都轻盈起来。

    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就算是此前在很多很多次出生入死的战斗中也没有——感觉自己是活生生的,而且觉得这样真的很不错,还希望继续这样存在下去。

    原来活着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巽使劲地摇了摇头,抖散了毛发。这样的思想应该是正常的,但又十分危险。如果这样继续下去的话,或许就会开始幻想了,幻想如果能够活下去的话,应该怎么样去生活,还有哪些想做的事情没有做,还有哪些心愿没有实现。

    但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就在这时,有什么忽然打断了他的思绪。

    面前的松林中,忽然涌出一股浓重的瘴气,夹杂着腐臭和血腥,迎面直扑过来!

    巽吃了一惊,本能地向后一跃,压低身形,潜伏进了草丛之中。

    这座山,传说有神之力庇佑,是一座充满灵性的圣山。千万年来,黑豹一族的主要居所一直背靠这座圣山,吸取其中的自然精华。据传,本族的先祖,最初就是在这座圣山之中修成妖魂,并庇护着自己的子孙,世世代代在这里繁衍下去。

    而眼前这一大片松林的正中,有一眼灵泉,更是拥有鲜活的圣洁之力,史上发生过那么多次巨大的灾难,圣山和灵泉都从来没有被污染过。现在,浓重的瘴气却从灵泉所在的深林中涌了出来。

    看来这一次,世上的灾祸还真的是前所未有了。

    巽伏低了身子,像一头普通的猎豹一般,自草丛中潜行,进入树林。

    与想象中一样,圣山的松林中,已经出现了妖魔的踪迹,这是千百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情。可是现在,不知是这圣山的灵气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动,灵泉的周围,居然引来了形形色色的怪物。

    这样下去,不要说到圣泉去沐浴,涤除污秽已经做不到,这样下去,连圣山都会被玷污也说不定。

    巽悄悄地向圣泉靠近,想看看究竟能做些什么,却极其惊讶地,在那里看到了更加不应该出现的东西。

    在这被天然形成的灵气结界环绕的圣山灵泉之处,居然出现了两个人类!

    很显然,圣山的结界已经变得残破不堪,不要说是妖和魔神,就连最最弱小的人类,都能够误打误撞地侵入了。

    不过,来到这里的人类运气肯定说不上好——他们命运的道路就只有一条,成为饥饿的妖魔的口中食粮。

    那两个人类年纪很小,根据巽对于人类不多的认识和经验判断,他们最多也就不超过十几年的生命。他们衣衫破烂,瘦得皮包骨头,但是彼此紧紧地拥抱着,看上去像是一对兄弟,就像自己和艮一样。

    对于这两个人类来说,或许现在正是生命中最最凶险的时刻了。

    在他们的面前,巍然屹立着一只像小山一样巨大,人面牛身、外形凶恶的妖。

    两兄弟恐怕在下一秒,就会成为巨妖的口中食物。

    巽虽然对于食人毫无兴趣,但是对于人类的命运也并不关心。尽管打眼就看得出,这头巨型妖体形虽然大,但是妖力比自己差得太远,几乎不值得出手去打倒。人类这种生物对于他来说是陌生的,是跟地上蜿蜒行进的蚂蚁没有什么分别的东西。

    但是那两兄弟的一个动作,却把他的目光吸引住了。

    两人中的一个,在危急的关头,猛地把另外一个推开,大叫了一声:“跑!别回头,快跑!”

    一边喊着,一边蹲下身,从地上抄起了一根枯败的树枝子。

    巽觉得惊讶——这个渺小的人类,力量甚至撼不动妖的一根寒毛,可是他却抄起了毫无战斗力的树枝为武器,妄图进行抵抗吗?

    巽看了看被他推得摔倒在地上的另一个人类,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到了自己,也想到了艮。

    也许,他只是想争取一点时间,哪怕只有一点点的时间,好让另外一个有一丝逃跑的可能呢!

    另外一个愣了片刻,却并没有逃走,而是抹了一把眼泪,也抓起一根枯枝,站起来,站在他的身后。

    竟然是同生共死的意思吗?虽然他们根本就连一点生的希望都没有。

    巽的心里忽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念头,似乎不能看着他们就这样被妖吞食,竟然忍不住想要出手救下他们的性命。

    这是第一次,对于弱小的人类产生了这样的感觉。

    但是,他还来不及出手,就看到周围的场景发生了异变。

    在已被瘴气包围的林地之间,平地腾起了一片纯白的光华。那道光涤除了林间的一切黑瘴和迷雾,甚至那光华有着不可思议的破坏力,直接把巨大的食人妖融化在了光芒里。

    光芒散去,原地只剩了两个目瞪口呆的少年,还有一名身着白衣,忽然出现的男性人类。

    巽作为修行多年的大妖,偶尔也需要与人类打交道,变化成人类的模样。就算是对于人类的审美不是很熟悉,他也感觉到这个男性的人类容颜俊美绝伦,像是一件天然的艺术品。

    当然,这怎么可能会是人类呢?

    来者根本没有掩饰自己身份的意思,所以巽很轻易地就从他的身上读取了他的身份信息。

    这一读之下,不由大吃一惊——因为这一位,是比自己高出不知多少阶层的存在。之所以能够读取他的信息,必定是他已经觉察到了自己的存在,主动向自己公开了本质的缘故。

    白衣的神祇仰头望向天空,伸出一只手来,光辉自他的身体散发出去,向远处扩散,包围了整片山林,快速地修补着圣山残破不堪的结界。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零一章 秋与冬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那是一种无比巨大的力量,巽也曾在家族之中经历过无数次惊天动地的战斗,但没有哪一次感受过这样子的力量感。

    这就是神族吗?简直是超越认识之外的存在。

    不过弹指须臾,圣山里的瘴气就被荡涤一空,变得像从前一样圣洁宁静。

    “这里,是你们家族的圣地吗?”神祇转向了巽,语音柔和地问道。

    巽茫然地点头,却听他继续说道:“这里的结界我已经修补完毕,短时间内不会再有妖或魔神进入。现在,世界规则解放,天下大乱,这两个人类,可否暂时让他们栖居于这片山林之中?”

    一位高高在上的神祇,他的目的,竟然是要挽救这两个普通人类的生命吗?

    巽的头脑并没有被这些表面上的东西所蒙蔽,他一下子就反应到了另外的一个重点上——

    “您可以修补结界吗?”巽激动地说,“请您帮助我们修补家族的结界吧!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让我为您做什么都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神祇抬头看了看天空,说,好。

    这大概就是立夏没有在几千年前就死掉,而是好好地活到了今天的原因。

    由于这位神祇的缘故,立夏的族人拥有了强大到无法被外力摧毁的结界,再也不需要牺牲族人的性命,全族得以繁衍至今。

    “他们一族,那对位大人感恩戴德到了极致,所以全族立下重誓,世世代代,要做那位大人的忠仆和守护者。而那家伙,从那一天起就刻苦修行,成为一族中最强悍,最骁勇善战的战士。”立秋不疾不徐地继续讲着。

    “后来,就到这里来了,立夏?”我把话接下去。

    “是啊,不过他来这边的时候,刚好是那位大人失踪了的时候,所以,他们家族里的人对于他的离开意见大极了,直至闹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大概是时至今日,立夏的家族还在为了寻找白龙而努力吧。或许他们认为立夏背弃了当年的誓言,背弃了全族的恩人而另择他主。可是他们并不知道,立夏背负着家族的误解而默默地做着的,却刚好是对于白龙来说最重要的事情。

    立夏看上去性格外向,直来直往,还有些小傲娇,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能够背负如此沉重误解的人呢。看来人不可貌相,妖也一样不可貌相,无论立春还是立夏,都是这样。

    “至于立冬呢……”立秋接着讲道,“你别看他这样,他可是我们当中年龄最长的一个了!”

    “年龄最长”,听上去说得是轻描淡写,可他们每个人的寿命都有好几千年了,简直不知道这个“年龄最长”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于是我安静地听他讲下去。

    立冬是上古时代的大妖,活了不知道有多么久。但是他出生于一个世外秘境“生命之林”,千万年来也就一直守护着那边林地,极少到外界去。

    生命之林是一片神奇的地域,周围被重重不停变动着的迷雾结界所笼罩,不是林中的原住民,外人很难到达。这里生长着无数的奇花异草,珍鸟怪兽,散发着蓬勃的生机。本体为灵龟的立冬,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成为了这片土地上生命最长久的存在,也成为了这片土地的守护者。

    生命之林里实在是有着太多的植物种类,所以在漫长的时间里,立冬变得对这些植物了若指掌,知道它们的习性、喜好,以及它们可以对这个世界形成的影响。

    他可以利用各种植物制成草药,救治这片深林中的其他生命,甚至是极其偶然闯进了林中的妖、魔和人类。

    灵龟的体型巨大,行动不便,当他第一次看到人类这样的形态时,忽然觉得这样的形态既轻便又灵活,于是便经常化为人类的形态,在林中行动。

    有时候,他也走出林地,到周围的外界,采集林地内没有的植物,研究它们作为药物的使用价值。

    由于借用了人类的外形感觉很方便,所以长久以来,他大多数时候都与人类相安无事,偶尔会向人类赠送药物,遇到恶意的人类,也会毫不手软地击溃他们。日复一日,他竟在人类中间有了不少崇拜者。这些人将他当作神灵来祭拜,甚至为他修缮庙宇,称之为“药王”。

    药王庙的香火很好,许多人类从非常遥远的地方特意赶来,就是为了在药王的神像前祈福保平安。

    人类的虔敬让灵龟感到十分新奇,也并不讨厌他们。有时,他会把草药散入水中,帮助人类祛除瘟疫类的疾病,所谓的“圣水”,有着药到病除,起死回生之效。

    这样平静的生活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魔神族掀起了以毁灭人类为目的的混世之战。

    那一战导致天降灾祸,世界大乱,瘴烟四起。黑暗笼罩大地,侵蚀一切,包括这座自上古时期就形成了的神圣之林。

    作为生命之林的守护者,灵龟是不能眼看着林地遭受污染重创的。他决心用自己的生命化为灵气,净化大地,帮助生命之林抵抗瘴气的侵袭。他的身体化为金色的雾气,释放出强大的力量,圣林在雾气中显得格外美丽。

    就是用这样的眼睛去观看世界,才突然觉得,原来一直生活着的这片林地,竟然像仙境一样美丽。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棵树,每一根草,他都是熟悉的,散发出生命的光彩。

    即使是为此而放弃自己的生命,也没有什么可惋惜和遗憾的。这一刻,是真正地理解了美与牺牲,竟然觉得心中非常宁静和幸福。

    “一定是那一位救了他吧。”这故事似乎一点都不曲折,没有任何悬念可言。

    “是啊,”立秋说,“那位大人也是偶然路过,刚好见证了这一幕,于是就出手救下了他,用自己的力量净化了大地,并使用灵魂之力守卫生命之林这片净土万年不受污染和侵袭。”

    “这么厉害啊!”我啧啧。看来白龙就是这样,一出手就是大手笔。

    “作为回馈,立冬后来作为药师追随那位大人游历世界,还曾经在上一次的血月之灾过后,救治伤病的人类,帮助他们繁衍种族。”

    我是没有想到,立冬竟然是最古老的大妖,因为他是无聊斋的几位中看上去最老实巴交,与世无争的一个,甚至存在感都比别人低一些。

    他应该是因为白龙赐予的生命力之美而选择了追随他吧,就像立春为了力量,立夏为了报恩一样。

    那么立秋呢?如此严肃,如此有板有眼的一位,究竟又是被什么征服了呢?

    “至于在下么,大概是为了义理吧。”立秋简洁地说。

    我想等着他继续说下去,可是一讲到他自己,居然没有话了。

    “好狡猾啊立秋哥!”我不满地抗议。

    “世宁啊,你看看时间,再这样下去,我们还能准备得完今晚的宴席吗?”

    我看了看表,吃了一惊——狡猾的立秋说得果然有道理啊!

    大概凡事都没有十全十美,这个故事,我总有机会去听全的吧。现在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全心全意地去迎接即将到来的重要庆典——秋分夜宴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零二章 吃花糕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今年十月八日,农历九月初七,当白合欢眼眶微红地冲进无聊斋的时候,我正在厨房里蒸花糕。

    说起来,又是半个多月过去了,我的生活里除了吃饭、睡觉这样的人生琐事,居然什么也没发生。

    这应该是挺奇怪的事情。

    前半年,我经历了人生中最为强烈的跌宕起伏。也可能是这起伏实在过于剧烈了,所以上天特意给我安排了这样一段悠长的假期。

    总之,自从白龙回来,自从我病了又好,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过去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没有发生什么天灾,除了节气的三候变得微弱,自然界的变化似乎一如平常。我看到院里立冬种植的许多花草菜蔬经历了萎黄与化归尘泥的过程,唯有几株菊花变得十分精神,绽开了艳黄色细丝似的花瓣。院外的矮枫树渐渐地被秋意染成好几种颜色。

    天气很冷了,特别是夜里。我们是要夜间上班的,每每走出酒吧,到外面的院子或街巷中做事情,就能感觉到渗入骨缝的寒意。

    在路灯的光里,可以清晰地看到从自己的口中呼出的白气。光里面总觉得空气的颜色变得不一样,冷得像是空气里飘浮着霜花结成的缎带似的。已近寒露时节,夜已经变得漫长,早上收工的时候,可以看到发黄的草叶上覆着一层薄薄的秋霜。

    我的薄呢外套已经从行李箱中翻了出来。尽管我的身体素质已经不同,并不畏惧寒冷,但比起与之对抗,我还是更喜欢天然的温暖。

    我在意识中询问白龙:“难道就这样吗?连我那乏味的前二十年都没有过得这么平静过,难道这正常吗?”

    白龙并没能解决我的困惑,只是回答说:“任何生命,包括我在内,都没有办法预知天道的走向。既然现在并没有什么启示发生,就去等待,以及观察吧。”

    我暗自腹诽:只凭等待能够解决问题吗?如果只是等待,而不是努力地去追寻,或许现在你的神识还在冥河的下面睡大觉呢!

    他居住于我的躯壳内,我不知道自己的心理活动对于他来说是不是公开透明的,不过他并没有在意识中反驳我的这种想法。

    我们人类与神的想法自然是不一样的,我们力量薄弱,地位卑微,生命短暂,所以来不及去等待所谓的“启示”。我们所期待的未来,只能主动地去争取,用自己的双手去开创。

    当然,我的生活平静,不代表人类的世界就平静。我之所以获得了短暂的休憩,是因为我本身已经极大地异于正常的人类了。

    这段时间,世界没有发生任何变故,人类的世界却日复一日地喧嚣、骚动起来。

    一开始是少量的人试探着从他们的隐蔽所走出来,在发现生命并没有受到直接威胁,却不知之前发生了什么、明天又会怎样的情况下,整个人类世界的思想骤然混乱了起来。

    各种各样的声音尽皆出现,流言四起,但人类却已不再像以前那么恐慌。这整个群体忽然陷入了一种无可救药的狂暴。

    一时间,有召唤及时行乐的,有尽情发泄的,有呼吁建造诺亚方舟的,有认为应当设法移民外星系的。总之,靠谱的不靠谱的,什么都有,国界、秩序、法律,统统扔到了一边,整个人类世界像是处于一种极度亢奋之下的绝望的狂欢。

    所以,早在一阵子以前,我们酒吧的客人就多起来了,酗酒的也有很多,那些都只是一个前兆。

    在世界这样的状态之下,发生什么事都有可能。所以,当白合欢抹着眼泪跑来找我的时候,我对她十分同情怜惜,唯独没有感觉意外。

    “怎么,有人欺负你了?”我语气温和地问。

    合欢穿了一件白色低领小毛衫,外面罩着格纹外套,简洁又保暖。厨房里微热,她把颈上缠着的薄围巾取下来,白皙的颈部附着的怪“飨赐纹章”格外的清晰夺目。

    合欢不知什么时候剪了齐耳的短发,这银色的玫瑰“纹身”令眼前的少女更加纯美无瑕。

    其实我也感觉有些奇怪。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需要刻意调动内在之眼的视觉,就可以这样视物,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了呢?

    原来,在我意识不到的时光流逝中,我仍是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合欢平稳了一下呼吸,纠结了一阵子,终于说:“没有什么,只是现在的人太难打交道了,已经完全没有办法沟通。只是觉得很沮丧,不知为什么特别想来见见世宁哥你。你不会怪我吧?”

    我笑着摇了摇头。怎么会呢,你能如此信任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时间已经是傍晚。我不知道外面的人是怎么样的,也不知道合欢在与他们的交流中究竟受了什么委屈,看来她此刻并没有对我言说的打算。不过来到这个厨房,或许她就会好一点,因为厨房里的烟火气,是让人心情宁静的。

    有人说,“厨房是宇宙的中心”。对于这种充满了主观色彩的表达,我有时竟颇有同感。虽然我不是个以厨房为主要阵地的家庭主妇,可是每当我在厨房里用心地准备食物,并暂时忘记一切的时候,总可以感受到某种程度的心灵治愈。

    “快重阳节了,我正在做花糕,要不要一起呢?”我向她发出了诚挚的邀请。

    合欢怔了一下,笑起来。

    “现在还有谁会过重阳节呢,真是的!”

    话虽如此说,她却除下外套,去水槽那里认真地洗了手,显然是打算加入了。

    她进门时还十分紊乱的气息现在已经平静下来,看起来,这种混乱的时代还有人在这里气定神闲地做花糕,对于她来说竟然也像一针强心剂一般呢。

    花糕就是重阳糕,是重阳节登高时吃的一种食物。除了饮菊酒、佩茱萸,关于食用花糕的记载,也是自宋代就有了。这一次,是丽卿突发奇想,吵着要吃重阳糕。她的心意我自然不能忽视,花了三天的时间研究记载和食谱,直到今天才动手做起来。

    其实这个重阳糕,与年糕稍有类似,都是米制品,但是它是一种松松的口感,完全是另外一种味道。

    配料并不复杂,但制作起来挺麻烦。糯米粉、粳米粉都需要,差不多按3:2的比例,加上细砂糖掺在一起,然后缓缓地、一点一点地加水,边加边搅拌,直到让全部米粉变成半湿半干,用手捏上去基本没有干粉为止。

    然后就是过筛,用网眼稍大的筛子,把拌好的粉过一遍,筛成细细的粉料。

    这一步很麻烦,因为粉是半湿的,所以很难筛,都是用橡皮刮刀又是按又是拌的,很费劲才完成。

    现在,这些准备工作都已经做完了,需要的各种馅料也已经备好,现在需要做的,都是一些交给时间的事情。

    我找来一个圆形大碗,在里面铺上打湿又绞干的干净屉布,让合欢帮我扶着,然后把筛好的粉缓缓地倒进去,倒到大碗的三分之一那么多。倒好粉绝不能用勺子压,否则之前过筛的工夫就全都白费了,就这样放进大蒸锅,蒸上五分钟。

    蒸好后取出来,铺上一层红豆馅,再铺上剩下的粉料,洒上果仁、蜜饯、青红丝、桂花,再次入锅蒸。十五分钟后,取出放凉,就可以切开装饰、食用了。

    这个糕,是热的好吃,但是热的无法切得漂亮,装饰对于花糕来说,是格外重要的一环。

    仪式感毕竟是重要的。

    在等待花糕蒸熟的时间里,我和合欢坐在料理台前,用牙签和彩纸制作装饰用的小彩旗。

    古书的记载里,重阳花糕上是要插彩旗的,有的地方还在糕上放置手工的小鹿,取“食禄糕”的谐音。总之古人认为重阳登高可以避祸,而不便外出登高的人,吃了花糕,也就算是沾了避祸的祥瑞兆头了。

    在这个时代,能够躲避祸端,大概就是人们最重要的愿望了吧。

    “没想到做这样平常的事情,心里真的是静下来了呢,也或许是……”

    白合欢停顿了一下,把后面的话吞了回去,只是说:“这个糕真好看啊,真想吃一口呢!”

    “当然可以啊,一会咱们一起装饰完,你想吃多少吃多少。”

    “嗯!”

    “又有信心了?”

    合欢绽开了一丝浅浅的笑容。

    “世宁哥,我从来没有失去过信心呢,我只是觉得有点累了。现在虽然乱,但是不会永远是这样的。我觉得人们不会屈服于命运的,乱过之后,一定会开始思考,也一定会用自己的力量去解决这一切的。从古至今,也发生过许多许多事,但是我们还是一直生存下来了,不是吗?”

    我惊讶地望着她,她竟然比我这个掌握了更多信息的非正常人类都更加相信人类的命运和前途。

    我把一块用心整形好的花糕放到碟里,配上小餐叉,推到她的面前。

    这个女孩,总是说从我的身上获得了力量,可是或许她并不知道,那个获得了力量的人,反而常常是我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零三章 登高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白露时节,正好是红叶最美的季节。

    这些天,我每天睡着的时候,都会梦到红叶。

    在梦里,我沿着山路慢慢地走,满山都是红叶,像燃烧的火一样,只是没有烟雾和温度而已。

    以前也会在这个季节登山赏红叶,可惜以红叶著名的地方,这个时节总是人很多,密密麻麻地,比红叶都多。人群像风暴一样卷过去,留下一地垃圾与令人事后仍会耳鸣的噪声。

    所以说实话,我从来没能静下心来欣赏过红叶,一次都没有。

    不过现在,在梦中,一直连绵至远方的山峦之间,只有我一个人存在。在这里,没有人打扰,漫山的红叶就仿佛全都是属于我的。

    我走近了,仔细地看那些一直低垂到我眼前的叶片,可以看到它们有圆形的红树叶,有五角形的枫树叶,虽然属于不同的树种,可颜色却是一样的艳丽。向远处看去,繁繁密密延伸开去的全是红色,飘零的叶子甚至染红了蜿蜒的溪水。

    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秋季的红叶居然给人一种壮烈的感觉。

    醒来的时候,我有时发现自己的手上或是身上有血。

    血并不多,不仔细观察甚至都不会发现。我的身上常常会出现新的沐浴露的味道,有时还能感觉头发潮漉漉的,就好像是睡梦中还洗了澡一样。

    所以我怀疑,我总是在做着各种安静的“美梦”的时候,身体同时在“梦游”着。偶尔发现的血迹,就是“梦游”过程中没来得及处理完毕的部分。

    没有别的可能,那一定是“他”干的。

    在我无意识的时候,他究竟利用我的身体做了什么,他从来都没有对我提及。所以也许这些时间的“平静”,只是我自己感觉中的平静而已。

    但是我既然已经决意将自己的身体交付给他,就意味着我给予他完全的信任和托付,绝不会质疑他的决定。

    不过,还是会有一些担心。

    就算是不问,我也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我是在日复一日地变得强大,而他的存在感,也一天一天地变强起来。

    我甚至感觉到与他在某种程度上的“融合”。直觉告诉我,我之所以总是在梦境中看到一些与平时的理解不一样的场景,恐怕就是已经开始用他的视角看待世界的缘故。

    白龙回来以后,我不需要再去猎杀妖魔,获取精魂。他对我说过,我不用再做这些,也不用再背负着难以忍受的规则惩戒。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不需要精魂的滋养。

    所以我判断,他是在我无意识的时刻,自行操纵我的躯体,去做一些不需要我知道的事情去了。

    这大概就是我身上那些不明血迹的由来,也正是我感觉有些担心的地方。

    一位神灵,现在却不得不依靠杀戮获取赖以生存的力量,这看上去可不像是什么好事情。

    在我的认识里,依靠杀戮活着,可不是一位神灵应该做的事,那应该是邪魔歪道的行径才对。

    现在的白龙,似乎也与我从前想象中的那位白衣的战神渐渐变得不同,但是,他的形象,却似乎在我的心里显得越来越真实。

    真正的红叶只能梦里赏毕竟是一种遗憾,还是必须登高去欣赏才对。登高本来就是九九重阳时节的重要活动,所以丽卿决定在重阳节这天也放假,我们大家一起去爬山。

    山依旧是选在我认识之外的地点,这里空寂无人,景色如画。往往是只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才能保留自然的原始生态,这样一想,就不免心有戚戚。

    重阳登高,最早的记载是在南朝的志怪《续齐谐纪》里,那里面讲的是桓景九月九登高避祸的故事。

    “汝南桓景,随费长房游学累年。长房谓之曰:九月九日汝家中当有灾,宜急去,令家人各作绛囊,盛茱萸以系臂,登高饮菊花酒,此祸可除。”

    后来,桓景依照告诫,于农历九月九这天登高,果然得以平安遂顺。从此以后,九九登高就成为一种习俗,被人们继承下来,有祈祷灾难退散,全家安康的意思。

    现在,我们就像书籍中记载的那样,腰间挂着香囊,身上佩戴着茱萸,古装轻便打扮,沿着山间的小路,缓缓地往上行走。

    香囊是丽卿分给我们的,做工非常精致,散发着淡淡的药香,闻起来让人神清气爽。可是我心里清楚,不用指望那香囊是丽卿亲手制作的,她笨手笨脚,就算活了再多年也不会改变。

    这里的山路都是天然形成的,是鬼斧神工,没有半点人工的痕迹。这也就意味着,路非常难走,想要到达峰顶,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挑战。

    如果是正常人类的话,那肯定是无法顺利上去的。道路的有些部分是断裂的悬崖峭壁,如果不是猿猴和飞鸟,恐怕很难飞跃得过去,但这些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是根本就不在话下的东西。

    立夏在前面探路,距离稍远一些,其他人都在我们前后不远的地方。我们在必要的时候会像侠客一般轻巧地纵跃,跃过悬崖的间隙,古典装束的长襟在风里飘扬着,让人心情激荡。

    其实,就算是妖,我觉得他们也都是很有意思的妖。

    因为我最初踏进无聊斋的时候,还是一个唯唯诺诺,弱小无比的普通人类。可是现在,我竟然与他们一样,在这险绝的山巅“飞岩走壁”了。

    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我的身上出现这样的变化,他们居然既没有惊讶,也不曾询问过这其中的原因。

    这一点,使用我们人类逻辑性的思维去考虑,是很难解释通的。

    或许,是他们早已看出了我体内有着特异的血缘,所以知道我迟早会变成一个类似“捉妖师”的特异存在。这些日子,我的变化确实很大,但这变化的大,不仅仅来自于天生的血缘,而且来自于战神、魔御神这些极其高端存在的插手。

    但就算是这样,丽卿他们也仍然把我像从前一样地放在无聊斋里,对于我的动向不管不问。

    他们就像是一群冷静的旁观者,用一个我所不知道的角度,观察着我的身上随着日升月落,季节变迁而发生的每一丝变化。

    不过,丽卿投在我身上的眼神中,确有微妙的变化。

    这不是我看出来的,而是感觉出来的。

    山上除了红叶,还有山茱萸。

    茱萸叶片碧绿,枝条上生满了小小的红色浆果,色泽鲜艳,颗粒饱满,像一颗颗水润的小红豆。

    靠近的时候,山茱萸天然的香气就会淡淡地传过来,让人心旷神怡。

    我伸手采下一些带着红果的枝条,边往山上攀援,边把它们结成一个小小的花环。

    编花环这种事情,都是小时候干过、学会的,那时候是用柳条来编,编得密密层层的,戴在头上,打“野外伏击战”用。

    同样的手法编制,山茱萸编出来更加好看。

    我闪到丽卿的背后,忽然伸手,把她的发簪拔下来。她挽起的乌云般的发髻跟着倏地散落在风里,像忽地腾起曼妙的飞瀑。

    丽卿转过身来,惊讶地望着我,我呵呵笑着,把茱萸花环戴在她的头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零四章 重阳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丽卿怔了一下,以至于停住了脚步。我就顺势牵住她的一只手,拉着她一起往前走。

    “丽卿姐,你戴着很好看,这才有重阳的意思,你可千万不要摘下来哦!”

    我说着话,只管牵着她的手往前走,却不敢去看她。我相信她并不会生气,因为她又不是人类,和人类女子的想法是截然不同的,但是我还是不敢看她。

    我这样子,是要有多么大的胆子呢!

    柔软和温热的触感从她的手上传递过来,我的心怦怦乱跳。

    我不知道她的表情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总之她没有反抗,任由我牵着她的手往前走。我们一起攀援,一起纵跃,动作默契极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能感觉到,她放在我身上的目光越来越复杂了。应该是觉察到了吧——那无论如何掩饰都仍有可能自然外露的,另外一个人的气息。

    对于这个问题,我不知道她是如何理解的,但是我确信,这是她一直纵容着我,并且保持沉默的根本原因。

    那个人的气息应该是极其微弱的,甚至是一闪即逝,如果换了我,也一定会感觉害怕吧——怕稍不小心,就会把那所有幻影的泡沫都碰触得支离破碎。

    不过丽卿的这种小心翼翼却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机会,让我可以在她的面前任性和放肆。我不是个任性和放肆的人,但是此情此景,如果再没点勇气,可就枉为男人了。

    前路未卜,有一天,此刻或许会成为我生命中永生难忘的甜美回忆也说不定。

    这一次,潜伏在我体内的白龙并没有出来捣乱,他在我的身体里乖乖的,比任何时候都安静。我甚至在怀疑,他是不是也像我一样,沉醉在这样的触感里面了。

    “麻木不仁!”我在心里暗暗地骂他,“现在我才明白,其实你也有应该向我们人类学习的东西呢,就算你是一位神灵也不例外!”

    丽卿此刻之所以没有甩开我的手,难道不就是因为千万年来一直追逐着你,并且,渴望着你的靠近吗?

    “如果你还是不懂得如何好好待她,就算你是神,就算你是全人类的恩人,我也不会原谅你的!”我在心里恨恨地想着。

    反正就在他们看来不过是弹指一挥的时间之后,我这具躯体就将走向衰亡,零落为尘泥。但是他们的生命还有无限久,我希望丽卿拥有的不会是无限久的忧伤,而应该是无限久的幸福。

    我们把登山当作一种乐趣,边走边观赏风景,所以登上峰顶就花了不少的时间。今天运气不错,天气晴好,山顶上阳光格外明媚。这座山很高,举目望去,满世界的红叶仿佛可以铺到遥远的天际。

    心胸忽然开阔了起来,但是,又不知怎的涌上一丝淡淡的忧愁。

    九九重阳,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这个日子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登高避祸,而是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家庭团聚的日子。

    在人类世界还平静的时候,这个日子又被称为“老人节”、“敬老节”,是子女归家,与家中老人一同登高望远,共叙家常的美好时光。

    所以,在这里,我望着远方,忽然想起了我最爱的亲人们。

    古诗有云: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想着这些,又想到父母已经故去,再也不能与他们一同登山,欣赏满山的红叶,就觉得十分心酸。而那些活着的我的亲人们,却又都是背负着沉重使命的特殊人类,现在还不知道身在哪里,又在投身于怎样的战斗。

    我的家族,早夭的子弟很多,我还曾经一度认为是家族的基因有缺陷,但现在的我心里清楚,其实并不是这样。

    我内心感觉沉重?自从我知道了的那一天,就一直在担着心。这样的担心,我不能说出来,也害怕那些不吉的念头一旦说出口就会一语成谶。

    毕竟就连我,也已经在生死的边缘徘徊过好几次了。

    当晚兴尽而归,我回到房间,只剩下自己一人的时候,便忍不住给我的堂哥陆憬平打了一个电话。

    “喂?”他隔了一会儿才接起来,嗓音低哑,而且声音轻轻的,“干嘛?”

    “过得怎么样?”我问。

    “忙着呢。”说完,他就不由分说地把电话挂了。

    虽然我这位哥哥看上去十分无情,不过,我既没有感觉到生气,也没有感觉到意外。

    听上去,他应该是在执行什么任务吧,很可能,还面临着很激烈的战斗也说不定。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肯接我的电话,已经算是很够意思了。

    我这算是什么呢?有点矫情吧。

    就是在这个夜晚,忽然很想听听他们的声音——不管是谁的都好。

    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每逢佳节倍思亲”吧。

    今天是放假的日子,所以不上夜班了。爬了一天的山,就算是并不觉得累,我还是决定洗个澡睡下,恢复身体的元气。

    谁知道在睡眠的过程中,又会发生什么我所不能操控的事呢!

    当然,就算是发生了什么,我也不会知道。我所能够感知的,不过是自己的梦境。

    陷入沉眠,梦境再次降临。不过,今天的梦似乎有一些特别,不像从前的梦境那样宁静,而是有些杂乱和支离破碎,让人的心情时起时伏,有些慌乱的感觉。

    在梦里,居然看到了父亲的脸。

    梦里的父亲,还是他年轻时的样子。回忆一下,在他这么年轻的时候,我大概就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吧。

    这是多么久以前的事情了呢?可是梦中的场景却又如此熟悉,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在梦里,父亲跪在花园的地上,正在一个一个地翻花盆。

    场景非常真切,父亲年轻时的侧颜看上去相当帅气,尽管他的姿态看上去有一点狼狈。

    “世宁,快,快,要跑掉啦!”他大声地叫着我的名字。

    他用双手抱着一个大花盆,用力把花盆掀得倾斜起来,盆里的绿叶全都倒在他的怀里。

    花盆底下的土地露出来,像是暴露了一个不曾在世人面前出现的小世界。

    黑暗而潮湿的泥土,有墨绿的青苔,蚯蚓和百足虫,以及忽然受了惊吓而蹦跳出来的我们的目标。

    一只个子不大,但是色泽油亮,翅膀上带着花纹,尾部有两根须的蟋蟀出现在花盆底下。它的后腿十分有力,猛地一弹,就蹦出去好远。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零五章 斗蟋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看到幼小的自己追逐着蟋蟀,用双手猛地按到地上去扑。可是蟋蟀异常敏捷,总是在我扑过去的刹那,猛地一蹬腿,一下子又蹦出去老远。

    “世宁,小心点哦,不要扑断了它的腿哦!”父亲在身后大声地叫着。

    蟋蟀是相当敏捷,但又相当脆弱的昆虫。它们的后腿粗壮,弹跳有力,可是那大腿又很容易从身体脱落,让它们变成软弱无力的“跛子”。

    虽然明明知道这不过是一场梦,可是在我的心底,依然是泛起了淡淡的温暖和幸福。

    确实是不一样啊,重阳节。在这个与亲人团聚的日子,我也有幸在梦中见到了自己最为思念的人。

    这样的场景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这是我小时候常常出现的一个场景。家族的建筑群之间有许多个大大小小的花园,花园中四处堆放着各种各样的花盆。每到这个季节,我们的一项重要的娱乐活动,就是翻开一个个的花盆,捕捉从里面蹦出来的蟋蟀。

    是的,就是这个时间吧——寒露,蟋蟀叫得最响的时候,就仿佛最后的疯狂。古人也是在这个时节斗蟋蟀的,寒露过后,差不多就进入了初冬,天气寒冷,蟋蟀也就开始蛰伏和沉寂,留给我们一个无声和寂寞的冬天。

    现在想来,父亲虽然是作为一个“保护者”而存在,却并没有显示出悲天悯地的胸怀。他看上去跟普通人一样,绝不是素食主义者,像斗蟋蟀这种“暴力残忍”的游戏也照玩不误。

    像现在跳出的这只,颜色乌黑,翅膀有花纹,尾部只有两条须的,是我们要捕捉的对象——也就是雄性的蟋蟀。雌性的蟋蟀尾部有三条须,翅膀无花纹,是光滑的,而且体型要大一些。雌性的蟋蟀斗不了,无论如何撩拨都不动怒,也不会去咬,对于我们这些好事者来说就没什么价值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雌性的蟋蟀不像雌性的狮虎那么厉害能干,反倒真正有几分“女性”的平和婉约。

    相反的,雄性的蟋蟀气性可就不是一般的大了,否则,斗蟋蟀也不会从古时候起就成为人类寻找的一种乐子。

    现代人们斗蟋蟀的少了,大概是因为电视电影的普及,内心深处那种对战斗和暴力、对于肾上腺素的渴望,都有影视中四处横溅的血浆来满足。过去没有影音的时候,斗蟋蟀也算得上一种迷你的“斗兽场”。

    这种游戏有一些残酷,不过,蟋蟀倒是很少因为咬斗而送命,斗败了的,往往也不纠缠,大多是狼狈逃窜,跳出打斗区域。

    野生的蟋蟀,生命差不多只有一百天那么长,十月之后就会逐渐少见。从古时候起,秋天就是斗蟋蟀的季节,特别是在寒露这个节气,更是有斗蟋蟀的风俗活动。

    据说,连“秋”这个汉字,在古代也正是蟋蟀的象形呢。

    把两只雄性好斗的蟋蟀放在同一个狭小容器中,用草棍去撩拨它们的触须,很快它们就会被撩起熊熊怒火,不顾一切地撕咬在一起了。

    战斗很快就能分出胜负,战胜的会发出响亮的鸣叫声,就像打了胜仗的将军。

    我连续扑了几次,都未能成功地捕获那只颜色油亮的蟋蟀。父亲把花盆原地放正了,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世宁啊,有没有发现,近来,蟋蟀好像也越来越少了呢。”

    越来越少了吗?想想也是。随着我的成长,似乎也就绝少再去捕捉蟋蟀,玩这样子的游戏了。上一次斗蟋蟀是什么时候?距离现在又过了多久呢?

    不仅仅是蟋蟀,世界变化得很快,很多少年时的记忆,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灭绝了。

    并不是漫长的时间,就是这短短的十数年!

    恍惚间,场景变幻,又似乎乘坐在什么上面,在天空中漫游。

    梦境似乎忽然从怀旧片变成了科幻片。我的身体飞得越来越高,一直到无限的高,周围从白日变成了星空。我似乎身处浩瀚的星河,从那里居高临下地俯视。

    一颗圆圆的星球出现在视域之中。

    这幅画面,非常熟悉,在电视里、网络上、图册中、影院里,全都非常常见——这是从宇宙中俯瞰地球时的角度,常人根本无法亲身经历的视角。

    我不由得吃了一惊。

    这,真的是我们的家园吗?

    地球,从宇宙看过去,难道不应该是一颗碧蓝色的,美丽的星球吗?

    至少,我之前看到过的图片,都是那样子的。

    可是现在,眼前这颗灰色的、残破不堪的星球是什么呢?

    我可以看到那颗巨大的行星,却不能看清原本应该覆盖星球大部分面积的蓝色海水。视野里非常模糊,甚至星球的形状都不再是圆的。星球的表面覆盖着一层灰黑色的烟雾,如同烧焦的战场,又像一颗不停变异的巨大病毒。

    这到底是什么呢?

    耳畔又一次传来父亲的声音:“世宁啊,有没有发现,近来,蟋蟀好像也越来越少了呢……”

    蓦然惊觉,原来我正骑在一条白色巨龙的身上,在浩瀚的宇宙中绕着地球飞舞,就在这个视角,观察着我们日复一日生活的地方。

    这个世界,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如此千疮百孔了呢?

    确实,蟋蟀越来越少了,世界变化得太快,很多流传了千百年的东西,就在这短短的数十年时间里快速地绝迹。与人类世界快速的发展相对的,是更多东西无声无息的凋弊。

    白龙载着我快速地游走,眼前场景突变,已经不再是宇宙空间,而是忽然回到了我所熟知的世界。

    一条宽阔的大河出现在眼前,滚滚地向东流去,水流激荡,发出哗哗的声音。

    大河的两岸,是繁密的树林。树林被秋色渲染,呈现出血一般的鲜红色。

    飞近了,在大河的波声里,我才忽然惊恐地发现,原来那不是一望无际的红叶林,那是山林燃起了熊熊的大火。这火焰是血红色的,燃烧并吞噬着一切,使树干变得焦枯残败,并发出噼啪的断裂声。

    大火的红色,一直连到天空去,把天空都烧成了通红,就像传说中的地狱。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零六章 菊花酒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才想起来,这条河,我是不是什么时候曾经见过的。

    这样一想就觉得很确定了,春天的时候,曾经,和丽卿两个人一起在这里散过步。那个时候,还曾看到河神的车辕呼啸而过,在我的心里第一次唤起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敬畏之情。

    可是现在,无论这场景是真实还是梦幻,我的心里都有一种莫名的确信——河神,已经不在这里了。

    河神已经不再守护这些水流,不再守护这个以人类为主导的世界了。

    河水依然永不停息地流淌,在这个时节,可以看到许多鱼在大河的浅水边聚集,甚至肉眼都可以看到它们的影子。

    寒露时节,天气变冷了,深水区阳光不能渗透,水温过低,所以鱼群会到温暖的水边聚集。这个时间,许多人会在浅水区钓鱼,场景颇为热闹,人们称之为“秋钓边”。

    但是今年,应该不会有人有这样的心情了吧。

    四季的规则仍然像一只看不见的手,主导着自然万物的变化荣枯,但是,又有什么不一样了。神族放弃了对人类的庇佑,或许就是从人类丧失了对自然规则最起码的敬意开始。

    万物之间微妙的平衡,不知不觉悄然被打破了。

    我猛地惊醒,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正在浴室里坐着,身上的衣服刚刚脱了一半。

    大概我根本就不应该在这个时间醒来的吧。

    我的身上,穿着一套自己从来没见过的衣服,衣服上几乎被血渗透了。其实,能判断出这是血,都需要有些特殊的感知力才行,因为这些“血迹”,有一部分甚至都不是红色的。

    “喂,一个人偷偷摸摸地这样做,这真的好吗?”

    我一不小心掌握了身体的主动权,所以现在只能自己动手除下那身令人作呕的衣物。

    我们之间已经有一阵子没有这样交流了。他在我体内是静默的,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会发声。

    “抱歉世宁,”白龙说,“你近来在无意识的状态下,总是反过来在我的意识中胡乱探索,对你进行控制变得有些困难。”

    我想,原本我应该是把一切都完成了之后,在自己的床上安静地醒来吧?但是,不知为什么,我打破了他对我身体的控制,提前醒了,才会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这样下去,你很快就会发生一些……不太好的变化吧……”我把自己的担心说了出来。

    “或许吧。”他说,“但是,我有必须要做的事。”

    我明白他说的事情指的是什么。或许,这是最后一位愿意为了人类世界的存续而作出重大牺牲的神族了。

    “这一切……是不是都是因为我们呢?”

    我迟疑了一会儿,还是问出了这一段时间以来我在梦里渐渐形成的观念和猜想。

    其实,早就已经有这样的感觉了,只是在心里一直不愿意承认而已。

    这一次世界上发生的巨大灾难,那连环出现的血色月亮,不是因为别的,正是世界规则对于我们人类进行的惩戒吧?

    魔御神,也就是言非说过,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上曾经出现过血月之灾。那一次,主要是世界规则对于魔神道进行的惩戒。看来,一切破坏平衡,不被世界规则认可的东西,都有可能带来深重的灾难。所以,这一次,一定也有些什么是发生这一切的诱因,我想那大概就只能是我们了。

    能把我们生存的世界变成我梦境中那个样子的,除了人类,还有什么呢?

    现在的人类,已经不再遵循随着时光的变迁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到的那些自然界规律的真谛。现在的我们,有了许多武器,为自己安装上钢铁的尖牙利齿,以自然法则的操控者自居。

    虽然一直以来都有所担心,现在的人类世界发展会不会太快了,也有不少人大声高呼,不能以破坏性的手段实现发展的目的,可是,物种仍以高到不可思议的速度在灭绝,世界的许多角落已经出现了令人心惊的可怕景象。

    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总不会是那么快的吧。

    科幻片的世界末日,往往设定于百年以后,人类的世界因为核战争而成为寸草不生的废墟。但是人类还是太过高估了自己的力量,因为在人类的世界以外,还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挥舞着无形的指挥棒。

    把地球变成寸草不生的废墟什么的,那只无形的手是不会容许它发生的。

    所以现在,人类这个丧失了对自然最基本的敬畏的种族,或许已经被自然本身认定为具有危害性的“毒瘤”了吧。

    如果被自然抛弃了,我们这个族群,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白龙在我的体内沉默不语,我认为这就代表着他肯定了我的推断。

    如果是这样的话,似乎并不是我们这一己之力所能够改变的。

    有一天,我们还能够回到过去吗?想一想,就觉得没有什么信心,所以,原本生活中那些看似寻常的记忆,也都变得格外值得珍惜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事变迁的关口究竟能做些什么,也不知道应该怎样,才能换回以往那和平安宁的生活。可是就在这样的时刻,我反而不像最初的时候那样迷茫,也不再有过去那种行尸走肉般的感觉。

    至少,现在还有我可以去投入的战斗。我的力量是渺小的,可是渺小的我也可以做一些有积极意义的事。如果每一个渺小的个体都可以为着同一个目标付出最大的努力,那么这股力量将会是巨大的。

    以群体的力量战胜渺小,创造奇迹,这本来就是人类最大的特点吧?

    寒露当天,我取出一小坛菊花酒,用红绸系好,特意送到白合欢那里去,作为答谢她重阳前夕帮我蒸花糕的礼物。

    这姑娘看上去非常内敛文静,实际上,她来我们酒吧的时候,常常是要小酌几杯的,所以对于这样的酒精饮料,我想她一定不会拒绝。

    相反的,也许还会很喜欢也说不定。

    这个时候拿出来的菊花酒,其实是我一个月以前就开始酿制了的。

    这个时节,只有喝了菊花酒,祈福避祸的仪式,才能大致算是圆满。

    酒是我自酿的,原料除了菊花、酒曲和糯米,还加入了些枸杞子、当归和地黄之类的药材,不但有吉祥的寓意,喝下去还有强身健体的功效。酿好的酒我尝了尝,味道有些甜甜的,让人心旷神怡。

    至少,就在暂时还和平的今天,充满希望地向着这个世界祈祷,告诉它,还有人愿意相信和守护它所赐予的一切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零七章 柿子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到了夜间已经冷到呼出浓浓的白气。

    院子外面,有两棵立冬种植的柿子树,早就结满了累累的果实。到了这个时节,被夜间的寒霜一打,柿子的颜色变得格外红艳,从老远的地方看,就像一串串红色的灯笼。

    霜降之后的柿子,才真正变得好吃起来。

    霜降本身就有着吃柿子的习俗,至于习俗的来历,则是众说纷纭。有的说,霜降吃柿子,不会流鼻涕,也有的说,霜降吃柿子,防止冻耳朵。

    总之,无论是什么样的说法,都是那种小小的,琐碎的,生活中的“好事情”。

    就是古代人还不用的“小确幸”这个词吧。

    立春说,往年,每到这个时候,总会有小孩子悄悄地爬到树上,偷立冬种的柿子吃。这些我可就不曾经历过了,因为这只是我来到无聊斋的第一年,记忆里不曾有什么“历史”。

    不过想想那样的情景,也是挺有趣的。孩子们顽皮,自以为这边的主人不知道,可是谁会想到,这家的主人可不是普通的人物,有什么风吹草动是他们察觉不了的呢?

    只是他们都是对人类怀有爱心的存在,只会静静地做个看客,绝不会出来阻止罢了。

    门前的两棵柿子树无比粗壮,不知道究竟已经活了多少年头。说起来,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柿子树呢,作为果树的柿子树,在我的印象中一向都是细细弱弱的。

    既然这棵树是立冬种的,那么,即使在这个地方,他们也一定生活了很多很多年了。

    很遗憾,今年根本看不到小孩子跑来偷柿子,他们都被大人关在家里,保护起来了。所以今年,是我自己爬上了树,去摘柿子吃。

    其实为了摘柿子,人类在生活中早已制作出了十分科学的长柄钳。只要夹住柿子,轻轻一拧,就可以完好无损地摘下来。柄够长的话,多么高处的柿子都能摘到。

    不过我还是觉得爬上树去摘着吃更有感觉,本来就甜的柿子似乎变得更甜,一边吃一边把柿子种“噗”地吐到树下,感觉很快意。

    霜降的日子,又怎么可以不吃柿子呢?

    出乎意料的,这些天,竟开始有周围的普通人过来,专门讨几个柿子吃了。

    似乎是长久以来已经渐渐被现代人淡忘的传统,又开始重新被珍惜起来。

    大概人类总是这样吧,如果不是面临失去,就永远意识不到自己曾经拥有什么。

    有几个月了,天灾都没有出现,在正常的生活几乎停滞了的状态下,时间自然也就过得格外慢。于是人们就有了充足的时间思考,现在,我们的世界又渐渐地热闹起来了,几乎就要达到恢复秩序的程度。

    除了原本就维持着的最基础的市政供给,现在,人们又尝试着,开始了一些自己熟悉领域内的活动。比如,电视节目和无线电广播又重新开始发声,农田、原野里又有了人的踪迹,街巷再次焕发出生机。

    不过,这一次我所遇上的人们,哪怕是之前已经认识的,都已经显得与往常有所不同了。

    在电视节目里,在广播里,在网络上,凡是可以发出声音的地方,都有人在热烈地讨论着这大半年来骤然发生的一切剧变,而且,许多人开始对于人类近几十年来过于迅速又不顾一切的发展进行反思。

    我惊讶地发现,有些人对于目前情势的成因的猜测,甚至已经几乎接近了真实。

    也有人站出来,大声地呼吁,希望我们能够从现在开始,认真地守护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不要再因为自己的贪欲,对世世代代养育人类的世界进行伤害。

    在这其中,就包括之前我去拜访过的,一直在为“妖神纪”的到来做着准备的“瞿氏纸业”的老板瞿春华。

    当初就是他,为我带来了非常珍贵的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我父亲的消息,甚至让我拥有了一个机会,在另一个世界里与我最为思念的父亲见了一面,这些对于我来说无比重要,所以,他算是对我有恩,我也一直在关注着他的消息。

    想不关注都很难,因为他的形象经常在电视和网络上出现。

    他虽然亲身经历过末世的来临,但却并不认为未来是一成不变的,所以,他一直在高声呐喊,呼吁人们珍惜自己脚下的土地。

    其实,自从五年前,获得了一次新生的机会开始,他就已经在不计成本地投入,致力于让污染严重的造纸业降低污染程度的研究了。

    对于他,我一直非常敬佩。因为在我的想象中,如果提前知道未来很可能是永恒的黑暗和绝望的时候,人最容易陷入的状态其实应该是彻底的消沉。

    另一个坚定地付出努力的人,就是我们酒吧的常客,那个柔弱的姑娘——白合欢。

    不过对于她,我已经不再感到意外。通过相识的这段时间的相处,我早已发现,她貌似柔弱,但内心却很坚韧,而且,似乎也一直在变得越来越坚强。

    这么说起来,一切似乎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当人类懂得自省的时候,我相信,我们的种族是一个可以创造奇迹的种族。

    但是,这个好的转变并没有减轻我内心的忧虑。

    那是因为,他们虽然在思考,在反思了,可是他们的双眼是被蒙蔽的,毕竟看不到这世界上被神秘的面纱笼罩的一切。

    在久远的历史中,灾难最严重的一次,一年之内血色的月亮出现了四次,也就是有名的“连环四血月”。而寄居于我体内的神灵曾经表示,当下我们面临的灾难,绝不会比过去曾经经历的任何一次考验轻松。

    所以,我预计,今年的血月,恐怕至少也会出现四次以上。

    至于到时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可就难以想象了。

    按照前面两次血月出现的日子简单推算,血月差不多每一季应该出现一次,而前两次出现的时间,又恰好是落在节气的当天。现在,距离上一次血月出现过去差不多三个月了,又到了秋天的最后一个节气,所以,霜降的当天出现血月的机率,恐怕还相当高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零八章 守夜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所以在霜降那天一早,我就给白合欢打了一个电话。

    “世宁哥?”

    接起电话,她的声音听上去很惊讶,毕竟我们虽然互留了电话号码,却几乎不会打电话。开始她还会给我打几个,后来她在某个夏天的夜晚对我说了那些话之后,也就不再给我打了。

    所以我会主动给她打电话,才让她感觉如此惊讶。

    “柿子熟了,”我说,“请你来这边吃柿子。”

    “柿子?”她更惊讶了,没想到我打电话是为了如此不值一提的事情,不过想了想,就恍然般地说,“哦,霜降啊!”

    “今年柿子收获得多,如果有时间的话,还想请你帮忙一起做柿饼。”

    “现在吗?”

    “嗯。”

    “好哦!”她愉快地答应下来。

    我抬头看看清晨的天空,天气甚至很晴朗,一丝异状都没有,不禁让我怀疑此前的经历是否只是一种错觉。

    如果今天入夜,血色的月亮将会出现,那我在那强大的自然之力面前,除了努力战斗,似乎也做不了什么。如果一切真的发生,那么无聊斋应该算得上这个城市里最安全的地方。我希望如果那些真的出现,白合欢可以留在这里,或许就可以保证她的安全。

    这才是我一大早打电话把她叫过来“吃杮子”的原因。

    在这座曾经陌生的城市里,在我的双眼看到人类所不能觉知的妖魔的身形从天空掠过的时候,有时会忽然想起她来,会有一点担心,她在这城市的一隅是否还平安呢?

    我不希望任何的噩运降临到她的头上。她毕竟是一个如此纯净美好的女孩子。

    并且是我在这座城市中收获的一个可以称得上“朋友”的存在。

    “今天有一个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演讲哦,我本来想去做志愿者的!”白合欢进门的时候笑眯眯地说。

    “啊,抱歉,我不知道。”我虽然口头道着歉,心里却并没有什么歉意。

    “没关系世宁哥,吃杮子也是霜降很重要的事情呢!我很开心,很感谢,而且我也很想吃这边的杮子,一定很甜。”

    虽说听上去像是客套话,但她说得很真诚,而且,看得出,她是真的发自内心地愉快着。

    “我也觉得很奇怪,今天为什么会有这种主题的演讲。不过听说,在很久以前的古代,军队在霜降这一天确实会有隆重的收兵仪式的。等冬天到来的时候,连作为杀戮武器的军队,都会被雪藏起来了。”合欢说。

    “难怪呢。”我恍然大悟。

    所谓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虽然描述的是农业种植的一般规律,可是其他的许多事情,也自然地遵从着这样的发展变化吧。

    冬天收兵,养精蓄锐,是为了来年更好地展露锋芒。不过,这同样也是一个反思的好时机,正因为重新开始审视这些千百年来的传统,才会想到在今天举办那样的演讲会吧。

    希望这些关心着人类命运的人,在这个日子里,能够一切遂顺、平安。

    无论将会发生什么,我也会尽力的。

    此刻能做的,唯有祈祷,以及叫上白合欢一起,把多出来吃不掉的杮子处理好,一串一串地挂在院子里,等着它们晾成干。

    因为,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会出现什么异常情况的时刻,通常总会发生在晚上,阳气消散,阴气上升的时候。

    合欢是个相当聪明的姑娘,一定已经觉察到了我请她来绝不可能只是为了吃两个杮子,以及做什么杮饼。正因为如此,她在我们的酒吧里消磨了整整一天的时光,也并没有提出来要告辞回去。

    这种感觉很轻松,不需要我绞尽脑汁地去编出一些什么理由来哄骗她。她只是十分配合地遂顺着我的心意,根本不用我多花任何力气。

    因为气氛轻松,所以时间的流逝也就变得不知不觉,转眼天色就暗了下来。

    周围万簌俱寂,现在的城市,在入夜的时候总会显得格外黑暗,而且绝少人烟。

    我对合欢说:“今天晚上酒吧停业了,一会儿我们有可能会出去办点事,酒吧也就没有人照管了,想麻烦你帮我们看一下宅子,可以吗?”

    合欢点了点头,不过眼神中闪过十分明显的疑惑。

    “你只要留在里,如果有什么异常的情况,给我打电话就可以了。不过,不需要害怕,这里平时很安全的,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请你来,就是为了以防万一。这边有可以休息的客房,要是累了,去休息就可以。”我叮嘱道。

    合欢眼神中的疑惑更加浓郁,不过,她依旧是什么都没有询问。

    我带着她,把后院的地方全都走了一遍,给她展示了可以供她临时休息的客房,又带她回到她最熟悉的酒吧里。

    停业的酒吧空荡荡的。这种适合灯红酒绿的室内装饰一旦没有了人,气氛就会显得有些怪怪的。

    我用遥控器把电视机打开。

    “你在这看会儿电视,另外,那边有书架的,有不少有意思的书。”我给她设计了一些用来打发时间的手段,主要就是为了让她能够乖乖地留在这里,不要到处乱跑。

    一会儿万一发生些什么,至少这个酒吧的周围,有立冬布下的结界保护着。酒吧的周围,已经逃过了无数次重大的劫难了,从很久以前开始——这是我最近才了解到的。

    毕竟丽卿她们开始在这条街道上居住的时候,不要说我,就连我父亲、我爷爷,都还没有出生呢。

    “世宁哥你放心,我哪儿都不会去的。你去忙吧,有什么事情我会打你手机的。”白合欢十分善解人意地说。

    我惊讶地看着她,倒不是因为她的善解人意,而是我借着酒吧里并不明亮的灯光,忽然发现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

    白合欢的身上有两个怪,这是我早都已经知道的事情。

    一个,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就有的,附在她的颈部,看上去像一支漂亮的银色玫瑰刺青,名为“飨赐纹章”,以真与善为食。或许正是因为它的存在,我才对合欢有着天然的好感和信任,因为这种怪只可能依附在心地纯真善良的人身上。

    第二个是后来生成的,尽管同一个人的身上被两只怪共生的情况异常稀有。第二个,是隰桑之燕,以暗恋为食,是一种悲剧型的怪。这只怪的生长应该是由于我的缘故,这让我一直感觉非常内疚。它现在还生存得好好的,并没有死去,说明合欢的心仍然在被我的存在所困扰。

    不过,现在并不是在意这些的时候。仔细地看一看,她身上的两只怪,此刻是不是显得有一些奇怪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零九章 繁星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借着酒吧里黯淡的灯光,我发现依附在白合欢身上的怪“飨赐纹章”闪闪发亮,甚至显得有一些耀眼。

    怪的存在,是依附于人类的,而人类的肉眼却看不到它们。我虽然可以自由地观察它们,但当我习惯了这世界的人类身上充斥着怪之后,也就很少去注意它们了。

    它们作为“寄生者”,正常情况下是一群不喜欢引人注目的家伙。

    “别动!”我忽然有一些紧张,不由得叫出声来。

    合欢被我突如其来的命令吓住了,呆呆地愣在原地不敢动弹。我清楚地看到附着在她身上的怪闪耀的银色光芒越来越亮,居然一点一点地剥离了她的身体。

    而在她头顶盘旋、跳跃的隰桑之燕,也发出一声声正常人根本听不见的鸣叫,振翅飞了起来。

    “发生什么事情了?你们要做什么?”我不由得失声问出来。

    自从我的双眼可以看到这些异样的生命,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见过了不计其数的怪。它们之中,有的可以使用人类的语言与我交流,有的则自始至终沉默,甚至像植物一样一动不动。白合欢身上生成的怪,显然就属于后一种。

    包括隰桑之燕,也从来不使用人类的语言,而只是像鸟类一样地鸣叫。隰桑之燕,我的身上也寄居了一只,虽然我不过是它的“领养者”。它以我的一点精魂——确切地说,是以白龙的一点精魂为食,维持着本不应该延续下去的生命。

    有时候,我也会逗逗它,它也会与我稍微地互动,但它可从来没有说过话。

    所以我看上去就像是在自言自语,而实际上,我也没有得到任何的答案。

    只是眼睁睁地看着合欢脖颈上那个美丽的银色刺青剥离下来,像一缕幽魂似的,轻飘飘地向上浮起。与此同时,隰桑之燕也振翅飞起,不仅是合欢身上的那一只,还包括我自己身上的那一只。

    合欢身上的怪并没有与我作任何沟通与交流,但是我身上的那只隰桑之燕却在我的肩头不停地跳动,啘转地鸣叫,似乎有些依依不舍。

    我惊诧地感觉到,它似乎在与我道别。

    “你要去哪儿?”我问它。

    但它自然是不会回答我的,它只是在我肩头跳动了几下,就扇动翅膀飞起来,与合欢的那两只怪会合在一起。

    然后,它们就一起飘飞起来,飞出了窗口,一直向更高的高空飞去。

    外面的天色已经浓黑如墨,但是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那是一种十分奇特的黑,黑得令人不安。

    飞出窗外的三只怪,身体是包裹着幽幽光芒的,它们飘出窗外,越飞越高,看上去就像几颗小小的星星。

    “世宁哥,你怎么了?”我耳边传来合欢焦急的问询声。

    应该是刚刚情急之下,吓着她了。毕竟她什么都看不到,一定会觉得我在像精神病人一样自言自语。

    “没事的,”我说,“以后再向你解释。你在这边等着我,如果累了,去休息也可以,不要离开就好!”

    合欢犹豫了一下,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开门出去,走到大街上,又开始快速地奔跑,脚尖轻轻一点,就窜上了附近最高的一处房脊。

    在这里,我看到了令我惊讶无比的特异景象。

    无数闪亮的繁星,从大地的不同角落冉冉升起,缓缓地向天空上升而去。

    那景象非常奇特,也非常美丽,是言语无法形容的奇特和美丽。

    我心里很清楚,这正是它们——就像我和合欢身上的怪忽然脱离了我们一样。我眼中所见的每一颗“星星”,都是人类身上寄居的一个怪。

    “这……究竟是怎么了?”我声音颤抖地问询寄居于我身体的那一位。

    这一次,他居然回复了我。

    “世宁,这是世界上所有的怪决定为人类的存续作出的牺牲。”

    “牺牲?”

    我倍感惊讶——这么说,它们是选择了这同一个时间,决定离开自己的宿主——这也就意味着牺牲自己的生命吗?

    是的,我的身体也已经与世界的异变产生了共鸣。我感觉这些怪飞升到天空之后,形体逐一发生了消解,化成一种特殊的能量波动,包围和环绕了我们生存的世界。

    我感觉这世界确乎是发生了些什么变化的,但具体是什么,我却又说不出来。

    我相信白龙对我说的是真的,但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相当诧异。

    因为根据我的了解,这世上的怪可并不仅仅代表着“善”,有许多怪都是以恶意和负面情绪为食的,甚至,据我观察,是代表着“恶”的怪占据着多数才对。

    即使是这样,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最终仍是在这个危难的时代作出了牺牲种群,保住宿主种族的决定吗?

    看上去很有一些唇亡齿寒的意思。

    “它们现在虽然是牺牲全体,但并不意味着种群的灭绝,要知道,只有人类的灭绝才意味着它们真正的灭绝。”白龙解释道,“我想,这应该是灵御神的意思。但是,如果不是这个种群自愿的话,灵御神的指令也不能实现这一步。”

    “灵御神?”

    “就像魔御神一样,是统御自然普通生灵的至高规则本身。怪的位阶,高于普通生灵,却又低于妖,不能由妖御神统辖,所以仍然归灵御神支配。如果灵御神现在作出了这样的决定,那么,或许情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也说不定。”

    我不知道灵御神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有时也像言非那样,化为一个实体形态,来与我们交流。不知道他是不是就蕴含于自然万物,在风里,在水里,在我们呼吸的空气里。相较于魔御神,我相信灵御神恐怕是与人类的关系更为亲近的存在。

    这样想来,世界上有魔御神、妖御神、灵御神,作为人类这个大的族群,身后却并没有守护神的存在,这其中又有着什么暗示的意味存在呢?

    如果灵御神下达的指令是要保护人类的,那么也就意味着,我们还没有被自然规则彻彻底底地抛弃吧?

    我站在房脊上,望着数量众多的怪形成的璀灿星河一点一点熄灭于夜空,不由得内心充满感慨。夜风很冷,我却浑然不觉。

    我相信今夜本该出现第三次血月,我已经为之做好了充分的战斗准备。

    但是,我一直这样守候到黎明,那猩红欲滴的血月最终仍是没有出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一零章 大事纪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立冬

    很意外的,第三次血月并没有出现,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出现。霜降那一天没有月亮,从那以后,很长时间的夜晚都没有再出现过月亮。

    可是,一切并没有结束,妖魔仍在世界上横行肆虐,每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我都需要投身于与妖族和魔神的战斗之中。

    我要求白龙神不要再控制我的身体,我希望能够与他一起战斗。

    我感觉自己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了起来。

    还有一件值得记忆的事情。有一次,我们在抵御妖魔对人类袭击的时候,在山林中发现了一处散发着神秘力量的结界。在白龙的指使下,我潜入了结界,看到了令人惊讶的事实。

    魔御神、妖御神和灵御神居然在结界中集会呢!

    我不知道这三大巨头为什么竟会聚集在一起,他们在商议什么,打算做什么,他们最终也没有告诉我。

    我只是发现,那位化为人形的妖御神大人,似乎一下就看透了我体内藏着的秘密,而且,忽然就对我翻脸了。

    “我们之间的恩怨,不要说区区几千年,就算是再过几千年,几万年,也不可能算得清!”妖御神已经顾不上自己的身份,怒气冲冲地对我吼道。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三千年前,白龙神为了救丽卿的性命,曾经抢走了妖族的至宝“生命之源”。大概也就是因为如此,白龙才会受了天谴,被禁锢在冥河的下面吧?

    对于白龙的牺牲,丽卿似乎是并不知情的。

    水始冰,地始冻,雉入大水为蜃。不知道是不是怪作出了牺牲抉择的缘故,节气的“三候”,似乎重新开始出现了。

    ***

    小雪

    这个时节的无聊斋,表面看似一如往常,可是他们每个人给人的感觉又似乎是如临大敌。

    有一天,丽卿忽然帮我打好了包裹,希望我离开无聊斋,回到自己的家里去。

    我感到十分惊讶,这才意识到,她并不是第一天明白自己的责任。自从白龙神用妖族的至宝和自己的神之血挽救了她的生命,她就变成了一个居于妖族和人类之间的中间人,一直居住在妖界和人界的边缘,维持着双方的平衡。

    现在,她希望我离开,我明白,这大概就意味着一场生死攸关的决战在即了。

    我拒绝了她让我离开的要求,并对她许下了生死与共的誓言。

    我当然知道,寄居在我体内的那一位也是这样想的。

    ***

    大雪

    虽然已经到了冬季,第三次的血月依然没有出现,这让我看到了希望。

    但是,人类却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因为世界忽然出现了魔神的暴走。

    魔神道似乎产生了终极的混乱,魔御神丧失了支配地位,无论是哪个支脉的魔神,都变得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意识里只剩了对于暴力和血的渴望。我明白这是那个由于世界秩序倾覆而生成的魔神——“无名君王”的力量形成的。

    我们的邻居后卿为了避免丧失自由意志,成为他人利用的工具,趁自己的意识还清晰的时候,将古玩店化为一个巨大的牢笼,把他自己和他的族人全部封印起来,准备静待这场浩劫的结束。

    封印术实施之前,后卿来向丽卿道了别。还是像我亲眼所见的他们的第一次会面一样,两个人见了面便话不投机,呛了起来。但是最后,后卿说:“不能与你携手御敌,我很难过。”而丽卿低低地向他道了一声:“保重。”

    我明白,当封印解除的时候,恐怕已经不知是几百年几千年之后的事情了。对于他们来说,或许只是一段漫长的不能相见的时光,但是对于我来说,这一别大概就是永诀了。

    ***

    冬至

    战斗持续了很长时间,各方势力交织在一起,使情势显得异常惨烈。

    以魔神为主体,食人妖紧紧追随的大规模肆虐,再一次给人类的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由于是完全看不见的敌人,所以人类又一次陷入了恐慌之中。但这并不是全部,有越来越多的人类,在巨大的危机面前迸发出了难以想象的勇气,不停地从各种异像之中寻找存在的真谛。

    全世界的捉妖师、猎魔者和食怪者全都联合了起来,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不顾性命地与妖魔战斗,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保护人类的安全。而我,终于也找到了自己作为唯一的一名“融合者”而存在的理由。

    我的体内,寄居着我们这三族血脉的始祖。在白龙神力量的控制下,我与我自己的家族,与世界所有的拥有异常血统的战士们全部联结在了一起,并且,成为了他们背后存在的“母体”,源源不断地把变得越来越强的战神的力量传送给了他们。

    丽卿一直遵从白龙的心愿,不遗余力地保护着人类的世界。我们终于联起手来,投身激烈的战斗。在战斗中,我们不断地吸收妖魔的精魂,力量变得越来越强大。终于,在力量实现了突破的一刻,我们觉知了造成妖魔暴走的背后根源——无名君王的藏身之地。

    当我们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在吸取世界之核的力量,变得难以想象的强大。我与白龙,以及无聊斋的诸位,与无名君王展开了激烈的战斗。

    由于无名君王变得太过强大,我们力量不足,陷入绝望境地。最终,是白龙违逆法则,借用了神之力,引来天罚,在我们的共同合力之下,一举击溃了无名君王。

    但是这一举,使白龙彻底丧失了神格,堕入魔神道,并且又一次在我体内陷入了静默。

    ***

    小寒

    我们回到原来的世界里,开始收拾和重建被战火毁坏的酒吧。

    对面的古玩店已经隐匿了形迹,即使是我的双眼,也已经无法看到它了,这令我感慨万千。

    我明白,灾难已经暂时不会出现,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的最终结束。

    人类开始觉醒,世界重现生机,也许下一个春天,一切都会向着更有希望的方向发展也说不定。

    但是我知道,在我们的头顶,永远悬挂着无形的达摩克利斯利剑,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坠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一一章 大寒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一场大雪,下了几天几夜,把周围的一切都遮盖住了,整个世界变得像白玉一般无瑕。

    这座城市,位于中南部,许多年都不见这么大的雪了。

    在大雪的覆盖下,一切都似乎变得和平与静谧。

    无聊斋已经重建完毕,大概不久就会重新开业的。我看着他们几个一直都在像普通人类一样地忙忙碌碌,不由得心生感慨。

    同时,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迷茫过。

    我以为在这一年中已经看透了自己的使命,但是,人的心思毕竟是复杂的,每一个阶段度过之后,就会产生新的迷惑。

    我并没有离开的想法,相反的,如果失去了这个地方,我反而会感到失去了人生最重要的心灵栖息地。但是,总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因为自从我来到了这里,平和安定的生活似乎就已经是不再属于我的。

    入夜,我一个人打开窗,借着灯光望着外面的雪景,任由一年中最冷的寒风挟着雪花飞进我的窗口。

    这时,我听到一个声音在呼唤我。

    “世宁……世宁……”

    声音飘飘渺渺的,似乎就在耳边,又仿佛来自于很远很远的地方。

    “你去哪儿了!”我不由得大叫出声来。

    声音很微弱,有些扭曲,但那种感觉是不会错的,这一定是再一次从我身体里失去了存在感的白龙在呼唤我。

    “你还在那里吗……有什么办法……”

    我在想,有什么办法可以把他救出来吗?但是又想到,上一次能够成功地侵入了冥界,还是借助了魔御神的力量,这一次,我又有谁的力量可以借用呢?

    而且……

    “你还好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我知道,他是我们所有人的恩人。在那至关重要的一役中,他使用了不该使用的力量,拯救了大家,自身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那一瞬,我相信所有人都在夜空中看到了一瞬间定格的无比巨大的白龙的影子。

    那其中,一定也包括丽卿在内。

    后来,我不知道丽卿是如何克服那种剧变的心情的,总之她现在看上去还算是平静如常。或许是因为数千年来,她一直在相信着,从来就没有失去过信念,以后也不会。

    反正对于他们来说,大不了就是更漫长一些的等待。

    “世宁……”微弱的声音从彼岸呼唤着我,“我已经丧失神格,所以,神族设下的禁锢反而困不住我了。”

    “那就是说,你有机会出来吗?”我一喜。

    “是的,但那需要我收回你身上的全部力量,包括你的血肉,那样的话,你会死的。”他顿了一下,说,“我不会这样做。”

    我愣住了,忍不住开始思考,如果需要我付出自己的生命,才能换取他的回归,我会答应他吗?

    但是,他似乎并不需要我得出这样的答案。

    “世宁,今日大寒,时空错乱,所以,我发现了另外一个机会,才会来找你。如果要抓住这个机会,需要你的帮助。”

    “我能做什么?”另一个机会的意思,就是不需要我去送命吧?

    “我需要一扇门,”他说,“从冥界通往现世的门。这扇为我开启的门,这世界上只有你才能打开。”

    只是开启一扇门而已。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确实并没有什么可犹豫的。

    “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白龙却又一次犹豫了,沉默了片刻,说:“世宁,我需要你作出一个选择。”

    “记得每一个节气的时候,我请求你收集的那一件她的物品吗?”对于白龙来说,“她”的名字似乎一如既往地难以启齿,“她的物品对于我来说,有着很大的力量,而在特殊的日子收集的物品,又有着不同的含义。”

    我点了点头。一开始,在节气的当天藏起一件丽卿用过的东西对我来说是很困难的。不过后来,随着我力量的增强,就没有那么困难了。虽然在我体内的他此后不再向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可我竟鬼使神差地把这件事情坚持了下来。

    现在,在我房间的某个抽屉里,已经被这些“偷来”的东西塞满了。

    “我需要的,是用这些东西来列一个阵,然后,需要世宁你的力量,来帮我开启通往现世的大门。不过……”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下去,“如果你这样做的话,就会耗尽你体内所有的异能力。从今往后,你将变成一个普通的人类。”

    我愣了一下。

    “普通的人类……就是说,不能再与你交流,不能再看到那些奇怪的东西,或者是……不能看到——她们吗?”

    不能再看到无聊斋,不能再与立春立夏他们像从前一样地相处,不能自由地看到……丽卿吗?

    这个决定来得太猝不及防,如果我答应了,那么今天,或许就是我与他们缘分终了的日子了。

    白龙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因为我的问题的答案,都是一些显然易见的事情。他只是说:“世宁,抱歉把这个决定交给了你。但是,这或许也是我与你的诀别。在你的有生之年,或许我只有这一次机会与你说话了,很想对你说,感谢你,感谢你这么久以来为我做的一切。其实,你怎样选择都是没有关系的,我只是想对未来的事,提前说一声抱歉。很遗憾,你的生命,长不过百年,而一百年的时间,对我们来说并不算什么。想道歉的是,当我察觉你的寿限已尽的时候,我会来收回你身上的全部力量,换取自己的回归。”

    原来,虽然把这样的选择交给了我,而他,似乎并没有认为我会选择将他救出冥河。

    或许,其实是单纯地来向我告别的吧。

    确实,一百年,对与他们漫长的生命而言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他们已经分别和等待了三千年,再多等一个百年,似乎也算不了什么。

    而一百年,或许根本用不了一百年那么久,就已经是我人生的全部了。

    说实话,自从来到了无聊斋,自从认识了丽卿,自从了解了自己家族的真实面貌,我还从来没有想过,重新变成一个普通的人类究竟会是什么样子。尤其是,当我明白了这世界根本就不像自己眼中所见的那样,我还能不能像以前一样,一无所知地淡定地活下去吗?

    在这一年里,我曾经暗自庆幸,庆幸自己来到了无聊斋,并且想着,要是这一生,就在这里度过,也是一件相当美好的事情呢!

    只是遗憾,我的人生实在是太短了,能够与他们相处相守,共同生活的时光,在他们的生命中短暂到甚至无法留下什么印记。

    再过去很久很久,他们还会记得我吗?还会记得世界上,有我这样一个短暂的生命存在过吗?

    从来没有想过,可以相伴的时间其实竟只有连我自己都觉得太短太短的一年。

    我打开抽屉,开始把抽屉里储存的丽卿的物品取出来,一件一件地放在地上。

    “世宁……”我听到白龙轻轻地呼唤了我一声。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可以做到这件事,我又怎么可以不做呢?

    我明明知道,丽卿的心里是如何思念你的。而你,应该也是一样吧?

    我的生命的长度,对于你们的生命来说,或许确乎是弹指一挥,可是对于两颗思念的心来说,哪怕多一秒都是煎熬。

    用一颗人类的心,我能够透彻地理解这一切。

    我原本觉得,应该去与丽卿他们道一下别。但是想了一下,又觉得心中酸楚。如果到时候不知该说些什么的话,还是不要徒增伤感了。

    毕竟他们每一个人的音容笑貌,都深深地镌刻在我的心里了,永远也不会离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一二章 又一个立夏(终)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时光荏苒,自从那件事过去,转眼就过了三年半。

    我依然生活在这座城市,周围物是人非,但是酒吧却依然热热闹闹地开张着。

    是我把酒吧开了下去。

    丽卿,立春,立夏,他们全都已经不在这里了,那一夜的变动之后,他们就全都失去了踪影。我想他们都有各自需要完成的使命,当他们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或许会回来看一看我也说不定,只是那时候,我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一个未知数了。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夜晚,或许是冬季最冷的一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雪。我与白龙一起打开了那扇连通着冥府与现世的大门。白龙从那里面走出来,一袭白衣,化为我所熟悉的人类的形态。我们曾多次在梦中相逢,但是他的形象,从来没有此刻这般清晰过。

    他望着我,沉默不语,隔了很久,他优雅地低头,向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然后,他的身形就一点一点地消失在空气里。

    我想,这就是我所付出的代价,就从那一刻起,我再也看不到任何异常的东西了。

    但是他的心意我却能够理解。他并没有想到我会作出这样的选择,这样的选择,并不像是人类的选择,但却又是只有人类,才能作出的选择。

    从那一天起,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也没有见过丽卿,没有见过无聊斋的任何人。他们都像平地消失了一样,就连周围的人的记忆中,也都再也没有他们,就仿佛他们从来没在这世上存在过。

    而这栋酒吧,从此也就变成了普通的酒吧,再也不会在每一个节气的当天变成“无聊斋”的样子。

    不过,这个酒吧从此就成为了我的酒吧,我努力地把它经营了下去。

    一开始,是因为猝然而至的失落感和不知所措,后来,随着时光的流逝,我想我还是需要再一次认真地思考自己的人生道路。

    这短短的几十年,看上去似乎不值一提,但对于我自己来说,这就是全部了。

    我虽然一直努力地适应,但我觉得自己其实并不适合命运赋予我的稀有的血缘,也没有那份勇气承担过于强大的力量带来的责任。当我的力量被收回,从我的身上消失的时候,想必在世界的另外一个角落,这份力量会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觉醒。希望他是个正直而善良的人,心灵足够强大,能够承担起这份保护人类世界的重任。

    这样一想,就觉得现在的结果,对于我来说,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至于心中那些无法逃避的伤感和难过的情绪,则只能交给时光去疗愈。

    现在的酒吧,表面看上去就是一个普通的酒吧,来往的也有许多普通的客人,但实际上,在那些“非正常”人类才能登陆的网站里,这家新兴的叫作“聊”的酒吧,名气可是相当大呢。

    这家酒吧,已经成为世界知名的捉妖师、猎魔者和食怪者的集散地。这里每天产生着大量的信息交换,甚至可以为这些人类的守护者提供必要的资源和装备。在传说中,这里的老板很神秘,但是谁也不知道,这里的老板其实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普通人。

    也有传说,说是每到节气的当天,这家酒吧总会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在这里祈福,常常会有意外的收获。

    所以每到节气当天,我们的酒吧里总是挤满了人。

    这时候我总是非常的感慨——从前,每到节气这一天,我们都是停业的,而现在,在人们的热情之下,我似乎根本没有办法停业休息了呢。

    而每个节气,我依旧是按照当时的样子,依习俗认认真真地度过,也会把这些分享给来到酒吧的顾客们。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格外地想念丽卿,并且会在梦里梦到她。

    现在的她,一定是很幸福的吧,无论他们还将共同承担多少困难。

    不过,每到节气,我确实觉得自己的院子里有些怪怪的,就好像有些什么我看不到的东西在眼前活动似的。

    虽然看不到,却依稀有所感觉。或许我身上的力量虽然消失了,可是那种由于了解而产生的特殊的敏感,却还是留了下来。

    在这种时候,我总会想起从前在这个院子里,那些奇形怪状的妖们聚在一起,饮酒作乐的样子。

    所以我也总会在这些特殊的日子里,在后院摆上几壶酒。有时候,壶里的酒会变少、变空,也有时候,后院的屋檐下会莫名地出现新鲜的小堆瓜果。这些事情在别人看来是十分怪异的,但在我看来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这么久以来,一切之所以能够顺利地发展,除了背后有着我的家族的支持,还有白合欢一直在默默地帮助着我。

    她像普通人一样,头脑中关于丽卿他们的记忆全部都消失了,可是对于我的感情却似乎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她似乎也感觉到了一切都发生过莫名的巨大变化,然而她什么都没有提起,只是一直默默地帮助和关照着我。

    时间过了这么久,我与她之间已经非常熟悉,熟悉到就像亲近的家人。有时候远远地看到她在酒吧里忙碌,竟然有种心安的感觉。

    如果,她不是现在这样抽空过来,而是一直留在这里的话,或许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这些天,我一直在认真地考虑,是不是可以把一切都告诉她,试着……认真地交往一下?

    想到这些,心里就有些乱。今日刚好又是一个立夏,天气开始燥热,我的额头渗出了汗水。

    “这个,你会想念的吧?”我把窗打开,让风透进来,并把一盒章鱼烧放在窗台上。

    这曾经是立夏最爱吃的,他总是用各种方法暗示我绕路去那一家给他买,却又总是不肯直白地说出来。

    今天路过那家店的时候,还是不自觉地买了带回来。

    你们现在都好吗?一定都是平安和快乐的吧!

    我发现,虽然时光可以让情绪变得柔和而宁静,却不会令思念和祝福减少分毫。

    当我低头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纸盒子里的章鱼烧是不是少了一点点呢?

    是我的错觉吗?

    我愕然地抬头,感觉是不是有谁正蹲在窗口,用一双猫一般的眼睛凝望着我。

    但是仔细地看一看,却又什么都没有。我抬起一只手,去摸了摸窗台那里的空气,触手空虚,什么都摸不到。

    我不由得露出了一个微笑。

    没有关系,一切都会很好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当我懂得使用心灵之眼去观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世界已经向我展露了真实的容颜。我的世界,也早已变得与众不同了。(全文终)自适应小说站xsz.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