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童年
作者:刘毅
正文
第1章 父辈的浪漫爱情 第2章 初啼破晓 第3章 换童子 第4章 人生第一悟
第5章 墙头记 第6章 山区生活 第7章 一打虎(上) 第8章 一打虎(下)
第9章 笨死的野兔子 第10章 早恋的兔与鸡 第11章 大人与小孩 第12章 二打虎(上)
第13章 二打虎(下) 第14章 三打虎 第15章 乡村集市 第16章 打水仗
第17章 贴画      
正文 第1章 父辈的浪漫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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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写剑鸣的童年,就必须从剑山夫妇的相识相爱说起,要说这两人的爱情故事,又必须先说剑家的故事,描述起来很复杂,其实事情却很简单。

    剑山的祖辈的确世居林县林村,只不过是小姓人家,后来又因为响应开拓北大荒,剑氏一脉又搬到了东北。混了十几年,家族不仅没有兴旺,反而愈加单薄,最终只剩下剑山一人,在孤独无靠下不得不重返林村。

    也算天无绝人之路,剑家虽然一走十几年,但户口却一直没有迁移,正因为如此,剑山孤身回来,尚有三间土坯房栖身。

    那个时候还是吃大锅饭的时代,三十多岁的剑山十分认干,很快嬴得了公社、人民的认可,眼看就有人给他说媒了。却不料政策忽然改变,一个包干到户,挣工分的时代就过去了,他的贫困立刻突现,已经踏门槛的媒人又缩脚离开了。

    随后的几年,有力气却不太会种地的剑山,生活几乎毫无起色,三间土坯房始终如一,每逢农闲只能为村民做义工翻盖新房,尽管人缘越来越好,他却依然单身。

    眼看就要奔四了,剑山历经万千苦恼,正自绝望的时候,黄河泥沙泛滥,湖区修堤工地招人的消息传来了,这无疑让他看到了希望。

    第二天一大早,剑山骑着大金鹿自行车,一路飞驰着赶往湖区。这一赶就是四十多里地,眼看就到工地了,眼看就有钱挣了,却不料——

    “啊,救命啊,快救命……”

    剑山因为沉浸于未来的美好,忘了自己的自行车并没有闸,也没有仔细观察坡下,他顺着堤坡就疾驰而下,等看清坡下是石料堆的时候,也只能大声呼救了。

    疾驰的大金鹿,又是顺坡而下,冲击力非常的大,一旦撞上石堆,恐怕——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柄铁锨飞奔而至,神迹般的别住了后轮,令自行车因惯性前滑几十米后,无力的侧倒,剑山只是轻微的摩破了腿。

    “哎呀,你这个人啊,都这么大了,还毛毛躁躁的,这要是摔下去,你的骨头都碎了!”

    埋怨的声音入耳,剑山恐乱的心瞬间平静,腿部的痛疼立刻轻微,他急忙推开自行车站了起来,原本想第一时间向恩人道谢,入目的人儿却让他痴傻,声带犹如上了锁,再也发不出半点声响。

    没错,救剑山的人正是林秀英,此时刚二十四岁,勤劳与朴素却遮不住青春的靓丽,直接迷傻了剑山。

    “哎呀,你这个人傻乎乎盯着人家干啥?赶快让一让,千万别把我的锨把给碾断了。”

    “哦……”

    “呵呵,真是傻乎乎的呆头鹅。”

    看着剑山的痴傻表情,林秀英轻笑之余,也露出了羞红,毕竟还是大姑娘,被一个陌生男人如此盯着看,着实有万千羞涩在心头。也许是为了摆脱脸红的缘故,她捡起铁锨,边往回走边大展歌喉——

    “大唐天子坐长安,歌舞升平盛世年。笙,管,笛,萧奏五律,梨园花开朵朵鲜。

    张果老骑驴渔鼓抱,声情并茂气丹田。不求瑶池王母宴,渔鼓一曲唱东原。……”

    林秀英这一唱不要紧,彻底把剑山的心唱活了,在那个年代,电视还是奢侈品,平常根本就没有歌曲听,唯一能培养音乐细胞的,也只是一年一度的春会戏班子。如今渔鼓一唱,真的犹如仙音一般,让剑山的心扑腾扑腾的乱跳,人也不由自主的傻傻跟着林秀英走,结果……

    “哎哟,我的头呀!”

    “嗯?哎呀,你这个人是憨熊不成,跟着我干啥?唉,头都流血了,很痛吧!”

    林秀英是扛着铁锨唱渔鼓曲的,这一唱到兴奋处,就顺势一摆掀,跟在后面的剑山自然倒了霉,脑袋被锨头划了个血道子。

    “嘿嘿,没事儿!”

    尽管血流满面,尽管有一丝疼痛,可望着林秀英关怀的目光,剑山的心里却甜的厉害,将近四十岁的人了,却傻笑的犹如小伙子。

    “呵呵,还真是傻子呢,赶快捂住伤口吧。”

    “嗯,都听你的!”

    “你……,哼,大憨熊!”

    剑山的不正常突显暧昧,让林秀英红着脸跑开,尽管口中斥骂,她心里却是甜的。

    “嘿嘿,真好看!”

    望着林秀英的背影,剑山傻笑着自言自语,已灰的心弦瞬间复苏,他喜欢上了这个姑娘,暗誓要努力追求!

    随后的日子里,剑山与林秀英同在堤上干活,一个未娶,一个未嫁,一个刻意的讨好,一个又没有太多的要求,两个人的感情急速升温,终于有一天,剑山被林秀英带回了家。

    说起林家可是林县北山的大姓,老爷子是老资格的村委书记,真正协助过八路军的老党员,他膝下有四个儿子、两个闺女,林秀英是小闺女,下面还有两个弟弟。虽然林家也很穷,但比起剑家来,情况好了很多,至少潜力很大,毕竟四个儿子有三个是当兵的。

    原本老爷子是死活不同意的,一是因为年龄差得太多,剑山那时三十九岁,林秀英才二十四岁。二是因为剑山穷也就罢了,偏偏还是孤家寡人,在村里连话语权都没有,这注定是永远的弱者。

    可一顿饭下来,老爷子的态度却立刻变了,这是因为剑山能喝酒,在他这个老酒瓶子眼里,能喝酒就是有本事,能喝酒就是有出息!

    正因为老爷子这种病态式的理论,林家人几乎人人能喝,即使林秀英也能喝几两。因此,他与剑山很对脾气,再也不嫌穷了,也不嫌没有话语权了,这场婚事很快就被定了下来。

    不久以后,剑山便在三间土坯房中迎娶了林秀英,这一对贫困夫妻的贫困日子也从此开始了。

    也许是天意吧,剑山夫妇结婚以后,非常努力的挣钱,一年多来的剩吃俭用,正想翻盖房子的时候,却突然意识到现在还没有孩子很不正常。无奈之下,两口子只能用盖房子的钱四处求医,经过四年多的艰辛历程,终于迎来了梦寐以求的成果。

    1988年1月末,剑鸣终于出生了,这几乎是个妖孽,一出世就带来了无数的传奇,创造了无数的童年趣事,这本书的故事就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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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初啼破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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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1月20日拂晓,腊月的寒风恣意的肆虐,轰轰的嘶吼中,纠集夜墨笼罩着天与地,欲使黑暗永远驻足世间。

    此时万木枯瑟,单薄的躯干被冻的剧烈颤、抖,沉睡的斗志无力刺破黑幕。低簇的冬青虽然绿着,但满布的冰霜,却让它们畏惧的沉默,不敢再与恶风浓墨斗争。懦弱的生物皆躲在温暖的被窝,任由寒风猖狂的嘶吼,任由黑暗继续侵袭着天与地,没有高昂的呐喊,只有垂下的头颅。

    “吼吼,我寒可刺骨,劲力所及,谁敢争锋!”

    “嗡嗡,我黑似墨,笼罩天地,谁敢出头!”

    寒风骄傲的狂笑,夜暮自得的叫嚣,冰封的世界,黑暗的肆虐,谁可救世?

    “哇哇,哇哇……”

    忽然,静寂的林县人民医院中,传出一阵撼天动地、排山倒海的啼哭,洪亮中满是不屈的斗志,有力的声波震碎风魔,吼破层层夜墨,迎来了东方的一丝光亮!

    没错,一个新生命诞生了,初入人世,完成了他的第一次演讲,霸绝的震碎寒风,驱散骄纵的夜墨,用洪亮有力的哭声来向全世界宣告,他来了!

    他来了,一个毛茸茸的,又黑又瘦又小的,胸前的皮肤还皱成一簇花的婴儿诞生了。

    仿佛天生就是为了夺目而生,这家伙甫一出生,便引起了一个非常玄幻的话题,让医护人员竞相奔告——

    “知道吗,某某床位的产妇生了个妖怪,就和猴子一样。”

    “知道吗,某某床位的产妇生了个猴子,应该是孙悟空转世,胸前还戴着一朵大红花。”

    ……

    流言四起,传播速度犹如火箭,不到中午就传遍了医院的每一个角落,有人讥讽,有人惊奇,也有人心中暗暗一笑,满怀阴谋的买了礼品去探望剑山夫妇。

    这个人姓梁,名叫景圣,是林县人民医院的一个资深大夫,今年五十多了,却还没有孩子。因此,当听了新生婴儿是妖怪的传闻,他就寻思着这个婴儿或许会不被待见,与其被丢弃掉,还不如自己抱养。

    打着这个主意,梁景圣买了很多礼物去了病房,当看到剑山夫妇的那一刻,他真的心花怒放了。这是因为剑山的年龄,按常理来说,这个岁数人的孩子决不是第一胎,他的抱养计划将更加容易成功。

    “你们好,我是梁景圣,这个医院的医生,过来看看你们,顺便买了点营养品,也好让大妹子补补身子。”

    “……,呃,您这是……”

    望着这个不速之客,剑山颇感疑惑,彼此之间都不认识,这份好心也太奇怪了吧。

    “大兄弟,是这样的,你们的孩子我也看了,明显是因为营养不良,发育不健全造成的。如果想让孩子长大成人,以后需要大量的营养,以你们的情况……

    我今年都五十多了,膝下还没有一个孩子养老送终,因此想……。我的经济状况比你们好一些,如果孩子跟了我,生活水平也就高了,活下来的机会就大,而且,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你们可以经常过来看孩子的。”

    剑山:“……”

    林秀英:“……”

    历经千辛万苦,才有了这一根独苗,却不想如此艰难下还有人抢,剑山夫妇被气得语塞,一时竟然不知道说什么。

    梁景圣误以为剑山夫妇心动了,继续鼓动舌簧,奉劝之语滔滔不绝。

    “大兄弟,你们放心吧,将来孩子跟了我,只会享福,决不会受罪的。况且,看你们的年龄,肯定不止一个孩子,与其让他跟你们受苦,还不如给我呢。”

    “你……,即使我割自己的肉喂他,也不会送人的,请你赶快出去!”

    剑山着实怒了,自己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好不容易才有了个孩子,岂能被别人抢走?

    梁景圣闻言虽愣,但仍不肯放弃,也许是因为失败太多次的缘故,这一次,他表现的非常有韧性,有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然。

    “哎呀,大兄弟,咱们再商量商量,只要肯把孩子让给我,有什么条件都可以提嘛!”

    “大哥,你快走吧,我也就这一个孩子,求你别在这里乱腾了!”

    “……,呃……”

    梁景圣终于死心了,垂头丧气的离开了病房,尽管这些年来他失败了很多次,却从来没有这次悲伤,因为健康的孩子更难抢!

    打发走梁景圣,剑山不由舒了口气,终于有自己的孩子了,无论将来有多难,他都想好好的把孩子养大,这就是一个成熟父亲的心态,一切都为了孩子!

    “秀英,咱爹啥时候能过来,孩子还没有名字,他老人家有学问,我想让他帮忙取个名字。”

    “呃,应该快到了吧。”

    林秀英有一些精神恍惚,心里正在苦苦的挣扎,她不介意跟剑山过苦日子,却也不想孩子受罪。特别是听了梁景圣的话后,她真的十分迷茫,一方面是自己的丈夫,一方面是自己的孩子,为了丈夫好,应该把孩子留下来,可是剑家的条件能养活吗?如果不能养活孩子,还真不如送给别人,至少孩子能活着。

    这就是林秀英的心理,也是一个传统母亲的心理,她只想让孩子活着,宁可为此背负一生的愧疚与伤悲。因此,她想把孩子送给梁景圣,让孩子能存活下来,不至于在贫困中夭折。可是血终浓于水,她不舍得,真的舍不得,只能苦苦的挣扎,不停的思量着孩子的命运,眼看遗憾就将发生。

    就在这个时侯,老爷子来了,还带来了一位半仙(民间占卜的术士,道家学徒,粗通医术),他们的一翻话让林秀英决心自己养孩子。

    了解了孩子出生后的情况,半仙掐指一算,摇头晃脑一翻,非常有仙质的说:“此子命属火,五行独缺水,生于拂晓,初啼便破晓,此乃有大出息之兆!而胸佩红花,乃前世状元之才,因忠君体国,仁政爱民,故骑骏马佩红花投胎降世,可谓福缘深厚之人,他日必成大器!”

    老爷子闻言大喜,急忙询问取名的事,半仙又掐指一算,询神问仙许久,最终吐出了‘剑鸣’两字。

    “剑姓从金,乃铸器之师,有金锐之气,将来必可剑气冲天。正所谓刚极易折,欲成冲天之势,必先厚积而薄发,因此,以鸣为名,取庄王兴楚之迹,三年不鸣,一鸣惊人!”

    剑鸣就这么诞生了,童年也因为半仙的评语(估计是因为老爷子是村书记,半仙有奉承的意思)而变的丰富多彩,从而才有了偌多的童趣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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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章 换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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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拥有了响亮的名字,虽然拥有了神化的前世,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剑鸣天生性营养不良的事实——

    一岁之前,由于母乳喂养,剑鸣与正常宝宝相差不大,也是很少生病。可在断奶之后,天生的弱势就突现出来了,发育不良的剑鸣几乎每天都与病魔共舞,隔三差五就要去医院住一段时间,以至于连林秀英都有了疑惑——

    “大夫,我儿子究竟怎么了,为啥老得病呀?”

    “这是天生性营养不良的正常反应,别的孩子一生下来都六七斤,营养条件好的,新生婴儿能达到八斤多。而你儿子出生的时候,却只有四斤,生病多一些也很正常啊。”

    “……”

    林秀英无言以对,心里不由暗生了许许多多的愧疚,身为一位母亲,却不能给予孩子健康的体魄,这无疑是一种难言的痛。因此,从医院出来,她伤心的回了娘家,委屈的向老爷子哭诉,把剑鸣易病的事都当成了自己的罪恶。

    “唉,现在医生就爱胡说八道,明明是自己的医术不行嘛,在旧社会,小孩子一生下来也就两三斤,人家现在活得不都好好的吗!”

    “呃,爹,现在该咋办啊,孩子老生病,医生又不给治好,长期下去,这孩子得多受罪啊。”

    “这?嗯,这样吧,抽空你让小山带孩子去找半仙,让他给驱驱邪,咱这里的孩子都没有去过医院。”

    为了安慰自己的女儿,老爷子不得不再次搬出半仙,无论能否管用,至少可以让大人们安心,这也是一种精神寄托。

    就这么着,不久之后,剑山就带着刚满三岁的剑鸣去了山里,找了在山中独居的半仙。

    半仙俗家姓黄,在林县北山名气非常大,这不是坑蒙拐骗之徒,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教派医生(即利用医术来宣传道教,这可能是一种信仰,也可能是一种习惯),曾医治无数病患,这也许就是他此时能活着,而且能活得很好的原因。

    得知剑山的来因,半仙神神叨叨了大半天(估计是望问闻切的道家模式),后又打坐静思,最后一声怅叹,仿佛窥破了天机。

    “唉,奇数啊,真是奇数,没想到此子命数竟是如此的不凡。”

    “仙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唉,罢了,林施主(老爷子)曾对我救命之恩,纵然折寿,也要报恩。剑施主,贵公子命数奇特,前世虽是状元之才,却非俗世之人。刚才我推演命理,才发现贵公子原是王母娘娘身边洗茶具的仙童,因为不小心打破了一只茶碗,为了躲逼王母的惩罚,他才偷偷的下凡,已经在人世间藏了三世。

    三世轮回,三世善行,三世繁华,此刻东窗事发,王母娘娘大怒,欲拘回曾经的侍茶童子责罚,因此,贵公子才遭到病魔噬身。

    好在他三世善行积福已厚,外邪已不敢轻犯,咱们林县又是楚霸王栖灵之地,天将不敢下凡来拘,这才得以保命至今。

    只是……,唉,因霸王之栖地被毁,又断了香火供奉,此刻神威已然衰弱,对天兵天将少了震慑,贵公子的处境危矣!”

    “啊,仙长,这可怎么办?我就这么一个儿子,还请您看在我老丈人的份上,发发慈悲救救他吧。”

    “唉,真乃天意啊!施主不必着急,我已有良策,贵公子虽是仙童转世,仙家烙印却因为轮回而变淡,你只需集齐三十六方先天真气,便可以让贵公子转危为安。”

    “呃,三十六方先天真气?”

    “哈哈,简言之就是三十六个有儿子的家庭,你去每家讨要一分钱,等集齐之后,我便可以施法化符,彻底清除贵公子身上的仙家烙印,让天兵天将再认不出他。不过,请施主切记,讨钱之时先问清楚,千万莫找有童子的家庭,这样只会带来灾难。”

    “多谢仙长,我这就回去准备!”

    “且慢,施主莫要着急,我与贵公子也算有缘,为免他再受病魔纠缠,有些许礼物相赠,施主暂待片刻,我这就去拿。”

    叫住了着急的剑山,半仙转身去了内室,不一会儿就拿出了一个大包袱,一股药材之味顷刻弥漫。

    “施主,这些石榴皮及石榴枝,是取自楚霸王墓地的石榴树,充分的吸纳了霸王之灵的神威,对贵公子有莫大的好处。回去之后,可用石榴皮及冰糖煮水,让贵公子早上、下午各饮用一碗,而石榴枝则用来晚上泡脚,如此百天之后,便可身体康健,再不受疾病之苦。”

    “多谢仙长大恩,多谢了……”

    接过的半仙的包袱,剑山感动的无以附加,心中的满满谢意,唯用不停的道谢来表达。

    “施主不必客气,相识就是缘,这是天道使然,快回去筹集三十六方先天真气吧。”

    “是,多谢仙长了,我这就去准备。”

    剑山对半仙的话毫不怀疑,回到家与林秀英立刻照方施为,一面煮石榴皮冰糖水喂食剑鸣,一面筹集三十六方真气。经过数日的奔波,意义非凡的三十六分钱终于凑齐了,他第一时间带着礼物再次拜访了半仙。

    半仙也未食言,当着剑山的面便施法,并神叨叨的烧掉了一张符纸,最后信誓旦旦的说:“施主,我已经为贵公子抹去了仙家烙印,以后他必将福泽深厚,今生再无苦难了。”

    也许世间真有道法在,自半仙烧掉符纸之后,剑鸣真的开始好转,曾经的病恹恹渐渐消失,属于孩子的欢笑逐渐多了起来。

    这么快见到效果,剑山夫妇更不敢怠慢,每天早上、下午必会煮石榴皮冰糖水给剑鸣喝,晚上更是用石榴枝煮水为他洗脚,两个月之后,曾经病弱的孩子已经能四处跑着玩了。

    神奇的康复,带给剑鸣的不仅仅是身体健康,还有意想不到的神话色彩。无论剑山夫妇,还是附近的乡邻,似乎都相信了半仙的话,对仙人下凡的他总是无限的夸赞,也许因此,才有了以后的故事——

    (注:那个时候孩子爱生病,只是因为随大人喝凉水的缘故,小孩子没有大人们的抵抗力,多受寄生虫困扰,半仙其实就是用石榴皮驱虫。说句真的,我现在特别恨那个半仙,偏偏让用冰糖煮水,害得本人现在满口都是蛆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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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人生第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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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剑鸣的康复,剑家的生活很快恢复了正常,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剑山不得不跟随近门大哥于勇入湖打渔。

    剑山和于勇是少时一块儿光屁股长大的兄弟,两人的祖上是姻亲,此时又是前后院的邻居,两家的关系非常要好。

    要说于勇,在林村可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吃大锅饭的时候,他便已经入湖打渔,包干到户之后,已然成了林村的首富——第一个翻盖了房子,第一个购买了电视机,第一个骑上了摩托车,第一个装上了电话。

    而剑山呢,刚刚经历了两次漫长求医的消耗,本无多少积蓄的他,此时更是外债累累。眼看着村民们都翻盖了房子,眼看着村民们都拥有了自己的电视机,他愧疚之中,也只能选择拼搏。

    尽管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简陋的民间渔船根本就敌不住风浪,动不动就会船翻人亡,入湖打渔还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可剑山却没有选择,因为在这个时候,农村盖房子还是帮忙性质的,与外出务工相较,入湖打渔无疑是最佳的就业方式。况且,他真的想给予家人最好的生活,哪怕为之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就这样,剑山入湖打渔了,地里的一切农活都落在了林秀英肩上,父母的忙碌,让三岁的剑鸣和村里的大多数孩子一样,只能自己独立的玩耍。好在那个时候的农村十分封闭,村里的小孩子又多,整天泥里滚土里爬的,倒也没有安全隐患。

    也许天性就是这么奇特,在大人们的监护下,孩子们一个个娇气十分,显得非常老实安份,成为各自父母口中的乖孩子。可一旦脱离了大人们的视线,孩子们就拥有了自己的独立王国,在自己的世界中,他们会争夺地位,也会争夺与异性相处的机会,为了争夺可能发生包括械斗在内的所有方式。

    瘦弱的剑鸣甫入孩子王国,前期因为是新人的缘故,常常受到伙伴们的照顾(试探战斗力?)。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待大家熟络之后,这种照顾逐渐消失,他也成为了王国规则中的一员,必须为了资源和同伴们展开激烈的争夺。

    一天,剑鸣看到一个娇柔的小姑娘,就屁颠屁颠的上前讨好(异性相吸?),不一会儿功夫两人就玩到了一起。也许是超常发挥的缘故(异性刺激?),他很快抓到了一只麻雀与小柔(娇柔小姑娘)分享,正在两人玩得兴高采烈之时,一个不速之客忽然杀至,从小柔手中夺走了麻雀。

    “呜呜……,还我麻雀,呜呜……”

    心爱的东西被夺,小柔立刻伤心的大哭起来,其状犹如梨花带雨,看得剑鸣直接发了呆(色鬼潜质?雄性激素?)。

    抢夺麻雀的也是一位小姑娘(同性相斥?),名字叫小红,只不过长得又黑又胖。

    “哼,就不还,你能怎么样?”

    “呜呜……”

    “喂,快把麻雀还给小柔,这是我俩的!”

    剑鸣立刻胸膛一挺(男子气慨?),指着小红,威风凛凛的要挟,大有不还就动手的架式。

    小红见状大气,把麻雀一脚踩死,气哼哼的反驳:“就是不还,你想怎么样?”

    “你……,我打死你!”

    剑鸣怒发冲冠,势若猛虎的冲向小红,其速如电,拳出如光,顷刻之间便与小红扭打在一起。

    两人各显神通,拳脚牙齐用,站着过了三万六千招,最终力竭之余,两人在翻滚中继续火拼,牙来牙往,哼哈不断,尽管痛得厉害,两人却没有一个哭出来。

    只战的尘土滚滚,只战的风云失色,只战的天昏地暗,只战的衣服凌乱,只战的灰头土面。不知道过了多少招,不知道彼此增添了几多伤口,隐约中只见剑鸣一招撞天钟袭向小红……

    说时迟那时快,小红一个乾坤大挪移,闪电般的跃起,在空中来了个三万六千度大翻转,最后一记力坐华山,重重的骑在剑鸣身上……

    笔快不过时光,反正两人激烈的大战一翻,最后,小红得意的离开,剑鸣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吐了几口泥土,才愕然的发现小柔已经不见了,原来人家早就跑了!

    失落、不甘、委屈,万千负面情绪爆肝炸膛,雾气不由自主的萦绕在眼边。淤青、抓痕、齿印,万千狼狈伤口撕心裂肺,泪水不听使唤的滴落在胸前。

    剑鸣狼狈的爬起,忍着万千伤与悲,踉跄的返回家中,及至自家门口梧桐树下,内伤外伤一起迸发,男子汉的坚强再堵不住泪流,一时之间雷电交加,大雨覆盆般的倾落。

    哇哇,呱呱,嗷嗷,呜呜,哭声震天裂霄,只叫艳阳失色,哭声穿云击石,只让天宫海啸。泪水奔流不止,顷刻间淹没了太平洋,口水犹如海浪,一刹那冲垮了东龙宫,其情其景怎一个惨字了得!

    玉皇大帝本来在打坐,却被凡间的响雷,惊得九魄难归窍,他大怒之下,忙招天兵天将询问:“凡间噪音制造者谁?”

    “剑鸣!”

    “呔,遣喜鹊仙子下凡抓拿,送交太上老君炼化!”

    “诺!”

    玉帝有命,喜鹊仙子岂敢不从,胡乱的描了几笔眉,着急的下界入凡,刚刚降落在剑鸣身边,正想施展法力拘魂摄魄,却不料——

    “啊啊,快放开我呀!”

    “哈哈,喜鹊,这比麻雀大多了,一定非常好玩!”

    喜鹊仙子:“……”

    喜得新玩具,剑鸣立刻止泣而笑,开心的用麻绳束缚喜鹊仙子的脚,重回孩子王国得意的谝。

    拥有喜鹊仙子的剑鸣地位立刻飚升,一群小伙伴围着这一人一仙叽叽喳喳,俨然把剑鸣视为了自己的首领,万千讨好只为逗弄下喜鹊仙子。

    “好了,都别抢,一个个的来。”

    剑鸣得意之余,表现的非常大方,把喜鹊仙子让给每一个小伙伴玩耍,这无疑稳固了自己的首领地位。

    虽然喜鹊仙子最终还是逃跑了,但是剑鸣并没有伤心,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让他认清了两个基本事实,第一,他打架真的不行,连一个小姑娘都打不过。第二,小伙伴们都傻乎乎的,并没有他聪明,只要有东西给他们玩耍,就能当老大。

    由此,剑鸣悟到了人生的第一个道理:当老大不一定要打架,头脑似乎更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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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章 墙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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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悟通了人生的第一个道理,剑鸣犹如开了窍,朦胧中萌生了自我意识,开始懂得了思考问题。这并非什么神话,而是人类天生的优势——当年我们的祖先能杀出弱肉强食的血腥丛林,就是因为拥有更高等的智慧,懂得如何更加有效的组织与协同。

    因此,没有必要去羡慕、崇拜狼群,我们曾经比它们更优秀,现在的羸弱,只是因为规则沉睡了天性!

    对孩子们而言,大人们就是规则,剑鸣的确十分幸运,在没有被规则约束之前,先行苏醒了天性,这将是他一生的优势!

    也是因为如此,剑鸣很快就成了小伙伴们的头头,每天带着他们捉蛐蛐挖蚯蚓,三岁的时光中充满了乐趣与欢快。美中不足的就是每天必须的石榴皮煮冰糖水,这彻底打乱了他带小伙伴去外村抓鱼的计划,这不刚刚玩了没多大一会儿,林秀英又来喊了——

    “小鸣,快回家喝水了。”

    “哦,我知道了。你们也回家吧,吃完饭再集合,下午去村头抓蛐蛐玩儿。”

    日子就这么一天又一天的度过,喝足了一百天的石榴皮冰糖水,夏季也已经到来了,随着天气的逐渐炎热,剑鸣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很多。

    每天的傍晚,忙碌一天的林秀英总喜欢带着剑鸣到屋顶上纳凉,这是因为此时的剑家实在太穷了,既没有电视机,也没有电风扇,只有屋顶上,也只有屋顶上可以纳凉。

    母子俩爬到屋顶上,除了可以纳凉之外,还有电视剧可以看,这是因为剑家前面就是于勇的家,坐在自家厨房的上面,正好可以通过于家的后窗看电视。

    当时的热播电视剧是《杨乃武与小白菜》(?记不清了,主角是小白菜,还有一首主题曲,小白菜什么的,都忘词了),林秀英每天看得都十分认真,这让剑鸣非常的不理解。

    “妈,这演的究竟是么呀,你看的懂吗?”

    “哎呀,别说话,让小慧听到又看不成了。”

    小慧就是于勇的女儿于慧慧,当时十七岁,正在县里读书,每次回来都会恶作剧的遮挡电视机。这是因为她早就知道林秀英爱看电视,却因为买不起,只能爬到屋顶上偷偷的看她家的。

    其实,林秀英的行为不仅于慧慧知道,吴玉兰(于勇的妻子)也知道,因此,在没事的时候,她总会邀请林秀英到家里来看电视,也因此,两人成了很要好的姐妹。

    可林秀英是个要强的人,情愿躲在屋顶上偷看无声电视,也不想过多的去打扰吴心兰,这其中攸关一个人的气节问题,此时的剑鸣尚不懂得。

    “妈,这是为么呀?”

    “是因为……,唉,这丫头又挡住电视了。”

    “呃,我这就让慧慧姐闪开。”

    “不要咋呼!”

    “呃,妈,这是为啥啊,你不是喜欢看电视吗?”

    “唉,小鸣,你永远要记住,做人要有骨气,别人的东西再好,始终都是别人的,如果你真的喜欢,就努力的挣钱去买。”

    “哦,妈,我知道了。”

    此时的剑鸣对钱毫无概念,根本就听不懂林秀英的意思,在他脑海中只记住了自己的母亲喜爱看电视。

    林秀英不知道剑鸣是怎么想的,也不奢望此时的剑鸣能懂得什么是骨气,因此,她只是笑了笑,顺势夸奖了剑鸣几句——

    “好孩子,真懂事!”

    常被夸赞的孩子,要比常被喝斥的孩子聪明一些,特别是在剑鸣这个年龄,此时正是人的一生中最具塑造性的阶段,林秀英的夸赞式教育,无疑是最正确的,不久之后,就收到了回报——

    那是夏末,老爷子要过大寿,剑鸣随父母去了北山,在家人齐聚的宴席中,林秀萍作为一众后辈的大姨(姑),为了教育后辈们,她就笑着询问:“孩子们,将来你们长大了,该怎么孝顺自己的父母?谁答对了,我就奖给他五块钱!”

    在别人思考的时候,剑鸣抢先发言,其声如雷,的确未辜负自己的名字,真真正正的做到了一鸣惊人。

    “我长大有力气后,就把爸妈背到墙头上去!”

    “……”

    “……”

    ……

    正如孩子们不理解大人们的世界一样,大人们同样不能真正了解孩子们的心态,其实,在旧时代的放养式育儿时期,两三岁的孩子便会苏醒天性,拥有自我意识。这种意识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误的,一旦巩固成形,就将一辈子无法改变,这也是俗话说三岁看终生的原因。

    也因此,剑鸣的这一言哑却众人,剑山夫妇更是被气得脸色立刻发绿,此时戏曲《墙头记》风靡林县,教育着一代又一代的林县人,这孩子难道是天生的魔胎不成?

    “……,小鸣,为什么要把你爸妈背墙头上去?”

    老爷子终是明白人,在别人气恼的时候,他颇感兴趣的询问,他不相信自己的小外孙会如此的不肖。

    “墙头上凉快啊,这样还能更清楚的看到电视,哎呀,姥爷,您不知道,我妈可喜欢看电视了,每天都爬屋顶上去看。”

    林秀英:“……”

    剑山:“……”

    搞明白剑鸣的意思,众人不由哈哈大笑,剑家的情况他们都知道,这的确是孝心,只是方法不对而已。

    林秀萍没有食言,很快拿出了两张五元的钞票,笑着说:“小鸣,第一个问题你虽然答错了,但姨还是要奖励你,因为你很勇敢,能第一个站出来回答,这值得奖励。不过,你要记住,把父母背到墙头上去是不对的,孝顺父母还有其他方式,你以后要好好的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挣大钱,将来就可以给你的爸妈买电视看了。呵呵,姨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答对了,这五块也是你的,好不好?”

    “好,姨,你问吧,我很聪明的,可以回答很多问题。”

    “……,小鸣,如果你得到了这十块钱的奖金,准备怎么花?”

    “嗯?给我妈啊,这样就可以买电视了!”

    “呵呵,秀英,小鸣这孩子懂事,将来肯定孝顺,这十块钱你拿着,回去给孩子买点肉吃,你看小鸣瘦的。”

    “姐姐,谢谢您了,我知道了。”

    接过了林秀萍递过来的十块钱,林秀英高兴的无以复加,尽管十块钱改变不了剑家的现状,这却是自己儿子挣的奖金,值得她一生骄傲。也因此,剑鸣所说的‘等我长大有力气了,就把爸妈背到墙头上去’,也成了她最乐于与邻居分享的故事,将来几乎传遍了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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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章 山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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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子的寿宴结束后,剑鸣并没有回林村,因为秋收将至,剑山夫妇无暇照顾,只能把他留在山上。

    在北山赵林村,林家人丁着实鼎盛,除了剑鸣的大舅林秀安复员之后,被分配到了外地煤矿外,二舅林秀雄复员回家育有三个姑娘,三舅林秀豪育有一个姑娘两个小子,四舅林秀杰复员后也回了家,育有一个姑娘一个小子。不过此时,能与剑鸣作玩伴的就只有林成,这是四舅家的孩子,今年刚刚6岁,长得白白胖胖的,比剑鸣强壮了几倍。

    也许是老幺的缘故,林成虽然已经六岁了,但并不能独立玩耍,因此,照顾剑鸣的任务就交给了二舅家的老三林桂香。

    林桂香刚刚十二岁,已经出落成了大美女,一双灵动的眼睛,时刻孕育着智慧的光芒,清澈的眼珠深处永远藏着狡黠。她性格活泼开朗,非常爱笑,而且一笑起来就有两个小酒窝,是地地道道的山区姑娘,几乎独霸了众山的所有灵气。

    剑鸣虽然年龄还不大,但因为有了自我意识的缘故,对美与丑已经有了鉴别能力,幼小的心灵也变得极不单纯。他与林桂香熟悉之后,总是喜欢粘着这位漂亮的表姐,时不时的发出如此感慨——

    “桂香姐,等我长大了,一定娶一个和你一样好看的媳妇儿。”

    “呵呵,小屁孩,这才三岁就想娶媳妇儿了?”

    “唉,你要不是我表姐该多好啊,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和你一样好看的。”

    “呵呵,别胡说八道了,赶快吃饭吧,一会儿我带你和小成去山上玩儿。”

    过去的孩子与现在的极不相同,在过去,女孩子早早的承担家务,还肩负着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这也是因为过去的生产力极低,还没有除草剂等农药,人均土地又多,大人们几乎需要天天耗在地里,做饭、洗锅、洗碗甚至喂牲灵的家务都需要小姑娘们承担。

    没有弟弟妹妹的尚可以上学,若是有弟弟妹妹的,只能成为牺牲品,有的这一生都没有机会读书,这是风俗,也是我国传统女性的魅力所在。

    也因此,林桂香虽然只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但已经成了小大人,除了临时负责照顾剑鸣和林成之外,她还需要做家务,还需要上山采药,这也是山区孩子的特色,靠自己挣学费。

    下午16时左右,林桂香提着蓝子,带着剑鸣与林成去了山里,及至一洼山池,便能听到小孩子们嘻戏的喧哗。

    这是山区中独有的景观,每到夏季,这一洼类似温泉的山池,就成了小屁孩们的聚居地。负责照顾弟弟妹妹的小姑娘们,都会把小屁孩们放在这里,任他们在山池中自由的洗澡嬉戏,而她们则三五成群的去挖药材及野菜。

    那时候的山区还算生态,没有太多农药的毒害,各种野生药材及野菜遍布山野,小姑娘们一个暑假就能赚够足够的学费。而小孩子们也不缺零食,勤劳的小姐姐们总是会带给他们无数的野果,像小山枣、山葡萄、野杨莓、策李儿及甜根草,让小屁孩们吃得满嘴汁红。

    当然了,有野果就有野虫,像蝎子、蛇及油蜒等等,不过,那时候的小屁孩们天生残忍,见了这些东西就是一通石头,再厉害的毒虫也只有变成肉泥的下场。特别是小姐姐们的小药锄,专门对付扁头蛇,一眨眼的功夫就能把毒蛇碎尸万段,端是厉害万分。

    林桂香领着剑鸣与林成到达山池边,看到几个已经在等的小姑娘,赶忙吩咐林成:“小成,你带小鸣去玩吧,我得去挖药材了,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哦,我知道了。”

    6岁的林成天生腼腆,自小就不爱说话,也很少有自己的意见,是大人眼中的乖宝宝。

    “啊,桂香姐,他们都没有穿衣服呀。”

    望着满池光屁股的小男孩小女孩,剑鸣非常惊讶,这些小屁孩也太无耻了吧,竟然都不穿衣服。

    “呵呵,你们要是下水洗澡,也得把衣服脱下来,千万别弄湿了,否则,就让你们光屁股回去。行了,你们俩个跟他们一起玩吧,我得走了。”

    “呃……”

    林桂香的离开,令剑鸣偌多的疑问只能憋在心里,万分不情愿的跟林成来到池边,准备化身为光屁股的小屁孩。其实,这只是他第一次来的缘故,还不了解山区的规矩,此时池中多是些三四岁的小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六七岁,根本就没有必要分性别。

    正当剑鸣与林成准备入池的时候,赵虎挤开人群走了过来,这家伙也只有六岁,长得虎头虎脑的,黝黑的皮肤上洋溢着野性的蛮横,他是赵林村的孩子王,对于剑鸣这个外来者极不友善。

    “小孩,你别下来了,这是俺村里的水池子,不欢迎外来户。”

    赵虎表现的非常嚣张,几乎是指着剑鸣的鼻子叫嚣,真有点小老大的味道。这也是他在家受宠的缘故,原本老赵家也是人丁兴旺的大姓人家,可由于一次变故,到如今已经成了小姓。

    要说这件事,就必须从赵虎的祖父辈说起,那时候赵家有三兄弟,老大参加了八路军,老二却参加了国、军,及至解放战争爆发,老大、老二在家中重逢,彼此劝说,可各自的信仰都已经根深蒂,两兄弟说服不了彼此,只能反目为仇。

    老大终是心软,不忍伤害自己的弟弟,可老二却是个心狠手辣之徒,趁老大上厕所的时候,直接用刺刀把老大给挑了,随后拖枪逃走,后来怎么样了无人知晓。

    老大死后,老三也就是赵虎的爷爷,抛妻弃子毅然参军,后来抗美援朝,牺牲在了朝鲜。赵虎身为此时赵家唯一的男丁,在家中极为受宠,祖父的那些抚恤金几乎全花在他身上了,成为孩子王也在情理之中。

    面对赵虎的叫嚣,剑鸣不由大怒,自小生活在父母、长辈、乡邻们的夸赞之中,又是林村的孩子王,他的心气可不是一般的高,又如何受得了这种气?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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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章 一打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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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了自我意识的剑鸣,已经懂得了思考,仔细打量着赵虎的大块头,他不得不暂抑怒气,委屈的跑到池边不远的山脚。

    林成的确老实,对此毫无主张,看到剑鸣跑到山脚,他也跟了过去,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

    “哥,那个家伙太讨厌了,咱们揍他一顿怎么样?”

    “呃,小鸣,咱俩打不过他的。”

    “嘿嘿,瞧他那样也知道是个笨蛋,我有办法的,你听我的就行。”

    “哦,行,我听你的。”

    “嘿嘿,哥,你先跟我来。”

    说服了林成,剑鸣万分得意,望着不远处的一颗小树,他已经想到报复赵虎的办法了——

    “哇,好大的果子,哥,你快摘啊,应该非常好吃。”

    “好啊,我这就去摘。”

    剑鸣与林成并排站在山脚下,大呼小叫的要摘果子,这让山池里的孩子们好奇万分,赵虎更是光着屁股就跑了过去。

    “你们快躲开,有果子也是我的。”

    赵虎的确非常霸道,边跑边大声警告,很快就跑到了剑鸣和林成身边。

    “你……,你别欺负人,果子是我俩发现的,凭什么要躲开啊?”

    “哼,不躲开我就揍死你俩。”

    “你……,哥,咱们快躲开吧!”

    剑鸣与林成似乎十分惧怕赵虎,听见威胁之言,立马躲到了两旁。

    “哈哈,算你俩识……,啊……”

    嘭……

    “哇哇……,一会儿我揍死你俩,呜呜……”

    “哼,还敢嘴硬,哥,咱们一起上,揍死他!”

    “嗯,揍死他!”

    林成也不怕了,随剑鸣一起骑到赵虎身上,拳头如雨般的落下,只打得赵虎嗷嗷大哭,没命般的求饶。

    “哼,以后我来洗澡,你还敢拦着吗?”

    “呜呜……,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呜呜……”

    “以后还敢不敢欺负人了?”

    “呜呜……,不敢了,再也不敢欺负人了,呜呜……”

    赵虎真的被揍惨了,鼻青脸肿不说,屁股上也被调皮的尖石头开了条血槽,痛得他只想哭破苍天。

    狠揍了赵虎,剑鸣气也消了,又赏出去两拳,这才心满意足的站起来。

    “哼,今天就饶了你,下次再敢欺负人,我就揍死你。哥,快起来吧,咱们现在去洗澡,先饶了这小子吧。”

    “嗯,听你的!”

    林成一站起来,赵虎就嗷嗷哭着跑了,连衣服都没有拿,他长这么大,也许是第一次被揍得这么惨。

    剑鸣与林成都没有意识到后果,打跑了赵虎,他们立刻跳进山池里欢快的洗澡,既没有想到赵虎会带着家长去林家告状,也没有想到前一刻还一起洗澡的小伙伴们,后一刻就把他们打架的事告诉了回归的小姐姐们。

    林桂香得知此事后,感到非常震惊,无论林成,还是剑鸣,都没有赵虎壮实,这两个弱者怎么可能打得过强者呢?

    “小成,你俩把赵家的宝贝疙瘩揍了?”

    “嗯,揍了。”

    “……,咋揍的?”

    “他被树撞倒了,我俩骑在他身上用手揍的。”

    “呃……”

    林成的答案令林桂香更加迷惑,好端端的树怎么可能把人撞倒呢?

    “小鸣,你别先吃了,快说是怎么回事?”

    “哦,桂香姐,是那小子先欺负我的,他不让我俩下水洗澡,就应该挨揍。”

    “嗯,是应该揍,不过那小子长得那么壮,你们俩能打得过?”

    “嘿嘿,打是打不过的,不过啊,我有办法呢,一招就把他放倒了。”

    “呃……,什么招?”

    “嘿嘿,桂香姐,是这样的……”

    成功算计了赵虎,剑鸣真的非常得意,见林桂香询问,他立刻说出了其中的实情——

    事情其实很简单,剑鸣和林成先把小树苗摁倒,用随地可见的地瓜秧束缚住,绳头踩在各自的脚下,然后,大声的喊有果子,诱赵虎前来,他们让开的时候,小树苗就会剧烈的反弹,撞倒毫无防备的赵虎并不难。

    “哈哈,那小子可真够馋的,一听说有果子吃,光着腚就跑了过来,还叫我们俩个让开,结果,小树苗就狠狠的抽到他脸上,直接被撞倒了。原本我俩不想揍他的,可那小子太不识相了,吃了大亏还扬言要揍死我们俩个,为了不挨揍,我俩也只能揍他了!”

    “呵呵,真好玩,小鸣,行啊,这么好的办法都想的到,真聪明呐!不过,小虎子可是赵家的宝贝疙瘩,今天被你们揍得这么惨,他爹娘肯定得找家去,你们俩可能要倒霉了!”

    “啊,桂香姐,不会吧?小孩子们打架,大人们也好意思插手呀?”

    “哎呀,你不知道小虎子有多宝贝,今天吃了亏,他爹他娘肯定会出头的。呵呵,不过咱们也不用怕他们,嗯?这样吧,小成,今天你就别回去了,只要找不到你,他们也就没话说了!”

    林桂香非常聪颖,搞清楚事情的经过,立刻就想到赵家人必定会出头。而且,她本能的判断,赵家人去的极可能是林秀杰(林成的父亲)家,因此,她才不让林成回家,只可惜——

    当林桂香带着两个小吃货刚进家门,就看到了在客厅中等候的赵家人。

    “呃……,叔,婶,你们怎么来这里了?”

    “哼,小虎子被揍成那个样,我们不来这里,还能去哪里?!”

    赵母的脾气本就不好,如今爱子又被揍得鼻青脸肿,外加屁股开花,她此时连杀人的心都有了,因此,话说的十分冲。

    林桂香不仅聪颖,而且口齿伶俐,见赵母有点不讲理,立刻出言进行了反驳。

    “婶子,事情不是您想的那个样子,从一开始,小虎弟弟就欺负小鸣,不让他下水洗澡。小鸣这么瘦又这么小,肯定不敢动手打架啊,因此,他就拉着小成去了山脚处玩,两人很快就发现一颗树上结满了果子。

    小孩子们看到果子肯定会嘴馋,两人为了摘果子,刚把小树摁倒,小虎弟弟就跑过去了,还威胁他们俩个让开,这一让就出问题了,小树一反弹,就把小虎弟弟撞倒了。

    原本这件事到这里就完了,只可惜小虎弟弟可能被摔痛了,嚷嚷着要揍死小鸣和小成,他们俩个害怕被揍,就趁机揍了小虎。婶子,您自己说,这件事能全怪他们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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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章 一打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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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桂香的精彩反驳,并没有让赵家人闭嘴,恰恰相反,赵母闻言更加不满。

    “啥?照你这么说,都是我们的不对喽?哎哟,我儿子被打的遍体鳞伤,脸肿的像个大馍馍,腚上的血口子深的都快见骨头了,你们这么欺负人,还有没有天理了?”

    “婶子,可能是小虎子自己摔得吧,就他们俩个,哪有这么大力气啊?”

    林桂香并不知道赵虎的伤势,闻言还以为是赵母胡说八道,就又反驳了几句,这无疑激怒了赵母。

    “啥?小香,你这是在说我讹人喽?哎哟,你们林家究竟还讲不讲理了,二哥(林秀雄),你必须把秀英两口子叫过来,我要问问他们怎么养崽子的,咋教出了这样的贱种,否则,我和你们没完……”

    ‘嘭,啪!’

    剑鸣本来在角落里贪吃着林桂香采摘的野果,对大人们的争吵并不是太关心,可‘秀英两口子’这几个字,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当意识到这是在骂自己及父母的时候,剑鸣立刻丢掉手中的野果子,如飞的冲到桌边,拿起茶杯便狠狠的砸向赵母。

    一切发生的太突然,茶杯又飞的太快,让赵母无暇反应,直接被砸中了脑袋。

    “嘶……,小贱种,我揍死你……”

    赵母剧痛之下,不由怒火攻心,站起来就要去揍剑鸣,再无长辈的半点形象。

    林秀雄见状大怒,无论对与错,剑鸣都还只是小孩子,他决不允许赵母行凶。

    “住手!大妹子,无论对错,他都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你想干什么?”

    “哎哟,二哥,你也看到了,这个小贱种出手这么重,一点教养都没有,你总得给我们一个说法吧!”

    “……,行,我会的!小香,我让你看着小鸣,你是咋做的,我揍死你!”

    “啊……,呜呜……”

    林秀雄真的怒了,抓住自己的女儿就是一顿狠打,只打得林桂香哇哇大哭。这也是无奈之举,面对赵家人的蛮不讲理,他不打林桂香,就得打剑鸣。

    剑鸣和林成也被吓傻了,看着被打的林桂香,也哇哇的大哭起来,一时之间,客厅中哭声一片。

    “哼,让你不听话,下次再看不好小鸣,我就打死你!”

    “呜呜……”

    “不许哭了,你还愣着干啥,还不把他们带下去。”

    林秀雄无奈的打了林桂香之后,怒气腾腾的让妻子罗翠兰把三个孩子带下去,他之所以生气,并非针对孩子们,而是气恼赵母的蛮横与无礼。

    等罗翠兰带走痛哭的三个孩子,林秀雄怅叹一声:“唉,都是小香不对,没有看好两个小家伙,真对不起。嗯?大兄弟、大妹子,这二十块钱你们拿着,回去给小虎买一些鸡蛋补补身子,毕竟小孩子不懂事,我保证以后会严加管教他们的。”

    “哼,二十……”

    “咳咳,好吧,二哥,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不过,这个小孩子的确太毒了,不能让他再乱跑了。”

    沉默的赵父打断了赵母的依依不饶,接过了林秀雄手中的二十块钱,顺势的揭过了此事,他并不想彻底得罪林家。

    林秀雄真的不想再与赵家人寒喧,给了钱立刻下了逐客令:“嗯,大兄弟,我会的,你们先回去吧,今天的事儿真的对不起了。”

    打发走赵家人,林秀雄立刻去了里屋,被迫打了自己的小女儿,他真的很心疼。

    “翠兰,小香没有事儿吧?”

    “唉,没多大事儿,只是哭的厉害。”

    “唉,我去看看她,小鸣和小成呢?”

    “他们姐仨在一起哭呢,当家的,赵家也太不讲理吧,这件事明明就是他们儿子的不对啊!”

    “唉,算了,赵家蛮横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区区二十块钱富不死人,也穷不死人的!”

    作者语:病了,明天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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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章 笨死的野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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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桂香因为自己才被打,因为自己才受伤,这是剑鸣心中的痛,为了给表姐补补身子,第二天吃完早饭,他便拉着林成上了山,准备抓几只野兔子。

    这个时候山区草木葱郁,大人们都在地里忙碌,无暇打扰动物们,因此,草木丛中的野兔子遍野,剑鸣和林成一钻入草丛,便是欢天喜地的追逐。

    只可惜两条腿快不过四条腿,瞎跑了大半天,一无所获的两人正自躺着休息,却不想一只硕肥的野兔竟然跑到他们身边。灰黄的皮毛显得格外扎眼,灰色眼睛中满是轻蔑,仿佛在说:“两个小屁孩来抓我啊,快来抓我啊,兔哥哥才不怕你们呢!”

    剑鸣盯着嚣张的肥兔子,脑袋飞速的转,可惜实在缺乏打猎的经验,只能采取左右包抄的土办法。

    “哥,你去左边,我在右边,千万不能让它跑了。”

    “嗯,知道了!”

    听到剑鸣的吩咐,林成立刻从左边包抄,两兄弟一左一右飞快的急奔着,眼见野兔子就将到手,却不想——

    “嘭……”

    “哎哟,我的鼻子啊……”

    “嘶……”

    两兄弟狠狠的撞在一起,这个时候身体优势就显出来了,强壮的林成依然站着,而瘦弱的剑鸣却被撞翻在地,鼻子更是哗哗的流血。

    也许苍天不忍剑鸣更悲催,这一跌竟然跌出了一个奇迹——硕肥的野兔子本欲钻裆逃逸,却不料竟被剑鸣的屁股压了个正着,它脆弱的脊椎直接移位,只留下一口气抽搐。

    “啊,小鸣,你的鼻子都淌血了,没事儿吧?”

    “哦,没事儿,咦,这是?哈哈,太好了,野兔子被我一腚蹲死了,这下桂香姐就有肉吃了!”

    看着抽搐的战利品,剑鸣再不在意鼻子的痛,有了这只野兔子,就意味着他的桂香姐有肉吃,这的确是值得欢呼的。

    初次打猎便有了收获,剑鸣与林成高高兴兴的抬着兔子回家,丝毫不在乎自己的狼狈。路人看到这一幕,不由大为诧异,难道是狼来了吗,竟把这孩子咬得血染衣衫?

    “小孩,你们怎么了,咋淌了这么多血?”

    “哈哈,婶子,没有事儿,我俩去抓野兔子了,你看,捉到了这么大一只呢!”

    面对陌生人的询问,剑鸣颇感得意的炫耀,这也是孩子们的心性,永远渴望得到大人们的夸奖。

    “呃,这是你俩抓得?”

    “嗯,婶子,这是被我一腚蹲死的!”

    “呵呵,你真厉害,快回家吧,以后不要再乱跑了,小心被野兔子咬到。”

    这位大婶得知剑鸣俩人没有事后,松气之余连忙劝诫,此时山区蛇蝎并不少,小孩们独自上山很不安全。不过,她看着硕肥的兔子,目光中也有一丝羡慕,这个时候山里人并不是很富裕,还没有到随便能吃肉的地步,如此肥的猎物的确能催人涎下,也许因此,她才会四处宣传此事吧。

    辞别好心的大婶,得到夸奖的剑鸣更加高兴,一路上飘飘欲仙,笑容充满了心田。

    “桂香姐,我回来了,快来看看这是啥?”

    “哎哟,你们这俩小屁孩跑哪里去了,害我找了大半天,呃,小鸣,你怎么了,身上怎么都是血?”

    听到剑鸣的声音,找了一上午的林桂香本来满是埋怨,当瞧及剑鸣身上的斑斑血迹,她又满是担心,并没有注意到野兔子。

    “哈哈,桂香姐,我没事儿,快看这是啥?”

    “呃,野兔子,你们从哪里弄来的?”

    “桂香姐,这是我们专门为你抓的,它长得很肥,老沉了呢!”

    “……,呃,你们怎么抓到的?”

    “嘿嘿,被我一腚蹲死的,桂香姐,我厉害吧?”

    “呵呵,真厉害,等你妗子回来,就让她给你炖炖吃。”

    “不,这是给你补身子的,我们不能吃!”

    “呃……”

    林桂香原以为是剑鸣嘴馋了,才去抓野兔的,却不想竟是给自己补身子的——

    补身子?仔细一回味,林桂香不禁红了脸,这几个字很有歧义,这个小屁孩就爱胡说八道。

    “弟弟,不要胡说八道,你知道补身子是啥意思不?”

    “知道啊,桂香姐,你替我挨了打受了伤,理应吃些好东西补补啊,这样伤才能好的快!”

    “呃,谢谢啊,小鸣弟弟真乖,一会儿咱们一起吃。快进去洗洗,你看你浑身都是血,是鼻子受伤了吗?现在还疼吗?”

    林桂香不由大为感动,忙拉着剑鸣去清洗,尽管兔肉还没有吃到口,心中却已满是香甜,这个弟弟真不错。

    一只笨死的野兔子,着实给林家带来了无限的欢乐,罗翠兰把硕肥的兔子清理干净,再配上几许土豆,这一炖就是一大锅,肉香瞬间溢满了小院。

    林秀雄请来老爷子,又把小辈们叫在一起,举行了一次家庭大聚餐,毕竟在此时肉食尚是奢侈品,他不好意思独享。

    一家人坐齐,林秀雄为老爷子斟满酒,颇为高兴的说:“爹,您的小外孙不简单呐,小小年纪便懂得疼人,这不抓了一只兔子给小香补身子,咱们都能跟着沾沾光,您老要多吃一点儿。”

    “哈哈,这臭小子真是人小鬼大,将来肯定有出息。不过,山里蛇蝎多,以后不要让他乱跑了,不安全。”

    “姥爷,没事的,我已经长大了,才不怕蛇蝎呢!以后我要天天抓兔子,这样你们就有肉吃了。如果一天能抓两只,就给爸妈送去一只,他们好久没吃肉了。”

    “……”

    听了剑鸣的话,老爷子不禁湿了眼眶,不只是心疼女儿女婿,更是为小外孙的懂事而感动。三岁的剑鸣无疑是后辈中最聪明的,只可惜剑家太穷了,身为长辈,他又不能过多的照顾,只能默默的喝酒。

    林秀雄见状连忙为剑鸣夹了一条兔腿,对于老爷子的沉默,他是明白的,只可惜林家诸兄弟都是拖家带口的,日子过得并不比剑山夫妇轻松。

    “哈哈,真是好小子,以后再抓到兔子,二舅就给你爸妈送去。小鸣,这个兔腿奖励给你了,快吃吧!”

    “呃,桂香姐,你吃吧,这是为你抓的兔子。”

    “我……”

    “小香,让你吃,你就吃吧,这是小鸣的心意。小鸣,你真是个好孩子,这条兔腿是姥爷奖励给你的,赶快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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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章 早恋的兔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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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餐兔肉大宴让剑鸣解馋的同时,也收获了不尽的称赞,稚幼的心灵得到了极大的鼓舞。人的童年就是这般,大人们的称赞永远是孩子们创造奇迹的动力,为了得到更多夸赞,他们总会敬业的去努力,这无疑是开发智慧的最佳模式。

    因此,当第二天吃完早饭,剑鸣与林成犹如最敬业的职工,快速的跑进山区狩猎,拼命的追逐每一只遇到的野兔。

    也许兔一哥笨死的事件,让野兔家族长了智慧,它们再不肯钻裆逃逸了,此举害得剑鸣与林成跑断了腿,一上午除了拔了些许兔子毛,一只战利品都没有猎到。

    好在两人足够敬业,吃过午饭后,他们再次来到狩猎场‘上班’,锲而不舍的继续追逐与围捕。

    “呼……,哥,光这么追可不行,咱们跑不过兔子的。”

    “呃,那咋办啊,有好几次我都快抓住它们了。”

    “嗯?咱们先捡点小石头,碰到野兔子就砸,只要砸伤它们,抓起来就不会这么难了。”

    正如当年人类的祖先一样,在被其它族揍的鼻青脸肿的时候,胡抓乱抓就抓到了石头,一通狠砸便砸出了人类的几千年文明。剑鸣在万般失利之中,也想到人类最忠实的革命伙伴——石头,这无疑重申了几千年来最可靠的革命友谊。

    在山区中不缺的就是石头,不一会儿功夫,两人不仅在草木最葱郁的地方堆起石头堆,还把自己的口袋装得满满的,只等待傻兔子的到来。

    逗弄了两个小屁孩近一天的野兔子们,变得有了些许骄狂,其中一只和兔一哥一样,轻蔑的靠近剑鸣与林成,灰色的眼珠子里全是嘲笑:“小屁孩们,快回家吃奶吧,就凭你们还想抓到兔二哥,也不怕跑折了腿?”

    “小……”

    “嘘!哥,先准备好,一会儿听我口号,咱们一起一把一把的扔,省得砸不到!”

    “嗯,准备好了。”

    “好,扔!”

    嗖嗖嗖……

    “吱吱吱……”

    贪吃中的兔二哥,听到嗖嗖的声响,正自竖起耳朵分辨声音的制造者,却不想石雨竟忽然笼罩。尽管它使出了吃奶的劲闪躲,依然被砸伤了腿,只有在悔恨中踉跄的逃跑。

    “唉,真后悔没好好学习,我兔二哥竟然忘了石头的破空声!该死啊,真该死啊,想当年多少前辈死在石头之下,血写的历史我都能忘,真的该死啊,如果……,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哥,快追,狠狠的砸,别让它跑了!”

    “好嘞,我口袋里的石头可多了,它跑不了!”

    剑鸣与林成边追边丢石头,尽管准头有限,却还是有几颗顽强的石头,不负使命的撕咬兔二哥。

    嗖嗖声中,兔二哥的伤势越来越重,逃跑的步伐越来越乱,眼眶中的泪水越来越多,内心中的悔恨越来越深——

    “唉,倘若当初我好好学习,怎会如此凄惨!倘若当初我不早恋,怎会如此悲催!晚了,一切都晚了,真像老祖宗说得一样,书到危时方恨少!”

    悔恨的兔二哥越来越虚弱,神智越来越不清晰,仓促奔命之时,它惯性的去了情人家。

    追逐中的剑鸣与林成越来越亢奋,手中的石头也越来越有准头,离兔二哥的距离越来越近——

    “哼,我让你逃,我跺死你!”

    林成率先追上兔二哥,将近一天的追逐,让他疲惫的心中迸发了腾腾怒火,及至追上,一脚便踩死了重伤的兔二哥。

    “咯咯……”

    这一幕落在了鸡一姐眼中,老情人的死亡,令它撕心裂肺,不由自主的叫出了声,这无疑惊动了两个恶魔!

    “哥,快砸死它,别让它跑了!”

    瞧及鸡一姐,体力不行的剑鸣,只能大声吆喝林成,他气喘吁吁的再次驱动小腿急奔,朝新的猎物攻击。

    “哈哈,瞧好吧,我这就砸死它!”

    胜利令林成变得开朗,手中的石头依然有力,嗖嗖的急射而出,剽悍的他随之进攻,飞一般的攻向鸡一姐。

    老情人的死令鸡一姐痛碎心肠,无限的哀伤迟钝了大脑,再加上山鸡家族的天生胆怯,面对飞石及林成,它不由呆了。

    当石头击中身体,反应过来的鸡一姐连忙把头颅藏入草丛,选择了山鸡家族最常规的逃避方式。

    “哼,我让你跑,我跺死你!”

    “哥,别踩,这个抓活的。”

    “呃,这是为啥啊?”

    “呼……,我要把它送回家给爸妈吃!”

    剑鸣终于跑了过来,不顾气喘吁吁,忙从恶魔林成脚下救出了鸡一姐,他想把活猎物送回家。

    就这样,兔二哥死了,鸡一姐被生擒了,这一对苦命的鸳鸯,终于尝到了早恋的恶果——

    想当年,兔二哥与鸡一姐相逢,彼此一见钟情,它们不听长辈们的劝诫,竟为了贪食爱情的甘甜,而荒废了各自的学业。

    念而今,兔二哥因本领不及,惨死在兔族常识的暗器中。而鸡一姐呢,因贪欲而疏于练习飞翔,竟然被两个小屁孩活捉,即将成为人类口中的美食。

    “唉,世间最悲莫过于早恋,贪一时欢娱而遗千古恨,若有来生,我鸡一姐坚决不早恋。”

    鸡一姐虽然悟了,但一切都晚了,残忍的剑鸣与林成决不会放过它。

    “哈哈,今天运气不错呢,追一只笨兔子,还能碰到一只傻鸡,真是太好了!”

    “哥,不是兔子笨,而是咱们聪明,也不是鸡傻,而是咱们胆子大。唉,先回去吧,要是能早一点想到用石头砸,没准可以多抓几只野兔呢。”

    “哈哈,明天多抓也一样啊,今天真的有点累了。”

    “嗯,我也累了,咱们先回去吧!”

    剑鸣与林成抬着兔子架着鸡,雄纠纠,气昂昂的下山。此刻正是大人们收工的时候,过往的路人见状好奇的询问,其中就有昨天的大婶。

    “呦呵,小家伙们,今天的收获不小啊,竟然多抓了一只野鸡。”

    “哈哈,是啊,婶子。”

    “呵呵,这只野兔子也是你用腚蹲死的?”

    “不是,这个是我哥哥用脚跺死的!”

    大婶:“……”

    剑鸣轻描淡写的话,令路人们有了无限的馋涎,这两小屁孩用腚、用脚都能猎到兔子,自己的孩子更壮实、更聪明、更灵活,若也让他们上山去抓,岂不是天天都有兔肉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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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章 大人与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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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人们的不尽夸奖中,剑鸣和林成踏着羡慕的目光,高高兴兴的返回林秀雄家。

    “妗子,你快来看看啊,我们今天除了打死一只兔子以后,还抓到了一只鸡呢。”

    “……,啊,这都是你俩抓的?”

    听到剑鸣的声音,罗翠兰忙从屋里走出来,当看到两人手中的猎物,她不禁满是错愕,原以为上次那只兔子是意外笨死的,却不想这两个小屁孩竟然又有了收获。

    “嗯,兔子是哥哥跺死的,鸡是我俩活抓的。”

    “……,当家的,你快过来,这俩孩子又抓到好东西了。”

    罗翠兰颇感无语,山中的野兔子似乎比以前笨了,不是被腚蹲死,就是被脚跺死,这打猎也太简单了吧?心经千般吐嘈,她又想到了猎物的分配问题,上次那只野兔子炖了也就炖了,可这只似乎不能再随意处理了,毕竟是林成跺死的,怎么着也得商量一下。

    这就是大人,岁月不仅成熟了他们的躯体,还复杂了他们的思维——脑子中想的更多的是人际关系,与孩子们几乎是两个世界的人。也因此,大人与小孩之间,永远只有懂不懂事(社会生存法则)的区别,没有聪不聪明(自然生存法则)之别。

    林秀雄从屋里走出来,在得知情况之后,他立刻作出了决定:“小香,你带着小鸣和小成,把这只野兔子给你小叔送过去。翠兰,把这只野鸡先养起来吧,等过段时间送林村去。”

    这个决定的确很好,既能让孩子们有肉吃,又不会让兄弟之间产生隔阂,也算最理想的处理办法,只可惜——

    要说起小舅林秀杰,绝对算得上一个妙人儿,身为林家的老幺,他深受老爷子的宠爱,在行事风格上也保留了偌多的童趣。

    前几年刚结婚的时候,由于手头没有钱,林秀杰酒瘾犯了,控过酒瓶子,最后又指使自己的妻子孙静芬去老爷子处偷酒喝,更令人无语的是竟被现场抓获。如今生活虽然略有起色,但还算不上富裕,对酒瓶子更是吝啬异常。因此,当林桂香把野兔子送过去的时候,他首先想的是老爷子的酒量问题,唯恐喝光自己的存货。

    “嗯?小香,你回去告诉你妈,别先烧汤了,一会儿我和你三叔过去,今晚要在你们家喝酒。”

    千般思量下,林秀杰决定在家里炖兔子,却到二哥家喝酒,这样既可以保证全家有肉吃,还不用喝自己的酒。

    林桂香并不知道林秀杰的小算盘,放下兔子又带着剑鸣与林成回了家,这让罗翠兰万分诧异。

    “咦,小香,你们不等着吃肉,跑回来干啥?”

    “妈,小叔说了,一会儿他和三叔过来,要在咱们家喝酒。”

    罗翠兰:“……”

    “算了,翠兰,你去炒几个菜吧,我去买几瓶酒。”

    “唉,要是早知道就不把兔子送过去了,我又不是不会炖,用得着这样吗?”

    罗翠兰非常不高兴,原本是一翻好意,不想却换来了这种结果,她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夕阳落下山,林秀杰汇同林秀豪,带着孩子们,端着兔子肉赶到了林秀雄家,额外的晚餐备齐,宴席也算开场了。

    还不知实情的老爷子万分高兴:“哈哈,小鸣真是好孩子,知道捉野兔子孝敬姥爷,将来肯定有大出息。”

    “爹,您快尝尝今天的兔子肉,这可是静芬炖的呢。”

    罗翠兰终不甘吃暗亏,一开席就委婉的告了状,这的确令老爷子一愣,好心情立刻少了一半。

    “嗯?老四,这是怎么回事?”

    “呃,爹,是这样的,今天二嫂把野兔子送我那里去了,为了您老少走点路,炖好之后,我就把兔子肉端回来了。”

    “……,你……,哼,去你那里能走多少路!”

    “爹,您别生气了,在哪里吃不一样啊,都是一家人。再说了,小鸣和小成这两个小家伙越来越能干了,今天就比昨天多抓了一只鸡,明天兴许能多逮一只兔子呢,您应该高兴才对啊。”

    老大林秀安搬到了外地,老二林秀雄就成了兄长,为免老爷子生气,他急忙转移了话题。况且,野兔子并不是好抓的,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再抓到,他真不想因此坏了兄弟间的和睦。

    “唉,算了,不说了,以后再抓到野兔子,就在老二家炖,你们如果想过来喝酒,就自己带着,别再耍这种小心眼儿了。”

    “爹,我们知道了,您别生气了。”

    “姥爷,明天我和哥抓三只兔子,这样舅舅们就不用抢了!”

    林秀雄:“……”

    罗翠兰:“……”

    林秀豪:“……”

    林秀杰:“……”

    “……,唉,三个大人还不如一个小孩子懂事!小鸣,你真是个好孩子,将来肯定有大出息,来,多吃点肉。”

    “哈哈,谢谢姥爷。”

    又是一翻盛大的夸赞,这让剑鸣的内心中满是欢喜,在这种氛围下成长的孩子们,的确能发挥出巨大的工作热情,他们喜欢被夸奖,也渴望得到更多的夸赞。

    因此,第二天一吃完早饭,剑鸣和林成就立刻去了山里‘上班’,却不料昨天还很空旷的荒山,现在竟成了喧嚣的闹市,五六个小屁孩早已占领了这一方天地,为首的赫然就是赵虎!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全是因为剑鸣爱谝的坏毛病,国人本就有跟风的习惯,再加上兔肉催人涎下,没有时间的大人们,只能鼓励自己的孩子前来狩猎。他们这么做,除了打着解馋的主意外,更多是攀比心理——不只你们家的孩子能耐,我家的孩子也很厉害。

    看到胡乱追逐中的赵虎,剑鸣瞬间紧张起来,为了防止被报复,他立刻抓住了口袋中的石头,全身心的戒备着。

    “咦,他怎么来了?”

    “呃,小鸣,咱们快跑吧,他会打我们的。”

    “哼,他若是再敢欺负人,咱们就用石头砸他!”

    尽管也有一丝紧张,剑鸣却没有恐惧,这也许就是生长环境对孩子们的心智所产生的影响。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12章 二打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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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被打怕了,也许是野兔子更有吸引力,尽管看到了剑鸣和林成,赵虎却并没有上前报复,而是继续与小伙伴们一起追逐。

    赵虎的举动让剑鸣和林成瞬间放下了心,开始进行自己的狩猎,只可惜有了赵虎等人的喧嚣,野兔们要么远遁藏匿,要么飞速的奔跑,根本就没有肯停下来休息的。

    “哎呀,这些笨蛋这么吵,把兔子都吓跑了,还怎么逮?”

    “呃,那可怎么办啊,咱们今天要捉三只的。”

    “嗯?哥,咱们换个地方吧,这里太吵了,兔子们肯定不敢出来的。”

    “噢,好啊,我都听你的。”

    “嗯,咱们去山那边吧。”

    看着狂奔的小屁孩们,剑鸣鄙夷的摇了摇头,如此大吵着追逐,跑一辈子也休想抓到一只野兔子。因此,他和林成去了荒山的另一边,尽管需要走很长一段路,却总比徒劳的追逐强。

    也许剑鸣真是苍天眷顾的宠儿,山的这一边的确静谧,不仅草木更茂盛,而且还有一坑池水,绝对是最理想的狩猎场。

    “哈哈,这里真好,哥,你快看,好多兔子粪呢。”

    “呃,小鸣,这里好像怪怪的,咱们还是回去吧,我有点害怕。”

    也不怪林成会害怕,这里是赵家的坟地,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每当夏夜时分都会有鬼火飘移,是赵林村最诡异的地方。除了上坟的赵姓人敢来,平常毫无人迹,这里多的何止是野兔,还有各种蛇蝎,对小孩而言,绝对是危险的地方。

    只可惜剑鸣并不知道这些,对于草木覆盖的坟头更无概念,他唯一想的就是抓兔子。

    “嘘,哥,不要说话,赶快准备好石头,我已经看到兔子了。”

    “噢,我知道了。”

    林成也是小孩子,尽管心中有些恐惧,却更希望抓到兔子,因此在得到剑鸣的指示以后,立刻捡了不少石头(大多都是坟头上的)。

    野兔遍布的坟地,再加上逐渐精准娴熟的掷石绝艺,剑鸣与林成甚至没有费多少时光,便弄死了两只野兔子。

    “哈哈,哥,两只就够了,再多了咱们也拿不动,等下午回来再打两只就行了。”

    “好,咱们现在就回去吗?”

    “嗯,现在就回去吧,就为(方言,顺便的意思)看看那些人抓到兔子了吗?”

    儿时的剑鸣非常爱谝能,这也许是夸赞式教育的负影响,他此时还不知道什么是低调。因此,小哥俩得意洋洋的回到原狩猎场,望着依然在四处找寻的人哈哈大笑,丝毫不懂得收敛。

    赵虎等人听到小哥俩的笑声,纷纷驻足看过来,当瞧及两只硕肥的兔子,他们又岂能不羡慕。

    “喂,你们在哪里抓的兔子?”

    “哼,一点礼貌都没有,想要学艺,就得拜咱为师!”

    “你……”

    “不拜就算了,哥,走,咱们回家吃肉喽!”

    戏弄赵虎一翻,剑鸣万分欢喜的随林成回家,巨大的荣誉感,已经让他忘记了自己的瘦弱,这也许就叫得意忘形吧。

    “妗子,我们回来啦!”

    “呵呵,小鸣,今天晌午抓到了几只兔子啊?”

    “你出来看看呀!”

    “噢,来了,啊,这两只都是你们抓的?”

    “是啊,一只是用石头砸死的,另一只是我用脚跺死的。不过,我的劲儿没有哥哥的大,鞋都被兔子咬坏了!”

    剑鸣指了指鞋子上的破洞,第一时间向罗翠兰炫耀了功勋,他这么做并非仅仅为了谝能,也是想提出自己的条件。

    关心则乱,罗翠兰的确上了当:“哎哟,伤到脚了吗?快把鞋脱了,让妗子看看,以后要小心一些,兔子急了真会咬人呢。”

    “哈哈,我才不怕呢,只是鞋变成这样了,下次肯定不能跺兔子,你把擀面杖给我吧!”

    “……,呵呵,行啊,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玩吧。”

    尽管很无语,罗翠兰依然把自己正用着的擀面杖送给了剑鸣,这是六十厘米长,直径五六厘米的圆柱形榆木棒,主要用来做手擀面。在那个严重缺乏玩具的时代,擀面杖就是男孩子最向往的玩具,因为这既可以带给他们安全感,也可以寄托血液中的一些天性因子,持有它似乎有唤醒灵魂的快感。

    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剑鸣真的欣喜异常,一吃完晌午饭便拉着林成去了坟地,他急于体验新武器的威力。

    事情总是这样凑巧,剑鸣和林成在去‘上班’的路上,正好遇到了同样去‘上班’的赵虎一行,双方既是同行又是对头,谁也没有理会谁。

    本来双方不在一个山头‘上班’,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谁曾想赵虎一行因眼红剑鸣两人的收获,而选择了暗中跟踪,坟地的静谧又被破坏了。

    “你们……,一群笨蛋,就你们这样,一辈子也别想逮住兔子!”

    “哼,要你管啊,这又不是你家的,我们想干啥就干啥!”

    “你……”

    对于赵虎的挑衅,剑鸣不由大怒,本想提棒就上,却被林成拉住了。

    “小鸣,算了吧,咱们打不过他们的,真不行就去原来的地方逮吧,这里挺吓人的。”

    “这?唉,哥,就在这里逮吧,毕竟这里兔子多,一时跑不干净,原来的地方早就没了。”

    “哦,那就在这里吧,不过,咱别打架了,真不行下午就不抓兔子了,反正已经有两只了。”

    “嗯,等等看吧,应该可以捉到的。”

    剑鸣刚刚拥有了新武器,当然不甘心空手离开,好在坟地中野兔子多到了泛滥的地步,在赵虎一行的骚扰下,它们犹如没有头的苍蝇,四处的乱转,有好几只竟从两人身边跑过。

    “嘭!”

    剑鸣终于出手了,犹如打棒球,一棍把经过的兔子打飞,只可惜瘦弱如他,使出全身的力,依然没把兔子打死。

    “哥,快追,我打伤它了!”

    “我看见了,它跑不了!”

    小哥俩拼命的撵,吓的受伤的野兔嗖一下钻入一个小洞(应该是獾子挖的吧?要不就是坟门?反正野兔子不会自己打洞!),剑鸣见状大急,连忙伸手去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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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章 二打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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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嘶……,哎哟,该死的破兔子,我摔死你!”

    急了眼的野兔子毫不客气的咬了剑鸣一下,稚嫩的小右手顿时鲜血淋漓,剧痛让水雾笼罩了双眼,坚强(大人不在,小孩子都很皮)的他并没有哭出来,而是被激发了凶性。

    剑鸣的手再次伸入洞穴,抓住野兔子的两只耳朵,使出吃奶的力气,把它拖了出来,然后狠狠的摔在地上。

    “吱吱……”

    可怜的兔三哥刚被擀面杖重击,又遭如此残忍的摔打,除了吱吱哀鸣之外,再也无力逃跑。

    “哼,让你咬我,我打死你!”

    右手的血,令剑鸣红了眼,小小的年纪已幻化为大魔头,擀面杖高高的举起,一击便把兔三哥砸死。

    “啊,小鸣,你的手流了好多血,咱们快回去吧。”

    “哥,我没事儿,咱们再抓一只兔子吧,这样我爸妈也可以吃兔子肉了。”

    剑鸣的确很皮,一点都不在乎右手的伤口(动物咬了后,不要第一时间止血,这样血液就可以自己清洗伤口,看着血淋,其实一点都不痛),很快又与林成一起投入狩猎。

    静寂已久的坟地,被小屁孩们一闹腾,安家在这一方天地的野兔子们四处乱窜,这让擀面杖与石头有了用武之地,不一会儿的功夫,这小哥俩又杀了两只野兔。

    “哈哈,小鸣,今天兔子真多,没准咱们还能多打几只呢。”

    “哥,再多了就拿不动了,咱们回去吧,明天再来。”

    “嗯,好吧。”

    就在小哥俩抬着猎物准备离开的时候,满头大汗的赵虎跑了过来,这家伙追逐了大半天,仍然一无所获,瞧及小哥俩的战利品,他不由害了眼红病。

    “喂,快给我一只,不然就揍死你们。”

    “赵虎,你别欺负人。”

    “就欺负你们了,快给我一只兔子!”

    “你……”

    “哥,你别说了,他要就给他吧,反正我们有三只呢。”

    “小鸣,这是咱们……”

    “哥,你别管了,听我的就行了。”

    剑鸣朝林成使了个眼色,挑了一只较小的兔子扔过去,看似胆小怕事儿,右手却悄悄的握紧了擀面杖。

    “这只兔子给你了,这样可以让我们走了吧?”

    “哼,算你识相,快滚!”

    小哥俩的屈服,令赵虎狂喜,眼看兔子就在前面不远,他立刻俯身去捡,完全忘记了上次被打的厄运。

    “嘭嘭……”

    剑鸣趁赵虎俯身之际,抡起擀面杖照着赵虎的屁股,便是一阵急风暴雨,尽管年幼力弱,榆木的棒子依然能打痛人。

    “哎哟……,嘶……,痛死我了,呜呜……”

    “哼,还敢欺负人,哥,一起上,揍死他!”

    “好嘞,揍死他这个王八蛋。”

    听到剑鸣的招呼,林成立刻加入了战团,两条腿左右开弓,一刻不停的踢踹着赵虎。

    剑鸣的木棒,林成的双脚,只打得赵虎嗷嗷的哭,惨叫着在地上打滚,甚至连骂人的胆量都没有了!

    “哼,以后老实点,再敢欺负人,我就揍死你!”

    “呜呜……,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呜呜……”

    “哼,真是个废物!哥,咱们走吧!”

    打累的剑鸣终于收了手,招呼着林成抬了猎物,得意洋洋的回家。

    赵虎本就娇生惯养,这次又被打的如此惨,脆弱的他赖在地上哇哇的大哭,若非有人去通知了大人,这小子极可能被蛇蝎废掉。

    背回自己的宝贝疙瘩,赵父赵母着实怒了,在自家的祖坟墓地打猎不说,还把自己的孩子打的这么惨,见过欺负人的,还没见过如此欺负人的!盛怒的赵家人雄纠纠,气昂昂的再次找上了门,大有拼命的架式。

    “二哥,没见过这么毒的孩子,您看看,把俺家小虎打成啥样了!”

    赵母一声吼,吓得原本在院中给剑鸣和林成分小山枣的林桂香立刻开遛,有了上次的经历,她可不想再成替罪羊。

    剑鸣和林成见林桂香跑,也跟着一起跑,一时之间惊的鸡飞狗跳,着实增添了赵母的气势。

    “唉,大妹子,这中间是不是有误会?你看小鸣才三岁多,长得又瘦,他怎么可能打的过小虎子啊。况且,这几天小鸣和小成忙着逮野兔子,根本就没有去山池那边洗澡,你会不会搞错了?”

    “搞错?二哥,您这是啥意思?我是不讲理的人吗?要是没有问清楚,我们是不来的,小虎就是剑家那个小子打的。还有,这个小子一点教养都没有,竟然跑到我们祖坟墓地撒野,身为赵家子孙,小虎子就阻止了一下,那小子就用棍子打人,您看看他腚上的这些淤青,错不了!”

    “什么?去你们祖坟上了?哎哟,里面蛇蝎那么多,这两个臭小子怎么跑那里去了?唉,大兄弟、大妹子,这件事真不好意思,我都不知道他们会跑那里逮兔子,惊扰先辈的地方,还请你们不要怪罪,小孩子嘛,不懂事的!”

    听到小哥俩去坟地打猎,林秀雄吓得脸都白了——赵家祖坟墓地是赵林村有名的鬼地,每逢夏季的夜晚里面鬼哭狼嚎的,鬼火漫天遍野,各种鬼怪传说吓大了一代又一代人。这里即使赵家人都不愿去,更别说其他人了,他真的没想到剑鸣竟去那里面逮兔子。

    “二哥,小孩子们不懂事,跑到那里闹腾,我们也没话说,可……,您看小虎又被打成这样了……。唉,我就这么一个孩子,平常自己都不舍得打,不能就这么被欺负吧?”

    对于剑鸣和林成去坟地的事,赵大勇(赵虎之父)一点都不关心,那个阴气森森的地方,谁爱去谁去,他才懒得去管呢,毕竟姓赵的又不止他们这一支。他在乎的是自己的儿子,如今人被打了,索要些好处才是实在的。

    “这……”

    赵大勇的小心思,林秀雄岂能不懂,可现在挣钱并不易,若次次赔偿,这让他如何受得了!

    就在这个时候,老爷子出面了,身为赵林村的老支书,又经历过战争的硝烟,他的威信可不是一般的高。

    “大勇,咋回事?小虎子这是怎么了?”

    “呃,大爷,您咋来了?”

    “……,你小子,这是老子的家,我咋不能来?快说这是怎么个事?”

    “呃,没事儿,大爷,没事儿,就是小孩子们打架,小虎子被小鸣欺负了。”

    “嗯?我记得小虎比小成还大几个月,以前老欺负我家小成,你确定小虎被三岁的小鸣欺负了?”

    “……,大爷,在您老人家面前,我哪里敢说谎,小虎真被欺负了,连续两次了都。”

    “哦,老二,把小鸣和小成喊过来,我要亲自问问。”

    “是,我这就去喊。”

    见老爷子出面,林秀雄不敢怠慢,立刻出去找剑鸣和林成,不一会儿功夫,便把在林秀杰家避难的三人喊了回来。

    “姥爷,这是桂香姐摘的山枣,可好吃了,您快尝尝吧!”

    “哈哈,姥爷不吃,你吃吧。小虎子,别先哭了,告诉爷爷,是谁打的你。”

    “他俩都打了,他(剑鸣)打的最厉害,呜呜……”

    “……,小鸣,你打他来吗?”

    “呃,姥爷,是他先欺负我的,不揍他,我就得挨揍。”

    “……,小虎子,你欺负过小鸣?”

    “我只不过想吓唬他们一下,没有真想打他们,呜呜……”

    “呃,小鸣,小虎子只是想吓唬吓唬你们,你为什么要打他?”

    “姥爷,他抢我东西?”

    “啊,小虎,你想抢啥东西?”

    “呜呜……,我想吃兔子肉,就想问他要一只,他就用棍子揍我,呜呜……”

    “呃,小虎,要是爷爷给你一只野兔子,你还哭吗?”

    “有兔子肉吃,我就不哭了!”

    “……,真是好孩子!老二,快去拿只兔子来给小虎,你们俩个白长这么大了,一点都不了解小孩子,他为什么哭?还不是想吃肉了嘛,亏你们都三四十岁了,就知道吵吵,嫌不嫌丢人?”

    “爹,我都剥好了,立刻就去拿。”

    “嗯,大勇,拿只兔子回去炖炖,四条兔腿,两条大的要孝敬你娘,她好好的,你们就有抚恤金拿,她要是不在了,抚恤金也没了,你小子别迷糊。两条小的给小虎子吃,我觉得他比你们两口子懂事,小孩子哪有不打架的?咱们山区的孩子不能娇惯,只有摔打的养,才能养出山里的汉子!

    唉,你大伯和你爹都是英雄,都是咱们赵林村的骄傲,想当年我们兄弟三个一起打过鬼子,又一起打过国、民、党反、动派,枪林弹雨的没一个孬种,小虎是他们唯一的血脉,千万别把他宠坏了!”

    “大爷,我知道错了,以后会注意的。”

    老爷子德高望重,在赵林村深受村民们的敬爱,赵大勇连一点顶撞的勇气都没有,听了老爷子的说教,只能连连点头认错。

    用一只兔子打发走赵家人,老爷子看着依然贪吃的剑鸣,不由万分头痛,有血勇是好事,可下起手来也实在太黑了,若是再这么放任下去,非出大事不行。

    “小鸣,小孩子打架不能下死手,也是小虎子长得壮实,要是换个人就被你打死了,杀人是要偿命的。”

    “姥爷,我没下死手啊,我打的是腚,当年我爸带人与其他村打架,都是用锨揍腚的,这样打不死人!”

    “……,以后不能让他乱跑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14章 三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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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以为剑鸣打架,是因为被欺负急了,却不想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这个小家伙人虽小,但似乎已经学会了打架,老爷子无奈之下,也只能下了禁足令。

    老爷子的猜测并不错,剑鸣的确学会了打架,师父还不是别人,正是剑山。要追究起这件事来,也怪不得剑山,身为一个父亲,在儿子小的时候总得讲些故事吧,可他没有读过书,实在没有太多的故事讲,无奈之余,他只能把自己的经历讲给儿子听。其中讲的最多的就是大锅饭时代,为了捍卫自己公社的劳动成果,他是如何带人打其他公社人的——

    “儿子啊,知道吗?想当年吃大锅饭,公社抽人去修河堤,期间别的公社欺负咱们公社,我和你清义叔等十几个劳力,嗷的一声抓起铁锨,朝他们腚上狠狠的抡。那个时候,我们可厉害了,十几个打的他们几十个嗷嗷叫,一直赶出去十几里地,若不是他们公社的干部出面道歉,我们能把他们撵出林县去……”

    剑山最喜欢讲的,讲的最多的就是这件事,剑鸣真真的记在了心里,当拥有了自我意识以后,他很快融汇贯通,学会了第一式打架技能,并没有意识到打架是不对的。

    也因此,剑鸣才无意的出卖了自己,惨遭老爷子的禁足,在随后的几天,他只能和林成在家门口玩,彻底失去了打猎的机会。

    原以为这么做,剑鸣就不会再打人了,至少不会再打赵虎了,可有些事情似乎是上天注定的,想避免都避免不了。这一天,剑鸣和林成正在门口摔泥巴,忽然听到一阵争吵声,好奇的剑鸣立刻循声跑了过去。

    在林秀雄家不远的胡同里,聚集了十几个孩子,争吵声正是从孩子群中传出来的,剑鸣跑到了附近,才发现噪音制造者不是别人,正是老冤家赵虎——

    “哼,快把沙包拿出来,不然就揍死你!”

    虎头虎脑的赵虎依然彪悍如顾,趾高气扬的威胁一个小姑娘,企图夺取人家的沙包玩。

    小姑娘不是别人,正是赵虎的本家妹妹赵兰兰,今年刚刚四岁,扎着两个小辫子,苹果脸上镶着两颗黑珍珠,柔弱的身材极惹人喜爱。她虽然长得柔弱,但也非胆小之妞,面对蛮横的赵虎,她铿锵有力的反驳:“不给,就是不给,你敢欺负人,我就让我爸揍你!”

    “哼,让你不给,我揍死你!”

    娇宠的赵虎被同样娇宠的赵兰兰反呛,自感失威之余,毅然出了手,把本家的妹妹打得哇哇的哭。

    就在这个时候,剑鸣一跃而出,挺起了小胸膛,大义凛然的演绎了一场英雄救美的戏码,只可惜他没有发现林成并不在场。

    “住手,欺负小闺女算什么男人,有种跟我打啊!”

    “你……,哼,今天我要揍死你,让你们以前欺负我。”

    听到剑鸣的大喊,赵虎本能的颤、抖,原打算撒丫子开遛,却发现林成不在场,他胆子立壮,报仇的雄心瞬间凝聚,大吼一声,飞一般的冲向剑鸣。

    ‘啪’的一声脆响,剑鸣手中的泥巴在赵虎脸上炸开,不等赵虎惨叫,他立刻冲了上去,把擦泥的赵虎掀翻在地。

    “哼,大笨蛋,我一个人就能揍你!让你欺负小闺女,我打死你!”(剑鸣掀翻赵虎,立刻骑在他身上,双手左右开弓的打,只可惜体瘦力弱,杀伤力并不大。)

    “啊,浑蛋,我要揍死你!”

    擦净脸上的泥巴,赵虎顿时大怒,久抑的彪劲涌进丹田,武勇重新幻现。只见他虎躯一翻,就反客为主,把剑鸣摁在了下面,两只拳头虎虎生风的暴打着剑鸣。

    尽管剧痛难忍,尽管敌强我弱,剑鸣却没有放弃反抗,虽然掀不翻骑在自己身上的赵虎,但他的双手并没有闲着,脑海里更是急速翻转,很快从逮野兔子中悟到了顶级绝艺——揪耳朵神功。

    “嘶……,哎哟,快放手,痛死我了,呜呜……”

    赵虎终不如剑鸣皮厚,双耳被狠揪,痛得他立刻忘了出击,还不如胖妞小红有战斗力。

    剑鸣也不言语,趁势掀翻了赵虎,重新占据了主位,尖锐的牙齿立刻咬住了赵虎的鼻子。

    “呜呜……,痛死我了,快放手啊,呜呜……”

    赵虎剧痛之下彻底放弃了反抗,很快选择了投降,实在辜负了自己的大块头。

    “哼,再敢欺负人,我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呜呜……,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呜呜……”

    “哼,大废物,快滚吧!”

    英雄救美的绝世大战最终因赵虎泪奔回家而结束,是役惊天动地、排山倒海、上演了偌多的武林绝学,经过了万多招的激烈大战,赵虎双耳被揪出血,鼻子被咬破,受了极其严重的内伤。

    而救美的英雄剑鸣,也被伤的鼻青脸肿,混身痛得龇牙咧嘴,好在他内功极其深厚,并没有哭出来(真英雄)!

    更重要的是,剑鸣大侠义薄云天,做好事从不留名,打跑了魔头赵虎,立刻跑回家哭,并没有给赵兰兰以身相许的机会(遗憾啊,自此世间少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夕阳西下,英雄救美的风波并未止息,忙完工作的大人们得知自己的孩子被打,几乎同时出动寻仇,结果三家人就在路上奇迹般的遭遇。

    “大勇兄弟,你家小虎子下手也太重了吧,你看把小鸣打的!”

    三方对决,林秀雄首先发难,一记力劈华山,矛头直指赵大勇。

    赵兰兰之父赵永发也不甘落后,随即一记黑虎掏心,重重的击向赵大勇。

    “大勇哥,小虎子也太没规矩了吧,连自家的妹妹都打,这传出去还不让人笑话啊!”

    “……”

    尚未出招便受了两击,赵大勇一时气结,指着两个人竟不知道说什么,明明受伤的是自己的儿子,这叫什么事?

    “二哥,您是不是搞错了,明明是小鸣欺负小虎啊,这可不是第一次了!”

    “你胡说,是他先欺负的我,这位哥哥为了帮我才打得他!”

    林秀雄:“……”

    好吧,赵兰兰的一句话就把剑鸣给出卖了,这件事也只能不了了之,各认倒霉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15章 乡村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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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年纪不好好在家待着,偏偏学人家大侠英雄救美,结果被揍的鼻青眼肿,剑鸣如此的不自量力,实令林秀雄啼笑皆非,为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他不得不带剑鸣和林成去赶集,准备买几件玩具把这俩熊孩子拴在家里。

    那个时候的农村,人们的思维意识尚没有转变,极少有人外出打工,乡村的生活非常热闹。每逢集市,十乡八村的人们纷纷出动,卖自家土特产,买家需物资,大人小孩齐上阵,吆喝声如浪似潮,人来人往的拥挤非常。

    这里还没有农药毒害的蔬菜,也没有坑蒙拐骗之徒,人人脸上都挂着最真诚的笑,即使讨价还价也是一种有趣的交流。更有小伙子死皮赖脸的尾随大姑娘,即使被护驾的小媳妇们赶撵,他们依然不肯远离,只为弄清心仪对象的住址,以便乞求媒人上门提亲。

    三三两两的小屁孩们看到卖棉花糖或糖葫芦的,说啥也不肯走,为了、解解馋,他们可以哭的昏天抢地,也可以满地的打滚,让大人们无可奈何的掏钱购买。

    记忆最深的就是耍猴的,那个时代,耍猴还是一种常见的营生手段,往往是一位上岁数的老大爷,带着一只特别顽皮的小猴子,在集市的一角进行着笑死人的表演,依稀记得——

    “诸位老少爷们、大姐大婶、大姑娘小媳妇们,小老儿今年六十了,原在花果山水帘洞修行,奈恋尘世之热闹,特带齐天大圣的徒子徒孙游历人间。请诸位有钱的捧个钱场,无钱的捧个人场,无论挣钱与否,小老儿都会让大家畅笑一场。

    呔,顽皮的小猴儿,这许多老少爷们、大姐大婶、大姑娘小媳妇给你捧场,还不作个揖!”

    小猴儿的确可爱,听到老大爷的口令,立刻倒立的行走,把红红的屁股展现给观众们,往往能引起全场的哄笑。老大爷当然要佯怒的纠正,这一来一去终有无的笑点,随后是弄枪使棒,小猴儿犹如天生的逗笑专家,手中的棍棒只打着自己的帽儿飞,笑得人们下气不接上气。

    最后,小猴儿敲锣求赏,与观众们进行最亲密的接触,各种的卖萌表情,总让人们心甘情愿的掏腰包。即使小孩们,也会拿出自己最心爱的冰糖葫芦与之分享,大方的可以嬴得无限香吻,小气的只会惹恼小猴子。

    在这个时候,小猴子就像一个贪吃的小孩子,与人类抢夺,这时老大爷就会出面干涉,往往能勾起观众们无限的怜,特别是大姑娘们,在这个时候恨不得把自己买头绳的钱都用来打赏。

    剑鸣用自己的冰糖葫芦及口袋中的零食,取得了小猴子的认可,他犹如热恋中的小伙子,紧紧的抱住小猴子,任老大爷怎么干涉,他都不肯放手。

    “小鸣,快放手啊,小心它咬你!”

    “二舅,我想要这只小猴子,咱们带它回家吧。”

    “……”

    小猴子是老大爷的饭碗,自不肯转让,况且,林秀雄也不会花大价钱买一只猴子,因此,任凭剑鸣哭的昏天抢地,任凭剑鸣满地打滚,都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小猴子。

    林秀雄最终强自的抱走了剑鸣,用一根棉花糖便止息了这一场闹剧,三人继续逛集市。走过了长长的菜贩摊,又走过了花花绿绿的布匹摊,就到了一个卖玩具的小摊位。

    这里拥有男孩子的梦想,各种枪械玩具琳瑯满目,有打弹丸的,有打火药的,还有喷水的,千奇百怪,令林秀雄都不由眼热。

    身为一名退伍军人,林秀雄喜欢枪,也希望自己的后辈们有朝一日能够扛枪,这也是他首选枪械玩具的原因。

    “嗯,打弹丸及火药的都不错,有点枪的味道,只可惜你们太小了,玩起来不安全,就先买两支喷水的吧,等你们再大一些,我再带你们来买其他的。唉,你们的爸妈啊,整天就知道过日子,一件玩具都舍不得给你们买,男孩子不玩枪怎么行?”

    林秀雄似乎非常缅怀过去,自言自语一翻,精心挑选了两支喷水枪,一大一小,大的是仿七九式半自动步枪(?有点模糊,应该是的),银白色的,小的是仿五四手、枪,红色的。

    “小成,你是大的,就用这把大的,小鸣,你还小,先用小的吧。”

    剑鸣当时特别失落,心中想的全是小枪不如大枪厉害,这要是打起仗来,拿着小枪就是找死。

    “不,我要小枪。”

    “呃,好吧,给你小枪,小鸣,你用大枪。”

    “哈哈,好呀,谢谢二舅。”

    剑鸣当时就乐了,抢也似的夺过大枪,心中满是坏心思:嘿嘿,原来表哥想当大官啊,这个呆头鹅,用小枪的不一定是大官,打仗厉害的才能当大官,回去看你投不投降。

    林秀雄并不知道小孩子们的心思,原本担心剑鸣太小,用大枪不方便,这才买了一大一小,却不料事情恰恰相反,大的喜欢小的,小的却又喜欢大的。

    “哈哈,小鸣,你个臭小子就知道贪大,这种枪脆,一摔就碎,玩得时候千万要小心,坏了就没的玩了。”

    “嘿嘿,二舅,我知道了,咱们快回去吧!”

    “行,交了钱就走。”

    林秀雄见小哥俩各得所爱,心慰的算了帐,便带着两个小家伙回了家,他并不知道剑鸣急着要回去的原因。

    回到家,小哥俩便回归了自己的世界,有了新玩具,就拥有了新的游戏规则,在这一点上,林成一贯听剑鸣的。

    “哥,咱们有了枪,玩打仗吧?”

    “好啊,我要当八路军!”

    “呃,好吧,我就当反、动派,不过,咱们可得讲好了,在灌水的时候不能打,我的枪大,灌水慢。”

    “哈哈,我是八路军才不会欺负人呢,等你灌满了再打也就是了。”

    “嘿嘿,好啊,灌满水你就去厨屋里等着,我灌满后就去打你,看看究竟谁更厉害?”

    “哼,我是八路军,你是反、动派,当然是我厉害了。”

    “嘿嘿,这要等打过才知道!”

    剑鸣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这个傻表哥就知道当大官,待会不好好的欺负欺负,他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16章 打水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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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了装备及规则,就意识着游戏的开始,提前灌满水的林成先去厨房中‘埋伏’,而剑鸣继续装填自己的武器。

    待一切准备就绪,剑鸣抱着枪来到厨房外面,上来就是一嗓子:“里面的八路(不要自以为是的纠结,八路军比解放军有名气,小孩子只知道八路军)听着,你们被包围了,快出来投降吧,否则,我们就烧房子了!”

    “同志们,冲啊,跟反、动派拼了!”

    听到剑鸣的吆喝,林成立刻大吼一声,英勇的从厨房中冲出,手中的枪不断的喷射,一点都不知道节约。

    “嘿嘿,拼?好呀,来吧,哒哒……”

    看到林成跑了出来,剑鸣嘿嘿一笑,口中模仿着机枪的声音,手中的大枪狠狠的还击。在这个时候,枪械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大的容水多,射程大,持续性也长,打的林成浑身皆湿。

    “啊,住手,我的枪没水了,等灌满了再打!”

    “嘿嘿,想得美,想要去灌水先投降!”

    “啊,我是八路不能投降,快住手呀,我的枪没有水了,这仗没法打了都。”

    “哈哈,不投降就得挨打!”

    剑鸣可不是心软的孩子,对着林成不间断的喷水,不用光枪中的水,他是不会停手的。

    林成也相当彪悍,强忍着水浇,没命的朝水缸处跑,就是不肯投降。

    这无疑正合了剑鸣的心思,手中的枪不停的喷射,即使在林成灌水的时候,他都不肯住手。

    第一战因吃晌午饭而暂停,此时的林成犹如水洗的一样,浑身都在滴水,而剑鸣就好多了,身上衣服也就半湿。

    “呵呵,小鸣,你又欺负小成了?”

    “嘿嘿,桂香姐,是他不肯投降才变成这样的,我可没有欺负他。”

    “哼,都是你耍孬,咱们早说好了,灌水的时候不能打,可你呢?”

    “哥,你见过在战场上停手的吗?这仗一旦打起来,要么投降认输,要么乖乖的挨打,哪里能随便停下来?”

    “哼,反正我是不会投降的!”

    “所以你就变成这样了,嘿嘿。”

    “呵呵,小鸣,你坏死了,就会欺负小成,他的枪那么小,哪能打的过你啊。小成,你也真够笨的,小鸣的枪多大啊,装的水比你的多的多,你根本就打不过他。投降怕什么,大丈夫还能屈能伸呢,何况你这个小屁孩呢,真是一点脑子都没有。”

    “哼,我就是不投降!”

    “嘿嘿,哥哥是八路军,是不能投降的,桂香姐,你就别劝他了,劝也没有用啊!”

    “……,你俩加一块儿就等于五百!”

    看着这小哥俩,林桂香无语的翻白眼,一个精的像二百五,一个又傻的像二百五,凑一块儿就一个五百!

    “呃,桂香姐,啥是五百啊?”

    “……,五百就是五百啊,这是夸奖你们哥俩关系好的意思!”

    “哦,桂香姐,咱俩加一块儿是不是也等于五百?”

    “滚!”

    林桂香差点咬了舌头,恼羞成怒的暴了粗口,这个小屁孩简直逆天了,小小年纪就不学好,实在太可恶了。

    “啊,桂香姐,我说错了吗?”

    “……,嗯,当然说错喽,加一块儿等于五百是你们男人专用的,我是女的,当然不能和你加一块儿了!”

    “哦,我知道了,谢谢桂香姐了。”

    剑鸣深为自己学会新词儿而骄傲,爱谝的性格,让他在餐桌上再一次使用——

    “二舅,咱俩加一块儿就等于五百!哈哈,这是桂香姐新教我的新词儿,就是说咱们俩的关系很好的意思。”

    “噗!”

    “小香,你个死丫头,再随便教他俩骂人的话,我就揍死你!小鸣,以后不能再这么说了,这是骂人的话,赶快吃饭吧,吃完饭再去玩儿。”

    “哦,我知道了。”

    剑鸣尽管万分不解,却没有再问,吃完饭又与林成投入了战斗之中,很快把这个疑问给忘了。

    随后的几天里,林成一直处于劣势,每天都会变成落汤鸡,这一天,他终于开了窍,意识到了自己总被打的问题。

    “小鸣,咱们换换枪玩吧,我这个装水太少了,打不过你啊。”

    “嗯?好啊,换就换,不过,咱们得先打盆水放厨屋里。”

    “呃,为啥啊?”

    “因为我的枪小啊,需要随时灌水。”

    “哦,好吧!”

    “嘿嘿,这样我就不怕你了!”

    与剑鸣的小聪明比起来,林成就单纯多了,刚拥有了大枪,就忘形的不间断射击。

    而剑鸣呢,一直躲在厨房里零星的还击,逗弄着林成,待大枪没了水,他立刻进行反击,让林成丝毫讨不到便宜,战果还是一边倒。

    在不停的交锋中,林成也渐渐的领悟了对战技巧,慢慢的找到了窍门,在这个时候,两人的对抗才算真正的有了意义。随着战技的娴熟,拥有身体优势的林成逐渐占据了上风,大枪又重新回到剑鸣的手中,饶是如此,两人也只能拼个两败俱伤!

    这也是正常的,学习与反省是人类的天性,在群体活动中,只有学习快慢之分,从来就没有不学习之人。也许因为这样,小哥俩才乐不知疲的沉浸在游戏之中,丝毫不觉得厌烦,直到——

    “哈哈,快投降吧,你跑不了了!”

    这一天,剑鸣终于抓住了机会,抱着自己灌满水的大枪,拼命的追枪中已经没水的林成,他是如此的兴奋,以至于忘记看脚下。结果呢,被一颗不怎么长眼的石头绊了脚,他重重的摔在地上,怀中的枪咔嚓一声碎了。

    “啊,小鸣,你没事儿吧?”

    “呃,没事儿,啊,我的枪,呜呜……”

    望着碎成了渣的枪,男子汉的坚强也堵不住割心的痛泪,剑鸣不由大声哭了起来,这是心爱的玩具,也是第一个花钱买来的玩具,他真的舍不得就这么毁掉。

    “呃,小鸣,别哭了,最多我这把借给你玩儿。”

    林成的确懂事,见剑鸣哭的伤心,就把自己的枪递上去了。

    剑鸣并没有接林成的枪,却也没有继续哭,他捧着碎片流泪久久,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哥,帮我找一个家什吧,我要我的枪埋在这里,以后我再也不玩枪了,呜呜……”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17章 贴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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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仗的游戏随着七九式喷水枪的碎却而终止,重归无聊的剑鸣与林成摔了两天泥巴,便丧失了继续玩下去的兴趣,无所事事的他们只能再次紧跟林桂香,并很快演变成为一对跟屁虫。

    这一天吃完早饭后,大人们下地干活了,林桂香十分反常的没有收拾碗筷,而是拿出一张印有古风大美女的贴画(背胶纸,单面有胶),坏笑着向剑鸣和林成炫耀——

    “呵呵,小鸣、小成,这画上的美女好看吗?”

    “太好看了,桂香姐,把这张画给我吧!”

    “姐,我也想要!”

    “呵呵,我就有这么一张贴画,只能送给一个人。嗯,这样吧,谁想要的话,就去把碗刷了吧!”

    “桂香姐,我去刷!”

    “呵呵,好啊,还是小鸣聪明,赶紧去刷碗吧,干完活这个大美女就是你的媳妇啦!”

    “嘿嘿,我这就去刷碗。”

    抢到了贴画,剑鸣得意万分,在林桂香的指导下,干劲满满的收拾碗筷,快乐无比的洗碗刷碟,尽管污水沾湿了衣衫,却丝毫不影响他内心的愉悦。

    完成了洗刷工作,剑鸣顾不得满头的汗水,第一时间向林桂香索要奖励,此时的他心中只有画上的古风美女。

    这也怪不得剑鸣,贴画中的人儿的确美丽,生得柳眉柔目,琼鼻雪肤,端坐静思中透露着无限神韵,令人一瞧便不忍转目。

    “啧啧……,桂香姐,她叫什么名字啊,长得可真好看!”

    “呵呵,这就是她的名字——花容月貌,你娶这样的媳妇开心吧?”

    “嗯,开心!桂香姐,她长得比你都好看,我怎么才能找到她?”

    “么个?哼,没良心的家伙,我不知道!”

    “呃,……,桂香姐,你才是最好看的,她没有你长得漂亮。”

    “哼,骗鬼去吧,真是小马屁精!”

    “桂香姐,我从来都不撒谎的,她真的没有你好看!”

    “(呵呵)……,咳咳,唉,看在你实话实说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她呢,其实就住在咱们林县,等你长大的时候,就能找到她啦,到时你就能娶她当媳妇,嘻嘻。”

    “嘿嘿,太好了,我长大了,一定要娶她当老婆,真的太好看了!”

    拈着古风美女的小贴画,剑鸣满是幸福的陶醉,画中的人儿如此迷人,着实令他心花怒放。也许因此,他才识得了人生的第一组字——花容月貌。

    有人得意就有人失意,当剑鸣靠劳动嬴得美女贴画以后,林成却极其失落,泪水哗哗的流,哭声让人深感不忍,就在此时,林桂香再次出招——

    “呵呵,小成,不要哭了,我还有一张贴画,上面的美女也很漂亮,你把桌子擦干净,把地上的脏东西扫了,这张贴画就给你啦!”

    “呜呜……,真的?”

    “当然了,姐啥时候骗过你们?快去干活吧,干完活,这个大美女就是你的啦!”

    “哦,好啊,我这就去干活,姐,别忘了给我贴画!”

    做完了工作,林成也拥有了自己的‘媳妇’,这么一来,两兄弟就有了全新的游戏模式——

    “哥,我的媳妇比你的漂亮多了!”

    “哼,你胡说,我才不信呢。”

    “哈哈,不信你自己看啊!”

    “……”

    察觉自己的‘媳妇’不如剑鸣的漂亮以后,林成立刻不干了,哭着闹着去找林桂香。

    “姐,我想要个更漂亮的媳妇,你快给我换换啊!”

    “……,呵呵,这个就很漂亮了,娶媳妇千万不能挑三捡四哟。”

    “哼,我不管,快给我换个,我想要一个比小鸣的媳妇更漂亮的!”

    “……,呃,这……,嗯?好吧,不过,想要更漂亮的媳妇儿,就必须干更多的活,等下次你刷了碗才能换哟!”

    “好啊,吃完晌午饭,我就刷碗,你一定要给我换个漂亮的媳妇啊!”

    有了换‘媳妇’的动力,林成的确有了工作积极性,甚至没有等林秀雄夫妇吃完饭,就急着收拾碗碟去洗刷。

    “哎哟,小成,你个臭小子想干啥,我都还没有吃饱饭!”

    “二大娘,我想换一个媳妇,就得去刷碗,你别先吃了!”

    “……,换媳妇?桂香,这是咋回事?”

    “呵呵,妈,我用贴画哄他们俩干活呢,早上是小鸣抢到了刷碗,因此,我给了小鸣一张很美很美的美女贴画。而小成呢,因为只擦了桌子扫了地,得到的贴画没有小鸣的漂亮,所以他才抢着干活,想换个更漂亮的!”

    “……,你个死丫头就做吧,就知道哄骗小孩子。”

    “呵呵,你就别管了,这样也省的他俩跑出去打架了。”

    林桂香的小算盘打的不错,只可惜天公不作美,等林成刷完碗讨要‘媳妇’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手中剩余的贴画,竟没有一张胜过剑鸣的。面对林成渴求的目光,她无奈之下,眼珠飞速转动,脑海中很快又有了新点子。

    “呵呵,小成,光媳妇长得漂亮是不行的,你必须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这样吧,我这里有一张金钱豹的印画(像纹身一样,可以把图案印在书皮或身体上),只要贴上它,你就成大英雄了!”

    “好啊,我要当大英雄!姐,你赶紧给我贴上吧!”

    “嘻嘻,好呀!”

    林桂香得意的翻出一张金钱豹印画,把图案印在了林成的右手腕上。

    “呵呵,你看看,这多威风啊,你现在就是大英雄了!”

    “嗷,我成大英雄了喽……”

    成了大英雄的林成,立刻跑去炫耀,拥有最美‘媳妇’的剑鸣当然不甘落后,为了也能当大英雄,他势必会去找林桂香讨要动物图案印画,这自然而然的要接受新一轮的压榨。

    就是这样,在随后的一段日子里,这两兄弟被林桂香耍得团团转,为了得到更好看的贴画或印画,他们不得不争着抢着做家务,光荣的成为了最年轻的苦力!

    一直到暑假结束,林桂香开学,没有人照顾的剑鸣被剑山接回林村,这种竞争游戏才算结束。自适应小说站xsz.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