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帝的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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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禅和尚每天都会诵经到很晚,没过三更天不会入睡,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
苦禅是一个和尚,一个已经有七十八岁的老和尚,眉毛已经全白,眼睛深邃平和,满是皱纹的脸上总是挂着慈祥的微笑,即使是在诵经的时候也一样,整个儿看来就像一名普普通通的老人,但那是对不认识他的人而言。
身为少林寺达摩院研习,内外精修,功夫深不可测,不眠不休几天都不见得有事,何况只是三更天,但是今晚他却早早的睡下,就在诵经室,诵经室是用来诵经的,所以当然不是苦禅和尚的禅室。
室内不知何时多出一个黑衣人,未见门窗开动,也未闻有风声响,黑衣人就这么突然出现在苦禅的背后,在他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点倒了他。
黑衣人点倒苦禅后却再无甚动作,只是静静的站着细细聆听,诵经室没了和尚的诵经声,也只能变得静悄悄,静得黑衣人能听到他能听到的一切声响。
黑衣人站了许久,之后动了,双脚离地向右侧墙壁飘去,如同滑翔的风筝,明明他的衣物在摆动,却没见有半点声响发出,难怪苦禅和尚没能听到他的声音,没人能听到没有声音的东西。
黑衣人身形飘忽,速度却奇快,绕着诵经室墙壁不断转圈,双手不时在墙上摸索一阵,他的手快得比他的身形还快。
——这样的轻功,这样的手法,江湖中也只有一个地方出现过。
突然,黑衣人停下身形,双脚落地,举手往他面前的墙壁一掌拍下,墙壁应声而破,一个黄橙橙的物件顿时被他取在手里,同时背着身子看都不看方向,猛地往后飘去,犹如有人绑着他的腰将他往外拽一样。
当然没人拽他,是他自己要退走,因为头上突然有人出现,准确的说是一只爪子,宛如龙爪,刚猛绝伦。来人不单瞒过了苦禅,更瞒过了黑衣人,直到黑衣人拿到手中之物时,才漏出些微破绽,被黑衣人所察觉。
来人一身灰衣,蒙头遮面,只留一双眼睛,仅仅一个对视,黑衣人就被灰衣人的眼睛所吸引,灰衣人的眼睛饱含的沧桑太多太多,也太过麻木,沧桑麻木得让黑衣人着迷。
灰衣人龙爪收起,朝着黑衣人又是一掌拍下,这一掌好不雄浑,掌力未到,黑衣人已感胸口呼吸不畅,顷刻之间,灰衣人的掌力如怒潮般汹涌而至,黑衣人顿时陷入一个两难境地。
是撞破门窗或破墙而出还是硬拼这蓄势已久的一掌?无论是哪种,都会发出巨大声响,引来此间主人,不同之处不过是门窗墙壁和浑厚掌力的区别罢了。
只是一个念头的时间,黑衣人做出决定,那比他轻功还快的手,迎上了灰衣人这澎湃的一掌,下一刻,两只手掌印在一起,嘭的一声,真气猛地往诵经室四周涌动,搅得室内不得安宁。
灰衣人只觉得气血汹涌,差点没从口中喷出,连退两步才缓过这一口气来,看向黑衣人的眼睛终于有了感情,却是一丝骇然。
——在他心中可能从未想过这一掌会被如此简单的挡下吧!
黑衣人亦是后退几步,但却早有准备,借由他诡异的轻功身法卸掉了些真气,更借着灰衣人这一掌的推力,撞破诵经室大门,凌空飘去,这也是灰衣人骇然的根本原因。灰衣人本想要追,但体内真气动荡,由不得他动一步,待到平息后更加不可能追上,因为他的轻功没黑衣人好,也因为此间的主人。
少林寺的主人自然是和尚,会武功的和尚,虽然现在的江湖已经甚少有人谈及少林寺,它似乎已经没落许久,但是只有一些江湖中的老人知道,少林寺从来没有没落,因为少林寺的七十二绝技从来都还在,甚至已经更多!
夜晚的少林寺少了些圣地的庄严,却多了许多夜里的宁静,即使诵经室外诸多高僧在凝视戒备也一样,四大护法,各院首座,还有少林寺方丈苦海神僧都已在室外,灰衣人已经插翅难飞。
“阿弥陀佛,贫僧苦海,施主可愿出来一叙?”
任何人被诸多高手围着难于生逃之时,身边又有一个人质的时候都不会选择出来,但灰衣人却出来了,慢慢地拉开已经破碎的大门,慢慢地走了出去。
——或许他还有一些外人不可知的本事,自信能做到连东方麒麟都未必能做到的事。
东方麒麟何人,一剑荡九州,只身闯幽冥,不死逍遥客,东方麒麟儿,从没有人能在二十又五岁有这样的剑法修为,也没有人敢一个人一把剑就闯入令人闻风丧胆的幽都,更没有人能在幽都主人的青冥宝剑下存活,但他都做到了,不单做到,而且还做到了更多。
但灰衣人明显不是东方麒麟,他出来后来到苦海神僧面前,拉下蒙布,轰然跪下,却是一个满脸疤痕的中年人,那疤痕是刀剑所划,交错混乱且很深,可想伤他那人何其恨他。
“请神僧救救我那苦命的女儿,若能救得她不死,我愿佛前叩首千百年,致死不悔!”灰衣人说完拜倒在地,已是泪流满面。
“阿弥陀佛,施主且先起身,若是为救人而来,贫僧有何不救之理?”苦海肯定地说。“只是这样擅闯我少林山门,打搅佛家清净却是不妥,不知我那苦禅师弟可还安好?”
灰衣人躬身说:“请诸位大师见谅,在下心急女儿伤痛,才会行此下策,苦禅大师是被一黑衣人点倒,在下……还未看过,实在惭愧。”
“哦?还有一人来过?”
“是,还有一人。”
“那此人何在?”
“与在下对了一掌,在下不敌,对方已经远去……在此之前,在下看见他从一处墙内取走了某物。”灰衣人不敢隐瞒,他确实有个女儿,也确实需要人来救。
“禀师傅,苦禅师叔并无大碍,被点了昏睡穴,只是弟子学艺不精,并未解开。”海智是苦海的徒弟,在灰衣人出来之时奉命进了诵经室。
听了徒弟的话,苦海并未如没事般轻松,却是脸色大变,往前一踏,待到其他人回过神来时,他人已进了诵经室。灰衣人也是脸色大变,心下暗想,那黑衣人莫不是用了什么特殊手法点倒苦禅大师,待到解穴不对才伤到他?
若真是这样,当真是有口也说不清了,灰衣人苦笑,满是伤痕的脸显得更加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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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雨过山头雪,狂风遍地起黄沙。
六月的雨已经下过,八月的雁门关外只剩狂风和黄沙。
每到八月,龙门镇总会迎来很多江湖中人,不为别的,只为一睹南剑和北刀的风采。
每到八月,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都会来龙门镇坐上一天,只是在八月,谁都不知道是哪一天,可能是第一天也可能是最后一天。
没有人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来龙门镇,又为什么会选择八月来,尽管不知道,但从第一天开始就会有江湖中人陆续来到这个龙门镇。
从这一天开始,龙门镇的客栈生意总会特别红火,一直持续整个八月,然而人虽然很多,但是龙门镇的客栈房间却从来没有满过,因为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要来,每间客栈都会留出两间客房给他们。
今天是八月的最后一天。
所有人都在翘首以待,他们知道南剑北刀一定会来,二十年来他们从来没断过这个约定,所以在最后一天,他们一定会来!
龙门镇进来出去只有一个门,一座石门,一座被风沙刀剑刮去大半的石门,过往旅人都唤它做龙门。
今天龙门下走进了一个人,一个妇人抱着一个小孩,小孩趴在妇人肩头,闭着眼似已睡去。
妇人皮肤粗糙,手指壮实,黑发洒落间可以发现有些许银丝飘过,是个穷苦妇人。她抱着小孩面无表情地一步一步走过了龙门,走进了龙门镇,又一步一步走进了第一家客栈,又出来,又走进了另一家。
她们注定不会住上客房,因为每家客栈都只剩下两间客房,是留给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的。最后妇人又走到了龙门下,依然是面无表情地抱着小孩,就在那里站着。
没人去打扰她们,因为这里是江湖,江湖永远是最危险不过,所以永远不要去打扰可能是最危险的人,所以妇人依旧站着,小孩也依旧趴着。
时过响午,龙门镇外依然只有黄沙烈日,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也依然没有来.
从龙门进去的第九间客栈里却走出了一名小厮,手里端着一个食盒,走向龙门。小厮年方二八,容颜俊朗,步履灵活有力,是个老伙计。
为什么是第九间客栈?因为它的主人,它的名字,它的名字也叫龙门。龙门客栈不是那个龙门客栈,此界也不是那个地界,但江湖还是那个江湖。
此间的主人也不叫金镶玉,而叫金缕衣,同样是一个女人,一个绝美的女人,一个奇怪的女人。
相传这个女人拒绝过皇帝,皇帝却没有怪罪她,而是为她建了这座龙门镇,建了这家龙门客栈,传说整个龙门镇都该是她的!
所以她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她的伙计才敢走别人不敢走的路。
小厮来到龙门下,没有说话,也没特意去看那妇人,他的眼睛专注而有神,在门柱旁的石狮墩上放下食盒,取出了酒菜。
酒菜三菜一汤,外加一壶酒,一碗米饭。两个人只有一碗米饭,一个带孩子的女人需要喝酒!
小厮做完这些,留下食盒,转身就走,自始自终没说过一句话,只是经过妇人时不自觉地皱了下鼻头,和他来时一样。
妇人身上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江湖很危险,但似乎也没危险到一个小厮送个饭就会被人杀死的地步,所以小厮安全地回到了龙门客栈,继续他的生活,再平凡不过的生活。
端端菜上上酒打打扫,听着大侠们胡吹乱盖,偶尔施舍施舍过路的乞丐,再偷偷看几眼漂亮得不像话的掌柜,一天也就这样过去了。
然而这个月是八月,龙门镇的八月本来就不一样!
其实往年的八月他都是那样过的,只有今年的八月有些不一样,因为南剑北刀住进了他们的龙门客栈。
那个妇人和小孩终于有房间可以住了,因为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住进了龙门客栈,已经不需要其他客栈的房间了,然而妇人却没有去别的客栈,而是拎着食盒也走进了龙门客栈。
小厮见妇人进来,走过去想接回食盒,他现在很闲,两个大人物自然有他们漂亮得不像话的掌柜来招待,其他客人自然也和往年一样没有喝酒没有吃饭没有说话,就这么看着南剑北刀。
这是他前两年从其他客栈小厮那里听来的,没想到竟是真的。
小厮到底还是没能接过食盒,因为掌柜叫了他,一瞬间权衡了利弊,发现不听掌柜话的伙计不是好伙计,于是顺势拐了个弯来到了掌柜身后。
“掌柜的,叫我有事?”
小厮没有站在金缕衣的旁边或前面,而是站在了她的后面,使得金缕衣还要转过身来与他说话,这可不是个好伙计的眼力劲。
“你去厨房叫金总管过来,另外去我房间拿一坛鹤年过来,要最好的,不许偷喝!”金缕衣却不怪罪,似已习以为常。
小厮应了一声离去,自始自终都没有看过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一眼,南宫唤剑无所谓地品着茶水,北冥一刀却有点不满。
“你对这小厮似乎很在意?”
“哪里有什么在不在意,他是我店里的人,也就是我的人,我只相信自己人!”
北冥一刀笑了笑没再说话,和两人一起继续喝着茶,偶尔聊上几句。
龙门客栈里共有九张四方桌,现在全部坐满了客人,客人都在看着三人喝茶,客栈外楼上楼下路里路外围了一圈又一圈的江湖人士,也在看着三人喝茶,似乎看三人喝茶已经成为世间最美好的事。
所有人好像都忘了客栈内还有一个站着的妇人,还有那个依然趴着的小孩。
盏茶的功夫,后堂走进来一个胖子,一个很干净的胖子,尤其是他的手。
他是龙门客栈的厨师,没人知道他的名字,认识他的人都只叫他金总管,他从皇宫大内来,一个从皇宫里来的总管谁都知道是哪种人,但没人敢明说,上次说的那个人已经被关外的黄沙掩埋。
金总管朝金缕衣走去,路过那妇人和小孩时微微看了一眼,也同小厮一样皱了下鼻子,不过也只是如此,他的步子都不曾改变过,径直走到了金缕衣面前。
“小姐叫老奴不知道什么事?”
金总管对金缕衣非常恭敬,对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却只是看了一眼就没再正眼瞧过。
“金总管,我为你介绍介绍。这位高大挺拔,有点黑的叫北冥一刀,江湖人称北刀,他最喜欢喝酒和吃鱼,下酒菜你就做一道你拿手的脆皮鱼,别太辣,而这一位儒雅俊朗的胡子公子呢,叫南宫唤剑,人称南剑,他喜欢喝茶多过喝酒吃菜,等下就随便做点拿手的就行了。”
金缕衣一反常态说了很多,而且对两人似乎非常熟悉,也很随意。
南宫唤剑听了她的介绍,莞尔一笑,没说话继续喝着茶,他确实很喜欢茶,尤其是这里的茶。
金总管确认金缕衣话已说完,躬身说:“老奴明白,大厅里人多,只有莫名在怕不好收拾,要不要叫阿柴、阿酱出来帮忙?”
金缕衣抿了一下嘴说:“也好,顺道去我房里看看莫名是不是又在偷喝我的酒,去拿个东西都要这么久。”
“是,小姐,那没事老奴先去了!”待金缕衣点头后,金总管才躬身往后堂退去,真的是在退。
这样的动作很奇怪,所以在他离开后北冥一刀问金缕衣:“他总是这样吗?”
“他习惯了,也不想改。”
“你问过他?”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或许他愿意改呢?”
“如果是你,你愿意放弃练刀吗?”
北冥一刀闻言一愣,低头看着他的刀,不再说话,拿起茶杯又放下,他突然很想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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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当然有。
整个大燕皇朝除了天香客栈以外,每家客栈都会有酒,龙门客栈自然也有酒,而且都是难得一见的好酒,同时也是寻常人家喝不到的好酒。
江湖中人爱喝酒,但说到真正爱酒懂酒的人并不算多,真正爱酒的人喝的不是酒,而是其中的性情。
北刀爱酒,爱的是酒的愁;少林颠和尚爱酒,爱的是酒的伤,而崆峒派莫七爱酒,爱的是它的醉。
酒不醉人人自醉,他们都是伤心人。
金缕衣不伤心,她爱酒但更惜酒,只有惜酒的人才懂得品酒,才不会喝醉,喝醉的人一般都是伤心人。
同样因为金缕衣爱她的酒,所以她的酒都会用一个机关大箱子锁住,而且每天都会更换机关的种类,没有人知道她的机关到底有多少种。
因为她不单是个美得不像话的掌柜,还是人称天下第一机关师的掌柜。
天下间除了皇宫大内,龙门客栈是被江湖中人所公认的酒最好最多的地方,就在金缕衣的闺房,她的机关大箱子里。
她的闺房不是皇宫大内,所以很遭不要命的酒鬼惦记,尽管她的酒被无数机关保护着。
一些酒,比如莫名眼前这坛百年鹤年贡酒,这样的酒,天下间只有皇宫大内和龙门客栈有,而且一定不会多。
任何一个爱喝酒的人碰到这样的酒,都不会无动于衷。
任何一个酒鬼碰到这样的好酒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喝到。
从来没有人能从这里偷到酒,因为这里是龙门客栈,是金缕衣的闺房。
所以莫名很苦恼。
掌柜叫他来取酒,他今天也没有偷喝的心情,但是酒还是没了一半,他来的时候就没了一半。
这世间能破解天下第一机关师设计的机关的人不是没有,莫名就是其中一个,他能破解是因为他了解他们掌柜。
而现在又有一个同样很了解他们掌柜的人来了。
所以现在莫名很苦恼。
女人很大方也很小气,买东西的时候很大方,对珍爱的东西很小气。
金缕衣很小气,起码对她的酒。
机关大箱子里面的酒,摆放得非常整齐,唯独莫名要来取的鹤年贡酒被拿了出来。
在金缕衣闺房的桌子上,一个杯子,一壶酒,一个酒坛。
酒坛摆得很好,酒壶也一样,桌子上和地上没有任何酒渍,也没有脂粉体香。
喝酒的人似乎离开得很匆忙,而且应该是刚走,因为杯子里面的酒没有喝完且还在晃动。
偷酒的人不是酒鬼而是爱酒之人,莫名这样想着,拿起酒壶摇了摇,里面传出水流晃动时悦耳的声响,他喜欢这样的声音。
低头又看了看那杯没喝完的酒,酒香扑鼻,莫名突然想喝酒了。
女人和男人不同,这是从掌柜那里听来的。
女人很爱自己,任何女人只要有条件都会打扮自己,女为悦己者容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能进来龙门客栈偷酒喝,而且还偷到了的人,会没有条件打扮自己吗?显然不是。
所以这是一个爱酒的男人。
莫名是男人,还会破解金缕衣的机关,而且也是爱酒的人,所以他很苦恼。
当金总管进来的时候,莫名正在喝酒,喝那壶被倒出来没有喝完的百年鹤年,而且是坐在金缕衣床上喝的酒。
见到金总管,莫名还专门为他准备了一杯酒。
可惜金总管没喝,因为他从不喝酒,自从上次他喝酒误事之后。
“你喝了掌柜的酒?”金总管的脸上看不出喜怒。
“嗯,不喝浪费,酒非常好,是百年的鹤年贡酒。”
“你应该知道掌柜最恨别人喝她的酒,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
“嗯,我知道。”
“那你还喝?”
“不喝浪费。”
莫名回答得很简单,也很随意,一如他和他们掌柜说话一样随意,而为什么要简单?因为他要喝酒,再不喝等下就没得喝了。
金总管眼睛盯着莫名看了许久,莫名也喝了许久,还是在他们掌柜的床上喝着酒。
“小姐的床很舒服吧?”金总管突然这样问。
每当他和别人说话时带有“小姐”二字的时候,任何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已经非常生气。
金总管这人不常生气,但每当生气的时候,有些事已经没有了转圜的余地。
“唉,是很舒服,而且很香。”
“哦,既然舒服,那为什么要叹气?”金总管开始迈动脚步,向莫名走去。
莫名并没有动作,还是在床上喝着他的酒,但全身精气神都已经提到了极致,任何人若敢小觑一个江湖中人,那么那个人离死已经不远了。
莫名是一名小厮,龙门客栈的小厮,所以他也算是江湖中人,江湖中人一般都会武功。
自从踏足这个江湖,为了能活得更久更快乐,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所以他的武功并不弱,只是现在他面对的是金总管,一个江湖上排得上名号的人物。
“我在叹息这么美好的东西不一定有命享受!”莫名把最后一杯酒喝完才说。
“不错,没有这个命又何必一定要去享用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金总管意有所指。”小姐有两样东西不能动!”
“一样是酒,还有一样是什么?”莫名好奇地问。
“一样是酒,一样是小姐的床,任何想上小姐床的人都要先问过我的手。”
金总管的手真的很干净,也很白,白得曾经让金缕衣嫉妒,但就是这一双很白的手,一夜之间屠尽雁门关外游荡的八百一十二骑黑衣马贼。
黑衣是一个组织,遍布整个神州,可以是马贼,也可以是商旅,更可以是官员,而且绝对是很大的官员。
自那一夜后,黑衣的人就没有进过龙门镇附近百里之内,只因为金总管的这双手!
莫名看着金总管的手不说话,脸上神情变得有些落寞,嘴角泛起一丝苦笑,轻声自嘲说:“其实你可以不用提醒我的。”
说完一拳捶在了金缕衣的床上。
金缕衣的床是用最上等的金丝楠木雕刻而成,防蛀驱蚊,用特殊工艺淬炼,坚硬无比,不过此刻却被莫名看似不怎么用力的一拳给直接打穿,打到了床底,打在一个感觉是肉体的东西上面。
床下竟然有人!
莫名和金总管竟然早就知道!
以此同时,金总管也动了,脚没动,是他的手动了,那双白得像死人的手。像似抚摸情人的脸,他的手轻轻地拂过床沿。
承受莫名刚劲有力的一拳都没有任何反应的床底,受到金总管洁白如玉的手轻轻抚慰却马上爆发出一股强烈气劲,气劲瞬间将金缕衣的床震得粉碎,木屑满屋激射,穿透木窗瓦檐,飞出了房外,也飞出了一个粗犷大汉。
金总管停了下来,没有再出手,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因为莫名的手腕被对方抓在了手里,虽然他有点讨厌莫名,但还是停了下来。
“幽冥幻手?什么时候幽都的冷如霜冷大护法成了一个太监,还给皇帝老儿当了看门狗?”
说话的人身材魁梧,满脸的络腮胡子,眼睛如铜铃般鼓圆,皮肤和金总管的手恰好相反,很黑,连他的衣服都是黑色的。这样的人通常应该是个酒鬼才是,莫名想到了猛张飞,他一定很嫉妒金总管的手。
“黑衣!荡芒山的钱魁?”他知道来人是黑衣的人,但没想到荡芒山上以侠盗著称的钱魁,也是黑衣。
钱魁咧嘴一笑,露出黑红色的牙齿:“不错,正是钱某,二十年了,我终于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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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二十年前你在这里?”
金总管没有在意钱魁道出他的身份,却对“二十年”有着异乎寻常的敏感,不知是不是错觉,莫名感觉金总管的声音有些尖锐,虽然太监的声音本来就很尖锐。
“不,二十年前我住这里!”
住这里和在这里有着天壤之别的差异,尤其是对钱魁来说,所以他非常郑重地纠正了金总管的话。
或许有人会明白他这样做的缘由,但绝不会是房间里的这两位,莫名太年轻,不可能会明白一个人坚持了二十年的执念到底有多深远,金总管也不会明白,因为正是他迫使钱魁离开了他的家,所以他不可能会明白。
金总管沉默了,是真正的沉默,莫名甚至还看到他眼睛里的迷离,他人在这里,心却已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任何小觑一个江湖中人的人都活不久,可以再加一句,任何在战斗中失神的人同样活不了多久。
钱魁看出金总管是真的分了神,所以他毫不犹豫出手,抓着莫名的手瞬间收回又出拳,打在莫名心肺处,之后看也不看一拳打向金总管,这一拳朴实无华,简简单单,实际却蕴含着无上威能,它就这么直直地朝金总管而去,连同钱魁他的身体一起。
无论什么人,用二十年的时间来做同样一件事,那么他绝对能将这件事做得足够完美。
钱魁就是用二十年来一件事,练武,为了回到这个龙门镇而练武,所以他的武功很高,非常高。来之前他就曾经试过,在一条山道中一拳将偶遇的少林罗汉堂首座苦净禅师打死,又专门上崆峒山和莫七比了半个时辰的拳,之后才来的这里。
——这一拳明明已经到了返璞归真的地步,金总管能挡得下吗?
金总管挡得下或挡不下没人知道,连金总管他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他根本没有挡,也不想挡。在钱魁刚有动作之时,他的身子就已经往后退去,后面是门和窗,门开着,窗也开着,门开得很大,窗却只开了一点,没有人会只开那么一点窗,开这么少不如不开。
——“兴许是莫名不想让人看到他在偷喝掌柜的酒,故意弄成这样!”
在退去的同时金总管心中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选择从大门出去,因为从窗出去必然会撞破窗户,虽然也能出去,但必然会影响到身形,使得速度有所减慢,高手间的对决,容不得有半点破绽,然而金总管却偏偏选择从窗户出去,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这窗离他近而已,金总管从不会浪费时间和体力,因为他太胖了,所以在想完之后他人已经出了房间。
窗确实只开了一点点,金总管确实已经出了房间,窗也确实没有被撞破,不,已经被破坏,被紧跟其后的拳所破坏。
出了房间的钱魁没有再出手,脸色变得铁青无比看着金总管不说话,一个胖子的轻功这么好这么诡异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但是这并不是他心情不好的根本原因,钱魁对自己的拳头很自信,任何人付出二十年时间在练拳上,谁都会认为自己的拳不会差到哪去。
钱魁安静地站了许久,金总管也陪他站了许久,突然钱魁说:“你知道他没事?”
“我不知道。”
“但你并不奇怪,你相信他会没事?”
“我相信。”金总管突然叹了口气。“他本来就是个奇怪的人,一个很讨厌的怪人。”
钱魁沉默了,他确实是一个怪人。钱魁对自己的拳依然很自信,他的拳可以打死苦净,也可以在莫七的疯狂七伤中坚持半个时辰,但他的拳却打不死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不但没打死,而且似乎还没受什么伤。
钱魁和金总管说的自然是莫名,在两人离开房间后,他同样离开了房间,从大门走出,经过走廊离开了这个后院,手中还不忘拿着金缕衣交代的那坛鹤年贡酒。
——这样的人居然只是一名客栈里的小厮?
同样的疑惑也出现在钱魁的心头,他突然发现自己对这个小厮起了极大的兴趣,这种兴趣致使他竟然在和金总管对持中,细细回想起和莫名交手时的种种细节,这样的行为比刚才金总管分神更加诱惑人,然而奇怪的是,金总管并没有出手。
钱魁想了很久,忽然他说:“铁布衫?”
“应该是铁布衫。”钱魁没等金总管回答就直接说,“没想到居然有人能将铁布衫练到这种程度。”
“所以说他是个怪人。”金总管说。“江湖中练铁布衫的人很多,但没人会将这种最基本的功法练到这种层次。”
“层次?”
层次和程度本就是两种意思,程度是在某个层次中的深度,而层次不同却已经不在一个层次,钱魁疑惑的同时,心中不免有些惊讶,就连莫名突然起身离开都只能让他讶异而没有吃惊,可想而知钱魁此刻心中是何等的震撼。
“不错,他的铁布衫已经不是原来的铁布衫。”
——不是原来的铁布衫?
原来的铁布衫是什么样子?铁布衫是一门外功、硬功,而且是一门需要外力来壮大自身的外功,修炼之时辅以拍打等行为使皮里膜外的毛细血管经常充血,增强肌肉组织的应激反应和抗暴效应,以及抗痛刺激,久而久之形成摧坚搞锐之功效,所谓的外练筋骨皮即是铁布衫的最终目的。
此等功法若不能决心持恒,绝不可能成功,就算成功却不修内家功法也只会落得个伤痛满身,不得善终,所以能专修铁布衫的人少之又少,更别说将铁布衫练到别的层次去。
但钱魁却信了,正如他相信自己的拳一样,若不是如此,区区一名小厮焉能挡下他一拳而无事?只是“不是原来的铁布衫”会是什么样子?钱魁很好奇。
金总也很好奇钱魁为什么好奇,大厅里有金缕衣,有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现在又多了一个莫名,金总管实在想不出黑衣会来什么人,以什么方法,在龙门镇里杀到他们想杀的人,金总管真的很好奇。
“你似乎一点都不急。”金总管反复握着他的手。“我很好奇是什么让你这么自信,我想不出你们有什么方法,可以在龙门镇里成功伤到我们小姐。”
钱魁咧嘴一笑,一如他之前那样,露出黑红色的牙齿:“我为什么要心急,谁又说过我们对付的是她?我们要对付的从来只有你,幽都的前护法冷如霜!”
一句话让金总管心惊,难免会遐想连连,怎么会是他?怎么可能是他?
钱魁似乎看出了金总管的想法,其实此刻金总管的想法不难猜:“为什么不会是你?黑衣要杀人,谁都可以,可以是金缕衣,也可以是南剑北刀,更可以是你。”
“不错,黑衣要杀人,谁都可以,又为什么不会是我呢!”金总管竟笑了,而且笑得很是开心。
因为金总管的笑,钱魁脸色又变得铁青起来,他轻轻说:“你为什么笑?”
“为什么不能笑?”金总管嘴角依旧含着笑。“黑衣要杀什么人,没有为什么,我要笑,又为什么要理由?”
黑衣要杀人同样没有理由,它要杀的人都必然会被杀,黑衣中有商贾,有官员,当然也可以有杀手,而且能入黑衣法眼的杀手无一不是杀手中的高手,就像现在金总管面前的钱魁,他也不过是个杀手,就因为他和金总管、金缕衣有私怨,所以他就成了一名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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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这个行业的门槛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没有门槛。
你不一定要会武功,也不需要你有过人的智慧,只要你有一颗杀人的心,你就能成为杀手。
至于好与不好,高手或者庸才,那只能用血和泪来证明。
钱魁是一名好杀手,武功高强,不自负,能克制,但他也算不得是杀手中的高手。
只有那些普普通通,没引起他人注意的人,或者被杀之人最熟悉最不需要防备的人,才是最好的杀手。
比如金缕衣客栈里的伙计,比如那个抱着孩子的妇人。
金缕衣只相信自己人,阿酱是她的人,也就是自己人,所以当阿酱把酒菜端上来时,金缕衣从来没有怀疑过里面已经被下了毒!
妇人不会武功,早在妇人走过龙门的时候,就有很多人确认过,这只是个穷苦妇人。
龙门镇的八月从来都是高手成群的八月,所以不要奢望一个不是高手的杀手能隐藏其中。
——这样的一个妇人,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会有人在意她吗?
有时候没人在意和不引起他人注意是一个意思,妇人已经在龙门客栈,也已经离金缕衣太近太近。
一个不会武功的人,要杀很多个武林高手的时候,通常会用什么方法?
传说江湖有几样暗器机关可以无视对手的武功高低而杀掉对方,一样是暴雨梨花,一样是孔雀翎。
两样机关暗器都有两个共通特点——快,密集!
一个不会武功的人都能用它们击杀江湖上的绝顶高手,但是它们往往都不能杀很多人。
所以这位不会武功,杀手中的高手用了毒,用的是一种奇特的毒,一种最为阴邪的毒。
当她用出此毒之时,不单是围观三人喝茶的江湖中人惊恐万分,就连南剑北刀的脸都变了颜色。
世间有一种传说中的花朵,名唤“尸香魔芋”,本不是花,只是长得像花,尸香能致幻,血肉为食,
写钱魁,说话,为什么回来,皇帝为了给金缕衣她妈妈建龙门镇,屠戮整个当时的龙王镇,
隐晦的说出,钱魁怒吼说出
精心设计了二十年的复仇,龙
救出莫名,紧急救援客厅,引出莫名的武功,铁布衫,钱魁赞叹
北刀南剑就是为了保护金缕衣而来
妇人的毒,毒倒了许多人,情势威力
金缕衣发威,百毒不侵,武功卓绝,深得爱着金总管的青冥宝剑真传
引出青冥,是一把剑,是一套剑法,更是一个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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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阳,枯树,风沙,龙门镇外一直都是如此。
只是这一天却多了一群着黑色披风的马贼,起初阿酱并不知道那是马贼,后来才从别人口中听说。
——这一天是一年一度的“祈水节”,也在八月。
这个节日随“掘水人”来的那天开始,每到这一天总会来很多人,尤其是今年,特别多。
有商人,有旅人,有江湖中人,还有黑衣。
黑衣很早就已经存在,早到大燕皇朝建立之前,这一天来的是黑衣中的马贼。
龙门镇只是“掘水人”的龙门镇,他们会武功的并不多,高手更是没有,即使这天来了许多江湖人士也一样没什么高手。
所以他们很快求到了龙门客栈外,因为里面住着一个武功高强的胖子。
当金总管走出龙门时,天已经更残,只是并没有到不能视物的地步。
阿酱和龙门镇中许多人就是靠着这样的残阳,目睹了那一幕疯狂。
马贼们疯了,因为他们被杀得太多。
金总管疯了,因为他杀得实在太多。
龙门镇里很多人同样疯了,是真的疯,因为他们目睹了太多死亡。
——当见过太多死亡,甚至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也就不再畏惧死亡,一个不怕死的人,离死也不远了。
阿酱又有馒头和包子可以吃了,在那天之后的龙门镇,所有人都将龙门客栈视为禁区。
金缕衣做出的可口饭菜再没有人吃,她调的西域美酒也没了喝的人,只有阿酱每天会来坐上一会,也总会得到许多食物。
但阿酱并不开心,每到有食物的时候他总会开心才对,但他并不开心,因为食物是苦的。
——食物苦,只能是因为做食物的人,心是苦的。
一切的根源在于那个叫金总管的胖子,准确的说是他的手,在那天后胖子的手变得无比惨白,如同死人般惨白!
面对这样的人,这样的手,没人能吃得下饭,这也是根源,不怕死亡,却畏惧给予死亡之人。
剩下的八月里,整个龙门镇都在回避龙门客栈,回避着那个胖子,连同金缕衣一起。
怀孕的人总是那么多愁善感,所以在八月还差四天就要结束的时候,金缕衣病了,一个病了的孕妇,尤其是快要临盆的孕妇,很危险,非常危险。
金总管和阿酱陪了金缕衣一天,就是没等到龙门镇的郎中到来,龙门镇是有郎中的,只是他们在畏惧龙门客栈中的胖子,不敢前来。
那一天金总管异常沉默,整个白天都没见他说过话,走过路,吃过东西,就这么坐着,直到夜晚来临之际,他留下一句话给阿酱,之后离去,深夜时分才回来。
同行回来的,包括金总管在内有十三人,其中一个老妇是金总管找来的郎中兼接生婆。
不过还是太迟了。
那一夜,金缕衣死了,难产而死。
同时也是另一个金缕衣的诞生之夜,金缕衣的女儿也叫金缕衣,这是金总管嗷嚎痛哭一夜后给取的名字。
——金缕衣从未死过,或者死了又活了,她的传说也从这一天开始一直流传了二十年。
阿酱冷笑说:“因为知道金缕衣不是金缕衣的人都已经死了。”
周至道说:“不,还有一个人没死。”
“不错,还有一个人没死。”阿酱闻言变得更加冰冷。“幽都的冷如霜,现在的金总管。”
周至道摇头说:“你呢?你不是也活着吗?”
“我?早在那一晚我就已经死了。”
——一个心中认定自己已经死了的人,那么他还算是活着吗?
周至道静了下来,不再说话,但其他人却不愿放弃这个可能是他们最后的一次说话机会。
“龙门镇三千零五十六人被杀是不是就在那晚?是冷如霜和另外十二个人杀的?”
说话之人似乎也不大相信十三人一夜之间杀了三千多人,即使冷如霜之前曾经一人杀了八百多人也不信,所以语气中就透着这种不信。
阿酱看了一眼说话之人,忽然沉默住,那人是一名中年妇人,服饰极致奢华,镶金戴银,玉器玛瑙满身,透着一身铜臭,若只能看一眼,你绝不会去看她的脸,而是看她的衣服,她的衣服上绣着一只金丝孔雀。
阿酱认得那只孔雀,再看她同桌的另外三人,果然都是一身奢华,同样绣着一只孔雀,孔雀虽然各不相同,但无不是透着一股傲气,他们的人也一样。
阿酱知道在座的人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武林高手,但他没想到连一直隐世不出的“孔雀山庄”都有人来,而且来的还是二庄主秋落梅。
不过也仅仅是没想到而已,如今一切已经成定局,除非有人能解得了这“尸香魔芋”的毒。
“确实不是他们所杀,那人也不是区区几个江湖中人能够比拟的。”
阿酱脸色凝重了些,似乎光是说说那人都能使他格外重视。
周至道忽然道:“区区几个江湖中人?那人是朝廷中人?”——不是江湖中人却能杀得了三千多人的,也就只能是朝廷中人。
“不错。”
“雁门关总兵燕向北?”
能在雁门关区域内杀那么多人的朝廷中人,也只有雁门关的驻兵有这个能力,所以周至道首先想到的是燕向北,一个同样是“杀神”的人物。
“是,也不是。”
周至道闻言又静了下来,似乎在思考,其他人也都在思考,而金缕衣和南剑北刀早就已经沉默,在阿酱开始讲述二十年前往事开始就异常的沉默。
——相传金缕衣拒绝过皇帝,皇帝却没有怪罪她,而是为她建了这座龙门镇,建了这家龙门客栈。
许多人想到了关于金缕衣的传说,都不由得露出一脸惊骇。
周至道大叫出声:“那人是他?”
阿酱笑着说:“不错,是他。”
“为什么?”
“为了金缕衣。”
“为了金缕衣?为了一个女人?”
金缕衣当然是女人,正因为是女人,所以周至道才不敢置信。
“不错,就是为了一个女人,他就杀光了龙门镇所有人。”
“那天也是八月的最后一天,‘祈水’未完,龙门镇的人就没离开过,三千零五十六人一个不少全部被杀死在龙门镇。”阿酱状若疯癫说,“但是他还不满足,最后竟是一把火将整个龙门镇全部化为了灰烬,连同所有尸体一起付之一炬,为的只是给他的女人陪葬。三千零五十六具亡魂给一个女人陪葬,他们死不瞑目,永世被镇压在这个重新建起来的龙门镇之下。”
整个龙门客栈,乃至整个龙门镇突然变得寂静无声。
客栈外附近已经没了活人,自然就没什么声音,客栈内没人说话,也自然变得寂静。
龙门镇的风一直都是热的,此刻却突然变得有些冰冷,透着一股凄凉。
不知过了多久,客栈内才传开金缕衣的声音:“那么你呢?你又为了什么?”
——用二十年时间来准备,二十年后才暴起发难。
这种人有。
但不可能会多。
但今天却看到了许多。
不用问,阿酱是,那个妇人也是,客栈外策应的人都是。
阿酱转头看向门外,看了许久,突然扯起了一丝苦笑说:“我只是想在吃一次这里的馒头罢了,可惜……”
——“可惜这里已经不是原来的龙门客栈,老板娘也不是原来的那个老板娘了。”
食物苦,不是只有做食物的人心苦才会苦,还有吃的人心苦,自然吃什么都是苦的。
这是一个秘密,一个不打算说出口的秘密,即使在二十年后的今天阿酱也不打算将之说出。
每个人做每件事,都会有理由,千奇百怪的理由,有些人为了权利,也有些人为了金钱,但阿酱却是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幻象,时至今日他都已经分不清那个幻象到底是真还是假。
但他还是坚持了二十年,如同周至道一样,他也认为路一定要走到底,才能体现出这条路的价值。
哪怕只是为了心中那一点点坚持,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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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阿酱的那句未说完的话,客栈大厅里又变得寂静无声。
周至道想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却又不知要说些什么。
秋落梅也一样说不出什么,阿酱身上背负的太过沉重太过深沉,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最终所有人都没能说出话,客栈也只能变得更加寂静。
这样的寂静,静得让人难受,让人难于平静。
——对于身中“尸香”的人,不平静的后果只有死亡。
“嗒……嗒……”
忽然从后堂传来一阵脚步声,声音持续而富有节奏。
龙门客栈的过道与走廊都是用极品楠木建筑,所以每次走路都会有这样的脚步声。
但是这次的脚步声未免过于好听,又过于大了些,没人会这样走路,除非它的主人故意这样走。
——脚步声再怎么大再怎么好听终究还是脚步声,它又能变成其他东西不成?
或许别的时候不能,但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里,用特定的方式来走,确实能成为别的东西。
就像现在的脚步声,听在大厅里中了毒的人耳中,俨然成了最美妙的、最令人舒服的乐章,甚至秋落梅都不禁呻吟出声,闭着眼一脸的享受。
秋落梅今年也不过是三十五岁,出生名门,武功高强,地位崇高,更重要的是长得十分貌美。
这样的一个女人,周至道很奇怪为什么到现在都没人娶?
秋落梅这一声呻吟顿时吸引了许多男士侧目,后堂的声音确实很让人享受,但眼前的景致也很能撩动人心思。
脚步声虽然不同,但金缕衣还是听出是莫名的脚步声,阿酱自然也听得出来,两人眼中都流露出一丝疑惑。
——“他们准备了二十年,不可能没有准备对付金总管的手段,金总管是去找莫名的,此时应该和莫名一起才对,他怎么会来?”
——“他怎么能来?难道钱魁失手了?不,若是失手,那胖子早就该出现了。”
随着脚步声的靠近,所有人都望向通往后堂的门口,心跳不由自主加快,又慢慢减弱,直至变得跟脚步声一个节奏。
意外的,这个脚步声抚平了高手们开始躁动的心,使得他们能在“尸香魔芋”的清香中又能继续活下去。
通往后堂的门不大却很精致,门上串着同样很精致的珠帘。
当一只手伸过珠帘时,周至道马上知道这个人是个经常喝酒的人,因为那只手拎着一个酒坛。
只有经常喝酒的人,才会这般随意拿着酒坛做别的事,也只有经常喝酒的人,他拿酒的动作才那么自然。
随着珠帘的掀起,莫名踏进了大厅,一进来就闻到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这个味道走廊上也有,只是这里却更加浓郁。
莫名自然知道这个味道来自哪里,给妇人送酒菜时他就已经闻到过。
所以他并不奇怪,但妇人身边的阿酱却出乎了他的意料,让他的脚步略微停了停。
不过很快又开始走了起来,走得很慢且富有节奏,慢慢走向金缕衣,边走还边喝着手中的酒,而且是大口大口地喝,任由余酒从嘴角流下,流湿了他的衣襟前胸。
——酒是好酒,是陈年酒,是起码有一甲子年份的鹤年。
北冥一刀很快从酒香中闻出这酒的名字年份,喉咙不自觉地咽了一下口水,眼睛也再离不开那酒坛。
北刀本是爱酒之人,任何爱酒的人遇到这样的酒都会如此。
有人在意酒,但更有人在意人,阿酱自莫名进来开始,眼睛就一直盯着他看。
莫名走得真得很慢,一直保持着某种频率在走路,那脚步声也一直都没断过。
所以短短不过十米的距离,莫名走了很久,阿酱也看了很久,突然阿酱笑了,笑得很开心,笑声不可抑制传出,吸引了除莫名之外所有人的目光。
阿酱依旧看着莫名:“你受伤了!”
阿酱的话让莫名身子顿了一顿,也将所有人的目光引向了莫名。
在座之人哪个不是武功高强的老江湖,很快发现莫名胸口衣服上的不同,以及他心脏跳动的不规律。
因为脚步声使得他们没有去注意莫名的心跳,也因为那坛陈年好酒,不但湿了莫名的衣服,酒香还掩盖住那细微的血腥,使得他们居然没能发现莫名已经受伤。
所有人一时默然,眼中有种名为希望的东西在逐渐淡去。
——绝境中突然有了希望,往往会让人忘却他们实际还在绝境当中。
莫名终于停了下来,不知是因为阿酱的话,还是因为他已经走到了金缕衣的身边。
他并没有回应阿酱的话,而是拿过桌子上扣着的小碗,连续倒了三碗酒。
莫名倒得很艰辛,他的手,他的身体随着酒水的倒下,不住在颤抖,嘴角也忍不住开始流出些鲜血,但他还是坚持着倒完。
——他确实受伤了,而且很重,但他为什么要做这种无意义的事?
如果。
下一刻你随时都可能会死。
你会做什么?
有人会回家和家人一起。
有人会尽己所能去享受。
也有人会去做平日不敢做的事,但绝不会有人去做给人倒酒这样的事。
但莫名确实这样做了,而且做得很彻底很专注,即使手抖得厉害,他也要力求不让酒洒出碗外。
桌上的金缕衣没有帮忙,即使她就在莫名的右手边上。
南剑北刀同样没去帮忙,此刻莫名所做的,在他们的眼里已经不是倒酒那么简单。
尤其是北冥一刀,他所看到的是坚持,是诀别,是一个爱酒惜酒之人的最好诠释。
北冥一刀突然发现,他喜欢上了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也只有同样爱酒惜酒的人才会喜欢,恰好他正是爱酒惜酒的人。
阿酱和妇人没有去阻止这种在他们看来毫无意义的行为。
他们不能也不敢。
任何人想在三十四名将死的武林高手眼皮底下,去做一些出格的事,都必须要做好被杀的准备。
——即使是东方世家的那位麒麟也一样。
当莫名终于倒完这三碗酒时,周围很多人都长出了一口气。
他们之中不乏一些爱酒之人,自然能领悟到莫名此刻心中所想,所以他们才甘愿这样等待。
莫名端起第一碗酒,在所有人注视下,递到北冥一刀面前。
因为完全没有准备,以至于这碗酒在北冥一刀面前停了许久才被他慌忙接下。
在北冥一刀的心里,第一碗肯定会给金缕衣才是。
只是莫名却给了他,一个连看都没看过一眼的人,而第二碗不出意外地给了南宫唤剑。
这同样出乎了南宫唤剑的意料。
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第三碗酒同样没给金缕衣,而是莫名自己拿在了手里。
莫名抬头环视在座三十二人,最后眼睛注视着周至道说:“请你喝酒,也请诸位喝酒。”
说着已经将酒坛朝周至道掷出,速度飞快,力道也十足,一点也不像是受了重伤的人掷出的酒坛。
这是周至道下意识接住酒坛后想到的,以至于他也和北冥一刀一样愣了好一会儿,才醒悟过来,还有许多人等着这一坛好酒。
小小的半坛酒本不够三十多人分喝,不过在众人的刻意下,每个人还是都分到了一点。
——这可能是他们喝的最后一口酒。
所有人端着酒注视着莫名。
论身份地位,莫名不及在座之人万一,论武功修养,莫名也未必能是在座之人的一合之敌。
但在座所有人都选了莫名为请酒之人,这是一份荣耀,一份信任,莫名可以也应该自豪。
可惜有些人并不在意这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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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请酒人?
为表达某种心意或愿望,而请众人举杯的人。
故而请酒人是要当众说话的。
可惜莫名是个行动多于口舌的人,所以也就没有那煽情的事情发生。
举碗,畅饮,摔碗,转身,猛扑,莫名动作迅速而熟练。
熟练?
这种事又哪会有那么多?
或许在莫名心里,这种事已经演练过无数次了吧!
有时候。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这么直接。
该到拼命的时候,尽管放手拼命就是。
若说从莫名步入大厅到拼命这段时间里,有什么地方是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
我想应该只有莫名和金缕衣之间的古怪举动。
自始自终莫名都未和金缕衣说过话,也没正眼看过金缕衣一眼。
金缕衣也一样未曾和莫名说过一句话,即使到了莫名转身去拼命,可能会死,都没有。
——或许两人之间真的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存在。
掌柜和小厮?
有可能,自古以来总是有一些我等无法意料的事情存在。
比如现在阿酱就没料到莫名会这么直接地向他冲来。
以至于他也和周至道一样愣了神。
但是可惜。
阿酱并未因为他的分神付出代价。
就在莫名刚刚转身飞扑而起时,龙门客栈的楼上,门外就已经飞下和飞进五名一等一的好手。
好手是好手。
高手是高手。
好手自然不比高手,但好手却也绝对不差到哪去。
莫名必须拼命,他不得不拼命,因为他只有拼命才能有机会活下去。
——但凡拼命都会很悲壮,也绝对会很激烈,甚至是惨烈。
五名好手武器各异,有刀,有剑,也有棍棒,甚至赤手空拳。
衣服着装自然也不相同,若相同必会引人注目,那就算不得是杀手中的高手。
五人站着时无一处是一样,但动作时却有一点是相同。
他们的轻功都很好,起码比莫名好太多,在莫名只冲出一半距离时,他们的武器就已经攻到。
那拳头,瞬间就已经击出四五拳,拳拳不离莫名的脑袋。
那刀剑,刀光剑光交错,犹如漩涡,绵绵不绝,已然将莫名上下左右全部封死。
那使棍棒二人,只用一式,最为有效的一式,棍棒凌空,当头挥落,若是被打中绝对有死无生。
——天上地下都已被堵死,又有什么办法可以逃脱?
莫名不需要逃,也不该逃,他是来拼命的,自然只能拼命。
他不闪,他稍提了提身子,故意将自己的胸膛“送”到使拳好手的拳头下。
好重的一拳,直打得他鲜血从牙缝中溅出,溅得那好手一脸都是,溅得迷了他的眼,断了他的命。
莫名的拳法并不好,但很重,直接打碎了使拳好手五六根肋骨,外加左肺破裂。
——以伤换命的法子正是拼命的最佳方法,但一个受伤的身体能换得了多少伤?
不知道。
莫名不知道,他只知道绝对够多。
又有两把武器刺穿了他的身体,是那刀剑。
尽管早有准备,但是刀剑入体的痛,还是让他眼前发黑。
他知道若是就这么黑下去,就将会真的永远看不到光明了,于是他用力咬下舌尖,大吼,探出双手。
在刀剑好手错愕的面色中,捏碎他们的喉咙。
棍棒好手惊怒吼叫,将手中的棍棒舞得更快,棍棍追魂,棒棒夺命,直往莫名头上罩下。
凄厉的喊叫声,棍棒的呜呜声,以及莫名嘶吼声顿时充斥整个大厅。
若不是亲眼目睹,阿酱绝对不会相信这一战居然会如此惨烈,如此的“不可能”。
阿酱笑不出来了,因为最后两个好手也已经被杀,被一刀一剑所杀,那刀剑原本是在他们的对手体内。
莫名笑了,因为他终于活下来了。
——没有什么是比能活着更让人开心的了。
突然,莫名又不笑了。
因为他听到了一个脚步声,从后堂传来的脚步声。
有一些人,他们的耳朵出奇的好,再细微的声音他们都能分辨得出来。
莫名就是这样的人。
虽然只是刚刚听到,他却已经知道来的是谁。
所以他动了。
将地上的尸体挑向阿酱,同时不管不顾冲向那施毒的妇人。
不管的是他的伤。
不顾的是他的伤口正在流着大把大把的血。
在阿酱下意识闪避之时,右手化爪,一下抓入妇人的胸膛。
下一刻,莫名手臂血管凸起,道道黑线顺着手臂直往脸上“爬”,迅速“爬”遍全身,好猛烈的毒。
——妇人用毒,自然不可能只有一种毒,甚至她本身就是一个毒人。
世间之事总是这么不可意料。
莫名万万没想到,这妇人居然全身是毒。
一切都太迟了,毒已入体,且已遍布全身,神仙难救。
珠帘沙沙,脚步深深,钱魁走入大厅时,脚步非常重,重得每一步都踩碎一片地砖。
钱魁看了看已死的妇人,又看了看那同样死了的五名好手,才转头看向已经坐回金缕衣桌边,正喘气的莫名。
莫名同样看着他,突然深深叹了一声。
钱魁好奇问:“为什么叹气?”
莫名苦笑说:“因为你没受伤。”
“哦?”钱魁实在没有料到莫名居然会因为他而叹息。“你居然这么自信,自信能对付受伤后的我?”
“起码比没受伤的时候好对付。”莫名回答。“金总管死了?”
“你说呢?”
“之前可能已经死了,现在却是还活着。”
“这怎么说?”
“你不说谎,所以你宁愿不说。”莫名笃定说:“你爱酒也惜酒,爱酒惜酒的人通常都不会说谎,我也不说谎。”
钱魁笑了,黑红的牙齿再次露出:“这么说你也爱酒惜酒?”
“本来就是。”莫名说:“难道你们来这之前没有调查过我?”
“若早知道你有这般身手,也不会漏了你。”
“若早知道金总管都伤不了你,我就应该留在后院。”
“自信是好事,但太过自信却是会变得自大。”
“你不信?”
“你说我信吗?”
“你不信,但是我确实能。”
——如果有一天,一个才十六岁的少年说他有办法,能伤到练了四五十年武功的金总管都无法伤到的人。
你会信吗?
没人会相信,钱魁也不信。
他对自己的拳很自信,同样对他修炼的功法也很自信。
但是当他看到莫名施施然站起来的时候,突然变得没那么自信了。
钱魁说:“你果然是个怪人。”
“怪人?”莫名歪着脑袋,似乎真的在思考这个问题。“确实是怪人,就说百毒不侵这一点,确实很怪。”
“呵呵,就冲你能将秘密这样说出来这一点,你绝对是怪人无疑。”钱魁笑呵呵说。
“怪人也好,常人也罢,没什么不一样”莫名说:“可以问一个问题吗?”
“请讲。”
“你似乎一点都不急,你在等什么?”
“等雁门关总兵燕向北。”
钱魁转身走向柜台,那里有三大缸酒,虽然不及金缕衣闺房里的酒好,但也是陈酿。
“知道为什么要等他吗?”钱魁边乘酒边问。
莫名想了想说:“因为二十年前的屠杀是他动的手。”
钱魁将乘好的一壶酒抛给莫名后说:“不错,二十年前是他动的手,但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莫名转身给南剑北刀各倒上一碗酒,接着又喝了一大口酒才说:“动手之人不是下令之人,你们的目标自始至终还是那人,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为了你们的仇恨,却要那么多人一起付出代价,值得吗?”
——值得吗?
买东西通常是付多钱买少了才不值得。
如今却是付少钱买多的,似乎非常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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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不值得?
同一个问题去问不同的人,得到的答案自然不同。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不同的答案。
但钱魁心中却有无数个答案。
二十年来,他从没有真正得到过答案,因为每时每刻他的答案都不相同。
所以他无法回答莫名这个问题,他选择了沉默。
钱魁号称侠盗。
他是侠,而后才是盗。
所谓盗亦有道,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配称之为侠盗。
“侠盗”之名不是他自己封的。
是别人给的,而且是荡芒山的百姓们给的。
这样的人注定做不到为了复仇而去伤害他人,尤其是伤害普通百姓。
可是他还是做了。
因为他现在是黑衣。
只有是黑衣的钱魁才能下得了如此狠心。
是他选择了黑衣。
——仇恨的可怕之处往往不是心中的恨和仇,而是被仇恨蒙蔽了理智后做出的种种选择。
“燕向北如果来了龙门镇会怎么样?”周至道问,问的是他旁边的秋落梅。
“燕向北要来,一定不会一个人来。”秋落梅面色已经一片惨白。“和二十年前一样,他来的时候一定会带着他的狼骑。”
“你是说他会再次血洗龙门镇?可能吗?”
即使是周至道一心向武,于分析一道没什么天赋,但也能想到不可能。
不是燕向北办不到,而是燕向北根本不会去做。
同样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去做同样一件事,结果肯定会不同。
现在的燕向北不是以前的燕向北。
以前的燕向北孤家寡人,而现在的燕向北并不是孤独的一个人。
即使是在武林,也依然流传着这个“杀神”的传说,所以周至道清楚地知道燕向北不可能会做这样的事。
秋落梅说:“他不会,但他们一定会来,这些人需要的就是他们来。”
周至道不奈说:“所以说,如果他和他那劳什子狼骑来了会发生什么事?”
周至道终于知道眼前这个貌美的女人,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嫁出去。
——群雄环伺之下,边陲的总兵带着驻兵离开会发生什么事?
自古以来。
无虎符调令,不可擅离。
但是燕向北还是离开了雁门关,还带了他的狼骑。
他要去的地方自然是龙门镇。
那个他再不愿面对的小镇,但他还是要去。
因为臣必须要听君言。
早在二十年前君言就已经说了,他也只能听,只能去。
狼骑迅猛如虎狼,是一支无情的军队,对敌人无情,对自己更无情。
如果燕向北让他们现在马上自杀,他们绝对会马上自杀,这样的军队,你别奢望他们会怕什么。
但只有燕向北知道,他们和自己一样,怕着一样东西。
龙门镇。
龙门镇的亡魂。
龙门镇亘古不变的风声。
但和燕向北一样,他们还是去了。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他们必须去。
哪怕他们会因此颤栗,哪怕在那里会被恶鬼啃食殆尽,他们依旧听从了命令前往。
——这才是真正的军人部队,这样的部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即使有也只可能是他们的统帅的命令。
所以面对出现在狼骑前方的一个背剑少年,燕向北感到非常不可思议,也感到非常好奇。
“有事?”燕向北问。“你可知道你现在挡的是谁的路?”
“我不需要知道你们是谁,此次前来只为我家主人传话。”少年说。“退回去,今日太阳下山前不得出雁门关,否则死。”
少年最多不过十八岁,稚嫩的面孔,眉宇间却有着一丝凌厉,但还是太年青,以至于他的话听来没有一点说服力的感觉。
燕向北却没有因为对方的年龄而轻视,因为少年从来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主人。
燕向北再问:“你家的主人是何人?”
少年没有说话,而是解下背后的剑,使了一个巧劲,一把剑就从鞘里弹出,插在他面前的地上。
有时候剑完全可以代替人。
尤其是特殊的剑,一看就能让人想起它的主人。
燕向北看着面前的剑,一把半黑半白的剑,想到了一个人——剑神风。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朝廷也好,军队也好,都属于江湖。
所以江湖中的传说,燕向北一直都知道。
剑神风不是他的真名,他的名字没人知道,甚至连他自己也已选择了遗忘。
剑法如神,剑快若风。
剑神风的名字源于他的剑法,他的剑。
他的人亦然。
相传十年前有一东瀛人持一把太刀独战整个神州武林,没有一人是其对手,剑神风横空出世,以他手中的剑大败东瀛人。
此战成全了剑神风的声名,也成全了“神风”剑的威名,他被江湖誉为剑法最有可能超越东方麒麟的人。
面对这样的人,燕向北知道自己这两千狼骑,不可能是对手。
——江湖就是如此,或者说这里的江湖就是如此,人海战术有时未必有用,若是有用,东方麒麟又怎么敢独闯幽都?
“燕向北一定会来,但狼骑却未必会来。”
听到这个声音,秋落梅松了口气,眉字间的担忧少了许多,连带的一脸惨白也人变得可爱起来。
听到这个声音,周至道同样开心地笑了,拿起桌上的茶喝了起来。
说话之人和金总管一样是一个胖子,一身喜庆装扮,连他的脸也一直都是笑的,任何人见了他都会很开心。
因为他是财神爷杜甄,财神客栈的掌柜,龙门镇一十三位掌柜中的其中一个。
财神客栈不是客栈,它从不迎客,它迎的是来自各地的各种情报。
它是江湖中除了丐帮以外消息最灵通,传得最快的一个组织。
所以钱魁并不怀疑杜甄的话。
他成功将燕向北引来了龙门镇,但并未成功将驻军引来,他们的计划已然失败。
关外三十六外族又一次错失了马踏神州的好机会!
钱魁抱起一个酒缸,直接往他脸上倒,喝得天昏地暗。
莫名看着他不说话,在座所有人也只看着他不说一句。
这一口酒钱魁喝了许久,直将他心底的郁结全部喝下肚子才甘心。
“痛快,二十年来我从没有过这般痛苦过。”钱魁边说,他的泪也边流,泪和酒混杂,已分不清是酒还是泪。
“原以为报了仇才会有这般痛快,不成想没能成功报仇也能这般痛快。”说完钱魁又是一阵猛喝,好一会儿才又说:“可以告诉我什么原因吗?”
“剑神风。”杜甄一字一字缓缓说出。“别问我他为什么会在雁门关,我们也不知道。”
——剑神风要做的事,他如果不说,没人能知道。
钱魁皱眉不语,似在沉思,也确实是在思考。
他一样想不通这等绝世高手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但有一点却可以确定。
现在这个关外,绝对不会只有剑神风一个绝世,说不定宫中那位也早已经在龙门镇。
想着冷汗已出,看着金缕衣不由看得出了神,只看得金缕衣绝美的容颜皱起一丝秀眉。
钱魁忽然说:“你们每年的八月是不是来保护她的?”
你们是谁?她又是谁?
每年八月会来的自然只有南剑北刀。
龙门镇值得保护的也只有龙门镇的传说金缕衣。
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都以沉默来代替了他们的回答,周至道等人这才知道他们不单单只是相约来论武,也是为了保护。
这一保护,就保了二十年。
“走吧,都离开龙门镇吧!”钱魁突然有些意兴阑珊。“好好找个没人的地方活下去吧,有时候活着比什么都好。”
“是啊,活着确实比什么都要好,但是为什么要离开?”阿酱幽幽说:“这里是我们的家,我们还能去哪?这里谁都可以离开,唯独是我们不能,我也不想离开。”
“虽然没有威胁到那个狗皇帝,但不是还有一个燕向北吗?有他这个‘杀神’在,没有什么不同,只要杀了这里所有人……只要这些人全部都死在这里,就没人知道是我们做的,将这里所有的罪都安到狗皇帝身上,我不信他连整个江湖都不放在眼里。”阿酱说到最后已是歇斯底里。
所有人心中不由得发凉,也可悲。
为阿酱无情且疯狂的言语发凉,为阿酱这样的人感到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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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魁冷冷说:“哼,你若想死尽管动手便是,我却不会陪你送死。”
阿酱忽然拍手说:“钱魁,别忘了你是黑衣的人,你若敢走我必让你命丧当场!”
随着阿酱拍手,门外走进了两个人,两个男人。
同样是黑衣,但此二人长得却极不相同。
一人国字脸,身高九尺一寸,犹如巨塔,好不威武。
一人却尖嘴猴腮,只有五尺不到,真正一个猴子身材。
若说此二人是亲兄弟,没人会相信,但他们确实是亲兄弟。
钱魁看到此二人出现,瞳孔都不由缩了缩,目光显得更加凝练,专注。
他竟下意识间将心神都放在了这二人身上。
钱魁盯着两人看了许久才放下心神,转头对阿酱说:“你确定要同时对付我和他们?”
阿酱一时沉默,金缕衣他们都未必能对付得了,若果加上一个没中毒的钱魁,后果难料。
阿酱虽疯狂,但也是个聪明人,于是说:“好,你可以走,但是你别忘了,从没有人能离开黑衣。”
黑衣的可怕,钱魁自然知道,不过却依旧选择了离开。
他不想死,任何人或事,和生命比起来都是微不足道。
钱魁说:“不用你提醒,我自然知道,另外我要带他一起走。”
顺着他的话,他的指也指向了他要带走的人。
能让一个男人感兴趣的人,自然是女人,这里的女人虽不多,但也不少。
可惜钱魁绝对不是在这种时候还想女人的人。
“莫名?”阿酱皱眉不解。“随你。”
虽不解,但此事对阿酱等人并无不利,反倒是大有好处。
莫名说:“你要带我一起走?有问过我的意思了没?”
钱魁问:“你不愿走?”
“我为什么要走?”莫名不答反问。“这里曾经是你们的家,但现在却是我的家,离开此处我同样没地方可去。”
钱魁默然,而后深深一叹,这一叹息竟是那么的无奈、落寞、心酸。
“也罢,你既不愿随我离去,那就要做好必死的准备,希望今日之后能够再见,到那时没了这些繁琐事,咱俩可以痛快畅饮一番。”
说完对莫名一笑,越过阿酱等人,走出了龙门客栈。
龙门镇不是只有龙门客栈和财神客栈两家客栈,当年随金总管同来的十二人都在龙门镇做了掌柜。
除去被“尸香”笼罩的几家外,起码还有六七家掌柜安然在外。
能被金总管和那人看中的人,自然是各怀绝技的人,武功也绝不会差到哪里去。
钱魁此去同样是九死一生,甚至比莫名还要艰险万分,然而他还是走出了龙门客栈,脚步依旧有力坚定。
“可惜,这样的人通宵畅饮是再好不过了。”莫名摇头可惜说。
“不错,这样的人就该一起坐下吃酒才好。”北冥一刀点头赞同。
两人对视一眼,竟同时笑了,笑得无比痛快,无比放肆。
客栈外突然也响起了阵阵狂笑,迎合着两人的笑,使得莫名和北冥一刀笑得更加响亮。
南宫唤剑不懂他们为什么突然笑,周至道、杜甄等人同样不懂,甚至对莫名非常熟悉的金缕衣和阿酱一样不懂。
他们不可能懂,只有同样爱酒懂酒,又同样是男人,且在此刻想喝酒的人才会明白。
笑声停罢,钱魁也已走远。
北冥一刀问:“有机会赢吗?”
“赢?”莫名反问:“怎么样才算赢?”
北冥一刀回答:“自然是制住他们,解了我们的毒才算赢。”
“哦?只是制住他们,而不是杀了他们?”
“废话,杀了他们怎么找解药解我们的毒,而且我从不杀人。”
“你确定?”
“确定什么?”
“你确定你从不杀人?真没杀过人?”
“你有见过我杀人吗?”
“额,没见过。”
“所以我说没杀过就是没杀过,别扯这些没用的,到底能不能赢?”
莫名回头看了阿酱以及那古怪兄弟一眼,想了一会说:“应该能赢。”
“哼,狂妄!”阿酱冷哼。“就算你能赢又如何,你也找不到解药,因为解药根本不在我们身上,黑衣从不留有任何机会给它要杀的人,所以别奢望能够救得了这些人。”
莫名这样的人太过危险。
俗话说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他不得不谨慎,即使九尺大汉的武功远比莫名要高得多,但是也不妨碍阿酱多做些准备。
所以意图以此话来扰乱莫名的心神,只是他的如意算盘似乎并未凑效。
莫名脸上依旧含笑,即便满身血迹也不减他分毫轻松。
这让阿酱感到奇怪,也让其他人奇怪,只有金缕衣面色不变,坐在那喝茶。
她已经喝了好几杯茶。
“唉——”
忽然一声叹息从她嘴里发出,同样包含了许多情感,吸引了除莫名以外所有人。
金缕衣稍移玉步,已站到莫名身旁,吐气如兰:“已经死了太多人,是该结束了。”
莫名说:“你要动手?”
金缕衣说:“太久了,我怕有人坚持不住。”
莫名闻言环视了一圈,赫然发现许多人已经眉头紧锁,他们确实已经坚持不了多久。
“小心。”
莫名说完不再言语,脚下轻轻一跃,已到了周至道身边,在其错愕的目光中一掌拍在他胸口。
这一掌已尽了莫名全力,何止千斤巨力。
只打得周至道肌肉紧绷,青筋暴起,面色一片潮红。
奇怪的是,莫名竟也一样潮红,脸上、手上青筋滚爬更见恐怖。
——莫名似乎在运行某种功法,这样的功法这样的场景,当真诡奇异常。
周匝众人突然闻到一股浓重得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完全盖过了那“尸香魔芋”的清香。
“过血大法!”
见此诡异场景,一旁的秋落梅忽然想起从家中秘典中看到的一种奇异功法描述,不由惊得大叫出声。
众所周知,无论什么奇毒,只要将中毒的污血排出体外,毒性自然十去七八,自然就能救得中毒者性命。
而这“过血大法”主旨正是过血,可以将两人身上的血液相互替换,将中毒者的毒血完全转移,乃是疗伤驱毒的最强悍法门。
只是这功法也不过是替换转移了毒血,而不是拔除了毒血。
那毒血只是从中毒者身体转移到施法者身体而已,施法者自然也就一样中毒,若无办法驱毒一样是死。
当真是世上最危险的救人方法。
此法只知最先见传于苗疆之地,后才传至神州大地,相传幽都之中的鬼医都不归就精通此功法,没成想莫名竟也会。
秋落梅的惊叫大得出奇,震得莫名和周至道耳朵一阵发鸣,连心肝都颤了几颤。
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声音过于巨大,秋落梅俏脸羞红,但也不打算放弃观摩如此奇功,瞪大了眼睛继续盯着两人不放。
这才发现莫名并非只是一只右手按在周至道胸口,左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抓住周至道手臂,五只手指完全扣入皮肉,但却不见鲜血流出。
两人手臂处俱都是血管凸起,犹如青筋,内里有血液顺着同一个方向不断移动,进行着大循环。
此景之奇,不单秋落梅没见过,就是杜甄等上了年纪的老前辈都不曾听闻过。
很快莫名就已收功,手指飞快点出,封住周至道胸口和手臂上的血液流动,这才安下心调息。
不知过了多久,莫名睁开眼睛,第一时间去看周至道,发现周至道还在调息,不由皱起眉头。
莫名之所以先救周至道,是因为周至道的武功最高,期待他能挡下那个九尺大汉,只是他似乎低估了“尸香魔芋”的毒性。
转头去看金缕衣,见她正在和大汉兄弟打得难解难分,眉头皱得更深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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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气冥冥凭百炼,青光四射上穹天。
无才可上琼宵去,遗落人间亿万年。
此诗说的是一把剑——青冥剑。
青冥剑传于春秋,失于汉,说是名匠欧冶子所铸,铸的最后一把剑。
传说欧冶子久炼青冥剑不成,将死,其女冥儿不忍父亲抱憾,毅然跳入熔炉之中。
一时间,烈焰冲天,天地无光,一柄宝剑破炉而出,剑身青光幽幽,寒气冥冥,因为冥儿跳炉之时,全身青装,故名为青冥。
——此界绝非彼界,所以青冥剑的传说也只不过是一个传说,但此界却也有着这样一把剑。
当金缕衣在他面前拔出这样一把剑时,南宫唤剑才知道,原来真有这样一把剑。
而且居然是把软剑。
金缕衣会武功,而且绝对是高手。
她有来自幽都的金总管护持,又有南剑北刀每年一次的特别“授艺”,她的武功不高也难。
只是她从来没有用过此剑和别人交手,练剑之时也只有金总管知道。
故而尽管阿酱在龙门客栈已经二十年,却丝毫不知道金缕衣竟有着一把这样的奇兵。
软剑的最大优点在于它的奇,它的携带方式,即使带着武器也能坐卧如常。
——谁又能料到一条看似彩带或腰带的东西竟是如此致命呢?
金缕衣在莫名去给周至道驱毒疗伤的同时,就已经向阿酱三人攻去。
她的手没有金总管的手白,但“幽冥幻手”却比金总管更加诡异莫测。
一出手,满天手影层层叠叠,就将三人全部罩在手下。
惊得三人各展神通,凝神对战。
那“猴子”轻功奇快,身法也诡异,在无数手影中左蹿右跳,不时化为一道“轻烟”从手影间溜过,时不时还双手化爪,瞅着机会抓向手影。
看那双手指甲奇长,且绿光幽幽,一看就能知道他练的一定是阴险毒功。
——这“猴子”难道不曾想过,金缕衣既然能在“尸香”奇毒中行走自如,其体质应当和莫名无异才对。
九尺大汉不说轻功,就连身法都十分笨拙,但正是如此,他的拳才一点都不比钱魁差,横练功法成就的巨力更让他如虎添翼。
挥拳,龙虎之音不绝。
踏地,地上板砖碎得更加彻底。
他也不去追金缕衣,就对着金缕衣的手一通乱打,意要和金缕衣来个硬碰硬。
——可惜凭“幽冥幻手”的飘渺虚幻,想躲你大大咧咧的拳头,又有何难?
阿酱敢正面叫板钱魁,武功自然不差。
二十年来尽得金总管信任,幽都的武功虽没有得到传授,但却专修了金总管不知从哪得来的昆仑派剑法和轻功。
剑法名为迅雷,乃是昆仑派已经失传的绝学,因观感雨中雷霆所创,故名迅雷。其剑法有雷霆的迅猛无情,也有风雨的稠密自在,攻守一体,乃快剑中的极品,练到最高深处,传说可演化出“风雷剑势”,不知是真是假。
轻功也是昆仑一脉的绝学云龙三折,练成后高纵上跃,矫若游龙,在腾起之势将竭之时,可以不借助任何物体,仅凭身形在空中打一回旋,便可立即拔高,如是者再,即可盘旋而上达二三十丈。
三人中也就他主动持剑攻向金缕衣,仗着轻功绝世,剑法迅猛,前后左右,瞬息之间就已经攻出了八九招,招招不离金缕衣要害。
金缕衣的轻功身法自然也承了金总管的真传,比那“猴子”更加诡异,飘飘忽忽,却是比阿酱的剑还快上几分。
在阿酱的快剑中穿行不定,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曾见她落地。
手影不绝,忽而来去,倩影翩翩,鬼魅犹如。
三人是越打越心惊,金缕衣的武功之高,完全出乎了他们的意料,合三人之力都占不得半点好处,只感觉身前身后,上下左右都是金缕衣的手,致命的手。
最后三人竟被金缕衣逼得只得退守,只守不攻,自然守得也就更紧密,配合阿酱手中的剑,大汉的拳,“猴子”的轻功,金缕衣一时也无法攻下三人。
金缕衣知道她的短处所在,虽从小修练,但受制于先天条件,她的内功修的是养身安神,少了许多攻伐锐气,若短时间里不能取胜,久之必受其害。
攻伐之间,双眸如电,发现莫名和周至道已经收功调息。
心下一定,略一思索就下定决心。
忽然,金缕衣收手后退,快速往南宫唤剑方向退去。
人未到身已转,伸手作势去拿南宫唤剑放在桌上的剑。
金缕衣的“忽然”,阿酱三人都看在眼里,见她想拿剑,哪能如她意。
阿酱大喝一声手中的剑更快几分,剑声嗡嗡,有若龙吟咆哮,直取金缕衣背心。
阿酱的剑快,“猴子”的轻功更快。
不知他练的是何等轻功,速度竟快得出奇,居然先于阿酱的剑攻到金缕衣背心处。
——《孙子兵法》有云: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
人已近。
“猴子”嘴角上扬,笑时双爪已攻下。
下一刻“猴子”笑容一僵,渐渐化为不可思议神色。
金缕衣消失了。
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
他的喉咙上已多出一把剑,而他竟一点也感觉不到疼。
只感觉到冰冷。
他的喉咙已被刺穿,却没有死。
他抬眼去看那桌上。
南宫唤剑的配剑明明还在。
那这把青色且冰冷的剑又从何而来?
“猴子”感觉它仿佛无中生有一般,但又感觉它似乎一直都在。
眼已迷离,口已失声,耳已不闻,人已经死。
金缕衣抽剑再出剑,迎向阿酱的迅雷。
金缕衣精气神无比集中,使用软剑从来都需要精神高度集中。
只因其剑身柔软如绢,力道委实不易掌握运用,饶是独孤求败三十岁前用都误伤义士,何况金缕衣才年方二十,更是要小心运用。
软剑的另一个优点在于其轻盈快捷,高手过招往往是轻兵器者,速度快过重兵器者。
金缕衣的剑很快,转眼间就和阿酱斗上。
一人剑法犹如山河崩断势不可挡,一人剑法却犹如柔发青丝,细水长流,各有各的长短。
一时间攻守不断,却是阿酱守多攻少。
青冥剑飘忽不定,明明直攻,待到想挡剑之时,已下坠或绕到别处去,让阿酱捉摸不定,时时处于生死境地,不得不守。
更为可怕的是,这把剑之利,阿酱平生仅见,断掉他手中宝剑也是瞬息之间。
这是一次短兵相接之后,阿酱得出的结论。
两人相斗正恬之时,九尺大汉忽然从天而降,双眼赤红,嚎叫着朝金缕衣就打,任由青冥剑伤他一剑两剑,也不在乎,完全一副不要命模样。
——任谁的亲兄弟被杀,谁都会疯狂。
金缕衣被挡,阿酱的剑紧跟大汉其后,寻着空隙一下就攻出了一十二剑,剑剑俱都攻在金缕衣必救要害之处,让金缕衣不得不或退或守。
大汉在前,阿酱在后,一时逼得金缕衣疲于应对,战斗陷入胶着。
金缕衣武功虽高,但毕竟是千金之躯,几时有过这等要命的战斗,能在两人的围攻下守住已算是武功高强。
有些人并不适合战斗,如金缕衣,所以莫名才不愿她出手。
有些人本为战斗而生,如莫名,所以他才一直都在替金缕衣拼命。
只是当情况如此时,不适合战斗的人也不得不站出来,不站出来都会死。
没人想死,深陷险境,金缕衣和莫名都在努力寻找能够活下去的机会,然而当情况变得更糟时,活下去似乎已经变成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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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
一样衣服,一样武器,一样面无表情,连样貌居然都是一样的。
见过双胞胎,三胞胎,乃至四胞胎。
但七保胎北冥一刀还真没见过。
北冥一刀颇为好奇,绕有兴趣打量,只是在看到他们所持之刀后,就完全没了兴趣。
太刀,由唐时唐刀演化,为东瀛武士常用兵器。
十年时间并不长久。
十年前的东瀛浪人北冥一刀还记得清清楚楚,更记得父辈们与浪人那热血一战。
所以北冥一刀对持太刀的这七人已无丝毫兴趣,若有也是想杀死他们的兴趣。
北冥一刀不杀人,但不代表他不会杀人。
莫名同样看到了他们的刀,也看清楚了他们的人。
这七人一点都不比那五名好手差。
或许他们的武功连金缕衣的一半都不及,但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情势下,他们绝对可以致命。
所以在他们进来还没站稳的时候。
莫名就动了。
脚没动,身子也没离开过。
动的是他的手。
他并没有金总管那样的手,但他有金总管没有的血。
——血能杀人吗?
能。
妇人的血就能杀人。
——莫名的血能杀人吗?
能。
如同莫名的脚步声一样。
在特定的时间里,用特定的方式就可以做到常人无法做到的事。
——江湖是一个充满传说的地方,传说就是传说,你可以听,但如果当真了,有时候真会要了你的命。
江湖盛传,幽都神医都不归善使过血大法,所以才成就了神医之名。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他还会用针,会一种特别的针。
无论神医与否,但凡是有点实力的大夫都会用针,金针或银针。
但是都不归用的却是血针。
——血针化血,化血神针。
用化血神针很简单。
学会过血大法,从而一定程度上控制气血,以气血凝针。
两者都是对血的控制。
不同之处是一个在内,一个在外。
莫名会过血大法,自然也就会了化血神针。
化血神针能救人,更能杀人。
随着莫名右手挥动,手臂中的血破皮而出,一滴两滴,直至肉眼不可数。
只因这血已经飞射,速度极快,让人数不过来。
血滴是血滴,不是血针,更不是神针。
血滴飞射过程中,受到加速度和空气阻力作用,表面血液挥发散去,独留中间受莫名真气保护的一部分血液。
此些血液尖细,状似针头,谓之为血针。
真正的化血神针,本不该用外力来作用使血针成型,内功有成者直接在体内成就血针。
何时射出都在心念之间,诡异而不可防,此时方可称之为神针。
即便如此。
莫名的血针也是威力十足。
因为够多。
因为够快。
因为目标未必有真气外放的本事。
所以当血针飞过后,七人一下死了五人。
没死那二人却是走慢了一步,走在五人后头。
莫名的血针虽强,但也还没强到穿透人体的地步。
射出众多血针后,莫名全身乏力,眼前发黑,不由自主跪下,喘息不止,右手臂渐渐渗出众多血珠,持续滴落,化作朵朵妖艳血莲,慢慢盛开。
这血似永无止境般流出,若无人施救,莫名必死无疑。
莫名跪下之时。
剩余那两个持太刀黑衣只愣了瞬间,就直接持刀攻向金缕衣。
如同九尺大汉一样刀刀不要命砍向金缕衣要害,似乎他们并不在意他们的兄弟死活,似乎他们来的作用,就是为了以命换命,或以命换伤。
在座很多人脑海中想到一种生物。
——死士。
死士已经不算是人。
他们已经没了自己的生存意志。
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他人而存在,故只能称为生物。
这种生物非常可怕,有着强横的体力和杀伐的技巧,都是能以一当十的强悍之徒。
金缕衣面对这样的生物顿觉缚手缚脚。
若杀,纵使青冥剑锋利无比,也未必能及时抽回,到时面对的将是最猛烈的攻击。
若不杀,被这种不要命的打法逼迫,久守之下也会有失误的时候。
金缕衣只能退,一退再退,靠着源自幽都的绝世轻功,躲避着阿酱他们的攻击。
阿酱的剑更快,更猛了。
大汉的拳也更加使劲了。
两把太刀挥舞得更狠了。
金缕衣冷汗也已湿了全身,静如古波的心开始加速跳动。
——“噗通……噗通……”
金缕衣仿佛看到一把巨锤在不断敲击着她的心。
她的心脏开始绞痛,似渴求不到应有的血液一样。
她的呼吸开始短促,变得越发困难,粉嫩的嘴唇也开始发紫。
她的力气不断被抽走,手中青冥剑本该轻灵,现在却觉得有千斤重一般。
阿酱一式“一剑奔雷”使出,手中宝剑快若闪电直刺金缕衣。
金缕衣举剑格挡,若是之前肯定轻松格开,然而此时青冥剑竟被这一剑直接“撞”飞。
连金缕衣本人也跌倒在地。
——似乎有那么一瞬间的停顿。
或许阿酱等人也不敢相信这样的忽然惊喜吧!
顷刻间,阿酱的剑,大汉的拳,以及伤痕累累的双刀尽数朝地上的金缕衣击落。
金缕衣却已无力躲闪。
突然。
一张四方桌从左侧横空砸向阿酱等人。
在空中发出“呜呜”声响,可见速度之快,力道之足。
阿酱脸色数变,就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他怎么能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
“杀——”
一声戾啸从阿酱口中喊出,四人义无反顾杀向金缕衣。
四方桌后发先至,先是砸中双刀黑衣,而后继续砸中九尺大汉。
让人心惊胆颤的骨头破碎声接连爆响,但四方桌还是被九尺大汉给挡下。
阿酱兴奋异常,迅雷剑法使得是更加急促,隐隐竟突破了原有境界,剑速较之之前何止快了两三成。
二十年来,阿酱无时无刻无不想着将剑刺入金缕衣的身体,但金总管太谨慎太多疑,使得金缕衣每时每刻都有起码两人在身边保护,暗中更是不知有多少,于是一拖再拖,就拖了二十年。
二十年!
二十年的等待就为了这一刻。
——江湖又有传说,武林中最神秘最高价的杀手辛跖在一次“生意”中,足足杀了目标六年八个月又过二十五天,一次不成再一次,不成再一次,一直到杀死为止。
然而阿酱却用了二十年。
可想而知,二十年的坚持化为了多少爱恨情仇。
终于要结束了。
阿酱心中竟升起阵阵感伤:“今日之后我又将何去何从呢?”
心中这样想,手中剑却不曾慢下。
“叮——”
极速的一剑刺入板砖,没有刺中金缕衣。
金缕衣仿佛被人拖拽一般,横移了数步之遥,被莫名一把捞起,连连暴退。
周至道已经调息完毕,此前的四方桌,之后的“隔空取物”都是他所为。
莫名知道周至道武功很高,是在座三十五人中武功最高的一个。
但他也万万没想到周至道竟连传说中流传已久的“隔空取物”都懂得,兴奋之余也终于放下心来。
——有这等高手在,要解决这次危机已经不算难事。
“没想到,实在没想到。”阿酱突然说:“准备了二十年,没想到最后竟失败于区区一个小厮手中。”
没人回答他,因为小厮正在给金缕衣疗伤,就算有空,他也不想说什么。
为了这次“二十年”,已经死了够多人了。
阿酱也不在意,自顾自说:“起先我只是想调查当年‘老板娘’失踪的真相,但当知道她被杀死在自己店里时,我就开始在准备,从龙门客栈里套取到各种武学秘籍,联系到当年被杀之人的后人,给他们吃给他们穿给他们秘籍,给他们报仇的可能,让他们只做一件事,练武练武再练武,可惜……可惜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唉——”
阿酱这一声叹息好不深沉,仿佛要将他这二十年来所有坚持都叹出来一样,莫名感觉到阿酱在这一刻似乎老了许多许多。
“莫名,你到底是什么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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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是什么人?
在座诸人无不感到好奇。
他的身份,他的百毒不侵,过血大法,还有他的身手,都让人好奇。
没有几个人能在十六岁就拥有这样的身手。
就算有人能有这样的身手。
恐怕也不会有人能有这样超乎年龄的机智和狠辣。
单单这份机智及狠辣就已经容不得任何人小觑。
这更让人好奇他的出身。
是哪里?又是谁?
教授出如此这般的少年?
没人知道。
因为莫名不愿说。
他们也没问,也不敢问。
因为他们还中着“尸香魔芋”的毒,还要靠莫名来救命。
所以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后,他们依旧没能得到答案。
——每个传说的诞生,都有着它的神秘,正是因为这些神秘,才铸就出江湖的丰富多彩。
夜,凄凉,风萧瑟。
龙门客栈还是那个龙门客栈。
只是却少了许多人。
金缕衣走了,冷如霜也走了,诸多高手都走了。
留下的只有周至道和北冥一刀。
当然还有莫名。
留下来当然是为了喝酒。
喝金缕衣珍藏在机关大箱子里的好酒。
“可惜那个钱魁不在,不然应该会更加痛快才是。”北冥一刀说完又是一碗下肚。
他的眼已经有些朦胧,应当是喝了不少酒。
周至道小酌了一口不知是女儿红还是状元红的酒说:“人还是太少,若是再加上咱们金雀公主,那才算有滋味。”
北冥一刀好奇问:“为什么要加上公主才算有滋味?”
“嘿嘿,加上个公主,想当驸马的人才会尽心尽力喝酒,总比现在这样,人虽在,心却已经跑到公主那里去了。”
面对周至道的打趣,莫名无奈摇头说:“这话你若敢在金缕衣面前说,保管在你身上留下几个窟窿。”
“哈哈,若是公主在此,和尚我哪敢这样说。”周至道大笑说。“你若是想她,等此间事了就去寻她便是,和尚我就闹不明白你们这些痴男怨女,老搞什么单相思两相思的,有意思吗?”
北冥一刀一下来了兴趣,插嘴说:“对头,这种事就要主动。莫名,你还年轻,以你现在的武功心性,日后必有一番做为,配上金雀公主不是难事。”
周至道在一边猛点其头,一脸英雄所见略同模样。
北冥一刀又喝了一碗酒说:“不过配不配得上是一回事,追不追得上又是一回事,你还是要主动点,先培养培养感情,也好为日后打算,想你嫂子当年就是主动,不然怎么会早早地有了我家那个臭小子。”
周至道指着北冥一刀笑着说:“哈哈!若是被青丝女侠知道你这样说她,回家肯定罚你跪搓衣板,哈哈……”
北冥一刀却不以为意说:“哼,你是不知道大爷我的魅力,当年那婆娘若不是将我身边那些女人全部“揍”了一顿,又威胁了人家,使得我没得选,我才不会和她凑合!”
“哦?中间似乎还发生了很有趣的事。”周至道的好奇心被提了起来,语气分外讨好说:“来来来,老北,咱哥两喝一口,你给我们说道说道,当年叶青丝是怎么把你给搞定的?”
说着已经先喝了一大碗,还不断催促着北冥一刀快喝。
周至道的酒量其实并不好,所以喝酒时总是小口轻酌,这次喝了一大碗,可见他确实很八卦。
——八卦者,探听窥视他人消息,到处搬弄是非、肆意口舌者也。
周至道不搬弄,也不多嘴,但他真的很好奇。
北冥一刀和叶青丝的分分合合绝对是自东瀛浪人之后,江湖传得最广最快版本最多的传闻。
莫名听后不觉提起了精神,眼睛变得精亮,显然也被两人曾经的故事吸引。
北冥一刀虽喝了不少,但也没真醉,说到他家婆娘时人已经醒了三分,当听到“叶青丝”三个字时却是已经完全清醒。
但他的眼睛却仍旧眯着,脸上一丝异样都不露地说:“当年?当年哪是她搞定我的,是我搞定了她好吧!”
“大爷当年可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大大大帅哥,她身边那些个绿头苍蝇哪能是我的对手,被我一个个打得都成了缩头乌龟,她没人选了,只能选我咯。”
“不对啊?传言不是这样的吧!”周至道手指挠头说。
莫名回想了一下,重重点头说:“情况好像恰恰相反,叶青丝双刀战群雌,从东往南,一直打到北,最后在北冥世家大门口宣誓了她的‘主权’。”
周至道好奇问:“何为主权?”
“所谓‘主权’就是一个人对钟爱之物的绝对权威,是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莫名看着北冥一刀微微一笑说:“就好比叶青丝在海外拥有一座岛屿,虽然遥远,日常也不怎么管理,但实际还是叶青丝的所有物,若是她人胆敢仗势掠夺或无理由贱卖,那叶青丝的双刀必将不会客气,一定会为了自己的所有物抗争到底!”
“哦——”周至道这一声“哦”声老长老长。
接着和莫名一起“嘿嘿”笑起,在两人的贱笑中,北冥一刀脸色越变越红,直至再也忍受不住两人无耻的笑声,落荒而逃。
莫名及周至道见北冥一刀已走,才渐渐收了笑颜。
周至道问:“接下来你做何打算?”
莫名眼看大门外说:“或许应该出去走走。”
“听你话中意思,你还未决定?”
“我不想走,奈何……”
“奈何事不了心不安,也留不得。”
莫名苦笑不语,心下想:“何止是事不了,没有实力龙门客栈也开不了。”
江湖中,任何地盘都是需要实力来守护,没有实力,等待你的永远只会是家破人亡。
江湖很危险。
因为江湖是人的江湖。
——人,永远是再危险不过。
周至道见莫名沉默无语,似乎看出了些东西,非常理解地说:“人生在世,不出去走走看看岂不是白活了这一世?你虽天赋资质极佳,但是任何成长都要经过历练,出去走走看看也好。”
周至道也看向大门处,停了一会后突然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时不时会换门派吗?”
莫名一愣,下意识摇了摇头。
莫名真的不知道痴和尚周至道为什么经常换门派,而且这些门派待他离开时,居然都没有废他武功或有什么特别要求。
莫名虽没亲眼见过,但当小厮的日子里也经常听过路的江湖人说起,这些门派的人见了周至道居然还以师兄弟或师叔伯相称。
这件事一直被“千机阁”评选为江湖百年来八大未解之谜中的一个。
周至道注视着莫名说:“天下武功,就算是最常见的长拳,或最基础的站桩,都必须用心体会才能深得其中精髓,好比站桩,若不用心也只是站,若用心那才是桩,这就是分别。”
“由于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所形成的想法、习惯、见识都会有所差异,为什么同一种武功在同样的内功基础下,不同的人来施展会有强有弱?”
“我曾经在少林寺藏金阁里看到有这样的记载,说是有一名姓乔的俗家弟子用‘太祖长拳’迎战精通七十二绝技的诸多高僧,高僧们却被打得落花流水。这里固然是有其内功修为的高低,但是最重要的还是武功的运用,以及战斗中个人的造化。”
“如何造化?由每个人的性格有关,若你见人就躲,见恶就惧,谈何造化?于是就需要历练,让自身明确所需所有,由历练中所增加的见识阅历来判断每一个对手及其武功的强弱,最后也是由这些见识阅历来‘选择’该以什么样的姿态来面对这些对手。”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会经常换门派了吧!”周至道最后说完,不理一脸震惊的莫名,独自畅饮起来。
莫名心下确实震惊,惊于周至道经常换门派居然只是为了历练?
或许还为了各个门派的武学秘本,但是为什么这些门派都好像当什么事也没有一样呢?
莫名并不想保留自己的疑惑,认真地说:“你是为了历练,为了学习,但是为什么你以前在的那些门派弟子见到你会那么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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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道放下酒碗,苦笑说:“因为他们知道我这个人最重承诺,所以每进一个门派都会让我立下重誓,不得泄露任何有关他们门派的事情,包括武功秘籍。小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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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这个?”
“就因为这个。”
或许对如今誓当喝水的人来说,很不可思议,但是对周至道来说,信义却是至高无上。
没有信义的人不值得他相交,他杀来也不会有半点心理负担。
莫名深以为然,但是这并没有完全回答他的问题。
——为什么他们会对周至道这么客气?
要想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
最简单的法子就是利益,只要有利益,这种好的关系就会持续下去。
那些门派对周至道是真心的好吗?显然不完全是,那么为什么呢?自然是利益。
各门派需要什么利益?或者说周至道有什么值得他们需要?
“你时常教导他们门下的弟子?”莫名不确定地问。
“唉,不错。”周至道叹了口气说:“起先他们还防着我,最后却个个都将资质最好的弟子塞给我,搞得我差点都没时间练功。”
弟子是门派的基石,而周至道被看重的正是他的人品阅历和武学修为,由他来教导弟子再好不过。
莫名暗道:“果然。”
想着举碗和周至道碰了碰,一脸严肃说:“为你能教导出最出色的弟子干杯,呵呵。”说完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周至道不住摇头,喝下这碗有点难喝的酒。
喝完酒后莫名郑重说:“周前辈,谢谢!”
“无需谢我,你于我有救命之恩,区区小事又何足挂齿。栗子小说 m.lizi.tw学武数十年,我自信于武道一途有自己的看法,若你有什么问题,我会尽我所能为你解答。”
——这或许正是周至道留下来的根本缘由。
莫名抱拳躬身说:“多谢前辈,小子正好有一事想请教。”
周至道面容一肃,衣袖左右挥动,周匝桌椅全部被扫飞,酒坛酒碗却独留原处,或地上或凌空,落地时安安稳稳,一切如旧,连一滴酒水都未见洒出。
这等真气运用让人叹为观止,莫名振奋不已,周至道的今天或许正是他未来的某一天。
周至道席地而坐说:“尽管说来。”
“是,前辈。小子自幼家境贫寒,因家母缘故,从小修炼过血,可以稍微控制和炼化体内气血,而后又开始修炼铁布衫……”
原来由于莫名自小修习过血,每次练铁布衫但凡有磕磕碰碰的时候,总会用过血疗伤,将伤势化解。
久而久之,莫名感觉在化解瘀伤时,那些败坏的淤血会转化为一种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开始他并不知道是什么,最后才弄明白那正是学武之人珍之重之的真气。
莫名当时无比兴奋,修炼铁布衫那是更加用心,甚至可以称之为自残也不为过。
在这样的自残下,莫名修得的真气越来越多,可惜的是莫名并不会其他内功心法,所学的也只有过血,而过血功用只在精血,并无存储真气的法门。
所以这些真气最终都顺着血液,又融回了血液之中。栗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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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所谓是出于自然,又归于自然,万物莫不是如此。
真气回归使得莫名的血液变得越精炼充盈,控制起来更加得心应手,而铁布衫也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精深,直至大成,普通人持刀剑难伤分毫。
然而大成后的铁布衫虽然还能继续修炼壮大筋骨皮,但是却无法完全吸收掉日益增多的血液精华,于是这些被莫名反复琢磨的精华越积越多,无法宣泄。
在熬过最初的“不适应”之后,莫名想到了一个办法:既然筋骨皮不能完全吸收,那就再加练脏腑经络不就可以了吗?
历经数年摸索后,莫名终于成功找到脏腑经络吸收血液精华的方法,并在一些药物的辅助下成就了百毒不侵,百病不生的特异体质。
时至今日莫名的脏腑经络都还在不断强化壮大之中。
相信不久的未来,脏腑经络也会和筋骨皮一样,变得不惧刀兵,到那时生撕虎豹也不过视若等闲。
唯一遗憾的是,练武之人最珍贵的真气,却仍旧这样和莫名失之交臂,直到三年前进入龙门客栈,学了简单的吐纳之法后才真正学会用“丹田”来存储真气。
“前辈,小子不知道是否应该继续修炼过血和铁布衫?若是按照之前的方法,最多只是身体稍微好点罢了,就算再修炼个三五十年也很难达到前辈这般境界。”
“哈哈……哈哈……”
从莫名开始述说开始,周至道的嘴角也渐渐“裂开”,直到最后已经“裂到”耳根那边去,显然是开心到了极点,最后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喜悦,大笑出声。
笑声中裹挟着浑厚的真气,震得龙门客栈房梁、门窗格格作响。
“你这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世间有几个人能在你这般年纪就能做到“炼精化气”这样的事,你却还不想练了?”周至道笑骂着。“好好好,好个神奇的少年,好个不世奇功。”
周至道连说了好几个“好”,以此来表达自己的喜悦,只是莫名却不甚了解所谓“炼精化气”是什么东西?
莫名疑惑问:“炼精化气?”
周至道停下笑说:“所谓炼精化气,简单点说就是将你体内的精血炼化成真气。精在人身,有如血液流于体内,为人身之根本,精满自溢,溢则可炼成真元,回元补脑养身。莫名,要做到“炼精化气”普通人绝难做到,若是我这样的修为自然是可以做到,然而到我这般年纪精元虽有,但是早就不负年轻时的精华,炼了也没多大用处。过血太过神奇,竟能如此简单做到“炼精化气”,使你小小年纪就能做到一流高手都未必能做到的事,深厚真气就在眼前,你居然说不练,当真是愚不可及,愚不可及!”
说着竟敲了又敲莫名脑门,疼得莫名到处躲,却怎么也躲不过。
莫名赶忙大叫:“都说炼精化气,那么那个精在人体哪里?若是在以前我炼化的血液里,那样的真气积累程度,也算不得深厚。”
一句话果然转移了周至道的注意力。
他说:“血液里固然有部分精血,但大部分却存于脏腑之内,尤其肾脏之内最为精纯,可称之为精元,若能将你保存了一十六年的精元引入“气关”炼化,那可不得了,不说可得起码二十年的纯粹真气,更可以此调动血液和其他脏腑内精血汇聚于“气关”,不出一二年,你的真气修为将绝不少于三十年苦修。”
“这么厉害?”
虽知道周至道绝不会撒谎,但此刻听来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莫名虽未经历男女之事过,但在江湖这个大染缸里耳濡目染,也不是什么都不懂。
他自然知道这所谓的“精元”到底是何物。
但正是因为知道才感到不敢相信。
——某些半夜里会忍不住跑出来的东西,居然蕴含如此巨大的能量?说出去都没人相信。
“你不信?”周至道问,不等莫名回答就说:“你可知少林寺达摩祖师?”
“自然是知道的。”
“那你可知道‘童子功’?”
“童子功?”
“若说能炼精化气的功法秘籍,不止你的过血,我少林寺的童子功也能。”周至道侃侃而谈说:“昔日达摩祖师效仿“九宫星宿”运行规律,导引真气游走身体各大要穴,让清纯的精血囤聚小腹“气关”,炼化成深厚真气,祖师以此来创出的少林寺不传绝技,童子功。童子功若能练至绝顶,真气贯通全身经脉穴道,生生不息,刚柔互重,劲雄无比如酷炎烈日,刺目生痛,夺天地之造化。你有过血辅助修炼,不出五年你绝对可以练到最高层次,跻身一流高手行列。”
五年后,莫名也不过二十一岁,这么年轻的一流高手,绝对值得莫名骄傲。
“放屁——”
好大的声音,好长的“屁”字。
话音未落,北冥一刀已到两人面前,吹胡子瞪眼看着周至道。小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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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留下正是受诸多高手所托,帮助莫名解疑或传授武功,以此来报答莫名的一些救命之恩。
本来两人约定先后,互相回避,只是周至道这边动静颇大,以北冥一刀的功力早听了个七七八八。
听到周至道居然要传莫名少林四大神功之一的童子功,哪还忍得住,赶紧出来阻止。
周至道也不在意北冥一刀“偷听”,只是问:“老北莫不是有更好的绝学神功?”
北冥一刀说:“没有,就算有也不教。”
周至道眉头微皱说:“这是何意。”
莫名也是一脸疑惑看着北冥一刀。
北冥一刀看着两人说:“天下间没有最好的武功,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武功,童子功确实很适合莫名你现在的情况,但是……童子功的特性却未必是适合你。”
莫名好奇说:“童子功的特性?”
北冥一刀说:“不错,就是特性,每种武功都有特性,有些武功适合男人练,有些适合女人,有些有要求,有些没有要求,这些就是特性。童子功自然是男子练的武功,但是却有个要求,必须保持童子元气不失方能显现出威力,时日愈久,对自身的武学境界和精气神的增益也会越大,但是如若破功,前功尽毁,多年苦修化为乌有。”
“破功?”
“就是不能洞房,不能行周公之礼,不能享受男女之欢,不能和金缕衣谈情说爱啊,笨蛋!”
这下可真惊住了莫名,尽管他比寻常少年成熟理智许多,但他的身体正处于青春懵懂的育阶段,对男欢女爱之事恰是最为好奇的时候,若让他就这么绝爱禁欲一辈子,还不如杀了他来得爽快。台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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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莫名在北冥一刀刚刚说完的时刻就已经大喊:“这怎么行!”
这一喊坚定了莫名的内心,也彻底断了周至道拉莫名入少林寺的心思。
这样的资质。
这样的少年。
没人不喜欢,周至道自然也喜爱得紧,为拉莫名进少林寺更是不惜将少林神功之一抛出,只可惜他忘了,和尚不是人人想当的。
“那你说还有什么武功是最适合他的,你说!”好事被破坏,周至道非常不开心。
北冥一刀却不理他,自顾自说:“莫名,铁布衫乃护体功法中较为粗浅的一种,练到大成除双眼、咽喉和下体外,浑身坚如铁铸,刀枪难伤,可练就铜皮铁骨之身,但你另走蹊径,借助过血将精血炼化为真气,又反补己身,不止早早练成,还因此找到了扩展经络的法门,假以时日必可逐渐修成深厚真气,内外兼修。”
说到这里看了一眼周至道,待周至道点头赞同后才继续说:“只是铁布衫还是过于粗浅,再怎么修炼也不可能达到顶级神功的效果。当然,若能持之于恒也会有所成就,可能是二十年,也有可能是三十年之后,可以以气成罡,再增威力,只是时间太久也不切实际,所以你必须要修习更高层次的武功!”
莫名问:“什么武功?”
北冥一刀回答:“不该是什么武功,应该说是什么类的武功,你既然在修炼铁布衫一类功法中有如此成效,说明你在这方面就非常适合,不若将此类功法修炼到极致,成就古往今来都无人能有的强大体魄,再练上一两种拳法或刀法,纵横武林又有何难。栗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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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席话让莫名遥想连连,仿佛已经看到自己拳打四海,脚踏五岳。
而周至道听后也是连连点头,能被诸多高手推荐来和他一起传授武学的人物,果然不凡。
——“强大体魄啊,别人打不动我,只有我能打别人,这似乎可行!”
这次莫名没有急着问什么,他知道北冥一刀和周至道接下来自会说。
莫名从小过得无比艰辛,养成了他老成持重的性格,若是需要什么,他不会多说,只会努力去争取。
就像现在,北冥一刀和周至道两人明显要传他武功,他本可以拒绝,但他没有。
因为他需要这些,无比需要。
只听北冥一刀继续说:“天下间护体功法无数,还流传至今的顶级护体功法有三部。其一为幽都的阎罗圣体神功,共九层,每一层都需要炼筋换血一次,每精进一层血肉筋骨也会坚硬一分,因为这个特点每精进一层都必须需要前一层多一倍的真气来再次炼筋换血,直到大成之前都是如此,所以练此功法,大成前会越来越僵硬,不能正常走动坐下,只能蹦跳着行走,待到大成之后方能龙虎调和,阴阳相济,成就先天圣体,水火不侵,刀剑难伤,更能将之前用于换血炼筋的真气重纳“气海”,单凭这份内家真气就足可无敌于天下,只是这样的功法所需真气之多非人力所能为,故而在第一代幽都主人创出此功法后就没人能练成过,估计以后也没人能练得成。”
北冥一刀说到此,直接坐到地上喝起酒来,挥手示意周至道接着说。
周至道接口说:“其二为我少林寺金钟罩,金钟罩共十二关,除却达摩祖师外无一人练至大成,前六关与你现在所练铁布衫颇为相似,后六关开始罩门渐渐减少,直至到达无罩门的金刚不坏之体。”
说完金钟罩,周至道没有停下,继续说:“第三个顶级护体功法在皇宫大内,名曰混元无极护体神功,此功法专为护体而创。三百多年前,大燕皇朝初立,皇族中人屡屡被前朝余党暗杀袭击,太祖有感派大军保护太过耗费资源军力,遂命天下正邪各派派人入宫,共研一部护体神功,专供皇族习练。当年共襄盛举的包括少林武当四大世家在内的七十二正道门派和以魔教及幽都为的三十六邪道门派,共一百零八门派费时三年终于功成。此功以‘龙’为阶,共分九龙,以黄帝内外经为基,配合各种天材地宝,外练体魄,内修纯阳纯阴之气,到第五龙时,就已经可以百毒不侵百病难生,到第八龙时真气圆满,化气成罡,已经可以媲美任何神功,历代皇帝无不是功成八龙的绝世高手。至于第九龙却没人练成过,因为第九龙需要纯阴和纯阳之气互相‘调和’方能练成,然而该功法自创立之始就被太祖明令只有皇帝一支可以习练,造成练此功的不是兄弟就是姐妹,也造成人伦大防彻底断绝了练成第九龙这个传说中可以‘练气化神’境界的可能。”
周至道说完,也和北冥一刀一样,端着酒碗就喝,独留莫名在一边思索。
莫名听完越想越不对。
三大神功,来自三个地方,最不可能得到的“阎罗圣体神功”和“混元无极护体神功”两人费了颇多口舌来介绍,唯独来自少林寺的金钟罩却寥寥几句。
但就这几句话却是最吸引莫名的,尤其那句“前六关和铁布衫颇为相似”,若是殊途同归,那么岂不是要省下不少?
——“或许周前辈本来就是为了让我注意到金钟罩才如此说的。”
莫名向周至道询问说:“敢问“‘阎罗圣体神功’和‘混元无极护体神功’在何处?又是否可以得到?”
周至道说:“自然在幽都和皇宫大内,若无意外,恐怕不能得到。”
周至道的回答并不让莫名意外,很快他又问:“不知‘金钟罩’可否学得?若能学不知有何条件?”
——“若是要当和尚才能学,我才不学呢!”
“不知可不可学,不知是否有条件。”
周至道的回答完全出乎了莫名的意料,使他一时失神,愣愣看着周至道没了动作。
周至道德回答也完全出乎北冥一刀的意料,刚喝下口的酒还没来得及感受一番就被一口喷出。
找钱魁,杀苦净时得一盒子,里面金钟罩秘本,为二十年前黑衣人所得,幽都主人,钱魁处绑走莫名,要求拜师,弟子和东方麒麟弟子争第一。
方法,二十年准备,多人学过血,过血修出来的真气,传功,数十人全部传一个,一下得百年功力。
北冥一刀一袖口抹了抹嘴说:“我说痴和尚,你耍我们是吧?不知道你说出来作甚?”
原来周至道还有这样一个诨号,嗜武成痴,不痴也痴,果然再恰当不过。栗子小说 m.lizi.tw
莫名醒悟过来后也是一脸疑惑看着周至道不语。
周至道解释说:“之所以不知可不可学,是因为我没有‘金钟罩’秘本,不知是否有条件是因为我不知道莫名是以何种方式学。”
周至道话中有话,莫名和北冥一刀陷入思索,一时间龙门客栈又变得寂静起来。
寂静了的龙门客栈更显凄凉,因为死过太多人。
——死过太多人的地方总会如此凄凉。
“你是说你虽然没有‘金钟罩’秘本,但是知道它在哪?”北冥一刀先想到周至道话中之意。
“不错。”
“之所以不知道有没有条件,是因为要去找,找到了自己学是一回事,带回少林寺再学又是一回事,对吧?周前辈。”莫名也是聪明人,北冥一刀一说完他也想明白了周至道话中的话。
“不错。”
“那‘金钟罩’秘本现在在哪?”北冥一刀问。
“不可说。”周至道闭上了眼,不再说话。
一句“不可说”,把北冥一刀下面的话全部噎在了嘴里说不出来。
他想骂人,但又不知道从何处骂起,因为“金钟罩”本来就是少林寺四大神功之一。
如果现在说了,明显是叫人去拿,身为少林寺弟子,这种有损道义之事还真不是周至道这种人能做得出来的。
当然,如果莫名肯入少林寺出家当和尚的话,周至道会二话不说,立马亲自去取来放在莫名面前,只是现在莫名并不想出家。栗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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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冥一刀能想到的莫名自然也想得到,沉默许久后他笑着摇了摇头说:“不必在意,‘金钟罩’虽好,不是我的,‘阎罗圣体神功’和‘混元无极护体神功’虽好,同样也不是我的,它们本来就不是我的,我又何必在意是否能得到它们。”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以莫名的修为,虽然未入一流,但也不比二流差多少。
从一些大户贪官处取些银两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多年来他并没有这么做。
依旧过着艰辛贫苦的日子,甚至为了生计,还到这龙门客栈来当了小厮。
为什么?
无他,心性使然。
他的人,他的性,如赤子,如明镜。
他看得见,看得明白,更看得透,所以对不是自己的东西一直保持着这样一个心态。
莫名的话使北冥一刀更加说不出话,张大了嘴巴看着莫名,一脸的怪异。
他是完全没料到莫名会说出这样的话。
这还是一个十六岁的人吗?
同样没料到的还有周至道。
像是被惊到了一样,他猛地睁开了眼,尺长的精芒忍不住从眼中射出,照得周围数尺之内一片敞亮。
周至道看着莫名没有说话。
如果说莫名救人时的表现让他感觉昙花绽放的话,那么此刻却是让他感到心灵上的震撼。
周至道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小子了,于是变得无比纠结起来。小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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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道想起了少林寺,少林寺已经沉寂太久,迫切需要一些天纵奇才来重新树立威信。
为了这个目的,从二十年前开始师傅苦海神僧就已经在准备,先后破格收录了海癫师兄和自己为弟子。
莫名虽不是奇才,但却是最好的璞玉,尤其在护体类功法方面堪称万中无一,若能学得“金钟罩”,必然能成就达摩祖师之后没人能达到的十二关巅峰。
周至道被突然涌现的想法吓了一跳,但是越想越觉得可能,如同钱魁说的,莫名太怪了,生什么事都不奇怪。
也正因为莫名太怪,周至道完全说不出要他拜师后才能告诉他秘本所在的话。
周至道知道只要他一说,莫名会马上转身走人,都没带犹豫的。
所以周至道才纠结起来。
不是为了能不能告诉莫名,而是为了怎么去告诉他。
三人仿佛都憋了一股气一样,端起酒杯酒碗就是喝酒,龙门客栈内的气氛变得越来越诡异。
“唉——”
周至道突然深深叹了一口气,他还是决定说出,为了这个救命之恩也好,也可能为了少林寺乃至正道武林吧!
“二十年前生了很多事,不单只有龙门镇有事生,我少林寺也生了一件事。二十年前有一个黑衣人夜闯少林寺,盗走‘金钟罩’秘本,至使秘本流落江湖足足二十年,直到前段时间不知为何,黑衣人突然派人来说,他会在雁门关归还秘本,为此我和苦净师叔,及数名师兄弟一起来雁门关取回秘本。过程很平静,没有想象中的诡计,但是归途却并不平静,我们遇到了许多人,个个都是高手,而且还精通各种毒术和东瀛秘术,我和苦净师叔力战多半个时辰渐渐不敌,师叔不幸身受重伤,为此我让师叔保护秘本先走,我来殿后。师叔走后,我放手一搏,先后击杀了对方数名武功最强的高手,对方才逐渐退去,但是……等到我追上我师叔时,师叔已经被杀死在山道之中,秘本也已经不知去向。”
说到此,周至道面容愁苦,一阵唏嘘,喝酒也不再是小酌,而是大口大口灌下。
谁都知道他现在喝的是并不是酒。
北冥一刀问:“那你怎么跑这里来了?难道凶手就在龙门镇中?”
“龙门镇的八月我是有耳闻,若无事或许会来看看,但那时我哪有心思来看。”周至道说,“之所以来此此还是因为黑衣人,当我苦无对策之时,突然出现几名黑衣人的人,指引我渐渐来到龙门镇,之后就是生了白天那些事。”
“难道你和苦净禅师碰到的那些人正是黑衣?”
“不错,正是黑衣。”
“那杀苦净禅师是什么人?也是黑衣?”
“不错,也算是黑衣,他之前是黑衣,现在却不是。”
“现在不是?”
北冥一刀疑惑不解,慢慢回想起白天的点点滴滴,脸上渐渐露出恍然大悟神色。
他已经想到是谁了。
莫名突然皱眉问:“周前辈,你怎么知道一定是他?你也没看到苦净禅师是被谁杀的,你怎么确定是他?”
周至道说:“我虽没亲眼所见,但我看到了伤口,一个拳头,不论形状、大小还是出拳的角度都一般无二,所以我确定是他。”
莫名安静了下来。
一个人的习惯不可能变来变去。
所以他杀人的习惯也很少会变,就算杀人方式变了,杀人的习惯也会保留。
就像莫名被钱魁打的那一拳。
虽非出尽全力,但他的拳头大小、形状不可能会改变。
还有他出拳的习惯也一样没有改变,所造成的“伤口”自然有迹可循。
周至道循着这一点迹象,判断出了杀他师叔苦净的凶手。
“正是钱魁。”
原本周至道可以不必说出来,但他还是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
“钱魁……”
“钱魁?”
不同的两声几乎同时响起。
不同的是莫名的声音犹如呢喃,北冥一刀的声音里充满了考究。
苦净是少林寺罗汉堂座,身兼数种少林绝技,即使重伤,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杀得了的。
不是说钱魁的武功强不过苦净。
而是黑衣怎么可能确定苦净禅师会率先离开,又会从哪条路离开,从而预先留下钱魁这样的高手在山道处伏杀?
——没人可以预测未来,这么浅显的道理不是笨蛋的人都知道。
北冥一刀不是笨蛋,所以很快想到了先后矛盾。
只是他也没能想出黑衣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于是他选择了沉默。
钱魁给莫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下意识间,莫名并不相信他会做这样的事,然而钱魁偏偏这样做了。
——“再次相见可以痛快畅饮吗?可以吗?”
深夜里下了一场难得的小雨。小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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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老天在为雁门关外的亡魂而哭。
走在荡芒山中你才会现,荡芒山中的芒不是植物,而是棱石,是石柱。
透过石柱的间隔一道道光柱投射在微湿的黄泥土上。
钱魁就在荡芒山。
他是侠盗,山上有他的山寨,有他的三百寨众。
三百人应该不算少。
可是莫名从山脚走到山寨,却没看到一个人,一个人都没有,自然也没看到钱魁。
没看到钱魁的时候,莫名从不知道有人会一夜之间变成“另外”一个人。
莫名是在聚义厅看到的钱魁。
他在喝酒。
在一张大椅子上。
椅子在聚义厅中央位子。
那是寨主的椅子。
椅子很大,横躺一个人都绰绰有余,钱魁就躺着。
地上已经凌乱放倒了许多空坛子。
坛子当然是酒坛。
他手中还拿着一坛,正喝着坛中的酒。
莫名手中也拿着一坛酒。
自然还是金缕衣机关大箱子里的好酒。
钱魁同样看到了莫名。
看到莫名的同时他笑了,笑得有些苦涩。
他说:“你来得不是时候。”
莫名说:“哦?来喝酒也要选日子?”
钱魁似乎才看到莫名手中的酒,微微一愣后,又笑开了颜。
他的黑红色牙齿还是那么丑陋。
钱魁说:“虽然不是时候,但还是能喝酒。”
“你还能喝?”
“为什么不能?”
两人眼睛对视,突然都哈哈大笑起来。台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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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喝醉酒的人往往是已经醉了的人。
尽管莫名没醉,但他绝对是最懂喝醉酒的人。
——如果你家老爹从你出生就一直在喝酒,而且每晚都能喝醉,做为儿子你也会懂。
所以尽管莫名没有喝醉,他也能理解钱魁。
钱魁很伤心,而且已经伤心到了极致。
只有伤心到不行的人才有可能边笑边喝酒,也只有伤心到极致的人才有可能边喝酒边流泪。
——笑着哭的人你还认为他会是个不伤心的人吗?哦,或许是喜极而泣,但眼前这位绝对不是。
“莫名,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笑着喝酒吗?”
“为什么?”
“因为我要让他们知道,我……钱魁,从来不认命,从来都不放弃。”钱魁犹若狮吼,“即使他们杀光了山寨里的每一个人,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可能会放弃,不可能认命——”
钱魁的话,犹如晴天霹雳,劈在莫名心头,他想过很多钱魁伤心的原因,但就不曾想过这个原因,或许是他不敢往这方面想。
莫名大惊问:“山寨其他人都被杀了?什么时候?是谁杀的?”
“不知道,我不知道!”钱魁突然双手抱头,手指插入头中,眼神无助而恐慌:“我回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死了很久,就在隔壁偏厅,死得……死得很安详。”
“安详?”
“不错,就是安详!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痛苦,有的在说笑,有的在喝酒,有的还和旁边的人说着话,就这样突然死了,好像他们都没意识到他们已经死了一样,死了都还在做着他们活着做的事。栗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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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有这样的死法吗?
莫名不知道,他知道钱魁不可能撒谎,尤其在这件事上说谎,但是这样的事太过匪夷所思,他心中竟升起一探究竟的想法。
他的身体随着他的想法,迈动了脚步。
当他走进偏厅,看到了许多人,虽然不知道有没有三百人,但一眼望去绝不少于两百。
这么多人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有的趴着,但就是没有死亡常见的躺着的。
他们的表情正如钱魁所说,没有一点死亡之前的恐惧、痛苦,他们似乎真的是在“安详”中死去。
厅里摆满了桌椅酒菜,他们在吃饭喝酒,饭菜还有余香,杯里的酒也散着阵阵香醇。
若闭上眼睛,第一时间想到的不会是一个死亡现场,而是热闹无比的宴会场地。
这个“宴会场地”是那么的静。
让人毛骨悚然的静,似乎这里除了莫名,已经没了其他活着的东西。
只有他,和满屋子的死尸。
“你觉得他们是怎么死的?”
只有莫名和死尸的偏厅里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声音突兀而恐怖,莫名的汗毛都不自觉竖起,大脑似乎回不过神一样停止了一秒钟,或几秒钟。
回过神后他才意识到说话的人是谁。
莫名做了个深呼吸说:“这般诡异的死法,除了用毒之外,我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方法造成这样的结果。”
钱魁问:“你能看出是什么毒吗?”
莫名说:“我看不出来。”
莫名的看不出,钱魁并不失望,因为他也没有期待过什么。
即使莫名有着百毒不侵的体质,但也不代表他就能认识天下间所有的毒。
所以钱魁表情依旧说:“那你能看得出毒源在哪里吗?”
莫名看向钱魁说:“你没看出来?”声音里透着十分的惊讶。
钱魁一愣后说:“什么意思?”
莫名沉默不语,但眼睛还是注视着钱魁在看,不知过了多久才说:“你现他们死了后,做了什么?有没有调查过?还是说……你就只在喝酒?”
钱魁张了张嘴,最后竟没能说出一句话。
他确实只是在喝酒。
第二次。
第二次家人全部被杀。
这样的痛苦能让任何人沉沦。
钱魁已经没有多少个二十年去准备复仇了。
即使有时间,他也已经没有了动力和精力。
他只能选择沉沦。
“唉。”莫名叹息说:“我能理解你为什么如此,但是难道你就没想过还会有人活着吗?”
“有人还活着?”钱魁颓废的眼开始散出光彩,“你确定还有人活着?”
莫名点头说:“不错,这里人数不对,而且从毒源上可以判断少了谁。”
莫名说出了可能,但并未全部说出答案,如果下毒的那人就隐匿在这里的话,他就必须要让钱魁重新“活过来”。
能让一个“死”了的人“活过来”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动起来,哪怕从大脑开始动起也好。
“毒源?”钱魁开始了思考,“酒?不对,很多人没有喝酒……饭菜?有可能……不对,他们不可能同时吃饭吃菜,时间上不对……那还有什么?还有……香味!”
——“为什么到现在饭菜还有香味?”
一天一夜过去,再好吃的美味佳肴都会失去了原来的美味,但这些菜依然散着“美味”!
莫名点头说:“不错,毒源就是菜的香味。”
钱魁咬牙说:“秦二爷!”
莫名问:“谁是秦二爷?”
钱魁说:“厨师。”
钱魁话才说完,远处就传来了打斗声,声音中有呼喝,也有刀鸣。
——有一种刀不杀人,却最霸道,因为它只要出刀必能伤人,必见血。
北冥一刀从小练刀,但很少拔刀,因为他每次拔刀都是在迫不得已或最为紧急的时刻。
“好……好霸道的毒!”周至道冷汗淋漓说出。
他已经运转全身功力去逼毒,但是却始终未能逼出他手心处的毒,最多是不让毒素蔓延到心肺。
以周至道的修为,此毒确实无比霸道。
当莫名和钱魁赶来时,看到北冥一刀护着周至道正和一个老人对持。
他的刀已经拔出。
钱魁一看到那老人就是一声大吼:“秦老狗,还我兄弟的命来!”
话还未说完,他的拳已经轰出。
秦二爷脸色变了数变,最终还是不躲不避,站在原地一掌打向钱魁的拳。
顷刻间,一掌一拳已经对上,以老人为中心,一股浩瀚气劲卷起无数尘土,向四周席卷开去。
尘土只卷出半米不到,似乎遇到无形之物阻挡,全部往上纷飞,很快没过老人头部,形成一个满是尘土的物件。
“咣——”
一声长音响起,似远实近,宛若钟响。
伴随此声,钱魁吐血倒飞,周至道也再次吃惊大叫出声。
“金钟罩——”
秦二爷身处重重尘土,真气鼓胀,尘土丝毫近不得他身,被逼得在半米之外停留,形成一个清晰可辨的形状,赫然是一个“钟”形。栗子小说 m.lizi.tw
联想到周至道的话,秦二爷竟是学过“金钟罩”,而且修为不低,已可以真气外放,使之成型。
真气外放并不难,气劲收放都可算是真气外放,拳风掌劲自然也可以算是。
内功深厚者甚至可以将真气外放到身体之外,不但能起到一定的防御效果,而且在打斗中这些外放的气犹如一个探测仪器,只要敌人触碰都可以被感知,在打斗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这些不过是粗浅的外放伎俩,做到这些并不稀奇,稀奇的却是真气外放的高级表现。
真气化形,又或者是真气化型和炼气成罡,三者是一个徐徐渐进的过程,自是有高低之分。
从无形到有形是一个质的飞跃,不单是控制能力的提高,还是内功修为的质变。
——若是只靠真气的量度多少就能使无形气功化成有形之物,江湖中活到七老八十的“高手们”岂不都是炼气成罡的绝世高手?
所以并非内功深厚者就能做到真气化形,非大智慧大毅力者不能成就。
而以有形化模型,随心所欲者,十个绝世高手中也不一定有一二个能做到,更不用说以气成罡,护持肉身生而不衰,死而不腐,成就那地神仙境界。
但秦二爷却能做到以气成形化钟,这不得不让周至道惊骇。
“痴和尚,看清楚。”北冥一刀提醒说:“是‘金钟罩’不假,但也没你想的那么高深。”
周至道闻言沉下心来仔细打量,秦二爷的“钟”隐晦不明,不时显现透明,之所以有形不过是尘土所致,犹如杯中之水一般,其实质还是无形之气外放。栗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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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能化形成“钟”,却是因为“金钟罩”的功法特性使然,它能在未达绝世之时就能做到真气成型,这正是“金钟罩”的强大之处!
但即便如此,周至道还是一点都不轻松,因为就算这人没把“金钟罩”修炼得有多高深,但以“金钟罩”的炼体护体能力,要败他起码要比他多出五成功力,而且他的毒实在是太过霸道。
“老北,能行吗?”
那钱魁不明情况已被重伤,莫名内功修为太弱,而自己又中了毒,也只能靠北冥一刀了。
“男人怎能说不行,莫名先救人,他……我来对付!”
北冥一刀话说完,浑身一凌,所有精气神开始聚汇于手中刀。
下一刻,他手中的刀居然在变暗,直至变得毫无光泽,如同一块废铁粗矿一般。
与刀恰恰相反,北冥一刀的气势却在不断提升,变得越锐利,此刻的他哪还有一点像之前那个不杀人的刀客,谁敢这么认为绝对是找死。
气势也是无形之物,是一个人精气神的最直观表现。
普通人或许只会感觉有气势之人很威严,不敢直视,但在感觉无比灵敏的练武之人眼里,他们能感觉到的不单单是这人的威严,还有这人的威严到底在何处。
——所谓神恩似海,神威如狱。
北冥一刀的“威严”自然不是神威。
在秦二爷和近处的周至道眼里,北冥一刀开始变得越来越有压迫感,犹如山岳般伟岸,然而最后却又急转直下,一切所有全部消失,只剩下一把刀,一把普普通通的刀。
在他们眼里北冥一刀居然成了一把刀?
——一个人被看成了刀,还会是普普通通的刀吗?
不同于周至道,做为敌人的秦二爷,在看到“刀”的瞬间,那刀仿佛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他相信只要他胆敢妄动,下一刻他的人头肯定已经不在。小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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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上、后背竞相冒出冷汗,在他回过神来时,全身已经湿漉漉一片。
他的眼再也不敢离开北冥一刀以及那把如废铁般的刀一眼。
周至道也是,钱魁亦然。
静。
极致的静。
万物均被北刀所慑。
莫名才明白,此刻的北冥一刀恐怕才是被江湖称之为北刀的那人。
不知过去多久,数秒?或者已经过了无数秒。
动了。
刀终于动了。
那把废铁刀……不,只要握着它的人还是北冥一刀,就没人还会认为它是废铁。
它是远胜所有神兵的利器。
出乎所有人意料。
刀没有挥向秦二爷,而是他旁边的一棵景树。
树应刀而断。
树断之前,秦二爷从没想过树会断。
因为树就在秦二爷旁边,而他却未看到或者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掠过他身边。
但树确实已经断了。
这一刻,他和周至道三人一样,心里只剩一个想法。
——“刀气!”
刀气自然也是真气外放的一种。
名字的叫法非常简单,不外乎根据使用的武器而叫。
叫法虽简单,但用出着实不容易。
因为刀不是人体,没有经络,没有毛孔,真气无法流通,更别说外放。
只有那些与刀为生的人才会有可能悟出刀气。
但凡能用出刀气的人,无一不是百年不遇,奇才中的奇才。
北冥一刀注视着秦二爷说:“交出解药,不然死。”
秦二爷一点都不怀疑他会被杀,沉默瞬间后,他散去了护体劲气,取出一颗药丸扔向北冥一刀。
“不可全吃,只可先吃一半稳住毒素,之后再服用一半解毒。”
北冥一刀依言喂周至道服下一半。
秦二爷好奇问:“难道你们不怕我说的是假话?”
北冥一刀说:“反正要死了,为什么还要怕?难道怕了就不会死了吗?还不如赌上一次不是更好?”
秦二爷闻言顿时没了言语。
一个将死之人面前突然出现了可以救命的稻草,还会不紧紧抓住吗?
答案是肯定的。
正如仇人就在面前,难道会因为打不过,可能会死就不去报仇了吗?
答案也是肯定的。
在钱魁想来,就算同归于尽也必须要报仇。
他已经逃过一次,不想再逃一次。
面对钱魁再次袭来的拳头,秦二爷这次却没有祭起“金钟罩”,而是轻轻地说:“如果你不想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尽管杀”
——他们当然是三百寨众,难道不是秦二爷这个厨师下的毒?
面对疑惑,钱魁还是停了下来。
秦二爷已经是瓮中之鳖,些许时间钱魁还等得起。
“是厨师下的毒,但不是我。”秦二爷说:“两个月前,有一个来自洛阳的新人加入了山寨,最后被分到厨房,为人机灵会做事,深得我的欢心,于是我决定收为弟子亲自传授厨艺,甚至我还将一身本事都传给了他。”
钱魁吃惊说:“你的弟子?难道是那个秦不悔?”
“不错,就是那个秦不悔。”秦二爷说。“三天前,就在你去龙门镇之后,他突然来找我说家里出了事,求我帮他照看他的家人几天,身为师傅我自然责无旁贷,于是在你之后我也离开了山寨,我没在的这几天都是他在掌勺。昨晚回来现山寨没人时我就很奇怪,暗中查探现他们居然全部中了我的‘十香化尸散’而死,当时你已经被冲昏了头,若我出去见你肯定也会和现在这样,于是我就一直躲着,直到现这两人鬼鬼祟祟,以为是和那秦不悔一起的人,就打了起来。若是不信,你可到洛阳客栈打听,这几天我都住在那里。”
事件的展过程往往出人意表,曲折离奇,但说开了却都是那么简单明了。
但信与不信对于局中人来说却是一种考验。
钱魁眉头越皱越深,所谓关己则乱,他心头脑海已经乱成一团,纵然有千言万语也不知从何说起。
他确实不知如何选择,思索良久,他突然想到了莫名。
——“莫名是个怪人,或许能现些不寻常之处。”
莫名人已在周至道身边,不论秦二爷说的是真是假,他都必须要保证周至道尽快恢复战斗力,所以正在以“过血”为周至道驱除毒血,使毒素更快稳定。
对钱魁投来的询问性目光,莫名同样爱莫能助,遇到这样的选择题,除了求证也只能求证。
但无论如何,秦二爷都必须留下,若是凶手必须拿捏在手中,若不是凶手那更不能错杀,而且莫名还有一件事需要秦二爷交代。
那就是关于“金钟罩”的事,秦二爷为什么会“金钟罩”?“金钟罩”秘本现在又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