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大闲人
作者:贼眉鼠眼
正文
第一章 贞观你好 第二章 盛世民风 第三章 白璧微瑕 第四章 暂过难关
第五章 谈谈理想 第六章 王家损友 第七章 天降横祸 第八章 妖孽横生
第九章 试治天花(上) 第十章 试治天花(下) 第十一章 活体实验 第十二章 上达天听
第十三章 药王问道 第十四章 善因善果 第十五章 封官赐田 第十六章 李素辞官
第十七章 流言蜚语 第十八章 胡家巨变 第十九章 黄雀在后 第二十章 地主新贵
第二十一章 上学读书 第二十二章 村学冷清 第二十三章 白色圣光 第二十四章 财路与诗
第二十五章 郭驽献诗 第二十六章 童叟无欺 第二十七章 初入长安 第二十八章 卖诗鬻文
第二十九章 少年意气 第三十章 志向高远 第三十一章 程府夜宴 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第三十三章 美人如画 第三十四章 难得糊涂 第三十五章 憨直权贵 第三十六章 再入长安
第三十七章 合作买卖 第三十八章 春风得意 第三十九章 皇庭夜宴 第四十章 诗惊四座
第四十一章 东阳买诗 第四十四章 行宫遇刺 第四十五章 行刺有因 第四十八章 身陷囹圄
第四十九章 脱困求生(上) 第五十二章 最后一搏(上) 第五十三章 最后一搏(下) 第五十六章 细述经过
第五十七章 恩情折现 第六十章 再谈人生 第六十一章 建盖新房 第六十四章 横截圣意
第六十五章 少年英杰 第六十八章 微服访贤(下) 第六十九章 奏对问策(上) 第七十二章 东阳伤情
第七十三章 突降其祸 第七十六章 酩酊大醉 第七十七章 鸡飞狗跳 第八十章 御笔亲题
第八十一章 水落石出 第八十四章 有舍有得 第八十五章 开锅酿酒 第八十八章 当街活擒
第八十九章 魔王醉酒(上) 第九十二章 温柔岁月 第九十三章 官媒上门 第九十六章 酒入天听
第九十七章 李素问策 第一百章 再启战事 第一百零一章 唐吐恩怨 第一百零四章 圣意征召
第一百零五章 马载离愁 第一百零八章 不甘平庸 第一百零九章 帅帐论战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松州之变
第一百一十三章 鏖战松州(上) 第一百一十六章 献计破城 第一百一十七章 惊天动静 第一百二十章 捷报入京
第一百二十一章 封爵召回 第一百二十四章 归心似箭 第一百二十五章 久别重逢 第一百二十八章 蹊跷亲事
第一百二十九章 登门悔婚 第一百三十二章 峰回路转 第一百三十三章 坦率小人 第一百三十六章 腹黑上司
第一百三十七章 新官上任 第一百三十九章 监丞来历 第一百四十章 再生波澜 第一百四十三章 错综关系
第一百四十四章 忍无可忍 第一百四十七章 君臣城府 第一百四十八章 暖玉生香 第一百五十一章 挑拨是非
第一百五十二章 王师凯旋 第一百五十五章 程府训斥(下)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亲香泽 第一百五十九章 重拿轻放
第一百六十章 术业专攻 第一百六十三章 莫名邀宴 第一百六十四章 提点凶险 第一百六十七章 监正出马
第一百六十八章 欠债还钱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东阳探监 第一百七十二章 牢底坐穿 第一百七十五章 打造孟尝
第一百七十六章 李家破财 第一百七十九章 长孙夜宴 第一百八十章 文武有别 第一百八十三章 王桩出路
第一百八十四章 香满长安 第一百八十七章 以牙还牙 第一百八十八章 再次入狱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夜半提审
第一百九十二章 倾轧猜疑 第一百九十五章 风平浪静 第一百九十六章 天家姐妹 第一百九十九章 田陌相见
第二百章 下套坑人 第二百零三章 东市大哥 第二百零四章 寂寞高手 第二百零七章 君臣奏对(上)
第二百零八章 君臣奏对(下) 第二百一十一章 高下立判 第二百一十二章 工部尚书 第二百一十五章 烧屋绝户
第二百一十六章 无端生祸 第二百一十九章 高阳闹丧(上) 第二百二十章 高阳闹丧(下) 第二百二十三章 吹皱秋水
第二百二十四章 暗地交锋 第二百二十七章 魏王亮剑 第二百二十八章 以退为进 第二百三十一章 朔望朝参(下)
第二百三十二章 因果圆满 第二百三十五章 隐忍不发 第二百三十六章 大棚绿菜 第二百三十九章 毫州素布
第二百四十章 众人皆醉 第二百四十三章 佳人难得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太子保媒 第二百四十七章 骤然生变
第二百四十八章 事实俱在 第二百五十一章 诛恕之争 第二百五十二章 魏王问因 第二百五十五章 破釜沉舟
第二百五十六章 父女隔阂 第二百五十九章 子夜大乱(上) 第二百六十章 子夜大乱(中) 第二百六十三章 联姻作罢
第二百六十四章 不耻下问 第二百六十七章 出家避世 第二百六十八章 魔王告诫 第二百七十一章 打通关节
第二百七十二章 坦诚相对(上) 第二百七十五章 有生之年 第二百七十六章 蹊跷祠堂 第二百七十九章 赐婚圣旨
第二百八十章 登门自辩 第二百八十三章 相逢夜色 第二百八十四章 尘缘难断 第二百八十七章 绝色男姿
第二百八十八章 翁婿相会 第二百九十一章 顺势逆势 第二百九十二章 圣驾微服 第二百九十五章 醉舞马槊
第二百九十六章 迷津难解 第二百九十九章 水深滩浅 第三百章 后顾有忧 第三百零三章 侠之大者
第三百零四章 名扬天下 第三百零七章 雷霆清洗 第三百零八章 释归回家 第三百一十一章 托付家小
第三百一十二章 迁调西州 第三百一十五章 单手活擒 第三百一十六章 小试身手 第三百一十九章 重逢相认
第三百二十章 出塞玉门 第三百二十三章 夜半敌袭(下) 第三百二十四章 胜败生死 第三百二十七章 终至西州
第三百二十八章 荒凉破败 第三百三十一章 初见刺史 第三百三十二章 群狼环伺 第三百三十五章 不堪一击
第三百三十六章 西州方略 第三百三十九章 夜半劫持 第三百四十章 月照沟渠 第三百四十三章 身陷算计
第三百四十四章 无辜牵扯 第三百四十七章 所谓民心 第三百四十八章 水落石出 第三百五十一章 霸临西州(下)
第三百五十二章 西州立威(上) 第三百五十五章 神秘兵马 第三百五十六章 管鲍之交 第三百五十九章 忠君之事
第三百六十章 国战私仇 第三百六十三章 钱多人傻 第三百六十四章 迫在眉睫 第三百六十七章 招商引资
第三百六十八章 经略丝路 第三百七十一章 沙漠明珠 第三百七十二章 逆流而上 第三百七十五章 贬谪原由(上)
第三百七十六章 贬谪原由(下) 第三百七十九章 山雨欲来 第三百八十章 兵临城下 第三百八十三章 大漠玉人
第三百八十四章 璀璨明珠 第三百八十七章 星夜兼程 第三百八十八章 敌友难辨 第三百九十一章 活擒敌将
第三百九十二章 严刑逼供 第三百九十五章 玉人入关 第三百九十六章 求兵乞命 第三百九十九章 迷雾挟制(第三更,求月票推荐票!!)
第四百章 终见曙光 第四百零三章 丧心病狂 第四百零四章 恩怨释怀 第四百零七章 愚忠务实
第四百零八章 善始善终 第四百一十一章 钟鼎山林 第四百一十二章 舍生取义 第四百一十四章 战前交锋
第四百一十五章 不输须眉 第四百一十八章 受雇于人 第四百一十九章 攻守鏖战(上) 第四百二十二章 王师征西
第四百二十三章 福兮祸伏 第四百二十六章 重赏之下 第四百二十七章 焦土残军 第四百三十章 杀身成仁(下)
第四百三十一章 溃敌克复 第四百三十四章 细论时势 第四百三十五章 西域动荡 第四百三十八章 诚信买卖
第四百三十九章 立碑传世 第四百四十二章 萧规曹随 第四百四十三章 债务归属 第四百四十六章 玄奘法师
第四百四十七章 法师俗事 第四百五十章 启程归去 第四百五十一章 归乡路上 第四百五十四章 三赐功臣(上)
第四百五十五章 三赐功臣(下) 第四百五十八章 近乡情怯 第四百五十九章 太平归人 第四百六十二章 登门拜访
第四百六十三章 魔王截路 第四百六十六章 满载而归 第四百六十七章 官赐土地 第四百七十章 刁蛮跋扈
第四百七十一章 称心归属 第四百七十四章 执念心魔 第四百七十五章 割舍接受 第四百七十八章 东宫消息
第四百七十九章 算计东宫 第四百八十二章 中秋游园(下) 第四百八十三章 二女相见 第四百八十六章 赏功罚过
第四百八十七章 封官入省 第四百九十章 东宫除恶 第四百九十一章 第四百九十四章 绸缪先机
第四百九十五章 侯爷出狱 第四百九十八章 茶道歧路 第四百九十九章 过犹不及 第五百零二章 掖庭秘辛
第五百零三章 谜团顿解 第五百零六章 暂退一步 第五百零七章 魔王训子 第五百一十章 进退得失
第五百一十一章 第五百一十四章 柳暗花明 第五百一十五章 鸡血魔王 第五百一十八章 人间烟火
第五百一十九章 欲静不止(上) 第五百二十二章 暗藏祸胎 第五百二十三章 侯爷灭佛(上) 第五百二十六章 老兵归宿
第五百二十七章 祸起事变 第五百三十章 掘地三尺 第五百三十一章 真凶难辨 第五百三十四章 了无遗憾
第五百三十五章 有所必为 第五百三十八章 入狱问罪 第五百三十九章 错情错爱 第五百四十二章 丈人境况
第五百四十三章 丈人登门 第五百四十六章 荒野截驾 第五百四十七章 乌龙截击 第五百五十一章 失望寒心
第五百五十四章 帝王胸襟 第五百五十五章 恩公无觅 第五百五十八章 狱中论势 第五百五十九章 闲落棋子
第五百六十二章 晋阳公主 第五百六十三章 大小投缘 第五百六十六章 困龙入海 第五百六十七章 难得善意
第五百七十章 升天无路 第五百七十一章 辩证药理 第五百七十四章 圣命差遣 第五百七十五章 不信不敬
第五百七十八章 江湖险恶 第五百七十九章 萧然景象 第五百八十二章 民贵君轻 第五百八十三章 灾年百姓
第五百八十六章 普度众生 第五百八十七章 立箸即倒 第五百九十章 最坏打算 第五百九十一章 安排善后
第五百九十三章 待之以诚 第五百九十四章 驾至晋阳 第五百九十七章 危言耸听 第五百九十八章 事出蹊跷
第六百零一章 不定取舍 第六百零二章 晋阳生变(上) 第六百零五章 烽烟突起 第六百零六章 并州兵至
第六百零九章 鸿门烤宴 第六百一十章 水落石出 第六百一十三章 图穷匕见(上) 第六百一十四章 图穷匕见(下)
服务器错误 第六百一十七章 回程还乡 第六百二十章 心计稚嫩 第六百二十一章 入宫述职
第六百二十四章 人命官司 第六百二十五章 疑窦丛生 第六百二十八章 天翻地覆 第六百二十九章 缺口难开
第六百三十二章 各怀鬼胎 第六百三十三章 武氏献计 第六百三十六章 重礼收买 第六百三十七章 深宫奏对
第六百四十章 所谓真相 第六百四十一章 魏王邀宴 第六百四十四章 暗中查证 第六百四十五章 扳倒东宫
第六百四十八章 雷霆罚过 第六百四十九章 仁心善念 第六百五十二章 一日定情 第六百五十三章 狭路相逢
第六百五十六章 献计除敌(下) 第六百五十七章 雨夜刺杀(上) 第六百六十章 暂时搁置 第六百六十一章 酒后真言
第六百六十四章 路见不平 第六百六十五章 所思所谋 第六百六十八章 因恨谋篡 第六百六十九章 李家丫鬟
第六百七十二章 温柔恶客 第六百七十三章 卿本佳人 第六百七十六章 先抑后扬 第六百七十七章 有所必为
第六百八十章 纵火示警 第六百八十一章 宫闱密奏 第六百八十四章 百密一疏 第六百八十五章 如此盛世
第六百八十八章 哭诉衷肠 第六百八十九章 遇伏功败 第六百九十二章 风平浪静 第六百九十三章 疑窦难解
第六百九十六章 欲壑难填 第六百九十七章 咸鱼立志 第七百章 武家兄弟 第七百零一章 强势威压
第七百零四章 大相辞行 第七百零五章 英雄羽翼 第七百零八章 王爷所请(上) 第七百零九章 王爷所请(下)
第七百一十二章 金殿争女 第七百一十三章 恩泽苍生 第七百一十六章 门阀无情 第七百一十七章 国法难容
第七百二十章 故人恩怨 第七百二十一章 细剖利弊 第七百二十四章 尘封往事 第七百二十五章 舅甥相见
第七百二十八章 登门认亲(下) 第七百二十九章 东郊演武(上) 第七百三十二章 以直报怨 第七百三十三章 威逼妥协
第七百三十六章 虚情意妄 第七百三十七章 豁然开朗 第七百四十章 九曲穿线 第七百四十一章 迎刃而解
第七百四十四章 恶客登门 第七百四十五章 释疑拉拢 第七百四十八章 送亲启程 第七百四十九章 谋划夺嫡(上)
第七百五十二章 开花结果 第七百五十三章 年节送礼 第七百五十六章 出乎意料 第七百五十七章 请教释疑
第七百六十章 爵封县公 第七百六十一章 功臣何觅 第七百六十四章 满城风雨 第七百六十五章 众将登门(上)
第七百六十八章 东征之念 第七百六十九章 传统美德 第七百七十二章 突陷危局 第七百七十三章 初涉朝议
第七百七十六章 义伸援手 第七百七十七章 积年恩怨 第七百八十章 布局脱罪 第七百八十一章 断腕筹谋
第七百八十四章 深陷泥沼 第七百八十五章 步步紧逼 第七百八十八章 侯门巾帼 八千字凶残更新已毕,求月票支援!!
第七百九十一章 邀宴铺路 第七百九十二章 去意渐坚 第七百九十五章 公主夜宴(中下) 第七百九十六章 公主夜宴(下一)
第七百九十九章 公主夜宴(下四) 第八百章 公主夜宴(真.下) 第八百零三章 无药可救 第八百零四章 姐弟亲情
第八百零七章 歹计安内 第八百零八章 谏臣辞世 第八百一十一章 局中局外 第八百一十二章 途穷问计(上)
第八百一十五章 开诚布公(上) 第八百一十六章 开诚布公(下) 第八百一十九章 天家父子 第八百二十章 假戏真做
第八百二十三章 突起变故 第八百二十四章 身陷嫌疑 第八百二十七章 李家大喜 第八百二十八章 夫妻夜话
第八百三十一章 舅甥计议(下) 第八百三十二章 安得双全 第八百三十五章 党羽聚头 第八百三十六章 谋尽计穷
第八百三十九章 借得东风 第八百四十章 毛遂自荐 第八百四十三章 武氏问情 第八百四十四章 水落石出
第八百四十七章 子夜良缘 第八百四十八章 英雄迟暮 第八百五十一章 登阁无缘 第八百五十二章 老将相斗
第八百五十五章 不平之论 第八百五十六章 功臣画像 第八百五十九章 随军出征 第八百六十章 在外而安
第八百六十三章 艰苦行军 第八百六十四章 刺王杀驾 第八百六十七章 卧榻养虎 第八百六十八章 试探揣度
第八百七十一章 良谏难纳 第八百七十二章 兵发柳城 第八百七十五章 未雨绸缪 第八百七十六章 又见名将
第八百七十九章 围点打援 第八百八十章 遇伏兵败 第八百八十三章 火器攻城 第八百八十四章 辽东城破
第八百八十七章 拔营南下 第八百八十八章 各怀鬼胎 第八百九十一章 反败为胜 第八百九十二章 前忧后患
第八百九十五章 渐生悔意 第八百九十六章 再次攻城 第八百九十九章 亲自上阵 第九百章 纳谏撤军
第九百零三章 压阵挽澜 第九百零四章 乱后反击 第九百零七章 退兵部署(下) 第九百零八章 意外选择
第九百零九章 临危受命 第九百一十章 敌境孤军 第九百一十一章 军心可用 第九百一十二章 深夜惊喜
第九百一十三章 过客归宿 第九百一十四章 突然摊牌 第九百一十五章 破城得粮 第九百一十六章 主仆相疑
第九百一十七章 冬尽春来 第九百一十八章 水落石出(上) 第九百一十九章 水落石出(下) 最新章节
正文 第一章 贞观你好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李素在挨揍。

    一根黑紫色的藤条抓在李素他爹的手里,被抡得虎虎生风,劲气四射,颇具万马军中斩上将首级的气势,一记藤条挥下,狠狠落在李素的屁股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李素痛呼,奋起自救,三两步躲开骤雨般落下的藤影,围着家里唯一一张破旧桌子和老爹左右周旋。

    “瓜怂,给我站住,抽不死你!”老爹喘着粗气,恶狠狠地瞪着李素。

    李素当然没站住,隔着桌子叹气:“爹,能讲道理不?”

    老爹冷笑,他是典型的关中汉子,能动手尽量别吵吵。

    “讲道理我嘴笨,今就想抽死你!”老爹说完狠狠又舞了几下藤条,破空之声令人色变。

    父子俩围着桌子不依不饶又转了几个圈,战况陷入僵持。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李素决定打破这个僵局。

    “爹,你若觉得我哪里做得不对,就不能直说吗?”李素无奈地试图跟这个不讲道理的老爹讲道理,语气很真诚。

    老爹怒哼两声后,脸色稍有缓和,儿子像泥鳅滑不溜手,半晌下来他也追累了,现在有点借坡下驴的意思。

    “直说了你会改么?”老爹的目光里露出几许期待。

    “当然不会,我是怕你憋出病来……”

    父子二人顿时陷入短暂的寂静……

    片刻之后,破旧简陋的小屋内爆发出山崩地裂般的咆哮声,字正腔圆的关中腔。

    “受死吧,瓜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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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终于从家中夺门逃出,高一脚低一脚走在乡间田陌上。

    不时有同村的庄户汉子擦肩而过,朝李素露出笑容,笑容里的意味令他恨不得用鞋底子扇他们的脸。

    田陌的尽头是一个小山包,山包上种着几株合抱粗的银杏,山包旁边正是闻名关中的泾河,冬日的泾河上漂浮着一块块薄冰,静静地随波逐流。

    李素站在河边,默默看着流淌的河水,心情有些郁卒。

    今日挨揍的原因一点也不复杂。

    大早上起床去井里挑水,准备将家里的水缸注满,挑了几桶后,李素忽然看见水缸中自己的倒影——这年头穷苦人家三餐难继,铜镜这种东西不可能买得起,看见自己俊秀的脸庞随着水波悠悠荡漾,李素不由看呆了,他发现自己很帅,不仅帅而且白,要命的是,居然还有一股子忧郁的气质……

    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看见如此惊为天人赏心悦目的帅哥,谁会忍下心只看一眼?

    于是李素看了第二眼,第三眼……

    这一看便是小半个时辰,李素深深陶醉在自己英俊的容颜中不可自拔,浑然不知坐在门槛上的老爹那张老脸不停的抽抽……

    寒门庄户人家,出了这么一号不要脸,不,太要脸的货,老爹怎能不勃然大怒?于是抄起离他最近的藤条,待将这孽子大义灭亲击杀于杖下。

    老子揍儿子,无论从哪个时代来说都是天经地义,这种毫无道理的天经地义的事还很多,比如“阴天里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又比如“棍棒底下出孝子”,还比如“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看看这些流传了不知多少年的混帐话,孩子招谁惹谁了?

    就算老子揍儿子真的天经地义,但……李素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才三天,十五岁的躯壳里藏着三十多岁的灵魂,更重要的是……他和现在的爹根本不熟好不好?两个陌生人相处,哪怕做不到相敬如宾,也不能悍然下此毒手啊。

    没素质!

    …………

    一场意外的事故,一个意气风发的中年男人,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时代,进入了一具十五岁少年郎的躯壳。

    大唐贞观十年,这是个壮丽磅礴的年代,六年前,李世民用刀剑和血光洗尽了当年渭水之盟的耻辱,活擒了**的颉利可汗,大唐兵锋终于渐渐露出了令人不敢直视的锋芒。

    也是这一年,意气风发的李世民失去了挚爱一生的长孙皇后,这个古往今来正面评价最高的女人,以一生的贤良温婉形象,完美地在世人眼中谢幕。

    这一年的冬天,李素来了。

    村子并不大,只有一百多户人家,它地处泾河下游,属于泾阳县所辖,离都城长安很近,只有六十里左右,村子以前没有名字,最初是一百多年前的南北朝时期,从遥远的北方躲避突厥人的屠掠而迁移过来的人家,运气好找到了泾河河畔这块富饶的平原,两三户变成十几户,最后一百多户人聚住在一起,几位德高望重的宿老碰头商议了一下,给村子取名叫“太平”,后来隋朝一统,结束了乱世,太平村的名字也被官府正式载入册籍,这个名字一直延续到如今的大唐贞观。

    躲避战乱的百姓心里,有什么比“太平”二字更重要?

    河边搬了一块光滑的石头,李素将石头表面细细的灰尘拂了又拂,直到石头彻底干净了,又蹲在河边使劲洗手,做完这一切后,李素才坐在石头上发呆。

    脑子里很乱,他依然不适应现在这副年轻的躯壳,总觉得浑身别扭。

    无可否认,这是一具健康的身体,年轻,有朝气,可以肯定没有抽烟酗酒贪色之类的坏毛病,除了稍微有点瘦弱,比他前世那被烟酒美色掏空的身体不知好了多少倍。

    然而,终究还是太陌生啊。

    从自己的身体,到触目所及的一草一木,再到整个在李素眼里看来比原始社会好不到哪里去的纯农业社会,陌生得仿佛在梦境中一般,自己似乎只是一个过客,冷眼旁观世间的一切悲喜。

    沉浸在复杂的思绪中,李素不知在河边坐了多久,直到渐渐暗沉的天色笼罩在苍穹之下,李素终于醒过神来,抬头看着天色叹了口气,然后站起身。

    虽然摊上这么一个没礼貌没素质的老爹,但终究是父子相依为命,总不能把他饿死。

    不情不愿回到家里,李素小心侦察了一下敌情,发现老爹合衣卧在床榻上,不知睡没睡着。

    …………

    李素的爹当然也姓李,名叫李道正,很奇怪,寻常庄农汉子竟有一个如此有内涵有文化的名字,这是个很大的疑点,李素一度怀疑自己的出身一定是富贵至极,只不过老爹和那个显赫的家族为了考验他的品性,故意带着他住在这个贫苦潦倒的庄户人家里,只等他完成“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等诸多考验后再把他接回去享受荣华富贵,从此过上带着狗腿子**庄户人家女儿的美好日子。

    三天后,李素发现自己真的想多了,美好憧憬的破碎令李素泪流满面……

    这是一个破败的家,很穷,很苦,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简陋的床榻,破旧的矮桌,一具用来耕田的破犁头,还有一个磕破了边的铁锅,两只陶碗两双筷子……

    这些便组成了一个家庭的全部。

    说实话,李素真觉得老爹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一个快四十岁的男人会混得如此失败,就这点家当,似乎连路边的叫花子都能挺直了腰杆在父子二人面前充大款了。

    家中没有女人,据说母亲生李素时难产去世,从此父子二人相依为命,老爹也没有再娶的想法。

    ——想法可能有过,不过家里这凄惨的光景,再加上李素这个十五岁高龄的拖油瓶,怕是没有女人愿意嫁过来吧。

    真的应该感谢老爹,没趁李素襁褓之时把他这个拖油瓶扔井里去然后再娶,足可见庄户汉子是多么的仁义厚道。

    想到这里,白天挨过一顿揍后的怨气莫名消去了不少。

    不消也不行,毕竟是他的亲爹,把他扔井里报复未免太没礼貌了……

    …………

    端着一只陶罐,李素叹着气走到米缸前,开始准备做饭。

    揭开米缸的盖子,李素的脸色变了。

    里面空空如也,一粒黍米也找不到。

    贞观十年,关中大旱,粮食欠收,虽然官府和主家将粮租一降再降,庄户人家还是食不裹腹。李世民领着满朝文武在太极宫前焚表祭天,哭着喊着求老天给个面子施几滴雨露,求到动情处君臣一千多人嚎啕痛哭不已。

    皇帝是天子,老天爷的儿子,但李世民很可能是老天爷家隔壁王叔叔生的,所以老天不打算给李世民这个面子。

    这也就直接造成了春播还没开始,李素家已断了粮。

    站在空荡荡的米缸前,李素的脸色阴晴不定。

    “我生得如此英俊白净,家里却断粮了!”李素脸色难看地喃喃自语。

    尽管两者毫无因果逻辑,但,这就是李素现在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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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盛世民风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活了两辈子,李素终于遇到了粮食危机。

    这就是穷人的无奈,生存已成了最大的问题,李素的上辈子过得很富足,他从来没尝过挨饿是什么滋味。

    滋味果然不好受。

    李素觉得自己应该算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总能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解决最棘手的麻烦。

    于是李素决定用简单有效法子解决肚子问题。

    李道正仍合衣卧在床榻上,头朝里背朝外,弓着身子像只大虾米,甚至发出不大不小的鼾声。

    “心真大……”李素有些羡慕老爹。

    理论上来说,这个时候应该是老爹愁眉苦脸四处找米下锅,而李素,这个才十五岁的孩子才应该无忧无虑躺在床上发出鼾声。

    现在这种家庭氛围很不正常。

    李素很不客气地将手中的空陶罐敲得当当响,噪声很快打乱了李道正的鼾声节奏,随即鼾声停止,呼吸加重。

    李素眼角跳了跳,这是老爹要抽他的凶兆。

    于是李素急忙道:“爹,家里断粮了。”

    “嗯?”李道正没起身,只是转过头看了李素一眼。

    “屋里么粮捏……”李素只好重复了一遍。

    李道正又嗯了一声,继续头朝里背朝外,咕咕噜噜地道:“怂娃,么粮饿一顿么,明额再起史家借点粮(没粮饿一顿,明天我再去史家借点粮)……”

    李素:“…………”

    多不负责任的爹啊,李素很想找身体的前任取取经,求教一下这十五年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饿一顿?”李素不大满意这个答案。

    摆了个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李素萌萌的注视着老爹:“我还是个孩子啊……”

    这次李道正连头都懒得回了,背朝着他甩了甩手,标准的赶苍蝇动作,然后,继续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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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唐朝三天了,李素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

    一个家庭里如果老爹不靠谱,那么当儿子的一定要靠谱。

    所以李素决定让自己做一个靠谱的人。

    现在已是晚上,村里人睡得早,村子里一片漆黑寂静,只偶尔听到一两声狗吠。

    今晚饿一顿已成定局,李素叹了口气,摸黑出了门,在柴扉外寻摸了一圈,找到了几根直一点的木头,一个合抱粗的木桩子,两个非常圆润的卵石,以及一小块存放了很久的羊皮。

    自家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喝下肚,饿得咕咕作响的肚子终于稍稍缓和,然后李素挽起袖子开工。

    家里仅有的工具只是一柄豁了口的柴刀,用不起油灯,只好在院子里点了几根木柴,凑着昏红摇曳的火光,李素用柴刀将寻来的木头一件一件地刮磨雕篆,红色火光衬映着他那张年轻稚嫩的脸庞,亮若星辰的眸子里,隐约有两团焰火跳跃不息。

    …………

    天亮了,李素揉着惺忪的睡眼起床。

    一夜没睡好,李素还在长身体,一顿不吃还是很难熬的,胃里空空的饿得难受,半夜起来灌了好几次凉水才将汹涌的饿意强压下去。

    李道正比李素起得更早,屋里屋外找不到人,不知做什么去了。

    院子里静静摆放着李素昨晚的杰作,一些被雕琢得奇奇怪怪的物件不知什么用途。

    用麻绳将这堆东西捆紧,李素背着它们便出了门。

    李素家是庄户,简单来说就是佃户,佃户没有土地,只能帮地主种地,每年按时交租子。

    有佃户自然便有地主,李素父子的主家姓胡,据说早年祖上也是跟着逃难的人一起来到太平村,但胡家高祖在这群逃难的人里智商是最高的,也是最不安分的,落户太平村后不仅种地,也从城里贩点针线铁簪之类的小玩意来村里卖,乡亲们没钱买就用粮食以物易物,然后再把粮食卖进城里。

    一来二去,胡家迅速积累了原始资本,买卖也越做越大,据说已在长安城里开了三家铺面。十来年的时光里恰好又碰到几年天灾,于是太平村近半土地都被胡家买下,很多乡亲就这样莫名其妙成了胡家的佃户,包括李素家。

    李素出门后的目的地就是胡家。

    心情有点忐忑,一路上李素脑海不停浮现出戴着瓜皮帽的葛优模样,一张嘴便是阴阳怪气的“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胡地主若真是这般模样,李素决定当着他的面送他一根中指,反正他肯定不懂啥意思。

    胡家宅子离李素并不远,两里路左右便到了,虽说是村子里的大户人家,但胡宅看起来也仅比普通庄户人家气派一点,门口伫立着两尊石狮,狮子雕工很差,又小又猥琐,畏畏缩缩地蜷踞大门左右,论威风连看门的土狗都不如。

    李素心下有些安慰,摆个石狮子都这么猥琐,可见胡大户是多么的不愿脱离群众,多么的平易近人,胡家走的一定不是冷艳路线,弄粮食一事终于看见了些许曙光。

    正门是不准庄户走的,这是阶级之间约定的规矩,除非泾阳县令到访,一般人没资格走正门。

    李素很懂事的绕过了正门,来到胡家西面的开着的一扇小侧门前,门前一位麻布粗衣的中年男子正慢吞吞地扫着地上的落叶,李素眯眼打量了一番,心中一喜,这人他认识,胡府的管家,于是赶紧上前行礼。

    管家抬眼看着他:“李家的小子,来此作甚?”

    “来找茅房……”

    “啥?”管家有点不敢置信。

    “找茅房。”

    扫帚裹挟风雷之势朝李素头上挥落,李素眼皮一跳,飞快闪开。

    “瓜怂没个规矩,跑老汉这里找茅房,回去叫你爹抽死你。”管家指着李素骂开了。

    “有事,有事!”李素急忙道:“管家您息怒,真有事。”

    “说,啥事?说不出个道道儿来,我替你爹管教你。”管家气呼呼的。

    李素也不生气,这几天经历多了,发现关中汉子的脾气虽不好,但从他们飙溅着火星味儿的一言一语里仍透出一股亲切和爽直,李素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不累。

    “给您家改造一下茅房,从此你们胡家上茅房就是一种享受……”李素打起了广告。

    管家楞了:“啥享受?”

    …………

    解释千百遍还不如直接做给他看,管家只好将李素带到胡家的茅房前,然后皱着眉,面色不善地盯着他。

    李素没再理他,将做了半晚上的杰作一件件摆出来。

    木桩中间已被挖空,直接摆在坑上,后面接了一个木制的水箱,羊皮缝合成一根皮管将水箱和木桩连起来,水箱里用一块圆形的小石头堵住出水口,另一头用麻绳牵系着延伸到水箱外,连接在一个简陋的木制把手上。

    水箱里灌满水,在管家诧异的目光注视下,李素轻轻一拉把手,堵住出水口的圆石头松开,水流哗啦啦冲洗着木桩做成的便池。

    一个唐朝简易版的抽水马桶在李素手中诞生了。

    “这……这是个啥么……”管家愈发惊异,忍不住将头伸进了木桩里面,很心塞的动作,反正李素这辈子都没勇气把头塞到这里面。

    “管家伯伯您看啊,俗话说‘吃喝拉撒’,我这一个物件儿就把您府上的‘拉’和‘撒’全管了……”李素柔声解释道。

    “‘拉’和‘撒’?”管家终于意识到把头伸到这里面多么的不合适,急忙把头拔了出来。

    “对,管家您只消坐在上面,办完事后将旁边那个把手拉一下……”李素做着示范,许久,管家终于弄清了抽水马桶的用途和方法,不太和善的脸色也渐渐由阴转晴。

    “怂娃,蛮灵醒的么,”轻轻敲了李素一记爆栗,管家赞不绝口,扭头看着新装上的抽水马桶,管家神情意动,看来有当场来上一泡的冲动。

    “谢管家伯伯夸奖,你舒服就是小子的快乐……”

    管家哈哈大笑:“好个小子,以前瓷嘛二楞的,让人看着就想抽你,就今看你顺眼点,说吧,来我家搞这些名堂到底为了啥。”

    李素挠头,腼腆的笑。

    管家指了指他,笑骂道:“事情办完咧,面皮倒薄了,你不说我替你说,家里粮食吃完了吧?今年天灾,庄户家里都没打下多少粮食,数数日子你们也该来了,主家早给你们备了粮,明年年景好了再还,或者今年去庄子西边挖沟渠折成劳力还,你爹和你算一个半劳力,可不敢饿死乡亲,官上要问罪咧。”

    “啊?”这下轮到李素目瞪口呆了。

    这不对啊!

    传说中水火不容的土豪劣绅和无产阶级尖锐对立的关系呢?怎地在唐朝却变得如此温暖和煦,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啊啥啊,前院自己去领三升黍米,然后滚蛋。”管家挥了挥手。

    李素忽然发现这个抽水马桶白做了,现实就是这么打击人,原打算用这个小发明换粮食,结果根本没这必要,还没登门人家就把粮食准备好了。

    心中微微感动,李素觉得自己或许应该好好认识一下唐朝贞观,圣天子治下,究竟是一幅怎样的画面?盛世,或许指的不仅仅是国力和兵锋,更重要的是人心。

    “多谢管家伯伯,既如此,马桶我先搬回家了……”李素过河拆桥的功力很浑厚,立马弯腰准备搬起马桶走人。

    脑袋上又挨了一记爆栗,头顶传来管家不太友善的喝声:“东西放下,送人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没规矩!拿了粮食赶紧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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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白璧微瑕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李素背着三升黍米往家里走,心情却起伏不定。

    三天来,他一直在逃避着什么,或许逃避这个陌生的年代,也或许在逃避自己不愿接受的离奇事实,甚至在逃避这具本来不属于他的躯壳。

    逃无可逃!

    然而沉甸甸的米袋背在身上,李素却忽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

    自己在别人眼里是真实存在的,在唐朝贞观年里有着自己的身份,身份不高,但,存在着。所以父亲可以无所顾忌的呵斥责打,乡亲邻人可以对自己露出各种表情,管家可以对自己表示亲昵和斥责……

    不管愿不愿意面对,李素已成了大唐贞观年间的一份子,李世民治下的一位普通平凡的子民。

    冬日凛冽的寒风刮着脸上生疼,天空的太阳却不知何时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乡间的小路不平坦,李素的脚步却越走越稳健,年轻俊朗的嘴角微微向上勾起,以往木讷老实的眸子里,竟露出谁也不曾见过的邪味十足的神采。

    来了,那么,就好好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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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后把米袋里的黍米小心倒进米缸,几粒米调皮的落在米缸外,李素蹲下身,将它们一粒一粒拾回来,吹净,放回米缸。

    人若没有穷过,永远不知道粮食是多么的可贵。回想前世的自己吃饭时各种挑食各种浪费,李素便有一种强烈的自扇耳光的冲动,怕疼,遂作罢。

    李道正还没回来,大清早就出门了,不知去做什么。

    从昨晚到现在没进一粒米,李素饿得快没力气了,于是赶紧做饭。

    关中人喜欢吃面,各种面,面条也好,面饼也好,馍馍也好,无面不欢。

    说起饮食,也算是一个很大的话题,关中人除了吃面以外,吃得最多的却是野菜,如莼,荠,蓼,苍耳,马齿苋等等,不论权贵还是平民百姓都有吃野菜的习惯,一则因为农业落后,冬天里基本吃不着绿菜,二则跟信仰有关。

    没错,确实跟信仰有关。

    众所周知,高祖李渊建国大唐之后,将天下各种不服的人该治的都治了,于是喜滋滋等着面南背北登基称帝。——皇帝,特别是开国皇帝登基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除了仪式繁琐以外,更要将自家十八代以上的祖宗全部追封为皇帝,只有祖宗全部封为皇帝了,才能显示出活着的这位开国皇帝正是天命所归,——十八代以前就酝酿着当皇帝了,天命能不归么?

    追封祖宗没问题,李渊表示毫无压力,结果把族谱亮给群臣们一看,大臣们顿时为难了,为什么呢?李家祖宗的名头不够响亮啊!最有名的一个叫“李暠”,十六国时期西凉国的创建者,余者皆籍籍无名。

    李渊的脸色于是不大好看了,也不知有没有暗恨祖宗们的不争气,眼看自己要当皇帝了,却因为一帮子不争气的祖宗搞得自己不够威风,实在是累了,不想当皇帝了。

    就在君臣双方尴尬的当口,一位李渊的铁杆脑残粉大臣灵机一动,出了个主意,大丈夫做事不拘小节,祖宗们名头不响亮,咱们再编造几个祖宗便是,只要他在历史上声名赫赫,他就是你老李家的祖宗,谁敢质疑,兄弟们包管把他从南天门追杀到蓬莱东路……

    脑残粉出了这么一个很没节操的主意,估计李渊这人的道德底线大抵也高不到哪里去,闻言两眼一亮,然后龙颜大悦,于是……老李家第一代祖宗新鲜炮制出炉,李渊尊封其为“德明皇帝”,这位不幸的祖宗名叫“皋陶”,曾辅佐过尧舜禹三代君主,主管司法……这牛皮吹的,何止清新脱俗,简直令人发指。

    至于李家的第二代祖宗在一帮无良君臣的谋划下也很快新鲜出炉,道家始祖老子,即李耳坟墓里躺枪,实在是家门不幸,可喜可贺,全国道观的道长们发来贺电……

    老子都成祖宗了,道教顺理成章便成了大唐社稷的国教,道教尊崇自然,人属于自然,野菜当然也属于自然,特别是穷苦百姓人家,没菜下饭时挖几棵野菜吃吃,不但能补充维生素,而且有利于飞升仙界……

    (作者按:有史可考的李家祖宗第一代只到李暠,至于皋陶和老子两位究竟是不是李家祖宗,至今仍存在争议。反正作者本人认为绝无可能,一家子又出圣人又出皇帝,风水得逆天到什么地步啊。)

    …………

    李素不喜欢吃野菜,哪怕肚子再饿也不愿尝一口,日子过得如此落魄仍不失格调,李道正真应该活活抽死儿子的。

    点火,洗锅,李素略显笨拙地做着,等饭熟的当口,李素看见了厨房角落里的柴火堆。

    柴火堆很正常,父子二人过冬之前上山砍下的,堆放在角落里垒得老高。

    每次李素看见它们就觉得心中似刀割般纠结,总是不忍直视。

    今日亦是如是,进了厨房后李素的头一直偏着,努力克制自己不去看那堆该死的柴堆。

    静寂的厨房里,李素独自默默地烧火,添柴,通红的炉火衬映出他那张原本英俊,此刻却极度拧巴的面容……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放弃般大声叹了口气,喃喃道:“真的……忍不下去了!”

    于是李素起身面向柴堆,将那堆凌乱摆放的木柴一根根搬下来,然后……再一根根按长短规则依次排好,排得整整齐齐,从左到右,先短后长,排列有条不紊,整齐得如同阅兵仪式,李素干得不厌其烦,随着木柴摆放得越来越整齐,越来越规律,他纠结的表情也变得越来越轻松,鼻尖细细的汗珠似乎也洋溢着欢乐的味道。

    将木柴全部堆放完毕,李素直起腰,看着自己刚才这一阵毫无意义的杰作,由衷地呼出一口气,欢愉地道:“这才像话嘛,大丈夫做事怎可不整齐呢?”

    是的,强迫症,从前世带来的坏毛病,李素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毛病,看见凌乱无规律的东西就打从心底里感到难受,一定要按自己的意思纠正过来才甘心。

    李素觉得自己是完美的,无论长相还是性格,至于这点小小的强迫症毛病,顶多算是白璧微瑕吧。

    …………

    李家升起袅袅炊烟之时,李道正终于回来了,回来时脸色有点苍白,嘴唇泛着青紫色,头发也很凌乱。

    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父子俩才认识三天,但李素还是心中一紧,连忙迎了上去。

    “爹,咋了嘛?”

    李道正咧开嘴,似是想笑,却又打了个哆嗦,然后扔出一个破烂打着补丁的小布袋给他:“弄了两斤黍米,先吃着。”

    李素皱起了眉:“怎么弄的粮食?”

    “快开春咧,东边许家挖沟渠,我去挖了一上午,换了这袋粮食……快去做饭,可不敢饿着。”

    李素有点难受。

    现在是冬天,隆冬时节,关中最冷的时候,这么冷的天里光着膀子跳进水里挖沟渠……

    李素眼眶红了一下,转身默默回屋,将家里唯一一张褥子盖在李道正身上,李道正呵呵的笑,挥着粗糙的大手:“去做饭,快去,莫管我。”

    “爹,你好好捂着,我给你烧点热水。”

    炊烟升起,在李家院子上空袅袅扶摇,屋子里仍是父亲和儿子,然而没来由的,李素忽然觉得屋子里暖和了许多。

    “也许,柴火烧多了吧,日子还应该再节省一点啊……”李素喃喃自语。

    …………

    太平村莫名其妙多了一些话题。

    初时李素并不在意,流言八卦这种东西自古有之,神神叨叨鬼鬼祟祟,李素从来不喜掺和,这是一种劣根性,可百姓们没有这样的觉悟,仍然乐此不疲。

    后来李素渐渐发觉有些不对劲了。

    直到有一天,比邻而居的史家老伯来串门,说了半天废话却神情忸怩,最后终于忍不住开口,想请李素给他家做一个胡地主家那样的抽水马桶,李素这才发现原来村子里最后的传言跟自己有关。

    老爹李道正懵懵的没回过神:“啥桶?”

    史家老伯急忙道:“马桶,抽水马桶,解完手一拉绳子就冲水,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李素放下了碗,看着眼前的面饼和凉拌野菜,完全失去了食欲。

    李素是个精致的男人,吃饭的时候实在受不了别人说解手的事。

    李道正仍处于懵懂中:“那个啥……桶,跟我家啥关系?你找李素做甚?”

    史家老伯一脸讶异:“你还不知道?这东西是你儿子做的呀,胡家的管家这两天到处在村里说,说坐在那个东西上解手美滴很……”

    李道正吃惊地看了李素一眼,指着他道:“你说是这个怂娃做的?”

    史老伯连连点头,用看人才的目光看着李素,语气很崇拜:“学问,大学问咧!你儿子是个有本事的,是个管屎管尿的学问人……”

    李素忽然很想把这个姓史的老杂碎揉成一团扔进马桶,然后把他冲进粪坑里,那感觉,美滴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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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暂过难关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李素从来不拒绝世上一切对他的褒扬赞美之辞,没人赞美他时,他甚至可以自己对着镜子赞美,比如“你很棒”“知道吗?你真的很帅”“哎呀你怎么可以帅成这样,将来怎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你这样的绝世容颜……”等等诸如此类,辞藻很华丽,态度很诚恳,不是玩笑也不是自嘲,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心里真是这么想的。

    被人夸奖有学问也不是没有过,李素当作世人对他的一种认可,于是欣然接受。

    然而,被人夸成“管屎管尿的学问人”,活了两辈子都没听过,李素甚至怀疑这姓史的老头是不是故意恶心他,眯着眼睛打量史老头许久,发现他神情很认真,一点都没有戏谑嘲笑的意思,是真心觉得做马桶这种事确实是一门学问,李素这才渐渐平息了把他冲进马桶的心思。

    李道正有些吃惊,但也算不上太吃惊,毕竟所谓的抽水马桶他连见都没见过,根本不知道儿子到底弄出了一个什么玩意,仍旧迷茫地道:“那个马桶……很有学问?”

    史老头神情一肃:“大学问咧,听胡管家说咧,那东西很机巧,一般人做不出,村里那么多瓜怂只知道吃饭睡觉下地干活,谁有本事做出这个东西?李家的,你儿子将来一定有出息,你有福了。”

    李道正满肚子疑惑,敷衍般点点头,虽然不太明白,但是……好厉害啊!

    随即忽然扭过头对李素道:“东西给胡家做了,秘方呢?”

    李素呆住了:“啥秘方?”

    “做那个马桶的秘方,应该是个金贵东西,秘方可不敢丢了……”

    马桶……居然还有秘方?

    李素眨了眨眼,这才明白过来,所谓“秘方”应该是指马桶的制作方法,于是急忙道:“在我脑子里,丢不了。”

    李道正满意的点点头,又担心地道:“你造的那个东西……复不复杂?会不会被人仿造?”

    李素哭笑不得:“就一个挖空的木桩子一个石头造的活塞,再加一根拉动活塞的绳子,拆开随便看看就明白了,若说仿造的话……只要不是一头猪,基本都能仿造吧。”

    李道正楞了楞,脸色有些不好看了,阴沉着脸道:“给胡家做那东西有没有跟他们说不能外泄?”

    “……没有。”

    李道正满是皱纹的老脸霎时阴云密布,电闪雷鸣,李素眼角跳了跳,他发现老爹毫无预兆地开启了不讲道理模式……

    果然,李道正酝酿没多久,一根眼熟的藤条非常神奇地出现在李道正手中,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但它一定会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抽死你这败家子!受死吧,瓜怂!”

    藤条化作万千黑影,铺天盖地向李素倾泄而去,李素大惊,扭头便跑。

    李道正的藤功日进千里,李素逃命的本事也精进了不少,父子俩都有着一颗共进共勉的上进心。

    …………

    跑出家门,李素再一次无奈地坐在泾河河畔发呆。

    河水蜿蜒西去,河面上折射着金色的阳光,粼粼波光中不时跳出一尾不安分的鲤鱼,在半空中翻滚两圈,然后重重跌落河中。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很恬静,如同母亲的手温柔地拂过额头,呢喃般轻诉,李素仰起头,闭着眼面朝太阳,阳光刺得眼睛微微生疼,李素却渐渐露出了笑容。

    生活,其实还是很不错的,阳光,河水,微风,还有一个安静的人,无求富贵,只愿安稳,鸡飞狗跳亦是老天赐予的莫大福分,应该知足了。

    只不过,当李素一想到自己来到这世上的第一件杰作竟然是一个抽水马桶,享受生活的恬淡表情不由变得黯然。

    开局很惨淡啊,发明什么不好,非要发明那个马桶?眼看着这东西已快流传出去了,唐朝人自然没见过这么新奇的东西,若是有人大肆模仿,马桶一物充斥街头巷尾,人人皆用,有口皆碑,甚至流传进了皇宫和权贵府宅……

    默不出声享受还好,你好我也好,麻烦的是若皇帝用得高兴随口这么一问,此物何人所制,下面的人回答,太平村民李素,皇帝龙颜大悦哈哈一笑,欣然下旨,钦赐李素国公之爵,啥国公呢?此人极擅治屎尿之事,当然御封“屎国公”,那时李素是该悲愤拿刀抹脖子,还是应该抱住李世民粗大腿感激哭嚎“屎国公谢主隆恩”?

    坐在河边发呆的李素思维无限发散,想到那幕场景不由浑身发颤,脸色渐渐变绿了,同时深深懊悔当日吃错了药,竟拿这个东西去换粮食。

    要不……弄点砒霜扔进胡地主家的井里,把他家满门灭口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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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做出来了,秘密不可能瞒得住,事态果然失去了控制。

    村里越来越多的乡亲来串门,当然,都是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性质,绕来绕去只有一个目的,抽水马桶美滴很,请李素帮忙给自家再做一个。

    大家还都很懂礼貌,不让白做,材料各家出了,每家匀了半斤黍米当是报酬,不准拒绝,拒绝就是不给面子,村里看着李素长大的宿老长辈们多如狗,遍地走,敢不做挥起拐杖照着屁股就是一记。

    李素忽然很想在全村的井里下砒霜……

    李道正好几天没给李素好脸色看了,因为李素败家。

    这不仅是两代人的思想代沟,而且是一千多年的思想代沟。李素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非常简单的活塞装置,到了唐朝怎么就变成了学问,制作方法也成了“秘方”,随便乱送人就是败家,属于罪大恶极。

    这就没法讲道理了,李素也不敢跟老爹讲道理,因为父子俩争辩到最后,恼羞成怒的老爹手里必然会出现一根藤条,劈头便打,很怀疑这根藤条是某件仙人法宝,如定海神针一般可大可小,平时不用的时候老爹就把它藏在耳朵里,想用的时候只消吹口气,见风便长。

    开春的时候再看看,看老爹会不会爬树摘桃子然后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

    …………

    这个冬天过得很滋润,李家父子因为做马桶而收获了不少粮食,村里每户人家无论贫富,都开始用起了马桶。

    当然,不是每户人家都喜欢用它,但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大家都有了,自己没有多不合适,太离群了,被孤立了,这样不好,不管用不用得惯,总得做一个。

    冬日农闲时节,李家却破天荒忙得不可开交,待到给村里每户人家做完了马桶,父子二人闲下来清算了一下最近的收获,揭开厨房的米缸一看,父子倒吸一口凉气。

    米缸内装满了各家送来的黍米,还有二十来斤今年的新麦,以及几家猎户冬天刚从山上猎来的山鸡,两只野猪后腿和斑鸠等。

    李道正呆呆看着最近几日的成果,半晌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忽然狠狠一掌拍在李素的背上。

    “怂娃,饿不着肚子咧!”

    李素也笑,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他终于做了一点事情,为了一个家。
正文 第五章 谈谈理想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富裕还是贫困,家里终归只有父子二人。

    身处一个陌生的世界,李素能做的便是瑟缩在这个安静的小村里,静静地观察这个世界的形形色色,村子里住久了,李素也慢慢习惯了,渐渐发觉其实这样安静恬淡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多挣点钱,买一块大点的地,盖一个温暖舒适的房子,然后娶一个贤惠持家又不至于太难看的妻子,从此相濡以沫度过一生。

    没有资本也没有心情去称王称霸,更没有胆子和主宰这个世界的皇帝大臣们玩心眼,李素本来就是一个胆子不大的人,安分而平安的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遥远的太极宫里,李世民陛下实在应该领着大臣们再次焚表祭天,感谢老天赐给大唐一个消磨了雄心壮志的穿越者,仅凭着李素这一颗不给大唐皇帝陛下添乱的本分心,李世民如果还是个人的话就应该给李素钦封一个国公爵位,——屎国公除外。

    在李素看来,“小富即安”的小农思想绝对应该赞美,并且终生奉行不渝,能活到寿终正寝并且在床上咽气便是一生最了不得的成就,比封侯拜相更让人敬佩,而且难度不算太大。

    “怂娃,家里有粮咧,该给你请个先生读书咧,明我就拿点肉和粮食当束脩,请村东头的王先生教你。”李道正坐在快磨烂的门槛上,眯起眼睛里透着深沉。

    李素皱眉:“爹,孩儿不想读书。”

    “不读抽死你!”李道正两眼圆睁,不讲道理模式随时随地毫无预兆地开启。

    “爹,咱们谈谈理想,可好?”李素是个有素质的人,抽爹是大逆不道的,他只好选择讲道理。

    “‘理想’……是个啥嘛?”

    “就是志向,人生的目标。”

    “哈……啐!”李道正张嘴朝地上吐了一口浓稠的痰,李素纠结地看着那团黄黄的印迹,脸颊抽了抽。

    忍了!但李素还是起身用柴刀连土带痰全部铲起,走到院子的篱笆边使劲一甩,刚吐出来的痰划过一道完美的抛物线,扔进了隔壁史家的院子里。

    李道正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幕,大嘴张了张,实在不知该夸奖儿子讲卫生,还是骂他没素质祸害邻居……

    李素有洁癖,很严重的洁癖,外面走一圈回来连鞋底都得用水洗得干干净净,容不得一点点灰尘和污渍。来到这该死的年代后,洁癖轻了许多,毕竟这样一个贫苦家庭,有洁癖是很不合时宜的,虽然症状轻了,但一直有。

    洁癖这种病是讲范围的,范围仅限于自己的地盘,别人的地盘脏不脏李素就不怎么在乎了,毕竟他才来几天,大家不太熟。

    搁下柴刀,李素又非常仔细的洗了洗手,这才心满意足的坐在李道正对面,朝他笑得灿如夏花。

    “来,咱们继续谈理想……”

    李道正:“…………”

    “爹,咱们先讨论一下,读书有用么?”李素态度很端正的开始了父子奏对。

    “废话,当然有用咧。”

    “好,十年寒窗,通读经史子集后,孩儿做什么?”

    “当官咧,瓜怂。”

    “我朝开国后虽有科举,然众所周知,所谓的科举十难取一,寒门学子若欲出头,只能选择向权贵人家投行卷,然而世间寒门多如繁星,权贵却如凤毛麟角,试问孩儿苦读十载功成,能有多大的几率认识当朝权贵?贸然将行卷投至门上,有多大的几率被权贵看中?咱们是贫寒门第,供养一个读书人花费多少人力物力,到头来仍有很大的几率一生无法出头,爹,你确定要为孩儿请先生?”

    李道正呆呆地看着李素,说不出话了。

    李素小心翼翼地朝他挥了挥手:“爹,您悟了吗?”

    李道正回过神,眼中很快凝聚了两团杀气:“瓜怂,把老子绕晕咧,说这么多到底胡咧咧个啥?皮子痒了吗?嗯?”

    果然,不讲道理模式再次开启,在李道正威胁的目光下,父子二人第一次谈人生理想宣告不欢而散……

    “哈……啐!”李道正又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李素认命的铲走,仍旧扔进了史家院子。——由此可见,讲道理的人不一定有素质,当然,不讲道理的人也不一定有素质,比如某个随地吐痰的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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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终于在村里认识了两个朋友,也不算认识,顶多算是重新认识,他们原本是和李素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有一天当他们来家里串门,见面就朝李素的肚子和背部使劲打了一拳,打得李素差点连苦胆都吐出来,李素当时就明白自己遇到铁哥们了,通过这两拳的力度,李素深深感到,大家的交情一定不浅,交情稍微差一点都下不了这般狠手。

    一个长得很魁梧的大个子,名叫王桩,既丑且穷还懒,还有一个矮个子,名叫王直,既丑且穷还懒,不过从名字看得出,他不搞基。

    二人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亲兄弟,他们的娘胎很厉害,一共生了四个儿子,王桩和王直是老大和老二,后面还有一个五岁的弟弟,直到去年夏天,他娘不负众望生下了老四,在太平村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连泾阳县令都派了人下来,敲锣打鼓奖给王家一贯钱,并将那位英雄母亲请到衙门里,专门召集了十里八乡的稳婆和大夫来听取她的英雄事迹报告会,重点描述怎样的体位和方法能增加生儿子的成功率,英雄母亲毫不忸怩,讲解得非常详细,会场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经久不息的掌声……

    贞观年间大唐人口稀缺,前隋战乱平息未久,再加上李世民这些年东征西讨,对东/突厥频频用兵,导致民间人口骤降,所以朝廷和官府一直以来是鼓励百姓生育的,生得越多越好,甚至还有奖励,比如王家兄弟的母亲,官府便直接奖励给她一贯钱,不仅如此,养四个儿子压力不小,官府每年还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

    堕胎是绝对违法的,而且是罪大恶极,如果李素缺心眼在太平村开个无痛人流诊所,大抵刚开张那天就会被泾阳县衙的差役拿下,县令大人会咬着牙亲自动手将李素剐成一片一片的,在这个年代,县令治下每年的人口增长率也是要记入吏部考核的,民间夫妻家的房事直接影响着官员的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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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还是没修改前文,昨天发生了一件事,关于我和起点签的合同有点问题,这事对我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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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王家损友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王桩和王直一个十六岁,一个十四岁,跟李素的年纪大致相仿,三人也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关系很亲密。

    好事干过不少,坏事也干得多,三个无所事事的少年,住在一个乏味无聊的小村子里,今天见到的人和昨天前天见到的没有任何区别,偶然来个走村的货郎都能让他们兴奋半天,如此平静的日子,如此不肯安静的少年,除了干好事和干坏事,他们还能干什么呢?

    王桩王直兄弟二人见到李素很亲热,一点也没有普通人见面时你行礼我长揖的客气,属于那种拳打脚踢的亲热,不把人打得半死仿佛就显现不出兄弟们感情多好似的。

    ——李素还是很希望他们客气一点的,毕竟大家真的不太熟。

    兄弟二人一左一右架着李素的胳膊,不由分说便把他往外抬。

    “做甚咧?”李素不太情愿的挣扎。

    “有好看的东西,晚点就看不到咧。”王桩笑得很神秘,那张生满横肉的脸颊被笑容挤得愈发扭曲难看。

    李素纠结的看着王桩那张丑脸,不忍地转过头去,不想再看到他,结果一转头,迎面而来王直那张更丑的脸……

    李素只好闭上眼,对这个丑陋的世界绝望了。

    不过王家兄弟的话还是引起了李素的好奇心,他很想知道他们所说的“好看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于是很配合地任他们架住自己的左右胳膊,如同绑赴刑场似的并排前行。

    村子西头住的人比较少,那边是荒山,坡地上杂草众多,又是背阴之地,夏天蚊虫繁多,冬天北风凛冽,所以村子里基本没什么人愿意住在那里。

    一幢门扉破败的木房子,房子是杉木所造,玄关和内堂很潦草地涂了一层桐油,有几块地方的桐油被磨穿了,看起来愈发破败,阳光懒懒地透过窗棂投射进来,洒在静室的地板上,像一幅残破的画卷,处处疮痍。

    “这是哪儿?”李素忍不住开口问道。

    王家兄弟惊愕地看着他:“这地方还是你带我们来的,你忘了?”

    “我确实忘了……”李素苦笑。

    “这是杨寡/妇家啊,半年前你带我们来过。”

    李素呆了一下,笑容有点僵硬:“你们带我来寡/妇家是啥意思?”

    王桩咧嘴笑道:“杨寡/妇两年前死了男人,一直没有再嫁的意思,前几日官上来人咧,劝她再嫁,官上负责给她找个壮实男人,保证生三个白白胖胖的奶娃子,只要能生,衙门赏她两贯钱,杨寡/妇答应咧……”

    李素听得满头雾水,挑了挑眉:“所以?”

    王桩怒其不争用粗壮的手臂狠狠箍住李素的脖子,不由分说拖着他往房子后院走去,边走边道:“怂瓜皮,所以好看的东西以后看不着咧,还不抓紧机会!”

    “到底是什么好看的东西?”

    “怂货,莫出声咧!”

    李素被王家兄弟一路架到后院厨房外,三人猫着腰悄悄靠近后门,凑上门缝,三双眼睛徒然睁大,接着三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门缝内有一具女人的*,白花花的,闪亮亮夺人双目,手中握着一只葫芦瓢,正一瓢一瓢往身上浇热水,浇完便用手在身上搓,搓得嘎吱嘎吱响。

    画面,光线,意境……简直是一幅完美的唐女沐浴图,如果画面中的女主角腰身不是水牛那么粗,双臂赘肉没有软耷耷垂下来,宽阔的背部没有像高山那么巍峨,臀部也没有像一只超级大号的大磨盘……的话,这幅画面就真的完美了。

    李素忽然觉得胃中泛起了酸水,他是真的想吐了。

    “我的眼睛……啊!瞎了,瞎了!”李素顾不得暴露三人,忍不住大喊起来,扔下王家兄弟不管,独自朝外飞奔而去。

    里面传来妇人惊惧的叫声:“谁?”

    王桩愤愤地扫了一眼李素远去的背影,又意犹未尽地使劲看了看寡/妇的完美身材,遗憾地叹口气,拉着弟弟也跟着跑远了。

    …………

    很生气,很想杀人全家,特别是姓王的全家。

    王家兄弟盘坐在泾河河畔的石头上,二人对视呵呵的淫笑,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显然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很合他们的胃口,唯一令人扼腕的是某个姓李的家伙打断他们的偷窥。

    “哥,那婆姨屁股真大,又大又白,美滴很……”王直兴奋地比划着屁股的形状。

    王桩连连点头:“难怪官上派人来了好几次劝她再嫁,屁股那么大,好生养咧,半年就能生个娃……”

    顾不得鄙视这两个毫无生理知识的混蛋,李素蹲在河边恨恨地洗着眼睛。

    洁癖发作了,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刚刚看到了一大块白花花的板油,油腻得浑身不舒服。

    洗了一会儿,李素终于觉得心里舒服一点了,慢吞吞走过来。

    现在有件事很严重,必须马上弄清楚,唐朝人的审美观如果跟这俩货高度一致的话,李素决定干脆挥刀割了进宫服侍李世民去……

    “你们觉得那婆姨好看?”李素瞪着他们道。

    兄弟二人一齐点头,王桩鄙夷地看着他:“那么好看的婆姨,全被你毁咧,你个瓜皮。”

    “全村老少都觉得那婆姨好看?”

    兄弟二人犹豫了,互视一眼,神情颇为惋惜,仿佛看到一颗蒙尘的明珠被人弃如敝履。

    “如果全村人都觉得她好看,杨寡/妇何至于两年都嫁不出去?”王桩憾然而叹。

    李素长舒一口气。

    太好了,李世民还没来得及带坏大唐的父老乡亲……

    情不自禁朝长安城方向拱了拱手,李素充满诚意地山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将来娶妻一定要娶个苗条的,老爹若敢叫他娶体重高于一百斤的婆姨,必割鸡相胁,大家都不过了。

    至于眼前这俩货……

    “李素,你变了!”王桩瞪着他,目光充满了谴责。

    “我变什么了?”

    “以前你最喜欢杨寡/妇的,每次看见她就脸红,半年前我们偷看杨寡/妇洗澡,还是你带的路……”

    李素:“…………”

    真想仰天喷出一口老血啊。

    身体的前任主人到底是个啥品位。

    …………

    三人在河边无聊地坐了一阵,李素看着远处西沉的夕阳,余晖洒在河面上,泛起一道道金色的光晕,村落里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伴随着几声狗吠鸡叫,还有一两声老牛的长哞,微风带着寒意掠过发鬓,冷冽中透着浓浓的生机。

    李素凝视着粼粼的河面,嘴角悄然勾出了一道弧线。

    哎呀,美滴很……

    一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活下去其实也挺不错的,决定了,就这么活。

    远远的,一位布履葛巾的老汉蹒跚行来,见到李素三人,老汉加快了脚步,走到三人面前,老汉二话不说,抡起巴掌就朝王桩后脑勺狠狠一抽。

    “怂货,你弟在家浑身烫得吓人,你好意思在外面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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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天降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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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汉是村中宿老,德高望重那一类,在村里很有权威,怎么称呼李素不大清楚,但老汉的一句话却令王家兄弟变了脸色。

    “咋了么?我弟咋了么?老三还是老四?”王桩急得脸孔迅速泛了红。

    这年头医学落后,小病小痛想痊愈都得一半靠汤药一半看天意,王家兄弟不能不急。

    “老三,烧得厉害咧,身上还起了红点点,下午犯了病,俩怂货还不回去看看。”老汉怒其不争,又狠狠抽了王家兄弟两记。

    王桩和王直也不反抗,任老汉抽得过瘾了,这才使劲跺了跺脚,顾不得和李素打招呼,拔腿便跑。

    老汉目光不善地瞪着李素,李素朝他干笑,急忙行礼:“这位……爷爷,小子也跟去看看,告辞告辞。”

    “滚!仨孬货。”

    …………

    一路飞跑,李素喘着粗气来到王家,却发现王家院子外围满了人,村民们来了不少,人人面露惊惧之色,小心地对着王家院子指指点点。

    李素心头一沉。

    来了这么多人,又都露出这种表情,王家老三恐怕不是发烧感冒这么简单。

    院子外并排站了几个村里的壮汉,将王家院子和围观人群隔开,一位杵着拐杖的老者无比威严的朝围观人群不停挥着手。

    “散咧,都散咧!有啥好看?小心沾了病,想全村都死绝么?”

    围观的乡亲愈加惊恐,人群又往后退了好几步。

    王桩和王直比李素先到家,此刻却被人死死拉住,兄弟俩不停挣扎想要冲进家里,被老者一人一记拐杖打消停了。

    “进去找死吗小混帐,老老实实待在外面,给你王家留个种。”

    王桩通红的眼睛瞪着老者,带着哭腔道:“我爹娘咋了么?我弟咋了么?”

    老者犹豫半晌,又扫了一圈围观的人群,这才缓缓道:“你弟染了天花……”

    哗!

    围观的乡亲们猛地往后退了好几丈,几个胆小的婆姨马上张大嘴嚎了起来,干嚎了两声便被自家男人一记耳光抽没声了。

    老者脸色阴沉地看着王桩,不知是向兄弟二人解释还是向全村人解释,接着道:“今早你娘带你家老三到隔壁牛头村串门,下午回来时你弟就不对咧,全身发烧,脸上身上长红点,刚才牛头村传了消息过来,他们村里二十多人染了天花,你弟怕是也染上咧……”

    王桩和王直眼泪顿时夺眶而出,挣扎愈发激烈,王桩扯着嘶哑的嗓子吼道:“我爹呢?我娘呢?老四呢?爹,娘——”

    王家大屋里,传来一道颓丧的男声:“老大老二你们莫嚎,离家里远一点,天花要人命咧,你娘碰过老三,我碰过你娘,老三回家后又逗了老四,我们四个都可能染了病,不能出门害了乡亲,你们没事,幸好你们下午在外面玩,听赵爷爷的话,别回这个家,回不得,给我们王家留个种,今就离开村子去投奔你姑丈,以后好好过日子咧……”

    “爹,娘——”王家兄弟哭嚎着,使出浑身力气要挣脱出来冲进家,姓赵的老者大怒,一拐杖横扫过去,将兄弟二人抽得一趔趄,怒道:“把这俩怂娃绑了!”

    王桩和王直很快被捆得结结实实,哭嚎不断,赵老头转过身朝王家大屋喊道:“王家当家的,你们高义,不祸害乡亲,乡亲都记你们的大恩,以后你家的屋你家的地都传给俩兄弟,年景再不好,村里一人一把粮也把俩兄弟拉扯成人,将来他们娶婆姨生娃,村里乡亲们包咧。”

    屋里传来哽咽的声音:“谢赵叔和乡亲们恩义,我王家上下领了,家里俩小子就拜托各位乡亲照料,小子皮得很,来年闯了祸惹了事,还请乡亲们多多担待,来世做牛做马报答。”

    赵老头阴沉着脸,重重叹了口气,转过身开始下令。

    “叫个腿快的去县衙,跟官上说牛头村和太平村有了瘟灾,请官上赶紧派人来,再去长安城里请两位大夫,请人客气一点,说实话,莫要诳骗,大夫愿来就来,不愿来莫强请,还有,各家当家的都把婆姨和娃子领回去,谁都不准乱跑串门,敢乱跑拾掇不死!各家轮流安排几个人守在王家院外,谁敢接近往死里抽。”

    老头在村里威望不小,说完后乡亲们纷纷将自家婆姨和孩子连打带踹的领了回去,另外有几个人拔腿便往村外跑,分别往泾阳县衙和长安城而去。

    王桩和王直两兄弟被人抬走,兄弟二人嚎啕大哭,他们直到此刻仍不敢相信一个贫穷却温馨的家就这么突如其来的毁掉了。

    鸟兽散的人群里,李素呆立不动,静静看着尘世里最卑微的人们刚刚经历过的生离死别,叹息,怜悯,恐惧,凄然……各种各样的表情里,一家人的离别已成了定局。

    耳朵被人使劲揪了一下,接着屁股被人不轻不重踹了一脚。

    李素回过头,却见老爹李道正恶狠狠地盯着他。

    “怂瓜皮,还瓷楞着做甚?赶紧滚回家去,敢乱跑打断你的腿!”

    李素指了指被人抬走的王桩和王直:“王家兄弟他们……”

    李道正阴沉着脸,抬眼瞥了一眼,叹了口气道:“王家兄弟先住你赵爷爷家,等瘟灾过去再说,王家啊……算是毁了。”

    扭过头又看了一眼王家大屋,听着里面传来若有若无的哭泣声,李道正目光清冷中透着几许怜悯,像看着一座孤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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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难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降临了。

    不到五日,天花很快传染了泾阳县五个村子,并且有继续蔓延的趋势。

    县令急得跳脚,一边请大夫一边向朝廷奏报,泾阳县离长安城只有六十多里,瘟疫的消息四散,长安都城一百零八坊的百姓全部陷入恐慌之中,朝廷的动作很快,太医署一位太医令两位太医丞领着太医署四十多位医生,带着满车的药材出城下乡,同时金吾卫也派出了一位将军领军出城,将泾阳县各村之间隔离开来,禁止任何人进出。

    比瘟疫更可怕的是恐慌和流言,它们比疾病更令人崩溃。

    泾阳县各村乡亲害怕了,拖家带口往村外逃难,逃到哪里根本不在乎,重要的是离开魔鬼地狱般的家乡,保住一家老小的命,哪怕当流民当乞丐也认了。

    村口被金吾卫的将士们牢牢看守着,村民们想出去根本行不通,领兵的将军含着泪下令棍棒驱赶村民,县令跪在将士们身后,边哭边向乡亲们磕头赔罪,请村民各守其家,勿使瘟疫蔓延愈盛。

    痛苦的,感人的,悲伤的,无奈的,一幕幕在长安都城外上演着。灾难像阳光下的镜子,将人心照得雪亮透彻。
正文 第八章 妖孽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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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落后的大唐,对疾病和瘟疫的控制是很无力的,很多时候要靠天意,靠运气,甚至靠鬼神,每逢大灾大变,皇帝只能领着大臣们祭天罪己,“诸罪即加于朕一身,勿伤百姓子民。”

    当天花蔓延到长安都城边沿时,长安城的民心已然动荡不安了,东西两市商铺关门歇业者十居其六七,坊间商户和百姓纷纷带着妻儿投奔外地亲友,坊官武侯们好言尽劝,仍无法遏制百姓们对死亡的恐惧。

    商铺歇业,工坊停工,城中贼盗劫掠之事频发,粮价徒然高升……由天花引出的一系列连锁反映越来越严重,李世民终于意识到这场瘟疫的可怕,连夜召集文武大臣于太极宫问对,三省六部官员通宵达旦,忙着处理一件又一件突发事件,整个朝廷陷入一片紊乱的繁忙中。

    …………

    李素被禁足了,不仅是他,全村都禁了足,乡亲们惶惶然守在自己的家里,每家仅剩的一点点粮食用来维生,一家人围坐在屋里恐惧又警惕地环视着熟悉的周围,仿佛在提防一个看不见的敌人的暗算,无援的绝望渐渐吞噬着原有的一切温馨与美好。

    十年前,贞观元年,东/突厥的颉利可汗领着十万如狼似虎的草原将士连克大唐雄城无数,一直打到离长安城只有六十里的泾阳县,兵锋直指大唐都城,毫无人性的东/突厥军士在泾阳烧杀抢掠,男人被屠戮,妇人被凌辱。

    在那个最艰难困苦的时候,泾阳县十里八乡的乡亲们也从未像如今这么恐惧过,关中汉子和婆姨都是血性的,面对敌人近在咫尺的屠刀,汉子们扔下锄头入了府兵,婆姨们领着老小躲进了深山,男人们为保家国,女人们为保自家汉子一脉烟火,大家都豁出了性命,咬牙撑过了那次劫难。

    关中人永远不害怕看得见的敌人,大家都是俩胳膊俩腿,一刀戮进胸膛喷出来的血也是同样的红色,然而,看不见的敌人呢?

    李素其实也很害怕,活了两辈子不见得身体比别人强,染上天花该死还得死。

    李道正每天坐在门槛上,阴沉着脸注视着自家院外那一片空旷无垠的良田,眼看快开春了,麦子下种的时节越来越近,然而该死的瘟疫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蔓延开来,耽误了春播,就算瘟疫过去了,这一年大家吃什么?

    李素躺在床榻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眠,脑海里不停回响着王家爹娘绝望的哽咽,还有王桩王直被乡亲强行绑走时痛彻入骨的嘶吼,一幕幕灰暗的悲凄的画面反复涌现,温馨美好的田园生活被瘟疫全然毁殆。

    这不对,不应该是这样。

    该死的瘟疫已严重破坏了李素打算在村里平静过完一生的计划。

    意料之外的变数应该解决它,扭转它,让事态重新回到既定的轨道上来。

    上一世似乎在什么电视频道听说过天花这东西,当时纯粹以娱乐的心情随便看看,过后便全然忘记了,该死的天花用什么治来着?有个英国人怎么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似乎……用母牛?母牛的什么?好像是某个很羞羞的地方,然后呢?

    零乱如麻的记忆被分拆成一个又一个不连贯的碎片,李素拧着眉竭尽全力的回忆,拼凑,想得头都痛了,仍不得其果。

    院外一阵喧天的锣鼓声打断了李素的回忆,李素睁开眼,从床榻上坐起身,心情有些愠怒。

    正想到关键时,谁在外面吵?这种时候还有心情敲锣打鼓,作大死吗?

    李道正匆匆冲进屋内,语气兴奋地催促:“怂娃快起来,村里来和尚咧,快跟我去拜菩萨,拜了菩萨,瘟神就不敢祸害咱咧……”

    李素瞪大了眼睛,很无语。

    我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都办不了天花,和尚念几句经就能解决?民智啊,民智啊!

    李素哼了哼,正待拒绝老爹的盛情邀请,抬眼一看,老爹眼中杀机翻涌,藤条在老爹庄严的宝相外如降魔法器般若隐若现……

    李素忽然悟了,他觉得去拜拜菩萨也挺不错的,至少比挨藤条的滋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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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逢时乱出妖孽,这话果然一点也不错,和尚也是妖孽,趁火打劫的妖孽。

    三个光头盘坐在土坪中间,垂头敲着木鱼,嘴里喃喃不知念着哪一篇经文,严肃的神情透着几许悲悯,为生灵向西天菩萨祷念求情。

    和尚背后跪了一大片,这几日吓得在家里一步不敢动弹的男女老少全出来了,李素甚至看见了王桩王直两兄弟,两眼又红又肿,神情木然地跪在乡亲们前方。

    李素心头一酸,尽管只和他们接触了一个下午,但他还是将王家兄弟当成了朋友。

    莫名来到这个年代,李素太孤单,太需要朋友了。

    “爹,王家咋样了?”李素悄悄地问旁边的李道正。

    屁股被踹了一脚,李道正压低了声音怒道:“拜菩萨要心诚!胡咧咧个啥!”

    沉默了一会儿,李道正忽然沉沉叹道:“老三死咧,老四听说也开始发烧了,他爹娘倒是没事……”

    李素的心情愈发沉重,直起身看着前面木然拜佛的王家兄弟,背影是那么的萧瑟颓丧,连李素都能清晰的感觉到那种痛入骨髓的丧亲之殇。

    拜佛的人群跟随着和尚的动作,和尚叩首时大家跟着叩首,和尚念经时大家老老实实跪着不动,其间还夹杂着婆姨们压抑的抽噎声。

    不知跪了多久,和尚们终于站起身,长宣了一声佛号,然后闭目不动。

    村中宿老赵爷爷立马双手捧上一个托盘,上面盖着红绸,和尚面无表情揭开红绸,十来贯铜钱静静躺在托盘上。

    “村里老少都凑过了,只剩这么一点咧,愿奉给师父们做香火……”

    “阿弥陀佛,施主错了,出家人贪嗔皆消,要钱财何用?钱财是敬奉给菩萨的,是为积今生功德,是为消前世孽业。”一个泛着油光的微胖和尚义正严辞地纠正道。

    赵老头连连点头陪笑:“是是,老汉错咧,是给菩萨的,给菩萨的……”

    “不是‘给’,是‘敬奉’!”和尚很认真的再次纠正,典型的轻微强迫症患者。

    “是是是。”

    胖和尚朝旁边一斜眼,另一名矮和尚立时将托盘接了过来。

    钱财落袋,现在到了**的时候了。

    胖和尚垂头默诵了几句经文,然后指着前面神台上堆满了香灰的香炉道:“贫僧师兄弟三人不畏瘟灾,不辞劳苦,更耗尽毕生功法为太平村民祈福请寿,这炉香灰已被我师兄弟功法加持,赵施主可分予村民乡亲们,和水拌匀服下,天花之祸,五日可消。”

    赵老头大喜,连连道谢,身后村民们哭着向和尚们磕头,一幅僧俗鱼水一家亲的温馨画面。

    满坪村民磕头道谢之时,李素趁老爹不注意,悄悄退出了跪拜的人群,闪身躲到一个草垛后面,听着三个和尚妖言惑众,李素重重发出一声怒哼。

    “哼!”

    很奇怪,草垛丛里居然有回音……

    前世北京天坛皇穹宇的围墙是著名的回音壁,难道关中汉子堆草垛无意中也造出了回音壁?

    “哼!”李素又哼了一声,纯实验性质。

    “哼!”

    神同步……

    难道菩萨显灵了?见有凡人不爽他,于是特意下凡来报复他,其报复的方式就是反哼回去?

    哪位菩萨这么无聊……

    李素顺着声音寻去,绕过两堆草垛后,终于看见了这位无聊的菩萨——也许不是菩萨,至少菩萨不会束发盘髻,不会戴一顶扁平的混元帽,更不会穿一身青蓝色的道袍……
正文 第九章 试治天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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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然是位道士……

    李素瞬间明白了,道士哼的不是他,而是和尚,佛与道永远是宿敌,大家干的都是蛊惑人心骗香火钱的技术工种,工种相同自然是竞争关系,世上的傻子就那么多,你骗了一个,就意味着我的锅里少一个,焉能不为宿敌?

    眼前这位道士扮相还是很不错的,慈眉善目,满头银发,虽满脸皱纹却仍红光满面,显然保养得很好,此刻道士怒容满面,眼睛瞪着坪里那三位正在给村民消灾灌香灰水的和尚,显然他的怒气并非冲李素而来。

    李素楞了一下,他不太明白道士发怒的原因,是因为和尚愚弄村民,还是……和尚抢了他的生意?

    对宗教,李素向来敬而远之,这类人招惹不起,佛与道都一样。

    于是李素远远地朝老道士行了一礼,算是打过招呼,接着又潜回坪里。

    和尚的消灾工作已进行到尾声,不少村民领到了一小撮香灰,毕恭毕敬如同捧着祖宗牌位似的将它捧回家去,脸上纷纷洋溢着喜悦的笑容,似乎消弭天花之祸只在弹指之间。

    李素无法指责他们的愚昧,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自己和他们一样从小生活在这个封闭的小村里,没读过书没受过教育,老一辈人整天说一些神神怪怪的传说或经历,拜菩萨时自己怕是表现得比他们更虔诚,领到香灰后比他们喝得更干净。

    人群三三两两散去,王桩和王直俩兄弟仍木然地站在坪中,眼中露出少年郎不该有的迷茫和悲伤。

    李素上前拍了拍他们的肩膀,王家兄弟看着他,眼圈又红了。

    “老三去了,你们节哀,不管怎么说,日子总还要过下去。”

    王家兄弟沉默点头。

    “现在有空没?你们跟我走一趟。”李素接着道。

    “去哪儿?”

    李素没回话,朝俩兄弟打了个手势,俩兄弟默默跟上。

    三人绕过坪边的草垛,李素径自在前面走,边走边道:“你们相信我吗?”

    “信。”王家兄弟异口同声,大家是发小,信任是完全无保留的。

    李素斟酌了一下,语速放得很慢,说出的每个字似乎都像承诺一般很用力。

    “可能……我是说‘可能’,我有办法对付天花,别信和尚,给你们的香灰除了拉肚子,基本管不了别的事。”

    王家兄弟还没表态,草垛旁又传来一道惊疑的声音。

    “咦?”

    李素朝旁边瞥了一眼,又是那个老道士,显然他刚才听到了自己的话,一双慈目充满惊讶和怀疑的盯着李素。

    李素没理他,带着俩兄弟继续往前走。

    “李素,你说真的?真的能治天花?”王桩忽然从后面死死拽住了李素的胳膊,拽得很用力,李素的胳膊顿时感到一阵钻心的痛,抬眼愠怒地瞪着王桩,却见两兄弟脸颊不知何时布满了泪水。

    李素叹道:“我说的是‘可能’,这事我不能承诺,但应该值得试一试。”

    老道士三两步奔到李素跟前,道:“小娃娃,你莫诳人,真能治天花?”

    李素有点不耐烦了,这些人都什么毛病,耳朵自动过滤他们不想听到的关键词,这样下去大家怎么沟通?

    斜着眼瞥了一下老道士,李素朝他行了个纯粹的晚辈礼,然后领着王家兄弟继续走,至于老道士的问题,李素选择了无视。

    对陌生人,李素有着非同一般的戒备心。

    老道士心胸很豁达,见李素冷淡以对,也不生气,微微一笑,捋了捋颌下飘逸的白须,不急不徐地跟在李素三人后面。

    李素有点烦了,又发作不得。

    这年头对“尊老”俩字还是很看重的,敢对老年人不尊敬,周围的人将会自动把他划入“败类”那一类,而且很难翻身。

    …………

    “李素,我家老三死咧,老四也快不行咧,你真能治天花吗?真能治吗?真能治吗?”王桩一路上不停的问,语气很急促,而且带着哭腔,翻来覆去的只问这一句,仿佛中了一种名叫“复读机”的天下奇毒。

    老道士一直跟在李素后面三丈远,不慌不乱如闲庭信步,看来他对李素的好奇心不小。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也不知道老道士怎么活到这把年纪的……

    一行人往村东头走了一柱香时辰,李素忽然停下,道:“你知道哪家有牛吗?母牛。”

    王家兄弟楞住了,沉默许久,王桩脸色有点难看:“兄弟莫闹,这都什么时候了……再说牛那么大,私下宰了官上要问罪咧,过些日子瘟灾过了,我们给你偷条狗宰了吃……”

    李素气得踹了他一脚:“这种时候我跟你说吃牛肉的事吗?母牛!我要一头正在患天花的母牛!找不出这头牛,天花没法治!”

    王桩挨了一脚立马变聪明了,脱口道:“胡家!胡家有头牛病咧,不晓得是不是患了天花……”

    “走,去胡家。”

    *********************************************************

    胡家大门紧闭,门口两尊石狮子也跟得了天花似的愈发没精神。

    敲门,半天没人开,里面传来胡管家不满的嚷嚷声:“都甚时候咧,还在外面跑,胡家不迎客,莫把天花传进来,滚滚滚!”

    很不友好,但可以理解,灾难来临时每个人都是脆弱的。

    同时李素也希望胡家能理解他,因为他还是打算进胡家的门,哪怕进门的手段不怎么光明正大。

    正门不能进,只好走侧门,侧门更方便,大户人家的牛圈一般都是设在后院的。

    众人绕到胡家的侧门,门上一把如意铁锁,冷冷地扣在门环上。

    李素为难了,下意识瞧了瞧一直跟着他们的老道士。

    “这位……道士爷爷,会撬锁吗?”李素行礼,陪笑。

    老道士呆了呆,然后摇头。

    “会穿墙术吗?”

    老道士连头都懒得摇了,老脸微微发红,不知是羞愧还是酝酿怒火。

    “会画破门符吗?”

    老道士:“…………”

    “会飞吗?”

    “…………”

    李素的脸色有点不好看了,活到这把年纪,老道士难道没有反省过自我价值何在?夜深人静之时不觉得空虚,觉得冷吗?

    李素斜睨了老道士一眼,再没说一句话,路边折了一根草茎,塞进锁眼里,开始撬锁。

    老道士气得浑身直颤,虽然李素这竖子什么都没说,但最后看他的眼神分明像在看一个废物,而且是老废物。

    “怂瓜,给老道爬开!”老道士抢身而上,一把推开李素,然后抬腿朝着胡家侧门狠狠一踹……

    轰!

    侧门被踹开,奄奄一息地横在一边。

    巨大的声响惊动了胡家人,胡管家气急败坏闻声而至。

    “谁?谁破我家的门,想吃官司么?”

    老道士狠狠甩了一下袍袖,挺起胸道:“贫道,孙思邈!”
正文 第十章 试治天花(下)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贫道,孙思邈!”

    话音刚落,后院里顿时一片膝盖中箭的声音,扑通扑通几下,胡家的管家和仆役跪了一地,连王家兄弟也跪下了。

    “孙老神仙!真是孙老神仙!”胡管家呆滞到惊喜,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孙思邈,目光很狂热,狂热程度无异于赤手活擒了一只野生原生态奥特曼……

    李素没跪,不过他也惊呆了。

    药王孙思邈?没想到在贞观年间遇到的第一位名人竟然是他!

    很显然,这位绝非骗财的老神棍,更不是一无是处的老废物,这是一位名不虚传的老神仙,传说活到了一百零二岁的人瑞,更令人敬仰的是他的为人和医德,以及高超的医术和淡泊名利的胸怀。

    李素呆呆地看着孙思邈,这一刻他也有跪下的冲动,跪下求老神仙保佑他……发财?

    院子里跪满一地,孙思邈神情不善,朝李素重重哼了一声,显然对李素这竖子很不满,然后板着脸,朝院里跪拜的众人道:“跪什么跪,都起来,起来!见人就跪,哪里学来的毛病。”

    指了指敬畏到极点的胡管家,孙思邈道:“你家有病牛?”

    胡管家愈发高山仰止:“老神仙普度众生,连畜生也度上了,实在是功德无量……”

    “闭嘴,贫道只医人,不懂医兽,这个怂娃说他会,你问他去。”

    “啊?”胡管家目光很快转移到李素身上,明显由崇敬变为怀疑:“李家小子,你又想做甚?”

    李素瞥了孙思邈一眼,苦笑道:“今日与王家兄弟说起天花之事,顺嘴胡说了几句,没想到这位道士爷爷听到了,于是……”

    孙思邈很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人命关天的时候了,还扯这些废话做甚?赶紧把你家病牛牵出来,快点!”

    胡管家直着眼在孙思邈和李素身上游移许久,终于决定顺从老神仙的话,转过身牵牛去了。

    李素横移了几步,走到孙思邈身边,朝他施了一礼,陪笑道:“小子有眼不识泰山,刚才得罪了老神仙,还请老神仙莫与小子计较……”

    孙思邈哼了哼:“罢了,贫道与你这小娃子计较做甚?只要你真对天花有办法,贫道便代天下苍生给你磕头又如何?”

    “不敢不敢,老神仙折煞小子了……话说,老神仙您只顺耳听到小子胡说几句便如此相信小子?”

    孙思邈气笑了:“你一嘴上无毛的怂娃,何德何能让贫道信你?实在是贫道对这天花束手无策,病急乱投医了,你说有办法贫道便姑且跟来瞧瞧,跟了你一路你以为贫道很闲?”

    李素咧嘴干笑两声,这时胡管家已牵着一头牛慢悠悠的过来了。

    牛的精神看起来不大好,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嘴里不停咀嚼着什么,一双大眼扫了扫众人,又毫无兴趣地垂下头。

    李素蹲下身,看了看牛的腹部,嗯,果然是母牛,而且乳/头处长了几块疮斑,都已经发了脓,黄黄的,有点恶心,确实是一头患了天花的母牛。

    孙思邈也在李素身边蹲下,斜眼瞥着李素:“小娃娃,你说说,怎样用母牛治天花?”

    李素苦笑道:“老神仙,小子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定能治,只是试一试而已,瘟疫已如此严重,岂小子一人之力能为?”

    孙思邈点点头:“倒也是实话,虽是少年郎,也不算狂妄,且说说,你打算如何试?”

    李素指着母牛的乳/头周围那几块发了脓的疮斑,道:“这头牛也患了天花,但是牛的抗体和免疫力比咱们人类要强很多,虽然天花都是同样的,但牛经过自身的抵抗和免疫之后,已能产生一定的免疫能力,所以天花对人来说是至死之疾,但对牛来说,却鲜见死亡……”

    孙思邈一脸茫然,茫然中甚至带着几分……羞愧?

    好多听不懂的新词儿,但是……好厉害的样子。

    孙思邈对学问,特别是对医学上的学问很较真,闻言抬头看着胡管家,问道:“这头牛病了多久?症状如何?”

    胡管家一直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李素,他可以说是看着李素长大,然而此刻李素这种高深渊博的模样,却从未见过,这小子的性情……似乎比以往大不一样。

    见老神仙垂问,胡管家急忙恭敬地道:“病了十来天咧,没啥别的,就是没精神,吃得也少,十里八乡很难找到兽医,主家打算再过十来天便报备官上把它宰咧。”

    孙思邈点点头,没再理胡管家,继续观察那头病牛。

    李素指着母牛的乳/头处接着道:“咱们人身上若是哪里溃烂了,便有发脓的现象,待到脓疮拔除,溃烂的那块地方也会慢慢痊愈,其实畜生也一样,老神仙请看,这头牛的乳/头处正在发脓,正是体内免疫系统抵抗病毒的结果,经过牛身体内的抵抗后,发出的脓汁里面带有天花病毒,但又跟天花病毒不一样,因为脓汁里面还有抵抗天花病毒的抗体,小子要的,就是这脓汁,它很重要,把它涂在人的伤口上,不但可以预防天花,而且还可以治……治……”

    李素说着说着,语速越来越慢,脸色却不由自主地苍白起来。

    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前世对天花了解得太少,因为那时天花已基本绝迹,现代人没有谁刻意记得这种已绝迹的病,只听说种牛痘有效,但究竟是能治还是只能预防,李素真的不清楚,直到此刻看到病牛,前世那些零碎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渐渐拼凑出一个连贯的整体,这时他才惊觉,种牛痘只能针对还未染上天花的健康人群,却救不了已出现天花症状的病人。

    苍白的脸上,一颗颗冷汗缓缓滑落,李素只觉得自己辜负了王家兄弟,辜负了王家老四。

    所有人的目光仍投注在李素身上,孙思邈拍了拍他的肩,不满地道:“继续说呀,发什么楞!”

    一旁站着的王桩王直急得直跺脚,众人包括胡管家都情不自禁催促起来。

    良久,李素站起身,眼圈微微发红,转头看着王家兄弟,忽然朝二人鞠了一躬。

    “对不起,我只能保证让未染上天花的人此生不会再染,但已经染上天花的,我没有办法,对不起,我只能救你爹娘,救不了老四。”

    王家兄弟懵了,眼泪如泉般涌出,王直年纪小些,索性咧开大嘴嚎啕哭了起来。

    王桩是老大,此刻虽心痛,却也决绝,用袖子使劲擦了一把眼泪,重重地道:“老四命不好,我们认了,这种时候能救一个是一个,求你想办法救救我爹娘,我爹娘还没有染上天花,他们还有救,只要爹娘活着,这个家毁不了。”

    一旁的孙思邈神情却激动起来,多年行医济世,对生死早已淡漠,他关注的是另一个重点。

    “小娃娃,你莫诳贫道,未染上天花的果真有办法让他们一生不染?是真的吗?”

    李素心乱如麻,敷衍般点点头。

    孙思邈点头:“死生之大事,任何治法皆须病理辨证,检验之后才能对症下药,我等且为天下苍生一试,若是有效……”

    孙思邈顿了顿,看着李素道:“若是有效,小娃娃,你可受天下苍生一拜!”
正文 第十一章 活体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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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天下苍生一拜”,这是个很吓人的话题,抛却知识产权之类的不提,李素所做的只不过是将牛身上的脓涂到人身上而已,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能受天下苍生一拜,可见唐朝的人才多么的匮乏。

    孙思邈是个很谨慎的人,临床实验是必须有的,李素对这种严谨的科学态度表示赞赏,至于谁有胆子当实验品……反正李素没这胆子,尽管理论是他提出来的,但,牛身上的脓汁多脏多恶心啊,李素决定不动声色,看有没有傻子跳出来当*实验品。

    “我先来!”王家兄弟异口同声,王桩动作飞快冲进胡家后院厨房拎了把菜刀,挽起袖子扬起刀,那决绝的眼神和凌厉的刀势,似乎有把自己胳膊剁下来的架势,王直神情遗憾且艳羡,为自己慢哥哥一步而扼腕叹息。

    “住手!你想自残啊瓜皮,只要往手臂上轻轻划一下,出血就行,用那么大的劲做甚?”李素赶紧阻止了他,顺便朝王桩的屁股上狠踹了一脚。

    孙思邈没吱声,目光仍带着些许怀疑的瞥着李素。

    很显然,老神仙没打算当*实验品,毕竟大家不算太熟,孙思邈也没伟大到把自己的老命交代在陌生人的几句话里,一个活到快八十岁的老人家,别的本事或许稀松,但保命的本事一定很精湛,否则也活不到这把年纪。

    王桩迟疑了片刻,似乎对不能剁下胳膊有些不满,担心做事不用力会降低成功率,犹豫之后还是决定听李素的话,暂时放过自己的胳膊一马。

    一刀划过,粗糙黝黑的胳膊顿时冒出了殷红的血液,这一刀还是划得有点重,鲜血如泉水般汩汩直流,王桩满不在乎地龇牙,非常英勇地挺起胸,显示自己是条好汉。

    李素看得直皱眉,那把菜刀洗都没洗就往自己身上划,真脏……过几日王桩费尽辛苦战胜了天花,结果莫名其妙死于破伤风,墓志铭上该如何写才能为这个冤死的少年留点面子不至于贻笑千古?

    胡管家和一众下人将母牛死死摁住,不让它挣扎,李素呆立院中不动,朝王直挑挑了眉,示意他去挤脓汁,反正这种事李素不愿意干。

    十五岁正是知**而慕少艾的年华,偷看寡/妇洗澡倒也罢了,再去蹲别人家的牛棚,对一头无辜而纯洁的母牛动手动脚,在它的乳/头上挤来挤去做各种猥琐的动作……这话传出去不知会恶心李素多少年。

    王直无所谓,很快取了一点脓汁出来,按李素的吩咐,将脓汁小心而缓慢的涂抹在王桩胳膊的伤口上。

    孙思邈一直静静的看着,花白的眉毛皱得紧紧的,不知在思索什么。

    等到王直做完这一切,孙思邈沉声道:“小娃娃,这就完咧?”

    “完了,接下来等临床反应便是。”

    “临床反应?嗯,倒也贴切,会有啥反应?”

    “四五日内,会有发烧,头晕,身上长红点等反应,跟天花的症状一样,但程度很轻,而且绝不致命,四五日后症状全消,那时王桩身上便有了天花抗体,这一辈子也不会染上天花了……”

    孙思邈的目光露出几分兴奋:“果真如此?小娃娃,人命关天的大事,你不可胡说。”

    李素无奈地看着他:“老神仙,这是积功德的事,小子敢开玩笑吗?”

    孙思邈仔细观察了一下王桩的伤口,点点头:“四五日后若是这小娃娃平安无事,这事算是成功一大半了……”

    “小子对结果很有信心,现在难的是牛痘的接种问题,要搜集十里八乡所有患了天花的母牛,以及劝说乡亲们接种牛痘,这些事小子可做不来,只能仰仗老神仙了。”

    孙思邈仔细观察着伤口,漫不经心挥了挥手:“这些都是小事,太医署的太医令刘神威是贫道的徒弟,贫道让他上奏朝廷,请陛下下旨调用长安城附近的病牛,此事动用官府的力量后,行之并不难。”

    很好,李素放心了。

    他不介意解救劳苦大众,前提是别让自己太操劳。

    做完了这一切,李素在胡家后院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连指甲缝都不放过,胡管家默默在身后注视着他,脸颊直抽抽,不知在心疼胡家的水还是嫌弃这怂娃的洁癖。

    所有人都盯着李素,事情虽然做完了,但大家心里仍不踏实,毕竟一个黄口小儿说的话,可信度实在低得不可想象。

    李素没管别人什么想法,仍低着头仔细的洗手,洗得差不多了,举起自己的双手朝着阳光……开始鉴赏。

    白净,嫩滑,修长,如白璧般无暇……这注定是一双要发财的手啊。

    李素静静看着自己的手,痴了。所有人都在背后静静看着李素自恋,也痴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在自恋中清醒,目光仍未离开自己的手,嘴里却道:“王直,回去后把你家的窗门都打开,让家里空气流通,被褥枕头什么的都拆下来洗洗换换,别乱给老四用药,天花致命,但不是绝症,仍有一定的存活率,碰碰运气说不定你家老四还有救,只不过以后脸上可能会有很多麻子,更坏一点说不定会失明,痴呆,瘫痪等等,总之,尽人事听天命吧,活着比什么都好。”

    李素说完将王直扯过来,掀起他的衣衫内面擦手,然后朝孙思邈等众人行了一礼,转身便走……

    孙思邈捋了捋白须,又看看李素,急走几步和李素并排而行。

    “小娃子,贫道还未曾问你大名。”

    李素急忙行礼:“小子姓李,名素,太平村的村民。”

    “李素……贫道记住你了,小娃子,跟贫道仔细说说,啥叫‘抗体’?啥叫‘免疫力’?”

    “…………”

    **********************************************************

    王桩被孙老神仙暂时隔离了,孙思邈放话出来,这几日要与王桩同吃同睡,日夜观察他的症状,若是真如李素所言,此法确能预防天花,老神仙将向朝廷全力举荐推行。

    王桩答应了,李素觉得他乐观得过早了点,换了李素肯定不敢答应,跟一位医学痴迷者同吃同睡,更何况自己还是*实验品,就不怕老神仙研究得太过投入,一时兴起半夜把他解剖了?

    事态按李素计划的那样缓缓推行,李素感觉到这场祸及关中的瘟疫正在被自己慢慢扭转,一切都在缓慢地回到最初的轨道上。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超出了李素的意料。

    王桩被孙思邈隔离,老二王直却偷偷回了家,二话不说朝爹娘的胳膊上划了一刀,爹娘大惊,待到王直将在胡家偷偷截留下来的牛痘给爹娘种上后,爹娘二话不说又把王直抽得奄奄一息,等待孙老神仙抢救……

    …………

    第二天开始,王桩果然开始发烧,身上长出了红点,五日后,王桩体温恢复正常,身上的红点也渐渐消去。

    孙思邈又惊又喜,急忙开始第二阶段临床实验,征得王桩同意后,将他和几位天花病人居于一室,每日同吃同喝同睡。

    十日后,孙思邈向胡家借了一辆马车,又向胡家借用了一名家仆,带着他的亲笔信匆匆向泾阳县衙驶去。
正文 第十二章 上达天听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李素从来不是悲天悯人的高尚者,和所有的普通人一样,有善良的一面,也有卑鄙的一面,心中从来不怀大慈悲,更没胆子做大奸大恶之事,有好处就上,见势不妙便溜,做了一件小坏事后总会给行乞的乞丐赏几块钱,然后一厢情愿认为善恶抵消不增不减,老天爷已原谅自己了,从来也不管老天爷是什么感受。

    在前世,他普通得就像一粒尘埃。

    解决天花对他来说跟慈悲没有太大关系,“慈悲”二字是给和尚准备的,李素做不到那么超然。或许心里对乡亲们隐隐也有那么一丝悲悯,主要却是为了王家兄弟和自己,这个年代对他来说太陌生了,王家兄弟已是他仅有的朋友,他不想失去朋友,如此而已。

    李素只是李素,李素不是白求恩。

    …………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一位穿着明黄便袍,头未着冠的中年男子正坐在空旷的大殿方榻上,花白的头发挽成一个很精致的发髻,再用一根碧玉簪固定住,腰间系着一根九龙玉带,玉带由许多大小规格相同的白玉镶嵌成九条龙纹,脚底踩着一双明黄色的软底靴,其人身高约八尺,体态魁梧,肩宽腰圆,面色略黑,双目生威,额头和眼角堆挤出几条皱纹,厚薄适中的嘴唇紧紧抿着,他静静地坐在空无一人的大殿内,面无表情地看着矮几上一堆零乱的奏疏。

    此人正是历经百战终成帝业,并一手开创出贞观之治的千古一帝,李世民。

    大唐皇帝李世民五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此时夜深,往常时候李世民早已安寝,然而这几日关中地区噩耗频频,令他彻夜难寐。

    看似不起眼的小小瘟疫,谁都不曾料想竟蔓延得如此之快,快到朝廷甚至来不及做准备,它已席卷了长安城外十几个村庄,今日尚书左仆射房乔上奏,称天花蔓延之势愈烈,长安城外泾阳县已有八百余人因天花而亡,更坏的消息是,天花已渗透进了长安城内,今日城内长乐坊坊官上报,坊内有三户百姓人家莫名发烧,经诊断后已确定染上了天花。

    此消息迅速在长安城中扩散,城内官员百姓人心惶惶,动荡不安,繁华似锦的都城长安如今家家闭户,商铺歇业,街上空寂无人,出城逃瘟避难者数不胜数。

    李世民现在心乱如麻。

    瘟疫不仅仅是瘟疫,当它严重到脱离君臣掌控时,它便是大唐皇权不共戴天的敌人,它带来的不仅仅是百姓的死亡,也给这清平盛世带来毁灭性的连锁反应,百姓连家门都不敢出了,何人做工?何人种地?何人经商?当百姓们失去了安逸平稳的生活,谁还会颂扬皇帝的恩德?

    更令李世民火冒三丈的是,街头坊间已有了一些恶意的声音,说是天子不修德故而惹怒上天,引来天罚,加罪于无辜百姓。

    坊间长舌之人的流言没敢说透,但全大唐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唐武德九年六月,李世民发起玄武门兵变,弑杀手足兄弟,逼迫父亲李渊退位让贤,以幼弑长,以子篡父,江山得来本就名不正言不顺,说来也是命背,李世民登基后,大唐几乎年年天灾不断,民间恶意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李世民以圣明仁德天子自居,对那些恶意的流言只能暗怒在心,也不敢动辄杀戮。

    这一次的天花瘟疫亦是如此,当瘟疫蔓延愈烈之时,坊间果然又老调重弹,天子得位不正,亏欠德行,却连累大唐亿万无辜百姓受苦云云……

    甘露殿内,李世民心不在焉地翻阅着奏疏,心情却无比纷乱烦躁。

    天花!天花!

    造反可以镇压,洪灾可以修堤,大旱可以挖井,然而,怎么偏偏是这该死的天花!全天下的大夫医者皆束手无策,朕能如何?

    刀剑和皇威已失去作用,李世民忽然觉得一股深深的无力感袭上心头。

    急促的脚步声在深夜的殿外长廊上回荡,李世民心头愈发沉重,仿佛压了一块重石般喘不过气来。

    深夜里,如此急促的脚步,往往意味着又一桩祸事发生。

    这几日心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李世民只觉得自己快崩溃了,听到脚步声,心中的怒火徒然直冲脑门。

    殿门外,一道战战兢兢的身影跪下,却是一名宦官。

    “启奏陛下,尚书省急奏……”

    李世民爆发了,狠狠拍了一下身前的矮几,大怒道:“又是哪里出了祸事?每日不是瘟疫就是急奏,朕的大唐难道天人共谴,竟无一可取乎?”

    “滚!给朕滚远!今日朕一个字都不想听了!”

    宦官吓得身如筛糠般抖了起来,额头汗珠滚滚而落,心念电转,壮起胆子道:“陛……陛下,这份急奏不,不是坏消息,是好事呀……”

    “好事朕也不想……慢着,好事?什么好事?”李世民回过神了,眼中缓缓升起一缕希望的光芒。

    “陛下,尚书省接到泾阳县令急报,言称孙思邈孙老神仙已在太平村找到了一位能克制天花之人……”

    “什么?”李世民呆立片刻,随即面露狂喜,当下顾不得君王仪态,三两步跑到宦官面前,面目狰狞地瞪着宦官:“再说一次!孙思邈找到克制天花的法子了?”

    “陛……陛下,不是孙老神仙发现的,而是泾阳县治下太平村的一位村民发现的,孙老神仙亲自验证过,此法对天花有效,可使未染上天花者一生不染此瘟病……”

    李世民喜悦的神情渐渐古怪起来:“孙老神仙都未能找到克制之法,却被太平村的一个村民找到了?”

    “正是,此村民姓李,名素,泾阳县令奏报上说,孙老神仙对此子多有褒扬之辞……”

    李世民浑不在意地挥挥手,多日阴霾的心情此刻终于放晴,至于李素是什么人,对一位掌控千万子民的皇帝来说,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都城长安的动荡人心终于可以安定了,朝堂和民间种种不利的传言可以平息了,而他的皇位也重新稳固了。

    一个籍籍无名的村民,解决了李唐帝国一次大危机,挽救了关中万千子民,是大功德,也是大喜。

    “国之大喜,焉能不论功而赏?下旨,召三省六部官员立刻入宫朝会,孙思邈心忧社稷,以老迈之身亲赴疫区,解万民于倒悬,虽无功却有劳,老神仙曾经三辞为官,朕不勉强,赐万金,帛百匹,泾阳县太平村村民李……李……”

    宦官小心翼翼地提醒:“李素。”

    “李素为我大唐立此大功,此功非爵而不能赏也,钦封泾阳县子……”李世民神情兴奋,滔滔不绝,语速快如连珠炮。

    宦官面颊抽搐几下,见李世民兴奋得不能自已,宦官欲言又止,躬身应是。

    李世民心细如发,发现宦官神情不对,顿时停下来,皱眉看着他:“你有话说?”

    “奴婢不敢,奴婢无话。”

    “赐尔无罪,快说。”

    宦官冷汗潸潸,犹豫片刻,终于道:“启奏陛下,那太平村的李素,今年才十五岁……”

    李世民睁大了眼睛,吃惊地道:“十五岁?这……竟有这等本事?”

    随即李世民很快明白了宦官的意思,叹了口气,神情不知是遗憾还是喜悦,他终于从失控的狂喜中恢复了冷静,苦笑摇头道:“英雄出少年啊,朕老了……十五岁,尚未行冠礼,封爵殊为不妥,怕是朝中非议颇多,少年成名,木秀于林,封爵是害了他,改一下旨意吧,特擢李素为太医署医正,专授克治天花之法,另赐万金,良田二十亩。”
正文 第十三章 药王问道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孙思邈留在了太平村。

    对孙老神仙的决定,李素表示很……嫌弃?

    他越来越觉得这位仙风道骨的老道长很烦人,好像路边捡到了金子似的,一个劲的围着这块金子转悠,而且态度很霸道,规定他提问题时金子必须回答他,否则便是不尊老,不礼貌。

    勿用置疑,李素就是那坨被他捡到的金子,实在是时乖命蹇,点背不能怪社会……

    由此可见,和尚和道士果然惹不起,李素就是一个典型的惹到他们的下场。

    阳光很舒服,唐朝的空气比前世不知好了多少倍,李素和孙思邈慢慢走在乡间的田埂上,清新自然的空气里,飘散着一丝淡淡的人间烟火气。

    这么好的天气,实在应该坐在院子里,泡上一壶茶,捧着一本书,舒舒服服地享受冬日里难得一见的和煦阳光,而不是跟一个快飞升的老头扯一些无聊至极的闲话。

    然而,孙思邈似乎很认真,未将二人之间的话题当成闲聊,李素每回答一句,孙思邈总要沉默片刻,嘴唇喃喃蠕动,好像将他的每句话背下来似的。

    “‘细胞’此物……贫道闻所未闻,呵呵,小娃娃,莫非你故意捏造出来诳骗贫道的?”孙思邈捋着飘逸的白须,笑得仙气缭绕。

    “小子确实在胡说八道,老神仙莫往心里去,村西头还有两户人家要种牛痘,老神仙,他们需要你……”李素的目光充满了哀求,哀求老神仙放过他,干什么都好。

    类似把他支远赶走的明示暗示,李素大概说了七八次,每次都被老神仙轻松推回来,很神奇,唐朝可能已经有了太极拳。

    果然,孙思邈漫不经心地挥挥手:“无妨无妨,太医署在太平村派驻了四位大夫,种牛痘这么简单的事,用不着贫道亲自出手……”

    伸出仙腿,老神仙不轻不重踹了李素一脚:“问你怎么不答话?小小年纪没个礼数,不是敷衍以对便是揣着把贫道赶跑的心思,肚里装着济世苍生的好货就赶紧全拿出来,今生修好功德,下世投个好胎,藏着掖着怎么对得起你的学问?”

    见老神仙脸色有些不善,李素叹了口气,瓮声瓮气道:“‘细胞’是个很微观的东西,‘微观’懂吗?刺破手指,挤一滴血出来,肉眼是瞧不出究竟的,但若用显微镜放大百倍千倍……‘显微镜’您也不懂吧?老神仙,我们真的有代沟……总之,人体是个很玄妙的机体,哪怕是一滴血,里面都含有各种元素,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等等,人的身体有了什么病变,只从一滴血里便能发现许多端倪……”

    孙思邈眉头紧蹙,陷入了沉思,良久,缓缓点头:“小娃娃,你说得太玄,从未见过的东西,贫道不敢下定论,不过你说的道理贫道倒是略有所悟,佛家曾言‘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其道理应该类似于你说的‘微观’,是我们肉眼所见不到的另一个玄妙境地,小娃娃,贫道说得对否?”

    李素忍不住赞叹,多么清醒的老头啊,八十岁了,还能把“微观”理解得如此透彻,这个年纪的人不是应该目光呆滞坐在天井边晒太阳,边晒边流口水傻笑吗?

    “老神仙大彻大悟,飞升仙界指日可待……”李素一记马屁送上,说完顿觉失言,这话……仔细品位一番,貌似不是什么好话。

    谁知孙思邈却颇为受用,道士就吃这一套,闻言轻快地捋着长须,目光望向天空,满是皱纹的嘴角勾出一抹期待的微笑:“贫道应该会有那么一天的,贫道想,日子大概不远了……”

    李素暗暗撇嘴,按史实算的话,老神仙离飞升仙界还远着呢,传说他活了一百零二岁,也就是说,他起码还能活二十多年。

    李素严重怀疑历史上的孙思邈不是自然死亡,而是天上的真神仙见此人长寿得太离谱,于是派托塔李天王把他当妖孽收了,老头儿飞升后其实是住在塔里面的……

    …………

    “这场瘟灾死了八百多人,造孽啊……”孙思邈神情沉重,郁郁叹息,随即抬起头盯着李素,很认真地道:“多亏有了你,才能把瘟灾控制在泾阳县内,太医署已在关中全力推行你的接种牛痘法,想必从此以后,我大唐子民永不再受天花荼毒,小娃娃,你积了大德了。”

    “小子顺手为之,不敢贪天之功。”李素表现得很谦虚,心里却在飞快的盘算自己损失的利益。

    是的,利益,救命时没想那么多,救完了人命,大家都活下来了,李素便忍不住想算算帐,若是这年代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概念的话,自己发明的接种牛痘法绝对是个大项目,投资小,风险小,回报率高,关中几百万人口,每个人都要种牛痘,若是每人付他十文钱,那就是几万贯,此生足够做个混吃等死的富家翁了。

    想到这里,李素顿觉黯然神伤。

    冲动了啊,应该先收钱的,一时兴起的善良念头,几万贯就这么飞了,现在回过神再去找朝廷要吧,泾阳县令很有可能把他踹进大牢里,让他冷静冷静……

    …………

    最初崇拜千年偶像的劲头过了以后,李素就不大愿意跟孙思邈待在一起了,老头儿很烦人,喜欢提问题,问题一个接一个,而且越问越深,村里相处才三天,老头儿已开始涉及细胞和生物工程领域,再多跟他相处两日,克隆技术恐怕得提上日程了。

    问问题的人糊里糊涂不明所以,回答问题的人更是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二人之间暂时达到了一种很诡异的揣着糊涂装明白的微妙平衡,老少皆大欢喜。

    相比之下,与老爹李道正相处就舒服多了,老爹的沉默寡言让李素很轻松,偶尔也有点小危险,比如闷不出声的老爹冷不丁冒出一个小问题,答案若令他不满意的话,那根神奇的藤条就会被祭出来,然后……满院子追杀。

    跟和蔼可亲的老神仙相处不自在,跟粗鲁没素质的老爹相处却甘之若素,李素怀疑自己的贱道可能更精进了。

    父子二人一人一个大碗,蹲在门槛外吃面,分量很足,但碗里的内容不大一样,李道正碗里飘着两根枯黄发蔫的野菜,而李素的碗里却能找到两块肥肥的山鸡肉。

    父爱深沉如山,感动埋在心底,父子俩都不是爱说肉麻话的人,李素沉默看了一会儿自己的碗,笑了笑,夹了块鸡肉放进老爹碗里,李道正瞪了他一眼,还是将鸡肉仍进嘴里噶嘣几下嚼了,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

    “怂瓜,这几日老往外跑,干甚咧?”

    果然,老爹开始冷不丁的问话了。

    “孙思邈孙老神仙来村里咧,孩儿这几日跟着孙老神仙,瞧他怎么给人治病。”

    李道正脸色有些不善了:“不说实话,嗯?当老子傻吗?”

    挽起袖子,黝黑的胳膊上一条新刀痕,李道正怒道:“村里乡亲都割了一刀,说是种什么牛痘,上午王家的领着全家老小过来,要给你磕头,谢你的救命大恩,原来种牛痘是你这怂娃想出来的,王家不说老子还蒙在鼓里,说,这东西你怎么想出来的?到底有没有用?害了乡亲老子抽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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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善因善果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老爹的威胁永远是这么的直接,胸无点墨的他词汇贫瘠得可怜,“抽死”二字在他的印象里,已是生不如死的酷刑。

    听多了这个词,李素的表现已经很无所谓,他关注的是另一件事。

    “王家老四咋了?挺过去没?”

    整个大唐的百姓包括李世民在内,应该感谢的人不是他李素,而是王老四。

    王老四若是没染上天花,李素还真有可能不会搞出什么接种牛痘的事情,他一直不喜欢出风头,而且也懒,懒到害怕因为出风头而被世人破坏了他目前懒惰而悠闲的生活。

    李道正目光总算浮起了几分暖意:“老四没死,差点就么有咧,最后还是挺过来咧,只是脸上多了许多麻子,怕是一辈子消不了咧,将来找婆姨不容易啊。”

    李素笑了:“活着就好,比什么都好。”

    心情莫名开朗起来,有种欢腾狂奔的冲动,这些日子发明牛痘,被孙思邈一次又一次的骚扰,还不得不抽出时间给朝廷派到太平村的四名大夫培训接种牛痘,李素忙得昏天黑地,情绪一度到了崩溃的边缘,毕竟对一个立志一生悠闲懒惰的人来说,这种忙碌的日子实在太折磨人了。

    王家老四没死,似乎这些日子做的一切都有了意义。

    亲历过这个年代的悲喜和生死离别,李素渐渐对生命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这是一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哪怕活在贞观盛世,一条生命也远没有前世那么昂贵,战争,饥饿,疾病……随时都能夺走生命,正因为生命的低贱,李素心中反而对它尊重起来。

    “一定要好好活着啊……”李素在心中默默对自己告诫。

    感慨丛生的李素发着呆,李道正开始酝酿怒火,最见不得儿子这副瓷笨的样子,自从半月前开始,这个儿子就经常露出这样的神情,令李道正胸中时常窜出一股急欲大义灭亲的邪火。

    “说话,怂货!你那个种牛痘的法子,到底有用没用?”

    李素终于回过神,无辜地看着老爹:“有用没用,您看看王家老小不就知道咧?他们还能活蹦乱跳到咱家来磕头,想必应该死不了了吧?”

    李道正仔细一寻摸,确实也是,别人既然都登门磕头谢恩了,肯定死不了,如此说来……

    再次盯住李素,李道正目光愈发惊疑。

    这个儿子……他越来越看不透了,以前也没发现是这么灵醒的人呀。

    “素儿,你老实告诉我,这个接种牛痘的本事你从哪里学的?有人教你吗?”

    李素苦笑:“孩儿天天在村里,谁会教我这个,就是胡乱猜的……”

    “猜的?”李道正愈发不信,这种事靠猜能猜出来,祖坟得冒多少青烟才猜得中啊。

    “对,猜的,乱七八糟猜一猜,胡搞瞎搞一下,就猜中咧……”

    嗡的一声,降魔法器藤条毫无预兆地祭了出来,看得出,它已饥/渴难耐。

    “说实话!”李道正脸色阴沉。

    牛痘知识的来源实在不好解释,真相往往很复杂,真相要追溯到一千多年以后,而且首先要跟老爹解释地球磁场,宇宙黑洞,超光速可以导致时光倒流等等……

    聪明人懂得用最简练的语言解释最复杂的事物,李素决定给老爹一个简练的回答。

    “半月前孩儿做梦,梦里见到了一位白胡子仙人……”

    藤条即将落下的那一刻,忽然停下了,李道正茫然地看着儿子。

    “在梦里,仙人送给孩儿一本天书,然后拍了拍孩儿的肩膀,说世间一切难事,书中皆有答案……”

    “然,然后呢?”李道正被儿子绕进去了。

    “然后仙人推了孩儿一把,说‘去吧,皮卡丘’……孩儿就醒了。”

    “所……所以?”

    李素激动地看着老爹:“顿悟了啊!爹,孩儿顿悟了啊……”

    刷!

    降魔法器裹挟风雷万钧之势,狠狠朝李素身上挥落。

    “怂货,敢糊弄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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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的乡亲都种上牛痘了,再也没听说哪家染上天花,太医署的四位大夫很有责任心,仍留在太平村小心观察。

    村子不大,不可能藏得住秘密,王家兄弟更是不遗余力到处宣扬,李素如何忧国忧民忧乡亲,如何不吃不喝冥思苦想终于发现了克制天花的办法,如何大公无私将此法献给朝廷,解万千百姓于水火之中。

    诸多被王家兄弟加工夸大后的故事娓娓道来,过程之详细,剧情之扯淡,简直可以分成章回了。

    五日后,驻守太平村的大夫高兴的告诉大家,天花瘟疫确定已被杜绝了。

    村中百姓欢腾欣悦,笑声里夹杂着不少痛哭,那些在牛痘面世之前不幸染上了天花的人,终究已永远逝去了。

    一大早,李素睡眼惺忪打着呵欠,懒洋洋地打开自家的门,破旧的木门发出吱呀的难听声音,听得让人牙酸。

    张着嘴,李素才打到一半的呵欠,却被眼前这一幕吓得硬缩了回去。

    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群,无数熟悉的面孔,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李家的小院正中,静静地看着刚走出屋门的李素。

    村里老少都来了,一个不少,几百人满满地站在一起,人群却鸦雀无声。

    村中德高望重的宿老赵爷爷站在最前方,看着吃惊木然的李素,赵老头大声道:“太平村上下一百一十二户,谢李家救命之恩,乡亲们,跪——”

    呼啦啦,几百人全跪下了,黑压压的一片,男人女人,老人妇孺,安静的朝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下跪。

    李素吃了一惊,三两步抢上前,赶紧扶起了前头跪着的赵老头和另外几位老人。

    “赵爷爷,几位爷爷,你们这是折小子的寿,小子万万承受不起……”

    赵老头被李素搀扶着站起身,却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赵某这一生历经大小瘟疫十余次,今年的天花最厉害,我太平村却只死了十几人,李家小娃,你积下了天大的恩德,我等跪你一跪,如何受不起?”

    李素苦笑连连,当时发明牛痘,想救的只是王家啊……

    正待劝解乡亲,忽听院外一声大吼。

    “太平村李素何在?大唐皇帝陛下有旨,速速跪接!”
正文 第十五章 封官赐田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三个穿着绛紫色锦袍,戴高头幞帽的人站在李家院子外,三人面白无须,神情淡漠,大约三十多岁年纪,眼睛不看众人,却只冷冷的斜仰天空,显得分外倨傲。

    李家院子内外围得密密麻麻的乡亲们吓住了,忙不迭自觉分开一条道。

    三人也不客气,淡淡哼了一声,大摇大摆走进院子。

    “谁是李素?快来接旨。”

    大家傻楞楞的站着,目光纷纷集中在李素身上,眼神充满了震惊。

    李道正不知何时走出了屋门,一脸苍白的看着三人发呆,见李素仍呆呆的站立不动,心中气极,抬脚朝李素屁股狠狠一踹。

    “瓜怂,你做了甚?你做了甚?咋连圣旨都招来咧?嗯……老子今抽死你。”

    李素被踹得一踉跄,却欲哭无泪,这话说的,怎么好像自己招来了贼似的?

    我何德何能招来圣旨啊?最近干得最出格的事情无非是被王家兄弟强行裹挟偷看杨寡/妇洗澡,画面差点亮瞎了他的眼睛,就算李世民管得宽下旨严惩,该被严惩的也是杨寡/妇好不好?真是岂有此理。

    降魔法器来不及祭出,宣旨的三人却一齐变了脸色,异口同声喝道:“大胆!”

    中间一人气得直哆嗦,面色由白转青:“圣旨是皇恩浩荡,什么叫‘招来’?”

    李道正吓了一跳,楞楞的不知如何反应,还是李素见机得快,赶紧朝三人跪下,道:“太平村庄户李素接旨。”

    李素这一跪,院子内外所有的乡亲全跪下了,垂着头一动不敢动。

    三人阴柔之气颇重,显然是宫里的宦官,见状不由悻悻哼了一声,面无表情地开始宣念圣旨。

    圣旨不算太正式,其实只能算是李世民的口谕,皇上他老人家顺嘴这么一提,不得不承认,李素这种庄户小民,还没有动用书面形式给他下圣旨的资格。

    “太平村庄户李素为君上分忧,解万民倒悬,创接种牛痘妙法克治瘟灾,举国承惠,功德无加,过而不罚,功而不赏,诸事弗为,御封李素太医署从九品医正,赏万金,赐良田二十亩,钦哉。”

    没有骈四俪六的华丽辞藻,也没有所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之类的开头,大唐皇帝的脸皮相对而言还是很薄的,“奉天承运”这么不要脸的话大抵还是不太好意思说出口,毕竟老李家也是贵族出身,很有廉耻的,唐宋之后那位朱姓皇帝就不管那么多了,人家文化不高,泥腿子出身,怎么夸张怎么来,一个穷叫花子兼和尚兼邪教组织小头目,居然稀里糊涂打下江山当了皇帝,这还不够“奉天承运”?

    唐朝的圣旨格式开头没有太多制式讲究,更没有那句后世传遍大街小巷脍炙人口的“奉天承运”,圣旨开头一般就是“制曰”或“剌曰”,很正式的比如册立太子,封后妃,封臣子爵位等等,便直接用“诏曰”,像封李素这样的格式,开头连个“制曰”都没有,张嘴便直奔主题,除了说明李世民是个很直爽的人以外,也说明李素……没那面子?

    一个从九品的官位居然圣旨亲封,其实也算很有面子了。

    圣旨念完,宦官又冷哼了一声,然后静静的瞧着李素。

    按程序,这时候李素该磕头谢恩了,然而李素却傻傻的睁着眼,无辜的与三位宦官对视,大家陷入尴尬的沉默。

    李道正也跪在李素身旁,闻言急忙推了推李素:“瓜怂,圣旨里说个啥咧?你听懂了没?一句一句给我说说……”

    李素摇头,圣旨最后那句封官赏金赐田他听懂了,但前面那些话没怎么懂,总之……应该是夸他的意思,而且夸得很用力。

    李道正也是个不识字的粗鄙汉子,父子俩都一样,只听懂了封官赐金赐田,其他的一句都没懂,满怀期待自己那个越来越厉害的儿子给他解释一下内容,结果儿子也一脸狗看星星的模样。

    李道正心中顿时冒出一股无名邪火,老李家百年难得一遇的有面子时刻,朝廷的上差看着,全村父老乡亲也在看着,你个怂货居然给老子摇头?老子的面子往哪里搁?

    嘴唇蠕动,李道正默念……咒语?果然,毫无预兆的,那根紫黑色的降魔法器被祭了出来,李家院子上空霎时电闪雷鸣,乌云压顶……

    庄户汉子没那么多讲究,既然圣旨是给李素封官赐田,自然是好消息,李道正放下了心事,也不管什么场合,恼羞成怒的李道正挥舞着藤条,当着宣旨宦官和乡亲们的面,开始追杀儿子。

    “怂货,给老子受死!”

    “爹,人多,别闹!”

    刷!

    情势突变,老爹追杀,儿子逃命,一时间李家院子鸡飞狗跳一塌糊涂,乡亲们懵然无措,三位宦官气急败坏,仓惶四避,几百人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庄户汉子追杀新鲜出炉的朝廷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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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闷闷不乐的坐在田埂边,李素心情很沉重。

    快开春了,久冻的土地需要翻一翻,田埂上不时有乡亲们扛着农具来往,大家看见李素后的表情很统一,笑容里带着敬畏,不管年长年幼,胡乱给他行个礼,然后见鬼似的跑掉,跑得飞快,生怕李素追上来咬他们一口似的,几位年迈的爷爷辈以前最喜欢有事没事朝李素屁股上抽一记的,现在见了面也离着一丈远,行礼很恭敬,更别提抽他了。

    虽然这么说很犯贱,但李素真的很不习惯,没人抽,皮痒痒……

    官啊,从九品的官,品阶再小,那也是官。

    圣旨下了以后,乡亲们便自觉地对李家敬畏起来,官和民泾渭分明,绝不允许逾越,昨日王桩和王直只是笑呵呵的拍了拍李素的肩膀,回家后立马被他爹吊起来抽个半死,抽得那个凄惨样子,连李素都为他们叫冤。

    一切都不对了,李素忽然觉得很不快乐,因为这个官,无形中与乡亲们的距离拉开老远,这不是李素想要的生活,若真追求荣华富贵,刚来的时候李素会利用前世的知识发明这个创造那个,用尽一切办法出风头,封官封爵真的不难。

    当了官,意味着一只脚已跨进了朝堂,进了朝堂就免不了争斗,李素要的是悠闲懒惰,要的是不思进取,因为他对这个时代的人和事还是太陌生了,从来不敢小看古代人,那些圣君名臣名将能够彪炳史册,他们的智慧和心机,岂是李素能抗衡的?

    因为陌生,所以敬畏,李素是凡人,而且是个胆子并不算太大的凡人。

    跨进朝堂后,自己还能过现在这种晒着太阳哼着小曲儿偷看寡/妇洗澡的快乐日子么?

    不能吧?

    …………

    “老神仙要走咧?”

    脸上堆出依依不舍的表情,李素心中却欢快的唱起了歌儿。

    孙思邈自顾垂头整理着行装,旁边还站着一位和颜善目的中年男子,穿着一身粗布麻衫,看起来和寻常庄户汉子没什么区别。

    孙思邈头也不抬,指了指那位汉子,道:“这是刘神威,我的大弟子,太医署的太医令,嗯,你的上官,小娃娃过去见个礼。”

    李素急忙上前行礼:“拜见刘大人。”

    “原来是新晋李医正,这里不是医署,我也未穿官服,不必行官礼,罢了罢了。”

    刘神威名字很威风,人很和善,最重要的是不烦人,不像某孙姓老神仙那样喜欢问东问西,他很快博得了李素的好感。

    很亲热的勾过李素的肩膀,刘神威力气很大,李素就这样跌跌撞撞被刘神威勾带着往屋外走。

    或许久受老神仙熏陶,刘神威没有任何官架子,对李素更是亲切无比,仿佛相交多年的老友一般,走出屋外,刘神威便和李素寒暄起来,态度那是相当的亲切。

    “何谓‘细胞’?何谓‘细菌’?把人肚子剖开还能活么?你为何这样看着我?你倒是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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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六章 李素辞官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太医令是太医署的最高上官,太医署里总共配了两位太医令,刘神威是其中之一。

    很难想象一位正五品官员竟然没有任何官架子,而且这么罗嗦……

    孙思邈已收拾好了行装,刘神威恭敬地帮他拎着小包袱,师徒二人看着李素微笑。

    指着刘神威,孙思邈笑道:“我这徒弟不像当官的,对吧?”

    李素呵呵干笑。

    “从武德到贞观,圣上三次宣召贫道入朝为官,执掌太医署,贫道闲云野鹤之人,立志普济众生,怎甘困于华殿宫宇?奈何圣上相邀多次,贫道碍于……碍于情面,只好让贫道的大弟子代师出任太医令,我这大弟子医术泛泛,胜在医德和人品不错,多年跟随贫道民间乡野问疾诊病,出任太医令倒也勉强。”

    李素懂了。

    李世民三次邀请老神仙出来当官,老神仙只想在民间治病救人多积功德,当了官必然影响他飞升仙界,于是拒绝,然而邀请三次之后,老神仙又有了新的担心,怕拒绝太多次而伤了李世民那颗敏感脆弱的玻璃心,万一人家被拒绝得心碎之后,恶向胆边伸,在他飞升仙界之前索性横下心弄死他,于是不得已把大徒弟推出来,正是“背黑锅你来,垫背你去”,反正不要影响我飞升……

    看着刘神威那张笑得毫无心机且憨厚的脸,李素也明白了为何老神仙选中他去当官,俗话说“世上骗子太多,傻子明显不够用”,而老神仙,显然运气很不错……

    几句话里推断出历史真相,李素觉得自己果然是个人才,而且是个很英俊的人才,一想到“英俊”二字,李素又做了一个很英明的决定——有了钱之后第一件事,买一面铜镜。

    昨日宦官宣完旨意之后,很痛快的把皇帝的赏赐一并给了。

    “万金”“良田二十亩”。

    地主胡家很痛快,当着全村老少的面撕毁了李道正与胡家以前签的佃户契约,泾阳县衙派了一位小吏,在太平村西边丈量了二十亩荒地给了李道正,并办好了土地文书契凭,从此李家不大不小也算是个小地主了。

    多少土地李素并不在乎,不过赏赐的“万金”,却令李素期待了很久,他有很多购物计划,包括买铜镜,以及……再多买一面铜镜。

    直到两名宦官抬着一个大托盘,把所谓的“万金”送来时,李素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这时他才知道,“万金”并不是一万两黄金,连一万克黄金都不是,万金根本就不是金,而是铜钱,一文钱算一金,万金就是一万文钱,大唐缺银,只能以铜钱为主要货币,一千文是一贯钱,李世民赐的“万金”,其真相就是——十贯钱。

    这简直是历史上最该死的标题党……

    …………

    孙思邈和刘神威准备离开太平村时,行程忽然被耽搁了。

    “不想当官?为啥?”孙思邈眉头微皱。

    “小子德不高,望不重,接种牛痘之功实在微末,圣上之赐太过厚重,小子领受不起……”

    孙思邈白眉微挑:“哦?看不出小娃娃竟是高风亮节之人,可敬可佩……如此说来,圣上赐的万金和良田你也不愿领受?”

    李素眼皮一跳,急忙道:“万金和良田这个可以有,真的可以有,至于当官……”

    孙思邈和刘神威看着李素发呆,半晌,孙思邈气笑了,抬脚朝李素踹去,李素一闪,没踹中。

    “混帐东西,天家赏赐若是不愿领受,全数推辞便是,哪有像你这般拿两样退一样,挑挑拣拣有零有整,你当是西市买莲菜么?”

    李素心疼得脸颊一抽,不想当官就必须把所有赏赐都还回去?唐朝人做事有必要这么干脆么?

    “非是小子不识抬举,天子圣明,厚赐小子,小子从昨日到现在心绪一直很激动,遥感吾皇恩德,小子实在无以为报,唯有以身报国,为圣上呕心沥血……”

    觉得言语仍不能充分表达心中感激,李素举目四顾,胡乱找了个方向,就当是长安城太极宫所在,深深一个长揖下去,算是表达了对吾皇万岁无比感怀的心情……

    孙思邈脸都黑了,捋着白须脸色难看地道:“小娃娃……莫闹!长安城在那边!”

    “抱歉抱歉,小子方向感不太好……”李素急忙转了个方向,继续长揖。

    “老神仙,您看啊,接种牛痘克治天花,这一切全托天子圣明,老神仙劳苦功高,小子不敢贪天之功,却也不敢妄自菲薄,虽无大功,微末劳苦之功总还是有几分的,官呢,小子就不当了,至于圣上所赐万金和良田……”李素看了看孙思邈的脸色,然后露出一脸很勉强的表情:“万金和良田……小子就不推辞了吧?全都推辞了,圣上会很没面子的,老神仙您说呢?”

    孙思邈淡淡问道:“小娃娃嘴里没一句实在话,老实说,为何不想当官?你怕什么?”

    “小子少不更事,而且身子孱弱,担不起事,若进了太医署当官,怕是会牵累各位大人,辜负了圣上一片美意……”

    李素说着,摆出一个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望向孙思邈的目光很谴责,就像看着一只摧残国家幼苗的老禽/兽。

    “我……还只是个孩子啊!”

    孙思邈脸色铁青:“…………”

    刘神威的脸色也很复杂,目光不停的在恩师和李素二人身上游移,偶尔仰头望天,翻着白眼。

    李素将目光投向刘神威,试探地问道:“刘大人,辞不受官……不算罪吧?”

    刘神威叹了口气:“当然不算罪,天子自登基以来广兴仁政,泽被四海,岂有不愿当官便加罪之理?恩师辞拒三次,圣上仍对恩师礼遇有加,只不过……”

    刘神威望定李素,道:“我与你虽是初识,但知你少年老成,进退有度,绝非寻常庄户农家少年可比,陛下既赐尔官禄,为何坚辞不受?我想听听实话。”

    李素叹气,道:“小子对医事一窍不通,接种牛痘之法亦是偶然发现,如何接种,小子已原原本本授予太医署的各位医官,别的病理病症,真的都不懂了,一个对医事一窍不通的人若入太医署为官,上官和属僚如何看我?朝堂怎容得下我这等尸位素餐之辈?与其如此,不如识趣坚辞,也好成全陛下善识人才之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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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章 流言蜚语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李素的话确实是实话,是他的心里话。因为李素实在很心虚。

    前世对中医一窍不通,充其量知道几个土方偏方,接种牛痘也是非常侥幸才回忆起来的,除此别无长处。

    连李素都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人……简直是个废物啊。

    太医署不仅仅要给君臣瞧病,而且还是个教徒弟的地方,相当于皇家医科大学,李素这种只会种牛痘的家伙进去教书,恐怕连一天都撑不过就会被医科学生们的目光鄙视至死。

    再说,太医署也是官场,官场就免不了利益纠葛和争斗,李素这个十五岁的孩子进去当官,还不得被那些虎视眈眈的官员们撕成碎片啊?

    孙思邈和刘神威盯着李素,眼睛一眨不眨,良久,二人交换了一下眼神。

    “是实话,虽然古有甘罗十二岁拜相的佳话,然则木秀于林,终是弊大于利,小小年纪不为名利所诱,深知驱祸避凶之道,仅此一言,便知你很不简单了。”

    李素当然知道自己很不简单,他的复杂之处若说出来,恐怕老神仙会吓尿,就算飞升到了仙界,第一件事也是找仙医治疗他的前列腺……

    刘神威叹了口气,道:“不想当官便暂时不当吧,你确实太年少了,这个年纪当官,委实古今罕见,罢了,你把朝廷授你的官印官服交还给我,我回长安后进宫代你向陛下辞官便是。”

    李素大喜,急忙躬身行礼:“多谢刘大人体谅,小子不懂事,让大人为难了。”

    孙思邈很嫌弃的挥了挥手:“滚吧滚吧,小娃娃记得,以后若又‘偶然’发现了治病救人的妙法,不妨来长安城的长乐坊找贫道,可不敢藏私。”

    “是是是,小子铭记于心,老神仙和刘大人一路保重。”

    孙思邈和刘神威站在大路中间,看着李素喜滋滋的往回走,二人眼中泛起欣悦之色。

    “此子……不错,来日必为我大唐英杰。”刘神威感慨道。

    孙思邈捋了捋须,笑得不怀善意:“小娃娃不想当官,可他老爹却想得紧,一声不吭把官辞了,他老爹一定会抽死他,呵呵,他高兴得太早了。”

    李素朝前走了十几步,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顿住脚步,然后转身又走了回来。

    孙思邈二人疑惑地瞧着他。

    李素神情颇为忸怩,吭哧半天才讷讷道:“刘大人,小子把官辞了,这官儿……应该很值钱吧?”

    “值钱?”刘神威脸色有点难看了。

    “您看啊,官呢,小子不当了,所以陛下赏赐的心意呢,未免就打了点折扣,圣心怎能打折扣呢?对不对?”

    刘神威隐约明白眼前这混帐想说什么了,目光顿时有些不善:“你意欲如何?”

    李素目光灼热,语气兴奋地送上自己的建议:“可以把官位折算成钱再赐给小子啊,十贯八贯的……”

    孙思邈和刘神威仿佛忽然间患上了颜面神经失调症,二人脸颊不停的抽抽……

    二人对视一眼,孙思邈扭头低声道:“此刻,他爹未在跟前。”

    “师尊的意思是?”

    “抽他!”

    蒲扇般的大巴掌高高扬起,李素只好转身就跑。

    明知会被拒绝,但他,还是很失落……

    …………

    …………

    老神仙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留下了一句预言。

    预言果然被说中。

    李素回到家,吭吭哧哧把辞官的事告诉了老爹,李道正发了整整一柱香时间的呆,然后二话不说祭出了降魔法器,仰天哈哈狂笑,疯了似的满村追杀这个不肖子。

    这次李道正是真的生气了,抽李素时很用力,绝不像平常那样恐吓似的抽几下,重重抽了几下后扔了藤条,独自坐在门槛上发呆,神情很萧瑟。

    李素很愧疚,辞官的决定没有对不起自己,但辜负了老爹。

    他知道老爹只是寻常的庄户汉子,这辈子没指望当官,但和所有当爹的人一样,他把无限的希望寄予到了下一代,他希望儿子过得好,过得衣食不愁,过得出人头地。

    不管怎么说,终究还是辜负了老爹。

    李素慢吞吞走到李道正面前,蹲下,父子二人对视。

    “爹,孩儿一定会出人头地的。”

    李道正深深叹了口气,仿佛泄出了心头久抑的郁卒,道:“算咧,没那个命呀,以后好好过日子,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目光转向村西头,李道正的眼中渐渐泛起了希望:“我们有了二十亩田,还有十贯钱,只要年景不算太坏,至少饿不着咧。”

    李素笑了:“日子,总有奔头的。”

    ********************************************************

    生活终于回到了正轨,李素自己划定的正轨。

    李素辞官的消息飞快传遍了太平村,乡亲们的态度也恢复如前,见面笑几声,骂几句,抽几下,仍如往常般亲昵,态度真诚多了,不再是那副见了坟头拜鬼的样子。

    态度和善了,但是李素感觉乡亲们看着他的目光怪异了许多,经常还能听到一些欠抽的闲聊碎嘴。

    “娃他爹,你咋教孩子的?好好官儿被他辞了,作孽哟!李家祖宗都气得坟头里跳脚咧……”

    “唉……”李道正冗长而深沉的长叹。

    “就是,李家当家的啊,不是叔说你,以后少抽孩子,李素小时候还是很灵醒的,被你抽多了,现在变得瓷嘛二楞的,辞官的时候你咋不拦着咧?”

    “他一声不吭辞了才跟我说,我能咋办?”

    “抽他呀!抽他!”

    李素:“…………”

    忽然好想把官位要回来,然后让这帮人排成长队,自己顺着队伍一路大嘴巴子扇过去,那感觉,美滴很,美滴很。

    王家兄弟最近打架的次数明显比以往高出许多。

    尘土飞扬的战场,横七竖八躺满了壮烈倒地的少年,王桩王直伤痕累累站在战场中间,捂着痛处互相搀扶,指着哀哀**的少年们,一脸惋惜加悲愤。

    “李素傻是傻了点,但再傻也是我的好兄弟,辞官又如何?谁一辈子没个脑子抽风的时候?抽个风咋地?凭什么骂他?谁再敢胡咧咧,老子揍死他。”
正文 第十八章 胡家巨变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春风化开冻土,泾河蜿蜒而下,河畔垂柳新发了嫩芽儿,像刚睡醒的婴儿,伸展着娇憨的懒腰。

    微风细细的,吹拂过脸庞,有种昏昏欲睡的恬静。

    李素和王家兄弟坐在河畔边,李素注视着河水发呆,王家兄弟却急得在他身后来回绕步。

    王家兄弟不能不急,因为李素现在这个样子很危险,虽然李素觉得自己无论何时何地何种状态,模样都是完美的,哪怕发呆也透着一股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出尘气质,但王家兄弟显然不这么认为。

    小心地朝前跨一步,王桩一副老虎头上拍苍蝇的害怕表情,颤抖着拍了拍李素的肩:“兄弟……兄弟,你没事吧?”

    发呆时被人打断是很破坏情绪的,李素不悦地扭过头,斜眼瞥着他:“咋咧?”

    王桩小心翼翼地道:“春天风大,伤身子咧,你病没好,是不是……回家躺躺?”

    李素目光有些不善:“谁说我病了?”

    “没病谁会辞官啊?兄弟,听我的,别闹,回家躺几天就好了,你心思重,偶尔抽个风……唉,抽风就抽风吧,当官有啥意思,咱不当官了。”

    太气人了,这说的是人话吗?

    李素腾地站起身,一脚踹得王桩一趔趄。

    王桩呵呵傻笑两声,也不还手。

    自从李素接种牛痘救了王家上下后,王家兄弟对李素越来越服帖,虽然仍如以前般笑笑闹闹,但兄弟俩看着李素的眼神多了几分敬畏和……崇拜?

    懒得跟他们计较,李素在河畔坐下,呆呆的看着河水,脸上露出了笑容。

    “你们别多心,我没病,辞官是因为我当不了这官,原因很复杂,以二位的智商……算了,我积点口德吧,来,坐下陪我发发呆。”

    “发呆有啥意思?”王桩很不屑地否决了李素的提议,接着语气兴奋地换了另一个提议:“官上昨日来人咧,给杨寡/妇说了一门亲,听说是北边周庄的,三年前死了婆姨,带了俩娃,家里虽穷了点,模样虽丑了点,人却是条精壮汉子,杨寡/妇答应咧,三天后出嫁过去……咱们最后再看一次她洗澡吧?看一眼少一眼咧……”

    说着王家兄弟脸上同时露出惋惜和黯然的表情。

    李素:“…………”

    很无语啊,一件如此猥琐的事情,竟被兄弟俩生生搞出“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的伤感诗意出来,而且诗意的对象还是一位重达两百斤的……女壮士?

    “我与二位兄台无仇无怨,二位就不要再伤害我的眼睛了,坐下好好发一阵呆比什么都好,再过十年二十年你们就知道,发呆是人生中最幸福最珍贵的享受。”

    王家兄弟显然不能理解李素的感受,二人安静不下来,见李素不想搭理他们,兄弟俩也不介意,坐在李素身边没话找话。

    “对了,今早村里出大事咧……”

    看,多么富有悬念,引人注意的开场白,但李素眼睛都没眨,跟一尊蜡像似的一动不动,继续发呆。

    开场白没达到效果,老二王直心疼哥哥没话找话的尴尬,急忙解围,如同相声里的捧哏似的搭腔:“哦?啥大事?”

    有人搭腔,王桩顿时来劲了,神采渐渐飞扬起来。

    “咱们的主家,胡家遭难咧。”

    “咋的咧?”

    王桩压低声音,一副消息灵通人士的神秘样子:“听说胡家把名下的商铺和土地全都变卖咧,长安城里的几个商铺不知道卖了多少钱,但是咱们庄子的土地,你们猜猜卖了多少?”

    “胡家在太平村有三百多亩地,少说该卖个几千贯吧?”

    王桩摇头,伸出一个巴掌:“五十贯!”

    王直倒吸一口凉气,两眼瞪圆,连李素都情不自禁扭头。

    “这……这哪里是买卖,胡家这是被抢了啊,这年头天下太平,也没听说长安附近闹匪啊。”王直这下是真吃惊了,也不顾自己扮演的角色要讲究四门功课,说学逗唱。

    王桩重重点头:“是真的,今早就听到胡家院子里女人小孩哭闹,门口也停了许多马车,多半要搬走咧,我们太平村很快要换主家了。”

    李素叹了口气,终于彻底放弃发呆的想法,因为这个话题……太诱人了。

    “胡家得罪人了?”李素忍不住发问。

    “应该是得罪人了,不然三百亩地五十贯给打发,跟明抢有啥区别?”

    说着王桩摇摇头,道:“终究是商贾,家里没底气,长安城里权贵太多,走路上随便不小心撞个人都有可能是王爷,犯驾可是大罪咧。”

    王直叹道:“主家其实这些年待我们庄户不错,有几年遭了灾,胡家挨家挨户给我们送粮食呢,可惜了……”

    …………

    第二天,胡家带着一门老小,装了十几车家当,哭哭啼啼的离开了太平村,刚离开不久,事情的真相也在太平村悄然传开。

    事情很简单,并不复杂。

    胡家确实得罪了人,得罪的人来头不小,百年来最富盛名的世家门阀,至今长盛不衰的七宗五姓之一,荥阳郑氏。

    长安城是大唐都城,也是现今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七宗五姓在长安城内皆有产业和商铺,有商铺自然便存在竞争,商场上的残酷厮杀与战场一般无二。

    胡家这些年买卖做得大,长安城里开了三家绸缎铺。

    大唐的丝绸工艺很高,有名的丝绸产地各不相同,如剑南,河北的绫罗,江南的纱,彭越二州的缎,宋,毫二州的绢,常州的绸,润州的绫,益州的锦等等,种类琳琅满目,工艺巧夺天工。

    胡家绸缎铺各种丝绸都卖,而且价格公道,在城里创下不小的名声,然而荥阳郑氏也在城里开了几家绸缎铺,不幸的是,郑家铺子里也卖各种丝绸。

    丝绸当然不仅仅是零卖,主要利润来自大宗采买,长安城里的异国胡商数不胜数,千里迢迢来到大唐,冲的就是大唐精美的丝绸,一宗买卖谈下来,绸缎铺往往数百上千贯的纯利。

    同行不仅是冤家,而且还是仇家,胡郑两家既是同行,自然难免在商场上厮杀一番,郑家是百年门阀,论底蕴不知比胡家强了多少倍,于是无论商场还是官府,胡家忽然间迎来了各种打击,胡家当家的气急败坏之时出了一记昏招,铺子里所有丝绸降价,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以此争抢市场。

    这一招确实干得有点不讲究了,这是砸所有同行的饭碗,贞观年间政通人和,官府和百姓的关系之和谐,远迈古今,可谓清平盛世,在这个凡事都讲道理的年代,哪怕如郑家这等门阀世家,也不敢对竞争对手动用极端手段,谁知胡家出了这一记昏招,立马给郑家送上了下黑手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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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
正文 第十九章 黄雀在后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胡家商铺很轻松被郑家打掉了,过程不大清楚,大抵都是一些约定俗成的套路,联合商户打压,掐住进货渠道,动用官府封铺等等,这些手段自然不会公诸于众,大家看到只是结果。

    胡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城里的商铺全部低价折卖给郑家,连太平村的三百亩土地也保不住,五十贯的可笑价格算是勉强遮掩了一下郑家的豪夺行径,胡家老小以失败者的姿态匆匆离开长安,离开关中。

    事情分不清对错,胡家有错,郑家的手段更是残酷,如果说胡家降价这一招干得不讲究,郑家强取豪夺胡家家产更不讲究。

    很奇妙的年代,权贵和官府对平民百姓的态度古今未有,多年战乱下来,民间人口越来越稀少,权贵和官府大抵也感到百姓的重要,于是态度渐渐变得和善,这些年很少听说权贵欺压平民的传闻,一个个彬彬有礼,貌似君子,两个原本应该对立的阶级,千百年来从未像如今这般和谐过。

    然而这种彬彬有礼仅止对平民,权贵与权贵之间,地主与地主之间,争斗起来仍是血淋淋的无比残酷,失败者连翻身的机会都不再有,灰溜溜的卷铺盖离开。

    庄户们都有人情味,胡家离开那天,庄户们自发相送,凭心而论,胡家对庄户确实不错,这是很普遍的现象,如今的地主可不是那种颐指气使不可一世,动辄跟黄世仁似的逼佃户卖儿卖女的恶劣形象,事实上胡家在太平村还是颇得人心的,乡亲们将胡家送到村口,不少人暗暗垂泪,胡家上下也不矫情,红着眼圈给大伙儿行了礼,算是给这些年的主雇情分划上了句号。

    李素也在相送的人群中,他对胡家的印象很不错,也许是受前世太多影视剧的荼毒,难得碰到如此仗义爽快的地主,颠覆了李素以往对地主的认知,现在胡家落了难,李素真心有些替胡家难过。

    看着胡家的马车在如绵针般的春雨里迤逦而行,李素默然静立,心绪凌乱如麻。

    他发觉自己当初辞官的决定果真是英明无比,利益越大的地方,纷争越多,争斗的过程和结果也越残酷,自己羽翼未丰之前没有往前迈出那一步,委实是明智的。

    决定了,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劈柴,喂老爹,周游村庄。关心粮食和蔬菜,面朝黄土,春暖花开。

    …………

    胡家走了,新的主家还未入住,庄户们议论纷纷,人心不安。

    本以为尘埃落定的事情,忽然又出现了神转折。

    胡郑两家之争在长安城小范围的传播开来,郑家做事很低调,把胡家这个竞争对手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郑家也从未摆出胜利者的姿态,更没有到处宣传,仿佛只是轻轻拂去了肩头一粒不起眼的尘埃似的,接收了胡家的店铺后只换了个招牌,然后本本分分做买卖。

    然而终究是底蕴深厚的百年门阀,一举一动都被无数人关注着,胡家被郑家逼出关中一事,很快被有心人拿出来做文章,传来传去,仅两天时间,此事传到了李世民的耳中。

    事情的影响很恶劣,朝官和百姓当然站在弱者一方,民间骂声四起,大伙儿要骂不会骂郑家,骂的是朝廷,是皇帝,这就好像大孩子欺负小孩子,小孩子被揍哭了,旁观的人帮忙找公道,自然不会找大孩子,而是找大孩子他爹。

    很不幸,李世民就是那个不争气的爹……

    天子天子嘛,辈分当然比较大,理论上全天下的人都是他的子民,包括郑家。

    郑家来不及上表自辩,李世民便怒了。

    天下是他李家历经百战打下来的,多年战乱令民间伤了元气,贞观年正是实行修生养息政策之时,两代君臣近二十年努力,好不容易把大唐营造得民风朴实,政通人和,天下百姓对李唐社稷正是万众归心之时,结果这该死的世家门阀竟不给天家长脸,李世民丝毫未经犹豫便决定了站队的方向。

    不敢动世家门阀,对李世民来说,七宗五姓已不仅仅是大老虎,但该有的态度必须摆出来。

    胡家离开长安的第五天,太极宫里传出一道圣旨。

    皇九女恰二八生辰,李世民极宠之,赐珍珠丝帛无数,更正式封为“东阳公主”,实食邑百户,而食邑封地……正是太平村,原胡家的三百亩土地,全部被划为东阳公主的封地。

    朝廷还是很讲道理的,以国家名义收购土地,土地原主人花了多少钱买的,朝廷双倍补偿。

    太常寺派了两位小吏到太平村,将赐给东阳公主的土地实际丈量之后便回了城,然后与郑家交涉。

    交涉之后便有了一个颇具喜感的结果。

    郑家花五十贯买来的三百亩地,放在手里还没捂热乎,转眼便被皇家买走,而且是双倍,一百贯钱抬入郑家华宅,土地文书被皇家收回,郑家花费不少力气强取豪夺来的土地,又被一个块头更大更壮的家伙抢走了。

    一百贯……郑家阖府上下一天的伙食费都不止这个数。

    郑家家主好累,忽然不想住京城了,想回家,想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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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旨内容传到长安坊间,百姓商户们楞了许久,接着哄然大笑。

    李世民打脸的手法很娴熟,力道很足,一道圣旨不但讨好了自家闺女,而且打压了门阀气焰,更平息了朝堂和民间的议论,尽得天下民心,可谓一举多得。

    无数鄙夷和嘲笑声中,郑家非常识时务的从家里拎出一个脸上刻着“替罪羊”仨字的商铺管事,西市里当着无数商户百姓的面,活活打断了管事的双腿,然后送进了衙门,派快马给走在半路上的胡家补偿两千贯钱,并赔礼道歉。

    事件尘埃落定,如绵丝的春雨里,工部征调千名工匠民夫,将太平村曾经的胡家华宅拆去,原地搭建一座更豪华的公主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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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章 地主新贵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公主府建造得很快,千名工匠民夫日夜不休,数日之间,一座恢弘大气的公主府已略见轮廓,太平村的乡亲们怀着好奇,试着凑近瞧一眼,发现工地上监工的官员和兵卫很和气,不仅没有驱赶大家,工部官员反而一脸亲切的主动与乡亲们搭话,闲聊。

    闲聊还是很有作用的,村中宿老赵爷爷与官员聊了很久,然后赵老头一脸春风得意的回来告诉大家,公主府工地缺人手,村中青壮若想赚点存粮,可去工地做工,一天三文钱,或换两斤黍米。

    庄户们欢呼雀跃,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奔向工地。

    公主府建造的速度越来越快,仅半个月便已见雏形。府邸比原来的胡家扩充了近六亩,里面亭台水榭假山正殿皆俱,正殿比原来的胡家正堂拔高了一丈多,两侧加了角檐,殿顶正中多了一个火球,以及皇家专用的吻兽鸱尾。

    一个月后,公主府竣工。

    在一个余晖满地的傍晚,一队百余人的金吾卫将士打着仪牌,举着五翅高屏,后面二十多名宦官宫女跟随,一百多人簇拥着一乘金色软辇,静静的进了太平村,入住公主府。

    …………

    “公主是个啥样子嘛?”

    王桩挂在一株粗壮的银杏树上,眯着眼使劲眺望远处贵气逼人的公主府。

    “没看见,进了村一直没露过面,村里人都没见着……”王直的神情也很向往,少年人情窦初开的期待一览无遗:“应该比杨寡/妇漂亮吧……”

    说着用双手比划了一个很夸张的手势:“屁股少说该有两个磨盘那么大,好生养咧。”

    李素很不想搭理他们,大家的代沟少说也有一千多年,但现在实在忍不住了。

    “王老二,说话小心点,这种话我们几个说说无所谓,千万别传到村里,不然会被官府问罪,背地里少提公主。”

    王桩比王直大两岁,也到了懂事的年纪,闻言楞了一下,接着嗖地从树上窜下来,照着王直的后脑勺扇了一记重的。

    “嘴货,啥大逆不道的话也敢往外蹦,想死莫拖累爹娘,再听你胡咧咧,废了你的舌头。”

    李素没再理二人,垂头用小锥子在一根扁扁长长的木头上钻孔。至于兄弟二人议论的话题,比如公主长什么样子,公主府修得多气派,门口那队金吾卫军士多威风等等,这些话题李素一句也不想搭腔。

    太遥远了,远得不像活在同一个世界,关于公主的话题,根本没有掺和的必要。

    “李素,你在做啥咧?”王家兄弟好奇地凑过来。

    李素头也不抬:“牙刷。”

    “牙刷做甚的?”

    李素叹了口气:“牙刷,当然是刷牙的,难道用来洗马桶吗?”

    受够了这个年代的柳条枝,每天在嘴里捅几下,洗完后一嘴的碎木屑,半天吐不干净,李素的洁癖克制再克制,终于忍不了了。

    这几天细心搜集了一些猪棕毛,把它修建整齐,然后木头上钻孔,把棕毛塞进小孔里,用鱼胶固定住,一个简易版的牙刷大功告成。

    “怎样?既美观又精致吧?”

    李素举着刚刚做好的杰作,一脸得意地朝王家兄弟炫耀。阳光下,那只凝聚了心血的牙刷像法器般散发出万道金光,宝相十分庄严。

    牙刷有了,牙膏却是个问题,关于它的成分……

    算了,用盐吧,李素想过的只是悠闲而懒惰的日子,绝不会用太复杂的问题来为难自己,比如牙膏成分什么的。

    “这是个啥嘛?”王桩接过李素手里的牙刷,好奇地端详许久:“刷牙用的?塞进嘴里?”

    说完王桩做了一个令李素想杀他一万遍的动作,他把那只刚做好的牙刷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然后……来回抽动。

    从嘴里抽出来,王桩很不屑地将牙刷递还给李素:“不咋地,还给你。”

    降龙十八掌咋练的来着?不管了。

    李素发了疯似的在王桩身上打完了一整套降龙十八掌,然后将牙刷狠狠扔到王桩身上。

    “送你了,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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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春了,正是农忙季节,李道正和李素更忙。

    朝廷赏了李家二十亩地,只靠父子二人是很难料理的,春播之时,李道正和李素累死累活三天三夜,人都快趴下了,父子俩喘着粗气吐着舌头谈了一下午人生和理想,终于得出一个很伤钱的结论,——雇人。

    没办法的事,春播必须争分夺秒,二十亩地首尾相连看不到头,李道正的体力还好说,李素的体力,只能说比废物稍微高一点点。

    藏得严严实实的十贯钱翻出来,李道正嘴唇直哆嗦,咬着牙一文一文数,每数一文脸上的肌肉便情不自禁地颤一下,数出三百文捧在手里,李素敏感地发现李道正眼里泛出了泪光,仿佛捐献自己的身体器官似的,把钱摆在桌上。

    痴痴的看着桌上那一堆即将花出去的铜钱,李道正幽幽叹气,一脸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忧伤。

    “活不成咧,太伤钱咧……”李道正说着说着,眼泪真流下来了,一边伤心一边用往下拨拉,几十文钱被拨拉走了:“再跟他们说说,少一点……”

    李素也快哭了,心情格外沉重,当初朝廷赏下这十贯钱时他便美滋滋地做好了购物清单,第一件事是买一面大铜镜,每天照一个时辰镜子,美美地欣赏自己的绝世容颜,现在看老爹这副小气样子,买铜镜这个美好的愿望像阳光下的泡沫般破碎了……

    三百文钱,请了村里十位庄户帮忙春播,耽误下来的农活几天便干完了。李素觉得价格很公道,李道正显然不这么认为,钱花出去后便每天阴沉着脸,一副每天都过清明节的模样。

    从贫苦庄户一跃成为小地主,不得不说,李道正的心态还未摆正。

    如果没有那件神出鬼没的降魔法器的话,李素倒是很想跟老爹再谈一次人生和理想,告诉他何谓财富,何谓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利往……

    不过那根不讲道理的藤条成了父子二人沟通的代沟,李素决定不发一语,每天欣赏一下老爹纠结肉疼的表情,其实也挺赏心悦目的。

    …………

    东阳公主成了太平村最大的地主,圣旨里说“实食邑百户”,便意味着村里有一百户人家成了公主庄子里的庄户,这一百户人家每年劳作之后,将原本要交给官府的粮税转交给公主。

    新上任的地主婆很客气,一点没有摆皇家架子,花了三天时间将公主府的内部事务打理清楚后,东阳公主亲自出门,依照礼节拜访了村里几位德高望重的宿老,因为礼制的原因,公主没给宿老们行礼,亲自登门拜访已是对庄户们天大的抬举。

    宿老们感动得涕泪横流,指天画地发誓一定将庄户们料理妥当,谁敢调皮捣蛋扎刺儿,必取他项上人头,将首级做成酒器送予公主案前,考虑到公主是女儿家,酒器上面可以格外给公主雕几朵牡丹……

    不知道公主当时什么心情,听说离开时俏脸蛋有点发白,脸上堆起的笑容跟哭似的。

    很快,主家的新规矩**。

    说是新规矩,其实一切都是萧规曹随,基本没什么变动,只是多了一条新政,也是唯一的亮点。

    东阳公主决定在太平村东头建一座学堂,兴办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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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上学读书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公主办村学的目的其实很简单。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句话用在东阳公主身上很合适。

    太平村的庄户不富裕,地位也不高,但是再穷的地头蛇,也是地头蛇,公主这条小金龙如果想以后在太平村能过上真正的太平舒坦日子,适当给地头蛇一点好处是必须的。

    不能直接给粮食,关中人虽然穷,但特别有骨气,送粮食庄户们会背后骂娘,因为这种行为在关中汉子眼里等同于施舍,是奇耻大辱,以往遇到灾年,庄户们哪怕家里快饿死了也不跟地主开口,还得地主自己把粮食送上门来,庄户们一副不屑的样子接了,说好,算借的,敢说是赈济立马翻脸。

    想要笼络庄户,送粮食是下策,容易得罪人,但办村学就不同了,这属于慈善事业,请几个不得志的读书人,请木匠做几十把桌椅,一个学校就成型了,投资小,收效大,不仅能迅速笼络民心,为老李家收获一大片点赞声,而且说不定将来也会给朝廷输送一两个栋梁之材……

    又是一举数得。

    东阳公主年方十六,若说办村学的主意是她想出来的,打死李素都不信,多半是出宫之前李世民给她出的主意,一件小小的事情,里面透露出太多的政治气息。

    …………

    公主办村学的消息刚传开,李道正一大早就把李素从床榻上拎了起来,脸上散发出极度喜悦的神采,一扫前几日花了三百文巨款的颓势,粗犷的面孔黑得发红,鼻梁左边的一颗黑痣都像极了一只唱着欢快歌儿的苍蝇。

    “咋咧?咋咧?家里失火了?”李素被老爹这模样吓到了,睡意朦胧的他顿时清醒,看了看老爹高兴的表情,李素立马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假设,转而换上另一个更有可能的假设:“你仇人家失火了?”

    “放屁!”今天的李道正很宽容,竟没抽他,反而亲昵般轻轻拍了一下李素的头。

    “收拾收拾,找件顺眼的衣裳换上,跟我去村学。”

    “村学?读书?”李素呆楞半天,定定盯着李道正的脸,想证明老爹其实是在开玩笑。

    半晌,李素仰天哈哈干笑:“别闹,孩儿再睡一会儿,午饭时叫我……”

    一个意犹未尽的呵欠打到一半,李素只觉得屁股上狠狠挨了一脚,接着身子腾空而起,一只粗壮的胳膊夹着他往外走,而李素,像一只被狗熊掰下的棒子,夹在老爹的腋下颠簸摇曳……

    好希望快点长大啊,长大以后就不会再出现这么没面子的姿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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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老爹夹在腋下一路往村学走去,路上乡亲们纷纷侧目,人人脸上露出尊敬又想笑的表情,很纠结。

    自从治好天花后,李素在村里赢得不小的声望,村里长辈比以前更和善了,同辈或小辈更是敬仰无比,或许是得了家中长辈的叮咛,遇到李素时总会先给他行礼,然后让道请李素先行。

    今天的情形有点没面子,李素被老爹横夹在腋下,路上几个同辈的伙伴过来,原本打算给他行礼的,结果看到救了全村老小性命的恩人被老爹的胳膊夹得面红耳赤,伙伴们也楞住了,犹豫着是行礼还是装作没看见时,李家父子已绝尘而去。

    “幻觉,你们看到的都是幻觉!快忘记!”飞扬的尘土里,李素犹不忘对小伙伴们催眠,声音渐行渐远。

    …………

    村东头曾经是一片盐碱地,大约百来亩,什么作物都种不出来,后来泾阳县衙专门从蓝田请来了一位高人,据说祖上十八代都是种田的,种出了经验心得,高人看过以后给出了一个建议,洗土。

    盐碱地洗土是个非常浩大的工程,要在土地表面灌水,将土壤里的盐碱成分溶进水里,再将水排走,或使其直接深入到土地深层。土地去掉盐碱成分后才能种植作物。

    一遍又一遍,洗了好几年,终于勉强把这块地洗好了,农作物能成活,但收成很低,只能算是一块鸡肋般的下等田。

    盐碱地边原本有一座房子,修得很别致,曾经是村里劳力给那位洗土专家建造的,这年头盖房子其实耗费不大,如今树林还没被私人承包,石头也是随地可见,几十上百人一吆喝,伐木采石一拼凑,三下五除二就把房子盖起来了。

    这座房子就是太平村的村学所在。

    李道正把李素带到村学前,二话不说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李素踉跄着一头栽进去。

    太粗鲁了,李素觉得真正该读书的应该是老爹,至少村学里的先生会告诉他什么叫斯文儒雅,什么叫舐犊情深。

    表情做乖顺状,李素心中暗暗决定,等老爹走后就逃课,前世的他好歹也是个大学生,有必要读这种迂腐之极的破书吗?

    “李素。”李道正忽然叫住他。

    李素回头,发现老爹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认真和希冀。

    “好好读书,读书才有出路,才能过好日子,爹这辈子注定没出息了,你不一样,你将来……”

    李道正嘴笨,说了两句便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涨红了脸,忽然朝李素晃了晃拳头,露出恶狠狠的表情:“反正……好好读书!不读抽死你。”

    威胁过后,李道正扭头便走,李素眼尖发现,转身的一瞬间,父亲竟红了眼眶。

    李素静静地站在村学门口,看着李道正背对着他,仰天长长呼出一口气,不知是在为未来有希望的日子而鼓劲,还是默然叹息自己一生的庸碌和贫苦。

    呼出这口气后,李道正略见佝偻的腰渐渐挺直了,像寒风里的劲松,像一根撑起蓝天的天柱。走出几步,迎面遇到同村的乡亲,二人互相打着招呼,李道正拉着乡亲,回头指着李素,看似随意实则自豪的笑:“看,我家娃上村学读书咧,以后跟读书人做学问。”

    得到乡亲的羡慕和赞美后,李道正笑得从未有过的畅快。

    没来由的,李素忽然觉得自己的眼眶发酸,使劲揉一揉,还是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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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村学冷清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村学并没有李素想象中那么热闹喧嚣,事实上村学很冷清,大出李素意料,大抵也出乎了东阳公主的意料。

    这个年代的人是渴望知识学问的,大唐立国还不到二十年,现在正是百废待兴时期,战争带给人世的创伤不仅仅是人口减少,也包括文明和书籍的毁坏,知识传承的断代,如今的大唐在李世民和一干治世名臣的努力下,正渐渐露出锋芒,然而知识,却不能靠王霸之气便能补全。

    百姓渴望知识,但李素进了村学,却只看见寥寥数人,被庄户们送来村学读书的孩子不到十个。

    很奇怪的现象,李素也想不通。

    一间略显破旧的木屋子,里面规则摆放五十多张桌椅,站在门前的教书先生是个中年男子,自我介绍之后才知他姓郭,名驽,“驽”字的意思是劣马,走不快的马,关中话叫“不灵醒”。

    郭先生三十来岁年纪,有点肥胖,人到中年头发却已秃了大半,剩下的一点点头发很努力的梳起往上挽成一个软耷耷的髻,看起来就跟幕府时期的倭寇……不,日本武士似的。

    郭驽是个很和气的人,站在门口迎接孩子们时脸上的笑容没断过,时而还抓住两个跑来跑去不肯安分的孩子,跟他们聊天寒暄,问问家里的情况。

    直到很久以后,发现庄户们送来村学的孩子只有寥寥不到十人,郭驽的笑容渐渐变得有点勉强了。

    李素都暗暗为郭先生着急,招生情况不理想啊……

    过了一会儿,门口光线一暗,一尊铁塔般的身影结结实实堵住门,李素抬头一看,差点笑出声。

    王桩一脸霉相,脸上带着几许瘀伤,耷拉着脑袋不情不愿地走进来。

    看见李素在座,王桩没有神采的眼眸终于亮了一下,三两步跑到李素跟前,大手一划拉,坐在李素身旁的倒霉孩子倒飞出去。

    “你也来咧?哈哈,终于不无聊了。”王桩高兴极了。

    李素朝他脸上看了看,笑道:“怎地这副模样?被谁揍了?”

    王桩瞬间变色,怒哼一声,道:“除了我爹,村里谁敢揍我?”

    “为何揍你?”

    “爹说了,咱家三个孩子,今年年景不错,应该有个好收成,三个孩子里面可以选一个去村学读书,家里供得起。你也知道,我哪里是读书的料啊,家里老四还小,于是我使劲推让给老二,老二更不是读书的料,使劲推给我,我们推来推去,后来……打起来了。”

    故事很有趣味性,百无聊赖的李素终于提起了兴趣:“后来呢?”

    “后来我爹出手了,把我和老二各揍了一顿,老二发了狠劲,横趴在我家的井口上,说是敢叫他读书他就跳井,我爹只好让我来了……”王桩的语气充满了落寞和懊悔,恨恨地咬牙:“狗/日的,当时我也准备抢占井口的,被他抢了先,好个杂/碎!”

    李素很想好心的跟他解释一下何谓基因遗传,毕竟骂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兄弟“狗/日的”“杂/碎”这种词汇,对他本人也很不利,而且不孝,被他老爹听到真有可能把他扔井里,反正王家孩子多,淘汰一个不灵醒的,对王家种族优化的百年大计来说是好事。

    然而一想到这家伙曾经糟蹋了自己辛苦制成的牙刷,李素决定不提醒他了,让他爹把他扔井里更符合李素以直报怨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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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不到十人,郭先生也没办法,他和李素现在都明白为何学生这么少的原因了。

    庄户人家太穷,供养一个读书人出来太不容易了,村里十岁出头的孩子就得帮着家里干农活,一旦家里娃子读了书,以后干农活的机会就不多了,再说供养读书人不容易,认字的时候不妨用木棍在沙子上练,将来书读多了,读深了,笔墨纸砚,各种书籍都要花钱买,如今的纸和墨可不便宜,不是寻常庄户家负担得起的,简单的说,送孩子读书等于家里多养了一只吃饭不干活的米虫,这只米虫还很伤钱。

    所以今日送来村学的孩子基本都是家中兄弟比较多的,当然,李素是例外,他是因为摊上一个刚有了钱便任性的老爹。

    …………

    郭先生是个很负责的人,面相和和气气的,但教书时却一丝不苟,学生再少他也教得很认真。

    第一课是认字,这也是李素觉得有必要学一学的课,——是的,李素要认字,因为这年代写的都是繁体字,而李素只会写简体,想要融进贞观年的生活,渐渐熟悉这个陌生的世界,认字是必不可少的。

    教课的内容很枯燥,没有汉语拼音,也没有教娱一体的儿歌什么的,郭先生的第一课是南北朝时梁朝散骑侍郎,给事中周兴嗣编纂的《千字文》,就是那篇著名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读起来朗朗上口,但里面的意思却非常生僻难解。

    李素耐起性子跟着读了十来句,然后开始昏昏欲睡……

    前世不是个好学生,这一世居然也不是好学生,好心塞,好想振作起来,证明自己不是扶不上墙的学渣,可是……真的好想睡啊……

    王桩的表现更不堪,他甚至打起了呼噜,被郭先生用戒尺狠狠棒喝之后,才终于清醒过来。

    李素离他很近,王桩欠起屁股悄悄挪过来,道:“李素,等会下了学,帮我揍人去。”

    “没空。”李素的回答很冷艳。

    “是兄弟吗?你看看,看看,人家把我脸上给揍的,一边青一边肿……”

    李素奇道:“你脸上的伤不是你爹揍的吗?”

    王桩回忆半天,道:“我刚才没跟你说吗?早上跟老二打了一次,后来被我爹揍了一次,再后来,同村的吴栓又揍了我一次,今挨了三顿揍,三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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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相信有心的兄台们都看到了,鉴于作者本人的尺寸原因,咱们的书名由《贞观闲人》改成了《贞观大闲人》,嗯,编辑说要改的,我跟编辑说,这样改是不是太不谦虚了?编辑回答我说,我们要尊重事实!

    ——编辑说得对!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白色圣光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说起挨了三顿揍,王桩的表情有点复杂,以他不太发达的脑部构造来说,也不知道此时应该做悲愤状仰天叹口长气,还是炫耀状鼓起自己的二头肌,显示自己……很扛揍?

    李素很无语,王桩的态度不对,至少不是正常的挨揍后的态度。

    懒得问王桩为何跟同村的吴栓打架,在李素眼里看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几乎每天都有。

    关中人勇猛好斗,能动手尽量不吵吵,走路上一个眼神不对都有可能引起一场血战。

    “李素,下了学帮我揍人,”王桩露出狠厉之色:“这次我要捏爆他的蛋,以后改口叫他吴姐姐……”

    “不去。”李素拒绝得很干脆。

    “为啥?”

    “因为我现在已经是读书人了,读书人只动口不动手,顶多只能在你们打架的时候帮你骂他,羞辱他,打击他的士气。”

    王桩气道:“这破村学咱们只坐了一个时辰,怎么就成读书人了?”

    李素气定神闲道:“双脚跨进学堂就算是读书人,更何况我还坐了一个时辰这么给面子,当然是读书人中的读书人……”

    …………

    教书先生很认真,任何事情一旦认真起来,就变得很……枯燥?

    郭先生一板一眼念诵着《千字文》,抑扬顿挫的语调是李素从未听过的,每念一句便给大家解释意思,然后接着念下一句,跟前世的老师教学没什么区别。

    首先要念,然后是背诵,最后才是认字,李素忍不住打起了呵欠,一个接一个。

    “先生念得那么起劲,到底说个啥嘛……”王桩不满地咕哝着。

    李素摇摇头,笑道:“说深了,现在的孩子启蒙用《千字文》确实太深了,不是说《千字文》不好,而是相对一个字都不识的孩子来说,这篇文章达不到启蒙的效果。”

    王桩楞了半晌,表情有点急了:“今咋了么,为啥你和先生说的话我都听不懂?你到底说个啥?”

    李素道:“我的意思是,启蒙孩子可以用别的文章代替,比如《三字经》,或者《百家姓》什么的……”

    王桩狗脸看星星的表情,蠢萌蠢萌的。

    “啥是《三字经》?啥是《百家姓》?”

    李素脱口而出:“三字经就是‘人之初,性本善’……”

    说了两句,李素忽然闭嘴,他突然发现自己差点闯了祸,《三字经》后面的内容可有点大逆不道,比如“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二十传,三百载,梁灭之,国乃改……”

    这几句话,李世民估计不大爱听,传出去有颠覆国朝的嫌疑,李世民很有可能会咬着牙亲手把他剐成一千片,一边剐一边念“瓜怂,额叫你胡社八道,叫你胡社八道……”。

    “咳咳,咱们说说百家姓的事,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李素说着忽然又闭了嘴,他突然发现,百家姓里排名第一的姓氏不是“李”……

    想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活到老懒到死,就必须有一颗不给李家王朝添乱的本分心,安全第一啊。

    王桩仍直勾勾的盯着他,盯得李素有点尴尬,李素只好笑笑,道:“其实启蒙孩子还有很多法子,比如念一些通俗易懂的诗,比如‘床前明月光,地上鞋……’,啊,不对,‘疑是地上霜’,还比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等,根本不用解释,孩子就懂了,《千字文》终究还是太复杂了些。”

    王桩睁大了眼睛,眼中冒出了幽幽绿光,仿佛不认识似的盯着李素,神情渐渐变得惶急:“李素,你跟我说实话,这学堂是不是有什么仙术?不然像你这种大字不识一个的人为啥坐进来才一个时辰,就学会作诗了咧?作诗啊!大学问人才能做的,这学堂肯定有仙法,难怪这年头的读书人看起来都跟仙人似的……”

    李素露出惊讶的样子:“啊?你不知道吗?”

    “知道啥?”

    “学堂是孔圣人的地盘啊,孔圣人升仙之后,给全天下的学堂施了法术,凡我孔门儒家学子,进了学堂就有一道白色的圣光笼罩,然后就学会作诗了,这样的诗我随口就能作……难道你刚才进门时没感觉到白色的圣光?”

    王桩怔怔不动,神情浮上几许绝望,然后慢慢的,慢慢的垂下头,捂住自己的脸,呜咽道:“我早说了,早说了我不是读书的料,非要我来,要我来就来吧,我爹非要耽误时间揍我一顿,害我迟到,那啥白色的圣光不等我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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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桩是好兄弟,憨厚,本分,偶尔有点暴力,李素不介意偶尔给他添点堵,不然日子多无聊。

    只不过……连白色圣光这种鬼话都信,李素又暗暗为好兄弟的智商捉急,当初天花都没弄死他,若因为智商原因稀里糊涂被人卖掉,那该多冤啊。

    下学了,村里的孩子们欢呼着奔出了学堂,一副劳改释放的模样迫不及待离开了学堂满地撒欢,一扫课堂上的颓势。

    李素和王桩走在最后,王桩神情很颓丧,看来还沉浸在没被圣光笼罩的哀怨中。

    李素决定多欣赏一下这副如丧考妣的表情,明天再告诉他真相。

    回到家,老爹李道正已做好了饭,见李素回来,李道正高兴地迎上前:“我娃读书回来咧,学堂里先生今教了啥?都学会了没?”

    李素看着这张笑出褶子的灿烂笑脸,心中默叹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展颜笑道:“先生教的《千字文》,孩儿都会背了咧。”

    李道正愈发高兴,连连道:“会了就好,会了就好,我娃一定有出息的。”

    说完李道正转身回屋,粗糙黝黑的大手捧出厚厚一叠纸,纸上静静卧着一支毛笔,一块砚台,一条墨。

    李素呆住了。

    李道正小心地将它递到李素怀里,又用袖子擦了擦纸面,好像觉得自己刚才把它弄脏了似的,然后笑道:“白天托人进长安城,买了这些物事,这东西贵滴很,花了五百文咧,听说读书人都要用这东西,再贵也要买,拿去用,省着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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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不过估计有点晚,回父母家吃饭耽误时间了,等不及的话明天再看吧。。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财路与诗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一个花三百文雇人种地都要心疼许多天的庄汉,给儿子买五百文的文房用具却连眼都不眨。

    父母心,千百年从未变过。

    李素捧着纸墨,觉得沉甸甸的,纸墨不重,父亲的期望捧在手中,却令他双手微微发颤。

    李道正满脸含笑,重重拍拍李素的肩:“好好读书,读好书做官咧,陛下给你封太医署的官不行,辞了就辞了,我娃将来不做治病的大夫,要做上马治军下马管民的大官咧。”

    李素沉默着点点头,心绪有点乱。

    父子俩一人一大碗面,蹲在门槛外稀里哗啦吃完,李道正把碗一搁便出门了,二十亩地已种下了麦种,今年春雨多,应该有个好年景,李道正患得患失,每天都在田边盯着,生怕出了一丝纰漏。

    李素坐在房里,徐徐展开手中的纸。

    纸是很普通的麻纸,稍微揉搓一下便破碎了,托东汉那位名叫蔡伦的太监的福,造出的纸给天下的读书人带来福音,然而纸的质量还是太差,跟后世洁白如雪的白纸差远了。

    李素拈起麻纸的一角,小心地揉了一下,果然碎了。

    坐在房里发呆,李素的眼睛却越来越亮。

    这是条财路啊,后世的造纸怎么造来着?好像在现有的造纸工艺里面掺了某种水果的汁,以及添加麻纤维用来增强柔韧度,麻纤维和桑皮似乎还要事先用荧粉漂白,这样造出的纸雪白干净,韧度强,不易碎……

    还有,这个年代的印刷术似乎也笨得出奇,印一页书就得请师傅专门刻个版,印完后就没用了,也没人试过省时省力的活字印刷……

    都是财路,得记下来,将来偷偷摸摸开个小黑作坊,一声不吭造纸印书,闷声发大财,关键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谁要也不给。

    现在还不是发财的时机,李素对这个世界还是太陌生了,到现在还没把脚步跨出过太平村,造纸和活字印刷太惊世骇俗,出这么大的风头,不一定惹出什么祸端。

    等到将来数钱数到手抽筋,老爹应该不会再为几百文钱心疼了。

    为未来做好了打算后,李素起身往屋外走,也去自家地里看看,不能让老爹一人忙活。

    走了两步,眼角余光不经意瞧见桌上那一叠纸,李素又停下,目光若有所思。

    老爹辛苦给自己买纸买笔,不管怎么说,也该在上面写点东西,老爹回来发现纸上写了字,尽管他不认识,想必也会高兴吧,毕竟这代表着儿子已是读书人了。

    李素将毛笔开了锋,砚台里滴了点水,新买的墨条在砚台上缓缓磨了一阵,然后用心思索着繁体字的写法,良久,终于落笔。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最后一笔收锋,大功告成。

    很好,很励志,充满了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意味,然而李素脸色却有些阴沉。

    这笔臭字实在太难看了,可谓惨不忍睹。

    拈起准备将它撕掉,转念一想,不管好字臭字,放在这里让老爹开心一下亦未尝不可,反正写得再差他也不认识。

    决定了,就放在这里吧,自己不看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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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驽走在乡间的小道上,负着手眯着眼,看着渐渐西沉的夕阳,嘴角勾起一抹轻笑。

    日子,就像这夕阳一样,越来越有奔头。

    郭驽本是长安人,幼时家境颇丰,父母给他请了先生,十年寒窗苦读,终于颇有文才,然而花无百日红,成年后父母撒手人寰,偌大的家业留给他,郭驽只是书生,不善经营也不善持家,家境于是慢慢衰落,最后落得卖房卖地,与妻儿居于亲友家中,寄人篱下的日子过了三年,其间也考过科举,投过行卷,然则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今年开春后,闻知东阳公主欲在封地内兴办村学,郭驽当时便动了心,他和妻儿再也不愿过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于是写了几篇自认生平最得意的策论和几首律诗,投到公主府上。

    这是郭驽此生最大胆也是最明智的决定,投书三日后,公主府派来了一位宦官,转达了东阳公主的意思,请郭先生入村学教书,月俸黍米两斗,钱四十文。

    读书虽然当不成官,但现在的境况已是老天的厚赐了。

    郭驽很惜福,他知道目前的生活相比当初衣食无着的日子,是多么的不易。

    慢慢踱步走到泾河边,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郭驽忽生诗意,想吟出一首得意的诗来,既能表达自己的心情,又能为自己的文才添上一笔浓重的履历。

    张嘴酝酿半天,郭驽却发现自己一个字都吟不出来,喜悦渐渐变成了萧然,呆呆地站在河边,无限惆怅地叹了口气。

    朝廷没将他录取为士是正确的,英明的,自己的才干,也只配当一个教书先生了。

    河边并不太清静,不远处总有窸窸窣窣的人声,郭驽皱了皱眉,慢慢凑上前去,打算与说话人聊一聊,他想融入这个陌生的环境。

    ………………

    “读书,谁说我不会读书?今就学了好多学问,学堂里的郭先生教的,爹问我时我懒得答他罢了。”王桩的表情有些羞怒。

    回家后老爹问他学到了什么,王桩吭吭哧哧半天说不出,于是挨了今天的第四顿揍,吃过饭兄弟俩跑到河边玩耍,老二又拿话挤兑他,令王桩现在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你学了个啥?你说出一句我就服你。”王老二显然不怎么给兄长面子,斜眼瞥着王桩的模样分外欠抽。

    “我……我,我学诗咧!学到好几句,什么床前明月光,疑是……疑是地上那啥,对,地上霜!还有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王桩被老二一激,记忆如有神助,磕磕绊绊把李素上午念的两句诗回忆起来了,但郭先生教的《千字文》……不好意思,一个字都没记住。

    “咦?这谁的诗?我没教啊……”郭驽奇怪地睁大了眼睛,将王桩刚才念的诗句在嘴里默默咀嚼一番,郭驽越品越觉得惊奇。

    再也顾不得什么先生的风度,郭驽三两步从河滩边的矮丛林里窜出来,一把揪住王桩的胳膊,瞪着他:“小娃子,刚才的诗谁教你的?说实话!”
正文 第二十五章 郭驽献诗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抓住王桩胳膊的手很用力,连王桩都有些吃惊,这个看起来文弱不堪的教书先生,怎会有如此大的力气?

    “快说,谁教你的诗?”郭驽狠狠瞪着他。

    王桩吓到了,看郭驽的模样,似乎有兴师问罪的架势,他也不知道李素作的诗哪里犯了忌讳,本着好兄弟讲义气的原则,王桩把胸一挺,道:“我自己作的!”

    郭驽怒了,一巴掌抽过去,这年头老师抽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怕只教了他一天也是老师,抽学生连理由都不用找,家长瞧见了甚至还会鼓掌喝彩,抽我家儿子呢,先生太给面子了,再来一个……

    “你放屁!别说作诗了,你认字么?”

    不能怪郭驽心存偏见,实在是王桩这样子委实没有半点诗人的气质,穿着麻布短衫,襟口微微敞开,一脸横肉丛生,双臂肌肉高隆虬结,再发育几年多半还会长出一巴掌宽护心毛,这模样若说他是个飞檐走壁的游侠儿郭驽倒相信,若说他是个诗人,这个……真不信。

    “真是我作的。”王桩咬死不松口。

    郭驽气笑了,随手折了根柳枝,在河滩的沙地上写了一个大大的“丑”字。

    “这字念啥?你念得出我就信。”

    “这个……”王桩瞠目结舌,手指不停比划着,比划半晌,脸孔越涨越红,终于重重一跺脚,悲愤道:“太欺负人了!”

    郭驽冷笑:“赶紧说实话,这诗到底谁教你的,不说我去你家跟你爹娘聊聊。”

    老师家访,这种威胁手段一千年都没变过。

    王桩咬紧牙关,打定主意不出卖李素。

    一旁的王老二却很直爽,呵呵一笑道:“先生莫为难我哥,我们兄弟只跟李素走得最近,李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这诗多半是他教我哥的……”

    王桩大怒,一巴掌抽过去:“狗杂/碎,平时三棒子打不出一屁,一张嘴就出卖兄弟,老子抽死你!”

    王直被抽哭了,喊道:“啥出卖兄弟?出啥事了?一首诗咋地咧?”

    见俩兄弟的反应,郭驽明白了,若有所思地念叨:“李素?”

    一人踹了一脚,郭驽成功阻止了俩兄弟自相残杀,喋血河滩,嘴里仍默念着王桩刚才的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哎?不对啊,这两句诗意思完全不一样,平仄和韵脚也不对呀,怎么回事?”

    王桩睁大了眼睛,茫然道:“啊?问我啊?”

    郭驽叹气,跟文盲聊诗,与对牛弹琴的意境是一样一样的。

    于是郭驽转身便走,道:“我去找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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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村不大,总共也就一百多户人家,郭驽找李素几乎不费劲,路上随便找人一问,乡亲一脸敬仰地指明了路,担心郭驽仍找不到,索性丢了农活,热心的把他带到李家。

    李家没人,父子俩都去田里干活了,柴扉和家门都没关,村里民风朴实,早已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了,郭驽没有任何阻碍便进了李家门。

    喊了几声,屋里没人应,郭驽很有礼貌,耐心坐在门槛外等着。

    环视四周,见李家屋瓦简陋,家徒四壁,郭驽心中愈发疑惑。

    这年头认字读书的人不多,但凡有点学问的,家境应该都不错,否则也供养不起读书人,然而李家却如此穷困潦倒,这样的家境,那个叫李素的孩子如何学会作诗的?

    太多困惑萦绕在郭驽心中,越想便越坐不住,心中那点耐心渐渐消磨殆尽。

    门槛外转悠两圈,郭驽实在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索性抛却了礼数,径自走进了屋子。

    屋子果然跟自己想象中一样破败简陋,屋内昏暗无光,一张矮脚桌几摆放在屋子正中间,桌上静静摆放着纸和笔。

    郭驽惊疑地“咦”了一声,如此穷困的人家,竟然买得起纸和笔,委实出乎郭驽的意料。

    赶紧凑上前,郭驽上前仔细看了看,发现纸上写着字。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嘶——”郭驽瞪圆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方才心中的疑惑瞬间全消。

    果真会作诗!而且作得如此绝妙,足堪流芳百世!

    一瞬间,郭驽心中泛起百般滋味,似嫉似羡似疼惜。

    郭驽今年三十二岁,读了十多年的书,然而毕竟天赋有限,才不到一斗,学不到一车,这些年作诗倒也作了无数首,却始终没有一首拿得出手,半生蹉跎,一无所长,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是就在这小小的太平村里,无意中竟然发现一位作诗的大才,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这位大才仅十多岁的年纪。

    十多岁便能作出如此精妙绝伦的绝句,相比他郭驽这些年的庸庸碌碌,此时郭驽的心情,岂止复杂二字了得?

    仿佛受了巨大打击似的,郭驽失魂落魄的盯着纸面上的诗句,不知过了多久,郭驽索然一叹,身形略见踉跄地离开了李家,至于他来时的目的,此刻也浑然不顾了。

    回到家,郭驽长吁短叹,尽情抒发书生感慨,最后将李素那首《金缕衣》写下来,送进了东阳公主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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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道正和李素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父子二人搁下农具,李道正点亮了油灯,昏黄摇曳的灯光里,李道正发现桌上的麻纸隐见字迹,李道正不认字,但也大喜过望。

    “字是你写的?”

    李素点点头。

    李道正小心拈起纸,眯着眼仔细端详,尽管一个字都不认识,但是……好厉害啊!

    “才进了一天学堂竟认得这么多字,好好!我娃将来一定能当大官。”李道正念念不忘当官的事。

    李素终于忍不住了:“爹,如果孩儿不想当官,咋办?”

    “抽死你。”李道正的回答言简意赅,杀意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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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晚只一更,周末,要去球馆打球,锻炼身体。。。
正文 第二十六章 童叟无欺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李道正的心思很单纯。

    读书就是为了当官,当官能够光宗耀祖,能够让日子过得更好,没有为国为民之类假大空的崇高期望。

    其实以前的李道正连这种小期望都不敢有,他只希望儿子能平平安安活到老,能够传承一脉香火便足够,可是自从李素治好了天花,连皇帝陛下都亲自下旨赐官赏田之后,李道正的心中忽然点燃了希望的火光,或许,儿子并非池中之物,或许,他可以有一个更敞亮的前程。

    可是,李素并不想当官,至少目前不想。

    一切只因“畏惧”二字。

    他并不觉得一个穿越者的身份在这个世界能有多优越,或许知道历史走向,或许发明点东西能让世人惊讶,然而,比起耍心眼,斗心机,他哪点是别人的对手?十五岁的年纪,贸贸然名动天下,等待他的仅仅只是荣耀?

    相比封官晋爵,改善这个家庭的处境才最实际,最重要。

    这些道理,跟老爹是讲不通的,不管如何委婉,换来的都有可能是一顿痛揍。

    *****************************************************

    东阳公主府。

    李素的诗终于还是出现在公主的寝殿内。

    郭驽的表现很夸张,公主府这种地方,不是一个穷教书的想进就能进的,郭驽索性跪在公主府门口,高高举起那首《金缕衣》,说了一句“小人为国荐才”,然后便一直跪在尘土里,小半个时辰后,府门打开,一名宦官走了出来,什么话都没说,接过郭驽手上的诗,转身便走。

    很快,这首诗出现在东阳公主的香闺里。

    东阳公主今年刚满十六,按礼制,早该封公主之名,赐公主封地,然而东阳的出身却有点差,她母亲只是宫里一位下嫔,若说得宠,自然比不上襄城,长乐,高阳,晋阳等公主,宫里一应用度,分到她的只是那些皇子公主们挑剩下的。

    东阳公主也从未试过抗争,宫里勾心斗角的十几年终于熬了过来,李世民良心发现,给她赐了公主名号和封地,从此太平村这块地方成了她的世外桃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尽管赐她的公主名号和封地很大意义上是为了打荥阳郑氏的脸,政治味道居多,她也只是一颗被摆布的棋子罢了。

    但是,棋子又何妨?终归已走出了那座阴冷的太极宫,从此默守着封地,或者将来有一天,她这颗棋子再次有了被利用的价值,被她的父皇摆上棋盘,将她尚给某个需要拉拢的臣子为妻。

    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此刻坐在寝殿内,东阳公主手上轻拈着那首《金缕衣》,神情有些怔忪,一双秋水般的妙目顾盼生辉,却多了几分苦苦压抑的郁郁之气。

    做为一个女子,东阳公主是美丽无暇的,她有着修长苗条的身材,美丽如画的娇容,黛眉如柳,红唇如焰,眉心中间贴着一个绿色的三叶眉心妆,至于如今贞观年间女子流行的贴花钿,点面靥,描斜红等等妆容,东阳公主却都没做,仅只一张雪白无暇的素面,不施胭脂的俏容里,透着几分淡淡的郁气。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花开堪折直须折,唉……”

    东阳公主默默念了几遍诗,轻轻叹了口气。

    无可否认,这其实是一首少年励志的诗,所谓“花开堪折”的意思,也与男女之情无关,只谓少年莫负韶华,有所作为而已,可东阳公主却读出了情意的味道。

    “好一句‘花开堪折’,写这首诗的,果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么?”东阳公主喃喃自语。

    东阳公主的身后,站着一位贴身宫女,名叫绿柳,十二三岁左右,闻言笑道:“公主,听前面的宦官说,这是村学郭先生亲自推荐的人才,为了这首诗,郭先生在府外跪了半个时辰呢。”

    东阳公主叹道:“是首好诗,说它流芳千古亦是情理之中,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庄户人家写出来的,那位少年叫什么?”

    “听说叫李素,以前是庄户,除了作诗,这少年还做过一件大事呢……”

    “什么大事?”

    “上月泾阳县发了瘟灾,就是这个李素,用了一个什么法子,把天花抑制住了,公主您的胳膊当时不也被太医划了个口子,种了牛痘吗?听说这牛痘呀,就是李素所创,当时长安城里流言四起,说陛下当年……如何如何,惹了天罚,幸好有了这牛痘,才将流言压了下去,后来陛下赐了李素二十亩地,十贯钱,天花过后,陛下下旨,将长安城里背地嚼舌头的家伙砍了十几个……”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白,道:“别说了,杀人的事说起来有甚意思?”

    绿柳吐了吐舌头,笑着退到后面。

    看着手中的《金缕衣》,东阳公主叹道:“诗是好诗,暂且收下吧。”

    没说举荐之类的话,李素终究太渺小了。

    绿柳退出了寝殿,偌大的殿宇内,东阳公主有些失神,喃喃念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确是好诗啊。”

    说完,俏脸露出黯然的神情。

    世上任何人都能不负年华,唯独天家公主,不能。

    ********************************************************

    郭驽终于在河滩边找到了李素。

    找到李素时,他正在地上画格子,格子很小,正好是一页书的大小,格子里密密麻麻排满了各种字。

    “你是李素?”郭驽凑近问道。

    李素扭过头,见是学堂的郭先生,急忙起身行礼。

    “学生见过先生。”

    郭驽不说话,不住地打量着李素,直勾勾的眼神看得李素心头发毛。

    前世总有老师猥/亵学生的新闻,现在在唐朝,这家伙的口味不会这么重吧?不然为何如此色眯眯的看着他?

    英俊惹的祸,只能自己扛。

    李素左右环视,目光锁定了河滩边的一块大石头,暗暗决定,若郭驽对他动手动脚,他就用石头爆了这个衣冠**的狗头……

    “‘花开堪折直须折’一诗,是你所作?”郭驽直奔主题。

    “是……”李素刚承认,立马觉得不对劲,这诗似乎没出过自家屋子啊:“先生如何知道的?”

    郭驽没回答,反而继续问第二个问题:“床前明月光一诗,前后并不贯连,似乎不是同一首诗,是也不是?”

    神通广大的老师,教了一天课什么都知道,李素暗暗敬佩,同时决定回家后再狠狠踹王桩几脚,多半是这家伙泄露出去的。

    “床前明月光和谁知盘中餐本来是两首诗……”李素老实承认。

    郭驽眼睛一亮:“可否有幸一睹全诗之貌?”

    这态度已不是老师的居高临下了,反而用的是平辈的语气,看来在郭驽的心里,已将李素视为达者为尊的高人了。

    李素想了想,道:“先说那首悯农诗吧,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好诗!”郭驽脱口赞道,双眼愈发亮晶晶了:“果然是悯农诗,字句不见‘怜悯’二字,却深得慈悲心怀,此诗只有庄户出身的人方能作出。”

    李素眼睛盯着地上画的格子,淡淡道:“还有一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格子画得有点大了,若是用铅块雕刻成版,里面掺点锡,常用字多雕几个,油墨也是个问题,活字印刷的工程量太大了,不知要花多少钱,家里的钱都在老爹手里掌握着,要他拿出来投资恐怕他会一头撞墙而死,把朝廷赏的那几贯钱当成遗产送给李素……

    缺钱,是个大问题啊。

    郭驽眼睛仍然闪闪发亮,细细品了一番后,赞道:“也是一首通俗易懂的好诗,足可在学堂里给孩子们启蒙……只是‘低头思故乡’一句,你不是从小在太平村长大吗?何来的‘思故乡’?”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诗是这么写的,总要有个东西用来‘思’吧……”李素心不在焉地挥挥手,抬头看着无语的郭驽,李素眼睛眨了几下,一个主意冒上心头。

    站起身来,李素的态度明显比刚才热情了许多:“先生觉得这两首诗如何?”

    “好诗,和你那首‘花开堪折’一样,足可流芳百世。”郭驽不吝赞美之辞。

    “如此好诗,先生心动了吗?共鸣了吗?”

    “嗯嗯嗯!”郭驽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李素话锋一转,却提出另一个问题:“先生被公主府请来教授学子,想必月俸不低吧?”

    “还……行吧。”郭驽满头雾水道。

    李素压低了声音,凑到郭驽耳边,道:“这些可以流传千古的诗句,学生这里还有不少,每首都能流芳百世,保证童叟无欺……”

    郭驽愈发糊涂,吃吃道:“童叟无欺?”

    “对,童叟无欺,每首先生只须花半贯钱,诗就卖给你,诗可署先生之名,学生对天发毒誓绝对保密,不满意可退货……”

    郭驽终于听懂了,眼睛徒然睁圆,一脸惊诧地盯着李素,显然,李素此时的无耻嘴脸令他很陌生。

    “你……你你,你这个……这个……”郭驽脸孔迅速涨红,眼中如火山爆发般喷涌出怒火。

    李素见郭驽怒容满面,急忙改口:“三百文一首也不是不能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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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 初入长安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李素此刻表情很殷切,看来很有诚意的样子,急待做好这笔交易。

    可郭驽的反应却大不一样。

    真正的读书人毕竟是有廉耻心的,李素的交易令他的廉耻心瞬间高涨,一双白净的大手时而化掌,时而握拳,似乎在犹豫用怎样的方式揍这个无耻之徒。

    李素看懂了郭驽的表情,暗暗叹了口气。

    显然,这位潜在消费者并没有购买的*,不仅没*,而且还想把他这个无私为大唐读书人提供精神粮食的商人揍一顿。

    读书人太要脸了不是好事,在商言商嘛,一首足可流芳千古的好诗花三百文钱买下来,贵吗?不贵啊!丢人吗?不丢人啊!

    “买卖不成仁义在,先生莫动手,学生告辞,告辞。”李素一边行礼一边后退。

    “回来!”郭驽忽然叫住了他,李素只好站着。

    “既然还有本事写出千古绝句,那就快快写来,拿这种事去赚银钱,莫糟践了好诗,更莫糟践了自己。”

    李素心中升起了希望:“先生买吗?”

    郭驽瞪眼:“信不信我抽死你?还有佳句不妨说来。”

    李素顿时变得很失望,郭驽的意思他明白了,既不想给钱,还想掏光他肚里的货,呵呵,当我傻吗?

    “没了,一句都没了。”

    李素说完慌慌张张跑了,留下郭驽站在河滩边,一脸痛心疾首的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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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钱是大事,虽然与郭驽的生意没做成,但至少给李素提供了一个灵感。

    这世上除了自己以外……应该还有斯文败类吧?

    只要找到一个败类,把诗卖给他,两三首大概能把他想办的事办成了。

    还有一件事,村里没有铁匠铺,活字印刷制版要花多少钱,也应该去城里问问了。

    想到就去做。

    李素找到了王桩王直兄弟,三人商量了一阵,决定进长安城逛一逛。

    动身之前,李素歪歪扭扭写下了十几首好诗,嗯,在他眼里已不算诗,而是货,马上要卖出去的货。

    怀揣着这十几首……货,李素和王家兄弟跟老爹编了个借口,悄悄离村而去。

    …………

    太平村离长安城不过六十里左右,相当于长安的郊区,三人带了一些干粮,顺着大道直走,路上遇到络绎不绝的商队或赶着牛车进城做买卖的小贩子,李素便靠着一张十五岁萌萌的脸央求,六十里路基本没靠走,一路蹭别人的牛车走完。

    由此可见,卖得一手好萌多么重要,当然,主要看脸,路上王家兄弟也试了一下卖萌,结果刚靠近,商队的护卫就拔刀了,一脸“什么鬼”的戒备模样。

    这个事实令王家兄弟分外沮丧,整个人都不好了,坐在进城的牛车上唉声叹气。

    “脸俊好咧,我爹娘当初也不知道怎么生的,把我生成这副模样……”王桩神情失落地跟李素诉衷肠。

    李素只好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顺便用很帅的姿势拂了一下额前的乱发。

    王桩继续叹气:“原本以为我这模样是个意外,爹娘再生的话总该认真点了吧?谁知生下老二后,他娘的,比我还丑!”

    王直脸颊直抽抽:“…………”

    扭过头,王桩看着李素道:“我今年十六咧,爹娘到处托媒给我说亲,十里八乡没嫁的闺女家都问过咧,一听说是太平村王家,个个跑得比狗还快,我爹现在每天都要偷偷哭一阵,说我们王家虽然有三兄弟,但一个比一个丑,很难娶到婆姨,王家香火怕是要断咧……”

    说完王桩无限忧伤的叹气,十六岁的少年此时仿佛尝尽人世的苦楚,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一旁的王直神情也有点悲凄了,王桩丑倒也罢了,可他比大哥更丑啊……

    李素脸上迅速浮上同情之色,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张了张嘴,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安慰人这事,两辈子都没干过,不是李素的强项啊。

    王家兄弟目光悲凄而殷切地看着他,希望兄弟能够安抚他们受伤的心。

    “兄弟,说点啥啊。”王桩眼巴巴的瞧着他。

    “嗯……”李素沉吟。

    “‘嗯’是啥意思咧?”

    李素肃然道:“你们觉得自己又丑又穷,一无是处……”

    王家兄弟目光愈发殷切。

    李素暗叹口气,接着道:“不要绝望,至少你们的判断还是很正确的。”

    “啊?”

    李素继续安慰:“老天是公平的,给了你一张丑脸,一定会再给你一个穷的家。”

    王家兄弟真快哭了。

    “噗嗤!”牛车旁,一名商队的护卫终于忍不住喷笑出声,笑了一声又很快板起脸,指了指远处一片高耸巍峨的城墙,道:“长安城到咧。”

    …………

    …………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长安,两千年历史最辉煌的古都,一个最强盛朝代的都城。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百万人口的雄城,城中除了权贵,兵士和居民外,还有异国商贩,佛道僧尼,异国使者等等,汉朝开始,长安便是丝绸之路的起点,这条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惠及后世大唐,如今与大唐通商建交的异国和地区多达三百多个,真正意义上的“万邦来朝”。

    长安城分为外郭城,宫城,皇城三部分,北枕龙首原,南垮重岗,由北向南,次为宫城、皇城和外郭城三重,同用一道北城垣。其城暗合《周易》六爻之理,城中朱雀大街有六条高坡,为乾卦之象,“故以九二置殿以当帝王居,九三立百司以应君子之数,九五贵位,不欲常人居之,故置玄都观及兴善寺以镇之。”

    李素和王家兄弟下了牛车,怀着兴奋的心情,从西面的延平门慢慢走进城。

    走过十余丈的城门甬道,仿佛瞬间走进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古城的繁华和沧桑,夹杂着各种喧嚣叫卖声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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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八章 卖诗鬻文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三兄弟进城后颇显拘谨,标准的乡下人进城的模样,王家兄弟是因为自卑,毕竟又丑又穷的他们……怕挨打?

    李素则是因为敬畏。

    长安古都啊,两千多年来朝代更迭,这座历史最雄伟的古城只有在大唐时才焕发出它最年轻最繁华的模样。

    “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气岸遥凌豪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

    好诗!这诗适合卖给权贵,不给两贯钱都不好意思拿出去显摆。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好诗!这诗应该卖给那些吟风颂月的书生,把他们的钱袋掏干净,然后看着他们用这些诗穷得瑟……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好诗!这诗可以卖给……嫖/客?算了,这诗不卖,自己留着。

    李素一路走一路思考怎样展开业务,王家兄弟则好奇的四处打量,虽然太平村离长安城不过六十里,可兄弟俩从小到大进长安城的次数屈指可数。

    路上拦住一位行人,向他请教了铁匠铺怎么走,行人很热心的指了路。

    时年长安城里铁匠铺不多,大唐虽是最宽容的年代,但宽容也不是无限制的。秦始皇当年一统六国后收天下兵器聚于咸阳,担心的也是民间兵器太多,怕颠覆他的统治,老李家比较大气,没有做出这么过分的事,但铁匠铺这种能打造兵器的行业还是比较敏感的,跟后世的开锁公司一样,长安的铁匠铺必须在官府立册造名。

    长安城按天罡地煞之数,共计一百零八坊,每坊设坊正,每里设里司,离李素最近的铁匠铺位于西城的胜业坊,一路行去又问了几位路人,三人终于找到了铁匠铺。

    拿出早已画好的活字印刷制版图,铁匠琢磨了半天,摇头说做不了,主要是缺材料,也缺雕工师傅。

    李素早有心理准备,材料确实不太容易凑齐,铁匠铺里,生铁和炼钢自然不缺,但活字印刷需要的是铅和锡,这就不太好找了,而且雕工师傅也不容易找,大抵要到卖文房四宝的文具铺才有。

    铁匠师傅仔细琢磨了一下活字印刷版,估了个大致数,做几千个小铅块是个大工程,少于两贯钱不干,而且铁匠很热心的指点了迷津。

    这世上除了铁匠铺,还有一群神神怪怪的人也卖各种金属,说他们是出家人也好,说他们是化学家也好,反正每天关上房门研究长生不老之术,为了炼长生不老丹药,这群人比恐怖分子还执着,什么水银啊,铅啊,朱砂啊,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都敢往嘴里塞,不但往自己嘴里塞,而且还往皇帝嘴里塞,真是一群作死的人啊——孙思邈这位道友居然能活到一百零二岁,委实是个异数,不具任何代表性。

    城里的宗圣宫就是座道观,是高祖皇帝亲自赐名的道观,去找那群恐怖分子,必能买到铅和锡。

    李素懂了,但没去宗圣宫,因为……没钱。

    ********************************************************

    有钱才能办事,李素和王家兄弟只好四处闲逛,寻找机会。

    王家兄弟现在也终于知道李素进城的目的,二人不由有些不解。

    “卖诗?好好的为何卖诗?”

    “当然是因为缺钱。”

    王桩愈发不懂,挠着头皮道:“诗这个东西……应该算学问吧?没听过有卖学问的咧,学问留着自己用不好吗?将来用出去说不定可以扬名……”

    李素叹道:“这样的诗,我大概能记得几十上百首,卖一点无所谓,再说我才十五岁,少年扬名真的好吗?祸福难测啊。”

    对这个年代,李素终归还是有着很深的戒备心理,既想赚钱又不想扬名,只有这个选择了。

    王家兄弟说不出话了,这已不是他们简单的头脑能考虑的问题,李素也没法跟他们细说。

    …………

    胜业坊离长安西市不远,这里异国商贩很多,包着大头巾裹着一身绣花毯似的胡商牵着一长溜的马和骆驼,牲口背上满载着大唐精美的丝绸和瓷器,脸上堆着春风拂面般的和善微笑,见人就让道,而经过的长安百姓却挺直了腰杆,眼角都不瞟胡商,神情自若地从他们身旁经过。

    自信,强烈的自信。

    这是李素对长安百姓的第一印象,一个辉煌的年代里,连普通百姓都有了那种睥睨一切的自信气质,异国的一切都没放在眼里,“万邦来朝”的真正意义,在百姓身上都可看得见端倪,从里到外透着“天朝上国”的泱泱气派。

    莫名的,李素的心情激动起来。

    一千多年后的女人们为了一张外国绿卡,不惜委身异邦番汉,那时的民族自信心,大抵已降到了令人痛心的地步,相比之下,李素越来越喜欢这个年代了,连百姓们趾高气昂的样子都透出一股子可爱。

    铁匠铺不远处有一个面摊,李素经过时不经意一瞥,然后,眼睛亮了。

    面摊的桌子旁坐着一位壮汉,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正埋头啃着胡饼,吸溜着胡辣汤,吃得满头大汗,身上穿的却是一身绫罗锦丝,看起来非常华贵。

    李素笑了,生意来了。

    几步走到壮汉前,拼桌子坐下,然后朝壮汉拱手:“兄台请了。”

    壮汉抬头,李素这才看清了他的相貌,和王桩一样,这家伙皮肤黝黑,一脸横肉,丑得很有特色。——看来大唐的帅哥果然是稀缺资源,李素心里忍不住唱起了欢快的歌儿。

    王家兄弟也看清了这位壮汉的模样,三人对视良久,皆露出惺惺相惜的表情。

    “啥事?”壮汉瓮声瓮气,李素的英俊外貌可能令他受到了刺激,语气不怎么和善。

    大家容貌差距太大,可能没什么共同语言,李素决定绕过寒暄闲聊,直奔主题:“兄台认字么?”

    “认得不多,咋了?”

    大致估摸了一下壮汉的外形,嗯,应该是豪放派的,丑人一般都只能走这个路线。

    从怀里掏出一叠纸,李素左翻右翻,从里面挑拣了一首出来,递给壮汉。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壮汉念了一遍,两眼忽然放光,猛地一锤桌子,喝道:“好诗!这诗好,念着提气儿,小子,谁作的?”

    “无主之物。”李素淡笑。

    “无主?”壮汉楞了,满头雾水地看着他。

    “兄台衣着华丽,必是富家子弟,不缺钱吧?”李素殷切地看着他。

    “……不缺。”壮汉的神情似乎多了一丝好笑。

    “这首诗两贯钱卖给你怎样?此诗可署兄台之名,在下对天发毒誓绝不外泄,若然违誓,教我……”左右环视,福至心灵,指着王家兄弟道:“教我变得和他们一样丑。”

    王家兄弟眼角含泪,仰头望天,悲怆发出一声长叹。

    壮汉瞧了瞧王家兄弟的模样,再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模样,觉得很别扭,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两贯钱?”壮汉拧眉沉吟,不但没有半点被侮辱斯文的愤慨,反而眉头微挑,似乎有点心动了。

    李素见状大喜,很好,终于遇到了一个斯文败类,大家的道德底线处于同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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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九章 少年意气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人生难得一知己,大唐的百姓太有道德了,李素总觉得是陋习,想请大家把道德底线降低一点,又怕被人抽。

    现在终于看到有个家伙的道德底线跟自己不相上下,令李素不由产生一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快慰,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贼在前门撬锁,撬开锁后发现另一个贼从后门也撬锁进来了,除了握手问好,互道珍重,剩下就是分脏了。

    壮汉现在的眼神也有点分脏的意思,直盯着李素的怀里。

    “刚才见你掏出那么多,你到底有多少诗作?”壮汉斜眼瞥着他。

    李素愈发惊喜了,这是个大客户啊。

    “诗作有很多,你自己挑,哪首合适都拿走,两贯钱一首不贵吧?”李素从怀里把所有的货都掏了出来。

    壮汉果然挑了起来,一首接一首的看,看得很仔细,看完后点点头,赞道:“好货色!”

    李素喜欢这句话,它很专业,手上的不是诗,是货,大家谈的也不是文学诗作,而是生意。

    统一了认识,彼此沟通起来快捷多了。

    壮汉挑了四首诗,也没怎么看内容,五言的看都不看,挑的全是七言绝句,连连道:“这几个好,字多,量足……”

    李素:“…………”

    这是个很实在的人,做买卖干脆利落,而且价值观也很朴实,以量多为优。

    “头回买卖,给你打个折扣,四首诗六贯钱,公道吧?”李素心情大好,心情一好就忍不住当了败家子。

    壮汉也乐了:“小子文文弱弱,说话做事倒也是个爽快人,行,你这朋友我交了,家住哪里?下次若我还想买诗再去找你。”

    李素犹豫了,对他来说这是一杆子买卖,卖完就走,泄露了住址怕会有麻烦。

    王家兄弟在一旁亲眼看到几张纸竟卖了六贯钱,兄弟俩眼睛发直盯着李素,目光很呆滞。学问这东西……看来真的很值钱啊,不仅这回赚了,而且下回还有赚。

    见李素犹犹豫豫,王桩急了,脱口道:“太平村李家……”

    李素顿时脸黑,很后悔,为何不把这俩货嘴抽肿了再出门。

    “太平村我知道,离长安不远,当年颉利可汗兵指长安,驻营泾阳县……呵呵,不说这个,坐这里等一会,我叫人拿钱。”

    壮汉拍了拍手,李素身后的桌边忽然站起来六个人,一身玄色短衫打扮,神情冷峻,体格剽悍,一看就是那种五碗饭喂不饱的狠角色。

    壮汉朝其中一人挥挥手,一人抱拳后匆匆离开。

    李素眼皮子直跳,交易已接近尾声的此时,他才发现自己好像选错了客户,这家伙的做派……远远不止只是富家子弟啊。

    “这位……兄台,刚才这四首诗……”李素有心反悔,又担心挨揍。

    “咋了?”

    李素干笑:“没什么,祝您用得愉快……”

    不管了,钱到手就撤,壮汉是什么身份关他何事?

    刚才离去的汉子很快回来,双手捧着一个大包袱,往李素身前桌上一放,哐的一声巨响,汉子默不作声退后。

    壮汉拍了拍包袱,道:“六贯钱在此,一文不少,这买卖做得值。”

    王家兄弟满脸喜色,两眼放光,面前六贯钱像磁铁似的把他们的目光紧紧吸住。

    交易完毕,壮汉满意地拍了拍揣在怀里的四首诗,豪迈长笑:“别人都说我家满门白丁,放他娘的屁!老子今就作四首绝世好诗给他们长长眼!”

    仰头望天,壮汉眼眶渐渐湿润:“家门有幸,额家马上出诗人咧……”

    李素现在真对壮汉有点敬佩了,刚刚银货两讫,立马把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这脸皮……

    *******************************************************

    李素和王家兄弟匆匆忙忙走在回家的路上。三人合力捧着六贯钱,靠着驾轻就熟的卖萌技巧,请出城的商队顺路将他们捎到太平村。

    铁匠铺没去,宗圣宫的道士也没去找,与壮汉交易过后已近黄昏,再晚城门要关了,里坊也要关了,长安最大的弊病就在这里,每晚不但要关城门,城里的坊门也要关,坊与坊之间以木栅门隔绝,并且还实行宵禁,谁敢半夜往街上窜,立马被巡夜的武侯拿了见官,犯夜的罪名不大也不小,吃一两个月的牢饭,挨十几记板子是免不了的。

    趁着城门快关之前赶紧出城回家,至于活字印刷的事,李素决定改日再办,自己的第一桶金已到手,有钱不怕办不了事,自己才十五岁,有丰厚的资本浪费青春蹉跎年华,要不……村里玩半个月再说?

    回到太平村已天黑,王家兄弟帮着李素把六贯钱埋在村子南边荒山上的一棵歪脖子树下。

    做完这一切,李素面带笑容,满意地呼了口气。

    转过身看见王家兄弟一脸羡慕地盯着他,李素笑道:“咱们兄弟有福同享,再过几个月咱们就发财了,十里八乡的姑娘随便你们挑……”

    话说得有点歧义,王家兄弟没太理解,王直吃惊地指着埋钱的地方道:“钱能种出来?”

    王桩手脚微颤,有膜拜的冲动:“这不止是学问咧,是仙术吧?”

    李素:“…………”

    以后要不要离这俩货远一点,白痴这毛病应该不会传染吧?

    埋好了钱,三人背靠着歪脖子树稍事休憩,看着山下村庄点点灯火,李素悄然绽开笑颜。

    “长安城那么大,这村子那么小,李素,我忽然不想待在村子里了。”王桩看着远处的灯火,语声仿似呢喃。

    王直也点头:“哥,我们不能一辈子待在村子里,不然讨不到婆姨咧。”

    俩兄弟扭头看着他,等待李素的答案。

    李素呵呵轻笑,就势卧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双臂枕头,仰望着干净的夜空和繁星,呼吸着上辈子从未呼吸过的清新空气。

    孩子大了,心也大了,小小的村子已装不下他们的心。

    李素不一样,他也曾经年少过,风光过,栽倒过,曾经心比他们更大,现在呢,这个小小的村子完全装得下他的心,他只希望村子永远都不要变,世情永远也不要变,一直平静平凡活到老死。

    “我啊,我胆子比较小,我想一辈子好好在村里活着,多赚点钱,盖一栋大房子,娶一个不漂亮也不算太丑的婆姨,给我生两三个娃,等娃长大了,我把婆姨和娃叫到一起帮我数钱,谁数错了我就抓起一把钱扔脑袋上,砸他一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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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志向高远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很让人灰心丧气的理想,至少王家兄弟听完后,满腔雄心壮志像被针戳破的皮球似的,瞬间气全漏光了。

    兄弟二人腰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耷拉下来,由刚才的挺拔劲松变成了身后的歪脖子树。

    “兄弟,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咋这么没出息咧?”王桩怒其不争的嘴脸跟李道正训儿子一样一样,分外欠抽。

    遥望漫天繁星,李素不置可否的笑。

    怎样跟两个只活了十几年的家伙解释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的心境?嗯,对牛弹琴或许还更有效果,弹一首西班牙斗牛曲,牛都喘粗气,这俩货不同,不但长相丑得完美躲过了所有的人样儿,而且李素严重怀疑他们脖子上那颗东西不是脑袋,是肿瘤。

    “哥,我们说要走出去,去哪里呢?”王直的眼里充满了矛盾的兴奋和迷茫。

    少年人几乎都曾有过的眼神,心志比天高,一旦说到具体了,顿时茫然无措。

    王桩今天的智商有超常发挥的现象,沉默一会儿,仰起头看着星空,豪情得连语气都变成了咏叹调:“走出去,当府兵,战场杀敌立功……”

    啪!

    一记重重的巴掌狠狠抽在王桩的后脑勺上,抽得王桩剩下的咏叹调霎时变成了哀嚎。

    “王八蛋,想死先给你爹娘送了终再说,一家人好不容易逃过天花捡了条命,好日子没过几天又去入府兵,你们兄弟死了不要紧,爹娘咋办?不孝的东西!”李素难得认真严肃的骂开了。

    王家兄弟自从天花瘟疫时得了李素的活命之恩后,一直对他很服帖,被抽了也不生气,揉了揉后脑勺,王桩咧嘴笑道:“听说陛下打掉东/突厥后,年年对外用兵,要把咱们大唐周围的邻国都收拾一遍,而且军功也越来越厚重了,入了府兵,跟随大军出去打一仗,多砍几个敌人的脑袋,回来赏田赏钱咧……”

    李素气得想笑。

    说得简单,好像打仗就是跟着大军出去砍几个脑袋拿回来换地换钱一样,李素虽然没经历过战争,但他知道战争有多么可怕残酷,大唐如今虽说兵锋正盛,看谁不顺眼就揍谁,把周围的邻居们吓得瑟瑟发抖,但只要是战争,就一定会死人,这俩脑子一根筋的货上了战场,死亡的概率绝对高得可怕。

    累了,不想跟王桩争了,抽他抽得手疼,明日偷偷跟他爹聊聊他儿子的远大志向,然后看这两兄弟被吊起来抽,美滴很。

    “我想通了……”李素忽然改了口风,神情很严肃,目光透着一股子欣赏,非常诚恳地看着王桩道:“我尊重你们的志向,好好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吧,大丈夫生于世间,富贵功名当从马上取!”

    “哎呀,还是你有学问,这话听着提气,好!”王家兄弟乐得眉眼不见,连连点头。

    决定了,明天跟他爹建议,抽他们的鞭子先用盐水泡一泡……

    …………

    玩够了,三人各自回家。

    李素回到家时已近深夜,推开门,堂屋中间的桌上一盏油灯未灭,凑着昏暗的灯光,见老爹卧在床榻上有节奏地打着呼噜,李素放下心,烧了点热水洗脸洗脚,这是李素两辈子都没改过的习惯,日子过得再穷,基本的洁身习惯还是要坚持下去的。

    做完一切,李素满脸困意,打着长长的呵欠蹑手蹑脚爬上床,刚躺下没来得及闭眼,耳边响起老爹阴森森的声音。

    “怂货,外面野一整天不回家,今我懒得动,明早起来看我怎么抽你……”

    说完李道正继续打起了呼噜,睡得那叫一个香甜。

    李素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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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

    宿国公兼左领军卫大将军府今晚张灯结彩,大宴宾客。

    这位名头响亮的国公爷兼大将军姓程,名咬金,后改名为知节。是的,就是那位古今闻名,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三板斧,千年后民间有句俗话叫“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可见此人多么的煞风景了。

    今晚程府有喜事。

    今年贞观十一年,刚开春不久,李世民有感近年征战频繁,国朝名将如李靖,李勣,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等将领多年来浴血奋战,灭国破城无数,军功无以复加,于是加封诸将以为嘉勉,其中程咬金由宿国公改封为卢国公,实食邑七百户。

    从宿国公改为卢国公,从爵位上来说,顶多算是平调,为何程咬金要大肆庆祝呢?

    原因就在爵位的称呼和赐封爵位的皇帝身上。

    古时的“宿国”和“卢国”皆属山东一带,那一带恰好是程咬金的家乡,将爵名冠以家乡之名,足可见大唐皇帝陛下对其何等的宠信,而“宿国公”的爵位,是高祖皇帝李渊封给他的,如今贞观十一年,李世民又将其改封为卢国公,爵名仍是程咬金的山东老家,足可见多年恩怨风雨后,两代帝王对他的宠信仍不减分毫。

    以程咬金这种平日练武时多举了几下石锁都要呼朋唤友庆祝的人来疯性子,改封国公这么大的事怎可不大肆热闹一番?

    新的御赐卢国公府牌匾挂上门楣,程府一片喧嚣鼎沸,李靖,李勣,尉迟恭等军中名将放声大笑,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文臣看着一帮粗鄙汉子大喊大叫,不由面露苦色,大家都是风雅之人,怎能受得了这般聒噪吵闹的宴会?奈何这姓程的匹夫恬着老脸上门相请,请不动索性便将他们直接扛在肩上飞奔而去,任由他们怎生怒骂叱喝,姓程的老货就是不听,一路走街过市,跟抢押寨夫人的土匪似的将他们各自扛进程府。

    武将们敞开胸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之时,长孙无忌等文臣却摇头沉默,如同被绑架的人质般垂着头,在众多欢腾的人群中颓然嗟叹。

    今日被这老货扛在肩上走街过市,为了吃这顿酒宴,把自己的老脸都丢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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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程府夜宴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程府的酒宴透着浓郁的武将特色。

    酒是大碗的三勒浆,肉是煮成一大块的鹿肉,一整只的鸡肉,细心的文臣们还发现里面有大块的牛肉,于是目瞪口呆,颤巍巍指着程咬金,程咬金这老货也不甘示弱,眼睛一瞪:“自家庄上的牛一脚踩空摔死了,咋地?”

    别的肉倒好说,贞观年间,牛是最宝贵的生产资源,朝廷欲兴牛政终无所得,只好将私自宰牛列为违法,民间有私宰牛者,不仅要罚钱,宰牛的人也要坐牢,除非耕牛老迈或受伤残疾,向官府报备以后才准许宰杀。

    至于程老匹夫庄上的牛,不知为何死亡率特别高,今摔死一只,明又瘸了一腿,而程家府上,几乎顿顿都有牛肉吃。早有无数御史参过程咬金,可这老货根本不惧,一口咬定是摔死的,至于为何每年摔死那么多,嗯,我庄子风水有问题,求陛下再赐几百亩地试试,没准就不死牛了。

    面对这么一块滚刀肉,李世民和御史们拿他毫无办法,只好恨恨骂几句“老匹夫”,剩下的,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武将齐聚的酒宴跟文人酒宴风格截然不同,文人们喝多了那叫“狂放不羁”,武将们则只能叫撒酒疯。

    漆耳杯里的三勒浆被武将们牛饮般灌进嘴里,酒宴的气氛也渐渐达到了高/潮。

    程老匹夫一声暴喝,一柄八卦宣花斧执于手,大堂外的空地上顿时妖风阵阵,魔王乱舞。武将们跟程老匹夫打了半辈子交道,却至今看不出这斧法的深浅,反正今日看着往左劈的套路,明日又变成了往右劈,真正是乱招胜有招的经典斧法,武将如李靖,李勣等人看累了,不想再看了,昧着良心叫好便是。

    至于文臣们,看都不看这老匹夫舞斧,只是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大家已悄悄挪到了武将们身后,老匹夫舞到忘形时大斧脱手飞出,也是常有发生的事。

    “好斧法!”花园廊子下,程府一众晚辈鼓掌叫好,其中叫得最起劲的正是程府长子,年仅十九岁的程处默。

    程咬金正是人来疯的性子,见有人夸赞,不由舞得愈发虎虎生风,而且一招一式也愈见凌……乱?

    最后程咬金终于舞得尽兴,随手将大斧朝花园廊子一扔,噗地一声闷响,大斧重重劈进廊顶的梁木里。

    “好儿子,你也照着耍一套!”程咬金哈哈大笑。

    宣花大斧离程处默的头顶不足一尺,到底是将门子弟,程处默面无惧色,跟老爹的人来疯德行一个样,纵身一跳,跳进了堂前空地上,大声道:“爹,孩儿今不耍斧,孩儿今要作诗!”

    “噗——”

    坐在武将身后的长孙无忌,房乔等文臣们不约而同喷了酒,喷得李靖,李勣等人背后全湿,包括武将在内,所有人同时呛咳起来。

    程咬金呆呆站在院中,看着同僚们不太捧场的咳嗽声,还有儿子程处默一副文人骚客衣袂飘飘的混蛋样,程咬金为难了,他也不知道此时该冲上前把这帮同僚挨着个儿的揍一顿,还是狠狠抽儿子一顿,以此教训他的不务正业。

    想来想去,程咬金终于做了个很有礼貌的决定,他决定先抽儿子。

    再怎么说他也是今日酒宴的主人,主人揍客人未免有点无礼,儿子无所谓,生儿子就是用来抽的。

    蒲扇般的大巴掌狠狠抽向程处默的脑袋,程咬金一边抽一边骂:“叫你耍斧子,你个混帐要作诗,作诗有甚好?光说不练假把式,废物干的事情,小混帐要把俺程家的老脸都丢光吗?”

    “住口!”

    “老匹夫,安敢辱我文人!”

    长孙无忌房乔等人发飙了,老匹夫没好话,张嘴就把所有文臣都骂进去了,而且还是当着面骂,真是存世稀少的奇葩。

    程咬金也是个混帐性子,此刻索性也不管什么主人客人了,叉着腰跟长孙无忌对骂起来,双方你来我往大吵不休,欢腾鼎沸的宴会眼看要变成一场群殴。

    “都住口!当着晚辈的面吵吵,你们要不要脸了?”李靖终于看不下去了,站出来沉声喝止。

    李靖是大唐军方的领头人物,威名赫赫的军神,任谁都要买几分面子,双方悻悻怒哼一声,暂时休战。

    李靖和颜悦色看着默默羞愧的程处默,笑道:“丢人的是你爹,你羞啥?抬起头来,作诗也不错,教长孙大人和房相瞧瞧,咱们武将子弟里也有舞文弄墨的大才。”

    程处默这才收拾心情,清咳两声道:“各位叔伯,晚辈献丑了,晚辈是将门子弟,读书也是……也是凑合的,这就作一首听着提气的诗,请各位长辈品尝……品位,咳,品鉴?”

    蒲扇大的巴掌又抽来,程咬金城墙厚的老脸竟也羞红了,恶狠狠道:“瓜怂,少给老子废话,作你的诗!”

    程处默挺起胸肌,大声念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一片寂静!

    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人略带几分戏谑的表情渐渐变得凝重,默默颂念几句后,神情越来越呆滞,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震惊。

    程咬金的心也提得老高,诗这东西他不懂,他只懂得看脸色,见长孙无忌等人目瞪口呆的样子,程咬金也摸不准这诗到底好不好,此时到底应该摸着儿子的头以示赞赏,还是再抽儿子一记以示惩罚。

    不仅是长孙无忌等文臣,李靖李勣这些名将也是文韬武略无所不能的,良久,李靖带头,众武将轰然喝彩,齐声喝道:“好诗!千古流芳足矣!贤侄大才,程老匹夫,你家风水真邪门了。”

    “这诗好,果然提气,把咱们大唐武将的威风全抖落出来了。”

    程处默也很得意,昨日这笔买卖果真值了,可谓物美价廉,下次再见那小子,必须五星好评。

    宴会气氛终于推向更高的高/潮,忽然忽然一道煞风景的喝声:“慢着!”

    长孙无忌轻捋黑须,眼中露出狐疑之色,缓缓道:“贤侄此诗确实不错,只是……贤侄莫怪老夫说话直爽,此诗,果真是你所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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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长孙无忌的话很有代表性,代表了文人的性格。

    文人多疑,文人相轻,文人的世界里,最出众的人永远是自己。

    不过今晚长孙无忌的怀疑是对的,毫无怀疑才叫瞎了狗眼,长孙无忌刚说完,房乔褚遂良等人连连点头。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话糙理不糙,从遗传基因来说,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程处默是个什么性子,长安城里谁家不知道?鱼肉百姓倒不至于,却也号称长安一霸,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子弟吃喝玩乐兼打猎,至于读书,自然也读的,程处默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现在还只基本达到认字的程度。

    如今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从粗人忽然变成了诗人,而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在座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长孙大人发话,程处默不能不答,闻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当然是我作的。”

    理直气壮的态度很正确,花了钱嘛,东西自然是他的,程处默毫不心虚。

    长孙无忌呵呵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老夫甚喜此诗,既然贤侄说此诗是你所作,老夫对此诗有一处不解,还望贤侄解惑……”长孙无忌的笑容有点阴。

    程处默终于心虚了,额头冒出了冷汗。

    诗呢,当然是他的,花了钱嘛,但是……自己的东西就一定要了解它吗?

    程处默尴尬之时,程咬金却兴冲冲大笑道:“俺儿子文武双全,有啥不懂的尽管请教,吓死你们这帮老杂……老长辈。”

    长孙无忌也懒得计较程咬金的口无遮拦,笑道:“好,老夫且问你,‘但使龙城飞将在’此句,‘飞将’所指何人耶?”

    程处默想哭……

    他现在才发觉这笔买卖做得不利落,早知如此,应该让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释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飞将,飞将嘛……”程处默被逼得黑脸泛起红光,迟疑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着程咬金道:“飞将自然是我爹!”

    长孙无忌笑道:“哦?你爹为国征战沙场多年,战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与你爹相识数十载,怎从不知你爹竟有‘飞将’之美称?”

    被长孙无忌这老家伙逼到这个份上,程处默硬着头皮索性放开了编瞎话:“有天我爹喝多了,独自爬上家里的房顶撒酒疯,撒了一阵从房顶跳下,一头扎进后院的池塘里,从此我爹有了‘飞将军’的雅号……”

    “噗——”堂内所有人全部喷了。

    长孙无忌快笑抽了,上气不接下气道:“原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亦当欣慰‘飞将军’名号后继有人,幸何如之。”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诗的人不明白,很尴尬的场面。

    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犹豫了一番后,终于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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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过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亩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当然,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论上来说,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级了,剥削阶级。

    李素仍每天坚持上村学,老爹盯得紧,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课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对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大诗人,他能教什么?

    不过李素的短处却还是被郭驽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写得太臭,郭驽实在忍不下去,于是每天在学堂里,别的学生摇头晃头子曰诗云的时候,李素总有特别的优待,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许多字帖拓本贡献出来,让李素专门练字。

    李素并不反对练字,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练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仓颉造字以来,华夏汉字比文化更渊远,有了毛笔之后,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贞观年间,最流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无论朝堂还是民间,皆以飞白为主。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后来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级脑残粉,酷爱模仿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于是飞白这种字体迅速在贞观年间成为时尚。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欢飞白这种字体,其势太过浑圆,着笔太过无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难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努力学好飞白体。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无比的人来说,有资格挑挑拣拣吗?

    再说,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非要在这种小事上标新立异跟所有人作对,有必要吗?

    每天在学堂里练两个时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农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日子真的很悠闲,不愁吃穿的基础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散悠闲,对李素来说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生活,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子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懒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

    袅袅炊烟在黄昏的余晖里摇曳而上,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土地发呆。

    “该买两头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语。
正文 第三十三章 美人如画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买牛的事确实要提上日程了。

    二十亩地不是父子二人能耕的,累死都做不完,必须买两头牛回来,泾阳县有个骡马市,可以去那里物色一下。

    家里也该重新盖个大点的房子,添置一些家当了,将来攒够了钱,自己亲自画图纸,盖个两层的小木楼……不过貌似这个世界的规矩很多,房子的高低也有讲究,超过律法规定的高度便是逾制,要治罪的,没关系,盖一层的也可以,李素不挑食,比现在好就行。

    还可以画些图纸,请木匠打造一些家具,八仙桌,太师椅,高脚凳,床头柜什么的,绝对都是大家没见过的新奇东西,如果大家都喜欢这些新家具,自己可以拿图纸与木匠合股,每卖一件家具出去便从中抽成,在盗版出现以前不大不小也能赚一小笔……

    李素蹲在河滩边,两眼无神,呆呆地看着天空,心里默默给自己美好的未来生活做着规划蓝图。

    …………

    东阳公主今日心情不错,自从离开太极宫,住进这块属于自己的封地后,她的心情一直都不错,今日暖阳高照,万物俱春,长安城的文人学子和百姓都纷纷出城踏青,东阳公主也按捺不住了,久寂的心情,如同被这绵绵的**唤醒了一般,她终于忍不住踏出了公主府,甚至难得任性地不准任何宫女和侍卫跟随,独自一人慢慢走到河畔。

    脚步很轻,仿佛怕惊醒仍在沉睡的绿草,东阳公主唇角勾起一抹顽皮的轻笑,小心看了看四周,然后停下脚步,弯腰将脚上的绣鞋脱下,然后坐在地上解开足衣的带子,露出一双白净晶莹如美玉般的玲珑玉足。

    双脚得到释放,东阳公主心情更好了,赤脚踩在软绵绵的草地上,脚心痒痒的,却很舒服,东阳公主咯咯笑了几声,调皮的脚趾头缩紧又舒展开,又笑了几声,两只白葱般的玉指倒勾着绣鞋,赤着脚在草地上跑了起来。

    河滩边有一块硕大如碑的巨石,李素此时正坐在巨石背后,望着天空发呆。

    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恰在此时传进了他的耳中,李素一楞,情不自禁扭头看去,然后他看到了一手拎着绣鞋,赤脚跑在草地上的东阳公主。

    东阳公主显然没想到巨石背面居然还有人,二人目光碰触,东阳一惊,停下脚步,呆滞地看着李素。

    两人的第一次相遇,便在这太平村的泾河河畔,春风青山芳草,流水垂柳暖阳,美如画卷的风景里,一个恰正芳华的女子走进了这幅美丽的画卷,然后,与画卷融为一色。

    李素面含微笑,静静地注视着她,眼中闪过一抹纯粹的欣赏。

    真不容易,来到这个世界好几个月了,终于看到一位真正的美女,眉若黛柳,眸含秋水,瑰姿艳逸,明艳端庄。

    李素脑中情不自禁冒出一句诗:“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此时此地,此景此女,可不正应了这句诗么?

    李素满足地叹了口气,见多了村里的粗糙女汉子,对贞观盛世差点失去信心,害他都不敢走出去,今日总算长了见识。

    欣赏的目光渐渐往下游移,从东阳的脸,再到她瘦削的肩骨,再到不太丰盈的酥胸,盈盈一握的纤腰,修长笔直的长腿……嗯?还有一双白净晶莹,完美无暇的玉足。

    李素脸上的笑意愈发深刻了,这个女人,简直是老天精心雕琢而成的艺术品,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无一不完美。

    望了望天,李素不由有些疑惑,该不会是天上的仙女一脚踩空掉下来了吧?不管了,脚很好看,再多看几眼,相信很快她就会发出尖叫,这双白玉般的美足一定会藏进裙里去的。

    东阳公主怔怔发着呆,傻了似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布衣陋衫的少年郎,直到发现少年郎的目光不停往下游移,落定在自己的脚上时,她才猛然惊觉自己赤着脚,吓得顿时花容失色,果然李素所料一般,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

    “啊——”

    “别叫了。”李素懒洋洋地道。

    “啊——”

    “这里荒山野地,叫破喉咙也没人理的。”

    “啊——”

    “我又没扒你的衣服,连鞋子也是你自己脱的,有必要叫得如此凄惨吗?”

    “啊——”

    “你把鞋子穿上,照样衣冠周正,扔长安街上都能见人,你如此尖叫意义何在?”

    “啊——啊?哦……”

    东阳公主的尖叫终于停了,她觉得李素的话很有道理,明明只是脱了鞋子而已,为何弄得跟被人非礼了一般?

    俏脸瞬间染上一层红晕,东阳公主抬头准备跟这位少年郎说点什么,却赫然发觉少年的目光仍一眨不眨地落在自己的脚下。

    东阳公主又惊又气,急忙蹲下身,宽大的裙衽盖住了晶莹的脚面,羞怒而焦急地瞪着他:“你,不准看!把头转过去,快!”

    李素见她快急哭的神情,只好摸了摸鼻子,讪讪转过头。

    太小气了,再过一千多年,大街上的女人穿着各种露脚的凉鞋,和连屁股都盖不住的超短裙,开叉到肚脐眼的低胸装,美胸美腿美足,各种展示各种**,生怕男人少看一眼,如果一道神雷把这女子劈到一千多年以后,她还不得疯了啊,若是再让她看一部名叫东京很热的小电影……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东阳公主正手忙脚乱地穿着足衣和鞋子,没过多久,身后两声略显慌乱的清咳。

    “我……好了。”

    李素回过头,再次望向东阳公主,目光仍然掩饰不住的欣赏。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怎样看她,至少她很符合李素的审美观,在他眼里,这才是真正的美人,那位同村的杨寡/妇……不能再想了,想想都会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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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难得糊涂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相遇是美丽的,然而二人心里却各有滋味。

    李素一直怀着戏谑的心情,也不觉得自己失礼,习惯了低胸超短裙黑丝满街跑的年代,早已练就了一双眼中**心中也**的精湛功力,对男女之防更是无所谓,反倒是觉得这位仅只小小露了一下脚就好像被奸污了似的女子很可爱。

    而东阳公主,心中却无比懊恼。

    如今这年头虽然女人没有宋明之时活得那么累,但是对于名节还是很看重的,而女人的脚,大抵等于名节的桌面快捷方式。身为金枝玉叶的东阳公主今日莫名被一个陌生男子看了自己的脚,而且看得那么专注,那么认真,公主殿下怎能不懊恼?

    恼归恼,公主也不能不讲道理,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疏忽大意了,见春/光大好便得意忘形,自己脱了鞋子跑到这男子跟前,无论怎样也没办法怪他。

    挺起不太丰盈的胸,东阳公主努力维持住尊严,道:“你,是何人?”

    毕竟是天家贵胄,一开口便带着些许威严。

    “太平村李素,幸会姑娘。”

    东阳公主黛眉微蹙:“李素?这个名字……有点熟,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李素眨眨眼:“你认识我?”

    东阳公主沉吟半晌,忽然妙眸一亮:“‘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原来是你!”

    李素也吃惊了,他并不知道郭驽去过他家,而且偷偷将他的诗作默记后写下来送进了公主府。

    “这首诗从未示人,你怎么知道?”

    说了几句话后,东阳公主心中那点羞意和懊恼渐渐消散,重新恢复了好心情,闻言笑道:“村学的郭先生把你的诗送进了公主府,我……们公主府的人都在传诵你这首诗呢。”

    李素怔忪片刻,以他的聪明,自然猜出了前因后果,于是苦笑道:“以后我要在自家院子里挖几个茅坑……”

    东阳公主奇道:“为何?”

    “若有那些不打招呼就闯进我家,还乱抄我诗作拿出去显摆的人,跨进院子就会一脚踩空,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东阳公主楞了一下,然后捂住小嘴咯咯直笑,俏脸迅速染上一层明艳动人的红晕。

    “真龌龊!郭先生可是为你好,人家在公主府前跪了半个时辰,说是为国荐才,你倒好,反过来把他骂一顿。”

    李素神情浮上几许惊恐:“为国荐才?公主向朝廷举荐我了吗?”

    东阳公主止了笑,叹道:“举荐人才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再说仅凭一首诗,还是略嫌不够。”

    李素终于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幸好啊,幸好公主眼瞎……

    东阳公主有些期待地看着他:“或者,你再多作几首旷世诗作,若是长安城的文人士子都在吟诵你的佳作,有了才名,朝廷自会引你入仕。”

    李素皮笑肉不笑:“别闹!”

    千辛万苦才辞了官,回去还挨了老爹一顿痛揍,现在又要他当官?疯了吧。

    直到这时李素才认真的打量东阳公主,观察了一阵,问道:“你是公主府的人?”

    “对。”

    “你在公主府里做什么的?”

    东阳公主眼神忽然有些闪烁:“我……我是服侍公主的宫女,嗯,对,我叫绿柳。”

    李素笑了。

    服侍公主的宫女头上戴三支纯金步摇?双手白皙粉嫩,不见丝毫粗糙之处,一身的绫罗虽不知质地,却显然也是极贵的品种,宫女有这么好命?更别说她眉宇间散发出淡淡的尊贵端庄之气了。

    好吧,既然她说是宫女,李素便情当她是宫女,大家就这么相处下去,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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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闲的生活有一个前提,日子不能乱。

    平淡是真,安稳是福,生活里不能出现任何的风吹草动,日子过不安宁了,谈何悠闲?

    李素很辛苦地维持着悠闲的状态,不小心治好了天花出了大风头,赶紧激流勇退,不小心写了诗被传出去,赶紧韬光养晦,不小心遇到一个自称宫女的姑娘,赶紧把她当作宫女,李世民有钱任性不行吗?他喜欢把宫女打扮得跟公主一样不行吗?

    不小心卖了几首诗换钱……这个可以有,这是生意,只是以后做生意时要小心点,千万不能泄露自家的住址,打一枪换个地方,才子佳人们满城显摆着卖给他们的货物时,他躲在小村里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才是理想的悠闲生活。

    只可惜李素的悠闲维持得再辛苦也是徒劳,老天把他扔进大唐贞观不是让他过这种悠闲得形同废材般的日子的,是要他来折腾的,不折腾不成活。

    李素还没开始折腾别人,别人却来折腾他了。

    学堂里练完字回家,路口就被人堵住了。

    堵住他的是熟人,不仅是熟人,而且是大客户。

    程处默鼻青脸肿出现在李素的视线里,看着李素的目光很纠结,也很幽怨。

    李素有点紧张,一般来说,以这副模样回来找他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回头客,当然,更不可能会给他送什么“文盲福音”之类的锦旗,相反,人家很可能是来找麻烦的,简单的说,来者不善。

    二人在路口沉默对视,有点决斗的架势。

    良久,李素不耐烦了,要揍快点揍,还得回家吃饭呢。

    “来退货,还是来揍我?”

    程处默明显被李素的光棍态度震惊了,发了一阵呆后,道:“……想揍你。”

    李素明显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欣然笑道:“揍我早说啊,多大点事,还以为你来退货呢,退货恕不接待,一文钱都没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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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晚了点,还算昨天的,太累了,趴在桌上睡着了。。。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憨直权贵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程处默怔怔看着李素发呆,或许李素此刻的无耻嘴脸令他倍感亲切,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爹……

    李素看得很开,钱是原则,钱是命根子。挨揍没关系,只要别揍脸。

    当然,最好是不挨揍。

    所以李素决定和他好好沟通一下,打消他施暴的念头。

    “动手之前,咱们先讲讲道理如何?”李素朝他招了招手,路边找了块平整的石头,擦了又擦,再去旁边的水渠里洗手,洗得很仔细,最后才坐了下来。

    程处默很无语的看着李素的动作,然后在李素身旁的草地上一屁股坐下去。

    “我挨揍咧……”程处默叹气,带着几分英雄气短。

    “看得出。”李素想换上一脸同情的表情,但又想到这家伙估计以后不再是自己的客户了,索性懒得用同情的表情来应酬他。

    程处默瞪着他:“我挨揍是因为你的货。”

    “我的货咋咧?”

    “货的成色还是不错的,用了以后大家都说好……”程处默咂摸咂摸嘴,然后叹道:“可大家后来问我这货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

    “所以你挨揍了?”

    程处默颓然点头,指了指自己满是淤青红肿的脸:“看见了么?我爹把我吊在树上用鞭子抽,足足抽了我半晚,我的惨叫声半个长安城都能听见……”

    李素只好送上同情的表情,这回不是应酬,是真同情。

    程处默忽然不知想到什么高兴的事,嘴角刚勾起,却牵动了脸上的伤,痛得哎哎直叫唤,却还是忍不住笑道:“那几个老东西也没好下场,我爹大发神威以一敌十,把他们揍得鼻青脸肿,估摸他们回家后也和我一样惨叫了半晚上……”

    李素很吃惊,这位仁兄的老爹战斗力很强悍啊,而且不分敌我,出手横扫一大片,很想拱拱手问问这位老前辈的名号,给自己长点记性,以后一定保持必要的尊敬,然而想到前几日长安城认识这位仁兄时,他身后那六位剽悍的随从,李素便很识时务地闭了嘴。

    这家人地位不简单,对于大唐的权贵,目前还是保持点距离比较好,一个十五岁少年兴冲冲跑上前抱权贵的大腿,很大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

    李素到现在连面前这位仁兄的姓名都没问,也是因为从认识他开始便出于一种很深的防备心理。

    一时间想得有点多,李素的神情愈发恭敬了,跟当初村里赵老头拜菩萨送瘟神如出一辙。

    “这位兄台,您看啊,您自己也说了,在下卖给您的货可没有问题的,成色好,价格也公道,至于使用过程里失了手,似乎……不是货的问题,您大老远从长安来揍我,是不是略嫌没道理?”

    程处默叹了口气,道:“出城的时候确实很想揍你来着,毕竟因为你的货,我挨了一顿毒打,可是出城后我也慢慢想明白了,东西是你卖我的,货是好货,卖过之后银货两讫,我自己没用好,怪你不得,今出城找你好没道理。”

    李素赞赏地看了程处默一眼。

    大唐的权贵如果都是他这样,自己真没必要如此辛苦隐姓埋名。

    谁知程处默沉默半晌,忽然站起身,怒道:“但是我大老远来都来了,不揍点什么总不甘心吧?知道我昨晚被老爹揍成啥样么?”

    “知道知道,都看见了。”

    “这股子邪火不发出来,也对不起我身上的伤吧?”

    李素想了想,只好把他拉到路边一棵合抱粗的银杏树下。

    “兄台觉得这棵树咋样?”

    “嗯?”

    “把它当成我,揍它!”

    程处默不甘地看了李素一眼,显然,他还是觉得揍李素更有手感。

    李素往后退了几步,表示自己没有被人揍的爱好,那棵树可能有……

    程处默只好退而求次,大吼一声,冲上前对那棵银杏施暴,砂钵大的拳头捶得大树摇晃不已,簌簌直掉落叶。

    过了很久,程处默终于力竭,发泄够了,喘着粗气很不爱干净地往地上一躺,休息过后,程处默恢复了力气,站起身对李素道:“好,全身舒坦了,你的法子不错,下次若有不顺心的事,我再来找你。”

    李素急忙指了指银杏树:“不,找它。”

    “偏找你,走了!”

    跨上一匹青鬃马,程处默威风八面地喊了一声“驾”,然后绝尘而去。

    李素慢慢吞吞走到那棵被施虐过的银杏树前,轻抚着树干,同情地道:“树兄,那个人好粗鲁……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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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方方正正的立体格子在李素手中慢慢成型。

    格子里填满了土,平平整整像一块放大版的豆腐,中间用刀片画出纵横均匀的小方块,每个方块大约半小指粗细。

    河水哗哗流淌,夹杂着阵阵蛙鸣,在这个宁静的下午,听起来让人……昏昏欲睡。

    “你在做什么?”

    身后的清脆女声打断了李素的工作,东阳公主迈着小步慢慢走过来。

    今日的她比上次低调了许多,穿的是一身很普通的钗裙,头上也不见半点首饰,俏脸未施脂粉,素面如天然雕饰。

    李素情不自禁往她脚下看去,发现被裙子遮得严严实实,不由失望叹了口气。

    东阳公主却吓得心虚地退了两步,急忙低头望下看,发现自己好好穿着鞋子,于是松了口气,恨恨剜了他一眼,想到上次被他看到脚的尴尬场面,俏脸升起一团如鲜血般的红晕,又羞又怒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李素及时开口打破了尴尬的沉默:“我在做模型。”

    东阳公主也暂抛羞怯,好奇道:“什么叫‘模型’?”

    “想做一件物事,首先要做个模型,按比例尺标准放大或缩小,修改到最完美的程度后,再按照模型的样子做实物,这样就能提高制作实物的成功率。”

    好多新词汇,东阳公主听得云山雾罩:“你做这个‘模型’,打算造出什么实物?”

    “活字……”李素说了一半忽然闭嘴。

    商业机密,差点被这女人给套出来了,虽然她长得漂亮,但是……钱更漂亮啊。

    赶紧转移话题:“咦?快看,有只猪在天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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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就一更了,半夜码字越来越没状态,决定好好休息一天,拼了命把作息规律调整过来,明天起恢复正常时间更新。。。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再入长安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转移话题的技巧不算高明,立马被拆穿,东阳公主生平第一次有了揍人的想法。

    想揍人,又想笑,不知道该用哪种表情好,东阳公主此刻表情很扭曲。

    李素不在乎,活了两辈子的人了,心境自不会像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屁孩一样,美女一提问题恨不得连八辈祖宗都告诉她,未来要靠活字印刷赚钱盖房娶婆姨生娃的,如此重要的东西怎能随便告诉外人。

    除非这位自称宫女的女人现在亮出身份,逼他说实话,若真如此,李素也只好选择说实话,权贵招惹不起,安全第一。

    东阳公主显然没有亮出身份的意思,恨恨白了他一眼,娇嗔的目光有些生涩,看来以前没怎么用过。

    “说来也是作过‘有花堪折’的大才子,一点体统都没有,快说,你手里这东西到底干嘛用的。”

    真是个穷追猛打不识趣的女人啊。

    李素继续忙活着手上的工作,头也不抬地道:“别琢磨这东西了,我给你讲故事吧。”

    “什么故事?”

    “从前有只丑小鸭,很丑很丑,老娘怀它的羊水很可能是硫酸……不对,鸭子是蛋生的,嗯,反正很丑,还在蛋里的时候,这只蛋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弄到鸭群里去了……”

    一个不伦不类版本的丑小鸭故事新鲜出炉,哄小女孩嘛,童话故事随便能打发。

    东阳公主听得入了神,素手托腮,美眸泛上迷离的色彩,静静听着李素娓娓诉说的故事。

    “……最后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而它也终于找到了它的天鹅父母,好了,故事说完了。”

    李素说完故事的同时,手里的活也在最后一刻顺利做完,接下来该把模型分拆晒干了。

    东阳公主听得痴了,良久,幽幽叹道:“这只丑小鸭真坚强,受了那么多苦,还是那么争气,终于有了好结果,变成了白天鹅……”

    李素抬头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垂头继续做事,做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了了,这女人的理解能力有问题,故事白讲了。

    “你怎会发出如此感慨?怎么想的?”

    东阳公主惊讶地看着他:“我说错了吗?”

    “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不是因为它多努力,而是……它本身就是一只白天鹅好不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投个好胎有多重要……如果往深一层想,这其实还是个悬疑故事,关于天鹅两口子和鸭子两口子之间不可告人的恩怨情仇,不然你说为啥一颗天鹅蛋无缘无故跑到鸭蛋里去了?而且鸭子老娘还对它那么好,跟亲生的似的……”

    “你!”

    东阳公主气结,满腔的感动和唏嘘顿时化为乌有,气得脸都红了。

    “故事说完了,一点都不好听,好了,快说你手上做的模型到底是干嘛用的?”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喃喃道:“不早了,该回家吃饭了……”

    收拾好东西,在东阳公主愕然的注视下,李素仿佛把她当成透明似的,拍拍屁股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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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型在阳光下晒了两天,随着模型的完工,赚钱的念头不可遏止地再次冒了出来。

    叫上王家兄弟,在歪脖子树下将以前埋的六贯钱挖了出来,三人扛着钱再次进长安城。

    “少听少看,更要少说”,这是李素给王家兄弟定下的规矩,上次王桩脱口把李素的地址卖了,现在多了不少麻烦……不对,村口的那棵银杏树多了不少麻烦。

    进了城直奔宗圣宫。

    宗圣宫是道观,太祖李渊亲自给它赐的名,也不管老子愿不愿意,反正老子就稀里糊涂成了老李家的祖宗,而宗圣宫地处长安城内,香火也是最旺盛的。

    李素三人来到宗圣宫,本想直接求见里面炼丹的道长,门口的小道士斜着眼看他,李素只好捐了三文钱,没什么效果,直到捐出第十文钱,到了李素能承受的底线时,小道士的斜视症状终于不药而愈。

    领着李素三人进了道观,小道士带着他们找到了一位目光呆滞**过度的中年道长,花了一贯钱买了大量的铅块和少量锡块。

    再次找到西城胜业坊的铁匠铺,李素把带来的模型也交给了铁匠师傅,师傅瞅了半天不知究竟。

    李素只好演示给他看,打开格栅,拈出几个半指粗细的小方块,随机重新排列了一下,仍是一块整版,铁匠似懂非懂,却也点点头,表示会做,当然,价钱也不少。

    工艺不算很复杂,李素的模型铁匠一眼就看懂了,无非将铅和锡熔合后装进模版里,未固化之前将小方块全部分好,再打造一个简单的格栅作为固定支架。

    李素三人等了两个时辰,铁匠师傅终于做好了。

    捧着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活字印刷模版,李素心潮澎湃激动。

    这是要发啊……

    天色还早,三人马不停蹄,西市找到了一家文房店,文房店不仅卖纸笔,也承接篆刻业务,李素在文房店找到了一位雕工老师傅,把刚制成的模版摆在他面前,每个小方块上雕一个字,全部阳刻版,常用的汉字比如“之”“乎”“也”必须多刻几个。

    老师傅瞪着眼睛,半晌没明白过来。

    “这位公子,老朽实在不明白,这东西……到底有何用途?”

    “不能说,你只管做便是。”

    “老朽不明用途,这东西怎么做得好。”

    李素犹豫半晌,才道:“告诉你可以,你先立个字据,发誓不往外传,否则去官府告你。”

    老师傅愤怒了,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而且是一个十几岁孩子的侮辱。

    “公子当我什么人?老朽做人做事本本分分,雕工做了一辈子,客人的私秘老朽何曾往外说过一个字?”

    老师傅痛不欲生,质疑他的职业道德比杀了他更难过,说着说着便泛了泪,一边抹泪一边愤恨地跺脚。

    李素也被感动了,使劲地抽了抽鼻子。

    “真感人……话说完了吗?说完赶紧立字据,时辰不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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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以后还是正常时间更新吧,熬夜太辛苦了。。。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合作买卖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老师傅还是立下了字据,一脸屈辱如同签下了卖国条约。

    李素没什么不忍心,或许这个时代以诚信为本,人与人之间很单纯,天大的事口头说过便算数,但李素不同,他很尊重契约,什么东西还是白纸黑字写下来才有安全感。

    立过字据后,李素才将活字印刷术的奥秘告诉了老师傅,老师傅由最初的茫然,到渐渐变得吃惊,最后脸色迅速泛起潮红,激动得连胡子都抖了起来。

    “这是好东西啊!好东西啊!造福了咱们大唐多少读书人,公子功德无量,功德无量,以后大唐的读书人都得为公子立下长生牌位……”

    说完老师傅就往外冲去。

    李素一把揪住他的胳膊:“老先生意欲何往?”

    “把此物献给官府……”

    李素:“…………”

    立下契约多么重要啊,李素惊出一身后怕的冷汗。

    掏出刚立下的字据使劲在老师傅眼前晃悠,李素咬着牙道:“老先生看清楚了,只要外面听到一丝关于此物的风吹草动,你就得吃官司,把你告进官衙挨板子。”

    老师傅这才从激动中清醒过来,随即老脸闪过一丝愧然,急忙道歉。

    “公子若将此物献给官府,官府必有厚赏,公子亦从此扬名天下,何必敝帚自珍呢?”老师傅犹不甘心地劝说。

    “我要扬名天下做甚?闷声发财便是了,老先生不要多管闲事,把上面刻好字便可。”

    老师傅不说话了,只看了李素一眼,目光像在看疯子,显然他的价值观与李素的价值观很冲突。

    李素回以和煦的微笑,萌萌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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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天后,李素再次进城。

    这次是为了验收成果,老师傅的雕工很不错,数千个常用汉字,老师傅和他的徒弟们几天就雕完了,字体是标准的楷体,每个字都雕得很规范。

    李素高兴坏了,手里捧着一把方块铅字仔细地查验,老师傅坐在一旁傲然捋须,显然对自己的功夫很有自信。

    价钱不便宜,请老师傅雕字要花两贯多钱,不过这钱花得值,李素很痛快把钱给了。

    和王家兄弟抬着铅字模具往外走时,却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很客气的一个人,穿着绫罗长衫,嘴边挂满了笑容,拦住李素三人后不停的拱手致歉。

    “抱歉抱歉,拦了贵客的路,在下唐突了。”

    李素挑挑眉:“有事?”

    “在下观之,贵客三人年岁虽小,从里到外却透出一股富贵之气,出手阔绰,豪气无双,更且英俊**,温文尔雅……”

    “停!”

    这人夸起来口若悬河,说起昧良心的话脸色都不变一下,王家兄弟听得眉飞色舞,用一种千里马看伯乐的目光看着他。

    李素横了他们一眼,对那人道:“英俊**什么的,直接对我说就可以了,不要牵扯不相干的人,否则听起来不诚恳。”

    那人笑了笑,也不尴尬,道:“这位贵客,前些日子您在小店订做的东西,俞老师傅给您做好了,东西还满意吗?”

    李素点头:“老师傅刀功不错。”

    那人搓着手,笑道:“很抱歉,虽然您和俞老师傅立了字据,但他是本店请的雕工师傅,在下是本店的掌柜,这件事瞒谁也瞒不了我,不知贵客做了这件东西后,有没有用它赚钱的意思?”

    “当然。”

    那人神情愈发急切:“本店三十年的老招牌,长安城里的读书人十有三四都在本店买纸笔,若贵客想用它来印书的话,本店愿与贵客合作,不知贵客意下如何?”

    李素顿时心花怒放,这是打瞌睡送来了枕头啊。

    “没兴趣,再见!”

    李素说完就往走,掌柜傻了眼,楞了一下后急忙再次拦住他,神情有些焦急。

    “贵客,什么都好商量,好商量啊!”

    矫情够了,李素这才停下脚步望着他:“利润如何分?”

    “四六,我四你六……”

    “幸会幸会,告辞告辞。”

    “三七!三七!我三你七,贵客,做生不如做熟啊,这东西只要在本店里,在下保证绝不泄秘,你找外人做这买卖,很容易就把其中关窍泄露出去了,那时全长安皆群起而仿造,这东西就掉价了。”

    李素叹了口气,这位掌柜很会说话,这番话正好说到他心里,他也担心活字印刷术被仿造,这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不知道的觉得它神秘,说穿了一文不值。

    “我七你三,说定了,还有……”

    掌柜的一脸了然,接口道:“立下字据,秘方外泄拉我去见官。”

    李素顿时对他生出好感,不知他家有女儿没,有的话干脆娶了她,以后整个店都是自己的,什么四六,什么三七,全都是浮云……

    …………

    长安城悄然流传着一个神话。

    不错,就是神话。

    西市某文房店承接印书生意,任何书拿过去,两日内印好,字迹清晰,纸页留香,无论排版还是字体皆是上乘,更难得的是价格公道。

    出书,两千年来都是文人的梦想,看着自己的学术成果印制成书,在民间广为流传,有什么比这更幸福?

    很神秘的文房店,时下印书都是请雕工师傅在木版上雕刻,一页书往往要雕刻一整天,一本书没有两三个月无法成书,可这家文房店两天就印出来了,实在是个奇迹。

    长安城的文人由开始的不相信,慢慢到好奇,最后亲身一试……

    沸腾了,至少长安城的文人圈子沸腾了。

    文房店数日之内门庭若市,无数文人蜂拥而至。

    进店的不止是文人,还有很多同行,拐弯抹角的打听此店印书为何如此快速,掌柜只是呵呵的笑,笑容里满是得瑟,但打死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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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八章 春风得意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长安城里印书的生意意外地火爆起来,连李素都没想到这个时代对书本的渴望是那么的迫切,想想也是应该,连发明个马桶都被称为“大学问”,百废待兴的年代里,文人和百姓们最渴望得到的,莫过于知识了。

    李素心情很不错,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美好日子即将到来。

    不知道文房店的掌柜这几日赚了多少钱,虽说如今是诚信年代,但李素还是忍不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掌柜的不会在帐簿上作假吧?有必要雇请一个财会人员去监督才是……

    河滩边,李素用木棍在沙地上练字,难看的飞白体,但不得不练,因为李世民就好这一口。

    心情好就得练字,练字就写诗。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非常意气风发的诗,很适合自己目前的心情,拿到外面卖的话,这诗少说得卖三贯。

    诗是好诗,然而字却……

    李素看着自己的字,不由皱起了眉,不争气的字,破坏了自己的好心情。

    难看,必须毁灭证据,打死不承认是自己写的。

    伸出脚,打算把地上的字抹去,身后一道娇脆的声音传来:“别动!我多看几遍。”

    李素没理她,刷刷几下,用鞋底抹平了字迹。

    很好,人生中的瑕疵已抹去,自己又是一个完美无暇的英俊少年。

    “你……你,你这人怎么……”东阳公主跺脚瞪着他。

    李素笑道:“字太难看,远不如本人完美,不完美的东西要除掉。”

    说完李素蹲在河边洗手……很奇怪,用鞋底抹去的字迹,为何要洗手?算了,洗都洗了,洗手和洗澡都是一件很愉悦的事,就当享受吧。

    东阳公主恨恨剜他一眼,却用一根小木棍在原地写了起来,没过多久,李素刚刚的“春风得意马蹄疾”完整重现在沙地上,一字不差。

    东阳公主显然有点小得意,像只天鹅般高傲地扬起了小下巴。

    “又是一首绝世好诗,而且我亲眼目睹了作此诗的过程,李素,再作一首吧,好不好?”东阳公主软软相求。

    “不好,我马上就是有钱人了,作诗这么庸俗的事情,是有钱人该做的吗?”李素拒绝得很不留情。

    “作诗……庸俗?”东阳公主瞪大了眼睛,露出极度的困惑,不解,李素的话很毁三观,不是说有钱人才庸俗吗?怎么反过来了?

    眼睛眨了眨,李素看着东阳公主,冒出一个主意。

    “你是宫女?”

    东阳公主露出一丝慌乱,掩饰般理了理发鬓,道:“啊……对啊。”

    “你们公主喜欢诗吗?”

    “喜欢……吧?”

    “喜欢我作的诗吗?”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红,讷讷道:“我……不知道,兴许,是喜欢的吧。”

    李素的眼睛变得愈发明亮有神:“买吗?”

    “啊?买……什么?”

    “买诗吗?刚刚我作的这首‘春风得意马蹄疾’,三贯钱卖给公主,以后算是公主自己作的,我发毒誓保密。”

    东阳公主吃了一惊,小小的嘴唇张成一个“o”,李素这张突然变得陌生且无耻的嘴脸显然吓到她了。

    李素不高兴了:“说话啊,这表情啥意思?嫌贵了?你自己也说了,这是绝世好诗,真不贵……”

    “你你你……你这个……你简直是斯文败类!诗也能用来买卖么?”东阳公主气得脸都红了,娇躯直哆嗦。

    “没关系,这东西我还有很多,家里盖大房子缺钱呢,先卖几首救急。”

    东阳公主快气晕了,抄起手上写字的小木棍朝李素背后抽了一记,然后扭头便跑。

    李素也急了,赶紧朝她背影喊道:“喂,你不买就别拿我的诗跟别人显摆啊,要收钱的!”

    奔跑的倩影忽然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然后……头也不回地继续跑。

    看着她跑远的背影,李素神情黯然地叹了口气。

    买卖黄了,这种买卖还是不能跟太要脸的人做,李素现在忽然无比想念那位买诗的壮汉,看到他就有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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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数十位皇子和公主今日齐聚一堂,神情恭谨地跪坐在各自的矮几后。

    矮几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几位成年男子桌上甚至还有番国进贡的异域美酒。

    白天跟李素闹得不欢而散的东阳公主赫然也在其列,只是她的位置明显离殿中主位很远,远得快到宫殿的门槛边了。

    殿内排的座次很有趣,殿内正中的主位自然是李世民的,旁边是太子李承乾的位置,接下来的左边便是比较得宠的皇子,依次是魏王李泰,晋王李治,吴王李恪等等,右边则全是公主,紧挨着李世民位置而坐的,是毫无争议的晋阳公主,即乳名为兕子的李明达,长孙文德皇后亲出,长孙皇后去岁逝世,伤心欲绝的李世民感念与皇后多年夫妻之情,遂将晋王李治和晋阳公主李明达亲自留在身边抚养教育。

    众皇子公主们纷纷正襟危坐,唯独今年才三岁的晋阳公主李明达却一点也不拘谨,宫女小心在背后搀扶着她,而她肉肉的小手却捏着一只象牙箸筷不停地在矮几碗碟上敲啊敲,发出很不和谐的噪音,可其余的皇子公主纷纷向她投以和善的微笑,哪怕再不耐烦也挤出笑容,绝不敢露出半点恼意。

    李明达是父皇手心里的宝贝,真正宠溺到骨子里,哪怕她只有三岁,皇子公主们谁敢欺负她?

    从殿内的座次就可以看得出,李世民虽然是位雄才大略的皇帝,可他却是一个很失败的父亲,非常失败。

    殿内排座,皇子公主们不按长幼顺序,反而以亲疏而定座次,这个小细节里足可看出李世民对待皇子公主的随意和漫不经心,他对皇子公主们太极端了,喜欢的皇子恨不得每天把他捧在手里,含在嘴里,比如魏王李泰,晋王李治,不喜欢的或是下嫔所出的,只推得远远的,根本看都不看,比如东阳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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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九章 皇庭夜宴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影响孩子心性的东西很多,比如环境,比如性格,比如……父亲。

    李世民没有带好头,他给孩子做出了一个坏榜样,十年前,李世民在玄武门前兵变,乱军之中杀掉了自己的手足兄弟,率兵入宫逼李渊退位,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污点,这个污点举世皆知,那一年,皇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吴王李恪都已出生,而且到了能记事的年纪,父皇做的一切,他们都看进了眼里,记进了心里。

    李世民也知道自己这个污点终生无法抹去,他只好拼命的挽救形象,比如毫不犹豫立皇嫡长子李承乾为太子,长幼有序,绝不逾越,也不管自己十年前已干过杀兄弑弟的事,还比如,每月总要腾出一天时间,把皇子公主们聚在一起,吃顿家宴,增进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

    今日的聚会亦是如此。

    珍馐,美酒,高谈阔论,兄弟之间姐妹之间把臂欢笑,李世民喜欢看到这样的场面,他犯过的错,他缺失的东西,只希望在后代身上弥补回来。

    华丽的宫廷歌舞在偌大的殿中跳到了尾声,数十位内教坊舞伎簇拥着中间一位婀娜妖娆的女子,女子身着华裳,在殿中央飞速原地旋转,旋转,最后伏身于地,一段胡旋舞就此结束。

    未成年的皇子浑然不知欣赏,各自交头接耳谈笑,成年的皇子们则肃然而坐,目光瞥过领舞的舞伎,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欲/望。

    歌舞过后,殿内仍是皇子和公主们窃窃低语轻笑声,李世民今日心情不错,皇子和公主们兄弟姐妹亲密无间的画面令他龙颜大悦,方才竟情不自禁多喝了几杯三勒浆,此时酒劲上头,黝黑威严的脸上浮出几许红潮。

    李世民清咳几声,殿内皇子和公主们的谈笑声顿时停止,满殿瞬间寂然。

    笑着看向魏王李泰,李世民道:“青雀,近日课业如何?”

    李泰生得很肥胖,单看面相的话,简直就是一个一脸憨厚,令人一见生喜的可爱胖子。

    本是跪坐的姿势,闻言李泰急忙站起,可惜身子太胖,努力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李世民笑着摆摆手,示意他保持跪坐回话。

    李泰谢恩之后,道:“近日崇文馆夫子教授《孟子》。”

    李世民笑道:“读到哪里了?”

    “孟子曰:‘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

    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笑道:“何以解?”

    李泰想了想,道:“尧舜到汤,历经五百多年,从汤到周文王,历经五百多年,从周文王到孔子,亦历经五百多年,儿臣心有所感,遂翻阅许多史籍,看到汉光武帝刘秀平灭关东,陇右,西蜀,匡扶汉室于即倾,结束多年战乱一统天下,并创出‘风化最美,儒学最盛’的升平盛世……”

    李世民目光闪动,笑道:“吾儿想说甚?”

    李泰吃力地站起身,忽然面朝李世民跪下,大声道:“汉光武帝至贞观,又是五百多年,观我大唐贞观在父皇治下臣民归心,万邦来朝,世风纯朴,朝政清明,正是盛世之始也,故儿臣以为孟子所言者,即——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父皇必是继往开来之圣明君主,当之无愧的天可汗!吾皇万岁!”

    这番马屁拍得可谓用心良苦,李泰带了头,其余的皇子和公主也跟着跪拜下去,齐声山呼万岁。

    李世民慢慢起身,脸上布满了努力压抑的得意,沉默片刻,忽然仰天长笑:“好一个‘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吾儿有心,朕甚喜之!”

    看到跪满一地的皇子和公主,李世民愈发心花怒放,令众人平身后,笑道:“朕随口考一考青雀课业,没想到青雀读书如此用功,诸皇子与公主当效而行之,勿使荒芜学问,辱我天家声名。”

    众皇子公主恭声应是。

    李世民接着道:“既然提起了课业的话头,朕便以劝学为题,尔等或诗或赋,尽可作来。”

    众皇子和公主脸上顿时露出难色,唯独李泰面露喜色。

    众皇子之中,李泰读书是最厉害的,不仅读书厉害,拍马屁也厉害,刚才那番话便是典型的马屁代表作,李世民深喜李泰,终归还是有原因的。

    李世民出了题,众人思索沉吟,远远坐在大殿尽头的东阳公主却百无聊赖地环顾四周,眼中多了几分清冷。

    这出戏码见得实在太多了,每月父皇令皇子公主们相聚,尽叙天伦之乐的美好画面,私底下却早已成为众皇子公主争宠的战场,而有资格参与这场战争的人,只有长孙皇后和如今内宫四妃所出的子女,像东阳公主这种下嫔所出的女儿,却是连争宠的资格都没有的。

    懒得再看殿内众人拧眉思索的矫揉模样,东阳公主垂下头,嘴角勾起一抹不知是嘲讽还是淡漠的微笑。

    很无聊的宴会,不知多久才散,散后赶紧回到封地里去,那里才是她的家。

    还有那个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败类,居然用诗作换钱,能作出如此绝世好诗的人却这般市侩,老天瞎了眼,好好的才华给了这么一个人……

    倒是那两首诗……确实是绝世好诗啊,今日所作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首,亦是难得的传世佳作,居然……三贯钱。

    决定了,回去就拿着钱去找他,他卖一首,她就买一首,倒要看看他肚里到底装了多少绝世才华,用钱把它们全淘换出来。

    想起李素开价时的无耻嘴脸,东阳公主面色泛上几分怒意,怒意里又掺了几分笑意,又怒又笑,表情十分精彩。

    “噗嗤——”终于,满殿皇子公主沉吟思索之时,东阳公主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一笑可坏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包括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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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章 诗惊四座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东阳公主笑得很突兀,吸引了殿内所有人的目光。

    无数道目光集中在东阳公主身上,东阳公主也吓到了,急忙垂首作乖顺状。

    然而,已经迟了。

    李世民皱了皱眉,隔得太远,没认出东阳,旁边的太子李承乾小声提醒了一下,李世民才恍然。

    “东阳?”

    东阳公主只好起身行礼:“父皇。”

    “你笑甚?”

    “女儿……”东阳公主从小到大都很老实,也不习惯说谎,现在却急得满脸通红,手足无措。

    很不习惯被这么多人注视,东阳公主窘迫片刻,银牙暗咬,决定请罪,这时一向比较得宠的高阳公主却笑了两声,道:“姐姐聪慧之极,父皇刚出了题,姐姐怕是已作出了诗赋,故而未语先笑。”

    一句话,把东阳公主推到了悬崖边,令她进退不得。

    殿内其余的皇子公主们轻笑不已,这些笑声是嘲讽还是善意,唯有自知。

    东阳公主性子太内向太沉闷,因为母亲是下嫔的关系,她与其他的兄弟姐妹也颇少来往,说话行事惯来低调得几乎透明,在这偌大的太极宫里,存在感非常低,而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太强大,不算幼年夭折的,仅只目前活着的,他就生了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如此多儿女绕膝争宠,一个太内向的女儿怎能引起他太大的关注?

    看着东阳公主尴尬又暗抑怒气的样子,李世民心中多少生出几分愧疚,加上今日心情甚好,于是含笑道:“罢了,你且坐下,今日家宴,笑几声无妨的,东阳你真应该多笑笑。”

    目光威严地扫向其余的皇子公主,李世民道:“朕方才出的劝学一题,尔等可有诗赋应之?”

    李泰看了看沉默不语的太子李承乾,一脸跃跃欲试。

    东阳公主垂首静静站着,心中微微一动。

    一瞬间,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她,也想争一争。

    是为自己,还是为太平村的那个斯文败类,她也说不清楚,只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说点什么,一个已经二八年华的女子,为何别人总将她当作可有可无?

    就在李泰准备开口之前,东阳公主难得主动地开口了。

    “父皇所出‘劝学’一题,东阳有诗作献上,不过并非东阳所作,而是东阳庄子旁一位名叫李素的少年所作……”

    殿内众人纷纷有些惊讶地盯着她。

    太稀奇了,以往这样的家宴,东阳公主都是离大家远远的,独自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今日却如此主动,而且还很不客气地第一个应和父皇的出题……

    李世民对东阳的主动开口还是颇为满意的,闻言微微皱眉沉思:“这个李素……朕好似听过。”

    东阳公主提醒道:“此人数月前自创牛痘,为我大唐百姓去除了天花之患。”

    李世民恍然:“原来是他!对,朕想起来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对吗?”

    “正是。”

    “此子除了治病,竟还会作诗?”

    东阳公主想了一下,露出几分轻笑:“此人,文采极佳。”

    李世民终于有了兴趣,笑道:“既如此,不妨将他的诗作念来。”

    东阳公主心跳得有些快,被大家的目光盯着,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踌躇片刻,终于还是克服了紧张,不急不缓念道:“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诗念完了,满殿寂静。

    众皇子眼中嘲讽和轻蔑之色不知何时悄然化作惊讶,魏王李泰更是肥脸通红,显然这首诗把他心中酝酿的诗作完全压了下去。

    许久之后,李世民长长呼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好诗,足可流传千古,‘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好,哈哈哈哈哈,此子文采却是风/流之极,看不出啊,庄户人家怎会作出如此绝妙的诗?东阳,那位少年真是贫寒农家子弟么?”

    “是的,以前曾是别人家的庄户,治好天花后,父皇赏了他家二十亩地,日子才算好了起来。父皇,此人文采不凡,还作过一首悯农诗……”

    李世民越来越有兴趣了,笑道:“哦?快快念来。”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此诗易懂,东阳在封地里办的村学,孩童启蒙也用了这首诗。”

    李世民眼中露出惊色,阖目静静品位一番,缓缓地道:“这两首诗,诸皇子公主当亲手抄摹下来,挂在卧房每日自省,一为劝学上进,当思年华易逝,莫负少年时,二为悯农思苦,当知农户辛苦,一米一黍来之不易,不可或忘,来人,送纸笔予诸皇子公主,尔等现在就抄。从今日起,宫中和诸皇子公主府当再立一条规矩,每日每餐饭食不准剩余,一粒米都不许剩,违者,罚抄悯农诗百遍。”

    虽未再说一句褒赞之辞,但李世民的态度却已说明了一切。

    直到此刻,东阳公主的心跳才渐渐恢复正常。

    原来……这个斯文败类真的很有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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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家宴,东阳公主出尽了风头,当然,也许出风头的并不是她,而是连面都未露过的李素,但是,她至少在父皇和诸多兄弟姐妹面前证明了自己不是透明的。

    这就够了。

    临出宫前,李世民特意叫住了她,只是一句淡淡的吩咐:“那个叫李素的小子日后若有新作,不妨拿给父皇看看,你也要好好保重身子,多出去走走,多跟人说说话,多笑一笑,你……跟姐妹们太不像了。”

    东阳顿时红了眼圈。

    最后这句话,十六年里似乎从未听过,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世上有“父爱”这个东西。

    至于家宴后别的兄弟姐妹向她投来各种或嫉妒或不满的目光,东阳公主一笑置之。

    她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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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东阳买诗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李素并不知道东阳公主帮他在太极宫里扬了名,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被当今皇帝和太子以及诸多王爷公主记住。

    日子还是那么的平静,至少李素所能看到的表象,日子还是平静的,无风无浪,不悲不喜。

    这两日又去了长安城的文房店,从掌柜的满面春风便可看出印书生意很不错,翻了一下帐簿,李素的心跳加快了。

    数日之间,他便收入了两贯,这是要发啊。

    华丽的大房子似乎在向他遥遥招手,如果加上拟人化台词的话,房子一定在对他媚笑:“大爷,快来啊,进来玩玩啊……”

    古井不波的心境终于泛起了涟漪,李素现在才发觉自己原来也是个俗人,一栋大房子就能左右他的心情,如果他被大唐人定位为诗人的话,他一定是古往今来最没骨气的诗人。

    钱暂时留在文房店,待存够盖房子的钱后再全部取出来。

    回家的路上,李素心情很不错,他甚至哼起了歌,前世流行的歌,正应了他的那句诗,“春风得意马蹄疾”。

    看什么都顺眼,包括那个自称宫女的女人,如果那个女人能够抱着一大堆钱送给他,那就更顺眼了。

    …………

    东阳公主真的抱着一堆钱。

    李素来到河滩边的时候,东阳公主已早早的在河边等着他了,平坦的沙地上堆满了钱,足有十来贯。

    远远看见李素走来,东阳公主露出很不满的表情:“怎么才来?”

    不知何时开始,她和李素就有了这种默契,每天午时后便独自到这河滩边坐一坐,嘴上从来没约过,但是每到那个时辰,二人便各自在河滩边相遇,坐着闲聊一番,没有任何话题,完全天马行空,想到什么说什么,说完了起身,连告别都懒得说,各自转身回家。

    挺好的,像朋友一样相处,而且是纯粹的君子之交,比水更清澈,更干净。

    至少李素很享受这种感觉,她大概是自己来到这世上后,除了王家兄弟交到的第三个朋友吧。

    二人的目光都很纯净,似乎这种友谊完全超越了性别,谁都没有别的心思,只是一对倾诉和被倾诉的朋友而已。

    在这个世上,他和她都是很孤独的人,他和她都很需要朋友。

    显然,东阳公主这位朋友今日很客气。

    李素老远就看见这十贯铜钱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不由加快了脚步,他走得很快,但眼神一直锁定在这一堆钱上,至于旁边这位穿着淡紫衽裙,头上插着三支寻常铁簪的绝色女子,李素却看都没看一眼。

    “太客气了……”李素双手轻抚着铜钱,动作轻柔得仿佛在抚摸**的纤纤玉手,目光迷离地喃喃叹道:“太客气了,认识你这么久,我还在奇怪为何你如此不识礼数,总也不给我送礼,原来一出手竟如此阔绰,太客气了……”

    东阳公主想笑,却使劲绷住,想想昨日他卖诗时的无耻嘴脸就生气。

    “谁说这是送你的?昨日你说过什么,还记得么?”

    李素抬头看她,刚刚目光全被十贯钱吸引住了,根本没在意别的,直到此刻才正眼看她。

    很美,美若出尘仙子,更添了几分圣洁清冷的气质,像绽开在阳光下的冰山雪莲,美丽得仿佛不属于凡世。

    只不过……

    李素皱了皱眉,垂头挣扎了许久,终于忍不住了,将手伸到她的发髻上,将中间固定的那支铁簪抽走,塞到她手里。

    迎着东阳公主愕然的目光,李素叹道:“插两支簪子或是插四支簪子都好,为何偏偏插三支?左边一支,右边一支,剩下的那支你不觉得很多余,很不对称,很不工整么?挺标致的小姑娘,脑袋搞得跟拜菩萨的香炉似的插满了香,美在何处?”

    东阳公主:“…………”

    拔掉了那根多余的簪子,李素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展颜笑道:“好吧,说正事,昨日我说了什么?”

    提起这事东阳公主就生气,语气不善地哼道:“昨日你不是说要卖诗吗?我决定买了,这些钱算是我给你的,先作十贯钱的诗来听听。”

    李素高兴坏了,这是大客户啊,必须要给个批发价。

    当然,至于一个公主府小小宫女为何能拿出十贯钱这么明显的漏洞,李素决定很好心的不拆穿她了,顾客永远是对的。

    真替小姑娘感到幸运,从古至今上哪找他这么随和的诗人?

    “十贯钱,可以买四首,不,三首诗了……”

    “三首就三首,快点作诗。”

    李素看着她那张似怒又似笑的面庞,心底忽然涌起几分不安。

    第一次见她就知道此女身份不一般,卖诗给她没问题,他跟钱没仇,但是卖给她之后呢?她若拿出去宣扬一番,以这些诗作经典程度来说,怕是很快就会出名,而她的父亲,却很有可能是当今皇帝陛下李世民,这事很容易便露馅,那时李世民随便一问,你一个庄户家穷小子跟公主做这种买卖,是何居心?

    后果很严重,李素爱钱,但更爱生命。

    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这堆闪闪发光的钱,李素黯然叹气,然后神情忽然变得无比正义凛然。

    “这位姑娘,诗,是读书人的高雅学问,怎么能用来买卖呢?简直是道德败坏侮辱斯文,来,我要和你谈谈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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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回到家时走路一瘸一拐的。

    小姑娘看着文静柔弱,出脚真不客气。

    李道正没在家,自从李世民赏了二十亩地后,李道正的心思便完全用在土地上了,没日没夜地在田边转悠,转着转着脸上便露出傻笑。

    说实话,李素很担心老爹的精神状态。

    李素走进院子便察觉家里有人,探头一看,原来是学堂的教书先生郭驽。

    “学生见过夫子。”李素赶紧行礼。

    谁知郭驽也朝他躬身一礼,这可吓坏了李素,老师给学生行礼这是大逆不道。

    “夫子万万不可……”李素赶紧搀扶。

    郭驽直起身,神情很颓然:“我没钱,但我还是想再请你作一首诗,这么多天了,我一直很困惑,我不信你一个连村子都没出过的孩子能作出流芳百世的好诗,我真的不信!这次我来命题,你再作一首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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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行宫遇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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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吏部官衙的空地上,李道正大哭不已,一个朴实的农户汉子,从来没有如此脆弱的时候。

    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了,本分守着这块地,静静地老去,静静地湮没于尘埃。

    可儿子不一样,他才十五岁,若是儿子没本事倒也认了,将来自己老去,把地传给他,一代又一代,后辈里终归有个能出息的,老李家也算光耀了门楣。

    然而儿子是有真本事的,尽管这本事从何而来并不清楚,但他的本事就摆在面前,李道正的想法很简单,有本事的人,朝廷就得认。

    无尽的不甘和委屈涌上心头,李道正呆呆地坐在官衙前,不顾周围行人好奇的目光,一边发着呆,一边抽泣哽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尘土,使劲吸了一下鼻子,仰头看着天,长叹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儿子写的诗收起来,塞进怀里,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安静地离开。

    夕阳西沉,朱雀大街上,落日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拖长,影子笔直得像一支宁折不弯的钢枪。

    …………

    回到家已是夜里,李道正推开柴扉之前用衣袖使劲擦了擦眼眶,又是平日里古板沉闷的模样。

    李素坐在堂屋里发呆,桌上的油灯摇曳不定,时而炸开一朵昏黄的灯花。

    李道正推门进来,李素起身迎上:“爹,白天你去哪了?”

    李道正摇摇头,注视着已和他差不多高矮的儿子,难得地用粗糙的大手抚了抚他的头顶。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许久,李道正从怀里缓缓掏出儿子写的诗,怀里揣久了,纸显得有些皱,李道正急忙用衣袖抹平皱褶,递给李素。

    “娃啊……”李道正叹息,仿佛想叹尽一生的悲苦:“要争气咧,一定要为自己争口气。”

    李素捧着自己写的诗,看着疲态毕露的父亲,疑惑地道:“爹,你咋了嘛?”

    李道正摇摇头,笑了两声:“不早咧,快去睡,明早要去学堂做学问咧。”

    说完李道正往房内走去。

    李素定定看着父亲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忽然道:“爹,以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瓜怂。”屋内传来李道正的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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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上好日子当然要有钱,钱是衡量一切好日子的唯一标准。

    不知道大唐的人怎么衡量的,至少这是李素的标准。

    掰着手指,数着日子,城里文房店差不多该结算帐款了,首先把大房子盖起来,至于家里的家具,李素早就画好了图纸,只等大房子盖好再请村里的木匠做一套。

    李素算了算,在乡下地方盖个房子花不了多少钱,七八贯的样子便很好了,只不过如何解释房款来源是个大问题,李道正若看到这么一大笔钱从天而降,他最有可能的反应不会是喜极而泣,而是牵着儿子去官府投案自首。

    …………

    河滩边,东阳公主早早来了,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块上,看着天边的云彩发呆。

    李素远远看着她的模样,笑了。

    他也喜欢发呆,对发呆的人总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他总认为一个人有闲暇时若能毫无防备地发一阵呆,不假笑也不假哭,露出原本想露出的表情,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坏人。

    爱笑的女人运气特别好,其实发呆也是。

    李素也在东阳公主身边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先用手擦去石头上的灰尘,然后又跑到河边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做完了这一切,他才安心地坐下来。

    东阳公主很无语地看着他的举动,想笑,又觉得不淑女,眼睛悄然弯成了月牙儿。

    这个……斯文败类,居然比她这个金枝玉叶的公主还爱干净,而且……为何就是看不惯自己戴三支簪子?一定要对称,要工整才合意?

    “不错,今只戴了两支簪子,看起来顺眼多了,今看到你,由内而外感到舒坦。”李素的夸奖很直白,至少这个年代的人不会这么不含蓄。

    东阳公主俏脸悄然染上了红晕,却使劲板起脸,让自己看起来很不满。

    “今日本来要戴三支簪子的,出门前忘记了,明日我便戴三支簪子给你看。”

    顿了顿,东阳公主瞪着他:“你刚才说今日才看我顺眼,难道以前每日都看我不顺眼?”

    李素嗔怪地看她一眼:“话怎能这么说?以前当然也看你顺眼的,特别是那天下午……”

    东阳公主喜滋滋地问道:“哪天下午?”

    “你面前堆着十贯钱的那天下午,真的,那天你快把我的眼闪瞎了,你整个人仿佛散出万道金光,跟西天如来似的,当时我差点向你跪拜了……”

    东阳公主笑容凝固,俏脸渐渐黑了:“李素你这个斯文败类,还可以更无耻点么?你当时想跪拜的是我还是那十贯钱?”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

    …………

    二人风轻云淡闲聊之时,长安城外却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城的大事。

    长安城西北二百余里的九成行宫内,大唐皇帝李世民居然遇刺了。

    刺客不多,四十多人,为首的刺客名叫“阿史那结社率”,名字很怪异,从姓氏可以看得出来,此人是突厥人。

    说到这个名字,不得不说说他的哥哥,阿史那结社率的哥哥阿史那什钵苾,曾经的东/突厥突利可汗。

    大唐武德年间,东/突厥正是风光之时,几大部落时常结兵一处,入侵大唐境内杀人放火抢粮抢女人,其中最大的部落当属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两支。

    武德七年,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再一次入侵大唐,是的,他们又来了,带着满满的恶意。这次大唐皇帝李渊不乐意了,因为这两大部落已打进了关中腹地五陇阪,李渊虽然刚刚建国才七年,无论国力还是兵力都非常孱弱,然而这一次也不得不龙颜大怒。

    这是不把皇帝当干部啊,怎么办?揍他!

    于是李渊下旨,秦王李世民领兵于五陇阪抵御突厥兵锋。

    李世民是个很不错的将才,领着大军刚刚到达五陇阪,与突厥人遥遥对峙,然后他便做了一件让人忍不住为他的机智点赞的事。

    他二话不说派人找到了突利可汗,三下五除二便跟突利可汗拜了把子,结为异姓兄弟。

    突利可汗乐坏了,拍拍屁股很痛快便阵前反水,背叛了颉利可汗站到大唐那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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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五章 行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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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与突利可汗拜把子这事,干得有点没节操。一个领兵入侵大唐的敌人,李世民自然不可能欣赏他的文韬武略,然后稀里糊涂跟他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只是表象,让突利可汗心甘情愿和李世民跪下来昧着良心说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后自然还有更深层的利益原因。

    李世民向突利可汗许愿,将来大唐灭掉颉利可汗后,可允突利可汗领顺州都督。

    令唐人视为奇耻大辱的渭水之盟仅只过了四年,李世民终于积蓄了力量反击,而这个时候,突利可汗也非常配合地阵前反水了,唐军生擒颉利可汗,东/突厥被灭,突利可汗这位结拜兄弟自然也顺利当上了顺州都督。

    结局不错,喜闻乐见的大团圆结局,然而中间出了一个变数。

    变数就是今日刺杀李世民的阿史那结社率,他是突利可汗的弟弟,当初突利可汗降唐后,结社率被李世民封为中郎将,正四品的武官,相当于军委会的候补委员,不过可惜没有权力,只是个虚衔。

    帮助大唐平灭东/突厥这么大的功劳,作为居功至伟的突利可汗的弟弟,只给封了个虚衔,阿史那结社率觉得很不爽,于是整日在长安城里为非作歹欺男霸女以发泄不满情绪。御史们当然也不爽,于是把结社率的行径参到李世民面前,李世民更不爽了,咬着牙从齿缝里迸出一句:“此为居家无赖。”

    一向胸怀博大的李世民居然说出这句评语,足可见结社率此人的人品糟糕到何等地步了。

    李世民遂向突利可汗下旨,说你弟弟不长进,抽他!

    于是突利可汗就抽他。

    结社率被抽之后,安分了一年,很不幸,第二年突利可汗病逝了,这下结社率乐坏了,从此世上再无人敢抽他,同时他对李世民的恨意也渐渐高涨至顶点。

    隐忍了整整六年,今年的春天,趁李世民移驾九成行宫之际,结社率终于决定发动了,他裹挟了突利可汗的儿子,自己的亲侄子贺罗鹘,纠集四十余人向九成行宫发起突袭。

    ——隐忍六年,造反组织只凑了四十多人,说实话,结社率不仅要反省一下自己的人品,更要反省一下自己的能力,看看人家《满城尽带黄金甲》里的王子,一造反就迅速拉出千军万马,再看看自己,羞不羞?羞不羞?

    结社率不羞,他很悲壮地率领四十多人向皇帝寝宫发起攻击,只到了外宫正门,连李世民的面都没见着,四十多人便被值守皇宫的将士们杀得七零八落。

    结社率见势不妙,大抵当时也迅速反省了一下自己这次窝窝囊囊的造反行动,然后果断决定……撤退!

    正所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回去后痛定思痛,再发展一个更加壮大的造反组织,回来再取狗皇帝的性命。

    …………

    结社率怀着对未来二次创业的美好憧憬和期许,踌躇满志地逃跑了

    九成行宫内,李世民却大发雷霆之怒。

    一个敌人,竟在他眼皮子底下隐忍了六年才发觉,作为一个庞大的国力兵锋强盛的帝国,君臣开疆辟土意气风发的时期,竟然有人敢行刺国君,这令李世民骄傲且脆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伤害必须用刀剑和鲜血来抹平。

    左右领两位大将军跪在李世民面前,神情愤怒且屈辱,作为皇帝贴身内卫,被敌人杀到宫门前,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耻辱,两位大将军对天发誓,必斩逆贼结社率。

    李世民的愤怒被压抑住了,只是冷冷点头:“结社率不诛,朕寝食难安。”

    两位大将军凛然,抱拳行礼,杀气腾腾领兵出了宫。

    为了让大唐皇帝陛下吃得好睡得好,结社率不仅要死,而且要死得零碎一点,越零碎越好。

    **********************************************************

    九成行宫发生的事,与李素毫无干系,他的理想很小,小得生怕惊动了这个繁华盛世,他只要几十亩田再加一栋大房子而已,按目前的进度来说,只要再过几天,收了文房店的帐款,大房子便离他不远了。

    再过几年,等到他十八岁时,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已存到了一辈子够花用的钱和田产,然后请木匠造一个摇椅,每天在院子里晒太阳,提前享受退休生活,这种退休生活大概可以享受半个多世纪……

    老天把他送回唐朝,一定是觉得前世的他受了太多苦,于是让他回到这个空气清新的地方享一辈子福。

    河滩边的春日晒得人身上暖洋洋的,舒服得令人犯困。

    李素真想仰头往地上一倒,舒舒服服躺在草地上睡一觉,但是理智告诉他,现在不能睡,办完正事才能睡。

    东阳公主也有些没精神,大抵被李素传染了犯困的毛病。

    两人在河边每天都不期而遇,遇得多了,其实也没那么多说不完的话题,毕竟李素和东阳不是八婆,两人偶尔坐在河边聊聊庄子里的闲事,李素说几个前世的搞笑小段子逗得东阳捂嘴娇笑,更多的时候两人却是沉默地看着河水,静静地发呆,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今日不能沉默,因为李素有求于人。

    “喂,宫女,你脚露出来了……”

    “呀!”东阳大惊,花容失色下意识地用裙子盖住脚,醒过神低头一看,自己的脚严严实实被裙子遮着,没有任何异样。

    气得东阳俏脸含霜:“李——素——!”

    “醒了吧?醒了聊聊正事。”

    “不想跟你聊,我回去了,府里……府里公主还等着我侍侯呢。”东阳起身,生气欲走,磨磨蹭蹭的却半天没迈出一步。

    对这位自以为扮公主宫女扮得很完美的女人,李素实在不忍心拆穿她。

    “说正事,别矫情。”

    “你能有什么正事?又有诗作问世要卖给我么?”

    “不是,我想说,你不是公主府上的宫女么?认不认识盖房子的工匠?手艺很精湛的那种。”

    东阳公主眨着杏眼:“你要工匠做甚?”

    李素叹道:“我请工匠自然是要他们帮我盖房子,难道请他们吹箫吗?”

    “太平村里本就有工匠,何必要找盖公主府的?那些工匠都归工部管辖,这几年陛下大修宫殿庙宇,工匠怕是不够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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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八章 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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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运多舛”,说的便是眼下这回事。

    不惹事不闯祸,云淡风轻撒泡尿而已,竟然就被劫持了,李素觉得自己的幸运女神刚刚一定被猪亲过……

    东阳公主的表情很平静,看着李素低声道:“以前……我骗了你,我其实不是宫女……”

    李素叹道:“都这时候了,还说这种话做甚?能活命就谢天谢地了。”

    东阳摇头:“不,一定要说,现在不说,也许以后没机会了,我……是东阳公主,当今陛下第九女,年初父皇封给我三百亩地,我的公主府也建在太平村,从此,我认识了你……”

    栓着身子的麻绳狠狠往前拽了一下,李素和东阳一个踉跄。

    结社率嘿嘿冷笑:“倒真是一对有情人,这个时候你们还是多想想自己的性命吧。”

    李素叹气,今日这个劫数不知能不能过得去。

    碰了碰东阳,李素轻声道:“到底怎么回事?你得罪他们了?”

    莫名其妙被劫持,李素到现在还不知究竟。

    东阳叹道:“总之,是他们与我父皇的一段恩怨。”

    “用钱能解决吗?……我的意思是,用你的钱能解决吗?”

    东阳狠狠瞪他一眼,然后摇头。

    李素愈发愁意满面,——用钱都不能解决的事,一定是大事。

    可是……自己真的很无辜啊。

    …………

    四人一行穿过树林,李素辨清了方向,发现已走到与太平村相邻的牛头村。

    结社率的表情很镇定,丝毫没有被唐军追杀的惶然,一路上他都是冷静地辨别方向,冷静地掩盖行过的痕迹,冷静地不时检查绑着李素和东阳的绳子。

    而贺罗鹘的神情却一直很不安,惶恐与畏惧仿佛刻在了脸上,不时地回头张望,连林中小小一声鸟鸣都能令他变色。

    相比之下,李素反倒比贺罗鹘冷静多了,其实李素也害怕,但是身边有一个东阳公主,李素只好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害怕。

    走近牛头村,村里很平静,已是落日时分,村里处处升起了炊烟,空气里夹杂着一丝人间烟火气息。

    林子旁边有一座荒废的老君观,大约是隋朝时修成的,说是道观,其实只是一间处处漏风的瓦房,前隋时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出家人本是靠百姓的香火维生,百姓们自己都活不下去,道士们只能一哄而散,大唐立国后,道观又有了一位老道士,香火旺了一阵后,老道士有一天在道观里寿终正寝,从此这个老君观便荒废了。

    结社率和贺罗鹘押着李素二人进了道观,推开破烂的大门,道观内气流涌动,迎面而来一股像妖气般的灰尘,四人措手不及,脸上沾满了灰。

    刀架在脖子上都能镇定自若的李素,此刻差点精神崩溃。

    一脸的灰啊,这得多脏啊,洗多少次脸才能洗干净啊。

    好想恳求二位好汉把自己杀了算了,太堵心了……

    随便清理了一下观内的蛛网和灰尘,结社率将李素二人绑在香案的桌腿上,叮嘱贺罗鹘严加看管,然后结社率用刀把自己脸上的胡子刮光,再朝脸上抹了一把香灰,便出门朝泾阳县的骡马市而去,天黑之前他必须买几匹快马,逃出长安附近。

    贺罗鹘心神不宁,粗略在道观内扫视一圈,没什么特别的发现后,便跨出门外,抱着刀半卧在廊柱下打起了瞌睡。

    对于李素二人,贺罗鹘很放心,在他眼里李素和东阳只是两个还未长大的孩子,丝毫不具任何威胁,奔忙了一整夜,贺罗鹘也累坏了。

    贺罗鹘出去后,李素看似呆滞的目光终于活过来了似的,不停扫视观内四周的环境,以及地上和香案上摆放的物品。

    很遗憾,地上除了灰尘和蛛网,以及一些零散的麦草,再无别的东西,香案上倒是有一只铁制的油灯,但是这东西根本无法割开手上的绳索。

    李素心情愈发沉重,难道自己果真要死在这里?

    结社率去骡马市买马,等他将马买回来便要急着逃命了,那时李素和东阳已成了他的累赘,一个亡命之徒,会怎样对待他的累赘?

    除了一刀砍了,还能怎样?

    也就是说,李素和东阳的性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生命将在结社率买马回来的那一刻走到终点。

    李素有点绝望了,仰着头望向破败的屋梁,喃喃道:“这不对啊,我是来享福的啊……”

    观内没有外人,东阳终于卸下了伪装,垂着头嘤嘤哭了起来。

    李素似安慰又似自悲,叹道:“你哭什么?你有什么好哭的?该哭的是我才对……”

    东阳哭得更大声了,此刻的她看起来才有了几分十六岁女孩的模样。

    “你……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们要死了,所以想哭?”东阳抽噎着问道。

    “死便死了,我哭这个做什么?”李素仰望着房梁,眼中不由自主浮上悲色:“刚才树林里小解过后,连手都不让我洗,你说他们还是人吗?是畜生!”

    “噗嗤!”

    东阳正哭着,忽然被逗笑了,想想此时发笑多么不合时宜,于是接着又哭。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我们都快死了,你还逗我笑……”一想到死,东阳哭得更伤心了。

    李素笑了,刚才的悲色如同面具般全然卸下,笑容里有一种坚定的自信:“好了好了,不论面临任何绝境,只要我们还能笑得出,运气一定不会太差,以后你的人生里也要记住这句话。”

    东阳渐渐止住了哭泣,垂头有一声没一声的抽噎着。

    李素左右环视,他在寻找,寻找任何一件有用的物事,寻找属于自己和东阳的一线生机。

    东阳却仿佛已认命,虽然没再哭了,但眸子里流露出更加绝望的悲伤。

    “李素,你说,我若死了,父皇会记得我吗?他会为我伤心吗?”

    根本没打算让李素回答,东阳只在自问自答:“或许会吧,或许只有一刹那,父皇会觉得很伤心,然后,他的嫔妃和子女们都会劝他不要伤心,于是,他就不伤心了,每日重复的上朝,下朝,每日无数的嫔妃争宠,儿女争宠,他忙得目不暇接,怎会记得我这个下嫔所出的女儿?”(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正文 第四十九章 脱困求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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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公主才十六岁,短暂的人生里,她的牵挂并不多,临死之前最令她无法释怀的,大概只有那位雄才伟略的父皇了。

    父皇在外人面前几乎是完美的,他胸怀博大,气吞山河,可以为路边一个可怜的乞丐而流泪,反省自己的过失,也可以一声令下让千万将士为他开疆辟土,破国屠城。

    然而,他却是世上最不称职的父亲,他给东阳的关爱实在太少了,少得她记忆里的父亲连眉眼都是模糊的。

    身陷绝境的关头,东阳终究不由自主牵挂着生平这一件憾事,也是恨事。

    李素仍不死心地在破败的道观里寻找,寻找属于二人的生机。他想找到某件能利用的东西,一块破瓦片,一根尖木棍,什么都好,只要能割开绑在手上的绳子,生机就算掌握在自己手里了。

    很失望,什么都没有,李素不死心继续寻找,脑子里转动着各种逃生的念头。

    一旁的东阳公主仍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犹自抽泣:“我的娘亲生下我后身子一直很弱,直到我六岁那年,娘亲终于熬不过去了。她是半夜里去世的,那时我还很小,不懂什么叫分别,只是很奇怪,为何好几日不见娘亲了,两日后,父皇才知道娘亲去世的消息,那天早上他穿着华服,旁边陪着的是他一生最爱的文德皇后,他们在庭院里站了一会儿,父皇的脸色很平静,看不出丝毫悲色,文德皇后叹了口气,安慰父皇几句,然后亲自安排了娘亲的后事,而我,被文德皇后安排住进了淑景殿,与皇子公主们一同在崇文馆读书认字……”

    “我与父皇单独相处的次数很少,他总是很忙,就算不忙的时候,他的目光也只投注在太子,魏王,晋王他们身上,我甚至都不知道他这十多年来有没有正眼看过我……他,应该不是坏人,阅遍史册,从不知君王竟能对皇后如此长情,在他眼里,他与皇后生的子女才算是亲生子女,他不吝给他们无尽的父爱,……可是,既对皇后如此长情,他又何必宠幸别的妃子?何必生下我?”

    李素静静地听着她发泄般的自语,对那位彪炳史册的千古一帝似乎有了更多的了解。

    雄才伟略的背后,原来,他也不是那么的成功,他的失败之处和他一生的功绩同样显眼。

    东阳已没了求生的*,此刻的她呢喃低语,似乎在总结自己的半生。

    李素也绝望了,四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东西,于是只好转头看着东阳,凝视许久,李素灰暗的目光越来越亮。

    “公主殿下……”

    “别叫我公主殿下,我不喜欢听,你……还是叫我小宫女吧。”

    “好吧,小宫女,你说的这些对我们的现状没有任何作用,与其缅怀,不如竭尽全力活下去,活着去见你的父皇,无论对他是愤怒还是悲伤,你都应该亲口告诉他,你甚至可以掐着他的脖子使劲摇,搜寻附近同时在线的人……”

    “啊?”东阳的悲伤情绪又一次被李素破功:“何谓‘同时在线的人’?”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告诉我,今日为何戴了两只发簪?”李素眼睛闪闪发亮地盯着她。

    东阳扭过头,李素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只听到她低若蚊讷的声音。

    “我……我戴几只发簪与你何干?你这……败类,又发现哪里不对称不工整了?”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非常工整,以后继续保持,现在,我要借用你的发簪。”

    老天垂怜,幸好这两位绑匪不算太细心,也幸好被绑的是位公主,公主不差钱,戴得起发簪……

    李素的心跳再次加快,生机,或许就在眼前,就在公主的那两支发簪上。

    发簪是很普通的铁簪,自从认识李素后,东阳的打扮变得很朴素,从衣着到配饰都只是中产人家的打扮,不显寒酸,更不华贵。

    发簪一左一右插在东阳挽起的云发上,二人背靠着背,双手都被绑着,取发簪的过程异常艰辛。

    “脑袋,你的脑袋往后仰,再往后仰……使劲,嗯,再往左偏一点,好,保持别动,我试试用嘴咬下来……”李素一边指挥东阳,一边努力地把头往后扭,憋得满脸通红。

    试了好几次,李素仍未成功,毕竟他的脖子未曾天赋异禀,能够一百八十度扭转。

    累了,重重喘了口粗气,李素暂作休息,叹道:“今日我必须好好活着,否则将来被人发现死在这里,我的墓志铭大抵是村学的郭夫子所写,我甚至可以猜到他会如何写……”

    东阳也有些累,软软背靠在李素身上,无精打采地道:“他会写什么?”

    李素肃然道:“‘此子相貌英俊,才高八斗,诗文绝世,实谓才貌无双,奈何怪癖颇多,喜以扭头为乐,天妒英才,某日终于活活被自己扭死,呜呼哀哉,魂兮归来,尚飨……’”

    李素露出前所未有的严肃表情,狠狠地道:“所以我一定要活着,一定不能给别人在我墓志铭上胡说八道的机会!”

    “噗嗤……哈哈哈哈。”

    东阳被逗得前仰后合,柔弱的后背忽然最大幅度地往后一仰,李素眼疾嘴快,扭头用嘴一叼,一支发簪终于叼到嘴里。

    小心扭头将发簪吐到肩膀下方的地上,运气不错,恰好落在被反绑着的双手边,李素艰难地挪动双手,一寸,一寸,最后终于将那支救命的发簪捏在手心里。

    长长呼出一口气,李素额头的汗珠也簌簌而下。

    发簪到手,东阳公主终于有了求生的意识,俏脸因激动而泛红。

    “怎么办?现在怎么办?”东阳公主急切地问道。

    “现在保持安静,等我把绳子弄断,当然,你也可以继续数落你爹,什么大逆不道的话都可以说,我发誓一定保密,如果你不想说话,不妨自己算一算帐,这次我若能救下你的性命,你该给我多少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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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二章 最后一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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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观内的血腥气很重,结社率的尸首横躺在地上,小腹和脖子处的鲜血流了一地,破败的屋子里充斥着腐蚀的铁锈味道,令人作呕。

    东阳流着泪咬牙用刀割断了绑住自己的绳索,三两步抢奔到李素身边,神情惶急地上下查看。

    “伤哪里了?快说伤哪里了?”

    李素腹部和左臂传来钻心般的疼痛,虚弱地半躺在地上,低声道:“别,别碰我,很痛,全身都痛,小宫女,你惨了,回去后除了救命之恩的费用,你还要付我医药费营养费以及……各种费,明天就把清单送去给你,回家后赶紧筹钱去……”

    东阳气得想狠狠在他胸膛上捶一拳,又怕把他揍死,恨恨地瞪着他道:“都快死了还要钱,你这辈子一定会发财的。”

    很美好的祝福,李素此刻虽然痛得钻心,却也立马眉开眼笑:“承您吉言,我也觉得我会发财,对这事我一直很有信心……”

    东阳起身将道观大门关上,屋子里暗了下来,东阳坐在李素身边,怯怯地朝门外张望。

    “李素,你现在动不了,贺罗鹘回来后怎么办?趁着他还未回,我们……不如逃了吧,我扶着你跑,还是有机会的。”

    李素摇头,态度很坚决,素来不正经的眸子露出寒光。

    “逃不是办法,你一个弱女子,我也受了伤,贺罗鹘若有心追杀,我们逃不了多远,所以贺罗鹘一定要死,我不知道此人心性如何,但我不能冒险,若被他逃了,以后我的一生要花费无数心思防备他的报复,所以,今日必须一劳永逸,把他解决了。”

    “他已是惊弓之鸟,怎有心思回来报复?”

    李素冷笑:“万一他能活着逃过大唐的追捕呢?万一他是个疯子呢?我的人生冒不起这样的险,他不死,我寝食难安。”

    东阳眼睛一直不敢看结社率的尸首,只盯着李素憔悴的脸叹道:“可是……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杀他?”

    李素闭上眼,脸上的肌肉微微扭曲,竟露出几分狠厉之色,道:“尽力,只能尽力而为,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如此而已。”

    东阳怔怔看着他,此刻的李素看起来很陌生,她从未发现一个如阳光般爽朗的少年的脸上竟然能有如此杀气腾腾的一面。

    “李素,若我们都能活着,我……我……”东阳鼓足了勇气,想说一句藏在心里很久的话。

    李素睁开眼,适时接过话:“若我们都能活着,你一定要给我很多钱,记住,我很认真的。”

    “你……你这个……”东阳气得眼圈泛了红。

    暗暗气苦,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刹那间全然泄掉,话头接过来,完全变了味道,也不知他是否故意的。

    是啊,未来太难了,这句话藏在心里远比说出来更好,对大家都好。

    *****************************************************

    道观外传来轻快的脚步声,李素神情一紧,东阳害怕地扯着李素的袖子,仿佛找到了依靠,神情慢慢放松。

    李素咬着牙站起身,身躯摇摇晃晃,如同喝醉了酒,眸子一片清明,目光由痛楚瞬间化作冷静,擦了擦嘴角溢出来的血,缓缓俯身拾起了刀。

    摆摆手,无声示意东阳躲到老君神像背后,李素顺势靠在门边,吃力地缓缓扬起了刀。

    一场猎人与猎物的搏杀,再次在这小小的道观内上演。

    脚步声走到门口时忽然停下,显然贺罗鹘有点奇怪为何大门关上,里面却听不到动静。

    李素抿着嘴,控制自己的呼吸,让呼吸变得缓慢且悠长,缓慢得几乎停顿了呼吸。

    门外,贺罗鹘似乎已起了疑心,李素二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叔叔,你在里面吗?”警觉的贺罗鹘在门外高声唤道。

    里面没有回音,豆大的冷汗从李素二人脸上滑落。

    “叔叔?”

    忽然,神像后的东阳出声了,声音颤抖且惊恐:“结社率,求你别杀我,别杀……啊——”

    李素面露喜色,这姑娘不错,很会演戏,或者说,女人天生都会演戏。

    收取救命之恩酬劳的时候给她打个八折吧……

    听到东阳的惨叫,贺罗鹘终于打消了疑心,他早知道结社率的计划,杀公主和那个农户小子正是意料之中的事。

    此刻,显然公主已死在叔叔的刀下了。

    贺罗鹘的脸色闪过短暂的怨恨和悔意,这次刺杀李世民,他完全是被结社率裹挟的,结果刺杀失败,叔侄二人惊惶逃亡,此刻还杀了一位公主,犯下的罪行越来越大,已完全没有退路了。

    结社率……简直是个疯子。

    心中再无疑意,贺罗鹘推开了道观的门。

    一道雪白的刀光无情劈落,贺罗鹘猝不及防,被刀劈中了左腿,贺罗鹘一声闷哼,就地往门外一滚,李素扬刀如影子般跟上,也不管什么部位,再次胡乱一刀劈落,恰好劈在贺罗鹘的右腿上,这一刀李素运足了力气,劈得很深,贺罗鹘右腿伤可见骨。

    劈完这一刀,李素再也动弹不得,本已受了内伤再加左臂骨折,人已快晕过去,能劈出两刀已是他的极限了,劈了两刀后,李素手里的刀杵着地面,支撑着自己不倒下,目光遗憾地看着贺罗鹘。

    可惜了,居然没有一击而中,只伤了他两条腿,现在攻守逆转,轮到他李素成为俎上鱼肉了。

    贺罗鹘也是硬汉子,双腿挨了两刀后一声不吭,迅速连滚带爬跟李素拉开距离,隔着两三丈,目光略带惊疑地盯着李素。

    李素眼睛通红,警惕地与贺罗鹘对视,他的双腿颤抖得很厉害,身躯摇摇晃晃几乎快倒下,然而不知怎样的力量支撑着他,看似一阵风都能吹倒的他,却仍弯着腰,通红的双眼露出狠厉的凶光,像一只即将对猎物发起攻击的猎豹,令贺罗鹘心头笼罩着一团死亡的阴云。

    这……还是那个看起来懦弱不堪,任人宰割的孩子吗?

    贺罗鹘眼皮猛跳,现在他发觉自己和叔叔都错了,错得很厉害。

    他……怎么可能是个孩子?

    看着李素手里的刀,以及没有任何动静的屋子,贺罗鹘明白,他的叔叔恐怕已凶多吉少,而他自己,却幸运地躲过了要命的一刀。

    二人离着两三丈互相对峙,眼睛各自盯着对手,一眨也不眨,似乎在等待对手一个不经意的破绽。

    良久,李素虚弱地开口了,未语先笑,笑得跟往常一样天真无邪:“结社率已被我杀了。”

    贺罗鹘面无表情,缓缓点头:“我看得出。”

    “我还想杀你。”

    “我也看得出。”

    李素笑得很无奈:“可是你看,我受了很重的伤,几乎动不了了,连刀都抬不起来,所以我现在杀不了你。”

    贺罗鹘冷笑:“那可不一定,今日倒是我叔侄走了眼,现在,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素眨着眼:“为何你不过来试一试呢?说不定我说的是真话,我真的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了,此时杀我,正是天赐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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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三章 最后一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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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贺罗鹘有洞察人心的本事的话,就会知道李素现在说的是实话,童叟无欺的大实话。

    李素真的已动不了了,整个人混混沌沌,几乎已到了昏迷的边缘,只是身后还有一位大唐公主,一个比他更柔弱的女子期待他的保护,这个信念支撑着他没有倒下。

    此刻他的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笑容很神秘,贺罗鹘惊疑地盯着他,想从他的笑容里发现端倪,从而决定下一步的动作。

    二人僵持了半柱香时辰,贺罗鹘神情阴晴不定,最后忽然狠狠一咬牙,拖着受伤的腿往前跨了一步……

    李素眼皮一跳,忽然笑着道:“贺罗鹘,听说你曾是陛下身边的左领军卫果毅都尉,而且还是突利可汗的儿子,你刺杀大唐皇帝陛下之前,果真三思过了吗?”

    贺罗鹘停住了脚步,露出似怨似悔的表情。

    李素接着笑道:“你们阿史那族应该是突厥的大族吧?全族有多少人来着?两千,还是三千?据说贞观四年,皇帝陛下扫平东/突厥后,颉利和突利两位可汗尽皆归附我大唐,然后阿史那族的族人全数内迁,皇帝陛下将你们的数千族人安置在漠南,对不对?”

    贺罗鹘冷冷道:“小子说这些什么意思?”

    “你们叔侄刺杀皇帝失败,逃亡关中途中又欲杀害公主,现在结社率被我所杀,只剩了你一个人,而且你的双腿也被我重伤,右腿的伤都已见骨了,贺罗鹘,你看清了眼下的情势了么?”

    贺罗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他大概知道李素的意思了。

    李素笑得更加轻松:“你们叔侄劫掠东阳公主,想必现在这个消息已传进了长安,长安的唐军精锐很可能已到了附近,铺开天罗地网搜寻公主和你们叔侄的踪迹,而你只剩孤身一人,还在这个离公主府不远的破道观里与一个农户小子遥相对峙,不知生死,就算现在你把我和公主都杀了,你拖着受伤的两条腿,能跑出多远?还有,就算你逃了,你们阿史那族的命运如何?你……真的都考虑清楚了么?”

    贺罗鹘紧紧抿着嘴,面无表情,李素看不出任何端倪,只好接着道:“其实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发现你的脸色不对……”

    盯着贺罗鹘的表情,李素试探地道:“关于刺杀皇帝陛下,……应该不是你的本意吧?”

    贺罗鹘不出声。

    “是了,你是被裹挟的,你的眼里有恨意,你叔叔刚刚死在我的刀下,我却看不出你有任何悲伤,只有单纯的敌意,贺罗鹘,你是被裹挟的。”李素的结尾用的肯定句,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那又如何?”贺罗鹘冷冷道。

    “贺罗鹘,你和结社率不同,你还有生机,因为你不是自愿的,你们阿史那族驻居漠南,那里是大唐和薛延陀的中间,是非常重要的缓冲地带,我们大唐的皇帝陛下很重视阿史那族,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杀你的,因为阿史那需要首领,朝廷需要阿史那族戍卫漠南,但是,前提是你必须向皇帝陛下归降,虔诚的忏悔你的罪行,并立下血誓永不再犯……”

    “行刺皇帝的首恶已被诛除,你是被叔叔胁迫的,你也是受害者,贺罗鹘,归降吧,降了大唐,你仍有生机,若是执迷不悟,皇帝陛下不会心软,必然下令把你杀了,而且更会迁怒你们整个阿史那族,后果太严重了,你承担不起,归降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李素很真诚地劝着,贺罗鹘脸色阴晴不定,仿佛正在犹豫。

    许久,贺罗鹘冷哼道:“你一个黄口小子,你说的话我不能信。”

    一道柔弱却坚定的声音从李素身后传来:“他的话不能信,我的话你信吗?我是大唐皇帝陛下第九女,御封东阳公主,我以公主的身份保证,若你贺罗鹘归降大唐,并发誓永不再叛,我愿为你在父皇面前作保,求父皇宽恕你的罪行。”

    身后,东阳公主缓缓走出道观,虽然神情仍旧惊惧,但是,终归鼓起勇气走出来了。

    贺罗鹘面孔扭曲,显然内心正挣扎不已,许久不见说话。

    李素看了看天色,道:“贺罗鹘,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我敢保证,半个时辰内,唐军精锐一定会将太平村和牛头村附近团团包围,那时再降已迟,你绝无生望。至于现在逃跑……你认为你现在还逃得出关中吗?”

    贺罗鹘沉默许久,眼神闪过一道莫测的光芒,盯着李素道:“我可以归降,不过,我不信你,你把手中的刀扔了。”

    李素笑得很无害:“我其实只是个孩子,而且我受了重伤,你真的没必要怕我……”

    贺罗鹘冷笑,现在他若还把李素当孩子,那真是蠢到没边了。

    “你不信我,其实我也不信你。我若扔了刀,你反过来害我怎么办?”

    贺罗鹘很执拗:“我可以发誓不害你。”

    李素笑道:“发誓这种事,我一年差不多要发一百次,结果没一次做到了,还是那句话,我不信。”

    二人仍旧僵持不下,东阳公主往前走了一步:“李素的刀交到我手里,贺罗鹘,你信不信我?”

    贺罗鹘目露喜色,道:“公主殿下我自然是信的,就这么办。”

    李素呼出一口气,很痛快地把刀交到东阳手中,朝贺罗鹘摊开手:“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东阳双手握着刀,神情很紧张,警惕地看着贺罗鹘,回过头看着李素时,眼里的警惕瞬间又化作无限的温柔。

    “现在,我们去找村外的唐军,贺罗鹘,记住你的话,归降一定要诚心,否则,本宫也救不了你了。”

    贺罗鹘的双腿被割伤,一直血流不止,现在人也非常虚弱了,脸色苍白地点点头:“我会的,公主殿下请放心……还有,请恕我无礼,二位能否走我前面?”

    李素和东阳对视一眼,然后点头,默不出声地往道观院子外走去,刚抬起步,李素忽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东阳急忙扶住他,眼中一片焦急。

    李素捂着胸口,费力地咳出两口血,朝东阳虚弱地笑了笑。

    贺罗鹘一直默默看着李素,见他如此虚弱的样子,甚至咳出了血,贺罗鹘眼中再次浮现喜色。

    东阳搀扶着李素一步一步往外挪,二人走得很慢,走到贺罗鹘身边时,奄奄一息眼看要断气的李素忽然劈手夺过东阳手里的刀,看都不看,一刀横劈过去。

    贺罗鹘见李素连路都走不了的虚弱样子,原本已稍稍放松了戒备,却没想到李素竟忽然暴起发难,急忙往后退去。

    然而,终究迟了。

    刀光掠过,贺罗鹘垂下头,呆呆地注视着自己的腹部。

    这一刀聚集了李素最后一丝力气,成与败,李素已完全不再考虑,一刀过后是天堂还是地狱,任由天意了。

    突然发起的这一刀劈得很深,贺罗鹘的腹部被横划出一道非常大的口子,鲜血如喷泉般不断涌出,伴随着鲜血流出的,还有一些腹部的内脏,胃,肠子等等。

    贺罗鹘惊惧地捂住腹部,试图把那些流出的内脏塞回去,试了一次,两次……动作越来越慢,最后慢慢凝固,随着这一刀划下,他的生机也随着鲜血和内脏缓缓流尽。

    贺罗鹘想抬起头,想再看一眼这个十几岁的孩子,试着艰难地抬了一下,却抬不起来,最后整个人笔直地倒下来,飞扬的尘土里,贺罗鹘气绝身亡。(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正文 第五十六章 细述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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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咬金似乎对李素吃惊的模样很满意,得意地咧开大嘴笑了两声,露出喉咙深处左右摇摆的扁桃体,扭过头对门外喊道:“兀那兔崽子,还不给老夫滚进来!”

    程处默像一阵小旋风般刮进来,屋内父子俩同样的剽悍体格,将狭窄的屋子占得满满当当,连光线都被遮得严严实实。

    李素打量着父子二人,嗯,很像,眉眼间几乎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

    程处默进屋后很惊喜:“没想到兄弟不仅诗才不凡,也是条厮杀好汉,你这兄弟俺认下了……”

    说着程处默很自然地抬起手,做出一个和程咬金昨日一样的动作,蒲扇般的巨灵掌朝李素的肩膀拍去。

    李素伤势不轻,本就动弹不得,只能惊恐地看着巨灵掌离他越来越近……

    啪!

    巨掌没落到李素肩上,定睛一看,却被程咬金架臂挡住了。

    “小混帐,你又想拍晕他吗?事情没说完,想害老子又等一天?”程咬金瞋目喝道。

    程处默嘿嘿傻笑,收回了巨掌,顺势将自己的胸脯拍得啪啪作响:“以后你就是我兄弟,长安地界谁敢欺负你,尽管报我的名头。”

    很欠抽的霸王语气,李素忍不住怀疑,若是自己被欺负了真报他的名头,会不会被揍得更惨?

    寒暄几句,程咬金继续说起正事。

    “东阳公主被结社率挟持,怎会将你也绑了?你当时和东阳公主在一起?”程咬金的语气很随意,似乎闲聊一般。

    李素眼皮不自觉地跳了一下,脑子里迅速措辞一番,斟酌着道:“公主殿下喜静,常常独自一人在村子的河滩边漫步,而我也经常在那里闲坐发呆,后来便认识了,那天结社率挟持公主殿下时恰好我也在,于是不幸和公主一同被绑了……”

    程咬金沉默一会儿,笑道:“看不出那结社率心肠越来越软了,坦白说,若老夫是他,区区一个农户小子必然毫不犹豫砍了,公主才有价值,你哪来的价值?若无甚用处,绑你有何必要?”

    李素额头沁出了冷汗。

    这位混世魔王倒是不糊涂啊。

    脑子急速运转,李素想着编个什么样的瞎话糊弄过去,谁知程咬金忽然道:“罢了,你也别瞎琢磨乱七八糟的借口,把老夫当傻子糊弄可饶不了你,此事就照你所说的如实回禀陛下,老夫奉旨搭救公主,你救了她,说来也是对老夫有恩,若公主有个三长两短,陛下的怒火可就冲老夫一人来了,此事不多说,算是两两相抵吧。”

    说着程咬金又详细问了昨日与结社率二人搏命的经过,他问得很仔细,连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没放过,这不是敏感话题,李素自然如实相告。

    程处默在一旁静静听着,一边听一边用手比划,比划许久之后,程处默点点头,看着李素的目光露出了敬佩。

    “你的体格确实不是练家子,力气和招数也平凡无奇,寻常人都能使得出,你能杀了那俩恶贼,全凭机谋和一股子狠劲,这两样我不如你,你比我厉害。”

    程咬金也笑:“是个不错的娃子,若不是见你年纪太小,老夫倒恨不得亲自向陛下举荐你到军伍里当个小将,小小年纪机谋出众,更难得的是有股狠劲,行伍里打熬几年力气,又可为我大唐多添一员智勇双全的骁将,可惜了,才十多岁……”

    说着程咬金不经意瞥了程处默一眼,见这家伙点着大脑袋呵呵傻笑,所谓货比货该扔,人比人该死,程咬金顿时怒向胆边伸,毫无预兆地一巴掌抽去,将程处默抽得一趔趄。

    “兔崽子,看看人家,再看看你!嗯,老夫真想抽死你……以后跟李家娃子多来往,好好沾沾人家的灵气!”

    李素苦笑,不经意间,自己竟也有机会成为家长嘴里的“别人家孩子”。

    说完了正事,程咬金站起身,打量着屋里的摆设,皱眉摇头,显然觉得屋子很寒酸,屋里环视一圈后,程咬金的目光忽然盯着唯一一张破桌子不动。

    桌上放着一堆零碎物事,程咬金上前一把抓住一件东西,仔细打量:“这……是个啥么?”

    李素心直抽抽,叹气道:“它……叫牙刷。”

    “牙刷,刷牙齿用的?倒是个新奇玩意……”程咬金说完做了一个和王桩一样的动作,那把精心制作的牙刷很不客气地塞进了程咬金的血盆大嘴里,来回抽动,一下又一下……

    李素哀叹,果然如此……

    “哈哈,好东西,用起来很爽快。”程咬金大赞。

    “送您了……”李素叹气,送得很爽快,反正牙刷这种私人的东西,被别人用过一次他绝对不会再碰了。

    “程……大将军,天色似乎不早了……”李素想撵人了。

    程咬金摇摇手:“不急,老夫再看看,小娃子不懂礼数,哪有撵客人走的道理?处默,这一点你莫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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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家父子将李家从里到外逛了一圈,牙刷和抽水马桶秘方很不客气地拿走了,绝口不提钱字,似乎怕伤了跟李素刚刚建立起来的感情。

    桌上还有几首李素写的诗,很值钱的东西,幸好程咬金对这东西比较鄙夷,看都不看便放了它们一马。

    父子二人走后,李素才松了一口气,牙刷和抽水马桶秘方白白送人,损失不小。

    说起损失……银饼呢?

    李素又急了,这是实实在在跟人拼命拼回来的血汗钱呀。

    急得团团转时,消失许久的绿柳忽然冒出来,告诉李素一个天大的利好消息,银饼被李道正收了。

    李素长舒一口气,肉烂在锅里,挺好。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李素总觉得有一件事没做,这件事很重要,跟银饼一样重要。

    抬眼看到绿柳那张充满了好奇的清秀脸蛋,李素终于想起了这件事。

    右臂艰难地支撑起身子,李素努力坐起身,偏腿下床,吓得绿柳急忙扶着他:“公子要做甚?奴婢帮你做就是,孙老神仙说您要静养,不能乱动……”

    李素没理她,执拗地下了床,蹒跚走到桌边,桌上笔墨犹在。

    “绿柳,公主府有钱吗?”李素盯着绿柳,充满了期待。

    “啊?”绿柳傻眼。

    “公主是陛下的女儿,应该很有钱吧?”

    “这……应该,大概……有吧。”绿柳苦着小脸道:“公子,你到底要做甚呀?”

    “救命之恩不能说说就算了吧?得给钱,快,帮我磨墨,我写个清单,回头你送公主府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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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七章 恩情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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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命之恩折现,当初救公主时李素便说过,这话是认真的,关于钱的事,李素从来不开玩笑。

    恩情什么的太虚无,李素宁愿把救公主这件事当成一次商业行为,就当自己是临时被东阳雇佣的保镖,这个保镖可以保护公主,同时也为公主干掉有威胁的敌人,事成之后拿取酬劳。

    事情这么一解释,简单多了,公主不用因为欠下恩情而寝食难安,李素也不必因为付出后没有收获而寝食难安,大家从死亡边缘游走一圈回来后吃得好睡得香,皆大欢喜。

    东阳公主府。

    府中有一个占地数亩的池塘,池塘正中建了水榭,东阳公主喜静,水榭曾是她最喜欢的地方,亭台内置一张软榻,手里捧一本闲书,偶尔有了心情也叫人搬来一套烹茶的用具,烹茶的过程很繁琐,灸茶和碾末自然由宫人代劳,东阳便只亲手罗合和沸煮,亲手调饪细盐,羊油等作料。

    后来东阳认识了李素,渐渐的,公主府的水榭来得少了,村边的河滩成了她经常的去处,直到昨日被结社率劫持而大难不死后,才老老实实待在府里。

    此刻东阳又在烹茶,大唐的制茶过程很复杂,采茶,蒸茶,捣茶,装模,烘焙,成穿六大程序,最后的成品是一块块中间空心的茶饼,用绳子串起来,烹茶过程也很繁杂,首先要将茶饼放在火上灸烤,然后将茶饼碾成末,接着筛茶,称“罗合”,最后才是沸煮和放入各种作料。

    东阳烹茶的手艺很标准,显然小时候被宫里的师傅调教过,然而她并不喜茶的味道,无数作料放进茶里,将原本那一丝茶叶的清香遮盖住,根本就是一锅滚烫的菜汤而已。

    行云流水般烹完茶,东阳也不喝一口,坐在水榭内看着茶水发呆,神情仍如往常般清冷孤高。

    绿柳匆匆而来,东阳老远看到她,急忙起身,清冷的表情一扫而空,变得有些急切。

    饶过弯弯曲曲的水上长廊,绿柳跑进水榭喘着粗气,东阳有些忘形地抓着她的手,道:“李素怎样了?醒了吗?伤势如何?”

    “公……公主殿下,李素醒了,程大将军看过他,问了一些话,后来李素给奴婢写了一张清单,说要奴婢送给公主瞧瞧……”绿柳说完神情有些怪异。

    东阳不知想到了什么,顿时红了脸,垂头静默一会儿,抬起头时,俏脸已绷得紧紧的,但杏眼中的笑意却深深出卖了她。

    “哼,他又给我写了什么?不好好在家养伤,仗着几分诗才又瞎写什么,本宫……才懒得看。”

    绿柳的表情愈发怪异了,吃吃地道:“殿下,您……还是看一看吧,李公子说了,上面写的东西很重要,请公主殿下一定要看。”

    东阳抿了抿唇,接过绿柳递过来的白纸,上面用飞白体列了几行清单。

    东阳才看了两个字脸色就变了。

    “救命一条,合计钱二十贯,击杀歹徒二人,合计钱十贯,工伤,合计钱十贯,误工费,计钱五贯……”

    一条条写得清清楚楚,整个英雄救美的过程一目了然,全部折成现钱后共计钱一百二十贯,谢绝打折。

    东阳眼睛越睁越大,气得小巧的胸脯儿上下急速起伏,脸也越来越绿,良久,重重将白纸揉成团一扔,无力地坐在亭台内叹气。

    “这个人……怎么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总归有人教他吧?”

    绿柳低声道:“李公子的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户,听村里人说很厚道。”

    东阳叹道:“难道和作诗一样,他无耻的本事也是无师自通?”

    想想刚才清单里列的各种费用,东阳又气又想笑,道:“不行,我要出去找他,跟他问个清楚,我这条命怎么就只值二十贯……不对,应该再便宜点……也不对!”

    该跟他还价还是该责问他为何给自己定得如此掉价,东阳陷入两难,重重跺了跺脚,怒道:“不管了,我要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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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胆子很小,还没到敢堂而皇之闯进男子家的地步,吩咐绿柳将李素叫出来,河滩边的老地方。

    自从被劫持过一次后,公主府的府卫们再也不敢掉以轻心,出行时后面跟了一大堆侍卫保护,可谓形影不离,一直跟到河滩边,东阳疾言厉色禁止侍卫再跟,众人才不放心地远离河滩数十丈停下。

    李素早已到了,坐在石头上算帐。

    孙思邈开的方子效果不错,内伤没那么难受了,左臂仍打着夹板,右手执棍在沙地上写写画画。

    城里文房店的钱款该去取了,约摸十几贯的样子,前日拼命从死人身上弄了十五两左右的银饼,又是一笔大收入,麻烦的是东阳公主这里……

    李素叹气,满脸愁意,她应该收到清单了,也不知肯不肯给钱,叫宫女把他约到河滩边意图很明显,多半要和他谈判的,一百二十贯不知要被砍掉多少,大房子啊,红木家具啊,再买二十亩地啊……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而钱,太少了。

    若想努力奋斗到十八岁时攒下足够自己和老爹一生花用的钱,然后进入美好的足足半个世纪的退休生活阶段……今日砍价时绝不能心软!

    …………

    东阳踏着轻碎的脚步,信步走来。

    李素抬眼看着她,然后表情开始别扭起来。

    “咋又戴了三支发簪?”

    东阳脸色不大好看,狠狠横他一眼,哼道:“我故意的,就让你不舒坦,不仅要戴三支发簪,而且你发现没,今日我鬓边的斜红也只描了一个,另一边空着呢……”

    李素的表情愈发不自在了。

    东阳哼道:“是不是觉得很不对称,很不工整?偏要,就要气你。”

    李素已不敢看她,抬头看着天,喃喃道:“把救命恩人活活别扭死,一百二十贯就省下了,好高明的谈判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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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章 再谈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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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光芒,若一定要说光芒的话,现在的他也许身上散发着金光吧,“金钱”的“金”。

    活了两辈子的人,比同龄人多了许多阅历与见识,更懂得许多人生道理。

    道理是两世皆通的,最起码这两辈子里,钱都是好东西,有了钱才能过幸福的生活。

    至于当官,李素真没兴趣,从来不敢小看古代人,贸贸然闯入朝堂,面对那些老奸巨滑的老狐狸,李素实在很没信心,上辈子没混过官场,却也知官场凶险,如何站队,如何化解危机,如何博得朝野人望,如何揣摩上意,如何配合帝王平衡朝臣的心思,甚至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哭,都有着森严的规矩,李素只知道,若是进入朝堂,或许一生活得很风光,但一定活得很累。

    对李素来说,钱是最美好的东西,至少目前是。

    救命之恩不能指望它化为利益了,东阳公主显然有赖帐的意思,很不幸的是,李素也不敢在公主府外的围墙上刷红油漆,写上譬如“再不还钱杀你全家”之类的威胁语句,理论上来说,“全家”也包括当今皇帝,李世民可以因为这句话把他剐成一千片扔出去喂狗。

    同时李素也不敢当面再跟公主催债,他怕东阳逼急了一时兴起,索性真把他举荐进朝堂当官,把他的人生规划全部打乱。

    事情就这么僵持下来,李素心情不太好,接连几日都没去河滩边与东阳闲聊发呆。

    闲在家里养伤其实也很惬意的,骨折的左臂有些麻痒的感觉,大概骨头正在愈合,内伤也好了很多。

    盖大房子的想法一天比一天强烈,于是李素找了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叫上王桩和王直兄弟又跑了一趟长安西市。

    自从弄出了活字印刷后,文房店生意兴隆,省了刻版的功夫,一切便简单多了,掌柜的请匠工又制了两套印刷模具,印书的时间大大缩短,钱也越赚越多,李素这次共计从文房店拿到了十五贯钱。

    很不错的收获,羡慕得王家兄弟两眼通红。

    …………

    …………

    李素找了个老爹心情不错的时机,打算和老爹第二次谈谈人生。

    “哈——啐!”

    坐在门槛边,李道正的开场白便是一口浓痰。

    没关系,李素早有准备,木铲轻轻一挑,连土带痰扔进了隔壁史家院子,洗过手后,李素坐下来。

    “身子咋样咧?上次家里来了好多府兵,还有一位大将军,我还以为你在外面闯下什么杀头的大祸,嗯,这事我先给你记着,等你身子好利索了,跟你算总帐,抽不死你。”

    李道正眯眼瞧着李素,仿佛在打量一头马上要宰的肥猪。

    “孩儿只是倒霉,碰巧遇到强人劫掠公主,如果孩儿视而不见的话,那才是真正的杀头大祸。”

    李道正眼神有些希冀:“救了公主能当官不?皇帝的女娃,命可金贵滴很,你救了她,皇上赏你个官当不过分吧?做人应该讲点客气吧?”

    这话就不太好回答了,或许李世民真有赏官的意思,但李素不愿意呀。当然,这想法不能跟老爹坦白,否则下场凄凉。

    “有没有封赏看皇帝陛下的意思了,朝廷大人们的事,我们说不清楚,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成。”

    李道正有点不甘心,却也只能认命,闷闷地道:“皇帝女娃的命,金贵咧,应该封个官的。”

    “爹,不说这事了,孩儿要跟你谈谈人生……”

    “哈——啐!”李道正又一口浓痰,不知是唾弃如此严肃的话题,还是唾弃老李家两代人的人生。

    李素只好认命地铲走,扔进史家院子里——老史家实在应该请个道士算算流年,看看最近有没有命犯小人,以及……命犯邋遢人。

    “爹,咱家发财了!”李素索性单刀直入。

    李道正楞了一下,然后默算了一会儿,眉开眼笑:“不错,咱家确实有钱咧,皇帝陛下赏的十贯钱还剩六贯,前几日你从强人身上搜出了十几两银饼,加起来二十来贯咧……”

    看着老爹愉悦的样子,李素决定把文房店的收入先瞒下来,这笔收入不太好说,得从活字印刷术说起,然后还得解释一些商业理论,比如合伙经营,利润分成等等,李道正自然是不懂的,但肯定会问到印刷术的秘方,既然与人合伙,也就不存在秘方一说,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李道正抄起降魔法器满村追杀败家儿子……

    李素是孝子,孝子的含义很广泛,其中包括让老爹每天保持好心情,尽量不说给他添堵也给自己找揍的事。

    “爹,二十来贯钱,咱家可以盖个大房子了……”

    李道正一楞,接着若有所思:“说的没错,你都快十六了,要娶婆姨咧,咱们这个家太破了点,周正的婆姨怕是不愿嫁,对,是要盖个大房子了!”

    李素傻眼,十六岁讨老婆?我还是个孩子啊,正是卖萌扮嫩的年纪啊……

    不管了,先盖房子再说,车库,泳池,主屋旁边还得有个洗浴中心,里面再造个桑拿房……前世享受不到的富豪生活,这一世无论如何都得圆了心愿。

    李素来劲了,从怀里掏出早已画好的图纸:“爹,您看,房子盖成这模样行不?”

    李道正不识字,眯眼凑近仔细瞧着:“这是个啥么……”

    胡乱在图纸上点来点去,大概介绍了一下主屋偏厅以及各种设施,然后道:“爹,相信孩儿不?”

    李道正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信,你比我有本事。”

    “盖房子的事交给孩儿,保证盖一栋让爹迈不动腿,让村里大姑娘小婆姨张得开腿的大房子,咋样?”

    “行,反正就这点家当,都给你,你看着办,盖房子是该花的钱,必须得花,反正再过几月地里有收成咧,咱心里踏实。”李道正重重点头,这几个月,他越来越发现儿子长大了,或许,也该让他试着当家了。

    “爹,盖房子若能剩下钱,孩儿买个婆姨给你糟蹋,咋样?”

    李道正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变色,久违的降魔法器祭了出来:“糟蹋?受死吧瓜怂!”

    李道正挥舞着紫藤,满院子追杀伤残人士,很辛酸的画面。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建盖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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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二婚且带着拖油瓶的老男人,而且长相也非常的呵呵呵,买个黄花俏婆姨给他,怎么就不能称为“糟蹋”?

    李素觉得自己用词很贴切,显然老爹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伤自尊了,也不照照镜……对了,家里没镜子,买镜子的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说是玩笑话,但李素还真留了个心思,三四十岁的男人正是一生最意气风发的年龄,不能孤独地过完下半辈子,确实该给他找个婆姨了。

    李素是后世过来的人,对长辈再婚没什么抵触,多个后娘对他来说只是家里多添双碗筷,却能给家里平增几分人气,将来再生个一男半女,相信老爹想练降魔棍法的时候不一定会找他了,思来想去,这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主意。

    当晚李道正把家里所有的钱都交给了李素,盖房子的事让李素看着办,不过李道正还是不太放心,很严肃的告诉他,事若没办好可不止抽一顿这么简单……也许会抽两顿。

    资金到位了,工匠的事又是麻烦。

    李素画的图纸要求的工艺比较高,有些东西至少这年代的工匠没做过,村里工匠手艺太糙了,必须请工部的工匠才行。

    李素是个很不懂得客气的人,也很不喜欢跟别人见外,特别是跟东阳公主见外。

    请公主府的小宫女绿柳去传话,将东阳约出来,动之以情,晓之以利,挟之以救命之恩,东阳不得不屈服了,她渐渐发觉被李素救了一条命是件很……划不来的事?这份恩情大抵会被他要挟一辈子。

    东阳虽在众皇子公主中不怎么出风头,李世民对她的关爱也很少,但她终究是金枝玉叶的公主,调几十个工匠还是不成问题的。

    第二天工部便派来了三四十名经验丰富的工匠,李家大宅正式开工。

    图纸早就备好,除了那几位泳池边的比基尼美女有点伤风败俗外,其他的一目了然,工匠们都是修盖过皇宫的,经验十分丰富,经李素解释过后,大家都懂了。

    …………

    最近太平村里又有了新的话题。

    老李家盖房子的新闻成功占据太平村头条,而李素这个人,也成了村里的风云人物。

    “村里的风云人物”……格局似乎有点小,李素不在乎,以他目前胸无大志烂泥扶不上墙的性格来看,此生最大的目标大抵也只是村里的风云人物了,虽然耍点小聪明可以成为整个大唐的风云人物,奈何这位风云人物不喜欢太风云了,村里就够,让他更出名不是不能商量,得给钱。

    乡亲们对李素的印象越发高深莫测。

    数月以前,李家娃子只是个唯唯诺诺看起来有些懦弱的寻常农户娃子,若一定要说他有什么不同,大概模样长得周正些,气质文雅些,不太像农户娃子。

    然而这个娃子最近几个月却让人大吃一惊,不仅治好了天花,还杀了两个强人,救了公主的性命,据说还作了许多诗,乡亲们虽然不懂诗,但太平村的娃子作出来的诗一定是好诗。

    一桩桩一件件,不断刺激着乡亲们的眼球,如今老李家盖新房子,乡亲们已觉得很正常了,生了个这么争气的儿子,不盖新房子才叫丧心病狂。

    农忙时节已过,村里闲下来的壮汉们三五成群跑到李家工地上看,跟笑得合不拢腿……嘴的李道正聊几句闲话,李道正大手一挥,壮汉们又找到了新工作,李家工地越发人声鼎沸了。

    *****************************************************

    伐木,采石,买地砖……李素忙得脚不沾地,这个节骨眼上,程处默找来了。

    李素真不太愿意搭理他,因为程处默空着手来的,而且看样子并没有买诗谈业务的意思。

    自从杀了结社率叔侄后,程处默倒真把李素当成了朋友,来往间从来没摆过卢国公府小公爷的架子,老程家的家教深不可测,从上到下没一个把“卢国公”的招牌挂嘴上,似乎从来没在乎过。

    今日程处默情绪似乎不大好,而且脸上挂着几许熟悉的瘀伤。

    李素很识趣,二话不说把他领到村口那株倒霉的银杏树前。

    “揍它!”

    程处默也不客气,当即甩开膀子一声暴喝,如同战场杀敌一般,一阵狂风暴雨般的拳打脚踢之后,银杏树奄奄一息,程处默也满头大汗倒在地上,累得连哼哼都费劲。

    “这次挨揍应该跟我的诗没关系吧?”李素坐在旁边的石头上,神情有些忧伤地望着天:“……我都好久没开张了。”

    “没你的事,昨被我爹揍了一顿,这次下手有点狠,不大习惯。”程处默瓮声瓮气道。

    李素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见识过程咬金的风采后,李素有点庆幸自己的爹对他……

    算了,还是别庆幸了,俩爹其实差不多的风格。

    “你闯祸了?”

    程处默摇头,一脸被冤枉的表情:“除了最近心气不爽利,长安城里砸了两家铺子,我根本没干过别的好不好?”

    “那就是嘴贱,昨天我也嘴贱了,被我爹抄着藤条追杀了三里路……”李素同情地看着他:“令尊那个级别的大将军揍儿子,起码得领着上千部曲,抄着青龙偃月刀,摆出围猎的架势追杀你吧?”

    程处默两眼发直,似乎在想象程咬金抄着青龙偃月刀骑着赤兔马,领着千军万马排兵布阵追杀不肖儿子的画面……那得不肖到什么地步啊。

    惊惧地甩甩头,程处默苦着脸道:“……我爹耍斧子的,不耍青龙偃月刀。”

    仰天叹出一口长气,程处默忧愤地道:“兄弟你是不知道啊,我挨的这顿打哟,那叫冤哟,冤得好像哟……”

    “停!”李素适时打断了他的话头,下午还得请人去山里把伐下的原木运回来,太忙了,没功夫听别人家的琐事,况且他认为程处默挨多少顿打都不冤,谁叫他摊上那么一个老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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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四章 横截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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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珠可汗真有两个儿子……

    李素也呆住了,脑海里跳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什么推恩令,而是……这家伙太弱了吧?

    好歹也是草原上的王者,只生了两个儿子,看看人家李世民,儿子生了十四个,女儿生了二十一个,简直是活生生的人形种/马,对比一下,只生了两个儿子的家伙居然好意思来抢人家种/马的地盘,他不羞吗?

    “李素,刚才的主意,是你想出来的吗?”

    李素深沉地望着天,一副回忆唏嘘的模样:“在我很小的时候,村里路过一位老道士……”

    “行了行了,没一句正经话!”东阳狠狠白他一眼:“有主意不早说,你这一番话可以让我大唐少死多少将士,积大德的计策,还藏着掖着,不怕老天降雷劈你!”

    “真有一位老道士……”

    “闭嘴!”东阳难得地发了脾气,站起身看看天色,道:“我现在进宫一趟,父皇说不定已开始调兵遣将了……”

    看着东阳风风火火的样子,李素有点不适应,大概这是大唐公主天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吧,文静柔弱的东阳也不例外。

    “这个计策……还行吗?”李素小心地问道。

    “行不行先禀报父皇再说,男人家打打杀杀的事情我懂什么?不过我觉得还行……”

    李素眼里不知不觉冒出了希冀的光芒:“大家都不容易,若是朝廷采用了我的计策,是不是应该赏我一些……”

    话没说完,东阳公主跟他挥了一下手算是道别,然后匆匆走远。

    李素楞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半晌,才从喉咙眼里挤出未尽的话:“……钱啊?”

    没有回答,东阳公主的背影后面跟着十几个侍卫,慢慢变成了小黑点。

    李素黯然叹息:“这人……不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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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甘露殿。

    今日殿内坐满了武将,李靖,李勣,尉迟恭,程咬金,连久病在床的翼国公秦琼亦在座,李世民为了体恤他,特意让他躺在一张软榻上。

    文官也有,长孙无忌,房乔,诸遂良等等。

    武将们不拘小节,坐在殿内嘻嘻哈哈斗嘴,文官们的神情却颇为凝重,细细观察一下殿内文武官员的比例,便能发现不少微妙的细节,武多文少,又是商议薛延陀之事,由此可见陛下的心思。

    尚书左仆射房乔暗暗叹气,看来陛下决心已定,要出兵攻打薛延陀了。陛下性烈,永远受不得挑衅,当年东/突厥颉利可汗可汗兵临长安城下,逼着陛下签下耻辱的渭水之盟,仅仅只过了四年,陛下便报仇雪恨,将颉利可汗活擒至长安,如今薛延陀二十万大军犯境,心气愈高的皇帝陛下更不能忍了,北征薛延陀已是定局。

    说是商议,其实只是李世民将众人叫来宣布自己的决定。

    攻打薛延陀不是一时意气,李世民在做这个决定之前也有过多次思量,如今大唐兵锋正盛,十来年的休养虽远未达到国强民富的地步,却也是粮仓丰足,刀械满库,再加上官府清廉,万众归心,天气也正至初夏,可以说无论天时地利人和,这一次都占尽了,至于战争的代价……古往今来,哪一次战争不需要付出代价?

    “朕心意已定,即日调关内河北两道,计十万府兵,出征薛延陀,拜卫国公濮州刺史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总领关内河北十万大军北征……”

    房乔暗叹一声,不得不道:“陛下请三思,我大唐如今休养之策甫见成效,民居仓廪堪堪充足,此战凶险,耗钱粮巨万,遑论我关中万千子弟性命,我大唐耗十年之功而创下的盛世怕是大伤元气,再穷十年之力方可复见,故臣以为,对薛延陀莫如以怀柔抚之,待四五年后再兴刀兵方为上策……”

    李世民眼中露出凶狠的戾气,重重地道:“玄龄勿复多言,朕意已决,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协力,礼部拟草檄文,户部拨运粮草,兵部调遣将士军械……今日无论文武,无论政见,战端开启,务必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来年今日,朕要看见薛延陀之牙帐已成我唐人牧马之乐土……”

    话未说完,一名宦官匆匆走来,小心翼翼跪在殿外道:“启禀陛下,东阳公主殿下求见,殿下说事出紧急,关乎军国大事,求陛下召见。”

    李世民眉头皱了起来:“东阳?她能有甚军国大事?”

    终究对这个女儿怀着一丝愧意,李世民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住了怒气,朝殿内众臣道:“诸卿稍待,朕去去便来。”

    …………

    甘露殿偏殿内,东阳公主朝李世民盈盈跪拜,李世民刚被她打断了重要的朝会,脸色有些不悦,看着女儿柔柔弱弱的样子,也不忍心发火,语气不太和善地道:“东阳如此着急见朕,有事吗?”

    东阳垂头道:“有事,很重要,故东阳不得不耽误父皇一点时间,请父皇拨冗,听东阳详禀。”

    李世民拂了拂袍袖,道:“奏来。”

    “父皇,东阳有计,可使我大唐不费一兵一卒,而陷薛延陀于内斗,此计东阳亦拿不准可不可行,故向父皇请益。”

    李世民挑了挑眉,笑也不是,怒也不是,片刻之后叹了口气:“你一个女娃,军国大事岂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快回公主府好生休养,朕再着宫人赐你绫罗美食……”

    东阳急了,不得不打断他的话,语速飞快地道:“薛延陀真珠可汗膝下二子,而薛延陀名义上亦是我大唐之藩属,父皇若是遣使下旨,分封真珠可汗二子为可汗,并划其国土及国中勇士,俱裂封二人,父皇,此计……可行否?”

    东阳鼓起勇气说完后,偏殿顿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东阳心中忐忑,不安地垂着头,许久听不见动静,不由心虚地微微抬起眼睑,小心看了看李世民的脸色,却发现李世民呆呆地跪坐在榻上,一脸震惊地看着东阳。

    “父皇?此计……不可行么?”东阳心虚得声音都低了许多。

    良久,李世民脸色复杂,一字一字地道:“推,恩,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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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说句题内话,前文结社率刺杀,以及推恩薛延陀真珠可汗,都是历史真实发生的事情,老贼行文尽力尊重历史事实,当然也有虚构的情节,毕竟这是小说,不是史书。
正文 第六十五章 少年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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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是聪明人,聪明人一点就透。

    推恩令,始出汉朝武帝,当时汉武帝刘彻很苦恼,真正的寝食难安,因为他的祖宗汉高祖刘邦太没文化,立国之后大肆分封刘家子弟为王,放眼华夏大地,这里一个王那里一个王,真正是祖国江山一片刘,立国时没什么,刘家子弟感恩戴德痛哭流涕谢皇帝封赏,然而给了王位就得给权力,给了权力还得给兵将,久而久之,诸王势力越来越大,对中央政府也越来越不敬,皇位传到武帝刘彻这里时,可怜的萌娃武帝小朋友失眠了……

    不仅失眠,刘彻可能还患有譬如焦虑症,神经衰弱症,心率不齐症等一系列症状,因为王爷们势力太大了,诸王势力合起来估摸可以把他这个皇帝掀翻三次以上,皇位很不稳当呐。

    所谓“主忧臣辱”,皇帝陛下失眠,臣子们也不敢睡了,这时一个名叫“主父偃”的臣子上了一道疏,奏疏里说,既然天下这么多王爷,咱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王位当成不要钱的烂白菜一通乱封算了吧?刘彻大怒说,寡人忧郁得快成诗人了,你特么还跟我胡咧咧,信不信寡人抽死你?主父偃急忙解释,莫如分封诸王子弟,一个王爷少说有三四个孩子,将这三四个孩子全部封王,然后将他们老爹名下的土地和城池再划分给他们,如此一来便无形中削弱了诸王的实力,一个小国变成三四个小国,指挥不一,兵力不一,以后谁还敢造反?

    这就是著名的“推恩令”,刘彻的失眠症终于不药而愈。

    李世民当然知道推恩令,然而毕竟当局者迷,当薛延陀犯境之时,君臣第一个念头并不是什么阴谋诡计,而是打或者不打,两端各执一说,却没有一个人想到推恩令这方面去。

    直到东阳匆匆进宫,向李世民献上此策,李世民这才如同拨开了漫天迷雾一般,整个思路都清晰了。

    是啊,推恩令,如此绝佳的计谋,不费一兵一卒,只需轻飘飘一道圣旨便足可让真珠可汗后院失火,大唐君臣则坐山观虎斗,待到老爹和儿子们打得鼻青脸肿,无力再战时,唐军再发动突袭,岂不事半功倍?

    至于本该发生的战争……

    李世民好斗,却绝非穷兵黩武,一千多年来被后人喻为“千古一帝”,这个称号可不是纯粹用武力换来的。若能用更高明的法子和平解决大唐北方的心腹之患,李世民又何必付出让国力倒退十年的代价?

    东阳献策后,李世民刹那间想到了很多,心念电转间,不由望向东阳,目光充满了非常内敛的震惊。

    “东阳,推恩之策……是你想出来的?”李世民的语气颇为平淡,听不出喜怒。

    东阳一颗心顿时悬起,洁白的贝齿咬了咬下唇,脑中仔细揣摩了一番自己刚才说的话,直到确定不会给李素惹来麻烦后,才轻轻地道:“回父皇,此策非东阳所出,而是东阳封地旁的农户子弟献上的,那个人……名叫李素。”

    李世民又怔住了,最近数月,“李素”这个名字一次又一次出现在他耳中,实在太熟了。

    “李素?”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看不清含义的笑:“那个不愿为官的农户小子?那个治了天花,写过佳诗,独自诛杀结社率叔侄的……李素?”

    “正是。李素他……虽不愿为官,却心忧国事,以平民白身而谋其政,最近长安纷传父皇欲出兵薛延陀,李素悲悯关中河北子弟性命,特登东阳公主府求见,献此推恩之策……”

    东阳所说基本是事实,当然,细节上稍作修改,对李素的形象也无限且无耻地拔高了许多。

    李世民神情若有所思:“这个李素,果真只有十五岁?”

    “是。”

    东阳轻应之后,抬头小心地问道:“父皇,此策……可行否?”

    李世民沉默一阵,却移开了话题,和颜笑道:“你且回封地,前些日子被恶贼挟持受了惊,好好养息身子,开朗一点,多笑一笑,多与你那些兄弟姐妹走动走动,你性子太弱,若有一日能见你露出些许锋芒,朕更欢喜。”

    东阳见李世民不答,不由愈发忐忑,却也只能盈盈下拜告退。

    …………

    迈着轻快的步履,李世民走进甘露殿,众臣仍在等他。

    卫国公李靖站出来,沉稳的脸上露出几分战意和杀气:“臣奉旨领军出征,未尽事宜还请陛下示下……”

    李世民的神色比刚刚轻松了很多,闻言笑着摆摆手:“北征薛延陀之事容后再议,朕……或许有一个更高明的主意。”

    殿内众臣皆讶然。

    尚书左仆射房乔心中一喜,观陛下神色,似乎不打算出兵了,于是急忙站出来问道:“陛下有何妙计?”

    李世民不答,却忽然问了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玄龄,你信不信这世上有少年英杰一说?能文能武,亦能安天下。”

    房乔楞了一下,摇头道:“或许有,但臣未见也。”

    李世民平视着殿外的阳光,淡淡地道:“朕也未见过,但朕想见一见,必须要见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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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英杰此时正蹲在村口西边的山腰上,看着王桩王直兄弟帮他挖钱,文房店这笔收入没法跟老爹解释,索性不说了,三人把它埋在山腰的歪脖子树下。

    今日王桩与李素闲聊时,愁眉苦脸说爹娘请了媒人下月上门,估摸要说亲了,李素听完后默默将二人领到山腰上,让他们帮忙挖钱。

    王家兄弟挖得满头大汗,李素却无所事事地蹲在一旁想心事。

    很担心啊,东阳公主进宫会跟李世民说啥?怎么一个微不足道闲聊时顺嘴一提的计策竟被她如此看重?万一李世民真采纳了这个计策……他会不会给点钱意思一下?十贯八贯总要有吧?

    李素有点心疼,亏了,应该先签协议再献策的,这下好了,人家白拿了计策跑得没影,这笔钱怕是不容易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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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八章 微服访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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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不完美的认识过程,双方差点打起来。

    待到李素终于正眼看他们,才赫然发觉不对劲。

    眼前这二人面白长须,身材富态,打扮虽随意,却流露出一股不怒自威的味道,为首这人更是目光清正,带着几分傲然之气,自信得仿佛能够轻松将整个世界踩在脚下。

    这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工匠,工匠长这样子早被人活活抽死了。

    李素打量半晌,终于确认了,于是和气地拱手:“二位……是工部的官员?”

    李世民和房乔又楞了。

    这孩子啥眼神?

    李世民清咳两声,索性顺水推舟:“不错,我确是工部官员。”

    指了指哭笑不得的房乔道:“他也是。”

    …………

    …………

    李世民和房乔坐在李家堂屋里,手里捧着一碗热水,气定神闲看着李素作揖道歉,默默感慨人生起伏太精彩,面前这竖子前倨后恭的样子太讨厌。

    半天才适应了自己座上宾的身份,李世民环视院后热火朝天的工地,道:“你便是李素吧?你家在盖新房?”

    李素一直站在二人面前,坐都不敢坐,神情恭敬得很,毕竟是组织上派来的人,绝不能得罪,闻言立即回道:“是,小子正是李素,我家这些日正在盖新房。”

    李世民仔细打量了他一番,道:“倒是个俊俏后生,不过,你家这房子怎么盖的?我怎么看不懂?屋后边那个四四方方的大坑干啥用的?”

    “……游水用的。”

    李世民笑道:“游水的池塘我见得多了,都是圆的,你这池塘为何是方的?”

    懒得跟这种没见识的人解释,李素顺嘴胡诌:“阴阳学曾云‘天圆地方’,天是圆的,池塘挖在地上自然是方的。”

    李世民与房乔笑着对视一眼,房乔笑道:“虽是胡说八道,倒也算急智。”

    李素嘿嘿干笑,笑得毫无诚意。

    李世民含笑看着他,目光有点怪,盯得李素全身发毛,良久,才悠悠地道:“你果真只有十五岁?”

    “是。”李素应道,然后立马堆出一个萌萌哒的笑脸。

    李世民神情渐渐有些严肃了:“天花是你独创牛痘之法治好的?”

    “是。”

    “结社率叔侄是你独力诛杀的?”

    “是。”

    “推恩薛延陀之策是你所献?”

    李素有些吃惊:“工部……管这么宽?”

    李世民和房乔同时咳了起来。

    李素瞧着二人,心中渐渐生疑。

    他没见过朝廷官员,唯一一次皇帝下旨也是三个阴阳怪气的宦官来家里宣念,在他印象里,眼前这二人确实有着朝廷官员的威严和气度,这也是他先入为主的原因,可是……两个工部官员尽问些不相干的事情,大唐朝廷的官儿难道都喜欢管闲事么?

    李世民寒暄了几句,渐渐说到了正题。

    “推恩薛延陀之策,我有些不明白,依你所言,大唐向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下旨,他们若是完全不遵旨意,此计岂非白费?”

    李素皱起了眉,不是对这个问题,而是对这两个人。

    大家才第一次见面,问这么多问题跟提审似的,大家根本不熟好不好?

    李素对陌生人没什么耐心,更何况他们提的问题太费脑子,李素懒得回答,除非用钱说话。

    于是李素向二人露出皮笑肉不笑的诚恳笑容:“呵呵。”

    李世民和房乔又呆住了,这竖子……“呵呵”是啥意思?

    房乔咳了两声,又道:“本官再问你,推恩薛延陀之策如何落实?如何能够确认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互争其利,而令薛延陀后院失火?”

    “……呵呵。”

    李世民和房乔脸颊直抽抽,很想一巴掌朝那张俊朗的脸上乎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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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欢而散,真正的不欢而散,李世民从李素家出来时窝了一肚子火,气得想把这竖子拿进大牢里抽他一百鞭子,朕叫你呵呵。

    房乔跟在怒气冲冲的李世民身后,边走边摇头:“这位少年英杰啊……呵呵。”

    李世民猛地转身,怒瞪着他。

    房乔一滞,立知失言,更不该“呵呵”,于是讪笑不已。

    走到太平村口,李世民停下脚步,眯着眼朝远处打量了一番,道:“那里便是东阳的公主府了,玄龄,我等去她府上看看,朕要问问东阳,这小子究竟是个什么德行。”

    …………

    李世民进公主府显然比在李素有面子多了,府外值守的侍卫们都是金吾卫所属,自然认得皇帝,于是赶紧大开中门跪迎,李世民跨进中门后,东阳也匆忙从后殿走出来,向李世民盈盈下拜。

    公主府正殿内,李世民大马金刀坐在主位,房乔坐侧位,东阳老老实实垂头站着,心中不由忐忑不已。

    李世民现在仍一肚子火没消,重重哼了一声,道:“东阳,那李素家就在你封地旁边,你告诉朕,那小子究竟什么德行?一脸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朕见着就来气!”

    东阳睁大了眼,满头雾水看着父皇。

    房乔在一旁苦笑道:“公主殿下莫急,适才陛下与臣去李素家寻访,见到了李素,那小子实在是……”

    说着把李素刚才那番表现说了一遍,宰相到底是宰相,虽然不见得肚里能撑船,至少也没落井下石添油加醋,经过还是说得很客观的。

    东阳公主越听眼睛睁得越大,最后吃惊地捂住了小嘴。

    李世民叹了口气,神情很复杂:“东阳,你亦知朕国事朝务繁忙,今日好容易抽出空闲,想见见这位少年英杰,可不管朕和房叔问甚,他就是一句‘呵呵’作答,那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朕恨不得……”

    狠狠握紧了拳头,又不得不松开。

    理论上,一个农家小子呵呵两声根本没触犯任何律法,李世民若想做个讲道理的英明君主,还真就不能拿那小子怎样。

    房乔一解释,东阳公主瞬时明白究竟了,明白过来后表情也变得越来越古怪,渐渐憋得通红,好好一张国色天香的俏脸被扭曲得不成样子。

    李世民和房乔目瞪口呆看着东阳玩变脸,殿内一片寂然。

    憋了不知多久,东阳总算把刚才快喷出来的大笑憋了回去,垂头轻声道:“父皇明鉴,那个李素虽颇具才华,然则德行似乎……似乎……,不知怎的,他似乎对银钱特别执着,说话行事皆以银钱为准,父皇和房叔适才问他话,而他无所动,大概……大概是因为父皇没给他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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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九章 奏对问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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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是令人发指的答案。

    李世民和房乔有过各种猜想,比如少年怕生,或是欺世盗名,或是性格惫懒等等,二人根本没想到银钱那方面去,而且他们死活也不愿相信一个能治天花能作好诗能杀贼能献策的少年英杰,居然对银钱如此看重。

    李世民和房乔傻傻对视,一旁的东阳公主深垂着头,瘦弱的肩膀一耸一耸的。

    “给……钱?”李世民似乎不敢相信这个答案,不由再次问了一遍。

    “是的,不仅是国策,他作的诗也卖,好诗两贯,绝佳的三贯到五贯不等,无钱免谈……”东阳说着忽然觉得是不是太毁李素形象了,又补充了一句试图挽回:“……童叟无欺。”

    李世民脸色有些不善了,从跟随父亲太原起兵到如今稳居大宝,大半辈子从没见过这么死要钱的。

    房乔捋须,黯然仰望殿顶房梁,——这是礼乐崩坏的前兆啊!

    “朕就不信了,朕再问他一次,没钱给,他敢不说?”李世民怒道。

    拍案而起,李世民杀气腾腾拂袖而去,房乔摇头叹息,朝东阳苦笑一声,也跟着离开。

    东阳抿着唇,看着父皇的背影,心中愈发忐忑。

    李素不认识她父皇,但东阳知道,自从认识李素以来,似乎他对任何人的态度都是不卑不亢的,对权贵从未折节攀附过,父皇性烈如火,李素外柔内刚,两人若是冲突起来……

    东阳俏脸顿时煞白,目视着李世民的身影消失后,急忙唤过府中侍卫。

    “快,叫两个人,从府里支十贯钱,抄小路送去李素家,告诉李素,有人问他话必须知无不言……”东阳恨恨咬了咬牙,道:“……反正钱给他了,拿了钱就要办事!”

    *********************************************************

    满头雾水的李素前脚送走公主府侍卫,接着便看见刚才那两位工部官员杀气腾腾朝他家院子走来。

    李素呆了一下,马上露出宾至如归的笑容:“二位大人又来了,欢迎欢迎,适才小子招待不周,实在抱歉,二位海涵,万莫往心里去,小子给二位大人赔礼了……”

    李世民一楞,满腔怒火顿时如同被当头浇了一盆火,熄得不能再熄了。

    “二位请坐,请上坐,寒舍无茶,聊以热水待之,水暖心更暖……”

    李世民:“…………”

    房乔:“…………”

    一拳打在棉花上大抵就是现在这种感觉吧?甚至连拳都未出。

    刚才那皮笑肉不笑的“呵呵”呢?那副懒散欠抽的嘴脸呢?现在这热情好客的模样实在令人很不适应啊!

    李世民沉默半晌,捋须沉声道:“小子为何前倨而后恭?”

    “刚才小子太忙,怠慢了二位大人,二位走后小子深悔不已,喜见二位再临寒舍,小子自然不敢再怠慢。”李素的瞎话说得很诚恳。

    礼数做得十足,李世民终于无法再挑礼,神情不由缓和了许多,一旁的房乔甚至露出了微笑,一脸“孺子可教”的模样。

    李世民访李素不完全是因为对他好奇,更主要的是李素献的推恩之策虽是妙策,然则终究太过含糊,很多细节方面的疑问必须当面问一问。

    李家院子内,李世民和房乔渐渐坐直了身子,神情变得肃穆起来。

    李素直到现在仍对二人的身份有些糊涂,不过公主府侍卫刚才跟他说的话还是记住了,况且……就算不说那些话,十贯钱的威力还是很强大的。

    “我有一问,请你作答。”李世民严肃地道。

    李素也坐直了身子:“小子知无不言。”

    李世民和房乔打从心眼里感到一阵舒坦,跟刚才的“呵呵”比起来,现在的李素才勉强有了一点“少年英杰”的形象。

    “推恩薛延陀之策,如何施之?”

    李素想了想,道:“薛延陀真珠可汗据说有两个儿子,莫如将薛延陀国土和国中军队裂成三份,分赐真珠可汗与其二子。”

    李世民紧跟着问道:“薛延陀与我朝不合,虽名分上是君臣之国,实则并不服我王化,大唐皇帝的旨意真珠可汗如何肯遵?”

    李素道:“重点不是真珠可汗肯不肯遵旨,而是我大唐皇帝陛下的旨意到了薛延陀后,他的两个儿子动不动心,世间财帛都能动人心,国土和军权更能动人心……”

    望向李世民,李素眨眨眼:“……大唐应该知道真珠可汗那两个儿子是什么货色吧?”

    房乔捋须笑道:“真珠可汗嫡长子名叫‘拔灼’,二子非正妻所出,名叫‘曳莽突利失’,长子多谋,二子暴虐,常以杀戮牧民为乐。”

    李素张嘴想说话,又觉得眼前这二人身份不明,不管怎样,先表个忠心再说,于是面向太极宫方向虔诚拱手:“我大唐皇帝陛下英明威武,未雨绸缪,预敌于先,原来已将薛延陀内部的事情打探清楚,实在是可敬可佩……”

    李世民的神情明显比刚才更缓和了,脸上甚至露出了矜持的微笑,房乔笑着指了指他,没说话,显然他也不敢当着李世民的面骂李素是个滑头。

    等李素虔诚拱完手,李世民笑问道:“长子多谋,二子暴虐,何以谋之?”

    李素回答很快:“数管齐下,不愁薛延陀不内乱。”

    “何以为?”

    “遣使,用间,渗透,收买,煽动,以及暗中结盟。”

    李世民和房乔两眼一亮,今日耗费光阴折腾大半天,总算说到戏肉了。

    “此话何解?”

    “遣使,施之以明,派使者过去宣旨,若真珠可汗两个儿子有心,自会派人暗中接触我大唐使者,用间和渗透,施之以暗,派探子暗中潜入薛延陀,查清薛延陀各部族势力人物喜好和立场,若能收买而为大唐所用自然最好,若是不能收买上层人物,亦可收买其麾下部将,令其关键之时煽动将士作乱,至于暗中结盟,其目标自是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他们不可能对汗位没有想法,有想法就是漏洞,就是机会,至于与谁结盟,与谁敌对,我大唐如何乱中取利,如何消耗薛延陀实力,相信朝中的大人们自有决断,小子就不胡说八道了……”

    好渴,好想喝水……

    这十贯钱赚得太辛苦,下次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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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二章 东阳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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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很无语,更令她懊恼的是,不知道该拿这家伙怎么办,是该抄起石砖朝他头上狠砸一记,还是该怀着一颗普爱世人的心,日夜焚香祷告,让老天把这家伙的三观纠正到正常……

    李素不觉得自己哪里不正常,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优越感似乎有朝病态方向扭曲的趋势,年轻,英俊,也现实,在还没有达到把钱当成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那个境界前,没有权力欲/望的他对银钱的态度稍微执着一点也是很符合逻辑的,毕竟,做人总要有点爱好,有人喜欢花草,有人喜欢女色,而他喜欢钱怎么就不行了?

    侧头打量着东阳,今日的她穿了一身很朴素的淡黄色裙衽,外面罩着一件有点单薄的春衫,春衫的领口绣了一朵洁白的荷花,花儿绣得很生动,随着身形摆动而翩翩摇曳。

    李素上上下下打量得很仔细,看得东阳脸颊再次羞红,淡淡的喜悦和羞意在心中反复交织,双手变着花样扭成一团,显然有些紧张。

    正要娇嗔责骂这个登徒子时,谁知李素一张嘴便大煞风景,扭过头黯然叹息:“第一次登别人家的门,也不说带点礼物,钱啊,银饼啊,元宝啊什么的……公主也要讲礼数吧?”

    东阳俏脸瞬间变黑:“…………”

    不死心地将头探出窗外扫了一圈,见院子里空空荡荡,没有任何礼担礼品之类的迹象,李素神情愈发黯然,喃喃叹息:“……果然什么都没带。”

    “李——素——!”东阳快气炸了,头顶似乎冒了烟。

    “算了,我原谅你了……”李素露出宽容的笑,然后飞快补了一句:“……下次不能这样了。”

    深深呼吸,东阳告诉自己不要跟这要钱要得没节操的家伙计较,自己是公主,公主要待人宽容,特别是那种死要钱的人……

    不再搭理他,东阳转过身,开始打量李素的新房子。

    李素也转过身继续练字,二人并不见外,处得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

    一边写着字,李素一边淡淡问道:“你今日怎么想起来我家?”

    东阳扭头恨恨瞪他一眼,道:“你都多少天没去河滩了?”

    李素握笔的手一僵,一滴浓墨滴到纸上,浸染成一团墨渍。

    为什么不去河滩?或许,自己在躲着什么吧,躲避世上的俗规,躲避一段很不现实的孽缘?

    笔尖在半空中停顿一会儿,然后落在纸上继续摹勒字迹,笔划却分明已有些凌乱。

    李素若无其事的笑,连声音都很正常,听不出任何异样:“最近忙啊,没见我家工地忙成这样。”

    东阳似乎浑然不觉,单纯地点着头:“盖房子是大事,你用心盖,盖好后再去河滩便是,对了,河滩边开了好大一片野花,蓝的紫的,很美呢,你一定要去看看,还有还有,昨天我看到有一只小螃蟹爬到岸上了,就在我脚下爬啊爬,很好玩,还有……”

    东阳滔滔不绝地说着河滩边的趣事,素来文静的她,现在却像一只嘈杂的小麻雀,叽叽喳喳述说着独自一人发现的点点滴滴,很琐碎的快乐,说得却分外用心。

    东阳的快乐很真实,真实得伸手一碰便能掌握在手心,李素却伸不出手。

    笔下的字渐渐扭曲得不成形状,很难看,李素脸上带着笑容,仍旧一笔一划写着,写得很认真。

    窗外,一道瘦弱的身影匆匆忙忙跑进院子,朝窗内轻唤,却是照顾过李素几天的小宫女绿柳。

    “公主,公主,李老爷回来咧,还有半里路……”

    得到绿柳的通风报信,东阳顿时吓得花容失色,神情既紧张又焦急:“啊,怎么办怎么办,我……我不能见你爹,不能,太麻烦了……我,我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说完不待李素回答,东阳和绿柳蹑手蹑脚慌慌张张跑远。

    李素手中的笔终于放下,看着面前写得乱七八糟的字,不由一阵心烦意乱,抓起纸狠狠揉成一团,扔远。

    …………

    跑出李素家的东阳和绿柳一前一后在乡间小径上慢慢走着,没走多久,东阳忽然停下脚步,刚才在李素面前快乐无忧的模样不复再见,此刻换上一脸淡淡的哀伤和茫然,像个迷路的孩子,无助又无措。

    “绿柳,李素今日好像不开心……”

    “绿柳,其实我今天本来很开心的,但我感觉到他不开心,于是我也不开心了……”

    “绿柳,你说,如果我不是公主,该多好……”

    两行清泪莫名蓄满眼眶,模糊了视线,眼睑外的红花碧树霎时变得朦胧如雾,把人生和风景都锁在一片看不清的白茫茫之中。

    *******************************************************

    程处默似乎比较喜欢跟李素来往,三天两头便出现在太平村。

    纨绔子弟嘛,每天在长安城里无所事事,除了上青/楼就是游猎,发泄一下太过旺盛的精力,他们的一辈子已被长辈安排得妥妥当当,人生的目标就是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或丑男子,安静的等着老爹咽气蹬腿,然后气定神闲的继承爵位,找几个婆姨,生一大堆娃,然后安静的混过余生,咽气蹬腿后让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们的人生差不多都是这样,很无聊很乏味。

    李素其实也说不清程处默为何老喜欢往太平村跑,长安城离这里并不远,六十里路,催马抽几鞭子就到了,或许程处默觉得他新认识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也或许……村口那棵银杏树很欠揍?

    “小公爷又来了,欢迎欢迎,我昨天夜观星象,发现天上星宿一通乱闪,掐指一算,就知道小公爷今日必至,来来,这边请,暂且放过那棵树吧,它快被你揍死了,今日咱换一棵……”

    程处默今日不同往日,至少脸上没见着伤痕,反而一片清爽舒坦的模样。

    “今日程某心情不错,且饶过你村里的树,下次被揍了再说。”
正文 第七十三章 突降其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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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处默表情很爽的样子,李素忍不住怀疑他发了横财,很想和他探讨一下合伙横财的可能性……

    说来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程处默的举止令李素暗暗鄙夷,随便找个地方便往上一躺,也不管上面多少灰尘多脏,仰头望天时嘴里叼根狗尾巴草,据说这东西根茎部分的汁液确实有点甜意,但李素还是不敢尝试……多脏啊。

    小公爷既然躺下了,看来少说一个时辰内不会走,李素有心想离开,又觉得不太礼貌,可他实在跟这位混不吝的小公爷没什么共同话题。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决定蹉跎自己宝贵的青春光阴,陪这位小公爷谈谈人生,尽管他对小公爷的人生毫无兴趣。

    李素吃力地搬了块平整的大石头,一脸嫌弃地用手擦拭着石头上的灰尘,直到石头擦得光滑如镜一尘不染后,李素才跑去路边的水渠里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到手快脱皮了才慢吞吞地走回来,坐在石头上。

    程处默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笑道:“你这做派,该生在大户人家的。”

    李素淡笑,等自己真正成了大户人家,做派岂止这些?会令人发指的。

    “小公爷今日心情不错,何事如此爽利?”李素没话找话,看看天色,决定半个时辰内把这家伙打发走,家里盖房子没人监工呢,没空跟纨绔子弟扯淡。

    程处默咧开大嘴笑了:“今又砸了西市一家店铺,没敢伤人,但店被砸得稀烂,有年头没砸得这么零碎了,叫那掌柜狗眼看人低。”

    很不理解程处默的爽点,不过李素并不打算理解他,纨绔子弟,特别是老程家的纨绔子弟,绝不可以常理揣度。

    “小公爷干得漂亮!”李素昧着良心喝彩,反正不关自己的事,先把他哄走再说。

    程处默大笑,然后分享自己的砸店经验:“那是,以往砸店啊,先得把客人轰出去,然后从大门开始砸,接着是桌椅和坛坛罐罐,今砸得很零碎,他店里卖的笔也崴了,纸也撕了,墨条踩碎了,连店里养的一条狗也被我打折了腿……娘的,好好跟掌柜的说话他不搭理,非说什么印书的人太多,要排队,程某是那种排队的人吗?”

    李素听着听着,笑容渐渐有些僵硬了……

    “印书的店?”李素迟疑地问道。

    “不错,西市南边拐角的一家,原来是卖纸笔的,后来掌柜的不知怎的弄出个新的印书窍门,一本书两日内印好,现在买卖红火了,我老娘信佛,有人借她一本经,老娘很喜欢,叫我照原样印两册,谁知去了以后还得排队,他娘的,不管了,砸了再说。”

    李素脸色有点白,他有种很不祥的预感。

    呆坐在石头上,李素半晌没出声,程处默许久没听到动静,不由摇了摇他:“喂,你咋了?”

    李素转过脸,幽幽地道:“有个事情想问问你。”

    “你说。”

    “如果我想跟小公爷打官司,你会不会揍我?”

    程处默楞了一下,茫然道:“我咋招你了?”

    “你真招我了。”

    *****************************************************

    花二十文钱从村里借了牛车和赶车的老汉,李素赶到了长安城,进了城直奔西市。

    西市仍如往常一样繁华如画,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群在宽阔的大道上行走兜卖,胡商们牵着一队骆驼低眉顺目地走在人群里,见人便鞠躬,生怕礼数不周而招祸,大唐百姓走在西市里人人昂首挺胸,骨子里透着一股天朝上国的优越感,连朝胡商笑一笑都仿佛是上国对蛮夷的恩赐。

    李素风风火火走进西市,很快来到那家印书的文房店,然后被那满目疮痍的景象吓呆了。

    程处默的描述还是太谦虚了,他这哪里是砸店啊,整个店都快被他拆完了,连屋顶的房瓦都垮下来一大半,店里凄惨得如同刚被恐怖分子扔过炸弹似的,难怪今日来找他时表情那么爽,砸得果然很零碎,亏自己当时还没心没肺喝彩,夸他砸得漂亮……

    文房店那位姓赵的掌柜坐在瓦砾堆里,默默垂着头抹泪,衣衫有些凌乱,但没有挨打的迹象,脸上不见伤痕,只是模样很伤心。

    抹了一会眼泪,赵掌柜抬眼便看见了李素,不由浑身一震,然后咧开嘴哭了起来。

    李素只好安慰他:“别哭了,好好说说,到底咋回事?”

    赵掌柜回过头指了指后面的瓦砾堆,哭道:“咋回事?这还不够明显吗?店被砸了啊!”

    “你怎么惹人家了?”

    赵掌柜愈发泣不成声:“我惹人家?我惹人家?我一个做买卖的敢惹谁?今那位大汉走进店里,我都差点给人跪下了,前面等着印书的人太多,排队本就是规矩,他还是不听劝,二话不说把店砸了啊……”

    “知道砸店那人是谁吗?”

    赵掌柜抽泣道:“听说是卢国公府的小公爷……若是早知道,我不就安排伙计给他先印了吗,直到他砸完了店才亮出身份,坑死我了!”

    好了,人物事件全对得上了。

    李素心头五味杂陈,有点哭笑不得,老程家在长安城真是……名不虚传啊,幸好自己好歹跟程处默有几分交情,这笔帐算得清,以往那些被砸了店又没交情的人家,怕是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了。

    “我找他要个说法去!”李素拔腿便走。

    赵掌柜大惊失色,死死揪住他的袖子:“去不得!去不得!咱认了,千万莫找他……”

    李素苦笑:“我认识程小公爷……”

    “啊?”赵掌柜傻眼了。

    李素拍拍他的手,然后赶紧把手缩回来,背在身后使劲擦,很不习惯跟人肌肤接触,碰一下得沾多少细菌啊。

    “放心,好好说道理,程小公爷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今算是误会,卢国公府会赔钱的,你赶紧算算损失,我好跟他报帐。”

    迈步欲走,却发现自己的袖子仍被赵掌柜死死揪着,李素疑惑地望着他。

    赵掌柜脸色铁青,朝他执拗地摇头:“还是去不得,李家小娃,这事没那么简单。”

    李素挑了挑眉:“怎么说?”

    “程小公爷砸完店便走了,没过多久又有人找到我,扔给我五十贯钱,派人一贯一贯把钱堆在我面前,说要买活字印书术……”赵掌柜一字一字说得很清晰:“他说要全部买下,以后全长安只有他能做这买卖,别人包括我在内,都不许做了。”

    “你怎么说?”李素脸色渐渐凝重了。

    “我当然不肯,店砸了可以再修,印书术若没了,我一家老小靠什么吃饭?我又怎么向你交代?”

    “然后呢?”

    “然后那人拿钱走了,临走说我不识抬举,说我找死。”

    李素沉声道:“是卢国公府的人?”

    “不知道,那人没表明身份,只看打扮,确像是大户人家里做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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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六章 酩酊大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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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无助的长安之行,进了程府后李素只觉得自己是一叶怒海中的扁舟,起伏摇曳,凶险莫测,生死由命,横竖在天……

    来到这个世界李素未尝过一滴酒,这年头能吃口饱食就不错了,庄户家怎么可能有多余的粮食用来酿酒。

    被程处默扛进前堂,李素狼狈地坐起身,赫然发觉前堂内酒宴果然已设好,地榻上每人面前一方矮脚桌,桌上分别摆着烹煮好的鸡肉,鹿肉,还有一道胆大包天的牛肉,老二程处亮挤眉弄眼告诉他,程家庄子邪气,经常摔死牛,也不知是何原因……

    程处亮闪闪发光的眼神令李素深深感觉到,他的解释很真诚。

    堂外走来一队侍女,每人捧着一坛酒,坛子很精致,不像大唐的风格,口窄肚大,饰以银漆,李素知道,这便是闻名于大唐的三勒浆了,据说这种酒是波斯国所产,用三种水果合酿而成,除了大唐的权贵人家,普通人真喝不起,此酒能热饮亦能冷饮,热者名曰“三勒汤”,冷者名曰“三勒浆”。

    加大号的漆耳杯摆在李素面前,侍女笑靥如花为他倒酒,咕咚咕咚一满杯足有半斤。

    李素两眼发直,然后在程家几兄弟起哄下,闭起眼悲壮地一口喝干。

    喝完咂摸咂摸嘴,李素只觉味道怪怪的,说不上好喝,带点水果味,隐约能闻到一丝丝酒精味,没有想象中的一杯就倒,喝下去没有任何反应。

    李素有些悲愤。

    骗子!古代的诗人都是骗子!什么“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什么“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什么“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

    这种淡出鸟来的所谓“美酒”,李素觉得自己如果憋得住尿的话,有多少能喝多少,而且喝完老实回家睡觉,绝对没脸把喝果汁饮料这种行为写成诗句到处吹牛,蒙后人一蒙就是一千多年……

    李素放心了,踏实了,胸中冒出一股豪迈之气,酒到杯干绝无犹豫,程家兄弟愈发喜不自胜,酒品即人品,这个李素果真值得一交。

    不记得喝了多少,但李素一直没倒过,越喝眼睛越亮,头脑也越来越清晰,他甚至清楚看到程家兄弟脸色化作酡红,几人互相搀扶,颤巍巍端着漆耳杯,强撑着向他敬酒,抖抖索索的酒洒了一路……

    李素没事,他一直告诉自己没醉,很清醒,甚至能清楚回忆前世今生的每一个悲欢细节,也能当着程家兄弟的面嗤笑所谓三勒浆不过尔尔,四个土包子没见过啥叫高度酒,喝点果汁还歪歪扭扭的,不够丢人钱……

    视线有些模糊了,头也有点重,朦朦胧胧的不知道怎么了。

    听力仍然保持着最后一丝灵醒,只觉前堂一阵狂风席卷而过,前堂里的侍女纷纷说着“老爷回府了”,然后便听到“哇哈哈哈哈”的狂笑声。

    “好个小后生,酒量端的了得,竟能把我家四个兔崽子放倒而犹自不醉,果然是条汉子,来,老夫跟你喝!”

    接下来李素不记得干了什么,最后两眼一黑,倒在程府这个凶险的龙潭虎穴里任人宰割……

    ********************************************************

    李素醒来时头很痛,仿佛被无数大铁锤狠狠敲着,而且敲得很有节奏。

    眼睑慢慢打开,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软绵绵的床榻上,身上盖着非常华贵的蜀锦,床头的架子上倒悬着一个青铜镂空鸳鸯熏香球,香球里正缓缓升腾着熏香,气味闻起来淡淡的,很舒服。

    闭上眼睛,李素使劲回忆昨天喝酒时说了什么,干了什么,可惜完全断了片儿,丝毫记不起来。

    很对不起古代诗人,李素发现自己太自大了,原来“会须一饮三百杯”真的很了不起,昨天自己喝了多少?反正没到一百杯便轰然倒地。

    呆呆望着头顶的房梁出神,没过多久,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一阵嚣张的狂笑纷沓而至。

    “哇哈哈哈哈,好个小后生,果真是少年英杰……”

    李素惊恐地睁大眼,房门处的光线一暗,塔山似的魁梧身材遮住了屋外的阳光。

    “了不起,你这小后生越来越有意思了!”程咬金那张毛茸茸的脸出现在李素眼前,目光带笑,还掺着几分探究的意味。

    “程……程公爷,小子……”

    “叫伯伯。”

    “啊?小子……”

    “上次在太平村时与你爹聊过,老夫比你爹年长几岁,该叫伯伯。”

    李素额头冷汗直冒:“还是……还是叫程公爷比较……”

    “不给脸是不是?逼老夫动手揍你是不是?”程咬金眼中开始冒凶光。

    “程伯伯。”李素是个很识时务的人,立马老老实实改口。

    程咬金脸色顿时由阴转晴,笑眯眯地看着李素,盯得李素浑身直发毛。

    “那个……小子昨日失礼了,小子酒量不好,而且酒品也不好……”李素小心翼翼试探:“……昨日小子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吧?”

    程咬金笑得特别畅快:“当然没有,你小子精滑精滑的,怎会出格?倒是我那几个不成气的兔崽子醉后丑态百出,嗯,老夫已抽过他们了。”

    李素终于放心,想想也是,果汁嘛……

    呕——忽然好想吐……

    “昨日老夫回府,听我家大小子说,你城里的买卖被我家大小子砸了?”

    李素急忙道:“误会,都是误会,小子与小公爷已尽然开释了。”

    程咬金点头,笑得有点冷:“你们小孩子那点屁事老夫懒得管,不过有人躲在旮旯里捡便宜,还让我老程家背黑锅,这事不能善了,小后生放心,三五日内给你个交代,日子太平了,长安城里倒多了些魑魅魍魉见不得人的东西,老夫正是手闲,倒要称称斤两。”

    李素笑着连连点头,快打,打出脑浆子来最好……

    见李素笑得开心,程咬金也笑,笑着笑着,忽然冷不丁道:“昨日你大醉之时泪流满面,哭着喊着毕生积蓄交给投资公司放贷,杀千刀的老板却卷钱跑了,哭得好伤心……‘投资公司’是个什么说法?要不要老夫帮你报此大仇?”

    李素的笑容仿佛瞬间被人施了冰冻法术似的,全僵住了。

    仿佛没看见李素僵硬的表情,程咬金慢条斯理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朝他晃了晃,道:“昨日你又说三勒浆是果汁,不够劲道,还说什么高度白酒,寻常汉子只喝三两便倒,老夫不信你还跟我急了,说要弄个什么酿酒作坊,逼着老夫签字画押,日后这高度白酒你与程家五五分润,呵呵,后生一番心意,老夫便愧领了,回去赶紧把这作坊弄起来,老夫倒要尝个鲜……”

    李素脸色刷地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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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七章 鸡飞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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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心情很不好,相比宿醉的痛苦,心脏仿佛被针扎似的感觉更痛。

    酒后不仅失德失礼,而且破财,稀里糊涂的,高度酒作坊还没盖起来,利润就被人生生分走了一半,据说还是自己逼着程咬金签字画押……

    李素一头撞死的心都有了。

    不停安慰自己吃亏是福,大亏不死,必有后福,可李素还是想撞墙,想哭……

    这种感觉就像晚上走在黑巷子里,忽然脑后被人敲了一记闷棍,然后身上的钱包被人抢跑了。

    程咬金却很开心,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脸跟前世那个卷款跑了的投资公司老板一样丑陋可恶,只是老程目光里探究的意味一直不曾消失过,缝隙里的光芒似乎直欲穿透人心。

    认命地仰天叹口气,算了,只当被贼抢了,李素命令自己挤出笑容,尽量让自己笑得萌一点。

    “程伯伯,我七你三怎样?”李素试图尽最后一丝挽回损失的努力。

    程咬金哈哈大笑:“小后生看来还没醒酒,躺下再睡一觉,醒来就不会说这等胡话了。”

    李素:“…………”

    如果有把狙击枪,一枪爆掉这老货的狗头,该是多么美妙啊……

    …………

    程府凶险之地,不宜多留。

    顶着宿醉的脑袋,李素狼狈地向程家父子辞别,被程处默搀扶着踉踉跄跄走出程家大门。

    仰头看着蓝天白云,生出恍若隔世的感慨,这一笔得亏多少啊,回家后帐都不敢算了。

    程家的大马车静静停在门口,看来老程对生意合伙人还是很客气,马车免费管接送。

    程处默将李素扶上马车,神情充满内疚地瞧着他。

    “兄弟实在对不住了,我爹他……唉!”

    李素悲从中来,也沉沉一叹,一切尽在不言中。

    谁知程处默紧接着道:“不过兄弟你也是程某生平仅见的实诚人呐,昨日说起高度酒之事,我爹不过诈你一诈,故意说不信,你就主动把分润契凭写好画押,我爹假装谦让不愿签,你还抱着他大腿哭着求他签,我爹说他二你八,你还不答应,扬言若不五五分润你就抹脖子给他看,实在是高风亮节,义薄云天,此情此义高山可仰……”

    程处默滔滔不绝说着,李素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青灰色,比死人的脸还难看。

    “别说了,我头好晕,车夫,快马加鞭,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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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离开程府后,程家恶霸父子开始挥舞着大棒,满长安的找人算帐。

    事情很严重,发展到这一步其实跟活字印刷术的关系不太大了,主要是要把后面的人揪出来,看看到底是哪家在背后搞风搞雨。

    整个长安城的权贵们犯怵了,程家不是五姓七宗,却也是这二十多年来新兴的权贵,论圣眷,论恩宠,论威风,长安城里无人能及,当家的程老匹夫摆了二十多年的无赖恶霸嘴脸在长安城混得可谓神见神怕,鬼见鬼愁,今日竟有人主动惹上他,程家父子焉能不称称斤两?

    程咬金的做派很有意思,霸道得欠抽。

    事情根本没有线索也难不倒程家,首先从以往的仇家开始算帐,有一个算一个,家里在长安城有商铺的倒了霉,程处默领了一帮子恶霸打手横行东西两市,先把以前仇家的店铺砸一通再来讲道理,背后阴程家的究竟是谁也不管了,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漏掉一个。

    无辜被砸的仇家自然不乐意,没招你没惹你的,凭什么砸我店?

    于是第二天,几位御史台的御史领头,将程老匹夫参了一本,李世民大怒,把程咬金叫进太极宫谈人生,程咬金出来后脸色讪然,估计谈人生的过程中李世民骂了脏话,可能还表达了想与程家女性长辈胡搞瞎搞的强烈愿望。

    回来后程咬金挨个给那些被砸的仇家赔了罪,待到众怒平息,然后……领着程家六个小恶霸把参他的御史们揍了一顿,一口咬定就是御史在背后坑程家……

    …………

    长安城里,程家恶霸闹得鸡飞狗跳,李素躲在太平村坐山观虎斗之时,城里忽然传出了一个坏消息。

    被拿进长安县衙的赵掌柜把活字印刷术的秘方招了。

    消息是文房店的伙计递来的,李素呆楞半晌没回过神。

    不怪赵掌柜,他只是商人,大牢里的刑具能挨过两样便很了不起了,李素愤怒的是背后那个人。

    第一次见到这个清平盛世背后的阴暗,与其他时代的阴暗没什么不同,大抵都是为了名利,手段也是大同小异。

    程处默怒气冲冲找来太平村,脸色很难看。

    “赵掌柜弄不出来,据说被移送大理寺了,我爹也没胆子敢找大理寺麻烦,长安县衙逼供赵掌柜的小吏找到了,人在家里喝了毒酒,早咽了气,秘方不知给了谁,这条线断了,他娘的,这事透着邪性!”

    李素脸色也不好看:“说来说去,就是为了那套活字印刷术,东西其实没什么窍门,说一遍谁都懂,制做起来也简单,我也没想到这东西最后竟成了祸害。”

    叹了口气,李素接着道:“你程家这些日子揍这个砸那个,这么做没甚意义吧?”

    程处默笑了:“当然没意义,平白无故得罪那么多人,你以为我爹真傻啊……主要是立威,程家这些年仇家越来越多,若非陛下宠信,程家不知倒了多少回了,这次也算是敲山震虎,借这事吓唬一下那些杂/碎,我爹常说,做人啊,就得时不时朝外人亮亮拳头,客气久了,别人以为你好欺负,啥倒霉事都来了。”

    李素偏过头望着他,眼神有了一些异样。

    老程不简单啊……想想也是应该,这么多年风浪里,若真是个混帐性子,估计他也活不到如今人五人六横行长安,还骗小孩子的酿酒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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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章 御笔亲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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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性的“呵呵”声在李世民脑海里来回穿刺,令李世民忍不住牙根痒痒……

    东阳见父皇神情复杂,垂着头不敢吱声。

    “李素此人……是不是什么都懂?”李世民疑惑地道:“会治病,会作诗,会杀人,会献策,现在连印书之术都会,他难道是天纵奇才?”

    东阳抿唇,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回道:“东阳不知,那李素常有奇思妙想,虽然不愿当官,却也心系社稷,无论诗作还是妙策皆投报无门,而东阳的公主府离他最近,于是他便投送东阳府上……”

    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李世民倒也不曾怀疑到儿女私情方面去。

    “这个活字印刷术,也是他亲自投献进公主府的?”

    “是,而且李素说……说他为国献策献物,只盼大唐威服四方,亦盼李唐江山千秋万代,如此,于愿足矣,而他分文不取,更不领受朝廷官职,以后若有妙思奇法,仍会上献朝廷。”

    东阳说完心中顿时有点想笑,这些话其实李素一个字都没说过,但她还是代他拍了马屁,而且顺便表了忠心,若换了李素在场,怕是比她说得更加肉麻。

    李世民不疑有他,摇头叹道:“屡屡献策献物,朕若不封赏,如何对得起子民一片赤诚之心?”

    东阳闻言心中暗急,平日里与李素接触颇多,她自是清楚李素的想法,知道他不愿当官,现在父皇又动了封赏他的想法,旨意到了李家,恐怕他会很不开心。

    措辞一番后,东阳轻轻道:“父皇赏罚有度,自是圣明君王,然而那李素无心朝堂,若是勉强为官,终究违了他的本意,反倒不如放任,当了官,心思就复杂了,那时公务缠身,应酬不断,哪有空闲再去琢磨这些奇思怪想,为父皇分忧?况且,李素才十五岁,人情世故不够达练,进入朝堂恐会得罪诸多大臣,终不能被容,好好的大唐英才,怕是湮没于凡尘之中。”

    一口气说了许多,东阳也有些羞怯,急忙垂下头道:“东阳浅陋之见,还望父皇莫怪。”

    李世民缓缓点头:“十五岁当官,委实有点惊世骇俗,我朝除了功勋子弟因长辈恩荫而得闲散官爵外,鲜有十五岁立功而得官者,朕为李素开此例不难,怕的是木秀于林,终究害了他……”

    轻曲手指弹了弹印刷术的秘方,李世民苦笑道:“可是有功不赏,非明君也,朕总要赏他什么吧?不然魏徵那老匹夫……咳,老大人又会罗嗦个不休了。”

    东阳抿唇笑道:“李素所喜者,银钱也,但若直接给他银钱,却失之市侩,既然这活字印刷术是他所献,父皇索性赐他一桩买卖吧,让他做这印书的买卖,想必他一定深铭父皇恩德,父皇觉得如何?”

    李世民想了想,笑道:“甚善,依你便是。”

    叫宫人取来纸墨,李世民思索一阵后,挥毫落笔,在纸上写下硕大五个字:“李记印书坊”。

    落款,盖印,墨迹干后,李世民盯着这几个字看了一会儿,然后将它交给东阳,忽然笑道:“你倒是个善良性子,说什么李素所创印刷术是心系社稷,什么报国无门,依朕看来,他创这个东西就是为了做这个买卖吧?为国为君未必,为钱才是真。”

    东阳一惊,急忙垂头道:“父皇明鉴,李素绝无此意,献上此物时亦说过不取分文,无私报国的话。”

    李世民哈哈笑道:“不偷不抢,为钱也不算坏事,东西是实实在在的便够了,如他所愿,从今日起,令工部匠人制模板两千具,分发大唐各州府,长安嘛,朕便独许李素一家专营,算是聊慰他一番赤诚的‘报国之心’吧。”

    东阳被臊得满脸通红,却也只能垂头应是,不敢再为李素辩驳半句,理智告诉她,父皇的猜测很准,一点都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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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进宫的同时,太平村的李素也收到了一个消息。

    被关在大理寺的赵掌柜忽然被放出来了,递消息的仍是文房店的伙计,据说赵掌柜伤痕累累,显然受了不轻的刑,不过人还完好,大理寺的官员亲自将他送出牢门,不停致歉,并且私人赠送了赵掌柜十贯汤药钱。

    意料之中的消息,李素并不吃惊,反而笑得很开心。

    不知道东阳公主把东西送进宫没有,至少可以看得到程家确实花了大力气,人放出来了,官员还得向一个商人赔礼道歉,委实少见。

    没过多久,程处默独自催马来到太平村。

    程处默的脸色很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满脸铁青,看见李素后怒气冲冲的脸顿时变得很复杂,羞愧,内疚,或者还有点别的什么。

    李素不喜欢猜别人的心情,于是有话直说:“咋了?又被你爹揍了?”

    程处默一楞,沉默许久,缓缓地道:“每次你见到我,开口就是这一句,李素,你告诉我,我在你眼里到底是个啥样的人?难道我就只有经常挨揍的命吗?”

    李素顿觉失礼,急忙笑道:“小公爷,实在抱歉,问习惯了,就跟朋友之间见面问一句‘吃了吗’的意思一样,算是打个招呼罢了。”

    程处默脸色稍缓,点了点头。

    李素小心地问道:“今日小公爷气色不佳,咋了?”

    程处默神情黯然,长叹一口气:“出门前被我爹揍了……”

    李素:“…………”

    程处默委屈地道:“又不是我犯的错,凭啥叫我来认错?我跟爹争辩几句,砂钵大的拳头就砸过来了啊……不讲道理嘛。”

    “认错?认什么错?跟谁认错?”

    “跟你。”

    李素呆住,满头雾水看着他。

    程处默站起身,很正式地朝他长长一揖,道:“印书秘方的事没法查了,我代表程家给你赔礼,这事算程家做错了,砸店也好,秘方外泄也好,全算程家头上,不推搪,赔钱还是赔地你说话,程家认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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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一章 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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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莫名其妙的一番话,李素怔怔看着程处默,半晌没出声。

    店铺确实是他砸的,印书秘方丢了也算和程家有间接的关系,但是程家一声不吭把所有责任扛起来,这事就奇怪了,道理怎么论都不该是这个结果。

    刹那间,李素脑海里冒出无数种猜测。

    活字印刷术这东西若说值钱,或许值那么一点,毕竟是四大发明之一,它是中华文明传承的一个辅助工具,书印得多了,读的人也多了,文化的传承也就更普遍了。

    但李素还没有自大到无限夸大它的作用,发明也好,学说也好,世人从认识它,到接受它,再到慢慢习惯它,最后将它作为一种常用的工具,这个过程是非常漫长的,不可能一出现就风靡天下,李素把它弄出来的本意原只是为了自己发财,用来造更大的房子,买更多的地,买更多更对称更工整的美貌丫鬟,以及……给老爹找个如花似玉的黄花婆姨让他糟蹋。

    东西不算什么太出彩的东西,至少目前不算,可李素没想到因为这个东西,事情却越闹越大了。

    现在程处默的道歉,无疑将事情引向更复杂的方向。

    “到底咋回事?不是说跟一个从六品奉议郎的夫人有关么?再往里查呢?”李素神情凝重地问道。

    程处默摇头:“查不下去,没法查了,总之,这事程家担了,你……也到此为止吧,有啥想法只管提,秘方是追不回来了,要钱要地你只管说,程家都给。”

    李素盯着他,道:“我不要钱,也不要地,只要一个结果。”

    “给不了结果。”

    李素沉默片刻,道:“背后到底什么人物,连你程家都怕?”

    程处默苦笑:“不是怕,而是……,罢了,不说了,反正程家对不住你。”

    看着程处默那张憨厚的脸,李素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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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怀揣着李世民亲笔题写的字刚出宫门,两辆马车已飞驰至太平村。

    李家的新房子已大致完工,房子只剩最后的封顶工程,李素蹲在工地边神情懒散地看着工匠们忙活,吱吱呀呀的车轴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两辆宽蓬马车,外表很朴素,车蓬沿边的灰色漆光剥落不少,显得有些破旧。

    两名穿着短衫的车夫驾车,打头一辆马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位蓝衫纱冠的中年人,面色白净,满脸堆着笑,笑容看起来很和气,让人一见便生出一股亲切感。

    李素心中隐隐有着预感,果然,两辆马车行至李家院子前便停下了,中年人跳下车辕,先环视一圈,视线集中在李素身上后,似乎找到了目标,笑容愈发和善地朝李素走去。

    “这位少年英杰可是近日名满长安的李素?”中年人拱手笑问道。

    李素只好拱手回礼:“正是小子。”

    “哈哈,久闻李家少年文武双全,能诗善武,今日见之,果然不同凡响,在下崔厚安,给足下见礼了。”

    说完崔厚安长长一揖。

    李素满头雾水,下意识地回礼,脑中忽然灵光一闪,飞快直起身,失声道:“崔?清河崔氏还是博陵崔氏?”

    崔厚安的笑容里夹杂了几分苦涩,点头道:“清河崔氏。”

    李素笑了,崔厚安也笑,二人互相直视着对方,笑得很畅然。

    好了,事情终于水落石出,一切都能解释得清楚了。

    背后的人居然是清河崔氏……

    只有五姓七宗的门阀才有如此能量,将赵掌柜从长安县衙转送大理寺,而且撬开了赵掌柜的嘴,得到了活字印刷术的秘方。

    砸店的程处默也好,喝毒酒自尽的长安县衙小吏也好,被撬开嘴的赵掌柜也好,都是崔家棋盘上的棋子,包括刚刚程处默过来道歉,也是下棋的大手推动着的。

    难怪程家咬着牙把整件事担下来了,也难怪程处默要代表程家过来道歉,说起来这事还真只能由程家打头阵,因为程咬金娶的正房夫人,便是清河崔氏门阀所出,清河崔氏算是程咬金的丈人家,也是程处默的娘舅家,他不来道歉谁来?

    李素的思绪很乱,一团乱麻似的,理智却命令他现在应该笑,笑得开心一点,甜一点。

    “原来是崔氏,难怪,难怪……”李素笑叹,脸上不见丝毫愤慨之意,反而有一种世事无常的慨叹。

    崔厚安一直盯着李素的脸,仔细地观察着他脸上任何一个流露内心想法的细节,很遗憾,李素笑得太甜太纯了,脸上发现不了任何端倪。

    “误会了,全是一场误会,今特意来向李公子赔礼,此事崔家做得理亏,任打任罚,绝无怨尤。”崔厚安朝李素长揖,语气很诚恳,甚至带着几分懊悔之意。

    很有意思,崔家千算万算,万万没想到发明活字印刷术的竟然是李素。他们只以为是某个市井小民偶尔发明一个新奇东西,这个东西对普通人来说并没什么重要,传出去甚至泛不起一丝波澜,如今这年头,绝大多数的百姓是不认字的,“书”这个东西,印得快与慢,与百姓们的生活毫无相干。

    但对崔家来说,活字印刷术的意义可就不一样了。清河崔氏是望族,其宗源可上溯到春秋时期的齐国公卿,后来宗族繁衍愈发壮大,分支如万川归海般不计其数,一千多年来崔家门第内涌出的高官名臣无数,直至今日仍被列为五姓七宗的第一大门阀,其势力影响着河北山东大部地区,可谓辉煌极盛,古今罕见。

    如此庞大的门阀,要巩固其地位不动摇,自然要挣声望,挣文人士子之心,人心所向,朝廷和皇帝才会尊重崔家,礼敬崔家,绝不敢对崔家动手。而李素的活字印刷术的出现,无疑向崔家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有了它,文人士子们读书方便了,能读的书更多了,崔家以此物扬名,邀买天下人心,人心怎能不迅速向崔家凝聚?
正文 第八十四章 有舍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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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离开了,被李素气跑的。

    李素揉着被掐得发青的胳膊暗暗惋惜,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温柔婉约的公主,怎么变得暴力了?更重要的是,暴力完后一句交代都没有,下次再来时到底送不送礼?

    ……不讲究。

    李世民的题字被李素小心藏起来,不想让老爹瞧见。

    除了害怕老爹大惊小怪外,东西的来路也很不好解释,首先得从发明活字印刷术开始说起,还要解释为何有本事发明它,脑子被雷劈了,所以开窍了?

    来龙去脉解释起来太麻烦,不声不响干出这么多事,李素怕老爹的心脏受不了,索性等到无法隐瞒下去时再跟他全部坦白得了,到那个时候,曾经许过让他过上好日子的承诺,差不多也已兑现了。

    …………

    程处默最近总是在不经意间突然冒出来,阴风阵阵,幽怨如冤魂。

    “事情就是这样,崔厚安走了,但他送来的一千贯钱没拿走,还请小公爷回去时顺路帮我还给崔家。”李素施礼道。

    程处默满不在乎地撇嘴:“还什么还?给你你就拿着,崔家不干人事,拿他一千贯咋咧?”

    李素摇头:“不敢拿,拿不得,给我赔礼只是崔家的说法,我若真拿了这笔钱,那就是不识进退了。”

    程处默冷笑:“一千贯算个啥?知道崔家后来给我家赔礼时送了多少吗?整整一万贯外加崔家在长安城里的三家绸缎铺,我爹还不满意,狠狠抽了送礼的人一耳光后,才说这事算揭过去了。”

    李素笑道:“还是算了,程家是程家,我是我,身份不一样,崔家给程家赔礼是心甘情愿,对我就不一样了,拿了这笔钱,算是真正得罪了崔家,我一个农户小子,得罪不起。”

    见李素态度坚决,程处默撇了撇嘴,终于答应帮他将一千贯还给崔家。

    事情过去了,程处默的表情仍充满了惊奇。

    “你是咋想到把那个印书的秘方献给陛下的?”

    李素笑道:“做出这个东西的原意本是为了挣点钱,后来崔家动了心思,事情已脱出我的掌控,只能果断舍去,若我还存着一丝贪欲不肯松手,估摸我爹现在正给我办丧事呢。”

    程处默赞道:“你比我灵醒,后来的事我爹也听说了,包括陛下御笔赐字,崔家吃了闷亏等等,我爹说你小小年纪竟如此通晓趋吉避凶之道,你这娃子将来了不得,换了是我爹,二十年前兴许也没你这般果决,我爹叫我往后与你多来往,多跟你学学……”

    “所以,今日小公爷特意来太平村向我学习的?”

    “不,今日奉我爹之命而来,我爹问你,你说的那个高度酒作坊啥时动工?程家既然入了份子也不能分文不出,今打算在太平村买一块地用来盖作坊,我爹说了,很想喝那种你说的一口便倒的高度酒。”

    李素脸色有些僵硬了。

    很不堪的记忆,想起当初在程家喝高了胡说八道,顺便还跟程咬金签下丧权辱国的协议就特别想抽自己耳光……

    消极怠工是李素唯一能想到的对策,协议太屈辱,不能给得太痛快,怕老程学不会珍惜……

    “酿酒这事么,是需要时间的……”李素斜眼看着程处默,补充道:“……也要钱,要很多钱,工艺也很复杂,失败的次数很多,总之,没那么简单,嗯嗯……”

    程处默很体谅的点头:“真奇了,我爹早料到你会这么说,所以他还告诉我,要钱给钱,要物给物,一个月内若没酿好,他会在百忙之中抄斧子过来和你聊聊……”

    李素脸色变了:“……就不能好好讲道理吗?”

    程处默认真地道:“讲道理啊,不是说了么?跟你好好聊聊……”

    “聊天为啥抄斧子?”

    “道理讲不通时自然要抄斧子啊……”程处默瞥了他一眼:“不能总讲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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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惹到老流/氓了,李素只想冷笑,以为这样他就会屈服么?古人云“威武不能屈”,自己虽是农户子弟,但也有几分风骨的。

    于是……李素开始忙着酿酒了。

    毕竟程家待他不错,老流氓虽然粗鲁了一点,也不是一无是处,就冲他“咬金”这么喜庆又招财的名字,李素也不能和他对着干。

    这是李素安慰自己的话。

    好吧,其实……确实有点怕那个老流氓。

    高度酒怎么酿来着?

    李素坐在田埂边苦苦回忆,似乎是蒸出来的,说起来工艺复杂,其实很简单,主要是两样东西,一是蒸锅,二是冷却器,酿造的过程嘛,发酵是关键……

    记忆只是零星的片段,回忆起来很艰难,李素想得头疼,后来渐渐回过味来了。

    老程不是说过要钱给钱,要物给物么?那还怕什么?失败是成功之母,管它怎样,先试了再说,反正亏的又不是自己。

    程咬金果然说话算话,也不知是为了投资李素这支潜力股,还是真想尝尝烈酒的味道,很快在太平村的西边买了五亩地,买地的方式简单粗暴,充满了程家风格,西边的人家不愿卖,毕竟祖辈都生活在村里,程家很客气,直接甩给他十贯钱,然后在程家庄子里给他补偿十亩地,那人还想矫情,程家的人抽了几记后那人终于认识到胳膊扭不过大腿,既悲且喜地搬了家,痛快踏上程家庄子这条不归路……

    有了这五亩地,程家便开始盖起了作坊,说是作坊,其实就是一间六丈方圆的空房子,不知程家从哪里请来的工匠,打地基,砌砖石,盖房速度非常快,一两天的功夫,房子居然盖好了。

    李素对程家的效率目瞪口呆,怔怔站在新盖好的作坊边徘徊犹疑,他不知道应该回家将给自己盖房子的工匠们拉来看看程家盖房子的速度,让他们好好认识到自己已成了反面教材,还是应该怀疑程家工匠盖的是豆腐渣工程,最好请程小公爷打包铺盖进去住几天,房子没垮没压死小公爷就算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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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五章 开锅酿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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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坊盖好了,万事俱备,就等李素开工酿酒了。

    李素很苦恼,跟混世魔王的协议已经认命,再说反过头来想想,活字印刷术的教训在前,在这年代真得找个靠山才能轰轰烈烈干事业,老程人不错,除了偶尔坑他一回外,还算是个合格的事业伙伴,更重要的是一家上下全是恶霸,老恶霸领着小恶霸横行长安所向无敌,跟他们混很有安全感。

    李素苦恼的是酿酒的工序,真记不得太多了,他只知道先蒸后冷却,可具体到细节,脑子里却是一团浆糊。

    程处默很热情,作坊盖好的第二天便来到太平村,或许他对整日逛青楼打猎的日子感到厌倦了,现在有个干事业的机会,于是也难得上进了一回。

    “缺啥跟我说,我爹说了,既然是两家合伙,你动心思,程家出钱出物,满长安打听去,我老程家一向是买卖公平,童叟无欺,从不白占便宜,谁敢说半个不字,抽不死他!”程处默胸脯拍得啪啪响,说出这番不知是自夸还是威胁生意合伙人的话。

    看着空荡荡的作坊,李素开始思考……

    是啊,缺啥呢?似乎缺很多东西啊。

    “我要一个锅,非常大的锅,还要一根铁打的管子……”李素不客气地开出了清单。

    程处默旁边跟着程家一个管事,闻言急忙用笔记下。

    “还缺啥,尽管说。”

    “还缺一个,不,两面铜镜,一面大的一面小的……”

    “啊?”程处默和管事傻眼:“这跟酿酒有关系吗?”

    “当然有,酿酒……很深奥的学问,学问你懂么?我问你,知道啥叫光合作用?”

    程处默和管事傻傻摇头。

    “光合作用的意思是,把阳光通过镜子的折射,嗯,射到锅里去,让酒晒晒太阳,然后酒通过再次发酵,滤除了不必要的杂渍和水分,浓度变得更高,嗯嗯……”李素忽然间好佩服自己胡扯的本事……也算本事吧?

    啪!

    程处默反手将管事抽得一趔趄:“记下!每个字都是学问!敢说出去废你全家!”

    “是是!”管事战战兢兢地记下。

    人对未知的学问总是敬畏的,程处默就是个例子,酿酒过程加入铜镜这个环节,程处默对高度酒的感觉愈发高深莫测起来。

    “兄弟,还要啥,只管开口,天上飞的,地上跑的,程某全包了。”

    李素想了想,还缺啥呢?自家新房盖好了,似乎还缺家具……

    “还要实验用具,各种实验用具,要木匠手工打造的,嗯嗯,很厉害的东西……”

    程处默的表情很精彩,似乎有种呼唤老婆出来看上帝的冲动:“尽管说,我叫木匠给你做!”

    紫檀木太贵,程咬金可能会翻脸,保险一点,用红木。

    “拿纸笔来,我画图样,你叫木匠做好。”

    各种家具在李素脑里早已成型,可谓胸有成竹,当下刷刷几笔,勾画出家具的形状。

    大床,床头柜,八仙桌,太师椅,对了,还有躺椅,书柜,厨柜……加俩比基尼美女会不会有点不讲究?算了,做人要厚德载物……

    各种家具的图样摆在程处默面前,程处默的表情有点难看:“这……也是酿酒要的东西?”

    “对,这还是简陋版的,以后想到了再做。”

    程处默目光带着狐疑:“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读书少更要懂得谦虚,知道啥叫‘薛定谔猫定律’吗?”

    “啊?啥……猫?”程处默目瞪口呆,高山仰止。

    “薛家的猫,他家住太平村东边……不要在意那些细节,薛定谔猫,意思就是把猫放在各种柜子里,把酒放在外面,看它的反应,酒味太淡的,猫没有反应,酒味浓郁的,猫在柜子里发了疯似的又挠又叫,就跟人躺在棺材里诈尸似的,这就说明咱们酿出了好酒,要知道动物的嗅觉比人要灵敏许多,所以……”李素越说越内疚,胡扯得有点过分,感觉自己对未来一千年后的科学家犯了罪。

    程处默懂了:“所以,你要造这些奇奇怪怪的柜子对吧?”

    李素露出“孺子可教”的欣慰眼神:“小公爷,你终于悟了。”

    “做!”程处默狠狠点头:“造几个柜子有什么打紧,这就叫木匠做。”

    “做好后麻烦请木匠刷三遍朱漆,这样看起来美观一点,我做起实验来心情也更舒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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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酿酒工艺真的很复杂,复杂是因为李素忘记了其中的细节。

    程家运来了酒,各种三勒浆,果酒,米酒,不要钱似的往作坊里送。

    李素开了蒸锅,将火候控制到适中,再将酒倒入锅中,锅的上方是一个倒过来的漏斗状管子,管子连接着一个小瓷盆……

    记忆太零碎,只好一点一点尝试,反正程家出钱,而且离程咬金那老流氓抄斧子过来找自己聊天还有一个月,时间和金钱都很充足。

    蒸锅冒出浓烈的白蒸汽,缓缓上升进入管子里,冷却后一滴一滴流入瓷盆中……

    李素皱着眉闻了一下,味道不太对,有点刺鼻,似乎是传说中的酒头,至于口感……

    “小公爷,来,试试味道。”李素很热情地舀出一小杯递给程处默。

    程处默喜道:“酿出来了?我先尝尝!”

    举杯一饮而尽,整个人呆怔,连呼吸都屏住了,黝黑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泛起红潮,抿着唇傻傻怔了许久,程处默长长出了口气,呼出来的气息都带着浓烈的酒味。

    “好酒!辣,香,喝进肚里跟刀割似的,割完又很舒服,好……”说着说着,程处默渐渐呈现迷醉状态,舌头也卷起来了,身躯摇摇晃晃,最后终于扑通一声,中了江湖蒙汗药似的扎扎实实一头栽到地上昏迷不醒。

    李素对程处默的反应不太满意,这也醉得太快了,真若一口便倒,以后这酒怎么卖?全长安一年都卖不出一千斤。

    对了,貌似蒸出来的第一道酒不能喝,是兑酒用的……

    蹲下身拍了拍大醉不醒的程处默的肩,李素充满歉意地道:“失败乃成功之母,小公爷,咱再试试……”

    “呵呵呵……”程处默趴在地上睡得很踏实,嘴角流着口水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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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八章 当街活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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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的主人自然是神见神憎,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程咬金。

    李素不得不很不争气地承认,自己真的很怕他。

    如何跟老流氓打交道是一门高深的学问,难度不比酿酒低,老流氓的脉摸不准,谁都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突然抽你一记,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堆出一张看似鲁莽霸道毫无心机的脸,却狠狠阴你一回……

    李素只能选择假装没看到他,转身便跑。

    旁边的年轻人很有意思,他比李素更慌张,听到程咬金的大吼声后神情更是惶然无措,二人迅速转过身,一个往左一个往右,很有默契地分开两头跑。

    李素跑得很无奈,认真想一想,为何每次见了程咬金就想跑?酿酒作坊的事明明是程咬金坑了他,搞反了吧?应该是程咬金见了他便跑才对啊,自己到底心虚什么?

    跑都跑了,也就不寻根究底了,就当碰到了劫匪吧,劫匪哪有道理可讲?

    狂奔数十丈,李素暗暗心喜自己逃出魔掌之时,身后传来了令人绝望的马蹄声,未及反应,李素只觉身子一轻,被一只健壮有力的胳膊水里捞海带似的捞起来,拦腰夹在腋下,随着马儿的奔跑而上下颠簸。

    “哇哈哈哈哈……小娃子想跑?老夫这些年阵前斩将,活擒敌酋,还从未空手而归过,你跑得了么?嗯,还有一个小娃子哪里去了?”

    “程伯伯……程伯伯莫闹……”李素挣扎不已。

    “莫动,老夫失了手你就落马废了!”

    李素只好停止挣扎,然后像被程咬金下班回家顺路买的一只烧鸡般夹在腋下,认命地随着马儿上下颠动。

    真的很没面子啊,大街上那么多大姑娘都看着呢……

    幸好李素前世学到了一个妙招,无论面临多么尴尬的场面,哪怕光着屁股跑到街上,该捂住的也不是下身,而是脸。

    于是李素只好捂住脸,暗暗痛恨自己没事找事,刚才若是办完事直接出城回家,此刻的他或许已坐在河滩边幸福的发呆,而不是屈辱地被老流氓夹在腋下游街似的招摇过市……

    耳边不断传来程咬金的数落声,如魔音穿耳。

    “小娃子好不识礼数,进了长安城也不说来拜会一下老夫这个长辈,满大街乱窜是啥意思?看不起老夫吗?还有,老夫好说也是你的合伙人,你说的高度酒到底酿得如何,也不跟老夫通个气,小娃子该不会想独吞吧?这可不行……”一路唠叨,程咬金语声忽然一顿。

    “咦?哇哈哈哈哈……兀那小娃子哪里跑,本想放过你,七弯八拐的却还是撞在老夫手里!”

    李素只觉得夹住他的胳膊一紧,马儿的速度徒然加快,一个闪电般的冲刺,再加上一声认命的痛嚎,睁眼一看,刚才那名与自己惺惺相惜的年轻人被程咬金夹在另一只胳膊下。

    二人的目光隔着程咬金壮硕的身躯遥遥相碰,同时露出一个英雄末路般的悲壮眼神。

    程咬金一只胳膊夹着一个,马儿的缰绳完全放开,显然他的马亦非凡品,放开缰绳后仍摇头晃脑自顾慢吞吞地往程府走去。

    一路上程咬金神情得意,眼神里全然一片活擒敌将的胜利喜悦之情,衬托得李素和那位年轻人愈发……没面子?

    既然被拿住了,年轻人倒也认命,最初被夹在腋下没面子的尴尬过后,很快适应了眼下的窘况,甚至还有脸朝李素咧嘴一笑。

    “还未请教……”

    李素脸有点黑,而且他对环境的适应性显然不如年轻人,现在仍处于没面子的屈辱之中,斜着眼看了看那个年轻人,见他笑得很灿烂,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有一种儒雅而亲切的气质,令人忍不住生出好感。

    李素叹气,眼下这个光景……是聊天的场合吗?

    “在下泾阳太平村李素……”

    年轻人想了想,道:“李素,这个名字好熟……啊,我是吴王恪,幸会幸会。”

    李素吃了一惊,吴王李恪?怎会是他?

    仔细打量着他,李恪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一身很寻常的白色绸衫,腰间系一根缀着几点玉石的铁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高高挽起一个髻,用玉簪固定住,唇红脸白,更过分的是,大男人竟生了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跟牧师施祝福术似的一洒一大片柔情,无论少女少妇,沾着一点便如同吃了春/药一般无可救药……

    皇子的身份,风/流的长相,还有儒雅亲切的气质……

    李素不得不颓然承认,这家伙比他似乎英俊那么一丝丝……

    夹住李恪的胳膊忽然一紧,痛得李恪惨叫出声,英俊的脸孔徒然扭曲变形。

    程咬金淡淡的语声从上面传来:“被老夫活擒还有脸聊天,如此没皮没脸的敌将老夫倒是生平仅见,吴王殿下,前日我家老五处政与你厮混,你欺我家老五不灵醒,诳骗他偷了老夫一匹好马出府,用区区两贯钱买下它收纳自己府中,哈哈,那匹大宛纯种宝马,当年老夫弄它到手可是费了不少功夫,竟被你两贯钱骗了去,这事老夫得跟你理论理论,向来只有老程家诳骗别人的份,竟未想有人诳骗到程家头上,吴王可是欺我老程家无人乎?”

    李素睁大了眼,目光迅速化为一片崇拜之色。

    这位看起来儒雅亲切的吴王殿下……真是猛人啊,居然敢在老虎头上拍苍蝇,难怪刚才见了程咬金便跑。

    李恪痛得声音都变了调,急忙道:“程叔叔,程叔叔松手,误会,都是误会……”

    “行了,到家了,是不是误会,去老夫府上细说,若敢骗我,信不信老夫扛着你去太极宫与你爹理论?”

    马儿停步,李素只觉腰上一松,然后只听两声扑通扑通,自己便被程咬金扔到地上。

    为何是两声扑通?因为李恪也被扔了。

    李素脑子不停转动,急着找个借口逃离程府,抬头看看天色,顿时有了主意,刚刚张嘴准备编瞎话,却被吴王李恪抢了先。

    “许久没来拜会程叔叔,是小侄失礼了,今日一定向叔叔请罪……啊呀,天色不早了,父皇等着小侄回宫吃饭,告辞告辞,下次一定……”

    李素幽怨地看着他,无耻的家伙,自己想好的借口被他先说了……

    衣领一紧,李素和李恪被两只大手拎起,身子腾空往程府里飘去。

    李素瞬间心理平衡了,很好,什么借口都没用,大家都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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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九章 魔王醉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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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是王爷,一个是草民,二人坐在程府里的身份是一样的,大家都是被绑进匪窝的肉票。

    程府里人声鼎沸,六个小恶霸在老恶霸的大呼小叫之下全出来了,华丽丽站成一排,李素闲着也是闲着,遂在脑海里玩起了大家来找茬,谁的脸上有些微不同,就在那里画个小圈圈,脑海里再给自己打个勾……

    李素一个人玩得很开心,李恪进了程府后却一直苦着脸,神情很惊惧。

    吴王的招牌不管用,至少在程家不管用,老程是和他爹一起打江山的狠角色,当年玄武门惊天之变,老程抄着斧子左劈右砍,为李世民杀出一条血路,也杀出一条通往人间至权的金光大道,二人不仅是君臣,更是生死袍泽,老程素来在他爹面前都是没大没小的,对他爹的儿子自然更不用客气。

    程咬金大马金刀盘坐在主位方榻上,坐没坐相地龇着牙,像逮住了老鼠的猫似的很悠闲,大概想把李恪玩死再连皮带骨吃掉。

    指了指程家老五程处政,程咬金慢条斯理地道:“我家老五前日已被老夫狠狠抽过,一过不二罚,今就算了,至于吴王殿下么……”

    李恪一激灵,非常识相地截断了程咬金的话:“小侄马上命人将程叔叔的宝马归还,马上!”

    程咬金索然叹了口气,似乎对李恪的痛快略感不满,就像猫逮到了老鼠,还没开始玩呢,老鼠却决绝地击柱而死寻了短见……

    李恪已失去了玩赏的价值,混世魔王将头一扭,罪恶的双眼盯上了另一只耗子。

    李素也不傻啊,立马毕恭毕敬地道:“高度酒已酿好,简直完美无暇,小子已酿了整整一坛,就在太平村的酿酒作坊里,请程伯伯有瑕之时品鉴……”

    “哦?”程咬金挑挑眉:“真的?就说你小娃子不懂事,酿好了酒不早早献来,今日若非老夫巧遇你,这酒还不知何年何月喝得上,来人,去太平村作坊,把那坛好酒取来,老夫今日便要尝尝那烈酒味道如何!”

    李素眼皮直抽抽。

    痛快是痛快了,可事情没完,高度酒搬过来,自己非醉死程家不可,别人不知道高度酒的威力,他自己不可能不知道。

    流着冷汗,李素下意识地往堂外上空看去,反正不管找什么借口,首先第一句必须是“天色不早”。

    “别望天了,俺老程家进来容易出去难,找借口编瞎话莫辛苦老天爷。”程咬金龇牙笑,笑得很恶劣。

    李素只好死了心,讪讪然干笑几声,目光移转,与李恪的视线相碰,二人同时露出几分苦涩之色。

    酒来得很快,程咬金派出去的是快马,不到两个时辰便取来了。

    程咬金拍开坛口泥封,一股浓郁清香的酒味顿时四散开来,光闻着味道都有种醉意。

    一屋子大小恶霸和王爷都直起了身子,眼中露出惊奇和馋色,喉头上下蠕动不已。

    不理会众人急不可待的目光,程咬金抱起坛子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大口,酒刚入喉便见程咬金两眼徒然睁大,眼球迅速充血通红,如同战场上屁股中了箭似的一副既痛苦又爽歪歪的表情,久久凝固不动。

    别人不理解这副表情,李素很明白。

    这坛酒是经过李素十多次改动精化工序后的成品,而且特意反复蒸馏三次,若是算度数的话,估摸有五十多度了,这么一大口灌下去,跟吞下一块燃烧的黑炭没啥区别。

    满屋子恶霸和王爷眼巴巴地盯着程咬金,不知过了多久,程咬金终于缓过劲来,虚脱般缓缓呼出一口气。

    “驴日的,果然够霸道!好酒!哇哈哈哈哈……”

    程咬金仰天狂笑,仅只喝了一口,黝黑的老脸已迅速泛上红晕,显然酒劲威力不小。

    “爹,快,孩儿也尝尝!”六个小恶霸举着特大号的漆耳杯,要饭似的齐崭崭伸到程咬金面前大呼小叫。

    李恪跪坐在方榻上,端着漆耳杯犹豫了一下,似乎觉得伸杯的动作有点失仪,毕竟是皇子,从小便有宫里的宦官教过礼仪的。

    然而酒味实在太浓烈太香了,李恪喉头蠕动几下,再看看六个小恶霸完全没皮没脸的要饭动作,终于暂时放下了羞耻心,也学着小恶霸们一样把漆耳杯伸到程咬金面前。

    “程叔叔,给……给点……”李恪说得结结巴巴,看来很不适应这个没脸的动作。

    堂内众人疯了似的哄抢新酒,唯独李素坐着不动,一副低眉顺目的模样生怕别人注意到他。

    这帮老傻子小傻子不知道酒的威力,他作为酿造者怎么可能不明白?五十多度啊,真正一口就倒啊,这时傻傻凑上去,不是找不自在吗?

    透明清亮的酒哗哗倒进漆耳杯中,然后被小恶霸和王爷迫不及待灌进嘴里,李素冷眼旁观他们的表情,与程咬金喝第一口时的样子如出一辙。

    “辣,好辣!很霸道,肚里着了火似的!哈哈,舒坦!”程家小恶霸们哈哈大笑,众人脸色迅速泛红。

    程家的漆耳杯都是加大号的,一杯足有三两多,堂内众人连喝了两杯后,顿时有些不对劲了。

    程处默目光呆滞,程处亮呵呵傻笑,李恪摇摇欲坠,唯独程咬金越来越活泼,大声叫骂着派人取斧子,说当年陛下打东/突厥时李勣抢了他的功劳,今日要与李老匹夫算算总帐,誓必一斧剁下李勣的狗头云云……

    一屋子的人都疯了,小恶霸们互相搂抱在一起哭哭啼啼,数落老爹平日揍自己多狠,一个比一个不服气,脱衣脱裤显摆伤痕,谁敢比我惨……李恪横躺在地上已失去了知觉,程咬金扬着斧子指天骂地跳脚不已。

    李素如坐针毡,额头吓得冷汗直冒。

    一屋疯子再加他这一个正常人,形势很不利啊,这会儿程咬金发酒疯,一斧子劈死他都算白死。

    想走,想回家……

    “哇哈哈哈哈……小娃子,你酿的酒不错,老程武夫出身,就喜欢这烈酒,这才是汉子喝的酒,异域胡商弄来的三勒浆算什么?简直是尿,而且是掺了水的尿!一想俺老程戎马半生,喝尿亦半生,老程不由悲从中来,小娃子,老程这辈子过得苦啊,不仅仅是喝了半辈子尿的事,你听老夫细细道来……”

    程咬金真醉了,又哭又笑不停说胡话,李素战战兢兢陪着笑,听他发酒疯,神情恭敬得如同跪祖宗祠堂。

    没办法不恭敬,老程诉苦时手里抓着一柄宣花八卦大板斧,明晃晃的刃口离他脖子大约数寸,而且位置捉摸不定,说不准什么时候把自己脑袋剁了老程还浑然不觉,犹自捧着自己的大好首级细述半生悲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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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 温柔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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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积的眼神很怪,当李素出现在他视线中以后,他的目光便集中在李素身上,眼中精芒毕现,如箭矢般直透人心。

    李素无法猜测李积目光中的意味,人家是上将军,胸有惊雷而面若平湖什么的,不是他一个十几岁的娃子能猜测的。

    对一旁大呼小叫的程咬金理都不理,李积抬手指着李素问道:“小娃子,你是何人?”

    程咬金哈哈笑道:“这娃子是个宝贝,今带来让你……”

    李积完全将程咬金当成了老清新老透明,连他说的话都自动过滤了,不满地皱着眉道:“长辈问话咋不答?小小年纪没个礼数。”

    程咬金笑容僵硬,李素只好躬身道:“小子泾阳太平村李素,拜见李公爷。”

    李积想了想,点头:“名字熟熟的,约莫以前听过……似乎救过公主,杀过两个强人吧?嗯,还有,推恩薛延陀之策也是你所献?”

    “小子不敢居功,皆是陛下鸿福。”

    “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莫假惺惺说什么鸿福,大丈夫说话做事爽快点。”李积很不客气,三言两语间语气已带着几分长辈训斥晚辈的味道了。

    顿了顿,李积喃喃道:“泾阳县,太平村……倒是个好地方。”

    程咬金是个爆脾气,今日上门自然也不是来拜寿,而是找事的,见李积一次又一次将他无视,不由火冒三丈,嘶声吼道:“李老匹夫,你欺人太甚!”

    话音落地,李积和李素皆无语地看着他。

    “欺人太甚”这个词,多厚的脸皮才能说得出来?明明你是你自己上门闹事好不好?

    “老货莫闹,当着娃子的面,要像个长辈样子,事后你我大战三百回合由得你罢了。”李积不急不缓化招。

    程咬金一拳打到棉花上,不由也有点败兴,于是悻悻作罢。

    “今带这个娃子登老夫的门,老货啥意思?”李积指着李素道。

    程咬金笑道:“没啥意思,让你认认,还有,这娃子酿了一种酒,十分的霸道,只剩小半坛了,叫人拿来让你尝尝。”

    说到酒,李积终于有了精神,也露出了今日见面以来的第一个笑脸,指着程咬金道:“你这老货自打进门到现在,总算说了第一句人话,快,酒来!”

    李素心下恍然,终于明白程咬金的用意。

    上门闹事打架只是托辞,把李素和酒介绍给这些当朝名将们才是真意。李素不由感激地看了程咬金一眼。

    这个人外表莽撞,做的每一件事有目的有理由的……

    大街拍闺女屁股的理由?——男人拍女人屁股,需要理由么?

    程府下人很快将剩下的小半坛酒送来,和程咬金的动作一样,李积抱着坛子仰天便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大口,然后……眼球充血,瞋目裂眦瞪着二人,许久才缓过气来。

    “哈哈哈哈!好烈的酒,果然霸道!”李积抱着坛子又灌了一口,神情痛快之极。

    脸上泛起红晕,李积斜眼看着李素:“这酒你酿的?小娃子到底还有多少本事没掏出来?”

    李素急忙陪笑:“掏空了,全掏空了,一点也不剩。”

    李积大笑,又看着程咬金:“确是个宝贝,倒让你这老货抢了先……这酒,怎么个章程?”

    程咬金笑道:“明起,长安城里先开十家酒肆试试深浅。”

    李积点头:“好,老夫府上的酒,以后就定它了,每月送三十坛来,对了,好酒该有个好名才能匹配,此酒有名字吗?”

    程咬金和李积的目光同时望向李素。

    李素是发明者,而且还作过几首绝世好诗,算是文化人,取名的事自然由他定。

    李素倒也不推让,仰头看着天空,忽然想起前世某个很美丽的句子,“你温柔了我的岁月,我惊艳了你的时光”,像酒,越久越沉香,再配上如此酸溜溜的句子,喝起来滋味就像……兑了醋?

    “以小子陋见,莫如就叫‘温柔岁月’酒?”李素喜滋滋地将新取的名字显摆出来。

    两位名将同时皱起了眉,然后互相对视一眼。

    李积捋着黑须缓缓点头:“嗯……”

    李素有点不踏实了,小心翼翼道:“李公爷‘嗯’是啥意思?”

    “‘嗯’的意思是……果然是陋见。”

    李素:“…………”

    程咬金使劲一挥手,恶狠狠地道:“什么狗屁破名字!听老程的,此酒以后就叫‘五步倒’!定了,不改了,敢再卖弄什么‘温柔岁月’,抽不死你!”

    李积神情大为缓和,看来颇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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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离开程家和李家两大凶险之地,一个龙潭,一个虎穴。

    没事找事的麻烦,李素决定以后做事还是要干脆一点,办完事就赶紧回家,千万别生出什么逛一逛的无聊心思,所谓无聊生祸患,就是这个意思。

    名将府上一行收获的不仅是担惊受怕,还损失了绝世名酒的命名权,这是个很重大的损失,“温柔岁月”这么美的名字,活生生让程老匹夫改成了“五步倒”,名酒配个耗子药的名字,实在是明珠暗投,生不逢时,长歌当哭……

    日后大唐的文人们高举酒杯放浪形骸,漫口吟哦“举杯邀明日”,只能硬生生改为“举杯五步倒,五步果然倒”……

    画面太美不敢看,这是对大唐诗歌事业的犯罪啊……

    …………

    回到家时夜色已深,老爹李道正睡在新房子前院,屋里没灯,估摸已睡着了。

    新房子盖好,李家父子已住了进去,房子足有三进,前院中院内院,因为资金不够,没修回廊花园水榭,只是很普通的三进大院,十多个房间左右,唯一的亮点就是比别人家的房子多了一个颇具前世现代风格的车库,一个泳池,一个浴室和一个桑拿房。

    房子建成之后,李道正卷着铺盖住进了前院,任李素如何劝说,他死活不愿搬到内院去,说什么将来李素娶了媳妇才应该住内院,两口子在内院过日子生娃,老汉住进去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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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三章 官媒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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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什么原因,李“责力”的“责力”字发上去后,系统自动变成“积”,前面章节没事,上一章怎么修改都改不过来,以后用“李绩”代替,特此注明。)

    李道正对新房很满意,厢房够多,占地也大,里面清一水从程家骗来的红木家具,怪模怪样挺稀罕,除了对车库,泳池和桑拿房略感不满外,其他一切都不错。

    李素是享乐主义者,泳池也好,浴室桑拿也好,都是为自己的享乐而服务,对老爹的横挑鼻子竖挑眼,李素只好选择无视,过几日把泳池洗干净灌上水,请老爹来试试,相信他会改变看法。

    只不过想到老爹光着膀子穿着犊鼻裤在泳池里瞎扑腾的样子,那画面真是……

    发明小裤衩应该提上日程了。

    第二天李道正起得很早,扛着锄头满脸堆着希望的笑容准备下地,李素叫住了他。

    印书坊有皇帝陛下撑腰,高度酒与卢国公府合伙,不出意外的话,李家的家底将会越来越厚实,将来大堆的钱和银饼往家里搬时,老爹还不得吓得直抽抽?

    有些事情无法瞒下去,该坦白了。

    李道正仍是老习惯,哪怕住进高大亮堂的新房里,仍旧一屁股坐在门槛上,李素很欣慰,老爹果然是真汉子,虽富贵却不失本色。

    鉴于老爹不太良好的卫生习惯,李素特地在长安城铁匠铺给他打造了一个铁痰盂,圆圆胖胖的很可爱,此刻就摆在李道正面前。

    “哈——啐!”

    果然,李道正的开场白便是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吐在——痰盂外面。

    李素黑着脸,默默找铲子,驾轻就熟地扔进了史家院子。

    “爹,咱家发了!”李素严肃地道。

    “是发了,大房子大院子,美滴很。”李道正慢脸堆笑环视新房。

    “不是这个意思,咱家不仅有新房,还有很多钱……”

    “啥?”

    “咱家在长安城里有买卖。”

    “咋做上买卖了?”李道正错愕地看着儿子:“啥买卖?”

    “孩儿……胡搞瞎搞,嗯,酿出了一种酒,很霸道,一口就倒,上次来过咱家的大将军记得不?程将军看孩儿很顺眼,我便与程家合了伙干这买卖,这个买卖很赚钱,一年大概……”李素掰着手指算了半天,也不知道应该进帐多少,不管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反正很多,多到可以给你买很多个黄花婆姨让你糟蹋。”

    “嘶——”李道正圆睁双眼,倒吸一口凉气。

    “还有……”

    “还有啥?”李道正面孔微微抽搐。

    “孩儿又一次胡搞瞎搞,搞出一个活字印刷术,印书用的,与城里一位姓赵的掌柜合伙……咳咳,一不小心,被当今皇帝陛下御笔亲题了招牌,特许长安城里独此一家。”李素神情不太自然。

    “御笔……亲题?胡……胡搞瞎搞?”李道正傻傻地重复,目光呆滞地看着他。

    李素叹息:“胡搞瞎搞,不知怎的就成了,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你……”李道正面孔抽得愈发厉害了,脸色也越来越红,不知是激动还是……蠢蠢欲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接受了老李家发财了的事实,脸色仍旧一片通红,这次李素可以确认,老爹是喜极而红。

    粗糙的大手掌上扬,似乎想轻抚李素的头顶,李素的个子已经不矮了,李道正抬手有些吃力,李素急忙垂下头,让老爹的手掌落在自己头顶上。

    “娃啊,你长大咧。”李道正长长叹息。

    李素笑道:“爹,孩儿说过,我们会过上好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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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刚结束谈话,家里便来了客人。

    客人是个中年男子,穿着很寻常的麻布长衫,看起来就像村里普通的庄户汉子,经自我介绍才知道是泾阳县的司户曹吏,说白了就是管户口的,无品无级,算是官府的编外人员。

    小吏姓扈,笑容很和气,对李家的新房更是赞不绝口,而且非常平民化,没有一点架子,如同庄户老农串门般亲切。

    扈司户也不大讲究,学着李道正一样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和李道正拉了半天家常,一边说话眼睛却不停地往李素身上瞟,看来对李素这个人,扈司户多少也有点耳闻。

    家常说了小半个时辰还没说到正题,李素微觉不耐,正打算找个借口出门找王家兄弟时,扈司户终于说起了正事。

    正事很简单,一句话可以说清楚。

    李素该娶婆姨了。

    不用奇怪,大唐初期的基层官府确实管得很宽,谁家孩子多少岁了,发育到什么程度了,家境如何,能不能顺利嫁娶等等,官府都给你掐算着日子呢,少男少女们差不多到岁数了,如果家里迟迟不见动静,官府便会派人上门来催你成亲,没有对象不要紧,家里穷也不要紧,官府给你介绍人家,你只管办事负责生娃就行。

    经过多年战乱,民间人口锐减,人口生育是大唐国策的重中之重,所以对于嫁娶和生育,官府一直都是很重视的,人口指数的升与降直接与官员的政绩考评挂钩,也就是说,治下人口的升降直接影响着官员的升降,所以扈司户的职责也不仅仅只是管户口,他还有一个很积阴德的身份,那就是给未婚的少男少女们做媒,因为是以官府的名义出面,千年后的学者给他这种人下了一个定义,叫“官媒”。

    扈司户今日登李家的门自然也是为了说媒,李素快十六岁了,十六岁在乡下算大龄男青年,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成亲了。

    扈司户说明来意后,李素傻眼了,不仅傻眼,而且震惊。

    “成亲?今年?”李素急了。

    扈司户笑眯眯地看着他,赞道:“多灵醒的娃子,仅是治好了天花,被当今陛下亲旨褒奖,便该被十里八乡的闺女抢破头,陛下的旨意啊,庄户家谁有过?更别说家境也好,二十亩地,这么大的房子,据说还作过诗?学问人咧,而且是对朝廷对陛下有功的学问人,这样的人若娶不到婆姨,老天瞎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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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六章 酒入天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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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黯然揉着胳膊,唉声叹气。

    公主真的堕落了,以前多温柔多客气多白莲花的一朵女子啊,现在居然学会动粗了……

    东阳气得脸颊通红,恨恨地瞪着他:“你的人性刚才不是在发光么?话刚落地就要我父皇题字,光辉哪去了?”

    “刚熄了,不能一直发光吧,总有暗淡的时候,题个字而已,你气啥?”李素很不可理解她的气点在哪里。

    东阳叹气:“我真蠢,亏我还以为你真转性了,转眼就露出了本性,你就是个死要钱的性子,请我父皇题字也是为了钱。”

    李素严肃地盯着她,正色道:“我不许你这么侮辱自己……你不蠢,真的,要相信自己,你真的不蠢……又掐!又掐!没完了是吧?”

    吵了一阵,闹了一阵,东阳有点累了,脸蛋红扑扑的,呼吸有点急促。

    二人又安静下来,东阳坐在石头上,娇俏地白了他一眼:“明日我便进宫给父皇献酒,题字的事想都别想了,真是的,以为父皇的字是那么好要的,许多王公大臣想求都求不到呢。”

    李素怔怔片刻。迟疑道:“题不了字?那我这酒岂不是……”

    不经意看见东阳杀机毕露的目光,李素只好机智改口:“也得送!忠君之心,不求回报。嗯嗯……”

    东阳叹道:“每次跟你说话,总要窝一肚子火回去,李素,你这勉强也算本事吧?”

    “谬赞了,真的谬赞了……”

    …………

    说过笑过闹过,二人又坐在河边发呆,各自想着心事。

    河边蛙叫蝉鸣。给宁静的下午添加了几分生气,也令二人之间那种莫名的气氛变得愈发晦涩难言。

    不知坐了多久。东阳抬头看看天色,笑道:“不早了,侍卫们劝我外出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时辰,他们跟在后面不放心。我……走啦。”

    李素点点头:“明日给你府上送酒去。”

    “好,我一定尝尝你酿的酒。”

    东阳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后垂下头,嘴角抿出一丝淡淡的笑容,迈着轻快的步子,轻柔的香风拂过李素的鼻翼,伊人已渐行渐远。

    …………

    …………

    扈司户的效率很快,生怕李素这个大龄男青年打光棍,从而变成大唐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以及隐藏在人民内部的一颗毒瘤。没过几天便再次登门。

    这次扈司户的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十里八乡没嫁的闺女都被他摸清了底细,进了门便受到李道正的热情招待。扈司户愈发眉飞色舞,煮酒论英雄般将附近乡县的闺女一个个拎出来说一遍。

    “牛头村陈家有个闺女,今年十四岁,正到了说婆家的年纪,生得颇为俊俏,就是骨盆子小了点。有点瘦……”

    李道正如伟人挥斥方遒般狠狠一扬手:“这个不行,骨盆子小咋生娃。不行不行!”

    “方庄刘家有个闺女,十三岁,骨盆大,绝对生男娃的相,不过壮得有点过分,而且长相……咳咳。”

    李道正犹豫了一下,扭头见一旁的李素脸色发青,心中一软,有些遗憾地咂摸着嘴道:“这个……先放着,还有别家吗?”

    “有,泾阳县里有户姓许的人家,家里开商铺,家产颇丰,闺女十四岁,相貌好,据说骨盆子也大,宜男旺夫之相,上门求亲的人家很多,涂家没轻易松口,只说再看看。李素这娃子长得俊,有本事有学问,还得过皇帝陛下亲旨褒奖,而且你家也不差,若去求亲,许家一定会答应,怕还会觉得他家高攀了……”

    李道正很喜欢这种看似认真的恭维话,闻言笑得满脸皱成了褶子,谦虚地摆着手:“可不敢这么说,不敢这么说,我家娃子还小,本事嘛……嗯,反正我没夸过,夸他的都是别人。”

    这话太得瑟,透着一股子矫情的低调,李素听不下去了,起身打算溜出去。

    “坐下!说你的事呢,想去哪里?”李道正恶狠狠瞪着他,涉及到传宗接代的大事,李道正态度很认真,而且也绝不允许别人不认真。

    李素只好坐下。

    思索半晌,李道正仿佛做了决定,一字一字说得很庄严:“那户姓许的人家,还请大人帮忙试着打听一下,看看他家满不满意,不在乎他家的家产,我家娃子挣钱的本事很高,他家那点还看不上眼,只求闺女懂事,能生养就好,聘礼什么的都好说……”

    扈司户笑开了花,两眼发亮,仿佛已预见李素和许家闺女成了亲拜了堂,一夜之间抱了个大胖小子,而县令大人交给他的人口业绩又往前迈了一小步,虽然只是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一定一定,积阴德的好事,从来不推辞,这就帮你问问许家的意思,李家当家的静候佳音。”扈司户满面春风地离开。

    李素心中愈发沉重了。

    脑海里浮现一道模糊的身影,离他似乎越来越远。

    他与她之间,仿佛横着一道无法跨越的天堑,大家无可奈何地各自站在一端,能相见,却走不进彼此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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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咬金最近几日有点倒霉。

    自从上次喝了李素酿造的高度酒后。程咬金醉得很厉害,当时干过的事情,干了也就干了。他没觉得什么不对,只不过现在是民风朴实的大唐贞观,可谓君民鱼水一家亲的年代,一个几乎人人都可称君子的国度,出了程咬金这么一号老流氓,借着喝醉酒公然在大街上摸年轻闺女的屁股,这事实在太丢人了。

    事情传得很大。第二天整个长安城都知道卢国公程公爷某日恰有雅好,大街上摸了一个闺女的屁股。而且摸得好开心好满足。

    李世民知道后呆了一阵,又怒又想笑,却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当作没听到。

    但朝堂的文官和御史台的御史们可就不能当作没听到了。君圣臣贤一派欣欣向荣的气氛里,赫然冒出这么一件恶心的事情,就跟喝汤快喝完时突然发现锅底躺着一只蛆一样恶心,这事怎能忍?

    于是,以尚书省侍中魏徵为首,御史台一帮御史们摇旗呐喊,参劾程咬金的奏疏源源不断飞进宫闱之中。

    魏徵在奏疏中痛骂程咬金不知廉耻,举止失仪,而且道德败坏。*奢逸,欺压良民等等,反正世上一切贬义词汇几乎全能从奏疏里找得到。这份奏疏活脱成了一本贬义词典。

    程咬金被参得脸都绿了,气得在朝堂上哇哇大叫,摸个屁股的事,居然被闹上朝堂,魏徵这老匹夫吃撑了?

    一场口水战不可避免地在太极殿内火爆开场,期间程咬金多次欲殴打风烛残年的魏徵。皆被眼疾手快的李靖,李绩等人拦了下来。李世民头疼地看着闹哄哄的场面,文武双方闹得山崩地裂,劝都劝不住,顿觉当皇帝好累好心塞,开始怀疑自己当年决定玄武门兵变时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

    最后李世民终于发飙了,因为事态已经升级,从闺女的屁股衍生到对方的祖宗十八代女性,各种粗话脏话满殿四溅,庄严肃穆的太极殿须臾间成了山头匪窝的聚义厅,李世民没法再忍了。

    事情很容易解决,先劈头盖脸把程咬金骂一顿,然后勒令找到当日被他摸了屁股的闺女,命程咬金把她娶回家做妾。

    程咬金满脸晦气地答应了,当日为了给李素传业授道不惜亲身试摸,谁知最后竟闹到这么一个结果,自己摸的屁股,含着泪也要继续摸下去。

    散朝后程咬金被召进甘露殿,做圣明君主就是这么累,打一巴掌再给颗甜枣的事几乎每天都在干,每一碗水都要端得四平八稳,不让下面的臣子心中有怨言。

    程咬金是直脾气,李世民温言安抚几句后又眉开眼笑了,摸了把屁股还奉旨把闺女娶回家,这事……似乎也没吃亏呀,虽然摸的那个屁股确实干瘦了一点。

    安抚过后,自然要详细说起当日事况,终于不可避免地说到了酒。

    “烈酒?很霸道的烈酒?”李世民喉头蠕动了一下。

    虽然已是万乘之尊,但李世民也是武将出身,戎马半辈子的将帅人物,没有武将能拒绝酒,特别是被程咬金吹得天花乱坠的美酒。

    “非常霸道!”程咬金眉飞色舞地比划:“老程只喝了一口便觉浑身是劲,肚里全是火辣辣的,要烧起来似的。”

    李世民眼中露出一丝谗色,皇帝什么都不缺,但这种烈酒却是一辈子都没喝过,他真的很想试试。

    “谁酿的?朕派人去买点来,若知节所言确实,此酒以后便作宫廷贡酒又何妨?”

    程咬金大嘴一咧:“酿造此酒之人说来陛下也认识,正是泾阳县太平村的李素,那个十五六岁的小娃娃。”

    “李素?”李世民吃了一惊,表情变得有些古怪了:“这小子……怎的什么都懂?此子到底是英才还是妖孽?”

    程咬金笑道:“老程早觉得这小子是个人物,所以刻意与他结交,果不其然,小娃子没让俺老程失望,如今这烈酒老程已和那小子合伙,还在太平村给他盖了酿酒作坊,将来陛下要喝,尽管找老程,要多少送多少。”

    “你给他在太平村盖了作坊?”

    “是。”

    李世民笑容变得有些莫测:“知节不必送酒了,朕,要亲自去太平村看看。”(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七章 李素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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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如果一个人人太出色了,做出一件又一件旁人认为是天才甚至妖孽才干得出来的事,那么,他的生活一定不会像他想象中那样平静平淡,隐于田园终老此生渐渐变成了一个美好却无法实现的愿望。

    李素并没发觉当初的人生规划已渐渐偏离了方向,大多数时候他都在太平村里过着真正太平安逸的日子,不会想太多距离他太遥远的事情,皇帝是什么样的皇帝,大臣是什么样的大臣,关他一个农户小子啥事?可他却没想到,自己这个农户小子已渐渐开始被很多人关注,包括皇帝和大臣。

    李世民是日理万机的皇帝,然而朝政再繁忙,国有隐士也还是要寻访一下的,这种行为似乎已成了古往今来皇帝诸侯的日常,无论哪个朝代的史书上,但凡听说国中出现隐士,不大讲究的君主便只下道圣旨把他召来,稍微英明一点的君主就一定会微服探访,一顾两顾三顾的,人才值得拥有这样的礼遇,见面之后以国事问策,算是代表朝廷人事部门对这位人才进行简单的面试,人才说得合胃口,二话不说签合同聘用,职位终生制,待遇敞开了给,前提是别跳槽。跳槽就弄死你……

    李世民对李素大抵也是这般心思,只可惜李素的年纪给李世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毕竟年纪太小。别说大唐了,纵观上下数千年,以十几岁年纪入朝为官的人才,总共也就只出了一个甘罗,李世民若贸然任用,说得好听呢这是国朝盛世气象,以至少年英杰倍出。说得不好听呢,便是国君昏聩。朝中无人,竟连奶娃子都能当官……

    同一件事,好话坏话都有,李世民不能不顾忌。而且上次寻访李素后,通过聊天也看得出此子没有丝毫当官的*,李世民也就顺势按下不提。

    这次李世民又来太平村了。

    尝尝传说中的烈酒自是目的之一,还有一个目的,李世民也想再跟这个看起来有点奇怪的少年郎聊聊,上次随意几句便令他和房乔大有收获,这次若是摆正态度,也许……收获更大呢?

    于是在这个渐渐炎热的下午,李素独自半躺在自家院子的摇椅上发呆时。李世民敲响了李素家的门。

    是的,李素的新家有大门了,不再是以往连狗都防不住的柴扉和篱笆。

    家里没有仆人。老李家虽说鸟枪换炮,日子越过越红火,可李道正却仍是庄户汉子本色,除了儿子不喜欢使唤别人,李素只好把买十个丫鬟排成工整对称队形的想法暂时埋在心里。

    亦步亦趋跟着李世民的数十名皇宫侍卫已悄然散开,李素开门时便只看见李世民独自一人。站在门口朝他笑,笑得一嘴白牙在阳光森森发光。

    李素一楞:“你怎么又来了?”

    李世民老脸有些发黑……多少年没听过这句混帐话了?堂堂大唐皇帝。竟被一个农家小娃子嫌弃。

    幸好李素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最初脑子犯抽说了这句话后,很快意识到不妥,不管眼前这家伙什么身份,可以肯定是个官,而且是个不小的官。

    “恕罪恕罪,小子刚睡醒,有点犯抽,这位大人,里面请……”李素急忙施礼,然后识趣地侧过身。

    李世民轻轻点头,暂时压下拂袖而去的想法。

    院子里摆着一张摇椅,是当初李素骗程处默所谓科学实验的收获,类似的新奇家具,李素打造了不少。

    李世民刚踏进院子,第一眼便瞧见了这张摇椅,两眼一亮,几步上前,啧啧有声:“这是个啥么?用来躺人的?有点意思……”

    说完李世民很不客气地往上一躺,然后摇了起来,微微晃动间,李世民闭上眼,舒服地叹了口气。

    “好东西,小子,等会儿把此物的图样画下来给我。”李世民眼睛都没睁,语气却不容置疑。

    李素知道,这大概就是所谓上位者的威严吧,人五人六的,果然很侧漏……

    “是是是,小子马上就画。”

    不跟他提钱了,这种人得罪不起,就当是被黑社会勒索了吧,李素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李世民睁开眼,朝李素投去满意的一瞥,算是对这小子的识趣表示了赞赏。

    摇了一会儿,李世民舒服得快睡着时,总算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这才坐直了身子。

    “北方军报到了长安,上次你所献推恩薛延陀之策,已然奏效了。”李世民缓缓地道。

    李素今日神情懒洋洋的,打不起精神,闻言只是笑笑:“小子胡说八道,奏效了亦是运气好罢了。”

    李世民犹豫了一下,有些事情是军国机密,不能乱说,但主意全是这小子出的,跟他提一下应是无妨,于是笑道:“按你所言的用间之策,大唐派了不少探子潜入薛延陀,亦收买了不少部将,他们与各部落的牧民们混居一处,行煽动刺探之事,亦与各部落头人暗中联系,如今薛延陀的大王子和二王子已与其父真珠可汗有反目之势,二子俱被我大唐封为可汗,名位无差之下,他们的野心也渐渐露出来了,现在大唐的使节仍驻居薛延陀,大王子与二王子皆遣人与我使节暗中接触,望我大唐能助其推翻真珠可汗,一统薛延陀各部族……”

    “好啊好啊,好厉害……”李素心不在焉地点头。

    说起国事。李世民意气风发滔滔不绝,正待继续说下去,却见李素一副懒洋洋无所谓的模样。李世民不由一滞,顿觉有种抛媚眼给瞎子看的羞怒。

    “喂!小子,你这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是不欢迎我吗?”李世民怒了。

    “不敢不敢,大人莅临寒舍,小子岂敢不欢迎?大人错怪小子了。”李素急忙赔罪。

    李世民凝目注视他,瞧了许久,嘴角露出一丝笑容:“我看出来了。你小子有心事。”

    “吃得好睡得好,没心事。”李素嘴硬道。

    国事说不成了。李世民索性放下不提,笑道:“有何心事不妨与我说说,别当我是什么官,就当我是长辈。出得你口,入得我耳,绝无第三人知晓,如何?”

    李素犹豫了一下,想想觉得自己的事情确实有点烦,而且几乎是个无解的死局,跟这个素不相识的人倾诉一下应该无妨,就算没有对策,说出来也舒坦啊。

    于是李素道:“大人。你看啊,我有一个朋友……”

    李素说着脸颊使劲抽了一下,好狗血的开场白。几乎等同于那个掩耳盗铃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千古二货了。

    李世民的脸颊也抽抽,这话……似乎有鄙夷他的智商之嫌。

    “嗯,你有一个朋友,接着说……”李世民皮笑肉不笑地道。

    “咳,我有一个朋友,年岁呢。其实不大,才十五岁。结果被老爹和官媒逼着成亲……”李素说着便有些愤慨了:“才十五岁啊!十五岁便被逼着成亲,大人你说,是不是太禽兽了?这与逼良为娼有何区别?”

    李世民仿佛突然患了颜面神经失调症,老脸不停的抽抽……

    “十五岁男子娶妻不是很寻常么?我大唐无论权贵还是百姓,娃子十几岁的年纪便可说亲了,为何你……那位朋友十五岁却不肯成亲?”

    李素黯然叹道:“这又是另一个令人肝肠寸断的故事了……”

    李世民:“…………”

    好想抽他,真的好想……

    “心里中意别的女子了,是吧?”李世民鄙夷地斜眼看着他,少男少女的把戏,多少年前他便经历过了,比如那个姓程的老匹夫,竟然抢在他前面娶了清河崔家的那个美貌女子……

    李素急忙拱手:“大人慧眼如炬,小子佩服,我……那个朋友确实中意了别人。”

    “中意谁就去她家提亲啊,怕什么?”

    李素嘿嘿干笑,农户小子喜欢公主这种事绝对不能对外人说一个字,更何况眼前这人貌似来头不小,说了可就给自己和东阳惹上大祸了。

    “不提她的事,此生怕是不大可能了,就说逼我……那朋友成亲这事,他是真不想跟一个素未谋面不知底细不知性情的陌生女子成亲,不是说她不好,而是……两个好人过日子也不一定美满无憾,性情互补才能真正美满和气过完一生,两人都没认识,一见面就洞房,等于拿自己一辈子在赌,赌彼此能适合,可万一赌输了呢?大人是过来人,小子所言想必大人亦有体会。”

    李世民点头,仰天喟然一叹,这一刻,他又想起了长孙皇后。

    “说的倒是正理,小子你打算怎样?悔了你爹和官媒给你说的亲事?不怕你爹抽死你?”李世民幸灾乐祸的笑。

    苗头不对,不能把事情坐实了,李素急忙纠正:“不是我,是我的一个朋友,交情很不错的朋友。”

    李世民不屑地嗤笑:“行了行了,你那个朋友和你的交情好得就跟同一个人似的,对吧?”

    李素肃然拱手:“大人好一双犀利的……”

    “闭嘴,糊弄糊弄得了,真把这烂借口当回事了?”李世民怒哼一声,缓缓道:“若是亲事已定,此事绝无转圜,悔亲可是大忌讳,小子你这一辈子都别想抬头了,若是亲事尚未定下,便还来得及……”

    李素两眼一亮:“敢问大人,计将安出?”

    李世民咂巴咂巴嘴,总觉得现在气氛不大对,今日不是朕来向他问计奏对的吗?怎么现在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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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章 再启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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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扈司户把昨日泾阳县城许家商铺前发生的一切细细说了一遍,一边说一边用狐疑的目光打量着李素。

    李道正听得火冒三丈准备祭出法器时,李素很及时地嗤了一声。

    “我?上青楼不给钱?我只是个农家娃子啊,而且只是个十六岁的农家娃子,娶亲我都不愿意了,还上青楼抱姑娘,大人你信吗?”

    这句话很适时地熄灭了二人的怒火。

    说得也是,找个黄花大闺女给他他都不乐意,怎么可能去那种污浊之地?根本说不通呀。李道正对自己的儿子更是了解,最近几个月来确实变灵醒了,但为人还是很老实的,说他上青楼,而且*不给钱,这话真的很难让人信服。

    “谣言!定是有人见咱家的印书坊和酒坊买卖红火,看不过眼了,所以背后使坏,毁孩儿的名声,爹你可不能信!”李素严肃地道。

    李道正想想,还真有可能,于是点头,咬牙道:“若是被老子知道谁在背后造谣,定然一刀劈了他!”

    话说得霸气,有一股很陌生的凌厉杀机萦绕充斥,李素盯着老爹瞧了好半晌没出声。

    …………

    …………

    冤有头债有主。该被一刀劈了的正是程家小公爷,不按套路出牌,典型的猪一样的队友。

    亲事算退掉了。就算扈司户巧舌如簧跟许家解释李家娃子如何无辜,以许家对闺女重视的程度来看,应该也不敢再冒险了。

    很好,一切圆满,李素的目的达到,代价是付出了自己的名声。

    这个无所谓,李素对名声没太在乎。虽然*不给钱这种名声太难听了点,至少比买东西不给钱……

    好吧。其实还是比买东西不给钱难听多了,想抽程处默又没那胆子,唯一能报复的方式大概只有在送往程家的烈酒坛子里撒泡尿了,……童子尿大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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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毁亲之后心里轻松多了。虽然可以肯定老爹还会为他找下一个,但眼下的危机算是解决了,而且以后也有了应付的办法,继续败坏自己的名声便是,把名声臭得十里八乡的闺女人家都绕道了,到那个时候……老爹的目光或许会放眼关中以外的地区,或者直接从人牙子手里买个清白闺女。

    那是以后的事,总会对付过去的,到了该娶婆姨的年纪。或者,当他与东阳之间越来越走进绝望的时候,李素也许会认命地娶一个女人回家。然后,把他和东阳曾经的这份情愫当作朽骨般深深埋进土里,永不见天日。

    心情特别好,李素难得地早早来到了河滩,坐在熟悉的大石头上,怀里掏出镜子。一边顾影自怜一边等着东阳。

    照镜子很容易陷入沉醉,特别是李素在自己的鼻翼边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红痘后。时间就更容易过了,又挤又挠又掐,与那颗小红痘奋战了半个时辰,终于……小红痘变成了大红痘。

    李素整个人都不好了,阳光明媚的心情霎时间阴云密布。

    青春期啊,原来这一世的青春期也不能免俗,完美无暇的俊脸多了那个该死的不工整不对称的红痘,这是要活活逼死强迫症患者啊。

    镜子很快被塞入怀里,李素愁容满面地叹气,过了不久,又掏出来,不甘心地对着镜子继续又挤又掐,然后不忍直视地再次塞回去……

    反反复复,周而复始,李素忙坏了。

    “你到底在做甚?”东阳软软糯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掏出来塞进去的,镜子招惹你了?”

    李素回过头,哭丧着脸看着她:“你没发现今天的我有点不一样吗?”

    东阳凑近仔细看了看,忍着笑道:“发现了,你脸上多了一个痘……”

    李素黯然长叹:“没脸见人,我这几日还是不要出门了……”

    东阳又仔细看了看他,抿嘴一笑:“虽然你唉声叹气的,但我怎么觉得你今日的心情比以往好了很多?”

    李素笑着摇摇头。

    东阳却忽然沉下脸:“还有脸笑,今日泾阳县令来府上拜见我,与我商议封地庄户落籍的事,泾阳县令寒暄之时说起一桩闲事,某人啊,做了买卖,有了钱啊,哼,开始干缺德事了!”

    李素眨眨眼:“好深奥啊,一个字都不懂……”

    “还装!你昨日是不是……是不是……”

    东阳说不下去了,贵为公主,“青楼”二字是耻于说出口的,可她的神情却很愤怒,俏脸涨得通红。

    李素盯着她:“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件事,我只问你,你信么?”

    东阳呆怔片刻,垂下头轻轻地道:“我不信,你不是那种人。”

    “不信的话,你为何生气?”

    “我没生气。”

    “刚才你气鼓鼓的样子难道不是因为我干了缺德事,而是路上不小心踩到牛屎了?”

    东阳的小拳头捏得紧紧的,俏脸愈发红润,不知是羞是怒,却仍嘴硬地道:“我没生气!”

    “好吧,我只随便问问。”李素很识趣地放过了她,怕再追问下去她会羞愤得一头栽进河里。

    终于避开这个尴尬的问题,东阳明显松了口气,俏脸仍红通通的,神情却恢复了镇定。

    “为何会有针对你的谣言?你最近得罪人了?”

    既然信任,东阳自然将此事定性为谣言,语气很愤慨,立场很分明。

    李素大笑,这件事当然不是谣言,他做这件事一半是为了自己,一半也是因为她,但他不打算告诉她,决定永远瞒下去。

    东阳很认真地看着他:“名声不是小事,你莫掉以轻心,日后你就知道,名声坏了,诸事难行,我已请泾阳县令好生查访,看到底是谁在坏你名声,查出来一定严办。”

    李素点头:“多谢了,不过声名于我如浮云,查访就不必了,莫浪费了朝廷官府的人力。”

    东阳很执拗地摇摇头。

    二人面对着潺潺的河水发了一阵呆,东阳忽然道:“李素,父皇又要攻伐邻国了,上次你所献的推恩之策奏效,薛延陀果然陷入内乱,中书省的大臣们商议了很久,说这次内乱一年半载怕是缓不过来,我大唐如今终于能够腾出手来了,父皇准备攻打西边的吐蕃,这一次,满朝文武都没有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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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唐吐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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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立国以来,战争几乎没停过,李世民对土地的狂热和执着远甚后世房地产老板,而且从来不挑食,除了土地,也不介意邻国的人口,财物,牛羊等等,打仗的目的其实就是这些,开战,掠夺,纳入版图,建都护府……是的,大唐君臣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东阳慢吞吞地说着朝中事务,原本大唐今年的形势很不利,西边吐蕃的松赞干布于贞观六年统一吐蕃后,开始露出早已蠢蠢欲动的野心……或春心?

    说野心自然都懂,吐蕃也是大国,是大唐邻国里最强大的国家,大国的领导人怎能没有野心?松赞干布对土地也很狂热的。

    说春心是不是有点难懂?不难懂,这正是如今大唐决心跟吐蕃开战的原因。

    吐蕃的赞普(国家政治和宗教双花大首领,最高级职称)松赞干布十三岁即位,这些年左拉右打,终于在贞观六年统一了吐蕃,并把都城迁到了逻些(今拉萨),贞观八年,松赞干布派使节入长安朝贡,与大唐取得了联系,并约定两国和平友好,互不侵犯,你快乐就是我快乐云云。

    一切都很正常。双方皆大欢喜,作为千年礼仪之邦,李世民自然要派使节回访逻些。把在长安时大家说过的和平友好之类的废话再说一遍。

    这次回访搞出事情了。

    因为李世民派使节的时候间歇性瞎了龙眼,派了一个很不靠谱的使节,名叫冯德遐。

    冯德遐代表大唐皇帝回访吐蕃本来是很称职的,一切礼仪谈吐皆滴水不漏,后来回访日程结束准备启程回国了,松赞干布设宴饯行,冯德遐被粗鄙的吐蕃蛮子们灌了几大口青稞酒。顿时有点飘了,于是说话也没那么多顾忌。张嘴就说以前东突厥和吐谷浑都被大唐尚过公主,两国皆是大唐的女婿之国。

    这句话捅了马蜂窝。

    贞观八年,松赞干布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春心萌动。到了该交配的季节,而且松赞干布本人对大唐的文化还是非常仰慕的,东突厥和吐谷浑居然都能娶大唐公主,吐蕃为何不能?必须娶!

    于是冯德遐回国时,随行的仪仗队伍里又多了几位吐蕃使者,跟随冯德遐一起回长安,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求婚。

    李世民一看吐蕃怎么又派使者来了?再一看,咦。这回很不讲究啊,居然空着手……当然,这是李素以己度人的猜测。

    对吐蕃的求婚。李世民感到很无语,吐蕃第一年朝贡就恬着脸要我大唐公主,当朕生的女儿很多吗?——其实真的很多,李世民生了二十几个女儿……

    求婚理所当然被李世民拒绝了,大家根本不熟好不好。

    吐蕃使节回国后担心求婚失败会被松赞干布治罪,于是想个借口。说是唐皇本来答应的,后来吐谷浑在中间挑拨。于是后来拒绝了。

    ……这事对大唐和吐蕃都是个教训,教训就是,大国之间来往,派一个人品好酒品也好的使者多么重要。

    松赞干布顿时大怒,你不嫁女儿,我就开战,打……吐谷浑!把吐谷浑揍个半死,看你嫁不嫁!

    没招谁没惹谁的吐谷浑可汗无辜躺枪,哭晕在茅房……

    松赞干布说打就打,当即发兵,贞观九年,吐谷浑可汗被吐蕃雄兵打得狼狈逃窜,一直逃到青海湖北边,大约被吐蕃打出了战争心理阴影,青海湖边一待就是好几年没敢回去。

    松赞干布这回得意了,挟大胜之余威,又派使者进长安,这回讲究了,带了许多礼品,然后……继续求婚。你看,我把吐谷浑揍趴下了,赶紧嫁个公主给我!

    春心勃发的少年,其言其行真是不可以常理揣度啊……

    到这个时候,大唐的君臣仍未将吐蕃放在眼里,蛮夷之国打蛮夷之国,胜了败了也就那么回事,你把吐谷浑打趴了,凭什么我大唐就得送个公主给你?关我毛事,你找吐谷浑要去啊。

    李世民想都不想便拒绝了,第二次求婚又失败,松赞干布的玻璃心碎了一地……

    今年是贞观十一年,五月初时,松赞干布领兵二十万,兵临大唐松州城下,放言曰:“大唐不嫁公主,我即当入寇!”

    松州都督韩威冒进击敌,被吐蕃大败。狼狈回城后立马送出军报入长安,吐蕃大军压境!

    若换了半年前,大唐的兵力因薛延陀牵制,腾不出手收拾吐蕃,或许真会嫁一个公主过去暂时稳住吐蕃,可是现在,李素数月前所献推恩之策已奏效,薛延陀陷入争权内乱,北边的府兵完全可以调出一半,于是收到松州都督韩威的奏报后,李世民当即决定西击吐蕃,狠狠给他一个教训。

    这一次满朝文武异口同声全同意了,纷纷曰:该揍,给陛下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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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滩边,李素听故事似的津津有味听完了大唐和吐蕃的恩怨情仇,笑得很开心。

    这位松赞干布,后世史书上把他吹成吐蕃的中兴之主,多贤达多英明,谁知竟是个如此奇葩的棒槌,为了娶一个大唐公主,真的蛮拼的。

    “你笑什么?”东阳没好气白他一眼:“没心没肺的。又要打仗了呢,关中子弟本就不多,这些年父皇鼓励生育。官府卯足了劲又是奖赏又是做媒,还不就是为了多生几个娃,结果一场仗下来,不知又要死多少关中子弟,你还笑,别忘了你也是关中人。”

    “我是笑松赞干布……”李素仍止不住笑意,哪朝哪代都不缺奇葩。太可乐了。

    东阳叹了口气,不解地道:“真不知那松赞干布怎么想的。求娶大唐公主失败,反过头却去打吐谷浑,吐蕃使节胡说八道难道他就信了,然后不惜发起两国之战?”

    李素仍在笑。笑着笑着,又觉得不对劲,若说松赞干布耳根子这么软,使节几句话便煽得他发起战争,未免有点荒谬了。

    大国之间绝不会因为一个简简单单的理由而发动战争。

    时年吐蕃在松赞干布治下刚刚完成统一,而他又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君主,难免被包括大唐在内的周边邻国轻视,再说旁边有个大唐这样的大国虎视眈眈,发动对吐谷浑的战争大抵也有求婚失败后恼羞成怒的原因。但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松赞干布这是要给邻国立威,顺便给本国扩张一下领土。让国内与他面合心不合的贵族们不得不与他同舟共济,如此才能更深刻的完成吐蕃国内贵族和平民的万众归心。

    兴许是吐蕃对吐谷浑一战打得太轻松太没压力,松赞干布的心气顿时高了,发觉看似庞然大物的邻国,其军事实力也就这样,如此说来。少不得要称称大唐的斤两,于是对松州发起试探性的攻击。而松州那位名叫韩威的都督也不给大唐长脸,第一战便因轻敌而大败,这才令松赞干布的野心愈发炽热,于是导致二十万吐蕃大军兵临松州城下。

    这些理由都是李素刚刚想出来的,本来他也不太喜欢想这种军国大事,然而东阳所说的什么松赞干布求婚失败于是发动战争的理由太扯淡了,李素一万个不信,脑子一转,前因后果个中内情便被他猜个*不离十。

    这事太复杂,懒得跟东阳明说,战争离他和她太远了,虽然大唐如今是府兵制,可府兵制召兵出征也有规矩的,独子不出征,长子不出征,李素两条都占了,所以丝毫不担心官府会征召他入伍。

    李素又掏出镜子,痴迷地欣赏了半天……再说了,如此面若冠玉的英俊容颜,怎能去打仗呢?粗鲁!

    “打仗啊,这一仗不容易打……”李素摇头叹息,如同前世与狐朋狗友在烧烤摊上喝啤酒撸烤串顺便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模样,反正自己不用入伍,胡说八道没关系。

    嘴里说着话,眼睛仍盯着手里的镜子,真帅,叹息的模样竟然也是如此英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英俊……

    “怎么不容易?”

    “西藏……不对,是吐蕃,吐蕃是高原啊,海拔多少多少来着,嗯,反正很高,关中子弟若没适应那里的气候,劳师跋涉,还未进入吐蕃国境内估计就得倒下一半,高原反应懂吗?就是脸红心跳,喘不过气来,那时别说跟吐蕃蛮子拼命了,能不能拿起刀剑还两说呢,这一仗首先便输在地利上了,天时嘛,现在是夏天,吐蕃牛羊壮硕,青稞即熟,后方无粮草之忧,人和嘛,大唐孤军深入吐蕃境内,遍地皆是敌国百姓,而吐蕃兵力强盛,挟大胜吐谷浑之余威,正是军心极锐之时,嗯,你看,天时地利人和,大唐一样都没占住,所以说,这一仗不容易打啊……”

    李素漫不经心说着,东阳却听得两眼放光。

    “若依你之见,此战该如何打呢?”

    “切,照我说,根本不用打,松赞干布要娶公主,给他不就是了,大唐作为泱泱礼仪之邦,嫁公主过去总得给陪嫁吧?据说吐蕃全民信佛,是佛教密宗一支,多派点和尚过去,国内那些不生产不劳动专吃百姓供奉香火的德高望重和尚都派去,越多越好,现在有了活字印刷术,多给吐蕃劳动人民印点佛经,多派些盖房子的工匠,给吐蕃百姓们盖寺庙……若是这些都在吐蕃实施下来,不出三五年,吐蕃的国力一定会被消耗殆尽,百姓们不劳作光念佛了,将士们不吃肉改吃素了,而我们大唐呢,便专在吐蕃国境边日夜练兵,主要是适应当地的高原气候,那时此消彼长,大唐只消派出精骑一支,就能把吐蕃揍得哭爹喊娘……”

    东阳原本越听越高兴,后来仔细一回味,脸色顿时有些怪异了。

    “你……你什么时候想出的这些主意?太阴损了。”

    李素愕然,我阴损?史书里文成公主远嫁吐蕃就是这么干的,我只不过原样照搬,真正阴损的人是你老爹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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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圣意征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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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完了帐,心情十分美好,李素哼着小曲儿独自来到河滩,即将成为大唐富翁,如此美好的心情一定要与人分享。

    东阳今天有点晚,李素等了一个多时辰仍没到,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呵欠,静静看着河水发呆,

    有了钱,房子是不是应该再扩建一下?挖个大池塘,上面建个水榭,内院开一块花园,园内置一条弯弯曲曲的长廊,花园旁再垒一座假山,山上建凉亭,凉亭柱子上挂一副楹联,上联曰“招财进宝”,下联曰“恭喜发财”……嗯,雅俗共赏,很有文化,而且很接地气。

    土地也要再买几十亩,家里该雇一些庄户了,添三头大水牛,再给老爹续一房妻,买几个丫鬟侍侯,差不多就可以做个安静收钱的美男子,躺在钱堆里混吃等死了……

    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李素想要过的就是如此平静平淡的日子,最好能过一辈子,于愿已足。

    身后的脚步声有点杂乱,带着几分细细的急促的喘息。

    李素回头,见东阳匆匆朝他跑来,后面跟着十来个侍卫,快到河滩边时侍卫们便很懂规矩地不跟了,静静站在远处守着。

    很难见到东阳奔跑时的样子,平日里太注重礼仪,走路迈腿肩不动,显然是从小有宫女或宦官训练过的,此刻不顾礼仪跑起来的样子李素从未见过。

    “李素!”东阳声音有点大。

    李素挑了挑眉。

    跑到李素跟前。东阳仍喘着气,白净的额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身上带着些许热气。香香的。

    “咋了?”

    东阳深呼吸几次,神情既愧疚又惧然,调整了呼吸后,才缓缓道:“李素,我有事跟你说……”

    李素看着东阳无比严肃认真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惊,神情立时露出戒备的表情。

    “借钱?我没钱!你找别人试试?”

    “你……”东阳气得想笑。又想抽他,重重跺了跺脚。却忽然哭了出来:“李素,我对不起你,我害了你……”

    李素见她哭了,急忙心疼地抬手打算为她拭泪。手举到半空,不知怎地又停下。

    “别哭,到底啥事?”

    “父皇刚刚下旨,决意攻伐吐蕃,命侯君集,刘兰,牛进达等大将军领军出征……”

    “那又怎样?”

    东阳垂着头,委屈而小声地道:“我把你所献之策告诉了父皇,谁知房相说必须先打再和。父皇也是这个意思,于是仍命几位大将军出征,而且……父皇也给你封了个录事参军的官。命你入牛进达叔叔帐下效力,随军出征……”

    李素仿佛忽然间被天雷劈了一记似的,整个人懵懵地站着。

    东阳见李素怔怔地毫无反应,心中愈急,哭得愈发大声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不该向父皇献策的,当时没想到父皇会做这个决定……”

    许久之后。李素回过神,急得脸都白了:“这不对啊!府兵制不是这样的,家中独子和长子不是可以不出征吗?”

    东阳哽咽道:“按例是不出征的,沙场诸事难料,朝廷不会干这种让人绝后的事,但是父皇的亲旨又不一样了,况且,不出征的是兵,而你,是被父皇封了官的……”

    李素懂了,官和兵不一样,当了官就得做好为国殉身的准备,况且就算不封官,李世民的圣旨亦可以决定一切,游戏怎样个玩法,他说了算,偶尔改个规矩,谁能说什么?

    东阳见李素沉默不语,急忙又道:“父皇的旨意是封你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府录事参军,也就是说,你只需时刻跟着牛进达叔叔便好,除非敌人打进了中军帅帐,否则你不用亲上战阵的,牛叔叔用兵稳健,断不会让吐蕃兵冲进中军,此行除了行军辛苦一点,性命却是无碍的。”

    李素心中终于稍微轻松了一点,铁青的脸色渐渐恢复了原样。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若是抄着刀戟上战阵,跟那些孔武有力的吐蕃兵拼命,活下来的几率委实不高,几乎等于那种一碰就死的炮灰角色,但若只是在中军帅帐附近转悠,时刻跟着军队的最高首长,倒是不必担心冲锋陷阵的事了。

    这样一想,李素顿时轻松了。

    李素只是个胸无大志的小人物,若说为国为民征战沙场,委实有点高看他了,他其实只是个市井小民,懦弱,贪财,好逸恶劳,偶尔也好个色……属于市井小民的毛病,在他身上都找得到,当然,也有决绝无畏热血沸腾的时候,比如上次以一己之力击杀结社率二人,那是为了自救,也有一小部分想救这个令人怜惜的女子,毕竟,人性这种东西,偶尔还是要发一下光的。

    但若让他主动抄起刀戟上战场,这种事打死他都不会干的,然而现在皇帝下了旨,不干也得干了。

    幸好李世民的良心没有完全被狗吃掉,只让他跟在大将军身边转悠,没让他冲锋陷阵,性命应该不会有危险,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赔钱!精神损失费,劳务费,营养费,各种费!赔钱!”心情放松之后,李素顿时露出了狰狞面目。

    东阳本来哭哭啼啼的,被李素忽然变脸吓呆了,傻傻地看着他,半晌没出声。

    “说话,傻楞着啥意思?打算赔多少?”李素不耐烦地道。

    “你,你这……”东阳气得指着他,道:“这种时候你还要钱,你……我去府里搬一筐钱出来砸死你,你要不要?”

    “做人要讲信用,说话算话?”

    原本愧疚的东阳见李素又恢复以前那副德行,心里也好受些了,瞪了他一眼,道:“别闹了,现在几位大将军各自忙着点兵,牛叔叔估摸这时已派人将官身告书和官服送来了,府兵出征自带盔甲,你若没有,我派人去那些叔叔府里借一套,还有,出征时多带些干粮,多带几个装水的皮囊,盐巴也多带一些……”

    东阳絮絮叨叨说着,说话毫无条理,想到什么说什么,李素静静看着她,心中渐渐泛起暖意。

    眼下这一幕,不正是妻子送夫出征的画面么?表情那么温柔,说话那么轻细,绕指柔般将他的心缠得绵绵又紧紧的,——教他怎么再好意思开口让她赔钱?(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马载离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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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漩涡,权力的漩涡。

    这个漩涡有着无比强大的吸力,一旦陷入,身不由己,它会拉着自己使劲往下拽,无从挣扎,无力反抗,直到最后漩涡将他淹没。

    一个时辰前他还在美滋滋地盘算着家产,思考着用怎样的姿势迎接未来混吃等死的美好日子,一个时辰后他莫名其妙成为了唐军府兵里的一员,而且是个从八品官,什么官来着?录事参军?

    无论乱世与盛世,权力都是如此的蛮横粗暴,从来不容许别人说不。

    李素也不敢说不,除非他有想法揭竿造反,拉一批同样对李世民不满的人上山落草,像梁山好汉那样一边喝酒吃肉,顺便打劫强抢良家妇女,一边优哉游哉等着被朝廷招安,然而……招安以后是不是仍旧被朝廷封官?那么,他上山落草的目的是什么?换个不同的姿势当官?

    而且以目前李唐江山天下归心的大势来看,找一个和他一样志同道合土匪上山,其难度无异于找一只纯天然绿色无公害野生奥特曼……

    李素叹了口气,忽然发觉前途好迷茫。

    闷闷不乐与东阳告别,李素往家里走去,回到家时发现家门口围了一堆乡亲,院子里站着两名军士,官身告书和官服果然送来了。

    老爹一脸茫然地看着它们,正与两名军士说着什么,见李素回来。两名军士同时朝他抱拳行礼,李道正赶紧将李素拉到一边问道:“咋回事么?咋又当官咧?”

    李素叹了口气,神情满是苦涩:“当官不正好合了你的意吗?从八品呢。比上次的从九品医正高了两级……”

    “无缘无故的,咋又让你当官咧?”

    李素苦笑:“或许陛下见我太闲了吧……”

    李道正神情有些惴惴:“我咋觉得心里寡寡的……陛下给你封了个啥官?”

    李素直视老爹,道:“随军的官,爹,我马上要出征打仗了。”

    李道正浑身一震,眼中闪过一抹惊慌:“不对啊,这不对啊!你一个奶娃子打甚仗?关中府兵没有让家中独子出征的道理……”

    转过身看着两名军士。李道正焦急地道:“错咧,你们错咧。我娃还没成亲咧,而且是家中独子,怎么点他出征?错咧!”

    两名军士面面相觑,无奈地朝李素抱拳:“参军大人。琅琊郡公牛大将军差我二人将告身和官服送来,并下军令,三日后午时一刻,大将军长安北郊校场点将,请大人务必赶到,否则军法无情。”

    两名军士说完后行礼告辞,李道正怔怔盯着摆放在院子石桌上的官身告书和官服,忽然浑身失去了力气,虚脱般瘫坐在地上。嘴里一直喃喃道:“错咧,错咧,官上搞错咧。我娃是独子啊,咋出征了咧?”

    李素蹲下身,将老爹搀扶起来,道:“爹,这是陛下圣旨,不能改的。孩儿从军有官职,不必冲锋陷阵。只在大将军帅帐里参知军机,此行没有性命之忧,爹你放心。”

    李道正浑身颤抖得厉害,垂头沉默半晌,终于长叹口气。

    “放心,只能放心了,还能咋样咧……娃啊,爹不认字,也不懂大道理,既是陛下相召,想必你一定有本事的,爹看着你长大,不知你的本事突然从哪里冒出来的,不追究了,我关中子弟报国杀敌,家家户户送儿出征,都是亲手把娃子送进鬼门关,是死是活全凭运道,我也不能拦着,娃啊,一定要保重自己,一定要活着……你是唯一一支香火了,你不能有事……”

    李道正背对着李素,魁梧的身躯颤抖得厉害,说完艰难地迈腿,一步一步慢慢地往屋里走去,平日如劲松般挺拔的背影,此时此刻却佝偻得像一株被蛀空了的老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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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州位于蜀地,离长安大概……很多里。

    没心情计算路程,想想从黄土高原走到四川盆地,李素就觉得很心塞,想当逃兵。

    路途遥远,不能太亏待自己,男人要对自己好一点,那些对自己不好的男人听说后来都累死了……

    所以李素决定去长安骡马市买一匹好马,如今自己不大不小也是个有钱人了,有钱人从来不靠脚走路,打仗也一样。

    懒得打听军中允不允许私人买马,先买了再说,自己大小也是个官,骑马的权利总该有吧?

    随便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叫王家兄弟陪他一起进长安城,院外传来一阵马嘶。

    一名很眼熟的公主府侍卫牵着一匹青鬃马站在门外,马鞍上鼓囊囊的,却是一副崭新的千叶铠甲,马鞍旁的皮袋上还挂着一柄长剑。

    侍卫很客气地朝李素笑了笑,然后恭敬地把马牵进了院子,抱拳行礼后只说了一句这是东阳公主送的,然后便告辞离开。

    很神骏的马儿,拴在院子中间的银杏树下,不时打出一个响鼻,前蹄有些不耐地刨着地。

    李素心中流过一阵暖意,轻轻抚摸着马儿油光发亮的鬃毛,马儿摇头晃脑将头扭过头,在他身上闻了闻,又打了个响鼻。

    牵过缰绳,一脚踩进马镫,李素试图骑上去,然而马儿却不太听话,一直朝旁边闪躲,李素费了很久的劲,连马背都没跨上去。

    太没面子了,李素恨恨瞪着它,马儿甩了甩头,朝他喷出一口带着口水和鼻涕的热气,似乎……在嘲笑他?

    拿这畜生没办法。村里都是种田的庄户,似乎也没几个会骑马的,李素只好又找到了东阳。

    因为骑马还是因为又想见她。李素自己也说不清楚。

    …………

    “不要了,把它退掉,折现,十贯钱卖给你。”李素不满地道,离公主府不远的小树林里,马儿被拴在一棵小树上,低头啃着青草。十分的悠然自得。

    东阳气得呸了一声:“我送你的东西你反过来再卖给我,要不要脸?此马是我差人从东市买的。说是大宛与陇右马种所杂,府里懂马的侍卫说它是一匹很不错的马,好好的马被你糟蹋了。”

    李素脸有点黑:“说话注意点,我没事糟蹋一匹马做甚?……它是母的?”

    “公的。”

    “那就更不对了。我没那爱好,这匹马我骑不了,太不听话了。”

    “没马你怎么行军?长安到松州上千里地,以你这懒性子,难道会靠脚走过去?”东阳白了他一眼。

    李素想了想,道:“我去买头驴,骑驴行军。”

    东阳噗嗤一笑:“别丢人了,数万大军旌旗飘展,杀气腾腾直奔松州。一个骑驴的夹在中间左突右窜,时隐时现,不时还听到两声驴叫唤。这种丢大唐将士脸的败类,不等到松州,牛叔叔先把你斩了,……连同你的驴一起斩了。”

    李素的脸越来越黑:“你这嘴越来越毒,谁把你教坏了?”

    “除了你还有谁?”

    东阳瞪了他一眼,走过去将马儿的缰绳解开。抓在手里,道:“看好。看我是怎么骑的。”

    东阳被李素叫出府似乎预料到会做什么,穿的一身男式长衫,发髻也学着男子一般高高在头顶束挽成髻,说完后握着缰绳将脚踩进马镫里,只踩了三分之一左右,然后摸了摸马儿的鬃毛,飞快偏身上马,眨眼间便稳稳当当骑在马背上,英姿勃发地挺直了腰,挑衅似的朝他挑挑眉。

    李素眼睛很亮,不是因为骑马,而是……以前这姑娘腿脚藏在裙子里看不出,今日才发现,她的腿很长啊。

    “怎样?学会了么?”东阳下了马,将缰绳递到他手上。

    “没学会,你再多上几次?”李素眨眨眼。

    坏坏的目光令东阳顿生警觉,哼了一声道:“不上了,你自己试试。”

    李素的心思更邪恶了,这难道是霸道女总裁版的“坐上来,自己动”?

    “你怎么会骑马的?”李素好奇问道。

    东阳淡淡地道:“宫里教的,皇祖父和父皇皆是马上得天下,无论皇子还是公主皆须习骑射,其实我也骑得不好,勉强能跑,那些皇子都不错,还有几个公主,他们经常邀约一起出城游猎,我喜静,骑马也只是随便学一学,马儿能动便够了。”

    似乎不愿多谈宫里的人和事,东阳瞪着他道:“快点试试,过两日就要出征了,连马都不会骑,丢不丢人?”

    学骑马很辛苦,上午学到下午,李素也只能勉强骑在马背上,抖动缰绳让马儿跑起来却很难,而且这匹马儿的脾气不算太好,好几次发了火,把李素从马背上掀下来,痛得李素想装残疾当逃兵算了。

    整整学了一天,按东阳所教的,手中的缰绳放松,脚后跟轻轻踢一下马腹,马儿悻悻一哼,迈着心不甘情不愿的步伐,有一步没一步地慢慢溜达起来,李素也全身放松,配合着马背上下的节奏上下起伏,一人一马围着树林边走了一圈,默契越来越足。

    李素心情非常激动,这……算是学会了吧?

    东阳一直耐心地教着他,见马儿终于能走了,不由露出欣喜的笑容。

    “走了!看我如何斩将夺旗,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李素意气风发地朝东阳挥手告别。

    催马欲行,发现马儿纹丝不动,缰绳被紧紧抓在一只白净纤细的小手里。

    垂头望去,东阳站在马下,眼中露出浓浓的不舍的离愁。

    “李素,后日我不送你了,行军艰苦,沙场凶险,你一定要好好保重,一定要回来,我每天都会坐在河滩边,……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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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不甘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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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憨货是熟人,熟得不能再熟,爱肥婆,爱偷窥,三观不正,智商堪忧,他们为自己代言。

    王桩和王直无故被踹了一脚,立马开启蠢萌模式,呆呆的张大嘴看着李素,半天没反应过来。

    李素看见这副样子更来气,蠢萌这么高级的表情,被他们一摆便只有蠢没有萌,越看越想抽。

    又是一人一脚,终于把这俩货踹回了神。

    “你们咋混进来了?你爹不是把你们锁在屋里了吗?”

    王家兄弟被逮个正着,神情有些尴尬,王直咧嘴笑道:“我哥一把子傻力气,趁爹娘出门给你们送行时撞破门跑了。”

    李素见二人已换上了府兵暗红色统一制服,而且每人腰上还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兵种,籍贯和姓名,心知俩货已被登记在案,这时再撵他们回去便成逃兵了,后果更严重。

    重重叹着气,李素阴沉着脸道:“老二我且不说,按律家中长子不能进府兵,王桩你咋混进来的?”

    王桩挠挠头,憨笑道:“什么长不长子的,我过去跟召兵的上官说我是家中老二,王直是老三,就这样混进来了。”

    李素仰天无语长叹……

    要不要发明照相机?然后把王桩的丑脸拍下来印成照片满大街发放,每张照片下面再加上一句话:这是王家老大,老大,老大!谁把他认成老二你瞎啊……

    二人是李素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先交到的朋友。李素心底里确实把他们当朋友的,对兄弟二人的任性,李素感到很无奈。连生气都没力气了。

    “松州是战场,战场什么意思你们明白吗?敌人不会站在那里傻傻伸出脖子让你们砍,你们不是我,你们上了战阵是要拼命的。”李素长长叹道。

    王桩笑呵呵的点着大脑袋:“知道咧,我们就是去拼命的。”

    李素怒道:“你们拼个屁的命!王桩你更混蛋,爹娘上月才把你的亲事谈妥,就差定日子下聘礼了。你若成了亲生了娃,想死我不拦着。现在你们二人都来了,万一死在战阵上,家里只剩一个老四了,你王家这一代生了四个。乡亲们都羡慕你家开枝散叶,如今倒好,闹天花死了一个老三,打吐蕃你们又来凑热闹,就不担心你爹娘在家哭瞎眼?”

    一番话说得二人低下头,许久之后,王直抬头直视李素:“李素,我们兄弟知道你对我们好,只是……”

    王直叹气。神色黯然:“只是,家里太穷了,太平村太小了。我们不想一代又一代过着同样的日子,大唐军功封赏最厚,我们拿命搏一搏,生死都是天意,比一辈子窝在村里强。”

    李素无言以对。

    两个寒门农户少年,两颗不甘平庸的心。贫寒驱使他们走出村子,用性命搏一个未来……

    从古至今。有过多少这样的故事?成也好,败也好,他们得到了一段人生,而后人,得到了一段故事。

    还能说什么呢?劝他们回家,用贫寒换一生的平安?李素是朋友,但不是他们的爹娘,既然他们已对人生做出了选择,他有什么理由阻止?

    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沉重地道:“不多说了,既已入了府兵,算是把脑袋拴在腰带上,你们多保重,临阵莫贪功,莫慌乱,一定要全须全尾的回来。”

    王桩和王直绽开了笑容,重重点头。

    垂头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木牌,王直分进了弩箭营,而王桩或许因为壮实魁梧的缘故,竟被分到了陌刀队。

    陌刀是大唐军队战场上的绞肉机,一队千人的陌刀队,足可将上万敌军绞成一堆堆碎肉,不过陌刀很重,柄手加刀刃足有近丈长,重达二十来斤,临上杀阵时,一千或两千陌刀手排成整齐的方阵,在将领的指挥下将陌刀舞动起来,一边舞动一边向前推进,任何敌人碰到便是身死肉碎的下场,是真正意义上的绞肉机。

    战场上不管什么兵种都是有危险的,而陌刀队作为唐军最重要的军种,战事不利时往往要发挥扭转乾坤的作用,冲杀也是第一线的,当然,也是最危险的。

    王桩似乎不知道自己将要面临什么,只是咧着嘴憨厚的笑,李素的心更沉重了,却也说不出什么,只好拍了拍他们的肩,叮嘱他们保重。

    …………

    帅帐方向牛角号吹响,李素与二人道别后急忙往回走。

    中军已拔营,大将军亲卫有条不紊地收拾好了行李,牛进达骑在马上,穿戴一身银色铠甲,一杆迎风飘扬的帅旗紧紧跟着他的坐骑。

    前锋五千骑兵已出发,中军各兵种也启程了,李素也骑上马,跟帅帐几名文官走在一起,那几名文官皆是七八品左右的小官,管理一些诸如粮草登记,府兵名册,军器监管等等事宜。

    官员们有几个骑了马,还有些无品无级文吏可就辛苦了,只能跟着后军驮运帐篷文书等杂物的骡马大车一起走,走一段便顺势往大车车辕上一坐,坐十几二十里又下来步行。

    李素不由暗自庆幸,幸好东阳送了自己一匹马,否则只好和他们一起挤那又脏又臭的马车。现在自己骑着马,垂头看着马旁的大车上挤着几名文吏,李素顿时油然而生一股高富帅开着超跑俯视*丝挤公交的优越感,很不厚道,但……真的很爽啊。

    马儿颇有灵性,仿佛传染了主人慵懒悠然的性子,于是也踏着小碎步,懒洋洋地随着大队走,走得很慢,看着一辆辆骡马大车超过自己也不急,反而朝他们打了个很不屑的响鼻,似乎在嘲笑骡马的庸碌,展示自己悠闲的生活态度。

    李素有些忧愁,这马……当初不是这德行啊,为何短短两日后变得和自己一样了?看着连骡子都超过自己了也不急,典型的不求上进。

    李素不轻不重拍了一下马儿的大脑袋,怒道:“用点心!我可以懒,你不能懒,不然把你卖掉,卖到别人家,给骡子配种。”

    马儿不满地嘶了一声,不情不愿加快了速度。(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帅帐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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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军苦,苦不堪言。

    李素是享受主义者,一辈子躺在钱堆里有吃有喝不动弹才是他的人生理想,而现在,李素骑在马背上龇牙咧嘴,脑中不止一次冒出当逃兵的想法。

    行军第三天,大军离开长安才一百多里,李素便觉得火辣辣的痛,原来骑马的滋味也不好受,大腿内侧被马鞍磨脱了皮,而且两腿长时间劈叉,稍微颠簸一下便感觉快抽筋了,下马步行一段路,脚又开始痛……

    行路还是小事,最难忍的是吃喝,行军时只吃干粮,干粮里没有肉,只是一块硬得跟石头一样的饼子和一小团黑乎乎不知什么品种的野菜,每隔两天,晚上扎营的时候才有一碗飘着几许油星的菜汤,李素亲眼看见中军伙夫做汤时将一条沾着盐巴的布带扔进锅里,煮了一会儿后捞出来,一锅汤算是有了盐味,伙夫对自己的手艺似乎很满意,捞出布条后用嘴舔了一下,顺手塞进一个黑不溜秋的包袱里,下一顿继续用……

    李素快疯了,含泪看着那碗汤,死活不敢尝一口,毕恭毕敬端进了帅帐,双手献给牛大将军,牛进达对李素这娃子的孝心很满意,三两口便喝掉了。

    既没有浪费又拍了马屁,很好。

    “小娃子不错,勉强算个有礼数的……”牛进达很欣慰,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看来那碗菜汤很合他的味口。

    李素躬身笑道:“大总管快乐就是下官快乐。不耽误总管决断军情,下官告退。”

    “回来,行军路上哪有什么决断军情。过来陪本帅说说话。”牛进达招了招手,路边大款招的士的气势,李素只好凑过去。

    牛进达捋着乱糟糟的胡须,方方正正的脸型很严肃,无论从外型还是表情,李素都觉得这张脸类似某种冷兵器,比如板砖……

    “小娃子。你说说看,长安到松州一千多里地。我唐军赶到松州,吐蕃那帮杀才会不会已将松州攻下了?”

    李素苦笑,这种事他哪里知道?军国大事,能胡说八道吗?

    “这个……回大总管。下官委实不知。吐蕃兵虽骁勇,但攻城似乎没那么厉害吧?或许松州都督韩将军能守住?”李素挠着头,话里全是“似乎”“或许”之类的字眼。

    牛进达垂头看着矮脚桌上的羊皮地图,李素的目光也投注过去。

    地图很潦草,简单得令人发指,仅仅只是勾勒了一个大致的地形图样,长安画个圈圈,松州再画个圈圈,两者之间一条弯弯曲曲的路。除此什么都没有,不见山不见水,很难想象这张地图居然是大将军用的军事地图。

    牛进达的目光很忧虑。显然他对松州都督韩威并没有太大的信心。

    “韩威是个怂货,这种人不堪大任!”牛进达摇头,继而冷笑:“二十万敌军压境,竟只带轻骑数十人去探营,被发现后慌不择路,狼狈逃回城里只剩他一人。亲卫为护他而全部战死,他以为他是霍去病吗?这样的将领守城。本帅可不觉得他能守得了多久。”

    李素唯唯点头。

    “此番出征,兵分三路,侯君集领一路,刘兰领一路,本帅领一路,共计五万人,小娃子你说说,五万对阵二十万吐蕃兵,胜算几何?”牛进达眯眼看着他,似乎有点考究的意思。

    李素急忙道:“我大唐兵锋正锐,势不可挡,这些年征东突厥,征薛延陀,从来都是以寡击众,大胜而归,下官相信在陛下的圣明光辉照耀下,在诸位大总管的智勇兼备的号令下,此战定能一击而胜,大败吐蕃小儿,吾皇威服四海,万邦称臣……”

    一边说李素一边胡乱找了个方向,就当是太极宫所在,毕恭毕敬长长一揖。

    “那边……”牛进达脸黑得像块黑炭,阴沉地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

    “啊?”

    “太极宫……在那边。”

    “哦……”

    李素从善如流,急忙换了个方向,再次长揖。

    牛进达眼角直抽抽,粗糙的大手掌几次抬起又放下,看来在抽他与不抽他之间激烈挣扎。

    李素也察觉到牛进达的不良居心,小心地往后挪了几寸,很不解啊,都是精雕细琢想出来的好话,没一句难听的,干嘛要抽他?

    “小娃子不实诚!”牛进达狠狠瞪了他一眼:“话虽听着提气,实则言中无物,你怕个甚?怕说错了挨刀吗?”

    “都是下官的真心话,可不敢胡说八道……”李素随即换上一副惴惴的表情:“说错了会挨刀?还有这事?”

    牛进达气笑了:“小娃子再装傻,信不信本帅亲自剁了你。刚才全废话,现在重新说,有啥想法不妨说出来,再拍马屁,十记军棍定然不饶。”

    李素倒真有一些想法,刚才只是摸不准这位大将军的脾气,万一是个听不进实话的,自己巴巴的说完被推出帅帐一刀砍了,多冤啊,所以索性一通滔滔不绝的马屁拍了再说。现在看牛进达的模样,似乎是个很务实的人,刚才自己拍马屁时很有可能让他产生了一刀砍了自己的想法,为了打消大将军这个不理智的想法,李素觉得自己有必要上点干货。

    “五万对二十万吐蕃兵,此战,下官以为会很艰难……”

    牛进达挑了挑眉:“哦?何出此言?仔细说道说道。”

    李素斟酌了一下用辞,缓缓道:“下官所言‘艰难’者,非以寡击众,而是地理和气候。吐蕃兵不过化外蛮夷,用兵无非直来直去,下官没领过兵,如何击之自有诸位大总管决断,用兵来说,吐蕃必然不敌诸位将军运筹帷幄的,唐军若只解松州之围易如反掌,攻守皆不在话下,但若诸位大总管解松州之围后欲合兵深入吐蕃境内,下官以为这才是艰难的开始……”

    “何以言艰?”

    “大唐以前未曾征伐过吐蕃,故而不知吐蕃底细,吐蕃人不可怕,可怕的是吐蕃的位置和气候,那里终年大雪,山脉连绵不绝,每深入百里,便会觉得心跳愈发加快,伴随头晕,呕吐,甚至昏迷等症状,严重者几能丧命,就算死不了,也会觉得虚弱无力,如同醉酒一般,莫说上阵与吐蕃兵厮杀,便是行军怕也没了力气,而吐蕃人早已适应了当地的气候和地理,况且吐蕃是高原,敌在高处我在低处,战略上便陷入以低敌高的被动,对敌而言,则是居高临下,处于有利的俯冲态势……”

    “故下官以为,此战在大唐境内必然大获全胜,勿须忧虑,若继续击敌,深入吐蕃境内,我唐军……可能会吃大亏,以寡击众固然上善,以弱击强则大为不智了。”

    李素难得说了许多话,一半算是闲聊,另一半,也许是为了王家兄弟吧,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王家兄弟冲杀在第一线,他不想看到因为大军指挥者的失虑而害死他们。

    牛进达神情渐渐凝重:“此战之前,中书省曾召过几个长安城里的胡商咨问吐蕃天时地理,他们曾经在吐蕃与大唐之间贩卖过货物,胡商们的说法与你所言一般无二,但你所言却严重许多,吐蕃的气候,当真那么可怕么?”

    李素肃然点头:“一旦深入,必然有这些症状,下官敢以性命担保所言无虚,关中子弟厮杀自是勇武无敌,然而,终究拼不过天威,扭转不了地势。”

    牛进达点头:“人难胜天,倒是实话,中书省的官员曾与本帅详细说过吐蕃的气候地理,陛下和本帅都想过此战或许艰苦,苦在敌境的气候和地理上,但我们没想到竟如此严重……”

    李素认真地道:“大总管,此时大军尚未走出关中,若是大总管不信,何妨派出军中快马斥候火速潜入吐蕃境内,不必打探敌情,单只试探其地势,越深入则地势越高,人便愈发不适,下官所说的这些症状,必然会发生。”

    牛进达道:“确要派斥候,本帅不能因你一人之言而累全军,也不能昏聩糊涂到不把你这番话放在心上,只有斥候传回来的消息,本帅才能相信。”

    李素长揖,由衷地道:“大总管不愧为大唐名将,下官拜服。”

    “好,这样的马屁以后不妨多拍一拍,本帅喜欢听。不罗嗦了,你滚蛋吧,本帅要决断军情。”

    牛进达很不客气地将李素一脚踹出帐外,随即帐内听到他的大喝声:“进来十个亲卫,快!”

    一群披甲亲卫呼啦一下涌进帅帐内,然后便听到牛进达语气急促地下达军令。

    李素揉着屁股,恨恨咬牙:“卸磨杀驴!”

    想想这四个字对自己很不利,又恨恨改口:“过河拆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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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松州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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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咋来咧?”王桩大手随便往脸上一抹,擦了满手的汗,然后顺势朝李素的肩拍去。

    “停!离我远点,别碰我。”李素吓得退了好几步,好险,这满手的汗拍到他肩上,今晚糟心得没法睡了。

    王桩早清楚李素这些毛病,也不介意,呵呵憨笑几声,满手的汗液朝自己下身的犊鼻裤上狠狠一擦,然后……重重拍上李素的肩,重复刚才的话:“你咋来咧?”

    李素的心直抽抽,很无语地看着自己肩上的那只大手:“你非要拍我一下才舒服吗?”

    王桩将李素一勾:“走,找个说话的地方,这里火长和队正都看着咧,对我们新入的府兵凶得很,可不敢招惹。”

    领着李素走到陌刀队营盘的栅栏外面,王桩搬来两块平整的石头,一屁股坐下去,李素犹豫地盯着石头,神情很纠结,王桩很快明白了,用腰带当抹布使劲擦了几下石头,抬眼瞪他一下:“可以了吧?臭毛病!”

    李素心满意足地坐下。

    从怀里掏出牛进达给他的麂子肉,递给王桩:“赶紧吃,大总管赏的,以后想吃我再给你弄……”

    王桩惊奇道:“大总管对你这么好?”

    李素黯然道:“别提了,这是一段悲伤的事,总之……就当这块肉是我花五百贯买的吧。”

    王桩楞了半晌,把肉接过来。笑道:“我这里不缺肉,回头我给老二送去,他那弩箭营才叫真的苦。每顿一张干饼加一小团野菜,前日行军路上我远远见着一面,那小子脸都快变绿色了……”

    指了指那块清理出来的临时操练场,李素道:“你们每晚扎营后都操练?”

    王桩笑道:“白天行军,晚上操练,不过操练的是我们这些新入的府兵,老兵不练。”

    “累不?”

    “还行。就是睡不够,吃得倒挺好。比别人都好,火长说我们是陌刀队,舞刀要花大力气的,所以每餐格外给我们配块肉……”王桩咧开大嘴笑得很开心:“在家都没敢这么吃。半月能吃一顿算走运了。”

    李素脸色有些沉重:“上阵的本事学会了吗?”

    “不需要什么本事,只消把刀舞起来,然后看队正或校尉的令旗,红旗推进白旗停,没见白旗挥下就得不停的舞刀,再累都得舞起来,不管人或马闯入我们阵中,眨眼就把他绞碎了。还有就是阵型,一定不能乱。谁先乱了阵型要被杀头,这是铁律。”

    李素点头:“说话就到松州了,上阵莫慌乱。跟着袍泽弟兄走,特别是第一次杀人时……”

    李素说着顿了一下,他第一次杀的人是结社率,杀过以后其实没什么感觉,因为当时自己也受了不轻的伤,一心只想着活下去。被救出来后才感到恶心手颤,几天没吃下饭。每晚一闭眼便是血肉模糊的尸首,那段日子很难受。

    若让他跟王桩做第一次杀人后的心理辅导,他也说不了什么,顶多一句“吐啊吐啊的就习惯了。”

    谁知王桩却似乎没什么心理障碍,咧嘴笑道:“杀吐蕃贼算甚杀人,我只当宰畜生了,我们火长说了,大唐以外都是蛮夷,蛮夷能算人么?猢狲!”

    强大的骄傲和自信,这种上国情怀几乎深入到每个大唐子民的骨子里,大唐百姓放眼天下的目光不一样,看外国人都是一只只猢狲,胡商是黄皮猢狲,吐蕃是红白相间的猢狲,日本人是矮猢狲,东突厥……嗯,东突厥已被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灭了,全部纳入了大唐版图,所以东突厥正慢慢从猢狲朝人的方向进化,总之,大家生活在一块人与猢狲并存的诡异大陆上。

    这才是真正的种族歧视,歧视的不是所谓上等人和下等人,而是人与其他物种。

    李素没想到这年头的低级军官连心理医生的活都兼任了,既然王桩不在乎,李素自然没必要再说什么。

    今晚从中军帅帐跑出来看王桩,为的也是这个,他很担心王家兄弟。

    太阳渐渐西沉,已是傍晚时分,金色的余晖公平地铺洒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夏日的蝉虫在最后一丝光亮消失前竭尽全力地鸣叫着,给静谧的荒野平添一丝烦乱。

    拣了根树枝随手在地上胡乱划拉着,王桩沉默许久,忽然道:“李素,我和老二入了府兵,算是一脚踏进了鬼门关,这一战能不能活着我们都不知道,现在只能情当我和老二已经死了,所以托你一件事,我家老四不到一岁,年纪还小,若是我和老二真的战死,我爹娘请你照料一下,待老四长大成人,能养爹娘终老了,你再……”

    “别说不吉利的话!”李素打断了王桩,加重了语气:“你们一定会平安回家的。”

    王桩笑得很坦然:“生死由命,路是自己选的,下场是死是活都不怨,只是有些身后事放不下,咱俩一起长大,这半年你变了不少,你的本事也越来越莫名其妙,不过你我仍是兄弟,这些事情,只能托付你。”

    李素重重叹了口气,王桩生得魁梧高壮,而且面相显老,有时候连李素都忘了,王桩其实也只比他大一岁而已,十六七岁的少年郎,正是醉酒打架,悄悄喜欢邻村某个姑娘,为那个姑娘明里暗里做一些蠢事的懵懂时节,而他,却为了整个家,义无返顾踏进了鬼门关。

    太平年景的“太平”,是怎样被定义的?

    二人沉默着望向渐渐西沉的夕阳,都没有说话的心情,良久,李素忽然跳了起来,重重朝王桩的屁股上一脚踹去。

    “混帐王八蛋!想过好日子,跟我开店,跟我做买卖,什么事不能干?非要入府兵干这种玩命的勾当!我告诉你,你和老二死了我连你们的尸首都不会收,更懒得管你爹娘,你自己九泉之下保佑他们吧!怂货!”

    发泄般说完这番话,李素拍拍屁股就走,头都不回。

    王桩坐在原地看着李素的背影,忽然咧嘴笑了,笑得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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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军走了近二十天后,离松州越来越近了。

    侯君集和刘兰所部已至松州五十里外的松岗坡驻军,两军一东一北呈犄角之势对松州摆出进攻阵势,只等牛进达的大军抵至后对吐蕃形成三面合围。

    这是大军开拔前由李世民和中书省及兵部官员连夜制定的战略,快到松州时,牛进达便下令加速行军,勿使战机贻误。

    没有任何酝酿,也没有任何前兆,晴朗的天空忽然间被战争的阴云遮盖。

    离松州百里时,牛进达所部前军斥候与吐蕃斥候遭遇,双方激烈拼杀,二十多名吐蕃斥候的尸首被永远留在大唐的土地上,而唐军斥候亦折损了十来人。

    同时,一个不好的消息从前方传来,果如牛进达所料,松州都督韩威没能守住城池,在侯君集所部即将到达的前三天,吐蕃兵攻占了松州城,当他们踏上松州城头的一刻,韩威命人打开了另一边的城门星夜弃城逃走,第二天与狼狈逃出的部将会合时,总共只剩下三百余人。

    “弃”这个字眼,看似无害,却不知背后代表了多少条人命的陨落。

    韩威弃城后,松州群龙无首,自然守不住了,被吐蕃兵攻入城中烧杀抢掠,阖城百姓被屠戮者数以千计,财物被掠夺,房屋被烧毁,女子被强暴,灼人的烈阳下,一幕幕惨剧在这座边城上演。

    如今的战势与计划中的完全不同,五万大军原本为了解松州之围,而现在松州被占,于是战略计划由解围变成了攻城,不惜一切代价收复松州。

    三位行军大总管炸毛了,他们将此战视为自渭水之盟后的又一桩奇耻大辱,当着三军将士的面发下毒誓,将吐蕃所屠戮大唐百姓之数以十倍还之,否则神明不佑,天雷殛之。

    贞观十一年七月初九,牛进达所部到达松州城外南面四十里扎营,与侯君集和刘兰所部通报过后,三军向松州推进,前锋骑营共计一万八千骑开始清理城外余敌。

    一桩因为求娶大唐公主失败而引发的围城事件,原本带着几分不太认真的旖旎意味,唐军出征前,长安街头巷尾的百姓皆以一种风流韵事的口吻谈起此事,然而现在,吐蕃竟悍然攻占了大唐城池,屠戮了数以千计的大唐百姓,消息传到唐军大营开始,这一战已成了洗刷耻辱的国战,从将领到平民,没有人再用风流的眼光看待此事了。

    一万八千余骑兵对松州城外开始无差别扫荡,但凡遇到不会说汉话的人,一律斩杀屠戮,三军从东北南三面缓缓推进,对松州城施以围三阙一之法,唯独放开西面城池,侯君集所部遣五千精骑埋伏在西面五十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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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鏖战松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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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蕃二十万大军,而唐军三支人马合计也才五万。

    松赞干布要的不是大唐公主,或者说,不仅仅是大唐公主,他还想称称大唐的斤两,用战争来决定君臣的名分归属。

    兵力占了绝对优势,战力亦不输关中子弟,如何不能称量?

    二十万大军守城,攻城的只有五万,收复松州的希望很渺茫。当弥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当即遣快马入长安,向李世民陈述战情,并请李世民倾举国之兵力尽发松州,誓雪松州之耻。

    艰难的不仅仅是攻城,还有收容从松州逃出来的难民问题。

    难民都是大唐百姓,从吐蕃人的刀口下逃出来的,总数十来万人。

    三位大总管自然要善待百姓,于是下令在营外另建营帐,拨付粮草以供百姓吃住,然而,收容难民的当夜,新建的营帐忽然起火,随即一股混杂在难民群中的吐蕃人裹挟百姓向唐军刘兰所部中军发起突袭,所幸唐军警觉性高,在未酿成大祸以前及时将这股敌人扑杀殆尽。

    内忧外患,给这次大战的唐军将士们蒙上了一层阴影。

    第二天,侯君集邀刘兰,牛进达二将商议战事,牛进达领亲卫前往侯君集中军帅帐,回来时脸色阴沉,显然唐军这次的形势很严峻,五万人面对二十万吐蕃大军坚守的城池,实力委实太过悬殊。

    牛进达回来后不久便下令擂鼓聚将。包括李素在内,众将恭敬站在帅帐内,牛进达神情冷峻。一支支红色批箭扔出去,一道道军令被众将领走。

    午时一刻,全军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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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架架抛石车,云梯被后军火速组装起来,大营里人吼马嘶,将领们骂骂咧咧,府兵们匆匆忙忙。急促的马蹄声在大营内来来去去,扬起漫天的尘土。一队队扬刀执戈的身影在尘土里穿梭。

    李素站在帅帐外,静静看着这一切,他的身旁,牛进达表情冷凝。阴沉如云。

    “小娃子,你曾说战松州易,入吐蕃难,今日如何说?”牛进达目视前方,语气淡漠。

    李素苦笑:“若是解松州之围,自然容易,可是……”

    牛进达冷笑接口:“可是谁也没想到韩威竟败得如此快,弃城弃得如此果决,若是与吐蕃战于松州城外的平原。我五万唐军击败二十万吐蕃胜算不小,但若是五万人攻打二十万守军的城池,怕是没有好下场。”

    李素点头。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概念的事,唐军英勇善战,至少在如今这个年代,平原决战的话可以说是天下无敌,然而靠这五万人攻一座有二十万守军的城池,难度就不一样了。兵法所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就是这个意思,想要攻城,少说也得有优于敌方五倍的兵力,而如今的兵力对比却完全反过来了。

    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人饶是大唐名将,对如何攻克松州城也是一筹莫展。

    李素神情忧虑,他想到了王家兄弟,攻城战自古以来便是最艰苦,伤亡也是最大的,今日三位大总管下令攻城,这兄弟二人恐怕……

    “大总管,既然兵力悬殊,为何不围城待援?我们这点兵力攻打,伤亡……”

    牛进达叹道:“待援?如何待援?就算陛下能腾出手再调关中大军,从长安到松州少说也要二十日,沙场战势变幻莫测,二十日后,敌我还是如今这般态势么?先试试吧,看看吐蕃蛮子守城的斤两如何。”

    李素嘴唇嗫嚅几下,欲言又止。

    牛进达看着他,道:“总要试试的,你以为古今的将军们天生就会打仗?都是拿人命填出来的,损过成千上万条性命,才能看出敌人的底细,找出敌人的破绽,才能一击而致敌于死地,才能成全将军们常胜的名声。”

    李素心情愈发低落,垂着头缓缓地道:“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牛进达奇异地看了他一眼,道:“好诗,倒是有几分才气,你说得没错,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是这回事,不过你这句诗里不该有怨气,将军谁不疼惜自己的士卒?不疼惜士卒的将军谁会愿意为他卖命?只是被战势逼得无可奈何,若不能狠下心牺牲一批,说不定会全军覆没……”

    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牛进达神情闪过一丝复杂难言的意味,喃喃道:“沙场征伐,本就是搏命的事情啊。”

    …………

    松州城头上站满了密密麻麻的吐蕃兵,他们没有统一的服装,全是各种颜色的怪异短衫,露着光膀子,不怕热的甚至还披着羊皮袍子,手里的武器也是各式各样,亦没有统一的制式,刀叉剑戟,甚至还有人拿着农耙木棒,看起来像一群一击即溃的乌合之众。

    然而,数月前吐蕃入侵吐谷浑,横扫吐谷浑国境,可汗被他们逼得狼狈逃窜,大唐的松州城亦被他们轻易攻占,立下这些硕硕战果的,就是这群乌合之众,侯君集等三位大总管已渐渐收起了轻视之心,开始将吐蕃当作真正的对手。

    没有所谓的城头骂战激将,也没有挑衅摩擦,自吐蕃攻占松州,屠戮城内百姓的消息传到唐军营中,便已代表了此战势在必行,从唐军三面围城开始,战争已无法调和,双方都知道,此战不死不休,这是收复国土之战,亦是复仇之战,用句俗话说:少废话,开打!

    午时一刻,松州城外东北南三面吹响了低沉呜咽般的牛角号,压抑烦杂的号角声里,唐军三面各自走出三千弩箭手,离城墙一百五十步列好阵式,将领红旗重重挥落,黑雨般密密麻麻的弩箭朝松州城头漫天落下,吐蕃兵矮着身子蹲在城墙箭垛下,躲避一轮又一轮弩箭打击,不时有人中箭,发出惨烈的嚎叫,然后被人拖远,又有人迅速补上。

    箭雨射了二十多轮后终于渐渐停歇,弩箭手收起弓弩,飞快撤回中军本阵,紧接着,中军阵内巨大的牛皮鼓隆隆擂响。

    数百架抛石车吱吱嘎嘎推出中军,将领一声令下,抛石车发出轰然巨响,无数巨石如冰雹般狠狠砸向松州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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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献计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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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总要被事态或环境逼到绝地时,才会情急想出法子来,为了自己活下去,或为了别人活下去,若是没到绝境,这个法子或许永远想不出来。

    李素不一样,破松州的法子早在行军的路上便想出来了,可他一直不敢拿出来。

    他不知道唐军用了这个法子后,将来大唐甚至整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太难测了,像潘多拉盒子,打开以后人类完全无法再控制,只能任由它蔓延,李素一直藏着掖着,怕的也是这个。

    现在多好啊,大家和和气气的活着,哪怕是打仗都是你一刀我一枪的,刀枪到肉都透着一股子耿直和公平,将来……

    管不了将来了,李素看着眼前王桩这憨货大口吐着血,大把抹着泪,实在忍不下心看他明日拖着虚弱的身躯,抄着陌刀跟吐蕃蛮子拼命,既然有简单的一招致胜的法子,何必眼睁睁看着人命一条条地往里面填呢?

    “你有啥法子?”王桩不敢置信地盯着他。

    “破松州的法子,你别管了,明日肯定围而不攻,你好好养伤,我找大总管有事,下午我去打听老二的下落。”

    既然决定了便雷厉风行,李素很干脆地拍拍屁股,把王桩扔在营外走人。

    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掏出一块麂子肉递给王桩。

    王桩很无语地看着他:“又是大总管赏的?”

    “这回不一样。今这块肉很有意义,不是赏的,是我从帅帐偷的。”

    王桩叹气:“你觉得我现在这模样。还能啃得下硬邦邦的干肉?”

    李素一想也对,于是笑道:“晚上我叫中军伙夫熬点肉粥送来,好歹也是个八品官,抖抖官威应该会给我开个小灶吧……干肉你也留着,伤好些了再拿出来啃。”

    ************************************************************

    中军帅帐,牛进达阴沉着脸,冷冷看着帐中诸将。帐内气温降到了冰点,众将垂头恭立。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其实这两日将领们也献上了不少法子,比如挖地道,往城内抛火油罐,围城消耗敌军粮草待其坐毙等等。这些法子都被牛进达否决了。

    特别是提出围城法子的将领,被牛进达拎出来骂得狗血淋头。

    五万人围二十万人的城,好意思等他们粮草耗尽?脑子被夹成什么形状的蠢材才能想出如此奇葩的主意。

    看着帐内这群垂头不敢出声的将领,牛进达愈发感到烦乱,大手一挥,吼道:“滚!都滚!一群造粪的废物!”

    众将如蒙大赦,急忙鱼贯出帐,彼此互视一眼,苦笑不已。

    牛进达坐在帅帐内独自生着闷气。却听亲卫禀报,录事参军李素求见。

    牛进达正在气头上,管他什么参不参军的。立时吼道:“滚!不见!”

    帐外亲卫被吼得灰头土脸,朝李素摇摇头。

    李素自然也听到了,挠头道:“啥事发这么大火?破松州的法子都不想听了?我自己去找材料……”

    话没说完,李素便发现自己忽然腾空而起,没错,又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牛进达拎了起来。又是那个羞耻的姿势。

    “大总管……”李素吓到了,牛进达的脸比上次发现马蹄铁妙处后的脸更狰狞。仿佛要活吃了他似的。

    “小娃子,你有破松州的法子?”牛进达几乎跟李素脸贴脸了,咬牙切齿地问道。

    李素楞了一下,点头:“啊,有法子……大总管,先放把下官放下来行不?”

    牛进达放下李素,充血的两眼仍盯着李素:“小娃子,军中无戏言,军国大事不可玩笑,你真有法子?”

    “有啊……”

    牛进达年轻时不知受过什么刺激,对别人很难产生信任的样子,步步紧逼道:“可敢立军令状?若你的法子没用,便当如何?”

    李素知道,按正常的套路,这个时候他应该拍着胸脯逞一逞豪迈之气了,比如若不能破松州当提头来见等等,从古至今说这话的人从来也不考虑话里的逻辑硬伤,提头来见?谁提一个试试?不真诚!

    李素的反应很朴实,根本不上牛进达的当,闻言很痛快地道:“打扰大总管了,刚才就当下官什么都没说,告辞告辞……”

    牛进达呆滞了,眼睁睁看着李素拍拍屁股转身就走,走得十分干脆果决。

    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说好的提头来见呢?

    “给本帅滚回来!”牛进达吼道。

    李素只好揉着鼻子灰溜溜地滚回来。

    恨恨地瞪着李素,牛进达的大巴掌几次抬起又放下,想抽这小子,又怕一巴掌把他抽死……

    “行了,不逼你立军令状,小小娃子可不敢拿命赌,说说吧,到底有啥法子破松州,说错不怪你便是。”牛进达神情缓和了许多。

    李素想了想,道:“我需要一些东西,如果大总管能帮忙弄来,破松州问题不大。”

    “啥东西?尽管说。”牛进达眼睛一亮,语气又急促起来。

    李素道:“硫磺,木炭,硝石,拳头大的小陶罐,尖锐的碎铁片,小指粗细的竹管,鱼胶,嗯,还有……鸡蛋,这些东西,有多少弄多少。”

    牛进达皱眉:“你要这些做啥?”

    “破城。”

    “这些玩意能破城?”

    “这些当然不能破城,但是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就能破城了。”

    牛进达狐疑地盯着他。李素毫不躲避地与他对视。

    “大总管若不信任下官,不妨想想马蹄铁,四块铁片片。我能让大唐骑兵纵横天下。”李素这次不低调了,挺直了腰杆,神情露出几分傲色,或许,这才是他真正的本色。

    牛进达犹豫半晌,终于狠狠一咬牙:“好!牛某便陪你这小娃子胡闹一回,我马上下令让人搜集这些物件。大军围城停战两日,两日后如果你还没做出来……”

    牛进达笑了笑。道:“……也算牛某的错,我自向陛下请罪,与你无干,小娃子。尽管放手去做。”

    李素感动坏了,朝牛进达长长一揖,正色道:“大总管高义,下官感佩万分,这次就不跟朝廷收钱了……”

    说完李素抬头,睁着萌萌的大眼睛,等待牛进达脸上露出同样感动的表情。

    ——没等到。

    这也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

    …………

    …………

    李素退出帅帐后,牛进达果然下了军令,派人在附近村乡县搜集李素要的东西。有多少要多少,同时下令大军休整,对松州围而不攻。并带着亲卫亲自去了一趟侯君集和刘兰所部,解释此事原由。

    对李素的信任是一回事,但信任不可能达到这个程度,牛进达也不可能只因为一个毛孩子的话而停战两天。

    主要是唐军实在拿不出攻破松州的法子,陈情的军报都还在赶往长安的路上,一个月内援军是指望不了了。吐蕃守城连胜两场,正是气势极盛之时。无论天时地利人和,皆不宜再次攻城了,带出来的都是关中子弟精锐,三位大总管不能再拿人命往这无底窟窿里填。

    至于李素的法子,牛进达只能说姑且一试罢了,若说弄个新奇东西出来就能破了一座城,还要他们这些出生入死的将士做什么?

    军队发动起来找一些物事,效率是非常快的。

    傍晚时分,几队骑兵从外面进了营,李素要的那些东西都找来了,数量还挺多。

    鸡蛋竹管碎铁片陶罐这些东西容易找,硝石和硫磺费了点劲,幸好出去找东西的唐军将士里面有灵醒人,知道硝石和硫磺民间不容易找到,但道观里的道士是一定有的,这些道士都是生猛之士,为了炼出长生不老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敢往嘴里塞,而且还劝别人往嘴里塞,硝石硫磺这些东西,正是他们炼丹的必备之物。

    运气不错,松州城附近就有道观,而且不止一个,这年头托了老子的福,道教成了国教,民间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因为松州战乱,道观里的道士们匆忙卷了细软跑了,至于硝石硫磺这些不值钱的东西,被道士们果断放弃,将士们不费吹灰之力找到,弄了几个大筐抬了回来。

    …………

    东西堆在李素面前,李素叹了口气。

    做吧,现在勤快一点,未来才有懒惰一辈子的幸福生活。

    手榴弹怎么做来着?先打蛋,蛋黄不要,只留蛋清。

    然后把火药配出来,话说火药这东西,其实早已被那些炼长生不老药的恐怖分子们无意中发明出来了,一本名叫《太平广记》的书里曾记载,早在隋朝初年,一个名叫杜春子的人去拜访一位骨灰级恐怖分子兼吸毒嗑药不法人员……嗯,老炼丹师,半夜时忽听一声巨响,整个屋顶莫名其妙烧了起来,既能响又能烧的东西,自是火药无疑。

    值得庆幸的是,炼丹师们虽然发明出了火药,但威力最大的配比却一直没找到,否则真让他们找到的话,我泱泱华夏大地隔三岔五升起一朵蘑菇云,让人闹不清到底是飞升仙界还是擦枪走火,非常混淆民众视听……

    关于黑火药的配比,在后世基本是人尽皆知的事,李素默记了一遍后,开始配火药了。

    硝石,木炭和硫磺全部碾碎,碾成粉末,一成半的木炭,一成半的硫磺,再配七成硝石,威力巨大的黑火药横空出世。

    再用蛋清使其颗粒化,不停的筛选,太大的颗粒不要,太小的也不要,一粒米大小的正好,然后将其装进小陶罐里,顺便装点尖锐的碎铁片加大杀伤力,竹管插正中牵出一根引线,泥土和鱼胶密封……

    简陋版的大唐手榴弹搞定收功。

    李素定定看着掌心里的黑色小陶罐,心情很复杂,自己亲手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放出了一只可怕的魔鬼,这个世界……终究与前世的世界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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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惊天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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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一拳解决的事,没必要用两拳,能用热兵器解决的事,也没必要用冷兵器。

    既然来到这个年代,就得好好融入这个年代,价值观不妨扭曲一点,努力迎合大家的口味,比如大唐百姓把外国人当成猢狲,自己也不妨把他们当成猢狲,用手榴弹炸几个猢狲……应该没什么太大的愧疚感。

    “这是个啥么……”牛进达盯着小陶罐,一脸迷惑地问道,曲起棒槌似的手指,不轻不重地弹了一下,陶罐发出很沉闷的声响。

    “敲敲就知道,这家伙肚里有货。”牛进达肯定地道,这大概是他唯一知道的知识了。

    “对,肚里真有货。”李素赶紧将小陶罐挪开一点,天色挺黑的,万一牛大将军看不清楚,决定举着火把凑近看一看……

    “这玩意怎么个章程?”牛进达索性不乱猜了,直接问道。

    “大总管,怎么个章程我说不清楚,要不咱们现在试试?”

    “行,去试试,说说怎么试。”

    “扎几个草人吧,扎实一点的,按方阵摆好。”

    草人很快扎好,结结实实摆在中军的空地上,为了逼真,草人身上还披了衣裳。

    四周站满了将士,大家都举着火把,将方寸之地照得透亮,牛进达对部将的效率很满意,指着草人道:“接下来怎么做?”

    李素看了看手里的小陶罐。又看了看四周围得这么近的作死的人,为难地道:“还请大总管下令,请袍泽兄弟们离远一点……”

    牛进达点头。挥手大喝:“都滚远!”

    人群迅速往后退了几步。

    “再……再远一点。”李素也吃不住劲,不知道自己造出来的妖孽到底有多大的威力。

    牛进达皱了皱眉:“有必要么?”

    李素认真点头:“有必要。”

    牛进达再挥手:“你们这帮子杀才全部退出十丈以外!”

    人群听话地退开了。

    行了,接下来该试威力了。

    李素是个很惜命的人,自然不会亲自干这么危险的事,况且牵出来的引线貌似不太长的样子……

    扭头四顾,从围观人群里揪出一个命短福薄之相的家伙,把陶罐和火把都递给他。

    “去。罐罐放在那几个草人的中间空地上,然后。看见这根线没有?对,这根是引线,用火把点燃它,然后赶紧跑。有多快跑多快,跑慢一步就死,记住了吗?”

    命短福薄之相的杀才显然很不怕死,大大咧咧将陶罐和火把接过手里,然后……火把朝引线方向凑近,不太确定般问道:“点这根线么?”

    嗤——

    在李素惊愕的目光下,引线……果然被这杀才点着了!

    周围所有人都一副看好戏的模样,谁都没把这个小罐罐当回事,唯独李素的脸绿了。

    引线刚点着。李素劈手夺过罐子,使劲朝草人中间一扔,大喊了一声:“卧槽!卧倒!”然后率先双手抱头扑倒在地。

    众人愕然。没弄清到底是卧槽还是卧倒时,忽然一声震天巨响,脚下的大地微微摇晃,草人中间升起了一团小蘑菇云。

    “额滴娘啊——”

    巨响过后,众人才反应过来,所有人惊慌失措狼奔豕突。有人以为是天降神雷,甚至跪在地上喃喃朝老天忏悔。全军营盘点燃了火把,隐隐可见四处人吼马嘶,诸营皆有兵马调动的迹象,而且马不停蹄朝中军帅帐赶来……

    不仅如此,巨大的响声连松州城头的吐蕃兵都惊动了,城头很快扔出一排火把,如同照明弹似的扔向城墙下,借着短暂的光亮瞬间,试图发现敌人一切可疑的动向,无数支利箭从城墙箭垛的缝隙探出来,如临大敌地指着黑漆漆的城墙下。

    李素很无语,这一刻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很著名的故事,烽火戏诸侯……

    众人哭嚎惊恐之时,唯独李素和牛进达的神情还算镇定。

    牛进达满脸铁青,可能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却强自稳住心神,不至于太难堪。

    “都给本帅停下!一群没用的废物!”牛进达舌绽春雷般大吼,人群终于安静下来,惊恐的目光不由自主投向空地上那几个早已不成人形的草人。

    “去几个人,告诉诸营人马,说中军帅帐没事,叫他们各自回营,约束部将不得生事。”

    数人抱拳领命,匆匆离去。没过多久,诸营兵马终于消停下来,火把也渐渐熄灭了不少。

    牛进达扭头看了李素一眼,目光很复杂。

    “走,看看那草人的下场,好个霸道东西,哈哈!”牛进达放声大笑,这笑声到底是真心还是掩饰刚才的惊吓,不可考。

    反正李素眼尖地看到牛进达脸上的冷汗一滴一滴往下巴滑落……

    草人的下场很凄凉,只剩了一小段木头棍子插在地上,衣裳和草全都被炸飞了,地上还炸出一个大坑。

    牛进达和众部将吃惊地看着小陶罐的战果,脸色分外难看。

    “快看这个!”一名亲卫眼尖,指着地上大声叫道。

    众人顺目望去,发现平地上坑坑洼洼长了麻子似的,亲卫蹲下用手挖了片刻,一枚小小的碎铁片被挖了出来。

    包括牛进达在内,所有人倒吸了口凉气,眼睛瞪得溜圆。

    “这……这要是炸进人的身子里……他娘的!”牛进达语气有些颤抖,半天没说出一句整话,不知想表达什么。

    李素蹲下,仔细看着爆炸后的威力,脸上也带了几分余悸,摇头道:“药装多了,威力太大,很不安全,对敌我双方都不安全,可能要改进一下……”

    “改什么?不改了,这东西够劲道,够霸道,不改了,就它了!”牛进达断然摇头。

    李素为难地道:“可是……这东西太霸道,短距离的话容易炸到自己人……”

    “怕什么!扔远点便是了……”牛进达心情忽然开朗了,重重一拍李素的肩,兴奋地道:“好娃子!真是个好娃子!有了这东西,本帅何愁松州不破?哇哈哈哈哈……”

    笑声忽然一顿,牛进达仿佛想起什么,神情略带紧张地将周围的将士们连喝带骂赶远,偌大的空地上只剩他和李素二人,牛进达严肃地道:“这东西你怎么造出来的?秘方可有别人知晓?”

    “没有,就下官一人胡搞瞎搞……”

    “胡……胡搞瞎搞?这样都能搞出来,我们这些吃兵粮拼老命的家伙岂不是都该一头撞死算了?”牛进达对李素的谦虚很不满,瞪了他一眼后,压低声音道:“此物太霸道,民间用之不祥,你赶紧把秘方写下来,我连夜派人送进长安,呈献给陛下,从此以后这秘方你要烂在肚里,绝不可让他人知道,否则……”

    牛进达没继续说否则如何,但李素很清楚,如此大杀器若被大唐以外的番邦异国知道,他的下场不会太美妙。

    “下官明白。”

    牛进达注视着他,忽然展颜一笑:“只要你不泄露秘方,小子,你飞黄腾达的日子马上来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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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捷报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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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娶大唐公主这种事,几乎每年都有好几桩,周边邻国诸如薛延陀,吐谷浑,西突厥,甚至连日本都曾经派过使者求婚,李世民一度有种自己是条狗的错觉,下了一窝小狗崽,邻居都惦记上了,今天你抱一只走,明天他抱一只走,娶大唐公主一时谓为时尚……

    看看眼前这位吐蕃使者,两国在松州打得头破血流,长安城里却在唱着凤求凰,前面两次求婚,李世民或许可以当成一件琐事,或是一个笑话一笑了之,然而这一次,吐蕃占了松州,屠戮数千大唐子民,而唐军久攻不下,消息传回长安,李世民气得两天没吃饭,这个节骨眼上,吐蕃使者居然又来求婚,这次求婚李世民可就不能当成是笑话了,他分明感觉到这是松赞干布的挑衅,甚至可以说是威胁!

    大殿内寂静异常,只听得到李世民呼哧喘着粗气的声音。

    “占我城池,屠我子民,尔等竟还向朕求娶公主?”李世民满面阴沉问道。

    吐蕃使者不卑不亢地道:“子民,草芥也,英雄席卷天下,何惜寸草末微?待春风又生,草芥自会再绿,陛下若应许赞普所请,我赞普愿归还松州,并送上牛羊万头,良马千匹为礼。”

    李世民的怒火顿时升至顶点,重重拍了一下榻前矮案,长身而起,拂袖怒道:“不必归还了!占了朕的城池,朕亲自去取回来!”

    面对李世民的怒火。吐蕃使者却不慌不乱,镇定笑道:“恕下臣放肆,唐军攻城已半月。松州仍在我吐蕃手中……”

    “大胆!”

    “狗奴不知死活!”

    不仅是李世民,这下满殿文武大臣都怒了,纷纷跳出来指着吐蕃使者大骂。

    李绩,程咬金等一干名将更是羞愧难当,扑通跪在殿中,脖子青筋暴跳,力竭声嘶地请求领兵出征松州。

    大殿闹哄哄时。吐蕃使者站在殿内却微微一笑,笑容里傲色毕现。然后闭上眼睛,一副浑然物外的模样。

    李世民一口白牙咬得噶蹦响,眼中杀机闪烁,若非那条不斩来使的臭规矩。这个吐蕃使者早被他下令剐成了一万片。

    “全都肃静!”李世民甩袖大喝,满殿喧哗顿时静下。

    死死盯着吐蕃使者,李世民一字一字地道:“吐蕃使者,你给朕听清楚,大唐松州,朕一定会取回来,尔等屠戮大唐子民,朕必以十倍之数报还之!”

    殿内无风,吐蕃使者却分明感到一股凌厉如刀锋的罡风迎面拂来。身上不由自主冒出一层鸡皮疙瘩,看着殿中的大唐皇帝陛下如同困兽般赤红着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他。使者浑身一凛,却不敢再多说一句话。

    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大殿的沉默。

    宦官的身影还没出现,老远便听到他尖细欣喜的大叫:“松州捷报!松州捷报至矣!”

    满殿文武哗啦一声全站了起来,吐蕃使者两眼圆睁,不敢置信地扭头望着殿外。

    李世民也顾不得仪态了,长身而起跑向殿门。

    气喘吁吁的宦官刚出现在殿门外。便见李世民站在门口,吃人似的目光盯着他。

    宦官吓坏了。急忙跪地请罪:“陛下请恕奴婢禁宫失仪之罪……”

    “别废话,快说,松州怎么了?”李世民恶狠狠地道。

    宦官这才敢抬起头,道:“当弥道大总管侯君集八百里捷报,贞观十一年八月初二,大唐雄兵攻克松州,此战击杀吐蕃敌兵五万余,吐蕃二十万大军溃逃者四万余,余者十万皆降我大唐,松州城已被收复!”

    殿内大臣呆楞片刻,接着仰天哈哈大笑,刚才压抑阴沉的大殿此刻却如春风化冻,万物复苏般和煦。

    满殿笑声中,唯独李世民扭过头,阴森的目光注视着吐蕃使者。

    吐蕃使者如遭雷殛,震惊地看着殿外的宦官,失声道:“这不可能!我吐蕃二十万大军守城,区区五万唐军怎可破城?”

    殿外的宦官倒也给李世民争脸,闻言双手迅速捧上捷书,道:“这里有侯君集大总管八百里捷报奏疏,另附吐蕃守军降书,请陛下御览。”

    李世民接过捷报,快速看了一遍,然后……仰天哈哈大笑。

    “吐蕃使者,松赞干布欲求娶大唐公主乎?”李世民笑完忽然问道。

    殿内大臣们顿时哄堂大笑。寻常的一句话,在眼下这个情势说出来,却包含了无数恶意,

    吐蕃使者脸色铁青,呆怔许久,终于咬着牙躬身道:“下臣……下臣向皇帝陛下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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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山水池阁外的草地上,一张矮脚桌上摆着一排黑溜溜不起眼甚至有点丑陋的小陶罐。

    一名从松州赶来的折冲校尉恭敬地站在矮脚桌旁,垂头大气都不敢喘。

    李世民狐疑地盯着这一排小陶罐,道:“就是这个小玩意助我大唐收复松州?”

    “回陛下,正是。”

    李世民似乎不太相信,和牛进达的表现一下,曲起手指弹了弹小陶罐,一边端详一边喃喃道:“这是个啥么……”

    “陛下小心,此物非常霸道,松州城坚兵利,我大唐将士却只费了数百个小罐罐便将松州纳入股掌之中。”

    李世民眼中大放异彩,笑道:“竟有这般厉害?来,给朕试试。”

    校尉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将陶罐捧起,恭敬地请李世民离开十余丈,还要捂声耳朵。

    李世民哂然一笑,登基以前他也是南征北战,什么风浪没见过?堂堂帝王之尊犯得着怕一个小罐罐?

    校尉无奈,只好将陶罐引线点上火,然后猛力往前一扔。

    轰!

    地动山摇,李世民身后侍卫大惊失色,拔刀将他团团围在正中,阁楼远处的宫女宦官们吓得跪地抱头尖叫,庭院内一片狼奔豕突。

    李世民的笑容僵硬,呆呆地注视着远处被炸出一个大坑的草地,半晌没回过神。

    没理会周围的动静,李世民缓缓走到大坑旁,细心地从草地里拔出几片尖锐的碎铁片,然后,又倒吸了一口凉气。

    沉默许久,李世民神情凝重地道:“捷报上只说如何破了松州,却语焉不详,此物……到底何人所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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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封爵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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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对小陶罐有些轻视的,李世民甚至暗暗恼怒侯君集捷报不尽不实,他不认为区区一个小罐罐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这是亘古未闻之事。

    直到亲眼见识到小陶罐的威力,那个跟拳头差不多大小的罐罐里,似乎藏着扭转乾坤的力量,只消一点点火星,便能爆发出惊天动地的能量。

    李世民终于信了,这个罐罐,确实有扭转战局的能力,侯君集捷报所言不虚。

    “此物……何人所造?”李世民神情凝重,他很快意识到这个东西对大唐的意义。

    校尉垂头恭声道:“阔水道行军大总管牛郡公麾下录事参军,李素。”

    李世民飞快扭头,定定注视着校尉,短暂的震惊过后,缓缓呼出一口气:“竟然是他……”

    校尉接着道:“此物皆是李素所造,当日我将士两次攻城皆不克,后来李素不知怎的将此物造出来了,牛郡公见识过此物之威,连呼霸道,遂命军中大肆制做,第三次攻城时牛郡公命百人百骑携带陶罐千余,松州城半个时辰内便被攻克,此物爆开后声震九霄,方圆两丈之内人畜皆亡,吐蕃军心尽丧,城门炸开后便降了。”

    李世民眼皮直跳,随即垂头再次看向这些不起眼的小陶罐,许是心理作用,方才见着黑溜溜的丑陋物事,现在再看时,却觉分外顺眼,仿佛闪烁着金光万道。令人不敢逼视。

    端详许久,李世民沉声缓缓道:“此物之造法……”

    校尉似乎明白李世民要问什么,急忙回道:“牛郡公见识它的霸道后。已命李素献上秘方,军中大肆制造乃是牛郡公从军中精心挑选的府兵,将其看管起来,严令不得与任何人接触说话,违者立斩,并且在其帅帐旁盖起了一座作坊,命亲卫将其团团围住。不准任何人靠近……”

    李世民神情终于和缓下来,点头笑道:“进达深知朕心。不错!”

    校尉接着道:“牛郡公已遣一支精骑上路,将此物秘方火速送来长安。”

    李世民淡淡点头,垂头看着小陶罐,忽然大笑起来。

    “有此一物。何愁我大唐不能威服天下!”

    …………

    夜沉如水。

    甘露殿内,李世民随意披着龙袍,皱眉看着矮案上的捷报。

    李素那张年轻的脸庞在他脑海内反复浮现,李世民缓缓阖上眼,第一次认真地琢磨李素这个人。

    最初听说他的名字是天花蔓延之时,那个太平村的小子莫名其妙把天花治好了,或许那个小子永远不会知道当时的李世民正陷入怎样的困境里,朝堂与民间各种恶意的声音直接威胁着他的统治,然后。李素出现了,凭空冒出来似的,极平凡的农户小子治好了天花。解决了当朝皇帝的困境。

    后来又是诗,从“花开堪折直须折”,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流芳的字句里,透出一股少年人对世情的明朗。和对世人的悲悯。

    再到后来的击杀结社率,解救东阳公主。献推恩国策,直到今日造出这个堪比天威的小陶罐,助唐军收复松州,而他这个皇帝也在吐蕃使者面前找回了面子……

    李世民越想越心惊,不说不觉得,细细思来,这个少年郎不知不觉竟做了这么多事情,将他的这些功绩揉在一起,比起如今朝中名臣宿将亦不遑多让,这样的人才,怎能让他隐于乡野村夫之间从此庸碌到老?

    “如此人才,若不为朕所用,朕之过也……”李世民喃喃自语,然后,展开面前的一卷黄绢。

    毛笔饱蘸墨汁,李世民神情闪过一丝犹豫。

    自贞观初年开始,李世民一直有意无意地削减朝中爵位,但凡圣明君主,对封爵总是极其吝啬的,封了爵便意味着朝廷要世世代代养着这家人,从老子到儿子再到孙子,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这还是小事,怕的是一代比一代差,空顶着祖辈的功绩吃老本,尽干欺压良民的事,更重要的是,朝中勋贵多了,对未来的皇权不是件好事。

    登基十多年苦苦找借口削爵,如今却不得不新立一个爵位,对李世民来说,委实有些犹豫。

    脑海里那张皮笑肉不笑的俊脸朝他“呵呵”两声,李世民咬了咬牙。

    见过李素几次,李世民也察觉这小子不太愿意当官,若欲他为自己所用,封个官怕是不太够,便只能封爵了。

    心思落定,李世民再无犹豫,毛笔稳稳落在黄绢上,开始书写。

    写完后,李世民舒了口气,脸上忽然露出笑容。

    那个懒散的小子进了朝堂,会为朕的江山社稷做出什么大事呢?

    夜已深,李世民搁下笔,伸了伸懒腰,起身回寝宫去了,打开殿门,殿外侍立的宦官急忙恭敬地点好灯笼,为李世民领路。

    殿门外刮进一阵带着炎热气息的热风,将桌案上刚刚写过的黄绢吹起,空中几番摇曳后飘落在地,如同天庭神谕降临人间。黄绢之上,飞白体所书的四个大字格外夺目——“泾阳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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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村。

    东阳失眠好几天了,最近夜里老做噩梦,梦到一支冷箭射进李素的胸膛,梦见一块巨石砸向李素的头顶,还梦到李素犯了军纪,被牛进达推出帅帐枭首示众……

    梦里各种血腥各种伤心,全部都是李素死了,而且死法不拘一格,每日皆有推陈出新。

    夜里几次被吓醒。白天懒洋洋的没精神,但从李素离开的那天开始,东阳每日都去河滩边坐着。什么也不干,就呆呆坐在石头上,静静看着流淌的河水发呆,坐两个时辰,不知不觉一个下午过去了,夕阳西沉的时候,东阳总是习惯性地朝李家方向望一眼。没有看到那道让人又恨又欢喜的熟悉身影,然后便怅然叹口气。起身默默回府,第二天又来……

    无论天气好坏,东阳每天都必须在河滩边坐一阵,夏日暴雨多她也照来不误。偶尔也叫上绿柳陪着,大多数时候谁也不叫,就一个人独自望着河滩,独自笑,独自伤神,有时候也独自落泪。

    终究已有个人走进了她的世界,哭与笑,悲与喜,都是因为他。

    河滩与往常并无不同。他常坐的那块石头她每天都要细心擦拭几遍,仿佛下一瞬间他便能坐上去似的。

    心事重重地看着河水,东阳俏容浮上深深的忧色。

    这几日做的噩梦令她心惊胆颤。她不清楚松州发生了什么,因为未知,便愈发觉得恐惧,她怕他发生意外,她怕噩梦成真,于是每天心神不属。愁容满面。

    远处,绿柳的脚步声匆匆跑来。作为东阳的贴身宫女,她的心思怕是只有绿柳一人最清楚了。

    “殿下,殿下!”绿柳跑得很急,蹦蹦跳跳跑到东阳身前弯下腰,手扶着膝盖喘粗气。

    东阳嗔她一眼:“也是十多岁的大姑娘了,毛毛躁躁的没个规矩。”

    绿柳咯咯一笑,接着满脸兴奋道:“殿下,婢子从府里侍卫那里打听到一个消息……”

    东阳不感兴趣地扭过头,淡淡地道:“无非又是邻国与我大唐发生了甚事,没意思透了,我不想听。”

    “不是啊殿下,是李素的消息……”

    东阳两眼顿时放了光,惊吓与喜悦在她那双清澈黑亮的杏眼里反复交杂。

    “李素怎么了?快说!”

    见东阳急成这样,绿柳也不敢再卖关子,笑道:“听侍卫大哥说,李素在松州立功了咧,而且立了大功……”

    “难道他上阵杀敌了?”东阳脸色一白。

    “不是杀敌呀,是他造了一个新奇的东西出来,这个东西……很厉害的!”

    东阳怔忪半晌,忽然笑了:“他又造出了甚东西?”

    绿柳也不太清楚,只能打听到一些零碎的片段,于是两手笨拙地比划着:“一个……很怪的东西,听说是个陶罐罐,那个罐罐会炸,跟打雷一样,吐蕃人占了咱们的松州,三位大总管攻了两天都没有攻下来,后来用李素造出的罐罐,攻城的将士随便扔了几个,就把吐蕃人吓得归降了……殿下,李素真的好厉害咧,三位大总管向陛下报捷,都说李素是收复松州第一功。”

    绿柳说完两眼冒光,很纯正的崇拜目光。

    东阳的神情愈发轻松了,这几日做的噩梦仿佛被一阵春风吹走了一般,瞬间不见踪影,现在心中所充斥着的,只有满满的思念,以及对归期的希冀。

    “松州已收复,他……该回来了吧?”东阳轻托香腮,痴痴望着河水,轻声呢喃道。

    “婢子听说咱们大唐将士还要往西边打呢,说是有仇报仇,吐蕃敢夺我大唐城池,咱们便杀进吐蕃境内,夺他十座城池才罢手。”绿柳鼓起腮帮,小肉拳头握得紧紧的,露出很凶狠的可爱模样。

    东阳失望地叹气:“还要打啊?”

    绿柳忽然嘻嘻一笑:“将士们虽然往西边打,但李素却要回来了,听说陛下下了旨,宣召李素回长安,还给李素封了爵呢,泾阳县子,圣旨如今已出了长安,往松州而去。”

    东阳楞了一下,接着脸上浮出极度的喜悦,这种喜悦偏偏不能太流于外,于是只好紧紧抿着唇,努力装出一副很平淡的样子。

    河滩边再也坐不下去了,东阳头一次觉得待在这里竟然坐立难安,洁白的贝齿咬了咬下唇,东阳忽然拉着绿柳站起身,道:“走吧,咱们回府,回去你帮我看看,我穿哪件衣裳好看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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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归心似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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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进达很痛快便把王桩王直俩兄弟交给李素带走了。松州被收复可以说全是李素之功,这点面子不能不给。

    三位大总管将李素送出了大营辕门,一个个成了和蔼可亲的长辈,军中别无长物,三位的亲卫抬着野外行军时顺手射的猎物送给李素,麂子,梅花鹿,甚至还有半扇野猪,于是又多送了李素一匹马,专门用来驮运野味。

    三位大总管很客气,但王家兄弟却很不客气。

    刚上路,王桩就不满地直嘟嚷:“咋就让我回了咧?咋就让我回了咧?这都马上要打进吐蕃,杀五个吐蕃贼能得二十亩地咧……”

    气得李素忽然很想把他一脚踹回大营,然后跟牛进达建议,下次打仗时让这混蛋当前锋中的尖兵,也就是俗称的炮灰。

    “消停点啊,咋还不识好歹了?忘记前些日子又是内伤又是血肉模糊的,哭得那叫凄惨,记得跟我说了什么吗?你说你怂了,怂了就要认怂!”李素冷眼瞟着他道。

    王桩急了,扭头看了看王直,涨红了脸试图挽回面子:“谁说怂了?谁?你莫诬赖我,我王桩铁打的汉子,怎会说怂?信不信我现在回营,砍十个吐蕃贼的脑袋给你看看!”

    李素叹气,好吧,少年人的通性,面子比命重要。

    回过头看着王直,王直比王桩灵醒些,似乎知道李素想问什么。咧嘴一笑道:“我没啥想法,我哥在哪我也在哪,入府兵杀敌搏前程也好。回村子种地也好,我跟哥走。”

    王桩挠挠头:“听说你立了大功,还被陛下封了爵?一个小陶罐罐能换这么大的功劳?爵呢……”

    似乎觉得言语无法表达心中的疑惑,王桩很夸张地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么大的爵,好厉害,回村后乡亲们见你都要跪咧。”

    王直瞪了兄长一眼:“封爵了咋还会住村里?肯定住长安城里,说不定就住朱雀大街了。知道朱雀大街么?里面住的人家都是手握大权的大官和大将军咧,咱们李素以后就跟大官大将军们平起平坐。说的话都是发兵打哪里,朝廷拨粮赈哪里……”

    说完王家兄弟二人脸上同时露出艳羡的神色。

    李素苦笑:“你们……真的想太多了。一个县子爵位真没有那么大,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名分,当然。朝廷顺便把我下一代的混吃等死也管了,只是爵位降了一级,成了县男,到我孙子辈就没爵位了,至于你们说的国家大事,我插不上半句嘴,朱雀大街……寸土寸金的地方,你们觉得我有钱买吗?”

    王家兄弟怔住了,一副心理落差巨大的样子。随即,二人同时将嘴角微微一撇。

    李素也呆了一下,不敢置信地揉揉眼睛。刚才俩货的表情……他们是在鄙视我么?

    李素解释得很淡然,兄弟二人对朝廷爵位更是不懂,听说只是个混吃等死的名分后,顿时对爵位失去了兴趣,对李素仍和从前一样没大没小。

    王桩拨过马头靠近李素,轻声道:“李素。记得上次我受伤后,你说过什么吗?”

    “喝粥。别吃肉。”

    “……不是这句。”

    王桩顿时有点忸怩,粗糙汉子难得竟脸红了一下,声音也压得更低了:“我说我活这么大,还没睡过婆姨呢……”

    李素秒懂了。

    这家伙……刚捡了条命回来就起了淫心。

    李素为难地咂摸起嘴,上次看王桩受伤活脱就剩一口气,眼看就不行的模样,当时心中一软,什么都答应了他,现在这货活蹦乱跳,李素却开始心疼钱了。

    熊孩子知不知道赚钱有多艰难?

    “找家青楼,让你睡一回?”李素试探问道,他多希望王桩是个懂礼貌而且有素质的好孩子,懂得尽量别给人家添麻烦,更别给人家的钱包添麻烦……

    可惜王桩让他失望了,闻言大嘴咧得老开,忙不迭点头:“好啊好啊,多谢了,我要个脸大胸大屁股也大的……”

    李素的脸拧成一团,很痛苦。

    看着王桩兴高采烈的模样,李素试着和他打个商量:“给你找头驴对付一下咋样?”

    “……不!”

    李素重重叹气,今日上路没看黄历啊,今日注定破财啊……

    恶狠狠一咬牙,李素脸上露出一股把自己孩子扔井里的决然:“睡!让你睡!一晚不睡十次你别想提裤子!”

    回家卖诗去!卖给东阳,把损失找补回来。

    ************************************************************

    李素和王家兄弟快马加鞭,后面还跟着八位护送的骑士,一行人路上跑了十来天,终于赶到了泾阳县城。

    出了县城再往东便是太平村了,李素归心似箭,脑海里不断浮现东阳的俏容,只想挥一鞭子赶到村里,好好看看她这些日子瘦了没有,如果她能主动凑上来抱他一下……美滴很。

    “哎哎……哎!李素快看!”王桩忽然拉住李素,指了指县城内大道旁的一家涂着朱红色漆的木楼。

    “啥?”李素满头雾水。

    “没见门口站着两个女子么?青楼咧!”王桩对李素的装糊涂很不满意,瞪了他一眼。

    李素叹气,注定要破的财,怎么都挽救不回来……

    男人若是发情起来很麻烦,九头牛都拉不回,比如松赞干布,为了睡大唐公主不惜发动战争,又比如王桩,为了睡一回婆姨,眼看到家都不急着回去。

    “进去,就我俩进去,其余的人外面等着!”李素下了马,拉着王桩往里走。

    王直比李素还小一岁,似乎没到发情的年纪,无所谓地和八名骑士等在外面。

    青楼不知名字,李素也懒得看,名字再好听终归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地方。

    进门后没见到传说中涂着白粉描着血盆大嘴的风韵犹存的老鸨,也没听到那句影视剧里那句“哎哟大爷您好久没来啦”之类夸张的诧异声,迎上来的是一位中年男子,长得很朴实,连笑容都很有素质。

    “两位公子里面请,我们这里有名满长安的伎伶,善歌善舞,长安城里许多贵人都亲自出城来捧场,二位公子尽可饮酒赏歌舞,我们的酒也很有名,是最近风靡长安的五步倒,别看名字不雅,但酒劲可霸道得很……”(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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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桩没进过青楼,李素更没进过,二人可谓是风尘界的初哥,正经挨宰的货色。

    听着这位中年男子滔滔不绝自吹自擂,李素颇不自在地斜眼睨着王桩:“要不……先赏一段歌舞?”

    王桩大嘴一咧:“弄这些虚招子做啥咧?实在人,不讲究虚套,直接上婆姨,脸大胸大屁股大,快点,睡完咧我还赶路呢。”

    中年男子应该类似于大茶壶的角色,闻言脸色有点难看。

    青楼呢,确实是让男人睡女人的,属于最古老的营生,春秋战国时便有了,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现在的青楼已不仅仅只是睡完了提裤子走人的场所,文人们给它润了色,多了许多前戏,歌啊舞啊,还有酒,吟风弄月,怀古咏今,酒兴来了更有红袖添香,适时地磨墨铺纸,不管写得好不好,总有一记或真或假的崇拜眼神送上,最后……才是睡女人的内容。

    现在王桩倒好,略过前戏直接跳到最后一步,而且很赶时间,路边快餐店叫个盒饭吃完继续赶路的样子,令中年男子很悲愤。

    我们这里好歹也是高级场所好不好?虽然刚才打的广告里说什么长安城的贵人来捧场确实没有,但真的有几位风雅文人来过啊,怎地今日迎来了这么一个粗鄙汉子?

    李素不自在地咳了两声,指着王桩道:“按他说的办,嗯,他一个人。我就不凑热闹了。”

    进门是客,再粗鄙的客人那也是客人,客人不能得罪。

    中年男子很快从高级场所大堂经理调整到路边洗头房小老板的角色。适应得非常快,立马躬腰笑道:“贵客放心,小人马上叫姑娘们出来。”

    一群莺莺燕燕从阁楼的房里走出来,站在王桩和李素面前掩嘴轻笑,至于这些姑娘的相貌身材嘛……

    一个小县城的青楼,指望能从里面发现什么绝色佳人未免就太天真了。

    迎着莺莺燕燕们的目光,王桩有些害羞。黝黑的脸孔泛出一抹潮红,却努力挺直了腰。一副经验老道的熟客的样子,随意扫了一眼,果断摇头:“不行,干巴巴的。太瘦。”

    中年男子滞了一下,马上道:“小人给贵客再换一批。”

    换了一批又一批,中年男子额头开始冒汗,于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两位贵客……这俩货莫非是来砸场的?

    直到最后一批,中年男子把青楼里数得着的雌性生物都叫出来了,王桩眼睛一亮,一副瓦砾堆里发现明珠的模样,上前站在一个大手大脚长得跟以前村里的杨寡妇颇有几分相似的婆姨面前,仔细打量了一下她的……丰乳肥臀?然后满意地点点头。搂过就往阁楼房里走。

    婆姨不断挣扎,发出杀猪似的叫喊,王桩也很蛮横。死命拖扯着,终于成功把这位重吨位婆姨弄进了房里,房里一阵摔打声后,很快没了声音。

    李素和中年男子默默看着,脸颊很有节奏很有默契地同时直抽抽。

    中年男子苦着脸解释道:“那位贵客真是……卓尔不群啊,选中的那位姑娘其实……是我们青楼的厨娘。完事后怕还得给个交代……”

    李素黯然叹道:“连‘卓尔不群’这么有文化的瞎话都编得出来,我相信贵楼的品位很高雅了……这口味。还不如找头驴呢,驴比厨娘便宜多了……”

    一脸肉痛地取出十两银饼,算是为王桩“卓尔不群”的口味买了单,然后李素坐在楼下的矮榻上等王桩完事。

    下人送上美酒,李素浅尝一口,确实是自己酿造的五步倒,味道很烈,一小口便面红耳赤。

    楼外又走进来一个人,李素抬头望去,二人目光相遇,场面顿时有些尴尬。

    勉强算熟人吧,当初扈司户提亲的许家,泾阳县城里开商铺的,上次李素伙同程处默在许家商铺前演了一出混帐戏,把自己的亲事搅和黄了,这位进来的人却正是许家的家长,那位许家闺女的老爹。

    亲家相见,分外……眼红?

    许老爹穿着轻薄的夏绸衫子,身材微胖,白白净净很和善的样子,见了李素坐在青楼里喝酒,许老爹不由一楞,从他一瞬间的目光李素便看出来了,许老爹一定见过他,否则不可能露出这种亲家何处不相逢的目光。

    李素有点尴尬,上次办的那件事委实有点混帐,更过分的是程处默临时改了台词,嫖姑娘不给钱这种借口太恶心人了,今日二人要死不死的又在青楼里见了面……

    幸好两家亲事黄了,否则翁婿二人青楼相见,怕是愈发尴尬。

    既然认识,李素也不能再装聋作哑了,于是起身朝许老爹行了一个晚辈礼。

    许老爹似乎有些……脸红?很奇怪的表情。

    见李素行礼,许老爹急忙回礼,然后直起腰朝李素笑,笑容有几分讨好,也有几分惶然,笑得李素满头雾水,莫名其妙。

    许老爹回过礼后也不进楼了,匆忙转身离开,二人由始至终一句话都没说,李素心里却多了一个疑团。

    很忐忑啊,难道程处默那家伙为了把他的亲事搅和得更彻底一点,索性叫人把许家商铺给砸了?不然许老爹见了自己为何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有那么可怕吗?除了嫖姑娘不给钱外,总的来说,李素还是个上进的优秀青年好不好?

    ***********************************************************

    归心似箭,快马加鞭。

    十余骑飞驰而过。出了县城一路向东,道路两旁的树木和风景飞快倒退,李素的心不由自主飞扬起来。

    离家似乎很久了。久到对这个刚熟悉的家又变得陌生起来,很奇怪,离家近两月,竟没有传说中的近乡情怯,而是很迫切,迫切回到家里,迫切看见熟悉的一草一木。

    天气很炎热。马儿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嘴角冒出了些许白沫儿。李素心疼地摸了摸它的鬃毛,却还是狠心地驾着它往太平村飞驰而去。

    远远的,李素已看见村口西边路旁那棵熟悉的银杏,李素和王家兄弟脸上露出了笑容。

    似乎心有所感。李素骑在马背上忽然挺直了身子,匆匆向四周环视。

    村口路旁的一座小山包上,一袭紫色的裙衽迎风飘展,仿若坠尘的仙女站在树丛的阴影里,痴痴望着他归来的路。

    李素急忙勒马,马儿不满地摇晃了几下大脑袋,不甘不愿地停下。

    王家兄弟和另外八名骑士也看见了东阳,王家兄弟互视了一眼,发现彼此的眼中浮上几分忧色。终于还是招呼了另几名骑士打马先回家了。

    李素下马朝那座山包跑去,东阳也朝山下跑,后面还跟着踉踉跄跄的小侍女绿柳。

    与想象中的重逢画面不一样。东阳激动得两眼泛泪,俏脸浮起一层红云,跑到李素跟前还有一步的距离却猛然停下脚步,没有喜极忘形,更没有主动拥抱。

    她的情绪克制得很好,只是红着眼圈惊喜地看着李素。上下不停地打量,李素也微笑看着她。

    “你瘦了。”二人竟异口同声。随即楞了一下,然后噗嗤一笑。

    “你怎么在这里?你知道我今天回来?”李素好奇地问道。

    东阳抿嘴摇头,没有回答,只轻轻一笑,道:“路上辛苦么?”

    李素也摇头。

    彼此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关于别后的经历,关于没有彼此的这段人生里的空白,还有……关于思念。

    然而这一刻他和她只想享受重逢的喜悦,每多说一个字仿佛便破坏了气氛。

    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滑落,东阳使劲拭去,吸了吸鼻子,笑道:“平安回来就好,明日,还是那里……我想听你说说自己,怎样行军,怎样攻城,还有你的小陶罐,都要告诉我,一个字都不许漏下。”

    李素重重点头,笑道:“好的,明日便陪你聊一贯钱的天,记得把钱准备好。”

    东阳噗嗤笑出了声,瞪了他一眼,道:“快回去吧,别让家里长辈等着,回家先拜过长辈才是正理。”

    李素深深看了她一眼,道:“好,我先回家,明日……”

    东阳脸又红了,抿着嘴点点头。

    跑回山下,李素翻身上马便走了。

    东阳仍痴痴地站在山包上,看着他去时的背影。

    绿柳嘟着嘴,不满地将路边的野草揪来扯去。

    “殿下啊……你每天站在这里等着他,都等了十多天了,咋不告诉他咧?”

    东阳嘴角噙着轻笑:“告诉他这些,除了他的心疼,还有他的愧疚,我还能得到什么?”

    绿柳仍不满意,嘟着嘴道:“可是……十多天呢,好辛苦的,应该让他知道啊。”

    “如果你将来有了意中人,你想让他知道的不是你有多辛苦,而是你和他在一起有多开心,背后那些不好的,辛苦的东西,绝不要说出口,说出来了,大家都会累……”

    绿柳睁着懵懂的大眼,疑惑地看着东阳。

    东阳仍盯着只剩一个小黑点的背影,呢喃般道:“小时候,娘亲也是每天站在大殿门外,痴痴地等着父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时我也不懂,没有父皇我们母女也活得好好的,为何一定要等他呢?娘亲说,以后我会懂的,十年以后我果真懂了,和娘亲一样,也在等一个人,他来也好,不来也好,终归只有等着他,才觉得自己活着。”

    揉了揉绿柳的头发,东阳含着泪笑道:“以后你也会懂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蹊跷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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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亲”二字震得李素半晌没说话。

    这种感觉就像自己骑在马上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忽然被一记九天神雷劈成了焦炭一般。

    “泾阳县许家?我出征的时候定的亲?”李素盯着李道正问道。

    李道正点头,神情有点郁卒:“亏咧,那时你刚出征,不知道你会封爵,所以答应了亲事,毕竟那时咱们家配许家算是门当户对,没想到你会立功封爵,有了爵位身份不一样,娶商人家的女子说出去不好听……亏咧!”

    虽说如今大唐百姓里士农工商一体,但只是政治口号,商人终究还是被鄙夷的,地位属于最低等,李素没有封爵以前,李家只不过是一个拥有二十亩地的小地主,当然,暗地里印书,卖酒等等,也干一些商人的勾当,所以李道正对与商人结亲并不排斥。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李素有了爵位,尽管只是比男爵高一点的末等爵,那也是爵啊,而且正经以军功封的爵,身份比官员还要高,这下李道正不满意了,觉得许家高攀不上李家了。

    无法指责李道正的势利,天下的父母心总是自私的,吃也好,穿也好,娶亲也好,总要把最好的留给孩子。

    李素急忙道:“亏了就悔亲啊!我找人去说……”

    李道正摇头,一脸黯然道:“悔不得了,已然和许家换了生辰,送了聘礼。连日子都定下咧,县衙扈司户保的媒,悔了亲我们父子这一世做不得人了。尤其是你刚被封了爵。马上就悔商人亲事,传出去怕是会被骂,朝里的言官不会放过你的。”

    李素面孔迅速失去了血色,一脸苍白地盯着李道正。

    “可以悔亲的,大不了不当这破爵了,我去找人说,双倍。不,再加十倍聘礼送去。算是赔偿……”

    说完李素转身便跑,却被一双粗糙的大手死死揪住胳膊。

    “谁说要悔亲了?悔了亲我李家的脸还要不要?商人的闺女又咋样?说出去不好听,但也比悔亲强!不准悔!亲事照办,就定在下月。”

    李素脸色由苍白迅速化为铁青。

    充血的眼睛盯着李道正。李素深呼吸,提醒自己不要跟老爹吵,更不要发火,这是大逆不道,然而还是觉得一股邪火在胸腔里乱窜。

    使劲甩掉揪住自己胳膊的手,李素压住了火气道:“爹,如此轻易把我的一辈子决定了,你不觉得太草率了吗?”

    李道正呆了片刻,他没想到这件事令李素如此不满。印象里,儿子似乎永远都是温吞懒散的模样,永远不曾见过他生气的样子。然而此刻,李道正分明从儿子的眼中看到两团燃烧的火焰。

    可是,十六岁的少年了,不正是成亲的年龄吗?他到底气什么?

    “哪里草率?不草率,聘礼,媒人。生辰,该有的都有。你气啥?再说许家闺女也不错,泾阳县有名的淑德闺女,扈司户还把她的绣活拿给我看过,绣得确实好,那么好的姑娘人家,不计较以前害你的谣言,还主动上门求亲,你说我咋能不答应?”李道正话说得硬气,还是多少有了几分解释的意味。

    李素皱了皱眉:“主动上门求亲?许家?”

    “对,许家主动求亲,当初县城里说你逛青楼不给钱,坏了名声,许家当时是退了亲的,后来不知咋的,又请了扈司户上门说合,说是再商议商议,商议几句就定下咧。”

    李素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这事透着蹊跷,很少听说女方主动跟男方求亲的,更何况求亲的对象还是他这个逛青楼不给钱的混帐,——但凡脑子没被门夹过没被猪亲过的女方家长,都不会选择这样的混帐女婿吧?

    李素忽然察觉这事不简单。

    回想昨日回家路过泾阳县青楼的时候,恰好遇到许家老爹,当时他不但脸红了,而且表情很奇怪,现在想来,应是有原因的。

    ********************************************************

    李素发现麻烦找上门了,这是个很大的麻烦。

    尽管这桩亲事里面有太多的疑窦,然而终究日子定了,聘礼下了,几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想要改变它,很难。

    天已黑了,李素急忙跟老爹说了一声,然后往河滩跑去。

    东阳一定还在等他,这傻姑娘若没见到他的人,等到天亮都不会走。

    跑到河滩边,一群黑影站在离东阳不远的树林边,那是公主府的侍卫,出了结社率的事后,侍卫们再也不敢让东阳单独外出。

    熟悉的大石头上,东阳静静坐着,手托着腮,天色太黑看不清眉眼,却能看见月光映在她的眼睛里,亮晶晶的像两块浮在半空的宝石。

    喘着粗气跑到东阳身后,东阳转过身,看着他笑。

    “还以为你被父皇召见耽搁了时辰,出不了城呢。”

    “我不来你还等我吗?”

    东阳点头,理所当然的模样:“等啊,说好等你的嘛,等到天亮,城门开了,你自会来这里找我。”

    李素默然叹息。

    心里如同压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头,与许家结亲的事李素不想对她说,或许,努力一下再把这桩亲事退掉,那么一切仍和以前一样,这桩事便没有提起的必要。

    “你脸色不大好,怎么了?”东阳敏感地察觉到不对。

    李素强笑:“没啥,刚才出城回来的路上丢钱了,心情很不好,你不知道丢钱的感觉,想一头撞死又怕疼,活着又没意思……嗯,对,就是这样。”

    东阳愕然,宝石般放光的眼睛在夜色中渐渐眯成了一条缝。

    “你这人……贪财贪到令人发指了,幸好父皇只给你封了爵,若是让你去当官,三五天就把官库贪空了,非得被父皇杀了不可……”

    李素好奇地道:“你的公主府不缺钱么?实食邑三百户啊,那得多富裕……”

    说起实食邑就伤心,县子跟公主没法比,投个好胎比个人本事更重要。

    东阳捂嘴轻笑:“谁像你这么贪财,我府上不缺吃穿,能给下人发俸禄就够了,要那么多余财有甚用?”

    这话说的,从里到外透着一股浓郁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令李素恨得牙痒痒。(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登门悔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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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夜与东阳在一起,李素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老爹无端为他决定了一门亲事,而他却一无所知,若真与那位未曾见面的许家闺女成了亲,他与东阳是不是今生再无可能了?

    河滩边只坐了半个时辰,李素与东阳告别后匆匆回家。

    一夜辗转反侧,李素睡得很不踏实,天刚亮他便起了床,正准备去泾阳县城一趟时,屋外听见一阵很矫情的“哇哈哈哈哈”。

    程处默穿着一身墨绿短衫,后面带了几名程家部曲,部曲手里抄着弓箭和长刀,一副上门打劫的样子,从笑声到姿势完全抄袭他老爹,抄又抄得不像,笑得跟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似的。

    “哇哈哈哈哈……李素兄弟何在?昨日进了长安城为何不找哥哥我?封了爵便看不起人了么?”

    李素睡眼惺忪地看着这群强人进门,然后程处默很亲密地搂住了他的肩,使劲拍了两下。

    “我就知道我这双眼睛没看错人,兄弟果然是有本事的,头一次出征就挣了军功回来封了爵,啧啧,十六岁的爵呢,再过十几二十年,怕也和我爹一样当国公了,了不起!”

    程处默越说越高兴,巨灵掌高高抬起,眼看又要落在李素肩上时,被他飞快闪开。

    “抱歉得很,昨被陛下召见,出宫时天色已晚,怕误了出城,只好匆忙走了,未至府上拜望程伯伯和程兄。恕罪恕罪。”李素急忙赔礼。

    程处默又哈哈大笑,顺手一勾李素的肩膀:“废话不多说,今就来找你作耍的。走,与我一同游猎去!”

    “慢着,程兄,小弟今有事,真有事,无法……”

    “屁事!县子就是混吃等死的,国公也是。当程某不知么?”程处默一语道破残酷的真相,令李素忍不住怀疑自己的人生价值。以及……帮程咬金怀疑他的人生价值,如果能帮程咬金抽他这个不肖子就更好了。

    李素叹气,不是装的,他是真想叹气。

    “县子自然也有事的。比如心事。”

    见李素郁闷的样子,粗神经的程处默终于察觉不对劲了:“咋了?到底啥事?”

    李素让程处默挥散了部曲,拉着他到自家前院的槐树下坐着,然后……开始聊人生。

    “程兄,今生能交到你这样义薄云天的朋友,委实是小弟的运气。”李素表情很严肃,语气很煽情。

    程处默楞了:“啊?”

    “朋友是什么?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曾子曰: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那啥……乎!”

    “乎啥?说人话!”程处默面现恼怒之色,他觉得李素在羞辱他的文化。

    “意思就是说。朋友有难,一定要帮忙,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什么的,程兄认为呢?”

    程处默斜眼瞥着他:“说了半天屁话,就是为了要我帮忙是不是?”

    “程兄你悟了……”

    “悟个屁!有事直接说事,你有难俺老程怎会袖手旁观?用得着说这些鬼话糊弄?”

    李素放心了,铺垫半天终于听到了想听的答案。

    刚露出笑容,程处默仿佛被过路的神仙顺手点醒了似的。忽然慢悠悠地道:“先说好,啥忙都可以帮。唯独上次要我帮忙搅和你亲事那种混帐事俺老程可不再干了。”

    李素的笑容僵在脸上。

    程处默拍了拍他的肩,义薄云天得一塌糊涂:“说说,要我帮什么忙。”

    李素脸颊抽了一下:“帮我再搅和一次我的亲事。”

    **********************************************************

    程处默拂袖而去,他发现自己有点受不了这个混帐了。

    友尽!

    李素死命拖住了他,这事还真得借用一下卢国公府的招牌,少了程处默怕是成不了事。

    程处默虽然外表粗犷,想必内心还是很文艺的,李素说了不少好话后,终究心软了,单手高举对天发誓这绝对绝对是最后一次干这种混帐事,若再有下次……教老天降道神雷把李素劈死。

    这誓发的,自己完全不吃亏。

    …………

    二人领着程家部曲骑马赶到泾阳县城,轻车熟路地找到了许家商铺。

    许家商铺占地不大,里面卖的是寻常的丝绸绫罗,生意颇淡,进出几个客人皆是零售,毕竟这里离长安太近,胡商们千里迢迢从丝绸之路而来,采买大宗的货物不会选择这座小县城,而是去长安的东西两市。

    商铺里,许老爹正与客人谈买卖,李素和程处默安静地等了一会儿,许老爹满脸笑容送都客人,转眼一扫看见了李素,许老爹不由一楞,很快堆起了笑脸。

    “原来是贤婿来了,快快进来,可真是贵客临门……”许老爹笑得满脸褶子,非常热情地将二人迎入店内。

    李素强笑着朝他施了晚辈礼,许老爹回礼之后将二人请到店铺后院里。

    没心情跟他寒暄,李素直接道明了来意。

    “许伯伯,晚辈今日贸然登门实在唐突了,此番只为家父与您所定的亲事而来……”

    话没说完便被许老爹打断:“你这娃子,还生分个啥?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常来常往的,哪里说得上唐突?你爹送来的生辰老夫请了玄天观的道士掐过咧,道士说是天作之合,正相匹配,果然是命中有缘呐,哈哈……”

    许老爹仰天大笑,一副快慰平生的样子。

    李素心情愈发沉重了,莫名其妙间,事态怎么就到了这一步了?

    “许伯伯,是这样的,关于这门亲事,晚辈想先跟伯伯赔个不是,虽说儿女婚姻之事,全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晚辈毕竟毫不知情,那时我正随军出征,回来便定下了亲事,晚辈的意思……意思是……”

    许老爹敛起了笑容,捋须缓缓地道:“老夫听明白了,你欲悔婚?”

    李素没来得及回话,旁边的程处默终于长出一口气:“说了半天废话,可算说到正事咧,没错,悔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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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欠了一更的事我一直记得的,这几天睡眠很差,晚上九十点睡,凌晨三四点醒,晕晕沉沉的码不了字又睡不着。。。过两天调整好了一定补上。。(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峰回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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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发觉喝醉酒的王桩忽然变得很睿智,连笑容看起来都像是深思熟虑智珠在握的高人形象,特别是最后一句“该醒的人是你”,逼格高得简直令人无法仰视,李素忍不住怀疑王桩其实是个聪明人,小时候中了某种诅咒,这种诅咒只有酒精能暂时解除,一旦酒醒便恢复痴呆傻……

    玄幻的情节在李素脑海里不断放大,肃然起敬地看着醉醺醺的王桩被爹娘扶进房,王家老爹歉意地朝李素笑了笑,然后关上了大门,紧接着里面传出抽打声,以及王桩凄厉的哭叫声……

    看得出王家爹娘忍很久了,抽他的原因也不是因为醉酒,而是把逛青楼这种事抖落出来了,所以说,男人逛青楼这种事,不论任何时候都应该低调点,可以做,但不能乱说,特别是当着爹娘的面,否则后果很严重。

    抽打声停歇了一会儿,王家老爹开门走出来,满脸歉意地朝李素笑:“见笑了,呵呵,真是见笑了……”

    李素很诚恳地道:“王伯莫把我当外人,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该怎么抽就怎么抽,小侄只会喜闻乐见王兄弟成材,怎会见笑?”

    王老爹笑得更开心了:“果然是封了爵的人,说话文雅得很,一张嘴就知是个有本事的……”

    犹豫了一下,王老爹朝屋里喊道:“李家娃子不是外人,既如此,把大门敞开了抽。”

    李素欣然赞曰:“甚善。”

    然后李素便全程欣赏王桩被抽的过程。王老爹抽得很用力,农户家孩子逛青楼不是好兆头,必须彻底教育。王桩被抽得醒了酒,惨叫哀嚎时见李素好整以暇坐在院子里看热闹,百忙躲闪中伸出一只手扒拉着门框,死死揪住不放,凄然喊道:“李素救我……”

    李素不为所动,直到最后王老爹怒声问起逛青楼的钱从哪里来时,李素顿觉不妙。清咳两声急忙告辞走人。

    **********************************************************

    程处默对许家的调查还没出结果,太平村李家却迎来一位陌生的客人。

    客人很有礼貌。敲开李家大门后不管见了谁都行礼,李素当时正坐在院子里发愁怎样把许家的亲事退掉,抬头时便看见了这位客人。

    四十多岁的年纪,长得非常端正英俊。白白净净,颌下一缕三寸青须,连李素都不得不嫉妒的承认,这家伙比自己帅那么一点点……只有一点点。

    气急败坏地从怀里掏出小铜镜,仔细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再看看这位客人,然后再看镜中的自己,李素气得直咬牙。

    很嫉妒,很想毁他的容……

    长得这么帅跑来我家。是来羞辱我的吗?

    李素的反应很奇怪,客人满脸的笑容顿时变得很僵硬,尴尬地保持着拱手的姿势。也不知是不是该继续行礼,或者……转身就跑?

    “尊驾是……”李素终于还是克服了心魔,客气地拱手回礼。

    客人长松一口气,急忙再次行礼:“当了一回不告上门的恶客,还请李县子莫怪罪,实是素不相识。无人引荐,只好贸然登门。恕罪恕罪。”

    “好说好说,来者为客,尚不知足下是……”

    客人哦了一声,急忙长揖:“下官,洪州都督府司马,许敬宗。”

    李素默念了几次这个似曾相识的名字,接着两眼徒然睁圆,吃惊地看着他。

    许敬宗!李武两朝有名的大奸臣啊!

    ——刚才见第一面想毁他容的直觉是对的,政治无比正确,说明李素是个……嫉恶如仇的好人?

    许敬宗对李素出格的反应有些奇怪,又不知刚才说错了什么,一时手足无措,场面愈发尴尬起来。

    “呃,啊,哈哈……原来是许司马当面,久仰久仰。”李素急忙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面对大奸臣,不得不小心点。

    许敬宗又松了一口气,急忙回礼。

    很客气地将许敬宗引入前堂正屋,然后李素亲自给许敬宗献上乳酥——没错,大唐用来待客的饮品,除了酒类就是乳酥了,至于茶这种东西,手续太繁杂,一般都是文人雅士们用来品位乱七八糟的人生的,不仅程序复杂,而且味道也很怪,李素完全不懂,相比之下,李素更喜欢后世的炒茶,味道清雅,而且方便。

    为什么不发明炒茶呢?因为李素懒啊,这个理由应该很充足了。

    许敬宗心不在焉地浅啜了一口乳酥,二人寒暄客套了一番……又一番。

    许敬宗自打进了李家院子,感觉一直很怪异,面前这位十多岁的娃子比他的儿子还小,说话却十足的官场套路,寒暄起来天南地北一通乱聊,竟然沉得住气不问他这个陌生人登门的意图,客气中带着难以言喻的疏离甚至……戒备,看来十几岁能被陛下青睐而封爵,此子确有不凡之处,不仅仅是创出几样新奇东西那么简单。

    最后还是许敬宗沉不住气了,大家都挺忙的,而且光阴不容蹉跎,李素年纪小有浪费光阴的资本,许敬宗没有。

    “今日冒昧登门,实为向李县子赔罪而来。”许敬宗起身,朝李素长长一揖。

    见许敬宗终于挑明来意了,李素也不客气,于是笑道:“这几日我心神不宁,总觉得命中犯煞,诸事皆不顺,直到今日看见许司马,终于恍然大悟……”

    说着李素的笑容里有了几分冷意:“敢问许司马,你与泾阳县许家有亲故否?”

    许敬宗吃了一惊,脸色尴尬半晌,终于长长揖道:“许某今日特为此事而来,没想到李县子早已知晓。”

    李素叹道:“倒也不是早已知晓,只是最近我对‘许’这个姓比较敏感,许司马,你我从无怨仇,何以如此待我?”

    许敬宗苦笑:“许某真无恶意,委实是想与李县子攀上亲家……”

    李素扬手止住许敬宗的解释,好奇地道:“许司马能否先说说,今日为何登门赔罪?”

    许敬宗滞了片刻,忽然叹道:“许某虽新近贬官,但在长安城内也是有人脉的,近日听说程家小公爷到处打听泾阳许家,而许某的家宅之外也无端多了许多人窥视,许某不能不亲自登门向李县子解释误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坦率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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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程处默查泾阳许家不是没有道理的,李素很相信自己的直觉,退了亲又主动要求结亲,其中必然是有原因的,不是许家闺女有个不靠谱的老爹,就是许家老爹有个不靠谱的亲戚……

    现在这件事的真正根源正坐在李家前堂里,李素很想知道,他跟许敬宗到底什么仇什么怨,非要塞个许家闺女给他。

    礼多人不怪,许敬宗再次向李素施礼,苦笑道:“许某确无恶意,泾阳许家是许某远亲,因其商贾之家,而许某在朝为官,故而不常走动,数月前亲族相聚,许家曾说起与李县子结亲之事,提及李县子……声名不洁,遂退了亲事,许家是商户,见识不多,而我却身在朝堂,深知李县子声名之隆,若说李县子竟能做下这等……恶事,许某却是不信的,于是遂跟许家言明,此乃有人中伤县子,许家错失美玉矣……”

    李素恍然。

    能在历史上留名的,不管是奸臣还是忠臣,终归比常人多几个心眼的,李素当初干过的自污名声的事,或许能蒙住许家,但却瞒不过许敬宗,他甚至用不着亲眼目击便能敏感察觉到不对劲。

    难怪后来许家老爹完全无视李素曾经的恶名,而主动再跟李道正商议结亲之事。

    许敬宗这番话没说得太透彻,但李素却推测出了他没说完的话。

    刚才许敬宗说他新近贬官。然后撺掇远亲许家跟李素结亲,这里面就包含许多意思了。

    简单的说,许敬宗最近在长安城里听说了李素的名声。然后推断出李素是一支潜力股,李素出征后能不能立功封爵,那时许敬宗也不清楚,但他清楚李素以后一定会飞黄腾达,毕竟李素治天花,作诗,献国策。当今陛下和房相亲自降尊寻访,仅这份殊荣便很不简单了。

    上达天听。简在帝心,这样的人能不飞黄腾达吗?于是许敬宗赶紧让亲戚抱住李素的大腿,这个年代还是很注重宗族情分的,泾阳许家跟李素结了亲。等于便是许敬宗跟李素结了亲,许敬宗去年因事贬官,正是寻求转机之时,李素被陛下另眼相看,岂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转机?

    于是,在许敬宗有意无意的炮制下,终于弄出了一幕令李素头疼的闹剧,这件事里,受益人自然是被贬官的许敬宗。而李素和许家的闺女则成了牺牲品,或者,牺牲品里还包括东阳。

    很有意思。莫名其妙被人当成了棋子,更有意思的是,李素居然对许敬宗生不出恨意。

    这家伙自然是坏人,玩弄心机是官场中人的基本技能,定亲这件事说来没什么技术含量,但许敬宗的时机拿捏得非常好。趁着李素出征时跟李道正谈妥了,回来时聘礼已下。日子已定,若李素没有认识东阳的话,说不定就马马虎虎认了这桩亲事,到时候许敬宗上门求助,让他的官场生涯再次焕发生机,如今李世民正是对李素另眼相看,可谓圣眷正隆之时,冲着亲家的面子,李素也不能不帮忙,于是,笑到最后的人只有许敬宗。

    然而许敬宗虽然坏,却坏得很坦率,这也是李素对他恨不起来的原因。

    许敬宗没想到李素会如此反感这门亲事,随即又打听到程家小公爷正满长安的打听泾阳许家的底细,不得不说,许敬宗还是非常有危机意识的,察觉到李素这一番动作后,许敬宗顿时觉得不妙,如今他只是个小小的从六品司马,他惹不起卢国公府,甚至连李素这种末等小爵都惹不起,事情超出了他的掌控,必须及时悬崖勒马。

    于是许敬宗非常痛快的把自己送上门,前因后果说清楚,态度也摆得很端正,没错,就是我算计你了,今天来赔罪,要杀要剐随便你,反正一百多斤就撂这里了。

    从阴谋者到混不吝,角色转换得如此自然,毫无ps痕迹……

    李素真的对他恨不起来,他怕的是伪君子,但却很欣赏真小人,这种人不会时刻用“道德”俩字来恶心别人,而且坏得很自然,坏事自然干得不少,得逞了,暗暗得意一番,被人戳穿了也不尴尬,老老实实承认这次状态不好,没发挥出正常水平,坏事没干成功,下次再来过。

    跟这种人打交道其实挺不错的,不累。甚至连提防心都不必有,自己倒霉了第一个先问他,是他干的,顺手给他一嘴巴,不是他干的,……那就真不是他干的。

    当然,对许敬宗恨不起来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李素知道困扰自己多日的麻烦暂时解决了,既然登了李家的门,泾阳许家那边的烂摊子,自然由许敬宗去收拾,如果收拾得不利索,李素不介意动用一下关系,把他当成自己来到唐朝后的第一个敌人,而且是生死大敌,不死不休的那种。

    都是聪明人,话说到一半就够,许敬宗的表情很坦然,脸上没有任何被道德心谴责的愧疚,仿佛只是走路时不小心碰了一下路人然后道个歉。

    李素说话也不遮掩了,笑着指了指许敬宗:“你给我找了个很大的麻烦。”

    许敬宗陪笑,此刻他已不敢再拿李素当十几岁的小娃子看了,很正经的平辈相交的态度。

    “所以许某今日来赔礼,而且以后也不会有麻烦了。”

    好了,李素等的就是这句话。

    多余的话不必说,李素接受了赔礼,甚至也接受了许敬宗递来的友谊之手,抛开李素个人对他的欣赏且不说,像许敬宗这种人若主动要求跟你做朋友,最好不要拒绝他,否则以后命中必有劫数,当然,这种人被归于哪一类朋友。则看个人修养造化了,反正在李素心里,许敬宗可以成为守望相助的利益朋友。可以共享福,但绝不能指望他会与你共患难。

    反过来也是,许敬宗将来若陷入什么掉脑袋的大麻烦里,李素一定也是掉头跑得最快的。

    获得李素的友谊很容易,许敬宗今日得到了一个不小的惊喜,他没想到这位刚刚被封了爵的少年竟和他如此……臭味相投?

    许敬宗甚至有点淡淡的后悔,早知这人与自己如此投契。何苦布那么一个复杂的局,直接登门。大家喝杯白酒交个朋友,爽利多了。

    说笑几句后,许敬宗试探着说起他去年被贬官之事。

    李素认真想了想,道:“许司马可知上月我大唐与吐蕃的松州之战?”

    许敬宗急忙点头:“此战传遍长安。以五万敌二十万,乃我大唐近年少有之大胜,而李县子所创的震天雷更是大放光彩,令长安军民敬仰不已。”

    李素点点头:“震天雷这东西,确是我所创,秘方我已献予陛下,此物陛下甚为看重,前些日召我进宫奏对,陛下似乎有意设一个火器局。专司研制火器之用……”

    许敬宗闻言两眼大放光芒,情不自禁坐直了身子,眼中冒出无法掩饰的权欲。

    李素笑道:“其实陛下有意任我为火器局监正。但我性子太懒散,况且火器这东西太危险,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以……”

    许敬宗飞快接口:“许某愿为李县子分忧!”

    “火药配制是我大唐的绝密,陛下必然要任用绝对信任的人,我可代你向陛下举荐。但陛下用不用你,真不是我能左右的。”

    许敬宗笑道:“不瞒李县子。当年陛下还是秦王时,许某便是秦王府的学士,颇受陛下赏识,如今陛下所信宠者,皆是秦王府时的旧部,然则卢公,卫公,英公等皆是征杀大将,赵公长孙,房相又是肱股重臣,秦王府旧部余者不多矣,许某若能得李县子举荐,陛下定然不会拒绝。”

    说到这里,李素不由好奇起来:“既是秦王府旧部,陛下应该对你恩宠无加才是,许司马何以被贬官?”

    许敬宗仿佛猛然被人揭了疮疤似的,表情变得黯然起来。

    长长叹口气,许敬宗道:“去年贞观十年,长孙文德皇后薨逝,陛下诏令举国服丧,许某的心情其实也是万分悲痛的,文德皇后确是古今第一贤后,可惜天妒贤后,竟中年崩丧,实是老天无眼……那日丧礼之上,众臣在太极殿外跪地哭丧,许某也在其中,哭得情不自已之时,抬头猛然发现当时的率更令欧阳询哭得眼泪鼻涕横流,那张脸扭得实在是……”

    说到这里,许敬宗的俊脸也开始扭曲了:“实在是,实在是……乱七八糟……”

    李素不解了:“一张脸有鼻子有眼,怎会乱七八糟?”

    左右环视一圈,许敬宗顺手抄起自己衣裳下摆的绸布,双手狠狠一拧,然后呈现给李素:“李县子请看,当时欧阳询就是这般模样……”

    很直观的形容,李素瞬间秒懂,然后……他的脸也开始扭曲了。

    许敬宗黯然叹道:“那张脸,实在是太可笑了,许某当时真的无法克制,喷然大笑出声,就是那一声笑,被御史台的御史们参得生不如死……”

    说完许敬宗不知是不是又回想起了欧阳询当时的模样,一年过去了,欧阳询那张脸的笑点似乎仍在,许敬宗忽然噗嗤一声,接着悚然发觉自己太失礼,于是急忙双手往面前的矮脚桌上一趴,把脑袋深深埋进去,发出不知是笑是哭的嚎声。

    “许某对不起文德皇后,许某是罪人啊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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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许敬宗因长孙皇后丧间大笑而贬官,这是真事,非我杜撰。。没错,他就是这么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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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腹黑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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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今日的语气与以往大不相同了,李素明显能感到话里的居高临下之意。

    刚开始有点不适应,后来李素渐渐想通了。

    以往李世民主动去太平村寻访也好,给他封爵也好,一直都很客气,因为李素是人才,值得一用,但凡圣明的帝王遇见人才时,态度都放得很低的,比如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午睡未醒还老老实实等在草庐外面,毫无老板派头,隆中对以后,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没有任何社会阅历的诸葛亮出山当了刘备的军师,刘备对诸葛亮那叫柔情似水,体贴入微,嘴里整天嚷嚷着“如鱼得水”,还给军师织草帽,明眼人不仅能看出基情满满,水乳交融的样子,还看得出谁攻谁受……

    李世民对李素也是这样,不过站在李素的立场来说,李世民做人显然比刘备差了一点,给李素封了官职,聘用为员工后,以往的客气便全然不见,李老板的派头渐露峥嵘,说话的语气明显变成了上司。

    李素心理调适得很快,官场和职场事实上有许多相同之处,都是给公司办事,都是为老板服务,唯一不同的是得罪老板的后果不太一样,职场了不起辞职走人,官场不行,人可以走,脑袋必须留下。

    恭敬领了旨意,李素向李世民告辞,抬眼瞧瞧李世民表情很平静,李素临走又从碗里拈了一块冰扔进嘴里。

    “臣。告退……噶嘣噶嘣……”

    哎呀,美滴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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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感叹大唐朝堂的办事效率,李素刚走出太极宫门。便有一名官员等在门外龙首渠对岸。

    官员名叫陈堂,七品的小官,以前是宣德郎,没什么具体的职务,算是文散官,大唐类似的文武散官不少,可以理解为官员预备役。哪个位置有了空缺便补上,没有空缺便领着朝廷的俸禄只吃饭不干活。因为散官太多而给朝廷国库造成不小负担的事,尚书省仆射房乔给李世民上过许多奏疏,李世民登基十一年里陆续裁撤了不少。

    陈堂很幸运,李世民决意设火器局后。中书省和吏部商议火器局官员人选,决定由陈堂任火器局监丞,位列监正和少监之下,主管火器局内的具体事务。

    李素是火器局的监正,单位最高领导,陈堂的顶头上司,虽然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当顶头上司感觉有点怪异,陈堂的态度还是很端正的,恭敬朝李素施了礼。并开始汇报工作。

    火器局其实早已建好,那时李世民刚刚亲眼见识过震天雷的威力,而李素还在松州城时。李世民便下旨划地设火器局,只是由于此物威力巨大,秘方属于绝密,李世民不放心交给任何人打理,这个位置从一开始便是留给李素的,因为他是发明者。能发明出此物而且很痛快上交给朝廷,李世民对他还是很放心的。

    陈堂汇报工作很详细。从里到外,从软件到硬件,介绍得滴水不漏,巨细无遗。

    火器局位于长安城东郊二十里外,占地四十余亩,不大也不小,房子都是工匠新盖起来的,外围驻扎着金吾卫将士近五千人,内部更是三五步一岗一哨,戒备森严之极,围墙每隔几步设瞭望口,箭垛和弩箭孔,任何可疑的陌生人接近火器局百步之内,就会被金吾卫的将士们射成筛子。

    李素听完后暗暗心惊,如此森严的戒备,足可见李世民对火药这东西何等重视,若是有一天李素当官当腻了,想辞官告老还乡……李世民会不会杀他灭口?

    以李世民十一年前毫不犹豫对兄长和弟弟手起刀落的尿性来看……绝对有可能!

    李素立马做了一个决定……以后好好当官,尽量不招惹圣明英武的皇帝陛下。

    工作汇报完,陈堂开始向李素献殷勤,这年头的官员还是很有廉耻心的,马屁拍得很圆润,丝毫不见生硬,总之就是下官一定在李监正兼李县子的英明领导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事无巨细一定早请示晚汇报,有困难下官上,有功劳领导先请,你快乐就是我快乐……

    李素对陈堂的表现很满意,这位监丞长相很平凡,在这个普遍以看脸为当官条件的大环境下,或许也是陈堂久久不得晋升授实职的原因之一。

    “长安城熟吗?”等陈堂汇报完工作,李素冷不丁问道。

    陈堂楞了一下,很快答道:“下官是关中人,自小在长安城长大。”

    “你带路找家酒楼,我们先吃一顿,我请客,走你。”李素不由分说拉着陈堂便走。

    …………

    新官上任三把火,李素上任先请下属吃一顿。

    自从被封了官爵后,李素便时刻提醒自己做人要圆润一点,对上司也好,对下属也好,尽量不要得罪人,谁都不知道曾经的下属会不会某天走了运爬上枝头成了他的上司,这种情况前世的职场里常有,李素不能不小心。

    陈堂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眼力很活泛,二人从太极宫门口走,走到朱雀大街只有百余步时,陈堂便从李素的穿着和后面牵的坐骑神骏程度看出李素的身家,再回思一下自己的身份,便知道让这位顶头上司请客大抵是什么档次,很快找了一家中档的酒楼走进去。

    李素颇觉意外地认真看了陈堂好几眼。

    找酒楼这件很普通的事情,怎么做却大有学问,太贵了上司不高兴,太便宜了上司觉得掉档次,陈堂却做得很完美,而且表情很平静。

    叫了壶酒,几样肉食和拌野菜,陈堂主动给李素面前的漆耳杯倒满酒。

    李素抽了抽鼻子,嗯,酒味很熟悉……

    陈堂双手端起酒杯平举齐眉:“下官恭祝李监正为大唐为陛下再立新功,请酒。”

    李素不动声色地捂住杯面:“我年纪太小,你先来,你先来。”

    “如此,下官先干为敬。”

    在李素玩味的目光注视下,二两的漆耳杯一口闷……

    酒刚入喉,陈堂的脸色变了,一副“酒里有毒”的模样,猛然张大了嘴,脸孔涨得通红,喉咙喀喀有声,不知是想大吼一声“好酒”,还是想喊救命,一双黝黑的手掌时而化拳时而化掌,最后定型为鹰爪,不停的挠桌,挠桌……

    “好喝吗?”李素眨着无辜纯洁的眼睛看着他。

    陈堂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似乎想吐,又吐不出来,脸色渐渐泛紫,大口呼吸了半晌,终于勉强缓过劲来。

    “好霸道的酒,早听说长安最近盛行所谓的五步倒,下官一直无缘一试。今日尝之,果然是五步倒,李监正海涵,下官刚刚失态了……”陈堂看着表情很平静的李素,渐渐露出疑惑的模样:“看李监正的样子,似乎喝过此酒?”

    李素老实承认:“喝过。”

    陈堂顿时露出很幽怨的模样,目光谴责地看着他,喝过你刚刚不提醒我?

    李素这时才把漆耳杯凑近嘴边,小心地啜了一小口,龇牙咧嘴半天,长长呼口气。

    “此酒我不但喝过,而且……”李素眉目不抬地道:“……而且,这酒本就是我亲手酿造出来的。”

    陈堂:“…………”

    李素继续无辜地眨着眼:“好喝吗?”

    “……好喝。”

    矮脚桌上大半坛五步倒往陈堂身前一划拉,李素笑道:“全都给你喝了。”

    “啊?下官……这,李监正喝什么?”

    再次摆出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李素叹道:“我年纪这么小,当然喝醪糟,店伙计,来碗醪糟!”

    …………

    …………

    酒过三巡,陈堂脸色已红得像关公了,但神智还很清醒。

    李素刚才无声坑了陈堂一次,这一记下马威很有效果,陈堂的神情愈发恭敬了。

    “陛下当初设火器局时便说过,火器局自是以研制火器为主,不仅仅是震天雷,将来我大唐关中精锐攻城破寨,平原交锋都要用上火器,所以必须制出适合攻城的,适合平原战的,适合骑兵用的,还有适合步卒用的等等诸多火器……”陈堂看着李素,接着道:“上月建好火器局,陛下亲自指派了百余名工匠,连同家眷都搬进了火器局旁的营房内,不准随意与外人接触,包括外面驻守的五千金吾卫将士在内,大家只等李监正上任了。”

    李素奇道:“为何非要等我上任?你们可以自行研制啊,说实话,我也只会造震天雷而已。”

    陈堂苦笑道:“火器局上下百余口……并无一人知晓火药秘方,陛下说过,火药秘方只在李监正一人手里,任何人若敢探问,必究其罪,没有火药,下官如何研制火器?”

    李素明白了。

    火器只是功用不同,但最关键的技术数据,却是火药秘方,硝石木炭硫磺三样东西的搭配比例是核心的绝密的数据,李世民绝不会让它人尽皆知,人无我有才是王牌杀器,军民都知道了,邻国都知道了,还算得什么杀器?(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新官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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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知道,李世民的性格绝不是史书上所说的那般胸怀博大,事实上越英明的帝王越多疑,他不容许任何人挑战他的皇权,更不容许任何人颠覆皇权。

    而火药这个东西自从面世以后,李世民对它可谓又爱又怕。

    交给谁掌握都不合适,哪怕是太子,李世民也不会完全放心,近年来李世民对魏王李泰无比宠信,其宠信程度甚至超过了太子,长安坊间早有流言,今上或有废长立魏之心。火药这东西,自然也不会交给太子或魏王。

    放眼天下俊才和忠臣,还能找到比李素更放心的吗?没别的原因,这东西本就是李素发明出来的,有没有火器局的存在,火药的秘方都牢牢记在李素心里,想用的时候随便搜集几样物事,三两下一捣鼓,便是一件破城灭国的利器。

    爵位和官职都是手段,于是李素掌握火药,而李世民,掌握李素。

    很合理也很理所当然的安排,小鱼吃虾米,大鱼吞小鱼,而虾米,同样落进了大鱼的肚子。

    与陈堂走出酒楼时,陈堂已有了七分醉意,脚步略显踉跄,却很清醒地带李素去火器局。

    李素不太想去,毕竟天色已晚,已是傍晚时分,再跑一趟火器局,晚上回家怎么办?这年头路上没有路灯,马脑袋上也没装车灯,赶夜路很危险的。

    再说李素也不是什么敬岗爱业的好领导。跟那些坐机关的小科员一样整天不干正事,一杯茶一张报纸混一天,这种人当火器局的一把手。火器局的未来委实堪忧。

    有心想拒绝,无奈陈堂的目光太诚恳,而且充满了激情,像一匹不停刨着地的驴子,只消李素一上任就撒欢了跑,为大唐帝国主义的建设添砖加瓦推磨转圈……

    李素被陈堂盯得惭愧了,暗恨下属这种该死的上进心的同时。也不得不强堆笑脸表示很乐意去火器局视察工作。

    …………

    二人骑马出城,趁着天还未黑。急忙快马加鞭,小半个时辰便到了城外东郊。

    陈堂介绍说,这里曾是一片农田,李世民决定把这块划出来建火器局后。将这片地方的百姓尽数迁移,工部直属的工匠和金吾卫的将士们花费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盖起了这一片房子,当然,只是盖起了主宅,火器局占地四十余亩,不可能一个月内全部完工。

    借着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李素骑在马上依稀看到远处一片黑色的房子在山脚下若隐若现,策马再靠近一些便听到叱呵声。李素脸色一变,陈堂急忙解释是金吾卫的探哨。

    “陛下有令,无关人等一律不得接近火器局三里之内。故而金吾卫探哨放出三里以外。”陈堂笑道。

    “意思是说,任何人都不准进入?”

    “对。”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啊,既然不准进去就不给将士们添麻烦了,天色已晚,我这就回去,改日有机会再……”

    胳膊被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死死揪住。李素扭头,陈堂很无语地看着他。

    “李监正……监正大人莫闹。寻常人不得进入,您是火器局的监正,金吾卫将士怎敢拦你?”

    公交车上逮着扒手似的揪着李素不放,陈堂挺直了腰朝大道两旁的矮树丛扬声喝道:“都看清楚了,这位就是火器局监正,陛下御封的泾阳县子李素李监正!”

    话音刚落,矮树丛内嗖嗖跳出十余名短衫汉子,躬身朝李素抱拳见礼后,迅速又跳回了树丛中,这群人从出现到消失,整个过程没说一句话,李素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喝醉了而出现幻觉。

    “看来应该是准我进去了……”李素喃喃道。

    陈堂陪笑道:“金吾卫将士护卫的本就是火器局,谁敢拦火器局监正的大驾?”

    “那么……他们准我出去吗?”李素正色问道,这个问题很重要,关系到他以后能不能和李世民愉快的玩耍。

    “陛下说过,余者进出皆须循规矩,但李监正可例外。”

    李素放心了,想来也是,一个主动造出震天雷帮朝廷收复城池,又将秘方主动献给皇帝的人,无论如何也没有把秘方泄露出去的道理,或许李世民仍有些防备,但他不会蠢到把这种防备做到明面上,若寒了李素的心,大家以后真没法一起玩耍了。

    策马继续前行,一路上遇到不少探哨,都被陈堂呵斥回去,一条路走到底,李素相信火器局周围的金吾卫将士们应该都认识他了。

    来到火器局正门,门楣上干干净净,没挂任何招牌,两扇乌黑的涂了新漆的大门紧闭,月光洒在大门上,折射出幽幽的漆光。

    二人刚下马,大门便吱呀一声打开,领头一人穿着深绿色官服,后面跟着几名文吏和百余左右的工匠,分两排恭立,让出中间的通道,众人纷纷躬身行礼。

    领头的人算老熟人了,老帅哥许敬宗,看见那张老帅脸就忍不住想往上面泼硫酸……

    “拜见李监正——”

    一瞬间,李素从脸到胳膊同时冒出了鸡皮疙瘩。

    忽然间,他尝到了权力的妙味,果真妙不可言,难怪古往今来的英雄豪杰为了它不惜拿命去拼,原来都是为了能品尝到权力的滋味。

    当然,李素的震撼只是一瞬间,很快他就清醒了,权力的滋味固然玄妙,也只是人生诸多滋味中的一种而已,让他用命去拼是绝然不肯的。

    看着大门内齐崭崭的人群,李素扭头问陈堂:“火器局所有人都在这里?”

    陈堂直起身子扫了一眼,道:“还有一位少监和两位监丞相没在。”

    李素皱了皱眉,也没说什么。

    众人行礼毕后,许敬宗笑呵呵地上前道:“恭喜李监正上任,日后许某便是李监正麾下一将,监正所令,许某必赴汤蹈火……”

    这句话令李素很满意,真想情不自禁给他下个令,让他现在就去赴汤蹈火,也不必太过分,把那张脸摁进汤和火里面就足够。(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 监丞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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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东游西荡,李素差不多将火器局内的建筑布局和方位弄清楚了,火器局里上到少监下到工匠杂役也基本都认识了这位新上任的监正大人。

    有些事情能瞒住,比如火药秘方,但有的事情根本没法瞒。早在李世民设火器局开始,内部便有了李素的传说,作诗治天花献国策酿酒这些话题比较冷门,知道的不多,但大唐与吐蕃的松州之战却是长安城官民皆知的事情,松州久攻不下,伤亡惨重,唐军三位大总管进退两难之时,一个名叫震天雷的小陶罐横空出世,天雷神罚般的威力足足杀了五万吐蕃贼子,剩下的十五万也乖乖投降。

    这一战是大唐近年来少有的以寡击众之战,而且是大获全胜,其战果不亚于当年对东突厥的灭国之战。

    火器局的官员和工匠们以前各有岗位,后来被征调到火器局,得知那种堪比天雷般的神器将由他们亲手制造,而且新任的监正大人正是松州城下大放异彩的泾阳县子李素,火器局上下顿时沸腾了。

    贞观年正是盛世之始,大唐上下无论官场还是民风都是非常朴实的,正是齐心协力赶英超美的黄金年代,官员和工匠们的爱国心绝对毫无杂质,都愿意为大唐帝国主义事业粉身碎骨鞠躬尽瘁,数遍大唐上下,杂质最多的人恐怕只有李素了,或许还得算上一个许敬宗。

    可以说。在李素没来上任之前,他在火器局内便无形中拥有了极高的威望。

    四处闲逛,收获到无数尊敬甚至崇拜的目光后。李素心满意足地回到前堂,方才因那姓杨的监丞生出的不愉快心情顿时恢复了许多。

    “杨砚杨监丞?”前堂里,许敬宗苦笑摇头,又觉摇头的动作或许会有误会,急忙道:“监正大人莫误会,无论许某还是杨监丞皆是愿为大唐死而后已的忠臣,或有政见不同之处。都是为了大唐昌盛,都是为了国富民安……”

    李素皱眉。这话就有点没头没脑了,跟你打听这个人,你扯国富民安做甚?

    见李素不说话,许敬宗估摸也不太想刚上班就给上司留个坏印象。想了想,只好苦笑道:“这位杨监丞以前是御史台的御史,贞观八年时,陛下遣李靖,萧瑀等十三位重臣巡行天下诸道,体察民情,究问疾苦,杨砚上疏力阻,言陛下此举徒增百姓负担。诸臣过处礼仪繁杂,耗费糜多,所见所闻只是表象。此举除了虚张天家颜面毫无益处,还说陛下……好大喜功,骄奢淫逸,以一己之喜而费天下民脂,是为昏君也……”

    李素啧啧有声,这个姓杨的家伙脑子是不是不够用。敢这么说皇帝。

    “陛下没抽他?”李素好奇问道,这话谁听了都翻脸。更别说李世民了。

    “当然抽他了,陛下龙颜大怒,当殿拿了杨砚下大理寺究办,后来以魏徵为首的一些文官们竭力保全,而陛下当时登基才八年,不想给天下人留下嗜杀的坏名声,于是顺势放了杨砚,不过还是将杨砚罢官去职,杨砚于是回了河北老家,今年初被召还长安复用,中书省和吏部官员不知怎么商议的,竟将他调来火器局任监丞……”

    许敬宗说完摇头,二人一齐皱起了眉,同时露出很头痛的苦瓜脸,仿佛两个大奸臣对正义忠臣大伤脑筋的模样,一副邪不胜正的苦恼样子,画面太美不敢看。

    一锅汤里无端多了颗老鼠屎,李素顿觉大倒胃口。

    老鼠屎浑然不觉自己是老鼠屎,相反还总认为自己是正义与智慧的化身。

    一上午的时间,杨砚昂首挺胸在火器局内四处转了一圈,这里骂几句,那里指导几句,见着李素了也只是草草拱一下手,然后自顾离开继续指手画脚。

    效果非常立竿见影,很快,杨砚在火器局里树立了威严,一个很明显的例子,一名工匠拿着小吏开具的回执签来取用料,李素和杨砚同时在场,工匠战战兢兢看了二人一眼,很快做出选择,将回执签递给了杨砚……

    李素压下了心头的火气,暗暗在脑海里杨砚的名字下面标了一个记号。

    这是李素做人做事的习惯,一般来说,他愿意给任何人三次得罪他的机会,第一次算你无心,第二次还算你无心,第三次,那就是欠抽了,一定满足他。

    当然,所谓的三次机会弹性很大,无关紧要的小事或许给个十次八次也懒得翻脸,毕竟翻脸也需要力气的,或许某个不对的表情,某句让他不爽的言语让他炸了毛,那么所谓三次机会全是浮云,当场快意恩仇再说。

    今日杨砚的举动……好吧,姑且忍下。不抽他算是给他的见面礼了。

    …………

    在火器局里混过了一上午,快到午饭时,李素兴冲冲跑去厨房看伙食,结果让他大失所望。

    一个大锅里煮着不知什么质地的菜汤,几片野菜叶子死不瞑目地在沸汤里上下翻腾,另一边搁着一堆干巴巴毫无特色的大饼,除了这两样再无其他。

    厨房里四处寻摸一番,没找到半点肉末油星,李素终于对火器局的厨房绝望了,抬头看看天色,二话不说骑了马便往家里赶。

    一个从五品的县子,正五品的火器局监正,吃这种猪饲料都不如的东西会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毫无意义的。

    家里多好,有黄金酥,有野猪肉,还有从东阳那里讹来的葡萄酿,回去时顺路从她府上打劫点冰块,回家后冰镇葡萄酿搭配烤野猪肉,吃饱喝足再加一块黄金酥消消食,顺便去河滩边与东阳东拉西扯一阵,说几个笑话逗她或是气她,一嗔一笑皆是风情,不管怎么说都比火器局里看着这堆糟心的事和添堵的人强得多。

    于是,正五品火器局李监正骑着快马,正大光明在金吾卫探哨的眼皮子底下翘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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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再生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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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黄色的面条从沸腾的汤锅里捞出来,事先炒好的肉臊子均匀地洒在大海碗里,再舀半瓢烧得滚沸的牛油往面条上一淋,嗤拉一声响,白色的雾气袅绕升腾,两碗油泼面完工。

    李素和李道正坐在院子里,一人捧着一个大海碗吸溜得起劲,沉默里只听见吭哧吭哧的咀嚼声。

    生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着改变,当初李素刚来到这个年代,家里米缸是空的,老爹要靠帮富贵人家挖沟渠才能换得一两斤黍米,而李素也不得不做了一个抽水马桶忽悠地主胡家,换了几斤粮食,回想那时的日子,仿佛还是昨天发生一般。

    而今李素封了爵,家里有了地,吃穿更是不缺,李道正如果不怕被雷劈的话,油泼面完全可以吃一碗倒一碗……

    其实,李素的理想就这么小,家里日子过好一点,自己这辈子过得舒坦点就好。

    “怂娃昨晚没回家,等吃完了面我再抽你……”李道正埋头吃面,头也不抬地冷不丁冒出这一句。

    李素脸色一僵,看着手里端着的面,顿时没了食欲。

    李道正忽然叹了口气,道:“算咧,我娃长大咧,当了官,封了爵,可是每天要决断无数军国大事的大人物咧……”

    李道正说起“军国大事”四字,不由得露出敬畏莫名的神情。

    李素很无语,自己一个混吃等死占国家小便宜的政府机关小领导。怎么就“决断军国大事”了?

    “不错,孩儿现在被陛下封为火器局监正,很大的官。每天过手的军国大事啊……”李素空着手比划了一下:“……这么多,都军国大事。”

    胡说八道嘛,先给自己将来可能经常会出现的夜不归宿埋下伏笔,也哄老爹高兴高兴。

    李道正神情愈发欣喜,伸手抽了李素后脑勺一记,抽得李素猝不及防,半张脸猛地栽进了大海碗里。随即李道正又觉得表达喜悦之情用错了动作,急忙改抽为抚。

    “好。做官就要好好做官,我当初就说过咧,我娃不做治病的官,那种官没出息。要做就做上马管军,下马治民的大官,果然没错,……我娃当大官咧!”

    李道正最后一句话说得很大声,不止是大声,简直是声嘶力竭的嘶吼了,而且故意扭着头,面朝隔壁史家院子方向。

    挺辛苦的,李素在考虑要不要发明一个大喇叭。就架在李家和史家的院子中间,让老爹显摆的时候别那么劳累,保护嗓子很重要。

    显摆过后的李道正通体舒畅。于是气沉丹田,真气游走周身,然后……“哈……啐!”

    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吐在院子中间,李素脸都绿了,垂头看着自己大海碗里还剩下的大半碗油泼面,忽然间完全失去了食欲。

    认命地叹口气。李素打算找铲子,李道正急忙把他肩膀往下压:“我自己来。自己来,我娃都是大官咧,咋还能干这事?我来!”

    抄起铲子,李道正动作麻利地将那口浓痰铲起,然后……毫不犹豫地扔进了史家院子。

    李素忽然很同情史家,没招谁没惹谁的,偏偏隔壁住了这么一号邻居……

    吃饱了肚子,李道正习惯性地一屁股坐在前堂的门槛上,李素曾经请木匠做了许多各种式样的椅子,李道正却颇为不喜,坐哪里都不如坐门槛舒坦。

    李素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巾,将院子中间的摇椅擦了又擦,擦得一尘不染后才放心地往上一躺。

    “爹,这俩月印书和卖酒挣了不少钱,印书坊的赵掌柜送来了十二贯,程家送了四十贯,朝廷将村东头一百亩荒地划给了咱家,当是县子封地……”李素笑了笑,道:“爹,咱们勉强算权贵人家了,家里该添些丫鬟,杂役,马夫,管家和帐房什么的,您觉得咋样?”

    李道正心疼得老脸拧成一团,咂着嘴道:“太花钱咧,管家帐房还有马夫,每月都要开工钱咧,一月得花出去多少啊……”

    李素急忙道:“爹,孩儿如今又是官又是爵的,进出也要个体面啊,现在咱家不是庄户了,是官宦人家,出门要有马车有随从,进门要有丫鬟有家仆,不然会被人笑话的。”

    李道正犹豫了一阵,重重一咬牙:“说滴对,我娃是体面人,该有的东西不能少,花吧,都置办起来,家里空房多,正好够住人。”

    李素呵呵直笑,这就对了,享受生活嘛,自然不能太亏待自己,也不能亏待老爹,父子俩一辈子富足而安逸地活到寿终正寝比皇图霸业更有成就。

    躺在摇椅上摇啊摇,炎夏的蝉鸣在树桠上扯着嗓子拼了命的叫唤,叫得人昏昏欲睡。

    李素晕晕乎乎快沉入梦乡时,李道正忽然道:“今早泾阳许家来人咧,把聘礼还回来了,啥也没说,亲事算是退了……”

    李素马上清醒了。

    李道正神情有些郁卒,叹道:“退了就退了吧,你长大咧,有自己的主意了,我也管不了你……”

    李素心中忽然闪过几分犹豫,这世上没有比父亲更值得自己信赖的了,喜欢公主这件事,是不是要跟他坦白?

    还没打定主意,李道正却忽然变了脸,恶狠狠地道:“……我不管你的亲事,但我今年年底以前必须看到你成亲,你若有中意的,自己去找官媒说合,年底成亲,明年开春我要抱上孙子,不过分吧?做不到我抽死你!”

    李素呆住了。

    年底成亲,开春抱孙子……

    这是要我喜当爹的节奏啊!

    急眼了,起身欲找老爹理论,李道正却气冲冲地进屋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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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太舒服了,每天起床后坐在院子里发呆,然后脱得精光一头栽进后院的泳池里扑腾一阵,天气太热,桑拿房暂时派不上用场,冬天再说。

    下午跑去河滩边,然后……继续和东阳一起发呆,东阳自从把他烧制的陶笛没收之后,自己却吹上了,可惜用得很生涩,曲不成曲,调不成调,偏偏还很有耐性,坚持不懈地吹,难受的却是李素这个听众,无奈之下只好手把手教她,东阳学得有滋有味,而且天赋颇高,没过多久差不多便掌握了要领,勉强成调了。

    舒服惬意的日子又过了两天,第三天时,许敬宗登门拜访,脸色不大好看。

    态度很恭敬地问李素,您最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

    李素顿觉赧然,懒惰而悠闲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竟翘了两天班……

    …………

    换上官服,李素和许敬宗骑马赶回火器局,与众人打过招呼后,李素首先进了厨房。

    厨房很给面子,上次因为吃食太简陋,把监正大人气跑了两天后,火器局伙夫痛定思痛,反省过失,今日的伙食明显丰富多了,有鱼有肉还有蛋,令李素不大痛快的心情顿时变得痛快起来。

    享受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后,李素正打算休息一阵去用料房配制火药,添堵的人来了。

    监丞杨砚一脸寒霜走进李素的屋子,草草朝他施了一礼,冷声道:“监正大人,今日午饭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李素皱眉:“杨监丞此话何意?”

    “下官认为火器局今日太过糜费,今日午饭有鱼有肉有蛋,下官算了一下,我们火器局包括官员和工匠在内,共计一百零六人,这一顿饭食少说要费钱两贯余,长此以往,火器局仅饭食一项所耗几何?今年户部只拨银四千贯,除去火药用料购置以及官员和工匠的俸薪后,饭食一类大约仅只余百贯钱,按今日这般吃法,怕是撑不到一个月大家都得饿肚子,请监正大人明鉴。”

    李素笑得有点僵硬,刚才这顿饭,他是吃得最欢快的,现在杨砚这么一说,感觉自己变成了挖大唐帝国主义墙角的囊虫似的。

    “刚才这顿饭嘛,嗯,确实有点糜费了,这样不好,下午本官去跟伙夫说一声,以后尽量节俭一点,至于户部的拨银,本来就不可能用到明年开春,过几日我亲自去户部再要一些,嗯,杨监丞公忠体国之心,本官殊为敬佩,年底尚书省吏官考评,本官一定为你……”

    杨砚却很不客气地打断了李素的话:“监正大人,此非小事,断不可如此轻易处置!今日厨房采买者必须开革出去,以儆诸同僚效尤,至于户部拨银,监正大人不可再要,万流终归于海,我等臣子用来用去,实则都是民脂民膏,每花一文当思之再思,若为我等区区口腹之欲而请户部拨银,实为耻辱也。”

    李素心中腾地一下冒出了怒火。

    最怕的就是这种人了,两辈子都怕。

    永远正气凛然的样子,自己过得苦哈哈的,也见不得别人太享受,什么事情都插一手,而且非常主观化,他认为对的东西就必须是对的,否则就是与正义作对的黑恶势力,从此不共戴天。

    ——这家伙是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史前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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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错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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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根究底,野兔是罪魁祸首,是它把堂堂吴王殿下引入万恶的深渊,然后一边啃着青草,一边哼着愉悦的歌儿蹦蹦跳跳跑远……

    很好奇啊,给吴王殿下制造了一个这么大的麻烦,那只可爱的小兔兔有没有反省过自己?

    “兔呢?”李素没头没脑忽然问道。

    “啊?”李恪茫然看着他。

    “那只野兔呢?”

    李恪很无语,咱俩说的是同一件事吗?

    “当然跑了,难道你以为我还有闲心去捉它?”李恪的俊脸有点扭曲。

    李素咧咧嘴,神情颇惋惜。

    其实兔肉有很多种做法,红烧清炖两相宜……明让金吾卫的弟兄们帮帮忙打两只。

    挠挠头,李素正色道:“先请吴王殿下见谅,此事下官已遣人上奏太极宫了,陛下曾有过严旨,火器局方圆任何风吹草动必须上奏,否则治以重罪,而吴王殿下今日真是……你被金吾卫将士发现时离火器局仅距一里,下官不得不上奏了,毕竟金吾卫众将士和火器局上下同僚都知道了此事,瞒都瞒不住。”

    李恪倒是颇通情理,垂头丧气点头:“我知道,我不怪你,今日……今日真不知犯了哪路凶煞,稀里糊涂的闯到这里了,我亦知隐瞒不住,只求李贤弟一件事,来日若父皇召见,让你详述始末,还请贤弟一定为我美言,我……真是无意的啊!”

    “一定一定……”李素的回答有点敷衍。

    这事说来有点严重。这两年来太子荣宠不减,而李世民又莫名其妙对魏王李泰表示出极大的宠溺,朝野和民间本就议论纷纷。如今吴王李恪又非常诡异地闯进了被列为大唐极度机密的军事禁地,而且直到一里开外时才被发现,这事还真说不清楚了,谁知道这位皇子殿下怎么闯进去的?谁知道他闯进去到底是追兔子还是别有所图?

    李素只是个小人物,他没有资格扯进这么可怕的漩涡里,所以最好离它远一点。

    “吴王殿下,事情说清楚了。殿下是不是该回府了?”

    李恪显然也怕极了,索性耍起了无赖。两腿交叉一盘,哭丧着脸叹道:“我不走了,我就住在这里,父皇的旨意没到之前。我一步都不离开,父皇若一直没有旨意,我……我……”

    李恪说着忽然嘴一咧,哭道:“我就死这里算了!”

    李素想笑,见李恪哭得伤心,又觉得不太礼貌。

    回想一下这座营帐四周的环境,嗯,聚风藏气,鱼跃鸢飞。山脉起伏逶迤,潜藏剥换,却是绝佳的风水宝地……这家伙不会是看中了这里的风水。特意来寻死的吧?

    “殿下勿忧,真不是大事,如实解释陛下必不疑你,下官也会尽力在陛下面前为你转圜开脱。”

    李恪闻言这才稍敛忧虑,止住了哭声。

    想开了,心情索性也放开了。反正只等李世民宣判就好,李恪使劲一擦眼泪。吸了吸鼻子道:“有吃的吗?我饿了,还有……上次在程家喝的那种五步倒,也弄点来,我……”

    李恪忽然悲从中来,眼中又蓄满了泪水,哽咽道:“若能大醉而死,倒也不枉人世一遭……”

    李素赶紧点头,来者是客嘛,要什么满足什么。

    “殿下还想吃点什么?”

    “兔子肉!”李恪目光突然变得很凶狠,咬牙切齿地道。

    李素高兴极了,就冲这个爱好,他决定真的帮李恪美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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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王李恪果真住在火器局十里外的金吾卫营帐里不走了。

    不仅如此,他还派了人进太极宫解释,说此举只为辩明心迹,以证清白。

    然而玄妙的是,直到第二天下午,太极宫也迟迟不见有旨意宣召李恪进宫解释,也没有宣召火器局或金吾卫的任何一个人进宫,李世民仿佛完全把这件事忘记了似的,根本没有任何反应。

    没有反应反而是最可怕的反应,连李素都察觉到不对劲了,李恪的脸色愈发苍白,整天坐在营帐里一动不动,王府卫士好心拉他出去晒晒太阳,一碰他就杀猪般的嚎叫,反正死活不肯走出营帐一步。

    李恪不肯走,李素自然也不能走,作为火器局最高领导,吴王眼下的精神状态又很不好,若他出了什么事,李素该倒霉了,于是只好留在火器局过夜。

    第二天大早,李素依礼拜见了吴王后,回到火器局准备睡个回笼觉,许敬宗一脸怒意走来。

    “监正大人,杨砚那老匹夫……太过分了!”许敬宗劈头就是一句。

    李素好奇地看着他,能让好脾气的许敬宗骂出“老匹夫”这个字眼,杨砚一定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缺德事。

    “杨监丞咋了?”

    许敬宗愤怒一哼:“今日下官想看看火器局的帐簿,算一算户部拨银所余几何,找杨监丞要帐簿,谁知那老匹夫竟说此乃吏部交给他的职司,帐簿任何人不得查看……”

    李素眉头皱了起来:“火器局的帐簿是杨监丞管的?”

    许敬宗满脸怒意瞬间化作深深的无奈,非常无语地看着李素。

    身为最高领导,居然连管帐的人都不清楚,你不羞吗?

    “监正大人,这杨老匹夫管的事情不少,除了帐簿,他还管火器局里的文吏和工匠,监丞以下人员他皆有任免权……”

    李素脸色有点难看了,一个单位里最重要的财务权和人事权竟被拿捏在这个老匹夫手里,他这个最高领导算什么?

    阴沉着脸看着许敬宗,李素语气有些不善:“你是少监,官职比他高,眼看他掌握如此大权而不管?还有,区区一个监丞,吏部为何授他如此重权?”

    许敬宗脸色也很难看,顿了片刻,迟疑地道:“监正大人或许不知,这杨砚是贞观三年的进士,众所周知,考进士前是要投行卷的,杨砚当年的行卷……投到了长孙无忌的府上,而长孙无忌收了他的行卷,……长孙无忌在贞观元年曾任过尚书右仆射兼……吏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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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忍无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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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敬宗的话弯来绕去有点复杂,李素听完后梳理了许久,才明白话里的意思。

    用直白的话来说,杨砚之所以在火器局人五人六,是因为他有后台的,他的后台是位了不得的牛人,长孙无忌,这位牛人还当过吏部尚书,所以给了杨砚这么大的权力,所以为了大家以后在官场上能继续顺风顺水,再有脾气也不能抽这家伙。

    李素暗暗吃惊,他没想到杨砚的后台这么大,这年头投行卷的潜规则,哪家权贵接了行卷,这人便是那家权贵的门下,杨砚倒是认得准,居然投到长孙无忌的府上,而长孙无忌居然也接了他的行卷。

    说是党羽也好,说是门阀势力也好,总之,杨砚的来头不简单。

    当然,并不是冠上“党羽”的名字杨砚便成了坏人,坏人没这个胆子敢指着皇帝的鼻子骂好大喜功,朝堂里当官的人,永远不能用好人或坏人去简单的定义他。

    李素自然没那胆子敢跟长孙家掰腕子,说来也是封了爵,也被李世民格外青睐,但并不等于李素就有了免死金牌,长孙无忌若想弄死他这个十多岁的少年郎,大抵跟捏死一只臭虫……一只可爱的小兔兔一样容易。

    很烦恼啊,堂堂火器局一把手监正,竟对一个比自己足足低了两级的下属生了忌惮之心,李素顿时有一种手脚被束缚住的感觉,很不痛快。

    “抽他啊!你怎么不抽他?”李素愤怒且期待地盯着许敬宗:“去抽他。当是我授权的。”

    “啊?这……”许敬宗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半晌说不出话来,显然。老许也没这胆子。

    李素对他很失望,坏人就是坏人,无法指望他不畏强权。

    语气不太和善了,李素瞪了许敬宗一眼,没好气道:“不敢抽他你到我这里来做甚?”

    许敬宗尴尬地朝他笑笑。

    李素立马读懂了他的笑容。

    和他的想法一样,许敬宗也在强烈期待李素去抽杨砚……

    心机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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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器局里忙了一整天,快到傍晚了。李素收拾好了屋子,出门再去看望了一下吴王李恪。可怜的孩子仍待在营帐里一动不敢动,吃喝拉撒全在营帐里解决,脸色越发苍白了,不知是被吓的还是因为两天没见太阳。

    李素由衷对他感到同情。同时也对大唐的宫闱越发敬畏莫名。

    一件在他看来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竟能将一位皇子吓成这副德行,大唐的皇权像块烧红的木炭,谁沾谁烫手,当初玄武门事变,李世民对兄长和弟弟痛下杀手,时隔十一年,他心中的阴霾仍旧挥散不去,所以一切跟皇权有关的东西。都成了他的禁脔,任何人都不许触碰,因为这是他付出了残杀手足的恶名后换来的东西……跟初恋一样弥足珍贵。

    …………

    第二天。李素刚跨进火器局大门,事情来了。

    火器局的另一名监丞陈堂惴惴不安地找到李素,禀报了一件事。

    前日李素配好火药后,许敬宗命人称了重,李素和许敬宗算了一下,大约能造四百个震天雷。于是许敬宗给工匠们下了指令,四百个震天雷务必保质保量做好。

    “保质保量”的意思是。质量要好,点燃了扔出去能炸死人,而且数量也要刚好,不能少,也不能多。

    火药这东西填塞进小陶罐里,填多少分量能产生杀伤力,早在松州时李素便已精确计算过,陶罐里火药太多了不行,威力太大会误杀己方将士,火药太少也不行,太少的话不能管它叫震天雷,顶多算个大炮仗,除了听个响,根本没有任何杀伤力。

    而陈堂禀报的事情却有点荒谬,昨晚杨砚擅自改了生产计划,同样分量的火药,竟要求工匠们造出八百个震天雷,足足翻了一倍。

    李素听完想笑,报效国家的初衷是好的,值得赞颂的,谁都希望大唐的将士们能多分到几个震天雷为陛下开疆辟土,但是事情却干错了,只能造四百个的火药变成了八百个,李世民得到的不会是震天雷,而是八百个大炮仗,指望它们攻城破寨是不可能了,结婚出殡倒是能派上用场……

    “是杨监丞的主意?”李素皱眉问道。

    陈堂垂头恭声道:“是,下官却拿不准减少火药分量后会不会造出废次品,故而才来问监正大人。”

    李素脸色有点阴了:“去把杨监丞叫过来。”

    杨砚来得很慢,李素坐在屋子里差点睡着时他才姗姗来迟。

    “见过李监正。”杨砚潦草地行了礼。

    李素勉强自己露出尽量和善的笑容:“杨监丞辛苦,请坐。”

    “不了,火器局里很多事情忙,下官无暇闲坐。”杨砚拒绝得硬邦邦的,而且有指桑骂槐的嫌疑。

    李素的笑容有点僵硬了:“如此,本官开门见山了,听说杨监丞昨晚改了震天雷数目?”

    杨砚理所当然点头:“火药用料很贵,耗费的皆是国帑民脂,下官认为足够造出八百个,为何监正大人只造四百个?”

    有后台的人不能得罪,李素只好耐心解释:“震天雷是我所创,一个震天雷里该填装多少火药才能对人畜有杀伤力,只有我最清楚,当初松州之战时,我已精确算过,每个震天雷里的火药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则不是误杀己军将士,就是毫无用处的废物,杨监丞将数目改成八百个,你有没有想过若这八百个震天雷根本无法伤人,咱们如何向陛下交代?”

    杨砚执拗地摇头:“下官见识过震天雷,只要填装了火药就一定能伤人,下官以为四百个能伤人,八百个亦能伤人,既如此,为何不造八百个?监正大人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户部今年仅只拨银四千贯,购置火药用料和陶罐便要花去大半,听说监正大人还有意召几个铁匠,以后陶罐改成铁罐,如此,火器局的用度更是捉襟见肘,每一文都要算计着用,关于造震天雷,能省的尽量省下,亦是臣子报效君上和黎民的一番美意。”

    李素苦笑:“杨监丞忠心可嘉,可是……八百个震天雷造出来真是废品啊,若杨监丞不信,不妨让工匠造出一个,咱们去试试效果?”

    “不用试,每试一个也是浪费国帑,四百个能伤人,八百个一定也能伤人,火药多少之说,殊为可笑,一滴鸩毒能致人死地,为何非要耗费十滴?火药亦如是。”

    李素深吸气,这种人,怎么跟他讲道理?他比程咬金更难对付,程咬金至少能够明明白白摆出不讲道理的嘴脸,让别人索性不费口舌,而杨砚,摆出的却正是讲道理的嘴脸,然而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歪理,而且非常固执,完全无法说服。

    李素耐心不多,每天来火器局应差也好,在家悠闲度日也好,只想活得不那么累,而火器局里多了一个杨砚,李素只觉这几日自己仿佛被老天调整了游戏难度似的,过得特别辛苦。

    “杨监丞,本官觉得……你实在不适合待在火器局里。”李素的笑容渐渐冰冷,他的耐心已被耗光了。

    杨砚两眼一瞪,浑身冒出一股莫名的气势,冷笑道:“下官乃中书省吏部所指派,李监正若想罢我的官,恐怕没那么容易。”

    “不罢你的官,这样吧,你把火器局帐簿移交给许敬宗,今日起,火器局的帐簿和文吏工匠人等,皆由许敬宗而决,杨监丞你辛苦一下,火器局后方的校场和靶场仍在建造,便烦杨监丞去监工吧。”

    杨砚楞了一下,接着大怒:“李素,尔欲架空我?”

    李素顿觉好笑:“本官乃统领火器局大小事务的监正,安排属官做什么事,自有本官的道理,何来架空一说?火器局方圆之内,所有的权力都是我的。”

    “莫说这些空话,我早看出来了,你这是排除异己,从此一手遮天,我乃吏部指派七品监丞,黄口小儿,只不过运气好,造出了火药一物,何德何能欲掌国之利器?”

    吵来吵去,这句话才终于道出了杨砚的心思。

    不错,杨砚一直看不起李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当他的上司,他不服气,他觉得丢脸,于是李素上任第一天开始,杨砚便将火器局里的大小权力一把抓在手里,财权也好,人事任免也好,全由这个七品的监丞说了算,平日见了李素,态度也很淡漠,这些举动都能用两个字概括,“蔑视”。

    李素脾气很随和,之前确实也没怎么对火器局上过心,有人愿意管事自然随他去,反正谁都没胆子敢把他这个陛下御封的监正赶下台。

    然而,今日,此刻,李素终于被激怒了,来到这个年代,凡事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他,今日却如久寂的火山忽然爆发,一发而不可收拾。

    “杨监丞,你信不信,我这个黄口小儿敢抽你,而且抽得很重……”李素朝杨砚咧嘴笑,露出两排森森的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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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君臣城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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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他一顿就合了。”

    连李素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句话似乎有点简单粗暴。

    话虽不好听,却也是实话,各种不服如何治?唯抽而已。

    李世民嘴唇紧紧抿着,似乎想笑,又觉得一笑太不严肃了,与眼下兴师问罪的气氛不合。

    “所以你就抽了杨砚一顿?这就是你这个监正干出来的事?”李世民努力板着脸道。

    “臣知罪,请陛下责罚。”李素很光棍,懒得解释杨砚欠不欠抽的问题,更懒得说什么“请陛下恕罪”之类的废话。

    指着李素,李世民的手指很用力:“油滑跟泥鳅似的小子,人也抽了,好话也说了,倒是两头不得罪,真正的是与非却被你压了下来,朕若不处置,往后你还会抽他,然后又在朕的跟前为他说好话……十几岁的娃子,跟谁学的这一套官场油子路数?”

    李素急忙躬身道:“不是油滑,陛下误会臣了,委实是臣的心里话,杨监丞卡住收支也好,臣抽杨监丞也好,其实都是为了公事,都有一颗为大唐为陛下鞠躬尽瘁的公忠之心,只是臣性子急躁,争吵上了火,处事方法遂有了偏颇,这是臣的罪过,臣领罪。”

    李世民似笑非笑道:“这番话倒是四平八稳,但朕不相信,你真是这么想的?抽杨砚那十记可不轻,每一棍都落到实处,连力道都一模一样。若说抽他是因为冲动,冲动到这般齐整倒也不多见……”

    李素垂头干笑。

    跟英明君主打交道就是这样不方便,人家不好糊弄……

    恨恨哼了一声。李世民淡淡地道:“此事你有错,杨砚也有错,朕没想到吏部把杨砚调去火器局竟赋他如此重权,说来是朕疏忽了,今日朕便做个了断,火器局以后你说了算,财权也好。上下人等任免也好,悉数由你而决。朕把整个火器局交予你,只要你用心做事,给朕好好做几样拿得出手的东西来,若是长久不见成效。莫怪朕把今日的老帐跟你翻一翻。”

    “臣,遵旨。多谢陛下宽宏。”

    李世民忽然从榻上站起身,朝李素招招手:“行了,你可以退下了,走,朕送送你。”

    李素大吃一惊,猛然抬头,不仅是李素,殿门外站着的两名宦官也吃惊地看着李世民。

    皇帝亲自送臣子。这待遇……恐怕只有秦王府旧部才有吧?今日怎么对李素这般客气?

    李世民招了手,李素顾不得多想,急忙起身跟上。

    从方榻到殿门只有十几步的距离。一君一臣走得很慢,慢得似乎在用脚丈量殿内的尺寸一般。

    走了两步,李世民似乎漫不经心地随口道:“有件事朕忘了问,吴王恪……前日果真是误闯火器局?”

    李素心一抽,急忙道:“臣不知究竟,但臣以为。吴王殿下确实是误闯,当时吴王穿着猎装。领着王府随从骑马而入,若说吴王有别的心思,这副装扮未免太引人注目,况且吴王千金之子,就算有别的心思,想必也不会亲自去做,臣以为此事确实是误会。”

    李世民沉默着又走了几步,然后不置可否地笑笑:“或许是误会吧。”

    李素不再搭腔了,李世民是怎样的心思他更不敢猜,他与李恪的交情并不深,能为他把话转圜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错了,这种事情太凶险,一不小心就扯进一个巨大无比的漩涡里,李素如果想在大唐活到寿终正寝,话说到这一步已然足够了。

    几句对话说完,二人已走到殿门前。

    李世民只送到这里便转身,连李素躬身施礼也懒得看,只是头也不回地扬了扬手,扔给他一个潇洒不羁的背影,像极了偶像剧里那种颜值高又暖心然而活到二十多岁便不幸得了癌症的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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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自走出宫门时已是黄昏时分,走出龙首渠后,李素扭头四顾寻找东阳的身影,她说过会等他就一定会等他,谁知迎面走来一位穿着华袍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很客气,不但主动施礼,而且自我介绍,李素听到他自报家门后不由吃了一惊。

    竟是长孙无忌府上的管家。

    管家也姓长孙,不知是赐姓还是远亲,李素的神情尴尬中带着几分戒备,毕竟今日上午抽了杨砚,没过一天长孙家便找上来了,实不知来者是善是恶。

    谁知长孙管家态度很恭敬,对李素抽过杨砚的事半字也不提,只说长孙无忌大人对李素如何欣赏,对李素为大唐立下的功劳如何感激云云,一番话里大半皆是赞誉之言,最后长孙管家终于点明了来意。

    长孙无忌十分欣赏李素这样的大唐少年英杰,希望李县子闲暇之时去长孙府上做做客,若能偶尔提点一下长孙家那几个不成气的少爷就更好了。

    李素看出来了,这些话不是虚套客气话,因为长孙管家特意在宫门前等李素就是为了传达长孙无忌请李素做客的意思。

    很费解啊,刚抽过长孙门下的官员,长孙无忌没叫人把他堵到暗巷里套麻袋敲他闷棍,反而要请他去府上做客?

    难道长孙无忌打算在他做客时在廊下安排五百刀斧手,听他摔杯为号……

    不管怎么夸大自己,李素也觉得自己应该没这么高的待遇才是。

    长孙管家传完了话,很恭敬地朝李素施了礼,然后离开了,从头到尾没有半点宰相门房七品官的倨傲派头。

    李素定定站在原地,目送着长孙管家的背影,站了许久,忽然仰天苦笑数声。

    现在总算明白李世民为何破天荒亲自将他这个十几岁的小娃子送出殿门外了,这个举动或许才是长孙无忌愿意化干戈为玉帛的真正原因。而李世民天子之尊,自然也不会无缘无故亲自送一个小娃子,说白了,他这是无声的保护李素,他不想看到一个对社稷有价值的才俊莫名倒在官场争斗中。

    李世民的城府,长孙无忌的城府,中间夹了一个楞头青般后知后觉的李素……

    城府和算计还能接受,最令李素惊奇的是,从安仁殿走到太极宫门外的龙首渠大约需要两柱香时辰,而这两柱香时辰内,长孙无忌便收到了李世民亲自送李素的消息,并且迅速做出决断,令管家在太极宫前等李素……

    贵圈太复杂了,李素忽然好想回家,想睡觉,想……东阳?

    对了,东阳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暖玉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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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前的龙首渠外,四周皆是执戈握戟的军士,中间是一片空旷的广场。

    李素目送长孙管家离开后,独自站在广场中央四下顾盼,却不见东阳的身影。

    想想也是,东阳的胆子应该没大到敢在太极宫前跟李素约会,会要命的。

    李素牵着马独自往广场外走去,走出太极宫的宫禁范围,差不多快到朱雀大街上时,街边拐角一个暗巷里,一名侍卫打扮的人向他走来,李素眯着眼打量了一下,然后露出了笑容。

    嗯,很眼熟,每次跟东阳坐在河滩边时,河滩后面的侍卫人群里就有他,不知道名字,但一定是东阳公主府上的。

    “小人拜见李县子……”侍卫躬身行了礼,小心地环视四周,然后压低了声音:“公主殿下在巷子里的马车上,小人为公主传话,请李县子独自骑马出东城延兴门,在城外五里处等候片刻,公主殿下的车驾随后即到……”

    李素不动声色地点点头,然后二人仿佛从不认识似的擦肩而过。

    心跳莫名加快,明明是男未婚女未嫁,这种莫名其妙的偷情幽会的刺激感是肿么一回事?

    …………

    骑马赶到东城外五里的大道边,李素独自坐在夕阳的金黄色余晖里发呆,过了一会儿又觉得无聊,怀里掏出随身必带的小铜镜,左顾右盼痴迷地盯着镜子。李素渐渐发现这个没有手机电脑的年代里,照镜子居然非常容易打发时间,痴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才过了几个呼吸。东阳的车驾就远远驶来,四名侍卫打头开道,后面跟着二十多名披甲卫士,一辆宽得占住大道大部的马车前套着六匹骏马,马车的后辕处打着五翅高屏。

    李素暗暗咋舌,这便是全副的大唐公主仪仗,那个曾经与他同坐在河滩边。二人说笑逗骂毫无身份差距的女子此刻就坐在马车里,她的身份是高贵的大唐公主。神仙般可远望而不可接近的人物……

    李素忽然有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那个河滩边赤着双脚又哭又笑的女子,与此刻这个坐在马车里的,是同一个人吗?

    车驾在李素身边停下。马车侧旁的小窗掀开了帘子,露出东阳那张清丽脱俗的俏脸,带着几分微微的嗔意。

    “又照镜子!又照镜子!女人家都没你这么爱脸的!”东阳狠狠白他一眼。

    李素面不改色将镜子塞回怀里,笑道:“如此好看又好吃的小鲜肉,少看一眼都是损失,不多照一照怎么知道自己如此优秀呢?”

    东阳噗嗤笑了:“走吧,一起回去,你,你……”

    东阳贝齿咬得下唇发白。犹豫许久,俏脸一红,声音愈发细若蚊讷:“你……把马儿交给侍卫。你上我马车来。”

    “啊?”李素有点吃惊,呆呆地看了看马车前后的侍卫,侍卫们仿佛一个字都没听到似的,人人板着酷脸直视前方。

    东阳见李素踌躇的样子,不由恼羞成怒,恨恨放下帘子。气道:“不来算了。”

    “来!”李素二话不说窜上了东阳的马车。

    马车里香喷喷的,不知熏了什么香。车厢很宽敞,软软小榻旁甚至还摆着一个小矮几,上面搁着一本书。

    见李素真的上了马车,东阳羞得不行,这年头未婚男女单独相处于暗室还是颇为惊世骇俗的,老实又单纯的东阳怕是从来没有做过如此大胆放肆的事情。

    “你……谁叫你上来的?快下去!”东阳没好气踢了李素一脚。

    “请神容易送神难……”李素咧嘴一笑,四下顾盼打量着车厢,嘴里啧啧有声:“真漂亮,果然是公主仪仗,以后等咱们老了,你得教教我投胎有个什么讲究,我努力一下,下辈子也投个帝王家的好胎……”

    马车启行,车厢微微摇晃,李素的马儿却有些吃醋了,不时从小窗外将硕大的马脑袋伸进来,李素急忙将大脑袋推出:“别闹,我有事。”

    马儿很不高兴地朝他打了个响鼻,喷了他一脸鼻涕,东阳看着他发绿的俊脸咯咯直笑,从怀里掏出一方洁白的丝绢帮他擦脸。

    擦着擦着,东阳握着丝绢的手微微颤抖起来,动作也越来越慢,刚才给他擦脸只是下意识的动作,她却没想到这个动作竟如此亲昵,俏脸顿时红得比晚霞更绚烂。

    触电般缩回手,东阳用力将丝绢攥在手心里,掩饰般拂了一下发鬓,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在微微颤抖,显示出此刻的心情多么慌乱。

    李素却浑然不觉,他的心思没那么细腻,反而在马车四处东摸摸西按按,一副好奇的样子。

    喀嚓一声轻响,李素不知怎的从马车里抽出一个暗格,暗格不大,一尺见方,里面摆满了小零食小糕点,什么同心生结脯,升平炙,八仙盘,小天酥……琳琅满目,品种繁多。

    李素白她一眼:“坏人,有东西吃还藏着掖着,非要等我自己翻出来,一点不懂待客之道……”

    说完自顾拈起一块小天酥扔进嘴里大嚼起来。

    好好的旖旎暧昧气氛,被李素搅和得全然无踪,东阳恨恨咬牙,忽然很想一脚把他踹出马车。

    一边嚼着糕点,李素忽然指了指小窗外,道:“你公主府上的侍卫是怎么回事?咱们公然坐在马车里……不太好吧?”

    东阳瞪着他:“不好你怎么还上来?”

    悻悻哼了哼,东阳解释道:“……外面这二十多人算自己人了,你少操心,这两月我叫绿柳给他们赠赐了不少钱财,侍卫们的家小也由公主府出面将他们安顿在长安城里住下。前些日他们已发誓愿为我效死,不然你以为我有这么大的胆子当他们的面把你叫上马车?”

    迎着李素调戏似的目光,东阳越解释脸越红。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索性不说了。

    “你今日为何被父皇宣进宫?父皇不是任你为火器局的监正吗?难道你闯祸了?”

    李素叹道:“你太不了解我了,难道我在你眼里就是个整天到处闯祸招惹是非的人吗?”

    东阳很坦然地道歉:“好吧,是我误会你了……”

    李素比她更坦然:“嗯,我接受你的道歉,原谅你了。”

    “那你告诉我,父皇今日为何宣你进宫?”

    “火器局里有个小监丞很讨厌。今日忍不住抽了他,抽得很重。约莫一两个月下不了床,后来你父皇知道了,把我叫进宫嗯嗯,那啥……畅谈了一下人生。”

    东阳呆住了。这叫不闯祸?这叫不招惹是非?

    车厢里沉默了许久,东阳忽然疯了似的,小小的粉拳雨点般落在李素的肩上,背上……

    “又骗我!你太混帐了,好好当你的官,没事抽人家七品监丞,大唐立国都没人敢这么干,你这还不叫闯祸?”

    李素乐得哈哈大笑,忽然出手。将那雨点般落下的小粉拳攥在手里,入手暖玉生香,这一刻忽然心跳莫名快了许多。

    东阳大惊。接着大羞,急着把手抽回,却被李素牢牢握住不放。

    “你……你松手!”

    “不。”

    “快松手!不成体统!”

    “不!”

    马车载着东阳又羞又急的娇嗔声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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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的反应有时候很慢,有时候又很快。

    吴王李恪在火器局外金吾卫的营帐里住了三天,甚至连营帐外一步都不敢踏出,以此表示清白。可惜李世民根本没搭理他,然而昨日李素进了一次宫后。今日清早,太极宫便来了旨意,宣吴王李恪进宫。

    日落时分,李素骑着马离开火器局回家,金吾卫探哨范围外的大道上,却发现吴王李恪一袭白衫骑在马上,含笑注视着他。

    李素只看着他的笑容就知道,这家伙度过难关了。

    不愧是李世民所有皇子里最彬彬有礼的一个,李素快到跟前时,李恪忽然下了马,站在大道边,待李素也下马后,李恪整了整衣冠,朝他长长一礼。

    “恪,谢李贤弟救命之恩。”

    李素急忙还礼:“谈不上救命之恩,殿下言重了。”

    李恪重重地道:“不,确是救命之恩。”

    说完李恪眼中还闪过一抹后怕和庆幸。

    李素懒得跟他客套了,直接问道:“今日进宫还好吗?”

    李恪苦笑点头:“父皇不轻不重敲打了我几句,什么只顾嬉玩浪荡,不思读书进取,终日混迹长安风月之地,败坏天家名声等等,至于误闯火器局一事,父皇却是只字未提,然后任我为安州大都督,明日赴安州上任……”

    李素笑道:“也算是有个好结果了,恭喜殿下度此难关。”

    李恪黯然叹道:“然而,陪同我一同游猎的九名随从,昨日被父皇下令全部杖毙,我的老师权万纪亦因教导无方,而被罚了一年俸禄……”

    李素的手微微颤了一下,沉默地垂下头。

    第一次真实而深刻地体会到大唐宫闱里的残酷,九条人命在李世民一句话里永远消逝,而这九条命消逝的意义,仅只在于警告李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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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多谢大家抬举,你们真的好伟大,居然真的往上窜了一个名次。。。谢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挑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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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仇容易,释仇却不易,且释且珍惜……

    这一天李素自认为过得很有意义,昨天结下一个仇家,今日少了一个仇家,或许这个仇家还是有点气不顺,或许短期内不太可能成为朋友,但是少了一个仇家就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所谓“快意恩仇”,或许活得洒脱不羁,但永远不是李素想要的生活,一个人若想这辈子活得安稳一点,平静一点,除了少惹事,更要少结仇家,能化解的仇恨一定要果断化解,恩情可以过夜,仇恨不能,每过一夜,仇恨便愈增一分。

    当然,若是自知化解不了的仇恨,就不必浪费精力和时间了,设个局也好,痛下杀手也好,赶紧把仇人灭掉才是王道。

    杨砚提出下工坊造火器,李素二话不说便答应了。

    不知怎的,对这个昨天才抽过的人,李素竟有些欣赏了,杨砚做人或许有点失败,但做事还是很务实的,火器局里有这么一位属官,对他来说不是坏事。

    当然,若昨天是杨砚抽了他,李素就绝不会这么想了,山无棱,天地合,不惜一切代价弄死他才是对自己人生负责的做法。

    矛盾解决了,杨砚半躺在竹榻上沉吟半晌,忽然给李素拱手又行了个礼。

    李素挑挑眉:“此礼又是为何?”

    杨砚叹道:“此礼只为多谢监正大人给下官留了面子。今日单独把下官叫到校场说道理,没有当着火器局上下的面令下官颜面尽失。”

    李素笑道:“昨日抽你明正典刑,所以必须当着大家的面。一则灭你之威,剪你羽翼,二则立我之威,今日讲道理就不必再折损你颜面了,一收一放,你我心照便是。”

    杨砚定定看着李素,打量许久。感慨般摇头:“监正大人行事老练豁达,下官实在不能相信你居然只有十多岁……唉!”

    李素眨眨眼:“你就当我活了两辈子吧。”

    二人对视。释然一笑。

    扬手叫来杂役抬走杨砚,让他继续回去养伤,李素负着手往火器局的工坊走去。

    一边走脑子里一边琢磨着造火器的事,李世民现在的胃口有点大。区区震天雷已不能满足他的*了,况且震天雷这东西用在战场上局限性也很大,碰上阴雨天气,火器根本派不上用场。

    还有什么火器能在目前的工艺水平里造出来呢?地雷?

    似乎明朝就有简易版地雷了,只是具体的做法,还得仔细搜索一下脑子里枯竭得可怜的记忆……

    最主要的是,地雷这东西做好后不容易实验,要不,让许敬宗踩上去试试?

    走着走着。迎面遇到了许敬宗。

    许敬宗躬身行了礼,一脸好奇地看了看校场方向,用一种“我是你心腹”的自己人语气悄悄道:“监正大人刚刚又教训杨监丞了?”

    李素一楞:“教训?不。没教训,和杨监丞心平气和谈了谈,发现我和他皆是志同道合之辈,昨日的小小仇怨便一泯了之了。”

    “志……志同道合?”许敬宗呆住了。

    “对,志同道合,大家都有一颗为大唐舍生忘死的赤子之心。许少监,这颗赤子之心你还稍有欠缺啊。刚才杨监丞说你是坏人,本官深以为然……”

    “我是坏人?”许敬宗大怒,差点跳脚,涨红了脸怒道:“他才是坏人!”

    话刚说完,许敬宗忽然警醒,无比幽怨地看了李素一眼:“李监正你又诳我……”

    李素不置可否地哈哈笑了两声,抬步便走。

    留下许敬宗惊疑不定地站在原地,一会儿看看李素的背影,一会儿又看看杨砚养伤的屋子,神情犹豫踯躅,似乎在挣扎到底要不要相信李素的话。

    良久,许敬宗狠狠一咬牙。

    很好,嘴上说不信,身体还是很诚实……

    背对着他的李素一边走一边露出了邪邪的笑容,没错,就是霸道总裁经常用的那种“邪魅狂狷”的笑。

    就不喜欢下属们一团和气,就不喜欢大家抱成团,下面的人都和气了,他这个上司怎么工作?怎么制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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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静无波地过了十来天,李素每天重复着同样的日子,也不觉得无聊,实在无聊就照镜子,很玄妙,镜子里似乎有另一个时空,照着照着,一两个时辰不知不觉就过去,然后混到下班打卡走人……

    杨砚确实是个做实事的人,养了十来天后咬着牙下了床,二话不说进了工坊,跟着工匠们学着造火器,每日每夜扑在工坊里,工作劲头直追赶英超美大跃进。

    相比之下李素消极多了,平日若无必要绝不接近工坊一步。

    说是工坊,其实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火药桶,一不小心便炸了,跟着屋子一同白日飞升的瞬间,李素回忆自己的短暂的人生,一定会觉得空虚寂寞冷……

    …………

    几天后,长安城忽然沸腾起来。

    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路大军凯旋回朝,全城百姓皆欢欣鼓舞,自发出城相迎。

    出征时五万关中子弟,松州之战伤亡五千余,突进吐蕃又伤亡五千余,回来时不到四万人。

    大军进城,李世民率领满朝文武,亲至长安正南门明德门相迎。

    凯旋的队伍连绵十余里不见尽头,与出征时相比,终究少了许多人,迎接的百姓人群里不时爆出一声哭嚎,周围的人皆温言安慰,大家都明白,这定然是战死的关中子弟的老父母。

    李素作为此战最大的功臣,也被李世民下旨出城伴驾迎军。

    长孙无忌,李靖这些大佬自然陪伴李世民左右,而李素则非常低调地躲在一群六七品的低阶官员人群里不显山不露水。

    程咬金咧着大嘴跟李世民不知嘀咕了几句什么,引得李世民又气又笑,大脚踹去狠狠笑骂了句老货,程咬金忽然回头大嚷:“李素那个娃子呢?此战侯君集三人皆记小娃子为首功,此时怎可不见人影?”

    程咬金一嚷嚷,旁边的李世民也淡淡点头,引得长孙无忌,李靖,李绩等人纷纷回头寻找。

    李素心一紧,假装没听见,身子在人群里愈发矮了一截。

    谁知程咬金这老货招子太犀利,李素再怎么低调,终于还是被他发现,大步走过去,拎鸡崽似的单手将李素衣领拎起来往前拽。

    “哇哈哈哈哈哈……小娃子又被俺生擒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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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王师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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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臣应该被世人高高捧上神台,接受万众的膜拜,……或接受领导发奖金。功臣应该被百姓们像优乐美一样捧在手心里,小心倍加呵护,而且不要乱插吸管……

    李素想象中的功臣待遇有很多种,或荣耀,或伟大,至不济也该发点小财,但绝不是像现在这样,被程老匹夫一手拎着衣领,仿佛逢年过节拎一块腊肉串门一样,生生将李素从最偏僻的角落里一直拎到李世民面前。

    今日不同以往,为了迎接侯君集大军凯旋,站在城门外迎接的不仅是大唐君臣,还有无数为大唐的胜利荣耀而欢呼雀跃的百姓,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百姓里面还有不少颇具姿色的大姑娘小姑娘,大家都眼睁睁看着程老匹夫轻松拎着李素,而李素这个自诩为大唐小鲜肉的俊俏少年,此刻真成了程老匹夫手里的一块鲜肉,拎在半空中还不时左右晃荡……

    太羞耻了……

    李素无法挣扎,只好驾轻就熟捂住脸。

    程老匹夫很得意,充满了万马军中生擒敌酋的快感,把李素拎到李世民面前后甚至意犹未尽地继续拎着他,当着君臣的面绕场一周,李世民长孙无忌李靖等人皆含笑点头,互相交头接耳,似乎在对程老匹夫这次捕获的猎物评头论足……

    李素想死的心都有了,如果时光倒流回去,他一定躲进深山里,绝不给程咬金认识他的机会。

    绕场一周后。程老匹夫得意地放下了李素,李素这才慌忙整了整衣冠,懒得跟程咬金计较了。主要是不敢跟这老流氓计较。

    抬头眼一扫,发现李世民和旁边几位重臣笑吟吟地瞧着他,李素急忙施礼:“小子……下官,……臣李素,拜见陛下,拜见各位大人,各位老帅……”

    李世民指着李素笑道:“诸卿且看。此子正是造出震天雷,助我大唐王师收复松州的首功之臣。泾阳县子李素,年仅十六岁,却是难得一见的少年英才。”

    李素连忙谦让,旁边一群文武大臣们皆笑了起来。这些人里不管什么想法,皇帝陛下开了口,终归还是要附和一下的。

    一名头戴黑笼璞帽,身着紫色官服,腰间两只紫金鱼袋不停晃荡的中年老帅哥捋着青须笑道:“久闻李素之名,却无缘得见,老夫且先不赞你作诗,献策,造震天雷之功。只想要你酿的一坛美酒,据说酒性颇烈,是故有名曰‘五步倒’。明明是绝世好酒,不知哪个杀才取了如此煞风景的粗鄙名字……”

    李素叹息,知己啊……我说什么来着?温柔岁月多好听。

    旁边的程咬金脸色不善了,很显然,五步倒这个粗鄙的名字就是他这个杀才取的,重重一拍李素的肩。哼道:“还不与你长孙伯伯见礼,哼。名字再难听,也是程李两家的买卖了,既然是买卖,可没有白送人的道理。”

    李素恍然,脸现苦色,竟然是长孙无忌这家伙,这关系可有点道不清了,按说应该是仇人,毕竟抽了长孙家的门下,可长孙无忌又对他那么客气,客气的原因或许跟李世民的态度有点关系,说善不善,说恶不恶,如相爱又相杀般纠结……

    “下官李素,拜见长孙……”

    话没说完,却冷不防被程咬金踹了一脚:“没礼数的东西,称什么下官?叫伯伯!老货虽与俺不是一个路数,却也为江山立过汗马功劳的,叫声伯伯亏了你么?”

    “是是是,小子拜见长孙伯伯……”李素从善如流。

    长孙无忌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先扶起李素,然后指了指程咬金,笑骂道:“老匹夫说甚不是一个路数,既不是一个路数,上月你府里开宴还把老夫扛在肩上抢去你家,教老夫大损颜面……”

    程咬金咧嘴笑道:“不是一个路数也能一起喝喝酒的……”

    脸色忽然一黯,程咬金叹道:“秦叔宝卧病在榻,说话便要死了,昔年秦王府旧部,一个接一个的没福气,活着的,也就剩我们这些了,不管是不是一个路数,趁活着多聚一聚,总好比哪天忽然蹬了腿来不及招呼强。”

    这话说完,在场的君臣皆现黯然之色,李世民仰头吸气,眼中泪珠盈眶,长孙无忌,李绩皆摇头不语,沉重叹息。

    欢欣的气氛因程咬金一句话而变得沉痛,李素静静看着君臣们的表情,心中泛起复杂的感触,岁月沉寂之后,那些曾经波澜壮阔的画卷被上天徐徐卷起,江山的天空变得明朗起来,而曾经洗刷这片天空的将军们,已经老去了。

    沉痛的气氛里,城门外蹄声隆隆,侯君集所部骑营前锋已至明德门外,在将领的号令中,五千精骑同时翻身下马,隔着两里远便用刀戟横拍着胸前的板甲,暴喝出声:“大唐万胜!万胜!”

    李世民等人收起伤怀的情绪,正襟凝神,神情肃穆地看着远处凯旋而归的将士们,君臣后面的百姓皆朝将士们躬身行礼,久久不起身。

    远处黄沙滚滚,尘土飞扬,侯君集所部中军已至,随着令旗挥舞,中军喀地一声全部停下,黑云般密密麻麻的将士在飞扬如黄雾的沙尘里若隐若现,劲气凌人。

    中军停驻后,一队精骑打着“侯”“刘”“牛”三面帅旗,朝城门飞驰而来,帅旗后面,侯君集,刘兰和牛进达三人满面春风,志得意满地策马而至,离李世民尚距一里之地,三位大总管同时翻身下马,步行而来。

    走到李世民身前后,三将躬身为礼,满面尘灰略显疲惫的侯君集大声道:“臣等奉诏讨贼,幸不辱命,今日得胜还朝,请陛下检阅关中子弟雄壮之姿。”

    李世民神情激动,亲手扶起侯君集三人,直起身缓缓环视四周,大声道:“我大唐将士威武壮哉!”

    身后的百姓们纷纷躬身,齐道“威武壮哉”。

    城门甬道迅速让开一条道,李世民一手握着侯君集的手腕,另一手握着刘兰,三人大笑着并肩而入。

    城门内的一片平地上早已搭好了一块台子,数十名美貌舞伎戴着铁制面具,一手执剑一手执盾上台,激昂凌厉的乐声响起,舞伎们挥舞着剑和盾,在台子上不停变幻着队列,进退,劈砍,身躯摇曳,台下跪坐着一排歌伎,随着乐声的节奏忽然吟唱起来。

    “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歌伎们的吟唱伴随着阵阵激昂的大鼓节奏,很快,台下的李世民,长孙无忌,候君集等人尽皆肃然,与歌伎们一同唱吟起来,四周的将士和百姓们也纷纷应和而唱。

    《秦王破阵乐》,贞观元年由李世民下诏,名臣魏徵奉旨撰词而成,贞观七年编成舞,从此正式成为大唐军歌,无论军民人等尽皆传唱。

    歌舞毕,亲迎凯旋王师的仪式才算结束,李世民率领群臣往太极宫走去,李素本想继续跟那些六七品小官们窝在一起,却不料被程咬金紧紧拽住了衣袖,将他悄悄带到队伍一旁。

    “小娃子可真是不省心,听说你把火器局里的一个监丞抽了一顿?”程咬金捋着乱七八糟的胡须笑问道。

    李素急忙道:“是,小子年幼不懂事,性子冲动得紧,争执了几句便抽了,抽过之后小子十分后悔,彻夜不能寐,良心倍受煎熬……”

    话没说完便被程咬金很不客气地打断:“煎熬个屁!你这红光满面精神焕发的模样,哪点有夜不能寐,良心受煎熬的样子?再胡咧咧我可真抽你了啊。”

    “啊?啊!小子夜不能寐了好些天,就昨晚不小心睡着了,可能小子的良心最近有点累……”李素犹自嘴硬,没办法,不表现一下良心受煎熬,别人还会以为他没长良心呢,其实有的。

    程咬金气笑了,一脚踹去,李素飞快一闪,没踹着。

    “老夫杀了一辈子人,良心从没累过,个小怂娃子倒累了,你这脸皮啊,是个混文官的种!”程咬金抬眼朝队伍前面的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等人瞄了一眼,道:“适才陛下把你抽那个监丞的事情跟老夫说过了,抽得好,不服管教的东西,不抽待怎地?大丈夫该断则断,你个小娃子的脾气很合老夫的胃口,不过么,据说那个姓杨的监丞跟长孙无忌那老匹夫有点瓜葛,你抽了监丞不打紧,就怕长孙老匹夫把这事记在心里了……”

    李素面色平静地笑道:“既然抽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程咬金大笑:“不错,有血性!抽便抽了,还待如何?不过,凡事还是小心,长孙老匹夫惯使阴损路数,不大好防备,日后若有危急之时,我们这些沙场老将自会为你撑腰……”

    李素急忙道谢。

    程咬金叹道:“莫谢老夫,你若多造些如震天雷之类的新东西出来,让我大唐将士开疆辟土时少填点人命,少流点血,便算是积了大德了,该是老夫谢你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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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 程府训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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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进达的这句话声音压得很低,每个字似乎都是用力从齿缝里迸出来的一般,充血赤红的眼珠子恶狠狠瞪着李素,仿佛想杀了他似的。

    李素当然明白这句话里的意思,当初要不要为李恪开脱,他也是经过犹豫和挣扎的,只是他没想到牛进达把这件事看得如此严重。

    被牛进达这一吓,李素彻底醒酒了。

    “牛伯伯,小侄是火器局的监正,前些日吴王殿下误闯火器局,陛下召见小侄,询问我的看法,小侄当时只是如实回禀啊……”

    牛进达冷笑:“‘如实’?你看的‘如实’是什么?吴王果真是误闯么?你凭什么能肯定?”

    李素无言以对。

    是啊,他凭什么肯定?李恪是这么说的,金吾卫也这么说了,于是大家都认为是误闯,此事便算定下了基调。

    “难道不是误闯?”李素有些吃惊,不是误闯是什么……李恪真有刺探火器局底细的意思?

    牛进达重重怒哼,端起漆耳杯灌了一大口,然后闭上眼睛回味。

    堂内程咬金扭摆着蠢笨的腰肢过来,一边扭一边朝李素挤眉弄眼,很嗨的样子。

    指了指李素,程咬金朝牛进达笑道:“抽过这小子没?”

    牛进达冷冷道:“等会就抽。”

    程咬金哈哈笑:“是该抽,他娘的,当个狗屁县子就不知自己几斤几两了。皇子的事情也是你能掺合的?等下老牛抽完了俺再来抽,现在忙,俺继续舞一阵再说……”

    说完程咬金扭着肥屁股又继续嗨去了。

    李素浑身愈发冷汗潸潸。看样子,此事程咬金也清楚,而且和牛进达的态度一致,都认为自己很欠抽。

    “牛伯伯……小子年幼,什么都不懂,还请牛伯伯指点。”李素急忙拱手道。

    牛进达嗤地一声笑了:“也幸好你年幼,所以让你占足了便宜。陛下懒得跟你计较,不然你这会子不该坐在程家。而是睡在棺材里……”

    喝了口酒,牛进达龇牙咧嘴一阵后,缓缓地道:“你可知吴王恪是陛下的第三子,若以陛下宠爱膝下皇子的程度来论。太子李承乾当属第一,只是近两年陛下渐宠魏王泰,为了魏王泰,陛下甚至连皇子仪仗规矩都改了,因为此事与魏徵,长孙无忌等人闹得颇不愉快,是以太子和魏王如今之受宠不相上下……”

    牛进达眯着眼笑道:“若论受宠皇子第三位,当属吴王恪,太子与魏王二虎相争。必有一伤,甚至两死两伤也不一定,作为第三皇子的吴王。你说他有没有心思呢?”

    李素眨眨眼:“可是……小侄听说吴王殿下的母亲……”

    “不错,吴王输在出身,他是隋炀帝杨广的外孙,满朝文武这些年好不容易推翻了隋朝,怎能容许杨姓血脉复辟?吴王夺嫡的机会很渺茫,然而……机会再渺茫。那也是机会,东宫之位在吴王眼里或许很近。近到动了一些不该动的心思亦未可知……”

    李素惊愕地瞪着牛进达,呆呆说不出话。

    “瞪啥瞪?觉得老夫在诳你?”牛进达很不满李素的表情,想抽他,又怕把他一巴掌扇死了,很矛盾的样子。

    “带几个随从吆五喝六去游猎,长安城外方圆何止百里?陛下十几个皇子谁人不游猎?单只他运道好,偏偏闯进了火器局禁地,闯进禁地还不说,还让他神不知鬼不觉越过金吾卫探哨警戒的十里之内……”牛进达冷笑:“知道金吾卫是什么吗?是我大唐最精锐的禁宫护卫,包括陛下的安全都得靠他们,竟被人潜入到火器局一里开外才发现,好像我大唐最精锐的禁宫内卫忽然都变成了一群酒囊饭袋,若说这其中没有内应,谁信?”

    “还穿着猎装,还哭诉,还死赖在营帐里不走以证清白……穿着猎装就无辜了?哭诉就无辜了?陛下和我们这些老将谁不是生死杀阵里趟过无数来回的,这点小伎俩就想瞒过我们,这些年的饭白吃了。”

    李素身上的冷汗越流越多,本是一件看似很平常的误会,被牛进达这么一解释竟然纤毫毕现,无所遁形。

    良久,李素苦笑道:“可是……吴王皇子之尊,就算他想刺探火器局机密,也用不着亲身犯险啊,而且,火药的秘方整个大唐仅只我和陛下清楚,他就算潜进火器局,能找到什么?”

    牛进达瞪他一眼,道:“老夫怎知道?况且,你别忘了,吴王现在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娃子,一个十七岁的娃子思量能有多周全?他怎知道火器局里没有火药秘方?能在金吾卫埋下内应,让他潜进火器局一里开外才被发现,已然是很了不得的事了,而且还能提前做好准备,穿上猎装以备被发现后有个托辞,这等心机……”

    牛进达住嘴,摇头一叹,看着垂头不语的李素,问道:“你在想什么?”

    李素叹道:“小子觉得,吴王殿下只是追一只兔子而迷了路,刺探火器什么的,小子真的不懂……”

    牛进达楞了一下,接着放声大笑:“娃子终于灵醒了,不错,你若只能认识到这一个层面,保你一世平安无事,这么想就对了,以后对谁都这么说,再敢说些不该说的话,老夫非抽死你不可!”

    李素看着牛进达,深深地道:“多谢牛伯伯今日提点之恩,此恩堪比再造,小子今日受教了……”

    牛进达叹道:“小娃子,今日这些话,老夫当你是子侄才明言,旁人看你腾达而攀附,看你跌倒而落石,这些话你是听不到的,往后离皇子们远一点,陛下那十几位皇子,任谁都不简单,更别搅进与皇子有关的是非里,这些是非连我们这等与陛下一同打江山的老将都掺和不起,更何况你?”

    程咬金跳舞终于跳痛快了,满身大汗回坐到李素身边,抄起漆耳杯大灌一口,长长出一口气。

    “训完了?小娃子,听我家大小子说,你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亲事搅没了,这是个甚说法?是那家闺女太丑,还是你本不愿成亲?”

    李素急忙道:“是小子太混帐,配不上那家姑娘,小子已跟她家赔过罪了。”

    程咬金点头:“十六岁了还不急着成亲,确实很混帐,这话倒也实在,不打紧,走,老程带你见识见识,还是那句话,街上看见哪家姑娘模样俊俏尽管摸来,这次你来摸……”

    程咬金不由分说,勾着李素的脖子便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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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亲香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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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名字或许会取错,但外号是绝不会错的,比如李素暗地叫程咬金为老流氓,那么他一定是老流氓。

    勾着李素的脖子,程咬金似乎对大街上摸姑娘的屁股很有兴趣,打着给李素找婆姨的幌子,谁知道是不是想自己爽一爽……

    李素不想跟着老流氓一起丢人,他怕名声和老流氓一样差了,日后长安城的君臣百姓人送雅号“小流氓”,一辈子翻不了身。

    于是被程咬金勾着脖子跨出程家大门的那一刹,李素恰到时机地醉了,醉得很深沉,软软瘫在程咬金手上像滩扶不起的烂泥。

    程咬金诧异地放开手,正待仔细端详究竟,李素忽然原地弹了起来,以异常矫健之姿飞奔逃离,朱雀大街上只见一道黑烟一闪而逝,大街两旁如同卷过一阵狂风,瞬间恢复安静。

    …………

    牛进达的训斥言犹在耳,李素多留了个心眼。

    进火器局之前装作串门似的,先去金吾卫营地闲逛了一圈,发现金吾卫将士的情绪不高,发生了什么事的样子,以往常跟他有说有笑的几名低级将领不见踪影,不经意般笑问了几句,才知道被那几个将领被调任了,说是“调任”,实际上是宫里的禁卫把他们押走的,押走以后从此杳无音讯,不出意外的话,几位仁兄正在奈何桥上排队等着喝孟婆汤……

    牛进达没说错。这事绝非表面上看去那么简单,至少李世民没把它当成一件简单的事。

    李恪究竟怀了什么心思,或是君臣们想得太复杂了。李素无从而知,他知道这件事情的真正内幕或许永远都不会有真相,李世民轻拿轻放,讳莫如深,而李恪,估计打死他也不会说实话。

    若是牛进达的说法成立,金吾卫里有李恪的内应。那么火器局呢?火器局有他的内应吗?

    这几日,李素脸色有点阴沉。一副看谁都不顺眼的样子,看谁都用一种打量审视的目光,盯得火器局上下心中直发毛,都不清楚这位少年监正大人究竟怎么了。

    空气莫名的紧张低迷。唯有许敬宗上窜下跳,表现得非常活泼,他总是以一副监正大人金牌卧底小心腹的身份自居,自以为是李素的心腹班底,李素自己都不记得什么时候给过他这样的暗示或明示,说实话,火器局里若要排一个监正大人信任榜单的话,杨砚可能排名第一,其次是陈堂。然后是各位文吏和工匠,许敬宗……恐怕得排到最末。

    当然,许敬宗也不是什么都排最末的。若是暗里有支冷箭朝李素射来,李素心中排名第一的肉盾挡箭人选肯定是许敬宗,金牌卧底小心腹嘛,不挡箭用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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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噶嘣噶嘣……”

    “噶嘣噶嘣……”

    晶莹剔透的小冰块在毒辣的阳光下发出钻石般的璀璨光芒,然后……被李素扔进嘴里,嚼得噶嘣直响。

    东阳捂着小嘴。笑得眼睛像两轮弯月,痴痴地看着他。

    “哎呀。美滴很,美滴很……”冰块入腹,只觉一股沁入骨子里的冰凉,在五脏六腑间来回游动,像甘霖般降临久旱的涸土,李素发出舒服的长叹。

    “区区小冰块,值得露出这副样子么?”东阳咯咯直笑。

    李素白她一眼:“穷人的世界你不懂,大夏天有口冰吃,莫大的享受,等下回去时你再给我一大碗,我给老爹也尝尝……”

    东阳笑着点头应了。

    自从上次马车里拉过东阳的手后,河滩边二人常坐的两块石头不知怎地离得更近了,二人坐下后几乎已是肩擦着肩的模式,东阳觉得不妥,满面羞意坐远一些,李素又像块牛皮糖似的凑上来。

    白皙纤细的小手冷不防又被李素牵住,东阳大羞,想抽回来,奈何李素力气比他大。

    小手握在大手里,有点凉,她的指头又长有细,柔若无骨,因紧张而微微沁出了细汗,带着一丝淡而不俗的清香,年轻的味道。

    “你……放手!”东阳气鼓鼓地瞪着他:“越来越过分了!”

    “不放,你手凉,给我降降温。”李素面不改色说着蹩脚的借口。

    “你……”东阳又挣扎了几下,还是抽不回手,终于认了命,红着俏脸将头扭向身后的树林,做贼似的心虚看着那群远远站着的侍卫。

    “哎,把那只手也给我……”李素提出更过分的要求。

    “不给!”

    “乖,听话,只握一只手不工整,不对称,很难受的。”

    东阳噗嗤一笑,脸蛋更红了,心虚往后面瞄了一眼,终究颤巍巍地将另一只手递过来。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

    女人若愿意让男人握住她的手,一定不介意让男人再握住她的另一只手,沦陷的不是手,而是心。

    太紧张了,东阳手心沁出不少汗,活了十六年,她一直老老实实,从没做过如此大胆放肆的事情,俏脸时红时白,一半是羞,一半是吓。

    “李素,我们可以一直这么下去吗?就这样,牵着手……一辈子。”东阳痴痴地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蚊讷般问道。

    “好啊,我们一直这么下去。”李素笑。

    “可是……好难啊。”东阳露出浓浓的愁容。她和他的命运,不由自己。

    “努力去做,就不难了啊。”

    李素此刻心中泛起涟漪般的柔情。未来太难了。然而,还是要去做的,为了她。也为了自己。

    握着那双纤细无骨又冰凉的小手,李素脑海里冒出很多想法。

    他和她的命运,掌握在李世民手里,如何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呢?或许,做一些不属于这个年代的东西用来当作娶东阳的筹码是个不错的主意,只是跟李世民谈判时要注意技巧,不能让他觉得被拿捏了。不能让他认为这是一桩买卖,尽量说感情。表忠心……

    除了这个,李素似乎已没有别的筹码了,大唐的公主历来只与邻国和亲,或是许配给开国元勋之后。李素这种立过一点功劳,却没有任何家世底蕴的功臣,能娶公主的可能性委实不大。

    …………

    “哎,你现在被父皇封为火器局监正,只听说火器这东西多厉害,它真的很厉害吗?”东阳好奇地望着他。

    “算厉害吧,杀伤力很大,点燃一个扔出去,若是半空炸开的话。方圆两丈内人畜无法幸免。”

    东阳有些吃惊:“那岂不是很危险?火器局怎么造的?”

    李素嘿嘿坏笑:“你在刺探大唐绝顶的机密哦,这可是大罪,快拿钱封我的口。十贯,不二价。”

    东阳气得捶了他几下:“跟你说正经话,你又这个样子!……你既然是监正,造火器自然不必亲自动手,事情都交给工匠们去做,你离火器远一点。知道吗?”

    “知道,其实火器这东西并不可怕。严格按章程操作,注意安全和火患,基本没问题了。上任开始我就出过安全规章守则,严令火器局上下必须遵守。”

    “规章守则?”

    李素眨眼:“想知道吗?十贯钱,我详细说给你听,每条解释清楚,保证让你觉得物有所值,而且宾至如归……”

    一阵疯狂的龙掐手,伴随着东阳得意的咯咯笑声,接着“啵”的一声脆响,东阳惊叫,捂着被亲的脸蛋,羞不可抑地开始第二轮龙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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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道正干了一件大事。

    所谓“大事”,仅只对他自己而言,因为他此生没干过这么浪费且疯狂的事。

    东阳给李道正也捎上了冰块,一只雕着镂空细花的精致铜盆里堆满了细碎的冰,细心的东阳还亲自在冰块上铺了一层厚厚的干净褥子用来保温,李素骑着马,端着铜盆回到家,进门便一楞。

    一名穿着青衣布衫,扎着头巾的中年男子站在门口,恭敬地朝李素施礼,后面五六名青衣年轻人跟着施礼。

    中年男子很敬畏,神情略见几分惶恐和紧张,见李素楞神,赶紧上前自我介绍。原来他是李道正请的管家,姓薛,以前曾在大户人家做过管家,后来大户人家买卖经营不善渐渐没落,只好将家中仆人遣散,李道正托了村里宿老打听,才将他请来,签的是十年活契。

    后面的五六个人自然是杂役,李素下马后纷纷上前帮着牵马,拂尘,手脚颇为利落。

    总的来说,李素对这几个人还是颇为满意的,特别是薛管家,手眼非常灵巧,谦卑中带着几分亲切,还有一丝不易察觉却恰到好处的谄媚,让人觉得很舒服,很省心。

    走进内院,李素发现老爹坐在门槛上,愁眉苦脸地跟人牙子讨价还价,人牙子后面怯生生站着五六个小姑娘,衣着褴褛,个个营养不良的模样,她们年龄不一,大的估摸有十三四岁,小的才*岁的模样。

    还价似乎不太顺利,见李素回来,李道正两眼一亮,仿佛见到了救星。

    “快来快来,这事交给你了,唉,花了好多钱咧,做孽咧,可以换好多粮食咧……”李道正心疼地直摇头。

    李素颇感兴趣,选丫鬟啊,跟选美一样,很有意思的事,真想发明一个转转椅,先背过身听声音,谁声音好听就猛地拍按钮,转转椅马上一百八十度掉头,然后……站起来一起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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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 重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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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凝重的气氛,屏声静气里,似乎能感觉到李世民鼻孔里的怒火直接喷到了自己身上。

    除了李素,所有人都浑身冒冷汗,他们担心自己的前程,甚至性命。

    李素不怕,他知道李世民不会拿他怎样,或许也会有惩罚,但一定是无关痛痒的那种,不管是不是自夸,至少目前的现实是,李素对李世民来说确实是人才,是可遇而不可得的人才,这样的人才若因为一次火灾而治罪,怕是连李世民自己心里那道坎都过不去。

    不知沉寂了多久,李世民终于冷冷开口了。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昨夜的大火因何而起,谁人肇事?”

    李素垂头接口:“臣有罪,昨夜火灾,皆臣之罪也,请陛下降罪。”

    许敬宗等人赫然抬头,眼中的神采各有不同,但都带着几分震惊。

    他们没想到李素一声不吭把所有的罪过都扛下了,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包括功利心颇重的许敬宗,这一刹心中都流过一股暖流。

    “不,与李监正无关,此皆臣之罪也,昨夜火器局由臣值守,臣看顾不周而致大祸,臣请陛下降罪。”杨砚大声地将李素扛下的罪名接了过去。

    杨砚带了头,紧跟着陈堂也出来领罪,许敬宗犹豫挣扎了片刻,终于也开口扛下罪名,一时间院子里人人争先恐后,如同争抢高级职称似的把罪名抢来抢去。领罪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到底是谁的责任也被混淆得乱七八糟了。

    “都给朕闭嘴!”李世民怒了。

    所有人闭嘴。

    “朕要真相!昨夜到底何人肇事,是天灾还是人为。是无意还是有意,朕要的不是你们七嘴八舌的领罪!”

    审问了一整晚工匠的许敬宗这才道:“禀陛下,臣已查明,因工匠们赶夜工,工坊照明用的灯笼忽然被风吹起跌落到桌案上,故而引发大火,当时桌案上有已做好的震天雷十个。火起之后引爆震天雷,桌案旁的四名工匠当场炸死。而工坊内其余的工匠也因大火堵门无法逃离,四个工坊接连波及,逃出来的工匠只有十余名,近二十名工匠被烧死或炸死。”

    李世民脸色阴沉地道:“谁叫工匠赶夜工的?明知火药危险不能近火。为何还在工坊内点灯?”

    许敬宗垂头道:“按李监正所制的安全守则,火器局工坊是严禁夜里开工的,若被发现,轻则杖击十记,重则开革出门,昨夜之祸皆因工匠们自发而起,他们皆是忠直之人,只想为大唐的将士们多做一些震天雷,沙场之上少折损一些关中子弟。而昨晚巡夜的官员一时不察,未曾发现异常……”

    李世民皱眉:“安全守则?是何物?”

    李素抬手指了指火器局正堂西侧的墙壁,李世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走了几步。在一张贴着《大唐皇家直属火器局安全守则》字样的大纸前站定。

    “大唐皇家”四个新奇的字眼令李世民紧拧的眉头稍稍舒展了一些,显然这一记无声的马屁颇合他的胃口。

    继续往下看,李世民不由轻轻念出声:“其一,火器局内上到监正,下到工匠仆役,任何人严禁携带任何明暗火种。一经发现,严惩不殆。”

    “其二。工匠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工坊,其三,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携带铁器进入工坊……”

    李世民一条条一项项念下来,越念眼睛越亮,不时徐徐点头。

    每一条规定都是言之有物,每一条都是针对火器局内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数十条规定下来,基本已将火器局上下的行为限制在一个非常安全的范围里,只要不过线,火器局根本不会出现任何安全方面的问题。

    李世民的心情莫名好了许多。

    扭头望着垂首不语的李素,李世民还是重重哼了一声。

    “纸上的东西倒是全面,可最后还是出事了,李素,你仍是罪责难逃!”

    “是,臣知罪。”

    “这个东西派人抄录下来,送到太极宫里去,朕还要仔细看看。”

    “是。”

    李世民在院子里训着话,而火器局的工坊废墟上,一群随同李世民而来的人却在废墟瓦砾堆里挑挑拣拣不知做着什么,样子颇为神秘。

    许久之后,一个领头的人匆匆走到李世民身旁,凑在他的耳边说了几句话,然后众人看到李世民冷肃的脸色迅速升温,终于渐渐恢复了正常,轻轻点了点头后,说话的人无声消失,如同沙尘一般泯灭于李世民的随从仪仗之中。

    只有李素最清楚,这群人是李世民真正的心腹,不知来历,不知职司,但他们都是有本事的人,能从一堆废墟的蛛丝马迹之中查清楚昨晚的事故到底是天灾*还是有人蓄意而为。

    事情差不多清楚了,本不是什么太复杂的事,得知事发一半因天灾,一半因*后,李世民也彻底放下了心。

    他之所以亲自微服而来,担心的不是火器局烧毁了多少房子,死了多少工匠,他担心的是有人故意为之,趁乱截取火药机密,那可是比火灾更可怕的大患。

    放下心情的李世民这才慢慢走到院子里横摆着的近二十具尸首前,默默注视半晌,忽然躬身长长朝尸首行了一礼,直起身时,所有人发现李世民的眼眶通红,眼角甚至泛出了泪花,长叹口气后,吩咐李素厚葬之,杨砚陈堂等人感动坏了,大哭着朝李世民长磕不起,口呼鞠躬尽瘁,为大唐效死云云。

    很出色的表演,至少令李素心悦诚服,当皇帝或许不需要太大的治国本事,但一定要有一身过硬的演技,说笑就能笑,说哭就要哭,甚至一句台词都不用说,一声充满感情的叹息便能起到煽情的目的。

    李世民回了太极宫,很快,宫里传出了旨意。

    火器局监正李素治理无方,但念在火器局初建,祸事无常,罚俸三月。

    火器局监丞杨砚舍生忘死,擢升火器局少监。

    近二十名工匠因公殉职,着旨褒扬,赏亲眷万金。赐地十亩。

    重拿轻放,圣心不可测。(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术业专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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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灭了,屋烧了,人死了,李素被罚了俸,不痛不痒三个月,杨砚付出舍生忘死的代价收获了回报,监丞升到了少监,火器局里的正常编制是一个监正,一个少监,李世民却莫名多安插了一个少监,这个举动有点意思,看来内部搞平衡的想法不止李素一人有,李世民才是搞平衡的行家。

    火器终究是李世民最看重的东西,火灾给他狠狠提了个醒,于是对火器局的掌控力度比以往更大了一些。

    至于李素弄出来的安全守则,当日回宫后李世民便将三省的宰相们召集起来,一起研究了半天,尚书省左仆射房乔沉默许久,才沉声说了一句话,“此条规更改一二,可用诸于天下官衙。”

    说法不一样,守则也好,条规也好,都是统治者给被统治者划下的一个圈子,这个圈子的名字可以叫“规矩”,也可以通俗一点叫“游戏规则”。以往的《唐律》《唐律疏议》都划过圈子,但是绝没有李素划得这么细致,这个条规几乎将人的举手投足都划进去了,偏偏每条都有理有据,无法反驳,只能照章执行。

    火器局的工坊烧没了,火灾之后,火器局陷入停工阶段,工部的工匠再次入驻,重新盖起了工坊,这次盖工坊的材料尽量杜绝可燃物,譬如木材,布帛等等,全部都用坚硬的砖石。

    因为火灾,火器局里也贴进了不少用度。李素关上房门算了一下帐,出门后神情顿时变得很忧虑,户部拨的四千贯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支撑到明年开春,怕是连今年秋天都撑不过去,如何向户部伸手要钱,又是一场乱七八糟的扯皮口水仗。

    监正大人烦柴米油盐,少监大人烦的却是个人前程。

    自从李世民擢升杨砚为少监后,许敬宗的心情就变得很差,本来在火器局里算是二号首长。一人之下千百人之上,李素不在的时候。许敬宗便常常负着手到处溜达,左指指右点点,一副大王派我来巡山的狐假虎威架势。

    然而一不留情,杨砚这家伙竟与他并肩了。二号首长风光不再。那晚众目睽睽之下,杨砚不顾生死带头冲进火场,搬出了火药桶,挽救了火器局更大的灾难,这一幕看在所有人眼里,包括李素在内都对他肃然起敬,杨砚给自己挣了莫大的声望,许敬宗当时只顾着审问追查肇事者,一记又一记扇人耳光。两相比较之下,高下立判。

    所以同为少监,杨砚在火器局的威望和分量无形中比许敬宗高多了。而许敬宗,则只能从二号首长老实退降到三号首长,——许敬宗想想就觉得莫名悲伤,都三号了,还首啥长,屁长还差不多。

    回想那晚。若是许敬宗率先冲进火场,赌上自己这条命去搬火药。博前程,今日的结果或许便大不相同,虽然无法取代李素的监正位置,但肯定能给陛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再加上他曾经的秦王府学士的资历,说不定就会被提拔进三省中枢……

    机遇往往如流星一瞬,抓住了就抓住了。

    许敬宗没抓住,所以他现在很心塞。

    …………

    …………

    工部的工匠灾后重建,火器局上下停工,李素被李世民不轻不重敲打了一下后,觉得自己不能太懒散,至少表面上不能,所以还是每天照常上班打卡,然后在前堂院子的大槐树下置一张躺椅,人躺在上面感受着夏日的热风吹拂,还有一星一点从树荫的缝隙里漏下来的阳光,感觉……其实也没那么舒服。

    许敬宗半蹲在李素身旁,最近许少监也无事可干,索性放开了身架,专门往李素身边凑,拍马溜须也好,打感情牌也好,拉帮结派也好,没事跟领导多处一处总是没坏处的。

    一个监正,一个少监,懒散得像村里无业地痞似的,相比之下,杨砚却踏实多了,每天天刚亮便往工地上凑,送热水,看图纸,偶尔还客串一下工部官员的活,像模像样的指挥一下施工,不论任何时候,他总是一副很繁忙的样子。

    李素和许敬宗无所事事待在院子里,每次总看到杨砚忙碌的身影在院子里来回穿梭。

    似乎对李素和许敬宗的悠闲很不满,每次杨砚穿行院子路过二人身边时,总会不满地“哼”一声。

    开始时李素还一直用欣赏的目光看杨砚来来回回,直到杨砚第三次路过二人身边,同时第三次扔下一声“哼”后,李素不爽了,当然,许敬宗更不爽了。

    二人同时开启小人模式。

    “呸!坏人!”二人异口同声,接着一楞,两位小人互视一眼,顿觉一股知己的惺惺之情油然而生。

    拱拱手,许敬宗一副找到组织的欣喜之情:“原来英雄所见略同……”

    李素发现刚才自己有点失态,咳了两声道:“刚才我失言了,其实杨少监不是坏人,他是个好官……”

    抬头看了看许敬宗失望的表情,李素接着道:“你我都比不得他,他比我们的态度更端正,其实我这个监正应该由他来当才对。”

    许敬宗很不服气:“说是好官,可是,监正大人似乎对他也很不满……”

    李素笑道:“是好官,但责任用错了地方,该不该他管的,他都管了,对朝廷和陛下的忠心自然毋庸置疑,可是方法不对,‘术业有专攻’懂吗?火器局是造火器的地方,无论监正也好,少监也好,下面的小吏和工匠也好,眼里只需要看到一件事,那就是造火器,管个帐簿去掺和,人家工部盖个房子也去掺和,凡事做得杂而不精。到最后真正做成的事,反而没有一件。”

    许敬宗两眼大亮,由衷赞道:“监正大人果然不凡。‘术业有专攻’,这句话可为天下官员诫,下官已然记在心里了。”

    李素笑道:“所以,杨少监并不坏,无论他在忙什么,都是公忠体国之心,火器局里需要这样的官。我也需要这样的好属下,一个群体里。终归要有一两个与众不同的人,与大家并不相容的人存在,这样才能造成人人喊打……不,人人奋进的欣欣向荣局面。许少监。多跟杨少监学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你比杨少监的起点高,将来的成就一定比他大……”

    杨砚匆匆忙忙再次路过院子,见二人仍在笑吟吟地扯淡聊天,于是狠狠扔下第四声“哼”。

    二人的笑容顿时僵硬,沉默良久,咬着牙从齿缝中异口同声迸出一句“呸!坏人!”

    **********************************************************

    许敬宗是个很懂得钻营的人。这种人在官场上生存有利亦有弊。

    有利的是,见好处就上,见危难就躲。存活率高,升官率也高,弊端是,官场的危难永远与机遇相倚,危难来临或许便意味着机遇来临,若是见危难就躲。自身安全的同时,也失去了这一次的机遇。

    比如火灾那一次。许敬宗就错过了一个大好机会。

    火器局里无端多出一个人来与他分权,许敬宗本来就不太大的小权力更被瓜分得七零八落。

    人穷则思变,人没了权也要思变。

    找了个没人的场合,许敬宗又偷偷往李素身边凑,这次许敬宗有目的。

    开场白便是一阵漫无边际的闲扯,首先说火药用料,长安万寿观的硫磺卖多少,硝石卖多少,相比东市的价格是多少,而他许敬宗可以凭三寸不烂之舌以及以往积累下来的人脉将价格杀到多少,然后说火器局的日常用度,厨房伙食,肉菜诸物市价多少,他可以杀到多少……

    乱七八糟扯了很久,李素听出意思了。

    “许少监想要火器局财权?”李素很直白地问道,他真的很讨厌官场这种七弯八拐半天不说正事的习气。

    许敬宗一惊,急忙摇手:“下官不敢,不敢。”

    害怕是有道理的,许敬宗没忘记当初杨砚为何而挨了抽,就是因为把持火器局财权,连帐簿都不肯给李素看,于是把监正大人惹毛了,不仅抽了他,还把财权和人事任免权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由此可见,这个十多岁便当上监正的娃子并非单纯发明了震天雷这么简单,对权力的敏感并不逊于浸淫官场数十年的老油子,而且抓权抓得既准又狠,把一个官衙里最重要的财权和人事权抓到手,其余的则故作大方分给别人,单看这一手,足可见李素不简单。

    如今许敬宗想要财权,若不是倚仗这些日子与李监正走得很近,二人有几分小人惜小人的狼狈之情,今日倒真有几分作死的味道了。

    现在李素问得如此直白,却将许敬宗吓出了冷汗,生怕监正大人的下一句就是“拖出去打死打死……”

    等了半晌没见李素说话,许敬宗小心翼翼抬头,见李素神情复杂地看着他,……真的很复杂,似乎带着几分同情,几分怜悯,还有几分……幸灾乐祸?

    “许少监有话不妨直言,你我二人不仅是主从,亦是朋友知己,财权交给别人我自不放心,交给你我有什么不放心的?火器局上下官吏里面,我最信任的人是你,你帮我掌财,我正求之不得……”

    李素说的不是虚套话,一边说一边从桌案上递过几本大小不一帐簿:“快拿去,拿去!以后火器局的财权就交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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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莫名邀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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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情如猴子爬树,上面的猴子往下看,全是一张张笑脸,下面的猴子往上看,全是一个个红屁股。

    李世民赐珠给东阳其实只是一时之兴,他这一生的生育能力太强大,儿子生了十几个,女儿生了二十几个,大大小小加起来四十多人,其中有儒雅者,霸道者,也有跋扈者,刁蛮者,唯独东阳最老实,这跟她的出身有关,毕竟她的母亲当初只是秦王府的一个侍女,被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有一天无意在府里看见,忽然有了冲动,于是当即颠龙倒凤,后来才有了东阳。

    再后来,李世民弑兄杀弟,抢夺皇位成功,东阳的母亲也被接进宫里,不痛不痒封了个下嫔,可从那以后,李世民再也没有宠幸过她,而东阳,自出生便与母亲住在清冷幽寂的宫里,说是天子血脉,却是倍受冷落的血脉,宫人势利,早知这个下嫔不可能再获宠幸,连最低卑的宫女也敢朝她们母女摆脸色。

    母女二人在这幽冷如同掖庭冷宫般的宫殿里相依为命,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东阳虽是公主之尊,然则从来都是老老实实,小心翼翼。

    李世民赐珠也只是忽然想起了自己还有东阳这个女儿,至于有没有别的心思,无人能揣度。

    李世民看似无心的举动,但看在别人眼里就不是无心了。在这太极宫里,每天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这位横扫天下无往不胜的天可汗陛下。明的,或是暗的。

    …………

    东珠被宦官送往太平村东阳公主府的同时,东宫里的一名宦官便将嘴小心凑近了太子李承乾的耳边。

    李承乾把玩着手中的精致酒盏。露出深思之色。

    “东珠送东阳?这个东阳……只是下嫔所出啊,对了,她今年庚岁几何?”

    宦官垂头恭敬回道:“十六岁。”

    李承乾目光越发深邃了:“十六岁……呵呵,十六岁,该到婚配年纪了,原来如此……”

    李承乾露出恍然之色,他觉得自己领会了父皇的深意。

    宦官仍垂着头。然后补充了一句:“……今年被陛下新封的泾阳县子李素,封地也在太平村。与东阳公主府咫尺之隔,而且据说……东阳公主殿下与李县子过从甚密。”

    李承乾眼中露出更玩味的神采:“李素……与东阳?”

    沉默许久,李承乾缓缓道:“你也去一趟东阳公主府,以东宫之名赠东阳首饰丝帛等物。就说是我这个做太子的兄长所赠,切记,所赠之物不可比父皇多,不可稍有逾越。”

    “是。”

    “再拿太子府的名帖去泾阳县子府,五日后太子府饮宴,请李县子赴宴。”

    “是。”

    与此同时,魏王府里也匆匆走出一名宦官,满载着礼物的马车悠悠直奔东阳公主府和泾阳县子府。

    ***************************************************************

    七月是夏日最炎热的时候,炽热的烈阳无情炙烤着大地。脚下每一寸土地仿佛在即将燃烧起来的边缘,树荫里的夏蝉力竭声嘶地鸣叫着,给夏日更添几分烦躁。

    素来被边缘化的东阳公主最近红了。红得莫名其妙。

    父皇李世民随手打发宦官送来一颗足有婴儿拳头大的东珠,还有一些宫里精致的吃食和丝帛等物,宫里的宦官刚走,东宫和魏王府也紧接着送来了礼物,幽静的东阳公主府前院堆满了礼品。

    东阳无措地看着这些礼物,满头雾水地发着呆。

    太子。魏王……二人皆是父皇膝前最受宠的皇子,太子自不必说。这个名分足以说明一切,而皇四子魏王李泰,近年来由于勤奋好学,再加上为人机巧善言,极得父皇宠爱,朝野民间这两年悄然流传着无数的说法,皆云今上有废长立魏之心。

    而东阳虽说与二人同为兄妹,实则同父异母,而且东阳的出身太低微,太子和魏王两位兄长从未将拿正眼看过她,如今莫名其妙的,竟送来这么多礼物……

    东阳一颗心渐渐悬起,她未经历过明争暗斗,但她毕竟是宫里长大,此刻的她,顿时有了一种深深的危机感。

    这一世,她只愿安静地躲在角落,只求永远不被人注目,任她小心翼翼度过余生,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而且她很清楚,一旦被人注意到,她目前的平静生活一定会被打破,未来的日子不管变成什么样,终归已不是她想要的日子了。

    …………

    与此同时,李素也收到了太子府和魏王府的名帖,都是请他赴宴,两位天之骄子很有默契地错开了日子,太子府是五日后,魏王府是六日后。

    不仅如此,李素手边还有一份名帖,长孙无忌邀宴,定在三日后。

    同时三份名帖递到府上,每一份名帖都做得精美华丽,看着面前并排摆在一起的名帖,李素只觉得眼皮直跳。

    左眼财,右眼灾,跳的是右眼,不吉利!

    饮宴自然不是鸿门宴,但李素很不明白,长安城里像他这种县子爵位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七十,为何太子,长孙家和魏王偏偏要请他?而且三份名帖都是同一天递到府上,仿佛约好了似的。

    宫里发生了什么事?还是长安城里出了事?或是哪家权贵?

    李素满头雾水的同时,忽然生出一股不甘的心情。

    太被动了,消息闭塞的后果,便只能听任权贵摆布,而自己却没有丝毫应对的法子,这样下去迟早会被人玩死。

    此事过后,该有一些改变了。

    改变是后话,三份邀宴的名帖却是眼前急需解决的。

    李素将名帖塞进怀里,吩咐管家备马,然后匆匆出门往长安城而去。

    …………

    …………

    程家永远是老样子,连门口的石狮都仿佛比别家更凶恶几分,至于大门里面,无论照壁,前院还是回廊,都是粗犷剽悍的作风,像少林寺的山门一般,皆是大开大阖的路数。

    程府下人领着李素进了前院,隔老远便听到院子里风生水起,不时听到几声叫好声。

    走近一看,发现程咬金在舞斧,丈长的宣花八卦大板斧在他手里舞得虎虎生风,旁边围着程处默等几个小恶霸,还有一些部曲模样的中年人,程咬金每舞出一个花样,旁边便轰然一声叫好。

    李素眼皮跳了跳,顿觉今日来的时机不对,活了两辈子的经验告诉他,当一个人手里抄着家伙的时候,通常不会怎么跟你讲道理的……

    于是李素当机立断,掉头便走。

    天大的事都搁在一边,等老流氓尽兴后再说。

    人还在回廊的时候,李素便转过身,匆匆往外走,谁知刚走了两步,却听身后一声暴喝。

    “兀那小娃子,哪里逃!与程某留下!”

    李素额头冷汗直冒,充耳不闻脚步加快。

    嗖!砰!

    李素停下了,一脸惨白,浑身直哆嗦。

    离他鼻尖三寸处,程府回廊的朱红色柱子上,颤巍巍地斜插着一柄宣花大板斧,斧刃入木六分,尾端犹自悠悠颤动不已。

    满院寂静……

    程咬金疑惑的声音轻轻飘来:“怪了,明明往廊子顶上扔的,怎的插进柱子里了?”

    多么大难不死的一句混帐话啊……

    李素哆嗦着缓缓扭过头,然后看到一张熟悉的大黑脸,黑脸还朝他龇牙直笑,露出一嘴白牙。

    “小娃子不错,难得见你主动登门,上次大街上临阵脱逃之罪,俺便勉强揭过罢了。”

    李素定了定神,努力压下刚才的惊吓。

    “程……程伯伯好,程伯伯……”

    “行了,不说废话,来人,开宴,上酒,家里那几个胡姬都叫出来,陪陪这个没开过荤的小娃子……”

    李素急了,他发现今日登程家的门根本就是个错误,……其实以往任何一次登程家的门都是错误。

    “慢,慢着,程伯伯,小子错了,错了……”李素努力朝程咬金挤出一丝干笑:“呵呵,朱雀大街每位权贵府上的大门长得太相似了,小子进错门了,进错门了,小子其实是想拜访……”

    “拜访个鸟!进了门你还想跑不成?走!喝酒去!”程咬金的巨灵熊掌重重搭上李素瘦弱的肩膀,轻轻一带,李素便不由自主地往程府前堂走去。

    “小怂娃子,说话都不爽利,说什么走错门的屁话,别家权贵的门哪有俺家的门如此气派?你不是来俺家,莫非想去李绩那老匹夫的家不成?”程咬金一路念念叨叨。

    李素露出惊醒之色,重重一拍大腿:“对了!小子正想去英公府上拜访,呵呵,打扰程伯伯了,小子告辞……”

    屁股重重挨了一脚,连鞋都来不及脱,李素踉跄着滚进了程府前堂。

    前堂正中,一排黑发碧眼,穿着五颜六色裙衽,裸着一双双雪白玉足的胡姬惊讶地看着狼狈的李素,纷纷掩嘴咯咯娇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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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提点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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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宴排场很客气,程府新买的胡姬也很漂亮,有黑发也有金发,有黑眼睛也有绿眼睛,胡姬大抵来自中亚,大唐女子的服饰套在她们身上,配合着刀刻般的深深轮廓,显得颇为怪异。

    随着程咬金一声吆喝,热腾腾的菜肴,还有一坛坛五步倒被端进前堂。

    李素看看天色,还是下午时分,而且根本不是吃饭的节点,很佩服啊,程家别的东西都粗犷马虎得很,唯独酒和菜随时都有,一声令下,厨房里马上端出热腾腾的菜肴,这种神奇的本事,——不知道程家的厨子愿不愿意跳槽……

    酒菜上桌,四名年轻妖艳的胡姬马上将李素团团围住,其余的胡姬则随着前堂内的乐声响起,光着脚在前堂正中翩翩起舞。

    李素遭罪了,四名胡姬围着他,操着半生不熟的关中话,一个捏肩,一个斟酒,一个挟菜,一个捶腿,四女白花花的大胸脯不停在他身上蹭啊蹭,或黑或绿的眼里不时扔来一记又一记秋波……

    李素在一堆脂粉肉团里奋力挣扎,结果很悲伤,外国女人力气好大……

    说不清谁占了谁的便宜,前堂里乐声终歇,胡姬一曲舞毕,围着李素的四名胡姬终于停了手,李素清楚地看见,其中一名胡姬居然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

    李素如菩提树下的佛陀般忽然悟了,——应该找她们要钱的。坐台费。

    程咬金的酒喝得很不尽兴,因为李素左右推搪,死活不沾一滴酒。

    今日来程府有正事。李素不想再被灌得七荤八素然后稀里糊涂被送回家。

    喝了半晌,程咬金也终于发现李素有心事,于是挥退了程家的六个小恶霸和胡姬们,偌大的前堂只剩程咬金和李素二人。

    “说吧,啥事?”程咬金懒洋洋盘腿坐在方榻上。

    李素不说话,从怀里掏出三份名帖,恭敬放在程咬金面前的桌案上。

    程咬金拿起名帖一份一份地看。看完后嘿嘿直笑。

    “小娃子是个人才啊,太子。魏王,长孙无忌争着拉拢你,有人请喝酒是好事,日子又没冲突。干嘛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李素苦着脸道:“程伯伯莫再消遣小子了,这里面的凶险您必然看得出,小子实在是没办法了,特来求教程伯伯……”

    “求教老夫?呵呵,老夫能有什么办法?有人请喝酒老夫向来是不拒绝的,不过近年来不知怎么回事,朝中那些老匹夫们一个个不愿请老夫喝酒了,连走路都绕着老夫走,还说什么老夫酒品不好。简直岂有此理……”程咬金露出愤愤不平之色。

    李素:“…………”

    确定了,今天真的进错门了,去找许敬宗聊聊或许都有收获。

    “啊!程伯伯府上真是令人流连忘返啊。说话就天色不早了……”李素一脸遗憾的告别表情,手下的动作却飞快,三张名帖眨眼间塞进怀里。

    程咬金气笑了:“给老夫站住!你若是俺的娃,俺非抽死你不可,没见过你这么势利的混帐东西,回来!老实坐好!”

    李素只好干笑着坐回去。

    敲了敲桌案。程咬金收起了笑容,严肃地道:“小娃子算有警觉了。此三人邀宴路数不明,你一个十多岁的小娃子,最好小心点,莫扯进那些乱七八糟的腌臜事里。”

    李素急忙挺直了腰,拱手道:“求程伯伯赐教一二。”

    程咬金笑道:“先说太子,东宫太子立于贞观元年,当初陛下登基后为免天下诟病,于是火速册立太子,这些年来太子兢兢业业,虽无开拓之雄心,却也老实本分,将来或可为守成之君,陛下生年打下偌大的疆土,下一代帝王守成亦无不可,眼下来说,太子品行尚可,偶有跋扈之举,亦属寻常……”

    “再说魏王,陛下这些皇子里面,魏王泰是最聪慧也是最勤奋的一个,而且颇善体察上意,深得陛下恩宠,近年来尤其恩隆,陛下深喜之,其魏王出入仪仗几与太子相同,故令朝中坊间流言四起,最近为讨陛下欢心,府中幕僚正撺掇酝酿编撰《括地志》,此书若成,魏王泰夺嫡更添威望……”

    “再说长孙无忌,老匹夫与俺一样曾是秦王府旧部,后来陛下娶了他的胞妹,长孙家便与我等开国功勋不同了,既是开国功臣,又是天家外戚,长孙无忌更是以国舅之身,位列三省宰相之首,正是如日中天之时,而且太子与魏王皆是长孙文德皇后所生,无论谁争得皇储之位,都得叫长孙无忌一声舅舅,二子最后谁是真正的皇储,也要看长孙无忌偏向哪一边,他的分量非常重……”

    程咬金说着,仰头将桌上的烈酒一口饮尽,足足三两的烈酒眨眼便灌进了那张毛茸茸的大嘴里。

    李素静静地垂首坐着,今日程咬金说了不少话,这些话里并未触及到什么秘密八卦,可以说是朝野尽知的事情,现在说给李素听,多少存着几分给他科普的意思。

    程咬金笑眯眯看着李素,打了个冗长的酒嗝,笑道:“可怜个娃子,别人请你喝个酒就愁成这般模样了,此三人怎生来历老夫刚刚说明白了,后面怎么做,你明白了吗?”

    李素苦笑道:“小子……不是太明白。”

    “一个小小的县子,这种末等小爵长安城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堂堂太子,魏王和宰相凭什么请你喝这顿酒?”

    李素垂头沉默不语。

    程咬金嘿嘿笑道:“去年冬天长安附近天花蔓延,满朝君臣手足无措,你一个小娃子横空而出,莫名其妙把天花治好了,你治的只是病,却不知你给陛下解决了多大一个麻烦,后来又写诗,花开堪折也好,谁知盘中餐也好,句句皆是文采斐然,后来为了救公主又杀了强人,再后来酿酒,造震天雷……”

    程咬金缓缓呼出一口气,目光复杂地看着他:“一个十多岁的小娃子,不显山不露水,大半年的时日里,竟干出这么多大事,为陛下立下如此功劳,谁都不知道你是怎么冒出来的,更不知道你那些本事从何而来,一个农户家的娃子仿佛被神仙点化过一般,突然就光彩夺目,算过日子吗?你做的这些事情,从开始到现在,只不过大半年,老夫若非与你相识日早,说不得也要给你一张名帖,与你结识一番,说得好听是结交少年英杰,但若论其本意嘛……”

    程咬金眼中忽然暴射出逼人的锋芒:“论其本意,如此妖孽般的少年英杰,怎可不为我所用?夺嫡也好,巩固相权也好,借助陛下目前对你的恩宠也好,用诸于阴谋阳谋,总归派得上用场的,老夫早就在想,这三份名帖,也该递到你手上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监正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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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敬宗老老实实滚蛋了。

    相处久了,渐渐了解李素这个人,总的来说还是很和气的,很少摆上官的架子,永远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甚至可以和许敬宗陈堂这些人当朋友处,火器局自李素上任来一团和气,连被李素抽过的杨砚后来也和他成了朋友。

    当然,李素不是永远都这么随和,许敬宗也发现了他许多小毛病,比如太爱干净,碰过任何东西都要洗手,还比如有怪癖,任何东西的摆放都必须要工整,要对称,连门口值守的金吾卫将士都要强迫他们一左一右站两排,每排服色必须相同,人数必须相同,否则就很不开心,还比如……李素睡觉前后半个时辰内,最好不要拿什么破事去烦他,他会很不高兴。

    许敬宗被赶到大门口后才赫然发觉自己犯了忌,于是赶紧抹掉眼泪,酝酿情绪,等待李素醒来后继续哭诉。

    李素睡到下午时分醒来,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后,目光呆滞地坐在躺椅上出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监正大人目前处于魂魄尚未归位的状态,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惊扰他,会挨揍的。

    小半个时辰后,李素魂魄终于归位了,神清气爽地活动了一下脖子,端起桌几上的凉水漱口,然后选点心,选之前仔细打量半晌,确定没有被人动过的痕迹后,才用三根手指轻轻拈起一块黄金酥塞进嘴里。动作很优雅。

    藏在北院围墙拐角一直盯着李素动静的许敬宗知道,这个时候才是监正大人正眼看他的时候。

    三两步跑来,许敬宗酝酿许久的眼泪喷薄而出。

    “监正大人。下官……好委屈啊……”

    李素笑得很暖男:“哦?许少监何事伤怀?说来听听,本官给你做主。”

    许敬宗感动得真哭了,这才是正常的出牌套路啊……

    …………

    “度支司不拨钱?”李素颇讶异地看着他:“凭什么不拨钱?钱花完了啊……”

    许敬宗:“…………”

    此刻莫名心塞的情绪是肿么回事?

    “度支司的郎中说……今年户部只拨钱四千贯,多一文也没有,还说今年大唐征战吐蕃,耗费国帑近百万,国库入不敷出。连朝臣的俸禄都减了,根本不可能再有钱投进火器局。下一次拨钱只能等到明年开春。”

    李素敬仰地看着许敬宗:“许少监前几日毫不犹豫将财权接手,原来是主动肩挑重任,本官佩服,……要钱这种事。古往今来一直都是颇为艰难的,度支司不肯痛快给钱,许少监多要几次便是了……”

    换上一副语重心长的口气,李素沉声道:“告诉度支司的人,必须要给钱,没钱大家还怎么愉快的玩耍?”

    许敬宗心一沉,上次讨要财权的下场果然很不妙,看这情形,火器局的财权这是要讹上自己的节奏啊……

    “监正大人明鉴。下官已向度支司讨要过许多次了,度支司的郎中越来越不耐烦,后来几次看到下官便绕路走。今日上午下官又去了一次,那郎中竟命差役把下官轰出了户部大堂……监正大人,下官……真的没办法了。”

    李素哈哈一笑,重重拍了一下许敬宗的肩,嗔道:“少监就是喜欢开玩笑,火器局上下谁不知许少监是手眼通天之辈。本官相信你一定有办法的,再去度支司一次。说不准郎中大人就答应了呢,去吧!”

    说完将许敬宗往大门外一推,许敬宗踉跄着回过头,发现李监正已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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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李素走进火器局就听到一个不好的消息。

    许敬宗病了,病得很严重,许家住在长安城里,据说晚上高烧不退,家人求了坊官很久才开了坊门,请来了大夫瞧治,开了一堆药后总算退了烧,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李素呆了半晌,忽然噗嗤笑了。

    很有意思的人,每次到了关键时刻总能找到理由退缩,退到足够安全的地方静静等待,若是危机过去,他又跳出来一副为国为民死而后已的样子恶心人。

    这家伙,果真是只可共享福,不可共患难的真小人,当初相识时对他的评价非常正确。

    仿佛早就预料到晚上会发烧似的,许敬宗昨日离开火器局之前,把所有的帐簿规规矩矩摆在桌案上,每一笔帐一目了然,完全是给自己放长假过黄金周的架势。

    李素不得不再次接手财权,哪怕心里恨得想给他脸上泼硫酸,也得等到他放完长假回来上班。

    有心想把财权交给杨砚,让这个既勤奋又负责的少监继续去度支司要钱,犹豫许久,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杨砚背后的长孙家终究被李素深深忌惮着,若杨砚要不到钱,走投无路之下求助长孙无忌,以长孙无忌目前对李素的心思,必然会给他拨来一大笔钱,但是这个人情却永远欠下了,而且欠下人情的不是火器局,是他李素。

    长孙无忌的人情不好欠啊,万一哪天忽然对他说,我想与陛下开个玩笑,给我一颗震天雷,我扔他寝宫里吓一吓他……李素是给呢,还是给呢?

    …………

    火器局监正大人只好亲自出马要钱了。

    精神抖擞准备出征与人斗智斗勇之前,李素打定了主意——要来的钱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贪两成,算是奖励自己的劳苦功高。

    第一次登户部的门,李素表现得很随和,穿得也很随和,没带任何随从,一匹马,一个人,一块腰牌,简简单单到了户部官衙前,进门只找度支司。

    度支司是户部下属司局,最大的官是郎中,来之前打听清楚了,郎中姓吴,名扶风,给不给钱只由他说了算。

    第一次登门便尝到了坐冷板凳的滋味,许敬宗没说错,度支司对火器局很冷淡,不止是火器局,只要是登门来要钱的,度支司都冷淡,问题是度支司这种衙门,不来要钱平日里谁愿踏进一步?于是里面从差役到文吏,人人板着一张脸,活似来访的客人欠了他们八百贯钱似的。

    李素觉得他们搞反了,度支司才是欠钱的一方好不好……

    很新奇的经历,从来到大唐到今天,李素这是第一次被人如此冷淡对待。

    前堂偏房里坐了一个上午,吴郎中根本没露面,下面的差役更是连一杯凉水都欠奉,就把李素孤零零扔在屋子里不闻不问。

    李素笑得很甜,没关系,自己是县子,是监正,涵养这东西如何体现?就是在这种时候。

    终于到了晌午时分,李素发现自己饿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涵养这东西似乎没了作用。

    忍着怒火走出屋子,顺手拽住一名路过的差役。

    “你们吴郎中呢?”

    差役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浅绯色的官服,嗯,撑死了五品官,于是底气顿时足了。

    使劲挣脱李素的手,差役不耐烦地冷哼:“郎中大人无暇,这位上官明日再来吧。”

    李素深吸一口气,缓缓问道:“明日我能见到吴郎中吗?”

    “或许能,或许不能,郎中大人每日见那么多官儿,说不准哪天才能轮到你。”

    李素怒了,小小度支司里都是些什么东西,连个差役都敢对他如此说话。

    毫无预兆的,李素一脚狠狠踹出,差役猝不及防被踹得后退几步,收不住势一屁股坐倒,楞了一下后猛地跳了起来,脸气得通红指着李素,又不敢还手,怒道:“你怎打人?”

    “再问一次,明日我能见到吴郎中吗?”李素再次重复问道。

    “小人不知!”

    李素转身缓缓环视度支司,忽然哈哈一笑:“好,度支司,有点意思,我下午再来!”

    …………

    满腹怒火出了度支司,李素正待骑马回火器局,忽听身后一声熟悉的怪笑:“哇哈哈哈哈,贤弟哪里跑,遇上是缘分,与哥哥我青楼喝酒去!”

    李素回头,却见一群穿着五颜六色华袍丽装的年轻人骑着马,为首一人正是程处默。

    没等回过神,程处默便飞快下马,勾住李素的脖子耍猴似的围着人群边沿游走。

    “这是俺老程的兄弟,泾阳县子李素,非常有本事,想必大家都听过他的名号,来,都认识认识。”

    众人明显是纨绔子弟,原本见李素穿着绯色官袍有些不屑,听程处默介绍后却纷纷下马,尚算客气地拱手施礼。

    程处默也很尽责地一个个介绍:“哈哈,这是褒国公段家的老二,段瓒,这是鄂国公尉迟家的老大,尉迟宝林,这是房相家的老二房遗爱,这是个要饭的……咦?你是谁?哦,这个要饭的我不认识。”

    扔了一文钱,小乞丐飞快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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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 欠债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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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腿坐在长安西城一家青楼的偏厅里,面前的矮脚桌上摆满了美食,两名美貌姑娘一左一右将李素架在中间,一个给他布菜,一个给他斟酒,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李素有点郁闷兮……

    很莫名其妙啊,刚才一肚子怒火准备回火器局发一支穿云箭,然后等着千军万马来相见,把度支司那个狗屁郎中揍得连他爹都不认识,可是现在怎么突然坐在青楼里陪着一群纨绔子弟喝酒了?

    大厅中间,十余名丽装美女伴随着乐声翩翩起舞,舞姿婀娜,曲线窈窕,比起程咬金跳大神般的乱扭屁股赏心悦目无数倍。

    以程处默为首的纨绔子弟坐没坐相,连吃豆腐都没个吃相,大庭广众之下一个个把手伸进旁边美女的衣襟里又掏又摸,非常的伤风败俗,李素不太适应,想走,想叫人去打架……

    “贤弟怎么回事?大家今日放浪形骸,心中着实高兴,你咋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这可不对,来,罚酒三杯!”

    喝得满面醺红的程处默不由分说捏住李素的下巴,抄起酒盏往他嘴里灌,一副金莲给大郎灌药的架势,李素大惊,冰凉的酒汁入喉,发现味道很淡,而且很冰,原来不是五步倒,而是冰镇过的葡萄酿。

    葡萄酿没事,李素很痛快地干了三杯。

    喝过之后,李素抬眼扫了一下厅里这国公那国公的纨绔子弟们。

    都是很有来头的啊。数年后李世民立凌烟阁二十四功臣,这些纨绔子弟的老爹全部榜上有名,今日大家齐聚于此。可谓超豪华级*阵容……

    李素眨了眨眼,端着酒盏便跟段瓒,尉迟宝林,还有那位千古绿帽子王房遗爱一轮轮敬起酒来。

    刚才李素一直在打量他们,而他们也一直在打量李素,见李素主动敬酒,众人也不敢托大。急忙起身与李素同饮,大家喝了几杯。李素一溜圈的大哥,兄长叫过去,一柱香时辰不到,众纨绔开始与李素称兄道弟。并且对他赞不绝口。

    这年头的纨绔子弟很少有横行霸道的,事实上大家除了喜欢聚在一起喝喝酒,打打猎以外,基本没什么太大的恶行,大唐贞观年正是盛世之始,朝堂吏治清明,民间风气朴实,纨绔子弟们也调不了多大的皮,当然。像程处默那种砸店揍人的事,偶尔也会发生。

    令李素有点意外的是,大家对他很客气。完全没有权贵子弟盛气凌人的模样,程处默的面子是一个原因,主要是当初松州一战,李素一人造出的震天雷而致唐军击杀吐蕃五万余人,以寡击众而大获全胜,李素一人的功绩可以说占了大半。众纨绔久闻其名,今日相识如此客气。里面敬佩的成分居多。

    敬了一圈酒,李素喝得有点多了,虽然是葡萄酿,但也是酒,而且后劲不小。

    踉踉跄跄回到方榻刚坐下,程处默的巨灵掌拍上他的肩。

    “贤弟今日忙什么?俺刚才见你从度支司走出来,脸色不大好,嗯,现在脸色也不大好,怎么了?”程处默带着五六分醉意问道。

    李素叹道:“莫提不高兴的事了,来,程兄,多日不见,你我一醉方休。”

    按下李素刚端起的酒盏,程处默道:“不对,看你样子是受了欺负啊,酒莫急着喝,先跟兄弟说说,长安城里哪个瞎了狗眼的混帐敢欺负俺老程的兄弟!”

    打了个酒嗝,李素充血的眼球看着程处默:“程兄,若是有人欠你程家的钱,你家如何应对?”

    程处默呆住了,一脸不敢置信闻所未闻的模样:“有人敢欠我家钱?哈哈,贤弟真爱说笑,俺老爹自从瓦岗寨招兵反隋开始,这么多年没人敢欠俺家的钱,听都没听说过。”

    “一个都没有?”

    “有啊,都被俺爹埋了……”程处默扔过一个你很奇怪耶的眼神:“不埋几个欠钱的混帐,哪有如今天下人皆不敢欠俺家钱的盛况?”

    还盛况……

    李素愈发郁闷了,混到哪一年才有程家这种境界啊……

    这火器局的监正若由程咬金来当,那个狗屁吴郎中只怕哭着喊着亲自把钱送到火器局库房里规规矩矩摆好。

    反过来再看看自己,李素顿时充满了挫败感。

    “咋了?有人欠你钱?”程处默眼里光芒闪烁,似乎有点兴奋。

    李素叹口气:“也不算欠钱,陛下建火器局,度支司只拨钱四千贯,那么大的场面,四千贯能顶什么用?花完后再找度支司要,那个吴郎中死活不给,连面都不肯见了。”

    “不拨钱就是欠钱!”程处默简单粗暴地下了定义:“好个混帐,敢欠俺家兄弟的钱,此事断不能善了!”

    “大家都听着,有人欺负俺兄弟,度支司一个狗屁郎中敢欠俺兄弟的钱,你们说,该怎么办?”

    一帮喝得七八分醉意的纨绔子弟呆了片刻,接着群情兴奋,喷着口水兴高采烈地喝道:“揍他!抢他!”

    “走!给俺兄弟出了这口恶气再回来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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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就这样莫名其妙碰出了火星。

    怒气冲冲的程处默拉着李素出门,直奔度支司而去,后面跟着一群纨绔子弟,纨绔子弟后面还跟着各自府里的部曲,家仆,随从等等,一群人浩浩荡荡杀气腾腾穿街过巷。

    李素这时酒也醒了八分,有心想劝住程处默,毕竟这帮纨绔喝了酒,不知会把事情搞得多大,出了青楼被风一吹,李素忽然决定不劝了。

    前日程咬金跟他说过的话在脑海里一字字冒出来。

    其实……做人偶尔混帐一点,或许并不是坏事,这事闹大了,不仅能推掉太子,魏王和长孙家的三顿酒宴,甚至还可以顺便试探一下李世民容忍的底线……

    既出了恶气,又摆脱了麻烦,还试探了领导的底线,……这买卖似乎不亏啊。(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东阳探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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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纨绔们被关进了大理寺,老爹们不淡定了,尉迟恭,房乔和段志玄求见李世民,话说得很硬气,请陛下不可徇私,乱我大唐律法云云,可是他们也很清楚,陛下绝不会为难他们的儿子,首先,自家儿子只是从犯,要开刀也要拿那个该死的泾阳县子开刀,他才是主谋,其次,从龙多年的老臣已在太极宫外,带进去什么话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出现在太极宫便说明这些老臣对儿子的重视,有了这个表现,相信向来宽容的陛下不会真对他们的儿子动手。

    唯独程咬金没有去太极宫,既未求情也未像房乔他们大义凛然说什么不可徇私之类的废话。

    可以说对整件事了解得最清楚,对后果预测最准确的,全天下唯独程咬金一人,他知道李素这么干的目的,也知道李素留了分寸,酒后失德冲撞官衙,殴打五品郎中,闯下的这桩祸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

    往小了说,这是少年失德,一时血性冲动之举,往大了说,这是聚众闹事,挑衅皇权。

    是小还是大,全看李世民的意思,如今李素身任火器局监正,以前也为国立下不少功劳,若说陛下单只因这一件事而治李素的重罪,怕也说不过去,毕竟人才可贵,估计李世民自己都舍不得。

    李素这个主谋都不会被治重罪,作为从犯的几个纨绔自然更不可能会被治重罪。关在大理寺里过几天清心寡欲的日子,让那几个不肖子消停几天,让大唐的国都长安城过几天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日子,皆大欢喜。

    儿子被关进大理寺这么严重的事,程咬金毫不心疼,哈哈一笑便嚷嚷着上酒上菜,瞧这架势似乎想……庆贺一下?

    …………

    太平村,东阳公主府。

    乍闻消息,东阳仿佛被一道晴天霹雳劈中。整个人呆滞了。

    “他……打了度支司的官员?”东阳急得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见公主急了,绿柳也急得不行:“长安城都传遍了。听府里的侍卫大哥说,陛下龙颜大怒,李县子被拿进大理寺,还有卢国公家的长子。褒国公家的次子,房相家的次子,都被拿进了大理寺……”

    “那个官员……被他打死了吗?”东阳颤声问道。

    “听说伤得不轻,但死不了。”

    东阳的心情顿时稍稍缓和,使劲擦了擦眼泪,强笑道:“没死人就出不了大事,父皇向来宽宏,而且李素也是个有本事的,父皇要用他就不会重惩他。或许会削爵,或许会丢官,或许……会在大理寺多关几日。除此应无大碍。”

    绿柳苦着脸道:“可是,听侍卫大哥说,打人这事算不得什么,但冲撞官衙可是大罪呢,陛下龙颜大怒也是因为这个……”

    东阳刚刚轻松起来的心,顿时又沉入了深渊。

    她对大唐律法了解得并不多。对她的父皇了解得更少,她根本不知道父皇会如此处置这件事。惩罚可轻亦可重,无论如何处置都说得过去,可是……世上只有这一个名叫李素的人,只有这个李素能令她欢喜,令她悲伤,令她无言而笑,令她无声而哭,她的悲喜,她的爱恨,她的整个人生仿佛都已牢牢握在他手心里,若父皇大怒之下治他重罪,甚至为了杀一儆百而把他斩首,她的余生该是怎样的绝望?

    女人心总是脆弱的,东阳独自一人越想越害怕,越想越严重,想到那最坏的结果,吓得她又流下泪来。

    “我不能待在府里了,我要做点什么……”东阳咬牙站起身。

    “殿下意欲何往?”

    “我要进宫,我要……”东阳身躯有些发颤,娇小的拳头握紧,又松开,又握紧,如此反复。

    “不,先不进宫,绿柳,去跟府里的侍卫说,长安城里找找门路,莫泄露公主府的身份,我要乔装进大理寺的监牢先看看他……”

    绿柳吃惊道:“殿下进监牢?这……不行啊,殿下,监牢里面很脏啊,又臭又脏……”

    东阳泪中带笑:“他平日最爱干净,素来碰不得任何脏东西,如今身陷监牢,住在那种又臭又脏的地方,怎生受得了?我要带点东西进去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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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寺探监不容易。

    被大理寺收监的人犯都是犯了大事的,寻常小打小闹小纠纷,一般都只关押在县衙监牢。

    对别人是难事,对东阳来说便算不得难事了。

    公主府的侍卫做事简单又有效,没找什么大理寺正卿少卿之类的大官,而是直接找到了看守监牢的牢头,打几句官腔吓一吓,再扔块分量十足的银饼,牢头便很识相地开了绿灯。

    不完全看银饼的面子,终究不是什么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牢头也是很有眼力的,被关进去的不是这家国公的公子就是那家宰相的公子,领头的那个还是陛下重用的火器局监正,牢头见多识广,知道这些人在里面关不久,此时若不行个方便,待他们出去后自己恐怕就不大方便了……

    李素被关进大理寺的第二天,头戴黑色斗笠,俏脸遮着黑纱面巾,一身克夫破财招灾黑寡妇形象的东阳在侍卫的带领下顺利走进了大理寺的监牢。

    一路上东阳都在酝酿着情绪,担足了心事。她怕李素在里面受苦,怕李素吃不惯里面的伙食而饿得奄奄一息,甚至怕他被大理寺的杀才们用刑……

    走进阴暗的监牢,闻着处处充斥恶臭的味道,看着远处传来若有若无的犯人受刑时的惨叫声,东阳脸色愈发苍白,走了几步后再也忍不住,弯下腰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陪着她的侍卫大惊,刚想劝她出去,东阳却摆摆手,站直了继续往前走。

    监牢越走越阴暗,不知拐了多少个弯后,侍卫恭敬地指着前方告诉东阳,前面拐个弯便是关押李素的地方。

    东阳激动地加快了脚步,眼泪蓄在眼眶里打转,还没来得及哭出声,却听里面一道无比熟悉的声音懒洋洋地训人。

    “两斤熟羊肉,再加打扫本官牢房卫生五次,换程家烈酒一斤,莫再跟我讨价还价,再多一句嘴我抽死你,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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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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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悉的声音自然是李素,他的声音已深深镶进了东阳的骨子里,永远不会忘记。

    蓄在眼眶的泪水很快被她收了回去,阴暗的监牢里,东阳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往李素的牢房靠近。

    拐角处,东阳悄悄探头,眼前的一幕令她又气又想笑。

    李素穿着一身雪白干净几乎不染一粒尘埃的囚衣,又丑又难看的衣裳生生被他穿出道骨仙风的味道,大理寺里其他的监牢皆是又脏又臭,唯独李素住的牢房内外干干净净,脚下一尘不染,显然被人不知打扫过多少遍,而且根本闻不到任何异味。

    牢房里面更干净,里面居然用木架子搭了一个简陋的床榻,床榻上被褥枕头都有,旁边还铺着一层软垫,软垫上摆着一张略显破旧的矮脚桌,桌上有书,有纸笔墨,纸堆得很厚,每张纸上乱七八糟画了一堆憨态可掬各种形状的猪头。

    几名狱卒打扮的人垂首恭敬地站在李素面前,李素则坐没坐相地斜躺在软垫上,懒洋洋地训人。

    东阳被眼前这幅画面惊得目瞪口呆。

    这里不是大理寺监牢吗?这家伙不是囚犯吗?为何竟有如此一幕?这世界怎么了?

    东阳气得脸都红了,她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气什么,也许是一种小女儿心态,千辛万苦给情郎送温暖送爱心,费尽心机混进监牢,准备很有成就感地把情郎解救于水深火热。结果发现这混蛋在牢里的日子居然过得比她在公主府还滋润……

    又气又想笑,这个混蛋……真是在哪里都吃不了亏啊。

    琼鼻微皱,东阳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哼。声音惊动了牢里的李素和狱卒们。

    狱卒愕然回头望去,却见一名侍卫在前,后面跟着一名蒙着黑色面纱的女子,瞧那模样,分明是冲这位李县子而来。

    狱卒们彼此传递了一记心领神会的眼神,纷纷识趣地告退。

    监牢外,东阳缓缓揭去面纱。露出绝美的容颜,朝他抿嘴轻笑。笑容像阳光,照进这阴暗的角落里,仿佛整个世界迎来了日出,每一个阴影都变得明媚起来。

    “你怎么来了?”李素颇觉意外。

    东阳笑容顿敛。狠狠剜他一眼,气道:“我怎么不能来?还以为你在里面受了多大的委屈,我叫侍卫把吃的穿的用的都带来了,结果你在里面过着神仙般的日子,早知我就不来了……”

    “这里……”李素用手环指一圈,苦笑道:“这里能叫神仙般的日子?哪个神仙这么倒霉?”

    噗嗤一笑,东阳神情有些异样地隔着监牢的木栅朝他招手:“喂,你过来一点,让我好好看看你……”

    李素见她那异样的神情便觉不妙。叹了口气,慢慢吞吞朝她走来,边走边道:“虽然我早看穿你想掐我。但是……算了,你还是掐吧。”

    主动将胳膊往东阳面前一凑,东阳果然没让他失望,神情立马一变,咬着牙露出恶狠狠的样子,一双玉葱般的手使劲朝他胳膊上掐个不停。

    “叫你闯祸!叫你不计后果!叫你揍人!以前我怎看不出你这么混帐?”

    掐了几下后。东阳终于心疼地住了手,见李素龇牙咧嘴的样子。又想笑,玉手温柔地抚过她刚刚掐过的地方,贴心地帮他揉了揉。

    “还疼吗?”

    “疼,这顿掐少说要赔我十贯钱,不然大理寺告你去,反正很近……”

    东阳瞪他一眼,手下动作不停,仍旧帮他揉着胳膊。

    缓缓环视他住的这间监牢,东阳忍不住问道:“你到底用了什么邪术,让大理寺的狱卒服服帖帖,把你侍侯得这么周到。”

    李素不满地哼哼:“你是见不得我日子过得太舒服还是怎地?”

    又掐了他一下:“快说!”

    “监牢里的干净,还有床榻,桌子,笔墨纸什么的,都是我拿酒换的……这次坐牢真的亏了不少钱啊,以后做人一定要善良点,不然会破财的……”李素无比萧瑟地道。

    东阳想笑,忍住了,瞪着他道:“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你不是动辄揍人闹事的性子,旁人不懂你,我还不知道么?那个度支司的吴郎中跟你有仇怨?”

    “揍他以前,无仇无怨。”

    东阳动作一顿,又继续帮他揉,淡淡地道:“真只为了火器局拨钱的事?”

    李素苦笑道:“算是吧。”

    有些事情不能跟她说,太复杂,也太阴暗了,东阳是公主,公主应该生活在城堡里,每天只见鸟语花香,无忧无愁。

    屠龙这种体力活,还是交给骑士吧,——李世民可能不会太喜欢这种体力活……

    东阳是个聪慧的女子,李素似是而非的答案显然糊弄不了她,揉着胳膊的玉指忽然加重了力道,狠狠又一掐……

    “又骗我!父皇对你如此器重,若火器局真要拨钱,你径自进宫求父皇便是,何须对度支司大动干戈?这话根本说不通!快说实话,为何要把事情闹大,背后有什么内幕吗?”

    李素有些惊讶地瞧着她,以前坐在河边发呆时不知道,东阳对这种勾心斗角居然有如此敏感的嗅觉。

    东阳被李素的目光盯得有些羞涩,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嘴角一抿,哼道:“有什么奇怪的?我自小在宫里长大,宫里那些宦官宫女们为了争宠斗来斗去,见识过不知多少次,看一看就明白了。你知道吗,每年从掖庭冷宫抬出去的宦官或宫女尸首不下一百具,都死得不明不白,只是他们的身份太卑微,上面懒得查问。也就任他们胡作非为……所以你这种小伎俩别想瞒过我。”

    见李素支支吾吾,东阳叹道:“你不愿说就算了,朝堂险恶。你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成天跟那些老狐狸们处在一起,容易交到朋友,也容易得罪人,求自保也好,除政敌也好,终究都是一步一险,日后若有什么我能帮到忙的地方你尽管告诉我。虽然我不被父皇重视,终究是他的亲生女儿。多少总有个帮衬,总好过你一人独自面对风雨……”

    李素脸上一阵发麻,被东阳感动了。

    反手握住她的手,李素叹道:“此生能遇见你。是我一生最大幸运……”

    东阳一楞,接着眼圈一红,使劲掐了他一下,笑中带泪:“又骗我哭!又骗我!”

    吸了吸鼻子,东阳道:“里面的吃用我都带来了,吃的都是你喜欢的点心,以后每日我都叫侍卫送来,还给你带了点酒,别多喝。穿的用的都有,还有不少书……不知道你要被关多久,先用着。我这就进宫去求父皇,兴许父皇一心软,今日就把你放了……”

    李素握住她的手忽然一紧:“不行,你不能为了我的事去求陛下。”

    “你关在里面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出来,我能眼睁睁看着你坐监吗?”

    “你听清楚,我犯的事自己心里有数。算不得什么大事,揍人的时候我把握了分寸。真正惹陛下生气的不是揍人,而是领着几百人冲撞官衙,这件事才是重点,但我对陛下有价值,陛下定然不会重治,顶多丢官削爵以平朝堂众怒,但过不了多久还会起复,你若去求陛下,那我就真有危险了,不死也要流放千里,此生不可再见。”

    东阳吓到了,怔怔思索半晌,终于轻轻点头,她也想通了利害,若为了李素去求父皇,她和他的事免不了会被怀疑,以父皇的性子,二人暗里互生情愫一事,绝对比冲撞官衙要严重得多,龙颜大怒之下,李素的命运真说不准了。

    “李素,我要走了,还有什么要嘱咐我的吗?”东阳看着小窗外偏西的日头,依依不舍地道。

    “只有一件事,回去后尽量瞒住我爹,不要让他知道我被关了,我不想让他着急,估计再过几日陛下的怒火消了,应该会放我出去了……”

    东阳点头应了:“还有吗?”

    看着东阳绝色的面容,李素舔了舔有点干枯的嘴唇,笑道:“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我们再打个赌好不好?”

    东阳呆了一下,接着回忆起上次在河滩边跟他打的那个羞死人的赌,辛苦养了十多年的小白兔被他抓在手里又揉又捏,那画面……

    俏脸迅速染上一层血一般的鲜红,胸前只觉一阵电流般麻麻酥酥的,膝盖仿佛都软化了一般……

    “你……你这个混帐,人都关进牢里还惦记,惦记……”东阳羞得说不下去,狠狠剜了他一眼,扭头便跑。

    李素不甘心地看着她的背影大声道:“喂,只是纯学术性的打赌……”

    …………

    …………

    李素的猜测很正确,李世民的反应基本没超出他的预计。

    大理寺监牢的舒坦日子过了四五天,李世民终于下了旨,程处默,尉迟宝林,段瓒等纨绔子弟被放出监牢,罚闭门思过三个月,着令各人的老爹严加管教,“严加管教”的意思是,放回去后二话不说先抽他们一顿,抽完了在家养伤,顺便闭门思过,当然,他们的老爹也不轻松,每个人被叫进太极宫狠狠挨了顿骂,罚了三月到半年不等的俸禄。

    闯了祸的纨绔们释放了,但对李素,李世民却毫无表示,仿佛忘记了他这个人似的。

    ********************************************************

    ps:老婆的亲戚来了,马上要去火车站接人,这两三天大概要陪吃陪玩,嗯,每天一更绝对有的,尽量两更,只有两三天。。。(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打造孟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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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家大嫂……有那么可怕吗?”李素眼中带着几分狐疑。

    关中女人凶悍,这话倒不假,从隋乱到如今,关中经历了太多次战乱,人口越来越少,男人在外面征战,顾不上家里,只能交给婆姨照顾,一个女人要撑起一个家庭,除了要付出和男人同样的劳动去种地,去挑水,还要把性格磨练得剽悍无比,才能应付生活里与邻人的摩擦,几十上百年过来,关中女人的性格代代相传,到了如今的太平年月,女人凶悍的性格也定了型。

    然而王桩娶的这位婆姨……未免剽悍得太离谱了,如今毕竟还是男人的天下,女人不管怎么凶悍,也不能把自己的男人一天揍三顿啊……揍两顿也不行。

    王直一副天天住在鬼宅被吓麻木了神情,淡淡地道:“一个女人,有了一身杀敌功夫,手下从无一合之将,还有什么事情她不敢干的?”

    李素想了想,终于相信了。

    “但你刚才也说过,你大嫂除了对你哥……略为凶悍以外,对你爹娘和你都不错啊,你怕啥?”

    王直叹口气,神情愈发木然:“她说,邻村有个十三岁的女娃,自小与她玩到大,或许还得了大嫂她几分真传,前日托了扈司户去说亲,非要把她也娶到王家来,而娶她的那个人,是我……她还说,邻村一户人家去年生个了女娃,天赋异禀,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将来让老四把她娶回家……”

    李素同情地看了他一眼。

    这位大嫂……是要灭王家满门的节奏啊。

    “所以,你要离开村子,去城里找活干?”李素现在非常理解王直的感受了。若换了他,现在恐怕已逃到关中以外了,王直到今天还老实待在村子里。足见内心很强大。

    王直重重点头,神情悲怆:“再不走。摸油活路咧……”

    李素叹了口气:“你去长安城里干活,能干什么?论力气,你比你哥差远了,扛个包都能把你压得种进土里,进官衙当差,勉强只够自己糊口,没有功名的话,一辈子基本不可能升迁。做生意,你不是那块料,进火器局的话,我一句话倒是可以让你进去,但那地方陛下特别看重,但凡进去的人,没个一二十年出不来,对外敢泄露半个字就是抄家灭族的大罪,太危险了,我不能害你……”

    王直越听神情越灰暗。一脸被围在垓下的楚霸王衰相,仰天悲叹:“天要亡我……”

    “亡个屁!”李素忍不住了,朝他后脑勺狠狠抽了一记。很爽,早想抽他了。

    “我能眼睁睁看你身陷水深火热吗?”

    王直眼中又恢复了几许希望的小火苗,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李素凝眉沉吟不已,许久之后,缓缓地道:“我给你找个花钱的差事,干不干?”

    “花钱?不挣钱?”王直楞了。

    “我花钱,你挣钱!”李素瞪了他一眼。

    “咋个说法?”

    李素悠悠地道:“这大半年呢,我陆续挣了不少家产,你知道的。主要靠两样,一是印书。二是酿酒,每月大概能入帐百十贯。所以能盖起这么大的房子,还能请来管家,买这么多丫鬟和杂役……”

    语声一顿,李素斜眼瞟过王直,见他茫然地眨着眼,李素不由叹气。

    此处该有掌声啊……

    “家产渐渐多了,有些事情也该做了,但我一直缺少一个能帮我做这件事的人,本来你不是最好的人选,你和你哥出村少,没见过什么世面,也缺少与人打交道的灵醒劲,但是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本来没拿定主意的,现在还是让你去做吧……”

    “你们王家兄弟里面,老四才一两岁且不说,你和你大哥相比之下,你大哥太憨了,你比你大哥多了几分机灵劲,而且我看得出,你和你哥一样,也不甘心在这个小村里平凡老死,既然想出去干点事情,我可以成全你……”

    王直忍不住问道:“到底啥事?”

    李素四下环视一圈,声音忽然压得很低:“我给你一笔钱,你进长安城,买个马马虎虎的小屋子,然后用剩下的钱与那些混迹于长安街巷之中的地痞闲汉游侠儿之类的人结交,前期多花钱无所谓,但是以后,你必须要在长安城的这些城狐社鼠中混出名气来,名气大小我不管,但必须要有,你能做到吗?”

    王直吃惊地瞪大了眼:“这就是你给我找的活?帮你花钱,还得花出名气来?”

    “你可以这么理解。”

    王直看疯子一样看着李素:“你这么做到底为个啥?”

    “钱多,任性。”

    王直沉默半晌,关心地看着李素:“哥,要不要我给你找个大夫看看?”

    又狠狠抽了他一记,很爽。

    “你别管我为啥,这事你按我的话一丝不苟办好,以后我包你一世荣华,将来你肯定比你哥有出息。”

    “就只是花钱,结交那些闲汉地痞?”

    “对,这年头人都实诚,闲汉地痞不好找,你多在东西两市转悠,一定有的,若遇到那种身手不凡又板着一张欠抽的酷脸以及一副高手寂寞天下无敌的衰样尤其喜欢背对着别人说话的家伙,先抽他一顿试试他的本事,不差的话把他带到我面前来。”

    王直瞠目结舌半晌,期期地道:“可是……花钱干这事,目的呢?”

    “没有目的,总之,半年之内,你在长安城痞子界的名声必须是那种‘小孟尝’或是‘赛孟尝’之类的豪爽大方形象,嗯,切记不要混出个什么‘小龙阳’或是‘赛龙阳’之类的名号,我是不歧视啦,你爹怕是受不了这个刺激……还有,跟官府的差役,巡街的武侯,各坊的坊正之类的小吏也要结好关系,谁家有病有灾有难的,尽量出手帮一把,做好了这些,我再告诉你下一步该怎么做。”

    王直傻傻睁着两眼:“…………”

    李素重重叹气,跟人沟通怎么这么难呢?

    重重一记抽过去,李素怒道:“你,拿着钱,去长安城找一帮看起来绝非善类的家伙,请客吃肉喝酒,会不会?会不会?”

    王直秒懂:“会!”

    “这几天我拿钱给你,现在滚蛋,看见你就烦……”

    ***********************************************************

    在家里住了两天,削爵罢官的李素恢复以往懒散平静的生活,每天在家里的院子里发发呆,中午吃过饭准时准点去河滩边报到,与东阳手牵手腻歪一下午,偶尔出其不意偷袭一下她那对养了十多年的小乳鸽,在她又羞又怒又惊的尖叫声中收获极大的满足……

    平静的日子里,煞风景的人永远都会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候跳出来,搅乱一池春水。

    李素在家刚过了两天平静日子,杨砚找上门了。

    他不能不来,因为火器局停产好多天了,火药这个东西,除了皇帝陛下只有他李素一人会造,这叫技术垄断。

    看到杨砚那张极度不满的脸,李素才赫然发觉,李世民对他的惩罚不仅仅是削爵罢官,还有一样,那就是每月必须亲手调配一千斤火药,给朝廷干白工不能师出无名,于是英明的李二陛下管它叫作“将功赎罪。”

    打白工不是李素的风格,但这件事他不敢不干,因为这是皇帝陛下的旨意。

    …………

    不甘不愿地随着杨砚回到火器局,一切都跟往常一样,路上遇到金吾卫将士,还有那些来来往往的小吏,工匠们,见到李素后一呆,然后纷纷躬身行礼,神情跟以往一样恭敬,不,甚至比以往更恭敬,李素看得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敬重,每一礼行得毕恭毕敬,一丝不苟。

    李素表现得很谦逊,别人行礼他急忙回礼,嘴里连连道:“不敢不敢,李某犯了错,有负陛下圣恩,已被削爵罢官,草芥白身不敢当此礼……”

    行礼的人吓坏了,他们怎么当得起李素回礼,于是急忙又是躬身一礼回过去,李素又一礼回过来,大家拜堂似的在火器局院子里行礼个没完,好累。

    杨砚脸颊直抽抽,板着脸将李素拽了起来,踏实受了大家一礼,众人得到了满足,纷纷四散而去。

    “李监正你够了!你犯错是为火器局犯的,火器局上下谁人不知你为了给火器局请支用度,不惜痛殴度支司那个姓吴的混帐,火器局得到消息时人人拍手称快,得知李监正你被陛下削爵罢官,人人痛哭失声,仅凭此举,火器局的监正以后仍然是你,从少监到工匠,我们不会再认第二个监正。”

    李素呆了片刻,老脸顿时一红。

    殴打吴郎中的本意……其实跟火器局要钱的关系并不大,这个,实在是很惭愧。

    杨砚看着李素的目光愈发欣赏,捋须叹道:“以往只觉李监正为人懒散,不识大体,奢华无度,不堪重用……如今看来,却是杨某走眼了,监正大人痛殴吴郎中之举,实为大义所趋,一往而无畏,正是一条铁铮铮的汉子,下官敬服。”(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李家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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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削了爵,丢了官,居然还能得到火器局上下的敬重,对李素来说委实是意外的收获。

    嗯,实在是太意外了,杨砚说完后,李素呆呆看着他,半晌没出声。

    杨砚对李素的表现很不满意,大家对你如此敬重,按出牌的套路,这个时候你应该开口谦虚几句,感激几句,甚至痛哭几声,都好,傻楞楞看着我是几个意思?

    “监正大人,配火药的工坊还是老地方,外面已有金吾卫将士把守,监正大人径自进去即可。”

    李素点点头,二人继续往前走。

    走了几步,杨砚忽然叹了口气,道:“监正不必忧心,陛下削爵罢官不过一时之举,只为平息朝臣众怒,不得不说,陛下对监正还是恩宠无加的,领数百人冲撞官衙,殴打朝官,若换了旁人,必是杀头抄家的大罪,陛下却只削爵罢官,足可见皇恩之隆,监正数次为国立功,陛下必不会轻易重惩你,日后若监正能立身立德,好好反省过失,相信数月之后,陛下仍会起复,陛下罢监正官职之后,却迟迟没有委任新的火器局监正便是明证,火器局监正空悬,正是为日后起复而用,监正大人不必挂心。”

    李素笑道:“多谢杨少监提点,其实当不当官的,我并不在乎,不当官亦可为大唐献一份心力,比如现在,我一介白身,仍来火器局配火药,也是出自对大唐对陛下的忠心,只望我大唐雄兵能多辟疆土,陛下早日威服四海,个人得失与荣辱,却不用放在心上。”

    杨砚一脸欣慰之色,频频点头。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监正大人能这么想,善莫大焉,我大唐之福也。”

    “啧!”

    李素龇牙。这么好糊弄,原来博得杨砚欣赏的方式就是喊口号。表忠心,顺便跳段忠字舞他可能更开心……

    相比之下,还是跟许敬宗相处更舒坦,许敬宗跟杨砚不一样,他是无时无刻不在变着法子博取李素的欣赏,溜须拍马无论角度还是力度,都是非常令人愉悦的,就是危难时刻人就跑没影了。

    李素脚步慢了许多。一想到许敬宗……总觉得今天火器局里少了点什么。

    “啊呀!啊呀!监正大人!下官……想煞你啊!”极度惊喜的语气伴随着一股浓郁的马屁味道扑鼻而来。

    许敬宗脚步匆忙,一副倒履相迎的姿态,跑到李素面前惊喜地握住他的手直摇晃。

    “监正大人受苦了,前几日火器局正是危急关头,下官却不争气,偏偏那个时候病倒,闻知大人被削爵罢官,下官心中之痛如万箭穿心,监正大人,您这一劫。却是被下官所累,被罢官的应该是我才对……”

    李素笑吟吟地瞧着他,很完美的演技。看,眼角还挤出了真诚的泪水,一脸愧色站在面前,那种羞惭得直欲撞墙却又怕疼的纠结表情生动地在脸上表现出来,而且还很有层次……

    杨砚被恶心坏了,许敬宗选在那种关头病倒究竟是怎么回事,大家心里都有数,现在见许敬宗这副羞惭的马后炮模样,杨砚脸色铁青。鼻孔重重发出一声怒哼,然后朝李素点点头。拂袖便走。

    许敬宗无所谓,混官场的人最不需要的东西就是脸皮。对杨砚的离去毫无表示,当他透明的一般。

    “莫理杨少监,他就那人,许少监继续,刚才说到被罢官的应该是你,嗯,然后呢?”李素饶有兴致地瞧着他,他对许敬宗说话的内容没兴趣,反正都是屁话,没一个字能信,但对许敬宗脸上的表情很有兴趣,这是影帝级人物在授课啊。

    许敬宗露出尴尬之色,这回是真尴尬了,李素那饶有兴致的目光令他如坐针毡,有种全身被人看透的感觉。

    叹了口气,许敬宗垂下头,低声道:“监正大人,下官知错了……”

    “你病了有什么错?发生这种事呢,大家都不想的……”李素悠悠地道。

    许敬宗老老实实地道:“下官其实没病……度支司太不通情理,下官接管火器局财权后进退两难,去要钱,别人不给,想还回财权,怕监正大人训斥,下官走投无路,只好装病躲开了……”

    李素笑得更开心了,当初对许敬宗的猜测没错,这是个典型的真小人,一件坏事干完,能瞒过去自然便瞒过去,若是被人看穿了,也非常光棍的承认,然后一副任杀任剐的样子,教人想剁了他都不忍心……

    “总之,下官错了,连累监正大人被削爵罢官,一切罪责,皆由下官而起……所幸陛下仁厚,罢监正大人之官留了后手,大家都知道,起复监正大人是迟早的事,从今往后,下官真正唯监正大人马首是瞻,从此忠心不二,下官愿立毒誓,求监正大人再相信下官一次。”

    许敬宗说完诚恳地注视着李素,无论表情还是眼神都很认真,一时连李素都有些分不清真假。

    “许少监啊,其实我的信任很容易得到,这样吧,你放一千贯钱在我这里,当作押金,从此以后我绝对毫无保留的信任你,若你日后又干出临阵脱逃的事情我也不怪你,一千贯押金一文不退,我全部笑纳了,下次你再拿一千贯给我,我继续信任你,你觉得怎样?”

    “啊?”许敬宗吃惊地看着他,脸色渐渐变得难看,如此明码标价的信任……是不是有点贵?

    “考虑考虑?”李素充满期待地看着他。

    ************************************************************

    配一千斤火药不是轻松事,李素把自己关进工坊,足足忙了三四天才把火药配完,揉着肩膀摇摇晃晃走出工坊,许敬宗毕恭毕敬等在门外,见李素一脸疲惫之色。立马上前殷勤地给李素揉肩,顺便厉声吆喝着小吏们将火药抬下去称重,严厉和笑脸之间来回转换。非常自然通畅。

    “监正大人辛苦,可惜陛下有过旨意。配火药一事只能由监正一人可为,见大人如此辛苦,下官只恨不能为您分担……”

    李素笑吟吟地道:“想分担没问题啊,明日我便向陛下求旨,说许少监忠心为国,想和我一起配火药,求陛下把火药秘方给你,陛下一定会龙颜大悦的……”

    许敬宗浑身一颤。脸都绿了。

    谁都知道陛下对火药非常重视,这话若真递到陛下那里,他许敬宗想要火药秘方到底存了什么心思?这岂止是作死,简直是作大死啊。

    “监正,监正大人莫闹……”许敬宗脸色难看,非常明智地转移了话题,怀里掏出一份精致的名帖:“监正大人,长孙府托人送来一张名帖,明日晚间长孙府开宴,请监正大人赴宴。”

    李素心一紧。眉头顿时皱了起来,也懒得追究长孙家的名帖为何会出现在许敬宗的手上。

    上次领人冲撞度支司,痛殴吴郎中。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博得长安小混帐的荣誉称号,于是东宫的酒宴没下文了,魏王府的酒宴也没下文了,原以为长孙家也一样,结果罢官削爵才几天,长孙家的名帖又不依不饶递了过来,一副不请他李素喝一顿誓不罢休的架势。

    手里捧着名帖,李素苦笑数声。

    机关算尽。瞒过了太子,瞒过了魏王。终究瞒不过老狐狸的眼睛。

    不去不行了,第一次可以推脱。第二次再请若还推脱,显然是给脸不要脸,以长孙无忌的权势,捏死他就如同捏死一只……那啥。

    …………

    大人物三番两次邀请究竟存了什么心思,李素不明白,那个级别的人所思所想不是李素能触碰到的。

    愈是如此,李素愈有危机感。

    尽管深受李世民恩宠,但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走进大唐的权力圈子,顶多算个外围男。

    身在外围都无法避免各种不明目的的宴请,日后若官职和爵位更进一步,他将如何自处?住在长安城外,每天长安城朝野和坊间发生了什么事,有了什么传言一概不知,每次进了城就如同性命掌握在别人手里一般,莫名其妙被人砸店,莫名其妙被人宴请,事前毫无预兆,事后毫无防备,李素越来越不满意这样的日子。

    不满意就要改变它。

    所以,李素在棋盘上终于重重落下了第一颗子,——王直。

    以他目前的地位和能力,只能把影响力深入到坊间,所以需要王直按他的吩咐去结交闲汉地痞,还有一些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游侠儿,李素需要培植自己的力量了。

    太平安逸的贞观盛世是让普通百姓享受的,而他既已身处朝堂,永远不可能有太平安逸的日子,朝堂风急雨骤,不将根茎深深扎进土壤里,迟早会被风浪掀翻。

    回家的路上,李素骑在马上,默默将未来一到两年内的规划布置妥当。

    说来王直已等了他好几天,今晚回去后从家里库房提点钱出来,让他进城了。

    回到家已是傍晚,李素下马,家里杂役上前牵过马,李素匆匆进门,发现老爹不在,管家说老爷这几天很高兴,下田了。

    哼着小曲进了内院,库房设在内院主厢房的内侧,非常隐秘的地方。

    城里的印书坊,还有和程家合伙的白酒买卖,李家目前主要的进项便是这两样,每月大约有百来贯钱左右,月初时由印书坊赵掌柜以及程家的管事用马车运来,李家最近没有太多开销,眼看着库房里的现钱越积越多,有种金山银海的意思,每次李素进库房数钱时心情总是特别好,尽管钱太多数不清,但李素好心情的来源就是这数不清的钱,哪天若能数得清了,说明钱少了,李素的心情一定很坏。

    此刻李素手里握着钥匙,满脸笑容打开库房的铜锁,慢吞吞点亮了里面的油灯。

    昏黄的灯光渐渐照亮了狭窄逼仄的房间,李素回过头,脸上的笑容如同被施过冰冻术似的,瞬间僵硬了,两眼发直看着库房,许久无声。

    “我钱呢?”李素嘶声吼了起来,两眼涨得通红。

    没人回答他,李素早立过规矩,库房是禁地,不论管家杂役还是丫鬟,谁靠近打死谁,除了李家父子两位主人。

    “我钱呢?”声音拔高了几许,透着无比的绝望和……绝望。

    数不清库房里面究竟多少钱,但有帐可查,大概两千多贯的样子,两千多贯,用马车载的话,大概需要十辆马车左右。

    而此刻,曾经堆满了铜钱的库房空空荡荡,地上厚厚的灰尘倒印着一枚枚铜钱的印记,似乎在向主人哭诉曾经的富有。

    这么一大堆钱,连一文都不剩了。

    “勃然大怒”已不能形容此刻李素心里的感受,李素只觉得自己快炸了,……把偷钱的贼抓到后再炸。

    “老薛!给我滚过来!”李素跑出内院暴喝。

    薛管家脸色苍白,连滚带爬跑来:“少郎君有何吩咐?”

    “库房的钱呢?”李素瞪着一双要杀人的眼睛怒道。

    “钱?”薛管家露出疑惑的神情,李素看懂了,不是装傻,而是一副“你怎么可能不知道”的表情。

    门外传来李道正熟悉的咳嗽声。

    薛管家如释重负,几步迎上前道:“老爷回府了。”

    李道正心情很不错的样子,咧开嘴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爹,咱家库房的钱呢?”李素渐渐明白了。

    李道正闻言笑得愈发开心:“钱?钱当然花出去咧。”

    李素头有点晕,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天旋地转”,比晴天霹雳差一个等级。

    “两千多贯钱……咋花的?”李素咬着牙道。

    “泾阳周县令前些日子来找我,说官府决定将太平村西边的荒地开出来,召集了几百个徭役,后来官府勘定,认为是中等田,周县令来家里拜访我,问咱家有没有兴趣买下,三百亩地啊,啧!”

    李素面如土色:“所以,爹你就买下了?”

    李道正乐呵呵地点头:“当然要买,老天送来的好运道,一共折价三千贯,家里钱不够,周县令很大方,让咱家先打个欠条,来年再还也可以,欠了差不多六百多贯吧,怂娃,快给老子赚钱还债去!……哭啥!瓜娃,是喜事,快笑一个。”(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长孙夜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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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料中的轻薄并没有发生,那双不规矩的大手也没有落在东阳身躯的任何地方,

    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飘散在空中,随即香味越来越浓烈,很素雅的栀子花香。

    东阳小巧可爱的琼鼻不由自主地皱了皱,有些贪婪地闻着这股清新的花香味。

    “闭着眼别睁开,往前一点,香味更浓哦,对,往前,一直往前……”李素略带几分坏坏的声音传来。

    东阳依言闭着眼,将脸往前凑去……

    直到红艳的嘴唇仿佛碰到一个温热软软的东西,东阳睁开眼,赫然发现自己的嘴唇和他的嘴唇碰在一起,浮现在眼前的,是他那张坏坏的放大的笑脸。

    “呀!”

    东阳大羞,急忙往后缩,恨恨捶了他几记粉拳:“又骗我!你又骗我!”

    李素哈哈大笑,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巧精致的瓷瓶递到她面前。

    “我哪里骗你了?说了要送你礼物的嘛。”

    “这是什么?是我刚才闻到的香味么?”

    “嗯,打开闻闻,看看喜不喜欢,我这里有三种花香味的,你自己选。”

    东阳小心揭开小瓷瓶的木塞子,然后她便闻到一股浓烈的栀子花香味,浓香渐渐弥漫在空气里,东阳两眼大亮,深深吸了口气,顿觉整个世界都美好起来。

    李素看着她极度惊喜的模样,嘴角勾起淡淡浅笑。

    果然,女人对香水的着迷,从古代到现代,一点都没改变过。

    “好香啊!真是送我的吗?”东阳的声音洋溢着和香水一样浓郁的欢喜。

    “第一次送你,第二次要收钱了。十贯钱一瓶,嗯嗯,谢绝还价。”

    被李素敲诈勒索太多次了。东阳对钱的话题自动无视,喜滋滋地闻着瓶里的香味。抬起头时露出和王家兄弟一样的崇拜和赞叹之色。

    “这东西你是怎么做出来的?好厉害,就像,就像施了仙法一般,把人间最美的花香永远留住了……”

    李素摸着鼻子,慢吞吞地道:“理论上,世间任何味道都能永远留住,你若口味重一点的话,我还有办法让你闻到年份久远的屁味儿……”

    东阳欢悦的脸色一僵。垂头犹豫地看了看手里的小瓶,小心翼翼将它搁在一边,然后猛地转身,小粉拳铺天盖地捶在李素的胸膛和肩膀上。

    “混帐,混帐!什么话到你嘴里都煞了风景,老天真是瞎了眼,什么稀奇古怪的本事都给了你,还给你安了一张鬼见鬼愁的破嘴……”

    …………

    笑闹之后,东阳的螓首靠在李素的肩上,盯着小瓷瓶的杏眼仍发着光。眼里露出极度的喜爱之色,不停地把玩着小瓶子,瓶上每个小细节都被她的葱白手指细细抚摸过。

    “喂。这东西到底怎么造出来的?你脑子还存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本事?作诗啊,献策啊,造震天雷啊,你肚里好像有个百宝箱子,随便一掏都能掏出惊骇世人的好东西……”

    李素笑道:“这个东西叫香水,是我无聊之时琢磨出来的,嗯,妇人应该都喜欢,是吧?你也喜欢吧?”

    东阳笑着点点头。轻轻抚摸着光滑的瓷瓶:“香水……确是名副其实的好东西。”

    李素将她搂在怀里,在她耳边悄声笑道:“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香水,如同女人的春心。任何时候都是那么的浓馥,香甜,沁人心脾……所以每个女人都无法拒绝它。”

    东阳整张俏脸仿佛在发光,依偎在他怀里,嘴里喃喃念叨了几句,满足地叹了口气:“你呀,就喜欢拿这些新奇的小物事,再加几句这样的小句子勾人呢……”

    眼波斜斜飞扫,平日端庄的东阳此刻竟有了几分媚眼如丝的妩媚风情,李素不禁痴醉了……

    啪!

    “手!手!手往哪摸呢?”东阳又羞又恼地拍开他的手,气道:“好好的说着话,每次都是你煞风景!”

    **************************************************************

    下午时分,李素在家中收拾了一番,穿上月白色的新衣裳,怀里揣着一瓶香水,登上了进城的马车。

    长孙府上开夜宴,长孙无忌已请过他两次了,再不去就是给脸不要脸了,对这位横霸三朝,权势极隆的宰相,李素不敢再摆架子。

    躲不过去只能选择直面。

    李家的马车经过了修改,自李素被削爵罢官后,县子的相应仪仗也要改一改了,李素已失去了县子仪仗的资格,没资格用双马,只能改单马,真是个心酸的事实。

    晃晃悠悠一个多时辰,马车进了长安城,进城后拐了个弯儿,径自上了朱雀大街。

    长孙府就位于朱雀大街上。

    天还没黑,长孙府上张灯结彩,门口挂上了红色的灯笼,隔着老远都能听到府里幽幽传来丝竹笙箫之声,里面热闹非凡。

    李素下了马车,从怀里掏出名帖往一名家仆面前递去。

    家仆好奇地看了李素一眼,迟疑着接过名帖。

    李素暗暗叹了口气,他多么希望能够遇到那种家仆有眼不识泰山,把他这位尊贵的客人当成叫花子赶远啊,正好遂了李素的意,哪怕长孙无忌反应过来,他也完全可以像琼奶奶的言情主角一样捂着耳朵大叫“我不听不听不听……”,然后一脸悲伤的跑远……

    可惜,长孙家的家仆太有素质了,展开名帖确认了一下,脸色立马变得非常恭敬,躬身朝李素行了一礼后,殷勤地领着他往府里走去。

    走进长孙府前堂,只听得一声长笑,长孙无忌穿着华贵的绸衫,从里面走出来。

    “李家娃子,老夫请你一回可着实不易啊,今日还得多谢你赏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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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 文武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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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无忌笑声很豪迈,有武将之风,虽是文人出身,当年追随李世民的时候也曾马上征战过,大唐的这些开国功臣里,文官基本都有征战的经历,据说当初罗艺谋反,长孙无忌还被任为行军总管,亲自挂帅出征过。

    一身黑色绫绸长衫,腰间系着一根碧绿玉带,头发挽得很随意,松松散散的用一根碧玉簪固定住,足上的足衣已然褪去,赤脚踩着一双木屐,喀啦喀啦地迎出来,此时的治世名臣从里到外透着放荡不羁的味道,颇得魏晋狂士之形神。

    先声夺人,长孙无忌第一句话就让李素的笑脸僵住了。

    “小子李素,拜见赵国公,小子年幼无知,不识礼数,还请……”李素赶紧行礼,口中称谓乱七八糟,客气就够了,叫什么无所谓,要的就是这个态度。

    长孙无忌一巴掌拍在李素肩上,笑骂道:“小子倒是实话实说,果真不识礼数,跟程知节那帮老货伯伯前叔叔后,到了老夫这里就只剩个赵国公,咋地?觉得老夫不配被你叫声伯伯?”

    这话有点重了,从见面到现在,长孙无忌的话里总透着一股子绵里藏针的味道,也不知他是确实意有所指,还是平日说话就这种欠抽的习惯。

    李素不知不觉冒了一层冷汗,急忙躬身改口:“小子拜见长孙伯伯。”

    长孙无忌哈哈一笑:“这才对嘛,小娃子莫怕,刚才老夫只是与你说笑,不过说来确是你不对,且不说老夫爵位官职,就说老夫的年纪。比你爹都大了不少吧?好说也能算你的长辈了,长辈连番请了你两次都请不动,你说是何道理?”

    李素惶恐道:“长孙伯伯恕罪。确是小子失礼了,能被长孙伯伯邀宴是小子的荣幸。小子怎敢推脱?委实是……委实是小子不争气,前些日子酒后丧德,做了件混帐事,被陛下削爵罢官,小子有负圣恩,无颜见朝中诸位长辈……”

    长孙无忌笑得越发开心了:“不错,小娃子是个人才,假痴不癫的路数。老夫当年追随陛下南征北战时已玩过不知多少次了,小娃子既对老夫生了畏惧心,往后老夫邀宴径自派人直截了当说声不来即可,这种烂借口以后莫拿来糊弄老夫。”

    李素的笑容越来越僵硬,果然,长孙无忌已看穿了他的伎俩,神烦啊,这帮人的脑袋都是怎么长的?

    长孙无忌看出了李素的窘态,拍着他的肩笑道:“罢了,老夫只是随口一说。小娃子莫往心里去,你为陛下的大唐社稷立过不少功劳,有些功劳可堪称开疆辟土之功。难得的是小小年纪不骄不妄,深藏功名,颇识进退,如此人才,老夫不能不提点一二,你啊,少跟程知节那老货学这种歪本事,自以为得计,实则毫无用处。老夫观你本是心正之人,而且要文才有文才。随手作诗便是千古佳作,又深得陛下恩宠。往后多跟我们文官亲近才是正理,整日跟那帮子老杀才厮混一处是何道理?”

    李素呆了半晌,终于听懂了。

    原来长孙无忌是想把他拉进文官阵营啊。

    很伤脑筋的选择。

    大唐如今正迎来事业上升期,自从贞观四年灭了东突厥后,大唐君臣的心气高了,李世民挥舞着大棒满世界找敌人,专治各种不服,一致对外开疆辟土的大环境里,朝堂的文官和武将也难得出现了一团和气的局面,本来大唐以武立国,朝中武将多是当年跟随李世民打江山的部将,大一统朝代里惯有的文尊武卑的风气暂时并未出现。

    然而文人的骨子里终究是崇文鄙武的,这是无法改变的天性,长孙无忌也不例外,所以今日他才当着李素的面说出这番话。

    李素摸着鼻子苦笑,直到今日才知道,原来自己居然是文人那一边的……

    长孙府前堂的丝竹笙箫之乐在笑闹声中依然悦耳动听,长孙无忌该说的话都说了,执手拽住李素的手腕往里面走,边走边笑道:“小娃子莫多想,今日老夫邀宴没有别的意思,仅只让你认个门,往后有什么好的诗作,或是做出什么好玩的新奇物事尽管拿来,好好的东西让给程知节那老匹夫,实是暴殄天物,糟践了。来,堂上饮酒。”

    李素被长孙无忌拽着手腕拉到前堂,堂内玄关处脱了鞋,李素穿着足衣小心入内。

    长孙府的前堂建得很精致,处处雕刻着各种稀奇古怪说不上出处的图腾祥兽,偌大的前堂仅比李世民的宫殿略小一些,按说作为臣子,建这么大的殿堂已是逾了制,只不过长孙府的前堂是李世民下旨特许的,一来为了给这位帮助他登基称帝而殚精竭虑的臣子彰功,二来,多半也跟逝去的长孙皇后沾了点关系。

    前堂太大,显得略为冷清,有种置身于宫闱禁内的拘谨,跟程咬金府上不同的是,长孙家的前堂无论装饰还是格局,都比程府的高了不止一个档次,程家粗糙,长孙家精致,文武之别,一目了然。

    今日长孙府邀宴的客人不止李素一个,走进前堂后,李素发现堂内的方榻上还坐着几个人,有的比较面熟,有的没见过。

    前堂中央,十余名穿着华丽宫装的舞伎翩翩起舞,旋转的身姿,飞扬的裙裾,还有令人迷醉的绝色笑颜,堂内几位客人纷纷捋须微笑,陶醉在她们的舞姿中。

    长孙无忌拉着李素进了前堂,拍了拍手,众舞伎停舞,躬身施礼后退下。

    “哈哈,来,老夫引介一下,身旁这个小娃子想必大家不陌生,正是为陛下立功无数,我大唐的少年英杰,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

    李素急忙道:“长孙伯伯,小子已是一介白身,前日闯了祸,陛下已将小子削爵罢官了……”

    长孙无忌笑道:“小娃子莫装佯了,大家都知道削爵罢官是怎么回事,该你的总该是你的。”

    说完拉着李素走到左侧一位长须鹤颜的老者面前,笑道:“这位是国子监司业孔颖达,来,这边,这位是门下省起居郎褚遂良,啊,这位你应该见过,尚书省侍中,魏徵……”

    李素听得眼皮子直跳,都是牛人啊,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治世名臣,谏臣,直臣……

    年纪最小,身份也最小,李素只好不停给这些牛人躬身施礼,一通伯伯叔叔喊下来,算是混了个脸熟。

    孔颖达和魏徵不苟言笑,而且颇为在意礼数,见李素行礼,二人一扫方才赏舞时的狂放不羁之态,端起长辈架子坦然受了李素的礼,褚遂良相比之下比较随和,笑呵呵地亲手扶起李素,拍着他的肩寒暄了几句,然后话题很快转到李素的书法上,听说李素现在练飞白体,要求李素明日把自己的书法拿给他鉴赏一下。

    这个话题很快让李素丧失了对他的好感,然后不想搭理他了。

    …………

    宰相府的夜宴比程家高档许多,无论歌伎舞伎的姿色,还是食物的精美,或是宴会客人优雅的谈吐,都非常令人赏心悦目,仿佛置身于前世某个上流社会的酒宴一般,相比之下,程家的酒宴简直跟逛青楼没啥区别,从主人到歌舞伎都是疯疯癫癫,喝多了就搂搂抱抱,非常的*。

    然而,不知怎么回事,李素此刻坐在长孙家的前堂里,却觉得浑身不自在,忽然有点怀念程家的酒宴……

    心惊于这种不合时宜的情绪,李素怎么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啊。

    宾主都熟悉了,长孙无忌拍拍手,歌伎舞伎再次登场,悦耳且优雅的丝竹笙箫之声响起,姿色绝佳的舞伎在乐声中翩翩起舞。

    既是酒宴,自然有酒有宴,酒正酣处,该上主菜了。

    未多时,前堂外一名庖丁牵来一头羊,站在堂外廊下朝宾主行礼,长孙无忌点点头,庖丁当着宾客的面从腰后掏出一柄尖刀,手法熟练地插入活羊的脖颈,杀羊放血剥皮,一切程序做得有条不紊。

    待到这只羊的内外清理妥当后,长孙无忌请众人下堂,走到那只羊面前,然后由孔颖达先选,指了指羊腹部的一块嫩肉,旁边的庖丁会意,将那块嫩肉切下放在一边的木盘里,下人将孔颖达选定的那块肉系上红色的彩巾,接着褚遂良选肉,魏徵选肉,最后轮到李素……

    每人在羊身上选一块自己最满意的肉,下人分别系上不同的彩巾以示区别,未多时,一整只羊身上好吃的部位全让宾主瓜分得差不多了。

    众人回堂后又赏了一阵歌舞,小半个时辰过去,方才选好的羊肉已烤好,下人们端着木盘上堂,放在宾客面前,羊肉上洒满细细的胡椒,配上大唐特制的杏酱,这便是大唐权贵家中最有名的一道主菜,名曰“过厅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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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王桩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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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直告别了家中父母和哥嫂,拿着李素给他的一部分钱进了长安城。

    临走前,李素跟王直说了很久的话,如何与人结识,如何打开局面,如何与官府和武侯攀上关系等等,王直扎扎实实上了几堂人际关系课后,才似懂非懂地上了路。

    看着王直孤身上路,李素站在村口的小道旁心中感慨良多。

    活在太平盛世,其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活得太主动或太被动,命运都掌握在别人的手里,只能努力拿捏好主动和被动之间的分寸,找到一个平衡点,同时还要像个贼似的,从别人的手指缝里悄悄漏出一丝实力,静静发展壮大,以备将来危难时的后路和生机。

    王直,就是他从别人手指缝里漏出去的那一丝实力。

    其实认真说来,得益于李素左右逢源的做人方式,现在基本没有仇敌也看不到危机,然而危机往往是突然来临的,根本不会有任何预兆,进入朝堂跟那么多老狐狸中狐狸小狐狸斗心眼,危机时刻都有可能发生,若不能未雨绸缪,将来很难自保。

    李素也好,王直也好,大家都只是为了活着,如果可以的话,有生之年活得更好一点,更安逸一点。

    “我弟救出去了,咋不救救我?”

    王桩半蹲在李家院子里,座山雕似的造型,语气却委屈得分外凄婉,胡乱扯过院子里用来造香水的一朵野花,看也不看便往嘴里塞,嚼了两下马上吐出来。

    “呸!苦的!”

    李素懒得搭理他,小心地在瓷片上刮着香精油,耗费了几百斤花才换了这么几滴,分外珍贵。

    香水要多造一些品种才能更好地打开市场。现在能造出来的香味只有五种,种类还是太单薄了,李素正试图造出樱花味的香水。此刻提取的便是樱花的香精油。

    没错,不用怀疑。樱花原产于中国,早在汉代便大肆繁殖,到了唐朝更是大户人家庭院内必种花卉,一千多年后提到樱花,一说便是日本特产,其实大谬,别把日本那个小岛国想得多么人杰地灵,没有遣唐使这类生物在大唐又是学师又是偷物的话。日本的佛教,茶道,建筑,服饰,还有樱花……什么都没得剩,日本真正的特产也就只有个火山岩浆,大唐人不稀罕。

    樱花的香味并不浓,幽幽淡淡的,提取香精不大容易,李素费了很久的时间才弄了一点点。

    衣袖被人扯了扯。李素回头,王桩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搭理我啊,你搭理一下我啊……”

    一个魁梧壮汉卖萌……

    真的看不下去。

    李素扭过头。努力忘掉刚刚看到的那幅画面。

    “咋不把我救出去咧?我家婆姨又没揍过我弟,你把他弄出去做甚?”

    李素叹道:“能救一个是一个,先救生还希望大的,再救半死不活的,这是救人的原则,懂吗?”

    王桩的神情真的透着几分半死不活的味道了,没精打采地道:“那你啥时候救我呢?这家真没法待下去了。”

    “说真的,我不敢救你,把你弄出去容易。你婆姨来找我要人咋办?以你家婆姨那凶残的性子,要不到人多半把我揍一顿。我招谁惹谁了?”

    说着李素站起身,将香精小心掺入兑了酒精和花瓣的大罐罐里。拍了拍王桩的肩,指着罐罐道:“嗨起来。”

    于是王桩抱着罐罐开始摇晃。

    今日王桩有心事,罐罐摇得不够嗨,愁眉苦脸抱着罐子,捧着自己的骨灰盒似的。

    李素忍不下去了,踹了他屁股一脚:“认真点!摇完了给你找条出路。”

    王桩黯淡的两眼徒然一亮,急忙道:“啥出路?”

    “先摇,别停下……”李素往躺椅上一倒,开启悠闲模式。

    “香水咋造的你前后都看见了吧?”李素悠悠问道。

    王桩抱着罐子使劲抽抽,干劲比刚才强了许多:“差不多……吧?”

    李素耐心很好,对真正的朋友,他的耐心通常都不错的,如果换了许敬宗说这句话,李素可能就一脚踹过去了。

    “没记住也没关系,我多给你示范几次,把造香水的秘方全部教给你,以后香水作坊由你来打理,记住,秘方只能你一个人知道,从此烂在肚子里,这是咱们饭碗,懂吗?”

    王桩点点头,又摇头:“这跟救我出去有啥关系?”

    李素发现自己的耐心其实也是很有限的……

    “你造香水,打理作坊,进城做买卖,跟你婆姨相处的时候就不多了,男人在外干事业,婆姨操持家里,以后你和婆姨就这样相处,工钱我不给你开,香水利润分你一成,每月分的钱多得用马车拉,小山一样的钱堆在你婆姨面前,你婆姨但凡还有一丝天良未泯的话,就不会再揍你了。”

    王桩摇罐子的动作变慢了,两眼茫然睁大,仿佛在消化李素刚才的话,良久,终于喜上眉梢。

    “好!这个法子好,他娘的,总算见着天日了!”

    高兴的表情维持片刻,接着又愁眉苦脸了。

    “想我婆姨了咋办?”

    李素脸发绿:“…………”

    很好,耐心值全部耗光。

    叫王桩小心放下罐子,李素冲上前朝他一阵拳打脚踢。

    男人啊,都是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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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日后,香水作坊盖好了,长孙家派来了十来名工匠,李素随便交代了几句后,王桩便成了香水作坊的管事,一应采购,制造,产量等事宜皆由王桩负责。

    又过了几日,作坊造出了数百斤香水,灌装小瓷瓶封口后,分批次进入长安东西两市,正式对外发卖。

    不需要什么宣传手段,更不需要动用长孙家的背景推波助澜,香水本就是千年来令妇人们欣喜追逐的东西,东市商铺门前将瓷瓶塞子揭开,任由香气弥漫在空气里,只消让路人闻到这股香味,宣传的目的便达到了。

    几乎一夜之间,长安城的妇人们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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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香满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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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都没想到,几滴小小的香露竟能风靡整个长安。

    长安东西两市,长孙家名下的商铺外排起了长龙,排队的都是各个大户人家的家仆,这年头的大户人家女子不能出门的,家教不允许她们抛头露面。

    商铺门前摩肩接踵,人流穿行不息,叫喊声,争吵声,夹杂着偶尔窜出来的半生不熟的关中话,那是异域胡商在队伍里被大唐子民推搡甚至殴打。

    家仆们苦着脸在队伍里缓缓挪移,从清晨到中午,队伍不停推进,队尾不停有人补充,午时过后,商铺外仍排着长长不见尾的队伍,可商铺的伙计无情地将门板一关,外面挂出一块冷冰冰的竹筹:“今日香水售罄”。

    排队的人群里爆发出不甘的怒吼,懊恼的叹息。

    队伍仍未散去,各家的家仆似乎还在等待转机,半个时辰过去,烈阳下,家仆们汗如雨下,却仍执拗地不肯散开,踮着脚期待地望着商铺那块冰冷的门板。

    西街尽头传来匆忙的马蹄声,几名戴着乌纱高帽,身着绛紫华袍的宦官策马而来,一名面白无须的中年宦官下马,人群纷纷敬畏地让开一条道。

    “卖香水的是这里吗?”宦官揪过一名排队的家仆,指着紧闭的门板问道。

    家仆惊惧地点点头。

    放开家仆,宦官看着门板外挂着竹筹上写着“售罄”的大字,尖细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跟在后面的宦官脸色有些难看了。

    “这可如何是好,宫里的贵人们都等着用呢,咱们若空着手回去……”

    话没说完便顿住,几名宦官的脸色都变得很难看。

    人群中发出低抑的哗声,大家面面相觑。表情各异。

    连宫里的贵人们都知道香水了,果然是个好东西,说它贵如黄金亦不过分呀。

    为首的宦官沉默许久。忽然跺了跺脚,尖声道:“打听一下这家商铺后面是何人。咱们径自找他去!”

    商铺幕后的人本不是什么惊天秘密,没过多久宦官便打听出来了。

    为首的宦官脸颊使劲抽了几下,哭丧着脸摇头:“赵国公……咱们惹不起,回去如实跟贵人们禀报吧,挨揍也只好认了。”

    几名宦官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跨上马儿垂头丧气往宫里赶去。

    宫里的贵人自然是李世民的嫔妃,长孙皇后逝后。李世民一直未再册立皇后,皇后之位永远只为长孙而留,皇后下面便是传说中的四妃,地位虽比不上长孙皇后,却也是太极宫雌性动物中最为显赫的四人了。

    民间卖的东西,宫里的嫔妃却买不到,四位妃子闹脾气了,这是打皇家的脸呀。

    采买的宦官不消说,一顿狠揍跑不了,事情没完。现在已不是能不能用上香水的事了,而是心里堵着一口气顺不过来,四妃碰头一商量。非常痛快地决定组队刷李世民。

    于是,太极宫甘露殿内,李世民不淡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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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也没想到香水发售的第一天居然如此火爆,大大超出了他的预计,在他看来,香水这东西上市后应该和烈酒差不多,都属于消耗品,有需自有供,售卖情况自然也是不愠不火。

    当长孙家的家仆满脸兴奋地跑来太平村。告诉他八百斤香水一上午便全部售罄之时,李素大吃一惊。目瞪口呆半晌没回神。

    小看了这个时代的女人对美的追求啊,前世的女人骂人时。前面总要加上一个“臭”字,臭男人,臭德行,臭不要脸等等,可见女人对“臭”字多么痛恨,反过来说,对“香”字就有多么喜爱。

    预计严重失误,估计长孙无忌都没想到,无心插柳般做成的一笔合伙买卖居然如此赚钱。

    “回去跟长孙伯伯说,请他加派工匠,增加用料,赶紧!”李素迅速做了决断。

    钱啊,谁跟钱有仇?李素向来拿金子当孔子一样膜拜着的。

    交代几句后,李素打了个呵欠,跟王桩打了声招呼便往家里走,赚钱要趁早,睡觉也不能耽误。

    作坊外的乡间小道上,两匹快马一前一后飞驰而来,李素眯了眯眼,忽然有种预感,这两匹快马可能跟自己有关。

    果然,两匹快马到了李素身前后停下,二马相距数丈,显然不是同路人,为首一人穿着宫里的宦官服色,后面一人却是老熟人了,程处默。

    宦官显然也认得程处默的,下马后先恭敬朝程处默行了一礼,口称小公爷。

    程处默不敢怠慢,宦官出宫即是天使,代表着天子,于是急忙回礼。

    二人显然都是冲着李素而来,程处默朝宦官挥挥手,示意宦官先说,宦官身负皇命,倒也不再谦让,转过身时那张白净的脸已板得紧紧的。

    “奉陛下旨意,太平村李素备好各种香水,香水要有别于民间,日后长期供于宫闱禁内,是为贡品。”

    李素垂头领旨,趁宦官没注意,悄悄撇了撇嘴。

    宦官说完后便骑上马回宫复命了,待他走后,王桩这才露出焦急之色。

    “啥叫有别于民间?香水就是这么造的,多任何工序就不是香水了,这可咋办?”

    这两日王桩天天待在作坊里,李素手把手教他造香水,现在王桩已对工序很熟悉了,所以才着急。

    李素斜眼瞥着他:“区别于民间有何难处,你急啥?”

    王桩和程处默皆看着他。

    “你有办法?”

    “当然……”李素环视左右,压低了声音道:“香水怎么造你是知道的,我问你,最后一道工序摇罐子,你每次摇多少下?”

    王桩挠头:“我哪记得?一两柱香时辰,大概两百下吧……”

    “好,以后卖给民间的摇两百下,供应太极宫的摇两百五十下,换个高档的瓷瓶装上,嗯,这就是贡品了。”

    王桩和程处默呆呆地看着他:“…………”

    李素很佩服自己的急智,若非觉得李世民的妃子们可能听不懂,他还真想把贡品香水取名香奈儿二百五十号,让李世民好好得瑟……

    “这……这这,行吗?”王桩面红耳赤地道。

    贡品啊,这么搞是不是太儿戏了?

    李素想了想,也觉得不大妥当,于是补充道:“弄点薄荷汁液掺进去,不但美美哒,而且清凉败火,就这么定了。”

    扭过头看着程处默,李素暗叹,今日似乎很繁忙啊……

    “你有啥事?”

    程处默咧嘴笑道:“我没啥事,香香臭臭的东西我无所谓,不过我爹有事。”

    “程伯伯有啥事?”

    程处默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道:“今日我爹听说你又弄出了新东西,而且长安城里卖疯了,长安城的妇人们疯了似的,就连我程府也不消停,我爹的五位妾室闹腾了一整天,说要香水,不然就不活了……”

    李素很识相地点头:“程兄放心,稍停我便差人将香水送到府上,管够。”

    程处默摸了摸鼻子,笑容有点幸灾乐祸:“这个,其实不是重点……”

    李素眼皮跳了跳:“还有重点?”

    “嗯,重点是,我爹听说这笔买卖你居然跟长孙家合伙……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爹比他那五位妾室闹腾得更厉害,嚷嚷着要点齐兵将杀奔太平村,把你挂在旗杆上飞……”

    李素冷汗刷地冒了出来。

    挂在旗杆上飞是个什么体位李素没法想象,这个自然不太现实,老流氓没浑到这个地步,但是一顿揍应该跑不了。

    东西呢,是李素造出来的不假,他想跟谁合伙就跟谁合伙,这事完全可以把道理摆在桌上一条条说清楚,然而程咬金的属性不一样,道理这东西到了他面前,讲不讲要看心情,当他不想讲道理的时候,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挂在旗杆上飞?

    “能讲道理吗?”李素复杂地看着程处默。

    程处默笑眯眯地推却:“我爹不讲这个的。”

    果然如此……

    李素打量着程处默:“你爹发火,你来太平村做甚?不会是帮你爹把我挂旗杆上吧?”

    程处默笑道:“我当然不会这么闲,我是来向你要香水的……”

    “你刚才不是说香水不是重点吗?”

    “香水不是我爹的重点,但是我的重点啊,长安城里都卖缺货了,这东西是你造出来的,我不找你找谁?”

    “我给你香水,不过你陪我去一趟你家。”李素道。

    事情还是得解释,虽然清楚程咬金发火耍浑作秀的成分居多,程家已是大门阀,不会太在意钱这种东西,不过事情不大,还是要解释的,别人在不在意是胸襟问题,自己解不解释是态度问题。

    于是李素捎上香水,和程处默风风火火进了城,到了程家门前,值守的部曲告诉程处默两个消息,一好一坏。

    坏消息是,程咬金出门了,直奔长孙无忌府而去。

    好消息是,他没带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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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 以牙还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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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直横躺在地上,脸已不成人样,甚至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任由狂风暴雨般的拳脚砸在自己身上,一声不吭地闭着眼。

    揍他的人明目张胆地穿着绿袍官服,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面容阴沉,目光里露出凶狠的戾色,此时王直已失去了抵抗能力,而他仍不肯停手,一拳一脚尽情在王直身上施虐。

    官员身后,两名青衣随从一左一右环臂而立,嘴角露出无聊和不屑相交织的冷笑。

    旁边跪着一名四十多岁的胡商,满脸落腮胡,肤色黝黑,正神情惶恐地不停给官员磕头,胡商旁边站着一名十五六岁的胡女,衣着很暴露,脸上太脏辨不出容貌,一双黑色的眼睛却璨璨生辉,赤脚戴着一套脚镣,显然是被发卖的女奴模样,似乎是中亚某国的人种。

    李素费力从围观的人群里钻进来,第一眼便看到了奄奄一息的王直,第二眼便看到那个仍在王直身上施虐的东宫属官。

    李素只觉脑子一炸,耳边嗡嗡作响,眼睛立马充血通红。

    这几月来的布局,千辛万苦躲开太子和魏王的举动,为了躲开甚至不惜用香水买卖搭上长孙无忌……

    所有的谋划,所有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此刻全部抛到九霄云外,脑中只反复闪烁着一个念头,救人!

    王家兄弟是他的朋友,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唯一交上的朋友,直到现在,能真正让他放心将自己的后背托付的人,只有王家兄弟。

    李素深吸了一口气,先让自己冷静下来,状态似乎回到当初被结社率叔侄挟持的时候。冷静才是破敌制胜的前提。

    暗巷的墙角边有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或许是件不错的武器……

    李素阴沉着脸,猫下腰准备潜行到墙角边。

    这时。一直挨揍的王直不知为何忽然睁开了眼,他的脸已肿得不成样子。眼睛被挤得只剩了一条缝,然而睁开后第一眼还是看见了人群边猫着腰准备捡石头的李素。

    王直眼中露出奇异的光芒,忽然虚弱地开口:“走啊……”

    揍他的官员一楞,喧闹的围观人群也瞬间安静下来。

    “走啊……不关你们的事,快走啊……”

    人群愕然,但李素却懂了,心中愈发酸楚,听起来像在驱赶围观人群。其实王直在赶他。

    不搭理他,李素又悄悄往前走了一步。

    见李素不听劝,王直不知哪来的力气,忽然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站了起来,摇摇晃晃浑身直颤,右臂软软地耷拉着,嘴里像老牛般喘着粗气,面朝东宫属官,背朝围观人群。

    伤痕累累的瘦弱后背有意无意地挡在李素身前。张开一只手臂,仿佛一只受伤的孱弱的雄鹰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保护自己的幼雏。

    “走啊!……你们前程远大,一生荣华。莫招惹麻烦,我只是烂命一条,死便死了,看什么看,快滚!”王直嘶声吼道。

    话音落,王直忽然猛地往后退了几步,将李素在内的围观人群撞得踉跄一退,然后一声暴吼,发了疯似的扑上前。死死箍住东宫属官的脖子。

    属官大惊,奋力挣扎。旁边两名随从也慌了,急忙上前又掰又拉。对王直拳打脚踢。

    李素压下心中酸楚,嘴角露出了一丝怪异的笑。

    其实,我也是烂命一条!

    疾若奔雷,李素欺身而上,飞快捡起墙角那块石头,在围观人群愕然的目光注视下,李素单手执石,朝殴打王直的三人中最壮实最魁梧的一个人奋力拍下。

    一声沉闷的声响过后,一名魁梧壮硕的随从被石块拍中后脑,鲜血缓缓从伤处涌出来,随从身形踉跄了一下,连回头看一眼的力气都失去了,摇晃几下过后轰然倒地。

    围观人群呆住了,那名东宫属官和随从也呆住了,看着身形瘦弱一脸斯文的李素手执石块,朝他们咧嘴直笑,笑容像个刚杀了人的疯子。

    王直发现身上雨点般的拳脚消失了,费力抬头一看,见李素站在身前直笑,脚下还躺着一名随从,王直瞬间明白了,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傻啊你!你傻啊……”

    这一动手,便意味着与东宫交恶,对李素来说,这是多么严重的后果。

    “你是何人?胆敢挑衅东宫!”属官指着李素怒道。

    “太平村,李素。”李素笑得很坦然,既然出了手,就没必要掩藏了。

    属官眨了眨眼,总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没等他继续搜索回忆,一只不算壮硕的拳头却忽然出现在他眼前,然后,无限扩大……

    砰!

    一拳狠狠揍上属官的脸,属官旁边的随从急了,抡起拳头朝李素冲去,刚踏出一步却轰然栽倒,竟是王直单手死死抱住了随从的腿。

    打虎兄弟同心,打架也是一样,随从被王直牵制住,李素便没了顾忌,凌空飞起一脚朝属官踹去,正中属官胸口,属官惨叫着踉跄退了几步,李素步步紧逼,又是一拳狠狠揍上他的脸,属官终于倒地,李素飞身而上,骑在属官身上,眼中戾色一闪,手中的石头狠狠砸中属官的太阳穴,属官惨叫声顿止,彻底晕了过去。

    收拾了属官,李素再走到被王直抱住双腿的随从面前,二话不说又是一记石块狠狠砸中随从的后脑,随从也晕了过去。

    既然动了手,李素断不会轻易罢手,恩与怨,当场还清。

    起身走到那位晕过去的属官面前,李素左右端详了半晌,似乎在计算下手的部位,片刻之后,李素抄起石块狠狠朝属官的手臂砸去,喀嚓一声脆响,晕过去的属官被痛醒,发出凄厉的惨叫,臂骨与腕骨连接处被扭曲成了一个怪异的角度,围观的人群里不乏有心人,细心一看便知,属官骨折的那个部位,恰好与王直骨折的部位是同样的位置。

    事情没完,还得有利息。

    李素嘴角勾起一抹狞笑,一声不吭地走到属官的左侧,又是一记狠狠砸下,属官的左臂也被废掉。

    痛得冷汗直冒的属官两只手臂软耷耷地垂在地上,睁大了眼,看着这个跟疯子一样冷静切疯狂的少年,声调变得异常尖利:“我乃太子殿下驾前属官,东宫内给事,你不怕被抄家灭族吗?”

    李素眨眨眼:“我好怕……你吓到我了,怎么办?”

    看着李素的神情,属官心尖一颤,随即左腿膝盖传来一阵剧痛,李素手中的石块已将他的膝盖骨敲碎,属官的惨叫声叫到一半,很干脆地痛晕过去。

    李素仍不罢休,依样画瓢又朝他的右膝盖骨砸下……

    围观人群发出哗的一声,惊骇地看着这个瘦弱的少年。

    怎样的凶性,怎样的报复心,令这个少年下手如此狠毒,眨眼间竟废了属官的四肢,他知不知道打的是谁?东宫啊,太子殿下跟前的属官啊。

    看热闹的从来不嫌事大,但是这一次,事情未免太大了,看热闹的人群觉得不能再看下去了,稍停东宫来人,谁知道怒极之下会不会拉几个看热闹的人进监牢凑数?

    仿佛约定好了似的,人群突然间一哄而散,狭窄的暗巷里,只剩喘着粗气的李素和王直二人,还有三个昏迷过去没有知觉的东宫所属,以及一个卖女奴的胡商,和那个一直沉默却满脸倔强的女奴。

    王直伤得很重,右手臂骨折了,喘气声里带着呼哧呼哧的痰音,估计有了内伤,肋骨可能也断了几根,外伤更是不计其数,李素晚出手片刻,王直的小命今日便交代在这里了。

    尽管伤得很重,王直却没放在心上,虚弱地碰了碰李素,叹道:“你不该出手的,为了我跟东宫结怨不值得,李素……我一直认为你是村里最聪明最灵醒的,今日你做了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

    李素瘫坐在墙边,吃吃地笑:“人这辈子总要干几件蠢事的,不然活着多没趣。”

    王直黯然道:“是我连累你了……”

    “不,是我连累了你,我若不让你进长安城,根本不会有此一劫。”

    二人沉默半晌,李素叹道:“东宫的人快赶来了,巡街的武侯也应该来了,这里交给我,你快跑……”

    王直肿涨的眼睛瞪了起来:“我跑,把你留在这里受罚?是人干的事吗?”

    李素神情顿时变得严厉起来:“王直,你听清楚了,我有陛下恩宠,就算与太子交恶,太子也不会对我贸然下手,但你不一样,你若进了监牢,结局只有一个死,肯定会死!你若死了,我今日做的这些有何意义?”

    “我不走!死便死了!”王直怒声道。

    李素叹气,他很累,累得不想说废话了。

    抄起石块,李素控制了一下力道,朝王直的后脑砸去,王直一声闷哼,软软倒地,晕过去了。

    胡商和女奴没料到李素居然会来这么一下,顿时吓得直哆嗦,此人不但对敌人狠,对自己人也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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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再次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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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上王直在内,李素今日放翻了四个人,很累,打架其实也是体力活。

    看着面前不停哆嗦的胡商,还有那个仍旧一脸倔强的胡女,李素笑了笑,指着胡商道:“我懒得问你姓名,也懒得问是非对错,只问你一句,你知不知道你惹了祸?”

    胡商能到大唐做买卖,显然是听得懂关中话的,于是惶恐地点头。

    “后果多严重你应该清楚,地上躺的三个是东宫的人,太子殿下的属官,也就是大唐帝国储君的手下官员,你看到了,他被我废了,我是首犯,罪责难逃,不过,你也逃不了,因为这事跟你有干系,跟你后面那个女人也有干系,太子殿下不会放过你们的。”

    胡商的脸色愈发苍白,身后那个倔强的胡女脸色也白了。

    李素吃吃笑道:“脸白没用,知道现在你们该做什么吗?”

    胡商摇头。

    指了指地上躺着的王直,李素道:“你们带上他,赶紧跑,找身胡人的衣裳给他穿上,嘴边沾点胡子,你们也要乔装,然后找个偏僻的地方躲起来,能躲多久算多久,记住千万别被人发现,发现就是一个死,还有,好好照顾我兄弟,给他治伤,待风头过去后让他来找我。”

    胡商急忙点头。

    李素叹气:“快跑啊,还楞着做甚?你一个买卖人怎么傻头傻脑的?”

    胡商急忙架起晕过去的王直,胡女也伸出手架住他的胳膊,三人迅速消失在暗巷内。

    李素长长呼出一口气,然后露出苦笑。

    又闯祸了,这次的祸闯得不小,以前想尽办法躲开东宫。不想被招揽,更不想跟李承乾结怨,谋划布局。机关算尽,然而。仿佛老天注定的宿命一般,原以为已离东宫很远了,终究仍不可避免地和李承乾迎面撞上。

    东宫内给事是几品官?不管几品,废了东宫属官等于直接扇了太子的耳光,这桩仇怨很难化解了。

    暗巷内很安静,李素倚着墙边独自坐着,仰头看着阴沉的天空。

    巷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一名神情凝重的披甲将军站在巷口。牢牢堵住了光线,李素的相貌在阴影中模糊不清,却只看见两排洁白的牙齿在黑暗里森森发光。

    太子左卫率的人马。

    “何人闹市行凶,伤我东宫属官!”披甲将军喝问道,巷内清醒的活人只有李素一个,显然是在问他。

    “行凶者,太平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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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一月,李素再次进了大理寺监牢。

    长安小混帐殴打东宫属官的消息飞快传开,李素入牢半个时辰不到,消息已飞进了太极宫和东宫。

    东宫大殿内。太子李承乾神情阴沉,目光森然,殿中一张竹床。躺着那名挨打的属官,属官四肢被废,在殿内嘶声哭得凄凉。

    “太子殿下,为奴婢做主啊……”

    自称“奴婢”是因为东宫内给事其实是宦官,太子内侍近臣,此人姓胡名安,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内给事虽是从五品官衔,但在宦官里面却实在称不上人物。

    这两年来李世民不知何故对魏王李泰倍加恩宠。魏王的仪仗,王府用度。以及府中建筑规模一升再升,几与太子并肩。不仅如此,魏王李泰也是诸多皇子中唯一一个被李世民特许不必去封地任职的,如此恩宠,引来朝野一片议论,而李世民却仍然我行我素。

    明眼人都看得出,李承乾的太子地位有危机了,若李承乾是冷静睿智之辈,这个时候应该选择韬光隐晦,真心也好,假意也好,都应该积极出面帮助父皇处理国事,对父皇愈发孝顺恭敬,对兄弟姐妹愈发爱护关怀等等,这才是保住太子地位的王道。

    很可惜,李承乾不是冷静睿智之辈,他选择的是勾连朝臣,广植羽翼,排挤魏王,而私生活方面却破罐破摔,东宫内给事胡安因此而颇得李承乾信任,因为胡安有一样很神奇的本事,那就是搜刮长安内外的美女,任何女子稍有姿色,一旦落在胡安眼里,绝不会错过,而且无论这位女子愿不愿意,他总有办法在当天让她躺在太子寝宫的床榻上。

    胡安的这个本事令李承乾这一年来颇为愉悦。

    而今日此刻,深为宠信的胡安四肢全被废掉,躺在竹床上哀哀呻吟,李承乾的神情浮上几许阴森之色。

    “看清楚了,果真是李素动的手?”李承乾没理会胡安的哀嚎,冷冷地问道。

    “是,奴婢亲眼所见,亲身所历,绝不会有假,求太子殿下为奴婢做主,奴婢已是废人,死不足惜,但这李素当街废东宫属官,分明是对东宫不敬,对太子殿下不敬,殿下安能忍之?”

    李承乾神情愈发阴沉。

    胡安不知道李素是什么人,李承乾知道,他更知道李素在父皇心中的分量。

    李素被削爵罢官,目前只是一介平民,但李承乾很清楚,这个平民,李承乾动不得,因为父皇需要他的才华,若杀之,必触怒父皇。

    然而,结下如此仇怨,如何善了?若是忍了这口气,日后东宫威望何在?朝臣怎生议论?魏王李泰岂不会笑掉大牙?

    可是,若不能忍,如何发动?事情不经推敲,认真论来却是东宫属官强抢胡女造成的,事闹大了,父皇怎生看他?原本已有一个魏王对他的太子之位虎视眈眈,现在又出了这么一件事……

    深感自己被逼到悬崖边沿的李承乾扭过头,望向竹床上哀嚎不已的胡安,一股莫名的邪火窜上心头。

    三两步冲到胡安面前,李承乾抬足狠狠朝胡安脸上身上踩去。

    “贱婢!贱婢!你害孤进退两难,害孤身陷朝野议论,你还嫌孤如今不够惨淡么?贱婢!”

    …………

    李素被关进大理寺后两个时辰,太子左卫率人马抬着胡安的尸首走出东宫,停尸大理寺前,并宣太子谕。

    “东宫内给事胡安欺瞒太子,搜刮强抢胡女一名欲以献上邀媚,而致闹市殴斗,今太子闻讯大怒,杖毙胡安,国有国法,请大理寺官员秉公严判。”(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夜半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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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霸道的口气,有经验的人一听就知道,只有二进宫的老油子才有勇气跟狱卒如此说话,二进宫还是其次,重要的是这位二进宫必须背后有人。

    狱卒终究没敢给李素换监牢,李素提出的种种要求也没办,嘿嘿干笑两声后转身就走了。

    李素缩在又脏又臭的监牢角落里继续精神崩溃状态……

    两辈子没这么脏过,李素很想死,想一头撞死在监牢里,但是……死在这个地方太脏了,死了都不甘心,会诈尸的。

    折腾了一整天,看着监牢小窗外的皓月冉冉升起,这才惊觉已是夜晚时分了。

    命运太曲折了,昨日此时,李素还是权贵家中高座宾朋,左右两位绝色胡姬殷勤劝酒,今日却锒铛入狱,这次进来不知要蹲多久,若真惹怒了李世民,铁了心要关自己一两年怎么办?没地方洗澡怎么办?出来后脸皮变厚了,溜门撬锁抢劫传销啥本事都学会了怎么办?

    监牢日夜都不安静,依稀能听到犯人鬼哭狼嚎声,大理寺提审刑讯从来不分白天黑夜,有时候狱卒起夜失眠觉得无聊了,都会跑进来找个犯人刑一次,在犯人凄厉的惨叫中寻求变态扭曲的快感。

    这一切与李素无关,既来之,则安之,李素最关心的是明日的午饭里面能不能配一块肉,毕竟,自己还在长身体呢。

    还有王直,不知那家伙得救没有,事发时把他砸晕了,叫胡商带他躲起来,然而李素终究对胡商不信任,非我族类。其心必殊,李素估计危难时刻胡商会毫不犹豫把王直出卖了,于是刚被关进大理寺。李素便托狱卒送出去一张字条。

    本不该让女人牵扯进来的,可是。毕竟王直是他的兄弟,毕竟是一条性命,程家牛家或许会帮忙,或许不会帮忙,李素心里没底,看当家的几位如何衡量利弊。

    只能靠东阳了,李素相信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照自己的话去办,该做的安排都做了。王直若是在公主府的侍卫赶到之前被东宫的人拿下,只能怪命不好。

    牢门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李素回过神,不由一楞。

    脚步声分明是冲着他的牢房而来,越来越近。现在是深夜,可以肯定,大理寺官员一定不会这么好心,深夜把他放出去……

    李素心头一沉,神情凝重地注视着牢门外。

    很快,一名穿着绯色官袍的人出现在牢门外。后面跟着几名差役,差役手上还拎着一些刑具。

    官员站在牢门外,凑着昏黄的火光眯眼打量了一番。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泾阳县子李素?”

    李素叹了口气:“应该说是曾经的泾阳县子李素,李某很早以前已被陛下削爵革职了。”

    官员笑道:“无妨,只要确定你是李素便好,本官乃大理寺少卿窦伏,奉命提审李素当街刺杀东宫属官未遂一案。”

    刺杀未遂?

    李素浮起一抹冷笑,这个罪名……可比揍人严重多了,太子果然发力了吗?

    “窦少卿说我刺杀属官未遂,不知有何凭证?”

    窦伏从见到李素开始,脸上的笑容一直未曾消褪。一副温文有礼的模样,然而。大理寺少卿的位置是靠温文有礼坐上去的吗?

    “李素,你要记住。现在你是阶下囚,而本官在审你,不是你审本官,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至于刺杀东宫属官的凭证,审一审自然就有了。”

    看着窦伏的笑容,李素心中发冷。

    他从来不怕那些大呼小叫凶神恶煞的人,这种人容易被引导情绪,几句话便能把握对话的主动权,但是窦伏这种表面永远带着微笑的人,李素打从心底里不愿跟他打交道,因为李素自己就是这种人,他知道微笑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残暴,往往令人来不及防备便突然翻脸。

    “你问,我答,窦少卿请继续。”李素很痛快地道。

    窦伏笑了,笑容里夹杂着淡淡的失望,其实他很希望李素能反抗一下的,哪怕是言语上的反抗,如此就有了对他用刑的借口。

    很难对付的少年郎。

    窦伏在心里对李素下了这个定义。

    “本官问你,今日东市内,你与一同伙刺杀东宫内给事胡安,意图是什么?此举是否针对太子殿下?”

    “不是。”

    “本官再问你,你刺杀胡安背后可有人主使?”

    李素笑了,这帽子扣的,一开口就是上纲上线,看来李承乾要把这事办成大案啊。

    “我只是揍了东宫内给事胡安一顿,至于你说的刺杀,绝无此事。”

    窦伏眼中煞气毕露:“人犯还欲狡辩?胡安四肢皆已被你废掉,若非太子左卫率及时赶到,胡安焉有命在?”

    “断几根骨头而已,跟刺杀有何关系?东市人来人往,变数太多,我若真欲刺杀,出手就会用刀抹他的脖子,而不是用石头敲他的胳膊和腿,既是刺杀,快,准,狠才是最重要的,大人既是大理寺少卿,不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吧?”

    窦伏不由语滞,捋了捋青须掩饰了一下尴尬后,很快镇定如常。

    “还在狡辩!看来不用刑你是不肯招了,来人!”

    李素笑得很灿烂,问来问去,用刑才是重点,前面说的全都是废话,要想把此事定成铁案,屈打成招后拿到口供最为简单有效。

    牢门被差役打开,两名差役拎着几样刑具面无表情地走进来。

    李素仍在笑,一边笑一边盯着窦伏,眼睛一眨不眨。

    窦伏被李素盯得不太自在,心头微微一沉,这种时候居然还笑得出,今晚用刑拿口供怕是希望不大,此子太难对付了。

    差役一声不吭地将一套十根圆木做的夹具套上李素的十根手指,这种刑具算是大餐前的开胃菜,秦时便有,名叫“拶夹”。俗话说十指连心,这种刑具看着小巧,但夹在手上两边一发力,却是痛不欲生,很多英雄好汉就是在这件刑具上屈服。

    李素任由差役将刑具套上自己的手,然后笑眯眯地看着窦伏。

    “窦少卿,李某多嘴问一句,你是太子殿下的死士?”

    窦伏一楞:“此话何意?”

    “若非太子殿下的死士,绝不会干这种找死的事。”

    窦伏气笑了:“你说本官找死?”

    李素很认真地点点头:“对,你在找死。”

    窦伏神情顿时冰冷:“什么意思?”

    李素悠悠笑道:“有些事情你我心照不宣,不过我相信太子殿下派你来提审我之前,应该没对你说太多,所以我想问问你,你对我用刑之前,打听过我这个人没有?”

    窦伏嗤笑:“不过运气好,造了个震天雷,顺手献了个策而已,微末之功便可抵罪么?”

    李素笑着摇头:“看来你的准备功夫很不足啊……”

    笑容渐渐敛起,李素盯着他,缓缓地道:“我,李素,泾阳县太平村人,陛下亲口夸赞我乃大唐少年英杰,陛下在封我官爵之前,前后两次微服寻访我,令我论策奏对,三次请我做官,皆被我婉拒,后来不得不以圣旨而强行给我封爵任职……”

    窦伏的心渐渐沉入谷底,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李素盯着他,悠悠地道:“我这样的人,你敢对我用刑,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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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倾轧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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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的话很不谦虚,内容全是夸自己,而且夸得很用力。

    然而听在窦伏耳中味道却不一样了。

    今晚之前,他对李素的底细确实没怎么打听过,听到的都是长安城一些众所周知的传言,造震天雷,献国策,治天花……无非这些而已,在他看来,这些功劳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但是陛下两次微服寻访,三次邀他出来做官,并与他论策奏对,这就很不寻常了,若他说的是真话,那么此子对陛下而言何止是简在帝心,相比之下,他这个四品大理寺少卿的地位恐怕还没有李素高。

    一个在陛下眼中类似于路人甲的人去审一个陛下非常看重的人,这种事简直是花样作死。

    想到这里,窦伏的目光游移不定,脸上那抹微笑却再也挤不出来了。

    两名差役一左一右拉着拶夹,看着窦伏,等他一声令下,然而窦伏神情阴晴不定,始终没敢开口下令用刑。

    他只觉得现在的自己正站在悬崖边上,往后退一步尚可自保,往前一步便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李素见他迟疑,不由笑道:“看出来了,你对我的话心存怀疑,其实你不必这么为难的,太子殿下想把此事定成大案,说不得也要用一下刑,把我背后的主使之人挖出来,就算我不知道主使之人是谁,你也可以很好心的提醒我,比如魏王……”

    “既然心存怀疑,不如还是按你的计划来,先用刑吧,你可以试试我会不会招,也可以赌一下你自己日后命运如何。”

    窦伏抿唇不语,脸颊不住地抽动着。

    他发现答应太子殿下做这件事是个很愚蠢的决定。进了监牢只几句话的功夫,便将自己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里。

    相比之下,李素神情却变得悠闲懒散。无所畏惧地看着挣扎无比的窦伏,眼中露出戏谑的目光。

    沉默的僵持并没有保持多久。监牢外又传来匆忙的脚步声,声音正朝李素所在的监牢而来,令李素和窦伏同时动容。

    李素喃喃叹道:“大理寺的人怎么了?为何都喜欢选在大半夜串门?”

    窦伏的脸色却变得很难看,急忙挥了挥手,套在李素手上的刑具很快被卸下。

    脚步声很快,没多久便到了李素的牢门外。

    一名穿着绯色官袍的中年人,领着四五名差役在牢门外站定。

    借着昏暗的火光,窦伏认出了来人。神情愈发惊愕,呆了片刻后急忙躬身行礼:“下官窦伏,见过孙正卿。”

    来人姓孙,名伏伽,是大理寺的正卿,也是窦伏的顶头上司。

    孙伏伽四十来岁的样子,面貌刚正,目光清澈,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官威,此人算是贞观名臣。而且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荣誉,他是武德五年科举甲榜第一,历史上第一个有据可考的状元。素受高祖和当今陛下看重,委以大理寺正卿一职。

    大半夜的,大理寺正卿少卿齐聚一堂,只为一个刚在东市打过架的平民百姓,这种场景不能不说十分诡异。

    “窦少卿免礼,本官夜不能寐,心中繁杂琐事萦怀,故进监牢巡视,听得这边有人声。好奇过来看看……”孙伏伽不苟言笑地捋了捋青须,露出好奇的样子:“时已深夜。窦少卿这是……提审人犯?”

    李素脸颊抽了几下,扭头望向别处。

    窦伏的神情却无比尴尬难看。你一进监牢便匆匆忙忙直冲李素的牢门而来,还“夜不能寐”,还“琐事萦怀”,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么?

    “今日东宫内给事胡安东市被殴,此子是行凶者之一,下官便为此案而来,想审一审他,看有没有什么收获……”

    孙伏伽点头赞道:“少卿记怀公事,报国之心可嘉……”

    语声一顿,孙伏伽扭过头,貌似不经意地朝牢里的李素望了一眼,然后神情一呆,眯着眼仔细辨认了一番,奇道:“这位……莫非当初治好天花,造出震天雷而助陛下收复松州的泾阳县子李素?”

    李素苦笑:“孙正卿安好,小子正是李素,但已不是泾阳县子,而是阶下囚。”

    孙伏伽连连摇头:“李县子不可妄自菲薄,陛下削你之爵本官已听说,少年意气,血气方刚,闯闯祸亦是平常,陛下对你寄予厚望,复职起用迟早之事……呵呵,只不知今日李县子又入狱,是因为……”

    李素朝窦伏恶意地笑了笑,道:“还是因为打架……”

    “哦,呵呵,刚才本官说过了,少年意气嘛,与人争打什么的……好,不多说了,窦少卿你继续审,本官去别处看看。”

    说完孙伏伽朝窦伏点点头,对牢内仍拎着刑具的两名差役视而不见,径自领着人走远。

    窦伏脸色铁青,孙伏伽刚才这番话看似寒暄闲聊,而且只有几句话,但这几句话里却隐含着太多的意思。

    首先,李素被陛下看重已是非常确定的事了,不说孙伏伽话里的意思,就看他大半夜为了李素匆忙跑来监牢,便可知李素在陛下心中的地位。

    其次,孙伏伽说完这些话就走,意思非常明显,有种你动他试试。

    窦伏终于明白,太子殿下交给他的任务不可能完成了,不仅不能完成,他自己也陷入了麻烦。

    复杂地扫了李素一眼,窦伏咬了咬牙,阴沉着脸道:“走!”

    两名差役收起刑具,一言不发跟着窦伏离开。

    *********************************************************

    第二日,朝会散去之后,李世民于太极宫甘露殿召见大理寺卿孙伏伽。

    “大理寺少卿窦伏夜半提审李素?”李世民眉头紧蹙。

    “是,臣听到狱卒报信后匆忙进监牢,发现窦伏正待给李素用刑……”

    李世民神情布满了失望,抿唇看着殿外的烈阳,久久不语。

    孙伏伽垂头恭谨地站在一旁。

    良久,李世民索然一叹:“朕知道了,你退下吧。”

    孙伏伽告退,退到殿门前时忽然顿住,迟疑地道:“陛下,那李素仍在牢中,此案是否……”

    “哼!小娃子接二连三闯祸,不治治以后愈发变本加厉,让他继续在牢里蹲着吧!”

    孙伏伽凛然,急忙告退。

    孙伏伽走后,李世民紧绷的神情一垮,露出深深的失望和疲态。

    “承乾,你果然还是暗中下手了……”

    此事是块试金石,很遗憾,李世民没有试出金子。

    东宫属官强抢民女而致被打,太子身为储君,不说维护正义,却暗中向维护正义的人下毒手,这样的人,适合做下一代的国君吗?两代君臣治下的繁华盛世若交到他手上,会是什么样子?

    李世民脑海里第一次冒出这个问题。

    …………

    东宫。

    李承乾起得很早,孔颖达授过早课后已是午时,李承乾仍在书案上书写孔颖达刚刚教过的内容。

    作为太子,李承乾目前来说还算是合格的,没有太多荒淫无道的毛病,至少表面上没有。

    每日的课业从未耽误过,课业过后,李承乾还要去太极宫,李世民会挑出几本有代表性的奏疏给他,让他试着处理国事,若处置有偏颇,李世民会细心教导他,告诉他此事应该如何处理,这样处理的道理和原因何在……

    总之,李承乾的行程安排得满满的,每日非常繁忙。

    然而,如此繁忙的太子殿下,居然还能百忙中空出时间去游猎,去强抢民女,由此可见,时间只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

    李承乾写字的表情很认真,再加上俊俏的容貌,还有大唐储君的身份,整幅画面足以令万千痴情少女发狂尖叫。

    完美的画面直到一名宦官进殿后才轰然崩塌。

    宦官禀报过后,李承乾的神色迅速阴沉下来。

    王直被人抢走了,窦伏被孙伏伽吓跑了。

    昨日事发后李承乾布置的一内一外两步棋全然落空,李承乾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坏。

    “是,据说昨日东市暗巷里那群人路数不清楚,不像是武将家的部曲,程家和牛家不会养这种手下,本事很高强,三两下就将王直抢走了,不知是什么来路……”

    李承乾陷入深思:“不是程家,也不是牛家……长孙家更不可能了,舅父不会这么做,那会是谁?”

    宦官试探着问道:“会不会是火器局……”

    李承乾摇头:“火器局里面皆是文官和工匠,外面的金吾卫将士未得将令不会擅自出营,李素纵在火器局有威望,手下却断然没有这种人才……”

    沉思良久,李承乾悄然一勾:“孤记得,李素跟封地在太平村的东阳过从甚密,对吧?”

    宦官两眼一亮,连连点头。

    李承乾笑得很开心:“那就没错了,不错啊,天家皇族竟出了一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好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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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 风平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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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直很有眼色,当李素和东阳的目光碰撞一处时,他明白,自己到了该滚蛋的时候了。

    东阳很矜持,一直浅浅地笑,端端正正地站在二人身后不远处,摆出大唐公主的端庄样子,王直走了以后东阳嫣然一笑,乳燕投林般飞进了李素的怀抱,二人静静抱在一起还没温存多久,东阳便露出了狰狞面目,抡起粉拳狂风暴雨般落在李素的肩上,胸上。

    “又闯祸!又闯祸!你是打算混帐到底了吗?大理寺要不要给你专门准备一间牢房,让你隔三岔五进去住几天?”

    李素笑得很开心,果然是心有灵犀,他也打算在大理寺办张贵宾会员卡来着……

    胳膊一勾,将东阳搂进怀里,满满的霸道总裁气质,怀里的东阳终于消停了,头靠在李素的胸膛上,静静听着他熟悉的心跳节奏,幽幽叹息。

    “以后,不要做让我担心的事了,你闯的祸越来越大,叫我怎么办?上次你揍了度支司郎中,父皇恼怒一阵子便过去了,可是这次,你揍了东宫属官,便是彻底与太子结怨,其中利害,我纵不说,你应懂的。”

    李素叹道:“我自然懂的,我又何尝愿意与太子结怨?然而世事无常,有些事情落到头上若装聋作哑,以后我都会看不起自己,活着有何乐趣?这一生我不求显达,只求活得没有遗憾……”

    东阳靠在他怀里,沉默了一阵,展颜笑道:“你与别人不一样的,我对你放心,若是有一天你又闯了祸,我相信一定有你不得不为的理由。”

    李素没说话。搂着她的胳膊更用力了一些。

    “你是怎么找到王直的?”李素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东阳露出一抹哀色,道:“我叫府里的侍卫铁六带人去东市打听,在一条暗巷里找到了王直。当时他们正被太子左卫率的人马追杀,听说刀已架在王直的脖子上了。若是晚来一步,王直这条命怕是保不住。”

    李素眼皮一跳:“太子果然派人追杀了……”

    东阳黯然道:“暗巷里那场厮杀很惨烈,左卫率死了七八个人,我公主府的侍卫也折了四五个,王直是和侍卫们的尸首一起回来的,李素,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死人,而且是我亲自下的令。侍卫们因我而死,活生生的四五条性命啊……”

    东阳说着,忽然哭了起来。

    李素低声安慰了半晌,东阳这才收住了伤心。

    李素的心情也十分沉重,太子追杀王直他本已预料到了,否则不会在危急时刻给东阳递出那张字条,然而预料是预料,当太子果真派人追杀王直时,李素仍觉得很难接受。

    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可他的敌人越来越多。如今更是连太子都得罪了,他才十六岁,人生刚刚开始。一辈子的路还很长,他能活到寿终正寝的那一刻吗?

    对李素来说,太子太强大了,不是他能招惹得起的,世情残酷,他不愿招惹的人,偏偏招惹了,而且得罪得很彻底。

    身边还有很多人要保护啊,老爹。王家兄弟,甚至包括东阳。大唐公主或许高贵,但在太子眼里也算不得什么。

    这么多人需要保护。李素退无可退了,当初淡泊恬静的心情不知不觉改变,在这个退一步便是死路的世道里,想活得淡泊,必须要有支撑得起这份淡泊心情的实力才行,那些平民百姓谁都活得淡泊,可权贵的一句话便可将他们置于死地,现在的李素,跟那些平民百姓有何区别?

    忽然间,李素对爵位和官职第一次产生了渴望。

    李世民该把爵位和官职还给我了吧?扪心自问,最近表现不错啊,除了打了一次架,不小心把东宫属官的手脚废了以外,自己已经安分得跟鹌鹑一样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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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市事件算是暂时平息了。

    “暂时”的意思是,大理寺不追究了,但太子那边愿不愿意平息,还得看他的心情。

    东阳也很担心,所以李素回来的当日,东阳便派了几名侍卫进长安城,打听市井风向。

    风向没打听到什么,毕竟太子想要报复不会敲锣打鼓满世界嚷嚷,但公主府的侍卫们还是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比如陛下下旨将大理寺少卿窦伏迁职昆州司马。

    李素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放了心,他知道太子短期内不敢有异动了,李世民出手直击痛处,窦伏迁调比直接扇太子耳光更有力,但凡太子的智商稍微正常一点,就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报复李素,一国储君的位置不知有多少人眼红,多少人虎视眈眈,太子犯了第一次错,绝不敢再犯第二次。

    公主府的侍卫打听到的第二个消息令李素颇无语。

    继上次揍过度支司吴郎中,成功博得长安人民赠予的“长安小混帐”荣誉称号后,李素在东市废人手脚的举动令他再次成功刷怪升级,“长安小混帐”升级成了“长安小恶霸”,不出意外的话,李素若想在长安街头学螃蟹那样横着走,相信连巡街的武侯都不敢拦他,客气一点的话或许还得为他开道净街。

    一个面若冠玉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如浊世佳公子的少年郎,为何混成了长安小恶霸?这不对,画风扭曲了。

    …………

    夏天似乎快过去了,虽然烈阳仍旧炙烤着大地,但树上的蝉鸣比以往弱了许多,有气无力的附在树上嘶鸣着,竭尽全力留住夏日的最后一丝光热,用来燃烧自己。

    下午时分,东阳公主府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说“不速之客”,是因为这位客人造访东阳是临时起意的,令人事先毫无半点准备。

    日头正当中时,东阳和李素照旧在河滩边相拥在一起,享受属于热恋情人间的腻歪肉麻,侍卫匆忙来报,高阳公主到访。

    东阳吃了一惊,急忙领着侍卫赶回公主府。

    府门外,高阳公主一袭暗红色劲装男子打扮,长发亦如男子般在头顶挽了一个髻,用一支碧绿剔透的玉簪固定住,发髻正中还镶了一块鸽蛋大小的红色玛瑙,手里非常潇洒地拎着一根马鞭,站在门前笑嘻嘻地看着匆忙赶到的东阳。

    “嘻嘻,妹妹拜见皇姐,冒昧来访,皇姐莫要见怪,可不能把妹妹赶出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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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其实还是每天两更,只是因为调整作息的原因改变了一下更新时间,嗯嗯,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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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天家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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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阳公主自然也是李世民的亲骨肉,与东阳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很强大,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高阳是皇十七女,今年十二三岁,此时的高阳还未被赐婚房遗爱,和东阳一样尚未婚配。

    高阳突然造访东阳委实是临时起意,时下权贵流行游猎,夏天正是各种猎物膘肥之时,长安城附近的野生动物被权贵子弟们糟蹋了无数遍。太平村东面数十里有一片山林,权贵子弟闲暇时常常呼朋引伴游而猎之,高阳生来活泼好动,也常学着权贵子弟那般扮作男装,领着府中侍卫游猎。

    收获并不多,图的只是心情畅快。

    今日高阳游猎经过太平村,忽然想起自己有一个姐姐,封地恰好在太平村,于是临时生出造访的念头。

    对于高阳的造访,东阳却有些手足无措。

    因为不熟。

    尽管是亲姐妹,可东阳因为是下嫔所出,兄弟姐妹们对她并不上心,从小便活得很孤僻,一直是独来独往,后来被父皇赐了公主名号和封地,她与兄弟姐妹们的疏离现状仍未改变。

    今日高阳突然造访,东阳有些紧张,终究是血缘天性,紧张之外,东阳心中还是有一些欢喜的,她活得很孤独,有了李素之后也觉得孤独,总觉得人生缺了一角,缺的那一角,名叫“亲情”。

    短暂怔忪之后,东阳坦然拉起了高阳的小手,笑道:“皇妹登门,姐姐高兴还来不及,怎会将你往外赶,快。莫站在门外说话,来姐姐府里看看吧。”

    高阳骤然被东阳牵起小手,顿觉有些吃惊。笑道:“皇姐你好大方,以前总觉得你像块冰似的。妹妹一直不敢靠近,怕被你冻着,原来靠近以后,皇姐竟是这般热乎,哎呀,以前便该跟你亲近才是……”

    门外还站着一群男子,他们是高阳的侍卫。

    高阳踏进公主府门槛,忽然扭过头朝侍卫们道:“你们在外面等着。不要乱跑,若在皇姐府前无礼丢了本宫的面子,小心本宫的鞭子!”

    说着示威似的扬了扬手中的马鞭,大唐公主的娇蛮模样尽览无遗。

    东阳无语地看着她,一时不太适应如此凌厉的公主气质。

    高阳转过脸时又换上一脸无邪烂漫的笑靥:“皇姐咱们进去吧,等不及看看你的公主府了呢,人家还没被父皇赐封地,每日都要住在那个冷冰冰的太极宫里,烦死了……”

    二女说着话,信步走进公主府。

    东阳直到此刻仍有些不适应。平日跟那些皇子公主们太少来往,丝毫不知这几十个兄弟姐妹的为人品性,高阳算是第一个走进她府里的姐妹。

    或许年纪太小的缘故。高阳性子和她截然不同,完全是两个极端,高阳活泼好动,性格开朗明媚,笑的时候张开嘴哈哈大笑,生气的时候柳眉倒竖如怒目女金刚,宫里师傅教的礼仪看来全被她学进狗肚子里然后排泄出去了。

    东阳暗暗惆怅不已,或许,只有这样的性子才能博得父皇的欢心。才能在他面前受宠吧,高阳公主。是除了小公主兕子以外最得宠的皇女,也是胆子最大的皇女。几十个皇子公主里面,唯有她敢在父皇面前放肆哭放肆笑,生气或撒娇手到擒来,而父皇却从来不曾责骂过她,对她都是有求必应。

    相比高阳讨喜的性子,东阳却太沉闷太文静了,站在几十个兄弟姐妹里不出声,李世民的目光很少投注在她身上。

    高阳进了公主府后对一切都很好奇,一边走一边啧啧赞叹,看什么都觉得满意,嘟着嘴又说父皇偏心不赐她一座公主府云云,一路叽叽喳喳,平日素来略显沉闷的公主府因为她仿佛也变得热闹起来。

    东阳陪着高阳,进了府门后二女一直往里走,走过前院假山,绕过亭台水榭,走进公主府正殿。

    东阳公主府从建造开始并无甚出奇之处,与别的皇子公主府大致无二,或许规格和摆设上甚至比他们还低一些,高阳跟别的皇子公主处得不错,而且自己也住在太极宫,自然是见过世面的,在东阳府上转了一圈后便没有太大的兴致了,姐妹俩于是在府里漫无目的的闲逛,一边逛一边聊天。

    “皇姐你这个封地太偏了,不好,远不如长安城里。”

    东阳失笑:“皇子公主的封地向来都在城外,咱们大唐以农为本,皇子公主的封地必须在庄子里才合规矩。”

    高阳嗤笑:“什么臭规矩,我偏不喜欢,过几年待我长大了,便要父皇把我封在长安城里,我也不要太多,长安城一百零八坊,送我一坊总可以吧?”

    高阳说着忽然嘻嘻一笑,道:“最好把东市封给我,以后长安东市便是我说了算,那些商贩啊,胡商啊,各家店铺的掌柜啊,见了我都得老老实实给我行礼,我看上什么径自拿走,他们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如此岂不美哉?”

    东阳很无语,有心想跟她解释一下这是个很脑残而且很不现实的愿望,转念一想她今年才十三岁,怕是不会太懂道理,于是便不再开口,再过两年长大些了,道理自然便懂了。

    “对了,皇姐,说起东市,近日出了一桩有趣的事呢,有个叫李素的家伙前些日在东市揍了人,被揍的那个居然是东宫的属官,那个李素下手可真狠,听说把属官的手脚都废了,后来那李素被关进了大理寺,别人都以为这次少说也会关上一两年,结果只关了五天便被放出来了,还是父皇亲自下的旨……”

    高阳说着皱了皱鼻子,道:“这家伙不知什么运道,闯了这么大的祸父皇居然也赦免了他。”

    东阳抿唇垂头,想笑,又忍住。

    高阳话很多,打开话匣子便收不住:“说起那个李素,记得很早以前父皇甘露殿考究课业,皇姐你拿出李素的两首诗,父皇高兴极了,要咱们皇子皇女亲手抄录下来,悬贴于寝宫以自勉,后来有一天用膳时我没胃口,剩了不少饭菜,父皇得知后竟罚我抄一百遍李素的那首悯农诗,抄得我哭了半夜,我恨死他了!”

    东阳楞了一下,赶紧道:“说来是姐姐的不是,我不该把那两首诗献给父皇的,要怪便怪我吧。”

    “怪你做甚,是作诗的人不好!皇姐,听说那李素也住在这个村子里,就在你封地旁边,你带我去找他好不好?”

    东阳迟疑地道:“你找他做什么?”

    高阳凤目含煞,狠狠甩了几下手里的马鞭,怒道:“我要抽他一百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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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

    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的,李素挑拣着碗里的菜,将不喜欢吃的野菜根挑出来,搁到一边,筷子专朝肉下手。

    很受不了如今大唐的不良习气,无论权贵还是平民家,饭桌上总少不了野菜,因为举国崇道,而道教最讲究自然平衡,于是无论权贵或是平民都习惯吃点野菜,似乎这已不是有钱或没钱的问题了,而是形成了一种习俗。

    李素不喜欢这种习俗,野菜营养确实不错,但他就是不喜欢野菜的味道。

    李道正静静地看着儿子在碗里左挑右拣,眉头皱得紧紧的,最后终于忍不下去了。

    “娃啊……”李道正叹道:“你长大了,家里大事都是你拿主意了,我也不能随便抽你了,大人就应该有个大人样,粮食来之不易,你这么挑拣,是在逼老子抽你啊……”

    李素眼皮跳了跳,急忙低眉顺目:“是,孩儿错了……”

    说着李素又赶紧献媚,将碗里的野菜全挟进老爹碗里,咧嘴笑得很孝顺:“爹多吃点,这个东西爽口开胃……”

    李道正气得抡起巴掌,想想又忍住,恨恨地道:“瓜怂,有得吃还挑拣,日子过好了就忘本了?想当初灾年的时候,漫山遍野的野菜被挖得干干净净,想吃口野菜还得钻进深山林子里……”

    “爹,过日子得往好处奔,不能老想着以前的苦日子,以后的日子过好了,才对得起以前的苦日子,其实咱们完全不用吃野菜啊,家里几百亩地,随便种点绿菜什么的,足够我们父子俩吃了。”

    “绿菜?啥绿菜?这年头也就只有韭菜,菘菜,莲菜,这些绿菜想吃还得分时令,到了大冬天,权贵家想吃口绿菜都吃不到,咱们种绿菜也就管几个月的吃,莫糟蹋的好地。”

    李素脱口道:“冬天也能吃绿菜啊,咱们弄个大棚,调节好温度……”

    李道正疑惑道:“大棚是个啥?”

    李素挠挠头,大棚似乎很麻烦,以这个年代的条件……

    嗯,得想办法把大棚弄出来,不管自己是浊世佳公子还是长安小恶霸,这两类人都不应该只是吃野菜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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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田陌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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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阳公主性子很活泼,爱动,爱说话,跟谁都能交上朋友,更别说自己的亲姐姐了。

    自从上次高阳造访了东阳公主府,发现这位以前看起来很孤僻的姐姐其实靠近以后很和气很亲切后,高阳渐渐成了公主府的常客,有事没事领着一群侍卫跑出长安城,来找东阳玩。

    高阳性子颇为张狂,每次来公主府都是一大群人快马加鞭,一路上黄尘滚滚如同大军压境,路人走卒贩夫匆忙避让,马踢翻了担子吓哭了孩子,高阳从来也不考虑,就这样跟马匪下山似的一路鸡飞狗跳来到公主府。

    或许东阳的文静多少传染了几分给高阳,高阳在姐姐面前终究多了一点矜持,不像平日那般跋扈,居然懂得细声细气了,只是依然还是那么罗嗦,嘴一张便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东阳这几日着实过得挺开心,每天下午河滩边和情郎腻歪肉麻,自己的亲妹妹隔几天便找来和她一起说说笑笑,日子过得很充实,东阳只觉得前半生的缺憾似乎都补足了。

    这天下午,高阳仍旧如马匪劫村般领着一群侍卫杀来公主府,姐妹二人如往常般说笑了一阵后,高阳便觉得公主府无甚新奇,央求东阳带她在村子里四处逛逛。

    对这位刚刚与她熟悉没多久的亲妹妹,东阳还是颇为宠溺的,于是便依了她。

    河滩边是东阳和李素约会的地方,自然不能带她去,东阳只好领着高阳在村子里走了一圈,一路上遇见许多乡亲,有的认识东阳,有的不认识。没办法,东阳平日太低调,很少在村子里露面。

    一路走一路聊。不知不觉走到李家的田地边,然后……姐妹二人便看到一个撅得老高的屁股。

    屁股的主人自然是李素。他正忍住自己已在爆发边缘的洁癖,亲自动手在菜地边挖一条沟渠。

    东阳第一眼便认出了李素,神情顿时变得有些慌张,扭头看了看高阳,又看了看李素,美眸急速地眨了又眨,招呼都没打,忽然挽起高阳的胳膊。准备把她带往另一个方向。

    “皇姐你为何拉我往那头走?那里都是田,连路都没有,去那里做什么?”高阳不明状况,疑惑地问道。

    “啊,那咱们往回走吧,这里没什么好看的了。”东阳心虚地拉着高阳往回走。

    “等一等,急什么呀……”高阳侧过头,发现不远处的田地上搭着许多奇怪的半圆型竹架子,不由有些奇怪。

    虽然对农事一无所知,但高阳也是经常领着马匪们踩田踏地游猎过的老江湖了。眼前这一片半圆的架子她却从来未见过。

    “喂!前面那个人,对,说你呢!”高阳忽然开口大喊道。

    李素直起腰。身子一转,便看到一位穿着暗红色衣裳,女扮男装的女子,正叉着腰气势十足的朝他喊着话,她的旁边,却是一脸莫名古怪的东阳。

    无法解释为何一眼就看出她是女扮男装,李素就是一眼认出了,男人看女人的眼神不一样,不是那种狗血剧里各种眼瞎。一旦女人忽然露出披肩长发才发现她其实是女人,——这个年代不管男女。大家都是长发好不好,和尚和尼姑才不容易辨别呢。

    李素挑了挑眉。不太清楚状况,只看见东阳趁旁边的女子不注意,悄悄朝他摇头。

    很费解啊,摇头啥意思?是不要搭理她,继续挖自己的沟渠,还是……别搭理她,摆好姿势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不管啥意思,李素确实不想搭理她,有外人在,他和东阳不能表现得太随意,最好的法子就是别搭理。

    于是李素淡淡朝高阳瞥了一眼,然后……从怀里掏出镜子。

    哎呀,安静的美男子果然美滴很,各种角度把自己照了一遍后,李素恋恋不舍地把镜子塞回怀里,弯下腰,继续挖沟渠。

    见李素如此反应,高阳不由目瞪口呆,而东阳却憋得俏脸通红,忍笑忍得很艰难。

    高阳呆滞地盯着李素看了半天,确定他基本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后,这才扭过头看着东阳。

    “皇姐,这人……是聋子还是疯子?本宫问话他竟敢不搭理!”

    东阳忍着笑道:“他啊,既不是聋子也不是疯子,不过这个人你一定听说过,而且一定很想认识他。”

    高阳柳眉一挑,尖声道:“我想认识他?我堂堂大唐金枝玉叶,凭什么想认识一个田舍奴?”

    ——“田舍奴”,不是什么职称,而是骂人的话,没错,唐朝上到皇帝,下到走卒,骂人用得最频繁的就是这个词,类似于我们现在常挂在嘴上的“我x你xx的”,田舍奴不算脏话,但这个词肯定不是祝福你万事如意身体健康,顾名思义,“田舍奴”直译过来,相当于一千年后骂别人是“乡下佬”一样。

    朝堂上著名的以犯颜直谏当作此生挑战生存极限的作死爱好者魏徵同志经常把李世民气得快吐血,圣明的李二陛下还不得不在公开场合挤出笑脸,称赞老魏同志是一面可正衣冠可知兴亡可明得失的多功能魔镜,然而回到内宫里,李世民指天大骂魏徵是“田舍奴”,“朕誓诛此老贼”之类的话,仅在起居郎所书的正史上便出现了不下十次。

    如今老魏仍旧日以继夜地作死犯颜,活得还十分滋润,由此可见,老魏的生辰八字多么的硬邦邦。

    高阳很愤慨,以她的身份居然要去认识一个货真价实的田舍奴,她觉得掉价了,气鼓鼓地瞪着东阳,要她给一个说法。

    东阳噗嗤一笑,杏眼弯成两道可爱的新月,指了指不远处的李素,道:“皇妹不是说,某个家伙作的诗害你抄了一百遍么?”

    “啊?”高阳呆住了。

    东阳难得地露出顽皮之色,朝高阳眨了眨眼:“皇妹还说,若让你见到这个家伙,定要抽他一百记鞭子,以泄你心头之怒。”

    “啊!”高阳发出尖叫。

    东阳瞧着她的样子,显然高阳已知道那个家伙是谁了,不由捂着嘴,笑得更开心了。

    “是他?李素?”高阳俏目迅速喷出怒火。

    东阳笑着点头。

    刷!

    高阳手中的马鞭已饥渴难耐。

    不远处,李素挥起了锄头,狠狠一锄落下,挖出一堆湿土。

    正准备冲过去抽李素一百记鞭子的高阳见李素手中高高挥落的锄头,原本怒火万丈的俏脸忽然一白。

    李素是什么人?著名的长安小恶霸啊,东宫属官得罪了他,眼都不眨就把那个不长眼的家伙手脚全废了,丝毫不在乎得不得罪太子。

    连太子都不在乎了,她一个公主算什么?

    更何况,人家现在手里还有家伙……

    于是,高阳怂了。

    “皇姐,马鞭借你,你帮我抽他!”高阳气鼓鼓地打起了借刀杀人的主意。(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章 下套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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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里握着高阳强递过来的马鞭,东阳呆怔地看着她。

    “皇妹……你觉得我像是那种没事拿鞭子抽人的人么?”

    “皇姐,你是大唐公主,一定要霸道一些,去帮我抽他好不好?”高阳摇着她的胳膊撒娇。

    东阳朝天隐秘地翻了个白眼。

    我是大唐公主,难道你不是?再说,论霸道,你比我厉害多了好不好……

    美眸流转,再看一眼远处弯腰正在挖土的李素,东阳嘴角勾起一抹依恋的笑。

    虽然每天都腻歪一阵子,但似乎怎么都看不够,任何时候的他,都是那么的顺眼,教人心动。

    高阳没发现姐姐那抹笑容里的依恋味道,否则她就不会如此愚蠢地让姐姐去抽她的情郎,见姐姐果真没有拔刀相助的意思,只好悻悻地站在一旁,用愤恨的目光使劲瞪着李素的背影。

    弯腰垂头挖着土的李素顿觉如芒在背,被两个女人如此盯着,一个充满了火辣辣的爱恋,一个冷冰冰的敌视,冰火两交融,……不太舒服。

    叹了口气,李素扔掉锄头,转身朝二女走去。

    “草民见过公主殿下……”有外人在场,李素对东阳还是很有规矩的。

    东阳忍着笑点头,指了指高阳:“这位是皇十七女,高阳公主。”

    李素一听“高阳”俩字,顿时有些惊讶。

    李世民生了几十个儿女,那些儿子性格各异,有争气的也有荒淫的,但他生的那么多女儿里面,高阳可是很有名气的,一千多年后世间仍有她的传说。

    李素忍不住打量这位闻名千古的公主殿下。

    十二三岁的样子。穿着一袭暗红色猎装,手里倒拎着一根马鞭,眉目清雅。容貌上佳,样子确是不错。以前曾在甘露殿外见过所有的皇子皇女,惊鸿一瞥之下,发现所有的皇子皇女皆是相貌俊俏,李素最初有点想不通,——也不算想不通,其实就是看不得别人也长得帅,后来一想,李世民生得威严端正。后宫里的妃子们也都是容貌上佳的美女,从基因遗传角度来说,生下一堆俊男美女的几率确实不小。

    高阳公主也是一样,只是眉宇间偶尔闪过几许跋扈之色,毕竟是大唐公主,理论上来说,全天下的人都得惯着她,养成这种跋扈性格很正常,像东阳这么文静才叫不正常,给历朝历代的公主界丢脸了。

    只是令李素不解的是。为何这位很有名的公主殿下一直用一种愤恨的目光看着自己?

    不管怎么说,历史名人啊,打个招呼先……

    “草民拜见高阳公主殿下。”李素躬身行礼。

    “哼!”高阳怒哼。把头扭到一边。

    小屁孩子真没礼貌,李素暗暗腹诽一句,决定懒得理她。

    别人见了公主或许诚惶诚恐,但李素不一样,眼前就有一位大唐公主经常被他搂在怀里,不规矩的手在她身上寻幽探秘无数次,常惹得她眼含春笑带媚,所以对大唐公主,李素真生不出太多敬畏心理。

    场面有点尴尬。东阳不得不出来圆场。

    “李素,你家地里搭这些竹架子做什么?”东阳一边问。含笑的眸光不经意似的瞥了高阳一眼,接着笑道:“是不是又要造什么新奇物事?像香水那样的……”

    提起“香水”二字。高阳两眼顿时一亮。

    香水在长安城卖得多疯狂,已是人人皆知的事了,据说长孙家的商铺每日坊门关闭之前,好几辆满载银钱的马车驶进长孙府里,货真价实的“日进斗金”,因为香水一物,太极宫的四妃难得地团结一致,组队把李世民这只超级大怪狠狠刷了一次,香水于是成了皇宫贡品,可是李世民后宫庞大,子女繁多,香水送进宫后被妃子们一分,公主们再分,分来分去,落到高阳手上的仅只可怜兮兮的一星半点。

    东阳现在提起香水一物,算是给高阳提了个醒。

    对呀,香水这种神奇的物事,正是眼前这个看起来很讨厌的家伙造出来的……

    这家伙真是令人……欲抽而不能抽啊。

    高阳毕竟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而且是个极度喜欢香水的小女孩,犹豫挣扎过后,决定暂时把仇恨埋在心里,虽然很没骨气,但是……香水比骨气重要啊。

    “你就是李素?那个造出香水的李素?”高阳努力维持高冷形象,问话时仰头望天,像一只得了颈椎病的天鹅。

    李素抬眼看着她,发现她一脸高傲地脸朝天,顿时有一种被两只鼻孔瞪着的惊悚感。

    嗯,没礼貌的小屁孩子需要教育,不然以后修不好了。

    李世民很忙,没空教育她,李素不忙。

    “回殿下,正是草民所造。”

    高阳眨眼,开始为最终目的做铺垫:“你怎么造出来的?”

    “花瓣,加酒。”李素的回答很简洁,他不可能缺心眼的回答得太详细。

    “酒?”高阳吃了一惊,“这东西是酒做出来的?”

    李素也眨眼:“确实有酒,草民身上就带着一瓶,公主殿下不介意的话可以闻一下,仔细闻的话可以闻到淡淡的酒味。”

    说着李素果真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这瓶浓香型的樱花味香水本来是打算送给东阳的,所以一直揣在怀里。

    高阳当然不介意,她太不介意了。

    劈手便夺过李素手上的小瓷瓶,打开塞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露出陶醉的表情。

    “好香!而且果真有一点酒味呢……太玄妙了,真不知你是怎么想出来的。”高阳很快忘记了对李素的仇恨,目光渐渐变得和煦起来。

    东阳静静站在一旁,看着李素脸上那抹诡异的微笑,不由提心吊胆,不知这家伙又要干出什么混帐事……

    “草民造香水其实原本是用来喝的……”李素开始下套了。

    “喝的?这个……能喝吗?”高阳果然入套。

    “当然能喝……”李素一本正经地道:“殿下试想,香水本是酒和花瓣所造。酒是给人喝的,花瓣也是,孙老神仙说过。用花瓣泡水饮服可清火败毒,两者加在一起。当然可以喝……其实它本就是一种饮品,算是比较特别的酒类,如今长安城里人人却只用它来喷洒在身上,而无视它的美味,实在都是些买椟还珠的蠢人,草民真为香水不值,它丧失了作为饮品的尊严!”

    “尊……尊严?”高阳目光呆滞地看着手里的香水瓶,迟疑地道:“它……好喝吗?”

    “当然好喝。草民造出此物本就是用来喝的,闻之香入肺腑,饮之如啜琼浆,又好闻又好喝的东西,世人若知其奇妙,定然趋之若骛。”李素的声音充满了蛊惑性。

    高阳眼睛更亮了,笑道:“对呀,反正是酒和花瓣所造,有什么不能喝的?本宫便做那饮香水的世间第一人!”

    东阳大惊,狠狠瞪了李素一眼。急忙上前拦阻,谁知高阳动作飞快,小瓷瓶口凑到唇边。仰头便是一口闷……

    随即,高阳两眼徒然圆睁,白净的俏脸刷地涨得通红,双手卡着自己的脖子,难受得说不出话来。

    “皇妹你……你真喝了!”东阳急得跺脚。

    高阳难受得手脚乱刨:“水……水!”

    东阳急了:“府里才有水呀,这可怎么办……”

    高阳指着李素愤恨地“你你你”半天,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拔腿便往公主府跑去,田陌边只剩李素和东阳二人两两相望。

    看着高阳奔远的背影。李素努了努嘴,懒洋洋地道:“你别瞪我。我只是在教育你妹,让她从一只土鳖变得不那么土鳖。……居然真相信香水可以喝,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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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阳被气哭了,东阳很无奈,恨恨捶了李素一顿后,急忙跑回去安慰高阳,

    李素蹲在田陌边呵呵直笑,得罪大唐公主这么严重的事情,他却一点也不担心。

    不担心是因为高阳的年龄,她才十二三岁,是个容易哄的年龄,若她超过十五岁,李素一定对她毕恭毕敬,礼数周到得跟祭拜祖宗牌位似的,因为十五岁以上的女人不容易哄了,很可能真的结下死仇。

    …………

    菜地整理得差不多了,挖好了沟渠后,李素领着村里雇请的十几个劳力,给地里种上了韭菜和菘菜,离冬天还有段日子,先试试这一季的产量,对以后的大棚有个参考数据。

    种地很累,但种好后看着地里一片整齐的冒出尖的绿芽儿,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李素蹲在田陌边,带着满足的笑容,盯着地里的嫩芽直笑。

    王直蹲在李素旁边,闷怏怏的提不起精神。

    “李素,东阳公主把胡女收进府里当侍女,不会欺负她吧?”

    “当然不会,你看东阳像是欺负人的公主吗?”

    王直小心瞥了一眼李素的表情,假模假样叹气:“我就是担心胡女不习惯,毕竟人生地不熟的,再说我马上要进城帮你做事,她在公主府里没个照应……”

    李素收回目光,似笑非笑地瞧着他:“我该怎么回你这句话呢?好吧,我就假装没听出你话里想带上胡女进城一起过日子的意思,嗯……胡女在公主府里一定很开心的,你就放心的孤身上路吧。”

    王直呆了一阵,怒了:“会聊天吗?啊?会聊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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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 东市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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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屁孩不容易打发。

    除了要忍着心痛把家里这样那样的东西白送给她外,还要回答她无数白痴或轻微白痴的各种问题。

    就在李素被她逼得快发飙之时,东阳终于挺身而出帮他解了围。

    高阳终于心满意足了,她深深的觉得这次来李家来对了,大有收获,临走非常傲娇地表示,她以后会经常来李家巡视的,有甚新奇的东西提前准备好,公主殿下驾到后果断拿出来呈献给殿下,神态一定要恭敬,出手一定不要迟疑,今日李素这种服务态度是要打差评的……

    揣着李素送的各种图纸,高阳和侍卫们如同成功洗劫了村子的马匪,兴高采烈地回寨庆功。

    东阳忍着笑,有意无意走在最后。

    李素拽住她的胳膊,叹道:“能不能帮我个忙?你明日进宫请你父皇把这位公主殿下的腿打断,让她别到处乱跑了……我可以免费帮她造个轮椅。”

    东阳红着脸捶了他一下,笑道:“不就拿你几样东西吗,小气样子,我回去叫父皇把你的嘴撕了,看你还说不说缺德话。”

    目送两位公主远去,站在门口的李家父子对视一眼。

    “怂娃咋这个样子?丢东西了?”李道正皱眉道。

    李素有气无力地抬头:“爹,家里那些新奇东西的图纸,全被她抢了。”

    “啥?抢了?”李道正紧张了:“娃啊,你打听清楚没?那个小女娃果真是公主?”

    李素叹气点头:“……图纸值不少钱咧。”

    李道正一屁股瘫坐在门槛上,父子二人难得有默契地发出悲鸣:“活不成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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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之下,王直最近活得不错,很滋润。

    李素给的钱发挥了作用。

    钱在哪个朝代都是好东西,没人跟它有仇。

    王直腰缠百贯再次进了东市。找了间简陋的屋子住下,然后拿着李素的钱大花特花,几天的时间被他花出去十几贯。

    很奇妙的现象。一个有钱人哪怕不招摇,凡事都低调。身边也总会莫名其妙地聚集很多朋友,更何况王直以一副暴发户的昂扬姿态,很高傲地混进东市,每日穿着丝绸悠闲地喝着最贵的酒,吃着最贵的菜。

    于是王直身边的朋友忽然多了起来,而且数量一直在增长。

    不到两天时间,长安东市的江湖便有了王直的传说,东市的闲汉杀才们暗里飞快碰头传递消息。一句话,“人傻,钱多,速来。”

    到了这个时候,表面风光的王直终于信了李素的话,原来钱这个东西果然如此神奇,李素的猜测没错,只要有钱,他可以交到各种朋友,最近两日连东市的武侯坊官见了他也客气地点头招呼。

    “城狐社鼠”。说的便是聚集在王直身边的这一类人。

    他们好吃懒做,好逸恶劳,除了吃喝没别的本事。但长安城范围内大大小小的消息,却从来瞒不过这些人的耳朵。

    王直在东市里厮混了四五天,当某天召集一群闲汉们在酒肆喝酒的时候,美美几碗绿蚁酒下肚,某个闲汉笑嘻嘻地说起住在朱雀街的某位开国大臣家中第三房妾室为了一支朱玉簪子,跟第四房的妾室打了起来,而且打得鼻青脸肿,甚至事后当家正室主母抽了两位小妾多少记耳光,那位开国大臣回家后骂了多少句脏话。晚上又钻进了哪位妾室的房里等等,一条条一件件说得清清楚楚。仿佛亲眼所见一般,而且述说得非常生动。

    王直吃惊不小。接着若有所思。

    李素把他派到东市交朋友的目的,现在王直心中隐隐有几分明白了。

    只是隐隐明白,王直便惊出一头冷汗。

    难怪不管他如何追问此事的目的,李素总是不肯给一个确切的答复,原来这件事果真说不得,太诛心了。

    王直比他大哥灵醒许多,明白过来之后不动声色,却大致知道该怎么做了。

    至于惹不惹祸,诛不诛心,这不是王直该考虑的事情,李素救过他好几次了,这条命早已欠下,任它前面风高浪急,死心塌地陪着他闯过去便是。

    一念通,念念通,王直全面领会了李素的意思后,不仅照做,而且举一反三,与东市闲汉们厮混的这几日他也长了见识,环视身边尽是土鸡瓦狗之流,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又有钱的唐朝黑社会大哥,王直怎能容许自己只有这么一帮上不了台面的手下?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王直花钱愈发疯狂,后来领着一帮新交的朋友,痛快淋漓跟东市厮混的另外一帮闲汉们打了一架,王直抄着一根木棍,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对方领头的头目的腿打断,成功压制住了对方的嚣张气焰。

    相比那些整天无所事事,只在东市坑蒙拐骗的闲汉,王直本人还是很能拿得出手的,他上过战场,那是真正的战场,弩箭营里万箭齐发,松州城头的吐蕃贼如同被收割的庄稼似的一片片倒地,战火与血水的淬炼,令王直有了一股杀伐狠厉的杀气。

    于是王直的名声在东市渐渐有了变化,他不再是闲汉们背地里议论的那个钱多人傻的暴发户,而是真正有杀心也有豪心,不大不小的一方人物。

    这便是王直的聪明之处,钱能笼络人心,但笼络不了真正有本事的人,身边聚集太多土鸡瓦狗之流,对李素谋划的事情来说作用有限。

    要想笼络真正有本事的人,必须自己先做出一些事情,闯下赫赫名声,而不是纯粹用钱砸人。

    所以王直选择以武立名。

    打过那场架后,长安东市的武侯坊官先上门了,不轻不重教训了王直几句后离开,接下来王直便静静等待,等待有人来投靠他。

    等了四五日,王直发现……有本事的人根本没搭理他。

    很失望的结果,王直想象中纳头便拜的场景完全没有出现,连头都没看见,更别说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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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寂寞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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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的闲人并不多,特别是贞观年间,闲人更少。

    政治环境决定民风习气,这是千古颠扑不破的真理。多年战乱,民心思定,恰好这个时候英明伟大的李二陛下横空出世,百姓需要安定,李二陛下便给了百姓们安定。

    于是举国上下安心种田,安心成亲生娃,安心抓生产,为欣欣向荣的大唐帝国主义事业添砖加瓦,因为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所以大家都变得勤劳了。

    农户忙着种田,商人忙着赚钱,工匠忙着盖房子,权贵忙着喝酒饮宴顺带着把国家大事给办了,大家都很忙的环境里,长安东市里那些靠山吃山的闲汉杀才们未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所以也就注定了这一类群体的人数不可能太多,毕竟这种不劳而获的职业在如今这个年代还是很受歧视的,稍有志气的男人纵是懒惰而散漫的性子,却也不缺少一颗羞耻的心。

    这便是王直大把钱撒出去却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手下的原因。

    真正有本事的人不会当闲汉,在这个举国奋进的黄金年代里,他们都在靠自己的本事赚钱糊口养家,没太多时间去蹚江湖这滩浑水。

    而且这个时期的江湖也实在不争气,一定要美化它的话,最多算得上“快意恩仇”,然而真实的现状是,一群吃不饱又没事干的青壮年三五成群聚集,他们衣裳褴褛,双目无神,或蹲或坐在东市某家店铺的檐角台阶下,看着来往的客商静静地发呆,偶尔有初来大唐的胡商牵着骆驼走过,这帮人便一拥而上。纷纷拍胸脯发毒誓帮他找一家干净的驿馆,介绍最靠谱的卖家或买家,从中抽取一定的佣金……

    是不是觉得很眼熟?没错。混迹街头的叫花子也是这么干的,这就是东市闲汉们的生活。手脚不缺的男人谁愿意过这样的日子?

    当然,闲汉里也有过得比较好的,这类人通常有领袖风范,也有相对较强的人格魅力,而且更注重团队精神,团队里面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身边能够聚集一批铁杆粉丝为他奔波卖命。有固定的生计和地盘等等……嗯,后世的维族烤羊肉串团伙充分继承并发扬了这种风格。

    …………

    王直不知不觉也成了这一类人。

    跟别的闲汉不同的是,王直身后有着雄厚的资金支撑,而且不大不小也能靠上一点权势,毕竟李素如今也算是名满长安了,跟各家权贵多多少少都能攀上点关系。

    有钱又有权,再加上王直本人也有一股子狠劲,于是很快在东市站稳了脚跟。

    然而,李素和王直的目的并不止于站稳脚跟,他们还有更大的目的。

    革命就是请客吃饭。王直也是这么做的,成效不能说没有,但至少并不理想。通过请客吃饭,身边确实聚集了一批手下,这些人穿街过巷,游手好闲,像行星围绕太阳一般围着王直转,王直是他们的金主和饭票,一群人整天蹲坐在东市的各个角落里,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有意或无意听到各种消息。然后说故事解闷一般把听到的各种传闻和消息说出来。

    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人,王直沉浸在失望的情绪里。强堆着笑脸,每天鼓励身边那群闲汉们把听到的见到的传闻或事件说出来。每一个消息他都听得很高兴,尽管这个消息与他八杆子打不着,可他还是很高兴,高兴之后便是大方的扔几枚铜钱过去,看赏。

    世间的道理总是相通的,没读过书的王直居然也充分领悟了“千金买马骨”的典故。

    直到有一天,王直终于发现了一位有本事的人。

    令人扼腕的是,这位有本事的人并不是来投靠他的,相反,别人是来揍他的。

    有江湖就有恩怨,这是无法避免的,王直揍了别人,别人忍不下这口气,自然要报仇雪恨,这里面或许也涉及了利益,比如王直抢了某个人的固定生计和地盘,但更多的是赌一口气,让自己更有面子,东市的闲汉斗殴有八成以上是为了自己的面子。

    那位有本事的人便是王直的仇家请来帮场的。

    至于王直如何跟那位仇家结的怨,怕是连王直自己都记不清了,纯粹是初来乍到时斗的闲气,比如大街上遇到,一记眼神交汇,然后便产生了诸如“你瞅啥?”“瞅你咋地?”“你再瞅试试?”“试试就试试”之类的对话,最后便是一场飞沙走石般的厮斗,成王败寇。

    这还只是第一回合,江湖嘛,哪有一局定胜负的轻巧事?

    有了第一回合,自然便有第二第三回合。

    王直遇到的那位有本事的人,大概是在第三回合出场的,仇家显然对这位高人很尊敬,高人也非常有高人风范,而且确实出手不凡,复仇行动刚拉开序幕,高人抬腿便是一脚,把王直这边最能打的一名闲汉踹得吐了血。

    这一脚颇有定海神针的功效,一举震惊了敌我双方,而高人踹完这一脚便不动了,负手静静地站在一旁,神情萧瑟地望着天,寂寞得一塌糊涂。

    王直这一方的士气顿时如江河日下一泻千里,若不是看在这位王大哥平日钱多,而且出手够狠,明显不是什么善茬儿,恐怕大伙儿早就作鸟兽散了。

    士气崩塌的边缘,王直却不怒反喜。

    一直失望没能为李素发现人才的王直,此刻意识到人才就在眼前,那位一脚惊艳的高人就是他千辛万苦要寻找的有本事的人。

    然而此刻王直与高人的立场却颇为尴尬,别说为李素招揽这位人才,王直首先要担心的是怎样才能让高人不揍自己……

    王直毕竟是王直,且不说曾经沙场杀敌的经历,至少经常跟李素这种聪明人待在一起,多少也沾了几分灵醒气,面对如此尴尬的境地,王直飞快想到了对策。

    “对面那位兄弟若欲弃暗投明,二十贯够不够?”

    这就是王直的对策,财大气粗且简单粗暴,而且非常深刻典型地说明,战争其实拼的是敌我双方的经济实力。

    这句话效果很强,高人还未答话,仇家已深为忧虑且气急败坏,高涨的士气瞬间凝滞,从他们呆滞的表情里甚至可以看出几分英雄气短的虚弱感。

    是的,东市的闲汉们一起玩耍也好,打架也好,靠的是义气和勇气,因为大家的日子都不宽裕,日子宽裕的人断不会干这一行。如今东市来了一条强龙,一来便修改了游戏规则,冷不丁地开始拼钱了……

    这是不讲究啊!

    “孽畜!谁暗了?谁暗了?有钱了不起吗?”仇家破口大骂。

    王直懒洋洋掏了掏耳朵,对着小指吹了口气,气定神闲地道:“三十贯。”

    是的,有钱确实了不起。

    三十贯,相当于长安一户中产阶级的全部家产,对闲汉们来说简直就是人生巅峰了。

    高人听到“三十贯”后,寂寥萧瑟的眉梢不受控制地跳了跳。

    仇家不巧也看到了高人的表情,心中暗道不妙,于是决定先发制人:“兄弟们,跟他们拼了!”

    说完便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高人兄见状,颇为失落地叹了口气,只好也跟着上。

    东市某个不知名的暗巷,一场厮斗开始。

    江湖,本是穷人的江湖,一个斜刺里杀出来的富人横空出现,大唐长安的江湖,被这个富人玩坏了……

    ***********************************************************

    太平村。

    李素蹲在田陌间看菜地,这块菜地成了李素最近关心的重点,因为这块地关系到今年冬天老李家能不能吃上绿菜,事情很严重,必须把它提升到生存级别。

    菜地长势还是很不错的,种下的韭菜和菘菜已悄然冒出了绿芽儿,黄土地上一片葱绿的景象,令人顿生喜悦。

    王直就在李素心情最喜悦的时候回了太平村,回来的不止王直一人,后面还跟着高人兄和一群在东市表现良好,有资格拜见老大的老大的闲汉劳模们,以及……一条狗。

    很奇怪,一帮凶神恶煞一眼看上去便知绝非善类的人群后,怎会出现一只小狗崽子?

    李素见到王直时,王直呵呵朝他傻笑,脸上满是得瑟和成就感。

    李素楞了一下,接着一脸惊喜地迎上前,王直和一帮小弟顿觉受宠若惊,纷纷拿出最诚恳最敬畏的笑容,迎接李素的迎接。

    随即,大家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中了法师的冰冻术似的保持着热情的动作呆立不动。

    只见老大的老大李素非常惊喜地迎上前,……一把将那条粉嫩嫩的小狗抱在怀里,一脸爱意地使劲揉搓着它,完全无视王直和一群热血沸腾的小弟们。

    “哎呀,这是谁家的小狗狗?太可爱了,来,么么哒……”李素无限爱怜地把小狗狗抱在怀里,仿佛抱着一位绝世倾城的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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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君臣奏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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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内李世民说得眉飞色舞,仿佛薛延陀是一盘散沙,大唐君臣什么都没做,便眼见它忽然崩塌下来了。

    李素却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小心抬眼看了看李世民的表情……嗯,表情很微妙。

    李素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通了。

    大唐立国以来,北边的薛延陀,西边的吐蕃,两国向来是大唐的心腹大患,让一个强大的邻国忽然崩塌,不是李素一个小小的计谋能管用的。

    推恩策只是一剂药引,真正起作用的,怕是李世民和一众文臣武将在背后搞的名堂。

    真珠可汗大小王子野心滋长,一前一后秘密派人与大唐使节接触,几个月里各部落频频起兵叛乱,部落权贵纷纷站队搞风搞雨,整个国家从可汗到牧民,乱得一塌糊涂,这些结果,恐怕不是区区一个推恩策能办到的。

    回忆当初李世民和房乔微服寻访时与他的奏对,李素当即明白了。

    看看眼下薛延陀处处火起。顾头不顾腚的现状,明显是用间的效果,看来李世民还是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不仅听进去了,而且还照办了,难怪李素总觉得薛延陀国内发生的一切有些耳熟,显然是大唐派出了间谍,煽动,收买,结盟,合纵连横,大唐的间谍在薛延陀玩得不亦乐乎。

    坏人!用了我的知识产权也不说赏几十贯钱表扬一下,不讲究……

    …………

    李素站在殿内听李世民说完,眼睛眨个不停。

    意思呢,当然听懂了,而且也明白了今日太极宫内君臣为何齐聚一堂,大唐君臣当然不会是笑看热闹这么简单。眼前这群人里任拎一个出来都是老奸巨滑的老狐狸,谋国谋人谋财,谋得一塌糊涂。薛延陀出了这么大的事,大唐君臣若只是看看热闹。未免太天真了,天赐良机,不谋算一下老邻居,老天都不会饶过自己的。

    典型的趁你病,要你命。

    李素只觉得自己不小心掉进狼窝了,身边充斥着狼群的嚎叫声,一双双闪烁着幽幽绿光的饥渴眼睛瞪着一只不小心崴了腿的小兔兔……

    毋庸置疑,那只可怜的小兔兔就是薛延陀。

    明白是明白了。可是李素还是不懂……你们谋你们的,把我召来干嘛?

    “天赐良机啊!”李世民哈哈大笑。

    殿内众臣也纷纷笑了起来,其中就数程咬金,李绩这些武将们笑得最大声,连老僧入定的李靖嘴角也勾起一抹饱含深意的微笑。

    确实是天赐良机,薛延陀内乱,作为友好邻邦的大唐,一定要为薛延陀局势的和平稳定做点什么。

    如今的大唐虽是国力兵力蓬勃发展时期,内圣外王成了基本国策,唐军初露锋芒。将一众邻国震慑得畏畏缩缩,然而这并不代表大唐高枕无忧了。北面的西突厥,薛延陀。室韦,靺鞨,东面的高句丽,西面的吐蕃等等,对大唐来说,这些邻居都不是易与之国,大家维持表面和平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摩擦,大凡有七成以上的把握。唐军早就杀过去拾掇他们了。

    如今邻国出事,大唐君臣表示喜闻乐见。而且同时达成了共识,咱们不能光看热闹。要有一颗给邻居添堵同时自己也得占点便宜的上进心。

    今日君臣商议的主要议题,便是如何给这位正在倒霉的邻居添堵。

    李素高兴极了,民族自豪感瞬间爆棚,自己也不知道胡激动什么,反正就是高兴,明明干的是落井下石的事,一群老没节操的和一个小没节操的都笑得很开心。

    “李素,当初多亏你给朕献上推恩之策,我大唐今日方得渔利之机,谋国之成者,半因人为,半因天赐,天予不取,反受其疚,今薛延陀内乱,朕安能不取之?诸卿以为若何?”李世民站起身,散发出凛然的帝王霸气。

    众臣纷纷道:“甚善。”

    无论当世名将还是道德君子,没有人反对李世民的决定。

    道德和慈悲,只对本国的百姓,对于异邦邻国,大唐需要的是令其王化,只有将邻国的土地和人口全部收纳于自己彀中,那些受苦受难的番邦百姓们才能脱离苦海,飞升大唐极乐世界……

    李世民定下了基调,满殿君臣开始讨论,讨论的问题很多,包括唐军出兵的名义,是直接征服薛延陀,在薛延陀国土上建立大唐的都护府,还是扶持傀儡,间接掌控操纵薛延陀,若是直接征服,该遣何人为帅,若是扶持傀儡,应该选择可汗家族父子三人中的哪一个,或者干脆在其国部落权贵中另选一人……

    殿内一片吵闹喧嚣,文臣们纷纷交头接耳,武将们拍着胸脯争先恐后请战,程咬金大殿之内动武,一脚将李绩和牛进达踹得一趔趄,面红耳赤跳到大殿中间声嘶力竭叫嚷着要李世民马上给他挂帅印,不然一头撞死他面前。

    很热烈的场面,殿内充斥着浓郁的君臣大跃进气氛,人人奋勇争先,国之朝气,窥知全豹。

    然而人多主意也多,乱七八糟的吵闹根本吵不出结果,武将那头因为争行军总管,程咬金大发神威,已连揍了好几个人,殿内火药味越来越浓。

    满心高兴的李世民不由深深皱起了眉头。

    气氛有点变味了,这样下去不行,再说这是事关国运的一次抉择,不可能贸然而定。

    “诸卿肃静,不可失仪!”李世民放声大喝。

    殿内顿时一静,文臣们纷纷住嘴,而程咬金也悻悻收回了插在某位武将鼻孔里的手指,狼狈恢复了正襟危坐。

    李世民站起身,冷冷扫视一圈,然后道:“诸卿退下,薛延陀之事诸卿若有高论,不妨写进奏疏呈上,李素,你留下。”

    众臣纷纷行礼告退,程咬金走前朝他挤眉弄眼,不知传达怎样的讯息,算了,只当没看到……

    殿内只剩李世民和李素二人,李素又开始发呆了。

    赶出去了这么多人,偏将他一个小孩子留下来做什么?

    甘露殿内很安静,李世民眉头深蹙,似乎在出兵与扶持之间犹豫挣扎,李世民不说话,李素自然也不敢说话,于是老老实实跪坐着,坐了一会儿,觉得不大舒服,小腿又痛又麻,有抽筋的征兆,小心看了看陷入沉思的李世民,李素悄然改变了一下姿势,由跪坐改为盘腿,这下舒服多了。

    不说话没关系,发呆是李素的强项。于是李素开始发呆。

    李世民确实很犹豫,事关国运,不得不谨慎,他是大唐帝国的灵魂,决定千万黎民和江山社稷的命运,往左或往右,一个决定稍有不慎,便会将整个帝国带入深渊和衰亡。

    出兵有出兵的好处,最大的好处是,直接通过战争将薛延陀的国土掌握在手中,正式成为大唐的版图,从地理位置上看,占领了薛延陀,唐军可对西突厥和室韦,靺鞨等邻国形成战略钳制,南北成犄角之势对这几个邻国虎视眈眈,对未来大唐的战略布局来说是一件有利的事。

    就在李素发呆快睡着的时候,李世民忽然开口打破了沉默。

    “李素……”

    “小子在。”

    “火器局所产震天雷,可为一场大战之所用否?”

    李素挠挠头:“要看陛下所说的一场大战有多大,支撑一两年或许可以……”

    李世民眉头微抬:“若是五六年呢?”

    “肯定不够。”李素断然道。

    李世民叹了口气,神情似乎有些失望。

    不得不说,李素造的震天雷助长了君臣的气焰,对自己的战力有了把握,李世民才有商议出兵与否的底气,若世间没有震天雷这个东西,李世民或许根本不会考虑出兵。

    见李世民露出失望的神情,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几句逆耳忠言。

    “陛下,其实……震天雷不是万能的,此物看似霸道,可为攻城拔寨平原作战之利器,可是它的局限也很大,比如雨雪天里火药容易受潮,与敌交战时根本无法点燃引线,运输和储存的危险性也很大,它只能作为一种辅助作战的工具,却不能真的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世民神情愈发阴郁,叹道:“朕知道,凡事有所长,则必有所短,世间万物没有完美的,但是有了此物,无疑会增加我王师的胜率,薛延陀之乱对朕对大唐来说,恰是千载难逢的良机,错过此时,来日若欲再图,不知何年何月,或许朕这一生都等不到了。”

    李素垂头不语。

    李世民说的是实话,错过这个千载良机,以后或许真的没机会了。

    李世民看着他,嘴角忽然勾起一抹笑意。

    “说来薛延陀能有今日之乱,全托你李素献策之功,小小少年,亦是谋国之辈,你且说说,大唐是应该出兵直击薛延陀,将其纳入囊中,还是扶持真珠可汗的王子,使大唐对其遥相掌控?”

    这话不好答,跟这位李二陛下本来不太熟,不知其心性,选对了是李二慧眼识才,善纳良谏之功,选错便是被奸臣所误,毋庸置疑,那个奸臣姓李,名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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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 君臣奏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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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进朝堂了,说话不能再像以前那个农户小子那样随心所欲。

    跟乡亲们说错了话,别人顶多送你一记白眼,跟皇帝陛下说错了话,送的可就不止是白眼了,或许是一柄加颈的钢刀。

    李素以前一直抗拒做官,怕的就是那柄刀,没有扯旗子造反的实力和勇气,只能选择远离,如今稀里糊涂进了朝堂,李素还是怕刀。

    “小子不懂国事,不敢妄自胡言……”李素小心翼翼地道。

    李世民的表情有点不高兴了。

    李素也觉得这句回答太敷衍,于是左思右想,想出一句更敷衍的。

    “是出兵还是扶持,小子刚才想了很久,想啊想啊,觉得出兵有出兵的道理,扶持也有扶持的道理,就如同进膳一般,左边是一盘鹿肉,右边是一盘羊肉,吃鹿肉还是吃羊肉呢?这个……全看陛下的口味了。”

    李世民脸色渐渐发黑,搁在桌案下的手时而握拳,时而化掌,招式变幻莫测,李素看得心惊肉跳。

    这要换了是他李世民的某个儿子说这番话,怕是一巴掌就乎过来了,然而面前这小子不是他生的,不熟,不好意思下手……

    垂睑深吸一口气,李世民用一种近乎喃喃自语的声音道:“岭南道交州都督府尚缺长史一名,这小子如此油滑,朕要不要把他外放到岭南,让他反省一下呢?”

    李素脑海里迅速浮现出一张大唐疆域地图,飞速寻找交州的位置,然后头皮一炸,额头冷汗簌簌而下。

    真够狠的,交州离后世的老挝只有几百里了,属于蛮荒中的蛮荒。若被流放到那里,还真不如在这大殿上一头撞死。

    “啊!小子忽然对薛延陀之乱有了新的想法……”李素很识时务地转了口风,同时心中产生一种自厌情绪。非常痛恨自己的没骨气。

    李世民皮笑肉不笑地瞥了他一眼,目光像看着一根不点不亮的蜡烛。

    “哦?又有新想法了?甚善。尽管奏来。”李世民笑道,笑完神色一收,拍了拍手,两名宦官端着一方矮桌匆匆行来,桌上摆好了纸笔,二人朝李世民施了一礼,然后在殿侧角落跪坐下来,一名宦官铺纸磨墨。另一名宦官蘸墨悬笔停在白纸上方,眼睛一动不动盯着李素,等着他开口。

    李素暗惊,这是非常正式的君臣奏对模式,宦官记录在纸上的每一句话,将来都要收进帝王起居录,实录和正史之中的,千百年后,皇帝陛下与李素对话的每一个字都将被无数后人学者翻阅研究。

    换个角度来说,如果李世民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而导致大唐国运衰退。那么千年后的学者们骂的就不止李世民一人了,还得搭上个李素。

    太客气了,客气得李素脸色发青。暗叹口气后,决定还是上点干货吧。

    “陛下,小子以为,我大唐未到出兵的时机……”

    李世民浓眉一掀:“此话怎讲?”

    “薛延陀内乱,皆由可汗一家而起,如今看似举国皆乱,但并没有乱到根子上,各部落首领才是薛延陀的中流砥柱,各部落首领乱了。薛延陀才是真的乱了,如今仅只真珠可汗一家相残。国内人心未散,只是分出了阵营。阵营只是暂时的,若遇外敌,他们会马上放弃阵营,重新团结一致对外,那时我大唐王师将会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李世民深深看了他一眼,缓缓道:“细思之下,你所言确有几分道理,所以你不赞成出兵?”

    “是……”李素顿了顿,补充道:“不算不赞成,自平灭东突厥后,我大唐王师几乎百战百胜,若出兵薛延陀,此战必胜,只是明明可以靠计谋消耗彼国国力,没必要用我关中万千青壮子弟的性命去换这场胜利,故,大唐出兵不算失策,但小子以为却是下策……”

    李世民的表情越来越有趣了,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笑道:“你既说是下策,想来你胸壑之中必有上策,且与朕道来,此关国运,不可轻慢!”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道:“是,小子以为……扶持薛延陀可汗之子,用间加速分化薛延陀国中部落首领,离间君臣之义,煽动部将作乱,刺杀,嫁祸,收买奸佞等等,这些手段数管齐下,再过半年,薛延陀之乱必无可挽救,那时我大唐王师出兵,可事半而功倍矣!”

    李素笑了笑,很诚恳地顺手拍上一记马屁:“陛下明见万里,小子观今日薛延陀之乱,大唐用间手法精湛,其功不可没,陛下远见,高瞻远瞩,布局精妙,一击而中,时机力道恰到好处,小子万分敬仰。”

    李世民哈哈大笑,指了指正在奋笔疾书的宦官,道:“李家小子刚才这句不要记,臣子不要脸可以,朕不能不要脸……”

    宦官面不改色,非常淡定地用笔往一行字上一划拉,刚才那句马屁从此被湮没于历史长河之中。

    李素:“…………”

    “嗯,李家小子,你的意思是,朕可以选择扶持一个薛延陀王子,通过这个王子制约打压可汗父子,逐步消耗薛延陀国力,甚至可以助其将真珠可汗取而代之,只消将这个王子握于手中,便算是将整个薛延陀国握于手中了?”

    “陛下圣明。”

    “真珠可汗有两个儿子,嫡长子拔灼善谋稳重,次子突利失善勇暴虐,朕该选哪个用来扶持?”

    “这就回到刚才的老问题了,一边是鹿肉,一边是羊肉……”

    话没说完,李素眼尖发现李世民的脸又黑了,于是果断闭嘴。

    李世民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回过头朝宦官道:“刚才这句不用记!”

    宦官非常淡定地划掉……又一句神回复被抹去了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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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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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敬宗的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脸红得厉害,都没好意思张嘴,只用实际行动告诉李素,他不是装蠢,是真蠢,对天发誓不敢跟监正大人谦虚……

    李素愕然。

    他不是百科全书,前世懂的一些东西只能算是半桶水晃荡,有的东西确实懂,比如背几首堪称千古名作的唐诗,有的东西半懂不懂,要靠摸索,比如治天花,比如造火药。

    对于秦朝的流水线生产为何在唐朝失传的问题,他是真不懂了。

    多么先进的生产方法啊,这个法子在一千多年以后还是工业生产的主要方式,而且被全世界的工厂沿用着,那时的国人都还啧啧惊叹,觉得外国人就是聪明,居然能想到如此省时省力又省钱的生产方式,殊不知这些东西都是咱们的老祖宗玩剩下的,早在秦始皇还没统一六国的时候,秦军的强弩,刀剑,攻城器械等等,都已是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了。

    流水线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它们都是零件组装的,每个零件一模一样,若是强弩,刀剑等某个军械坏掉了,用不着找工匠修理,自己随便换上个新零件便可以继续使用。

    几千年的历史,记录最多是王朝更替以及白骨杀戮,留下最多的是遗憾惋惜。

    流水线生产法为何会失传,李素也不懂,大致推断一下,无非秦朝太短命,那个著名的千年大痞子刘邦得了江山后自然要总结一下前面那个反面教材的经验教训,得江山的经验,以及失江山的教训,大家总结来总结去,楞是没把这个流水线生产法算进去。

    因为这个方法粗略来看并不显眼,一个工匠造一个物事。讲究的是物事的精美与耐用,可能刘邦的口味与秦始皇不同,那种用几十上百种零件拼装起来的东西。刘邦不喜欢,而且那样的乱世里。百姓也好,工匠也好,性命朝不保夕,有些关键的手艺失传了,便是永久失传了。

    直到千年后的现代,后人也是挖了秦墓以后,从陪葬品里发现了秦弩,战车。还有各种当时的竹简文献,才赫然发现原来老祖宗竟如此聪明,流水线生产法才重见天日。

    从这件事里,我们能学到一个道理,……没事挖挖坟盗盗墓,是对人类文明的贡献。

    许敬宗对李素所说的“流水线生产”完全茫然,他是读书人不假,但读书人只读经史子集,说起儒学经义头头是道,但对做工盖房之类的手艺活可就打从心眼里看不起了。

    但是此一时彼一时。如今许敬宗既然当了火器局少监,便不得不对这些手艺活认真对待,忙的时候说不得连他自己都得上阵充一下人手。听李素说起流水线生产法,许敬宗虽不明,但觉厉,长安城里关于这位李监正的传说不少,而且他自己也亲眼见识过李素的本事,能从李素嘴里说出来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

    许敬宗敏感地意识到这个所谓的流水线生产法是个好东西,急忙躬下身子,问道:“监正大人说的这个流水……到底是个啥?还请监正不吝细说分明。”

    李素点头。这事许敬宗纵然不问,他也要细说的。不仅说,还要第一时间在火器局内推行。毕竟李世民下了旨,火器局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要改进生产方式了。

    “跟你解释不清楚,这样吧,你去安排一下,腾出半个工坊,再叫五名熟练工匠过来。”

    许敬宗飞快转身办事去了。

    …………

    工坊内,一张长条的桌案上摆满了制造震天雷的所有材料,五名工匠一字排开。

    李素也不客气,指着其中一名工匠道:“你,往火药里面掺铁片,不用管别的事,你要做的只是掺铁片,一直重复这件事,懂吗?”

    解释得很清楚,工匠连连点头。

    李素指了指第二个工匠,道:“你,往铁罐罐里装填掺了铁片的火药,你只负责这件事,装满一罐后,把罐罐推向第三个人,而你,继续再装填空罐,懂吗?”

    第二个工匠点头。

    李素再指向第三个工匠:“你,在罐罐口上牵引线,牵好后把罐罐推向下一个人,你只需要重复不停的做这件事,懂吗?”

    第三个工匠点头。

    “你,负责封口。”

    第四个工匠点头。

    “你负责装箱。”

    第五个工匠点头。

    造震天雷的工序其实很简单,本是简易得不能再简易的火器,五名工匠都明白后,李素命这五人演示了一遍。

    听说监正大人正在教授新学问,火器局内所有工匠都放下了活,呼拉一下全围了过来,五名工匠被围在正中,有条不紊地照李素的吩咐开始造震天雷。

    震天雷的制造过程工匠们熟得不能再熟了,每天从睁开眼到合上眼,干的就是这件事。

    然而监正大人今日更改了一下工序后,工匠们却忽然觉得无比陌生。

    明明做的是同一件事,最后的结果也和以前一样,为何更换了工序后,大家却忽然间发现自己看不懂了呢?

    工坊内,百余名工匠神情惊异,许敬宗,杨砚等人也呆呆地看着他。

    李素笑道:“诸位可能没看懂,没关系,咱们比较一下,大家自然便懂了……”

    说完李素又叫了五名工匠出来,站在另一个长条案台边,随着一声令下,十名工匠分成两组,一组按原来的老法子,每名工匠单独完成所有的工序,另一组按新的流水线生产法操作。

    两相一比较,顿时高下立判。

    按老法子单独完成工序的工匠每人造出一个完整的震天雷后,李素忽然喊停,大家凑上前一看,流水线生产的工匠们已做完了十五个,整整齐齐地摆在木箱子里。

    所有人惊呆了,许敬宗和杨砚眼睛瞪得跟铃铛似的,看着箱子里静静摆放的十五个震天雷发呆,半晌说不出话来。

    同样的东西,重新排列了生产工序后,效率足足增加了三倍。

    这是一个奇迹,活生生发生在大家眼皮子底下的奇迹。

    “监……监正大人,这……是个什么法门?”杨砚直着眼,吃吃地道。

    不容得他不吃惊,奇迹就在眼前,同样的人数,同样的速度,可结果却绝然不同,怎么会这样?没道理啊!

    李素没说话,许敬宗却冷不丁插嘴了,一开口蹭蹭的阴气直冒,一副监正大人金牌卧底小心腹的嘴脸,特别欠抽。

    “此乃监正大人不传秘法,名曰‘流水线生产’,许某不才,刚刚特意被监正大人单独传授此法,哼哼!”

    李素一脸黑线,还“不传秘法”,还“单独传授”,还“哼哼”……真想一巴掌将他抽个倒栽葱啊。

    许久没关心过火器局的内部人事,这两位少监到底斗到何种地步了?

    杨砚懒得搭理许敬宗,目光只朝他淡淡一瞥,然后露出一个穿了新鞋却路遇臭狗屎的嫌弃表情,目光像绕过一坨臭狗屎一样的绕过许敬宗,最后落在李素脸上。

    “三倍啊,足足三倍啊……这是监正大人所创的法子?”杨砚激动地喃喃道。

    李素含笑,矜持地点头,嗯,此处应该有掌声……

    谁知杨砚握紧了拳,通红的眼睛很不满地瞪着李素。

    他确实没有给李素鼓掌喝彩的意思,事实上他此刻的心情很复杂,从调进火器局当监丞开始,他每天在工坊里转悠,甚至自己也亲自动手,为的就是要琢磨出一个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法子,可惜最后都没成功,呕心沥血小半年,头发都想白了,还是没能为火器局为大唐为陛下立过寸功,谁知这位监正大人随便一划拉,漫不经心胡搞瞎搞一番,一个上午就把这件大事给办了……

    人比人,气死人,杨砚此刻心中充满了挫败感,他觉得自己被人从智商的高度碾压了。

    “有此妙法,监正大人为何不早拿出来?”杨砚神情不善,瞪着李素道。

    “因为我懒啊……”李素无辜地看着他。

    杨砚:“…………”

    “许少监,帮我搬个矮桌去北院,还有,带上我喜欢吃的零嘴点心,我要睡一觉……”李素打着呵欠走远。

    许敬宗高兴地答应了一声,弓着腰屁颠屁颠的忙活去了。

    …………

    …………

    世间万物平衡,万理平衡,道家学说诚不我欺。

    好人和坏人也平衡,好人永远长着一副不被人待见的嘴脸,而坏人却永远一副和善可亲的模样。

    李素发现自己更愿意跟坏人亲近,对杨砚那种好人,敬佩归敬佩,但是……真不爱搭理他啊。

    相比之下,跟许敬宗相处便舒服多了,永远不可能从他嘴里听到半句自己不爱听的话,老许的嘴里仿佛长了个筛子,开口说话之前先将不好听的全筛出去了,说出口的简直比蜜糖还甜。

    两位少监一声令下,流水线生产法正式在火器局内推行。

    李素又当起了甩手掌柜,恢复了当初好吃懒做混吃等死的老样子。

    好日子过了三天,有人找上门了,因为流水线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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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 工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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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生产法面世不过三天,消息便传出去了。

    传出消息的是杨砚。

    杨砚是好人,而且这个好人是位大爱无疆的好人,他站的高度是国家和社稷的高度,可谓一览众山小,只要是对社稷有用的东西,他从来不会敝帚自珍,更不会考虑什么知识产权,了解到流水线生产法的窍门后,二话不说当夜便给李世民打了小报告。

    所以说,杨砚是好人,但李素却不喜欢这种好人。

    先不说他招呼都不打便把李素弄出来的东西泄露出去,单只论他越级上报的行为,便是典型的吃里扒外。

    李素不介意把流水线生产法宣之天下,毕竟这是个好东西,而且这个东西无法给他带来太多的利益,宣扬出去也无所谓,但是,宣扬出去的那个人不能是杨砚。

    上官没出声,属官便迫不及待地越级上报,此举置上官于何地?旁人知道了还以为这位上官的觉悟还没有下面属官的觉悟高呢。

    ……虽然李素的觉悟确实没有杨砚高。

    当李素听说杨砚上奏李世民后,脸色黑了一整天,许敬宗更是跺脚破口大骂养不熟的白眼狼云云。

    李素很平静,没骂也没抽,只是对杨砚生出了戒心。

    李素相信杨砚越级上报并没有邀功献媚的意思,老杨不是这种人,他只是一个迫切希望看到大唐国富军盛民强的官员,只要大唐能够强盛,任何利益都可以拿来牺牲,包括他自己的,或是别人的利益,而且拿来牺牲时他永远都有理所当然的底气。

    这种好人。李素只能选择跟他适当保持距离,远远地尊敬他便够了,不能靠近。靠近了就想抽他。

    …………

    来找李素的人是工部官员。

    流水线生产法在朝堂中并未引起太大的轰动,李世民早已被李素三不五时弄出来的新东西搞得麻木了。相比以前李素作的诗,治的瘟疫,造的震天雷,如今这个流水线生产法几乎没有触碰到李世民的g点,完全没有嗨起来的李世民顺手就把杨砚的奏疏转给了工部。

    李世民眼瞎,并不代表工部官员眼瞎。

    将流水生产法的窍门学会贯通之后,工部官员们嗨翻了。

    别人不识金镶玉,但工部官员们整日与盖房修堤做工的工匠为伍。只消简单一试,便知其中妙处。

    省时省力又省钱,早十年拿出这个法子,大唐说不定已建设成为东方极乐世界了……

    于是工部官员如同闻到骨头味的狗似的,顺着味道便找来了。

    火器局是禁地,外人不得入内,工部官员递了话进去,李素应约在长安城一家酒肆里与他会面。

    走进酒肆,李素便发现里面酒客稀少,只坐了一位长须中年男子。穿着儒衫静静地跪坐在方榻上饮酒,男子面貌端正,不苟言笑。给自己斟酒时连分量都拿捏得十分精细,每次漆耳杯里不多不少恰好三分之二满,面前摆了四个菜碟,左边两个,右边两个,桌几中间空出一小块地方用来放置酒坛,桌几上整幅画面充满了工整对称的美感,赏心悦目之极……

    李素眼圈差点红了。

    就冲这桌上的摆设,李素便认定自己找到了知音。大家都是追求完美与工整的讲究人。

    几步上前,李素朝那位官员施礼。

    “草民李素。拜见长者。”

    不知官职,李素只好以长者相称。

    中年男子也站了起来。急忙回礼:“李县子折煞我也,我乃工部尚书阎立德,冒昧约见李县子,还望恕罪。”

    “阎立德?”李素咂摸嘴,这名字好熟悉……

    “不敢尚书大人当县子之称……”李素苦笑:“草民已被陛下削爵罢官,如今已是白身草芥。”

    阎立德笑了笑:“县子少年英才,名满长安,陛下甚惜之,削爵不过轻责而已,不日便将起复,县子何必自贱?来,阎某略备薄酒,聊助雅兴,请坐。”

    李素在方榻上坐下,阎立德亲手给他斟了一杯酒,二人举杯互敬,一口饮尽。

    还好,不是霸道的五步倒,是民间最普通最常见的绿蚁酒,喝十斤都醉不倒的那种。

    二人饮完后同时将漆耳杯搁在桌上,垂头一看,两个漆耳杯一前一后,四个菜碟一左一右,最碍眼的是中间那个酒坛,大大破坏了对称的美感。

    二人同时皱了皱眉,阎立德拎起坛子,将它搁到一旁,桌上的画面终于完全对称,二人同时呼出一口气,露出满意的微笑。

    李素忽然重重一拍大腿,失声道:“阎立德?画画的那个?”

    阎立德楞了一下,淡淡地道:“李县子说的应该是我的胞弟阎立本,我是盖房子的那个……”

    李素尴尬地笑了笑:“李某失礼了,阎尚书恕罪……”

    心中暗暗比较了一下,李素有点失落,还是阎立本比较值钱。

    阎立德淡淡一笑,道:“无妨,世人多将我兄弟二人认错,我那胞弟确实比我聪慧,今已是宫廷画师,主爵郎中,我不如也。”

    李素笑容愈发尴尬:“兄弟同朝为官,俱得陛下恩宠,千古佳话也,阎尚书正值壮年,已任工部尚书,拜相入省指日可待,何必自谦?”

    阎立德这才露出淡淡的笑容,看来李素这句马屁恰好拍中了他的痒处。

    阎立德端起酒盏,又敬了李素一盏酒,这才说到正题。

    “前日火器局杨少监上奏陛下,提及一妙法,名曰‘流水线生产法’,阎某想问问,可是李县子所创?”

    李素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刚才的马屁其实毫无半点诚意,李素现在满脑子想的是如何认识这位阎尚书的弟弟阎立本,无可否认,阎立本的名气大多了,而且还是名垂千古的宫廷画师,若能认识阎立本,从他那里诓骗几幅画,留到后世可是一笔不菲的家产,哪怕将来给自己画个遗像也是价值千金啊……

    不,先给杨砚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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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 烧屋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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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听出意思了,郑小楼是个很随性的人,凡事尽力就够了,手艺太潮保不住活人的命没关系,他还有售后服务,可以保死人不被挖坟……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觉得性价比不够高。

    因为郑小楼要保的活人,是他自己,不出意外的话,他自己只有一条命。

    很不负责任的说法,李素忽然觉得找了这个保镖没什么用处,如果遇到危险,保命只能靠自己。

    郑小楼仍举着石磨练力气,脸上胳膊上淌下一颗颗豆大的汗珠,胳膊上的腱子肉高高隆起,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出晶莹的光芒,虽然流了汗,但他的呼吸很平稳,一点也不见喘息,仔细算了一下举石磨的频率,李素与他说话的这会儿功夫,他已举了三四十次了。

    李素盯着他看了许久,忽然笑了。

    应该是个有本事的人,寻常人举一两百斤的石磨或许勉强可以,但是要把它上上下下举几十次就有点难了,更何况举到现在脸不红气不喘的境界,不说平民百姓,哪怕是大唐军队里的将军,没做到果毅校尉以上的将军恐怕都没这个本事。

    “好吧,我们聊聊别的……”李素转移了话题,现在他最关心的是郑小楼的来历。

    按王直的说法,这家伙是突然从东市里冒出来的,前不知过去,后不知未来,被人当成流浪狗似的捡回来,打了一架后卖出了三十贯的天价……

    可是,人总要有个来历啊,一个来历不明的家伙跟在身边,充当护卫的角色,作为被护卫的人。李素能安心么?

    “郑兄啊,嗯,你比我大。就叫你郑兄了,”李素换上殷切关怀的嘴脸。笑眯眯地道:“家里都还好吧?娶亲了吗?家中几口人啊?听你口音不像关中人,你家在哪里?”

    郑小楼举着石磨,这次根本懒得搭理他了。

    等了很久,郑小楼似乎没有回答问题的打算,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

    明天把他送到王直那里去吧,一个不明来历的人,纵然本事再高,李素也不敢用。

    转过身准备逗弄小狗狗时。郑小楼忽然说话了。

    “听说你很有本事,好像做过很多事情,还被皇帝封了官爵,长安城里很多人都在说你的事……”

    李素转过身,笑道:“对啊对啊,我很厉害的,而且我还很英俊,其实靠这张脸我就能混到饭吃了……”

    郑小楼无视这句很不要脸的话,只是定定盯着他。

    “你放心,不管我怎样的来历。我对你并无歹意,答应王直的事我也会做到,三年内我会保你周全。除非我死。”

    李素收起笑脸,与他的目光相碰,二人互相对视。

    “我能相信你吗?”

    郑小楼点头:“能。”

    李素又笑了:“好,我试试。”

    郑小楼脸上也露出暖色,点点头道:“还有问题么?”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

    “三十贯太贵了,能还我十贯么?”

    “不能。”

    *************************************************************

    从此李素身边稀里糊涂跟了一个来历不明的护卫。

    郑小楼不是个多话的人,寡言少语,神情冷酷。将来娶了婆姨多半也是那种“坐上来,自己动”的霸道老公形象。

    平时住在李家前院。家里下人给他收拾了一间厢房,薛管家本来打算给他房里添置一些摆设。比如屏风,字画。纸笔等等,谁知郑小楼一概不要,他的房里只有一张床榻,比苦修的老和尚禅房还简陋。

    现在李素外出已习惯了郑小楼跟在身后,很不习惯后面有个人总是盯着自己,李素只好强迫自己忍耐。

    并不是每天忍耐,郑小楼的行踪很神秘,有时候好好住在家里,忽然间便消失了,过了一两天,他又回到李家,若无其事地在院子里举石磨,家里那些丑丫鬟见到他那身流着汗的强劲腱子肉总会脸红心跳捂着脸偷看……

    有的时候更过分,跟李素走在路上,走着走着便没了踪影,害李素毛骨悚然总以为自己招来了一只鬼,然后消失一两天,这只鬼又出现……

    总之,因为郑小楼这个人,李素最近的心理压力特别大,有精神崩溃的征兆。

    …………

    同住在一个村里,李素近日跟东阳见面不多。

    不是感情淡了,而是机会少了。自从高阳脑子抽风莫名其妙拜访东阳姐姐,顺便又认识了又好玩又新奇还经常能从他手里敲诈出各种香味的香水的李素,高阳最近心情很灿烂,于是来往太平村的频率愈加频繁。

    李素如今与东阳的恋情是见不得光的,有高阳在的时候,李素只好对东阳以礼相待,见面便是躬身施礼,回一句话也施礼,告别还得施礼,担心人小鬼大的高阳公主看出点什么蹊跷,李素和东阳很有默契地决定有高阳在的场合尽量少碰面。

    没法跟东阳一起愉快玩耍,李素只好找王桩了。

    王桩这些日子也很忙,李素把香水作坊交给了他,王桩做得很用心,或许没有他弟弟王直那么灵醒,但做事的态度还是很踏实的,典型的笨鸟先飞。

    娶了个凶悍婆姨,王家兄弟生不如死,本着能救一个算一个的原则,李素先把王直从家里弄出去了,如今在长安东市混得风生水起,而王桩,李素则很大方地将香水买卖的一成利润分给了他。

    不能小看这一成利润,如今长安城权贵家中的妇人们对香水趋之若鹜,香水供不应求,长孙家原本打算将香水卖到整个关中地区,可是现在却连长安城的需求都满足不了,只能悻悻打消扩充念头的同时,又加紧盖新的香水作坊,王桩便是作坊的管事之一,李素的全责代理人,发言人,财务监管兼大股东。

    香水贩卖的第一个月,一辆马车满载铜钱银饼,开进王家院子,赶车的护卫告诉王家爹娘,这是香水的分利,你家大儿子挣的。

    王家上下当即呆住,王桩那位凶悍的婆姨从那天开始,说话的声音忽然变得细声细气,看着王桩的眼神温柔得能掐出水来,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吓得王桩住进香水作坊三天没敢回家。

    快到十一月了,天气明显变得寒冷凛冽,青草枯黄,大雁南飞,一股秋风刮过,清楚地听到那破空的呼啸声。

    李素坐在河滩边,手里端着一根长长的鱼竿,鱼竿是他亲手做的,竿上刷着一层清漆,尾端雕了几个小小的字,手握住竿尾,恰好把那几个字遮住,明眼人若拿过来看看那几个字,一定会目瞪口呆。

    “招财进宝。”

    谁都无法解释为何一根钓鱼用的鱼竿上要刻这么几个字,或许连李素自己都无法解释。

    纯粹是个人喜好,这几个字看起来很吉利。

    今日郑小楼又消失了。

    李素麻木了,反正最近火器局放假,他整日无所事事在村里游荡,有没有郑小楼都无所谓,背后没有一双眼睛盯着,或许更自在。

    王桩坐在李素身旁,嘴里叼着一根枯黄的草茎,懒洋洋地看着缓缓流淌的河水。

    “都秋天咧,咋还有鱼?莫费事,想吃鱼叫人去市集买几条便是……”

    李素头也不回:“钓鱼的目的不是钓到多少鱼,而是心境,明白么?”

    王桩咧嘴笑了:“钓鱼的目的不是钓到鱼,这话太怪咧,不为了钓鱼你忙活个啥?都傻坐一上午咧,啥球都没钓到,想吃鱼不?我出钱请你吃,泾阳县城最大的酒楼,想吃啥吃啥!”

    李素叹了口气:“跟你这种俗人说话,我的档次蹭蹭往下掉……”

    百无聊赖的王桩努力找话题,他受不了太安静的环境。

    “哎,李素,昨日我家老二回来,他听说了一件事,了不得的事……”

    语气很夸张,试图把李素的注意力从鱼竿上勾回来,无奈李素动都不动,根本懒得搭理他。

    王桩悻悻摸了摸鼻子,既然话题起了头,也不好意思烂尾,于是只好继续说下去。

    “以前咱们太平村的地主胡家,你还记得吗?后来被郑家逼得卖地迁户的那一家,现在东阳公主的封地以前就是他家的……”

    “嗯,咋了?”李素很敷衍地回应道。

    王桩拍了拍大腿,叹道:“胡家上下没一个好结果,全部死咧。”

    李素神情一动,扭过头看了他一眼,显然有些震惊。

    “咋死了?”

    “离开关中后,胡家迁到江南道的岳州落了户,拿着郑家赔的两千贯钱重新开张了买卖,谁知买卖开了不到一个月,某天夜里家里进了强人,全家从主人到仆佣全部惨死,家财被洗劫一空,最后还一把火把院子都烧了……”

    王桩摇摇头,叹道:“做得可真绝……”

    李素也被惊到了,喃喃道:“烧屋绝户……这得有多大的仇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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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无端生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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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桩的八卦消息令李素很吃惊。

    这年头总的来说,民风还是很纯朴的,大唐境内土匪强梁不是没有,但不多,就算有土匪强梁抢劫钱财的事,一般也是要钱不要命,老实交出钱财后,强人一般不会为难苦主,盗亦有道的江湖规矩是不能随便破坏的。

    可是胡家被强人烧屋绝户,这事就有点蹊跷了。

    “真是强人所为?”李素皱眉。

    王桩点头:“当然是强人,家里的钱财都被洗劫一空了,不是强人是谁?”

    李素摇头:“不对,土匪强梁下手不会这么狠,这分明是寻仇,而且仇恨还不小,属于不共戴天那一类,否则不会连家里的仆人都杀了。”

    王桩睁大眼睛,惊奇道:“你的说法和那人一模一样,他也说是寻仇……”

    “那人是谁?”

    “胡家没死绝,那晚胡家有个侄子没在家,被派到潭州谈买卖,第二天才回来,算是逃过一劫,回来后发现满门被灭,哭着报了官,结果官上二话不说先把那侄子拿下了……”

    “拿他做甚?是他干的?”

    王桩摇头:“官上说是他暗中指使的,毕竟胡家被灭门时他去了潭州,太巧了,更何况胡家的家底颇丰,若胡家满门被灭,那个活着的侄子便能名正言顺地继承胡家的一切家产,所以官上把他列为最大嫌疑,但是那个侄子喊冤,说是胡家被灭门绝非他所为,亦非强梁所为,必是有人寻仇,官上给他上了几次刑他也不曾屈招,案情难断。岳州刺史只好把他押到长安,请刑部定夺……”

    李素若有所思:“胡家以前在太平村的时候,跟谁家结了怨?”

    王桩不假思索地道:“荥阳郑氏……”

    语气一顿。王桩露出震惊之色:“你的意思,不会是说……”

    李素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一群大雁排成一字往南飞,给灰色的天空平添几分肃杀之意。

    “我什么都没说,呵呵……”李素冷笑,却也只能冷笑。

    他只是平凡普通人,无法为胡家伸张正义,因为门阀太恐怖了,不是李素能撼得动的。

    当初胡家被郑家逼走,后来长安舆情四起。争相诛讨,李世民趁机打压世家势力,收了郑家强抢的土地,把它封给东阳,郑家被逼无奈,只好派人给胡家道歉,并且赔偿了两千贯钱……

    一个偌大的千年门阀,受了这等窝囊气,若说郑家真能忍,李素头一个不信。或许他们不敢跟李世民掰腕子,但收拾一个小小的胡家却是毫无压力的。

    忍了一年才发动报复,而且布局布得天衣无缝。不仅死无对证,还留下一个替死鬼给官府交差,好手段!

    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重重地道:“跟你家老二打个招呼,这件事不要到处乱说,小心惹祸,门阀啊,咱们招惹不起,躲着点比较好。明白吗?”

    王桩楞楞地点头。

    河水缓缓流淌,鱼竿的浮标仍旧毫无动静地浮在河面上。李素呆呆看着河水,忽然没了钓鱼的兴致。

    叹了口气。李素收起鱼线,跟王桩招呼了一声,二人往家里走去。

    才迈开几步,却见薛管家一脸惶急地朝河滩跑过来,神情布满了慌张。

    “少郎君,不好了!泾阳县衙来了官差,把郑小楼锁拿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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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和王桩跑回家时,老爹李道正脸色阴沉地坐在门槛上。

    “爹,咋回事?郑小楼犯了啥事?”

    李道正哼了一声:“你收的那个姓郑的护卫闯祸咧!他杀了人。”

    李素愈发惊愕莫名:“他杀谁了?”

    李道正怒道:“我咋知道?官差进门锁上那姓郑的便走了,只说了一句他杀了人,现在已被押进泾阳县了!”

    李素很快冷静下来,想了想,道:“官差还有没有说别的?”

    李道正哼道:“官差还说,周县令请你有瑕时去泾阳县衙一行,毕竟这个姓郑的是咱家的人,招呼都不打便拿人,有点不讲究,周县令说要给你赔个不是。”

    李道正越说越气,怒道:“这个周县令欺人太甚!咱家是陛下御封的县子,而且是泾阳县子,名义上说,整个泾阳县应该都是你的封地,这个周县令竟敢招呼都不打便来咱家拿人,简直混帐!”

    李素苦笑道:“爹,‘泾阳县子’不是这么论的,人家公主的封地才三百亩呢,我这个最末等的爵位哪有可能把整个泾阳县给我?爹您忘了当初封爵的圣旨上说了,只给孩儿一百亩封地,就在太平村里……”

    李道正很固执,闻言立马瞪起眼:“放屁!泾阳县不是封给你的,为何要在你的爵位前冠上‘泾阳’二字?陛下为何不索性封你为‘太平村子’?”

    “这……”李素语滞,沉思半晌,缓缓地道:“爹您说得好有道理,孩儿竟无言以对……”

    李道正得了理,态度愈发猖狂,怒道:“就是么!泾阳县都是你的,杀个人咋咧?虽然那姓郑的我早看他不像好人,但他再坏也是咱家的人,招呼都不打便冲进咱家拿了人就走,还把不把咱们县子府放在眼里咧?儿子,你现在就去泾阳,问问那周县令,敢欺负县子,他眼里有没王法!”

    很没有是非观的说法,李素这是第一次发现老爹居然如此护短,平日在家总看那郑小楼不顺眼,说他眼里有戾气,不像好人,可是郑小楼被拿,老爹却如此生气,当然,护短只是生气的其中一个理由,李素估计最大的理由是周县令不打招呼的举动,令这位县子之爹很愤怒,觉得丢面子了。

    认真说来,其实李素也有点愤怒,愤怒的原因和老爹一样,一是护短,二是丢面子。

    周县令的做法确实不讲究,如今虽说是国法如天的年代,但终究还是人治大于法治,很多事情都是面子上的事,一个小小的县令招呼都不打,派人冲进县子府拿人,委实有点过分了。

    “爹,您在家里安坐,孩儿这就去泾阳走一遭,这事不办妥当,孩儿以后不叫泾阳县子了,改叫泾阳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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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九章 高阳闹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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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啊……后来诸葛亮跟曹操说,就借你十万支箭,打完这一仗就还你,……其实打仗的时候已还你了,你看,全插你麾下将士身上了,曹操气得脸发白,说我不借!诸葛亮鄙视地说,看你那小气样子,大家以后不再愉快玩耍……”

    高阳公主瞪大眼,听着李素胡说八道,东阳坐在一旁的石头上,抬袖捂嘴轻笑。

    今日李素的故事说得很敷衍,心里装着事,没太多精神应付这个无所事事的刁蛮公主。

    “这……就是草船借箭?”高阳不敢置信地圆睁着杏眼。

    “对,草船借箭,所以说诸葛亮人品不咋地,都还没借到手呢,就打算赖帐了……”李素说着,不知想起什么不愉快的事,脸上露出怒容,咬牙道:“……我生平最恨赖帐的人了,死了就了不起吗?就可以赖帐不还了吗?活该上刑场一刀砍了!”

    “喂!你到底在说什么?”高阳不乐意了,红润的脸蛋上也露出了怒容,惹她不高兴的人自然是李素。

    “说草船借箭呢,你扯到哪里去了?快说,后来呢?”

    “后来诸葛亮当然没借到箭,回去后周瑜大都督一刀把他砍了,哈哈,大快人心,就该这么办,好了,故事说完了,乖,去河边玩,河边有好多螃蟹,一抓一个准……”

    高阳终于听出了李素的敷衍语气,不由凤颜大怒,圆瞪杏眼,双手叉腰,怒道:“李素,你竟敢糊弄本宫!”

    李素也瞪圆了眼:“你再敢吼我,下月香水没了!”

    “你……你!皇姐。你看看,这个刁民……”高阳气坏了,开始找帮手。

    东阳嗔怪地瞪了他一眼。将气愤的高阳搂进怀里温言安抚。

    “你这人,说话就好好说话。吓她做甚?远远见到你便看出你气色不顺,到底谁惹你不痛快了?”

    李素叹气,摇头不语。

    高阳虽然刁蛮,倒也不是纯粹蛮不讲理,宫廷礼仪规矩森严,自然不可能培养出完全不讲理的公主,这些日子与李素熟了,互相嘲笑几句。对骂几句,恶作剧一下都有过,此刻见李素果然神情不对,高阳也不使小性子了,余怒未消地哼道:“有什么不痛快就说,若有人欺负你,看在每月你孝敬本宫香水的份上,说不得我便帮你讨个公道……”

    李素叹道:“确实不痛快,但不必劳烦公主殿下帮我讨公道了,世人欠我的公道。我自己去讨来。”

    东阳黛眉轻蹙:“发生了甚事?”

    “一户地主,一个好色的儿子,一个苦命的贱籍丫鬟。还有一个为鸣不平而杀人报仇的侠士……整件事就是这样。”

    高阳不满道:“你说的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李素笑了笑,将郑小楼犯的案子从头到尾细细说来。

    说到小丫鬟被先奸后杀,最后被地主儿子分尸割喉时,东阳泫然欲泣,高阳却气得俏脸通红,说到郑小楼堂堂正正报仇雪恨,将报应原封不动送还地主儿子时,高阳大笑不已,高呼叫好。连东阳这等见不得流血杀人的软弱性子也不由得露出解恨的表情。

    最后说到郑小楼被官府拿住,已被定为铁案。择日便要刑场问斩时,东阳面露不忍。高阳却气得哇哇大叫。

    女人,不论年岁大小,经历多寡,天性都是站在女人这一方的,哪怕对方只是个贱籍丫鬟,也引来两位公主强烈的同情和不忿。

    “什么狗屁官府!那种畜生杀便杀了,有人为民除害,为何还要定他的罪!乾坤朗朗,怎能容得这种禽兽败坏父皇治下的盛世贞观!泾阳县北垄庄是吧?本宫为那个可怜的丫鬟和侠士讨个公道!”

    高阳气得抬袖狠狠一擦眼泪,转身便叫上十来名侍卫,一群人上了马,杀气腾腾直奔北垄庄而去。

    河滩边一片沉寂。

    一大一小两只手悄悄牵在一起,东阳红着脸,恨恨剜了他一眼,哼道:“小混帐,你故意的是吧?挖好了坑等着我妹妹往里面跳呢……”

    李素正色道:“胡说,我和高阳公主殿下都是为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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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阳丝毫不觉得自己跳坑里了,此刻的她很气愤,气得快炸了。

    毕竟只是十二岁的小姑娘,她的心思很单纯,爱与恨都明明白白写在脸上。

    至于对贱籍的态度,高阳平日也不在乎这种人的生死,她住的宫殿里宫女宦官并不少,心情不爽了也常对他们又打又骂,然而那个地主家的丫鬟太可怜了,竟被活生生虐杀,最受不了的是居然是被先奸后杀,李素说的这个事实成功激起了高阳的怒火。

    一口郁愤之气堵在高阳胸间,已定下的铁案她无法翻覆,但是这口气必须要发泄出去,不然会疯掉的。

    领着侍卫,骑着快马,一行人出了太平村,朝北垄庄方向飞驰而去。

    太平村离北垄庄并不远,相隔只有二十多里地,若隔得远的话,估计郑小楼也没缘分遇到这桩事。

    小半个时辰过去,高阳终于赶到了北垄庄。

    一行十多人骑马冲进庄里,高阳立在马鞍上翘首望去,见远处有一户人家门前挂着白幡,显然在办丧事,高阳马上锁定了这一家,神情愤怒地狠狠一踢马腹,马儿载着她飞奔,后面的侍卫们急忙跟上。

    高阳没猜错,办丧事的这一家正是那户地主,家主的儿子被郑小楼杀了,凶手已被拿住,家里自然要给儿子办丧事。

    高阳一行人骑着马冲到地主家门前,见门楣上高高挂起白皮灯笼,大门两侧竖着无数白幡,大门敞开着,门内的院子里坐着一群和尚,正团坐在地上办法事,念诵往生经文,两名下人站在正房屋顶两边的瓦片上,手里举着白色的幡子使劲摇晃招魂。

    高阳见这般架势,想到那个可怜的无依无靠的丫鬟,不由怒上心头,骑在马上扬起马鞭,一脸极度跋扈嚣张的模样,叱喝道:“死了的不算,没死的都给本宫滚出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章 高阳闹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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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阳一声喝断,地主家门前的下人仆役们惊呆了。

    这声喝喊不可谓不霸气,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浓郁的跋扈味道,特别是高阳说这话时面孔朝天,两只小鼻孔冷冷地瞪着地主家门前的家仆,模样非常的来者不善。

    门前的家仆们呆呆地看着她,以及她后面十来个明显已开启打砸抢模式的侍卫们,时间仿佛凝滞不动,后面的院子里却仍能听到和尚们喃喃念诵的梵音。

    高阳不耐烦了,刁蛮公主怎会忍受被一群下人这样傻呆呆的注视,手中马鞭高高扬起,风驰电掣般狠狠挥落。

    啪!

    伴随一声惨叫,一名下人脸上留下一道血淋淋的鞭痕,旁边的人见势不妙,连滚带爬朝院子里跑去。

    地主家姓冯,隋乱之时也是贫困农户,和太平村胡家的发迹史大同小异,趁着大唐高祖皇帝立国那几年做点小买卖,一步步将家业扩大,最后终于成了富甲一方的地主土豪。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古今通用。

    冯家到了第二代时已有些为富不仁的势头了,到了第三代,家里几个子弟更是吃喝嫖赌样样不落,当然,再怎么变坏也只限家里和外面的青楼楚馆,对寻常的庄户百姓,借冯家一个胆子也不敢欺负。

    死去的丫鬟没有名字,连籍贯都模糊不清,只是有年灾荒,被人扔到路边的草丛里,哭得嗓子哑了,被过路的冯老爷捡回了家,落了贱籍。

    小丫头长到十二三岁,终于出落得有点模样了,终究免不了被冯家糟蹋虐杀的命运。

    听说门口有人闹事。冯家家主怒气冲冲跑出来。

    白发人送黑发人已是人生至痛,还有人来大闹丧事,是可忍孰不可忍!

    冯家主领着一群护院家仆气势汹汹冲出门外。见门外静立着十余匹高头大马,马上皆是剽悍汉子。为首一人身着红衣猎装,俏面冷肃,竟是一名女子。

    冯家主当即呆了一下,接着怒道:“尔等何人,来我冯家意欲何为?”

    高阳冷冷一哼,道:“你是这家的家主?”

    “不错。”

    “逼死丫鬟的人是你儿子?”

    冯家主再也忍不住怒火,暴喝道:“哪里来的女恶贼,胆敢污蔑我冯家!我儿已逝。老夫却没死,再敢胡言一句,誓不与你甘休!”

    高阳黛眉一挑,一股怒火在胸中越烧越旺:“田舍老奴胆敢辱骂本宫,你儿子伤天害理,虐杀下人,他做得我却说不得了么?”

    说完扬起鞭子,狠狠朝冯家主脸上抽去。

    啪地一声脆响,冯家主猝不及防之下,脸上留下一道长长的鞭痕。惨叫一声倒地痛嚎不已。

    这一鞭子顿时炸了锅,冯家的护院下人们纷纷斥骂着上前,高阳眼中戾光闪烁。扬鞭指着冯家宅院,怒道:“给本宫把这破地方踏平了!”

    显然高阳平日干过的打砸抢之类的事情不少,身后十名侍卫非常熟稔地齐声应是,手中缰绳一提,竟骑在马上冲进了冯家前院,遇到上前阻拦的护院家仆,一记节镗挥去,护院纷纷倒地。

    寻常地主家的护院,跟公主殿下身边的侍卫相比。其武力值无异天壤之别,几个照面之下。冯家的护院们倒下一半,还剩一半生了惧意。纷纷抱头跑远,高阳的侍卫们就这样一路高歌猛进,骑着马闯进院子里。

    院子里原本团坐着一群念经的和尚,此刻见事生骤变,和尚们本是看在钱的面子上来做法事,他们的业务范围只是给死人超度,不包括给活人挡灾,见侍卫们如狼似虎般冲进来,一副片瓦不留的架势,和尚们连佛号都来不及宣一声,院子里遗落的各种香案,烛台,法器和经书等等都顾不得再收拾,忙不迭跑得远远的。

    随着十名侍卫的闯入,冯家全乱了套,一家大小男女狼奔豕突,尖叫连连,院子中间的灵台白幡魂旗供品被扔得满地都是,侍卫们见东西便砸,见人便打,下手端的狠辣无比。

    须臾间,冯家院子里的人全跑光了,只剩下四周的空屋和亭台。

    侍卫们从马鞍皮囊里取出三根粗绳,随手一扬一套,长绳恰好套在灵堂上方的横梁上。

    十匹马被侍卫们鞭得嘶鸣不已,脚下一发力,接着便听到一声轰然巨响,整个灵堂被绳索生生拉得垮塌,轰隆隆的声响过后,数根房梁以及无数破瓦碎砾如洪水般砸在灵堂正中停放的一具黑色棺木上。

    冯家家主刚被下人们搀扶起来,正待进院子跟高阳等人继续理论,一脚跨进门槛,冯家主惊愕抬眼望去,然后便看到令他瞋目裂眦的一幕。

    装着亡子的那副全新柳木棺材被房梁和瓦砾砸得偏向一旁,棺木上布满了无数刮痕,侧边甚至裂开了一条大缝。

    冯家主见此情形,不由惊怒交加,话都来不及说一句,心头一阵逆血上涌,噗地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一场四平八稳的丧事,因为高阳的一个决定而变得凄凉悲惨,冯家主站在门槛内,眼珠红得像一匹嗜血的饿狼,牙齿咬得格格直响,却呆立原地,一步也不敢跨过去。

    因为高阳身边的十名侍卫神情更狠厉,更冷酷,十双肃杀的眼睛死死盯着冯家主,手中的兵器在阳光下发出森森寒光,冯家主毫不怀疑,他只消往前踏出一步,今日便是他的丧命之日。

    “你们……到底何方神圣?逝者为大,你们连死人都不放过,我儿曾与你们有何过节?”冯家主盯着高阳,泛紫的下唇被他咬得鲜血淋漓。

    高阳冷笑:“失节丧德,虐杀无辜,这等败类纵将他吊起来鞭尸戕肢亦不为过,人人得而诛之,何须往昔过节?”

    “贱籍婢女,杀之不犯王法。何言‘失节丧德’?”

    高阳怒道:“本宫管你犯不犯王法!本宫看不过眼,便是如此了!你待报仇,只管来报!”

    “本宫?”冯家主这时才听清高阳的自称。老脸瞬间变得很难看:“敢问尊驾名号?”

    旁边的侍卫掏出一块牙牌扔过去,冷冷道:“大唐皇帝陛下皇十七女。高阳公主殿下驾前,给某大礼参跪!”

    其余九名侍卫齐声暴喝:“跪!”

    冯家主心神俱裂,听得这声暴喝,双膝情不自禁一软,竟真的朝高阳跪下。

    膝前的泥地上,一块白玉牙牌静静躺着,发出刺眼的光芒,上面精雕的两条游龙栩栩如生。中间刻着一个篆体的“李”字。

    冯家主终于软软瘫倒,眼中露出绝望的目光。

    虐杀一个贱籍丫鬟的小事,怎会惊动公主殿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疑惑,绝望,愤怒……各种情绪在他脸上交织变幻。

    高阳冷冷哼道:“本宫绝不藏头缩尾,今日之事便是本宫做下的,你若不服,只管来找我!”

    说完高阳猛地一提缰绳,十余骑同时往外行去,片刻间便扬长而去。

    落日的余晖里。一行人的影子长长拖曳在地上,秋风起,落叶缤纷。十余骑的背影在漫天飘舞的落叶里显得那么的飞扬跋扈。

    冯家主静静看着他们的背影,直到一行人消失不见,这才猛地一激灵,哭丧着脸道:“丧事不办了,给我儿换一副棺木,赶紧葬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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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砸过后,高阳胸中一口郁气泄尽,整个人神清气爽,像得胜还朝的大将军般回到太平村。得意洋洋地向李素炫耀。

    “连棺材都砸开了?”李素睁大眼,很惊奇很崇拜的样子。

    目光很到位。高阳被刺激得愈发不可一世,小脸蛋上露出稚嫩的凶狠表情。

    “这等禽兽之家。今日没将他那禽兽儿子拉出来鞭尸,已然是本宫心怀仁慈了。”

    “公主殿下好厉害,我好崇拜你!”李素很适时地送上一记高阳希望看到的表情。

    果然,高阳被挠中了痒处,仰天狂笑不已:“哈哈,人间不平事,本宫尽除之!”

    “嗯嗯,公主殿下辛苦了,为了略表我的正义之心,下个月多送你五瓶香水,日后若我又打听到不平事,定要麻烦公主殿下主持正义,惩恶扬善。”

    “包在本宫身上!”高阳乐呵呵地答应。

    一旁的东阳忍不下去了,一把揪过李素的衣领,把他扯到一旁,咬牙气道:“你这混帐,坑我妹妹一次还不够,还想坑她多少次?今日大闹人家丧礼,尚不知惹出多大的麻烦呢。”

    李素笑道:“小小的地主,长了几个胆子敢惹天家公主?放心吧,不会出事的……”

    东阳瞪着他,气道:“那也不能挖坑让她往里跳啊!”

    “没事,令妹傻傻的……”

    …………

    …………

    李素没猜错,高阳砸了冯家,事后冯家果然不敢吭声,高阳走后,冯家将亡子匆匆下葬,不仅如此,一家大小惶惶不安躲在家里,生怕公主殿下找后帐,至于高阳大闹灵堂的事,更是提都不敢提了。

    打铁要趁热,于是李素在事发后的第二天便登了冯家的门,这一次他不怕自讨没趣了。

    冯家门前的白幡已撤去,院子里的灵堂也匆忙拆掉了,不仅如此,家里所有跟丧事有关的摆设全都不见踪影,仿佛根本没死过人似的。

    冯家前堂,家主看着笑容满面的李素,不觉提心吊胆。

    昨日来了一位公主,今日又来一位县子,显然最近家里风水不好,连遭横祸,家主连搬家的心思都有了。

    李素拜访的方式显然比高阳斯文多了,从进冯家的门到现在,笑容一直不曾褪过。

    见家主惶恐不安,李素从怀里掏出一份状纸,上面星星点点写满了字。

    冯家主接过,随意扫了一眼,立即露出怒容:“撤状?我儿因残杀家中丫鬟愧疚不已,事后自行上吊而亡?这……关在大牢里的那个凶手呢?”

    李素笑道:“凶手自然是无辜的,上面不是说了么?令郎是自行上吊而亡,与他人何干?”

    冯家主再也忍不住了,拍案而起:“欺人太甚!”

    李素仍笑得很甜,手中的状纸却毫不迟疑地往桌案上一放。

    “种恶因,得恶果,冯老伯似乎还没看通透呀,或者说,冯老伯已看得比任何人都通透了,索性横下心决定跟公主殿下拼个鱼死网破?”

    抬头环视冯家前堂精致的摆设,李素啧啧有声:“家大业大的,居然也舍得抛却,冯老伯这是想携全家老小集体飞升仙界啊,晚辈便不打扰了,这就告辞。”

    李素刚起身,冯家主却一脸惨白地叫住了他。

    “慢着……”

    李素重新坐下,笑吟吟地看着他。

    冯家主神情红白交错,变幻不停,一双无神的眼睛盯着李素。

    “老夫看明白了,昨日公主殿下,今日李县子,搞出这些事情,你们是想保那个凶手?”

    李素笑眯眯地点头:“冯老伯悟了,可喜可贺。”

    “那郑小楼只不过一介草莽武夫,县子何必为他大动干戈?”

    李素叹气,笑道:“看来冯老伯还未吸取教训,我不知令祖上是如何教养一代代冯家子弟的,从那个无辜惨死的丫鬟,到你说的一介草莽武夫的郑小楼,在我眼里,都是一条命,活生生的命!”

    李素笑容渐敛,眼中终于露出刀锋般的锐光,直刺冯家主内心。

    “往上数五代,你冯家算什么?也不过是芸芸众生里挣扎求活的寻常百姓,如今冯家富了,家业大了,那些贱籍和武夫的命便不放在你们眼里了,连当今陛下每年查核死囚时都要思之再思,三问过后方才勾准死刑,尔等区区地主富户,有什么资格定别人的生死?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愈发尖利的话语令冯家主浑身一颤,抬眼一看,却见李素眼中杀机毕露,像一匹盯住猎物的狼,只待时机扑起将他撕咬成碎片。

    冯家主额头冷汗潸潸而下,此时此刻,他终于生出万般悔意,杀一个不起眼的贱籍丫鬟而已,谁曾想事情竟闹得如此大,不但死了儿子,还招惹到了皇女和权贵,早知如此……

    冯家主摇头,谁会给他一个“早知如此”的机会?

    “老夫……此案已被周县令定为铁案,老夫纵然撤了状纸怕也没用……”冯家主语气露出软弱。

    李素收敛起刀锋般的目光,恢复了灿烂如阳光般的笑容。

    “你只管撤状纸,剩下的是我的事,与你冯家再无干系。天色不早了,赶紧把撤状书画了押吧,你看,你冯家免了天大的麻烦,甚至躲过了杀身之祸,我保住了我想保的人,两家皆大欢喜,多好,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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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 吹皱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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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心”这个东西,对李素来说很陌生。

    总的来说,李素是个有点正邪不分的人,做事和做人一样懒散随性,对一个只想懒惰悠闲过完一生的人来说,正与邪在他眼里根本不重要,因为他懒得去分辨。

    他认为对的事情,那就是对的事情,世间的道理或正义,亦是别人定出来的道理和正义,人,为何要活在别人划出来的条条框框里?

    再说,分辨对错正邪很累的,懒得辨了,觉得怎样就怎样吧。

    人生就是这样,对一件事情迟疑犹豫之时各种压抑,各种折磨挣扎,然而一旦下定决心,顿觉漫天乌云全都消散了,一缕缕阳光照在身上,身心全都愉悦起来,至于那些前路的阴暗和荆棘,还算得什么?

    然而,王直的心情显然跟李素不太一样,前路的阴暗和荆棘让他很心塞。

    “水搅浑?怎么搅?刑部啊……”王直脸色发青。

    随着李素的腾达,王直不是没做过鸡犬升天的美梦,对当官发财也有过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可他绝对没想过有一天会在背地里暗算刑部……

    我只是个东市的混混啊……

    李素对王直充满了期许,也不知这莫名其妙的期许从哪里冒出来的。

    “王直啊,最近你在东市过得很不错吧?”李素眯着眼笑。

    王直和东阳不懂为何他没头没脑忽然问出这一句,王直挠了挠头,道:“还行,如今手下有了百来个跟着捞食的闲汉,都是些苦汉子,没个挣食的本事。还好吃懒做,一辈子出不了头……”

    李素好奇道:“这些人平日吃饱喝足后做些什么?”

    “躺着,……或者坐着。三五成群凑在一起张家长李家短,说些碎嘴子闲话。凑一下午,又到吃饭的时景,便来找我,然后我便找家胡商摊子,每人两块胡饼,一碗胡辣汤,隔个三五日每人多赏两碗浊酒,这帮杀才喝得来劲。往往直到半夜才散去……”

    李素不由心疼得直咧嘴,喃喃道:“这就是一群叫花子啊,也太不知上进了,难怪这些日子花钱如流水,才几个月便花了上千贯……啧!”

    “你没事问起他们作甚?”

    “正所谓养叫花子千日,用叫花子一时,王老二,你回东市后找几个信得过的杀才,告诉他们,现在他们该为你出把力了。”

    王直倾过身子:“要他们做什么?”

    李素招了招手。王直呆了一下,把嘴凑上来……

    李素恶寒……

    狠狠抽了他一记,王直正常了。把耳朵凑了过来。

    李素在他耳边窃窃低语几句,王直神情变幻不定,最后露出迟疑之色。

    “这……就是你说的把水搅浑?会不会闹太大了?”

    李素耐起性子解释:“你看啊,如果说,长安城是个大粪池的话,那么你要发挥的作用很重要,你要充当一个搅屎棍的角色,而且你要坚定信念,屎不臭。挑起来臭……”

    王直脸色发绿,一旁的东阳也一副想呕的样子。

    “不用把我说得这么恶心吧?”王直脸色很难看。

    “好吧。换个说法,正所谓‘风乍起。吹皱一池秋水’……”

    王直两眼亮了,欣喜地道:“这句子好听,比刚才文雅多了,我就是那吹皱秋水的风,对吧?”

    “不,你还是棍,负责搅水,名曰搅水棍。满意了吧?快滚。”

    王直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有点不大高兴,他觉得李素有用智商碾压他的嫌疑。

    河滩边只剩李素和东阳二人。

    东阳像往常般靠在他肩上,幽幽地道:“如果指使刑部的人是太子,你有没有想过救出郑小楼后,会与太子结下死仇?”

    李素淡淡地道:“当初东市废了东宫属官胡安,那时开始,我与太子已成死仇了。”

    “日后还能化解吗?”东阳惴惴不安地看着他。

    李素笑了:“当然能化解,东宫属官算个什么东西?太子怎会在意他?只要我去东宫求见太子殿下,然后双膝跪地抱着他的大腿,求他原谅我曾经的鲁莽与冒失,并且指天发誓我从此对他忠心不二,太子殿下定然待我如上宾……”

    东阳脸色发青,扭过头道:“别说了,我只要想想那副情景,心里便如针扎一般疼痛……李素,你是男儿丈夫,仰不愧天,俯不怍地,生,或可贱如腥泥,但活着,一定要有傲骨,此生纵然再艰困,我亦不愿见你屈膝于人。”

    李素爱抚她的宫髻,笑道:“放心,我的膝盖太硬了,怎样都弯不下去……”

    仰头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李素若有所感,道:“我这人胸无大志,只想平淡平凡活到寿终正寝,临死时膝前有儿女跪在床前送终,此生便无憾事……可是,这些日子我渐渐觉得,如此昏昏噩噩的一生,是不是缺少了点什么?”

    “郑小楼只是寻常人眼里的粗鄙武夫,他能做出的事情,他能担当的事情,为何我却要躲躲藏藏,畏畏缩缩?我想,我这一生里应该多一点东西吧……至少不能比他差。”

    东阳仰脸看着他,怔忪许久,忽然垂下头,幽幽地道:“李素,我最近一直心神不宁,总觉得会出什么事……”

    “你想多了,没事多出去走走,闷在家里总会胡思乱想的……”李素顿了顿,眨眼道:“我和王直这里商量暗算太子,太子是你兄长,你不反对?”

    东阳神情淡漠地道:“我自小便与宫里的兄弟姐妹们素无往来,太子是太子,与我何干?”

    李素忽然想起一个很经典的问题:“我和太子如果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救你。”东阳毫不迟疑地道。

    李素不由大感欣慰,这个答案太完美了,于是得寸进尺地问出第二个问题:“我和你父皇同时掉水里了,你救谁?”

    东阳严肃地道:“你最好不要和我父皇同时掉水里……”

    “为何?”

    “父皇会毫不犹豫在水里先把你溺死,我跳下去的时候便只能救活着的父皇了。”

    李素怒了:“太过分了!你家怎地如此没有节操!”

    噼噼啪啪……

    东阳愠怒的小粉拳雨点般砸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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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 暗地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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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玩笑话,二人笑闹成一团,最后渐渐安静下来,和以往一样,静静看着河水发呆。

    此刻李素的脑中渐渐生出一股警觉。

    刚才的玩笑话,细细品位一番,或许不完全是玩笑。

    李世民是个怎样的帝王?他雄才伟略,他气吞万里,他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令异国番邦心甘情愿称之为“天可汗”的君王。

    李素跟李世民认识大半年了,这大半年里,李世民在李素面前表现出来的是无比的宽和,亲切,李素甚至能清楚感觉到李世民对他有一种淡淡的如同亲子侄般的宠爱。

    然而,李世民真是那种宽厚和蔼的长辈吗?

    宽厚和蔼的人,不可能创出如此空前绝后的盛世气象,一个被番邦称之为天可汗的人,必然有着令番邦敬畏惧怕的资本,对他的称号不是奉迎溜须而来,而是真真实实凭着果决狠厉的性格,以及麾下一支无敌与天下的唐军精锐生生打出来的。

    东阳是他的女儿,尽管这个女儿自幼与他疏离,可女儿终究是了解父亲的,所谓宽厚和蔼,只是他在世人包括在李素面前表现出来的假象,诚如东阳所言,如果李世民和别人一同掉进水里,李世民会毫不犹豫先把那个和他一同溺水的人弄死,岸上救他的人便只剩下唯一一个选择……

    天家寡薄,帝王无情,李素忽然间生出一股警觉,暗暗提醒自己,以后在李世民面前一定要小心点,可以当他是披着羊皮的狼,但不能当他真是一只羊,会要命的。

    一只温柔的柔荑轻轻推了推他。惊醒了沉思中的李素。

    “刚才王直在,我不好相问,你为何突然改变了主意要救郑小楼?”东阳问道。嘴角微微一抿,东阳轻轻地道:“你平日总说只愿平凡庸碌到老。遇事能躲则躲,今日的你,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李素叹道:“郑小楼能为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冲冠一怒,他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而我,作为他的主家,应该为他做点什么,不能保证一定会救出他。但我会尽力,尽力到事情已经毫无转机,已然绝望的地步,我再放手,对得起他,亦对得起自己……”

    “以前呢?以前你不是这样的……”

    “人总会变的,因时因势而已,当初你还住在太极宫,没被陛下赐予封地的时候,我和我爹还只是为温饱挣扎的农户。那年冬天,我一觉睡醒,发现米缸空了。家里一粒粮食都没有……”李素嘴角露出苦涩,叹道:“那真是一段穷困得让人绝望的日子,那天夜里,我和我爹都饿着肚子,爹很早便睡下,而我,为了扛饿,灌了一肚子的凉水,坐在院子的火堆下连夜造了一个马桶……”

    东阳眼圈泛红。尽管只是一段尘封的往事,可她仍为眼前这个男子深深地心疼着。

    李素笑道:“第二天一早。我背着做好的马桶,去了村里最富的地主家。你现在的封地曾经就是他们家的,我饿了一整晚,早晨去他家时腿都是发虚的,进了他家的后门,我二话不说直奔茅房,当着管家的面装好了一只马桶,用别人的拉和撒,换自己的吃和喝……当我扛着一袋粮食回家后,我爹也回家了,三九隆冬里,他光着膀子跳进冰冷的水里,帮地主家挖沟渠,回来冻得嘴都发紫了,才换得那么寥寥可怜的几文工钱……”

    沉重的话说完,李素发觉肩头已湿,扭头一看,东阳伏在他肩上,哭得梨花带雨。

    “恨不今生早与你相识,当初你和你父亲便不会吃这许多苦楚了,李素,以后一切都会好的,你想做的事放手去做,就算将来你一无所有,一切还有我……”

    李素为她抹去眼泪,笑叹道:“其实啊,今生能遇到你,对我来说,很不可思议了。”

    “……其实大家活得都不容易,郑小楼如是,冯家那个可怜的丫鬟如是,曾经的我,亦如是。如今时势已变,我家的日子富足了,并不等于我会遗忘曾经穷困的日子,我是农户子弟出身,这辈子无论我走到任何高度,出身并不能改变,所以,我亦只是卑贱的一员,他们的苦处,我懂,正因为懂,所以我要帮这个忙,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帮的不是郑小楼,而是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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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小楼被关进了刑部大狱。

    救人的事不能急,要看火候,也需要酝酿。

    王直回到长安东市后开始忙碌起来,李素的每一句交代,成了他贯彻不二的信条。

    一个末等爵的县子,一个长安城的混混头子,再加一群无所事事的闲汉,一股微不足道的力量,却正做着一件试图撬起朝堂刑部的大事。

    紧锣密鼓的部署,却终究先输了一阵。

    三天后,泾阳县北垄庄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

    冯家的家主半夜自缢而亡,死前留下了一封遗书,遗书上写得清楚明白,天道不公,儿子残死,公主闹丧,县子欺凌,官府不为,以命相谏,求刑部和大唐皇帝陛下主持公道,否则死不瞑目。

    泾阳周县令急白了脸,关中道内向来民风纯朴,鲜有命案,而他泾阳治内数日之间便接连发生命案,更令他胆战心惊的是,冯家家主的死,将这桩案子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周县令急坏了,他很清楚这桩案子背后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刑部的插手,幕后若隐若现的某个大人物,以及冯家家主的自缢,一步一步将案子推向不可测的深渊。

    民众舆论已群情激愤,不明真相的人眼里。冯家是受害者,儿子惨死,老子自缢。一家上下绝了户,而凶手。却仍稳稳当当蹲在大牢里,不知何年何月才伏法,这是最不公平的地方。

    百姓们坐不住了,北垄庄的宿德元老们更坐不住了,冯家上下一片哭嚎之时,元老们纠集了上百人浩浩荡荡来到泾阳县衙,一群人堵住衙门愤怒呼告,求周县令主持公道。

    周县令吓坏了。哪怕对李素稍有一丝偏袒,此时的他也顾不上李素了,原原本本将冯家家主自缢以及留下的遗书派人报向长安城刑部。

    一件普通的命案,终于在长安城内炸了锅。

    看在外人眼里,这无疑是一件令人愤慨的事,无辜的冯家为此绝了户,凶手却好好活在大牢里,果如冯家家主遗书所言,这是天道不公。

    然而看在少数几个知情人的眼里,此事却颇觉玩味。

    郑小楼已被关进刑部大牢。不出意外的话,很快就会被判斩监候,只等明年秋决之时。郑小楼人头落地已是板上钉钉的结果了,也就是说,冯家的丧子之仇很快就能报了,冯家主只需安静坐在家中等候便是。

    在这形势一片大好之时,冯家主却莫名其妙自缢死了,还留下遗书说什么“天道不公”,明明刑部已在为他主持公道,而且马上就能见到结果,天道何来不公?说来说去却是矛盾之极。而且冯家主死得也颇为蹊跷,没有任何预兆。无缘无故便上吊了,若他真是刚烈性子。为报丧子之仇而宁愿玉石俱焚,当初李素上门时为何却又肯妥协而签了撤状书?

    …………

    太平村。

    王直气得哇哇大叫:“阴谋!这是阴谋!冯家老头一定是被人害死的!”

    李素没搭理他,垂着头,手里捏根树枝不知划拉着什么,很专心的样子。

    王直没得到回应,不满地瞪着他:“你咋不急咧?冯老头被人害死,留了那劳什子遗书,分明是冲着你来的,有人要害你!”

    “我知道……”李素懒洋洋地道:“祸水东引嘛,冯家老头一死,民间议论纷纷,刑部便顺水推舟彻查此案,查来查去发现我这个县子曾经登过冯家的门,自然我便脱不了干系,说不定会被当成逼死冯老头的凶手,然后上奏陛下,陛下纵是袒护我,怕也不得不忍痛治我之罪,削爵罢官是轻的,也许会被流放千里……”

    王直一呆,道:“你都知道咧?知道咋还不急?我都快急死了!”

    “流放千里其实不错啊,关中的风景早看腻了,也该去外地转转了,你看啊,大唐天下何其之大,风景何其优美……”李素说着,居然很认真地掰着手指历数各地的风景:“……北方的姑娘,江南的姑娘,陇右的姑娘,岭南的姑娘,以及……各种姑娘,啧!”

    王直:“…………”

    “好了好了,着急有用吗?”李素白了他一眼,仍旧懒洋洋的样子,嘴角却浮起一丝冷笑:“下手真快,郑小楼只是个幌子,真正要对付的人却是我,我还在琢磨他拿什么借口从郑小楼攀扯到我身上,原来用的这一招,够毒辣。”

    王直正色道:“李素,对手太厉害,咱们还没动,火已经烧到你身上了,后果很严重,郑小楼救不得了,再往前走一步,你会惹来大麻烦的……其实现在你已有大麻烦了。”

    “不,该怎么干还怎么干,这事不能停……”李素语气平淡却坚决:“按我前几日交代你的去做,一步都不能少,现在不是救人,而是我和那个幕后之人的暗中交锋了,他已出了手,我若再无表示,恐怕这次真会栽进去,救郑小楼也等于是救我。”

    王直似懂非懂地点头。

    李素笑道:“别那么没出息,虽然让人先走了一步,可我们还没输,只要这滩水搅浑了,我和郑小楼便无碍。”

    王直急急忙忙回长安东市了。

    李素独自坐在槐树下,萧瑟的秋风吹拂而过,树枝上最后一片黄叶终于依依不舍地被秋风吹向空中,不甘地摇曳飘舞过后,消失在天际。

    李素掏出怀里的镜子,开始欣赏自己的容貌,越看越痴。越看越喜……

    “哎呀,美滴很……”李素对着镜子勾起一抹坏坏的笑,然后像发现了新大陆般喜道:“啊!笑起来更有韵味呢。潘安宋玉之貌怕也只是如此这般了吧?”

    欣赏了不知多久,李素恋恋不舍地将镜子塞回怀里。仰头望天,喃喃自语:“像我这么英俊白净的绝世美男子,那些人怎会忍心害我呢?真是个丧心病狂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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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家家主死后,刑部的动作很快,拿到冯家主的遗书后,刑部官员首先将泾阳周县令请进了刑部大堂。

    这次相请不是述职,而是问讯。

    所谓“问讯”,其实实质跟审讯差不多。说法上更客气一点而已。

    因为遗书里有一句“官府不为”的话,作为判决命案的周县令,自是第一个要被问讯的官员。

    周县令在刑部大堂待了整整两天一夜,才被允许回去,紧接着,泾阳县子兼火器局监正李素被刑部差役请进了刑部大堂,同样也是问讯。

    …………

    表面风平浪静的长安城,暗地里风诡云谲。

    长安城东市。

    清晨,坊官打开坊门,武侯们列队巡梭。整个东市片刻间冒出许多人,开始忙碌奔走的新的一天。

    刑部发生的事情对东市毫无影响,店家伙计每日仍旧站在门前热情地招揽着客人。各地的胡商们仍旧牵着骆驼和马匹,穿行在东市的大街小巷,小贩货郎们推着小车,力竭声嘶地叫卖着货品……

    日上三竿之时,吴八斤伸着懒腰,走出东市某条巷内鸽笼一般的矮房子,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后,慢吞吞地朝巷外一家露天的酒肆走去。

    吴八斤是个好记又好懂的名字,顾名思义。他的母亲很争气,不但生下个儿子。而且是个大胖儿子,足足八斤重。这是了不起的荣耀,于是索性给他取名叫八斤,用儿子的一生来炫耀他那位英雄母亲。

    可惜的是,儿子却实在不太争气,至今为止,吴八斤还只是东市的一个闲汉混混,从小到大没学会别的本事,偷鸡摸狗倒是有一套,随着业务能力的逐渐提高,吴八斤渐渐不满足于偷鸡摸狗,于是有一天狗胆包天,去乡下地主家偷了一头牛,而且艺高人胆大,把牛大摇大摆牵进了长安东市的骡马市,卖了三贯钱……

    这大概是他一生做过的最有出息的事了,失主后来报了官,官府很快找到了吴八斤,二话不说把他拿进大牢,蹲了足足一年才出来。

    出来后别无所长,只好继续混迹于东市,过着挣扎温饱,三餐难继的穷苦日子,直到几个月前,长安东市莫名其妙冒出个腰缠万贯的富翁,一副人傻钱多速来宰我的嘴脸,吴八斤自然不会跟这种人客气,恬着一张阿谀奉承的脸便凑了过去。

    富翁很仗义,像吴八斤这种闲汉养了足足上百个,每日里啥都不用干,只要大家凑在一起说说闲话,嚼嚼舌根,哪位大臣最近新养了个小妾,哪位大臣被家里婆姨挠花了脸,哪个大户人家的闺女跟某个国子监的书生眉来眼去,暗结珠胎等等,各种*被翻出来,活脱一个狗仔队大本营。

    平日大家当成玩玩乐乐的话题,富翁却听得很用心,到了饭时便大手一挥,一群人吆五喝六杀向面摊子,胡饼辣汤管饱,碰到富翁心情好,说不准便会邀大家进酒肆,每人赏两碗浑浊得跟泥水一般的劣酒,一群人喝得面红耳赤后才各自散去。

    所以吴八斤最近的日子过得很滋润,每天什么都不必做,他只需要有事没事四处探听一下*,回去当成笑话说给富翁听,说得越多越隐秘,富翁便越高兴,一高兴就撒钱发福利,吴八斤乐坏了,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渐渐看到了光亮,也渐渐发现,原来闲汉竟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前提是自己能够随时探听到各种大大小小的*趣闻。

    对闲汉来说,打听*趣未实在太容易了,大户人家出来采买的下人必须要进东市,进了东市便免不了和这些闲汉产生交集,上前几句话一寒暄,各种光彩的不光彩的话题全被勾了出来……

    吴八斤是个很有上进心的人,与富翁厮混这几个月后,渐渐地,他成为了这个富翁的心腹亲信。

    今日吴八斤和往常一样坐进巷外那家简陋的露天酒肆里,和一帮同样穷困的苦哈哈汉子们熟稔地招呼了一遍后,吴八斤叫了一碗浊酒,与大家围坐在桌前,竹箸挑起桌上一片蔫得快碎掉的莲菜茎送进嘴里,慢吞吞地嚼了几下后,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跟酒客们说起了酝酿已久的传闻。

    “哎,你们知道不?泾阳县北垄庄有户姓冯的人家老子儿子全死了……自缢?呸!就你那狗脑子,别人说啥你就信啥,怎么可能是自缢?”

    吴八斤左右环视一圈,故意压低了声音,道:“我在刑部有个体面的杂役兄弟,我可听说了啊,这事不简单,冯家儿子确实是被人杀死的,但冯家老头却是被人害死的,这件事啊,……跟东宫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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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 魏王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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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播流言的吴八斤等人消失,这件事成了死无对证,太子李承乾这才察觉到浓浓的阴谋味道。

    原以为是泄露风声自然而然引发的流言,直到现在李承乾才发觉不对劲。

    再往下便查不下去了,满城风雨,人言如虎,纵然是大唐的太子也无法堵住别人的嘴,这年头朝堂民间风气出奇地开放,李世民铁了心要构建大唐和谐社会,尽全力让大唐的百姓活得开开心心,百姓们说什么都不拦着,因为只有这样才是圣君气度,大唐才是盛世气象,当初长安附近闹天花,市井坊间的百姓有怨气,把玄武门这种不光彩的事情都拿出来说,李世民照样无可奈何,还得拼了命的采取积极措施治疗天花。

    皇帝都无可奈何,太子能有什么办法堵百姓的嘴?

    …………

    太平村。

    长安城的流言似乎与太平村无关,这里距离长安只有数十里,却仿佛与世隔绝,乡亲们极少走出村子,外面的人也极少进来,大家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与世无争,与世无求。

    李素的不求上进或许也是被这个村子传染的,村子里平静安宁的日子过久了,外面的一切权利纷争似乎都变得很可笑。

    走出去的人再回到这里,心境总有些变化,类似于看破红尘的豁然与通透,比如王直。

    长安东市里养着一群闲汉,每天过着前拥后呼的日子,不愁吃喝不虞生计,势力越发壮大,如今东市里无论各家店铺的掌柜伙计,还是千里之遥跋山涉水而来的胡商。都知道东市王大哥的名头,王直已然成了长安东市里一号人物,这号人物手下虽有势力。难得的是从来不偷也不抢,不仅如此。遇到那些手脚不干净的蟊贼,王直的手下还能帮着武侯和坊官揪出来,并且严厉约束手下,绝对禁止在东市行敲诈勒索偷盗之事,违者废其手脚。

    王直的这些举措自然不是他想出来的,而是背后的李素认真告诉他的,大唐没有黑恶势力团伙发展的土壤,官府绝不会容许一颗脓肿恶瘤败坏市井风气。尤其还是大唐的国都长安城里,所以王直和那些手下若想在长安东市立足,首先谨记的一条便是不能和官府和国法作对,不仅不能作对,还要帮忙主动维护国法,与官府和市井商贾们广结善缘,只要得到了别人的尊重,东市这块地方尽可从容长守。

    李素的话总是没错的,王家兄弟对他向来信服,王直照着李素的话去做。没过多久便赫然发现,东市无论武侯坊官还是来往的商贾伙计,看见王直后脸上多了一抹笑容。

    后来王直帮着武侯拿过几个不长眼的小蟊贼。第二天坐在酒肆里和闲汉们吹牛扯淡的时候,巡街的武侯忽然主动跑过来,笑着和他打招呼,并且对他用上了“少郎君”的尊称,王直面不改色,心中却长吁一口气。

    看来,自己已经可以在东市落地生根了。

    …………

    “吴八斤等人都被我秘密送出长安了,找了一个胡人商队,跟着胡商们出城去了陇右……”王直咧了咧嘴。笑道:“太子若想找到散播流言的源头,恐怕还得辛苦往陇右跑一趟。”

    李素蹲在院子的槐树下。淡淡地道:“所有参与此事的人全都送出长安,你也先躲一阵子……”

    王直满不在乎地笑道:“这十个人与我从来都是暗中来往。手下养的那些闲汉们根本不知他们与我有干系,太子查不到我头上的。”

    李素看了他一眼,道:“你无所谓我就更无所谓了,行,你在东市好好活着吧,一定要长命百岁啊。”

    王直傻傻看着他,沉默半晌,喉头一动,吞了口口水,干笑道:“我决定听你的话,躲起来比较好……”

    说完王直露出崇拜的神色,道:“几句闲话碎嘴子便把太子逼到墙角进退不得,听说昨日连尚书省侍中魏徵都上疏参劾太子,十大过错令陛下很恼火,朝会不欢而散……这一切竟是我和十个心腹手下干出来的,陛下啊!朝会啊!我真厉害。”

    李素皱眉,原来这家伙崇拜的是他自己……

    王直崇拜完自己后,扭头望向李素,很敷衍似的补充了一句:“你也很厉害,你是怎么想到这一招的?”

    “民间舆论自古以来便是成就功业的利器,远至秦朝时便有鱼肚藏字,里面写着‘大楚兴,陈胜王’,引得百姓士卒纷纷传扬,从而获取了民心,这就叫舆论。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一直以来民心可用,只是很多人只懂得在战时才用,其实太平年景里也可以用的,一句流言散播出去,众人口口相传,传到满城风雨,这个时候,事情的真伪已不重要了,一句错误的谎言有一万个人异口同声去说,它就是真理,这句谎言便成为了诛心的利器,谁敢置疑便灭了谁。”

    王直听得目瞪口呆,这番话里很多新词他闻所未闻,根本没听懂,迟疑了许久才露出很不真诚的崇拜表情。

    “不错,果然是这样!你真的好厉害……”

    李素瞥了他一眼,气定神闲地道:“没指望你能听懂,所以没必要说这种不真诚的违心话,你只需要露出一个敬畏的表情便足够。”

    王直于是露出一个不明觉厉的表情……

    “收到!好了,接下来便不关咱们的事了,派个信得过的手下去魏王府外盯着魏王殿下的动静便够了。”

    王直发现今日的李素很高深,自己完全跟不上节奏,很挫败地耷拉着脸道:“魏王……又是怎么回事?咋跟他有关系了?”

    李素露出神秘的笑容,道:“太子这个位置,眼红的人太多了,其中以魏王尤甚,他的眼睛都红成兔宝宝了,如今长安风言四起,全是针对太子的,太子出了如此大的纰漏,素有野心的魏王怎么可能毫无动作?咱们提起了话头,然后拍屁股便撤,接下来魏王会帮咱们补完后面的情节,咱们看戏便是。”

    王直傻傻看着面露阴险笑容的李素,然后露出更加真诚的崇拜表情。

    李素高兴极了:“乖,眼睛不要眨,再亮一点,要有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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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出李素所料,魏王果然有了动作。

    李世民从来不是个好父亲,宠爱太子李承乾的同时,对魏王也十分看重,谁都不知道当今陛下为何有如此矛盾的行为,按说太子是他亲自册立的,为了帮太子树立权威,便不能对其他的皇子太过宠爱,否则便是打击了太子的威信。

    然而李世民却对魏王分外看重,经常当着朝臣的面夸赞他,而且三不五时便赏东赏西,甚至为了他而破除了律法和礼制,允许魏王李泰不必去封地任职,可以留在长安专研学问,并且魏王仪仗排场一加再加,几乎与太子仪仗并肩齐名。

    给了魏王如此多的不应该有的恩宠,魏王怎么可能没有一点野心和想法?

    大唐天家内的不安定因素,全是李世民亲手造成的。

    如今长安城内莫名其妙刮起一股针对东宫太子的歪风邪气,魏王李泰看在眼里却喜闻乐见,李素没猜错,如此良机若不打铁趁热给太子殿下添添堵,实在对不起自己的野心。

    流言在长安城满天飞之时,朱雀街的魏王府悄然窜出几条人影,像浪花跳进大海,寂然无声地融进人群中……

    接下来的几日,长安城的流言毫无预兆地升级了。

    太子李承乾曾经的劣迹一桩桩被翻了出来,尚书省侍中魏徵的谏太子十过的奏疏被传得人尽皆知,冯家命案的流言也突然扭转了方向,变成了全是太子幕后操纵,从冯家儿子虐杀丫鬟开始,便是太子精心布下的一个杀局,为的是除掉曾经得罪过他的泾阳县子李素……

    东宫再次被打得措手不及,当晚东宫和魏王府的灯火彻夜未熄,两方的幕僚属官整夜无眠,聚在一起商议攻守对策,双方都被闹得鸡飞狗跳。

    以冯家命案为由头,事情越闹越大。

    这两年由于李世民的恩宠,魏王李泰滋长了野心,有野心的人从来都会把握机会,做好一切夺嫡的准备,如今魏王麾下可供其驱使的朝臣不在少数,这次是推翻太子的大好时机,双方阵营里的一些朝臣们终于忍不住浮出水面。

    继魏徵上疏之后,御史台十余名御史再次上疏,历数太子之过,冯家命案自是无可避免地成为了众御史对太子口诛笔伐的绝佳利器。

    有人针对,自然便有人力保,御史们上疏之后,三省跳出许多朝臣为太子辩护,双方阵营泾渭分明,朝堂上吵成了一团乱粥。

    直到这个时候,李世民才赫然发觉事情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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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 以退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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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内心来说,李世民是非常反感朝臣对太子指手画脚的。

    因为太子是他亲自册立的,而且是他与正宫长孙皇后生的嫡长子,当年玄武门之变,李家老二逆袭老大的事迹被世人诟言十多年,于是登基称帝的当年便赶紧立嫡长子李承乾为储君,这个举动很清楚地向世人表明了他的态度,——逆袭的事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以后还是老大当皇帝。

    册立嫡长子的态度很及时也很英明,因此而压下了朝臣们的不满,那些道德大儒们才忿忿不甘地暂时原谅了弑兄杀弟逼父退位等等禽兽行径。

    所以太子已不仅仅是个身份,而且还是大唐社稷稳定的象征,是李世民必须倾尽全力维护的东西,他容不得旁人对李承乾指指点点,数日前魏徵上疏参劾太子,已令他非常不悦,刻意冷淡应付了事。

    然而时至今日,在有心人的挑动之下,事情已闹大了,朝会上吵成了一团,李世民不得不重视了。

    群臣参劾太子,这是动摇国本。

    满腹怒火的李世民面对朝臣的责难,阴沉着脸只说了两个字:“彻查!”

    从事情的起因查起,先查冯家,然后郑小楼,泾阳周县令,泾阳县子李素,高阳公主,刑部官员,包括东宫太子……但凡涉及到的人或事,全部查一遍。

    …………

    长安城的气氛忽然变得压抑起来,无论坊间还是长安各部官衙都人心惶惶。

    李世民的震怒暂时惊慑了所有人,东宫也好,魏王府也好,刑部也好,都不敢擅动。事情到了这等关节,再动一下便落下话柄了。

    朝会上的风气也变得颇为怪异,针对太子或为太子辩护的双方人马都闭了嘴。唯独只剩一个魏徵仍在上窜下跳,恨得李世民牙痒痒。又不能拿他怎样,圣君啊,圣君啊,我要当圣君啊……

    可以肯定,魏家的女性祖宗先人倒了霉,不知被天可汗陛下用嘴宠幸过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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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觉得自己在走钢丝,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自己的处境已经很危险了。稍微一点偏差都有可能万劫不复,若然败露,纵然李素是千年不世出的天才,李世民恐怕也不会原谅他,至于会把他活剐成多少片,这个已不重要。

    李世民派出的官员已查过了冯家,坐实了郑小楼杀冯家之子,然后很快找到了李素家,因为郑小楼是李素的护卫,而且案发以后。李素登了冯家的门,这便逃不了干系。

    就在事实一步一步即将全部浮出水面时,泾阳县子李素又给朝堂上了一剂猛药。——或者说给李世民狠狠添了一回堵。

    李素病了,病得很严重。

    当李世民派出来的官员查到李素家时,李素躺在床榻上面色腊黄,气若游丝,眼看就剩一口气了。

    李素的身份不同寻常,官员大吃一惊,急忙相问,然后才明白,数日前被召到刑部问讯冯家命案时受了惊吓。回家后便病倒了,一直卧床不起。

    少年郎。胆子小嘛,经受不起恐吓的。一吓就病,病得非常果断。

    生病不算添堵,添堵的是,卧病在榻气若游丝的李县子当着调查官员的面写了一道奏表,请求官员带去太极宫面呈陛下。

    奏表的内容简单易懂,翻来覆去只有一个意思:臣纵容护卫杀人,触犯国律,玷辱太子声名,罪该万死,臣自请辞官去爵,并流放千里。

    奏表里用辞很诚恳,忏悔很真挚,只是字里行间却透着一股子比酸菜还酸的委屈味道。

    …………

    冯家命案里,从浮出水面的事实来看,李素牵扯的并不深,唯一的把柄便是登了冯家的门,剩下的便全是关于如何被太子公报私仇,如何被暗算等等,完全是个受害者的角色。

    而这一吓又一病,并且还吓得递上了辞官去爵的奏表,无疑令受害者的形象愈发深刻,以退为进,李素演得太投入,完全停不下来。

    太极宫。

    看着李素呈上来的辞官请罪奏表,李世民神情颇为精彩,一会儿红一会儿青。

    “哼,一手飞白倒是有些模样……”这是李世民的第一句评价。

    “辞官?去爵?还请罪?”李世民的眉头蹙得很深。

    殿内的官员静立不语。

    李世民露出关切之色:“李素病得很重吗?”

    官员急忙道:“臣见李县子时,李县子确实卧病在床,据说从刑部回来那天便病倒了。”

    李世民慢吞吞地道:“此案,与李素牵扯很深吗?”

    官员苦笑:“臣只查过冯家,查到郑小楼确是李县子家中护卫,也确实杀了冯家之子,至于后面的,臣尚未知也。”

    李世民垂头又看了一遍李素的奏表,这次看得很仔细,一个字都没错过。

    许久之后,李世民露出莫测的笑容:“这小子……卧病是假,受了委屈才是真,哈哈,这奏表,隔老远便闻到一股酸味。哼,上次大理寺装了一回疯,这次又来!”

    顿了顿,李世民的笑容渐渐收敛,眼中露出厉色:“朕倒也听说了不少事,空穴难免来风,刑部确有官员要把此案攀扯到李素身上,所以才召泾阳县令和李素进刑部问讯,李素被吓得病倒,且先不说真病还是假病,估摸确实在刑部受了委屈,你去查查刑部,朕要知道此案到底牵扯了多少人!”

    “遵旨。”

    官员退去后,李世民面色迅速阴沉下来。

    对李素的为人,李世民多少明白几分,他不是那种主动招惹是非的人,向来都只肯在朝堂权力中心的外面游荡,有心对他委以重任,这小子跟倔驴似的,拉着不走,赶着倒退,死活不肯再往前进一步,与他来往者皆是一些性情直爽的大将军,平日里埋头只顾做买卖闷声发财,仕途上却从未见他有过上进心,火器局里布下的密探每月奏报的内容,皆是这小子怎样偷懒耍滑,怎样悠闲玩乐,睡觉的姿势怎样舒坦,吃零嘴的样子怎样难看……

    这样一个人,若说他指使护卫杀冯家的人,李世民绝不会相信。

    那么,刑部为何非要把这个罪名安在李素头上呢?长安城里喧嚣尘上的流言难道真的毫无根据吗?

    李世民呆坐许久,神情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喃喃自语:“承乾,朕希望不是你……”(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 朔望朝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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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这句很平淡的问话,却在殿内激起千层浪。

    这几日朝中争论不休,争来争去,其实争的就是这句话,也是所有人关心的真相。

    是啊,大唐未来的储君,到底有没有干过挟怨报复,攀扯株连的恶事呢?如果他果真干过,那么今日的朝堂必然掀起狂风巨浪,十一年来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太子威信一朝丧尽,朝臣们不会容许一个心胸狭窄不辨是非的太子成为大唐未来的国君。

    太子是国本,是未来的社稷,太子的品性也决定着下一代帝王领导下的大唐的兴衰,所以大唐的太子一定要品行皆优,可以不如他父皇一生创下的功绩,但一定要有博大宽容的胸怀去守住父皇的功绩,所有这一切,必须以“品行皆优”为前提,若是做不到,朝臣们不介意换个人来当太子。

    也多亏了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强大,生了十四个儿子,朝臣们才有底气考虑换不换太子的事,时间若往后推一千年,有一位明朝皇帝,一生只娶了一个老婆,只生了一个儿子,那位独生子昏庸荒淫得一塌糊涂,大臣们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往肚里吞,没办法,千顷地里一棵独苗,想换人都找不到替补,那一段岁月可谓是明朝里面别无选择的黑历史。

    此刻李世民问起这句话,朝臣们的心顿时悬了起来,大家纷纷抬头望向李世民,然而李世民的表情却非常平静,从他脸上丝毫看不出任何端倪。

    张行成的神情同样平静,板着一张严肃的脸一丝不苟地道:“臣派差役秘密察访过,长安坊间针对太子殿下的传言自贞观十一年十月廿三而起,是由东市几名闲汉口中传出去的,为首者名曰吴八斤。称其在刑部有相熟差役,是由刑部官衙传出的风声,臣再次察访刑部。发现吴八斤所言相熟差役并无其人,而且臣欲锁拿吴八斤审问时。发现散播流言的吴八斤皆已遁逃出城,不知所踪,故臣以为,所谓太子构陷攀扯泾阳县子之说,实属坊间恶意生谣,不足为信……”

    这番话便有些含糊了,至少证据不再那么直接,引来朝堂许多魏王阵营的朝臣们不满的逼视。

    张行成坦然迎着各异的目光。顿了顿,接着道:“臣奉旨彻查刑部主理冯家命案的官员,连夜突审之下,刑部右司郎中杨宣乐已供认攀扯泾阳县子由他指使,只因冯家苦主遗孀向杨宣乐暗中送贿一万贯,杨宣乐利令智昏,决意构陷泾阳县子,臣有杨宣乐画押口供一份,请陛下御览。”

    满殿哗然。

    李世民微微一笑,招手道:“呈来。”

    宦官小跑将供状双手捧到李世民面前。

    尚书省侍中魏徵白眉一掀。出班打断道:“张御史,老夫想问问,既非太子杀人嫁祸。冯家家主又非自缢而亡,冯家主是何人所杀?”

    张行成道:“此乃案中案,冯家独子冯贵身死,冯家已无后,冯家家主冯安福年纪老迈,无法再生育,正室夫人十年前已身亡,一直未续弦,而冯家妾室冯吴氏暗生歹心。伙同投奔她的远亲宗族吴四将冯安福缢死,伪造自缢现场和遗书。意图吞没冯家家产,臣已审明。这里有冯吴氏和吴四画押供状一份。”

    张行成面不改色道:“综臣所述,冯家命案大致水落石出,起因是郑小楼为素不相识的冯家丫鬟报仇,当夜虐杀冯贵,后来冯家妾室和族兄为吞没家产而设下杀人计,将冯家家主缢死后伪造现场和遗书,并送贿一万贯予刑部右司郎中杨宣乐,意图攀扯无辜旁人,混淆官府视线,至于坊间传言太子公报私仇等,实属有心人恶意污蔑,查无实据,不予取信。”

    有理有据,满殿朝臣无法反驳,纷纷沉默。

    李素面色无异,耳边却仿佛有人撞响了铜钟一般嗡嗡直响。

    再看看殿前端坐的李世民面带微笑的样子,这一瞬间,李素全明白了。

    朝会前牛进达说的话在脑海中回荡,是的,太子是任何人都无法撼动的,除非李世民有废储之心,否则哪怕是证据确凿,朝堂之上仍能变黑为白,胡说八道。

    案情的真相已不重要了,谁冤枉谁清白更不重要,张行成查出的结果是李世民需要的结果,或者说,这个结果根本就是李世民的授意。

    李世民需要一个平稳无波的政局,需要一个孝顺知礼并且胸怀坦荡的太子,所以太子就是无辜的,哪怕再多的真凭实据摆在李世民面前,他不想要,证据就不是证据。

    满殿寂静之时,李素忽然笑了。

    太子无辜,泾阳县子也无辜,案子水落石出,大家都是无辜的,唯独那倒霉的右司郎中和冯家的妾室成了罪人。

    李素的笑在满殿肃然的朝臣中显得很亮眼,尽管离得远,李世民还是一眼看见了李素的笑容。

    李世民忽然开口:“泾阳县子何在?”

    李素出班躬身:“臣在。”

    “冯家命案说来与你扯上了干系,如今水落石出,证明你是清白的,与冯家家主缢死无关,你有何说法?”

    李素想了想,道:“除了叩谢皇恩浩荡和苍天有眼,臣无话可说。”

    李世民眼中精光一闪,带着笑意道:“你明明有话,为何不敢说?朕是因言而迁罪的昏君么?若真如此,魏徵可不知被朕杀过多少次了,如今他却还好好站在朝堂上呢。”

    说完李世民还哈哈笑了两声。

    皇帝笑了,大臣不敢不笑,于是殿内一片附和的笑声,连不苟言笑的魏徵也扯了扯嘴角,算是给了面子。

    “李素你难得上一回朝,有话但说无妨,朕绝不因言加罪,大唐皇帝的胸襟,今日之后你便知道。”

    迎着诸多各异的目光,李素抿了抿嘴,索性横下心,道:“既然陛下有命,臣便斗胆直言了。”

    “说吧。”

    李素直起身,坦然直视李世民,缓缓地道:“刚才张御史所查冯家命案,句句有理有据,臣心服口服,并无异议,冯家命案由此而结,相信朝中诸位大臣亦无争议,然而臣却多事,还想问一问陛下和各位朝官,冯家父子命案已了结,凶手已入狱,这桩案子……果真结了么?请问陛下,命案的起源,那位被冯贵虐杀的丫鬟,为何满殿朝官竟无一人提她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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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 因果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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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家丫鬟?

    众臣面面相觑,眼神交换着一个同样的讯息:冯家丫鬟不是贱籍么?有何值得一提的?

    李素垂睑苦笑,是啊,一条贱籍的命拿到朝堂上来说,似乎玷污了这些权贵国士们的耳朵。

    可是,贱籍也是一条命啊。

    李世民也颇觉意外,怔了片刻后,展颜笑道:“李素,你想说什么,尽管说来。”

    李素看着满殿朝臣,道:“关于冯家命案,张御史查得很细致,还了太子殿下和臣的清白,臣衷心感激,然而,冯家命案真的结束了吗?张御史细述冯家命案,却绝口不提那位被冯贵奸淫虐杀而死的丫鬟,虽然凶手已被郑小楼杀了,但命案仍是命案,而且那位丫鬟才是冯家命案真正的源头和起因,丫鬟的那条命,朝堂之上如何评说?”

    殿内众臣露出怪异的表情。

    一个贱籍的丫鬟,为何要拿到朝堂上来说?能进太极殿参知国事的,自然都是一些显赫权贵,或是世家子弟,可以说,这里全是金字塔顶尖上的人物,对于贱籍的印象,只知道都是一些比牛马更贱,身上天生带着价格标签的低等人,有价格的东西自是容易解决的,玩坏了,不小心杀了,赔钱便是。这有什么好说的?

    看着满殿朝臣怪异的表情,李素顿觉心寒。

    努力强迫自己就此罢手,自己已洗脱了冤名,已然超脱事外,此时正是下台阶的时候,李世民要自己说说看法,他想听的无非是自己的感恩戴德,满足他的帝王虚荣心。丫鬟只是一件连牲口都不如的活物而已,郑小楼杀了人自然要偿命……

    脑海里冒出无数句劝告,李素努力说服自己见好便收。案子到了这个地步,已然很不容易了。

    额上青筋暴跳。李素陷入剧烈的挣扎之中。

    良久,自嘲地一笑,李素躬身道:“臣……臣想说的是,是……多谢陛下隆恩圣眷,多谢张御史明察秋毫,断案如神,臣……无话可说。”

    见李素忽然转了话锋,殿内君臣皆露出满意的笑容。

    是的。刚才这小子怕是刚刚洗脱冤名后太高兴了,所以语无伦次,现在多好,正常了,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

    李世民也满意了,欣然笑道:“听说你生平最喜银钱,朕便赐万金予你,算是朕为你压惊,无故被冤也难为你了,吓归吓。日后莫再弄什么装病辞官之类的把戏。”

    群臣一听,轰然大笑,殿内紧张的气氛被李世民一句话涂抹得干干净净。

    李素默默退回朝班。然后静静看着朝会进行下一个议题,接下来的事情与他无关了,懒得理会现在讨论的是赈灾还是兴建水利,李素跪坐在朝班末尾不起眼的角落,独自发呆。

    脑海里劝慰的声音仍不断在耳边响起,危机已安然度过,该知足了,现在已是最好的结果,不能再好了。郑小楼怎样关自己何事?跟他很熟吗?

    李世民太厉害了,李素费尽心机散播流言。把事情闹上朝堂,然而李世民却只是淡淡的一个眼神。整件案子便化黑为白,皆大欢喜,于是大唐的太子仍是那个温文有礼,孝顺仁德的太子,可是,……丫鬟和郑小楼呢?谁为他们鸣一声不平?

    今日朝会过后,冯家的案子永远被尘封于刑部,不会再见天日,而郑小楼,明年的秋天,将会毫无悬念地绑赴刑场斩首,而他李素,此刻却只干坐在朝堂上,什么话都不敢说……

    毫无预兆地,李素眼中忽然升腾起一团火焰。

    还是不公!还是不甘!

    这不是一个公正的结果!

    朝堂上,长孙无忌正向李世民禀奏河东道蝗灾赈济事宜,正说到关键处时,忽然身后传来一道坚决的声音。

    “陛下,臣有话说!”

    满殿顿时一静,无数道目光再次聚集在李素身上。

    李素站起身,轻轻一拂官袍下摆,站在大殿中央,微风拂来,衣袂摇曳轻摆,如临世谪仙。

    李世民皱起了眉:“李素,刚才你不是已无话可说了么?”

    李素淡淡一笑:“臣,现在又有话说了。”

    “说。”

    李素扭头环视群臣,道:“臣还想为张御史刚才细述的冯家命案补充几句,冯家命案,始于一位丫鬟,没错,她是贱籍,杀了她,大概只需要去官府交二百文罚钱,此事便可揭过,可臣还想为这二百文多说几句……”

    “那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女子,比臣还小几岁,这辈子才刚刚开始,或许连花信之期都未到,十二岁,容貌和身段渐渐长开了,有了几分姿色,诸位皆是大唐权贵,家中丫鬟婢女无数,必然清楚一个贱籍的丫鬟,特别是有姿色的丫鬟,等待她的是什么命运。”

    “没错,冯家儿子冯贵对她生了觊觎之心,那天晚上,冯贵强行进了她的房,欲对她强暴,丫鬟不从,她虽是贱籍,但却也是有血有肉有魂魄的人,活生生的人,她知道自己只值二百文,可她还是反抗了,她挠破了冯贵的脸,然后跑了出去。”

    “一个十二岁的姑娘,无依无靠,举目无亲,独自在冯家外面的林子里呆坐了一整晚,那一晚她在怎样惊惧害怕惶恐中度过,没人清楚,她流了多少眼泪,也没人清楚,到了早晨,她擦干了眼泪,准备回冯家,因为她无处可去,踏出庄子一步,她便会被官府当作逃奴,受到更严厉的刑罚,她只能选择回冯家,而且她也做好了准备,做好了顺从冯贵的准备,这是她的命,怨不得旁人。”

    李素低沉的声音在殿内传扬:“……然而丫鬟还是太小了,她不知道世间的人心有多脏,她以为只要顺从便会保住性命,可她刚踏进冯家的门,便受到惨绝人寰的对待,冯贵将她拉到房里奸污。奸污过后,不顾丫鬟的痛哭求饶,冯贵仍将她的双手双腿生生砍断。然后继续奸污,丫鬟还留着一丝气息。到这个时候她似乎还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遭遇到如此残忍的对待,直到最后,冯贵一刀割破了她的喉咙,丫鬟她才终于从这世上解脱……”

    看着满殿静寂不语的权贵们,李素从他们脸上看到了沉痛和震惊。

    是的,命案沸沸扬扬半个月,却从没人说过丫鬟遭遇到怎样的命运。因为在权贵眼里,冯家父子是人,他们死了才算“命案”,丫鬟不算,她只是一件价值二百文的物件,没人会关心这二百文最后会是怎样的命运。

    直到今日,听李素在朝堂低声述说过丫鬟的命运后,他们顿觉浑身发冷,为丫鬟的命运,也为冯家的残忍。

    李世民神情紧绷。面颊上的肌肉一跳一跳,不知他在想什么,可是脸色却很难看。

    李素哂然一笑。既然开了口,就不管后果了。

    公理,正义,这样的字眼太苍白,李素无心去维护它,至少冯家那所谓的妾室和远亲被张行成指为凶手,他也没兴趣为他们鸣冤。

    他的正义感不多,只有一点点,这一点点充其量只能管一管亲眼看到的不平。或许大多数时候,连亲眼看到的不平都不敢管。

    李素只是一个凡人。庸俗的凡人,懦弱。胆小,欺软怕硬,贪小便宜……凡人有的毛病都能从他身上找到。

    可是,他也有和凡人不一样的地方,真正的凡人,一生只会永远懦弱下去,而李素,此刻却站在朝堂上,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贱籍丫鬟鸣不平!

    看着朝堂众臣或震惊或沉痛的表情,李素悲凉一笑,接着道:“臣年纪太小,不懂怎么做官,为了一个贱籍丫鬟,竟不知轻重敢在朝堂金殿上鸣不平,是臣的不对,可是,贱籍也是一条人命!在冯家命案里,她是最无辜同时也是死得最惨的受害者,朝中诸公为何绝口不提?凭什么不提?”

    “陛下,臣知贱籍一命只值二百文钱,这是高祖皇帝定下的祖制,也是大唐无可移转的律法,但臣还是想为这二百文钱发出一声抗诉,抗诉这无情的律法,抗诉这冰冷的人世!陛下,大唐有多少土地,多少户人口,相信您和朝中诸公比臣更清楚,可是,大唐有多少贱籍,他们活在怎样朝不保夕的日子里,这些,您和朝中诸公清楚吗?主家对他们任打任罚,形同牛马,他们没有犯过法,没有欺负过人,可为何却受到如此对待,他们活该吗?”

    “陛下,武王伐纣,兵临朝歌,牧野之战,阵前倒戈给予商纣最后一击的,正是那些连贱籍都不如的奴隶,荀子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陛下,大唐诸多权贵地主家中的贱籍奴仆,亦同样是陛下的子民,可是大唐律法里,他们只值二百文!”

    李素话音刚落,身边忽然充斥着一迭声的“大胆”“放肆”“竟敢妄论祖制”之类的叫骂声。

    人群里,程咬金神情漠然,牛进达愤怒不忿,正待站起身,忽然被程咬金拽住了袖子,牛进达回头看去,却见程咬金微微摇头,扔给他一个狡黠的眼神,牛进达也不笨,呆怔片刻后重新跪坐回位,不言不语形同老僧入定。

    随着李世民一声暴喝“肃静”,朝堂内终于停止喧哗。

    李世民目光复杂地盯着李素,李素面色坦然,无惧地直视李世民。

    良久,李世民哈哈一笑:“好个少年英杰,今日朕方见到尔之锋芒!诸卿何必愠怒?李素是朕亲封的五品县子,进了朝堂自有议政之权,谁说他‘妄论祖制’了?尔等未免太小瞧朕的胸襟气度。”

    李素躬身一礼:“臣年幼不懂事,多谢陛下宽宏。”

    抬头看了一眼李世民,李素的后背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李世民在笑,可他笑得很可怕,目光森然可怖。

    静静注视李素片刻,李世民忽然淡淡道:“今日朝会便散了吧,李素,随朕进甘露殿。”

    宦官悠扬尖细的呼喝声里,百官恭敬行礼,山呼万岁后各自散去。

    李素忐忑不安地跟随宦官往甘露殿而去。

    到了甘露殿,宦官示意李素脱鞋进去,李世民还没来,散朝之后皇帝也很忙的,忙着卸妆。

    是的,皇帝上朝时要化妆,身上穿的衣裳,戴的佩饰,头顶的金冠,脸上的眉毛还要涂描斜飞而上,如此才能在朝臣面前显出皇帝的威仪。

    而日常生活里,李世民是决计不会如此装扮的,太累。

    李素安坐殿内,等了小半个时辰,恢复一身轻便明黄长衫的李世民才姗姗来迟。

    李素急忙起身见礼,李世民乜斜着眼瞥了他一下,然后轻哼一声,看也不看他,径自龙行虎步走进殿内。

    快冬天了,殿内已烧起了暖炉,烘得殿内暖融融的,李世民将双手凑到暖炉边烤了一会儿,李素则老实耷拉着脑袋不出声。

    良久,李世民哼道:“那个杀了冯家儿子的凶手,名叫郑小楼吧?”

    “是。”

    “他是你家护卫?”

    “是。”

    李世民冷笑:“为了救你家护卫,你也算用心良苦了,当着朝臣的面把那丫鬟说得那么惨,孔颖达魏徵俩老货眼泪都流出来了,朕若不处置,他们明日便敢指着朕的鼻子骂朕是昏君,李素,你玩弄小聪明玩到朕的头上了,嗯?”

    “臣不敢,臣有罪。”李素急忙躬身。

    李世民这时才正眼看着他,笑里藏刀地道:“你是不是还存着更改大唐律法的心思?把贱籍奴仆的地位往上拔高一截,嗯?”

    李素充满期待地抬头:“真的可以吗?”

    “不可以!”李世民咬牙,似乎想踹他,又觉得失了仪态,只好用力指了指他:“混帐小子,大唐祖制连朕都不敢碰,是你能轻易撼动得了的?”

    “既然更改不了,那就算了。”李素很随和地道。

    李世民额角青筋跳了几下,神色很不善,狠狠瞪了他一眼后,才缓缓地道:“冯家父子生性残暴歹毒,虐杀家中奴仆,实属不仁,如此人家,不配做朕的子民,今日起,冯家一脉被打入贱籍,冯家父子死后不得立碑,不得祭奠……”

    李素小心看着李世民的脸色,试探地道:“那个郑小楼……”

    李世民终于忍不住了,一脚狠狠踹在李素的屁股上,怒道:“冯家已是贱籍,郑小楼杀个贱籍儿子算甚事?自行去官府交二百文罚钱,此事作罢!你满意了吗?”

    李素大喜,急忙行礼:“臣多谢陛下网开一面,法外施恩……”

    李世民盯着他许久,长长一叹:“你满意就好,你有苦处,朕亦有苦衷……”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旁人不明白,可李素却瞬间明白了。

    李世民需要一个稳定的政局,需要一个世人赞颂的太子,所以构陷李素的人从太子突然变成了刑部的右司郎中。

    然而此事李素终究受了委屈,后来李素又在朝会上说起冯家丫鬟的命运,李世民很清楚李素要的是什么,于是顺水推舟,随便找个理由把冯家打入贱籍,郑小楼无罪释放,算是补偿了李素被太子构陷的委屈。

    帝王左右平衡之道,由此可见一斑。

    至于冯家父子,事因杀了贱籍丫鬟而起,最后因贱籍丫鬟而偿了命,冯家也沦为贱籍,一啄一饮,一因一果,轮回得如此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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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 隐忍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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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厚道”的指责,安在李素身上倒是没错。

    李素很明白李泰的意思,东市的流言在他的策划下传扬开来,闹得满城风雨,然而整个长安城百姓议论纷纷,御史台的各位监察御史们如同闻到腥味的猫似的纷纷出动打听时,李素却忽然抽身而退,散播流言的那十来个人也被十万火急送到陇右去了,一切销声匿迹。

    再然后,自以为机会来了的魏王殿下李泰屁颠屁颠接手,把流言越煽越大,极尽趁火打劫落井下石之能事,把太子殿下毁得不能再毁,最后上达天听,李世民勃然大怒下旨彻查时,朝堂上但凡听到流言的人都自动自觉地把李泰当成是幕后黑手。

    没办法不怀疑他,流言再怎么扑朔迷离,最后终归有个受益者,稍微长点脑子的人一推敲,太子倒了,谁会是最终的受益者?答案不言而喻。

    更何况魏王李泰好死不死的,还真掺合了这件事,实可谓黑锅业界良心。

    至于李素,怀疑他的人不是没有,但怀疑到最后,终于还是推翻,一来朝臣们眼里的李素只是个十几岁的娃子,在朝中一没党羽二没根基,二来,冒这么大的险,作这么大的死,他图什么?若说他只为了救那个杀了人的护卫,打死朝中的权贵也不信,阶级尊卑的思想在权贵们脑中已根深蒂固,一个前途无量的少年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个护卫冒这么大的险?

    两相一比较,好了,闹得坊间和朝堂鸡飞狗跳的人必是魏王无疑。

    莫名其妙背了一半黑锅的魏王殿下哭晕在茅房。

    因为这件事的后半段确实是他做的,但前半段跟他无关,别人都怀疑他,唯独李泰他自己心里最清楚。这也是今日他在城外半道上等李素的原因。

    “李县子,你不厚道啊……”李泰幽怨叹息。

    这事偏还没法对外澄清,一澄清就坏事。因为有一半是他做的。

    李素也叹息:“不错,我确实不厚道……”

    眨眨眼。李素的表情又变得很无辜:“可是,我也不知道魏王殿下您忽然接了手呀……”

    李泰语滞,是啊,能怪谁?李素也没邀请他接手后半段啊,人家干了一半便不声不响撤了,是他自己屁颠屁颠凑上去的,那叫一个兴高采烈。

    许久之后,李泰展颜一笑。又露出憨厚无害的笑容,令人忍不住想在他那张肥脸上狠狠捏一把,可爱极了。

    “今日路边相候,泰只为与李县子结识,除此别无他意,李县子万莫误会。”

    李素也露出感激涕零的模样,躬身行礼:“殿下屈尊相候,下官感激不尽……”

    李泰大笑道:“今日相识,日后有来有往便是,李县子。你我可是同道中人啊。”

    “同道”二字用得妙,二人干了同一件坏事,一个干了前半段。一个干了后半段,双方丝毫没有通气,却配合得默契十足。

    李素笑了,指了指李泰的身后,一语双关地道:“殿下,下官的家在那边……”

    又指了指长安城的方向:“您的王府在长安城里,咱们……不同道。”

    李泰的脸色迅速一沉,眼中闪过阴郁之色,见李素装着糊涂眨巴着眼睛。不由轻轻一哼,笑容很快变成了皮笑肉不笑:“既如此。便不耽误李县子回家了。”

    “是,下官恭送魏王殿下。”

    李泰也不客气。侍卫簇拥着马车走出老远,李素才微笑着直起腰。

    郑小楼慢吞吞走到他身后,不解地道:“这位魏王特意在路边等你,为的就只是与你相识?”

    李素摇摇头,笑道:“他是为了来告诉我,他为我背了个黑锅,他还想告诉我,我是聪明人,他也不笨,我干过的坏事全长安他最清楚。”

    郑小楼听得云山雾罩,他刚从刑部大牢出来,自不知长安最近流言满天飞,闻言只是冷笑:“他不笨?不笨为何给你背了黑锅?”

    李素斜眼瞥了一下他,悠悠道:“因为我比他更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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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了,一切如旧。

    郑小楼终于彻底在李素落地生根了,李道正见儿子全须全尾将郑小楼从刑部大牢里带出来,不由惊得目瞪口呆,一个犯了杀人死罪的死囚,竟能活着从大牢里出来,而且整个囫囵,儿子到底使了什么仙法?

    这个儿子,越来越高深莫测了。

    李道正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几番追问,李素就是不说,李道正发了几次威后,终于也死了心,儿子大了,他不想说的事情,老爹恐怕再也问不出来了。

    这件波及到李素的冯家命案终于了结了,长安坊间的流言渐渐平息,郑小楼老老实实在李素住下,再也不会没事玩消失了。

    一切似乎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上,可李素却一直觉得不踏实,夜里做梦都会惊醒。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这件事里谁最倒霉?除了冯家父子和那位惨死的丫鬟外,活着的人里面,东宫太子才是最倒霉的人。

    大唐的未来国君被长安朝堂和坊间如此污蔑,而太子竟没有做出任何表态,根本就是很不正常的反应,从流言喧嚣尘上开始,李承乾便停止了所有动作,缩在东宫里避不冒头,连殿审冯家命案时都没有出过面,李世民有意留给他的辩白机会也放弃了。

    大唐的太子竟如此反应,正常吗?

    李素思及至此,不由心惊肉跳。

    太子若出了手,无论多么高明的手段,李素都不会害怕,怕就怕在太子一直隐忍不发。不知留着什么后手,像一匹躲在暗处的狼,冷冷地盯着他。等待一个机会跳出来一口咬断他的喉咙……

    得意不可忘形,更何况有了太子这层隐忧。李素也老实下来了,每日老老实实去火器局应差,老老实实回家,偶尔跟东阳在河滩边坐一坐,不论有事没事,绝不进长安城给太子殿下脆弱的芳心添堵。

    “好意思说!”河滩边,东阳气得使劲揪了他一把,恨恨地瞪着他:“不知你如何化解的此事。可把我妹妹害苦了!”

    “你妹咋了?”

    “高阳被父皇禁足了,大闹人家丧事最犯忌讳,民间百姓都干不出这等事,高阳却兴冲冲把人家棺材砸破了,更何况还被卷入了一桩命案里,父皇如何不怒?”

    李素很正经地点头:“不错,高阳实在太过分了,把她关家里反省几日也好,一定要吸取教训,下次绝不再犯……”

    东阳气炸了。一双白玉般的纤手没头没脑朝他浑身上下掐去。

    “都是你害的,高阳不仅被父皇禁足,还被父皇狠狠责骂了。你还说风凉话!”

    “别掐……再掐我摸你了啊!”

    东阳被狗咬了似的急忙缩回手,心虚地四下环视一圈,脸蛋刷地通红。

    白了他一眼,东阳眼角飞起一抹媚意:“……你就作孽吧,等高阳出来,看她不用鞭子抽你。”

    “行了,等她出来,我弄点好吃又好玩的新东西给她,算是补偿她受的委屈。以及奖励她的见义勇为,嗯。王桩最近又新弄出几款香水,一并送她。”

    东阳忍不住泛起一丝醋意:“那我呢?”

    李素不假思索地道:“你看着她玩。看着她吃。”

    又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粉拳……

    打累了,东阳喘着气瘫倒在李素怀里,反手抱住李素的腰。

    “怀里揣了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响……”东阳好奇地直起身。

    李素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几张纸,东阳接过,翻来覆去的瞧。

    “上面画的甚?我怎么一点都看不懂?”

    李素把纸拿过来,指着上面笑道:“小心点,这是我费了好几天功夫画的,可不敢弄坏了……这些都是设计图,第一张是地雷,你看,它是圆溜溜的,上面有个钮,是击发装置,这东西埋在土里,人的脚若是踩上去再松开,便‘轰’的一声,最快的速度位列仙班,飞升极乐……”

    “第二张名叫‘百虎齐奔箭’,其实就是一次性的火箭筒,这东西背在将士身后,遇敌后点燃引线,一通乱放,一百人齐放的话,可以冲垮敌军一个万人骑队的阵型……”

    李素滔滔不绝地解说,说得口沫横飞得意洋洋,不经意间扭头,却见东阳傻傻地看着他,表情很呆滞。

    李素摇了摇她:“喂,你醒醒!我说了半天,你听懂了没有?不要告诉我我刚才其实只是在对牛弹琴,你没有这么蠢的,对不对?对不对?”

    东阳怒了,又是一通狂掐。

    “李素,这些……都是火器吗?”

    “对,都是火器,杀伤力很大。”

    “我大唐雄师已天下无敌,为何还要造这些东西出来?我怕你伤了天和,会遭……”

    东阳说一半便说不下去了。

    李素将她搂进怀里,笑道:“这东西我本不愿拿出来,没错,我也怕遭报应,不过,为了你我的亲事,说不得也只好拿出来了,拼了伤天和,我也要娶到你。”

    东阳怔了片刻,眼泪顿时涌出眼眶,随即小嘴一瘪,趴在他怀里抽泣起来。

    “原来……原来你一直记得这件事,我以为……以为你并不在意……”

    李素柔声道:“当然记得,我们的未来,我一直在努力……你说我把这两样东西献给你父皇,然后我再好好求他,你父皇愿不愿意把你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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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 大棚绿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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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火器图纸当筹码,求李世民把东阳嫁给他,这是李素很早以前便在构思的想法,只是因为李素心中多少有些历史责任感,或者说是历史恐惧感。新式火器太多太繁杂,对大唐而言或许并不算好事。

    一个朝气蓬勃的国度,君主英武,朝臣贤明,文官不贪财,武将不畏死,民间风气剽悍又纯朴,这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国度,从君臣到百姓,大家的劲头往一处使,力求做到国泰民安,对外横扫天下。

    如果李素没出现的话,历史仍会按它原来的轨迹循规蹈矩走下去。

    然而,李素来了,新式火器也来了,仿佛打开了魔盒,本来已天下无敌的唐军将士因为火器的出现而愈发骄纵狂妄,战无不胜的喜悦过后,从朝堂到军队,从宫闱到民间,大家的性情会不会因为狂妄而自大,因为自大而遭受灭顶之灾?

    后果太严重了,李素迟迟不敢将图纸画出来,就怕欣欣蓬勃的大唐因为他而缩短了国祚。

    可是冯家命案后,太子隐忍而不发,李素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危机感,对这个敌人,李素不得不事先做出安排。

    火器的图纸便是安排之一,可以用它来求李世民,说是求娶,实则也是一种变相的谈判筹码,不仅求娶东阳,也能让李世民心中加重李素的分量,觉得他是个不可缺少的人才,如此一来,面对太子的报复,起码可以立于自保之地。

    李世民肯不肯看在图纸和他这个少年英杰的份上,将东阳嫁给他,李素也拿不准,如今他能拿得出手的。只有这些东西了。

    至于大唐的以后,李素便不得不展现一下自己的优越感了,他知道。李世民死后,继承下一代君主之位的。并不是李承乾。

    这也是李素敢得罪李承乾的底气。

    肩膀被东阳轻轻推了推,李素回过神,扭头看见一双明亮的眸子。

    “喂,你一个人叨咕什么呢?问你也不答话,‘魔盒’是个什么东西?”

    李素一怔:“我说魔盒了?”

    东阳很肯定地点头:“你说了。”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来,你坐过来一点……”

    东阳脸一红,小心朝身后远处静候的侍卫们瞟了一眼。这才羞怯地与李素坐在一起。

    李素反手搂住她的肩,东阳顺从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二人并肩而坐,静静地享受着难得的浮生闲暇。

    “李素,你说……父皇会答应我们的婚事吗?”东阳幽幽地问道。

    李素搂着她的手紧了紧,笑道:“不管答不答应,我们啊,这一生都要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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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十一月,关中的天气冷得邪性。

    晴天越来越少,不仅冷。而且干燥,每日出门抬头,天色都是灰蒙蒙的。

    这些日子除了画图纸和去火器局应差。其余的时候便蹲在自家的地里,打理着大棚。

    棚子早已搭好,恒温的问题也容易解决,最难解决的是光照。

    一大早李素便蹲在田陌边发呆。

    想在大冬天吃口绿菜真不容易,大棚光照的问题不解决,这个冬天还得吃肉,以及偶尔一两口不知从哪里挖出来的几棵软蔫蔫的野菜,李素深恶痛绝。

    那条被老爹取名“天赐”的小狗已长大了一些,仍旧萌萌的。进李家这些日子滋养得很好,胖乎乎圆滚滚。明显营养过剩的样子,静静趴在李素的身边。像一颗圆圆的肉球,不过仍旧懒洋洋的样子,很少对主人表达出一条狗应该具有的谄媚素质,李素严重怀疑这家伙其实是一只懒散优雅且傲娇的猫,只不过披了一张狗皮。

    狗脸上肥肉挤成不规则的一团一团,肥得跟魏王似的,静静地趴在脚边,不时打一个长长且傲娇的呵欠,咂摸咂摸狗嘴后,鼻孔里喷一口气,似乎在叹息这个无聊的世界,以及身旁这个无聊的主人……

    再看看远处村里的孩童们玩闹,家里养的土狗跟着小主人跑得屁颠屁颠的,尾巴快摇断了,不时发出兴奋的吠叫,小主人不耐烦把它踹到一边,土狗毫不气馁,也不觉得伤了自尊,很快又屁颠屁颠凑上来,谄媚得令人发指。

    李素羡慕地往远处看了看,也叹了口气,别人家的狗……

    天赐似乎察觉到主人的不满,而且跟那些庸俗的同类相比,主人明显对它有些鄙夷,于是很不情愿地站起身,朝李素的手心舔了两下,算是谄媚过了,然后睁大它的狗眼看了看李素,目光里露出很清晰的反鄙夷:“好啦好啦,舔过你了,别再矫情了……”

    狗生态度太不端正了!

    李素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会被一条狗气得火冒三丈。

    “大冬天吃狗肉火锅应该很补……”李素喃喃自语,揉了揉它的狗肚子,一抓一大把肥肉:“而且这么肥,这么嫩……”

    天赐再次从鼻孔喷出一口气,露出很笃定的样子,萌成这样的我,你舍得吃吗?

    远远传来马蹄声,李素笑了,不用转身就知道来者何人,从那富有侵略节奏的马蹄声里便能听出来,——多么不讲道理的马蹄声啊。

    “这些日子都不去长安城了,在家做甚呢?”蹄声在身后停住,程处默粗犷如雷鸣般的声音传来。

    李素笑着先行礼:“程兄好久不见。”

    “莫弄这些虚礼,不自在……”程处默大大咧咧挥了挥手,指着田地里搭好的棚子,道:“好好的地,做这些拱门为啥?”

    “绿菜,大冬天吃的绿菜。”李素的回答简洁明了。

    “冬天有绿菜?”程处默惊愕地睁大了眼。

    “只要心诚,一定有。”

    程处默惊愕片刻。缓缓点头:“俺爹没说错,你果然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出新奇玩意……”

    走近两步。程处默不经意发现趴在地上的天赐,天赐很没礼貌。连头都懒得抬。

    “你家的狗?”程处默眼冒精光。

    “对。”

    程处默瞬间被萌化了,蹲下使劲揉捏着它浑身的肥肉,惹得天赐发出不满的低吼。

    “好狗!”程处默脱口赞道:“肉多,肥嫩,扒皮煮了咱俩能吃一整天……”

    李素顿时露出英雄惜英雄的惺惺之情:“再养养,下个月请你吃狗肉。”

    天赐终于不淡定了,嗷地一声惨叫,夹着尾巴以一种异常圆润的方式滚远。

    李素看着它落荒而逃的样子。不由得意的笑,狗东西,治不了你了还。

    …………

    “绿菜怎么个说法?”程处默好奇地指着菜地,道:“搭几个拱门就有绿菜吃了?”

    李素正色道:“当然不是,世上的事哪有如此容易?想在大冬天吃绿菜,不仅要搭拱门,而且每日要对菜地焚香膜拜,不停念叨‘绿吧绿吧快绿吧’,然后才有绿菜吃……”

    程处默眼睛睁得更大了,震惊地看着他。许久,吃吃地道:“……真的?”

    “莫闹了,当然是假的。”

    程处默:“…………”

    跟这种人来往真的好累……

    “你也莫闹了。快说,绿菜到底怎么种出来?”程处默很好奇,甚至很急切。

    这年头哪怕是富贵人家,冬天想吃口绿菜也不容易,皇家相对容易一点,宫里有专门的尚膳监,不过也只能在冬天种点软蔫蔫的莲菜,就这东西还被李世民当成天大的人情到处送大臣,收到莲菜的大臣往往感激得痛哭流涕。为了这把莲菜动不动就指天画地发誓必为陛下效死云云,煽情得一塌糊涂。

    “还缺一样东西才能种出来……”李素慢吞吞地道。

    “缺焚香祷告?”程处默不算聪明。聪明人不会对李素的胡说八道如此入戏。

    李素扔过一记白眼:“你能正常点吗?缺的是一种布,很薄很薄的布。既能保证棚子里的温度,又能照得到太阳……”

    程处默楞了一下,接着狠狠一拍胸脯:“这个容易,你且等我,我去去就回!”

    说完程处默转身便上了马,风卷残云般朝长安城杀去。

    等了三个多时辰,从早晨到下午,远远看见村口尽头扬起尘土,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远远传来,配合着那种不讲道理的节奏,有点像一首很熟悉的歌,比如“大河向东流哇”之类的……

    这次程处默不是独自来的,身后跟了一群剽悍凶残的部曲,每个人一手抱着一捆花花绿绿的东西,另一手提着缰绳,像极了一群刚抢了新娘嫁妆的土匪。

    众骑在李素不远处停下,程处默一招手,凶神恶煞的部曲们将一捆捆花花绿绿的东西扔在李素身前,竟是一堆不同花纹不同品质的各种丝绸布帛,看种类不下数十种。

    李素目瞪口呆,程处默大方地一挥手:“挑!随便挑!哪种合适用哪种。”

    “你……刚买来的?”

    程处默眼一瞪:“买?小爷要点布绸样品需要买?给他脸了!”

    “抢的?”

    “送的,全是东市卖布的商贾送的!”

    这无法无天的混帐纨绔……

    交这样的朋友真好,省了多少成本开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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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毫州素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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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心而论,作为丈夫,李世民也算做得不错了,当然,要求他从一而终未免太不现实,相对而言,发妻逝世一年后才重新接纳美女入宫,已然算得上有情有义了。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是名垂千古的模范夫妻,史书所见所闻,都是二人如何恩爱,李世民如何圣明,长孙皇后如何贤惠。

    长孙皇后逝后,李世民的真实想法不得而知,可是他确实寂寞了一年,若用最善意的猜测去揣度圣心,一个正富壮年的男人,失去发妻后独自思念了她一年,然后用力将她忘记,重新选择了新的生活,亦算一桩佳话。

    不论出于何种想法,李世民终究决定选秀纳妃了。

    对这个决定最伤心的,莫过于后宫四妃,本来长孙皇后对她们来说便是一座无法攀越的高山,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到她死了,四妃俱有子女,又与李世民多年感情,正符合当皇后的所有条件,各自卯出吃奶的劲头觊觎帝后之位,用可歌可泣的上进心填补一下空虚寂寞冷的人生,结果这杀千刀的居然又要选新的美女入宫,显然是不愿拿她们这四棵老葱蘸酱了啊……

    四妃的上进心如同遇到暴雨的小火苗,瞬间熄灭了,对帝后之位再无半点觊觎之心,她们终于明白了这位枕边人的心思,大唐皇后的位置,只能属于长孙皇后,除了她,任何人都不配。李世民答应选秀,其中怕也不乏敲打四妃的意思。

    宫闱八卦,李素听得很有兴趣,兴致勃勃的同时不禁也有些自责,原来自己竟也有如此三八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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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只是八卦,听过便算。朝臣为李世民的房事操碎了心,李素却无所谓,李世民后宫上万。理论上任何一个走进他视线的女人都可以拉过来胡搞瞎搞一番,这种男人的寂寞。不是李素这个凡夫俗子能懂的。

    第二天,程家的部曲骑马赶到了太平村,同时还顺手捎来了一位愁眉苦脸的东市布商,昨日李素选中的那块薄如蝉翼的布绸便是从这位布商的店铺里抢……,取来的。

    布商很惶恐,脸色白得跟化了浓妆的舞伎一般,站在李素面前止不住地打摆子。

    昨日被抢了一块素布已然很倒霉了,没想到这帮土匪如此过分。今日索性连他的人都抢了,长安水深啊……

    程处默最见不得布商这副快砍头的畏缩样子,一脚踹去,布商的打摆子症状不药而愈,眼含热泪,但说话明显条理清晰了许多。

    李素很客气,询问了那款布的出处,原来那款布是毫州所产,布商本人也是毫州人,说来也是巧合。毫州以出产绢布闻名于世,所以当地的桑蚕织户不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蚕。只是蚕和人一样,有的强壮,有的体弱,有些弱质的蚕儿本来奄奄一息,眼看要断气,就算没断气,勉强吐出来的丝质量也很差,这种蚕一般都要被淘汰掉的。

    眼前这位布商倒是个聪明人,他把毫州养蚕人家里面淘汰出来的蚕集中起来。死一大批自是难免,剩下的勉强能吐出丝。那种丝韧性和粗细都很差,但布商不知用了什么秘法。将这种丝经过加工后织成布,也就是李素昨日看中的那款布,由于丝的质量原因,这种布的透光性很强,同时密度也不错,薄如轻纱般的料子,既能透光,又能挡风。

    布商把这款布运到长安销售,原本以为这种布的销量不会太好,结果上架之后发现……销量果然不好。

    如今无论官宦还是百姓,买东西普遍还是很务实的,选择货物既要美观,又要实用,这种又透光又脆弱的布,实在入不了长安官民的法眼。上千匹素布积压在店里根本卖不动,连最容易糊弄的胡商都对它嗤之以鼻,直到昨日倒霉,遇到了正在打劫的卢国公长子……

    李素高兴极了。

    “那些烂布头我全要了!”暴发户的嘴脸一览无遗。

    布商弱弱地争辩:“都是好布,没烂……”

    “好布?你去长安卖一尺试试?看人家不拿大耳光抽你。”李素瞪眼。

    布商叹了口气,垂头不说话了,这款布确实卖不动,原以为发明了一个新品种,结果根本连烂布头都不如。

    “这款布积压了多少匹?”

    布商黯然道:“两千多匹吧,亏惨了,本钱都回不来……”

    “全部卖给我,算算多少钱。”

    布商神情一振,脱口而出:“两千贯……”

    话未落音,随即发觉后背莫名冒了一层鸡皮疙瘩,四周的温度也徒然降得厉害,一股森然的杀气笼罩方圆三丈之内……

    李素苦笑,程处默和一群部曲杀才围住布商,活脱一群不良青年堵在巷口抢三好学生零花钱的架势,还谈什么价啊,直接明抢多好。

    “一千贯……”

    果然,布商非常明智地改了口,然而,四周的温度仍没有下降的趋势。

    布商苦着脸继续改口:“五百……不,三百……唉,少郎君看着给吧,您说多少就多少……算了算了,小人白送少郎君了,全白送,行不?”

    好没原则的商人……

    “当我们是匪贼吗?我给你两千贯,不过你负责运输,两千多匹全部运来这里,别给我以次充好……唉,估计你也没办法以次充好了,比这更差的布还真不容易找……”

    布商神情顿时变得狂喜,差点没给李素跪下,两千贯,能补回他的大半损失了,毕竟织这种布拿出来卖本来就是他经商的眼光有问题,能回两千贯的本钱已然是老天垂怜。

    喜不自胜的布商忙不迭答应,顺带着看程处默和他手下那帮杀才的目光都顺眼多了。

    好可爱的一群土匪杀才,萌萌哒,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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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 众人皆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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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千贯的开支不低,李素如今不大不小也算个富翁了,但是开支两千贯仍旧感到有点吃力。

    根本没有经过谈判,李素甚至在布商自愿降价的前提下都坚持原价,以他的为人品性自是不可思议的。

    李素是凡人,有点坏,但绝非坏得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那种,大多数时候他还是有着普通人的善良和怜悯,布商做了个错误的选择,所以积压了两千多匹素布卖不出去,没有李素这两千贯的大方价格,或许布商回去后要面对的是家破人亡的下场。

    所以李素没有讨价还价,非常痛快地接受了两千贯的价格,成交后看着布商感激得流泪的表情,李素心中满满的成就感,这不是做买卖,这是在做功德,感觉类似后世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了一回座,在老人的道谢声以及全车人赞许的目光里,仿佛整个人格都升华,毫无争议地认定了自己是个好人,尽管这可能是种错觉。

    现在李素就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好到爆,好到没朋友。

    所以此刻他的心情很不错,甚至拉过布商坐在院子里,以一种大领导慰问百姓的姿态和颜悦色地跟布商拉起了家常,哪里人啊,家里几口啊,几儿几女啊,你们家打土豪分田地了没啊等等……

    程处默和身后一群杀才脸色越来越古怪,最后程处默终于忍不住了,黑着脸打断了李素的雅兴。

    “兄……兄弟,莫闹了,打谁家土豪?你自己就是土豪,好好说话行吗?”

    李素一怔,随即哦了一声:“刚才那句不算,你快忘掉。对了,还未请教掌柜贵姓。”

    布商诚惶诚恐地道:“不敢当贵人垂问,小人姓孙。贱名平贵,多谢贵人今日救小人于水火。为了这两千多匹布,小人差点扯绳子吊颈了,多亏贵人相助……”

    李素笑道:“回去好好干,争取东山再起,将来发达了莫忘今日你我这场缘分。”

    孙平贵忙不迭应是。

    调了两辆马车,李素当场让孙平贵拉着满满两马车的钱走了,足足两千贯,收契画押都没有。只嘱咐孙平贵赶紧将素布运来太平村。不怕孙平贵讹他,卢国公和县子不是孙平贵这种商人惹得起的,相信孙平贵也不会那么没眼力。

    孙平贵千恩万谢地走了,李家院子里,程处默一直用奇怪的目光盯着他。

    “这孙平贵莫非有什么出奇的本事?”

    李素一楞:“做生意做得差点扯绳子吊颈,你觉得他有什么本事?”

    “没本事贤弟为何对他如此礼遇?”

    “对任何人礼数周全一点不好吗?比如你,在我家吃饭时装得跟翩翩王孙公子一般,其实你一巴掌可以抽飞五个王孙公子,无论真心或假意,装出礼数总是没坏处的。”

    程处默不解地道:“可那孙平贵是商人啊……”

    李素最听不得这话了。不由白了他一眼:“商人咋了?商人吃你家了,喝你家了?凭自己的本事赚钱,凭什么低看他?我李家。你程家,还不是一样在长安卖酒卖香水,咱们也算半个商人。”

    程处默连连摇头:“兄弟莫乱说话,咱们跟商人可完全不一样,程家是开国功勋,你是陛下御封的县子,官员见你都要行礼的,怎能自甘堕落与商人扯在一起?以后莫说这话了,被监察御史听到。说不得去朝殿上参你一本……”

    “爱参不参,咱们两家做了买卖就是商人。不承认就行了?”

    “不是商人。”程处默的吐字咬得很重,问题的争论似乎涉及到这个糙汉子的原则了:“你酿酒。造香水,活字印刷等等,什么都好,造出来的东西是你的本事,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做买卖又是另一回事,你自己想想,你酿的酒,香水和那个印刷术,哪一桩买卖你亲自经手了?酒和香水是程家和长孙家合伙在做,印刷术交给城里的赵掌柜,他们卖给谁与你何干?你只需每月在家等着收钱便是,这便是勋贵的体面……”

    “程家和长孙家也一样,我程家在长安城里的店铺十多家,另外还有远出西域诸国的商队,甚至连胡商的商队都插了手,但是这些买卖都不是程家直系经手的,全部交给信得过的远亲,所以程家也不是商人,长孙家亦复如是,勋贵就是勋贵,绝不能与商人扯在一起,甚至对商人都不能太客气,因为商人终归是低贱的,他们的地位充其量比贱籍高一点……”

    李素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道:“你的意思是说,商人帮咱们勋贵家赚了钱,咱们还不能给他们好脸,还得打他们骂他们,然后他们还得贱兮兮的继续帮咱们赚钱?人家上辈子欠你家的?若是有人这么对你,你干不干?”

    程处默被李素这番总结弄得有点懵,挠了挠头:“我大概会一拳揍爆他的狗头……被你这么一说,我忽然发现我家真不是东西……不对,长孙家真不是东西。可是,如今大唐的商人确实只有这地位呀,他们连平民百姓都不如,长安街上无论什么人抽商人一耳光,商人都只是弯腰陪笑,从来没听说打起来或是见官……”

    “别人怎么看商人我管不了,但我会对商人一直客气下去,都是人,都凭本事赚钱,没道理天生比别人矮一头。”

    程处默没彻底被李素绕进去,琢磨了一下又回过神了,于是苦口婆心劝道:“兄弟,商人真的跟咱们不一样,你别太……”

    李素睁着萌萌的大眼盯着他:“我偏要对商人客气,你会抽死我吗?”

    ************************************************************

    孙平贵的效率很快,两千贯落袋后,当天下午便将素布全部带来太平村。

    李家门口停着一长排的马车,一匹匹白色的素布堆得小山般高,长长的一溜看不见尽头。

    马车到了李家门口,老爹李道正的脸色就不对劲了,二话不说抡起藤条满村追杀不肖子。

    原因很简单,白色素布不喜庆,家里办丧事似的太晦气。

    李素逃过了追杀,只好赶紧雇请村里的闲散劳力搭棚子,将所有的素布全部铺在早已搭好的竹架子上,绵绵延延数里,花了两天的时间,将自家五十亩地的架子上全铺满了,远远望去一条条白色的素带整齐划一地铺在黑土地上,既工整又对称,煞是好看,李素的身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一排排整齐的白色棚子在太平村引起了村民的围观,八卦的村民一打听,李家娃子花了两千贯买了这些白色素布,买回来自家不用,偏偏要铺在地里……一时间,村民看李素的眼神又不对了,跟去年李素辞官时一样,太平村的村民们见着李素后又是畏惧又是同情,目光扎在身上很不舒服,近日来串门的村民也多了。

    本来李素被封县子后村民们敬畏地与李家保持着仰望的距离,后来发现李道正仍旧每天背着手没事似的满村子晃悠,仍旧还是一脸憨厚无害的笑容,骂娘踹人吐痰,跟以前一样完全没改变,李家那个争气的娃子也从来没露出半点趾高气昂的跋扈样子,对任何人都和气友善得很,村民们这才收起了敬畏心理,试着跟往常一样和李家来往。

    近日串门的村民特别多,进了院子发现李素在,先是敬畏地打个招呼,却不敢从院子中间穿行而过,而是走进院子边沿的回廊,小心翼翼绕过李素,走到李素身后侧方拔腿便跑,逃命似的钻进李道正的房里,一副内有恶犬,咬死后果自负的惊惧样子,气得李素想杀人全家……

    村民们不理解李素要干什么,李道正也不理解,在他们的认知里,世间万物的生长靠天时而应季,该是夏天秋天长出来的东西,冬天就绝不可能长出来。

    所以李家最近串门的村民多,闲话也多,三五成群的村民聚在李道正的房里,也因此多了一些听起来让人想破门而入,然后挨着个的顺着队伍一溜大耳光抽过去的对话……

    “娃他爹,没你这么当爹的啊,娃子犯浑你咋不拦着?”村民甲痛心疾首。

    “娃大了,长本事了,现在家里的事他做主,我管不着。”李道正闷闷的声音。

    “娃当家也不该这么当呀,两千贯啊,这得换多少白面馍,买一堆白布铺地里,尽糟践了!”村民乙心疼惋惜。

    “说是种绿菜,冬天吃的绿菜。”李道正弱弱地为儿子辩护。

    “尽胡咧咧,绿菜夏天才有,冬天哪有?你儿子没种过地,你也没种过?咋能由着他胡来咧?”村民丙嗤之以鼻。

    “唉……”李道正苦闷的叹息。

    “李家的,你家娃子怕是和去年一样犯病了!”村民丁权威认证。

    李道正又沉沉叹气:“他犯浑我能咋办?”

    “抽他啊!”众村民异口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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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佳人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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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承乾给舅舅保媒自然不是闲得无聊,而是有预谋的。

    从东市痛殴东宫属官,到冯家命案种种,李素确实将李承乾得罪得不轻,李承乾虽是太子,但很遗憾,他没有继承李世民宽广的胸襟,却长出了睚眦必报的心眼。

    明火执仗的报复显然不可能,李承乾的地位太敏感,不知有多少人在暗地里冷冷盯着他,想要推翻他,要报复李素只能选择背地里动手,而且最好是不显山不露水表面上看去与他完全无关的方式。

    于是李承乾找到了高履行。

    辈分的问题李承乾不是没想到过,只是纵观周围的功勋权贵子弟,适龄的几乎全都成亲了,程家的,长孙家的,尉迟家的,秦家的……各家子弟的繁殖任务很艰巨,刚成年便入了洞房,数来数去,矬子里面拔高个,只好选择了高履行。

    高履行二十出头还没成亲,算是权贵圈里的异类了,一来因为高家的地位太显赫,其父高士廉是亲手带大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的舅父,连李世民在朝堂之外的地方见了高士廉都得行晚辈礼,高家已是底蕴深厚的门阀世家,高履行是高士廉的嫡长子,将来妥妥要继承高家爵位的小国公,而且高士廉早年因为战乱成亲较晚,生下高履行算是老来得子,如此显赫的门阀,与任何一家结亲都会给朝堂带来不可预估的变化,继承人的亲事自是慎之再慎。

    二来高履行此人,品行颇多不端,欺男霸女倒是夸张了,但其人终日混迹青楼楚馆,与娼妓厮混,并且常有因争夺**而与旁人大打出手的传闻。久而久之,名声渐渐臭了大街,高家欲与别的权贵结亲亦不大容易。这年代的权贵固然想让自家的权势更上一层楼,但同时也是很要脸面的。高履行这种品行不端的家伙,哪怕家世再显赫终究也上不得台面。

    所以高履行便一直耽误到现在。

    李承乾给高履行保这一桩大媒,其心可谓歹毒,出手便拿住了李素的七寸。

    高履行的脸色不大好看,从辈分上说,他算是李承乾的表舅,李承乾莫名其妙把他的妹妹推荐给他,浑然不顾二人的辈分。委实有点轻佻浮躁了。

    “多谢殿下厚爱,只是……”高履行想了想,道:“只是臣与东阳公主辈分不合适,殿下怕是失虑了,若臣尚东阳公主,恐被天下人耻笑,殿下一番好意,臣只恨无福消受。”

    话说得很漂亮,作为表舅,这番话算是很委婉的拒绝了。

    李承乾不以为意。反而笑得愈发亲切。

    “舅父大人何必在意东阳的辈分?说来东阳亦只是宫中下嫔所出,孤才是长孙家与高家真正的血缘亲人,东阳充其量只不过沾了点李家的血脉而已。况且……孤这位九妹可是才貌双全,年方二八至今尚未婚配,眼看过了今年,父皇或许便会为她许上一门亲事,错失美色,人间至憾矣……”

    高履行笑了笑:“东阳是臣的甥女,辈分不能乱,陛下若为其尚亲,自是好事。臣怎会遗憾呢?”

    李承乾见高履行毫不动心的样子,低笑了几声后忽然拍了拍手掌。两名东宫宦官走出来,手里捧着一个画卷。当着高履行的面,两名宦官一左一右将画卷徐徐展开,一名绝色婀娜的女子出现在高履行的眼中,女子身着白色宫裙,站在一片万紫千红的花丛中,画师的手笔端的绝妙,连女子眉宇间淡淡的温婉和轻愁都画了出来。

    高履行呆呆地看着画卷上的女子,不由屏住了呼吸,许久不见动静。

    李承乾静静看着高履行的表情,嘴角勾起一抹莫测的笑,随口吟哦道:“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高履行的脸颊忽然泛了红,脸颊上的肌肉狠狠抽搐了几下,眼中却渐渐露出势在必得的霸气。

    李承乾见火候差不多了,缓缓道:“舅父大人,虽说你与东阳隔着辈分,可是你与我李家毕竟只是表亲,姑表自来便是良配,自是无碍的,孤可从未听说过姑表结亲会被天下人耻笑,至于辈分……姑表之间有辈分么?孤眼里见到的只有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辈分二字岂不可笑?舅父若不果真不愿迎娶东阳,明年开春后,东阳恐怕真会被父皇许给别的开国功臣之子,毕竟东阳已是二八年华,在众多姐妹里算是老姑娘了……”

    见到东阳的画卷后,高履行已然心动了,此刻却仍有些迟疑:“臣答不答应自是无妨,可是陛下那里恐怕……”

    李承乾笑道:“你若无妨,父皇那里孤自会与你分说,放心,孤会安排妥当的。”

    高履行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再次贪婪地看了一眼东阳的画像,在不舍的目光里,两名宦官慢慢将画像收拢成卷。

    看着李承乾如沐春风般的笑容,高履行仿佛明白了什么,垂头静静思虑半晌,忽然道:“臣回去后会在父亲面前多行劝解,日后……我高家慢慢断绝与魏王的来往。”

    李承乾笑得愈发开心了:“亲上加亲,可喜可贺,舅父大人,孤这里先恭喜你了。”

    “多谢殿下美意成全,臣愿为殿下肝脑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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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色的棚子里,种下去的绿菜已冒出了新芽儿,凛冽的冬日寒风里,棚子里却洋溢着令人震惊的一派春意。

    整个太平村的村民都没想到,原来搭上这片白色的棚子后竟真能在冬天种出绿油油的蔬菜,这是亘古未见的奇观。

    村里的议论又多了起来,这一次村民们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仍旧是每日串门,仍旧三五成群往老爹李道正的房里钻,只是评价显然不一样了,这次大家没口称赞,连道李家风水好,竟出了如此一位神仙般的儿子。

    李道正一扫前些日的颓丧之态,乐得眉开眼笑,处处以神仙儿子他爹自居。

    “有奔头……”

    大棚里,一位活了几十年的老农掐下一片绿色的黄瓜芽叶,放进嘴里细细咀嚼了几下,然后做出权威的认证:“再过俩月估摸真能看到结果……冬天的黄瓜啊,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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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太子保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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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村的村民们都有严谨的科学态度,亲眼见到了才算数,否则任你说破天也不认,态度很可取,如果背地说闲话时声音再小一点就完美了。

    “冬天真能种出绿菜?”

    河滩边,东阳两眼闪闪发亮,认识久了,李素渐渐知道了东阳的一些小毛病,跟一千多年后的女人一样,东阳不怎么吃肉,据说公主府里每日的膳食菜单上很少有肉,春天夏天都是绿菜,黄瓜,昆仑紫瓜,莲菜,芥菜等等,野菜也少不了,但肉确实吃得少,倒也没存着减肥的心思,东阳体型偏瘦不能再减了,只是吃肉犯腻。

    一到冬天就难熬了,跟穷人家截然相反,冬天时根本不见绿菜,不得不吃肉,吃一口直犯恶心,喝御赐毒酒般悲壮。

    知道李素能种出绿菜后,东阳是太平村里最兴奋的,绝对发自内心的兴奋,而且对绿菜的评价比以往李素发明的任何东西都高,大抵上升到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高度,全天下百姓应该给李素立个生祠每日香火供奉才对得起李素的付出……

    “夸张了,夸张了……哈哈哈,”李素脸上每一个毛细孔都闪耀着得瑟的光辉,嘴里却假模假样地谦虚:“立生祠就过分了,也犯忌讳,不过长安的百姓很快便会发现,虽然冬天能种出绿菜,但他们还是吃不进嘴里……”

    “为何?”

    “因为冬天的绿菜会很贵,贵到丧心病狂,贵到令人发指,普通百姓问一句价格就会有轻生的念头……”

    东阳呆住了,吃吃地道:“又……又是钱?”

    李素点头,叹道:“不错。又是钱,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我费尽心思在冬天种出绿菜,不为了钱我图什么?”

    东阳气得狠狠在他腰间掐了一下:“钻钱眼里了!种个菜都不肯放过,就不能随便卖点钱惠及百姓吗?”

    “怎么能随便卖点钱?冬天的绿菜跟夏天的绿菜是一回事吗?”李素正色道:“你的思想太迂腐太陈旧了,我得批评你……你看啊,如今全天下能在冬天卖绿菜的,只有我这一家对吧?知道啥叫垄断不?”

    东阳摇头。

    “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这就是垄断。垄断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会让你发大财。”东阳恨恨白了他一眼。

    李素眉开眼笑:“多谢,借你吉言……不,不完全是发财,垄断的后果是造成一家独大,市上卖的货物,最早的形态都是垄断,比如某个聪明的家伙刚发明出丝绸,那种又薄又滑的绸缎自是比寻常的土布麻布穿起来舒服得多,于是受到哄抢,最初哄抢的人一定是当时的权贵。因为这东西肯定比别的布价格高,只有权贵才不差钱,他们买得起。久而久之,穿丝绸成了权贵们的特权,而且贩卖丝绸利润惊人,你说说,看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感受?”

    “恨死你了,还能有什么感受。”东阳没好气道。

    “市场永远是一滩活水,新货品的注入便是活水的源头,商人是最有上进心且最懂得随势而行的一类人,看到丝绸如此惊人的利润后怎么可能坐得住?于是纷纷起而效仿。组织丝农和织户开始研究,攻关。甚至动用收买,偷窃等等手段。力求获得丝绸的关键技术,千日防贼总有防不住的时候,丝绸的关键技术能藏几年,十年,能藏一百年吗?你看,尽管手段很卑劣,但丝绸根本不需要发明它的人操心,自然而然便传出去了,当市场上有四家五家不同的绸缎铺开张,它的价格肯定会降下来,因为它已不是垄断,而是互相竞争了,竞争必然有妥协,妥协的最终结果便是花钱买它的人受益……”

    李素叹了口气,露出黯然之色:“你看,丝绸被他造出来了,可是最终的受害者也是他,因为别人效仿,一家独大的他被人模仿了技术,本来能赚十贯钱的,只能赚一贯,还得给客人赔笑脸人家才愿意买,我也是一样,冬天的绿菜是我种出来的,但最后我必然是最大的受害者,我这样的受害者只不过想在别人效仿之前多赚点钱而已,有错吗?”

    李素解释了一大通,说得口干舌燥,东阳静静想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无法反驳,不由白了他一眼:“真是难为你了,为了赚点绿菜钱,想出这么一堆歪理,想想都为你心酸……”

    李素咂咂嘴:“不说不觉得,还真有点心酸,我只是种点绿菜,既没偷又没抢,爱卖多贵卖多贵,为何跟你解释那么多?”

    东阳又狠狠掐了他一记:“无耻到家了,赚了钱不够,还把自己说成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别人买了你的绿菜反倒还欠你人情了……”

    李素正色道:“为了劳苦大众,我会忍辱负重的。”

    …………

    河水流淌得很慢,慢得像时光。

    二人静静依偎在一起,仿佛忘记了时光,不知不觉日已西沉。

    “东阳……”

    “嗯?”

    “明日我进宫求见陛下,把上次那两张图纸拿去,跟陛下好好聊聊……”

    东阳的脸刷地红了,猛地坐起身,眼里浓浓的惊喜:“你是说……”

    李素重重点头,笑道:“没错,我的意思是说,这两张图纸一定能在陛下那里换不少钱……”

    东阳呆住,吃吃地道:“换……换钱?”

    “当然换钱,不然你以为是什么?当然,银饼我也不反对。”李素眼里藏着深深的笑意。

    东阳俏脸白了一下,神情无比失落,不经意间扫了李素一眼,发现他眼里那抹坏坏的笑,东阳顿时反应过来,一时恼羞成怒,一双粉拳没头没脑朝他砸去。

    “又作弄我!又作弄我!你拿去换钱吧,将来让钱陪你过一辈子!”

    ************************************************************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坐在正中看着奏疏,李承乾从东宫带回来的,每天李世民总会遣人将大堆的奏疏送往东宫,令太子仔细查阅奏疏的内容以及李世民的批阅,每份奏疏看完后李承乾要将心得体会写下来,对这件国事的看法是什么,李世民如此批阅的道理何在等等。

    这便是父子二人日常的交流。

    李承乾此刻恭敬站在李世民面前,看着李世民一份份审视着自己的心得,李世民越看眉头越皱,李承乾不由心中忐忑。

    良久,李世民合上奏疏,朝他摇摇头:“承乾,你是未来的大唐国君,目光应该再远大一些,治河修堤也好,农桑徭赋也好,对外用兵也好,眼睛不能只盯着一处,比如薛延陀如今内乱,你的主张是只盯着薛延陀一国静观其变,大唐卧榻之侧有猛虎酣睡,怎能静观其变?此时正应该召见室韦,靺鞨,西突厥等使者,与其国交好互盟,同时加快与薛延陀国内权贵的收买与煽动,此方为上策,道家的‘无为’,并非真的无所作为,而是随应时势而为,机会,火候,眼光,都很重要,国事,没那么简单的……”

    李承乾躬身道:“是,父皇,承乾受教。”

    李世民揉了揉额头,叹道:“你还差得太远,要多学学,朕将来才能放心把江山交给你。”

    “是,令父皇失望了,承乾之过也。”

    李世民摆了摆手,淡淡地道:“你退下吧,好好跟师傅们读圣贤书,东宫所遣的臣子皆是当今闻名天下的饱学鸿儒,孔颖达更是国子监祭酒,多跟他们学学。”

    李承乾施了一礼,却不急着退下,站在原地踌躇犹疑不已。

    半晌,李世民抬起头:“还有事?”

    李承乾躬身道:“确有事,前日申国公长子高履行来东宫,请承乾保一桩媒,申国公是我大唐开国功勋,又与长孙家是舅甥,高履行所请,孩儿左思右想,觉得无法拒绝……”

    “高履行?”李世民皱起眉,回忆了一下,道:“此子该有二十岁了吧?说来与朕是平辈,至今尚未成亲,亦算异数,倒是被高家名望身份所牵累,这次求你保媒,承乾你能帮则帮吧。”

    李承乾神情愈发犹豫。

    李世民见他这副样子,心中浮起淡淡的不悦,他是杀伐果决的君主,一生乾纲独断,横行无忌,最看不得自己的儿子这副犹犹豫豫的畏缩样子。

    “怎么了?高履行欲娶哪家闺秀为妻?”

    李承乾老老实实道:“欲娶皇九妹东阳为妻……”

    “什么?”李世民一楞。

    “高履行欲娶皇九妹东阳为妻。”李承乾重复了一遍,咬字很清晰。

    李世民难得地露出呆滞的表情,然后……掰着手指算辈分。

    高士廉是长孙无忌的舅舅,长孙无忌是李承乾的舅舅,理论上也是东阳的舅舅,那么高履行的辈分算是李承乾的表舅,理论上也是东阳的表舅……

    一大堆的“舅”来“舅”去,李世民算了半天,一件很清楚的事情被自己算得混乱了,单手撑住额头,叹道:“朕有点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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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 骤然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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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蒙蒙的天空被一团阴云笼罩着,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天地仿佛忽然间风云变色。

    李素在大道上打马狂奔,眼中布满了通红的血丝。

    不祥的预感在心中越来越清晰,这些日子萦绕心头的不踏实的感觉终于落在实处,原来它不是自己的幻觉,而是确实存在的危机。

    来不及通知东阳了,李素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长安城太极宫,在李世民没有做出决定前拦下他。

    长长的马鞭毫不留情地鞭打着马臀,只听得耳边的风声呼啸而过,寒风像刀片般割得脸颊生疼,李素的脑子却越来越清醒。

    程咬金示警过后,李素赫然惊觉。

    他大抵明白太子接下来会怎么做了,而他猜到的做法,却尤令自己心尖滴血,此生的幸福,眼看要被人生生毁去。

    前些日还在慨叹冯家的因果报应,殊不知因果报应无处不在,如同人生的轮回一般,每个人都无法逃避,曾经李素种下的因,今日到了收获果的时候。

    身下马儿的嘴角已流出了白沫,从太平村到长安城,李素这次只花了大半个时辰,马儿已尽了它最大的努力。

    长安那巍峨高耸的城墙远远在望,在灰蒙蒙的天空下显得那么的森然可怕。

    颠簸的马背上,李素远远看着城墙,眼睑里的景色不断晃动倒退,长安的城墙越来越近,李素苍白的脸上露出惨然的笑。

    *************************************************************

    何赋言走在太极宫前广场的青石板上,他的脚步很沉稳,步履很从容,每一步的距离大小相同,恰好踩在每一块石板的中间。

    从广场边缘的第一块石板算起。一直到承天宫门前的最后一块石板,一条直线总共九百九十块石板,何赋言走了九百九十步。一步都不差。

    何赋言是殿中侍御史,大唐的御史分三类。台院,殿院,监院,三者并列,互为牵制,殿中侍御史的职责是“掌纠兴,举百官,知推弹举”。通俗点说,侍御史就是言官,可风闻奏事,什么都可以弹劾。

    今日何赋言单独进太极宫,为的便是行弹举之权。

    …………

    甘露殿。

    李世民的心情不太好,因为昨日他与高士廉闹了一点小小的不愉快。

    李承乾在父皇面前保媒不到三天,高士廉亲自求见,为他的儿子,也是高家的嫡长子高履行求亲,求亲的对象自然是李世民的第九女东阳公主。

    高履行钟意东阳。并不完全因为她的相貌身段和温婉性情,高门大户的婚姻从来不会这么单纯。

    因为高家需要与天家结这门亲事,这才是高家不顾辈分求亲的主要动机。

    从武德五年高士廉归降高祖皇帝。他的外甥长孙俩兄妹一个成了李世民的肱股重臣,一个成了李世民一生挚爱的文德皇后,平心而论,天家这些年对高家算得上非常敬重了,这里面除了当初玄武门之变时高士廉站队正确,果断助李世民夺取芳林门,更大的原因是因为高家是长孙家的娘舅,而且长孙俩兄妹自小被高士廉亲手带大,有了这层关系。李世民怎能不对高家礼遇有加?

    然而,高家还是需要与天家结这门亲事。

    当年的站队也好。与长孙家的血缘关系也好,终究是曾经的功绩和别人的面子。远不如实实在在的天家姻亲这种关系牢靠,只有娶了一位公主进门,高家才算是真正的安全稳妥,能够在风急雨骤的朝堂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而成为真正的世家门阀。

    因为辈分的关系,高家曾经有心求娶却无法开口,高履行与李世民算是平辈,平辈相交却要求娶人家的女儿,这话委实张不开嘴。

    然而直到前几天,太子李承乾主动保媒,一番话终于释出了高家上下心里的愿望。既然太子开了头,高家若不把握住这次机会,那就实在太蠢了。

    所以昨日高士廉求见李世民,正式以高家家主的名义,向李世民求尚东阳公主。

    最后的结果不大理想,李世民令高士廉失望了。

    辈分问题终究是扎在李世民胸口的一根刺,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更何况东阳生得绝色倾城,身段窈窕,世上什么样的少年俊才不能嫁,非要嫁给一个比东阳大一个辈分的男子?

    李世民心里一百个不乐意,面对高士廉的求亲,李世民满脸强笑,哼哼哈哈几句后,终于委婉拒绝了,当然,为了安抚开国老臣之心,李世民把宫中的奇珍稀贵当成不要钱的破烂似的给他塞了一大堆,名曰赏赐。

    高士廉求亲不成,悻悻离开太极宫,尽管李世民面子给得十足,尽量照顾到开国功臣的情绪和尊严,可是毕竟拒绝了高家的求亲,令高士廉心里很不舒服,离开时脸色有点难看。

    平日对东阳有些绝情冷淡,这一次自然也不是李世民的良心发现,高家需要这门亲事,但李世民不需要,他太在意天下人对天家的议论了,当年玄武门之变被天下人骂了十几年,李世民扮了十几年的圣明君主才把骂声压了下去,天家绝不能再出现任何的行差踏错了。

    结亲失败,高士廉觉得没面子,李世民觉得高家太过分,提出这种非分的要求,所以李世民和高士廉都有点小小的不愉快。

    脸色阴沉了一整天,甘露殿内外的宦官和宫女们吓得大气都不敢喘,幸好李世民当了十几年的圣明君主,没有迁怒于人的恶习,否则今日殿内殿外的宦官宫女们难免有几个成为李世民发泄的出气筒。

    批阅完奏疏,小小的不愉快终于平复了一些,李世民揉了揉额头,正打算去后宫看看前些日子刚被选进宫的采选美女,从中挑一个容貌身段满意的女子今晚侍寝,这时一名宦官匆匆进殿,奏称殿中侍御史何赋言宫外求见。

    李世民叹了口气,只好宣见。

    别的朝臣能拦,但御史这类人不能拦,言官的嘴最讨厌,圣明如李世民者,也不能轻易得罪,否则难免又是一阵口诛笔伐。

    何赋言进殿,君臣见礼之后,李世民堆起笑脸,打算按惯例先说几句寒暄客套,以终极大领导的姿态关怀一下朝臣的日常生活起居,谁知何赋言完全不领情,没等李世民开口,何赋言却直奔主题了。

    “陛下,臣查明,泾阳县子李素与东阳公主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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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 事实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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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石破天惊!

    李世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看上去像一尊没有思想的雕像,眼神分明陷入呆滞状态。

    良久,李世民回了神,语气无比阴森:“何赋言,你刚才说什么?”

    何赋言也不怕,垂着头重复了一遍:“陛下,泾阳县子李素与东阳公主有染!”

    “有染”二字很刺耳,至少李世民听起来很刺耳,这句话仿佛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抽在李世民的脸上,李世民只觉得脸颊火辣辣的痛,多少年没尝过这种滋味了。

    “你,给朕再说一遍!”

    殿内电闪雷鸣,龙颜狂怒。

    何赋言梗起脖子,不怕死地第三次重复:“泾阳县子与东阳公主有染!”

    李世民暴怒,拍案而起:“大胆!尔敢污我天家声名!来人……”

    “陛下,臣有铁证,何言污之!”何赋言大声抗辩道。

    “铁证?”李世民呆了一下,然后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很危险的信号。

    “臣有铁证!可证泾阳县子与东阳公主有染!”

    “拿来!若有半字不实,朕必夷尔三族!”

    何赋言进宫弹举显然早有准备,闻言不慌不忙地道:“臣昨日得东阳公主府侍卫黄申密报,自贞观十年冬月,东阳被陛下赐公主封号和封地,入住太平村公主府后,东阳公主便认识了同在太平村的泾阳县子李素,二人从那时起便渐渐熟悉,常在泾河河滩边私会,此事公主府的侍卫们大多知晓,只因公主殿下以银钱买通,故而一直未曾走漏风声……”

    李世民面孔迅速涨得通红。怒火已至顶点,只不知这怒火是冲着何赋言还是东阳和李素二人。

    何赋言继续道:“陛下可曾记得当初结社率叔侄二人挟持公主殿下一事?那日公主殿下与李素二人同时被掳,后来说是结社率叔侄掳公主后路上巧遇李素。其实哪有如此恰巧之事?那日二人被掳,实则是二人当时同在河滩边私会。故而被结社率撞见,李素为保公主性命,所以豁命以赴,将结社率叔侄二人杀死。”

    “因此一事,李素与东阳公主二人共过患难,两情愈发如胶似漆,河滩私会愈发频繁,公主府侍卫皆有所闻。今年夏天,我大唐征伐吐蕃,大唐兵发松州,李素随军而行,在他去松州的同时,李素之父李道正为他定下泾阳县许家的亲事,李素独钟东阳公主,故而不愿成亲,暗中破坏亲事,许家两次结亲。李家两次毁亲,此皆因东阳公主之故也,这件事太平村上下皆有所闻。陛下遣人一查便知……”

    李世民脸色涨红,鼻孔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两手的拳头越攥越紧,阴森地道:“还有吗?”

    “还有,李素痛殴度支司郎中,东市废东宫属官,两次入大理寺牢狱,东阳公主皆托人奔走转圜,暗中周全。李素献策也好,酿酒也好。皆与东阳公主有关,或许陛下还记得李素曾作过‘花开堪折直须折’的绝妙诗句。此诗虽名为惜时咏志之作,但是以李素和东阳公主之间的私情来看,恐怕此诗不单单是惜时咏志,内中更有幽径雅意……”

    何赋言列举的事例很多,而且每一条似乎都有理有据,李世民听了半晌,终于察觉到一个很不妙的事实。

    这些事例堆加起来,恐怕东阳和李素之间真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私情。

    李世民是皇帝,又是父亲,女儿瞒着他做下这等事,简直大逆不道,而那个李素,该死一千次一万次!

    胸中的怒火如火山般喷发,李世民闭上眼,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古井无波,然而实在太愤怒了,脸上的表情再怎么强压,也呈现出微微扭曲的狰狞模样。

    “你刚才说的公主府侍卫黄申何在?”李世民缓缓问道。

    何赋言有备而来,自是不惧,沉声回道:“黄申此时在太极宫门外候旨。”

    “宣他进殿!”李世民狠狠一挥袍袖。

    良久,相貌丑陋身材却略显壮硕的公主府侍卫黄申战战兢兢走进甘露殿。

    李世民的目光像一匹盯住猎物的狼,冷冷地注视着他,黄申垂首站在殿中,冷汗早已浸湿了后背的衣裳,殿内沉默越久,黄申越发止不住地发抖。

    帝王气势下,黄申如惊弓之鸟,垂着头如临渊池,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李世民注视良久,神情阴沉地道:“黄申,东阳公主与李素的私情,你果真知晓?”

    “小人……知晓。”

    “缘何出卖公主?”

    黄申脸色苍白,咬着牙道:“位卑却仍有忠直之心,不忍欺瞒君上。”

    李世民嘿嘿冷笑数声,然后才道:“将你所知东阳与李素的私情原原本本道来,不可有半字虚言。”

    “是,东阳公主与李素相识与太平村泾河边,那日公主殿下撇下我等侍卫,独自去泾河边踏青,回来后大家都觉得公主殿下神态不对……”

    黄申说得很详细,语速很慢,仿佛每一个字都是自己思考酝酿后才说出口,李世民与何赋言静静地听着,偶尔李世民插一两句嘴,问几句话,黄申回答过后顺着李素和东阳的相识相爱过程继续说。

    许久以后,黄申终于说完,殿内陷入一片可怕的寂静。

    李世民攥着的拳头微微发抖,牙齿咬得格格直响,眼中的愤怒仿佛两团无法熄灭的火焰,将整个面孔炙烤得充血通红。

    耻辱啊!天家的耻辱啊!

    东阳那么懂事,那么温婉的女子,竟然做出这等败坏天家名声的污浊之事,若然败露出去,天下人将会怎样议论天家?

    李世民闭上眼,深呼吸。

    尽管事实和人证摆在面前,但他心中仍存在着一丝希望,他希望这一切不是真的,而是有人恶意构陷,东阳仍是那个知书识礼的好女儿,李素仍是那个懒散却忠直的好臣子……

    殿内静悄悄的,气氛却压抑得令人崩溃。

    李世民神情阴沉,脸色时红时青,时而杀机毕露,时而黯然悲凉,不知在想着什么。

    良久,李世民终于开口,从齿缝中非常缓慢地挤出几个字。

    “宣,李素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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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赶到太极宫门前时已是汗出如浆,苍白的脸上不见一丝血色,呆呆地注视着太极宫前那扇紧闭的朱门,神情惨然。

    他能感觉到一桩天大的祸事毫无预兆地降临了,这桩祸事如同一柄巨锤,将他和东阳此生的幸福摧枯拉朽般摧毁,从此不再有生机。

    站在太极宫外不知呆立多久,李素深吸一口气,整了整衣冠,打算具名求见李世民。

    这时宫门忽然缓缓开启,何赋言施然走出来,后面跟着一位白面宦官。

    见到宫门外呆立的李素,何赋言一楞,脸上飞快闪过不自在的表情,然后恢复了平静,表情恬淡地继续往前走。

    李素此时心乱如麻,而且他也根本不认识何赋言,二人就这样擦肩而过。

    跟在后面的宦官却显然认识李素,见李素站在宫门外,不由喜道:“正好省了奴婢辛苦跑一趟太平村,今日倒真巧了,李县子,陛下宣你即刻进宫面圣。”

    李素心头愈发沉重,强堆起笑脸朝宦官友善地笑了笑,然后一言不发地跟着宦官进了宫。

    …………

    太极宫承天门外是朱雀大街,何赋言走出广场后脚步一顿,换了个方向,朝朱雀大街旁边一条暗巷钻了进去。

    暗巷内,一辆不起眼的红顶蓝蓬马车静静地停在巷道中间,马车四周三五成群布满了穿着便服的侍卫。

    何赋言快行几步,走到马车旁边,垂首恭立不语。

    马车的帘子一直不曾掀开,许久后,里面幽幽传来一道声音。

    “都说了么?”

    何赋言恭敬地道:“原原本本一字不差地说了,黄申也说了,陛下暴怒,已宣李素进宫。”

    马车内扬起畅快的笑声:“如此甚好。”

    “殿下,臣还需要做什么?”

    “暗中串联朝臣,将此事闹上明日朝会,广为天下所知。”

    何赋言迟疑了一下,道:“这毕竟是天家内事,臣是外人,若宣扬出去,恐怕陛下不会饶臣……”

    “事情闹大,那么多双眼睛盯着,父皇无法责罪于你,充其量寻个由头将你贬谪出长安,明年孤再将你宣调回来便是,你为孤做了这件事,已是莫大的功劳,孤不会忘记的。”

    何赋言暗暗苦笑,明年宣调回来,这个饼未免画得太不可信了……其实,自己也只是一颗棋子而已。

    马车内传来李承乾冷冷的声音:“朝堂上须得理不饶人,这个道理相信你比孤更明白,孤要见到结果,最好是父皇将李素赐死。”

    “臣……尽力而为。”

    马车内再无声音,坐在车前的马夫甩了一记空鞭,马车缓缓驶动,离开暗巷朝东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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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 诛恕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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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小娃子,钟意一个女娃子,如此而已,挺简单的一件事,搞得那么腥风血雨的,那么多国事朝务等着你们去办,你们一群老货却跟两个小娃子过不去,明显倚老卖老欺负人么,就算不成全这俩娃子,用得着喊打喊杀吗?俺老程可真是看不过眼了。”

    程咬金的话令殿内画风突变。

    文官们沉寂了许久,因为这番不讲道理的话太没道理了,以至于大家都不知道该用怎样的道理去反驳它。

    沉寂一会儿后,孔颖达终于站了出来,指着程咬金道:“一派胡言!纲理伦常,为臣之道,岂是简单一句‘钟意’便可揭过?你以为李素之罪仅只是与公主的私情么?分明是欺君,为臣之大忌也,既为朝臣,老夫等便不能拿他当年轻娃子看待,而是与我等一样的同殿同僚,李素犯下如此罪过,我等群起而伐之,亦是朝臣之义,怎说得上‘倚老卖老’?”

    程咬金脸色愈发难看,道理这东西呢,平日里他是懒得讲的,一向用拳头说话,今日好不容易有了雅兴跟人讲道理,结果被这位孔子嫡系后代噎个半死,程咬金不高兴了,不高兴的时候便不想讲道理了。

    “孔老匹夫,你少跟俺说这些屁话,俺听不懂!俺只看见一群为老不尊的家伙欺负两个娃子,老程就是看不过眼,你能拿我怎样?一个小娃子,而且是一个对社稷立下无数大功的娃子,为了一点儿女情长的屁事就要杀了他,尔等弑杀功臣的借口都这么烂,当官当傻了么?”

    孔颖达气得浑身直哆嗦,指着程咬金颤巍巍地道:“程知节,这里是朝堂。说道理的地方,满殿朝臣仅你一人胡搅蛮缠,不觉得失仪吗?”

    话音刚落。殿内同时传来几声嘿嘿冷笑,牛进达。李绩,侯君集等人一同站了出来。

    李绩不咸不淡瞥了孔颖达一眼,道:“若程知节是胡搅蛮缠,那么,便再算老夫一个如何?小娃子犯点糊涂而已,众位何苦如此相逼?若没有他,去年关中天花之疫不知死多少人,今年唐军与吐蕃的松州之战。胜负亦未可知,十多岁的娃子,对家国社稷立下如此功劳,令我大唐将士扬眉吐气,这等百年难得一遇,应大唐国运而生的英才,为一点儿女私情的小事妄言杀之,老夫想问问,这到底是维护纲常,还是自毁长城?孔祭酒。若然真杀了他,你自问对得起社稷吗?”

    一群武将自发站出来为李素开解,大唐的文武壁垒从未如今日这般尖锐对立过。

    以孔颖达为首的一众文官沉默片刻。接着又七嘴八舌跟武将们吵了起来,太极殿内一片喧嚣嘈杂,乱成了一团。

    李世民皱眉,刚才被文官们绕了进去,差点真下旨杀了李素,不论从皇帝的立场还是一个父亲的立场,李素与东阳的私情都成功勾起了李世民的杀机,光棍眼里不容沙子,岳父眼里不容女婿。千古亦然的道理。

    幸好程咬金等一干武将站了出来,李世民终于恢复了冷静。

    是啊。李素杀不得,杀之只泄了一时之气。对大唐的社稷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一个成熟的圣明的君主,不符合社稷利益的事情是决计不能做的。

    眼见大殿内吵成一团,李世民挥了挥袖。

    “众卿肃静!”

    一声断喝,殿内迅速安静下来。

    李世民顿了片刻,叹道:“李素与东阳公主的私情,此乃天家家事,不劳卿等费心,况且朕已查明,二人发乎情而止乎礼,不曾做过令天家蒙羞之事,此事便作罢了……”

    这句话是最终裁断,见李世民如此态度,孔颖达等一众文官自然不便再争,于是纷纷闭嘴了。

    李世民的目光在朝臣里巡梭一阵,最后落在不发一语的高士廉身上,李世民露出一丝愧疚之色,淡淡地道:“散朝后,申国公随朕进甘露殿,朕有事相议。”

    众臣露出恍然之色,陛下这是要安抚高家啊。

    这件事里最难受的,恐怕还是高家。

    说得粗俗一点,高家这是当着天下人的面活生生戴了一顶绿帽子啊,作为长孙娘舅,作为大唐新兴的世家门阀,高家怎能受此折辱?然而圣旨已下,东阳公主不日便要尚许高家长子,这番折辱便不得不受下了。

    满朝上下叫嚣着要诛杀李素的,严格说来都是一群凑热闹的人,真正想把李素剁成一千块喂狗的,只有高家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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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会散了,申国公高士廉满腹委屈进了甘露殿,摆好姿势迎接李世民的安抚。

    程咬金等一干武将达到了目的,心满意足地往宫外走去。

    李素的命保住了,这便够了,至于他与东阳公主的儿女情意,这便不是武将们能插手的,天家的家事插手太过,终究会犯了忌讳,所以对李素和东阳,武将们连祝福都欠奉,都是尸山血海里打过无数滚的老杀才,在他们眼里,年轻人失恋算个屁事,赶紧振作起来人模狗样地好好活着吧。

    …………

    李素活得不好,至少这两天活得不好。

    盛怒之下的李世民将他软禁在安仁殿里,殿外布满了禁宫武士,每日两餐由宦官端进来,连恭所的便桶都有宦官去倒,但绝不准李素踏出殿门一步,自与李世民当殿顶撞那天起,李素便彻底失去了自由。

    无法与外界联系,无法得知外界的一切消息,如同关了禁闭一般与世隔绝。

    李素陷入了焦燥,他能猜到李世民接下来的举动,既然把他关起来,说明李世民绝不会同意他和东阳的亲事,暗中与东阳的私情触到了李世民的逆鳞,被欺瞒的感觉很不好受,更何况是横扫天下的天可汗陛下被欺瞒。

    从心急如焚,到心若死灰,短短一天,李素仿佛经历了一场漫长的苦难人生。

    苦的是东阳,难的是他。

    怀里那两张当成筹码的图纸终究没敢拿出来。

    直到李世民勃然大怒的那一刻,李素终于顿悟了。

    图纸不可能成为筹码,反而是加颈的钢刀。

    立再多的功劳,在李世民的眼里亦不过是个寻常的功臣,李世民需要的不是功臣,而是世家门阀,只有拉拢越来越多的门阀,他的统治才能巩固。他的女儿全都是为了与门阀联姻而准备的,依稀能看到每位大唐公主的头上标记着价钱和年月,某年某月,嫁给某个门阀之子,这个女儿能换来多少增加的统治值……

    像栽下的果树,耗费心力将它栽种,某年某月,树上的果子熟了,把它摘下来,卖给别人。

    无情的帝王家,宫宇再大,仍冷得痛彻入骨。

    牵挂着东阳的命运,温文的李素在安仁殿内发飙了,关进殿内的当天便砸坏了殿门,踏出大殿的第一步刚落地,金吾卫将士的无数柄横刀便已架在他的脖子上。

    宦官的脾气很好,马上召来工匠将殿门修好,然后恭敬退下。

    李素再砸,工匠再修,周而复始,李素终于绝望。

    他逃不出这座牢笼,亦逃不过这仿佛命中注定的因果。

    所以李素只能被关在殿内,透过窗棂仰望着外面的阳光和每一缕自由肆意的风。

    焦急和狂燥中,安仁殿迎来了一位访客。

    第二天午时,一个大胖子出现在安仁殿外,一脸憨笑地看着李素,透过被李素砸得千疮百孔的殿门,胖子脸上的每一堆肥肉在阳光下纤毫毕现。

    李素苦笑,他没想到第一个来看自己的居然是魏王。

    “魏王殿下,此时此刻,委实不是你我见面的好时机。”李素摇头叹道。

    李泰的大脸被肥肉堆挤出一道道褶子,明明长得像猪,笑起来却像一只占足了便宜的小狐狸。

    “安仁殿是禁宫深处,除了我,没人能来,也没人愿意来看你,你如今的处境已倒挂在悬崖边,动一动小指你就彻底掉下去了。”

    “所以魏王殿下是来动动小指的么?”

    李泰眯着眼笑道:“非也,我对落井下石这种事素无兴趣,只是泰常好学,对世间万物万事皆有寻根问底之心,今日泰心中有一疑惑,特意过来请教李县子。”

    “你特意进宫看我,为的只不过是问一个问题?”

    李泰笑道:“求知之心,何忍苛责?每得到一个答案,我便多了一分认知,对世事人情亦多了一分把握,问问又何妨?”

    李素平静地看着他:“我知无不言,只不过你问我之前,我想先知道外面的事,东阳如今怎样了?”

    “皇九妹被父皇禁足,并下旨尚婚申国公长子高履行,十日内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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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 魏王问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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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泰的回答令李素整个人瘫软下来,仿佛一记晴天霹雳狠狠在头顶炸响,耳朵里只听到嗡嗡的回响,眼前的李泰越来越遥远,面目越来越模糊。

    使劲咬了咬舌尖,李素终于恢复了些许的神智,苦涩一叹,喃喃道:“终究误了她……当初若未曾相识,她的一生或许比现在精彩吧。”

    李泰对李素的痛苦视若无睹,看得出,他的心肠很冷,完美继承了李世民的基因。

    “好了,你的问题问过了,该回答我的问题了……”

    李素转过身,不想再看见那张讨厌的肥脸,淡淡地道:“你问吧。”

    李泰想了想,道:“其实早在今年春天,我便听说了你的名号,好像平空突然冒出来的一般,你便成了长安城里惊才绝艳的少年英才,你的名声,你的才学,你的诗句,完全盖住了我的光芒,所以,我一直认为你是最聪慧的那一类人,和我一样,除了出身低一点,几乎没有任何缺点了。”

    李素懒得回话,闭着眼不知想些什么。

    李泰丝毫不介意他的无礼,自顾道:“我一直认为世上的聪明人并不多,事实确实如此,那些喜欢卖弄聪明的人,通常很短命,他们的聪明没用对地方,李素,你我是同一类人,绝顶聪明的那一类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目的,每一个动作都富含深意……”

    李泰慢悠悠地道:“记得今年夏天,我邀你赴王府饮宴,那次其实我只请了你一人,目的是想结识你,往近处看看你这位少年英杰到底有何出奇之处,能造出如此奇妙的物事。令父皇对你如此恩宠,很可惜,你后来揍了东宫属官。被父皇关进了大理寺监牢,酒宴自然办不成了。那时我便看出来,你很聪明,为了不卷进我与太子的争斗,你不惜入狱,不惜自污声名,博一个长安混帐的名声,令我和太子望而却步,从而超脱于物外。这份心计,连我也不得不道一声佩服……”

    李泰又露出独特的憨厚笑容:“后来的冯家命案,愈发确定了你的聪明,无声无息间你将我狠狠坑了一回,你看,那时你我素不相识,却在暗中交手了两次,两次都是你赢了,说实话,那次以后。我甚至对你生出了惧意,毕竟这辈子被人坑一次足够了,我不想再被坑第二次。面对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要么跟他交好,要么,离他远远的……”

    李素不耐烦了:“殿下到底想问什么?”

    李泰笑容渐敛,一双小眼睛盯着他,沉声道:“我刚才一直在说你多么的聪明,怕你不相信自己很聪明,所以举了很多例子证明你有多聪明……我想问的是,你与皇九妹东阳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在打着什么样的主意?你想达到怎样的目的?”

    李素露出讥诮的笑:“魏王殿下费尽口舌。说了大半天的话,想问的就是这个?”

    李泰定定注视他许久。叹道:“我一再说过,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断然不会做出与公主有染这种蠢事,你既然做了,必然有你的目的,你的心机藏得很深,令人捉摸不透,昨日事发后,我独自在府里猜了很久,甚至一整晚都没睡好,心里一直想着你的目的,你的用意,想得我的头都痛死了……”

    李素冷冷道:“你可以不必想,没人逼你。”

    李泰摇头,笑道:“猜测聪明人的手段和目的,是一种极大的乐趣,我自小喜读书,但我从来不盲目信书,我喜欢看周围的人和事,从他们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眼神猜测他们的心思,不谦虚的说,往往十猜九中,然后我便开心得不行,只是对你和东阳的事,我却百思不得其解,你如此做法到底为了什么?李素,我只是为了一解心中疑惑,还请你直言以告,哪怕你的目的是谋逆造反,我亦可以对天发毒誓当作没听到……”

    李泰的这番心思委实透着几分可爱,若换了平时,说不定李素真会和他结交一番,甚至还会与他开几句玩笑,虽不见得能做朋友,至少让他和李泰之间曾经尖锐的矛盾变得缓和一点。

    然而今日,骤闻东阳的噩运之后,李素实在没心情跟眼前这个胖子结交,只想赶紧将他打发走。

    于是李素道:“我没有目的,若一定要说目的,此生唯愿与东阳白头携老,不离不弃。”

    李泰一楞,接着神情有些不满了:“李素,今日你身陷囹圄,来看你的人只有我一个,从承天门到安仁殿,我走了半个时辰,如此辛苦而来,只为求教一个问题,你便不能说一句实话么?”

    李素静静地道:“这是实话。”

    李泰拧眉注视着他,二人对视许久,李泰摇头:“不,这不是实话,我说过,聪明人不会做这种蠢事,与东阳私下有染,在我看来百害而无一利,父皇的女儿向来不是许配番邦君主便是许给门阀或开国功臣,断然不会许配给你,你若存着利用东阳攀上天家的心思,恐怕大大失策了,这几乎是朝野尽知的结果,你不可能不知道,所以我才一直想不通你的目的。”

    李素目光投向远处,天很灰,像死过的心一般黯淡无光。

    “殿下,你此生有没有钟意过一位女子?真正的钟意,认识她后,你的人生都亮了起来,甚至愿意将世上一切最好的东西偷也好,夺也好,全部取过来摆在她面前,然后告诉她,只有她才配得上这些最美好的东西。”

    李泰愕然睁大了眼,很显然,李素说的这位女子,他一辈子都未曾遇到过。

    “我……我府中歌舞伎上百,姬妾数十,我对她们……”李泰迟疑道。

    李素接口:“你对她们只有**,没有感情,所以你无法理解我的这句实话,当你有一天发现自己真正喜欢一位女子,为她的一颦一笑而揪心的时候……”

    李素说着,脸上露出了笑容:“你会发觉,原来聪明人也会做蠢事的,而且他们做出来的蠢事连最愚笨的人看见了都会笑得直不起腰。”(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 破釜沉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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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一直是个令李素心疼的女人,她的柔弱,她的坚强。

    不被世情所容的情意,似乎永远见不到曙光,此刻的二人在黑暗里蹒跚前行。

    抱着他的力气更大了一些,东阳拼力抵抗着心中的恐惧。

    “李素,我从未像今日这般痛恨自己的公主身份,是我连累了你,若我生在平凡百姓家,你我便不会有如此大的阻碍,或许我已是你李家的堂上妇,怎会让你为我受此苦楚……”东阳在他怀里泣道。

    李素叹道:“若有那么多如果,我们,还是我们么?生命里早一刻或晚一刻,我们可能都不会遇上,我们的身边,或许是另一个陌生人在陪伴,各自有着另一份不一样的悲和喜……”

    东阳静静品着他这番话,猛然抬起头看着他:“与我相识,你后悔了么?”

    “后悔我便不会费尽心思在这里等你,缘分缘分,缘是上天安排,分要靠自己争取。”

    东阳安心了,将脸蛋埋在他的怀里,继续轻轻地蹭,满脸幸福的模样,尽管幸福如此短暂,匆忙。

    二人静静享受着失而复得的珍贵时光,谁都不愿破坏这份短暂的静谧。

    然而,前方的黑暗却无法无视,终究不免提起。

    “宦官昨日来家中传旨,父皇命太史局官员掐算十日内的良辰吉日,将我尚许给高家长子高履行,只有十日……”

    李素垂头不语,不知想着什么。

    良久,李素抬起头注视她,目光里浓浓的情意:“不管你父皇如何安排,不管外面的人怎么说我们。我只问你一句,你愿意嫁给高家长子吗?”

    东阳沉默片刻,很认真地道:“我已发下毒誓。大婚那天,我必饮鸩自尽……”

    李素温柔地理着她凌乱的发鬓。笑道:“不必如此严重,你若不想嫁,我便能让你不嫁。”

    东阳的眼泪又滑出眼眶,摇头道:“李素,父皇的旨意断无更改,你莫再为我犯险了,我要你好好活着,别再做出触怒父皇的事。这辈子活得平安喜乐,于我便是莫大的安慰。”

    李素笑道:“我再说一次,你若不想嫁,我便能让你不嫁,若没了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东阳哭着摇头,李素从未如此刻般心疼,这一刻她的软弱,像钢针狠狠扎在他的心口,李素忽然明白了。原来爱里面更多的是责任,让她不再恐惧不再软弱的责任。

    “你的公主府应该不准你出入了,你怎么出来的?”

    “我偷偷跑出来的。高阳和绿柳帮了我。”

    李素揉了揉她的头,笑道:“事情没闹大之前,你赶紧回去吧,一切我来安排。”

    东阳怔怔看着他,展颜一笑:“好,你让我回去,我便回去。”

    “放心,你嫁不了高家,因为有我在。相信我。”

    “嗯,我信你。”东阳重重点头。

    嘴上说着回去。二人都不舍得回去,上天留给他们的相聚时光太短暂了。每一个呼吸都是奢侈的享受。

    东阳仍腻在他怀里,像只寻找温暖的猫,轻轻地在他胸膛上拱着。

    “今日才惊觉我们当初在一起的时光多么珍贵,李素,一切都太匆匆了……”

    “李素,我们此生还有夫妻缘分吗?”

    “李素,我好累,好想睡一觉,在你怀里。”

    *************************************************************

    离开河滩,李素回到家,脸色阴沉得可怕。

    先去前院找到郑小楼,李素冷冷地吩咐:“快去王家,召王直来见我。”

    郑小楼没有多余的废话,一言不发地离开。

    未多时,王直独自来到李家。

    李素直奔正题,劈头问道:“长安东市还有多少手下?”

    王直挠挠头:“冯家命案后,我在外面躲了一阵,不过前几个月我在东市里面砸了不少银钱,也花费了不少精力,估摸着原来的手下都能用,还有四五个心腹没轻易动用。”

    “你现在去东市,告诉那些手下,我要用他们了。”

    王直点头:“好,怎么用你尽管说。”

    “仍是散播流言,这一次一定要小心,做这件事的人选要慎重,莫让人知道与你有任何干系,就算查到他们头上也无法牵扯到你,事成之后马上把他们送去陇右,彻底在长安城销声匿迹,能做到吗?”

    “能。”王直挺起了胸。

    “另外,再给我准备几样物事,这几样物事你亲自去办,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好。”

    安排妥当,李素的脸色终于稍微缓和下来。

    王直叹道:“城里的消息我都听说了,李素,当初我兄长私下跟我说过很多次,说你和东阳公主的缘分将来怕是有许多艰难之处,如今果然言中……”

    李素冷冷道:“再难,也是我自己选的路,既然走了,绝不回头,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便要继续走下去。”

    王直脱口道:“若是这一线希望也消失了呢?”

    李素语气里透出从未有过的决绝:“那么,我与这条路同亡!”

    …………

    太史局官员已掐算好了日子,贞观十一年冬月初七,黄道吉日,宜嫁娶。

    李世民闻奏后当即下旨,皇九女东阳公主与申国公长子高履行的大婚定在冬月初七。

    离冬月初七只剩短短六天了。

    高家开始大肆采买一应大婚用物,申国公府门前张灯结彩,婚娶请柬早早备妥,高家下人频繁进出长安各权贵门庭递送。

    一切进行得有条不紊,仿如一场盛大的政治活动。

    长安城里,悄然无息间却渐渐开始传扬着一条流言。

    十一年前玄武门之变,高士廉释放死囚与李世民遥相呼应,李世民领兵夺取玄武门,屠戮守门将士上万,和李世民的做法一样,在高士廉的鼓动下,死囚们拿着武器血洗芳林门,守门将士五千众无一幸存。

    同一天,同一座皇城,两个地点造下无边杀孽,如今两家联姻,必不被上天所佑。

    这条类似于诅咒的流言很快在长安城蔓延开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 父女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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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从立国到如今,认真说起来,算是一段无法无天的历史,从高祖起兵反隋,到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立国二十年,所有发生的大事件都是无法无天的,所谓的律法,道德,规矩等等,只是太平时期伪装自己的一件衣裳,一旦利益所趋,这件衣裳便会被毫无顾忌地撕开来,一刀一枪杀个痛快,杀完后抖一抖身上的血迹,继续将扔在地上的这件衣裳拾起来披在身上,眨眼间又是仁义道德君子形象,角色转换非常自然,天衣无缝。

    所以长安城这次的流言,严格说来不算编造得太离谱,玄武门之变的不光彩,被朝堂民间议论了十多年,从未停歇过,遇到天灾*,总会出现各种说法,巧妙地将事件与玄武门联系起来,将两者之间联系起来的媒介自然是神乎其神的灵异说法,天家和官府无论怎样解释都没用,民间百姓就吃这一套,凡事扯上神仙鬼怪之类的东西,不信也得信。

    这次流言比较新颖的地方在于高家也被牵扯进来了,各种往事各种作孽,最后话锋一转,作了孽的两家如今竟要联姻,不遭天谴都没道理了。

    不知不觉中,东阳公主与高履行的亲事成了长安城官员百姓闲暇最津津乐道的娱乐八卦。

    人们议论的并非事件中的这一对男女,而是这对男女背后的两个家庭,以及两个家庭曾经在长安城里造下了怎样的杀孽,杀孽是因,报应是果。

    如今这年代,无论官员或是百姓,普遍都是有信仰的,佛家也好。道家也好,“因果报应”的说法在民间很有市场,再加上有心人添油加醋般一渲染。比如某巡夜武侯在芳林门看见阴兵冤魂哭嚎,比如高家某房侍妾前年生了一个怪胎等等。诸如此类的流言成了两家联姻必有报应的有力佐证。

    *************************************************************

    李素在玩火,不仅他自己这么认为,王直也这么认为。

    李素惹祸的本事向来不小,然而这一次已不在惹祸的范围内,而是真真正正的作死了。

    散播流言也就罢了,敢拿玄武门当话题足可见李素有一颗异常强大的心,对世界生无所恋的人才有这般大无畏气概。

    “闹得太大了吧?”王直很忐忑,一个出身寻常庄户家的孩子。这辈子没干过这么刺激的事。

    李素蹲在自家大棚地的田陌边,目光注视着远处,不知想着什么。

    “人送走了没?”李素淡淡问道。

    “送走了,流言刚传开,散播流言的五个人便跟着胡商商队离开了长安,往陇右而去,眼下怕是快走出关中了。”

    “人走了,陛下再查也是一件死无对证的事,你担心什么?”

    王直叹道:“我只担心你……我知道东阳公主被许给别人,你心里不爽利。可是,仅仅只在长安城里散播流言,根本毫无用处。流言伤不到陛下,也无法令陛下改变主意,但流言却能断送你的性命,李素,你这么做到底为了什么?”

    李素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流言只是第一步,只是一个伏笔而已。”

    王直没再问李素的下一步是什么,有些事情知道太多并非好事,害人害己,他只是盯着李素。道:“你心中有恨意?”

    李素点头,非常坦率地道:“是。我有恨意。”

    王直挠挠头,道:“我没读过书。不知该怎么劝你,记得小时候有个和尚路过咱们村,歇脚时给乡亲们论法,和尚说,心中莫怀嗔意,有了嗔意,便入了魔障……”

    李素笑道:“你觉得我入了魔障?”

    王直看了他一眼,也非常坦率地道:“是。”

    李素笑着摇摇头,痴痴看着远方发呆。

    良久,李素忽然念了一句佛偈:“‘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和尚有没有教过你,如何才能离于爱?”

    王直呆滞地看着他:“你说的啥?我没懂……”

    李素笑了,这回笑得很真诚:“很不错的答案,或许什么都不懂便能离于爱,可惜我懂了,如此说来,我果真入了魔障。”

    …………

    …………

    流言仍在长安城内蔓延。

    跟上次冯家命案的流言相比,这次的流言显然触到了李世民的痛处。

    李世民这一生干过最不光彩的事便是玄武门之变,提起这事便心虚,武德九年登基后立志做个继往开来的圣君,圣君自然不能乱杀人,更不能防民之口,朝堂民间议论什么话题,只要不是商议如何造李家的反,其他的只能听之任之。

    这次关于天家与高家联姻的流言,李世民自然也不能例外,尽管恨得牙痒痒,恨不得将造谣的家伙拎出来千刀万剐,可表面上却不得不摆出宽宏大量的胸襟气度。

    胸襟气度只是表面,事实上李世民没有那么大方,流言蔓延全城之时,太极宫里遣出无数穿着便装的密探,深入市井坊间追查流言的源头,查来查去,查到了几个人的姓名,但缉拿之时却发现这几个人早已不知所踪,追查只好到此为止。

    为了显示帝王旨意的神圣不可更改,也为了安抚高家,李世民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特意擢赏高家黄金千两,丝帛千匹,以及宫中若干珍稀贡品,连高家偏房庶出的两位子弟也被封了文武散衔,以示圣意恩宠。

    这番动作终于令高家安了心,高家上下欢欣过后,对天家恩赐的联姻愈发重视,高家门庭前车马簇簇,各种昂贵的珍稀的大婚所用物事一车车驶进府里,为了表示隆重。高士廉甚至特意去了一趟宗圣宫道观,请了观中道士来府中作法祈福驱邪,一群道士神神叨叨把高家闹得鸡飞狗跳。最后宾主尽欢而散,大家都爽了。

    天家和高家都没有对流言作出太大的反应。这年头的人不懂舆论的可怕,更不懂危机公关,嘴长在别人身上,只能任他们去说,顶多用实际行动来反驳。

    高家作出的姿态很高调,用一种类似炫耀的方式告诉长安的官民,申国公府已做好一切迎娶东阳公主的准备,任你流言如何蔓延。都无法阻挡高家将东阳公主娶进门。

    ************************************************************

    前日高阳使了个调虎离山的小计,将公主府内外的将士们引到侧门,好好上演了一场热闹,东阳则趁此机会攀墙逃了出去。

    跑了东阳公主,金吾卫的将士们急得团团转,正打算派人进太极宫报信请罪,谁知没过多久,东阳公主竟独自一人回来了。

    值守的将士们大松一口气,此事自然作罢。

    回府后的东阳身子竟渐渐好了些,连情绪都有些开朗了。对于金吾卫将士奉旨限制她的自由,她也表现得很乖巧,不争也不怒。终日不出殿门一步。

    长安城内的流言喧嚣尘上时,东阳终于被李世民召见。

    上千人的将士簇拥着东阳上了马车,一路护送着她进了太极宫。

    李世民选在安仁殿召见东阳。

    安仁殿,亦是前些日关押李素的所在,李世民选在这里召见女儿,不知是巧合还是若有深意。

    文静虚弱的东阳脸上仍带着几分病容,脸色苍白地朝李世民下拜见礼。

    看着明显瘦弱许多的女儿,李世民的铁石心肠不由泛起一丝怜悯,然而这丝怜悯太短暂。只在心里一闪而过。

    “东阳,你瘦了……病好了些吗?”李世民露出父亲慈爱的表情。

    东阳垂睑敛容。平静地道:“多谢父皇挂怀,女儿好些了。”

    李世民叹了口气。

    有心想问问她和李素之间的事。思之再思,再看看东阳这副孱弱的病容,李世民终究没忍心开口。

    父女之间的隔阂太深了,深到渐渐快变成了陌生人。原本从小到大都未曾给过她丝毫父爱关怀,如今出落成人,还逼她嫁给一个完全不认同的男子,只为所谓的皇权。

    李世民需要联姻来巩固皇权,东阳只想与情郎安度一生,父女间的隔阂无法化解,二人之间横出一道厚实的墙,隔开了本就凉薄的亲情。

    如今站在殿内的,一个是棋子,一个是下棋的人。

    看着面无表情如同木偶般站在殿内的女儿,李世民心头忽然生出一股悲凉。

    如此决定,是不是毁了女儿的一生?

    一丝淡淡的后悔一闪而逝。

    只怪生在帝王家啊。

    “再过几日,你便要下嫁申国公家的长子了,高履行此人,其实你也认识的……”李世民努力让自己的决定显得圆润自然一点,可惜东阳仍旧面无表情,像一尊立在殿内的雕塑,不言亦不动。

    暗暗叹口气,李世民堆起笑脸道:“高履行此人比你只大四岁,恰正弱冠年华,自幼饱读诗书,为人温文有礼,更难得的是有一手三箭连珠的好本事,端的文武双全,父皇将你尚予此子,实是良配,日子久了,你便知父皇苦心。”

    东阳仍旧一声不吭,殿内弥漫着深深的怨意。

    李世民终于有些失望了。

    今日他召东阳进宫,本来只是女儿出嫁前的传统,每一位公主出嫁按例都会被召进宫的,算是父女最后的温情,今日李世民见东阳更多的却是安抚,希望能够缓和一下紧张的父女关系。

    然而此时看来,李世民完全失败了,生生拆散一对有情人,将女儿当成联姻的工具许配给别人,这个决定已令父女关系降到了冰点,再也无法弥补。

    深深叹了口气,李世民挫败地挥挥手:“赐婚的决定不可更易,你回府好生准备,初七那天高家自会迎娶,退下吧。”

    东阳抿了抿唇,朝李世民蹲身一礼,然后转身便走。

    即将跨出安仁殿的门槛时,东阳忽然停住了脚步,猛然回头盯着李世民,李世民一惊,东阳的目光太可怕了,像忽然从地狱里冒出的厉鬼,索命般缠绕在他身上。(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五十九章 子夜大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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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阳向来喜欢热闹,哪里不热闹她都能亲手制造出热闹,因为她太活泼,受不了寂寞。

    李素今晚将要制造的热闹无疑令她非常期待,毫无来由的,她就是相信李素一定会把这件事办好。

    自从认识他以来,他似乎从来没有办砸过任何事,除了给她说的三国故事有胡说八道之嫌外,其他的都挺靠谱的。

    “你先告诉我,今晚有什么热闹?”高阳兴奋地看着李素,典型的看热闹不嫌事大。

    “不能说,说了就不灵了。”李素很有原则,剧透就没有惊喜了。

    高阳恨恨白了他一眼:“装神弄鬼的,不稀罕!”

    终究是小女孩性子,高阳生了一会儿闷气后又按捺不住了,主动跟李素找话打破沉默。

    “你和皇姐什么时候互生情意的?”

    李素想了想,笑道:“认识她的时候吧,那时我坐在河滩边,你姐姐以为四下无人,脱了鞋子在草地上蹦蹦跳跳,然后被我看到了她的脚……”

    高阳露出很嫌弃的样子:“你喜欢女人的脚?”

    “我喜欢的是她的性情,独自一人时脸上无忧无虑的样子,后来跟她相处,她总是时刻不忘公主仪态,跟第一次相见时大相径庭,久了,觉得很有意思,渐渐便对她着迷了。”

    高阳露出羡慕神往的样子,叹道:“你和皇姐真像是书里写的故事一样,我若今生能遇到一个待我如此的情郎,也会像皇姐那样不顾一切,与心上人相知相慕,哪怕和他只能相处一天,一个时辰。死也瞑目了……”

    李素若有深意地看着她。

    高阳今年十二岁,数年后,她的命运和东阳差不多。也是被委以非人,直到后来遇到了一位和尚。终于做了一回扑火的飞蛾……

    这是一个奔放的年代,礼教和儒家经义并未被扭曲,人们的爱与憎都是那么的自然直爽,毫不忸怩。

    高阳喟叹了一阵,忽然兴奋地道:“对了对了,皇姐与高家长子的婚事搅黄了以后,你可以带皇姐私奔啊,跑得远远的。什么都不必管,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相携相爱,终老一生,岂不美哉?就像药师伯伯和红拂娘那样……”

    李素面色有点古怪,道:“私奔?”

    高阳重重点头:“嗯!前隋末年,药师伯伯拜访司空杨素,畅述生平之志,以期得朝廷重用,可杨素看不上他,敷衍过后将他打发出来。没想到杨素的家妓红拂娘却看上他了,半夜悄悄离府找到药师伯伯,慕其凌云之志。愿以身相许,后来药师伯伯便和红拂娘一起跑啦……”

    李素笑了,他上辈子就知道高阳说的故事,很有名,后人给这个故事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红拂夜奔”,集英雄豪情,美人柔情于一体的浪漫爱情故事。

    对了,这个故事里面还有一个备胎暖男。名叫虬髯客,和很多狗血剧情一样。男二喜欢女一,女一喜欢男一。暖男被逼得没办法,忍着心酸跟男一女一结拜为异姓兄妹,号称“风尘三侠”,男一则真正做到了“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成了征战疆场,屠万为雄的大将军……

    故事太完美了,就好像这段故事背后有个狗血的导演躲在人群目光背后指使着剧情的发展,以及男女主角的走位和表情等等……

    李素想笑,一想到那位药师伯伯,也就是当今大唐声名赫赫的军神李靖还活着,发笑未免有些不尊敬,只好强忍住。

    “我和你药师伯伯不一样,他们时逢乱世,所以跑便跑了,而我和你皇姐,脚下踩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你父皇的,天下之大,却无立锥之地,我们能跑到哪里去?”

    ************************************************************

    冬月初三子时,离东阳下嫁高家的日子仅剩四天。

    夜凉如水,寒风呼号。

    李素一身黑衣,站在村口的小山林里,望着远处已陷入黑暗的公主府呆呆出神。

    林中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李素的旁边还站着几个人,王家兄弟和郑小楼。

    眼下李素能信任的人全在这里了。

    仰头看看天色,子时已过,李素眼睛微微眯起,打破了许久的沉默。

    “下午跟你们示范了一遍,这东西该怎么用你们都懂了吧?”

    三人一脸古怪地点头,看着李素的目光很复杂,有崇拜,有敬畏,还有几分瘆得慌。

    李素回头看着郑小楼,道:“尤其是你,你更要记清楚,明日你还要进长安城,晚上照这法子依样对高家也来这么一出,一丝差错都不能有。”

    郑小楼撇了撇嘴,冷冷地点头。

    李素笑了,在这漆黑的夜晚,笑容莫名带着几分诡异的阴森。

    “时辰到了,咱们办事吧!”

    …………

    …………

    太平村今晚不太平,子时刚至,村里庄户人家的狗却不似往常般安静,有些躁动不安,狗吠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庄户们察觉事非寻常,纷纷披衣而起,三两家邻舍碰头议论几句,都觉得可能村里进了贼。

    在如今政通人和,民风纯朴的贞观年里,村里进贼可是一件稀奇事。

    村里德高望重的赵老头一声招呼,二十来个壮汉组成了巡逻队,顶着寒风举着火把满村子巡梭了两圈,没发现任何生人,但村里的狗却仍吠叫不止。

    赵老头不敢大意,只觉今晚村子气氛颇为诡异,于是命壮汉们再往村东头巡逻一次。

    村民们通常不太愿意去村东头,因为那边是东阳的公主府所在,纵然公主府从来没有欺压村民的先例,反倒是客客气气亲如一家,可阶级尊卑摆在面前,终究还是不太自在,与公主府的人能不碰面尽量不碰面。

    众人举着火把一路东行,越往前走越觉得异常冷彻入骨,连子夜的寒风都比平常更阴寒,像贴着一块万年寒铁一般。

    赵老头年岁大了,身子首先承受不住,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往地上吐了口痰,骂道:“冷得邪性,今晚到底咋了么……”

    与村里此起彼伏的狗吠不同,公主府方圆一里内鸦雀无声,公主殿下的生活习惯很不错,入夜不久便熄了灯,只在大门口挂着两盏昏黄的灯笼,灯笼下面,值守的金吾卫将士列队执戈来回巡梭。

    赵老头领着壮汉们走到离公主府尚距数百步时便停下,远远望了一下,发现公主府一切正常,门口的将士们也很平静地走来走去。

    众人不敢再走,再靠近公主府几步就说不清了,于是赵老头领着众人往回走。

    走了几步后,那股莫名的阴冷再次袭卷而来,这次不仅是赵老头,二十来个壮汉都打了个哆嗦。

    赵老头心中愈发不安,不自觉地四下望去,接着,赵老头两眼发直,嘴巴张得老大,神情惊怖到极点。

    火把微弱昏黄的光芒衬映出赵老头的脸,令壮汉们也惊恐起来,顺着赵老头的目光看过去,众人的表情瞬间变得和赵老头一样。

    一团绿色的火凭空出现在空旷的田野上,就这样悬空挂着,一动也不动。

    紧接着,田野上的绿色火团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

    最后火团越来越多,惨绿的火光在空旷的田野上飘浮着,随着寒风吹拂摇曳不定。

    数十个火团在田野上排成整齐的五列,接着,火团忽然动了,保持着整齐的队列朝公主府方向飘去。

    赵老头和壮汉们动也不敢动,就这样远远看着绿色的火团飘过草丛,飘过枯枝,飘过干涸的小溪……

    每个人的脸上都因为惊恐而扭曲成夸张的一团,赵老头怔怔地看着火团飘远,喉头发出“喀喀”的痰音,呼吸不由自主地加快,直到火团飘远了,赵老头这才回神,仿佛被掐住脖子的公鸡似的,从嗓子里挤出惊骇至极的两个字。

    “鬼火!”

    人群如同炸了锅似的沸腾起来,胆小的扭头便往家里跑,胆大的也不敢怎样,浑身打着摆子,好歹还是壮着胆子先扶住了赵老头,簇拥在一起跑远。

    赵老头身子颤得不行,手脚比鬼还冰凉,被壮汉们架着双臂脚不沾地的往回跑,嘴里却神志不清般大喊:“咋会有鬼火咧?咋会有鬼火咧?村里谁干了昧心的事遭了报应?快,去叫两个人敲锣,把乡亲们都召集起来,鬼火现世,必有冤魂索命!大大不吉,不吉啊!”

    …………

    惨绿的鬼火无声地出现在东阳公主府外,绿幽幽的闪烁摇曳,像一只只恶鬼的眼睛,狰狞地注视着公主府的大门。

    值守公主府的金吾卫将士被远处赵老头等一干人的大喊大叫吸引了注意,一队将士奉命查看,其余的人执戈警惕地四下扫视。

    一名军士眯着眼,使劲朝远处看了一阵,渐渐发觉不对劲,一团,两团,数十团惨绿的火焰在府门百步之外闪烁着,远看像萤火虫,仔细看了才发现,竟是一团又一团凌空漂浮的绿色火焰!

    军士看明白了之后,惊恐地睁大了眼,手里的长戟当的一声掉落地上,指着远处的火焰失声大喊:“火!鬼火!”

    一声大喊,公主府全乱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 子夜大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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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百年来,人们对无法解释的东西都会和鬼神联系起来,也丝毫没征求过鬼神的同意,反正解释不出的东西一定是鬼神作祟,雷劈,闪电,飞雪,甚至一阵莫名其妙吹来的微风,都是上天在向世俗的人们传递着某种启示,某种征兆……

    鬼火自然也是无法解释的一种,它最多出现在坟地里,于是人们将它和死亡,晦气,灾难等等负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出现鬼火的地方,是为大凶之地。

    今晚东阳公主府外值守的将士们可谓见了大世面。

    数十团惨绿惨绿的鬼火排成整齐的队列,静静地悬浮在公主府外的空地上,随风摇曳闪烁,绿色的光芒忽明忽暗,四周的草丛树木被映出惨淡的绿光。

    执戈的将士们呆呆看着这一切,只觉手脚冰凉,因极度的惊惧而陷入精神崩溃的边缘。

    都是关中子弟,都是被精挑细选而入的金吾卫,他们是大唐都城和大唐皇帝陛下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最精锐的一支精悍强兵,他们面对敌人浑然不顾性命,再厉害的敌人用刀砍,用戟刺,用牙咬,终究都是以活生生的命来换取活生生的命,一切看得见的,有形的敌人,他们都不放在眼里。

    然而今晚,此刻,面对着一团团如同地狱里冒出来的虚无却存在着的鬼火,将士们胆寒了。

    因为无知而畏惧,是人类的天性。

    公主府门前,一群将士神情惊恐地与鬼火对峙了许久,终于,一名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弱的军士受不了了,扔了手中长戟。抱头便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尖声大叫:“鬼火!鬼火!冤魂索命来了!”

    有人带头,其余的将士自然效仿。纷纷扔了手中兵器抱头逃窜。

    当然,也有不怕死不信邪的。见前方鬼火闪烁,不由握紧了兵器,瞋目大喝:“老子跟随陛下南征北战,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区区几团鬼火岂惧哉!”

    说完手中长戟一紧,纵身一跳,跳入前方无边的黑暗里,没逃走的将士们远远看着。壮着胆子等待那位不信邪的仁兄斩妖除魔的结果。

    片刻间,却忽然听见黑暗里一声痛苦的闷哼,紧接着,那位不信邪的仁兄似乎被某种邪门的大力狠狠撞回,身子打横飞着回来的,重重摔落地上时,脸色发青,嘴唇发白,分明已断了气。

    这个结果终于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退回府里,关门!保护两位公主殿下!快!”

    将士们彻底胆寒了。二话不说扭头便跑,公主府大门前瞬间跑得一个不剩,唯有高挂门上的两只灯笼发出昏黄幽暗的光。与不远处数十团惨绿色的鬼火互映成辉。

    直到人全跑光了,鬼火后面漆黑的阴影里缓缓走出两道人影。

    一身黑衣,脸上还蒙着一块黑巾的李素眼中露出诡异的笑意,旁边同样黑衣蒙面的郑小楼轻松自在地活动着手脚。

    “幸好刚才只跑过来一个,我一掌能将他击毙了,不过……”郑小楼扭头瞪着李素,接着道:“不过,你就不怕他们全部冲过来?你觉得我一人能将他们全毙了吗?”

    李素笑道:“我始终相信,世上胆子大的人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杀人如麻的将士也一样,一个人带头跑了。别人很难不跑。”

    郑小楼撇了撇嘴,望着远处大门紧闭的公主府。道:“人都跑进公主府了,现在怎么办?里面戒备森严,你若让我进去,我可没把握躲开那么多的侍卫。”

    “没让你进去,前日我与东阳商议好了,等下该她表现了,我们不用管。”

    ************************************************************

    公主府内。

    寝宫早在入夜时便已熄了灯,今晚东阳和高阳姐妹二人睡在一起。

    寝宫内不闻声息,但二女却并未睡着,穿着露出半抹酥胸的宫装,头顶的环髻略见凌乱,趴在木格窗棂上,睁着两双清澈的眼睛,期待地注视着窗外一片漆黑的夜色。

    “皇姐,李素说今晚子时会有热闹,这都子时二刻了还不见动静,该不会是诳我们的吧?若敢寻本宫作耍,明日本宫非剥了他的皮不可!”高阳恨恨地捏紧了小拳头。

    东阳掩嘴轻轻一笑,柔声道:“你性子太急,一刻也等不得,放心便是,李素绝不会拿这等生死攸关的大事作耍,耐心再等等,很快便见分晓。”

    自从上次逃出公主府,河滩边与李素匆匆一见后,东阳脸上的愁容终于消褪了一些,只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依靠,仿佛溺水快死的人忽然间抱住了一根圆木,从此有了生的希望。

    痴痴注视着窗外的夜色,东阳脸上洋溢着淡淡的幸福。

    李素说过他有办法让她不嫁高家,那么他就一定有办法,长久以来,她对他已形成了一种信仰般绝无动摇的信任。

    …………

    夜凉如水,东阳美眸一眨不眨地盯着窗外,静静等待着自己命运的转机。

    子时三刻,转机终于出现。

    静谧的府院前门忽然传来一阵凄厉的叫喊,紧接着无数火把亮起,将府内的宁静破坏殆尽,仿佛有人朝烧沸的油锅里淋了一瓢油,整个府里全炸了锅。

    东阳和高阳依偎在一起,神情渐渐浮上兴奋,眼中的光亮仿若寒夜里的星辰,在黑暗里发出璀璨的光芒。

    “来了来了!热闹终于来……呜。”高阳兴奋大叫,却被东阳眼疾手快捂住了嘴。

    “再叫大声点,事情全败露了!”东阳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

    高阳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压低了声音兴奋地笑道:“前门李素一定闹出了什么动静,真想跑出去看看……”

    “别出去,其实这些动静咱们也能闹出来。别忘了昨日李素交给你一包东西,说前院有了动静时咱们便将它打开,稍微加热一下便有奇观可见……”

    高阳急忙道:“对呀。快快,皇姐你快把那包东西打开……”

    东西用油纸包着。姐妹二人轻手轻脚打开,里面却只是一小团白色的东西,二人好奇地互视一眼,高阳悄悄点起烛台,用油纸托着那一小团白色的东西放在烛光上烤了一下,须臾间,一道强烈的白光闪过,紧接着室内一暗。一团绿幽幽的鬼火出现在寝宫内。

    姐妹二人一直不知道李素的玄机,高阳几次问他都不肯说,还说什么保持神秘才能最大限度地演得投入和逼真……

    直到今晚,直到此刻,姐妹二人终于明白李素搞什么鬼了。

    ——确实是“搞鬼”,一团惨绿的鬼火在寝宫里摇曳不定,姐妹二人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那团鬼火,吓得连最基本的尖叫反应都忘记了,彻底陷入呆滞状态。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凛冽的寒风从窗外吹拂而入,室内的烛光乱舞一阵后终于熄灭,而那团鬼火随风摇摆几下后。仍旧发出惨绿的光芒,仿佛恶鬼的双瞳,冷冷地盯着如花似玉的姐妹二人。

    寒风拂身,姐妹俩一齐打了个冷战,这才回过神,看着那团闪烁的鬼火,二人终于有了正常女人的反应,深吸了一口气后,凄厉地尖叫起来。

    “鬼啊——”

    这声尖叫不是做戏。而是实实在在惊恐至极的惨叫,逼真得不能再逼真了。

    ***********************************************************

    鸡飞狗跳的一夜过去。

    天亮后。公主府终于恢复了平静。

    一夜闹腾出来的动静不小,天亮后。太平村的村民们聚在村子中央的大银杏树下,百多户人家全到齐了,人人脸上带着惧色,口沫横飞地述说着昨夜那场恐怖的异象,男人女人分堆而聚,议论纷纷,老人们摇头跺脚,又急又怕,连连说着“冤魂索命,大灾将至”之类的预言,神情充满了看透过去未来般的睿智。

    公主府的大门关了一整夜,天刚亮时,大门忽然打开,一队披甲精骑出府,面带惶然之色,匆忙策马朝长安城飞驰而去。

    从天亮到中午时分,长安城忽然多了一条非常惊悚的传闻。

    东阳公主府鬼神作祟,子夜无端冒出无数鬼火,一名公主府侍卫无故死亡,鬼火飘进了公主府寝宫,东阳公主和高阳公主两位殿下被吓得神志不清,一整晚胡言乱语,言称府里有冤鬼索命……

    传闻飞快在长安朝堂坊间蔓延开来,这次不比以前那些无根无据的流言,昨夜的鬼火不知有多少人亲眼目击,绝无作伪之处。

    朝臣们半信半疑,但坊间的百姓却信了十足,没办法不信,李世民来不及下封口令,目击者早已将公主府发生的灵异事件传了出去,细枝末节说得清清楚楚,分毫不差。

    百姓们兴奋了,一直在长安城内隐约散播的说法,今日终于得到了铁一般的验证。

    当年玄武门之变造下的恶因,今日结出了恶果。皇家与高家联姻必有报应,这便是坊间百姓们议论过后斩钉截铁得出的结论,不容置疑。

    …………

    太极宫。

    李世民阴沉着脸,盯着拜伏于地的公主府都尉,怒道:“定是什么人玩弄的把戏,朕决然不信!”

    都尉脸色惨白,不知是被鬼火吓的还是被李世民吓得,头伏在地上不敢抬起,颤声道:“臣不敢欺君,昨夜公主府内的鬼火许多将士亲眼目睹,臣绝不敢妄自生谣……”

    李世民脸色渐渐变得铁青,咬着牙一字一字地道:“朕说过了,朕,绝,不,相,信!!”

    都尉听出了李世民语气里即将喷薄而出的怒火,不敢再争辩了。伏地而不敢起。

    “传旨大理寺卿孙伏伽,令他给朕彻查!定然有人在背后无事生非,查出此人。朕将他碎尸万段!”李世民咆哮道。

    殿外宦官急忙踮着小碎步,匆匆出宫传旨。

    都尉和宦官被狂怒的李世民赶出大殿。偌大的殿内只剩李世民一人。

    李世民两眼充血通红,眼中闪烁着狰狞的杀机,鼻孔张得大大的,呼哧喘着粗气,模样像个歇斯底里的疯子。

    公主府闹鬼,已不仅仅只与皇家和高家的婚事有关了,此事若被坐实,正应验了当年造下杀孽和如今遭受报应的说法。当年玄武门之变的污点无疑又会被朝臣和民间百姓翻出来,再度将他鞭笞一次又一次,这十多年来,李世民励精图治,起早贪黑,努力让自己的胸怀变得宽容博大,君臣没日没夜谋划的一次又一次对外战争的胜利,以及无数次召集三省六部官员,研讨商定如何让大唐百姓安居乐业的一条条国策等等,十多年里做过的这一切。很有可能会被这一桩传闻抹杀得干干净净。

    他李世民在史书上留下的形象,在朝野臣民传诵的名声,绝不会有一句好话。以往他做过的一切将被完全否定,只因他曾经的污点,“弑兄杀弟”将成为他千古不变的标签。

    公主府闹鬼,看似渺小的一桩事,细细一推敲,对李世民来说却太严重了,严重到此刻他甚至生出一丝后悔,后悔不该与高家联姻,若自己冷静一点。慷慨一点,将东阳许给李素那个浑小子。怎会有今日这般煎熬焦虑?

    李世民深呼吸几次,努力平复下情绪。仰天长叹。

    似乎……自己做了一件错事?若果真是报应,对应的恶因哪里是当年的玄武门,分明是他拆散了一对有情人……

    **************************************************************

    白日的朝会上,朝臣见李世民脸色阴沉坐在殿上一言不发,纷纷识趣地不提东阳公主府前发生的惊悚事件,连一向正义直爽的尚书省侍中魏徵都没敢说话,魏老头当年是辅佐太子李建成的,玄武门之变后被李世民收服,从此成了大唐朝堂上赫赫有名的反对党,但凡李世民支持的,魏老头必然反对,而且专挑李世民高兴的时候反对,典型的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李世民的痛苦之上,这种舒爽的日子一过便是十多年。

    犯颜直谏的事魏老头干过无数次了,然而今日,魏徵却一个字都不敢说。

    老头混迹一辈子朝堂,犯颜直谏无数次居然还活着,而且活得很滋润,充分证明了老头其实并不傻,有的事情能直谏,甚至当殿顶撞冲突都没事,但有的事情发生后,最好连腚沟都要夹紧一点,莫要发出任何一丝不和谐的声音,否则有很大的概率人头落地,满门尽抄。

    朝会无风无浪结束,朝臣们各自散去,私下里,公主府闹鬼仍然是他们窃窃议论的热门头条话题,有没有人偷偷点赞不可考,但可以肯定的是,转发量一定不小。

    …………

    报应绝不止在公主府前,更大的报应在后面。

    平静无波的白天过去,入夜后,长安城各坊门关闭,武侯们列队执戟巡夜,静悄悄的夜色里,偶尔只传来一两声狗吠,街上空荡荡的不见人影。

    位于朱雀大街北端的申国公高府外面人影幢幢,值守的兵丁家将们如临大敌地在高府四周巡梭游弋。

    这段日子长安城里的传闻太难听,高家深受其害的同时,也暗暗加强了府中内外的戒备,说到底高家也有点心虚,神神怪怪的传闻令高家上下也莫名紧张起来,毕竟当年高士廉在玄武门之变时确实领着囚犯杀了不少人。

    事变那天李世民在玄武门大杀特杀,高士廉也没闲着,在他的率领下,守备芳林门的五千余将士被囚犯们杀得尸山血海,浓郁的血腥味数月不曾消散,第二年,也就是贞观元年,李世民登基改元,坊间百姓有人听到芳林门附近半夜常有厉鬼哭嚎惨叫之声,当时高士廉只认为是民间以讹传讹,故弄玄虚恶意中伤,所以一直不曾在意。

    然而昨晚东阳公主府发生过如此惊悚的事件后,高家上下终于有点动摇了,与李世民顽固执拗的态度不一样,事发之后,高家第一时间派人去太平村查探过,从村民到值守公主府的金吾卫将士都打听了,皆云亲眼所见,高家终于不得不相信报应的说法。

    这个年代里,无端冒出数十团排列整齐如同军阵般的鬼火,谁能用科学的道理去解释?既然解释不清楚,便只能相信是鬼神作祟了。

    昨夜公主府骤然生变,今晚高家生了畏惧,把府中所有的部曲家将全数遣至门外值守,偌大的国公府戒备异常森严。

    然而,该发生的终归会发生。

    子时过后,昨晚东阳公主府发生的一切,即将在高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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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六十三章 联姻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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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会的气氛很诡异,亦在李世民的意料之中。

    朝臣们目光各异,盯得人浑身不自在。

    东阳公主府出事,高家出事,而且出的还是这种灵异鬼怪之事,再加上前几日长安到处流传着的报应之说,李世民只觉得如芒在背,却只能努力保持镇定平静。

    闹鬼若只是闹鬼,至多算是闲闻轶事,聊博一笑,然而闹鬼若不止是闹鬼,事情就严重了。真正诛心的,却是这个关于报应的说法。

    东阳和高家出了事,别人的目光只会注意到他李世民身上。

    玄武门之变难免再次被人提起,高士廉在芳林门大杀特杀,五千余将士成了铺垫高家功勋的垫脚石,时隔二十年,高家遭了报应,一夜之间连死五人,家主高士廉犯病,长子高履行失心疯。

    高家遭报应了,他李世民呢?当年的芳林门外,高士廉只算是辅攻,玄武门才是正面战场,芳林门死了五千余将士,玄武门死得更多,他李世民会不会也有报应?

    这个疑问令李世民坐立不安,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过往,这一生他很风光,从李家起兵反隋开始,到登基称帝成为万邦朝敬的天可汗,他的一生里永远只有荣耀和功绩,处处充满了闪光点。

    只是十一年前,他做了一件最不光彩的事,这件事不仅成了他一生最大的污点,也成大唐贞观年里所有臣民的阴霾。

    这件事,无论如何揭不过去的。

    弑兄,杀弟,逼父皇退位,那一天里,不仁不义不孝的事。几乎全被他做尽了。

    高家杀了五千人便遭此恶报,他李世民呢?报应何时临头?

    朝会上气氛凝重且诡异,君臣努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一丝不苟地禀奏国事,李世民也有条不紊地将一桩桩国事拿出来与朝臣商议。大部分赞同的话便通过,存在严重争议的便搁置,一桩桩国事就这样被轻松而快速地处理掉。

    君臣都揣着明白装糊涂,昨夜高家的事如同被全体遗忘了一般,只字不提,几位性情梗直的御史好几次跃跃欲试想站出班说点什么,然而看到李世民那张阴沉如寒铁般的脸,终于没敢迈出那一步。

    大唐皇帝陛下的胸襟无疑是宽广的。但也要看是什么事,拿这种明显揭陛下疮疤的事在朝堂上说,显然是作死,而且是花样作大死。

    朝会无风无浪地结束,朝臣们三三两两安静地走出殿门,忽有宦官过来拦住长孙无忌,陛下甘露殿召见。

    长孙无忌急忙跟随宦官前往甘露殿,殿门外整了整衣冠,脱下鞋子走进大殿内。

    李世民坐在殿内,疲惫的神情还带着几分惶惶不安。见长孙无忌进殿,也没有任何表示,指了指身旁的矮桌。示意他坐下。

    李世民与长孙无忌的关系可谓鱼水情深,不仅是多年的袍泽感情,里面还包含了更多东西,比如姻亲,比如利益,不管好事还是坏事,基本都是李世民和长孙无忌商量着一块办的,包括十一年前的玄武门之变,所以李世民唯有在长孙无忌面前才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他留给世人太多闪耀的光辉了,留给长孙无忌的。几乎全是人性的阴暗面。

    幸好长孙无忌也不是那么光明,有时候他甚至比李世民更阴暗。

    君臣二人太熟了。根本没有任何客套寒暄,见长孙无忌坐下,李世民劈头便道:“辅机,高家和东阳府上之变,你如何看?”

    长孙无忌捋了捋长须,摇头道:“东阳公主府前夜闹鬼,臣原本以为是有心人的谋算,谋算此事的目的很多,比如陇右,山东那些门阀世家不满陛下,故而炮制此事抹黑陛下,令万民与陛下离心失德,又比如番邦异国的国君们对陛下近年频频用兵感到害怕忧虑,故而授意在长安的使节暗行此事,转移陛下和朝臣的注意……”

    长孙无忌顿了顿,接着苦笑道:“臣原本是这么以为的,但是昨夜高家也出了事,并且除了鬼火,还有人听见了阴兵的脚步声,臣现在可真琢磨不透了,若真是出于有心人的谋算,这鬼火和阴兵……未免太匪夷所思了。”

    李世民的脸色愈发难看:“辅机的意思朕明白了,难道说……果真是应了十一年前的报应?”

    长孙无忌拧眉沉思,许久不得其过,只好苦笑沉默以对。

    见长孙无忌如此反应,李世民黯然叹了口气。

    解释不了的事实,只能冠以鬼神之名了。

    “辅机,你说,朕要不要效汉武帝,下一道罪己诏书?”李世民神情落寞地问道。

    长孙无忌一惊,急忙道:“陛下不可!罪己诏不可轻下,一旦诏书传世,便是坐实了十一年前的事,天下人的骂声恐怕不是那么容易扛下的,更何况如今陇右山东多家门阀对陛下虎视眈眈,一旦下了罪己诏,我大唐将陷入无尽内乱,陛下三思!”

    李世民沉默片刻,叹道:“朕从来不信因果报应的,因为朕是真龙天子,朕即社稷,朕即因果!可是昨夜高家之变……委实令朕惴惴难安,世间莫非真有报应之说?”

    长孙无忌宽慰道:“陛下多虑了,陛下即是社稷,自有漫天神佛护佑,是超脱于因果报应之外的,区区闹鬼而已,何足为虑耶?身附极贵紫气者,鬼祟岂敢近身?”

    长孙无忌的安慰终于令李世民神情稍稍缓和了一些,于是点点头,叹道:“但愿如此吧。”

    长孙无忌迟疑了一下,道:“陛下,眼下最重要的是安抚民心,长安城里的说法很难听,罪己诏自不必下,但陛下还需做点事出来令天下人归心。”

    李世民点头,道:“不错,朕也是这么想的,今年山东大旱,朕便免了河东道三年徭役和税赋吧。”

    长孙无忌接着道:“陛下和高家的联姻……恐怕已不合时宜了。”

    李世民叹道:“辅机深知朕心啊,没错,朕也觉得这门亲事不妥当了,当初东阳与李素那小子私下里……哼!朕情急之下才不得不临时把高家拉来联姻,谁知出了这么多事,若再继续这门亲事,恐怕不仅是民间,就连朝臣们也会有议论,那些世家门阀更会借机刁难发作,相比之下,弊大于利,该舍则要舍啊,只是……天家毁亲,传出去也不是好事……”

    李世民说完语气忽然顿住。

    长孙无忌是个老人精,立马闻弦歌而知雅意,急忙道:“高家是臣的娘舅家,臣或可为陛下分忧,昨夜高家大变,高履行被吓得半疯半癫,再配东阳公主金枝未免太不敬了,明日高家或会上表,请求陛下宽免婚事……”

    李世民笑了,今日单独召长孙无忌觐见,要的就是他这番话,早在惊闻高家之变的时候,李世民的主意便已决定了。

    长孙无忌不愧是李世民多年的老搭档,君臣之间两句对话便将这件难办的事给办了。

    李世民的目的达到,不由忧心忡忡叹了口气:“高履行也是不幸,朕这便令太医署的太医去给他看看,再赐山参鹿茸药材若干,但愿他能早日康复。”

    “臣代高家多谢陛下宏恩。”

    *************************************************************

    长安城的消息传回太平村,李素的神情仍不见开朗。

    辛苦布下这么大的局,用尽了前世残存的记忆,用科学的法子迷惑了今世的人们,被迷惑的甚至包括当朝的君臣,今日终于达到了他想要的结果。

    可是,这一切无非只能让东阳免于嫁给高家,却无法让他和东阳之间再出现转机。

    真的没什么好高兴的,失去的终究已失去,失去得不知不觉。

    今生,恐怕与东阳再无夫妻缘分了。

    认识算久了,李素渐渐了解了李世民的为人,这是一个骄傲的极度自我的帝王,深沉的心机隐藏在他和蔼可亲的外表下,他喜欢掌控一切,对欺瞒深恶痛绝,很不幸,李素和东阳做了一件欺瞒他的事,终此一生,恐怕他都不会赞成李素和东阳的婚事了。

    未来,该怎么办呢?

    或许还有希望吧,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希望的,不管多么渺茫,它终究是希望。

    …………

    郑小楼是第二天清晨回来的。

    他的样子很狼狈,身上沾满了泥土灰尘,浑身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臭味,无论谁在沟道里趴了几个时辰一动不动,样子都不会好到哪里去的。

    不过郑小楼的神情却很兴奋,昨夜他干了一件大事,这件震惊了整个长安。

    回来后,郑小楼看李素的眼神都变了,一个连鬼火都能凭空造出来的妖孽,跟那些道士们念叨的神仙有何区别?这个妖孽脑子里到底还装着多少令世人匪夷所思的奇思妙想?

    此生跟随李素的想法越来越浓了,郑小楼很想亲眼看看,看看这个妖孽此生能走到一个怎样的高度,走到那个高度后,他又会干出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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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六十四章 不耻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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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小楼的心思很单纯,他从来不在乎李素的名利与官爵,严格说来他算是江湖人,江湖人重情义轻名利,他们不在乎律法,他们轻贱生命,别人的或他们自己的。

    “侠以武犯禁”,说的就是这样一群人,郑小楼亦在其列。

    愿意跟随李素,最初因为李素曾经的救命之恩,后来跟李素相处久了,郑小楼渐渐发觉这个人并不坏,虽然小毛病有点多,但经常会有一些令人称奇的妙想,能做出一些常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所以郑小楼愿意为李素做一些事情,并且亲眼见到这些事情多么的神奇,比如昨夜自己亲手弄出来的鬼火。

    相比之下,王直显然兴奋多了,一大早便从长安赶回太平村,看见李素便兴奋不已。

    “高家长子被吓疯了,真正疯了!哈哈,真解气!李素,这事你干得好,今日一大早,满长安的百姓都在说着高家的报应,都说高家当年干了损阴德的事,而且恐怕不止芳林门这一桩,这十多年来必然陆续还干过不少,不然报应不会这么重……”

    李素淡然一笑:“装神弄鬼也不过是为了达到目的,我只要他们两家不敢联姻便好,其他的议论与我无关。”

    王直的语气仍旧充满了赞叹:“今日方知,原来鬼火居然能够凭空造出来,李素,现在你该告诉我了吧,鬼火到底怎么造出来的?你让我兄长煮尿到底是何缘故?”

    李素笑道:“鬼火其实就是尿里提炼出来的,人的尿里面有一种东西,名叫白磷,分量很少,把尿煮干后,锅里一层白色的结晶的东西。就是白磷,白磷很容易点着,与沙子掺在一起点燃后。火光惨绿惨绿的,夜里看去就跟鬼火一样。咱们经常在坟头看见的鬼火,其实也是白磷,人的骨头里也含白磷,人死以后肉身腐烂,骨头里的白磷便冒出来,稍遇高温便燃起来,而且白磷分量极轻,风一吹便到处乱晃。所以坟头上经常能看见鬼火游荡就是这个缘故,经常有人说路过坟头时鬼火跟着他跑,就是因为白磷燃烧时太轻了,人走路时难免带起风,于是鬼火便跟着人跑,也是这个道理……”

    王直和郑小楼惊呆了,他们没想到造出一团鬼火居然有如此多的学问,看似诡异惊怖的事情,被李素这么一解释,神秘恐怖的面纱瞬间被揭开。

    王直怔忪片刻。叹道:“李素,你的学问真是……咱们从小一起长大,也没见你读过什么书。为何你什么都知道,连鬼火这东西也被你随手造出来,吓坏了全长安的人。”

    李素板着脸道:“学海无涯,回头是岸……我会告诉你为了专研鬼火,我曾经在村子西边的坟堆里睡了半个月吗?”

    王直大吃一惊:“真的?你好厉害!睡坟头你不怕吗?当初为何不叫上我们兄弟?”

    李素叹了口气,这智商余额欠费不少了,看来自己胡说八道时的表情一定很诚恳。

    李素道:“鬼火的道理我说明白了,其实说穿了并不是什么太高深的学问,不过有一门学问我却不太懂。所以我打算不耻下问……”

    说着李素转过头,看着郑小楼。悠悠地道:“鬼火容易造,但我想不通你昨夜弄出的那个所谓的‘阴兵过境’是怎么回事?只闻声而不见人。这差不多是神仙法门了,连我也自问办不到,你是怎么做到的?”

    郑小楼笑了笑:“天下并不止你一个聪明人,阴兵过境其实跟鬼火一样,说穿了一文不值,昨夜我潜入高家后,预先便准备好了一块很大的黑布,将它挂在墙头和树林之间,与夜色融为一体,然后我躲在黑布后,用两块特制的铁皮在地上敲击,发出的声音与军阵脚步声一般无二,当时一片漆黑,黑布挂在夜色里,谁能看得出这是布还是夜色?我躲在黑布后面发出脚步声,他们当然只能闻声而无法见人了。”

    说着郑小楼从怀里取出两块铁皮,李素接过来仔细端详,铁皮是寻常的铸铁所制,卷成一个筒状,中间是空的,往地上一敲,发出轰踏轰踏的脚步声,非常逼真。

    李素不由叹为观止,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不容小觑,古代江湖好汉的智慧也不容小觑。

    “七孔流血是怎么回事?为何死在你手里的人全都是七孔流血,全身不见伤痕?”既然不耻下问了,李素决定再不耻一次。

    郑小楼淡淡瞥了他一眼,李素瞬间有种被蔑视的屈辱感。

    “七孔流血就更简单了,一掌击中他的心脉,将他的心脉震碎,自然会七孔流血,就算被官府仵作验尸,无非也是被一股莫名的大力而致死,能查出什么究竟?”

    李素恍然,这个,真值得被蔑视一下,因为不是同道,这属于专业技能,李素不会武功,震碎心脉这种事完全不是他的专业。

    好了,疑惑解开了,李素顿觉豁然开朗。

    接下来,要看李世民和高家的选择了,装神弄鬼之后,李素相信李世民和高家应该不会具有迎难而上的勇气,除了朝堂的议论,民间的舆论,还有目前各种不服的世家门阀之外,还有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只不过一桩很寻常的儿女婚事,他愿意为了这桩婚事与天斗吗?看得见的敌人他可以轻松碾压,鬼神呢?因果报应呢?

    …………

    …………

    事实正在李素的意料之中,李世民和高家果然不敢与天斗,不仅仅是勇气原因,还有利弊得失的衡量,这门亲事已惹出了太多的麻烦,引得天下人议论纷纷,再一意孤行可就真的收不住了。

    高家骤变的第三天,高士廉托长孙无忌上表,言称高家长子履行忽然犯疾,病情不见起色,若强与天家成亲未免亵渎天家声名,故请解除高履行与东阳公主的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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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出家避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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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出家为道,开了李唐皇室先河,从大唐立国至今,东阳是第一个出家的公主。

    此事在朝中自然引起了一番议论。

    背地里说闲话的不少,但在金殿之上,朝臣们皆是歌功颂德,公主殿下为父皇积德祈福而出家,实是至仁至孝之举,当以褒扬。

    满殿充斥着赞扬声,然而李世民的脸色却无比阴沉,朝臣们都是有眼力的,见皇帝陛下脸色不对,纷纷住了嘴,不再多说一句。

    散了朝,李世民回到寝宫不知何故大发雷霆,门口侍立的宦官被他扔出的花瓶砸破了头,血流了一地,却吓得动也不敢动,一个劲地跪地磕头称罪。

    东阳请求出家的奏表李世民已经批了,工部官员领着工匠赶往太平村,开始勘测公主府的环境,考虑如何将这座大宅院改建成一座道观。

    批复奏表的第二天,东阳孤身进了宫,除了向父皇谢恩之外,顺便还拜了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为师。

    李淳风,就是那位传说中无所不知的道士,自幼聪慧好学,博览群书,精通天文,历法,风水,阴阳,是贞观年间最有名的道士,就连李世民做出许多重大决定之前,都会向他卜问吉凶。

    拜师礼很正式,东阳换上了崭新的素色百衲道袍,如云般的黑发披散后在头顶挽成一个道髻,用碧玉簪固定住,摇身一变,便是一番绝色道姑的形象,跪在李淳风面前三跪九拜,又在三清像前敬了香,留了名册,造了度牒。

    李淳风看着绝色素颜的东阳。心中不由暗叹,其实他很不愿意收这么一位女徒弟的,李淳风精通相术。一眼便看出这位公主殿下尘心未断,眉宇间仍有万千情愫萦绕。凝而不散,与尘缘有着千丝万缕割舍不断的联系,从上表请求出家,到皇帝陛下恩准,整个过程仿佛是玩笑一般,说的人轻松,恩准的人也痛快,一来一往就父女二人赌气似的。

    李淳风不由重重叹气。若换了常人敢拿出家入道如此玩笑,早被他画无数个小圈圈咒死了,这哪里是什么出家啊,简直是换了个生活方式情当人生度假了,哪天道姑当腻了,再跟他轻飘飘打声招呼,不干了,还俗了,他还得屁颠屁颠再弄一套还俗的仪式恭送公主殿下回到人间凡尘……

    公主尘缘未断,可未断尘缘的公主也是公主。东阳正式行了拜师礼后,李淳风也不敢拿出师父的架子,客气得差点倒过来给东阳跪下。

    拜师礼很完整。但从开始到结束都透着一股别扭,李淳风端坐上首,嗯嗯啊啊念了几句《老子》,并且逐字解说了一遍,勉强算是师父对新收的徒弟训了话。

    逐字解说的《老子》也不是漫无章法,里面有讲究。李淳风的父亲李播曾是前隋官员,自号“黄冠子”,因官场不得志,遂弃官而为道士。一生最大的成就便是注释了《老子》,李淳风对东阳念的那几句便是他父亲所注释的内容。

    师徒互礼完毕。李淳风沉吟半晌,当即给东阳取了个道号。名曰“玄慧”。

    ************************************************************

    “李素,东阳公主出家了,你知道吗?”

    王直匆匆从长安城赶回太平村,将李素拉到村口的槐树下,急吼吼地问道。

    李素淡然看着老槐树冠上寥寥的枯枝,点头道:“不知道,但我隐约能猜到她会做什么。”

    王直目瞪口呆:“她出家了你竟不拦着?”

    李素苦涩一笑:“她活得太累,出家不失是个办法,若她不出家,仍旧是公主的身份,今后的麻烦一桩接着一桩,每一桩麻烦或许都会要她的命,高家虽然解除了婚约,但她仍是未嫁待字之身,今日想办法对付了高家,明日或许又要对付来求亲的王家,孙家,如此反复,烦不胜烦,难道我们每次都靠装神弄鬼这种把戏对付过去?”

    王直闻言,神情若有所思,想了想,终于不甘不愿地承认,眼下的形势来说,东阳出家或许是躲避麻烦最简单有效的法子。

    李素叹道:“出了家便不是公主,便跳出五行之外了,从此能换得安宁太平日子,朝臣门阀纵然再想跟皇家攀亲,主意也不会打到一个出家人身上,东阳如此决定不失为自保之法,所以就算我知道她的选择,也不会拦她……”

    李素说着,脸上又露出诡异的微笑:“东阳到底不笨,出家都埋下了伏笔,选了道家而不选佛家,选择题做得很对,道家最为随和,进去容易,出来也容易,再加上她的公主身份,可谓自由之极,将来若情势出现转机,我和她之间尚有前缘可续,脱下那身道袍也容易……”

    王直沉默片刻,问道:“你和她何时会有转机?”

    李素仰望天空,叹道:“我也不知道,这个年头里,皇帝大于天,实力再强终究也无法与他抗衡,可是……终究要有实力啊,如果有一天我强大到他不得不正视我,不得不认真考虑我与东阳的可能性,那时的我,想必比现在强了吧。——我给自己定了个目标,三年吧,三年之后,若我和她没有转机,纵然再冒掉脑袋的风险,我也要人为制造一次转机。”

    王直讷讷道:“其实……李素,我和兄长一直都觉得你本就不该是农户家的孩子,真的,你的模样,你的性情,你的本事……你与农户孩子有太大的不一样了,与他们站在一起,无论怎么看你都像是富贵人家出来的王孙公子。”

    李素仍然望着天呆呆出神,脸上忽然露出一股意气风发和讥诮嘲讽相交织的矛盾表情。

    “我想,我的名字可能会留名史书,而且是浓墨重彩的一笔!说句俗烂到家的话,这都是被人情世情逼出来的。”

    …………

    …………

    公主府进驻了无数工匠,开始对公主府动工。数月之后,这里不再有公主府,而是一座香火缭绕暮鼓晨钟的道观。里面住着的人不再是东阳公主,而是一位名叫“玄慧”的美丽道姑。

    府邸仍是那座府邸。人依旧是那个人,一切似乎没变,一切似乎都变了。

    公主府改建,东阳暂时回太极宫景淑殿住着,李素只能把想念深埋于心底。

    很奇怪啊,和她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和她到底做了什么?为何匆匆一晃,一年便过去了?

    生命里走得最急的。永远是最美好的时光。

    隆冬时节,当天空飘下第一朵晶莹洁白的雪花时,大棚里的绿菜成熟了。

    采摘五十亩绿菜,雇请了村里的闲散劳力数十人,每人每天发三文钱顺便再管一顿饭,壮劳力们跟发了横财似的一个个眉开眼笑,大雪纷飞的寒冷天气里,钻进温暖的大棚半天不愿出来,五十亩绿才短短三天便采摘完了。

    小山似的的绿菜堆积在李家前院里,村民们睁大眼睛瞪着它们。尽管早知李家娃子种出了绿菜,可这些真真实实摆在他们面前,仍让大家感到无比吃惊。

    黄瓜。昆仑紫瓜,芥菜……各种蔬菜绿油油的,从里到外透着水嫩,与漫天纷飞的大雪交映成一片闻所未闻的矛盾奇观。

    李素很大方,来家里看热闹的都给报酬,每人发一把绿菜带回去,都不嫌少,喜滋滋如同捧着祖宗牌位似的往家里跑,大冬天能吃上地里种出来的绿菜。怕是连皇帝陛下都没这待遇,能分到一把已然是莫大的幸福了。

    关中人都实诚。不仅容易知足,更懂得惜福。

    剩下的绿菜仍在院子里堆得老高。留下一小部分准备给村里乡亲们每家送一点,还有一大部分则做好归类,紫瓜黄瓜什么的分别合拢一堆,叫王直从村里雇了几辆牛车装上绿菜,李素跳上车辕便往长安城里驶去。

    头一家不作二人想,必是程家无疑,老流氓对他很照顾,可心眼委实不大,若让他知道第一个不是送的程家,怕是送礼都会送出仇怨来。

    反过来一想,所有的名将长辈里面,唯有程咬金对他最为爱护,若真有亲疏之分的话,程咬金无疑是最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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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下得很大,天空一片白茫茫,冰冷的雪粒夹杂着寒风,吹得人睁不开眼。

    进城的大路被雪盖了厚厚的一层,路上鲜见行人和马车,这种见鬼的天气里,若没有特别重要的事,大多是不愿出门的,找虐。

    李素坐着牛车出了村口便发觉自己在找虐,绿菜哪天都可以送,为何偏选在这个鬼天气里?

    既然出了门,也不太好意思打退堂鼓,李素只好硬着头皮,请村里赶牛车的老汉继续赶路,看着老汉眯眼迎着风雪,老脸被冻得通红的样子,李素不忍心,便很痛快地给他再加了五十文钱。

    今日进城的这段路特别难走,平坦的大路又湿又滑,牛车在风雪里可谓艰难前行。

    平日一个时辰的路程,今日花费了两个多时辰才堪堪看到长安那巍峨高耸的城墙。

    进了城,李素让牛车直趋程府,程家家仆通传后,未多时,便见一道魁梧粗壮的身影跳了出来,如同百万军中直取敌将首级一般化作一道黑烟,紧接着李素便觉得自己身子一轻,双脚离地,整个人像一块刚熏好的腊肉,半空里悠悠晃荡……

    “哇哈哈哈哈,小混帐多日不见,难为你还记得老夫,快随老夫进来,废话先不说,干三碗酒再与老夫话短长……”

    李素被程咬金拎在半空中,熟悉的经历令他索性放弃了挣扎,非常认命地拱起了手,用一种非常缥缈如仙的腾空姿势朝程咬金施礼。

    “小子……小子拜见程伯伯,程伯伯有礼了,这个……”

    “少给老夫来这套酸礼。堂上高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得俺待见,再弄这种虚招子。老夫把你踹出去!”

    “是是,程伯伯……”李素态度谦逊。眼见程咬金要把他往前堂里拎去,李素终于不淡定了。

    大风雪天里巴巴赶进城,他可不是为了醉生梦死的,程家的酒一沾杯便如同黄粱一梦,弄不好半辈子就这么醉过去了。

    “慢,程伯伯且慢!小子……小子今不喝酒了,我是来给伯伯送礼的,看。礼物都备好了,在小子身后……”

    李素急忙指着后面的牛车解释,程咬金扭头,发现他身后满载的牛车,终于有了一点兴趣,于是放下李素,慢慢走到牛车前仔细端详。

    很奇怪的表情,大冬天里给他送一车绿菜,就算不欣喜若狂吧,至少也该表现得稍微高兴一点。怎么也不该是现在这副犹豫为难的样子……

    “这礼物……”程咬金沉吟。

    李素愕然:“程伯伯不满意?”

    “满意倒是满意……”程咬金爱怜的抚了一下他的头顶,笑道:“难得娃子有孝心,只不过……你送礼未免送得太光明正大了。但凡稍稍掩藏一下行迹,今日老夫便悄悄把它宰了,咱们爷俩痛快吃顿牛肉,可你大明大亮赶着它进城,那么多双眼睛见了……这年头吃牛犯律法呢,要吃官司的,唉!”

    程咬金说完,非常惋惜不舍地摸了摸拖车那头牛的脑袋,还咂摸咂摸嘴。一副到嘴的牛肉长翅膀飞了的遗憾样子。

    “啊?”李素呆住了,这……老流氓把自己的脑电波调到了哪个频道?为何沟通如此困难?

    “程。程伯伯……小子送您的东西不是牛啊,这牛是来拉车的。车上面的东西才是小子送您的。”李素被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解释。

    “哦?牛不是送老夫的?”程咬金目光似乎有些失望。

    “不是,真不是!”李素无比认真地回答,不能不认真,万一这老流氓性起,真把这头牛吃了,还会连累他一起吃官司。

    “哦,看看车上啥东西……”程咬金有点打不起精神,随意地瞄了一眼:“绿菜?哈哈,好个小娃子,果真叫你种出来了,是好事,也是喜事!”

    转过身朝府门内忽然大吼了一声:“里面没死的都给老夫滚出来,去把车上的绿菜搬下来,小心点!寒冬腊月的,绿菜可比你们的小命金贵。”

    李素放心了,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表现,辛苦种了两个月的绿菜,总不能换来一副嫌弃的表情吧?

    程咬金端详了一阵,见绿菜长得葱葱郁郁,绿油油水嫩嫩的,看着心中欢喜,于是真正开怀起来,拉着李素便往府里走。

    “来人,快给老夫开宴,今日席宴吃绿菜,把那六个不成器的小混帐都叫出来,给李家娃子好好敬几碗酒!”

    李素脸都白了,绿菜都搬进门了,咋还喝酒?

    深深痛恨自己的不长记性,为何每次都往这龙潭虎穴里闯,而且闯了一次又一次……

    被程咬金强拽着,李素踉踉跄跄不由自己地跨进了程家的门槛,刚往里走了一步,程咬金忽然停住脚步,转过身依依不舍地看着门外的那头牛。

    “小娃子,那牛真不是送给老夫的?”

    李素飞快且坚定地摇头,这是原则问题,一点不能含糊,含糊了要吃官司的。

    程咬金注视他半晌,咧嘴一笑:“莫闹!快说实话,那牛一定也是送老夫的,对不对?”

    “程伯伯,……真不是。”李素咬着牙,斩钉截铁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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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大章。。大章。。。嗯,又懒得分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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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魔王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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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府的酒宴依旧走豪迈奔放路线,程咬金和六个儿子几碗烈酒下肚便开始放浪形骸,嗨得一塌糊涂。

    酒后的德行毫无长进,照例又是上演全套,先是仗着酒意跳到院子中间耍斧子,一柄宣花八卦大板斧耍得虎虎生风,鬼见鬼愁,个中套路怕是连耍斧的本人都不大明白,觉着该横扫了便横扫一下,觉着该劈下去了便劈下去,完全即兴表演,架势一拉开,浑身上下全是漏洞,连李素这种对武艺一窍不通的人瞬间都发现了好几处破绽,老程同志这些年南征北战居然还能囫囵活着,看来老程出生时一定被过路的神仙亲过,不然运气不会这么好。

    斧子耍过,在六个儿子的满堂喝彩声里,大汗淋漓的程咬金喘了一会气,大手一挥,“继续喝酒”。

    第二轮走风雅路线,府里十来名胡姬和乐师鱼贯而出,随着丝竹笙箫之声,胡姬们先在堂中跳起了胡旋舞,跳着跳着,乐声忽然一变,熟悉的秦王破阵乐,很有参与精神的程家老小醉醺醺地加入,程咬金扭摆着笨拙肥硕的屁股率先领舞,六个儿子摇头晃脑嗑了药似的跟在后面乱扭,前堂被程家父子弄得一片狼藉。

    李素再次确定,今日来程家送绿菜是个很严重的错误,其实送礼这种事,随便叫个人来便可以了,至少不用像现在这样堆着僵硬的笑脸,眼睛还受罪。

    文的武的都嗨过了,程咬金似乎暂时尽了兴,一屁股坐在李素身边,二话不说端起酒碗朝李素嘴里硬灌了一大口,满足地看着李素面红耳赤手刨脚蹬之后,这才开始正常的聊天。

    “小娃子。这段日子你麻烦不小,和东阳公主的私情被发现了吧?”程咬金斜眼睨着他。

    李素苦笑:“是,小子惹陛下龙颜大怒了。”

    “嗯。小小年纪,做事不周细。该有此劫……”程咬金眯着眼笑了笑,道:“当初老夫认识你时,恰正是你手刃结社率叔侄,以一己之力保护了东阳公主,当时老夫见你和公主二人的神态不对,便知你二人之间必然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呢,老夫看你娃子顺眼。上报陛下时只说是你路遇结社率掳掠公主,遂将你也掳了去,事实上,你那时正和东阳公主幽会吧?”

    李素苦笑道:“多谢程伯伯为小子周全,当时小子确实跟东阳在一起,但是……‘幽会’二字也太难听了,只是很单纯的坐在河边说说话而已。”

    “偏说幽会!”程咬金不满地白他一眼:“做都做了,还怕人说?现在知道脸嫩了,当初搂着公主的时候想啥去了?”

    李素立马闭嘴,跟这号人没法讲道理。他说什么便是什么,想在他面前争论个是非曲直,首先要有一副能扛揍的好身体。

    程咬金叹了口气。道:“小娃子,纸永远包不住火的,福兮祸之所倚,得意太忘形了终归不是好事,你如今才只半只脚踏进朝堂,便该知朝堂多么凶险了,这次惹的麻烦,对你多少是个教训……”

    李素脸色有些阴沉,道:“程伯伯有所不知。小子与东阳发乎情止乎礼,并未做出令天家蒙羞的事。而且小子并非得意忘形,事实上是有人暗中告发……”

    程咬金冷哼:“你是想说此事与太子有关。对吗?以往你和太子怎样的恩怨老夫不管,但是这一次,你还真怨不着太子,你自己露出了尾巴,谁见了都难免要拽住大做文章,这次算你运道好,你的敌人原本以为凭你和公主的私情能置你于死地,可他还是低估了你在陛下心中的地位……”

    咧嘴露出白牙,程咬金笑道:“你的地位呢,不高也不低,高不过世家门阀,所以对你和公主殿下的私情,陛下根本丝毫没考虑过成全你们,但是地位再低,也比寻常朝臣官吏高得多,此事若换了别的臣子,一刀剁了绝无幸理,但你不一样……陛下和我们这些老将们口口声声夸你是少年英才,这‘少年英才’二字可不是挂在嘴边上的空话,而你也争气,确实干了几桩令人刮目相看的功绩,老夫可以说,只要你犯的不是造反的大罪,无论闯了怎样的祸,陛下都舍不得杀你。”

    “你的敌人再一次低估了你,所以这次暗算又落了空,小娃子,不得不说,你的运气很不错,三番两次躲过了旁人的暗算,只是啊……敌人每次暗算落空必然不甘心,便会不停的琢磨你,不停的找你的把柄和死穴,当他把你整个人琢磨透了以后,那时,便是你真正的死期了,谁都救不了你。”

    李素眼皮狠狠一跳。

    不愧是老奸巨滑,程咬金一番话很有道理,敌人每一次失败必然会找原因,学教训,一次又一次吸取了教训后,接下来的暗算可谓是天衣无缝的雷霆一击,到了那时,恐怕便是自己真正的死期了。

    “小子想问问程伯伯,您这一生必然也遇到过这样的敌人,您是如何应付的?”李素眨着眼问道。

    程咬金仰头灌了一口酒,哈哈笑道:“老夫一辈子活了个稀里糊涂,对谁都是一副直肠性子,不骗你,老夫还真没遇到过如此纠缠不休的敌人,就算有,凭着陛下对老夫的信任,任何阴谋诡计也害不了俺的性命,所以老夫今日还能稳坐高堂喝酒吃肉,活得无比风光,曾经的敌人死的死,跑的跑,活着的没几个了……”

    酒意上涌,程咬金的眼睛布满了血丝,看着李素的目光却很认真,道:“你和老夫不一样,我们这些老将是当年跟随陛下打天下的心腹肱股,所以不管犯了什么事陛下都不会取我们的性命,就连李药师,当年被人参劾说他有反意,陛下都不舍得杀他,而你……你年纪太小,根基太薄。下次若被人拿实了把柄,不论是真是假,你都会倒大霉。所以老夫这里劝你一句,要么。想个法子一劳永逸,让你的敌人不敢再害你,要么,远离朝堂是非,躲得远远的,三五年后再回来,自是另一番风景。”

    李素垂头沉思半晌,终于站起身朝程咬金长长一揖:“程伯伯句句金玉良言。小子多谢,今日受教了。”

    “想谢我,莫空口白牙,拿点实在的,门口那头牛……”

    李素猛地一拍大腿,打断了程咬金那颗吃货的心:“惨了!小子出门前炉火上炖着汤,忘记关火了……程伯伯,小子告辞,告辞了……”

    程咬金黯然叹了口气:“以前拿天色说事好歹透着几分真诚,现如今你的借口真是越来越敷衍了……下次想溜之前多动点心思。想一个不把老夫当蠢货的好借口,明白了吗?”

    李素讪讪地笑:“小子有罪,有罪。下次定然想个好借口……”

    “知道你的绿菜还要送下一家,赶紧滚吧,以后每月给我家送一百斤绿菜,啥都要。”

    **************************************************************

    逃命似的跑出程府大门,迎面被寒风一吹,李素酒意醒了七分,静静站在门口,脑子里回忆着程咬金刚才的话,不由暗自警醒。

    这把岁数以老混蛋形象横行朝野。却仍在朝堂里混得风生水起,说明程咬金绝非真正的老混蛋。相反,他是老狐狸。精得出油的老狐狸。

    老狐狸认真说出来的话,李素绝不敢把它当成废话,他很清楚,程咬金认真的时候并不多,一旦认真的,那么,最好把他的话死死记在心里。

    程咬金的两个建议令李素沉思不已,都很有道理,对李承乾恐怕暂时做不到一劳永逸,若是远离是非,势必要离开长安,甚至离开关中……

    委实是个艰难的抉择,不知不觉间,长安城和太平村已经有了太多割舍不下的东西,再也不能像刚刚到来时那样潇洒地拍拍屁股便走了。

    雪越下越大,朱雀大街被盖了厚厚的一层,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一脚踩下便没到小腿,每踏一步都有些艰难。

    天色还早,李素令老汉赶着牛车,往下一家送绿菜,大冬天的稀罕物,说来也是孝敬老将们的一番孝心,对大唐的皇帝和文臣们,李素始终保持一份戒心,但对程咬金牛进达这些武将,不知怎么回事,还真提不起防备,事实证明老将们也没害过他,确实拿他当子侄看待。

    接下来的牛进达和李绩家便轻松愉悦多了,弱不禁风的英俊少年冒着鹅毛大雪,亲自将一筐筐的绿菜送到家门口,人情做大了,老将们感动得眼发红,相比在程家的醉生梦死,牛家和李家很随和,——仍旧吩咐下人准备酒宴,然后端着酒碗一言不发递到面前,反正不灌你,喝不喝看你的诚意,感情深一口闷,不闷就翻脸……

    踉跄而出的李素壁咚在老将家门口吐了又吐,终于发现一个铁一般的事实:如果程咬金不是人的话,大唐的各位名将们同样不是人,两者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并列关系,大雪纷飞寒风凛冽,大老远给他们送绿菜,却惨无人道地把他灌得七荤八素才肯放人……

    …………

    绿菜送完了,老汉拿着李素赏他的银钱,喜滋滋地赶着牛车回村,李素站在风雪里,眯眼望着远处模糊的太极宫墙,心中泛起浓浓的思念。

    她在宫里过得好吗?经历了风急雨骤之后,他和她的彩虹在哪里?

    扭过头,李素的眼中闪烁着莫测的光芒,良久,抿了抿唇,抬步朝长安东市走去。

    长久以来,应付李承乾的报复和暗算太被动了,今日开始,他要一点一点地将主动权掌握在手里。

    有来有往,才能叫“博弈”。

    王直仍在东市混得风生水起,如今他的知名度比以往大了很多,李素走进东市,提起王直的名头,商贩路人们纷纷露出敬仰的模样,非常客气地指路,李素不费吹灰之力便找到了王直。

    王直行事颇小心,当着外人的面装出不认识李素的样子,只是沉默地独自往一条深巷里走去,李素哂然一笑,慢悠悠地跟着他走。

    走到四处无人的偏僻角落里,王直这才笑道:“难得你来看我,有事吗?”

    “有。”李素从来不与他客套。

    “你说,一定办妥。”王直回答得更痛快。

    李素想了想,道:“找个面生的人,就是那种将来出了事也牵扯不到你身上的陌生人……”

    王直苦着脸:“你又要散播啥流言?”

    李素笑道:“不散播流言,这次请他去听曲儿。”

    “听曲?”

    “嗯,去太常寺听曲,高大上吧?皇帝陛下和权贵们才有资格去的地方。”(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 打通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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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直办事李素信得过,事实上李素几次从凶险中脱身使的计策,都是王直在暗中帮忙执行,从没办砸过。

    曾经的发小兄弟在长安东市厮混多日,终日被那些闲汉们高高捧着,如今的王直已多了几分成熟的味道,只是这股成熟的味道有点怪异,夹杂着几分圆滑和江湖气,脸沉下来时确实有点不怒而威的气势,俨然已是江湖大哥的派头。

    或许只有在李素面前,王直才表现得和以往一样憨憨傻傻的样子。

    “人好找,前些日子我认识一个江南道的商人,来长安做瓷器买卖,刚进长安城人生地不熟,所以做人很小心,见谁都点头哈腰的,见到番邦胡商都是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特别讨厌,被巡街的武侯看见了,二话不说一通揍,骂他丢了咱大唐人的脸,以后别想在长安做买卖,见一次揍一次,商人也正逢霉运,挨了揍不说,回去后发现货仓走了水,上千件瓷器熏的熏,砸的砸,全毁光了,商人哭得不行,扯了根绳子要上吊,结果被我撞着了,便救了下来,又借了他一百贯当本钱,来日他若能东山再起便还我,若不能便算了,情当是交了个朋友……”

    李素脸颊狠狠抽搐了一下,想踹他,但还是忍住了。

    好吧,其实王直的做法没错,如今大唐民风很纯朴,很少听说有狼心狗肺之辈,帮助落了难的人,差不多算是他的再生父母,恩情大得没边了。

    王直接着道:“商人收了钱,哭着给我磕了三个头,说此恩如同再造,他这条命从此算是卖给我了……”

    王直刻意压低了声音道:“我与这商人相识。从无第三个人知道,所以若要将那称心买出来,由他出面最合适不过。”

    李素点头:“不错。由他出面也好,记住了。称心这个人对我很重要,你马上让那商人出面,用钱打通关节,此事我不能露面,所以,遇到任何困难,只能用钱开路,除此别无他法。”

    王直点头应了。

    仰头看看天色。风雪已小了些,天空仍然灰蒙蒙的一片,大雪洋洋洒洒从天而落,悄无声息地盖住世上一切丑陋和阴暗。

    王直仍回东市厮混,李素独自一人走在清冷无人的大街上。

    天冷得邪性,离城门关闭还有一个多时辰,可街上却一个人都没有,连巡街的武侯似乎都有些懈怠,不知躲在哪个角落里避雪取暖。

    李素朝城门方向走了几步后,脚步忽然顿住。接着转过身,朝太极宫走去。

    太极宫前的广场上仍旧戒备森严,李素远远站在广场的边沿。静静注视着风雪里的巍峨宫墙,还有一队队执戟按剑的禁宫卫士。

    东阳住进宫里了,不知住在哪座殿宇里,不知过得好不好,一个正当芳华的女子,却不得不出家做了道姑,需要承受多么大的委屈和痛苦?

    风雪人独立,李素抿着唇,望着灰色天空里的皇城。不知在想什么。

    呆呆站了许久,直到身躯被冻得麻木了。李素才怅然叹口气往回走。

    或许,来到这个豪迈奔放的年代是他的幸运。可是那些风云霸业与他何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心爱的女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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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人姓宋,名公羊,江南岳州人,长得白白胖胖很憨厚,有点像魏王李泰,从古至今,似乎胖子都长得很憨厚,一眼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样子,不同的是,魏王长得再可笑,因为他的皇子身份,没人敢欺负他,欺负他的人如今都种在土里,等待春天发芽……而这位宋公羊兄,却真的经常被人欺负。

    宋公羊的性格是典型的商人,一脸和气生财的模样,哪怕耳光扇他脸上,他的笑容也不会有丝毫变化,目光里透出一股把你当骨肉亲人看待的真挚之情,话里话外全是为你着想,不像别的商人那样把自己的货夸得天花乱坠,相反,宋公羊做买卖看起来很实诚,首先他便很诚实地把自己的货有什么缺点,哪些不足,价格质量与别家店铺相比好在哪里,差在哪里等等一五一十坦白得一塌糊涂,然后告诉你,同样的货,你买了我的,会得到怎样的优势或弊端……

    完完全全站在顾客的立场上,把整个业界里面好的坏的全抖落出来,和煦的微笑,温暖如春风般的言语,中间夹杂着几句“别买这种,这种太贵,我用来糊弄外人”的自家人亲昵语气,顾客稀里糊涂的便被宋公羊哄得乖乖掏钱,拎着货物走到街上才赫然发觉自己钱没了,手里多了一件完全没用处的破烂货……

    真正的商人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像催眠师一样把顾客完全催眠,然后用无比魅惑的语气哄着顾客掏钱,再傻傻拎着一件完全用不着商品回家。

    宋公羊就有这种本事。

    抛开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不论,就事论事来说,王直救了宋公羊绝对是一本万利的投资,宋公羊这种人只要还有口气,这辈子注定财源滚滚,王直救了他的命,相当于给一棵快蔫死的摇钱树施了肥,缺钱时摇一摇,再摇一摇……

    此刻宋公羊便心甘情愿在为王直做事,做一件很古怪的事。

    在王直的安排下,太常寺官衙外,宋公羊与太常博士刘方仲有了一次“偶遇”,这实在是一次美丽的邂逅。

    偶遇的借口很多,从不小心撞到肩,到“我见大人骨骼精奇”之类的,虚伪却实用,以宋公羊舌灿莲花的商人本事,从初识发展到至交好友大约只需要一柱香时辰,如果再多半柱香的话,刘方仲很可能会与宋公羊斩鸡头烧黄纸。

    偶遇不如相请。宋公羊很自然便将刘方仲领到了酒楼,一通吃喝下来,若非宋公羊的商人身份。刘方仲真有跟他拜把子的冲动了,当然。主要原因是那顿酒宴后,刘方仲发现自己的家产莫名其妙增值了,增值得不多,二百两银饼而已,足够在长安城繁华坊间买下一栋宽敞的宅院了。

    接下来的发展便顺理成章,第二天,刘方仲请宋公羊进太常寺看歌舞,然后宋公羊便看到了那位清秀弱受少年称心。顿时惊为天人,表情很夸张。

    刘方仲闻弦歌而知雅意,于是宋公羊与称心单独见了一面。

    称心个头不高,身形很瘦弱,以关中人的审美眼光看去,此人明显营养不良,一阵风便能吹跑,全身上下唯一的亮点大抵只有他那张风情万种的脸了。

    “小人称心,拜见堂上尊长。”称心提前受了刘方仲的叮嘱,对宋公羊很恭敬。进门便盈盈下拜。

    施礼过后,称心抬起头直视宋公羊,方才隔远了其实没看清。近前一看,宋公羊那颗脂肪过剩的心怦然一跳。

    好一张妩媚精致的脸!

    如春半桃花,又如出水芙蓉,清丽而又带着几许妖娆之气,两种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仿若浑然天成,艳光四射。

    宋公羊暗暗叹息,这小子……分明是投错了胎啊。

    像宋公羊这种直得不能再直的胖子,此刻见了称心也忍不住想弯一下了。难怪王贤弟背后那位大人物拐弯抹角想把称心赎出来,可惜了这朵粉嫩嫩的小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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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府仍在改建。工部遣了数百工匠日夜赶工,外表上看去。似乎与以前的公主府没什么不同,直到有一天,一辆马车运来了两座一丈高的大香炉,并排立在曾经的公主府大门前,令整个府邸气氛全变,终于像一座道观了。

    对于公主府改成道观,李素的心情不好也不坏,或许,这是必然的结果,但它绝不是最终的结果,他和东阳才十六七岁,未来人生仍有无限可能。

    东阳住进宫里不得一见,李素恢复了以往无聊的日子,经常独自在熟悉的河滩边坐一坐,一个下午过去,活动一下被冻得发木的手脚,然后再独自回家。

    偶尔也去大棚里看看,大棚绿菜不分季节,种完一季又一季,掰掰手指算了算,长安城里认识的权贵家该送的都送了,连李素都忍不住想给自己点个赞,这个人情送得太实在了,大冬天的绿菜送到各家权贵门口,简直就跟送了一车黄金一般珍贵。

    然而,绿菜送来送去,唯独没送李世民。

    自从与东阳的私情事发后,李素与李世民的关系瞬间降到了冰点,虽然事发后二人一直没见过面,但彼此之间无端多了几分一触即发的火药味,李世民盛怒之下将李素关了禁闭,再将东阳许给高家,再莫名其妙把他放出来,最后又向鬼神妥协不得不解除与高家的亲事……

    一桩桩一件件事情发生,李素在一旁冷冷看着,李世民死活也没想到,整件事情从开始到结束,背后一直有一双无形的黑手存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借来鬼神之力,生生愚弄了满殿君臣,以一己之力将一个解不开的死局全然扭转。

    其实事情发展到今日,李素和李世民的暗斗结果只是两败俱伤,而君臣之间的关系,却不尴不尬地僵持到今日。

    事发后李素便没再去过火器局,李世民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盛怒之下没杀他没打他,连官爵都没撤免,可是李素却自我放逐了。

    没错,懒人就是这么任性,当然,对外宣称则是“闭门思过”。

    …………

    寒冬大雪天对李素来说也有一番情调,闲人总会想出各种法子让自己过得舒服。

    当初盖新房时特意修的大浴池和桑拿干蒸室终于派上了用场。

    家里的杂役遭了罪,一桶又一桶滚烫的热水倒进干净的浴池里,倒完热水再兑冷水,直到水温合适后,李素挥退了下人,脱得精光跳进大池子里,将头靠在池子边,发出舒服的叹息声。

    浴室内弥漫着缭绕氤氲的雾气,如同在仙境里遨游,池内水面上浮着一块特制的方形木托盘,托盘上载着一小壶烈酒和一个小小的酒杯。

    给自己斟满酒,然后一饮而尽,抿着唇体会那股火一般的热流从喉咙一直蔓延到四肢百骸,通体舒坦。

    拧了一块热巾,仰头蒙在自己的脸上,李素舒服得直犯困。

    接下来该想个什么法子,让东阳和自己见一面,他和她这辈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李素打定了主意,这条路一定要一起走,所以东阳哪怕当了道姑也无所谓,李素只认准了这个女人,就算此生彼此没有任何名分,他和她都不能分开。

    所以说,“无聊生祸患”这句俗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大唐贞观年间人人勤奋自强,为大唐帝国主义的强盛添砖加瓦,尽自己最大一份努力的时候,有一个人舒服躺在大浴池子里,却满脑子打着如何拐骗当今皇帝的女儿的主意……

    …………

    坏主意没来得及想明白,李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从佛家禅理上来说,也算是李素的报应。

    就在李素舒服躺在浴池里算计的时候,浴室外厚重的门帘忽然被人蛮横地掀开,一股刺骨的寒风呼呼地灌了进来,光溜溜泡在池子里的李素冷得一哆嗦,家里哪个杀才敢随意乱闯,今必须立个威。

    李素马上扭过头,充满怒意地瞪着门外。

    门帘掀开了,却先闻声。

    一道浑厚威严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嗬,这浑小子真没亏待自己,朕的太极宫亦未曾如此奢逸,来人,给朕宽衣,朕也进去泡一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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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明天有事出门,今晚要早点睡,就一更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二章 坦诚相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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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声音便知外面的人是谁了。

    李素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瞪着门外,良久,门外进来一个脱得赤条条的大男人,四十多岁了,身材保养得很不错,胸前两块大胸肌一颤一颤的,两只胳膊上的腱子肉虬结高隆,唯一的败笔是肚子微微有些发福。

    李世民神情很坦然,完全无视池子里发呆的李素,仿佛走进了自己家一样,见到满池的热水不由两眼一亮,活动了一下手脚便腾空而起,扑通一声跳进了大池子里,溅了李素一脸水。

    跳进池子后,李世民和李素刚才的反应一样,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息,双手捧了把热水往自己脸上淋了一把,然后他又看见了池子边木托盘里的酒,当下毫不客气地将酒取过来,也不斟杯,径自抄起曲嘴银壶朝自己嘴里大灌一口,烈酒入喉,李世民的脸迅速泛起微红,抿唇瞪眼回味了片刻,终于发出一阵畅快的大笑:“痛快!这才叫过日子!”

    相比李世民的痛快,李素却快崩溃了。

    有洁癖的人是绝对无法忍受跟别人同泡一池水的,哪怕池子里的“别人”是当今皇帝也不行。

    皇帝就不脏了吗?皇帝身上也有许多细菌好不好?后宫女人那么多,说不定身上还带着妇科炎症以及各种白带异常姨妈不调……

    李世民泡在池子里享受时,李素终于回过神,触了电似的整个人光溜溜地从热水里跳了起来,谁知池底太光滑,李素脚下不稳,顿时失去重心滑倒,扑通一下脑袋栽进池水里,手刨脚蹬扑腾了许久才挣扎着站起身。

    “陛……陛下。臣,臣……那个啥……”李素受了精神刺激,脑子有点乱。语无伦次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

    李世民懒洋洋睁开眼,语气有些不满:“好好在水里泡着。乱扑腾个啥?”

    “是是是……”李素站在池子里迟疑了一下,犹豫是在池子里跟李世民先见过礼还是跳出这充满了各种细菌的池水再行礼。

    犹豫只有一眨眼,李素便飞快做了决定,先跳出去再说,现在这情况自己等于站在臭水沟里,太脏了……

    “陛下,呃……陛下乃真龙天子,今日真龙跳进臣的池子里便是龙游大海。陛下您慢慢游着,尽兴便好,臣先告退……”

    李素说完便光着屁股,一条白大腿搭上池子边沿准备爬出去。

    池子另一头泡着的李世民闭着眼,慢悠悠地道:“给朕站住,敢爬出去朕便叫门外武士将你光着屁股扔进大雪堆里,你信不?”

    “信。”

    李素认命地缩回了池子,仰天悲叹口气,刚才见自家浴池各种顺眼各种舒服,此刻屋内缓缓升腾的氤氲雾气在他眼里全变成了绿色的毒气。熏得他整张脸都绿了。

    当然,更让他不顺眼的是池子里莫名多出来的这个人,偏偏这个人他却惹不起。

    一老一小二人就这样静静泡在池子里。两两相对无言。

    扯过浮在水面的木托盘,李世民朝他扬了扬眉,示意他喝酒。

    李素抿着唇,飞快摇头。

    他没忘记,刚才李世民跳进来后对着壶嘴直接灌了一口酒,也就是说……酒壶已经脏了。

    “臣在家滴酒不沾。”李素谦逊地道。

    李世民闭着眼缓缓道:“好,滴酒不沾的人沐浴时竟也不忘放一壶酒在水上,你编鬼话越来越敷衍了……”

    李素脸上闪过一丝讪然,于是赶紧又编了一句不太敷衍的鬼话:“……陛下来之前。臣已不胜酒力。”

    李世民懒得跟他计较,只是冷冷一哼。抄起酒壶又灌了一大口酒,然后发出冗长的叹息声。

    “朕以前来过你家。却看得不仔细,隆冬时节泡在这大池子里,果真无比痛快,回宫后朕也叫匠人照你家原样,在甘露殿后砌一个池子,每日批阅完奏疏后跳进去泡一泡,当真如同神仙般舒坦自在……”李世民懒洋洋的眼睛终于睁开,淡淡地看着李素,道:“浑小子,你家从那些稀奇古怪的所谓‘椅子’,到这个大池子,再想想你以前做出来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什么白酒,香水,绿菜……”

    眼角余光朝李素一瞥,带着几分鄙视的味道,李世民接着道:“……朕算看出来了,你这家伙就是个安于享乐不思进取的懒人,日子怎么舒服怎么过,而且整日琢磨的心思,也是怎样让自己过得更舒服更安逸,哼,上天赐你绝世才华,你却将它用来浪费在这等骄奢淫逸的事情上,简直亵渎了老天的一片美意……”

    见李世民越说越难听,李素忍不住辩白道:“陛下,臣对社稷也很用心的,以前献的推恩策,还有火药震天雷,还有马蹄铁,流水生产法……等等。”

    李世民冷笑,望向他的目光愈发鄙夷:“你这叫对社稷用心吗?你这分明是顺手,‘顺手’你懂吗?闲得无聊了觉得对不起朕发的俸禄,于是马马虎虎弄点对社稷有用的东西出来当是交差,以你的才华若真一心扑在社稷上,十年以后,你还只有二十多岁的年纪,朕可断言那时你已是名满天下的砥柱之臣,国之栋梁矣,朕百年之后,你必将是朕的托孤重臣,而如今,你看看你的心思都用在什么地方了!”

    说着李世民一脸“你堕落了”的指责表情,抬手指着屋子里的摆设,以及屋内北侧另外一扇虚掩着的门……

    “咦?那扇门里还有什么骄奢淫逸之物?”

    李素茫然眨眼,有点不适应皇帝陛下跳跃的思维。

    “回话!摆出一副傻样子便以为朕真当你傻了?”李世民不满地加重了语气。

    “啊!那扇门……那扇门里是桑拿干蒸室。”李素赶紧回道。

    “何谓‘桑拿’?”

    “就是泡过澡的人进去蒸,像蒸馒头一样……”

    “走,去试试。”

    李世民顿时来了兴致,哗啦一下光溜溜从池子里站起来,皇帝陛下的*真是亮瞎了李素的狗眼……

    李世民没理他,径自出了池子。光着屁股朝桑拿室里走去。

    李素急忙从池子里跳出来,看着那一池被别人泡过的水,嫌弃地撇了撇嘴。

    等李世民走后。一定要跳进开水里消毒,不然活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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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拿室很简陋。一排木板凳,中间一个铁架子,家仆在室外用炭火将卵石烧得通红后端进来放进架子里,往通红的石块上淋一瓢水,白色的雾气哧地往上乱窜,屋子里的温度顿时高了起来。

    “啊呀!热!舒服!”李世民发出赞叹声,喜滋滋地闭上眼享受起来,浑然忘了刚才还在责骂李素“骄奢淫逸”。

    见李世民闭上眼。李素才敢偷偷横他一眼,报复似的往石块上又淋了两瓢水,这下屋子里的温度猛然上窜,二人身上顿时汗出如浆。

    拿块热巾朝身上擦了几下,李世民似乎并不介意李素的报复,仍旧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你啊,果真是个会享福的,这个桑,嗯,桑什么?”

    李素赶紧道:“桑拿室。”

    “对。桑拿室,回头画个图纸,把秘方交给朕。回去后太极宫里也原样造一个……”李世民说着忽然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前隋义宁元年,朕与父皇晋阳起兵反隋,仅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朕和父皇便亲手推翻了隋杨,建了一个气象万千的新朝,从义宁元年算起,到如今贞观十一年,整整二十年了,打江山时朕奋而忘死。守江山时朕励精图治,如今治下偌大的疆土。官廉民乐,万邦来朝。盛世之始也,李素你说,朕……是否也该享几天清福了?”

    李素怔了片刻,刚才那一大通话绕到这里,总算明白了李世民的意思。

    从起兵反隋到大唐立国,从玄武门夺嫡到如今国泰民安,这二十年成就非凡,终于令这位天可汗陛下滋生了自满的情绪,简单的说,他生于忧患,现在想死于安乐了。

    李世民终究只是凡人,人性里总有安逸懒惰的一面,凡人不会一辈子无休止的劳碌,当他的成就到达一个自认为的顶点,开始以神灵的姿态俯视众生时,自满享乐的情绪便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头。

    李素很理解,事实上“死与安乐”的想法,今年十七岁的李素便已经懂了,而且每天踏踏实实地朝这个目标努力着,此生最大的理想便是平躺在一间堆满了钱的屋子里什么都不干,一直到老死,死后到了阎王面前一问怎么死的,答曰“享乐享死的。”

    这才是人生正确的打开方式啊。

    李世民今年四十多岁才明白这个道理,悟性确实差了点。

    理解归理解,李素却不敢乱发表意见,毕竟皇帝有了享乐的想法,这个苗头很危险,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兴衰。

    “陛下乾纲独断,万事皆有主意,臣不敢胡言乱语。”李素恭敬地道。

    李世民嗯了一声,笑道:“若满殿朝臣都似你这般识趣就好了,可惜魏徵那些老……咳咳,老臣子们整日罗嗦得紧,哼,天下都是朕的,朕过几天好日子为何不行?”

    李素没答话,又往石块上淋了一瓢水,哧地一声响,屋内升腾起一股白色的袅绕雾气。

    光溜溜的君臣二人忽然沉默了。

    李素很有耐心,他很清楚李世民在大风雪天里跑到自己家里来,绝不是为了来他家泡澡蒸桑拿的。

    果然,沉默许久后,李世民说到了正题。

    “李素,朕知你与东阳有了私情后强行拆散了你们,你恨朕吗?”

    李素抿了抿唇,违心地道:“不恨。”

    李世民点了点头:“虽然知道你说的是假话,但朕就当你说的是真话,反过来,你欺君罔上,私自与东阳生情,令天家声名蒙羞,你猜猜看,朕恨你吗?”

    李素不自觉地挺直了腰,沉声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臣与东阳从相识到相恋,一切发乎本心,并无半点假意,欺瞒陛下是臣的不对,臣知罪,但臣知的是欺瞒陛下之罪,与东阳的情意却是两回事,臣与东阳……无罪。”

    硬邦邦的话说出口,李世民这回居然没发火,只是叹了口气,道:“先不提朕的身份,便说寻常百姓人家,你若有个花容月貌的女儿养在深闺,作为父亲,一心只想为她寻一门好亲事,找一户好人家托付一生,谁知女儿不听话,偷偷与别家的小子私订终生,你若是父亲,当如何取舍?”

    李素瞟了一眼李世民的表情,见他没有发火的征兆,于是壮起胆子满腹怨气地哼了哼,道:“我若是父亲,一定成全女儿的心意,她喜欢谁便做主让她嫁给谁,旁人谁敢反对,打断他的狗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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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七十五章 有生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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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氛很微妙,李淳风黑着脸,脸上的肌肉随着步履的节奏一下又一下地抽搐,李素在前面引路,每走三步一回头,每次回头李淳风的脸色便更黑一分。

    李素的笑容是客气的,和善的,充满了祝福。

    解释就是掩饰,解释一大通,有点越描越黑的意思,道友也好,基友也好,只要大家热爱和平,就值得被祝福。

    李淳风与李素并不相识,今日来李家自然也不是为了串门,事实上李淳风是奉旨而来,因为皇帝陛下说了,李家的风水乱七八糟,好好的家宅被李素那浑小子瞎摆弄,简直变成了一座凶宅,为了这位大唐百年难得一遇的少年英才不至于死得太早,还请李道长拨冗登门指点一下风水。

    李淳风于是便来指点风水了。

    大脚刚跨进门,李淳风的眉头便皱了起来,皱得很深。

    “李县子,贵府缘何未立照壁?”

    “照壁?”

    “对,照壁,就是进门后应该横立一堵墙,墙上雕祥禽瑞兽,用以驱灾辟邪。”

    李素想了想,很干脆地道:“没钱。”

    李淳风:“…………”

    这个理由……

    今日出门忘了给自己算一卦了,分明是不宜出行的凶日。

    二人走进李家大门,李淳风第一眼便看见院子正中一株老槐树,不由失色道:“院中立槐,是为‘困’字,槐属阴,易招阴煞秽物,大大不吉,久之家宅不宁。百病缠身,速速命人将它砍了!”

    李素不乐意了,正想反对。转念又记起李世民昨日的叮嘱,风水之事不可违了这位李道长的意思。再说……如今东阳出家,正是拜在这位李道长门下,道名“玄慧”,冲着他是东阳的师父这一层关系,也不能叫他太难堪,稍停李素还有些事情想问他呢。

    “是是是,小子明日便叫人砍了它。”李素忙不迭答应。

    “莫明日了,马上砍!”李淳风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多留一日便多一日的凶险。风水里面有句话,门前柳,院中槐,无病亦有灾。赶紧砍了它,早除祸患,若实在想在院内种树,院子西北角种一棵榆树足矣……”

    李素无奈地应了,转身叫薛管家遣下人砍树。

    李淳风终于对李素的表现满意了,欣慰点点头,抬眼再环视一圈。见李家院子东边一块绿草,西边几朵野花,院子里整个格局惨不忍睹。李淳风叹息着闭上眼睛,一副仿佛看见一坨热气腾腾的屎的表情,摇头道:“你家院子……这般布局何人所为?”

    “美滴很?”

    李淳风怒哼:“此人该被吊起来抽死!东一块西一块,阴阳不调,五行全乱,住在里面迟早生横祸。……这里!这片草,全拔了,那里,那几朵野花全铲了。还有这条回廊,南不南。北不北的,从院子中间斜插而过。这又是个什么说法?拆了,全拆了……”

    李淳风果真没客气,倒拎着拂尘四处指点起来,围着院子转了一圈后,李家整个前院的摆设和布局几乎全被他否定,总而言之,李家从里到外全是败笔,没有一处胜笔,一把火烧了才最合心意。

    现在轮到李素脸发黑了。

    李淳风指点风水兴起,正是意气风发,口沫横溅,忽听李素在他背后冷冷地道:“……没钱。”

    李淳风扭头瞪了他一眼:“贫道来时陛下已有旨意,你家改风水由工部管了,不用你出一文钱,此乃陛下宏恩。李县子还有何见教?”

    一听工部管改建,李素顿时来了精神:“……能给我家门口添一对镇宅的狮子吗?纯金的。”

    李淳风一口逆气上涌,狠狠一拂袍袖:“不能!”

    “……银的也行。”

    “没有!”

    李素无奈了,碰到一个不肯占国家便宜的人,很明显大家没有共同语言……

    李淳风指点风水似乎渐渐有了状态,院子指点过后,又兴冲冲朝前堂走去。

    李素眼睛眨了眨,他对风水之说从来不信的,论装神弄鬼,他本人就是行家中的行家,见李淳风这股子要把他全家都拆了的架势,李素急忙拉着他往后院走去。

    “道长,道长这边请,先帮小子看看后院如何?”

    将李淳风拉到后院无人处,李素这才朝他长施一礼,道:“听闻东阳公主如今已是道长座下高徒,小子想问问,……她还好吗?进宫之前她便落下了病根,不知可调养好了?”

    李淳风捋须一笑,道:“贫道早知你有此一问,你和玄慧的事曾经闹得满城风雨,贫道亦有所闻,今日登你家的门,你若不问倒奇怪了。”

    李素恭敬地道:“还请道长相告。”

    李淳风叹道:“修道先修心,痴男怨女,难断尘缘,你二人此生情缘纠缠不清,玄慧哪里能静得下心来修道?”

    李素也叹道:“情缘是缘,道缘也是缘,此缘生,彼缘灭,不可强求,终究是命数,道家顺自然而为,道长何不成全?”

    李淳风笑道:“能将‘缘’之一字看得透彻,贫道倒觉得你比玄慧更适合入我道门……罢了,今日贫道此来,一则奉旨查勘风水,二则,亦是受玄慧所托……”

    李素心跳加快了几拍,急忙道:“东阳可有话托道长转告?”

    李淳风缓缓道:“玄慧说,道观落成之日,便是你与她相见之时,她还说……东阳也好,玄慧也好,名字变了,心没变,心里终究都有你的。”

    李素眼圈一红,寥寥数语里,只字不提她自己受的委屈苦楚,却饱含浓浓的一言难尽的情意,刚才李淳风没说错,如此情深意重的女子,怎能忍心负她?公主也好,道姑也好,她只是他的东阳。

    见李素红着眼怔怔不语,李淳风叹了一声,道:“情缘情劫皆是命数,你刚才也说过顺自然而为,怎地现在自己却忘了?罢了,贫道便再担一回干系,你有什么话想对玄慧说,贫道可为你转告,李县子信贫道否?”

    “信。”李素点点头,想了想,转过身走进后院的书房里,自己磨好墨,狼毫饱蘸墨汁后,提笔悬在白纸正上方久久不动。

    提笔瞬间,李素脑海里如同走马观花一般,将曾经与东阳的相识,相知,相恋,再到如今的相思,全都回忆了一遍。

    不知不觉,认识整整一年了,当初那位赤着雪白莲足,在河滩边蹦蹦跳跳,露出顽皮笑容的女子,如今已成了他的心上人,仅仅一年,世事如沧海桑田,今日的他和她,皆为情所困,为情所苦,他和她之间如今唯一的交集,只有属于彼此共同的回忆了……

    抿了抿唇,久悬在纸上的笔忽然动了。

    …………

    墨迹已干,李素捧着纸走出书房,双手递给李淳风,又朝他恭敬行了一礼:“寥寥只语,聊寄相思,一切托付道长了。”

    李淳风接过写满了字的纸,好奇地扫了一眼,目光顿时被那一手灵巧飘逸的飞白体吸引住,情不自禁地念出了声。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念完,李淳风眼睛一亮,脱口赞道:“好诗!好诗!足以流传千古!久闻李县子诗名绝世,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

    李淳风似乎很喜欢这首诗,忍不住又念了一遍,嘴里仔细品位了一番后,神情不由黯然,叹道:“一首诗道尽人生聚散悲苦,读来犹觉惆怅,诗可传世,终究苦了你和玄慧……”

    李素仰望放晴的天空,淡淡地道:“有生之年,纠缠不清,未尝不是彼此的福分。”

    *************************************************************

    朝廷的效率很快,李淳风离开后的第二天,工部官员便登了李家的门,还领了一群拎着巨锤横木的工匠,进门二话不说,抡起巨锤便将李家前院拆了。

    薛管家和一众家仆一涌而上,差点跟工匠们打起来,郑小楼连匕首都亮出来了,正待砍怪刷经验升级时,脑子犯抽的工部官员这才发现办事的程序有点问题,赶紧将圣旨请了出来,旨意里说得明白,内帑拨银,工部营造,改建李家庭宅,这是皇恩浩荡啊,不是强拆你家啊……

    李家众下人怔忪片刻后,纷纷眉开眼笑,和颜悦色地看着工匠们把李家内外拆成了一堆渣,然后集体爆发出震天的喝彩声,令人情不自禁怀疑这家主人到底对自家家仆多么严苛,以至于给自己拉了这么多仇恨……

    跟随工部强拆队一起来李家的,还有一位宦官。

    宦官也是来宣旨的,很正式的旨意。

    十日后,也就是贞观十二年元旦,泾阳县子李素受冠礼,钦命琅琊郡公牛进达主持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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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七十六章 蹊跷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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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礼,在古代是非常重要的大礼,它是一种象征着男子成年的仪式,而且不是任何男子成年时都有资格受冠礼的,首先,年纪必须要合适,也就是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左右的年纪,其次,受礼的男子必须是读书人。

    “冠”者,冠帽也。“受冠”的表面意思就是给男子戴上帽子,帽子是有讲究的,成年且有文化的男子才有资格戴冠,那些不识字的男子则一辈子都没机会受冠,只能继续接受命运的诅咒。

    受了冠,便是真正的成年人了,说话和做事必须遵循成年人的标准,同时,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也必须一丝不苟地遵守,因为规则是有权有势的成年人定下的,在李素的实力还没有强大到推翻这些人并且另行定下新的规则之前,只能老老实实遵守它,而且以后说错了话,做错了事,没有人再以“他还只是个孩子”的借口轻易原谅他,说错了做错了,就必须承担起一个成年人该承担的责任,没人再把他当孩子看了。

    ——为何那么多人唱着“我不想不想不想长大”?这就是原因。

    李素诗名才名满天下,自然是有文化的,以圣旨的形式为一个县子受冠礼,大唐立国以来鲜闻,足可见皇恩对李素绝不止是浩荡,而是浩荡得一浪接一浪了。

    …………

    “我还只是个孩子啊……”

    李素蹲在门口,怀里揣着新鲜冒着热气的圣旨,失神地喃喃自语。

    有点惆怅,从此不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了,犯了错该挨刀还得挨刀,更难过的是。再也不能恬着脸装嫩了,会有被人扇脸的危险。

    主持受冠礼的人李世民选得颇有深意。

    按说以这道圣旨的分量,以及李素的县子身份。给县子受冠的人,少说也应该是个德高望重的文官。纵是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也不过分,可李世民却偏偏选了琅琊郡公牛进达。

    人选不可能是李世民闲着没事点兵点将瞎点出来的,自然经过了深思熟虑。牛进达与李素的关系几乎满朝皆知,当初唐军与吐蕃夺取松州城,牛进达是行军大总管,而李素恰好是牛进达帐下的录事参军,行军路上,因为马蹄磨损的问题。李素造出了马蹄铁,后来松州久攻不下,伤亡惨重,又是李素造出了震天雷,可以说李素因此一战而名闻天下,牛进达作为行军大总管,说来对李素也有提携举荐之功。

    曾经麾下的录事参军的冠礼由曾经的老上司来主持,正是相得益彰,李世民大概便是如此思量的。

    然而李素还是从这道圣旨里敏感地发现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朝堂臣子有文武之分。自从李素造出震天雷之后,满朝君臣几乎都已将归到武将那一类去了,事实上李素平日里来往得最多最频繁的。也是程咬金,牛进达这些武将,李世民选牛进达主持他的受冠礼,大概并不希望李素跟文官们走得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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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冠礼是大事,比过节更重要。

    离元旦还有十天,李家上下便开始忙了,李道正兴奋得直搓手,皇帝陛下亲自下旨给儿子安排冠礼,这样的荣耀是大唐立国以来头一桩。李道正不淡定了,天大的荣耀。必须记在家谱上,将来流传百世子孙。

    相比之下。元旦已不算什么大事了,薛管家很随便地叫家里的杂役进城采购了两车年货,爆杆红烛肉脯什么的胡乱买了一些,便算是过节了。

    李家如今的工作重心放在李素的冠礼上,所有冠礼上应该准备的一应物品由全由李道正亲自买来,儒服和儒冠在长安城最有名的成衣铺里量身订做,祭祀孔子和拜祭李家祖先的牲畜,香炉,桌案,法坛等等,全由李道正亲自进城采买,李道正成了李家这几日最忙的人,每天一大早便风风火火不见了人影。

    李素也不清闲,接了圣旨后李道正便不准他出门乱逛了,老实待在家里修身养性,离元旦还有三天时,李素被老爹一脚踹进了家里新修的祠堂。

    这又是冠礼的规矩,按周礼,受冠者提前三天进祠堂斋戒绝食,三天里只能喝清水,不准进一粒米,以示对孔子和祖先的尊敬,直到正式冠礼的那一天才刑满出狱。

    这个事实令李素始料未及,被老爹踹进祠堂前也没有暗中准备好食物,于是李素傻眼了,无论怎样叫喊挠门都没用,祠堂正中只有一个蒲团,除此别无他物。

    确定自己必须饿三天肚子后,李素只好认命,老实在祠堂中间的蒲团上坐下。

    这时他才有空看李家祠堂的列祖列宗。

    一看之下,李素楞了半天没回神,祠堂上方是摆放的列祖列宗牌位的地方,然而说是“列祖列宗”,实则台子上却只有孤零零的一块牌位,李素凑近看了一眼,发现仅有的这块牌位上只写着小小的一行字,“李氏先祖之灵位”,无名无讳无出处。

    李素顿觉蹊跷,祖宗牌位上只写这么几个字,未免太不寻常了,祖宗名讳不清不楚,说出去不仅是笑话,简直是不孝了。

    取下牌位握在手里,李素将它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上面除了这行字以外,实在没有别的线索了。

    一时间李素脑子里闪过许多念头。

    李家祖上到底是什么人?为何牌位上连名讳都不刻?父亲李道正不像是什么隐世的武林高手或前朝遗老遗少,同住一个屋檐下,李素对老爹还是很了解的,李道正的言行举止纯粹是地地道道的农户,没有任何与众不同之处,唯独每月去村子西边娘亲的坟地上除除草,清理一下墓碑而已。

    如此平凡的一户人家,为何祖宗牌位却搞得如此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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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赐婚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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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礼毕,李家大宴宾客,牛进达,程咬金等诸将上座。

    以往都是李素在他们家蹭吃蹭喝,这是李家第一次宴请众将,不得不说,李家的酒宴都透着与众不同。

    大碗的油泼面,红烧蹄髈,清炖羊肉,炒鸡丁,卤鸭腿,还有各式炒青菜,一份份佳肴端上桌,程咬金等人眼睛都直了。

    这个年头并不流行炒菜,从古至今世人对食物的做法无非水煮清蒸或者直接放在火上烤,后世煎炒油炸种种花样百出的美食,这个年代的人连听都没听说过。

    宾客们很吃惊,他们没想到食物原来还有这样的吃法,诸将皆是大胃口的武夫,菜一上桌便往嘴里胡吃海塞,吃得停不下来。

    开席上酒,李家的下人端上了三勒浆和葡萄酿,唯独没上李素自己酿的五步倒。

    没办法,老将们酒品堪忧,喝多了便四处寻衅,将军们这些年征战沙场,皆立下盖世战功,若要在这些人里面排个名次,怕是谁也不服谁,争着吵着便抄起兵器单挑。

    李素家的院子刚被工部推倒,如今庭院大致有了雏形,李素可不想自己的家受到二次破坏。

    小算盘打得啪啪响,在座的老将却一眼看穿,程咬金和牛进达二人只顾着对付自己矮案上的美食,没功夫搭理李素,只是扬起竹箸朝李素遥遥一指,算是警告过了。

    侯君集的吃相显然比程牛二位赏心悦目许多,从冠礼开始到现在一言不发,大家笑他也跟着笑,程牛二位狼吞虎咽之时,侯君集却很优雅地挟着菜,不时端起杯浅浅啜一口酒。目光有意无意地直朝李素瞟,似乎在观察着什么。

    别人观察李素,李素也在观察别人。

    对程咬金和牛进达。李素自是不设防的,可是对侯君集。李素有点纳闷,按说他与侯君集来往并不多,唯一的交集便是当初松州之战,侯君集是统领三军的大总管,而李素只是牛进达帐下一员闲官,大家不算太熟,今日冠礼李素没想到侯君集竟然也来了,实在有点意外。

    都是老将。都是磊落豪迈的汉子,论军事才能,侯君集并不比程咬金和牛进达差,曾经立下的军功许多已成了市井间的传奇,可李素还是很敏感的察觉到,程咬金和牛进达隐隐与侯君集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仿佛与他隔着一层淡淡的膜,虽然靠得近,但这层膜怎么都无法撕破,于是将近在咫尺的人被隔成了两个世界。

    杯斛交错。宾主尽欢,这次老将们破天荒没怎么喝酒,菜却扫了个精光。程咬金吃完后懒洋洋地剔着牙,不满地抱怨分量太少,塞牙缝都不够,李家小子成年了人却依旧如此混帐,待客都待不出个样子云云,听得李素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要不是打不过他,早把他扔门外凉快去了……

    满堂尽欢之时,圣旨就这样突兀地闯来了。

    李家前堂里跪满了一地。宦官神情倨傲地扬着头,尖着嗓子把圣旨念完。堂内静寂无声。

    李素抿着唇,脸色铁青。宦官捧着圣旨递到李素面前,他却一动不动,直到身后的程咬金察觉不对,急忙悄悄用手指戳了他一下,李素脸色数变之后,这才神情自若从容地接过圣旨。

    接了旨后,宦官仿佛换了个人,堆起笑朝众老将们一一招呼行礼,牛进达侯君集也打起精神与宦官寒暄客套。

    堂前角落里,李素垂着头,捧着圣旨的双手微微发抖,不知想着什么。

    一只大手搭上他的肩,回头一看,却是程咬金。

    “心里很愤怒,满腹怨气,对不对?”程咬金咧嘴笑。

    李素沉默了一阵,苦涩地笑:“刚开始有怨气,后来想通了……”

    “哦?短短这一会子,你竟想通了,说说看,你想通了啥?”

    李素叹道:“其实自从陛下将东阳赐婚与高家那天起,我与她此生便已没了夫妻缘分,纵然东阳嫁不成高家,陛下也绝不会将她嫁给我,因为我欺瞒君上,犯了帝王的大忌,陛下不斩我已然是法外开恩,怎么可能还将东阳嫁我?后来东阳为免日后再次被赐婚予别家权贵,于是突然决定出家为道,彻底绝了我和她成为夫妻的可能……”

    李素的笑容越来越苦涩:“……这些我早有准备,可我没想到陛下做得如此决绝,东阳出了家还不够,竟给我赐婚,看来陛下始终不放心我。”

    程咬金叹道:“你和东阳殿下欺瞒陛下,犯了他的忌讳,陛下也是过来人,知道男女之情无法遏制,你和东阳都是死心眼的人,若你真犯了拗劲一生不娶,东阳一生做道姑,她的道观离你家咫尺之远,你问问自己,难道真不会与她做出什么令天家蒙羞的事吗?所以……你必须娶妻,有了妻子便有了约束,而且还是当今天子亲自赐婚,你妻子没过门便是七品诰命,打不得骂不得更休不得,如此,方能将你和东阳的情愫死死困住。”

    李素看着手里的圣旨,细细品位着圣旨上的每一个字,良久,忽然笑了:“赐黄金百两,丝帛千匹,还赐长安城骑马,呵呵……一棒子把我抽得晕头转向,马上又往我嘴里塞了颗甜枣,哎呀,枣子真甜,刚才挨的打全忘了……”

    听着这番讽刺至极的话,程咬金眼皮一跳,急忙扭头朝侯君集和宣旨宦官方向看了一眼,发现没人注意到李素的话后,这才松了口气,接着一脚将李素踹了个踉跄,压低了声音怒道:“混帐东西,刚才的冠礼白办了,成了年首先第一件事要管住自己的嘴!知道吗!他是君,你是臣,没追究你和东阳欺君的事,还白送你一婆姨,又是黄金又是长安骑马的,陛下待你很不错了,你还待怎样?”

    李素苦涩一笑,摇摇头没说话。

    程咬金捋须斜睨着他,道:“圣旨已下,你有何打算?”

    “除了遵旨娶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婆姨,小子还能怎样?”

    程咬金赞许地点点头:“总算说了句人话,当然,你若心里不爽利,想去太极宫前指着宫门骂街,老夫也不拦你,陛下把你一刀剁了,咱们两家合伙的白酒和香水买卖全归老夫,你死得其所,老夫独得其利,你我各有所得,多好。”

    说完程咬金有些遗憾地咂咂嘴,似乎真有撺掇李素去宫门前骂街的打算。

    …………

    酒足饭饱,宾客散去,李素跪坐在堂前,呆呆地盯着圣旨出神。

    李道正今日喝得不少,儿子冠礼他是最高兴的,刚开始与程咬金牛进达等国公郡公们小心翼翼喝了几杯后,酒意一上头,胆子莫名肥了许多,当下也不顾什么尊卑之念了,与牛进达等人喝得愈发热火朝天,最后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亲热得不亦乐乎。

    后来圣旨进门,李道正心中一阵狂喜,这个消息对他来说似乎比儿子的冠礼更高兴,儿子为了东阳不娶亲,李家香炉里插着的这柱香火眼看快熄了,没想到陛下竟给儿子赐婚,李道正当时恨不得去太极宫前朝宫门狠狠磕上八十一个头,久悬的心事今日终于有人帮他解决了,当浮一大白。

    宾客散后,李道正脸上的笑容仍未褪去,然而见儿子神色阴沉地盯着圣旨发呆,李道正顿时敛了笑,小心翼翼地靠近他。

    “娃啊,男人终究要娶亲的,不娶亲像啥话么,你和那位公主殿下……没结果的,前些日子你们的事闹得满城风雨,最终还是成不了,爹对你没什么要求,当官若当得不快活便不当,做事做得不爽利便不做,咱家还有几百亩田,至不济咱们父子还能守着这些田过一辈子……”

    犹豫了一下,李道正还是把他想说的话说出来了:“……娶公主爹也没啥异议,能娶上自然最好,公主那女娃爹见过,是个知书达礼的娃娃,没有皇家贵胄那些个盛气凌人的毛病,很难得,可是……你和她命里无缘能咋办?总不能为了她一生不娶吧?你既行了冠礼,爹以后便拿你当男人看,男人心里不能光有情情爱爱,一辈子要担负的东西很多,比情情爱爱更重要……”

    李道正说了一大通,李素回头看着他笑,笑容很古怪。

    “爹,你说这些干啥?孩儿没说不娶亲啊,既然陛下下了旨,孩儿遵旨便是。”

    李道正听到了满意的答案,神情顿时变得欣悦起来,一迭声地道:“好,应该遵旨。爹这便请道士掐日子,府里的人全动起来,给你准备亲事,爹一定办得热热闹闹的。”

    李素点头,站起身,忽然将手中的圣旨使劲一撕,黄绢白纸的圣旨被他生撕成了两半。

    “好!我成亲!跟谁都无所谓,就这样。”

    说完李素扔了圣旨,朝后院厢房走去。

    李道正目瞪口呆,将撕成两半的圣旨拾了起来,忍着即将晕厥的惊恐,把它揣进怀里,小心环视四周,见四下无人这才长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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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 登门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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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亲已是定局。

    这次李素也想不出办法拒绝了,装病这招用过太多次,几乎完全丧失了可信度,装神弄鬼更不敢,解决东阳的麻烦就是用的这一招,若再来一次装神弄鬼未免太巧合了,李世民必然会怀疑,那时李素绝不止下狱那么简单,斩首示众是必然的,毕竟李素制造的舆论可是玄武门,触到了李世民心底里最深的忌讳。

    带着东阳私奔也好,发动自己的人脉找个理由联名请李世民收回成命也好,李素甚至产生过许多阴暗的办法,比如派郑小楼潜进许家,把许家那个无辜的姑娘杀掉,或者学梁山好汉那样上山落草,造李世民的反……

    光明的,阴暗的,无耻的,暴力的……任何办法都想过了,然而理智告诉他,这些路都走不通。

    这是李世民的天下,而且是臣民万众归心的天下。

    想了很久,李素仍想不出办法,终于放弃。

    终究输在实力上,如果自己手下有一股令李世民无法漠视的权势,或者有某种令社稷朝堂无可或缺的本事,李世民忌惮也好,拉拢也好,处理他和东阳之间的事必然不会如今日这般生硬蛮横。

    活在这个世上,原来权势竟如此重要,想做个无所事事的闲人终究是个很苍白的理想。

    不知不觉间,李素心中滋生了一股从未有过的野心,整个人渐渐发生了蜕变。

    他发现自己需要权势,今次以后,人生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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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在房里关了一整天,想了一整天,直到有客来访,薛管家通禀之后。李素才施施迈出房门。

    出门迎面便碰到老爹,李道正看见李素不由一楞,担心的眼神渐渐化为讶异。盯着他不住地打量,仿佛不认识一般。

    “爹。咋了?”

    李道正摇摇头:“咋跟变了一个人似的?样子还是原来的样子,但你的脸,还有你眼睛里的光……怪怪的。”

    李素笑道:“孩儿再怎么变,你还是我爹,不管孩儿多大,该抄起藤条揍孩儿还是不手软。”

    见李素笑了,李道正放下了心事,朝他点点头。往屋外一指:“来客人咧,你去吧。”

    …………

    客人是熟人。

    中年老帅哥许敬宗穿着玄色锦袍,只着足衣在前堂不停地踱步,神情颇有些忐忑不安。

    见李素出来,许敬宗急忙迎上去施礼:“刚才方知昨日竟是监正大人的行冠之日,下官竟未曾登门观礼,实是失了礼数,监正莫怪。”

    李素笑着摆手:“戴个帽子而已,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日子,我本不欲张扬。怪你作甚?”

    “戴,戴个帽子……”许敬宗擦了把汗,好吧。这位监正大人思维太跳跃,跟不上节奏亦是寻常。

    李素请许敬宗落座,二人各自跪坐在榻上,李素充满希冀地看着他:“许少监昨日没来观礼,心怀愧疚之下莫非打算今日把礼品补上?”

    “啊?”许敬宗呆住了。

    见许敬宗发呆的样子,李素看明白了,这家伙丝毫没有补送礼品的意思,不由失望地叹了口气。

    “人不来没关系,礼不来那才叫真正的失礼啊……”李素喃喃叹道。

    许敬宗顿时面红耳赤下不得台。站起身行了一礼,讷讷道:“监正恕罪。下官思虑不周,真正失了礼数。下官先告退,待采办了礼品后再登门……”

    “哎哎,回来,跟你开玩笑的,还当真了……”李素白了他一眼,道:“脸皮多厚才会主动朝下属伸手要礼品?吃相未免太难看了,你觉得我是这种死要钱的人吗?”

    这话不好接,为了钱敢动手揍度支司郎中的家伙,应该不是淡泊名利的人……

    许敬宗很明智地转了话题:“李监正,下官昨日听说……陛下给监正赐婚了?”

    李素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错,赐婚了,赐的还是你许家那位远亲侄女。”

    见李素这副样子,许敬宗实在猜不透他是喜是怒,犹豫许久也不知该堆起笑脸说声恭喜,还是该哭丧着脸说声节哀,神情踯躅踌躇不已,很纠结。

    “许少监上门是为了问这件事?”李素仍旧似笑非笑的表情,悠悠道:“兜兜转转一大圈,咱们又回到了起点,许少监,日后我要叫你一声叔父了……”

    许敬宗浑身一抖,急忙道:“不敢不敢,监正折煞下官了……下官今日此来,是为了跟监正辩白这件事,监正大人明鉴,这次陛下赐婚,下官对天发誓绝非参与其中,虽然下官日思夜想与监正结为亲家,但下官绝不会强人所难,上次结亲确是下官在背后帷幄了一番,下官也受到了教训,这次陛下赐婚与下官无关啊……”

    李素笑了,这回不再是皮笑肉不笑。

    他相信许敬宗说的是实话,许敬宗当然算不得什么正人君子,但他有种本事却令李素很佩服,背后玩名堂搞鬼从来不顾忌,但至少很坦诚,做了就痛痛快快认,若是没做,那就真不是他做的。

    再说赐婚这件事很复杂,李世民对他又爱又恨才做了这个决定,其中缘由,唯有当事人才最清楚,李素知道此事与许敬宗无关,他没那么大的本事糊弄李世民。

    “许少监上门就是为了解释这件事?”

    许敬宗点头,一脸含冤莫白:“监正明鉴,此事断非下官所为。”

    李素眨眨眼:“我若听不进你的解释,认定此事就是你搞的鬼呢?”

    许敬宗悲愤脱口道:“下官便在监正面前击柱而死,以证清白!”

    李素斜眼看着他,不说话。

    这话连许敬宗自己说得都有些心虚,于是讪讪一笑:“击柱太疼了,再说下官原本就是被冤枉的,为何还要白白再搭上我这条命?……剁小手指以证清白吧。”

    说完许敬宗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小指,似乎还是觉得证明清白的代价太大了,颓然叹了口气,为自己的懦弱小小羞愧了一下,道:“下官……还是跪在你面前求你放过我吧,这个好,这个不疼……”(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 相逢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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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换了平日,傧相是要挨打的,气氛越喜庆,傧相挨的打越重,这是关中婚礼的风俗。

    按照流程,六礼的最后一步是亲迎,也就是新郎带着男方的兄弟朋友去女方家,风风光光把新娘接来自己家,而男方的傧相便要充当开路护卫的角色,到了女方家,女方的闺蜜和亲友们会用软布将一根根木棍包裹起来,待男方来接新娘时,女傧们便很不客气地抡着棍子朝男傧相们铺天盖地揍去,揍得越重越吉利,越喜庆。

    很遗憾,李素的婚礼不走寻常路,选了一位小国公当傧相。

    牛高马大的程处默穿着礼服站在许家大门前,如同当阳桥前的猛张飞一声暴喝,吓得许家忙不迭开了门。

    许家大门内,一群女傧们举着棍子,犹豫地看着前来迎亲的李素和程处默等人。

    或许许家之前已说过李素等人的身份,许家的女傧们也只是一些寻常的商贾碧玉出身,看见什么小国公啊县子啊之类高高在上的权贵,胆气首先便弱了一阵,哪里真敢抡起棍子揍他们?

    意料中的棍棒没落下,准备挨打的程处默很诧异,等了许久,才见一名女傧小心翼翼地举着棍子走近程处默,虎口拔牙般悲壮地轻轻碰了程处默一下,生怕程处默咬人似的赶紧跳开。

    程处默原本长得一脸凶相,被棍子碰了之后下意识地环眼一瞪,相貌愈发凶恶,揍他的女傧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棍子一扔捂着脸大哭起来。

    这个小风波算是给当日死气沉沉的婚礼增加了一丝唯一的轻松喜意。

    …………

    当日李素醉了,跟所有醉酒人的状态一样,脑子无比清醒。眼中的一切景象却摇摇晃晃。

    不记得喝了多少杯,也不记得送走宾客时程咬金和牛进达等长辈拍着自己的肩膀说了些什么,似乎是安慰。也似乎是叹息。

    宾客散尽,管家和下人们默默无声地收拾着狼藉的前堂和院子。李道正也喝多了,被下人搀扶着睡在前院厢房里,李家的后院便理所当然归了小主人,后院里除了李素和几位侍侯的丫鬟外,从今日起还要再加一位女主人。

    薛管家扶着摇摇晃晃的李素走到后院的拱门处,后院的丫鬟接手,一左一右扶着李素往新房走去。

    快走到新房时,李素忽然站直了身子。抬手挥退丫鬟。

    丫鬟们很意外,见李素站得笔直,眼中一片清明,全然不复方才晃晃悠悠的模样,也不知他到底真醉还是假醉,但丫鬟们还是小心地放开他的胳膊。

    廊下四周无人,李素站在新房的木窗外,静静地沐浴着房内透出的昏黄光晕。

    新房内,有一个素未见面的女人,红盖覆面。她或许眉眼如画,温婉如水,坐得笔直端庄。丝毫不失诰命夫人的仪态……

    可是,终究只是个陌生人啊。

    李素已醉了,最后一杯合卺酒,他真的喝不下去。

    在窗外站了一阵,李素甚至能感受到新房内的新娘细细悠长的呼吸,连呼吸都那么的陌生。

    不知站了多久,寒冷的夜风穿过廊下,李素的酒意愈发醒了几分,抿了抿唇。竟转身离去,留下新房内的孤灯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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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管家担心地看着李素出了门。暗中遣了两名家仆悄悄跟上少郎君,大晚上的怕出意外。

    李素独自走在冷寂的夜里。刚喝过酒,寒风吹在身上格外冷冽,仿佛掉进了冰窟一般。

    不知走了多久,李素回过神时赫然发觉自己竟走到了熟悉的河滩边。

    李素不由苦笑,这个地方真是命里注定的历劫之地,此生的一切喜与乐,苦与悲,皆由此而起。

    快开春了,河滩边却比村里寒冷得多,呼啸的冷风不停地灌进口鼻之内,李素迎着寒风,走得颇为艰难。

    每次总抱着一丝冀望,期待着河滩边有一道熟悉的袅娜身影静静地等着他,安静恬淡,不染凡尘。

    每次的期待总会落空,李素此刻高一脚低一脚,离那块熟悉的地方越近,心中也越来越期待。

    漆黑的夜色,伸手不见五指,李素忽然发觉自己的呼吸愈发急促。

    心里一道灵犀,如同夜空里的流星划过,忽然亮堂起来。

    他感受到了熟悉的味道,熟悉得仿佛刻入了骨子里。

    一道模糊婀娜的身影静静地站在河滩边,面朝泾河,静静倾听着河水的流淌。李素心跳徒然加快,屏住呼吸悄无声息地往前走了两步,生怕碰碎眼前的错觉。

    那道熟悉的身影似有所觉,竟同时转过身来,二人相隔数尺,互相凝视,黑暗里不见眉眼,却能看到彼此眼里的光亮,深情而专注。

    “东阳……是你吗?”李素颤声问道。

    那道身影似乎很激动,想扑上前搂住他,又生生克制住不合时宜的冲动。

    “我……贫道,贫道玄慧,施主你……你……”

    仍是熟悉的语调,李素闭着眼都仿佛能看到此刻她紧张迷茫却结结巴巴的可爱模样。

    道姑不敢做的事,李素敢。

    确定是她后,李素快步上前,将她用力搂在怀里,力道令人窒息。

    东阳愈发慌张,手足无措地在他怀里安静了一阵后,忽然奋力挣扎起来:“你,你快放开,我……贫道玄慧,你不能对贫道轻薄……”

    “知道啦知道啦,玄慧嘛,别乱动,好好让我抱一会,离开你太久了,久得都快忘记你的味道了……”李素很敷衍地安抚她,搂住她的力道依旧,鼻子埋在她的脖颈处,深深吸了一口气。

    “你……你别这样,会坏了我的清修……”东阳埋在他怀里弱弱地抗议。

    “让我先抱一阵,然后你再清修……对了,你何时回村里的?”

    东阳似乎认命了,安静地被他搂在怀里,无奈地道:“刚刚才回来,道观建好了,父皇遣人告诉我,可以出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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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八十四章 尘缘难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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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日的东阳公主,今日却成了玄慧道姑。

    李素怀里的她,身子比以前更单薄了,不知这些日子在宫里独自承受了多少酸楚和委屈,这一刻,李素心里泛起浓浓的自责。

    一段不合时宜的情,在这个并不平等的年代里,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漆黑的夜色里,二人无声搂在一起,不知过了多久,时间如身旁的泾河水一般静静流淌,直到凛冽的寒风令东阳浑身轻颤了一下,李素才回过神,将身上外袍脱下来,把她裹在外袍里。

    “别,你会冷……”东阳推脱,抗拒。

    “别乱动。”李素不由分说,将她裹紧。

    扳住她瘦弱的肩,李素这才仔细打量着她。

    夜色太黑,近在咫尺也只能模糊见到她的眉眼。一个多月未见,东阳清瘦了许多,脸色泛着不健康的苍白,连嘴唇的血色都很淡。

    昔日的公主华服已换上了一身百衲道袍,宽大的袍子里包裹着她瘦小柔弱的身躯,头上曾经的高云鬓也挽成了道髻,纵然换了衣裳,变了装扮,仍然是倾城绝色的风貌。

    李素忘情抚着她的脸,道:“前些日子你大病一场,据说还吐了血,如今可好些了?”

    东阳点点头:“宫里每日有宫女煎药,身子好多了……”

    说着她忽然反应过来,又开始在李素怀里挣扎,急道:“我……我已是出家人了,我们,不能这样……”

    李素只好又搂紧她,不让她挣扎,叹道:“别乱动,见你一次太珍贵了。我们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出不出家这种无谓的废话上,行吗?”

    东阳又羞又犹豫,讷讷道:“可是……我拜过老君像了。说好了出家的……”

    李素气道:“出谁的家?你问问老君,他答应收你了吗?二八年华的女子。怕是连《道德经》都背不全,哪里真断得了尘缘?当初我预料到你可能会走这一步,为了避免将来你父皇没完没了的赐婚,所以我没拦着你,念了几天经,还真把自己当出家人了?”

    东阳被李素说得没了脾气,把头埋在李素的怀里,良久。忽然闷闷地道:“……我背得全的。”

    “啥?”

    “道德经……我背得全的。”东阳的语气似乎有点不服气,躲在李素的怀里不安分地扭了几下。

    李素哭笑不得:“好吧,以后有空你慢慢背给我听。”

    东阳点头,头埋在他怀里,偷偷的想笑,想露出幸福的模样,又想到自己的出家人身份,此刻与男子搂在一起多么的伤风败俗,想挣脱,又舍不得……

    来来去去。兜兜转转的心理斗争,东阳纠结得不行,最后索性幽幽一声叹息。像只鸵鸟般使劲把头往李素胸膛上钻。

    外面的一切纷扰戒律,只要我在他怀里,便是现世安好,烦恼俱无。

    …………

    夜空无星也无月,二人不知时辰,就这样静静地搂在一起,河面吹来的风依旧冷冽刺骨,李素却不觉得冷,胸膛里仿佛有一团火焰燃烧着。

    许久以后。东阳幽幽的叹息打断了此刻静谧美好的时光。

    “我出宫前,听宫里内侍说你今日成婚了?……是父皇赐的婚么?”

    李素身子一僵。苦笑道:“不错,今日确是我大婚之日。”

    东阳垂着头。眼泪缓缓滴落,凄然道:“你我今生……果然没有夫妻缘分呢。”

    李素神情忽然变得冷厉,双手捧着她的脸,沉声道:“你听清楚了,这世上没人能把我们分开,只要我们活着,未来便有无限希望和转机,所以我们要好好活着,等待一个时机,或者,等我制造一个时机,就像曾经我亲手炮制的鬼火一样,你我的缘分不是天注定的,是你和我注定的,只要我们不放弃,终有拨云见日的一天,懂了吗?”

    东阳眼泪不停,却还是使劲点头:“我信你。”

    躲在他怀里吸了吸鼻子,东阳低声道:“你的夫人……她美么?”

    李素苦笑:“送完宾客后我便出门到了这里,新房还没进呢,哪里知道她长啥样,说不定长得眼歪嘴斜,说话结巴,一脸的美人痣……”

    “一脸的……美人痣……”东阳呆了一下,接着开始捶他的胸:“说话也不积点德,哪有这样说你夫人的?”

    顿了顿,东阳落寞地道:“今日大婚,你把夫人独自扔在新房里,这样不好,你……回去陪陪她吧,她终究是无辜的,你我今生已是这般了,李素,好好珍惜眼前人。”

    李素苦涩地道:“你教我如何与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女子同房?”

    东阳忽然犯了拗劲,摇头道:“不,她不是陌生女子,她是你明媒正娶的夫人,以后要与你同度一生,祸福共之的良人,李素,此刻你不应该在这里,快回去吧,莫让她再等你了,等人的滋味很难受,当初我娘亲在宫里等父皇,痴痴等了一辈子,直到死后闭了眼,终究没能等到他,李素,莫让世间再多一个苦命的女子了,回去吧,当我求你,行吗?”

    见李素沉着脸不说话,东阳急了,挣开他的怀抱,道:“快回去!我也回道观了,天这么冷呢……”

    李素终于不甘不愿地点点头。

    东阳凄然一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不再与他道别,转身便走。

    李素抿了抿唇,见她的背影越行越远,长叹口气后,也转身离开,二人背道而行,仿佛各自走向不再有交集的人生。

    走了十几步,李素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前方的一片漆黑。

    对面的脚步声也停下了,远远传来东阳的催促:“为何不走了?”

    李素笑了:“你看得见我?”

    “……我听得见你,你停下了。”东阳远远飘来的声音发颤。

    李素朝她挥挥手,也不知她能不能看见:“这就走了。你回去路上小心,莫摔了。”

    “知道了,你快回去。”

    两头各自又传来脚步声。走了十几步,又停下。

    “怎么又停下了?”东阳的声音带着几许哭意。

    “走呢。我正在走呢。”李素的眼眶也红了。

    “快回去,莫误了良辰。”

    “嗯,我真回去了。”李素忍着泪扬声笑道。

    脚步声再次响起,渐行渐远,直至消失。

    离开河滩边,李素静静在田陌边站了一会儿,估摸东阳差不多已回去了,他又转身朝河滩走去。

    夜色仍旧黑得深沉。李素找了块石头坐下,望着河水发呆。

    一夜过去,天边露出朦胧的晨光,东边的鱼肚白渐渐映亮了熟悉的一草一木。

    李素揉了揉冻得僵硬的脖子,叹了口气,身后却赫然传来一声啜泣。

    李素猛地回头,东阳站在他身后不远处痴痴盯着他,仍旧一身道袍,伫立寒风里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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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缕阳光照耀大地时,李素终究还是回家了。

    家里依然平静无波。大门早早已打开,几名家仆正打扫着门外的空地,见李素回来。众人纷纷行礼,眼神里露出几分怪异。

    主人大婚当晚,居然彻夜不归,可谓惊世骇俗了。

    见李素脸色不好看,家仆们也不敢多说,行礼过后依旧各行职司。

    薛管家踮着脚快步迎上来,管家到底懂得做人,对李素扔下新娘独守空房的恶劣行径只字不提,大着嗓门吆喝着丫鬟给少郎君备水洗漱。并且小声地给李素禀报家里的动静。

    老爷昨晚大醉,到现在还没醒。前院厢房里的呼噜打得山响,怕是日上三竿也起不来。

    新房里的红烛燃了整整一夜。有好事的丫鬟半夜偷偷隔着窗子看了一眼,少夫人仍一动不动坐在床榻上,似乎坐了一整夜。

    下人的眼睛往往最势利,主人对夫人的态度决定了下人对夫人的态度,薛管家小心看了看李素的脸色,迟疑道:“少郎君,夫人毕竟是您明媒正娶的,喜不喜欢的另说,名分终究摆在那里,要不……还是遣两个丫鬟服侍少夫人的起居如何?”

    李素心中闪过几分愧疚,闻言点点头:“昨夜火器局里有紧急公事必须等我去办,所以临时离家,倒不是我对少夫人有成见,薛叔回头告诉下人们,少夫人永远是少夫人,背后莫乱嚼舌头,更莫对少夫人有丝毫不敬,若让我知道有谁怠慢了少夫人,直接打断腿扔出去。”

    薛管家会做人,对李素编的鬼话毫无怀疑,至少表面上毫无怀疑,闻言忙不迭点头:“老汉早吩咐过下人了,少郎君和少夫人是主,我们是仆,这点轻重还是分得清的,以后家中大小事务,除了老爷和少郎君外,老汉也会向少夫人禀报,不敢欺瞒。”

    李素满意地点点头,抬步往内院走去,边走边道:“少夫人一夜没睡,现在睡下了吗?”

    薛管家笑道:“后院丫鬟说,少夫人一直没出新房,没有吩咐她们也不敢擅闯,倒真不知她睡下没有。”

    二人边走边说,很快走到后院的拱门处。

    到了这里,薛管家就不方便再进去了,大户人家讲究规矩,除了男主人以外的男性下人进后院会被打死的。

    李素抬腿准备跨进拱门时,忽见迎面走来一位陌生的女子,穿着大红的礼服,静静站在拱门内,朝李素盈盈一拜。

    “妾身许氏,拜见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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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八十七章 绝色男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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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承认,称心确是人间绝色。

    没错,男人也能用上“绝色”这个形容。

    李素一直觉得自己是千古未见的帅哥俊男,至少在如今的大唐,他还没发现过比他更帅的男人,潜意识里,李素一直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看谁都是丑货。

    这种优越感后来慢慢变成了嫉妒心,看见一个稍微帅一点的男人,就忍不住想毁他的容,比如火器局的许敬宗,李素就不止一次产生过发明硫酸淋他脸上的阴暗想法。

    然而今日近距离看到称心,李素发现自己连嫉妒心都没法产生。

    太美了,比自己的英俊不知高了多少档次,说句泄气点的话,纵然朝他脸上淋了硫酸,李素也不见得比他英俊。

    王直在李素耳边悄悄议论时,宋公羊已领着娇娇弱弱的称心走到绸缎铺内,掌柜殷勤上前招呼,宋公羊很客气,先跟掌柜行礼,然后拉过身后的称心,请掌柜为他量身做几套衣裳,称心表现得一直很沉默,任由宋公羊将他摆弄来摆弄去,宋公羊的手不太老实,拉着称心时还忍不住在他手背上轻轻摩挲……

    “啧!”李素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幅画面真是……闪瞎狗眼啊。

    “这个称心……他果真是男的?”李素忍不住凑在王直耳边问道。

    “是男的……吧?”王直见到称心的模样后,也有点不太确定了。

    “扒了他的裤子验过没?”

    王直:“……等下我便跟宋兄说一声,让他验一下。”

    李素点点头,又见宋公羊不停在称心手背上摸啊摸,不由皱了皱眉,道:“这位宋公羊。以前好男色?”

    王直纳闷道:“以前没听说过他有这毛病啊……”

    李素看着宋公羊那只不老实的手,忽然心情大好。

    不错,称心有把直男掰弯的实力。

    李素和王直坐在角落里。不动声色看着宋公羊吃着称心的豆腐,称心垂着头。白嫩的脸上泛起几丝羞红,想抽回手,又不敢用力,看在外人眼里,分明是欲迎还拒的风情……

    “小浪蹄子……”李素撇嘴。

    王直挠了挠头,道:“按你说的,把称心赎回来了,然后呢?总不能特意把他送给宋公羊吧?……还不如送给我呢。”

    李素扭头震惊地看着他。名字里面带个“直”字的都有变弯的迹象,称心有这么大的威力么?

    “王直啊,没事多回村里,如今东阳成了道姑,但当初救下的那个胡女还一直在她道观里呢,你多跟她聚一聚,干出任何丢人现眼伤风败俗的事我都帮你兜着……”李素语重心长地道。

    王直呵呵一笑,指了指不远处的称心道:“他咋办?”

    李素目光里露出难得一见的阴戾之色,淡淡笑道:“你在东市找个空地,搭个台子。再找一些乐师组个乐班,让称心上台卖艺,并且把他风情绝色的名声传出去……”

    王直不解:“然后呢?”

    “然后……便等着有人去找宋公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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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李素很少回家。

    家里无端多了个陌生女人。这个陌生女人却是名义上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夫人,李素没法适应这个变化。

    火器局的工匠抽调了一半,平日热火朝天的工坊变得有点冷清,李素这两天便睡在火器局,派了人回去给夫人传话,又拿公务繁忙当借口。

    不管怎样,该尽的礼数还是要尽到,许氏被牵扯进这桩乱成一团麻的情事里,李素很清楚她是无辜的。既然拜了堂,夫妻间要做到相敬如宾。同不同房是另一码事,至少要对她有足够的尊敬。不能太伤她的心。

    火器局里睡了两天,李素各种不舒服,因为认床。

    到第三天时,李素没法再躲了,这一天是回门日,关中自古有风俗,成亲的第三天,丈夫要陪着妻子回娘家,拜见丈人丈母。

    回门亦称“归宁”,又叫“双回门”,顾名思义,自然要夫妻二人一同回娘家的。

    天没亮李素便起了,吆喝着把许敬宗也折腾起来,二人骑马赶到太平村时天边刚露曙光。

    李府大门已开,薛管家大着嗓门,叱呵着下人准备礼品,马车上扎满了红绸,后面还跟着两辆马车,上面堆满了给丈人家备的礼品,每车各坐着一名车夫。

    老爹李道正拢着袖子站在门口,见李素骑马赶回来,李道正幽然叹了口气,神情颇为复杂。

    儿子成亲了,是喜事,可李道正听下人说,儿子自成亲那晚开始便没与儿媳同过房,李道正愁坏了,不同房咋生娃,不生娃咋传继香火?

    李素不知老爹的惆怅心绪,赶到门口下了马,许氏仍穿着大红的礼服,从大门外跨出来,先给李道正屈身行了一礼,又给不远处的许敬宗行礼,最后给李素见礼。

    李素也回了礼,然后看到门口当先的马车只有一匹马,顿时皱了皱眉。

    “薛叔,我县子府有资格驾双马,为何只备单马?”李素不满地问道。

    薛管家见李素神情不悦,急忙欲解释,谁知许氏却截住了薛管家的话头,垂首轻轻地道:“妾身进门后与薛叔聊过,方知夫君平日鲜少仪仗出行,怕惊扰左右乡邻,妾身身为县子夫人,不敢坏了夫君的规矩,单马便单马吧,夫君愿陪妾身回门,妾身心中已感激不尽,何必在意那些繁琐仪仗……”

    李素心中愧然,摇了摇头,道:“平日不动仪仗确实是担心惊扰乡邻,以前我退过亲,丈家怕是听过不少闲话,今日是回门日,必须隆重一些,也好教丈人丈母脸上有光,薛叔,把马车换了,换双马,还有,府里打出县子仪仗,快点,莫误了时辰!”

    许氏闻言,脸上顿时露出感激之色,杏眼里泪水晃晃悠悠,却努力不让它落下,垂头间,两滴晶莹在地上飞溅。

    李素叹了口气,道:“好了,准备妥当便出发……”

    “夫君……夫君恕罪,妾身,妾身想……想换上陛下赐的诰命服……可以……吗?”许氏垂着头,越说越心虚,脸也越来越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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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八十八章 翁婿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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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氏在李素的目光直视显得很局促不安,垂着头,俏脸愈发红得厉害,手指不停地揪着衣角。

    李素盯着她许久后,忽然笑了。

    与这位新婚夫人其实总共才见过两次面,第一次处处端着成熟懂事的样子,十几岁的年纪说话滴水不漏,不但教养好得丧心病狂,语气和姿态也客气得令人发指,李素甚至怀疑这姑娘小小的躯体里是不是藏着一个八十岁老太君的灵魂。

    直到此刻李素才终于发现她本性的一面,现在的她终于像一个符合她年纪的小女孩,如同前世那些初中生小妹妹放学后求哥哥给她买零食的模样,害怕被拒绝的不安,再加上几分羞怯,令人忍不住想给她……买根棒棒糖?

    穿诰命服回娘家的要求,李素也忽然理解了。

    两次退亲,许家承受了太多的流言蜚语,许家父母甚至有过把女儿远嫁外地的想法,如今第三次嫁给了李素,还意外得到皇帝陛下亲旨赐婚,并封了诰命夫人,许家算是苦尽甘来,许氏想穿上诰命服回娘家的心情,大抵便想在乡邻面前把许家曾经失去的面子找回来吧。

    李素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展颜笑道:“快去换吧,我在这里等你。”

    许氏红着脸朝李素屈身一礼,然后匆匆跑进门内。

    …………

    十名家仆高举仪牌,两名丫鬟手捧香炉,翅屏,一人在前鸣锣开道,后面跟着三辆马车。

    标准的县子府仪仗出行,没离开太平村便引来乡邻纷纷侧目,以往李素在村里与村民们嬉皮笑脸没个正形。然而今日正式打出了仪仗,乡邻们顿时换了一种态度,纷纷避往大道两旁。并躬身行礼直到仪仗穿行而过。

    许氏坐在马车里,好奇地用手摸着车里的装饰。然后悄悄掀开帘子,看着前面拉车的双马,还有大道旁避让施礼的乡亲,许氏俏脸激动得泛红,鼻尖甚至沁出了几颗晶莹的细汗。

    原来……这便是人上人的滋味,这种礼遇,这种威风,委实比商贾人家强上百倍。

    一个商户家的女儿。能嫁给一位丰神俊秀又是县子爵位的翩翩少年郎,其实……自己真的很幸福呢。

    许氏坐在马车里,看着车前骑着高头大马,腰杆挺得笔直的李素,脸上渐渐洋溢甜蜜的笑容。

    许家仍住在泾阳县城内,仪仗进城后直奔许家商铺而去。

    在李素的吩咐下,仪仗进城后叱喝开道,隆重而风光,引无数路人慌忙避让。

    平日里李素根本不是这般张扬的人,然而今日。或许是为了弥补对许家的愧疚,也或许为了补偿余生有可能对许氏的冷落,李素破天荒地大张旗鼓。用自己的仪仗把许家的面子撑得足足的。

    一行人就这样大摇大摆,穿街过市,到了许家商铺门口,仪仗停下,丫鬟上前掀帘,在众多围观百姓的注目下,一身华贵高明服的许氏被丫鬟搀扶下车。

    许家父母得了通传,早早等在门外,见到县子府仪仗招摇过市。自家女儿身着诰命,盈盈款款下车。许家父母激动得老泪长流,这一瞬间。当初受过的委屈和苦楚,似乎全都补偿回来了。

    李素也下了马,与许氏并排站在一起,一齐朝许家父母行礼。

    老丈人兴奋得脸上的褶子都在绽放着幸福的光芒,忙不迭将女儿女婿扶起,然后……无视诸多围观百姓的目光注视,旁若无人地站在大门口寒暄,不时摆出各种造型,颇具闪光灯下的嫩模风范,各种高贵,各种高冷。

    虚荣心可以理解,李素不介意配合一下老丈人,并且很有耐心,一直等到老丈人的虚荣心血槽满格,因为李素听许敬宗说过,许家这一族支近百年来势微落魄,数十年前终于沦为最低等的商人,处处受尽白眼和委屈,能与李家攀上亲事,怕是许家近百年来最风光的一刻。

    老丈人显然很希望把这风光的一刻延长,再延长,所以女儿女婿到了门口也不说请进门,反而站在门口拉着李素以无比熟稔亲密的姿态,大声寒暄着连李素都听不懂的家常。

    也不知老丈人啥心态,从见面开始似乎没说过一句人话。

    “贤婿安好乎?无恙乎?那啥……乎!”

    若不是眼前这人是他的老丈人,李素早一巴掌乎上去了。

    虚荣心可以理解,但不说人话就实在不能理解了,李素的理解心是有限度的。

    完全无法代入老丈人的心态,好好的不说人话,非要乎来乎去,话里掺几个古文字眼难道就成了上流社会人士?

    李素被老丈人拉着手,脸上的笑容已僵硬,挣又挣不开,只好腾出一只手把站在身旁笑吟吟的许敬宗拉过来,凑在他耳边悄声道:“我这老丈人以前都这模样?”

    许敬宗的笑脸其实也在微微抽搐,闻言摇摇头:“以前说的句句都是人话啊,不知今咋了……”

    “许少监去劝劝他?显摆差不多了,赶紧消停,不然我马上翻脸。”

    许敬宗急忙上前拽住许老爹的胳膊,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老丈人脸色一变,立马堆起满脸笑容:“哎呀,老夫真是老糊涂了,贤婿与女儿回门,咋能站在门外呢?快快里面请,来人,开门迎贵客……乎!”

    李素身形一个踉跄,想了想,深吸口气,最后一次忍了这个“乎”!

    …………

    显摆够了,老丈人满面红光跪坐在堂前,李素和许敬宗忝陪客座,许氏却和丈母坐在一堆,娘儿俩窃窃私语不知说着什么私密话。

    关上大门,进了堂前,老丈人终于恢复正常,方才门外那副夸张得欠抽的样子不复再见,转而换上沉稳老练的模样。

    李素长舒一口气,很好。他喜欢跟正常人打交道。

    挺起腰缓缓环视堂内四周,老丈人似有许多感慨,轻捋长须看着李素。笑道:“贤婿啊,缘分自有天注定。得见贤婿今日坐我明堂,老夫甚慰。”

    李素嘿嘿干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

    老丈人说得含蓄,实则暗指去年李素登门退亲之事,当初也是坐在这前堂里,翁婿二人闹得颇不愉快,如今李素还是成为了他的女婿。

    见李素没回应,老丈人似乎也觉得这句话说得稍嫌敏感。于是展颜笑道:“小女年幼,自小老夫和她娘亲对她宠溺过甚,如今她已成了李家妇,不懂事的地方还望贤婿多担待一二,贤婿是国之栋梁,胸中自有吞云之志,胸壑间皆藏军国大事,想必不会与小女这般妇道人家太过计较的。”

    李素急忙道:“丈人言重了,夫人贤良淑德,端庄秀丽。是宜家宜室的正妇之姿,小婿定会与夫人相敬如宾,丈人尽可放心。”

    翁婿仍不太熟悉。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没营养的废话,许敬宗充分发挥了酱油男的角色,不停在旁边玩笑调和气氛,把一盘寡淡无味的菜变成了一盘……酱油放多了的无味菜?

    前堂另一头,许家母女仍在窃窃私语,看来母女平日关系很不错,女儿是母亲的贴身小棉袄嘛,有时候连裤衩的角色也要临时充任一下的。

    聊到正酣时,许家丈母忽然仔细打量了一下女儿的眉宇和神态。见女儿眉宇未开,神态稚嫩。仍是出嫁前的青涩少女模样,不由起了疑心。凑在女儿耳边轻轻问了一句话,许氏的俏脸顿时红得快滴出血来,深深垂头不语,许母急了,不甘心地又问了两次,许氏捱不过追问,只好轻轻摇摇头。

    许母马上扭头朝李素望去,神情浮上担忧之色,犹豫半晌,觉得兹事体大,不可轻忽,于是也顾不得翁婿二人正在进行的没营养的废话,起身走到老丈人身边,附在他耳边轻语了几句。

    老丈人笑脸一僵,夫妻二人同时朝李素望去,目光很古怪。

    李素的笑脸更僵硬,他大概猜到刚才母女二人的对话内容了。

    “咳,贤婿啊……小女新嫁人妇,真的懂事吗?”老丈人面带尴尬地问道。

    李素真诚地看着他:“太懂事了,丈人丈母教得好,小婿之福也。”

    老丈人神情愈发疑惑,喃喃道:“既然懂事,不应该呀,出嫁前婆姨不是教过她男女之事了么?就算听不懂,春宫图总看得懂吧?难道说……”

    人类的想象力很可怕,老丈人自语过后,神情渐渐不对了,狐疑的目光直朝李素的下三路招呼,很下流,李素瞬间有股扔桌子砸他脑门的冲动。

    “小婿身子很好,并无暗疾!”李素咬着牙一字一字地道。

    “哦……”很敷衍的应和,狐疑之色仍未消。

    丈母则一脸谴责地瞪着李素,显然是个敢爱敢恨的典型关中婆姨性子,此刻她大概在恨李素……为何不祸害她闺女?

    一个很隐秘的问题,搞得前堂的气氛很尴尬。

    许家夫妇倒也不笨,女儿嫁过去三天竟然没被破身,显然里面有原因的,再想想前些日子闹得长安城沸沸扬扬的泾阳县子和东阳公主的传闻,许家夫妇顿时秒懂。

    沉默许久,许老丈人试着打破眼前的尴尬气氛,想了想,道:“贤婿啊,老夫早闻贤婿诗才绝世,作过好几首诗至今被长安的士子国生吟颂,老夫读的书不多,倒是对贤婿其中一首诗颇为喜爱……”

    “丈人谬赞矣,不知丈人喜爱哪一首?”

    老丈人拧眉沉思状,不太确定地道:“那句啥来着?‘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哎呀,好诗,美滴很。”

    李素立马接口:“丈人学识不凡,这首诗是小婿作来劝学所用,寓意惜取少年时光,莫蹉跎岁月,终一事无成,小婿以此句与丈人互勉……”

    “啊?”老丈人顿时变了脸色,茫然地道:“这句……不是说男女行房之事吗?咋成劝学了?”

    “噗——”干坐一旁打酱油的许敬宗再也忍不住了,一口奶酥喷出老远,最令人佩服的是,喷了奶酥之后居然面不改色,只抬头看了看堂外的天色。喃喃道:“咦?今日的北风……好喧嚣啊,老夫出去看看……”

    然后许敬宗便很利落地杀青了酱油男角色,起身毫不留恋地朝屋外走去。看喧嚣的北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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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门圆满,至少李素觉得圆满。

    回去的马车上。许氏羞得不行,躲在车里死活不肯露面,对一个才十几岁的少女来说,“行房”的话题终究太生猛了一些,有点承受不住。

    仪仗快进太平村口时,许氏这才悄悄掀开了帘子一角,偷偷朝前面骑马的李素看了一眼,又赶紧放下。端着诰命夫人的仪态坐了一阵,又忍不住掀开……

    “夫君……”

    李素微微勒了一下缰绳,马儿速度放满,与马车并肩。

    “夫人有事?”李素淡淡笑道。

    许氏咬了咬下唇,脸泛桃红,忽然没头没脑说道:“妾身李许氏,但妾身出嫁前有闺名的,女儿家闺名不能随便说,但对夫君无妨,妾身名叫明珠。”

    “许明珠?掌上明珠。好名字……”李素赞得有点敷衍,笑道:“看来老丈人对夫人宠溺得紧啊。”

    许明珠脸又红了,显然不是得意。只幽幽叹了口气:“倒不是宠溺,只因妾身出生那日,爹恰好与邻铺商人耍钱,那日赌输了一颗明珠,亏大了,爹气愤不过,于是给妾身取名明珠……”

    李素发现自己的笑脸又有点僵硬了:“…………”

    这一家子……貌似,有点奇葩啊。

    …………

    长安,程府。

    满满三大车绿菜齐崭崭列于程府大门前。这次李素学乖巧了,用马拉车。没敢用牛。

    程咬金神情不喜不悲,对绿菜似乎不太热情。用平静无波的表情告诉李素,混世魔王不是吃素的。

    不过程咬金对李素倒是很热情,二话不说强拉进府,大手一挥,开宴。

    每次进程府,李素总要提起十二分的小心,一不小心便醉倒在这片深沉的土地上,然后从进门到醒来这期间的记忆全部失去,很难受。

    程咬金今日饮酒的兴致不太高,神情颇为抑郁,所以也没劝李素喝酒,正合了李素的意。

    “长安城里最近很热闹啊……”程咬金乱糟糟的胡子上沾满了酒渍,摇头叹道。

    “小子近日不常进城,不知发生何事了?”

    程咬金神色复杂,沉默片刻,道:“陛下欲重修大明宫,朝臣们闹得欢快,朝堂民间烧了一锅沸水似的,到处咕噜冒泡。”

    “‘欢快’的意思是……”

    程咬金叹道:“娃子,知道修大明宫要花费多少钱粮徭役么?”

    李素点头:“略闻一二。”

    “本来嘛,武将开疆,文官治国,自古常理,咱们这些粗鄙武夫向来不喜掺和这些内政之事,这次也一样,闹得最欢快的都是文官,陛下欲重修大明宫,满朝文官皆反对,连一向与陛下同进退的长孙老儿和房老儿,这次也不吱声了,可陛下不知怎么了,这次心意竟无比坚决,群臣所谏,一言不纳……”

    程咬金咧嘴笑了笑,道:“……昨日朝会上又闹了风波,陛下不知何故说起晋阳起兵反隋之事,此事史官早有定论,是高祖皇帝起兵伐无道,当时还是秦王的陛下随之,谁知昨日朝会上陛下却说当初晋阳全因他劝高祖皇帝起兵……同样一件事,只改了几个字,可意思全变了。”

    李素听得饶有兴致:“然后呢?”

    程咬金叹道:“史书已定论,岂是那么容易篡改的?陛下说家常似的刚把这番话说完,尚书省侍中魏徵出班,当着满殿君臣的面,跪在地上磕头请求陛下收回刚才的话,直磕得额头血流如注,陛下大怒,朝会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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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九十一章 顺势逆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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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没猜错,称心果然有把直男硬生生掰弯的实力。

    李承乾终于无法抗拒称心的绝色魅力,只好安慰自己,既然都是走道,走旱道与走水道有什么区别呢?至于没胸……也不是不能接受嘛。

    黄奴儿死里逃生,顿觉生命如此可贵,同时也对太子殿下充满了信心,他相信在太子殿下的带领下,长安城会掀起一股搞基的流行风暴……

    于是黄奴儿赶紧回过头找到了乐班的班头,班头不太乐意,称心是这个乐班的压轴灵魂戏子,他若走了,以后乐班怎么办?后来黄奴儿许了班头一大笔钱财,又亮出了东宫的招牌,班头这才不甘不愿地答应下来。

    二十贯钱扔在班头面前,娇柔妩媚的称心垂着头跟在黄奴儿身后,盈盈袅袅走进了东宫。

    …………

    “称心真被太子买进东宫了?”李素睁大眼盯着王直。

    王直点头:“宋公羊遣人传来消息,昨日晌午,东宫属官买走了称心,打的是东宫的名头,估摸真被东宫买走了……”

    李素喃喃道:“这家伙……还真被掰弯了……”

    王直不解道:“何谓‘掰弯’?”

    这就没法解释了,李素脑子里闪过许多词汇,试图解释直与弯的区别,可是终究觉得词不达意,没法开口。

    “其实啊,男风自古盛行,从春秋战国开始便有士大夫有好男风者,甚至把它宣扬成一件风雅之事,比如大家都知道的龙阳君,还有三闾大夫等等,那时的士大夫谁家不养几个娈童?这个嘛……也不算惊世骇俗……”

    李素说着,脸上渐渐绷不住了。忽然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可我为何还是觉得这般好笑?”

    王直满头雾水地看着李素狂笑,搞不清这件事的笑点在哪里。

    李素一边笑一边使劲拍着他的肩:“你咋不笑呢?太子啊。被掰弯了啊,吹了蜡分不清前后啊。哈哈哈哈……”

    见李素笑得如此开心,王直也只好配合着干笑两声,或许笑声有传染性,渐渐的,王直笑得越来越大声,最后笑出了眼泪,捧着肚子哎哟哎哟直叫唤。

    虽然到现在还没弄清到底有啥好笑,但是一定很好笑。笑完了再问笑点在哪里好了。

    二人笑累了,王直喘着气,抹着眼角的泪花儿,道:“称心进了东宫,接下来咋办?李素,你下的这局棋我为何一步都看不懂?”

    “棋不是下给别人看的,最终的目的是要把对手逼到死角无路可退,旁人看不看得懂,并无关系……”李素语气很平淡,眼里却闪过一丝杀意。

    扳倒李承乾并无任何压力。哪怕是前世的历史上,李承乾这个太子也当不了几年了,李素只不过顺势而为。既然与这位未来的国君结下死仇。再无化解的可能,那么,索性把他弄下去,李素受不了一个劲敌还活在世上,并且每天不知在哪个阴暗的角落里冷冷盯着他,而他还要提心吊胆防一辈子,太累了,弄死了比较轻松。

    扳倒李承乾的火候还不够,这个没关系。李素可以默默无声地在暗地里添柴加火,让火候提前到来。现在李素在做的,便是这样的一件事。

    “接下来。让称心好好在东宫里待着,屁股撅高一点,获得太子殿下的无尽宠爱,然后再通过宋公羊把称心从东宫里叫出来,嘱咐他几件事……”

    王直迟疑道:“这个称心如今已被太子买去,算是攀上了高枝,他还愿意听宋公羊的话吗?”

    李素淡淡道:“这个不是问题,只要是人,总会有弱点,拿住了他的弱点,便等于拿住了这个人,任他攀上高枝不可一世,只要弱点在,他便会服服帖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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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修大明宫终于成了令长安城沸腾的话题,渐渐闹到不可收拾。

    贞观大治十一年,从正面来说,国库盈余确实比武德年时多了不少,李世民很幸运,他不仅得到了诸多名将的拥戴,多年来一直不离不弃地跟随他,连他要干弑兄杀弟这样大逆不道的事,名将们也二话不说陪着他干,不仅如此,李世民麾下还有一批忠心耿耿的治世名臣,如长孙无忌,房乔,还有早逝的杜如晦等等……

    由此可见,李世民天生有着培养铁杆脑残粉的本事,只要释放蛊惑技能,任何名将名臣皆逃不过脑残中毒,死心塌地跟着李世民,任何大逆不道的事都敢干,而且干得毫无顾忌。

    因为这个了不起的本事,李世民与朝中的名将名臣们共同治下了一座越来越有希望的锦绣江山,对内施以仁政,对外强硬蛮横,与武德年相比,贞观这十一年来无论国力还是军力,无论国库还是民间,无疑比当年强盛许多,整个大唐渐渐在朝国富民强的方向大步迈进。

    然而,终究只是“迈进”,而并非真正达到了国富民强的地步,事实上这些年虽然强盛了一些,但李世民登基后一次又一次地发动对外战争,也消耗了不少国力,更重要的是,如今大唐人口奇缺,整个关中才一百多万户人口,真正的壮年劳力更少,他们要种地,要生产,要采桑织布,要烧窑制瓷……行业太多,而人口太少,朝廷和官府不得不出台许多政策鼓励民间百姓多生多育,连寡妇都不放过,三天两头有官媒上门催嫁……

    当一个国家站到巅峰上,用俯瞰的姿态扫视周边时,往往会产生一些幻象,这些幻象有的情当自娱,有的却足以致命。

    李世民便沉入了这个幻象里。

    唐军天下无敌了,皇帝指谁灭谁,蛮夷藩属被吓得争相朝贺,国家一天比一天强盛了,国库每年所入盈余越来越多了,更该死的是,一个名叫李素的小屁孩捣鼓出了一种无比犀利的火器,可令大唐百年内边境无虞,难遇可堪一战的高手,寂寞得一塌糊涂。

    内无忧,外无患,作为创下这一切功绩的天可汗陛下,还能干点啥呢?

    除了享受,李世民实在想不出该干点什么了。

    可是,李世民站在山巅往下看,看到的终究都是一场幻象。

    …………

    …………

    过完元旦,李世民便下令征调关中十万民夫入长安,调拨国库钱百万贯,开始修建大明宫。

    十万民夫是有说法的,他们不是朝廷雇请,而是服徭役。

    这个年代每户皆有徭役任务,官府修个路,铺个桥,建个防洪大堤等等,都是百姓人家的徭役任务,按工时计算,做满了工时便算完成了徭役,明年官府又要动工什么工程,则继续服第二年的徭役,跟赋税一样每年都要执行,家中有子成年者,子服役,无子或子尚幼小者,老爹上。

    当初李素尚幼时,李道正也被官府征调过几次,没有报酬,但管两顿饭,一顿干的,一顿稀的。

    如今李世民征调的十万民夫入长安,一道政令下来,却给整个关中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人口太少,壮年劳力更少,地方官府只能将当地的工程全部暂停,民夫们全部聚集起来往长安城里送,民间怨声四起。

    朝堂里更不平静。

    重修大明宫无疑是一项恶政,以尚书省侍中魏徵为首的一群文臣们拼死上谏,请求李世民收回成命,每天不知多少朝臣磕破了头,跪在金殿内哭嚎不已。

    感性的朝臣们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号,百姓多苦多累,民间怨声多沸腾等等,理性的朝臣比如户部的度支司,金部和仓部等几位郎中则从国库和劳力的角度,来理性分析重修大明宫的可能性,这些年积累下来,国库略有盈余,有钱也有粮,但是,若要重修大明宫,半年之内便能将国库耗得干干净净,空得能饿死耗子,那时大唐境内若发生任何突变,比如这里闹灾,那里打仗等等,国库便不可能再拿出任何多余的钱粮去赈济,大唐将面临着崩溃的危险。

    大明宫的工程太浩大了,不是目前的国库能承当得起的,它不是大唐目前这个国力阶段能做的事情,若能再等上十几二十年,或者说干脆等到下一任君王即位,那时大唐的国力或许可以把大明宫建起来,而且哪怕到了那时,修建的速度也不能太快,征调的民夫更不能过多,一旦玩得太嗨,社稷还是会有崩溃的危险,至于目前,陛下您赶紧回宫做做梦去,梦里在大明宫玩几个时辰便可以了,千万别玩真的……

    接连几天的朝会上,武将们闷声不语,文臣们则拼了命的一拨接一拨反对,口诛笔伐者,捶胸顿足者,认真讲道理者,文臣们以各种态度向李世民进谏,所有人的口径出奇的一致,——大明宫绝不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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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可能有点晚,不,不是可能,是一定有点晚。。

    上一章节有朋友不太懂章节名的意思,这个就不解释了,就当我收了人家企业的广告费吧。。(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二章 圣驾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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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在顺势而为,所以精心布局准备扳倒太子。

    李世民却在逆势而上,重修大明宫的决定换来满朝反对,若不是因为他的皇帝身份,怕是有些太梗直的大臣会直接跟他玩命。

    圣君做久了,难免有点腻味,走到哪里都是一片赞扬声,吾皇万岁,吾皇干得漂亮,吾皇你好厉害,吾皇你轻一点,臣给吾皇狂点三十二个赞等等……

    太腻了,而且日子过得像苦行僧,完全体会不到任何当皇帝的快感,于是李世民仰天长叹,是时候换个画风了,比如昏君的那款画风,朕觉得很适合自己。

    在昏君的道路上一骑绝尘时,满朝的反对声令李世民颇为愤怒。

    愤怒是有理由的,李世民自从登基后,十一年来算得上励精图治,兢兢业业,为国操劳得几乎夜不能寐,食不安寝,终于治下这盛世江山,当他站在山巅放眼望去时,只觉得满目锦绣,国泰民安,这些全是他的功劳。

    一个能创下盛世的圣君,凭什么不能享受盛世?这是李世民心中最不平衡的一个念头。

    至于国库钱粮,民间征发的徭役不足等种种现实难题,沉浸在幻象里的李世民忽然瞎了,全都没看见。

    曾经的贞观后期,李世民变得越来越不可理喻,越来越刚愎自用,为满足一己之欲而大造行宫,强征辽东等等,这一世,只因李素的到来,产生的某些或大或小的影响和变化,却终于令李世民的刚愎狂妄提前发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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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里朝堂和坊间闹成了一锅粥,风雨似乎并没有波及到太平村。

    一大早李素便起来了,火器局的工匠被抽调。生产任务少了一大半,李素发现自己又清闲下来了。

    对于清闲的生活,李素永远不缺安排。

    熟悉的河滩边成了李素每天都去的地方。东阳每天要做早课晚课,而且风波刚过去不久。实在不方便出来见李素,李素每天都在河滩边等她,有时候能等到,有时候枯坐一整天也不见人影。

    后来李素渐渐找到了自娱的法子,叫上王桩王直跑到山上砍了一根笔直的竹子,削皮,抛光,上清漆。涂蜡,在竹竿尾部雕上名字,连上结实的丝线,一根钓竿新鲜出炉。

    地里挖十几条蚯蚓,再抓一把白米用烈酒拌匀,河滩边找个避风的小港湾,一把白米撒下去打个窝儿,将附近的鱼儿引来,再将鱼线扔进水里,然后……李素握着鱼竿开始发呆。

    有没有鱼儿上钩都不重要。图的是个境界,发一阵呆后开始打瞌睡,鱼儿咬了钩。又脱了钩,李素浑然不在乎。

    生活里享乐的最高境界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很遗憾,李素还没到这个境界,但他懂得用怎样的消遣方式让自己获得最大的满足。

    今日的发呆发得不够爽利,李素出神地注视着河水,看着钓竿上的鱼线剧烈抖动几下,随即恢复到静态。李素知道,又有一条鱼咬了钩。又脱了钩。

    李素毫无所动,他懒得动。

    神情惫懒地将鱼线收回来。慢条斯理地换上半条蚯蚓,把它穿在钓钩上,最后再把鱼线扔进水里。

    今不是钓鱼,情当喂鱼了。

    身后忽然传来轻细的脚步声,一道熟悉的煞风景的声音传来。

    “好个闲情逸致!朕活了大半生都不曾有过你这般闲暇的日子,简直岂有此理!”

    李素吃了一惊,满脑子的瞌睡顿时醒了,回首望去,愕然发现李世民身着玄色长衫,一身低调华贵的便装站在他身后,无限嫉妒地瞪着他。

    李世民身后的树林里,李素隐约发现无数人影来回晃动,清新悠闲的河滩因为李世民的到来,忽然变得剑拔弩张。

    李素呆了片刻,急忙起身行礼。

    “臣……拜见陛下。”

    “行了,荒郊野外的,莫弄这些虚礼……小子,朕发现你很悠闲啊,钓鱼?嗯,朕很多年没钓过了,来,把鱼竿给朕,朕试试手气如何。”

    李素急忙将鱼竿递上,顺便还朝水里扔了一把掺了烈酒的白米。

    李世民好奇地盯着白米,道:“这是何物?为何撒在水里?”

    李素笑道:“掺了酒的米,米入水中有味道,能将鱼儿引来,钓鱼可事半功倍。”

    李世民哼了哼:“倒是生了玲珑心肝,连钓鱼都被你钓出花样了。”

    “用最简单的法子达到目的,万事皆可如此。”李素谦逊地道。

    李世民露出沉思之色,片刻后,索然叹道:“不错,是正理,可惜世人看不透,有时候连朕也看不透,不知不觉总走出一条弯路来……”

    李素抿了抿唇,很想告诉他,你儿子早弯了……

    面前的河水静静流淌,河水似乎有魔力,李世民定定看着,渐渐地也开始发呆了。

    李素脑子里闪过无数猜测,他不清楚李世民今日为何突然到此,同时李素还有些庆幸,庆幸今日他和东阳并未在一起幽会,不然若被李世民撞个正着,便可以好好思索一下选个尽量舒坦的死法了。

    良久,李世民忽然叹了口气,幽幽地道:“李素……不对,如今朕该叫你子正了,子正,你告诉朕,重修大明宫难道真的错了么?”

    “朝臣尽皆反对,魏徵更是以命相胁,朕励精图治十余年,朕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朕让万邦不敢欺凌吾朝子民,朕做了这么多事,为何臣民们却容不得朕盖一座宫殿?”

    李世民说着,神情布满了黯然。

    李素斟酌了一下,苦笑道:“陛下没错,错的,或许是时机吧。”

    李世民皱起了眉:“连你也觉得朕不该修大明宫?”

    “臣见识浅薄,对朝政不敢妄议……”李素顿了一下,道:“但臣知道,当一件事情被天下人都反对时,这件事必然是错的,对也是错,陛下,人心可畏,人言亦可畏。”(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五章 醉舞马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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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的武将都是老狐狸,年纪越老越狡诈。他们熟读兵书,精通韬略,李家父子能打下这偌大的江山,离不开这些老将用兵的本事。

    武将都是忠心的,当年李世民一声招呼,当世名将们血里来火里去,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助李世民夺取玄武门。可武将同时也是梗直的,当李世民下令杖责铮臣魏徵时,牛进达终于站出来了。

    杖责一位六十岁的老人,牛进达忍不下去。

    “陛下且慢!”

    李世民布满血丝的暴怒目光冷冷瞪着牛进达:“卿欲何言耶?”

    牛进达也瞪起了眼睛,毫不畏惧地直视李世民:“老牛是个粗人,朝堂国事不甚了了,可老牛不明白,我大唐立国二十余年,何时开始竟有以言获罪者?”

    李世民怒道:“金殿辱骂君上,岂止于劝谏?朕若不惩,帝王威严何存?天下人皆视朕为可笞可骂之人,尔等便满意了?”

    殿内群臣纷纷道:“臣等不敢。”

    牛进达却犯了牛脾气,眼睛瞪得越来越大,往前踏了一步,大声道:“建大明宫本是恶政,魏徵哪里错了?”

    李世民指着牛进达,厉声道:“牛进达!谁给你的胆子,竟敢直斥国政!”

    牛进达使劲一拍胸脯,怒道:“老牛无胆,老牛肚里只装了关中百万民心!”

    君臣彻底闹崩,朝班中,程咬金,李绩等人满面铁青,李靖垂睑默然不语,侯君集神情冷漠,房乔浑身直颤。犹豫许久,正待出班,却被人拽住了衣袖一角。扭头一看,原来是长孙无忌。长孙无忌面无表情,却非常隐秘地轻轻摇了摇头。

    房乔无声一叹,终究还是没能踏出那一步。

    殿下群臣各种反应,李世民一一看在眼里,怒视牛进达片刻,忽然道:“来人,摘去牛进达梁冠,剥去官衣。乱棍驱赶出宫,回府闭门思过!”

    殿外武士进来,很不客气地将牛进达梁冠和官袍剥去,而且果真执棍将牛进达打出殿外,牛进达曾任武卫大将军,统领宫中禁卫,太极宫的禁军将士皆曾是他的麾下,人走威犹存,乱棍打在牛进打身上听着啪啪作响,实则力道并不重。只是这种羞辱却令牛进达气得差点吐出血来。

    牛进达被打出殿外,殿内顿时鸦雀无声,李世民神情冷肃环视群臣。冷冷道:“还有谁言‘恶政’者?尽可出班畅言。”

    群臣被气势所吓,尽皆不敢出声。

    李世民的目光有意无意在殿内几名文臣身上扫过,见他们没有站出来的意思,脸上的冷笑不由更甚。

    “如此,户部明日再拨钱粮,向河东道,河北道,江南道征调民夫三十万,尽遣入长安。工部尚书阎立德主理,营建大明宫。勿使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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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进达被罢职驱赶出宫的消息很快传遍了长安。远在太平村的李素也得到了消息。

    李素震惊万分,他没想到建大明宫的事如今竟闹得这么大。君臣之间的关系僵冷到这般地步了么?牛进达和程咬金,秦琼他们一样都是从龙功臣,当年都是王世充的麾下,也同时反水而投李世民,可以说是当初还是秦王的李世民最早的班底,如此功臣,说错了什么话都不该如此羞辱他啊。

    李素很不解,前世史书里的李世民不应该是这个样子,一生功过各几分且不提,至少李世民应该是宽容大度,胸襟如海的帝王,否则也不会治下这般锦绣江山,可是如今的李世民为何完全变了个人似的,那么的狂妄狭隘,刚愎自用,难道因为震天雷的出现,而令李世民觉得天下无敌,所以肆无忌惮了?

    打死李素都不相信,震天雷会有这么大的作用。

    揣着满肚子的疑问,李素急匆匆进了城,直奔牛府而去。

    牛进达是他的长辈,对他有提携之恩,而且他的冠礼还是牛进达主持的,有了这层关系,便等于是他的亲子侄了,长辈有难,李素无法视若不见。

    …………

    牛府也在朱雀大街上,不过位置比较偏远,位于朱雀大街最南端,离太极宫最远,离闹市坊间最近,地理位置不算很好,朝臣里一些侍郎和郎中的府邸都比牛府好上许多。

    李素牵着马走到牛府大门前,大门有些简陋,但作为郡公,该有的排场还是有的,暴怒的李世民总算留了一手,只罢了牛进达的官,却没有削去他的爵位。

    门口两排部曲雁形而立,李素刚走到门前空地上,牛府一位老门房踮着脚跑过来见礼。

    “老爷说了,遵陛下旨意闭门思过,不见任何外客。”门房笑得很和善,语气里的拒绝味道却不容置疑。

    李素也算是牛府的常客了,以往任何新奇东西,白酒啊,香水啊,绿菜啊,给程府送一份的同时绝不忘给牛府再送一份,牛府上下的人都认识他。

    今日却是头一次被拒绝入内,李素有点不敢置信,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瞪着老门房道:“看清楚了,我!是我!”

    老门房呵呵直笑:“看清楚了,是您,但老爷还是不见。”

    “你老眼昏花,一定没看清,仔细看看,我,李素,李子正,牛伯伯不见谁都不能不见我。”

    老门房低眉顺目,人却结结实实堵在门口,丝毫没有让开的意思,仍笑道:“老汉看清了,您是李县子,每次来府里都是老汉给您引进门的,但是今日……真不行,老爷确实不见外客。”

    李素气笑了:“有意思,以往都是座上宾,今日倒成外客了,好,今日我这外客非要闯进去,门口这些部曲谁没喝过我送的烈酒和绿菜,尽管朝我脑袋上招呼!”

    部曲们顿时面现难色,很显然,大家都吃过喝过,吃人嘴短。

    老门房脸色一变,见李素果真摆出强闯的架势,索性一屁股坐在门槛上耍赖:“少郎君非要进去,不妨踩着老汉的身子进去,这样老汉对家主也有个交代。”

    李素也摆出了县子的派头,瞪着他道:“当我不敢踩?我从你脸上踩过去信不信?”

    “少郎君,老汉拦您是为了您好,真的,您还是改日再来……”

    “不,我非得今日进去!”

    二人争执间,府内跑来一位家仆,喘着气道:“老爷听说少郎君来了,请少郎君进府……”

    李素瞪了老门房一眼,气冲冲地进门。老门房只是长叹口气,意味深长地看了李素一眼,眼神很深奥,看不懂……

    …………

    绕过照壁,刚走到回廊上,李素便听到一阵阵劲风呼啸声。

    李素脸色一变,顿觉不妙,再往前走几步,却见牛进达打着赤膊,脚踏九宫,手里一柄丈长马槊舞得虎虎生风,招式和脚步却有点乱了章法,仔细一看,牛进达满脸通红,身躯摇晃,分明是醉了。

    醉舞马槊,听起来挺风雅的词,可李素知道马槊这东西握在老杀才手里会有怎样的威力,若是握在喝醉了的老杀才手里,更是鬼神莫测了。

    再看牛进达的周围丈许范围内,前院的花草树木全被马槊扫除一空,唯剩满地零落的枯枝败叶,前院附近别说人畜,就连一条狗都看不到,抬眼再一看,牛府前堂外的廊柱下悄然冒出许多脑袋,牛家的夫人,妾室,管家,丫鬟,人人面带惧色,远远看着院子里发疯的牛进达,对了,牛家那条看门狗也从人群缝隙中冒出了脑袋……

    李素很想不通今日自己发什么疯非要进来,连狗都知道趋吉避凶……

    看着疯症越来越厉害的牛进达眨眼间又劈断了院里一棵大腿粗细的榆树,李素顿时悟了。

    于是李素猛然停住脚步,领路的家仆也只好停下,疑惑地看着他。

    李素抬头茫然四顾:“咦?这里怎是牛府?错了错了,我要去的是程府,打扰了,告辞告辞……”

    家仆:“…………”

    “莫送了,给我站在这里,挡住牛伯伯的劲风……”

    李素扭头便走,今日访客不吉,下次再来。

    刚迈腿没走出三步,身后传来一声暴喝:“呔!李家娃子休走,欺我牛家无人耶?”

    嗖!

    一柄马槊脱手飞出,狠狠插入李素身前的廊柱上,马槊的刃口离李素的鼻尖大约一寸,插在廊柱上犹自颤动不已。

    李素魂都吓飞了,脸色苍白地看着近在鼻尖的马槊,此刻他忽然领悟了刚才老门房的眼神,那是一种你舍得死我就舍得埋的眼神。

    “牛……牛伯伯,小子,小子……眼神不好,老是认错门,您继续舞槊,小子不打扰您的雅兴,告辞告辞……”

    “回来!混帐小子,敢强闯我牛家的人老夫还没见过,过来让老夫瞧瞧怎生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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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九十六章 迷津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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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样很熟,老熟人了。

    李素站在牛进达面前,朝他尴尬地笑,笑声如乌鸦报丧,分外丧气。

    靠近牛进达身前,李素闻到一股很浓烈的酒味,显然牛进达喝了不少,不时还从喉咙眼里冒出一个呛死人的酒嗝。

    牛进达醉眼斜睨着他,板砖似的方块脸喝过酒后像一块迎面砸来的红砖,很吓人。

    “倒是开眼界了,老夫说是哪位少年英雄敢闯我琅琊郡公府,原来是你……”

    “李子正拜见牛伯伯……”

    牛进达身躯摇晃了一下,缓缓道:“子正今日闯府莫非有何赐教?是想与老夫过几招吗?”

    “不,小子不敢,小子听说今日朝会发生之事,深以牛伯伯为念,特意从村里赶进城,只为见牛伯伯一眼,挂念您是否安好,小子远道而来,谁知门房拦人,小子心中着急,忍不住说了几句失了礼数的话,牛伯伯见谅,万莫与小子一般见识……”

    见李素赔罪态度诚恳,牛进达哼了哼,算是揭过了,最后一次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嘴一张,一个冗长难闻的酒嗝冲口而出,没喝一斤以上的五步倒,绝对打不出如此有深度的酒嗝。

    李素被熏得脸都绿了,仿佛中了毒气似的呆呆站在原地,想跑都没了力气。

    “倒是个孝顺娃子,老夫没白疼你一场,来人,堂内设宴,上酒!”

    李素恨死自己了,今天发什么神经非要跑来牛府找虐,简直是对自己人生极大的不负责任。

    武将们的作风和程咬金一个路数,一言不合就上酒,一上酒就横着出去。

    牛府前堂内酒宴正酣,菜色很不错。李素居然发现了一大盆牛肉,看来牛家庄子的风水也不好,经常有牛摔断腿。

    酒是烈酒。李素亲手发明的,他现在恨死了这个发明。

    一路偷奸耍滑。含在嘴里偷偷吐掉,或是一脸豪迈状实则只轻轻沾了沾唇,酒宴过了半个时辰,牛进达醉意更深了,而李素犹自屹立不倒,不仅神志清醒,还能抽空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酒过三巡,牛进达将漆耳杯重重往桌案上一顿。叹道:“小子,你今日不该来啊。”

    李素笑道:“小子已经来了。”

    牛进达瞪他一眼,道:“来了便喝酒,喝完了滚,莫与老夫谈国事。”

    李素笑笑:“小子拜望长辈是天经地义,任谁都挑不出错处,陛下也不行,牛伯伯既然不想与小子谈国事,咱们不谈便是,来。牛伯伯,小子敬您一杯。”

    李素确实不怕,相比之下。他连李世民的闺女都勾搭了,拜望牛进达这点小事还真算不得什么。

    这杯酒李素没耍赖,踏踏实实干了一满杯,呛得撕心裂肺。

    见李素难受的样子,牛进达忽然高兴了,哈哈一笑,也饮尽一杯,酒盏往桌上一顿,叹道:“是个好娃子。老夫虽非患难,也能见你小子的真性情。不枉老夫亲自给你行冠。”

    二人说完又喝了几杯,这几杯李素可就不那么老实了。依旧偷奸耍滑。

    说着莫谈国事,最后终究还是谈到国事上,毕竟是两代人,二人的共同话题并不多,严格说来,牛进达与李素隔着一千多年的代沟。

    国事是大家都熟悉的,特别是那座令人闹心的大明宫,牛进达说起来便唉声叹气。

    “陛下不是当年的陛下了……”牛进达叹道。

    “人总是会变的,牛伯伯觉得难过,或许是因为别人都变了,您却没变。”

    牛进达摇头:“变不了这么快,才十一年啊……其实老夫向来与魏徵老儿不对付,这些文臣太酸,酸得倒牙口,一张嘴便是子曰诗云,不引几句圣贤经典就显不出能耐似的,跟他们说话,命都短几年,特别是魏徵,老夫总觉得魏老儿犯了癔症,专跟陛下过不去,陛下膳食里多几道菜,某日多喝了两杯酒,甚至走路时失仪提了一下腰带,都是他劝谏的理由,陛下登基十一年,魏徵每年给陛下上的劝谏奏疏不下百道,这老儿每天没事干了,一双贼眼珠子专盯陛下下手,老夫被他恶心得不行,走路都绕着他,怕沾了晦气……”

    尽管话题很沉重,李素还是忍不住想笑。

    不容易啊,千古铮臣魏徵竟混到人见人厌,鬼见鬼愁的境界,这辈子真没白活,死后玉皇大帝真该给他封个神,封雷部正神,往后见凡间谁不顺眼,一雷劈下来,写奏疏的功夫都省了。

    此刻李素忽然做了个决定,他决定和牛进达一样,以后见了魏徵也绕着走,把他当成一坨大鼻涕,尽量别沾上,沾上便甩不了。

    牛进达语调一变,道:“虽然看魏老儿不顺眼,可这一次魏老儿没错!大明宫确实不该修,才过了几年太平日子,百姓刚刚勉强能吃口饱饭,国库勉强积攒了一点家底,一座宫殿又要把它们耗尽,当初前隋怎么灭亡的?就因为隋炀帝劳民伤财修大运河……”

    “牛伯伯!”李素忽然大喝,生生将牛进达的话截断。

    牛进达一惊,十分酒意醒了七分,感激地朝李素看了一眼,垂头默默饮了一杯酒。

    沉默许久,李素笑道:“陛下修大明宫或许有他的理由,小子以为陛下不是那种气量狭隘,骄奢淫逸之君,只是陛下的目的小子却不甚明了,陛下这路数,小子确是看不懂了……”

    牛进达冷哼道:“有甚目的?修座宫殿,弄些钱财和美女,万邦朝贺时见大明宫恢弘雄壮,愈发敬畏万分,陛下面上亦有光彩,你以为还有什么?”

    牛进达的回答令李素不大满意,于是李素盯着牛进达,牛进达也坦然回视他,二人眼对眼直视半晌,最后李素收回了目光,暗自一叹。

    朝堂难混啊,全靠悟性。

    李素相信自己的直觉,修大明宫搞出这么大的阵仗,闹得满城风雨,若说李世民真昏庸到这般地步,李素决然不信的,这才贞观十二年就开始昏庸了,往后的日子怎么过?(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九十九章 水深滩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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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官卑爵低,若换了别的县子跪在承天门前说什么“求觐天颜”之类的话,早被巡守的禁卫倒拎起来扔远了。

    可李素不一样,他被李世民亲赐长安城骑马的殊荣,更重要的是,造出震天雷后,李世民下过特旨,李素可随时入宫见他。

    禁卫验过腰牌后,放李素入宫,有宦官早早等在门内,领着李素朝甘露殿走去。

    见李世民的过程很顺利,李素走到甘露殿的门廊下脱了鞋子,只着足衣,踏着光滑如镜的地板迈入殿内,殿内李世民神情有些阴沉,抬头见李素给他行礼,也没有发出往常般爽朗轻松的笑声,只是挑了挑眉,示意他在方榻旁坐下。

    “子正,见朕有事?”

    没有往常的客套,李世民的心情显然很糟糕,一开口便直奔主题。

    李素也不想跟他客套,于是垂头道:“臣听说,琅琊郡公入狱了,臣……”

    李世民顿时明了,阴沉着脸盯着他:“尔欲为牛进达求情?”

    李素毫不畏惧地直视他:“是,臣想为牛伯伯求个情,牛伯伯是开国老臣,有从龙之功,陛下何以因一言而……”

    李素话没说完,李世民袍袖使劲一挥,打断了他的话。

    “若是为牛进达求情,子正不必多言了,你退下吧。”

    李素皱了皱眉,李世民这态度分明铁了心要治牛进达的罪啊,这到底是怎么了?

    “陛下,牛伯伯有难,臣无法坐视,陛下为何不顾多年君臣情分,非要将牛伯伯下狱?”

    李世民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眼里露出阴冷的光芒,很危险的信号。

    “朕不顾多年君臣情分?小子,你去问问牛进达。你先问他为何不顾多年君臣情分,你可知这老混帐在奏疏里都写了些什么吗?”

    “臣不知。但臣却知道牛伯伯对陛下您,还有对江山社稷一片赤胆忠心,爱之深,则责之切,纵然牛伯伯言语有冒犯陛下之处,也是一片心忧社稷的拳拳赤心,陛下素有容人雅量,今日为何容不下一位开国老臣的忧国忧民之思?”

    李世民语气渐渐阴森起来:“李素。你也在指斥朕吗?”

    “臣不敢……”李素面无表情地垂下头,犹豫片刻,对皇权的畏惧终究敌不过对长辈的牵怀,也敌不过自己的良心。

    垂头无声地苦笑,李素没想到自己居然是个好人。

    良久,李素抬起头,眼里一片清正,无畏亦无惧。

    “臣……只想为牛伯伯讨个公道。”

    砰!

    李世民果然大怒,拍案而起,指着李素簌簌发抖。

    “天下人骂朕。朝臣们骂朕,今日连黄口小儿也敢来朕这里讨公道,今时今日。大唐还是李氏江山吗?李素,尔真欲为牛进达讨公道乎?不怕朕杀了你吗?”

    李素暗叹一声,语气却无比坚定:“陛下杀了臣,后面或许还有人来为臣讨公道,陛下欠的公道会越来越多。”

    出乎意料的是,李世民居然不愤怒了,方才激动的样子如同阵雨后的新晴,转眼间云散天开。

    袍袖一挥,李世民挥退了殿内宦官。然后坐下来盯着李素,久久不语。

    李素被他盯得浑身发毛。开始怀疑这货是不是怒极而恶向胆边伸,要在这里把自己先奸后杀。不然为何他把殿内的宦官全赶出去,而且……他儿子这么容易被掰弯,说不定这里面便有基因遗传因素……

    胡思乱想时,李世民长叹口气,道:“李素,你一直游荡在朝堂之外,朕多少能揣度几分你的心思,你不想踏进这滩浑水里,你只求安稳太平的日子,这样挺好的,朕觉得你是聪明人,真的,朕从未见过似你这般聪明的孩子……”

    李素苦笑道:“臣不聪明,臣若聪明此时此刻便不会在这里。”

    李世民点头:“不错,此时此刻,你确实不够聪明,你应该在你的火器局偷懒耍滑,无所事事地东游西荡,或者在你家里,钓鱼也好,晒太阳也好,过你平淡悠闲的日子,可是……你偏偏出现在这里了,李素,聪明人都有犯糊涂的时候,朕曾经也有过,所以朕不怪你,你现在从这里走出去,朕可以当你今日没来过。”

    李素的笑容愈发苦涩:“可是,……臣已经在这里了。”

    李世民的目光渐渐凌厉:“这件事,不是你能掺和的。”

    “臣从来没想掺和这件事,可是牛伯伯进了大理寺,臣不能不掺和了……”

    李世民神情冷厉,平视着殿外的晴朗的天空,漠然道:“李素,当初你与朕的女儿瞒着朕暗生情愫,私下幽会,朕知道后可曾治罪?”

    李素垂头:“没有。”

    “你是不是以为你造出了震天雷,于国有大用,所以朕不能拿你怎样?”

    “臣只是盛世里的升斗小民,何德何能竟敢倨功自傲?臣只希望这盛世能够更长久,更强盛,牛伯伯亦与臣同此心。”

    李世民面无表情地道:“为了盛世,尔等连君臣尊卑都不分了,这盛世要来何用?”

    “盛世要来不是给君王用,而是给百姓用。”

    这句话很强硬,强硬到李世民终于发怒了:“李素!你以为朕真不敢杀你么?”

    李素叹道:“臣只是陛下的子民,陛下当然敢杀我,但臣还是想为牛伯伯讨个公道……臣虽年幼,却也知朝堂凶险,陛下这次执意修建大明宫,里面多少掺了些别的东西,臣不知道这里面的水到底有多深,更不知陛下有什么目的,但牛伯伯是无辜的,他是多年跟随陛下打江山的忠直老臣,无论陛下有什么目的,牛伯伯都不应该是牺牲品。”

    李世民目光忽然一凝,沉声道:“你看出什么了?”

    李素直视着他,二人对视良久,李素忽然一叹:“臣太蠢了,什么都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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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章 后顾有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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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太极宫,李素神情沉重。

    李世民绝情的面容在他脑海里反复浮现,刚才高坐殿内面无表情的李世民,或许才是真正万众仰望歌颂的天可汗陛下,时间再往前推移一些,十一年前,当他下令在玄武门弑兄杀弟,领兵逼李渊退位时,大抵也是刚才那个表情吧。

    大人物从来生就一副铁石心肠,这是成为大人物的必备条件,他们在利益当前的时候,能够狠得下心把他们面前的一切障碍全部扫除,父亲兄弟都在他们的扫除之列,只有扫除了这些障碍,顺利登上人世间最高的山巅时,才会摆出一副悲怀往事的嘴脸,感慨一下自己人生的缺失,怀缅一下当年的各种情,然而那些在他生命里缺失的人如果真的站在他面前,他又会换上一副嘴脸,断然下令诛杀。

    这就是大人物,人生活在戏里,却比任何人都看得透这出戏。

    走出宫门已是傍晚时分,城门又快关了,李素想了想,骑上马往城门狂奔而去。

    长安城骑马本是李世民赐给他的荣耀,只是得到这个荣耀的臣子一般都不会在长安城里骑马狂奔,这是个分寸拿捏的尺度,拥有这个荣耀并不代表你就可以肆无忌惮,皇帝给你只是客气,但凡正常人不会拿客气当福气。

    今日李素偏偏不客气了,骑上马一路从太极宫狂奔出城。他想发泄,想在这个他无可奈何的世道里尽情狂奔。

    …………

    回到家,月已东升,夜凉如水。

    家里依旧平静,薛管家依旧跟在他身后絮絮叨叨,今日李府的头条新闻还是不够爆炸性。只不过是看门狗天赐调皮,窜进了后院的鸡窝里,把家里养的一群鸡吓到飞起。真正的鸡飞狗跳,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今日家里的母鸡吓得没敢下蛋。而天赐叼着一嘴鸡毛,带着扫荡鸡窝完胜的荣耀,无比风光地离开,还汪汪了两声,大抵跟鸡们交代了两句场面话,比如以后别让我碰到你,见一次咬一次等等,鸡也叫。大抵可能在呼唤睦邻友好,和平共处,怂得不行了。

    “好狗!”薛管家很没原则地夸赞:“少郎君没见天赐扑向鸡窝的雄姿,真如狮子搏兔,所向披靡,来日陛下若邀少郎君围猎,带上天赐定能让少郎君脸上光彩。”

    李素叹气:“薛叔您就别昧良心了,还狮子搏兔,还所向披靡,多好的词啊。以后留着用来夸我不行吗?非糟践在它身上……天赐呢?把它叫来,今非把它吊起来抽……”

    薛管家笑着求情:“一只狗娃子而已,还不到半岁。正是乱窜讨嫌的时候,狗的天性,少郎君还是饶了它吧。”

    “嗯,今没心情抽,薛叔代我警告它,趁着开春我还想吃顿狗肉,不想到我碗里就给我安分点。”

    薛管家点头应了,然后凝眉沉思,显然在思考如何跟一只狗措辞。才能达到威慑的效果。

    后院厢房里,饭菜仍热着。炉上温着酒,冒着氤氲的白雾。踏进玄关便感到一股浓浓的家的温馨。

    桌上的菜分量很足,显然许明珠今晚没有偷吃。

    李素刚在方榻上盘腿坐下,许明珠便听着声音进来了,先给李素行礼问了安,然后给他将酒斟满,李素喝一杯,许明珠马上又满上。

    夫妻俩都很安静,大抵彼此都厌倦了二人之间虚假的客气,于是索性选择了沉默,不同的是,许明珠想在沉默中渐渐走近他,而李素,只想在沉默中维持夫妻目前的现状,最好这种现状能维持终老。

    吃过饭后,许明珠很自觉地回到自己的厢房里,她知道这个时候是夫君处理公务的时间,尽管连李素都不知道所谓的公务在哪里。

    今晚有些不一样,许明珠行礼退出厢房时,李素忽然叫住了她。

    许明珠有些意外,错愕地看着夫君,见夫君笑容温暖和善,不像是吃错了药后,这才怀着几分喜悦的心情,老实地坐在李素面前。

    李素看着她,笑得很自然,仍旧如往常般客气得不像话。

    “自从夫人嫁过来,我还未与夫人深聊过,思之犹觉愧疚,实在对不住,冷落夫人了。”

    许明珠急忙摇头:“夫君说的哪里话,夫君为国为民操劳,是顶天立地的大人物,妾身不过是妇道人家,夫君不必在意妾身的。”

    李素笑道:“夫妻间总要说说话的,过日子就是这样,大事小事互不隐瞒,先拿到桌面上说,商议过后再定……”

    许明珠虽然才十六岁,却也不笨,很快听出了李素话里的味道,小心地道:“夫君的意思是……有事欲与妾身商议?”

    “对,确有一件事,想听听你的说法,若你觉得此事不可为,就当我今日什么都没说。”

    “是家里的事吗?”许明珠小心翼翼地问道。

    李素挠挠头:“是朝廷的事,但也算家里的事吧,我若做了这件事,或许对咱们家的影响很大。”

    许明珠吓了一跳,忙不迭摆手:“朝廷的事夫君怎能与妾身这个妇道人家商议?说出去让人笑话,妾身也没法做人了,夫君想做什么,尽管去做便是,纵然咱家被牵累了,多苦的日子妾身也陪夫君过下去。”

    李素笑道:“还是要说一下的,你我是夫妻,家里的事你也要参与,将来家里若被我牵累了,教我心里怎生过意得去?”

    许明珠长长的睫毛微微一颤。

    李素这话说得轻松,可她却听出了沉重的味道,一件事能被夫君正经八百地摆上桌面与她商议,可见这件事一定不小。

    许明珠这时也不敢虚应了,认真想了想,道:“这件事……夫君做了以后,最坏的后果是什么?”

    李素叹道:“斩首估摸不太可能,但有可能被罢官,削爵,流放,甚至大理寺里蹲几年大牢,大抵不会比这些更坏了。”

    许明珠心一紧,从未经历过风浪的她,眼中顿时蓄满了泪,使劲忍住不让它落下,沉默半晌,又问道:“这件事,夫君有非做不可的理由吗?”

    “有!”李素的神情渐渐变得冷肃起来,沉声道:“我做这件事的初衷,并非为国为民,为国为民的事自有大把的人抢在我前面抛头颅洒热血,我没那么伟大,能往后缩一点便尽量往后缩一点,但世间关乎个人的公道,良心和恩义,我怎么也避不开,所以,我只能迎头而上!”

    许明珠吸了吸鼻子,哽咽道:“既然夫君有非做不可的理由,便放手去做吧,妾身无以为助,只能拼命保住咱家的周全,有公公在,有您和妾身在,这个家才是家……”

    然而许明珠终究是女人,说完后心中仍冒出一股莫名的不甘,小嘴一瘪,放声大哭起来,一边委屈地抹泪,一边却仍不知在安慰自己还是安慰李素,带着哭腔哽咽道:“夫君放手去做,妾身知道,夫君做的每一件事一定是对的……出嫁前我娘便教过我,一定要听夫君的话,做个贤德的良妻,才会讨夫君的欢喜,夫君到现在不肯与妾身圆房,一定是妾身没讨到夫君的欢喜,夫君不必理会妾身,放手去做吧,呜呜呜……”

    李素深深注视着她,直到今晚,他才发现这个妻子的许多真实面目,可爱的,单纯的,坚强的……像一颗深埋在尘埃里的明珠,只要自己愿意发现它,每次轻轻拂去一层灰尘,便能看到这颗明珠绽放出一丝不同寻常不同色彩的光辉。

    看着许明珠大哭的模样,李素忽然笑了。

    “夫人别哭,没那么严重的,最坏不过下狱,关几天大抵也能出来了,咱家不会破,夫人放心。”

    许明珠收住了哭声,抽噎道:“夫君要做甚事,妾身多少能猜到几分……近日长安城风传陛下欲营建大明宫,都说是劳民伤财的恶政,与夫君行冠礼的那位琅琊郡公牛伯伯听说因劝谏陛下而被关进了大理寺,夫君定欲步牛伯伯后尘,继续劝谏陛下,对吗?”

    李素楞了一下,失笑道:“夫人真是冰雪聪明……”

    神情一整,李素肃然道:“明日我欲赴朝会,男人做事要有担当,所以我先要把家小安顿妥当,今晚便辛苦夫人,叫上家中的管家杂役,还有王家兄弟,将库房里的钱和银饼转移出来,不能转太多,转一半找个村里背风的地方埋下去,若明日有人抄家,你和我爹终究能保下一些赖以活命的钱,家里的田地就别管了,那是官府造册在案的,想藏都藏不住,房子也别管,只要有钱在手里,别的东西便让他们抄去亦无妨……”

    许明珠一边听着,一边哭个不停。

    李素笑道:“我也只是未雨绸缪,其实结果定然不会那么坏的,大唐立国后鲜少有株连抄家的先例,这个家一定能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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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 侠之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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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句话是李素曾经在自己的受冠礼上说的,非常高尚伟大的名言,让人仅只听着便冒出一身的鸡皮疙瘩。

    然而李素清楚,自己并没有那么伟大,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一年多了,总的来说,他是非常自私的,这句让人冒鸡皮疙瘩的话,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句口号而已,口号喊得响亮,让人起鸡皮疙瘩,只能证明这是一句很成功的口号。

    酿酒也好,香水也好,都是为了私利,让自己和老爹的日子过得更舒服,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造火药造震天雷是情势所逼,当初完全没有拯救万千关中子弟的想法,只是单纯想救下王家兄弟的命,献推恩策跟为国为民完全没关系,当时纯粹只在东阳面前显摆自己的聪明……

    看,事情说穿了多令人寒心,看似利国利民的东西,把它们制造出来的人心里却从没有过什么利国利民的念头,完全只为了自己,顶多也为了身边最亲密的人,眼界与格局跟寻常的庄户毫无区别,眼睛只盯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不经意抬头一看,一看吓一跳,我怎么就为国为民了?

    唯独这一次,李素的出发点终于不再为了自己。

    他只觉得有些话该说,有些事该做,举目四顾,这些话这些事其实有人说,有人做,可是说的做的都不够好,于是,他只好站出来了,站得不甘不愿。可他,终究站出来了。

    金殿之上,义无返顾。甚至动身前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妥当了,面色坦然地深深触怒了皇帝。然后等着意料之中的龙颜大怒,意料之中的锒铛入狱。

    这件事,终究做了,无论怎样的下场,李素都觉得自己浑身透着一股轻快,这一次,自己不再自私。

    可是眼前这黑压压跪满一地的百姓,却并不在他的意料中。

    听着众人山呼“壮哉”。李素有些错愕,接着手足无措。

    一旁的大理寺卿孙伏伽淡淡一笑:“《阿房宫赋》未出宫便已名震天下,李公忧国之心,天或不可鉴,万民可鉴,李公可坦受此礼。”

    短暂的无措后,李素笑了。

    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何谓“侠之大者”,万人夹道欢迎,是为“侠”。

    李素坦然受了百姓一礼。然后面朝百姓长长一揖,许久才直起身,哈哈大笑两声。转身便朝大理寺内走去。

    身后,黑压压的人群看着他孤单瘦弱的背影,不知谁人带头,又朝李素深深拜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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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伏伽没陪李素进监牢,只陪到监牢入口便离开了,临走吩咐狱卒好生相待,莫使李公受了委屈,狱卒们见识过刚才的大场面,虽然不懂那篇所谓的《阿房宫赋》是什么意思。但他们清楚,能被百千百姓跪拜的人。一定是个好人,好人哪怕入了狱。也该享有一些坏人们享受不到的特权。

    这次入狱待遇颇高,用不着李素主动开口,孙伏伽亲自为他安排了一间干净通亮的监牢,里面被褥,桌案,恭桶都是崭新干净的,地上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矮脚桌上甚至整齐地堆着十多本书。

    李素眼睛都直了,简直受宠若惊。

    狱卒是老熟人,显然对李素的怪毛病很了解,毕竟对大理寺来说,李素属于三进宫的惯犯了,孙伏伽实在应该考虑要不要给李素发一张大理寺监牢贵宾卡,以后李素每次进来可以凭此卡打骨折……

    牢房干净得不像话,地上特别干净,李素站在牢门口甚至都不忍心踏进去,怕破坏了这份完整的美感,多一个脚印都是对美的亵渎,最好这间牢房谁都别住,就当大理寺的样板房,专门用来哄那些下基层视察的领导……

    “太干净了……”李素站在牢门前啧啧摇头。

    狱卒很有耐心。李素不进去他也不催。

    “少郎君喜净,咱们牢里的老伙计几个都知道,听说少郎君又下狱了,咱们几个赶紧腾了间干净的监牢出来,地都擦了四五遍,里面的每个物件都是新的,是孙正卿下的令,孙正卿对少郎君可看重得很呀。”

    李素迟疑道:“多谢各位费心了,打扫得如此干净,真不忍心踩进去,要不……还是把牢房空着吧,莫亵渎它了。”

    狱卒笑道:“专门给您住的,空出来了您住哪儿?不瞒少郎君,大理寺别的监牢可都脏得很……”

    李素想了想,很认真地看着狱卒道:“你们可以放我回家啊……”

    狱卒的笑脸顿时凝固,脸色有些发青了,这个奇葩的建议实在是……

    “少……少郎君莫闹,您,您还是赶紧进去吧。”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都不傻啊……

    走进监牢,地上多了一串黑色的脚印,李素纠结地看了一眼,眉头微皱。

    狱卒是老熟人,对李素的毛病实在太了解,马上笑道:“小人这就把脚印抹了。”

    李素满意了,纠结的表情渐渐舒缓开来,指着桌案上堆满的书,道:“这些东西留着做甚?”

    狱卒笑道:“这是孙正卿留给您的,您是大唐英杰,而且才名天下皆知,孙正卿说了,才子若无书,简直比死还难受,所以给您备了一堆书,让少郎君无聊时消磨时光。”

    李素眼角直抽抽,叹道:“有了这些书,我才比死更难受……”

    “呃,少郎君不喜?那您喜欢什么?”

    李素笑道:“若欲消磨无聊时光,当然是美酒和佳肴了,你们守了这么多年牢,难道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

    …………

    …………

    山中无岁月,牢里也无岁月。

    李素就这样在大理寺的监牢里住了下来,开始时还能数数日子,后来不知昼夜,日子渐渐也数不清楚了,索性懒得数,每天吃饱了睡,睡醒了吃,无所事事时喝点小酒,哼支几首流行歌,日子过得……好吧,其实还是很无聊。

    金殿触怒李世民后,李素一直忐忑不安地等着李世民的发落,奇怪的是,事情过去好几天了,宫里迟迟不见动静,李素又担心家人被连累,托了狱卒去打听,结果也是安然无恙,只是老爹和许明珠得知李素入狱后茶饭不思,许明珠每日进城在大理寺外请求探视,然而李世民下过旨意,任何人不得探监,大理寺官员们也不敢抗旨,于是许明珠终日在大理寺外徘徊,直到坊门快关时才坐了家里的马车回去,第二天又来……

    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家仍旧是家,没被宫里查抄,李素也只是被扔进大牢,似乎金殿狠狠得罪皇帝陛下的后果,只是轻飘飘的蹲几天大牢而已。

    越是如此,李素心里越不踏实,他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入狱不知几天后,终于有人进来探望李素了。

    来的是老熟人,李素背地里给他取了个雅号,“老流氓”。

    很奇怪,李世民明明下旨不准探视,可程咬金却畅通无阻地进来了。

    一身花团锦簇的绸衫,腰间系一根金光闪闪的腰带,脚上的履尖各镶两颗拇指大的明珠,远远便只觉一股浓郁的暴发户味道扑面而来,庸俗且……庸俗!

    “哇哈哈哈哈……李家娃子,俺来看你了,将养这些天,可曾受了牢头的委屈?径可与老夫分说,谁若在牢里欺负了你,老夫把他脑袋拧下来喂狗。”

    昏暗的甬道内,狱卒苦涩而惶恐的声音传来:“回卢国公爷,少郎君是为民立命的少年英雄,小人们敬仰还来不及,怎敢欺负他?”

    “哈哈,滚一边去,你的话俺不信,亲眼见到娃子才作数。”

    说话间,程咬金魁梧的身躯出现在李素的牢门外。

    李素急忙隔着牢门栅栏行礼:“小子拜见……”

    “拜个屁,都这般光景了还穷讲究些虚礼……”程咬金捋着他那把乱七八糟的胡子,凑着牢里昏暗的灯光,仔细端详了李素一阵,良久,点头笑道:“看来牢头没说错,小娃子在里面真没受委屈,不仅如此,似乎……白胖了一些,啧啧,这里居然是个养人的好地方,李家娃子,你倒好福气,难为了我们这些长辈整日为你奔走求情,哼!”

    李素一楞,然后行礼道:“多谢程伯伯为小子转圜周全。”

    程咬金摆摆手:“莫谢老夫,你自己做事有情有义,老夫和诸位叔伯才心甘情愿为你奔走,不然你以为老夫会管你?”

    说了几句话,程咬金终于发现隔着牢门聊天甚不爽利,于是环眼一瞪,一只大脚很不客气地踹上了狱卒的屁股。

    “长眼睛出气用的?还不给老夫把这破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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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名扬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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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上这么一位不讲理且蛮横的国公爷,狱卒太委屈了。不管犯没犯错,一记大脚踹过之后再说事。

    打开牢门,狱卒小心翼翼将程咬金请入内,并且很细心地给程咬金擦拭了一下方榻。

    伺候太周到了,程咬金很满意,一脚将狱卒踹出牢门以示赞赏。

    李素呆呆地看着,被程咬金的粗犷作风吓到了,回过神后看着他的目光明显充满了尊敬。

    再次打量李素,程咬金缓缓点头:“看来在牢里没吃亏,还算老孙会做人,当了这么多年黑面阎王,没把良心全赔进去……”

    李素笑道:“程伯伯的良心也完好无损,小子多谢程伯伯……”

    程咬金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头,转身一看牢房内的桌上摆着一坛酒,不由乐了。

    “这过的啥日子啊,有酒有肉,牢房比老夫的卧房还干净,再给你塞个婆姨进来,打死都不想出去了。”

    说完程咬金拎过酒坛,凑着坛口往毛茸茸的大嘴里狠狠灌了几大口酒。

    李素纠结地看着酒坛,这坛酒喝不得了,海量细菌在酒里面欢快的游啊游……

    酒不对程咬金的胃口,灌了几口后程咬金皱起了眉:“三勒浆?呸!淡出个鸟来,喝过你小子弄的五步倒后,老夫喝别的都如同灌尿,而且是发了馊的尿!”

    李素脸发青,苦笑道:“程伯伯您……留点口德,这坛馊尿小子已喝过一半了……”

    程咬金哈哈一笑,放下了酒坛子,乱糟糟的胡须上沾满了酒渍也懒得擦,毛茸茸的大脑袋使劲摇了几下,落水狗上岸似的把胡子上的酒渍抖干净了。画面很带感。

    “是个好娃子!”程咬金一巴掌重重拍在李素肩上,李素顿时半身不遂。

    “啧!哭啥?夸你呢!”程咬金很不满李素的反应。

    李素挤出难看的笑脸,笑中带泪:“您继续夸。小子听着呢。”

    程咬金收回巴掌,顺手捋了捋胡子。叹道:“恶政如虎,满朝公卿争相劝谏,魏老儿连头都磕破了,仍不能动摇陛下心意分毫,而你小子一篇《阿房宫赋》,却令满殿君臣动容,老夫对文墨不甚通晓,后来散朝后老夫去问国子监祭酒孔颖达。哼!可恨那孔老儿,仗着孔子嫡后的身份,竟懒得搭理老夫,后来老夫才终于问明白了,孔颖达对你小子这篇长赋颇为推崇,说足堪流芳千古,此文,当日金殿上的史官已记之。”

    李素笑着摇摇头,随即忽然发现程咬金这番话里有一处语焉不详,好奇问道:“孔老大人不是懒得搭理程伯伯您吗?后来怎么又肯搭理您了?”

    程咬金嘁的一声冷笑。浑不在意地道:“老夫耐心不好,问了两遍他不搭理,惹得老夫心头火起。刚巧大伙散朝出了太极宫,老夫索性一手把孔老匹夫掳上马,一路抢进了家里……”

    “啊?”李素惊呆,好……直率的作风!

    程咬金意犹未尽地咂摸咂摸嘴,索然叹道:“才灌了半坛五步倒,老匹夫便招了,问什么说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招完了还想招,老夫又懒得搭理他了。走时哭得很伤心。怕莫舍不得老夫府上的好酒吧……”

    李素:“…………”

    “谁知第二天孔老货把老夫告了,简直岂有此理。喝了老夫府里的美酒,还说老夫的不是,简直是养不熟的狼!”程咬金露出愤懑不平之色,恨恨地道。

    李素瞠目结舌,是非公道他还真不知该往哪头偏,于理呢,自然该站在孔颖达那头,老流氓的土匪作风令人委实不敢恭维,于情呢,老流氓再土匪,终究是关爱自己的长辈……

    “狼!确实是养不熟的狼!”李素几乎毫不犹豫地决定了站队,虽然有一丝淡淡的无节操的羞耻,但……羞并快乐着。

    “好小子,老夫没看错人,你果然和老夫是一路的!”程咬金眼中露出欣慰之色。

    李素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真不知该如何接这句话。

    好吧,这句话应该不是骂人……

    闲扯半天,程咬金终于发现歪楼了,于是果断把话题拽回来。

    “小子,怕是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这篇长赋令朝堂和天下多么震惊,你人还没进大理寺,《阿房宫赋》的全文已被宫里的人悄悄传了出去,赋文传到长安街市,引无数士子书生争相传诵,直到今日,长安的酒肆青楼里,仍处处能听到有人大声吟哦唱和,大明宫的工地上,无数民夫跪地嚎啕大哭,声传十里,哀恸八方……”

    李素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

    长赋的影响力越大,李世民便会越恨他,这一道坎恐怕不是蹲几天监牢能过得去的,把皇帝得罪得这么狠,掉脑袋的几率很大……

    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李素的声音有些嘶哑难听:“程伯伯,……未知陛下将如何处置小子?”

    程咬金笑吟吟地盯着他,眼里的幸灾乐祸令人蠢蠢欲抽。

    “现在知道怕了?担心自己的脑袋不安稳了?当初金殿慷慨陈词之时咋不怕?把陛下气得快吐血咋不怕?”

    李素苦笑道:“当时一腔公义,热血冲头,也顾不得许多了……”

    想了想,李素惭然道:“其实也不算公义,小子的公义心并不强,遇事黑也好,白也好,能躲尽量躲远点,小子之所以敢公然顶撞陛下,全因陛下无故将牛伯伯拿下狱……小子只是弱冠微末之人,力量太小,能护住的东西不多,公理也好,是非曲直也好,终究保不了太多周全,只能尽力维护身边的家小和长辈,当有一天连身边的长辈都无法护住时,小子便只好从容赴义了……”

    李素垂头苦笑道:“很惭愧,小子的‘义’里面,夹杂了太多不纯粹不干净的东西,满足它的条件太苛刻,这一次无非恰好凑齐了苛刻的条件,小子才会不怕死的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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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零七章 雷霆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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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从来只用“呸”和“滚”表达喜恶的老将军,今日却罗里罗嗦说了一大通,末了还用什么年纪大了管不住嘴来解释……

    好吧,大唐的君臣都是演技派,影帝级别的,布局布得神不知鬼不觉,胡扯起来眼都不眨,诚恳得连他自己都相信是真话。

    活在这个遍地妖孽的年代里,李素觉得自己很累。

    至于程咬金所说的高昌国,李素相信他不会无的放矢,老流氓平日太忙了,忙着喝酒撒疯耍大斧,哪里有空闲特意跑到牢里就为了忽悠一个十几岁的小子?

    既然说了出来,李素认为可信度很高,多半便是李世民的意思。

    也就是说,目前有两个消息等着李素,一好一坏。

    好消息是,李素在大理寺里蹲不了几天了,而且关于金殿作赋这件事,李世民并未真正发怒,所以李素的家小丝毫无恙。

    坏消息是,他马上要被发配边疆,像程咬金说的那样,大小长短合适地杵在一个名叫西州的荒城里,吹着风沙,吃着葡萄干和烤羊肉串,为了军民鱼水一家亲的政治需要,不得不堆起笑脸,与当地牧民手挽手载歌载舞,一不小心落了单或许还会被当地垂涎他美色的凶悍女牧民睡了……

    程咬金走后,李素呆坐在监牢里,看着一尘不染的地面出神,许久后,他得出一个结论,……被发配边疆还不如在大理寺的牢里蹲着,蹲几年都行,都比发配舒服。

    气候那么恶劣,位置那么偏远,还有处处充斥着的不卫生不干净的食物,被褥和水。最重要的是……

    李素忽然从怀里掏出那面随身的小铜镜,对着镜子痴痴照了许久。

    “如此精致完美的脸……会被晒黑的。”李素痛心地喃喃自语。

    要不……再写篇文章诗词狠狠讽刺李世民,让他索性罚自己在大理寺的监牢里蹲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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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程咬金所预计的。李世民对朝堂发动了清洗。

    程咬金探视完李素的第二天,一队队骑马的金吾卫从太极宫飞驰而出。直奔长安各处府宅,大清早人们还揉着惺忪的睡眼,打着长长的呵欠时,金吾卫以迅雷之势闯进了某些朝臣家的大门,开始按图索骥拿人,哭嚎声顿时响彻长安各大坊街。

    礼部侍郎屠贳,工部将作少匠刘仲,金部郎中石沣。门下省黄门侍郎魏达书,国子监博士苏忱……

    同日上午,太极宫罢朝一日,宫里传出消息,李世民亲旨下令杖毙宦官四十一人,其中甚至包括三名四品内侍,一名中书舍人,还有两名掌管禁军的折冲都尉……

    长安城当日被锁拿的犯官共计三十余人,皆是六品以上官员,犯官府宅同时被查封。家眷子女全部入狱,家产全部封存入国库。

    犯官家眷们双手反绑,长绳索如同拴蚂蚱似的拴了一大串。在金吾卫将士的押送下,从长长的街市上穿行而过,哭嚎声,大骂声不绝于耳,几名犯官家眷不甘入狱试图逃跑,被骑着马的金吾卫将士赶上,扬手一刀当街劈死,余者踏着仍冒着热气的鲜血,认命地被押进了刑部大牢。

    长安大街上。无论官员百姓还是胡商皆面带惊色,静静看着这场贞观年间的朝堂大变。

    第三日。太极宫传出旨意,被锁拿的犯官全部斩首弃市。直系子女连坐,余者发付太常寺内教坊为奴为伎。

    速判速决,三十多名犯官,连同其妻子儿女当日午时被押上法场,断头鼓声敲过三次,刽子手的钢刀挥落,二百多颗大小不一鲜血淋漓的人头落地,死不瞑目地圆睁着双眼,无神地仰望着灰色的天空,至死方知,原来天威竟如此莫测,如此绝情。

    天可汗陛下杀伐果决的一面,时隔十一年后,终于又让天下人领教了一次,依然血淋淋的触目惊心。

    圣旨判罚当日,千年门阀五姓七宗甚至来不及阻止,金吾卫闪电般的速度将一切挽回的可能扼杀在摇篮中。

    二百多颗人头落地后,五姓七宗出奇地安静,竟无一家敢出面说话,李世民突然露出的狰狞獠牙,将他们深深地震慑住了。

    长安城西市的法场上,血腥气弥漫充斥,终日不散,官员百姓皆战战兢兢,小心翼翼活在一股近乎窒息的压抑空气里。

    第四天,官府的安民告示贴满全城,李世民再发圣旨,废建大明宫,三十万征调的民夫就地安置,留待国用。

    动摇国本的恶政被废除,满城顿时一片欢庆声,官员弹冠,百姓沸腾,至于法场上那二百多颗人头,还有经久弥漫不散的血腥气,似乎被这一道皇恩浩荡的圣旨冲洗得干干净净。

    天晴了,圣君依然是圣君,臣民依然是民族自豪感爆棚的臣民,在圣君的带领下走向另一个崭新的辉煌,至于死去的人……他们当然只是死人而已。

    一场朝堂清洗,以雷霆万钧之势开始,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悄然收尾。一切又风平浪静。

    第五日,太极宫的宦官打开了大理寺的牢门,陛下亲旨,李素无罪释归。

    话音落,大理寺监牢内一片欢呼,牢头狱卒们泪流满面弹冠相庆,这瘟神终于又走了……为什么说“又”?

    关在大理寺的这些日子,李素倒是舒服了,洗漱吃睡皆有人伺候,苦的却是大理寺的牢头狱卒们,因为……他们就是伺候李素的不二人选。

    吃的要精致,喝的要干净,每天洗两次澡,监牢的地板每天最少清扫三次,被褥隔天换新的,吃饭时碗碟摆上桌一定要工整,要对称,碟子摆一排,碗摆一排,大小规格必须统一,说话还得小心客气,碰到心情不好说不定屁股上就挨一脚……

    这日子是人过的吗?不是啊!狗都不如啊!狱卒也是有尊严的啊!

    天可怜见,无罪释归的圣旨终于来了!

    一众狱卒站在牢门外,泪眼婆娑地看着李素。

    “不出去,打死也不出去!我就住这里了,住到死!”李姓瘟神的回答令许多人的心碎了一地。(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零八章 释归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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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的态度令牢门外的所有人傻眼。

    只听说迫不及待放出去的犯人,没听说死赖在牢房里不肯走的犯人,这小子被关傻了?

    “不出去,死也不出去,我打算在这间监牢里养老了。”李素很执拗地摇头。

    传旨的宦官气得脸都绿了,可终究听说过李素的名头,这家伙一篇文章把陛下气得直哆嗦,散朝以后甘露殿内不知砸坏了多少花瓶矮桌,连皇帝都不怕了,他一个小小的阉人敢拿李素怎样?

    “李县子,您可听清楚了,这是陛下的旨意,这道旨是放您回家,不是让您上法场,您就算抗旨,这也抗得没道理呀……”宦官忍着气劝慰道。

    李素偏过头,斜睨了他一眼,哼哼:“反正我不出去,便请内侍禀奏陛下,就说臣李素自知罪孽深重,不坐牢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正视听,臣犯错之后羞愧难当,自请拘役……嗯,拘役一年零两个月。”

    宦官的脸色更难看了:“这……这怎么还有零有整呀,李县子,这话奴婢可不敢回奏,陛下怪罪下来奴婢担当不起,您还是赶紧回去吧。”

    “不回去!”

    没办法,进牢房前无私了一次后,此刻自私自利的性子又犯了。

    回家容易,但李素能预料到回家后屁股还没坐热乎,宫里紧跟着又会来一道圣旨,如程咬金所言,这道圣旨多半会把他扔到西州去,然后在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不知待多久,李世民那么忙,万一忙着忙着把他这个人忘了,临死都没记起来,李素这辈子只能在西州扎根发芽了……

    所以。不管李世民派他去西州有什么用意,李素就是不想去,至于原因……因为他懒啊。不仅懒而且自私,这个理由很充足吧?

    李素坚决的态度无疑令很多人失望。最失望的莫过于牢门外的狱卒了,一个个眼巴巴地盯着他,有种摇尾乞怜的辛酸感。

    宦官也没办法了,冷哼一声后转身就走,至于回宫后如何禀奏,自然不会把李素这番鬼话回上去,顶多一句“李素抗旨不遵”就算完成这趟差事了,回头陛下是要剁了他还是剐了他。随意。

    “慢着,回来!”

    宦官转身走了两步,李素把他叫回来了。

    宦官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李素慢条斯理地伸了个懒腰,道:“刚才我忽然想清楚了,家里似乎比牢里更舒服……”

    宦官一呆,狱卒们却如聆天籁,惊喜地连连点头附和:“对对对,自是家里爽利多了。”

    李素点点头:“所以,我还是回家吧。”

    一群狱卒狮子搏兔的架势冲上来。忙不迭给李素打开了牢门,然后一齐鞠躬,神情虔诚地恭送。

    是的。李素忽然想通了。

    抗旨这种事,最好别干,特别是刚写过文章把李世民气得直哆嗦没几天,如果又干出抗旨的事,自己死于非命的概率非常高。

    不仅如此,李素还突然间想起了一位反面教材典型,这个人名叫卢祖尚,曾任瀛洲刺史,后来因为交州都督出缺。李世民打算把卢祖尚升官一级,派到交州去当都督。谁知卢祖尚死活不愿去,因为交州太远了。位于后世的越南境内,唐朝时真是一片荒蛮之地,要啥没啥。

    卢祖尚也是心大,他觉得自己没犯什么错误,只是不想跑太远去当官,应该有跟皇帝讨价还价的权利,所以李世民一连给他下了好几道旨,卢祖尚就是不愿离开长安。

    后来的结果自然众所周知了,当皇帝的人通常耐心都不太好,而且也讨厌别人以一种平等的姿态违抗他的旨意,于是李世民二话不说,索性把卢祖尚一刀剁了。

    既然不想走远路,这辈子你就埋在土里吧,一步都不必走了。

    李素本来也打算跟这位抗旨界老前辈学习一下的,后来一想到这位老前辈的下场……

    还是不要考验李世民所剩不多的耐心了吧,这种挑战自己生存极限的刺激运动或许魏徵比较喜欢,但李素绝对敬而远之。

    所以,李素决定出狱了。

    一步跨出监牢的木门,李素回头看了一眼牢房里的摆设,幽幽叹了口气。

    这口气叹得令身旁的狱卒们心惊胆战,这里是牢房啊,是关犯人的地方啊,完全没有任何自由啊!你这一记无限留恋的眼神是肿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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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大理寺的大门,阳光有些刺眼,李素眯了眯眼睛,半天才适合这狱外自由的空气和光线。

    轻轻呼出一口气,晒着初春略带几分寒意的阳光,李素笑了。

    自己终于又自由了。

    大门数十步外的空地上,一袭孤单瘦削的身影静静地站在那里,李素一楞,凝目仔细看去,竟是许明珠。

    十多天不见,许明珠明显瘦了一些,一袭玄色的裙衽裹着单薄的身子,在川息的人流里静静伫立,像一朵幽谷里的兰花。

    见李素走出大理寺,许明珠眼泪潸然而下。

    李素楞了一下后,上前笑道:“让夫人担心了……”

    “夫君……”许明珠泪眼看着他,小嘴一瘪,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多日积抑的担忧和心酸,这一刻尽泄而出,再无半点顾忌。

    李素苦笑不已,心中的愧疚却愈深了。

    毕竟还只是个十多岁的女孩子,一生最青涩的年华里,却要承担原本不该她承担的压力和忧虑,确是委屈她了。

    哭了半天,许明珠擦了把眼泪,使劲吸了吸鼻子,似安慰又似告诫地喃喃自语:“不能哭了,街上那么多人看着呢,我是诰命夫人,不能哭了……嗯嗯,不能哭了!”

    说完许明珠果真收了眼泪,还努力握了握小拳头,似给自己加油打气。

    李素失笑,对她虽没有太多夫妻感情,可是她现在这个样子……很可爱呢。

    “夫人受委屈了,听大理寺的狱卒说,你每日都在这里徘徊枯等,其实根本不必如此的……”

    许明珠摇摇头,垂睑道:“自你入狱后,家里的天似乎塌下来了,公公每日长吁短叹,愁眉不展,妾身没有门路,妇道人家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每日在这里等你,或许陛下开恩,你就出来了呢……”

    李素只觉心中愈发沉重,叹道:“你我成亲不过月余,何苦……”

    许明珠垂头轻声道:“你是夫君啊,没了你,这个家妾身撑不起来……”

    抬起头时,许明珠露出了灿烂的笑脸:“幸好夫君福大命大,果然出来了,是喜事,夫君……我们回家吧?”

    李素也展颜一笑:“好,回家。”

    李家的马车早早等在外面,车夫仍是李家的老人,见李素毫发无伤地走来,车夫高兴得眼眶都红了,忙不迭将李素搀上车。

    掀开车帘,李素正打算进去时,心中忽有一种灵犀般的预感,李素动作一滞,抬眼望去,却见大理寺门口空地百步外也停着一辆朴实无华的马车,车辕外熟悉的人影一闪,人已进了车内,唯只见帘子微微摆动,车夫扬了一记鞭子,马车已悄然离开。

    李素嘴角微微勾起。

    躲得虽然很快,可那身百衲道袍,却在闪身那一刹记在李素的心里了。

    …………

    …………

    举家同庆,喜大普奔。

    某三进宫刑满释放人员在跨进家门的那一刹便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李道正一反多日的愁容,老脸像鲜花一样绽开了笑容,笑得满脸褶子,薛管家抹着泪,把李素从马车上扶下来,照顾伤残人士的架势把李素从大门一直搀扶到后院拱门外,一边抹泪一边不忘职责,最近家里每天发生的头条新闻一件件细数给他听,从鸡飞到狗跳,件件不落下,抱怨家里少了少郎君太冷清成了他最后的总结陈词……

    丫鬟们忙着烧水拎桶,各种崭新的干净的衣裳叠得整整齐齐摆在浴室内,显然早知李素的习惯,刚从大狱出来,洗去一身的晦气是必经的程序。

    家就是家,男人在外面活得再辛苦,再卑微,回到家里却仍是这个小小方圆里的唯一,像帝王一样被高高捧在手心里,永远不会给你一丝的委屈。

    李素泡在温暖的浴池里,闭上眼睛享受着久违的舒坦,脑海里却不停浮现大理寺外那一身黑白相间的百衲道袍……

    自打他成亲后,东阳失去了能关心他的身份,可是,她仍在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关心着他,只是相比以前,她现在站的位置更远了,远得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轮廓。

    她对世情妥协了,不能嫁就不嫁吧,不能靠近就远离吧,其实远远看看他的轮廓也够了。

    但李素要的比她多,他不想只看到她的轮廓。

    当全身的毛孔被热水泡到舒张时,李素决定泡完澡便去看看她。

    不为什么,因为想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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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一章 托付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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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知道李素即将赴西州的人是东阳,连家里的老爹和许明珠都不知道这件事。

    不知怀着怎样的心思,很复杂,李素总觉得在东阳面前能毫无顾忌地坦陈一切,任何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任何大逆不道的话都能说,可是对家里的老父和新娶的妻子,李素却有意识地隐瞒下来。

    对东阳说,因为她是他的爱人,在爱人面前他完全坦陈,但是对许明珠,在他心里,许明珠只能算一个正在渐渐熟悉的陌生人,看得出许明珠在努力,她努力想融入李家的生活,努力走进李素的心里,李素从大理寺出来的时候见她梨花带雨,哭得伤心,那一刻李素心里着实有小小的感动。

    可是,当自己想说话时,李素的选择倾诉的对象还是东阳,情意也好,习惯也好,许明珠终究没能走进他心里。

    谁都没错,许明珠努力尽着做妻子的本分,李素努力强撑着扮演丈夫的角色,可是,二人之间那道无形的隔阂,却始终无法消除。

    …………

    王直被李素临时召回了太平村。

    这些天李素又是作赋又是蹲牢,日子过得精彩纷呈,王直也没闲着,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久已有了默契,彼此之间连招呼都不必打,当李素金殿作赋,惹怒李世民而锒铛入狱时,王直也缩着脑袋在幕后煽风点火,李素的事迹,李素那篇名垂青史的《阿房宫赋》,都在最快的时间内被王直散播出去,长安城的士子和百姓被煽得群情激愤,从而也成就了李素的名声。

    李素出狱后,王直当日回来与他见了一面。又匆匆回了长安东市,今日被李素紧急召回太平村,王直满头雾水。不知缘故。

    初春时节了,村口的银杏树悄然抽出了一丝新芽。如绿色的繁星,点缀着古树老迈的身躯,令佝偻的躯干充满了勃勃生机。

    李素和王家兄弟蹲在树下,王桩棒槌似的手指在地上无意识地画着圈圈,王直睁大了眼睛,吃惊地看着李素。

    “遣派西州?”王直挠头,一脸的迷茫:“西州是啥地方?在哪?”

    “很远,你若这个年纪去看我。走到西州时差不多便是中年糙汉子了……”

    王直眼睛越瞪越圆:“不会吧?我半辈子在路上过了?”

    然后王直开始掰着手指数年轮,数来数去,神情愈见犹豫,看来他放弃了去西州探望李素的想法。

    “瓜怂,你咋瓜成这样?骗你的!真要花半辈子的话,我一来一回就在路上寿终正寝了……”李素瞪了他一眼,暗暗忧心不已。

    就这智商,把家里的事托付给他,合适吗?

    暂时收起忧心,李素耐心给俩瓜怂科普:“西州。顾名思义自然在西边……”

    王桩截断了他的话头:“所以,北边也应该有个北州?”

    王直笑道:“南边肯定也有南州,咱关中是中原。肯定也有中州……”

    太气了,一人踹一脚还是不解气,瓜一点也就罢了,偏偏这俩瓜怂还不懂得藏拙的道理,非把自己瓜的一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并且引以自得。

    “更正一下,西州,就叫西州,它跟方向毫无关系。哪怕它在东边,它也叫西州。不要再纠缠这个名字了,听我说。西州离大唐一千多里,很遥远,宫里很快会有圣旨来,这次陛下差我去西州,可能会委以官职,此去少则一两年,多则三四年,离家太久,家里的事我要托付你们兄弟……”

    王家兄弟挺直了腰,神情变得凝重。

    李素缓缓道:“我爹平日就喜欢伺弄田地,身子没什么大毛病,家里有烈酒和香水的收入,家计不必发愁,你们兄弟平日没事多来串门陪陪他,跟他聊聊天,喝喝酒,当是替我尽孝了。”

    王直重重点头:“放心,你爹就是我爹,我会照料周全的。”

    “若家里出了大事,严重到你们无法解决的地步,你们赶紧去道观找东阳,其次再赶去长安城卢国公府找程处默,有此二人在,再大的事也能解决。”

    李素神情严肃,王直也很正经地点头,关中人纯朴,对方将自己家小交托给他,便是天大的信任,这种信任比性命更珍贵。

    王桩一直静静地蹲在旁边,这次他没有像弟弟那样慷慨而应,反而神情有些犹豫,欲言又止的样子。

    “还有就是你在东市的势力,虽然都是些地痞闲汉,但经过几次危难后我发现,这些地痞闲汉到了该用的时候也能发挥很大的作风,东市这块地盘你一定要继续经营下去,稍停我从库房里支一万贯钱给你,供你结交各路人物,那些巡街的武侯和坊官若能用钱收买,不妨一试,官府的力量终究才是你和手下保命的根本……”

    “还有那个已进了东宫的称心,你要密切注意,要得到太子的宠爱,一两年的功夫必须有的,这一两年里不妨听之任之,待到太子对他宠溺过甚,言听计从时,你再差人送信告诉我,我自有安排。”

    笑着看着二人,李素叹道:“最后就是你们兄弟二人了,我走以后,赶紧交个聪明人做朋友,如果遇不到聪明人,以后做人做事便要小心再小心,因为我实在不希望看到我将来回长安后,听到你们被人拐卖到深山给白痴女人当汉子的噩耗……”

    王直听出来了,这话在拐着弯的骂人,嘴角抽了抽,没吱声。

    王桩没听出来,呵呵笑得很开心:“不会的,大唐立国就没听说拐卖汉子的事,你多虑了。”

    王直斜睨了兄长一眼,目光很鄙夷。

    很好,混迹东市半年,王直明显比以前聪明多了。

    李素长舒一口气,仰头望着树顶绿星点点的新芽,笑道:“好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一切便交托二位了。”

    见李素已交代完毕,王桩神情愈发犹疑,终于忍不住道:“李素,西州那么远,有建功立业的机会么?”

    李素想了想,道:“西州与高昌国交界,近年高昌国主与我大唐日渐疏离,却与西突厥频频勾结,抢掠过路胡商与路人,几番欲断我大唐丝绸之路,西州怕是不甚太平。”

    王桩神情渐渐兴奋了:“不太平的意思是……可能有仗打,能建功立业?”

    李素和王直顿时听出话里意思不对,二人扭头警惕地盯着他。

    “你想做甚?”

    王桩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恳求道:“李素,你带我去西州吧,就当你的侍卫,你是五品官,还有县子爵位,带几个侍卫总没问题吧?男儿一生,志在四方天下,怎可屈居于小小的太平村里混吃等死?老二在东市帮你做事都做得有声有色,我王桩难道天生便只是当农户侍侯庄稼的命?李素,带我走!”

    李素吃了一惊,他没想到王桩竟也有如此野心,此刻从他眼里看到的,只有一片浓浓的不甘,转过头再看王直,王直也面现震惊之色,接着脸色越来越难看,却还是忍着没吱声。

    “不带!”李素很干脆地拒绝了。

    “为啥?我上过战阵,也亲手宰过吐蕃贼子,不会拖你后腿,凭啥不带我?”王桩急了。

    “西州太乱,你若被人一刀劈了,我上哪里找个傻不拉几的儿子还给你爹娘?不带!”

    王桩犯了拗劲,怒道:“不带我便跟在你后面走,看谁敢拦我!”

    李素眼角抽了抽,叹了口气,然后……开始冒坏水了。

    “你跟我去西州,家里爹娘和婆姨能答应么?”

    “打声招呼便是,家人还能拦着我建功立业?说不准我拼几回命,也能像你一样给自己挣个县子县侯啥的爵位,给家里长一回脸呢……”王桩眼里布满幸福的憧憬。

    “有志气!”李素狠狠夸了他几句,哄得王桩眉开眼笑,然后眨眨眼,道:“去西州是大事,这样吧,你还是回去跟你爹娘和婆姨商量一下,不能招呼都不打便跟我跑了吧?这是不仁不孝,对吧?”

    王桩若有所思,缓缓点头:“你说得对,是应该跟家里商量一下。”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道:“最重要的是跟你婆姨商量,她是你的妻,是枕边人,要一起过一辈子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我相信她一定会深明大义答应你的……”

    王桩兴奋地一拍大腿:“说得太对了,我这就回去跟婆姨说!”

    说完王桩便一阵风似的跑远了。

    李素和王直沉默地蹲在树下,看着他兴奋忘形的背影,眼角不约而同地抽搐了几下。

    “你都要走了,何苦再坑他一回?我兄长会被嫂子活活揍死的……”王直深深叹息。

    李素撇了撇嘴:“你现在可以拦住他啊。”

    “拦他干啥?又不是我挨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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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一十二章 迁调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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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情深,令人感动,李素真想为他们轻哼一曲《当年情》。

    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李素把家小托付给王家兄弟,在这个陌生的世上,李素能相信的人太少了,只有王家兄弟,他能毫无顾忌地把后背亮给他们,完全不用防备,家里的事托付给他们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蹲在村口的银杏树下,李素眯着眼,深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着近处的泾河缓缓流淌,看着远处的山峦叠嶂。

    分别时才发现,原来故乡如此美。

    …………

    长安城的血腥气渐渐消散,人们神态从容地在街市上行走,谈笑,为自家的生计而奔忙,日子平静而充实,至于数日前被斩首弃市的朝臣和家眷,似乎已渐渐被人遗忘。

    别人的悲喜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新奇与感叹过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仿佛一颗小石子投进湖水里,泛起一圈圈涟漪后,又恢复了平静。

    终究只是一场热闹而已。

    朝堂里却颇不平静,对朝臣们来说,李世民大开杀戒可不是热闹,身在朝堂,谁知道下一个被杀的会不会是自己?

    能站在朝堂里的都不是蠢货,仔细回忆一下建大明宫这件事的始末,再看看被杀的那些人背后的世家门阀背景,大家终于有了数。

    这场杀伐清洗,陛下针对的是世家,是警告,也是试探。警告世家不得妄动,用那些门生的人头试探世家的反应和底线。

    反应令李世民颇为满意,两百多颗人头齐崭崭摆在城外乱葬岗上,那些有着千年底蕴的世家们却集体失声。

    李世民对世家的感情可谓又爱又恨,如情人般缠绵。

    当初李渊晋阳起兵反隋,第一时间联合的便是关中各大世家门阀。同时,李家本身也属于陇右军事集团,麾下有着不小的军事势力。依靠各世家明里暗里的帮助,李家起兵仅仅一年左右便拔了隋朝的大旗。坐拥了整座江山,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然而坐稳了江山之后,李家的心态又变了。

    总之一句话,“额滴,额滴,都四额滴!”

    夺取江山前的各种许愿全部选择性失忆,对世家门生充斥朝堂指手画脚的行径也越来越不满,久抑的矛盾终于在贞观十二年爆发。李世民举起了屠刀,用铁血的手段告诉世家,这座江山,姓李。

    李世民是睿智的,英明的,他的屠刀举得很小心,刀锋掠处,死的全是他希望死的人,余者秋毫无犯。

    清洗过后,李世民召集群臣。连着三日开朝会,痛斥这三十多名犯官的罪状,罪状是早已安排好的。反正人都死了,说你什么罪就是什么罪,不同意?有本事你从坟里爬出来击鼓鸣冤去啊……

    痛斥罪状后,接下来便是安抚人心,不少因与世家有来往而忐忑不安的朝臣,李世民单独召见他们,温言安抚称许,家里夫人晋诰命,子女荫余恩。顺带再送几个无关痛痒的虚衔,一个个战战兢兢进殿。眉开眼笑出门。

    朝堂清洗出乎意料的完美,李世民袍袖一挥。动荡的朝局瞬间抚平,再无一丝风波,可谓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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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平了朝堂后,李世民罪恶的双眼终于有空盯上了李素。

    李素出狱的第五天,意料中的圣旨终于来了。

    宦官倨傲地扬着脸,仿佛用鼻孔读完了圣旨,然后平伸着双手,等着李素接旨。

    同跪在地上的李道正和许明珠惊愕万分,怔怔地看着一脸平静的李素双手接过圣旨,宦官与李素客套了两句后告辞离去。

    火器局监正仍兼任,只不过成了遥领,少监许敬宗代行监正职权。

    李素却升官了,西州刺史府别驾,从四品衔,爵位不变,却多加了一个“定远将军”的武散衔,文武兼备,颇耐寻味。

    圣旨里没有多说一句废话,按照以往的圣旨格式,无论是升官迁官或是贬谪,开头都应该有一大段或褒扬或痛斥的话,但是给李素的这道圣旨里却言简意赅,开头便直接宣布了李素的官职,三日内启程赴任,最后钦此,结束。

    李素嘴角勾起,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西州别驾”,很有意思的官名,“别驾”是从四品官,大唐的州府分上中下三种,以人口多寡为标准,西州地处荒蛮,城池建在茫茫大漠之中,可想而知人口少得可怜,自然属于下州,一州的最高行政官员是刺史,可断一切民生政令,而别驾则是刺史的佐官,地位仅次于刺史,属于州里的第二号实权人物。

    给一个刚刚才行过冠礼,年纪不过十多岁的毛孩子授予别驾实权,李世民也蛮拼的,难道他就不怕李素把西州玩坏?

    宦官离开很久,李道正和许明珠仍呆呆跪在地上,两双眼睛茫然地盯着李素。

    李素收起圣旨,暗暗一叹,上前扶起老爹和许明珠。

    李道正这才回过神,脸上布满了惊愕之色:“西州在哪里?陛下咋让你去西州当官咧?这不对呀,十多岁的娃子……这不对呀!”

    许明珠眼眶泛泪,小嘴一瘪似乎要哭出来,看着四周下人们的目光,还是死死咬着牙,没哭出声。

    李素叹道:“西州……在很远的地方,千里之外吧,地处大漠深处。”

    李道正失神地看着他,喃喃道:“咋把你遣到那里做官?咋会这样咧?你不是说陛下不会计较金殿你写文章骂他的事吗?”

    李素强笑道:“陛下没有计较,孩儿是陛下的臣子,陛下需要孩儿去西州,孩儿只能去,君上所遣,不可违。”

    李道正挺拔的身躯瞬间变得佝偻,长长叹了口气,失神地往屋里走去,不停地喃喃自语:“咋会这样咧?才十多岁的娃子,不应该啊,太狠心了,太狠心了……”

    李素抿唇,静静看着老爹佝偻的背影,心中忽然浮起许多酸楚。

    十多年的相依为命,第一次与老爹长别,忠与孝,果真无法两全。

    身后传来许明珠轻细的啜泣声,回头看去,许明珠眼眶发红,泪珠儿成串地滑落脸颊,却捂着嘴死死不发出哭声。

    李素叹了口气,注视着她,认真地道:“夫人,我启程赴任西州后,家里的一切便托付夫人了,替我好好照顾爹,他苦了一辈子,该享儿孙清福的时候,我却不能膝前尽孝……”

    许明珠却出乎意料地摇摇头:“家里有管家,有下人,自会好生侍侯公公,可夫君你却独自一人在外,受尽风剑霜刀,冻了没人添衣,饿了没人做饭,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人照料,夫君怎生受得了?夫君,赴任西州带上妾身好吗?妾身随你一同启程。”

    李素楞了一下,然后摇头:“不行,此去千里,路上不知多么辛苦艰难,况且西州局势不明,已呈乱象,你一个妇道人家绝不可去,好好待在家里,替我照顾爹。”

    谁知许明珠却忽然执拗地扬起头,一反平日温顺恭良的模样,毫不畏惧地与李素直视,道:“妾身出嫁前,娘曾告诉妾身,嫁夫从夫,甘苦与共,妾身读书不多,也不懂太多的大道理,爹娘怎么教,妾身便怎么做,夫君有爵位,有官身,妾身未出嫁便被陛下赐封诰命,说来皆是妾身和娘家的光彩,可夫君独自一人在外受苦,却教妾身在家安享太平奢逸,妾身做不到!”

    “我没受苦,只是被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当官……”李素干巴巴地解释。

    “夫君莫诳妾身,西州位处陇右,是大漠的中心,四处荒凉无人,仅只一座小小的土城,衣食不裹,三餐难继,说是西州别驾,却不如太平村的庄户,夫君养尊处优,素来不沾家事俗务,独自一人到了那里,谁来侍侯你?谁来给你操持衣食?”许明珠使劲吸了吸鼻子,哽咽道:“妾身……嫁进李家,夫君虽以礼相待,可妾身知道至今并未得到夫君的宠爱,若放任夫君一人在外受苦,妾身却不能患难共之,日后夫君归来,心中焉存妾身立锥之地?妾身怎可安然独享太平?”

    见许明珠垂泣,李素心中泛起许多感动,却暗暗叹息不已。

    得此贤妻,此生无憾,可是……为何上天偏偏安排他先遇见东阳?

    “我在外当官,夫人操持家里,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你我各司其职,说什么独享太平?西州局势莫测,乱象纷呈,随去一事万莫提起!”李素硬起心肠拒绝了。

    怕许明珠又说出什么甘苦与共的话,李素说完后一拂袍袖,逃避似的进了屋。

    许明珠静静站在院子内,暗自垂泣半晌,忽然抬袖狠狠擦了一把眼泪,发红的眼眶注视着李素的厢房,一双拢在水袖内的小拳头暗暗攥紧,眼中悄然浮起决然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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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一十五章 单手活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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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桩外表傻大憨粗,王家几兄弟里,他是最没有心眼的一个,被欺负了也好,被婆姨揍了也好,跳起身抖落抖落尘土,也不生气,呵呵一笑就当过去了,被婆姨揍狠了,顶多气急败坏骂几句粗话,换来更惨重的一通揍,揍完也就揍完了,他也不放在心上,对任何人从来没有隔夜仇。

    然而李素却很清楚,这样一个憨直得有点傻乎乎的人,其实也是很有主见的,而且这种憨厚的人一旦主见成形,轻易不会动摇,犯了一股子拗劲拼了命也要达到自己想要的目标。

    今早乡亲们送别,人群里没见着王桩的身影,李素当时没往心里去,也没想得那么复杂,然而过了灞桥,队伍正式启程后,百无聊赖的李素坐在马车里静静这么一思索,顿时觉得不对味了。

    他敢拿自己的脑袋打赌,王桩这家伙一定悄无声息地追上来了。

    建功立业啊,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尤其是眼见着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李素每天打着呵欠伸伸懒腰,懒洋洋不声不响便创下这般连皇帝陛下和百官们都为之侧目的功业,仿佛信手一拈似的,高官,爵位便接踵而至,想躲都躲不了。

    这是什么?这是人生的境界啊!王桩胸膛里的火焰愈发炽热了,他是年轻人,有着奋发向上的上进心,也有着每个年轻人都有的野心和朝气,年纪尚轻,未来有无限可能,建功立业,封爵拜官,李素能做到的事情。谁敢断言王桩做不到?

    然而,若王桩此生只蜗居于太平村的小小方寸之地,一生庸庸碌碌无作无为。只做个寻常的庄户汉子,那么。他的一生真的没有任何可能了,活到老,充其量也就是个老庄户,勤奋一点的话,聪明一点的话,或许临老还会被乡亲夸一句“种田能手”?

    这不是王桩想要的,他要的是功业,为自己。为妻小,为家人博一个百世恩荫!

    王桩虽然憨,可他不傻,或者说,憨厚只是他懒得计较,但他却有着自己的小精明,只要跟着李素去外面闯荡,便意味着他的未来有无限可能。

    江湖那么大,总会遇到建功立业的机会,遇到了。便遇到了。

    李素不是个喜欢没事琢磨别人的人,他太懒了,懒得琢磨。但对相处最久的王桩。他却看得很清楚,这么一个傻大憨粗的人整天在自己面前转悠,想不琢磨都不行。

    队伍才走出长安城没多久,沿着灞河岸走出不到十里,李素便下令队伍停下。

    领队的果毅都尉蒋权有些疑惑,于是安顿好队伍后策马过来相问,毕竟这是一支军队,军队的行止命令不能太过随意。

    “等人……”李素坐在马车里,没精打采地回答了蒋权的疑问。

    蒋权在马上直起身子。朝后眺望了一阵,不得不问得详细一点:“敢问李别驾。等的人是谁?莫非宫里还有旨意来?”

    “等一个熟人……”李素继续有气没力地道。

    “这位熟人……”

    “这位熟人是一个傻大憨粗的人……”

    蒋权:“…………”

    好吧,他终于意识到如此追问上司的举动有多么的不妥。同时也意识到自己说了多少句废话,问那么多废话,别人自然只好回答你废话,不然能怎样?

    再一次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这位李别驾是上官,是这支千人骑队的军事主官,上官的事情问那么多,不想混了吗?

    蒋权是聪明人,或许刚才不够聪明,但现在聪明了。

    神情一凛,蒋权行礼告退,半句话都不说,老老实实整顿队伍去了。

    车帘掀开一丝缝隙,露出里面一双黑黝黝的眼睛,李素看着蒋权的背影,悄然一笑。

    对嘛,这才是当下属的样子嘛,现在这样多可爱,多顺眼。

    上司与下属初见,同在一支队伍里,两者之间必然有摩擦,有摩擦就必须磨合,恩威并济,打压拉拢,无非都是前世职场里用烂的招数,李素信手拈来,不轻不重先敲打一记再说。

    于是队伍便在路边停下,安安静静地喝水,喂马,补充体力,为的,仅只是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傻小子。

    …………

    李素恨死了自己的料事如神,长得这么英俊已是天怒人怨了,明明只靠这张脸便能混饭吃,偏偏老天还给了他才华和聪明……

    说起“英俊”……

    李素忽然从怀里掏出一面小铜镜,开始认真且细致地欣赏起来,不时偏一下头,抬高一下额头,最后很不要脸地勾起一抹淡淡的微笑……

    哎呀,美滴很,任何一个角度都是那么的完美无暇,潘安宋玉那种小白脸都能在史书上留下英俊的名声,我李素也可以啊,日后回长安了打听一下当朝史官是谁,跟他搞好一下关系,请他在本朝史书上单独为自己出一个人物列传,啥话都不用说,列传上只须写一句话便足够,“泾阳李素者——帅!”,一句话足够闪耀千古了。

    美滴很,美滴很……

    照镜子的时光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路边大约等了半个时辰,灞河沿岸的小路上便鬼鬼祟祟走来一道熟悉的人影。

    显然事前准备得很充分,头上戴着一个大斗笠,身上裹着一件狐皮大氅,背着一个大包袱,手里一根行路杖,做了亏心事似的一步一踮,不时回头张望一下看有没有追兵。

    掩藏得再怎么好,他那魁梧的体形终究还是出卖了他。

    李素眯着眼,看着王桩身上那件狐皮大氅,淡淡地笑了。

    这一年王家日子过得挺不错,都穿上皮草了,就没人教过他要爱护小动物吗?小狐狐多可怜……

    还有,此去西州千里,连匹马都不买,打算靠一双腿走过去,可长点心眼吧。

    王桩走得不快,走几步停一下,回头张望一番,然后继续再走,走了一段后,这家伙终于想起来应该往前方看一看,于是赶紧抬头,灞河边是一片平原地带,一千人的骑队等在路边简直不要太显眼,王桩抬头,见远处黑压压一大片人马,顿时吃了一惊,下意识便打算转身扭头,一脸心虚地躲开。

    “后面那人鬼鬼祟祟跟了咱们一路,本官怀疑是奸细,谁与本官活擒之?”李素站在马车车辕上,扬鞭指着远处的王桩笑道。

    哎呀,太酸爽了,英雄指点江山,试问天下谁与敌,李素终于找到了当年长坂坡前曹丞相的感觉。

    李素这一开口,还真有人应景而出,太配合气氛了。身后诸骑士里跃马而出一将,却正是刚才被轻轻敲过一记的蒋权,或许为了挽回刚刚在李素心里丢掉的分数,蒋权特别配合地一扬鞭,马儿吃痛,嘶鸣一声向前跃出。

    “末将愿往!”

    李素一龇牙,啧啧,这句回话……更酸爽了,好吧好吧,在心里给蒋权偷偷加五分。

    蒋权鞭马,如一支离弦的利箭般朝王桩冲去,一身杀气连隔着老远的李素都能闻得到。

    见队伍里有一将朝他冲来,王桩吓坏了,人家根本没招惹你好不好?

    于是王桩赶紧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惊恐地回头直叫唤:“咋了么?咋了么?追我做甚?还讲不讲理咧?”

    蒋权没理他,既然李别驾说他是奸细,他就一定是奸细,再说……现在也根本不是讲道理的时候好吧?

    一人前面跑,一人后面追,王桩毕竟只有一双腿,哪里跑得过马儿的四条腿?很快便被蒋权追上,策马与王桩并排跑时,蒋权猛地一弯腰,一只脚从马镫里抽出来,单臂一伸,便将身躯魁梧的王桩整个人都拎了起来,嘿地一声暴喝,王桩被重重摔在马鞍上,蒋权将缰绳一勒,拨转马头,转身朝李素奔去。

    李素两眼大亮,这个蒋权……不简单啊,看似一个简单的拿人动作,无论时机,力气都要恰到好处,才能完成得如此漂亮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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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一十六章 小试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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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蒋权小露了一手本事后,李素对西州之行的安全感终于多了几分。

    想来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手上没有半点本事,怎么可能混到果毅都尉?大唐的府兵制基层以折冲府为主,一个折冲府里置折冲都尉一人,果毅都尉两人,一个折冲府统兵一千多人,果毅都尉差不多算是团级军官了,军队是直接展示实力的地方,没有几分本事的人是爬不了那么高的。

    蒋权骑着马,马鞍前打横放着魁梧壮硕的王桩,脸上隐隐带着几分得色,显然刚才那一手他也存了故意卖弄的念头,李素看看马鞍上不停挣扎哭嚎的王桩,又看看一脸喜意的蒋权,不由啧了啧嘴。

    这幅画面像极了抢到压寨夫人的土匪头子急不可待回去拜堂成亲,然而马鞍上却横放着一个不停挣扎的糙汉子,画面顿时充满了基情,很有爱……

    骑马到李素身前,蒋权单手一掀,王桩被狠狠摔落在地。

    “禀别驾,末将幸不辱命,已将奸细活擒,回营交令。”蒋权抱拳道。

    “奸细?”王桩顿时止了哭嚎,楞了一下,接着仿佛被人用无形的手来回抽了一百记耳光似的,整张脸黑里透着红,勃然怒道:“谁奸细?你才奸细!老子也是为大唐上过战阵,杀过吐蕃贼的府兵,咋就成奸细了?不给我个说法,今跟你拼了!”

    “嘁!”

    这是蒋权的回答,顺便还扔出一记鄙夷的眼神。

    王桩被彻底激怒了,原地一个鲤鱼打挺,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终于争气地挺起来,撸起袖子便准备跟蒋权干架。随即听到一阵刀剑出鞘的声音,无数柄横刀冷冷地指着王桩,王桩眼皮直跳。任他再是憨直,也知道如果自己再多做任何一个动作。那些横刀便会毫不留情劈下来,把自己剁成肉酱。

    “行了行了,把刀都收回去……”李素懒洋洋地道。

    横刀入鞘,李素笑吟吟地看着王桩。

    王桩直到这时才看见李素,暴怒的脸色顿时一变,神情变得有些尴尬,心虚,目光躲闪着望向别处。

    “咋了?不认识了?再这副鬼样子。我真让人把你当奸细绑了啊。”李素笑嘻嘻地道。

    王桩叹了口气,只好扭过头瞪着他:“不能好好说话吗?非要别人把我拎过来……”

    “你跑得比兔子还快,怎么才能跟你好好说话呢?说吧,是不是又跟你爹娘闹了一出不告而别?”

    王桩哼了哼,瓮声瓮气道:“是!”

    李素叹道:“这次我真不能让你跟去,西州不太平,真的很危险,你若欲立功业,日后我给你在禁军营里寻个好差事,好好干几年。博个果毅都尉不是难事。”

    王桩执拗地一梗脖子:“我有手有脚,功名我自己能赚,你帮我谋来的官职我不要。这不是汉子干的事!”

    “听话,回去,这次真不能带你,前途艰险,我不能害兄弟。”李素神情严肃地道。

    王桩神情绝望地道:“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李素大奇,他很想知道,王桩怎会冒出这句文艺腔十足的话,太合他的胃口了。莫非这家伙也读过张爱玲?

    “是啊,我们回不去了……”李素仰望天际的一朵白云。喟叹道:“回不去的,除了岁月。还有自己……”

    “你在说啥咧?”王桩很不给面子地打断了他:“我回不去咧,因为……临出门前,我婆姨拦着不准我走,我一时火起,抽了她一记,半边脸都肿咧……”

    说着王桩露出凄然之色:“回不去咧,我回不去咧,回去会被她杀了,你若不收留我,我只好一路要饭出关中,找个地方终了一生……”

    李素:“…………”

    他家婆姨真没用,怎么不活活抽死他?

    “后面找书吏给你造册,以后你和郑小楼一样当我的亲卫,你真要找死,我也不能一次又一次的拦着,累了,不想拦了。”李素冷冷地道。

    王桩高兴坏了,大脑袋重重一点,咧嘴笑得很开心。

    一旁默不出声的蒋权现在总算看明白了,这位被他活擒的家伙原来不是奸细,看他和李别驾说话时的熟稔劲儿,这两人关系恐怕不浅。

    王桩喜滋滋地往后面走,路过蒋权身边,不知想起什么,王桩指着他道:“今你骑马,擒了我不算好汉,找一天咱们再练练,你不一定是我对手。”

    蒋权脸一黑,转头见李素笑吟吟看着他们,心中有所顾忌,忍住了。

    蒋权忍了,李素可忍不了,满肚子冒坏水地挑拨道:“蒋将军,这你都能忍?我不是挑事的人啊,换了我是你,我可忍不了,都当到果毅都尉了,连股子血性都没了,还当啥都尉……”

    蒋权忍不住道:“若李别驾不怪罪的话……”

    “不怪罪,当然不怪罪,军中拳头大的说话,我懂的……”李素笑得很不善良。

    话音刚落,蒋权忽然暴喝一声,朝王桩冲去,一拳狠狠揍上王桩的腮帮,然后脚下一勾,王桩像座大山般轰然倒地,方才的高冷全然破功。

    “嘁!”一旁冷眼旁观的郑小楼从鼻孔里发出一个单音节,然后白眼一翻,不屑地望向天空,不知是嫌弃王桩的身手,或是看不上蒋权的身手,或是……嫌弃李素刚刚挑拨离间的行为?

    李素摇头,啧啧有声。

    王桩曾在陌刀营里当过陌刀手,可是也仅仅只会一套刀法和合击战术,论起真正的身手可差远了,这么烂的身手还想建功立业?

    回头得请郑小楼和蒋权多教教他才是,不求立多大的功劳,只求日后遇到危难时能保住命,自己以后回长安才有脸见他的爹娘……

    收了王桩,队伍继续启行,春风吹过十里长堤,一支骑队举着旌旗,默默奔向不可测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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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一十九章 重逢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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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从来不知道世上还有如此执着如此死心眼的女人,而这个女人恰好是他的妻子。

    直视人群里的许明珠,李素的笑容一直没断过,穿过迷雾般清澈的目光紧紧盯在许明珠身上,一眨不眨。

    许明珠垂着头,躲在胡商人群里,对队伍外面的事并不太关心,长久的旅途劳顿,令她的精气神都变得有些麻木了,只知道骑在骆驼上走走停停,到了该休憩的时候便跟着商队扎营,该上路的时候默默整理好行李,跨上骆驼继续走向未知且陌生的远方。

    此刻胡人商队停在路上已有一段时间了,许明珠却仍不知队伍前方发生了什么事,一直垂着头想心事,片刻过后,仿佛一道灵光闪过脑际,许明珠猛然抬头,凝目望去,穿过嘈杂的人群,她第一眼便看到李素那道柔和温暖的目光。

    许明珠惊呆了,不敢置信地闭上眼,似乎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幻觉,再睁开时,那道目光依旧那么真实,真实得仿佛近在眼前,触手可及。

    泪珠瞬间蓄满了眼眶,随即如珍珠般簌簌而下,许明珠用力咬着下唇,布满泪痕的脸上绽开如春风般的笑靥。

    对视良久,李素跳下马车,朝胡人商队走去。

    蒋权不明所以,急忙拦住他:“李别驾,此时敌我不明,别驾还是莫靠近他们。”

    那焉眼皮猛地跳了几下。

    别驾?如此年轻的男子竟是别驾?他……才十几岁吧?

    压下心中的惊疑,那焉躬身朝李素行礼:“天可汗陛下的忠心臣子,龟兹商人那焉向您问候,小人来往于大唐和龟兹之间,贩卖一些货物赚取钱财,对大唐的任何人皆无恶意。请别驾大人明鉴。”

    李素在那焉面前站定,瞥了他一眼,然后朝远处胡商人群里的许明珠招招手。扬声笑道:“夫人,快过来。”

    那焉和蒋权同时倒吸一口凉气。异口同声惊道:“夫人?”

    扭头望去,却见许明珠动作笨拙地从骆驼背上下来,犹不忘抬手整理了一下自己被风吹得凌乱的发鬓,这才像只欢乐的小鹿般蹦跳着朝李素跑去。

    “夫君……”许明珠微微喘息,跑到李素面前,似乎想张开双臂抱一抱他,然而终究对这种男女间亲密的动作不习惯,双手扭弄衣角半天。终于还是屈身朝李素行了个蹲礼,楚楚且柔弱地垂头,嘴角却悄然扬起一抹动人的轻笑。

    脸红得厉害,心跳也快,许明珠发现自己好像病了,从见到夫君那一刻起,她就病了。

    从家里偷偷跑出来,对许明珠来说已然是大逆不道的事了,与多年受到的妇德教育完全相悖,重逢的喜悦和激动过后。许明珠心中难免惴惴,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李素一眼,发现李素脸带笑容。似乎并无生气的迹象,许明珠急忙又垂下头,心虚地不敢看他。

    许久,听到李素无奈的叹息。

    “你啊……你真不该来的。”

    许明珠不敢抬头,低垂着脑袋讷讷道:“夫君怪妾身么?”

    李素板着脸道:“我知道你心里预估我的回答,有很大的可能我会说不怪你……”

    许明珠俏脸白了。

    看着她惴惴不安的模样,李素忽然展颜一笑:“好吧,你猜对了。”

    许明珠脸色这才恢复了红润,然后察觉自己刚才可能被夫君调戏了。忘形地抬头白了他一眼,又觉这个举动太过轻佻。于是再次垂下头。

    完全置旁边目瞪口呆的蒋权和那焉不理,李素看着她。温和地笑道:“你何时从家里跑出来的?”

    许明珠忸怩地道:“夫君前脚启行,妾身后脚便悄悄跟来了……”

    抬头怯怯地朝不远处的王桩看了一眼,许明珠迟疑了一下,补充道:“妾身路上见到了王大哥,他……躲躲藏藏的也跟在夫君的骑队后面,走得不太稳,妾身眼睁睁看他摔了好几次。”

    李素扭头看了一眼王桩,这家伙,丢人丢到婆姨家了。

    “你为何不与王桩结伴而行呢?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许明珠摇头:“妾身妇道人家,除了夫君以外,不该与别的男子结伴,再说……妾身也不知王大哥会不会强行把妾身赶回家去。”

    李素指了指前方的胡人商队,道:“所以你跟胡商一起结伴了?你胆子可不小。”

    许明珠轻笑一声,道:“后来妾身觉得女子装扮太危险,所以在东市成衣铺里买了一身男装和一匹骆驼,然后等在城门口,遇到要出城往西去的商队便拦下来问一问,给他五贯钱,只求结伴到凉州,到了凉州妾身再找别的商队结伴到西州……”

    李素不知该笑还是该叹气,这女人……胆子可真不小,她以为换身男人打扮别人就真当她是男人了?皮肤也好,隆起的胸脯也好,还有说话的声音也好,李素仅只一眼瞟去,便能发现她身上五处以上的漏洞,这帮胡商没欺负她,恐怕多半还是他们都老实,不敢对唐人有觊觎之心,怕给自己惹来大麻烦,当然,钱的面子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总的来说,许明珠命太好了,许家祖宗把许敬宗这辈子本该具有的品德全都化为运气,填补到许明珠身上了,所以许明珠运气这么好,而不肖子孙许敬宗又那么缺德……

    “你……”李素张了张嘴,却实在不知该如何评价自己这位妻子,千言万语只好化为一句话:“以后再敢乱跑,腿打断!”

    “哦……”许明珠垂头委屈地应了,嘴角却勾起淡淡的微笑,她知道,夫君这句场面话说过后,这件事便不会再与她计较了。

    龟兹商人那焉一直保持惊呆状态,见自己的商队里莫名冒出一个女人,而且居然还是眼前这位年轻得不像话的李别驾的夫人,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层白毛汗。

    脑海里心念电转,那焉仔细回忆与这位别驾夫人的认识经过,从头到尾捋了一遍回忆,发现自己和商队的同伴们对她并无失礼之处,这才抹着冷汗放了心。

    同时那焉也感到一阵庆幸和后怕,幸好他和同伴没对这位别驾夫人怎样,其实早在出长安城时大家便看出了许明珠的女人身份,只是收了她的钱,况且在大唐境内,胡人们还是颇守大唐律法的,天朝上国的威严令他们不敢做出任何违法的事。

    夫妻重逢相认后,那焉挤出一脸喜色,先是忙不迭恭喜二人,接着趁热打铁,自以为非常含蓄地在李素面前邀功,大意无非是我们这一路上把你的夫人照顾得如此周到,连根寒毛都没少,风吹掉的不算,唐龟两国作为友好邻邦,是不是可以允许我们与别驾大人同行云云。

    话说到这份上,李素不承情也不行了,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休息半天后,队伍继续启程,这次又多了一队百来匹骆驼的商队,队伍愈发壮大。

    在诸多羡慕的目光注视下,许明珠被李素扶上了马车,夫妻二人以特权阶级的姿态,以最舒服的方式继续旅途。

    许明珠憔悴得不行了,以往红艳欲滴的嘴唇如今也干枯得裂开了口,李素从马车内的抽屉里摸出一个装了水的皮囊,递给她。

    许明珠迟疑了一下,摇摇头,把皮囊推回去:“妾身不渴,听说路上水很珍贵呢……”

    “喝吧,水多的是,看见咱们后面两辆大木桶马车了吗?里面装的都是水。”

    “妾身知道呢,只是不清楚两马车的水用来做甚的,都用来喝吗?”

    “不,用来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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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二十章 出塞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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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别后重逢,而且重逢得如此有诗意,可李素和许明珠却没有夫妻间那种重逢后的激情,最初的激动过后,二人又恢复了以往相敬如宾的样子,一个扮演尽责的丈夫,另一个扮演贤惠的妻子,尽管大家心里都清楚,彼此客气的表象下,分别藏着一颗或疏离或无奈的心。

    李素一直希望这种关系能够维持到老,最好他和她一辈子都这般客气,互不添堵,虽然今日许明珠面容憔悴而激动地跑到他面前时,当时他的心里确实有过淡淡的感动,为这个女人的傻而感动。

    可是,李素心里的那个人,并不是她。

    残酷,却无可奈何。

    晃悠的马车车厢里,许明珠文文静静地跪坐着,坐姿非常端庄,反观李素,却像一滩烂泥似的瘫软在垫子上,一副随波逐流完全放弃自己的样子。

    夫妻无话,事实上除了上次金殿顶撞李世民之前,他以决绝的心情和交代后事的语气与她聊过半宿后,夫妻二人之间似乎多了些东西,又似乎仍如往常一样陌生。

    马车很晃悠,出了泾州后,道路并不平坦,许明珠跪坐在马车里,身躯却纹丝不动,马车再怎么晃悠,她娇小的身躯仍如钉子一般钉在车厢里。

    李素看着她,越看越惊奇。

    “夫人怎么做到的?教教我……”

    “嗯?”许明珠不解地看着他。

    “就是你这手坐姿功夫……你怎么做到可以纹丝不动的?”李素大感兴趣地问道。

    许明珠脸上闪过一抹羞意,连坐姿都开始不自在了,扭了扭身子,垂头轻声道:“小时候娘亲教的,娘亲说,许家虽是低下的商贾人家。可家风和规矩不能低下,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要争气,将来许家无论男人出去闯荡。或是女人出嫁,都不能被别人看不起。”

    李素楞了一下,由衷赞道:“丈母真是巾帼英豪,好一条汉……咳咳,好一位女英豪。”

    “巾帼英豪?”许明珠喃喃重复了一遍,脸上绽开了欢欣的笑:“夫君不愧是名满天下的才子,用辞很讲究呢。”

    李素咂咂嘴,家教确实很重要。商贾出身的许明珠一言不发坐在那里,扑面而来便是一股浓郁的贵族气息,但只看到她的言行举止,谁都不会拿她当低下的商贾女子看,十足一位久经贵族教育的大家闺秀,天生当诰命夫人的料,然而,再看看李素他自己……

    许明珠一双俏眼朝李素偷瞟了一下,见李素坐没坐相,睡没睡相。扶不上墙的烂泥一样瘫在垫子上,像极了一位行动不便的终生瘫痪人士,许明珠嘴角一勾。急忙垂下头不敢再看。

    李素显然也意识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有点不堪入目,于是赧然而笑,不自觉地坐直了身子。

    “那啥……旅途太劳累,再说事殊而从权,你我不必拘泥于俗礼的。”

    许明珠忍着笑点头:“夫君说的是,男人家的,也不必讲究太多,况且夫君是国朝重臣,深受天子恩宠。有官有爵,纵是不讲究俗礼。天下任谁也不敢轻看。”

    李素正色道:“虽然夫妻之间说话难免有偏向,但我从你诚恳的表情里看得出。你刚才说的都是大实话,是经得起锤炼和考验的……”

    许明珠急速眨眼,显然不太适应如此不要脸的谈话模式,然后看着李素发呆。

    李素苦笑,换了东阳听了这句话,一双粉拳便直接砸过来了,而且还会一连声的骂他不要脸,而许明珠……只能发呆。

    这就是许明珠和东阳的区别,虽然李素很清楚,两个女人的性格看似都那么温婉,实际上却有很大的不同,比较起来并无意义,可李素还是控制不住地暗暗比较,毕竟这两个女人都走进了他的生命里。

    “以后莫到处乱跑了,知道吗?外面很危险,没你想像的那么太平,你都不知道自己的运气多好,跟着不知根底的胡人商队居然还能全须全尾的见到我。”李素叹道。

    许明珠轻声道:“出嫁前娘亲说过,出嫁……要从夫,夫君去哪里,妾身也去哪里。”

    “我若是坏人呢?我若去干丧尽天良的坏事呢?”

    许明珠抬头,似乎对李素的自污有点不满,加重了语气道:“夫君是好人!”

    李素笑道:“我只是比方一下。”

    许明珠撅嘴,轻声道:“不该这么比方的,夫君是好人,夫君做的事都是好事,妾身出嫁前便听说过了,夫君造出了一个圆罐罐,点燃了扔出去可以炸死许多敌兵蛮子,去年大唐对吐蕃的松州之战,就是靠了夫君造的圆罐罐才收复了松州,减少了无数关中子弟的伤亡,还有前些日子夫君写了一篇名垂千古的佳作,让陛下纳了谏,停了建大明宫的恶政,给了百姓和无数民夫一条生路,反正……夫君是好人!”

    好吧,被人崇拜的感觉确实挺不错的,李素咧开嘴,表情顿时充满了矫情的自矜。

    马车摇晃不已,李素有些昏昏欲睡,睡着之前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刚才不是打算劝她以后莫乱跑吗?什么时候开始歪楼了?算了算了,睡醒了再劝吧……

    于是李素沉入了梦乡,照例,睡无睡相。

    许明珠跪坐一旁,温柔地看着自己夫君呼呼大睡,嘴角露出几分甜蜜的微笑,扯过车厢里的一张薄毯盖在李素身上,然后双手托腮,痴痴看着李素沉睡的面容。

    ****************************************************************

    晃晃悠悠的旅途不知不觉过了半月,出泾州后,骑队往北一路前行,过原州,穿凉州,半月后已到了甘州。

    这里已出了关中。靠近陇右道了,站在甘州城门外,能感觉到塞外荒原的罡风凛冽。无论空气和土壤都与关中大相径庭,似乎来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四面皆是黄土平原。没进入大漠已能感到迎面而来的罡风里掺杂着风沙,外面站一小会儿满面沙尘,空气异常干燥,有种即将枯萎般的心慌。

    甘州城的百姓也和关中大不一样,这里的人似乎少了一些柔和,多了几分霸道和刚劲,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剽悍的味道,大西北的粗犷汉子单独走在城里。远远望去就像一位身手高绝的寂寞侠客,多几个人走在一起,画风立马又变了,像一群马匪进城潜伏踩点……

    甘州城里有馆驿,但馆驿没法住人,太简陋了,根本就是一个用黄土夯成的土房,李素怀疑打个呼噜都会造成惨不忍睹的房垮屋塌大惨案。

    甘州刺史姓陈,是个中年胖子,据说还是大唐立国第一次科考的进士。与大理寺卿孙伏伽是同一批,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被分配到这个鸟不生蛋的荒城里当官。李素还没同情完甘州刺史,转念再想想自己的处境,似乎……自己造的孽更大啊,西州那地方是沙漠的中心,论荒凉贫瘠的程度,甘州这座小破城已然算得人间仙境了,如此倒霉的运气,上辈子难道跟猴子一样在如来佛的中指上撒过尿?

    想到这里,李素整个人都不好了。

    甘州刺史很客气。此地离长安甚远,关于李素的名声听说的不多。可一个十多岁的娃子,又是县子爵位又是一州别驾。足可见皇帝陛下和朝廷对这个娃子有多看重了,甘州刺史是个有眼力的,对李素愈发不敢怠慢,盛情邀请李素一行住在自己的刺史府。

    李素对他的盛情原本颇为感激的,然而看了看那座比前世两室一厅大不了多少的刺史府,顿时心里凉了半截,于是婉谢坚辞,下令拔营继续启程。

    太破旧了,李素宁愿选择睡在马车上,他的马车都比刺史府豪奢百十倍。

    出甘州后,队伍渐渐变换方向,由北改往西,沿着祁连山脉朝玉门关方向而去,单调乏味的旅途又耗费了大半个月,队伍过玉门关,踏出关门那一刹,李素一行才叫真正的出塞了。

    这一个多月里与龟兹商人那焉的商队同行,从古至今,商人没一个笨的,那焉是个灵醒人,深知抱住大唐精锐骑兵和高官大腿的好处良多,不仅仅是沿途保护,听说这位十多岁的年轻人要去西州就任别驾,而西州恰好卡在丝绸之路上,有了这份交情,日后那焉来往于龟兹和大唐之间,获益必然不少。

    在那焉刻意巴结之下,李素终于与他交了朋友,没办法,这家伙每隔两天便送一些精巧又贵重的小玩意,今一颗稀世明珠,明一块剔透猫眼石,短短几天,曾经纯情又正直的泾阳县子被那焉腐蚀成了一个见财就收的小贪官,不是李素心志不坚,实在是……那些宝石的颜色太漂亮,太容易激起人类的收藏**了……

    “打听过了,那焉是龟兹国的贵族……”

    深夜,王桩和李素坐在营地帅帐外的篝火旁,看着李素手里炙烤的羊腿不停吞着口水,嘴里不忘汇报工作。

    “龟兹国的国相名叫‘那利’,他是那焉的堂叔,那利在龟兹国权势颇大,近几年来已隐有盖压龟兹国主的架势,如今龟兹国内颇不稳当,国主和国相那利互争苗头愈见明显。”

    李素眉头渐渐拧起,沉思片刻,叹了口气:“没想到龟兹国内也不太平,我看过地图,龟兹国离西州不远,国境离西州大约几百里,听说龟兹与西突厥暗中有勾连,若龟兹内讧开启战端,西州势必第一个要受牵连……”

    王桩有些吃惊:“这个……不大可能吧?咱们是大唐啊!不惹他们已算烧高香了,谁敢来惹咱们?”

    李素冷笑:“有句俗话,叫‘天高皇帝远’,知道意思不?”(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三章 夜半敌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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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未经宣战的遭遇战在漆黑的大漠边缘突然开启,令人猝不及防。

    人吼,马嘶,惨叫,还有临死前的哀嚎,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各种声音成了恐惧的源头。

    弓箭已放三轮,不知伤亡敌兵多少人,蒋权确是一员良将,漆黑的环境里敌情不明的情况下,他没有下令主动进攻,反而严令所有人熄了火把和篝火,并且收缩防御圈,以守代攻,静观其变。

    西面的敌兵估摸也没想到唐军防卫如此严密,三轮箭雨过后不大不小吃了点亏,夜色下,对手首领暴喝了几句后,针对唐军的攻击暂时停止,纷纷收拢暂撤。

    胡商人群里,那焉远远听到敌方首领说的那几句话,脸色不由一变。

    李素离他最近,尽管夜色漆黑,可还是依稀看到了他脸上的表情。

    “他说的什么地方的话?”李素悄然问道。

    那焉深深看了他一眼,目光有些赞叹。

    不问对方话里什么意思,第一句却问说的哪个地方的语言,这个问题比敌将话里的意思更重要。

    那焉现在也渐渐清楚了,一个十多岁的少年被英明无比的天可汗陛下封官赐爵,而且听说颇受荣宠,是啊,若没个几斤几两的本事,凭什么让大唐天可汗陛下如此垂青看重?

    身处险恶的环境里,李素的头脑却仍旧十分清醒,这,也是本事。

    那焉沉吟片刻,压低了声音道:“说的突厥话,靠近大唐庭州北边一个突厥部落的方言,有些生僻……”

    李素睁大了眼:“你确定是突厥话?”

    “确定,小人多年行走丝绸之路,左近每个地方的方言都略知一二。”

    李素眉头拧得更紧了。喃喃道:“这里才刚过玉门关啊,突厥人怎会出现在此处?”

    那焉笑道:“大唐西面的国境说是远至西州,可是在这一望无垠人烟罕至的大漠里。怎会有真正的国境?突厥人来去如风,玉门关以外。出现在哪里都不奇怪。”

    二人低声说着话,不远处,唐军与突厥人却陷入了僵持中。

    夜色太黑,敌我双方都难以分辨敌情,突厥人刚才吃了一个小亏后不敢轻举妄动,又不甘就此离去,双方隔着数十步的距离静静对峙着。

    许明珠初时吓得瑟瑟发抖,被李素搂进怀里后。慢慢地平静了许多,后来发现大唐军队轻易将敌人的第一波进攻打退,双方进入僵持后,许明珠竟也不害怕了,不但不害怕,脑子里似乎还能想到些别的东西,比如……此刻被夫君搂在怀里,生平第一次被异性搂着,也是夫君第一次对她如此亲密,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原来男人的胸膛那么温暖。安全……

    脑子里越想越多,然后,许明珠的脸蛋渐渐红了。鸵鸟似的把头埋在他怀里,不管外面什么状况,死活也不肯出来。

    相比许明珠此刻满脑子的旖旎念头,李素却清醒多了。

    深拧的眉头一直没有舒缓过,漆黑的夜色里只听得数十步外敌人的马蹄声,还有他们骑的战马偶尔不耐地打个响鼻,可敌人的人数,方位,战阵的阵型等等。一概不知。

    今晚的敌袭太突然了,事先完全没有任何预兆。也不清楚对方袭击的目的,求财还是屠戮。或是……刻意针对他这个新上任的西州别驾?

    僵持不是办法,这只是短暂的微妙的平衡,战场上这种千钧一发时刻的平衡通常很快会被打破,或许因为一声咳嗽,一声弓弦,甚至因为一阵不起眼的微风……

    李素眉梢跳个不停,如果说第一次只是敌人的试探的话,打破僵持平衡后的第二次攻击,必然比第一次要惨烈得多,大家都清楚战机万变的道理,谁都不会愚蠢的继续僵持下去。

    咬了咬牙,李素将许明珠放开,嘱咐王桩保护好她,然后猫着腰走出由骆驼和货物堆砌起来的防护圈,走到前方列阵的蒋权马前。

    “蒋将军,这样僵持下去不是办法……”

    蒋权神情抑郁地看着前方,叹道:“僵持确实不是办法,再拖下去对双方都有害无利,末将猜测,敌人很快会发动第二次了,李别驾快回去,末将必豁命以护别驾周全。”

    李素没动,他跑出防护圈不是为了说这句废话的。

    “蒋将军,咱们必须把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否则若敌将下一次进攻时采用分而化之的法子,一边牵制我骑兵主力,另一边从侧翼袭扰商队,那时我们的麻烦就大了。”

    蒋权心中一沉,若敌将果真如李素说言,确是一桩天大的麻烦,漆黑的环境对敌我双方都是公平的,大家都施展不开手脚,可敌人却有一个优势,他们无所顾忌,一刀劈下去,杀到谁都是赚了,可蒋权和麾下的骑兵不行,他们还要护住李素和胡人商队,有了顾忌便难免被动,这本是战场大忌。

    “如何主动?眼下一团漆黑,只能列阵防御,若贸然出击,恐会吃大亏……”蒋权苦涩地摇头,随即神情忽然变得愤慨,握紧了拳头怒道:“恨只恨敌人卑鄙,趁夜偷袭,若换了白日亮堂之时,一切皆在目视之内,纵然敌军成千上万,也管教他们知晓我大唐铁骑的厉害!”

    李素朝远处望去,隐隐可闻对面有人马喘息之声,偶尔还能听到马蹄不安的刨着地,可不管如何凝目注视,仍旧是一团漆黑,不见一人一马。

    思索许久,李素忽然眨了眨眼:“蒋将军知道照明弹吗?”

    蒋权愕然:“何谓照明弹?”

    “听我说,现在双方都不能点火,一点火便暴露,一暴露便被攻击,但若是让敌人那边首先出现光亮呢?”

    “李别驾的意思是……”

    “我听了一下敌军人马的动静,大约离我们五十步上下,若我们点亮一支火把,奋力朝敌军扔过去,火把扔到敌军阵前,至少有一刹的光亮……”

    蒋权呆了片刻,接着大喜,他并不笨,所以李素一点即通,战机瞬息万变,但有那么一丝丝的光亮,对经验丰富的将领来说,足够了。

    “好法子!”蒋权也顾不得跟李素客气,马上压低了声音下令:“来人,搜集军中松枝火把,前队列阵,弓箭准备!分兵五百人,左右侧翼压阵,准备冲锋!”

    李素转身把王桩从防护圈里拉了出来,拍着他的肩朝蒋权笑道:“这小子曾在陌刀营里当过陌刀手,别的没有,就有一把子傻力气,火把让他来扔。”

    王桩笑得既矜持又矫情,装作不露痕迹地鼓了鼓胸肌……

    蒋权鄙夷地扫了他一眼,勉强点头应了。

    无数搭箭拉弦的声音,在静谧的黑夜中格外清晰,两排箭矢颤悠悠地指向前方敌军战阵,无声之中,杀气盈天。

    一支涂了火油的火把在唐军后阵中被点燃,对面敌军一呆,来不及反应,便听到一声暴喝,火把被人扔出来,呈抛物线朝突厥人的阵列中飞去。

    从高到低,从远到近,那支火把在夜空里转着跟头,恰好落到敌军阵列正中,刹那间,敌军的阵型,人数,兵器,甚至连他们脸上愕然的表情都照得纤毫毕现。

    只有一刹,但这一刹已足够。

    搭箭拉弦,蓄势待发的唐军将士们在那一瞬间将敌军看得清清楚楚,蒋权暴烈大喝“放箭!”

    嗖嗖嗖!

    一轮,两轮,三轮……

    对面传来敌人此起彼伏的惨叫和落马声,顿时乱了套。

    王桩适时又扔出一支火把。

    一瞬间,敌军阵内的乱象落在唐军眼里。

    又是三轮箭雨激射而出。

    蒋权咬着牙冷笑:“狗杂碎,才三五百人马,竟敢挑衅我大唐雄兵,今夜差点着了你们的道!左右侧翼,给老子冲锋!”

    轰!

    令出如山,分兵的左右侧翼骑兵越阵而出,高扬着横刀朝敌阵冲去。

    嗖嗖!

    王桩将自己的一把傻力气发挥到极处,两支火把很配合地扔出去,再次将敌人暴露在唐军冲锋的将士眼中,仅只一瞬,将士们愈发有数了。

    须臾间,唐军已冲进了敌阵,双方像两辆疾驰的马车猛烈撞在一起,战场开始了惨烈的厮杀。

    蒋权也抽出了腰侧的横刀,暴喝道:“中军,攻!”

    前阵列队的另外五百骑兵默默将弓箭收回马鞍旁的皮囊内,抽出横刀,鞭马冲锋。

    三五百人的突厥敌军被一千人的大唐骑兵咬住,顿时身陷苦战之中,再也无法抽身。

    半柱香过后,厮杀的声音明显弱了许多,李素静静站在防护圈里,忽然笑了。

    厮杀已进入收尾阶段,这次必胜无疑了。

    火把一支支地点亮,唐军将士骑在马上,高举着火把,将突厥人围在战圈之内,此时已无所谓暴露,因为突厥人已被碾压得差不多了,圈子里还剩下数十个裹着皮裘的突厥人仍在负隅顽抗,唐军将士将圈子越缩越小,骑在马上也不跟他们直接交手,而是用长戟隔着丈余的距离,冷酷无情地朝他们身上戳去,血淋淋的屠戮,画面触目惊心。

    李素注视半晌,忽然扬声道:“留几个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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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二十四章 胜败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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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的夜袭很突然,没头没脑又透着诡异,留几个活口审问一下很有必要。

    三五百个突厥人敢朝一千唐军精锐发动夜袭,原本还是有一些把握的,夜战最忌有心算无心,双方都是骑兵,趁着夜色朝唐军营地发起一轮冲锋,仅只需一轮,猝不及防之下便能将唐军打懵,接下来的第二轮第三轮,基本就是属于单方面屠杀了。

    然而突厥人却没想到,唐军将领竟有临危不乱的将才,第一轮冲锋不仅毫无战果,己方反而折损了不少,更没想到的是,唐军里面居然有人出了一个如此阴损的主意,用火把当照明弹,将他们的形迹和人马照得分毫毕现,大家都是夜战,其中一方若突然亮了,敌人还不把你当成苦海明灯啊?

    输了,输在意料之外,也输在大意轻敌之中。

    大唐铁骑无敌于天下,一千对五百,特别是这五百人还亮得跟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鲜明出众,若还不输那就真是没天理了。

    圈中数十个突厥人浑身伤痕,挥舞着刀剑的手臂明显虚弱脱力,却咬着牙一声不吭,一次又一次重复着渐渐已失去杀伤力的劈砍动作,眼瞳涣散无光,布满了绝望。

    随着李素大喊一声留活口,杀得哈皮无比的蒋权顿时醒觉,断然下令:“下马!生擒来敌!”

    将士们纷纷下马,战圈也越缩越小,像一座座四面八方堵住生机的大山,将仅剩的数十名突厥人围在中间。

    见包围圈越缩越小,活着的数十名突厥人神情越来越绝望,为首的突厥头目忽然厉声咆哮了几句,数十名突厥人犹豫挣扎片刻。蒋权心道不妙,正待阻止时,却见数十名突厥人发了疯似的忽然掉转刀口。各自厮杀起来,几十人你捅我一刀。我插你一剑,眨眼间自相残杀得干干净净。

    最后还剩下那名长相剽悍的突厥头目,头目以刀撑地,怒目瞪着周围的唐军将士,忽然惨笑几声,嘴里冒出一句听不懂意思的突厥话,然后悲壮地用刀割了自己的脖子,轰然倒地。

    一场夜袭。敌军完败,却没留下一个活口。

    唐军将士沉默地看着地上的尸首和染红了黄沙的鲜血,片刻后,有条不紊地开始打扫战场,将突厥人的尸首从里到外搜了个遍,试图发现蛛丝马迹。

    李素远远看着一具具突厥人的尸首被抬在空地上摆成一排排,眼中浮出震惊之色。

    慷慨赴死,视命如草芥,竟壮烈至斯,且先不论敌友。单只说这份决绝,实在令人震撼。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心情却越来越沉重。

    大漠玉门关外。还没到西州便遭遇如此突变,西州……是否更加凶险?

    “这不是寻常的盗匪!”

    沉思之时,李素耳边传来那焉笃定的声音。

    李素斜眼瞟了他一下,懒得搭理他。

    这是句废话,寻常的盗匪纵然事败,也没有自相残杀,决然抹脖子把自己灭口的道理。

    那焉浑然不觉李素正悄然鄙视着他,仍然表情深沉,用非常权威的语气道:“小批突厥人入唐境屠戮抢掠倒是经常听说。他们主要抢掠丝绸之路上来往的商人,可甚少纠集三五百人马。三五百人足够攻下大漠外的一座城池了,这不是抢掠。是有预谋的刺杀!况且事败后也没有决然自戕的做法,所以他们……别驾?李别驾?咦?人呢?”

    转过头看着李素的背影越走越远,那焉呆了片刻,黯然叹道:“大唐的官儿……太失礼了!”

    ***************************************************************

    胜利了,大唐雄兵不愧是天下无敌,被突厥人短暂的打懵后很快回过神,然后便是单方面的屠戮。

    当然,李素出的主意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天幸突厥人与唐军对峙时只相隔了几十步的距离,一支小小的火把,一刹那间的光亮,成了他们失败的主因。

    王桩得意了,因为他立了功。

    清理完战场,蒋权难得对王桩露出一丝笑脸,然后敷衍式的夸奖了他几句,大意无非是王桩那几支火把扔得很不错,希望再接再厉超越梦想一起飞之类的。

    被团级军官亲口夸奖,王桩有点飘了。

    然后王桩开始满世界得瑟,队伍里的胡商,蒋权麾下的将士,还有郑小楼等等,都成了他荼毒的对象,逢人便开始吹嘘,火把点燃时自己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想到江山社稷赋予自己的重任,想到世界和平需要一个怎样的超级英雄,想到皇帝陛下如何焦虑地等待一位鼎定江山,匡扶社稷的英雄出现,当时如何的气沉丹田,如何的奋力一掷,这场遭遇战又是怎样因为一支神奇的火把而获得胜利……

    李素忍了,王桩不容易,一门心思想着建功立业,结果一路坎坷,不但报国无门,还每天被婆姨揍三顿,今好不容易露了脸,哪怕他逢人便吹嘘的德行有点讨厌,可李素还是决定不打击他,让他好好得瑟一下。

    李素是好人,一直都是。

    可是好人的好,也是有底线的,李素的底线就是,你跟别人吹嘘完全没问题,别在我面前吹。

    “你知道我多厉害么?知道么?知道么?”王桩眉飞色舞地在李素面前作死。

    “不知道,你说说。”李素笑容可掬,一脸亲和。

    “火把啊,那支火把,刷的一下飞出去,然后突厥蛮子兵败如山倒……哎呀,美!美滴很!”

    “哎,李素,你说我立下的这个功劳算不算大?多少该写个捷报送进长安吧?陛下客气一点的话,也给我封个县子不过分吧?”王桩开始畅想敞亮的未来。

    “这个……估摸不大可能。”李素显然现实多了。

    王桩呆了一下:“可……这次我大唐大胜,全靠了我这支火把啊……”

    李素眉眼不抬,皮笑肉不笑地道:“……可是你丑啊。”

    王桩愕然:“这跟模样有关系么?我……我那支火把扔得那么准,恰好扔进突厥人的中军阵里啊,换了谁都没这份准头,封个县子什么的……”

    “可是你丑啊……”

    “我,我曾随军出征,陌刀营里挥舞陌刀密不透风,松州城下也曾斩下百十个吐蕃贼子的首级……”

    “可是你丑啊……”

    王桩的气势显然开始走下坡路了:“……我们能不能好好说话,不说丑的事了?”

    “好。”

    “这次斩杀三五百突厥贼子,我扔的火把不管怎么说也算是首功了吧?就算不封县子,也该给个果毅都尉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李素冷冷地换了个打击他的姿势。

    “……果毅都尉不行,当个兵曹,骑曹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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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二十七章 终至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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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在朝堂,在江湖,或是在路上,安全第一。

    西行路上显然不安全,沙暴,盗匪,毒蝎,流沙……各种危机四伏,各种天灾*,简直有一种西天取经刷怪升级的错觉,对李素这种以享乐为毕生志向的人来说,无异于行走鬼门关,生出当逃兵的念头自是情理之中。

    李素是凡人,凡人的坏毛病他一样不缺,日子过得不痛快了,便要改变它。

    可惜的是,蒋权不答应。

    李素是这支骑队的主官,论冲锋陷阵的本事,骑队里随便拎一个人出来都比李素强得多,怎么也不该轮到他当主官,可是人家官大啊……

    主官萌生退意,剩下的人怎么办?陛下的旨意是遣李素去西州赴任,而他蒋权的职责是护送李素去西州,中途若李素跑了,蒋权和麾下的将士跟谁玩去?

    所以接下来的路程,蒋权索性寸步不离李素身边,两眼死死盯着他,生怕李素一不小心就从他眼皮子底下溜了。

    艰险辛酸,一路跌跌撞撞。

    奇怪的是,自从那晚团灭三五百突厥人后,这一路虽遇着不少天灾,但却再没遇到任何盗匪,连常年来往于沙漠的那焉都犯了嘀咕,若说这条丝绸之路上最大祸患,便是隔几百里便冒出的一小股一小股的盗匪了,每年商队出行总要招揽大批身手高绝的武士,防的就是路上的盗匪,有的盗匪比较和善,给点钱打发过后也不跟商队死拼,自行便退去,见面多了混个熟脸,说不定还给你个贵宾折扣价。

    有的盗匪则属于比较缺心眼的那种。无论商队里面的高手有多少,铁了心要抢掠商队,于是开场便是你死我活。杀到最后盗匪全死了,头子留了最后一口气说一句我只想抢点钱。商队领队跺脚愤恨不已,要钱你早说啊,一上来就明刀明枪拼命的架势,还以为你抢我篮子里的鸡蛋呢……

    丝绸之路,盗匪猖獗,这是自汉朝开始便有的现象,千年仍无法断绝。盗匪属于不同的国家,有龟兹人。吐火罗人,突厥人,高昌人等等。

    然而李素这支骑队自从团灭突厥人后,一路上却再没遇到过盗匪,那焉心里不踏实了,没人抢他,他很没有安全感……

    走走停停,李素和千人骑队被折腾得苦不堪言,每个人都面容憔悴,许明珠红润的脸蛋上更是被烈日灼得片片红斑。美艳的红唇也失去了血色,干枯得像老树皮一般开裂,唯有那双眼睛仍旧明亮。清澈得如同一汪清泉,每天露向李素的笑容也依旧灿烂。

    多了一个许明珠,李素的日常吃穿住行全被她包了,每天醒来睁开眼,第一眼便看到许明珠的笑容,还有一块用水稍稍浸湿的巾帕,沙漠里用水奇缺,可李素的洁癖也无法克服,许明珠深知李素的怪毛病。每天偷偷从皮囊里倒丁点水沾湿巾帕给李素净脸,除此之外。李素别的卫生要求实在爱莫能助了,比如他想痛快洗个热水澡之类的……

    雇请的两位向导很有经验。沙漠里的城池并不多,但两位向导却知道沙漠里面很多不为人知的小绿洲,沙漠的地下水少得可怜,而且地下水的流向并不固定,向导们的法子是李素这些汉人们死活都学不会的,有时候一股轻轻飘来的微风,有时候挖开沙子的表面,撅着屁股趴在上面使劲闻一闻沙子里面的味道,向导便能判断这附近到底有没有水源。

    很神奇的本事,李素大感兴趣,送了向导一人一颗大珍珠,缠着向导要学这种本事。两位向导很和善,呵呵一笑把珍珠收了,然后指手画脚嗯嗯啊啊装语言不通,李素耐着性子不知跟他们比划了多久,两位向导死活没肯透露一个字,而珍珠……则被他们笑纳了。

    李素忽然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这件蠢事的性质跟肉包子打狗是一样一样的,更令他心塞的是,他一次扔了俩包子……

    两位向导是胡人,据说来自碎叶城,名字有点耳熟,仔细想一想,前世诸多传说里,若干年后一位名叫李白的诗人似乎也出生在那里,这座城远在天边,千年以后,它成了一个名叫“吉尔吉斯斯坦”的国家里的某个城市,照此推断的话,李白的国籍其实……

    好心塞的结果,赶在李诗仙出生前赶紧把他的诗都偷了,让李大诗仙这辈子无诗可作,做一个地地道道纯正的酒鬼,除此别无特长,日后诗仙长大了,每有兴致作一首诗,别人一读,咦?抄袭?再作一首,咦?又抄袭?无辜的诗仙大人哭晕在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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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苦,枯燥,压抑的旅途,李素领着骑队咬牙又走了两个月,路上诸多坎坷,终究有惊无险地走过来了。

    直到有一天,李素骑在骆驼上打瞌睡,王桩和郑小楼百无聊赖擦着随身的刀剑,许明珠则勾着嘴角一脸笑容地用五彩丝线编着纳福袋,队伍沉闷而单调地行走在茫茫黄沙大漠上。

    一名遣出三十里外的斥候骑着骆驼飞奔而来,隔着老远扬手兴奋大喊:“前方十里有城!西州城!咱们终于到了!”

    所有人猛然抬头,短暂地楞了片刻后,忽然响起一阵地动山摇般的欢呼声。队伍沸腾了,久违的昂扬和兴奋瞬间传染了整支队伍,无数人高举双手仰天大笑,也有人脖子上暴着青筋力竭声嘶地狂吼,发泄心中积蓄多日的沉闷和压抑,还有人双手捂面,失声痛哭……

    许明珠也高兴得泪流满面,忽然忘形地拽住李素的胳膊,哽咽道:“夫君,我们终于到了……”

    李素骑在骆驼直起腰,眯眼朝远处使劲眺望片刻,漫天黄沙的尽头,一片贫瘠的黄土平原上,依稀可见一座低矮城池的轮廓,在茫茫黄沙里静静矗立,历尽风霜。

    “是啊,我们终于到了。”李素疲惫的脸上露出释然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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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二十八章 荒凉破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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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一个建在茫茫大漠中心的城池,一座仿佛被世人遗忘的大漠荒城。

    《晋书》所载,后汉班超鼎定西域,置戊己校尉戍守边疆,王师西行至高昌壁,见“地势高敝,人物昌盛”,遂以“高昌”名之。晋成帝咸和年间,官拜张骏为大都督,大将军兼凉州牧,后拜凉王,张骏秉政凉国励精图治,版图渐扩,东取河南,尽收陇西,遂置高昌郡,北魏太和年间,阚伯周据高昌,自立为高昌王,后被高车族部落首领阿伏至罗所杀,阿伏至罗立敦煌孟明为高昌王,后渐为一国,不属中原统归。

    说来话长,其实一段话已将高昌国近千年的历史简单说了一下,看起来很复杂吧?归结一句话,高车族首领阿伏至罗立敦煌孟明为高昌王之后,高昌王室便窜了种,从以前的纯血藏獒变成了京巴串串儿,国属外族统治了。

    为何不说西州,而说高昌国呢?

    因为今时今地的西州,名义上其实是属于高昌国的。

    这实在是个很令人吃惊的消息,李素走在大漠半路上,闲来无事跟那焉唠嗑,才渐渐从那焉嘴里得知这个惊人的事实,回过头找蒋权求证,蒋权吭哧半天,也承认如今的西州确归高昌国所属。

    这就很不能理解了,别人家的国土,别人家的城池,大唐跟他八竿子打不着,却在别人家的城池里设立刺史,建都护府,军政大权全接手了,政体与军体全以唐制而命,军政首脑也皆是唐人,这就好像两户人家比邻而居。一户比较强壮,一户比较弱小,强壮的那户邻居有天忽然跑到弱小的邻居家串门。类似于今天我家吃醋,来你家借点螃蟹的性质。一进门觉得他家处处寒酸,万分鄙夷嫌弃的同时,也放出了豪言壮语,我要扶贫你,我要帮助你。

    扶贫没问题,弱小的邻居巴不得呢,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嘛,可是这位强壮的邻居怎么扶贫呢?他说。我在你家安排个亲戚住下吧,弱小的邻居自是满口答应,然而渐渐地,他发现情况不对了,因为那位亲戚已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把别人家当成了自己家,最后家里的大小事全由亲戚做主,原来的主人竟插不得手了……

    喧宾夺主,鸠占鹊巢,西州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大唐内圣外王的国策就是这么流氓。

    西州被大唐占了,刺史府有了,驻军有了。基本已算是大唐的领土和城池了,如今缺的只是一个名正言顺的说法。

    而原来那位弱小的主人高昌国呢?高昌国很不爽,可又拿强大的邻居没办法,于是除了偷偷摸摸画圈圈诅咒大唐皇帝不得好死之外,暗里跟西突厥部落勾结起来,潜伏在丝绸之路的路边,干起了敲闷棍宰肥羊的无本买卖……这个,实在是很消极。

    老实说,如果李素不是大唐子民的身份。他也会忍不住骂李世民一句“臭流氓”。

    而如今,李素被李世民这个臭流氓从千里之外的长安派到西州。在别人的国土上,别人的城池里。当着大唐的官儿……这事干的,李素还没进城就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心虚。

    反观蒋权,他的神情似乎并不心虚,相反,他挺着胸膛大摇大摆,一脸理所当然理直气壮,也不知道他这股子莫名其妙毫无羞耻的气势从哪里冒出来的。

    “西州是大唐的!”蒋权恶狠狠地道,随即又补充道:“……高昌国渐失臣礼,不久以后也是大唐的!”

    霸气漏得不能再漏。

    看着蒋权一脸巧取豪夺的盗匪嘴脸,李素渐渐也不心虚了。

    “没错,西州是大唐的!高昌国马上也会是大唐的!”李素挺起了胸膛,抬手朝远处的西州城池遥遥一指:“进城!”

    许明珠跟在李素后面,满眼闪耀着花痴般的小星星,自家的男人,就应该如此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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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城很破败,破败得根本不像一座城,倒是有点像一个设在荒郊野外的小集市。

    城池的轮廓越来越清晰,而李素的心也越来越凉。

    这哪里是座城池啊,分明是一个周围砌上四面土墙的小镇,城墙全部都是实土夯成,若论它的防御能力,嗯,大概一泡尿就能造成城墙的泥石流……

    城门开两面,一北一西,城外寸草不生,唯一的长处便是地势比较平坦,城门前一个守卫的士卒都不见,两扇木制的城门有气无力地耷拉着,透着一股子奄奄一息临终弥留的味道。

    城外偶尔有两个牵着骆驼的胡商走进去,不到半个时辰便很快走出来,显然人们驻留的唯一原因只是补充粮食和水,然后继续上路,这座城池根本没有任何让人流连的理由。

    领着骑队和商队走近城门,距离西州城池尚有五里时,城门忽然关闭,低矮的城墙上出现一片黑压压的守城将士,拉弓搭箭斜指着远处的李素所部,看城头上的披挂穿戴,却是唐军。

    李素眉头微皱,扭过头朝并肩骑行的蒋权瞟了一眼,蒋权会意,赶着骆驼单人单骑飞奔到城门下。

    “来者何人?”城头上一声暴喝。

    蒋权高高扬起手中一份告书官凭,面朝城头大声回道:“大唐泾阳县子,西州别驾李素,奉旨赴西州上任,此乃大唐三省所具官凭,出来个人送进去,呈于西州曹刺史查验!”

    许久,城门悄然打开一条缝,一道人影走出来,满怀戒意地接过蒋权手中的官凭,一声不吭进了城,破败的城门再次关闭。

    城下等了约莫半个时辰,城门终于打开,两队近千人的唐军出城列队,一名披挂将领出城走到李素座骑前躬身行礼。

    “末将,西州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拜见李别驾!”(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一章 初见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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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王桩很完美地做到了这一点,或许他做得比完美更完美,不但是美食,只要能塞进人嘴里的,跟食物有关的东西,不管味道好不好,他都没有辜负。

    李素有时候很羡慕王桩,真的,从长安城到西州,一路上不管多辛苦王桩都没吭过一声,每天扎营后他唯一关心的问题是今晚吃什么,吃完后乐乐呵呵地往营帐里一躺,呼噜声打得震天响,第二天继续上路,骑在马上百无聊赖时,便开始琢磨晚上烤羊腿时若往羊腿上多撒一把小茴香,味道会不会更美……

    只是李素对王桩的西州之行产生了些许疑惑,这家伙到底是来建功立业的,还是来亲身体验舌尖上的中国的?

    重重叹了口气,李素双手捂面,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你……你还是好好活着吧。”

    王桩很尴尬,他也觉得有点丢人了。

    人在尴尬的时候通常有点小智慧,或者说叫“急中生智”,于是尴尬的王桩脑中忽然灵光一闪,道:“除了吃,我还是有收获的……”

    “啥收获?”

    “城西那家不坑人的酒肆里,有个人……很有人缘,每次走进酒肆别人都起身行礼,看打扮不是官员,也没有官员那种气度,别人都唤他‘钱夫子’,似乎在城中颇具声望,看得出不是寻常百姓,那位钱夫子与酒肆众人打了招呼后便径自离开了……”

    李素眼睛亮了,望向王桩的目光充满了赞许,连蒋权也情不自禁朝他看了一眼。

    这叫什么?傻人有傻福?还是大块头有大智慧?

    “这条鱼逮得不错,后来呢?你有没有跟上去和那位钱夫子聊两句?或者跟踪找到他家住哪里?”

    “没有。”王桩断然摇头。

    “为何不跟上去?”李素发觉胸口有点闷。

    “我在酒肆里叫了一壶葡萄酿,一个胡饼……”发现李素和蒋权用杀人般的目光瞪着他,王桩顿觉气短心虚。声音也变小了,弱弱地道:“……钱都给了,不等不合适。”

    李素和蒋权呆立半晌。最后李素无力地挥了挥手:“你先出去,我要冷静一哈……”

    …………

    王桩挠着脑袋出了帅帐。李素和蒋权对视一眼。

    “这个钱夫子……有价值。”李素眯着眼,很阴险的样子。

    “此人应该住在城里,末将去拜访他一次?若对其许以重金……”

    “真不会过日子,动不动就‘许以重金’,你家重金很多吗?”李素横了他一眼:“做人呢,有时候太讲礼数也不好,显得虚伪,直接派人把那个钱夫子劫来营里。狠狠抽他几十鞭子,再问他西州城里的情况,相信该招的都会招,当然,若这人是条汉子,咬死了也不招……”

    蒋权恶狠狠地道:“再抽他几十记鞭子!”

    “不,那时我们该对他许以重金了。”李素诚恳地道,礼贤下士的嘴脸分外欠抽。

    蒋权:“…………”

    这位别驾的思维……节奏太跳跃了,实在跟不上啊。

    “那位钱夫子先不急着动手,曹刺史没回城。咱们不可轻举妄动,待一切情势明了后再定行止。”

    蒋权点头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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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外大营里无聊过了四天,项田遣人来报。西州刺史曹余明日午时回城。

    李素精神一振,正主儿总算回来了。

    “来人,城外吊桥埋伏五百刀斧手,待我摔杯为号……”李素仰天狂笑。

    蒋权倒吸一口凉气,震惊地瞪着他:“李别驾,你说真的?”

    “假的。”

    死心眼毫无幽默感,真不爱搭理他。

    …………

    …………

    第二天午时,曹余果然回到西州城。

    与李素来时冷冷清清的城门不同,曹余领着一千多府兵浩浩荡荡奔赴西州。离城尚距十里时,城门外已密密麻麻站满了人。西州城上下所有军政官员皆着官服,排着整齐的队列恭迎曹余的大驾。人群鸦雀无声,毕恭毕敬之至。

    营地派出的探子向李素回报城门盛况景象时,饶是李素脾气再温和,也被气得俊脸发绿,虽然绿起来仍是那么的英俊……

    好歹也是长安城里陛下亲旨委任的京官,好歹头上还顶着县子的爵位,西州这些官员真是不拿豆包当干粮,欺人太甚。

    曹余午时入城,李素在营地里没出去,待到日落时分,城里终于来了人,手执曹余的名帖,请李素入城一会,李素这才穿戴官服,领着蒋权王桩郑小楼,又从骑队里选出百余骑士充当随从,一行人踏着落日的余晖,慢慢悠悠进了城。

    刺史府位于西州城的正中间,面东背西,大门直朝东面长安城方向,以示对皇帝和朝廷的忠心。

    城池简陋,总共只有两条大道,一纵一横,恰从刺史府交叉,余者皆是民居。

    李素面无表情地从城门穿行而过,径直来到刺史府前,仰头打量了一下这座府邸。

    刺史府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鲜亮豪奢,事实上它并不算很大,相比之下李素在太平村的宅子都比这座刺史府上档次得多。

    前门光秃秃的两扇门,门口懒洋洋站着十来个值守的府兵,门楣上挂着一面掉了漆的牌匾,除此别无它物。

    李素走到门前,递上名帖,从侧门里走出一名家仆,恭敬地将李素请入内。

    跨进门槛,迎面便是一堵照壁高墙,绕过照壁是一个幽静的前院,前院仍旧光秃秃的,不像别的大户人家那样满院子种着树和花草,事实上沙漠这种地理环境和土壤,基本也种不出什么绿色植物,至于寻常大户人家宅院里常见的假山和池塘,在这里就更不容易出现了。

    空旷的前院四周是一条围起来的回廊,穿过回廊便是刺史府的前堂,这里的前堂不是招待客人的地方,事实上刺史府并不完全是刺史的居所,更重要的是,它是一个官衙,是这个城池里大小官员每天打卡上班处理公务的地方。

    家仆领着李素径自穿过前堂,前堂后面才是刺史及其家眷私人生活的地方,曹余会客一般也是在这里。

    后院西侧一间雅阁内,李素终于见到了这位西州首官,刺史曹余。

    玄关前脱了鞋,李素踩在有点硌脚的地板上急走几步,朝曹余行属官之礼。

    “下官新任西州别驾李素,拜见曹刺史。”说完李素长长一揖到地。

    曹余站起来回礼:“李别驾一路舟车辛苦,本官数日前领兵救交河县之危,慢待李别驾,还望别驾莫往心里去。”

    李素连道“岂敢”,宾主见礼寒暄之后,这才各自落座。

    直到这时,李素才有空抬头直视曹余。

    曹余大约四十多岁的样子,身躯偏瘦,面容更是清减,颌下一缕三寸清须,端坐在席案后目不斜视,不怒而自威,单看相貌,却是难得的一位中年帅哥,而且正经的读书人的模样。

    李素在打量曹余的同时,曹余也在打量他。

    眼前这位从长安调任过来的别驾,说他是少年绝不为过,十多岁的样子,目光清澈,面带微笑,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模样,单看外貌和气度,分明是某个千年世家门阀的子弟离家游玩见识的悠闲模样,颇具少年郎的风流之相。

    西州地处偏远,消息闭塞,纵是李素在长安闯出偌大的名声,可西州的官民却从未听说过他的名字。

    曹余越看越惊奇,这个十多岁的少年……怎么可能是陛下亲旨任命的西州别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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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 群狼环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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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太年轻了,年轻得就像一个未谙世事的毛孩子,应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年纪,也是“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的年纪。

    说来说去,李素这个年纪就应该怀里揣着大块的银饼,与狐朋狗友青楼买醉狎妓,虚度青春年华,这才是李素正确的画风。而不是领着千人骑队穿过千里沙漠,揣着皇帝陛下的旨意和尚书省的调任文书跑到这茫茫大漠的荒城里当官,这幅画面……真的太违和了。

    曹余打量着李素,惊呆了许久,直到李素微觉不耐地轻咳了两声,曹余这才回过神来。

    “哈哈,自古英雄出少年,今见李别驾年轻风流,本官确信了这句话。”曹余哈哈一笑,算是揭过了刚才的失态。

    “曹刺史谬赞,下官实不敢当。”李素谦逊地笑笑。

    曹余凝视着他,捋须笑道:“西州地处边陲,与外不通消息,不过本官与长安同僚友人常有书信来往,对李别驾的声名,本官却是闻名已久,李别驾年幼志高,这一年多来便做下许多大事,为我大唐社稷立下大功,足堪名垂青史,陛下重李别驾之才,将你委任西州,实为西州官民之福,本官不胜荣幸。”

    李素被曹余这一通夸得有点晕乎乎的,笑得愈发谦逊了:“下官年幼不懂事,曾在长安做下不少荒唐事,也闯了不少祸,曹刺史这番夸赞,却越让下官羞惭无地。”

    曹余哈哈笑了两声,忽然拍了拍手,朝门外长廊喝道:“来人!”

    李素眼皮一跳,背后吓出一层冷汗。

    这桥段太熟了。古往今来无数大人物都是这般德行,聊得好好的忽然翻脸,然后门外廊下埋伏五百刀斧手冲进来把客人剁成肉酱。也不知为什么古今的大人物们都喜欢用刀斧手,而且数目也一定非要五百个。一个都不能少,少一个肉就剁得不够碎了……

    而此时此刻,曹余这一声暴喝,李素顿时变了脸色。

    本来就觉得西州上下对他的到来并不欢迎,李素这些日子疑神疑鬼防心甚重,现在曹余这一声暴喝,令李素的戒备心提到顶点。若说曹余现在叫人进来把他剁了,其实……也很符合情理的。以己推人,李素若看谁不顺眼,也恨不得分分钟剁了他。

    幸好曹余的人品比李素高了那么一点点,话音刚落,门外出现的不是刀斧手,而是家仆。

    曹余微微一笑,朝家仆吩咐道:“今日贵客临门,令府中备宴。”

    李素顿觉讪然,觉得自己以那啥之心又那啥之腹什么的。

    大唐无论官场还是权贵,似乎都有这么个坏毛病。不管碰到什么事都是一句“备宴”,无宴而不欢,这毛病很顽固。一直传到千年以后还不见改。

    刺史府的宴席不算太丰盛,矮脚桌上一盆炖鸡,一盆炖羊肉,以及……另一盆炖羊肉。

    全都是炖菜,颜色寡淡,膻味扑鼻,李素只看了一眼便倒足了胃口,一口都吃不下去。

    酒是西域的葡萄酿,李素浅啜一口。还是觉得味不对,在长安时常在程咬金。牛进达这些老将家蹭吃蹭喝,天下各种名贵的美食和酒都尝过。李素自己也酿出了风靡长安的五步倒,眼下曹余用来待客的葡萄酿,却委实入不了李素的法眼。

    硬着头皮勉强与曹余喝了几杯,二人开始没完没了的寒暄客套。

    历朝历代的官场废话都很多,酒宴进行了小半个时辰后,李素才说到了正题,问起了西州的景况。

    曹余笑容渐渐收敛,换上一脸忧虑的样子,捋须沉思半晌,才缓缓道:“李别驾初来乍到,对西州或许不太熟悉,若说西州景况,本官用八个字足可概括。”

    李素身子往前微倾:“不知哪八个字?”

    曹余看着李素,一字一字道:“群狼环伺,危在旦夕!”

    李素眼皮猛跳了几下,笑着喝了杯酒。

    曹余盯着他,也笑了:“李别驾不信?”

    李素想了想,道:“下官信不信并不重要,下官愿闻其详。”

    曹余忽然扬声道:“来人,取地图来!”

    家仆很快将一张羊皮地图捧上前,徐徐展开。

    “李别驾上前请看……”曹余将李素叫到面前,二人并肩,李素盯着曹余的手指,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缓缓移动。

    “这里,是咱们的西州,往北四百里是庭州,在突厥人掌握之下,往西八百里是龟兹,龟兹自隋之后,对我大唐日渐疏离,常与突厥人勾结,劫掠丝路上的商贾,千年丝绸之路,近年来因盗匪肆虐而几近断绝,商旅不行,道路阻断,自贞观六年陛下破东突厥之后,这条丝路便不太平了,突厥对我大唐素有敌视,近年大唐占了西州后,高昌,龟兹,焉耆,再加上南边曾经的楼兰国因缺水盐泽而消亡,吐蕃人则趁虚而入,据南望北,对我大唐虎视眈眈……”

    曹余叹了口气,道:“如今我西州便处在这样一个群狼环伺的境地里,今年开春后,周边高昌,焉耆,龟兹等邻国听说我大唐皇帝欲亲征薛延陀,三省抽调大唐各地府兵,重兵压于北方国境,而致西面兵备渐疏,这些邻国顿时动起了心思,开春后已有不稳的迹象,常化作小股盗匪洗劫我西州治下乡县,今日我从交河县领兵回来,就是因为那里出现了盗匪,其实……他们哪里是什么盗匪,分明是突厥,龟兹,高昌这些邻国的军队乔化而成,真当本官糊涂么?”

    李素沉思片刻,拱手问道:“敢问曹刺史,我西州兵备和战力如何?还有城池防御……”

    说到这里,李素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城池防御什么样子,李素进城时便看到了,只不过一圈低矮的土墙而已,这种土墙是典型的防君子不防小人,而西域突厥,高昌,龟兹等邻国,从他们的尿性来看,与“君子”二字是绝不沾半点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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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三十五章 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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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座城该有什么?

    它应该有络绎不绝进城或出城的人,有在街上来往穿行的商贩,城里有各家店铺伙计在门口拉客吆喝生意,马嘶骡叫驴撒欢,大人笑,孩子哭,男人抽婆娘,婆娘叉腰骂大街……

    各种声音都是城里的风景,这才是正常的城池该有的模样,绝非西州这般处处寂静,透着一股子末日绝望的萧落感。

    李素是西州别驾,这座城里排名第二的大人物,虽然曹余没给他安排任何职司,可他毕竟是李世民亲旨御封的别驾。

    一边走,一边看,城里每个角落,每个细节,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被李素收入眼底。

    想起曹余坦言西州危若累卵的局势,李素心里渐渐开始着急了。

    群狼环伺的环境里,西州如今尚在大唐的掌握中,凭的无非是贞观六年李世民平灭东突厥之余威,令西域诸邻国小心翼翼不敢妄动,如今各邻*队乔化成盗匪,在西州辖内处处抢掠,这些举动很明显是在试探大唐的反应,看看大唐容忍他们的底线在哪里。

    李素非常确信,再过不久,西州的局势即将有巨变,西域诸国特别是高昌和突厥对大唐怀恨已久,久抑的矛盾必然会在某个时刻爆发,那时的西州,该如何自守?靠那四面低矮的土城墙和仅仅两个折冲府不到三千人的将士吗?

    “那兄,陪我去城墙那里四处看看如何?”李素笑道。

    那焉楞了一下,然后笑道:“李别驾有此雅兴,小人自当奉陪。”

    于是那焉前头引路,领着李素朝城墙走去。

    穿过一条笔直而简陋的南北大街,那焉领着李素以及随同的蒋权。王桩,郑小楼等人来到南城墙下,此时已是傍晚时分。落日的余晖洒在城墙的夯土上,罩上一层金黄色的光芒。迎面吹拂而来的热风夹杂着几许黄沙尘土,给这座孤城平添几分苍凉遗世的萧然。

    城墙下,李素神情凝重,注视着这面由夯土和沙粒砌成的墙,久经岁月风霜后,墙面很多地方已开裂,注视良久,李素忽然伸出手抓向墙面。微微一使劲,便抓下一把黄土。

    看着手里的黄土化作粉尘随风飘逝,李素的神情愈发阴沉了。

    这样的城墙,能防住谁?一轮忘死的冲锋,再加一根攻城木桩,便足以破城了。

    西州看似坚固,近看其实脆弱得不堪一击,如今没被敌人攻破,靠的不是防御和战力,而是曾经的大唐余威。而余威,毕竟只是曾经,很快就会失效。当异国外族的军队有一天集结于西州城外,那时便是西州真正的末日了。

    神情阴沉地静立城墙前,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忽然笑了:“那兄,你走南闯北,见识最广,走过的城池也最多,能否告诉我,这面城墙如何?”

    那焉露出苦笑。叹道:“李别驾其实心里已很清楚了,何必问小人?”

    李素笑了笑。转过头望向蒋权,蒋权的神情比他更阴沉。他是右武卫的果毅都尉,平日所见者皆是长安禁宫固若金汤的城高墙坚,何曾见过如此破败脆弱的土城墙?他是武将,武将比谁都清楚一面如此脆弱的城墙代表着什么,若遇外敌攻城,为了守住这面破败的城墙,不知要多付出多少将士们的生命。

    看着蒋权难看的脸色,李素笑问道:“蒋将军觉得如何?”

    蒋权重重怒哼一声,把头扭过一边,道:“破烂货而已。”

    李素沉吟片刻,道:“若有一万敌军攻此城,以蒋将军之力,能守几日?”

    蒋权哼道:“若是此城别的武将守城,此城撑不过一日,若换了末将守城,顶多能守三日。”

    李素眨眨眼:“三日后呢?”

    蒋权重重地道:“城破,人亡,唯死而已!”

    李素静立半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看着他时笑时阴的脸色,众人皆不敢言语。

    许久以后,李素又从城墙上抓了一把黄土下来,双手慢慢地搓动着,黄土眨眼间在李素手中化为细细的尘土,随风飘远。

    李素哈哈一笑,拍了拍手,道:“走,回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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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是凡人,也是懒人,来到这个世界,他只想平凡安逸地活到老,一辈子最大的理想是躺在铺满钱的床上懒散至死。

    一个平凡懒散而且没有多大野心的人,连富贵功名送到他面前他也懒得用手去接,然而,这个平凡懒散的人也是有底线的,底线很低,低到不可想象,那就是保持呼吸不断气,一直到七老八十,最好一百岁时呼吸还没断,那就谢天谢地了。

    看,这么低的底线,应该很接地气很贴近现实吧?

    然而身在西州,西州的局势和现状很明显触犯到李素的底线了,李素左盘算右盘算,以如今的局势和现状来看,要保持呼吸到八十岁,似乎很难,一旦有外敌入侵,李素的呼吸大抵在十七岁时便会停止了,乱军阵中很有可能会被敌人一刀剁了脑袋。

    与那焉道别后,李素领着蒋权,王桩,郑小楼三人往城外营地里走,一路沉默,气氛压抑。

    走进营地辕门,值守将士朝李素等人按刀行礼,李素淡淡点头回应。

    蒋权一肚子的话憋了一路,眼见李素要回帅帐了,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李别驾今日特地巡察城墙,是否有意重建它?”

    李素脚步一顿,转过身看着他,笑道:“蒋将军觉得重建一座城池的城墙,首先需要什么?”

    蒋权不假思索道:“需要砖,还有青石,糯米汁,沙土……”

    说了一大串,李素却笑眯眯地摇头:“砖,青石这些东西,它们不会凭空而降,所以,重建西州城墙首先需要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蒋权愕然:“什么东西?”

    李素叹道:“首先当然需要钱啊,吃饭要钱,喝酒要钱,建城墙当然也需要钱,没钱谁陪你玩?蒋将军难道经常在长安城里吃霸王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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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三十六章 西州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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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是好东西,哪朝哪代都是好东西。

    李素之所以这么喜欢钱,正是因为深谙这个道理,这个道理放之四海皆准。

    城墙要修得牢固,青石和砖必不可少,而作为一个置于大漠中心的孤城,本地物产少得可怜,修城墙必用的青石和砖必须从外面运输,离西州最近的取材之地是玉门关内的沙州,沙州距离祁连山脉很近,青石和砖都有途径弄到。

    然而,这些都需要钱的,没钱谁给你运输?谁给你烧砖撬石?先不说城墙如何修,仅是从沙州到西州*百里地的运输就是一个非常浩大的工程,所以这件关乎西州和李素本人生死的大事,说到底关键还是钱。

    经李素一解释,蒋权懂了。

    懂了并不代表赞同,蒋权沉思半晌,摇头。

    “……难,难如登天。”

    李素笑道:“难在何处?”

    “西州物产贫瘠,人口只有一两万,所收赋税要上交国库,剩下的钱估摸勉强能支应刺史府官员们的俸禄和两个折冲府的军费,哪里腾得空闲银钱修城墙?”

    李素笑得愈发和善:“听说你是关中人,家中颇殷实,你小时候若看上某个特别喜欢的东西,又没钱把它买下来的时候,怎么办?”

    蒋权楞了一下,道:“管我爹要钱啊……”

    李素点头:“对了,道理是一样的,我是大唐朝廷的官,我缺钱的时候当然要管朝廷要。”

    “那就更不可能了,曹刺史不是说过吗,他每年向长安递十几道奏疏,管朝廷要钱要粮要兵。每道奏疏皆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一州刺史尚且如此。李别驾你管朝廷要钱更是难上加难。”

    李素淡淡地道:“蛇有蛇道,鼠有鼠路。曹刺史做不到的事情,不一定我也做不到。况且,修西州城墙是个大工程,靠朝廷拨下的钱粮肯定还是不够,我还得拿出别的法子,改变这座像大漠里的牛粪一样的城池……”

    蒋权愕然:“变成啥?大漠里的珍珠?”

    李素笑道:“没那么文艺,顶多变成一坨香喷喷的牛粪,我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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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也是一个无比艰难的工程,一切都要从零开始。

    李素回到帅帐,盘腿坐在矮案前拧眉沉思,良久,提笔奋然而书。

    时间过得很快,日头西沉,帅帐内的光线渐渐暗淡,许明珠掀帘悄悄进来,见夫君浑然忘我地写着字,许明珠悄然无声地给矮案上点了两盏灯。李素仍然连头都没抬一下,许明珠识趣地退出帅帐,在门口席地而坐。手托香腮静静地守侯,眼睛仰望天上的星辰,嘴角微翘,勾起一道动人的弧线。

    虽然不知夫君在写什么,可夫君是大官儿,他写的东西一定很重要,说不定朝廷正等着他这篇东西匡扶于即倾,百姓翘首以盼这篇东西救他们出水火,嗯嗯。一定是这样。

    想到这里,许明珠的腰杆不自觉地挺直了许多。俏脸俨然布满了圣洁的光辉,仿佛自己也成了救国救民的英雄中的一员。一双水灵的杏眼很严肃地盯着帅帐前来回巡梭的将士,一旦路过的人弄出的声响大了些,她便气鼓鼓地瞪着别人,直到把人瞪走。

    一个人独处久了,脑子里难免有些胡思乱想的念头,许明珠独自坐在门口,不自觉地任思绪发散,飘远。

    ……成亲半年了,夫君还没有跟自己圆房的意思呢,他……真的很喜欢那位出了家的公主么?

    嫁来李家之前,许明珠便听到很多关于夫君的传闻,这些传闻里,被民间百姓渲染得最为精彩的,自然是他与皇九女东阳公主的暧昧情事,为了东阳公主,他敢当殿与皇帝陛下顶撞,他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只为求娶公主,甚至,她还听说过曾经那只飘扬在公主府上空的大风筝……

    他为了公主……做了好多事啊,每一件都那么惊心动魄,他的心,一定被公主满满占据着,与他成亲半年了,这半年里,他的心里……可曾为她腾出一丝丝地方,将她妥善安放?

    或许没有吧,不然为何半年了他还未与自己圆房……

    思绪越想越凌乱,许明珠俏脸一垮,非常泄气地捂住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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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着朝阳的灿烂光辉,李素领着王桩和郑小楼,昂然走进了西州城。

    李素的眼睛布满了血丝,显然熬了一夜没睡,可眼神依然清澈。

    王桩骑在骆驼背上,睡眼惺忪地打着呵欠,懒洋洋的样子颇具李素的神韵。

    郑小楼仍走高冷路线,任何时候见到他,永远板着一副讨债似的嘴脸,连李素都觉得这张嘴脸太酷了,酷得令李素忍不住主动跟他搭几句话,怕他憋坏了口臭,影响卫生。对李素主动的没话找话,郑小楼往往十句才回一句,说得多了,便毫无顾忌地朝他扔过来一记不耐烦的眼神,高冷得不要不要的,李素顿时觉得自己好贱……

    “李素,你昨晚一夜没睡,到底忙活啥?”王桩打着呵欠问道。

    “忙着写西州方略。”

    王桩茫然:“啥……方略?”

    “方略,意思是说,对一国或一城的治理发展的看法和建议,农桑啊,商贾啊,府兵啊,赋税啊等等之类的……”

    王桩两眼发直,很快露出莫名崇拜的样子,虽不明,但觉厉,旁边高冷状的郑小楼也颇为动容,不自觉地在骆驼背上挺直了身子,仿佛连带着他们这两个亲卫都与利国利民之类神圣的事情联系在一起了,瞬间有种与有荣焉的使命感。

    “别矫情了,赶紧恢复原形,我写方略与你们半点关系都没有。”李素懒洋洋地打断了二人的幻觉,瞬间把他们从云端拎起来,无情地扔进了凡尘。

    王桩和郑小楼的身形顿时一垮,李素分明看到二人头顶上白光闪过,上面显示着主角释放嘲讽技能,主角舒爽值加五,统治值减五,俩亲卫忠心值减五……

    “当然,我能写出这篇方略,与你二人的忠心护侍是分不开的,这篇方略也有你们的一份功劳……”李素慢条斯理地补充道。

    王桩和郑小楼的腰杆渐渐又挺直了,头顶上继续闪烁白光,各种数据数值增加,脸上继续布满了那股子莫名其妙的神圣使命感。

    啧!

    李素撇了撇嘴,好吧,由得他们作。

    …………

    …………

    西州刺史府。

    曹余对李素的再次到来颇为意外,穿着一身很随意的单薄绸衫便迎出前堂。

    宾主各自落座,又是一番冗长无聊毫无干货的寒暄废话。

    趁着曹余废话说得卡壳,沉默下来绞尽脑汁搜肠刮肚寻找下一个废话话题时,李素赶紧道出了正事。

    曹余惊疑地接过李素递上来的一叠厚厚的纸,纸上写满了蝇头小字。

    “好字!好一笔灵逸的飞白!”曹余没看内容,只看字迹便是一声脱口夸赞。

    “字太丑,曹刺史谬赞了。”李素谦虚得很虚伪。

    然后,曹余便看到了纸上的内容。

    “西州方略?”曹余皱起了眉,匆匆扫了几眼,神情顿时有些尴尬:“……年纪来了,有些老眼昏花,看得有些辛苦,李别驾莫见怪,不如请李别驾亲自说说这个方略,如何?”

    “诚如曹刺史所言,西州情势危急,被诸多邻国觊觎,若欲保西州不失,咱们必须拿出章程,所以下官昨晚一夜未眠,写下这篇方略,都是下官的一些粗浅看法。”

    曹余似乎有了兴趣,笑道:“何以保西州不失?”

    李素组织了一下措辞后,道:“下官写得繁琐,若简单来说,无非几个重点而已,招商,积粮,开市,收人,揽工,砌墙,练兵,募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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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三十九章 夜半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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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郑小楼跟随李素以来,似乎没做过一件光明正大的事,偷鸡摸狗,装神弄鬼,这一次居然要去偷人。

    郑小楼有点不高兴,他觉得自己的才能被阴暗化了,或许连心态都阴暗了。

    而李素也是命不好,别家权贵命令属下办点什么事,通常冷冷一句命令,属下沉默寡言一声不吭就把事给办好了,办不好也会非常壮烈地拿刀抹脖子,绝不给主家的仇人留下任何活口或把柄,这样的属下才叫省心省事,主家和属下都是各种高冷各种潇洒,哪怕是坏人,都坏得令人忍不住心生仰慕。

    而郑小楼这种属下……他不高兴了李素还得反过来和颜悦色给他做思想工作。

    “你看啊,你和我相比,谁大谁小?”李素采用迂回方式谆谆善诱。

    “我今年二十四岁,我比你大。”

    “我说的是地位,权势。”

    郑小楼的神情忽然变得很深沉:“佛说,众生平等……”

    “说地位呢,别扯佛,你这人荤素不忌,杀人放火样样都来,这会子倒想起佛了,当心佛爷生气,一道雷或九道雷把你轰成渣。”

    “你大。”郑小楼不甘不愿地道。

    终于得到想要的答案,李素满意地点点头:“所以,我是大人物,对吧?”

    郑小楼没答话,扔过一记熟悉的鄙夷眼神。

    李素决定原谅他,接着道:“所以,人类光明美好的一面,通常是让大人物来表现的,对不对?史书上的大人物,个个都是伟大正派。从不偷鸡摸狗,但是人世间那么多偷鸡摸狗的事情,谁做的?”

    郑小楼这回终于聪明了。反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当然是像我这种小人物做的。”

    李素的眼神充满了欣慰:“你终于悟了,离羽化飞升不远了。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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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郑小楼是个多面小能手,不但能杀人放火,装神弄鬼,还会偷人,偷得很利索,像个深谙此道的老司机。

    第二天早晨,王桩和郑小楼出了营。一直等到晚上,二人才姗姗归来。

    出去时两个人,回来时已是三个人,王桩和郑小楼一前一后扛着一个大布袋,布袋里一道人影不停蠕动挣扎。

    李素一直坐在帅帐里等着,见二人抬着布袋进来,李素喜道:“事办妥了?”

    王桩擦了把汗,笑道:“妥了,袋里的人便是钱夫子……”

    说着王桩忽然抬脚朝布袋狠狠一踹,怒道:“狗杂碎。一路上动个不停,偏不肯老实,害老子多费了不少劲。”

    李素挥挥手:“先把他放出来。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读书人,咱们对读书人一定要……”

    话没说完,郑小楼拽着袋子非常粗鲁地一扯,将里面的人放了出来。

    李素语声顿止,吃惊地盯着地上躺着的人。

    这人被绑住了手脚,嘴里倒没有狗血地堵上一团破布,而是很讲究地横塞着一根比筷子稍粗一点的短棍,短棍两头用绳子固定在脑后,再配合这家伙被反绑着的双手。一股浓郁的抖m*之气扑面而来,非常的重口味。

    嘴里塞着的短棍是有讲究的。古时行军作战,若是偷袭战的话。通常会让战马的马蹄裹上厚布,人的嘴里塞上这么一根小短棍,大队行军时便不会发出任何声音,达到掩藏行迹的目的,常言说的“马裹蹄,人衔枚”,便是这个意思,眼前这家伙嘴里横塞的短棍,就叫“枚”。

    令李素吃惊的倒不是这家伙的形象,而是他的长相。

    此人三十来岁年纪,身躯壮实魁梧,满脸横肉,额头上还有一道刀疤,嘴边长了一大圈浓密茂盛的络腮胡,这模样简直……

    “你们没抓错人?”李素扭头瞪着二人。

    “没啊,这家伙就是钱夫子。”

    “来,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说,这家伙哪个地方长得像夫子?分明是个杀羊宰狗的屠户,你们真的没抓错人?”

    郑小楼不耐烦地扯掉钱夫子嘴上塞的短棍,道:“让他来说。”

    钱夫子徒然被劫,正是担惊受怕的时候,在郑小楼充满杀机的眼神注视下,钱夫子也只好老老实实道:“这位……好汉,小人确叫钱夫子。”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李素今晚终于长了见识。

    “你读过书?还教过学生?”

    钱夫子茫然摇头:“没啊……”

    李素气坏了:“没读过书,没教过学生,你凭什么叫夫子?”

    钱夫子露出惊惶之色,颤声道:“因为我娘生下小人时,我爹恰好出了远门,我娘不懂取名,便随便给小人取名为‘夫子’,意思是夫君之子,如假包换……所以小人名叫钱夫子。”

    李素的脸颊狠狠抽搐了几下。

    ……这一家子的奇葩!

    “所以,你只是名字叫‘夫子’,而不是真正教书的夫子?”

    钱夫子连连点头陪笑:“是。”

    “既然你不是教书的,那你是做什么的?”

    钱夫子小心翼翼地道:“……小人确是屠户。”

    李素:“…………”

    好吧,职业不分贵贱,都是为人民服务,只是心中那种被什么东西堵塞住的感觉是肿么回事?

    人抓来了,接下来呢?

    西州的水如此浑浊,李素现在已明白,若欲大治西州,首先不是搞什么修城墙练兵之类的方略,而是先摸清楚这滩浑浊的水里面到底藏着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从踏进西州城开始,李素便一直觉得城里的气氛很诡异,从官员到百姓,都是一副没精打采过一天算一天的颓废样子,这样的精气神,这样低迷的气氛,又在诸多外敌眼红觊觎的目光之下,居然能守住城池没有失陷,简直是见了鬼了。

    所以,李素要打开一个缺口,真正掌握这个城池的内幕,而这个缺口,便着落在钱夫子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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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 月照沟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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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饼里没老婆,荷包蛋里没荷包,那么钱夫子不是夫子也能够理解。

    现在李素要做的是把钱夫子知道的东西掏出来。

    虽然李素跟大理寺打过好几次交道,而且每次进出时狱卒们对他都表现出比较诡异的依依不舍的态度,但李素对如何审犯人却一概不知,因为那时他自己也是犯人。

    李素也犯了难,按惯例,抓到人以后应该审问吧?审问之前……应该先揍一顿吧,毕竟要给犯人造成一种蛮不讲理暗无天日的心理威慑,他才肯老实把知道的东西说出来。

    幸好有些事情没必要学,听说一个大概就足够了,比如审犯人这种事,大抵便是一些约定俗成的套路,先打,再问,问不出再打……套路有点俗,简单且粗暴,但是效果却很不错,一般来说只要没碰到那种视死如归的英雄好汉,或是那种你一虐他就嗨到不行的心理变态人物,通常情况下还是能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答案。

    帅帐里很安静,王桩巴巴地盯着李素,郑小楼环臂阖目,事不关己的样子,就连钱夫子也一脸惶恐和疑惑的盯着他。

    现在他也看出来了,眼前这个年轻人应该是个当官的,可是……你一个当官的没事抓我一个屠户,格调是不是太低了点?再说,我一个屠户除了给你肉吃,还能给你什么?

    “接下来,咋办咧?”王桩忍不住打破了眼前的沉默。

    李素摸了摸光洁的下巴,沉思片刻,无比睿智地道:“揍他!”

    “啊?”王桩和钱夫子目瞪口呆。

    钱夫子呆怔片刻,急了:“为啥啊?小人从未……”

    话没说完,一旁阖目养神的郑小楼忽然发动了,飞起一脚狠狠踹在钱夫子的后背上。钱夫子面地而倒,惨叫都来不及发出,郑小楼狂风暴雨般的拳脚便狠狠地无情地落在他身上。

    王桩看着钱夫子被揍的惨状。又看了看自己砂钵大的拳头,神情有些挣扎。扭头望向李素,发现李素的目光很温和,里面充满了鼓励和……教唆意味?

    于是王桩狠狠一咬牙,硬起心肠也加入了惨无人道殴打钱夫子的行列。

    这一顿拳脚可不轻,王桩本来力气不小,饶是刻意在力度上放了水,一双拳头落在身上也很要命,更何况还有一个身手不凡而且毫无怜悯揍起人如同丧心病狂的疯子似的郑小楼……

    揍了大约半柱香时辰。钱夫子的惨叫愈发凄厉,连营地都惊动了,外面巡弋的将士以为帅帐内出了事,执剑壮着胆子掀开了帐帘打算进来救驾,结果发现这惨无人道的一幕,于是赶紧放下帘子溜了。

    最后李素实在听不下去了,他觉得自己现在像个屠户,而钱夫子,叫得像屠户刀下的猪……

    叫了停以后,钱夫子双手抱头。仍躺在地上哀哀哼哼。

    王桩喘着粗气,道:“揍完了,我再多嘴问一句啊。……咱们为啥要揍他?”

    这个问题很有深度,而且也非常有悬念,连被揍得鼻青脸肿的钱夫子也忍不住抬头,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是啊,没招你没惹你,凭啥揍我?

    迎着三人疑惑的目光,李素揉了揉鼻子,慢吞吞地道:“但凡审犯人,通常是要先揍一顿的。不然犯人肯定不会那么轻易就招了……”

    话没说完,钱夫子眼泪流下来了。刚才挨了那么重的一通拳脚都没哭,可是此刻。情感的洪流终于忍不住倾泻而出,一发不可收拾。

    “他哭啥?”现在轮到李素疑惑了。

    王桩咧了咧嘴:“这都不知道,疼滴么,你挨了这顿揍不哭啊?”

    李素笑了,他喜欢哭的人,有泪可流证明天性未泯,按前世的话来说,这个同志是可以抢救……挽救一下滴。

    “好了好了,把眼泪收一收……”李素蹲下身开始安慰他:“现在,你肯说说西州的事么?为何西州这副死气沉沉的样子?为何百姓畏官府如虎如狼?”

    钱夫子泪眼婆娑地抬头:“您要问的就是这个?”

    李素眯起了眼:“你还是不肯招?”

    “肯招肯招……”钱夫子忙不迭点头,接着忍不住悲从中来,大哭道:“其实刚才挨揍之前我就肯招了,您问什么我招什么,真的!这位官爷,您……倒是先问啊!上来便没头没脑先揍一顿,小人这顿打挨得……”

    说完钱夫子再也无法控制自己憋屈的情绪,咧开嘴大哭起来,真正是“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李素脸颊狠狠抽搐了几下,挠了挠头,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似乎……刚才办事的顺序出了点问题?

    钱夫子哭得伤心,作为罪魁祸首,李素只好拍着他的肩安慰他:“好啦,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做人要豁达点嘛……”

    钱夫子哭声更大了。

    一旁的郑小楼不耐烦了,冷冷地打破了眼前的尴尬场面。

    “你若再哭一声,我便再揍你一顿,说到做到。”

    钱夫子的哭声仿佛被掐住了脖子似的突然停止,然后面朝李素垂头,万分诚恳地道:“小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官爷想知道什么尽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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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官府常欺凌百姓,有这事吗?”李素第一个问题很敏感,或者说,他今晚想要问的问题都很敏感。

    钱夫子片刻都没有犹豫,脱口就答,用实际行动向李素证明刚才他那顿打挨得有多冤。

    “确有其事,贞观六年以前,当时城里的高昌人居多,虽说高昌国人大多皆是咱们汉人后裔,可百年来高昌国主以恩威服其心,况且西州离大唐甚远,久不沐王化,故而渐渐的,他们便将自己当成了高昌国子民,代代传下来,城中百姓只知高昌国主,而不知中原汉土了,贞观六年,大唐皇帝陛下大败东突厥后,调兵顺势占据了西州,高昌国将士慑于大唐虎威,被迫让出了西州,可城里的子民们并不服王化,城中常有百姓与唐军冲突,后来皇帝陛下遣调第一任西州刺史,鉴于西州现状,治下当用重典,对百姓施以威服,久而久之,西州百姓这才渐渐归于王化……”

    李素皱眉道:“也就是说,如今城里的百姓,以前都是高昌国人,所以现在的西州官府对百姓施之以威,渐渐的,官府和百姓都成了习惯,一边习惯了威压,另一边习惯了被威压?”

    钱夫子笑了笑,扯动脸上的青肿淤青,痛得直吸凉气。

    “以前确是如此,可是后来,到贞观九年时,为了坐实西州归属,大唐朝廷从玉门关内迁来唐民近万,都是正经的大唐子民,以前的高昌国百姓或彻底臣服于大唐,或举家西迁而去,或是……被官府寻了由头治罪,如今的西州城里皆是大唐百姓。”

    李素皱眉:“以前是统治异邦子民,施之以威未可厚非,如今既然都是大唐百姓,官府为何仍对他们如此苛刻?”

    钱夫子小心看了郑小楼一眼,惶然道:“这个,小人确实不知了,真的,小人只是个屠户啊,官爷您是不是太高看小人了?”

    李素又呆住了,这句话……确实很有道理啊。

    一肚子的问题不得解,为何要抓个屠户来问?从刺史府里随便劫个小官小吏不是方便得多吗?反正劫都劫了……

    李素开始反省自己,从事情的源头开始反省,然后,他回忆起王桩那天说过的话。

    “你只是个屠户,为何城里百姓对你如此尊敬?据说你去过的地方都有人起身向你行礼,可见你在城里是有威望的。”

    钱夫子又想哭了:“小人是屠户啊……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人想吃口肉,都一定要对屠户客气点的,不然难免短了斤两……”

    抬起头望向李素,钱夫子惴惴地道:“难道关中的百姓对屠户不客气吗?这……不至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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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四十三章 身陷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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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订金就这么半抢半赖的给出去了,那焉不得不接受这笔很无赖的订金,理论上来说,这笔订金是他出的,钱花了,却在李素嘴里落了个“死要钱”“小气”的评语,两头不讨好。

    接过李素的两颗猫眼石,那焉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新宅材料的运输是大事,要去城里东西两市散播消息,与落脚市集的商人们敲定价钱,别人才愿意把材料从遥远的沙州运来西州。

    看着那焉不甘不愿的背影,李素露出深思之色。

    扭头看了看旁边的王桩,李素忽然道:“如果你是商人,一桩明知亏本的买卖摆在你面前,你会不会做?”

    王桩憨憨一笑,露出满嘴白牙:“当我傻吗?明知亏本的买卖谁会做?”

    李素的笑容颇有深意:“是啊,连你都知道不能做亏本买卖,那焉怎会不知道?这事……有点意思了。”

    “啥意思?啥叫‘连我都知道’?”王桩听出话里的意思不对,显然不是在夸他。

    李素朝远处那焉的背影努了努嘴,笑道:“那焉是商人,很成功的商人,商人这辈子要做的是以本求利,这四个字应该镶入商人的骨子里,一刻不能忘记,否则他就不是合格的商人,可是就在刚才,那焉做了一件瞎子都看得出是赔本的买卖,沙漠里一幢华宅值多少钱我不太清楚,一定不是小数,那焉刚才假装犹豫了一下,大概只有几个呼吸的时间便收了我两颗猫眼石当订金,这笔买卖做得跟闹着玩似的,一个合格的商人,为何会答应做这笔买卖?”

    王桩没好气道:“你是西州别驾。这座城池的老二,他要讨好你,为将来考虑。偶尔做笔亏本买卖也很正常啊。”

    李素失笑:“就西州这座死气沉沉的城池,城里百姓穷困。市集萧条,正常人都看得出这座城对商人毫无吸引力,他有什么必要讨好我?”

    王桩眨眨眼:“说不定他看上的是你在长安的人脉呢?”

    李素笑得更大声了:“天下人皆知我被陛下贬谪西州,不知何年何月才会被召回长安,他把劲儿用在我这么一个贬官身上,难道他吃错了药?”

    思考显然不是王桩的强项,现在王桩已感到有点头痛了,揉了揉太阳穴。王桩叹道:“那他一定是吃错了药。”

    李素沉吟道:“现在再想想那焉的身份,他是龟兹国相那利的堂侄,龟兹国与我大唐这些年不太和睦,常与西突厥勾结一处,祸害丝路上的商贾……”

    王桩一惊:“你的意思是说……那焉有问题?”

    李素眨眼:“我说过这句话吗?我只是想说,那焉这个人很有意思……”

    远处,那焉的背影只剩一个小黑点了,李素久久凝视着那个小黑点,嘴角泛起一抹深深的笑意:“嗯,这个人。确实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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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完闲事,李素心满意足地领着王桩和郑小楼走进城东一家酒肆里。

    酒肆很简陋,看起来有不少年头了。地上的木板踩上嘎吱嘎吱响,透着一股子年久失修的腐烂味道,仿佛随时会垮塌似的,店内只有几张同样年久失修的矮桌,和两个懒洋洋打不起精神的伙计,就像走进了一家阴森的中世纪吸血鬼城堡。

    李素今天心情不错,任何人能用两颗别人送的猫眼石搞定一幢大房子,心情都会不错的,再加上自己还带了两个超级打手。一看就属于惹不起的那类人,所以李素走进酒肆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伙计懒懒散散走过来。没精打采地给李素送上一坛酒,反正没得选。整个酒肆只有这一种酒,看在伙计懒散的欠抽样子颇有自己当年的神韵的份上,李素决定不抽他,还很痛快的多给了几文钱。

    钱能让鬼推磨,自然也能让伙计振奋精神,几文赏钱塞进怀里后,伙计的表情忽然变得非常的宾至如归,简直就像热情的沙漠。

    酒肆是个很纯正的酒肆,经营理念很固执,他们只卖一种酒,而且连下酒菜都没有,酒端上来倒在破烂的陶碗里,李素凑近看了一眼,不由皱了皱眉。

    这酒……闻起来有点像馊水,而且是隔夜的馊水,实在不能确定它到底是不是酒。

    “告诉你,你今天走运了,来,你先喝一口。”李素把王桩揪过来,端起酒碗朝他嘴里灌。

    王桩也不嫌弃,很痛快地一口喝干,还咂摸咂摸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好喝吗?”李素眨眼。

    “还行,稍微有点酸。”王桩咧嘴憨傻的笑。

    李素不说话,也不喝酒,静静盘坐在方榻上。

    王桩奇道:“你咋不喝?”

    李素打量了他一阵,发现王桩并没有中毒的迹象后,才皱着眉小心翼翼浅啜了一口。

    “啧!太酸了!”李素嫌弃地摇摇头,再也不肯喝第二口。

    酒不是中原的酒,带了几分劣质的西域葡萄酿的味道,说不出的难喝。

    “小楼兄,你也坐下,今天我请你们喝酒,一定要感恩哦……”李素很热情地招呼郑小楼和王桩坐下。

    郑小楼似乎看出了李素的险恶用心,理都没理他,只是扔过一记鄙夷的眼神,仍旧一脸高冷地环臂而立。

    王桩不在乎,坐下来咣咣咣几口,小半坛酒便下了肚。

    李素只好百无聊赖地看着他喝,片刻后,李素陷入幸福的发呆时光。

    酒肆很安静,只有寥寥三桌客人,另外两桌显然是城里的百姓,算是为数不多的中产阶级吧,不然不会有闲钱来这里喝酒。

    一座好好的城池,被曹余治理成这个样子,城里百姓穷困,百业凋零,内忧外患不绝,有这样的首官,实在不是百姓之福。

    李素现在在等待,等待将钱夫子的每一句话查实,如果事实证明钱夫子所言不虚,那么曹余这个人,李素一定要把他拉下马,好好的城池,不能放在他手里糟蹋了。

    人在发呆的时候,时间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那坛劣得不能再劣的酒被王桩喝得快见底了,扭头看看外面的天色,时候不早了,该回营地了。

    正打算起身时,邻桌酒客聊天的声音轻轻悄悄飘进耳中,李素神情微动,刚打算起身,又坐了回去,支起耳朵听着邻桌的议论。

    “城北赵家的闺女可惜了,才十四岁,出落得水灵灵的,在咱们这大漠方圆里,也算很不错的美人了,听说开春已许好了人家,是个高昌国的富商之子,虽说不是做正室,可人家聘礼给得不少,眼看赵家的光景要亮了,谁知天降横祸……”

    “呸!狗屁横祸,是*!赵家闺女是被*害的!”

    “被谁祸害的?”

    “这西州城啊,旧来的,新来的,都不是啥好货,听说新来了一位别驾,是从长安来的,场面摆得很足,还带了一个千人骑队护驾,可见来头不小,这位新别驾不是什么好货,带来的骑队更不是好货,听说赵家闺女就是被骑队里的一个骑曹给祸害了。”

    “有这事?你咋知道?”

    “我咋知道?我就住赵家旁边,昨晚赵家大门被人一脚踹开,一晚上只听得闺女哭,大人也哭,闹了一晚,天没亮赵家的闺女便吊了颈,尸首现在还停在赵家院子里呢,听说就是那个骑曹晚上喝多了,恰好遇见赵家闺女,觉得颇有姿色,便破门而入把她祸害了,唉,一条人命啊!咋就忍心呢!”

    “西州城,越来越不是人待的地方了,过些日子索性跟了胡商的商队离开吧,随便去哪里都比在西州强……”

    …………

    王桩和郑小楼呆呆听着,神情布满了震惊,不自觉地扭头望向李素,却见李素的脸上已是一片铁青,身子气得微微发抖。

    “李素,这……”王桩急了。

    “闭嘴!”李素叱道,站起身,面无表情地道:“走,回营!”

    三人默不出声走出酒肆,王桩和郑小楼见李素神情不善,也不敢多说,默默跟在后面走。

    从城东到城北,要穿行两条街道,一纵一横,纵横的中间叉口恰好是刺史府。

    李素的神情阴沉得可怕,快走到刺史府时,脚步忽然一顿。

    因为他听到了动静,动静不小。

    前方密密麻麻站满了人,将刺史府的前门围得水泄不通,看人数约莫上千,门前空出一块地,地上用白布遮着一具尸首,两名中年男女面朝刺史府大门跪在地上,哭得天昏地暗。

    千余名百姓静静站在中年男女身后,没有力竭声嘶的喊口号,也没有激昂愤慨地鸣冤,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门前,上千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紧闭的大门,沉默中却分明能感受到那股能将肩膀压垮的愤怒。

    李素抿了抿唇,这一幕根本不用解释,看一眼便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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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四十四章 无辜牵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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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祸从天降!

    还没回营查证,李素已闻到一股浓浓的阴谋味道。

    平白无故,百姓家的闺女被糟蹋,真凶马上浮出水面,剑指城外骑营。

    这桩案,怎么看都透着一股诡异味道,偏偏有头有尾有情节,连细节都清清楚楚,纤毫毕现。

    隔着十来丈远的距离,李素静静看着刺史府前呆立的人们,和那扇一直紧闭的大门。

    事情刚起了头,李素想再等等,看后面还会怎样发展。

    身旁的王桩却已气得满脸通红,握紧的拳头低声怒道:“这是构陷!”

    李素淡淡瞥他一眼,没吱声。

    见无人回应,王桩急了:“这些日子我与骑营的兄弟们相处得不错,他们都是规矩人,断不会做出这等伤天害理之事,蒋权那货虽然与我不对付,但不得不说,这家伙治军还是有一套的,平日若无事,根本不准骑营的弟兄出营一步,只准在营地内吃饭睡觉和操练,什么狗屁骑曹,什么狗屁糟蹋!人都出不来还糟蹋个屁!”

    李素面无表情,冷冷道:“是真是假,只待查实,现在说任何理由有用吗?”

    二人说着话,远处刺史府的大门却忽然打开了。

    一个长得白白胖胖的中年男子跨出门槛,朝门口静立的百姓们扫了一眼,然后目光停在横躺门前空地的尸首上。

    “闺女何辜,竟被天杀的骑曹糟蹋,求刺史府老爷为我闺女做主申冤!”赵家闺女的爹娘跪在尸首前,哭嚎着朝中年男子磕头,头磕得很用力,没几下二人的额头便见了血。

    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再扫视一圈周围静立的人群,扬声道:“此案,罪大恶极。丧尽天良!曹刺史已知晓了,刚才遣刺史府刑名前去赵家侦勘。只是此案未曾查实,官府断案务须不枉不纵,绝不放过真凶,但也绝不能冤枉好人……”

    前面这番话说得义正严辞,连王桩愤怒的表情都稍稍缓和下来。

    李素却面露冷笑,如果这桩案子是个阴谋的话,这个中年胖子下面的话才是重点。

    果然,中年胖子见人群有些骚动。于是停顿了片刻,忽然露出无奈又悲愤的样子,叹道:“就算查实此案是城外骑营所为,恐怕……”

    语声一顿,死者的爹娘跪在地上挺直了腰,怒道:“杀人偿命而已!冯司马有何疑虑?”

    李素才知道这个中年胖子竟是刺史府的司马,不大不小也是个从六品官。

    姓冯的司马闻言一叹,黯然道:“只是……李别驾是陛下亲旨所任,城外骑营是李别驾随行军,若真凶果然是骑营。怕是……曹刺史爱民如子,可他毕竟只是刺史……”

    话说得含糊,可话里的意思大家都很清楚了。唯独听到“爱民如子”四字,人群里不知从哪里发出几声嗤笑。

    冯司马拐弯抹角说了一大通,意思只有一个:京官动不得。

    话刚落音,人群不安地骚动起来,沉默渐渐变成了喧嚣,愤怒如同刚被揭开泥封的陈年老酒,怒意在人群中弥漫,扩散。

    “死了人啊,官爷。要有个交代啊……”死者的爹娘头磕得砰砰直响,一边磕头一边哭嚎。

    冯司马似乎在犹豫什么。片刻后,终于狠狠一跺脚。咬牙道:“罢了!曹刺史和本官便为你们做一回主!大家看清楚了,西州这块地面上,到底是有好官的,平日总说曹刺史欺凌你们,他欺凌你们什么了?赋税,收上去那是给朝廷的!它没有落入曹刺史的腰包,今日城里百姓有冤,为你们做主的是谁?你们睁大眼看清楚!”

    远处,王桩气得额头三尸神暴跳,攥紧了拳头便待冲上前,刚迈步却被李素死死拽住。

    “这狗杂碎颠倒黑白,老子今非把他撕碎了!”王桩怒吼道。

    李素也是怒容满面,不过还是很冷静。

    “撕碎他有什么用?人家挖了个大坑,就等着我往里跳呢,不论我跳还是不跳,都注定了倒霉。”李素冷冷道。

    “就这么让他们骑到咱们头上?”王桩怒道。

    李素朝刺史府门前冷冷一瞥,那个姓冯的胖子仍在煽动着百姓,人群已渐渐被他煽得传出阵阵叫好声。

    “走,先回营,事情才刚开始,再等等,看看到底有多少杂碎冒出来搞风搞雨。”李素难得地骂了句粗话,然后转身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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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营的第一件事便是查实。

    李素心里是相信蒋权和他麾下将士的,可也存着一丝疑虑,他担心这事真是蒋权麾下干的,一千人里面但凡有一个不争气的,那就真的完全陷入被动了。

    蒋权被紧急召进帅帐,一听此事顿时又急又怒。

    “断无此事!末将敢以项上人头担保!不,末将敢以全家老小的人头担保,这一千骑营全是跟随末将多年的老弟兄,都是规规矩矩的老实人,这么多年从未出过这等腌臜事,定是刺史府构陷!”

    蒋权在帅帐里气得直跳,喘着粗气在李素面前转来转去。

    李素却很淡然,抬眼朝他一瞥,道:“你拿再多的人头担保有什么用?赶紧下去查啊,查实了,真凭实据摆在面前,我绝对不枉不纵。”

    蒋权气得狠狠一跺脚,扭头便出了帅帐。

    没过多久,蒋权捧着一份册子进来,将册子摆在李素面前,道:“这是昨日到今日营地的进出造册,上面写得很清楚,全营一千一百七十二人,从昨日辰时开始便一直在营中操练用食,直到今日此刻也无一人出营,城里那家闺女是昨晚子时左右被人糟蹋,两个时辰后自己上吊,根本不可能是咱们骑营的弟兄干的!”

    “有没有不经大营辕门,偷偷跑出营地的可能?”李素不放心地问道。

    蒋权气道:“那就更不可能了!营地里遍布无数明岗暗哨,任何人踏出营房一步都会被喝问,而且会被拿下吃军法,就算谁有这泼天的胆子敢偷跑,可谁有这泼天的本事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跑出去?”

    看着蒋权受了冤枉暴跳如雷的样子,李素却笑了,笑得很开心。

    “好了,现在可以确定了,这件事是个圈套,是冲着我来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七章 所谓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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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无英雄!

    辕门三丈空地,无数箭矢长戟相指,并无一人敢往前迈出哪怕只是小小的一步。

    不仅如此,许多胆小的百姓趁着人群里的官员们不注意,悄无声息地往后挪退,还有的顾不得看官员铁青的脸色,索性掉头就跑,有人带头,颓势愈发无可阻挡,刹那间便跑掉了数百人,剩下的则一脸惧色强撑着站在辕门外。

    曹余快气疯了,他没想到李素这竖子做事竟如此蛮横霸道,一句“称量英雄”便令整个西州气短。

    蒋权仗剑立于辕门前,随着骑营将士列出战阵,蒋权整个人的气势徒然一变,利剑平举,满脸杀机,剑尖直指项田,然后,重重向前踏出一步。

    项田脸色一变,有心迎剑而上,然而看见辕门内杀气冲云霄的骑营将士,再看看今日自己身后寥寥不到百人的部曲,项田心生惧意,情不自禁往后退了一步,蒋权平举利剑再向前踏出一步,项田再退……

    如此反复,官员和百姓们仅剩的一点余勇终于消失殆尽,人群开始缓缓朝后挪退。

    曹余脸色铁青,颌下三寸青须微微发颤,努力强撑着刺史的脸面和尊严,心中却如巨浪滔天。

    十多岁的少年郎,能有如此胆气和魄力,他的官职和爵位……难道真是靠邀宠得来的?

    李素盯着曹余,淡淡一笑,道:“曹刺史,既然如此想进我大营看看,下官怎敢不从?刺史大人,您请进来吧。”

    曹余看了看辕门内依旧杀气冲天的骑营将士,和那一支支搭在弓弦上散发着幽冷寒光的利箭,再看看李素满脸恭谨温和的微笑。曹余心中一寒,和刚才的官员百姓一样,这一步怎么都迈不出去。

    “本官。本官……哼!”曹余狠狠一甩袍袖,转身离去。

    曹余一走。剩下强撑着的官员们如蒙大赦,忙不迭跟在曹余身后离开,今日所谓缉拿真凶的正义行动,终于成了一场闹剧。

    李素盯着曹余等众人的背影,满脸疑惑地扭头望向蒋权:“刚才喊打喊杀要进我大营,现在我主动请他进来,他怎么跑了?”

    蒋权嘿嘿冷笑:“别驾下了将令,谁敢踏进辕门一步便当场射杀。姓曹的匹夫哪有这个胆子?”

    李素恍然,再看曹余等人的背影已走远,只剩一个个小黑点,李素扬扬手,放了一句颇具暧昧意味的马后炮:“哎,我又不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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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波暂时平息了,李素用无比蛮横霸道的方式将这桩案子强压下来。

    可是,这种方法终究落了下乘,当时箭在弦上,李素也是被逼无奈。但凡有更温和的法子,他也不会选择用这种得罪全城官民的办法消弭灾祸。

    在西州,李素不是暂留的过客。少则要待两三年的地方,如今刚来就把全城官民得罪了,以后李素如何还能悠然自得地在西州大街上闲逛?城里的二把手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大家以后怎么愉快玩耍?

    “今日末将遣人出营采买粮食,结果空手而回,城里东西两市的商人们不愿卖粮食给咱们,而且城里官民怨气颇大,骑营出去的人处处受人白眼谩骂,李别驾。看这架势,他们想孤立咱们啊。”蒋权闷闷地蹲在帅帐角落里。一脸的郁闷,昨日意气风发不可一世的样子全然不复再见。

    一旁的王桩也愁眉苦脸的叹气:“酒肆也不卖酒给我了。城里街上走一圈,莫名其妙总有几个臭鸡蛋烂菜叶砸脑门上,回头找人也找不着,营里的吃食难吃得紧,我都好些天没沾荤腥了……”

    李素呆怔不语,许久,苦笑叹了口气:“这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啊……”

    “啥暴力?”新名词令蒋权听得一愣一愣的。

    李素瞥了他一眼,懒得解释。

    “李别驾,如今营里的粮食大概只能支撑三五天,若再采买不到粮食,三五天后大营要断粮了,这茫茫大漠里,除了西州,怕是找不到别的买粮食的地方了,该怎么办,您拿个主意吧。”蒋权苦着脸道。

    李素翻了翻白眼:“我能怎么办?我又种不出粮食,离西州最近的城池在千里之外,三五天恐怕也跑不过去……”

    蒋权满怀期待的脸渐渐变成了失望,蹲在地上垂着头,活像遭遇天灾的老农,一脸无处逃荒的绝望表情。

    李素摸着光洁无毛的下巴,沉吟片刻,犹豫地道:“要不……咱们叫几百人扮作沙漠里的盗匪,也学着盗匪老前辈那样见到商队就抢,回头故意留点把柄,就说是受西州刺史曹余指使,你看,既解决了粮食危机,又能祸水东引,我简直是个天才……”

    蒋权瞪大了眼睛,仔细端详着李素的神情,沉默许久,道:“您认真的?”

    “认真的。”李素无比诚恳地点头,随即问道:“可以这么干吗?”

    蒋权摇头:“不可以。”

    “那就当我没说。”

    遗憾地瞥了蒋权一眼,这家伙,最大的缺点就是太有节操了,都快饿肚子了,居然还不肯做伤天害理的事,蒙着脸打劫点粮食,多大点事,迂腐!

    “李素你不是会造震天雷吗?多造几个,半夜点着了朝刺史府里一扔,一了百了!”王桩满脸杀气地道。

    李素朝他投去一记欣赏的眼神,看,这家伙明显没节操多了,……话说,谁把王桩教得这么缺德了?

    …………

    “西州的民心才是解决问题的源头啊……”李素叹道。

    蒋权颓然道:“咱们几成西州公敌了,末将此生从未在大唐的城池有过如此遭遇。”

    随即蒋权咬牙道:“这个曹余真该死,搞出个所谓糟蹋良家女子的案子,让满城百姓对咱们深恶痛绝,而咱们却有口难辩……”

    李素笑了笑。道:“你知道什么叫‘民心’吗?”

    蒋权疑惑地看着他,摇头。

    “看过赶羊吗?你看那放羊的人要把羊群赶回圈里去,他不会围着一整群羊团团转。只会盯着领头的那只羊,走偏了。走远了,一颗小石子扔过去,把领头羊的方向纠正了,后面的羊群便老老实实跟着它走……”

    蒋权满头雾水,神情依然疑惑不已。

    李素笑着解释道:“所谓民心,也是如此,这不是什么太玄妙太深奥的东西,子曰‘民可使’。其实反过来说,民亦可愚,咱们只要找到那只领头的羊,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蒋权看着他,快速眨眼。

    李素叹了口气,他知道,自己刚才这番话白说了。有些人永远只会服从于命令,从来不会独立思考什么,比如蒋权。

    “王桩,去城里秘密将那位钱夫子请来大营。这一次客气点,温柔点。”

    王桩挠头:“若他不肯来呢?”

    “啧!”李素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这还用问?揍他啊,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人。值得拥有。”

    …………

    …………

    钱夫子来得很快,而且很主动,虽只是个屠户,却显然是个喜欢喝敬酒的人。

    李素和颜悦色地看着他,目光充满了欣赏,因为他发现钱夫子今日气色不错,而且布满疙瘩和粉刺的脸上隐隐带着几分莫名其妙的睿智光辉,李素知道,今日将他请来大营的决定没错。他一定不会让自己失望的。

    “钱夫子,你一年所入几何?”李素笑眯眯地问道。

    钱夫子想了想。道:“除去官府重税,所剩不多。大约三两银饼左右。”

    李素点头:“能在西州这块荒蛮之地岁入三两,也算是殷实中产人家了,你的日子过得不错啊。”

    钱夫子咧嘴笑道:“城里吃得上肉的百姓不多,小人的生意主要靠刺史府官员和折冲府的将军们所赐。”

    李素盯着他的脸,缓缓道:“我给你三十两银饼咋样?当你十年所入。”

    钱夫子楞了一下,接着满面惊喜,最后却很快冷静下来,陪笑道:“不知官爷有何吩咐需要小人效力?”

    李素点点头,嗯,是个聪明人,相比上次被揍得满地打滚,今日的钱夫子显然顺眼多了。

    “没什么吩咐,我只要一个消息,这个消息值三十两,你做不做这笔买卖?”

    钱夫子毫不犹豫点头:“做!”

    顿了顿,钱夫子满脸堆笑,用一种市侩的表情神秘兮兮地道:“其实小人大致知道官爷想要什么消息,说实话,早在城里事发后,小人便打听清楚了,就等官爷一声吩咐。”

    李素眨眼:“你知道我要问什么?”

    “是。”

    “好吧,那么你告诉我,这件事到底是谁在后面搞风搞雨?”

    钱夫子面现得色,显然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胸有成竹:“官爷,小人是城里的屠户,来小人这里买肉的都是刺史府的各位官爷家仆,有些消息很容易便入了小人的耳朵,指使这件事的人是刺史府的一名官员,却并非曹刺史,您猜猜是谁?”

    李素笑得有点阴森了:“钱夫子,我告诉你一个道理,如果想拿到这三十两,说话就痛快点,不要制造什么悬念,更不要让出钱的人当你的捧哏,你再多说一句废话,三十两马上要变成二十两了……”

    钱夫子一惊,急忙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很痛快地道:“冯司马,刺史府里那个白白胖胖的家伙,此事全是他暗中指使。”

    “城北赵家的闺女果真被糟蹋了?”

    “确有此事,不过赵家闺女上吊到底是不是她本人的意思,那就不清楚了……”

    李素眼中迅速闪过一道杀机。(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四十八章 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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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早已清楚是刺史府的官员布下的局,然而听到事实真相时,李素心中仍冒出一股怒火。

    一条人命啊,正值芳华的女子,因为这个针对他的阴谋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心,到底有多脏?

    “赵家的闺女被糟蹋,也是那个冯司马干的?”李素阴沉着脸问道。

    钱夫子笑道:“那胖子胖得跟猪一样,说话过年就能宰了,哪有力气干这事儿?是冯司马遣了别人干的,他叫那人穿上骑营的服色,酒肆故意装作喝多的样子,大声嚷嚷自己是城外骑营的骑曹,然后装醉晃晃悠悠到了赵家门前,故意一脚把门踹坏,闹出了大动静,这才堂而皇之入室糟蹋了赵家闺女,闺女的爹娘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被他打昏过去,糟蹋之后,那人走得无影无踪,闺女的爹娘急忙去报官,冯司马遣人过来看了看,单独跟那闺女在房里待了一阵,不知道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官府的人走后,闺女的爹娘进房一看,发现闺女已上吊了……”

    随着钱夫子的述说,整件事的脉络渐渐清晰,这桩藏在阴暗角落里的阴谋终于水落石出。

    李素沉吟片刻,又问道:“曹刺史在这件事里面充当什么角色?”

    钱夫子很简洁地道:“事情都是下面的人谋划的,可是曹刺史若不点头,这件事做不了。”

    李素面无表情地点头。

    很奇怪,知道所有真相后,刚刚愤怒的情绪竟然渐渐平复,此刻心中无悲无喜,感觉心态像只风筝般飞向天际,用一种超脱世外的目光冷静地看待地面上发生的一切。

    这只是一件不平事。它掺杂在人世间所有的不平事里面一点都不显眼,可它发生在李素的眼皮子底下,李素不想为这件事徒劳愤怒。他只想站在最冷静最客观的立场上铲掉不平,还世间一个天理公道。不仅仅为了针对自己的阴谋,也为了那个素不相识却无故惨死的姑娘。

    目光深沉地盯着钱夫子,李素忽然问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钱夫子,今天有问有答说得如此痛快,你不怕事后刺史府官员找你麻烦?”

    钱夫子神情明显闪过一丝惧意,最后还是咬咬牙,道:“小人虽然是个屠户,可眼睛却雪亮得紧。官爷您迟早将取曹刺史而代之,小人跟着您走,总归不会错的。”

    李素笑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有这本事,你凭什么知道我能将曹刺史取而代之?”

    钱夫子咧嘴笑道:“很明显么,官爷您是长安来的,是皇帝陛下的近臣,陛下肯定天天请您喝酒吃肉咧,而曹刺史怕是连皇帝的面都没见过,论亲疏的话,皇帝陛下肯定偏向您啊。所以您不会倒,曹刺史却危险了……”

    李素面容浮起几分古怪:“你就是靠这个来断定我能取曹刺史而代之?”

    “是。”

    李素揉了揉鼻子,慢吞吞地道:“可是……如果我告诉你。我之所以来西州当官,是因为我在长安大大得罪了皇帝陛下,被皇帝陛下贬到这个荒蛮之地来眼不见为净,你觉得在陛下心里,我与曹刺史孰亲孰疏?”

    钱夫子脸颊狠狠抽搐几下:“官爷……您莫闹!”

    李素很严肃地摇头:“我没闹。”

    钱夫子一眨不眨地盯着李素的表情,发现李素神情严肃,不像开玩笑后,钱夫子惊恐地睁大了眼,垂下来的右手蠢蠢欲动。时而化拳,时而化掌。招式变幻莫测……

    李素看懂了他的招式,他想抽自己的嘴。

    李素哈哈大笑。使劲拍了拍他的肩,道:“放心吧,借你吉言,没有皇帝陛下撑腰,我也能靠自己在西州挣得一块立足之地,有我在,保你性命无忧。”

    钱夫子急忙躬身道谢。

    “你的消息很有用,说好了给你三十两,我绝不食言,王桩,给我取三十两银饼过来。”李素扬声道。

    帅帐帘子掀开,王桩魁梧的身影遮住门外的光线,令帅帐内徒然一暗。

    三十两银饼塞进钱夫子手里,钱夫子千恩万谢地躬身退出了帅帐。

    没过多久,帅帐的帘子又被掀开,钱夫子那张市侩讨好的脸又出现在李素面前。

    李素奇道:“你回来做什么?难道银饼分量不足?”

    钱夫子将手里捧着的银饼塞回王桩手里,哈着腰陪笑道:“小人刚刚想了想,决定不要银饼了……”

    李素笑看着他:“你想要什么?”

    “能为官爷做事,是小人的福分,小人希望以后能够一直为官爷做事,小人盘算了一下,这个,比三十两银饼重要。”

    李素呆怔片刻,随即明白了钱夫子的意思。

    这是想求前程啊,外表粗鄙的屠户,倒也不傻,他很清楚一份敞亮的前程与三十两银饼相比孰轻孰重。难的倒是他这份决心,一个市井小民,能慷慨舍弃已然揣进怀里的利益,转而求取一份虚幻不见光影的前程,仅只这份魄力,这份眼力,已然很了不起了。

    “我刚才说过,我得罪过皇帝陛下,以后可能被陛下越贬越远,官越当越小,你觉得跟着我有前途吗?”李素好笑地看着他。

    钱夫子犹豫了一下,使劲一咬牙:“有没有前途,也算小人赌一把了,官爷莫怪小人说话实在,日后若无前程,小人大不了卷铺盖回来继续当屠户罢了。”

    李素笑得很开心,他是真的很开心,因为他喜欢跟这种人打交道,好话坏话敞开了说,不必费猜疑,想要什么直接说,贪欲也好,野心也好,从阴暗的角落里拎出来,明明白白摆在台面上,再阴暗的盘算都变得光明正大,成了一桩公平的买卖,双方你情我愿,彼此都不累。

    再望向钱夫子时,李素的目光顿时充满了欣赏。

    没错,就是欣赏,他发现这个屠户很不错,市井里的屠户不少,有魄力做出如此决断的屠户可难得一见。

    欣赏归欣赏,李素还是淡淡地道:“我听懂你的意思了,你的意思是……投奔我?”

    钱夫子神情很恭谨,垂头躬身道:“是。”

    李素笑道:“不能说你投奔我我就必须得收了你吧?我的手下,可从来不养废物。”

    钱夫子仍保持垂头躬身的姿势,面不改色道:“小人虽只是个屠户,可在西州城里大小还有几分薄面,无论刺史府官员还是城里的百姓,皆了如指掌,官爷想知道什么,小人知无不言,官爷想做什么不便为之事,小人亦可为官爷分忧,官爷欲经略西州,小人这种卑贱却有用的人,官爷却是少不了的。”

    李素盯着钱夫子,久久不语。

    钱夫子垂着头一动不动,静静等待李素的答案。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忽然展颜一笑:“这块银饼,我收回去了。”

    钱夫子楞了一下,接着大喜过望,郑重朝李素双膝跪地,伏拜道:“小人愿为官爷鞍前马后效力!”

    ***************************************************************

    真相浮出水面,李素顿时有了把握,他感到这件事正朝有利的方向慢慢扭转,之前的被动,或许很快会化为主动。

    “可是……李别驾,咱们手里没证据,知道真相也没用啊……”蒋权满脸苦色,显然真相并未给他带来太大的喜悦。

    “谁说没用?冤有头债有主,谁都跑不了。”李素笑眯眯地道。

    “没证据如何申冤?”

    李素奇怪地看着他:“为何一定要有证据?他们污蔑咱们的时候拿出证据了吗?”

    “没……没有。”

    李素摊手:“所以,我反击回去的时候也不需要什么证据。记得上次跟你说过的‘民心’吗?争取民心从来不看证据的,一句谎话被千万人异口同声认同,它就不再是谎话,而是真理,百姓喜欢真理,不管这真理到底是不是真的真理,只要绝大部分人这么说,他们就一定会坚定不移地相信它是真理,就算有哪个清醒的人站出来质疑它,百姓们也会把他揍得连他爹娘都不认识,然后逼着他承认这个真理,这,就是民心。”

    蒋权神情若有所悟:“所以,这个也跟羊群一样?领头羊哪怕把羊群带错了方向,羊群也会老老实实跟着领头羊走?”

    李素欣慰笑道:“你的悟性不错,上辈子你的脑袋一定被榴莲砸中过。”

    “何谓榴莲?”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总之,这件事我要办好,不仅为咱们骑营洗脱冤屈,更要为那位冤死的姑娘讨个公道,这一次,我要狠狠给西州城一个下马威!”

    …………

    入夜,郑小楼灵巧的身影从大营悄然闪出,带着李素的命令,从西州那低矮的城墙上翻过,直朝刺史府而去。

    李素站在大营辕门前,仰头望着夜空里的繁星,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这一次,他要真正在西州这座城池里扫出一块立足之地,以后他发出的任何声音,西州的官员百姓都要驻足倾听。(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一章 霸临西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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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发飙了。没有一丝顾虑,也没有一点防备。

    这几日李素和城外骑营的名声臭了大街,不仅李素被西州官场所孤立,骑营的将士也成了西州百姓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在外人眼里看来,李素和骑营将士目前是最艰难的时候,面对内部的断粮,和外部的仇视,李素和骑营将士除了选择向曹余妥协,或是自己知难而退回长安,别无他法。

    所有人都是这么看的,千夫所指,解不开的死结,偏偏李素却选择了发飙,而且是声势浩大的发飙。

    自西州被大唐占据以来,从未有过大唐的军队摆出进攻的阵势强硬进城的先例,偏偏李素开创了这个先例。

    西州北城门前,骑营千余将士列阵,果毅都尉蒋权横刀立马,李素面沉如水,大漠里的热风掀起漫天黄尘,骑营战阵前,一面上绣着“泾阳县子定远将军李”的旌旗迎风猎猎招展。

    未多时,西州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匆忙赶到北城门外,后面跟着数百名折冲府将士。

    见城门外空地上列队整齐的骑营将士,项田脸色大变,当即拔剑远远指着李素,气急败坏喝道:“聚兵结阵,列于大唐城池前,李别驾意欲何为?”

    李素面无表情扫了他一眼,然后……阖眼养神,竟一句话都懒得搭理。

    倒是旁边的蒋权冷哼一声,道:“西州百姓穷苦,吏治败坏,诸官蒙蔽刺史,倒行逆施,猖獗之至,今查明刺史府司马冯善欺上瞒下。设奸计构陷朝廷官员,恶官横行于市,百姓陷于水火。李别驾深为西州官民忧虑,遂领兵入城。施重典以治乱象,诛奸贼以抚民心!”

    一番话说得大义凛然,落地有声,城外空旷沙地上悠悠回荡着蒋权的余音。

    项田呆怔片刻,这才完全消化了蒋权的这番话,顿时勃然大怒:“一派胡言!曹刺史奉皇命经略西州三年,数次外敌寇城,而西州稳如泰山。城中官员商贾百姓各居其屋,各安其业,何来百姓穷苦,吏治败坏之说?”

    挺直腰杆,项田望向蒋权身后一直默不出声的李素,凛然道:“李别驾,请恕末将不敬,末将想问问别驾,今日如此阵仗,假以入城施重典诛奸贼之名。而行篡权谋城之实乎?李别驾意欲何为?”

    两位武将在城门前争了几句,李素一直默不出声,只是面无表情地望着蔚蓝的天空。不知在想着什么。

    见二人大有城门前开一场关于忠奸的辩论会的趋势时,李素终于不耐烦了。

    他很忙的,没空跟人斗嘴皮子。

    “蒋将军……”李素轻轻唤道。

    蒋权凑近李素身边:“李别驾有何吩咐?”

    李素盯着远处一脸惊怒的项田,淡淡道:“去告诉项田,给他一炷香时间,一炷香时间过后若折冲府不让道,则视为敌对,你可下令进攻!”

    蒋权吃了一惊,他原以为今日骑营摆出阵势只是吓唬西州官员和武将。却没想到李素居然真的决定与折冲府开战,一旦与折冲府将士动了手。这后果……

    见蒋权迟迟不领命,李素明白他的顾虑。轻笑道:“欲大治西州,必先剜其脓疮,去吧,朝廷那里,自有我来担待。”

    蒋权迟疑片刻,终于狠狠点头。

    转过身瞪着项田,蒋权大喝道:“李别驾有令,一炷香之后若折冲府将士不让开道,则视为敌对,骑营将士,拔刀!准备进攻!”

    项田大惊,差点一头从马上摔下来。

    他竟真敢对折冲府开战!这得闹出多大的事,事后将有多严重的后果啊!这竖子简直……

    不,他不是竖子,是疯子!

    “李素!你……你想造反吗?”

    当下项田也顾不得官职尊卑了,扬刀指着李素气急败坏地大吼道。

    被指名道姓的李素阖上眼继续养神,从头到尾没搭理过项田。

    蒋权面无表情地望着天,冷冷道:“还有半炷香时辰……”

    城门外,项田身后数百名折冲府将士队伍出现了小小的骚动。对于李素到底敢不敢真的对折冲府动手,作为将领的项田犹在半信半疑之间徘徊,可他身后的将士们却信了。

    不能不信,诸将士都是见过杀阵的,今日此刻,只看骑营将士摆出的阵势,还有那被漫天飞舞的黄沙掩盖的肃杀之气,众人一眼便能看得出,骑营说要进攻绝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是真有动手的打算啊……

    项田又急又怒,此刻他终于察觉到事态已超出了曹刺史和他的控制,李素所言所行,根本不能以常理揣度,是啊,哪个正常人能揣度一个疯子的所思所行?可笑昨日他还在和曹余商量怎样将这个李素拿捏在手里,这种疯子,是他们能拿捏得住的么?

    “李素,你今日所行,与造反无异,劝你悬崖勒马,切勿自误!”项田气极吼道。

    李素睁开眼,看着蔚蓝的天空里飘浮着的一朵云彩,轻轻叹了口气。

    这一声叹气仿佛成了石破天惊的军令,骑营战阵后,隆隆的进军鼓声忽然擂响,阵前蒋权眼中杀机大炽,执刀平举,暴烈大喝道:“弓箭上前!全军,准备进攻!”

    轰!

    漫天黄沙终于掩盖不住直冲云霄的杀气,骑营将士迅速变幻阵式,阵前两排的将士拉弓搭箭,中阵林立的长矛长戟动作整齐划一地平举,呼啸的风声里,一阵激昂威武的声音响彻云霄。

    “大唐,万胜!”

    “大唐,万胜!”

    轰!

    话音落,千人骑营裹挟漫天杀气,一齐朝前踏出一步,一往无前的气势,仿佛世间一切坚壁铁墙都在他们脚下碾压成糜粉。

    项田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现在他确信了,李素是真要对折冲府动手。这个十多岁的少年娃子……竟有掌控整个西州的野心!

    “快,快去刺史府请曹刺史,……出大事了!”项田扭头颤声吩咐身旁军士道。

    ****************************************************************

    刺史府内。

    当惊惶失措的军士几乎以连滚带爬的姿势跑到刺史府。告知北城门外发生的一切时,刺史曹余也惊呆了。

    “这竖子!他。他怎敢……他不要命了么?”曹余神情灰败,睁着无神的双眼喃喃自语。

    “曹刺史,项将军请您速至北城门,李素马上要下令进攻了!”军士语气惶急道。

    曹余回过神,脸上布满怒容,狠狠一咬牙,道:“走!去北城门!”

    军士仿佛遇到了救星般长松一口气,马上领着曹余出门。

    时间过得很慢。从刺史府内院到大门,短短几丈距离,曹余却仿佛走了半辈子,脑子里各种思绪不停闪烁浮现。

    即将跨过刺史府大门时,曹余的动作却忽然停滞了,军士不明就里,却见曹余的脸色阴晴不定,时红时白变幻莫测。

    “曹刺史……”军士焦急地催促道。

    曹余却缓缓摇头,跨出大门的那一脚竟缩了回来。

    作为西州首官,此时此刻。他曹余去北城门制止李素动手,真的合适吗?

    现在事情已经闹到这般地步,眼看要有流血冲突了。大唐立国至今,唐军尚无自相残杀的先例,此例竟首破于西州,若然传到长安,陛下如何处置李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西州首官,陛下将如何处置他曹余?若仅因此事而被处置倒罢了,怕就怕陛下龙颜大怒之下一挖到底,那么西州官场和折冲府隐藏了三年之久的秘密。必将在陛下的眼中无可遁形,那时……可就是天大的灾祸了。

    所以。此时此刻,他曹余不能出面!

    不出面。代表着一切还有转圜回旋的余地,哪怕李素那个疯子真的动手了,折冲府和骑营的冲突有了伤亡,只要他曹余没出现在两军对垒的战场上,这件事仍在可以转圜的范围内,一旦出面了,这件事便无可逆转,势难回天了!

    想清楚了利害,曹余顿时做了决定。

    “你去告诉项田,马上给骑营让道!李素就算要把天捅个窟窿,今日便由着他,让项田万莫与李素冲突,否则一切休矣!快去!”曹余阴沉着脸下令。

    军士满头雾水,却一刻不敢迟疑,行礼后朝城门飞奔而去。

    曹余站在门槛内,看着军士飞奔的背影,脸上露出懊悔之色。

    倒真是小瞧了那个少年了,只看今日他弄出的大手笔,这个十多岁便被封官赐爵的少年娃子,锡受天宠绝非侥幸,总归是有些斤两的。

    大意了!

    曹余是刺史,是政治官场人物,最初的愤怒过后,很快便恢复了冷静,只有冷静才不会犯错。

    可是……他今日领兵进城到底想干什么?

    终于不再将李素当成寻常少年娃子看待的曹余,此刻又陷入深深的疑惑中。

    ****************************************************************

    西州北城门外。

    惊惶的军士附在项田耳边低声轻语几句,项田的脸色变得一片铁青。

    数十丈的对面沙地上,蒋权扬刀大喝。

    “一炷香时辰已到!骑营,进攻!”

    轰!

    “骑营将士且慢!且慢!”项田大急,扬臂嘶声吼道。

    蒋权挥手,骑营将士令出随行,止住了脚步。

    “项将军,有何赐教?”蒋权冷冷注视项田道。

    项田老脸涨成猪肝色,目光既愤怒又畏惧地看着队伍中阵不言不语的李素,沉默许久,表情无比屈辱地道:“同是大唐袍泽,怎能同室操戈?李别驾意欲何为,末将不敢相问,只求李别驾对得起朝廷,对得起陛下……”

    说着项田又停顿了片刻,忽然狠狠一挥手:“折冲府将士让道!请李别驾和骑营将士入城!”

    说完项田策马默默退到一边,身后的将士们也纷纷让开,北城门和骑营之间顿时空出老大一块空地。

    直到这个时候,李素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蒋将军……”

    “末将在。”

    “传令,全军进城!”

    “是!”

    …………

    …………

    骑营进城不到一炷香时辰,城外骑营的营地外黄沙漫天,十里之遥的茫茫大漠上,一支穿着黑衫蒙着脸,裹着黑色头巾的骑兵队伍掩杀而至。

    这支来历不明的队伍军纪森严,队伍里除了骆驼和马儿行进时不安分的响鼻和嘶鸣声以外,再听不到任何声音,队伍沉默有序地朝骑营的营地进发,沉默得令人压抑,仿佛心中堵着什么东西似的。

    行至大营北面十里左右,远远已能看见大营模糊的轮廓了,为首一名蒙着黑巾的汉子拔出腰刀,腰刀的样式颇为特别,呈半月弧度微微弯曲,刀柄以黄金打造,柄端刻着一串不知哪国文字的铭文,铭文下面还有一只栩栩如生的狼头,在阳光照射下散发出诡异的金色光芒。

    随着为首的汉子扬起弯刀,这支古怪的不知来历的骑兵队伍徒然加快了速度,离大营尚距三里时,队伍的速度愈发加快,全速朝大营发起冲锋,队伍飞驰时,队列也在悄然发生改变,离大营一箭之地时,骑兵队伍已结成了一只锥子阵式,锥尖正是那位为首的黑衣汉子,扬着的黄金弯刀散发森严寒光,整支队伍充满了无坚不摧的锋锐之气。

    冲锋至大营半里左右,大营内外仍是一片静悄悄,放眼望去,四周内外皆空无一人。

    为首的汉子终于察觉到不对劲了,就在队伍马上要冲进大营辕门时,汉子果断扬起手,骑兵队伍顿时纷纷勒停飞驰的骆驼,止住去势。

    汉子眯着眼,仔细打量着大营,最后终于发现大营里竟果真空无一人。

    汉子充满杀气的眼中顿时露出又急又气的目光,仰头望天大吼了几句后,狠狠一挥手,骑兵队伍后队改前队,迅速朝原路撤离归去。

    一望无垠的沙地上,只剩一串杂乱不堪的骆驼蹄印,大漠热风一吹,蹄印仿若梦中春水,消失无痕。(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二章 西州立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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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蛮横不是解决争端的办法,千年前的儒家思想用尽各种方式告诉愿意学它的世人,以理服人才是王道,各种名言金句,归结起来三个字,“和为贵”。

    李素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事实上他是一个很讲道理的人,就算道理无法说服别人,他也会非常君子地选择沉默和转身离去,道不同不相为谋,哪怕是翻脸都保持着翩翩风度,从来不会打个头破血流。

    然而,道理是有范围的,有些地方,有些人,不讲这个东西。

    入乡随俗,李素也只好蛮横一回了。

    骑营入城,街道两边无论商铺还是民居全部关门上板,城里的百姓和商人早早被集结在西面集市的空地上,数千人静静聚集在一起,忐忑不安地注视着北面的长街。

    黄沙随风旋舞,扬起漫天黄尘,透过迷雾般的尘霾,远远只见两队骑兵一左一右缓缓行来,中间簇拥着一位身着浅绯官袍的少年,少年的旁边,两名亲卫亦步亦趋跟随,后面一骑却是一个五花大绑的中年胖子,胖子身着凌乱,头发披散,脸上带着各种淤青伤痕,显然受过不轻的刑罚,此刻骑在骆驼上一脸灰败,形若痴癫。

    骑营行近,聚集于西市的百姓和商人们顿时骚动起来,人群里各种议论此起彼伏,待到骑营走到众人跟前,议论声却戛然而止,整个西市的空地上鸦雀无声。

    西市前方搭着一个小木台子,原本是奴市所用,胡商和唐商们从西域小国里贩来各种男奴女奴,千里迢迢来到西州后便在这个小木台上发卖,往往是男奴或女奴站成一排,让男奴展示壮硕的肌肉。让女奴展示俏丽或匀称的身材,然后下面的看客纷纷出价,一记铜锣敲响。尘埃落定。

    今日此刻,木台自然也被骑营征用。迎着无数道或忐忑或愤恨或麻木的目光,李素负着手走上木台,后面的骑营将士押着冯司马紧随而上,王桩郑小楼一左一右随侍,再后面,项田等一众折冲府将士远远站着,一脸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空地上站满了人,都是西州定居的百姓和商人。里面不乏胡人,西州是个多民族混居地,这里的胡人占了三分之一有余,突厥,龟兹,高昌,甚至更远的吐蕃,大食,波斯等国,皆在其列。由此也证明了西州情势的复杂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么多小国的百姓们共居一城,平日里摩擦也好。信仰冲突也好,生活习俗也好,总之,生活在这座城里,日子过得不可能太平。

    有意思的是,西州胡人虽多,但无论是突厥还是龟兹波斯,容貌虽充满了异域风情,但每个人都穿着正经的大唐中土服饰。许多金发碧眼的老外穿着一身唐装,看起来像一只只金毛猴子。

    李素走上木台。先朝鸦雀无声的人群淡淡扫了一圈,然后再看了看远处的项田。嘴角露出一抹微笑。

    上前踏了两步,李素面朝数千百姓,大声道:“本官乃大唐泾阳县子,大唐皇帝陛下钦封西州别驾,定远将军,我的名字叫李素,你们认不认识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从今日起,你们一定要记住我的模样!”

    “三日前,城北赵家闺女被人糟蹋而自尽,城里这几日有流言,说这桩丧尽天良的惨案是城外骑营的将士干的,今日本官领兵进城,为的就是这桩案子,我和骑营的将士们来自大唐关中,关中人做事敢作敢当,是我和骑营将士们做的事,拍拍胸脯认便认了,杀人偿命,二十年后再活一回,但若不是我和将士们做的事,一个字都不能认,是非曲直,黑白善恶,公道自在人心,知道你们都不信,我们有口难辩,今日带来一个人,这个人你们都应该认识,黑与白,是与非,让他来说!”

    说着李素转过头,眼里的笑意渐渐变冷,扬声道:“冯司马,其中黑白曲直,想必你最清楚,当着全城老少的面,你来给个交代吧!”

    押着冯司马的两名将士将他往前一推,冯司马肥硕的身躯踉跄两步,被推到台前站定。

    冯司马在西州为官多年,城中百姓全都认识他,见他此刻被五花大绑的模样,台下人群发出一阵惊疑的窃窃议论声。

    冯司马脸色苍白,神情惨淡,当着全城百姓的面垂头不语,李素耐心等了片刻,见他不发一语,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身后的王桩颇有眼力,见状上前朝冯司马膝弯处狠狠一踢,冯司马扑通一下面朝百姓跪在台前,疼得不由自主惨叫。

    “冯司马,我的耐心有限,你最好别磨蹭,赵家闺女被糟蹋,真凶到底何人,还望冯司马还我骑营将士清白。”李素冷冷地道。

    听出李素语气里森然的杀意,冯司马身躯狠狠抽搐几下,抬头朝百姓扫了一眼,然后垂下头去,哭道:“……赵家闺女被糟蹋,实与骑营无干。”

    台下百姓茫然以对。

    “大声点!”蒋权忽然暴喝道。

    冯司马吓得身躯一抖,带着哭腔嘶吼道:“赵家闺女被糟蹋,与骑营无关,不是骑营将士干的!”

    这次台下百姓终于听清楚了,人群短暂寂静片刻,然后发出轰然的议论声。

    西市空地边沿,远远静观的项田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见事态已覆水难收,项田咬着牙,原地狠狠跺了跺脚,转身朝刺史府跑去。

    木台上,李素缓缓朝前走了一步,森然道:“把事情说清楚!”

    冯司马肥胖的脸颊不停哆嗦。冷汗流了一脸,垂着头哭道:“赵家闺女被糟蹋,真凶是……是……”

    “是什么?”

    冯司马抬起头,无助地朝台下看了一眼,木台下方空地边沿,四名将士将一对粉雕玉琢般的小儿女围在中间,将士身材高大,一对小儿女被簇拥在人群里面一点都吧显然,可冯司马仍一眼认出了他们。

    冯司马目光露出绝望之色,大哭道:“是受我指使干的……”

    台下顿时哗然,百姓们呆怔片刻后,紧接着跟炸了锅似的喧嚣起来。

    百姓的反应李素一一看在眼里,趁热打铁步步紧逼问道:“你指使何人所为,那人如何行凶,事后哪里去了,为何要陷害我骑营将士,当着全城老少的面,你给我一五一十老实交代!”

    案子已承认,冯司马此时反而没了顾忌,说话痛快多了。

    “我指使的是一支胡商队伍里的护卫,听说是个突厥人,花了五百文钱命那个突厥人打扮成骑营将士服色,趁夜在酒肆内宣称自己是骑营的骑曹,以乱人耳目,然后假装醉酒闯进赵家,将赵家闺女的爹娘打昏后,故意闹出大动静,最后……将他家闺女糟蹋,事后赵家报官,我又派人勘察,将赵家闺女缢死在房内,第二天一早,这人跟着胡商队伍启程往长安而去,再寻不着了……”

    李素阴沉着脸道:“我骑营何时得罪过你,为何要陷害我们?”

    冯司马闭目泣道:“李别驾,西州边陲,多国聚居,朝廷欲弃而不舍弃,邻国欲夺而不敢夺,在这个地方,哪里有真正的是非黑白?陷害了,便是陷害了。”

    李素心头一震。

    短短一句话,似乎道出了西州真正的境况,弃而未弃,夺而不夺,于是这里成了龙蛇混杂之地,诚如冯司马所言,这个地方哪里来的是非黑白?

    李素陷入了沉思,然而台下的人却无法冷静了。

    两道人影飞一般跑到台上,抡起拳头雨点般打在冯司马身上,却正是赵家闺女的爹娘,二人一边打一边哭骂:“畜生!畜生!我家闺女何辜,竟被你们这些禽兽如此糟蹋,我等贱民苟喘于西州,这里难道真没有天理公道了吗?”

    冯司马垂着头,任由雨点般的拳脚打在身上,却流泪直盯着李素,泣道:“李别驾,今日我死便死矣,百姓不知究竟,李别驾你说,这桩丧尽天良案子的罪魁祸首难道真是我么?真是我么?”

    李素沉声道:“或许不是你,可你仍罪责难逃,冯司马,这桩案子有头有尾,谋划得方,这不是你一个人能办成的事,告诉我,西州刺史府官员还有多少人参与此案谋划?”

    冯司马浑身一颤,脸色迅速苍白,连肥厚的嘴唇都失去了血色,抿着嘴一句话也不说。

    李素冷冷一笑,弯腰附在他耳边轻声道:“明日我派人将你父母妻妾儿女送去长安,给他们买地盖房送钱,保你冯家不断根,不会被西州同僚暗算灭门。”

    冯司马眼泪流得更急。

    此刻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亲手谋划这桩案子嫁祸李素和骑营,是一件多么蠢不可及的事情,这个十多岁少年的心智岂是他能算计的?

    木台上,李素负手望天,冷冷地道:“冯司马,我在等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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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五章 神秘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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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群渐渐散去,骑营将士慢慢将十三具尸首收拢装殓,黄沙拂过空地,街边几家寥落店铺的旗幡迎风旋舞,给这座边陲荒城平添了几分萧瑟苍凉之气。

    李素站在台上,与远处的曹余沉默对视,二人相隔太远,都看不清对方脸上的表情,奇怪的是,大家都清楚对方脸上是怎样的表情。

    许久,李素忽然朝曹余一笑,远远地拱了拱手。

    曹余怒哼一声,狠狠一甩袍袖,转身离去。

    李素笑了笑,也转过了身,想到刚才曹余对自己甩了袖子,又觉得不甘心,于是又远远朝曹余的背影也做了一个甩袖的动作,很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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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派人去东西两市的商人那里采买粮食,不妨多买一些,大营里多囤点粮食总是没错的……”

    回营的路上,李素骑在骆驼上半眯着眼,嘴角噙着一丝捉摸不透的笑意,神态懒洋洋的,不时张开嘴,打出一个慵懒乏困的呵欠。

    “今日立了威,相信整个西州没人再敢为难骑营了,如果真有那种不怕死的家伙继续为难,那么……成全他,他舍得死我们就舍得埋。”李素又打了个呵欠,觉得好困,今天可能起得太早了,天没亮便起床,然后大营点兵,领兵进城,又是训话又是杀人,忙得有点过分了。

    蒋权与李素并骑。神情多了几分敬畏和崇拜,看李素的目光都不一样了,水汪汪的。令李素浑身炸毛冷战,好想一巴掌抽过去……

    说是并骑。实则蒋权隐隐落后李素一步,如此恭敬的姿态以前可没见过,不仅是蒋权,今日西州立威后,骑营所有将士看李素的目光都和以往不同了,与蒋权一样,都是水汪汪的,李素有点崩溃。这简直是精神攻击……

    “李别驾放心,自今日始,咱们骑营总算在西州有立足之地了,不止是立足,相信城里所有官员和百姓都不敢轻捋咱们骑营的虎须,采买粮食绝无半点难处,骑营断粮之危总算过去了。”蒋权笑得有点拘谨,看来今日李素下令杀人的模样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李素半眯着的眼睛稍微睁开了一点,扭头看着蒋权正色道:“今日杀人立威,实是不得已之举。骑营从此能在西州立足,蒋将军要告诫麾下将士,绝不可仗着今日立威而对官员百姓倨傲欺凌。说到底,咱们仍是外来的,杀几个人不代表从此便能称王称霸了,将军回去一定要重申军纪,若发现骑营将士有欺凌官员百姓之举,一定要严加查办。”

    蒋权重重点头:“李别驾放心,末将麾下的将士都是关中子弟,关中人脾气不大好,但个个都是讲道理的。末将保管麾下的将士不会欺凌百姓……”

    带着一丝敬畏意味的笑了笑,蒋权补充道:“特别是李别驾今日一声令下。十三颗人头落地,不仅给西州立了威。也给咱们骑营立了威,相信从今日起,骑营上下没人敢拿李别驾的军令不当一回事了。”

    李素笑道:“有敬畏心是好事,手下的杀才们有了约束,说话做事才不会百无禁忌,也给咱们少添了许多麻烦,不然若是下面的人犯了军纪,都是多年相处的老弟兄,杀或不杀都为难。”

    “李别驾说得是……”蒋权附和了一句,接着神情变得有些忧虑:“今日李别驾下令斩杀十三名官员,固然在西州城里立威了,可是……这件事终究闹得太大,若是曹余派人将此事奏报长安,陛下和三省宰相们怕是会震怒,后果……”

    李素哂然一笑:“后果?会有什么后果?今日曹余当着全城百姓的面把这件事担下来了,若上奏朝廷,他这位西州首官第一个倒霉,况且……”

    李素冷笑道:“况且,曹余有那个胆子敢奏报长安么?西州这块地面上不知藏着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拔出萝卜带出泥,事情捅开了,他会比我更倒霉,借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奏报。”

    蒋权奇道:“西州还有见不得光的事?”

    李素怪异地看着他:“难道你没察觉到西州的味道很不对么?”

    “……没有。”蒋权有点羞愧地道。

    李素一摊手:“你看,你的存在就把我的英明神武衬托得淋漓尽致,所以说,你们现在崇拜我,敬畏我,是一件绝对正确的事……”

    蒋权:“…………”

    二人说着话,离大营尚有百来丈距离时,远处辕门内踉踉跄跄跑出一道娇小的身影,却正是许明珠。

    李素有些奇怪,急忙迎上前去。

    “夫君……”许明珠忽然扑进李素的怀里大哭起来。

    李素不自觉地将她环进怀里,许明珠的身躯不停发颤,显然受到不小的惊吓,而且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头发和身上沾满了草屑和尘土,活像刚从土里刨出来似的。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许明珠哭道:“夫君领兵出营后不到一个时辰,大营外冲来一支兵马,都骑着骆驼,手里拿着刀……”

    李素心头咯噔一下,失声道:“兵马?多少兵马?你确定是冲咱们大营来的吗?”

    许明珠在他怀里连连点头:“大约五六百人,确是冲咱们大营来的,妾身不识军阵,可他们摆出的阵势像一只大锥子,每个人手里拿着刀,离大营还有数十丈时,约莫发现大营无人,于是停了攻势,转头离开了……”

    李素急忙扶着她的手臂上下打量:“你没事吧?”

    许明珠摇摇头:“夫君点齐兵马后,大营只剩了几十位留守的将士,妾身本在营帐里,听到地面微微发颤,妾身顿知不妙,出帐看见那支兵马后,妾身急忙朝圈养骆驼的马厩里跑,然后藏在喂骆驼的草料堆里,还用大捆的草料把自己埋得严严实实……”

    李素长出一口气,脸色这才好看了一点,幸好这个女人还算聪明,就算那支来历不明的兵马冲进大营屠戮,藏在草料堆里多少也有几分几率躲过敌人的搜寻和追杀,若是不管不顾往大营外面跑,茫茫大漠无所遁形,那可就是真正的找死了。

    搂住许明珠的力气不知不觉更紧了些,李素心中涌起无尽的愧疚。

    自己思虑不周,也太低估了西州的情势,根本没预料到在这茫茫大漠居然会有人来袭营,把许明珠留在大营里差点酿成此生无法弥补的憾事。

    许明珠把头埋在李素的怀里,感受着他强有力的臂膀紧紧搂着自己,最初的惧意缓和以后,心里悄然涌起几分甜蜜,嘴角不知不觉翘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许明珠渐渐发觉不对劲,抬头一看,发现李素身后的骑营将士们皆呆怔地看着她,许明珠大羞,俏脸刷地通红,发出“啊”的一声惊叫后,像只受惊的小鹿般捂着脸扭头便跑。

    看到许明珠的身影跑进大营后,李素的脸色迅速阴沉下来。

    蒋权的脸已是一片铁青,莫名其妙被人袭了营,上官的家眷差点性命不保,对一名武将来说,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到底是何方杂碎干的好事?”蒋权咬着牙狠狠地道。

    “来历不明的兵马?”李素露出了阴沉的笑容:“茫茫大漠,怎会有那么多来历不明的东西?”

    蒋权怒道:“必是曹余搞的鬼!这杂碎,竟欲对咱们下杀手!”

    李素奇怪地看着他:“下杀手很正常啊,别忘了今日我也对西州的官员下了杀手,本就是你死我活的事,你这么生气干嘛?”

    蒋权一滞,顿时有些气短,接着不知想通了什么,挺起胸恶声道:“不一样!我们是好人,他们是坏人,好人可以对坏人下杀手,但坏人不能对好人下杀手!”

    李素叹道:“能说出如此蛮横霸气的道理,而且还说得理直气壮,蒋将军,我觉得你更像坏人才是。”

    蒋权自己也觉得没道理,挠挠头尴尬地笑了。

    “李别驾,末将是武夫,只懂舞刀弄枪,您是名满长安的大才子,心眼肯定比末将活泛,您说,这支兵马是不是曹余……”

    李素摇摇头:“这件事没拿到确实的证据,我也不敢乱说,西州一共两个折冲府,曹刺史确实有调兵的权力,若说是他下令让折冲府的将士扮成盗匪来袭营,我却不太敢相信,干系太大了,大唐的将士想必也不会帮着他做这件事,若说是他指使外面的人干的,呵呵,这事可就有意思了,西州地面上,除了咱们大唐折冲府以外,还有哪股势力能够有一支五六百人的兵马甘愿为曹余所指使?”

    扭头望着营地外那片无垠的茫茫大漠,李素叹道:“小小荒城,天隔地远,谁能想到这里竟然暗潮涌动,波诡云谲,早知如此……”

    蒋权很睿智地接道:“早知如此,咱们应该向陛下恳求多带一些兵马过来……”

    李素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道:“带那么多兵马作甚?我想说的是,早知如此,当初咱们在路上时就该把那焉的商队洗劫了,分了财宝后散伙,你回你的高老庄,我回我的花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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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六章 管鲍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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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惦记自己财产不是好事,老天都看不下去,于是赐给那焉一点警示。

    走在冷清的西州大街上,龟兹商人那焉忽然打了几个喷嚏。

    狐疑地看了看天空,那焉揉了揉鼻子,继续若无其事地往前走。

    “那兄,注意身子啊……”李素满脸关怀地道。

    那焉苦笑:“李别驾,小人不姓……唉,算了。”

    身后跟着二十来名侍卫,李素的脚步很慢,慢得仿佛在一步一步测量脚下的土地一般。

    街道两旁的商人和百姓隔着老远看见他后纷纷变色,然后嗖的一下好像被狗咬了一口似的躲得远远的。

    李素的笑容有点不淡定了。

    杀人立威确实显出了效果,效果是立竿见影的,而且似乎有些……用力过猛?

    现在只要李素进城走在西州的街道上,身边方圆一丈之内绝不会有人敢靠近,西州的百姓们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像一群蚊子不幸遇到了灭蚊片,有多远躲多远。

    还有西州的官员……只要李素进城,西州大街上已找不到一个官员了,至于刺史曹余……曹余怎样看李素已不重要,反正可以肯定,他绝对不会祝李素长命百岁。

    二十多名侍卫簇拥着李素和那焉,在冷清寥落的大街上信步而行,方圆一丈无论人畜虾蟹皆慌忙闪避,远远看去就像领着还乡团横行乡里的胡汉三似的。

    人人都在躲着李素,唯独那焉却主动凑了上来。

    很有意思的人,前几日李素和骑营被人构陷时,那焉仿佛从世上蒸发了似的,完全不见人影,李素杀人立威后。那焉嗖的一下出现了,带着如沐春风的笑容,令人神清气爽。

    商人的势利特征在那焉身上表露无遗。可奇怪的是,那种势利的笑容出现在那焉脸上。却令人生不出任何的反感,和许敬宗一样,明知道这种人只会锦上添花,绝不会雪中送炭,可是当他真正来添花的时候,李素还是忍不住觉得心旷神怡。

    人生总要交到各种各样的朋友,一个心智成熟的人会将自己的朋友划分成好几类,比如王家兄弟这种。属于手足类,李素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毫无戒备地放心把自己的后背亮给他们,比如郑小楼这种,属于平淡的君子之交,能交命,但不一定能交心,一交心就忍不住想和他翻脸成仇,又比如许敬宗和那焉这种朋友,便是典型的狐朋狗友,危难时别想看到他们的身影。一旦危难度过了,他们便会在非常恰当的时机冒出来,这里添朵花。那里添朵花……

    人的一生太漫长,而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充满了不确定性,朋友里面总有几个好人,也总有几个坏人,还有的朋友如果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根本不是人……

    对那焉这样的朋友,李素不拒绝也不会太亲密,危难时躲开是情理之中,李素并不怪他。太平时凑上来,李素也不会一脚把他踹开。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多在他身上占点便宜。锦上添花嘛,不出点血怎么算添花?

    如果那焉的心里也把自己的朋友划分了类别,李素这种人明显属于不是人的那一类。

    “占地还是太小了,不合我的身份……”李素站在划好的宅地前,看着这片宽阔得可以跑马的黄土地,不大满意地摇头。

    那焉叹道:“李别驾莫怪小人多句嘴,您的这座宅院比刺史府都大,实在不能算小了……”

    “可是,我想在府里挖个大坑啊,仅是这个大坑占地大概便要十亩左右吧,再加上前堂,后庭,内院,回廊等等,这点地方实在很不够……”李素一脸受了委屈的表情。

    那焉奇道:“自己家里挖坑作甚?”

    李素眨眨眼:“挖坑……当然用来灌水造湖啊,那兄你想想,如果自己家里有一个占地广袤的湖泊,夏天造一扁舟,与家眷泛舟于湖上,迎面吹拂暖风,岸边种上一排垂柳,湖中再造一个水榭,闲暇时醉卧花间,宿眠柳下,该是多么的诗情画意……”

    那焉脸颊直抽抽,神情呆滞地道:“造湖?在这水比金子还贵的茫茫大漠里……造湖?”

    “很有创意吧?我就是这么独特……”李素挑挑眉:“你觉得这个主意咋样?”

    那焉的脸色有点难看:“别驾,……李别驾,您莫闹!”

    “不可行吗?”

    那焉断然摇头:“绝不可行!”

    “可以打造大木箱子让骆驼拉着,从远处的沙洲运水过来啊。”

    那焉叹道:“一方平湖……那得需要多少商人,运多少水啊,商人运东西都要花钱的,李别驾可曾想过,仅仅这个湖便将花费几何?李别驾承担得起这笔钱吗?”

    “我当然承担不起……”李素笑得很阳光,一把拽住那焉的袖子,朝他扔了一记“我俩谁跟谁”的亲密眼神,欣然道:“幸好我认识你这位很有钱的朋友,朋友是不分彼此的,你的就是我的,春秋时有两位很贤德的人,一个叫管仲,一个叫鲍叔牙,二人一生相知,不分彼此,视钱财如粪土,后人谓之贤,以‘管鲍之交’名之,又谓之‘通财之义’,二人名垂千古,不夸张的说,我与那兄的交情就好比管鲍之交,我们和管鲍一样视钱财如粪土……”

    那焉一脸惊恐地打断了李素不要脸的忽悠:“李别驾莫闹,小人怎么可能视钱财如粪土?真是爱说笑,小人视钱财如祖宗牌位才是……”

    李素叹了口气:“你看,我拼了命的往高处抬你,顺便也抬抬我自己,而你却很不争气的往下出溜,想把咱们的交情抬到管鲍之交的高度,可你却始终坚持当我的狐朋狗友……那兄啊,你这么干令我很困扰啊。”

    那焉苦笑道:“李别驾的‘管鲍之交’实在太贵了,小人家资单薄,花费不起,‘狐朋狗友’的说法似乎便宜一点……”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好不容易交到了一个有钱的朋友,谁知这个朋友选了一款最便宜的狐朋狗友……”

    朝那焉眨眨眼,李素的笑容忽然变得有些深邃。

    “那兄,有个问题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咱们从关中一直同路到西州,我上任别驾已然半月有余,西州这地方地广而贫瘠,毫无商机可言,不知那兄何故一直待在西州流连不去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五十九章 忠君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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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本事的人会有办法让别人的钱成为自己的钱,巧取豪夺也好,阴谋算计也好,总之,钱这个东西是流通的,既然要流通,最后自然会流通到有本事的人手里。

    当然,流通的过程并不重要,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反正最后李素一定会免费得到一套房子,至于盖房子的钱,这个……也不是重点。

    前世今生两辈子,房子都是大事,前世为了买一套像样的房子省吃俭用,存了半辈子堪堪凑个首付,然后每月不停的赚钱,还贷,继续赚钱,继续还贷,一辈子的辛苦便耗在一套房子上了。而今生虽然出身庄户,但很容易便凑到了房子钱,而且非常奢侈地在西州拥有了不用交税的第二套房,除了证明前世的地产商人多黑心外,还说明李素……出息了?

    活了两辈子,总该长点本事了不是?比如巧取豪夺占便宜什么的,不过敲诈那焉这种事跟本事无关,这个属于脸皮的范畴。

    “夫君,咱们在西州也有自己的房子了?”许明珠眼里掩饰不住的喜悦。

    这些日子跟着李素住在骑营,每天睡在帐篷里,白天帐篷热得仿佛被困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晚上又仿佛被太上老君从炼丹炉里拎出来,扔进了冰窖里,极冷与极热交织,实在是苦不堪言,尽管许明珠从来没有半句抱怨,可是看得出她对能在城里住砖石房子还是很欣喜的。

    李素笑道:“对,咱们有自己的房子了,以后咱们无论在哪里,都会有自己的房子,夫君不差钱。”

    许明珠高兴地连连点头,随即又道:“地。夫君,重要的是买地,咱家有爵位。可以多买点地,地才是造福子孙后代的根本呢。”

    李素失笑。这姑娘,成亲到现在还没同过房呢,倒开始为子孙后代着想了,未雨绸缪得太没顺序了,现在她该考虑的是如何想方设法把他弄到她床上去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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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人把这道奏疏递到陛下阶前,陛下如今离开长安御驾亲征薛延陀,北方离西州数千里之遥,路上一定要小心。”

    李素将一份打着鲜红火漆的奏疏递到蒋权手里。神情很凝重。

    蒋权接过奏疏,再看了看李素凝重的神情,心中咯噔一下,顿时紧张起来。

    “李别驾,按理末将本不该问的,可末将近日也看出来了,西州这块地面怕是险恶得紧,难道又发生了什么事,已紧急到要呈奏陛下的地步了?”

    李素叹了口气,神情抑郁地道:“确是一件麻烦事。西州危在旦夕了!”

    蒋权大惊,急道:“还请别驾赐告。”

    李素当即将那焉与他的那番话原样道来,说完已是小半个时辰后了。李素说完后口干舌燥,端过帅帐矮桌上许明珠为他备好的一碗奶酥喝了一口,古怪的味道令李素直皱眉,赶紧吐了出来,再也不肯看它一眼。

    茶啊,茶啊,这年头的茶还是权贵们的专享,而且味道很奇妙,比这碗奶酥好不了多少。烹制的方法便是朝里面猛放作料,姜啊。油啊,盐啊等等。口味重的人说不定还会在里面撒上几许葱花,据说这种东西里面的各种味道正合了儒道的精髓,能够让人领略到人生的不同哲意,发明这个东西的人的想象力如此疯狂,也不知道他最后结局如何,明明是一锅重口味菜汤,非要说是高雅的茶,还牵强附会把它跟儒道扯在一起,死后怕是连阎王都饶不过他。

    李素暗暗决定,日后回了长安,一定要把炒茶弄出来,这个可以不求赚钱,自己躲在家里享受就行,这年头没个合口味的饮料,日子很难过的。

    当李素的思绪已无限发散,开始琢磨炒茶的各种工序时,旁边的蒋权却已一脸铁青。

    “这帮蛮夷猢狲,竟敢觊觎我大唐的城池,不知死活!”蒋权压低了声音怒吼。

    “种族歧视言论……”李素指了指他,然后又道:“算了,原谅你,现在我也越来越发现,这帮蛮夷果然跟猢狲一样,大唐轻易捏死它呢,觉得血肉模糊的挺恶心,不想搭理它呢,它又在面前上蹿下跳招人烦。”

    蒋权急道:“李别驾,龟兹高昌等国失臣礼,竟欲图我大唐西州,该如何是好?”

    李素叹道:“你觉得咱们能守住西州吗?”

    蒋权犹豫了一下,道:“若来犯之敌在万人以内,末将有把握击溃他们,若在万人以上……末将怕是守不住,若西州城墙能再坚固一些,两个折冲府的将士能与末将麾下骑营同心协力抗敌,城中官员不从中掣肘牵制的话,五万敌军末将都有把握让他们啃不动西州这块硬骨头!”

    李素讥诮一笑:“说的都是废话,修城墙是个大工程,而且耗日持久,没个两三年看不出模样,至于折冲府和城中官员……求他们与咱们同心协力,无异缘木求鱼,殊为可笑,西州城太复杂了,官员和将士且不论,仅只是城中杂居的突厥人,龟兹人,高昌国人,甚至还有吐蕃人,这些异族百姓本就是一个大麻烦,来日敌人兵临城下,谁敢保证这些异族百姓里面没有与敌军里应外合的奸细?更别说与咱们貌合神离的折冲府将士和官员,以及那跟纸糊似的夯土城墙,想要守住西州……太难了。”

    蒋权脸色渐渐浮上一层灰败,颓然片刻,忽然直起身子,凛然道:“为臣者,尽忠君之事,付此残躯又何妨!守城纵艰难,末将也要守下去,为陛下和大唐战死,也算是个好下场!”

    李素神情有些抑郁。不满地瞥了他一眼。

    这年头的文人武将都有病,而且病得不轻,动不动就是“战死”啊。“殉国”啊什么的,把自己的老命当成爹娘充话费送的赠品。说扔就扔了,留得青山在的道理难道都不懂吗?你们一个个慷慨就义了,教我怎么好意思逃跑?

    “蒋将军,离敌人攻打西州还早着呢,乖,把你的慷慨激昂先收一收,等到他们兵临城下时再拿出来,你不知道你激昂的样子多么凶恶。敌人看到你一激昂说不定吓得扭头便跑,那可省了大功夫了。”

    蒋权一肚子忠君爱国的劲头被李素一番话浇得顿时熄了火,哭笑不得地看着他,叹道:“李别驾,您……什么时候都喜欢闹。”

    李素笑道:“我这人比较务实,实实在在做事才是正道,口号这东西嘛,偶尔拿出来练练嗓子还行,别老喊,喊多了没诚意。喊个一次两次,让别人知道你站哪头的就够了。”

    与李素相处多日,蒋权也渐渐明白这货的秉性了。索性懒得跟他计较,于是道:“现在咱们该怎么办,李别驾您心思比末将活泛,你拿个主意,您怎么说末将怎么做。”

    李素伸了个懒腰,无比困乏地看了看帅帐外的天色,道:“现在什么时辰了?”

    蒋权道:“午时刚过。”

    李素叹道:“走吧,去刺史府里拜会一下曹刺史,忙活了半晚。根本没怎么睡,还得马不停蹄继续忙。我明明是来享清福的啊,为何起得比鸡还早。干得比狗还累,天生拉磨的驴命……”

    …………

    骑上骆驼,李素不停打着呵欠,晃晃悠悠进了城。

    身后跟着蒋权王桩,还有数十名骑营将士,由于李素前些日大开杀戒,城里的气氛有点紧张,李素是个很惜命的人,既然得罪的仇家太多,那就多带些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碰到暗杀之类的狗血事件呢……

    刺史府仍是原来的老样子,门口蹲着两只巴儿狗似的小石狮子,一脸有心降魔无力回天的颓丧模样,连带着整个刺史府门楣的气质都变成有气无力,家宅不宁的倒霉景况。

    李素大部分时候还是一个很识礼数的人,被惹急了除外,上次情非得已大开杀戒,与刺史曹余直接冲突上了,曹余碍于刺史的尊严和面子,不得不顺着李素给的台阶下来,双方隔着一层薄薄的窗户纸,终究没有直接撕破脸。

    既然没撕破脸,相处自然要按没撕破脸的模式来对待,该有的礼数不能少。

    迎着刺史府门房惊恐万状的目光,李素命蒋权递上名帖求见,并且很和气地朝门房笑了笑,吓得门房浑身一哆嗦,惨白着脸如同捧着阎王的催命帖似的,一溜烟跑进刺史府禀报去了。

    李素和蒋权等众人静静站在刺史府门前等候,不急不躁,涵养好得一塌糊涂。

    一炷香时辰过去,刺史府仍旧大门紧闭,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嗯,不急,或许日理万机的曹刺史正在睡午觉,刚被下人叫醒还没回神。

    半个时辰过去,李素不急不躁的神色终于有了些许变化。

    嗯,还可以再忍一忍,年轻人嘛,最多的就是时间了,曹余能做到一方刺史,应该也是个识礼数的人,凡事要往好的地方想,或许刺史大人不是故意慢待,而是走路不小心掉井里去了,此刻正手刨脚蹬往井外爬呢,耽误点时间也是可以理解的……

    整整一个时辰过去,刺史府仍旧大门紧闭,毫无动静。

    身后的蒋权和一众骑营将士纷纷露出愤慨之色,紧闭的大门后面,李素眼尖发现一双脚的影子在门后若隐若现。

    李素等不下去了,年轻人的时间虽然多,但也不能浪费光阴啊,毕竟当初他自己也作过“劝君惜取少年时”的诗句。

    “蒋权……”

    “末将在。”

    李素仰头望天,似喃喃自语般道:“曹刺史这么久不出来,怕是在府里出了什么意外,被歹人劫持了也不一定,你说咱们要不要从骑营调集兵马强攻进去,把刺史大人救出来呢?”

    蒋权没来得及答话,便听见大门内发出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接着呼吸声愈发粗重,门后那双脚也匆匆忙忙快步走开。

    一阵凌乱的脚步声过后,曹余身形踉跄地跑了出来,又惊又怒地站在门口,指着李素怒道:“李别驾,这里是刺史府,你可别乱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六十章 国战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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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是个异类。

    至少在曹余眼里,李素绝对是个异类。

    所谓“异类”,意思是对世人约定俗成的规矩从来都视而不见,说话做事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让人永远摸不着他的脉。

    比如前几日,任谁都以为他绝不敢杀人,任谁都以为他只是想吓唬吓唬大家,可他偏偏下令杀了,十三颗血淋淋的人头令全城人惊骇万分,再比如今日,名帖递进刺史府,等了整整一个时辰没人领他进去,官场俗成的规矩自然是上官不待见你,故意把你晾在门外,要么是拒客,要么是存了敲打你的意思,正常的属官只会诚惶诚恐施礼后识趣地回去,然后夜里辗转反侧反省自己哪里做错了,而招上官如此不待见……

    而李素呢?

    这竖子居然想调集兵马强攻刺史府!

    混账啊!小小年纪不学好,跟谁学的这混账性子?

    曹余其实早就躲在门内,那双脚的主人就是他,曹余把李素晾在门外后,自己便悄悄到了大门内,隔着紧闭的大门偷偷听着外面的动静,对一州刺史来说,这个举动未免有些轻佻不庄重,可他实在很好奇被晾在门外的李素会有什么反应,结果万万没想到李素的反应竟如此的简单粗暴……

    对这号不讲规矩的人,大家以后如何愉快的玩耍?

    大门外,曹余愤怒地瞪着李素,黑亮的长须气得微微发颤,瞪着眼一句话也不说,试图用眼神杀死李素。

    相比之下,李素的态度亲切多了,二人上次面对面是在西州集市的刑场上。当时二人之间相隔着一片冒着热气的鲜血和十三颗狰狞可怖的人头,相见的场面有一种悲残如血般的诗意。

    只不过数日未见,李素今日的态度却截然相反。浑然未觉曹余要杀人的愤怒目光,李素满脸笑意上前。二话不说先行了一个属官的礼,笑容亲切而和善,前几日大开杀戒时的狰狞面目全然不复。

    “曹刺史久违了,数日不见,如隔三秋,下官见刺史大人红光满面,印堂发亮,整个人充满了大漠旭日初升般的蓬勃朝气。一州父母能有如此气色,下官实为西州官员百姓贺……”

    上来便一通令人牙酸倒胃的马屁,曹余顿时一呆,满脸的戒备和愤怒霎时分了神,不知不觉缓和下来。

    当然,曹余只是对李素的马屁感到有点意外,毕竟如今这位李别驾可是西州实打实的杀星下凡鬼见愁,能让这位鬼见愁主动拍自己的马屁,可见……竖子图谋不小!

    “李别驾,做事不要太过分了!你我皆是大唐皇帝陛下的臣子。同在边陲荒城为官,正应同心同德才是,而你一言不合竟欲调兵强攻我刺史府。你当本官是泥捏的不成?大唐的体统都被你丢尽了!”曹余寒着脸斥道。

    李素满脸茫然:“什么调兵强攻刺史府?曹刺史您在说什么?”

    曹余愈发愤怒:“你敢说你刚才没说过这句话?”

    李素怔了片刻,然后果断摇头:“没说过。”

    曹余:“…………”

    …………

    “说吧,今日别驾登门可有事?”曹余揉着太阳穴,现在他的头很疼,和曹操一样头疼得想杀人。

    嘴里问着话,曹余身子却站在门外一动不动,显然没有丝毫邀请李素进去坐一坐的意思。

    李素撇了撇嘴,很大度地原谅了这位州官不识礼数的没素质行为。

    侧头踮脚朝敞开的大门里面望了一眼,李素顿时露出惊讶之色:“咦?曹刺史的庭院颇别致呀。实在是大繁若简,虽然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但看上去却非常的高雅幽静,名士之居也……”

    说着话。在曹余目瞪口呆注视下,李素飞快绕过他,自顾自一脚跨进了刺史府的大门,走进门内庭院中负手扎马四处打量,一副请神容易送神难的模样。

    曹余脸黑得不行了,怒目圆睁只待叱喝几句,然而看到骑营将士和自己府中诸多下人的表情,终于还是硬生生忍住了脱口而出的恶言。

    …………

    刺史府前堂,宾主坐定,气氛沉默,堂内阴风阵阵。

    彼此都没有好感,彼此都在克制,曹余想一脚把李素踹死,而李素又何尝不想用鞋底子狂抽面前那张讨厌的脸呢?

    只不过,现在不是抽他的时机。

    因为大敌当前。

    “说吧,李别驾找本官到底有何事?”曹余冷冷地问道。

    李素拱拱手:“先容下官问一句,曹刺史治下折冲府可曾向西域诸国派遣探子,探知诸国兵马动静?”

    “诸国兵马动静?”曹余眉头紧紧拧起:“李别驾何出此言?”

    李素叹道:“不出下官所料的话,西州怕是快有祸事了……”

    “什么祸事?”

    “兵临城下,夺取西州,对你我而言,算不算祸事?”

    曹余脸色顿时变得凝重了:“李别驾从何处得来的消息?”

    “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地方……”

    曹余:“…………”

    跟这种人说话简直令人眨眼间想剁死他一百遍啊一百遍……

    “消息来源不是重点,但下官可以担保,消息绝对无误,龟兹国主与国相内斗,国相那利欲求大唐皇帝陛下支持,请我大唐扶助他推翻国主,如若大唐不答应,国相那利则决定彻底投靠西突厥,并出兵夺取西州,用以向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邀功,顺便以西州为筹码,寻求与高昌,突厥和吐蕃等国的结盟……”

    曹余冷哼道:“军国大事,不容儿戏,李别驾莫说得太肯定,龟兹国相那利非无谋之辈,其中利害他最清楚,得罪突厥高昌不要紧,得罪大唐的后果他承担得起吗?再说……若皇帝陛下和三省朝臣们答应支持那利又当如何?”

    李素也冷笑:“答应支持那利?曹刺史,您这句话才是真正的儿戏,如今的龟兹国主是布失毕,那利只是龟兹国相,一个是君,一个是臣,以臣伐君本是大逆之举,我大唐历来尊奉儒家正统,怎肯为一篡位逆臣张目?更何况……十二年前玄武门之变,当今陛下也是以臣子身份而居大宝,此事被天下人诟病十二年,陛下这些年竭尽全力扭转天下人对他的看法,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个番国逆臣而坏了这十二年好不容易建起来的名声?”

    曹余惊奇地看了他一眼,道理自是人人都懂的道理,可这番道理从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嘴里说出来,未免太过骇俗,曹余一时间竟有些恍惚,仿佛眼前的并非那个乳臭未干的少年郎,而是一位久经风浪老谋深算的老狐狸。

    李素说完后静静看着曹余,等了半天只见曹余发呆,久久不见回答,不由有些不耐烦了。

    “曹刺史,下官这点浅薄陋见,不知尊驾以为若何?”李素忍不住出声催促。

    曹余仍旧呆呆的睁着眼,失去焦距的目光涣散茫然,不知想着什么。

    李素叹了口气,这种人太不会聊天了,若非情势逼人,鬼才愿意跟他废话。

    不知过了多久,曹余回过神,老脸不由一热。

    眼前的少年仍是少年,刚才那种以为对方是老狐狸的错觉是怎么回事?

    掩饰般咳了两声,曹余轻捋青须,缓缓道:“本官贞观九年上任西州刺史,时来已有三年,这三年里,西州共计被外敌攻城四次,敌军每次皆以盗匪装扮,可进攻时令行禁止,阵列整齐,绝非盗匪之流能练得出来的,可见西域诸国觊觎我西州不止一年两年了,然而他们扮作盗匪攻城,说明诸国心中多少有些顾忌,他们顾忌的是我大唐的威名,有了顾忌,杀阵之上难免弱了气势,所以四次攻城皆被本官率领折冲府将士们守住了……”

    看着李素笑了笑,曹余道:“李别驾,若果如你所言,龟兹国相欲图谋我西州,如果和前面四次一样只是区区数千人虚张声势,就算他们真打来了,本官也不惧他们,我的意思你明白了么?”

    李素明白了,曹余不相信会有大军压境,他以为还是那几千个装扮城盗匪的小股敌军,或者直白点说,曹余根本就不相信李素说的每一句话,这种不信任来自于他心中埋藏着的对李素深深的怨恨之意。

    议事的气氛是心平气和的,可是大家的观点却有了相当大的分歧,主观不认同也好,二人之间的私人恩怨也好,总之,矛盾不可调和。

    李素忽然觉得很疲累。

    做一件事,而且是一件丝毫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为何如此艰难?谁都觉得自己最聪明,谁都希望自己掌控全局,可是,发号施令的人永远只能一个,出主意的人多了,下面的人听谁的?

    “曹刺史,相信我,这次敌军攻城绝非以往小打小闹可比,陛下拒绝龟兹国相那利篡位的请求已是毫无悬念的结果了,那利求助不成,必生歹心,而高昌国对我大唐占据他们的西州更是心怀怨恨,还有一旁虎视眈眈等待坐收渔利的西突厥,吐蕃等等,下官可以肯定,这次来攻打我西州的,必然是声势浩大,人数逾万的诸国联军,曹刺史,大敌当前,莫教你我的私人恩怨而误了军国大事,咱们应该早做防范,方可争取西州官民将士的一线生机!”(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三章 钱多人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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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么一个节操值爆棚的属下,对李素来说不是什么太愉悦的事。

    有时候李素真想找个丑女,让她摸上蒋权的床,然后李素领着人去捉奸,以败坏大营军纪的理由要挟他,逼他变得和自己一样没节操。

    抢钱的法子不适用,李素只好想别的办法,要找个合适的人,做一件合适的事,这件事做完后能达到让西州城日进斗金的效果。

    所以,首先要找到这个合适的人,人是世间万事万物的根本,也是赚钱的根本。

    李素在西州城里的熟人不多,加起来也就两三个,钱夫子不行,屠户和白案上的狗肉一样,都是上不得台面的,曹余也不行,这家伙每天关在房里焚香祷告祈求老天开眼收了他这只妖孽,答应发展西州的方略一则因情势所逼,二则因李素的强势所逼,才不得不签了城下之盟,可是若让他真心实意帮李素发展西州,恐怕他会索性一把火烧了西州城,大家都不玩了。

    找来找去,李素罪恶的双眼最终盯上了龟兹商人那焉。

    没办法,李素每次看到那焉时,总觉得他脑门上刻着“钱多人傻”四个大字,茫茫人海中惊鸿一瞥,人群里隐约散发着金光,叫人不想敲诈他都不行,怕辜负了上天把这个冤大头派到自己身边的美意。

    …………

    冤大头最近的日子不好过。

    选择向李素坦白,那焉有自己的思量,本来他的任务是奉龟兹国相之命试探大唐君臣的态度,这几年来往穿梭于长安和龟兹之间,可惜大唐君臣的态度太傲娇了,一个商人。特别是番邦蛮夷的商人根本上不了台面,别说见不到大唐皇帝,连长安城的小小坊官也敢拿鼻孔瞪他。那焉与大唐朝廷搭不上线,君臣的态度没探出任何下落。银钱却稀里糊涂赚了不少,真正是老天让他发,他不敢不发。

    认识李素后,那焉终于察觉到自己的任务看到了一线曙光,有了一段同行的缘分,还有一段共同抗敌的缘分,这些缘分加起来,足够让这位大唐颇得帝宠的新晋少年权贵对他另眼相看。不知不觉二人建立起了交情,尽管交情只能算浅薄,可……毕竟也是交情不是?

    那焉是个聪明人,番邦异国的商人不见得比大唐人蠢笨,更不是大唐人眼里未开化的猢狲,事实上这只猢狲的眼光很毒辣。接触李素后,那焉派出的探子很快潜入了长安,没过多久,李素的年龄,籍贯。事迹,名声,甚至家中人口等等。全被那焉打探得清清楚楚。

    李素干过的事在长安太有名了,当看到下面的人报上来的一长串密密麻麻的调查结果时,那焉拧眉沉思了整整一夜,才终于决定了与李素相处的方式。

    方式很简单,大家以诚相待,直来直去。这个方式才是最稳妥,最不会引起李素反感的方式。

    那焉知道,李素这位新晋权贵能够少年得志,并非没有道理的。在他面前玩心眼,耍诡计。有很大可能会被拆穿,以李素的身份和性子。一旦那焉玩弄的心眼被拆穿,二人那浅薄的交情大抵到此为止了,不仅到此为止,或许那焉的老命都会交代在这座西州荒城里。

    相比之下,坦言以对或许算是另辟蹊径的一种方式,车对车,马对马,索性把事情摆在棋盘上说清楚,这局棋若和,皆大欢喜,若战,每一步都走得光明磊落,哪怕最后与李素成了生死仇敌,就冲那焉当初的这份磊落和坦白,李素和他的交情也会残留一线,只要能留下这一线交情,对那焉来说便是生机和希望,不仅是自己,也是龟兹国和他堂叔那利的生机和希望。

    所以当李素对那焉产生怀疑时,只随意逼问了几句,那焉便竹筒倒豆子痛痛快快把自己心里的秘密全交代了。

    令人扼腕的是,那焉摆出了车马后,棋盘对面的李素却把自己的车马全收了起来,当作没事似的把那焉轻轻放过,还以一种非常亲昵的姿态敲诈那焉免费给他盖房子,至于对龟兹国相那利谋朝篡位的态度,李素却一个字都不说,对那焉既不打也不杀。

    李素的态度终于令那焉不淡定了,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是帮着龟兹国相向大唐皇帝陛下陈情,还是义正辞严站在正义的一方严厉谴责那利的不臣之举,是左是右你都该表个态啊,什么都不说,光只敲诈我给你免费盖房子算怎么回事?

    原以为已摸清了这位少年权贵的秉性,然而李素的表现却让那焉察觉到,自己看过下面的人送来那么多关于李素的事迹和性格分析,在长安城做过那么多针对李素的查访,可最后那焉发现自己仍然没有看透这位少年。

    ****************************************************************

    那焉眼里的李素高深莫测,可李素眼里的那焉却简单明了。

    这位浑身散发着金光的龟兹商人简直就是一个金矿的存在,没事挖一挖它,总能收获到不同的惊喜。

    所以在西州大街上闲逛的李素看到那焉时,表情是非常惊喜的,就好像看到一块直立行走的大银饼,无论姿势还是气质,都透着一股子萌萌哒的喜感,让人忍不住想把它搂进怀里,然后……花掉它。

    李素看见那焉时,那焉恰好也看见了李素,二人在过客寥寥的大街上目光相遇,颇有几分人生若只如初见的唏嘘。

    不同的是,李素脸上迅速露出惊喜,而那焉却徒然变色,接着扭头便走。李素眼疾手快一把拽住那焉的袖子,心中暗自庆幸,差点让这块萌萌哒的银饼跑了……

    “那兄你太失礼了……”李素的目光充满了沉痛的谴责:“为何见了我就跑?难道你欠了我的钱?”

    那焉原本一脸听天由命的颓然,闻言终于忍不住叹道:“李别驾,讲点道理好吗?明明是你欠了我的钱啊……”

    “胡说!”李素笑嗔着推了他一把,顺带着把自己的欠债也推得干干净净一丝不剩。(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六十四章 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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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幢建在大漠荒城里的豪宅,占地十余亩,有亭台,有回廊,有假山,有花有草……除了人工湖不太现实,长安权贵豪宅家里该有的都有,盖这座豪宅的代价居然是……两颗猫眼石,而且猫眼石还是别人送的。

    物美价廉……除了有点不要脸。

    按说占了人家那么大的便宜,应该有种欠了钱的觉悟,就算不把那焉当亲爹一样供起来,至少路上遇到了也该低调一点,像躲着债主一样躲着他,然而李素却不但不躲他,反而主动迎上前,神态语气带着一种消费者是大爷的姿态,也不知这种莫名其妙的大爷心态从哪里来的。

    反观那焉,则显得正常多了,迎面碰到劫匪的机会不常有,碰到了避之为上,可惜动作慢了,没跑掉。

    “房子呢?”李素目光灼灼地盯着他:“钱给了,房子为何久久不见动静?那兄莫非想讹我?”

    那焉仰天长叹。

    两颗猫眼石,还是他送的,如果这也叫“钱给了”,……好吧,确实是钱给了。

    “已托往东去的商队带了话,不多日便有商人运来砖石,城里盖房的工匠不多,尽力凑了十来个,再雇请一些民夫,李别驾的房子差不多可以开工了。”

    那焉的语气充满了深深的无奈,有种被盗匪包了饺子的认命感。

    李素满意地笑了,能住上物美价廉的房子,人生真美好。

    “那兄,关于房子,我又有了一个新的构思……”

    那焉脸都绿了:“李别驾,可否别说房子的事了?说说别的行吗?”

    “好。”李素答应得很爽快。

    然后,李素开始说别的。

    显然。别的话题也不能令那焉太舒坦。

    “若大唐皇帝陛下不支持龟兹国相那利,也就是你堂叔篡位,那利最迟何时兵指西州?”

    那焉的老脸顿时苦了起来。

    “李别驾。我虽是那利的侄子,可于公来说。也只是他的马前卒,龟兹虽小,也是一国,国朝中事,那利自有决断,怎会让我知道?”

    李素眯着眼笑道:“那兄没说实话哦,能为国相奔走打探,咐以国之机密相托。你可不止是那利的马前小卒,虽超脱于龟兹国朝堂之外,但在国中应该有不轻的分量……”

    那焉叹了口气,道:“李别驾慧眼如炬,小人不敢隐瞒,实话说吧,若大唐君臣拒绝国相,那利会选择彻底倒向西突厥,而自从大唐皇帝陛下贞观四年平灭东突厥后,无数部落族人纷纷逃往西突厥。并对大唐怀以仇怨之心,多年来意图反攻,以求再现草原突厥部落的昔日的辉煌荣光。所以西突厥诸部落包括乙毗咄陆可汗在内,都迫不及待需要一个合适的契机……”

    “如今大唐皇帝调集举国兵马北征薛延陀,西州只有区区两个折冲府的兵力,况且大唐占据原本属于高昌国的西州本是不义之举,天时地利人和全占了,国相那利若被大唐皇帝拒绝,愤然举兵已是必然之事,西突厥正需要这个契机,时也好。势也好,西域诸国很快会拧成一股绳。那时,便是西州陷落之日……”

    那焉叹道:“距离这一日不太远了。长安那边传来消息,大唐皇帝陛下北征,长安由太子殿下监国,龟兹国主白诃黎布失毕与那利争斗屡见败势,于是今年四月,布失毕遣使朝拜长安,自隋以来,龟兹与中原汉土的敌对之势终于解冻,太子殿下于东宫设宴款待使者,言称大唐必不负龟兹国主,世代只以白诃黎氏为龟兹国正统,这句话,终令国相那利完全失望,如今怕是已在酝酿逼宫皇室,废黜国主的行动了……”

    李素眼皮一跳:“国主若被废黜……”

    那焉淡淡看了他一眼,道:“国主废黜之后,自是肃清朝堂,整顿兵马,联合西突厥,高昌等国,共伐西州,说来遥远,其实须臾弹指便至,少则三月,多则半年,李别驾,西域诸国攻伐西州已是定局,无可逃避,我还是上次那句话,别驾速速谋划后路,退回长安方为上策。”

    那焉说得很诚恳,类似的话李素以前听他说过。

    一次又一次的催促,李素知道离西域诸国攻打西州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也就是说,离西域诸国攻打西州最多还有半年,对吗?”李素平静地问道。

    “没错。”

    李素眨眨眼:“如果我下令把你绑赴城楼,用刀架在你脖子上,你堂叔会退兵吗?”

    那焉老脸顿时黑了:“以前我认识的人都是正人君子,没人这么干过,不过两国之战,你死我活,别说我只是那利的侄子,李别驾纵然把刀架在那利的老父老母的脖子上,想必也是无济于事的。”

    李素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你们龟兹国的人太没节操了!”

    那焉无语地看着他,相比之下,你更没节操好不好?嘴唇嗫嚅几下,鉴于李素的不正常暴力属性,那焉终究没敢反驳。

    鄙视过后,李素缓了口气,冷不丁问道:“……那利的父母可还健在?”

    那焉彻底无语:“…………”

    抬头看了看天色,那焉开始酝酿借口,跟这种人聊天实在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令人随时会产生暴力倾向,将他除之而后快。

    “别拿天色当借口,我有那么讨厌吗?”李素很不厚道地提前拆穿了那焉的伎俩:“我们可以换个话题啊,西州城里熟人那么少,朋友更少,没有朋友会让我孤独寂寞冷的,好不容易逮到你,不能轻易让你跑了……”

    那焉松了口气,好吧,其实李素这人还算不错,如果换个能令双方都愉悦的话题,那就更不错了。

    李素是个很会聊天的人,于是果然换了个话题。

    “……那利的父母也姓那吧?”

    那焉:“…………”

    杀人何必用刀?这少年具有几句话把人逼疯的实力。

    “李别驾,我们还是说说你房子的事吧……”那焉叹道。

    李素两眼一亮,他喜欢这个话题。

    “沙州那边的商队何时到西州?我等着他们给我运的砖石呢。”

    那焉盘算了一下,道:“大概一个月左右差不多能来西州了。”

    李素眨眨眼:“有几支商队?”

    “四五支吧,来回运个几趟,李别驾的房子差不多有个模样了。”

    李素的神情忽然变得正经了一些:“商队来西州后,还请那兄出面相邀,我想请那几支商队的头领饮宴。”

    那焉颇为惊讶地看着他:“饮宴?”

    李素笑得很和善:“对,饮宴,人家大老远给我运砖石,请他们喝顿酒实在是应有之义。”

    顿了顿,李素又道:“……盖房子的钱,便烦那兄帮我垫上,来年我被陛下调入长安后再还你。”

    那焉苦笑,话说得好听,其实跟肉包子打狗一个意思。

    聊天聊完了,李素心满意足地与那焉告别,转身离去。

    转身的一刻,那焉终于忍不住道:“李别驾,我堂叔欲攻打西州,你竟放心让我住在西州城里?”

    李素转过头,笑得颇有深意:“你觉得我不应该放心吗?”

    这句反问把那焉问住了,沉默半晌,那焉苦笑道:“我,只是乱世一商贾而已。”

    似解释,又似安慰,李素听懂了,于是也笑道:“给你一把刀,你敢在西州城里杀人放火吗?”

    “不敢。”

    “所以,你现在只是一名商贾,等到你敢杀人放火的那天,我再一刀把你剁了便是。”

    ***************************************************************

    李素对那焉没有太大的提防,当然,也不可能完全对他放心。

    有些事可以说在明面,有些事却只能做在暗处,那焉或许也有察觉,自己西州城的住处左右莫名其妙多了一些不合时宜的人,装模作样地在他附近晃悠。

    既然二人摆明了车马,这些不合时宜的人自然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到了这个时候,那焉更不敢离开西州了,留在西州能活命,一旦跨出西州城门一步,李素对他恐怕不会太客气。

    那焉悲哀的发现,如今自己不但是堂叔手上的一枚棋子,同时不知不觉间,他也成了李素手上的棋子,身份很微妙,留在城里,大家其乐融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离开西州,朋友马上变成敌人,他相信李素会不惜一切代价将他除掉。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从来便是这么残酷无情,跟它相比,私人之间的友情实在太脆弱了,这个道理,李素懂,那焉也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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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20天的进修培训,终于毕业了,昨天拿到了鲜红的毕业证,好光荣,向班主任要求胸前挂个大红花,班主任不答应。。。

    更新应该可以稳定了,嗯,咱们外甥打灯笼,照旧。

    那啥,顺便给张保底月票呗。。。

    这话只有脸皮厚的人才敢说。。。

    对了,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七章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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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很荒凉,“荒凉”的意思,不仅仅是它的地理位置,也包括城里的冷清寥落,商队不愿在这里驻足,往往都是补充了淡水和干粮后匆匆上路,城里毫无生气,官员和百姓都是一副懒懒蔫蔫的样子,他们漠视周围的一切,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一万多人活在这座城,却仿佛住在坟墓里一般,整座城池充斥着一股死气。

    如此一座死城,李素很难想象当初外敌攻城时,曹余是怎样率领折冲府将士守住的,这里面必然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而李素现在要做的,是让这座死城恢复几许生机,身处大漠中心,城里不一定要求有鸟语花香,绿意盎然,但最少要让城里的百姓多几分笑容,多几分人味,多一点盛世繁华,熙熙攘攘的样子。

    五支商队进了西州城,满载盖房需要的砖石,西面集市的空地上骆驼马匹挤得满满的。

    商队的五名头领自然都是商人,其中两个是唐人,还有三个是胡人,数百头骆驼马匹在集市里嘶鸣刨地,而五名商人则静静站在李素面前,一脸讨好逢迎的笑容。

    直到见了面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位白净俊朗的少年竟是大唐皇帝陛下新任的西州别驾,听说还是县子爵位,对这五位见了官府差役都得小心陪笑的商人来说,李素的身份自然是顶天的存在了。

    李素看着空地上满满当当的骆驼和马匹,脸上笑得更和善。

    很难得见到空旷冷清的集市居然有如此热闹的一天,若西州城每天都这么热闹,李素的目的差不多就达到了。

    “遵照李别驾的吩咐,我们商队从遥远的沙州运送砖石泥瓦来此,七百多匹骆驼的砖石泥瓦。全在西市里停放,还请李别驾验收。”一名胡商摘下纱冠,微微鞠躬笑道。

    李素朝他拱了拱手。笑道:“各位一路辛苦了,我在城外骑营置下薄酒一杯。聊为各位远道而来的客人洗尘,还请各位赏光。”

    众商人顿时受宠若惊。

    这年头虽说民风朴实开放,可是商人终究还是商人,他们的地位仍处于最底层,在这个以儒道为国教的国度里,从统治者到民间的普世价值观都深受儒家学说的影响,孔子说过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成了商人一生无法翻身的大山。于是处处受到旁人的白眼和鄙夷。哪怕是占住道理的打官司,官员也不自觉地偏向另一方,因为在所有人眼里,商人是狡猾的,反面的,是在社会垫底的那一类人。

    此刻李素这位有着县子爵位同时又是四品别驾的少年官员竟主动为他们置酒洗尘,商人们的心情顿时激动起来。

    五人互相看了一眼,激动的目光里传递着同一个内容,——走,去搓一顿。

    ***************************************************************

    选在骑营置酒设宴。李素自然是有目的的。

    五名商人再加上龟兹商人那焉簇拥着李素,众人刚走进辕门,便听到不远处的校场上一阵震天的喊杀声。商人们赚钱的胆子不小,但见杀阵的胆子却不大,一声暴烈的喊杀声如金铁相击,几名商人顿时吓得两腿一软,面如土色,一双双精明的眼睛全盯着李素,狐疑的目光不停闪烁。

    李素有点尴尬,本来只是想向他们展示一下大唐雄兵的威风,为下一步讨价还价留个心理震慑。现在每个人看着自己活像绑票勒索的盗匪似的……太伤自尊了,教他等会怎么好意思真下手抢他们?

    酒宴设在帅帐前的空地上。为了这次招商引资,李素可谓下了血本。不仅下令大营内外打扫一新,还在帅帐前铺上了地毯,在这个荒凉孤悬的城池里,居然还弄到了不少鸡羊肉,更难得的是,李素居然亲自下厨,用外人生平未见的烹饪手法将每一道菜做得色香味俱全,远胜大唐如今的饮食烹饪水平。

    就冲这满桌的绝色菜肴,这群商人就应该痛痛快快把钱交出来,不然被抢都活该。

    见满桌散发着香气的酒菜,商人们神情愈发诚惶诚恐,李素几次相请后,他们才战战兢兢入座,屁股小心翼翼挨着脚后跟,一副如坐针毡随时准备抱头鼠窜的模样。

    宾主坐定,不远处的校场上,将士们仍在操练,黄沙滚滚里掩藏着一股钢刀刮面般的肃杀之气,帅帐前却是和风细雨,吹面不寒,宾主其乐融融……好吧,宾客或许没那么融融,但作为主人的李素却融得一塌糊涂。

    “诸位走南闯北,餐风露宿,路途辛苦了,来,本官为诸位寿,请满饮此杯。”

    李素说完,一袖遮面,另一手将满杯的酒一饮而尽。

    众商人荣幸不已,一脸感激之色纷纷饮尽。

    酒一入喉,众人脸上顿时露出惊讶之色,细细咂摸咂摸嘴,交头赞叹不已。

    李素搁下酒杯,笑道:“诸位皆是见识阅历丰富之人,此酒可还入得诸位的口?”

    众人急忙点头,一位三十来岁汉人长相的商人站起身,先朝李素行了一礼,恭谨地道:“回李县子,小人名叫龚狐,关中泾州人氏,泾州离长安不远,此酒小人倒是听说过,可是风靡长安的五步倒?”

    李素笑道:“龚兄见识不凡,正是此酒。”

    龚狐一脸惶恐连连摆手:“县子折煞小人也,直唤小人名字即可,万不敢以兄弟相称,折了小人的寿数……小人听说过这五步倒的名头,说是近年来长安最烈的酒,一口入肚,腹中如同烈火焚烧,而且劲头特别大,饮后走不出五步必然倒地,大醉三天不醒,长安城里甚至有人传说此酒乃天机所泄,内含无限妙处,饮后可助凡人飞升成仙,实乃天赐琼浆玉液也……”

    李素原本笑吟吟听龚狐天花乱坠给他打广告,听到最后却渐渐笑不出来了。

    程咬金!

    定是这老流氓造的谣!为了多卖几坛酒,老流氓也是蛮拼的,助人飞升成仙这种鬼话都敢编排了,别人喝了若没升仙该当如何?烧了程家房子的心都有了。

    龚狐不愧是商人,广告打得活灵活现,非常有代入感,说完后其余几位商人顿时两眼放光,忙不迭端起面前的漆耳杯,贪婪地连喝了好几口,然后一个个脸现酡红,两眼发直,开始出现白日飞升的征兆。

    李素急了,忙命人将桌上的酒撤下,换上了酸酸甜甜的葡萄酿。

    正事还没开始说就把客人灌醉了,传出去他李素定然成为大唐的笑柄,一笑很多年的那种。

    众商人面带依依之色,看着军士把酒坛撤下,整齐划一地咂摸了一下嘴。

    龚狐叹道:“能在西州这座荒城里尝饮如此美酒,实是三生有幸,也颇令小人意外,传闻这五步倒是长安一位少年闲戏时所酿造,这位少年倒也不是酿酒的工匠,而是正经的御封县子爵……爵……”

    龚狐说着说着,脸色渐渐有了变化,赫然抬头望定李素,眼中布满了震惊,忘形地大声道:“难道酿造此酒者正是李县子?”

    李素满足地叹了口气,听他吹嘘了大半天,总算说到戏肉了,此刻心中满满的酸爽是肿么回事……

    “不错,正是我酿造出来的……”李素傲然环视众人,眼里传递着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快夸我!

    众人震惊地看着李素,沉默许久,果然不负李素所望,各种无节操的马屁蜂拥而至。

    “天纵奇才!”

    “才情绝世!”

    “世间伟男!”

    “…………”

    一群商人很嗨地玩起了成语接龙……

    李素听不下去了,脸上臊得慌,两只手掌张开,在空中猛地握成拳:“收!”

    众人鸦雀无声。

    “好,你们的诚意我都收到了……”李素说着,慢吞吞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朝众商人扬了一下。

    “这个,是五步倒的酿造秘方,酒这个东西呢,是消耗品,不论唐人还是胡人,想必都不会拒绝酒,特别是如此烈性的酒,所以,如果各位专司贩卖五步倒,未来得利多少,想必大家都很清楚,可不是笔小数……”

    商人的本性在这一刻展现得淋漓尽致,每个人眼中都露出贪婪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李素手中的秘方,唯有那焉不为所动,只淡淡朝李素瞥了一眼。

    相处的日子久了,李素的德行差不多也被那焉摸了个*不离十,以李素这种雁过拔毛的性子,所谓秘方,大抵只是用来钓鱼的诱饵,就看谁傻乎乎自愿咬钩了。

    咬钩的人似乎不少,自龚狐以下,五位商人眼里的贪婪之色一览无遗。

    “各位想要秘方吗?”李素笑吟吟地环视众人。

    五人小鸡啄米般点头,很萌。

    “想要,但我不能给……”李素慢吞吞又将秘方收入怀中,敛了笑容,慢慢道:“五日后,西州城中将会盖起一座大酿酒作坊,欢迎各位来西州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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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状态很渣,上午起床一直在电脑前坐到晚上,除了刷了一条微博告诉大家我很帅这个事实外,基本就是对着文档发呆,脑子里灌了浆糊似的。。。

    睡觉了,明天状态好转再多码点。。。(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六十八章 经略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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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座建在大漠上的孤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出了城门放眼望去,四面八方皆是一片白茫茫的沙漠,像一座大海上的孤岛,连方向都摸不清楚。

    这样一座城,若是和平时期,可以说处处都是败笔,没有一处胜笔。

    想把西州建设起来,连最基本的砖石材料都要从千里外的沙州运来,更别提还要提防随时有可能挥军攻城的西域诸国了。

    李素没什么太大的雄心壮志,他只想在西州好好当官,安安稳稳的活下去,如果可以的话,也不介意活得更滋润一点。

    有了这个动力,李素便日夜对着西域的地图研究,然后他发现,西州的地理位置有点微妙。

    地处大漠,紧邻不怀好意的邻国,这些都是无法掩饰的缺点,但是一座城和一个人一样,不可能没有任何闪光点,总归有那么一个两个蒙尘的亮点等待被人发现,比如……西州恰好地处丝绸之路的必经要道上。

    李素发现了这个亮点,然后由这个亮点无限展开了联想。

    丝绸之路的重要性,自汉代开始便凸显出来了,这条路对中原王朝重要,对邻国更重要。千年来邻国与中原打打和和,今天如胶似漆,明天不共戴天的,无论什么状态什么关系,这条丝绸之路千年来没有断绝过,永远是中原和西域诸国商人来往通商最重要也是唯一的一条通道。

    西州地处丝绸之路的必经要道上,这个亮点若不利用,实在辜负了上天的美意,以前或许没人注意,或许无术可施,可是如今不一样。如今掌控这座城池的人,是李素。

    繁华一座城池需要很多条件,商人。居民,赋税。工农商业等等,明珠是越擦越亮的,城池也是,官员廉洁,百姓富足,商贾来往,产出甚多,这颗明珠自然会越来越亮。

    西州也是这样。李素从未经营过一座城池,但他愿意尝试一下,尽管心里已打好了敌人来时拔腿便溜的主意,可是在敌人来之前,他还是要尽自己的能力,让西州繁荣起来,产生的赋税和财富用来投入到城墙修缮,练兵募兵等等方面,这是一整套的计划,一环套着一环。缺了谁都不行,当然,最重要的。第一步要做的,自然是商人。

    商人代表着财富,财富代表着万物,一切计划的核心,终究还是如流水般的钱财,钱是个好东西,古往今来两千多年,无论任何朝代,它都是好东西。

    掏出五步倒的酿酒秘方。所有商人的眼睛都红了,像一只只兔子发现了胡萝卜。

    胃口吊足了。李素淡淡一笑:“五步倒是我酿的,不客气的说。全天下只有我知道这个秘方,五日后,西州城内会建起一个大大的酿酒作坊,酿出来的酒将会估价而售,各位都是商人,这酒有多大的价值,想必不用我说大家都清楚,西州的周围有什么?除了沙漠,还有西域诸国,龟兹,焉耆,姑墨,乌孙,突厥……西州恰好处在大唐的国境线旁,紧邻西域三十六小国,离任何一个小国都不超过一千里……”

    “从长安贩卖一车五步倒到西域,路上的风险且先不说,仅是运输这一项,便要花费你们多少人力物力,现在五步倒已不是长安独有,咱们西州也有,相比之下路途近了数千里,我可以保证,西州酿出的五步倒,味道和劲头与长安卖的一丝不差,每坛十斤,价钱只比长安每坛多五十文,也就是说,这多出来的五十文,相当于帮你们省了从长安到西州这数千里的运输所费,价钱公不公道,你们自己心里有数。”

    帅帐前鸦雀无声,商人们静静听着李素的每一句话,甚至他迸出的每一个字都在他们嘴里细细咀嚼品位,生怕错过了一个字。

    李素说完后,商人们的脸顿时涨得通红,神情不可遏制地激动起来。

    从长安到西州,数千里的路途,路上不知多少天灾*,运输的过程里,货物的损耗是非常惊人的,或许只是一小股盗匪的偷袭,或许遇到流沙或沙暴,甚至因为缺水缺粮而致整个商队死在这条丝绸之路上,总之,货物到了西域各自国家的地头,十车能剩下五车已然算是老天保佑了,这个数据分摊到剩下的货物上,价格自然要翻了一倍还多,现在西州城里开酿酒作坊,等于直接把最危险最莫测的长安到西州这段路途的运输省下了,而每坛酒只多卖五十文,连愚笨的傻子都知道,这笔买卖赚大了。

    “李,李县子所言当真?”龚狐率先开口,语声带着几许颤抖。

    李素笑容满面:“我是大唐皇帝陛下亲任的西州别驾,我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落在地上能砸出声响来。”

    “小人从今日起住在西州城了!等着酿酒作坊盖起来!”龚狐激动地大声道。

    龚狐带了头,另外几名商人猛地一个激灵,马上反应过来了,不顾仪态纷纷冲到李素面前,面红耳赤地争相表态。

    不得不说,李素这第一步棋下得妙,商人,从古至今都是最现实最势利的人,利之所趋,如跗骨之蛆,如影随形,一笔买卖,一个地方,一座城池,商人们眼里看到的,是这个地方是否有利可图,无利,把他们绑了票他们都会想办法跑掉,有利,不用强拉,他们自己会像一群发现有缝的鸡蛋的苍蝇……不雅,换个说法,像一群发现肉骨头的恶狗一样……嗯嗯。

    李素从开宴到现在,根本没说半句废话,将最直接也最吸引人的利益大明大亮地摆在台面上,很直爽地告诉他们,这里,西州城,有利可图。

    “先别急着高兴,从西州的酿酒作坊买酒,除了每坛比长安贵五十文外。还有别的条件……”

    激动的商人们马上冷静下来,一个个幽怨地看着他。

    李素不自在地咳了两声:“别这么看着我,这个条件对你们而言只是顺手的事。一点也不难……大家知道,酒这个东西呢。是粮食酿出来的,而西州这块地面大家也看到了,四周皆是沙漠,根本没有种粮食的地方,所以,你们想要从西州的作坊里买酒,便要自己组织商队从别处把粮食运来,西州刺史府将以长安市价收购你们带来的粮食。一文都不少你们的,或者直接从酒钱里扣除,道理你们都懂,条件也算不得苛刻,对吧?”

    商人们开始拧眉沉吟,衡量其中得失。

    见气氛渐渐冷却,李素又抛出一记重击。

    “我再给你们一个特权,今日包括那焉在内一共六位商人,以后西州的酿酒作坊便只认你们六位,其他任何商人无权来我作坊里买酒。想买只能通过你们,西州的酿酒作坊只招待你们六位,余者皆不招待。而各位则可在西州广开店铺,并且把这个消息散播出去,别的商人便会蜂拥而至,你们除了从外面运点粮食过来,再无他事,只等坐地赚取差价便是,酒这个东西,不管是龟兹人,突厥人还是高昌人。都不会拒绝的,而且西北汉子生来粗犷豪放。酒量也大,别人喝得越多。对酒的需求便越大,你们的生意便越红火……这笔买卖,无论怎么说都亏不了你们,各位觉得呢?”

    商人们眼睛又亮了。

    这是前世一级经销商与二级经销商的区别,尽管在这个年代,大家并不懂这些,但道理总归是相通的,只是没人给这些道理下个定义而已,都是走南闯北多年的老狐狸,一笔买卖有没有利润,一听便知分晓。

    几名商人兴奋没多久,神情却渐渐露出迟疑畏惧之色。

    李素有些不解地看着他们,很快,他知道众人迟疑畏惧的根源。

    小巧精致的匕首在面前一块刚烤熟的羊肉上轻轻割下一下块,不慌不忙塞进嘴里,整个动作非常优雅,标准的贵族风范。

    慢条斯理嚼着羊肉,李素缓缓地道:“我来西州上任别驾不久,听说西州官员这些年对过往的商人多有盘剥勒索之事,十车货物进城,往往要付出一车甚至两车的代价才能满足官员的胃口,而这也是令诸多商人不敢在西州停留的最大原因,各位,我没说错吧?”

    众人迟疑了一下,垂头沉默不语。

    沉默便是承认,李素叹了口气,好好一座城,被曹余这帮官员糟蹋成什么样子了!杀他一百次都不冤枉。

    看着商人们迟疑畏惧的神色,李素沉声道:“以前西州什么样子,我管不了了,但是现在,我来了。新官上任三把火,以前的规矩不再是规矩,规矩要变一变,至于规矩怎么变……”

    李素将手中的匕首朝桌案上狠狠一插,一声闷响过后,匕首颤巍巍地立在桌案上,阳光照在刃身,反射出森森雪白的光亮,像一道救赎的圣光。

    迎着商人们或震惊或兴奋的目光,李素扔下一句掷地有声的话:“……规矩怎么变,从今日起,我说了算!”

    龚狐坐直了身子,颤声道:“李县子,西州……如今果真是您说了算?”

    李素没说话,以亲卫身份站在他身后的王桩福至心灵,第一次在恰当的时候说出一番恰当的话,连表情都配合得妙至毫巅。

    嘴角微微一撇,王桩露出不屑的冷笑,向前跨了一步,道:“十日前,李县子亲自下令,西州上到司马,下到巡城小吏,共计斩杀犯官十三名,这件事你们难道没听说过么?”

    帅帐前顿时死一般的寂静。

    一座城池,杀了十三名官员,这是怎样的概念?这需要何等的胆识与气魄!

    王桩话音落地,商人们皆露出震惊和敬畏的目光,呆呆地看着李素。

    直到此刻,商人们才发现,原来面前这位温文尔雅,脾气温和的少年,并不是他们想象中那么温和,藏在那张优雅温吞外表下的,是一副带着血腥味的狠厉心肠。

    十三名官员啊,西州城总共才多少官?一声令下便杀了十三个,多么疯狂的人才干得出这种事?

    坦然迎着众人震惊的目光,李素的笑容有点苦涩。

    好吧。似乎……又被人当成疯子了?

    真是瞎了你们的狗眼啊,放眼天下,哪个疯子长得如我这般英俊?这么英俊的人根本不可能是疯子好不好?

    “往事不必再提了……”李素淡淡地摆了摆手。轻飘飘的样子令他的形象愈发深不可测:“刚才说到规矩,西州城从此以后有了新的规矩。那就是……西州城任何官员不会再向你们伸手盘剥勒索一文钱,记住,哪怕有人向你们索要仅仅一文钱,他都犯了我定下的规矩,你们可以到我面前告状,谁敢犯,谁死!”

    “同时,西州城从今日起。对所有过路或驻留的商人不收取任何钱财,以往西州城所谓二税一的规矩全部废止,商人进城后不必向官府缴纳一文钱,对那些愿意在西州城里开店铺的商人,官府更是倒履相迎,不会向店铺收取任何钱财,赋税全免三年,三年以后,按十税一的规矩缴纳赋税,其中若有商人从外面贩运粮食。生铁,药材,木材。砖石等物,这几样货物无论多少年过去,都不会收取一文钱的赋税,酿酒作坊向你们售卖的烈酒,对外则要统一一个价钱,不能任由你们哄抬酒价,而令无数好酒之徒望而却步……”

    咧嘴朝众人笑了笑,李素道:“不怕各位笑话,西州太穷了。五步倒已是官府唯一能生财的东西,你们也看到了。西州的城墙要修缮,官府要养官员。还要练兵,募兵,这些都需要钱,所以,对于烈酒的售卖,条件难免苛刻了一些,不过应该在你们接受的范围之内,毕竟酒这个东西的得利是非常巨大的,关于烈酒对外的售价,我会给你们一个足够的利润空间,你们在我划的这个圈子里翻转腾挪,只要不出圈,我们可以一直合作下去,哪怕你们想垄断西域诸国的酒类买卖,我西州官府也会尽全力帮你们实现。”

    商人们神情愈发兴奋。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李素提出的条件,给出的利益都是非常诱人的,这笔买卖可以说是稳赚不赔,至于官府要收点赋税,卡点油水,这个……是题中应有之义,众人走南闯北,见识繁多,一笔买卖做下来,十成的利润里面,分出三成给别人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恕小人无礼,若李县子所言不虚,西州果真变了规矩,小人愿在西州开四家店铺!”龚狐又是第一个表态。

    李素望向他的目光充满了欣赏,这家伙反应太快了,而且态度非常合自己的意,不知道还以为他是自己请来的托儿呢。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李素。

    李素站起身,神情肃穆,一字一字地道:“你们都听清楚了,我是大唐皇帝陛下亲任的西州别驾,也是钦封的泾阳县子,同时皇帝陛下还赐我定远将军的衔号,我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落地砸坑的,西州的规矩,我说了算!”

    话音刚落,另外几名商人纷纷表态。

    “小人愿在西州开三家店铺!”

    “小人开五家!”

    “小人从此在西州长居不走了!”

    “…………”

    看着众人的反应,李素满意地笑了。

    今日这顿酒宴,总算不是肉包子打狗,此刻已然收到了预想中的效果。

    只不过,李素的计划并不仅仅是酿酒,一座城池的发展,仅靠一门行业是绝对繁荣不起来的,西州的地理位置如此微妙,它可以发展得更好,成为大漠里名副其实的一颗明珠。

    于是,李素悠然在棋盘上落下了第二子。

    “诸位的买卖,大多在长安和西域之间往来吧?”李素笑眯眯地问道。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

    商人逐利,哪里利益最大便往哪里跑,这是商人的天性,相比之下,如今整个天下最繁华的地方非长安莫属,长安每日的货物吞吐量以百万计,面前这几位商人自然不能免俗。

    “从长安贩卖货物到西域,只能走丝绸之路,这一路上怕是不太平吧?”

    众人继续点头。丝绸之路上的盗匪和丝绸之路一样有名,来往长安和西域之间,成本最大的开支其实不是货物本身的价格,而是很多额外的付出,比如请一些武艺高强的护卫,买骆驼和马匹,以及事先要做好被盗匪抢一部分货物的预算,这笔预算是必须算进开支成本里面的,几乎无法免除。

    见众人点头,李素眯着眼笑得更开心了,目光也渐渐有了变化,就好像面前站着的六个人不是商人,而是六块白白胖胖闪瞎狗眼的银饼,又萌又呆,惹人怜爱……嗯,阳光太毒辣,自己大概产生幻觉了。

    “关中好说,一路上大抵是太平的,出了玉门关就危险了,丝绸之路危险的地方在沙州和西州之间这一千多里的路途上,这一千多里路上不知有多少股盗匪常年出没,踞路劫掠,各位经常来往穿梭于大漠,想必深受其苦吧?”

    众人仍旧点头,神情却渐渐疑惑起来,不知道李素没头没脑说起这些到底有何用意。

    然后,李素终于扔出了底牌。

    “有兴趣请大唐府兵骑营当商队护卫吗?收费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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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大章大章。。。5000多字。。。朋友生日,晚上耽误了点时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一章 沙漠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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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人要有理想,屠户也是一样,当屠户有了发财的理想,他就不再是屠户,而是一个想发财的屠户……

    话没错,怎么说都说得通,略有废话之嫌,不过钱夫子不敢反驳,站在李素面前连白眼都不敢翻。

    斩杀十三名官员的事,钱夫子自然是听说过的,那天西州集市的围观人群里,其中就有他,事情的全程都看在眼里,然后,他对李素不由自主产生了一种恐惧心理。

    是的,恐惧,大晚上走夜路莫名其妙遇到一只青面獠牙的恶鬼的那种恐惧。

    以前在大营里见过一次面,钱夫子对李素顶多只算是敬畏,敬畏的并不是李素这个人,而是他的身份,四品官位,县子爵位,顶了天的人物,必然很得大唐皇帝陛下的宠爱,不然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怎么可能爬到这个位置?

    直到十三名官员的人头落地,鲜血飞溅时,钱夫子站在人群里倒吸一口凉气,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从头到脚一片冰凉。

    从那天起,钱夫子对李素便感到无比恐惧了,恐惧的不再是他的身份,而是他这个人,这个十多岁的少年娃子,有着与别的少年绝不一样的狠辣与冷酷,以前的观感完全颠倒过来了,能在十多岁封官赐爵,想必靠的不仅仅是皇帝的宠爱,而是……这个人,有能力有本事坐到这个位置上。

    钱夫子当即便决定,以后一定要死死抱住李素的大腿,死都不松手,倒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富贵,而是当初被斩的十三名官员,究其根本。是他老老实实一五一十交代出来的,不抱紧李素的大腿,他大概活不到寿终正寝的那一天。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打算。尽管小人物看得并不长远,可他们的每个想法都是精打细算的。钱夫子当初不要李素送的钱财,存的也是这个心思,钱财很重要,但抱大腿更重要,能抱住大腿的屠户才是有理想的屠户。

    这个举动无疑也获得了李素的欣赏,当初若钱夫子拿了钱财,那么,二人之间的买卖结束。从此老死不相往来,钱夫子拒绝了钱财,说明这人比普通的小人物强一些,那么,此人可堪一用,李素不介意送他一场比钱财更重要的富贵。

    所以李素今日叫来了钱夫子。

    “屠户过的啥日子?”李素好奇地看着钱夫子:“每天都要杀猪宰羊吗?”

    钱屠户苦笑道:“官爷莫取笑小人了,这样的荒凉边城,哪里有那么多的猪羊让小人杀?小人隔十来天才动一次刀子,城里有集市,每月逢初一和十五。有南边的吐蕃人和北边的突厥人送来羊群,也不多,一次十几二十只。那些人卖羊,皮毛是要割下来还给他们的,他们拿回部落给族人硝制衣裳,剩下的肉和下水用来换粮食和酒,有时候也换两个壮实的奴隶或标致的胡女。”

    李素笑道:“吐蕃和突厥都不算太富裕,他们卖羊换粮食尚可,换胡女和酒,未免有点不实际吧?”

    钱夫子露出标准的大唐特色的歧视嘴脸,以一种高傲的俯视姿态。傲然道:“谁说不是呢?要说这些猢狲也挺勤劳的,圈养放牧个个豁了命出去。可却太不会过日子了,部落饥一顿饱一顿的。能养活一家算不错了,可酒瘾却特别大,大老远赶着羊过来换了钱,城里灌半斤马尿就犯糊涂,刚换来的银钱又拿去换酒,见着奴市里正在发卖的胡女就两眼冒光,死活非要卖两个回去,第二天酒醒看看钱花完了,一个个排着队在城门口一边哭一边抽自己嘴巴子,活该……”

    李素饶有兴致地道:“商人呢?商人在咱们西州城里如何花钱?”

    钱夫子挠挠头,道:“官爷可问难小人了,寻常商人可不敢进咱们西州,通常都是路过时补充粮水马上上路,偶尔有几个与刺史府官员交好的商人暂住城里,也没见他们有什么花销……”

    说着钱夫子苦笑道:“城里一清二白,总共也就十余口水井和一些卖草料麸麦,粗布衣裳的铺子,还有就是几家简陋破败的酒肆,商人们有钱也没处花去啊。”

    “青楼妓馆,戏班杂耍……这些都没有?”

    钱夫子摇头:“城里百姓穷苦,商人害怕官府盘剥而不敢入,您说的这些若开在西州城里,不合宜的。”

    李素不死心地问道:“赌档呢?”

    钱夫子愕然:“何谓赌档?”

    “赌档就是专门赌钱的地方,你们平日闲着没事不赌钱吗?”

    “赌啊,可从来没听说有专门赌钱做耍的地方,怕是连长安都没有吧?权贵人家消遣多,斗鸡,马球,蹴鞠,百戏,下棋等等,穷苦百姓也就玩一下藏钩和樗蒲(一种棋类赌博游戏),樗蒲或可带点彩头,不多,赢了的人勉强打半斤劣酒喝,除此再无其他。”

    李素笑得很开心:“既然西州城里缺这些东西,你可以来做啊……”

    钱夫子惊愕地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来做?”

    “嗯,你来做。”李素的语气渐渐变得坚决,充满了不容置疑的意味:“开赌档,开青楼妓馆,开百戏台,开棋院,再开一个斗鸡馆,总之,我要让西州城热闹起来。”

    钱夫子呆呆地看着李素,一脸茫然。

    “回神!”李素猛地抽了他一记,没好气道:“瓷嘛二楞的样子,能不能办事?不能办趁早说,我找别人去。”

    钱夫子一个激灵:“能办!您怎么说小人怎么办,不过……城里置这些馆啊院啊的,谁来消遣啊?”

    “当然是商人,有钱的商人。”

    “城里没商人……”

    李素淡淡地道:“城里很快就有商人了,而且会越来越多,要把商人留在西州,除了有足够吸引他们的利益,还要有让他们痛快花钱的消遣。未来的西州不仅是大漠边陲的物产中转站,也是吸引无数商人的销金窟,青楼。赌档,戏台。斗鸡等等,大笔的银钱如流水般在西州城里流淌,不知不觉,一座荒城便会繁荣起来。”

    李素说了一大通,钱夫子却听得似懂非懂,使劲挠着头道:“您要小人做些什么呢?”

    “首先,要在城里圈地,盖房。”

    钱夫子苦着脸道:“可是……钱呢?”

    “昨日城里来了几位商人。这事你知道吧?去找他们,就说是我的意思,钱嘛,让他们先垫出来,算是烈酒的预付金,你跟他们说,他们会懂的。”

    钱夫子想了想,终于明白了李素的意思,神情不由兴奋起来:“您的意思是,小人从此以后帮您在西州开这些赌档。妓馆,戏台什么的?小人以后是人上人了吧?”

    李素点头笑道:“不错,以后城里这些买卖交由你来打理。不过人上人暂时还谈不上,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商人,钱夫子,丑话说在前面,我选中你来办这件事,是因为你是本地人,勉强算是城狐社鼠一类的人,心眼活,手脚快。能知人所不知,为人所不为。城里未来开的这些买卖不属于官府,而是属于我本人。所以,你不要跟我玩弄心眼,也莫坏了我的名声,若被我听到你仗着我的势欺压良善,呵呵……”

    李素没说话,只朝他呵呵一笑,亮出两排森森发亮的白牙。

    钱夫子猛地打了个冷颤,脸色顿时就白了。

    他也是久经江湖的老油子,不至于被吓唬一下就变了脸色,可是李素不一样啊,城里集市空地上的血腥味至今还没散去呢,眼前这位心思诡秘莫测的少年官员说杀人可真是会杀人的。

    “小人一定本本分分为官爷效力!”

    打了一棒子,李素很快扔出了一颗甜枣,笑眯眯地道:“你为我办事,只要本分老实,我也不会亏待你,将来城里的买卖店铺越开越多,商人也越来越多,你发财的日子也指日可待,将来人人叫你一声钱掌柜,总比你杀猪宰羊要高大得多,日后我若被陛下宣调回长安,你也可以跟着我回去,在长安城里混出个名声,只要你忠心尽力,将来说不定我还会在陛下面前保举你做个巡城小吏坊官什么的,你也算吃上皇粮了,好教你妻儿老小跟着沾沾光,你说呢?”

    “小人,小人……愿为官爷效死!”钱夫子兴奋得打起了摆子。

    前一句“效力”,后一句“效死”,改了一个字,意思却大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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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钱怎么办?只能空手套白狼。

    李素如今正在做的事情就是空手套白狼,一文钱不出,却把大事给办了。

    虽然活了两辈子,可是规划一座城池这样的大事他却从未做过,对着地图痴痴怔怔看了好些天,才做出了对西州的近期和长远规划。

    近期最迫切的事是练兵募兵,招商挣钱,修缮城墙,而长远的规划,则是逐渐打下销金窟的基础,城里该有的娱乐都要有,让商人们进了城便不想再走,最好把钱都花得精光,回去赚了钱以后再来花销,商人多了,货物自然也多了,钱与货的流通也快了,从中原到西域诸国的物产皆在西州汇聚,然后再从西州发往四面八方。

    这便是李素对西州的构想,他要把西州变成一座集娱乐和商业高度繁荣的沙漠明珠,成为连通中原和西域诸国物产的一个中转站。

    前世有一个名叫美国的国家,那个国家有个城市,也建立在沙漠上,后来成了世界闻名的娱乐之都,那个城市名叫拉斯维加斯。

    李素也要建一座大唐版的拉斯维加斯,当然,不可能真达到那个繁华的程度,但有它的十分之一繁华,这颗沙漠里的明珠便会名动天下。

    …………

    …………

    西州城里只设有一座破旧的馆驿,馆驿很小,占地两亩左右,跨进摇摇欲坠的大门便是两排矮小的夯土房子,论居住条件。实在简陋之极。

    包括那焉在内的六位商人便住在这座馆驿里,从城外骑营离开后,五人便被那焉领到馆驿里安顿下来。

    幸好商人们走南闯北。吃的苦数不胜数,有时候领着商队错过了宿头。索性便在荒郊野外搭起帐篷,凑合也是一晚。所以对西州馆驿的简陋破败样子,大家也没有什么挑剔,他们出门在外是为了赚钱,而不是享乐。

    一顿简单的晚餐过后,几位商人自然便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互通有无,六人其实并不熟悉。可聊天却从无冷场的时候,每个人都是热情洋溢,满脸真诚,这也是商人的基本素质,不管跟什么人来往,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和他建立起最深厚的交情。

    这个年代的商人还是很纯朴的,做买卖都很实在,真正的以诚信为本,除了关键性的秘方,别的事情基本也不藏私。有什么说什么。

    商人们聚在一起后便开始各自说起走南闯北经商的经历,奇异的,高兴的。愤怒的,或许还有几桩提起来眉开眼笑的艳遇,总之,聚会聊天的气氛很热烈。

    那焉一直露着笑脸,说话并不多,只是静静听着众人的闲侃。

    最后聊到此次西州之行,关中商人龚狐沉默片刻,忽然扭头望向那焉。

    “那焉兄台,愚弟知你是龟兹人。但来往西域多年,玉门关内外的龟兹商队。我等皆有过听闻,今日那位西州别驾说的酿酒作坊。还有派兵保护商队之事……可靠否?大家皆是商贾同脉,还望兄台不吝赐教。”

    说完另外四人也同时望着他。

    商人的疑心病其实都不轻,一笔投资砸下去之前,首先考虑的是风险问题,风险大过预期,再大的利益都不敢插手,而西州这座城池对他们来说并不熟悉,他们也很想知道这次砸下钱后的风险到底有多大。

    五双目光同时投注到自己身上,那焉仍是不慌不忙,沉稳得很。

    “既是商贾同脉,当知当断不断的弊处,做买卖凭的眼力和决断,可不可靠你们自己有数,问我一个外人有何用?”

    五人一齐笑了笑,话说的是正理,可是……大家心里其实都不踏实,毕竟西州这块饼多香多美味,也只是李素一个人画出来的,真实的大饼他们还没见到呢。

    也只有那焉在西州城里住得最久,所以众人才会想到请教他。

    谁知那焉也是只老狐狸,不咸不淡地回了几句废话,话里半点干货都没有,倒教众人愈发不踏实了。

    热烈的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尴尬,五人有一种自讨没趣的悻然,然后各自沉默不语。

    没过多久,五人中有一位胡商忽然脸色一变,众人虽然沉默,可也都在时刻注意旁人的表情,胡商脸色不对,马上被大家发现了。

    “古扎兄何事变色?”龚狐第一个开口问道。

    这位名叫古扎的胡商还是比较厚道的,犹豫了一下,低声道:“今日李别驾送咱们出大营,当时我落在最后,隐约听了几句值守辕门的骑营将士的议论……”

    众人挺直了身子,道:“他们议论何事?”

    古扎揉了揉鼻子,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关中话,慢吞吞地道:“不知我有没有听错,其中一人说最近李别驾操练将士太勤,以往三日一操,现在改为一日两操,似乎有点抱怨的意思,另外一位火长模样的人大声训了他几句,说你知个甚,咱们马上要与敌军接战了,临战前不勤操练,战阵上死了都活该……”

    古扎缓缓环视众人,道:“当时我走得很快,模模糊糊只听到了这两句,关中话我或许说得不利落,可听还是听得懂的,本来没太把这两句话放在心上,可……咱们要往西州投的钱财毕竟不是小数,心里难免不踏实,然后……我就突然记起了这件事。”

    众人脸色顿时也变了,每个人阴沉着脸不出声。

    对商人来说,最害怕的莫过于战争了。

    战争无非胜与负两种结果,大到王朝更替,小到城池易主,倒霉的不仅仅是百姓,也包括商人。

    一盘游戏,大家玩得好好的,忽然间这个游戏换庄家了,换了个人上来主持游戏,既然换了人,那么以前立下的游戏规则自然会有变化,这些变化掌握在新主人手里,以前拥有的东西,新主人说不是你的,那么它就不再是你的。

    除了那些心眼灵活,手眼特别通天的少数商人能在乱世中牟取巨利之外,寻常的商人们对战争从来都是非常顾忌的,战争意味着破坏,破坏城池的同时,也破坏了他们的店铺,家产,囤货以及一切。

    若西州即将面临战争,甚至城破易主,他们在西州城里砸下的巨金,还是他们的吗?

    此刻商人们陷入了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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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七十二章 逆流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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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人是逐利之辈,如果把利益比喻成一只有缝的鸡蛋,那么商人就是一群苍蝇,专找有缝的地方叮。

    在这之前,西州在他们眼里自然是一只有缝的鸡蛋,而且他们为之激动欣喜,欣喜的是,这只有缝的蛋是他们先发现的,原本只是给西州送一批盖房子的砖石,结果无意插柳发现这里居然酝酿着巨大的商机,不仅可以安然端坐在烈酒生意的垄断上游,而且以后自家商队来往于大漠还可以得到大唐精锐禁军的保护,可谓收获颇丰。

    然而一听到西州即将面临战争,几位商人又开始动摇了。

    说到底,这是商人的天性,也算不得什么劣根性,趋吉避凶是人类的本能,只不过商人将它表现得更极致,更*罢了。

    馆驿院子里坐着的都是玉门关内外赫赫有名的大商人,那焉依照李素的安排放出风声要砖石,这个风声还是有根据性的,说得直白一点,从运砖石开始便是李素布下的一个局,不过这个局是个双赢的局,李素没存着坑害谁的意思,当然,敲诈那焉为他免费盖房子除外,这个……属于交情范围,管鲍之交的那种。

    几位大商人做的生意有大有小,小生意随便扔个几千上万贯,赔了赚了聊博一笑或一叹,然后日子该怎么过便怎么过,可是西州的这笔生意,在他们眼里却是一笔庞大的生意,庞大到单靠在座的单独个人是吃不下来的。

    从玉门关外,到西域三十六个小国的烈酒买卖,还有畅通无阻无损无耗的丝绸之路,这两桩加起来对商人而言是个绝大的诱惑,这种诱惑大抵可以让他们愿意把家里的婆姨侍妾拿出来换取。然后对外人仍旧是一副恭谦有礼,诚意满满的样子。

    ——不用怀疑,这个年代的商人真做得出。对自己的女人可以绝对的无情,对外人却善良得无可挑剔。典型的人格分裂,而且是集体分裂。

    商人的本性如此,有利则趋,无利则避,西州对他们而言原本是一个绝对有利可图的地方,然而一旦沾上“战争”二字,再大的利益都不敢往前凑了,毕竟。钱和命哪样重要,这群人格分裂的家伙们还是分得很清楚的。

    院子里的沉默一直在继续,没人说话,各自都在动着心思。两名商人抬头张了张嘴,终究还是叹了口气垂下头继续沉默,然而犹豫迟疑的样子落在旁人眼里,大家都明白他们想说什么。

    其实,院子里所有的商人差不多都是同一个心思,都想打退堂鼓了。

    最冷静的莫过于那焉了,对西州的真实境况。他比谁都清楚,甚至比李素都清楚,西州如今面临的危机根本就是他家堂叔一手炮制出来的。

    冷眼看着众人的沉默。那焉嘴角勾了一下,很快恢复如常。

    龚狐最先按捺不住,转过头盯着那焉,道:“那焉兄,西州果真要与外敌接战?”

    那焉面无表情点点头:“不错,确有战事,短则数月,长则半年。”

    众人脸色又是一变。

    龚狐身子微微向前一倾,道:“不知跟西域哪一国接战?”

    龚狐到底还是多了个心眼。

    打仗。自然有敌有我,战争来临前。搞清楚敌人是谁很重要,如果只是譬如高昌啊。焉耆啊之类的小*队来攻打西州,那么西州胜出的几率显然不小,战争的胜负几率,能够直接影响投资风险的数据大小,而投资风险的大小,则直接影响着他们去或留的决定,所以龚狐问的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五双期待的眼神紧紧盯在那焉脸上,那焉暗暗一叹,苦笑道:“突厥,龟兹,或许还有高昌,焉耆等,西域三十六国大概会有一小半会联兵而指西州城下!”

    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脸色愈发难看了。

    从进城的那一刻,商人们便看到西州那面一泡尿便能冲垮的城墙,现在马上要面临十几个小国,少说数万人的攻打,这座城怎么可能守得住?

    大家面面相觑,眼神传递着同样的信号。

    好险!差点被坑!

    那焉捋须不语,众人的表情却丝毫不差地落在他眼里,然后,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莫测的光芒。

    果断抽身而退,此刻已是院子里大部分商人的决定,没办法,他们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商人,一个个脑满肠肥的,利益再诱人,可是沾上了战争,他们玩不起啊。

    说是“大部分”,意思当然不是全部,院子里还有两个人的眼神仍在犹豫,龚狐和那个名叫古扎的胡商。

    每个人的人生选择都是不一样的,趋吉避凶是一种活法,富贵险中求也是一种活法。

    正因为有了千万种不同的活法,这个世界才如此多变,也如此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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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桩怒气冲冲闯进了帅帐。

    李素正埋着头在桌案上写写画画,不知忙着什么,见王桩招呼都不打便闯进来,李素搁下笔,无奈地叹了口气。

    军营之中,随意乱闯主帅营帐,其性质大抵跟禁军教头林冲闯白虎堂一样,发配充军都是轻的,论律该拖出去一刀砍了,然而闯进来的是王桩,李素能拿他怎么办?

    “又被郑小楼欺负了?”李素一脸明悟加鄙视,斜着眼瞥了他一下,叹道:“王桩啊,你自己算算,从长安出发到如今,差不多一年了吧?你被他欺负过多少次了?身手好了不起吗?你也该争口气找回面子了,有本事揍他个满地找牙,我以主帅身份从奴市买个胡女奖赏你。”

    王桩气得重重一跺脚,怒道:“你还有心情说风凉话!那些商人都跑了!”

    李素呆了一下,接着惊愕道:“跑了?他们为何跑了?”

    “那焉遣人来报,他们听说西州马上要被外敌攻打。于是都吓坏了,大清早便收拾了东西,遮遮掩掩领着商队出了城……”王桩咬了咬牙。怒道:“这群势利眼,没一个好东西!难怪世人都看他们不起。原来他们果然没什么值得咱们看得起的地方!”

    李素的神情也变得有些失望,皱眉沉思片刻,道:“都跑了?五个商人一个都不剩?”

    “倒是留了两个,一个名叫龚狐,还有一个名叫古扎的胡商,他们倒是没走,不过今早钱夫子依你的吩咐向他们预支银钱时,这两人却左右推搪。找了一堆烂理由,最后一文都没给……哼!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素笑了,失望的神色渐渐松缓下来,笑道:“凡事预测后果,要做最坏的打算,但看待已经发生的事实呢,要看最乐观最有希望的地方,这才是处世之道,儒家中庸,道家无为。佛家因果,说的差不多都是这个意思,所以啊。我们现在眼睛里看到的不应该是跑了几个,而应该看到留下来几个,大浪淘沙,汰石存金,留下来的人,是真朋友,而跑掉的人呢,也是一堑之师,应该多谢他们选择在此刻跑掉。才不至给咱们造成更大的损失,至于留下来的两位不给钱也没关系。既然没走,就说明他们仍舍不得西州的利益。说明他们还在犹豫,还在观望……”

    李素说到这里语气忽然顿住,看着王桩不停眨巴的牛眼,不由自主叹了口气。

    好吧,这番人生道理白说了,显然这家伙根本没听懂,牵头牛来对它弹琴都比说人生大道理强,弹嗨了说不定牛还会翩翩起舞呢。

    见李素不说话,王桩也检讨了一下自己的悟性,然后作恍然大悟状:“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留下来那两个是真正的朋友,对吧?嗯嗯,我听得懂的。”

    李素有气无力地敷衍道:“没错,他们是真朋友……”

    王桩这时的求知欲忽然爆棚:“那么,这两位真朋友不肯给钱咋办?”

    “很简单,调兵马进城,把他们的商队洗劫了,劫财不劫色……”

    王桩高兴得跃跃欲试:“真的?真的可以吗?真的吗?”

    说着话,王桩转身便往外跑,看来准备找蒋权调兵,痛痛快快干一回无本买卖了。

    “回来……”李素急忙拽住了他的袖子,好险,这一把若没拽住,后果可能会……发大财?

    “干点正经事吧……”李素叹息道:“留给咱们的光阴不多了,朝夕必争才是正理。”

    王桩挠头:“你不说我咋知道干啥咧?”

    李素想了想,道:“求人不如求己啊,等着留下来的那两位商人出钱,不知等到何年何月,若是明着把他们抢了呢……似乎又有点不要脸,所以,咱们还是不要指望他们了,你马上出去从骑营里挑个手脚利落心眼灵巧的军士,给他三头骆驼轮换着骑,日夜兼程赶回长安城,给我从长安城里带个人过来,顺便去一趟太平村见一下我爹,把我家库房搬一半,然后带着人和钱马不停蹄赶回西州……既然指望不了别人,我自己来做!”

    王桩好奇道:“从长安城带谁过来?”

    “还记得那个名叫孙平贵的毫州布商吗?我弄的大棚绿菜,上面盖的素布就是他家的……”

    王桩飞快点头:“记得,那个卖烂布头的奸商。”

    李素看了他一眼,有心想帮孙平贵解释一下,想了想,懒得解释了,反正又不是骂自己。

    “没错,就是那个人,跟西州城的那几位商人比起来,孙平贵多少也算是老熟人了,我李素上赶着送别人好处,别人却吓跑了,跑得比狗还快,留下来的也是磨磨蹭蹭看风向,既如此,肥水索性不留外人田,这桩买卖我来干。”

    王桩答应了一声,转身便往外走。

    李素又叫住了他,犹豫了许久,道:“顺便让回去的人拜访一下卢国公府和琅琊郡公府吧……”

    “没事去他们府上做甚?”

    李素叹道:“什么都不做,只是拜访一下程伯伯和牛伯伯,代我问候一下程家和牛家……”

    顿了顿,李素脸上露出无比疲累之色,道:“我一个人在西州……撑得很辛苦,这种辛苦无法开口对外人说,尝得人间百味,方知当初被人宠溺着的时候是多么的幸福……”

    王桩呆呆地道:“可是……你的辛苦,两位老国公也不知道啊……”

    李素无力地挥挥手:“去吧,叫人回长安的时候顺道拜访一下他们,两位伯伯待我如子侄,我派去的人登门拜访,纵然什么都不说,他们亦知我难处,我现在确实很需要帮助,不出意外的话,程伯伯和牛伯伯不会袖手旁观的,两府家将部曲逾千员之数,就算他们不便调动玉门关的兵马,只派各自府中家将部曲来西州帮帮我,我都不会如现在这般辛苦……”

    见李素脸上罕见的疲累之色,王桩终于意识到,他真的很累了。

    嘴唇嗫嚅了几下,王桩道:“李素,你不是愚笨之人,从你被调任西州开始,以你的聪明,总能找得到理由回长安的,当初作过那篇长赋激起陛下的怒火,事隔近一年,陛下的怒火差不多该消了,或许只消一封奏疏呈到陛下面前,他就会把你调回长安,你为何不这么做呢?你应该清楚,若真想离开西州,远离这是非之地,并不是没有办法的……”

    李素叹道:“离开西州,我一眨眼便能想到不下十种法子,可是,离开西州后,我就真的安全了吗?真的远离是非了吗?待在长安便真的高枕无忧了吗?你记不记得,仅只去年一年,我在长安便遭遇到多少次性命攸关的危难?天下虽大,哪里有真正的净土,乐土?”

    “可是……你留在西州……”

    “我之所以到现在还留在西州,并且在大敌来临之前尽心尽力为西州做着这一切,其实也是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做多少事,能做到何等地步,做的这些对西州究竟有没有用,还有……”

    李素的语气忽然变得激昂起来:“还有就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已习惯了随波逐流的日子,可我还想试一试逆流而上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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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是大章,没办法,每天都要提醒一遍,因为很多朋友现在是用手机客户端看书,根本不提示字数,然后就说怎么又一更云云,我多冤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五章 贬谪原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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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调任西州的原因很复杂,长安无论朝堂还是市井坊间,谈论起此事时大多数都认为是李素与东阳公主的暧昧私情被告发,而李世民本来属意将东阳公主许配给高家,于是很果断地拆散了这对鸳鸯。

    后来高家闹鬼,东阳受惊出家,一切尘埃落定,谁都没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连长安坊间的百姓都不怎么议论了,没办法,作为世界上最繁华,人口超百万的大唐都城,不但朝堂上的君臣很忙,连民间的百姓也很忙,君臣忙着处理各种国事,而百姓忙着议论各种国事,每天睡醒后便三五成群聚在一起闲磕牙,到处打听长安城或整个大唐又发生了什么新奇事,然后就此事展开议论,如同前世刷微博一样,各种日理万机,各种忧国忧民,俨然一副朝堂重臣,社稷柱石的模样,忧心忡忡地八卦着各种新奇事,李素和东阳公主的私情顶多只算是一个娱乐类新闻,占了长安城几天的头条热门之后,随着李世民棒打鸳鸯和东阳的黯然出家,新闻的热度渐渐冷淡下来。

    后来李世民欲建大明宫,在满朝反对声中,李素站了出来,以一篇《阿房宫赋》再次成功占据长安城头条热门的榜首,而这篇足堪名垂青史的长赋终于彻底惹怒李世民,再后来,李素升了四品别驾,却被贬谪到数千里之外的西州为官,在朝堂和民间诸多人眼里自然也成了顺理成章之事,明升暗降的狗血套路在众人心中几乎已是毫无悬念的结论。

    李素赴西州为官的原因归结起来,无非是被棒打鸳鸯,于是怀恨在心,借着修大明宫的机会写赋讽刺当今,最终被贬谪出京。个人自然是泄了愤,可也无可避免地成为了政治牺牲品……

    长安城内无论朝堂还是民间,对李素被调任西州的原因基本都是同一个猜测。很少有新的说法。

    长孙无忌与李世民的关系有点复杂,他不但是李世民的大舅哥。同时也是多年的好友,说是“好友”,当然有点粉饰的意思,事实上用“狼狈为奸”来形容比较合适,两人凑一起没干过太多好事,缺德事却干了不少,相交多年,对李世民的心思。长孙无忌多少也能把握一二。

    关于李素被贬谪,长孙无忌的看法与长安绝大部分人的看法不太一样,他隐隐觉得李素被调任西州的原因不简单,无可否认,李素的那篇《阿房宫赋》确实惹怒了李世民,臣子写文章言辞刻薄地讽刺当今皇帝,在长孙无忌眼里看来是作死,而且是花样作死,这种作死的人在如今的朝堂上并不止李素一个,还有一位作死界骨灰级老玩家魏征在那里杵着呢。

    李素写的长赋确实很过分。谁听了都生气,但凭长孙无忌对李世民多年的了解,李世民生气归生气。若说因为这件事把李素贬谪到西州就有点不正常了。

    天可汗的尊称不是随便说的,这三个字不仅代表着大唐皇帝对各番邦异国强大的威慑力,同时这位皇帝陛下还必须具有英明睿智的头脑,公平公正的处世,包容万物的气度和宽怀博大的胸襟,所有这些合起来,再加上一支横扫天下未逢敌手的精锐王师,这才是“天可汗“三个字包含的全部内容,少了任何一样都不会令各番邦异国心甘情愿送上这个尊号。

    所以李世民的胸怀是博大的。宽容得令旁人不可想象,朝堂那根著名的老搅屎棍魏征同志专注黑皇帝十二年。大到社稷民生,小到鸡毛蒜皮。都要拿出来念叨一番,轻则喋喋不休,重则破口大骂,一次又一次地挑战李世民的心理底线和自己的生存极限,可谓花样作死界毫无争议的头把交椅,李世民不止一次想把这根搅屎棍大卸八块,可是现在这根搅屎棍仍活得好好的,足可见李世民的胸襟何等博大。

    若说李素一篇长赋就刺激得李世民非把他赶到西州才能泄愤,多少有点反应过度,所以长安城沸沸扬扬说李素因言而被贬谪的传言,长孙无忌从来只是哂然一笑。

    现在李世民很正式的问起这个问题,长孙无忌顿时明白这其中果然有原因,而且原因并不简单。

    长孙无忌不愧是一国宰相,心思无比灵敏,闻言头一个猜测并非在李素身上,而是想到了西州这个地方。

    “长安皆传闻李素因言获罪,臣却以为陛下胸襟如海,包容万物,一篇长赋或有刻薄讥讽之辞,却也不至于贬谪千里,对陛下的胸襟和声名而言,都没有好处……”长孙无忌说完看着李世民的脸,试探着道:“莫非……西州这个地方有何蹊跷?”

    李世民欣慰一笑,果然是多年狼狈为奸……多年相知的老友,一开口就说到了点子上。

    “朕亲手拆散了他和东阳的私情,他心中自然暗藏怨愤,那小子这两年在长安城闯过大大小小的祸不少了,朕哪次认真计较过?大理寺关几天敲打一下便作罢,这次只是作一篇长赋讥讽朕几句,朕又怎会与他一般见识?”

    李世民叹道:“年纪虽幼,可是……人才难得啊,大唐立国不过二十年,朕的江山百废待兴,太需要人才了,放眼朝堂之内,有忠直铮臣如魏征者,有老成谋国如辅机和玄龄者,有当世大儒如褚遂良孔颖达者,还有英勇善战如药师和知节者……你们在朕的眼中皆是人才,所擅者不同,但你们身怀的本事却是对江山社稷有用的,朕皆善待之,不敢稍有轻慢,李素也是一样,于政,他献上推恩之策,于军,他造出了震天雷,于工,他独创所谓流水生产法,哪怕居家享乐,他还弄出个浴池和什么桑拿房……十多岁的年纪啊,也不知从哪里学来这一身鬼神莫测的本事,而且看他的样子,他拿出的每一样物事皆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劲,朕常常怀疑,这小子到底还藏着多少本事没被朕发现……”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如此人才,能被朕收为己用,纵然讥讽朕几句,朕岂会当真?何况还只是个孩子……”

    长孙无忌顿时了然,道:“既如此,看来陛下将他调任西州是有原因的?”

    李世民沉默片刻,点点头道:“美玉亦需雕琢方可成器,虽是人才,终究年岁太小,缺少耐心也忍不住脾气,所以在长安城闯下不少祸事,若朕再不插手管教,将来待他年岁长成,性子定下来,以他的脾气,辅机你觉得他能活多久?更别说他还与太子结了怨,太子近年品性不佳,心胸狭窄,若待朕驾崩归天,太子即位后,眼里岂能容得下他?”

    长孙无忌眼皮猛地跳了几下。

    这是李世民第一次与臣子公然谈论太子品性,而且听这语气,李世民对太子似乎已积压了不满之意。

    这句话若传到外面,不知会掀起多大的惊涛骇浪。

    长孙无忌沉吟不语,天家的事绝不能掺和,会要命的,哪怕是以他和李世民这些年的深厚关系,不该说的话仍不能吐露半个字,特别是立储废储之事,更是关乎全家老小性命,这个时候只能当作自己瞎了,聋了,哑巴了。

    接着,长孙无忌很明智地转移了话题。

    “那么,陛下将李素调任西州,是为了磨练他?”

    李世民笑道:“不仅仅是磨练……”

    说着李世民忽然直起腰,沉声道:“来人,取大唐堪舆图来。”

    金帐帘子掀开,一名内侍双手捧着地图走到李世民面前,躬身恭敬地献上地图,然后退下。

    地图徐徐展开,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的目光落在地图的山川河流城池上。

    粗长的手指指着地图,一路向西,长孙无忌的目光也顺着手指的方向渐渐转移。

    “辅机且看,这个地方便是西州,它位处西域中央,北接庭州,西临高昌龟兹,南面祁连山脉,与吐蕃和羌人接壤,东面与玉门关隔九百里之遥,辅机,尔观西州若何?”

    长孙无忌皱着眉,沉吟许久,缓缓道:“贞观四年,陛下平灭东突厥后,挟大胜之余威发兵西域,并顺势进驻当时还是高昌国所属的西州城,两个折冲府作为常设,贞观六年,陛下又在西州城内建刺史府,并遣第一任西州刺史,从此以后,原本属于高昌国的西州渐渐成了我大唐的城池,而我大唐的国境也向西面推进了近千里,此举当时引来高昌和西突厥的不满,甚至连朝堂里也有许多人反对……”

    “臣记得西州这个城池,是因为它……”长孙无忌苦笑了一下,道:“因为它对咱们大唐来说负担太重了,城中户不过三千,丁不到两万,每年赋税单薄,徭役稀缺,而且此城位处大漠中央,可谓不毛之地,既无粮食可种,亦无桑织可产,这座城池的百姓并无生计可言,不仅如此,大唐为了这座城,还不得不每年拨付近千石粮食和无数钱财以为赈济,对国库来说,委实是个不小的负担,所以这些年无数朝臣都在议论,觉得此城如同鸡肋般的存在,建议朝廷不如放弃它……”(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七十六章 贬谪原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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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无忌的话确是谋国之言,一座地处偏远,毫无产出,而且国库每年还不得不拨付钱粮赈济它,对大唐来说确实没有留着它的必要。

    城池归于大唐名下,原本得来名不正言不顺,因为这座城,大唐与高昌国的关系空前僵冷,高昌国主心怀不忿,又不敢公然收复西州,只好很消极的组织军队对丝绸之路上过往的商队进行劫掠袭扰,由此而导致了不少严重的后果,大唐与西域的商业来往几近断绝,最直接的结果便是这几年长安城的胡商明显比往年少了许多,而且一些西域的特产比如葡萄酿,三勒浆,织花毛毯等等,价格一年比一年贵。

    大唐虽然不怎么看得起商人,但君臣对商业还是颇为看重的,流通熙攘,互通有无,这个时候的君臣都知道这是强国富民之道。因为西州这座孤悬大漠毫无价值的城池,而致大唐的商业受了影响,这笔账怎么算都亏了,所以不仅是朝臣,连长孙无忌和房乔两位宰相都觉得不如放弃西州。

    强大的民族自信心给了大唐朝堂豁达的风气,无所谓寸土必争的说法,因为所有人清楚,放弃不是妥协,而是因为利弊,如果大唐想要,可以很轻松的再拿回来。

    连宰相都是放弃西州的态度,下面朝臣的想法可想而知。

    对长孙无忌的说法,李世民不置可否,只是淡淡一笑。

    “西州,果真能放弃么?”

    长孙无忌浓眉一拧,顿时听出味道不对了:“西州……莫非还有别的说法?”

    李世民指了指地图,笑道:“辅机你再仔细看看地图,看看西州的位置,你看。西州四面皆是大漠,地处高昌,龟兹。吐蕃,突厥等国的团团环伺之中。既种不出粮食,也别无物产,我大唐真正的国境实则在玉门关以内,出了玉门关再往前,哪怕推进千里,得到的无非也只是一片广袤的荒茫沙漠,如你和朝臣所言,这些地方。包括西州这座城池,对大唐而言只不过是一块鸡肋……”

    长孙无忌是国朝宰相,心思自是聪慧灵敏无比,凝目仔细再看了看地图,顿时咂摸出一些不同的味道了,喃喃道:“一座处在群狼环伺的城池,寻常时候自是无一可取,不过反过来说,若大唐与西域诸国开启战端,这座城……嘶!”

    长孙无忌忽然两眼圆睁。倒吸一口凉气,失声道:“若是战时,这座城的存在可了不得!”

    李世民哈哈一笑。面现得色,显然,多年前对西州的布局是他的得意之作。

    “辅机不妨试想,若我大唐如今与西域诸国开战,西州恰如一颗钉子,死死钉在沙漠中央,西域任何一个小国的进和退,都避不开西州,不把这颗钉子拔除。西域诸国永远只能采取守势,而无法向前进一步。反观西州,若屯兵于城内。进可直取高昌,龟兹,甚至西突厥,退可与玉门关守军联兵一处,据险而守,若我唐军沿丝绸之路西进,西州的存在还可对南面的吐蕃形成威慑,令松赞干布不敢妄动一兵一卒,从而为我王师取西域争取主动,辅机啊,这座城……弃不得啊!”

    饶是长孙无忌多年的涵养,此刻也是面现惊容,仿佛不认识般直勾勾地盯着李世民。

    “难怪……这些年朝臣多次谏言陛下放弃西州,陛下未曾纳谏,原来陛下……欲图西域诸国。”

    长孙无忌失神地喃喃自语,当思路转到正确的方向,凝目再看西州时,地图上的西州竟那么的璀璨亮眼,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无法让人忽视。

    李世民静静看着长孙无忌的反应,叹道:“前隋对天下祸延太深了,大唐立国才二十年,正是百废待兴之时,无论农桑,还是工坊,甚至是商贾之道,都需朝廷扶助,所以,丝绸之路对大唐来说太重要了,这些年西域诸国频频在丝绸之路上袭扰来往商人,丝绸之路已不太平,而这条路却是贯穿大唐到西域的唯一要道……”

    说着,李世民的语气忽然加重了,一字一字地道:“这条路,一定要掌握在朕的手心里,否则朕寝食难安。”

    长孙无忌一惊。

    雄才伟略的帝王占有欲是非常强的,这一类人走路从来不看脚下,因为脚下的路一定是他的,谁都不敢拦着他,远处的路也是他的,如果不是,占有它。

    简单粗暴蛮横,可是他的拳头大。

    拳头大的人不管做什么事,都是理所当然的,再蛮横无礼的事情做出来,自有无数人帮他把道理圆得完完美美。

    “西域这块地方,朕早欲图之,只是数年前国力不敷,难以支应大军西进,只能先把西州占住,大唐从此有了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桥头堡,布局妥当以前,亦不能轻举妄动,怕打草惊蛇,刺激西域诸国抵抗,于是朕只派了两个折冲府占住它,给西域诸国一种朕并不重视西州,只是顺手占之的错觉,如今看来,朕这一颗棋子落得很圆满……”

    长孙无忌苦笑道:“何止西域诸国,臣等这些跟随陛下多年的老臣都没看出来,只知陛下志在大唐北方的薛延陀和东方的高句丽,或者,西面的吐蕃也多少被陛下所顾忌,只是臣等从来不知,陛下竟欲图西域诸国,而且已经布好了局,只等最后发动,这些年臣等却被瞒了个死死……”

    李世民哈哈大笑,脸上再次现出得色。

    长孙无忌倒也不是完全说奉承话,李世民欲图西域这个想法,朝中诸臣确实没想到,更没想到李世民已提前六年布局,西州这枚棋子在六年前被李世民云淡风轻地落在这个不显眼的地方,任谁看在眼里都是一步废棋,然而当其余的棋子在棋盘上摆开阵势,一切布局妥当后,回过头再看当初的这一步废棋,顿时发现这步废棋在整个布局中发挥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它仍静静待在棋盘上的原地,如同军阵中的阵眼,无形中竟散发着冲天的杀气。

    长孙无忌琢磨了许久,看着地图上西州的位置,聪慧的他渐渐已明白了李世民的所有意图,缓缓道:“陛下意欲何时发动?”

    李世民的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了,哼道:“原本以为半年能平灭薛延陀,谁知战事并不如朕想像中那么顺利,相比之下,薛延陀更是朕的心腹之患,一定要平了薛延陀才能腾出手来收拾西域,所以,这一等少说也要三个月到半年……”

    “臣明白陛下的意思了,只是臣想不通,西州既然如此重要,陛下为何要派李素去呢?他……毕竟只是个娃子,岂能担此重任?”

    李世民笑道:“李素可不止是娃子,赴任西州不到一个月,便一举斩杀十三名官员,彻底树立了威信,他走的每一步都是算计过的,包括斩杀十三名官员,想必也不是冲动冒然之举,接下来他必然还有不少大动作,西州缺粮缺钱,缺兵缺将,朕打定主意,若他果真无法支撑下去,必然会上奏疏给朕,请求朝廷拨付,以他的性子,若开口求助,也算是朕折了他的锐气,那时朕再将他调回长安,从此以后想必他的棱角想必也会磨平了一些,朕用之再无顾忌……”

    “遣李素去西州,也是朕的盘算,还是那句话,人才难得,西州守不守得住,并不要紧,若要朕来选择,朕情愿拿十个西州换李素这一个人才,只要他开了口,朕便让他回长安继续过他的懒散安逸日子,磨去了他的傲气和棱角,朕才能放心用他……”说着李世民拍了拍手上的奏疏,笑道:“辅机你猜一猜,这娃子给朕的奏疏上写了什么?”

    长孙无忌眨眨眼,也笑道:“怕是没跟陛下开口求助吧?”

    李世民叹道:“正是,奏疏上只交代了为何斩杀十三名官员,以及西州如何穷困贫瘠,官府盘剥百姓商人,城池地处群狼环伺等现状,但却只字不提需不需要朝廷拨付钱粮兵马……”

    李世民喃喃道:“这娃子,看着乖巧油滑,其实非常倔强,和东阳一样……”

    一丝淡淡的悔意闪过心头,李世民摇摇头,甩去了此刻不合时宜的想法。

    长孙无忌在意的却是另一件事,皱眉道:“官府盘剥百姓商人?臣记得西州刺史是……曹余吧?贞观二年的进士,他胆敢坏我大唐律法?”

    李世民冷冷一哼:“曹余所为,朕早有耳闻,不然你以为朕为何让李素去收拾这个烂摊子?接下来,且看李素如何施为吧,朕只希望他能保住自己的性命,不要在意西州的得失,其次,尽量坚持久一点,坚持到朕平了薛延陀,大唐能腾出手来,对他,对大唐,皆是拨云见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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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七十九章 山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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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无月,万籁俱静。

    漆黑无光的夜色里,一条瘦削的人影从西州低矮的夯土城墙上冒出了头,首先小心地朝城外一片漆黑的大漠上扫视片刻,又扭过头看着城外骑营驻地方向,发现皆无动静后,终于松了口气,然后小心翼翼地翻过城墙,踩着夯土城墙上一个个长久被风化的坑坑洞洞,非常轻松地爬了下来。

    下了城墙后,人影很谨慎地匍匐在沙地上一动不动,哪怕相隔数尺望去,漆黑中也根本看不清究竟,像一块亘古便存在的石头。

    人影很有耐心,趴在沙地上足足等了一炷香时辰,终于确定已安全,然后起身,飞快朝大漠尽头拔足奔去。

    片刻后,城墙东侧的阴影里走出两个人,看着远处狂奔的人影,沉默地目送他远去。

    “李别驾高明,那焉果然沉不住气,派人出城递消息了。”蒋权眯着眼道。

    李素笑了笑,道:“其实那焉已经很沉得住气了,忍了几个月才派人出去,此人比我想象中更有耐心,不愧是被龟兹国相委以重任的老狐狸。”

    蒋权沉默片刻,忍不住道:“李别驾如何看出那焉今晚会派人出城?”

    “啊呀,这事说起来就话长了,昨夜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白胡子老公公朝我笑,我问他笑什么他也不说,只顾着笑,笑得自以为高深莫测,然后我就不耐烦了,你也知道,年轻人嘛,脾气难免不太好,特别是在梦里,所以我火气一冒。上前揪着他的白胡子狠狠抽了他一顿,再然后,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没胡子老公公才告诉我。那焉今晚一定会……”

    蒋权脸色变得很难看,一脸忍耐的表情:“李别驾……莫闹!咱们能好好说话吗?”

    “无趣!”李素扫兴地指了指他。顺便给他的人生下了结论:“你这人太古板,这辈子能娶到婆姨真是祖上积德烧了高香了。”

    蒋权隐秘地翻了个白眼:“末将家里不但有婆姨,还有四个侍妾。”

    “真命苦……我是说你家的婆姨和四个侍妾。”

    “李别驾……”

    “好吧好吧,说正事……”李素叹道:“短短几个月,西州城变了模样,有眼力的人应该都清楚,西州很快会成为大漠里最亮眼的城池,不仅能引来西域诸国的觊觎。也会引起大唐朝堂君臣的重视,那么,原本对西域诸国来说取之如探囊取物的城池,如今还会那么容易吗?相信过不了多久,大唐朝堂会有动作了,那焉亲眼见到西州这些日子经历了怎样的变化,他怎能坐得住?”

    李素嘴角勾起一抹奇异的笑,接着道:“……尤其是,当我昨日发下政令,要将西州辖下六县半数百姓迁进城内后。那焉就更坐不住了,这些变化,他必须要如实向龟兹国相密报。否则他就是失职了。”

    蒋权心悦诚服地点点头,随即又道:“既然李别驾料到那焉会派人出城,为何不拦住他?”

    李素指了指四周的夯土城墙,苦笑道:“你看看这城墙,能拦得住谁?千日做贼易,千日防贼难,该来的,总归会来,该走的。拦也拦不住。”

    “末将奇怪的是,为何那焉不亲自跑出城去报信?”

    李素笑道:“这座城谁都可以跑。但那焉不行,他敢迈出城门一步。我就会剁了他,这一点,我清楚,那焉更清楚。”

    蒋权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仍旧一副迷茫的样子。

    夜更深了,李素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道:“走,赶紧回营睡觉去,这么晚还在外面折腾,脸上会长痘的,脸若毁了,纵然守住了西州又有何意义呢?”

    “…………”

    二人走了几步,李素忽然停下脚步,转头看着蒋权,漆黑的夜色里,李素的眼睛倒映着几点星光。

    “蒋将军,明日开始,从城中百姓里面招募壮年男子,每日不停操练,能招多少算多少。”

    蒋权一惊:“为何?”

    李素叹了口气,仰头望着夜空里的点点繁星,道:“……若我没猜错,西州马上不太平了,准备接战迎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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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总觉得自己在跟时间赛跑,而且他跑输了。

    自从杀人立威后,李素的危机感越来越浓烈,于是马不停蹄地安排部署,数月以来动作频频,匆忙间在西州布下一连串的局,费尽心思终于令西州勉强有了一些改变。

    然而,一切还是太仓促了,马上要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仅靠西州的这点点小改变,能守得住潮水般涌来的敌军吗?

    更何况,西州城内部也没有好好整肃,仍残留着许多内患,李素心里有很多疑问没有解开,这些疑问或许左右着西州城的生死存亡。

    比如这些日子,李素基本已接手了西州的权力,刺史曹余差不多已被他架空了,李素无论提出任何建议,曹余都二话不说地答应下来,曹余越痛快,李素便越不安。

    印象里,只有欠了钱的人看见了债主才会如此随和,李素越来越不安,总有一种步步杀机的感觉。

    其次,钱夫子曾经说过,西州曾经被外敌攻打过,规模并不大,可也守得险象环生,每次到了城池的生死存亡时刻,便会恰到好处地冒出两支骑兵,一左一右从侧翼包抄,将敌人击退,表面上看,这两支突厥人的骑兵应该是友非敌,可是,毕竟是两支来历不明的神秘军队,不将他们的底细和帮助西州守城的动机摸清楚,李素实在寝食难安。

    最后一件寝食难安的事,西州两个折冲府的兵权,李素还没有抓在自己手里。

    李素不是喜欢权力的人,相反,他很厌恶别人硬塞给他太多权力,因为权力代表着责任,责任这东西背负在身上,终归不会让他太清闲的,而李素讨厌忙碌。

    可是在西州这个地方,不仅外敌环伺,连内部都有无数人对他虎视眈眈,李素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很没安全感。

    当钱财已无法令他得到安全感时,剩下的,唯有抓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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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八十章 兵临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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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夺兵权不是李素的本意。

    来到这个世上,李素对权力并没有太大的**,这东西能给人带来不少好处,同时,也给人带来无尽的麻烦。

    可是西州的兵权,他不得不全部抓在手里。

    这与私人恩怨无关,西州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领着守备西州的将士,将士都是大唐子弟,项田也是根正苗红的戍边守将,按理说,大敌当前,李素应该对他和折冲府将士完全信任,同心同德才能击退敌军。

    西州两个折冲府,据说以前两位折冲校尉在抵抗盗匪攻城的战斗中壮烈殉国,两年多来朝廷一直未派新的将领,于是西州两个折冲府的将士全由项田暂领,这一“暂领”便是两年多。

    可是李素的疑心病还是太重了,从刚来西州开始,项田与他的关系便不太和睦,西州官场派系分明,项田一直与曹余狼狈为……好吧,换个温和点的词,“沆瀣一气”……

    这样一位守城将领,大敌来临之前,李素实在不敢太相信他,来日自己站在城头一脸忠义的指挥守城之时,谁知道背后会不会射来一支冷箭?

    所以,李素不得不选择夺取项田的兵权,从前世管理学的角度来解释,一个团体,可以有无数双手,无数双脚,多多益善,但绝对只能有一个头脑,令出一门才能带领这个团体走向辉煌,显然,“头脑”的角色,李素不可能交给别人,曹余不行,项田更不行。

    …………

    …………

    “可以请项田赴宴,席外回廊上埋伏五百刀斧手,只待你摔杯为号。然后……”王桩一脸激动地出着馊主意。

    最近闲来无聊,李素便给王桩讲故事,古今中外有名的故事信手拈来。当然,有些故事李素自己也记不太清楚。或是对原著的情节不甚满意,于是便胡编乱造,比如硬生生给刘备和诸葛亮制造了一场不伦之恋,什么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虐得一塌糊涂。

    口沫横溅的李素胡说八道完后,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很佩服自己临场发挥的口才,更不可思议的是,王桩那家伙居然信了。

    至于现在王桩说的埋伏刀斧手的梗……嗯,乱说三国已完本,李素昨日开始糟蹋楚汉相争史了,昨日正巧说到鸿门宴,被王桩现炒现卖拿出来卖弄,表情很得意,睿智得亮瞎狗眼。

    对王桩的提议,李素决定当作没听到。这个梗太烂俗了,烂俗得千百年来,几乎人人都知道仇家对头请客喝酒绝不是什么好事。项田若真的死在这种狗血手段下,九泉之下都没脸跟阎王陈述自己的遇害经过,唯有在阎王殿选择羞愤上吊,再死一次。

    王桩不能指望了,于是,李素将期待的目光投向一旁的蒋权。

    蒋权显然比王桩睿智多了,很冷静地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

    “李别驾数月前斩杀十三名犯官,此事震惊西州,虽说立了威。可也着实与西州官员们结下大仇,如今又要夺取项田的兵权。这个实在有点……”

    李素笑着接道:“咄咄逼人?”

    蒋权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李素笑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他们坏我大唐律法规矩在先,自然也不能怪我以牙还牙坏了西州的官场规矩,再说,西州即将被诸国兵临城下,说句丧气话,咱们能不能在此战中活下去犹未可知,相比之下,我杀犯官,夺兵权这些,还算得甚事?能活下来再说吧。”

    蒋权细细一琢磨,李素的话确有道理,不由点了点头,自从认识李素后,蒋权的节操值呈明显下降趋势,不知不觉便被李素带进沟里去了。

    “所以,大敌来临之前,你我不妨放开手脚,一切皆以守住西州为要,行事自可百无禁忌,至于将来我会被朝廷如何处置,那是以后的事了。好了,道理讲清楚了,说说你的主意,该怎样才能把项田的兵权夺过来?”

    蒋权想了想,露出和王桩一样睿智的表情。

    “邀请项田赴宴,埋伏刀斧手!不过五百人太多太乱,五十人足以将项田剁成肉酱……”

    李素呆了片刻,然后忽然回忆起来,自己在王桩面前糟蹋楚汉相争史时,蒋权这家伙恰好有幸参与旁听,而且听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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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天过去,与寻常的一天并无区别,日升日落,平淡恬静。

    傍晚时分,夕阳渐渐西沉,白茫茫的沙漠上洒下一层金黄色的光晕,从远处看去,西州城也笼罩在这层光晕之中。

    残阳,大漠,孤城,苍凉凄美如诗。

    一头骆驼载着一个人,踩着夕阳金黄色的光晕,朝西州城驰来,一人一骑闯入了这幅残阳孤城的诗画里,然后,完美地与诗画融合在一起。

    离西州城越来越近,守门的折冲府将士眯着眼眺望着大漠里远远奔来的一人一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待到一人一骑离西州城门只有数十丈距离时,守门将士赫然发现,骑士身上血淋淋的,前胸和后背插满了十余支箭,流出的血已干涸,变成了暗褐色,看起来触目惊心。

    离城门尚距十丈时,骆驼背上奄奄一息的骑士终于抬起头,无神涣散的目光看了一眼低矮的城墙,嘴角露出一抹解脱般的笑意,提足了最后一口余气,骑士忽然嘶声大喊。

    “我乃骑营斥候,奉李别驾之命出营巡视,西州西面百里,……百里之外,三千敌军直奔西州……而来,请李别驾,李别驾……”

    话没说完,骑士嘴里忽然涌出大股鲜血,最后一口余气终于用尽,魁梧的身子在骆驼背上摇晃几下,然后倒头栽在地上,气绝而亡。

    守门的折冲府将士呆呆看着骑士不再动弹的尸首,片刻后,众人猛地一激灵,两人上前抬起骑士的尸首,牵过骆驼进城,余者忙不迭将城门关紧,其中两人没命地朝刺史府方向跑去。

    “敌袭!有敌袭!速速关闭城门,备战!”

    …………

    战争就这样突然来临。

    没有摩擦,没有宣战,它以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粗暴地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消息传到西州城不到半个时辰,城外骑营全体拔营,李素率诸将士进城,一千人集中在西城门内,执戈拉弓,戒备森严。

    李素领着蒋权,王桩和郑小楼,另外还带着四十多名骑营将士,一行人面色凝重地走进了刺史府。

    刺史府大门前,报信斥候的尸首静静地躺在回廊下,脸上盖了一块白布,四周围了不少人,皆是刺史府官员,每个人的目光都盯着那具再无声息的尸首,神情很复杂。

    远远听到脚步声,李素穿戴银甲,头戴翅盔,标准的武将打扮,正龙行虎步朝大门走来,后面甲叶铁片撞击阵阵,众将士步伐整齐,区区数十人竟走出千军万马的气势。

    众官员一惊,慌忙避让,刺史府大门前瞬间空出一大块地方。

    迎着众人又惊又惧的目光,李素浑然不觉,领着众将士走到那位不知名的斥候尸首面前,沉默地看着他。

    “这位,便是来报信的斥候么?”李素忽然问道。

    蒋权上前,将尸首脸上盖着的白布揭开,看着朝夕相处的熟悉的脸,蒋权眼眶一红,点点头:“他名叫廖顺,关中泾州人,入我右武卫才不到四年……”

    李素垂头静静地看着那张平凡而不再有生机的脸,沉默片刻,忽然双膝着地,恭敬地朝尸首磕了三个头。

    蒋权王桩等人一惊,接着感动地看了他的背影一眼,然后纷纷跪地磕头。

    站起身,李素转身面朝远处注视自己的诸多目光,这些目光里有敬畏,有冷漠,甚至还有仇恨,人间众生相不一而足,如此精彩。

    李素冷冷一笑,忽然挺直了腰,大声道:“这位,是我骑营的将士,他的名字叫廖顺,今日此战,他为西州立下了第一功,壮哉,廖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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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八十三章 大漠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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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到边城角声哀,烽火照高台。

    西州城上,千戈竞举,百弓待发。

    西州城下,游骑四顾,刀剑如林。

    随着敌军阵内一声绵长呜咽的牛角号,三千敌军齐刷刷向前缓缓推进。

    数十骑扬着弯弯的怪异的刀,在阵前呼喝嚎叫,耀武扬威之极。

    离得近了,李素凝目望去,才发现敌军的面容竟大致与中原汉人一般无二,只不过穿戴很乱,红色灰色甚至明黄色都有,衣衫颇见褴褛,看打扮似乎真是一股大规模的沙漠盗匪。

    城楼上,李素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蒋权附在他耳边,轻声道:“眼下敌军尚未攻城,刚才数十骑耀武扬威只不过是挑衅,希望咱们唐军能出城与他们一战……”

    李素冷笑:“出城?我西州城墙虽然脆弱,可好歹也是一道防线,五则攻之,十则围之,他们攻城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我有多傻才会派兵出城与这群蛮子一战?”

    蒋权笑了笑,算是认同了李素的说法。

    李素思量片刻,忽然道:“去派个人,把那焉叫到这里来。”

    未多时,一脸苍白的那焉被军士拉拉扯扯到城楼上,看见静立于城楼箭垛间的李素后,那焉的脸色愈发苍白了,眼中露出了惊惧之色。

    李素见他脸色不好看,不由笑道:“那兄莫惊,我没有把你斩首祭旗的打算,如今世道险恶,人心不古,愿意给我免费盖房子的冤大头太少了,死一个就少一个,我怎舍得拿你祭旗?”

    那焉闻言脸色这才好看了些。粗糙苍老的面颊恢复了些许血色。

    指了指城外仍在耀武扬威的敌军,李素道:“那兄帮我看看,这帮人是西域哪一国的?”

    那焉凝目看了半晌。才道:“他们是高昌国人,自汉朝班超鼎定西域后。高昌国所居者皆是汉人,后来中原大乱,高昌渐失臣礼,久不尊中原宗主,并自成一国,数百年来渐成气候,国人又频与突厥龟兹甚至大食通婚,血统已非纯粹的汉人。而且他们也从不承认自己有汉人血脉……”

    李素点点头,难怪看起来像汉人,可给他的感觉却那么奇怪,原来是高昌国人,这就说得通了。

    “里面没有龟兹人?”李素若有深意地看着他笑。

    那焉苦笑:“或许有吧,三千人不少,什么人都可能有,龟兹国相素来对西州有所图谋,出现龟兹人也不奇怪……”

    李素哼哼:“龟兹人攻我的城,而我却和某个龟兹人称兄道弟。越说我越生气,现在我真该考虑要不要把你斩了祭旗……”

    那焉呆了一下:“不是说管鲍之交吗?”

    李素叹道:“我敲诈你那么多钱给自己盖房子,还把你押到城楼上打算斩你。你说说,像我这种朋友,跟‘管鲍之交’有半点关系吗?‘狐朋狗友’才是我的真实面目好不好?”

    那焉的脸又白了。

    李素似乎有一种存心吓唬他的恶趣味,又拍了拍他的肩,笑道:“狐朋狗友至少有个好处,当你的钱财足够多,多得能免费给他盖房子时,狐朋狗友一定舍不得杀你,最少要把你最后一丝利用价值榨干后才会无情把你搓圆弄扁。所以,你做错了任何事。我这位狐朋狗友都能原谅你……”

    那焉的脸色再次缓和下来,李素明显看出他松了一口气。

    李素笑了笑。把目光投向远处的敌军战阵中,口中淡淡地道:“有钱果然是大爷,你看,我连你派人出城报信这么不仗义的事都原谅了,忽然觉得像我这样的朋友,说是狐朋狗友未免太抹黑自己了……”

    那焉的脸色刷地又白了起来。

    远处,敌人中军忽然吹起了悠长的牛角号,紧接着,隆隆的鼓声擂响,节奏越来越快。

    城楼上李素和蒋权的脸色同时一变,异口同声道:“敌人攻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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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明珠骑在骆驼上,头上戴着黑纱斗笠,将姣好的面容遮得严严实实,弱小的身躯随着骆驼行走而摇摇晃晃。

    骆驼很累了,许明珠也很累了。

    她的前后,是近百名同样骑着骆驼的骑营将士,一行人横穿沙漠,从西州走到沙州,这一路走了近三个月,而眼前触目所及的,仍旧是一片白茫茫看不见尽头也看不到希望的沙漠。

    骆驼的驼峰上斜挂着一个黑色的牛皮水囊,许明珠有些口渴了,摘下水囊,拔掉塞子,打算喝一口水润润快冒烟的喉咙,可是水囊口凑近她干裂破皮的樱唇后,许明珠不知想到什么,终究只用水轻轻润湿了一下嘴唇,然后极其吝啬地将水囊挂回驼峰上。

    她和骑营将士这一路并不太平,虽然运气好没遇到大股盗匪,仅只遇到两股数十人的小股匪类,骑营将士亮出兵器,一轮冲锋便将盗匪冲散击溃,可路上不太平的并非*,而是天灾。

    和去西州时一样,许明珠的队伍也遇到了两次沙暴,第一次因为骆驼们不安的嘶鸣而提前做好了准备,算是勉强度过一劫,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猝不及防的沙暴突然降临,队伍没有防备,顿时全乱了,骆驼被吓得到处跑,骑营将士豁出命,顶着遮天蔽日的沙尘,艰难地搭起人墙,保住柔弱无依的许明珠的周全,直到最后沙暴过去,清点人数和辎重,粮草和饮水损失了一半,而护送许明珠的骑营将士也死了六个。

    许明珠哭了很久,对一个以前连泾阳县都没走出过的商贾家女子来说,她这十多年过的是安逸平静的日子,爹娘只教过她妇道女德,却从未教过她何谓“担当”,何谓“重任”,这些东西,本不该是她学的,那些是男人的事。然而离开西州直赴长安的这一路,仅仅三个月,她却渐渐学到了很多。

    郑重埋葬了六位将士,许明珠在坟前虔诚而自责地给六位将士行了跪礼,然后起身继续前行,从那以后,许明珠再也没有哭过,也没有笑过。

    六位将士的死,带给她无尽的愧疚,同时也教会了她担当,一个女人对自家夫君的担当,她赫然发觉自己身负的使命多么沉重,怀里揣着的那封书信,或许便是夫君从泥潭拔身而出的唯一希望,虽然夫君只是要她回长安给卢国公程伯伯送一封书信,虽然夫君只想从卢国公府借调几位文人清客来西州帮他支撑局面,虽然许明珠到现在也不明白,千里迢迢从西州回长安,为的只是请几个文人,什么时候开始文人竟有如此重要的作用了……

    许明珠与李素成亲这些日子,一直活得懵懵懂懂,因为她根本不懂夫君的世界,尽管她拼了命想融入进去,可是夫君在她眼里仍是那么的深不可测,她不得不承认男人和女人的差距,或许,男人天生就是干大事的吧,不然为何夫君的每个决定在她眼里看来都是那么的高深呢?

    虽然有太多的事不懂,可许明珠却只认了死理,夫君交代她的事,一定是极重要的事,这件事一定关乎着夫君的前程,所以许明珠拼了命也要把信送到长安卢国公府,亲手交到那位长了满脸大胡子,笑起了带着几分阴森杀气的程伯伯手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八十四章 璀璨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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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罡风卷起漫天沙土,打着漩儿扫过许明珠的面庞。

    大漠不见尽头,极目之处,仍是一片毫无希望的白茫茫。

    许明珠很累了,她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不知道还要走多久,她甚至连方向都不敢确定,如果没有这一百人的骑营将士跟随她,护送她,或许她会独自在茫茫大漠中崩溃,残躯被风沙掩埋,若干年后再被某一阵风吹拂出地面,路人从不完整的躯壳边经过,留下一声悲悯的叹息,和几句无关痛痒的猜测。

    遇到两次沙暴,队伍损失了一半粮食和水,现在队伍里的粮食和水已然不多了,每个人对剩下的每一粒粮食和每一滴水都很吝啬,最渴的时候也不过用水囊微微将嘴唇润湿一下,不敢多喝一口。

    因为这条看不到希望的路,大家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更不知道粮食和水能不能支撑到他们发现绿洲的那一刻。

    队伍走得很慢,座下的骆驼有气没力地蹒跚而行,骑在骆驼背上的人也软蔫蔫的打不起精神,大家连话都不想多说,怕多说一句便会丧**体里更多的水分。

    护送许明珠的百人骑营原本有两位火长,那一次沙暴死了六位将士,其中有一位便是火长之一,如今队伍里只剩下一位火长,带领着大家前行。

    火长姓方,名五郎,不算什么正经名字,取名的父母大概停留在结绳记数的知识阶段。然而在这个年代,能被称为“五郎”的人,足可见他的母亲是何等英雄人物了,官府一定奖给他家不少钱。

    年轻时,方五郎还是方五郎,待到过了三十岁。方五郎便改名为“方老五”,实在不好意思恬着一张粗糙的老脸装嫩叫什么“五郎”了。

    方老五是一位老兵,今年快五十岁了。以前在隋朝当过府兵,后来高祖皇帝晋阳起兵反隋。义军用最短的时间占据了关中,整编原来关中的隋朝军队,方老五也就稀里糊涂的从隋朝府兵变成了大唐府兵,再然后,参加过两次大战,其中包括贞观四年李世民平灭东突厥之战,因为作战勇敢,便被调入右武卫骑营。成了蒋权麾下的火长,麾下不多不少管着五十来号人。

    久经战阵淬炼,方老五成了一员厮杀经验丰富的老兵,今年快五十岁的他,说话便到退役的年龄了,这次蒋权派他护送许明珠回长安,其中不乏让他回到长安后顺势退役的安排,这些年的战功积累下来,方老五能够分到二十亩永业田和十亩功勋田,回到长安后。他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庄子安居,当地官府县令甚至会领着村庄宿老给他行礼,一辈子为国征战。临老能混到三十亩地,以及县令宿老们的礼遇,对方老五来说,足够了。

    所以队伍虽然遇到了大麻烦,方老五的心情仍旧很不错,迎着凛冽的罡风和黄沙,他甚至还能笑得出来。

    在死人堆里打了一辈子的滚,眼前这点小麻烦算什么?算个球!

    骑着骆驼在许明珠身后亦步亦趋,迎面吹来一阵与刚才稍许不同的微风。风里夹杂着一丝凉意,方老五心情愈发舒畅。舒畅得忘记了此刻队伍所处的恶劣环境,居然扯开了嗓子。放声唱起了关中俚俗歌谣。

    “山尖尖儿上那个槐槐儿高,窝窝儿里那个婆姨俏……”

    歌声粗俗,却豪迈,比不得诗经里那般优雅工整,唱的人却很开心,对粗鄙武夫的方老五来说,几句连吼带唱的歌,能令他心胸无比快活,至于歌词多么的粗俗,便不管那么多了。

    前后的骑营将士原本耷拉着脑袋,没精打采跟着队伍麻木前行,听到方老五唱歌,纷纷扭转头看着他,目光充满了怪异。

    这般快缺粮断水,前程渺茫的时候,不琢磨着少说话少动弹节省体力和身体水分,他居然还扯着嗓子唱歌……若不是因为方老五是火长,怕是不少人要指着他鼻子骂他疯子了。

    骑在骆驼背上的许明珠忍不住回过头瞥了他一眼,罩在黑纱斗笠里的俏脸看不清表情。

    方老五这时也察觉不对了,队伍里还有一位女眷呢,而且还是李别驾的正室,皇帝陛下金册御封的诰命夫人。

    于是方老五急忙朝许明珠赔罪不已:“夫人恕罪,小人得意忘形了。”

    许明珠轻轻一叹,斗笠里传出略带嘶哑的声音:“无妨,路途遥远,唱几句解解乏也是情理之中,方火长无须顾忌。”

    “不敢,呵呵,不敢……”方老五陪笑几声,听许明珠声音嘶哑,急忙解下自己腰侧的牛皮水囊递上前,笑道:“水不多咧,夫人多喝几口,小人都是一些糙汉子不喝没啥事,可不敢委屈了夫人。”

    许明珠急忙推脱:“粮食与水每人都有定额,我不能破例,方火长莫教我为难。”

    “摸事,摸事,喝咧,额嘴儿的水还多滴很……”方老五操着一口纯正的关中话笑道。

    许明珠推脱几次无果,方老五太热情了,只好勉为其难地接过水囊,轻轻掀开了斗笠的黑纱,露出清丽而憔悴的俏容。

    见许明珠露出真容,方老五脸上顿时浮上几许不易察觉的宠溺之色,无关男女之情,方老五半生行伍,未曾娶妻,更无儿女,这一路护送许明珠,路上多少聊过几次,也共同经历了一些患难,方老五感于许明珠这位弱女子表现出来的坚强,不由心生怜悯,渐渐的,把她当作了女儿,平日行路时对她多有照拂。

    方老五的水囊握在许明珠的手里,可许明珠并未喝一口。

    如此困境里,水是每个人生命赖以延续的东西,许明珠心地善良,不忍喝一口,每一口都是别人的命。

    “方火长,不知咱们走的方向对不对,也不知还有多久到玉门关。若是走错了方向,那真是牵累众将士了,我纵百死亦难辞其疚……”许明珠轻轻柔柔地道。

    方老五笑道:“看日头和星辰的位置。这条路约莫错不了,夫人且请宽心。就算走错了,那也是大家的命,与夫人何干?”

    许明珠垂下头,轻柔却用力地道:“我死不死并不打紧,只是夫君交代要办的事,我却……实在是辜负了夫君的信任,或许已坏了夫君的大事,累及夫君在西州举步维艰。我纵然一死,怕也入不了夫君家的祖坟,我……”

    这是许明珠最大的心事,说着便有些哽咽,使劲吸了吸鼻子,忍住了夺眶的泪水。

    见许明珠伤心忧怀的模样,方老五忍不住开解道:“夫人勿忧,其实啊,李别驾交代夫人的事,或许并不重要。纵然夫人没办成,也与西州大局无关……”

    许明珠毕竟心思聪慧,立马听出了不对。扭头盯着方老五道:“你说夫君交代我的事其实并不重要?方火长何出此言?”

    方老五心里隐隐将许明珠当女儿看,实在不忍见她忧怀,眼下也已快走到玉门关,瞒不瞒的并不重要了,于是索性道:“夫人,实话说了吧,李别驾交代夫人的事,其实是莫须有之事,他只是想将夫人送离西州。所以胡乱编了个借口,小人临行前。李别驾已单独召见过小人,让小人将夫人送回太平村便可……”

    许明珠神情数变。一双失去红润光泽的纤手紧紧握住水囊,仿佛溺水的人拽着一根救命的稻草,沉默片刻,颤声道:“夫君他……他为何要将我送离西州?”

    方老五叹了口气,神情黯然地垂首不语。

    许明珠仿佛明白了什么,俏脸刷地一片苍白。

    “莫非西州,西州……”

    方老五叹道:“夫人离开西州前,西州已危在旦夕,西域诸国觊觎窥视,大军攻城顷刻即至,李别驾事先察觉到苗头,这才预先将夫人送走,他则留守西州,整军备战……夫人,万莫辜负了李别驾的一片心意啊。”

    许明珠脸上愈发不见血色,连嘴唇都白了。

    “他……他竟然……”

    心中一急,当下也顾不得所谓军国大事,许明珠从怀里掏出李素要她送至卢国公府的书信,手忙脚乱地拆开,雪白的笺纸上只字片语俱无,却画着一只惟妙惟肖的猪头,猪头正咧着嘴朝她笑,笑得很憨厚。

    炎炎烈日下,许明珠却觉浑身冰凉,连骨缝里都透着一股凉意。

    纤手狠狠一抓,雪白的笺纸连同纸上那只猪头,被她揉捏成了一团,随即许明珠手一松,小心地将那团纸徐徐展开,纤手轻轻抚过纸上那只憨厚的已被揉皱的猪头,痴痴地看着它,泪水止不住地掉落在纸上,一滴,两滴,猪头被浸染了一团墨渍,憨厚的笑容渐渐模糊……

    “你,你怎能如此……绝情!”许明珠幽怨哽咽。

    方老五见许明珠如此伤心,不由轻轻扇了自己一巴掌,原本只为开解她,却不曾想越开解越惹她伤心,何苦嘴贱?

    不知过了多久,独自伤心的许明珠忽然抬袖狠狠擦了一把脸上的泪,神情直视远方的茫茫大漠,目光透着无比的坚毅。

    方老五一呆,看到许明珠此刻截然不同的表情,心中隐隐有种预感,刚才说的这些话,或许已闯了祸……

    良久,许明珠语气坚决地道:“方火长,此刻起,我们加快行军,务必赶到玉门关!”

    方老五愕然道:“赶到玉门关……做甚?”

    “夫君不负皇恩,我亦不能负他!夫君为国戍守边城是做臣子的本分,我为夫君奔走求救也是做妻子的本分,西州告急,我们赶到玉门关,求玉门关守将调拨兵马,驰援西州!”

    方老五呆怔,此刻的许明珠不复柔弱堪怜的模样,骑在骆驼上的身影与刚才似乎并无不同,可方老五分明感到,一股强大的气势从她小小的身躯里勃然而发,真正像一颗被埋在沙土里的蒙尘明珠,被风吹去了尘土,须臾间绽放出璀璨夺目的万丈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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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城楼。

    “蒋权!你死哪里去了?南面敌人快爬上来了,快浇火油,烫死那些杂碎!”

    李素头发凌乱。双眼赤红,一身帅气的银铠也破了好几处,手臂和额头伤痕遍布。鲜血流满了一脸,他的手中握着一柄镶玉嵌金的宝剑。宝剑的剑尖直指城墙南面。

    蒋权的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铠甲破损之处比李素更多,肩膀上还斜插着一支羽箭,箭尾的翎毛随着走动而轻颤不已。

    “弓箭,上!”李素的剑尖忽然又指向西面,声音嘶哑难听,可每一个字仍满含杀意,一丝不差地落入守城将士们的耳中。

    “王桩。西面窜上来两个,给我把他们撂下去!”

    满身浴血的王桩大声应了,然后嘿然一声断喝,抡起大陌刀凌空转了几圈,狠狠朝爬上城头的两名不知是幸还是不幸的高昌国敌军身上劈去,两名高昌人刚窜上城头,还来不及站稳,迎面便见一道雪亮的光芒掠过,然后,二人惊骇地发现。自己的上半身飞了出去,而腰部以下的部分,却仍留在原地。内脏肠子鲜血喷洒了一地……

    惨烈的城池攻守战,敌我双方在西州城墙这块方寸之地你死我活的争夺,厮杀,正与邪已混淆,生死胜负才是大家需要的结果。

    李素站在城头,手中宝剑指处,将士无不豁命以赴。

    城下某个阴暗的角落里,随着一声轻不可闻的弦动,一支冷箭朝李素的后背疾驰而来。李素浑然不觉,却见一道人影闪过。当的一声,冷箭被一柄横刀磕飞。从李素的头顶上飞过。

    李素顿时察觉,朝身后的郑小楼瞥了一眼,战场上各出机谋,各逞手段,包括暗杀敌方主将。李素甚至都记不清这是射向自己的第几支冷箭了,幸好,自己的身边有个郑小楼。

    郑小楼磕飞冷箭后,冷硬的神情浮上几许不耐烦,劈手夺过身旁一名弓手的弓箭,搭箭后将弓弦拉成满月,嗖的一声,便听城墙下凄厉惨叫,然后了无声息。

    你攻我守,不知过了多久,夜幕已深深将这座大漠上的城池笼罩起来,随着时间流逝,双方士气也渐渐颓然,李素不知道将士们杀了多少敌人,也不知道己方将士伤亡如何,他只是喘着粗气站在城头,像一杆标枪,立在所有将士们看得见的地方,用尽一切方法提升士气,将窜上来的敌人赶下城池。

    城下不断有人窜上来,然后被守城的将士劈翻,守城的将士也不断有人倒地,然后很快又有一人补上位置,此时城池攻守已陷入胶着之势,现在比的只是双方主将的耐心和毅力,谁先耗不住,谁便是失败者。

    终于,攻城的高昌敌军主将似乎接受不了这种填命式的攻城方式,城墙外三里,敌人中军远远传来鸣金声,潮水般涌来的敌军又潮水般迅速退去。

    看到敌军停止攻城,李素此时也顾不上干不干净,情不自禁一屁股瘫软在地,大口呼吸着带着一丝炎热的新鲜空气。

    李素知道,敌人的这一轮攻城算是守住了,至于下一轮何时开始,下一轮进攻,西州会不会失守,李素懒得想了,那是下一轮的事。

    尽力吧,尽到自己最后一丝力,如果尽力之后仍改变不了结果,他也问心无愧了。

    所有的守城将士也累倒在地,各自用最舒服的姿势躺着或坐着,神情疲倦且木然地看着远处敌军的中军大营。

    蒋权从南面城头蹒跚走来,紧靠着李素坐下,坐没坐相地呈大字型瘫在地上,同样大口喘着粗气。

    “问清伤亡了吗?”李素闭着眼懒洋洋地问道。

    蒋权叹了口气:“折冲府和骑营共两千将士,死了四百多个,还剩一千六,活着的大部皆带伤,动弹起来怕是也不利索了……”

    “敌人呢?”

    “他们死得更多,城下堆那么多尸首,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一战咱们没输。”

    李素沉默片刻,忽然道:“你曾经说过,西州这种夯土城墙,若让别的将领来守,不出一日,西州必破,而你,可以支撑三日,现在你还是这个说法么?”

    蒋权苦涩一笑:“末将自大了,若敌军照今日这般不要命的攻城,末将顶多只能支撑两日,两日后除了与城俱亡,为国徇身,末将别无办法。”

    李素默然不语,手却抓住了城头马道上的地面,微微一用力,一把夯土轻易被他抓在手里,而李素的心却渐渐下沉。

    “守城,我并不怕,敌人毕竟只有三千,等他们死得只剩一千左右时,士气必然全面崩溃,主将便不得不撤军,一边是攻城,一边是守城,双方伤亡是有差距的,攻城的一方必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我现在最担心的,是西州的这面城墙……”

    李素抬起手,手中的夯土缓缓从指缝中倾泻,像光阴,慢慢随风而逝……

    “这面城墙太脆弱了,若敌人下一轮攻城不再选择硬碰硬,而是想法子直接将我们的城墙挖了,那时,西州不破也不行了……”

    李素苦涩地笑,额头上的伤痕在月色下尤觉狰狞可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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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八十七章 星夜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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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卢国公不容易。程咬金虽说是长安城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老恶霸,可是这位恶霸也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国公府自有国公府的规矩,而且规矩很森严。

    李素以往出入程家直进直出,如入无人之境,那是因为李素有身份,而且程家上下都很清楚李素与程家父子的关系,但盛封不一样,盛封只是右武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亲卫。

    幸好盛封的准备做得很足,走到程府门前,还没等门前守卫上前呵斥,盛封便飞快将李素的腰牌和一封亲笔书信掏了出来,高举过头顶。

    然后,盛封得到了以往李素同样的待遇,程家门房很客气地将盛封迎进了大门,并且一路领着他往前堂走去,跨进大门没走几步,便见一位魁梧汉子龙卷风似的冲出来,见到盛封后也不管认不认识,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盛封右边肩膀如同被当场斩断了似的,顿时没了知觉。

    盛封大惊,没等他喝问,人已被揪住了前襟。

    “我兄弟李素可还好么?快说说,西州那鸟不生蛋的地方,李素怎生待得下去?”

    盛封只觉得迎面一团庞大的黑影,将他整个人笼罩在阴影中,惊疑抬头一看,却见一个长相和身材都很粗犷的汉子正盯着他。

    门房赶紧在一旁介绍:“这位是我家大公子,老公爷的嫡长子。”

    盛封急忙见礼:“小人见过小公爷……”

    “小个屁公爷,好好答话,李素在西州咋样了?过得自在不?”程处默神情明显有些不耐烦了。

    “李别驾……尚好,在西州一切尚好。”

    程处默皱眉瞪着他:“真的?李素那打算活活懒死的性子,能在那荒蛮之地过得多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才对吧。”

    盛封苦笑道:“李别驾过得确实好。末将回城特意代别驾来给老公爷和小公爷问安……”

    程处默性子粗,见盛封如此说,也就信了。闻言咧嘴笑道:“过得安逸就好,我原以为李素那性子到了西州。住不满俩月便哭闹着要回长安,却没想到说话就一年了,看来这家伙到哪里都活得自在。”

    盛封唯唯陪笑不已。

    …………

    程家的招待很客气,径自将盛封请进前堂坐下,奉上瓜果酒水,程处默亲自相陪,与盛封寒暄了大半个时辰。

    等到程咬金散朝回府,盛封未见到人便听到程咬金狂放惊骇的一串“哇哈哈哈哈”魔性笑声。然后,一团更庞大黑影将盛封笼罩起来。

    颇受惊吓的盛封再次受到卢国公程大将军的礼遇,受宠若惊的同时,盛封也暗暗心惊。

    此时此刻他终于意识到,被陛下调任西州的那位少年别驾,在长安有着怎样深厚的人脉,卢国公父子亲自接待的礼遇,可不是谁都能见识的,盛封只是右武卫骑营一个小小的亲卫,他很清楚。人家自然不是给他这个亲卫这般天大的面子,所有的礼遇只因他代表着背后的那个人,那个人才有如此面子。看卢国公父子的热络劲儿,李别驾在长安时怕是可以把程家当作自己家一般随意了。

    程咬金似龙卷风般刮进前堂,与盛封寒暄时顺手把他拍了个半身不遂,然后才心满意足地坐在首位,大马金刀如同端坐帅帐发号施令般大声吆喝着上酒。

    三杯入肚,程咬金长呼一口气,这才捋着下巴乱糟糟的胡子,朝盛封笑道:“难为李素那娃子有孝心,大老远当官还惦记长安老夫这把老骨头。说说,李素在西州过得如何?有没有不长眼杂碎欺负他?”

    盛封抱拳道:“回程公爷。李别驾在西州过得很好,西州虽贫瘠荒凉。却自在惬意,以李别驾随遇而安的性子,自有一番与长安不一样的悠闲……”

    程咬金挑了挑眉,仔细瞥了盛封一眼,大笑道:“倒是派出了一个伶俐人办这趟差事,呵呵,如此说来,李素那娃子果真命好,被陛下一脚踹到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都过得比常人舒坦,这小子命格生得巧,走到哪里都有造化。”

    程咬金仅仅朝他一瞥,盛封背后便被惊出了一层冷汗,眼里那道精光太锐利,仿佛有一种直透人心的魔力。

    “老公爷说得是,这次李别驾遣小人回长安,一则代他拜望老父,二则,也拜望程公爷,李别驾说,昔日长安时,多承程公爷照拂,本该带点西州物产来孝敬您老人家,奈何西州太过贫瘠,并无所产,李别驾说,待来日他有机缘回长安时,一定双倍奉上重礼。”

    程咬金大笑:“这话老夫爱听,李家娃子不缺钱,也不缺礼数,这次虽然有些失礼,倒也情有可原,这样吧,你回西州复命时告诉他,为了不让李素小子太愧疚,今年酿酒作坊卖的酒钱老夫便囫囵笑纳了,算是他这次给老夫送的礼吧。”

    “啊?”

    盛封目瞪口呆,这……剧本里没这一出啊,李别驾也没说名震天下的开国老将竟如此无耻,一张嘴就把李别驾的酒坊所得全吞了,这话……他到底是答,还是不答呢?

    正主不在面前,程咬金很愉快地单方面私吞了李素的钱,然后很快转移了话题。

    “西州情势如何?听说西域几个小国蹦达得欢实,李家娃子的日子果真如你所说过得那般惬意么?”程咬金不愧是老人精,一说起正事便直中红心。

    盛封离开西州前便被李素交代过如何应答,闻言不慌不忙地道:“回程公爷,西州一切尚好,高昌龟兹等小国虽有些不老实,却也不敢轻捋我大唐虎须,如今西州在李别驾掌控中固若金汤,绝无所失。”

    程咬金哦了一声,神情很平静,看不出他信还是不信,沉吟了一下。又问道:“你这次被李素遣派回长安,所为何事?”

    盛封愕然道:“刚才小人不是说过了么?一则为拜望李别驾的堂上老父,二则拜望程公爷……”

    “哦……”程咬金点点头。笑道:“老夫年岁大了,有些忘事。来,饮酒饮酒,进了老夫的家门,不横躺着出去可不合规矩,你回去问问李素,哪次他从我家出来时不是被人抬走的。”

    盛封急忙端杯,恭敬地朝父子二人示意后,一口饮尽。

    然后。程咬金看似不经意地问起了西州的风土人情,以及往来路上的见闻轶事,一时间宾主倒也尽了兴致。

    酒宴最后,差不多到了该散场的时候,盛封识趣地主动站了起来,恭敬地朝父子二人告辞。

    程咬金端坐主位不动,垂头看着手中的漆耳杯,连眉眼都没抬一下,只是笑道:“老夫真没想到,你果真是来拜望老夫的。除此别无他事……呵呵,这位小将,你再仔细想想。李素那娃子真没托你带什么话给老夫?”

    一旁的程处默正喝得畅快,闻言不由一楞,愕然望向老爹,却见老爹一脸耐人寻味的笑意,正垂头把玩着手上的酒杯,扭头再看盛封时,程处默清楚地看到盛封的脸色变了一下,瞬间又恢复了原状。

    程处默咂摸咂摸嘴,饶是粗心大意的他。此刻也觉着味道不对了。

    盛封沉默片刻,仍恭敬地笑道:“李别驾确实无话令小人带来长安。程公爷您劳神多虑了。”

    程咬金淡淡地道:“哦,老夫年纪大了。确实多虑,既然酒喝够了,那么,处默……”

    程处默急忙站起,然后朝盛封笑了笑,准备将盛封送出大门。

    谁知程咬金的下一句却忽然变了脸,冷冷地道:“处默,先把这家伙狠揍一顿,揍完了再一脚踹出大门!小崽子,敢在老夫面前耍心眼,管你是不是李素的手下,先揍了再说。”

    程处默和盛封同时呆怔住,紧接着,程处默立马察觉到不对,转过头时,笑吟吟的客气表情顿时变得凶神恶煞,也不等盛封分辩,砂钵大的拳头便朝盛封脸上抡去……

    盛封毕竟也是军伍出身,也经历过杀阵,下意识便举臂架住了程处默当头的一拳。

    程处默咦了一声,道:“不愧是干亲卫的,手底下果然有真章,再来!”

    说完又是一拳朝盛封揍去,盛封无奈地再次架住:“两位公爷且住!小人究竟何处冒犯了两位,死也要让小人死个明白,莫教小人做了糊涂鬼!”

    程咬金笑眯眯地环臂看着他和自己儿子打成一团,笑道:“小崽子,军伍出身的糙汉子也敢在老夫面前玩心眼,听说你是右武卫的人,老夫当年也领过右武卫,当年的部将里可从没你这一号不老实的混帐东西……”

    说完程咬金神情忽然一变,目露冷光,厉声喝道:“快说!西州到底危急到何等地步了?李素那娃子此时处境是否很危险?”

    盛封大惊,马上停了手,失声道:“程公爷怎知道……”

    程咬金呸了一声,恶狠狠道:“李素那小子油滑似鬼,没事大老远派人从数千里外的西州赶回长安,就只为拜望他爹和老夫?老夫刚回府的时候看见你骑的马栓在外面,那匹马都跑得快断气了,再见你这一身风尘仆仆的打扮,可知你是日夜兼程驰入长安,赶路赶得如此急,西州和李素怎会安好?”

    盛封心神俱震,接着,垂头苦笑。

    到底是久经沙场的老将,眼力自是超凡,这点小聪明竟骗不过他。

    程处默听老爹说完,呆怔片刻,随即冲到盛封面前,揪起他的前襟怒道:“好个混帐,我兄弟都火烧眉毛了,你还有闲心跟我们耍心眼,为何不痛快说实话?”

    程咬金坐回位上,端起酒慢条斯理啜了一口,悠悠道:“处默放手,这事怪不得他,老夫估摸着是李素教他这么干的……”

    程处默愕然道:“李素处境如此危险,还跟爹您耍这心眼,所为何来?”

    程咬金叹道:“李素这小子看似油滑,心气却比谁都高,哪怕自己栽进火坑里快烧死了,他也不会轻易开口求人。更不愿欠人情,一句‘拜望’便算是尽了礼数,老夫若听不懂。那便听不懂了,长安距西州数千里之遥。就算老夫听懂了,西州该发生祸事也发生了,远水救不了近火啊……”

    直到此刻,盛封脸上终于露出敬佩之色。

    三两句话,竟把李别驾的心思揣摩得如此透彻,不得不服。

    程咬金指了指盛封,沉声道:“现在老夫再问你一次,你一五一十老实把西州的情势说清楚。再跟老夫耍心眼,可不是揍一顿这么简单,老夫非把你碎剐了不可。”

    盛封从进门开始强撑的淡定模样,此刻终于完全崩塌,扑通一声双膝跪在程咬金面前,含泪道:“陛下北征,边镇荒驰,西域诸国觊觎垂涎,西州和李别驾危在旦夕,求程公爷义伸援手!”

    …………

    …………

    当日。赶在城门坊门落闸之前,长安郊外程家庄子紧急召集庄户千人,在程家嫡长子程处默软磨硬泡撒泼打滚的强烈要求下。程咬金令长子程处默领庄户千人北出长安,星夜兼程,直奔西州而去。

    自从程咬金跟随李世民征战天下,被封为左三统军开始,程家庄子便一直存在,庄户皆是跟随程咬金打天下的百战老兵,他们在庄子里是老实本分憨厚的农户,扔了锄头爬犁,改握兵器。他们便是天底下最精锐最难缠的杀才。

    虽为大将军,但程咬金不敢调动长安兵马。毕竟是很犯忌讳的事,李世民此时又在北方征伐薛延陀。无暇他顾,出动程家庄子的庄户部曲已是眼下最合适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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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

    战火漫天,烽烟四起。

    李素这次遇到了麻烦,麻烦不小。

    三千高昌国敌军在第一次攻城失败后,马上改变了战术,于是,李素一直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西州最大的弱点是城墙,敌人显然也很清楚这个弱点,第二次攻城时,敌军如潮水般朝城墙涌来,中军后阵,数十架怪模怪样的物事也被扛着冲向城墙,隔得近了,李素才看清楚,那件物事乃粗铁所造,呈三角形,体积颇为庞大,三角形里面的空间大约可以躲进四五个壮汉,敌人扛着它一直冲到城墙下面,将铁三角朝城墙上一靠,三角的直角部分恰好与城墙和地面完美地嵌合起来,然后,躲进三角里面的敌军便开始用工具挖墙……

    城墙上的守军大急,于是各种滚木,擂石,火油,狂风暴雨般朝下面倾泻而去,可惜那件怪东西浑然不惧,三角与地面形成的斜坡将上面扔下的擂石滚木的力道完全卸去,并且顺着斜坡滚到后面,对三角框架内挖墙的敌人没有任何杀伤作用。

    数十架怪三角朝城墙下一靠,挖墙的声音此起彼伏,李素和守城将士的脸色终于变了。

    西州的弱点,被牢牢握在敌军的手心里,他们知道用怎样的法子可以在伤亡最小的情况下完美地破掉城池,一旦城墙被挖开了口子,那么,大势去矣!

    “蒋权!”李素站在城楼中央,声音嘶哑地喝道。

    浑身浴血的蒋权倒提着一柄豁了口的横刀出现在李素面前。

    “马上集结将士,准备出城接战!”李素急促地道。

    蒋权朝城墙下看了一眼,下面的敌军挖墙正挖得无比欢实,西州城墙皆夯土所垒,这种城墙委实防君子不防小人,随手一抓便是一把土,若数百人用工具不停的挖,怕是不出两个时辰城墙便会被敌军硬生生挖开一道口子,城墙一旦出现口子,这座城池差不多算是破了。

    蒋权只看了一眼,眼中顿时充血通红,转过头厉声喝道:“众将士集结!出城列阵!”

    李素脸色阴沉,站在城楼上,注视着远方的蓝天白云。

    区区三千敌军攻城,西州都守得如此辛苦,后面的敌军大部队兵临城下时,西州该如何守下去?除了逃跑,恐怕别无办法了……此战过后,还是赶紧收拾细软吧,可惜了那座还没完工的新宅子……

    一千余守城将士骑在骆驼上,整齐列队在城门甬道内,只待城门打开,大家便冲出去与敌军鏖战于野。

    李素心情很差,出城与敌人直接交战,是不得已为之的下策,没想到敌人才第二次攻城,便逼得他出此下策。

    蒋权亲自领兵,立于阵列前方,高高扬起手,随时下令开启城门。

    李素沉默地注视着远方,远方有蓝天,白云,和一条与世无争的地平线。

    凝视那条天地一色的地平线许久,然后,李素忽然看到遥远的地平线上扬起一阵浓浓的黄尘,他的眼睛徒然睁大,心却渐渐沉入不见底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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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八十八章 敌友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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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尘飞扬,遮天蔽日。

    西州城外,天与地连接的尽头,渐次出现了一个小黑点,黑点越来越多,如万川入海,渐渐汇集成一片黑云。

    李素站在城头,脸色越变越白,呆怔片刻后,忽然转身朝城楼下的蒋权厉声喝道:“蒋权!马上关紧城门,一个不许出城,将士上城楼备战!”

    正在整军打算出城与敌人正面厮杀的蒋权呆了一下,听出李素声音不对劲,情知事变,急忙领着将士们冲上城头,凝目朝远处看去,看到那一片仿佛从地狱里忽然冒出来的黑云,蒋权脸色也变了。

    “西域诸国联军已至?”蒋权颤声道。

    李素沉声道:“绝对是冲着西州而来,只是不知道他们是西域哪一国的兵马。”

    蒋权神情冷峻地道:“不管哪国兵马,恐怕皆来者不善。”

    李素笑了笑,很奇怪,这个时候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大老远跑来西州,大抵,应该不是给咱们拜寿的……”

    远处那一片黑云不仅李素和蒋权看见了,城头上的守军将士和搬运军械的百姓民夫都看见了。

    人群顿时骚动起来,每个人脸上露出末日般绝望的神情,呆呆看着那片黑云离城池越来越近。

    “楞着做甚?全军戒备!”蒋权怒吼道。

    将士们手忙脚乱开始擦拭兵器,搜罗箭矢,民夫们也将一块块滚木擂石搬上城头。

    人群忙乱,可气氛却越来越低迷,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连他这个守城的主官都忍不住心生犹豫,思量要不要逃跑。若前方来的是西域诸国联军,那么这座西州城无论如何也守不住的,反倒不如主动弃离。死守殉国之类的举动对他来说是愚蠢的,毫无意义的挣扎。

    一边犹豫着。李素一边不经意朝城墙下望去,这一眼却令李素呆住了。

    原本以为下面正在挖墙的高昌敌军此刻应该欢欣高呼的,毕竟他们的大军已经到来,西州已是西域诸国的囊中之物了,可现在城墙下的高昌国敌军将士的反应却很奇怪。

    挖墙的动作停下了,每个人从那怪怪的铁三角里探出头,呆呆看着远处席卷而来的那片黑云,神情惊疑。甚至带了几分恐惧。

    李素的心跳徒然加快。

    这一刻脑海里闪过无数猜测,从城墙下敌军的反应来看,李素忽然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念头……

    或许……远处那片黑云并非西域诸国联军呢?

    念头通达之后,李素再望向远方,渐渐发现了不对。

    那片黑云离西州城越来越近,隔得近了大抵能看清楚,他们的人数并不多,大约只有一千来人,只是骑着骆驼奔跑时队伍的间距拉得很宽,所以从远处看就仿佛千军万马一般气势惊人。而西域诸国若是大部兵马集结而来的话,绝不止眼下这么一点人数。

    思忖猜疑间,黑云离西州城大约只有三四里了。此刻城头上的蒋权也看出了不对劲,惊道:“别驾,西域诸国兵马不会只有这么点……”

    话没说完,看到李素脸上古怪的表情,蒋权呆了片刻,接着由惊转喜,大声道:“他们不是西域联军!”

    李素冷冷道:“是不是联军,要看他们到了城下后把谁当成敌人,此时评判是友是敌。为时过早。”

    说话间,那支从远方突兀冒出来的骑兵离城只有两里地了。李素甚至依稀能看清他们穿着式样怪异的长袍,松散且毫无章法地裹在身上。有的索性露出光溜溜的上身,扬着长长的弯刀疾驰而来,看模样竟像是突厥人的打扮。

    李素眼皮剧烈跳了几下,然后,露出愈发古怪的表情。

    在西州城下敌我双方惊疑的目光注视下,千人突厥骑兵离城墙一里左右时忽然左右分开,千人骑队很有秩序地化为两支五百人的队伍,然后一左一右突然加快了速度,目标……竟直指城外高昌国敌军的中军大营!

    城墙上下攻守双方全都惊呆了,这支怪异的骑兵队伍居然选择了帮助大唐将士,杀气腾腾地朝高昌国敌军发动了进攻冲锋。

    “是友非敌!哈哈,是友非敌!”蒋权站在城楼前大笑。

    城外,高昌国中军大营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看着突厥人的骑队朝己方冲杀而来,高昌敌军顿时反应过来,接着中军大乱。

    谁都没想到出现如此戏剧性的一幕,没招谁没惹谁,只想做个安静的攻城美男子,结果突然发生变故,祸从天降,莫名其妙被一股突然冒出来的突厥人攻击了,高昌国主将好心塞,仰天慨叹自己命运多舛的同时,马上传令鸣金,将正在挖城墙的将士召集回来,并且匆匆忙忙面朝突厥骑兵结好防御阵式。

    突厥骑兵一直行进到百丈之内也没见减速,反而愈发加快了速度,高昌国主将终于彻底死心,他知道,突厥人果然是直冲着自己来的。

    主将面红耳赤一阵叽里哇啦乱喊传令时,突厥骑兵一左一右从侧翼包抄,风驰电掣般杀至,高昌国左右支应,两军从东西两个方向同时狠狠碰撞在一起,随即高昌国中军传来震天的轰鸣声。

    西州城头,守城将士和民夫们见此情形,情知战局正朝自己有利的一方开始扭转,不由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城头上人人搂抱一起,大声欢庆。

    “李别驾,此正是歼敌良机,千载难逢,末将请战,领兵出城,全歼高昌国来犯之敌!”蒋权兴奋地抱拳道。

    奇怪的是,李素却一直没露出过高兴的表情,眉头越拧越深,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远处与高昌国鏖战一团的突厥骑兵。

    “李别驾!”

    见李素久久没有反应,蒋权急声催促。

    李素回过神,淡淡瞥他一眼,道:“整军戒备,不准出城!”

    “啊?”蒋权楞了,接着面孔迅速涨红:“为啥啊?”

    李素不想解释,因为他懒,懒得耗费口水,可除了蒋权外,周围一群将士也眼巴巴看着自己,若不拿出个理由来,怕是服不了众,于是李素只好耐着性子道:“你们看看那支骑兵,看出来了吗?他们是突厥人……”

    蒋权焦急地朝远处的战场瞥了一眼,绝佳的战机被李素慢条斯理的耽误过去,顿时急得不行。

    “这里是西域,什么人都有,突厥人咋了?”

    李素瞪着他道:“蒋将军,如果你记性不差的话,应该知道西州城曾经历过四次外敌攻城,每次到了危急关头,总会莫名其妙冒出一股突厥骑兵,人数千人左右,恰到时机地将敌人击溃,然后隐于茫茫大漠之中,了无痕迹……”

    蒋权的表情终于不再焦急,而是吃惊地看着李素,接着转过头看了一眼远处与高昌敌军厮杀一团的突厥骑兵……

    “李别驾的意思,他们……”蒋权忽然变得有些结巴。

    李素也盯着远处鏖战正酣的两方,面无表情地道:“这支突厥骑兵确实是帮大唐戍守西州,也在帮大唐抵抗外敌,可是,不能因为这个举动就断定他们不是敌人!在没有摸清他们的底细以前,我们不能随便相信任何人,一旦走出错误的一步,便是城失人亡的下场!我们为大唐戍守边城,茫茫千里无援无助,我们只是一支孤军,守的是一座孤城,除了我们自己,谁都不能相信!”

    蒋权凛然,急忙点头,周围原本不太信服的将士顿时也明白了李素的意思,仔细一琢磨,李素说的确实有道理,打开城门与突厥骑兵合击高昌敌军,看似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这支神秘的突厥骑兵若怀着别样心思,城门一开,守军一出,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咱们现在……”蒋权挠头支吾道。

    李素笑了笑,道:“坐山观虎斗吧,今日必然有个结果。”

    说着话时,城外的战场已发生了变化。

    突厥骑兵左右两路包抄,像两柄尖刀从两边侧翼直插中军,如同切蛋糕似的将高昌敌兵中军大营从正中间横切开来,然后在中军阵中会师,合兵之后,千人骑兵迅速分出四支队伍,分别朝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往外直插,一块完整的蛋糕顿时被这支突厥骑兵切割得七零八落,高昌敌军士气大丧,马上露出溃败之势。

    李素站在城楼上看着这场大战,顿觉后背一阵凉意。

    这支神秘的突厥骑兵不仅战力惊人,而且战法战术更是老练娴熟,深谙用兵之道,很难想象,一支域外蛮夷骑兵竟能使出如此精妙绝伦的战术,若昨日攻城的是这支骑兵,怕是西州早已不保,若他们真是大唐的敌人,这支敌人比高昌国可怕多了。

    蒋权在一旁也看呆了,许久,喃喃道:“他娘的,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帮妖孽?战法竟如此了得……”

    说话间,交战的两军已渐渐分出了胜负,高昌国敌军终于挽不回颓败的战势,随着中军被突厥骑兵切割得乱七八糟,高昌国的士气也急速颓落,最后终于有人骑着骆驼朝中军外的大漠深处仓惶逃走,有了逃跑的第一人,马上就有第二人,第三人,最后,高昌国敌军全线溃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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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两更。。。没错,今晚撑着未愈的病体,发誓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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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九十一章 活擒敌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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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城外。

    蒋权所领唐军将士,正与那支神秘的突厥骑兵鏖战一处。

    如同突厥骑兵突然向高昌军发起冲锋一样,在突厥骑兵打扫战场,收获胜利果实之时,唐军兵马也对突厥骑兵发起了冲锋。

    突如其来的举动,不仅突厥骑兵,就连城头上正在欢呼的将士和百姓们也无法接受,看着蒋权满脸笑容地慢慢朝突厥骑兵靠近,一边靠近一边不露痕迹地摆出进攻阵型,然后趁着突厥人楞神的功夫,唐军将士忽然对突厥人发起冲锋,仅仅两轮来回冲刺,便将突厥人切割成四块,最后围而歼之。

    城头上的欢呼声瞬间没了动静,每个人吃惊地看着城外远处的战场,看着突厥人一边抵抗一边气得哇哇大叫,看着阵中一名穿着皮袄,头戴圆毡帽的突厥大胡子首领一脸悲愤左突右冲,终究冲不出唐军精心织就的包围阵势。

    李素站在城头,心情一阵激动,他预感到,距离揭开真相的距离越来越近了,近到触手可及。

    “蒋权,活擒那个大胡子!”李素指着那个突厥人首领大声道,也不管远处的蒋权能否听见。

    幸好蒋权足够聪明,他也看出这伙突厥人不简单,必须要留一个活口才行,于是他的目标也对准了那个大胡子首领,一杆长枪径自朝那大胡子腋下挑去,大胡子大惊,急忙侧身避开,谁知蒋权还有后招,长枪落空后顺势朝大胡子后背狠狠一拍,强大的力道再加惯性,拍得大胡子差点从骆驼背上栽下,这一枪着实拍在后背。力道很重,大胡子呸了一声,嘴角顿时冒出血沫。显然受了内伤。

    蒋权的马上功夫确实了得,年纪轻轻能入禁军右武卫。并且还当上了果毅都尉,个人武力自然有几分本事的,可以说是每天戍卫太极宫的大内高手,摆平一个突厥大胡子并不难。

    见大胡子咳了血,蒋权不急不燥,平端长枪又朝大胡子的胸膛刺去,大胡子受了内伤后分寸渐乱,见又是一枪刺来。急忙避让,长枪却像一条灵巧狡猾的蛇,顺利且诡异地从大胡子的腋下穿过,然后顺势一抬,大胡子顿时被长枪挑上了半空,最后重重摔落在地,又咳了两口血,大怒挣扎起身,欲再与蒋权拼个死活时,却赫然发觉那支长枪的枪尖正抵在他的胸口。雪亮的枪尖离他的咽喉不过三寸,顺着枪身望去,大胡子最后看到蒋权那双冰冷酷烈的目光……

    两位主将已分出胜负。可他们周围的唐军和突厥人仍在奋力厮杀。

    鏖战正酣之时,却见一杆长枪平伸,将前方挡路的人全部拍开,突厥人只见一名穿着铁叶铠甲的唐军将领一手执枪,另一手倒拎着一个大胡子,以一种蛮横的姿态分开鏖战的众人,轻松脱离战圈,然后,疯了似的驱赶着骆驼朝城门跑去。

    正杀得眼红的突厥人全楞住了。唐军将领拎着个什么东西那么开心往城门跑……众人再情不自禁地四下搜寻,咦?我们首领呢?

    “你们首领已被活捉。尔等还不束手就擒!”周围唐军将士大喝道。

    …………

    城头箭楼前,李素兴奋地狠狠拍了一下箭垛。大笑道:“蒋将军干得漂亮!”

    蒋权一手端枪,一手拎着大胡子,骑着骆驼飞驰,听得李素夸他,不由隐秘地翻了个白眼。

    恩将仇报这种事居然夸他干得漂亮,怎么听都像是在骂人……

    大势已去,城外剩下的突厥骑兵纵然没有投降,可首领被活擒,众人士气已降至冰点,连抵抗的力气都弱了三分,蒋权骑着骆驼仍朝城门飞奔,李素站在城头喜不自胜……

    一件即将尘埃落定的事,在这一刻忽然又有了剧变。

    李素站在城头上兴奋激动不已时,却听得背后一道刺耳的破空声,一支冷箭激射而至,只奔李素的背后正中而来。

    李素身边无数唐军将士,有右武卫骑营的,也有一直戍守西州的折冲府的,可大家的注意力全在城外,谁都没想到,战事结束时,背后居然有人敢放冷箭。

    李素也觉得不对劲了,敏锐的第六感令他背后莫名其妙冒了一层鸡皮疙瘩,刚想转身时,只觉得腰间一痛,一股大力将他撞出老远,紧接着右肩一麻,最后整个人重重摔倒在地。

    城头上的人群这时终于察觉情势有变,纷纷大惊,城头顿时一片喧哗喝骂。

    倒地后的李素反应飞快,马上扭过头,赫然发觉自己的右肩竟中了一箭,看到长长的翎尾箭斜插在自己肩上,箭尖已入体两寸,李素这才感到右肩火辣辣的痛,抬头看到一直随侍身边的郑小楼,郑小楼正缓缓将自己的右腿收回,李素顿时明白刚才电光火石间自己腰间的痛正是郑小楼踹的,他更明白若不是郑小楼踹那一脚,此刻自己中箭的部位或许是后背正中,神仙也难救。

    感激地朝郑小楼看了一眼,李素侧过头,便看见一道穿着折冲府服饰的军士正慌慌张张朝城楼下跑去,李素眼中露出冷意,艰难地抬起手,指着那道仓惶逃窜的身影,叱道:“给我拿下他!”

    不必他下令,王桩已领了十余名骑营将士朝那道身影追去,一边跑一边骂骂咧咧:“狗杂碎,敢朝自己人放冷箭,老子今非撕碎了你!”

    “王桩,要活的!”李素捂着右肩,忍着痛道。

    看着王桩和将士们的身影消失,李素痛得龇牙咧嘴,额头冒出了豆大的冷汗,有眼力的军士已一溜烟跑下城楼找大夫去了。

    李素疼得不行,肩头仍插着那支冷箭,大家围在他身边,却都不敢拔它,只好等大夫来。

    太痛了!原来这就是中箭的感觉,来到大唐后也算是尝了一回鲜吧。

    李素忍不住**了几声。随即忽然噗嗤笑了出来,这种时候他居然还能笑,连他都觉得自己像个疯子。

    抬眼朝周围将士一扫。果然,大家都用看疯子的目光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郑小楼皱了皱眉。冷冷说出了大家的心声:“中了箭还笑,箭头上不会抹了令人致疯的药吧?”

    李素索性笑得越来越大声,摆了摆手道:“我没猜错,这帮突厥人果然和西州城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蒋权刚活捉了突厥人的大胡子,我的身后就有人放冷箭,敌人越疯狂,说明我离真相已越近了。好!”

    城头发生剧变时,蒋权已拎着突厥大胡子进了城门,没过多久,王桩带着人也将那个放冷箭的家伙抓到。

    城外,突厥人终于抵挡不住唐军愈发凌厉的进攻,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了,最后不知谁带头扔了兵器,接着所有突厥人不甘不愿的全把兵器扔了,盘腿坐在沙地上。闭着眼,一副任凭宰割的模样。

    李素朝城外眺望了一阵,又转过身看了看跪在他面前的突厥大胡子和放冷箭的刺客。

    刺客是个年轻人。皮肤很黑,长得也很普通,李素甚至对他有那么一丝印象,因为他是折冲府将士,是项田的麾下,这两日守城时,他也在城头奋力与敌厮杀,没想到城池守住了,他却朝李素放冷箭。显然,这位肯定也是个知情人。西州城这几年的内幕真相,眼前这两位想必都知道。

    “把他们关起来。遣重兵看管,记住,两人分开关,分开审问。”

    **************************************************************

    审讯刚开始并不太顺利,突厥大胡子和刺客都很硬气,问到为何每次西州有难,突厥人总会冒出来帮忙时,突厥大胡子恶狠狠地瞪着李素,或者干脆鄙夷地吐几口口水,以示此刻内心那种吕洞宾被狗咬了一口的心情。

    大胡子瞪得李素有几分心虚,毕竟从字面意思去看,这个问题问得太混帐了,义务帮忙还要被抓起来审问为什么要帮他,一千多年后有一位姓雷名锋的同学大抵会对这个世界绝望得不要不要的……

    而刺客那边,则更是一言不发,折冲府里有名有姓的一名军士,可就是问不出他刺杀李素的动机。

    李素不着急,反而越来越兴奋。

    越难得到的答案,说明答案越真实可信。

    李素没在城内逗留,将二人分别押进了城外骑营驻地,负责看守的皆是蒋权的心腹手下,给二人每日送的饮食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查,确定无毒后才放心给二人食用,前世见过太多狗血桥段,每每到了真相水落石出的关键时刻,最重要的犯人或证人不是中了毒就是中了箭,反正本该很快能得到的真相,总要七弯八拐好几番曲折才知道。

    看多了狗血剧,李素发誓绝不让这种狗血剧情出现在自己身上,那对他是一种侮辱。

    至于那些投降的突厥人,李素也试着派蒋权从他们身上打开缺口,可惜那些突厥人很有默契,送来饭菜他们埋头大吃,送来酒水他们照喝不误,可一旦问他们什么话,一个个变忽然变成了哑巴,李素很郁闷,有种肉包子打狗的心塞感。

    看管严密,可谓密不透风,不得不佩服这两位壮士,委实是两条好汉,李素甚至默许了蒋权对他们用刑,身上皮肉被抽得血肉模糊,他们还是咬死了牙不吭声。

    刑罚这种事,李素并不擅长,幸好身边有一个很擅长的家伙。

    这个时候李素不由有点庆幸,当初花三十贯把郑小楼买下,看似赔大了,今日看来,郑小楼这家伙实在是物美价廉,根本就不贵,反而是个便宜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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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

    三更太伤元气了,我这辈子怕是当不了那种日更万字然后买大房子买漂漂车车骑磨人小妖精的土豪作者了,心酸。。(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二章 严刑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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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物件经得起岁月的推敲,人也一样。

    郑小楼就是个很不错的人,身手高,为人沉稳,闲极无聊时也杀杀人,惹惹麻烦什么的,总的说来,还是很不错的,别的且不说,这次西州攻守之战,郑小楼不知为李素磕飞了多少支射向他的冷箭,最后一支虽然还是射中了李素,可若没有他飞起那一脚,李素此时很可能已躺在棺材里,接受西州父老军民的祭拜了,曹余那家伙可能还会偷偷在他棺材前撒泡尿以示庆祝……

    很好用的人,真恨不得把郑小楼种在土里啊,到了春天,如果能长出很多郑小楼……

    “会审犯人么?”李素斜眼看着郑小楼。

    心里有点不爽,当初怒踹了他一脚避开了那支要命的冷箭,固然救了李素的命,可李素的腰却痛了好几天,踹轻一点会死吗?忍不住猜测这家伙心里到底对自己怀了多大的不满,那一脚全发泄出来了……

    郑小楼冷酷的脸颊微微抽搐了几下,不为别的,就因为李素斜眼看他的眼神,或许里面没有恶意,但……这种看便宜货的目光是肿么回事?

    “会。”郑小楼言简意赅地道。

    李素看他的眼神仍是斜的,而且看便宜货的目光似乎……更便宜了。

    “会审你为何不早说?就这么看我们傻乎乎的审了一天一夜都没结果。”李素很不爽了。

    “你又没问我。”

    “好吧,我的错……”李素很痛快地承认了错误,然后露出感兴趣的表情:“你是江湖人,会的手段应该不少吧?你会什么手法?分筋错骨手?*掌?”

    郑小楼纳闷地看着他:“何谓‘分筋错骨手’?何谓‘*掌’?为何你说的这些我听都没听过?”

    “意思是说,你有更实际更有用的手法让他们老老实实招了?”

    郑小楼没说话,只是一脸酷酷的点头。

    李素眼亮了。很期待啊,唐人逼供莫非有更先进更神秘的手法?

    “走,先去会会那个大胡子……嗯。城楼上你踹我的那一脚我原谅你了,不必用这种感激的眼神看着我。我的胸襟就像那大海……”

    …………

    大胡子是个硬角色,也是个狠角色,这个角色此刻脸上充满了鄙夷,看得出他很愤怒,因为他被恩将仇报了。

    李素老神在在坐在他面前,对大胡子的愤怒目光视而不见,恩将仇报这种事嘛……对啊,就恩将仇报了。咋地?

    郑小楼环臂站在李素的身后,眼神和表情都冷冷的,李素只觉得仿佛贴了一块万年寒铁,后背一阵阵发凉。

    “来,你站我前面来,别站我后面吹冷气……”李素把郑小楼拉到前面,然后指了指被五花大绑的突厥大胡子,道:“使出点手段,让他赶紧招了,我想知道无缘无故的。他为何要助我西州守城。”

    郑小楼淡然点点头,向前两步走到大胡子身前,毫无感情的目光与大胡子直视。二人久久沉默不语。

    李素兴奋地搓着手,心里有种变态的快感。

    很期待啊,除了分筋错骨手和*掌,这家伙会用什么手法逼供呢?除了美人计,一切皆有可能。

    李素很有耐心地等待,等待的过程是漫长的,郑小楼就这样一直与大胡子平静地对视着,谁都不说话,李素有些无聊。甚至想打呵欠,不过还是很贴心地为二人找理由。

    嗯。现在的情况大抵是高手对决之前飙杀气的阶段,看谁的杀气大谁就占据了主动。或者他们已经在用意念交手,所谓手中无招,心中有招,更有可能二人……一见钟情了?好污啊。

    就在李素无聊的第二个呵欠脱口而出时,郑小楼突然动了。

    身影一闪,李素百无聊赖的表情立即生动起来,充满期待地看着他。

    然后,只见郑小楼以一种寂寞高手的冷艳姿态出手,第一招是拳,一拳当头打去,……狠狠揍上大胡子那张粗糙又无辜的脸。

    在李素目瞪口呆的注视下,郑小楼疯了似的一拳又一拳地揍着大胡子,从脸到胸再到肚子,李素甚至清楚看到郑小楼顺带着使了一招江湖大忌的撩阴腿,踹得大胡子扯着嗓子发出变了调的*惨叫声……

    李素很无语,而且脸颊不停的抽搐。

    这……就是传说中的逼供?手段……似乎略嫌粗糙啊。

    大胡子不停的惨叫,李素不停的眨眼,渐渐地,李素仔细观察后,终于看出了一点门道。

    郑小楼的力道不小,而且下手的部位很巧妙,每一拳都击在大胡子最痛最敏感的部位,就是通俗说的神经末梢,比如肩关节,肘关节,肋骨正中,盆骨,膝关节……

    总之,每一拳都打在最痛的地方,每一拳都有着它的目的,难怪大胡子被骑营将士用刑时都没叫得这么惨过。

    没过多久,大胡子已被折腾得不成人形了,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全身上下没一块好肉了,最后大概终于受不了如此惨无人道的折磨,扯着嗓子说了句突厥话,叽里咕噜的听不懂,不过看他可怜兮兮的表情,李素看得出应该是愿意招认的意思。

    李素大喜,欣慰地看了郑小楼一眼,这家伙的手段虽粗糙,但结果却还是很不错的。

    “你愿意招了?快说,为何助我西州守城,你们这群突厥人究竟是何来历,三个月前偷袭我营盘,是否也是你们所为。”李素板着脸道。

    大胡子被揍哭了,一边垂泪一边……叽里咕噜。

    李素和郑小楼顿时傻眼,这突厥话……貌似听不懂啊。哪怕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对李素来说有什么用?大家完全无法沟通好不好。

    呆怔片刻,李素释然一笑:“没关系,我去找个通译便是,来人,速速进城,请龟兹商人那焉过来大营,帮我们……”

    话没说完,郑小楼又动了,在大胡子悲愤莫名的目光下,郑小楼的拳头再次狠狠印上他的脸,这次居然配了台词。

    “说人话!为什么你老是……老是……老是……老是……不说人话!”(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五章 玉人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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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上的汉子顶天立地,可惜就是笨了点,而且实在得有点过分,遇到厚道人自然高山流水,把臂言交,遇到李素这种人……下场实在很莫测。

    李素的疑心和防备心都不小,尤其信奉一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是一个族群的人,最好别对他们太信任,因为说不定他们时刻在打算着算计你,所以在他们算计自己之前,不妨先下手为强,把他们先算计了再说,这种事干起来李素毫无压力。

    该问的都问了,接下来,到了算总帐的时候。

    从上任西州以来,不得不说,李素憋了一肚子火气,初来乍到时举步维艰,只要进了城,任何时候看到的任何一道目光都是充满敌意的,他想做的任何事情也必然会受到掣肘牵制,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他紧紧缚在中央,令他动弹不得,偏偏还发不出火。

    直到后来杀人立威后,这种境况才有了彻底的改变,然而危机与杀机一直悄然潜伏着,比如前几日城楼上那支从身后射向他的冷箭。

    这一次,李素要与曹余把帐算清楚,然后,将西州彻底掌握在手中,从此西州将成为他笔下的一张白纸,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在这张白纸上涂抹勾勒任何他想画上去的颜色。

    …………

    今日大漠的风特别大,狂风卷集黄沙,铺天盖地,天地萧瑟。

    骑营校场上,众将士集结完毕,李素穿戴一身银光铠甲,头戴双翅盔,右手按着腰侧的剑柄,抿唇仰头看着黄沙弥漫的天空。

    蒋权披挂立于前。王桩郑小楼二人站在身后,所有人的目光全集中在李素身上。

    看着一张张年轻的脸,李素暗暗叹息。

    一次守城。骑营减员近两成,只剩下不到八百人。而这八百人里或多或少都带着伤,曾经许多年轻鲜活的面孔,如今却已天人永隔。

    蒋权神情冷凝,转过身朝李素抱拳行礼,身躯甫动,一阵铠甲铁叶的撞击声,伴随着风声在校场上回荡。

    “李别驾,骑营将士已集结。请别驾下令!”

    李素伸出舌尖,润了一下干枯破皮的嘴唇,然后朝西州城方向重重一挥手。

    “开拔,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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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门关。

    长安的春风只能吹到这里,而这里也是大唐西面最后一个相对繁华的雄关了。

    玉门关始建于汉武帝时期,汉朝玉门关的原址在敦煌西北面的小方盘城,历经朝代更替,玉门关几度关闭,几度复开,直到大唐武德二年时。玉门关东迁至瓜州葫芦河东岸。

    为何要把玉门关东迁至瓜州?因为李渊有钱任性啊——其实主要是为了连通瓜州和伊州的驿程距离,从此不必绕行敦煌。

    玉门关高六丈,厚三丈。南北六十余丈,东西七十丈许,傍山依水,地势险要,山顶,路口,河口等要隘设烽火台百余座,关城以护城河环绕,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玉门关内设折冲府四,守关将士约五千余人。四个折冲府皆设折冲都尉,四将皆归一位左卫中郎将统率。后人曾有诗曰:“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娱”,说的便是玉门关的现状。

    许明珠和一众将士到达玉门关前时,样子已经很狼狈了,每个人骑在骆驼上皆东倒西歪,眼看便快要栽倒在地,还是关前支应酒水摊的小贩见了,急忙递上两皮囊清水,众人大喜,方老五眼疾手快抢过一个水囊,恭敬地递给许明珠,剩下的一个水囊则在将士们手中传来传去,没几口便空了,小贩苦笑着又递上两个水囊,方老五倒也识趣,很痛快地扔给小贩二十文钱,乐得小贩眉眼不见,一迭声地道谢不已。

    许明珠着实渴坏了,沙漠里断水之后,大家靠着又腥又臭的骆驼血勉强支撑了几日,可许明珠实在受不了骆驼血的味道,能不喝则尽量不喝,相比之下,她比将士们更渴,方老五递过水囊后,许明珠难得地没有推让,急忙拔开塞子,大口大口的清水朝嘴里灌去,一直喝了小半囊,终于解了多日的渴。

    许明珠这才长长呼出一口气,抬头看着数丈高的玉门关城墙,罩在黑纱内的妙目弯出了两道可爱秀丽的弧线。

    “终于到玉门关了……”许明珠想哭,这一路她太实在太辛苦了,一个弱女子在茫茫大漠里行走了三个月,差点死在沙漠里,此刻终于活着走到了玉门关,心情怎能不跌宕?

    使劲吸了吸鼻子,许明珠扭过头看着方老五,由衷地道:“方火长,这一路辛苦你和众将士了,待此间事了,我定禀明夫君,请夫君好好犒赏大家。”

    方老五咧嘴一笑:“小人回长安后便安养天年了,官府给小人分地,这些年小人也挣了不少军功,约莫能过小半生的好日子了,犒赏什么的,便请夫人赏给下面的弟兄吧。”

    许明珠点点头,分寸进退她一直拿捏得很精准,犒赏将士这种事是一定要夫君来做的,她一个妇道人家给将士犒赏,说出去未免犯了忌讳。

    解了渴,众人在城外休憩小半个时辰后,许明珠的心情再次焦急起来。

    她没忘记自己的使命,被夫君骗离西州时,她满心认为把书信送到长安便是自己的使命,现在知道了真相,许明珠的使命自然也换了。

    看着巍峨高耸的城墙,许明珠攥紧了小拳头。

    一定要在玉门关借到兵马,杀至西州救夫君!

    “方火长,遣几个人随我进玉门关。”许明珠下了骆驼,径自朝关门走去,十来名将士急忙起身跟在她身后。

    一群府兵打扮的人簇拥着一名戴着斗笠黑纱的女子,倒也颇具几分气势,关门外的守关将士和百姓们一时都看呆了。

    许明珠对周围的目光视若不见,走到关门前打量了一阵,最后目光锁定在一位将领模样的人身上,款款大方地走到那名犹自发呆的将领面前,许明珠掏出一面牙牌和一份文书递上前,道:“泾阳县子,西州别驾,定远将军李素之正妻,钦封七品诰命李门许氏,求见玉门关左卫中郎将,这是我夫君的牙牌,和我的诰命文书,请将军进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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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九十六章 求兵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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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门关统领四个折冲府的左卫中郎将姓田,名叫田仁会。

    田仁会来头不小,祖父曾任隋朝幽州刺史,封信都郡公,田仁会很有志气,不靠祖荫,面对家里传下来的爵位官职和大笔家产,素面仰天四十五度,冷傲孤绝地说一声我要靠自己努力,这句令无数人听了都想抽他的矫情话,谁知还真被他实现了,大唐立国后,田仁会成了大唐武德年开科举的第一批进士,靠自己的本事考上的,没沾家里任何光。

    这个成就已经够惊骇世人了,谁知田仁会大抵觉得文道已然求一败而不可得,寂寞得一塌糊涂,于是一声不吭投笔从戎当兵去了,而且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年纪轻轻便在大唐军队里混出了头。

    如此显赫的家世,个人又如此有实力,田仁会的仕途岂止是一帆风顺,简直是一艘装了电动小马达的快艇,一路翻滚着浪花跑得没了影,从都尉一路上升,如今还不到四十岁,已然是玉门关的左卫中郎将,相当于小战区司令了,简直是剽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玉门关内的中郎将军府里,田仁会接见了许明珠。

    许明珠出身商贾,若以商贾之女的身份求见田仁会,当然万万不可能,身份差距太遥远了,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可许明珠把她最重要最风光的身份抖落出来,田仁会便不得不见她了。

    七品诰命不算什么,她这个人也不算什么,可是……她的夫君却是一尊大神啊。

    田仁会不到四十岁便当上中郎将,自然不是愚笨之人,虽然戍守边关,可他与长安的联系从未断绝过。李素的名字自然也时不时的传进他耳中。

    满朝君臣都承认的“少年英杰”,造出震天雷助大唐收复松州,与东宫的明争暗斗。与皇九女东阳公主不得不说的故事,以及那篇胆大包天却足堪流芳千古的长赋雄文……

    李素的事迹太多了。这个人太显眼了,田仁会所了解到的长安动态里,“李素”这个名字是无法避开的,而且经常占据长安八卦版,时政版以及科技版的头条热门,当然,李素后来被贬谪西州任别驾的事,田仁会自然也知道的。当初李素和骑营路经玉门关时,田仁会还与李素见过面,双方不咸不淡寒暄一阵,算是勉强有过一面之交。

    “一面之交”的交情分量到底有多重呢?没事聚在一起喝酒聊女人可以,借钱不行,借兵更不行。

    听说李素的正妻求见,田仁会一开始是拒绝的,身为玉门关军职最高的守将,他自然很清楚如今西州是什么境况,李素的正妻堂而皇之搬出身份求见。其性质大抵跟黄鼠狼给鸡拜年差不多,而田仁会,就是那只无辜又可怜的……鸡。

    可是官场规矩就是这么可恨。大家同朝为官,而且又是共同为皇帝陛下戍守西域,更何况李素这家伙混迹长安,听说长安城里无论文官还是宿将,都与他关系不浅,特别是军中那些开国老将如程咬金,牛进达,甚至还包括长孙无忌,都对李素青眼有加。

    开国功臣都青眼有加的家伙。田仁会至少不敢对他翻白眼,更不敢违了官场规矩。不然下场不会太美妙,虽然李素被贬谪西州。看似失了圣眷,可田仁会也隐约听说了陛下将他贬谪西州的意图并不简单……

    那么,就见见吧。

    …………

    中郎将军府的前堂内,田仁会见到了许明珠。

    许明珠的表现很郑重,不仅摘下了斗笠黑纱,而且还换下那身风尘仆仆的衣裙,此刻一袭崭新的玄色高腰衽裙,额心贴着一枚鲜红色的三叶花钿,瀑布般的黑发高高挽成宫髻,以示自己已是嫁了人的妇人,进了前堂也不坐,只是静静站在玄关内,与田仁会相隔老远,垂首静立不语。

    田仁会很客气,脸上不仅看不到任何冷淡之色,反而堆起了宾至如归的笑容。

    “我与李别驾亦有过照面,也算有几分交情,夫人路经玉门关我却不知情,未曾远迎,实是怠慢,夫人万莫见怪……”

    许明珠赫然抬头,盯着田仁会的脸,开口第一句话便将他噎个半死。

    “命妇非路经玉门关,而是特意为求见田将军而来。”

    田仁会脸颊抽了几下,一个“特意”,一个“求见”,连在一起绝无好事。

    聊天有聊天的规矩,打破聊天规矩的人要么有绝对的修改游戏规则的实力,要么就是做人很失败的那一类人。

    田仁会做人不失败,所以尽管心里抗拒得不行,可还是不能坏了聊天的规矩,人家都“特意”了,田仁会的下一句必须把这句话兜起来。

    于是田仁会强笑着道:“哦?不知夫人见我何事?夫人但说无妨,田某力之所及,必不辞也。”

    这话是客套话,而且是给自己留足了余地的客套话。

    许明珠很紧张,她清楚自己的诰命身份,也知道夫君的官职不低,可她这辈子还是第一次与一位正四品的中郎将面对面说话,站在玄关内便能迎面感受到对方那股如大山般沉稳肃杀的官威。许明珠紧张得手心冒汗,可是胸中翻腾的勇气和使命,却令她勇敢地抬起头,与田仁会的目光直视。

    “田将军可知西州告急?西域诸国垂涎觊觎西州,如今诸国联军已兵临西州城下,西州危在旦夕,城中逾万军民百姓命悬一线,城池危若累卵,命妇求田将军发玉门关甲士驰援西州。”

    田仁会大吃一惊,失声道:“西域诸国兵临西州城下?此话当真?”

    许明珠盯着他,一字一字道:“命妇若有一字虚言,愿以项上头颅赔罪!”

    田仁会的表情渐渐严肃起来:“本官戍守玉门关,为何未闻斥候军报?夫人离开西州日久,你是如何得知的?”

    许明珠眼圈一红,差点落下泪来。声音哽咽道:“命妇的夫君代天子戍守大唐疆土,西州被群狼围伺,择机而噬。夫君明知守城艰难,却仍未后退一步。命妇被夫君送出西州后才得知,西域诸国兵马已蠢蠢欲动,夫君已知大战即临,这才将命妇送离,安顿家小后了无牵挂,一心全意为社稷甘洒碧血……”

    田仁会神情愈发凝重:“夫人话里的意思,西州此时莫非已被诸国围困?这……大唐立国所未闻,西域诸国他们怎敢……”

    许明珠摇头泣道:“命妇只是妇道人家。军国大事并不懂,但命妇所言句句属实,绝无半句虚假,只求田将军看在与夫君同为大唐戍守疆土的份上,发玉门关甲士驰援西州,救西州父老与我夫君于倒悬危厄……”

    田仁会瞥了许明珠一眼,叹了口气道:“恕我直言,未闻前方斥候军报,西州被围只是夫人一面之辞。况且若非外敌叩关犯边,玉门关兵马是决计不能轻易调动的。除非有大唐皇帝陛下的旨意或三省发来的兵符和调兵公文,擅自调动兵马可是一桩大罪,我纵是玉门关守将。亦不敢僭越逾矩,夫人懂我的意思么?”

    许明珠只觉得自己的心猛地往下一沉,沉入不见底的深渊,俏脸刷地苍白起来。

    尽管明知借兵求援的希望很渺茫,可渺茫毕竟不等于没有,直到此刻田仁会如此干脆的拒绝后,许明珠顿觉最后一丝渺茫的希望终于断绝,整个世界陷入一片完全不见光亮的黑暗中。

    “田将军,就算无谓西州父老和夫君的性命。西州也是大唐的城池,田将军怎忍见大唐国土城池沦陷外敌之手?”许明珠泫然。仍未放弃最后的努力。

    田仁会硬邦邦地道:“我是玉门关守将,玉门关才是我的职司。玉门关外的事……未奉陛下和三省所命,田某不能为也,夫人,实在对不住了。”

    许明珠呆怔,失神的目光仍盯着田仁会,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终究只是一位弱女子,纵然这一路学会了坚强,可是当希望变成了绝望,除了眼泪,许明珠已不知该如何表达心死的痛苦。

    看着许明珠不顾仪态地大哭,田仁会同情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叹道:“夫人,眼下最要紧的,是遣人火速回长安,将西域诸国兵马围困西州的军情上报长安,如今陛下御驾北征,长安由太子监国,三省老臣辅佐,纵然是他们,恐怕也不敢擅自调动玉门关兵马,兵权……自古便是烫手且要命的,非天子而不能驾驭掌控也,所以军报到了长安后,三省老臣还要将军报继续往北递奏,直到陛下知晓后发下调兵的旨意,旨意到了玉门关,我才能调动兵马驰援西州……”

    许明珠哭声顿止,呆了片刻后,哭得更大声了,抽噎着道:“先递长安,再递北疆,最后旨意回玉门关,将军才肯发兵,一来一往何止数月?那时西州焉存?我夫君焉有命在?田将军便不能事急从权吗?”

    田仁会苦笑摇头:“无法从权,我若擅自调动兵马,无论任何原由,等待我的怕是钢刀加颈,田某不惜死,可田某怕的是死后还要背负万世骂名,史书和后人皆唾骂田某有不臣之心,田某焉能瞑目?夫人救夫心切,一介弱女子横穿大漠,千里求援,田某由衷感佩,然则家与国,公与私,田某不敢僭越,我能为夫人和李别驾做的,便是选我玉门关最快的马,和最有体力的骑士,日夜兼程将军报送进长安,并且派出斥候西行,打探西域诸国敌情,以备来日应对,除此,田某无法再做任何事了。”

    田仁会的话说到这般地步,已然很明确地表达了拒绝之意,无论他个人对西州和许明珠怀着怎样的看法,但规矩就是规矩,国法就是国法,擅自调动兵马的干系太大了,大到田仁会这位中郎将根本承担不起,心中再同情,对大唐城池即将失陷再焦急,却也只能硬起心肠拒绝调兵了。

    许明珠泣不成声,田仁会话刚说完,她却忽然朝田仁会双膝跪下。眼泪一滴又一滴落在光滑如镜的地上。

    “田将军,求,求您……发发慈悲。擅自调兵之罪,命妇愿代田将军领之。来日陛下降罪,命妇以命相抵便是,绝不教田将军委屈分毫……”

    田仁会急忙起身避开大礼,无比尴尬地道:“夫人你……你万莫如此,非是田某心狠,实是国法难容,未奉诏命,未见虎符。玉门关的兵马是决计不能动一兵一卒的。”

    …………

    许明珠终究还是绝望地离开了。

    国法与私情狠狠碰撞后的结果,国法仍旧高高在上,而夫妻之情却折戟沉沙。

    一步又一步,许明珠慢慢挪出了将军府,她走得很慢,每走一步回一下头,她多么希望能出现奇迹,多么希望听到田仁会心软的声音,多么希望自己迈出下一步时,希望与幸运会突然降临在自己头上……

    然而许明珠还是失望了。田仁会没有心软,更没有叫住她,就这样看着许明珠离大门越走越近。

    成串的泪水从脸颊蜿蜒而下。许明珠无声地哭着,此时此刻,她只觉得自己是个空手而归的乞讨者,付出了尊严的代价,换来的仍是颗粒俱无,她已不止是乞讨,而是在乞命!

    田仁会硬着心肠,看着许明珠最后一步迈出了大门,然后朝方榻上重重一坐。仿佛掏空了血肉一般,呆呆地看着前方地板上的那一团湿渍。那里,是许明珠刚刚流出的泪水。

    不知过了多久。田仁会忽然唤道:“来人……”

    将军府的亲卫适时出现在大门外,抱拳行礼。

    田仁会无力地挥了挥手,道:“遣三十名斥候出关西行,日夜兼程不停,打探西州与西域诸*情,速去速回,不得耽误怠慢!还有,遣快马回长安,上奏太子殿下与三省,说西州危急,请太子殿下与三省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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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将军府大门,许明珠仿佛一具被掏空了血肉的木偶,眼神空洞无神地缓缓前行。

    府外等候许久的方老五和众将士围上来,看着许明珠失魂落魄的模样,众人顿知结果,心不由往下一沉。

    “夫人……”方老五期期地道。

    许明珠泪水如断线的珍珠般纷纷下坠,迎着众将士的目光,许明珠一时心如刀割,小嘴一瘪,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夫君……夫君救不成了!”

    方老五垂头,默默叹息。

    不仅为李别驾,也为了许明珠。

    身份再光鲜,终究……只是个孩子啊。

    这一刻悲伤的不仅是许明珠,方老五的心里亦如刀剜般难受,就像看见自己的女儿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想为她做点什么,却不知该如何去做。

    “夫人勿忧,眼下要做的,是赶紧把西州的军情上奏陛下,请陛下速速发下调兵旨意,玉门关不肯帮忙,咱们靠自己!”方老五狠狠地道。

    一番话引来众将士纷纷点头认同,异口同声附和。

    许明珠渐渐收了哭声,静静地站在原地发呆,目光仍旧无神,不知在想着什么。

    许久之后,许明珠忽然抬起衣袖胡乱朝脸上一抹,擦去了脸上的泪痕,再抬头时,柔弱清丽的俏脸多了一抹刚毅。

    “只有玉门关马上发兵,才能最快驰援西州,等陛下的旨意,等三省的公文都太慢了,西州危急,夫君危险,他们等不了的……”

    方老五一呆:“夫人的意思是……”

    许明珠露出罕见的狠色,目光定定注视着将军府的大门,狠狠地道:“夫君若死,我也不想活了,既然左右一死,何惧国法规矩?我……要行一步险棋,逼田将军不得不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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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九十九章 迷雾挟制(第三更,求月票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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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门关。

    一大清早,玉门关竟有雾,夜晚仍旧冰凉,天刚露白,便见玉门关内雾气缭绕,虽闻笑语人声近在咫尺,却极目而不见人影,置身于关内街道巷间,如同身临仙境般缥缈。

    田仁会天刚亮便起了,家仆禀报今日玉门关浓雾后,田仁会便担上了心。

    别人或许觉得置身浓雾里是件很好玩很有诗意的事,但田仁会绝不喜欢大雾天气。

    作为玉门关守将,为皇帝陛下戍守着大唐西面的第二道关隘防线,田仁会深知责任重大,雾雪是他最讨厌的天气,只因雾雪之中能见度极低,往往咫尺间仍不辨人影,有时候若被外敌趁虚而摸上了城头,玉门关则危矣!

    自大唐立国之后,高祖和当今陛下两代帝王雄心壮志,四面征伐,大大扩充版图土地,这些年大唐震慑邻国,大家惶惶不安,各国国主坐在宫廷里每天焚香祈祷,希望老天保佑大唐那该死的皇帝和该死的无敌雄兵不要瞄上自己,特别是贞观四年,当今陛下平灭dong*突厥之后,大唐威名愈发传扬天下,而大唐万胜王师的声名和战力也达到了巅峰,正所谓“拔剑四顾心茫然”,如今的大唐王师便是这么个状态。

    所以自田仁会赴任玉门关守将之后,两年来还从未见过有邻*队胆敢主动叩犯玉门关者,大唐皇帝不主动招惹他们就算烧高香了。

    只是虽说明知外敌不敢犯边,但田仁会是个做事一丝不苟的人,一个文能提笔控萝……嗯,文能提笔考进士,武能上马当将军的人才,能做到文武双全。样样拔尖的境界,说明田仁会其人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

    每天巡视城防便是田仁会风雨无阻的必做之事,从守关将士的士气。军姿,精神等等。再到玉门关城墙上每一砖每一石,田仁会皆熟记于心。

    今日田仁会出门时心情不大爽利,大清早起雾,而且是浓雾,伸手不见五指,如此便意味着今日的工作量不小,不仅要令将士们愈发森严地驻守城头,严密注意进出关门的百姓商贩人等。还要格外派出许多斥候,放出数十里之外,监视玉门关方圆数十里之内一草一木的动静。

    玉门关是大唐出塞的最后一道关门,出了玉门关便是一片荒凉的山丘和沙漠,这片荒漠从玉门关开始,一直通往西州,以及更遥远的西域诸国,所谓“春风不度玉门关”,不是春风不想度,而是玉门关以外皆是荒漠。人烟稀少,鸟兽无踪,春风想找人度一度亦不可得。

    只是玉门关内却分外繁华。关内已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城镇,城镇内常居的百姓并不多,大约两千户左右,最多的却是各种大大小小的市集,和穿行来往络绎不绝的各国各路商贾商队。

    作为大唐最后一道关口,它的地理位置是十分重要的,东西来往的商贾满载货物,玉门关便是他们漫长旅程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从繁华到荒凉的转折。所以商人们到了玉门关后便有了许多选择。这里也有大唐精美的瓷器和丝绸,只是价格贵了许多。不愿花费时间和精力去长安的胡商们选择在这里交易货物,反之。大唐的商人亦同此理。

    清晨的玉门关笼罩在一片浓雾中,大大小小的市集人声鼎沸,却互不见人,纷纷笑骂着今早的雾来得邪性。

    田仁会领着二十多名亲卫,在浓雾中慢慢穿行,嘴角露出几分淡淡的微笑。

    雾,确实来得邪性,不过他掌控的玉门关一切如常,斥候放出五十里外,关内商贾来往如梭,仍旧是一派平和繁华。

    戍守玉门关对田仁会来说清苦而又寂寞,所谓“戍边”,所谓“大唐荣耀”,这些都谈不上,因为陛下和关中子弟太厉害,可以说是横扫宇内,于是这座本该是战地前沿的玉门关多年来不见敌踪,说是大唐最后一道关隘,其实它只是大唐境内一道寻常的关口而已,和大唐的任何一座城池没区别。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软弱无力地从浓雾里透出几许惨白的光,肉眼可见雾气如一条条蛟龙般翻滚升腾,田仁会巡过了城墙和护城河,一丝不苟地逐个将关门左近的城砖检查了一遍,确认城砖仍旧严丝合缝,没有任何松脱的迹象后,又去关内折冲府大营走了一遭,巡视了一下将士们操练,最后才迈着慢悠悠的步子往回走。

    高耸的城门甬道内,田仁会一步一步走下城墙时,两道单薄的身影就在这个时候出现。

    氤氲翻滚的白雾里,许明珠穿着白裙,素面不施脂粉,长长的头发自然地披散在肩上,脚上穿着一双软底白缎绣鞋,如临凡的仙子,一步,两步,缓缓朝田仁会行来,袅袅盈盈之态,如风摆杨柳,亦如浮翠流丹,如梦似幻,仿佛置身梦乡。

    许明珠的身后,亦步亦趋跟着一名身躯略见佝偻的中年男子,男子与许明珠保持一步的距离,随着许明珠每一步迈出去,男子的脚恰好落在她的前一步上,二人连行走的节奏都保持着极高的默契。

    饶是见多识广的田仁会,此时见到不远处的许明珠和方老五,也不由呆怔了一下。

    白雾太浓,一时看不清眉眼,待到许明珠又走近了几步,田仁会方才认出她,然后神情不由露出几分无奈。

    “原来是李夫人……”田仁会朝她招呼,然后很有风度地笑了笑。

    许明珠巧笑嫣然,与昨日的伤心绝望的模样相比,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今日的她似乎心情很不错,昨日的伤怀完全忘了一般,田仁会与她招呼的空档,许明珠又朝他走近了几步,当她与田仁会的距离不足一丈时,许明珠脸上的笑容愈见浓烈。

    田仁会心下有些奇怪,他很想不通,为何昨日还是梨花带雨,跪着求他发兵救夫君的诰命夫人,今日却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再也找不到一丝为夫君性命焦虑绝望的神态,反而有种奇怪的……似解脱般的味道。

    她……不再为自己的夫君担心了么?

    “原来是田将军,命妇见过田将军……”许明珠走到离田仁会相距只有一尺,几乎近到可以感受彼此呼吸的位置才停下,然后许明珠朝田仁会屈身一礼。

    田仁会皱了皱眉。

    眼下这个距离……似乎已有逾礼之嫌了,先不说男女之防,便是寻常男子与男子之间的距离,也不该离得如此近。

    于是田仁会忍不住朝后退了一步,叹道:“夫人还是尽早回长安吧,玉门关的兵马未得陛下与朝廷谕令,绝不可擅自调动一兵一卒,还望夫人体谅田某苦衷……”

    田仁会说着话,许明珠却微笑着仍朝他走了一步,二人仍旧保持着一尺左右的距离,当然,后面跟着的方老五也咧着嘴,一边笑一边跟着许明珠的步伐。

    “昨日是命妇不识轻重,逾越了规矩,命妇昨晚想了一夜,将心比心,自是很体谅田将军的苦衷……”

    田仁会眉头皱得更深了,这位诰命夫人今日怎么了?为何与他越贴越近?这个举动连民间女子都断不可为,一个陛下钦封的诰命夫人这般举动,已然称得上不检点了。

    至于田仁会身后的亲卫,见田仁会与许明珠说着话,显然是互相认识的,虽说许明珠离田仁会越来越近的举动令亲卫们颇觉不妥,但……这只是个女人啊。

    一想到对方只是个女人,而且还是田将军认识的女人,亲卫们纷纷放松了警惕,任由二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田仁会也没察觉到危险,只觉得许明珠有些失礼,正打算再退一步,然后措辞委婉地提醒许明珠注意仪态,谁知许明珠忽然花容失色,发出“啊”的一声惊叫。

    田仁会吓了一跳,急忙问道:“夫人怎么了?”

    许明珠黛眉紧蹙,用可怜兮兮的语气道:“命妇方才不小心崴了脚……”

    田仁会一楞,然后目光便情不自禁朝许明珠的脚上望去,眼神扫过许明珠的脸,不经意间顺便扫过她身后的方老五,却见方老五咧嘴笑得很和善,眼里却闪过一丝冷意,这一丝冷意立即被田仁会捕捉到了。

    田仁会心中猛地咯噔一下,马上意识到情势不妙,脑海中警铃大作,正打算扬声叫亲卫,结果趁着他楞神的功夫,许明珠飞身而上,一柄精美小巧的匕首忽然抵住了田仁会的喉咙,与此同时,方老五从背后摸出一柄长刀,也抵住了田仁会的喉咙,两柄刀一长一短,一左一右,将田仁会的脖子死死卡在中间。

    “命妇自是体谅田将军的苦衷,但是……也希望田将军体谅命妇的苦衷。”许明珠幽幽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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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章 终见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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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柄刀架在田仁会的脖子上,一左一右交叉,封死了田仁会的生机。

    事起骤变,田仁会身后的亲卫惊呆了,接着一片拔刀声,无数柄刀指住了许明珠和方老五,每名亲卫神情惊恐,紧张地注视着架在田仁会脖子上的那两柄刀。

    “大胆贼人,把刀放下!”一名亲卫紧张地大喝。

    许明珠眼中闪过一丝惶然,她只是个弱女子,十多年来活得本本分分循规蹈矩,从未做过如此疯狂的事,握着匕首的纤手已在微微发颤。

    而她身边的方老五,却满不在乎地咧着嘴,戏谑般看着一丈之隔的亲卫们,久经战阵的他,杀过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手底下攥着那么多人命,无论临战的经验还是坚忍的心性,都比许明珠强上无数倍,他握刀的手很稳,如泰山般稳稳架在田仁会的脖子上,磐石不移。

    田仁会很镇定,刀架在脖子上也一点不见慌乱的样子,脸上甚至浮起一丝奇怪的笑意。

    “李夫人,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许明珠咬牙点头:“知道,我要你即刻发兵西州!”

    田仁会有点好笑:“就因为我脖子上这两柄刀,所以你觉得我会发兵?”

    “这两柄刀会要你的命。”

    田仁会笑道:“我发了兵同样也会要我的命,甚至还会搭上我家小的命,你若是我,会做怎样的选择?”

    许明珠顿时有些无措,然后求助般朝方老五看了一眼,方老五暗叹一声,有时候冒着生命危险去做的事情,其实原本是一件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傻事,可惜做这件事的人自己察觉不到而已。

    方老五自己呢?

    暗里问过自己无数次。也许,他也忽然变傻了吧。

    收到许明珠求助的目光,方老五架在田仁会脖子上的刀紧了紧。锋利的刃口在他脖子上留下一道淡淡的血痕。

    “田将军,那是你的事。我们只求发兵。”

    许明珠仿佛得到老师提示的学生一般,急忙点了点头:“不错,我们只求发兵。”

    田仁会不慌不忙将头微微一侧,斜眼看着方老五,笑道:“看你握刀的手满是老茧,当了不少年府兵了吧?李夫人年轻不谙世事,你这把年纪也不谙世事?你觉得我会发兵么?”

    方老五笑得很憨厚,笑起来就像一位地头劳作的寻常老农。完全看不出这是位曾经杀人如麻的老兵。

    “李夫人说田将军定会发兵,我相信田将军一定会发兵。”

    田仁会长叹口气,摇头道:“李夫人,我知你苦衷,千里孤身救夫君,能为他做到这个地步,我由衷感佩,但是玉门关的兵马我决计不能调动,刀架在脖子上我还是这句话,本将奉旨戍守玉门关。手握五千控弦甲士,你以为区区两柄刀便能逼我屈服么?你实在太小看我了,此刻你二人速速收回刀。然后带着麾下回长安,胁迫本将的事,我可以当作没发生过,绝不伤尔等分毫,任由你们离去,若李夫人仍一意孤行,接下来可不好收场了,李夫人,三思!”

    许明珠叹道:“西州有危难。田将军义发救兵驰援,于情于理都不该被苛责。将军为何偏偏见死不救?命妇说过,若将来陛下怪罪。我愿一肩承担,今日此刻,我拿刀架在将军脖子上,便已甘领一切罪责,这难道还不够吗?”

    田仁会叹了口气,一脸无奈,连方老五都有些想笑了。

    毕竟是足不出户的女子,把一切想得太简单,擅自调兵若能用这样的理由糊弄过去,未免太小看帝王心性了。

    田仁会懒得解释了,只沉声道:“李夫人,你是陛下钦封的诰命夫人,令夫君也是长安有头有脸的权贵,当知国法森严,不容轻侮!”

    如此关头,许明珠的眼泪不知怎的又流下来了,握着刀的手愈发颤得厉害,垂头泣道:“我不是什么诰命夫人,今日我只是一个为救夫君而走投无路的弱女子……田将军,求你发发慈悲……”

    话没说完,突生异变!

    对面一丈之隔的亲卫人群里,嗖的一声冷不丁射出一支劲弩,机弩藏得很隐秘,而且被诸多有默契的亲卫们用身躯挡住,弩箭便是从前排遮挡的亲卫缝隙里突然射出的,就连方老五这种百战余生的老兵都没察觉到。

    能被一位关塞中郎将选为贴身亲卫,其本事自然不言而明,主将当着他们的面被歹人挟持,对他们来说简直是扇自己的脸,于是在田仁会不慌不忙与许明珠说着话的空档,亲卫们不动声色地取出了携带的机弩。

    机弩很小巧,属于袖里乾坤那一类的小物件,使用它的人手法很娴熟,而且出手很老辣,大抵看出挟持将军的两个人里,那位女子的威胁性要小得多,反而那位临危越见淡定冷静的老兵是个大麻烦,于是第一支弩箭的目标也是他。

    弩箭射出,既准且稳,带着细微的破空声,直取方老五的脖颈要害。

    许明珠浑无所觉,她只是个寻常的女子,根本不识江湖险恶,更没有应该具有的警惕心,直到弩箭射出,她也完全不知道,仍沉浸在悲泣之中。

    方老五眼皮猛地跳了一下,他听到了那要命的破空声,心下顿觉不妙,短暂仓促间甚至未见到弩箭的轨迹,多年战场搏命的经验便令他下意识地将左臂举起,护住自己的咽喉要害。

    噗的一声,方老五发出一声沉闷的痛哼,小巧的弩箭已穿透了他的手腕,而他拿刀的手也吃痛一松,架在田仁会脖子上的刀当的一声落地。

    方老五反应也快,赶紧劈手夺过许明珠手上的匕首,将它稳稳架在田仁会的脖子上,然后顺势将许明珠拖拽到身后,于是亲卫,田仁会,方老五和许明珠,几者之间形成了一条以田仁会为肉盾的直线,令亲卫们投鼠忌器,准备好的第二击再也无法出手。

    亲卫一击失败,不由大急,几名亲卫忍不住上前数步,扬刀指着方老五喝道:“大胆贼子,赶紧束手就擒,挟持边将,胁迫调兵是诛九族的大罪,你纵然不要命,你父母家小的命也不顾了么?”

    方老五忍着手腕处钻心的疼痛,吃吃笑了两声,道:“小人从军三十多年,父母早亡,尚未娶妻,上无老,下无小,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诛我九族怕是难了……”

    浓浓的雾色里,僵持双方的身影若隐若现,先机已失,亲卫们再也不敢动手了,双方就这样互相对峙着。

    田仁会叹道:“李夫人,放手吧,你们真的已陷入绝境了,我敬你夫君李素文采绝世,又孤身为国戍守边城,能文能武是条汉子,此时放手,我仍当此事没发生过,现在大雾将散,马上城头上的将士们便会看到这一幕了,到了那时,恐怕我想遮掩都遮掩不住,事情就真的闹大了……”

    许明珠露出绝望凄美的笑,执拗地摇摇头:“我不。”

    田仁会不由有些动怒了:“你明知我不可能调兵,如此行险,到底为了什么?”

    许明珠泣道:“我知你不会调兵,可是,我只想为夫君做点什么,我只是一个妇道人家,不知该做什么,只能得罪田将军了,哪怕这件事终究做不成,可我毕竟做了,将来九泉之下见到夫君,我亦不必那么愧疚……”

    田仁会呆了一下,然后气得直跺脚:“真是……何其愚笨也!”

    时间静静流淌而过,此时已是上午时分,阳光终于显露了几许威势,浓雾已然消散了不少。

    压抑到窒息的僵持之时,远处忽然传来了一道豪迈的声音,还透着一股子目空一切的霸道意味。

    “玉门关守将是老田,我爹请他来府里喝过酒,算熟人了,人马先驻扎关内,马上补充粮草和骆驼,关内找两个熟悉沙漠的向导,我去老田府上讨杯酒喝……咦?这是个什么阵仗?”

    话音落,氤氲雾色走出一道魁梧的身影,惊奇地瞪着亲卫与许明著对峙的场面。

    许明珠盯着亲卫们的一举一动不敢回头,眼泪却簌簌而下,然后,哇地大哭起来。

    这一路,如同无根的浮萍,走出的每一步皆被情势所逼迫,许明珠强撑着快崩溃的心弦,无怨无悔地被命运牵引着,驱使着,可她,实在已经很累了。

    直到此刻,听到背后那熟悉的声音,眼前一片漆黑蹒跚而行的许明珠终于看到了希望。

    见方老五的刀仍稳稳地架在田仁会的脖子上,许明珠略觉放心,然后缓缓回过头。

    身后的魁梧大汉见到许明珠的模样后呆了一下,接着惊呼道:“弟妹?你咋在这里?这是个啥阵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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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不知不觉四百章了,恰好昨天又是我十九岁生日,不由唏嘘不已,正印了那句时光如流水,又如白驹过隙,再如沧海桑田,什么什么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零三章 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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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余觉得今天是自己有生以来最黑暗的一天,如果能活到老年去写一本回忆录,今天的种种经历他甚至都不忍写,太心疼自己了。

    该交代的事情全交代了,该诉的苦都诉了,连死法都给自己定好了,一颗穿肠毒药入喉,此生万事皆休。

    其实回过头来想一想,多么完美的一生,纵有瑕疵,可问心无愧,特别是死法,干脆利落,十足像条汉子,如同当年乌江边的楚霸王,四面楚歌,英雄末路,一脸悲壮地自刎江边,无论成与败,从此声名闪耀千古,令无数后人扼腕嗟叹不已……

    曹余觉得自己就像那位时势不利的楚霸王,虽然败了,但留给了世人一个完美的谢幕方式,或许连最公正最无私的史官都会忍不住为他露出一个同情的表情,下笔时也不至于太狠辣,多少留给后人一个相对美好的形象。

    好的文人,坏的文人,都非常在意自己的身后名的,这是可以千古传扬的东西,曹余虽然肯定自己绝不会有什么好名声,可他还是想最后挽救一下,多少也得跟失时失势的楚霸王形象沾点边,换一点后人并非完全唾骂的惋惜声吧?

    所以自刺史府前项田和折冲府将士投降骑营后,曹余便撤去了刺史府内所有的守卫,并且还非常风雅地令人在后院弹奏一曲无欲无争的古琴,然后自己则在堂前高设茶台,像个真正的儒雅君子,与李素侃侃而谈之后再服下毒药,从容死去。

    曹余把自己向世人谢幕的仪式安排得很好,高雅且悲壮,连气氛都营造得恰到好处。该悲叹时悲叹,该发怒时发怒,曹余看得出。李素已不知不觉沉浸在这种悲壮惋惜的气氛里。然而,千算万算。曹余没想到的是,李素,这该死的混帐……

    一颗毒药,竟被李素阴差阳错之下塞进了他曹余的嘴里,这个事实令曹余错愕来不及反应,太意外了,而且事情的性质已完全变了。

    自愿吞毒药,和被人塞毒药。这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将来史官笔下的他,可以肯定绝非楚霸王江边自刎的悲壮形象,写下来绝对是“泾阳县子鸩杀恶吏,为国除贼”云云,或许写得意犹未尽的史官还会在后面加一句“恶吏不甘就戮,拼命挣扎,被泾阳县子痛殴后,终于伏法,哎呀。美滴很……”

    想想史书可能对他的评价,曹余就恶心得想吐,想死。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离曹余苦心安排的画面已相差得何止万里计?画风完全变了啊。

    李素发疯了,疯得很厉害,狂风暴雨般的拳脚没头没脑倾泄在曹余身上,主要的目标是肚子,一手揪着曹余的前襟,另一手一拳又一拳重重砸着他的腹部。

    开始三两下,曹余还能忍住,后来李素越打越重,曹余终于痛呼出声。揍了十来下后,曹余终于受不了了。士可杀不可辱,这混帐是想虐杀士大夫吗?

    李素闷不吭气。仍一下又一下地揍着他,见曹余开始奋力挣扎,李素停了手,忽然抬起头瞪着王桩和郑小楼,怒道:“楞着做甚?赶紧帮我按住他的手脚!”

    王桩和郑小楼回过神,傻傻哦了一声,然后赶紧一前一后把曹余的手脚牢牢按住,并且呈“大”字型固定在地板上,姿态非常的……嗯,不好形容。

    又惊又怒又痛的曹余见自己的姿势如此羞耻,顿时脑血上冲,差点当场气晕过去,闭眼咬牙悲怆长叹……太污了。

    李素没理会他,见二人已将曹余手脚按住,顿时解放了双脚,抬腿第一下便朝曹余的腹部狠狠踩去,曹余痛得惨叫,身子不由自主像只大虾米似的弓起来,然后李素紧接着又是第二脚,第三脚……

    不知踩了多少下,曹余嘴里酸水,胆汁,食物残渣一个劲的往外喷,最后噗的一声,刚刚吞下去的那颗圆溜溜的毒药药丸终于从嘴里喷出来,并且冲天而起喷得老高……

    李素似无所觉,仍一下又一下狠狠踩着曹余,而且似乎踩上瘾了,一下比一下重,曹余最后已痛得陷入半昏迷状态,连惨叫都变成了若有若无的哼哼,任由李素在他身上施暴。

    一旁的郑小楼看不下去了,李素为何忽然暴起揍曹余,郑小楼自然是清楚的,见地板上躺着的那颗圆溜溜完好无损的毒药药丸,再看一眼丧心病狂专心揍人的李素,郑小楼犹豫了一下,忍不住提醒道:“那颗毒药已吐出来了……”

    李素很忙,仍一下又一下地狂踩曹余,头也不抬地道:“知道,我看见了,就想多踩几下,毕竟机会难得……”

    好了,郑小楼不说话了,这个理由他无法反驳。

    曹余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软软倒在地上,任由李素一脚又一脚狂踩着他,郑小楼冷眼看着,最后终于还是忍不住提醒道:“以你现在的力道,再踩五下他的五脏六腑就碎了,还不如把毒药塞进他嘴里呢。”

    李素闻言这才停了手脚,喘着粗气擦了把额头的汗,刚刚的运动量不小。

    “揍人也很累啊,以后尽量少干这事……”李素喘着气做了总结陈词。

    瞥了一眼旁边有出气没进气的曹余,李素朝他努了努嘴,对郑小楼道:“死不了吧?”

    郑小楼摇头:“还成,怕是得将养一两个月。”

    “没死就成。”李素掸了掸身上的灰尘,站了起来,伸了个长长的懒腰。

    郑小楼看了看曹余的模样,犹豫了一下,还是从怀里掏出一颗绿色的丹药塞进他嘴里,曲指朝喉头一弹,丹药便入了腹。

    李素乐了:“又给他塞毒药?我要不要再揍他一顿,帮他把毒药吐出来?”

    郑小楼头也没抬,没好气道:“这是助他疗伤的药,你下手不轻,怕真会把他弄得半残不死。”

    丹药入腹,过了大概一炷香时辰,曹余终于幽幽醒转,痛苦地**了几声,然后睁开眼,一张英俊白净又分外讨厌的脸出现在他眼中,还朝他笑,笑得很刺眼。

    “我救了你一命,快感谢我。”李素气定神闲地道。(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零四章 恩怨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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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余的眼神很呆滞,刚睁开眼,周遭的一切都呈模糊状态,如隔云雾,唯独李素那一脸讨厌的笑容却在眼瞳中显得分外清晰,越清晰越讨厌。

    “幸亏我当机立断啊!”

    见曹余无恙,李素转过头,跟王桩和郑小楼吹嘘起了功绩,趁着曹余没开口先把揍他这件事定性,抢先一步占领道德高地再说。

    “曹刺史也真是淘气,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毒药啊,吃起来味道可能不错,但肯定会要命的,他也往嘴里塞……”李素说着犹不忘回过头,扔给曹余一记“你真调皮”的嗔怪眼神。

    作为听众的郑小楼和王桩反应不一,郑小楼脸颊抽了两下,决定懒得理他,扭头望向屋外的蓝天白云,而王桩,则咧着嘴笑,大脑袋一点一点的,显然对李素的话很认同,听李素吹嘘的同时,也不忘朝曹余扔一记“以后莫贪吃”的警告眼神。

    “什么叫眼疾手快?刚刚我那便叫眼疾手快,见曹刺史吞下毒药,我马上朝他的腹部猛击,如此反复多次,那颗入了喉的毒药在重击下根本无法滑入腹中,再多猛击几下,毒药便被我揍出来了……”李素吹嘘得很投入,最后面朝西方虔诚合十,叹道:“功德无量,善哉善哉……”

    说完李素转过身看着一脸呆滞的曹余,盯着他的眼睛,很认真地道:“所以,我刚刚救了你一命,你应该感谢我。”

    曹余浑身仍发痛,无神地看了李素一眼,然后闭上眼睛,他在犹豫要不要装晕过去算了。

    想想又觉得不甘心,曹余睁开眼瞪着他。声音嘶哑地道:“你……故意的!”

    李素愕然:“毒药是你自己吞的,与我何干?”

    “毒药吐出来了,……你还揍我。”曹余有气无力。但目光很愤怒。

    李素眼睛眨得飞快:“吐出来了?我没看见,当时急于救人。脑海一片空白……”

    曹余怒道:“我已听到了……你说多踩几下,机会难得。”

    李素同情地看着他:“曹刺史,我必须告诉你一个常识,人嗑了药以后呢,会有幻视幻听的,而且神志不清,胡言乱语,所以你刚才一定幻听了。哪怕是现在,你还神志不清,不然不会对救命恩人怒目以对,神志清醒的正常人是干不出这种事的……”

    曹余:“…………”

    刚才死了多好,至少比现在生不如死要好。

    …………

    毒药吐出来了,人死不了了,但曹余受的伤却不轻,全是被李素揍的。

    自李素上任西州别驾后,与曹余积怨不小,近一年了。你来我往互相争斗,最后李素的强势和不计后果的做法终于占据了上风,一步一步将曹余架空。如今西州城里的百姓和商人渐渐只知李别驾,而不闻曹刺史。

    但李素对曹余也有不小的怨意,尤其是指示突厥骑兵两次袭营,第二次差点把许明珠害了,这个仇说大不大,毕竟事实上没造成什么太大的恶果,说小也不小,就差那么一线,便会造成永生的遗恨。所谓其心可诛,便该应在曹余身上。

    所以李素刚才揍曹余揍得丧心病狂。心里存的便是报仇的念头。

    机会确实难得,错开今日。曹余是上司,李素是下官,人前人后都得客客气气礼来礼往,说真话说假话,动怒动杀机都可以,但就是不能动手,而今日……真是老天眷顾,把这个绝好的揍人机会送到李素面前,而且揍完后没有任何后遗症,曹余的良心但凡没被狗吃掉的话,被李素揍完还得真心诚意向他道谢……

    至于曹余的感受……这个没关系,李素觉得,死过一次的人至少应该懂得感恩的。

    “为何救我?”曹余缓过劲后,忍着痛问道:“我若死了,你掌控西州从此再无掣肘,我的死对你来说有利无害,为何还要救我?”

    李素笑道:“别把西州说得跟香饽饽似的,这么一座穷城,我纵掌控了它又能怎样?其实刚来赴任的时候,我对权力并无任何念想,你可能没听说过我这个人,我这个人很懒,懒到令人发指,当初若非你和下面的官员咄咄逼人,一心想除掉我或把我赶离西州,我根本不会参与到这些事里面去,我原本是打算在西州盖一座房子,每天在房子里躺着,坐着,或是半躺半坐着,什么事都不干,一直到陛下把我召回长安,或是……在这座房子里寿终正寝。”

    曹余呆怔片刻,黯然苦笑道:“原来……今日我的处境,竟是被我自己逼的。”

    李素敛起笑容,叹道:“一开始,你便不该把我当敌人,可惜,你还没见到我的面,便指使突厥人在玉门关外袭营,我到了西州后处处针对,一忍再忍,我终于忍不下去了,人善被人欺的道理大家都懂,可是我这种算不上善良的人也被人欺,那我就忍不住了。”

    “可你今日为何又要救我?”曹余抬头盯着他。

    李素又笑了:“正如你刚才所说,无论这几年你干了什么,西州终归仍在大唐治下,我没资格评断你的功过几何,只是凭本心觉得你不该死,所以我救了你,再说……”

    李素语气一顿,目光有些不一样了:“再说,你嗑颗毒药眼一闭脚一蹬,死便死了,可你死在我面前,将来我怎么说得清?陛下和三省朝臣们谁相信你是自杀的?这口黑锅最后还不得背到我头上?我难道长着一张擅背黑锅的脸吗?所以……曹刺史你若还想死,我不拦着你,拜托你找个人多的地方,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毒药嗑了,那时我一定为刺史大人风光大葬。”

    曹余又想晕过去了,这人一张嘴真是……要不是被揍得躺在地上不能动,真想拂袖而去啊。

    曹余不想说话了,李素也忽然安静下来。

    王桩和郑小楼互视一眼,很自觉地起身离开了前堂。偌大的前堂内只剩李素和曹余二人。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缓缓道:“曹刺史,从我本心来说。你这几年的做法并不一定错了,当年若换了我是你。或许我也会和你同样的做法,甚至做得更过分,只不过,事情既然败露,你的做法拿到陛下和三省朝臣面前说不过去,所以你犯下了弥天大罪……”

    曹余闻言惊讶地看着他:“你的意思是……”

    李素再次沉默,然后忽然一笑:“我没什么意思,曹刺史这几年在西州做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看见,只不过若再被别人知道,我可就不担保发生什么了……”

    曹余呆住了,接着脸上露出狂喜的表情。

    李素这句话,分明是放了他一马,这桩内幕是李素挖出来的,若上奏长安,曹余必死无疑,可李素的选择是把挖出来的东西重新填土盖上。就当他什么都没挖,相比刚才被痛殴,李素的这句话才是真正的救命之恩。

    “多谢……多谢李别驾。”曹余潸然泪下。感激涕零。

    李素笑了笑,道:“先别急着感谢我,我必须与你做个约定。”

    “李别驾请说。”曹余此刻对李素的态度已截然不同了。

    李素肃然道:“恕我直言,曹刺史无论治民还是治军,皆一塌糊涂,否则也不会行此私养外军的下策,西州危在旦夕,我要西州上下军民归心,并且整军修城囤粮械等等。所以……在我被调离西州以前,我要曹刺史你的全部权力。你可答应?”

    曹余被李素说得面红耳赤,若换了当初。怕是早就翻脸了,可是今日不同往昔,虽然身份未变,但……有些东西却变了,变得微妙而不可言喻。

    “我答应。”曹余的回答很痛快,以李素最近的强势,特别是守城之战大胜后,他已成了事实上的西州刺史了,答不答应都改变不了事实。

    权力到手了,李素并没有任何欣喜的感觉,心头反而愈发沉重。

    因为巨大的危机越来越近了,前几日攻城的高昌军很可能只是西域诸国联军的一支先锋而已,接踵而至的必将是西域大军主力,到了那时,西州还守得住吗?

    相比之下,骤然卸下权力的曹余却显得轻松多了,并且似乎连刚才被痛殴之仇也忘得干干净净,以一种旁观者的语气问道:“前日别驾击溃来犯之敌,功莫大焉,只是听说不日西域诸国将有大军主力到来,别驾当如何应对?”

    李素叹道:“尽力守吧,如果实在守不住,便只能弃城了,与城同亡这种蠢事我是决计不会做的……”

    曹余一呆,急道:“可若是陛下将来怪罪……”

    李素瞥了他一眼,道:“你是刺史啊,守不住城当然怪你,我只是别驾……而且还是个孩子。”

    ***************************************************************

    玉门关下。

    程处默愕然看着不远处的对峙,双方他都认识,一个是玉门关守将田仁会,另一方是李素的正室夫人许氏,李素与许明珠成亲后,程处默来太平村李家串门,偶尔也见过许明珠几次,在他印象里,许明珠是个沉默寡言,循规蹈矩的女子,当初远远看见程处默也只是垂下头,默不出声地屈身一礼,然后识趣地躲进了内院,从来没与程处默说过话,胆小得像只兔子。

    可是今日此时此刻,这只胆小的兔子居然……挟持了玉门关守将?

    程处默只觉得两眼发黑,一遍又一遍揉了自己的眼睛后,才终于承认眼前这一幕是真实的。

    可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许明珠看到程处默后,眼泪一直没断过。

    这种喜悦,可不止是他乡遇故知这么简单,身陷绝境时竟能遇到夫君的兄弟,许明珠第一个念头便是……夫君有救了!

    程处默却仍未搞清楚状况,他奉老爹之命,领着程家庄子千余名卸甲老兵,千里驰援西州,没日没夜赶路,到了玉门关还没来得及喘口气,迎面便遇到了这桩事。

    方老五的匕首仍架在田仁会的脖子上,与亲卫们保持着一丈左右的距离,双方仍在僵持着,程处默是个粗性子,而且典型的帮亲不帮理,眼前的状况他也懒得问原由,心中只有一个判断,许明珠是弟妹,是熟人,田仁会也算熟人,但肯定没有弟妹熟,于是……

    “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弱女子,你们玉门关的汉子们还要不要脸?我呸!”程处默狠狠朝地上吐了口充满鄙夷的口水,然后大手一扬:“来人,给我把他们围起来!弟妹莫慌,你先过来,把事情说清楚。”

    呼啦一声,程家庄子上千名老兵将十几名亲卫围得水泄不通。(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零七章 愚忠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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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愁啊,愁死我咧……”王桩蹲在地上,抱着脑袋叹气,苦恼迷茫而又沧桑的样子,活像被小三逼着跟黄脸婆离婚的中年渣男。

    李素乐了:“太少见了,难得看到你发愁的样子,你愁啥?没吃好还是没睡好?”

    王桩瞪了他一眼,道:“你还笑得出,西域大军说话就要兵临城下了,就凭咱们西州这几千号人,还有那道尿都能冲垮的城墙,顶个甚事?早早晚晚咱们怕是得死在这里。”

    李素眨眨眼:“所以你愁这个?”

    “是啊,愁得晚上睡不着……”王桩神情严肃,一脸欠抽的忧国忧民。

    “晚上睡不着,白天呼噜打得山响……我说,你发愁好歹也拿出点发愁的诚意,就算没有诚意也别在我旁边睡,行不?”

    王桩自动跳过这个问题:“西域诸国大军主力肯定会来攻打西州么?”

    李素点头:“肯定会来。”

    “大概还有多久?”

    李素想了想,道:“高昌军新败,或许出乎他们意料之外,再说诸多小国的军队要集结,要融合,要分出主次,他们也需要时间,所以我们会有一段喘息的日子,不过也喘不了多久,少则两月,多则四五个月,差不多该来了。”

    “你有办法没?”王桩神情有些阴郁。

    “兵来将挡,还能怎样?不管怎么说,咱们西州如今也有五千多兵马,敌人若来攻城,勉强能顶一阵了。”

    王桩嘁了一声,鄙夷轻蔑的模样颇得李素的神韵,也不知暗里练这个表情练了多久。

    “西州两个折冲府再加咱们骑营,正经的府兵拢共也就两千多。难为你把那些新募的百姓当作乡勇算进去,这些乡勇操练时威风,喊杀声喊得地动山摇。真上了杀人的战阵,第一回合就得尿裤子。指望他们?呵呵……”

    李素摊摊手:“不然我还能怎样?如今的情势,但有一丝能用到的力量,我都要把它们用起来,尽最大的努力守住城,只待顶过了这一轮,拖到陛下在北方腾出手来,那时咱们便可扬眉吐气了。”

    王桩愁意满面地道:“吐啥气啊,那时咱们怕是连气都摸有咧……”

    神情怔忪片刻。王桩忽然转过头,认真地盯着李素的脸:“你一直是个有本事的,天大的难事到了你手里都能解决,这次也不例外吧?你是不是藏了啥好主意没说?快告诉我,你一定有办法的。”

    李素苦笑摇头:“兵战,死生之大事,自古便是直来直往,没有半点捷径,古往今来的大战何止千万次,真正能够以寡胜众者屈指可数。我只是个好吃懒做的农户子弟,从无领兵的经验,哪里有什么法子抵挡来犯之敌?你太高看我了。这次,我是真没法子了。”

    王桩呆了呆,然后露出失望之色:“如此说来……西州怕是真守不住了。”

    李素语气沉重地道:“尽人事,听天命吧,我会守在城头上,一直到城池陷落的最后时刻……”

    “城池陷落以后呢?”

    “当然弃城而逃啊……”李素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你不会以为我会与城皆亡吧?我可没那么伟大,尽到最后一份心力便够了,天留一线,人留一线。凡事没有必要做得太死,殉国殉城什么的。死得毫无意义。”

    王桩对这个答案很不满意:“咋能弃城呢?弃不得,将来回到长安都没脸见关中父老……”

    李素奇怪道:“咋没脸见?你看。我为西州做了这么多事,无论战前的准备,还是战时的坚持,我已坚持到城破前的最后一刻,对家乡父老也好,对陛下和社稷也好,哪怕对我自己也好,我都觉得没有愧对任何人了啊,难道非要我死在西州才算得上尽了忠?我未来明明可以为大唐社稷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大唐增添更多的辉煌,一个未来有大用处的人,为何一定要死在这里?”

    王桩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比嘴皮子,王家兄弟从小到大都不是李素的对手,以王桩那简单得近乎白纸般的脑回路,连李素这番话是正理还是歪理都分辨不清,哪里还有能力去辩驳他?

    “是……是这样吗?”王桩陷入纠结。

    “当然,看我真诚的眼睛……看到了吗?看懂了吗?里面有什么?都是对大唐社稷满满的爱啊,留存有用之身,去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不比死在西州好得多吗?城守不住就不要守了嘛,为何世人总喜欢干些与城皆亡的蠢事?与城皆亡能证明什么?忠心?气节?为了这两样东西,付出生命的代价,你难道不觉得这很愚蠢吗?”

    王桩默不出声,从他眼中已能清楚看到一圈圈的晕纹,显然已进入被催眠状态,很好,洗脑成功。

    价值观不同,决定了对事物的做法不同,李素来自后世,上辈子所受的教育便是务实教育,那个年代没有硝烟战火,没有生死线上的慷慨激昂,所以每一件事都务求以最小的代价来收获最大的利益。

    命都搭上了,还有什么意义?城池毕竟是死物,放在那里又跑不了,被敌人占了便占了,留着性命想办法积蓄力量再夺回来才是最正确的做法,这便是务实,在他看来,殉国殉城这种事简直是白痴才干的。

    欣慰的是,王桩现在这副刚被洗脑的模样尽管看起来有点蠢,但至少脱离了白痴圈子,为王家贺。

    “有件事你去办一下,这件事只能交给你办……”李素压低了声音道。

    王桩回过神:“啥事?”

    “记得我曾经在松州城下造的震天雷么?”

    王桩咧嘴:“咋不记得,那陶罐罐厉害很咧。”

    李素沉声道:“三样材料,你速去准备,硫磺,硝石,木炭,还要一些蛋清和石墨粉,去找西州城里那几位商人,就说骑营以两倍的价收购,不能直接把三样东西告诉他们,怕被有心人记住,中间掺点别的,比如花岗岩,楠木,石灰等等,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王桩兴奋地搓着手:“如果这玩意造得多的话,西州还真有可能守得住!”

    李素苦笑:“你太高看它了,再厉害终究只是死物件,扔出去或许能收个震撼的作用,用久了,敌人便能琢磨出对付它的法子,它就不管用了,所以,它能辅助咱们守城,但千万不能完全指望它。”

    “有用,咋用都合适!炸起来响得很咧,两丈方圆没活物,咱们造它几千上万个,不信守不住西州!”王桩乐得眉开眼笑,看来很不赞同李素的消极态度。

    李素笑了笑,也懒得跟他争辩。

    “我亲自拉一支骑队,跑一趟沙州,秘方可不敢让外人知道,陛下会怪罪的。”王桩此时特别灵醒,可能跟刚被洗脑有关。

    李素点点头,犹豫了一下,又道:“王桩,自家兄弟不说见外话,到了沙州采买了东西后,你叫骑队回西州,你先回一趟长安……”

    王桩楞了一下,脸顿时黑了:“咋咧?用诳你婆姨的烂借口把我也诳走?大战在即,你叫我丢下兄弟自己跑回长安,这简直……简直比你弃城而逃还可耻!我呸!以后这话再莫让我听到,不然兄弟做不成咧!”

    说完王桩狠狠朝地上吐了口口水,怒冲冲地转身离开。

    李素纠结地看着地上那口泛着白沫的口水,有点恶心,想吐……

    都说近朱者赤,王桩近了自己十多年,不爱干净的毛病咋就改不过来呢?

    而且……

    李素咂摸咂摸嘴,忽然回过味来,起身朝王桩的背影怒道:“你给我回来!弃城而逃咋可耻了?哪里可耻了?你啥意思?”(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零八章 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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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的城墙每日摩肩接踵,忙碌不休。

    从下辖六县迁了许多百姓进城,人口多了,可糊口的活计却太少,于是李素下令每户抽调壮年男丁一两人为民夫,每日上城楼修缮城墙,挑土垒石,搬运守城军械等等,管两顿干饭,还发三文钱,如此算是稳定了城中百姓的人心。

    从沙州来的商队也越来越多,运送的都是粮草,生铁和砖石,这又是一笔大开支,以前没掌权不清楚,如今看来,维持一座城池的稳定,甚至让它更加繁荣,其难处果然堪比登天,难怪曹余那么迫不及待地把权力交了出去,心虚和被人抓了把柄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恐怕也是因为管理城池太繁琐太艰难了。

    李素现在就觉得头很痛,痛得快炸了。

    商队运来的东西多,对西州是好事,可是东西运来了,钱呢?拿什么支付给商人?

    以前有个冤大头那焉帮忙撑着,毕竟帮他支付的只是小数目,城里一栋私宅而已,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去,可这一次是修缮城墙,打造兵器,成千上万的砖石和生铁运进来,便意味着要花出去成千上万的银钱,那焉再有钱也支应不了一座城池的开销,而西州这些年养着那支突厥骑兵,府库早空得能跑耗子了。

    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更何况李素还算是活人中的聪明人,有尿当抖直须抖。

    所以李素一横心,索性把曹余的刺史官印拿来了,商队运来了东西,李素没钱给,不过……可以打白条。

    谁都不喜欢白条,可李素的白条有讲究。他在白条上盖了官印,并且写明了所欠款项以每月一分利钱计。

    盖上官印的白条,代表的便不是私人欠款。而是整个大唐朝廷了,白条上的官印是实实在在的。如今这年头是个讲诚信的年头,官府和商人都一样,无信而不立,无论西州将来守不守得住,白条哪怕拿到长安城,官府也得认了,至于朝廷找曹余和李素的麻烦,那是以后的事了。李素要守住西州,别的细枝末节便顾不得许多。

    所以尽管商人们不太情愿,但白条上的官印还是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商人们还是捏着鼻子认了,再说……白条上每月一分的利息,也令商人们心底里最后一丝不快化为飞灰,官府既然如此有诚意,款项拖欠一阵也不是什么太不可接受的事,有利息的呢。

    消息传开,实力雄厚的商人们再无顾忌。尽管每次拿不到现钱,可从沙州运送物质的商队仍络绎不绝,一堆堆的砖石。生铁便在城墙下堆积起来,虽说对整个西州数十里长的城墙来说,这点砖石委实没有太大的用处,但聊胜于无。

    城内开了五座铁炉,从百姓中抽调了数十个有打铁手艺的铁匠日夜不停地开炉炼铁,打造兵器。

    两个月后,王桩领着一支骑队风尘仆仆从沙州赶来,这支骑队装载着李素急需要的东西,硝石。硫磺和木炭,然后。蒋权从骑营里抽调了五十名心腹将士,在大营东面开了一座工坊。外层被将士们团团围住,任何人都不准进入,李素和那五十名心腹将士便钻进了工坊内,白天黑夜的忙着造震天雷。

    震天雷的每一个制造细节,再加上流水线生产法,李素教了几天后,五十名将士全都会了,他才满意地离开了工坊。

    诚如李素所言,为了守住这座城,该做的努力他都做了,接下来的结果,要看天意,如果天意注定这座城仍守不住,李素也不会留下任何遗憾和愧疚,拔腿开溜时比谁都心地坦荡。

    …………

    “你怎么这么快就被我榨干了呢?”

    西州城楼上,李素一脸不满地看着那焉,不时还摇头叹气,如同老爹看着自己不争气的败家子儿子。

    “多带点钱在身上会死吗?来西州才多久,就没钱了?”李素念叨了几句,随即狐疑地眯着眼看他:“你该不会藏着私房钱吧?这可不是好习惯,乖,快拿进我碗里来,以后我连本带利还你。”

    那焉的老脸已拧成了苦瓜,一口气叹出三生悲苦,很凄凉的表情。

    “李别驾,李县子……讲点道理好吗?我一个商人被你困在西州已一年了,这一年人吃马嚼,再加上给你盖房子,隔三岔五被你敲诈一两颗猫眼石,美玉什么的……如今我是真的穷了。”

    “胡说,我有那么坏吗?不知道的人听到了还以为是真的,不许败坏我名声!”李素嗔怪地推了那焉一把,两人此时正站在城楼凭栏远眺状,这一把差点把那焉直接从城头上推下去。

    肥羊瘦了,李素心底里不由冒出一股忧伤,有种自己快破产的感觉,虽然破产的明明是那焉,或许潜意识里,他已将那焉的钱完全当成自己的钱了吧。

    “李别驾,你的房子已快盖好了,这些日子您统领守城之战,城里的宅子可没闲着,大致的模样已经建好了,就差一些精细的琐碎打磨,约莫再过一个月就能住进去了……”

    李素脸上顿时露出喜色:“这是我最近几个月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不错,总算赶在你破产之前把我的房子凑出来了。”

    那焉看着他的目光有些复杂,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道:“恕我冒昧,你的心思我真的很难猜透,当初你说要盖房子,我没多想,为你出钱出工出力,房子快动工时,我见工地上堆满了各种砖石木料,当时便觉得不对劲,仔细一寻摸,揣度你盖房子可能只是个幌子,用来盖房的砖石木料可能会用到修缮西州城墙……”

    那焉苦笑摇头道:“直到今日,你的华宅已快落成我才相信,商队从沙州运来的砖石木料,……它们果然是给你盖房子的,李别驾,你的心思。我实在无法揣摩……”

    李素笑得很得意:“那兄太高看我了,我看起来像是那种因公废私的人吗?城墙要修,我的大房子也要盖。两不耽误嘛,反正出钱的又不是我……”

    那焉苦笑几声。摇头不语。

    对李素,那焉是又敬又惧。从泾州城外与李素结识开始,李素的一举一动皆在他的视线内,而且李素的大部分举动,皆出乎那焉的意料之外,这个人,似乎有着与常人完全不同的思维,让人根本摸不着他的脉。很多事情看似已是无法解开的死结,看似李素已被逼到了绝境,可是李素两手翻覆之间,却很容易便破了局,这种本事,那焉尤为惊叹不已。

    不论李素的身份地位立场如何,对那焉来说,这是一位值得交的朋友,尽管这位朋友已快把他榨干了,可那焉并不看重这些。

    可惜的是。偏偏他与他身后代表的立场完全相悖,于是二人的关系至今还是那种亦敌亦友,敌友难辨的状态里。无法寸进一步,人生不如意十之*,这些不如意包括想办却办不成的事,想抛却抛不掉的情,还有,想交却交不到的人。

    二人站在城头上,闭眼感受着沙漠深处吹来的热风,不知怎地都陷入了沉默。

    良久,那焉睁开眼。看着城外远处茫茫无尽的沙漠,忽然道:“西州大限不远了吧?”

    李素也睁开眼。嘴角露出一抹微笑:“大限?这个字眼有意思,那兄是个讲究人呐。”

    那焉叹道:“我的身份。在你面前勿须隐瞒,不错,我是龟兹人,可是,我打心眼里不愿与大唐敌对,更不愿与你敌对,我来往大唐已二十年了,对大唐甚至有了一种家乡的归属,可惜……我生不逢时,生不逢地。”

    扭头看着李素,那焉深深地道:“李别驾,你我皆知,西域诸国大军兵临西州城下之日不远矣,那时重兵压境,战云密布,李别驾当如何处之?”

    李素没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被太多人问过了,他回答得腻味了,再说……这个问题的答案说出来未免有点泄气,有损自己的光辉伟岸形象。

    于是李素不答反问道:“那兄是龟兹人,这次西域诸国大军里,龟兹恐怕也是倾举国之兵共襄此盛举吧?说不定领兵的正是你的堂叔国相那利?”

    那焉显然也不笨,这个隐含机锋的问题他也不答,只是眨眨眼,笑道:“别驾可算问错人了,我……只是一介商贾啊。”

    李素也笑,然后露出纯纯萌萌的烂漫表情:“我也只是个孩子啊……”

    二人相视而笑,笑容里的意味很复杂,像各怀鬼胎,又像无可奈何。

    “总之……大军到来之日,西州必无幸理,李别驾,你我一场结识缘分,我以朋友的身份再劝你一句,大势无可逆转,当避则避,我真的很不想看到一位风华飞扬的少年战死在这座孤城的城楼上。”那焉深深地道。

    李素大笑:“放心,我没那么傻,留得命在,一切皆有可能,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那焉笑道:“你能如此想,说明你不是个迂腐愚忠的蠢人,甚慰矣。”

    李素扭头深深看了他一眼,忽然道:“那兄,你真没钱了?”

    那焉顿时露出苦色,一句话都不说,仰天悲苦地叹了口气。

    李素笑道:“既然被我榨干了,你便没有利用价值了,那兄,你领着你的商队出城吧,回龟兹也好,去长安继续做买卖补这一年的亏空也好,总之……你自由了。”

    那焉一楞,目光带着几分震惊地盯着他,然后,眼眶渐渐发红了。

    李素没看他,只盯着远处白茫茫的大漠,笑叹道:“以后与别人结伴而行切记小心谨慎,若再碰到像我这样的少年俊杰,能躲多远便躲多远,千万别被他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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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一十一章 钟鼎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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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卖萌没有收获到效果,帅帐内众人的表情似乎有点……想吐?

    李素的样子虽有扮嫩之嫌,但话里的意思却还是很有道理的。

    守城不是靠所谓坚强的意志就能守住的,战争终究拼的是人命和战力,李素的意思很简单,既然明知守不住,为何一定要守?城池丢便丢了,今天实力不济,下次叫齐人马抢回来便是,一根肠子通到底非要守在这座死城里,最后的结果西州还是会毫无悬念地失守,那时人也死了,城也丢了,这种愚蠢的行为到底想证明什么?用生命的代价来证明“气节”这个东西的存在,有必要吗?

    简单而且很有道理的逻辑,偏偏帅帐内的三个人完全不理解,从曹余到项田,连一直坚定支持李素的蒋权脸上都带着几分不认同的神色。

    说实话,李素有点气闷,守与不守,大家的理念完全相悖,于是在决定去和留的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冲突,而关于做人的理念,别人无法说服李素,李素也没能力扭转别人。

    大敌将至的紧急时刻,帅帐内几位文武官员聚在一起没有讨论如何退敌击敌,却因为弃不弃城的事僵持起来,这个结果委实有点出乎意料。

    “如何守城,我们慢慢商议,两个折冲府加一个骑营,还有一个乡勇营,这点兵力确实不多,所以本官以为,眼下当务之急。是必须向沙州和玉门关求援……”曹余捋着青须缓缓道。

    李素冷冷道:“早在三个月前,我已遣了数拨快马往东求援了,曹刺史不妨猜一猜。玉门关和沙州的守将有没有答应驰援西州?”

    曹余神情一黯,有些决定在没有施行以前,其实大家便已知道结果了,比如明知必败的固守城池,比如向别的城池求援。

    无论哪个城池的守将,未奉皇帝诏命,未得三省调兵文书。谁都不敢冒此大不韪擅自调动麾下兵马,这是很犯忌讳的事。哪怕驰援成功,打败了外敌,班师后守将也是有过而无功,所以对外求援这种事。基本上是没有任何希望,也得不到任何回应的。

    “如今陛下正北征薛延陀,若遣快马直接奔赴陛下帐前,禀奏西州危急,陛下亲自下旨调兵……”项田说到一半,却见李素饶有兴致地看着他,项田说着说着,老脸一红,接下来的话再也说不下去了。

    从西州到薛延陀。再从薛延陀领了调兵圣旨往回跑,一来一往耗费的时日,足够敌人攻下西州一百回了。这话说出来简直呵呵哒。

    “守不住也要守啊……”曹余没办法了,可神情仍旧坚决:“开疆守土是臣子本分,大节大义所在,迎难而上,纵死何妨?”

    李素叹了口气。

    大家都有道理,尽管各自的道理南辕北辙。道理单拎出来哪里都说得通,可是碰撞在一块却矛盾了。而且是无法调和,无法妥协的矛盾。

    所以,今日西州几位文武首官聚于帅帐,其实是谈崩了,接下来一阵死一般的沉寂,谁都没开口,就算有人想说点什么,也不知该如何把眼前这个很严重的矛盾绕过去。

    许久以后,李素终于打破了这难堪的沉寂,一开口语气前所未有的严肃与冷然。

    “人各有志,不能强求,我与诸位理念不同,请恕我不能苟同,窃以为留存有用之身以待来日,对大唐社稷来说更重要,我已决定明日弃城东去,还望诸位与我同行,若不愿,李某亦不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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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后世一位如痴如傻却令人肃然起敬的先行者临刑前留下的诗句。

    前世李素便很熟悉这句诗,那时读来只品到字句的优美,直到这一世,这一天,当曹余和项田等人面无表情离开帅帐后,李素独自坐在帅帐内,嘴里喃喃再次低吟起这句诗,终于品出了与前世不一样的味道。

    去与留的抉择何其艰难,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仁与义,正如鱼与熊掌之间的取舍,选谁都没错,反过来说,选谁都错了。

    李素选择了“仁”,离开是为了保全大家,所以仁,曹余等人选择“义”,留下是为国尽忠,尽臣子本分,所以义。

    …………

    离西域大军兵临城下的日子已不足两日,城里城外的气氛越来越紧张,将士们操练也愈加勤奋,各种莫名的情绪在军中渐渐蔓延,压抑,紧张,还夹杂着几分跃跃欲试的热血沸腾,或是赴死前的惶惶不安。

    西州上层人物之间的矛盾并没有传扬出去,大家都有着心照不宣的默契,此时此刻,无论是走是留,上层的矛盾暴露出来只会乱了军心,这几个月好不容易捏合起来的军心瞬间便会崩塌。

    当夜,城外骑营校场点兵,营盘全部撤除,蒋权下令骑营将士进城驻守。

    与此同时,项田也下令两个折冲府混编,连夜拆除城内民居商铺,拆下来的砖石和梁木全部运上城头,以作擂石滚木之用,同时斥候增加了三十人,日夜不停往西而去,不间断地将敌军的行踪送进西州城内。

    一座没有百姓,只有五千守军的孤城,在两位将军的军令下,焕发出仿若回光返照般的活力,城内城外只见脚步阵阵,人影幢幢,再伴随着将士们或高昂或悲凄的面容,整个城池顿时陷入如同临死前的亢奋。

    李素静静看着众人的忙碌。什么都没说,从决定弃城的那一刻起,他已不想再参与西州的任何事务。这座城,注定会被攻破,所以为它所做的一切终究都是徒劳,李素是个很务实的人,从来不做徒劳的事。

    “王桩,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看着门前的人来人往,李素淡淡问道。

    王桩挠了挠头。憨笑道:“你们大人物的事,我咋想得明白?不过你总是有道理的。我觉得你没错。”

    李素转过身看着他,深深地道:“你跟我来到西州,我知你也想建功立业,只不过这一次。不是建功立业的好时机,它是一个绕不过去的死劫,所以,你算是白来西州了,放心,只要我们活着,日后还会有许多建功立业的机会,我会挑一个好的机会,让你也在马上搏个军功。将来恩荫子孙百世。”

    王桩摇摇头:“跟你来西州不完全为了功业,李素,咱俩从小一起长大。看你独自一人来西州赴任,我心里不爽利,你是个有本事的人,但再有本事的人,身边也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帮衬,你在西州……太孤单了。”

    李素只觉胸中一股热流翻涌。眼睛眨了几下,强行压下去。展颜笑道:“幸好有你,但愿一辈子都有你……”

    王桩嘿嘿憨笑。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无意中捅了一刀:“你傻,以后我帮你聪明下去,放心,你吃不了亏。”

    转过头,眺望远处的繁忙,李素的心情一片平静。

    此时已是黄昏,大漠的落日渐渐西沉,在即将沉入地底以前,努力将最后一抹金黄洒遍这座千里孤城。

    李素盯着那一轮通红的落日,淡淡地道:“王桩,收拾一下行李吧,咱们明日离开西州……”

    王桩嘴唇嗫嚅几下,忍不住道:“还是要走?”

    “是的,还是要走,这一世,我的命很珍贵,是老天对我格外的恩赐,我不能将自己的命浪费在一件完全看不到希望的事情上。”李素的回答很坚定。

    …………

    …………

    收拾行李的那一晚,李素在自己新修的华宅里没出门。

    当晚,项田点折冲府兵马一千人,骑马出了城,不知所踪。

    李素不知情,或者说,就算知情了他也不会有任何反应。

    务实的人往往很现实,这一类人永远最冷静,衡量万事万物永远只有“利”与“弊”两个字,利则合,弊则避,李素就是这一类人,清醒得可怕。

    一夜过去,离敌军兵临城下的日子又近了一天,算算路程,大约只有数十里了,空气里似乎都能闻到敌人刀锋上的血腥气。

    第二天一早,李素与王桩拎着收拾好的简单行李,命人打开东城门准备离开。

    没有惊动任何人,只跟蒋权知会了一声,蒋权一大早便来城门前相送。

    蒋权的神情很憔悴,眼中布满了血丝,显然一夜没睡,见到李素时,蒋权脸上有些赧然。

    蒋权和他麾下的骑营算是李素的护卫,李世民亲旨调遣他随侍李素身边,为的就是保护李素的安全,可是今日李素要离城,蒋权和骑营却决定留守西州,严格说来,蒋权已然算是抗旨了。

    城门前,蒋权朝李素抱拳躬身:“是末将失职了,只是……西州难弃,末将……对不住李别驾。”

    “钟鼎山林,各有天性,蒋将军,我不怪你,只愿你也莫怪我。”李素朝他展颜笑道。

    蒋权急忙摇头,正想说点什么,却见城外远处沙尘滚滚,一支数百人的骑队由远及近。

    蒋权眯着眼眺望片刻,忽然脸色大变。

    李素好奇道:“怎么了?”

    蒋权犹豫了一下,还是如实道:“昨夜,项将军点一千兵马出城,说是……趁敌军不备,于半路伏击,打算一击而溃敌军前锋,也好为西州争取一线生机……”

    李素也吃了一惊,急忙扭头望去,面容渐渐苦涩:“看这灰头土脸的架势,项田似乎并没有争取到这一线生机……”(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一十二章 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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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田是被抬回来的。

    千人骑队出发伏击敌军,回来时只剩了不到五百人,活着的都受了伤,每个人的身上,兵器上,还有马身上都沾满了鲜血,敌人的,自己的,或是袍泽兄弟的。

    项田躺在一块用布条编起来的简陋抬床上,身上的伤很重,肩膀,大腿,后背都有刀痕,最严重的是胸口一道刀口,那道伤入肉近两寸,力道很大,甚至刺破了他胸前的铠甲护心镜直达要害,按医学的话来说,这一刀恰好刺中了心脏旁的动脉血管,所以尽管胸前被临时缠了许多布条止血,可鲜血还是止不住地往外流。

    项田的脸色很白,白得好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溺亡死者,伤口的血也越流越慢,不是止了血,而是已无血可流。

    城门前,剩余的五百将士都垂着头,眼眶通红地看着奄奄一息的项田,蒋权的眼眶也发了红,不忍地将头扭向一边。

    都是历经百战的沙场老兵,人有没有救一眼看得分明,项田如此严重的伤显然已活不成了,从数十里外抬回来只不过吊了一口气罢了。

    李素深吸了口气,努力压下心中那股莫名冒出来的不安和愧疚,盯着一名军士道:“怎么回事?你们是去伏击敌军,为何现在的样子好像反被敌军伏击了?”

    军士抱拳哽咽道:“昨夜项将军点兵出城,城外西面五十里外有一处沙丘背阳面阴。可隐藏兵马,项将军决定在那里伏击敌军,可是到了沙丘后。发现那里早已埋伏了一支敌军,人数约莫三千人,他们一左一右切断了侧翼,正面再发动千人冲锋,我等不曾防备……中伏了!”

    李素仰天叹了口气,道:“敌军这次大张旗鼓进犯,自然有了十成的把握才敢来。这十成的把握里包括对天时地利人和的谋算,那一处沙丘如此显眼。他们怎么可能不预先算进去?项田……太鲁莽了!”

    五百将士人群里,悲伤的抽泣声此起彼伏,有的甚至嚎啕大哭起来。

    军士哽咽着继续道:“……敌军切断了我们的退路,然后三面包围。存了将我们全歼的打算,项将军强弓长戟开路,身负大小伤数十处,袍泽弟兄们结阵豁命往外冲,这才勉强杀出一条血路回来,半路上时项将军便从马上栽下来了,我等上前查看才知将军负伤甚重……”

    说完军士泪流不止,李素垂头再看项田,发现他的脸色比刚才又灰暗了几分。心中不由一沉。

    这时,昏迷中的项田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李素和蒋权急忙上前蹲在他面前。

    项田睁开眼。眼神有些涣散,许久才渐渐聚焦,看清面前李素那张温和的笑脸。

    “李别驾……”项田声音虚弱而嘶哑,刚开口,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一将无能,害死三军。……末将不察,中了敌军的埋伏。末将罪该万死!”

    李素强堆着笑,柔声安慰道:“将军勿自责,你能主动出城寻找战机,已属良将之才,何言无能?至于中了埋伏,此乃人算不如天算,非战之罪也。”

    “千骑出城,回来只剩五百……半个折冲府啊,全折损在外面了,末将……是千古罪人!我对不住战死的弟兄们……”项田的情绪愈发激动起来,胸前伤口已渐干涸的鲜血又汩汩往外流。

    李素只觉心中一阵一阵的疼痛。

    他对项田的印象其实很差,当初赴任西州,便是项田领着他进的城,表面客气,实则慢待,与曹余沆瀣一气暗设阴谋逼他离开,直到后来李素与曹余尽释恩怨,但他与项田之间还是有一层隔膜,正如当初进城的那天一样,大家只维持了表面上的和睦,可以说,李素从未把项田当作自己人,大家都有各自的做人方式,有各自的活法。

    直到今日此刻,只剩一口气的项田流着眼泪嚎啕大哭自责时,李素的心仿佛被针尖狠狠扎了一下。

    都是大唐的臣子,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为大唐开疆守土,当李素无比冷静地衡量了利弊之后决定离开时,这个在他心中并不讨喜的糙汉子却留在西州,并且豁出了自己的命。

    这一刻,李素忽然觉得项田比自己活得高大,活得纯粹,三十来岁的人,眼中不可能看不到利弊,可他还是选择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世上,谁比谁聪明,谁比谁傻?

    看着连哭都失去力气的项田,仰面躺在地上,张大了嘴大口大口地喘息,瞳孔再次涣散,李素心中一痛,上前握住了他的手。

    “将军回城安心静养,待伤好之后,伤好之后……”李素说不下去了,其实所有人都看得真切,项田不再有“伤好之后”的那一天。

    站起身,李素黯然朝将士们挥了挥手,道:“抬项将军进城,找大夫治伤……”

    项田被抬起来,路过李素身边时,项田忽然狠狠拽住了李素的衣袖,力气之大,仿若仍是那条生龙活虎的汉子。

    “李别驾……末将是个粗人,以往有过得罪你的地方,不求你原谅,项某这条命马上交代了,原不原谅,此生你我都不再相见,只是……西州,是大唐的西州!项某无能,豁出命来也守不住它,李别驾你不一样……”项田剧烈喘息了几下,提起最后一口气,道:“这一年来,我见你有种种非凡之处,……数月来你整顿军备,招引商贾,城中开设商铺,我与曹刺史曾赞叹过,若假以一两年时日,西州必能改换新颜,李别驾,你是天生有本事的人,西州,西州谁都守不住,但你可以!末将求你……求你……”

    李素叹了口气。黯然摇头:“项将军,我也不瞒你,西州。我真的守不住,兵少将寡,城防虚设,大军碾压之下,西州必无幸理,它……是一座没有任何希望的死城。”

    项田眼中希冀的目光渐渐黯淡下来,泪水无声滑过脸颊。失神地喃喃道:“我们已守了三年,孤立无援地守了三年了啊。死的死,伤的伤,守得多辛苦,陛下……为何不肯多看它一眼?陛下是否已忘了我们这些为国戍边的将士?陛下……陛下……”

    项田说着。嘴里忽然冒出大股大股的鲜血,努力地张大嘴,竭尽全力地大口呼吸,终究出气多,进气少,最后终于软软一倒,气绝而亡,一直到死,他的眼睛都睁得大大的。死不瞑目。

    气绝的那一刹,身后活着的五百将士全部推金山倒玉柱,跪倒尘埃。一阵整齐划一的刀剑出鞘,闪烁着寒光的刃尖直指苍天。

    “将军英灵不远,走好!”

    李素的泪水潸然而下,上前将项田圆睁的眼睛缓缓合上,单膝朝他一跪:“项将军,走好!”

    五百将士簇拥着项田的尸身。缓缓入城,一路沉默无言。

    李素仰天叹了口气。喃喃道:“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陛下,你果真忘了在遥远的西域,还有一群舍生忘死的汉子为你苦苦戍守着孤城么?”

    *****************************************************************

    李素还是上路了,蒋权将他送出城外五里,回城时盯着李素的脸,几番欲言又止,最后长长一叹,行礼后转身离去。

    李素阴沉着脸,与王桩郑小楼三人骑着骆驼上路,沿丝绸之路往东而去。

    三人沉默着走了十多里,李素的心情越来越沉痛,迎面吹来大漠燥热的微风,呼吸进胸腔里竟然带着几许淡淡的血腥味,脑海里似乎产生了幻觉,耳畔不停听到喊杀声,攻城时的刀剑相碰声,临死前的哀嚎呻*吟声,依稀看到曹余,蒋权,钱夫子……一张张熟悉的脸庞倒在血泊里,以各种悲壮惨烈的姿势,永远合上了眼睛……

    骆驼背上摇摇晃晃,李素的身躯随着骆驼的步伐而起伏,心情却乱成了一团麻。

    “一群傻子!”李素咬牙,重重地骂道。

    后面的王桩和郑小楼一楞,然后识趣地闭嘴没接话。

    李素扭过头,怒瞪着他们,眼珠布满血丝,加重了语气道:“你们说,他们那群人是不是傻子?”

    “明知守不住的城,非要死守,根本是无谓的不值得的牺牲,非要扯上‘气节’俩字,气节有那么不值钱么?”

    “我活在这一世多么不容易,亘古未有的机缘让我遇上,老天再赐我一回新生,我的命比谁都值钱,怎会陪那群傻子做蠢事?”

    王桩和郑小楼木然,虽然听不懂此刻李素到底在说什么,但他们知道此刻最好别答话,因为李素目前已开启疯子模式。

    李素的神情似乎更加疯狂了,忽然抬手指向天,大声道:“我家中有如花似玉的夫人,有良田百亩,心里住着一位温婉可人的公主,家中大把的清福等着我去享受,还有一个老爹等我孝敬送终,我身上背负着这么多东西,怎会陪他们做这等蠢事?蠢!愚不可及!”

    李素骂骂咧咧一路,王桩和郑小楼一直保持沉默,任由他歇斯底里的发泄情绪。

    走着走着,三人骑下的骆驼却非常有默契地越走越慢,越走越慢……最后勒停在前后无垠的茫茫大漠中央。

    微风,依旧燥热似火,卷集着细沙拂面而过。

    李素闭上眼,长长叹出一口浊气,然后……拨转缰绳,原地掉头。

    王桩和郑小楼互视一眼,然后笑了。

    他们知道,李素已做了一个人生最艰难的决定。

    “我……决定回城,你们呢?”李素一脸阴沉和不情愿。

    王桩咧嘴笑道:“你回城,我们当然也跟着你回城。”

    “会没命的。”

    “那便没命吧。”

    郑小楼也带着笑意看着他:“为何你突然改了主意?”

    李素叹道:“人活一辈子,活得太聪明了也不好,会被天谴的,总要做那么一两件蠢事,显得平凡一点,老天才不会看你不顺眼。”

    “你能守住西州吗?”郑小楼接着问道。

    “或许……守得住吧,但同样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郑小楼沉默半晌,问出一个生平最有深度的问题:“他们守城为了气节和臣子本分,你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很深邃,李素垂下头,沉思许久,缓缓地道:“我……想让项将军死得瞑目,他付出生命来维护的东西还在,他做不到的事,我来试试!”(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一十四章 战前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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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城十里,鼓声便擂响了,隆隆的鼓声里夹杂着人喊马嘶,还有一阵阵的铁甲叶片的撞击摩擦声,踩着鼓点的节奏,黑压压的朝西州城头一步一步地逼近。

    雁翼阵型排列得很整齐,这种阵型大多是防御阵,大军往前推进时,左右侧翼比中军更凸出,若敌人趁己方立足未稳而发起奇袭,左右两边侧翼便会以最快的速度迅速靠近并合拢,敌人便只能面临被包围和全歼的命运。

    李素对兵事不太在行,但看到敌军那严丝合缝的阵型,整齐的脚步,以及无形中压得胸口喘不过气的压抑气氛,便觉得自己的心已沉入了深渊。

    单只看阵型,便知敌军的主将不简单了。

    敌军不简单,便意味着守城要付出比想象中更大的牺牲,这一次的攻守之战,将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恶战。

    随着敌军离城门越来越近,敌军中军和左右侧翼的模样也越来越清晰。

    中军太远,只能依稀看到一面金黄色绣着不知名图腾的旗帜迎风招摇,旗帜下,一名身着暗红色铠甲的主将在队伍中间与左右的将领们高声谈笑,不时扬起鞭子指着城头,然后大笑数声。

    敌军的服色很杂,有红衣,黄衣,甚至还有光着膀子精赤着上身的,相貌轮廓和肤色也明显有很大的区别,毋庸置疑,这支足有三万人的大军确实是西域诸小国的联军。

    两翼一直压着阵型,当鼓声节奏越来越密集时,两翼的骑兵渐渐朝中军缩拢,很快敌军在行进中开始变换阵型,原本像两只翅膀伸展开的阵列在鼓声中分成了三个部分,左右再加中军并排而行。一架架攻城云梯也迅速从中军后方飞快上前,梯子如同队伍的分隔线,将整支军队整齐地分成了十来块。随着云梯在行列中央插入,敌军的阵列又开始变成了十几个方方正正的方队。排在最前列的是木盾,其次是弓箭,然后是云梯,最后是刀斧和长矛。

    仅仅十里路,敌军中途便变换了三个阵型,而且每个阵型的变化都非常严谨整齐,令人找不出半点漏洞。

    李素脸颊上的肌肉微微抽搐几下,转过头再看城头上的将士们。每个人皆面如土色,神情浮上几许惊惶与畏惧,李素的心沉得愈发深不见底,正想说点什么,却听到城外轰地一声,敌军已停止前进,前排的盾牌整齐地朝地上一顿,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城头上顿时有十几名新募的乡勇双腿一软,瘫倒在地。被火长狠狠抽了几记后,才惶惶不安地站起来,城头将士们脸上的惊惧之色愈浓了。

    还未接战。敌军仅仅只靠一股气势,便将守城将士的士气打击得七零八落,不难想象紧接而来的城池攻守,敌军将会以怎样的摧枯拉朽之势轻松攻破城池。

    李素此刻甚至有些绝望了,尽管很丧气,可是残酷的现实告诉他,此城必破。

    “王桩,擂鼓!”李素忽然扭过头朝王桩大吼道。

    王桩哎了一声,左右手一扯。露出浑身虬结强劲的腱子肉,大步走到城头东面拐角的一面巨鼓前。抡起鼓槌使劲敲了起来,一时间城头马道上的沙粒都在微微震动。鼓声振奋人心,城头将士们的脸上终于恢复了几许人色,紧紧地握紧了弓矛刀剑,沉默地盯着城外那片黑压压的敌军。

    “弓箭上前!”蒋权厉喝。

    两排弓手迅速出列搭弓拉弦,透过城头的箭垛空档,一支支幽黑的利箭冷冷地指住城墙下方的空地。

    城外广袤的沙地上,敌军前列忽然自动分开一条口子,一名精赤上身,倒拎着长柄弯刀的武将模样的人策马而出,在阵前来回巡梭,扬刀指着城墙上的李素叽哩哇啦大吼了几句番话后,后方很快被押出来二十多个汉子,汉子们浑身是伤,双手被反绑,左右的敌军士兵使劲压着他们的头,可他们仍不停的挣扎,挣红了脸大声叫骂。

    二十多人被押赴到阵前后,膝弯被人狠狠一踹,重重跪倒尘埃中。敌军前阵为首的那名武将又大吼了几句,然后使劲一挥手,刀光闪过,二十多颗头颅纷纷落地,鲜血从无头的脖颈出喷涌而出,二十多具身躯摇晃几下后,面朝城墙扑倒尘埃,身子仍在微微抽搐不已。

    武将放声大笑,后面的敌军将士高扬着刀剑,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士气一时如长虹贯日。

    而城头上,李素和守军将士的眼中已充血通红。

    那被砍掉头颅的二十多人,却正是骑营派出去的斥候,一共四十余,竟有一半被敌军的前锋生擒并斩首了,而且特意当着守城将士的面,下手毫无顾忌。

    李素身后不停擂鼓的王桩已勃然大怒,鼓也不敲了,粗红的脖子青筋暴跳,指着城下嘶声吼道:“好个狗杂碎!老子今非把你剐零碎了不可!”

    说完王桩转过身从城墙马道的一只大筐里顺手一抄,一只备战用的小陶罐被抄进手里,凑近城墙上架锅烧火油的大炉子一点,陶罐的引线顿时哧啦一声开始冒白烟,在敌军武将满头雾水的注视下,王桩抡圆了胳膊,吐气开声猛地一声暴喝,点燃的小陶罐被他扔了出去。

    此时敌军那名耀武扬威的武将离城门尚距二十余丈左右,恰好是弓箭最远的射程边缘,这个距离算是非常安全的,除非天生神力又有精确准头的神射手,否则不可能射中他,可是王桩却不一样,他本来天生力气大,而且还当过陌刀手打熬了一阵子,力气更是突飞猛进,这只陶罐冒着白烟被愤怒中的王桩奋力扔出,落地时恰好在那名武将的正前方。

    直到陶罐落地,武将低头一看,才看清陶罐的模样,见它仍哧哧冒着白烟,武将虽不明,但觉厉,下意识便预感到眼前这个东西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形状有点像寿桃,但可以肯定对方把它扔下来绝不是给自己拜寿的,于是赶紧拨转马头准备后撤,这时只听“轰”的一声巨响,那只黑乎乎的陶罐忽然炸了,武将刚只掉转了一半身子,便一声惨叫从马背上栽下来,半边身子黑乎乎的,胳膊肩膀腹部全插着密密麻麻的三角形铁片,最致命的却是胸口处两枚,直接没入心脏部位,武将睁开眼使劲抽搐几下,最后终于不甘地气绝而亡,至死脸上还保持着极度惊愕的表情,似乎仍不敢相信自己竟被一只不起眼的小陶罐稀里糊涂夺去了生命。

    武将生死事小,敌军前阵却因这一声不知名的巨响而乱了套,前排手执盾牌弓箭和长矛的军士们纷纷吓得面无人色,整齐的队列马上出现乱象,并且不停往后退了大约二十丈才停下来,惊疑不定地注视着城头。

    不仅是前阵,连敌军的中军和左右侧翼也惊悚了,那声巨响,以及轻易要了己方武将性命的小陶罐,气势汹汹杀气腾腾的整支敌军被吓呆,中军和左右两翼也开始出现不稳的迹象,一时间人喊马嘶,热闹非凡。

    如虹的士气仿佛当头被淋了一盆凉水,顿时现出颓势。而城头上,守城将士却发出一片欣喜的欢呼声。

    毕竟是一件新奇物事,虽然曾经在松州城下对吐蕃人用过,但时下交通不便,难有讯息交流,西域诸国只知吐蕃败在大唐之手,但具体是如何败的,却有太多光怪陆离的说法,不论是军人还是百姓,对自己不了解而且明显很危险的物事是天生带着高度警觉和畏惧的。

    中军的鼓点节奏愈发急骤了,可士气终归已颓,此时再攻城的话,伤亡必定不是小数目。

    很快中军后方传来一阵鸣金声,前排的将士如蒙大赦,二话不说纷纷往中军阵中退去,黑压压的如退潮般跑了个干净。

    城头上,李素也悄然松了口气。

    今日这一关算是暂时对付过去了,至于明日……

    李素苦笑两声,或许,自己和数千将士们已没有明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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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漠深处。

    许明珠骑在骆驼背上,纤细的手里还握着一根鞭子,她在不停抽打催促着骆驼,骆驼吃痛,每走几步便发出一声哀怨的嘶嚎,可许明珠却毫不知怜悯般不停地抽打着它。

    她的身后,跟着程处默和程家庄的一千名老兵,以及玉门关中郎将田仁会奉诏亲自领军的三千精锐兵马。

    四千人已连赶了两天两夜的路,许明珠不知疲惫不愿休息,小小的身体里不知藏着怎样的精力和信念,竟一路支撑至此,可是,她能撑,后面的将士却撑不下去了。

    啪的一声脆响,骆驼的臀部又多了一道鞭痕,许明珠的身后,程处默催赶着骆驼上前,沉声道:“弟妹,该让弟兄们歇一歇了,这样赶路下去,将士们体力耗光,纵然到了西州城下也是被围而歼之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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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两更六千字,受不了了。。。其实今天才刚回家,一路风尘仆仆,人很累,实在无法再继续第三更了,咱们还是明天三更吧。。。(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一十五章 不输须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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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明珠其实很累了,累得多说一句话都仿佛会耗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

    一个出身商贾的闺秀小姐,出嫁前和出嫁后,自家和夫家的内院便是她全部的世界,方寸之地腾挪游走,优雅而寂寞。可是自从夫君赴任西州,而她也任性地跟来后,她的人生从此不一样了。

    她看到了更大的世界,经历了更多的事情,也担起了更多的责任。

    连她自己都想不到,一个救夫君性命的女人,原来可以爆发出如此不可思议的力量,一个柔弱无依的女人站在数千将士汉子面前,竟不输须眉分毫。

    夫妻之情在危急关头似乎已不是最重要的了,许明珠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夫君对她究竟是有情还是无情,无论有情无情,她该做的事情都要做,不该她承担的责任,她也要承担,从成亲那天起,她与他的人生便注定绑在了一起,分不开,拆不散。

    程处默骑着骆驼从后面赶上来,长臂一探,拉住了她坐骑的缰绳,许明珠抬起无神疲累的眼睛,茫然空洞地看着他。

    程处默暗叹一声,朝她缓缓摇头:“弟妹,要歇息了,两天两夜没停,后面那帮铁打的糙汉子都受不了了,再走下去他们怕是得哗变。”

    许明珠眼睛眨了几下,赶路太疲累了,连反应都慢了许多,半晌才明白程处默的意思,失去光泽的俏脸顿时露出赧然的表情。

    “对不住程大哥,是我太心急了,咱们这便歇息吧。”

    程处默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扭头朝后大吼了一声:“全军下马歇息!”

    数千又累又渴的将士们顿时发出震天的欢呼声,纷纷翻身下马,直接栽倒在软绵绵的沙地上。全无仪态地平摊着身子喘气。

    程处默回过头看着许明珠,见她发鬓凌乱,神态疲惫之极。不由摇了摇头:“弟妹你也下来吧,好好歇一会儿。玉门关至西州数千里地,不是一天两天能走完的,赶路这么拼命,怕是没命活着走到西州……”

    许明珠无声地点点头,然后翻身下了骆驼,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双膝一弯,跪坐在沙地上发呆,尽管只是暂歇。可她的跪坐的姿势仍旧仪态端庄,显然有着良好的教养。

    程处默静静看着她,眼中闪过一抹赞赏和敬佩。

    贤弟是个有福的人,不仅灵醒有本事,还娶了一位如此有担当有情义的正室夫人,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程处默仰头望着湛蓝无云的天空,眉宇间浮上淡淡的忧色。

    有福的人,老天不会让他早夭吧?西州情势……到底恶劣到何等地步了?

    “程大哥,夫君……应该不会有事吧?”许明珠垂着头。隔着老远轻轻问道。

    程处默回过神,看着神情平静的她,不由强笑道:“定然无事的。弟妹且放宽心,以李贤弟的懒散性子,此时此刻说不准正一手端着葡萄酿,一手搂着美娇……呸!我这张臭嘴!”

    程处默自知失言,狠狠抽了自己一记,讪笑道:“弟妹莫怪,俺老程是个粗人,口无遮拦的莫往心里去……”

    许明珠仍垂着头,平静地道:“只要他平安无事。纵然此刻搂着百十个美娇娘,我也会打心底里高兴……程大哥。妾身是妇道人家,对社稷大事丝毫不懂。那是你们男人干的事,所以对西州情势,妾身也看不出丝毫端倪,还请程大哥赐教,如今西州……平安如昔否?”

    程处默沉默片刻,展颜笑道:“弟妹真是多虑了,西州虽是孤城,却是我大唐治下,这些年大唐横扫四夷,宇内莫以能敌,西域小国皆癣疥也,断不敢冒着得罪大唐的风险夺取西州,所以李素定然平安无事,弟妹放心便是。”

    “若然平安无事,程大哥领着庄户老兵从长安日夜兼程千里驰援所为何来?程大哥,其实你也很担心的,西州情势绝非你所说那般轻松,对吗?”许明珠终于抬起头,朝程处默笑了笑:“妾身多谢程大哥的安慰,尽管它只是安慰,妾身还是万分领受了。”

    程处默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之色,苦笑摇了摇头。

    “你这女子,看着柔弱,倒也要强,难得的是有情有义,贤弟娶了你,却是前世修来的福分。”程处默由衷叹道。

    许明珠凄然一笑,摇头道:“不,程大哥说错了,能嫁给夫君,才是妾身前世修来的福分,妾身出身商贾,身份低微,夫君娶了我,虽待我温文有礼,那只是他的教养好,其实妾身清楚,夫君心里的人不是我,被逼着娶了我这个商贾女子,夫君心里一直很委屈的,夫君年纪轻轻已为社稷立功无数,他是有大志向大本事的人,上马管军下马治民呢,妾身能为他做的真的不多,只是尽一点妻子的本分罢了……我,终归还是配不上他的。”

    程处默皱起了眉,沉声道:“弟妹说这话可过了,贤弟不是那种瞧不起商贾的人,再说,弟妹为了救他性命数千里来回奔波求告,甚至不惜冒着杀头诛族的风险挟持玉门关守将,驰援路上两天两夜不曾停歇,连糙汉子都受不了的日夜兼程,你一个弱女子咬牙撑下来了,一个女人能为她的男人做到这般地步,世上谁敢说你配不上我李贤弟?”

    顿了顿,程处默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道:“弟妹莫怪俺老程说话没分数,你家夫君是陛下钦封的县子,你也是陛下亲旨册封的诰命夫人,你是有身份的人了,而且身份比寻常百姓女子高贵得多,这种妄自菲薄的话,往后可不敢再说了,更别说什么配不配得上的胡话,从你千里求救兵那一刻起,世上没人比你更配李贤弟!连俺老程从此都对你高看一眼,往后若李贤弟给你受了委屈,俺老程给你撑腰!”

    许明珠勉强挤了个轻笑,道:“多谢程大哥仗义,妾身为夫君做的这点事,根本微不足道,奔波求告,挟持玉门关守将,这些事情做完后,妾身都觉得不敢相信,也不知将来见了夫君后他会不会责骂我……”

    程处默乐了:“放心,李贤弟感激都来不及,怎会责骂你?你多虑了,说来俺老程真是不服都不行,一个弱女子,靠着一个护卫和一把破刀,居然敢挟持玉门关守将,逼着他调动兵马,而且这事还叫你干成了,啧!厉害!”

    许明珠苍白的脸上顿时闪过一抹红晕,羞赧片刻后,不自在地抬头拂了一下凌乱的发鬓。

    说话的功夫,日头又偏移了一些,天色不早了,许明珠又露出焦急之色,扭头望向后面三五成群瘫倒一地的将士们,见众将士仍没精打采摊开手脚躺倒在地上,看他们的样子,怕是一时半会赶不了路了。

    许明珠犹豫片刻,终于轻轻叹了口气,强自压下心中的焦虑,让众将士多休憩一会儿。

    跪坐的姿势仍旧标准得如同尺子量过一般,许明珠垂着头,轻轻地道:“妾身知道程大哥与夫君是好兄弟,想必清楚夫君以前的往事吧?程大哥,能跟妾身说说夫君与……东阳公主的事么?他和她……当初闹得满城风雨,一定都很苦吧?”

    程处默呆怔片刻,神情顿时变得有些尴尬,挠了挠头干笑几声,道:“这事……呵呵,哈哈……不敢瞒弟妹,我还真不大清楚,老程是个粗人,对男女情事向来不在意,李贤弟没仔细说,我也懒得问,男人之间相处,聊的当然都是男人的事,女人嘛,哈哈,呵呵,嘿嘿……”

    一边尴尬地笑,程处默忽然站起身,朝后面放声大吼道:“歇息得差不离了,咱们不是来大漠游景赏色的,我的兄弟还在西州等着咱们驰援呢,诸位兄弟帮帮忙,受受累,起了,继续行军!”

    四千余将士一大半是玉门关的精锐守军,还有一千是程家庄子的老兵,都是令行禁止的精兵,程处默一吆喝,众人便纷纷站了起来,无声跨上骆驼。

    许明珠也骑上了骆驼,眺望无垠无尽的大漠远处,远方湛蓝的天空下,仍是一片白茫茫看不见希望的沙漠。

    许明珠幽幽叹息一声,如果这次能救得夫君的性命,他的世界,我可以走进去了吗?我……能配得上他了吧?

    ****************************************************************

    西州。

    退军的第二天一早,敌军终于发起了进攻,昨日被震天雷制造出来的震撼和恐慌,今日似乎已消失殆尽,当进攻的号角吹响,敌军开始攻城。

    城外鼓声隆隆,喊杀声四起。

    敌军如一群过境的蝗虫,黑压压的涌向城头,城头上,那面代表着大唐皇帝的盘龙黄旗稳稳地立在箭楼上迎风飘展。

    西州,仍是大唐的城池。

    “放箭!”李素浑身披甲,神情狰狞地狠狠挥了一下手,嗡的一声弓弦闷响,一阵黑压压的漫天箭雨无情地朝攻城的敌军射去,城墙下的惨叫声顿时此起彼伏,无数敌军中箭倒地,然后再被后面的人填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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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两更。。。嗯,我码字一般是半夜,所以,不以凌晨0点为限。。。(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一十八章 受雇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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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声无息站在别人身后是件很没有礼貌的事,不小心听到什么的话,还很容易反目成仇,如果听到不该听的东西太多的话,说不定还会演变成斗殴或凶杀。

    所以,无声无息站在别人身后这种行为不仅仅是无礼,应该把它上升到道德与法律的高度,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所以,你不但背着我说我的坏话,此刻还站在道德和法律高度责怪我不该无声无息站在你身后?”曹余淡淡地问道。

    李素陪着笑道:“都是大丈夫,无谓计较太多,这样吧,我不怪你站在我身后,你也别怪我说你坏话,这件事咱们两两抵消,从此两忘,曹刺史觉得如何?”

    曹余定定看着李素半晌,忽然放声大笑,捋须摇头道:“李别驾少年便爵封县子,官居四品,长安皆言你仗着绝世才华获陛下溺宠,故居高位,可我观之,连不占理的事都能被你编出道理来,尤不忘反咬别人一口,可见李别驾自有一番不同于寻常少年的大本事,这本事与才华无关,但我佩服的倒是,你对世情人心看得透彻见底……”

    说着曹余轻轻一叹,道:“刚才官场是非黑白的那番话,端是金玉良言,振聋发聩,未经朝堂官场数十年沉浮者,说不出这样的话,奇怪的是,你一个十多岁的少年郎,怎会对官场看得如此清楚,每一言皆可谓一针见血。”

    李素强笑道:“下官胡言乱语,贻笑方家了,还望曹刺史莫与下官计较……”

    曹余摇摇头,忽然展颜一笑,道:“听闻你在长安时,陛下多次夸赞你为百年难遇的少年英才。甚得陛下圣眷荣宠,而且行事既霸道,也有谋算。可谓正奇两道相辅成,连东宫太子都吃过你的苦头。细细思来,我栽在你手里,倒也不冤。”

    这话不好接,李素品位半天,也不敢肯定这话到底是暗中骂自己,还是夸自己,所以还是闭嘴为上。

    血红的落日仍有些刺眼,曹余眯了眯眼。盯着快沉入地平线的那轮红日,不知在想着什么。

    良久,曹余头也没回,忽然道:“请巴特尔驰援西州,我以为你并没有做错,只是巴特尔那支族人不是易与之辈,说到底还是非我族类,当年他们拿着西州给的银钱,吃着西州送的粮草,可我看得出。巴特尔对咱们唐人的戒心仍然很重,而且甚为贪心,这三年来坐地起价多次。说话素无诚信,有时候走到半途,说要加价便必须加价,否则寸步不移,这几年,我其实已在慢慢淡化他们,若非西州需要人帮忙固守,我早调动兵马围剿他们了……”

    李素笑道:“曹刺史的做法其实我一直是赞同的,把这件事掰开了说。其实也是一桩买卖而已,不同的是。你和巴特尔买卖的不是货物,而是武力。三年来,这支突厥骑兵的存在很重要,而且我也不认为巴特尔坐地起价做错了,帮咱们守城,意味着要参与战争,打仗交锋是要死人的,巴特尔等于是在拿族人的命跟你换钱换粮,以换得整个族群能够继续繁衍生存下去,为了族群生存,多要点买命钱总归不算过分的。”

    曹余扭头盯着他:“你觉得我没做错?巴特尔也没错?”

    “当然没错,你为了守城,巴特尔为了生存,谁敢说有错?我情愿将那支突厥骑兵换个说法,如果我把他们称为‘雇佣兵’,顾名而思义,你觉得心里还会不舒服吗?”

    曹余眉梢一跳,喃喃道:“‘雇佣兵’?倒是个好说法……”

    “受雇于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交给他的任务生死不易,完成后坦坦荡荡拿钱,这笔交易算是大功告成,下次又有了买卖,继续谈价钱,他们再继续为你消灾,你看,多么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啊。”

    “所以你要派人去雇请巴特尔帮咱们守城?”

    “对,危急关头,命悬一线,一切能用上的力量,都要用上,不惜一切代价守住这座城,也不惜一切代价活下去。”

    曹余沉吟道:“若巴特尔帮了忙,最终也没守住这座城呢?你答应他所谓在陛下面前保荐,将他们划入安西都护府这些事,怎么向他交代?”

    李素奇怪地看着他:“曹刺史您没事吧?守不住城,你我那时都已经死了啊,死人的承诺自然不必兑现的,一推二五六才是正确的画风,人都死了还认什么帐?他若不高兴,可以到下面来找我理论啊。”

    曹余:“…………”

    看清楚了,这种人没法跟他交朋友,说话都累,此战过后如果大家都活着,还是相忘于江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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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城外敌军大营便开始擂鼓。

    李素一整夜没下城楼,合衣背靠着城墙眯盹了半晚,听到城外擂鼓声,李素睁开眼的同时便跳了起来,透过箭垛的缝隙往外看去,只见敌军大营人影幢幢,刀剑如林,很快,一队队披甲将士鱼贯而出,快速列好阵式,然后整齐踏步朝城门压来。

    李素心中一沉,今日仅只远远模糊看到敌军将士的精气神,便觉与昨日截然不同,沉静肃杀中带着几分决然的味道。今日攻守之战,实不知何等惨烈。

    “备战!”李素扭过头,厉声喝道。

    数百弓手冲到箭垛前,列成一排严阵以待,后面一只只大筐被抬出来,筐里满载守城的最大希望,——震天雷。

    今日守城的士气明显比昨日高了许多,每个将士站在队列里,都情不自禁回过头,不时看一眼那一只只满载震天雷的大筐,眼里露出热烈的期待,显然昨日一百颗震天雷扔出去后吓得敌军马上撤退的事实,给了守城将士们无比的信心。

    唯独李素却越来越悲观。

    震天雷是好东西,可他早已知道,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关键不是犀利的武器,而是人,从将军到士兵,战争的胜负从来只掌握在人的手里,单只依靠武器,终逃不过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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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一十九章 攻守鏖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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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是人与人之间的厮杀,再先进的武器,再超凡的战术,最终要达到的目的也是最大限度地消灭敌人,所以,一场战争里,士兵无条件相信并服从军官,军官无条件服从将军,从上至下一条心,这场战争才有胜利的几率。

    西州城守军将士们还是很相信李素的。

    自从李素兵围刺史府,与曹余长谈之后很不客气地夺了他的权,李素紧接着便是大刀阔斧的修城墙,召府兵,练乡勇,整军备战。

    敌军大部攻城以前,西州城两个折冲府,一个骑营,一个乡勇营,共计五千余人,日夜不停地操练,操练的这些日子里,折冲府,骑营和乡勇渐渐磨合,李素每日督练,也渐渐在将士们心中树立了威信,可以说,如今李素对西州的所有兵马有着绝对的控制权。

    守住一座城,绝不容许军中有任何派系,再退一步说,绝不容许在战时有任何派系,这是守住城池最基本的条件,天幸李素赶在敌军攻城前把隐藏在西州城里所有的内忧问题全解决了,这才有如今的众志成城,齐心抗敌,或者说,若西州城在外敌进犯前没有达到这个条件,李素前日踏出西州一步后,绝不会再掉头回城。

    亲手整肃过后,西州渐渐焕发出多少年不曾有过的生机和希望,城里老人孩子脸上的笑容多了,小商小贩叫卖吆喝的嗓门大了,商队进出城门愈发频繁了,连巡城的军士遇到百姓也会温和笑着点头招呼了……

    这是李素的成就,他在西州最酷寒的季节亲手种下了一批种子,随着时光渐移,种子生根发芽。从土里钻出,用嫩绿的生机趋走了严寒,如此充满希望的一座城。怎舍得离开?

    …………

    中军阵内,大鼓发出轰隆如雷霆般的巨响。每一记节奏伴随着军士每一步推进。

    城墙上,守城军士握紧了手中的长矛长戟,紧张地注视着前方一步一步推进的西域联军。

    二百步。

    蒋权抽出手中长剑厉喝:“弓箭,上前!”

    一百五十步。

    敌人中军阵中的战鼓节奏徒然加快,随之攻城军士的脚步也加快。

    一百步。

    轰!敌军前阵亮出盾牌,步步逼近。

    五十步。

    蒋权手中长剑猛地往下一指:“放箭——”

    …………

    漫天箭雨倾洒而下,敌军盾牌纷纷上举,一阵叮叮当当的脆响。大部分的箭矢被盾牌挡住,唯独一些零星箭矢幸运地透过盾牌的缝隙,射进后排敌军的身体内。

    三十步时,敌军中军鼓声忽止,悠长呜咽的号角声在半空中回荡不息,然后,敌军阵列中抬出数十架攻城云梯,在盾牌的掩护下全速奔跑前进,密密麻麻的队伍同时发出震天的喊杀声,千人万人汇聚成一道黑色的巨浪。狠狠朝城墙拍击而去。

    攻城,守城,豁命以赴。

    李素站在城墙中央的箭楼下。冷冷注视着那道黑色的潮水狠狠冲击着城墙,他并无战争经验,也不敢胡乱指挥,守城的指挥权全部交给了蒋权,但他仍然站在城头一动不动。

    他是主将,是目前西州城最高的官员,他站在这里,就是军心。

    郑小楼和王桩站在他身侧,郑小楼握着一柄长剑。神情凝重地注视着城外的动静,王桩却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面方形木盾紧紧与他并肩。但凡城外有冷箭射来,往往是郑小楼出手一剑将冷箭磕飞。或者王桩用木盾一挡,二人此时忠心履行着主将亲卫的职责,不敢让李素伤到一分一毫。

    攻守之战很快进入白热化,当数十架云梯上面如同蚂蚁噬树般爬满了敌军时,蒋权终于狠狠一咬牙,厉声道:“上震天雷,每人相隔三丈,点火!”

    一百军士仍如昨日那般将震天雷同时点燃,震天雷冒着白烟被扔到城墙下,轰隆隆的巨响中,敌军再次留下无数尸首和惨叫哀嚎,然而,这一次,他们却没有逃走。

    李素眼中瞳孔剧烈收缩了一下,心徒然下沉得厉害。

    面对如此犀利,杀伤力如此巨大的火器,敌军士气竟然没有崩溃,尽管他们的眼中充满了恐惧,可没有一人后退,仍旧嘴里咬着弯刀不屈不挠朝城头攀爬,刀砍戟戮,毫不退缩,每个攀上城头的敌军眼里都充满了疯狂而决绝的目光,像一只只困兽,发了疯似的向守军发起攻击。

    不仅是守军,连指挥守城的蒋权都大吃一惊,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震天雷,再扔!”蒋权咆哮着下令。

    一个个冒着白烟的小陶罐再次扔下城墙,仍旧是熟悉的轰隆爆炸声,仍旧收获了无数条人命,可是,意料之中的崩溃逃窜并未发生,敌军仍旧不要命的往上攀爬,对城墙下袍泽的惨叫哭号充耳不闻。

    攻守双方的士气顿时出现了逆转,守军将士变得惶然起来,而攻城的敌军则趁着守军抵抗时心神不宁的当口,飞快攀上了城墙,西面的城头十余处垛口失去掌控,被敌军趁势攀上城墙,跳下城头马道,手中挥舞着弯刀开始厮杀,西州城瞬间陷入失守的边缘!

    李素脸色阴沉地注视着这一切,有些事情,必须自己亲身经历过他们才肯相信,以为依靠震天雷便能守住城池,这种想法实在太天真了,攻与守,胜负的关键是人,是敌我双方的将士,而不是一个个冰冷无情的小罐子。

    扭头望去,城头另一边,蒋权已被三名敌军缠上,三人合击颇具章法,进退攻守配合得很有默契,饶是蒋权武力过人,却在三人的进退配合下显得力不从心,左右支绌。

    李素眼皮跳了一下,自顾尚且不及,显然更无法指挥全局,这个时候不得不接管指挥权了。

    “王桩,赶紧从南面守军那里调一千人来增援西面,分出一百人专司扔震天雷,城头上打成什么样都不要管,只需不停往城下扔震天雷,给我把那些还未爬上城墙的敌军截住!”

    “郑小楼,蒋权那里有危险,去帮他把……”

    话没说完,郑小楼白眼一翻,淡淡地道:“我不走。”

    “你!”李素大怒,扭过头瞪着他。

    “瞪我我也不走,你身边没有我,最多只能活一炷香时辰,就会被敌军的冷箭射死。”郑小楼懒洋洋地道,城头杀得尸山血海惨叫连天他都懒得理会,神情如同闲庭信步般惫懒惬意。

    李素语滞,虽然是实话,可这实话听得很刺耳,感觉自己在他眼里就是个废物……

    “这一战结束后再跟你算帐!”李素重重地指了指他。

    “嘁!”郑小楼白眼一翻,一脸无所谓,像被教导主任逮住的抽烟的学生老油子。

    城头马道上,东面调集而来的一千名守军执戈抄戟快步跑来,迅速加入了战团,与攀上城墙的敌军厮杀起来,马道另一侧,一百名守军点燃了震天雷的引线,不停往城墙下扔,一阵又一阵的爆炸声此起彼伏,城墙一阵又一阵惨叫哀嚎,在攀上城头的敌军和正在朝城墙冲锋的敌军之间形成了一道火力封锁线。

    攀上城头的敌军不过寥寥数十人,按原本攻城的战术,一旦有人攀上,便与城头守军展开厮杀,用生命和毕生力气为后面正在攀墙的袍泽争取时间,直到攀上城头的人越来越多,守军已无法组织有力的抵抗,只能自顾与敌军杀作一团,到了这个地步,这座城池基本算是失陷了。

    可今日震天雷终究还是发挥了大作用,不要钱的小陶罐不停往下扔,形成一道火力封锁线,已攀上城墙的敌军军士后继无人,增援断绝,数十人没有新的力量补充,很快便被淹没在守军将士的枪林刀海之中,西面城头的控制权终于再次被夺回。

    城外敌人中军阵内,震动人心的进军鼓声再次擂响,又一道黑色的潮水无情地向城头扑来,喊杀声震九天。

    李素叹了口气,敌军今日士气不同于昨日,显然主将对西州城志在必得,而且决心今日一举攻破西州。

    今日,必将是一场苦战,恶战,不知接下来的第二轮厮杀,将会多么惨烈。

    蒋权已带了伤,刚才城头情势惊险万分,与敌厮杀时后背被敌军一个士兵狠狠劈了一刀,伤口长达一尺,从上至下斜划而过,此刻鲜血直流。

    蒋权却顾不上这些,连伤口都未处理,见敌军第二轮攻城开始,不由狠狠吐了口唾沫,放声笑道:“好个杂碎,老子喘口气都不让,全军,备战!先搬擂石滚木和火油,震天雷给老子省着点,外面还有几万头畜生等着咱们杀呢!”

    李素转过头道:“王桩,再从东面城墙调一百名乡勇,城内正中临时搭个简陋工坊,让这一百名乡勇给我继续造震天雷,能造多少算多少,快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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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两更。。。没错,今晚又是三更。我疯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二十二章 王师征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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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城头一片漆黑。

    所有照明的火把被李素下令灭掉了,城头笼罩在一片深深黑暗之中。

    放眼眺望远处的敌营,依稀可见零星的灯火,在黑夜里如同萤火虫般闪烁摇曳。

    李素站在城头,人也笼罩在黑暗中,静静注视着远处的灯火,看不清他的表情,夜空的皎洁月光倒映在他的眼中,像繁星般深邃,闪闪发亮。

    王桩睡足了一觉,打着长长的呵欠,边伸懒腰边走到李素身后。

    “子时已过了大半,蒋权那家伙该有动静了吧?”王桩揉着惺忪的睡眼道。

    李素摇头:“不一定,夜袭敌营,变数太多了,任何一件不在我们算计之中的偶发事件,都有可能令这次夜袭功败垂成。”

    王桩眨眨眼:“你是说,蒋权袭营有可能失败?”

    李素失笑:“无论任何夜袭,都要冒天大的风险,成败五五之数,全凭天意,失败也在情理之中啊。”

    王桩神情黯然道:“若是失败,今晚出城的这一千弟兄……”

    李素叹道:“正如你昨日所说,既然选择了守城,终归要走上这条路的,早晚而已,就算蒋权他们今晚失败了,他们,也只比我们早走几天。”

    “这座城……果真守不住么?你向来最有本事,你也没办法守住?”

    李素苦笑道:“战争靠的不是个人本事,正道诡道,以力降,以谋算,你来我往都是实实在在的拼两支军队的实力,个人本事再高。拿到战场上终究也是渺小的,如今敌军数万之众,而咱们只有区区数千。对他们来说,这叫‘碾压’。‘碾压’你懂吗?就是毫不费劲吹口气能把咱们灭了。”

    王桩不说话了,和李素一样将目光投向遥远的灯火。

    没等多久,忽见远处敌营的东面一道强光一闪即逝,紧接着传来一阵阵轰隆隆的爆炸声,整个敌营的火把次第点亮,将营盘照得亮如白昼,大营内人影幢幢,狼奔豕突。一派热闹非凡。

    李素和王桩脸上露出喜色。王桩狠狠拍了一下城墙箭垛,疼得龇牙咧嘴,却大笑道:“蒋权干成了!好一条汉子!”

    李素也笑,不过并没有王桩那般失态,他很清楚行动的计划,这一次只是袭扰,袭扰的意思是,只需闹出动静,不必接敌,一触即走。所以蒋权这次冒着风险,最终的成果只不过是把敌人叫起床热闹一下而已。

    看着远处敌营乱成一团,李素不由心塞。如果自己手里能够多出一万兵马的话,此时趁乱由西面掩杀而去,来一出真正的“声东击西”,则敌军必然会吃个大亏,可惜自己只有数千兵马,人数太少,杀进敌营无异滴流如海,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将寡兵少,便只能闹点动静了。

    轰隆的爆炸声大概维持了一炷香时辰。敌营里鸡飞狗跳,人吼马嘶。最后渐渐趋于平静,显然蒋权闹出动静后拍马便走了。敌营仍然灯火通明。

    蒋权走了倒轻松,敌人却睡不着了,包括主将在内,除了暴跳如雷加强戒备,派兵追赶蒋权之外,剩下的全都失眠了,大家躺倒在地,仰望夜空,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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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薛延陀草原,唐军正在打扫战场,焦土黄烟,残垣断壁,可战场上却洋溢着一片喜悦。

    时至贞观十三年八月,经过一年多的僵持拉锯,李世民领四道八万精锐府兵,终于彻底平灭薛延陀,整个北方草原被横扫,大唐的版图如同白纸浸墨一般迅速扩张,北方一片沃土和肥美的草原尽入大唐囊中。

    最后一战,唐军与薛延陀决战于鄂尔浑河南郁督军山,薛延陀真珠可汗的牙帐便设于此,此战平原相决,说不上多么惨烈,李素所造震天雷在城池攻守方面相对弱一些,但用于平原骑兵决战,却发挥大作用,再加上李世民布局多年的推恩,用间,刺杀,潜伏破坏,收买离间等等见不得光的手段,薛延陀内外交患,终于不敌。

    此战,唐军歼薛延陀大军十三万,真珠可汗夷男阵前亲自杀敌,却终挽不回败局,战败后,真珠可汗领数千残兵仓惶往西逃窜,却不料败军中忽然发生内讧,早被大唐细作收买拉拢的真珠可汗二子突利失暴起发难,于逃亡路上射杀其父真珠可汗及其兄长大度设,趁势收编了残军,率部南下,向大唐天可汗陛下李世民投降。

    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就这样结束了,北方薛延陀广袤草原被收纳归唐,御帐之中的李世民连下数旨,其一,建安北都护府,都护府建于原真珠可汗的牙帐所在,鄂尔浑河南面,其二,历数真珠可汗多年不臣之举,故天可汗兴王师伐无道,并广发告示,不罪协从,余者不究,以安薛延陀各部族首领和牧民之心,其三,封真珠可汗二子突利失为多弥可汗,并赐金帛若干,牙帐设于安北都护府旁,与安北都护府大都督代大唐天子统领薛延陀各部族诸事……

    这几道旨意颇具深意,上下连贯起来一看,薛延陀汗国基本已是名存实亡,安北都护府的建立,意味着原薛延陀领土版图彻底划归大唐,而新立的多弥可汗突利失,虽居可汗之位,实际上却被架空成了傀儡,连牙帐都被安置于都护府旁边,突利失还能如何蹦达?

    唐军打扫战场,收纳财物,马匹和尸首,李世民领麾下诸大将和文臣,负手缓缓在战场上信步。

    阳光很刺眼,铺洒在绿色葱郁的草原上,远处的焦烟已散尽,不知何处遥遥传来悠长而悲伤的草原长调。如泣似诉,怆然伤怀。

    李世民脚步一顿,眉头已然皱起:“大胜之喜。何人吟唱如此伤怀长调?”

    身后的长孙无忌楞了一下,行礼道:“臣这便着人查缉……”

    刚转身。忽听李世民道:“罢了,由他唱吧,我大唐之喜,却是薛延陀之悲,亡国之痛,悲哉恸也,朕即天可汗,若连让人唱歌都不许。怎配‘天可汗’三字?”

    长孙无忌急忙躬身拱手:“陛下仁厚圣君也。”

    李世民眯眼环视四周,低声道:“大获全胜,北方之患尽除,朕寝食可安矣!辅机,我军伤亡可有数目?”

    长孙无忌忙道:“此战耗时一年半,贞观十二年二月出征,时至今年八月,我大唐四道八万府兵战死者共计一万三千二百人,重伤者八千余,轻伤未计。耗粮草军械生铁和马匹等……”

    话没说完,李世民摆摆手:“这些你不必说,回头奏报于朕。给朕拟旨,战死者厚葬,恩荫其父母子女,伤者优待,赐关中良田耕牛,派人八百里快骑回长安报捷,可解宵禁,臣民同庆。”

    长孙无忌一一记下,唯唯称是。

    停顿片刻。李世民的目光转而望向西面,喃喃道:“也不知李素那小子如今怎样了。西州……该不会被西域跳梁小丑攻下了吧?”

    长孙无忌想了想,道:“昨日臣的长子冲儿给臣寄来家书。家书中说起一些长安琐事,里面提到了一件事,三月以前,程知节的郊外庄子忽然出动了一千庄丁,由其长子程处默带领,浩浩荡荡往玉门关而去,冲儿打听了一下,原来这一千庄丁竟是程知节派去驰援西州的……”

    李世民的眼皮猛地跳了几下,沉声道:“程知节不是不知轻重之人,他庄子里的庄丁皆是百战老兵,连他都派出庄丁驰援西州,而且还是长子领兵,看来西州情势已万分危急了,否则程知节那老货不会这么不懂规矩。”

    长孙无忌道:“陛下之前不是已经下旨调动玉门关三千兵马驰援西州了吗?”

    李世民叹道:“一来一去,数千里路,时间都耗在路上,朕如今最担心的是,当援兵到西州时,西州已城破易主矣!”

    长孙无忌沉吟片刻,摇头道:“臣以为……西域诸国恐怕没这么大胆子,或许有小股军队袭扰攻城,但应该不会大举进犯,如今我大唐兵锋正盛,西域诸国闻我威名,必不敢轻举妄动。”

    “不一样,西州不一样,这几年,怕是西域诸国特别是高昌和西突厥也渐渐寻摸出西州这座城的重要性了,否则不会时常扮作盗匪袭扰劫掠丝绸之路,朕敢断言,这座城西域诸国必取之,只要他们攻下西州,再遣使大张旗鼓入长安递国表,言称西州原属高昌,今日拿回正是合情合理,城已被占,大唐又师出无名,朕也拿他们没办法,所以,他们攻打西州可以说是毫无顾虑。”

    长孙无忌沉默,叹道:“倒是苦了李素那孩子……”

    李世民苦笑:“朕当初调任他去西州为官,原只想磨磨他的性子,然后为朕在西州做点名堂出来,兴兵也好,兴商也好,李素有大才,自当知朕的深意,程知节那老货冒着被朕责罪的风险,擅自出动庄丁驰援,显然西州情势已然不妙,李素此子看似油滑,实则心高气傲,从不肯低头,如今竟也向程知节求援,西州怕是摇摇欲坠矣,西州关乎大唐西面战略百年大局,如今薛延陀已灭国,朕终于腾出手了,辅机,传朕旨意……”

    长孙无忌躬身听命。

    李世民直起身子,神情忽然变得威严无比,沉声道:“高昌国主麴氏文泰,自贞观九年以后,勾连突厥,常行劫掠欺凌之事,居域中而自大,渐失臣礼,其心可诛,令侯君集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薛万均,阿史那社尔为行军副总管,领军四万,征伐高昌。”

    长孙无忌迟疑了一下,道:“陛下,为何不直接驰援西州?此番若向高昌国宣战,西域诸国还有大唐四面邻国的反应……”

    李世民哈哈大笑,目光中露出天子霸气:“朕即天可汗,兴王师而伐不臣,天下谁敢指斥?高昌国。西突厥,大唐西面之患也,朕若不趁势而除之。待到何年何月?辅机莫忘了,平西域诸国事小。朕,要的是丝绸之路!这条路太重要了,朕必须将它牢牢的,完全掌握在手心里!谁都不许染指!”

    长孙无忌凛然躬身,随即又犹豫道:“陛下,如今我王师新败薛延陀,正是人困马乏之时,此去西州数千里之遥。臣恐将士力疲而生怨……”

    李世民点头:“辅机此言有理,不过……战机稍纵即逝,平西域的时机百年难遇,说不得,也只好劳师以远了,传朕旨意,四万征西府兵每人赐银钱一贯,战功所赐相比常例再多三成,另,因战功而晋升者。皆加一级。”

    长孙无忌笑道:“如此,将士必用命以报天子皇恩。”

    “离长安日久,也不知承乾那孩子监国如何。这次西征朕和辅机便不亲往了,侯君集他们去吧……”李世民一顿,忽然加重了语气:“叫侯君集记住,高昌国一定要给朕灭了!国主麴文泰给朕拿回长安,灭了高昌,也顺手敲打一下西突厥,让他们老实一点,莫惹得朕火起。”

    “是。”

    李世民点点头,再次望向遥远的西方。天尽头几朵白云下,一缕黑色的焦烟升腾。

    那张年轻温文的脸庞从脑海里闪过。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喃喃道:“小子。但愿你能撑到朕的王师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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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在支撑着西州的战局。

    蒋权的袭扰行动很有效果,一整晚袭扰了四次,李素站在城楼上,看着远处敌营一次比一次巨大的动静,心中清楚,敌人已快被蒋权逼疯了。

    每一次都是鸡飞狗跳,每一次都伴随着轰隆的爆炸声,然后,每一次尽遣大军追赶皆徒劳而返,蒋权和麾下兵马像只兔子似的跑得飞快,根本不与敌人接触。

    如此反复几次,是个正常人都会疯掉。

    后来两次,敌人大约已心生懈怠,每次追还是追,戒备还是戒备,可力度一次比一次小,最后索性派出两支人马专门等在营盘周围等着追蒋权,其余的人全部睡觉,而且睡得雷打不动。

    爆炸也好,袭扰也好,敌军主将好歹也读过几本中原的兵书,他算是看清楚了,这分明是疲敌之策,对付疲敌之策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就是雷打不动的睡觉,什么都不理会。

    于是,从主将到军士,除了奉命等候追击蒋权的两支兵马外,其余的人全都心生惰性。

    人一旦生出心理上的惰性,证明离他倒霉的日子就不远了。

    就在敌军所有人以为蒋权只是虚张声势吓唬时,蒋权终于用实际行动给了他们意外中奖的惊喜。

    寅时三刻,快天亮了,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也是人最疲惫最松懈的时间,蒋权按李素的吩咐,在这个时间再次发起了袭扰。

    这次袭扰与前面几次不太一样。

    前面几次,蒋权选择从敌营东面迂回环绕而驰,虚晃一枪拨马便跑,顺手扔几个震天雷闹点动静,而这一次,蒋权却忽然换了个方向,趁敌军两支兵马在东面严阵以待时,他却领着麾下兵马从南面突然发起冲锋。

    这一次是真正的冲锋,直到隆隆的马蹄声离南面大营越来越近,营盘内的巡兵察觉不对劲大声示警时,蒋权的铁蹄已离大营南面一里之近了,于是,敌营将士不得不再次起床尿尿,顺便披甲上阵,把这支杀千刀的兵马剁碎了喂狗。

    与此同时,东面严阵以待的两支兵马也紧急回援,分两面绕营,向蒋权包抄。

    蒋权领着一千兵马直冲营盘,一直冲到大营的栅栏之外,随着一声令下,无数点燃的震天雷漫天飞舞,无情地朝敌军营帐倾泄而去。

    这一次可不仅仅是袭扰了,而是要命。

    蒋权对进犯的敌军自然没什么客气的,震天雷点燃了专朝营帐里扔,一边跑一边扔,跑一路扔一路,直炸得营盘内的将士哭爹喊娘,而后面的追兵气急败坏却又追不上。

    乱套了,营盘里炸了营,真正的字面意义上的“炸营”。

    从主将到军士,全都气得暴跳如雷,蒋权的高堂祖辈女性先人不知被他们的嘴问候过多少次,一时间突厥脏话,高昌脏话,龟兹脏话,各国脏话同一时间粉墨登场,各领风/骚,特么的你这混蛋不讲究啊,不是说好的只是袭扰吗?不是说好做彼此的天使吗?你突然炸营算怎么回事?人与人最基本的诚信在哪里?

    一千人从敌营南面绕营而驰,从南面一直绕到西面,每名将士满载着震天雷,跑起来简直就是个移动的火药库,一千人同时扔一颗震天雷便是一阵地动山摇,更何况还是一路跑一路炸,敌军彻底被炸懵了,蒋权炸得过瘾,漆黑的夜色下也不知自己炸死了多少人,收获了多少战果,反正听着那些惨叫声,倒霉的人应该不少。

    从南面炸到西面,在追兵将其堵截合围之前,蒋权和麾下兵马轻松从洞开的城门跑了进去,今晚袭营任务圆满完成。

    而敌营数万将士……

    很显然,他们又失眠了。

    主将阿木尔敦气得跳脚,既然睡不着,索性不睡了,大半夜擂鼓聚将点兵,黑乎乎的夜色下,数万将士于城前列阵。

    可是,攻城的号令却一直没有发出来。

    阿木尔敦虽然气得不行,可终究还是三军主将,最基本的理智还是有的,夜晚攻城,而且并且偷袭,在守军有所防备的情况下,无异于找死。

    于是,漆黑的夜色里,守军将士一脸茫然懵懂,敌军在城外一脸悲愤难抑,敌我双方就这样眼瞪眼的僵持着,一直僵持到天边鱼肚白,攻城的号角终于吹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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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二十三章 福兮祸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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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次攻城,敌军无论士气还是战力,较前两次明显低迷了许多。

    没睡醒啊,熬通宵啊。

    众所周知,无论工作,学习还是打仗,都必须保持充沛的体力和睡眠时间,睡眠不够会导致效率严重下降,而且还会使得脸上皮肤过早衰老,长出黑眼圈和眼袋。

    皮肤衰老就不说了,大家不在乎,可是当数万敌军将士整齐划一顶着两只大大的黑眼圈,一个个化着后现代派烟熏妆,活脱一群乡村杀马特非主流在围攻主流世界,强打起精神攻城时,画面效果是颇具喜感的。

    主将阿木尔敦立于中军阵前,冷眼看着麾下将士有气无力地奔跑,架云梯,抄刀攀墙而上,再被大唐守军用钩镰一顶,云梯和梯子上的人笔直地从半空划了个半圆,重重倒地,眼看着好不容易攀上城墙的将士刚露头,迎面便被无数钢刀长戟戳出无数个血洞,还有半空中时不时飞过几个几十个冒着白烟的黑色小陶罐,落到城墙下轰然炸响,无数攻城将士惨叫着倒地……

    阿木尔敦眼皮抽了抽,这个该死的黑陶罐!

    攻城艰难,守军异常顽固,昨夜大营被闹得鸡飞狗跳,一切皆因这个该死的小罐子!

    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当初西域联军出征时,预估的攻城时间是三个时辰!

    也就是说,他们原打算三个时辰内拿下西州的,可是现在,他们打了三天,而西州仍然纹丝不动。

    西域诸国联军的君主使节们聚在一起。商议攻打西州时,所有人都是乐观的,这几年西域诸国对西州无比垂涎。其中尤以西突厥和高昌国为甚,高昌国是因为怨恨。因为西州原本是高昌的,大唐皇帝二话不说把它占了,顺手接管了西州的军政大权,高昌国稀里糊涂丢掉了一座城池,而且是一座战略位置非常重要的城池,高昌国君主怎能不恨?而西突厥对西州的垂涎,则是众所周知的原因了,因为在西域三十六个小国中。西突厥是最强大的,它强大到可以跟大唐分庭抗礼,西州这座城池的战略位置,对西突厥无比重要,它是未来与大唐争雄的一处关键所在。

    垂涎西州,自然首先要对它有充分的了解,这几年西域诸国的细作和探子络绎不绝进出西州,将西州城内任何一个细节都牢牢记下,然后传回国内,而西州那低矮脆弱的城墙。仅仅两个折冲府的守城兵力等等,也在探子的记载之内。

    一座如此破旧的城墙,它竟能抵挡数万大军围攻整整三日。到现在也没有丝毫崩溃失陷的迹象,敌我双方反而陷入了艰难的僵持拉锯战,你来我往各有胜负。

    这是阿木尔敦绝对无法接受的事实!

    一泡尿都能冲垮的城墙,数万大军攻打三日都没能攻下来,反而闹得死伤惨重,传回到突厥可汗那里,只能证明阿木尔敦这位主将无能,哪怕攻下西州,回去后也是有过而无功。饶是阿木尔敦沉稳冷静,今日此刻也禁不住开始焦躁起来。

    攻城攻成这幅光景。回去会要命的啊。

    战鼓隆隆,震得地面的沙粒都随着节奏轻轻颤动。只可惜今日攻城的敌军士气太低,从天亮到上午,整整两个时辰过去,城池仍然牢牢握在守军手里,丝毫没有失陷的迹象。

    阿木尔敦眼神阴沉,恨恨盯着城池,骑在马上狠狠一甩披风,怒道:“鸣金,收兵!”

    …………

    收兵是迫不得已,作为主将,再愤怒也必须适时清醒冷静下来,然后纵观全局,衡量得失利弊,战争的成败,数万将士的性命,都在他的一念之间,而他的性命,也在可汗的一念之间。

    撤军,回营,城头照例又是一阵地动山摇般的欢呼声。

    一次又一次的守住城池,如今守军的士气已气贯长虹,军中再无当初那种低迷绝望的颓然之气,这一次敌人强攻无果,又一次如潮水般退去,所有人欢呼过后,感激钦佩的目光已不自觉地望向城头箭楼下默然伫立的那位少年郎,骑营自不必说,折冲府将士对他的最后一丝怨念,随着守城胜利的喜悦,也彻底消逝无踪了。

    相比城头一片欢呼和笑语,如同陷入欢乐海洋的喜悦气氛,李素的心头反而愈发沉重。

    他是守城的主将,同时也是最清醒最冷静的人。

    福兮祸所伏,暂时的成功并不代表什么,总的来说,敌我力量对比仍是非常悬殊的,如此劣势下还得意忘形,说明离倒霉的日子不远了。

    一次又一次的成功,大家渐渐把他和震天雷神化了,他们觉得有了李素和震天雷,或者说,连李素都可以没有,只要有震天雷在,城池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攻破。

    这种被极度神化夸大的想法,无疑是最危险的,可李素偏偏无法说服他们,就连蒋权和曹余如今看着筐里的震天雷,都忍不住露出喜爱和依赖之色,教李素如何劝服?

    接连三日攻城,而城池仍不克,敌军的主将显然也不是吃素的,他的耐性与容忍想必已到了极限,下一次攻城,必将是一场无比惨烈艰难的恶战,这场恶战里,震天雷还能帮助守军将士迎来下一次的胜利吗?眼前这一张张欢呼雀跃的年轻脸庞,不知将有多少人在下一场攻守战中含恨逝去。

    或许,也包括李素自己。

    “李别驾,今日干得爽利,末将请命,今晚再领一千将士袭扰敌营!”蒋权兴冲冲走到李素身前笑道。

    李素笑了笑:“蒋将军辛苦了,一夜未眠,领将士们快去歇息吧。”

    “末将不累,李别驾,今夜咱们再出城……”

    李素忽然板起了脸,冷冷道:“今夜不准出城。”

    蒋权一呆:“为何?”

    李素叹了口气,道:“莫小瞧了天下英雄,昨夜我们打了敌军一个措手不及,实有取巧之嫌,可一而不可再,敌军主将也不是无能之辈,今夜敌营必有防备,你若再袭扰,必会陷入重重包围,人家设好了套,就等着你往里面钻呢……”

    蒋权不服气地道:“末将今夜换个方向,换个战法袭扰,敌军必不能防也,他们难道在敌营的四面八方布下埋伏不成?”

    李素摇头:“无论你换多少战法也没用,袭扰一策,只可偶尔为之,出其不意方可言胜,敌人都有了防备,如何出其不意?蒋将军,项田项将军是怎么死的,你忘了吗?”

    蒋权浑身一震,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可李素的话确实有道理,敌军有了防备,袭扰已不可能奏效了,项田当初就是冒冒失失领了一千将士突袭,结果反中了敌人的埋伏,前车之鉴不可忘,蒋权也不敢拿着将士们的性命冒险了。

    李素叹道:“说句不中听的话,蒋将军,你领一千将士出城袭扰,中不中埋伏都好说,沙场战阵之上,牺牲性命在所难免,可蒋将军莫忘了,你们出城的每个人身上都带着震天雷,这东西是我大唐的绝密,若落在敌军手里,被他们研出端倪,陛下绝不会轻饶我们,哪怕最终守住了这座城,终究也是有死无生的下场,所以,我绝不能让你和将士们冒险,一是为了你们的性命,二是为了震天雷,我这么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蒋权神情愈发颓然,无力地点点头,抱拳道:“是末将孟浪了,既如此,我们安分守城便是,有了震天雷,想必敌军也不会轻易破城,西州有我们,有震天雷,必然固若金汤,虽万夫而不可破也。”

    李素苦笑了一下,这话说得太满了,世上永无固若金汤的城池,有了犀利的武器也一样,作为城池内最清醒的主将,李素现在只希望能多坚持一段日子,坚持到李世民从北方腾出手来,若北方战事不利,迟迟未能灭掉薛延陀汗国,那么,李素和整个西州城的守军将士必凶多吉少。

    …………

    …………

    敌军休息了整整一天,退军之后一直到第二天清晨,敌营内都非常平静,特别是夜晚,敌营辕门前的几堆篝火甚至都熄灭了,安静得如同鬼域。

    李素和蒋权并肩站在城头,看着远处一片漆黑无光的敌营,蒋权脸上抽搐了几下,神情变得有些后怕。

    安静不代表平静,渐渐地,蒋权也看出来了,那片漆黑的敌营里不知蕴藏了多少看不见的杀机。若非白天李素拦着,今夜麾下将士不知多少人横尸饮恨。

    侧过头感激地朝李素看了一眼,却发现李素脸上一片凝重,蒋权很想不通,如今守城有了震天雷,敌军几次攻城都被击退,看得出敌人拿震天雷无可奈何,可以说形势正是一片大好之时,为何李素脸上从不见高兴的模样,反而越来越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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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前几天四天更了三万字,感觉伤到肾了,所以昨晚休息了一下。。。(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二十六章 重赏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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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沙蔽日,漫天飞扬。

    许明珠与玉门关将士和程庄老兵们一路同行,在黄沙中艰难地蹒跚前行。

    沙漠的气候变化无常,谁都不知道何时何地会遇到何等灾害,有时候万里无云晴空,突然便刮起了强风,紧随着沙暴来临,来去毫无征兆,令人防不胜防,或者暂时歇脚时,不知何时便会被沙漠里的巨毒蝎子蛰一下,片刻便口吐白沫,眼睁睁看他气绝身死。

    玉门关和程家庄子的老兵们这次西行运气不算太好,一路上已经历了三次大小沙暴,队伍减员二百来人,漫长而枯燥的行军,程处默和田仁会一路上心急如焚的多次催促,再加上不可测的天威和灾害,将士们的士气已陷入低谷,军中弥漫着一股难以言状的怨气。

    许明珠是女人,女人心最细,对将士们的怨气自然是最早察觉的,可她却只能硬起心肠装作不见,将士们又苦又累,但遥远的西州,或许夫君正在生死边缘挣扎,这支千里驰援的军队,是救夫君性命的唯一希望。

    许明珠自己也累得不成人形了,昔日明亮的眼睛深深陷入眼眶中,头发枯槁凌乱,长久的日晒风吹,脸上的皮肤早已失去了动人的红润,变得苍白发黄,嘴唇都不见一丝血色,眼睛里透出的只有深深的疲惫和焦虑。

    方老五仍是老样子,永远笑嘻嘻的模样,来回数千里的路程,对他而言似乎不过是饭后的散步,从他脸上看不出任何疲倦的样子,偶尔还能扯着嗓子吼几句俚俗的歌谣,令将士们纷纷侧目。

    又是两天两夜的行军,将士们累得快瘫倒了。程家庄子的老兵还好,毕竟皆是百战余生之士,又对程家忠心耿耿。再苦再累都忍了,可玉门关的将士却受不了了。队伍里的怨气大部也来自他们,大唐立国以来,对外战争也有过无数次了,可从未有如此这般拿将士们当牲口使唤的前例。这次千里驰援西州,一路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大家连睡觉和用饭都是在骆驼背上解决的,委实太辛苦了。

    …………

    …………

    前方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一名商队伙计打扮的斥候飞快赶到。许明珠黛眉轻蹙时,程处默已迎面而上。

    没过多久,斥候拨转马头继续探路,程处默则回到队伍中。

    “弟妹,歇息一阵吧,这里离西州不远了,还有一百多里的样子,斥候来报,前方二十里处遇到一群逃难的百姓,是西州辖下乡县的……”

    许明珠猛地挺直了身子。急声道:“程大哥可知西州境况如何?”

    程处默叹道:“西州……果然被西域联军围困,围城已近半月,来犯之敌约有三万之数。而西州城守军只有数千,这一仗,李素打得很辛苦……”

    说着程处默忽然露出钦佩之色,道:“我兄弟果然是条汉子,大战之前果断下令尽皆遣离城中百姓,只留一座空城和数千守军咬牙坚守,数千人能抵挡三万人半月的进攻,直到今日,城池仍掌握在我兄弟手中。好样的!”

    许明珠眼泪扑簌而下,急道:“此地离西州只有一百多里。救人如救火,还请程大哥和田将军下令行军。解西州倒悬之危!”

    程处默苦笑道:“弟妹莫急,城还在你夫君手里,一时半刻也出不了变故,倒是咱们的将士却要歇息了,沙漠里行军,一百多里地可不是喘几口气的功夫便能走到的,看看将士们都累得不成人形了,还是让他们下马歇息吧,否则,纵然咱们走得再快,将士们都累得拿不起刀剑了,到了西州城下,也只是被敌军全歼的下场,咱们这千里驰援有何意义?”

    许明珠呆怔半晌,情知程处默不会诳骗她,行军打仗的门道他比自己更清楚,只好流着泪点点头,强自压抑下焦急如焚的心情,默默垂头不语。

    程处默也急,可他毕竟出身将门,而且看得出眼下这支拼凑起来的军队士气委实低迷到了极点,连日行军,路上灾害不断,连睡觉和吃饭都在行军中解决,对人的身心皆是一种极大的摧残,以眼下将士们的士气和体力,实在无法指望他们到了西州城下能解围退敌,所以,战前的养精蓄锐是非常重要的,情势再危急都要让将士们恢复体力和士气,不然战则必败。

    听到原地歇息的军令后,将士们长呼一口气,疲惫地揉了揉脸,有的索性从骆驼背上直接翻滚下地,重重摔在黄沙地上,双手双脚大字摊开,闭着眼开始呼呼大睡起来,也有一些人轻声地骂骂咧咧,不知在骂什么。

    许明珠将一切听在耳里,她很清楚这些骂声多半冲着自己,毕竟队伍里她是最焦急的一个,连日来不顾疲惫,不停劝程处默和田仁会日夜兼程行军,将士们的怨气冲着谁,她心里自然有数。

    这一歇息,不知不觉便是三个时辰,从中午一直到快日落,程处默和田仁会眼见将士们体力都恢复得差不多了,于是便下令继续行军。

    军令传下以后,将士们懒洋洋地起身,仍旧没精打采的样子,慢慢吞吞翻身骑上骆驼,整理好队伍。

    一切都是懒洋洋且慢吞吞,许明珠知道大家怨气颇深,急在心里却无法解释。

    整理队伍很慢,在将领们一阵骂娘声里,队伍这才勉强有了个样子,田仁会正准备下令启程时,许明珠却忽然道:“田将军且慢。”

    田仁会楞了一下,强笑道:“李夫人有何吩咐?”

    对许明珠,田仁会可谓头疼之极,大半辈子从未被人挟持过,而且挟持他的居然还是位妇道人家,这事的后果很严重,此后必然大大影响他在玉门关将士心中的威信,而且传回长安后,不知会被多少大臣同僚耻笑。所以田仁会对许明珠也怀了一肚子怨气,西行这一路上都对她避而远之,从不主动跟她搭话。

    许明珠自然也清楚自己如今在这支队伍里的人缘差到了极点。不由暗暗苦笑了一下。

    为了救夫君,命都可以不要。人缘差一点怕什么?

    “田将军,为了解西州之围,命妇深知将士们日夜赶路辛苦,命妇心中着实过意不去……”

    田仁会嘴一张,正想说点什么,却被许明珠飞快接上了话:“是的,解围西州是陛下的旨意,说来都是为陛下所驱使的忠臣良将。所行之事皆是陛下所命,与命妇和我家夫君干系并不大,可是,旨意归旨意,人情归人情,命妇不会狂妄到以为大家做的这一切便天经地义了,将士们的辛苦,命妇看在眼里,恩铭五内的同时,命妇也想为将士们做点力所能及的补偿……”

    抬起头看着田仁会的眼睛。许明珠一字一字说得很慢:“我家夫君天纵之才,这几年不仅为国立功无数,也挣得不少钱财。泾阳县子李家所余颇丰,我是李家正室大妇,愿代夫君做一次主,将士们除了朝廷和陛下所赐外,今日队伍里有一个算一个,李家愿每人再奉送五贯钱,以犒劳将士们多日的辛苦,此话,解西州之围后可立地兑现。”

    田仁会吃了一惊:“每人五贯钱?这……”

    好大的手笔!五贯钱。在如今贞观年间,每斗米才三文钱的物价下。五贯可算是一笔巨资了,李县子的这位正室夫人看着柔柔弱弱。看不出竟有如此魄力,而且也深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道理,这位女子,不简单呐。

    许明珠盯着田仁会的眼睛,加重了语气道:“是的,每人五贯钱,今日这支队伍一共五千来人,也就是两万五千贯钱左右,钱没了,可以再挣,人没了,金山银山都没了意义,这句承诺,我可以做主,想必夫君和家翁也不会责怪我。”

    田仁会震惊的神情还未消失,许明珠接着道:“命妇出身商贾,身份太低,但商贾之家也是讲诚信的,这里我还多说一句,解西州之围一战,若将士们有不幸战死者,除了朝廷补恤以外,我李家愿予战死将士家小每户十贯,并立册造案,供奉于李家,诸位皆是夫君和李家的恩人,日后若有为难之事,李家必伸手挽扶一把,绝不袖手旁观!这一句,也是李家的承诺!”

    许明珠这边说着话,身后早有耳尖的将士飞快将她的每一字每一句传至全军,田仁会还未表态,便听到身后数千将士忽然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声,低迷颓靡的士气,在这一瞬间彻底消逝无踪,这些日子针对许明珠久抑的不满和怨气,此刻也烟消云散,不复存焉。

    每个人目光里充满了欣喜和感激,说来都是为国征战的将士,都是一群平凡普通的老兵,他们的命运里基本与升官发财无缘,唯一所求者,便是平安活到老,征战时能在大大小小的战役里活下去,退役后当个平凡百姓不为生计所苦所累,让家小都能填饱肚子,遭了天灾也能有余粮撑过去。

    许明珠承诺的五贯钱不是笔小数,它能让将士们的家小活得更好,可以多买十亩良田,甚至还可以买一头耕牛,这五贯钱对将士们而言,效果是非常震撼且鼓舞的。

    士气,瞬间沸腾到顶点,迎着众将士忘情的欢呼声,许明珠笑着流下了眼泪,与程处默和田仁会对视一眼,大家的眼里都充满了深深的笑意。

    军心可用,此战必胜!

    许明珠面迎欢呼的将士,向前走了几步,忽然双膝跪地,朝众将士盈盈一拜,泣道:“西州就在前方不远处,李家不惜钱财,也请众将士不辞辛劳,战时用命,你们都是英雄壮士,我家夫君为国戍边,苦撑战局,他也是英雄,如今西州危在旦夕,我家夫君的性命,便拜托诸位,命妇感激不尽。”

    一阵哗啦啦的铁叶甲片摩擦声,众将士纷纷下马,单膝跪地回礼,异口同声道:“愿付此命,倾力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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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西州之战快到尾声,所以关于情节的安排布局上颇费思绪,更新慢了点,见谅。。(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二十七章 焦土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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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舞士气的方法很多,有的将领天生有一种人格魅力,能令麾下将士无条件地心甘情愿为他效死,一场战争,一座城池,军令一下,无坚不摧。真正可以为他上刀山下火海,百死而无悔,有这种魅力的人不多,往往成就一代名将的英名,青史上浓墨重彩留下一笔。

    还有的将领依靠争取军心,同吃同睡,同甘共苦,军纪严明,处事公道,这种将领也能迅速赢得将士的尊重,从而心甘情愿为他效命。

    当然,争取军心,提升士气最快最直接,也是最简单粗暴的方法,便是砸钱,像许明珠这样的。

    当官也好,当兵也好,钱财这东西,终究很难被人拒绝的,特别是对那些普遍家境不算好的府兵来说,钱财在他们眼里,便是家小一生吃喝不愁的好东西。

    许明珠涉世未深,缺乏许多人生经验和阅历,但她出身商贾,从小到大耳濡目染,深知钱财的重要,于是今日,她非常果断地做了一个决定,数万贯家财散出去,换得众将士齐声喝彩鼓舞,低迷到极点的士气也瞬间被拉升到一个沸腾的顶点。

    一支军队有了士气,才能打胜仗,看着将士们欢欣鼓舞的样子,听着各种感激之辞,许明珠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意。

    军心可用,便意味着夫君有救,这些人一定会豁命以赴,有了豁出命去的决心,许明珠千里来回奔波才算有了意义,因为她为夫君带来了一支真正的虎狼之师。

    前方离西州只有一百里地,这支千里奔袭的援兵,在即将到达目的地时,终于焕发出勃勃的生机与杀气。朝西州城开拔,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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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城。

    李素并不知道有一支援军离他很近了,相反。李素觉得自己已陷入了绝境。

    真正的绝境,眼前皆是焦土与尸首。放眼望向前方,城外仍是密密麻麻数不清的敌军,列阵于城外三里,静静看着这座余火未熄的城池。

    烈火焚城,干脆利落,敌军的主将果然不是吃素的。

    城头上的将士已越来越少了,大火整整烧了两天两夜,这两天两夜里。三千守军到现在只剩下不到五百,而且皆带着轻重不一的伤,可以说,这是一支战力低下的残军了。

    触目所及,皆是尸首,焚城两日,无数袍泽弟兄被活活烧死在城头上,敌军趁势攻城,攻势前所未有的猛烈,又有无数袍泽与敌人厮杀力竭战死。到最后人越来越少,战力越来越弱,就连李素和曹余这种书生都不得不拿起武器亲自杀敌。曹余身负大小伤二十余处,李素倒是幸运,只是背部被划了两道长长的刀口,左手被石块砸了一记,可能有点骨裂。

    说是李素幸运,不如说李素命好,身边有王桩和郑小楼拼命护住他的周全,王桩一柄二十多斤的大陌刀已然卷了刃,饶是天生力大无穷。一场攻守后也累得抬不起手来,脸色泛白横躺在城头呼呼大睡。

    至于郑小楼。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李素也终于见识到游侠儿真正的功夫。上腾下挪左跳右移,招式阴冷狠辣,出手便直冲敌人要害,一刀出去马上收回来,对方便已轰然倒地,看久了,渐渐看出一些窍门,李素终于发现郑小楼练的是那种刺客刀法,一招一式疾若奔雷,出手必致命,一刀出手,不存在分出胜负的无聊想法,而是直接取人性命,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蒋权伤得更重,因为他一直处在指挥的第一线,任何一处垛口出现危急,往往是他第一个冲上去,然后不计生死的厮杀,现在蒋权浑身上下已没一块好肉,从头到脚布满了一道道数不清的刀口伤痕,最后终于虚脱失力,和王桩并排躺在城头大睡。

    焚城两日,不间断的攻城也整整两日,三千守军变成了五百,城头布满了尸首,有敌人的,也有袍泽的,可悲的是,活着的人已没力气将袍泽的尸首抬下城头,因为太累,也因为绝望到麻木,过不了多久,一天或是两天,自己也会成为无数尸首里的一具,一生就此了结。

    太惨烈了,李素回想起这两日的攻守之战,便忍不住红了眼眶。无数袍泽用命拼,用牙咬,甚至抱着敌人一同从城头栽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这股不要命般的打法不但震撼了敌军将士,也深深震撼了李素。所以,焚城两日,西州仍未失陷,敌人越打越胆寒,士气越打越低落,大唐的守军似乎变成了一个个不要命的疯子,跟这样的疯子交战,谁不胆寒惊惶?

    城里城外已破败得不像样子,一把火,该烧的全烧完了,大火熄灭后,唯剩满目疮痍,凄凉无比。

    又是一场艰难的攻守战过后,敌人如潮水般退却,扔下了满地的尸首,西州城头上,李素眯着眼大致扫了一眼活着袍泽,眼眶顿时红了。

    人,又少了许多,少了的人,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不想再假惺惺的清点伤亡人数,李素知道,清点出来的数字一定会令自己更加伤心痛楚,只有亲身经历和参与了这场惨烈的攻守战才知道,战争里的伤亡数字不仅仅只是冰冷无情的数字,每一个数字都代表着一个人,一个活生生能说能笑的人,这个人或许平凡,或许懦弱,有着普通人各种各样的缺点,也有着普通人所不具有的闪亮。

    抬眼望去,城头正中那面代表大唐皇帝的旌旗,仍在迎风飘展飞扬,旗上一只金色飞龙张牙舞爪,冷冷注视着世间的悲欢离合。

    王桩和蒋权躺在马道上,鼾声此起彼伏,身上伤口的血已渐渐干涸凝结,二人的脸色却苍白得吓人,李素禁不住一阵心酸,然后又一阵释然。

    其实,仗打到这个地步,结局已没有悬念了,包括自己在内,上路的日子只在这一两天了。

    一阵冷风吹来,蒋权忽然打了个冷战,然后醒了,坐直了身子,扭过头缓缓环视四周活着的将士,眼里露出几分痛意。

    沉默片刻,蒋权嘶哑着嗓子唤道:“陈福来,王四六,给我过来!”

    李素愈发酸楚,这两个名字是蒋权的亲卫。

    唤了三遍,无人答应。

    蒋权眼眶顿时一红,不甘心地吼了起来:“冯老三,刘宫,过来!”

    这两个名字,是他的同乡,骑营的火长,可惜仍旧无人答应。

    蒋权终于流下泪来,不甘心地扯着嗓子,喊着一个又一个熟悉的名字。

    李素头垂得很低,无力地叹息:“蒋将军……算了吧,他们不能应你了。”

    蒋权呆怔,任泪长流,许久之后,神情平静地垂下头:“哦,不能应了,那……算了吧。”(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三十章 杀身成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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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头的混战厮杀持续了一个多时辰,大唐守军已越来越少,被淹没在敌军的黑色潮水里,连浪花都没能溅起一朵。

    无所谓统领与指挥,一切已是徒劳,四处升腾的浓烟似乎在昭示着无可奈何的四个字,“大势已去”。

    李素,王桩和郑小楼已被逼到城头拐角的绝境,除了纵身一跃,别无他法。

    耳边充斥着袍泽弟兄们临死的惨叫声,三人互相背靠着背,眼中一片通红,只见火光与血光之间,敌军一道道模糊的人影在眼前错步,逼近,幽冷的刃光倒映在眼中却如此的清晰。

    李素浑身直颤,意识已模糊不清,鲜血从伤口处缓缓流出,身体骨子里透出一阵阵的寒冷,不知道留在自己身体里的血还剩下多少,他只知道自己离死亡已越来越近,近得仿佛已一脚踏进了鬼门关,只等着另一只脚踏进来,从此阳世的一切再与他无关。

    人之将死的时候,脑子里都在想什么?

    李素不知道别人的想法,他只知道此刻自己心中充满了悔意。

    很后悔啊,当初在太平村过着太平安逸的日子时,应该多陪陪老爹,给他多做一顿饭,多洗一件衣裳,多说几句话,后悔没有好好与东阳说几句女人爱听的甜言蜜语,多说些笑话逗她开心,多看看她那张似喜还嗔的俏脸,留存于脑海中直至来生,还有许明珠,这个低眉顺目,以他为天的柔弱小女人,嫁给他以后似乎没见她真正的快乐过,如果当初能跟她多说说话,哪怕是对她多笑一笑。或许她会更快乐一点吧。

    短短数年里,回首往事,无意中竟亏欠了这个世界许多。

    人啊。总以为来日方长,明日之后还有明日。于是该说的话不急着说,该做的事不急着做,死前的最后一刻,世间寥寥几人能够无悔无憾,安然而逝?

    李素此刻充满了悔意,在这个陌生的本不该属于他的年代里,他的存在如同一颗流星划过天际,留下短暂一瞬的痕迹。可是这个不属于他的年代里,却不知不觉留下了属于他的牵挂,斩不断,割不掉,舍不得。

    只恨无缘再见,也来不及告别。

    …………

    …………

    挡在身前的王桩忽然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左腿被凶残的敌军狠狠扎了一刀,深可见骨,王桩脸上淌着汗水和血水,面孔扭曲得愈发狰狞。脸颊的肌肉随着痛苦一下又一下地颤动抽搐,左腿微微屈起悬空,只剩一只完好的右腿蹦跳着挥舞陌刀。不时发出一声绝境里不甘的怒吼咆哮。

    这般境地了,王桩,仍未放弃抵抗。

    从小到大的兄弟挡在他前面,护他周全,为他拼命,李素不知从哪里忽然冒出一股力气,咬牙站起了身,平端着长枪,吐气开声大喝一声。长枪疾若流星向前一刺,一名敌军惨叫倒地。长枪收回,雪亮的枪尖上。一滴殷红的鲜血悬而欲滴。

    随即右臂一麻,胳膊又被人划出一道长长的刀口。

    一枪刺出后,李素彻底没了力气,无力地斜倚在城墙垛口边,虚弱地朝王桩一笑。

    “兄弟,我真没力气了,我……该上路了。”李素凄然笑道。

    王桩眼眶一红,哽咽着点点头:“好,你先走,黄泉路上先等等我,咱们结个伴,运气好说不定能投同一个娘胎,下一世便是亲兄弟。”

    郑小楼踉跄几步上前,与李素二人互相搀扶一起,仍旧是酷酷的模样:“再算上我。”

    李素艰难地转过头,望向城外的茫茫大漠。

    整整一天了,此时已是黄昏,金黄的光芒铺洒在大漠上,像一片金色的大海。

    李素无声地笑。

    这一世,短短数年,便是如此吧,恨了许多人,负了许多人,但,不负今生。

    咬咬牙,李素与郑小楼搀扶着爬上城墙垛口,站在垛口的石砖上,往前一步,便是数丈高的城墙根下,跳下去绝无生望。

    微风徐来,吹拂起鬓边的乱发,负手临风,遗世独立。

    李素嘴角一直噙着笑,带着笑来,带着笑去。

    遥望远处起伏的沙丘,李素与郑小楼对视一眼,深吸了一口气,双腿一曲便待纵身一跃,谁知一股虚弱的力量在紧要关头忽然拉住了自己。

    转头望去,却见拉住自己的人竟是郑小楼,李素疑惑地看着他。

    郑小楼迟疑了一下,指着城外西北角,不确定地道:“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那里……刚才似乎有人举了旗。”

    “举旗?”李素苦笑:“四面楚歌,身临渊池,举什么旗与咱们有关系吗?”

    “有关系……”郑小楼居然很认真地点头,缓缓地道:“那面旗,是我大唐的龙旗,黄色的……”

    李素睁大了眼睛,呆怔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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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郑小楼没有眼花。

    发呆的这一阵,城外敌人中军阵中忽然响起尖锐的鸣金声,声音很急促,甚至能听到里面的焦急和惊惶。

    城头正与所剩不多的守军陷入鏖战,眼看破城便在须臾之间的敌军将士楞住了,不知所措地停下动作,茫然面面相觑。

    鸣金是收兵的信号,军令如山。

    尽管不知究竟,但敌军还是非常迅速地集结,纷纷顺着城头云梯而下,没命地朝中军跑去。

    所剩寥寥的守军也是一头雾水,呆呆地看着敌人如潮水般退去。

    很快,城外西北角出现了人影,首先出现的是一面旗,一面黄色的,代表大唐皇帝陛下的龙旗,旗帜扛在为首的骑兵肩上,紧接着从沙丘背面冒出更多的骑兵,一个两个三个,最后一片,又一片,足足数千人。

    涓滴汇海,风云突变!

    近五千骑兵迅速在西州城外西北角集结,列阵,随着将领一声令下,骑兵策马疾驰而出,闪电般向西域联军掩杀而去。

    与突厥骑兵的战法大致相同,这支骑兵也是在疾驰之中迅速变阵,一股化为两股,然后拨马改向,一左一右并驾而驰,飞快向敌军左右侧翼斜插而去,像两柄出鞘的利刃,直插敌人腰肋。

    敌人中军顿时乱了套,慌乱中匆忙结阵防御,并且收缩侧翼。

    程处默和田仁会冲锋在前列,见敌军变阵,二人骑在马上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各自拨马分流,两股骑兵仍旧朝左右穿插而去。

    西州城头一片寂静,李素仍站在垛口,静静地看着这支凶悍骑兵的凶悍冲锋,静静看着敌军惊惶失措地仓促结阵抵抗,战场的喧嚣吵闹似乎已听不见了,浑身的力气也消失了,那一杆染满鲜血的长枪在他身后,雪亮的枪尖顶在地上,另一头却撑住李素的后背。

    数十名骑兵护送着许明珠,疯狂策马至城下,隔着数丈远,许明珠仰头看着城楼垛口上静立的李素。

    血色残阳下,染血的长枪支撑着李素单薄的身躯,夕阳将他的身影拖曳得冗长,李素的眼睛半阖,似沉睡,似低吟,更像一座丰碑,矗立在城楼上,任凭风吹日晒,淡泊千古炎凉。

    许明珠仰头看着李素,忽然抬袖捂住嘴,眼泪不由控制地流下来。

    夕阳给城池铺洒了一层金色的光辉,喧嚣的天地仿佛瞬间静止,许明珠的眼里只有一个人,一座孤城,和一杆宁折不弯的染血长枪。(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三十一章 溃敌克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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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门关与程家庄子的五千援兵终于在城破前的最后关头赶来了。

    战事绝地逆转,五千骑兵左右包抄敌军侧翼,策马冲锋的当口,敌军阵型便全乱了。

    三万西域联军,集结了西突厥,高昌,龟兹,甚至还有更遥远的大食等*队,原本的计划是三个时辰内拿下西州,然后据城而守,推进防线,高昌国使节再入长安面见大唐皇帝,陈述西州曾经的归属,师出既有名,大唐皇帝陛下也无法再兴兵收复,这座城算是彻底从大唐的版图中分离出去。

    占了西州城,等于将丝绸之路的西面半段彻底掌握在手中,这条丝绸之路的话语权从此不再是大唐一言而决,因为这座城的归属,大唐和诸国在西域的战略布局将会全部被打乱洗牌。

    计划只是计划,原本打算三个时辰拿下的西州,西域联军整整打了半个多月仍未打下来,反而因一个小陶罐的出现而造成了巨大的伤亡,这半月来,李素和守军守得辛苦,攻城的西域联军也不轻松,因为火器的出现,西域联军至少有近万伤亡,不仅如此,士气也异常低迷不振,毕竟一座脆弱的城池攻打了半个月都没打下来,对将士的尊严和自信的打击是非常巨大的,他们可能已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怀疑得最严重的估计是主将阿木尔敦。

    伤亡巨大,士气低迷,而且在即将攻破城池,离成功仅只半步之遥的最后一刻,大唐援兵忽至,主将不得不将正在攻城的将士们紧急召回中军阵……

    这一切变故又对已然低迷的士气造成了一万点补刀伤害,于是。当程处默和田仁会领兵对敌军左右侧翼包抄并发起冲锋时,西域联军顿时全乱了。

    分兵两处,如同两柄锋利的匕首。狠狠插向敌军的侧翼,阿木尔敦下令紧急收缩两翼。中军结阵防御,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玉门关和程家庄的将士正是养精蓄锐而来,无论体力和士气皆处于巅峰,况且大唐府兵在这个年代几乎已是无敌天下的存在,以少击多更是他们的强项。

    敌军侧翼收缩没来得及完成,程处默和田仁会已领兵插入了敌阵中,然后。便是无数逃窜,杀戮,惨嚎,以及人仰马翻,一阵厮杀过后,唐军破阵,侧翼败退,中军已乱。

    战事已没有了悬念,程处默和田仁会领兵分别在敌军左右侧翼狠狠捅了一刀,这一刀插得够深。直接穿过侧翼,二人在敌人中军后方会合,然后两支兵马合为一支。像一支离弦的利箭,朝中军阵狠狠射去。

    当第一个联军士兵受不了这巨大的恐惧刺激,扔下兵器抱头朝西面逃窜时,这场战事的结局已定,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如同瘟疫般迅速传染至全军,很快,数百数千敌军扔下兵器跑了,有的见跑不掉。索性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双膝跪地,双手摊开匍匐于地。标准的投降姿势,等待唐军接收。

    从程处默田仁会领着援军从西州的西北角出现。再到后来的冲锋,包抄侧翼,直插中军,到最后西域联军兵败……从头到尾战事便呈一面倒的趋势,援军毫无悬念地冲破了敌人的中军,一路高歌猛进。

    程处默从率领程家庄子一千老兵离开长安上路开始,心中便憋着一口气,这口气不仅仅为了李素,也为了向老爹和朝堂所有叔伯国公们证明自己,毕竟这些年来,说起大唐斩将夺旗的英雄将领人物,总是那些叔伯们包括他老爹抢尽了风头,每一战说起破敌多少多少,斩敌多少多少,引来长安臣民一阵惊叹赞颂之声,最后便是满城欢欣鼓舞。

    然而说起长安城的将门之子,长安城对程处默的看法便大不一样了,闯祸,欺凌,砸店,掀摊等等,十足的恶霸败家子形象,至于优点……恕处默耳背,这些年还真没从外人嘴里听到任何真心褒扬他优点的评论,老爹在战场上打下的赫赫威名,他这个嫡长子却轻松败光,仿佛他程处默存在于世上的唯一技能便是百分百空手坑爹……

    小恶霸也有小恶霸的尊严,当一个小恶霸有了一颗上进的心,他便不再是小恶霸,而是一个有上进心的小恶霸。

    程处默受够了世人对他的评价,也受够了活在老爹威名阴影下的憋屈,他迫切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尤其渴望得到世人和老爹的认可,希望有朝一日别人再次评论他时,嘴里冒出的字眼不再是“败家子”或是“卢国公之子”,而是他的本名,他自己做过的事迹,与老爹没有任何关系的光辉事迹。

    这次驰援西州,程处默在老爹面前又是撒泼又是打滚,终于为自己争取到了亲自领兵的权利,于是兴冲冲领兵而来,不辞千里奔袭的辛苦,不惧风吹日晒的折腾,不仅为了救李素,也为了给自己正名。

    乱军阵中,刀光剑影,程处默一马当先,领军穿插过中军后,在马背上直起身子,放眼一扫,第一眼便看见了敌人军阵正中那面摇摇欲坠的帅旗。

    程处默眼睛眯了一下,不慌不忙顺便扬刀劈翻了两个不长眼试图从侧面偷袭他的敌军,然后长刀向帅旗方向一指,大喝道:“敌将在那里,哈哈!且看我斩将夺旗!”

    说完拍马便上。

    程处默身后皆是程家庄子的老兵,跟随程咬金多年,可谓身经百战,出征前便得到了程咬金暗地里的嘱咐,令众部曲好生看护程家长子的周全,此刻见程处默一人策马朝帅旗疾驰,众部曲不由大惊,急忙拍马扬鞭跟上,小心而不着痕迹地护住程处默左右,只留着前方让这位小公爷杀个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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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晕过去了。

    在看清了西北角出现的那面龙旗,还有龙旗后面黑压压的大唐援军后,李素心劲一松,彻底昏迷不醒。

    多日的苦苦坚守,多日的精神压抑,还有亲眼所见无数袍泽前赴后继死在他面前,李素整个人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等到大唐援军已至,身上背负的压抑骤然而卸,继之而来便是无尽的疲倦和虚脱,在许明珠嘶哑的哭嚎声里,李素仰面倒在城头上。

    这一昏迷,整整三天仍未醒来,而当初一同守城的王桩,郑小楼,蒋权和曹余等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心劲骤然卸下后,大家都倒下了,玉门关将士进城将他们抬出来时,他们脸上个个都失去了血色,身上大大小小数十道伤口纵横密布,伤口里的血已干涸,因为身体里的血似乎已快流尽了。

    所有这些人里面,李素的伤最重。

    一来李素本就有别于王桩和郑小楼蒋权等人,以前在太平村锻炼不多,身子单薄,不像王桩蒋权他们都是纯粹的武人,身体素质比李素不知强到哪里去,二来李素指挥守城本就是西州城头上最显眼的人,敌军攀上城头时,往往第一个便冲向他,谁都知道这个少年是大唐的大官儿,他的身价比寻常守军值钱多了,拿下他可以领到的赏钱和军功自然也丰厚多了,相比其他守军而言,李素承担的压力不小,几成众矢之的,刀啊箭啊,十八般兵器全冲着他来了,所以受的伤不轻,流的血也不比王桩他们少。

    昏迷整整三天,期间李素身子高烧不退,吓坏程处默许明珠等人,幸得玉门关带来的随军大夫悉心诊治,费尽力气用药,这才将李素身上的高烧渐渐退去。

    …………

    这一觉好长。

    李素做了无数噩梦,梦里没有色彩,没有阳光,自己置身于一个完全黑暗的地方,只眼看着无数人在厮杀,哭喊,惨嚎,然后便是漫天血光和烈火,李素想逃,冥冥又有个声音告诉他不能逃,逃不了,所见所闻者,皆是无情的杀戮。

    一个接一个的噩梦,每个梦都是血与火,都是残肢断臂和尸首,甚至连他自己都成了一具没有意识的尸首,灵魂飘浮在九幽地狱,站在阴冷的空地上,等待上天判定今世前生的因果,决定下世的轮回。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幽幽醒转,睁开眼,看到的是熟悉的圆顶帐篷,无神的眼睛使劲眨了几下,然后轻轻咬了咬自己的舌尖,舌尖传来一阵痛意,李素闭上眼,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确定了,自己还活着。

    活着,挺好的。

    耳边传来惊喜的哽咽声,许明珠那张失去光泽和血色的俏脸映入眼帘,李素呆了一下,眨了眨眼,不由脱口道:“你怎么在这里?”

    一开口把自己吓了一跳,李素发现自己的声音竟如此嘶哑难听,而且嗓子干得快冒烟了,声带一动如撕裂般疼痛。

    “夫君……”许明珠伏在他身边,放声大哭起来。

    “咋了?哭啥?别哭,快告诉我,这里是哪里?你为何在此?”李素抬起手,想抚摩一下她的头顶,却发现自己的胳膊酸疼得厉害,而且没有一丝力气,连抬手都困难无比。

    许明珠摇摇头,使劲擦了一把眼泪,红着眼眶朝他挤出个笑脸,哽咽道:“夫君醒来就好,醒来就好,妾身……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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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三十四章 细论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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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官告老不是一时兴起的想法,任何人在鬼门关前转过一圈后,大抵都有一种对世间万事意兴阑珊的感觉,懒洋洋的提不起劲来。说是看透了也好,说是害怕了也好,当初无知无畏的傻劲已消退了许多,如今活着,唯求平安二字而已。

    李素对权力本就不甚热衷,经过西州艰苦残酷的守城之战后,侥幸捡回了一条命,庆幸与感激的同时,他也对当官产生了浓浓的厌倦情绪。

    天子一纸诏命,将他遣任西州,诏命下得轻巧,可他却差点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权力这东西,一言定人生死,可是当自己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触碰到权力的顶峰时,自然便生出退意。

    究其本心,李素萌生退意的最大顾虑便是担心此战过后,李世民不知又会怎样摆弄他,若将他遣派到更危险的地方当官,自己这条宝贵的生命难道真要为李家王朝死而后已?

    “你担心这个?”程处默一脸莫名其妙看着他:“大唐如今四海靖平,西州已算是最危险的地方了,比西州更危险的还真难找,再说你拼死守住了西州城,算是为社稷立下了旷世奇功,陛下心中不知怎生欢喜,怎会还将你往更危险的地方送?兄弟,你多虑了。”

    李素苦笑道:“圣心难测,不可揣摩,但愿陛下能念在我为社稷差点丢了命的份上,让我多喘几口气。”

    程处默摇头笑道:“想多了,兄弟,你真想多了,陛下不知如何高兴,如何封赏你呢,由此一战。大唐上下皆知你有经天纬地之才,少年英杰之称实至名归,不日陛下必有封赏旨意来。就不知这次陛下怎样封你了,依我说。怎样封赏都不为过,兄弟你干的这件事,或许当世名将都做不到,啧啧,一群残军,一座破城,居然硬生生守了半个月……”

    李素面容一惨,顿时想起了守城战死的四千多袍泽。长叹道:“都是拿命在拼啊,我命好,侥幸活下来了而已,若说封赏,战死的袍泽弟兄才最应该得到陛下封赏,只可惜,该他们得到的东西,却永远无法得到了……”

    程处默沉默了一阵,道:“生死有命,都在用命搏前程。有的人命好没死,前程到手,有的人死了。下辈子再搏一回便是,我爹说过,既然扛了刀戟上了沙场,命都不是自己的了,谁生谁死,交给老天爷定夺,一场战打完,谁还活着,命就还是他的。兄弟,杀戮场面你见得少。所以看不透生死,多经历几次。自己的命,别人的命,都不会再当回事了。”

    李素苦笑道:“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总还是看不透,这次守城守得惨烈,五千多袍泽弟兄,最后活下来的不到五百,陛下如何封赏我,我并不在乎,只求陛下能厚恤战死的袍泽,优待活着的弟兄,大家都算是为国为社稷转了一圈鬼门关,既然活着从鬼门关里爬出来了,只求陛下莫小气,该给的都给……”

    程处默笑道:“放心便是,这活着的五百好汉,陛下绝不会慢待他们,升官赐田是少不了的,至于兄弟你,陛下怕是封赏更厚……”

    压低了声音,程处默低声道:“这次西域诸国算是栽了,不宣而战,进犯西州,三万大军被你打得灰头土脸,半点便宜未占到,如今北边的薛延陀已被陛下灭国,听说西域诸国犯我疆境,陛下龙颜大怒……”

    李素一楞,道:“薛延陀已被灭了?”

    程处默重重点头,兴奋地笑道:“战事打了一年半,我大唐铁骑步步推进,最后攻下他们的可汗牙帐,薛延陀真珠可汗望风而逃,结果半路上被其二子突利失射杀,说来这位可汗的二儿子手段也歹毒得紧,不仅杀了亲生父亲,还把他的兄长也射杀了,然后率残部南回归降我大唐,陛下被二子的手段恶心得不行,却又不得不封他为多弥可汗,算是给个名分,安了薛延陀各部族首领和牧民的人心。”

    李素笑了,话听着耳熟,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当年李世民与他君臣奏对时,他向李世民提出的计策,离间,破坏,收买,结盟,出其不意等等,如今听程处默娓娓道来,李素仿佛在听一段自己编出来的故事,每一个情节走向都了然于心。

    李世民到底还是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并且照实而行,事实证明效果确实不错,有些正面战场厮杀都得不到的结果,却在这些不见光的手段里得到了。

    程处默接着笑道:“陛下灭了薛延陀后,已在鄂尔浑河南面建了安北都护府,那个杀了亲爹的二儿子多弥可汗,他的牙帐也设在都护府旁边,呵呵,说得好听是可汗,实则已成了大唐代管薛延陀的一个傀儡,往后想蹦达,安北都护府的大都督出个门的功夫就能把他平了。”

    李素长呼出一口气,笑道:“薛延陀既平,陛下终于也腾出手来了,大唐版图上的这局棋,全部活了。”

    程处默点头:“不错,听说陛下已下旨,由侯君集任交河道行军大总管,薛万均,阿史那社尔为行军副总管,领军四万,征伐高昌,这一次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咱们向他们进攻了,听说陛下龙颜大怒,下旨说定要灭了高昌国,并将国主麴文泰拿下,活擒回长安,这家伙的下场好不了,顺便可能还会灭了龟兹,再敲打一下西突厥,兄弟,陛下给你报仇的日子快到了,等着扬眉吐气吧。”

    李素看着眉飞色舞的程处默,忽然觉得这位魁梧汉子看似豪迈,其实跟市井嚼舌根的八婆差不多,一张嘴便是各种传闻和小道消息满天飞,而且情绪非常嗨,真怀疑他进自己帅帐前是不是嗑了药,如今的大唐真有毒品的,比如传说中的五石散……

    真想叫人搬几面大鼓进来弄点节奏,看他摇不摇头……

    “哎,发啥楞啊!我跟你说话呢。”程处默对李素发呆的反应很不满。

    李素回过神,迅速接上话头:“灭国!必须灭了高昌和龟兹,否则难消我心头之气!”

    程处默神秘地笑了笑,道:“灭高昌和龟兹,不过是个说法,我估摸陛下真正的意图,是……丝绸之路!这条丝绸之路很重要,自汉代起便是中原交通各国,互通有无的唯一要道,陛下天纵英姿,必不会将这条路的西面半段落于异族之手,灭了高昌和龟兹后,再在西域设安西都护府,增设巡边府兵,从此这条丝绸之路便彻底掌握在咱们大唐手中了,有了安西都护府,我大唐退可保丝绸之路的周全,进则可征伐诸国,他们的国土版图,已完全在我大唐雄兵的窥视之下,随时可将诸国国土纳于彀中,这一点,西域诸国的国主们想必也很清楚,只要大唐开始经略西域,诸国从此不但不敢再轻举妄动,反而还要频频向我大唐进贡邀好,以求自保……”

    李素呆呆地看着程处默,神情布满了惊异。

    这……还是那个大大咧咧有勇无谋的长安小恶霸吗?何时变得如此睿智,竟能将西域的局面分析得头头是道,而且每句话都非常有道理,难道说果真是基因决定一切,有个老奸巨滑算无遗策的老爹,儿子生下来落地便是经天纬地的战略家军事家,只等长大便又是一代名将?

    李素终于忍不住打断了程处默的滔滔不绝,胳膊抬起来刚打算拍他的肩,却被一阵刺骨的痛意疼得龇牙咧嘴满脸痛苦,守城时浑身挨了不知多少刀,抬起的这只胳膊上也有好几道刀口,一动便痛得不行。

    程处默急忙扶住了他的胳膊,道:“兄弟你咋了?想要什么东西我拿给你。”

    “不,我想拍拍你的肩膀以示兄弟情深……”李素咬着牙,额角已微微疼出了汗。

    “哦,早说呀,太容易了!”程处默二话不说将李素的胳膊一抬,拽着它落到自己的肩膀上,还很主动的帮忙拍了两下,然后一脸兄弟情深的表情看着李素。

    “好,拍完了,你还想说什么?”

    李素叹了口气,费劲地用受伤的胳膊摇了摇程处默的肩,语气充满了关怀。

    “程兄,你肿么了?到底肿么了?你以前那傻大黑粗的形象我挺喜欢的,为何如今变得如此睿智,能不能给我们聪明人留条活路?”

    程处默呆怔片刻,然后使劲挠头,迟疑地喃喃道:“这话……似乎不像在夸我呀……”

    “胡说,明明是夸你……刚才那番话,是你琢磨出来的?”

    “当然!”程处默挤眉弄眼,表情很不诚恳,而且丑得一楞一楞的。

    李素眯着眼冷笑:“怕是你照搬程伯伯的原话吧?”

    谎言被戳穿,程处默懊恼地瞪了他一眼,理直气壮道:“是我爹说的,不过我也是这么想的,我爹只不过恰好把我想说的话说出来了而已,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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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时间安排有点紧凑,明天可能没时间码字了,照例后天三更补上。。。(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三十五章 西域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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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年头没有知识产权意识,而且家族式传承是主流,所以老爹的东西就是儿子的东西,天经地义,包括老爹说的话,儿子也可以理所当然拿过来当作是自己说的。

    这么干除了有点不要脸外,一切都很正常。

    …………

    西州守住了,诸国联军被打退了,程处默和田仁会带来的五千援军接管了西州的城防,在李世民的下一道旨意到来之前,这五千人便成了西州的守军,日夜在城内外巡梭,斥候放出数百里外,一路跟随败军的踪迹追下去,严密监视诸国联军的动向。

    斥候带来的消息算是好消息,程处默阵前取了敌主将阿木尔敦的首级后,敌军兵败如山倒,一直败退到数百里外的龟兹国内,据说败军退到龟兹国时,已不足两千人,原来的三万大军十不存一,他们大部分在李素守城时被歼灭,震天雷终究还是发挥了大作用,足足灭了敌军一万多人,剩下的拼死拼活发疯似的猛攻,好不容易即将攻破西州,黎明的曙光像站街女招嫖似的朝他们招手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的儿子,于是诸国联军彻底悲剧了……

    李素和守军杀了一半,程处默和田仁会领着援军又杀了一大半,剩下的败逃军队各有国属,有的在败逃的半路上扔了兵器转个方向跑回自己国家,还有的大抵觉得当兵太没前途,充满了挫败感,于是索性数十上百人脱队沿路找了块绿洲,打算换个盗匪的新工作,运气好迎来事业上升期的话,说不定还会当上丝绸之路总瓢把子,娶上白富美。迎来人生的新巅峰。

    总之,杀的杀,逃的逃。三万进犯西州的联军最后逃到龟兹国时,只剩了不到两千人马。

    货真价实的战败。而且是很不光彩的战败,一座尿都能冲垮的破城,区区五千守军,三万人攻了半个月不仅没攻破,还被打得丢盔弃甲,溃不成军,尽管主将阿木尔敦阵前被斩了首级,算是悲壮殉身。可是战败的消息传到西域诸国,诸国君主不仅没有给他评个“烈士”的光荣称号,还把阿木尔敦十八代以内的女性先人全部用嘴临幸了一遍,正是千刀万剐亦不足平心中之愤。

    接下来,西域诸国开始动荡不安了。

    这些年来大唐何等强势,兵锋何等锐利难当,各国国主自然看在眼里的,好不容易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趁着大唐腾不出手时战战兢兢来占点便宜,却没料到自己手艺太潮。反而在西州城下栽了个大跟头,西域诸国本来国土和人口都不多,凑出三万联军已然是倾国之力了。如今三万人被打得只剩不到两千,元气大伤还是小事,没吃到羊肉反惹一身膻腥,惹了大唐,而且惹得极不成功,来日大唐腾出手来,将会如何对待西域诸国?

    大唐的天可汗陛下绝不是吃素的啊!

    于是诸国国主们开始陷入深深的反省,反省自己当初是不是吃多了猪油蒙了心,干出如此不冷静的事来。至于对那位西州守军的主将,国主们则充满了深深的幽怨。

    五千人硬扛住三万人长达半个月的进攻。这么厉害,你咋不上天呢?至于这么玩命么?

    无论何种心思。诸国的国主各自开始急求自保,当战败的消息传到诸国,国主们急忙召集臣子们商议补救之策,一夜过后,各国的使节团踏着清晨的朝阳,满载本国昂贵的贡品,神情焦急地朝长安开拔而去。

    没错,国主们不约而同做出一个很没节操的决定,他们决定抛弃盟友,赶在大唐军队报复前,暗自向大唐天可汗陛下赔罪,示好,求和,并且不约而同将进犯唐境的责任推给盟友。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反过来说,政治也是战争的延续,当战争已失去作用,甚至起到反作用时,政治便成了缓解危机的唯一手段。

    进犯的诸国中,西突厥算是唯一强大的,示好求和这种事当然拉不下脸来做,但可汗也不敢怠慢,于是连夜下令,召集突厥各部落勇士聚于王城牙帐整军备战。

    西州一战的失败,打乱了整个西域的战局,攻与守迅速互换,各国国主和臣民皆陷入惶惶不安的恐惧中。

    *****************************************************************

    守城胜利了,但李素仍无法离开,从名义上说,李素仍是西州的别驾,虽说大家都清楚,李素率领众将士守住了城池,盘活了大唐对西域的整盘大棋,皇帝陛下必然有丰厚的封赏,但是在皇帝陛下的旨意到来之前,李素仍只是西州别驾而已。

    当然,大家更清楚,这次李素立的功劳不小,守住了城池事小,它具有更大的意义,这个意义可以说能够影响大唐百年战略战局的部署。

    从大唐立国到如今才短短十几年,西域诸国表面上与大唐交好,实则各自心怀鬼胎,暗中已投向了西突厥,所以大唐对西域的掌控力度可以说是很薄弱的,直到诸国最后终于撕去了表面恭顺的外衣,大举进犯西州,这层虚伪的窗户纸算是彻底捅破了,而李素率众将士顶住了三万人的进攻,保住了城池,而且最大限度地消耗了诸国的军力,西域这局棋便因为这场战争,忽然间全部盘活了。

    以前看不出的战略部署,到西州战事爆发后,大家忽然间都清楚了,正因为清楚,大家更知道李素干了一件多么了不得的事情,守住这座城将会令当今陛下怎样的龙颜大悦,那么等着他的封赏也绝不会太寡薄。

    所以自从胜利后,所有人看李素的目光跟以往绝然不同了,目光里透出浓浓的敬佩与恭敬,发自内心的尊重这位少年英雄。

    谁都无法忘记,当援军在破城的最后一刹那赶至城下时。城头上那杆染血的长枪,和那一道孤独决然的伟岸身影,当初那幅悲壮而酸楚的画面。如烙印般深深烙在众人的脑海中,至今思来。仍觉震撼人心。

    …………

    李素在养伤。

    城内已是一片焦土,田仁会下令城外扎下营盘,李素便留在大营里养息。

    这一战李素身负大小伤二十多处,有的伤口深可见骨,而且失血不少,伤了筋骨和气血不是小事,在这个医疗条件普遍落后的年代里,李素的伤在众人眼里已是重伤了。一不小心就见阎王的那种。

    许明珠也在养息,这是李素强制性的命令,原本她还打算日夜服侍李素的起居和药食,李素心疼之下便发了脾气,严厉命令她回营房好好养身子,许明珠这才撅着小嘴委委屈屈进了营房。

    这段时日里,各种肉,各种蛋,各种药膳不要钱似的往营房里送,李素。王桩,郑小楼,曹余。还有仅剩的数百残军等等,当初舍命守城的人,身上都带着无数的伤,大家都需要养息,于是城外大营里便多一批伤兵营帐,每一个经过营帐的将士总会不自觉地放慢脚步,尽量不发出声音,若遇到伤兵走出营帐晒太阳,将士们还会很恭敬地朝伤兵按刀为礼。由衷地朝这群曾经豁出命的伤兵们致以最大的敬意。

    阳光很和暖,天空飘着几朵白得刺眼的云。随着微风吹拂,悄悄遮住了太阳。为大地带来片刻的阴凉,随即云朵又被吹走。

    李素头顶搭了一片凉蓬,沙地上则铺了一张胡人的羊毛织花毯,毯上置一矮桌,桌上有酒有肉有水果,还有两名军士一左一右立于身后,一下一下地给李素打着扇。

    能把枯燥的军营生活过出夏威夷海滩度假的架势,勉强也算是本事吧,李素就是这种到哪里都不亏待自己的人。

    “太无聊了!日子过得跟猪似的,让不让人活了?”王桩浑身裹满了布带,一边不满地嚷嚷,一边不忘朝自己嘴里扔一块肥得滴油的肉,一口咬下,油顺着嘴角流到下巴,王桩也不讲究,抬袖狠狠朝下巴一抹,油没了,袖子上多了一块油渍,王桩深觉可惜,认为辜负了袖子上的那几滴油,于是大嘴一张,舌头朝袖子上舔了几下……

    李素看得皱眉,脸颊直抽抽,一脸快吐的表情。大家兄弟归兄弟,但不讲卫生的毛病恕他无论如何也不敢苟同。

    “离我远点!恶心死了!”李素不善地瞪着王桩,目光仿佛盯着一滩甩到墙上的鼻涕般嫌弃无比。

    王桩已习惯了这种目光,毫无羞耻心的自动忽略,咧嘴一笑,牙缝里还塞着几丝肉末儿。

    李素更想吐了……

    “陛下的封赏说话就到了,这次你升官晋爵没跑了,你说陛下会不会顺手给我也封个爵什么的?县男也好啊,食邑百户呢,养活我王家足够了。”

    李素没好气地扭过头,指了指不远处的伤兵营帐,道:“陛下这么封的话,营帐里几百人全都县男,长安可就倒了血霉,真正是县男多如狗,权贵满街走。”

    王桩茫然地看着他:“那又咋样?我当县男,弟兄们也当县男,这不挺好么?”

    李素叹了口气,道:“你知不知道何谓‘贬值’?”

    王桩摇头。

    “‘贬值’的意思是,任何东西多了,就滥了,不值钱了,你试想想,长安城里突然多了几百个县男,就跟我刚才说的那样,县男多如狗,然后呢?别人走在街上一不留神踩了一脚,马上听到‘汪’的一声,你猜他踩到谁了?”

    王桩脸色有点难看了:“踩到我了?”

    李素惊奇地看了他一眼,道:“当然踩到狗了,‘汪’的一声啊,——不过我很欣赏你的思路,非常的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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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回家了,今晚三更,还有两更,补上昨天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三十八章 诚信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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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人处世的道理,李素早在上一世便成熟成型。他有他的行为和道德准则。

    人在面临生死之时,也是最考验人性的时候,事实上,大部分人的人性其实经不起考验推敲,只知有福同享,不知有难同当。

    面对生死,没人能淡定从容,李素自己也曾生出畏惧犹豫,曾经弃城逃跑过,“畏惧”也是人性的一部分,李素有,别人也有,李素并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可以指责别人的懦弱。

    所以,对于面前这几位商人的态度,李素既不愤怒也不冷漠,仍旧一脸笑吟吟,仍旧客气得如待上宾。

    谈生意嘛,大家没必要说交情,钱货两清便好。

    于是五位商人战战兢兢坐在帅帐内,战战兢兢看着李素招呼上酒上菜,李素一脸和气地端杯敬酒,五人神情惶恐地一口饮尽,足足小半斤的五步倒烈酒二话不说倒入喉咙,接着五人面红耳赤,呛咳得撕心裂肺。

    李素笑容不变,淡淡瞥了他们一眼,然后浅浅地小啜一口,这才是喝五步倒的正确打开方式啊。

    “诸位慢慢喝,不急,酒有很多,定让诸位尽兴便是……”李素笑吟吟地道。

    五人脸上闪过一抹赧意,急忙为刚才的失态告罪。

    五人再次来到西州,而且是厚着脸皮来到西州,自然不是来喝酒的,说到底,他们是商人,利益动人心,西域联军被击退的消息传到五人耳里,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不可置信,接着便感到有些愧疚和难为情,最后脑子里不约而同闪过念头——西州保住了,那么。属于他们的商机也保住了,曾经与李别驾谈妥的烈酒生意,骑营护卫丝路的生意。还是西州城里各种商铺各种货物流通的生意……

    各种买卖代表着巨大的利益,更何况西州大胜。西域联军被打得溃不成军,西域诸国已乱成一团,有了这次大胜,未来少说十年内,西州都是太平的,再无任何敌人敢轻捋虎须,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他们怎能拒绝如此大的诱惑?

    硬着头皮。厚着脸皮,五人终究还是来了,此刻见李素仍待他们如此客气,商人们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只要有百分百的利润,资本家就敢铤而走险,五位商人今日也是铤而走险,他们打赌李素不会因他们的逃跑而杀他们,此刻看来,应该是赌对了。

    心情一放松,宴席顿时热闹起来。

    长袖善舞是商人天生具有的本事。席间五人几句恰到好处的马屁,几句缓解气氛的俏皮话,很快将宴席的气氛推向高*潮。酒过三巡后,大家已喝得五分醉意,透过迷蒙的醉眼,五人小心地观察着李素的表情,见李素笑容不变,脸颊微微染上一抹红润,眼中的目光仍旧友善温和,五人互视一眼,不约而同放下了酒杯。打算说正题了。

    “李别驾,小人几个先恭喜李别驾率领我大唐威武之师守住了西州城……”

    说完龚狐率先拱手为礼。其余几人也跟着行礼。

    李素眯着眼,看着众人的反应。沉默片刻,笑道:“本官也是侥幸活下来,诸位无须道贺,至于你们的来意,我很清楚……”

    众人纷纷坐直了身子,他们知道,戏肉来了。

    李素缓缓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纸上密密麻麻写着蝇头小字,纸片轻轻放在矮桌上,李素两根手指优雅地按住它,环视众人,笑道:“这个,仍是五步倒的秘方,本官不食言,西州仍会建起一座大酿酒坊,每日产一百斤五步倒,而且,我也愿意仍只向你们五家供酒,再由你们售往西域各地……”

    五人脸上顿时露出惊喜之色,互视一眼,正待起身行礼致谢,却听李素悠悠道:“至于烈酒的价格么……”

    五人一怔,急忙正襟危坐,洗耳恭听。

    “今时不同往日,价格自然也不相同了……”李素笑了笑,接着道:“所以,我决定,供给各位的烈酒价格,在以前商议的基础上提高三成,但是,卖给别人的售价,却仍须按原来的商议所定,毕竟,酒是消耗品,是大家都喜欢的消耗品,价钱卖得太高,大家都买不起了,咱们还做什么买卖?你们说对吧?”

    “提高三成?”五人倒吸一口凉气,然后,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不仅提高了价格,连他们售卖的价格也掐死了,也就是说,他们的成本平白无故比以前高了三成,而这三成,原本可以转化为他们的纯利润。

    “李别驾,这……以前咱们商议的价为何平白提高三成?”龚狐急了。

    李素端着酒杯,目光注视着酒杯上雕刻的细微花纹,漫不经心地道:“因为我的成本也高了啊,西州一战,将士袍泽死伤无数,城中百姓被我迁移一空,酿酒作坊盖起来了,谁来帮我酿酒?总不能让我光着膀子亲自上阵吧?”

    “这……”龚狐回头与众商人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狠狠一点头,道:“好!三成就三成!”

    话音刚落,龚狐小心翼翼地道:“提高三成后,这个价……不变了吧?”

    “龚掌柜真是急性子,你急什么?我话还没说完呢。”李素朝他笑了笑,道:“三成是烈酒的价,虽然你们的成本高了,可我帮你们算了算,你们卖出去仍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少说可以得到两倍的纯利,说真心话,让我这个酿酒的人实在有些不平衡……要不,咱们提高四成?”

    “嘶——”五人瞪圆双眼,再次倒吸口凉气,神情变得想怒而不敢怒。

    做买卖是要讲诚信的啊混蛋,你上句定了价,下句又提价,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诚信哪里去了?

    “李别驾……”

    龚狐刚开了口打算哀求劝解一下,顺便诉诉苦博一博李素的同情心,谁知李素杀伐果决地拍了板,大手重重一挥,道:“好,提价四成,就这个价,不改了!”

    五人呆呆看着他,顿时觉得心里的肉被剜了一大块,血淋淋的痛彻心扉,随便一张嘴便又提了一成的价,这一成代表着什么?日积月累的,可是一笔天文数字啊……

    “成本太高了,李别驾,您手下留情……”龚狐苦着脸哀求道。

    李素眨眨眼:“你们对这个价不满意?”

    五人一齐点头,废话,当然不满意!谁愿意平白无故多出四成的成本?丢进去的可都是钱啊!

    李素见众人如此反应,缓缓点头:“嗯,说来这个价确实有点过分,这样吧,既然大家不满意,烈酒买卖一事就当我没说,我另外找找别的商人,看他们愿不愿意,咱们买卖不成情义在,诸位……”

    “李别驾,小人愿意!”龚狐第一个反应过来,飞快地接口。

    其余的四人也猛地一激灵,急忙点头答应。

    成本提高了四成没错,掐死了他们对外的售价也没错,可即便如此,烈酒这笔买卖的纯利仍高得惊人,谁肯放弃那才叫真正的傻子。

    见五人眼巴巴地盯着自己,目光里充满了哀求之色,李素楞了一下,然后又笑了。

    “好,既然你们愿意,我也不多说了,酒宴过后,我与你们签下正式的契书,再找西州曹刺史为中间保人,规矩立下了,以后可不能随便打破哦,否则要吃官司的。”

    李素不轻不重点了他们一句,五人忙不迭点头称是。

    “不过,我这里还有一个附加的条款,哪位商人进西州城如果能带来足够的砖石泥瓦,这个价可以降两成,而且,以后享受供酒优先权……”

    看着目瞪口呆的五人,李素笑着解释道:“酿酒作坊每日所产有限,你们五个人抢着要,但酒只有那么多,所以,没轮到的各位,便请你们委屈在城里多等些时日,至于砖石泥瓦这些东西,西州要加固城墙,扩充城区,重建两市和城中民居,所以对此物的需求很大,谁运来这些东西,自然会被西州城待若上宾,上宾插个队先领几百千把斤烈酒,自然是应当应分的,你们说是吧?”

    五位商人呆呆听着李素的这番话,听完后眼眶一红,快哭了。

    刚刚还说规矩立了不可随意打破,下一句立马又加了一条新规矩……

    这家伙的诚信被狗吃了吗?大家还能不能愉快的做买卖了?

    五人心中顿时生出戚戚之感,同时对李素的人品产生了怀疑,这种说话当放屁的人,真能跟他做买卖吗?

    可是,烈酒利润的诱惑……好大啊!

    龚狐等人沉默半晌,五双眼睛巴巴的盯着李素那张嘴,见他似乎没有再补充附加条款的意思,龚狐这才用哀求的语气道:“可以,咱们都答应了,以后每次进城必然运来砖石泥瓦,供李别驾所使,李别驾,咱不再加条件了,可好?”

    “当然,难道我是那种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的人吗?真是岂有此理!”李素不悦地道。

    众人长松一口气,急忙起身致歉赔礼。

    还没落座,却听李素慢悠悠又补充了一句:“嗯,说到附加条件,我这里忽然又想起一件事……”

    扑通!

    正打算坐下的龚狐脚下忽然打滑,重重栽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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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稍晚一点。。。(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三十九章 立碑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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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这么一号毫无诚信,想一出是一出的人,买卖没法做了。

    龚狐等五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李素每说一句话,他们的利润空间就会被压榨一分,看着漫不经心的附加条件也十足的坑死人不偿命,商队从外地进西州,原本可以满载别的货物到西州交易,交易完成后再装满烈酒出城,销往西域各国,一来一回,利润巨大。

    然而李素随口一提附加条件,每次进城必须满载砖石泥瓦这些不值钱的东西,等于白白将他们一次漫长行程的利润浪费掉。

    换了别的买卖,五人或许马上起身拂袖而去,条件太苛刻了,买卖谈得毫无诚意,可这五人不仅没走,反而答应了李素的条件。

    因为烈酒的利润实在太大了,大到哪怕只是单次的行程,也能赚到三到四倍的利润,为了这三四倍的利润,牺牲一次行程也值得。

    只不过,当李素慢吞吞提出还有一个附加条件时,五人顿时气得跳脚。

    加了一条又一条,这根本不是谈买卖的态度啊!

    “李别驾,刚才说好的不加条件了,您现在可是……”龚狐急得面红耳赤,想怒又不敢怒,还不得不挤出生硬的笑脸。

    李素淡淡瞥他一眼,这一眼令龚狐和其余四人背后寒毛一竖,然后,他们都清醒了。

    眼前这位,可不是与他们平起平坐的买卖人,而是有官爵在身的大臣,并且西州就是在他的指挥下守住的,手底下不知攒了多少条人命,人家对他们以前的逃跑行为已然宽宏大量不予计较了,你还敢跟他大声说话。不知好歹把人家的客气当成福气,是嫌脑袋长得太周正了吗?

    “李别驾恕罪,小人该死。该死!您请说……”龚狐神情惶恐地低下了头。

    李素这才展颜一笑,道:“说是附加条件。其实算不得什么大事,也不会让你们出多少银钱……”

    龚狐拱手道:“还请李别驾直言。”

    李素抬手一指,道:“那个方向,是西州的西城门,我要在城门外立一块六丈高的石碑,碑上刻此次西州之战所有阵亡将士的名字,并书以祭文,从此以后。每一个进西州城的人,无论官员,差役,将士,百姓,还是商人,无论任何身份地位,任何国籍族类,皆须向这块石碑行礼,行礼之后才准许进城。每逢年节,城中所有人皆须来此石碑前敬献拜祭……”

    目光转回来望向呆怔的众人,李素道:“西州大战方息。城中百废待兴,官府捉襟见肘,这块石碑,便拜托各位出资出力立起来了,这个条件,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五人沉默许久,表情却渐渐变化,由呆怔渐渐变得凝重,最后五人朝李素长施一礼。龚狐肃然道:“将士们为守城而战死,我等能享今日太平之福。皆将士们之功也,这件事不算条件。出资立碑正是我等无上荣幸,李别驾委以如此荣耀,小人绝不辱命。”

    其余四人急忙附和应是,神情一片湛然生辉。

    李素沉默片刻,轻叹了口气,然后展颜笑道:“如此,便拜托各位了,来,我代诸位战死的袍泽弟兄们,敬各位一杯,多谢诸位,给了将士们名垂千古的机会,也算是一个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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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快到贞观十三年深秋了,李素的伤已渐渐痊愈,这些日子李素被许明珠服侍得周周到到,每日无论起居还是饮食,皆由许明珠亲手操持,两个月下来,李素不但伤好了,人也变得更加白皙干净,之前萎靡颓然的模样如今变得更加神采奕奕,风度翩翩,看起来就像是魔镜里的白雪……王子,分分钟被后母弄死的那种。

    王桩蒋权郑小楼等人的伤差不多也全好了,就连许明珠也渐渐调养得白白净净,恢复了当初娇艳动人的模样,沙漠来回数千里的风沙在她脸上如同风过闲庭,不留痕迹,仍旧如往常般明艳。

    一切都在好转,伤兵营里的伤兵们大致也恢复了,有的落下了终身残疾,却也每天笑得开怀,每天瘸着腿大营里到处溜达,享受玉门关将士们对自己的肃然敬意,脸上满满的成就感,这些残疾的伤兵心里都很清楚,虽然落下了终身的不便,但大唐皇帝陛下不会亏待他们,对他们而言,身上的残疾就是他们的军功章,前半生为大唐社稷豁出了命,后半生便心安理得享受朝廷和百姓的供奉,天经地义的事。

    西州的大权李素重新交还给了曹余。

    对李素而言,权力这东西只有在用得着的时候才用,当初大敌当前,为了清除内忧而果断杀人夺权,如今他与曹余恩怨尽释,而且内忧外患皆消,权力已用不着了,况且重建战后的西州每天要处理无数琐碎的事,李素这种惫懒性格的人如何受得了?于是这次果断将权力扔给了曹余,让他忙前忙后累成狗,而李素则每天无所事事在大营里晒太阳喝葡萄酿,偶尔与程处默出去打打猎。

    奈何身在沙漠里,所谓“万径人踪灭”,连老鼠都看不到一只,打猎自然每次败兴空手而归,偏偏闲得快发疯的二人仍不死心,而且毫不气馁,第二天再接再厉,二人仿佛找回了儿时和尿搓泥巴的纯真烂漫,每天前呼后拥出营,垂头丧气回营,直到最后李素出营不经意间发现驻守辕门的将士看自己的目光怪怪的,这才惊觉最近自己因为太闲可能导致智商下降了,当然,也有可能因为跟程处默在一起待久了,不管怎么说,总之,智商下降了。

    于是李素果断终止了这种白痴行为,他不介意别人把他看作疯子,但是把他看作傻子就恕他不能苟同了。

    深秋十月,沙漠里仍热得跟火炉一般,在一个阳光刺眼的上午,大营东面传来隆隆的马蹄声,一名背上斜插着黄色小旗的唐军军士策马飞奔而来,离大营辕门只有三十步,恰在弓箭射程边缘时,骑士飞快下马,朝大营步行而去,看着辕门前神情戒备的值守将士,骑士高举起一面腰牌,面朝辕门大声道:“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大将军领王师西征,距此只有三十里,请速通报泾阳县子,西州别驾,定远将军李素!”(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四十二章 萧规曹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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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很多时候要靠一点点运气成分,有时是好运气,有时是坏运气。

    李素碰到的就是坏运气。

    因为他碰到一个有勇无谋的突厥首领,只知蛮冲直闯,结果损兵折将后逃掉,打乱了李素的战略部署,正所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因为巴特尔这番莽撞,李素和守军将士差点被他害死,最后还不得不捏着鼻子给他封官赠金,送肥美的牧场等等。

    如果说请这支雇佣兵是一笔生意的话,李素无疑做了一笔赔本生意。

    侯君集的目光仍盯着地上画的攻防图,沉吟许久,不时点头,摇头。

    “有点意思,娃子,你这城守得不错,小小年纪名满长安,到底名下无虚……”说着侯君集抬起头看着李素,笑道:“陛下的封赏说话就到了,你这次守城立下大功,给陛下和大唐挣足了时日,老夫领军才能千里无阻,估摸陛下对你封赏不小,你李家眼看就要腾达了。”

    李素神情严肃地朝东面长安方向行礼:“全托陛下鸿福……”

    啪!

    屁股又挨了一脚。

    “小小年纪跟谁学的这套虚伪路数?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拿命换来的东西,托谁家鸿福?”侯君集瞪着他道。

    李素委屈地看着他。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哭……

    侯君集哼了一声,转头望向城外茫茫大漠,道:“李家娃子,你也是见过阵仗的人了,你觉得此次老夫西征高昌龟兹,胜算如何?”

    李素急忙道:“此次西征裹挟陛下雷霆龙威。我大唐王师如猛虎入羊群,无往而不利,小子以为。侯伯伯此次必然为大唐立下不世功勋,高昌龟兹灭国指日可期。”

    侯君集笑了:“口舌倒是伶俐。尽说些讨好话,说来老夫也是托了你的鸿福,西域联军倾举国之兵进犯西州,被你和玉门关将士们打成了零碎,逃回国者十不存一,风水轮流转,诸国如今兵少将寡,城防空虚。你们已为老夫铺平了路,老夫此次若不能大获全胜,擒了两国酋首献俘于陛下阶前,这么多年的饭算是白吃了。”

    李素陪笑唯唯称是。

    侯君集扭过头,眯着眼道:“你如今官爵一身,除了泾阳县子和西州别驾外,还领着一个‘定远将军’的衔号吧?”

    “是。”

    “既然是定远将军,便是行伍戎马之人,如此战事,怎可不襄此盛举?陛下封赏的旨意尚需些时日才能到西州。不若你与老夫同征高昌龟兹,一来算是出一口当初围城险些丧命的恶气,二来。也可顺手再多捞点功劳,给你李家门楣多添几分光彩,贤侄意下如何?”

    “随侯伯伯出征?”李素吃了一惊,然后飞快摇头:“不去不去,打死都不去!小侄……小侄……旧伤未愈,守城时受了很重的内伤,走快两步便心悸喘气,实在不堪远行,侯伯伯……”

    李素一边说。一边捂着心脏,摆出个濒死的造型。

    侯君集气笑了。抬手狠狠指了他几下,笑骂道:“长安那么多小娃子。没见过你这么油滑的,老夫又不是让你冲锋陷阵,你就老实待在帅帐里等着分功劳便是,我大唐四万王师一路高歌猛进,摧枯拉朽,这次的敌人不堪一击,待灭了高昌龟兹,不但功劳分你一份,生擒两国国主后,你也可尽情羞辱,报当日围城之仇,何乐而不为?小子你这般推搪究竟为哪般?”

    李素苦着脸道:“侯伯伯恕罪,非小子不识抬举,实在是旧伤未愈,疼痛难忍,不堪远行,再说将士们在前面拼命厮杀,小子却坐在后方安享功劳,此非君子所为也,……当年牛伯伯为小子授冠,给小子取表字曰‘子正’,就是希望小子此生做事堂堂正正,言行必有君子之风,不夸张的说,小子这些年做得很好……”

    “再吹老夫又抽你了啊……”侯君集冷冷道:“这几年你哪一桩事做出来有君子之风?要不要脸了?”

    说着侯君集摇摇头,叹道:“你不欲与老夫一同西征,老夫也不勉强你,再过两三个月,陛下的旨意就要来了,估摸你在西州的时日也不多了,好生养息几月,准备回长安吧。”

    李素笑应。

    侯君集说完便不再看他,背着手望着城外大漠出神,不知在想着什么。

    李素看着他的背影,背影很安静,透出几分孤独和深沉,阵阵炎风拂起他的黑色披风,披风下的铁甲璨然生辉,像一杆久经年岁却擦得铮亮的标枪。

    李素的心情很复杂,拒绝侯君集并非所谓的旧伤未愈,事实上他的伤早已好了,坐在帅帐里什么都不干就有功劳拿,几乎等于天上掉馅饼,可他还是拒绝了。

    当初松州城下,侯君集兴致勃勃要以他的名义上疏为李素表功时,牛进达眼疾手快拦下了,而且不由分说把李素划拉到他的子侄辈里,一脸护犊子的表情,那时起,李素便多留了个心眼。

    老将与老将之间不一定是和睦的,大家看起来都很豪迈耿直,可性格终有差别,牛进达当初的举动,李素隐隐明白了什么,再联想到侯君集在真正历史上的下场,说实话,李素还真不敢跟他有什么牵扯,西征灭国是旷世大功,将来班师回长安,怎样的荣誉都不过分,可是,一旦将来犯事了,皇帝心里不爽了,今日的大功劳必将成为未来的大祸患。

    活在这个世上,做人还是安全第一,这次戍守西州,李素的功劳已然不小,若再糊里糊涂跟着侯君集去西征,未来不知会不会给自己埋下杀机,这种冒险的事,李素决计不会做的。

    可是,凭良心说,侯君集对李素确实也不错,一举一动分明也将他带自家子侄看待,李素不算好人,但也没到狼心狗肺的地步,长辈毫无保留地对自己关爱,而自己却在跟他耍弄心眼,想来李素便觉有些惭愧。

    看着侯君集孤独的背影,李素想了想,还是决定将来回到长安后再说,如果……侯君集将来真要做出什么糊涂事,拼了老命拦下便是。

    *****************************************************************

    西征大军在西州城外扎营,停留了三天,将士们休息够了以后,第四天清晨,侯君集擂鼓聚将点兵,全军开拔往西而去。

    李素和曹余等西州一干官将辕门前相送,大军绝尘而去,直至消失在地平线后,李素和众官将才悠闲地往回走。

    “李别驾,借过一步说话……”曹余将李素悄悄拉到一边,李素也配合,二人沿着城外墙根下缓缓而行。

    “曹刺史有事?”

    曹余笑容有点尴尬,说是上官,实则西州城里任何一个人都清楚,这座城池到底是谁做主,更何况李素手里还拿捏着他的把柄,这几日侯大将军老把他叫过去说话,曹余看得心惊胆颤,生怕李素把他卖了,以他对李素的了解来说,这家伙真干得出这事。

    直到昨夜李素单独把他约出来聊了一阵,指天发誓没有出卖他,曹余这才放了心。

    “李别驾守城有功,陛下的封赏旨意说话就到,如今城里大家都在说,李别驾这次铁定要被陛下调任回长安了……”

    李素眨眨眼:“舍不得我走?”

    曹余一怔,然后笑道:“说实话,以前恨不得你早点走,越早越好,可是,咱们并肩守城经历了生死之后,我倒真舍不得你走了,李别驾有治世之才,我万不可及也,一座城池在我手里被折腾得奄奄一息,到了你手里,却处处焕发生机,如今百姓们都在慢慢迁回城里,商贾贩夫也川流不息,一座刚刚经历了大战的城,恢复之快,竟一天一个模样,李别驾,其实,你比我更适合当这个刺史。”

    李素笑道:“你错了,其实我最适合做的事,便是躺在自家院子的银杏树下,手边一壶酒,两碟菜,安静发呆也好,睡觉也好,疏狂一醉也好,总之,此生就这么躺着,一直到懒死为止。”

    曹余两眼发直:“这……是适合你做的事?”

    “对,这是我此生最大的志向……”拍了拍呆滞的曹余,李素奋发向上地朝他狠狠一握拳头:“我会朝这个志向发奋努力的!”

    曹余:“…………”

    跟这种人聊天,找一个大家都能接受,能够不抽对方,心平气和一直聊下去的话题,实在太难了!

    曹余发了很久的呆后,忽然顿悟了,他决定省去寒暄这个虚伪的套路,直奔主题,主题说完后就走,绝不跟他聊半句人生啊理想啊之类的废话。

    “我想问问李别驾,你被陛下调回长安几乎是铁定的事了,你走以后,西州城该如何治理?我心中实在没底,还望李别驾不吝赐教。”

    李素想了想,道:“萧规曹随而已,任其发展,无为而治,官府不必插手太多,大乱之后必有大治,西州城很快会蜂拥而来一大批商人,他们自己会把这座城繁荣起来的,官府要做的,便是规划布局,城中何处只准居住,何处可允行商,官府划好地方,商民自当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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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不停跳闸,从昨天到今天,废了我三千多字,搞得很恼火,最后索性整个片区都停电了,连请假单章都发不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四十三章 债务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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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读得多,不一定事情做得好,有的时候读书人反而更坏事,先古圣贤的许多道理确实动听,可那些道理很多都是以极度理想的社会状态为前提,比如一个人人都是君子的国度,圣贤告诉他们要“仁”,要“义”,君子们自然毫无异议地遵行,路上踩死只蚂蚁都会内疚得扇自己半个月的耳光。可是,若在一个人人都是小人的国度呢?圣贤大抵会被揍得很惨。

    曹余也是纯粹的读书人,这种读书人行事呆板,思想僵化,再加上西州这座城池绝对称上什么“君子之城”,形形色色,牛鬼蛇神,什么人都有,曹余连他自己都管不住,哪里有能力管这么一座城池?于是这座城被他治理得乱七八糟,民不聊生。

    李素其实也不懂治理,这几天侯君集一口一声“大将之才”,曹余一口一声“治世之才”,一夜之间李素仿佛文韬武略,无所不精,只差穿上红裤衩飞天了。

    话是好话,李素听在耳里喜滋滋的,而且不介意别人多说,说得越多越好,越大声越好,大丈夫一辈子活得太实在了也是悲哀,总得有点虚荣心的。

    听归听,自己几斤几两李素还是很清楚的,所谓大将之才,所谓治世之才,真把肚里的东西掏出来,李素自己也会觉得羞耻,所以曹余向他请教治城方略,李素心里还是很发虚的。

    “无为而治……”曹余嘴里喃喃念叨几句,然后一脸欣喜之色,朝李素拱手为礼,赞道:“李别驾果然大才,四个字道尽治世之道,佩服!”

    “不要怕犯错误。犯了错改过来便是,摸着石头过河嘛……”李素以伟人的口气道,此刻的他。形象伟岸得一塌糊涂,若摆出一个凭栏远眺。单臂前指的造型,画面足可造成一尊雕像立在城门外,每逢年节供人许愿兼表忠心。

    “当初我给你的那份治城方略,上面已写得很清楚了,西州这地方农桑兴不起来,唯有另辟蹊径,农业不行可以搞工业,放下官府的架子。与商贾们多谈几次,城里建几个大工坊,但凡织布,烧窑,酿酒,车马店等等,该修的都修起来……”

    李素叹道:“侯大将军西征,高昌龟兹灭国只在指日,那时整条丝绸之路已牢牢掌握在大唐手中,大唐的国境线要往西推进近千里。据说还会建安西都护府,大势所趋,无可抵挡。西州也将由大唐的边城渐渐转化为西域重镇,南来北往的商队都要在这里驻足停留,四面八方的货物和钱财也将在这里汇聚,官府治理起来确实不易,单凭‘无为’二字,亦非万全之策,总之,不要欺压良善商贾,不要盘剥平民百姓。不能任由邪恶滋长,但也不能太过嫉恶如仇……”

    曹余一边听一边点头。嘴里不时还默诵几句,似乎要把李素这番话背下来。听到这里却忽然一楞:“不能太过嫉恶如仇?这是何意?”

    李素笑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曹刺史应该比我更懂,将来四方商贾齐聚,城中不但有东西集市,还有绸缎铺,瓷器铺,成衣铺,客栈,车行等等各种店铺,还要有一些能让有钱的商贾们花钱消遣的地方,比如赌档,青楼,酒肆等等,有吃的,有穿的,有寻欢作乐的,这些所有的东西加起来,才叫一座有声有色有朝气的城,曹刺史觉得呢?”

    曹余眉头皱了皱,然后仔细思索了一阵,方才迟疑着点点头。

    李素顿时有些担心了,这态度不端正啊,万一等自己前脚离开,曹余后脚紧跟着便将城里他看不顺眼的青楼赌档一棍子全扫了,那时李素远在数千里之外,捏不扁他搓不圆他,该拿他怎么办?

    想了想,李素决定把话再说透一点。

    “最重要的是,西州城里那些青楼赌档,咳……都是我的。”

    曹余顿时一楞,呆呆地注视着他,许久之后,捋须摇头苦笑:“李别驾真是……真是生财有道,你都把话说得如此明白了,老夫怎敢再对青楼赌档妄动一根手指?只不过你这生财的手段实在是……将来你走以后,西州城若因这青楼赌档搞得乌烟瘴气,可如何是好?”

    李素笑道:“曹刺史放心,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他们不会做出格的事,若有,曹刺史尽管下手拾掇,不必给我面子。”

    曹余叹道:“但愿如此吧……”

    李素迟疑了一下,道:“关于城中规划布局,还望曹刺史赶紧筹备起来,时不我予,不可拖延啊……”

    曹余奇道:“为何这么急?”

    李素脸上闪过赧然之色:“因为我帮你欠了不少钱,大战以前,各地商人往城里运了无数砖石泥瓦,用来修缮城墙,当时城里那么穷……”

    曹余惊道:“此事我知道,你给各路商人签的欠条,可是……你盖的是官府的印,何谓‘帮我欠了不少钱’?”

    李素耐心解释道:“那些欠条,我左思右想,估摸报上朝廷后,陛下很可能不会认这笔帐,毕竟是先斩后奏,犯了忌讳,陛下若动了疑心,派人来查帐,你和突厥部落那桩事怕是瞒不住了,报上去不但朝廷不会认,反而会引祸上身,所以,欠下那些商贾的钱,只好……”

    曹余接口道:“只好咱们自己来还了?”

    李素停顿片刻,不得不说出一句很残酷的话:“用词不要这么亲切,这种事呢,不能叫‘咱们’,而是‘你’,嗯,你一个人还,收税也好,以地抵债也好,宣布破产也好,都是‘你’,不是‘咱们’。”

    曹余呆了一下,然后急了:“……凭什么只是我?”

    “因为欠条上盖的是官印啊。”

    “那又怎样?”

    “官印是谁的?是西州刺史的啊,谁是西州刺史?”

    曹余呆怔片刻,顿时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李素急着撇清,于是很不厚道地补了一刀:“……如果有天被债主们逼得要从城楼上跳下去以死清债,那么,跳城楼的人也是‘你’,你一个人,不是‘咱们’,亲兄弟明算帐,这个还是要算清楚的。”

    曹余神情黯然望天,许久,发出萧然一叹:“……当初守城之战时,我便该从城楼上跳下去才是。”(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四十六章 玄奘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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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这个世界几年了,李素与和尚还没打过交道。

    李素对宗教并不排斥,只要是和平的,没有侵略性的,教义不走极端的宗教,李素都能接受,当然,最重要的是,宗教能够指引人心向善。

    说它是迷信也好,蛊惑人心也好,不论何种手段,毕竟目的是好的,各种宗教造出的各种神佛,他们法力无边,逍遥自在,评判人间善恶,历尽沧海桑田,终归有一样:它们都在指引世人向善。

    善良的人才有资格跟神佛们一起玩,不善良不带你玩,当然,如果你是恶人,又想和神佛一起玩,很简单,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或者……放下屠刀,一起炼丹。

    当初太平村闹天花时,李素跟孙思邈相处过一段日子,老道士生活里很严肃,凡事一丝不苟,亦不失长者气度,李素对他很有好感,连带的,也对道教有好感,——毕竟是国教,而且还是人家皇帝老子的祖宗创的教,谁敢对它没好感?

    至于佛教,李素可真没接触过了。

    眼前站在辕门外的和尚个子不高,有点驼背,背上背着一只大竹篓,身穿百衲僧衣,已经脏得看不出颜色,而且隔着老远便散发出一股浓浓的汗酸和臭味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像一颗能够直立行走的催泪弹,味道熏得眼睛很酸爽。

    和尚五十来岁,皮肤黝黑,也不知道是太阳晒的还是很久没洗澡,脚上一双草鞋,长久行路磨得露出了五六只脚趾头,面相很老,容貌很普通,属于扔进人群里连浪花都冒不出一朵的那种。

    一切都很平凡。而且很邋遢,唯有他那双眼睛,却非常清澈。纯真无邪像个孩子,透出几分对世事人情的洞彻和豁达。还有对天下苍生的悲悯和怜惜。

    李素走出辕门,第一眼便看到了他的眼睛,然后才是他整个人。

    和尚在朝他笑,笑得很和善,漫长的行路令他满面风霜尘土,可笑容却干净得像冬天的白雪。

    见身着华贵的李素走出辕门,和尚笑容更深了,仔细打量了他一眼后。双手合什躬身,低宣了一声佛号。

    “听说尊驾是大唐泾阳县子,贫僧有礼了。”

    李素楞了一下,然后堆起笑脸,准备亲自上前搀起他。

    宗教人士啊,不能乱得罪,首先得送上笑脸,还得摆出礼贤下士的姿态,否则眼前这和尚很可能不会答应给自己批八字。

    “大师远道而来,一路辛苦……”李素有样学样。也双手合什躬身回礼,然后朝和尚走近一步,笑容如春风般准备将他扶起来。

    刚走近和尚身前。和尚身上一股臭味和汗酸味像一股飓风般席卷而来,李素眉头猛然皱起,和尚身上的怪味令他情不自禁后退了两步,吸了毒气般满脸发绿。

    “呜呼哀哉,臭死我也!”李素掩鼻脱口而出。

    很不礼貌,但李素真的没闻过这么臭的味道,实在无法忍受了。

    和尚脸色顿时有些尴尬,笑道:“贫僧走了很远的路,大漠里缺水洁身。所以难免……”

    话没说完,却听李素大喝道:“来人!”

    辕门前值守的将士上前抱拳听命。

    李素指了指和尚,道:“速去备一大桶水。把他冲洗干净,记得一定要将大师使劲揉搓,再揉搓,没把大师洗干净,军法处置!”

    真的无法忍受又脏又臭的人,看一眼都觉得自己折了寿数。

    将士大声领命,然后,一左一右架起和尚便朝大营走去。

    和尚大惊失色,脸上那悲悯众生的笑容再也看不见了,此刻需要悲悯的是他自己。

    “县子,县子不可如此对待出家人,贫僧……啊!贫僧是……”

    声远,人亦远。

    和尚被架远,李素眼看着将士备好大木盆和水,将和尚扒了个精光,二话把说将和尚高高抬起,扑通一声直接扔进盆里,和尚发出一声惨叫,木盆旁边的将士却充耳不闻,拿起麻布巾子,照李素的吩咐一丝不苟地揉搓起来。

    李素这才长长松了一口气,眯着眼笑了几声,刚才那个把和尚扔进盆里的动作……好眼熟啊。

    下意识地用宽袖扇了几下风,刚才和尚身上的味道似乎仍停留在空气中。

    “脏成这样,好意思说是出家人,出家人不是讲究六尘不染吗?差评!”李素恨恨地给和尚下了结论,想了想,扬声道:“把大师洗白白了送到帅帐来!”

    将士齐声应是。

    李素走了两步,忽然发觉自己刚才这句话有点污,于是又补充道:“……洗白白了给他穿上衣裳再送来,别光着!”

    “是!”

    小半个时辰后,和尚被送进帅帐果然洗白白了,虽然皮肤仍然很黑,但看起来干净多了,只是表情略带几分狼狈,进了帅帐很不满地瞪着李素。

    李素很礼貌地朝他笑:“这才赏心悦目嘛,大师何必恼怒,凭良心说,干干净净的模样不比刚才脏兮兮的样子迎人多了?”

    和尚脾气似乎很不错,把他折腾成这样也没见发怒,涵养不是一般的好,独自生了一会儿闷气后,和尚很快释然而笑。

    “脏和尚和干净和尚都是和尚,世人看重的只是皮囊表相而已,不过……罢了,干净其实没什么不好。”

    李素笑道:“这才对嘛,皮囊表相不能当作不爱洗澡的理由,干干净净才惹人爱,小孩都懂的道理,大师一定也懂的。”

    见和尚耷拉着脸苦笑,李素拱了拱手,笑道:“与大师结识的过程如此愉悦,还未请教大师法号……”

    和尚合什为礼,道:“贫僧法号……玄奘。”

    李素惊异地瞪圆了眼睛:“…………”

    ***************************************************************

    终于明白为何刚才见将士将和尚扔进盆里的动作如此眼熟了,分明就是群妖抓住了唐僧把他下锅清炖啊。

    李素万万没想到,他居然真的碰到了唐僧。

    没错,就是西游记里那个白白净净什么事都不干,只知道骑着马念阿弥陀佛,被妖怪抓了只知大喊悟空救我的唐僧,书里的超级拖油瓶兼坑徒弟宗师,原型人物就是眼前这位玄奘法师。

    “玄奘?西天取经的那个玄奘?”李素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见李世民都没这么激动过。

    李素的激动反应令玄奘有点吓到了,神情惊疑地打量了李素半天,这才迟疑地点点头:“确是贫僧,贫僧去年才离开天竺那烂陀寺,打算回东土长安讲经布道,点化世人……”

    犹豫了一下,玄奘还是忍不住问道:“敢问县子如何知晓贫僧法号?贫僧贞观二年西出长安,十多年未归,难道世人还记得贫僧?”

    “大师莫闹,除了我,谁还知道一个跑去天竺取经的疯……咳,风一样的和尚。”

    玄奘苦笑摇头,低宣一声佛号。

    “大师独自一人从天竺归来?”李素的激动仍未降温。

    “是,出天竺后,贫僧路经乌伏那国,犍双罗国,梵衍那国……路上与僧侣同行,到西域后便与商队结伴,这才到了西州……”

    李素对玄奘的叙述毫不关心,他不是宗教人士,无法理解玄奘法师这一行有多么伟大,留给后世多么重大的意义,他关心的不是这个。

    “猴子呢?”李素忽然冷不丁问道。

    “呃……啊?”玄奘呆住。

    “大师兄,齐天大圣,斗战胜佛……你取经十几年难道没收徒弟?比如路上捡只猴子,捡只猪,捡个大胡子什么的……白龙马总有一匹吧?什么都不捡就太过分了!”

    ***************************************************************

    ps:隆重推荐一本都市书,《重生之悠闲》,作者呆萌的瑜,已快上架了,老贼本身对都市书比较偏爱,这本书很不错,大家书荒的话不妨一阅,看一看又不会怀孕。。。(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四十七章 法师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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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经不能独自一人,太幻灭形象了。

    当年见到李世民时都没这么激动过,但此刻见到玄奘却整个人燃起来了。李素也是有偶像的,偶像不是帝王将相,当然,更不是眼前这个和尚。

    李素的偶像是猴子,那只敢爱敢恨毁天灭地,一句“俺老孙来也”,担起多少道义是非,却不得不屈服于神佛的悲情猴子。

    对猴子的崇拜,连带的,李素对玄奘的印象也好了很多,虽然这家伙经常念紧箍咒折磨猴子。——再说,这可是唐僧哎,吃了可以长生不老的唐僧哎!

    李素激动的眼神渐渐变得不善良了,眯着眼上下打量着玄奘,不时发出瘆人的笑声。

    相比李素的热情,玄奘却觉得浑身发毛。

    因为……这位县子的眼神实在太可怕了,横看竖看,总觉得不怀好意的样子,就像是……就像是琢磨着从他身上哪块地方下刀似的。

    “大师记不记得前世今生?”李素很热情地问道。

    “啊?”

    “前世啊,大师,你很值钱的,佛祖座下高徒,金蝉子九世转生……你这一路上难道没遇到要吃你的妖怪吗?吃了你的肉可以长生不老呢!”

    玄奘:“…………”

    “大师,你吃过自己的肉吗?哪怕从手指撕下的一小块死皮……哦,大师恕罪,你是吃素的,哎,可惜了……”

    玄奘:“…………”

    “大师……我吃荤的。”

    玄奘脸色越来越黑,情不自禁看了看天色,结结巴巴道:“天不早了,贫僧……贫僧还是进城暂住一宿……”

    李素亲热地拦下玄奘的话,笑道:“大营内帐房甚多,大师何必进城?”

    开玩笑。进了妖怪的洞府还想出去?唐僧哪一次自己跑出去过?都是猴子救他出去的……

    “不,贫僧……贫僧还是进城吧。”玄奘脸有点白,眼前这位县子看起来很不正常。像疯子。

    “好了好了,咱们好好说话。”李素努力让自己正常一点。

    虽然眼前这位唐僧又老又黑。可现在的样子还是很可爱的,真想一口吞下去……

    …………

    …………

    “真没收过徒弟?”李素不死心地问道。

    “没有!”玄奘瞥了他一眼,表情仍有些惊惧,这位年轻的县子……好像病得不轻,莫名其妙说什么收徒弟,他收不收徒弟很重要吗?为何这位县子一脸失望的表情?

    “你……应该收徒弟的!不收徒弟谁来帮你打怪?谁来给你赶跑那些磨人的小妖精?”李素很痛心很谴责地看着他。

    玄奘下意识摸了摸已长出寸余的头发,这话不知如何答了,他发现大家的思维根本不在同一个位面。完全不理解这位县子到底在说什么。

    李素确实很失望,眼前这个和尚看起来很平凡,而且落魄得像个叫花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书里那位冠面如玉,风度翩翩,把女儿国国王迷得神魂颠倒的御弟哥哥,更重要的是,……怎么不收徒弟呢?

    “贫僧真没收过徒弟……再说,就算贫僧要收徒弟,也不会收一只猢狲。一只猪,虽说佛法普渡众生,但也要看万事灵性悟性。县子的说法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李素叹了口气,收起了失望的情绪,其实,明知猴子是虚构的,可心里还是留存着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这大抵是自己性格里纯真的一面吧,一个相信童话的成年人,终究不会坏到哪里去。

    “大师远道而来,一路辛苦。不知大师接下来欲何往?”李素合什问道。

    玄奘叹道:“流离故土长安十余年,贫僧自然要回去看看的。历经辛苦从天竺取来经文,大唐的僧人们想必还在等贫僧回去为他们布道。”

    “大师若意欲回长安。不妨与我同行,路上也有个照应,大师意下如何?”

    玄奘笑着拒绝道:“能与县子同行,贫僧之幸也,只是贫僧另有一桩俗务缠身,怕是辜负县子美意了。”

    李素笑了笑,也不介意,命人准备素斋,为玄奘洗尘。

    …………

    跟和尚吃饭是件很难受的事,因为和尚不吃肉,李素给玄奘安排了一桌素斋,因为是偶像的师父,李素甚至很给面子的亲自给他清炒了几个素菜。

    说实话,在这荒凉贫瘠的孤城里,吃素比吃肉困难多了,搜罗一桌素菜很不容易,李素则坐在另一边,一手抄着半只烤得焦黄滴油的羊腿,一手端着酒杯,一派江湖好汉的做派。

    玄奘很有礼貌,挟了一筷蕨菜送进嘴里,然后赶紧吐了出来,合什低喃了几声“罪过”,转过头很幽怨很谴责地看着李素。

    李素被他谴责的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道:“大师可是觉得不合口味?”

    玄奘摇摇头,叹道:“颠沛行路之苦行僧,有口吃食已然不易,怎会挑剔口味?只是……恕贫僧无礼,县子为何非给贫僧吃荤?”

    李素神情一整,急忙站起身朝玄奘面前的矮脚桌走去。

    这事说小不小,如今大唐普遍对佛道都很尊崇的,若真不小心给玄奘吃了荤,传回长安会被万千佛家善男信女唾骂。

    仔细看了看玄奘面前的几道菜,却都是绿菜,没见一丝荤腥,李素凑近闻了闻,也没闻到动物油脂的味道,不由奇道:“大师怕是看错了吧?这些都是素斋,不见一丝油荤,何来吃荤的说法?”

    玄奘也奇怪地看着他:“这些菜里放了姜蒜,自然是荤菜,县子难道不知?”

    李素目瞪口呆看着他,然后展颜一笑:“大师莫闹,姜蒜都是土里长的,哪里算什么荤菜,这玩笑开不得,会害死我的……”

    玄奘叹气:“贫僧没有玩笑,姜蒜属荤,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啊。”

    李素呆怔不语。

    玄奘见他茫然的模样,便知他是无心之举,并非故意羞辱出家人,于是叹了口气,耐心地给这位小白权贵科普常识。

    经玄奘解释过后,李素才恍然,原来按佛家的说法,佛门弟子的饮食是禁荤腥的,《楞严经》云:荤腥生食生嗔,熟食助淫,所以佛家要求门下弟子禁食,而所谓荤腥,是“荤”和“腥”分开的,所谓的“荤”并非指各种动物的肉,而是葱姜蒜韭菜等这些含有特殊气味的蔬菜或调料,因为在佛家眼里,这些东西属于“恶臭”,“异味”,食之不洁,而所谓的“腥”,才是指猪鸡鱼等各种动物的肉。

    不知道这条规矩是谁定的,但可以肯定,定这条规矩的人一定有慢性鼻炎,那么香喷喷的东西,非说有“恶臭”,鼻炎很严重了。

    玄奘解释过后,李素无语地看着他。

    这和尚好麻烦,要不……撤去宴席,命人把他扔出大营算了?累了,不想请客了……

    或者……真切他一块肉下来尝尝?万一真的长生不老呢?和尚吃素,他李素可不吃素的。

    思绪无限发散,李素看着玄奘的目光又渐渐不对劲了,充满了邪恶。

    玄奘不经意一瞥,正好迎上李素的眼神,顿觉浑身寒毛直竖,生生打了个冷战。

    好邪恶!为何有种误入龙潭虎穴的错觉?

    善了个哉的!

    ****************************************************************

    惊惶不安的玄奘在大营内度过了漫长的一夜,早上出营帐时两只黑眼圈挂在脸上,显然昨晚睡得不太好。

    李素笑着与他见礼,见玄奘黑眼圈高挂,不由幸灾乐祸的笑。

    这就是不收徒弟的弊处啊,书里面的唐僧哪怕被妖怪捆绑吊起摆出无数少儿不宜的姿势,睡觉也睡得无比香甜,因为他笃定会有只猴子救他出去。

    “西州是大唐的城池,大师远从天竺而来,多年未见大唐风土人情,今日不妨在城里四处看一看,我遣几个随从侍侯您。”

    玄奘摆摆手,笑道:“多谢县子,贫僧是化外之人,万丈红尘与贫僧已无缘……”

    “那么,大师便在营帐内静修也好,再过几日,待陛下旨意来,我再与大师一同启程回长安。”

    玄奘摇头道:“贫僧昨日说了,另有一桩俗务缠身,怕是不能与县子同行……”

    李素眨眨眼:“大师是化外之人,不沾红尘俗事,怎会有俗务?”

    玄奘笑道:“出家人,生于尘俗,活在尘俗,说是四大皆空,可谁能真正避得开尘俗凡事?和尚除了念经,多少也要交几个尘俗朋友的。”

    李素奇道:“不知大师交了哪位朋友?他也在西域吗?”

    玄奘笑道:“十二年前,贫僧从长安出发,沿丝绸之路向西而去,欲往天竺求取佛法真经,贞观三年路经高昌国,当时的高昌国主麴文泰深具佛缘,领国中臣民出城而迎,极尽隆重,贫僧感激不尽,遂应邀进城,住进高昌王宫内,与国主麴文泰论了三天三夜的佛法禅理,皆引彼此为生平知己,贫僧与他约好,待求取真经归来,定要去高昌国一行,与他再续十余年知己之情。”

    玄奘说着说着,笑了起来,那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温暖笑容,可见他与高昌国主麴文泰交情确实不浅。

    而李素,脸色却渐渐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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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五十章 启程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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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明珠想得比较多,顾忌也太多,她的人生如同活在一个樊笼里,从小爹娘告诉她,她只能生活在这个笼子里,绝对不允许出圈,后来嫁人了,嫁给了一位年轻的权贵,商贾之家能攀上权贵,许家爹娘开心,她也开心。

    出嫁那一天,许明珠蒙着盖头,情不自禁地猜着夫君的模样,听说他很年轻,与自己一般大,相貌英俊白净,是长安城有名的才子,属于天纵之才的那种,作的诗写的文章被长安的读书人争相传诵,而且也为社稷立下不少功劳,被皇帝陛下格外恩宠……

    一道道光环加诸在李素头上,多少也传到许明珠的耳里,许明珠开心的同时,深深的自卑感亦不可抑止地侵袭心头,分量越来越沉重。

    夫君样样都好,无论出身,官爵,才华,相貌,可以说是完美,而她,只是商贾家的女儿,自己真能配得上如此完美的夫君吗?如此完美的人,能配上他的大概只能是当朝的公主殿下吧?而且,出嫁之前,夫君确实与东阳公主的传闻闹得长安尽知,他心里满满被占着的,应该是那位有身份有地位也有才华,能与夫君冬雪置酒,也能与他琴瑟相合的人生红粉知己吧……

    闯了玉门关那个大祸后,夫君受了牵累,升不了官,晋不了爵,她不仅什么都没帮到他,还使劲拖了他的后腿,许明珠越想越乱,越想越悲伤。

    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夫君心目中的正室夫人,难道是自己这般样子么?不配啊,怎么想都不配啊……

    许明珠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悲伤中不可自拔,可是……似乎夫君与她的想法完全不一样。

    “夫人啊。咱们可以做的事情很多,比如晒晒太阳,睡觉。喝点正宗的西域葡萄酿,或者……收拾行李?你看。能做的事情那么多,我们都很忙的,为何你非要钻这个牛角尖?圣旨不封赏我,与你没有任何干系,你真没必要自责……好了,跟你讲了很久的道理,讲得我肚子都饿了……”

    许明珠擦了眼泪,急忙道:“啊。妾身给夫君弄点吃的。”

    说完便放下正在收拾的行李,匆忙跑了出去。

    李素看着她忙碌的背影,笑了,有个单纯的夫人,感觉其实真的很不错。

    …………

    兵马启程,浩浩荡荡。

    跟着李素一起走的,除了蒋权的骑营兵马,还有程处默和程家庄子的一千老兵,以及玉门关的三千守军,这些人原本不属于西州的守卫军队。解围之后自然要归位,而西州的戍守军队,将从侯君集的西征大军中调配。西州城的旁边将建起一座安西都护府,整个大唐西面的守卫将由安西都护府负责。

    大军东行,兵马在辕门前列队。

    许明珠骑在骆驼背上,身着素色高腰襦裙,头上戴着一顶黑纱遮面的斗笠,这一次已不再像以往那般狼狈,恢复了诰命夫人的神采。

    李素走出辕门,程处默,蒋权和田仁会等人在辕门外相候。见李素出来,田仁会正待下令大军启行。李素忽然道:“田将军,李某想去西州城看看。”

    田仁会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蒋权和骑营将士策马跟上。

    李素朝后面的骑营兵马看了一眼,嘴角露出苦笑。

    骑营经西州一战,也只剩下不到百骑了,其中一小半已是终身残疾,百骑跟在李素后面,缺胳膊断腿的比比皆是,可他们的胸膛却挺得很高,骑在马上腰杆笔直如枪。

    朝阳如火,照映在这群百战余生的战士甲胄上,镀上一层金色的霞光,仿佛从云端落入人间的威武天兵。

    西州城外,全城官员百姓静静地站在当初的战场上,黑压压的一片,不见首尾。

    曹余和一众西州官员站在人群前列,见李素策马而来,曹余与官员们纷纷迎上前。

    李素下了马,曹余与他互相行礼。

    “李县子今日启程回长安,西州的父老想来送送你。”

    李素向前两步,朝百姓们躬身一礼:“多谢父老。”

    黑压压的人群整齐划一地躬身还礼。

    李素转过身看着曹余道:“我还想去石碑那里祭拜一下。”

    “李县子请。”

    龚狐等一干商人早已将石碑立在西州城外,正是当初血战的城墙根下,那里的土都被鲜血染成了红褐色,曾经堆积上千尸首的城墙根,如今已收拾得干干净净,原地已立起一座高达六丈的石碑,碑上篆刻着铭文,正楷详细记下西州一战的每一个细节,下面刻着一个个名字,这些人,都是战死的大唐守军将士。

    李素和骑营众将士站在石碑前久久不语,脑海里浮现那些朝夕相处的面容,鲜活的,熟悉的,年轻的,如今都化作石碑上一个个冰冷的名字。

    大漠罡风正烈,卷起阵阵沙尘。

    石碑立在风沙里纹丝不动,像一座亘古不变的神谕,默默守护这片荒凉的孤城。

    李素静静呆立许久,忽然面朝石碑跪下,端端正正行大礼。

    身后,曹余,蒋权等人也纷纷跪下。

    百姓人群里,忽然传出几声压抑的哭泣,随即人群纷纷拜倒尘埃,人群里,哭声渐渐喧嚣起来,此起彼伏不休。

    “西州父老拜别李将军!”

    这次没有称官职,李素血战守城,付出极大的代价守住了西州,唯有以“将军”称之。

    李素转过身,面朝西州百姓下拜还礼,抬头时,眼眶已发红。

    起身,李素转头望向西州城墙,道:“蒋权,咱们沿城墙走一圈。”

    “是。”

    蒋权一招手,骑营剩下的百人纷纷上马,蒋权拿过一面明黄色的龙旗,旗帜在风沙中招展摇摆。

    环视身后的百姓们,蒋权吐气开声喝道:“列队!将军巡城!”

    百余位血战余生的老兵簇拥着李素,众人骑马沿着城墙缓缓绕行。

    罡风卷起漫天尘沙,蔽日的尘沙里,只见一面龙旗迎风猎猎,不屈地傲立。

    ***************************************************************

    队伍离城很远,回首仍能看到西州的轮廓。

    许明珠骑在骆驼上,回头看了看渐行渐远的城池,指着那座大漠里的孤城忽然道:“夫君,百姓们还站在城门外送你呢,他们在感你的恩德,是你守住了这座城……”

    李素没有回头,离别总令人脆弱,他不忍回头。

    “我守住的不仅仅是这座城……”李素淡淡地道。

    “还守住了什么?”许明珠好奇地问道。

    李素笑了笑,摇头不语。

    还守住了什么?

    守住的,是心里的良知,勇敢和担当,在这些可贵的人性几近崩塌时,这座城把它们拉回来了。

    无法想象,当初自己若逃走一去不回,今日的自己,该是怎样的心情?

    漫长的行路,无聊而枯燥,回时却与来时不一样,有过一同面对生死的血战经历,队伍里的气氛热烈了许多,每个人带着轻松的笑容,并骑走在一起,畅想着回到长安后的生活。

    队伍里很多人回去后,确定会卸甲归田,有的因为年纪,有的因为残疾。

    此刻大家畅想的,是归田后的安逸生活,朝廷赐一二十亩良田,攒下几年的辛苦钱买一头耕牛,盖一栋不大不小刚够一家人生活的房子,最后再娶一个不漂亮却贤惠的婆姨……

    人心的**,其实并不大,有一种境界叫刚好够了,懂得这种境界的人,要么从生死边缘蹚过无数回,看淡了世情贫富的老人,要么是天性无欲无争的平凡人,然而,许多高高在上的权贵却不懂,拥有的东西越多,越不懂什么叫“刚好够了”。

    队伍里的讨论声很热烈,说到未来不用刀口舔血的平凡日子,老兵们纷纷笑开了颜,就连那些残疾的将士,眼中也露出了期待憧憬,他们残了,但并没有废掉,只要日子有奔头,缺只胳膊少条腿,日子还是一样能过得充实。

    李素静静听着老兵们的高声谈笑,他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其实,他们所谈论的东西,也是他期待的,甚至于,他在老兵们身上学到了更多。

    一声高亢清亮的嗓音,很突兀地从人群里绽开,声音如利箭刺破苍穹,直透云霄。

    “山尖尖儿上那个槐槐儿高,窝窝儿里那个婆姨俏……”

    原汁原味的中原秦腔,沙哑的嗓子透出一股深深的沧桑和不羁味道,听得李素情不自禁扭头望去。

    方老五骑着骆驼跟在蒋权身后,仍是一脸老相,一脸憨厚,耷拉着肩膀像个耕了一天地累坏了的老农,可嘴里发出的嘹亮秦腔的每一个字符音节,都像一个个活泼的精灵在半空中跳舞。

    李素笑着朝方老五招了招手,方老五嘿嘿一笑,抬袖很不讲究地抹了一把鼻子,脚下踢了骆驼的腹部几下,很快与李素并骑而行。

    “方火长,玉门关里,内人多亏有你才保得周全,回长安后,李家必有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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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五十一章 归乡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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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认识方老五是在程处默田仁会领军驰援西州以后。

    在这之前,方老五只是右武卫骑营里一个不起眼的火长,一个扔在人群里泛不起半点浪花的寻常老兵,这样的老兵在骑营里比比皆是。

    方老五貌不出众,甚至可以说有点丑陋,年纪已五十岁,按说战阵经验已十分老练,却仍只当了个火长,像一个昏昏噩噩在军营里混日子的老兵油子。换了以前的李素,无论如何也不会注意到这样的一个平凡得没有任何出彩的老兵。

    可是,就是这样一位平凡的老兵,在紧要关头却豁出了性命,勇敢地往前踏出了一步,像只不自量力的老牛,将柔弱的许明珠护在身后,毫不犹豫地将她肩上的重担卸下来,扛在自己的肩上,也正因为有了方老五的挺身而出,玉门关内,许明珠挟持田仁会才能毫发无伤,全身而退。

    不夸张的说,方老五是许明珠的恩人,也是李家的恩人。

    当初援军城外破敌之后,许明珠将事情娓娓道出,李素特意去大营内,向方老五行了谢礼,并很执着地从蒋权那里将方老五要了过来,当作自己的亲卫。

    亲卫是主将最信任的人,能够毫无怀疑地托付以家小性命,反过来说,亲卫也是主将的死士,任何时候都会毫不犹豫为主将挡刀挡箭的人,不仅要有丰富的厮杀搏击经验,还要有一颗忠贞无二的忠心,这样的人不容易找,找到了,就是自己的第二条命。

    李素的运气不错,从许明珠的叙述里。他知道方老五是一个值得托付生死的人,这样的人一定要留住,哪怕他年纪大了。体力弱了,仍是未来李家的一面屏障。

    “回长安后。直接来太平村,李家在村东头有三十亩良田,全送你了,再给你配两头耕牛,盖一间大房子,想娶婆姨了,李家给你出聘礼,没有子女。李家给你养老送终,过日子不称手不称心,想要什么尽管跟李家开口。”李素向方老五做出了承诺。

    方老五有些受宠若惊,咧嘴笑道:“李县子莫客气,折煞老汉了,成,老汉以后就住太平村了,就挨着李家住,大半辈子活在刀光血影里,老汉没别的长处。就只有一门杀人的手艺,只要李县子不嫌弃,老汉以后就是李家的庄户。背靠李家的大树安度晚年,日后若有外人对李家不利,老汉虽老,手里的刀把子却不含糊。”

    李素大笑,适时改了口,道:“好,能得方大叔,是李家一桩幸事,以后大家是自己人。莫再这般客套了。”

    方老五急忙惶恐地道:“县子……不,少郎君以后万莫称小人大叔。您是贵人,这般称呼真会折小人的寿的。以后直呼小人老五即可……”

    李素笑着谦让了几句,却发现方老五额头渐渐渗出了汗,而且神色颇为着急,这才察觉方老五不是在跟他客气,他是真相信折寿这一说,这个年代的人都讲究,阶级观念根深蒂固,而且绝不会蹬鼻子上脸,贵人对他们太客气,对他们而言实在是一种折磨。

    李素犹豫了一下,试着叫了一声“老五”。

    方老五转忧为喜,非常痛快地“哎”了一声,神情高兴得如同喜当爹。

    许明珠跟在李素后面,见自己的恩人被夫君如此看重,眼中不由露出喜色,大大的杏眼渐渐弯成了一弯新月,皎洁而明亮。

    随即,许明珠不知忽然想到什么,眼神迅速黯淡下来,目光中又浮上几许愁意,看着前面不停与方老五闲聊笑谈的夫君,幽幽地叹了口气。

    似乎……还有一桩心事没解决呀,这件事,真不知该如何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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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伍走得很慢,数千人沿着丝绸之路走了小半个月,离沙州还有数百里,过了沙州还要走数百里才能到玉门关,进了玉门关才算进了关中,也就是说,目前走的路程连五分之一都不到。

    幸好一路上有数千将士跟随,沿路经过大大小小的绿洲,如今丝绸之路上仍不太平,哪怕前方传来侯君集已灭龟兹国的捷报,盗匪们仍在丝绸之路上劫掠,而且据说手段比以前更残酷,盗匪们似乎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不多了,大唐克定西域后,马上会腾出手来肃清丝绸之路,于是抓紧黎明前最后的黑暗的日子敛财抢掠,并且日夜开会商讨转型方向。

    小半月来,当李素一次又一次见到丝绸之路上被盗匪们抢掠后仍被害了性命的商队尸首横倒在沙漠中间,有的尸骨已被秃鹫啃噬得干干净净,有的仍血肉模糊死无葬身之地。

    一次两次,当不记得多少次见到遇害的商队尸首后,李素终于动怒了。

    盗亦有道,劫了财就得放人家一条生路,要么干脆就杀人,财物分毫不取,都说得过去,可是劫了财还把整支商队灭口,这就说不过去了,世上没这么轻松的道理,都说丝绸之路是鲜血和森森白骨铺就而成的一条血路,说法归说法,真正亲眼看到一支又一支商队的惨状后,李素终究还是动了怒。

    夜里扎营,李素找来田仁会,很正经的商议了半晚,田仁会答应从队伍里临时调遣两千将士深入沙漠,一路横扫过去,肃清丝绸之路上的盗匪窝点。

    商议过后,当天夜里,队伍里两千玉门关将士拔营而去,策马驰入茫茫夜色里不知所踪。

    余下还有三千多人则继续朝沙州行进。

    路途仍旧枯燥且乏味,好在这次回程没有压力,心情自比当初去西州赴任时轻松很多,四周皆是同生共死守城击敌的袍泽兄弟,多日相处大家都渐渐熟悉,再加上队伍里不时有方老五扯着嗓子唱秦腔,粗犷豪迈的歌声,粗俗不堪的歌词,都能引来队伍袍泽们会心一笑,大家都是俗人,高雅的东西玩不利落,粗俗的东西却能引起大家的共鸣,连李素有时都情不自禁被方老五的秦腔逗得哈哈大笑,笑完后又陷入深深的自责,检讨自己的人品和节操。

    有李素在身边,许明珠又变成了那个唯唯诺诺的小妇人,仿佛隐形了似的默默跟在李素身后,每日扎营时将热腾腾的吃食端到李素面前,不仅如此,路途中热了给李素打扇,夜里凉了给李素盖褥,乏了给李素捶腿……来回忙碌像只勤劳的小蜜蜂。

    虽说是封建主义糟粕教育下的可怜产物,但李素还是情不自禁地觉得封建社会真是太有爱了,然而次数多了以后,连李素也觉得不忍心,一次又一次劝她不必做这种下人丫鬟做的事,但许明珠仍我行我素。

    夜晚的沙漠温差很大,冷得邪性。

    李素和许明珠睡在同一个帐篷里,虽然夫妻间的隔阂和陌生越来越少,但二人终究还是没跨出最后那一步,一来还是觉得夫妻生活尚待磨合,二来,夫妻二人都是第一次,那是神圣不可偷窥的,帐篷周围几千个糙汉子打着呼噜,教二人如何办事?被人偷听到什么,简直跟被绿了一个性质,所以,夫妻圆房再着急,也要回到长安后再说,跟自家婆姨圆房,李素没义务让几千个糙汉子在外面听动静。

    二人睡在一个帐篷里,却是隔着老远睡的,各自盖着一张褥子,可谓相敬如宾,不越雷池半步。

    今夜有点邪,二人似乎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的,各自不知在想着什么。

    李素想的事情比较复杂。

    眼看要回到长安了,回到故乡自是欣喜,可当初留下的恩怨也无法避免的来了,与太子结下的仇怨,与长安诸王或多或少的交情,还有已经当了道姑的东阳等等,诸多人或事,一回到长安便都冒出来。

    除此之外,李素还想到了更多。他的身份与别人不一样,别人不知道的历史大势和事件,他多少还能记得一些的,算算日子,嗯,那位不输须眉的武妹妹应该已入太极宫了吧?如今武妹妹年纪不大,深宫里应该还处于刚出新手村,不停打怪升级的阶段,这个,就不打扰她了,祝她早日转职,打遍服务器无敌手。

    还有一位晋王殿下,李世民繁殖能力无比强大,生了二十来个儿子,这位看似不起眼的小正太,任何人都不知道他竟然是隐藏版的*oss,十数年后,诸皇子争得头破血流的皇位,莫名其妙掉到他头上,李素打定了主意,长安城里那么多皇子,得罪谁都没关系,唯独这位晋王殿下万万不可开罪,否则真就是跟自己的脑袋过不去了……

    还有当初离开长安时,暗中布置到太子李承乾身边的金牌搞基小卧底称心,不知得到太子的欢心没有,穿越过来后,历史或多或少有了一些改变,也不知李承乾的口味有没有变化,李素能不能等到东宫菊花朵朵开的那一天……

    混在长安,实在是真不容易,什么都要操心,自己一个纯情小处男,怎么就布下一个搞基的棋局呢?想不通啊……

    半夜胡思乱想,李素的思绪很杂乱,翻来覆去,不时发出一声轻微的叹息。

    不远处,许明珠的声音幽幽传来。

    “夫君,睡了么?”

    李素半闭着眼道:“睡了,睡得很沉,正在说梦话……”(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五十四章 三赐功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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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对宗教是敬畏的,因为这一类人很偏执,而且能直接与鬼神联系,所以这类人不好惹,谁都不清楚他们背后的鬼神老大是什么脾气,万一得罪了被雷劈呢?

    除此之外,李素对宗教的认识或许还有点狭隘,他对僧道的看法仍停留在念经,炼丹,飞升,以及……批八字,算流年,测字,看婚姻事业财运以及子嗣等等。

    最后几样最吸引人,也最接地气,至于这几样究竟应该是和尚干的还是道士干的。

    玄奘的脸色很难看,手里一串檀木念珠转得跟风火轮似的,德高望重的大师似乎……犯了嗔戒?

    “贫僧不会算流年!”玄奘重重哼道。

    “批八字呢?”李素不抛弃不放弃地问道。

    “也不会!”

    “婚姻事业前程子嗣……你是大师,总有一样会的吧?”

    “贫僧……不会!”玄奘脸孔有点红,李素觉得他可能在羞愧,和尚嘛,越是德高望重,羞耻心越强烈,毕竟千辛万苦跑一趟天竺连批个八字都不会,换了李素是他,可能也会脸红一下的。

    当初第一次见到孙思邈时,老道士也是这样,不会撬锁,不会穿墙术,不会轻功……太失望了,这也不会那也不会,这个世界的和尚道士们到底怎么了?

    见玄奘脸红得厉害,身子隐隐颤抖,李素怕把他羞死,于是果断换了个话题。

    “好吧大师,咱们不聊这个了。”

    玄奘长吐一口气,露出释然的表情,刚才的话题他显然很没有兴趣。

    “贫僧跟大唐将士们行路这些日子,多少听说了一些李县子的事迹,李县子领数千将士死守西州城。为大唐立下大功,回到长安后,李县子的前程怕是不可限量。贫僧这里先恭贺县子了。”玄奘含笑道。

    “大师谬赞,些许微薄功劳。其实都是将士们的性命堆砌而成,对我而言,若能换得更多的将士活下去,我情愿没有这些功劳。”

    玄奘低宣了一声佛号,道:“斯言善哉,李县子秉持仁心,功劳大,功德更大。贫僧观李县子器宇不凡,面润额宽,正是贵人之相,若能多积德行善,必有福报。”

    李素眨眨眼:“大师看得出我有贵人之相?”

    玄奘笑道:“相面先观气色,李县子气色不凡,面俊目正,自是贵人之相。”

    李素嗔道:“原来大师刚刚是在谦虚,快,帮我算个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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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西州已一个多月。队伍走得不快不慢,半月后终于到了沙州。

    在沙州短暂补充了粮草和淡水,换了一批骆驼马匹。李素下令在沙州休息三天,三天后,队伍再次启程往东,朝玉门关方向行进。

    仍是一路枯燥,仍是一路释然,大家带着满满的食物和饮水,还有对余生满腔的期待和希望,在烈阳下漫行渐远。

    在这个交通不便的年代里,从西到东的路程。往往便花费了人生的小半年时间。

    一个多月后,队伍终于到了玉门关。

    田仁会和玉门关将士的终点站便在这里。虽然加了“光禄大夫”的衔号,可田仁会的实职仍是玉门关守将。

    夕阳快落山时。玉门关遥遥在目,三军将士欢呼振奋,打起精神加快行程,在夕阳的最后一抹光亮消失在地平线的那一刹,队伍终于进了玉门关。

    当夜田仁会在玉门关内设宴款待李素程处默,众将士卸去一身疲倦与风沙,在篝火堆旁痛快喝酒吃肉,忘形处互相抱头痛哭。

    漫长时日的并肩战斗和同路同行,玉门关将士与程家庄和右武卫骑营已结下了深深情谊,今夜过后,大家便要分道扬镳,若无意外的话,一生中已不会再见,人生的下一段路程,换与别人同行。

    痛饮,放歌,大哭,沉醉。玉门关的当夜,将士们在这样的气氛里尽情宣泄过后,终于沉沉睡去。

    第四天一早,身披着满身氤氲与霞光,队伍再次上路时,已只剩下程家庄子近千老兵,和百余骑营将士。

    …………

    进了玉门关便算是真正进入了大唐,玉门关以内才是春风能吹拂到的地方,每一寸土地都深深刻着李家的名字。

    入了关以后,遇到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与西域千里罕无人烟的景象截然相反。

    中原汉人的打扮,头上挽着髻,挑着担子或背着竹篓,微风轻拂送来阵阵麦香,夹杂着一丝熟悉的久违的炊烟味道,玉门关仿佛成了一道长长的分割线,关外的游牧,关内的农耕,两者之间被划分得泾渭分明。

    入了关以后,李素和众人的心情明显振奋了许多,路上每一处都有着不同的风景,不像关外的大漠,走到哪里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沙尘。

    王桩自入关后,表现得最兴奋,这段日子与方老五的关系处得不错,两人并骑走在一起,王桩甚至能够有模有样跟方老五吼几句字正腔圆的秦腔,嘶哑难听的嗓音吓得人畜退避,鬼见鬼愁。

    “再走约莫一个月便能到长安了,哈哈!总算回家了,这里才像人待的地方。”王桩扯着嗓子吼了两句秦腔后,使劲抹了把脸大笑道。

    李素皱了皱眉,拨马离他远了点,噪音太大,李素喜静。

    “回到家后兵部会有封赏文书吧?”王桩期待地看着他,上次圣旨里封赏了许多人,只不过像王桩这种小人物的功劳,圣旨上未提一字,只说了一句“论功诰赏”便交代了过去,于是王桩很不幸被划入“等等”那一类人里面,只能回到长安后等兵部裁核功劳后再决定封赏的大小。

    “没错。回去后耐心等一阵,你在西州立下的功劳,朝廷终归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王桩兴奋得直搓手:“能封个啥?陛下若是龙心大悦。手指缝一松,说不定便封我个县子爵位啥的呢……”

    李素斜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做人还是实际一点比较好,封爵恐怕不太可能,指望兵部那些家伙给你裁核军功的话,让你当个队正应该差不多了,所以,不能指望他们,你在西州差点连命都搭上,身上受伤不下二十处。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不是一个‘队正’便能交代得过去的。”

    王桩愈发兴奋:“还能当更高的官儿?”

    李素笑道:“回到长安,陛下必然会召我觐见面君,待我在陛下面前述职过后,捎带提你和郑小楼一下,保你们做个校尉应该问题不大,能管七八百人呢,也算是官了吧。”

    王桩瞪圆了眼睛,接着仰天大笑几声“哈哈”,然后开始运气吊嗓子……

    “鬼哭狼嚎之前先滚远!”李素很不客气地破了他的功。

    王桩心情灿烂得不行。屁颠颠地跑到队伍最前方开始狼嚎。

    “我不想做官,陛下面前莫提我了。”郑小楼在旁边酷酷地道。

    李素转过头看着他,神情并无意外。显然郑小楼的回答在他的意料之中。

    “做官不好吗?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出入乘车骑马,有人在前面给你打着仪牌仪仗,不仅威风,而且很招桃花……”

    郑小楼冷冷扫了他一眼,嘴角一撇,露出很不屑的模样:“当官是很威风,可以得到百姓们的敬畏,可是你的上面还有更高的官。你是不是也要对他们敬畏?每天见了面,弯腰。行礼,问好。或许还会耐住性子忍受几句不太入耳的训斥,当这样的官,有意思么?”

    李素神情一滞,没想到沉默寡言的郑小楼,思想竟如此深邃,一语便道破了官场的真实面目。

    “其实你也不喜欢当官的,对吧?你的性子如此懒散,其实和我是一路人,你应该去当游侠儿,人生快意恩仇。”

    李素抬头,看到郑小楼那张被放大的脸,目光充满了探究寻味。

    “脸拿开!别离我那么近!还有,我不想搭理你了,你这人太不会聊天。”李素嫌弃地将郑小楼那张脸推远。

    …………

    …………

    贞观十四年六月廿五,李素和程处默领程家庄和骑营兵马到达长安。

    雄伟巍峨的城墙在目,李素许明珠王桩等人的眼眶顿时红了,众人立在高高的龙首平原上久久不语,离乡千日,近乡情怯,当初离开时鲜衣怒马,翩翩少年,如今回来满身风尘,百战余生,明明只离开了三年,却仿佛隔了一辈子。

    圣旨上要求的是李素到长安后即刻入宫面君,李素只能忍住归心似箭的心情先朝长安城走去,许明珠贴心地给他换上了崭新干净的朝服,王桩蒋权程处默等人陪着他走进城门。

    长安西城延平门外,李素下了马,朝守门的将军递上腰牌和告身文书,将军检查过后惊讶地看了李素一眼,随即侧过头朝身后一名军士低声吩咐了一句,军士点头领命,独自一人飞快朝太极宫方向飞奔而去。

    李素和蒋权等人满头雾水,守城门的将军也不解释,只朝众人恭敬抱拳行了一礼。

    程处默已安排程家庄子的老兵先行回家,李素等人只领着骑营百余人进了城。

    长安城仍如往常般繁华似锦,李素等人走得很慢,每个人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看着来往穿梭不停的商贩和百姓,沿路听到粗犷的叫卖声,甚至还有原汁原味的关中话骂街,李素脸上的笑容愈发深了。

    不知不觉,他已对这片土地产生了深深的热爱,他早已融入了这个世界,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真正的家,而前世的种种,似乎只是他做过的一场梦,他是真正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唐人。

    牵马入城,穿行西市,拥挤的人潮里,李素和蒋权众人悠闲惬意地朝太极宫方向走着,李素甚至几番停下来。在路边的店铺里给许明珠买了一支鎏金碧玉簪花,当着众人的面插在许明珠如云的发鬓边,羞得许明珠俏面通红的同时。也虐死了无数单身狗。

    穿过西市坊门,前面快到延寿坊时。忽然听到前方一阵敲锣声,一队金甲翅盔,盔帽上直插着两根长长的白雕翎毛,身着华丽的骑队远远行来,路中的百姓商人们纷纷躬身退避。

    离得近了,李素等人也认出来,这是太极宫的羽林卫,真正的皇帝贴身仪仗和卫士。为首一人穿着绛紫色宫装,却是一名中年宦官。

    长安城里,羽林卫这帮人是老大,他们代表的是皇帝仪仗,轻易不会出宫,一旦遇见,只有清道避让的份。

    李素与众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大家不约而同地朝大道旁边让开,让这群羽林卫禁军先过去。

    谁知羽林卫和宦官离李素十丈距离时,却忽然同时下马。宦官径自朝李素走来。

    李素呆住了,神情有些惊愕,直到宦官面带恭顺的笑容走到李素身前。这才回过神。

    “泾阳县子,定远将军,西州别驾李素接旨——”宦官嗓门尖细,中气却十足,一开口附近数十丈的行人百姓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迎着闹市中百姓商贩们惊讶的目光,李素整了整衣冠,面朝宦官拜下。随着李素的下拜,周围无论臣民百姓商贩皆面朝宦官跪下。

    “臣,李素接旨。”

    宦官徐徐道:“传陛下旨。泾阳县子李素远略西域,克定西州。功比开疆,特赐李素长安城骑马。授玉冠,玉带。”

    李素惊了一下,急忙垂首道:“臣谢隆恩。”

    很快,两名羽林卫禁军上前,将李素原来的官帽和腰间的锦带摘下,为李素换上了一顶镶嵌玉石的梁冠,冠上三道竖线,代表着李素的官阶高低,腰间也被系上一根由两百多片翠玉镶成的玉带,搭配着他绯色的官服,显得愈发俊朗。

    蒋权,王桩和程处默等人羡慕得两眼通红,瞬间变成一群兔子,红着眼看着李素。

    许明珠静静站在李素身后,兴奋得俏脸通红,小拳头攥得紧紧的,似乎在无声的方式用力宣泄着喜悦的心情。

    闹市周围的百姓听到宦官的旨意后,才明白这位穿着官袍的年轻人和他身后那群伤的伤,残的残的汉子们竟是克守西州,百战余生的大唐将士,顿时肃然起敬,待李素换上玉冠玉带后,人群恭敬而整齐地朝李素躬身行礼。

    “将军辛苦,大唐万胜!”

    震耳欲聋的恭贺声回荡不息,喧嚣的长安闹市在这一刻,为一位年轻的将军短暂地寂静了片刻。

    李素眼眶一红,长长呼出一口气,默然朝百姓们回了一礼。

    宦官仍面带笑容,朝李素笑道:“请李县子上马,陛下特许李县子日后可长安城骑马。”

    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跨上马,接受百姓们的行礼。

    李世民的这道旨意里,长安城骑马,授玉冠玉带等,虽然看似不起眼的赏赐,没什么实际的用处,但却是一种极高的荣耀,这种荣耀以前也有过,一般都是赏赐给大胜归来的国朝名将,而且非开疆辟土平天下之大功而不可得,对一个小小的县子赏赐这些,尚是大唐立国以来的首次,已然算得上是厚赐了。

    李素心情有些激动,看着蒋权程处默他们的羡慕目光,还有许明珠兴奋得通红的崇拜喜悦表情,以及四周百姓商贩们恭敬的行礼,长呼一口气后,心中竟生出一股“大丈夫当如是也”的豪情。

    有了这道圣旨,接下来前往太极宫的路竟通畅了许多,李素独自骑马在前,身后跟着蒋权程处默和骑营将士,再后面便是百骑羽林卫禁军护送,队伍浩浩荡荡朝太极宫行去,路上无论官员百姓见之无不恭敬行礼,退避一旁。

    穿过西市,经过延寿坊,太平坊,当队伍跨过太平坊的坊门,离太极宫只有两三里路时,前方又急匆匆跑来一队羽林卫,照例,羽林卫禁军队伍前又是一名宦官。

    这次李素心里有了数,于是赶紧下了马,朝宦官迎去。

    宦官走到李素身前,尖着嗓子大声道:“泾阳县子李素接旨——”

    李素当先下拜,周围的百姓们也跟着下拜。

    “传陛下旨,泾阳县子李素血战西夷,死守西州,功在社稷,少年英杰殊怀大志,忠烈可嘉,着赐金鱼袋,并赐赏太常寺‘秦王破阵乐舞’。”

    李素呆了一下,又赶紧垂首道:“臣谢隆恩。”

    很快,两名禁军上前,将他腰间的银鱼袋摘下,毕恭毕敬地给他换上了一只金鱼袋。

    换好后,李素起身,抬头一看,赫然发现太平坊的坊门外人山人海,围着数千百姓商贩,而坊门中间一个小小的空地上,不知何时搭起了一座高台,高台上,二十余名身着铠甲,手执剑盾的舞伎,一个个生得无比俏丽白净,却穿着男人的铠甲翅盔,随着高台后的乐班一阵编钟敲击声,二十余名俏丽貌美舞伎执剑盾而舞。

    “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主圣开昌历,臣忠奉大猷;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

    高台后方,一群同样貌美的歌伎齐声而歌,随着壮阔激昂的歌乐,台上的舞伎齐舞翩跹,剑盾时而列阵,时而进击,一群美貌女子竟生生舞出沙场金戈杀伐之势。

    李素独自一人站在高台下,蒋权程处默和百姓们离他足足两丈,致使李素方圆两丈内一片空旷,连宣旨的宦官都静静退避一边。

    这一刻,这一舞,是独属于李素一人的荣耀!

    李素看着台上的歌舞,兴奋激动的心情渐渐平复,接连两道赏赐的圣旨,此刻李素也渐渐咀嚼出了味道。

    当初西州时,李世民的圣旨封赏众人,唯独漏了李素,不是刻意的忽略,而是李世民想要给他一份万众瞩目下的荣耀和体面,今日这般阵仗闹得长安皆知,这便是李世民给他的体面封赏。

    李素相信,在自己迈入太极宫的宫门以前,一定还有封赏的圣旨在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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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五十五章 三赐功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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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王破阵舞”是一种礼仪,每当大唐军队大胜还朝,李世民便会令全城欢庆,并在长安城最繁华的地方搭一座高台,命太常寺舞伎为得胜还朝的将军和军士们舞之,一来作为犒赏,二来为振奋军心。

    但是像今日这般只令臣子一人独自赏舞,可谓是立国以来的头一遭了,对臣子来说,这是无上的荣耀。

    高台上,“秦王破阵舞”仍在继续,二十余名美貌舞伎手执剑盾,正舞得风生水起,流畅的动作,激烈的杀伐声,还有那一张张动人心弦的如花容颜,这一刻,只为李素一人而绽放。

    围观的人群也在看着,不过他们离高台很远,众人很自觉地离李素两丈距离,将高台下最好的位置留给他,人群里的众多目光看的不仅仅是那美妙的舞姿,更多的目光投注在高台下那张平静如水的年轻脸庞上。

    没过多久,围观的人群里不可抑止地传出了窃窃的议论声,他们在议论那个平静的少年。

    大唐这些年屡战屡胜,对外征战基本都是大胜而归,甚至连付出的牺牲都不算太大,长安的百姓们早已对一桩又一桩的大胜感到麻木了,每次红翎捷报飞马入长安,引来的只不过是百姓们一阵啧啧赞叹,然后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转过身,继续过自己的日子,多少年了,仍未尝闻唐军一败。

    大胜回朝的将军他们也见得多了,秦王破阵舞也见了不少,这些都已形成了惯有的仪式,百姓见多了也就不足为奇。

    可是,今日的种种却勾了长安百姓们的好奇心,因为他们从来未见过只为一人而舞的仪式。不远处那位平静的少年,到底在西域立下了怎样的功劳,才会令陛下下旨太常寺只为他一人而舞?

    议论声此起彼伏。而李素的名字和相貌,三年前在长安城也算很出名了。百姓们交头接耳一打听,听到李素这个名字,不免便顺带着挖出了他当年的一些事迹。

    作诗,献策,烈酒,活字印刷术,与东阳公主的私情绯闻,阿房宫赋公然讽刺君上。被调任西州别驾……

    一桩桩尘封的事迹被挖了出来,百姓们纷纷露出惊叹之声,然后,惊叹很快化作敬仰,崇拜。

    没过多久,当高台上的秦王破阵舞已到了尾声,最后在一通如雨点骤落的鼓声中戛然而止,舞伎歌伎们站在高台上朝李素盈盈屈身一拜退下后,李素身后的围观百姓人群忽然一阵骚动,然后。百姓们神情敬仰地朝李素躬身一礼。

    “李公壮哉!”

    山崩地裂般的齐喝声惊醒了沉思中的李素,转身回头,见身前一片黑压压的人群躬身行礼。久久不起身,李素笑了,整了整自己的衣冠,很正式地朝百姓们回了一礼。

    许明珠站在人群中,见自己的夫君被百姓们如此尊敬推崇,兴奋得小脸通红,拢在袖中的小拳头攥得发紧,浑身不自主地微微轻颤,心跳徒然加快。望向那块空地中间的李素时,目光竟从未有过的迷醉。自豪。

    程处默和蒋权也站在人群中,羡慕地看着李素。直到歌舞毕,众舞伎退下,二人长长呼出一口气,互相对视一眼,然后各自笑了一下。

    程处默朝蒋权点点头:“舞好看,歌也好听,有生之年,我必……”

    接下来的话,他没有继续说下去,目光中却露出坚毅之色。

    蒋权似乎明白他要说什么,点了点头,缓缓道:“不错,有生之年……”

    二人的话都没说完,但彼此都明白对方想说什么。

    沙场建功业,回师朝天阙,大丈夫当如李素!

    …………

    歌舞毕,李素仍站在高台下一动不动。

    宣旨的宦官上前,恭顺地笑道:“李县子请继续前行,一路自有皇恩浩荡。”

    李素谢过宦官,迈步继续往太极宫方向走,而后面的蒋权程处默等人却停步了。他们的神情有点为难,此刻他们也看出来了,今日是李素极尽荣耀的日子,从太平坊门到太极宫门,大约三里路,这条路,应由李素一人走下去,他们不想分走李素的荣耀和风头。

    李素走了几步,听身后没了动静,回头一看,却见蒋权等人迟疑地看着他。

    李素朝他和众骑营将士展颜一笑,然后招了招手,道:“走啊,发啥愣?”

    蒋权和众将士面面相觑后,不约而同地大笑了几声,脚下迈开步子,跟上了李素。

    西州城楼上,大家都为社稷流血拼命过,这荣耀,也应有他们的一份。

    再往前去,整条路已空空荡荡,百姓商贩们自动自觉地将大路全部让了出来,一位风尘仆仆的少年郎,领着一群又伤又残,甲胄破烂的府兵,走在通往太极宫的路上,大路两旁店铺的矮檐下,密密麻麻站满了百姓商贩,将士们每走过一处,百姓们纷纷站在檐下行礼,无声中带着满满的,发自内心的尊敬。

    喧嚣繁华的长安城,今日,此刻,因为这群百战归来的府兵,而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安静。

    一群人穿过太平坊,离太极宫门只有一里左右时,许明珠轻盈的脚步渐渐放缓,然后,站在人群里不动,含泪看着李素和他的袍泽们迎接生命中最辉煌的一刻,而她,主动走出了参与者的角色,成为了一个旁观者。

    太极宫巍峨高耸的宫门已在眼前,宫门前禁卫如林,中间一片广袤的空地。金水桥外的空地正中,静静站着一名手捧黄绢的宦官,含笑看着李素等人越走越近。

    当李素走到宦官身前丈许,宦官缓缓展开了手中的黄绢,含笑的表情瞬间严肃起来。

    “泾阳县子,定远将军,西州别驾李素接旨——”

    李素和身后众将士纷纷拜倒。

    “臣李素,接旨。”

    黄绢是内宫所出的圣旨,非常正式的格式,也是今日三道旨意中最正式的一道圣旨。

    “敕曰:朕嗣纂鸿业,思恢至道,宁谧区宇,徼外君长,海表猷渠,无远不庭,无思不服。而高昌龟兹蕞尔小蕃,负固河右,地不远千里,众不盈一万,不量其力,不恤其人,肆情拒命,抗衡上国,犯我西州。泾阳县子李素者,器识恢宏,风度冲邈,宣力运始,效绩边隅,残部五千,克守西州,为国展效,固守贼境,久冒艰危,血战余生,岂不知委。可特进李素泾阳县侯,实食邑五百户,赐黄金三百两,丝帛二百匹,正室李许氏加五品诰命,可令所司,备礼册命。钦哉。”

    冗长晦涩的一大通制文念下来,李素眼中的茫然之色越来越深,因为他一句都没听懂。

    这道圣旨太正式了,里面的每一个字眼都是内侍舍人精雕细琢考究所出,再盖上皇帝印玺,便成了将要载入史册的封诰圣旨。

    李素没听懂,可身后的蒋权却多少读过一些书,别人还没反应过来,蒋权竟不顾仪态地兴奋大叫了一声。

    “封侯了!李别驾封侯了!”

    李素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竟封侯了,当初田仁会所言果然不虚,西州一战,有功之士该赏的都赏了,加勋号,加衔号,赐金赐丝赐田,他李素却是唯一一个晋爵的,在如今大唐天子有意无意削减爵位的大环境里,李素独树一帜竟然晋爵,皇恩之隆,天下无可比肩。

    身后,随着蒋权大叫一声后,骑营众将士也反应过来了,纷纷发出一阵欣喜的欢呼。

    旨意已念完,宦官皱了皱眉,似乎对这些不懂规矩的家伙们有些不满,目光转到李素身上时,宦官立马换上一脸笑容,双手将黄绢捧到李素面前,笑道:“恭喜李县侯,请县侯接旨吧。”

    李素回过神,急忙双手接过圣旨高举过头顶,伏地面朝太极宫门拜道:“臣李素,谢陛下隆恩。”

    宦官直起腰,笑道:“陛下有旨,着泾阳县侯李素即刻入宫,甘露殿觐见。”

    “臣遵旨。”

    李素起身,朝身后众将士笑着行了一礼,众将士急忙回礼,然后站立宫门前不动。

    显然,他们也明白,入宫觐见天颜这么荣耀的事肯定轮不到他们,大唐天子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

    于是,在宦官的带领下,李素独自一人过金水桥,龙首渠,走进太极宫门,缓缓朝甘露殿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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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闱美景仍是那么的熟悉,李素一边走一边欣赏着曾经进出过许多次的宫中景色,嘴角勾起一抹微笑,目光正视前方时,器宇间已多了一份沉稳自威的气势。

    马上功名,少年封侯,人生得意自飞扬。

    穿过宫中无数楼台亭阁,宦官将李素领到甘露殿门外,命李素殿外等候,他则进去通禀。

    没过多久,殿内传来一阵豪迈的大笑声。

    “李素回来了?给朕滚进来!几年不见,看你个子长高了没。”

    李素暗叹口气,脱去了鞋子,穿着足衣跨进殿内,远远拜倒。

    “臣李素,拜见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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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

    天太冷了,想多更新一点,但臣妾做不到哇。。。(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五十八章 近乡情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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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外,蒋权,王桩,许明珠和骑营众将士仍在等着李素。

    程处默先回家了,这次离家大半年,是他领军解了西州之围,并与田仁会一同将数万敌军击溃,被陛下封了一个“上轻军都尉”的衔号,从小到大程处默都没这么风光,今日回了长安,他已迫不及待想要回家,打算在他老爹和兄弟们面前显摆了。

    蒋权等到李素出来,上前再次恭贺了他几句,然后行礼告辞。

    蒋权也是长安人,在长安有家有父母妻小,离家数年,此刻也是归心似箭。

    至于骑营剩下的百余老兵,他们原来便是右武卫所属,则要回右武卫交令,然后等候兵部的安排,他们中的绝大部分这一次都将卸甲归田,等兵部和当地官府按军功给他们分田地,方老五却老神在在站到李素身后,从此他便是李素身边的亲卫,他的未来早已确定。

    老兵们在宫门前一一向李素告别,然后转身离去。

    从长安城门到太极宫门,今日这一路上,他们收获了无数的爱戴目光,也得到了长安城百姓们最大礼节的尊敬,可以说,今日是他们一生中最荣耀,最辉煌的时刻,此时围观的人群已渐渐散去,老兵们互相搭着肩,嘻嘻哈哈往右武卫驻地走去。

    夕阳的余晖铺洒在长安的朱雀大街上,将这群可爱的老兵们的影子拖得冗长,李素看着这群老兵的背影,心中忽然涌起无尽的回忆,耳畔依稀听到嘶哑的喊杀声,还有一幕幕并肩以命相搏的画面,曾经。大家都可以将生命交托彼此的。

    “诸位,请留步。”李素忽然道。

    老兵们停下,转身看着他。

    李素笑了:“诸位这次交令后。大多卸甲归田了吧?”

    老兵们点头。

    李素又笑道:“李某这里有个不情之请,大家也知道。今日陛下封赏甚厚,实食邑五百户,就在长安城外泾阳县太平村里,那里风景甚美,民风淳朴,诸位若是不嫌弃的话,要不要考虑一下去李某的家乡?从此安享余生的太平日子,我与大家曾经一同并肩杀敌。生死袍泽的情分比什么都重要,我绝不会亏待诸位,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老兵们愣住了,大家面面相觑后,一名老兵走出来,面带苦笑道:“县子……啊,不对,侯爷的盛情,我们这些老伙计深铭五内,只是大家都是些粗鄙武夫。而且小半已终生伤残,若在侯爷的庄子里过日子,不仅会给侯爷添负担。也会让外人笑话侯爷……”

    李素哼了一声:“为国征战,伤残正是你们对外人炫耀的资本,也是我李家对外炫耀的资本,不论谁敢笑话,你们只管大嘴巴扇过去,出事我来担待。朝廷的赐田很快会下来,我把它都分给你们,不收你们的租赋,每年地里所出皆是你们的。至于说什么给我添负担之类的,诸位。我们一同经历过生死,在西州城头背靠背流血厮杀。难道我李素在你们眼里如此不堪么?”

    看着老兵们那一张张满面风尘沧桑的脸,李素挺直了胸膛道:“你们都来我庄子,残了的我养你们终老,病了伤了,遭灾了,惹祸了,我李家一力担之,娶妻生子李家给你们出聘礼,送礼钱,有家眷老小的只管迁来庄子里,无妻无子孑然一身的,李家给你们送终,日后想要什么只管开口,李家管你们一辈子。”

    老兵们面面相觑,犹豫片刻后,忽然一人双膝跪地,朝李素大礼拜下:“我愿为侯爷府上部曲,从此祸福与共,生死不弃。”

    紧接着,百余名老兵全都跪下,齐声道:“愿为侯爷部曲,祸福与共,生死不弃!”

    李素眼眶湿润了,上前将众人扶了起来,笑道:“好,我们祸福与共,曾经是袍泽,一辈子都是袍泽。”

    一记拳头不轻不重捶上其中一名老兵的胸膛,老兵纹丝不动,李素忽然仰天大笑,笑声仿佛传染了大家,很快大家也都笑了起来,笑声回荡在太极宫门外空荡荡的广场上,引得阵阵回音激荡。

    …………

    …………

    一群欢天喜地的老兵,簇拥着一位春风得意的年轻人,骑马走在城外的乡道上。

    马背微微颠簸,李素的心情也随着起伏不定。

    “没想到你这么仗义,把这些老伙计给收了。”王桩一路上高兴得不行,在西州这几年,王桩与骑营的袍泽们也混得熟了,日后与大家一辈子都生活在村子里,从此多了许多朋友,王桩兴奋得直咧嘴。

    李素笑道:“说得我这人很不仗义似的,一起经历过生死的老弟兄,我怎能任由他们没个着落?有了他们住在村子里,我心里也踏实。”

    仰首看着头顶蔚蓝的天空,李素叹道:“这一生,注定要得罪一些人,亏欠一些人,也会施恩于一些人,被人爱,也被人恨,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只求做人做事不违本心便是了……”

    *****************************************************************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出了长安城,李素,许明珠,王桩与众人明显加快了脚步,大家都归心似箭。

    长安城到太平村六十里路,仅仅一个时辰便赶到了,远远看见村口路边那棵熟悉的老银杏树,李素忽然勒马,马儿长嘶人立,众人皆在村口停住,提着缰绳在路心转圈。

    一别三年,近乡情怯。

    当初西州城头尸山血海里厮杀搏命,李素都没有眨过眼,然而此刻,他却发觉自己竟生出些许畏惧之心,心里乱成一团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害怕什么。

    转头瞥了一眼王桩。却发现王桩愁眉苦脸,神情甚至有些惶然,李素奇道:“你在怕什么?”

    王桩叹了口气。幽怨地看了他一眼,道:“三年前。你忘记我咋出来的了?招呼都没打便悄悄从家里跑了,非要跟你去西州建功立业,三年来连封信都没往家里递过,我家那凶悍婆姨还不知道改嫁没有,若是改嫁倒也罢了,若是没改嫁,今日我若回去,那凶悍婆姨怕是会……”

    丑陋的脸颊使劲抽了抽。王桩哭丧着脸,凄然道:“……怕是会对我悍然下毒手,西州挣的那点军功,兵部只能追封了……”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悠悠道:“这个……我还真没法同情你,我现在的心情叫‘近乡情怯’,虽然透着一股子矫情味,也算是一种很诗意很优雅的心情,而你呢,你这纯粹是贱的。放心上路吧,真被你婆姨活活揍死了,我去跟朝廷说。你的军功和封赏送你家老二了,终归让你含笑九泉便是。”

    李素的安慰令王桩愈发忧愁,踯躅半晌,狠狠一咬牙,怒道:“老子杀过那么多人,岂惧一婆娘哉?简直笑话!今跟她挑明了,再敢揍老子,明就休了她,老子不过了!”

    李素顿时肃然起敬:“不错啊。到底是杀过人了,这杀气。这威风,啧啧。村里走一圈连狗都不敢叫唤了,保持你现在这股气势别泄,赶紧回家去振一振夫纲,你婆姨敢不服气,亲手拾掇她!快去!”

    王桩被李素几句话一煽,顿时胆气十足,仰天狞笑几声,猛地一踢马腹,单人单骑带着满身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凌厉气势,绝尘而去。

    李素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忽然扭头朝郑小楼笑道:“赌一文钱,猜猜这个作死的家伙今晚回家后是个什么下场?我猜他会被揍得很惨。”

    郑小楼冷笑:“赌不成了,我也是这么想的。”

    “换个赌法,猜他明日身上的伤痕是单数还是双数?”

    “我猜单。”

    …………

    …………

    近乡情怯终归还是要回去,李素与骑营老兵们在村口转悠了片刻后,终于提缰策马往村里缓缓走去。

    太平村在泾河边,走完村口那条小道,左边便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树林再往外便是那条闻名关中的泾河。

    李素骑在马上,情不自禁朝泾河方向看了一眼,脑海里浮光掠影般闪过无数熟悉的画面。

    三年未见她了,她是否还经常去那片熟悉的河滩边,每日托着香腮,静静地看着蜿蜒的河水,回忆当初点点滴滴的甜蜜往昔?

    河滩应犹在,玉人如故否?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离开她三年了,再见到她时,眉眼是否还是当年的模样?

    李素沉入伤怀的思绪,座下的马儿也不自禁地越走越慢,身后的队伍也跟着慢了下来。

    许明珠一直在旁安静地看着他,顺着夫君的目光,好奇地朝河滩望去,一无所获后,不解的目光又落回他的脸颊上。

    关于李素和东阳公主的事情,许明珠听说过许多,只不过那个只承载了他与东阳公主种种过往的河滩,许明珠却一无所知。

    长叹了一口气后,李素扭头朝许明珠笑了笑,忽然扬鞭一甩,马儿在乡道上飞驰起来,身后许明珠和众将士急忙跟上。

    …………

    茂密的树林深处,一位身着麻衣的绝色道姑静静坐在黑暗的树荫下,看着李素一行人从村口飞驰而过,珍珠般的泪水禁不住潸然而下,却死死咬着嘴唇,不敢发出半点声音,婆娑的泪眼一直盯着远处的李素,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乡道拐角处再也看不见了,绝色道姑这才幽幽叹了口气。

    道姑身后站着一位宫装俏女婢,见道姑流泪,她的眼眶也跟着红了起来,哽咽道:“殿下,您昨夜便知李公子要回长安,今日大清早便坐在这里,一直等到太阳落山,痴痴等了一整天,好不容易见着他了,为何不出来与他相见?您这是……何苦啊!”

    道姑流泪摇头,道:“三年没回家了,先见长辈才是正理,才是人子之道,他若见了我,怕是迟迟不肯回家,外人知道了,会说他不孝的,我怎忍心让他背负这等恶名?至于我,远远见他一面便足够了……”

    道姑说着,忽然绽开了笑颜,像黑夜里乍现的昙花。

    “活着回来了,也见到他了,足够了,上天已经很眷顾我了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五十九章 太平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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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的路,伴着浓浓的乡愁,策马而驰,路边飞掠而过的,是昔日熟悉的一草一木。

    似害怕,又似心急,反复煎熬,乡路弯弯绕绕间,家已在前方若隐若现。

    天快黑了,夕阳最后一点金色火红的余光努力铺洒在乡路上,散尽今日的最后一抹余晖。

    路上乡民扛着农具,纷纷走出田陌,一天的田间劳作结束,大家都在朝一个名叫“家”的地方走去,且行且笑。

    一幕幕景象那么的熟悉,连路上遇到的面孔都熟得可以脱口叫出名字。

    乡路上李素和后面的百名骑营老兵终于引起了乡民们的注意,这支队伍太特别了,能在太平村弄出如此阵仗的,除了那位曾经的公主殿下,如今的道姑以外,便只有李家了。

    见骑队为首之人赫然竟是李素,乡民们不由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呆呆地站在乡道边看着李素。

    李素忍着心中的激动,翻身下了马,走到乡民们面前,朝一位老农笑道:“七伯伯,不认识我了?”

    满脸皱皮的老农一激灵,失声道:“啊呀!是李家的娃!……不对,封县侯了咧!李县侯回来了!快回家,你爹在家等急了!快回!”

    李素笑着朝乡民们招呼了一声,然后再上马。

    七伯伯跟在马后不住地摇头念叨:“娃子你也太狠心了,这一走便是三年多,你爹守在家里苦啊,虽说是为国征战,也……不说了,快回家去!”

    李素笑应了一声,打马朝家中飞奔而去。身后的许明珠和骑营老兵急忙策马跟上。

    百骑在狭窄的乡道上飞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土,气势如虹贯日。令乡民们纷纷侧目。

    七伯伯看着李素等人的背影叹道:“才几年光景,李家真就起来了。咱太平村一百多年,终于也出了一位侯爷,风水好啊!”

    …………

    一路疾驰,没过多久,李素等人便到了家门口。

    家仍是家,与当初离开时一般模样,没见多大的变化,唯独干净了许多。门廊的柱子油光清亮,显然今日被家仆们刻意擦拭过。

    看来李素回长安并且被晋爵县侯的消息早已传回了太平村,为了迎接家主,家里刻意搞了一次卫生大扫除。只是门楣上仍挂着县子府的牌匾,显然今早骤闻晋爵的消息,家里还来不及制匾更换。

    隆隆的马蹄声还在乡道上回荡,薛管家和一众家仆丫鬟已蜂拥而出,站在门外空地上神情激动地翘首而望。

    待到李素下马,薛管家一个箭步冲上前,老泪纵横地拽着李素的手泣不成声。

    “少郎君总算回来咧。三年多不见消息,总算回来咧……”

    李素眼眶发红,强笑道:“薛叔。多年不见还是老模样,倒是有些发福了,这几年我不在家,薛叔照顾我爹辛苦了。”

    薛管家摇头泣道:“不辛苦,老爷在里面等你,快去,这几年老爷见谁都摆笑脸,夜里却时常偷偷哭,别人不清楚。老汉我却是知道的,你是李家唯一的香火。可不敢出甚事啊。”

    李素点点头,门前一众下人丫鬟纷纷朝他行礼。

    转过身。见许明珠躲在骑营老兵的人群里,有些畏缩地朝里看,李素笑了,朝她招招手,许明珠咬着下唇,怯怯地走上前。

    李素牵住她的手,笑道:“回到自己家了,你怕什么?”

    许明珠忧虑地道:“夫君也是知道的,当初夫君赴任西州,妾身……妾身担心夫君,只给阿翁留了封书信便悄悄离家了,这几年妾身一直担着心事呢,阿翁……不会生妾身的气吧?”

    “夫人照顾夫君,天经地义的事,爹怎会责怪你?你想多了,走,随我一同进门拜见爹。”

    二人手牵着手,跨过尺高的门槛,踏入前院内。

    院里那株老银杏树仍如当年般郁郁葱葱,银杏树下,身形已微微佝偻的李道正静静地站在那里,如山岳般岿然,见李素和许明珠走进前院,李道正身躯微微一震。

    李素眼眶顿时红了,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久蓄而未落,二人加快脚步走到李道正身前,双膝一软,同时朝他跪拜下去。

    “爹,孩儿不孝,今日终还,这几年爹受苦了。”

    许明珠泣道:“阿翁恕明珠不孝,这三年未曾侍奉榻前尽孝道,明珠给阿翁赔礼了。”

    李道正老脸也布满了泪水,抖索着伸出手,将二人扶了起来。

    “回来就好,平安就好,不怪你们,为国征战是正道,侍奉丈夫也是正道,家里有管家有下人,我能受什么苦?倒是你们……这三年,你们受苦了,看,以前多水灵白净的俩娃子,如今人瘦了,也黑了,真不知你们在外面受了多少苦楚……”

    泪痕未干,李素却笑着摇头道:“我们没受苦,真的。孩儿在西州当官呢,当官怎会苦……”

    李道正叹道:“莫诳老子,西州早有军报传回长安,王家老二都跟我说咧,西州守得苦啊,几千守军对几万,杀得城里城外尸山血海,只剩了几百人,最后还是我大唐胜了,听王家老二说了以后,我几天几夜睡不着觉,外人来家里道贺,恭喜我生了个有出息的儿子,为大唐立了大功,我把他们一个个轰出了门……世人只见我儿立了多大的功劳,杀了多少敌人,为国鼎定了多大的疆土,可是……有谁问过我儿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在鬼门关前来回蹚了几次,这几年饿了吃的什么,冷了穿的什么,受了委屈哭没哭过……”

    李道正哽咽得说不下去,使劲抹了把泪,叹道:“不说咧,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为国征战也算尽了本分。一次两次,够够的咧,以后陛下再召你出征。老子去太极宫撞柱子死给他看!走,都进屋。洗一洗风尘,吃顿家里的饱饭。”

    说完李道正当先走进前堂,李素静静看着老爹的背影,曾经挺拔笔直的身躯,如今竟佝偻得像个迟暮的老人,离家仅仅三年啊,这三年里,他心中的苦楚。有没有人问过?

    夫妻二人快步上前,一左一右扶住了李道正的胳膊,李道正挣了几下,瞪着通红的眼,倔强地道:“干啥?我还没到老得走不动的光景,不需要你们扶!”

    李素愈发心酸,强笑道:“好,不扶,爹您正当壮年,身子骨比孩儿都强。当然不需要扶。”

    李道正脚下一顿,叹道:“素儿啊,你当了多大的官。封了多高的爵,爹心里并不看重,爹要看到你一辈子平安活到老,你啊,少年心性,当初若少显摆点本事,多忍一忍是非,也不至于落到差点丧命西州的下场,……咱们住的地方是太平村。为啥叫‘太平村’?先人们就是要告诉后辈处世的道理,人活一世。‘太平’二字,比‘富贵’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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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尘仆仆回到家。李素与许明珠终于吃到了熟悉的家里的饭菜,饭后撑得不行,打着饱嗝儿在前院里散步消食,然后命人搬了几张摇椅置于前庭,再叫了一壶酒,与老爹坐着聊了一阵,将这三年来的点点滴滴一丝不漏地跟李道正说了一遍,李道正听到血战西州处时,已然是心惊肉跳,然后连连叹息,再看李素时,已是一脸后怕和庆幸。

    睡在自己熟悉的卧房里,李素总算睡了三年来最踏实的一觉,一觉睡到快中午才起,打着呵欠伸懒腰时,早早等候在外的丫鬟们赶紧端上水,服侍李素穿好衣裳,李素迷迷糊糊耷拉着眼,木偶般任由丫鬟们在他身上套里衣,圆领长衫,玉带,纱冠等等,穿戴整齐后,又打水给他净面,还将他专用的牙刷洒上细盐,塞进他嘴里进进出出,一直重复这个很流氓的活塞动作……

    直到一切做完,李素这才清醒了,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后,满足地发出一声叹息。

    封建社会士大夫腐朽堕落的生活,终于回来了!

    既然自己已是侯爷,家里该扩建了,而且还要买一个乐班和一批歌舞伎回来充充门面,李家清心寡欲的寒酸排场,程处默已不止一次吐槽过了,以后定让这些狐朋狗友嗨起来……

    思绪不停发散,然后,李素忽然发现一个很严重的事实现状……貌似自己刚刚损失了几万贯,家里已没钱了。

    无比幽怨地叹了口气,接着李素的心情忽然火热起来。

    昨日回家时已天黑,来不及去河滩,今日的天气似乎……不错啊。

    想到这里,李素急忙走出卧房,朝门外走去,前院里遇到老爹从田里回来,李素匆匆打了声招呼便走了,李道正叫了半天没叫住。

    重重叹了口气,李道正刚跨进前堂,前堂屏风后,一道消瘦的丽影轻悄走出来。

    李道正一愣:“素儿刚刚出门了,你看见了么?”

    许明珠垂睑点头:“看见了。”

    李道正忍不住道:“你知道他去见谁吗?”

    许明珠沉默片刻,道:“知道。”

    “你不生气?”

    许明珠摇摇头,强笑道:“不气,我与夫君,还有……她,说来我才是冒然闯入的人,怎会气她呢?夫君心里有我,便够了,夫君心里也有她,可见她定然有令夫君欢喜的地方,其实……我也很想见见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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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近日状态不太好,也许因为快过年了吧,心里始终静不下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六十二章 登门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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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直只是王直,他不是李素。

    所以他无法跟上李素跳跃的思维,跟李素这种人说话很累,前一刻还一脸阴谋算计太子,下一刻李素的思维便跳到一文钱的豪赌上去了。

    心很累,不想跟他多说话了,回长安跟小弟们喝酒吃肉骂娘才是他应该过的日子。

    “大吃大喝随便,但该做的事情还得做,王直,你们需要一点改变了。”李素正色看着他道。

    王直狐疑地看着他,试探道:“你这句话……跟你赌的那一文钱没关系吧?”

    “这次是正经话。”李素很严肃。

    再三确定李素的思维没有再跳的迹象后,王直这才认真道:“我和手下的兄弟本就是按你的吩咐聚拢起来的,它是你暗中埋在长安城里的一步棋,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若说那些闲汉个个为你赴汤蹈火,这个我办不到,不过帮你跑跑腿,打听打听消息,或是造个什么谣言,对他们来说还是很容易的,你要怎么改变,尽管说,我回去就办。”

    李素沉吟片刻,压低了声音缓缓地道:“你如今也算是长安城市井里的一号人物了,手下也聚拢了一堆人,我虽不知你的那些手下对你到底有多忠诚,不过可以想象,这才短短几年的功夫,你的手下恐怕还谈不上什么忠诚,顶多也就是个狐朋狗友的性质……”

    王直不服气地掀了掀眉,似乎想反驳,结果认真想了想后,不得不承认李素没说错,只好颓然叹了口气。

    李素似看穿了他所想,笑道:“泄气个啥?短短三年能有这般气象。已然很了不得了,‘忠诚’这个字眼很可贵的,别以为人家见了你纳头便拜是好事。遇到这种人,马上拖出去埋了。这种人不能用,你的那些手下目前与你是各取所需,这并没有错,街上的闲汉都是讨生活的,拿钱买他们的忠诚也是一种法子,只是作为他们的首领,你自己要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这样的‘忠诚’其实并不牢靠。想得到真正的忠诚,不仅要花钱,也要花感情,你对他们好,时刻关心,处事公道,树立威信,自然便得到了忠诚……”

    “我刚才说的改变,是你们这个群体的结构……听不懂吧?没关系,我其实也挺喜欢看你这一脸无知的样子。非常的赏心悦目……意思就是说,你目前在长安城算是扎下了根,但你们还只是一盘散沙。所以,你需要在这些人里面找几个真正的心腹亲信,这些心腹亲信必须是可以为你出生入死,可以交托大事,可以为你卖命的,别告诉我你混了几年连这几个人都找不出,那你就太失败了。”

    王直不停点头,这次有了底气,挺起胸膛道:“有。”

    李素盯着他的眼睛。沉声道:“真有?”

    “真有!有五六个,属于那种我要他们的脑袋。他们可以眼都不眨的自己割下来送给我的,我王直混迹长安多年。多少也干过几桩人事,这五六个人,我对他们有再造之恩,他们的品性我也暗中观察过了,没得挑,个个是磊落汉子。”

    李素笑道:“看来我还真小瞧你了,你这几年真的不错。”

    王直也笑道:“多少比以前还是有长进的,不然白糟蹋粮食不成?”

    “有五六个心腹亲信,长安城里的架子便可以搭起来了,你把这些亲信都分派到长安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坊间,给他们找个房子住下,另外将你的所有手下全部均分给他们,由他们来管理,而你要做的,便是管好这五六个亲信,抓权,也抓钱,并且在他们中间树立起绝对的威信……”

    王直听得满头雾水,不停的挠头:“这样做……到底为了啥?以前那样不行吗?每天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几碗酒下肚,哼哼唧唧几句,散了席天大的事都给办了,为啥要把手下全部分散给那几个亲信?”

    李素叹了口气:“因为无论是组织还是犯罪团伙,要想长久生存下去,内部的管理结构必须严谨,初期一团糟无妨,但是手下人马多了,已经渐渐形成势力了以后,再这样下去可就不行了,必须要立规矩,‘规矩’懂吗?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犯罪团伙也要有犯罪团伙的团规……”

    王直:“…………”

    李素朝他眨眼:“是不是听不懂?”

    王直猛点头。

    “听不懂就对了,听不懂说明道理很深,很深的道理一般都是好道理,你只管崇拜仰视便是,仰视完了照我的话去做,别的不要多想,以你的脑子,肯定也想不明白。”

    王直的目光顿时变得很幽怨:“最后一句我听懂了,应该不是好话……”

    “啧!夸你呢!咋听不出好赖话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把手下全分散出去,遍布长安城的每个角落?”

    李素肃然道:“对,全分散出去,不过要做得不显山不露水,以后你也要慢慢淡出这些手下的视线,再过一两年,真正知道你的人只能是你那五六个亲信,这几个亲信之间互相不统属,不联系,各过各的日子,需要这股势力办事时,由你暗中遣人吩咐那几个亲信,你不必露面,只需等结果,至于这一摊子平日的开销花费,仍由我来负担,你负责把钱分配下去,记住,财权必须要握在你手里,这是绝对不能交给任何人的。”

    王直疑惑地看着他:“我咋觉得这个做法……有点古怪呢?李素,你这么安排,到底想做啥?”

    李素叹了口气,道:“我只想在这纷扰复杂的长安城里活下去,如果可以的话,活得如鱼得水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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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长安后,日子仿佛回到了当初的平淡,安逸。

    杀伐声远去,曾经浴血厮杀。沙场搏命的画面,如同成了上辈子的记忆,遥远得好像隔了一层淡淡的薄雾。脑海里只剩一片氤氲的朦胧景象。

    如何安享太平日子,成了目前困扰李素的最大问题。想来想去,还是双手双脚摊成一个“大”字形状,躺在床上活活懒死比较符合李素的性格。

    长安的夏天不见得比沙漠凉爽,同样燥热得令人心烦意乱,恨不得把自己泡在冰桶里过完整个夏天。

    回到长安已整整三天,李素见过东阳和王直后,便躺在家里不分昼夜睡了三天,到第四天的清晨。李素伸着懒腰打着呵欠,神清气爽的走出房门,原地蹦达了几下,发现自己已满血满蓝了。

    休息够了,该办的事情还得办。

    首先要做的便是进城,拜望各位长辈,特别是牛进达和程咬金,牛进达是李素的授冠人,从礼法上来说,这层关系已相当于血脉亲人了。至于程咬金……这位魔王应该归入惹不起也不敢躲的那一类,不能怠慢,更何况他让长子领庄丁千里驰援西州。这份恩情比天大,必须拜望回礼。

    既然是“拜望”,便不能缺了礼数,礼物是必须要备齐的。

    打开李家的库房,灰尘夹杂着蛛网,里面空荡荡的能跑耗子,李素当时心便凉了半截。

    果真空了,库房里面十几串铜钱凄寒落魄地躺在木架子上,除此别无他物。

    许明珠对驰援的玉门关将士和程家庄丁许下的承诺。回到长安的当天便兑现了,李家这几年的香水和白酒买卖积累下来的家底。一夜之间全搬空,如今李家说起来是侯爷府。谁都不知道其实整座侯爷府里只剩下十几串钱过日子。

    回来后圣旨有赏赐,李素当时没听明白,除了“泾阳县侯”的爵位外,似乎黄金丝帛和田地什么的都有,只不过朝廷的赏赐发放下来是需要时间的,旨意要在三省核实,再转到户部,户部再转到度支司拨付,没有十天半个月下不来。

    李素呆呆看着空空如也的库房,许久之后,失魂落魄地关门转身,仰天长叹一口英雄末路般的悲怆之气。

    穷成这样,日子可怎么过?教他如何愉快的安享太平?

    更重要的是,教他拿什么买礼物拜望那几位德高望重蛮不讲理的长辈?

    左思右想,李素决定先去拜望牛进达。

    拜望长辈也要讲顺序的,先挑相对比较讲道理的,最难对付的留到最后。

    于是李素吩咐下人备马,带上郑小楼和几个老兵,情当是自己的侯府仪仗,就这样空着手进长安城了。

    长安城仍旧人流穿梭,繁华似锦。

    数日前李素在长安城里大出风头,当今陛下隆重封赏,长安城里无数臣民已深深记住了这位年轻人,时隔数日,李素再次进城,许多百姓居然还记得他,顿时引来无数好奇又敬仰的目光。

    李素进了城门便下了马,和所有人一样,老老实实牵着马朝朱雀大街走去。

    虽说李世民赐予他长安城骑马的殊荣,然而做人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若果真顺杆子往上爬,昂首挺胸骑马进城,可以肯定没人敢拦他,只不过坐得太高也太显眼,被有心人记住了不是好事,从古至今活到寿终正寝的人,大多数都活得比较小心,太显眼的地方是给短寿的人准备的。

    进了城,心情豁然开朗,李素深吸了一口气,忽然觉得没带礼物登门拜访长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家都这么熟了,长辈想必不会和他计较这些繁文缛节的,太俗。

    牛进达住在朱雀大街的南端,属于离太极宫比较偏远的角落,大唐立国后,开国功臣们开始瓜分胜利果实,朱雀大街这条直通皇宫的大街被李家父子赏赐给了开国功臣们,牛进达不声不响让到一旁,所有功臣们挑过以后,他才收下南端那块偏远角落的宅子,而程咬金,却抢到了离皇宫最近,占地最广的那一块地,估计老流氓拿下这块宅子没少费劲,满地打滚撒泼是免不了的,借酒装疯在功臣们面前舞斧也有可能,世上没这老流氓不好意思干的事。

    走到牛进达的宅子门前,李素站定,仰头看着门楣上的牌匾,苍劲有力的“敕造琅琊郡公府”几个大字旁,留着李世民的亲笔落款,大门稍显破旧,门上好些地方脱漆了,铜制兽首门环也失去了光泽,出现斑斑锈渍,大门紧闭,门口只站着几个老迈的府兵,年纪约莫四五十岁了,仍执戈按剑而立,像一杆杆标枪一般站得笔直,眼中露出几分冷厉之色。

    李素是牛府的常客,老兵们自是认识他的,见李素一行人走来,老兵们露出一丝微笑,纷纷抱拳行礼,也没人通报,马上有人打开了侧门请李素入内。

    不经通报,任由进入,这是对客人的最高礼节,或者说,牛府上下已根本不拿李素当客人,而是真正当作了自家子侄亲人,牛进达是李素的授冠人,从这一点来说,李素跟牛进达的亲儿子一般无二。

    以前来过牛府很多次,那时尚不觉得,只知门外站的几个老兵在耍酷,他们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冷厉气质,李素也是下意识的觉得不易接近,如今经历过战场厮杀后,李素顿时明白他们身上那股冷厉的气质从何而来了,和李素一样,这是一群真正从死人堆里打滚侥幸活下来的老兵,手下攒的人命怕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

    临进门前,李素不由多看了他们一眼。

    老兵们则回以友善的微笑,一笑便咧出两排黄黄的,参差不齐的大板牙,李素打了个冷战,赶紧跨进了门槛,刚才打算撬墙角挖人的心思不翼而飞,太丑了,而且好像不太在乎个人卫生的样子,还是留给牛伯伯吧。

    进了牛府,绕过照壁,前庭种着一片桃树,如今正是六月,桃花渐渐凋零,树上结了稀疏的青色桃子。

    稳健的脚步声传来,每一步都踏得不急不徐,牛进达那张方方正正的脸映入眼帘。

    李素笑了,时隔三年重逢,这张脸……为何还是像一块板砖?脑袋凑井口上晃悠一下都有落井下石之嫌。

    “小子拜见牛伯伯……”李素急忙躬身行礼。

    牛进达神情有些激动,上前将李素扶起,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眼眶已湿润了。

    “好,活着回来便好,这几年害我担足了心思,往后可不敢往外跑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六十三章 魔王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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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进达扶着李素的胳膊,久久不肯松开,盯着李素上下不停打量,半晌,终于满意地点点头。

    “瘦了,不过扎实了,胳膊上都有腱子肉了,看来西州这一遭没白去,娃子年纪还小,也该受点磨难和锤炼,不然一生难成大器。”

    李素苦笑道:“差点连命都丢了,这应该不止是锤炼了,简直是过鬼门关。”

    牛进达哼了哼,道:“我们这些老将一生戎马,谁没从鬼门关里蹚过几个来回?单只你金贵么?不受点磨难,怎成男人大丈夫?就你以前那懒散惫怠的德行,谁见了都想抽你一顿,把你送去西州,就是为了改改你的毛病。”

    李素笑容愈发苦涩:“牛伯伯,陛下把我送去西州怕不仅仅是为了改我这懒散的毛病吧?”

    牛进达若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道:“你觉得陛下还有别的意思?”

    李素垂头道:“小子怎敢妄揣圣意。”

    “在老夫面前不必遮遮掩掩,陛下送你去西州,终归不是害你,今日你站在老夫面前,无论精气神,与三年前相比都强了许多,这便算是长进了。”

    李素笑了笑,点头称是。

    牛进达瞥了他一眼,道:“你三日前回长安,老夫听说你大出风头,陛下连下三道旨意,当着满城臣民的面褒奖封赏,还晋了你的爵位,二十来岁的毛头小子,竟也是侯爷了,谁家小子能有你今日这般风光?你还有什么不满足?”

    “小子当然满足。”

    “既然满足,就好好过你的日子,别胡思乱想!”牛进达盯着他的眼睛,正色道:“李子正。老夫一直知道,你心里有恨,有怨。因为陛下拆散了你和东阳公主的姻缘,老夫告诉你。你心中不能再有怨恨,很危险。”

    李素沉默片刻,道:“小子已无怨。”

    牛进达深深地看着他,道:“但愿你说的是真话,子正,西州有西州的好,长安有长安的险,远赴西州固然艰辛。可在长安也是处处凶险,你此番回来,陛下又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你褒扬封赏,虽说风光一时无两,可你日后的处境也将处处被人侧目关注,日后你当愈发如履薄冰,稍有不察,便将落入有心人的算计,更何况,你与当朝太子素有恩怨。更是不能不防。”

    一番恳切凝重的叮咛,看得出牛进达是发自内心,他确是将李素当成了自家子侄看待了。

    李素脸上带着笑。心中却感动不已。

    今生能遇上这样一位关心自己的长辈,实在是自己的福报,长安城纵然再凶险,总好过在西州时那种孤立无援,茫然无措的绝望感。

    “多谢牛伯伯提点小子。”李素毕恭毕敬朝他行礼。

    牛进达哈哈笑道:“罢了,老夫年纪大了,喜罗嗦,你记住便好,说来也是县侯了。大唐二十来岁的侯爷,却少见得很。你小子算是个人物了,日后更需长进些才是。”

    李素唯唯称是。

    牛进达拍了拍他的肩。笑道:“站在外面说话不是礼数,来人,设宴,上酒!小子,咱们进前堂喝个痛快!”

    “啊?喝酒?”李素顿时脸色发青:“……牛伯伯见谅,小子酒量奇差,而且还要去程伯伯府上拜望……”

    “拜望个屁!程家一个老恶霸领着六个小恶霸,府里不啻龙潭虎穴,你进去了焉能竖着出来?反正都是醉,今索性便醉在老夫府上,多少还能给你个照应,莫罗嗦,进屋!”

    牛进达不由分说将李素推进了前堂,二人前脚进屋,府里的下人们后脚便将热腾腾的酒菜端了出来,效率之高实在令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所有大唐名将的府上都养着几十个厨子高举着鸡鸭随时待命,所以家主一声令下便马上把鸡鸭扔锅里,眨眼间便端出来……

    牛府的酒宴很朴实,不像程家那么奢华,毕竟是武将家,菜式虽简单,但分量却十分吓人,一盆盆的大菜和一坛坛烈酒端上来,李素呆呆看着桌上冒着热气的酒菜,忍不住打了个饱嗝儿。

    “来,满饮三杯再叙别情,不废话,干了!”牛进达很豪迈,仰脖子便饮尽了杯盏中的烈酒,龇牙咧嘴一阵后,黝黑的老脸顿时浮起一抹潮红。

    李素仍呆呆看着面前那杯足足有半斤分量的漆耳杯,又吞了口口水,脸色有些发白。

    “哈哈,驴日的!好烈的酒!吞进肚里跟刀子割似的,你是个有本事的娃子,如此烈酒亏你是怎么琢磨出来的……嗯?子正为何不饮?这可是你自己酿的五步倒,不合你口味么?”

    “啊!喝,喝!小子这就喝……”李素装模作样将斟满的酒杯凑进唇边,忽然眼睛一亮,发现稀世宝贝般盯着前堂内一根朱红色的堂柱,惊道:“啊呀!好雄伟的一根……柱子!跟牛伯伯一样伟岸,好宝贝!”

    顺势赶紧搁下手里的酒杯,一个箭步上前,如同吃了我爱一条柴般抱着柱子死不松手,摩挲爱抚不停:“这粗细,这漆光,这长度……啧!好柱!”

    牛进达满脸黑线瞪着他,右手几次抬起又放下,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抽一顿这无耻的小混蛋,抽了怕破坏久别重逢的气氛,不抽,又对不起自己迫切想抽他的心情,一时纠结得不行……

    “牛伯伯,您家里的柱子不是凡品啊!好柱!不知用怎样的木料,怎样的朱漆,小子回去后当效仿之……”李素拼命将话题从喝酒岔到柱子上。

    “哼,这根柱子……其实就是一根很寻常的柱子!”牛进达哼了一声,自斟了一满杯,然后再次一口饮尽,搁下漆耳杯喃喃叹道:“这小子去西州三年……到底长进了没有?怎地和当年一样混帐?没道理啊……”

    李素面色有些尴尬,牛进达喃喃自语的声音太大了……

    一顿酒宴,说不上宾主尽欢。牛进达看出李素酒量不佳,也没再劝酒了,李素屡次偷奸耍滑。牛进达自顾自不停满饮,于是酒宴最后。牛进达……莫名其妙把自己灌醉了。

    一个把五步倒这种五十多度的烈酒当成葡萄酿三勒浆不停灌的人,不醉实在是没天理了。

    最后牛进达满脸通红,两眼发直,舌头都大了,摇摇晃晃站起身,开始跟李素说起了知心话。

    “好娃子!真是好娃子啊!老夫活了这么多年,头一回……见到,你这种妖孽般的娃子……好!老夫知你这几年在西州受苦了。十多岁的娃子,领着满城军民守土抗敌,怎能不苦?好在苦尽甘来,回了长安你也风光了,这是你拿命换来的风光,尽可昂首挺胸受下,李子正,你很不错,不枉老夫当年亲自为你授冠,你对得起老夫。也对得起陛下……往后,牛家就是你的家,你就是老夫的亲子侄。来去尽可随意,哪怕你把牛家一把火点了,也随你高兴,老夫绝不责怪……子正啊,千万莫与老夫客气见外,知道吗?”

    “牛伯伯,您醉了,回卧房歇息去吧……”李素温言劝道。

    “谁说老夫醉了?没醉!来,满饮此杯。再看老夫舞戟助兴,为陛下寿!”牛进达仰脖饮尽杯中酒。瞋目大喝道:“来人!取戟来!”

    然后,在李素的目瞪口呆之下。牛进达说完这句后,圆睁着双眼,脑袋重重朝矮脚桌上一磕……彻底醉死过去。

    牛府一位老管家和几名抬着铁戟的下人站在前堂门廊外,呆呆看着自家老爷昏睡过去,怔忪半晌,老管家挥了挥手,下人抬着铁戟退下。

    “少郎君莫怪,我家老爷素来如此,醉倒了便睡,一睡便是一天一夜,少郎君还请自便。”老管家陪笑道。

    李素也笑道:“不要紧,牛伯伯是性情中人,我素来仰慕,怎会见怪?”

    语声一顿,李素揉了揉鼻子,满吞吞地道:“刚才牛伯伯说,要我把牛家当成自己家,我便是他的亲子侄,哪怕我把牛家一把火点了,他也不会怪我……”

    老管家笑道:“少郎君深得老爷赏识,说来也是一段佳话,少郎君往后只管把牛家当成自己家便是,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老汉,老汉把您当成自家郎君一般服侍周到……”

    李素眨眨眼:“牛伯伯说的不是客气话吧?”

    老管家急忙道:“老爷平日在家亦多次提起少郎君,言称少郎君是大唐英杰,对您无比看重,此言发自肺腑,绝非客套。”

    李素喜道:“那就好,嗯……房子呢,我就不点了,太失礼,不过最近我手头有点紧,所以……”

    老管家愕然:“所以?”

    …………

    在牛府管家和门口一众部曲老兵复杂的目光注视下,郑小楼和一众李家老兵抬着牛府的铜炉,字画,精瓷等物,欢天喜地离府绝尘而去。

    ******************************************************************

    今日的行程全是拜访老将军,李素出门前连顺序都安排好了,首先是牛家,其次是李靖,李绩,长孙无忌等等,至于程家,老流氓最难对付,所以留到最后拜访,不出意外的话,等最后一脚跨进程家的大门,等待自己的必然是长醉不醒,没有任何悬念,所以要趁清醒时把该拜见的人都拜到,最后认命地沉醉在程家这片深沉的土地上。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李素深深低估了程家的流氓程度,也终于知道这条朱雀大街多么的该死。

    老将军们基本都住在朱雀大街上,这条街横穿长安南北,从牛府出来,下一个目的地是大唐战神李靖家,该死的是,从牛家到李家这段路,必须要经过程家的大门前。

    当郑小楼和一众老兵扛着从牛府打劫来的各种铜炉字画瓷器招摇过市时,程家门口值卫的部曲远远便瞧见了李素,这个该死的机灵的部曲二话不说,转身飞快朝门内跑去。

    当李素屏声静气,打算像个优雅的美男子一般无声地从程府大门前路过时,只听得程家侧门吱呀一声打开,紧接着便是一阵豪迈狂放的大笑声。

    “哇哈哈哈哈,好个小后生,终于来看老夫了,算你有孝心!”

    未见人,先闻声。

    程家大门前,李素听到如此魔性的笑声,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正打算转身原路撤退,眼见着从侧门内窜出一条魁梧的人影,二话不说便拎起了他的衣领,像买了块条状猪肉回家下酒似的,悠哉乐哉拎着李素往府内走去。

    “来人,设宴,上酒!”

    李素两脚悬空,身后的郑小楼和众小伙伴们惊呆了。

    “程伯伯松手……程伯伯您先放小子下来,误会了,这个误会太大了,小子当面跟您解释……”李素在半空中无助地蹬腿挣扎。

    多年不见,程咬金果然还是那副混世魔王的派头,见李素不停挣扎,手一松便将李素放落地上。

    “解释啥?进屋先干三杯再叙旧!”程咬金拍了拍他的肩,笑道:“三年多不见了,小娃子黑了些,分量也足了,再过两年老夫怕是拎不起你了。”

    李素眼中冒着惊恐之色,艰难地吞了口口水,道:“程伯伯恕小子无礼,其实小子只是路过贵府……真的只是路过,小子打算先去卫公伯伯家拜望,回头再来给程伯伯见礼,程伯伯您……信吗?”

    “药师家?”程咬金扭头朝李靖府方向瞥了一眼,然后仰天大笑:“放屁!药师多年不见访客,你跟他很熟吗?大件小件的朝他家送礼,满长安城能受得起这么多大礼的,当然只有俺老程了,来就来了,居然还这么客气……”

    “程伯伯,小子……真没跟您客气!”李素急了。

    谁知程咬金耳朵里仿佛装了自动过滤软件似的,对李素的解释充耳不闻,一个箭步冲到郑小楼和老兵们面前开始验货。

    “字画?啧!瓷器?啧!”程咬金很嫌弃地撇了撇嘴,扭头道:“小娃子,这次就算了,下次直接给老夫送钱,老夫独喜此物,别的东西莫往俺家送了……”

    这无耻的嘴脸……

    “程伯伯,这些礼物真不是……”李素苍白无力地解释。

    “咦?这个铜炉好眼熟!”程咬金窜到那只三足大铜炉前,摸着毛茸茸的下巴仔细端详,越端详越眼熟,最后目光朝那些礼物一一打量过去,喃喃道:“不说不觉得,说起来……这些物件都很眼熟啊。”

    说完程咬金若有深意地朝李素瞥了一眼。

    这一眼令李素很尴尬,老脸不由一热,站在原地嘿嘿干笑两声。

    “程伯伯,天色不早了,小子先去卫公府上拜望,回头再来给您见礼……”程府门前是非之地,李素决定赶紧溜。

    抬脚刚迈了一步,李素顿时悲哀地发现……自己又被程咬金拎在半空中晃荡了,好没面子的姿势。

    “来了就是客,进门便是礼,这些物件老夫收下了,来人,帮李家娃子把东西搬进府里,快快,莫让老牛……咳,莫让那老匹夫发现了,快!”

    一声令下,程家部曲蜂拥而上,将郑小楼和众老兵手里的礼物抢掠一空,扬长而去,眼睁睁看着那些礼物进了程府。

    李素知道,这些礼物如同打过狗的肉包子,进了鬼门关的冤魂,再也不可能要回来了。

    “哈哈,好,没想到老牛也有今日,小娃子,老夫越来越发觉,你的脾性很对老夫的胃口,走,进去喝酒!今日不醉不归,谁敢偷奸耍滑就是姨妹子养的!”

    说完程咬金如同捉到唐僧的妖大王似的,欢天喜地拎着李素进了府门。(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六十六章 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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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家人”的说法显然是有底线的,谈感情可以,谈钱就伤感情了,自家的好东西绝没有往外送的道理,哪怕送自家人也不行,这点也能看出程咬金和牛进达的不同,牛进达是个厚道人,而程咬金,显然跟李素一样,都不是省油的灯。

    老实说,程家大门照壁上应该雕个貔貅才符合这家人的气质,招财进宝,只进不出,谁敢说半句劫富济贫,立马上斧子剁了。

    程家酒宴的后半段,大家聊完了感情,该聊些正经事了。

    李素很穷,李家也很穷,说是堂堂县侯,家里却只剩了十几贯钱苦苦度日,放眼大唐的权贵,没见过这么穷的侯爷。

    幸好这位侯爷名下还有一点产业,不至于真被逼到穷途末路上,否则李素也不可能悠哉坐在程家前堂里,此刻应该出现某座不知名的荒山古道边,领着刚收的百名老兵干那剪径劫掠的无本买卖了。

    不幸的是,李素名下的买卖找的合伙人不对,至少眼前这位合伙人的态度很有问题。

    “程伯伯,小子离家三年了,不知咱们的五步倒卖得如何?”李素小心而委婉地提起此事。

    “五步倒?呵呵,小子你怕是不知道,如今酿五步倒的作坊已扩充了数倍有余,俺程家的酒肆已铺满关中了,每月数千斤的产出,竟也供不应求,外地商贾在俺家作坊前排成了长队,老夫每隔俩月便去作坊那里看一眼,看看那些商贾满载一车车的银钱排着队,啧!太爽利了!”程咬金捋须哈哈大笑,两眼冒出的金光跟李素看见钱时的德行一样一样的。

    李素大喜,急忙道:“如此甚好。小子恭贺程伯伯日进斗金,当然,小子也日进斗金……”说着李素换上一脸惴惴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道:“小子是日进斗金吧?五步倒所得纯利确有小子的一份吧?”

    此一时彼一时,当初在西州时。李素敲诈龟兹商人那焉,竹杠敲得梆梆响,要钱还是要命的山大王嘴脸,富得流油的那焉一直被压榨到身无分文,李素才意犹未尽的放他离开。

    如今换了个地方,换了个对象,李素的心情也不一样了,此时此刻他最害怕的。是程咬金黑吃黑,把他那份利润独吞了,别怀疑,这事老流氓真干得出来,活到他这把年纪,脸皮已成了爱要不要的东西了,看中什么直接巧取豪夺,独吞合伙人的红利对他来说实在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举动,相比之下,李素的脸皮太薄了。程咬金这样的人生境界,李素大概要再活二十年才能修炼出来。

    程咬金斜睨着他,鼻孔哼了哼。笑道:“今日洗劫完牛家,进了俺家贼眼珠子转悠得没停过,说来也是侯爷了,能干出这么不要脸的事也不容易,家里缺钱了吧?”

    李素:“…………”

    要不是打不过他,早一记大嘴巴扇上去了,不要脸的事你干得比我少吗?大家明明是同一类别同一属性,没这么当面揭人短的。

    幸好程咬金虽然混帐,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还是有的。独吞合伙人红利的事大抵干不出来,当然。也不否认因为合伙人是李素,若换了个老实巴交长着一脸“快来欺负我呀”的生瓜怂蛋子。老流氓说不定就真出手独吞了,不仅独吞,说不定连酿酒秘方都得被他掏个干净。

    “三年了,红利呢,确实赚了不少,这三年你没在家,所以红利一直存在老夫这里,原打算便分给你的……”看着李素忐忑的表情,程咬金轻蔑地瞥了他一眼,道:“放心,老夫再混帐,也不至于占你一个晚辈后生的便宜,这点脸面还是要的,小子你这一脸被盗匪围住的表情很欠抽,看在今日为你接风的份上,老夫暂且饶你一次,下次再在老夫面前摆出这副怂样,定抽得连你爹都不认识。”

    李素大喜,急忙躬身应是。可算解决一个大麻烦了,老流氓还算天良未泯,犹存一丝人性,此刻再看他的模样,觉得分外闪亮伟岸……

    “程伯伯,不知这三年累积的红利,小子能分多少?”李素喜滋滋地道。

    程咬金挠挠头,道:“这种破事老夫哪里清楚?回去问问你婶娘,大抵三四万贯吧,毕竟每年还要从红利里扣除一部分,将烈酒买卖铺开到关中各州府,买卖扩充也需要钱的,老夫便没打招呼,直接从你红利里扣掉了。”

    李素笑道:“买卖做得越大,投入也越大,这点规矩小子还是懂的,这三年小子远在西域,多谢程伯伯独力支撑了。”

    程咬金笑道:“看你家中不宽裕,今日走时便从俺家支应一笔钱走吧,贼眼珠子莫再瞄俺家里的物件了,敢偷走老夫追到太平村也要抽死你再说,老牛是个厚道人,俺老程可没那么厚道。”

    李素讪笑不已。

    心情大好啊,有了这三万贯,家里总算能支撑下去了。

    见李素高兴忘形的样子,程咬金仿佛看不下去,存心给他添堵似的,慢悠悠地补充道:“三年了,没见你小子登门,逢年过节的,也不见你的孝敬,老夫伤心啊……”

    “啊?这……”李素脸上的笑容顿敛,心里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老流氓又要出幺蛾子!

    “年轻人,总该要懂点礼数吧?每逢年节的,不登门不孝敬,眼里还有没有长辈?回长安后你难道内心里没觉着愧疚,觉得无地自容?”程咬金不急不徐地埋坑。

    李素:“…………”

    说实话,真没觉得。

    满长安就数这位最没个长辈样子,发自内心的无法愧疚,每次踏进程家大门都有种杨子荣打入匪巢见座山雕的错觉。

    “程伯伯的意思是……”李素小心翼翼地问道。

    程咬金不慌不忙瞥他一眼,悠悠道:“人不来呢,老夫也就原谅你了,毕竟这三年你远在千里之外,不过呢,每年年节孝敬,老夫便代你收了,不多不少正好扣你五千贯,情当每年过年,上元,清明,端午,中元,中秋等等你都给了老夫孝敬了,嗯,不拖不欠,银货两讫……”

    “…………”

    额头青筋暴跳是肿么回事?

    李素只觉得有股凌厉的杀意在胸腔里翻滚,沸腾,想抽死这个老不要脸的。

    深深吸了几口气,李素不停提醒自己,要冷静,要睿智,要淡定,毕竟这里不是自己的主场,再说……他也打不过这个流氓。

    实在很憋屈啊,年节给长辈孝敬是应该的,是晚辈的礼数,虽说长辈没个长辈样子,干出主动索礼扣费这么不要脸的事,晚辈胸襟宽广,不与他计较便罢了,可是……清明和中元也给你送礼,是不是太过分了点?老流氓就没觉得哪里不对劲吗?

    ——烧给你好不好?

    ****************************************************************

    闪闪发光的银饼装了好几车,银饼全是东市库所铸,价值两万五千贯,原本该有三万贯了,李素命不好,银饼没装车就被某程姓老恶霸打劫了五千贯。

    有了这笔钱,李家的经济危机总算缓解了,李素心情终于好了一些,如果没被人打劫的话,此刻的心情想必如同窜天猴一样飞起。

    三年了,李家的产业仍旧维持现状,除了烈酒买卖,长安城里还有印书坊,以及与长孙家合伙的香水买卖,几样加起来,李家穷不了。

    李素决定明日再进城拜访长孙无忌,三年的香水利润也该结算一下了,拜访时多买点礼物去,只盼望长孙无忌是读书人,脸皮能够稍微薄一点,不会恬着老脸欺负晚辈,莫名其妙又扣下什么孝敬费。

    这个年代的人,终归都是有廉耻的……吧?不会都像程老流氓一样……吧?

    李素的心情有些惴惴,程家一行后,李素的三观显然受到不小的打击,令他对人性失去了希望。

    …………

    银饼送进自家库房,李素亲自给库房上了一把又一把锁,如意钥匙拔出来,塞进许明珠的手里。

    “这是咱家的家底,夫人好生保管,要像程伯伯……不对,像貔貅一样,只进不出。”李素郑重其事的嘱咐道。

    许明珠呆了片刻,看着自己手心里的钥匙,然后死死攥在手心里,小脸绷得紧紧的,仿佛接受了炸碉堡任务似的,非常严肃地点头。

    “夫君放心,咱家只进不出!”

    “遇到向咱家借钱的货色,二话不说,乱棍打出去。”

    “是,乱棍打出去。”

    “遇到给咱家送礼的贵客,定要待若上宾,使其宾至如归,教人流连忘返,送了一次情不自禁还想送第二次。”

    “是,宾至如归!”

    李素满意地笑了,娶妇贤良淑德,实是人生幸事,越抠门的婆姨越淑德。

    “对了,我没钱了,刚才忘记给自己拿钱,夫人把库房打开,为夫取两个银饼出来……”

    许明珠攥紧了钥匙,两手背到身后使劲摇头:“……不给,夫君说过,只进不出。”

    “莫闹!快给我。”李素脸黑了。

    “不给,咱家只进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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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昨晚喝多了,马路上狠狠摔了一跤,脸肿了,脚也肿了,痛得呼天喊地。。。幸好没破相,大家勿念,脸肿这种风格,我也能完全驾驭住。。。(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六十七章 官赐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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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最火热的季节。

    关中平原像一座火炉,炙烤着万千生灵,毒辣的阳光毫不留情地直射大地,连树上的蝉儿都仿佛被晒蔫了似的,有一下没一下的嘶鸣。

    李家院子中间的银杏树下,阳光从茂密树荫里执拗地透洒出星星点点,不规则地铺在树荫的空隙间。

    李素穿着自己改良过的齐膝犊鼻裤,五分长短,腰间松松垮垮系了一根带子,上身精赤,光着脚,躺在竹躺椅上阖目养神。

    身后的丫鬟给他不停地打着扇,右手边的矮桌上摆满了各种零食,还有一碗晶莹剔透的冰块,离开长安的那年,李素便叫人在自家挖了冰窖,将冬天里纯净的冰雪成块地敲击切割,送进冰窖里,到了夏天终于享福了,每隔半刻便拈起冰块扔进嘴里,一阵噶嘣脆响后,满腹透心凉爽。

    仍旧很热,睡个午觉都不踏实,躺下没多久,背后便冒了一层汗,湿湿的,黏黏的,很不舒服,李素这种有洁癖的人绝对无法忍受。

    放弃似的叹了口气,李素睁开眼,坐直了身子。

    关中这天热得邪性,好像孙大圣踢翻了太上老君的丹炉,里面的炉砖使用了过期的军事地图,不小心落在长安了。

    抬头看看从树荫缝隙里透下的阳光,哪怕只有星星点点,李素仍被刺得眼睛生疼。

    今天已洗了五次澡了,现在又出了汗,怕是又要跳进澡盆里冲洗一番,饶是李素如此爱干净讲卫生,也情不自禁觉得自己是不是干净得太过分了一点,洗得快脱皮了。

    薛管家匆匆从门外走进来。先给李素行了一礼,笑道:“侯爷,有喜事。官上来人了……”

    李素热得有点烦躁,没好气道:“大热的天谁吃饱了没事到处晃?官上谁来了?”

    “户部度支司。一位姓吴的郎中……”

    李素挠挠头:“姓吴的郎中?咋这么耳熟呢?他来做甚?”

    薛管家喜滋滋地道:“说是给侯爷丈量土地,还有,从汉水那边迁来了五百户人家,往后他们就是咱家的庄户了。”

    李素愣了愣,道:“五百户庄户?”

    薛管家看着他道:“前些日陛下给您的封赏旨意,您难道忘了?实食邑五百户呀,‘实食邑’,就是朝廷实打实的送您五百庄户。”

    李素恍然。这几天忙着算家里的钱财,倒真忘了李世民还给自己赐了地和庄户。

    想着想着,李素烦躁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脸上甚至露出了笑容。

    实食邑啊,可不是以前当县子时虚头巴脑的“食邑”了,前面多了个“实”字,性质完全不一样,从此这五百庄户就是李家的人了,当地官府对李家的田地也要划出来单独造册,因为李家的地已经算是朝廷的封地。每年田地所产不必向朝廷上缴分文,全便宜自己了。

    “哈哈,好事。喜事!吴郎中人呢?”李素拽着薛管家道。

    薛管家笑着指了指门外,道:“门外等着侯爷召见呢,今时不同往日,咱家可是堂堂县侯府,区区一个郎中,可不是想进来就能进来的,侯爷是何等权贵人物,哪能说见就见?终归等侯爷心情爽利了,想见他时。他才能进门……”

    薛管家面带傲色,胸膛挺得直直的。眉宇间露出几分小人得志的意气,罗里罗嗦一大通。全是抬高身价的马屁。

    李素大手一挥:“请他进来,快,送人又送地,可不敢让人家久等,要客气点。”

    薛管家得了吩咐,急忙踮着脚往门外走,忽然停住脚步,转身打量了李素一眼,为难地指了指他。

    “侯爷,您这光着身子待客,是不是,呃,是不是有点……那啥。”

    李素垂头,发现自己还精赤着上身,露出洁白如玉的胸膛,没什么胸肌,胳膊上也没有虬结隆起的腱子肉,这等形象见客,着实很污。

    “傻愣着做甚?还不赶紧侍侯侯爷更衣!”薛管家瞪圆了眼睛,朝李素身后打扇的丫鬟吼道,丫鬟吓得一激灵,忙不迭取过一件青色绢丝圆领长衫,正待服侍他穿上,却听身后一道雍容平静的声音道:“你退下,我来服侍夫君更衣。”

    李素回头,见许明珠穿着一身湖绿色的宫裙款款盈盈走来,乌黑的发鬓边斜插着两支长长的金步摇,随着步履有节奏地摆动。

    许明珠接过丫鬟手里的长衫,细心地给李素穿上,一边穿一边轻声埋怨。

    “夫君是陛下封的侯爷,正经的大唐权贵,放眼整个长安城,哪个权贵似夫君这般打着赤膊,毫无威仪的?妾身听说如今朝里的御史可管得宽,若夫君这模样传出去被御史知道了,一道奏疏递进宫里,参您一本,不大不小也是桩罪过,平日夫君多提神些,也能省了这点麻烦……”

    李素笑着点头应了。

    许明珠美眸左右一瞟,见四下无人,声音愈发放轻了。

    “夫君,官上给咱家丈量土地,夫君万万留些心眼,咱家要良田,可莫教人坑了,量一些劣田给咱家可不成,夫君记住了,咱家要好地,不要劣田,夫君把薛管家一同带去丈量,薛管家知道田地优劣的,夫君只管问他,若官上不依,夫君哪怕不要地也万莫将就了事,田地可是留给子孙后代的,开不得玩笑。”

    李素笑道:“夫人放心,我又不傻,倒要看看谁敢欺负我这个侯爷,敢敷衍了事,先抽了再说。”

    说话间,院外传来脚步声,许明珠是妇道人家,自是知道规矩,急忙快步走进内院回避了。

    李素穿戴整齐,眯着眼望去,只见一位身着绯色官服,身材微胖的中年人朝他走来。

    走到面前五步距离时,官员忽然躬身施礼,道:“下官户部度支司郎中吴扶风,拜见李县侯。”

    声音很熟,而且……不知是不是幻觉,李素总觉得这道声音透着几许心虚和颤抖。

    “哈哈,吴郎中当面,本侯有礼……咦?好面熟啊……”李素愕然。

    吴扶风抬起头,朝李素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呵呵……”

    啪!

    李素猛地一拍大腿:“哎呀!这不是吴郎中吗?真是冤家路窄……”

    话音刚落,吴扶风脸色大变,刷的一下全白了,以异常熟稔的动作双手护住头部,双膝一软,蹲在地上一副准备挨揍的标准姿势。

    李素急忙改口:“不好意思,说错话了,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还是不对,呵呵,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吴郎中,久违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七十章 刁蛮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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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道观很顺利,门口的禁军武士仿佛集体被梅超风挠瞎了眼似的,浑然无视李素,任由李素大摇大摆的走进了道观。

    很有意思的小细节。

    自从李素从西州回到长安后,很多东西似乎都有了或多或少的变化,这种变化隐藏在事物的表面下,不仔细琢磨看不出来,一旦身临其境,立马觉得不一样。

    比如李素与东阳之间横着的那道天堑,不知不觉间,这道天堑似乎变小了,变窄了。

    想了很久,李素也想明白了。

    在西州生死线上蹚了一个来回后,李世民大抵也想通了,一来李素与东阳的私情早已过了风声,二来,一个愿意豁命守住大唐城池的忠心臣子,又与自己的女儿两情相悦,因为这个臣子的豁命以赴,盘活了大唐整个西面战略的棋局,其作用远比拿公主和亲大多了,更何况,东阳已出家,严格来说算不得天家的人了,既如此,有些事情何不睁只眼闭只眼,给君臣之间彼此留点体面?

    所以,李素今日能够大摇大摆走进道观。

    只不过,“体面”是属于君臣彼此的,大家都需要体面,李世民睁只眼闭只眼了,李素也知道自己不能做得太出格,顺着杆子往上爬的事情只消干一次,李素相信李世民绝对会一巴掌把他扇进十八层地狱。

    大家都要脸面的,皇帝尤其要脸,李素与东阳之间那道跨不过去的天堑看似消失了,然而,天堑却永远横在李素和东阳的心里。

    道观内部其实与当初的公主府一般无二,改建的只是外面的门庭,里面基本没有太大的改变。府内前庭多了一尊大铜香炉,曾经的公主府前堂撤去了许多奢华的装饰,正面立起了金身三清老君像。老君像前摆着一张大香案,中间孤零零摆着一个裹着黄缎子的蒲团。除此再无其他。

    李素走进堂内,仰头看着三尊三清老君像,静静看了很久。

    堂上老君大约一丈多高,宝相庄严,目光慈悲,头微微垂着,以神明俯视芸芸众生的姿态,静静看着世间的悲喜离合。

    李素在堂内站了很久。忽然朝老君像深深一礼。

    李素并没有信仰,无论佛与道,他也说不清为何要行这一礼,只是觉得应该行礼。

    无论信与不信,只要这个宗教是引人向善的,便值得尊敬。

    行礼过后,李素绕过堂前老君像,穿过前堂直行,然后便是曾经公主府的后花园。

    这里跟以往更无区别,基本还是当年的面貌。花园里的花开得很娇艳,炎炎夏日的热风吹送,带着几分暖暖的香气。

    花园占地很大。走了一会儿才走出来,接着便是一片大池塘,池塘边一条水榭直通池塘中心的凉亭,水面上铺满了翠绿的荷叶,荷叶的缝隙处,开满了一朵朵白色红色的荷花,衬映着一声声蛙叫蝉鸣,简简单单的布局竟透出一股浓浓的雅趣。

    李素眯着眼朝水面凉亭望去,却见一条袅娜人影托着香腮。正痴痴盯着水面发呆,不知想什么心事。

    李素露出笑容。刚准备抬步朝凉亭走去,耳畔却冷不丁传来一声娇叱。

    “奸贼!看剑!”

    声音来自身后。李素大吃一惊,身体却做出下意识的反应,飞快朝左侧横移半步,然后赶紧回头。

    却见一位艳丽的宫装少女横眉怒目瞪着他,嘴里说着“看剑”,其实两手空空,根本看不到剑。

    李素的笑脸立马变成了苦脸。

    “高阳公主殿下,你我也算是老相识了,多年不见,何必见面就戏弄我?”

    身后宫装丽人正是三年多未见的高阳公主,当初李素出主意帮东阳避婚,装神弄鬼上了一出“阴兵过境”的好戏,闹得整个长安鸡飞狗跳,君臣变色,而高阳公主,却正是这出好戏的参与者,从那以后她与李素的关系扶摇直上,变得非常融洽,尽管偶尔也摆一摆公主架子,或是露出刁蛮跋扈的本色,总的来说,与李素的交情也算很不错了。

    此刻的高阳却根本看不出交情不错的样子,气鼓鼓地瞪着李素,眼中的怒火连瞎子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呸!谁跟你老相识了?谁戏弄你了?你若再不走,我真拿剑刺你!”高阳怒道。

    李素万分不解,这副架势很眼熟,只有债主才能摆得如此理直气壮,回想自己离家三年,难道……

    于是李素露出惴惴不安的表情,小心地道:“我家欠你钱了?”

    “没有!”高阳硬邦邦地道。

    没欠钱就好,没欠钱李素胆气便壮了,公主怎样?照样不尿她那一壶!

    “没欠你钱,你凶什么凶?有病快去吃药。”李素很不客气地顶了上去。

    “你……好你个混帐,西州去了三年,只不过多杀了几个贼子,胆气壮了是不是?今日本宫与你拼了!”

    说完高阳很没形象地挽起长袖,准备动武。

    动静闹大了,凉亭里发呆的东阳自然也听到了,见高阳和李素对峙起来,吓得东阳慌了神,也顾不得什么出家人的淡定了,一路从凉亭小跑过来。

    “皇妹住手,不得无礼!”东阳边跑边唤道。

    跑到二人中间,东阳微微喘气,先朝李素投去一记歉意的目光,转过身瞪着高阳道:“皇妹你胡闹什么!李……李县侯来拜会我,你为何无缘无故动怒?天家仪态体统都不顾了么?”

    高阳狠狠剜了李素一眼,怒道:“这小子去西州三年,回长安多少日子了,总共才见过皇姐你几次?我这是为皇姐你鸣不平,帮你教训这混帐!”

    东阳哭笑不得:“你……你怎知他没来见过我?我与他见面莫非定要当着你的面才算见过吗?”

    高阳顿时语滞,想了想,这通火确实发得没道理,自己只见皇姐每日诵经静修,郁郁不乐的样子。日子定是过得不快活的,可是……诵经以外的时间,谁知皇姐与这姓李的偷偷相会过几次?人家卿卿我我的时光。怎会让自己看见?

    没道理归没道理,高阳还是拉不下脸来一个“转怒为喜”。只好嘴硬道:“反正……反正我没看见,就,就不作数!嗯,这姓李的不是好人,皇姐你以后离他远一点!”

    李素在旁边冷哼道:“你没看见就不作数?你是我们的鸳鸯枕还是锦绣被啊?”

    这话一出口,不仅东阳大羞,咬着银牙狠狠掐了他一把,连刁蛮如高阳者。也飞快红了脸,呸了一声,嘴里连连骂着“登徒子”。

    李素伸了伸懒腰,指了指前面池塘水面上的凉亭道:“天热得邪性,还有心情发无名火,公主殿下真够闲的,真闲得慌不如去亭子里坐一坐,弄一碗小碎冰来,你一口啊我一口,我一口啊又是我一口……”

    二女同时噗嗤一声笑了。高阳呸了一声,笑道:“什么便宜你都占齐了,连嚼个小碎冰都不忘占便宜。不去!不想跟你这种人坐一亭子里!”

    李素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道:“十瓶桂花味的香水,换今日的和平相处,咋样?”

    高阳杏眼一亮,板着脸道:“二十瓶!”

    “就十瓶,再拿俏可就改了啊,改屎味的香水,香中有臭,臭里带香。让你欲罢不能……”

    高阳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大怒。攥起小粉拳一路将李素追杀到凉亭内。

    …………

    …………

    三年未见,大家都变了不少。唯独东阳的日子仍是一成不变,除了诵经便是风雨无阻地坐在河滩边等他,或者在自家的凉亭里看着池塘的荷花发呆,悄悄想心事。

    高阳也变了。

    如今她已是十八岁的大姑娘了,而且终究也没逃过李世民的魔掌,去年李世民下旨,将她尚予房玄龄的次子房遗爱,这一对古今最富盛名的夫妻终于还是生活在了一起。

    高阳如今的装扮也变了,以前那个梳着双角抓髻,蹦蹦跳跳蛮横得不行的小姑娘,如今黑发盘成了云髻,额间贴上了菱形花钿,唇间抹上淡彩,眉眼里仍能找到几分当年刁蛮的神采,可是性格却……

    好吧,其实性格还是跟当年一样刁蛮,甚至犹有过之。

    高阳与房遗爱……这对千古著名的夫妻实在令李素很好奇,忍不住想八卦一下。

    “公主殿下,听说你嫁人了,而且嫁的是房相之子,实在可喜可贺……”李素装模作样拱了拱手。

    高阳瞥了他一眼,哼道:“难得听你说了一句人话。”

    “你错了,我刚才这句依然不是人话,我的意思是,你出嫁时幸好我在西州,免了好大一份贺礼,我的钱袋避过了一场飞来横祸,我在为自己的钱袋可喜可贺……”

    “你!欺人太甚!”高阳暴走了,瞬间变身美少女战士,小小凉亭内顿时飞沙走石,昏天黑地。

    苦了东阳,左拉右劝,好半天才劝住了暴走的高阳,扭过头看着李素,叹道:“你就不能好好说话么?”

    李素见高阳怒气冲冲的样子,笑道:“好吧,从现在开始我说人话……我与公主殿下勉强算朋友吧,作为朋友,问句不该问的话,……公主殿下与房相之子恩爱么?”

    高阳怒道:“说话就说话,没事你提那个家伙做甚?好不容易跑到皇姐这里散心,非要提起这人招我嫌恶,你存心的?”

    李素暗暗叹气。

    历史,还是没走偏,高阳与房遗爱终究没有夫妻之情,别的夫妻没有情分,凑合也能过日子,这对夫妻没有情分,可就闹出了大动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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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七十一章 称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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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上记载的高阳和房遗爱,这对夫妻很奇葩。

    父母之命成婚,婚后的高阳或许为了发泄被指配婚姻的不满,仍旧刁蛮如故,甚至变本加厉,对房家上下颐指气使,跋扈张狂的公主本质发挥到极致,房家上下敢怒不敢言,还得小心翼翼供着这位公主殿下,另一位房遗爱则弱爆了,千年后的人们说起这一位来,第一反应就是给他加一个“绿帽子王”的尊号。

    爱上一匹野马,头顶全是草原。

    实在不知房遗爱对这位公主妻子到底有没有爱意,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位房家次子充分继承了他老爹怕老婆的光荣传统,房玄龄与原配夫人关于“喝醋”的典故举世皆知,而房遗爱也不遑多让,面对公主老婆时那叫一个怂,传说高阳后来索性自我堕落,外面养面首小白脸无数,而房遗爱不但知情,还在高阳与面首幽会时非常识趣地给老婆放风,实在是丢尽了男人的脸。

    如今高阳与房遗爱成亲刚刚一年,看高阳的模样,想必还没有堕落到给夫君戴绿帽子的程度,只是今日此刻李素一提起房遗爱,高阳便大发脾气,想必夫妻二人的感情好不到哪里去。

    说起房遗爱,高阳的表情是不耐烦且蔑视的,是的,非常的轻蔑,从骨子里透出的冷漠和嫌恶,如同看着一堆蠕动的蛆虫,这样的眼神足以令任何做她丈夫的男人彻底心寒。

    老实说,高阳的样子令李素感到很陌生。

    三年前那位古道热肠,拔刀相助的小姑娘无疑比此刻可爱多了。

    这,难道就是成长的代价?

    夫妻间的事,本来与李素无关,他也没兴趣去掺和别人的家事。然而想到当初欠下高阳的恩惠,李素还是决定劝几句,至少把一些危险的萌芽扼杀在摇篮中。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悲剧,因为若干年以后。高阳做出来的事情,是惊天动地的,牵累了很多人,很多家庭。

    “房相为国操劳,你父皇的江山全靠这几位重臣的打理,才有如今的盛况,你为何看不起房家?”李素直截了当地道。

    高阳瞥了他一眼,冷冷道:“我何时说过我看不起房家的话?”

    “那么。你是看不起房遗爱?我曾与房遗爱有过数面之缘,他那人固然有些纨绔之风,却也算是老实本分,没做过太出格的事情,你为何看不起他?”

    高阳嘴角往上一勾,明明是明媚如春的笑颜,看在李素眼里却冷得像三九寒冬。

    “老实本分就够了么?配得起我高阳的夫君,不一定非要是盖世英雄,至少也应能文能武,有堂堂昂藏须眉的英姿。房遗爱哪一点够?他除了有一个当宰相的爹,还有什么?”高阳冷眼瞥着他,道:“我高阳也是金枝玉叶。天家贵胄,这点点要求,过分吗?”

    李素轻呼一口气。

    好吧,高阳没有看不起谁,她只是委屈了,憋屈了,因为她是金枝玉叶,原本应该配一个更好的男人,而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纨绔子弟。

    李素揉着鼻子苦笑道:“我原本以为。夫妻之间只要平淡安静过得了日子就足够了,彼此相敬如宾。白头终老,你说的盖世英雄。或是能文能武,或是昂藏英姿,对过日子有任何帮助吗?”

    高阳冷哼道:“照你这么说,父皇许我一个乡野村夫,我也跟他过下去?”

    李素指了指东阳,又指了指自己,道:“看清楚,你皇姐和你一样也是金枝玉叶,而我,我的出身也是乡野村夫,你问问你皇姐,她愿不愿意和我过一世平淡日子?”

    高阳秀眉一挑,接着很快又耷拉下来,幽幽叹道:“你也太看轻自己了,你这样的乡野村夫,世上多少女子求而不可得,似你这般重情重义的男子,哪怕日子过得再平淡无华,也有无数女子趋之若骛。”

    “你与皇姐颇多波折,可皇姐仍对你痴痴念盼,你若是寻常乡野村夫,怎配皇姐对你这一番心意?而房遗爱,却只是一个被父母宠溺过甚的孩子而已……”

    转过头,高阳痴痴盯着池塘水面的荷花,眼中却不知不觉流下泪来。

    李素语滞,想再说点什么,却不知从何说起了。

    毕竟是家事,聊到这里差不多已算僭越了,再聊深一点,李素得给自己上一个“八婆”的尊号了。

    凉亭里气氛忽然变得很凝重,东阳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调整了一下坐姿。

    刚才虽然吵闹不休,多少也带点欢乐气氛,现在却沉闷得令人待不下去了。

    李素打了个呵欠,亦觉意兴索然,正打算告辞,却不料高阳抢先起身,淡淡说一句“我回长安城了”,然后转身便走。

    高阳走了,李素反倒不急着走了,今日本是来与东阳相会的,直到此时才是真正的二人世界。

    东阳看着妹妹高阳孤寂落魄的背影,忍不住叹息,俏脸浮上几许愁容。

    “说是天家贵胄,我们这些姐妹谁过得称心?赐婚臣下,和亲外藩,谁都不由自己,谁都没个好归属,有的姐妹走了,便永远走了,明知她活在天外一方,却一世不得相见……”

    李素深深看着她,道:“你呢?你如今也不称心么?”

    东阳笑了:“不,我如今活得很好,真的,很庆幸当初我抗争了,更庆幸当初抗争时,你为我挡在身前。李素,我们今生如果能一直这样过下去,哪怕无名无分,此生我已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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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可以无憾,李素不能。

    没有让女人无名无分跟随自己一生的道理,这是对心爱女人的不负责。

    只是,目前李世民,李素,东阳三人之间无声地形成了一种平衡,这种平衡很微妙,能达到这种平衡已然不容易,未来的日子里,若没有等到一个合适的良好的契机,这种平衡还是不要打破,否则事态会急转直下,一发不可收拾。

    还能有多久呢?不远了吧,终归会等到的。

    “说点开心的事吧,今日大家都搞得比诗人还深沉,让我很不习惯……”李素恢复了懒散的样子,乱没形象地朝凉亭内的石桌上一趴。

    东阳从桌上的果盘里摘下一颗沾着冰珠露水的紫葡萄,细心地把葡萄皮去掉,然后塞进李素的嘴里,李素的嘴蠕动几下,再吐出几颗葡萄籽,东阳也不嫌弃,用手接了扔掉,然后继续剥。

    “开心的事可真没多少,世上纷纷扰扰,哪有那么多开心的事?活得平安便是喜乐了。”东阳垂头,眼睛盯着手里的葡萄,很有耐心的剥着,神情很专注,似乎给自己的男人剥葡萄才是她最开心的事。

    “葡萄不错,西域进贡的吧?待会给我几斤,我带回家去。”李素很不见外地道。

    “是西域龟兹国进贡的,侯大将军还在领兵横扫西域,西域诸国现在都慌得不行了,一拨一拨的使节进长安,赔罪的,讨好的,说情的,什么都有,各国的物产贡品也一车一车的运进长安,诸国攻打了一回西州,大唐可算得着理了,这回必不会轻易善罢甘休,当初你在西州受的苦,遭的罪,父皇定为你百倍讨还。”

    东阳说到这里,一贯温柔平静的俏目忽然浮上几许凛冽的杀气,嘴角甚至勾起了一抹冷笑。这一刻,东阳浑身散发出来的霸气,真正像极了大唐尊贵的公主。

    “哎,哎哎!快变回人样!好好当你的道姑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别搞得杀气腾腾的,还冷笑,还龇獠牙,快收起嗔念,然后多念几句阿弥陀佛……”李素赶紧提醒道。

    东阳一呆,接着气得狠狠掐了他一下:“去你的!你才龇獠牙呢,我拜的是三清道君,念什么阿弥陀佛?若教我的师父听到了,非拔剑跟你拼命不可。”

    顿了顿,东阳继续给他剥葡萄,一边剥一边恨恨地道:“我本是与世无争的性子,可是西域那些贼子太可恨了,差点害了你的性命,这一次,我也赞同父皇把西域打个鸡飞狗跳,让他们见识一下咱们大唐的威风,也给你狠狠报一回仇,高昌已灭国了,西突厥那个该杀千刀的可汗也跑到大食去了,要我说,这两个人都该死,死一百次都不解恨,该入十八层地狱下油锅炸了他们!”

    一边说,一边恨恨将剥好的葡萄塞进李素嘴里,动作略粗鲁。

    吞下这颗满带杀意的葡萄,李素摆摆手:“行了,别喂了,这杀气腾腾的,跟往我嘴里喂刀子似的,快念‘善哉善哉’,消弭嗔念……”

    胳膊又被狠狠掐了一下。

    “你那么喜欢和尚,要不要我出家去当比丘尼啊?”东阳怒瞪他。

    “那可不行,你已经拜了一个老大,中途改拜别的老大这叫叛离师门,是江湖大忌。……不过你可以去当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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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七十四章 执念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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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里都有人事斗争,国人千年历史,纵横上下就是一部战争史,与异族战,与同僚争,嘴上说着秉儒家宽和仁义之道,一辈子却忙着斗来斗去,斗到中场休息时才有空喘口气,喊几句仁义的口号,裁判一敲锣,又忙着下场肉搏了。

    火器局不大,当初李世民给的编制并不高,一监正,二少监,四监丞,下面就是工匠手艺人,这么小的单位,还争得头破血流,说明许敬宗……那张脸实在很讨厌?

    想朝他脸上泼硫酸的看来不止李素一个人啊,杨砚肯定比他的想法更强烈。

    “许监正这几年还好吧?身子可康健?”李素笑着拱手回礼,客气得一塌糊涂。

    许敬宗吓得浑身一激灵,急忙托住了李素的胳膊,阻止他回礼,颤声道:“李监正莫吓下官,您才是火器局唯一的监正,三年前陛下将您调任西州,下旨令下官暂代监正一职,您听清楚了,‘暂代’!您回了长安,火器局的监正舍您其谁?放眼大唐天下,除了您李监正,谁有资格坐在那张椅子上?李监正,万万不敢折煞下官啊……”

    火器局里争得头破血流,为了权,为了名,哪怕如今争斗到了白热化的阶段,许敬宗和杨砚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再怎么争,“监正”这个官职他们二人都没资格去想的,说白了,一因圣眷,两人的圣眷加起来再乘十乘百,都没有李素的圣眷隆,这位侯爷为大唐立过无数功劳,哪怕被陛下踢到西州那个荒凉不毛之地,悄无声息的也为陛下立了一桩泼天奇功,回长安时当着满城臣民的面。接连三道圣旨大明大亮的封赏,没瞎眼的人都看得出,陛下这是刻意抬举这位少年功臣呢。人家可是钦赐长安城骑马,想什么时候进宫觐见天颜都随意的人。比圣眷?谁比得过他?

    二因垄断,没错,技术垄断,火药这个东西,就是李素一个人捣鼓出来的,连火器局这个官署都是陛下因李素这个人而建的,关于火药,关于震天雷。如何生产,如何定量,都由李素说了算,因为这本就是他的东西,在火器局这一亩三分地里,李素有着绝对的权威,这种权威连当今圣上都没资格反驳,许敬宗和杨砚除了行政管理还能做什么?你行你上,不行别哔哔。

    所以李素在火器局的地位很超然,哪怕三年多没在火器局露过面。连监正一职都被李世民撤掉了,可是权威仍在,只要他在火器局里发句话。没人敢不当回事。

    这也是许敬宗今日打着看远方侄女的旗号拜访李家的原因。

    可是此刻,许敬宗额头都冒了汗,被李素这一句话给吓的。

    许敬宗今日登门说白了就是来求援的,显然跟杨砚的争斗落了下风,结果李素开口便尊称“许监正”,这个称呼一琢磨便能品出别的味道,——难道李监正以为自己想篡位?

    天大的冤枉,我是来求援的啊,不是来拉仇恨的啊。刚登门便发现无端被李素记恨了,许敬宗怎能不心惊肉跳?

    “那……还是叫你许少监?”李素有点犹豫。

    许敬宗急忙道:“当然是少监。李监正永远是李监正,下官永远是您忠心不二的少监。”

    李素撇了撇嘴。这话说的,跟花心老渣男骗炮似的……

    登门的目的知道了,李素有些意兴阑珊。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自己已不是火器局监正,两位少监在火器局就算打出脑浆子来,与他何干?火器本就是个敏感的东西,若被李世民知道他不在其位还对火器局指手画脚,他会怎么想?再说,李素也没有帮老帅哥的爱好,老帅哥如果毁容了倒可以考虑……

    上门是客,何况还是自己老婆的远方叔叔,李素当即请许敬宗入堂高坐。

    许明珠过来与李素见了礼,又赶紧命下人奉酒,上点心,张罗完后,识趣地坐在李素的身后陪坐,按礼家主见客,夫人应该回避的,只是许敬宗身份不一样,他是许明珠的堂叔,长辈登门若也回避,反倒是大大的不敬了。

    许敬宗坐下后,李素与他寒暄一番,话题多半还是赴任西州这三年的经历,面对许敬宗,李素也健谈,将西州的风土人情和这几年遇到的趣事趣谈娓娓道出,许敬宗则适时插上两句,这是个妙人,而且脑子极活泛,每插一句言总能恰到好处,实是添花点睛妙笔,前堂内的气氛颇为融洽。

    当然,李素不会天真得以为许敬宗赖在自己家到天黑,就为见自己一面是为了扯闲篇的,西州的经历说得差不多了,李素双手端酒相敬,许敬宗连道不敢,回礼后满饮,二人搁下酒樽,李素朝许敬宗瞥了一眼,发现他面现忧色,眉宇间郁郁不展。

    李素暗暗点头,嗯,看来麻烦不小,自己更不能插手了,大家根本没熟到可以拔刀相助的地步好不好?

    于是……李素又开始扯闲篇,这次的话题从西州扯到了长安,开始聊起了长安的风土人情。

    许敬宗有点不适应,他发现今晚聊天的节奏有点乱,不受掌控了。

    按规矩,同僚之间拜访的话,先扯淡,扯完了找个话头慢慢说到正事,可李素现在这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架势,根本没打算让他张嘴啊。

    许敬宗到底不是庸人,起码的耐心还是有的,于是耐着性子与李素热烈地参与到新的话题,继续妙语连珠,继续画龙点睛,令李素非常赞赏,这家伙简直是革命的一颗螺丝钉,干什么都在行,陪聊也是专业级的……

    就在许敬宗耐心耗尽,打算直接说正事时,李素忽然打了个呵欠,伸了个冗长而疲倦的懒腰,然后一副强打起精神的模样朝他笑。

    许敬宗是个老人精,顿时明白了,人家这是要送客了,再不识趣的话,反倒惹人厌了。

    暗暗叹口气,许敬宗起身告辞,李素急忙留客,一副打算秉烛夜谈嗨通宵的架势,许敬宗苦笑着拒绝。

    李素只好告了不周之罪,二人互相告辞。

    许明珠是侄女,自由她亲自相送,李素则含笑将他送出前堂玄关后,便转身回了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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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侄二人沉默着一直走到大门外,此时已入夜,许敬宗转身与许明珠笑着打了声招呼,然后准备离去,走了两步,脚步忽然一顿,不知想起什么,回过身看着许明珠。

    “今日度支司来丈量赐地,听说下午便走了,你夫君为何掌灯时分才回来?他忙什么去了?”

    夜色下,许明珠眸光闪动,接着黯然,垂头道:“夫君是大官,终归有许多事情忙的,至于他究竟忙什么,侄女却是不知。”

    见侄女黯然的神色,许敬宗仿佛明白了许多,沉吟道:“听说……东阳公主殿下的封地也在太平村?她的道观离李家不远吧?”

    许明珠无声点头。

    许敬宗叹了口气,犹豫了片刻,道:“明珠,我是你堂叔,世事人情,长辈还是要提点你几句,这些话,外人是不会说的,哪怕你的夫君也不会说。”

    此刻的许敬宗哪里还有半分在李素面前阿谀逢迎的谄媚模样,李家大门高挂的灯笼下,许敬宗的脸半边映着昏黄的灯光,另半边却隐藏在无尽的阴暗里,看起来非常深沉。

    许明珠垂头道:“侄女恭聆堂叔教诲。”

    “男女之情,夫妻度日,最忌者心生执念,执念如心魔,生而不灭,日久生隙成仇……”

    这番话说得有些晦涩不明,许明珠抬起头看着他,道:“堂叔,什么是执念?”

    许敬宗捋须笑道:“你现在想想自己的心事,什么事想起来最不舒服,最心痛,它就是执念。”

    许明珠懂了,神情愈见黯然。

    许敬宗叹道:“怪不得他,也怪不得你,更怪不得那一位,他与她认识在前,只是被世情所误,而你被无端牵扯进来,嫁与不嫁,由不得你的本意,明珠啊,不论未来怎么变,你是李家的正室大妇,是有诰命在身的夫人,这是永远不会变的,只望你放开心胸,莫与外人争执,外人最想得到的位置,它是你的,不仅是位置,人也是你的……”

    “一个男人,不管他白天忙什么,做什么,掌灯时分回到家里,能做到这一点,他已经很了不起了,不妨实话与你说,堂叔活到这把年纪,仍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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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七十五章 割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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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是什么?

    家是夜晚回来时,有人点亮了一盏灯在等你,而要等的那个人,等到了。

    房子不是家,那盏灯才是家。

    许敬宗今晚说的话,若是千年以后的人特别是女人听到,必然先撇撇嘴,然后很不屑的骂一句王八蛋,这话属于典型的直男癌晚期患者说的,可是在如今大唐贞观这个年代,许敬宗这句话根本没有任何错处,甚至,可以说是站在相对尊重女性的立场上说的。

    时代不一样,价值观也不一样,贞观年间民风淳朴且开明,女性的社会地位相对而言算是比较高的,这个时候理学并未现世,明清那些变态文人歪曲的儒家思想也没有出现,裹小脚等等恶习更没有任何市场,然而,这只是相对而言,总的来说,终究还是一个男权至上的社会,女性仍旧是男人的附属,哪怕是诰命夫人,仍是附属。

    许敬宗说这些话是为了开解侄女,他很清楚李素和东阳公主的事,也清楚自家侄女心中纠结的原因,许明珠是个有点自卑的女人,然而虽然自卑,但足够聪明,当初喧嚣尘上的传闻满城皆知,直到如今,李素每每出门,许明珠都很清楚他要去做什么。

    娶的是谁,心里真正住着的人是谁,三人都清楚。

    娶了红玫瑰,心里仍惦记着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心里永远留着一颗无法抹去的朱砂痣。

    婚姻,情爱,**,有恃无恐与念念不忘,简单的三个人,纠缠成了一团理不开的乱麻。

    许敬宗看着垂头不语的侄女。叹道:“明珠啊,你嫁进李家这几年,想必你也看得出。李素是有本事的人,他的前途不可限量。绝不可能只是区区的县侯,未来开府建衙,封土列王亦未可知,李家迟早会成为高门大户,你是李家的正室大妇,李家的事,有的你要死死握在手里,绝不可假于外人。而有的事呢,你沾都不要沾,遇到了赶紧躲开,装糊涂也好,不闻不问也好,甚至玉成其事也好,正室要有正室的胸襟和气度,少了胸襟气度,夫君纵不休你,夫妻情分终归也会消殆。到头来你仔细算一笔帐,你究竟得到了什么?”

    “长安城里那么多权贵人家,那些四五十岁年纪的老臣老将军们。哪个不是隔几日买个侍妾回来?哪家权贵子弟不是整日混迹青楼烟花之地寻欢作乐?看看他们,再看看你的夫君,他已经非常自律了,相比那些老臣老将军们的原配夫人,你算是有福气的,至于说到他与东阳公主那段情事……”

    许敬宗神情变得愈发严肃,沉声道:“那段情事,在你嫁进李家之前,那时他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他,说来是造化弄人。皆被世情所误,你如今是李家大妇。你可以把李家握在手心里,做一个贤惠持家的正室原配,但你绝对不能把他这个人握在手心里,李素这个人,不是你能握住的。所以他和东阳公主的情事,不会成为往事,每一天,每一年,都将存在,你若不能接受,便只能选择割舍。”

    “好生想一想,接受还是割舍,一念通达,不可反复。”

    许敬宗说了一大通话,许明珠一直垂头不语,这时才抬起头,露出豁达的神情。

    “堂叔,侄女割舍不了,既是夫妻,怎能舍得了?夫君人品好,本事高,有学识有功劳有地位,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夫君心里有我,这便够了,虽然我还知道他心里有别人……可是,有什么关系呢?夫君心大,里面多住几个人何妨,挤一挤而已,就算回到数年前,让我再做一次选择,我想,我还是会嫁给他,他是我的夫君,与世上的男子不一样,我许明珠能嫁这样的夫君,是上天赐的福分,娘亲早有教诲,做人,尤其是做女人,要惜福。”

    许敬宗点头,笑道:“你能看明白,便是悟了,甚好,如此,我也不担心了。”

    许敬宗彻底放心了。

    说起来,李素与许明珠的这桩婚事,他是始作俑者,当时许敬宗心里存了攀附的心思,当李素还未被封县子时,他便已料到此子必有一飞冲天的一天,事实证明许敬宗的眼光很毒辣,李素果然官运亨通,顺风顺水,立的那些功劳仿佛根本是顺手而为一般,很轻松便一路晋升到县侯了,放眼大唐天下,没有背景,没有世家门阀的势力,完全靠自己的实打实的功劳,才二十岁便做到县侯的年轻人,除了李素还有谁?他才二十来岁,人生刚刚起步,未来的前途和成就,就算无法预测,也能肯定的说,必然是官高爵显,入省入台,成为国朝砥柱的。

    今晚许敬宗与侄女开解的这番话,一半是确实发自内心的关怀本家晚辈,另一半难免也带了点功利心理,他担心侄女容不下李素的另一段情事,若夫妻二人因此生了嫌隙甚至仇怨,日后李素官职爵位更高权力更大时,他如何沾得了李家的光?

    幸好许明珠通达事理,许敬宗终于放下了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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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明珠回到内院时,已是夜深时分了。

    夜空挂着一轮皎洁的半月,透过庭院中间繁茂的树叶,洒落一地冷星。

    许明珠的脚步很慢,很轻,秀长的黛眉微微蹙紧,不知想着什么心事,快走到李素的书房门前时,蹙紧的黛眉已渐渐舒展开。

    书房里有灯,许明珠在门外站了一会儿,神情有些犹豫,最后还是一咬牙,小心翼翼地推开门。

    书房内,李素正在看书,许明珠推门便看见了那本书的书名,《三元真经》。

    许明珠读的书也不算少,看到书名便知那是一本道家典籍,不仅如此,她更知道那本书的作者,是东阳公主的师父李淳风所著。

    一个书名,便已看清很多事了。

    见许明珠进来,李素放下书,笑得很温和:“许少监走了?”

    许明珠垂睑:“是,妾身已送走堂叔了。”

    “这么晚了,夫人为何还不歇息?”

    许明珠犹豫了一下,道:“夫君回家前,堂叔与妾身说了一桩事,眼看快中秋了,中秋那天长安城是放开宵禁的,许多权贵人家都会遍邀同僚游园,堂叔说……夫君新晋县侯,依礼也该包个园子,请长安城的老臣老将军和家眷们游园的,也算是礼数,不知夫君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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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七十八章 东宫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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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民,自然没什么人样,遭了大难,重则家破人亡,轻则背井离乡,携老带幼的,一路无粮无水,饱受风霜颠沛,到了地头被官府赈济,饥一顿饱一顿的,再精壮的汉子也会变得面黄肌瘦。想想也知道,若送来的庄户一个个白白胖胖,肥头大耳的,一副抬年猪犒军的欢天喜地场面,那也太颠覆逻辑了。

    李素倒不是存心栽赃度支司,只是看着庄户们的样子,心里有些发疼。

    他也是苦日子过来的人,当初和老爹二人相依为命,为了家中一口吃食,十几岁的他忍着肚饿,整夜给有钱的地主造马桶,老爹一声不吭的,大冬天跳进冰冷的水里给人挖沟渠,那段日子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那么的心酸。

    眼前这些庄户,他们的情形跟自己当年差不多,甚至更差,更何况这些人将来都是他李家的人,人还没落户,李素不免便有了几分护犊子的心态,马上对度支司表达了不满。

    小吏喊冤喊得很大声,神情很悲愤,指天画地发誓,连自家祖宗都顺带着搭进了誓言里,非常的诚恳。

    在这个官清民纯,朝堂民间风气出奇良好的年代里,官府克扣灾民口粮可是很严重的罪名,国法究罪不说,世世代代的后人都抬不起头。

    小吏悲愤喊冤时,一名庄户看不下去了,犹豫了一下后终于站了出来。

    “这位贵人您错怪齐大人了,官府并没有克扣咱们,无家无田之人,为了活命不得已背井离乡,到了长安后,官府赈济咱们。灾荒年头没让饿死一个人,历朝历代的官府都做不到啊。”

    这人说完后,身后的庄户们纷纷附和起来。姓齐的小吏眼眶一红,抿唇朝庄户们躬身行了一礼。

    李素也很感动。拍了拍齐小吏的肩,笑道:“好了,给你赔个不是,刚才是我胡说八道,你也体谅一下,这些庄户往后都将是我李家的人了,看他们这个样子,我心里不大爽利。心里一股邪火只好朝你发了。”

    齐小吏闻言顿时委屈全消,急忙行礼道:“侯爷抬举下官了,您是侯爷,赔礼可是屈贵了,下官万不敢当。”

    “错了就是错了,什么屈不屈贵的……”李素抬眼望向庄户们,扬声道:“看清楚了,从今日起,我是你们的主家,到了这里。你们遭罪的日子算过完了,村东头我给大家划了一块地,先把你们住的房子盖起来。每户先分三亩田种着,主家是讲道理的人,话先说前面,免你们两年的粮租,这两年种出来多少粮食自家存好,两年后按规矩收租,地里没产粮食前,主家养你们。”

    说完李素缓缓环视庄户们,脸上露出矜持的微笑。多么善良可爱的地主老财啊,嗯。此处应有雷鸣般的掌声……

    等了半晌,李素没等到雷鸣般的掌声。反而有个庄户汉子站了出来。

    “主家的心意俺们领了,不过咱们庄户也是有骨气的,白吃白养可不成,坏了规矩,也惯了俺们的毛病,地里没种出粮食前,主家养俺们的口粮都欠着,种出粮食后俺们还上,粮租明年就交,俺们有手有脚,会挣活计,不需要主家免粮租。”

    众庄户纷纷点头。

    李素一番好意被顶得七荤八素,神情有些讪然,他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这些庄户是顶天立地的主角,而他是个不起眼的配角,还是那种打酱油的反面配角,用猥琐和狭隘来衬托伟大劳动人民的高大和风骨……

    看庄户们的样子,似乎对他这位新主家还存了一些提防心,难道怕他强行借给他们高利贷?

    真担心啊,这些有骨气的家伙将来农闲时三五人聚在一起,不小心发明出一个“斗地主”的纸牌游戏,李素到底是兴致勃勃加入呢,还是顺着队伍一路大嘴巴子扇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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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顿庄户是个苦活累活,而且说实话,有点不讨好。

    这个年代劳动人民的自尊心非常强,生怕受一点恩惠,薛管家从外面请来的工匠,又召集人手采石采木,给新来的庄户们盖房子,谁知庄户们坚持亲手盖,不劳动主家帮忙,反正靠天靠地靠自己,生生一幕灾后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自强不息的感动画面。

    没有雷鸣般掌声,没有纳头便拜,更没有惶恐不安或受宠若惊,庄户们的态度不卑不亢,心态和姿态都是平等的,硬气的。李素的善心碰了几次钉子后,决定不管不顾,任他们自由发挥,反正李素是不会再当打酱油的反面配角了。

    …………

    游园会的事已提上了日程,李素如今是个闲散侯爷,自回长安后,李世民不知出于何种心思,一直没有安排他具体的官职,李素本是懒散性子,不安排官职正合他意。

    闲着也是闲着,李家包园子一事便由他来办,曲江园原是皇家园林,近年才对权贵开放,包园子这事还得托些关系,搭点人情才能办成,李家也只有他能办这件事。

    趁着天气渐渐转凉,李素进了长安城,先找程处默打听,才知曲江园如今交由殿中省打理,对外开放后,因曲江园风景优美,又恰好有名满长安的曲江池,于是这个园子已成了权贵子弟和家眷们常去的地方,要包园子很简单,拿钱说话。

    李素打听了一下价格,中秋包一天园子约莫要交一千贯,据程处默说,这个价格还搭进了他程家小公爷的面子,至于这张面子的费用,程处默很大方的决定免费。

    心疼得不行,可既然已答应了许明珠,再贵也得咬牙认了。

    回到太平村还没缓过心疼劲,王直来了。

    自从王家家门不幸,横空出世一位剽悍大嫂后,王直已经很少回家了,这家伙无官无职,却在长安城混得风生水起,有时候李素都忍不住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天生吃这碗黑饭的,非常有天赋。如今言行气度已像极了后世的黑社会大哥,走起路来一摇一摆,两腿不停的打摆子,脸总是高高的昂起,随时都在用鼻孔看人,整个人的气质……不好形容,反正李素扪心自问,若他生了个这样的儿子,大抵会把他的腿打断,然后给他造个轮椅,推他在院子里晒太阳时再把他扔井里去,不说大义灭亲那么伟大,至少也算治理环境污染了。

    “警告你最后一次,再在我面前抖腿,我就叫郑小楼把你的腿打断,让你的江湖匪号从‘小孟尝’变成‘义薄云天铁拐王’,信不?”李素斜眼瞥着他,冷冷地道。

    王直急忙停止打摆子,朝李素嘿嘿傻笑:“太投入了,没办法,混迹长安城里,走路不打摆子下面的弟兄不服我,说是没有气度威势……”

    李素气笑了,打摆子居然跟威信扯上了,长安城的市井闲汉们的逻辑实在不可以常理揣度。

    “回村啥事?”

    “没啥事,就是东宫的称心找人递了一个消息出来,说太子因最近魏王得势,脾性愈见暴躁,不但寻故杖杀了几名宫人,还在酒醉时破口大骂陛下,而且愈喜荒淫玩乐,厌恶读书,近日频召汉王李元昌入东宫,与其饮宴嬉乐,常通宵达旦……”

    王直笑了笑,挠了挠头道:“我也不知这些消息对你有没有用,称心递出来什么,我便只管告诉你,一字不漏,如何决断,便是你的事了。”

    李素沉吟片刻,忽然问道:“总听说太子终日荒淫玩乐,我一直很好奇啊,所谓‘荒淫玩乐’到底玩些什么?喝酒,美女,听歌赏舞……这些东西每天都玩,难道不腻么?”

    这个问题有深度,至少王直回答不出来,挠着头道:“不然还能玩什么?”

    李素叹了口气,仰头望着天,仿佛喃喃自语:“连玩都玩得这么失败,难怪成不了事,其实,可以让称心美男教那位太子殿下玩点有趣的东西嘛……”(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七十九章 算计东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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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也是门学问。

    不是说每天喝酒吃肉玩女人就算会玩了,事实上这种玩法很大众,在李素看来很不上档次。

    大唐如今是纯农业社会,举国上下绝大部分人还在为温饱而忙碌,娱乐活动自然不算太丰富,就算长安都城里的权贵,玩起来也非常的单一乏味,饮宴和歌舞是永恒的主题,然后便是马球,投壶,箭术等等,看起来名目繁多,但每天重复这些事情的话,显然也很无聊的。

    这些娱乐活动李素一样都看不上眼,在他眼里连太子都是不上台面的土鳖。

    数百年后有一个王朝,横空出世一个精通吃喝玩乐的皇帝,这个皇帝不懂治国,把权力全扔给身边的大太监,自己则专门负责玩,这位皇帝天性聪慧,可惜没用到正途,倒是玩乐却玩出了花样,斗鸡,遛狗,耍蛐蛐儿,皇宫里特意开了一条商业集市,将宫人打扮成商贾小贩,贩卖各种玩意,而他则一个个摊位店铺走过去,兴致勃勃与商贾们讨价还价。

    除此之外还在皇宫里建了一个大大的动物园,国内国外的珍奇禽兽囊括其中,大到虎豹野象,小到昆虫飞鸟,皆是他皇宫里的玩物,而这位皇帝则像人猿泰山似的每天在动物园里嚎叫飞奔,玩得非常嗨。不仅如此,这位皇帝还非常精通佛学,各种佛家经文张嘴就来,正经的诗词歌赋,不正经的春*宫小黄*文,总之,没有他不会的。

    玩到这种境界,才叫真正的“玩”,跟这位皇帝一比,大唐的太子弱爆了。

    所以李素觉得有义务帮助太子殿下开拓一下眼界。增长一下见识,当明君圣主太累,荒淫昏庸才是太子殿下人生该走的路……

    “玩就是玩。还有啥‘有趣’的东西玩?”王直很茫然,显然他的思路跟太子很像。比如在城里收小弟,就是简单粗暴的先喝酒再吃肉,让他换一种玩法,以他的脑容量顶多换一下顺序,先吃肉再喝酒。

    “有趣的东西多了,玩什么都喝酒吃肉睡女人强。”李素笑得很不善良。

    王直来了兴趣,搓着手笑道:“有啥好玩的名目?我也能玩不?”

    李素斜瞥了他一眼,道:“你最好别玩。不是啥好东西,回城后你找人递个消息进东宫,我有件事情吩咐他办,让他撺掇太子殿下干点有趣的事,来,附耳过来,此事只可窃窃私语,不可公之于众……”

    低声在王直耳边嘱咐了几句,王直眼睛越瞪越大,李素说完后。王直古怪地看着他。

    “李素,认识你十几二十年了,直到今天我才发现……你应该不是善类。”

    一脚狠狠踹上王直的屁股。李素怒道:“你一个黑社会大哥好意思说我不是善类,就你那打摆子的德行,咱俩站一块让别人来评,谁更不像善类?”

    王直张口结舌,似想反驳,垂头看看自己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模样,再看看面白唇红,颜若冠玉的李素。王直颓然叹了口气,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似乎……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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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直匆匆回城了。李素的嘱咐他不敢怠慢,早在三年前。李素便似乎在布局,把他安排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上,王直这几年在长安城里厮混,渐渐开拓了眼界和见识,隐隐对李素的布局有点明悟了。

    李素在织网,像蜘蛛一样吐丝,编织一张纵横交错的大网,这张网里有王侯国公,有文臣武将,也有市井闲汉和城狐社鼠,长安城里的大人物,小人物,全都在这张网里。

    而王直,在这张网里起到一个很重要枢纽作用,这张网里每一个纵横交叉的交点,都有他的身影在其中,现在看来这张网还很脆弱,看不出什么端倪,一阵小小的微风吹过来,都有可能支离破碎,可是,李素还在吐丝加固,这张网还在努力的越盘越大,每一根纵横网线会越来越牢固,五年后呢?十年后呢?谁能预测五年十年后,这张网最终发挥起作用来,将会将长安城的风云搅动成怎样的景况?

    一想到这张网,还有自己在这张网上的重要作用,王直便忍不住兴奋莫名。他相信,自己未来的成就和地位,比兄长王桩要高得多。

    而李素现在无疑在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一个小小的县侯,闲极无聊阴谋算计太子,王直回城的路上忍不住犯起了嘀咕,这……是不是作死啊?

    …………

    家里办游园会,看似很轻松平常,放在高门大户里,家主轻飘飘一句吩咐,府里管家下人便利落地把事情办了。

    可李家不一样。

    李家属于新晋权贵,“新晋”的意思是,与高门大户相比,家里少了许多底蕴,别的时候看不出来,反正高门大户里每日锦衣玉食,李家也锦衣玉食,甚至李家比别人家吃得更精贵,可是一旦遇到事情了,哪怕只是遇到一个小小的办游园会的事,新晋权贵与高门大户的区别便体现出来了。

    门路少,交际少,家里能办事的人更少,一切只能靠家主自己奔忙。

    所以李素这几日忙得喘不过气来,终于托程处默找了殿中省的一名宦官,把曲江园包下来,许明珠也忙,忙着调派家仆,采购点心酒水,布置游园装饰等等。

    包下了园子,李素又马不停蹄地往长安城各家权贵长辈家里跑,毕竟李家办游园不是小事,也算是隐晦的中秋答谢会,答谢这几年各家长辈对他的提点照顾。

    一家一家的跑,收获了无数笑骂,屁股也莫名其妙被各家长辈踹了几脚后,随着天气渐渐转凉,中秋节也快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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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八十二章 中秋游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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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八十二章

    诚实的说,李素觉得自己比较喜欢跟老将们打交道,虽然老将们比较粗俗,而且脾气都不算太好,不管高兴还是生气,动辄非打即骂,不过李素还是喜欢凑在老将堆里。

    因为程咬金这些老将很直爽,虽然他们个个都混成了老人精,一个个老奸巨猾的,但却从未算计过李素,相反,李素这些年无论在长安还是西州,都受到老将们诸多照拂,明里暗里都有老将们的双手在背后托着他,哪怕程咬金那位处处占李素便宜,一张嘴敲诈他几千贯的老流氓,在西州最危急的时刻也义不容辞地将程家庄子的庄户老兵们派了出去,并且让自己的长子领兵,横穿千里大漠驰援。

    如此情分,如此恩义,于情于理,李素都会不自觉地往老将那里靠拢。他很清楚,这辈子哪怕爵至国公,自己与武将们的来往只会越来越深。

    所以李素在文臣武将两堆人群里几乎未做任何犹豫,抬腿便朝程咬金那里走去。

    走了两步,李素情不自禁回头,见许明珠在不远处与权贵家眷们聊得正欢,说是“正欢”,也只是家眷们正欢,毕竟今日的游园,李家是真正的主人,况且家眷们出门前大抵也被各家的家主叮嘱过了,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年,靠自己亲手立下的功劳裂土封侯,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便有如此成就,李家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哪怕只是眼下,李家便已不知不觉悄悄迈入了真正的权贵圈子,虽比不上崔家郑家这些老牌的千年世家门阀,但假以时日。必然与程家长孙家这些新兴门阀不相上下,所以对李家的人,必然要客气一些的。这也是权贵家眷们与许明珠“相谈甚欢”的根本原因。

    家眷们大多是各家家主的正室原配,今日是正式的场合。那些当妾室的可没资格在这个园子里露脸,眼下这些原配们大多都是中年妇人,虽说一身贵气,但无可否认有些人老珠黄,那些妇人大多都是中年时才凭夫而贵加封的诰命,像许明珠这样年轻而绝色又有诰命在身的女子还是很少见的,所以许明珠站在贵妇人群里如同鹤立鸡群般显眼,李素一眼便看到了她。

    许明珠的神情有点局促。李素远远能看得出她的紧张和不适应。

    身份有了,站在贵妇人群里比谁都不差,可许明珠终究是低下的商贾出身,能面对面与各家权贵家眷们平等聊天,以前看来是想都不敢想的事,许明珠毕竟年轻,对这样的场面缺少掌控,显然非常的沉默寡言,只是脸上仍挂着微笑,不至于得罪人。

    见自家婆姨如此局促。李素有心去给她解解围,然而转念一想,李家终究已是高门大户。今日这样的场合,往后每年不知有多少,许明珠既然是他的正室原配,只能靠她自己去适应新的身份和地位,这种时候若靠夫君来解围,舒缓她的紧张,未免教人看轻,反而得不偿失。

    思虑过后,李素还是决定不过去了。

    转过头再朝园门处看了一眼。园门内外空无一人,李素不由有些奇怪。

    东阳说好了来参加游园的。此时已近午时却仍不见人影,难道她生了怯意。反悔变卦了?

    不来也好,李素还真担心两个女人斗起来难看,虽说东阳和许明珠的性子都是温婉柔弱那一类,但是情敌相见恐怕没有理智可言,今日若冲突起来,李素除了给她们舞剑助兴,真没有别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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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将们五六人凑在一起,还在吹牛皮,闲话当年攻城拔寨时,老夫多少将士破了多少城池,老夫万马军中如何轻描淡写将敌酋的首级摘了当球玩,那个球我是怎么玩的云云,总之各种夸大各种超脱于现实,李素远远听到便觉得自己再次穿越了时空到了仙侠修真位面,这群老杀才已不是人,而是仙,而且个个都是无形无色取人性命于千里之外的仙。

    “呸!就你个老匹夫,征突厥那年你还单人单骑冲颉利可汗的亲卫阵?越老越不要脸了,那年突厥的主力是卫公正面相抗,老夫不才,领军守碛口,出云中,牵制突厥侧翼,江夏郡王出灵州,与老薛所部自后路合围包抄,这才平灭突厥,活擒颉利可汗,程老匹夫你说说,这里面有你什么事?这话你也就在我们几个老伙计面前说说,传出去教人笑掉大牙……”

    李素走过去时,李绩正在吐槽,吐槽的对象正是程咬金。

    李绩平日不多话,看起来是一员风度翩翩的儒将,但吐槽时的样子很……不好形容,有点欠抽。

    “还单人单骑冲亲卫阵,亏你领军多年,知道啥叫‘亲卫阵’么?一军主帅身边的亲卫个个都是身手超凡,且甘愿为主帅赴死的死士,一人之勇可当千军,就你那两把破斧子,还冲亲卫阵,还把颉利可汗吓得落荒而逃,转奔碛口,才教老夫拣了便宜,要脸不?啊?老夫只问你,你要脸不?”

    李素看不下去了,李绩这番话难听是小事,更难看的是他此刻脸上的表情,光看表情就让人心里很不爽,那是极度蔑视与极度嘲讽,特别是乜斜着眼,看程咬金的目光,那目光分明看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坨屎,嫌弃到极点。

    李素暗叹口气,他不是挑事的人,只是这表情……换了被吐槽的对象是他,他绝对不能忍。

    程咬金的脾气涵养比李素差多了,很显然,他更忍不了。

    果然,李绩说完,旁边牛进达等几位老将不怀好意的放声大笑。程咬金的脸皮终于挂不住了,脸孔迅速涨红起来。

    “姓李的老匹夫,敢与老夫一战否?且让你个老杂碎看看。看老夫有没有单骑冲亲卫阵之勇!”程咬金怒了,嘶哑着声音吼道。

    李绩冷笑:“程老匹夫。当老夫惧你不成?可敢动兵器?老夫很早就想领教你那两把破斧子了,一直奇怪天上的神仙多闲得慌,为了你特意下凡一遭,授你一套斧法,来来回回也就那三招,多无聊的神仙才干得出这种事……”

    李素又叹了口气,这位李老将军领兵打仗的本事如何他不知道,但挖苦讽刺的口才却是绝顶的高。这话说出口,不打都不成了。

    果然,程咬金怒极而笑,嘿嘿怪笑几声,空气中顿时弥漫一股滔天的杀意,紧接着,程咬金忽然出手,砂钵大的拳头朝李绩脸上招呼而去,李绩往后退了一步,不慌不忙避过这一拳。然后再一拳击向程咬金的肋下三寸要害……

    说翻脸就翻脸,刚才一团和气吹牛皮的美好和谐画面瞬间飞沙走石,日月无光。

    李素急了。今日游园,李家可是主人,若两位老将打出什么好歹,他心里过意不去,于是急忙跑到牛进达身边,小心地道:“牛伯伯,咋真动手呢?伤了和气不好吧?您赶紧劝劝?”

    牛进达笑呵呵地看着场中二将相斗,一丝担心的表情都看不到,嘴里淡淡地道:“劝个屁。二人火气正大,老夫若中间插一手。搞得里外不是人,那时这俩老杀才只怕会把一肚子火气全冲老夫来了。劝?呵呵,当老夫傻么?”

    说着牛进达忽然露出愤愤之色,恶声道:“让老李狠狠揍程老匹夫一顿正合我意,拿了我家的铜香炉还到处显摆,故意气老夫,不要脸的货,该揍!”

    从这句话里,李素听出了两个意思,一,程咬金果然人见人憎,名声虽然不至于比一坨屎还臭,至少也是过街老鼠级别的,人人喊打,二,牛进达的气量显然也不大,以后可不敢再摸他家东西了,特别是铜香炉……

    场地正中,程咬金与李绩鏖战正酣,这下好了,中秋游园该改名了,叫中秋擂台赛算了。

    二位老将闹出的动静不小,很快吸引了文臣和家眷两堆人群的注意,奇怪的是,所有人对两位老将的厮斗见怪不怪的模样,淡淡一笑过后,非常淡定的回过头来,继续刚才未尽的话题,长孙无忌和魏征还笑骂了两句“为老不尊的老杀才”,然后继续商讨黄河修堤拨付银粮的国事……

    李素终于看懂了。

    像今日这种冲突厮斗事件恐怕经常发生,而且频率还不小,所有人已经司空见惯,波澜不惊了。不仅如此,文臣们看老将厮斗的眼神还很特别,就像是一群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看校园不良少年小混混打群架,非常的……幸灾乐祸?

    李素犹豫了一下,索性决定袖手旁观,大家都不急,他急什么?打出脑浆子也不关他的事。

    李素心大,决定不管不问以后,居然真的看起了热闹,对两位老将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围观,不仅如此,对二位老将的招数还津津有味的品头论足。

    哎呀,这招面目全非脚好卑鄙,李老将军的脸上貌似多了一个鞋印,哎呀,这一招狮子偷桃偷得妙,最好把程老流氓变成程大婶,看他以后还有没有兴趣大街上摸闺女屁股……

    二人的武力值似乎旗鼓相当,谁也占不了便宜,打了半天仍是两败俱伤的结果,各自挨了对方不少拳脚,打了一炷香时辰后,二人已见疲态。

    忽然,程咬金大笑三声:“哈哈,痛快!有日子没这么舒坦了!李老匹夫,你我各自奈何不了彼此,改日再战如何?”

    李绩也豪态勃发,大笑道:“好,下次再教训你便是!”

    于是二人收手,同时往外一跳,一场龙争虎斗结束,令李素吃惊的是,程咬金和李绩各自鼻青脸肿,居然互相勾肩搭背走回来了,二人神态亲密得马上就要烧黄纸斩鸡头拜把子的架势,仿佛刚才打得你死我活的情景与他们毫无关系一般。

    男人嘛,不像女人那么斤斤计较,敢爱敢恨敢打架,一言不合,血溅五步,打完了就打完了,继续论交情,方才的不快和怒意算是一笔勾销了……

    道理李素都懂,可是……这画风变得未免太快了吧?说好了打出脑浆子来的呢?

    李素呆怔看着亲密得不行的二人,二人愈发亲密了,互相勾搭着,表情似乎……有点甜蜜?再发展下去还不知道他们会当众干出什么伤风败俗的举动,李素依稀可见天空远远飘来一个大写的“污”字……

    啪!

    李素发愣时,屁股被人踹了一脚。

    “发啥愣,叫人端酒来,没个礼数,打了半天渴死老夫了!……嗯?李家娃子,你那是什么眼神?信不信老夫今就把你挂在园子门口的旗杆上?”程咬金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很危险的信号。

    “信!来人,上酒!”

    刚才打得轰轰烈烈,停了手以后云淡风轻,一帮老杀才居然开始聊起了正经话题。

    李素发现自己很难跟上老将们的节奏,有种被与时俱进的时代抛弃的惶然。

    “听说老侯班师回朝了,这一次倒教他出了一回风头,四万大军长驱直入,横扫西域无敌手,据说西域三十六小国因此一战,往长安派遣使节,愿尊我大唐为宗主的国主不小二十,啧啧,大唐的西面算是清扫干净了,看以后哪个宵小敢于大唐龇牙。”程咬金捋须哈哈笑道。

    牛进达冷冷瞥了他一眼,见程咬金脸上青一块肿一块,顿觉分外解恨,眼中的冷意消散许多,只是语气还是不怎么客气。

    “出风头?呵呵,程老匹夫你眼瞎了?老侯回长安后你以为他真出得了风头?多半要蹲大理寺大狱,横扫西域的功劳也会被抹得干干净净一丝不剩,等着看吧,这次不仅是老侯遭殃,西征大军里的许多将领恐怕还会人头落地,长安城又快不安生了。”牛进达叹道。

    程咬金和诸老将沉默。

    许久,李绩点点头,叹道:“老侯做得过火了,大抵被开疆辟土,平灭敌国的功劳冲昏了头,居然纵容下面的将士烧杀抢掠,而且烧杀的还是敌国都城,更遭殃的是,居然还被跑出来一个高昌国的宗亲,让他跑到长安以性命为代价告了一纸血状,此事怕是不可轻了,长安城里多少异国使节都等着侯君集还朝,他们的眼睛都盯着陛下,看陛下如何处置,对侯君集处置轻了重了,都不妥当,陛下这几日只怕也为难至极了。”

    程咬金沉默片刻,忽然怒道:“老侯不争气,怪得谁来?叫俺老程说,烧杀抢掠屁大个事!咱们当年领军时谁没干过?老侯不争气的是,居然让一个高昌宗亲跑了,事情没干利落,该他倒霉!”

    诸将闻言捋须不语,可脸上的神情却分明比较认同程咬金的样子。

    李素有点震惊,这一群人……太毁三观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八十三章 二女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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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朝每代的初期,无论君或臣都有一种狼性,“狼性”代表着掠夺,残杀,侵略,和对生命的漠视。

    说得好听点,这是开疆辟土之心,巩固社稷,光耀庙堂,开拓千秋万世之伟业。

    李世民和程咬金,李绩等这些君臣也是这样,他们对异国的土地,物产和百姓都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活着的时光似乎就是为了征服这几样东西,于是,君臣有野心,军队有士气,大凡大一统的朝代,初期总是越来越强盛,为下一任的皇帝打下了良好的盛世基础。

    所以对程咬金李绩等人来说,异国百姓的人命不算人命,侯君集所部大军屠城掠城,只不过是杀了几头牲畜而已,武将总是强势的,他们认为用暴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况且屠城掠城这种事,并非侯君集开的首例,几乎所有大唐的名将在征伐时都干过。

    军队是个很复杂的群体,越有士气有战斗力的军队就越有野性,军中桀骜不驯的兵痞比比皆是,这些兵痞在攻城拔寨时往往是军队战斗力的核心力量,只是战斗结束后,往往也是最能惹祸最没人性的一类人,像一柄双刃剑,可伤敌,亦可伤己。

    从古至今,军队攻下城池后,总会进城抢掠屠杀一番,为了安抚暴躁的军心也好,为了肃清城内残余的敌对势力也好,为了报复攻城时己方的伤亡也好,总之,主帅将领们对将士抢掠屠杀的举动往往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顶多下一道军令,进城后抢几日,屠几日。约定个时间,时间到了就收手,这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所以程咬金李绩等人对侯君集犯下的罪其实是存有同情心的。他们不觉得侯君集犯了多么滔天的大罪,至多也就是时运不济。运气欠佳,而且自己“不争气”,放跑了一个高昌国的宗亲,让他来长安告了刁状,除此之外,侯君集错在哪里了?根本没错嘛。

    杀几个异国的百姓算什么错?洗劫了高昌国王宫算什么错?放了几把火算什么错?城池攻下了,城池里所有的一切都是胜利者的战利品,包括百姓在内。胜利者凭什么不能处置自己的战利品?不讲道理嘛!

    老将们的议论声越来越大,表情越来越生气。

    气的不是即将要处置功臣的李世民,也不是犯了大罪的侯君集,大伙儿的火气一股脑全朝那个屠城时跑出来的高昌宗亲而去,看程咬金的意思,似乎想把他从地里挖出来再杀几回。

    “打下了城池,还是灭国之功,回来却落个锒铛下狱,杀几个猢狲算得甚事?活不成了!”程咬金咧开大嘴黯然叹息,有种末世的悲凉。

    李绩沉默片刻。忽然转过头望着李素,道:“老夫听说,当初侯君集解西州之围后。曾邀你一同征伐高昌报仇,娃子,你为何没去?”

    李素愣了一下,叹道:“因为……小子太懒了,高昌那么远,小子懒得动弹……”

    诸将:“…………”

    良久,李绩叹道:“小娃子倒是运道好,你若跟着侯君集平高昌,多半被他牵累。天大的功劳都得打个折扣,可就没有回长安时接连三道圣旨封赏的风光了。”

    牛进达皱眉道:“侯君集横扫西域。西域三十六国被灭了一小半,那些被灭掉的小国以后咋善后?”

    程咬金哼了哼。道:“打下来了,就是大唐的国土了,还咋善后?安西都护府建起来了,日后自然归属都护府管辖。”

    李绩摇摇头,道:“不妥,灭国是灭国,划归大唐是另一回事,大唐若将这些小国纳入囊中,怕是难逃天下悠悠众口,这次出师本是报复,若划归了安西都护府,则陷王师于不义,教诸邻国如何看我们?”

    牛进达也点头,道:“不错,况且西域再往西便是大食国,若将西域收进版图,少了诸国在中间的牵制平衡,少了一大块缓冲之地,将来大唐西面便直接与大食接壤,往后难免兴大战,大唐得不偿失,丝绸之路咱们已拿捏在手里,老夫觉得被灭掉的那几国该还政于王室,如此,咱们才算占住了优势,诸邻国也将感恩戴德。”

    程咬金咧嘴笑道:“你们几个老匹夫在这里议论有屁用,看见那头的长孙老匹夫没?这会子怕是正在商议如何将西域收拢起来,纳入大唐版图了,陛下恐怕也是这个意思,好不容易打下来了,岂有再让出去的道理?”

    李绩忧心忡忡地摇头:“咱们武将本不该预政,只是这一次,咱们也该劝劝陛下了。”

    牛进达颇为赞同,点头道:“不错,老夫明日便上疏劝谏,大唐应该放弃西域,还政于诸国,帮诸国再立新国君,让他们仰我大唐鼻息比直接划归囊中更得实惠。”

    程咬金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撇了撇嘴:“行吧,明日老夫也劝劝陛下,往后若西域再不老实,老夫自请领军再收拾他们一回便是。”

    李素一直很安静地听老将们聊国事,这种事他插不上嘴,或者说,他还没资格插嘴,只能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听着听着,李素便有些意兴索然,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呵欠。

    然后,李绩的眼睛忽然盯住了他,冷不丁道:“李家娃子何妨与老夫等一同上疏劝谏?”

    李素呵欠打到一半,吓得他差点呛了气,愕然道:“啊?”

    “啊啥啊!跟你说话呢,没礼数的东西!”程咬金狠狠瞪了他一眼。

    “李伯伯,这不关小子的事啊……”李素继续愕然。

    “军国之事,臣者本分,况且你曾在西州驻守数年,大唐王师横扫西域说来与你也有几分干系,再说如今你年岁渐长,又有大功于社稷,你说的话,陛下多少会仔细参详考虑。咋就不关你事了?”李绩淡淡地道。

    李素飞快眨眼,绞尽脑汁想借口拒绝。

    这事他真不想掺和,大唐收不收西域与他何干?收有收的道理。不收有不收的好处,而且看得出李世民想把西域被灭掉的诸国收进来。自己若上疏劝谏,岂不是跟李世民对着干?若不小心再次惹得龙颜大怒,索性一脚再把他踹到某个不毛之地当一辈子的蛮夷土著,那时他是在蛮夷之地舞剑呢,还是跳草裙舞呢?

    “天不早了,家里好像炖着汤忘记关火了……”李素忽然仰头望着天,喃喃自语。

    啪!

    屁股上果然挨了一脚。

    “滚!滚远!当不得事的小混账!”程咬金指着他笑骂道。

    李素讪笑几声,顺势滚远。老杀才们商议国事他还是不凑热闹了,游园去,多好的风景,花了大价钱呢,得看个够本。

    迈腿才走了几步,便听见远处自家的下人扬声道:“东阳公主殿下到,高阳公主殿下到——”

    李素一惊,眯眼望去,却见东阳和高阳二人相携而来,东阳仍穿着一身素色道袍。高阳也很低调地穿着一身青色高腰宫装,二人并肩而行,远远望去就像……白娘子和小青下山作妖?

    李素下意识朝贵妇人群中的许明珠望去。见许明珠怔了一下后,很快挺起胸膛,露出雍容镇定之色,不慌不忙朝贵妇们告了一声罪,然后转身朝东阳二人迎去,这一刻,李素才发现许明珠的诰命夫人风采。

    眼皮跳得厉害,李素很担心二女会打起来,急忙也迎了上去。

    “命妇李许氏。拜见东阳公主殿下,拜见高阳公主殿下。”许明珠朝二女盈盈行福礼。

    东阳急忙避开。低宣了一声道号,道:“李夫人不可多礼。贫道已是方外之人,当不得的。”

    高阳杏眼朝许明珠上下打量一番,道:“你就是许明珠?李素的夫人?”

    许明珠温婉笑道:“命妇正是。”

    高阳撇了撇嘴,低声嘀咕道:“也不怎样嘛,不如皇姐长得迎人……”

    “皇妹!”东阳扭头瞪着她,显然动了怒:“你再三央我带你来,约法三章你忘了?”

    高阳又撇了撇嘴,委屈地道:“皇姐我错了……”

    看着不卑不亢的许明珠,高阳不情愿地道:“喂,李许氏,本宫听说过你在西州的事,为了李素那家伙,你不辞劳苦风险,来回千里奔波于大漠,为他求得救兵,本宫对你有点佩服……好啦,其实是很佩服啦,干得不错,咱们女人就该比男人更厉害,更有情有义……”

    说着高阳忽然高兴起来,笑道:“拿刀架在玉门关守将的脖子上,逼他出兵,哈哈,真的好厉害,我也好想试一试……”

    “高阳!又没规矩了!”东阳瞪了她一眼。

    高阳不爽了:“我又哪里错了?”

    东阳没理她,只朝许明珠歉意地笑了笑:“皇妹性子跳脱,说话没个礼数,贫道代她赔礼了。”

    许明珠笑道:“高阳公主殿下没说错,李素是命妇的夫君,当时他陷入危难,命妇不得已而行险事,只是命妇相信夫君有本事,纵然没有救兵,他也能化险为夷,倒是命妇胡作非为,给夫君闯了祸,害他为命妇善后,说来惭愧得紧。”

    莫名其妙的,三女之间聊起来忽然和风细雨,吹面不寒,李素怀着一肚子拉架的心思,顿时烟消云散,走了几步后发觉此时自己实在不宜插入这几个女人中间,否则本来和谐友好的画面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变得电闪雷鸣。

    脚步迈了几步后,李素果断决定转身后撤,再次凑到老将人堆里。

    “咋回来了?”程咬金眯着眼,幸灾乐祸的笑:“那边不是公主就是自家婆姨,她们可不会逼你上疏劝谏,顶多,嗯,哈哈,顶多你给她们灌两壶醋喝,出不了人命……”

    说完诸将同时放声大笑,望着李素的目光充满了暧*昧。

    李绩大笑道:“房相夫人当年喝过一壶醋,酸味还没消,现在轮到李家喝醋了,看来女人都喜欢喝这东西。”

    当年东阳与李素的情事闹得满城皆知,这些老将们自然也听说了的,此时李家正室与东阳照了面,于是轮到他们看李素的热闹了,看热闹也不肯做一群安静的美男子,非要调侃他几句。

    李素尴尬地笑,心里恨得痒痒。

    若把这几个老家伙绑在一起,在他们中间扔个震天雷,轰的一声,世界和平的日子还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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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人在北京,起点推荐老贼进鲁迅文学院进修,明天报到。

    嗯,这次老贼带了两个大行李箱,连台式电脑都带上了,千里迢迢又是拖又是拽,可怜了我这双修长****和白藕嫩葱般的玉臂.这两天有点忙,之后的进修期间,更新还是会稳定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八十六章 赏功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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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与人交往,态度和动作往往能透露出很多意思。

    从小到大的发小,见面骂骂咧咧拳打脚踢,这些举动反而显得亲密无间,反过来说,两人见面不停的行礼说客气话,代表着交情还不够深,没到挖心掏肺的份上,所以客气意味着各自有所保留。

    今日李世民对李素的言行,很深刻的说明了这个道理。

    亲自扶起的是老臣名将,代表敬重和亲切,对李素轻踹一脚,味道便不一样了,再结合李世民的语气,分明已将李素当成了自家子侄看待,亲与疏的区别就在于此了。

    当着满朝权贵做出这个举动,谁都说不清陛下到底是有意做李素的倚仗,还是无意为之,活到这把年纪,混到这个地位,谁都不是傻子,看在长孙无忌等一众文臣武将眼里,众人纷纷一凛,再次望向李素时,眼中多了几分重视。

    长孙无忌捋须微笑,心中暗忖,李家……怕是要起来了,如今的李家有财力,有人脉,有圣眷,什么都有,缺的只是一点世家门阀的底蕴,以及能够承继李家爵位的后人,西州一战鼎定大唐西面战局,此功堪比开疆辟土,回到长安马上封侯的圣旨,也很深刻说明了李世民对李素的感激和倚重,那么将来的日子,陛下恐怕要重点栽培李素,联想到李素如今的年纪……

    刻意栽培如此年轻的臣子,为的是什么?如今大唐名臣名将数不胜数,多李素一个不多,少李素一个不少,李素本事再大,治国平天下的事怕是还轮不到他。如今重点栽培李素,莫非……陛下欲倚之以托孤重任,为下一代即位的帝王培养能臣干吏?

    可是。当今太子李承乾与李素早年交恶,这是举世皆知的事。试问太子将来即位,怎会重用李素?不杀了他已经算客气了,反过来说,李素又怎会甘心对太子效忠?将来太子即位后,李素的第一反应恐怕是立马辞官,携家小远遁避祸才是,陛下今日落下李素这颗棋子,根本是一步废棋。完全没有作用,可是再往深处联想一番……

    长孙无忌眼皮猛跳几下,眼中瞳孔迅速缩成针尖,目光不易察觉地透出极度的震惊。

    圣明英武的天可汗陛下,说任何话,做任何事,自然不可能毫无目的,所以长孙无忌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李素这颗棋子是一步废棋,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陛下对太子已生不满,有易储之心,将来登临大宝。即九五之位者……不是李承乾!

    如此反过来推理一番,李素这步棋就说得通了,既然太子不是李承乾,换了另一位皇子上来,与李素自然没有矛盾,重用李素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当然,陛下也不一定会废黜太子,若是没有废除也没关系,帝王处世总会有两手准备。若将来李承乾仍登临大宝,那么李素这步棋。废了也就废了,一个臣子而已。

    帝王无情。天威莫测,这句话不是嘴上随便说说的。

    长孙无忌不愧是治世名臣,李世民一个小小的举动,竟被他推理出如此骇人听闻的结论,想到这里,长孙无忌捋须的右手不禁有些颤抖,然后惊觉失态,趁没人发现,赶紧放下手,将手拢于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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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来曲江园来得很突然,没有任何预兆,说来便来了,风一样的老男子。

    他来了,别人就不敢走了,再怎么急着回去与家人饮酒赏月,只要李世民还没走,他们就得像钉子一样钉死在曲江园里。

    李素是今日曲江园暂时的主人,见李世民开始迈步往里走,李素犹豫了一下,迟疑地看了看程咬金,程咬金的反应很利落,一脚踹上他的屁股,把他踹得一趔趄,于是脚步便跟上了李世民,后面一群文臣武将小心地跟着,一大帮人就这样浩浩荡荡朝曲江池走去。

    傍晚时分,夕阳的金黄色余晖柔柔地铺洒在曲江池上,水面反射出粼粼波光,池边的杨柳仿佛洒上了一层金粉,映在眼中微微刺眼。

    李世民的脚步很慢,闲庭信步般悠闲,走到池边时,李世民回身,见文臣武将们静静地跟在他身后,李世民不由笑道:“今日中秋佳节,众卿都跟着朕做甚?都回去与家人团聚,朕今日批阅奏疏有些乏了,来曲江池随意走走,尔等不必跟着,快回去吧。”

    长孙无忌犹豫片刻,与房玄龄交换了一下眼神,于是众人纷纷行礼,向李世民告辞。

    行礼过后,众臣转身离去,李素眨眨眼,也像模像样行了一礼,非常低调地混在人群里打算和大家一起走。

    刚走出两步,便听李世民冷冷地道:“子正,朕让他们回家,可没说让你走。”

    李素神情一滞,还没反应过来,便觉自己左右两边的肩膀被大力金刚鸡爪给拎起,程咬金和牛进达微一使力,李素从人群里踉跄后退,一直退到李世民的身前。而程咬金和牛进达却头也没回,拍拍屁股随着人流往外走。

    李素又惊又怒,落井下石,好卑鄙!牛进达也被程老流氓带坏了。

    看着李世民似笑非笑的表情,李素叹了口气。

    从西州回到长安后,除了李世民当日封赏召见的那天,李素再没与李世民见过面,能躲尽量躲了,倒不是对李世民有什么怨恨,只是纯粹的不想见而已,他很清楚,见到李世民肯定没好事,不说别的,回到长安数月。李世民只给他封了县侯,没安排别的官职,李素这些日子嗨到飞起。若见了李世民,这悠闲的日子怕是过不了了。

    李素此刻很想以忧国忧民的嘴脸仰天怆然长叹。没想到今日又落入他的魔掌……

    朝众臣的背影瞥了一眼,李世民的笑容有些狰狞。

    “李家好大的气派,包下曲江园,遍邀长安权贵老臣老将中秋游园,半个长安城都被你惊动了,嗯?”

    李素陪笑:“小子性喜玩闹,亦喜热闹,闲着没事乱请……”

    “乱……乱请?”李世民语滞。李素清楚地看到他的脸迅速黑了一下。

    李素发现李世民的表情越来越不悦了,心中无比疑惑,搞不清自己又哪里惹他不爽了,吾日三省吾身,于是李素赶紧反省自己,把自己最近的所作所为在脑海里飞快过了一遍,很快得出结论——自己最近安分得跟鹌鹑似的,然后李素挺起胸膛,理直气壮地直视李世民。

    我没闯祸你不爽什么?有病吧?

    李世民见他这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脸更黑了。想抽他,又觉得皇帝当众殴打县侯不太好,于是神情有些踯躅迟疑。

    “长安城的权贵今被你一网打尽。从宰相到老将,该请的都请了,子正啊,朕不太明白,为何子正偏偏不请朕呢?莫非朕在你心里连那些宰相老将都不如?”李世民阴森地笑,雪白的牙齿在夕阳的余晖泛出金光,很恐怖的表情。

    “啊?”李素目瞪口呆,原来因为这事不爽?说好的天可汗博大如海的胸襟呢?

    “这个……陛下,陛下是真龙天子啊……”李素开始编瞎话。

    “真龙天子不过中秋么?不能游园么?”李世民冷哼。

    李素朝他竖起中指。是的,中指。反正这个时代的人也不知道竖中指啥意思,在李世民看来。李素则在指着天,于是抬头往天上看去。

    “真龙天子,遨游四海,吞吐天地,降雷霆,施雨露,万民敬仰……”滔滔不绝的马屁送上。

    李世民皱眉,显然这番真诚的马屁没有戳中他的……那啥点。

    “说人话!”

    “陛下您在天上飞呀!”李素露出委屈的表情:“臣哪有胆子打扰陛下的飞翔……”

    李世民咂摸咂摸嘴,脸色阴晴不定,拿不定主意该高兴还是龙颜大怒。

    话呢,是好话,大概是夸赞的意思,可是……这话为何听起来如此别扭加欠抽?

    李素说完后垂手屏气,不出声了。

    刚才的马屁够真诚了吧?龙族嘛,自然会飞的,不仅皇帝飞,从李渊到太子,全家都特么在天上飞……

    迟疑了许久,李世民决定放弃这个话题。

    龙目一抬,发现池畔不远处,身着华服的许明珠静静站在十丈开外,李世民皱了皱眉,指着远处的她,淡淡地道:“此女,便是你的夫人泾阳许氏?”

    “是。”

    李世民嘴角轻轻一勾,深深看了许明珠一眼,道:“朕曾听说,许氏当初为了救你,不惜挟制玉门关守将田仁会,逼其发兵驰援西州,可有此事?”

    李素心猛地一沉,完了,要秋后算帐了,他一直在奇怪,当初回长安时李世民只封赏,对此事竟一字不提,这段日子他还以为李世民没将此事放在心上,原来在这里等着他。

    “确有此事,臣的内人不知朝廷法度,闯下祸事,是臣管教不严,此事臣一力担之,请陛下发落。”

    李世民淡淡瞥了他一眼,道:“成了亲,年岁渐长,到底比以前懂事了,还知‘担当’二字,你可知挟制边关守将是何等罪?”

    李素笑了:“左右一死而已。”

    李世民眼睛眯了起来,阴沉地道:“你料定朕不舍杀你吗?”

    “赏功罚过,臣立了功劳,陛下不吝封赏,臣犯了过错,甘领罪罚,这很公平。”

    李世民的表情缓和了一些,道:“你夫人挟制守将发兵驰援,朕知她急于救你性命,亦知她是节烈女子,其行可敬可佩,然而,此风不可助长,否则我大唐境内无论谁遇到了危难便效法你夫人来个挟持边将发兵,大唐礼法规矩何在?法度紊乱,朕和臣子们如何治国?”

    李素点点头,平静地道:“陛下所言甚是,所以,臣甘领罪罚。”

    李世民沉默片刻,缓缓地道:“李许氏千里救夫,节烈可嘉,尔回长安时,朕已封其五品诰命,是为昭彰,然,挟制边将一事恶劣,不可不罚,可收回赐地五百亩,罚俸米三年,泾阳县侯自去大理寺领罪,因事出权宜,可从轻而决,故只需大理寺圈禁十日,以为效尤,为天下人戒。”

    说完李世民盯着李素,道:“朕如此处置,你服不服?”

    李素垂首叹道:“臣口服心服。”

    李世民点点头,道:“既口服心服,明日你便去大理寺自请圈禁十日吧。”

    “臣领旨。”

    李世民叹了口气,目光望向波光粼粼的曲江池,沉声道:“子正,朕这些年南征北战,治下偌大的疆土,人多了,地广了,治理也更难了,帝王行事,身正言正,不可偏颇,门阀权贵,草芥庶民,在朕眼里都是子民,并无区别,如此,朕每决断一事,必能对得起天下人,对得起江山黎民,所以,朕行事只能倚法度和规矩,纵是朕之所恶者,立了功劳,该赏必须赏,纵是朕之所喜者,犯了过错,该罚必须罚,子正,朕这么说,你明白么?”

    李素点头:“臣明白,臣甘领罪,绝无怨尤。”

    “明白就好,朕罚你,不是罚你这个人,而是罚这件事,做错了就该罚,今日如是,未来亦如是,这句话你须牢牢记住。”

    “是,臣记住了。”

    二人一边走一边说着话,后面紧跟着一群宦官和禁卫,不知不觉走进了芙蓉园,李世民抬眼环视一圈,指着一处亭子笑道:“前面有凉亭,走,且与朕进去暂歇。”

    李素笑应,隐隐落后李世民半肩,二人走进了凉亭。

    凉亭建在芙蓉池中央,四面环水,北面有条狭窄的水榭直通亭内,此时夕阳已渐渐落山,夜幕即临,亭内有些黑暗,早有宦官在亭子四角架起了宫灯。

    君臣二人走进亭内坐下,宦官奉上几样瓜果和奶酥,李世民摘了颗葡萄扔进嘴里,看着周围的湖光山色,满意地点点头,眼睛看着风景,嘴里却淡淡地问道:“子正回长安多少时日了?”

    “已三月有余。”

    李世民哼了一声,道:“你倒是心大,朕晋你爵位,未封官职,太极宫里等了这些日子,也不见你上疏问一声,这三个月里,怕是玩得忘乎所以了吧?莫非你以为朕给你个县侯爵位,你便可以安老终生了?”

    李素面色发苦,果断扭头假装看风景,然后露出赞叹之色,一脸沉醉美景不可自拔,浑然物外的样子。(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八十七章 封官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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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的猜测很准确,李世民不会放任他这么懒惰悠闲下去,说实话,李素这种懒散德行很不符合如今的普世价值观,这个年代的人很纯朴,很勤劳,农户种地,商贩兜售,臣子忧国,武将戍边,就连皇帝也是没日没夜的批阅奏疏,处置国事。

    全国人民都累得像条狗的时候,人群里冒出一条懒惰闲散以混吃等死为终生理想的狗,就显得非常突兀了。

    于是这条狗难免被人鄙视,处处被人看不顺眼,尤以李世民为甚,他最看不得李素一副胸无大志无所事事整天不知道该做点什么来打发空虚日子的德行,皇帝都累成狗了,你凭什么这么悠闲?

    所以李世民每次见到李素时,看着他的眼神总是很不悦的,一个明明可以为大唐发挥更多光和热,立下更多功劳的年轻人,老天给了他一身说不清道不明的诡异本事,却给了他一颗懒得令人发指的心,难怪人在情绪激动时总会跪下双手撑天状,大呼一声“苍天已瞎,黄天当立”什么的疯话……

    比如现在,李素故意不接他的话茬儿,假装看风景的样子就很令李世民生气。

    “说话!左顾右盼的啥意思?闲散了这些日子,你就没有一丝一毫为大唐再立新功的想法么?”李世民不满地喝道。

    李素眼皮跳了跳,忙道:“臣……臣一直想为大唐肝脑涂地,再立新功,随时等待陛下召唤,嗯嗯……”

    李世民气笑了,指着他道:“偷奸耍滑也不知跟谁学的,这也算是本事了吧?朕问你。回长安到如今已三月余,这三月里你都在做甚?”

    李素睁大了眼,仔细回忆了半晌。最后颓然摇头。

    三个月,竟拿不出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情来证明自己其实生活得很勤奋很积极。那些看他不顺眼的人简直是瞎了眼,这时李素才发觉,别人看他不顺眼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吃饭,睡觉,吃各种饭,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姿势睡各种觉……总的来说,臣这三个月还是过得很丰富多彩的……”李素脸不红气不喘地道。

    李世民愕然:“除了吃饭就是睡觉,没别的了?”

    李素眯着眼陷入回忆。然后暗叹一声,点了点头。

    李世民也叹了口气,仰头望着漆黑的天空,似乎在检讨大唐的教育体系出了什么问题,以致于一个好好的天才少年不知不觉变成了一头不思进取只知吃饭睡觉的猪……

    “书呢?哪怕闲极无聊,看看书也好,这三个月你都读了什么书?”李世民不甘心地问道。

    日子过得像猪他忍了,做人总该有点求知心和上进心吧?人和猪终归还是有区别的,不可能真的只是吃饭睡觉。

    李素无辜地看着他:“臣……在很多年前便是公认的大唐才子了呀,作出来的诗人人传诵呢。为何还要看书?”

    李世民:“…………”

    一个人的外号叫胖子,他可能其实是个瘦子,一个人穿得很寒酸。他可能其实是个大富翁,但一个人如果看起来很欠抽,那么……他一定真的很欠抽。

    “你说你会作诗,今日中秋佳节,你便以中秋月为题,现在给朕作诗一首,若作得不好,朕可不会与你客气,大理寺圈禁十天改为二十天。速速作来。”李世民怒道。

    李素叹了口气,突然恨自己嘴贱了。没事说什么作诗呀,他能记得的就那几十上百首。每一首都是他的隐形资产,将来日子难过了拿来换钱的,少一首就少了很多贯钱呀……

    然而相比之下,少圈禁十天似乎更重要,虽然他享受大理寺牢房白金贵宾待遇,但是那种地方能不去尽量不去……

    “作两首陛下能将圈禁全免了么?”李素试着讨价还价。

    “不行,就一首,作得好你便只圈禁十天,十天不能免,你必须为做错的事接受惩罚。”李世民的语气不容置疑。

    李素点点头:“臣遵旨。”

    站起身,李素面向曲江池负手而立,夜晚的风拂过,脸微凉,凉亭之上,一轮皎洁的满月高高挂在天空,淡黄色的月光均匀地铺洒在池面上的每个角落,摇曳生光。

    良久,李素忽然吟道:“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话音落,凉亭内寂静无声。

    宦官宫女站在凉亭的角落里面无表情不吭声,李世民捋须的动作停滞,目光呆怔地看着他。

    李素有些讪讪,如此佳作,此处应有雷鸣般的掌声才符合逻辑啊……

    “好诗!”李素打破了沉默,情不自禁脱口赞道,顺便呱唧呱唧自己给自己鼓掌,掌声非常热烈。

    张九龄大大,对不住了,为了少坐十天牢,先借您一首诗,以后……以后恐怕也还不上了。

    李世民仍处于呆滞状态没回神。

    令李素作诗呢,其实是李世民脱口而出,算是一句气话,因为这小子太狂妄,得了个才子的名头便不思读书,李世民存了教训他的心思,当即令他赋诗一首。

    诗这个东西,大半要靠才华的,很多绝世好诗的诞生往往只是诗人心中的一个念头,或是几个很关键很有灵感的字句,靠着这几个关键的字眼慢慢将其拼凑,大部分佳诗的诞生是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过程,要符合心境,意境,要朗朗上口,要不停的翻韵脚,改动格律等等,可是李世民却没想到,李素当着他的面说作便作,而且作出来的这首诗……居然该死的真的很不错!

    李世民不得不发呆了,以往李素的诗被他听到,都是外面传扬了很久才拿到他面前的,以大多数诗人的习惯,想必每首诗也经过了好些时光的雕琢修改,外人所吟诵的,自是修改到完美后的成品,今日是李世民亲眼看见他在自己面前作诗,而且是随口吟诵而出,仔细推敲诗里的一字一句,竟无半点可挑剔之处。

    李世民想叹气,这小子果然不负才子之名,实在是个妖孽。

    “陛下……陛下?”李素小心翼翼的呼唤令李世民回神。

    见李素那张脸凑得很近,李世民很嫌恶地将他的脸推远一点:“做甚?”

    李素小心地笑了笑,道:“臣已作好了诗,请陛下斧正……”

    斧正?李世民苦笑,这首诗……他如何斧正?以他的文才,竟改不了一字半句。

    见李世民沉默不语,李素试探地道:“诗作好了,是不是可以把二十天改成十天了?”

    等了许久,李世民阴沉着脸,忽然从龙嘴里迸出一个字:“滚!”

    “是。臣告退。”李素面露喜色。

    “慢着!”李世民忽然叫住了他,冷冷道:“诗才,不过小道尔,偌大的江山社稷,治国平天下可不能靠几首诗就能办到,昂藏男儿丈夫,当有大志向才是。你若无志向,朕帮你立志……大理寺出来后,你便入尚书省,封尚书省都事,参知政事,滚吧!”

    李素呆住了。

    李世民瞪着他,喝道:“还不滚,等朕抽你吗?”

    李素叹了口气,行礼道:“臣谢皇恩。”

    看着李素缓缓走出凉亭的背影,李世民的嘴角露出莫名的笑意。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啧!”李世民低声吟诵李素刚才作的诗,摇摇头,叹道:“诗确是好诗,难得的是这份急才,只是诗中为何似有未尽之意?难道……”

    良久,李世民想通了,笑意渐渐化为苦笑。

    “这小子,还跟当年的毛病一样,凡事总不肯尽全力,做一半藏一半,连作诗也是如此,此诗分明只作了一半,却拿出来糊弄朕,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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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九十章 东宫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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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宫正殿外的庭院内。

    太子李承乾满脸通红,怒意与杀机互相交织,通红充血的眼睛死死瞪着跪在庭院正中的于志宁和张玄素。

    四周的东宫禁卫高举火把,昏黄暗淡的火光照映出李承乾那张狰狞扭曲的脸,分外可怖。

    于志宁和张玄素跪在庭院正中,四名禁卫分别将他们的头死死往下摁,二人却毫不屈服地使劲昂起头,与禁卫较着劲,两双眼睛盯着李承乾,目光中露出深深的失望,寒心。

    李承乾打了个酒嗝儿,脸色愈发红了几分,见二人盯着他,李承乾酒意上涌,顿时将平日的君臣情分和对父皇的顾忌抛到九霄云外,指着二人怒道:“孤乃国之储君,堂皇贵胄,天之骄子,大唐的下代帝王便是孤,尔等不过酸儒庸臣,天家之奴,有何资格竟敢咆哮东宫,指摘孤过?周定周礼,汉定汉礼,哪条礼法上写着臣子可对储君如此无礼?尔等可知罪乎!”

    于志宁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相貌堂堂,目光清正,闻言直视李承乾,冷冷道:“君王无道,臣以死谏,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而非一人之天下,君若荒淫,已失君礼,臣为何不能失臣礼而谏之?陛下雄才伟略,一统四海,天下归心,侍中魏徵大人仍多次直颜犯上,陛下不也善纳良谏吗?何时见陛下治过魏徵之罪?”

    冷冷一笑,张玄素紧跟着来了一句神补道:“更何况,殿下如今还只是储君,尚未登基九五,身为储君竟倒行逆施,言行荒谬。殿下莫非觉得将来这皇位铁定是你的?殿下莫忘了,陛下有十七位皇子,嫡子便有三人。以殿下如今所作所为,不妨扪心自问。来日登临大宝者,果真是你么?”

    这话终于触到了李承乾的逆鳞。

    幼时的李承乾确实是惹人怜爱的,而且聪敏好学,待人彬彬有礼,无论言与行,皆让人挑不出丝毫错处,哪怕是古板固执的孔颖达,魏徵等老臣。都不得不夸一句天纵之姿,有储君气象,可是越长大,受到的诱惑越多,而李世民这个失败的父亲为了牵制东宫,遏制东宫野心,也为了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竟莫名其妙捧出了一个魏王李泰,这李泰虽是个大胖子,做人倒也争气。不仅好学聪慧,而且颇善察言观色,在父皇面前孝顺知礼。常令李世民老怀大慰,于是不停赐以钱物和仪仗以表父爱,直到如今,李泰的居所和仪仗很多地方的规格甚至已与东宫平起平坐。

    如此一来,李承乾的压力徒然加重,偏偏在外人面前还得装作和以前一样温文和善,彬彬有礼的样子,可是越压抑,对父皇的恨意也越深。心中越来越担忧,害怕有一天李泰终将取他而代之。被废的储君将来会被新君怎样对待,李承乾想都不敢想。

    渐渐地。“废储”的担忧成了李承乾永远的噩梦,李承乾近年各种荒淫无道,各种自暴自弃的言行,皆因这个担忧而起,此刻张玄素在他面前直言不讳地提起此事,终于将他彻底激怒。

    狂怒再加上醉酒,李承乾将所有的后果全部抛诸脑后,充血的眼眸死死盯着张玄素于志宁二人,二人凛然不惧,平静地与他对视。

    良久,李承乾森然道:“左右,将此二人杖毙庭前!”

    一旁的太子率将领迟疑了一下,见李承乾疯狂而又冷静的表情,将领露出惧容,狠狠一咬牙,喝道:“行杖!”

    左右将士执棍,从二人的腋下穿过,狠狠往半空一挑,四道棍影狠狠落下,重重击在二人的背脊上,二人痛呼一声,咬着牙生生扛下这一记,脸上青筋暴跳,冷汗潸潸而下。

    既然下了“杖毙”的命令,一棍下去便奔着要命而去,于是左右将士也不再客气,狂风暴雨般的棍棒狠狠落在二人身上,只打了十记,二人便彻底昏迷过去。

    李承乾此时酒已醒了三分,见二人这般模样,不由心生悔意,一颗心也渐渐沉了下去。

    清醒之后他才渐渐感到事情闹大了,这两人可是父皇亲自任命的东宫左右庶子,若真被他杖毙了,父皇明日岂肯饶过他?群臣的口诛笔伐岂会甘休?父皇近年本就对他有些失望,出了这桩大事,他的太子之位恐怕真就保不住了。

    “住手!”李承乾忽然喝止。

    下面的将士立马停手,再看于志宁和张玄素二人,背脊上一片血肉模糊,趴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根本不见呼吸起伏。

    李承乾心悬了起来,吓得额头渗出了冷汗,酒意顿时全消,终于发觉自己闯下了大祸。

    正待叫人把他们抬入内殿医治,东宫外忽然传来凌乱的脚步声。

    一名宦官匆匆而入,李承乾眯起了眼,他认得此人,正是父皇的贴身内侍,名叫常涂,秦王府时便已是父皇的贴身内侍,至今已侍侯父皇近二十年了,据说他早在父皇面前发下宏誓,若父皇崩天,他必自戕随葬陵园,所以此人眼里只有父皇一人,对其他皇子包括他这个太子都丝毫不假辞色。

    见地上奄奄一息躺着的左右庶子,常涂目光如电,在李承乾身上打量了一番,然后点点头,冷声道:“陛下有三道旨意,其一,不准太子殿下施刑左右庶子,这道旨怕是来不及了,其二,陛下诏令,命太子殿下即刻入曲江园觐见,其三……”

    常涂说着,目中露出冷意,语气仿佛三九寒冬里的冰窖。

    “其三,着令羽林禁卫入东宫,拿下蛊惑东宫的突厥贼子……”

    李承乾汗如雨下,脸色愈发苍白。

    常涂冷冷看了他一眼,然后一挥手,东宫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一队羽林禁卫蜂拥而入,进了前庭后兵分两路,朝内殿奔去,很快内殿传来无数女眷和宦官的惊叫声,没过多久,五名身着皮袍,五官长相深邃的突厥男子被禁卫押了出来,站在常涂面前惊怒交加地用突厥话吼着什么。

    常涂冷冷一哼,仰头望天,禁卫们毫不客气,一脚踹向突厥人的膝弯,五名突厥人扑通几声全部跪倒。

    常涂瞥了李承乾一眼,转头望向五名突厥人时,眼中顿时露出无边杀意,冷声道:“陛下诏令,蛊惑太子,祸乱东宫的突厥人全部杖毙!”

    李承乾吓得手脚冰冷,即将发生的惨烈景象他实在不敢看,抬袖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期期艾艾道:“孤,孤……这就去曲江园觐见父皇。”

    转身抬脚刚迈出两步,常涂冷冷地叫住了他。

    “太子殿下,陛下有旨,这五名突厥人,必须当着殿下的面杖毙之,还请殿下好生看着,莫违了陛下令旨,来人,动手!”

    呼!

    在李承乾目瞪口呆的木然表情里,裹挟风雷之声的棍棒重重朝突厥人击去,这一次击的不是背脊,而是头颅。(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九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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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杖毙”这种刑罚早在春秋战国时已存在,这是一种很折磨人的刑罚,被行刑者不仅完全断绝了生望,而且死亡的过程非常痛苦,被活活打死的滋味很不好受。※%,

    五名突厥人今晚有幸享受到了这种滋味。

    棍棒狠狠击中他们的头部,数声闷响之后,五人的头颅冒出汩汩鲜血,人还没死,甚至还有意识,棍棒紧接着朝五人的身体各部位击去,五人甚至连惨叫都发不出来,行刑的禁卫显然是老手,每一棍落下,恰好击中身体的关节部位,将他们的骨头关节击碎,数十棍后,五人的身体已成了一堆没有反应的死肉。

    待到全身的关节被击碎后,五人差不多离死也就一步了,行刑的禁卫这才抡圆了棍棒,狠狠朝五颗头颅砸下。

    啪的一声,五颗被砸烂的头颅像被人暴力踢碎的西瓜,红的白的洒满一地,尸身还在无意识地抽搐着。

    李承乾手脚冰凉,脸色铁青看着地上的五具尸首,眼中流露出恐惧,恶心,怨恨……各种情绪在眼中反复交织。

    常涂冷冷瞥了他一眼,然后挥了挥手,行刑的禁卫退下。

    “请太子殿下这便随奴婢去曲江园面圣吧。”

    李承乾木然点点头,仿佛失了魂魄般呆呆地跟着常涂往东宫外走去,走出东宫,李承乾忽然弯下腰,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吐到没有东西可吐,李承乾这才直起身子,朝常涂笑了笑。

    很诡异的笑,谁都没想到太子殿下这个时候居然笑得出。

    “给常伴伴添麻烦了,孤今日醉酒,若非常伴伴来得及时。孤险些做下错事。”

    “伴伴”是李世民的皇子公主们对常涂的尊称,对这位追随服侍了李世民半生,立誓将来殉陵的老宦官,皇子公主们还是很敬畏的。

    常涂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道:“殿下如何作为,与奴婢无关。奴婢只遵陛下旨意而已。”

    李承乾笑得愈发灿烂了,连连点头应是。

    常涂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在前面领路,李承乾跟在常涂身后,身影隐没在昏黄的光亮中,看不清表情。

    …………

    …………

    曲江园的凉亭里,李世民挥退了周围所有的宦官和禁卫,李承乾跪在他身前伏首请罪,李世民表情冷漠。奇怪的是,竟一句话都没说,看着天上的圆月呆呆出神,父子二人之间这种诡异的气氛整整维持了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后,李世民忽然挥了挥手,下令回太极宫,然后起身,绕开身前跪着的李承乾。离开了凉亭,从头到尾。李世民一句话都没说。

    李承乾仍跪在凉亭内,看着父皇的背影消失在园林黑暗的阴影里,他只觉得身上阵阵发冷,仿佛掉进了冰窖。

    李承乾离开时失魂落魄如行尸走肉,回到东宫时已是深夜,前庭的五名突厥人的尸身已被清理。连地上的鲜血也被洗刷得干干净净,李承乾踏入前庭,不知怎的忽然泛起了恶心,弯下腰开始呕吐,胆汁都吐出来了。仍觉得不适,刚才那五名突厥人被杖毙的样子,那红色的血和白色的脑浆交织混杂在一起的画面如噩梦般在他脑海里不停浮现。

    生平第一次,父皇对他如此严厉,当着他的面处决了蛊惑他的突厥人,也是生平第一次,父皇对他如此冷漠,冷漠到连一句斥责的话都欠奉,父子之间从未如此陌生。

    走进内殿,一道娇小的身影迎上来,此人男生女相,昏黄的灯光照映下,他的脸艳若桃李,竟是绝色倾城之姿。

    此人正是出身太常寺乐童的称心。

    见太子进殿,称心迎上前,一脸梨花带雨,哭得凄然。

    “殿下……奴以为再也见不到您了。”称心拉着李承乾的手大哭。

    李承乾满腹怨恚惊惧,见到称心时竟莫名其妙平静下来。

    二人相处三年,以李承乾喜新厌旧的性子,称心竟然没失宠,反而在李承乾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足可见称心还是有一些本事的,至少别的女子或男子便做不到让他心境平静。

    “说甚傻话,孤只不过去见见父皇而已。”李承乾强笑道。

    称心摇摇头:“是奴害了殿下,当初不该在殿下面前摆弄突厥人的东西,害殿下也喜欢了突厥物事,闹出今日这桩祸事……”

    “孤喜欢的东西,喜欢便是喜欢,谁也勉强不得我,与你何干?”李承乾笑容渐渐被愤怒代替,握紧了拳头,如受伤的野兽般低声嘶吼着:“只恨孤无名无权,登不上那个位置便处处被人所欺,此生不得肆吾所欲!”

    称心一惊,急忙道:“殿下,隔墙有耳,此话大逆,不可胡言。”

    李承乾朝殿外瞥了一眼,悻悻一哼,终于还是不敢再说了。

    “说来还是奴的不是,殿下终被奴所害,今夜那五名突厥人被杖毙,奴当时便躲在内殿屏风里偷看,吓得六神无主,当时真怕下一个便轮到奴了……”称心说着抚了抚胸,抬眸痴痴地看着李承乾:“奴怕的是,死后不得与殿下再见,奴不怕死,奴怕相思……”

    李承乾闻言,顿觉整颗心都被融化了。

    “称心,有孤在的一日,必不负你。”李承乾握紧了他的手,随即叹道:“只恨父皇渐不容我,日后处境不可预料……”

    “陛下方才责骂您了么?”

    李承乾面容渐渐苦涩,摇头道:“父皇一句话都没说,冷落了我一个时辰,比骂我还难受……”

    说着李承乾面容扭曲起来:“虽未说一句话,但我察觉到……父皇已生易储之心!”

    称心大惊,顿时花容变色:“这可如何是好?”

    李承乾垂头,沉默。

    许久之后,他忽然抬起头,冷冷道:“我是天命所归的太子。谁也不能把我的位子抢走,当年父皇能在玄武门发起兵变,焉知我……”

    李承乾忽然住口,脸色有些发白,似乎这种大逆不道的话连说一说都会令他恐惧。

    称心呆呆看着李承乾那张苍白的脸,心中若有所感。垂头幽幽叹息。

    似乎……他已在李承乾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

    这或许是背后那位不知名的大人物希望看到的结果吧,完成了任务,他应该高兴的,可是为何心里却如此痛楚?

    *******************************************************************

    回家的马车有些摇晃。

    百名老兵前后簇拥,许明珠坐在马车里,李素骑马与马车并行。

    路很黑,很长,队伍很安静。

    长久的寂静总归令人不自在,许明珠掀开了车帘。朝李素笑了笑,黑暗中看不清她的眉眼,但李素能察觉到她的笑。

    “夫君,陛下今日与你说了什么?夫君有点不高兴呢……”

    李素眨眨眼,笑道:“我哪里不高兴了,高兴着呢,陛下刚刚封我官了……”

    许明珠喜道:“夫君终于有事做了么?”

    李素的笑脸有点僵硬,在她眼里。自己这个夫君到底有多游手好闲啊……

    “夫君,陛下封你什么官职?”

    李素咳了两声。道:“入尚书省,封尚书省都事,参知政事……”

    许明珠笑得眼睛弯成了新月,喜道:“恭喜夫君,二十来岁年纪已入省了,这可是寻常人大半辈子都进不了的地方啊。将来夫君必然能当宰相的,嗯嗯,一定能!”

    李素笑道:“全托夫人鸿福。”

    许明珠嗔道:“全是夫君的本事,与妾身何干?……只不过,陛下赐封官职是喜事。夫君为何不高兴呢?”

    李素叹道:“因为除了封官,还有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夫人想先知道哪个?”

    许明珠眨眨眼,道:“妾身想先知道坏消息。”

    “坏消息就是,陛下终于提起了玉门关的事,决定罚我圈禁大理寺二十日,明日就去蹲大理寺的监牢了。”

    许明珠大惊失色,顿时珠泪涟涟,泣道:“此事是妾身所为,陛下为何罚夫君?停车!”

    “你做什么?”

    许明珠握紧了小拳头,面露坚毅之色,道:“妾身要进城回曲江园面君,玉门关的事自有妾身领罪,要打要杀任由国法,怎能连累夫君?”

    李素笑道:“事情如此处置,陛下已然皇恩浩荡了,你若面君,那才真正的惹祸,对你我的处罚可就不会这么轻飘飘的了,知道吗?”

    许明珠又气又急,道:“可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就这样办了,大理寺我熟得很,从正卿到牢头,个个都与我有交情,大理寺里面还有我的专属牢房呢,干净,舒适,令人流连忘返……”

    许明珠想笑,然而想到自己连累夫君坐牢,又愧疚自责得无地自容,泣道:“都什么时候了,夫君还有心情说笑,二十日啊,夫君在牢里会吃多少苦……”

    李素笑道:“还有一个好消息呢,夫人不想听么?”

    许明珠一愣,抬头喜道:“莫非陛下……”

    李素点头:“不错,今日中秋,陛下节假日优惠大酬宾……给我打了五折,”

    “五……五折?”许明珠呆住了。

    “对,所以,二十天改为十天了……”李素眨眨眼:“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许明珠呆怔半晌,忽然又哭了。

    “夫君又诳我,这哪里是什么好消息,分明还是坏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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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晚只一更了,明天大清早要去天津南开大学听讲座。。。嗯嗯,别人讲,我坐。(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九十四章 绸缪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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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寺卿孙伏伽对李素还是很认同的。

    孙伏伽此人,是有史记载以来的第一位状元,正经的科考出身,凭自己的真本事名列进士第一,虽然如今执掌大理寺,被朝中不少人背地里骂他是黑面阎王,但是不可否认,这位阎王是非常正统的文化人。

    真正的文人并不相轻,对那种有才华有担当的文人往往惺惺相惜,心思狭隘容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的人,首先便违了圣人道德教诲的本意,算不得文人,因为文人必须是君子,君子的气量和胸襟都是非常宽广的。

    孙伏伽显然是君子,他对李素甚至有些小小的钦佩,当初李世民执意营建大明宫,李素一篇《阿房宫赋》当庭宣念,触怒龙颜,而至锒铛入狱,在孙伏伽心里,无论是《阿房宫赋》的绝世才华,还是李素作为文人的铮铮风骨,都值得他钦佩。

    可惜的是,被他钦佩着的李素却有点不争气,进大理寺的次数太多了点,而且还很奇葩,孙伏伽感到很不解,自古文人才华横溢,颇多异行,魏晋之时以不羁浪荡为美,有些人嗑了五石散,披头散发脱光了衣裳在大街上裸奔都被誉为风雅之举,一群摇滚疯子光溜溜的写诗作赋,竟被世人疯狂追捧,尊为“名士”,包括李世民的偶像王羲之,只知他书法一绝,谁知道他嗑了药以后是怎样的德行?

    所以,举凡言行异常,疯癫浪荡的人,都可以称为名士。

    在孙伏伽看来,李素也是名士,因为这家伙太怪异了。说话也好,做事也好,总会给人出奇不意的惊喜……或惊吓。

    没见过蹲大牢蹲得这么休闲惬意的。看看马车上装的东西,从酒肉到被褥。从躺椅到恭桶,样样精细无比,简直把大理寺当成侯爷府了。

    “李县侯,你这是……打算在大理寺长住?”孙伏伽脸色有点黑。

    李素目光不善,这家伙莫非咒我?

    “不是说好了十日吗?”

    孙伏伽指了指马车,叹道:“但你带来的东西分明能用十年……”

    “都是我每日要用到的东西,哪一样都抛舍不下,”李素眨眨眼:“孙正卿若觉得有碍观瞻。可以把我赶出大理寺啊……”

    孙伏伽气笑了,想得美,留你多住几日还差不多。

    于是李素便在大理寺住下来了,摆出侯爷的架势大摇大摆进了监牢,老地方,老规矩,两名牢头苦着脸,认命地接下了服侍李侯爷的工作,从颐指气使的牢头摇身一变,成了低眉顺目的小厮下人。李侯爷一声吆喝,要啥给啥。

    牢房被布置得富丽堂皇,当然。全都是牢头布置的,从被褥到恭桶,从书案到美酒,牢里可谓样样俱全,人在里面住着,牢头在外面侍侯着,基本有求必应,直到李素提出牢房面积太小,提出想把隔壁牢房打通搞个一室一厅套间。牢头终于果断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

    于是,四进宫惯犯。大理寺白金贵宾李侯爷便在大牢里住下了。

    每天小酒喝着,小曲哼着。没事看看经史,打着呵欠读圣人教诲,读着读着便睡着了,醒来百无聊赖,便把牢头叫来,勒令他陪自己聊天。

    其实大牢并没什么不好,相对而言,李素住的地方很干净,几乎可以说一尘不染,每天喝喝酒,打打瞌睡,无丝竹之绕耳,无案牍之劳形,日子跟在家时一样懒散,无聊。

    大多数时候是闲着的,酒也好,书也好,终究有腻味的时候,这种时候李素用来思考人生。

    今年已是贞观十四年,有些事情也该准备了,比如抱大腿……

    是的,懒散如李侯爷者,也要抱大腿的,不然这种美好的懒散时光恐怕过不了多久。

    大腿有两条,而且两条都非常粗壮,一条是晋王李治,这是个隐藏版的*oss,直到目前,谁都没想到千古一帝天可汗的继任者,居然是嫡出子女里的老三,李世民英雄一世,最后的皇位没传给嫡长子李承乾,也没传给正当荣宠的李泰,而是传给了那位不显山不露水,皇子夺嫡中毫无底蕴根基的嫡三子李治,这个决定实在令当时天下震惊。

    如今的李治,还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虽然李世民封了他并州大都督的官职,只不过却是遥领,“遥领”自然是客气的说法,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也不可能治理好一方水土,事实上真正行使大都督职权,军政一把抓的人是李绩,这位名将还兼着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的官职,说是“长史”,实则并州的权力全由他管理节制。

    另一条粗壮的大腿自然是那位千古仅见的武妹妹了,如今的武妹妹正处于人生低谷,被贬至掖庭冷宫给宫人浣洗衣裳,这个女人李素必须想办法见到她,在她最低谷的时候适当给她一点帮助,这份人情可不小,日后武妹妹定会记李素一辈子,有事没事都会在宫里感谢李家八辈祖宗。

    只是武妹妹这档子事有点乱,原本是李世民的枕边人,却与李治看对了眼,儿子拐了老爹的女人,横扫天下威服四海的天可汗陛下莫名其妙被儿子绿了,论坑爹的本事,李世民那些造反的,鱼肉百姓的,咒爹早死的儿子们都不算什么,李治坑爹才叫坑得专业,爱上一匹野马,二话不说就给爹头上种了一片草原,实在是……贵圈真乱。

    李素的优越性便在这里,他知道王朝兴衰,知道谁是人生最后的赢家,知道如何趋吉避凶,任何人混得再风光,李素只要看他的名字,便知道这人大概什么时候会倒霉,比如李承乾……

    制造与武妹妹相识的机会很不容易,如今她在掖庭,虽是冷宫,那也是李世民的冷宫,哪怕随便从掖庭里拎一个切葱大婶出来,理论上来说也是李世民的女人,天子的女人可不是那么好见的,走漏了任何风声,李世民可不会对自己客气。

    想了很久,李素渐渐有了主意。

    他认识的权贵不多,能自由出入太极宫的权贵更少,或许仅仅只有一位,只不过,有这么一位已足够。

    远在太平村道观潜心诵念经文的东阳忽然打了个喷嚏,莫名其妙地揉了揉鼻子,然后继续诵念经文。

    主意打定,李素的心情更放松了,端起书案上精致小巧的银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一饮而尽。

    蹲大牢的日子偶尔也有不寂寞的时候,比如程家小公爷来探监。

    程处默是个不错的朋友,有福能共享,有难能同当,见好兄弟进了牢房,程处默每隔两三日便进来看他,陪他说话聊天,陪他喝酒。

    这一天程处默又来了,进了监牢吆五喝六,把牢头支使得团团转,气焰比李素还嚣张。

    “算算日子,你在大理寺住了六七日,再住几日差不多该出来了,出来那天俺去接你,二话不说六福楼,先喝个痛快,再叫几个姑娘陪你玩个痛快,又吃又喝又玩,牢里带出来的晦气便去掉了,咋样?”程处默拍着胸脯豪迈地道,说到“姑娘”时眉飞色舞,表情非常的龌龊。

    “不咋样……”李素懒洋洋地道:“出了监牢我就回家,蹲了十天,家人还不知急成啥样,哪能没心没肺在外面吃吃喝喝……”

    ——更何况这年头也不知有没有花柳病这东西,没有青霉素,更没人发明爱的小雨衣,染了病可就乐子大了。

    程处默挤眉弄眼笑道:“兄弟原来也怕夫人,这好办,出来后咱们去房家,你这德行跟房相一般无二,房家老二娶了高阳公主,也是个怕夫人的怂货,你们爷仨肯定有话聊……”

    李素表情不善,扭头大喝道:“牢头!牢头滚出来!大理寺监牢重地,谁让你们把这种闲杂人等放进来的?快赶出去!”

    程处默哈哈大笑:“兄弟,兄弟莫闹了,也不用你赶,我等下就走,今日房家老二邀宴,给人接风,我得赶去凑个热闹。”

    “给谁接风?”

    “两位皇子,齐王祐,还有一位是你的熟人,吴王恪,他们被召还长安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九十五章 侯爷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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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王李恪是老熟人了,长着一张比李素还英俊的脸,风度翩翩,温文尔雅,顾盼之间便招来一大堆桃花,很招人恨。

    齐王李祐倒是不熟,正所谓“龙生九子”,李世民生的那些儿子里各种奇葩都有,而且心眼都不少,李素不大愿意跟他们来往。

    “去吧,莫误了时辰。”李素很大方地朝程处默挥手。

    程处默叹气道:“这顿饮宴其实我也不想去,吴王好说,跟俺家几个兄弟都熟,人也敞亮,但齐王祐……”

    李素眨眨眼,看程处默这表情,似乎齐王此人不是那么容易打交道的。

    “齐王咋了?”

    程处默摇摇头,指着自己的鼻子道:“子正,我这人已经够混帐了吧?”

    李素严肃点头:“兄弟之间要说实话,不然就不真诚了……没错,你很混帐。”

    程处默:“兄弟之间偶尔也可以不必这么真诚的……好吧,我这人虽然够混帐,但齐王祐比我混帐一百倍,这家伙性子暴戾,心眼也不大,谁对他好转眼就忘,谁得罪了他能被他记一辈子,不,谁得罪了他,一辈子也活不到头了……”

    “既然不想见,你可以装病推托。”

    程处默叹道:“我毕竟是卢国公府的长子啊……”

    转过脸看着李素,程处默笑道:“你也无法置身事外,齐王祐昨日回长安便说了,他深慕李县侯的风采与为人,对你入大理寺表示同情,并且希望你出来后与他共谋一醉……”

    李素现在就醉了,不仅醉,而且急。脸色很难看:“我想我可能病了,病得很严重,大半年无法见客……”

    程处默哈哈大笑:“没事。齐王会带大夫亲自登门给李县侯诊病,病治了立马跟你共谋一醉。”

    李素头痛了。他发现自己真的病了。

    ********************************************************************

    对齐王原本没有印象,但程处默说过以后,李素脑海里将史书里的齐王与现实里的齐王渐渐重合,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影像。

    历史上的齐王,绝对算不上好人,用“穷凶极恶”来形容也不过分,贪婪,昏庸。自私,心胸狭隘,弑师,造老爹的反……世上所有的坏品质他都占全了,现在这个坏胚子忽然说仰慕李素的风采,要与他共谋一醉……

    李素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差,好想在大理寺多住几天,半年也行,只要能躲开那位齐王殿下。

    然而,时光终究荏苒。李素的十天刑期不知不觉也过去了,九月底的时候,狱卒打开了牢门。满脸恭敬的笑容,恭喜李侯爷刑满释放,顺祝侯爷阖家团圆,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李侯爷以后小心谨慎,大理寺的牢房能别来尽量别来了,你住着舒服,我们服侍得很累……

    可惜,今天的黄历上一定写着“不宜释放犯人”。至少李素的表情就显得很不情愿。

    “外面的世界好可怕,我打算在大理寺多住几天……”李素躺在牢里的大床上。连身都没翻。

    狱卒呆住了,他发誓自己没听错。这家伙居然住上瘾了。

    “多……多住几天?”

    “对,多住几天,小半年也行,说真的,我对大理寺有感情了,你们的服侍也很周到,令我宾至如归,所以我决定多住几天,开不开心?意不意外?”

    狱卒快哭了,意外确实意外,开心的爽点在哪里?知道这十天我们过的什么日子么?被你呼来喝去,毫无狱卒的尊严,这样的日子谁过谁开心。

    “侯爷,侯爷……您莫闹了,赶紧回去吧。”狱卒苦苦哀求。

    李素猛地一拍大腿:“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以前我还干过一桩罪大恶极的事,这桩罪大理寺少说要判我半年,不然不足以平民愤,把你们孙正卿请来,我要继续领罪……”

    …………

    …………

    李素最终还是被赶出了大理寺,狱卒摆不平他,请动了孙伏伽,老孙很忙,进了大牢二话不说命人将李素架上,然后扔出大理寺大门外。

    踉跄转过身,李素想指着大理寺的大门骂街,身后却传来动静,李素回头,却见一群人站在门外起哄。

    李素叹了口气,躲来躲去还是躲不了,人家在门外等着自己呢。

    这群人里大部分是熟人,程家的,段家的,房家的,长孙家的,还有几位衣着华贵,微笑而不失傲气的年轻男子,总之,全是一群纨绔子弟。

    程处默第一个冲上前,拍着李素的肩膀大笑:“俺的好兄弟果真与众不同,刚才我们都听说了,贤弟赖在牢里不出来,说什么要在大理寺大牢里多住小半年,这是个什么说法?”

    说完身后一群纨绔子弟哄然大笑起来。

    李素干笑:“念旧嘛,任何地方住久了都有感情的……”

    程处默点头:“倒也说得过去,古往今来自请在牢里多住半年的,贤弟也是第一人了。”

    李素目光不善地瞥了他一眼:“程兄来看笑话的?”

    程处默哈哈一笑,还没说话,身后忽然窜出一个年轻男子。

    “李贤弟久违了!一别经年,为兄想死你了!”

    台词很熟悉,李素有种置身春晚的错觉,愕然望去,却见一个英俊得活该被泼硫酸的家伙冒了出来,面白无须,长着一双招灾惹祸的桃花眼,顾盼间竟比女人更具风情。

    “我是恪啊,吴王恪,贤弟不认识我了?”李恪很热情地抓住他的手腕。

    李素叹气,其实……长得比自己帅的家伙他一个都不想认识,认识了也会很快忘记。

    “啊,原来是吴王殿下,李素拜见……”

    “拜啥拜,你我情同手足,何必来这套虚礼,为兄近日刚被父皇召回长安,刚想去太平村拜会贤弟,却听说贤弟入了大理寺,等到今日才与贤弟相见……”

    李素苦笑揉了揉鼻子,他觉得与李恪一点都不熟,唯一的交集便是上次李恪不小心闯进火器局被拿下,他帮忙在李世民面前说了几句好话,至于李恪闯进火器局究竟是误闯还是有心为之,这已是千古不解的谜了。

    彼此这种不咸不淡,里面还掺杂着某个细思恐极的敏感事件,李素实在不觉得他和李恪哪个地方“情同手足”了,由此观之,自来熟这种人哪里都不缺,唐朝也有。

    接下来一干纨绔子弟蜂拥而上,争着与李素见礼,一个个热情得像沙漠,令李素很不适应,而且很困惑,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县侯,这些人不是皇子王爷就是各国公家的嫡子,按说实在也没必要对一个小小县侯如此热情。

    一个个纨绔子弟走马观灯似的闪过,李素的目光忽然定格在一个人身上。

    房家老二房遗爱。

    李素与房遗爱认识很久了,前几年在长安时也偶尔与这些纨绔子弟一起出来聚会,但他对房遗爱的印象不深,在他的记忆里,房遗爱一直是个比较沉默寡言的人,个子不高,穿着打扮也很低调,在一众纨绔子弟里不显山不露水,属于很容易被人遗忘的那一类。

    上次因为得知高阳公主被许配给房遗爱,而且据说房家被这位刁蛮公主弄得鸡飞狗跳之后,李素今日才特意注意到他。

    房遗爱似乎感觉到了李素的目光,站在人群里显得有些不自在,身子扭了一下,抬头朝李素笑了笑,很温和很友善。

    李素也朝他笑,心中暗暗叹息。

    眉清目秀的少年郎,说来也是昂藏男儿,名相之后,怎么就被高阳吃得死死的呢?李素也没觉得高阳有多难对付啊,跟高阳相处倒是经常把她气得飞起。(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九十八章 茶道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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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

    或许有,但绝不会出现在成人的世界里,孩童时期,小伙伴会冷不丁递过一块糖给你吃,不需要你帮他拎书包,不需要你为他写作业,目的很单纯,就是想给你吃,想和你分享这份单纯的甜味,回他一句“很甜啊”,他便已很满足。

    可是,那是孩童的世界,那是一片没被污染的净土,孩童终究会长大,终究会被这个复杂的世界渲染成五颜六色,长大后的他再给你一块糖时,还会只是单纯求你一句“很甜啊”的赞叹吗?

    成人的世界完全不一样了。

    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忽然对你百倍热情,但凡情商及格了,都会忍不住在心里犯个嘀咕。

    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他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利益?这里面会不会隐藏着什么大阴谋?

    完全不同的想法,到底什么变了?

    或许,什么都没变,变的只是眼中的世界。

    李素不是孩童了,庸俗也好,市侩也好,眼里的世界终归不再童真,有人对他好的时候,他也不能免俗,总要怀疑一下对方的动机。

    毕竟一个人缘很差劲,人憎狗嫌的人莫名其妙对自己好,而且恨不得当场摆出烧黄纸斩鸡头的架势,若说他完全没目的,李素两辈子就算白活了。

    “齐王?”东阳脸色忽然有些凝重:“齐王李祐?他……回长安了?”

    “对,前日还一起饮宴。”

    东阳烹茶的动作都停下了,搁下手中的茶勺,直起身肃然道:“你一定要离他远一点!他不是好人!”

    李素眼皮跳了跳:“他把谁家孩子扔井里了?”

    “莫闹!你真要离他远一点!”东阳很严肃地道。

    李素眨眼:“每个坏孩子都干过几件令人唏嘘的坏事,快告诉我,他干过什么坏事。”

    东阳叹了口气。道:“他干过的坏事,可不止几件,用‘罄竹难书’来形容都不过分。他今年才十七岁,四年前。他才十三岁时,便在王府虐杀了十多个宫女,‘虐杀’知道吗?用火活活烧死,用烙铁活活烫死,用绳子活活勒死……他是阴妃的儿子,自小跋扈张狂,他有一个舅舅,名叫阴弘智。因玄武门之变前夕检举建成太子阴谋有功,被父皇倚重,父皇登基后任阴弘智为吏部侍郎,此人阴冷毒辣,心胸狭隘,睚眦必报,齐王李祐与他来往甚多,受他蛊惑也甚多,自小便手段毒辣,不仅把王府里的下人当牲畜动辄虐杀。对外面的百姓也同样如此……”

    “……贞观九年,李祐出行泾州,刺史出迎慢了半个时辰。他竟下令仪仗将泾州主簿当场斩杀,此事震惊朝野,御史台十多位御史泣血上奏,最后父皇偏袒,也只罚了李祐闭门思过半年,至于后来李祐****妇孺,鱼肉百姓等等恶事,数不胜数,朝中每年关于李祐的参奏不下数十……”

    东阳盯着李素。肃声道:“对这个人,你千万要小心提防。莫与他走得太近,此人的恶名长安尽知。连那些叔伯家的子弟都不敢与他相交太深,因为……他简直是长安城的毒瘤,谁都不敢沾惹的。”

    李素恍然,终于明白前日那些纨绔子弟为何与李祐保持距离了,这个人已不仅仅是混帐,简直是恶魔,谁都不想跟他沾上关系,能够勉强与他同室饮宴已然算是涵养惊人了。

    李素沉默半晌,展颜笑道:“我胆子这么小,自然更不敢沾惹,你放心。”

    东阳瞪了他一眼,嗔道:“你胆子小?你胆子就差包天了。”

    “我胆子很小的,你看,我想摸你的手都酝酿半个时辰了,现在还不敢动手……”李素说着便忽然将她的纤手握住,东阳想抽回手,然而李素的力气太大,只好放弃,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都怪你,茶汤都两沸了!味道完全差了!”短暂的温馨过后,东阳忽然惊觉。

    “没事,一沸跟两沸都一样,反正我喝不出差别……”李素无所谓地道,其实,最好是不喝,他对如今的所谓茶汤真的很没兴趣,味道太怪了。

    “怎能一样呢?一沸和两沸不一样的。”对茶道,东阳非常讲究,眼里揉不得沙子的那种。

    于是东阳回头命人换了茶汤,重新准备了一套作料,这一次二人都不说话了,安静地将烹茶的套路再走一遍。

    茶汤一沸时,东阳用茶勺将暗黄色的汤舀进茶盏里,端起茶盏双手平举齐眉,递到李素面前。

    李素看着面前这盏散发着一丝古怪味道的茶汤,面色不由发苦。

    乱七八糟什么东西都往里面搁,喝一口下去实在很担心会不会中毒啊,话说,孙思邈道长离自己挺远的,中了毒恐怕他也赶不及抢救自己,一位明明可以震古烁今的大唐英杰被公主殿下活活毒死,墓志铭上该刻一个大写的“冤”字,还是一个大写的“傻”字?

    东阳平举茶盏的皓腕已有些发酸,见李素五官纠结,神情犹豫,一副被赐自尽的样子,不由嗔道:“怕我害你呀?”

    “不怕。”李素干笑,接过茶盏,里面的茶汤晃晃悠悠,折映出粼粼波光。

    迎着东阳期许的目光,李素暗叹口气,这年头医学太不发达了……应该发明洗胃的啊。

    闭上眼,李素端起茶盏一饮而尽。

    茶汤入腹,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渐渐在嘴里发散,带着一丝姜味,油脂味,微微的辣味,还有一丝苦味……果真是五味杂陈,据说有神经病把茶道跟儒道结合在一起,若真是如此,当年秦始皇坑儒应该********才是。

    “好茶!”李素脱口赞道,不赞不行,这是惯例,不管多难喝都要叫声好的。不然接下来会再来一盏……

    “真的吗?”东阳高兴极了。

    “真的。”李素努力让自己表情变得很诚恳。

    “再来一盏。”东阳动作飞快,刷的一下再次斟满。

    李素:“…………”

    嘴贱有时候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

    凉亭内,久久的沉默。

    “喝呀……”东阳眨眼。期许的目光令人无法拒绝。

    可是……李素觉得自己的肚子有造反的迹象了。

    “我觉得,喝茶的时候应该谈谈人生。”李素严肃地道。顺势搁下了茶盏。

    “茶要趁热含在嘴里,慢慢的咽下去,品位各种不同味道的转换,才能体会到儒家的各种妙谛,别凉了。”东阳很专业地拒绝了李素的耍赖。

    李素叹了口气,道:“好吧,我们来谈一个大话题,这个世上的所谓茶道。其实走进了歧路,我觉得应该改变它。”

    “歧路?”

    “对,歧路!”李素露出了傲娇的面容,道:“茶,不是这么喝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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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困惑啊,大唐有名耀千古的诗赋,有精美巧致的瓷器,有滑若凝脂的丝绸,还有……寂寞如雪的天可汗?

    可是,大唐的人偏偏不会喝茶。实在很不能理解,这种麻烦且土鳖的喝茶方式直到近百年后才被一个叫陆羽的先行者打破。

    李素等不了一百年,他很怕东阳玩茶道玩上瘾了。隔三岔五把他抓过来当小白鼠试茶,百年难遇的少年英杰不能死在茶手里。

    茶应该怎样喝才对?

    大繁若简。

    前世的李素喝茶很简单,一点五升的大钢杯,抓一把茶叶扔进去,开水一冲泡就喝,一天喝两大杯,从早到晚精神百倍,特别提神。

    从东阳的道观回来,李素便对喝茶的事上了心。

    其实。主要还是怀念前世的味道,在这个年代里。能找回的前世已不多了。

    炒茶的工序很复杂,首先……要有茶叶。

    如今的茶叶并没有大规模种植。绝大部分是野生的,因为品茶是上层圈子里极少数的需求,供给量很小,也没有专门的茶农种植,最紧迫的东西仍是能填饱肚子的粮食。

    搜集新鲜茶叶很简单,太平村就有,现在的人也不讲究茶叶的品种,茶叶大抵都是一样的,李素一声令下,闲散的老兵们马上有了新任务,于是成群结队上山采茶,一天的功夫便收集了百来斤,李素估计这帮老兵已将太平村附近山上的野生茶树抄家灭族了。

    新采摘下来的茶叶被铺散在李家大院里晒着,这个过程叫“摊青”,目的是用阳光除去新鲜茶叶里的水气和涩气。

    接下来便是杀青,是的,“杀青”不仅是影视名词,最早是炒茶术语,这个过程需要把茶叶放在烧得滚烫的大锅里不停的翻覆,揉搓,就像流氓半夜遇到了美女那样揉搓,揉搓……

    直到茶叶被揉搓成中间宽,两头尖的形状,最后下锅翻炒,烘烤,让茶叶本身的香味散发出来,这个过程叫“提香”。

    过程不复杂,但李素并不专业,有些记忆只是零碎的片段,试验了很多次也没成功。

    李家的厨房里,厨娘被李素赶了出来,他独自一人钻进厨房里忙碌,一篮篮的茶叶拎进去,不满意或是失败了,再一篮篮的扔出来……

    奇怪的举动惊动了老爹和许明珠,薛管家的禀报后,李道正和许明珠急忙来到厨房门外,恰好看见厨房里面飞出一片实验失败的茶叶,漫天花雨般洒了一地。

    “咋了么?”李道正皱眉,神情有些担忧。

    许明珠更急,当着李道正的面却无法表露,怕被责怪不端庄,只能暗暗咬牙焦虑。

    “夫君……夫君为国事忧虑过甚,拿几片茶树叶子撒气也不要紧的,阿翁莫急。”(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九十九章 过犹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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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炒茶……勉强也算国事吧?

    毕竟为了大唐人民从此以后能喝到省心省事而且味道不那么古怪的茶,而李家顺便从中牟点私利,既有伟大情操又生财有道,家国天下全没耽误。

    如此说来,李素确实在为国事忧虑,因为……他不记得该怎么炒了。

    炒茶的手续不算复杂,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少,其实在前世的农村,很多农民家庭都会自己炒茶,因为很简单,无非是摊青,杀青,提香这几样工序,李素也曾有幸去当地农民家做客,人家端出来待客的茶都是自家炒出来的,各地风俗民情不同,有的待客喜欢在茶水里放点炒熟的芝麻,有的喜欢放点山椒子,可是里面的茶叶却是货真价实的自产。

    可惜的是,李素对这门技术只是半桶子水晃荡,前世的记忆里,关于炒茶这方面实在是太零碎了,拼凑很久也没能连贯起来,于是,炒废掉的茶叶一篮接一篮,李素顿时充满了挫败感。

    厨房里不断飘出茶香,那是新鲜茶叶被火烘烤后散发出来的香味,只是香味有浓有淡,若有懂行的人自然能看得出,这是烘烤的火候出了问题,有时太轻,有时太重,没把握住火候,炒茶自然失败。

    大方向没错,偏偏李素没法将它们具体化,每一步的火候也没掌握好,于是炒废掉的茶叶一篮接一篮,幸好都是山上采摘的无主之物,扔多少都不心疼。

    厨房里面折腾了两个多时辰,从午时一直到黄昏,李道正蹲坐在厨房院外叹气,他发现儿子今日有些魔怔了,犹豫要不要去请孙道长来家里给儿子看看。而许明珠则站在院子里,呆呆看着洒满一地的废茶叶出神。

    薛管家轻手轻脚走来,在李道正面前恭敬地问了一句要不要开饭。今日李素把厨房占了,李家的晚膳都是厨娘委委屈屈在前院搭灶做的。

    李道正挥了挥手。起身便去了前院,走两步又停下,吩咐道:“莫打扰他,等他折腾到肚子饿了自然出来了,饭菜热好留一份。”

    薛管家应了,转身再请许明珠,许明珠洁白的贝齿咬着下唇,朝薛管家摇摇头。然后轻抬莲步朝厨房走去。

    厨房已点上了灯,灶里的火烧得很旺,通红的火舌不时****吞吐,照映出李素那张红红的面无表情的俊脸。

    许明珠犹豫了一下,道:“夫君……”

    李素回头一怔,然后笑道:“夫人来了,里面又脏又暗,夫人快出去吧。”

    许明珠摇摇头,道:“夫君这么爱干净的人都不嫌脏,妾身怕什么。”

    顿了顿。许明珠看着李素用一只大铲子不停翻炒着茶叶,不由好奇道:“夫君这是……试烹新菜?”

    “新菜?”李素一愣,接着笑道:“不是菜。是茶,你没看出来这是茶叶吗?”

    许明珠眨眼:“妾身也奇怪,以为夫君想把茶叶当野菜了呢,夫君的心思确实活泛,这茶叶下锅炒一番后果然很香,或许……当菜吃也不错呢。”

    李素大笑:“或许千百年后有人会把它当菜吃,但是如今,茶就是茶,泡水喝的。”

    许明珠眨巴着清澈的大眼睛。指着茶叶道:“这些被炒过的茶叶,还能泡在水里喝?夫君可莫诳妾身没见识。妾身没出嫁前其实也学过一点点茶道的,茶叶哪里能炒呢?就算要喝。也应该配上许多调料,一沸而烹煮方为茶汤,这炒过的茶叶……”

    李素手上的动作一顿,转过身看着她,道:“世上永远没有‘不能’‘不应该’这些字眼,‘不能’和‘不应该’是前人给后人设下的框条,你不打破它,便永远只能活在这些框条桎梏之中,所思所想,所食所用,皆是前人的东西,只能活在前人的阴影之下,一生过后,我们也成为了前人,这样的一生,没有意义。”

    许明珠眨着眼,对李素的这番话似懂非懂,只是下意识的点头赞同,然后指着茶叶道:“所以,夫君要创出一种新的喝茶方法?”

    “对,如今所谓的茶道是高雅名士或权贵名门才有资格享用,还非常牵强的跟儒家意境扯上关系,寻常百姓却与它无缘,世间万物理当由世间万灵所用,所以我要自创一种简单的喝茶方法。”

    “炒茶……能喝?”

    “能。”李素笑了笑,很快又苦下脸,叹道:“只是这个火候一直没能把握,怕是要多琢磨些日子。”

    许明珠迟疑片刻,道:“夫君,炒茶应该和烹菜的道理相近吧?妾身见灶里的火烧得如此旺盛,可妾身听说‘过犹不及’的道理,夫君要不要试试……呃,把火弄小一点,慢火慢炒,不急不躁?”

    “呃……”李素顿时惊觉,接着脸上有点火辣辣。

    丢人啊,没脸啊,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要一个古代女人提醒才明白,依稀间李素似乎看到自己被无数后人绑在一根大柱子上不着寸缕,柱子上方刻着一个大写的“耻”字……

    “夫人提醒得甚是,或许我太急于求成了,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却也须知过犹不及的道理……”李素搂过许明珠的纤腰,使劲在她俏脸上吧唧一口,大笑道:“此茶若成,全托夫人功劳,日后便叫它‘明珠茶’,使它流传千古。”

    许明珠又喜又羞,嗔怪地横了他一眼,抿唇垂首轻笑起来,明亮美眸里闪动着喜悦的光芒。

    “明珠茶……”许明珠喃喃念了几遍,神情愈发欣喜。

    “对,明珠茶,夫人,此茶定能流传千古,夫人也能在青史上留名了。”

    许明珠笑道:“妾身妇道人家,留不留名有甚干系,明明是夫君花费的心思,可不能让妾身抢了功劳,夫君有心便好,茶名却不可以妾身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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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可能很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零二章 掖庭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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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怎么打破传统,喝茶这种事总无法避免跟文化掺和在一起。

    任何事情只要跟“文化”俩字挨上边,简单的东西就变复杂了,端杯一仰脖子的事非要搞出许多眼花缭乱的花样,以证明文化这个东西的存在。

    于是李素化繁为简的炒茶没了市场,因为没文化,哪怕顶着大唐才子的名头也推销不出去。

    “不喝别喝,别糟践了好东西。”李素夺过东阳的大瓷杯,仰头灌了一大口,一股浓浓的苦味顿时在嘴里蔓延开来,苦得他打了个激灵。

    东阳看着他的目光充满了心疼,仿佛眼睁睁看他灌了一口尿似的,最无奈的是那种想拦又拦不住的心情……

    “其实也挺好喝的,味道虽然古怪了些,喝久了怕是也会习惯,你留点茶叶给我,我在家慢慢品。”东阳人美心也好,总归不想让李素下不来台,非常照顾他的自尊心。

    “行,留给你。”李素也懒得改变大唐名士权贵阶层的自虐心理了,明明烹茶那么难喝,还好意思说炒茶的味道古怪……

    “不说喝茶的事了……”李素不动声色地把大瓷杯推远了一些,今日冲泡的茶,貌似茶叶确实放多了点,苦得连他都张不开嘴了。

    手指有节奏地轻轻敲击着石桌,李素沉吟半晌,道:“说个正事,你好好听着,能不能办你先想想。”

    “什么正事?”东阳好奇地眨眼。

    “如今以你的身份,还能进太极宫么?”

    东阳嗔道:“跟我在一起时又是摸手又是搂腰,把出家人亵渎得够够的,道君看到了非降下九天神雷劈死你,现在倒想起我的身份了。”

    “道君爷爷年纪大了,眼神不大好。以前经常劈错人……”李素笑道。

    “别编排道君,当心报应!”东阳瞪了他一眼,接着道:“如今我虽已出家。但我终归还是李家的女儿,说是出家人。无论百姓还是太极宫的宦官宫女,还是拿我当公主看,连父皇也好像把我出家人的身份忘了,每月殿中省给皇子皇女派发月例,都没忘了我这份,而且我这份似乎比别的皇子皇女更多一些,每次外地有好物事上贡,父皇觉得还可以的。通常也会赏赐到我的道观里来,至于出入太极宫……那就更简单了,只是我不愿去而已。”

    李素叹了口气,他大致明白李世民的心情,当初因为他和东阳的事,父女关系一度降至冰点,亲生女儿心灰意冷,出家为道,纵然帝王无情,终归是自己的血脉。后来那几年,李世民渐渐生了悔意,对李素和东阳之间的藕断丝连他睁只眼闭只眼便是明证。他还是舍不得女儿孤老一生,尽量在弥补当初的过错。

    “好端端的,为何问我能不能进太极宫?”东阳狐疑地盯着他:“你又想使什么坏?”

    “我哪敢在太极宫使坏,长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李素笑着眨眼:“既然能进太极宫,进掖庭也没问题吧?”

    “掖庭?”东阳噗嗤笑了:“尽说胡话,掖庭谁愿去?那是犯了事或是被贬的妃子和宦官宫女去的地方,罚做浆洗打扫之类的苦活,我虽出家为道,好歹也是公主。哪里能去那种地方……”

    顿了顿,东阳露出一丝畏惧之色。低声道:“掖庭是真正的冷宫,里面水深得很。当年我娘住的宫殿离掖庭仅一墙之隔,听说那里隔三岔五总有人莫名其妙毙了命,宫里又没有官府,报上殿中省,殿中省管事的宦官哼哼哈哈几句,也不下来查,把人裹在草席里往宫外一扔了事……”

    “活在掖庭里的人,说是活着,其实生不如死,那是一个混乱残酷的地方,谁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莫名其妙得罪人,更不知道得罪人以后半夜里会不会被一杯水毒死,或是被捅了刀。”

    东阳幽幽叹气,不知想起什么沉痛的往事,垂头默默神伤,过了许久才平复了情绪,抬头盯着他道:“你为何突然问起掖庭?”

    李素苦笑道:“本来想请你帮忙去掖庭跑几趟的,但看样子你对那个地方甚是不喜,我倒不好开口求你了……”

    “掖庭与你有何干?你要我去掖庭帮你做什么?”

    李素沉默片刻,低声道:“我想在掖庭里找个人,这个人……很重要。”

    “谁?”

    “记得上次你说过一个姓武的女子吗?当时你把她当成趣事说给我听,但我却留了神,这位女子……我想结交她。”

    “结交……”东阳神情古怪地看着他:“你对一个女子说‘结交’?古往今来也没这说法呀。”

    “没说错,就是结交,上次听你说这个姓武的女子如何驯马,一曰铁鞭,二曰铁楇,三曰匕首,鞭之不服则击,击之不驯则杀,此女……是个人物。”李素悠悠地道,话里半真半假,总之,为何突然关注武妹妹,他也没法自圆其说,只好牵强解释几句。毕竟除了他,谁都不知道这位正在掖庭受苦受难,人生陷入低谷的女子,将来会有怎样贵不可言的前途。

    东阳嗤笑:“一个被打入掖庭的女子,在宫里怕是一生难以出头了,难道你觉得她还有一飞冲天的那一日?”

    李素眨眼:“说不定她将来真的嗨到飞起呢……多认识个人总是没错的吧。”

    东阳叹气:“听说那姓武的女子被打入掖庭已大半年,这么久了,活没活着都说不准呢,掖庭可是个吃人的地方呀。”

    “我相信她还活着,世上有那么多的小怪大怪等着她去刷呢,死了可就太可惜了……”

    东阳想了想,道:“掖庭我能去,但不方便去,毕竟我的身份太多人知道,我若去掖庭找一个被贬罚的宫女,动静未免太大了,很容易给她招来杀身之祸,不过我可以让贴身宫女绿柳去,她自小便进宫服侍我,宫里的人面她都熟,你想托话还是带东西,让绿柳去最合适。”

    李素笑道:“那就太好了,回头让绿柳来家里找我,我托点东西让她带进宫里。”

    东阳叹气:“我总觉得你又在使坏……或者说,你看上那个姓武的小宫女了?”

    李素急忙摇头:“那位姓武的女子我可没福分消受,跟她发生点什么会折寿的。”

    东阳捶了他一记,嗔道:“又胡说八道,跟出家人发生点什么才会折寿,这些日子你总撩拨我,你说你都折了多少年寿了?”

    李素反手握住她的手,不老实地朝她的胸前探去,笑道:“我不想活了,来,让我劫个色……”

    *******************************************************************

    三天后,李家来了一位客人。

    一个意料之外又算是意料之中的客人。

    客人姓阴,名弘智。姓氏有点怪,但出身名门望族,祖父是前隋名将阴寿生,父亲是前隋名臣阴世师,当然,这些前朝的出身都是浮云,也没见哪个缺心眼的顶着前朝的显赫出身满世界晃荡,只不过他还有两个身份却不容忽视,他是李世民的小舅子,如今的吏部侍郎,齐王李祐的舅父。

    最后一个身份令李素的心一沉。

    该来总会来,除了父母,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前几日齐王又是折节结交,又是送重礼,当时李素以为齐王和太子一样被掰弯了,对自己这么好是因为垂涎自己的美色,现在看来,李素对自己的魅力似乎太过自信了……

    阴弘智登门的礼仪无可挑剔,先递名帖,再送礼单,管家进内院通禀时,他便在门外廊下静静地等着,脸上永远带着温和有礼的笑容。

    李素接到名帖后长叹口气,然后整了整衣冠亲自出迎。

    按说一个吏部侍郎还不至于让李素如此隆重迎接,只不过这家伙背后站着齐王,齐王这人怎么说呢,有时候是人,有时候不是人,性格充满了玄幻色彩,所谓穿新鞋不踩臭****,对阴弘智还是礼貌一点比较好。

    二人相见,互相行礼,李素热情地将阴弘智引入前堂,各自坐下。

    李素吩咐设宴,其实此时才上午时分,上不挨天,下不挨地的时辰,不过大唐的风俗就是这样,可能主人总是担心登门的客人离饿死只有一口气了,所以不管什么时辰,只要客人登门,通常都是设宴招待。

    趁着府里下人准备宴席的空档,宾主各自落座,开始没营养没意义浪费时间蹉跎光阴的寒暄废话。

    一边说着今天天气哈哈哈之类的废话,李素抽空不经意似的打量着阴弘智。

    阴弘智大约四十多岁年纪,肤色有点黑,脸型跟牛进达有点相似,都长着一副方方正正的板砖脸,夜里不点灯的话,迎面撞上还以为被人偷袭了。

    看起来很正派,相比牛进达不苟言笑的表情,阴弘智倒是永远带着笑容,笑容和温和,说话时眼睛总是不卑不亢地直视对方,很容易让人发现眼中的真诚之意,或许这也是他能官至吏部侍郎的原因吧,天生自带正义凛然属性的家伙总不会混得太差的,比如许敬宗那样的……

    混迹大唐日久,李素也深知不可貌相的道理,所以尽管阴弘智的长相非常的正派,李素仍然保持着高度的戒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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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终于结束学习,昨天回到家感觉很没精神,一千四百多公里飞过来,翅膀很累。。。(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零三章 谜团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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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速之客也是客,客人按规矩按礼仪登门,主人也要按规矩按礼仪接待。

    所以李素也很客气,从门口迎进阴弘智,一直到前堂坐下,李素只觉得脸上的肌肉都笑得有些僵硬了,很担心当着客人的面忽然面瘫抽搐,是不是不太礼貌……

    没办法,这家伙背后站着的人太恶劣了,名声比茅坑里垫脚的石头还臭,跟这种人来往,不得不打起十二万分的小心。

    冗长的废话过程结束,府里下人也将酒菜准备好了,李素笑着举杯敬酒,阴弘智急忙回敬,二人互视,大家都笑得很真诚,仿佛突然在自己的人生中发现了一位可以共奏高山流水的知己一般,各自开怀不已。

    “早闻李县侯少年成名,为社稷立功无数,极得圣眷,如今更听说陛下将李县侯调入尚书省任都事,可参知政事,看来陛下对县侯寄予厚望,若干年后李县侯拜相封王亦是情理中事了。”

    李素打着哈哈,谦虚了几句,目光充满期待地看着阴弘智,真心希望这家伙能赶紧步入正题,没营养的废话说几句就差不多了,不能没完没了,大家都挺忙的。

    在李素期待的目光注视下,阴弘智捋须笑了几声,然后缓缓地道:“……中秋过后,天气渐渐转凉了,眼看冬天要来了,据说李淳风道长掐算过,说是今年入冬早,下雪也早,明年我大唐又是一个丰收年,实在是可喜可贺……”

    李素垂头盯着手里的酒杯:“…………”

    要不……把这废话连篇的家伙赶出去算了?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杀,如此说来,自己已被这家伙捅了好几刀了……

    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李素打起精神仍笑得开怀,耐住性子陪阴弘智继续废话。

    阴弘智官至吏部侍郎。察颜观色的能力还是很不错的,情商智商都很感人,不然也不会坐到这个位置上。发现李素的笑容已有点勉强,阴弘智敬了一杯酒后。终于说到了正题。

    “听说李县侯心思敏锐,聪慧无双,放眼大唐无人可及,历数李县侯独创的东西,从活字印刷到烈酒,还有香水和震天雷,李县侯之大才,实在令阴某感佩五地。”

    李素顿时坐直了身子。他有预感,这句话里终于有干货了。

    见李素洗耳恭听等待下文的模样,阴弘智捋须笑道:“众所周知,齐王殿下贞观十年被陛下封爵,封地在齐州,并被陛下任为齐州都督,掌领齐州,莱州,青州,密州等诸州兵事。虽说如今齐王年幼,都督之权暂由他人代掌,齐王殿下在长安遥领。不过齐王心系齐州百姓,常思造福一方以报父恩,君恩……”

    李素眼睛眨得飞快,一时不知该露出怎样的表情来应付这句鬼话。

    贞观十年,李祐爵封齐王,遥领齐州兵事,按朝制,皇子成年后必须要离开长安去封地长居的,可是大唐的礼制被李世民折腾得乌烟瘴气。都城长安向来是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皇子们成年后谁都舍不得离开。于是今天这个王爷病了,明天那个王爷病了。仿佛李世民的强大基因生下了一堆病秧子,王爷们纷纷上奏疏,奏疏里要多惨有多惨,李世民也心软,尽管明知这些儿子们怀着撒泼耍赖的心思,仍然全部照准,允许他们继续留在长安静养,暂不必去封地。

    当然,对犯了错惹了祸的皇子,李世民可就没那么客气了,比如曾经的吴王李恪,因误闯火器局一事,李世民当即下了严旨,态度坚决地把他赶出了长安,勒令他马上回封地。

    现在听阴弘智说什么“心系齐州百姓”,“常思造福一方”的鬼话,李素脸颊微微抽搐了几下,命令自己不准笑,笑了未免太失礼了。

    “啊,这个……齐王殿下有此孝心和忠心,实在令李某敬佩。”李素打了句哈哈。

    阴弘智点点头,说起鬼话来眼都不眨,神情还很严肃,仿佛在说普世真理一般,标准的政治家嘴脸。

    “是的,老夫忝为齐王舅父,也时常被齐王的孝心所感动,齐王殿下是个纯朴善良的好孩子,所以老夫这几年心甘情愿为他驱使……”

    李素脸颊又抽搐了几下,越说越离谱了,再不拦着他,李素怕自己会吐出来。

    “呃,李侍郎忽然说起齐王殿下,不知为了……”

    阴弘智捋须叹道:“齐州位处关东道,说是离当年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药的蓬莱仙岛不远,实则却是穷厄困顿,常有天灾,百姓苦不堪言,齐王殿下曾至封地巡视,回来后便说,若欲百姓富足,地方安定,首先则应开世人之明智,民智不开,诸事弗为也……”

    李素听得连连点头,这个想法当然不可能是齐王想出来的,多半是眼前的阴弘智的想法,不得不说,想法还是很不错的。

    阴弘智见李素点头,不由露出满意的微笑,继续道:“……欲开民智,自是要从头开始,在齐州广建学塾,遍请读书人当先生,教幼龄稚童读书识字,十来年后,齐州多了千百个读书人,这些读书人再教新的幼童,如此反复,数十年后,齐州民智开矣,此事,是惠泽千秋万代的大事,非数十年而不可毕其功……”

    李素听得眉头蹙起,这番话说得冠冕堂皇,大义凛然,可他却渐渐听出别的意思来了。

    “阴侍郎的意思是……”

    阴弘智朝他温和而善意地笑了笑,拱手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李县侯独创的活字印刷术名动天下,齐州位处偏远,欲行此千秋伟业,李县侯的印刷术不可少,今日阴某登门,为的是想求李县侯行个方便,将活字印刷术的秘方惠赠齐王殿下,助齐王开齐州民智之一臂,当然,齐王殿下也不可能白要,所需银钱只请李县侯说个数便是。”

    李素不解地道:“可是,活字印刷术的秘方李某早已献给了陛下,陛下也下过旨意,大唐各地官府可着工匠制版刻度,凡印书者皆可用之,此事阴侍郎想必清楚,您来找我也没用啊……”

    阴弘智笑了笑,叹道:“李县侯,您还是没明白齐王殿下的意思啊……”

    李素眨了眨眼,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了。

    刚才确实没明白意思,可是此时此刻,他已完全明白了。

    这些天又是结交,又是送礼,原来为的是活字印刷术。(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零六章 暂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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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过日子,酸甜苦辣总要尝个遍,高兴时打情骂俏,吵架时掀桌子骂娘,和好后继续浓情蜜意,“床头打架床尾和”就是这么个意思。

    李素总觉得和许明珠的夫妻生活太不正常了,以前觉得无所谓,因为他心里只装着东阳,甚至他刻意维持着这种相敬如宾你好我也好的关系,那时的他,心里走不进别的女人,许明珠也进不来。

    西州时许明珠豁出性命,担着天大的干系千里救夫,那时开始,李素便真正愿意接纳这个女人了。

    把心里的房子好好打扫一遍,把落满灰尘的地方擦拭干净,曾经被东阳满满占据的心房里,不知不觉为她腾出了一个空房间,把她请进去,永远住着,永远不要出来。

    既然已住进了自己的心里,那么,当初相敬如宾,见面就行礼,温顺得跟小绵羊似的相处模式自然便要改变了,夫妻不能这样过日子,老了会后悔的,后悔年轻时没有吵过架,没有红过脸,一辈子平淡得像一杯温开水,稀里糊涂的,一生就这么过去了,老了躺在床榻上回忆当年,竟连一点点激情和火花都想不起来,那才是一生最大的悲哀。

    夫妻过日子,该有的东西都不能少,妥协让步,打情骂俏,脸红脖子粗,以及芙蓉粉帐颠鸾倒凤……

    所以李素总觉得他和许明珠的生活缺少了一大块,许明珠永远一副温顺自卑的模样,永远逆来顺受仿佛天生矮一截。

    直到今日,李素才终于开发了她的新世界,虽然开发的过程有点变态。

    许明珠哭个不停,她觉得被欺负了。有点委屈,可是说生气倒也不怎么生气,流泪也算是掩饰情绪的一种方法。于是躲在李素的怀里大哭,哭着哭着。连她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生气,只觉得夫君的怀抱很温暖,夫君软声软语哄她的语气很舒服,许明珠索性越哭越大声,但眼泪却越流越少,最后把头埋在他怀里,嘴角甚至勾起了一抹浅浅的笑。

    李素也在笑,她的小把戏自然早被他一眼看穿。看穿却不揭穿,夫妻嘛,就该这么过日子,有哭有笑有喜有怒,这样的日子过着才踏实。

    最后许明珠在他怀里也赖不下去了,只好直起身子,掏出洁白的方巾拭干了泪痕,然后狠狠捶了他一拳。

    “以后莫再欺负妾身了,不然夫君安慰我也费劲,妾身哭起来半天不消停的。”

    李素噗嗤笑了:“可算见着夫人大振妻纲了。今日着实开了眼界。”

    “你还笑话我!”

    夫妻二人打闹片刻后,许明珠的心情也平复了许多,愁容满面地幽幽一叹。道:“夫君,齐王要咱家的印刷术,可怎么办呀。”

    李素笑了笑:“他要咱们就给他吧。”

    许明珠委屈地瘪嘴:“……都是夫君费了老大的心思琢磨出来的好东西,凭什么人家说一声就给他了?天底下还有讲道理的地方吗?”

    “有啊,可以去太极宫跟陛下讲道理,在大殿上当着满朝文武告齐王一状,保证齐王吃不了兜着走,说不定陛下还会狠狠抽他一顿,你看。多解气。”

    许明珠眼中冒出希望的光芒,急忙道:“真的吗?咱们真的可以这样做吗?”

    “当然可以。只要自己占住了道理,大唐任何地方都能讲道理……”李素的笑容渐渐敛起来。神情严肃地看着她:“……可是,告完了状,齐王被陛下责罚,以后的事呢?夫人想过没有?”

    “以后……”许明珠迟疑了,虽然她不懂朝政,但最基本的为人处世和对人心的揣摩还是不缺的。

    “以后咱家会不会被齐王报复?”

    李素点头:“会,而且报复可能会很惨烈,因为直接撕破脸了,齐王也不必再维持虚伪的表相,文的武的,荤的素的,大明大亮冲着咱家来。”

    许明珠又怒了:“他还讲不讲道理?得不到就翻脸,比丝绸之路上的盗匪还不如!这算哪门子的皇子!”

    李素看着她通红的脸庞,悠悠地道:“因为别人拳头大啊,这世道有人讲道理,也有人不讲,不讲道理的人通常喜欢跟别人比拳头,拳头大就是道理,拳头小就服软,齐王就是这种人,你跟这种人讲道理,可不可笑?”

    许明珠气了一阵,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叹一口气,道:“那么,夫君的意思是……”

    李素沉思片刻,道:“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为人处世的方法,我做人也有自己的处世之道,别人骂我,我原谅他三次,第四次直接废了他,跟别人冲突了,我也先退一步,若这人不识进退得寸进尺,我也废了他。”

    许明珠愣了,因为她发现李素脸上一闪而逝的戾气,那片阴冷的杀机,尽管只有一瞬间,可她却仿佛看到了西州城头上持抢而立的年轻将军,冷酷而漠然的俯视着城下的万千生命,包括他自己的生命。

    “夫君……”

    李素笑了,笑容如阳光般灿烂温暖,刚才那陌生的一瞬间如同幻觉,很不真实,现在他的笑,也同样不真实。

    “给他。”李素重重点头,就此拍板:“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希望他不要再往前进一步了,我能做的,只能退一步。”

    “可是夫君,若齐王再进了一步,……该如何办?”许明珠忧心忡忡地道。

    李素笑着叹气:“那么,结果肯定不会太愉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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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年人做事看利弊,小孩子才凭喜怒。

    李素很想装嫩说自己仍是少年轻狂的年纪,可是嘴边渐渐冒出头的细碎的不羁的小胡渣告诉他,自己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粉嫩嫩的少年郎,连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卖萌都没什么市场了,受众明显比几年前少了很多。

    过完这个冬天,他就二十一岁了,一个普通的二十一岁年轻人或许遇到事了偶尔也热血沸腾一下,冲动一下,肆无忌惮地挥洒着少年时期最后的一丝余晖。

    可是李素不是普通的年轻人,他已活了两辈子。

    两辈子经历过的事情,比一辈子要多,因为经历得多,更懂得衡量利弊,决断取舍,说话也好,做事也好,不再凭一时的冲动,往往热血刚涌上脑子,理智便会毫不留情的拷问他,值得吗?想过后果吗?利大还是弊大?

    三问之后,血压不知不觉降下来,再想鼓起余勇,却只剩了一腔时不我予的哀愁。

    既然已是成年人了,说话做事就按成年人的游戏规则来,齐王不守规矩没关系,情当他是孩子,先让他一步。

    没急着给阴弘智答复,李素决定先拿捏他几天,不能让他觉得自己太好欺负,否则以后真会被人得寸进尺的。

    既然决定让出活字印刷术,李素打算换笔巨款,至于阴弘智说的合伙,李素敬谢不敏。

    知道齐王以后会干出什么作死的事,李素脑子被门夹过才会跟他合伙,不但不能合伙,连沾都不会沾,当他是横在路中间的一坨屎,以傲骄的姿态绕开他便是,跟他多说两句话李素都怕把自己牵连进去。

    …………

    一大早,李素打着呵欠上了马车,在老兵们的护送下往长安城而去。

    安于乡村的平淡生活,偶尔也会觉得无聊,所以每隔几天总会进城一趟,当然,必须绕开尚书省,房玄龄放了他的长假,李素很不客气的歇息了十多天,而且直到目前也根本没有去尚书省应差的意思,这个长假不放一两个月不算完。

    名相房玄龄估摸已在尚书省里骂街了,没关系,反正自己听不到,躲远点就行。

    进城后李素直奔朱雀大街,站在大街中间,看着两边各家权贵的大门,李素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先拜访程家。

    没办法,只能把最难对付的排前面,因为程家的那位不但擅长耍流氓,还非常的小心眼,若被他发现自己先拜访了别人,今日势必会被他用酒放倒在程家这片深沉的土地上。

    拜访各家权贵没别的原因,李素打算给各家送点新炒的茶叶。

    这些年适应了大唐的生活,农业社会很注重人情味,连权贵家也是如此,互相交好的几家平日得了什么稀罕物,比如异域胡商带来的宝石,金银器皿,各州府故吏部将捎来的当地特色的吃食,还有各种造型花样颇为新奇的瓷器等等,程家牛家这些叔伯往往会顺带着给李素准备一份。

    捎的东西有值钱的金银宝石,也有不值钱的小玩意,重要的是长辈对晚辈的心意。别看程咬金整天恬着老脸为老不尊总占李素的便宜,其实……大家不见面时还是互相很友善的,距离不但产生美,也产生美好的交情,相见不如怀念的相处模式比较适合李素和程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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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零七章 魔王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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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辈对晚辈时常送点心意,李素自然更要投桃报李,于是自己弄出来的新东西,烈酒,香水,包括自制的竹躺椅,八仙桌,还有平日烹炒炸煮的各种新菜式等等,但凡有了好东西,李素总会多准备几份,都是些不值钱却新奇的玩意,值钱的肯定不会送。

    来来往往间,跟邻居互相串门似的,随便拎点东西上门,既不铺张,也表现了情意,李素很喜欢这样的相处模式,程咬金牛进达等老将也充分表达了赞赏之情,长安城年轻小辈里,能把人情来往做得如此到位如此贴心的后辈,实在不多了,程咬金就不止一次提过让李素搬到朱雀大街来,反正李家不缺钱,论身份的话,一个县侯或许还差了点,但好在极得陛下恩宠,勉强住在权贵豪门集中的朱雀大街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李素非常理智地拒绝了这个阴险的提议,大家隔得远才没有打起来,住得近了李家会被老流氓洗劫多少回?

    程家大门紧闭,门口两排值守府兵雁形排开,按刀而立,阵势非常的威武,迎面扑来一股沙场征战的凶悍煞气,令路人变色绕行。

    李素毫不畏惧,程家对他而言差不多算是自家的后院了,来往太多次,门口的府兵摆出的阵势再吓人他也从没当回事。

    含笑朝两排府兵点头招呼,府兵们也朝他笑了笑,其中一名火长还主动迎上前,恭敬地行礼,口称“少郎君”,俨然已将他当作程家的一分子了。

    抬步走上台阶,程家侧门打开,老门房也迎了出来。笑着行礼招呼过后也不引路,只等李素自己进去,爱找谁找谁。从语气到举止,完全是自家人的做派。李素如果缺钱想在程家顺点东西出来,做案过程将会十分的顺利,只是这么干有点不要脸,而且老流氓可不像牛进达那么好说话,被他发现了真会领着部将杀到太平村的。

    李素独自一人绕过照壁,走进程家前院,手里拎着一包茶叶,慢悠悠走在门廊下欣赏程家园林景色时。忽然听到一道杀猪般的惨叫声。

    李素脸色立即变了,声音很熟悉,是程处默。

    刻意放轻了脚步,李素小心地躲在一株榆树后,慢慢探出头,然后看见一幅很震撼的画面。

    程处默精赤着上身,双手被绳索捆起吊在一棵大树上,程咬金手执一根长棍骂骂咧咧,抽空边朝程处默屁股上抽上一记,程处默便惨叫一声。二人身后还站着一群人,有男有女,估摸是程家的家眷。程处默的另外五个兄弟心惊胆颤站一排,目露惊恐地看着大哥挨揍,还有几位女眷哭哭啼啼,想劝又不敢劝。

    李素啧啧有声,这是姿势标准的吊打啊,难得一见,程咬金看似凶悍,一棍又一棍抽下去,但落点很准确。只打屁股不打别处,显然也是手下留了情。从这个细节来看,程处默闯的祸只是中等级别。李素很清楚程咬金的性子,若程处默闯了个地狱级别的大祸,可就不止吊打这么简单了。

    既然闯的祸不大,李素就不忙着劝解了,最近程处默这家伙损自己损得厉害,老拿当日自己不肯出大理寺,强烈要求多住半年的老梗逢人就说,李素恨得牙痒痒,奈何又打不过他,今日运气不错,看到了喜闻乐见的一幕,太解恨了,至于程处默到底闯了什么祸……哈哈,无所谓,注重结果就好,过程不必细究。

    津津有味欣赏了很久,李素丝毫没觉得自己变态,最后有些意兴阑珊了,犹豫了一下,决定暂时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否则万一老流氓抽得兴起,恰好发现这里还躲着一个鬼鬼祟祟的家伙,于是抖擞精神再来个第二击……

    “咦?少郎君为何不进去,躲在此处作甚?”程家门房从身后探出头来,好奇地盯着他,笑得一脸和善加褶子。

    李素立马苦下脸来,躲在此处……还“作甚”,我在作死啊。

    “何方妖孽鬼鬼祟祟?见不得人么?给老夫滚出来!”程咬金暴喝。

    啧!都“妖孽”了。

    李素来不及瞪门房,苦着脸站了出来,朝程咬金嘿嘿干笑。

    “小子拜见程伯伯……打扰程伯伯的雅兴了,呵呵,朱雀大街上各位叔叔伯伯家的大门真是长得出奇的一致啊,小子不小心又走错门了,原打算跟牛伯伯商议国事来着,呃,今日天气不错,您老继续抽,小子告辞,告辞……”

    说完李素果断转身走人。

    “子正兄弟救我!不可不讲义气啊……”身后的程处默凄厉大叫。

    李素浑若未闻,背影决绝。

    “哇哈哈哈哈,臭小子哪里跑!进了俺老程家的门还想竖着走出去?程家没这道理!给老夫……起!”

    程咬金一声暴喝,李素便骇然发现自己双脚已凌空而起,后领被人拎着,没错,仍然像一块遗世而独立的……条状腊肉。

    “臭小子,编个瞎话也不肯用心编,说什么找老牛商议国事,嘴上没毛的瓜怂,老牛跟你商议个屁的国事!快说,给老夫送了啥新奇物事,不说抽你。”

    标准的劫道嘴脸,李素认命地被程咬金拎在手里,然后开始反省自己的记忆是不是跟鱼一样只有七秒,否则为何每次进程家的门总会后悔,没过多久再次不怕死的进去,不长记性啊……

    一直被拎到院子正中,程咬金才放下李素。

    “小子真打算与牛伯伯商议国事,可不敢耽误……”李素拔腿继续走,试图为逃离龙潭虎穴做最后的努力。

    努力果然失败,程咬金又将他拎了回来,似笑非笑地道:“再谎报军情,老夫可就真抽了啊,看见那家伙没?你跟他一样的下场。”

    说着指了指程处默,程处默很配合地耷拉下脑袋,奄奄一息,垂死弥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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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说个事,明天小舅子订婚,我得陪老婆去乡下参加宴席,所以明天只有一更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一十章 进退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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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私奉献是美德,讲究的是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从上古的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到后世的英雄舍身炸碉堡,这都属于人性里最宝贵最闪耀的情操。,

    李素也有这种可贵的情操,平常看不大出来,该贪财时贪财,不该贪财时也贪财,连对公主的救命之恩都能非常精确地折算成银钱的人,“无私奉献”这个词可能在他身上隐藏得很深,唯独见到齐王后,满肚子的奉献精神全冒出来了,人性闪耀得简直亮瞎狗眼。

    当然,程咬金的看法显然与李素不大一样,反正这番鬼话说出来,程咬金的表情很古怪。

    遗憾地摇头,程咬金长叹道:“可惜啊,可惜你不是俺的亲儿子……”

    李素感动坏了:“承蒙程伯伯厚爱……”

    程咬金没等他把话说完,仍叹息着补了一句:“你若是俺的亲儿子该多好,在你说这种鬼话的时候,老夫顺手就一巴掌扇你脸上,既不担心打死你,也没有任何愧疚和不好意思……”

    李素:“…………”

    越来越无法愉快的聊天了。

    “还‘无私奉献’,还‘陶冶情操’,摸着良心说,你是这块料不?”程咬金万分鄙视地斜瞥着他。

    李素揉着鼻子苦笑:“小子……很努力地往可贵的情操方向靠拢了,程伯伯应该鼓励小子才是。”

    程咬金盯着他,忽然噗嗤笑了:“老夫当年第一眼见到你小子。就觉得你不是好货,小小年纪,既杀人也贪财。没声没息的还把人家公主给勾搭了,酒色财气样样不落,还偏偏有股子莫名其妙的气节,缺点多得跟筛子似的人,在西州城破的当口仍一步不退,誓与城池共存亡,那一战连我们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将们私下说起来都忍不住动容。小子,你这辈子一定是个人物,不过却苦了将来的史官。对你这个人该褒该贬,史官该如何下笔呢?”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可以肯定程咬金作文章一定烂得一塌糊涂,说着说着便经常跑题。

    很不解啊,没事说起这个做什么?

    程咬金悠悠地道:“为人处世也是学问。特别是少年气盛之时。不公之事临头,很少有人冷静权衡利弊,再做一个最适合最稳妥最能保全自己的决定,这一点,老夫和同僚家中的小子们都做不到,而你却能做到,所以老夫说你将来必定是个人物,不靠父荫。不靠攀附,功名和官爵全靠自己的双手挣来。到手的富贵比谁都稳妥,老夫常在担心,担心我死以后,程家的基业落在处默手里,也不知还能风光几年,幸好处默的命格不错,竟认识了你,有了处默与你的这段情分,程家百十年里估摸倒不下来……”

    “程伯伯,您说这些,小子不是很明白……”

    程咬金盯着他,眼里浮现一抹罕见的真诚赞许,颔首笑道:“小娃子不错,是个灵醒人儿,老夫一直在暗中看着你,发现你每次遇到事情,总能做出最合适的决定,进退皆是大丈夫,对齐王亦如是,老夫听说那个印书的法门很重要,然而齐王一开口你马上就决定送出去,送出以后马上抽身而退,退得干干净净,绝不与他纠扯半分,这等决断,老夫在三十岁时都没你强……”

    李素笑得很开心,毕竟被人夸奖的感觉确实不错,虽然这个夸自己的人经常占他便宜。

    “您不觉得我这是认怂?”

    程咬金呸了一声,道:“退一步就算怂了?正面撞上打得头破血流算好汉?那不是好汉!那是蠢!是不自量力!在长安这滩浑水里,能站着笑到最后还没有倒下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可惜啊,可惜你不是老夫的亲儿子……”

    李素眼皮一跳:“您又想抽我了?”

    程咬金瞪他一眼,道:“老夫在感叹,同样都是娃子,为何有的娃这么灵醒,而老夫生的那六个小崽子一个比一个蠢,若换了他们遇到你这事,二话不说撸袖子就干了,最后难免结仇,从此多了一个心腹之患,不定什么时候便在暗中咬自己一口,生于世,活于世,多个仇家便多了一分危险,仇家积累得多了,离死也就不远了,你这个年纪已明白了这个道理,而我家那六个小崽子却不明白……”

    程咬金说着,面容浮上少见的担忧之色,这一刻,他只是个为孩子愁苦的父亲。

    抬头看了看天色,时辰不早了,李素决定告辞,茶叶还有几家没送,得抓紧时间了,再晚等到长安城门落闸,坊门关闭,便只能夜宿哪位叔叔伯伯家了,不幸的是,这些叔叔伯伯全不是吃素的,不但不吃素,还喝酒……

    于是李素起身告辞,程咬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李素刚转过身,程咬金忽然道:“看得出你是个大方的娃子,印书的法门说给便给了,不过呢,厚此薄彼总不太好,要不你索性把烈酒也给了老夫吧,给你两万贯,以后烈酒全归程家了……喂,站住!越走越快啥意思?没个礼数……”

    李素浑若未闻,耳朵自动将程咬金的每句话每个字当成垃圾广告一样全部屏蔽掉,脚下踩了风火轮似的走得飞快,眨眼便消失在照壁后。

    *********************************************************************

    出了程家大门,李素擦了把汗。

    好险呐,今日差点被讹破产了,程家虎狼凶险之地,以后少来为妙。

    出门刚抬脚准备上马车,身后忽然伸出一双手紧紧拽住了他的腕子,李素大惊,回头望去,却见程处默阴沉着脸,闷不出声将他拉到程家大门旁的一条暗巷内。

    “程兄咋了?刚才我可是为你仗义执言了,不然你今非被抽死不可,现在咋还一脸要跟我算帐的模样?”

    程处默拍拍他的肩,沉声道:“咱们自家兄弟,救命之恩就不言谢了。”

    李素见程处默不像是找麻烦的样子,顿时安了心,斜瞥着他道:“自家兄弟,救命之恩就算不言谢,也该折成现钱表示一下呀……”

    “不说闲话,兄弟,你得想法子帮我报仇,不然这口气堵在胸口咽不下!”

    李素好奇道:“报啥仇?谁得罪你了?”

    程处默面露怒容,低吼道:“会昌寺那群老秃驴!”

    顿了顿,程处默又恶狠狠补充道:“……还有小秃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一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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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几乎人人多少都崇尚佛道信仰的年代里,能让程小公爷咬牙切齿骂出“秃驴”这个字眼,看来秃驴们真把小公爷得罪得不轻。

    李素不觉得意外,但凡一个组织或是教派,佛也好,道也好,如果太过壮大,总有些良莠不齐的人掺杂其中,当然,这是李素个人帮亲不帮理的说法,李素是凡人,做事有凡人的优缺点,在对待一些突发事情时,总会不自觉的站在亲近一方的立场上,典型的帮亲不帮理。

    “秃驴骗你钱财了?”李素好奇问道。

    程处默摇头:“那倒没有,小爷的钱那么容易被骗吗?”

    容易吗?对李素而言,骗程处默简直不要太容易,比如当初卖给他的那几首诗……最初认识程处默,李素是把他当冤大头看待的,钱多人傻的那种。

    “以程兄的英明睿智,骗你的钱实在太不容易了。”李素正色道,表情很诚挚。

    程处默果然露出了睿智的冷笑:“那是自然,能骗小爷钱财的人还没出生呢,生出来小爷就把他掐死。”

    这话就有点不客观了,李素都懒得搭腔。

    骗小公爷钱财的人不但出生了,而且活得很不错,一点也没有被人掐死的先兆。

    “既然秃驴没骗你钱财,那就是骗色了……”李素古怪地看了他一眼,目光很三俗,专往程处默的下三路招呼,然后拍了拍他的肩:“……秃驴给你开光了?”

    “开啥光?”程处默没太明白,也幸好他没明白,不然李素会成为大唐历史上第一个因嘴贱而被活活掐死的侯爷。

    “到底咋回事?”

    程处默怒容满面:“那日房家老二叫上我和段家老三还有几人出城游玩,游到城外会昌寺,房老二说要进寺烧香。我们刚进了寺门,便被几个秃驴拦下了,说是里面有高僧开坛讲经。寺内只容僧人闻道,不留俗客礼佛……”

    “我们几个虽出身权贵。也是自小有爹娘和师傅教养过的,不留俗客便不留,但大家爬了半截子山辛苦来到庙门,进去给菩萨金身磕个头便走,不算过分吧?房家老二于是提出进完香就走,谁知那几个秃驴一点不通融,不耐烦地赶我们走,当时我们几个就怒了。这是不讲道理啊,于是便争执起来,后来寺里跑出来几个和尚抡起大棍子把我们赶出去,乱阵中大家都挨了打,这口气着实咽不下去!我们兄弟几个从小何曾受过这等鸟气!”

    李素理解地点头,作为权贵子弟来说,他们那天的表现算是很有教养了,提出的要求也不过分,和尚们不分青红皂白便赶人,这有点说不过去了。

    程处默接着道:“所以那晚咱们几个都没下山。蹲在寺外的林子里等天黑,待到掌灯时分,我们便在寺门外放了一把火。搅得寺里鸡飞狗跳,这股子恶气才算泄了大半……”

    李素奇道:“和尚赶了你们,你们放了火,如佛家所言,这是有因有果,一啄一饮,你们与和尚的恩怨应该两两抵消了啊,程兄为何还不解气?”

    程处默怒道:“本来是解气了,可今日我爹抽我这一顿算因还是算果?这个因果我找谁报还?佛家的因果。与轮回一样,本就是生生不息的。所以我今日挨的抽,还得从和尚身上报回来!”

    李素顿时肃然起敬。看看人家说的,佛家因果,生生不息,啧!脖子上长着一颗多么有慧根和悟性的脑袋啊,至少李素目前的精神境界就说不出如此睿智且富含人生哲理的话。

    故事听完了,李素抬头看了看天色,嗯,天色不早了,抓紧时间给另外几位叔伯送茶叶,晚了就出不了城了。

    朝程处默拱拱手,李素笑道:“好故事,下次程兄有什么奇妙经历再说与愚弟听,今日愚弟先告辞,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还没动弹,李素的手腕便被程处默死死拽住,抬头一看,程处默瞪着自己的目光快喷火了。

    “我闲着没事跟你说了大半天,就是说个故事给你解闷来的?此事你既已听了前后因果,你也跑不了,今你必须给兄弟想个法子狠狠报复一回那些秃驴,不然跟你没完!”

    李素苦着脸叹道:“程兄,愚弟不招灾不惹祸的,今日只是来给你爹送送茶叶……”

    “晚了,赶紧想办法,长安城这些兄弟里面,就你本事最大,当然,人也最坏,做事专走阴损路子,如何报复秃驴,你最有法子。”

    李素脸色有点难看了,没这么当面扇脸的说法,谁最坏了?谁走阴损路子了?再坏再阴损能比得过你爹?

    “哈,程兄莫闹,天色真的不早了,愚弟还要拜访牛伯伯和长孙伯伯……”

    程处默仍不松手,瞪着他道:“当初你欲与许家悔亲,谁在背后帮你败坏名声?咋了?现在不顾兄弟情分了?”

    李素眼皮直抽抽,施恩图报你好歹也拿两件能说得出口的事来彰显行不行?比如领兵千里驰援西州就很有说服力,为何偏把当年败坏名声的事拿出来邀功?你败坏我的名声我还得感谢你不成?大家以后还能愉快玩耍吗?

    然而,一想到程处默不辞劳苦,领着程家庄子千名老兵数千里驰援西州的恩情,李素苦着脸长长叹了口气。

    孽缘啊,都是孽缘……

    “行,我帮你!”李素悲壮地点头,心尖儿直哆嗦。

    在这个全民笃信佛道,和尚道士最风光也最张扬的年代,他却不得不想个阴损法子坑和尚……

    这性质,大抵等同于老虎头上拍苍蝇了吧?花样作大死啊。

    李素是个念旧记恩且心软的人,一直都是。

    得到李素的回答,程处默高兴极了,使劲拍了拍他的肩,大笑道:“俺老程的招子总算没看错人,兄弟果然是个仗义的,明我来你家听你的法子,带厨子来,最近我家厨子做了道菜,羊肉剁烂了搓成球扔锅里油炸,据说跟你家厨娘学的,我管这道菜叫‘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后来嫌名字太长,改叫‘油炸秃驴’,明咱们兄弟一起吃,特别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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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掖庭。

    关于“掖庭”这个名字的来由,与其在太极宫内的地理位置有关,按制,太极宫以一条南北向的中心子午线为主,这条中心线很讲究,举凡宫中比较重要的殿宇,比如君臣商议国事的太极殿,寝宫,还有皇帝经常批阅奏疏和私下召见臣子的甘露殿等等,中心子午线恰好从这些宫殿的正中央穿行而过。

    而这条线两旁的宫殿,相比之下就不那么重要了,于是左右两边皆被称为“掖”,其实比喻的就是人体的左右“腋下”,久而久之,宫里偏僻的宫殿便被称为“掖庭”。

    大唐的掖庭则意义不一样,所谓“掖庭”,又称“掖庭宫”,是专门由犯了事的嫔妃,宫女,以及犯官女眷人等居住的,不仅居住,还要劳动,宫里大到缝衣制鞋,小到倒恭桶洗衣服,都由这些宫女犯妇来完成。传说中某个嫔妃惹得龙颜大怒,皇帝宽大的袍袖狠狠一甩,说一句“将她打入冷宫”,这个“冷宫”,指的就是“掖庭宫”。

    冷宫不仅仅是孤独寂寞冷,犯了事被发配的嫔妃和宫女在里面甚至连人身安全都没办法得到保障,这里,是个人吃人的地方。

    掖庭由内侍省的宦官管事,自古以来,宦官这个群体属于最变态,同时也最善于察言观色的,宫里谁得了势便使劲摇尾巴,谁失了势便鼻孔朝天冷漠以对,至于那些被打入掖庭劳作的嫔妃宫女和犯妇,就属于永世无法翻身的那一类,所以对这类女人,宦官的心肠往往是非常毒辣的,动辄凌虐施暴,甚至莫名其妙死掉。

    并州武氏如今便住在掖庭宫的某个偏僻殿宇内。

    武氏入宫时其实是非常得势的,进宫不到半年便被李世民封为才人,并且因为貌美和伶俐讨巧,颇得李世民欢喜,武氏最风光时甚至得到随侍帝侧的殊荣,那时年仅十五岁的她,曾经有段时期被四十岁的李世民宠爱着,可谓红极一时的后/宫第一人,连多年相伴帝侧的四妃的风头都被她压制下去。

    武氏的传奇经历说明了什么?说明……李世民简直是个禽兽,才十五岁的小姑娘啊,竟也下得了手,搁在千年以后的世界会被判刑的我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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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一十四章 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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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管事浑身瘫软,只觉头顶晴天霹雳,本来就甚为白净的脸瞬间苍白如纸,失了血色,脸颊汗如雨下。

    武氏也是一脸愕然,呆呆地看着绿柳,脑海里飞快搜寻对绿柳和东阳公主的印象,依稀记得今年上元之时,诸皇子公主入宫向父皇朝贺,数十位身穿华服的皇子公主里面,唯独东阳公主一身麻布粗裳的道袍,独自在人群中沉默,显得尤为瞩目,武氏当时还是非常得宠的才人,随侍李世民身边,一时好奇朝那位颇富传奇色彩的东阳公主多看了两眼,东阳公主当时似有所觉,也朝她看过来,二人目光相遇,彼此友好地微笑点头示意。

    从那一面以后,武氏再没见过东阳公主,一直到她被发配掖庭。

    当时目光相遇,彼此含笑招呼,这……难道算旧识?东阳公主是不是……太缺朋友了?

    见众人神情各异,绿柳满意地笑了,迎着刘管事惊惧的目光,绿柳走到武氏面前,微微蹲身一礼,道:“婢女见过武才人,今年上元之夜,公主殿下与武才人一别,不觉已近一年,公主殿下对武才人甚为想念,得知武才人无故发配掖庭,公主殿下颇为武才人不平,来日寻着合适的机会,殿下自会在陛下面前为武才人分说求恳,请武才人暂屈掖庭住些日子,来日必有机缘。”

    武氏惊愕呆怔:“…………”

    绿柳说完抬起头,朝武氏悄悄眨了眨眼。

    武氏当初能在内宫万千佳丽的残酷厮杀中脱颖而出,为人处世的本事自然也是不俗的,见到绿柳使的眼色后,武氏直起身子,很配合地点头:“多谢绿柳姑娘传话。回去请转告公主殿下,妾身在掖庭好得很,请殿下勿念。搅扰了殿下清修悟道,实是妾身的罪过了。”

    绿柳笑道:“这次婢女来掖庭。奉公主殿下令,还给武才人带了些吃穿物事,武才人放心食用,用完后婢女再送进来便是。”

    武氏不卑不亢地点头:“绿柳姑娘费心了。”

    在众人愕然的目光里,绿柳一挥手,后面跟着几位公主府侍卫,每个人手里都拎着东西,有外表光可鉴人的食盒。有颜色五彩缤纷质料考究华贵的衣裙,还有一些被褥玉枕铜盆之类的生活用品。

    绿柳瞥了脸色已有些发绿的刘管事一眼,笑道:“公主殿下还托婢女相问,武才人如今在掖庭可住得习惯,掖庭风急雨骤,武才人可有受风雨凌虐之苦?有公主殿下撑腰,武才人直言无妨。”

    刘管事脸色愈发惨白,汗水如豆,刚才目光里阴冷的杀机此刻已化作满目乞怜,惊惶万状。

    武才人看懂了他目光里的意思。轻蔑地一笑,然后朝绿柳摇摇头:“不曾受过风雨凌虐。”

    绿柳点点头,斜瞥了刘管事一眼。小胸脯一挺,大声道:“日后若谁敢给武才人委屈,武才人只管与婢女明说,婢女每隔十日便来掖庭探望武才人,若真有那不开眼的混帐东西,不消公主殿下吩咐,婢女在这太极宫里多少也有几分薄面,定教他死无葬身之地。”

    刘管事浑身大汗淋漓,结结巴巴垂头行礼。身子面朝绿柳和武氏二人,也不知行礼的对象是谁。

    “不敢。奴婢不敢让武才人委屈,请绿柳姑娘和武才人放心。”

    …………

    刘管事被人搀扶着走出了殿门。不扶不行,他已吓尿了,迈步都没了力气。

    回想起这些日子他对武氏各种恶劣的态度,还有今日只差一步便将她扔进井里的命令,刘管事只觉裤裆里凉飕飕的,一股绝望的情绪油然而生。

    完了,有公主殿下给他撑腰,他一个小小的管事敢拿武氏怎样?公主殿下还要为武氏在陛下面前求情,若武氏将来重新风光起来……

    “此生若有得志之日,那时,必夷尔三族!”

    这句满带杀意和怨毒的话突然在他脑海中炸响,像一道来自九天的神雷。

    刘管事浑身一颤,腿脚愈发软绵绵,最后脚下一踉跄,重重栽倒在地。

    殿内少了这个恶人,连空气都似乎新鲜了许多,只剩下武氏,绿柳和杏儿三人时,武氏这才朝绿柳盈盈一拜,道:“待罪犯妇武氏多谢绿柳姑娘相救之恩。”

    绿柳急忙避到一边,咯咯笑道:“武才人莫客气,婢女可担当不起。”

    武氏犹豫了一下,道:“刚才绿柳姑娘说……是奉了东阳公主殿下之命而来,犯妇敢问一句,果真如此么?”

    绿柳很认真地点头:“刚才有些话是故意吓那刘子戌的,但是,婢女确是奉了公主殿下之命而来,这一点没有作假。”

    武氏愈发不解:“犯妇与公主殿下之间……”

    绿柳笑道:“这是您和殿下两位贵人的事,按说婢女不敢多嘴的,只是冤有头,债有主,恩义亦当有个来龙去脉,殿下已吩咐过,这番恩义她也不能领,因为……她也是受人所托。”

    “连公主殿下也是受人所托?”武氏愈发愕然,随即惨然苦笑:“谁会在这凉薄之时,救一个沦入掖庭永世无法翻身的犯妇?绿柳姑娘,您可把妾身弄糊涂了。”

    绿柳神秘一笑,道:“日后有缘,武才人定知究竟,此时便坦然相受又何妨?好了,天色不早,婢女也该回去复命了,武才人且安心在掖庭住下,量刘子戌那狗才从此以后不敢再欺凌武才人了,婢女刚才说的话算数,每隔十日来看望武才人一回,这也是公主殿下的吩咐,嗯……其实是公主殿下背后那个人的吩咐。”

    说完绿柳朝武氏行了一礼,飘然出殿。

    武氏定定看着绿柳娇小的背影,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不知在想什么。

    良久,武氏回头,见杏儿正一脸欢喜地看着她,武氏展颜一笑,眼里的余光却看见了公主府侍卫刚才送来的那堆物事上,武氏皱了皱眉,移步上前,打开其中一个食盒,一阵清香飘出,却是时下颇为流行的大户人家点心,黄金酥。

    武氏拈起一块黄金酥,放在手心仔细打量,看不出任何异状,也闻不到任何异味,武氏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俏丽的脸庞闪过一丝阴沉,转过头时却已满脸带笑,朝一旁欢喜不胜的杏儿招招手。

    杏儿蹦蹦跳跳跑到武氏身旁,拍手笑道:“太好了,奴婢说过,武才人一定会有脱出牢笼的一日,武才人,您果然遇到了贵人,奴婢真为您高兴……”

    武氏笑了笑,忽然道:“杏儿,来到掖庭你一直吃不饱,这些吃食你喜欢吗?”

    杏儿吞咽了一下口水,然后露出不好意思的羞然笑容,点了点头,赶紧把头垂下去。

    武氏将手心里的那块黄金酥递到她面前,笑道:“你我是患难姐妹,还分什么彼此?来,把这块点心吃了,这可是公主府送来的金贵东西,很好吃的呢。”

    杏儿见武氏表情真诚,便再也顾不得仪态,二话不说将那块黄金酥抢了过去,张开小嘴一口咬下。

    武氏一直盯着杏儿的脸,不肯错过一丝不对劲之处,见杏儿吃相难看,还非常细心地为她拂去嘴角的点心残渣,眼里露出无比慈爱宠溺之色,像一位母亲看着自己贪吃的孩子。

    杏儿太难吃到一顿饱饭了,好不容易能吃饱一回,于是在武氏面前不顾形象狼吞虎咽,武氏也不介意,一边看着她吃,一边与她闲聊家常,一块黄金酥很快入了杏儿的肚子,武氏仍不慌不忙与杏儿聊着天。

    殿外已围了一大群人,有掖庭的各路管事,也有一些好奇心重的宫女犯妇,显然刚才绿柳来掖庭救下武氏的事情早已传遍了掖庭,大家纷纷艳羡地盯着武氏,人群里不时有窃窃的议论声,都说武才人真是命格奇佳,沦落到掖庭了都能遇到贵人,看来这位才人脱离掖庭,再次风光的日子不远了。

    而掖庭的那些管事则表情各异,看着武氏的目光充满了敬畏和忌惮,此刻他们眼里的武氏,已不再是那个失了帝宠的落魄才人了,失了帝宠又怎样?人家面子大,与公主殿下交好,仅凭这层关系,掖庭已没人能动得了她了,从此以后她将是掖庭内一个独特的存在,直到她离开掖庭的那一天为止。

    对殿外无数各异的目光,和无数窃窃议论声,武氏充耳不闻,她的眼睛只紧紧盯在杏儿脸上,认真而细致地观察着杏儿脸色的任何一丝变化。

    整整一个时辰过去,杏儿仍然活蹦乱跳,不见一丝不对劲之处,脸色也没有异常,因为刚吃饱的缘故,反而比平常多了几分健康的红润之色。

    武氏放心了,此刻她已确定,绿柳送来的食物里面没有下毒,人家对她并无恶意。

    看着天真单纯的杏儿像只麻雀般开心地叽叽喳喳,浑然不觉自己刚才被人利用,经历了怎样的惊险,武氏忽然伸手将她搂在自己怀里,轻轻抚摩着她的头顶,脸上的愧疚之色一闪而过。

    “杏儿,杏儿,从今日起,你便是我的亲妹妹,从此生死不弃,我对天发誓!”武氏语气坚定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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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一十五章 鸡血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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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村,道观。

    东阳的道观在太平村成了一个颇为怪异的存在,因为它本来是在公主府的基础上改建而成,而且改建的地方并不多,工部官员和工匠们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公主府的原貌,仅只在门口添了一对香炉,拆下了公主府的牌匾,前殿稍作修缮,作为诵经清修的三清大殿,供奉三清道祖,穿过大殿再往里走,便属于东阳的私人场所,当初公主府的寝宫,明湖,水榭,凉亭等等,都与当年一般无二。

    相比目前大唐境内的所有道观来说,东阳的道观俨然非常另类独特,而且……不伦不类。

    时已深秋,眼看便要冬至了,距离道观外的小树林里,万物已然萧瑟枯黄,一棵棵光秃秃的树木不规则地伫立在寒风中,北风吹过枝桠,发出凄厉如鬼嚎般的呼啸声。

    李素和东阳手牵着手,并肩在林中穿行,悠闲地漫步。

    天气有些冷了,二人却觉得很温暖,大家身上都披着狐皮大氅,将身子包裹得严严实实,露在外面的只有脸和一双紧紧牵在一起的手。

    “看不出你的贴身小宫女真会办事,此事办得漂亮,但也惊险万分,若晚了半步,那位武才人怕是……”李素摇摇头。

    东阳瞥了他一眼,道:“你对那姓武的才人如此上心,到底为了什么?”

    李素正色道:“从西州回到长安的当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道君现出法身,他告诉我,若干年后,我命中注定有一次大劫。需要一位贵人相助方能安然度厄,这位贵人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

    东阳:“…………”

    “别那么严肃。开个玩笑,道君说。这位贵人是位奇女子,有尊贵无比的命格,有广袤无垠的胸襟,胳膊上能立人,胸脯上能跑马,我猜了很久,道君的意思应该是说这位奇女子是个平胸……”

    东阳:“…………”

    “反正,这位姓武的才人与我命中注定此生有缘法。今日我种善因,他年再收善果,无论佛家还是道家,也都讲究‘缘法’和‘因果’的,我出手相助武才人,哪怕没有结果,也能求个心安。”

    东阳叹了口气:“满嘴胡说八道,偏偏又带了几分辩驳不得的歪理,李素,你这张嘴如果能正经一点该多好。我都不知道该信你哪一句了。”

    “我说的话句句都正经,包括道君爷爷托梦那一段……”

    东阳深深看了他一眼,展颜笑道:“便当你说的是真的吧。那位武才人,我会吩咐绿柳好生照拂,听绿柳回来说,那位沦入掖庭的女子在即将被人害死前仍誓不低头,气节可嘉,倒也称得上‘奇女子’三字,纵然不是因为你,这位奇女子我也愿意与她结识一下的。”

    李素笑道:“与她结识一番也好,对你没坏处。只是……”

    犹豫沉吟片刻,李素缓缓地道:“只是你记住。与人来往,凡事未可全抛一片心。特别是对那位武才人,这一生,她有她的机缘,你也有你的机缘,你们的交集不能太大,交情这东西,其实也讲究个火候,应当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

    东阳笑着推了他一下,嗔道:“又与我讲这些大道理,老夫子似的,别忘了你与我同岁,你懂的道理,难道我不懂么?”

    李素喃喃叹道:“千年老鬼跟你讲人生道理,多么难得的机会,居然不珍惜,愚蠢的人类啊……”

    东阳斜瞥着他,道:“父皇封你为尚书省都事,你从大理寺出来这些日子,去尚书省应差了没?”

    李素摇头:“最近本都事心情不大爽利,国事哪有私事重要,待我先把私事解决了再说吧。”

    “这话根本就大逆不道,父皇若听到,非把你再踹进大理寺反省半年不可,你整天在太平村里四处游荡,晒太阳,吃烤肉,当我不知么?你还能有甚私事?”

    说起这个,李素不由自主苦了脸,幽幽叹道:“我的私事很严重,有人逼我想个法子坑和尚,更要命的是,我到今天还没想出法子,眼看催债的要上门了……”

    正说着话,却听林子外石破天惊一声大吼。

    “子正贤弟在哪里?快快出来,俺老程来找你了,躲进林子里你也跑不掉,哇哈哈哈哈……”

    李素脸色一变,随即苦笑道:“催债的果然上门了……”

    东阳有些慌乱地道:“怎么办?我和你在一起……”

    李素斜睨着她:“怕啥?我们在一起见不得人吗?”

    东阳不说话,只是瞪着他。

    李素叹了口气,喃喃道:“没错,还真是见不得人……”

    人家已堵在林子外,躲是躲不过去了,二人只好放开牵着的手,一前一后走出了林子。

    林子外,程处默来回踱着方步,听见身后响动马上回过身来,李素顿时大吃一惊。

    相比前日被吊打的凄惨模样,此刻的程处默可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脸上两块淤青,眼圈发黑,额头还有些青肿,看起来像被一群彪形大汉群殴过一般。

    “程兄,两日不见,怎地这般模样了?”李素关心地道。

    程处默幽幽叹了口气,又朝东阳看了一眼。

    东阳俏脸一红,不自觉地躲在李素身后。

    李素有些尴尬地解释道:“那啥,大唐最近国泰民安,四海升平,我与东阳公主正在林子里商议给陛下上疏,看看下一个该打哪个倒霉的邻国……”

    这一解释……还不如不解释,东阳羞得不行,狠狠掐了他一下,随即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程处默又叹了口气,道:“我以前不知我在你心里到底有多蠢,现在大概知道了……你和东阳公主那点事,整个长安城的人都清楚,拿什么商议国事来糊弄我,你家国事是钻林子里商议出来的?我虽不如你灵醒,但也不至于蠢得那么过分吧,你这借口我感觉被侮辱了……”

    李素干笑许诺:“这次有点仓促,下次一定想个高明的借口糊弄你,保管教程兄不会感觉被侮辱……话说,两日不见,程兄又添新伤,你在长安城里到底有多少仇家?或者……又被程伯伯揍了?”

    程处默斜睨了他一眼,道:“闲话休提,我且问你,前日你给我爹送的那个什么……炒茶,那玩意到底是怎么制成的?里面放药了吗?”

    李素微惊:“程伯伯喝出毛病了?不可能啊,那炒茶是我亲手晾晒,亲手炒制,中间并无第二人插手,怎么可能出毛病?”

    程处默脸颊抽搐了两下,道:“我也不知到底算不算毛病,我爹昨夜临睡前说嘴里没味,突然想起你送的茶叶,于是冲泡了一大碗喝下去,然后……他就睡不着了,院子里耍了整整一个时辰的乱劈风斧法,仍觉得精神百倍……”

    李素:“…………”

    似乎忘了叮嘱程咬金一件很重要的事,睡前不要喝茶,特别是不要喝浓茶,这玩意跟鸡血的效果一样一样的……

    “然后呢?”李素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程处默脸颊又抽搐了几下,神情浮上几许哀色,幽幽地道:“……然后,我爹就把我叫醒了,二话不说把我吊起来揍了一顿啊!毫无缘由毫无预兆啊!”

    李素愈发奇怪:“为啥啊?揍人总有理由吧?”

    “我爹说他睡不着,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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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一十八章 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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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夜一路砸门挑衅,事发后统统拉下水,程咬金的人品节操已变负数,急需充值。

    另外几位武将自然不肯和他同背黑锅,纷纷跳出来否认,大殿内又是一阵吵架骂娘声,李世民……继续气得浑身发抖。

    一笔烂帐扯不清楚,李世民又不能真的重罚这些大将,大唐灭了薛延陀后,李世民豪气干云,自信倍增,正是“拔剑四顾心茫然”的寂寞如雪时期,于是渐生东征之心,消除隐患也好,办到隋朝皇帝办不到的事,以此露脸炫耀也好,不管什么目的,总之东征已开始在李世民的心里酝酿,这个时候重罚大将,显然不合时宜,再说,用长兵器半夜打架群殴这种事……尽管确实犯了律法,但平日里君臣心照不宣,哪家哪户都有长兵器,拿这事作文章,显然会寒了臣子们的心,而且这些人都是国之重器,战场上个顶个的杀人如麻,立功无数,李世民还要靠他们为自己继续征战,怎舍得重罚?

    君臣眼瞪眼,互相无可奈何的时候,一名宦官踮着脚匆匆入殿,附在李世民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

    李世民眉梢一挑,冷笑道:“正主可算来了,领他去甘露殿觐见。”

    看着殿中臊眉耷眼站着的十来位武将,李世民心有不甘,手指着他们一个个点过去。

    “你们这些老混帐,老匹夫,每人罚俸一年,摘去金鱼袋,换银鱼袋,赐封田产官没三百亩,实食邑减百户,散朝。都滚!”

    转身欲走,李世民还是觉得不甘,回过头指着程咬金。怒道:“程老匹夫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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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宦官领着李素进了太极宫,一路穿过太极殿和天坛。朝内宫走去。

    李素身着官服,神情忐忑,走得很慢。

    到了甘露殿外,宦官请李素站在殿外等候陛下召见,然后入殿禀奏去了。

    这次李素足足在殿外等了一个时辰,罚站似的站在殿外,冬天的北风从殿外门廊下呼啸而过,李素冷得直哆嗦。却也不敢动弹。昨夜闹出的事令李世民火气很大,于是存了惩戒李素的心思。

    一个时辰后,宦官终于走出殿门,笑着请李素入殿觐见。

    李素跨进高高的门槛,顿觉浑身暖和了许多,殿内四角分别烧着四盆炭,中间还立着一个一人多高的大铜炉,里面的炭火烧得正旺。

    李素进殿后不自禁地抚了抚双臂,发出舒服的叹息声。

    回家后也要打造几个大铜炉,嗯。先问问礼部的规矩,县侯家的铜炉大约是个什么尺寸才不会逾制,再请工匠打造。前堂摆五个,卧房摆四个,以后冬天就待在家里死也不出去了……

    仔细端详着铜炉的造型,忽然听到殿上传来一道怒哼,李素这才赫然抬头,发现李世民坐在殿中首位,目光不善地瞪着他。

    “臣,泾阳县侯李素,拜见陛下。”李素急忙躬身行礼。

    李世民又怒哼一声。也不说话,二人就这样互相僵持着。

    殿内很热。李素一直保持着躬身的姿势,有点累。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觉得不能再弯腰了,年轻人的腰是很珍贵的,于是不等李世民说话,自顾自的直起了腰,咧嘴朝李世民报以友好和善的笑容。

    李世民的脸越发黑了,恶狠狠瞪了他一眼,抄起桌上一只颇为精致的金制雕花杯,轻轻地啜了一口,接着李世民闭目品位,良久才点点头。

    李素抽了抽鼻子,他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凝目望去,才发现李世民喝的正是他制的炒茶。

    李素脸上顿时露出不安之色,几个武将喝了茶睡不着,半夜大杀四方,闹得长安城鸡犬不宁,若皇帝陛下喝了茶睡不着,还不得毁天灭地啊?

    ——你怎么不嗑药呢?五石散同样很嗨啊。

    “子正……”李世民终于打破了沉默。

    “臣在。”

    指了指面前冒着氤氲雾气的茶,李世民道:“这个‘炒茶’,你是如何想到的?”

    李素愣了一下,没想到李世民根本没提昨夜的事,更没有问他的罪,一开口反而先提到茶叶这上面了。

    “呃,臣是个懒人……”李素开始组织措辞。

    李世民似笑非笑:“嗯,这个不用你说,朕知道,满朝文武都知道,我大唐里面要找出一个比你更懒的人,比登天还难。”

    李素:“…………”

    真不会聊天啊……

    “呃,因为臣很懒,又素喜饮茶,可是如今大唐的茶道过程实在很繁琐,臣曾试过几次,每次水还没沸,臣已渴得不行了……”

    李世民脸又黑了:“混帐话,饮茶是风雅之事,粗鄙之人才用来解渴。”

    “是,其实臣就是粗鄙之人,品位不出茶中诸般滋味,所以臣在家中琢磨日久,将目前大唐的茶道化繁为简,又将采摘下来的茶叶炒制一番,沸水冲泡后直接饮用即可……”

    李世民沉默片刻,好奇地道:“你为何突然想到炒茶?”

    李素想了想,道:“茶之一物,是上天赐予天下人的,天下人的东西,不能只让权贵来用,所谓茶道更不能强行冠以儒家道理,以繁琐的过程和高雅做作的姿态来阻拦百姓们共享之,茶,是自然之物,天下人皆可品之,权贵的茶是坐在云端喝的,不沾凡尘,曲高和寡,而臣弄出来的炒茶,是天下人喝的,因为它带有人间烟火气,它属于天下人。”

    李世民眼睛越听越亮,最后终于点头缓缓道:“区区炒茶,倒被你说出一番道理来,子正心思敏锐,尤其心怀天下,殊为不易,朕的那些皇子,还有诸多老臣的子嗣,难见似你这般胸襟者,可见子正的不同之处……说得没错,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斯言善哉,朕与诸臣得天下不过二十余年,无论君臣,对社稷对士子对百姓,都当抱以敬畏之心,知其‘水亦载舟,水亦覆舟’的道理,这大唐的社稷方能千秋万世,你所制的炒茶,也是这个道理,做人与做事,都须带有几分人间烟火气,让百姓们觉得帝王与臣子其实离他们并不远,如此才不至君臣与百姓离心离德……”

    李世民似有所悟,长长一番话不知是对李素说的,还是在自言自语,也不管李素什么感受,独自一人喃喃念叨许久。(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一十九章 欲静不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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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人物最喜欢干的事便是由小见大,任何东西,任何微小的事物,他们都有本事把这个小东西联想到治国平天下,并且无限放大,提升到国家和政治的高度。

    李世民现在干的就是这件事。

    其实李素的想法很简单,百姓喜欢人间烟火气,所以制出炒茶想必应该很接地气,如此而已,结果没想到李世民居然扯到孟子,社稷,心怀天下,水亦载舟,水亦覆舟……

    李素心好累,不知该接什么话,感觉自己已不太会聊天了……

    李素无话可说,但李世民显然还有一肚子话。

    “二十余年前,前隋君昏臣庸,朝廷劳民伤财,为满足昏君巡视天下之私欲而大兴土木,建行宫,修运河,造龙船,为一己之欲而疲天下,征调民夫而致十室九空,民不聊生而致英雄揭竿而起,朕那时潜居晋阳,逼父皇顺大势而举义旗,幸得八方英雄来投,盛极时麾下谋士如雨,猛将如云,终教日月换了新天……”

    随着李世民缅怀般的语气缓缓述说,李素低垂着头,眼皮却跳了跳。

    这话……不对呀。

    顺大势举义旗的人根本是你爹好不好?怎么成了被你逼迫?再说……隋炀帝难道真如你口中所说的那么不堪么?

    短暂的不解过后,李素顿时回过神了。

    说来还真是无敌寂寞惹的祸,作为一个可以称作“东方不败”的帝王,放眼天下再无对手,人生寂寞如雪时难免无聊,所以,无聊时干点什么呢?

    篡改史书吧。把白的说成黑的,把配角拉上来当主角,嗯。很有挑战性也很有意义,千百年后。物是人非,唯只剩一位无比英明睿智,几乎找不出缺点的帝王在青史里光芒闪耀,亮瞎后人狗眼……

    看来今日这番话,李世民已有意为来日修史而做铺垫了,李素甚至可以想象得到,他不是第一个听这番话的人,朝中名臣老将。诸如长孙无忌,房玄龄,程咬金他们,恐怕已听过许多次了。

    谎言重复百次,它便是真理。

    李世民滔滔不绝说了半天,按惯例,每当说到此处,就算没有雷鸣般的掌声,至少臣子也该一片歌功颂德了,可他停顿了片刻。却见李素仍垂着头不吱声。

    这下李世民不由有些无趣甚至羞恼了,朕乌央乌央说了半天,你总该表示点什么呀。当了这么久的官,全当到狗肚子里去了?

    “子正为何不发一语,莫非不认同朕的这番话么?”李世民眯起了眼睛。

    “认同!”李素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然后非常上道的开始歌功颂德:“陛下千秋万载,一统天下,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李世民愕然:“…………”

    好……清新脱俗的马屁!

    “子正你,你这张嘴……”李世民哭笑不得,指了指他。似乎想夸几句,奈何词穷。

    李素谦逊地笑。

    想篡改史书就篡改好了。对李素来说无所谓,千秋帝王功业。史书的论断便是帝王功业之一,反正史书是胜利者书写的,你坐稳了江山是你有本事,史书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李素犯不着摆出正义凛然的样子触他的霉头,退一万步说,就算有忠直之臣誓死反对,也该是魏徵,孔颖达之流,怎么也轮不到他。

    总之,你是皇帝你老大,你开心就好。

    显然李素的马屁太过清新脱俗,而且太缺少诚意,李世民也觉得无趣了,于是忿忿瞪了他一眼,果断结束了这个令他不爽的话题。

    端起金杯又浅浅啜了一口茶,李世民的眉头渐渐舒展开,甚至点了点头,看来又是一个重口味的。

    放下杯子,李世民无意识地拈弄着青须,缓缓地道:“昨日军报入宫,侯君集横扫西域,扬我大唐军威,西域三十六小国里面,已有二十余国对大唐伏首称臣,此战,可休矣。”

    李素躬身道:“西域和丝绸之路已尽握大唐之手,西面再无大患,臣为陛下贺。”

    李世民笑道:“你我君臣共贺,若没有你当初血战死守西州的功劳,我大唐王师欲平西域尚须多耗费五到十年,多亏了子正啊。”

    “皆托陛下鸿福,臣不敢当。”

    李世民皱了皱眉:“是你的功劳,当仁不让领受便是,朕看得出,西州这三年里,你的性子打磨了不少,但你毕竟还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为何朕在你身上只见暮气,而不见年轻人该有的锋芒?跟谁学的这般圆滑世故了?”

    李素垂头道:“臣以为,还是圆滑一点的好,圆滑……至少不惹祸,不必蹲大理寺。”

    李世民叹了口气,有种矫枉过正的无奈感。

    “朕接到军报,侯君集所部截留大半,驻于安西都护府,余者由侯君集统领,半年前横穿大漠,再过几日便可回到长安城了……”

    李世民说着忽然顿住,神情露出犹豫踌躇之色,良久,长长一叹,喃喃道:“对侯君集,朕该如何处置?是赏是罚?赏,寒了西域诸国的心,刚刚臣服的西域诸国难免心怀怨恚,西域又会动荡不安,毕竟……那是屠城,归降之后的屠城啊!自古杀降不吉,杀降尽丧人心……罚,又寒了将士们的心,明明是开疆辟土的大功,班师回朝却要受罚,将来朕若再发王师伐不臣,谁再肯为朕卖命?再说,侯君集亦是当年的从龙旧臣,是朕多年袍泽手足,朕若罚他,其他的将军们如何看朕?朕那时该如何自处?”

    李世民语气低沉,述尽纠结愁肠,皱着眉头道:“世人皆云帝王如何意气,如何杀伐果决,然而,谁知帝王亦有为难踌躇之时,亦有欲断而不能断之事,每一个决定。人情世故当须面面相顾,还不能伤了老臣之心,更不能动摇社稷之本……”

    长长一叹。李世民看着李素,道:“侯君集此战。皆因西州而起,子正最了解当时的景况,如今朕左右为难,不知子正可有良谏,为朕解忧?”

    李素沉默。

    李世民把纠结为难的问题丢给他,他该如何选择?

    大义上来说,侯君集被砍头都不冤,大唐王师兵临城下。高昌灭国在即,城内王室臣子开门归降,无奈却又明智,这是保命之道,任何人做出这个决定都无可厚非,只是他们看错了大唐主帅的人品,城门打开,迎来的不是安抚和囚禁,而是雪亮的钢刀。

    屠城三天三夜,近万条性命在侯君集的一念之间永远消逝于人世。面对毫无抵抗的高昌臣民,唐军的刀剑劈下没有半点犹豫,亡国臣民的性命。成为胜利者眼中的刍狗,屠杀殆尽,无所顾忌,不知天怒人怨,不知因果报应。

    可是大义这种事是有疆界的,它的疆界便是国界,在西域诸国的眼里,侯君集是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屠夫。可是在大唐臣民眼里,何尝不是扬我国威。开疆辟土的功臣?

    “彼之仇寇,我之英雄”。一句古话道尽“大义”的局限。

    如此“大义”,可信服的地方在哪里?

    既然大义不可信,那么,只能看利弊了。

    实话说,处罚侯君集最符合李世民如今的民族政策,符合大唐当下的国情,因为西域诸国使节仍在长安怒容张目,等着天可汗陛下的表态,等着看大唐这个泱泱文明国度的处置,事情的结果,直接决定着西域对大唐是从此归心还是再次反叛。

    大唐占领了一个地方,就要花费时间慢慢消化,同化,这不是单靠刀与剑能办到的事,要真正的令它归心,令它融合成大唐的一部分,要走的路还很漫长,这个时候更重要的是对占领地区的政治外交,以及适当的妥协。

    李素沉默良久,叹了口气。

    他已明白,李世民已有了决定,问他,只不过是例行的形式。

    “陛下恕罪,臣愚钝,无谏可进。”李素低声道。

    李世民定定注视着他,许久,展颜一笑,露出欣慰之色。

    “西州三年,子正果然成才了,好,你且退下吧。”

    “臣告退。”

    李素躬身行礼,一步步退出甘露殿。

    正要跨过门槛时,李世民忽然叫住了他,缓缓地道:“朕任你为尚书省都事已两月之久,朕听房相说,你至今仍未上任?子正,懒也不能懒得太过分啊。”

    “这个……是,臣明日便去尚书省应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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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李素离开甘露殿,李世民仍端坐不动,眉头紧拧,不知想着什么。

    良久,李世民忽然面朝空荡荡的大殿道:“常涂……”

    空无一人的大殿里,贴身内侍常涂的身影如鬼魅般出现,一言不发在李世民面前躬着身。

    “这个李素,相比以前的轻狂率直,如今似乎变得圆滑了,此非朕所愿也,此子最近为何变成了这样?”

    常涂面无表情,却向前走了两步,轻声道:“回陛下,泾阳县侯最近言行甚少,李家中秋办过一次游园会后,便再无动作,泾阳县侯亦无言行……只不过,老奴的手下打听到了一件事,与泾阳县侯有关。”

    李世民眉梢一挑:“何事?”

    “关于齐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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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二十二章 暗藏祸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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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不愧是太子,见过大风大浪的,他本人也浪了很多年。

    简单一句话,毫无挑唆离间的意思,仅这一句话便把战火引到了李素身上。

    李承乾与李素已经很久没再见过了,三年多前李素调任西州,回到长安后李素礼貌拜见了长安城的各路朝臣长辈,皇子,甚至连火器局的几位老工匠李素都亲自登门拜访问候,做人做事挑不出半点毛病,可李素唯独没拜会过太子李承乾。

    开玩笑,大家根本是仇人好不好,说到交情,二人的交情属于那种一见面恨不得大嘴巴子互扇,巴不得对方忽然发生吃饭噎死,睡觉猝死,骑马摔死等各种意外,半夜睡不着在院子里闲逛时都会忍不住祭起法坛,焚香祷告请求上天早点收了这妖孽。

    一辈子能有这么一个时刻记挂自己的人,实在很令人感动。

    李承乾是个睚眦必报的人,气量并不大,李素得罪过他,他能记一辈子。只是李素在西州立了大功,风头正盛,而李承乾频犯错误,太子地位几乎不保,忙着演戏装乖宝宝,也不方便出手收拾李素。

    直到今日此刻,宦官告诉他甘露殿发生的事情后,李承乾忽然觉得踩李素的机会来了。

    没有任何理由,仇恨就是仇恨,随着时间的流逝,有的人能将仇恨慢慢放下,忘却,而有的人,却仍无法释怀,李承乾和李素全都属于后者。

    “不得不说,皇弟实在太冤了,啧啧,竟被一介农户出身的小子坑害了一回……”李承乾啧啧有声地摇头,典型的煽风点火嘴脸。

    李祐没吱声。抬眼瞥了他一下,眼里戒备之色浓重。

    “你少阴阳怪气,此事乃父皇训我。与李素何干?我知你与李素有仇,想借刀杀人么?当我傻?”

    不得不说。李祐虽然不够聪明,但也不是白痴,李承乾这番挑拨意味明显的话,令他警惕了起来。

    李承乾笑容不变,叹道:“你我虽多年不合,毕竟是亲兄弟,李素是你什么人,你竟为他说话?自己中了别人的计。还护着人家,蠢笨得无药可救,罢了,孤与你无话可说,就此别过。”

    说完李承乾拂袖便走。

    这一招还是很管用的,而且千百年来都很管用,大到国事外交,小到讨价还价,一旦使出欲擒故纵这一招,很大的几率能令对方马上转变态度。有时候甚至连对方的底牌都会被逼出来,不信的话注意观察,生活中常有这样的对话。

    “五十不卖。八十!”“八十!你抢钱啊。算了算了,我走”“哎,回来回来,你再加点儿,五十真的太坑了,进货价都不够……”

    见李承乾走得坚决,又说什么自己中了别人的计,李祐毕竟年岁不大,马上改变了态度。决定……再加一点就卖了?

    “太子殿下且慢!”李祐叫住了他。

    李承乾回头,一脸不耐:“何事?”

    傲骄的态度顿时击垮了李祐心里最后一丝狐疑。

    “弟中了别人的计是何说法。还请殿下不吝赐教。”李祐很礼貌地躬身。

    李承乾冷笑:“最可悲的就是你这种人,中了暗箭还不知道身上哪里痛。教我怎么说?我说的你信么?”

    李祐眉梢一挑,便待发怒,二人本就不合,他忍着嫌恶折节求教,却换来一句冷言嘲讽,怎能不怒?

    只是李承乾的答案太诱人,李祐犹豫了一下,终于理智战胜了冲动,摆出了低姿态。

    “是,弟愚钝,还请皇兄指点,皇兄所言,弟深信不疑。”

    李承乾摆足了姿态,这才缓缓道:“事情一开始你就做错了,抢人家的活字印刷术,李素的东西是那么容易抢的么?长安城里多少皇子公主,多少野心勃勃之辈?多少千年世家门阀,李素有一件这么好的东西,这些年来为何别人不抢,便等着你来抢?别人都眼瞎了,看不出此物之妙用乎?”

    很有说服力的开场白,而且太有道理,李祐竟无言反驳,只能羞惭点头。

    “你开口要,李素马上便给,秘方图纸给得痛快利落,花费了心思做出来的东西,送出去毫不心疼毫不犹豫,你难道没觉得有问题?皇弟莫怪皇兄说话直爽,你何德何能让别人如此痛快的把东西交给你?因为怕你?李素可不是怕事的人,当年在长安西市,李素出手便将东宫属官废掉,那时他何曾怕过我?连我这个太子他都不怕,人家凭什么怕你?”

    李祐露出“胜读十年书”的表情,李承乾表示很满意。

    “再往深处想,你拿到李素的图纸秘方才几天?此事应是做得隐秘,为何父皇突然知道了?还把你叫去责骂了一番……看皇弟脸带红肿,怕是还被父皇打过吧?”

    李祐终于听出味道了:“皇兄的意思是说,李素前脚送了秘方,后脚就在父皇面前告了我一状?”

    李承乾嘴角的笑容越来越深。

    “告没告状我可不知道,不过皇弟自可去印证,打听一下今日父皇宣你进宫之前,有没有单独见过李素,若是见过……呵呵,这事我可不好说了。”

    李祐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良久,忽然咬牙,冷笑。

    “好,这次是本王栽了,好得很!”

    说完李祐朝李承乾匆匆一拱手:“多谢皇兄指点迷津,弟铭感五内。”

    看着李祐愤怒离去的背影,李承乾眼中露出了兴奋的笑意。

    “你不傻,就是笨了点……”李承乾喃喃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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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来了,李家开始大扫除。

    年轻的家主有洁癖,对侯府的下人来说实在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凡家主所在所经之地,眼里见不得一点灰尘,东西不但要干净,摆放也要整齐对称,左边摆放几样,右边必须一样多,两者保持对称的形状。

    而李家的大扫除,基本上每隔一天便要进行一次,干净得令人发指。

    侯府的下人辛苦,倒也没什么不满,毕竟没人反对太干净的环境,再说,家主除了这点小毛病外,做人还是很大方的,经常有赏赐发下,几文到几十文赏钱不等,日子久了,李家的下人们几乎个个都成了大唐的中产阶级。

    唯独老爹李道正很不满意。

    相比儿子的干净,老爹未免逊色许多,简直太不干净了,卫生习惯很差,所以每次踏进内院,看到一尘不染的屋子,一件件油光可鉴的摆设,李道正便露出很嫌弃的模样,狠狠朝地上吐一口浓痰,转身就走。

    李素……忍了。

    自己老爹,打不得骂不得,他能怎么办?

    这天下午,下人刚刚打扫完家里,李家来了客人,说是客人,其实是熟人。

    “贤弟在吗?”

    程处默一脚跨进了李家的大门,左顾右盼,不见李素迎出来,奇怪地挠挠头,喃喃道:“这懒鬼向来不肯出门,怎不见人呢?哈——啐!”

    李素急步从内院迎出来,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程处默脱口而出的那口浓痰。

    “啊,杀才住手!……住嘴!……你给我舔回去!”李素炸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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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二十三章 侯爷灭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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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卫生是件见仁见智的事,有的在乎这个,有的不在乎。

    周定周礼,汉定汉礼,千年以来各种圣人定下各种礼,有的说“成仁”,有的说“取义”,还有的索性无为,爱干嘛干嘛,别打扰我飞升……

    可是,没有一位圣人说过要注意个人卫生,不要随地吐痰……这实在是浩瀚百家学说里的大bug。

    李素气坏了,想抄刀把程处默杀了,罪名是随地吐痰,或者一脚把这家伙踹出去,李家不欢迎他。

    若不是打不过程处默,李素早这么干了。

    “你……又来做什么?”李素的语气很无奈,眼睛看都不看他,只盯着院子正中的那口痰,表情纠结极了。

    程处默不高兴了:“咋说话呢?难怪我爹常骂你没礼数,连个待客之道都不懂……哎,看我,看我!眼睛盯地上啥意思?”

    李素没理他,仍盯着地上。

    程处默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然后明白了。

    “你这爱干净的毛病实在是……不就是吐了口痰么,屁大个事。”程处默不满地嘀咕,顺手抄过一把铲子,把自己刚吐的痰铲起。

    “扔哪儿?”

    李素指了指旁边围墙,围墙外是隔壁史家的院子。

    程处默挥铲,低喝一声:“走你!”

    那口痰顿时飞入史家院子,消逝无踪。随着那口痰的消失,李素纠结的表情神奇般的恢复了平静,眼中隐隐露出喜悦,舒坦之意,非常的治愈。

    “好了,说正事……”李素此刻的心情不错。终于拿正眼看程处默,气定神闲地道:“又被你爹揍了?来我家求抱抱?”

    “真不会说话,说得好像我经常挨揍似的……”程处默咧嘴。表情有点尴尬。

    “尴尬啥?谁家还没一个喜欢揍人的爹呀。”李素为他解围,当然。说的也是实话,至少李道正也不是什么讲道理的人,当年对李素说揍就揍,直到如今儿子成了侯爷,李道正这才有了点顾忌,不再揍他了。

    程处默的命运比李素还惨,虽然被封了个“轻军都尉”的虚衔,但在自己的国公老爹面前。这个衔号简直是个笑话,所以该挨揍的时候从不含糊,招招到肉。

    程处默今日来李家的目的当然不是闲逛,事实上他是来催债的。

    前些日子被会昌寺的和尚欺负过一回,然后他和一帮纨绔欺负回去了,算是恩怨抵消,结果回到家里挨了一顿毒打,这笔帐自然又算到和尚头上,于是又有了新的恩怨,实可谓“冤冤相报何时了”。如此缠绵纠结的缘分,如果会昌寺的和尚是妹纸的话,这会儿程处默该把她们娶回家修成正果了。

    要报复回去。回家后还不能挨揍,不然这辈子跟和尚没完了,程处默是个粗人,坑人的法子想不出,于是索性一拍屁股把难题扔给李素。

    所以今日程处默出现在李家,因为黄历上写着今日宜讨债……

    …………

    …………

    “你上辈子一定也是个和尚,非常虔诚的那种。”李素没好气地瞥着程处默。

    “为啥?”程处默愕然。

    “因为你上辈子在佛前不知磕了多少头,烧了多少香,念了多少经。才求得菩萨让你今生认识我这么一个义薄云天的朋友,安排你今生与我相遇相识。我才会出手帮你坑和尚,这是缘分啊……”

    程处默两眼发直。李素的神逻辑绕得他脑子有点乱。

    李素现在的脑子也有点乱。

    在这个人人信仰佛与道的年代里,自己居然助纣为虐帮着程处默坑和尚,若被人发现,后果不是一般的严重,大抵跟提出日心说的那位姓哥的家伙一样,被绑在柱子上当成异端活活烧死吧。

    程处默的表情很期待,眼巴巴地看着李素,而且信心十足的样子,仿佛对李素坑人的实力非常自信。

    这种自信的态度令李素牙痒痒,忽然间发觉程咬金有事没事揍他一顿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有时候只看着他的脸就忍不住有抽他的冲动,毫无理由。

    “坑和尚嘛,有点犯险……你想略施薄惩便罢手,还是狠狠给他们一个教训?”

    程处默顿时惊喜莫名:“好兄弟,早知你是坑人的行家,眨眼就有两个法子了,俺老城这双招子果然雪亮得很,没看错人。”

    李素脸颊抽搐了一下,硬生生忍住把这家伙踹出去的冲动,试着让自己心境平和,不那么暴躁。

    “略施薄惩怎么说?狠狠教训又怎么说?”

    李素想了想,道:“略施薄惩嘛,让和尚们受点小小的惊吓,比如做几个小点的爆杆扔进寺庙里,狠狠教训就比较严重一点了,和尚们大概会受点皮肉之苦……”

    “教训!狠狠教训!”程处默攥紧了拳头,不假思索地做了选择,咬牙切齿,狰狞的表情令李素实在不得不怀疑当初程处默是不是真的受过被和尚开光的屈辱……

    “行,这事我来办,不过也要你的配合。”

    ***********************************************************

    坑害和尚的性质,跟在刀尖上跳舞差不多,不小心栽了的话,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交代过去的。

    直到和程处默出发前往会昌寺的路上,李素还在深刻反省自己是不是被程处默下了蛊,所以不然不会应下这么一桩不理智的作死的事。

    程处默的兴致却很高,有种大仇即将得报的畅快,一路上兴奋得不行。

    不仅是程处默,后面一干纨绔的表情都很兴奋,显然上次火烧寺门后,这些人回家都被老爹狠狠抽过,不然不会露出这种变态的笑容。

    纨绔人群里,最兴奋的莫过于房家老二房遗爱,别人兴奋还只是笑,房老二的脸直接扭曲了,像变态杀人犯动手前尿颤般的激动。

    李素骑在马上,被众纨绔簇拥着,李素总觉得不踏实,不时回头刻意看了几眼房遗爱的表情。

    很奇怪啊,这家伙跟高阳公主成亲恐怕都没这么兴奋过吧?怎么想都觉得里面有古怪。

    …………

    会昌寺位于长安城外西南隅二十里左右,既然名为“寺”,自然是和尚庙。

    说起会昌寺还是有来历的,会昌寺之名跟一位历史名人有关,是一位历史上有名的女人,汉武帝的卫皇后卫子夫,名将卫青的姐姐,当时卫皇后扶持太子刘据,后来刘据遭巫蛊之祸,卫皇后调动车马卫队诛杀江充,被武帝废黜,卫皇后自杀,葬于长安城外桐柏亭,汉宣帝即位后,将卫皇后改葬于长安城西南,并建了一座园林,名曰“思后园”,即后来的会昌寺。(作者注:关于会昌寺的说法,史书难有定论,另一说为长安金城坊西北隅,本是隋海陵王贺若谊的宅第,此处取其一。)

    李素和众纨绔骑马走了一个时辰,来到城外会昌寺山脚下,见寺庙建于山腰,自腰而上,白雾萦绕,仙气缥缈,景色美不胜收,众人下马后欣赏了一阵,这才纷纷聚作一堆,开始准备荼毒这片美景。

    迎着众纨绔期待的目光,李素颇不自在,总觉得自己此刻成了反派角色,而且是反派中的首领人物,派小妖巡山的大妖王那种性质。

    干咳两声,李素神情严肃地道:“首先说好,事情若败露,我不认帐,你们先推个背锅的出来,若不答应也行,我现在转身就走。”

    “答应!”众纨绔异口同声。

    李素的脸色越发苦涩,真希望他们异口同声不答应啊,这样自己可以捂着耳朵一路跑远,矫情一点的话,还可以一边跑一边“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就这样跑出大家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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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二十六章 老兵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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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与人的遇见,是一件美好的事。

    会昌寺铺满枯黄落叶的庭院里,年轻的僧人白衣胜雪,手握经文,伫立在金黄色的萧瑟秋意中负手吟哦,忽有所觉,停下脚步,侧头看着寺门外俏丽的公主,僧人淡淡一笑,合十为礼,公主轻轻点头,眸光流转,在这如诗如画的芳华里,他和她遇上了,为彼此的未来勾勒了一生结不开的结,一生斩不断的情。

    李素不是局中人,所谓爱情,所谓婚姻和道德等诸如种种,他没有资格去评判对与错,个中滋味,高阳,辩机和房遗爱三人才最清楚。

    站在道德立场上,再怎么美好的相遇,终究是一段出轨的孽缘,可是,它……真的很美好啊。

    一对无爱的夫妻,一对彼此爱慕的情侣,李素该站在哪边说话?

    房遗爱跪坐在前堂里,李家用来待客的茶杯在他面前升腾着氤氲的雾气,可他动也没动,眼里已蓄满了泪,脸上的表情充满了羞辱,难堪,愤怒,以及一丝无可奈何的茫然。

    高阳与辩机相遇相识,二人之间来往渐多,高阳是所嫁非人心怀幽怨的公主,辩机是风度翩翩,谈吐优雅的僧人,十五岁出家,师从高僧道岳,早在少年时便在长安立名,虽然年少,但对佛法理解精通,口才极佳,尤以与人对辩佛法闻名。

    相比房遗爱,一个是走马章台一无是处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英俊风流,博学优雅的长腿欧巴,高阳公主的选择自然没有任何悬念。

    于是高阳与辩机相识之后,高阳借研讨佛法的理由经常出入会昌寺,与辩机一起看雪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高阳的举动房遗爱自然很清楚,心中不仅嫉妒而且感到十分羞辱。因为高阳从来没有与他一起看雪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剩下的房遗爱已没必要说。李素全明白了。

    说到底,这桩事从头到尾都是房遗爱谋划出来的。

    从纨绔们在他的建议下登山进会昌寺进香开始,这个阴谋便已开始施行。

    玄奘大师在会昌寺为僧人们讲经布道,不接待俗客的规矩房遗爱早已打听到,那个名叫辩机的和尚被玄奘青眼相看,请过来为他翻译天竺经文的事实房遗爱也知道,于是纨绔们进寺理所当然被拦,以纨绔们的跋扈性子。与僧人发生冲突是在所难免的事,火烧寺门后回到家被各自的老爹痛揍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再往后,以程处默为首的纨绔咽不下这口气,房遗爱中间再挑唆怂恿几句,接下来自然便开始酝酿更大更激烈的冲突……

    唯一失算的地方就是,房遗爱没想到程处默把李素拉了进来,李素在长安众纨绔心中还是颇有威望的,于是这件事渐渐变成了以李素为主导,事实上李素也没让房遗爱失望。雇了十几个大汉把会昌寺闹腾得鸡飞狗跳,可是鸡飞狗跳之后,房遗爱便发觉事情的发展已脱离了他的掌控。

    他没想到李素看穿了整件事。

    结果令房遗爱非常震惊。高阳和辩机相识,房遗爱暗中怀恨,策划阴谋,这些事都是秘而不宣的,根本没人透出半点风声,李素为何会知道?

    房遗爱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好无奈地归结为李素不愧是大唐百年少见的英杰,也只有这个理由,才能解释现在这一切无法解释的现象。

    李家前堂里。房遗爱表情苦涩,语气低沉。对李素娓娓道出一切因果。

    丢不丢人已没关系了,今日房遗爱来李家就是为了丢人的。不仅为了会昌寺一事赔礼,同时他也清楚李素与高阳的关系一直不错,属于无话不聊的朋友那种关系,房遗爱在李素面前坦诚一切,言外之意也希望李素能够从中调解,劝劝高阳悬崖勒马。

    李素没接房遗爱的话,毕竟是夫妻间的事,李素插手进去不合适。

    “房贤弟谋划这一切,一环套一环,所图者仅仅只是揍那个辩机和尚一顿?”李素露出笑容,目光直直地盯着他。

    房遗爱脸色一变,神情顿时有些尴尬。

    李素悠悠地道:“我记得房贤弟刚才说过,今日是来赔礼的,而且在家诚心悔过了?”

    房遗爱脸颊抽搐了一下,沉默半晌,终于长叹口气,苦笑道:“李兄生得一双慧眼,房某在您面前真是无所遁形。”

    李素笑着拱拱手:“愿闻其详。”

    房遗爱犹豫片刻,咬了咬牙,道:“其实,前日李兄领人冲进会昌寺之前,房某已在寺内埋伏了刺客,事发之后,寺内一片混乱,若辩机不逃,则在寺内以大力震碎其内腑,外表不见伤痕,仵作验伤也只说是拳脚无眼误杀,若辩机逃出寺外,则在僻静无人处将其推下山崖,官府查问起来,也说是情急逃命失足落崖,此案便可了结。”

    李素目瞪口呆,这家伙平日温温吞吞的,看不出竟是个狠角色,手段毒辣得很。

    房遗爱接着解释道:“不论寺内还是寺外,辩机终难逃一死,虽说会牵累诸位兄弟,但好在死的只是个年轻僧人,而且所谓法不责众,陛下和诸位叔伯纵然大怒,责打一番便也交代过去了,最多大理寺蹲一些日子,而我,却借此事除了一个心头大患,使高阳公主回到正途,房家也不至于家门蒙羞,说来这桩事终是利大于弊的。”

    “事实上,辩机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房贤弟为何放过他了?”李素好奇问道。

    房遗爱苦笑,抬手指了指李素,老老实实地道:“因为这件事里,出现了一个你,你是一个变数,前日李兄当众揍了我,我便知李兄你已看穿了一切,辩机若死。李兄必然第一个怀疑我,误杀与谋杀是有区别的,若然事发。我爹纵是大唐宰相也救不得我,所以我不敢行此险棋。急忙暗中下令让刺客停止刺杀。”

    李素点了点头,虽是个坑队友的货,但至少不是蠢货,基本的揣度时势权衡利弊的能力还是有的,长安城的这些纨绔子弟,表面看去一个个混帐愚蠢,只知横行霸道,可实际上一个比一个精明。他们的老爹不是开国名臣就是开国名将,他们生出来的儿子,再差能差到哪里去?连房遗爱这种蔫软不显的家伙都能想出个借刀杀人的计谋,何况别人?

    看着李素平静淡定的表情,房遗爱有些惊奇。

    “李兄……呃,你不生气么?”

    “我气什么?”李素不解地道。

    “呃,我算计了你们啊,不应该生气么?”

    “可你没算计到啊,‘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这句话听过没?就是为你准备的。换句俗话来说,也叫‘偷鸡不着反蚀把米’,嗯。这句话也是为你准备的。”

    房遗爱的脸孔顿时充血涨红,李素没生气,他生气了。

    太伤自尊了,阴谋诡计是人人都会的吗?你好歹尊重一下使阴谋诡计的人好不好?偷鸡不着蚀把米是什么意思?

    “其实呢,知道这件事我本来很生气的……”李素斜眼看着他,笑道:“后来一想,我又不生气了……”

    “为何?”

    “因为我转念一想,有什么值得生气的?反正又没害到我,而且我前日已揍过你了。更何况……”李素笑得很开心:“更何况,因为这件事我拿到了你的把柄。毕竟你坑的不止我一个,长安城里的权贵子弟全被你带进坑里去了。此事若被他们知道,想必你的日子不会太好过,对吧?如此说来,我反倒从这件事里得了利。”

    “把……把柄……”房遗爱两眼发直。

    “没错,把柄……比如说,我家最近很缺钱,怎么办呢?”

    房遗爱沉默半晌,苦笑叹道:“当然由房某慷慨解囊,义不容辞。”

    “这就对了,朋友有通财之义嘛,这样说来,我们将来一定是极好的朋友,我很看好我们的友谊。”

    房遗爱睁大了眼,定定注视李素良久,忽然一叹:“李兄,我发现你也不是好人……”

    “房贤弟慎言,上一个这么说我的人,在西州被我勒索了三万贯才得到了我的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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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老五卸甲归田后,成了李家的部曲,同时也是李家庄子的农户。

    不得不说,当农户的这段日子是他有生以来最快乐最充实的日子。曾经的金戈铁马,曾经杀人如麻,活人的惨嚎,死人的尸骨,已在他的生活里绝迹,晚上睡觉时不必防备敌人袭营,白天干活时更不怕哪里忽然射出一支冷箭。

    太平村的村民们友好且善良,每天扛着锄头走在田陌间,遇到乡亲总是彼此友善地一笑,开始还客气地互相行礼问好,熟了以后大家便没那么多讲究,见了面勾肩搭背,开一些荤素不忌的玩笑,话题总跟婆姨的胸和屁股有关,而且方老五存了一肚子的秦腔俚调也终于有了市场,每次扯开嗓子开唱时,身边总会围一大群人,那些粗俗的歌词在李素和许明珠面前不方便唱,但在太平村的乡亲们面前一抖落,往往赢来满堂喝彩,听得一群人如痴如醉,一脸猥琐下作。

    方老五喜欢这样的日子,特别喜欢。

    安宁,恬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扔下刀剑的手拿起了锄头,他的人生似乎从地狱猛地一下跳到了天堂。蓝天,白云,野草,麦浪,还有随风飘来的阵阵炊烟……

    方老五觉得自己做了一次无比正确的选择,选择来李家庄子,是他人生最美好的归宿。

    美好的归宿不仅仅是蓝天白云,还有更美好的东西。

    泾阳县衙的扈司户登门给方老五和一百名老兵落了籍,将他们划归到李家户籍里。

    怀着对百战余生的老兵的崇敬,扈司户与方老五特意闲聊了一阵,方老五和一众老兵也是天南海北一通胡吹,真真假假的,反正扈司户也听不出来。聊着聊着一来二去的,扈司户跟方老五他们也混熟了。

    后来老兵们起哄,说方老五年已五十岁。还没娶过一房婆姨,扈司户顿时精神一振。二话不说伸手朝方老五裤裆下一掏,还使劲拽了几下,引来方老五恼羞成怒一顿暴捶和老兵们一阵下流的哄笑。

    确定方老五没毛病,男人一切功能正常后,扈司户拍了胸脯,放下话来,方老五的亲事他包了,泾阳县十里八乡的良家黄花闺女……你这把年纪就别指望了。给你找个丧夫的中年寡妇还是不成问题的,日后自己努努力,给方家留下一脉香火,死后也有脸见祖宗不是?

    方老五咂摸咂摸嘴,也觉得有些心动,却有些怀疑扈司户的办事能力,扈司户当即便怒了。

    怀疑?你凭什么怀疑?太平村里多少男男女女都是我老扈撮合成对的,别的不说,李县侯与泾阳县许氏的亲事,就是他亲手促成对的。当初的李侯爷还是县子,成亲没几年,马上被陛下封了县侯。二十来岁的县侯,大唐绝无仅有,这说明什么?说明我老扈给你们找的都是旺夫的婆姨!没有我老扈给李侯爷找的旺夫婆姨,他能那么快封侯吗?

    话刚说完扈司户又被方老五暴揍了一顿,李家主母确是生得福相,而且温柔贤惠,有情有义,但咱家侯爷被陛下封侯是他拿命挣的军功,跟你一个官媒有个屁的关系。

    众人笑闹一阵。但方老五确实对成亲有了一点想法,满是横肉疙瘩的老脸顿时荡漾着一阵春意。

    事情于是就这么定下。扈司户兴冲冲地回去准备将泾阳县十里八乡的中年寡妇全搜罗一遍,挑个最合适的说给方老五当婆姨。

    扈司户走后。被老兵们包围起哄的方老五满脸带笑,眉眼间被笑容挤出深深的黑褶子,整个人却散发出一股青春老来迟的湛然光辉。

    迟暮的年华里,生命忽然变得有意义,有盼头了,该以怎样的心情来迎接这份上天迟来的眷顾?

    方老五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索性扯起嗓子,朝天吼了几句秦腔,又引来一众老兵的喝彩。

    目光望向远处李家的宅邸,富丽堂皇的侯府在阳光下显得生机勃勃,璨然生辉。

    这一切都是侯爷带给他的,来到太平村后,方老五感受到的只有满满的善意,尊重,温暖,侯爷还年轻,他需要帮衬,尽管余生不多,但是,能陪他走多久就走多久吧。

    田径外,穿着粗衣陋衫的李道正扛着锄头走来,方老五和众老兵看到了,急忙敛了哄笑,老老实实列队行礼。

    李道正朝方老五一瞥,不满地道:“啥意思么?早跟你们说咧,不要搞这些虚招子,要行礼你们跟我儿子行礼去,我一个种地的老农,跟我行啥礼,滚开滚开,挡我路咧!”

    方老五比李道正大几岁,但尊卑有别,礼数不敢乱,于是笑道:“您是侯爷他爹,咋不能行礼,老爷有福气,生了一个这么伶俐争气的娃子,村里乡亲早说咧,说侯爷生下来时李家房顶开满了灵芝,香气扑鼻,定是天上星宿下凡,投了李家的胎,将来封王拜相也不稀奇呢。”

    李道正笑骂道:“屁的灵芝,我娃出生那天房梁受潮,长了两朵菌菇,被那帮子碎嘴的一传,成了灵芝了,真要是灵芝我早摘下来卖钱咧,还种个屁的地。”

    方老五和众老兵哈哈大笑。

    说来众人对李家的感觉有点怪,李素和许明珠是最和善的,对下人,对庄户,对乡亲,见了谁都是一脸堆笑,和气得不行,可方老五和老兵们在李素面前总是执礼甚恭,心怀几分敬畏,反倒是侯爷他爹李道正,每天见了他们总是骂骂咧咧,嘴里常常冒几句粗话,方老五他们却觉得很亲切,在李道正面前往往也随意得多。

    这种感觉很奇怪,像是无形中有种熟悉的气场,拉近了老兵们和李道正的距离。

    或者说,大家本就是同一类人?

    闲聊了几句,李道正将老兵们一个个赶开,因为挡了他的道。

    老兵们嘻嘻哈哈散开,各自忙自己的事去了,方老五却凑了上来,非要跟着李道正一块干农活。

    “你会干个屁,杀了半辈子人,哪里还能侍弄庄稼。”李道正毫不留情地打击他。

    方老五抢过李道正的锄头,扛在自己肩上,笑道:“老爷莫看低了小人,小人曾听侯爷说过一句话,叫什么‘术业有专攻’,大概意思是干哪一行便精通哪一行,小人侍弄庄稼的本事不如老爷您,不过论布阵杀人的手艺,您肯定不如小人……”

    李道正呸了一声,笑骂道:“杀人了不起了吗?想当年老子杀人的时候,你还不知……”

    话没说完,李道正语气一顿,忽然住了嘴。

    方老五却听出了意思,试探道:“老爷您……也当过府兵?哪一年的?”

    “滚!滚远!瞎打听甚?老子种了一辈子地,当个屁的府兵!”李道正恼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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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二十七章 祸起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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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道正莫名其妙的发怒,令方老五有些愕然。

    他不明白只是简单的一句问话,为何却令李老爷发这么大的火,在如今的大唐,“府兵”俩字可是带着褒义的,这是一个家家户户以为国征战为荣的尚武时代,除了家国大义,府兵还包含着个人的私利,参加了府兵,意味着多了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意味着可以凭个人的本事冲破权贵对寒门的封锁,以军功而赐田,以军功而当官,甚至以军功封子封侯。

    只是问了一句“府兵”,李老爷为何如此生气?

    看着李道正怒气冲冲的背影,方老五挠了挠头,又跟了上去。

    “老爷恕罪,小人嘴笨,总是说错话,跟您赔个礼,老爷莫往心里去……”

    李道正脚步一顿,佝偻的身躯缓缓转过来,看着方老五,沉默许久,忽然一叹。

    “你们也不容易,我儿当初守西州,听说凶险得很,若没有你们豁出命帮衬,西州不一定守得住,我儿也不一定能活着回来,话说得大一点,你们是我儿的恩人,往后在我面前莫称什么‘小人’,都是七尺高的汉子,都是死人堆里打滚出来的,谁比谁小?”

    方老五忙摇头:“那可不成,礼不可废,您的儿子如今已是侯爷,实打实的大户高门人家,上下没个规矩还不乱了套?叫别人听见了笑话,我们这些厮杀汉粗鄙得很,侯爷好心给我们这些不中用的老家伙一个归宿,我们若没个规矩,外人笑话的是李家,是侯爷。”

    见方老五坚持,李道正也没法再劝。拍了拍他的肩,道:“随你吧,既然看重规矩。就按规矩来。”

    方老五嘿嘿笑着躬了一下身,不自觉地朝李道正落在自己肩头上的手看去。

    这双手肤色黝黑。指关节和虎口处老茧很厚,手背青筋虬结,看起来非常的结实有力,似乎能扛起一座大山。

    见方老五盯着自己的手,而且重点盯着自己的手指关节处,李道正急忙将手一缩,抽回来拢在袖中,咳了两声。向田陌走去。

    方老五跟上,笑得很随意。

    ——方老五为人忠直,古道热肠,但他的毛病也不少,粗俗不堪,嬉皮笑脸没个正形,说话乱冒泡儿,还有一个最大的毛病,他喜欢较真,值不值得的事。只要落在他眼里,他都会较真。所以,方老五军伍里混了半辈子。卸甲归田时还只混了个小小的火长,多年不得升迁不是没有原因的,他的某些性格委实不太讨喜。

    现在方老五又开始较真了。

    “老爷,您这可是一双常年劳作的手,辛苦半生了,幸好老爷的儿子争气,给家里挣下显赫官爵,您实在不必每日还下田耕种呀……”

    李道正哼了哼,道:“老天给了我一生劳碌命。我有甚法子?”

    “老爷,世上可没有天生的命格。看世人自己选哪条道了,比如说老爷。您这双手扛了半辈子锄头,关节都握出茧子了,只不过……”

    方老五笑了笑,压低了声音道:“……只不过,常年握刀剑也能握出茧子的,老爷,您这半辈子选的道儿,可不止一条吧?”

    李道正脚步一顿,忽然回过头来,常年浑浊的眼中暴射出两道锐利的锋芒,像一柄经年久藏于鞘中的名剑忽然被主人拔了出来,锋芒直刺方老五眼底,饶是方老五见过多年杀阵,竟也情不自禁被李道正眼里的锋芒震慑住,整个人像一只遇到天敌的猫,后背不由自主地弓起,浑身炸了毛似的盯着李道正。

    忽如其来的对峙,持续了小半炷香时辰,随即二人的戒备之势渐渐平复,因为这短短的对峙,彼此都确认了对方并无杀意。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身上的气势渐渐隐没,消逝于无形,如同锋利的名剑被主人收入鞘中,空气中那股肃杀的令人窒息的气息也渐渐淡化,一切恢复了平静,李道正又变成了那个身躯佝偻,目光浑浊,活了大半辈子没离开过家乡的寻常老农,表情恬静且安逸,带着几分淡淡的听天由命的无奈茫然。

    李道正表情的每一丝变化,方老五都一点不漏地看在眼里,越看越心惊,越觉得叹为观止。

    这位侯爷的爹……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而且他的故事一定不希望太多人知道,否则不会隐于村野,以寻常普通老农的身份生活了这么多年,只是不知侯爷知不知道他爹的另一副面孔。

    瞥了方老五一眼,李道正冷冷一哼:“方老五,你也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了,比我还大几岁,多言惹祸的道理相信你比我更懂。”

    方老五恢复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连连点头道:“老爷教训得是,小人知错了,小人混迹军伍大半辈子,如今已五十岁,这些年斩下的敌人首级都能堆成京观了,却还只是混了个火长,多年不得升迁,都是小人这张破嘴没个遮拦,得罪了不少人,老爷莫怪,往后小人绝不多一句嘴了。”

    李道正点点头,道:“五十岁,活着的年头不多了,余生安逸养老才是正经,有些话别乱说,特别是别对我儿子说,明白吗?”

    方老五连连点头应了,笑得仍如往常般亲和友善。

    气氛恢复如常,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李道正和方老五走在田径上,两个差不多同龄的男人一边走一边唠叨家常,李道正对着空荡荡的田地指指点点,教方老五一些种田的学问,方老五边听边点头,不时咧嘴呵呵傻笑。

    冬天的田野一片萧瑟,北风从原野上呼啸而过,发出呜咽般的啸声,偶尔惊起一群正在觅食的鸟雀,呼啦一下冲天而起,天空盘旋一圈后再落下。

    一阵杂乱的马蹄声从村口传来,李道正和方老五凝目望去,见村口的小道上扬起一片尘烟,二十余名穿着华丽猎装的人骑在马上飞驰,这群人的骑术很不错,狭窄的乡间小道上也能策马如飞。

    飞驰到小道中间,骑士中的某人似乎忽然看见了远远站在田野中的李道正和方老五,那人朝二人指了一下,然后二十余名骑士忽然拨转马头,朝李道正和方老五驰去,杂乱的马蹄声挟着隐隐的杀伐之气,透出一股浓浓的来者不善的味道。

    离得远远的,方老五的眼皮便开始跳动,此刻他感到严重的不安,那是一种曾经熟悉的,每逢大战来临前的不安和躁动。

    众骑士策马冲进了田野,离二人只有一里多地的距离时,方老五终于确定了,这群人果然来者不善。

    “老爷,快跑!去叫人!”

    方老五嘶声大吼,然后使劲一推李道正,没来得及回头看李道正的反应,俯身便从地上抓起一块石头,朝为首的骑士狠狠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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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公主道观。

    李素懒洋洋没精神的半躺在内院的偏殿里。

    偏殿很暖和,四角分别置了一个大炭炉,中间还有一个铜炉,里面烧着通红的贡炭,外面寒风刺骨,里面却温暖如春。

    李素仅着一件单衣,半躺在炉子边打瞌睡。

    东阳深知李素令人发指的懒惰毛病,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于是在偏殿内模仿李家的款式,给他打造了一张罗汉床,上面铺了厚厚一层黑熊皮,特意将它靠近铜炉边,熊皮被炉火一烤,躺上去如同躺在火炕上,旁边再置一高腿茶几,上面摆满了点心奶酥。

    近些日子,由于试探出李世民的睁只眼闭只眼,李素来往道观渐渐频繁了,每天抽半天时间陪许明珠,再抽半天时间陪东阳,一天的时间很容易打发。

    至于尚书省应差,这个……要看心情。

    “懒死了,父皇下旨任你为尚书省都事,对你多大的期望啊,将来指望你拜相秉国,辅佐新君的呢,你倒好,封官两个月了,尚书省应过几次差?”东阳朝他嘴里扔了一块黄金酥,不满地顺手掐了他一下。

    “这几****都去应差了啊,你父皇上次敲打过我了,以后可不敢偷懒了。”李素嘴里嚼着点心,含含糊糊地道。

    东阳笑道:“可算是出息了,参知政事呢,年纪轻轻二十来岁,德不高望不重的,父皇到底看你哪里顺眼,这么上心的栽培你?”

    “我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是亮点,连你父皇的龙目都看出来了,你却看不出,你瞎吗?”

    东阳气得又狠狠掐了他几下。

    “别的看不出,就你这张嘴吃了砒霜似的,为何那么毒……”东阳恨恨地瞪着他。

    “水,水……噎着了!”李素满脸通红翻着白眼,指了指茶几。

    东阳急忙端起茶几上的杯子喂他喝了几口茶水,急道:“怎样了?好些了没?”

    “不……还不行,快,快给我人工呼吸!”李素仍翻着白眼,状若垂死弥留。

    两人相处日久,东阳已知“人工呼吸”的意思,闻言俏脸一红,抬起粉拳狠狠捶了他几下。

    “要死了!尽弄些鬼花样吓我!”

    李素哈哈一笑,顺手搂过她的纤腰,刚想说点温存体己话儿,殿外忽然传来匆忙的脚步声,身着宫装的绿柳出现在殿门外。

    “李侯爷,不好了!村里来了恶人,李老爷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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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三十章 掘地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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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发怒的时候并不多,他是与世无争的性格,无论何时何地,性子都是恬淡的,懒散的,世间的任何事情似乎都无法引起他的上进心和争执心,像个世外高人,站在更高更远的地方,静静地注视着尘世,超然物外,出尘脱俗。

    然而此时此刻,他真的怒了。

    再怎样恬淡无争的人,心里都有他的底线,我佛如来为降魔邪,亦难免作狮子吼,何况李素再怎么超然,终究也只是世俗凡人。

    亲人就是他的底线,这根线任何人都绝对不准试探它,哪怕李世民敢对他的亲人动手,他都会毫不犹豫用尽所有勇气和智慧造他的反,为自己和家人争来一份公道。

    领着公主府的禁卫匆匆赶至,远远便看到近二十人将李道正团团围在中间,地上躺着的方老五满脸鲜血,生死不知,看到这一幕,瞎子都明白对方是冲着他李素来的,却先拿他父亲开刀,用以震慑或警告。

    远远看到这一幕,李素便怒发冲冠,不可遏止。

    祸不及家小,这样的挑衅,比面对面打脸宣战更严重。

    公主府的禁卫在北边,李家的百名部曲在南边,两拨人马呈半圆散开,非常老练娴熟地排开阵势,将这二十来人围在一个圈里。

    看到这股杀气腾腾的阵势,二十来人已知今日逃不出去了,索性放弃了逃跑,在他们看来,李道正也不是轻与之辈,当下也顾不得李道正,自动自觉地面朝外结成一个圆阵,戒备地盯着越缩越小的包围圈。

    “留下几个活口查问,余者一个不留。尽数诛除!”

    李素冷冷下了命令,他知道这群人只是小喽罗,背后一定还有重量级的指使之人。留下活口为了查问,但活口不必要太多。敢对他爹动手,这些人已没有了生存下去的机会,先杀一批泄泄火再说。

    令出如山,公主府的禁卫们犹豫了一下,毕竟李素不是他们的直属上官,这道杀人的命令他们可以选择执行,也可以选择拒绝。

    禁卫们犹豫时,李家的部曲却毫不犹豫地动手了。

    因为这道命令是李素下的。因为他们是李家的人,因为李老爷还被围在敌人中间,更因为地上躺着生死不知的方火长……

    结阵,踏步,突进!

    “杀!”百名老兵齐声断喝。

    北风呼啸,杀气盈野!

    围住李道正的二十来个敌人面面相觑,彼此的目光传递着绝望之色,随即各自咬了咬牙,正面朝李家部曲迎上!

    百名李家部曲结成长阵,像一堵缓慢移动的铜墙铁壁。一切敢于拦在他们面前的人和物,都被碾压成齑粉。

    “杀!”

    刀剑落下,二十来名敌人发出惨嚎。第一次接阵便有十多人倒地不起,捂着伤处绝望地嚎叫。李家部曲浑然无视,继续向前跨一步,然后……对受伤躺在地上的敌人补刀。

    一阵乱刀劈过,十多名敌人的惨嚎声立止,生命已被收割。

    公主府的禁卫站在对面静静地注视着,看着李家部曲结阵,推进,杀人……这一刻李家的部曲们不再是一个个笑容可掬的农家汉子。而是一台一百人组成的冰冷无情的绞肉机,如此战力。如此杀气,如此碾压世间一切的霸气。连公主府的禁卫都忍不住心寒咂舌。

    一击之下,敌人已少了一半,剩下的十来人纷纷急退,两丈外迅速组成了一个更小的圆阵,惊恐惶然地注视着面前的李家部曲。

    杀了十来人后,李家部曲停下来了,老兵们抄着兵器斜指敌人,目光却朝李素望去,这台绞肉机在等待主人接下来的命令,彻底贯彻主人的意志。

    李素冷冷注视着剩下的十来个敌人,摇摇头,道:“活人还是多了些……”

    “再杀几个!”李素扬声喝道。

    李家部曲腰板一挺,军阵继续向前推进:“杀!”

    剩下的十来个人彻底绝望了,李素冰冷的表情看在他们眼里,他们明白,今日断无生机。

    咬了咬牙,为首一人忽然喝道:“拼了!”

    十来人猛地朝李家部曲冲去,然而,在强大的实力面前,个人的意志已完全失去了作用。一阵刀剑相击和惨叫过后,还能完整站着的敌人只剩下了三个。

    李素满意了,冷冷道:“好了,这三人拿活的,把郑小楼叫来,审人他是高手,给我好好审一审,把我想知道的,不想知道的,全都给我掏出来!”

    活着的三人里,为首那人也在,身上挨了四处刀伤,李家部曲已看出他是领头的,刚才的两次接阵中刻意留了手,让他活下来了。

    听得李素下令,为首那人面色苍白,却仰天哈哈大笑数声,厉声道:“想拿活的?做梦去吧!”

    说罢三人面色决然,各自从怀里掏出一柄寒光毕射的匕首,朝自己的心窝猛地刺下,三人浑身剧烈抽搐几下后,终于倒地身亡。

    一切线索已断。

    这一幕看呆了众人,李素眉头越皱越紧,喃喃道:“死士,这群人竟是死士……”

    能养得起死士的人家,是怎样的庞然大物?

    空旷的田野里躺满了尸首,二十多具尸首横七竖八,全是被乱刀劈死,鲜血,白骨和内脏流满一地,深深地渗入了泥土中,画面非常惨烈。

    李素却眼都不眨,曾经在西州的时候,这样的画面他见多了,早已习惯,相反,他只觉此刻心中的怒火还未平息,死的只是明面上的小喽罗,真正该死的是后面的指使人。

    “以为全死了我就没办法了?”李素盯着地上的尸首冷笑:“这件事没完!”

    几步上前,李素扶住了李道正的双臂,上下仔细打量了一番,道:“爹,伤着哪里了么?”

    李道正憨厚地笑,摆摆手道:“没有咧,一丝一毫都没伤着……”

    转过身看着地上昏迷不醒的方老五,李道正叹道:“全靠他豁命护我周全,素儿,你的手下都是忠勇之士,日后定要好生善待,这些人将来就是咱们李家的根基,他们……比千万田产和金山银山更重要,记住,要善待!”

    一席话说得周围的百名老兵顿时红了眼眶,脸上纷纷露出坚毅之色,一齐朝李家父子按刀躬身,异口同声道:“定为李家死而后已!”

    “快!把方叔抬下去,叫大夫给方叔治伤!”李素招呼着,众老兵纷纷忙了起来。

    不远处,东阳也匆匆赶到了,站在田径边看着这一切,二十多具尸首令她脸色有些苍白,咬了咬牙却强忍着心中不适站着一动不动。

    李家父子处理着善后,李道正回头时,远远便看见了东阳,李道正神情一滞,东阳与他的目光半空相遇,对视片刻,东阳忽然屈身,远远朝他福了一礼,李道正双手成揖刚打算回礼,动作却忽然凝固,不知想起了什么,却放下了双手,含笑朝东阳点了点头,以长辈的身份受下这一礼。

    看着李道正若有深意的笑容,东阳俏脸一红,心中却无比雀跃欢喜。

    无法公诸于众的翁媳关系,但二人却已在顷刻间形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

    翁媳之间的施礼与受礼,在无声中完成,李素却浑然不觉,此刻的他无暇注意这些,现在他要做的是,是把背后的人挖出来。

    悄无声息间,郑小楼如鬼魅一般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仍是酷酷的表情,沉默地不发一语。

    李素没有回头,但他知道郑小楼在自己身后,看着空旷无垠的田野,寒风中似乎还飘荡着浓浓的血腥味,李素仿佛在对着空气说话,语气冰冷,杀意如刀。

    “你马上去长安城东市,把王直召回来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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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李道正的刺杀事件,令长安城暗流涌动。

    表面上看,长安城似乎与以往没什么不同,但有心人却发现,城里常年懒散闲逛的闲汉无赖甚至游侠儿,今日却开始莫名其妙地活跃起来。

    这些人三五成群,散布在长安城的各个角落,楚馆,酒肆,青楼……坊间处处都能看到这些人的身影,这些人不闹事,也不撒疯,只专往人多的地方凑,还有些人则守在东西两市内,遇到权贵门阀家的厨子和杂役出门来两市采买时,莫名其妙便成了闲汉们的座上宾,闲汉们纷纷主动掏钱请客,将这些大户人家的下人招待得宾至如归,这些权贵人家的下人被请上了宴席,酒肉管饱,不醉不归,长安城两市顿时变成了热情的沙漠……

    每天都有无数消息汇总,雪片般飞到长居东市的王直手中,王直和一干心腹手下要做的便是不停的筛选,滤除,有价值的消息汇集起来写在纸上,每天百千条消息经过筛选之后,能被采用的只有满满一页纸,而这一页纸,一定会在当日长安城的城门关闭以前被紧急送出城外,直递太平村李家。

    一张蛰伏于长安城近四年的大网,今日便李素亲手启动。

    连李素和王直都没料到,这张苦心编织经营了四年,期间花费无数人力物力金钱的大网,从启动的那一天开始,竟爆发出骇人听闻的惊天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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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三十一章 真凶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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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狐社鼠永远生活在每个城池的阴暗角落里。

    他们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见不得光,见不得人,喜欢钻在漆黑潮湿且脏乱的地方,那里才是适合他们生存的土壤,越是脏乱,老鼠们越是活跃。

    李素手里掌握的力量也是如此。

    他们也同样见不得人,这股力量更不能宣之于众,因为这是一股犯了帝王和权贵忌讳的力量,李世民和朝堂重臣们绝对不会容许这股不受他们掌控,且对长安城有十足影响和渗透能力的力量存在,或者说,它可以存在,但一定要握在统治者的手里,而不是李素手里。

    所以平日李素对这股力量总是小心翼翼,像捧着一柄双刃剑一样,既要伤人,也要提防它伤着自己,哪怕知道它最终掌握在自己手里,也轻易不肯动用它,接触它,甚至刻意让自己和王直从表面上远离它,撇清它。这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除了他和王直,任谁都不能知道这股力量的存在,否则便是跟自己和全家人的脑袋过不去了。

    可是,力量总是要被使用的,否则它的存在便没了意义。

    不管之前下定了多么坚定的决心,只能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动用这股力量,李素这一次终究还是动用了它。

    不管值不值得,不去权衡动用它的利弊,甚至不顾这股力量会不会暴露,李素还是坚决地动用了它。

    该用便用,男人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这样的性格只会害了自己。

    每天都有一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传递到太平村李家,每天都有几个脸生的人在太平村来往出入,每天晚上李家的灯火都是彻夜不熄……

    像一台被开启了的机器。在主人的指挥下全速运转起来,从长安城,到太平村。

    …………

    接连几日。长安城并没有太多有价值的消息传来,皆是权贵和市井人家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各种阴暗的,有趣的,霸道的,温暖的大事小事,然而这些事情和消息里,李素并没有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

    泾阳县侯一怒之下,令家中部曲连杀二十多人,此事在长安城不大不小也是一阵轰动。在这个夜不闭户,治安空前良好的大唐都城周边,接连二十多条人命已然算是大案了。

    刑部和大理寺都来了人,他们蹲守在太平村,李素成了重点关注对象,被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员接连登门拜访,规矩和礼仪一丝不苟,当然,态度仍是公事公办,不会因为他是侯爷而放过。

    整件事只看表面的话。其实并不复杂。一群强梁闯进村子,向泾阳县侯的父亲行刺,李家部曲和公主府禁卫反应迅速。在血案没发生前及时将这伙强梁全数歼灭。

    查了几日后,刑部和大理寺结案,李家纯属自卫,全歼二十多人并无不妥之处,此案就此了结,至于这伙强梁的幕后指使之人,刑部和大理寺官员皆向李素表示一定追查到底,绝不姑息云云,这话有几分真诚。李素心里有数,本也没指望这帮家伙能追查出什么东西来。

    刑部和大理寺的仵作和差役都不是瞎子。办案多年的他们怎能看不出其中的蹊跷?二十多人无缘无故闯进太平村,目标明确直冲李侯爷的父亲而来。事败后果断自戕而亡,分明是权贵门阀才豢养得起的死士,才有如此做派,这桩案子若深挖下去,不定会招惹来多大的麻烦呢,就此了结才是最稳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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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五日后,长安城的王直总算传来一个有用的消息。

    说是消息,其实是另一桩命案。

    长安城外南面三十里的野外发现了一具尸首,尸首被扔在一座无名山的山脚,被砍柴的樵夫发现后,立即报了官。

    尸首已被野兽啃噬得不成形,脑袋和四肢都没了,是一具无头尸,官府来人查缉时已无法确定尸首的身份,倒是从衣裳里发现了一块官铸小银饼,后面竟烙着齐王府的钤记,当地官府赶紧进长安城,赴齐王府上查问,一查才知,齐王府数日前果然失踪了一个人,此人是王府一名小管事,负责王府车马仪仗维护,在王府里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人物。

    事涉皇子,已不是当地县衙能处理得了的,于是县令逐级上报,报到了刑部,大理寺,宗正寺,三司合一,对这桩案子展开了侦缉。

    看似与李家事件完全没有关联的案子,王直也只觉得此事值得一提,便将它写在纸上,送来太平村。

    李素看着纸上对此案的详细记述,却留上了心。

    主要是“齐王”这两个字太显眼了,因为这位齐王前不久还与他发生过交集,齐王很霸道,李素很识趣,双方说不上皆大欢喜,却也算是风平浪静,完成了一桩强买强卖式的交易。

    “没得罪过他吧?”

    昏暗的烛光下,李素摸着下巴皱眉喃喃自语。

    许明珠坐在一旁陪他,眼睛有些肿,这些天哭过几次。

    她哭的是方老五。

    那日冲突,方老五豁出命保得李道正平安,李素和许明珠自不清楚李道正的隐藏属性,所以夫妻二人对方老五感激涕零,方老五受伤昏迷三日不醒,头上流了很多血,左臂也被打折,保护李道正所付出的代价可谓惨重,夫妻二人越是感激愧疚。

    许明珠与方老五认识最久,当初李素骗她从西州回长安,一路便是方老五在照顾她,不仅是照顾,沙漠里迷路是方老五开解,玉门关挟持守将是方老五一力独撑,为许明珠保驾护航,助她打开僵局……

    对许明珠来说,她觉得自己欠方老五太多太多了,自玉门关以后,她已将方老五当作自己的长辈看待,唯一能报答他的,是给他一个安逸平静的晚年。

    然而,这个小小的报答竟也未能实现,方老五为了李家,终究又血战了一场,差点把命赔上,所以,若说李家里面对幕后真凶最痛恨的人,非许明珠莫属。(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三十四章 了无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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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自身实力有所欠缺时,便要学会变通,学会借势。

    这一点上,李素做得不错,事实证明他的做法很正确。

    一桩没有任何线索的悬案,在经过长孙家和程家两大门阀调动资源追查后,终于找到了线索。

    线索一共有两条,第一条来自太极宫。

    不知长孙家在太极宫埋下了哪颗棋子,很快从太极宫传出确切的消息,那日李素被李世民召见后,李世民不知何故大发雷霆,马上将齐王李祐宣召进宫,不但将李祐大骂一通,甚至还出手打了他,齐王离开甘露殿后,在宫门内遇到了太子李承乾,二人不知说了什么,走出宫门时,齐王李祐的神情分明已有了变化,由一脸惶恐不安变成了一脸愤恨怨毒。

    第二条线索是程家打听到的,也跟齐王府有关,确切的说,跟齐王府发生的命案有关。

    那位死去的管事姓蒋,本身不是什么太重要的人物,只不过在失踪前三日,这位蒋管事秘密请了一个人在王府的居所内饮宴,被请的那个人的容貌,竟与当日行刺李道正的那个为首的刺客八分相似……

    两条线索汇集到太平村李家,李素坐在书房内,看着摆在案头的两条线索,不由露出苦笑。

    两件事关联重合起来,白痴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一切的矛头都指向了齐王,辩无可辩,这桩悬案水落石出,幕后的指使人跟齐王李祐脱不了干系!

    李素甚至能猜到那日李世民为何突然召见齐王,并且责打他。

    事情的源头,便是自己的活字印刷术,定是齐王巧取豪夺的行径走漏了风声。被李世民知道了,作为伟光正的天可汗陛下,自然绝不容许自己的儿子行此盗匪之举。这无异于让天家蒙羞,给他天可汗的伟大形象抹黑。所以,揍他正是题中应有之义。

    仓皇离开甘露殿,李素相信齐王当时的心情是非常惶恐的,只不过在宫门前遇到太子李承乾后,心情顿时有了变化,可以肯定,太子在齐王面前绝不会给李素歌功颂德,他一定在齐王面前说了什么挑拨的话。但太子与齐王素来不合,齐王之所以信了太子的挑拨,可见太子的挑拨一定非常具有说服力,这个具有说服力的事实就是……整件事发生的时间太巧合了。

    这件事连李素都无法辩白,李世民刚刚在甘露殿召见了李素,待到李素离宫后,马上又召见齐王,但凡智商正常且稍微有点联想能力的,都会猜到是不是李素当时在李世民面前告了状,所以才害得齐王被揍。

    事情就是这么凑巧。巧得李素无法解释,都忍不住怀疑李世民是不是故意在坑他,给他升级打怪刷经验的人生增加新难度了。

    …………

    “果真是齐王!妾身没猜错!”许明珠一副明见万里的睿智模样。随即换上一脸愤怒的表情:“这齐王果然不是好人,当初他要活字印刷术,夫君痛快便给了他,没想到这狼心狗肺之辈,抢了咱家的印刷术还要对阿翁下手,欺人太甚!”

    李素苦笑,表面上看,许明珠没说错,但是事情的真相可没有那么简单。齐王偷鸡不着反蚀把米不说,李家也是受害者。

    “夫君。下一步怎么办?”

    愤怒过后,许明珠恢复了冷静。人一旦冷静下来,想问题便清晰得多,报此大仇的难度如天堑般横在面前。

    “人家是皇子啊……”许明珠愁容满面地叹了口气,幽幽地道:“夫君若对他动手,后果怕是……”

    李素笑道:“还是那句话,不管背后的人是谁,查出来了就绝不放过,至于后果,若然忍气吞声,后果才是真的可怕,不仅没脸见我爹,死后也没脸受子孙后代的香火供奉,我不想将来九泉之下还经常听子孙后代说什么‘有这样一个祖宗我也是醉了’之类的抱怨讽刺,地下躺着都不得安宁。”

    许明珠定定注视着他,用力点了点头:“夫君的任何决定妾身都赞同,夫君想做什么便去做,哪怕是最坏的后果,也有妾身陪着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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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的心情不太好。

    他发觉自己是一个不合格的家主,他缺少一个正常家主应该具有的识时务晓利害的基本素质。世上的仇恨有的可为,有的不可为,有的仇恨当场就能报还,有的仇恨隔十年二十年才能施行,还有的仇恨或许终此一生都只能忍气吞声。

    作为一个家主,应该非常清醒地意识到属于自己的仇恨是哪一种,是能够当场报还,还是十年不晚。

    李家这桩仇恨很明显属于十年不晚的那一种,可是李素却偏偏想当场就报,不计后果的报,哪怕令自己身陷囹圄,前途尽毁,他也要报。

    作为儿子,作为男人,甚至从个人的角度来说,这是有情有义的表现,可是作为家主,李素现在的心态属于很冲动很不成熟的那种,快意恩仇过后,带给李家的只能是灾祸。

    可是……终究还是要报还的啊。

    一个人活在世上,遇到的每一件事首先要权衡一下利弊,思考一番得失,预测一下祸福,再决定做不做这件事,而将这件事本身的善恶抛诸脑后作为次要的因素,这个人或许能平安活到寿终正寝,然而,他的一生真活得有意思吗?临终即将闭眼时,一生的回忆从脑海里一一闪过时,会留下多少悔恨和遗憾?

    李素不希望自己临终时带着悔恨和遗憾闭眼,他应该是笑着的,表情充满甜蜜的,如果弥留前还能开口说话,他希望能对膝前送终的儿女说,“我此生了无遗憾。或许做错过事,但没有做过一件遗憾的事,如果给我再活一次的机会。我的第二次生命仍会沿着此生的每一条轨迹重复地走下去,不会做不同的选择。”

    回想此生的每一件事。每一次相遇离别,每一个或大或小的决定,扪心自问,如果再给一次选择的机会而不改初衷,这才是真正的了无遗憾。

    李素想做一个这样的人。

    回到今日李家所遇的踌躇困境,李素接连三次问过自己,如果自己这次忍气吞声了,会给自己的一生留下悔恨和遗憾吗?

    会的。李素甚至觉得自己的下半生都会因为这次的窝囊和妥协而陷入无尽的悔恨自责中。

    那么,还怕什么?

    …………

    …………

    走出家中后院的厨房,李素手里拎了一个食盒,食盒内装了一些清淡的米粥和小菜,还有一碗熬得浓郁如汁的骨头汤。

    这些菜肴都是李素在厨房亲手做的,对李素这种凡事讲究精细,尤其是吃食特别挑剔的人来说,由他亲手做的菜,味道自然差不到哪里去。

    自与许明珠成亲后,李素已很少做菜了。许明珠成了当家主母,经过最初的适应磨合,以及家中厨娘的悉心教授之后。她便学会了李素喜爱的各种菜色,令李素在家里的生活格外舒心。

    今日李素亲自下厨,做好了菜之后拎着食盒,来到前院的东厢房里。

    受伤后的方老五便住在这里。

    方老五的伤势很重,额头被狠狠砸了一记,左臂也骨折了,李素派人请了长安城最好的外伤大夫才将方老五的伤治好,凡用药和食补都是用的最好最补的材料,并且强行将方老五留在侯府里养伤。派了两名杂役轮班在屋子外侍侯他。

    如此高规格的待遇,令方老五受宠若惊。在他认为,拼死保护李道正是他的职责所在。既然已是李家的部曲,家主遭难,部曲豁命相护是责任,也是义务,吃李家的粮就该为李家效死命,天经地义的事。

    可是李家给予他的回报却太丰厚了,方老五十分不习惯。

    见李素推门进来,方老五急忙从床榻上强撑起身子,李素快步上前将他按下。

    “都是自家人,方叔不必多礼,好好养伤,大夫说了,头一个月里不要随便动弹。”李素朝他温和地笑。

    一句“自家人”,说得方老五心头暖暖的,只恨不得再为李家拼一次命才好。

    依言躺下,方老五发出满足的叹息。

    “老汉何德何能,让侯爷屈尊亲自来看老汉,侯爷是大人物,日理万机的,不知多少家国大事等着侯爷处置,还请侯爷莫在老汉身上浪费光阴……”

    李素笑道:“我就是一个闲散侯爷,尚书省那边的差事我也告了假,哪里有什么家国大事等我处置,现如今对我来说,方叔的身体就是我的大事,我们李家的大事。”

    一边说着,李素打开食盒,从食盒里取出热气腾腾的粥和菜,又给他盛了一碗浓浓的骨头汤,双手捧给方老五。

    “这是我亲手做的,多年未下过厨了,手艺难免生疏,方叔尝尝看合不合口味,不喜欢的话我叫厨娘再换做几样新菜……先喝碗汤,老话说‘伤筋动骨一百日’,方叔伤了胳膊,多喝点骨头汤补一补,吃完回头叫下人给你敷新药,身子是大事,可不敢大意。”

    一席如同拉家常般的暖心话,说得方老五热泪盈眶,手背抹了把眼泪,使劲吸了吸鼻子,方老五叹道:“当年老汉跟随蒋将军送侯爷出关赴任西州,原以为是趟苦差事,却没想到,认识了侯爷是上天赐予老汉最大的造化……”

    李素拍了拍他的手,笑道:“方叔说反了,李某和内人能认识方叔,才是我和内人最大的造化,也是李家的大造化,玉门关方叔豁出性命护着内人,西州城下方叔跟着程家庄户杀敌助我守城,前些日又拼命护住我爹的周全,我李家从上到下,欠方叔太多了,若非方叔拼此性命,我爹那日还不知会怎样呢,您是我李家上下的恩人呐。”

    方老五脸颊抽搐了一下,神情浮上复杂之色,低声喃喃道:“你爹可不需要我来护他周全,那日……是他护住了我才对。”

    “嗯?”李素扬了扬眉,好奇地盯着他:“方叔刚才说了什么?您声音太小,我没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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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就一更了,感觉状态不是很好,调整一下心情。。。(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三十五章 有所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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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老五这句话嘀咕得很轻,轻得如同梦呓呢喃,李素耳力向来不错,也只听到了寥寥几字。

    “我爹不需你来护他周全?”李素追问道:“方叔,您刚才是这么说的吧?”

    方老五脸上闪过一丝心虚和慌乱,眼睛立马望向别处,假装看风景的样子,演技浮夸,不走心。

    屋内一片寂静,半晌,方老五觉得气氛有点尴尬,回过头发现李素还盯着他,方老五不由面色发苦。

    “方叔,事情过了好几天了,您这几天在养伤,当日的情形我一直忍着没问……”李素回忆了一下,沉吟道:“说来有些奇怪,那日刺客行刺我爹,当时只有方叔与我爹在一起,刺客被我下令斩杀了大半,余者尽皆自戕,后来清扫现场,发现许多刺客身上本就受了重伤,不仅如此,还有十几匹马的前腿都被铁镗扫断,瘫在地上动弹不得,方叔手下的弟兄说,这是行家手法,我问过我爹,我爹说都是方叔一人所为……”

    说着李素看着方老五,一脸敬仰地笑道:“方叔不愧混迹军伍多年,出手果然不凡,端的厉害得紧,幸好那日有你陪在我爹身边,不然我爹可就危险了。”

    方老五神色愈发尴尬,红着老脸心虚地嗯嗯啊啊几声。

    受着家主的夸赞与敬仰,方老五有苦难言,李道正与他有言在先,有些秘密就必须要帮他守住,方老五是个粗人,但也看得出李道正是个有秘密有故事的人,而且显然他并不打算将自己的秘密暴露出来,甚至连亲儿子他都不想告诉。

    所以,方老五只好守口如瓶。尽管这只瓶子有点漏风……

    看着方老五略显紧张的表情,李素眨了眨眼,心头浮起一丝疑惑。

    忠仆家将一招横扫千军。救出家主,虽没必要大肆宣扬。但……也犯不着如此紧张吧?他在心虚什么?

    …………

    怀揣着满腹疑问,李素叮嘱方老五好生养伤,然后走出他的屋子。

    李家前院一共四间大厢房,通常是下人们住前院,李道正住中院,后院则是家主李素夫妇住的。

    从庭院穿过前堂,李道正坐在中院拱门的石阶上,眯着眼晒太阳。嘴角微微上扬,似乎在享受美好的阳光,又似乎沉浸在往年的回忆中。

    李素隔着老远,静静地看着他。

    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仔细而认真地看过李道正了。

    当年李家困顿窘迫时,父子都在为生计而奔波,忙着挣粮食,挣钱,都在努力地让这个单薄的家延续下去。

    犹记得那个寒冷的冬天,父亲一身湿冷从外面回来,手里拎着一袋黍米。一边打着哆嗦一边朝他憨厚地笑,那幅画面回想起来,至今仍刺痛着李素的心。

    还记得父子二人坐在门槛上吸溜着面。父亲将自己碗里仅有的一小块肉夹到他碗里,两眼一瞪,用父亲的威严喝阻了儿子的推却。

    儿子争气,李家的境况渐渐好了,家里的田地越来越多,为自家种地的庄户也越来越多,不知不觉间,李家从寻常的农户变成了村里最大的地主,不但重新建了大宅子。也请了管家杂役和丫鬟,村里建起了作坊。长安城里有了买卖,往来交游者皆是当朝良臣名将。连闯祸都是惊天动地满城直颤的高级祸,李家赫然一跃而成了大唐权贵,圣眷隆盛,如日中天。

    有田有钱,有权有势,李家无可阻挡地成了大唐的新兴贵族,家大业大,官高爵显,村里的乡亲们艳羡之余,总在背后悄悄议论,说李家娃子定是星宿托世,此生富贵至极,并人为地制造出李素出生时的种种异象来论证星宿说法的真实性。

    李家翻天覆地的变化着,可是李道正,还是李道正。

    他永远穿着粗衣陋裳,扛着农具下田劳作,不论自家的宅院多么华贵,他仍每天习惯性地坐在门槛上,眯着眼睛晒太阳,与当年不同的是,他的身躯似乎更佝偻了,脸上不知不觉添了几道抹不去的皱纹。

    似乎感觉到李素的目光,李道正睁开眼,与李素对视,然后李道正咧嘴一笑,一如既往的憨厚朴实,平凡且安宁。

    李素也笑了,走上前和老爹一样,一屁股坐在门槛上。

    “怂娃,今咋咧?以前最爱干净的,今天倒不讲究了。”看着儿子坐在脏脏的门槛上,李道正斜瞥了他一眼,威严的目光里隐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宠溺。

    “没咋,回去再换套衣裳便是。”李素笑道。

    接下来,父子二人沉默,一同眯着眼睛晒太阳,享受的神态如出一辙。

    良久,李道正忽然道:“听你婆姨说,前日行刺我的幕后之人找到了?”

    李素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又摇头:“说是找到了,但孩儿不太确定。”

    李道正奇道:“不是齐王吗?”

    李素想了想,道:“目前各种证据都指向齐王,按说应该是他了,只是……孩儿心中仍有疑虑,并不能确定是他。”

    “啥意思?”

    李素叹了口气,道:“揪出这个幕后之人孩儿着实费了一番功夫,不但动用了所有人脉,连长孙家和程家都出手帮忙了,这才查到此事与齐王有关联,而且也从宫里打听到齐王因为我而被陛下训斥责打,动机有了,证据有了,似乎什么都明明白白摆在面前了……可是,孩儿总觉得,一切来得太顺理成章,就好像后面有人把那些证据藏在很显眼的地方,然后一步一步引导我去发现它们……”

    李道正怔忪片刻,道:“你这个想法,有迹象没?”

    李素苦笑道:“没有,全是孩儿自己的感觉,感觉这种东西终究太虚,没有任何事实支持。连长孙家和程家的人都认为此事已查清楚了,可孩儿还是心存疑虑。”

    顿了顿,李素叹道:“行刺我父。本是不共戴天之仇,孩儿若无此疑虑。当日查出是齐王后便该对他动手的,可是正因为此事尚有疑虑,孩儿还是迟迟未发动……”

    李道正皱眉道:“素儿,这几年咱李家靠你而一步步起来了,功名富贵,官职爵位都有了,这都是你的本事,是你用才智和性命博来的。李家也算光耀门楣了,正因如此,辛苦得来的东西更须珍惜,不管这幕后之人是齐王或是别家权贵,都不要行险惹祸,行刺我便行刺吧,毕竟我没死也没伤,对方没得逞,装个糊涂忍下这口气便算了,继续追究下去。对你对别人都没有好下场,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素儿。没那必要,听爹一句,此事作罢便了,行不?”

    李素看着老爹,凑近了才发觉,老爹脸上的皱纹似乎比往年更多了,李素不由感到一阵心酸。

    温和地朝老爹笑了笑,李素缓慢而坚决地摇摇头。

    “爹,大丈夫生于世。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对方的行刺若冲着我来,原不原谅的都好说。可是冲着爹您来,这个……绝对不可容忍!哪怕对方是天王老子,这一次我也要称量一下他的斤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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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风呼号,万物萧瑟。

    长安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大雪下了一天一夜,清晨时雪已停了,推开门只见白茫茫的一片,大雪遮盖了世间一切丑恶,天地似乎全变干净了。

    东阳道观,后院偏殿内。

    殿内烧着几盆炭火,烘得殿内暖融融的,东阳穿着一身麻衣百衲道袍,宽大的袍子将她妙曼的身躯遮掩起来,炭火将脸颊烤得红通通的,透着几分可爱娇艳。

    她手里握着一卷经文,也不知念到哪一页,不知不觉,握着经文的手便垂下,美眸瞟向殿外,殿外的庭院里,十几名宫女正在打扫院内的积雪。

    幽幽叹了口气,东阳索性搁下经书,起身走到殿门前,身子斜倚着殿门,看着院里的雪发呆。

    她能忍受寂寞,可她却静不下心。

    行刺李道正的案子已发生了十多天,这十多天里李素没再见过她,她知道李素一直在忙碌,忙着上天入地揪出幕后真凶。

    说实话,东阳很想帮把手,可她却不知从何帮起,只觉得有力无处使,这种无可奈何的感觉一直深深左右着她的情绪。

    这次她想帮忙,倒并不是为了李素,而是完全为了李道正。

    犹记得事发后她将道观的禁卫临时调拨给李素,让他火速赶去救援,而她也匆匆跟着赶来,天幸李家有一位忠义部曲,豁出性命保得李道正周全,给援兵的到来留足了时间,李道正丝毫无恙。

    印象最深的,是当时李道正对她微微一笑,当时她和李道正相隔很远,最激动的是,当她下意识朝李道正行晚辈礼时,李道正没有回礼,而是第一次以长辈的姿态受下了她这一礼。

    这几日每当东阳回想起李道正受她一礼的画面,便不由兴奋莫名。

    这一礼有讲究,在这个礼教兴国的年代,行礼是有规矩的,行什么礼,受什么礼,一丝一毫都不可马虎,她与李素的事天下皆知,李道正不可能不知,以往一直拿她当公主看待的,可是那一天,李道正坦然受了她的礼,这里面的意思自然不言而喻。

    是的,它代表着李家承认了她这个人的存在,承认了她是李家的一分子,往后在别人眼里,她仍是大唐的公主,可在李家人的眼里,她是李家的媳妇,尽管这层关系不可能公之于众,但对东阳来说,已是满心欢喜了。

    那日过后,东阳便自觉把自己当成了李家的人,而李道正受袭这件事,东阳自然责无旁贷,因为,她是李家的媳妇。

    事实上这些天不仅李素在追查幕后真凶,东阳也派出了府里的禁卫在追查,只是一直没查出有价值的线索,毕竟东阳以前只是个公主,而且是个生性淡泊的公主,她不像别的皇子公主那样有意无意地在长安城培植经营自己的势力,所以当东阳这次想要做点事情时,却发觉自己竟一筹莫展,无计可施。

    深深的无奈和挫败感,令东阳这十几日心神不宁,有些焦躁。

    殿外的庭院内,宫女们仍悄无声息地打扫着积雪,东阳发了一阵呆后便觉得索然无味,叹了口气,转身打算回去再念一遍清静经,好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一些,刚转过身,却见贴身宫女绿柳匆匆穿过庭院朝她走来。

    走到东阳面前,绿柳先屈身行了一礼,然后神情有些古怪地道:“殿下……有客来访。”

    东阳美眸一亮:“是……他么?”

    绿柳知道这个“他”是谁,摇了摇头,道:“不是。”

    东阳的眸子瞬间黯淡下去,哼了一声,端起了身架,道:“绿柳,你跟我多年,知道我的规矩,任何客人来访回绝了便是,还通禀个甚。”

    绿柳迟疑了一下,吭哧道:“可是殿下……这位客人不一样,她……是李侯爷的夫人,李许氏。”

    东阳一惊,脸色顿时变了,复杂中夹杂一丝莫名的紧张。

    “她,她来我这里……绿柳,你且将她请……不,还是我亲自去迎,哎呀,我,我……这个样子怎可见客,快,叫人给我打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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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三十八章 入狱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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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淳风看人很准,当初收东阳为徒时他便看出来,这位出身尊贵的女徒弟摆脱不了凡尘,尘心未死,谈何出家?

    东阳确实做不到出尘脱世,她只是个刚满二十岁的女子,不可能看透红尘里的喜怒哀乐,身边的人和事总能左右她的情绪,特别是李素的事。

    东阳想为李素做一些事,什么事都好。

    她只想用沉默的方式告诉李素,许明珠能做到的事情,她也做得到,甚至,比许明珠做得更好。

    今日许明珠登门拜访,虽然只是闲聊,一句正题都没说,更没有向东阳求助或提要求,聊了几句便告辞,似乎登门的目的纯粹只为认门顺便联络感情,但是东阳何等的冰雪聪明,寥寥数语间她已看出许明珠的犹豫挣扎。

    长安城不是玉门关,玉门关内许明珠敢做的事,长安城就难如登天了,所以,这件事里,许明珠无法做什么,但是许明珠做不到的事,并不代表东阳做不到。

    出身终究不一样,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东阳再如何不掺和世事,毕竟也是大唐公主,李世民的亲女儿,大唐公主的底气与诰命夫人不可同日而语。

    道观内的禁卫很快被派遣出去,东阳跪在老君像前诵经,表情平静,心如止水。

    既然决定做了,就没有必要再担忧和不安。

    许明珠今日登门,虽然话说得含糊不清,但东阳很清楚,李素即将要闯一个大祸,对新兴的李家来说,这个祸李家担当不起,可是却有不得不做的理由。

    东阳决定由她来做。她的身份决定她最适合做这件事,也能把后果的严重性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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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口的槐树下,李素蹲在地上。呆呆地望着远方出神。

    王家兄弟站在他身后,王直最近的气质有了一点变化。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身子的重心放在一条腿上,另一条腿无意识地抖啊抖,嗑了药似的根本停不下来,用句俗话来说,这叫“站无站相”,还有句俗话李素都不忍心说出来打击他,正所谓“男抖穷。女抖贱”……

    显然这些日子跟长安城里那些闲汉泼皮们来往多了,王直这家伙不知不觉间带了一股子痞气。

    王桩就有点意思了,毕竟军伍里厮混久了,站倒是站得笔直,像支标枪般一动不动,只不过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唇角还肿了半边,至于他受伤的理由……李素懒得问,因为不必问他都知道答案。

    俩兄弟站在李素身后久了,顿觉不大爽利。于是二人一左一右,一前一后,也不管地上干不干净。一个蹲着,一个坐着……

    李素终于忍不下去了。

    深深叹了口气,李素缓缓道:“二位兄台,说实话,我可以忍受你们不爱干净,但是……你们可不可以工整一点?一前一后,一蹲一坐,你们想逼死我吗?我要求的一丝不苟的对称呢?”

    王家兄弟互视一眼,二人马上并排坐在地上。与前面的李素恰好形成等边三角形,画面非常的赏心悦目。

    李素满意了。神情渐渐变得柔和,发出舒坦的叹息。

    王桩嘴唇嗫嚅了一下。道:“兄弟,你的病越来越严重了,明我进城请孙神仙给你瞧瞧可好?”

    李素叹道:“追求完美,怎么是病呢?一个不工整不对齐的世界,跟地狱有何区别?”

    王桩眨了眨眼:“你真能忍受我们不爱干净?”

    李素沉默地看着他们,半晌忽然道:“……好吧,我刚才说谎了,不爱干净我也忍不了,你们别坐地上,学我一样蹲着,回去后记得洗手洗屁股……”

    王桩大笑,不过还是没起身,笑容扯动脸上的青肿和伤痕,疼得直吸凉气,李素只好转过头,眼不见为净。

    王直却一直很沉默,李素望向他,目光充满了询问。

    “李素,我给你丢脸了……”王直的表情很愧疚:“我的手下查了好几天都没查出究竟,倒是长孙家和程家随便一伸手就查得水落石出了,这几年你花的钱布的局,全没起到作用。”

    李素笑道:“愧疚个屁,拿你手下一群刚认识没几年的闲汉泼皮去跟人家门阀权贵去比,要脸不?偌大的长安城里,门阀的网铺了多少年,咱们才多少年?根本没得比。”

    王直仍愧疚得不行,有种分分钟切腹死给李素看的迹象。

    瞥了他一眼,李素悠悠地继续道:“再说,长孙家和程家查出来就是真相吗?”

    王直赫然抬头盯着他:“你的意思……幕后指使之人不是齐王?”

    李素叹道:“也许是齐王,也许不是,凡事多留个心眼总是没错的,此事有因有果,齐王因被陛下责打而记恨于我,然后暗中派遣刺客对我爹下手,事败后果断杀了王府里参与此事的管事灭口,撇清干系,你看,有动机,有过程,有结果,什么都有,按说幕后之人是齐王没错了……”

    王直茫然地道:“对呀,样样证据都指向齐王,板上钉钉的事了,难道幕后指使者另有其人?”

    李素叹道:“你不觉得揪出这个幕后指使之人的过程太顺利了么?”

    王直眼圈顿时泛了红,脸也红了,不知是羞的还是气的:“太顺利?这是什么鬼话!你可知长安城成百上千手下这些日子上窜下跳打听动静,吃不香睡不着,为了这件事奔走多日却仍一无所获,太顺利?啊?太顺利?”

    李素充满歉意地看着他:“对不住,我说错了,我的意思是……长孙家和程家揪出幕后指使的过程太顺利了,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

    这话令王直的眼圈更红了。有种泫然欲泣的悲凄。

    我们上窜下跳一无所获,人家却“不费吹灰之力”,这是人话吗?

    王直黯然神伤。王桩却道:“幕后指使之人若非齐王,会是谁呢?”

    李素摇摇头:“现在说不准。很多人都有嫌疑,我身负圣眷,家中几桩买卖又是日进斗金,既有名也有利,外人看我风光无限,殊不知我如今的处境其实已有累卵之危,背地里眼红我的,嫉妒我的。嫌我挡了道的不知凡几,谁都有可能背后捅我一刀。”

    “至于齐王……原本他的动机最充足,证据最确凿,但正因为如此,我反倒觉得他并非幕后指使之人,似乎有人故意误导,将追查的证据暗中引向齐王,所以长孙家和程家追查起来才如此简单容易。”

    王直愕然道:“若不是齐王,你觉得谁的嫌疑最大?”

    李素垂头不语,良久。忽然道:“王直你今日便回城,想办法往东宫递个消息,问问那个称心。看他有什么说的。”

    王直愣了一下,惊道:“你怀疑……太子?”

    李素叹道:“我怀疑谁并不重要,只是个方向而已,毕竟齐王被陛下责打后,在宫门前遇见了太子,二人说了很多话,若幕后之人不是齐王,就剩太子的嫌疑最大了。”

    “如果查出来确是太子所为,你打算怎么做?”

    李素想了想。正色道:“选个月黑风高的黄道吉日,我灌几口毒药。死在东宫大门前,……怕不怕?我就问你。太子怕不怕?”

    王家兄弟愕然睁大了眼:“…………”

    “放松,别搞得那么严肃,不管谁干的,这事终究没完。”李素拍着他的肩笑道。

    顿了顿,李素的目光瞥向王桩,看着他脸上的万紫千红,还有一处处淤青红肿,李素摇了摇头:“好了,现在说说你的事……”

    王桩茫然:“啊?我的事?我有啥事?”

    “你没事,我只好奇,所以想问问你脸上的伤咋回事?”

    王桩闪过一抹尴尬之色,咳了两声,道:“昨晚起夜,天太黑,撞门上了。”

    李素悠悠地道:“脸撞门我能理解,只想请问你,你家门板的形状到底多奇葩,居然能把脸撞得如此色彩斑斓,美不胜收……”

    王桩老脸一红,索性一跺脚:“好了!我婆姨揍的,咋样?”

    “你婆姨为啥揍你?”

    王桩叹了口气,一脸困顿苦闷的忧伤表情,低声道:“这不,冬天了嘛,地里不播种不收割的……”

    这下轮到李素愕然了:“你婆姨揍你跟庄稼有啥关系?”

    王桩脸颊抽搐了一下:“流年不利,没事在她面前晃悠了一下,而她,闲着也是闲着,也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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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冬后的第一场雪还没停,贞观十四年腊月初九,长安城西面延平门外,徐徐行来一支骑兵。

    骑兵大约二百余人,为首之人四十多岁年纪,浑身披甲,颌下青须半尺,面色沉静,双目如电。

    离延平门尚距五里时,此人忽然单臂高举,喝道:“下马步行!”

    二百余人一声不吭下了马,牵着马儿朝城门踯躅而行。

    寒风裹挟着雪片漫天飞舞,风刺骨,雪亦刺骨。

    一行人走到城门外时,赫然发觉城门正中伫立着一位中年宦官,身着绛紫长袍,头戴黑色笼纱帽,神情冷漠地盯着徐徐行来的二百余骑,肩头和纱帽上堆积着厚厚的白雪,显然已等候多时。

    见众人走近,宦官扬声道:“有旨意,陈国公,陈州刺史,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跪聆。”

    为首之人正是从西域班师回朝的侯君集,领军回到关中道后,便下令兵马驻扎长安城百里外,而他则领着二百亲卫回长安。

    见宦官扬声高喝,侯君集和身后的二百亲卫二话不说便跪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

    “臣,侯君集接旨。”

    宦官满意地点点头。停顿片刻,吐气开声道:“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奉诏西征,横扫西域。扬我大唐国威,甚善!然。西征府兵军纪糜烂,暴戾成性,征伐高昌不臣之时竟悍然屠城,杀戮都城百姓三日不绝,终致高昌都城赤血遍地,百里不闻人声,此残虐之举,败我大唐声名。毁我上国清誉,主帅侯君集当领全责,担治军无方之罪,另查,我西征军屠高昌都城时,侯君集令亲卫数百封闭高昌王宫,废其宫室,破其国库,大肆敛财以肥己,恶劣行径尤令朕心寒。着令撤去侯君集大总管之职,除甲卸盔,剥去官衣。拿入大理寺严加查问!”

    宦官宣完圣旨,侯君集身后的二百亲卫忽然挺直了身子,空气中顿时杀气弥漫。

    宦官大惊,吓得急退三步,指着沉默不语的侯君集颤声喝道:“侯君集,尔欲违旨造反不成?”

    侯君集扭头朝亲卫恶狠狠扫了一眼,然后以头触地,伏首大声道:“臣,侯君集辜负圣恩。愧对陛下,臣愿领罪。”

    宦官惊魂方定。阴沉地看了他一眼,挥了挥手。阴暗的城门甬道内忽然出现一队羽林禁卫,上前将侯君集的铠甲头盔卸去,又剥掉了里面穿着的紫色官袍,再给他戴上一副镣铐,一行人押着侯君集进了城。

    当初李素领着百名伤残老兵回到长安,李世民于闹市中接连三道圣旨封赏,满城百姓礼赞,风光之甚,大唐立国从未见闻。

    同样是得胜还朝,论功绩甚至比李素更高,横扫西域,诸国未能与敌的大将军,还没走进大唐都城彰耀功绩,却被拿问下狱,成为阶下囚。

    截然不同的待遇,给了长安城臣民们极大的震撼。

    …………

    侯君集被拿问的消息很快传扬开来。朝野和市井皆议论纷纷,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争论的焦点在于侯君集到底该不该被问罪。

    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侯君集及西征大军高昌屠城的行径严重挑战着大唐臣民的价值观。

    有的坚持认为侯君集无罪,因为高昌国失臣礼在先,两军对垒便是战争,战争从来都是残酷无情的,青史里面提一句“某某破城,斩首多少级”等等,所谓的“破城”,破的不是敌人的城墙,而是屠杀,而所谓的“斩首”,斩的也不一定是敌人的军队将士,里面或许大部分都是百姓,大唐立国开始,李靖李绩程咬金这些名将谁没有破过城?唐军攻占敌人城池后,谁没有默许过军队屠城甚至抢掠?

    大家都干过这样的事,为何偏只侯君集因此而下狱问罪?

    所以,侯君集入狱的消息传开后,长安城内不服者,异议者至少占了半数。

    这是个民族自信心无比强大的年代,无论大臣还是百姓,对唐军的战斗力几乎已是盲目到病态般的信任,民族自信心一旦膨胀,渐渐就会变了味,变得自负,不可一世,渐生骄纵。

    高昌是异国,是敌国,对大唐失了臣礼,甚至举兵攻打过大唐的西州,蛮夷小邦犯我在先,我大唐顺应天命,王师征西以伐不臣,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攻破敌人的都城,杀了一些敌国的百姓,有什么问题?胜利者有权处置自己的战利品,高昌都城里的任何东西都是唐军的战利品,从金银财宝到百姓,自动沦为大唐所有,我处置自己的战利品有什么不对?

    朝堂民间吵吵嚷嚷,因侯君集入狱一事闹翻了天。

    …………

    太平村。

    王直笑着把侯君集入狱一事当成趣闻告诉李素时,李素的神情有些沉重。

    “争来争去,最终决定侯君集有罪与否的人,终究还是陛下。”李素叹息摇头。

    “陛下会治侯大将军的罪吗?”

    李素沉默片刻,缓缓道:“必然会治罪的,只看轻重与否。这件事闹得太大了,侯君集不治罪,陛下无法服众,主要是无法服异国番邦的众。”

    王直敛了笑,若有所思道:“难怪侯君集被拿入大理寺的当日,高昌国的使节便跪在太极宫前嚎啕大哭,国都被灭了,那位使节的腰杆还挺得笔直,不停高呼请陛下为高昌国无辜伤亡的百姓做主……不仅如此,那使节倒也灵醒,一个人哭求还不够,拉了十几位大唐邻国的使节一同跪在太极宫前大哭,跪了整整一天一夜,一口一声‘天可汗陛下’叫得特别响亮……”

    李素叹了口气,道:“如此,陛下愈发骑虎难下,侯君集被治罪已是铁定的事了……”

    王直盯着他的脸,道:“你似乎……有些伤怀?”

    李素叹道:“毕竟侯大将军横扫西域,也算为我报过仇了,我算是间接承领了他的恩惠,如今我风光封侯,而他却落得锒铛入狱,教我怎能不伤怀?”

    王直叹息摇头,随即不知想到了什么,神情惊怖地道:“你不会想把侯大将军救出来吧?此事干系太大,你可别犯傻惹怒了陛下!”

    李素飞身踹了他一脚,没好气道:“当我跟你兄长一样傻吗?这事是我能掺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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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5000字大章,懒得分章了。。就酱紫。。。(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三十九章 错情错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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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君集犯的事确实干系颇大,不夸张的说,这件事跟大唐的社稷直接联系起来了。

    皇帝陛下每天堆着笑,摆出宽和仁厚的嘴脸满世界收邻国之心,今年赐个封号,明年赏大一堆瓷器丝绸,和颜悦色告诉邻国使节:“你别怕朕,更别紧张,朕不是什么好人……”

    登基之后便定下的民族政策,又是施恩又是拉拢,终于把一众邻国哄得心悦诚服,贞观四年灭了东*/突厥后,邻国的国王们被吓到也好,被哄得高兴顺意了也好,于是万国争相朝贺,那一年起,李世民有了一个名耀千古的尊号,“天可汗”。

    贞观十二年,吐蕃松赞干布遣使入长安朝贺,李世民当着满殿大臣对吐蕃使节说了一句话,“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

    这句话很重要,算是大唐皇帝对贯彻多年的民族政策的一个总的概括,事实上李世民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大唐君臣辛苦经营十多年,换得邻国与大唐交好,并共认大唐为他们的宗主国。

    然而,侯君集的一道命令,便将李世民辛苦多年的成果打得粉碎,无异于当着诸多邻国的面狠狠扇了李世民一记耳光。

    这边皇帝堆着笑脸说什么“独爱之如一”,那头大唐的大将军却悍然下令屠城,皇帝说的话当成了放屁,哪个邻国会服气?谁不心生忌惮?

    所以,李世民很生气,此事断然无法善了。

    侯君集被关入大理寺还不够,远远不够。

    于是侯君集入狱的第二天,一道圣旨出宫门,直奔城外百里的西征军大营。从葱山道行军副大总管契苾何力往下,一大批中高层将军被锁拿入长安。

    这些将领都是军中战功赫赫的先锋,每战必身先士卒。勇猛无敌,包括平灭高昌国一战。也同样的身先士卒,只不过那一次,这些将领们却对手无寸铁的高昌国臣民举起了屠刀……

    三十多名将领被拿入了大理寺,西征军无异于一次大清洗,唯独有一个人,李世民却特旨褒奖,并亲自赐下了金银丝帛和百亩良田。

    这个人姓阿史那,名社尔。时任交河道行军副大总管,是侯君集横扫西域的副手,当初在西州城头曾与李素有过一面之缘。

    西征军被尽数清洗,将领锁拿了三十多个,唯独阿史那社尔却被褒奖,只因破高昌都城时,阿史那社尔曾激烈反对大军屠城,并严厉约束部将不得杀戮平民,只不过当时唐军入高昌都城后杀红了眼,如同一群饿狼冲入了羊群。完全失去了理智,更何况当时的主帅侯君集也默许了唐军屠城的行径,所以阿史那社尔纵然反对也无济于事。难以回天,高昌国一片尸山血海,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分文不取。

    一大片淤泥里面忽然冒出一朵雪白干净的白莲花,李世民高兴坏了,这哪里是什么莲花,分明是一朵奇葩啊,平灭高昌国一役里处处充满了人性的阴暗丑恶,终于有了阿史那社尔这一个亮点,李世民怎能不赏?

    这一道封赏。不但赏给邻国使节看,也赏给那些在高昌国做尽恶事的将领们看。同时,阿史那社尔也成了李世民唯一的一块遮羞布。所以封赏的意义很重大。

    该赏的赏了,该关的关了,邻国使节仍盯着太极宫。

    作为此战默许屠城的主帅,仅仅被关是不够的,使节们睁大了眼,盯着太极宫,等着万国尊崇的天可汗陛下将如何处置这位主帅。

    李世民为难得快疯掉了,据说这几日太极宫气压极低,李世民气得不知摔碎了多少瓷瓶碗碟,拖了几日,终究还是下了旨,命尚书省诸臣议侯君集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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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朝君臣被侯君集之罪搞得焦头烂额之时,东宫也颇不平静。

    日落黄昏时,城门已关闭,长安城内的各坊官敲着锣四处嚷嚷着要关坊门,嘱令百姓们回家不得在外逗留,更不许犯夜。

    称心穿着一身玄色长衫,柔柔弱弱的身躯出现在长寿坊的一条暗巷内,时已近掌灯,巷内一片漆黑,称心站在巷口发了一阵呆,神情似乎有些瑟缩,犹豫了一下后,咬了咬牙,终于还是走进了暗巷。

    暗巷仍是一片漆黑,像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巨兽,等待有缘人送肉上门。

    走一会儿,巷内深处莫名刮来一阵冷风,阴恻恻森寒刺骨,称心打了个冷战,几欲掉头便跑,却又不敢跑,红艳诱人的嘴唇一瘪,快哭出来了。

    不得不说,哪怕是在极度恐惧时,称心仍是一副我见犹怜,绝色倾城的模样,连男人看了都忍不住对他生出一股保护欲。

    王直站在巷子的阴暗角落里,静静看着不远处的称心惊恐的模样,暗暗叹了口气。

    按李素的说法,任何男人在称心面前都会心甘情愿把自己掰弯了,然后上了他……

    绝色的容颜,倾城的姿色,竟然长在一个男人的身上,实在是造化弄人,而且弄的是男人,把男人弄得心痒痒……

    “你来晚了。”王直冷冷地道。

    阴冷寂静的暗巷忽然发出这道声音,称心吓得差点尖叫出声,猛然转身,已然是花容失色。

    凝目望去,称心依稀只见一个男子站在巷子最深的角落里,角落漆黑阴暗,根本辨认不出他的眉眼。

    “是,……适才太子召唤,小人应付许久方得脱身,耽误了些时辰,还望恕罪。”称心战战兢兢地道。

    一边说,称心一边往前走了两步。

    “站住!不准再往前走了!”王直厉声喝道。

    称心吓得一激灵,脚步立马停下,又赶紧往后退了两步。

    “你我相见。只闻声,不可见人,明白我的意思吗?”王直语气恢复了平静。

    称心忙不迭点头应是。

    王直开门见山。缓缓地道:“今日递消息进东宫叫你出来,为了一件事……”

    称心拱拱手。恭敬地道:“还请贵人示下。”

    王直停顿片刻,道:“我只问你,太子最近可有异常举动?”

    “异常举动?这……”称心有些茫然,随即轻蹙黛眉,沉默地思索起来。

    王直静静看着他,又暗叹了口气。

    这家伙……实在太美了,一颦一笑都令人惊艳,李素当初是怎么发现他的?难怪能把太子迷得神魂颠倒。

    王直给的题目太大。称心想了很久仍不得其果,于是摇了摇头。

    “贵人恕罪,您这句太笼统,您说的‘异常举动’,不知是针对何人?”

    王直沉默。

    这话不能说透了,一说透,便意味着李素将暴露在称心面前,这是李素绝对不想看到的。

    “称心,你要清楚,是我问你。不是你问我,不管针对何人,只说太子近日有何异常。任何一个细节你都清清楚楚道来,我自有分辨。”王直冷声道。

    称心垂首应是,又思索了半晌,忽然眼皮跳了几下。

    巷道漆黑,但天上已有明月高挂,王直站在暗处,而称心站在月光下,他的任何一丝表情变化王直都分毫不差地看在眼里。

    “你想到什么了?”王直问道。

    称心摇头:“小人真的想不出太子最近有何异常,贵人恕罪。”

    王直眉头拧了起来。顿时浑身散发出阴冷的森意,混迹长安日久。这几年手下的兄弟越来越多,王直这位黑社会大哥在市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连巡街的武侯坊官见了他都得堆着笑叫一声王兄,久而久之,王直身上也带了一股莫名的威势,与官员的官威不同的是,王直身上的威势多了几分杀气,更直接,也更凌厉。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称心只觉巷内阴风阵阵,一股寒意从皮肤渐渐渗入骨缝中,于是称心神情大变,露出深深的惧意。

    “称心,这两年你成了太子身边的红人,极尽荣宠,风光无限,据说太子如今仪仗出入皆有你陪侍在侧,几乎每夜都召你侍寝,甚至连太子处议国事的奏疏都会先问问你的看法,正是实至名归的东宫第二人,所以……”王直嘿嘿冷笑数声,道:“所以,你现在觉得你是个人物了,嗯?”

    阴恻恻的语气,令称心吓得一颤,俏脸愈见苍白,惊惧的目光盯着暗处的王直,颤声道:“贵人误会了,小人只是福薄命苦的浮萍,哪里当得起什么人物,小人……小人……”

    犹豫挣扎片刻,称心银牙一咬,惶然道:“小人方才突然想起来了,太子最近确有异常。”

    “细细道来!”

    “约摸半月前的一个夜里,殿下秘召太子左率卫都尉何继亮,因为太子说是秘事,小人站在殿外不便进入,那晚太子与何继亮在寝宫内不知说了什么,大约半个时辰后,何继亮才匆匆出殿,第二天一清早,何继亮从左率卫挑了二十来人悄悄出了东宫,一行人不知所踪,后来……何继亮回了东宫,但他挑出的二十来人却莫名失了踪迹,小人只记得十日前,何继亮一脸惶恐跑到太子面前耳语了几句,当时太子的脸色便不对了,独自进了寝宫后太子大发脾气,将寝宫砸得稀烂,小人试着劝慰,也被气头上的太子抽了一耳光……”

    称心越说声音越小,神情带着几分难言的痛苦之色。

    而王直却越听眼睛越亮。

    “左率卫都尉何继亮?挑了二十来人?最后不知所踪?”王直喃喃念叨,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之色。

    称心盯着巷子的暗处,试图从王直身上看出端倪,奈何王直站立的位置实在太暗,显然是事前选好的,是个绝佳的能完全隐蔽自己的角落位置,称心看了半天也看不到王直的容貌。

    沉寂许久,称心小心翼翼地道:“贵人,太子最近的异常举动,就此一桩了,小人对天发毒誓,真的没有了,还请贵人明鉴……”

    王直眼里的兴奋之色越来越浓,语气却分外冰冷,甚至还带着几分不屑和怒意。

    “这算得什么异常,消息根本毫无用处,称心,你莫非在故意糊弄我?”

    “小人不敢,真的……只有这一桩了,除此之外,太子每日在东宫读书向学,以前最喜饮宴歌舞如今也戒绝了,每日读书过后便去太极宫觐见陛下,说一说读书的心得,还有对治国的一些想法,陛下以前因杖责左右庶子而对太子特别失望,近日太子改过自新,勤心向学,陛下却渐渐对太子有了夸赞之语,而太子也不负陛下厚望,最近非常老实安分,除了何继亮一事外,太子真无异常举动了。”

    称心惶恐地为太子辩解,不知是恐惧还是心急,称心一边说眼里一边噙满了泪水,梨花带雨的模样连王直都忍不住为之一呆。

    看着称心为情所伤的模样,王直沉默许久,忍不住道:“称心你是否对太子……对太子……”

    说到一半,王直自己也说不下去了,而称心却流泪点头,又摇头。

    叹了口气,王直硬起心肠,冷冷道:“不管你心里在想什么,记住你该做的事,你的父母去年已被放归家乡,为何放归你父母,你明白其意么?”

    称心泣道:“小人知道,这两年小人出卖东宫消息甚多,小人已和您拴在一处,囚不囚禁小人的父母,已无关紧要,若小人有不尽心尽力之日,便是横死东宫之时。”

    王直心中不忍,于是放缓了语气,难得地温言道:“你也莫伤怀,命你潜伏东宫是为权宜之计,最迟两年,定将恢复你自由身,那时天下之大,你尽可任意往来,不再受掣肘,不再被人摆布。这是真话,你要信我。”

    称心挤出一抹笑容,道:“是,多谢贵人成全,小人定为贵人效死力。”

    王直点了点头,道:“如此,我走了,你……小心,保重。”

    说完王直的身影消失在暗巷深处,从头到尾,称心都没看清他的模样。

    巷内寂静无声,唯有远处坊官的锣声若有若无地传来,称心呆立许久,直到一阵寒风吹来,称心猛地一哆嗦,看着空荡无人的巷子,他忽然蹲下身,头靠在低矮的土墙上失声痛哭。

    无可奈何的背叛,难以言喻的不伦情愫,还有蚀心剐骨般的痛苦,此刻在他心中反复交错,纠缠,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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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四十二章 丈人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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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来到这个世界后,造出过很多新东西,烈酒,香水,火药,活字印刷等等,每一样东西都能引起世人的惊讶与追捧,烈酒如今成了长安城抠脚粗汉子们的最爱,过了当初的风靡劲头后,价钱渐渐回落,中产阶层也能消费得起了。

    香水成了长安妇人们的最爱,但凡权贵或殷实商贾人家,妇人家眷们身上总是香喷喷的,不论美丑,打从身边经过便是一阵媚俗恶俗的香风扑面而来,令男人闻得心直痒痒,然后果断扑上去那啥那啥……香水这东西除了引领了大唐的时尚,还不知间接为大唐新添了多少人口,光闻这香味就足令男人梅开几度,实在是妇人的福音,男人的伟哥……

    至于火药,活字印刷术就更不说了,基本已算是国家战略级的东西,一武一文,武可夺天下,文可收人心。

    发明了这么多东西,唯独炒茶的景况是最尴尬的,李素没想到明明是清香可口,回味悠长的妙物,却被所有人不认同,所以除了送一些给长安城里的长辈老杀才外,其余的只好放在家里喝,聊以自嗨。

    此时听到老丈人欲打理炒茶买卖,李素不由高兴坏了。

    “丈人慧眼识英雄啊……”李素虔诚地胡乱找了个方向,然后拱拱手,聊作遥拜:“闻我弦音,知我雅意,赏识之情好比伯牙子期,真想与他结为异姓兄弟,组个乐队共奏高山流水……”

    啪!

    许明珠又捶了他一记:“夫君又说胡话!你和我爹结异姓兄弟,妾身怎么办?这话可不敢对外说,传出去整个长安城都会笑掉大牙的,妾身可活不成了。”

    “比喻嘛,抒发一下我对丈人高山仰止的情意。嗯嗯……说说吧,老丈人想打理咱家的炒茶,怎么个章程?”

    许明珠咬了咬下唇。轻声道:“我爹的意思,亲家和买卖各论各事。不纠扯,许家出钱出力,李家出秘方,在长安城东市先开一家铺面试试深浅,买卖好起来了再渐渐铺开,前面大抵是要赔钱的,毕竟炒茶一物虽妙,但长安权贵百姓接受它需要一个长久的时日。我爹说,前期赔的钱全算许家的,再后面得利了,李许两家七三分润,李家得七,许家得三……”

    说着说着,许明珠有些不好意思了,垂头难为情地道:“妾身……本不该在夫君面前提起这事的,只不过我爹把话传来了,妾身也不能装聋作哑。只好在夫君面前递个话儿,夫君不必在意妾身,也不必对妾身的娘家有所顾虑。若夫君不想答应,妾身径自回绝了我爹便是……”

    李素笑道:“谁说我不想答应?咱家别的买卖我都能放心跟外人合伙,丈人是自家人难道我还信不过?夫人心思太重,实在多虑了……丈人的话说得对,亲家与买卖各论各事,这是做事的规矩,丈人能说出这句话,我对这桩买卖更放心了,只不过。李许两家七三分润不行,还是五五分吧。长安城的铺面由许家出钱,但前期赔钱由两家分担。先把亲家这层关系抛开不说,既然是买卖,总要让双方都觉得公平,否则日久怕会生了嫌隙,好好的亲家变成了仇家,那时我与夫人在家是恩爱如常呢,还是抄刀互砍呢?”

    许明珠忍不住笑了,嗔道:“夫君总喜说这些怪话逗妾身笑,既然夫君不反对,那么……就这么定了?明日妾身叫人去泾阳县请我爹来一趟,与夫君面议此事,拿个详细的章程如何?”

    李素点头:“好,也把丈母接来,请二老在府里住些日子,好教你与爹娘团圆,顺便也让我这女婿尽一尽孝心……”

    许明珠眼眶一红,忘情地搂住了他,道:“妾身能嫁给夫君,娘家的左邻右舍都羡慕呢,说妾身今生命好,得了菩萨福报……”

    李素抚摸着她的发丝,宠溺地道:“……不错,能嫁给我,夫人确实是命好,定是在菩萨面前磕了十辈子的响头,才求得今生能嫁与我为妻,夫人……你头疼吗?”

    许明珠:“…………”

    感受着腰间传来清晰的疼痛,李素咧了咧嘴。

    没办法,天生自带嘴贱属性,总有一种把心灵鸡汤熬成涮锅水的本事,很神奇。

    “对了,丈人为何突然对炒茶有兴趣了?许家当初不是在泾阳县做绸缎买卖的吗?若做炒茶生意,你家的绸缎铺怎么办?还能分心兼顾吗?”

    许明珠叹了口气,满面愁容道:“泾阳县的绸缎铺,生意一日不如一日了,我爹已打算将店铺卖掉……”

    李素大奇:“我记得丈人做买卖很厉害的啊,你嫁给我之前,我听扈司户说,泾阳县许家是有名的殷实商贾之家,买卖做得不小,如今怎会一日不如一日了?”

    许明珠叹道:“说来也怪妾身,当初从西州回到长安后,妾身与夫君……情意愈浓,我爹娘知道后很欣慰,后来妾身告诫他们,女儿嫁了侯府,往后妾身的娘家说话行事更须谨慎,莫落人话柄,更不能打着李家的幌子行商贾之事,毕竟李家已是豪门大户,真正的权贵人家对商贾之事都是很忌讳的,若许家打着李家的幌子,等于坏了李家的清白名声,对夫君和李家都不是好事,更何况,夫君年纪轻轻便封侯,长安城暗地里眼红嫉妒者不知凡几,稍有口实授于人,对夫君和咱们李家来说便是一桩麻烦……”

    “我爹娘都是识大体的人,妾身能嫁进侯府,爹娘脸上也生光彩,所以妾身的话他们依言照办,正因为此,我爹在泾阳县做买卖便被束缚了手脚,该张扬时不敢张扬,该打点时不便打点,该逢迎时往往顾忌李家的面子而不敢弱了风骨,该硬气时又怕别人说仗了李家的势……”

    李素愕然,接着苦笑不已。

    商人是最善灵变取巧之人,逢迎拍马,装腔作势,见风使舵等等,这些都是商人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素质,因为李家的原因,老丈人把生意做成这样,到现在还没破产,说明老丈人也在菩萨面前磕了十辈子的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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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四十三章 丈人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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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权势者都是聪明人,他们明白权势这东西的利害,有利也有害,如同双刃剑,权势可伤人,亦可伤己,越往高处走越惊险。

    从古至今朝堂里最危险的人是谁?不是皇帝,也不是下级官吏,恰好是那种处于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位置的人,这个人往往是最危险的,往上看去,只有一个皇帝,皇帝正盯着他,往下看去,全是一张张逢迎的笑脸,然而笑脸多灿烂,背地里便有多眼红,这个意境,差不多算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一不小心栽下去便是万劫不复。

    得权者都聪明,不聪明的往往是得权者周围的人,比如外戚。

    有的外戚比权贵本身更张狂,鱼肉乡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这种人本身并无权力,连个官衔都没有,可他们就是如此嚣张跋扈,因为他们懂得攀附,用女人的关系将自己与得劝者牢牢拴在一起,于是权贵的权力很自然便转化为他们自己的权力,天经地义理直气壮。

    从这一点来说,李素的老丈人算是做得非常不错了,不仅没有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反而比以前过得更委屈,为的就是怕坏了李家的名声。

    李素听许明珠说完后久久沉默不语。

    老丈人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真正的大聪明,大智慧,尽管知道女婿如今在长安城不大不小算是一号人物,年纪轻轻已被封为县侯,进宫面圣跟吃饭一般平常,未来的前程实在不可限量,可老丈人却很明白女婿的权力来之不易,若借着女婿的名头四处招摇横行。或许可以张狂一时,但绝对长久不了,自己做的恶事坏事。别人只会算到女婿头上,久而久之。女婿被牵累到垮下了,万事皆休。

    李素很庆幸自己有这么一位好丈人,其实看看许明珠便知道,能教出这么聪慧勇敢的闺女,她的父母一定不差。

    “夫人,说真的,我现在真想跟老丈人义结金兰了……”李素笑叹道。

    “还说!”许明珠捶了他一记,朝他使劲翻白眼:“夫君若真觉得与我爹投契。莫如先休了妾身,再与我爹论交。”

    “那还是算了,夫人比较重要。”李素忍痛放弃这个想法。

    “既然夫君答应许家参与茶叶买卖,妾身便叫人请爹过来商议一下章程,两家虽是亲家,但还是先立规矩比较好,将来万一买卖有了争执,也好拿个说法,分出个是非,夫君觉得呢?”

    “好。就依夫人,买卖是买卖,终归要大家都公平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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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丈人来得很快。第二天下午便从泾阳县出发,坐着牛车晃晃悠悠到了太平村李家。

    这是丈人第一次登门,大唐礼仪对老丈人不算太客气,毕竟是个男尊女卑的现实时代,作为女婿亲自迎出大门便很合规矩,一点也不算慢待了。

    但对李素这种千年后过来的人,那个年代的丈人丈母简直是玉帝和王母娘娘般的存在,特别擅长兴风作浪,当女婿都快当成孙子了。丈人丈母还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李素在贞观年生活了好些年了。这种心理阴影仍然存在,成了挥之不去的梦靥。

    老丈人还没进村。李家已派出斥候至十里外打探,轮着班的骑马回来报信,村道上只见一骑又一骑飞马来报,络绎不绝,路旁的乡亲们目瞪口呆,不知道李侯爷家今日迎的是哪路贵客,能让一位县侯如今看重的客人,至少应该是皇子级别,甚至是……当今陛下吧?

    老丈人坐着牛车刚进村口,李家便大开中门,两队部曲着装执刀,呈雁形在家门口外排开,一个个昂首挺胸,杀气腾腾。

    李素穿着华服,神情紧张地在门口转圈,忐忑不安地望着门前空荡荡的路口。

    许明珠原本在内院绣花,听府中丫鬟报信,说侯爷在家门前摆开了阵势,许明珠吓了一跳,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慌慌张张跑出来,见大门外两排部曲威武不凡,而李素则一脸凝重,如临大敌的模样,许明珠呆怔片刻,转身便狠狠掐了他一把。

    “摆出如此阵势,你想杀我爹不成?”许明珠气坏了。

    李素干笑:“丈人头一次登门,这不是想弄得隆重点吗?不然被丈人挑礼可就冤枉了。”

    许明珠气道:“咱家这架势会吓到我爹的!”

    “夫人莫闹,老丈人怎么可能会被吓到……”李素充满紧张的脸颊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叹道:“明明是我被吓到才对……”

    夫妻二人还在争执要不要撤掉侯府门前列阵的部曲,结果人算不如天算,老丈人的牛车已到门外的路口了。

    远远看着牛车慢慢悠悠行来,许明珠闭上眼,发出一声认命的叹息,和李素一同出迎。

    …………

    许敬山比李素更紧张。

    商贾人家登侯府的门已然是非分之举了,许敬山一路上都在忐忑,生怕富贵女婿给他脸色看,在这个年代,权贵门阀每家都有自己的买卖,否则仅靠朝廷每年发下的那点俸禄不可能养得起偌大的家院,可是权贵本人却非常忌讳跟商贾扯上关系,谁在他面前提起买卖的事,二话不说马上翻脸,对商人也从来不见有好脸色。

    许敬山一直觉得很幸运,因为他给自己的女儿许了一门好亲事,名满长安的少年英杰,不仅诗文才华出众,还为大唐立过许多功劳,二十来岁的年纪便被封了县侯,还入了尚书省,这个年岁便入省,将来离拜相封公还远吗?那时自己的女儿也水涨船高,说不定也能当个宰相夫人。封个一品诰命什么的,哪天女婿忽然立下一个旷世功劳,陛下没准恩荫亲眷。许家也能沾点光彩,领个虚衔官职也不一定……

    所以。这次登李家的门,许敬山是非常重视的,为了郑重起见,哪怕李素传话带丈母一同来,他也还是没带,独自一人坐着牛车,带了几个家奴,后面装了两大车的礼品。就这样进了太平村。

    谁知到了李家门口,许敬山愕然发现门口两排兵丁按刀而立,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样子,许敬山被搀下牛车后便觉裤裆一阵凉意,战战兢兢抬眼望去,两排兵丁非常有默契地忽然举起腰刀,刀柄使劲拍打着胸脯,大喝几声“大唐万胜!”

    许敬山两腿一软,脸色刷地白了。

    李素见老丈人这模样。顿知今日的排场可能隆重得有点过分了,老丈人似乎领受不起,于是赶紧与许明珠迎上前。先给许敬山行礼。

    “丈人远来辛苦,小婿未能远迎,请丈人莫与计较。”

    许敬山下意识地想拱手回礼:“小人……老汉拜见……”

    “爹!”许明珠急忙将许敬山行礼的手按下,嗔道:“您这礼是怎么论的?哪有长辈给晚辈行礼的道理?”

    李素也急忙笑道:“是小婿不懂事,让丈人受惊了,其实这排场本是小婿的一番好心,丈人莫怪小婿孟浪……”

    “不怪,不怪……”许敬山强挤出个慈祥的笑脸。

    难得见一次面,翁婿二人都觉得别扭。不自在。

    李素与许明珠一左一右扶着许敬山进门,经过两排列队的部曲时。部曲们动作划一,纷纷躬身按刀为礼。哗啦的响亮又吓了许敬山一跳,平复下心情再看看左右两排部曲,一个个威武不凡,满带杀气,隔近了仿佛都能闻到他们从战场上沾惹回来的血腥气。

    许敬山浑身一凛,肃然起敬,随即摇头感叹不已。

    原来,权贵人家跟自己这种商贾果然不一样。商贾有钱,而且也舍得花钱,建宅子,买家奴,买胡女,只要不逾制,什么东西能壮自家气势便买什么,而权贵人家呢?他们似乎什么都不必做,仅仅只是家门口的两排执刀部曲,便足够碾压商贾的所有气势,两排人动作划一行个按刀礼,便把许敬山一点点小自信打击得粉碎。

    哪怕是李家这种新兴的权贵,刚刚养成的门阀底蕴也足够令商贾仰望叹止了。

    李素其实也很尴尬。

    自己确实是一番好心,毕竟在他心里,丈人丈母是一种非常邪恶且强大的存在,不敢掉以轻心,排场礼仪都是往最高级的走,生怕丈人挑礼,背地里说女婿闲话,然而今日这排场摆出来,似乎适得其反,把老丈人给吓到了,……其实女婿也吓到了,被老丈人吓的。

    三人进了家门,等候在正堂的李道正迎了上来,庭院里两位亲家一脸笑容,把臂言欢,气氛一扫方才的别扭和颓丧,显得非常的融洽,简直蜜里调油……

    老老小小在庭院里聊了很久之后,李道正看出许敬山似有正事要跟李素聊,便很识趣地告了个罪,说好晚上痛饮,然后扛着农具下田去了。

    李素将许敬山请上正堂坐下,命人设宴上酒,许明珠乖巧地坐在许敬山身边相陪。

    翁婿二人的寒暄首先从今日天气哈哈哈开始说起,双方的废话都准备得很充分,直到酒菜上了桌,废话还没结束。

    许明珠看了看老爹,又转眸看了看李素,见夫君和老爹聊得很开心,许明珠嘴角不由勾起一抹幸福的微笑,垂睑笑了一阵后,抬头再看李素时,眼里的神采似能溢出蜜来。

    酒过三巡,许敬山搁下漆耳杯,笑着叹了口气,道:“老夫以商贾贩夫起家,一生走南闯北,可谓阅人无数,但似贤婿这般少年得志,不靠父荫不靠逢迎,靠自己双手挣得这显赫的官爵和偌大的家业者,老夫一生闻所未闻,我许家能与贤婿结这门亲,确是老夫高攀了……”

    李素急忙道:“丈人言重了,能娶明珠这般贤惠果敢的女子,真正才是小婿的福气,不夸张的说,连小婿这条命也是明珠所救。”

    许敬山眉梢一挑,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闺女,眼中露出慈爱的目光,仿佛闺女给老爹长了脸似的,许敬山从进门开始便略显局促不安的表情终于松缓了。

    “贤婿为大唐镇守西州,数万强敌攻城,贤婿死战不退,终保西州不失,为大唐赢得一手先机,这些老夫都听说了,而我家闺女千里搬援兵救夫,乡邻们也都在传说,是真是假老夫也不知,就算是真的,嗯……女子出嫁从夫,以夫为天,以夫为命,为夫君做点什么,辛苦一点也是应当应分的。”

    这话有点不太好听,李素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许明珠则不满地撅起了小嘴,连酒都不给老爹斟了,轻哼了一声,委屈的小眼神望向李素。

    李素回以微笑,以及投以疑惑的眼神,疑问很清楚。

    ——你小时候是被你爹从隔壁王叔叔家门口捡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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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四十六章 荒野截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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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声令下,公主府禁卫倾巢而出。

    公主府禁卫原属皇宫右武卫,右武卫属于禁军,其大将军常轮流担任,程咬金便曾被李世民任为右武卫大将军,余者如秦琼,尉迟恭,牛进达等,皆有过当右武卫大将军的经历。

    按制,大唐太子可拥三卫,诸皇子可拥两营,公主府可拥卫一营,一营是七百五十人。也就是说,东阳公主府内外时常巡弋的禁卫有七百多人,这次全部被东阳调动出府。

    东阳也一反低调常态,换上了崭新的公主朝服,在绿柳的搀扶下,登上了公主銮辇,辇后十余名宫女,打开四柄九翅屏扇,前方七百余将士执戈开道,全副仪仗浩浩荡荡朝长安城外西面行去。

    …………

    城外西郊小道上。

    齐王的车驾慢慢悠悠行进,一支百来人的队伍不急不徐地围侍车驾左右,仿佛感受到车驾主人的心情,整支队伍行进也是蔫头搭脑,没精打采的。

    车驾一侧的小帘掀开,露出齐王那张哀怨委屈的脸,不舍地频频回头张望着已渐行渐远的长安城,长安城在金黄色的晨蔼中已只剩下一个小小的轮廓。这时候若来一曲二胡《二泉映月》,画面就更能催人泪下了。

    齐王的委屈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虽说齐王是个坏人,生平做过的好事屈指可数,做过的坏事却罄竹难书,但这次因为活字印刷术的事而被父皇驱赶出长安,齐王委实存了一肚子委屈郁闷。

    或许在李世民眼里看来,皇子巧取豪夺臣子家产是件非常耻辱的事,更何况还存着收揽天下士子之心的不可告人的心思,但对齐王来说,这是他有生以来数得着的办得最温和最客气的一次抢夺行动了。

    从开始刻意折节屈尊结交李素。堂堂天家皇胄竟对一个小小县侯讨好逢迎,然后再派自己的舅舅阴弘智亲自登门,好言好语商量。请李素把活字印刷术让出来,不仅如此。齐王甚至还破天荒地给了李素一大笔钱,当作是活字印刷术的买断……

    给钱啊!多么稀罕的事情,嚣张跋扈的齐王殿下看上的东西向来都是直接动手抢的,何时干过给钱这么客气的事?这简直是对长安恶霸称号的侮辱,齐王当时都觉得自己的人性光辉简直亮瞎狗眼了。

    所以在齐王的认知里,活字印刷术其实是一桩正经的生意,有买有卖,买卖公平。童叟无欺,谁知被父皇知道后,二话不说赏了他一记耳光,并且直接定性为“巧取豪夺”,最后被父皇逐出长安城……

    被父皇斥责打骂之后,又在宫门前遇到了与他素来不对付的太子,当时他的心情惶恐无助,太子在他耳边轻轻挑唆的那几句,齐王当时确实中了计,以为是李素在父皇面前出卖了他。只恨不得抄刀冲到李家,把李素大卸八块以解心头之恨。

    然而回到王府后,齐王渐渐冷静下来。越想越不对劲。

    最不对劲的地方在于,这些挑唆的话是太子说的,当时太子那嘴脸,回想起来正是典型的小人模样,不论太子说的是真是假,齐王首先便在心里打了个问号,其次,刚刚被父皇斥责打骂,就算齐王想报复李素也没那胆子。有疑团,有忌惮。还有浓浓的对父皇的畏惧,齐王报复李素的念头刚冒了个小萌芽儿。立马就被自己掐掉了。

    谁知没过几天,李素的父亲在太平村被刺,紧接着自己王府的一个管事莫名其妙死在荒郊野外,然后父皇来了一道语气严厉的旨意,将自己驱离长安……

    一桩桩事情发生,却没有任何头绪,齐王不得不满怀一肚子疑问上路了。

    马车晃晃悠悠,在崎岖不平的小道上彳亍而行,齐王忍不住再次掀开帘子,回望已渐消失在晨雾中的长安城,心中充满了不甘,愤恨,还有几分欲辩而不能的委屈……

    宝宝心里苦,宝宝不想走……

    离城三十里,齐王不堪马车颠簸,下令停驾路边暂歇。

    垂头丧气的齐王仍沉浸在委屈和失落的情绪中无法自拔,小道尽头的远方忽然扬起漫天烟尘,滚滚黄尘里,一乘金顶圆蓬的车銮在烟尘中若隐若现。

    齐王眯起了眼,朝远处眺望。

    烟尘滚滚,离齐王的队伍越来越近,二者相距三里地时,齐王渐渐看清了那支队伍的模样。

    一乘金色车辇,后面四柄九翅屏扇,前方数百人开道,还有许多宫女围侍车驾步行……嗯,这是全副的大唐公主仪仗,不知是哪位封地在城外的公主姐妹进长安城了?

    扬起了手,齐王朝远处一指,道:“去两个人,问一下那是谁家仪仗,就说齐王祐在此,请她停驾一会。”

    两骑快马飞驰而去,很快便回来了,告之曰东阳公主的銮驾。

    “东阳?”齐王拧眉想了片刻,接着怒气冲冲地哼了一声。

    他对东阳没意见,甚至连交集都不曾有过,父皇生了那么多儿女,齐王没义务全部认识,何况还是一个下嫔所出的女儿。

    只不过东阳和李素的关系在长安城人尽皆知,而这次自己被父皇驱离出京,跟李素有直接关系,所谓恨乌及乌,齐王对东阳的銮驾自然没好脸色了。

    “传令下去,将本王仪仗横在路中,告诉东阳公主,让她的车驾避开,让本王先过去!”齐王斜乜着远处的仪仗,懒洋洋地下令。

    对太子没好感,对李素更没好感,报复不了李素,恶心一下他的女人也不错。

    这就是齐王的想法,很幼稚,但是……齐王今年才十七岁,他有幼稚的资本和实力。

    两骑快马再次朝东阳的仪仗飞驰而去,只不过这次情况突然变化了。

    齐王派出传话的快马刚到东阳仪仗前,便见为仪仗开道的一名披挂将军骑在马上,身子稍稍往后倾,似乎在听公主銮驾内的命令,随即将军回过头,迎向两骑快马,手中长戟猛地横扫,砰砰两声闷响,齐王派去的两骑被长戟扫落下来。

    齐王和随行侍卫远远见了,不由大吃一惊。

    齐王脸色剧变,由红转青,大怒道:“好个东阳,连你这个下嫔所出的贱种亦敢欺我,真当我李祐纸糊泥塑不成?”

    齐王还来不及兴师问罪,话音刚落,东阳的仪仗又发生了变化。

    为首的披挂将军忽然将长戟高高举起,声嘶力竭地吼了一句什么,只见身后数百名将士顿时将手中的横刀朝天斜举,齐声暴喝一声“杀!”,随即仪仗前列的阵型徒然变化,狭长的小道上,仪仗队伍忽然分成了三列,中间一列最前端仍保持原速,另外两列却从小道跳下路旁空旷的田野里,队形不散,脚步却越来越快,左中右三路朝齐王的队伍包抄而来!

    天地瞬间杀气盈野!

    齐王和侍卫们呆住了,完全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一向逆来顺受的东阳公主为何主动朝他们摆出攻击的阵势……不,已不是攻击阵势了,而是实实在在开始向他们发起攻击了!

    “彼其娘之!到底肿么了!”齐王震惊之余,悲愤大吼。

    “王爷快跑!标下为王爷断后!”一名忠心侍卫冲上来,拽住齐王的胳膊,将他扶上马,狠狠一抽马臀,马儿吃痛,长嘶一声发疯似的朝前跑去。

    然而,一切发生得太快,齐王逃跑也太迟了。

    东阳的仪仗禁卫既然摆出左中右包抄的阵势,便已铁了心不会漏掉任何一个人。

    齐王骑在马上左摇右摆还没跑出十丈,东阳的仪仗禁卫右路的一名小将忽然奋力投出一支标枪,嗖的一声,不偏不倚恰好将马脖子射了个透凉,马儿悲鸣一声,人立而起,接着颓然倒地不起,齐王也随之被狠狠摔落在地。

    浑身骨头仿佛被跌散了架,脑袋和耳朵在嗡嗡作响,齐王被彻底摔懵了,直到此刻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他的身后,自己的侍卫已被东阳的禁卫团团围住,侍卫头领壮着胆子喝问了一声,便被东阳仪仗禁卫的将军狠狠一刀鞘拍晕过去,将军似乎刻意手下留情,没下狠手,齐王落马,头领昏迷,剩下的人顿时不敢妄动。

    没有经历太激烈的厮杀,短兵交接,双方一触便尘埃落定。

    直到这时,东阳的车辇才停下,在绿柳的搀扶下,穿着一身华贵雍容的公主朝服的东阳缓缓走下车辇,无视齐王侍卫们又惊又惧的目光,东阳面无表情,目不斜视,径自走到齐王面前。

    齐王被摔下马,疼得直哼哼,躺在地上仍起不了身,抬头看见东阳正冷冷地盯着他,凤目满含煞气,俏丽的面容仿佛覆了一层严霜,齐王惊怒地指着她:“好你个贱……”

    话没说完,啪的一声脆响,竟是东阳主动出手,狠狠扇了他一记耳光,耳光响亮。

    轰!

    仿佛为东阳壮胆助威一般,身后的禁卫动作划一地一齐按剑而立,将齐王围在圈子里。

    齐王终于胆寒,虽然年纪不大,而且性子暴戾,但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还是懂的,于是齐王很识时务地闭嘴不说话了,怨毒的目光却狠狠盯着东阳那张面无表情的脸。

    良久,东阳终于说了第一句话:“齐王祐,你不必这样看着我,我今日截住你,只为问你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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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四十七章 乌龙截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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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怨临头,避无可避!

    东阳比李祐大三岁,算是李祐同父异母的皇姐,可是李世民的皇子皇女之间也讲究身份的,都是王爷和公主,长孙皇后所出的嫡子嫡女身份就比别的皇子更高贵,而别的皇子皇女里面,杨妃阴妃等四位妃子所出的子女比那些下嫔所出的子女高贵,李世民所生的几十个皇子皇女,便以出身而论,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金字塔。

    齐王李祐,是四妃之一阴妃所出,而东阳,无疑属于金字塔的下层,垫底的那一种。

    今日在这荒野小道上,东阳公主府禁卫尽出,将齐王堵了个正着,不仅将他摔下马,东阳还亲自出手,狠狠扇了他一记耳光。

    事闹大了。

    齐王被东阳这记耳光扇得耳朵嗡嗡作响,半边脸颊已然红肿,白净的肌肤上面印着五只纤细修长的手指印,可见东阳这一记耳光扇得多重。

    齐王生平第一次正眼看着东阳。

    这位平日寡言温婉,在诸多皇子皇女中间毫无存在感的皇姐,今日竟出手扇了他的耳光!

    这是何等的卧槽!

    怨毒的目光狠狠盯着东阳,齐王冷冷道:“东阳,你今日所为,你自己要担待得起!”

    东阳清冷一笑:“不必替我劳心,我东阳做的事,自有我自己担待。”

    “尔不过下嫔所出,竟敢对本王动手,好大的胆子!此刻你为刀俎,我为鱼肉,肆尔所欲,我无话可说,回头到了父皇面前。咱们再论是非曲直!”

    “甚好,齐王祐所言正合我意,此事你纵不说。我也要到父皇面前求个公道!”

    齐王冷笑:“你莫名其妙对我动手,还要求公道?”

    “对。公道!”东阳重重点了一下头,然后道:“闲话休多说,我只问你一件事,你老实答我。”

    “你问我便答,真拿自己当人物了?别忘了,你只不过是个低贱的下嫔……”

    啪!

    话没说完,齐王另一边脸颊又被东阳狠狠扇了一记,这一记将齐王抽懵了。捂着脸颊茫然地看着她。

    “嘴里再不干净,我今日便废了你双腿,让你从此残废一生,我至多被父皇削去公主爵号,贬为庶人,反正我已潜心求道,做不做公主无所谓,齐王祐,你再说句不干净的话试试。”东阳露出罕见的狠酷之色。

    齐王心中愈发怨毒,然而。他也终于看清了形势。

    形势很简单,他是穿鞋的,东阳是光脚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失无所失,一个不拿公主爵号当回事的人,有什么能威胁到她,她还有什么顾虑?

    反过来说,东阳说要废了他的双腿,这句话绝对不是威胁,她真有可能会做到,因为她什么都不怕。当年她与李素私情事发,她敢当殿顶撞父皇。后来不顾父皇的强压,果断决定出家为道。逼得父皇不得不放弃继续拿她与朝臣之子联姻的打算。

    如此刚烈的脾性,说要废了他的双腿,他敢拿这句话当玩笑吗?

    想清楚了关节,齐王背后冒了一层冷汗,他终于发觉自己此刻面临着怎样的局面了,局面对他非常不利。

    “好,你问,我答。”齐王很识时务地道,而且突然间态度变得非常的温顺。

    东阳满意地点头:“看来你并不蠢笨,我且问你,你欲夺李素的印刷术,李素半句话不说双手奉上,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你还有什么不满足,为何派刺客去太平村,行刺李素的父亲?”

    “啊?”

    齐王满肚怨毒瞬间化作一脸惊愕和莫名其妙,随即,齐王似乎明白了什么……

    东阳仍冷冷盯着他,然后东阳的脸色也变了。

    因为她看见齐王忽然两眼泛红,紧接着泪水不受控制地顺腮蜿蜒而下,一脸委屈加悲愤,双手不停地捶着地。

    “我……为什么……这么……冤呐!”

    东阳愕然,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两步,俏脸有些发白。

    看齐王此刻的模样,她似乎也发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呃……不是你干的?”

    齐王泪眼发红,恶声道:“东阳,你刚才说过,你要担待自己做过的事,今日你我便到父皇面前论个曲直!”

    “……真不是你干的?”东阳俏脸发白,方才的狠厉冷酷之色全然不复。

    其实不用齐王回答,东阳此刻都能深深感到从齐王身体里散发出来的那股冲天的冤气……

    “李素不是好东西,这件事我也想干,可是……”齐王嘴唇一颤,悲愤道:“可是我没来得及干,就被父皇驱离长安,今日你不但冤我,还打我……”

    啪!

    仿佛不受大脑控制,东阳又是一记耳光扇去,这记耳光扇得连她自己的惊呆了,急忙缩回手,呆呆地看着自己纤细的巴掌发愣……

    齐王眼泪顿止,捂脸惊怒地瞪着她:“明知冤我,为何还打我?”

    “你……你……”东阳心虚片刻,忽然挺直了腰,回瞪着他道:“不许你侮辱他!”

    齐王彻底崩溃,伏地大哭不已,双手使劲捶地,捶地……

    *******************************************************************

    城外荒野,东阳和齐王之间的冲突李素并不知情。

    他不知道东阳想为他消灾弥祸,更不知道因为缺少沟通,东阳活生生在城外摆了一出乌龙,齐王冤枉挨了几记耳光。

    就在东阳扇齐王耳光扇得嗨起的同时,李素也在长安城发动了。

    李素的性子是典型的外柔内刚,平时很低调,丝毫不见少年得志的张扬,沉稳得像个历经了百年沧桑的老人,可是骨子里却非常的刚烈,特别是经历过西州的战火淬炼以后,整个人磨练得愈发锋利,被人欺负了虽然做不到“虽远必诛”那么夸张,但也绝不会打落牙齿往肚里吞。

    他的锋芒,出现在应该出现的时间和地点。

    日上三竿,长安城的城门早已打开,无数牵着骆驼和马匹,满载货物的行商贩夫来往穿行于长安两市各坊,大唐国都的繁华和喧嚣,每天都因这些人而重复着。

    上午时分,一位中年男子牵着一匹马,慢吞吞穿过长寿坊,缓缓朝东宫行来。

    马背上横放着一个大麻袋,鼓鼓囊囊的,不知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离东宫尚距百余丈时,一人一马忽然停下,中年男子静静地看着远处东宫门前执戈来往巡梭的太子率卫将士,露出一道看不清含义的微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五十一章 失望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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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所有人心目中,东阳的形象是柔弱的,温婉的,虽然是公主的身份,可她却似乎从未端过公主的架子,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是小心翼翼的模样,绝不多话,更不会像其他的皇子公主那样拼尽全力在父皇面前卖乖逢迎。

    她仿佛是个局外人,整个世界的悲喜与她无关,远远站在偏僻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世间百态,清高,孤傲,如空谷幽兰,不与百花争春,身上不落一粒凡尘,永远干干净净,只为懂得她的人绽放。

    任何人第一眼见了她,都会不自觉地生出一股“我要保护她”的冲动,这样一个女子,怎么可能主动出手打人?

    李世民目瞪口呆,睁着眼睛愕然许久,看着常涂波澜不惊的表情,终于不得不相信了这个事实。

    “东阳……居然会打人?”李世民苦笑。

    很忧虑啊,几十个儿女已然如此不省心了,最柔弱的那个居然都学会了打人,以后可怎么办?累了,不想当爹了……

    “奴婢已查清,东阳公主打齐王纯粹是为了李县侯,她担心李县侯的脾性不佳,以县侯的身份报复齐王的话,会惹出大祸,但公主打齐王就不一样了,纵然受罚,后果也算是减轻到最低的程度……”常涂仍旧面无表情地道。

    李世民摇头,叹道:“朕这些儿女……都不笨呐!这些个小心眼,小算计,比谁都灵醒,可是……为何却没看见一个有大智慧的皇子给朕显显本事呢?”

    常涂沉默无言,天家之事不是他这个宦官家奴能插嘴的,这点尺寸他把握得非常清楚。

    李世民拧眉沉思,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案。殿内炭盆仍烧得通红,不时有火星啪的一声炸响,在幽静的大殿内悠悠回荡。随即归复寂然。

    太子做的事情,显然令李世民很失望。这一次的失望,他甚至连把李承乾叫进甘露殿训斥的力气都没有了,不知何时开始,他已对李承乾有了一种心灰意冷的感觉,简单的说,他已对太子寒了心,久蛰于心中的易储念头,如今一日比一日强烈。正因为强烈,这一次李世民反倒不太想训斥李承乾了,有些事,有些人,已然腐烂到根子上,训斥还有什么用处?

    尽管已经寒了心,可李承乾终究还是太子,派人行刺李道正并嫁祸给齐王这件事,幸好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所以李世民此刻唯一的选择只能尽力遮住它。把盖子盖紧,不让里面的腐臭味传得人尽皆知,徒增天家笑柄。

    良久。李世民道:“常涂……”

    “奴婢在。”

    “传朕旨意,魏王府车乘仪仗加双马,再将朕贴身佩带的玉佩赐予魏王泰,顺便转告泰儿,这两年他主撰《括地志》,深得朕喜爱,嘱咐他严谨治学,来日书若有成,朕将命他赴弘文馆讲学。天下大儒,学士。教授等,皆将垂拱聆讲。”

    一直面无表情的常涂神色终于有了变化。古井不波的老脸闪过一丝惊讶诧异之色,随即很快恢复如常。

    难怪常涂惊讶,李世民这道旨意看似平常,只不过给魏王李泰的仪仗加了双马,顺便鼓励他编撰好《括地志》,来日让他去弘文馆给大儒们讲学。

    可是但凡身处朝堂的人听到这道旨意,却不知会怎样的震惊。

    这可不是寻常的圣旨,而是一个很强烈的信号!

    首先是魏王仪仗,这几年魏王颇得李世民赏识喜爱,李世民一高兴就给李泰赏赐,魏王府房屋殿宇的规格一升再升,早已超过寻常皇子王府规定的尺寸和高度,而魏王的仪仗也是一加再加,隔几日便赏下一对如意,几对香炉金瓜,几柄九翅屏扇,今日又给车乘仪仗添了双马,如此一来,李泰的车乘一共有六匹马,已与东宫太子的仪仗完全相同。

    更诛心的是弘文馆讲学。

    弘文馆可不是能随便讲学的地方,武德四年,高祖皇帝置修文馆,设于门下省,后来贞观年改名为弘文馆,设置这个弘文馆是为了招揽大儒出山,教授为学之道,并且天家所有的皇子公主也要老实坐在里面上课,讲学的大儒包括房玄龄,孔颖达,褚遂良等当世名臣或博学鸿儒,下面听课的也不仅是皇子公主,还有当今颇富天资的士子名士,从弘文馆学成而出者,无一不是一方名臣干吏。

    让李泰在弘文馆讲学,这分明是存着给李泰在大儒和士子之中树立威望的心思,一个普通的皇子,身份不及太子,名望不及朝臣,何德何能给这些大儒名臣们讲学?除非……他要帮李泰收士子之心!

    常涂眼皮跳了跳,人老成精的他已然察觉到,陛下的易储之心已越来越强烈,这次太子做错了事,陛下连愤怒的情绪都很少,更没有把太子召进殿中训斥,分明是已对他寒心了,再加上有意给魏王加仪仗,赐弘文馆讲学等等,这个信号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常涂脸上一闪而逝的异色被李世民捕捉到了,李世民皱了皱眉,道:“有何不对?”

    常涂急忙躬身:“奴婢无话。”

    李世民神情忽然浮上深深的疲惫之色,无力地挥挥手,道:“如此,去颁旨吧,还有,宣晋王治,朕要考究晋王最近治学成效。”

    “遵旨。”

    “去吧,朕乏了,想睡一会儿……”

    大殿的门被轻轻关上,殿内的光线忽然变得暗淡。

    李世民的表情藏在黑暗之中,除了深深的疲倦和孤独,什么都看不出来。

    *********************************************************************

    太平村,泾河边。

    李素惊愕地看着东阳,久久未出声。

    东阳被李素的目光盯得浑身发毛,开始还羞怯地垂下头,后来越来越羞,不轻不重地推了他一下。

    “喂!你在看什么?”

    李素摇摇头,仍旧一脸的不敢置信:“你果真抽了齐王?”

    “嗯。”

    “因为我?”

    东阳瞪他一眼,道:“谁都不为,就是看不顺眼,不能抽吗?”

    “当然能抽,还可以用任何姿势抽……”李素表情无比惊叹,嘴里啧啧有声,盯着东阳上下打量:“厉害啊,以前咋看不出你这么暴力呢?隐藏得太深了……”

    东阳羞得不行,想跑又舍不得,只好恨恨掐了他一把,道:“上次行刺……李叔叔,事情闹得那么大,以你的性子还不把长安城捅翻天呀,那时父皇若震怒,不仅是你,连整个李家都倒霉,我若不出手先帮你把仇报了,你现在大概还在大理寺里等待父皇发落呢。”

    李素神情浮上感动之色,忽然握住了她的小手,道:“我知你性子淡泊,与世无争,柔柔弱弱的一个姑娘,却出手做那伤人之事,真是难为你了……”

    东阳笑得无比甜蜜,今日做的一切恶事,伤人的事,心中满满的愧疚和后怕,然而此刻李素一句感谢,却将她心中所有的罪恶感祛除干净,仿佛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等到他这句话,此刻的她甚至忍不住冒出更罪恶的念头,如果他能再多夸几句,说不定以后她还会为他做这些恶事……

    羞羞怯怯地垂下头,东阳嘴角的笑容却越来越深,眼里的情意浓得像一碗粘稠的蜜,甜得连心都融化了。

    “东阳……你只抽了齐王一人,对吧?”李素在她耳边轻轻地道。

    “嗯,禁卫还打伤了他的仪仗侍卫……”东阳闭着眼,呢喃如梦呓。

    李素的声音愈发低了:“可是……行刺我爹的幕后真凶不是齐王,是太子啊……”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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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日只一更,心情颇不平静。。。因为。。。有一件喜事,明天还要陪老婆拿最后两份确诊的化验单。。。(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五十四章 帝王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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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告而登门,谓之曰“恶客”。

    李世民就是李家的恶客,当然,他的身份有点特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嘛,理论上整个大唐境内的任何一个角落,所有权都是他的,所以他完全可以在大唐境内的任何地方像螃蟹一样横着走,想进哪家院子就进哪家院子,想干嘛就干嘛。

    这些李素都理解,你是皇帝你最大嘛。可是……这位皇帝一声不吭便跳进他家的浴池,这就很令他无法理解了。

    李素不是没有想象过有人跳进他的浴池,当然,这个人必须要正确,就算不是私自下凡的仙女吧,至少也该是不小心坠入凡间的天使,脸着地的也算。

    一个抠脚大汉二话不说光溜溜的就跳进来了,李素很无奈,不仅无奈,而且恶心。

    很想不通啊,为何每次都选择他泡澡的时候微服私访,而且一点也没把自己当外人,你是礼仪之邦的皇帝啊……

    池子已脏得不要不要的了,跟泡在臭水沟里没区别,李素泡在热水里,身上却莫名其妙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只觉无数细菌爬在自己的肌肤上,狞笑着使劲往毛孔里钻,一边钻还一边吐口水,散播病毒……

    哧溜一下,李素飞快从池子里窜了起来,连滚带爬出了水,手忙脚乱地拿着布巾在身上使劲擦,使劲擦……

    李世民脸都绿了,这竖子,以为朕有多脏?朕是皇帝,而且是历朝历代最雪白干净的皇帝好不好……

    对李素,李世民的了解还是不少的,知道他有爱干净的毛病,只是看今日李素的做派。李世民也没想到他的毛病竟如此严重。

    “子正啊,你的病很严重,要不要朕把孙道长宣来给你看看。开几副养神且吃了以后……不那么爱干净的方子,嗯。对你很有益处的。”李世民用关怀的语气道。

    李素气炸了,这说的是人话么?什么叫“不那么爱干净的方子”?给你开一点爱干净的方子才对吧?

    “呃,多谢陛下,臣没病,臣很正常。”

    李世民嗤笑:“笑话,你很正常,难道不正常的是朕吗?”

    李素无辜地看着他,眼睛眨啊眨。李世民笑容顿止,一股绿气从脚升到头。

    李素的无辜眼神他看明白了,里面透露的意思大概是……“是的,没错,你不正常,你才有病。”

    李世民抬手指了指他,估计想骂脏话,后来想到自己毕竟泡在别人家的浴池里,没有吃完斋饭打和尚的道理,只好悻悻放下手。不悦地哼了声。

    “给朕滚出去,速速安排酒宴,朕泡一阵便来。滚远。”

    李素急忙应是,穿好衣裳一溜烟跑了出去。

    **************************************************************************

    李家的酒宴很客气,至少在李素看来很客气,有酒有肉,有荤有素,每一道菜都是李家独有的煎炒蒸煮法门,长安城里的权贵家纵然府邸再奢华,李素也敢保证他们每日吃的东西绝不如自己家这么精致美味。

    酒是上好的西域葡萄酿,担心当今皇上在自己家喝出个好歹。李素没敢上五步倒,葡萄酿挺好的。柔和温吞,不易醉。

    李世民看来在浴池里泡得爽歪歪。一个时辰过去还没见出来,看来果然是别人家的浴池更舒服,这跟别人家的媳妇永远比自家媳妇好是一个道理。

    李素耐着性子站在浴室门外等着,李家的各个角落和房室都已被羽林禁卫占据,每间屋子每个庭院甚至每个房顶都黑压压站满了人,可以说,李家从来没这么热闹过。

    又等了小半个时辰,李世民穿好衣裳,伸着懒腰从浴室里走出来,满脸舒坦的表情,连黝黑的脸都仿佛白皙了许多。

    李素站在门外等候,李世民挥了挥手:“带路去你家正堂,朕今日赏光,便赐尔君臣同饮。”

    蹭别人家的酒饭还说得仿佛给了别人天大的荣幸似的,这蛮不讲理的做派太招人恨了……真想像放牛的孩子王二小一样,把他领到八路的埋伏圈里去啊。

    李素躬身行礼,默默领着李世民穿过内宅庭院,来到正堂外。

    今日的李家颇有些鸡飞狗跳的感觉,薛管家和下人们全都集中在正堂外的院子里,战战兢兢又满脸兴奋地看着自家侯爷招待当今皇帝陛下,脸上隐隐露出无比荣耀的光辉。

    啧啧,当今陛下亲自来侯府饮宴,侯爷的祖坟上头得冒多么浓的青烟才有如此风光和荣幸呀,将来出去跟人吹牛,好歹也是亲眼见过陛下的人了,下人的面子都增三分光彩。

    皇帝微服而来,李家无论主仆全都惊动了。

    李道正和许明珠静静等在正堂外,见李世民走来,翁媳急忙下跪行礼。

    李世民一反在李素面前拽得二五八万的样子,堆起满脸笑容,快走两步亲自将李道正搀扶起来,又朝旁边的许明珠看了一520小说收回目光,笑道:“朕不告登门,来得唐突了,还请李家翁莫怪。”

    李道正神情紧张局促,老脸涨得通红,连道不敢。

    李世民又看了一眼并肩站在一起的李素和许明珠,笑了笑,点头道:“佳儿佳妇,不错,李家翁好福气。”

    李道正也不知该如何答话,咧嘴憨厚地呵呵直笑,许明珠毕竟以前见过李世民,而且还是钦封的诰命夫人,倒也不怎么紧张,依礼称谢,神情矜持且雍容。

    客套了一阵后,李世民大步走进了正堂,李素急步跟随,而李道正和许明珠行礼过后便很识趣地退下了。

    进了正堂,李素恭敬地将李世民请上主位。

    李世民也不客气,袍袖一挥便当仁不让地坐了下来。紧接着,不知从哪里冒出一群宫女宦官,端着李家刚做好的酒菜走上堂来。

    李素表示很理解。君臣饮宴是正式场合,就算是李世民的客场。按规矩端菜斟酒这种事也轮不到李家下人丫鬟来做的,李素甚至深信在酒菜端上来之前,必然有宦官试尝过每一道菜,确认菜里无毒无农药无副作用后,才放心把酒菜端上去。

    想到这里,李素不由嫌弃地朝身旁给他斟酒的宦官看了一眼,如果这菜真被试吃过,里面不知有没有口水……啧。不能吃了!

    酒菜摆满了矮脚桌,当然,都是分餐制的,每人面前的酒和菜都一样,李素以主人的身份举杯遥敬李世民,李世民哈哈一笑,很豪爽地端杯一口饮尽。

    再然后,李世民立马露出嫌弃的表情,那模样好像被人强灌了一口尿似的,差点吐出来。

    “小子啥意思?朕难得来你家一次。就拿葡萄酿打发朕,嗯?”

    “啊?这个……这个是西域正宗的……”

    “什么狗屁西域正宗,西域了不起吗?西域如今便是朕的掌中之物。朕欲取之,易如反掌,废话少说,拿你的五步倒上来!”

    李素苦着脸应是。

    没多久,仍是宦官抱着两个小坛子上堂来,清澈白亮的酒哗哗地倒进杯里,李世民仰头一口,表情痛苦龇牙咧嘴半天,方才长长呼出一口气。笑赞道:“好酒!腹中如火烧一般,这才是男人喝的酒。那酸不拉叽的葡萄酿算个屁!”

    一杯烈酒下腹,李世民的脸马上就红了。举筷吃了几口菜,顿时赞叹不已,皇帝一赞叹,李家就没法轻松了。

    “这几个菜不错,秘方抄给朕一份,……算了,朕明日派御厨来你家学,小子不准藏私。”

    李素暗叹口气,今日不告而来,不但强行跳进自家浴池,还蹭吃蹭喝,完了还惦记上李家私房菜的核心技术……这家伙当皇帝前兼职干过盗匪不成?

    相比之下,李素忽然觉得齐王可爱多了,人家也是明抢明夺,至少态度很客气,而且还给了钱……

    李世民又喝了几口酒,李素默默在一旁相陪。

    李素知道李世民有话说,一个皇帝不可能闲到这份上,大雪天里走那么远的路就为了来他家泡澡兼蹭吃蹭喝,李素不急也不催,李世民喝酒他陪着,李世民搁杯他也搁杯。

    喝了几口后,李世民忽然眉头一皱:“酒菜都不错,为何没有歌舞伎助酒兴?”

    李素面现难色,道:“陛下,臣家中没有歌舞伎……”

    李世民大奇,挑眉道:“少年臣子,正是春风得意之时,更且相貌风流英俊,正是眠花宿柳,白日纵歌的年纪,为何府中未置歌舞伎以娱己添香?”

    李素苦笑道:“臣不喜此道……或者说,臣觉得,家中女人多了未必是好事,正因为臣的身份地位,她们总会不惜一切代价来巴结逢迎,各人各出奇谋,耍心眼,弄心机,哪怕为了一个侍妾的名分也会厮打争斗,本来平静安逸的家会被搞得乌烟瘴气,这是臣绝对不能忍受的。”

    李世民若有所思,沉默半晌,缓缓道:“子正说得对,朕深有体会,先不说太极宫里的那些妃子吧,只说朕那些皇子皇女,为讨朕的欢心,不知背地里耍弄了多少心眼,哼,他们自以为耍得高明,把朕当成了蠢货,朕这半生是从尸山血海里蹚出来的,不知经历了多少大风大浪,他们那些小机谋岂能入得朕的眼?”

    “人多了,是非也多,想法和欲*望也多,人世间的争执,多为‘名利’和‘权力’这两样,朕那十几个皇子,无论有没有可能,每个人都眼巴巴盯着太子这个位置,每个人费尽心机在朕面前装乖扮巧,可是……他们之中有几个人在看着朕时,能真正抛却朕的皇帝身份,只简单的把朕当成一个父亲来孝敬?”

    李世民脸上露出苦笑之色,仰头喝了一杯酒,抬头盯着李素,道:“知道朕今日为何来你家么?因为朕亲自册立的太子做了不该做的事,不仅如此,连祸不及家小的规矩都不顾了,朕是他的父亲,他无心悔改,但朕不能视而不见,所以,朕今日是来代他赔罪的。”

    李素吓得一激灵,急忙伏地拜道:“臣不敢当,陛下万莫折煞臣。”

    李世民摇头,道:“道理就是道理,与身份无关,错了就是错了,皇帝错了也要认错,朕的贞观朝已历经十四年,这十四年里,朕所出之策亦有诸多错处,被魏徵无数次指摘出来,朕每次都认认真真认了错,错了,就是错了,就得认。”

    说着李世民忽然直起了身子,直视着李素,道:“太子借刀杀人,嫁祸齐王,累尔父受惊,此皆东宫之错,亦是朕这个父亲之错,今日正式向子正赔罪,子正可愿恕我?”

    李素伏地道:“臣实不敢当,请陛下揭过此事,否则便是臣之罪也。”

    李世民点点头:“好,朕认了错,你也愿揭过,此事不提了。来,子正,与朕饮胜。”

    “臣敬天可汗陛下,愿陛下威服四海,德被万民,实苍生之幸也。”

    李世民目露奇色,笑道:“朕还真很少听你逢迎拍马,今日为何破例?”

    李素直起身正视李世民,肃然道:“臣非逢迎,因为臣直到今日才亲眼看到了天可汗陛下的胸襟气度,世上没有千秋万世之社稷基业,但有名垂千古之明君圣主,帝王胸襟可纳四海,平天下,则大唐基业亦可纳四海,平天下。”

    李世民脸上湛然生光,大笑道:“说得好,子正到底是个伶俐人,虽夸赞中带着几分劝谏,一番话却说得四平八稳,不像魏徵那老匹夫,每次劝谏都说得硬邦邦的,只差没指着朕的鼻子骂昏君了,这几年尤其过分,说实话,朕想把这老匹夫剁了的念头已然很久了。”

    李素笑了笑,端杯遥敬。

    李世民仰头饮尽,脸色愈发通红,俨然已有几分醉意。

    “不过,子正倒也是一身好本事,朕把你送去西州,原只为打磨你的性子,却不曾想,你在西州经历了几场血战之后,性子表面上圆滑许多,实则却更暴戾了,你看透了太子心生忌惮,竟敢雇游侠儿东宫门前当街杀人,众目睽睽之下,东宫却不敢言,连带着朕的皇威都扫地无光,朕不得不说,子正好手段,好心计,不愧被朕待之以国士……”(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五十五章 恩公无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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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古以来,只有李世民才被尊称为天可汗,能被番邦异国如此称呼的人自然不会是蠢货。

    李世民的话说完,李素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

    对于太极宫的反应,也早在李素的意料之中,当初明知李承乾不敢出声也要让那个名叫王安的游侠儿远遁陇右,防的就是太极宫知道后把王安逮住,生出许多枝节,从而引火烧身。

    活在这个人治大于法治的年代,李素每走一步都很小心,凡事未预胜,先虑败。

    李世民说完后盯着李素,神情也不见生气,只是很自然的说出真相而已。

    李素笑看着他,目光无畏无惧。

    “敢问陛下,臣……做错了吗?”

    李世民叹道:“朕现在也想不明白,你之所为到底是错还是对,至少当街杀人之事,朕也无法昧着良心说你做对了,别忘了,你做的不仅仅是杀人,还是在东宫门前杀人,你挑衅的是朕的皇权!”

    李素垂头:“是,臣请罪。”

    李世民一愣,他没想到李素这么痛快便自请其罪,这个反应倒让李世民有些无措。

    沉默半晌,李世民苦笑摇头:“你请罪,朕治你的罪,皆是情理之中,然我大唐治罪必出刑典,朕治你的罪容易,可是,朕以何理由来掩天下悠悠众口?凡罪必出有因,而此事的因,却是东宫有错在先,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事传扬出去,倒又是一桩天家的丑闻,子正,你素来聪慧,你告诉朕。朕该如何处置此事?”

    李素笑了,神情一片坦然:“若陛下铁面无私,自当各打五十大板。东宫有罪,罪于东宫。臣有罪,亦罪于臣,坦坦荡荡将此事公诸于众,任谁也无话可说。”

    李世民脸色有些僵硬:“罪于东宫?太子是朕的嫡长子,贞观元年由朕亲自册封,他是大唐未来社稷的根本,若罪于太子,岂不是说整个社稷都错了?子正。你可知长安朝堂之外,尚有五宗七姓,陇右门阀,千年世家,那些人都在冷冷的盯着朕,等着朕犯错,等着看朕的笑话,他们从来就不服我李氏占了江山,此事若传扬出去,天家颜面无光。皇威大损,焉知那些门阀世家会如何动作?”

    李素笑道:“既然陛下不欲罪于东宫,自然也不能罪于臣。师出无名,刑出无典,不仅臣不服气,天下人也不服气,所以,臣觉得不如索性大家都把此事忘了作罢,陛下意下如何?”

    李世民盯着李素的脸,眼睛一眨不眨,眸子深处散发出恼怒。羞愧,还有一丝释然。瞬息间千变万化,非常精彩。

    李素长长呼出一口气。他看懂了李世民眼神的每一个变化,没错,自己刚才最后那句话说对了,李世民也是这个意思,所幸的是,由自己先说了出来,李世民终于留住了面子。

    大雪封路,乡道难行,这样的鬼天气里,堂堂万乘之尊历经辛苦来到太平村,自然不可能真的来跟他抢浴池顺便蹭吃蹭喝,李素相信李世民不会闲得如此蛋疼。

    君臣之间话说到这个地步,李世民的来意李素也完全明白了。

    一则是代太子赔礼,此举出于千古一帝,上下五千年唯一一位天可汗陛下的胸襟气度,错了就是错了,皇帝错了也应该赔礼道歉。

    二则是捂盖子,这个却是出于私心,是的,天可汗陛下自然也有私心,私心不是为了那个不争气的儿子李承乾,而是为了李家皇权皇威的体面。

    所以,李世民的意思很清楚,此事不功不过,就此打住,大家谁也别提了,言外之意就是,你小子管好自己的嘴,若敢拿此事到处胡咧咧,朕不会抽死你,只会剁了你……

    君臣在无声对视间,就此事达成了共识。

    良久,李世民展颜一笑:“甚好,便依子正所言,此事作罢。”

    李素笑着端起了酒杯:“臣敬陛下,饮胜。”

    “饮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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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掖庭。

    “绿柳姑娘,妾身想问问,公主殿下背后那个人……”武氏明眸盯着绿柳,目光清澈,似有两汪灵泉晃动。

    绿柳掩嘴一笑:“公主殿下有过吩咐,婢子可不敢说呢,说了婢子回去会被打死的。”

    武氏嫣然笑道:“姑娘言重了。”

    情知问不出答案,东阳公主似乎刻意保持着神秘,或者说,公主背后那个人刻意保持神秘,武氏也不便强求,今时今日,终究是她在受别人的恩惠。

    转过头看着吃得满嘴流油的杏儿,武氏眼里露出怜爱之色,不自禁地轻抚她略显凌乱的发鬓。

    绿柳果然践诺,每隔十日,准时出现在掖庭,并且还带了几名壮妇,拎着好几个食盒,以及各种质地上乘的新衣裳,还有各种生活杂物,小到专门用来焚香的镂空琳琅香熏球,大到黑漆雕花红木衣箱,恭桶等等,可谓事无巨细皆考虑周到。

    而自从绿柳在掖庭打着东阳的旗号公开给武氏撑腰立威后,武氏在掖庭里的待遇提高了许多,那个刁难她的刘管事整日惶惶不可终日,日夜担心被武氏报复,像他这种不名一文的宦官,说是个管事,但在偌大的太极宫里却只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小角色,只消东阳公主轻飘飘给殿中省的少监,府事什么的人递句话,那些一心只想着邀宠献媚而不得其门的宦官头子们还不得把这事当成美差,疯了似的把他剐成一片一片的,双手送到公主殿下面前?

    如今不知是不是因为东阳公主一心向道不忍杀生,上面迟迟没有动他,刘管事这些日子吓得都瘦了十来斤,总算以为自己度过了一次劫难。从此却再不敢给武氏半分颜色看,不仅没再给武氏安排任何活计,而且每日早请示晚汇报。把武氏当成了他刘家的祖宗牌位一样供着,小心翼翼奴颜婢膝的样子。连同行们见了都情不自禁为他心酸。

    武氏如今所住的地方早已换成了独门独院,掖庭的宫殿向来破败失修,为此刘管事特意拨出一笔钱款,将武氏所住的大殿重新修缮了一番,偌大的宫殿就只有她和杏儿二人住着,每天睡到自然醒,数钱……这个还是没有的,掖庭里面用不着这个。

    绿柳每隔十日来一趟掖庭。每次都带了许多物事,吃的喝的用的,样样齐备,这一次绿柳居然还带了酒,而且是风靡长安的五步倒。

    受人恩惠,已不仅仅是无以为报这么简单了,绿柳来的次数越多,送来的东西越多,武氏就越觉得不安。

    和李素一样,武氏也从来不信世上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恩惠,如今自己安然享用着这些莫名其妙而来的锦衣玉食,在掖庭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过着天堂般的日子。可是……若有一天,她必须要付出比这些恩惠更多更惨重的代价怎么办?

    享用着这些东西,接受掖庭宫里每个人敬畏的目光,武氏表面笑靥如花,可内心却已渐渐陷入了无尽的煎熬,两个月了,武氏夜里经常失眠,那种命运不由自己掌控,仿佛暗中有一双手在摆布她的人生的感觉。实在太揪心了。

    今日绿柳再次来到掖庭,武氏实在忍不住了。或明或暗地打听东阳公主背后那人的事情,可惜的是。绿柳自小便在宫里服侍东阳,江湖经验可谓丰富,武氏刻意下的套,有意无意的刺探,都被绿柳笑嘻嘻一招太极拳给化解了。

    二女坐在殿内,似乎越说越投机,可只有她们自己心里清楚,大家其实都聊得很累。

    太累了,聊天如同两军对阵,一个没命的进攻,一个拼命的死守,笑语吟吟的对话里都快见着刀光剑影了。

    这样聊下去大家都会没朋友的。

    “殿下吩咐了,这些吃的用的,武才人尽着吃用,十日后婢子再来,殿下还说,眼看元旦即至,上元节那天,陛下会召见所有皇子皇女在皇城宫楼上赏灯吟月,那日是个好时机,殿下会在陛下面前为武才人递几句好话儿,武才人脱离掖庭之日不远矣,婢子这里先恭喜武才人了。”

    武氏眼中喜色一闪而逝,急忙道:“请绿柳姑娘代妾身多谢公主殿下,此番若能得脱苦海,妾身必为殿下所驱使,从此绝无二心。”

    绿柳笑道:“以前不是说过么?殿下可不能领这份情,武才人谢错人了。”

    武氏垂头轻声道:“受人恩惠,而不知恩人是谁,普天之下也没这道理,绿柳姑娘便不能通融一二,告诉妾身谁是恩公,妾身来日脱了身,也好焚香沐浴,向恩公磕几个头才好。”

    “公主殿下说了,有缘自有相见之日,万事强求不得,武才人沦入掖庭,历经劫难,心性应比当初风光时更沉稳了些才是。”

    武氏含笑点头:“既如此,妾身以后便不问了,绿柳姑娘莫怪。”

    绿柳又与她闲聊了几句家常,然后施礼先行离开。

    大殿内,杏儿手里抓着一块酥酪吃得满嘴碎末儿,武氏怜爱地给她擦了擦嘴,笑道:“这些日子实在也不缺吃用,为何每次你都吃得跟饿鬼似的?”

    杏儿羞然一笑,使劲咽下了嘴里的食物,笑道:“绿柳姑娘送来的东西很好吃呀,是公主府的厨子做的呢,杏儿当年服侍娘娘的时候才能吃着这些精致的吃食,后来陛下渐渐不来娘娘的寝宫,下面宦官们的脸色一日比一日难看,所供的吃穿用度也渐渐怠慢粗糙了许多,杏儿便再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糕点了,再后来,娘娘那晚上吊悬梁,杏儿被没入掖庭……”

    杏儿越说越难过,眼眶渐渐泛了红。

    武氏心疼不已,将她搂在怀里温言道:“杏儿放心,以后我若腾达,天下任何珍稀美味管教你一生吃个痛快随性。”

    杏儿高兴地点头,递过一块糕点,笑道:“武才人你也吃一些,为何每次你都要看杏儿吃得半饱了你才开始吃呢?大家一起吃岂不开心?”

    武氏摇摇头,笑道:“我不喜糕点,真的,杏儿只管吃,莫在意我。”

    杏儿十几岁的年纪,性子天真单纯得很,闻言也不客气,又拈起一块糕点塞入嘴里。

    一边吃,杏儿一边道:“武才人,刚才绿柳姑娘说,上元节那天,公主殿下会为武才人在陛下面前递好话儿,想必武才人离开掖庭的日子不远了,武才人离开那天……能带上杏儿吗?杏儿以后专门服侍你,给你梳妆,给你盘发,给你浆衣,杏儿很勤快的……”

    武氏笑道:“你是我认下的妹妹,怎会不带上你?杏儿放心,你的苦日子已到头了,以后呀,你会活得快快乐乐,一生衣食无忧,说不定以后你还会管许多人呢。”

    杏儿瞪大了眼睛,兴奋地道:“真的吗?以后我也能当女官啦?”

    “对,当女官,以后我若有腾达之日,那些殿中省,内侍省的奴人们见了你,都得规规矩矩行礼,你看谁不顺眼便杀了谁。”

    “看不顺眼便不看,何必要杀他?不行不行……”杏儿颇不认同地摇摇头,接着道:“刚才绿柳姑娘还说,武才人的恩公另有其人,婢子听了很久,听出来武才人想打听那位恩公是谁,可绿柳姑娘死活不肯说,武才人有法子知道那人吗?杏儿托了武才人和那位恩公的福,不但保住了性命,还不用干活,也不必饿肚子,杏儿也想给恩公磕几个头呢……”

    武氏沉思半晌,缓缓地道:“虽然绿柳不肯明说,可我多少还是猜到了几分……昔日我随侍帝侧,正是风光之时,依稀听说了一桩事,说是贞观十年,东阳公主誓死抗婚,只因她与当时的泾阳县子李素有私情,此事当时震惊长安,天下皆闻。后来公主殿下索性出家为道,而那位泾阳县子,在血战西州之后立下泼天的军功,被晋为泾阳县侯,虽然与别的女子成了亲,可我听说至今与东阳公主仍藕断丝连……”

    “东阳公主是个出家的道姑,性子素来寡淡无争,从不参与朝政和后*宫之事,其他的皇子皇女每日在陛下面前撒娇争宠,可她却从来不屑为之,如此清心寡欲,与世无争的人,若说世上还能有一个人能驱使她心甘情愿做事出头,那么这个人……”

    红艳的唇角隐隐勾出一抹动人的弧线,武氏喃喃笑道:“恩公,妾身终于知道你是谁了……为了一个沦落掖庭,性命悬于一线的女子做了这么多事,绕了这么大的弯,恩公,你……到底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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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五十八章 狱中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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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识利害”与“不识好歹”不一样,前者严重多了,很多英雄豪杰一生功成名就,最后却偏偏败在“不识利害”这四个字上,而“不识好歹”的后果,顶多挨顿揍,如果不识好歹的情况比较严重,大概会挨两顿。

    李素不才,他觉得自己两样都不缺。

    别人趋吉避凶,畏之如虎时,他却偏偏逢迎而上,别人一窝蜂凑上前锦上添花时,他却偏偏躲得远远的。

    这种性格也不知什么时候养成的,李素当然也反省过无数次,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可能自己的青春叛逆期还没结束吧。

    此刻李素站在牢门外,看着牢房内的侯君集,笑得如同暖春三月的阳光。

    李素不是空手而来,他还带来了酒和菜,以及许多牢房里用得上的东西,至于应该带点什么,没人比一个三进宫的人更有发言权。

    酒是李家的五步倒,不同的是,这坛五步倒是李素在四年前亲手酿造的第一批酒,酿好后留了几十坛存在自家地窖里,虽然年份不太够,但比市面上的烈酒更多了几分浓香,也更醉人。

    示意牢头打开牢门,牢头有点犹豫,毕竟侯君集是重犯,他的性质可不像李素当初那种轻描淡写的打架斗殴,打开牢门委实干系不小。

    李素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冷哼一声道:“长了狗眼的东西,以侯大将军和我的身份,你是怕他脱狱跑了,还是怕我劫狱?”

    牢头咬了咬牙,还是打开了牢门。

    李素拎着酒菜进了牢房,站在牢房内啧啧赞叹:“看来孙正卿派人重新修缮过了。小子当年住进来时虽然也算舒坦,可却没有今日这般金碧辉煌,啧!地上居然还铺了羊毛地毯。如果被关进来的是我该多好啊……”

    侯君集愣了一下,接着大笑:“总听说长安城的李子正看似温润。其实是个浑人,常说混帐话,今日看来,传闻果然不虚,好了,老夫素了这些日子,久未尝酒味,赶紧把酒拿来。与老夫在这大狱里共谋一醉!”

    李素笑着将酒坛拎上桌,侯君集手法娴熟地朝坛口的泥封狠狠一拍,飞快揭开,然后双手捧起酒坛便待往嘴里灌,李素眼疾手快,闪电般出手托住了酒坛,及时制止了侯君集这个很不卫生的动作。

    “酒盏,用酒盏,侯将军,小子带了酒盏来。大家一起喝才痛快。”

    都啥人啊,从程咬金到侯君集,说来都是当国公的顶级权贵了。一个比一个不讲卫生,杀人无数不代表你厉害,有本事你杀细菌试试……

    嗯,还有一个皇帝陛下更不讲究,蹭别人家澡堂子,啧!

    侯君集对李素的洁癖似乎很不满意,哼了一声,道:“瞎讲究的毛病,没一点利落劲!”

    李素干笑道:“这酒太霸道。小子担心侯将军一口下去就晕了,细水长流才好。”

    说着李素从食盒里取出两只干净的酒盏。又将几样下酒的菜分别摆上桌,五个菜同样的碟。呈梅花状在桌上均匀摆开,连碟与碟之间的距离都量得一毫不差,非常的工整对称。

    侯君集静静看着这一幕,老脸抽了两下,以前与李素来往不多,今日他才发现,这小子的臭毛病真不少。

    给酒盏满上酒,李素端起酒盏,朝侯君集道:“小子先祝侯大将军凯旋而归,将军横扫西域,兵锋威服四海,将军威武!饮胜!”

    侯君集没说话,一仰脖子饮尽,接着两眼徒然睁圆,眼珠凸起,脸孔迅速泛红,最后长长吐了口气,笑赞道:“果然还是你李家的酒最霸道,吞进肚里就跟着了火似的,而且味道似乎跟老夫平日喝的不大一样,酒香更浓,劲道也更大。”

    李素笑道:“侯将军是行家,这坛酒是小子酿的第一批烈酒,酿好后藏于家中地窖内,藏了整整四年。”

    侯君集喜道:“原来是这个路数,难怪酒味大不相同,好,再来一盏!”

    侯君集连喝了三盏,越喝越过瘾,李素只浅浅啜了一口,虽然这酒是自己酿的,可他并不喜欢喝,很简单的道理,就好像专业厨子不见得喜欢吃自己做的菜,而掏粪工人也不见得必须舀起来尝一口……

    侯君集尝了很多口,喝到面红耳赤,大约有四五分醉意了,这才搁下酒盏,满足地呼了一口气。

    “自从回长安,这顿酒是老夫喝得最爽利的一顿了……”侯君集红着脸打了个酒嗝儿,眯着眼笑道:“‘凯旋归来’?呵呵,凯旋归来若是这个待遇,大唐的将士们都该死了!知道西征军后来被拿下多少位将领吗?四十三人!小到营官,大到都尉,一共四十三人全数被拿下,扔进了大狱,因为他们在高昌国都城纵兵抢掠屠城!”

    李素脸色一变,急忙直起身道:“侯将军慎言!”

    “慎言个屁!这般光景了,老夫还怕谁?”侯君集扯起嗓子吼道:“大唐府兵将士这些年南征北战,开疆辟土,为咱大唐挣到了多少国土,多少人口,多少牲畜!从李靖到程咬金,还有秦琼,李绩,尉迟恭……都是响当当的名将,破城破敌无数,哪一次破城之后不是睁只眼闭只眼让将士们屠城抢掠几日?为何到了老夫这里,偏就不行了?陛下何以待我如此不公!”

    李素额头冷汗缓缓滑落,他发现今日果然来的时机不对,侯君集自从被拿进大理寺后,存下了满腹的怨气,这些怨气自然没道理跟牢头狱卒发泄,而他李素,要死不死的偏就进来探望他……

    “啊呀,天色不早了,侯将军您慢用,小子告……”

    “告个屁!”侯君集大手一拽,把李素拽了回来:“油精油滑个小子,风声不对便想溜。有胆子进大理寺来看老夫,没胆子听老夫说这些大逆不道的话?”

    李素苦笑道:“小子也是有家有口的人,再说……侯将军。小子实不忍心见你往深渊里跳,本来已站在悬崖边了。您何苦非要落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侯君集大笑,随即笑声很快停歇,道:“好了,不逗你了,刚才老夫只不过借题发挥而已,大逆不道的话也要看怎么说了,大声嚷嚷出来,有时候其实并不差。陛下听在耳里,想必也有个决断。”

    李素呆了一下,接着恍然。

    这些老杀才一个个都不简单啊,连大声骂娘都带着不可告人的算计。

    侯君集叹息,只是这次声音小了许多,道:“长安诸多权贵,老夫出事后不见一人,没想到居然是你来看我,当年老牛说得对,你小子是个重情重义的。哪怕这几年老夫与你走动并不亲密,你也不计后果来大牢看我,这份情。老夫承受了。”

    李素笑道:“小子进大狱探望一位故人长辈,是应当应分的,毕竟当年收复松州之战,侯将军是小子的主帅,横扫西域虽是奉旨而为,也算为我西州数千阵亡将士报了仇,仅凭这两点,小子若不来看看您,实在良心难安。”

    侯君集点头:“当年松州城下。你一个小陶罐罐立了首功,那时老夫确实是欣赏你。大老远跑到老牛的营盘里特意看看这位少年英杰长啥模样,还记得吗?后来老夫欲将你的功劳写进奏疏军报。署名后快马递进长安,没想到被老牛拦住了……”

    长叹口气,侯君集苦笑:“小娃子,想必你也看出来了,朝中诸将虽打打闹闹,但大家都抱成一团,别看程老匹夫整日惹事生非,挑衅滋事,可他在朝中的底蕴是最深厚的,人脉也最广,在这些将领之中,除了李靖便是他,可谓一呼百应,偏偏表露出来的性子最浑,连陛下都没法跟他较真,满朝武将里面,唯有老夫活得最独,也常被其他的老将排挤,老牛当初拦下由我署名的给你请功的奏疏,这一手便将你划拉到他们的圈子里去了,小娃子是个聪明人,当时想必看得明白了……”

    李素没法装糊涂,只好点头承认。

    侯君集笑道:“老夫活得独,却乐在其中,不与他们来往也无所谓,贞观六年,有一****心中琐事萦怀,神不思属,走过尚书省牌坊却忘了下马,当时被李靖看见,谓左右曰‘侯君集意不在人,或有反意’……”

    “呵呵,只是忘了下马,竟然有了反意,世人传讹谓为陋习,药师竟也不能免俗,老夫不计较,老夫知道他们不容我,因为我年轻时不学无术,只逞蛮勇,做下许多不耻之事,他们羞于与我为伍,不过老夫不在乎,老夫自有一颗忠心义胆,陛下又是千古难遇的明君,只要老夫忠于陛下,为大唐社稷多立功劳,侯家后人不愁富贵,只是这一次……连陛下都不容于我,老夫这心里实在是……”

    侯君集话没说完,仰头狠狠灌了一口酒,未尽之言随酒入腹。

    李素的心却往下沉了几分。

    说是“忠心义胆”,可话里终究多了几分忿忿不平之意,他的心里,是否真的正在滋长一棵不可告人的萌芽?

    又喝了几口酒,侯君集的身躯已有些摇晃,看来已有八分醉意,正要端杯再喝,李素忽然按住了他的酒盏。

    “侯将军,您快醉了,此酒性烈,多饮伤身。”

    侯君集哈哈一笑,摆脱他的手,仍旧仰头灌了一大口,长长呼出一口气浊气后,声音压得更低了。

    “小娃子,大唐如今已是盛世光景,这光景是老夫和一众将军们亲手打下来的,没有我们这些人疆场豁命厮杀,安能让那些化外蛮夷心甘情愿低下头,向长安朝贺,向陛下上‘天可汗’的尊号?呵呵,鲜花着锦,烈火烹油,风光终究一世,怎能寄望千秋?”

    “如今陛下春秋鼎盛之年,自可威服四海,横扫天下,可是,若他年陛下年迈之后呢?陛下的十几个皇子可都不是什么安分的角色,太子坐其成而不惜福,常有残戾昏聩之举,下面还有一位魏王虎视眈眈,还有吴王,齐王等磨刀霍霍,除此还有几位未成年的皇子,来年长大后不知怎生心性……陛下这么多皇子,哪一个是轻与之辈?老夫敢断言,不出三年,朝中必有大乱!”

    李素嘴唇嗫嚅几下,终究没吱声,这话接不得,一接就给自己惹祸了。

    侯君集似乎醉了,可眼睛却仍然很清亮,实在看不出他的深浅。

    “小娃子,老夫跟你说这个,是看在今日你来探望老夫的情分上,此话不过六耳,你可放心,你是个伶俐人,而且是长安城年轻一辈里最耀眼,前程最敞亮的,接下来这三年,想必你在朝堂的分量会越来越重,老夫虽在牢里,却也听说陛下已将你调任尚书省,天下皆知陛下对你寄予怎样的厚望,既然有此分量,小娃子,你说那些对储君之位有心思的皇子,会不会争相拉拢你?眼下的局势你可以装装糊涂,耍耍混帐性子,可是待到时局变化,箭在弦上之时,可由不得你了,你若不站对位置,可就是真正的杀身之祸,那时的你,还指望用装糊涂耍性子的法子推搪过去吗?”

    李素眼皮一跳,立马直起了腰,看着侯君集似笑非笑的眼神,李素很快松垮下来。

    这家伙……难道天生是个造反的人才?刚才差点被他带进沟里去了。

    站队确实是个问题,就算李承乾被废黜了,大唐的朝臣们还是不知道该站在哪位皇子的阵营里,可是李素却丝毫不担心,因为他最清楚该站在谁的阵营里。

    “侯将军,您这些大逆不道的话就别对小子说了,小子害怕,您若想过过嘴瘾,说梦话也行,小子今日只想与侯将军共谋一醉,您何必给小子下套呢?”李素苦着脸叹道。

    侯君集摇摇头,一脸失望之色:“果真是个四平八稳的娃子啊,亏老夫还跟你挖心掏肺……”

    斜眼睨着李素,侯君集淡淡道:“你小子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性子,今日来大理寺看我,说是故人情分,不过还是带着目的的吧?现在酒咱们也喝过了,故人之情咱们也叙过了,大逆不道的话咱们也说过了,现在说说你的正事吧,老夫一介入狱莽夫,你有何事求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五十九章 闲落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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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承认,侯君集看人很准,李素也不得不惭愧的认同,自己确实是无利不起早的性子,当然,究其本心,探望侯君集确实是第一位的,另外的目的排在第二。

    “小子真是来大理寺看您的,侯将军怎可怀疑小子的一片诚心?”李素露出委屈之色,甚至还撅起了嘴,萌得不要不要的,指了指面前的酒和菜,道:“小子还带了酒菜呢,十足赤金诚意……”

    侯君集哼了哼,道:“酒菜老夫领受了,至于你的诚意,呵呵……”

    李素嘴角微微一撇,有种肉包子打狗后的失落,人与人之间没信任了。

    “侯将军若不信,小子今日便一字不说,探望过您后马上告辞,如何?”

    侯君集眉头皱了皱,狐疑地盯着他:“老夫一生看人从未走眼,莫非你今日果真只是来探望老夫的?”

    “果真,不信请您看小子诚恳的眼神……”李素天真烂漫地眨眼。

    侯君集嫌弃得不行:“好了,老夫你也探望过了,盛情心领,可以滚了。”

    李素笑嘻嘻地起身,朝他行了个礼,然后果真朝牢门外走去。

    侯君集盯着他的背影,发现他竟真的二话不说便走了,侯君集拧着眉摇头喃喃嘀咕:“难道老夫果真猜错了?”

    狭长的过道内再也听不到李素的脚步,牢房内又恢复了往常的寂静,那种深深的孤独感再次袭扰侯君集的心头。

    还没来得及感慨自己风光过后的飘零英雄路,牢房外面的过道上又传来脚步声,没过多久,一张笑嘻嘻的熟悉的欠抽的笑脸出现在牢门外。

    “侯将军久违了,小子第二次来探望您。啊呀,上次的酒还没喝完,正好小子与侯将军共谋一醉……”

    说着李素推开牢门便进来。在侯君集的目瞪口呆之下,李素如同走入了自家庭院。径自给酒盏斟满,然后小心翼翼地浅啜了一口。

    啜完一口后,李素面色坦然地开始聊家常:“久不见将军,今日再见,侯将军风采依旧,虎威犹存,实在是可喜可贺……”

    侯君集回过神,顿时露出玩味的笑容:“好个油滑的小子。连老夫都被算计了,这算是你第二次探访了吧?”

    “对,第二次。喜见侯大将军精神矍铄,神采依旧,小子欣喜不已……”

    侯君集嘴角抽了抽,沉默片刻,叹道:“赶紧说正事,老夫不想第三次被你探访了。”

    李素给侯君集斟了一盏酒,敬过之后方笑道:“侯将军只身赶回长安,从容入狱。可谓悲壮,小子感怀不已,听说您当初横扫西域后。奉旨建安西都护府,其址就设在西州旁边……”

    侯君集疑惑地道:“小子为何突然提起这事?”

    “没什么,就想问问大唐的征西大军留在安西都护府的有多少人。”

    侯君集道:“先期大约留下了两万余人吧,这两年朝廷忙着调拨粮草军械,日后还要从关中各地调数万府兵前往戍边,安西都护府的兵马通常要维持在六万左右方能对西域诸国形成足够的震慑,也能保证丝绸之路的畅通无阻。”

    李素垂头想了想,道:“小子有几个朋友,欲往西域从军。建一番荫妻封子的功业,不知可否?”

    侯君集笑道:“男儿建功立业。自是无可厚非,此事你何必问老夫?想从军的话。径自去当地县衙官府投个名,然后被编为府兵,长安城外操练一年,约莫有个杀才模样了,自去安西都护府便是。”

    李素摇头:“侯将军还没听懂小子的意思,小子是想说,如果去了安西都护府,侯将军能否行个方便?”

    侯君集皱眉:“怎样的方便?”

    “小子送去的人,自然不是无能冒功之辈,小子在西州待过三年,对西域也算熟悉,虽然侯将军的征西军横扫西域,西域诸国虽被震慑,却也不会完全老实下来,接下来这几年是大唐经略西域的时期,期间必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动荡,所以,安西都护府不会没有仗打,小子的那几个朋友入了都护府,自然为大唐豁命厮杀疆场,守一方水土安宁,用实实在在的战功说话,立了功,自然得有封赏和晋升,侯将军您说对吧?”

    话说到这份上,侯君集终于明白了李素的意思,拧眉沉声道:“你担心安西都护府不公?”

    “这是个讲道理的世道,小子没什么可担心的,之所以向侯将军提起此事,当然也是希望提前预防一下麻烦,言之先预也,防于未然。”

    侯君集缓缓点头:“老夫明白你的意思了,此次西征,驻防于安西都护府的将士有一批是老夫带过多年的部将,此事老夫可修书一封送去西域,若你那些朋友果真是骁勇之辈,有功必有升赏,如果只是个样子货,存了在那里白吃白喝混功劳的念头,那时可别怪老夫不留情面。”

    李素大喜,一揖到地,笑道:“多谢侯将军,小子定不会给您丢脸的。”

    侯君集斜睨着他,道:“第二次探访完了?”

    “完了。”

    “没有第三次了吧?”

    “小子想您的时候还会来的,侯将军有啥需要的东西,只管跟小子说,吃的喝的用的,小子都能带进来,想要女人问题也不大,不过肯进牢房服侍客人的女子,长相惨那么一点点……”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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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大理寺,李素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然后嘴角露出轻松的笑意。

    求侯君集的这件事,算是他再次落下的一步棋,这步棋他在心里已经思索很久了,一直有些迟疑,然而眼看近日太子失势,诸皇子群起而动,各显神通,李素忽然发觉自己还是缺少足够的安全感。

    所谓送几个朋友去安西都护府,这几个“朋友”当然不是真的朋友,侯君集刚才没说错,眼下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时,看似五光十色,盛于极点,可谁知道下一步等待自己的是怎样的命运,眼看起高楼,眼看楼塌了。

    如今王直在长安城市井内混得可谓风生水起,然而福兮祸所伏,风光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危机,一个无官无职的市井混混头子,跟巡街的武侯坊官打成一片,长安城内纠集一帮痞子闲汉招摇过市,这般景象落在真正的官员眼里,怎么忍得下去?

    所以李素必须为王直和他的手下兄弟找一条退路,若然某天真有朝臣下决心打击这股长安城的黑恶势力,王直他们逃离长安后也有个明确的目标去投奔。

    李素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当然,如果这股黑恶势力投奔安西都护府后又拧成了团,再次形成了一股新的黑恶势力,这个……李素表示喜闻乐见,西州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更何况,他本人在西州多少也有几分薄面,至少那位西州刺史曹余,目前还是西州刺史。

    除了这个考虑,李素送人去西州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是需要经营,需要慢火熬炖的,几年甚至十几年都不一定能见成效。

    其实,去西州最合适的人选是王桩,他是李素的铁杆兄弟,任何时候都会毫不犹豫地站在自己这边,李素的意志和想法,王桩从来不问为什么,二话不说便彻底执行,这样的兄弟若把他当成钉子,安插在安西都护府,以王桩的勇猛战力和实在的性格,还有长安城李素的遥相呼应,十年内混个独领一方兵马的都尉不成问题。

    可是,话说回来,李素的打算是打算,但他不能左右王桩的人生,关系再铁的兄弟,也没资格对别人的人生指手画脚,所以这件事李素便情当是为王直和他的手下安排了。

    …………

    …………

    李素进大理寺探访侯君集的事并没有引起多少风浪,可以说,连一点小小的涟漪都没漾起来。

    他的料想没错,对长安城的皇帝和权贵来说,如今的李素虽贵为县侯,但在他们眼里仍旧只是个小人物,而且还是个弱冠的孩子,李素的任何举动仅仅只是个人的意愿,并不代表任何的政治倾向,所以也没人放在心上。

    新年元旦,关中第三次飘起了鹅毛大雪。

    太平村过年没什么太多内容,春晚是别指望了,鞭炮也还没出现,如今有个东西名叫爆杆,算是鞭炮的前身,一根长竹条里填充一点火药和乱七八糟的东西,扔进火堆里,然后一阵轻飘如放屁般的脆响,便算是炸过了。

    这东西引起了李素强烈的鄙视和吐槽,对于一个发明了震天雷这种逆天神器的人来说,爆杆这东西简直是对火器界的侮辱,明明能毁天灭地的玩意,换个配方就只剩了一声屁响。

    大清早,李道正和李素父子便站在家里的田梗边,郑小楼一脸酷相环臂而立,静静站在父子二人的身后,郑小楼后面还站在十来名老兵,自从李道正遇袭后,这个排场已是李家主要成员的标配了。

    雪很大,鹅毛般飘飘洒洒,天地间一片苍茫皑皑。

    李素高举着油伞,给老爹遮雪,李道正蹲在田边,一脸忧心忡忡。

    “这雪下的,要坏事咧,明年的收成怕是不大顺了……”

    李素眨眨眼:“爹您放心,咱家不缺钱,颗粒无收也饿不着……”

    李道正扭头瞪了他一眼:“整个关中没收成,你都能管么?”(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六十二章 晋阳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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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女孩哭得很伤心,李素不停眨着眼,却仍不得其解。

    她自称“明达”,可李素却满头雾水。一句“要见父皇”,说明肯定是个公主,但李素对李世民那些皇子公主什么的实在没什么兴趣,也记不起李世民哪个女儿的名字叫“明达”。

    只不过这个女孩年纪太小,不仅很懂礼貌,而且很萌,李素一下子就对她产生了宠爱的念头。

    “别哭别哭,见你父皇很容易,你留在这里玩耍,我派人告之内侍省的宦官,叫他们来接你去见父皇,行不?”李素温声安慰着小女孩。

    小女孩哭声小了些,仍在抽抽噎噎,瘪着小嘴很委屈地点头。

    李素笑道:“那你总要告诉我你是陛下的哪位公主呀?不然我如何跟内侍省的宦官说呢?”

    “我,我不是说了么?我是明达呀……”小女孩抽噎,又补了一句:“父皇封我晋阳公主……”

    李素心猛地一跳,笑得愈发灿烂。

    原来是晋阳公主,这小家伙可是个重量级人物,史书上对李世民别的女儿着墨不多,唯独对这位晋阳公主,却破天荒的多提了几句,甚至特意为了她而单立了传本。

    晋阳公主当然姓李,是李世民和长孙皇后所出的嫡女,表字“明达”,乳名“兕子”,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小女儿,疼爱到简直言听计从。有求必应的程度。

    其实从兕子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李世民对她的溺爱。

    大唐的公主封号多依地名而封,而晋阳却正是当年李家父子起兵反隋的龙兴之地。这个地名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李世民却毫不犹豫地封给了她。至于“明达”的表字,也是李世民亲自给她取的,看似很寻常的表字,里面也有讲究,事实上“明达”是佛家用语,“明”是指佛家的三明,“达”是指三达,梵语中意喻断尽烦恼。聪慧伶俐,念头通达。而乳名“兕子”,所谓“兕”,是指一种非常凶猛的类似于犀牛的野兽,李世民为她取此乳名,自是希望体弱多病的她身体健康强壮,不惧疾病。

    三个名字,李世民都取得非常隆重,由此可见这位才几岁大的小兕子承载着李世民多少溺爱疼惜。

    兕子仍在哭,哭得很委屈。李素心生疼爱,急忙跪坐在她面前哄她,总算哄得小兕子哭声渐止。李素这才走出殿门,叫了门外一位值守的禁军跑一趟内侍省,告诉那些宦官晋阳公主在此。

    兕子的哭声引来了尚书省诸臣,众臣显然都认得兕子的,而且对她也非常疼爱,一时间她的身旁围上了一大群人,没过多久,连房玄龄都凑了过来,众臣让开一条道。房玄龄抖擞着青须笑道:“原来是晋阳公主殿下,哈哈。小兕子今日迷路了么?”

    小兕子很懂礼貌地朝房玄龄行礼,口称“房伯伯”。矮矮小小的身子,行起礼来动作笨拙却一丝不苟,非常有教养。

    房玄龄目光里闪动着浓浓的疼爱之色,摸了摸她的小脸逗弄道:“今日兕子淘气了,皇宫这么大,很容易走丢的,回去小心你父皇责骂你。”

    小兕子清澈的大眼眨了眨,随即小嘴渐渐又瘪了起来,然后嘴一张,哇的一声再次哭了起来。

    房玄龄和众臣大笑,接着忙不迭地哄她,奈何一群人怎么也哄不好,兕子的哭声愈发大了。

    李素站在旁边哭笑不得,平日里尚书省这些大臣们一个个板着脸拧着眉,一副正义凛然为国捐躯的模样,今日在这小兕子面前却如换了人样似的,不仅没个正经,而且一个个为老不尊。

    但是李素冷眼旁观,从众臣望着小兕子宠溺的目光可以看得出,所有人对这位小公主都是充满了浓浓的疼爱的,这种疼爱甚至上升到血脉亲缘的程度,仿佛逗弄自家小孙女般随和且慈祥。

    小兕子似乎很怕父皇责骂,众臣哄了半天,哭声也不见停歇,于是众臣纷纷变着法子哄,各自在自己身上摸索,但凡身上的一些小零碎小配饰都解下来递到她手里,让她随意把玩,从上古佩玉到腰带玉纽,甚至连自己随身的护身符都取了下来,小兕子手上顿时多了一大堆鸡零狗碎,可公主殿下自从出生便被李世民含在嘴里,捧在手里,自然是见过世面的,这些鸡零狗碎的东西当然也哄不好她。

    房玄龄苦笑几声,然后抱起了小兕子,笑道:“殿下莫哭了,当心哭坏了嗓子,气又喘不匀,那可实在不妙,来,随房伯伯去偏殿里玩耍如何?伯伯那里有许多好玩的物事,昨日伯伯还弄了一点西域的熏香,味道很好闻呢……”

    小兕子边哭边摇头,并且在房玄龄怀里挣扎:“父皇说过,明达不可扰了伯伯叔叔们办差,明达耽误伯伯叔叔们片刻,许多百姓便要多受片刻的苦楚……”

    房玄龄与众臣无比欣慰而疼爱地看着她,如此懂事的孩子,委实世间少见。

    房玄龄无奈地看着她:“那殿下你自己说,想玩什么才会开心快活?伯伯一定办到。”

    小兕子哭声渐小,一边抽噎,两只黑亮清澈犹蓄泪水的大眼在众臣人群中左看右看,忽然伸出又瘦又短的手臂,指着李素道:“房伯伯,明达可以和这位哥哥玩耍么?”

    房玄龄和众臣愕然看着李素,李素揉了揉鼻子,也有些愕然。

    房玄龄放下怀里的兕子,把李素拉到一边轻声道:“子正以前认识公主殿下?”

    李素摇头:“不曾认得,今日初识。”

    房玄龄疑惑道:“那为何公主殿下对你似乎很亲密呢?”

    李素的目光从房玄龄那张橘皮老脸上缓缓滑过,沉吟片刻,道:“可能有三个原因……”

    房玄龄眉梢一挑:“哦?老夫愿闻其详。”

    “看脸,看脸,以及……看脸。”

    房玄龄:“…………”

    *************************************************************

    李素抱着小兕子走出了立政殿。

    这是小兕子执意要求的,因为她不想耽误尚书省的朝臣们办公。

    说实话,到目前为止,李素对李世民那一群皇子皇女的印象并不太好,除了东阳,当然,高阳勉强也可以,其余那一帮货色就实在不咋样了。

    可不知为何,今日第一次见到小兕子,李素就忍不住对她生出疼爱宠溺的心思,就像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只要她想要,天上的星星他都愿意帮她摘。

    抱着小兕子,李素边走边暗暗叹息,这就是所谓的萌物了吧,天生便具有莫名其妙的老少通杀的奇特魅力,更何况这个小萌物还如此懂事,知礼,愈发萌得不要不要的……

    因为已派人告之了内侍省,李素抱着小兕子也没敢走多远,出了立政殿后,李素从大殿右边的门廊下拐了个弯,在一个比较偏僻的角落里放下了兕子,然后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巾,将一小块汉白玉石台阶擦得干干净净,并把丝巾垫在台阶上,这才招了招手,让小兕子坐下。

    小兕子已经不哭了,李素的想法没错,颜值这东西有时候真的挺管用的,一张看着让人赏心悦目的脸不但能引来爱慕,而且还能令小儿止啼,实在是居家旅行,撩妹御姐之必备。

    “这位哥哥,你穿着官服,也是尚书省的官吗?”小兕子看着李素眨眼。

    李素摸了摸她的小脸,嗯,手感不错,很嫩,很光滑,身子虽瘦,但脸上却带有几分婴儿肥,很萌很讨喜。

    “不错,我也是尚书省的官,是你父皇亲自任命的。”

    小兕子扭弄着衣角,有点不好意思地道:“明达是不是耽误哥哥办差了?”

    “一点都不耽误,真的……”李素朝她眨眼,轻声神秘地道:“哥哥很懒,刚才正准备找个理由溜了呢,恰好殿下你来了,把哥哥救出了水深火热之中,哥哥应该谢谢你才是。”

    小兕子被逗得咯咯笑了起来,无邪的笑容与脸上残留的泪痕交映成趣,非常可爱。

    李素也笑了,心中充满了得意,你看,当朝宰相费尽心思都哄不好的妹纸,我简单一句话就把她哄笑了,还是那句老话,嗯,没错,看脸。

    “殿下喜欢玩点什么呢?”

    小兕子摇头:“都不是很喜欢,宫里的东西都玩厌了,父皇说要下旨令各地州府上献奇珍物事以娱宫室,明达本来很高兴的,可后来听身边侍侯的宫女说,魏伯伯因此事跟父皇吵了起来,拼死不让父皇下这道旨,还说下了这道旨就是昏君,父皇也气坏了,差点下旨杀了魏伯伯,明达后来也明白了,父皇这道旨意是不对的,各地献上珍奇之后,明达高兴了,可满天下的百姓就要受苦了,所以,从此明达不再玩任何东西……”

    李素摸了摸她的秀发,心中愈发怜爱。

    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掏出一叠白纸,李素朝她眨眼:“哥哥给你做一些好玩的物事好吗?不会让百姓受苦,而且殿下也会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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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六十三章 大小投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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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薄薄的纸片在李素的手里折叠,裁减,变幻形状。

    小兕子圆睁着两眼,静静地看着李素的手,小脸打满了问号的好奇样子很可爱。

    很快,李素的手里多了几颗五角形的小星星,把它们捧在手里朝小兕子递去。

    “殿下看看,这是什么?”李素笑道。

    小兕子惊奇地捧着它们,道:“这个物事好像……好像……”

    眼熟却说不出来,小兕子有些着急了。

    李素笑眯眯地提示:“像不像天上一闪一眨的星星?”

    “嗯,像!就是它!”小兕子高兴极了,重重点头。

    李素抚着她的头顶,笑道:“这个啊,叫幸运星,传说如果把它们送人的话,被送的那个人就会一生幸运,无病无灾,折得越多,幸运也就越多,哥哥以后教你折好不好?”

    小兕子高兴地点头:“好,明达要折很多……幸运星,把它们送给父皇,还有那些哥哥姐姐们,还有舅舅,还有房伯伯……”

    捧着那几个幸运星,这东西实在没什么玩赏性,可她还是玩得不亦乐乎。

    玩了一会儿,小兕子忽然抬头看着他,道:“明达失礼了,还未问哥哥的姓名呢。”

    李素笑道:“我姓李名素,表字子正,爵封泾阳县侯,官居尚书省都事,家住长安城外太平村。”

    “县侯啊……”小兕子喃喃念了几句,然后站起身。挺起了小胸脯,像个大人似的拍了拍李素的肩,很严肃地道:“子正哥哥你要为父皇多立功劳。然后快快封个郡公,国公。等明达长大了,哥哥也能陪明达玩耍,好么?”

    李素失笑,眨着眼逗她:“可是哥哥如果被封了国公就更忙了,整天东奔西走的,哪里有空陪殿下玩耍呢?”

    兕子小脸一垮,泄气地垂下头,蔫蔫不乐地托腮。像个大人似的叹气:“那……还是国事为重吧,哥哥勿以明达为念,这几年明达已习惯了,父皇整天忙,太子哥哥整天忙,只有雉奴哥哥在读书间隙偶尔能陪我玩耍,国事到底是多大的事呢?我身边的每个人似乎都在为它而忙,而且似乎永远也忙不完它……”

    李素大笑,抚着她的头道:“殿下忘记哥哥刚才说的吗?哥哥经常偷懒的,以后封再大的官。哥哥还是能偷偷跑出来陪你玩耍。”

    小兕子两眼一亮,随即不安地摇头:“不好,哥哥是父皇封的官。父皇封的官都要忙国事的,明达怎可因一己之私而废公?”

    “你父皇下面那么多勤奋的官,偶尔出现一个像我这样的懒官也无大碍的,难道大唐社稷缺了我就转不动了吗?错了,缺了我一个,大唐比以往转得更快,所以,哥哥以后不管当了多大的官,都有空来陪你玩耍。殿下说好不好?”

    小兕子毕竟是个孩子,李素几句歪理就把她的是非观全搞乱了。眨巴着大眼犹豫地道:“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就算我不认识殿下。照样还会偷懒的,不同的是,偷懒时不跟你玩,自己一个人去玩……”

    小兕子急了,脱口道:“那还不如跟明达玩!”

    李素笑了:“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以后哥哥就陪你玩耍。”

    小兕子高兴极了,小脸笑得如同春花绽放,分外灿烂。

    李素重新抽出一张纸,又开始做新玩具,三下五除二,一个纸做的小风车神奇地出现在李素手中,找了根小木楔将中心固定住,递给小兕子,小兕子两眼闪闪发亮,兴奋得不行:“这是何物?”

    “风车,有风就转,你看……”说着李素朝风车吹了口气,风车顿时飞快转动起来。

    “好有趣!”小兕子兴奋忘形地大叫。

    风车的玩赏性显然比幸运星强很多,小兕子拿着风车如获至宝,不停地在大殿廊下跑来跑去,雀跃地看着飞快转动的风车,廊下回荡着孩童欢乐的笑声。

    李素和小兕子本在立政殿外玩耍,小兕子欢快的笑声传到偏殿内,正在批阅公文的房玄龄抬起头,仔细听了片刻,随即摇头失笑,喃喃道:“这个子正倒真有办法,自文德皇后逝后,很久没见小兕子如此高兴了,连陛下都哄不好她,人与人啊,还是要看眼缘的……”

    …………

    殿外,李素与小兕子玩得很欢乐,小兕子有着天生的老少通杀的魅力,而李素也有一张帅脸,再加上奇异的折纸技术,一大一小玩得特别投入。

    当然,李素和小兕子都未曾发觉,不远处的殿廊之下,一身明黄圆领便袍的李世民静静地站在拐角处,身后还跟着一群诚惶诚恐的宦官,一群人没敢发出任何声音,却眼也不眨地盯着笑声如银铃般不断的小兕子。

    李世民的眼神跟以往不同,那双充满了睿智,洞彻,甚至带着几分冷酷无情的眼睛,在看着小兕子时,眼里却露出了浓浓的慈爱,他就这样站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小兕子每一次发笑,都能令李世民的眼神愈发柔和几分。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天色渐暗时,李世民才不得不轻咳了一声,李素和小兕子回头,小兕子愕然片刻,然后笑着站起身,伸开短短的胳膊朝李世民跑去,嘴里大喊着“父皇”。

    李素也急忙起身,行礼,然后看着李世民把小兕子抱在怀里不停地亲她逗她,那模样宝贝得不行,含嘴里都怕化了。

    父女玩闹片刻后,李世民赫然发觉李素还在,于是放下小兕子,不太自在地咳了两声,吩咐宦官将她带至甘露殿,并嘱咐小兕子不可再淘气乱跑。

    小兕子颇为不舍,宦官三请四催仍不想走,眼巴巴地看着李素:“子正哥哥,明日你还陪明达玩耍吗?”

    李素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李世民的脸色,见他似笑非笑,不像生气的样子,于是便坦然朝她一笑:“明日我也在的,殿下想找我玩耍尽管来这里找我,只不过殿下可不准再淘气甩开宦官了,明白吗?”

    “嗯!明达一定听话,就这么说定了,子正哥哥不可诳我哦。”

    “不会,明日我给你折更好玩的东西。”

    小兕子扬了扬左手的风车和右手满满的幸运星,摇头笑道:“不必了,有了这两样,够明达玩耍很久了,好东西要慢慢的玩才有趣呢。”

    小兕子依依不舍地被宦官带走,李素这才上前向李世民行礼。

    李世民朝他挑眉:“子正哥哥,嗯?”

    李素尴尬地道:“臣僭越了,公主殿下很识礼,得此女绕膝,臣以为堪比半天下,臣为陛下贺。”

    一句夸赞,令李世民龙颜大悦,显然这句马屁拍到了痒处。

    “半天下?子正这话……呵呵,说得不错!”李世民开怀大笑了几声,随即神色一黯,不知想起了什么烦心事,摇头叹息道:“若能令她一生平安康健,朕纵拿半壁江山换取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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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六十六章 困龙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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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很高兴,不仅身子坐直了,连表情都变得眉飞色舞起来。

    这是东阳第一次主动开口,李世民感觉到,父女之间存在好几年的坚冰,正在一点一点的敲开,碎裂。

    “尽管道来,不论你看上何人,朕必予之。”李世民强抑着内心的激动,沉稳地道。

    东阳垂睑,眼观鼻,鼻观心,淡然道:“女儿想向父皇讨取武才人。”

    “武才人?”李世民一愣,脑海里回忆了片刻,神情忽然有些愕然:“你所说的武才人,莫非是应国公武士彟之次女,贞观十年入宫的那个?”

    “正是。”

    李世民的表情变得愈发怪异,不自在地道:“宫中宫女才人无数,精通道家者亦不少,你纵想要昭仪,朕亦不吝予你,为何你偏偏看中了那个武氏?”

    东阳垂头道:“去年上元夜,女儿与其他的兄弟姐妹入宫朝贺父皇,那时武才人随侍父皇身边,女儿与她聊过几句,发现此人对道家颇为精通,而且性情温和,大方知礼,善言而不媚,博闻而不扬,颇合女儿脾味,还请父皇开恩……”

    李世民竟然迟疑了。

    是的,东阳要谁都没问题,唯独这个武氏……

    武氏随侍帝侧三年,三年的时间,足够令李世民了解她了,很遗憾,印象是负面的。时日愈久,李世民越发觉武氏此女城府颇深,而且手段毒辣,那个有名的“一铁鞭,二铁楇,三匕首”的典故更是宫闱尽知,由此可见其心性。这也是李世民将其贬入掖庭的最大原因,留此女在身边,李世民表示很没安全感。晚上睡不着……

    本以为武氏只是天家的一个过客,打发到掖庭后便永远消失在李世民的视线中。可谁知道今日东阳好不容易开口,却指名道姓非把武氏讨要过来,说实话,李世民此刻满腹不情愿。

    沉吟片刻,李世民缓缓地道:“朕知你修道清苦,寂寥孤独,所以,你的任何要求朕都愿答应你。你……不像那些兄弟姐妹,自小你便很懂事,也很自律,朕的印象里,你似乎从来没主动向朕要求过什么,除了李素……”

    东阳原本表情平静,可听到李素的名字,顿时俏脸一寒,脸上顿时布了一层严霜。

    李世民情知失言,李素是她一生中最大的隐痛。也是父女隔阂的最大原因,此时提到他,委实不妥。

    于是李世民干咳了两声。略过了铺垫,直接道:“宫中任何人,尔可自取,朕无不应者,唯独这武氏……东阳啊,非朕不愿给,朕实担心你日后驾驭不住她,此女非轻与之辈,而你的性子自小柔弱。朕……”

    东阳截住了他的话,垂头飞快地道:“父皇。女儿仅此一求,只要她!”

    话出口。李世民脸色一滞,想到当年东阳哭着跪在他面前,也说过“仅此一求”的话,可惜的是,当年他并没有答应,今日如果又拒绝,父女之间恐怕真的永无和好之日了。

    “好,朕给你!这就命宦官将武氏从掖庭带出来,下旨命她留发修道,长随于你……”李世民咬牙道。

    东阳闻言,脸上并无太多喜悦之色,神情仍旧平静如水,只垂首躬身,轻轻地道:“女儿多谢父皇恩准。”

    李世民叹了口气,盯着她道:“朕再授你一道特旨,将来若武氏有犯上欺瞒者,以奴忤主者,以里通外者,尔可下令击杀,朕不罪也。”

    东阳露出微微诧异的表情,她想不通,为何一个女子,却能令李素如此看重,也令父皇如此忌惮,这个女子……到底是何来路?到底有何本事?

    谢恩,起身,告退,东阳转过身,轻悄的脚步走到殿门口时,李世民忽然叫住了她。

    东阳转身。

    李世民看着那张美丽却淡漠的脸,深深叹息一声,道:“修道清苦,你身子惯来不好,要多善待自己,还有,闲暇时不妨多进宫看看朕,儿女们都长大了,都有各自的心思了,父皇……却已老了。”

    东阳眼圈一红,差点哭出声来,死死咬着下唇,终究还是没说话,只是屈身一礼,退出了大殿。

    殿内,李世民孤独地坐在案桌后,身形竟真的有些佝偻了。

    **************************************************************

    掖庭的风仍然那么的森寒,阴冷,每一次吹拂都仿佛夹杂着百年的怨气和仇恨。

    今天不是个好天气,武氏一大早便起来了,穿着略显破旧的襦裙坐在殿外的石阶上发呆。

    自从绿柳每隔十日送吃食穿用之物形成规律后,武氏的脸蛋渐渐恢复了往日的红润,回到了当初随侍帝侧时的颜值巅峰,在这堆积了无数人命和冤屈的掖庭冷宫里,唯独她却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掖庭里的管事见了她都得规规矩矩行礼,规规矩矩问好,望着她的眼神充满了忌惮和敬畏。

    武氏喜欢别人现在看她的眼神,尽管明知自己只是借了东阳公主的势,可她仍然很享受别人害怕她的样子,这也是一种权欲,所谓的“权欲”,不是要用权力去办成多大的事情,而是能够左右别人的喜怒,执宰别人的生死,以神灵的姿态高傲地俯瞰苍生。

    随侍帝侧三年,武氏亲眼看过李世民批阅奏疏,评断是非,世上所有的激烈的纷争到了他的案头,提笔一句话便能停止纷争,同时一句话也能定人生死,并且可以让天下所有人为了他的一句话而博命,而赴死。

    这就是权力,一卷黄绢,一支朱笔,天下尽握于手,无人敢违。

    随侍帝侧的这三年里,如果说武氏有什么长进的话,那就是城府变得更深沉了,心计变得更诡谲了,不知不觉间,一个名叫“野心”的东西,在内心深处悄无声息的疯长着。

    绿柳送来的吃食和穿用之物,武氏没跟她客气,吃的东西大多给了杏儿,那丫头看着瘦弱,却长着一个填不满的肚子,武氏宠溺她,吃食几乎全给了她。

    至于穿用之物,杏儿不感兴趣,但武氏却很郑重地收好了,每天把自己打扮得很清丽,每天都用上好的胭脂在脸上轻轻涂抹,描唇画眉,极尽娇妍而不失端庄,每天仅用在打扮上的时间便足足花去一个时辰。

    到了入夜,情知想等的人没有来,武氏又端水卸妆,将白日精心的铅华洗去,重回清素之色,第二天早起,武氏继续打扮,如此周而复始……

    她要等的不是绿柳,她等的是贵人。

    贵人或许是皇帝陛下的使官,或许是东阳公主殿下,也或许,隐藏在公主身后不显山不露水的李县侯,她相信自己总会等到某个人,所以她每天都把自己打扮得美丽脱俗,让人一眼难忘,让人由衷地觉得,把她从掖庭里拯救出来并不冤。

    或许,她等的不是人,而是机会。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今日仍然是个很普通的日子,风不和,日不丽,大早上便寒风呼啸,刺骨的风无情地灌进空荡荡的大殿内,殿前庭院里,枯黄的叶子被风吹得漫天飞舞,天空阴沉沉的,不见一丝阳光。

    这样的日子,武氏仍把自己装扮得很美丽,仍旧用最美的姿势坐在殿外的石阶上,咬着牙忍受着殿外的刺骨寒风,脸上却堆着最得体最温柔的笑容。

    也许,今天又是一个没有结果的日子,可她仍要等,她不想半途而废,她迫不及待想挣脱出这个地狱般的冷宫。

    富贵对她来说,绝非唾手可取,要付出代价的。

    坐在石阶前,武氏心里默默盘算着日子。

    绿柳曾说过,上元节过后,公主殿下将会在陛下面前为她美言,那么,不出意外的话,离她挣脱樊笼的日子就在这几日了,可是,绿柳的话能信么?她会否对一个沦落掖庭的孤苦落魄女子守信?公主殿下能否记得这件事?那位不见其人,只闻其名的李县侯,究竟对她有何心思和图谋,以至于竟如此帮她?

    焚心似火,心乱如麻,可武氏仍面若平湖,脸上的笑容一直不曾淡去。

    这或许已是她今生最后的,唯一的一次机会了,若抓不住,不仅富贵不可得,连性命都难保!

    大殿不远处,一阵急匆匆的脚步传来,脚步声离她越来越近。

    武氏眼皮一跳,接着心不由自主地狂跳起来,下意识地站起身,又觉失之矜持,于是又坐在石阶上,然后摆出一个很随意的姿势,闲看云卷云舒的随意,脸上的笑容更深了几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她都像应该出现在仕女图上的端庄淑女。

    心脏不争气地跳动得厉害,武氏极力压抑着,贝齿咬了咬下唇,很自然地随手理了一下发鬓,动作优雅如猫。

    一群掖庭管事簇拥着一名身着绛紫官袍的宦官,出现在武氏的视线中。

    宦官神情倨傲,见武氏后脚步一顿,接着继续朝她走去。

    “并州武氏接旨——”

    武氏抿了抿唇,不慌不忙地起身,跪拜。

    “臣妾武氏,恭聆圣训。”

    “陛下有旨,着并州武氏即日出宫,留发修道,长随于东阳公主玄慧侍奉,着令有司发放度牒,道门造册,钦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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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六十七章 难得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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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旨很随意,没有黄绢书就,没有正式的“诏曰”,事实上宦官传的只不过是李世民的口谕而已。

    可是这道随意简单的口谕,却将武氏从地狱拉回了人间。

    垂头望地,武氏静静地听着宦官宣旨,久抑的眼泪却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待宦官宣完旨,神情淡漠地转身离去,武氏的眼泪仍未停下。

    而那些掖庭的管事们,此刻脸上的表情可谓精彩,有的惶恐,有的庆幸,还有的闪过一丝嫉妒与羡慕。

    这个女人的命格实在是太硬了,沦入掖庭的女人此生再无翻身之日,可是,偏偏却教她翻了身!这等命格,是怎样的逆天啊。

    混杂在诸多管事人群里,当初那位要将武氏沉井的刘管事此刻却面如土色,抖若筛糠。

    那日武氏阴冷恶毒的目光,以及字字句句要“夷尔三族”的誓言仍在他耳边回荡,刘管事几乎每天都在心惊胆战中度过,今日,武氏终于得脱牢笼,那么接下来呢?等待他刘管事的将会是怎样的命运?当初她那句“夷三族”的誓言,她还记得吗?

    虽说是奉旨出家,可那是什么性质的出家?公主身边长随侍奉的道姑啊,不出几日讨得公主的欢心,然后随便歪一句嘴,他刘管事的小命便休矣!

    奋力分开众人,刘管事一个箭步冲到武氏面前,脸上堆满谄媚的笑。

    “啊呀!恭喜武才人,贺喜武才人,小人这里给武才人道喜了,当初您入掖庭时小人一眼便看出,武才人绝非凡人,迟早有一日终会一飞冲天。您瞧瞧,这不就冲天了么?否极泰来,武才人往后呀。定然大红大紫,富贵不可限量啊!”

    肉麻的马屁令其他的管事恶心想吐。可大家却都堆着笑脸,非常认同地点头。

    武氏使劲吸了吸鼻子,擦干了眼泪,抬起头时,仍是往常明媚的模样,朝刘管事嫣然一笑,道:“妾身这些日子多谢刘管事的照拂了。”

    刘管事神色一僵,寻常的一句话。他却忽然觉得背后阴风阵阵,一片森寒!

    想哭,却不敢哭,想求饶,却期期开不了口,刘管事的笑容仍挂在脸上,可目光里却充满了哀求之色。

    武氏却笑得无比娇媚,一一谢过道喜的众管事后,猛地伸手,揪住刘管事的前襟。将他拉到身前,武氏笑容依旧,语气却阴冷如冰。

    “刘管事。还记得我当初的誓言么?”武氏凑在他耳边轻语如蚊讷。

    “武,武才人……求您饶,饶小人……”刘管事两腿打起了摆子。

    武氏咯咯一笑,放开了他的前襟,甚至细心地为他拍平了胸前的褶皱,一边拍一边轻声道:“大丈夫恩怨分明,女子也应恩怨分明,刘管事,你呀。要好好的活着,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今生能走到哪个位置,还有。活也不能活得太舒心了,你要时时刻刻悬着心呀,否则不小心掉进井里淹死了,妾身可就太失望了……”

    刘管事两腿一软,终于克制不住地跪在地上,额头冷汗如浆,脸色一片苍白。

    武氏冷笑看了他一眼,然后轻轻惮了惮手,仿佛拂去了肩头的一粒尘埃。

    扔下一众违心道贺的管事和面无人色的刘管事不理,武氏转身走进殿内。

    殿内,杏儿满脸雀跃,像只欢乐奔跑的小鹿,不停在武氏身边打着转儿,模样比武氏还兴奋。

    “武才人,您终于遇到了贵人,能离开掖庭了,杏儿给您道喜!”

    面对毫无心机的杏儿,武氏终于绽开了真诚的笑靥,抚了抚她的头,笑道:“没听到旨意么?其实离开掖庭也是去当道姑,以后我再也不是什么武才人,而是出家人了。”

    杏儿笑道:“当道姑有何打紧,只要能离开掖庭,纵然当个叫花子也乐意的,武才人您不是凡人,杏儿知道您迟早会一飞冲天的。”

    这句话跟刚才刘管事说的简直一模一样,可这次武才人非常领受,笑着揉了揉她略显丰腴的脸,宠溺地叹道:“杏儿,你只记得跟我道喜,难道不知我若走了,从此掖庭便只剩你孤零零一人了么?”

    杏儿这才神情一黯,道:“武才人能出去,奴婢为您高兴呢,至于杏儿,落叶一般的人,风吹往哪里,杏儿便去往哪里,不碍的。”

    武氏心中顿时泛起无尽的柔意,幽然叹道:“你年岁比我小,可你却能看清聚散离合,比我更有悟性……”

    语声越来越轻,武氏精心描涂过的脸上露出犹豫挣扎之色。

    把杏儿带走,实在不妥当,如今武氏自己也是无根的浮萍,要看人脸色才能活得更好,今日贵人伸手将她拉出了掖庭,若自己带上杏儿,难免会给贵人一种不知轻重的印象,对她往后的日子颇多不利。

    可是……纵然心性再冷漠,她与杏儿这些日子相处,终归是有几分温情的,若舍她而独自离去,将她留在这吃人地狱般的掖庭里,她一个小小的姑娘能活得过几日?

    权衡,犹豫,挣扎,最后武氏狠狠一咬牙,做出了生平第一个利人损己的决定。

    “杏儿,我曾经说过,你我是姐妹,一辈子的姐妹,这句话你还记得吗?”

    杏儿黯然点头。

    武氏笑了,抚着她的秀发道:“所以,姐妹一辈子都是要在一起的呀,做姐姐的怎会把妹妹独自扔在这个地狱般的冷宫里呢?”

    杏儿赫然抬头,神情布满了不敢置信:“武才人的意思是……”

    武氏笑着揽过她的腰,道:“我们姐妹呀,这辈子便相依为命吧,此生我不知会走到什么位置,或许真的将在那座道观里陪伴公主至老,但不管在哪里,都比留在掖庭强,杏儿,今生有我一口吃的,绝不会少了你。”

    杏儿盯着武氏久久不语,随即豆大眼泪巴拉巴拉落下来,最后索性张大了嘴,嚎啕大哭起来。

    “好了好了,别哭了,贵人等着咱们呢,记住,今生我们要相依为命哦,杏儿,你不可负我,否则,我必先负你。”(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七十章 升天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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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观名叫玄都观,始建于后周,隋时迁于长安城崇业坊内,与朱雀大街和兴善寺相对。

    这个道观可不单单是道观,它对长安城的风水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隋朝时著名的大匠宇文恺以长安而置隋都,以朱雀大街为南北中心线,然而城中有六条高坡,谓为不吉,遂以乾卦九二之位置宫殿,以为帝王之居,九三之位立百司,谓曰君子之德,至于最尊贵的九五之位,则不准常人居住,于是左右设一寺一观作为镇守,其中的“一寺”便是大兴善寺,而“一观”就是玄都观。

    长安城的建造,穷举国之人力物力,可谓费劲人类心思和智慧,每一坊每一街每一座房子,都能上应天道,下合卦象,以此而求国运昌隆,千秋万世。

    只不过,宇文恺建成长安皇都之后不过三十余年,大隋朝便轰然倒塌,气数殆尽,李唐占了江山,所以说,封建迷信害死人,可怜的隋炀帝国破之前的心情大抵是累觉不爱的,“宇文恺你左掐右算好几年,麻痹你到底算对了没?”

    如今的玄都观也不仅仅是座道观,……实际上它是座很有名的道观。

    里面不但香火旺盛,而且连皇家都经常选在这里兴办法事,不仅如此,它也成了士子游人们的游览胜地,每年仅是进观游览的游客便数以十万计。

    李素领着小兕子走进玄都观,当然不仅为了游玩。更重要的是要拜访一位长辈。

    长辈姓孙,名思邈,李素的老熟人了。特长是行医,所创《千金方》被誉为中医宝典。传延千年,不过随着年岁渐老,孙思邈已渐渐不太出手行医,除了关上房门编撰医书外,最大的爱好便是炼丹了,医术上的成就举世皆知,只是炼丹一途遇到了瓶颈,年近八十岁了还好端端的活在人世。显然炼出来的丹药没能令他羽化飞升嗨上天,实在令老神仙痛心疾首加扼腕徒叹。

    孙思邈居无定所,长安城的仁寿坊算是长居之地,不过他本身是道士,甚喜住在道观中,玄都观不仅有他的居所,而且还划给了他一块地,让他种植草药。

    李素打听清楚了孙思邈的行止后,便带着小兕子登门了。

    穿过道观三清正殿,李素二人一路向前。又过了回廊和侧殿,道士寝居,在玄都观内的最后方。终于便是孙思邈修道编书炼丹兼预备升天之地了。

    孙思邈的居所很简陋,只是一个小小的草庐,用竹枝篱笆划出庭前一块数丈方圆的空地,李素刚推开草庐的柴扉,迎面便闻到一股草药的清香,放眼望去,草庐内炊烟袅袅,扶摇而上。

    李素扭头望着小兕子笑了笑,道:“看看咱们的运气好不好。你猜孙老神仙是在熬药呢,还是在做饭?熬药就不管了。做饭的话,咱们去蹭他一顿好不好?”

    小兕子点头。随即拧着小脸道:“药味好难闻,神仙爷爷定是在熬药……子正哥哥,咱们回去好不好?神仙爷爷见了我,定又要喂我吃药,不但吃药,还逼我吃他炼的丹……”

    说着小兕子露出痛苦的表情,小脸皱拧成一团奇形怪状,眼不是眼鼻子不是鼻子。

    李素暗暗捏了把冷汗,这位老神仙是不是越老越糊涂了?吃药还好说,炼的丹可不是闹着玩的,你自己多少年都升不了天,万一不小心让公主殿下比你快一步得道升天,往登极乐,就不怕皇帝把你剐成一片片的下油锅炸了么?

    站在草庐的院子里,李素终于有了一丝犹豫,他在犹豫要不要把小兕子带进去。

    是进是退还没做出决定,忽然听到草庐轰的一声巨响,李素和小兕子脸色大变,李素二话不说抱起小兕子就往柴扉外面跑,刚跑没几步,却听见身后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传来,李素回头,发现一位冒着青烟浑身散发着焦味的白发白须老道士从草庐里面踉踉跄跄跑出来……正确的说,应该是滚出来。

    李素停下脚步,仔细打量许久,大惊失声道:“孙老神仙!”

    “神个屁仙,咳咳咳……贫道又失算了!唉,又失算了,不知何年何月得偿所愿……”

    滚出来的老道人正是孙思邈,弯腰站在草庐院子里,一边扶着膝盖一边剧烈咳嗽,一副赤壁之战被烧焦了的曹贼模样,样子非常的狼狈,完全不复当年在太平村治天花瘟疫时仙风道骨的缥缈形象。

    李素和小兕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直到半炷香时辰后,孙思邈才缓过气来,直起了身子,见李素二人愕然的模样,孙思邈顿觉有点尴尬,习惯性地抬手捋了捋胡须,结果一捋之下却落了空,老神仙颌下那把比本人更具仙风的飘逸白须被烧得七零八落,残缺不齐。

    孙思邈脸颊一抽,心疼地咧了咧嘴,黯然长叹:“这个亏吃大了!”

    李素点头附和,确实是吃大了,那把白须当年飘逸得不像话,扮相上佳,神仙形象全靠那把白须了。

    “小子李子正,拜见孙老神仙……”李素躬身行礼,小兕子有样学样,笨拙地蹲身福礼。

    孙思邈的心情显然不大好,斜眼一瞥,道:“原来是你小子,有几年没见着你啦,今日来此做甚?”

    李素陪笑了两声,不答反问,指了指仍在冒烟的草庐,小心翼翼地揭老神仙的疮疤:“不知老神仙居所何故……呃,何故冒青烟?”

    孙思邈没好气道:“当老夫的屋子是坟墓不成,还冒青烟……哼!贫道近日窥探天道,终于教贫道看出几分心得,以道家阴阳之变,五行生尅为基。纳外气,养内气,和阴阳。通经络,炼精化气。辅以黄老,取雌黄,丹砂,礜石,灵芝等物,开炉七七四十九日,今日午时一刻丹成,谁知……”

    孙思邈露出悲愤与不解之色。仰天叹道:“终是功败垂成!贫道想不通为何失败了,当年抱朴子前辈的《肘后方》是这么写的,通明先生的《集金丹黄白方》也是这么写的,可贫道依法施为,为何却偏偏失败了呢?莫非天道降示贫道并无仙缘乎?”

    李素暗吞了口口水,他发现这位医术名垂青史的老神仙因为炼丹而变得有点神神叨叨的,最好还是让小兕子离他远点,不然老神经病很快会带出一个小神经病……

    “呃,老神仙您继续窥探天道,小子只是路过。顺便探望一下您,小子这就告辞……”

    拉着小兕子没来得及挪步,便听孙思邈叱道:“人还没进门。告哪门子辞?你当是衙署点卯呢?滚过来,让我看看小女娃。”

    小兕子犹豫了一下,迟疑地上前行礼,奶声奶气地道:“明达拜见神仙爷爷。”

    孙思邈仔细打量了一番她的气色,点点头,然后不知从炸成褴褛的道袍哪个部位摸出一颗鹌鹑蛋大小,黑乎乎的丹药递给她,道:“吃下去。”

    李素吓得头皮一炸,闪电般劈手夺过那颗丹药。往自己怀里一塞,陪笑道:“老神仙的金丹劲道太猛。小子担心小孩子扛不住,回去后小子慢慢喂给她吃。”

    孙思邈哼了一声。斜眼瞥着他,道:“小女娃落地便身子不好,她父皇请贫道给她瞧过多少次病了,可以说她是贫道治大的,刚才那颗药可不是金丹,而是实实在在的补药,咋了?怕贫道给她下毒不成?”

    李素陪笑道:“不敢不敢,老神仙的药自然是包治百病,药到命除……不对,药到病除。”

    嘴里说着不敢,李素还是没有给小兕子喂药的意思,那颗丹药稳稳当当藏在李素的怀里。

    没办法,眼前这位老神仙被炸得衣衫褴褛,印堂发黑,一张嘴居然还往外喷烟,这副形象让李素对他的丹药实在产生不了信任。

    孙思邈老而成精,自然看出李素的真实意思,气得恨恨指了指他,道:“不识好歹的小混帐,待贫道哪天再炼一炉,炼颗旷古烁今的大金丹,服之便升天得道,那时看你怎么说!”

    李素眼皮直跳,老头儿还是不死心啊,想升天太容易了,怀里抱颗震天雷点燃,轰的一声便往登极乐,何必炼丹那么麻烦……

    …………

    草庐院子正中铺了一张草席,三人跪坐于席上。

    至于那座刚刚被炸了的草庐外,则围了一群玄都观的道士,手忙脚乱气急败坏地拎着桶盆灭火,而孙思邈则一脸安详平静地仰头捋须,一副与己无关的模样,只看孙思邈这模样,李素就严重怀疑他可能升不了仙,反正李素不觉得老天爷会允许这么一号不负责任的老头儿升天当神仙,烧了人家的房子,自己没事人似的捋须望天,没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算烧高香了。

    “气喘之疾不容易治啊……”孙思邈摇头叹息,瞥了一眼小兕子,爱怜地抚了抚她的额头。

    李素对孙思邈的回答并不意外,事实上,哮喘这毛病直到千年之后都很难根除。

    “老神仙确定她患的是气喘之疾?”李素眨眼问道。

    “哼!小娃子,贫道发现你今日对我很不信任呐!既不信我,来找我做甚?”孙思邈心情很不好。

    李素叹了口气,其实……他原本对老头儿是很信任的,只不过老头炼丹手艺不佳炸了房子后,李素就觉得凡事还是保留几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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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七十一章 辩证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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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思邈的特长是医术,他的医术是有口碑的,不仅大唐百姓人人称颂,名声还流传到了千年以后。

    当然,擅长医术是世人对他下的定义,事实上这个年代的所谓医术,其实跟巫术,卦象,星象等等神秘的玄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几者之间无法分离,一个懂医术的人必然懂一些玄学,没事算个卦,观一观星象,掐算一下吉凶,跳大神也不是没有,治病就是这样,不管病情简单或复杂,总之,能上的一股脑给你上了,于是在民间乡野,很多赤脚大夫都是一边开坛祭天斩妖,一边跳大神念咒,一边掐指问吉凶,最后抽空开个药方治病,反正花样繁多,总有一款适合你。

    凭良心说,孙思邈跟那些赤脚大夫不一样,他治病还是有真本事的,这一点从他流传后世的《千金方》便可见端倪一二,所以对于医术之外的巫术玄学等等,真正用于治病的比较少,当然,李素可以把炼丹理解为他的私人爱好,而且属于入门级玩家,离登堂入室还差了许多火候的那种,反正据史所考,孙思邈是寿终正寝而逝,绝不是嗑了金丹升仙,说明他炼丹的手艺到死都没长进。

    三根手指搭上小兕子的脉,孙思邈凝神阖目沉吟片刻,摇摇头道:“气虚肾弱,脾损肺伤,经络不畅,苦了这孩子啊。当年她刚落地,宫中太医便看出不对,陛下急坏了。急忙请贫道入宫查诊,可这孩子的病是天生的。所谓寿数有天定,贫道亦无法逆天,只能尽全力熬炼出一些固本培元的药,拖缓她的病症而已,这几年贫道常有所思,想出许多新法子,在她身上一一试过,可终究还是收效甚微……”

    李素有些黯然。说实话,他并无把握治好小兕子,而在这个落后的年代,连医术最好的孙思邈都对小兕子的病情如此悲观,委实不是个好消息。

    心情沉重,李素挤出笑脸把小兕子打发支应到远处玩耍,然后李素离孙思邈近了一些,低声道:“老神仙,小兕子的病情……果真无药可医么?”

    孙思邈瞪了他一眼,道:“说的甚话?若有药医。贫道早就治好她了,用得着拖到现在?”

    李素叹了口气,看着远处蹦蹦跳跳天真烂漫的小兕子。道:“她才几岁呀,本应该快快乐乐活到七老八十的,可现在……”

    孙思邈摇头:“命数天定,勉强不得,看小兕子的病情,大抵还能再拖几年,贫道掐指算过她的寿数,若能活过二六年华,已然蒙天垂幸了。二六之后还能活多久,只能靠她的造化。”

    李素犹豫片刻。从怀里掏出一张药方,上面正是这几日偷偷给小兕子煎的几味药。双手捧到孙思邈面前,恭敬地道:“请老神仙帮小子看看这药方,是否与小兕子的病情对症。”

    孙思邈接过,首先扫了一眼,接着拧眉凝目,最后神情有些迟疑和疑惑,另一只手的手指频繁动作,不知在掐算着什么。

    “你这几味药……嘶,贫道似乎没听说过,究竟谁人开的?”

    李素笑道:“老神仙先别管谁开的,小子只想请问您,这药方是否对症?”

    孙思邈喃喃自语:“银杏叶,枇杷叶,守田,童参……好怪异的方子,除了童参外,其他几味皆是随取可得,那个‘守田’更是田陌间生就的杂草,这东西贫道多年前仔细专研过,其性平,味苦,可作化痰降逆消痞之用,而气喘之疾的诱因便是痰堵而气竭……嘶!贫道当年为何没把此物跟气喘之疾联系起来?”

    孙思邈的眼睛猛地睁圆,喃喃道:“此物,倒真可以试一试……而且这银杏叶,枇杷叶皆可入肺经,益脾气,定喘咳,恰恰对应气喘之疾,童参则可固元气,强肾体,若真煎而服之,里外兼治,标本皆顾,呜呼!贫道当年为何没想到呢?说不定……”

    收起方子,孙思邈老实不客气地纳入自己怀里,然后抬头盯着李素道:“这药方纵不能根治气喘,却也能拖上许多年不犯病,此方你从何得来?”

    李素暗喜,心情顿时阳光开朗了,嘴里也开始没个正经,莫须有的神秘人物闪亮登场。

    “说来话长,这是个很遥远的故事,小子还是孩童时,村里来了一位游方的老道士,长得慈眉善目,仙风道骨,除了会炼丹,还会治病,他见小子聪明伶俐,模样又俊得不像话,心喜之下便顺手扔给小子这张药方,说什么以后若有姑娘见小子英俊模样激动得喘不过气来,可用此方疗之,救人即是渡己,阿弥陀佛……”

    孙思邈怒了,起身二话不说先踹了他一脚,怒道:“游方的道士念阿弥陀佛,小子你把贫道当傻子不成?小混帐你年岁渐长,敢在贫道面前编鬼话了,嗯?”

    掏出怀里的药方,孙思邈的神情又变得凝重,沉声道:“治病救人非同儿戏,医者一念可挽濒死,一念可造杀孽,故医者须持父母心,待病患如儿女,尽心救治,开方施药亦当如此,所以你这张药方贫道还要仔细试一试,辨证药性生克之理后,再做计较。”

    李素含笑点头,心中肃然起敬,不愧是名垂千年的药王老神仙,一番话道尽医者仁心,除了炼丹这个爱好有待商榷之外,基本已是完美无瑕疵的圣人了。

    同时,李素心中还有些犹豫,如果告诉孙思邈其实这张药方自己已给小兕子喝过很多次了,不知孙思邈会不会拼着不当神仙,也要先造个杀孽抄把刀追杀自己五条街……

    孙思邈的心思此刻已完全沉浸在这张药方里了,朝李素不耐烦地挥挥手,道:“你且回去,贫道这几日闭关,先专研些日子再说,滚吧滚吧,恕不远送!”

    说着孙思邈揪起李素的衣领往柴扉外一推,然后关上门,神神叨叨地进了草庐。

    李素站在柴扉外久久无语。

    这种满满的如同被人用过后扔掉的厕纸般的失落感是肿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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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七十四章 圣命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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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旨召见李素不是第一次了,只不过这一次李素满头雾水,他想不通李世民在这个非常时期召见他做什么,虽说自己确实有本事,可是要他跟老天爷沟通请他赐人间风调雨顺,这个……应该是道士该干的活吧。

    跟着宦官到了甘露殿外廊下,宦官进去禀奏,没过多久,便听到殿内宣见。

    李素进殿,见李世民满脸焦急和愁意,黄袍胡乱地披在身上,头发凌乱,顶上松松垮垮挽成一个髻,旁边的案桌后,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二人相对而坐,二人的神态也颇见凌乱,看得出,君臣三人似乎在甘露殿内熬了一通宵。

    “臣李素,拜见陛下,见过长孙伯伯,房相。”李素规规矩矩躬身行礼。

    “罢了,上前来。”李世民面无表情地朝他招手。

    李素快走几步上前站定,随即李世民,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三人捋着长须眯眼打量着他,目光充满探究意味,盯得李素浑身发毛。

    殿内气氛很诡异,李素渐渐惶恐起来,这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即视感是肿么回事?

    不知打量了多久,李世民淡淡一笑,扭头望向长孙无忌和房玄龄,道:“尔观此子如何?”

    长孙无忌捋须摇头:“德不高,望不重,年纪太轻,恐难成事。”

    房玄龄却笑道:“此子不可以常理计,这些年他干出来的事,辅机兄莫非不知?能干出那么多事,这桩事为何干不得?”

    长孙无忌笑了笑,没出声。

    李世民点头道:“玄龄所言甚合朕意,朕也觉得,此事托付子正。或可无虞。”

    李素快被逼疯了,一个皇帝两个宰相,当着他的面故作神秘打哑谜。好玩吗?爽点在哪里?

    看他们的眼神,李素有一种不妙的预感。天空飘来四个大字——“来事了!”

    “陛下,臣近日偶犯脑疾,一发病就浑身抽抽……”

    先不管他们要指使自己干什么,李素决定先躲了再说。

    李世民皱眉:“脑疾?”

    “对,脑疾,前日臣在家中浴池潜水,然后发现这里……”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李素表情遗憾地道:“……进水了。”

    君臣三人:“…………”

    “摇一摇还能听到里面咣当咣当的水声。正可谓‘乱石穿空,惊涛拍岸’……”

    李世民脸有点黑了:“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朕叫人把你脑袋打开瞧瞧?如果没有水,朕必治你欺君之罪。”

    李素叹了口气,愁眉苦脸不敢吱声了。

    房玄龄噗嗤一声笑了:“好个臭小子,遇事就偷奸耍滑,跟在尚书省应差时的德行一样。”

    李世民不由李素再推搪,缓缓地道:“晋阳宫被大雪压垮了十余间宫殿,压死压伤宦官宫女无数,晋阳市井坊间流言四起。言我李氏不足为天下共主,此事你可知道?”

    “臣……大致知道一点。”

    李世民冷笑,忽然狠狠拍了一下桌案。大怒道:“我李氏不配为共主,谁配?贼人竟如此猖狂,敢在我大唐龙兴之地散播谣言,此而不诛,王法奚用!朕何颜治天下?”

    龙颜大怒,长孙无忌,房玄龄和李素三人纷纷伏地,道:“陛下息怒。”

    李世民急喘几口气,脸色迅速化作一片通红。红里透着几分青紫,很不健康。

    长孙无忌急忙扭头道:“来人。速宣太医!”

    李世民挥手制止,从桌案上取过一只鸳鸯莲瓣金碗。从碗里拈起一颗黑色的药丸,和水吞服下去,又急促喘了一阵气,脸色这才好了一些。

    李素静静看着他,从他的脸色可以看出,李世民患病了,正如史书所载,可能跟风疾有关,诸如高血压,中风之类的急性病。

    疲累地阖上眼,李世民默然养神,房玄龄接过话,沉声道:“子正可知晋阳在哪里吗?”

    “知道,在河东道,大唐龙兴之地。”

    “那么,子正可知晋阳若乱,会是怎样的后果吗?”

    李素眨眼,这个,他就真不太清楚了,只依稀知道晋阳在后世的山西太原一带,那里的人很爱喝醋,晋阳若乱了,以后大唐百姓……没醋喝了?

    见李素一脸茫然,房玄龄摇头苦笑:“子正真是……当隐士的料啊,昔年我大唐高祖皇帝晋阳起兵反隋,天下英豪景从,历百战而得天下,晋阳城正是龙兴之地,其地位仅次于长安洛阳,晋阳若乱,则正应了坊间辱我李唐江山的谣言,晋阳乱,则河东乱,河东乱,则天下乱……”

    李素不解地道:“大唐雄师战无不胜,陛下为何不派兵进驻晋阳?”

    李世民冷冷瞥了他一眼,嘴角一抽,没吱声,李素的理解是……他似乎不想回答这么拉低智商水平的问题?

    房玄龄人不错,耐着性子解释道:“天下事,不是所有问题都能派兵解决的,就说如今的晋阳,时下人心已乱,官府弹压不下,各处流言四起,若派兵过去,你杀谁,不杀谁?良善百姓里面夹杂着坏人,你分得清楚吗?若滥杀无辜,势必将陷陛下于不义,反倒验证了谣言的真实,世家门阀和士子百姓都盯着长安,就看长安城的君臣有何反应,是抚还是剿,抚谁?剿谁?”

    摇头叹了口气,房玄龄接着道:“雪灾当前,晋阳受灾颇重,据说难民已十万计,这些难民全部聚集在晋阳城外,当前不仅要赈济这些难民,不让他们饿死,还要提防城内城外宵小挑拨民意,煽动闹事,更要从人心的根本上将谣言击得粉碎,使百姓对官府,对朝堂恢复信心,愿意听从朝廷指派和安置……子正啊,晋阳局势很复杂,长安若不派官员去。当地官府却是指望不了了。”

    李素听明白了,沉默半晌,扭头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李世民。道:“房相,下官还有最后一问。”

    “你说。”房玄龄和颜悦色地捋须。这模样落在李素眼里,怎么看都像不怀好意的老狐狸。

    “长安派官员去晋阳可以理解,为何偏偏是我?”

    这个问题提得很有内涵,是啊,朝堂里那么多官,随便拎一个出来德又高望又重,往晋阳城里一杵,个赛个的正义凛然。威慑宵小,为何偏偏选他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去办这趟差?站在晋阳城内有气无力地喊两嗓子“别闹了,洗洗睡去”,李素自己想到那幅画面都觉得弱爆了,这趟差事十有八九得办砸,回来就会被李世民剁碎了喂狗。

    殿内两位宰相相视一笑,李世民没笑,只冷冷哼了一声,房玄龄笑道:“因为此事不可宣扬,只能秘密行之。晋阳城如今谣言方兴,人心不稳,若派朝廷重臣去。则有欲盖弥彰之嫌,让人看出长安对此事的重视,藏在暗里的人便会愈发兴风作浪,更何况……”

    房玄龄笑容一敛,沉声道:“更何况,你以为晋阳城里的谣言只是几个心术不正的人闲着没事随嘴说出来然后散播出去的吗?你这次去晋阳,就是要把背后的人连根拔起来!若派个年轻的朝臣去,首先便能让暗地里的敌人心存轻视,尔可尽力施为。不仅如此,举凡赈灾。安置难民,代表朝廷安抚人心。重建朝廷和官府威望等等,皆担在你身上……”

    李素垂头沉默。

    房玄龄的话没说透,不过李素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

    这一趟差,他在明面,长安还会派出一位朝臣在暗面,一明一暗,先抚后剿,李世民不可能真的放心让他去办这件棘手的事,这事说大不大,逮几个造谣的人把他们剁了,谣言自消,可说小也不小,造谣的人只是棋子,后面似乎还有更深更大的势力在左右晋阳的棋局,李素的任务不仅是抓造谣的人,还要把后面下棋的人也除掉。

    君臣三人盯着李素,良久,李素打破沉默,苦笑道:“臣还是觉得不堪此任,朝堂里那么多大臣……”

    话没说完,李世民冷冷一句堵了回去:“那么多大臣,就你最闲,不派你派谁?此事就这么定了,回去速速收拾行装,授尔通议大夫之职,钦命巡查河东道,有纠察劾举地方之权……”

    李素忽然打断了李世民的话,道:“陛下,臣还想问一句……臣有调兵之权吗?”

    君臣三人一愣,房玄龄失笑摇头道:“可是西州历经过血战了,回长安这么久,杀气都未消淡,遇事便打算动刀兵么?”

    李素苦笑:“对臣来说,晋阳已是虎狼之地,凶险莫测,若无调兵之权,臣实不知如何行事……”

    李世民冷冷地道:“晋阳可调三州兵马,只不过,调兵权不在你手里。”

    李素呆怔片刻,叹道:“臣懂了,臣遵旨。”

    房玄龄笑道:“稍迟有旨意去府上,未尽事宜上路之后便知。”

    李世民盯着他的脸,道:“还有问题吗?”

    李素沉默半晌,忽然手扶额头,身躯踉跄:“臣……真的有脑疾……”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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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村,东阳道观。

    因为关内,河东等四道雪灾,冻死冻伤无数,东阳闻讯后将观内的道姑们召集起来,为大唐皇帝和百姓诵经祈福,整整三日未眠未休。

    第四日,东阳收了法事,回到内院殿中,却久久不曾睡着,翻来覆去叹息。

    她终究是个心善的女子,不似别的公主那般冷酷无情地享受荣华,因灾而生灵涂炭,对她来说终归心里不忍,也暗暗为父皇和大唐着急。

    三日未眠,东阳此刻的精神却似乎处于亢奋之中,幽幽叹了口气,起身走出殿门,在庭院中散步。

    三清正殿内,武氏穿着道袍,松垮单调的袍子仍遮不住她婀娜的身姿和妩媚风情,此刻法事刚散去,武氏帮着杏儿在打扫清理三清大殿。

    杏儿很勤奋,独自一人搬桌挪坛,而武氏的帮忙,却似乎只是个形式,此刻她面带笑意,一边心不在焉地拂拭着桌案上的灰尘,一边跟杏儿聊天。

    “前日我在前院遇见了绿柳姑娘了呢……她和我聊了几句,还送了我一支碧簪,听说是公主殿下赏给她的。”武氏从怀里掏出这支碧簪,左看右看,觉得很满意,笑着又将它收了起来。

    杏儿迟疑了一下,讷讷道:“武……姑娘,您已出家,这些簪子啊,饰物啊什么的,揣在身上是不是……不太妥当?”

    武氏笑道:“有何不妥当?你看看我……”

    说着武氏双臂一展,摆出一个弱风扶柳的身姿,嫣然笑道:“你看我的模样,哪里真像出家人?我才二十出头呢,虽说比不得那些二八年华的年轻女子,可也差不到哪里去呀,许个富贵人家的公子也不会辱没了他,所谓出家,不过权宜罢了,怎可当真?”

    杏儿滞了滞,心中稍觉不当,却也没法说什么。

    武氏擦拭着香案上的烛台,低声道:“杏儿,这世道终究是男人的,我们女人若想活得好一些,便不得不对男人低眉顺目,可是,我们不能一生都对男人低眉顺目,这样活着,未免太悲哀了,所以,我们心里总得为自己做个打算,许个富贵人家也好,甚至有朝一日入宫再做陛下的随侍也好,日子有个奔头才叫日子,总不能真的当一辈子的道姑吧?”

    杏儿懵懂地点头。

    武氏心不在焉地擦着烛台,抬头一看,见三清殿上那尊两丈余高的老君塑像,仔细看了片刻,忽然噗嗤一笑,指着老君道:“这位老爷爷其实也挺慈眉善目的,若有一天,有位这样的老爷爷看上了我,要迎娶我,只要能得宠,说不定我也答应了呢……”

    话音落,武氏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

    “既对三清老君殊无敬意,你又何必出家?”

    武氏大惊,手上的烛台啪地一声掉落在地,摔成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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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状态奇差,今晚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七十五章 不信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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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仰是个人的事,信或不信,存乎个人一心。

    大唐民间信佛信道者众矣,连朝堂君臣都对佛道很尊崇,李世民每年以皇家名义做的祈福法事和道场便不下十余场,对有名的高僧和道士执礼甚恭,不管李世民内心到底信不信佛道,但他摆出来的架势还是非常有诚意的,从政治上来说,佛道在民间传言散播甚广,民众基础强大,皇帝也不得不摆出迎合的态度,来求得士子和百姓的认同,更何况,道教创始人还是李家传说中的祖宗,尽管这位祖宗心里可能不大认同……

    有信仰是好事,没信仰也不见得十恶不赦,大唐是个开明的朝代,每个人都能得到相对的自由,可是没信仰的人不能侮辱别人的信仰,这是底线,也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身后那道声音传来,武氏大惊失色,她马上意识到自己闯祸了,而且闯的祸不小。

    这几日在道观内的悠闲生活,令她不自觉地放松了惯来绷紧的神经,在这座小小的道观里,她不必提防任何人,不怕有人害她,更不惧随时将至的生存危机。

    武氏,毕竟还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子,有城府,有心机,但缺乏自律,所以过了几天悠闲安逸的日子后,她不知不觉懈怠了,于是忘形了。

    身后的声音不熟,可语气却令武氏悚然变色,她是个伶俐人,在道观内用这种语气说话的,除了东阳公主,不可能有别人。

    战战兢兢转过身,武氏第一眼便看到东阳那张面无表情的俏脸,无怒也无嗔,眼神一片淡漠。仿佛刚才那句话只是陈述一个很真实的事实。

    扑通一声,武氏毫不犹豫地跪下,面朝东阳狠狠磕头。每磕一下,额头都撞得砰然作响。非常实在。

    “奴婢一时忘形失言,殿下饶了奴婢这一次吧……”话说完,武氏的泪水也随之滑落,神情一片深深的愧疚和自责,很完美的认罪态度。

    东阳静静注视着她,对武氏,她早已闻名,李素提过几次。语气不咸不淡,可似乎又对她有些关心,每次提到她,他的眼神里总有一种神秘莫测的色彩,令东阳非常疑惑。

    所谓关心则乱,东阳不清楚李素对这个武氏到底是怎样的情感,说是男女之情,可每次提到她时,他的表情和眼神却很清澈平静,完全没有男女之情的迹象。可是无缘无故的,远在太平村的他竟关心一个沦入掖庭的女子,这个事实却又完全说不通……

    东阳试探过几次。但李素每次总是巧妙地避过了这个话题,或者完全否认男女之情的存在,于是……东阳更困惑了。

    此时此刻,这个令她困惑多日的女子就跪在她面前,一下又一下地磕头认罪,哀哀乞命之色我见尤怜,梨花带雨般的俏脸上布满了悔恨,这样的表情,这样一张精致美丽的脸。哪怕犯了天大的过错,任何男人看见了恐怕都会原谅她吧?

    东阳暗暗叹息。难怪以父皇的阅历和年岁,竟也能将她留在身边常侍数年之久。这女人不说本事,仅凭那张哀怜欲绝的脸,就足够令所有男人心软了,将来她若与李素见面相识,李素会不会对她……

    一股醋意和嫉妒悄然涌上东阳的心头。

    东阳善良,温柔,忠贞,女人一切美好的品德她都具有,可她,毕竟还是女人,女人就免不了心生嫉妒,免不了吃醋。

    有那么一瞬间,东阳甚至对武氏生出一丝杀意,她很想把这个将来可能会与自己争夺宠爱的女人除掉,一了百了。

    杀意只是一瞬,善良终究还是战胜了恶念,当东阳回过神后,不由心生愧疚,暗念了几声罪过,心境顿时变得平静无波。

    “起来吧,不信神明是你自己的事,算不得罪过……”东阳淡淡地道:“你可以对老君不信不敬,但,不可辱他,因为你不信的东西,别人信,你辱他,便是辱别人,这个‘别人’,也包括我。”

    武氏停止磕头,呆怔片刻,忽然放声痛哭起来:“殿下,奴婢真的知罪了,奴婢刚从掖庭出来,道观里人人待奴婢好,奴婢懈怠了心境,一时放纵了,奴婢……愿在老君像前****诵经悔过,赎我今日不敬之罪。”

    东阳淡淡看了她一眼,道:“随你便是,这里是道观,你是出家的道姑,你若诵经谁还拦你不成?”

    说完东阳语气一顿,道:“你既奉旨出家,可有取道号?”

    武氏急忙道:“不曾取得。”

    东阳沉吟片刻,深深看了她一眼,道:“无论信与不信,你终归已是道门中人,你将这里当作权宜也好,当作归宿也罢,既然道法自然,归根结底,自然亦随心,天地诸道,无论自然或是随心,终离不开一个‘悟’字,悟透了,出不出家,信不信道,都找得到归宿,日后你的道号便叫‘悟慧’吧。”

    武氏喜色一闪,急忙伏地道:“贫道悟慧,谢殿下赐名。”

    东阳点点头,不再理她,转身翩然离去。

    直到脚步声走远,武氏这才起身,悄悄抹一把额头,发现已是冷汗如浆,潸潸透衫。

    一旁的杏儿这时也起了身,走到她身边怯怯地道:“武姑娘……”

    武氏扭头道:“今日是我的错,杏儿你提醒得对,我不该如此放肆,既然已出家,我便是出家人,以后凡尘与我无关,我只侍奉道君。”

    从怀里掏出方才炫耀的那支簪子,武氏的神情已无半分不舍,坚决地将它递给杏儿,道:“杏儿你不是出家人,这支簪子便送你吧,毕竟是个好物件,我以后用不着了,从今日起,我便是道君座下的弟子,凡侍奉之礼,日后绝无不恭之处。”

    杏儿迟疑地接过簪子,不认识般呆呆看着武氏。

    武氏已转过身,面朝老君像跪下,很隆重地行了一个道家揖,喃喃道:“道君在上,弟子悟慧今日冒犯金身,大罪难逃,弟子愿在金身前诵经四十九日,以赎万死之罪,求道君宽恕弟子。”

    喃喃念毕,武氏神情虔诚地开始诵经,然而抬头瞥向道君金身的那一刹,眼神仍如往常般淡漠冰冷。

    她,仍无信仰,仍无敬意,此生她唯一信的,只是自己,只敬自己。

    她是聪明人,或许,太聪明了。

    嘴里有口无心地诵着经文,心里却在反复咀嚼刚才与公主殿下的对话。

    从刚才东阳公主对她的态度来看,武氏可以肯定两件事。

    第一,东阳公主对她并无好感,有那么一瞬,她甚至察觉到公主身上散发出来的敌意。

    第二,由此推论,把她接出掖庭应该完全是公主背后那个人的意思,公主只是一个执行者,而且执行得不情不愿,能让一位公主殿下不情不愿却又不得不去做这件事的人,除了那位传说中的李县侯,世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

    至于那位李县侯为何要这么做,他帮自己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武氏此刻反倒不急了。

    水落总会石出的,她相信自己与那位李县侯一定有相遇的一天,久萦于怀的谜底,也终有解开的一天,若现在太刻意的去接近他,反倒落了下乘,更被公主所嫉恨,不如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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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旨很快,比想象中快,李素骑着快马刚赶回家,正好与传旨的宦官一前一后进门。

    李家人全跪在庭院内接旨,宦官念完旨后转身离开,李道正和许明珠却一脸愕然地看着李素。

    李素强笑道:“吃皇粮就这样,走与留都由不得自己,幸好这次不用出关,晋阳离咱们长安不远,爹和夫人不必为我担心。”

    许明珠眼中蓄满了泪,垂头默然片刻,使劲吸了吸鼻子,哽咽道:“妾身给夫君收拾行李……”

    李道正摇摇头,叹道:“咋说走就走咧?从西州回来才多久,又要离家……朝堂里那么多大臣将军,偏只你一人能办差么?”

    李素苦笑不已。

    老爹问的这句话,其实正好也是他想问的,满朝文武公卿那么多人,偏只派他去晋阳出这趟苦差,虽然房玄龄给了他一个不可宣扬所以只能派年轻朝臣的理由,但李素总觉得这个理由太牵强,就跟他自称自己有脑疾一样,有胡说八道兼侮辱他智商之嫌。

    难道说……果真是因为李世民见他在尚书省应差时太懒太闲,实在看不顺眼,忍耐已到极致了,所以才把他一脚踹出长安,让他多少办几件像样的事,不至于看起来像个白养的米虫徒耗民脂民膏而令他这个皇帝心里不平衡?

    想到这里,李素哀怨地叹了口气,喃喃道:“无聊生祸患啊,以后真的应该勤奋一点,至少也要摆出个勤奋的姿态,不然后果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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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七十八章 江湖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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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李治的相识过程可谓离奇,李素回想起来都为他冤得慌。△,

    初闻李治之名,李素心里的第一反应便是交好他,这个反应首先是缘于功利心态的基础上的,可以说在李素心里,如果要对当今世上所有君臣将相按利害程度排名的话,排名第一的自然是李世民,没办法,这位是终极**oss,一句话能让人升官发财,一句话也能要人的命,顶着“天可汗”的名号横行**八荒,佛挡杀佛,魔挡杀魔,服不服都把你治了,威风得一塌糊涂。

    排名第二的是那位姓武的姑娘了,这位巾帼英雄如今尚处在人生低谷,忍气吞声为生存而挣扎奋斗,正在新手村使劲刷小怪升级涨经验,等李世民归天以后,世人便会愕然发现,这位逆来顺受的姑娘竟然不是个善茬。

    排名第三的就是这位晋王殿下了,眼下太子李承乾和魏王李泰因为储君之争而闹得人尽皆知,各自的幕僚谋臣机关算尽只为打压对手,双方阵营你来我往打得好不热闹,可是谁都不知道,笑到最后的人,竟然是这位还未成年的晋王。

    因为他的年岁尚幼,所以满朝文武谁都没把他当回事,可是,估计大家都不自觉地忘了一件事,李世民和长孙皇后所生的嫡子有三人,一是李承乾,二是李泰,老三便是这位晋王李治了,按继位排名来说的话,除了李承乾和李泰,李治其实比别的皇子更有资格争那太子之位。

    别人不把李治当回事,对李素而言是好事,李素瞬间便觉得自己已化身为吕不韦,此时的他已找到了自己的秦异人,并以“奇货”而居。

    唯一差了那么一点意思的是。眼前这位晋王殿下的表现不太像奇货,反倒有点像奇葩。

    几日下来,李治围在他身边,像一只嗡嗡飞舞的苍蝇,不停的问东问西,表情和语气流露出对李素的极大兴趣。

    李素可以确定李治初识他时说的都是真话。李治确实对他闻名已久,而且似乎有点……小崇拜?在李治面前,李素也体会到了一把偶像见粉丝时的心情,得意,膨胀,当然,同时还有一点小小的不耐烦,内心深处不由自主生出一股“愚蠢的粉丝啊”诸如此类的念头。

    李治丝毫不觉得自己已被李素定义为粉丝,自从认识李素后。李治仿佛在枯燥乏味的旅途上找到了乐趣,每天缠着李素追问个不停,从烈酒酿造到活字印刷,从收复松州到血战西州,从大棚绿菜到火药震天雷,涉及的话题包括民生,政治,经济和军事等等。李素有一种自己是中华百科全书的即视感……

    “子正兄,当初你从西州回到长安时。从太极宫到城门,父皇接连三道旨意封赏,一道比一道隆重,特别是钦赐独赏《秦王破阵舞》,整个长安的臣民都震动了,当时我也在太极宫。听下面的宦官禀报之后,心中着实羡慕不已……”李治露出悠然神往之色,叹道:“我若能为父皇征战沙场,再率百战余生之残兵回到长安,被父皇如此封赏一回。享受一回无限风光的际遇,也不枉此生了……”

    李素眨眼:“殿下喜征战乎?”

    李治愣了一下,道:“我……幼年习过骑射,是父皇要求的,父皇说大唐的江山是从刀兵中取得的,诸皇子亦不可忘本,可是……我自幼身子太弱,甚至连一石的弓都拉不开,后来父皇便不再让我习骑射了,但我还是很想亲身体验一下征战疆场,为国开疆辟土的滋味。”

    垂下头,李治的神情有些无可奈何,幽幽叹道:“可是……我毕竟是皇子,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这一生欲征战沙场,怕是没指望了。”

    李素笑了,也懂了。

    简单的说,这小屁孩是个军迷,柔柔弱弱的样子,但对战争有特别的爱好,很可惜因为身份和身体原因上不了战场,于是这几日缠着自己不停追问一些关于打仗,两军对垒之类的事情,算是聊慰念想。

    “殿下喜战,并不是坏事,不过呢,殿下欲征战沙场确实不大可能,不如臣给你说说征战之事吧,也算聊解旅途寂寞。”

    李治两眼发亮:“是说你血战西州之事么?”

    “不,臣跟殿下说说三国。”

    李治一愣,随即垂下头,没精打采地道:“三国我知道,陈寿所撰的《三国志》我已通读过,没甚意思。”

    李素眨眼:“臣说的三国,或许比陈寿的《三国志》有趣一点……”

    李治打不起兴致,懒洋洋地道:“那你就随便说说吧。”

    李素咬咬牙,这小屁孩,若不是看在他是自己未来的boss份上,早下手抽他了。

    “听好了,话说东汉末年,汉室势微,群雄纷起,欲说三国,还得首先从桃园三结义说起……”

    李治猛地抬起头:“桃园三结义?这个……《三国志》里有这么写过吗?”

    李素刚入戏就被李治打断,顿时有些不高兴,道:“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

    “哦……”

    “桃园三结义,这五个字就把地点,人物和事件说得很清楚了,‘桃园’是地点,‘三’是指刘备,关羽,张飞三人,结义就是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只不过刘备三人选的结义地点不太行,三个大男人选在一片桃花林里拜把子,事情干得很豪迈,地点却很娘炮……‘娘炮’是啥意思你不需要懂,我继续往下说,再提醒你一次,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不然就不说了。”

    李治眨着萌萌的大眼:“…………”

    “……后来刘备就说,我们大家混得这么**丝,你看,我是编草席的,你是卖枣的,而且枣子还不大新鲜,还有这个黑脸丑汉子是个杀猪的,我们都处于社会的底层啊,属于被历史的车轮活生生压过去的那一类人啊,就问你们一句,你们甘心这样下去吗?关羽就说了,甘心啊,太甘心了,我卖枣一天能赚很多钱呢,张飞在一旁附和,就是就是,我比这红脸汉子赚得更多,日子太特么安逸了,刘备说……你们会不会聊天?我们还能往下聊吗?关羽和张飞没办法,只好说我们不甘心……”

    李治呆了很久,接着“哇哈哈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捶地。

    “我从未听过如此有趣的三国故事,太有趣了,果然比陈寿编撰的《三国志》有趣多了,子正兄诚不欺我……”

    李素脸色不善,李治急忙捂住了自己的嘴,憋红了小脸道:“我错了,子正兄继续,我保证不插嘴了。”

    “刘备就说,所以,我们结拜为兄弟吧……关羽很不解,说,这位刘先生,你到底啥逻辑?我们混得差跟结拜兄弟有啥联系?凭什么混得差就得结拜?到底为啥结拜啊?刘备说,为了匡扶汉室,张飞说你简直是扯淡,我们混得这么惨,连自己都匡扶不了,还匡扶汉室,你没睡醒吧?刘备不高兴了,你们到底会不会聊天?关羽张飞就说好吧好吧结拜吧,真是个磨人的老妖精……”

    “哇哈哈哈哈……”李治再次破口大笑。

    “所以后来,三人就随便找了一片桃花林,摆了个香案,一起跪地拜皇天,拜后土,拜关二哥……”

    李治一呆:“关……关二哥?”

    李素正色道:“但凡结拜异姓兄弟,都必须要拜关二哥的,以后你就会懂了。”

    李治:“…………”

    一番胡说八道,里面再掺点干货,一出“桃园三结义”的故事说完,李素一拍大腿:“今日章回便说到这里,欲知后事如何,请……拿钱来听。”

    “啊?”李治懵了。

    李素耐心解释:“讲故事很费心力的,所以故事不能白说,总得……啊,是吧?你懂的。”

    “子正兄的意思……后面的故事要给钱才能听?”

    李素欣慰笑道:“孺子可教也,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你看,连子都曰过,学学问要给钱的,所以,听故事当然也要给钱,子是这么干的,我仿效之,算是步圣人之遗慧,殿下以为如何?”

    李治一脸呆懵:“…………”

    能把要钱不要脸这种事说得如此文雅且高大,也算是李素的本事了,至于李治……因为初识李素的关系,所以对李素的嘴脸一时无法适应,呆怔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给……给多少?”小屁孩结结巴巴地准备掏钱袋了。

    “殿下随意就好,重要的不是钱,而是殿下的诚意,给少了,十两银饼我不介意,给多了,百两银饼我仍是淡泊宁静之本色……”李素高人状仰起了头。

    李治小脸一垮,话呢,当然是听懂了,十两银饼起步,而且人家还嫌少……

    浑身上下左抠右摸,最后李治不得不把腰间的玉佩摘下来,忍痛递给李素:“我没什么钱,玉佩可以吧?”

    李素接过玉佩,看了看成色,点点头道:“还行,好吧,欲知后事如何,明天再说。”

    “啊?为何要明天?不是给你钱了么?”

    李素慢吞吞地道:“其实,今天我本来就没打算说了,给不给钱我都不会说,不过明日一定会继续说,给不给钱我都会说。”

    李治:“…………”

    李素伸出手,摸了摸他的狗头,道:“殿下今日知道江湖多么险恶,人心多么肮脏了吗?”

    “知道了。”李治满脸悲愤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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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七十九章 萧然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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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欺负小孩子不对,这事干得有点没品。

    可李素发现无法克制自己,一见李治那柔柔弱弱的小受模样,就忍不住想欺负一下他。

    而李治这个人,不得不说因为年岁的关系,实在太单纯了,几乎李素说什么他就信什么,李素偶尔坑他一下,李治半天都没意识到被坑,最后李素不得不破了自己的梗,而李治则一脸“哎呀,原来我是这么被坑的,真好玩”的表情,令李素非常无语,不仅无语,而且还情不自禁担心大唐落到这么一个天然呆的小屁孩手里,实在不知道会被折腾成什么样子……

    不仅天然呆,李素还发现这家伙典型的不记打,刚跳进一个坑,爬出来后不依不饶地主动跳进另一个坑里,充满了“我不入坑谁入坑”的佛家大智慧。

    队伍出长安,路上走了五天,李素一路上给李治说三国故事,基本取材于《三国演义》,当然,也免不了一番胡说八道,记得的细节就照实说,不记得的便胡诌,所以三国故事才说到赵子龙长坂坡七进七出这个情节,整个故事在李素的嘴里已变成了集玄幻,修仙,悬疑,灵异,伦理为一体的一锅大杂烩,好好的故事全变味了,可李治却听得津津有味,悠然神往。

    由此造成的后果是,队伍还没到雍州,李治身上和携带的行李里,但凡值钱的东西已被李素敲诈一空,当最后一天,李治愕然发觉自己身上最后一根玉带被折钱两贯送了出去,而随侍的宦官却一脸痛苦仰天叹息时,李治才知道自己已成了大唐诸皇子中最穷的一位王爷。

    然而,李素的故事实在太吸引人。李治无法克制自己追更至完本的迫切心情,于是……李治开始写欠条。

    敲诈到最后,连李素自己都不忍心了。内心充满了罪恶感,于是决定免费给他说故事。至于欠条……熟归熟,欠条还是要写的。

    不知不觉,同行多日后,李素和李治的关系渐渐熟稔起来。

    人与人之间的交情,许多时候要看第一眼的眼缘,这个很重要,缘分是决定人与人之间友谊的纽带,第一眼看到对方。心中马上就会产生一个不自觉的念头,自己对这个人有没有好感,这个人可不可交等等,第一眼的缘分,决定了接下来的人生里他会不会一路陪伴,陪你哭,陪你笑,陪你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高低起伏的时期,直至终老……

    如果这碗鸡汤太浓的话,不妨换个比较通俗的说法。——“看脸”。

    当然,李素和李治的初识比较意外,李素看的不是脸。而是屁股,尽管屁股也白白嫩嫩很可爱,但李素还是不太喜欢。

    刚开始李治与李素之间还是比较疏离生分的,一个是皇子,一个是县侯,身份上有差距,而且李素也不是那种趋炎附势之徒,没有一见面就抱大腿跪舔的爱好,所以两人的关系一直不咸不淡维持着。直到李素一时无聊给李治说起了胡说八道版的三国故事,二人之间那点仅存的隔阂终于被顺利破开。

    三国故事说到长坂坡情节时。李治对李素的态度已然完全改变,言语和神态间已将李素当成了大哥一般。小屁孩太单纯,没摆过什么王爷的架子,反倒经常被李素欺负,而且还把他的钱财敲诈一空,冲着这份敲诈来的钱财,李素决定把李治引为生平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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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伍走得不快,甚至有点拖拉,这是没办法的事,越往北,路越不好走,路上积雪不化,结霜成冰,一不留神便人仰马翻,队伍只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般向前推进。

    这支队伍是由两方汇集而成,一是李家的部曲老兵,百多人左右,另一方则是小屁孩李治的仪仗禁卫,毕竟是皇子,论排场比李素威风多了,不仅带了一千多人的禁卫,连全副仪仗和马车都随同上路,身边有宦官屁颠屁颠侍侯,吃饭睡觉都在那辆宽敞的大马车里,李治常把李素叫进马车,车内置小矮桌,还烧着两个小铜炉,二人在马车里一个说故事,一个听故事,稀里糊涂的一整天行军就这么过去。

    相处久了,李素也对李治身边的人了解了大概,李治身边的中年宦官姓乌,名福,李治从小到大都由这位乌福服侍的,至于那名沉默寡言的将领,则是右武卫屯营的都尉,姓付,名善言,李治的整支仪仗禁卫便由他一人统率。

    听到这两个名字,李素久久无语。

    一个身边的奴仆,取个“乌福”,乌福,无福,这么不吉利的名字陪着李治长大,李世民居然也不介意,至于另一位就更奇葩了,三棒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家伙取名叫“善言”,叫闷葫芦才贴切吧。

    名叫乌福的宦官是个伶俐角色,见李治对李素的态度无比亲近,乌福也爱屋及乌,对李素和颜悦色得不行,每次在队伍里见到他,总是一脸谄媚逢迎的笑容,李素想吃什么想要什么,方老五和王桩这些糙汉子自然没那眼力,而乌福却总是第一个跳出来,把李素想要的东西毕恭毕敬递到面前,简直把李素当成了他的第二个主子,这种态度令李素非常满意,情不自禁给他点了五星好评,并且很大方地把从李治那里敲诈来的值钱小玩意扔两个给他,借花献佛嘛,反正慷他人之慨。

    至于那位名叫付善言的都尉,自从李素一脚把李治踹飞后,付善言对李素就不大友好了,哪怕后来李治跟李素的关系非常亲近无间了,付善言对李素的态度仍是冷冰冰的,这个……李素就不得不给他打个差评了。

    两天后,队伍行至雍州,雍州刺史领全城官吏出城十里相迎,在李素的授意下,李治婉拒了入城的盛情邀请,队伍只在城外扎营,第二日清晨悄悄拔营离去。

    过了雍州再往北,不知是不是心理错觉,李素总觉得天气变得更寒冷了,一路上随处可见未曾融化的大雪,明明已是立春的季节,可这里仍然满目萧然,没有春暖花开的灿烂景色,没有春意盎然的绿树红花,更不见农户满怀喜悦结队春播的欣欣气象,触目所及皆一片萧瑟,土地又冷又硬,田地荒芜,连野草都不见一株,放眼望去,辽阔的田地里竟感受不到一丝生机。

    走到这里,李素的心渐渐往下沉,就连没心没肺的李治,此时脸上也看不见笑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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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马上就520了,大家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期待脸)…………(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八十二章 民贵君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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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马调动之权非同小可,而且非常敏感。

    强盛如大唐者,自信心爆棚如李世民者,也不会轻易将兵权交给别人。哪怕是程咬金,李绩,牛进达这些跟随李世民打江山的老将,李世民也不大放心,所以拱卫大唐长安京畿防卫的右武卫,左武卫等十六卫屯营,也没有常设大将军一职,程咬金这些老将都当过某卫大将军,但这个大将军其实是虚衔,挂个名号而已,而且是轮流担任,并无固定常设。他们本人并没有直接的调兵权,若欲调动兵马,必须有李世民临时赐发下来的虎符和三省文书才有效。

    李世民登上皇位的过程无疑是不光彩的,当然,除了手下如云如雨般的谋士和武将外,也跟当时秦王府兵权甚大,掌管当时皇城禁军有关,所以当年便轻松之极地制造了玄武门之变。

    自己成了自己的反面教材,李世民占了大便宜,登基以后自然不会再让别人去占这个便宜,会要命的,于是登基后第一件事便是改革长安京畿军制,各卫大将军不再常设,转以诸将轮流担任,而且那些大将军并无调兵权,必须由皇帝同意才可调兵,所谓的大将军,平日能做的无非是负责各卫操练,巡弋,守卫,以及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所以当初李素守西州时派人回长安求援,而当时身为右武卫大将军的程咬金有心相助,却调不动一兵一卒,只好把自己庄子里的一千名退役老兵调出长安,远赴千里驰援西州,这便是大唐军制的制约之处,想看到那种大将军令旗一挥,万千兵马排山倒海景从的画面,在目前的大唐来说,实是不大可能的。

    由此可见,大唐的兵权是何等的敏感。

    今日李治和李素奉旨出京。平息晋阳之乱,这件事也非常重要。关乎大唐社稷根本,所以这一次李世民很大方地放出了兵权,当然,放出兵权也是有保留的,只把它交给时年才十二岁的李治,只限调动三州兵马,并且每次兵马调动还要与李素商议。

    有了诸多限制。李治手里的兵权使用起来也颇为麻烦,所以未来若要调动兵马必须慎之又慎。

    出蒲州,队伍继续前行,一路向北蜿蜒而去。

    前面再走数百里,便已入了晋境,当初高祖皇帝起兵反隋的龙兴之地,下一站便是晋州。

    越往前走,路上的行人越多,可惜的是。放眼望去,基本都是成群结队的难民,搀扶着一家老小。拖拽着笨重的行李家什,一路蹒跚而行。

    李素一行人的队伍在这庞大的逃难人流中踯躅逆行。迎着难民们复杂的目光,义无返顾地朝北走去。

    每走一段路,李素的心情便越沉重,虽然还未入晋,可是看这些难民的神情便知,晋地的雪灾恐怕不是小灾小难,而是真正断绝农户生计的大灾。

    李治的表情也好不到哪里去,坐在华丽的马车里愁眉苦脸,掀开车帘看看外面如黑潮般密密麻麻的难民人群。李治脸颊一阵抽搐,心中荡漾着淡淡的不忍。以及无可奈何的心疼。

    车厢的隔板被轻轻敲响,李治掀开帘,却见李素骑在马上,手指正轻轻敲着马车。

    “子正兄有事?”

    李素点点头,目光环视着崎岖路上的难民潮,叹道:“殿下,马车里可坐得安稳,惬意?”

    李治眨眼:“不安稳,也不惬意。”

    李素转脸看着他,道:“殿下,这些百姓,都是你父皇的子民,天灾已断绝了他们一整年的希望,原本有家小,有田地,有劳作也有收获的家庭,只因一场灾难,便不得不离乡背井,成为如同叫花子般的难民,从此后不但衣食无着,而且他们甚至连会不会饿死他乡亦未可知……”

    李治听他缓缓而道,不由疑惑地地道:“子正兄说的这些,治自然清楚,我们此行入晋也是为了赈济乡民,助百姓度此灾厄,为何与治说这些呢?”

    李素朝他一瞥,叹了口气,道:“殿下终究是陛下的皇子,此行入晋,也是代表陛下安抚平息晋阳之乱,身份尊贵且超然,坐在马车里安享旅途亦是应当应分,可是……我还是不得不向殿下劝谏几句,车外难民如潮,蹒跚离乡,殿下坐在马车里放下帘子,自成另一个富贵天地,车外一切可以不闻不问,我想问问殿下,这……合适吗?”

    李治呆怔地睁大了眼,半晌讷讷而不能言。

    抬头看看李素的脸色,竟是一片从未见过的严肃,甚至是……严厉。

    李治瘦弱的身子不由一颤,心底深处对李素似乎有了新的认识。

    这位年纪轻轻便为父皇立下诸多功劳的臣子,这位才名誉满长安,传说似有鬼神莫测之能的才子名士,他的真实面目到底是怎生模样?初识他时那满不正经的嬉皮笑脸,一路上逗笑解闷似的胡说八道三国故事和人物,一脸不怀好意的坑人敲诈,将他的钱财压榨一空……

    短短十几日的相处下来,李治对李素充满了好感和亲近,在他的心里,李素就像邻家大哥般随和友善,令人忍不住想跟他多说说话,多聊聊天,往往一两句话便被逗得哈哈大笑,心中再大的烦恼都消逝无踪,就连敲诈他的钱财也近乎一种兄弟间玩笑的意味,敲诈与被敲诈的都从来不会计较,权当枯燥旅途里的调剂。

    可是,这……是真正的李素吗?他难道是靠嬉皮笑脸插科打诨来博得这累累功劳和官爵,以及父皇的看重?

    直到今日,直到此刻,看着李素脸上无比严厉和冷肃的表情,李治终于察觉到,原本他印象中的李素,并不完全是随和友善的面目,他还有严肃严厉的一面,他的心里,是真正记挂着百姓的,这一点上,作为臣子的他,竟做得比他这个皇子强得多,江山是李家的江山,百姓是李家的子民,可李家的人却安然坐在马车内享受富丽华贵的旅途,马车外的臣子却眉头紧蹙,忧国忧民……

    李治才十二岁,他并不懂太多的道理,可他听得懂道理。

    在李素严厉的目光注视下,李治白皙的脸蛋迅速涨红,满脸浮现愧疚自惭之色,忽然掀开车帘,大叫道:“全军停下!”

    轰!

    不愧是禁军仪仗,所谓令行禁止,绝无违抗。

    队伍停下,李治不等乌福搀扶,径自跳下马车,站在大路中间,头也没回地挥挥手。

    “来人,将这辆马车砸了,砸得越碎越好。”李治大声下令。

    李素骑在马上,严厉的目光渐渐柔和。

    乌福却一愣,不敢置信地道:“殿下欲……砸马车?这,这是为何?”

    “本王的主意,由得你多嘴问么?”李治朝乌福厉声喝道。

    乌福一颤,急忙招手叫过十几名禁军,手执大斧二话不说开始对这辆华丽的马车又劈又砸,一炷香时辰过后,李治那辆奢华富贵的马车已被砸成了碎片,从始至终,李治竟没有回头朝马车多看一眼,脸上也不见任何心疼之色,仿佛砸的那辆马车与他毫无关系。

    待禁军们砸完车复命后,李治面朝李素站定,整了整自己的衣冠,然后长揖到地,直起身肃然道:“多谢子正兄点拨提醒,早年在宫学里读书,孔师褚师皆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治读书时只知死背,却不知义理,今日幸得子正兄棒喝,治终于懂得这句话的意思,子正兄于治,不仅是铮友,亦是良师也,治年岁尚幼,往后必有行差踏错之处,还望子正兄随时不吝直言,如今日般厉言棒喝,察纠治之错漏失当,治必以师礼执之。”

    长长一席话,说得诚恳切真挚,一旁的乌福,还有付善言等将领,表情都充满了讶异和满满的感动,众人望向李素的眼神也渐渐产生了变化,尤其是付善言,虽然仍是一副不逊于郑小楼般的冰冷酷脸,眼中却多了几分善意和柔和。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人这一辈子遇到的朋友不少,有的属于狐朋狗友,可共富贵却不能共患难,安享富贵时不管干什么,狐朋狗友总是一味的附和赞同叫号,不分善恶,不辨是非,交到这样的朋友,往往是人生的大不幸。

    幸运的是,李素不是这样的朋友,他可以陪李治玩,跟李治闹,逗闷取乐样样都不缺,但真正遇到大是大非的事情时,他也从不曲附,从不妥协,他有他坚持的底限。

    李治年岁尚幼,并不知道得此益友是多么幸运的事,但旁边的乌福和付善言却是成年人,他们看得出李素严厉劝谏背后隐藏的莫大善意,也看得出晋王殿下得此益友后,对其成长有着多么大的好处。

    不知不觉间,乌福和付善言看李素的眼神有了些许的变化,目光里掺杂了几分真正的敬重之意。

    看着李治诚恳认错的脸,李素收起了严厉之色,渐渐绽开了笑容。

    从历史大势来说,李治品性的好坏,比处理这场天灾更重要,幸运的是,李治懂得了民贵君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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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两更。。。或者一更大章。。。(未 完待续 ~^~)
正文 第五百八十三章 灾年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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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民贵君轻”的道理,除了战国先贤荀子外,对这句话理解得最深刻的当世之人有两个,一个是李世民,还有一个是魏徵。

    当然,更准确的说,“理解深刻”这个字眼是属于魏徵的,至于李世民,可以说他理解深刻,也可以换个说法,口号喊得最响亮。

    早在贞观十一年,魏徵上《谏十思疏》里便提到过,“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

    李世民当时一听,哎呀,老魏这特么是个出色的段子手啊,里面好多经典段子……不,经典金句,美滴很,必须拿来抄袭一下,吆喝几声。于是便有了后来李世民常挂在嘴边的“民,水也,君,舟也,水亦载舟,水亦覆舟”的响亮口号。

    这句话也很形象地从另一个角度形容了“民贵君轻”的理念,事实上相对历朝历代而言,唐初对“民贵君轻”的理念确实实行得比较不错,举朝上下君圣臣贤,民风朴实,也正因为这个理念,从而打下了贞观盛世的坚实基础。

    这个时代的君臣不是没有私心杂欲,只不过相对别的朝代而言少了许多,君臣和百姓齐心协力,共创盛世,为此甚至愿意小小牺牲一下个人的私利私欲,无论是高高在上的皇帝,还是低卑到尘埃的普通百姓,凡事都有讲道理的习惯,再大的权势也大不过“道理”二字,一旦从朝堂到民间有了“讲道理”的风气,这个世道自然便是朗朗乾坤,可见青天白日,大唐自此而雄视天下,睥睨宇内,文官以死谏,将士效死命,内则民风纯朴,外则战无不胜,大唐的崛起。不是没有道理的。

    事实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理念,李世民也经常说给他的皇子们听,说得最多的,自然便是那位被掰弯了的太子殿下,李世民在他这位嫡长子的耳边跟唐僧似的不知唠叨了多少年,可以肯定太子殿下不胜其烦,恨不得划破父皇的肚皮。扯出他的肠子,再用肠子勒住他的脖子,用力一拉,耶……

    唠叨很多遍,有没有效果不可知,反正在李素看来,那位太子殿下的德行怎么看都不像是相信“民贵君轻”这个道理的人,反而一次又一次的作死,一次又一次露出凶戾残暴的本性。

    至于眼前这位小屁孩李治。李素却露出了真诚的笑容,看着他满脸诚恳的认错,而且毫不犹豫毫无留恋地砸了自己的马车。李素由衷地舒了一口气。

    龙生九子,各有禀性。放眼望去,实在很难找到一个好东西,全都长歪了,可喜可幸的是,眼前这个小屁孩比较正常,他有正常人的善良,也有正常人的诚实,能够明辨是非,亦知人间善恶。当然,也有着属于小屁孩的天真懵懂。

    李素心中欣慰不已。那种在一众歪瓜裂枣里发现一株绝世奇葩的感受,简直不要太爽歪歪。

    未来当然必须要站队,而且毫无疑惑必须站在李治这一队里,这是历史必然趋势,李素没能力也没心情去改变这个趋势,所以未来主公的禀性当然就比较重要,如果这个小屁孩是个纨绔且暴戾的性子,听不进任何劝告,或者心胸狭隘,善于记仇,那么,李素未来或许仍会效忠这位主公,但绝不会愿意为他付出太大的心力,大家保持淡淡的君子之交便好。

    庆幸的是,李治是个好孩子,起码是个听得进劝告,且心无城府的好孩子。

    这就够了,李素站队站得心甘情愿,他也愿意为李治将来夺嫡全心付出精力和智谋,为未来的高宗陛下平定天下出谋划策。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如深谷幽兰,虽无惊世之花容,却有沁脾之芬芳,有缘入谷者,识我,懂我,我愿被采撷,助添满室香华。

    …………

    马车砸了,李治在乌福的搀扶下骑上了马,队伍继续前行,李治与李素骑马并肩。

    奇怪的是,刚刚被李素严厉指责,李治此刻的心情看起来居然很不错,与李素并肩骑行,时不时便扭头看李素一眼,嘴角露出几分笑意。

    这笑意令李素有些毛骨悚然,他也分辨不清这是高兴的笑意,还是嘿嘿冷笑,以己及人,反正自己被人骂过以后绝不会这么高兴,脑子里浮现的第一个想法恐怕就是如何弄死这个骂他的人,除非李治这小屁孩有犯贱的潜质……

    行了一段路后,李素终于忍不住开口了,叹道:“殿下,刚才是我的不对,你若不纳我之言,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我也不会往心里去,但你现在不停的嘿嘿冷笑,请恕我忍不下去了……你是想弄死我吗?”

    李治一愣:“为何要弄死你?”

    李素叹道:“因为我嘴贱……反正若是别人骂了我,我就有把他弄死的想法,除之而后快,以君子之心,度君子之腹,殿下想必也是这般想法……”

    李治:“……你管这个想法叫‘君子之心’?”

    李素正色道:“所谓‘党同伐异’,不一定是坏词,把反对自己的人干掉,没了骂声,剩下的人才能安安稳稳当君子……”

    李治混乱了,感觉三观尽碎:“…………”

    这位子正兄……人格好分裂。

    “治刚才是高兴的笑,高兴自己运气好,遇到一位良师益友,治之福也。”李治很诚恳地道。

    李素挑了挑眉:“为何高兴?”

    李治垂下头,轻声道:“当年母后在世时,治才几岁,但母后时常教导我辨人识人之道,一曰善,二曰正,三曰直,所谓心怀善念,胸藏正气,敢于直言朋友错失,如此,可为益友也。今日治观子正兄所言,当年母后说的这些,子正兄俱备矣,治得子正兄为友,心中欢喜,故有此笑。”

    比较含蓄的马屁,拍得李素从里到外舒坦且酸爽,嘴角不由露出欣慰的微笑。

    “不瞒殿下说。我确实很直的,一点也不弯……”李素矜持地谦虚道。

    李治一脸天真懵懂地眨眼:“…………”

    哎呀。好萌的小正太,真想给他找个怪蜀黍当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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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天后,队伍入晋地,离晋州不远了。

    李治和李素的心情再也阳光不起来了。

    路上的难民很多,密密麻麻无边无尽,骑在马上放眼望去,整条路都被难民潮所充斥。每个人容貌不一,可脸上却有着同样的愁苦和对未来深深的担忧。

    拖家携口,拎着或简单或笨重的行李,麻木行走的人群里不时听到妇孺低抑的哭泣声,还有小孩撕心裂肺般的嚎啕声,或是当家汉子们一丝丝若有若无的沉重叹息……

    天气丝毫没有放晴的迹象,雪虽然停了,可天空仍是阴沉沉的一片,天幕苍穹下。寒风仍如凛冬般呼啸,刺骨,冻得行走的难民们瑟瑟发抖。很多人的脚上仍穿着单薄的布鞋,甚至是草鞋。一双双黝黑的赤脚在寒冷的空气里暴露着,透出一股深深的苦难味道。

    李素抿了抿唇,神色比天气更阴沉,转过头看李治,李治脸上也露出深深的疼惜之色,小脸蛋不时抽搐着,还夹杂一丝深深的无奈和苦闷。

    “殿下,看到这些百姓了吗?”李素轻声道。

    李治咬唇点头。

    “殿下,他们是你父皇的子民。每年每月每日辛勤劳作,种出来的粮食毫无保留地献给官府。献给朝廷,你是高高在上的皇子,我也是县侯,可我们其实都是被百姓所供养着的,百姓愿意供养我们,因为他们相信官府和权贵会给他们一个美好的有希望的明天,使他们不至为生计所苦,不会饿肚子,也不会被冻着,冷着……”李素低沉的语音娓娓而道。

    李治的神情愈发悲怆,嘴唇微微颤抖,脸色也有些发白了。

    李素长叹道:“可是,你看看这些百姓,我们权贵想要的,百姓都给了我们,可百姓们想要的,我们给了他们吗?”

    看着李治愈发悲怆的脸,李素拍了拍他的肩,道:“大道理我就不说了,看到这些苦难的百姓,该懂的道理想必你都懂了,我们身负陛下和朝廷厚望,奉旨入晋赈济和安抚百姓,我们一定要把这趟差事做好,做完美,不要让百姓饿肚子,更不能让百姓们对权贵,对天家失望,明白了吗?”

    李治重重点头:“明白了。”

    大路正中,一位左手搀着老人,右手抱着孩子的大汉忽然脚下一绊,打了个趔趄,老人被拖带得身躯不稳,猛地跌倒在路上。

    李素神情一紧,急忙下马,李治一愣之后,也跟着下了马,二人朝那位跌倒的老人走去。

    “娘,您没事吧?”汉子急得满头大汗,一脸愧疚地看着老人,怀里的稚龄幼子也被吓得哇哇大哭,后面跟着一位中年妇人,拎着简单的行李偷偷抹泪。四周围了一群关心的百姓,不停地询问着,叹息着。

    老人脸色难看,泛出一抹不健康的潮红,呼吸有些急促,躺在地上紧紧咬着牙关不言不动。

    “都散开,散开,围着做甚?留出空间让老人喘气!”李素很不客气地插入人群中。

    众难民见李素衣着华贵,顿知来头颇大,很自觉地让开了。

    李素蹲下身,仔细看了看老人的脸色,沉吟片刻,道:“速传军中医官来,快!”

    很快,随军同行的医官来了,中年大腹便便的胖子顾不得擦汗,蹲身开始为老人把脉,没过多久,胖胖的医官苦笑道:“老人并无大碍,只是身子发虚,盗汗,乏力……”

    李素听得云里雾里,道:“究竟是何病因?”

    胖医官叹道:“究其本因,其实是……饿的。”

    李素愕然,转过头看着老人虚弱的脸。

    李治却急了,扬声道:“来人,弄点米粥来!”

    米粥有现成的,有晋王和县侯同行的仪仗队伍,自然不缺粮食,米粥很快端来,甚至还冒着几丝热气。

    先前搀扶老人的汉子,还有怀里的孩子和身后的妇人。见到那碗热气腾腾的米粥,都不由自主吞咽了一下口水。但还是毅然坚决地捧着米粥,端到老人的嘴边,就连怀里那个稚龄幼子也没有哭闹,眨巴着可怜的大眼,看着老爹给奶奶喂粥。

    这一幕不仅李治心酸,就连李素的嘴角也微微抽搐几下,转过头朝一旁的乌福眼神示意了一下。乌福是个伶俐人,马上明白李素的意思,转身悄声吩咐下面的将士几句。

    很快,下面的将士又端来三碗米粥,李素示意将它们递到汉子和妇人面前。

    可敬的是,那汉子和妇人很感激地谢过之后,却并不急着喝粥,妇人捧着米粥喂孩子,汉子则心无旁骛地喂老人。

    “孝”之一道。深入民心民风,由此可见一斑。

    老人悠悠醒转,见汉子正在喂自己。愣了一下后却出奇地大怒起来,抬起手狠狠抽了儿子一记。骂道:“不争用的东西,这么金贵的粮食自己不吃,也不喂孩子,却拿来浪费在我这残老之人身上,家已破了,如今你是家里的主心骨,你吃饱了,有力气了,才能顾到一家老小。可你,竟如此浪费粮食。你,你……!”

    老人呼吸愈见急促起来,汉子急坏了,跪在老人身前边哭边磕头,道:“娘您保重身子,莫气坏了,一切都是儿子不对,儿子没用,上不能养老,下不能育小,儿子该死!”

    老人怒道:“谁该死?该死的是老天!天灾谁有办法?我生你养你,不指望你腾达,只求天灾危难时能扛起一个家,这才是真正的汉子,你却拿粮食浪费在我这个不中用的老迈之人身上,家里已是这般境地了,粮食有多金贵你不知道吗?我已是快入土的人了,一路牵累你已是不该,一路为我寻些树皮草根也就是了,怎能浪费粮食?灾年光景,每一口粮食都用来活命的,你懂不懂?”

    说着老人气不过,扬手又狠狠抽了汉子一记,汉子一直垂头大哭,老人抽他他也不躲,任老人宣泄怒气,一旁的妇人偷偷抹泪,也不敢哭出声来,而那个孩子却对外面的一切不管不顾,捧着粥碗贪婪地喝着米粥。

    老人脾气不小,抽了几记仍未消气,怒道:“还有,粮食哪里来的?谢过善人没有?打小教你的礼数都忘狗肚子里去了?”

    汉子起身,面朝李素李治二人,二话不说扑通跪下,狠狠磕头道谢。

    李素心中愈发惨然,李治的眼眶早已泛红,泪水泫然欲下。

    该如何评价这个年代的百姓啊。

    朴实,知礼,硬气,也有着非比寻常的尊严和倔强。

    他们,穿着最廉价的粗布衣裳,过着食不裹腹的日子,却有着比王侯将相更朴实的灵魂,那股子从不向老天低头的傲然之气,任何人见了都不由动容。

    李素心中泛起一股难言的疼惜,如此朴实的百姓,不认命,不尤人,面对任何灾难,咬着牙坦然迎上,绝不低头,这样的百姓,生在这样的盛世,实在是统治者的福气,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把他们妥善安置,让他们不为衣食所苦所累?

    抿了抿干枯的嘴唇,李素上前将不住磕头的汉子搀扶起来,同时也伸出手,将地上的老人搀扶到路边的石块上坐稳,热心的李治急忙命乌福从行李中取出一张狐皮垫在石块上。

    李素朝老人行了个晚辈礼,李治眨了眨眼,也跟着李素行礼。

    “这位老人家,您受苦了,敢问您一家从何处而来?”

    老人急忙摆手,道:“贵人万莫行此礼,老身担当不起,会折寿的,我夫家姓黄,去世得早,家里由我儿子当家,半月前晋州雪灾不止,春播无望,一年生计眼看断绝,我儿与我商量过后,决意离家南下,奔长安而去,看能不能讨点活计以养活家小,可惜去年余粮不多,一点点粮食带在路上,一家四张嘴很快吃光了……”

    抬眼看着远方的漫漫前路,老人露出苦涩忧愁之色,叹道:“也不知我们一家能不能顺利走到长安,能不能找到挖沟行脚做工的活计,咬着牙只盼能度过这个灾年,我们再回到故乡播种耕地,图个来年的好收成……”

    李素苦笑,放眼再看路上密密麻麻的难民,他们心里恐怕都和老人同样的想法,走到长安,再寻个活计养家,咬牙撑过今年,可是,难民这么多,做工的机会却不太多,这么多的难民,能找到活计的有几人?剩下的人,他们的活路在哪里?

    心情无比沉重,李素却对老人笑了笑,温言道:“老人家会持家,您一家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的,我这里还有一问,如今晋地大灾,百姓们纷纷离家,不知当地可还太平?”

    老人叹了口气,道:“灾年光景,哪里说得上‘太平’二字?守本分的拖家带口行路逃难,不守本分的三五十人聚在一起抢掠富户地主,我们这一路行来,那些原本富庶的富户地主家,竟也十室九空,全家不知去向,反倒是听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说法,说什么当今无道,什么杀兄弑弟,所以遭了天谴,我们百姓被当今连累……唉,我们是穷苦人,只想管饱一家肚子,那些大人物的事情,各有各的说法,我们哪里能分辨?只管低着头走自己的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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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八十六章 普度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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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人不能太天真,做刺史更不能天真,一耳朵能听出真话假话才算修炼到家。

    余刺史显然还差了把火候,他把假话当成了真话。

    付善言在城外百姓面前一脸冷酷且笃定的语气,说出三日内朝廷必有粮草到,百姓被糊弄得一愣一愣的,二话不说就信了,可惜付善言的戏演得太逼真,连刺史大人都信了。

    能当上刺史的人,自然不是愚笨之辈,眼睛睁圆愣了片刻,立马明白过来了,然后,一脸哀怨绝望的看着李素。

    “刚才那位将军所言……只是为了稳住百姓人心?”

    李素笑道:“然也,否则今日百姓真会闹起来了。”

    余刺史仰天长叹,为何长安朝廷派来了一群骗子?

    “也就是说,三日内朝廷的赈灾粮草根本到不了晋州?”余刺史接着追问道。

    “然也,别说三日,三十日都不一定……”李素收起了笑容,黯然叹道:“年景就是这样,你也知道,陛下前两年御驾亲征薛延陀汗国,整整一年终于灭了薛延陀,可是呢,国库也因这一战而耗空了,偌大的库房里空荡荡的能跑耗子,如今大唐北方四道皆受灾,户部火急火燎筹备粮草,然而受灾的地方实在太多,面积太大,几乎半壁江山的官府都在眼巴巴等着朝廷的赈粮,就算朝廷果真将赈粮送到晋州,你觉得能有多少粮食?余刺史,陛下和朝廷有心无力啊……”

    余刺史呆住,接着脸色发白,这个玩笑开大了,可是,今日此情此景,若付善言不说这番谎言,还能怎么办?

    失魂落魄地惨笑两声,余刺史又流泪了:“如此,晋州百姓生望断绝矣!第一个百姓饿死之日,下官便从城头跳下,以此残躯向乡亲父老谢罪便是……”

    李素抿唇黯然不语。

    从长安出发,一直到晋州,一路所见所闻,不得不说,大唐的官吏果然都是心系百姓的好官,几乎没见到作威作福或是怠政懒惰的庸官和贪官,每到一地,官员总是忙前忙后,顶着百姓的咒骂和指责,不发怒,也不冷漠,个个都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任劳任怨形象,挖心掏肺对百姓,最后无力回天时,把自己的命搭上算是谢罪……

    都是好人,都是好官,从不见他们喊过什么空洞的口号,可做的事情却是实实在在的造福守牧一方。

    生于斯世,何其幸哉。

    李素心头泛起淡淡的感动,因为感动,所以必须要为百姓和这些可爱的官员们做点事。

    “先开官仓……”李素断然道:“官仓的粮食能撑十日,这十日里,我来想点别的办法。”

    余刺史垂头不语,脸上的绝望之色一直未曾消退,显然,他对李素这一行人也不抱任何希望了。

    李素也很无奈,他几乎都对自己绝望了。

    人还没到晋阳,他已觉得前后无路,进退两难,这趟差事果然来者不善。

    奉旨出长安时,李世民的旨意是追查谣言,这是最主要的任务,可一路走到现在,李素忽然发觉,现在最主要的任务是填饱百姓的肚子,而且这是所有问题和隐患的根源,百姓的肚子管住了,谁还有本事煽动大家造反?谁还有能力让谣言肆虐蔓延?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何筹集粮食?

    户部和国库指望不了了,不是朝廷不管百姓死活,而是受灾太广,而国库粮草有限,分配到每个地方的粮草只能是杯水车薪,所以晋州也好,晋阳也好,现在主要只能靠自筹自救。

    想到这里,李素不由重重叹气,整个晋州的百姓都已沦落到啃树皮草根的地步了,如何自救?怎么救?神仙也变不出粮食啊。

    *************************************************************

    李素一行暂时在刺史府住下。

    余刺史尽了礼数,亲自将李治和李素等人安置在刺史府后院东边的厢房里,然后便顾不得官场的规矩,告了罪后风风火火去安置城外难民了。

    李治盘腿坐在厢房内,手托着腮,一脸愁意地叹气。

    李素眉头紧蹙,凝神不知在思索着什么。

    方老五,王桩和付善言等人则守在屋外廊下,厢房内外一片死寂。

    不容乐观的情势令所有人心头仿佛压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压抑得有点喘不过气来。

    不仅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也是关乎社稷安危的大事,若不能解决眼前的困境,等待李素和李治的,或者说等待李世民和大唐的,将是关内四道烽烟尽起,各地民乱如火如荼,好好的贞观盛世,最后只能换来刀剑屠戮,将这大好盛世亲手葬送。

    厢房内,李治小脸蛋布满愁容,拧结成难看的一团,小小年纪的他,也知道如今遇到了麻烦,天大的麻烦。

    “子正兄,咱们如何办?上哪里弄那么多粮食赈济难民呢?”李治幽幽叹道。

    李素苦笑:“你问我,我问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本事再大也变不出粮食……”

    “难道眼睁睁看百姓饿死?”

    “这句是废话,说点有营养的……”李素翻了个白眼,道:“幸好官仓还能支撑十日,这十日内,我终归会想到办法的……”

    李治精神一振,喜道:“子正兄真能想出办法吗?真的吗?”

    “又是一句废话……”李素叹道,沉吟半晌,又道:“粮食先不提,现在重要的是晋州城外的难民,既然动工搭建棚帐,那就必须有个章程,也必须立一些规矩,否则必生大乱。”

    “什么章程规矩?”李治满头雾水道:“搭好棚帐让百姓住进去,如果觉得冷就生几堆篝火,还待怎样?”

    李素摇头道:“这样不行,大灾有大灾的章程,不能等闲处之……”

    说着李素直起身,扬声道:“方五叔,进来一下。”

    门外的方老五昂首而入。

    李素沉思许久,缓缓地道:“五叔,有几件事要拜托你办,这几件事交给晋州官府我不放心。”

    方老五抱拳:“侯爷尽管吩咐。”

    “将咱家的亲卫部曲以及晋王殿下的仪仗禁军都派出城外监工,首先,搭建棚帐要有章法,不能随地乱搭,必须要分区……”

    李治愕然,打断了他的话,道:“子正兄,何谓‘分区’?”

    “晋州城外是一片荒芜的平原,棚帐可以搭建在平原上,先搭建难民的居住区,这个区里面,所有的棚帐都用来住人,纵横排列,每一排,每一列,必须隔开两丈距离,五叔你是行伍出身,不妨参照行军扎营时的梅花状排列,其次是活动区,活动区必须与居住区分开,其实就是在居住区外开辟一块空地,提供难民们舒展筋骨以及娱乐等等的场所,第三,要有用餐区,虽是野外,也必须隔出一块用餐区,每日到饭时,所有难民必须只准在用餐区吃饭,不准走出这个区,第四,如厕区,这个是最重要的,在远隔居住和用餐的地方挖建一排恭所,绝对绝对禁止难民随地大小便……”

    李治和方老五两眼有些发直,呆呆地看着李素。

    李素感受到二人怪异的目光,不由叹了口气,他知道二人目光里的含义,大抵把自己当成了疯子,搭建棚帐安置难民还搞出这么多臭名堂,可是李素也没法解释清楚,又脏又乱的难民成堆聚集在一起,是最容易感染和爆发传染疾病的地方,若不事先立好章法和规矩,严格把持干净卫生甚至消毒等关口,晋州官府和百姓要面对的可就不止是雪灾,饥饿了,不远的将来必有瘟疫等着他们。

    至于如何跟眼前这二人解释……李素决定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

    “不要管我为何这么安排,你们照此严格行事便是,再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就抽你们!”

    就这么解释,简单粗暴,但非常有效。

    李治小屁孩和方老五同时垂头:“哦……”

    “我接着说,记住,如厕是最重要的,五叔你领一队人马轮流在居住区内巡弋,若遇到随地大小便者,狠狠重罚,而且要以杀鸡儆猴的那种方式重罚,让所有人都知道,随处大小便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任何人如厕只能在规定的区域。”

    方老五连连点头。

    李素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接着道:“还有就是隔离区,这个区要以栅栏把它团团围起来,与别的区域隔开,并且派人把守,任何人不得妄入,什么人必须要进隔离区呢?就是那种发烧,咳嗽,咳血,皮肤红疹,甚至头疼头晕等等症状,总之,任何一个难民若出现一些不良的症状,就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他送进隔离区内,请大夫诊治观察,病好了放他出来,病没好绝不准迈出隔离区一步!”

    “还有,派一队人马去晋州城外附近的深山里,采集石灰石……知道啥叫石灰石吧?就是那种白色的,可以刮出粉的石头,采集越多越好,回来我把它们制成生石灰,难民棚帐的每个角落,每天都必须洒上一些,还有醋,多搜集醋,用火煮沸,让味道飘散在棚帐内外,用餐区外每天用铁锅烧大量的沸水,并准备杯碗,所有难民喝水也必须要到指定的地点,喝指定的水,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喝生水,若有遇到,必须重罚……”

    口沫横溅说了一大通,李素精神有些疲累,朝方老五挥了挥手,有气无力地道:“暂时就这些了,若有未尽之处,待我想起来后再补充,五叔你领着晋王殿下的禁卫先去城外监工巡弋,记住我刚才说的每一句话,此事重大,不可儿戏。”

    方老五满脸凝重地点头,行礼后转身大步流星离去。

    方老五走后,李治凑了上来,仔细盯着李素的脸,盯得李素浑身发毛,若不是这小屁孩的王爷身份,此处应有雷鸣般的惨叫声……

    “殿下是不是在羡慕感叹,若有一日能长成我这俊模样该多好?”李素摸着下巴挑眉问道。

    “呃,不是……”李治丝毫不懂委婉地否定,然后眨着蠢萌的眼睛道:“子正兄,刚才你说话时,我发现你脸上有一种悲悯之意,治幼时随父皇进兴善寺拜佛,那佛祖金身的脸上,就跟你刚才的表情一样,子正兄,你刚才……是在普度众生吗?”

    李素看着他,道:“我刚才说的那些,殿下听懂了吗?”

    李治摇头:“有些懂,有些不太懂,我只知子正兄的大意是让难民们干净一点,因为不干净会招来很多病,甚至瘟疫。”

    李素道:“不错,刚才我说了那么多,所有的意思无非就是给难民们立一个讲究干净的规矩,而且是个硬性的规矩,谁若不服,抽到他服为止……”

    似自嘲又似无奈地一笑,李素叹道:“‘普度众生’?我只是尘世一粒沙,连自己都度化不了,何德何能当得起‘普度众生’四个字?充其量,只是在这纷乱的灾难里,尽自己所能多救几个人罢了。漫天神佛若知我,必当佑我众生,度此危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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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晚还是一更。。。没办法,医院人太多,做B超要排队预约,这两天的时间都耗在这上面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八十七章 立箸即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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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寒不远,暖春未至,今年的气候就处在这么一个不尴不尬的阶段,邪门的是,这个阶段已维持了很久,这也是造成如今大唐四道受灾的主因。

    自古以还,天灾从来都伴随着人祸,天灾至,人祸马上冒出头,几乎已形成了历史规律。总有人趁着天灾行煽动蛊惑之事,各种流言谣言漫天飞,官府的担子徒然加重,一头忙着赈灾,另一头忙着缉拿人犯平息谣言,两头忙个不停,按下葫芦浮起瓢。

    如今的情势也是这样。

    尽管刚到晋州,但李素能充分体会到余刺史的感受,实在是有苦难言,欲哭无泪。

    粮食,难民,谣言,还有城里城外完全停顿的农耕和工坊,这些棘手的麻烦全靠晋州城的刺史和十几个官吏咬牙死死硬撑着,更悲哀的是,在无数饥饿怨愤的难民面前,晋州官员的死撑几乎毫无效果。

    这与官员的能力无关,李素相信余刺史是好官,也相信晋州城的下级官员都不错,他甚至相信这些难民在他们还没有遇到天灾时,都是本本分分老老实实的百姓,乐天,知命,惜福,偶尔也有点人生的小理想,小憧憬,比如发了财之后狠狠吃两个夹了肥肉的馍,一口咬下去顺着嘴角流油的那种馍,诸如此类。

    都是好人,都没有错,错的是老天。

    …………

    粮食是目前的大问题,非常棘手,非常麻烦。

    余刺史想不出办法,李素暂时也无可奈何,再有本事的人,面对成千上万张嗷嗷待哺的嘴,也是没有办法的。那种轻摇鹅毛扇脑袋一拍就想出个法子喂饱百姓的人,这种人要么开了作弊外挂,比如随身带了个系统什么的,要么死得比较早。活不到啪啪打老天爷脸的时候。

    而李素,虽然摇鹅毛扇的动作比较帅。但摇到地老天荒也摇不出个好办法解百姓燃眉之急。他只是个普通人,或许比别人多一点见识,多一点预知,可是这点本事并不能帮他变出粮食来。

    当日下午,晋州城外忽然热火朝天,当地府兵和李治的禁卫们扛着木料石料,开始在城外平原上搭建棚帐。

    按李素的吩咐。棚帐进行了严格的分区制度,居住,用餐,如厕,隔离等等,每个区域井井有条,泾渭分明。

    难民中的青壮汉子也自觉地加入了搭建队伍,看着府兵和禁卫们将棚帐区域分割成好几块,难民百姓们不由觉得奇怪。许多难民按捺不住跑去问府兵,可府兵只管执行命令,哪里懂得究竟。于是难民们满头雾水,揣着糊涂帮忙。各种猜测纷嚣尘上,却莫衷一是,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快傍晚时,棚帐还只搭建出一个框架,夜幕快降临时,气温也徒然冷了下来,许多老人妇孺在寒风中冻得直哆嗦,一直在城外指挥搭建工程的余刺史马上命人在背风的丘陵处生起几十堆篝火,数千难民在篝火边围成圈。互相依偎取暖。

    与此同时,晋州的官仓也在李治和余刺史的首肯下缓缓打开。

    一袋袋的粮食搬出官仓。早已准备好的军中伙夫架起了灶头和铁锅,金黄色的陈米哗啦倒入锅中,满满添上一锅水,大火熬煮半个时辰,很快,城外平原上飘散着诱人的粥香。

    围着篝火的百姓们眼巴巴地望着那一口口冒着热气的铁锅,不住地吞咽着口水,眼中的饥色与极度的渴望交织成一片,口水咕咚声此起彼伏。

    在所有人极度期盼的目光里,一名名伙夫同时揭开了铁锅,粥香满溢,群情欢动。

    携家带口的难民都随身带着行李,行李里最不可缺少的便是吃饭的家伙,于是一只只或新或旧或破的陶碗齐崭崭地掏出来。

    到了这般时候,百姓们仍旧保持着高度的素质和道德节操,没人争没人抢,更没人一哄而上,每个人捧着陶碗,自觉地排好队,空旷的平原上很快排出数十支蜿蜒而有序的长队,缓慢而安静地向前挪动。

    李素和李治不知何时出现在城门吊桥外的小山坡上,静静地看着数十支队伍挪动,李素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因为官仓的粮食,民心算是暂时稳住了。

    说是“暂时”,是因为官仓的粮食只够百姓吃十天,或者更少,只要晋州官府发放赈粮的消息传出去,闻风而来的百姓只会越来越多,可官仓的粮食却只会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够吃。

    留给李素筹措粮食的时间不多了,非常紧迫。

    小屁孩李治看起来却很高兴,属于那种没心没肺的高兴,当然,出发点是好的,看着难民们有粮食吃,李治就觉得自己同意打开晋州官仓的事干得无比漂亮,父皇知道了必然不会责怪他,反而会狠狠夸他,事急从权的道理,自小跟在父皇身边的李治早已懂了。

    “若百姓们每日都能吃上香喷喷的米粥,这场天灾和人祸想必可以化解于无形,那该多好啊。”李治感叹地道。

    李素斜瞥了他一眼,没吱声。

    还是个孩子,没必要为他说的每句蠢话较真,李素很懒,懒得较真。

    李治却是个聪明的小屁孩,而且极擅察言观色,李素流光一闪般的眼神被他捕捉到了,李素懒得跟他较真,他却跟李素较真了。

    “子正兄,治刚才所言不对吗?”

    “殿下所言甚是,臣为殿下点赞。”李素心不在焉地道。

    李治嘴一撇,道:“子正兄何以如此敷衍治?”

    李素叹了口气,道:“好吧,我为殿下说说道理,首先,喝粥是无法保证人的营养的,还要吃菜吃肉,如今这般年景,吃菜吃肉自然是奢望,就不提了,最重要的是,殿下仔细看过他们熬的粥了吗?”

    李治懵懂摇头。

    李素领着李治走到一口铁锅前,看着白色的米粥在锅中沸腾,领到米粥的百姓走到规定的用餐区,或蹲或站。大口大口贪婪地喝着粥,哪怕被刚出锅的粥烫得哇哇惨叫。仍迫不及待地把粥送进嘴里。

    李治看得眼角直抽搐,心中泛起无比复杂的感触。

    李素走到铁锅前,找伙夫要了一根筷子,然后将筷子笔直地立于粥中,筷子飞快地倒下,随之消逝在翻腾冒着热气的米粥中。

    李治大惑不解:“子正兄这是……”

    李素叹了口气,缓缓道:“立箸于粥上。而箸不倒者,方可算真正不亏待百姓乡亲的粥,现在殿下也看到了,因为米少水多,一锅粥几乎煮成了稀汤,箸立而即倒,百姓们喝的这些东西,基本跟一碗清水没太大的区别……”

    李治呆怔片刻,接着大怒。小脸迅速涨得通红,咬牙道:“好个晋州官府,竟敢克扣百姓的粮食。我找余刺史理论去!”

    李素眼疾手快一把拽住他,叹道:“殿下稍安勿躁。余刺史的做法没错。”

    “连你也这么说?为何?”李治愤怒地瞪着他。

    李素摇头,道:“看来殿下从小到大,两手未曾沾过阳春水,怕是从来没亲手烹煮过食物,煮饭,煮粥这种事是有讲究的,米多水少,煮出来的就是晶莹的饭粒,松软可口。米少水多,煮出来的就是粥。若是米再少一点,水再多一点,煮出来的当然就是一锅跟清汤差不多的东西,眼前咱们看到的就是这种东西……可是,晋州官仓的粮食只够城外数千百姓十日之用,这十日内,或许还有更多的难民百姓闻讯而来,老实说,官仓这点粮食,支撑十日都很艰难,余刺史这般做法,正是为了细水长流……”

    叹了口气,李素无奈苦笑:“粮食只有这么多,煮粥时每多放一把米,或许百姓们将来就会少一顿饭,余刺史只能拼命的节省,再节省,保证百姓不被饿死的同时,也无法做到让大家都吃饱,顶多只能做到给百姓的肚子垫个底的程度,殿下,你能说余刺史的做法错了吗?换了是你,你该怎么做?”

    李治语滞,吭哧半晌,终于面红耳赤地朝李素行了一礼,道:“是治冲动了,治向子正兄赔礼。”

    李素叹道:“殿下勿多礼,这是很无奈的法子,余刺史没办法弄来粮食,既然无法开源,只好拼命节流了,而我和殿下既然到了晋州,眼见晋州如此境况,遇到了就必须要担当,殿下明白我的意思吗?”

    李治点头:“都是父皇的子民,没有见死不救的道理。”

    李素笑道:“甚好,那么,接下来咱们该想办法找粮食了。”

    李治两眼一亮:“子正兄有办法弄到粮食?晋州的官仓都开了,还有哪里有粮食呢?”

    李素自信地一笑:“很简单,别忘了咱们有一千多人马,全部蒙上脸在晋州附近打劫富户地主,三天之内肯定能弄到不少粮食。”

    李治张大了嘴,一脸懵逼:“…………”

    李素叹了口气,从李治的表情看得出,这个法子可能太奔放了,被孔颖达褚遂良这些酸儒熏陶久了,难免过不去道德这道坎……

    “好吧,换个法子……”李素适时改口,道:“咱们找晋州附近的富户地主借粮,以官府的名义借,而且给他们算利息,这总行了吧?”

    李治的表情顿时如融化的冰雪般,开朗阳光起来。

    “听说晋州的富户都跑光了,而且十室九空,咱们哪里去找他们?就算找到了,他们还有粮食借给我们吗?就算有粮食,他们不愿借咋办?”小屁孩年岁不大,问题倒很多,连珠炮似的把所有问题都扔了出来。

    李素干脆果断地道:“不借就抢!给他脸了还!”

    李治的表情迅速结冻:“…………”

    “算了,不抢他,咱们是代表朝廷的仁义之师嘛,凡事以理服人,对不对?”

    李治表情再次解冻,春风化雨,转忧为喜。

    “……不过,讲道理太麻烦,不如杀了他们,直接把粮食搬走,将来还省了归还粮食的过程……”

    李治表情再次结冻:“…………”

    在李治不断玩变脸游戏的聊天声里,一大一小渐行渐远。

    *****************************************************************

    富户地主果然不好找,李治的禁卫几乎全派出去了,接连两日下来,却没找到一户地主,那些富户的家宅不是被烧成精光,就是空荡荡的连条狗都看不到。

    李素早有心理准备,大灾之年,晋地人心不稳,作为人人眼红的富户,当然不会傻得留在家里等着被人抢被人杀,早在风向不对劲的年末,有些富户便携家带口跑得不知所踪了。

    李素不急,富户也是凡人,不是葫芦六娃,他们总不会隐身法,只要找到一家富户,有些疑惑就能解开了。

    禁卫们漫山遍野上穷碧落下黄泉寻找野生奥特曼似的找富户时,李素也在忙。

    他忙着审犯人。

    方老五和王桩沙场厮杀是把好手,不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俩货审犯人的手艺实在太逊了,整整审了两天,当日那个被打断了腿的汉子的嘴还是没能撬开,当方老五和王桩一脸羞惭地向李素禀报时,李素当时的心情很复杂。

    很想把这俩货当成犯人吊起来先抽一顿再说,又觉得大家毕竟这么熟,不好意思下手……

    “刑讯过没?”李素不满地瞥着二人。

    方老五挠头:“刑过了,用了五六样刑具,抽得皮开肉绽还是不招。”

    李素笑了:“上次在城外被打断了腿,痛得哭爹喊娘眼泪鼻涕一大把,没想到居然是条硬汉子,不错,我去会会他。”

    二人大喜,急忙领着李素朝晋州官府大狱走去。

    官府大狱基本是空的,一来这年头世道清明,民风纯朴,真正作奸犯科的人并不多,二来,大灾已至,就算牢里原来关过一些小偷小摸的犯人,余刺史也果断把他们放了,如今这年景,不但地主家没余粮,官府也没余粮呐。

    李素走进大狱,里面一股难闻的恶臭扑鼻而来,熏得李素蹬蹬倒退三步,一脸的恼怒:“这地方是人待的吗?我不进去了!”

    王桩愕然道:“你不进去咋审他?”

    “我不去就山,山难道就不能来就我吗?”李素瞪了他一眼:“把他拎出来审不就得了?”

    “好主意!”王桩欣喜赞道,接着神情浮上几许哀怨:“这主意咱们咋没想到呢?害我们陪着在牢里熏了两天,吐了三回……”

    方老五连连点头,一脸戚戚然,以及一脸对自己智商的羞愧和反省。(未 完待续 ~^~)
正文 第五百九十章 最坏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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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而后已”是有底线的,底线就是必须还粮食,人可以死,粮食不能不还。

    这是李素对众地主高喊响亮口号的理解。

    李素很认同他们,大家都不是圣人,包括李素在内,对所谓的“奉献”都是有条件的,响亮漂亮的口号没事可以多喊几嗓子,前提是别跟傻子似的付出太多,自己盆满钵满,多得溢出来时,溢出来的那部分可以无私地奉献出去,如果人格再伟大一点点,盆里钵里的也可以稍微拿点出来,再多就翻脸了。

    这不是自私,而是人性,世上绝大部分人的人性,可以奉献,但绝不能奉献全部,一半都要考虑一下。

    相比起来,眼前这几十位地主已经很慷慨了,当然,主要是李素拿出的契凭给了他们足够的底气,以官府甚至王爷的名义借粮食,永远不担心会赖帐。

    李素高兴极了,这是自从离开长安以来最舒爽的一天,晋州百姓的危厄终于稍有缓解。

    近万石粮食,可以说李素把晋州境内所有隐型的存粮全都搜罗干净了,再也不用担心六天后官仓已空时,难民们会闹出大乱子,在灾年里,粮食是稳定人心最大最有效的东西。

    “甚好,晋王殿下和本官都很欣慰,诸位良绅识大体,晓大义,晋州能有诸位慷慨解囊,实是社稷之福,百姓之福也,晋王殿下和本官代朝廷,陛下以及百姓,多谢各位了。”

    说完李素直起身,李治也急忙露出郑重凛然之色,二人一齐朝众地主很正式地长长一揖。

    众地主急忙还礼,连道不敢。

    礼毕,李素笑道:“大灾之年,不可行奢糜之事,只是今日特殊,晋王殿下和本官便代朝廷宴请诸位良绅,宴席或许简陋,但我等心意却诚挚,还望诸位莫弃。”

    众地主不由脸上有光,湛湛生辉,李素会做人,也会说话,先是连吓带威,将众人唬住,接着诱之以名,直接把皇帝陛下的题字搬出来当诱饵,众地主明知是个坑也毫不犹豫地跳了进去,最后借粮落实,众人难免有些后悔和怨意,这时李素再说几句抬举话,行一个礼,摆个宴席,这样一来,众地主面子里子实惠都有了,纵然心中仍有些许怨气,终究也烟消云散。

    说到底,这是个阶级森严的年代,皇帝的儿子,钦封的县侯,在这些地主和土财主眼里,已然是顶了天的大人物,这样的人物跟神仙下凡似的在他们面前降落,并且对他们无比礼敬和客气,仅是这一桩,便令众地主分外领情兼荣耀了。

    还有就是借粮一事的利弊。

    不借粮行不行?当然行,你的粮食你做主嘛,可若是不借的话,后果可就由不得你做主了,灾年光景,为了防止百姓因为饿肚子而造反,可以说无论王爷还是官府,都会不惜一切代价维持民间的稳定,这个“一切代价”里面,便包括了这些地主们的性命,粮食不借也得借,敢不借的话,二话不说先逮起来,好好享用大牢里十八般刑具,撬开你的嘴,把你藏粮食地方逼问出来,然后一刀把你砍了,砍了还会对外宣扬此人不识大体,家中藏粮千石却对百姓生死漠然以对,良心道德坏到流脓了,杀一个道德败坏的人,百姓们只会拍手称快,绝没有任何人会为他鸣不平。

    严格说来,抛去李素和李治二人的抬举话,客气话,还有行礼宴请什么的表面功夫不提,李素今日的行为便是彻彻底底的抢劫行为,不同的是,抢劫得很斯文,有理有节有据,还一不小心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让地主们想反对都没个说法。

    …………

    宴席果然很简陋,真不是李素谦虚,席上每人简单三道菜,两荤一素,素菜还是派人临时从山上挖来的野菜,三道菜一碗黍米饭,没有酒,千年以后卖十五块钱一份的盒饭套餐便成了王爷和县侯招待众地主的宴席。

    众地主吃得很高兴,都是财主,都是见过世面的人,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这顿饭菜虽然简陋,但毕竟是王爷和县侯代表朝廷亲自招待的,说是“国宴”也不过分,国宴究竟吃什么,土财主们不知道,大抵皇帝陛下吃的肉夹馍肯定比别人的多夹了两块肉吧。

    食物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档次和意义,李治和李素以主人的身份亲自相陪,屡屡以水代酒,相敬众地主,众人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一顿简餐宾主尽欢。

    ********************************************************************

    “三日后,地主们承诺的粮食应该可以到位了,晋州之危解矣!”

    众地主告辞后,李素瘫坐在席上,无力地笑了笑。

    应酬是很麻烦,而且也是很累人的一件事,整整一天,李素都在跟这些乡下土财主打交道,用尽了心思,耗费了无数脑力,终于有了一个不错的收获,但是,也令他此刻无比疲累,浑身虚脱般没了力气。

    小屁孩李治却精力十足,直到地主们走后,一直保持高冷扮相的晋王殿下很快换了脸,高冷范儿马上变得又萌又贱,上窜下跳没个正形。

    “子正兄高才,治不能及也!”李治笑嘻嘻地拽着李素的袖子,道:“解晋州之危,此事若被父皇知晓,定会狠狠夸我吧?”

    李素叹了口气,道:“殿下你要搞清楚,你父皇就算要夸,也该狠狠夸我才对,你干啥了?”

    “子正兄此言差矣,你我兄弟情深,早已不分彼此,况且此次奉旨出巡,你我荣辱与共,功劳自然也不分彼此……”李治贱笑道。

    啧,刚认识这小屁孩的时候咋没看出他的嘴脸竟如此无耻?

    李素把李治朝外推了一把:“彼是彼,此是此,臣觉得还是分清楚一点比较好,若是背黑锅,臣倒觉得大家不分彼此一起背比较好……”

    李治撇嘴,显然也深深鄙夷着李素的人品。

    “近万石粮食啊,足够整个晋州百姓吃一年了吧?”李治一想到忽然弄来这么多粮食便兴奋不已,不停地搓着手算小帐。

    李素斜瞥了他一眼,悠悠地道:“这么多粮食,你以为我会全部用在晋州?”

    李治一呆:“不然怎样?”

    “如今大唐整个北方皆遭了灾,这一万石粮食看似很多,但与北方受灾的百姓人数平均一下,你觉得每个人能分多少粮食?或者说,有多少人分不到粮食?”

    李治呆愣无语。

    李素叹了口气,道:“所以,这些粮食不能全部用在晋州,只能留下够晋州百姓三月所用即可,剩下的,咱们要带去晋阳,殿下别忘了,这次咱们的主要目的地是晋阳,而不是晋州,晋阳的灾情甚至更严重,殿下当有心理准备才是。”

    李素解释得很清楚,李治很快懂了,接着露出释然轻松的表情,笑道:“那也没关系,你曾说过,灾年里最能稳定人心的是粮食,只要咱们把粮食运过去,像如今的晋州一样,在城外搭建一片棚帐,给难民们发放赈粮,父皇交给我的差事想必指日可定,咱们就轻松地载誉回长安啦……”

    李素没吱声,一脸古怪地盯着李治,盯得李治直发毛,脸上的笑容也有点僵硬了。

    “呃,子正兄,莫非治所言不妥?”

    “妥,太妥了……”李素颔首,道:“这样好不好,殿下领着禁卫先去晋阳,嗯,粮食也带过去,就像我在晋州城外的做法一样,我呢,便驻留晋州,监督晋州官府放粮,你我分工,殿下若立下功劳,我绝不抢你半分,殿下觉得如何?”

    李治年岁虽幼,却也是个伶俐的小屁孩,很快听出了李素话外之意,小脸不由一垮,垂头丧气地道:“子正兄有话不妨直言,何必把治遣去晋阳送死?”

    李素笑了:“你也知道去晋阳是送死了?说得那么轻松自在,还‘载誉’,照你现在如此轻敌的想法,别说‘载誉’了,落个马革裹尸而还的下场也不是没可能……”

    李治脸色一变,然后起身朝他一揖,道:“治错了,还请子正兄指正点拨于我。”

    李素叹了口气,这小屁孩,认错倒是无比迅速,认起错来可谓迅雷不及掩耳,倒教自己一肚子教训的话没法说了。

    “殿下,晋阳之乱,粮食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它跟晋州的情势不一样,晋州相对而言比较单纯,百姓只缺粮食,有了粮食,人心就定了,闹不起事来,但晋阳是大唐龙兴之地,这个地方代表的意义不一样,所以那些心怀不轨之人也会选择在晋阳行阴谋煽动之事,我们在到达晋阳之前,只能先做最坏的打算,那么请问殿下,最坏的打算是什么呢?”

    李治深思,然后……茫然懵懂地摇头。

    算了,小屁孩今年才十二岁,这个问题估计他也没法答。

    于是李素缓缓地道:“最坏的打算,莫过于那些背地里搞阴谋的人已经得逞,他们已经将大部分受灾的百姓煽动起来,并积极在暗中谋划造反了!”

    李治脸色大变,震惊地看着他。

    李素淡淡地道:“这只是最坏的预计,或许没那么严重,但我们做事之前必须怀着未虑胜,先虑败的想法,如此,不论发生任何突发情况,我们也不至于惊慌失措,都能从容淡然处之,若你怀着只是去晋阳赈济灾民的想法,说不定刚进城就中了敌人的冷箭,所以,我们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从踏入晋阳地界的那一刻开始,你只能当自己已身陷敌国,处处危机,处处伏兵,时时刻刻必须打起精神防备,如此才能保全自己。”

    李治神情感动,再次朝李素长长一揖:“子正兄高论,治受教了,多谢!”

    李素眨眼:“真的受教了?”

    “真的。”李治诚恳脸。

    “那么我问你,若我们踏入晋阳后发现灾民们已经造反了,城池已被乱民占领了,我们该如何?”

    李治凛然道:“领兵平叛,夺回晋阳!”

    “错了,但凡是个正常人,遇到造反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掉头就跑,先保命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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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晚一更。。。还是状态不好。。。(未 完待续 ~^~)
正文 第五百九十一章 安排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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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治才十二岁。

    自从李素认识他后,便在心中不停提醒自己这个事实。

    若是千年以后,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正在干什么?撒尿和泥巴玩或许对他来说有点幼稚掉价,不过终归脱不开“玩”这个字。只是玩法高级了一些而已。

    爬树掏鸟窝,下水捉泥鳅,实可谓“敢上九天揽月,敢下五洋捉鳖”的初级1.0版本,这个年纪大多数的孩子对读书学习总是很懵懂且反感,但又迫于家长的大棒不得不苦撑,至于人生三观,尚正处于非常稚嫩的雏形阶段,简单的对错或许清楚,但大是大非却不一定能够明辨。

    如果拿千年后的孩子跟李治比的话,不得不说,李治确实高出一大截。

    小屁孩明显沉稳多了,生于皇家,各种礼仪做得行云流水,读书都是房玄龄,孔颖达这些当世大儒亲授,衣食住行都有贴身的宦官宫女打理,他要做的仅仅只是在睡醒吃饱喝足以后,静静坐在院子里发呆思考人生……

    所以,投胎是门技术活,这门技术比绝大多数的技能更有用,有的人生下来便必须营营碌碌,从长大到变老都不得不为生计奔波,而有的人,从出生到老死,饭来只须张嘴,衣来只须伸手,这都是命。

    同行的这段日子,李素与李治的交情也越来越深厚,刚开始是拴在同一根绳上的蚂蚱,多少带有几分不大情愿,更何况二人相识的过程还那么的神奇。

    只是到最后这两只蚂蚱越来越投机,都发觉同拴在一根绳上的现状貌似也很不错,李素存着刻意交好的心态,毕竟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十二岁的小屁孩几年以后一不小心捡了一个天大的漏,而李治,则完全被李素吸引,吸引他的,大抵应该是李素的……人格魅力?

    投了眼缘便是如此,看什么都顺眼,任何话任何举动都觉得正确。

    于是,莫名其妙又似乎是意料之中的,李治和李素越来越熟稔了。

    而李素对李治的亲近,则很注意分寸尺度,别人都不知道,唯独他清楚,这个小屁孩可是继承了李世民皇位的,而且他看似性格懦弱,实则在当皇帝的那些年里,却干出了不少大事,大唐在他的治理下,甚至隐隐超过了父皇的功绩。

    面对隐藏版的超级大BOSS,李素其实压力很大,在不明白小屁孩心性的情况下,与之交往既要不卑不亢,也不能太过强势,活在这个世上,李素不怕得罪人,哪怕对那位太子殿下,李素都敢主动布局坑他,可唯独眼前这个小屁孩,他却不能不小心,得罪李治的后果可比得罪太子严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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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州粮食危机解决,余刺史是最后一个知道消息的,这些日子他领着全城官吏没日没夜守在城外的难民棚帐区里,从搭建到分区,从赈粮到如厕,数千难民的吃喝拉撒都得他来操心,几日下来,余刺史已然眼圈发黑,形体消瘦,连眼神都显得有点呆滞了,看起来就像关在大牢被王桩方老五用过刑似的。

    “称职”,余刺史当得起这两个字,大唐别的官吏是什么样子李素不清楚,但余刺史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却实实在在看在李素眼里,盛世官员,为天子守牧一方,虽无杀敌血战之功绩,却有解万民倒悬之劳苦。

    得到消息是在地主们告辞后,余刺史匆忙回府,得知晋州躲藏逃难的地主们被晋王殿下的禁卫们挖老鼠似的挖出整整一窝,而且从他们身上敲诈……借得近万石粮食,余刺史呆若木鸡,沉默许久忽然扑通跪下,一边放声大哭,一边朝李治和李素磕头,哭嚎之声,震荡前堂。

    小屁孩一点也不见脸红,很坦然地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扶起余刺史一边温言安慰,一边用一种隐晦的得瑟语气,述说这些日子自己如何殚精竭虑,如何为民操劳,如何一拍脑袋想到这个主意等等,总之,很伟大,比忙前忙后的余刺史还伟大。

    李治一边吹嘘自己,一边不忘扭头朝李素讨好地笑笑,似乎怕李素当场拆穿他,李素翻了个白眼,懒得跟小屁孩计较,李治闻弦知意,立马又把李素抬出来,并且以王爷的身份很不客气地做了裁断排名,解晋州粮危的功劳,晋王殿下第一,李县侯第二,至于忙前忙后累得跟狗一样的余刺史,则很不公平地排在第三。

    偏偏余刺史却对李治的排名很服气,忙不迭地点头,多日的愁苦脸色瞬间变得阳光灿烂,不时还捋着胡须仰天发出豪迈惬意的笑声。

    粮食是压在晋州上下官员身上的一块巨石,李素和李治虽然整日在刺史府里吃吃喝喝啥都不干,连挖地主的行动都由手下的禁卫代劳,可是不得不说,这一大一小两个懒散之人,却悄无声息为晋州解决了一桩天大的麻烦,仅以此功,李治李素二人的功劳便比余刺史大多了,更何况,难民棚帐分区的严律,渐渐也显露出它的妙用。

    …………

    “棚帐分区之法,委实高明,下官钦佩万分……”狂喜过后,余刺史说起了城外的难民棚帐,一开口便露出无比钦佩的表情,朝李素拱了拱手:“到底是长安陛下阶前的重臣,见识与本事与地方官员无异皓月之比秋萤……”

    李素笑着谦虚两句,李治在旁边嘴唇嗫嚅,神情跃跃欲试,李素飞快一记眼镖甩过去,用眼神无声地警告他,小屁孩若连这个功劳都敢跟他抢,今日不管他王爷不王爷,非抽他一顿不可。

    李治中了眼镖,尴尬地嘿嘿一笑,讪然坐了回去,并且朝他露出讨好的笑容,表示绝无抢功劳之意,李素满意地收回杀气,很好,玉不琢不成器,小屁孩不抽不长记性……

    余刺史没注意一大一小的暗潮波动,捋须笑道:“初时李侯爷坚持棚帐分区,下官当时很不解,眼下大灾之时,官府能调动的官吏和兵丁不多,难民成千上万,这种无谓之事徒费材料,既繁琐又无用,先给侯爷赔个礼,说实话,下官当时心中对侯爷甚至有些怨气的……”

    说着余刺史很诚恳地起身,向李素长长一揖,李素急忙回礼,连道不敢当。

    余刺史重新坐下,缓缓道:“这些日子,下官整日整夜守在棚帐内巡弋,对侯爷的布置也用心开始观察,却渐渐发现了一些妙处,‘居住区’内干干净净,乡亲们秩序有条不紊,虽是男女老少妇孺住在一起,却丝毫不见乱象,放饭时都自觉地走出棚帐,到用餐区排队领饭,吃完后若要如厕,则走到如厕区解决,之后再回到居住区,下官初时不解,后来却发现晋州刺史府和辖内大小县合起来不到百名官员,管理数千近万的乡亲却易如反掌,游刃有余,直到昨日,居住区内有一位乡亲忽然腹泻,按侯爷的规定,下面的兵丁将其移到隔离区,不准任何人出入,守在那里的大夫立马为其诊治,发现那位乡亲竟然得了痢疾,若不是事先分了区,而且有了侯爷的铁律,痢疾一旦扩散传染出去,对城外上万百姓而言,又是一桩天大的祸事……”

    余刺史神情充满了赞叹,拱手道:“李侯爷心思灵巧,机智无双,短短几条铁律,却是万家生佛,活人无数,善哉善哉。下官代晋州父老多谢侯爷了!”

    说完余刺史起身再次行礼。

    李素起身谦逊回礼,小屁孩李治则在一旁幽幽叹气,似乎为自己没抢到这桩功劳而幽怨懊恼。

    …………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粮食的近忧已解决,可从长远来看,晋州这一整年的日子也不好过,闻讯而来的难民只会越来越多,粮食只会越吃越少,更何况李素一行即将启程赴晋阳,也要带走大半粮食。

    启行之前的几日,李素在晋州刺史府内安排善后,除了派人向长安奏报之外,还召集晋州官员训话。

    灾年里农耕没了指望,却也不能坐以待毙。脑子活络一些,眼光长远一些,终归要百姓们找条活路出来。

    晋州位于河东道,自古便属于关中平原,若非灾年,晋州的气候和土地都是非常怡人的,所以晋州境内特产已颇丰。比如鸭梨,松木,沉香,布绢等等,皆是上等,既然粮食种不成了,官府就必须发动城外百姓生产自救,采木,采梨,织布等等,不能真让这些百姓聚集城外吃睡而不劳作,久之亦生祸患。

    于是李素定下了以劳换食,多劳多得的律条,不仅如此,在李素的授意下,李治以晋王的身份,连同泾阳县侯,晋州刺史等,联名向河东道以外尚未受灾的河南道,江南道等诸州县递发公函,以本地特产换取他们的粮食,形成一条良性循环的产业链条。

    一切安排妥当,李素和李治带领禁卫和部曲队伍,顺便带走了近五千石粮食,终于启程出城,开赴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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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这几天暂时先一天一更吧,接连几天思路打结,脑子灌了浆糊似的,打开文档一片茫然空白。。。

    这可能是传说中的瓶颈期吧,诸君且包涵勿催,待看我安然渡劫飞升。。。(未 完待续 ~^~)
正文 第五百九十三章 待之以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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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诈一个小屁孩当然是有点过分,更何况这个小屁孩不但被自己敲诈得干干净净,还欠下一屁股债,李素偶尔三省吾身时,心里也有过淡淡的愧疚和自责,这种满满的如同高中生放学后抢小学生零花钱的罪恶感一直萦绕于心,然而李治这个不把钱当钱的小屁孩每次写欠条又写得那么爽快,对钱的态度如同粪土一般不屑一顾,每每此时,李素脑子里的恶魔便打败了天使,毫不留情地继续下手敲诈……

    小屁孩一定不知道他已欠下多少钱了,李素也懒得提醒他,可以肯定的是,回到长安后,小屁孩王府的府库一定跟国库一样空荡荡的能跑耗子,持家无道俩手漏财的小屁孩要么坐在空空的库房里哭天抢地,要么……报警?

    出了晋州,路就不好走了,基本是崎岖的山路,车马难行,有时候一不注意,车轱辘就陷在烂泥里,需要十来人合力把大车抬出来。

    天气仍然阴沉,越往北走,寒意似乎越凛冽,李素和李治骑在马上,裹着厚厚的皮裘,仍感觉到一阵阵的寒意袭身,二人嫩嫩的脸蛋红通通的,都快冻出裂纹了,走几步还使劲吸一下冒出来的鼻涕泡儿,风度和优雅俱无。

    “……三英战吕布啊,啧,那一战打得惨烈,吕布是谁?三国武将排名第一的家伙,武力值高达一百零八,配上兵器更猛……”

    “子正兄,啥叫‘武力值’?”李治冷不丁插嘴。

    李素斜了他一眼:“再插嘴要收钱了啊,你自觉去写欠条。”

    “您继续说,治绝不多言了。”李治讪笑。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反正你只要知道吕布很猛,三国所有武将里最厉害的一个,话说吕布守虎牢关,当时十八路诸侯兵临关下,指名约战吕布,十几万个大男人齐刷刷站在虎牢关下,扬刀指着城墙一起喊‘吕布约不?’‘吕布约不’?或者‘吕布来一发’,‘吕布你在上面自己动’……你想想,十几万个人啊,而且都是大男人,对堂堂三国第一武将说出这么不知羞耻的话,吕布焉能不怒?于是抄起方天画戟就出关迎战,关外十八路诸侯大笑曰:‘甚善,我们终于撩到奉先矣!’……”

    李治两眼发直:“…………”

    李素看了看他的表情,叹了口气,喃喃道:“这段应该修饰一下的,属于十八禁内容了,好污……”

    “后来呢?”李治露出极感兴趣的模样,也不知他感兴趣的是很黄很污的内容,还是真正的故事。

    “啧,这孩子真早熟……”李素撇了撇嘴,接着道:“后来当然就打起来了,话说吕布不愧三国第一武将,接战便连斩诸侯数将,并得意洋洋挥戟示威,当时袁绍和曹操急了,放言曰:‘谁能拿下此獠,必重赏!’,这时刘备站出来请战,曹操很奇怪,说‘诸将皆奈何不得吕布,公何以战之?’,刘备淡定曰:‘很简单,我们兄弟三人轮他,大哥轮完到二弟,二弟轮完到三弟’……啧,殿下你看,三国那个时代真的好污好乱,不忍直视,幸好你没生在那个乱世。”

    李治继续呆滞状:“…………”

    好好一个“三英战吕布”的故事,被李素编成了黄段子来回说了大半个时辰,说完后李素意犹未尽地咂摸咂摸嘴,扭头再看李治,小屁孩微张着嘴保持呆滞状态。

    “好了,这段说完了,下次给你说点删节版的……”李素抚了抚他的头道。

    李治回过神,惊叹道:“吕布……真猛将也!”

    李素笑道:“你父皇也不差,麾下有李靖,李绩,程咬金,尉迟恭,秦琼这些名将,挥斥前隋,无敌天下,遂得大唐江山。”

    李治点点头,无比向往地道:“药师伯伯,程叔叔他们也都不错……若是让三国里那个红脸汉子关羽与秦琼伯伯大战三百回合,不知谁胜谁负……”

    李素脸有点黑,后世“关公战秦琼”的俗话该不会是从这个小屁孩嘴里说出去的吧?

    李治仍旧满脸憧憬,道:“好个吕奉先,当真是三国无双的猛将,此人或许智谋不足,然勇武盖世,非帅才,却是极好的将才,若归于我父皇帐下效力,真不知会为我大唐开创怎样的旷世功业……”

    李素眨眼:“可是,吕布是三姓家奴呀,这人很没节操的,谁势力大他就投奔谁,谁若失了势他二话不说就叛变,这样的人你父皇敢用吗?”

    李治白了他一眼,道:“有何不敢?父皇常说,天下之士皆可用,贪财者我赐之以帛,重义者我待之以诚,尚名者我许之以官,如此,岂有不景而从者?”

    李素若有深意地看着他:“你呢?你若是皇帝,有这么一个没有节操容易叛变的武将,想杀又舍不得杀,想用又不放心用,你当如何处之?”

    李治愕然,他没想到李素会突然提出这个问题,随即垂头陷入沉思,片刻后,抬起头道:“我若是皇帝,无论贪财,尚名,重义,甚至无论这个人有没有本事,对任何人我皆待之以诚,或许开始时他们并不服我,不认我,但时日久了,他们终究会被我感动,从此对我死心塌地,我相信我若以诚待之,并无辜负之处,他们一生必不舍叛我,不忍弃我。”

    李素呆怔,久久不语。

    有的时候看一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只从平常的一些对话里便能看出几分,其实刚才这个问题,李素是有意问之,目的也是想知道李治的回答。

    李治的回答无疑是很正确的,正确得有点过分,有点单纯,但是,从这个回答里,李素却一眼看到了这个孩子无比纯洁干净的内心。

    未来的李治,将会有无数暴风骤雨等着他,经历无数风雨后,心性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可至少现在,此刻,这个孩子是干净的,从里到外都是。

    见李素久久不语,李治不由有些脸红,垂头轻声道:“治的回答……是不是错了?”

    李素叹了口气,道:“殿下,任何时候,付出什么不一定就能收获到什么,世上狼心狗肺之人多矣,你待之以诚的人,付出再多别人也不一定会被你感动,说不定会把你当成傻子,无限无尽地向你索取,当你已付无所付时,他们就会毫不留情地离你而去,甚至干脆在你背后捅你一刀,因为反正你已没有了利用价值……”

    李治张大了嘴,惊愕地盯着他,似乎没想到一贯温润尔雅的李素今日竟会对他说出如此阴暗的话。

    李素扭头朝他笑笑,道:“话不好听,对吗?可这就是世道人心,按说你还是个孩子,我不该跟你说这些的,但你和别人不同,有些阴暗的东西,不好的东西,我觉得你应该早点知道比较好,往后若有人算计你,你也知戒备提防,不会傻乎乎的上当……其实,若从帝王之术来说,你父皇用人的法子是对的,当然,你这个年纪知道‘待之以诚’这四个字,也算很不错了,殿下,你是个好人。”

    李治忽然不觉刚才被人发了好人卡,呆怔过后,忽然问道:“子正兄刚才说我和别人不同,我和别人有何不同?”

    李素笑笑,这话就不好回答了,剧透神马的……

    淡淡瞥了他一眼,李素道:“别人欠了钱恨不得飞到九霄云外躲着债主,你欠了我那么多钱却好意思恬着脸上来搭话,从这一点我便看出你和别人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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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后,队伍已进入晋阳地界,离晋阳城尚距一百多里。

    晋阳地属并州,李治是挂名的并州大都督,这也是李世民这次必须把这个小屁孩派出来的原因,都督就是都督,无论这个都督大小,地方出了事,都督是必须代表朝廷出面解决平息的。

    进入晋阳地界后,路上的难民明显多了起来,和晋州一样,百十人一群,携家带口,拎着简单的行李,一步一步缓慢而蹒跚地走在山路上,每个人脸上都透着深深的饥色,更多的却是一片对前途和生活绝望的木然的表情,从这些难民的脸上,李素几乎看不到任何生机。

    越看越惊心,李素背后甚至有一种毛骨悚然之感。

    此刻心情很沉重,同样是饥饿,这些百姓却跟晋州的不一样,晋州百姓再饿,他们懂得挣扎求生,懂得跟官府闹事,懂得带着全家人往长安城去找活计养活家小,他们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活着。

    可是晋阳的这些百姓,他们……像一群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只是拖着躯壳下意识地走动着,他们似乎已对未来完全绝望了。

    李素的心徒然一沉。

    百姓们这种沉默而木然的表情,看似平静,实则却已非常严重了,谁都不知道在这平静的外表下,酝酿着怎样的惊天风暴,这个时候只要一点点小火星,说不定就会烧成燎原大火。

    李素不再迟疑,迅速招过一名部曲,沉声道:“拿我的腰牌马上赶去晋阳城面见县令,就说晋王殿下和泾阳县侯奉旨赈济晋阳百姓,请晋阳县令马上召集民夫在南城门外搭建难民棚帐,并且放出消息,今晚官府开粥棚,请难民们速至南城门外聚集,快去!”

    部曲领命,匆匆打马狂奔而去。

    李治脸色有些苍白,指着经过身边的百姓,讷讷道:“子正兄,他们……他们……”

    李素沉声道:“殿下,晋阳的麻烦比我们想象中大一些,而且比晋州严重多了。”

    “你如何看出来的?”

    李素叹息道:“从难民的脸上,殿下,无论遇到任何恶劣的天灾人祸或意外,每个人都会有求生意志的,哪怕啃树皮野草甚至吃土,都要让自己活下去,可是从这些难民的脸上,我只看到了绝望。”

    李治愕然道:“晋阳……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素放眼眺望远处,冷笑道:“这个问题,我想晋阳县令会回答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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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多写了几百字尾数,不算入计费的,老贼昨晚摆了乌龙,只好用这种方式尽量补偿大家了。。。抱歉。(未 完待续 ~^~)
正文 第五百九十四章 驾至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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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阳属于并州,在历史上,晋阳的地位很重要,它属于北方重镇,是仅次于长安洛阳的第三大都城,五代十国的纷争史上,那么多人轮流当皇帝,几乎所有的皇帝都在晋阳或晋阳附近发迹起家。如果所谓的风水玄学真实存在的话,晋阳就属于那种龙气弥漫,贵不可言之地,野心家们只要深吸一口气,吸进去的满满都是龙气,实在是心旷神怡爽歪歪……

    唐高祖李渊无疑也是吸过晋阳龙气的人,而且看样子吸得比较多。

    众所周知,唐高祖李渊也是在晋阳起兵反隋,联合关陇集团世家门阀,从起兵到占据整个隋朝的江山,整个过程只用了一年,由此可见,当时沉暮的隋朝脆弱到何等地步,仿佛只是轻轻戳了一指头,一个庞然大物般的巨人便轰然倒地,江山换了新主人。

    因为晋阳是龙兴之地,所以大唐的两代帝王对晋阳都很重视,这种重视却只体现在心理上,武德年间,李渊下旨将晋阳归划到并州治下,一个原本由郡治的大都城,莫名改成了县城,归由并州管辖。当然,这完全是军事和政治行政区方面的统一考虑,晋阳是山西腹地,北临突厥,南面长安,正经的中原重镇,兵家必争之地,更何况对李唐江山有着无可替代的深层政治地位。

    所以今年大唐北方四道皆雪灾,四道数十座城池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乱象,但一听说晋阳乱了,李世民和朝臣们却格外凝重,第一时间将晋王李治和李素派了出去平息,这就是因为晋阳不能乱,在政治上,处于龙兴之地的晋阳等于一座高大显眼的风向标,无数人的眼睛都盯着它,晋阳若乱,北方四道将会纷纷起而效之,那时整个大唐的半壁江山都会乱了。

    离晋阳尚距一百多里时,李素便已派出禁卫通报晋阳县令,命他迎接晋王仪仗,禁卫飞驰而去,队伍仍在缓慢地朝晋阳移动。

    一百里的路程,队伍却整整走了一天,后面的运粮马车没办法提速,待能看到晋阳那座巍峨城墙的轮廓时,已是第二天下午时分了。

    骑在马上,看着远处那一道黑色的长长的城墙,中间的箭楼如利刃耸立,傲然立于晋中平原上,李素不由露出淡淡的笑意。

    到晋阳了,此行最终的目的地。

    风雨苦难,甚至刀兵之危,未来等待他和李治的,却不知是什么。

    不管是什么,吾往矣!

    未多时,队伍行至晋阳城下,与晋州不同的是,城外并未聚集难民百姓,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空旷的平地上,偶尔只听到几声乌鸦的啼叫,嘶哑难听,除此别无一人。

    李素的脸色有些疑惑。

    城外固然没有百姓难民,但也没有一个官员,意料中的晋阳县令出迎的景象并没有看到,城门吊桥下空荡荡的连一条欢迎他们的土狗都看不到。

    李素还在疑惑,李治却不爽了,情绪瞬间浮上脸,小脸蛋阴沉阴沉的,露出几分罕见的皇子傲气。

    “晋阳县令安敢如此慢待本王!”李治怒道。

    李素斜瞥他一眼,看着李治涨红了脸,两只鼻孔扩张,疯牛似的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片刻后,李素才悠悠地道:“王霸之气散完了没?”

    “……差不多了。”

    “好,殿下收了神通吧,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其中的原因。”

    李治语气仍有些冒火:“能有啥原因?”

    “晋阳受灾比晋州严重,这个时候晋阳县上下官员是最繁忙的时候,他们要安置难民,要到处找赈灾粮食,还要提防难民闹事,相比之下,出来迎接一位皇子和一位县侯当然就不那么重要了。”

    李治指了指空荡荡的城门,道:“就算晋阳县令不出迎,那也该让咱们看到他们是如何安置难民吧?可是你看,难民也没有,官员也没有,整个晋阳城如同死了一般,不见半点生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素摸了摸鼻子,慢吞吞道:“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非常时期,殿下不必计较礼仪之事,咱们且先下令队伍城外扎营吧。”

    队伍城外扎营的同时,李素派了禁卫进城入县衙打听晋阳情势。

    没多久,禁卫出城来报,晋阳县衙空无一人,连最基层的捕头衙役和杂役都没有,整座县衙空无一人。

    李素眉头紧蹙,开始觉得有些不安了,这个情况很不正常,安置难民再忙,县衙必须有人驻守的,哪怕有事全出去公干了,总该有个守传达室(耳房)的老头吧?

    李治见李素脸色阴沉,不解地看着他,满脸懵懂。

    李治生于皇宫,长于皇宫,甚少出宫,对地方官府的规矩自然更是全然不懂,所以他不清楚李素脸色为何如此凝重。

    “再探,多叫些禁卫进城,大街小巷跟居于城内的百姓打听,不仅打听官府的事,但凡晋阳地方的所有情况都可以问一问,受灾情况,难民多少,饿死者伤亡者,趁灾乱闹事者,官府的处置方法等等,都去打听!”李素冷冷下令。

    禁卫抱拳领命而去。

    扭过头,李素朝身后的方老五一笑,道:“方五叔,你领着咱家的弟兄去晋阳城外的村庄走访一下,看看是怎生的景况,我刚才说的那些,你都顺带着打听打听,另外再打听一下各个村庄的乡绅氏族是何人,在晋阳大抵有多大的势力,如果这些乡绅没跑出去逃难的话,不妨将他们带来见我。”

    方老五领命离开。

    李治不解地道:“咱们直接找到晋阳县令不就行了吗?为何还要自己打听探访?”

    李素叹道:“殿下,你没发现晋阳很不正常吗?官衙无人,也看不到难民,城外一片死寂,难不成晋阳并未受灾,仍是一派太平景象?”

    李治摇头。

    李素道:“所以有些事情,咱们不能听别人说,要自己亲眼去看,去问,亲眼看到的东西才是真相,别人说的话,终归还是不能尽信的。”

    李治反应很快:“你的意思是说,晋阳县令信不过?”

    “我没这么说,只是看到晋阳如此反常,我心中存疑,所以咱们不得不小心行事,若晋阳县令迟迟不出现,莫非咱们就这么干等着他不成?”

    李治似懂非懂地点头。

    李素看着他,笑道:“现在,咱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殿下知否?”

    “不知。”李治回答得非常干脆利落。

    “第一件事都不知道,咱们要办的第二件事恐怕殿下更不知道了吧?”

    “对,不知道。”

    李素叹了口气,道:“此行以殿下为主,我只是辅臣而已,就算殿下年幼,处事不精,但是在一问三不知的时候,是不是也稍微露出一点羞愧之色,表达一下‘知耻近乎勇’的意思?”

    李治呆了片刻,然后果然露出羞愧之色:“治实不知行止,还望子正兄赐告。”

    李素赞道:“甚善,收到你的诚意了,好吧,咱们现在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粥棚。”

    指了指城外一片空旷的平原,李素道:“这里,置铁锅十口,令伙夫开始熬粥,然后派人去各村告诉乡亲们,此处有官府赈粮。”

    李治恍然点头,随即道:“第二件事呢?”

    李素抬头看了看天色,时已近黄昏,可是天气阴沉,不见落日,天空一片黑压压的乌云,笼罩在暮色中。

    “第二件事……殿下,咱们应该去晋阳宫看看了。”李素沉声道。

    **************************************************************

    晋阳宫位于晋阳城内。

    这座宫殿始建于东魏年间,由权臣高欢下令所建,当时的晋阳宫只是一个避暑所在,后来隋文帝时扩建,再后来,隋炀帝即位后,这位特别喜欢土木工程以及坐船巡视天下的皇帝下令再次扩建晋阳宫,晋阳宫的规模越建越大,最终成了隋炀帝比较重要的行宫之一。

    这座宫殿颇具传奇色彩,因为它的存在跟大唐的建立有着直接的关系。

    隋大业十三年,李渊官拜太原留守,兼领晋阳宫监,也就是说,李渊那时是帮皇帝守太原和晋阳宫的一把手,整个太原地区由他一人说了算。

    权力大了,手握重兵,又是出身关陇世家,驻守着一个如此重要的兵家必争重镇,但凡是个正常人,终归心里会冒出一点诸如当皇帝之类的小理想,小憧憬。

    李渊当时怎么想的没人清楚,但事实上李渊久久没有行动,直到有一天,他的儿子李世民干了一件非常坑爹的事,李世民想办法把老爹李渊灌醉,然后把他送进了晋阳宫,并且叫了一位绝色宫妃来给他侍寝,李渊当时醉得七荤八素,稀里糊涂就把那位绝色宫妃给睡了……

    有个常识是必须所有人知道的,男人如果醉得真的不省人事,哪怕身边躺着仙女也是毫无知觉和反应的,李渊当时醉得那么厉害居然还有力气睡宫妃,要么就是他天赋异禀,要么……就是顺水推舟。

    睡完了宫妃,李渊酒醒,看到身边赤裸裸的妃子,吓了一大跳。

    众所周知,所谓的“宫妃”,绝对只能给皇帝睡的,别的男人多看一眼都是犯罪,而作为晋阳宫监的李渊却把宫妃睡了,而且一晚上估计睡了不止一次,这个事情可就严重了,给皇帝戴绿帽子是怎样的下场?

    正在惶恐不安时,坑爹的儿子李世民领着一大群人冲进宫里,踹开了大门,亲自来捉老爹的奸,破门而入后的第一句话就是“爹,你睡了皇帝陛下的女人,你完了,你死定了……”

    满满的狗血套路,李渊被儿子吓得魂不附体,急问如何是好。

    李世民当然不客气,马上道“你已经给皇帝戴了绿帽子,要么你亲自去给皇帝陛下赔罪,说不定皇帝陛下有喜欢戴绿帽子的爱好,一高兴就把你赦免了,要么咱们就直接造他的反吧。”(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九十七章 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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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历朝历代,百姓打官员是很严重的一件事,在各朝律法里,不论对与错,百姓打官员少说也是杀头的罪,更严重的可能会被满门抄斩,因为官是皇帝统治天下百姓的代表,打官就意味着直接挑衅皇权,等于打皇帝的脸。

    孙辅仁被揍得很惨,从政治角度来说,等于李世民的脸被揍肿了。

    孙辅仁的愤怒当然能理解,如果李素被揍成这样,早就气得自爆了,只是孙辅仁话里的“反贼”俩字,却令李素神情凝重起来。

    “孙县令说‘反贼’,不知何意?”

    孙辅仁强撑起身子,旁边的夫人急忙扶起他,给他背后垫了一张褥子。

    喘了几口气,孙辅仁轻声道:“下官这几日在晋阳西城外的营头村,城中谣言四起,营头村尤甚,下官听说自上月因天灾而误春播始,营头村的乡民便频繁闹事,不仅村中盗掠案件增多,甚至一些谣言都是从营头村首先传出去的,村里百姓人心动荡,里正前往劝说也被打成重伤,下官这次带了十来名差役去营头村,为的就是从源头上把那些大逆不道的谣言全掐了,然后将造谣之人拿问以儆效尤……”

    李素想了想,道:“孙县令,不知营头村的谣言主要说的什么?”

    孙辅仁道:“……说的全是诛心之言,什么今上不仁,故上天降灾于人间,是为警醒百姓,若不能改换天地,不仅是今年,往后十年里,天下都将灾难不断,谣言还说,这些都是可以证实的,从今上登基的贞观元年开始,几乎每年都有重大的天灾,比如贞观元年的山南道的蝗灾,贞观二年黄河决堤,贞观三年江南道洪灾……”

    李素皱眉道:“这些鬼话百姓也信?”

    孙辅仁露出苦笑,叹道:“百姓信,因为……这些不是鬼话,真的是事实,下官到了营头村后听到这些谣言,马上命随侍书吏翻阅志书,打算以事实驳斥谣言,可是书吏翻阅志书后告诉我,谣言里说的从贞观元年一直到今年的灾难,是真实存在的,每一件都有志可查,显然造谣的恶徒确实做足了功夫,百姓中有年长者,自然也清楚这些话的真假,于是一传十,十传百,营头村的百姓们便都信了,只不过所谓的‘改换天地’之类的话太过诛心,村民不敢言罢了……”

    李素不由也露出了苦笑。

    谣言这种东西,也分低级和高级,低级的谣言自然是满嘴跑火车,一通胡说八道下来没一句实话,经不起任何推敲和证实,这种谣言是最容易平息的,因为它根本站不住脚,哪怕一句话都不辩解,谣言终究有不攻自破的一天。

    而高明的谣言就麻烦了,九句真话掺一句假话,听的人前面九句真话全信了,也推敲查证过了,最后再来一句假话,谁能不信?这种谣言往往生命力是最坚韧的,一旦起了头就会如星火燎原之势迅速蔓延,而且谣言里仅有的那句假话,往往是造谣者最终的目的,掺杂在真话里的假话很容易被取信,而被取信的后果就是杀伤力巨大,不容易平息,造成的后果也是很可怕的。

    从古至今的改朝换代,那些野心家们往往以宗教或上天之名煽动造反,谣言便是他们主要的手段方式。

    晋阳城的谣言,无疑是属于后者的,很麻烦很难平息的那一种,配合着李世民曾经不光彩的事迹,还有这些年不断的天灾,以及今年降临到每个百姓头上的绝望生计,谣言迅速酝酿发酵,最终蔓延成灾。

    李素揉了揉鼻子,没好气地瞥了李治一眼,目光里的意思很清楚,看你爹干的好事!

    李治浑然不觉李素不善的目光,反而忧心忡忡叹了口气:“如此说来,晋阳的谣言平息不了了?”

    神情忽然一变,李治换上一副恶狠狠的表情,道:“本王倒想看看,到底何方恶徒胆敢煽动百姓改换天地,活腻味了,全都拿下砍了!”

    李素斜瞥着他,道:“恶徒掺杂在百姓里,你分得出谁是良民谁是恶徒吗?”

    李治恶狠狠的表情顿时一滞,接着像一只扎破了皮的球,迅速泄了气,无比颓丧地道:“我分不出……”

    李素淡淡地道:“那就等你分得出以后再放狠话,现在多看,多听,少说,咱们如今要做的也是这件事,分出善恶,然后惩恶扬善。”

    孙辅仁朝李素看了一眼,赞道:“侯爷年岁尚轻能有如此睿智,下官佩服,早年下官便听说过侯爷之名,今日一见,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陛下遣侯爷和晋王殿下巡视晋地,实是圣明。”

    李素笑道:“这些话可以留到以后再说,孙县令再说说,你是如何知道打你的人不是乡民而是恶徒,甚至是反贼?”

    孙辅仁叹道:“下官到营头村后,首先便召来当地里正询问,咱们大唐的里正制分得很细致,以四户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五里为乡,营头村二百户人家,恰有两位里正,二人都说最近村里多了不少生人,都是过路暂歇的行商走贩,卖些杂物针线粗布等等,今年大灾方兴,村里人心惶惶时,那些过路的行商却愈发多了起来,哪怕一天什么都卖不出去,也笑呵呵的不以为意,反而很喜欢跟村民们聊天,谈天说地无所不言……”

    “这些人从来不为生计所忧,每到饭时便离村,午后又来,不偷不抢不讨,就喜欢往村民扎堆的地方钻,从此仿佛在村里定居下来似的,里正年初时便感觉到蹊跷,向县衙禀报过两次,可那时正好晋阳宫殿被大雪压垮,下官忙得焦头烂额,对此事并未上心,过了一个月,大灾来临,营头村首先便乱了起来,据说有人煽动乡民抢了村里的一家富户,并且就在那时,一些大逆不道的谣言便毫无预兆地传开了……”

    “下官那时才知情势严重,急忙领了差役去营头村平息此事,结果刚听完两位里正的禀报,外头便聚集起了无数乡民,说什么天灾已至,百姓生计无望,要县衙给个说法,朝廷到底管不管百姓死活之类的话,下官急坏了,便走到百姓人群里,对他们好言相劝不要相信谣言,并且许诺发誓朝廷定会给百姓一个交代,定会拨付粮食赈济百姓,然后……人群里便发出一个声音,叫百姓们不要信我的话,说什么朝廷国库已空,粮草颗粒俱无,哪有什么粮食赈济大家,这句话令百姓勃然色变,最后终于一发不可收拾,百姓们便朝我和差役们动手了……”

    “下官是个读书人,本无缚鸡之力,被打时只能双手抱头,旁边的差役拼命护住我,可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周围的百姓密密麻麻,拳脚如雨点一般,差役们拼了命也无法护我周全,下官依稀记得有人用木锄的柄朝我太阳穴击了一下,然后我就昏过去了,有几人倒练过几天把式,性子也火爆,一见情势乱了,也不敢拔刀,怕闹出大事,于是以刀鞘相抗,混乱中一通乱拍,这才从人群中把我救了出来,大家护着我匆忙回了城……”

    孙辅仁说了很久,似乎精力愈发不济,脸色更白了,虚弱地叹了口气,抬头望向李素,道:“此事下官有做得不周全的地方,当初那些行商频繁来往于营头村时,下官就应该派人彻查此事,这是下官的不对,此事了后,下官自会向朝廷请罪,只是今日之事,下官敢问一句李侯爷,若说是乡民无知,向下官动手也只是逞一时血勇,这话李侯爷信吗?”

    李素苦笑,孙辅仁的叙述很详细,几乎每个细节都说得很清楚,虽然没有直接说出结论,可是连白痴都听得出来,殴打县令这件事,或许是乡民动的手,但后面必有指使之人,那些莫名其妙出现的行商走贩怕是脱不了干系。

    “那些行商走贩呢?”李素问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孙辅仁叹道:“下官被打昏迷,差役们抬我回城的路上我曾有过短暂的清醒,当时便马上下令将那些行商拿下,谁知差役们去了营头村后发现乡民已散,不知所踪,那些行商更是人影俱无,差役们没有任何收获,反倒是发现两位里正被打得重伤吐血,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李素想了想,扭过头看着李治,道:“殿下,你觉得此事当如何处置?”

    李治呆了一下,然后道:“马上向晋阳周边城池发海捕文书,将那些行商的模样画下来遍贴晋中,哪怕能拿下一个都行。”

    李素笑了笑。

    嗯,还是个孩子,能想到这一层也算不容易了。李素也说不清为什么,如今总是有意识地在锻炼李治,考究他处事的方式方法,提点对错,教他明辨是非善恶,而李治的态度也很端正,这些日子下来,李素都觉得自己渐渐成了他的老师了。

    “殿下,如今最重要的不是缉拿那几个小角色,其实那些人拿不拿下,于大局并无影响,重要的是稳定人心,人心稳了,谣言自然不攻自破,殿下再想想,我们现在应该如何稳定人心?”

    李治偏着头思索半晌,道:“粮食!粮食能稳定人心,咱们带了粮食来,赈济晋阳城内外百姓才是迫在眉睫的!”

    李素笑道:“殿下英明,就照殿下的意思办。”

    见二人如此对话,孙辅仁的眼神颇为怪异,目光一直在二人身上打量不停,似乎对这两位长安来的王爷和侯爷很好奇,好奇他们此行的主次位置似乎……颠倒了?而且这位小王爷居然也不生气,活脱脱一副甘之如饴的样子,似乎天生就觉得应该矮这位侯爷一头,模样特别的……贱?(未 完待续 ~^~)
正文 第五百九十八章 事出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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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这个皇帝当得命苦。

    也许是李世民的八字太硬,把全天下都克住了,自从登基以来,大唐天下便灾害不断,从蝗灾到洪灾,从旱灾到雪灾,每年都有一款适合大唐,每年都不重样的粉墨登场,搞得现在的百姓都隐隐有一种期待惊喜的扭曲念头,是啊,今年又过完了,明年会有怎样的天灾等着我们呢?想想还真是令人期待呢……

    每年都要无辜躺枪一次的李世民哭晕在太极宫茅房,而且辩无可辩,谁叫他当年为了当皇帝搞出一桩不光彩的事来,所以登基以后天底下发生的所有灾难,百姓们当然毫无压力地把这个黑锅扔在他头上,不背也得背,所以眼下的大唐若论谁最怕天灾,不是百姓,而是李世民,没办法,心虚嘛,天一打雷就变脸色,生怕那个八杆子打不着的老天爷又在警告他什么,一点弑兄杀弟的破事提心吊胆十几年也没消停。

    李素也怕天灾,也怕百姓造反闹事。

    来到这个年代五六年了,曾经的草根农户子弟,父子二人连肚子都填不饱,咬牙熬夜给富户人家做马桶换口里的吃食,老爹大冷天跳进沟渠里给地主挖土,挖得一身冰冷回来,手里拎着两袋子糙米,笑得如同中了巨奖似的开心,那幅画面至今仍深深刺痛李素的心。

    五六年过去,曾经食不果腹的李家如今已赫然跃入了大唐的权贵阶级,李素贵为县侯,来往皆是皇帝皇子,宰相名将,声名显赫于天下,家中的田地和庄户一年比一年多,资产也越积越厚,如今甚至连李素自己都搞不清自己家的库房里到底有多少钱了,哪天若得罪了皇帝被抄家,有些钱财连他都说不出来路,一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帽子怕是摘不掉了。

    李家起来了,虽然家中人丁不旺,算不上枝繁叶茂的门阀,可是,终究却是大唐长安城里数得上号的权贵大户。

    无论怎样提醒自己要保持本心,扎根于百姓中,事实上,无可否认的是,李家确实已成了高门大户,早已渐渐脱离了农户草根的阶级,既然已是权贵阶级,那么自觉不自觉的,总要站在属于自己阶级的立场上去看待周围的人和事,思考和行事都已深深打上了这个阶级的烙印。

    所以李素也怕百姓造反闹事,因为自己无法免俗,既得利益者关心的是自己阶级的利益会不会被损害,会不会有“眼见起高楼,眼见楼塌了”的那一天,百姓造反无疑就是损害自己利益的一种。

    不同的是,李素终归还是多了几分良心,他不会为了利益而伤害百姓,并且竭尽所能不饿死一个百姓,作为一个脱离了贫下阶级的新兴权贵,凭着心中几分悲悯和善念,李素问心无愧。

    李治更不希望看到大唐内部的造反,因为损害的利益比李素这个县侯更直接,有了这个共识,才是李素和李治二人如今通力合作的基础。

    …………

    城外的难民棚帐搭建得很快,千名仪仗禁卫上山伐木采石,在城外的开阔平原地带迅速搭起了架子,并且和晋州一样,严格按照李素的分区法,区与区之间用栅栏分隔开,派禁卫巡弋维持秩序。

    用餐区内架起了十余口大铁锅,铁锅后面站着伙夫,用大铁铲奋力地搅拌着锅里的米粥,一阵阵诱人的粥香随着寒风吹拂,渐渐在城外平原上弥漫开来。

    粮食是最好的诱因,不用什么言语,很快,城内城外便忽然间冒出了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远远站在棚帐区外观望,看着那十余口热气腾腾的铁锅,闻着空气中淡淡的米粥香味,无数百姓暗暗吞咽着口水,却一动不动,神情迟疑不敢上前。

    李素和李治站在用餐区内,看着那些迟迟不敢上前的百姓,李治急得直跳脚。

    “又不收他们钱,不但白给粮食,还帮他们煮熟了,就差喂进他们嘴里了,他们还在犹豫啥?”

    看着那些不敢动弹的百姓,李素眼中闪过一丝异色,神情若有所思,观察了一阵后,扭头道:“来人,叫几个大嗓门的禁卫,敲锣打鼓告诉百姓,此处是官府赈济难民所在,每日两顿管饱,不但管饱,还管住,吃喝拉撒官府全管了,叫乡亲们莫再迟疑,速速来领粮食。”

    禁卫领命而去。

    很快,棚帐区的边缘,好几名大嗓门的禁卫敲着锣鼓大声吆喝,力竭声嘶地告诉百姓,这里可以白吃白喝白住,官府全管了。

    远处的百姓们听得真切,可神情仍旧迟疑,有几个人畏畏缩缩往前踏了一步,可是很快又退回来。

    李素眉头皱得更深了,喃喃道:“白吃白住都不敢过来,跟晋州可是完全两个样子,这里面显然有人在搞事情啊……”

    李治愕然:“搞啥事?你的意思是说,有人跟官府作对?”

    李素淡淡笑道:“眼下没证据,我也不敢下定论,但其中必有蹊跷……方五叔他们还没回来,或许他们回来后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

    顿了顿,李素忽然皱眉,指着远处架起的十几口铁锅道:“对了,铁锅为何架十五口?而且排得乱七八糟的,前七后八没个规矩……”

    李治傻眼:“架铁锅也有规矩?”

    李素正色道:“当然要有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不但要是双数,而且排列必须对称,左边是什么样子,右边也必须是什么样子,就像照镜子一样,如此才叫规矩……”

    “这是哪家的规矩?”

    李素大拇指反过来指着自己,淡淡地道:“这是我李家的规矩,若是我家的伙夫把铁锅排成这个德行,早被打断腿了。快,叫人添一口铁锅,在用餐区一字排开,左边八口,右边八口,中间留块空地摆两盆梅花……算了,这个时候没必要搞这些装饰,梅花不摆了,反正十六口铁锅,一定要整齐,一定要对称,一定要赏心悦目,令人心旷神怡……”

    李治脸颊抽搐了几下,这毛病……整个大唐都没见过。

    …………

    禁卫们如同长安东市的店伙计揽客似的使劲敲锣打鼓,卖力吆喝,一边喊一边脸色赧然,脑门都渗了汗,很羞耻的样子。

    付出终究还是有回报的,饥饿最终战胜了畏惧,没过多久,远远围观的百姓人群里终于出现了一个胆大的,小心翼翼蹚雷区似的往前踏了一步,这一步踏出再也没有退回去,而是继续踏出了第二步……

    民众是盲从的,缺少的只是一个带头的人,有人领头走出了第一步,接下来的情势便完全改变了。

    很快有了第二个百姓,第三个,第四个……

    终于,所有百姓渐渐朝用餐区的十六口铁锅聚拢,吞咽着口水贪婪地注视着冒着热气的铁锅。

    “排队轮着来,官府不管碗筷,各家自取,赶紧的!”一名禁卫放声喝道。

    百姓沉默着迅速排成十几列长队,空旷的平原上,浩浩荡荡如长龙般蜿蜒。

    李治嘴角露出了笑容,神情颇为兴奋,心中充斥着满满的成就感,救活一大群人的感觉原来比在宫中对宦官宫女颐指气使要美妙得多。

    扭过头望向李素,却见李素仍旧眉头紧皱,神情凝重。

    “子正兄,百姓来取食是好事,你为何仍愁眉不展?”李治好奇问道。

    李素沉声道:“殿下没觉得哪里不对吗?”

    李治迷茫道:“哪里不对?”

    李素叹了口气:“人数不对啊,眼前十六支队伍,每队约二百人,加起来不过三千多人,晋阳是大县,总计五万余户,二十余万人口,就算逃难跑了一半百姓,至少还有十万,我们初至晋阳时已下令禁卫各村各户通告官府赈粮之事,按理说绝不可能只有眼下这点人啊……”

    李治呆了半晌,讷讷道:“或许,百姓还在赶来的路上……”

    李素扭头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

    孩子可以这么单纯,但大人不行,眼前的情况很不正常,相比在晋州时一声吆喝,百姓们人山人海的画面,眼前这点人,委实太冷清了些,难道晋阳的百姓家中都有存粮,不稀罕官府的赈济?

    一阵杂乱的马蹄声打断了李素的深思,扭头一看,却见方老五领着一群李家的部曲打马飞驰而来。

    方老五一马当先,在离李素二人约五丈距离时忽然勒马,马儿一声长嘶,人立而起,方老五紧夹着马腹,脸贴着马脖子,整个人如同与马儿融为一体似的,任由马儿前蹄腾空,仍骑在马背上纹丝不动。

    李治两眼一亮,脱口赞道:“好俊的骑术!”

    李素也有些意外,以前没见过方老五施展骑术,却想不到他的骑术竟如此高明,几十年的老兵果然有几分真本事。

    方老五顾不得卖弄骑术,待马儿两只前蹄落地,不再动弹后,方老五腿一偏,飞身下了马。

    “侯爷,附近村庄不大对劲!”方老五小跑到李素面前,神情凝重地禀道。

    “说说,怎样不对劲。”李素心一沉,神情却毫无变化。

    “乡亲们全不见了,小人跑了十来个村庄,每个村庄几乎都是十室九空,留下的也是一些失孤的老人和残疾,小人仔细打听过,说是百姓们全往长安逃难去了,可小人还是觉得奇怪,没道理整个村子全跑了啊……”

    李素点头,方老五的怀疑没错,逃难是逃难,但有许多人应该会选择留下,哪怕留下活活饿死,也不愿离开村庄半步,这种心态其实四个字可以解释,“故土难离”,老人们基本都有这种情怀,没道理跑得一个都不剩。

    “富户地主呢?找到一两个富户地主了吗?”李素继续问道。

    方老五点头:“村子里没找到,不过小人运气好,半路上倒是捡到一个,这家伙外面穿着粗布衣衫装穷苦百姓,幸好小人当时骑在马上,居高临下一眼看到他衣领里面穿了一件绿色的丝绸,这玩意可不是穷苦百姓穿得起的,问他他还不承认,抽了两嘴巴才认了,说是附近乡郭的地主……”

    说着方老五一扬手,道:“把那位卫地主请过来给侯爷见礼!”

    话音落,一位神情惶然的中年男子被李家部曲拎到了李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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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刚到家,嗯嗯,差点乐不思蜀了。。。也不知道这瓶颈期平稳度过了没。。。容我调整两天状态和心情,静下心再恢复每天两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零一章 不定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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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位受威胁是大事,位置越高,摔下来越狠,皇位不像面饼,被人抢了顶多也只是自己少吃一点,皇位若被抢,摔下来的人往往连活着都成了奢望,取而代之的那个人肯定不愿看到失败者在他眼前活蹦乱跳晃来晃去刷存在感……

    所以,太子之位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其实是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剑落下,死无葬身之地,当太子的人每天都过着破釜沉舟的日子,无风无浪当下去,将来总有吃香喝辣的时候,一朝被人推下位,性命堪忧。

    李承乾如今就有这样的危机感,近两年来,他察觉到父皇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冷淡,反而对魏王李泰却越来越恩宠,因为父皇的厚此薄彼,朝中大臣暗里议论纷纷,支持魏王即储君位的阵营越来越强大,而东宫阵营却被削弱了许多,两大阵营在朝中形成了一种很微妙的平衡,东宫的威望受损严重,对父皇来说,朝堂势力形成制衡或许正合他意,但对东宫来说,委实是个致命的情势。

    李承乾越来越慌张了,因为太子之位如今已不仅涉及到未来的极权皇位,更涉及到他的性命,他的一生无法避免地行走在两个极端之上,要么风风光光继承皇位,一统天下,要么被人取而代之,然后含恨被新皇赐死。

    坐在长孙家的前堂,李承乾颇有些局促,虽然对面坐着的是他的亲舅舅,可是人在朝堂,心思莫辨,纵然是一直支持他的亲舅舅,谁知道他心中的天平如今是否已悄然倾斜到另外一个方向了呢?

    长孙无忌仍旧往常般慈祥和蔼的模样,捋着青须笑吟吟地看着李承乾,先聊了一阵子家常,从东宫几位老师最近教的什么书,到东宫的饮食起居,中间还以长辈的姿态告诫李承乾亲贤臣,远小人之类的大道理,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李承乾与他聊了半晌,紧张忐忑的心情稍有放松,终于找回了娘舅家的感觉,神情也渐渐松弛下来了。

    长孙无忌何等的人精,七拉八扯的,还不就是为了让李承乾放松,见此刻已达到了目的,这才捋须缓缓问起李承乾的来意。

    李承乾脸色微变,沉默半晌,忽然起身面朝长孙无忌,然后扑通一声跪下,放声泣道:“承乾已失父皇宠爱,储君之位岌岌可危,求舅父大人救我!”

    长孙无忌眉梢一挑,急忙上前扶起他,沉声道:“怎么回事?殿下细细道来。”

    李承乾一边哭泣,一边哽咽着将最近父皇对他冷淡,以及偏宠魏王,赏赐多逾皇子仪制等事一一道来。

    长孙无忌面沉如水,捋须静静听李承乾哭诉,眼中不时闪过一道复杂莫测的光芒。

    抽噎着断断续续把事情说完,李承乾泣道:“舅父大人,承乾这几年确实做过几件失德之事,有悖储君之仪德,朝中诸多大臣亦多有指斥,如今承乾已知错,愿从今往后端正行止,敏行讷言,凡事不违君子之道,不负太子之名,舅父大人……承乾是文德母后所出,是我大唐天家的嫡长子呀!嫡长子不可轻废,否则违于礼制,天下门阀士子怎能服气?更何况当年父皇本以次子而夺太子之位,生玄武门之变,至今天下人仍有议论,更不能轻言废储……”

    话说至此,长孙无忌忽然脸色大变,起身暴喝道:“闭嘴!李承乾,尔欲招惹大祸乎!”

    李承乾吓得浑身一激灵,呆愣过后顿知失言,急忙垂首请罪:“承乾口不择言,请舅父大人恕罪……”

    长孙无忌抬眼朝堂外廊下一扫,见堂外空荡荡的并无一人,这才放了心,随即恶狠狠瞪了李承乾一眼,压低了声音怒道:“当年的事情也是你区区小辈敢随便说的?不知这是你父皇的大忌吗?太子殿下,你差点惹了大祸!”

    李承乾被长孙无忌的厉色吓到,一脸悔恨地点头认错不已。

    阖眼捋须,长孙无忌沉吟不语,不知过了多久才睁开眼,缓缓地道:“眼下来看,殿下所言所行确实让陛下失望了,或许动过易储的心思,然而欲易一国储君,又是嫡长子,干系太大了,纵是陛下也无法掩天下悠悠众口,所以太子殿下尽可放心,不到忍无可忍,陛下绝计不会真的易储的,虽说眼下对你很冷淡,也只是一时失望气愤,殿下这段时日只需凡事小心,言不可多,行不可讷,遵人子之孝道,行贤德之仪行,所谓‘水滴石穿’,陛下终会恢复对太子的恩宠。”

    李承乾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显然对长孙无忌的回答不太满意,说了一大通话看似句句在理,可细细思量后,一句都没用。

    他李承乾今日是来拉同盟求助攻的,这样的回答岂能打发他?

    “舅父大人说的极是,承乾谨记于心,只不过父皇如今对魏王泰极度偏宠,仪仗和赏赐一度与东宫并肩,逾制若斯,惹满朝议论,东宫威望扫地,这……还请舅父大人指点。”

    长孙无忌笑了笑,道:“平常心即是,殿下眼里何必看重这些俗物?魏王仪仗就算逾制与东宫并肩,就算他的王府修得比东宫还漂亮,那又如何?殿下须知,如今你最重要的东西还是属于你的,旁人轻易夺不走,包括魏王泰,那就是‘太子’的位置,这才是最重要的东西,陛下对魏王再恩宠,你仍然是太子,将来大唐的皇帝仍然是你,只要殿下从今往后不再做令陛下失望的事,陛下就绝不可能真的把你废黜了,老臣的意思,殿下明白了么?”

    李承乾再次皱了皱眉,显然长孙无忌的回答还是令他不满意。

    长孙无忌接着道:“殿下,你与魏王,晋王皆是老臣的外甥,皆是吾妹文德皇后所出,所以,你和他们一样,都是老臣的亲人,兄弟阋墙之事,老臣也不愿见,殿下是长子,亦是长兄,弟弟们有什么忘形跋扈之处,站在太子的位置或是兄长的位置,你都应该稍作忍让才是,万不可伤了兄弟和气,换句话说,纵然魏王泰近来独得帝宠,以至咄咄逼人,殿下也该一退再退,做些符合兄长的姿态出来让朝臣们看见,殿下多忍让几次,朝臣们便知殿下的胸襟气度,便会满朝赞颂殿下的仁厚,这些话你还怕传不到你父皇耳中?听得多了,你父皇自会对你融冰化雪,恢复如初,此即‘以不变应万变’,善也。”

    李承乾神情微动,这番话终于令李承乾比较满意了。

    其实长孙无忌的说法并不新鲜,类似的话,东宫左右庶子那些属官不知对他说过多少次,只不过长孙无忌说出来,分量自然与东宫那些属官不一样,更何况,长孙无忌愿意推心置腹与他说这些话,便试探出了长孙无忌的态度,显然,这位亲舅舅也是不愿父皇妄动易储之念的。

    试探态度,其实比请求指点更重要,态度有了,确定他是站在东宫这个阵营的,有些麻烦便不需要说透,长孙无忌自然知道如何在父皇面前保他这个太子。

    李承乾终于满意了,神情也渐渐轻松下来,脸上甚至挤出了几分笑意。

    长孙无忌也很轻松,正事说完,话题扯到别的方面,长孙无忌慈祥和蔼地对李承乾谆谆教诲,态度如同当年一般,既维持着君臣之仪,也不失长辈威严和爱护,瞧不出任何不同之处。

    闲话半晌,李承乾适时告辞,行礼过后满意而归。

    前堂内,长孙无忌慈祥的笑容渐渐僵冷,最后面无表情,捋须阖目,不知在想什么。

    身后传来轻悄的脚步声,长子长孙冲脚着足衣,如猫潜行,轻轻走到长孙无忌的身后。

    “父亲大人,看来如今太子有些惶恐,怕是着急了。”长孙冲轻声道。

    “嗯。”长孙无忌仍阖着眼,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看了看堂外空荡荡的庭院,长孙冲的声音更低了,凑在长孙无忌的耳边轻声道:“孩儿适才在后面静听了许久,听父亲大人的意思,似乎……继续保太子?”

    长孙无忌嘴角一勾,缓缓地道:“你从哪句话里听出老夫要继续保太子了?”

    长孙冲一惊,也不顾父子礼仪,立马跪坐在父亲身旁,轻声道:“父亲大人的意思……难道舍太子而就魏王?”

    长孙无忌终于睁开了眼,淡淡瞥了儿子一眼,道:“世上之事,不是非东即西,非黑即白,未到乾坤鼎定见分晓之时,千万莫随便定出取与舍,胜败五五之数终究还是太过行险,我长孙家已是大唐门阀权贵,多年经营方有今日之盛况,所以万不可踏错一步,陷家族于万劫不复之境。因文德皇后之故,长孙家与天家已是休戚相关,无可分隔了,所以,我们的选择必须要与陛下的选择保持一致,否则,长孙家必危。”

    一席话听得长孙冲满头雾水,细细咀嚼半天之后,长孙冲满脸羞惭道:“孩儿愚钝,实不知父亲大人言中深意。”

    长孙无忌笑了,摇头道:“储君之位非同小可,易储则动摇社稷根本,万不得已而不可轻言废黜,而老夫观陛下近年亲魏王而远太子,一半实因太子所为令陛下失望,另一半,怕也是为了平衡朝局,为防东宫势大而不可收拾,故亲魏王以制衡。毕竟陛下当年还是秦王时,同样的情势也曾在武德年间出现过,陛下心生忌惮,不得不防,但自从去岁中秋,太子无故杖责东宫左右庶子后,老夫看出来,陛下对太子已失望透顶,怕是真动了易储之心……”

    长孙冲神情微动,试探着道:“陛下若真有了易储之心,父亲大人方才何必对太子说那些……呃,父亲大人想必自有您的道理。”

    长孙无忌叹道:“老夫刚才说过,长孙家已是门阀,不可随便决定取舍,更不可随便表态,冲儿,明白老夫的意思么?”

    长孙冲脸上露出明悟之色,点头道:“孩儿似乎……明白了。”

    长孙无忌欣慰一笑,不再往下说了,沉吟片刻,淡淡地道:“明日老夫便向陛下进谏,请陛下委派太子代天巡视安抚难民,毕竟是太子啊,如此大灾关头,怎可不见太子身影?陛下防心甚重矣……”

    长孙冲道:“父亲大人所言极是。”

    长孙无忌摇摇头,接着道:“魏王泰如今奉旨编撰《括地志》,怕是快成书了吧?”

    “是,听说年中便可告成,此书包罗大唐山川河流各处地理,兼每州每城每地之民俗风情,可谓古今一绝,魏王纵与太子之位无缘,仅凭此书便可名垂千古矣。”

    长孙无忌点头,淡淡地道:“老夫书房里有两本书,分别是《禹贡》和《水经注》,书上皆有魏时郦善长先生的亲笔批注,可谓绝世孤本,对魏王泰编书必有大用,冲儿,你代老夫去一趟魏王府,将这两本书送去,就说是老夫的一点心意。”

    长孙冲两眼一亮,情不自禁躬身道:“父亲大人高明,孩儿领教了。孩儿这就去办。”(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零二章 晋阳生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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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局随着圣眷的变化而变化,这是一座耀眼的金字塔,下面的人总是眼巴巴地盯着顶层的脸色,以顶层的喜恶为喜恶,整个金字塔的风向也随着顶层的转变而转变。

    名垂青史的名相长孙无忌也不能免俗,他永远不会随便站队,更不会轻率地做任何决定,他做任何决定之前首先要看的便是李世民的脸色,长孙家必须与天家保持高度的一致,才能真正做到家国利益休戚相关,才能保得长孙家这条大船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被天家所猜忌而翻掉。

    今日也是如此。

    李承乾低姿态的登门拜访,语气和态度甚至已到了低三下四的程度,再加上毫无争议的嫡长子身份,以及与长孙家的舅甥关系,如此亲密的关系,从利益到血缘都无可挑剔的紧密联系在一起,然而长孙无忌还是没有轻易表态。

    因为李世民的态度不明朗,所以长孙无忌的态度不可能明朗。

    这种夺嫡争位的重大关头,每迈出一步都有可能决定家族的兴衰,长孙无忌冒不起这个险,哪怕冒险的对象是自己的亲外甥也不行,他不能为了李承乾把整个长孙家族的命运全押到赌桌上,这显然是非常不划算的,利益和生死面前,再亲密的血缘关系算得什么?退一万步说,就算李承乾这个太子被废黜,接替他太子之位的人也必然是长孙皇后亲生的嫡子,与长孙家也是嫡亲的血缘亲人,那么,谁上去谁下去,对长孙家来说有区别吗?

    所以长孙无忌选择了两头烧灶,一头烧太子的热灶,另一头烧魏王的冷灶,两边都不得罪,左右逢源。

    至于排名第三的嫡子,那位才十二岁的晋王李治,这个名字在长孙无忌的脑海里只是浮光一闪,然后马上摇头否定了。

    前面两个快打破头了,不是甲就是乙,怎么轮也不可能轮到老三来坐这个位置。

    一则年岁太幼,十二岁,冠礼都没行,还是个啥事都不懂的小屁孩。二则朝中没有人脉,没有阵营,唯一的倚仗便是皇帝的宠爱,三则一无所长,这个年纪看不出他的人品,看不出他的学问,看不出他的为人处世,可以说毫无特长,平凡得根本不入眼,这样的小屁孩何德何能可以被选中当上太子?

    长孙无忌对李治完全无感,而且也笃定李治没有任何希望参与到这么复杂的东宫之争的战役里来,所以,嗯,无视了。

    ************************************************************

    晋阳县。

    “子正兄,你说我是不是经常被人无视啊?”

    李治睁着蠢萌的眼睛,一脸失落地看着李素。

    “殿下何出此言?”

    李治叹了口气,用一种假装成年人的语气幽幽地道:“你看啊,来晋阳不少时日了,对吧?这些日子你们都在忙着赈济百姓,对吧?孙县令忙个不停,你也忙个不停,就连我身边的付善言他们都忙个不停,好像你们总能找到事情做,总有忙不完的事情,可我呢,我这个堂堂的皇子每天却只能坐在城外的棚帐边,蹲在城外的棚帐边,或是累了躺在棚帐边,看着你们忙来忙去……每个经过我身边的人都会看我一眼,然后当作什么都没看到的样子扭头走过……”

    李素愣了一下,然后笑抚李治的狗头,道:“殿下万金之躯,不必做什么事情的,只要你站在城外,让百姓接受官府赈济时能顺便看到你站在那里,你的作用就完全达到了,就像,嗯,就像城门口的吊桥一样,看着没什么用,但实际上……摆在那里还是很好看的。”

    这番安慰话显然令李治情绪愈发低落了,抬头横了他一眼,然后垂头失落地叹气。

    李素笑了笑,没打算继续安慰。

    小屁孩有颗脆弱的玻璃心自然要安慰一下的,但也不能太惯着了,毕竟李素顶多算是他的便宜姐夫,又不是他爹……

    …………

    孙辅仁的确很忙,自从李素一行来到晋阳后似乎更忙了,只不过跟以前不同的是,他忙并快乐着。

    知道李素此次带了不少粮食来,晋阳的百姓至少不会被饿死了,李素带来的粮食极大地缓解了他的压力,作为晋阳县令,如今他要做的事情便是上山下乡动员百姓聚集城外接领官府赈粮。

    只是动员工作做得并不好,因为雪灾的缘故,许多村庄的百姓早早走光了,这也是李素至今觉得奇怪的事,晋阳周边的村庄几乎都成了鬼村鬼庄,里面不见一个人,城外领赈济粮食的不到一万,很多人就这样无缘无故不见了。

    等了三四天,孙辅仁从城外村庄回来,顺便还带回来了两三千人,这些人算是他这几日的劳动成果了。

    一个人口二十万的大县,居然逃难只剩了不到一万人,实在令人费解。

    孙辅仁回来时脸色不太好,这几日行走奔忙于各村之间,渐渐的,他也觉得不对劲了,百姓逃难不可能逃走那么多,毕竟这个年代里,“故土难离”的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不到马上饿死的地步,谁都不肯轻易离开土生土长的家乡,可是晋阳各村的百姓却一口气全跑了,好像神仙变了个戏法似的,手一挥就把人变没了,实在是反常得很。

    …………

    “敢问李侯爷,这个名叫卫从礼的地主……到底是什么人?为何让他住在县衙里?”孙辅仁不解地问道。

    连日的奔波,而且收效甚微,孙辅仁的精神很不好,脸色也很差,脸上布满了憔悴和疲累,眼珠子满是通红的血丝,连官员最基本的衣冠仪态看起来都一塌糊涂。

    李素叹了口气,道:“孙县令辛苦了,这些日子看你先后奔波,晋王殿下和我非常钦佩,只不过,你毕竟是晋阳一县父母,在这大灾关头,身子尤其重要啊,万民生计系于一身,你要好好保重才是。”

    孙辅仁叹道:“职命所在,不得不为尔,但求无愧陛下,无愧黎民便是……李侯爷,这几日多亏您和殿下坐镇城外善棚赈济百姓,为下官分担了许多事,下官感激不尽……”

    语气一顿,孙辅仁指了指正在县衙后院园子里闲逛打呵欠的卫从礼,疑惑地道:“只不过……此乃何人,为何侯爷要将他接进县衙里住下?”

    李素扭头看了卫从礼一眼,嘴角噙着几分轻笑,道:“他……算是一个客人吧,嗯,烦请孙县令叫府中下人好生招待,有吃有喝就行,或许……”

    “或许什么?”

    李素笑道:“或许,晋阳百姓失踪之谜,此人知晓几分端倪,这几日忙着赈灾,待城外乡亲们安定下来后,我再好好跟他聊聊,敬酒或者罚酒,终归要吃一样的。”

    孙辅仁一惊,扭头看了眼卫从礼,随即点点头:“既是侯爷所命,下官自当遵从,晋阳县大牢里也有刑具,侯爷若欲刑讯,只管取来用便是。”

    李素失笑:“用刑具反倒落了下乘,放心,我有一百种法子让他老老实实开口,或者……让他后悔为何生到这个世上。”

    ******************************************************************

    天气终于放晴了。

    一大早醒来,李素看到一丝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格,倾洒在地上,李素一惊,翻身而起,顾不得整理衣冠,匆忙跑出门外,抬头看着天空那一轮火红刺眼的艳阳,呆愣过后,不由放声哈哈笑了起来。

    “来人,快来人!都起来,出太阳了!”李素扬声在院子里嚷嚷开了。

    很快,晋阳县衙后院热闹起来,李治揉着惺忪的睡眼,打着呵欠一脸迷糊地走出门,李素上前狠狠拍了一下他的肩,李治惨叫一声,马上清醒了。

    “殿下,出太阳了,阴雨天气已过,快随我出城!”李素高兴地笑道。

    李治一脸迷茫道:“出太阳又怎样?”

    “有了太阳,万物便有了生机,或者说,雪灾已到了尾声……”李素耐心解释道:“尽管春播时分已过,但至少还可以人为的挽回一点什么,我们现在要做的,便是组织乡亲各回其乡,马上挖渠引水播种,或许今年收成不算太好,但至少也有一些微薄的收获,总比颗粒无收强多了。”

    李治明白了,惺忪的神情也渐渐放出了光亮,像雪后初晴的阳光,神采奕奕起来。

    转过头,李素吩咐叫孙县令,却听部曲禀报,说孙县令天没亮就出城下乡了。

    李素沉默片刻,摇头苦笑,这个县令……当得实在太称职了,相比之下,自己这个侯爷反倒像一片懒惰的绿叶,衬托着孙县令这朵红花。

    斜眼瞥了一眼旁边一脸蠢萌无知的李治,李素嫌弃地撇了撇嘴。

    嗯,这家伙是另一片绿叶……

    …………

    出城的路上,禁卫前方开道,李素和李治步行,二人一边走一边兴致勃勃地商议亡羊补牢的春播事宜。

    “可是,百姓们都逃难了啊,整个晋阳只剩城外棚帐的不到万名百姓,晋阳这么大的地方,谁去播种?”李治不解地问道。

    李素道:“眼下最重要的是跟老天抢春时,一刻都不能耽误,所以城外这些百姓要让他们马上回家,并告诉他们,官府不会断了赈济,必有专人将粮食送到各村各寨,那些因逃难而致家中田地无人播种的,我们动员一切力量先把种子播下去,比如发动百姓有偿播种,甚至动用咱们的禁卫和并州的府兵帮百姓播种,只要种子播下去就不急了,那些逃离了家乡故土的百姓,不管他们是真的逃难去了也好,或是躲藏起来了也好,把他们找回来是我们下一步要做的事,分清主次便是。”

    李治点点头,随即叹道:“也不知那些百姓都跑哪去了,难道他们都以为跑去长安便一定有活路吗?都是携家拖口的,一家子好几张嘴,每天都要吃要喝,多少存粮够他们吃到长安的?”

    李素沉默片刻,道:“不一定都逃往长安了,晋阳二十万人口,若全部都逃往长安,你想想,长安城下仅晋阳百姓就有近二十万人,陛下和朝臣还不得急眼?长安早该有旨意来了,如今长安那边并无消息,说明逃出去的百姓其实并不多,至少逃往长安的百姓不多……”

    “子正兄,那个卫从礼果真知道些什么内情吗?”

    “或许知道,或许不知,我只觉得可疑,如今我们在晋阳就像无头苍蝇,诸事毫无头绪,但凡有可疑的东西,对我们来说都是打开突破的一个希望,宁抓错不可放过。”

    李治苦着脸道:“我总觉得晋阳这地方邪气得很,什么怪事都有可能发生……”

    李素叹道:“八旬老妇为何惨死街头,百头母猪为何半夜惨叫,禁卫宿营为何屡闻呻*吟,殿下贴身的犊裤为何频频失窃,这一切的背后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李治越听越震惊,两眼惊恐地睁大,双手不自觉地朝下身一捂,脸色苍白颤声道:“晋阳居然发生了这么多事?还,还偷了我的……犊裤……?”

    李素淡淡朝他一瞥:“……并没有,你紧张什么,我只是比方一下可能会发生的怪事而已。”

    李治:“…………”

    二人说着话,脚步却不慢,离城门尚距百余丈时,忽闻城外传来一阵反常的喧嚣吵闹声。

    李素脚步一顿,顺手拉住了李治,凝目望向城门外,神情忽然凝重起来。

    吵闹声越来越大,紧接着忽然传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二人前方的禁卫神情一肃,反应飞快组成一个圆阵,将李素和李治紧紧围在中间,纷纷抽刀指向城门。

    李素神情阴沉,心头掠过不祥的预感。

    城门外面正是当地官府和禁卫为百姓难民们搭的棚帐区,这些日子一直按李素的分区法隔离开来,百姓们吃饭住宿皆在此,原本已渐渐安抚下来的人心若再发生什么意外,很可能会导致近万百姓难民的集体哗变,小风波都会变成惊涛骇浪,一发而不可收拾。

    “来人,马上彻查!”李素冷冷地下令。

    方老五领着几名部曲匆匆奔向城门。

    没过多久,方老五一脸凝重地跑了回来,沉声道:“侯爷,城外有难民行刺官府差役,不知何故刺死了三人,百姓吓坏了,害怕官府追究株连,两三千人翻过棚帐的栅栏跑了,剩下的几千人正在骚动,似乎酝酿哗变!此地危险,不宜久留,请侯爷和殿下速速离城暂避!”(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零五章 烽烟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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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活一个人并不容易,特别是在一个农业生产相对落后的年代里,就更不容易了。

    一石粮食大约一百斤出头,五千人吃一顿饭大概需要多少粮食?以每人二两来算,那么五千人的一顿饭大概需要十石以上的粮食,供养十万人一顿饭大约需要二百石,这还只是一顿饭,如果每天供两顿,连续供养两个月,那么十万人需要两万四千石粮食……

    帐很容易算,李素片刻间便算出了大概,那么,问题来了……

    晋阳地面上,谁有那么大的手笔,眼都不眨便拿出两万多石粮食供养百姓?一不跟官府打招呼,二不敢光明正大,赈济灾民都偷偷摸摸如同做贼似的,他图什么?

    李素心情越来越沉重。

    他相信世上有好人,好得纯粹,好得令人发指像个傻子,可是,随手拿出两万多石粮食不求名不求利无私赈济灾民的好人,实在是亘古未闻,大奸大恶的表象往往是大善大义,赈济灾民本身没错,但偷偷摸摸养在不见天日的山坳里,显然里面就有问题了。

    不仅有问题,而且有麻烦,这个麻烦很大,是一个价值两万多石粮食的大麻烦。

    仔细端详卫从礼的表情,李素又问了几个问题,有的问题卫从礼答了,有的答不上来,直到李素确定卫从礼肚里的东西已被掏干净后,这才挥了挥手,命人将他带下去,当然,待遇不变,还是管吃管喝管住,甚至允许他离开县衙,前提是他有这个胆子离开。

    “殿下,咱们怕是遇到大麻烦了。”李素苦笑着朝李治道。

    “因为有人藏匿灾民?”

    “对,管吃管住,每顿还都吃米饭和面饼,晋阳地面上的灾民被他们照料了一大半,殿下,你相信他们纯粹出于好心么?”

    李治飞快摇头:“好心没有这般鬼鬼祟祟的道理,赈济灾民本是行善,大灾之年,朝廷燃眉之际,有人愿意挺身而出,官府求之不得,绝不会怪罪,好好的一件善事搞得如此神秘鬼祟,这里面怕是有事。”

    李素笑了,连后知后觉蠢萌蠢萌的小屁孩都看出了不对,看来今日果然挖出了一桩惊天大案。

    “接下来怎么办?咱们要不要调动兵马,先把那山坳端了?”李治肃然问道。

    李素摇头:“千万别端,一切还没明朗之前,切记不可打草惊蛇,就当不知此事,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

    扭过头望向王桩,李素道:“王桩,你马上派人把孙县令召回来,晋阳这般境地,下乡搜寻难民已无用处,让他马上回来主持晋阳大小事务,今日寒意已减,艳阳高照,怕是雪灾过去了,叫他发动灾民回家春播,虽然春播农时已过,也可种点豆子绿菜油菜等各种耐活的作物,总之不能让好好的田地空着,这些事孙县令比我懂,让他去办,抓紧时间办!”

    王桩领命而去。

    再看向方老五,李素道:“方五叔,烦你从殿下的禁卫和咱家部曲里挑一些灵醒又会说本地话的弟兄,乔扮成灾民出城,四散于晋阳各个村庄周围,扮作逃荒的样子,记住不要主动寻找那些藏人的山坳角落,如果有人接近,鼓吹某个地方有吃有喝,就跟他去,混入那些地方,细心记下所见所闻,想办法把消息递出来。”

    方老五领命。

    回头又望向李治,李素叹了口气,神情凝重地道:“殿下,咱们恐怕必须调动并州兵马了。”

    李治缩了一下脖子,讷讷道:“真有这么严重了吗?只是几千个藏在山坳里的灾民而已……子正兄,调动兵马非同小可,一旦调动却又未能成事,或是事情并没有那么严重,回到长安咱们可都要向父皇领罪的,就算父皇不追究,朝堂那些言官令官也不会放过我们……”

    “想象,殿下,你必须发挥想象……”李素沉声道:“几千个灾民只是表象,晋阳有十万以上的百姓莫名其妙不见了,他们应该都藏在类似于山坳那种地方,最重要的是,有个神秘的人物或势力每日给他们提供饭食,晋阳县流言肆虐,有人频频煽动灾民闹事,甚至有胆子殴打县令,刺杀差役,各村庄匪患严重,打家劫舍,甚至灭人满门,把这些乱象捏合起来,殿下,你还觉得晋阳无大事吗?”

    李治愕然呆滞。

    良久,李治似乎也想明白了,脸色时白时青,挣扎犹豫半晌后,终于狠狠一咬牙:“成!我听子正兄的,这就向并州大都督府调动兵马!”

    很快,两骑快马从晋阳县出城,一骑向北,一骑向南,两封红翎军报分别发往长安和并州,李治在发往并州的调兵文书里附上了半块鱼符,还有李治和李素的联名大印。

    晋阳离并州很近,它本就是归属于并州辖下所治,并州大都督府的兵马主要为了防备北方的突厥和薛延陀,当然,也兼治晋地民乱,毕竟是高祖龙兴之地,又与北方敌国接壤,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大都督府自大唐立国后便存在,哪怕李世民已经灭了突厥和薛延陀,大都督府也一直未曾裁撤。

    两日后,并州大都督府收到了李治的鱼符和调兵文书,大都督府沙场点兵,两万府兵整装披挂南下,直奔晋阳。

    第三日,晋阳北面石窟村的偏僻山谷里忽然杀出两千灾民,两千余灾民摇身成了乱民,乱民当场击杀石窟村里正,并将村里仅剩的十余位老弱妇孺屠杀殆尽,李素和孙县令等人闻讯大惊,匆忙调集禁卫兵马围剿平叛,乱民却已不知所踪。

    第四日,晋阳城外的村庄又杀出三支人马,挥舞着长棍横刀,将巡弋的差役击杀后迅速撤退,不见踪影。

    接连数日,晋阳处处烽火,突然间陷入了兵荒马乱之中。

    李素和李治心中焦急,然而李素还是冷静地下令撤回追缉的禁卫兵马,收缩防御,仅以守卫晋阳县城为目的,任由城外烽烟四起,李素自岿然不动。

    当日晚间,一名神情鬼祟的年轻男子来到晋阳县衙正堂外,向值守的禁卫递上了一封书信。

    禁卫将书信递进内院,李素展开书信后神情一凛,马上召见此人。

    年轻人穿着很朴素,或许不应该叫朴素,叫破烂才贴切。

    一身粗布衣裳,脚下蹬着一双露出了脚趾的草鞋,肤色黝黑,年纪轻轻却满脸皱纹,走在乡道上与寻常的逃荒灾民并无任何区别,长相也普通得很,是那种让人看过一眼后能够迅速把他忘记的类型。

    县衙内院的厢房内,方老五亲自领着李家部曲四处把守,李素和李治很低调地接见了此人。

    一见面就分出了等级高低,年轻人见到李素和李治后马上抱拳躬身行礼,道:“常顺拜见晋王殿下,拜见李侯爷。”

    “常顺?你隶属哪个官衙?是什么身份?”李素皱着眉,扬了扬刚才递进来的书信,道:“为何你有陛下亲笔御书的书信?”

    常顺笑了笑,露出一嘴的白牙,跟他黝黑的皮肤搭配起来非常亮眼,像黑夜里的星星。

    “隶属哪个官衙请恕小人不能说,不过……”常顺笑着朝李治看了一眼,道:“晋王殿下想必是见过小人的。”

    李治一脸迷茫,垂头思索许久,方才一拍大腿,道:“你是常伴伴身边的人!我去年曾在甘露殿见过你。”

    常顺笑道:“殿下好记性,时隔一年还能记得小人模样,小人倍感荣幸。”

    李素不解地道:“常伴伴是谁?”

    李治道:“常伴伴名叫常涂,是父皇的贴身内侍,在太极宫的地位很特殊,除了父皇,谁的命令都不听,而且他曾在父皇面前发下重誓,将来父皇若龙御归天,他必殉陵以随。”

    经李治确认,又有李世民的亲笔书信,李素终于解了疑惑,对常顺的身份再无怀疑。

    同时李素心里也暗自一凛。

    那个随侍李世民身边的“常伴伴”恐怕不是简单人物,他的职责绝非每天给李世民端茶递水那么清闲,眼前这个常顺是常涂的身边人,在晋阳如此危急紧张的关头,带着李世民的亲笔书信来到这里,他的身份显然也绝非送快递的那么简单……

    由此推断,就像李素暗自掌握着长安城一股隐藏于地下的势力一样,李世民的手里也掌握着一股任何人也无法探知究竟的势力,这股势力的首领,恐怕就是他身边的内侍太监常涂了,眼前这个常顺,就是常涂手下的一员干将。

    想到这里,李素暗暗出了一身冷汗,心中不由有些发虚。

    皇帝果然都是精明之辈,越英明的皇帝秘密越多,李素曾为自己在长安城拥有一股地下势力而暗暗窃喜,现在看来,恐怕自己高兴得太早了,以李世民的精明,实在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发现李素的这股势力,或者,他早已发现了,只是默不出声,就像农户养猪一样,等到养肥了再一刀宰了……

    想到这里,李素眼皮直跳,一股危机感骤然袭上心头。

    常顺自不知这短短的片刻,李素竟想到那么深远,见李素抿唇不语,常顺主动打破了沉默,道:“殿下和侯爷出长安赴晋的同一天,小人便奉陛下旨意同时出了长安城,只不过二位贵人是仪仗出行,而小人则是乔装百姓,二位在明,小人在暗,其实这些日子,小人已暗中跟着二位贵人好些天了,只不过二位一直不曾察觉罢了……”

    说着常顺露出钦佩之色,望向李素道:“倒是侯爷手下有一位老兵很厉害,在晋州时小人差点被他怀疑,多亏小人急中生智装傻卖乖,这才打消了他的怀疑……”(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零六章 并州兵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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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听懂了,常顺说的“老兵”是指方老五。

    嘴角扯了扯,李素失笑摇摇头,还是看低了方老五的本事,除了厮杀搏击本事外,骑术也不错,难得的是心思单纯且忠肝义胆,今日才知道,反侦察的本事居然也不错。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李素顿时觉得身边有了方老五,用起来真的很顺手。

    至于常顺的存在,李素倒是一点都不意外。

    从李世民派他出长安时他便想清楚了,要处理晋阳之乱,李世民绝不会只派他和李治这一路人马,必然留有暗手,这跟信不信任无关,对帝王来说,再信任一个人也不可能毫无保留地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他身上,总归要留一步暗棋,用来查遗补缺也好,用来制衡也好,总之必须要保留一个从容进退的空间。

    常顺的存在,就是李世民落下的一步暗棋。常顺,常涂,都姓常,常涂的身份又是李世民贴身的内侍,掌握着一股神秘的势力,那么眼前这个常顺的身份想必不低,应该是被常涂引为心腹的那一种。

    想清楚这个关节,李素的目光闪过一抹莫测的光芒,深深看了常顺一眼。

    常顺似有所觉,扭头与李素的目光相触,随即很谦逊地朝他笑了笑,有种不言而明的默契。

    很好,都是为帝王服务,职业不分贵贱也不分明暗,皇帝怎么说就怎么做。

    没搭理一脸他乡遇故知惊喜的李治,李素悠悠地道:“既然不知你隶属哪个官衙,本侯就直呼名字了,常顺,陛下遣你为暗路,与我们同赴晋阳,你的职命是什么?这个问题你方便说吗?不方便就当我没问。”

    常顺笑了,露出一嘴白牙,道:“这个可以说,侯爷多虑了,小人离开长安前陛下有过嘱咐,小人领了一批人暗中跟随二位贵人,是为了暗中将晋阳之乱弄清楚,二位贵人在明,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您二位,有些事情必然无法查,也查不到,小人不一样,小人本是灾民打扮,可谓滴水入海,隐于市野……”

    李素沉声道:“晋阳这几日的乱象你也见到了,常顺,你查出什么了吗?”

    “正因为晋阳最近乱象频生,处处有乱民屠掠良善,对抗官府,小人今晚才不得不亮出身份,面见二位贵人……”机警地扭头朝门外看了看,常顺压低了声音,道:“小人这些日子带领手下在晋阳察访,发现颇有蹊跷,原是二十万左右的人口,因灾而纷纷迁移,往往举村倾巢而出,按说灾民逃荒,不论去哪个方向,首先应该向晋阳周边城池迁移,有木活工活手艺的,遇到哪些地方招工便顺势留下,挣口饭吃,没有合适活计的则举家继续前行,可奇怪的是,小人仔细算过出晋阳的各条大道小路的人数,发现路上经过的人数合计起来,竟远远达不到晋阳逃荒百姓的人数,也就是说,有的灾民还没走出晋阳地界便莫名其妙消失不见了!”

    说着常顺斜眼一瞥,不经意似的从李素二人脸上飞快扫过,却愕然发现李素和李治一脸平静,并无任何意外或吃惊的表情,就连一向咋咋呼呼大惊小怪的晋王李治也是一副面若平湖的模样,稚嫩的小脸蛋上写满了“我早知道”几个字,并且隐隐还带着几分含蓄的得色。

    这下轮到常顺吃惊了,只是常顺常年跟随常涂生活在太极宫中,早已练就了泰山崩于前亦面不改色的涵养,见二人似乎并不意外,常顺表情平静地继续道:“……小人当时颇觉意外,察觉到此事非同小可,于是马上遣手下查访,惭愧的是,小人手下无能,接连十多日的查访并无收获,百姓失踪之谜仍未解开,直到今日早间,石窟村南面山中忽然杀出两千灾民,将石窟村屠掠一空,当时也是运气好,小人的一个手下恰好在石窟村拜访里正,见灾民杀至,手下急忙躲在一个水缸中,亲眼目睹了两千灾民烧杀掳掠后扬长而去,我那手下也是个灵醒人,趁着灾民们离开石窟村时不声不响跟了上去,混在灾民人群中,由于人数多杂,倒也没被人认出来……”

    “那群灾民出村后没回山上,反而一路向北行进,一直走了四十多里路,进了一座无名山,到山腰时,顺势拐进了一条似乎是新铺成的山道,沿着山道往里走,竟是一番新景象,山道里面树连树,石连石,天然一层屏障遮蔽四周,中间一块崎岖嶙峋的空地,上方巨树参天,枝节遮天蔽日,里面足可容纳五六千人,手下当时便明白近日晋阳百姓神秘消失的原因了……”

    说到这里,李素和李治脸上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二人对视一眼,轻轻点头。

    常顺这时明白了,原来自己查到的东西,二位贵人怕是早有察觉。

    “手下当时便觉得事关重大,不敢久留,趁势落到队伍最末,然后不着痕迹地退出了山道,快马回城向小人禀报,小人亦觉得事非寻常,急忙将所有手下全部召集,并将他们遣往晋阳附近的所有山川树林等能够隐蔽藏身的地方,接连寻找五日,终于小有收获,手下百余人不分日夜寻找,找到了十处可疑的地方,由于害怕败露行迹,手下不敢近前查看,但守在外面多日,估摸**不离十了……小人深觉事关重大,不敢推延,只好现身面见二位贵人,将此事告之。”

    说完常顺从怀里掏出一份羊皮地图,在李素二人面前徐徐展开,地图画得很粗陋,但上面画的十个小红圈却分外醒目。

    李素顿时露出喜悦之色,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实在太重要了,今晚见到常顺很有收获。

    捧起地图,李素眯着眼仔细端详很久,道:“可曾打探出谁是幕后指使?”

    常顺摇摇头:“小人惭愧,不曾探得,或许……若能多些时日,小人有把握将幕后之人揪出来。”

    李素淡淡一笑:“能怀疑的人不多,晋阳地面上谁最有权势,谁最有名望,谁家产最丰,谁对天家不满等等,掰着手指算,数来数去不超过十个,常顺,你照这个思路去查,必然事半功倍。”

    常顺笑了笑,道:“多谢侯爷提醒,小人明白。”

    说完又向二人行了礼,常顺身形一闪,消失在深沉的夜色中。

    人走了很久,李素仍看着常顺消失的方向,久久不发一语。

    自从吩咐王直驻扎长安东市,收买结交市井城狐社鼠和游侠儿,李素一直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踏错一步,陷自己和家人于万劫不复,所以李素甚少动用这股属于自己的势力,哪怕王直这两年已将这股势力发展得愈发壮大,李素仍不敢轻易动用,甚至还嘱咐王直将大权交给信任的心腹手下,令他也逐渐退居于幕后。

    李素一直对自己的谨慎很满意,他觉得自己做得虽然不算天衣无缝,但也应该没落入过有心人的眼中,直到今日见到常顺,察觉到李世民手中也掌握着一股强大的神秘的势力后,李素这才悚然惊觉,原来自己还是小瞧了天下英雄,特别是小瞧了那位简直已将“英雄”二字刻在脸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的皇帝陛下。

    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这股势力,到底有没有被李世民发现?若是发现了,自己当如何应对?把话说重了,在大唐国都长安城里,你鬼鬼祟祟搞出这么一股势力到底是何居心?安个“欲图不轨”的帽子不为过吧?若将来有一天李世民突然发难,自己如何度过这道劫波?

    想到这里,李素不由眼皮直跳。

    原本对自己的未来有着充足的信心,也有着几乎完美无缺的谋划,可是今日看来,这些对未来的谋划有漏洞有缺陷,回到长安后愈发要小心行事了。

    …………

    三日后,并州两万大军到达晋阳,在晋阳城外五十里安营扎寨。

    军报入城,李治和李素整理衣冠,出城迎军。

    刚走到西城门外,便见远处飞驰而来百余骑,为首一人头戴翅盔,身着铠甲,年约四十多,一把黑亮的长须随着马背的颠簸而迎风飘展。

    李素和李治二人在城门外站定,含笑看着远处百余骑驰近。

    离城门百丈处,为首一人忽然扬手握拳,百骑如一骑,动作整齐划一地一齐勒马,马儿纷纷长嘶停步,然后百骑同时一偏腿,翻身落马,朝李素二人步行而来。

    饶是李素见识过大唐骑兵的风采,此刻也忍不住暗暗赞叹一声。

    由细微而见真著,单看这整齐统一的动作,百人如一人的严整军容,便知并州兵马是何等的骁勇剽悍,将领治军是何等严谨扎实。

    治军不但严谨,而且对君臣之礼也分外讲究,将领在百丈开外便勒马步行,显然正是对李治这位皇子的尊敬,上下尊卑分得很清楚。

    直到为首的将领越走越近,李素的眼睛也越睁越大,眼中的惊喜之色也越来越浓。

    将领目不斜视,走到李治面前后摘下头盔,朝李治躬身一礼,道:“臣,并州大都督府长史李绩,拜见晋王殿下。”(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零九章 鸿门烤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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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火冲天,城外囤粮的平地上一片忙乱,禁卫们气急败坏扑着火,夹杂着不少百姓无助的哭喊,浓浓的黑烟直冲云上,晴朗的天空渐渐被一片黑雾笼罩。

    李素李治等人匆匆赶到城外,看着眼前这一幕乱象,神情却各异。

    李治急坏了,泪水在眼眶中直打转,不停地跺着脚,身边仅有了几名侍卫都被他一脚脚地踹出去,命他们取水灭火,观察半晌,见那火势愈发不可遏止,李治嘴一瘪,终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怎么办?怎么办?咱们从晋州带来的粮草……若被烧了,晋阳百姓的民心可就全乱了!怎么办!”

    李素抿着唇一言不发,只看着远处熊熊燃烧的大火,神情却不怎么焦急。

    “重兵把守的囤粮重地,居然说烧便烧了,呵呵,有点意思……”李素喃喃自语。

    “子正兄,这分明是有人纵火,欲乱晋阳民心,他们……连城外这区区一万人也不愿放过,存心断了他们的活路!”李治嘶声泣道。

    “好了好了,哭什么哭,多大的人了动不动就哭,能像个大丈夫一样硬气点么?”李素不满地道。

    “可是,这些粮草……”

    “粮草已经烧起来了,哭有何用?啧!”李素嫌弃地一撇嘴,扭头望向远处人仰马翻的救火现场。

    摇摇头,李素嘴角勾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太心急了,你若再忍个两三日动手,或许我还真着急了,可你偏偏选在今日,这个破绽可是你自己露出来的,怪不得我了……”

    “嗯?子正兄,你在说甚?”

    “没什么……哎呀,肚子饿了,想吃烧烤吗?我请客。”李素朝他眨眼。

    李治愣住。

    着火了啊!粮草没了啊!晋阳眼看就要大乱了啊!这个时候你居然还惦记着吃烧烤?

    “子正兄,你……是不是知道什么?这把火难道……”后知后觉的李治终于露出了狐疑之色。

    “胡说!难不成这把火是我放的?”李素正色道:“我只是想吃烧烤而已,很单纯的一件事,你想那么复杂做甚?”

    李治盯着他的脸,半晌后,肯定地点点头,然后展颜笑道:“好啊好啊,我要烤麂子肉,外焦里嫩哦……”

    ************************************************************

    扔下城外正在救火的无数军民,李素居然真的领着李治回了城,居然也真的命人取过烧烤用具和麂子肉,真的开始弄起了烧烤,实在是没心没肺的说话算话。

    当然,烧烤之前,李素还是下了一道很平淡的命令。

    “请孙县令过来,就说晋王殿下和我有请,好东西大家一起分享。”

    孙县令来得很快,一脸慌张焦急,脸上被烟熏得半红半黑,一片污浊,两眼瞪得通红,似乎刚刚哭过,进了县衙庭院,看见李素二人后,孙辅仁扑通一声跪倒,大哭道:“下官监管不力,百姓的救命粮草被贼人烧毁,下官死罪,愿自刎于前,向百姓谢罪!”

    李素抢前一步扶起了他,温声道:“孙县令辛苦,此事怪不得你,粮草是晋王殿下的禁卫所监管,寻常人等无法接近,孙县令也接近不了,今日粮食被烧是禁卫的责任,怎能怪得了你?快快起来,喝口水,咱们商议一下对策。”

    孙辅仁跺了跺脚,急道:“这个时候还商议什么对策,先救火要紧,能救回多少算多少,不然晋阳可就真乱了!”

    “不急不急,事情要从源头查起,源头堵不住,救回再多的粮草终究还是会被贼人毁了,孙县令你说呢?”李素笑着拉回了孙辅仁。

    “源头?”孙辅仁愣神的片刻,已被李素拉了回来,木然呆滞地跪坐在草席上。

    …………

    鲜红白嫩的麂子肉是前两天禁卫们上山猎来的,虽说晋阳闹灾,可下面的人怎么也不敢慢待了李治三人,所以每顿饭里总也能见着一些荤腥,李素二人自从出了长安,可真没过什么苦日子,典型的朱门酒肉臭,包括此刻。

    李素挥退院内的所有禁卫,只留下方老五和王桩站在身后侍卫。

    烧烤由李素亲自主厨,李素的口味向来精致且刁钻,除了精心教出来的自家厨子,别的地方的饭菜鲜少能入他口而不被挑剔。麂子肉被切割成极薄的一片片,然后被穿在一根根竹签上,面前架着一个小铜盆,盆内炭火烧得正旺,盆口正中横着两根铁条,竹签摆在铁条正中,被火一烤很快滋滋冒油,瞬息间可见鲜红的肉条渐渐烤成了金黄的焦色,并散发着阵阵肉香。

    李治不知是不是被传染了李素的没心没肺,此刻居然也对城外粮草被烧一事毫不关心,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直瞪着冒油的肉条,喉头不时咕噜一声,吞一口口水,眼中馋色毕露。

    孙辅仁的眉头却越皱越紧,魂不守舍地扭头看看天空不断窜起的黑烟,又回过头瞥着李素二人,神情欲言又止,眼中露出一丝愠色,显然对李素二人一反常态的淡定和漠然感到很不满,又碍于二人的身份,一时不敢发作罢了。

    李素的眼睛也只盯着肉条,看着肉条滋滋冒油,李素不慌不忙地三根手指拈起一些磨细了的盐粒和茴香,均匀地撒在肉条上,对孙辅仁焦急和不满的神情视而不见,仿佛世上的一切都没有眼前这几串肉条重要。

    良久,李素眼睛仍盯着肉条,却打破了沉默,淡淡地道:“有句话说,‘治大国如烹小鲜’,这句话粗听很有道理,可细细一琢磨,又觉得未免失之偏颇,众所周知,烹小鲜当然要用慢火熬炖,讲究的是个火候,还有一个耐性,两者都做到了,小鲜就算烹成了,跟治国的道理一样,只不过呀,治大国不能总是烹小鲜一样不温不火,该用猛火时还得用猛火,这就跟大夫看病的道理是一样的,有的病人适合用温文之药慢慢养息,有的急症却必须马上用猛药止住,否则必有性命之虞,其实咱们现在的烤肉也是这样,火太小了,肉条半生不熟,吃了闹肚子,火太大了,肉条马上就焦糊,可就吃不得了……”

    李治满头雾水,茫然地看着他,不知他罗嗦这一大堆话有什么目的。

    孙辅仁也是一脸迷茫状,朝李素拱了拱手,道:“侯爷高论,下官受教良多,只是城外火势……”

    “城外的火势别管,咱们只说烤肉的火势……”李素总算抬起了头,朝孙辅仁咧嘴一笑:“虽然都是火势,但此火非同彼火,孙县令,咱们好好聊天,别歪了楼啊。”

    孙辅仁叹了口气,情知今日这位李侯爷是要没心没肺到底了,只好颓然垂头道:“愿听侯爷教诲。”

    “这就对了,聊天嘛,你来我往的,话题总要说到一起才能愉快的聊下去嘛,不然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大家聊的不是同一件事,换个脾气急的坐你面前,孙县令,你这会子怕是已经挨揍了。”李素淡淡笑着,手里的动作却不停,飞快翻弄着竹签肉条。

    孙辅仁苦笑,没吱声。

    李素淡淡道:“嗯,刚才关于烤肉的话题呢,说得差不多了,大概就是那么个意思,咱们换个话题吧,孙县令,你上任晋阳县令多久了?”

    孙辅仁一愣,想了想,道:“三年有余。”

    “三年了,也算是造福一方了,上任这么久,想必父母婆姨和孩子都随过来了吧?天伦之乐可是难得呀。”

    “是,前年已将父母和夫人孩子带来了晋阳,就住在县衙后院,今年闹了灾,下官每日忙碌,顾不上家小,便派人将父母孩子送回了家乡,身边只留了夫人。”

    李素点头:“倒也可怜,说是当官了,家小还是难免颠沛之苦,世人都说当官的享福,不坐到这个位置,焉知其中不为外人道的苦楚?孙县令之苦衷,我感同身受呀。”

    孙辅仁叹了口气,转过身朝长安方向遥遥拱手,道:“忠孝难两全,既然当了官,当为陛下效死命,家小便无法再顾了。”

    “说得好!”李素笑着赞了一声,随即递过两串肉条,道:“肉烤好了,尝尝我的手艺,当官我或许不如你勤奋扎实,可厨艺我却当仁不让,快,趁热吃,麂子肉是野味,凉了可就有腥膻味了……”

    李治在旁边早就等得不行了,这时也顾不得王爷的面子,朝李素一伸手:“还有我,还有我!”

    李素瞪了他一眼,叹道:“殿下,你好歹也顾及一下皇子的仪态好不好?”

    轻轻的责备,李素还是递过两串肉条,李治不客气地取过,张嘴就塞,顺便还抽冷子白了李素一眼。

    眨着眼,看着慢吞吞吃相文雅的孙辅仁,李素充满期待地笑道:“孙县令,味道如何?比别人烤的肉好吃多了吧?”

    孙辅仁这时哪里有什么心情尝野味,闻言胡乱点点头,并挤出一抹难看的笑。

    “你快乐就是我快乐,孙县令,能吃到泾阳县侯亲手烤的肉,不谦虚的说,你真是三生有幸,长安城里多少国公郡公都喜欢我家的饭菜,连陛下都派御厨来我家学艺呢,我李家的饭菜可是长安闻名的……”

    孙辅仁敷衍地赞了几句,食不知味地嚼着肉,眼神却渐渐有了一丝说不出的变化。

    李素又取过几串新鲜的肉条,放在架子上翻烤,嘴里淡淡地道:“我大唐武德年间便恢复了前隋的科考,取天下寒士而仕之,不知孙县令可曾参加过我大唐的科考?”

    孙辅仁脸颊微微一抽,放下了手中的肉条,垂头沉默片刻,语气顿时变得有些低沉。

    “下官是荐举而入仕,不曾科考过。”

    李素淡淡地道:“哦,不曾科考过,嗯,很正常,大唐说是有了科考,但如今门阀世家遍地,门阀之中名士才子众多,由世家门阀荐举而仕,也算是正途……只是孙县令,本侯有点好奇,听说你本是齐州人,荐举你的是哪一家门阀呢?”

    孙辅仁眼皮一跳,道:“是齐州陈家所荐举。”

    “齐州陈家?呵呵,这个家族似乎不是太出名呀,早年隋朝时陈家有人当过两任刺史吧?除此再无人才所出,能在晋阳龙兴之地当这一县父母,怕不是小小陈家能办到的事……”

    李素手中不停翻动着肉条,眼睛也盯着它们,可目光却多了一抹寒意,仿佛忽然拔出鞘的利剑,森森的冷芒连火红的炭火都掩饰不住。

    “孙县令,陈家的背后,是否还有世家门阀?这个门阀的根基是否就在晋阳附近?比如……太原王氏?”

    含笑的眸子抬起来,李素笑吟吟地看着孙辅仁,却见孙辅仁脸色惨白,豆大的冷汗一颗颗顺着脸颊滑落,眼中一片震惊和绝望之色。

    “……孙县令,刚才我说过,麂子肉要趁热吃,凉了可就坏了味,别愣着了,快吃呀。”李素眨着眼好心提醒道,语气很轻很温柔,仿佛怕吓坏了他似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一十章 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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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和孙辅仁没有动作,一旁大吃特吃的李治却呆住了,手里长长的竹签肉条啪地掉落在地,震惊地睁大了两眼,呆滞地看着李素和孙辅仁。

    李素含笑不语,孙辅仁脸色苍白,只看着二人的样子,李治便明白了一切。

    “孙县令,你竟……竟然是……”李治颤巍巍地指着他,神情一片惶然无措。

    小小的年纪,今日算是第一次见识到了人心世情的险恶。

    锵!

    李素身后的方老五和王桩愣了片刻,同时拔刀出鞘,冰冷的刀锋一左一右架在孙辅仁的脖子上。

    “好个恶贼,差点叫你瞒骗过去!”王桩忍不住出声怒道,想到李素这些天常与孙辅仁见面商议平乱之事,若孙辅仁心怀杀念,早做准备,李素和那位晋王殿下不知死了多少次,想到这里,王桩和方老五后背冒出一层冷汗,心中后怕不已。

    乐融融的烤肉宴,瞬间变得紧张凝重,剑拔弩张。

    李素仍带着微笑,朝王桩和方老五摆摆手,笑道:“别那么紧张,对孙县令客气点,他是读书人,就算玩弄名堂,也断然不会亲自出手行刺我和晋王的,把刀放下,给孙县令一点体面……”

    方老五和王桩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不敢大意,二人一左一右拽住孙辅仁的胳膊,然后从上到下开始搜身,确定孙辅仁身上没带凶器后,这才收刀入鞘,退后一步,眼睛仍满是戒备地盯着他,随时保持着挺身护驾的姿势。

    自刚才被李素一语道破身份后,孙辅仁的脸色便白得厉害,听到李素的话后,终于抬头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躬身一礼道:“多谢李侯爷,为我保留了最后一丝体面。”

    这次的自称不再是“下官”,而是“我”了。

    李素摇摇头,道:“不必谢我,就算是这些日子你为灾民前后忙碌奔波的答谢吧,哪怕……你都是装出来的,毕竟也做了一些实事。”

    孙辅仁惨然一笑:“不错,齐州陈家背后,还依附着更庞大的门阀世家,而我,就是他们手中的一颗棋子。”

    李素长长一叹,整个人不知为何忽然泄了气似的,刚才展露的逼人锋芒不复再见。

    从烤肉开始,李素外表看似懒散惫怠,实则心中却紧紧绷着一根弦,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意有所指,因为他自己清楚,从粮草被烧的那一刻起,便是摊牌之时,对方抢先动手,看似乱了民心,但从反面来说,何尝不是自露了马脚?所以烧粮之后,李素没着急指挥救火,反而第一时间进了县衙,招孙辅仁过来烤肉,用意也在此,相比之下,挖出隐藏在晋阳的毒瘤,将幕后的势力连根拔起,这件事远比救火重要得多。

    此刻听到孙辅仁终于亲口承认,李素整个人顿时感到一阵恍惚,说是松了一口气也好,或是胜利之后的疲惫也好,忽然之间,满是战意的情绪竟一泄而去,剩下的却是一股浓浓的虚脱和释然。

    “卿本佳人,奈何从贼耶?”李素闭上眼喃喃道。

    孙辅仁垂头,神情痛苦地道:“我本是齐州寒门之子,自幼聪颖好学,熟读圣贤经义,那时满腔报国之心,只想为大唐社稷鞠躬尽瘁,不求闻达于庙堂,只求为天子守牧尺寸之地,造福一方百姓,直到学有所成,欲赴长安科考时,才发现世事人情非我所料……”

    “科考这个东西……”孙辅仁无奈一笑,道:“科考是寒门学子的唯一出路,这是天下皆知的事,只不过,科考在那些世家门阀眼里却是不共戴天之宿敌,因为科考取寒士而仕之,绕过了世家门阀荐举这条必经之路,从此寒门士子不必再往门阀投卷,便可直接以锦绣文章而入仕,入仕之后的寒门士子自然也不可能成为哪家门阀世家的党羽势力,而是直接忠心于皇室天家的能臣干吏,对门阀来说,科考便是天家削弱他们势力的一柄利剑,所以他们痛恨科考,同时也千方百计阻拦寒门士子参加科考……”

    “贞观九年,我自问学有所成,便欲拜别父母,前往长安应试,然而齐州陈家不知从哪里听到消息,便派人出来阻拦,我刚出齐州城不到三十里,便被陈家快马追回,同时追回的,还有齐州城近二十名同样准备去参加科考的士子,把我们半逼半请地带回了齐州城后,陈家的家主召见了我们,言称我等学子不必科考,陈家可为我们向朝廷举荐,当然,言下之意我们后来才知道,既然是陈家举荐,将来为官后自然便成为了陈家势力党羽,尽心以陈家的利益为己任……”

    孙辅仁笑得愈发惨然:“……那时的我年轻不通世事,而且名利心甚重,一心想着当官,犹豫之后便答应了陈家荐举,过了半年,我果然当了官,先是河东代州辖下一个小县的县令,后来因为我为官尚算勤恳,上任后一年内开荒种粮,大兴水利,鼓励婚育,任内两年,县中人口增加了四千多人,此事被监察御史上疏奏彰,还被当年的吏部记入考评,然后,莫名其妙的,贞观十二年,我便被任为晋阳县令……”

    “晋阳啊,高祖皇帝龙兴之地,素有大唐第三大都之美誉,说是大县,其实已经算是一个州郡了,我糊里糊涂的当上了晋阳县令后,陈家派人来找到了我,告诉我这是他们背后运作的结果,而且吩咐我必须时刻注意晋阳地面上所有士族望门的举动,并且暗中培植羽翼,伺机而动……”

    李素一直静静听着,这时忽然插言道:“何谓‘伺机而动’?”

    孙辅仁苦笑:“‘伺机’,自然是等待机会,当时我也不知道要等待什么机会,直到去年年末,大雪不停,陈家终于又找到了我,那时我才明白,这场大雪,便是他们苦苦等了三年的机会。从年末开始,陈家便派了不少生人进入晋阳,这些人很快消散于晋阳的各村各乡,我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可我没法制止,不但不能制止,还要做他们的帮凶,因为从我当官的那一天起,我的身上已烙上了陈家的印记,一辈子都摆脱不了……”

    “那么多的陌生人忽然进入晋阳县,自然引起了各村里正的警觉,许多里正都向县衙禀报了此事,而我,则假装不放在心上,将此事强自按压下来,任由陈家派去的人在晋阳翻云覆雨,最后的结果……我便不多说了,想必你们已看得很清楚了。”

    孙辅仁说完了,虽然尽量说得简单,可也说了小半个时辰。

    说完后,孙辅仁神色黯然垂头不语,而李治仍一脸震惊,一双眼睛不停地在孙辅仁和李素的脸上来回打转。

    李素神色很平静,答案本是他亲自揭开的,孙辅仁说的这些只不过验证了他的推测,所以他没有什么意外吃惊的地方。

    县衙庭院内,莫名其妙出现了一种诡异的沉默,令人窒息。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道:“陈家的背后,果真是太原王氏?”

    这个问题很重要,它关系到朝廷举起的屠刀将劈向哪个方向。

    可惜的是,李素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孙辅仁苦笑摇头:“我虽是一个县令,却也只是陈家手里的一颗棋子,李侯爷,你觉得他们会让一颗棋子知道太多内幕吗?早在代州时,我便有过猜测,陈家只不过是齐州一个小门阀,既非关陇名门,亦非七宗五姓,在朝堂的势力可以说非常薄弱,自隋以来,陈家的直系也只不过当过几任刺史而已,这么一个小小的门阀,竟敢在龙兴之地翻云覆雨,煽动民乱,若说这些皆是陈家一家所为,打死我也不信,我很清楚,陈家必然依附着一个更庞大的势力,这个势力,才是晋阳之乱的祸首和源头,对那家门阀世家来说,陈家也只不过是他们手中的一颗棋子而已,只是,我并不知道他们到底是谁。”

    李素的手不易察觉地轻轻颤了一下,满含笑意的脸上渐渐露出苦涩之色。

    好了,谜底解开了,更大的麻烦来了。

    世家门阀啊,照孙辅仁的说法,这家门阀的势力居然大到如此地步,看来不是关陇名门,便是举世皆知的七宗五姓之一,无论哪一家门阀都不是轻易能动的,哪怕是贵为天子的李世民,对这些门阀都不得不忌惮三分。

    然而晋阳之乱追查到最后,抽丝剥茧的结果竟直端端地指向这些千年门阀,怎么办?带兵上门把这家门阀灭了?

    真这么干的话,估计李世民很高兴,而且巴不得有这么个傻子出头,事情闹大了,只消把李素往刑场一拉,一刀砍下脑袋,对门阀有了交代,又剪除了一个心头之患,至于说到牺牲,李素相信在李世民眼里,剪除祸患比他的性命重要得多,两相取舍之下,死一个李素根本就是一笔非常划算的生意。(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一十三章 图穷匕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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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不软不硬的话,顶得王呈无话可说。

    话说得很明白,李素给了他两条路,耍横或是讲道理。

    论耍横,李绩的并州兵马就在王家祖宅三十里外,一声令下可将王家上下全部锁拿下狱,晋地是王家的祖业,但归根结底,这天下却是李家的江山。

    讲道理,人证物证俱在,桩桩件件的证据都指向王家,每个证据都在告诉王家一个很残酷的事实:“你家造反了”。

    朝廷平反自古便是天经地义的事,千年门阀造反,朝廷该灭还得灭,不会因为你家势力大就放你一马,你都威胁到皇权了,跟你还有什么好客气的?不信我带兵剿灭你?不信你可以试试。

    王呈不敢试。

    王家枝繁叶茂,传延千年,族人遍布大唐,作为家主,稍有一个决策出了错,对王家都是灭顶之灾,越是庞然大物,越不敢轻举妄动,责任太重,消磨了意气。

    冤枉是冤枉,可这个冤枉有苦无处诉,闹到长安城李世民面前,王呈都辩无可辩,这事怎么说都不占理。

    讲理讲不通,哪怕你带一批儒生名士过来也没用,声音再大也大不过一个“理”字。耍横的话,李素比他更横,万余并州兵马此刻还在王家祖宅前巡弋游走,虎视眈眈,随时都能一口把王家吞掉。

    直到此刻,王呈才真正开始正视面前这位年纪轻轻的县侯了。

    李素之名,王呈很早以前便知道,他的一些事迹,包括跟东阳公主的小八卦,王呈都清楚,作为大家族的族长,长安城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必须要入他眼耳的。在他以前的印象里,李素的崛起只能算是“幸进”,嗯,大抵就是把皇帝哄高兴了,皇帝陛下哈哈一笑随手便封个官爵,这种宠臣弄臣性质的人物,历朝历代都有,不足为奇。

    直到今日与李素见了面,二人对了几句话以后,王呈这才深深察觉到李素的不简单,可以肯定,这家伙二十出头的年轻又是入省又是封侯的,如此圣眷绝非拍马溜须而得来的,他是有真本事的。

    多少真本事还没看出来,但见面后三言两语间,李素把整个王家逼到角落里进退不能,仅凭这一点,这家伙就绝不是个简单人物。

    王呈的神情首次露出凝重之色,这一刻,他真正把李素当成了可以平等对话的对手。

    至于一旁上窜下跳刷存在感的小屁孩李治,嗯,王呈果断无视了。

    看着王呈额头渐渐又暴起的青筋,李素有点担心老先生爆体,只好拱了拱手,尽量把语气放得平和一些。

    “王家主,晋阳是王家祖传基业,王家经营千年,可谓名望极隆,当年我高祖皇帝晋阳起兵,也多呈王家恩义相助,王家与天家应是一荣俱荣才是,您何苦自误?”

    王呈瞪着他,怒道:“何出‘自误’之言?王家本是清白的,全是被你所诬!”

    李素淡淡笑道:“好吧,下官就说个假设,嗯,假设啊,比如说王家确实是清白的,晋阳乱局的幕后指使人其实是另一家门阀,因为与王家有了交易……具体什么交易就不说穿了,总之,王家愿意装聋作哑任由那家门阀上窜下跳,当初雪灾将至,王家或许会心存侥幸,觉得煽动数十万灾民作乱,可教日月换了新天,王家或能从中取利。可是如今雪灾已停,朝廷赈灾的粮食源源不断,并州兵马已至晋阳枕戈待旦,同时我们已知道那些被利用的灾民就躲在晋阳左近的山谷山腹中,文也好,武也好,我们都已做好了准备,今时非同往日,敢问王家主,你觉得那家门阀还有胜算吗?他们与你的交易还能作数吗?那一家出了事,王家能好到哪里去?王家何苦铁了心要跟那家门阀一条道走到黑?王家对朝廷的怨恨果真如此不共戴天了吗?”

    王呈脸色时青时红,瞪大了眼睛却久久讷讷无语。

    李素悠悠地道:“时也,势也,审度而行之。那家门阀纵然根基牢固,千年底蕴深厚,可是想趁大灾而作乱,重演当初高祖皇帝晋阳起兵,妄想占了李氏江山,恐怕有些自大了吧?王家主也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一族掌令,见识阅历自比我们这些黄毛小子更多更广,请问王家主,你真的对他们有信心吗?”

    王呈终于露出了犹豫之色,李素冷眼看着,颇为欣赏地笑了。

    欣赏的其实并非王呈的识时务,事实上李素并不觉得自己一番话可以让他做出不同的选择,一切还是因为利之所趋。

    李素敢肯定,自李绩所部兵马对王家形成合围之势的那一刻起,王呈便已有了决定,他带了一群儒生士子气急败坏跑来晋阳城理论,这个举动本身就是一种含蓄的服软,向朝廷低头承认自己错了,否则以王家家主之尊,在明知朝廷已怀疑他的情势下,哪里还敢进晋阳城?他敢来,证明他已意识到王家的危势已迫在眉睫,朝廷在他家门口摆出兵马可不是吓唬他的,审时度势之下,王呈不得不服软,不得不亲自进晋阳城。

    李素欣赏的,却是王呈的演技。

    明明已服软了,可偏偏在他和李治面前还要做出一副不甘不愿的样子,仿佛王家还有更多更好的选择,今日服软我是给你面子之类的模样。

    政治人物的基本技能,演技必须要精湛,说哭就哭,说笑就笑,一言不合就飙演技,感人搞笑或是催人尿下,全看当时的剧本怎么安排。

    王呈此刻的演技很不错,至少李素觉得自己的火候做不到这般炉火纯青。

    良久,王呈抬起头瞪着李素,嘿嘿冷笑:“老夫看出来了,李县侯,你这是祸水东引,大家心里清楚,王家与此事无干,可你把这顶谋反的帽子硬生生扣在王家头上,王家若欲自辩,只能发动王家的力量,把幕后那人揪出来才能自证清白,而朝廷则完全可以壁上观,李县侯年纪轻轻,心思倒是狠辣周全,自古英雄出少年,老夫终于信了这句话了。”

    李素正色道:“家主此言差矣,既然非把话说透了,下官斗胆问一句,王家果真清白么?清不清白,大家心照不宣便是,如今情势已明朗,纵然下官今日不与你说这些,敢问家主如何决断?还是愿意跟他们一路硬扛到底?”

    李治这时插言道:“王爷爷,我大唐立国后,高祖皇帝和父皇可曾有半点亏待王家之处?若有,请王爷爷直言,小子回去禀奏父皇,父皇必会自省,给王家一个交代。”

    一搭一唱,王呈神情愈发犹豫了。

    这时,县衙外忽然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方老五的身影出现在庭院内,满头大汗地抱拳行礼,道:“禀侯爷,城外有乱民攻城!”

    李治和王呈闻言大惊,李素却不见意外之色,只是平静地挑了挑眉梢。

    “乱民人数几何?军械若何?城门可曾关闭?”李素镇定地问道。

    方老五道:“乱民从东西两面城外而来,小人大致看了看,大约七八万人上下,乱民未披甲,兵器大多是铁锄,竹竿,柴刀之类,鲜少有持大唐制式军械者,付将军见远处城外冒出黑压压一片便觉得不对劲,马上下令迁灾民入城,紧闭四面城门,严命以待。”

    李素点点头,然后眨了眨眼,狐疑地望向王呈:“王家主,这该不是你的手笔吧?数遍晋地,只有王家才有此胆魄气度呀……”

    王呈一呆,接着勃然大怒:“安敢血口喷人!王家怎会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

    顾不得自辩,王呈说着忽然垂下头,脸上的阴森怨毒之色一闪而过。

    李素眼中闪过一抹笑意,他知道这阴森怨毒之色并非冲着他而来的,想想也冤,帮他们背了黑锅也就罢了,却趁着王家家主进晋阳城,悍然煽动灾民攻城,此举不仅直接造了朝廷的反,还将王呈也陷入了险地,显然存了一锅全端的杀念。

    感情破裂了,交易作废了,李素敢肯定,王呈现在肯定如被负心薄幸郎抛弃的纯情少女一般,由爱生恨,由粉转黑了。此刻他心里想的必然是如何把那家门阀大卸八块。

    …………

    …………

    庭院众人一片沉默,县衙庭院外,王呈带来的一群儒生名士则悉悉索索一片慌乱,不少穿着青衫头戴纶巾的儒生想进庭院劝家主逃跑,但看到王呈铁青阴沉的脸色后,儒生们非常识趣地退回了庭院外,焦急地等待家主的决断。

    轰!

    城外忽然传来一阵震天的巨响,接着山呼海啸般的喊杀声远远传来,庭院内外,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果然是灾民作乱!果然是真正的举旗造反,事情终于闹到不可收拾了!

    “王家主,到了这个时候了,你还不快说实话!你真打算让整个王家为那些贼子陪葬吗?今日城外之敌本官或许无法退之,但杀你祭旗壮威却易如反掌!不管你们是否清白,王家就是这次攻城作乱的主谋,朝廷兵马必将王家杀个鸡犬不留!”李素忽然厉声喝道。

    王呈猛地一激灵,抬头看着李素凛然且带着杀机的脸色,王呈咬了咬牙,使劲一跺脚。

    “好个卢家!竟敢落井下石,太原王氏必与你不死不休!”

    李素眼一亮,急忙追问道:“卢家?范阳卢家?原来竟是他们?”

    王呈瞥了他一眼,怒哼一声,没理他。

    李素不计较,不失时机地问道:“范阳卢家祖业在河北道幽州易州一带,他们为何跑到晋阳煽动作乱?”

    王呈怒道:“天下门阀旁支繁多,遍布天下,谁说卢家便只能在范阳活动?我王家也有旁支在幽州,怎样?哪条王法说不准许了?”

    李素失笑,这老头,自打刚才把卢家抖出来后,心里便憋了一股火,嗯,算了,不跟老人家计较……

    “卢家在晋阳的旁支是哪一支?他们住在哪里?”

    “晋阳城外北面四十里,石佛村……”王呈仿佛泄去了浑身的力气,虚软无力地道。

    “王桩,方五叔!”李素扬声大喝。

    “在!”二人抱拳。

    “石佛村卢家,拿人!无论主仆全部锁拿!”

    “是!”

    看着二人领命而去,王呈呆愣片刻,道:“此时乱民攻城,晋阳被围,你们……如何出城拿人?”

    李素忽然展颜一笑,朝他眨了眨眼:“或许……城外的乱民忽然良心发现,自动自觉给我们让开了一条道呢?”(未 完待续 ~^~)
正文 第六百一十四章 图穷匕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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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呈是王家的族长,族长已当了很多年,大约隋朝开始他便是王家说一不二的瓢把子,一言一念而定家族兴衰的那种顶尖权力人物,虽然本身并未在朝堂中任职,但王家门下直系子侄辈和豢养的儒生们在朝堂和地方上任职者颇多,所以王家才有这么大的权势,能居于有名的七宗五姓之一,权力,金钱,地盘,名望,还有文化,这些全部加起来,才是一个千年门阀真正的底蕴。 ≦

    按说以王呈久经风浪的阅历,这个时期正是修炼成精的老狐狸阶段,怎么也不该吃亏上当受骗,只不过王呈却没想到,今日竟在两个小辈面前栽了个跟头,这个跟头栽得不轻,一句话脱口而出,硬生生把王家这艘大船掉了个头。

    轻敌是大忌,王呈今日便轻敌了。从见到李素的那一刻起,王呈便一直没怎么瞧得上眼,第一印象就把李素当成了不堪与敌的黄毛小子,先便存了轻视的念头,莫名其妙便有了一种绝世剑客对阵江湖小菜鸟的优越感,然后……阴沟里翻了船,栽在小菜鸟手里了。

    当李素派人出城要拿下卢家时,王呈的脑子轰地一炸,脑中马上闪过一个念头。

    被坑了!

    远处震天的喊杀声惨叫声仍遥遥传来,可谓惊天动地,举城惶然,县衙的庭院外,不时看到穿着皂服的差役惊慌失措狼奔豕突,匆忙的身影一下又一下地从圆拱门外闪过,空气中甚至隐隐能闻到一丝丝烧焦的糊味……

    一切的景象,看在王呈眼里都是那么的真实,任何人身处这样的环境里,都会毫不怀疑地觉得确实有乱民在攻城,而且声势浩大,李绩的并州兵马还堵在王家门口,根本无暇救援,城中守卫薄弱,不堪一击,晋阳城危在旦夕。

    这等危急时刻,乱民破城近在眼前,王呈第一反应就是被卢家坑了,卢家单方面撕毁了协议,不仅要造朝廷的反,还顺手把王家给端了,所以抓住了王呈入晋阳城的绝妙时机动攻城,显然打着鸡犬不留的主意,王呈的第二反应就是愤怒,羞恼,堂堂千年门阀的族长居然被人卖了,这口气怎能忍?李素在旁边一声断喝,王呈毫不犹豫就把卢家给捅了出来,大家都别想好过。

    可是,直到李素吩咐下面的人出城拿人时,王呈这才猛然惊醒。

    自己确实是被人坑了,但坑他的人不是卢家,而是面前这个李素!

    演技啊,足够拿十个小金人的演技啊,全城的军民都是群众演员,而且都是非常称职的演技派群众演员,震天的喊杀,惨叫,不时传来的轰然巨响,空气中烧焦的味道,还有每个人匆忙经过庭院时的惊惶表情,李素恰到时机的断喝逼迫……

    “英雄出少年,哈哈,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李县侯的风采,老夫今日总算领教了,盛名之下无虚士,老夫佩服!”王呈仰天哈哈大笑,眼中寒芒闪烁,羞怒交加。

    李素面色平静,朝王呈眨眼,一脸迷茫状拱手:“王家主何故笑?下官实在不懂您的意思……”

    “哈哈,好!好个李县侯,世上有胆子算计老夫者,怕是绝无仅有了,多年以来老夫自鸣得意,以为无人敢欺,太平粮吃久了,心思便懈怠了,今日这个跟头栽得不冤,不冤!”

    李素一脸虽不明但觉厉的表情,拱手乱赞:“不愧是千年门阀的族长,说话端的深奥难懂,却莫名其妙的人深省,下官都不知道该深省什么,但是……确实好厉害啊!”

    王呈脸色铁青,额头青筋暴跳,又开始玩爆体了……

    二人如同和尚打机锋似的你来我往,心知肚明此刻所言无益,该说的都说了,该背叛的也背叛了,李素兵不血刃得到了关键的信息,而王呈,则一败涂地。

    情势无可再挽,王家被李素硬生生拉回了朝廷的阵营里,盟友都卖了,王家此时根本没有第二个选择,只能铁了心跟朝廷站在一起。

    一老一小两只狐狸斗法,胜负已分。

    唯独旁边的李治仍是一脸狗看星星般的茫然,当他现二人的对话自己越来越听不懂时,李治终于急了:“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在说什么?能解释一下意思吗?能不能不要当我不存在?”

    王呈铁青着脸,冷冷瞥了李治一眼,然后朝李素嘿嘿冷笑:“手段领教了,老夫今日认栽,该办的事,自有王家来办,不劳朝廷动手,这里毕竟是晋阳!”

    李素微笑着行礼:“如此,下官多谢王家主了。”

    指了指李素,王呈冷冷道:“今日所赐,老夫记下了,来日必有报还!”

    李素无辜地眨眼:“下官年轻言微,王家主该不会以为是下官的主意吧?临出长安前,陛下召下官奏对,下官在晋地的一切举动皆是陛下所授,王家主,冤有头,债有主啊,千年大门阀拿下官一个小小县侯撒气,说出去也不妥呀。”

    惹不起千年门阀,被这种庞然大物惦记绝非好事,迟早家破人亡的下场,所以李素毫不犹豫把李世民拉进来背了这个黑锅,只要晋阳之乱处理得漂亮,他相信李世民不会拿他怎样的,顶多也就是个功过相抵,这个没关系,他不在乎。

    王呈神情一滞,果然……又上当了,惊疑不定地朝李治看了一眼。这次学聪明了,也不表态,只是扔下两声阴森的冷笑,拂袖扬长而去。

    不长记性说的就是王呈这种人,刚被坑过一次,心里对李素仍存着轻视,顽固老观念害死人,他总认为王家是千年大门阀,他王呈辈分甚高,与天家的关系匪浅,就连李世民见了他都得恭敬地叫一声“世伯”,这么大的基业和势力,一个小小的县侯怎敢冒此大不韪,当面坑王家的族长?所以李素把李世民抬出来后,由不得王呈不怀疑。

    如果这件事是李世民在背后指使,那么一切就说得通了,县侯没胆子干的事,皇帝必定有胆子干,敲打也好,警告也好,大唐立国后的两代帝王,对他们这些千年门阀心存忌惮和戒意,这是举世皆知的事,如果李素所言属实,今日胆敢主动坑王家,那么证明帝王对门阀的不满已经到了一个很高的地步,甚至于离撕破脸就差那么一线了。

    这个问题,比眼前一大堆的麻烦更重要,王呈必须要严肃对待,回去召集核心族人细细研究商讨,论证一下帝王对王家的态度到底不满到什么程度,以此来调整王家未来十年甚至数十年的战略展规划。

    *************************************************************************

    看着王呈领着一群儒生怒气冲冲离去,李素挺拔的身躯仿佛被戳破了的皮球,猛地泄了气,虚脱似的瘫软在庭院中,怀里掏出一块雪白的丝巾擦了擦汗。

    李治气得直跳脚:“子正兄,到底怎么回事?你们刚才一来一往的到底在说什么?看王爷爷的模样,似乎上了你的恶当,你到底怎么坑了他?你快告诉我呀!”

    李素有气无力地指了指庭院外,道:“殿下你听听,乱民攻城的喊杀声还有吗?”

    李治一愣,支起耳朵听了一阵,然后奇道:“不说不觉得,咦?不是乱民攻城吗?为何突然没动静了?对了!刚才乱民围城,城里根本不可能出去,你派人去城外卢家拿人岂不是乱命?还有还有,王爷爷带着人也出城了,你们好像都对攻城的乱民毫不在乎,实在是太侮辱乱民了……”

    语声一顿,李治忽然倒吸了口凉起,颤巍巍指着李素,惊道:“攻城……是假的?是你派人在城外干的?你……你实在是……”

    “实在是胆大包天对吧?”李素横了他一眼,悠悠地道:“殿下还记得那两万并州兵马吗?前些日乱民频繁下山屠戮村庄,我请李伯伯领兵推进,以为震慑,期间还派出去一支五千人的兵马不知所踪……殿下当时问过我,我没告诉你,今日你应该明白这五千人我用来做什么了吧?”

    李治仍一副无比震惊的模样,呆呆地点头:“明白了,这五千人你令他们乔装乱民,佯攻晋阳,震慑王家族长,王爷爷被攻城的乱民一吓,又被你一声大喝,马上就把卢家卖了……”

    李素笑道:“五千人演出五万人攻城的场面,将士们实在辛苦了,完成得不错,王家主倒也不是蠢货,马上就现上当了,可惜……终究还是晚了点,该卖的都卖了……”

    李治惊奇的神色里带着几分崇拜,先点头,然后再摇头,叹道:“父皇曾不止一次夸你心思灵巧,果决明断,且心智凡,故而常夸你是我大唐少年英杰,自我认识你以来,却只见你懒散倦怠的模样,并无甚出奇之处,直到今日,治方知子正兄之大才!”

    李素懒洋洋地道:“夸,继续夸,往死里夸,今日有闲,我多听几句赞扬不打紧的,夸我的辞藻不妨再华丽一点,最好回房作一篇四六骈赋专门用来夸我……”

    李治白眼一翻,果断略过这个不要脸的话题,道:“既然幕后之人已浮出水面,那么咱们……”

    “咱们什么都不用做,而且不能做,别忘了,门阀不能轻易动的,就算要动,也不该由朝廷去动,看到你家王爷爷刚才出去时的那张脸了吗?”李素嘿嘿坏笑:“我敢保证,不出三日,卢家可以在晋阳地面消失了,那些被卢家藏在山谷里的灾民,也该一批批出山,到晋阳城外领赈灾粮了……”

    李治神情忧虑地道:“晋阳地面上的卢家只不过是范阳卢家的一个分支,王家若对卢家动手,范阳卢家会不会……”

    李素身子往席子上一倒,又恢复以往懒散的样子,悠悠地道:“就算两家打出脑浆子,关我们什么事?殿下,我们只是来晋阳给灾民赈济粮的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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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阳事定,李素和李治一封联名奏报飞马送入长安,长安城的反应很迅速,五日内便有信使至晋阳,除了褒扬李治李素一行,言明回长安再行封赏外,还严命将犯官孙辅仁及家眷,以及卢家谋反的各种证据送入长安,虽然卢家百余口都死了,但姿态还是要做的,所以人犯虽然带不走,但当时验尸的资料报告以及仵作差役人等,也要去长安向大理寺述职。

    谋反案处置完毕,李世民又单独给王家下了一道旨意,这道旨意有点怪,宦官宣旨之前还把王家的家主王呈召到了晋阳城,命他和李治等人一同接旨。

    很蹊跷的旨意,李素和李治都满头雾水,面面相觑间,皆不知其意。

    王呈来得很快,这次是隆装而来,而且还带上了王家里面有头有脸的宿老和晚辈,一副正式被国家元首接见的隆重态度。

    人是来了,而且来了不少,只不过面对狠狠坑了王家一次的李素,王家人基本都没什么好脸色,一大群人看到李素,涵养好一点的还知道敷衍式的行个礼,闪电般的速度拱拱手马上收回,涵养差一点的年轻一辈就不客气了,见了李素不但不行礼,还恶狠狠怒哼一声,表达王家上下集体对李素的愤怒。

    李素苦笑不已,这个梁子结得有点深,以后怕是无法化解了。

    想想也理解王家的举动,如果换了他被人如此坑了一回,并且挑动两家门阀斗得差点两败俱伤,他估计也没什么好脾气,王家没有直接抄刀把他剁了,说明千年门阀的良好教养确实很有成效,当然,也不排除李素的脸太过完美无暇,人家不舍得破坏这件完美的艺术品。

    宣旨的是一位姓崔的中书舍人,刚奉了旨意从长安赶到晋阳,满身风尘,神情疲惫,涵养却很不错,耐心也很好,一直笑吟吟的与李治李素和王家人闲话家常,一点也不见倦怠之色,反而精神饱满,妙语如珠,对王家和李素之间明显存在的敌意和火药味也完全视而不见,一副世界和平的模样,嗯,是个久经风浪的老官油子了。

    能动用中书舍人跑来晋阳宣旨,本身便可看出李世民对太原王氏的重视程度,待到相关人等到齐,全部集中在晋阳县衙的庭院中,这位中书舍人这才清了清嗓子,笑吟吟的模样刷的一下变得严肃凝重,宝相庄严,庭院里的李治和王家众人也纷纷露出肃然之色。

    摆香案,面北而拜,院子里黑压压全矮了一头,然后便听到抑扬顿挫的宣旨声。

    圣旨很正式,四六骈赋作得文采飞扬,每一个字吐出来皆是朗朗正音,回荡天地,可以肯定是三省某位大儒朝臣的代笔,李世民绝不会花太多时间干这种咬文嚼字的无聊事,他能做的大概只是在圣旨最末龙飞凤舞签个名,盖个大印,收工。

    耳里听着圣旨,李素的心神却不知不觉飘散了。

    他对这道圣旨没什么兴趣,更重要的是,他……根本听不懂。

    而且他可以肯定,这道圣旨必然是以安抚太原王氏为主要目的,安抚的手段无非是赏赐金银布帛良田和封官晋爵之类的,总之,满满都是套路。

    既然圣旨与自己无关,而且自己文化水平太差劲又听不懂,李素走神自然是题中应有之义。

    自省一下晋阳平乱的经过,李素觉得这桩差事干得有好也有坏,好的是晋阳之乱确实平息了,明一路,暗一路,再加上李绩的并州两万兵马,恩威并济,软硬兼施,阳谋阴谋样样上齐,杀人放火坑蒙拐骗……

    想到这里,李素情不自禁地啧了一声。

    平乱的经过不太善良啊,不管了,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坏的也很明显,有些黑锅李素背不起,于是毫不犹豫地扔给了李世民,李世民猝不及防也吃了李素这个闷亏,不得不咬牙把锅背在身上,而且还要给李素擦屁股,比如眼前这道抑扬顿挫的圣旨,便属于擦屁股的内容。

    得罪王家的是李素,李世民却不得不出面安抚,赏什么赐什么封什么,皇恩浩荡之下,其实也是强颜欢笑,李素有点担心,回到长安怕是李世民对他没什么好脸色……

    思绪繁多,混乱如麻,就在李素的神思渐渐飘游太虚无妄之境时,一句话把他拉了回来。

    “……朕闻太原王氏仁祐之幼女,门袭钟鼎,训彰礼则,幽闲表质,柔顺为心。贵而不恃,谦而益光。惟皇九子晋王治服寐思之,朕躬垂之,可立王氏幼女为晋王妃……”

    李素听到这里,不由倒吸一口凉气,接着“噗”的一声打算喷笑,幸好反应及时,飞快垂下头,捂住了嘴……

    李治的反应更激烈,听到这里愕然抬头盯着那姓崔的中书舍人,无比震惊且悲愤地脱口道:“你是不是念错了?凭啥是我?我干了什么……哎呀!”

    李素眼疾手快朝跪在他前面的李治屁股狠抽了一记,李治一声痛呼,顿觉失言,扭头再看王家众人,却已迟了,王家以王呈为首,一众人神情不善,恶狠狠地瞪着李治,显然刚才李治脱口而出的那句话已深深伤害了王家一众脆弱的玻璃心。

    姓崔的中书舍人被李治这一打断,神情有些不悦,但毕竟打断他的是皇帝的亲儿子,而且还是嫡皇子,他也不便说什么,只温和地笑了笑,继续宣旨。

    小屁孩的表情更受伤,无比幽怨地瞥了李素一眼,认命地闭上眼,轻叹口气,继续伏首恭顺状听崔舍人宣旨。

    李素憋得满脸通红,想笑,又很感慨。

    历史果真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就算稍稍偏离了轨道,可它还是硬生生的扳正回来了。

    太原王氏幼女,王家的掌上明珠,未来的高宗王皇后,将来要跟萧妃和武妹妹扳腕子决生死的人物,李世民终究还是将她赐婚给了李治。

    李素没想到的是,居然是因为这件事而赐的婚,李王两家结成姻亲,安抚王家的意图非常明显,尽管如此,可王家还是很买帐,圣旨念到尾声,王家众人已纷纷露出满意的笑容,虽然刚才李治的态度令众人很不满,可是……这是政治婚姻,儿女皆是政治棋盘上的棋子,棋子的满意与否,对政治大局毫无影响,下棋的人不需要知道棋子的喜与恶,哪怕你将来把王家幼女扔在宫殿中不闻不问,但她仍是明媒正娶的晋王妃,王家也是堂堂正正的天家外戚。

    这就够了,要的就是这个身份,享受的也正是这个等级的安抚,至于个人感情,是这场彼此心照不宣的政治婚姻里最不值一提的东西。

    冗长罗嗦的圣旨终于念完,崔舍人松了一口气,将圣旨卷了起来,双手捧到王呈面前,王呈神情肃然双手接过,高举过顶,伏首道:“太原王氏领旨,叩谢天恩浩荡。”

    众人起身,崔舍人拂了拂衣袖,先朝李素和李治笑了笑,又与王家众人寒暄片刻,便施然告辞,回长安复命去了。

    走了一个润滑剂,县衙庭院内的气氛顿时变得很尴尬。

    王呈等人瞪着李素,不住地嘿嘿冷笑,李素仰头望天,嘴里喃喃念叨“小透明,我是小透明,请无视我……”

    李素不接招,王家众人只好将目光转向小屁孩李治……

    李治咧了咧嘴,挤出一个难看的表情,看不出是想笑还是想哭,面孔涨得通红,对王家众人的集体注目,李治不知如何反应,挣扎片刻,还是以婿礼事之比较稳妥,于是朝王呈长揖到地。

    “那个,啊,孙婿……治,拜见王爷爷。”

    王呈眉梢一挑,不咸不淡地道:“殿下免礼,老夫可不敢当。”

    李治傻笑:“敢当的,敢当的……”

    李素叹了口气,已经很尴尬了,李治这傻乎乎的回话,令气氛愈发尴尬,尴尬癌都犯了。

    求助的目光望向李素,李素翻了翻白眼。

    跟我求助有什么用?我现在跟王家的关系已经到了每天互相祝福对方出门被车撞死的地步,我一开口万一王家再塞几个闺女给我当老婆怎么办?

    “城外依稀……仿佛……还炖着汤呢,我得去看看……”李素喃喃自语,脚步却不停,而且越走越快,在李治可怜兮兮以及王家虎视眈眈的注视下,李素身影闪过庭院的圆拱门,眨眼便不见了,扔下李治孤零零的独饲虎狼。

    ******************************************************************************

    宣旨过后的第二天,诸事已定,李素迫不及待地下令启程回长安。

    虽然只出来了两三个月,可李素却仿佛经历了一辈子似的,太长太久了。

    家里的老爹和许明珠不知怎样,程咬金那个老流氓有没有黑自己的进项,道姑当得不纯正的东阳是不是每天有口无心地念着经书,还有家里中庭大银杏树下的那张竹躺椅,旁边置酒布菜,人躺上去逍遥快乐似神仙,纵面南背北而王亦不为……

    突然间,李素归心似箭。

    仪仗禁卫拔营,方老五和王桩随侍,一众李家部曲抬头挺胸,脸上绽放光彩,似乎内心也因归家的喜悦心情而不能自抑。

    相比李素和李家部曲的兴高采烈,李治则垂头丧气,如丧考妣,一路都提不起精神,霜打的茄子似的。

    “亏大了,这次晋阳之行亏大了!”李治哭丧着脸,像只苍蝇似的从启程开始便在李素耳边絮絮叨叨,罗嗦个没完。

    李素骑在马上,闭眼静气养神,懒得搭理他。

    “亏了,我好亏啊……”李治委屈得嘴角瘪成了苦瓜状,愁眉苦脸道:“莫名其妙的,我怎么就要娶亲了?我到底得罪谁了?”

    抬头望向李素,李治委屈地道:“明明是你得罪了王家,父皇为何让我来受过?子正兄,治之惑兄可解乎?”

    李素瞟了他一眼,悠悠道:“晋阳之乱已平,你既在父皇面前立了大功,挣足了民望,还白赚了一个名门大户的闺女当婆姨,殿下,你到底亏在哪里?”

    李治张了张嘴,发现无言可对,不由气急败坏道:“可我才十二岁!”

    “那又怎样?”李素朝他下三路一瞥,然后扭过头道:“现在不中用,不代表以后也不中用,那个……殿下,你要对自己有信心,……还要有耐心。”

    李治一脸迷茫:“啥不中用?我哪里不中用?”

    李素笑抚狗头,纯情小处男挺可爱的,就是傻了点,怎么看都不像史书里说的那位英明睿智不逊乃父,领导大唐进入国土版图快速扩充时期的高宗皇帝,莫非史书是这小屁孩临死前请枪手写的?

    李素抚头的动作,李治倒从来没生过气,每次李素把手抚到他头顶时,李治总是微微眯着眼,露出小狗晒太阳似的惬意舒服的表情,萌得不要不要的。

    从长安到晋阳,二人可谓休戚与共,同甘共苦,而且越来越有默契,李治虽然年幼,但眼力绝不差,该聪明的时候非常聪明,从来没让李素失望过,李素的能力再加上李治的身份,二人一搭一唱,晋阳之乱就在这一大一小二人的手里平息了。

    相处的时间越久,李素对李治的感情也越来越喜爱。

    这种喜爱的情绪跟他日后当不当皇帝无关,是发自内心的觉得这孩子不错,没有半分功利的想法,哪怕因为李素的到来而改变了历史,李治并没有当上皇帝,李素仍会将他当成自己的一个朋友,或是比朋友更深一些的兄弟之情。

    当然,感情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加深的,人与人的相处之道也是如此,目前来说,李素还没有为李治赴汤蹈火的觉悟,只是感情比刚认识时深了许多,这种“深”是有底线的,比如刚认识李治时,大家关系还不熟,如果李治眼前有个大坑,李素不会吱声,只会眼睁睁看他栽进去,再比如现在,大家已经很熟了,如果有一支冷箭射向李治,李素的忠心也没到以身帮李治挡箭的地步,顶多暴起身形把李治踹飞,让他不被冷箭射中就够了,这就是二人目前关系深浅的写照,至于将来二人的交情更深了,李素会不会以身为李治挡箭……这个,应该是不会的,还是会一脚把他踹飞。

    …………

    回程枯燥乏味,但归家的喜悦和迫切心情在队伍中弥漫不散,所以行军的士气还是很高昂的,当然,其中少不了方老五高亢嘹亮的秦腔黄调,常引得队伍一片大笑和起哄,气氛就在这种欢快的调子里越走越快。

    李绩这次也随军进长安,除了留下五千兵马长驻晋阳,其余的一万五千人撤回了并州,作为这次平乱的武力威压角色,李绩也要跟着进长安述职。

    刚打发过李治,让他努力对日后有婆姨的日子渐渐习惯,李绩便策马上前,与李素并肩而骑。

    颠簸的马背上,李绩捋须深深看着李素,嘴角噙着一丝捉摸不透的笑意,李素被李绩的目光盯得浑身发毛,只好朝他咧嘴友善地笑笑。

    “以往长安城常言李家娃子机智过人,聪慧敏行,行事常出人意料,连陛下都夸赞你是大唐的少年英杰,为此而刻意将你调职尚书省,可见日后前程不可限量,老夫直到如今方才相信传言不虚,小娃子,你一人心思可当得十万雄兵啊。”

    李素连连陪笑:“小子不敢,李伯伯谬赞了。”

    “老夫说是就是,亲手挣来的功劳,有什么好谦虚的?娃子可莫学了文人儒士那种酸腐之气,老夫最看不惯了!”李绩不满地道。

    “是,小子发现自己确实很了不起,李伯伯所言非常恰当,小子当仁不让。”李素从善如流地改正了瞎谦虚的错误。

    “你……”李绩捋胡须的手一抖,似乎想抽他,可刚才自己确实是这么训斥的,李素似乎没做错什么,一时间颇为犹豫踌躇。(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一十七章 回程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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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绩与程咬金的性格不一样,程咬金走的大开大阖的刚猛套路,行军布阵或是攻城掠寨,甚至连打家劫舍都带着一股子飞扬跋扈直来直往的架势,抢完了还理直气壮告诉你,这次抢得不顺意,下次多存点,瞬间让人觉得自己莫名其妙成了他家佃户,被程家收租是天经地义的事,也不知这种自我犯贱的想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李绩不一样,李绩比较要脸,就算惦记你家东西也不会抢,只会酸溜溜来几句不阴不阳的讽刺,等到当事人被讽刺得面红耳赤,心甘情愿把他惦记的东西双手奉上,李绩这才一脸不甘愿勉为其难地收下,送东西的人还莫名其妙觉得自己欠了人家老大的人情,恨不得再多送一些来偿还才好……

    都是老狐狸,都有着强大的逼人犯贱的实力,李素觉得跟这些名将啊,宿老啊什么的打交道实在太累,从这些老杀才身上基本占不到便宜,每次跟他们聊完天都有一种被洗劫一空的失落感。

    尽管都是被洗劫,不知为什么,李素总觉得李绩软刀子活剐的方式更令他……愉悦?

    可能被李治传染了吧,感觉自己贱得不要不要的……

    天生的儒将气度,身材魁梧剽悍,可面相却是一副温文尔雅饱读诗书的样子,令人由心对他生出一种亲近,仿佛亲人般愿意与他来往,哪怕这位亲人笑眯眯的抄刀抢劫他。

    骑在马背上的感觉并不好受,除了颠簸,更难受的是大腿两侧随着马背起伏不停在马鞍上磨啊磨,骑一天的马,大腿内侧必定会起水泡,第二天第三天说不定便皮开肉绽了,像李素这样养尊处优细皮嫩肉的货,到了行军第三天便开始龇牙咧嘴,强行忍受。

    一张黑色的物事朝李素头顶上罩落,伴随着一声不屑的冷哼。

    “接好,把它垫在马鞍上,软和很,说是文武双全的少年英雄了,外面传得邪乎,那是没见过你骑马的怂样,长途行军看似简单,里面的道道儿多得很,你啊,够学。”李绩捋须哼道。

    接在李素手里的是一张黑熊皮,非常的厚实,而且整张皮完好无损,不见一个箭眼,可见猎熊之人箭法了得,不是直接射中了黑熊的眼睛,便是戳中了它的……菊花?

    感激地朝李绩咧嘴一笑,李素爱不释手地抚摩了熊皮一阵,最后将它垫在自己的马鞍下,李绩满意地一笑,李素眼尖,发现李绩身边的亲卫头子一脸不舍,欲言又止,被李绩一巴掌扇去,垂头老老实实不吱声了。

    李素不由愈发感激,看得出,这张熊皮是李绩的珍藏之物,或许这只熊就是他亲手猎的,现在随手一扔,把它当成一件普通的玩意扔给了自己,小小一个举动,便看出李绩确是真心实意拿李素当成了晚辈。

    都是实在人,权贵圈虽然免不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腌臜事,可这些名将却个顶个的直爽豪迈,待人真诚,就连以恶霸形象横行长安的程姓老流氓,在李素最艰难的时候向他求救时,他也没让李素失望过。

    “多谢李伯伯厚赐,小子愧受了。”李素朝李绩咧嘴笑。

    长者赐,不敢辞,谦让也要看时间场合,李绩的珍藏之物若被李素谦让回去,保不住马上就会发飙,李素不想破坏眼前这个美好的气氛。

    李绩满意地点头,捋了捋长须,缓缓地道:“平定晋阳之乱,老夫没怎么插手,这是上面的意思,明白吗?陛下有密旨,此事任由你和晋王殿下裁断,不过老夫却是从头看到尾,不得不说,你干得不错,换了老夫来处置此事,结局怕是不能如此善了,乱民也好,门阀也好,终归要死一大批人的,或许火上浇油,激得整个晋地全乱了不可,而你,没有妄杀乱民,对门阀也没动过手,既有雷霆手段,也有甘霖普降,连消带打的把乱局平定,这一点,老夫怕是不如你……”

    李素张嘴刚想谦虚几句,又想到刚才李绩教训过自己不必太谦虚,于是只好附和道:“是啊是啊,小子也觉得自己很不错……”

    李绩脸一黑,深吸一口气,强自按下想抽他的冲动,缓缓道:“刚才当老夫放屁,娃子啊,该谦虚的时候还是谦虚一下吧。”

    李素急忙道:“李伯伯说得是,伯伯实在谬赞了,全是小子运气好,误打误撞而已。”

    李绩饶有兴致地挑挑眉:“谦虚也要有个章法,能说出个一二三的条陈来,不然就是虚伪了,娃子你说说看,你到底哪里运气好?”

    李素叹道:“此事涉及晋阳本地门阀,甚至连七宗五姓都参与进来了,老实说,小子在奉旨离开长安时便隐约有这么个念头……如今是贞观盛世,说是‘盛世’,当然有点夸大,但不可否认,如今是一个君圣臣贤,文武兼备的年代,民间百姓纯朴勤劳,无论何地,对长安君臣的仁德皆口口相颂,虽然每年闹灾,可灾害这东西是天注定的,不能闹了灾就往陛下身上推吧?我所知道的大唐百姓可没有这么不讲道理的,所以,谣言在晋阳传得沸沸腾腾,首先我便存了疑虑,谣言骤然间在晋阳传开,背后必然是个有极大号召力煽动力以及有人力财力的人才能办得到,试问在晋阳本地,除了官府以外,谁还有这等只手遮天的本事?”

    李绩眯起了眼:“所以,你从离开长安开始便怀疑是门阀所为?”

    李素笑道:“当时没想到,说实话,也不敢想,李伯伯您比小子的见识广多了,自然清楚那些门阀在大唐内是怎样的光景,说是庞然大物不过分吧?每逢乱世,登高一呼而应者云集的,必然是门阀中人,连高祖皇帝和陛下立国后都不得不对七宗五姓忌惮礼让三分,我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县侯,手里没兵没将的,当时离开长安时想都没敢往门阀身上想,直到后来,我和晋王殿下到了晋州,看到有人混杂在百姓人群里散播谣言,煽动百姓对抗官府,当时晋州刺史就在百姓人群中,那一幕终于令我对门阀产生了怀疑……”

    摇了摇头,李素叹道:“太胆大妄为了,当着刺史的面还敢公然行煽动蛊惑之事,寻常的小股反贼或是盗匪之流可没胆子没底气干这事,做贼的看见当官的,天生就该透出几分心虚才是,哪有楞头青硬顶着跟当官的对着干的?所以当时我就觉得晋地的乱局,恐怕不是小股反贼流民或盗匪能干得出的,后面必然有一股能与本地官府分庭抗礼的势力支持,晋地才会乱得不可收拾。”

    李绩点了点头,目光充满了赞许:“所以,你在晋州时便怀疑是门阀所为?然后决定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了?”

    李素叹道:“李伯伯又错了……当时怀疑到有可能是门阀所为后,我第一个念头是想马上启程回长安的……差事办砸了,陛下顶多也就把我撤职免爵吧?不会砍我头对吧?可如果继续追查此事,我很有可能连脑袋都保不住……”

    李绩愣了片刻,指着李素鼻子笑骂道:“没出息的怂货,老夫还打算夸一夸你临危不惧,遇乱不慌,你自己倒先泄了气,教老夫一肚子夸赞没法出口了。”

    李素陪笑道:“您别夸,真的,小子其实就一俗人,该怕的时候还得怕,该跑还得跑,见利忘义的事不是没干过,惭愧一阵再自责一阵,劲头过了还是照样过日子,下次该见利忘义时说不定还是会继续干,小子跟寻常升斗小民其实没区别。”

    李绩也不知该夸还是该骂他,沉吟片刻,叹了口气道:“到底是年轻人,活得真,话也说得真,做人是该这么个活法,世上的好人也有坏毛病,坏人也不见得就真的坏得彻底了,好的地方比坏的地方多一点,这个人便可以算是好人,你既然当时想跑,为何又留下来决定继续前往晋阳?”

    李素叹道:“正如李伯伯所言,小子好得不纯粹,坏也坏得不彻底,这是小子此生做人最失败的地方,当时小子确实想跑回长安来着,可是……谁叫我身边多了个晋王呢?小子只是个县侯,遇事先躲了,顶多不吃这份皇粮,全家也饿不死,可若是丢下晋王殿下,一个十多岁的孩子,能指望他平定晋阳之乱吗?说不定连命都会丢在晋阳,所以,小子跑不得,不能跑,要跑也该拉着晋王殿下一起跑,晋王殿下不肯跑,小子只好陪他去晋阳了……”

    李绩哈哈大笑:“没错,好得不纯粹,坏得不彻底,说的就是你这种人,高不成低不就的,行事比寻常人更多了许多掣肘,你既然不忍心扔下晋王,可见你好的地方比坏的地方多一点,勉强也算好人了……也幸亏有了你,连晋阳县令的底细都被你揪出来了,小子着实不简单,寻常哪里会把官员怀疑进去,也就是你了。”

    李素笑道:“这是小子坏的一面,任何人任何事都要先怀疑然后再接受,您就别夸了,小子汗颜无地……其实一切都是运气,揪出县令是因为他太完美,而且在我怀疑他的时候做了一件蠢事,派人去烧了囤粮,至于后来扯出齐州陈家,再扯到太原王氏,用计逼得王氏扯出范阳卢氏等等,凡事只要打开了一个口子,后面的一切疑团便顺理成章势如破竹了。说来还要感谢李伯伯的并州兵马,您麾下的两万将士可起了大用,若没有他们,小子就算有了证据也不敢吱声,顶多一道奏疏往长安一送,让陛下去解决。”

    “恩威并济,正合奇辅,正则以兵锋威吓王家,奇则以五千将士乔装乱民假装攻城,逼王呈说了实话,一正一奇,你用得很好,不愧是西州见过真阵仗的。你既然动用了兵马,自有你的考量,老夫只是奉旨行事,你用不着谢我,只不过你这次把太原王氏欺负得够惨,恐怕日后……哈哈!”

    李绩放声大笑,见李素一脸苦色,李绩拍了拍他的肩,道:“娃子莫怕,如今可是李唐江山,千年门阀固然势大,只不过……”

    说着李绩忽然面露冷笑:“只不过大唐的疆土上,无数新的权贵门阀兴起,他们的风光只是曾经,往后可说不得是谁风光了。若王家对你报复,只管来找老夫,嗯……老夫仔细算算,你在长安的靠山怕是不少了,程老匹夫那一家子匪类跟你如胶似漆,牛进达是你的授冠人,还有李药师,还有段志玄,还有吴王,晋王,还有那什么什么公主……哼!墙头草似的东西,见人就‘叔叔伯伯’的一通喊,悄无声息的,居然被你搭上这么多靠山!王家若先在长安打听打听你的底细,日后定不敢动你。”

    鼻孔哼哼两声,李绩压低了声音道:“门阀势大,对大唐来说终究是个祸患,这话老夫只对你小子说,且放宽心吧,陛下的忌惮,各家门阀也都清楚,这些年渐渐不敢对陛下指手画脚了,你是陛下阶前的能臣,极得圣眷,他们不是蠢物,不敢下手害你的。”

    李素眨眨眼:“是,小子受教了。若以后有人在长安城追杀我,小子一定先跑到李伯伯府上躲一躲,还请李伯伯救小子。”

    李绩一愣,接着一记马鞭抽在李素背上,骂道:“混帐东西,烈酒绿菜一车车往程家送,遇到麻烦了就知道跑老夫府上,说的是人话吗?换过来!好东西送我家,被人追杀跑程家去,程家一老六小加起来七个大小匹夫,足够保你命了。”

    叹了口气,李绩盯着李素上下打量了一阵,道:“奇怪啊,前几年怎么就突然冒出你小子了?你的底细老夫听说过,出身不过是太平村寻常一个农户家,听说娘亲早故,你是父亲一手拉扯大的,而你父是个斗字不识的老农,不可能教出你这么一号精滑阴损的货色,又是作诗又是酿酒造震天雷,打仗守城破案坑人仿佛天生就会,有些事做得比我们这些久经风浪的老将还出色,老夫实在是奇怪啊,你家究竟是怎样的教养?”

    “浮云,全都是浮云,小子一身本事稀松平常,只会玩点小聪明,上不得台面,就这点小聪明还是有一日天降暴雨,狂风四起,野外无人一道闪电霹雷,恰好劈在小子脑门,于是……”

    李绩打断了他的话,慢悠悠却杀气四溢地道:“再在老夫面前胡说八道,老夫可真抽你了啊。”

    顿了顿,李绩朝他一笑,道:“以前你我来往不多,每逢年节你也只是送点礼品到府上,点个卯的功夫便走了,这次晋阳一行,老夫与你相处颇为相宜,也越来越欣赏你小子了,当初你受冠之礼,老夫身在并州无法参加,听说那些老匹夫都去你府上观礼了,回长安后老夫偷个闲,去你府上看看,据说你家有个洗澡的大池子,还有你李家的吃食也是长安一绝,连陛下都遣御厨去你家学师,老夫从未登过你家门,倒是想领教一番。”

    李素笑道:“李伯伯大驾光临寒舍,小子必扫榻以待,倒履相迎,您随时来,小子定让李伯伯满意……”

    语气一顿,李素忽然想到这帮老杀才的品性,于是讷讷补充道:“那个啥……小子没出息,寒舍里没有歌舞伎,您老若想听点声响,看点动静,呃……麻烦歌舞伎自带。”

    李绩愣了片刻才回过味来,气得手里马鞭一扬,便待抽他,忽听前方一阵轰然大喊。

    “到长安了!到长安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二十章 心计稚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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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河的河滩边流水潺潺,漆黑的夜色里,一对人影紧紧拥抱在一起,久久不愿分开。

    分别并不算太久,可他和她都感觉仿佛隔了一辈子似的漫长,心爱的人活生生站在眼前都如同做梦一般不真实。

    “下次不要跑那么远,那么久了……”东阳语气里带着怨意:“父皇朝堂里的臣官那么多,能文能武者不知凡几,为何每次这种危险的差事都要你去干?随便拎一个出来不比你强多了吗?”

    李素滞了一下,然后叹息道:“虽然知道你想表达的是不舍得我离开你的意思,可……我怎么听着如此不是滋味呢?你确定没有存着顺便踩我一脚的心思?”

    东阳噗嗤一笑,又捶了他一下,道:“什么叫顺便踩你,主要就是踩你,谁叫你这么狠心,一走就是小半年……”

    娇俏地横了他一眼,东阳笑道:“晋阳的乱局平了,家里怕是又乱了吧?回家后你的夫人怎么没把你给平了?”

    李素嗤笑:“我专业平乱二十年,谁平谁还不好说,不过看你这架势,莫非今晚你想把我平了不成?”

    东阳皱了皱鼻子,道:“我一个出家人,可平不了你,你莫来祸害我便谢天谢地了。”

    李素舔了舔嘴唇道:“你父皇近年对你我之事已睁只眼闭只眼了,这次晋阳之乱我不大不小也算立了功,要不……我再试一次?”

    “试什么?”

    李素盯着她,一字一字道:“求你父皇让你还俗,然后堂堂正正嫁给我!”

    东阳一惊,接着露出幸福的表情,不过仍果然摇头道:“李素,就这个样子已经很好了,你有妻子,我有寄托,每日可相见,每夜可想念,这样挺好的,若你跟父皇再提要求,眼下这美好的日子只怕就过不成了,就算父皇答应了你的要求,让你娶我,你觉得父皇会把他的女儿嫁进你家做妾室吗?那时若父皇逼你休妻娶我,教我情何以堪?教你夫人以后如何做人?你的一生岂不是背定了‘负心’的名声?若为了区区一个名分而掀起漫天风雨,我实不愿为……”

    “李素,你,我,你夫人,一辈子就这样了,好不好?”东阳垂头,笑着叹道:“无名无分我也认了,这世上只有一个你,值得我无名无分跟你厮混纠缠一辈子。”

    李素露出了苦笑。

    刚才确实是有些冲动了,男人不管年龄多成熟,心智到老都有一些孩子气,比如刚才。

    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其实根本没想过后果,东阳随意一点醒,李素才顿悟这背后隐藏着多大的麻烦,是啊,东阳是公主,若把迎娶她的事情搬上台面,李世民怎么可能答应他的女儿给人做妾?若是娶做正室,许明珠怎么办?两个对他情深意重的女人,手心和手背,怎么能取舍?

    握紧了她的手,李素神情愧疚地叹了一声。

    这一生终归负了一个人。

    见气氛低沉,东阳主动岔开了话题。

    “快说说,你在晋阳如何平乱的,我每日都派禁卫去兵部打听消息,兵部尚书李伯伯说晋阳凶险得紧,这些天我一直悬着心,后来听说晋阳之乱被你平了,而且你还出手收拾了两家门阀……你到底怎么做的?”

    李素斜了她一眼,道:“花前月下,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里,我一本正经跟你讨论国事,你觉得有意思吗?”

    东阳捶了他一记,嗔道:“对我来说,国事也是家事,怎么不能说了?”

    “那还不如谈谈你的发型……”李素抬眼朝她高耸的高云髻看了一眼,道:“今晚打扮得如此……别致,不是你自己打扮的吧?”

    东阳拂了拂发鬓,笑道:“好看吗?”

    “好看,非常好看!”李素随手抚着她的发髻,满脸爱意地夸道:“……村口王师傅烫的?”

    东阳气道:“什么王师傅,肯定不是什么好话!人家辛苦弄了小半个时辰呢。”

    “自然点就好,你本是天生丽质,没必要学那些妇人所谓的流行,以前长发飘飘的样子我就很喜欢,真的,就像马上羽化升天似的,看见你就想抱紧你大腿,让你带我一起飞……”

    东阳笑弯了腰,又气又笑呸了好几声。

    *********************************************************************

    浓情蜜意时,身后传来窸窸窣窣轻碎的脚步声,李素和东阳同时皱起了眉。

    相聚的时光多珍贵啊,这个时候被打扰,二人都有点不高兴。

    扭头望去,却见一名穿着道袍的女子站在两丈开外的草地上,像只小鹿般怯怯地看着他们。

    李素皱眉还没说话,东阳的语气已有些冷了。

    “谁让你来这里的?”

    武氏一惊,吓得后退了两步,然后垂下头惶然道:“禀公主殿下,贫道……为殿下拿来了簪子,呃,就是李侯爷送您的那支,殿下不是说……希望李侯爷亲手为你戴上吗?”

    李素奇怪地扭头看了东阳一眼,然后回过头,沉声道:“你是道观的道姑?”

    武氏不敢抬头,眼睛只盯着自己的脚尖,轻声道:“回李侯爷,贫道悟慧,四月前进的道观,道号还是殿下取的。”

    李素忍不住回头又看了东阳一眼,发现她眉宇间带着几许罕有的冷意,不由愈发好奇。

    “你来这里……就是为了送一支簪子?”

    武氏垂头道:“是。”

    东阳冷冷道:“是你自己的主意,还是别人叫你来的?”

    武氏急忙道:“是慧清师姐叫贫道来的。”

    东阳性子柔弱,心地善良,闻言终于脸色稍缓,道:“既非你擅自做主,那便罢了,簪子留下,你且回去吧。以后……要懂些规矩,明白么?”

    武氏连连点头称是。

    一旁的李素听出了不寻常的味道,不由道:“这人……”

    东阳狠狠白了他一眼,道:“此女你应该不陌生呀,哼,千辛万苦从掖庭里……”

    话没说完,李素大惊,情不自禁便站起了身,震惊地看着面前的武氏。

    “你是并州武氏?武才人?”李素惊道。

    武氏神情比李素更惶恐,吓得又退了两步,道:“正是贫道,不过贫道不再是‘武才人’,而是悟慧。”

    李素脑子嗡嗡作响,眼睛睁得很大,夜色里看去像两颗坠入凡尘的星星。

    见李素久久不出声,武氏有些尴尬,想告退,又觉得不能失去这个好不容易创造的见面机会,犹豫了一下,忽然福至心灵,于是面朝李素盈盈下拜,凄然道:“听闻是李侯爷将贫道救离掖庭宫,贫道一直未曾拜谢,苦命女子福薄,不曾有福面见侯爷,今日老君保佑,还请侯爷受贫道一拜。”

    女皇啊!一统天下的巾帼啊,历史上唯一一个公然称帝的女皇帝啊!如果历史的车轮不偏离方向的话,未来若干年后,或许自己还要在太极殿内向她叩拜的,然而现在,这位显然还是刚出新手村状态的女皇却在向他跪拜,这爽点……啧!

    李素不自在地咳了两声,漆黑的夜色里,没人看出他此刻的震惊脸色,须臾的恍神之后,此刻已恢复了正常。

    “武才人免礼,救你也算是积个福报,莫惦记此事了,往后你跟着公主殿下潜心向道,便算是报答了吧。”

    武氏垂着头,嘴角不易察觉地一勾,轻声道:“侯爷的话贫道记住了,回去后贫道定为侯爷每日焚香祈福,请老君保佑侯爷平安康健,世代尊荣。”

    李素胡乱点头,然后便见武氏双手捧着一支簪子上前,李素一愣,下意识便伸手接过,

    二人的手相触,李素只觉一片柔滑娇嫩,接过簪子后,忽觉手心一痒,原来竟是武氏在他手心挠了一下,动作很轻也很快,抬头诧异地看向武氏,却见她仍垂着头,一副如履薄冰惶恐不安的样子,有那么一刹那,李素竟有些怀疑刚才自己的手心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扰了两位贵人的清静,贫道失礼,这便告退。”

    说完武氏退开几步,行礼后转身离去。

    李素呆呆地看着武氏的背影,目光复杂,久久无语。

    “哼!”

    一声薄怒娇哼终于将李素唤回了神。

    “她的背影可是长了钩子,把你眼珠子都快勾出来了,人都走老远了还看什么呢?”东阳酸溜溜地道。

    李素苦笑,垂头把玩着手里的簪子,摇摇头,道:“那个武氏……平日在你道观表现如何?”

    东阳再温柔,终究也还是个女人,世上或许有不吃饭的女人,但绝没有不吃醋的女人,此刻仍旧醋意未消,没好气道:“还能如何?每日早晚课,日常的诵经清修,别人怎么做她也跟着怎么做,我平日都住在内院里,哪里有心思每天盯着她呀。”

    李素嘴角露出一抹笑意,喃喃道:“是个聪明女子,而且颇有心计,看来人尖子就是人尖子,只要有心,哪里都能冒头,我若逆天而为,怕是不大容易……”

    东阳满头雾水道:“你嘀咕什么呢?什么‘颇有心计’,你看出她耍弄什么心计了?”

    李素朝她扬了扬手里的簪子,道:“送这支簪子,怕不是那么简单,具体是个怎样的内情,我也不大清楚,只不过结合她后面说的拜谢救命之恩,呵呵……”

    “拜谢救命之恩怎么了?”东阳仍一副懵懂茫然的样子。

    “我问你,你的公主府出面把她救出的掖庭,你有没有告诉过她,其实救她的人是我?”

    东阳摇头。

    李素笑道:“那么……她是怎么知道救命恩人是我呢?还特意跑过来拜谢?还弄了个送簪子的借口,可见啊,这女人心里早已有数,今日送簪子只是借了个由头,她主要是想来见我……”

    东阳一呆,接着怒容满面:“你是说,她今晚从头到尾在使计?”

    李素大笑,摸了摸她的头,道:“你气什么?她又没害你,只不过耍了点小聪明而已……”

    抬眼看着武氏消失的方向,李素面带深意地笑道:“此女心思,不可以常理揣之,现在耍弄心计或许有些稚嫩青涩,假以时日,会越来越不简单,你放心,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她见我不是图谋我这个人,而是因为我代表着机会,一个可以让她一飞冲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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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晚没更了……继续跟自己较劲,先把作息调整正常了再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二十一章 入宫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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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和武氏的初见,算不上惊天动地,天空不见晴天霹雳,地上不见遍地灵芝,没有任何异象来衬托这次见面的伟大性,震撼性,以及历史在这一刻定格的永恒画面等等……

    客观的说,李素与武氏的见面很平凡,而且武氏略显狼狈,当然,她走的时候心情很不错,因为她觉得自己已达到了目的,她的目的本来就是要让李素认识自己,对自己留下深刻的印象,武氏自信做得不差,清丽脱俗的外貌,小心翼翼的神情,还有那仿佛受惊小鹿般一吓一退的走位等等,任何一个表情任何一个动作,无一不是为了迎合男人心底最深处的女性审美观,激发男人对一个柔弱不堪且又命苦的女子的保护欲。

    所以武氏走的时候很开心,她觉得今晚不虚此行,没有枉费她花了半天时间又是布局又是说谎,尤其是递簪子的那一刹在他手心里的轻轻一挠,简直是神来之笔,不可复制,想必从今晚起,那位年轻英俊且又极得圣宠的李侯爷心里从此对她有了深刻的印象,至于日后,只要李侯爷心里有了她这个人,大家又同住在一个村里,日后自然有大把的机会等着她慢慢占领这个男人的心。

    可惜的是,武氏的道行终究浅薄了一些。

    她不知道的是,李侯爷心里住着一只千年的老鬼,这点小伎俩在他面前耍弄,说是关公面前舞大刀都有些高抬她了。

    李素心里只有满满的无奈。

    只听了武氏几句话,他便把她看穿了,他知道武氏想要什么,“机会”这个东西,他不吝于给她,把她从掖庭救出来原本就是李素为自己布下的一步暗棋,这步棋对他的将来或许有用,或许没用,但选择这个时候救她,总归给自己种下了善因,如同买了一支软不拉叽的潜力股,成本小,但回报率超高,就算这支股废了,停牌了,对他来说也不会伤元气,毕竟便宜嘛。

    可是……武氏想要一个机会一飞冲天,方法却用错了,尤其是在他手心里轻挠的那一下,啧!你挠李治去啊,李治才是你该挠的人好不好?挠我有什么用?你和李家父子不清不白的关系搞得那么乱,我这么有洁癖的人会搅进这滩浑水里吗?简直不知所谓。

    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李素转头看着东阳,笑道:“这位武氏……你日后莫要对她太冷落,适当的提拔她一下,有事没事多关心关心她,让她记你一点恩情,将来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东阳蹙眉,没好气道:“你还偏着她,还说没有看上她!”

    李素叹道:“相信我,我对她的心思,没你想的那么复杂,真的,此女前程……不可限量。”

    东阳有些惊奇地盯着他,道:“你这人看似随和友善,其实心里傲气得很,从来没听你夸过谁,说话做事都带着一股子俯视的味道,好像谁都不如你,你只是懒得做而已,今可稀奇了,你居然夸赞一个女流之辈……”

    李素脸有点黑:“我在你心里的形象这么恶心?”

    东阳噗嗤一笑,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有多高大?父皇与长孙和房相闲聊时,君臣常点评朝堂诸臣,说到你时,无论父皇还是两位宰相,都一脸的怒其不争,都说你有奇才,施之社稷,可经天纬地,只可惜太懒了,懒得令人发指,明明有十分的本事,偏偏只肯用三分,不是对大唐不忠,而是你真心懒得把十分的本事使出来,把你点评完了父皇和两位宰相一齐摇头叹息,然后同声大骂老天瞎了眼,好好的一身本事给了一个奇懒无比的混帐,简直是天灾人祸……”

    李素越听脸越黑,一张俊脸黑得完全融进了漆黑的夜色里。

    “有完没完?多久没见了,一见面把我损成这样,大家还能愉快的聊下去吗?”

    东阳忍住了笑,推了他一下,道:“你怪我作甚?都是父皇和宰相们说的,我只是复述而已,不识好心的家伙!”

    见李素脸色仍有些不好看,东阳笑道:“好了好了,难得见你夸一个人,就算你对她有别的心思我也认了,如你所愿,从明日起,武氏调进内院,和绿柳一同随侍我,满意了吧?”

    “关我什么事?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把她扔井里我也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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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早天没亮李素便起床了。

    许明珠手忙脚乱给他穿戴朝服,外院薛管家则指挥下人备马,方老五选齐了十来名部曲,一身戎装准备随行。

    一家上下因为李素而变得活力十足,鸡飞狗跳。

    穿戴完毕,李素骑上马,部曲们紧跟随行,一行人踏着黎明的曙光,匆匆朝长安城赶去。

    按理说,昨晚李素就应该随李治一起进长安城面君的,只是李素归家的心情太急迫,尤其是已到了家门口,不赶回家与家人团聚实在有违他做人的原则,所谓“家国”,当然是先家而后国,这个顺序不能乱。

    至于这么做有可能带来被御史参奏的后果,李素倒不是很在意,做人当然力求达到尽善尽美,尽量把自己往完美无缺的方向努力发展,但做臣子就不同了,做臣子的多少还得留点小把柄,小缺点,让皇帝和朝臣们清清楚楚看在眼里,让他们明确知道这个人的缺点和弱点,才会给他们带来放心,一个完美无暇的臣子绝不会让皇帝感到安心的,落在皇帝眼里,这种完美的人往往被划入大奸大恶一类,因为完美,意味着不可掌控,不可掌控则不可信任,有机会的话,一刀把他砍了才最合心意。

    李素不用刻意表现出小把柄小缺点,因为他本来就有一身的小把柄小缺点,又懒又刁还贪财,把柄缺点多得像筛子似的,所以……就不必在乎筛子多一个或少一个小洞了。

    一行人不急不徐进了长安城,一路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穿行而过,走过木栅栏相隔的各个坊门,径自到了太极宫前。

    递上腰牌,李素静静站在宫外等候,没过多久,有宦官匆匆小跑过来,称陛下诏令甘露殿觐见。

    留下方老五和一众部曲仍在宫外等候,李素随着宦官入宫。

    久违的熟悉感觉,李素是太极宫的常客,太极宫内每一座殿宇几乎都留下过他的足迹,就连里面某些宦官内侍他都能说出名字。

    随着宦官走了一炷香时辰,李素来到甘露殿外,然后……二人的脚步一顿。

    李世民穿着黄袍,捋须站在殿门外,后面跟着一脸木然冰冷的内侍常涂,李世民则笑吟吟地盯着他。

    李素吃了一惊,就连领路的宦官都惊呆了。

    这分明是御驾亲迎的架势,放眼天下,能让皇帝亲自迎出殿门外的人可不多了,每年各藩属国入长安朝贡,李世民也不曾亲自出迎过,今日李素居然获此殊荣,实在令他……警铃大作?

    晋阳之乱虽说是李素亲手平定的,可这桩事其实干得并不漂亮,临走还把挑衅门阀的黑锅扔给了李世民,李世民没把李素拖出去抽一顿已然算得仁德君主了,亲自出迎这种待遇,实在匪夷所思……

    李素忍不住犯起了疑心病……

    笑得这么亲切,难道要找我借钱?

    “臣,泾阳县侯李素,拜见……”李素按规矩行臣礼。

    话没说完,李世民已上前两步,握住了他的手,语气有些喜悦又有些急迫:“行了,少来这套虚礼,朕有事问你……”

    “臣奉旨平晋阳之乱,今晋阳平靖,臣特向陛下交旨……”

    李世民摆摆手:“晋阳之事容后再说,朕且问你……”

    “太原王氏已被陛下安抚,唯独范阳卢氏势大,臣惭愧,虽然揪出了祸首,却拿他们无可奈何……”

    连着打断两次话头,李世民怒了:“给朕闭嘴!朕让你说话了吗?宫闱之内懂不懂规矩?”

    “啊?啊!臣死罪,臣……”

    “啊个屁啊!朕且问你,你用了什么法子,让小兕子好转了?”

    李素这时才真正吃了一惊:“小兕子好转了?不会吧?”

    李世民面色不善地瞪着他。

    李素急忙改口:“这个,恭喜陛下,公主殿下福缘深厚,阳寿千岁。”

    李世民这时激动的情绪终于有些缓和了,也发觉刚才自己那着急的模样有些失仪,不由掩饰般干咳几声,缓缓道:“自你离开长安后,小兕子常半夜哭闹不休,说要寻你玩耍,子正有所不知,晋王治与小兕子皆是观音婢所出,后来观音婢薨逝,一儿一女年幼且多病,朕遂亲自将他们带在身边抚养,小兕子身患恶疾,哭笑时常伴有剧烈气喘,有时喘得急了,也会休克昏厥,朕遍请天下名医,都说小兕子阳寿堪忧,那时你刚离开长安,小兕子夜里哭闹不休,朕心急如焚,生怕她哭得激动时昏厥过去,要知道,每次她一哭,都如同游走于生死边缘……”

    李世民说着说着,脸上渐渐露出古怪的表情:“就在朕焦急不已,太极宫所有太医都被朕召于殿外随时待命时,却发现小兕子哭闹时竟然没有剧烈气喘了,哭声有些气短,也有点喘,可是并不剧烈,而且也没有昏厥,后来趁她睡着后,朕召太医进殿把脉,连太医都觉得奇怪,小兕子的脉象比以往大有不同,虽说恶疾仍在,可生机似比当初强了许多……”

    “朕和太医都感到奇怪,后来问了小兕子,她说当初在你家时你总给她喂一些味道怪怪的汤药,随行的太医也证实了此事,他们拿汤药方子辨证过,发现并无害处,没过几天,孙思邈老神仙也进宫觐见,说是你曾将方子留给他,他辨证多日后发觉,此药方对气喘之疾甚有大用,子正啊,你老实告诉朕,那药方是从何处得来?小兕子的病是否可以治愈?”

    李素目瞪口呆听完这一切,不由有些惶然。

    药方呢,当然害不了人,里面几味药材都是前世模糊听来的,确实是针对哮喘之疾的,至于每味药的药量,当初因为自己心里没数,所以采取保守治疗,尽量取材比较少,没想到居然真把小兕子的病情控制住了。

    难怪今日李世民摆出如此高规格的迎接阵仗,原来不是为了晋阳之乱,而是为了小兕子。

    挠挠头,李素为难地道:“陛下,那药方并非臣所出,很多年前,村里来了一位……”

    “一位游方的老和尚,对吗?”李世民皱眉,语气不善。

    “绝对不是!”李素斩钉截铁道:“……来的是一位游方的老道士。”

    李世民浓眉一挑,随即叹了口气:“罢了,谁给你的方子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张方子确实很管用,太医署和孙老神仙都仔细探讨过,老神仙亲自将几味药材的量增减了一番,说此方治气喘有效……”

    李素苦笑道:“陛下,臣说实话,药方确实可治气喘,只不过治标不能治本,它的作用无非是将病情压制,缓解而已。”

    李世民深深看了他一眼,点头道:“是实话,孙道长也是这么说的,不过对朝不保夕的小兕子而言,这个药方仍是她保命的东西,缓解也罢,压制也罢,只要她能活着,朕于愿足矣!”

    嘴角渐渐露出了笑容,李世民道:“所以,献上这张方子,你算立了大功,朕今日必须好好谢你才是。”

    李素连道不敢。

    李世民不由分说,拽着他的袖子进殿,进殿以后李素才发现,殿内居然已摆好了宴席,有肉有酒摆满了桌,显然今日不仅是御驾亲迎,而且还是赐御宴的规格,可见李世民的心情多么高兴,也可见小兕子在李世民心中的位置怎生重要了。

    规格高,待遇高,但李素并没有飘飘然,毕竟古往今来有无数反面教材做借鉴,比如很多年前项羽请刘邦吃的那顿饭,规格也不小……

    李世民很高兴,一边频频邀酒,一边哈哈大笑,疯了似的。

    李素喝了两杯酒后,抿了抿唇,道:“陛下,关于平定晋阳之乱,臣想向陛下……”

    李世民笑脸顿敛,脸色一沉,狠狠瞪了他一眼,道:“晋阳之事,朕等下再与你计较!现在莫扰了朕的雅兴,来,饮胜!”

    李素眼皮一跳。

    果然宴无好宴,等下怕是要跟自己算帐了,尤其是关于让李世民背了门阀的黑锅一事……

    李素这头心惊胆战,李世民阴沉的脸色忽然一变,顷刻间变得和颜悦色如沐春风。

    “子正献方有功,朕说过要奖赏,君无戏言,来,告诉朕,你想要什么?”

    李素飞快地眨眼,看着李世民那一脸和善亲切的笑容,一时却无法适应。

    翻脸比翻书还快,而且连翻了两次,表情转换没有任何PS痕迹……这位天可汗陛下该不会精神分裂了吧?(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二十四章 人命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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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龙的话题不好解释,当然,对李素来说,最主要的是懒得解释,这个话题延伸开了,大概要从物种起源开始说起,从单细胞到白纪,再到猿猴,而且这个话题很明显跟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的神话传说有冲突,李治肯定不服气要和他争执,争到最后必然以李素的**为结局。

    因为一个话题,搞出这么多事,多麻烦。

    所以李素决定略过去,重新找一个能完美符合李治智商的话题,以求达到宾主尽欢的效果。

    不过小屁孩李治却显然不想错过如此有趣味的话题,李素试着转移了两次话题,都被他成功绕了回来。

    “霸王龙是啥意思?传说中龙生九子,囚牛,睚眦,嘲风等等,可里面没有一个叫霸王龙的啊……”李治的眼睛眨啊眨,充满了求知欲。

    “哦,可能是龙的私生子吧,要不就是妾室生的庶子,不记入族谱的。”李素随口敷衍道。

    敷衍的答案令李治若有所思:“听起来似乎有点无稽,但也不是完全没道理……听说贞观九年时,有农户在岐山挖出一块很大的头骨,看起来像龙,其颌张开可完整含下一个壮年男子,想必龙确实是存在的……”

    李素有些惊讶,这个年代的人居然就挖出恐龙化石了?

    想结束这个话题,李治却又提出了新的疑问:“不过还是说不通,龙是腾云驾雾,凌于九天之上的,它们应该早已脱离了生死轮回,与天同寿才对,为何还能在人间发现它的骸骨?”

    “可能飞行时失事了吧……”李素笑抚狗头:“回去问你父皇,理论上来说,你父皇就是龙进化而来的,到了晚上说不定还会在寝宫里嗷嗷的叫……殿下吃饱了吗?吃饱了还不速速滚回家,老赖在我家干什么?”

    …………

    招待吐蕃大相的差事比较容易,等他来了长安便带着他满城游玩,像给皇军带路的汉奸翻译似的,如果这位吐蕃大相比较好色的话,还得带他逛青楼,每当他两眼放光说一句“花姑娘哟西”之类的吐蕃语,李素就得屁颠屁颠帮他安排好,顺便还得给他付嫖资,然后站在门外乖乖等他完事……

    这种差事……看起来不是一般的贱啊,李素忽然觉得有点心塞。

    第二天,礼部来人发了个通知,吐蕃大相官驾已至凤州,五日内到达长安,请李县侯做好准备。

    李素左思右想,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准备便是给钱袋里装满银饼,用来给吐蕃大相付嫖资,当然,还得开发票,不然没法跟户部报帐,如果嫌丢人的话,发票开成“办公用品”也可以。

    ************************************************

    时已夏至,雪灾的阴霾渐渐从大唐散去,从去年隆冬到今年夏至,大唐可谓咬牙撑过了又一次严峻的考验。

    春播误了时,土地仍旧荒芜,朝廷从各道紧急筹备来的赈灾粮食一车车地运往长安,长安城外的流民仍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尽管人人都知道这是个灾年,可是城外难民棚帐区却没有了那种凝重紧张的气氛,大家守在棚帐里,每天到饭时便从居住区走出来,安静且有秩序地排队领粮,吃完后自觉地默默地回到棚帐区,继续等待下一个饭时。

    偶尔能听到从居住区里传出几声含糊不清的秦腔小调,伴随着一阵轻松的哄笑,和婆姨们羞涩不堪的叫骂声,显然有人闲暇时开了荤腔,一阵笑闹过后,棚帐恢复了安静,没过多久又能听到小孩的哭声,接着又是大人哄,小孩闹……

    很生活化的气氛,哭也好,笑也好,骂也好,每一道声音都饱含着浓浓的市井味道,一片片无垠的棚帐仿佛变成了一个生机勃勃的城镇集市,生活在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是城镇的一员,大家同悲同喜,甘苦与共。

    可惜的是,棚帐并非城镇,它顶多只是一座收容过客的驿站,有人来,也有人走,每天重复着相聚与分离。

    终是故土难离,当大雪融尽,天气转暖,流民们开始携家拖口离开,官府的官员每天都在声嘶力竭的宣传,劝百姓回到家乡,抓紧农时,准备种植一些应时的作物,麦子种不成还能种豆,种油菜,种瓜,并且一再保证当地官府仍旧提供赈粮,直到撑过这个灾年。

    百姓终究都是有骨气有自尊的,谁也不愿意像个废人似的被官府养着,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棚帐区的离别越来越频繁。

    与朝夕相处的乡亲告别,再郑重地朝长安城方向跪拜,一户又一户的流民离开了棚帐,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因灾难而相遇,因希望而离别,每天每时,长安城外的棚帐内上演着同样的告别与痛哭,转过身时,又是充满憧憬的微笑。

    ********************************************************************************

    许敬宗很突然地来到李家。

    算算日子,似乎很久没见了,李世民北征薛延陀一役,震天雷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薛延陀灭国后,火器局的地位似乎越来越重要了,李素被调离火器局后,许敬宗暂代火器局监正一职,从此没日没夜为大唐制造大杀器。

    有时候李素总会忍不住恶意地揣度许敬宗的心理,每天坐在一个只需一点火星就会轰然爆炸的火药桶上办公,不知道许敬宗会是怎样的感受,想升官,想抓权,可惜又没有技术型的本事,终归还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

    许敬宗来李家不是串门,从进门开始,他的脸色就不太好看。

    如今李素与许敬宗不是上下属关系了,再加上他是许明珠的堂叔,李素便以晚辈礼接待,执礼甚恭地将他迎进前堂。

    下人奉上茶水,李素堆起了笑,还没来得及开始客套寒暄,许敬宗便摆了摆手,忧心忡忡地道:“李监正……”

    话刚起个头,许敬宗苦笑道:“真是叫习惯了,改都改不了,现在该称李县侯了,你我既是曾经的上下属,亦是姻亲,寻常的客套虚礼还是免了吧,今日许某前来,是因为有了一桩麻烦事,这桩麻烦事发生在昨日……”

    李素笑容顿时有点僵硬。

    又是麻烦事!难道老天送他来这里时怕他日子过得太无聊,顺手便给他加了一个天生招惹麻烦的特殊属性?加属性也就罢了,为何不顺便再给他加一个摆脱麻烦的技能?

    “堂叔且说,侄婿洗耳恭听。”李素无奈地道。

    许敬宗捋了捋一把飘逸的青须,不得不承认,老帅哥还是跟当初一样的帅,哪怕此刻满腹心事,那也是个满腹心事的老帅哥,紧皱的眉头令他更多了一抹成熟沧桑的魅力,同时李素也不得不承认,与许敬宗久违多日,今日一见仍有一种强烈的往他脸上泼硫酸的想法,这副长相实在对他在帅哥界的地位是一种严峻的挑战,毁了那张脸才觉得舒心。

    许敬宗浑然不觉李素此刻心中那些见不得光的阴暗念头,捋着长须叹道:“许某且先问李县侯,多久不曾见过你的丈人了?”

    “丈人?”李素愕然:“明珠她爹?”

    许敬宗帅脸发黑:“不然你还有哪位丈人?”

    李素嘴唇嗫嚅了一下,很想告诉他,理论上来说,当今陛下也勉强算他的丈人,只是这事搬不上台面而已。

    挠了挠头,李素迷茫道:“今年开春我便被陛下遣至晋阳平乱,几日前才回长安,倒是去年时丈人来我家探望过一次,顺便与我商量茶叶买卖一事,后来听明珠说,丈人将家财散尽,拿出全部家当专做茶叶买卖,而且举家搬到了长安城东市,在东市内买了一个店铺……”

    看着许敬宗沉默的神情,李素的表情不觉也凝重了。

    “老丈人他怎么了?”

    许敬宗叹了口气,道:“我那堂弟,也就是你丈人,如今怕是处境不妙了。”

    “出了什么事?”

    许敬宗叹道:“他吃上官司了,而且……是人命官司!”

    李素大惊:“丈人是老实巴交的买卖人,对谁都是笑脸相对,怎会扯上人命官司?”

    许敬宗苦笑:“我也觉得不对劲,可他确实吃上官司了,如今已被打入了刑部大牢待审,昨天发生的事,你丈母急得不行,急忙先给我报了信,本打算今日来你家求助,被我安抚住了,你丈母一介女流,此事还是由我来跟你说比较合适。”

    李素急忙道:“明珠还不知情吗?”

    许敬宗摇摇头:“她并不知,此事还是莫让妇人知道比较好,她们对官司这种事一窍不通,只会又哭又闹,知道了反而添乱,李县侯你说呢?”

    李素深吸一口气,短暂的震惊后,此刻他已镇定下来了。

    麻烦来得猝不及防,许敬宗的话有道理,这个时候能支撑大局,解决麻烦的,还得靠家里的男人,许明珠那里暂且瞒着也好。

    于是李素起身,走到许敬宗面前盘腿坐下,压低了声音道:“到底怎么回事,还请堂叔详细道来。”

    许敬宗苦笑道:“昨天刑部差役来东市拿的人,除了你的丈人以外,茶叶店里的几名管事和伙计都被锁拿了,说是你丈人卖的茶叶喝死了人……”

    李素惊道:“这不可能!”

    炒茶法是李素亲笔写下的秘方,然后交给了老丈人,炒茶这东西后世普通人家里谁没有个一两斤常备?除了翻炒烘烤,里面根本没加过任何东西,纯天然的茶叶怎么可能喝死人?

    许敬宗看着李素越来越铁青的脸色,叹道:“李县侯,不管可不可能,事情毕竟发生了,昨日你丈人下狱后,我急忙去刑部打听了一下,半是仗着监正的身份,半是攀着以往的交情,才从刑部一个员外郎嘴里套出了一星半点案情经过……”

    嘿嘿冷笑两声,许敬宗道:“这事啊,麻烦很,不光是喝死人的事,还有更多的揪扯,你丈人去年买下东市的那家店铺作为茶叶店来经营,那家店铺位于东市最热闹的地方,铺面很贵,当时你丈人的钱财几乎全部押进了茶叶里面,所余不多,于是便跟那店铺的主人商议妥当,言定两年内付清店铺本金利息,那店铺主人也答应了……”

    “你也知道,茶叶这东西,其实还未曾普及开,如今大唐人喝这东西无非尝个鲜,多数人喝茶还是习惯以前的老法子,所以这大半年你丈人的买卖其实并不太好,勉强保个本而已,那店铺主人发现你丈人的生意不太妙,担心你丈人还不上买店铺的钱,于是突然反悔了,说是必须半年内把钱交齐,否则收回店铺,你丈人恳求多次,后来最近这两次你丈人不知道是不是上了火,竟与那店铺主人吵了起来,似乎吵得很激烈,差点动了手……”

    李素疑惑道:“这与人命官司有什么关系?”

    许敬宗盯着李素,缓缓道:“因为你丈人卖的茶叶,喝死的人正是那店铺的主人!”(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二十五章 疑窦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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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茶能喝死人,不得不说,这是个很荒谬的说法,李素两世为人,活久见。

    从没想过让老丈人做茶叶买卖居然为他埋下了祸患,稀里糊涂的,一口茶能把人喝死,若说这里面没有内幕,李素情愿把自己的眼珠子抠出来当泡踩。

    “确定是喝茶喝死的?”李素紧跟着问道。

    许敬宗点头:“刑部仵作验过了,说是中了毒,那晚店铺主人没吃饭,只喝了一碗茶,所以你丈人卖的茶便成了最大的嫌疑,不对,不能说嫌疑了,若是找不出线索证据为你丈人平反,这桩人命官司铁定的扣你丈人头上了。”

    “店铺主人不是跟我老丈人有过节么?不但吵架还差点动手,他怎会去我丈人店里买茶叶?”

    许敬宗苦笑道:“跟你丈人有过节,但跟茶叶没过节呀,当初你丈人开茶叶店时二人的关系还是处得不错的,你丈人前前后后也送过不少次茶叶给他喝,你弄出来的茶叶邪性很,喝着喝着就有了瘾头,哪怕后来二人关系恶劣了,但喝茶这习惯却一时改不了,整个长安卖茶叶的,也就你丈人独一家,现在人家喝死了,刑部不找你丈人找谁?”

    李素点点头。

    没错,老丈人的嫌疑只怕难洗刷了,欠了别人大笔的钱款,二人因钱还吵过架,关系搞得很恶劣,要死不死的,正好这个节骨眼上喝一口茶便蹬了腿,刑部办案的差役眼里看来,此案既有前因也有后果,有做案动机也有非常明显的嫌疑人,一眼看去,这根本就是一桩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杀人案,动机,证据,人犯,样样俱全,半天时间就能落供签押结案打入死牢只等问斩的那种。

    “苦主家人怎么说?”李素问道。

    许敬宗叹了口气,道:“苦主家里已在搭灵台办丧事了,今早我去过一趟,家人就四个字,‘杀人偿命’。此事,怕是不能善了。”

    李素揉了揉额角,头很痛,有种走在大街上忽然被从天而降的花盆砸中脑袋的倒霉感觉,一直躲着麻烦走,没想到麻烦还是主动贴了上来,毫无预兆,毫无防备。

    不管怎么说,李素首先相信老丈人绝不会下毒杀人,尽管与老丈人来往不多,但李素看得出老丈人是个典型的商人,或许有着商人惯有的精明市侩,甚至趋炎附势的毛病,可他绝没有胆子敢杀人,所以,李素可以肯定,老丈人是冤枉的。

    这桩冤案若落到别人头上,冤枉也就冤枉了,一个没有依靠没有背景的商户,本来处处被人瞧不起,背上这桩人命官司,过堂一审,官老爷首先便先入为主觉得并无冤屈,有了主观的偏向意识,再上几道刑具一逼,老丈人那德行也不是什么视死如归的壮士,很容易便屈打成招,落供签押之后,案子就成了铁案,再也翻不了身了。

    不同的是,他是李素的丈人,一位被封县侯的年轻权贵,丈人有难,李素不可能视而不见。

    “看来,我必须要去一趟刑部了。”李素喃喃道。

    许敬宗叹道:“刑部不好通融,昨日我费尽了力气,连官职都搬出来压人了,才从一个员外郎嘴里听了一星半点,我说要去刑部大牢探望人犯也被拒绝了,刑部的意思我也看出来了,他们想尽快把此案定为铁案,无法翻身的那种。”

    “不管怎样,我还得去试试,毕竟是明珠的父亲,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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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上郑小楼,方老五,还有李家的数十名部曲,李素骑上马直奔长安城而去。

    轻衣简行,低调不张扬,李素进城后径自向刑部走去。

    刑部位于朱雀大街的北端,隶属于尚书省,而李素恰好是尚书省都事,以前专门在尚书省和六部之间送快递,但凡省内公文来往,皆是李素负责传递,所以对刑部来说,李素算是常客了。

    到了刑部署衙门口,值守的兵丁见到李素,急忙躬身行礼,连李素的腰牌都没检查,径自让他进去。

    刑部大门内是一块厚实庄严的照壁,照壁上刻着一对狴犴神兽,传说这种神兽是龙子之一,由于性格明辨是非,秉公而断,于是常作为审狱署衙的瑞兽,用以警醒和自威。

    穿过照壁,里面是一片绿意盎然的前庭,庭后便是有名的刑部大堂,每有震动朝堂君臣的重大案件,便在刑部大堂审问判决。

    李素从檐角门廊下穿过大堂,一直往里走,走到二堂的廊柱下才停下脚步。

    值守的差役显然是认得李素的,急忙迎上前行礼陪笑,李素很客气,微笑着请刑部主事出来一见。

    差役以为李素又来送公文的,于是请李素堂上安坐,没过多久,便见一位绿袍官员匆匆行出。

    李素眯了眯眼,发现这位官员他认识,姓孙名清,专门负责接收传递三省及署衙公文,简单的说,孙清和李素算是同行,大家都是送快递的。

    二人互相见礼过后,李素又坐了下去,然后天南海北扯起了闲篇,首先是一大段冗长的吾皇万岁,威服四海,我等何幸生在大唐盛世之类的马屁,孙清满头雾水,却不得不跟着李素唱作俱佳地面朝太极宫方向遥遥拱手,表示一下为快递员同行顶帖点赞的意思。

    马屁拍完,李素又开始纵谈国家大事,国际形势,从黄河修堤一直聊到吐蕃松赞干布很可能是他爹的第三房妾室生的等等八卦。

    孙清刚开始还能保持礼貌,并偶尔还附和两句,可是眼见李素聊完这个聊那个,而且似乎有滔滔不绝一泄千里之势,孙清的脸开始抽抽了。

    这位李县侯吃错药了吗?大下午的跑我这里聊吐蕃国主是第几房妾室生的这种八卦话题,大家都是干快递的,每天要接多少单,送多少单,工作那么忙你难道不知道?

    “慢,慢着……李县侯请恕下官无礼。”孙清不得不打断了李素的废话,苦笑道:“下官很愿意听李县侯的教诲,不过咱们还是以公事为先,你看如何?李县侯是来送尚书省公文的吧?先把公文给下官,下官归整送到齐侍郎那里后,再回来听侯爷教诲如何?”

    李素拍了拍额头,赫然惊醒状:“啊!对,以公事为先,啊呀,看我这记性,差点忘了正事……”

    孙清堆起笑脸呵呵呵。

    然后,李素两手一摊:“不过,我今日没有公事啊……”

    “啊?”孙清大吃一惊,弄半天你真来刑部衙门闲唠嗑的?

    谁知李素忽然一笑,道:“公事虽然没有,但我有一件私事,还请孙主事行个方便……”

    孙清急忙道:“侯爷不妨道来,下官自当尽力。”

    李素缓缓地道:“听说……昨日刑部在东市拿了一名人犯?是个卖茶叶的,姓许。”

    孙清凝神想了想,迟疑地道:“姓许?难道是许敬山一案?”

    李素笑道:“对,就是许敬山。孙主事,还请您行个方便,我想问问此案的始末,还想去刑部大牢看看他。”

    孙清惊疑道:“侯爷和这许敬山……”

    “许敬山是我的丈人,我家正室五品诰命许氏,正是他的女儿。”

    孙清惊道:“原来许敬山竟是你丈人!这……昨日刑部拿人的时候也没听说呀。”

    李素笑道:“那是因为我李家和许家一贯低调,可是低调归低调,也不能任由别人骑到脖子上啊,孙主事您说对吧?”

    孙清脸上露出为难之色,叹道:“侯爷,许敬山一案,恐怕没那么简单,下官人轻言微,帮不上什么忙,此案已被呈上刑部堂官的案头,由张尚书亲自办理……”

    “张尚书?”

    孙清笑道:“郧国公张亮,洛州都督,兼刑部尚书,原本尚书一职是遥领,不过年初张公爷从洛州回了长安,如今实领刑部尚书职,令丈一案,下面的人已呈上张尚书的案头,此事怕是压不下去了。”

    李素心头一沉,随即疑窦愈深。

    一桩寻常的凶杀案,按理说这桩案子哪怕再恶劣,也该由地方官府即雍州刺史府来审问办理,因长安虽是国都,但从行政上来说应划为雍州治下,没有直接由刑部审理的道理,退一万步说,就算刑部把案子接手了,也不应该由刑部尚书亲自过问,只是一桩凶杀案,有必要劳动一位国公兼尚书亲自办理吗?三省六部里,连李素这样的快递小哥都那么忙,刑部尚书竟闲到这般地步了?

    张亮这人他并不熟,见过两次面而已,张亮也是大唐名将之一,李素跟大唐其他的名将都能很轻易的打好关系,见面一通叔叔伯伯的乱喊,名将们都是爽快人,心里一高兴便将他待之以子侄,可唯独这个张亮,似乎并不太容易打交道,往年见过两次,李素执礼甚恭,张亮的回应却很冷淡,李素原本也没有热脸贴人家冷屁股的爱好,见回应冷淡,便没再往跟前凑,只不过每逢年节时,李家送礼的名单上还是有张亮的名字,这是礼数规矩,跟交情没有关系。

    若换了别人当这个刑部尚书,李素多少还能从中使点劲,不求大事化小,至少可以保证审案公平公正,没有暗箱黑幕,然而没想到竟是张亮掌刑部,老丈人这案子只怕有点悬了。

    李素咬了咬牙,再难办也得办,毕竟是自家的老丈人。

    “不知张尚书可在刑部?我想拜见一下他。”李素强笑道。

    孙清摇摇头,道:“一大早张尚书就奉旨去凤州了,说是迎吐蕃大相的驾,怕是要等四五日才回长安。”(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二十八章 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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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句俗话说,“看热闹的不嫌事大”,其实不仅是看热闹的,当事人也不嫌事大。

    李素向来讨厌麻烦,而且也不喜欢惹事,从性格上来说,李素属于被动型的,只有麻烦主动沾上他了,他才会被动的应对。

    开局陷入被动,自然落了劣势,所以这些日子长安城无论朝堂或是民间,舆论都对李素很不利,早年间攒起的一点好名声算是一朝尽丧了。

    所有与李家来往较深的人都在密切关注着他,并且深深为之忧虑,尤其是程家和牛家,两家与李素的关系很深,古人对钱财并不看重,但唯独对看不到摸不着的名声却非常在意,大家族大门阀往往情愿妥协退让吃亏,也要努力维系家族在外界的名声和风评,一丝一毫对名声有损的事情,大家族都绝不会沾染,就算不小心沾染上了,也一定做出最迅速最合适的危机公关,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坏名声抹掉。

    像李家如今这种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般的名声,老实说,属于无可救药的那种,等于名声已臭满了大街,而且来得非常迅猛,连应对的时间都没有,莫名其妙的,李家便已成了长安城百姓眼里的劣等权贵,为富为官皆不仁的那种。

    出了事,引发各种反应,程咬金和牛进达连夜派人去太平村,询问此案究竟,两家都很仗义,李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比如扭转名声,跟刑部打招呼之类的,没二话,两家一定帮忙,然而李素却拒绝了,话说得很漂亮,李家出了事不牵累旁人,已然有一家一脚踩进浑水里了,不能再有第二第三家,这段非常时期,李家与程家和牛家会尽量减少往来,莫让两家也沾了一身骚味,不划算,李家相信刑部和大理寺会秉公直断,还许家和李家一个清白云云。

    …………

    刑部和大理寺的动作很快,刑部尚书张亮还在迎接吐蕃大相来长安的路上,刑部和大理寺已然由两位侍郎,一位正卿组成了专案组,专办许敬山杀人案。

    两大法司还在取证阶段的第三天,大理寺莫名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信上直言刑部侍郎韩由与许敬山一案有牵扯,言称韩由与被害人黄守福来往密切,且收受黄守福贿赂巨大,并且韩由在黄守福被害的前几日还与其发生过严重的争吵……

    这是个很重大的线索,哪怕韩由是刑部侍郎,两大法司也不可能视而不见,此案已上达天听,任何细小的线索都不可能隐瞒了,否则便是欺君的大罪。

    于是大理寺卿孙伏伽趁着韩由清晨参加朝会的空档,派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了韩由的府邸,按照匿名信里的提示,径自在后院的一株大槐树里挖出了一个大钱箱子,箱内装满了银饼,共计两千余两。

    钱箱里面有钱自然算不得什么大罪过,充其量便是受贿而已,然而要命的是,钱箱里除了银饼,大理寺的差役还发现了一封边角发黄的信,书信的署名正是黄守福,在信里,黄守福除了感谢韩侍郎多年暗中的提携外,顺便还写了几句与韩侍郎讨价还价的内容,譬如韩侍郎胃口越来越大,黄守福有些吃不消了,能不能再少一点云云……

    在黄家家眷惊愕迷茫的目光注视下,大理寺差役如奉至宝将钱箱和书信抬回了大理寺,书信第一时间递到了大理寺卿孙伏伽的案头,孙伏伽二话不说,连夜写下奏疏,第二****会时,奏疏连同书信一起摆在了李世民的桌上。

    龙颜大怒,电闪雷鸣,李世民当场拍了桌子,脸上杀气毕现,厉声大喝,一查到底。

    一桩寻常的凶杀案,因为一封书信而升级到了国朝巨案。

    刑部侍郎韩由第一时间下了大理寺的大狱,不仅如此,与韩由交好的几名侍郎员外郎甚至一部尚书也被大理寺传唤,大理寺的黑面阎王孙伏伽亲自坐镇,冷着脸将一众尚书侍郎员外郎等国朝重臣挨着个儿的盘问,至于韩由,更成为了孙伏伽的重点盘问对象。

    书信和钱箱的银饼说不清楚没关系,只要交代一件事,许敬山杀人案发生不到一个时辰,你一个坐在刑部上班喝茶看报纸的大官是如何得知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人犯带回了刑部大牢,难道真是你掐指算出来那日长安东市黑云压顶有凶兆?

    韩由没法交代,他根本没想到会引火烧身,这桩案子可以说几乎天衣无缝了,从出事到拿人,一切都在布局中,除了最开始那个根本没人注意的细节,那就是他跳出来拿人的速度未免太快了些,不小心把自己暴露出来,于是他便落入了对方的眼中。

    所谓受贿和受害人的亲笔书信到底是怎么回事,韩由自然最清楚,清楚归清楚,可他没法辩解,这种事一旦开口辩解,牵扯会越来越广,因为这桩针对李家的案子,幕后主使人根本不是他。

    被关进大理寺的韩由打死也不开口,案子暂时陷入了僵局,明眼人看得出,这桩案子已越闹越大了,君臣们已把目光扩散到了整个朝堂,这已不是简单的凶杀案,而是朝争!

    大家的眼睛都盯着朝堂,盯着三省六部和大理寺,大家都在等着此案的最新进展,等着大理寺能不能撬开韩由的嘴,从而挖出更深的内幕,至于跟韩由交好的朝臣,则惶惶不可终日,生怕某天大理寺的差役会突然登门,满脸带笑客客气气把他们请进大理寺的牢房住几天,至于此案真正的直接嫌疑人许敬山,此时竟被大家集体无视了。

    **************************************************************

    身处劣势,必须懂得扭转逆局以自保,不得不说,李素做到了。

    一声不吭闭门谢客,悄无声息间,朝堂被他闹得风云翻覆。

    李素的思路很简单,既然已走进了死胡同,索性把水搅浑,把事态升级,反正最坏的情况已经是这样了,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至不济拖几个看不顺眼的家伙进来垫背,说不定能收获到意外的转机呢。

    所以,因为李素这个损人不利己临死拖垫背的思路,无形之中他充当了一根搅屎棍,臭的不臭的,挑起来搅拌一番再说,于是朝堂被他搅得人人自危,不但赔进去了一位侍郎,还有多位三省六部高官被传唤,声势之浩荡,事态之严重,连惯来以直谏闻名的魏徵在这个节骨眼上都不敢吱声了。

    这样的结果,恐怕背后针对李家的真正主使人也是始料未及的,谁都没想到占尽优势的阴谋算计,如今竟成了两败俱伤的局面,而且事情已闹大,想收手都收不了了。

    …………

    太平村李家。

    相比朝堂的风急雨骤,李家算是比较平静,作为家主,李素仍旧过着每天吃吃睡睡的安逸日子,外面发生的所有事他全然不管,“闭门谢客”四字对别人来说或许是天大的屈辱,但对他来说却是不用上班打卡的极妙借口,连着几日的清静日子过下来,他甚至都有了一种以后没事闹点丑闻躲清静的冲动。

    可惜的是,家人的心情似乎没他那么好了。

    事情闹得太大,不可能瞒得住,许明珠终究还是知道老爹遭遇了飞来横祸,又急又愁,终日以泪洗面。

    时已入夏,夜色下的庭院里静谧幽凉,不时传来几声蛐蛐儿叫声,还有几声蛙叫蝉鸣,李素坐在院子里闭目养神,院子正中的大银杏树的树荫将银白的月光遮得严严实实,李素整个人与无边的黑暗融合在一起。

    身后传来轻碎的脚步声,李素没睁眼,却知道来的是谁。

    “丈母睡下了么?”李素闭着眼轻轻问道。

    许明珠嗯了一声,叹道:“安慰了她很久,又是哄又是骗的,总算哄得她稍微安了心,几天没睡了,精神很不济,心一安定,没说几句便沉沉睡去,妾身叫了两个丫鬟守在门口听动静,随时侍侯她。”

    李素点点头:“睡了就好,事情已发生了,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冷静面对,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出事的第二天,李素便派人将六神无主的丈母接进了李家,丈母毕竟是个妇道人家,平日操持家计没问题,然而家里一旦出了事,她便慌了神,刚来李家时又哭又闹,一脸绝望直说老伴救不了了,要上吊跟着老伴一起共赴黄泉云云,李素被闹得头疼不已,这几****和许明珠夫妻轮番上阵,又是保证又是哄骗,终于让丈母有了一丝期待,镇定了少许。

    许明珠站在李素身后,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可李素却能感到她心中深深的焦急和忧愁。

    “天大的事有我呢……”李素转过头,看着她夜色里晶莹发亮的眸子,轻轻地笑:“夫人,患难之时最重要的是信任,你要相信我,一定能将丈人全须全尾的救出来。”

    许明珠幽幽叹了口气,道:“下午妾身……去了一趟道观,见了东阳公主,她也很急,妾身听她说,长安城因我爹一案闹翻了天,一桩人命官司,竟牵扯了许多朝臣进去,夫君,妾身是妇道人家,除了操持家计,外事一概不知,妾身越来越不懂了,为何我爹的案子,竟牵扯了这些朝臣?我爹他……从来都不曾与官府交道呀。”

    李素笑了笑,有些事没法告诉她实情,因为她无法理解自己的做法,若被她知道这许多朝臣被牵扯进来是自己夫君的杰作,或许她会吓疯掉,说不定直接抄刀追杀亲夫,反正救不出老爹了,不如自己主动来个满门抄斩,两家一起组团搞个黄泉旅游观光活动……

    “夫人不懂没关系,我只能说,丈人的案子很复杂,牵扯得很深,再往后可能更深,不过你相信我,不管牵扯到哪一步,我一定保丈人安然无恙……”一手抚上她的脸蛋,李素笑道:“放心,刑部大牢我已托人打点过,丈人在里面不会受委屈的,或许会被跳蚤咬几口,除此别无难处,出来后又是好汉一条,没毛病的话或许来年还能给你添个弟弟或妹妹……”(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二十九章 缺口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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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时总觉得世上的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处风景都比家好,无论父亲眼里露出多么不舍的目光,无论母亲端出多么美味的饭菜,仍挽留不住年轻人对外面的世界的渴望。

    每个人都曾年轻过,越年轻越觉得自己不可一世,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信心,觉得自己有足够的本事能在外面的世界越爬越高,轻易能坐到富贵不可言的位置,于是无论家人怎样的叮咛,怎样的挽留,都留不住一颗年轻而高傲的心,不管不顾不计后果地离开家,去任何一个陌生的地方,证明自己真的能够亲手得到一切自己想得到的东西,名利,权力,或是美色。

    当然,绝大部分是失败了的,外面的世界显然不会有人惯着他,有时候甚至没有任何理由,便会毫无防备地被狠狠扇几个大嘴巴,走出去才明白,外面的世界再美,终究只是别人的世界,与自己无干,美丽的表象下,其实每一步脚下都是障碍,每一步都迈得特别艰辛,每一步踩下去,总带着血。

    撞得头破血流后,终于明白,曾经年轻高傲不可一世的信心,原来竟是那么的可怜亦可笑,美丽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在卑微的活着,卑微的低着头,卑微的陪着笑躬着腰,想要得到任何想要的东西,首先必须卑微,意气风发无视规则的人不是没有,这种人要么天生的对自己对别人都心狠手辣,要么,他死于意外。

    消磨了意气,抛去了高傲,磨灭了心中那股子莫名其妙的信心后,终于发觉,原来还是家最好。

    家里随时都有热腾腾的饭菜,总有满怀担忧的唠叨,总有人毫无条件的为你付出。

    于是有人因为自尊咬牙苦苦支撑,有人拎着简单的行李,伤痕累累地回家。

    说是岁月成熟了人生也好,说是活明白了也好,说是意气丧尽斗志皆消也好,年岁越大,越觉得家的重要,家在心中的位置不知不觉便挤下了所谓的“名利”“权力”“美色”以及种种贪欲,不知不觉成了最重要的东西,那是自己最后的堡垒,那是人生的最后一道防线,世上无数讴歌男人为了自己的家不惜与人以命相拼的故事,皆因为此。

    踌躇满志,血气方刚,半生蝇营狗苟,却只换得满怀萧索,功名未立。

    过尽千帆,洗尽铅华,返璞归真之地,仍是当年的三尺寒舍陋室。

    这些想法,没挨过耳光的人不会懂。

    …………

    李素挨过耳光,说得卑微一点,他挨过两辈子的耳光。

    所以有些男人需要花费一辈子才明白的道理,这辈子他才二十来岁便懂了。

    他明白“家”这个字意味着什么,他更明白为了这个字,他可以付出到怎样的地步。

    无论任何危机险恶,唯以命相拼便是。

    家里有老父,有妻子,将来还会有孩子,自己是一棵大树,尽管树荫稀薄,枝干尚细,可他仍竭尽所能将他们护在自己的枝叶下,给他们一片荫凉,拼命为他们遮住每一缕烈阳,挡住每一滴雨点。

    许敬山下狱,李家也遇到了危机,或者说,许敬山只是被李家所牵累,别人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冲着李家来的。

    内情太复杂,李素没办法跟许明珠解释,他能做的,只是勇敢的担当。

    “夫君,我爹他犯的事……很严重吗?”许明珠讷讷地问道。

    李素正色道:“别听外面的人瞎扯,你爹犯了什么事?他是清白的!只是被小人算计了而已,我要做的,就是为你爹申冤,记住,你爹没犯事!跟任何人都要理直气壮这么说,自家人都弱了气势,外面的人怎么看我们?”

    许明珠点头,挺起了胸脯大声道:“对,就是被小人算计了!我爹是冤枉的。”

    李素笑道:“你看,人一旦有了底气,是不是感觉心胸豁达多了?世道终究是朗朗乾坤,白的黑不了,黑的白不了。”

    垂下头,许明珠幽幽地道:“可是妾身听说……长安城内沸沸扬扬,不仅是我爹,连咱们李家的名声都坏了,若为了我爹而让李家抬不起头,夫君,妾身实不知日后如何面对您和阿翁……”

    李素肃然道:“你我既是夫妻,同甘共苦原是本分,患难何必分彼此?更何况……丈人下狱,多半是受了李家的牵连,别人恐怕就是冲着咱们李家来的,丈人只不过受了池鱼之灾……”

    许明珠愕然,抬头看了看李素的脸色,抿了抿唇,拽住了李素的手,她的手很冰凉,但很有力。

    “夫君,不管谁受谁的牵连,我爹的性命就交给夫君转圜周全了,妾身明白了,事到如今,已不是分彼此的时候了,妾身愿与夫君共度此患难。”

    李素笑道:“夫人放心,这辈子,咱们才刚开始呢,可不敢闹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顿了顿,李素眼中突然冒出一缕寒光,夜色下分外冰冷。

    “这一次麻烦主动沾了身,我且等着看谁在后面兴风作浪,追查出来必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

    午后的山腰上,阵阵蝉鸣吵得头昏脑涨,昏昏欲睡,令人无端多了几分烦躁。

    李素和王直的心情都很烦躁。

    刑部侍郎韩由入狱,可惜大理寺卿孙伏伽仍未撬开韩由的嘴,对这位有史记载的华夏第一位状元公,李素的心情很复杂,既对他的渊博学识充满了崇拜,在他面前李素说句成语都要小心翼翼看看他的脸色,同时又觉得要不要扇他几个嘴巴子分分钟教他如何刑审犯人。

    读书人终究太心软,下不了狠手,更何况这桩案子牵扯越来越广,连李世民都动了真怒,孙伏伽投鼠忌器的心情李素也颇为理解,只是韩由的嘴迟迟撬不开,许敬山一案的进展就此停滞陷入僵局,虽说李素已打过招呼,老丈人在刑部大牢里不会受刑,可终究住在脏乱阴暗潮湿的环境里虱子啃跳蚤咬,……很容易变质的。

    “韩由下狱后,我依你所言,到处托人使钱打点,刑部但凡能进大牢的人,无论是官员还是差役,我都试过了……”王直愁眉苦脸叹了口气,道:“可惜这桩案子闹得太大,连陛下都发怒了,咱们的银钱使出去,没一个人敢收,我刚抬出钱箱子人家的腿就吓软了,差点没给我跪下,说是侍郎韩由前车之鉴在前,死也不敢步其后尘……”

    李素揉了揉略显麻木的脸,叹道:“如此说来,刑部大牢果真是进不去了?”

    王直道:“确实无法渗进去了,据说韩由被单独关押在刑部大牢最深处的角落里,牢门外还有太极宫的禁卫层层把守,不准任何人靠近,显然大理寺孙正卿也觉得此人很重要,怕有人杀他灭口,所以防范很严,咱们若想接近韩由,几乎不大可能。”

    李素沉吟片刻,道:“目前我们和孙伏伽的想法是一致的,都想撬开韩由的嘴,问清楚到底是谁在背后指使他,最大的问题是,孙伏伽手里掌握着人犯,却因投鼠忌器而下不了狠手,我能下狠手,却无法接近刑部大牢……”

    王直两眼一亮:“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想说,咱们跟孙伏伽联手,让孙伏伽放咱们进大牢,咱们用刑将韩由的嘴撬开,对不对?对不对?”

    李素抑郁地叹了口气,怎么办?从感情上来说,身边都是铁杆的兄弟,从小玩到大,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可从理智上来说,李素很不想承认自己有这么一号亲人,拉低了几兄弟的平均智商值……

    “用你那十成全新没用过的脑子好好想想,孙伏伽会答应如此无稽的条件么?他对韩由下不了狠手是因为朝堂的君臣们都在盯着他,不是因为心软!把我们放进去对韩由用刑,这跟他亲自用刑有何区别?”李素狠狠瞪了他一眼。

    王直兴奋之色不由一滞,接着泄气地道:“那还能怎么办?”

    李素摸着下巴思索半晌,缓缓道:“办法倒是有一个……”

    “什么办法?”

    李素一本正经道:“很简单,买通守大牢的差役,悄无声息混进大牢里,给韩由身上绑满震天雷,然后逼供,敢不招认幕后主使,让他原地爆炸……”

    王直呆滞:“啊?”

    “换个法子也行,震天雷绑你身上,站在韩由面前,敢不招认你就自爆,把他吓尿,说不定他就招了……”

    “…………”

    看着王直一副三观不仅受损而且受伤的表情,李素幽幽叹了口气,很显然,王直此刻的智商莫名其妙拉高了,对李素出的馊主意似乎并不大认同。

    ******************************************************************

    这桩案子发展到现在,韩由的口供很重要,一旦能把韩由的嘴撬开,很多关键性的疑团都能瞬间解开,包括躲藏在幕后的主使人。

    没人比李素更急着拿到韩由的口供,这与许家和李家目前面临的危机有着重要的关系,然而李家是当事人之一,当长安城的流言蜚语沸沸扬扬,将李家置于风暴中心时,为了避嫌,李素不得不主动放弃参与此案的资格,所以韩由不开口,李素也没办法去大牢里逼问,只能选择每日闭门谢客。

    目前而言,韩由是此案唯一打开的一个小缺口,这个缺口很重要,认识到这一点人有很多,朝堂里的君臣个个都是久经风浪的老狐狸,一眼便看得分明,老狐狸们看清楚了,那个躲在幕后的人不可能不知道,韩由若是开了口,幕后之人势必会被挖出来,此案已上达天听,无论是谁在指使,都躲不过李世民的滔天怒火。

    然而奇怪的是,韩由入狱已三天了,按说这个阶段幕后的指使人应该慌乱了才是,毕竟韩由随时有可能把他供出来,那个幕后之人但凡智商比王直高一点的话,此时应该有所行动了才是,杀人灭口也好,销毁证据也好,或是直接出手施压也好,然而刑部却仍旧风平浪静,不泛一丝波澜。

    李素感到有些不妙,到了这个时候,那人还没出手,只有两个可能,一是他掌握了某种方法,所以笃定韩由就算被千刀万剐也不敢开口,二是……韩由还只是下线,根本没有触及到这个幕后的核心,所以人家不怕他招供什么,因为韩由知道的东西根本没有价值。

    第一个可能还好,李素担心的是第二个可能,堂堂刑部侍郎,正五品官员,刑部的二把手,这种人如果还不曾触碰到核心的话,这个隐藏在暗处的团伙势力该是多么强大无敌。

    满腹担忧,毫无进展之时,太极宫传来了消息。

    吐蕃大相禄东赞车驾已至长安。

    李素该挥舞着小手绢儿下楼接客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三十二章 各怀鬼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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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朋友是好事,李素从来不拒绝交任何朋友,不讲个人卫生的除外。

    禄东赞请求结交李素这个朋友时,说实话,李素的内心是拒绝的。因为吐蕃人的卫生习惯实在是……

    从刚见面到现在,李素一直尽量和禄东赞保持距离,实在是受不了他身上的味道,偏偏还不能表现得太明显,毕竟他与禄东赞的每一句对话每一个表情,都代表着两个国家之间的关系和态度,一个国家嫌另一个国家身上很臭,有可能爆发尊严之战,后果很严重。

    当然,不敢拿他当朋友还有别的理由。

    禄东赞是吐蕃人,李素是大唐人,当初收复松州之战,李素是个关键性的人物,因为他的存在,吐蕃占据的松州城意外失守,唐军一路追击,深入吐蕃境内千里,攻城掠寨,杀人无数,松赞干布刚即位不久便遭此大败,那一战差点让吐蕃国内的大小贵族们起来造松赞干布的反了,东拉西打的,花了好几年才渐渐重新巩固了君主之位,总的来说,李素的存在,令松赞干布和禄东赞很狼狈,给他们带来了大麻烦,可以说,李素是整个吐蕃的仇敌,剁一万刀都不解恨的那种。

    现在面前这位吐蕃大相居然笑眯眯说要跟吐蕃的仇敌交朋友,说实话,李素不敢交这个朋友,他交不起。

    交朋友还得看对象的,每个人一生里总会交到很多朋友,真正理智的人会把自己所有的朋友分类,对有点贪财的李素来说,有的朋友属于倾家荡产型,就是说,遇到难处了,大家可以倾家荡产把钱借给彼此度过难关,有的属于四五万或两三万的朋友,超过这个限度就伤感情了,还有的属于一毛不拔的酒肉朋友,平时一起吃吃喝喝没关系,微薄的交情里绝不包括为对方解决哪怕一丁点的困难和麻烦,一旦有事求他,立马被拉黑取关。

    至于眼前这位急着要跟李素交朋友的吐蕃大相,李素不太感兴趣。

    太客气了,一见面就滔滔不绝的夸赞和追捧,糖衣炮弹一发接一发不要钱似的朝李素倾泄而去,李素越听越警觉,这么有礼貌,他根本看不出来对方到底会选择什么时候背后捅自己一刀。

    “下官亦素喜交友,大相之请,下官万分荣幸,以后下官与大相便是朋友了……”李素表情很诚恳,从里到外透出一股浓浓的真诚。

    禄东赞笑道:“你我既是朋友,何必还称‘大相’‘下官’这种见外的话?我在长安尚有多日盘桓叨扰,日后你我以兄弟相称如何?”

    李素笑了,顺势便朝禄东赞拱手:“愚弟李子正,见过禄兄。”

    禄东赞脸色一僵:“禄……禄兄?”

    嘴唇嗫嚅几下,禄东赞似乎想解释自己的名字虽然叫禄东赞,可并不姓“禄”,然而看到李素诚恳的笑脸,禄东赞决定入乡随俗。

    “禄兄就禄兄吧,子正贤弟有礼了。”禄东赞笑吟吟地道。

    李素嘿嘿陪笑了几声,然后二人陷入沉默。

    说是朋友,可大家实在很不熟啊,不知该聊些什么话题,两国和平共处,共同发展之类的屁话应该拿到朝堂上跟李世民聊,李素说白了就是一个地陪导游。

    想到地陪导游,李素发觉自己终于找到了话题,于是开始跟禄东赞聊起了大唐的风俗人情,从丝绸到瓷器,从市面上琳琅满目的特产货品,到大唐的目标是星辰大海等等,禄东赞一直笑吟吟地听着李素天南海北的乱扯,趁着李素歇气的当口,禄东赞这才笑道:“听贤弟一席话,愚兄大涨见识,这几日若贤弟有瑕,可否领愚兄在长安城四处逛逛,领略一下大唐国都的风采?”

    李素笑道:“禄兄所请,愚弟必不推辞。”

    ***************************************************

    告辞走出四方馆,已近黄昏了,李素长叹一口气,他发觉自己说废话的本领又精进了几分,滔滔不绝说了一个下午,心里只盼着禄东赞在长安玩过瘾了赶紧走人,不然李素担着这份劳心费神的差事,对自己委实是一种极大的折磨。

    更何况,李素的老丈人如今还关在刑部大牢里,许明珠和丈母每天在家以泪洗面,自己忙着营救,实在提不起心劲去陪一个不知所谓的异国大相闲逛闲聊。

    所以李素走出四方馆的瞬间便做了一个决定,这几日索性把刚认的禄兄扔在四方馆里不闻不问,自己则抓紧时间想办法救老丈人,大唐的生活节奏这么快,大家都这么忙,就不要互相伤害了。

    …………

    禄东赞站在廊沿下,负手静静看着李素的身影从大门消失,嘴角的笑意一直不曾消逝过。

    廊下拐角处,一道魁梧的身影悄然走近,站在禄东赞身后行礼,轻声道:“大相,这位大唐的官儿对我们吐蕃似乎颇有戒意……”

    禄东赞头也不回,笑道:“拉扎,你是我们吐蕃使团的副使,身负接送大唐公主和亲的重任,难道你不知道此人的名号?”

    名叫拉扎的汉子迟疑了一下,道:“此人是害我吐蕃失守松州的祸魁。”

    禄东赞摇头,叹道:“作为出使唐国的副使,若你对唐国君臣的所知仅只这点皮毛,本相不得不说,你不配当这个副使。”

    拉扎垂头惶恐道:“拉扎知错,请大相指点。”

    禄东赞垂头,看着自己的手。

    他的手很精致,而且相比别的吐蕃人而言,他的手还很干净,李素嫌弃他实在有点吹毛求疵了。

    “李素所能者,可不仅仅是造出了震天雷而已,这些年唐国皇帝交给他的差事,他都办得漂亮利落,二十出头的年纪,皇帝竟将他调入尚书省任职,显然是为了给下一任国君培植羽翼,为李素将来辅治天下铺埋伏笔,在皇帝心里,李素将来的位置大抵等同于如今的右仆射长孙无忌,是皇帝身边最重要也最信任的臣子,所以,对李素此人,我们不可等闲视之,将来吐蕃若与唐国有开战之日,有此人在朝堂,怕是不好对付。”

    拉扎犹豫了一下,道:“可是臣下听说,李素与唐国太子似乎有仇怨,将来若皇帝逝去,太子登基,李素怎么可能成为新皇最重要最信任的臣子?”

    禄东赞叹了口气,道:“你又失职了,如今唐国太子失德丧行,言行多有忤逆残暴之处,唐国无论朝堂还是民间,皆有太子即将被废黜的传言,传言自然不可全信,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唐国皇帝必然有了易储之心,难道你没听说,唐国太子多次求见皇帝,而皇帝并不见他,父子二人算来已有半年未见了,上月唐国四道雪灾,数十万流民拥至长安,按唐国规矩,本应太子代皇帝出面安抚流民的,可皇帝却并未差遣太子出城,此事的暗示可就很明显了,唐国皇帝怕是已对太子很不满了,朝堂民间所谓的易储之说,也不是空穴来风,或许过不了多久,我们便可听到东宫易主的消息。”

    拉扎心悦诚服点头:“大相远在吐蕃,掐指却知数千里之外的事,臣下佩服。”

    禄东赞正色道:“吐蕃和唐国皆是当世强国,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两国将来必有一战,中原有位先古兵家圣贤曾说过,‘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开战前,敌人内部外部的一切情报和内幕,我们务必都要查清楚,多掌握一桩内幕,未来的战事我们便多得一分胜算,两国交战,可不是拉出兵马你砍一刀我戳一剑那么简单。”

    “所以大相刻意交好李素,也是这个原因?”

    禄东赞笑道:“不完全是,本相只是对这位唐国少年很好奇,很想知道他究竟有什么本事,能令唐国皇帝如此看重他,听说此人很爱干净,而且有些贪财,若有可能收买他的话,对吐蕃未尝不是件好事,更何况,本相在入长安城以前便收到了潜伏在城里的探子传来的消息,李素啊,如今正有一桩麻烦呢,而且是一桩人命官司,这桩官司越闹越大,本相想看看李素有何本事能扭转逆势,自证清白。”

    *************************************************************

    李素目前无法自证清白。

    看似简单的一桩人命官司,其实却非常麻烦。刑部和大理寺会审,他们无法找出许敬山直接的杀人证据,只知道是许敬山卖的茶叶里下了毒。

    而李素,他也找不出许敬山没杀人的证据,毕竟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且死者家人一口咬定许敬山有最大的杀人嫌疑,许敬山和李素辩无可辩。

    不仅如此,此事还闹上了朝堂,不仅牵扯了一位刑部侍郎,连三省六部许多官员都被传唤问话,事到如今,可就不止是一桩凶杀案那么简单了,李世民有没有用此案借题发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想法,不可知,李素其实也在小心观察试探,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李世民。

    把事情闹到如今这般地步是李素的杰作,他不确定的是,李世民究竟清不清楚是他干的,更不确定那位刑部侍郎韩由下狱,到底是李世民的默许,或是他也被蒙在鼓中,李世民大张旗鼓办这桩民间的凶杀案,到底有没有别的目的,若李素想把此案闹得更大一些,是否会触怒李世民,或是正合圣意,君臣二人无声配合来个小小的朝堂清洗……

    一桩凶杀案,涉及到的东西太多,太深,也太危险,李素如今每迈出一步都仿佛踩在一块极薄的冰面上,说不准下一步便会整个人掉进冰窟窿里冻死。

    长安城整整闲逛了一天,日落时分,各坊官敲着铜锣吆喝着要关坊门,招呼百姓商贾们各自归家归店,李素踏着锣鼓声,领着方老五等人慢悠悠地出了城。

    …………

    太平村。

    武氏站在李家大门二十余丈处的一个偏僻角落里,神情犹豫踯躅,欲进又止。

    她想大大方方的走到李家门前,大大方方的告诉值守门禁的部曲,说武氏求见李侯爷。

    其实一切举动都可以大大方方的,因为武氏这次求见李素,并没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

    可是,她还是不敢。

    站在门外远处的阴暗角落里,武氏已徘徊了一个多时辰,这一个多时辰里,她不停在角落里踱步,挣扎,身上一袭黑白相间的百衲道袍随着身形的摆动扭转而摇曳生姿,怎么看都像是一副月下幽会情人的怀春少女。

    说不出为什么如此鬼祟,武氏就是不敢上前,与李素见过一面之后,武氏莫名就对李素产生了一种畏惧的心理,每当她回想起见面时,李素望向她的目光,他的眼睛清澈明亮,在漆黑的夜色里仍像两汪清可见底的灵泉,不含半点杂质,可偏偏那略带几分笑意的目光,却令武氏至今回想起来都不自在。

    是的,那双带着笑意的目光,让武氏由衷感到畏惧。

    在那道目光的注视下,武氏觉得自己的一切谋算和心计都被他看穿了,看透了,那种眼神,就像一个大人居高临下笑看着小孩子玩的把戏,那么的幼稚可笑,不值一哂。

    所以,今日武氏远远站在李家门外,犹豫了一个多时辰,也没拿定主意到底该不该上前求见。

    她很想得到一个机会,但她也很怕那双眼睛。(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三十三章 武氏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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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人物的命运是由大人物决定的,不管甘不甘愿,无法否认。

    武氏如今就是个小人物。

    曾经随侍帝侧,被封才人的盛极风光,那时的她不可一世,眼高于顶,眼里除了当今皇帝陛下,再容不下他人,李世民的宠溺给了她错觉,她觉得自己是被喜爱的,是与众不同的,后.宫佳丽三千,皇帝的眼中却只有她,她说的任何一句话,做的任何一件事,都能得到皇帝的夸赞和认同,宠溺无比,难免便产生了骄纵的性格,以及生出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

    长孙皇后逝世多年,帝后之位一直悬而不决,那段最受荣宠的日子,武氏甚至以为自己可以问鼎皇后之位。是的,当时她确实是这么想的,一则年轻稚嫩,不知宫闱险恶,二则,李世民的宠溺给了她强烈的幻觉,就像完美的爱情故事一样,杀伐果断冷酷无情的霸道总裁丧妻无偶,有酒有故事,只等某个傻不拉叽的灰姑娘闯进他的世界,然后壁咚腿咚各种咚,最后修成正果明媒正娶,遂成后.宫之主,母仪天下……

    幻觉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事实上,霸道总裁对谁都冷酷无情,包括这个灰姑娘,当某天一道圣旨将她贬进掖庭后,武氏终于梦醒了。

    掖庭这段艰苦的日子里,她越来越明白,无论自己的人生想要攀上怎样的位置,都只能靠自己,任何人都不能相信。

    然而,武氏从巅峰坠入尘埃,她不相信别人,却又不得不依靠别人。

    因为她不甘心此生陷于道观囹圄之中终老,经历过世间豪奢的宫廷生活后,清苦的道观怎能容得下她那颗不安分的心?

    所以今日她站在李家的门口,她需要一个机会,一个能令她走出道观的机会,这个机会只有李素能给她。同时她也明白,机会是自己争取来的,要想得到这个珍贵的机会,她必须获得李素的信任和好感。

    武氏至今仍后悔的是,当初与李素的第一次见面可以说很失败。她在他面前玩弄的那点小心机,打的小算盘,一丝不漏地落入李素的眼中,尤其是最后她在他手心轻轻挠的那一下,别的男人或许就中招了,可李素却不一样,当时她清楚地看到,李素的眼睛非常清澈,清澈中还带着几分戏谑般的笑意,一想到那双眼睛,武氏便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仿佛挨了一个耳光一般又痛又麻。

    当时她就后悔了,无可否认,对付男人,****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可是她****之后马上明白,这一招对李素没用。除了当今陛下,武氏从来没有这般畏惧过一个人,在他面前,武氏有一种自己被扒光了任他观赏的羞耻感,每每脑海里浮现出他那双眼睛,她便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可是,她需要机会,再畏惧,再羞耻,理智都让她不得不选择主动求见他,因为她别无选择。

    ****************************************************************

    远远站在李家门前,武氏心中百味杂陈,各种滋味。

    不知过了多久,正当她深吸一口气,下定决心打算大大方方上前时,远处传来隆隆的马蹄声,武氏一惊,急忙退入阴暗的角落里。

    李素领着自家部曲从城外赶回来,此时已是入夜时分,饥肠辘辘的他只想赶紧回家洗个澡,换一身干净清爽的衣服,再好好吃一顿美味可口的饭菜,最后四仰八叉躺在庭院内享受人生,明早起床苦逼的继续营救老丈人……

    一行人骑着马,不快也不慢,眼看离家门口越来越近,李素已露出了放松的表情。

    这时离他半个马身的郑小楼忽然厉声喝道:“谁躲在树后鬼鬼祟祟,觊觎侯府,给我出来!”

    轰!

    李家十几名部曲反应迅速,方老五拔刀出鞘,猛踢马腹,马儿吃痛疾走,眨眼间拦在李素面前,其余的部曲分一半人,飞快结成半圆阵势,缓缓朝大树包抄而去,另一半人则将李素团团围住,密不透风,郑小楼长臂一挥,从马上立起,像一只搏击长空的大鹏飞向大树的阴影处,人在半空时,长剑已出鞘,剑尖直指树影深处的某处。

    李素一直保持目瞪口呆的状态,每到这种风声鹤唳之时,李素总觉得自己很废物,这种失落的感觉刚消停没多久,马上又会遇到另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又被亲卫部曲保护,然后再次油然而生自己的本质仍旧是个废物的感觉,很虐心。

    郑小楼手中剑势如长虹贯日,夜色里只见一道雪白的匹练如流星追月,疾若闪电,谁知当剑尖刺入树影深处时,郑小楼忽然停下,以物理学无法解释的原理,将疾若闪电的剑势硬生生止住,动作如凝固似的一动不动。

    李素等了片刻,忍不住道:“……你卡带了?”

    郑小楼面无表情,忽然撤剑入鞘,一脸酷酷地走了回来,淡淡道:“我不杀女人。”

    说话时,李家部曲已将树影深处的女人围了起来,李素凝目好奇望去,却见惨淡的月光下,武氏一脸苍白颤巍巍地走了出来。

    李素恍然,没好气地瞪了郑小楼一眼,随即温和笑道:“原来是武姑娘,久违了。”

    武氏被刚才李家部曲的表现吓得面如土色,走出来时两腿还在微微打颤,闻言急忙裣衽一礼:“贫道悟慧,拜见李侯爷。”

    李素比她更客气:“别多礼,大家都是邻居,用不着这些虚礼。”

    顿了顿,李素扭头看了郑小楼一眼,转过头来望着武氏一笑,道:“刚才他说什么不杀女人你莫相信,他对女人其实非常残暴,以后离他远点,真正不杀女人的是我……”

    郑小楼:“…………”

    武氏抿了抿唇,垂头拘谨应是。

    李素满意地笑了,没错,轻松当一回猪队友,就是这么任性。

    看着武氏在他面前紧张惶恐的模样,李素转头看了看自家大门,犹豫片刻,还是决定不请她进去了,大晚上的女客人登门,老爹和许明珠面前解释不清楚,再说李素深知武氏不是简单人物,未弄清她的来意前,大家最好还是保持纯洁的点头之交比较好。

    “不知武姑娘今日在此是为了……”

    武氏急忙垂头道:“贫道特来感谢侯爷,多谢侯爷在公主殿下面前分说,日前公主殿下已将贫道调入道观内院,当她的贴身侍女了……”

    李素失笑不已。

    东阳道观里的职司实在有点乱七八糟,前院住一群道姑,后院住一群宫女,外面还有皇宫禁卫,看起来完全就是一锅不伦不类的大杂烩,而且道观内的职业转换非常混乱,好好的道姑当着,被调入内院就成了侍女,如果在道观内评个职称高低的话,大概前院道姑帮和后院宫女派会抄刀互砍……

    “贴身侍女啊,跟绿柳一样?”李素笑道。

    武氏点头:“是,和绿柳姑娘一样侍侯公主殿下。”

    李素笑意愈深,看来东阳确实听了他的话,适当的把武氏的地位提高了一些,这是好事,李素相信以武氏的本事,迟早有出头之日,此时善待于她,不求她感恩,至少将来她腾达之时不会记恨,因为人性是最经不起推敲的东西,恩与仇的转换既快且莫名其妙,恩情别人不一定记得住,但仇恨却一定刻骨铭心,永生不忘,李素不希望自己和东阳将来被一飞冲天的武氏划入仇人那一类。

    看着武氏仍然惶恐紧张的模样,其实李素也觉得难受,于是笑道:“感谢就不必了,我也是随口跟公主一提,以后好生侍奉公主便是……”

    说完挥了挥手,李素往家门口走去,迈了两步却发现武氏仍留在原地,神情欲言又止。

    李素只好收回腿,道:“还有事?”

    武氏点头:“是。”

    “有事尽管说。”李素的态度很和善。

    武氏抬头小心翼翼看了他一眼,随即马上垂下,轻声道:“恕贫道无礼,侯爷能否借一处僻静之地说话?”

    李素眉头微微一皱,随即展颜笑道:“这里皆是我李家的亲卫部曲,全是自家人,任何事情不必瞒他们。”

    李素说完,方老五和一众部曲纷纷露出感激之色,又不怀好意地扫了武氏一眼。

    武氏朝众人行了一礼,愧声道:“贫道与众位不熟,故不知究竟,刚才是我失礼了,诸位切莫怪罪。”

    部曲们不怀好意的表情纷纷散去,脸色顿时变得柔和,有两个还咧嘴傻笑起来。

    李素含笑看着这一切,心中却感慨不已。

    一个人的成功,难道仅仅靠着历史车轮必须碾压的轨迹?只看武氏的为人处世,可知她在历史上能成功绝非侥幸。

    “好了,你说吧。”

    武氏垂头,轻声道:“这几日公主殿下忧心忡忡,寝食不安,贫道后来方知,原来竟因李家有了一些小麻烦,听说侯爷的丈人因人命官司而下了刑部大狱,侯爷府上也牵扯进了这桩官司里?”

    李素笑道:“不错,确有此事。”

    武氏咬了咬下唇,声音放得愈发低沉,道:“贫道时感侯爷恩德,听说李家出了事,贫道亦如公主殿下般忧心如焚,这几日思来想去,想了一个愚拙之法,说出来不管成与不成,终是贫道报答侯爷的一番心意,还望侯爷莫笑。”

    李素两眼一亮,神情终于变得饶有兴致起来:“如此说来,武姑娘今日来此,是为了献计?”

    武氏面带羞意点点头:“献计不敢当,只是妇道人家一点愚笨的念头而已。”

    李素深深注视着她,久久不语,武氏垂头不敢与他对视,一颗心却跳动得厉害。

    那种畏惧惶恐的感觉又来了!

    武氏深深感到无力且无奈,见面总共才两次,可每次总觉得自己赤.裸裸站在他面前,她的一切心思和隐私都在他的眼中一览无遗,无所遁形。

    良久,李素忽然问道:“你知道我丈人家和李家到底遇到了怎样的麻烦么?”

    武氏松了口气,道:“贫道听公主殿下提过一些,大概意思是,侯爷的丈人卖茶叶,喝死了人,而刑部一位侍郎莫名其妙出现。时机拿捏得恰好,将您的丈人锁拿入狱,后来那位刑部侍郎竟被查出收取了受害人大量的贿赂,还有一封受害人的亲笔信,于是侍郎也被下了狱,因为牵扯了朝臣,此事终于上达天听,陛下震怒,严旨彻查,事到如今,这已不是简单的一桩凶案了……”

    李素笑道:“总结得很详细,公主殿下怕是不会这么罗嗦吧?为了报答我,武姑娘实在费心了。”

    武氏暗叹一声,索性决定不装了,落落大方地道:“侯爷没说错,贫道确是刻意四处打听过,不过请侯爷相信,贫道对侯爷绝无半点坏心思。”

    李素点头笑道:“我信你,你接着说,你欲献何计?”

    武氏既然放开了心思,语气也变得大胆起来,闻言抬起头,直视着李素,道:“恕贫道放肆,侯爷,那位姓韩的刑部侍郎下狱,贫道猜测,应是侯爷的手段吧?”

    李素挑了挑眉:“你看出来了?”

    武氏轻声道:“正如那位韩侍郎锁拿侯爷丈人的时机一样,大理寺收到检举韩侍郎的匿名信,那封信同样也来得太巧了,真正要推敲的话,应该瞒不过有心人的……”

    李素叹了口气:“情急权宜之策而已,我哪里还顾得周全?”

    武氏见李素终于承认,薄唇不由微微一翘,随即道:“虽然有漏洞,但贫道不得不说,侯爷这一步棋下得很妙,侯爷的丈人本就蒙受不白之冤,而且无论风向还是证据,皆对他不利,若想公正公平地查清此案,唯有将案子闹大,闹到朝堂民间人人皆知,那藏在幕后的人才不敢轻举妄动,更何况,那韩侍郎本身也很可疑,可以说他是此案目前唯一一个漏洞和缺口,从他身上着手,此案真相大白之日不远矣。”

    李素笑道:“既然你存心打听过,应该知道此案如今仍陷入僵局中,我找不到证据证明丈人的清白,刑部和大理寺也找不到证据证明丈人确实杀了人,请教武姑娘,这僵局该如何打破呢?”

    武氏神情仍旧很恭谨,轻声道:“贫道今日便是特意为此事而来的,若欲破局,仍须从韩侍郎身上着手,恕贫道直言,侯爷将事情闹大了,可还是不够大,最好闹到朝堂君臣皆惊,让众人觉得此案背后深不可测,从而君臣皆怒,下定决心一查到底,如此一来,真相自然大白于天下。”

    李素笑了,这算不算典型的看热闹不嫌事大?原本把韩侍郎弄进大牢已觉得自己够胆大包天了,没想到这里站着一个更胆大的……

    “把事情闹得更大?呵呵,武姑娘的说法倒有趣,闹事可讲究火候的,火候太猛了,我担心引火烧身,不知武姑娘何以教我?”

    武氏垂头轻声道:“这桩案子里,侯爷已退无可退,贫道看得出来,此案明着指向您的丈人,实际上是冲着侯爷,冲着李家来的,您的丈人若保不住,对方下一个要动的就是侯爷您了,所以,侯爷此时只能选择把事情越闹越大,闹到令朝堂震怒的同时,也令幕后主使之人胆寒害怕,这桩案子若是倾朝之力彻查的话,贫道相信会查出结果的,幕后主使之人想必也清楚这一点,所以把事情闹到不可收拾时,贫道笃定幕后那人会果断收手,甚至不惜付出断腕的代价,也不会把自己牵扯进去,那时您的丈人自然无罪而释,清白自证了。”

    李素叹了口气,这女人的脑子……确实管用,此刻他忍不住生出一股把她留在身边当谋士的冲动了,这几年东闯西荡的,遇到任何麻烦都是自己独力解决,身边实在缺一个像武氏这样心窍玲珑且足智多谋的角色来帮自己一把。

    “说了半天,你说要把事情闹大,到底怎样闹大?”李素含笑问道。

    武氏仍垂着头,仍是轻言轻语,语气却忽然透出一股狠厉毒辣的味道。

    “下狱的韩侍郎在长安城中有家眷,侯爷若欲把事闹大,何妨……暗中屠灭韩家满门老小,并且嫁祸于幕后主使之人?”(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三十六章 重礼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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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多人不怪”,就是这个意思。

    对李素来说,不管任何人登门拜访,只要拎了礼物上门,哪怕不共戴天之仇也暂时搁下,客客气气待若上宾,收了礼物后再决定砍他还是捅他,毕竟,礼物是无辜的。

    李素收到礼单后,眼睛一直盯着礼单上的每一个字,表情充满了惊叹和贪婪。

    送这么重的礼,先不管他什么目的,至少应该给他五星级酒店的服务标准,定要给他宾至如归的喜悦和安宁……

    “夫君,吐蕃是异国番邦,异国使节登门本就有些不懂规矩了,还带了如此重礼……”

    看着李素手攥礼单,傻了似的笑个不停,许明珠不由担心而委婉地劝道。

    李素回神,神情忽然变得无比正义:“夫人放心,我只是见见那位使节,他们送的礼我是决计不会收的,你要相信夫君的人品!”

    许明珠这才高兴地点点头:“妾身相信你,夫君记得把礼回了人家,若然收下,传出去令官又会参你了。”

    “相信我,为夫是有底线滴,绝非见钱眼开之人!”

    …………

    …………

    李家第一次接待外宾,全家上下有些紧张,内院传出吩咐,家主前堂接见吐蕃副使,薛管家急忙命下人清扫前庭,前庭扫得一尘不染了,薛管家还左看右看不顺眼,看得李素眉头直皱,有点看他不顺眼了。

    不过是个异国番邦的副使而已,如今的大唐倒没有崇洋媚外的风气,恰好相反,都是异国番邦视大唐为发达国家,无论穿着,礼仪还是风俗,甚至连国家官制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模仿着大唐,薛管家搞出如此隆重的阵仗,实在有点丧权辱国的意思了。

    李素翻着白眼,在前堂接见了吐蕃副使。

    很有意思的相识过程,这个名叫拉扎的家伙身材很魁梧,说话也是粗声粗气,有种一言不合就干仗的剽悍架势,可偏偏说的每一句话都非常客气,想象一下那种满脸横肉硬挤出来的和煦笑容,还用“你瞅啥”“我瞅你咋地”这样的语气说出来的生硬客气话,老实说,李素都替他尴尬了,有点后悔今日的接见,不过看在礼物的面子上,李素决定再忍一忍,五星级酒店的宾至如归嘛,不能见面就逐客。

    拉扎进门行礼便定下了基调,此行是代替大相禄东赞而来,由于大相在长安城内身份比较敏感,不便亲自上门拜访,请李侯爷海涵云云。

    然后拉扎继续把今日的拜访内容划定了范围,只提吐蕃大相愿以私人身份与李侯爷结交,希望李侯爷与大相以后成为好朋友,从此相亲相爱永不分离,绝口不提两国邦交以及任何私人交情以外的话题。

    很善解人意的吐蕃大相,将拜访限定在私人交情以内,李素也松了口气,这个时候,这个地点,如果拿什么两国大事来当话题,李素也不知道能不能接得住。

    宾主就坐,东拉西扯半天,基本都是大唐的天气哈哈哈,吐蕃的天气呵呵呵之类没营养的废话,拉扎显然不是个好的聊天对象,李素看得出,虽然这家伙是副使,但从性子和风格上来看,他应该是吐蕃军中的将领,是个久经沙场的战将,说不定当初大唐与吐蕃的松州之战也有他的份。

    相比李素的强自忍耐,拉扎的感受比他好不到哪里去。

    他确实不太会聊天,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位姓李的侯爷,态度不但和气得一塌糊涂,而且盯着他的目光怪怪的,就好像看着一条转发就能得到好运的斑斓锦鲤在水里游啊游,很瘆人。

    李素耐着性子和他聊了小半个时辰,终于大家都受不了了,于是拉扎起身告辞,李素也如释重负,亲自将他送出门外。

    满脸堆笑挥舞着小手,直到拉扎一行人骑马的背影消失在门外乡道上,李素这才放下手,长长舒了口气。

    权贵挣点钱也不容易啊,为了这点礼品,强堆了多久的笑,才算把礼品拢进了窝里……

    “夫君,你……怎么还是收了人家的礼?”身后的许明珠满脸嗔意地跺脚。

    李素转身,垂头注视着自己的手,愕然惊奇状道:“我收礼了吗?”

    许明珠俏脸气得通红,瞪着他道:“收了,一件不落,夫君你全收下了。”

    李素叹息:“怎么就收下了呢?实在太没节操了……”

    抬头看着许明珠,李素眼里充满了真诚:“夫人你要相信我,我真不想收的,可是从那个吐蕃蛮子进来到出去,我的身体仿佛被一股莫以名状的洪荒之力控制住了,不准我把礼品退回给人家,否则洪荒之力会让我原地爆炸,见过震天雷吗?就是那种爆炸……”

    *******************************************************************

    以许明珠的智商,当然不相信李素的鬼话。

    只不过成亲这些年了,她对李素的毛病多少有些了解,比如洁癖,比如贪财。

    平日表现还算正常,然而一看到钱财就走不动道了,非要想方设法把它们搬到自家库房里,更何况还是别人亲自用大车送上门的钱财,钱财既然进了门,岂有往外吐之理?

    收下了礼物,李素满足了,从头到尾透着一股子舒爽,心满意足地躺在庭院内发呆顺便思考人生。

    禄东赞派人登门拜访,还送了如此重的大礼,李素当然不相信他只是纯粹为了想与他交个朋友。

    朋友没有这么个交法,见面刚认识就送两大车重礼,送了礼还无欲无求,这种朋友最应该防备,当面客气得不像话,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背后捅一刀。

    禄东赞的雅意,李素当然也明白了,很狗血的套路,想收买大唐的重臣嘛,看谁比较得势便烧谁的灶,以得势的排名来定送的礼物的轻重,在送礼之前想必吐蕃使团是提前做过功课了的,不管花多少钱财收买,只要两国冲突和利害关头能够适时递出一个消息,花出去的钱财便是百倍千倍的收益。

    这几年大唐与吐蕃的关系有点微妙,一方面两国曾经交战过,大唐胜,吐蕃败,以松赞干布自负的性子,当然接受不了这个结果,所以与大唐交好的决定实在是从大局出发,松赞干布心里还是憋了一肚子火的,更何况两国之间在许多方面都有着无法避让也无法割舍的利益关系,比如两国民间的贸易,佛家僧侣的来往,还有一个名叫吐谷浑的国家夹在中间既是缓冲又是互相争夺的焦点,所以两国之间哪怕如今已有了通婚和亲之好,仍存在一些若有若无的敌意。

    李素相信,禄东赞送的礼绝不止他这一家,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权贵吐蕃使团应该都送过,而且送给谁,送多少,他们都暗地里估好了价,送给李素的这两大车礼物,就是他们收买李素的价,李素值这么多,所以他们出手绝不保留,花一百两银饼才能办成的事,绝不会只花十两,不是有钱烧得慌,而是一百两买到的东西才是真东西,十两只是个假货,顶多也是个山寨品,他们要的是真心实意,所以自己出手也必须真心实意。

    躺在大银杏树下想明白了这些,李素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吐蕃人还是太单纯啊,可能常年生活在高原地区,所以脑子都有点缺氧……

    他们还没见识过什么叫提上裤子不认帐,别的权贵李素不清楚,反正禄东赞扔进李家的钱,其作用大抵跟肉包子打狗差不多,脸皮是个好东西,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

    所以李素坦然收下禄东赞的礼物后,按礼应该登门拜谢的,李素也没去,就连陪着吐蕃大相逛长安城吃喝玩乐的本职工作也懒得应付,居然就这样把堂堂一国大相扔在四方馆里晒太阳,而李素……则躺在自己家里晒太阳,大家各晒各的,有点老死不相往来的意思。

    李素偶尔忍不住也揣度一番,他觉得禄东赞到了这时应该也有了一丝不妙的预感,就像走路上丢了钱包的那种不妙。

    毕竟,送了两车重礼居然没收到任何回应的事情,禄东赞这辈子估计都没遇到过。

    …………

    …………

    长安城说大不大,李素收礼的消息自然瞒不住有心人。

    两天后,宫里来了人,宣李素进宫面圣。

    李素眼皮子直跳,硬着头皮换上官服,惴惴不安地跟着宦官进了宫。

    仍旧是甘露殿,李素战战兢兢跨进殿门,恭恭敬敬行礼。

    李世民穿着一袭寻常样式的圆领黄袍,天气炎热,黄袍下摆撩得老开,露出两条毛茸茸的大腿,赤着两只大脚板,旁边还有俩宫女使劲扇着扇子,累得香汗淋漓,殿内四角分别搁置着大堆的冰块,透出几许凉意,可李世民满头大汗的样子,似乎冰块并未起到多少作用。

    恭敬地垂着头,李素的嘴不易察觉地撇了一下。

    啧!还皇帝呢,这副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真龙天子,反而跟王直那些乌烟瘴气的市井痞汉手下的形象颇有几分神似。

    “哼!”

    按惯例,李世民每次见李素都要哼一下的,李素几乎都以为这是李世民见面时的口头禅了。

    抄起矮桌上的茶碗,李世民狠狠灌了一口,长长吐了口气,方才斜眼瞥着他。

    “子正啊……”

    “臣在。”

    “朕听说,你最近的日子颇为逍遥自在,每日在家不是躺着就是睡着,不是去河边钓鱼就是上山打兔子,嗯?”

    李素抬头,正色道:“回陛下,绝对是谣言!”

    李世民挑了挑眉:“哦?难道朕所闻不实?”

    “恕臣无礼,确有不实,上山打兔子有,但臣绝对没有下河钓过鱼!……但臣决计不会去河边钓鱼的,太阳那么晒,臣怎会自找罪受?”

    李世民一滞,接着又怒哼了一声。

    “朕交给你的差事呢?啊?要你代朕招待吐蕃大相一行,你却把禄东赞扔在四方馆不闻不问,你就是这样给朕办差的吗?”

    李素急忙道:“陛下恕罪,臣……有苦衷。”

    “有何苦衷,说!”

    李素抬眼,小心看了看李世民的脸色,然后叹了口气,道:“陛下想必知道,前些日子,臣的丈人卷进了一桩凶杀案,人还关在大理寺,这些日长安城流言四起,说丈人倚臣的权势胡作非为,草芥人命,连带着也坏了臣的名声,说是我李素亦是欺男霸女之辈,满城风雨,李家飘摇,丈人卷入命案,臣为自证清白,早已言明闭门谢客,轻易不外出,所以接待吐蕃大相之事,还请陛下令委他人……”

    李世民脸色有点难看,又重重哼了一声,语气森然道:“朕听出来了,说什么自证清白,其实你在跟朕诉苦,对吗?你丈人的案子朕也知道,此案牵扯了刑部官员,闹得不小了,律法无情,你丈人若是清白,刑部和大理寺自不会冤枉他,他的案子是他,你李家没必要做出这等委屈姿态,平日该做什么还做什么,此案牵扯不到你李家头上,明白朕的意思吗?”

    李素垂头道:“臣明白了。”

    李世民顿了顿,脸上又露出既嫌弃又鄙夷的表情:“还闭门谢客,还自证清白,吐蕃副使一车车的礼物往你家里送,你收礼收得不亦乐乎,朕还真没见过闭门谢客闭得似你这般不要脸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三十七章 深宫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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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可以肯定,李世民根本不会聊天。

    也幸亏这家伙是皇帝,话说得再难听别人都不敢拿他怎样,如果他不是皇帝,就凭他这种耿直的说话方式,绝对是暗巷里被套麻袋敲闷棍的下场。

    一件李素自以为很高端的事情,到了李世民嘴里变得一无是处,家里卷进了案子,闭门谢客有错吗?自证清白有错吗?至于吐蕃副使送礼……我把刀架他脖子上逼他送了吗?人家是自己死皮赖脸登门的好不好?两大车礼物摆在大门口,我能不收吗?不收多不礼貌,大唐是礼仪之邦,“礼仪”俩字啥意思?就是别人给你送礼,你不能拒绝,拒绝就失仪了,这才叫礼仪之邦。

    一肚子诡辩没法说出口,李素也不敢说,这番话若真被李世民听到,估计会把他吊在太极宫前的旗杆上,让他冷静几天。

    “陛下恕罪,臣……确实收了吐蕃使团送的礼,正打算向陛下禀奏……”李素叹了口气,不甘不愿地从怀里掏出一份礼单,双手呈上。

    早在收下吐蕃人礼物的当时,李素便知道这事根本不可能瞒得住,礼单早就准备好了,此时送上去,倒也不会获罪,毕竟勉强算是投案自首性质。

    只不过礼单到了李世民手里,那些重礼只怕在李家库房里待不住了。李素从不敢高看李世民的秉性,这家伙从来都是个黑吃黑的,不讲究。

    果然,李世民老实不客气地接过礼单,斜眼朝礼单一瞟,然后嘿嘿冷笑:“一百块上等猫眼石,一百块上等玛瑙,嗬!还有一百只水晶琉璃盏,吐蕃大相好手笔呀。”

    李素垂头,悄悄撇了撇嘴,什么水晶琉璃盏,不就是小玻璃杯嘛,而且还是那种不太透明杂质甚多的玻璃杯,这是所有礼品里他最看不上眼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年代无论大唐还是异国都拿它当宝贝,据说长安东市里一只玻璃杯卖两贯钱,真是不可理解。

    “送您了,陛下,那一百只水晶琉璃盏臣送您了。”李素毫不犹豫地丢车保帅。

    “混帐!当朕什么人了?朕是那种打臣子家产主意的昏君吗?”李世民忽然发怒。

    “臣失言,陛下恕罪。”李素低眉顺目。

    李世民又扫了一眼礼单,冷笑道:“真是大方,这份礼单估算起来,怕是不少于两万贯吧?子正啊,看来你在吐蕃大相心中很值钱呀。”

    李素急忙道:“再值钱,臣也是陛下的臣子。”

    李世民哼了一声:“朕这个皇帝穷得很,可给不了你如此重礼。”

    “不给一分一毫,臣也是陛下的臣子,用重礼买来的东西,往往都是不忠心的,忠臣无价可估。”

    李世民脸色终于缓和,笑道:“这句话说得好,人虽混帐了些,却有颗玲珑心。”

    屈指弹了弹礼单,李世民似笑非笑道:“子正可曾看出,吐蕃大相为何送你如此重礼?”

    “看出来了,他想收买臣,大唐与吐蕃如今关系微妙,亦敌亦友,所以吐蕃大相想在大唐朝堂内预先埋下棋子,将来若两国交战,大唐朝堂的棋子可在关键时为他所用,扭转败势,不得不说,这位吐蕃大相深谋远虑……”

    李世民眼中露出赞赏之色,点头道:“不错,年轻虽轻,可看事情看得明白,不枉英杰之名……”

    随即李世民脸一板,沉声道:“明知他要收买你,你为何还敢收他的礼?”

    李素眨着眼,一脸萌萌地道:“陛下,收礼和被收买,……有关系吗?他非要送,臣自然便收了,他要买我,也要看臣答不答应,世上没有强买强卖的道理呀……”

    李世民语滞,这神逻辑……好奇葩。

    李素咧嘴笑了笑,道:“对吐蕃来说,臣就是一只养不熟喂不饱的狼,陛下勿须多虑。”

    李世民呆怔半晌,幽幽叹了口气。

    朕的朝堂里,怎么出了这么一号节操掉光了的货色,啧,好羞耻!

    羞耻心这东西,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李世民的羞耻心显然比李素多一些,想想李素的无耻行径就觉得脸上无光,可是偏又无法辩驳,毕竟,确实是吐蕃强行送的礼,人家钱多任性,就喜欢干肉包子打狗的事,你有什么办法?

    于是李世民索性抛开这个问题,转移了话题。

    “子正所言不错,大唐与吐蕃,确是亦敌亦友,敌友之分全看时势,如今看似与我大唐称兄道弟,可朕清楚,这种两国友好的日子并不会太长久,吐蕃离大唐太近了,其中诸多利益牵扯,中间还夹着一个吐谷浑,大唐将士这些年拼命往外扩张版图,难免令邻国不安,弱小的邻国忍气吞声,强大的邻国却不会忍,比如吐蕃,所以,吐蕃绝不会真心与大唐友好下去,而是一直视大唐为强敌大患,反过来说,大唐往外扩张,对于强大的邻国自然也是心中防备,所谓‘友好’,只是摆在台面上说说的东西而已。”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大唐为安邻国之心,效汉朝和亲制,这些年大大小小送出去了不少公主与异国和亲,为的也是国境一时之安稳,而图百年之大计,对吐蕃同样如是,老实说,松赞干布欲求和亲,朕内心是不愿答应的,这些蛮子太无礼,早几年为了求娶公主,甚至不惜发动战争,不但差点灭了吐谷浑汗国,而且还强占了我大唐松州,如此强势行径求亲,教朕怎能忍得下这口气?可是与三省朝臣商议后,朕不得不答应松赞干布之请,毕竟,大唐国境首须安稳,平灭薛延陀之后,大唐国库空虚,实在支撑不起下一场大战了,送公主和亲,也是稳住吐蕃,让大唐的百姓们多缓几年的气……”

    李素犹豫了一下,道:“陛下,恕臣直言,国与国之间是和是战,一个女人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弱小的……”

    李世民挑了挑眉,笑道:“哦?子正有何高论?朕愿闻之,来人,传舍人笔墨伺候。”

    李素眼皮一跳,这是正式的君臣奏对的架势,搞得有点严重了。

    于是李素急忙道:“陛下,臣只是随口一言,陛下莫当真,说得对与错,亦不必见于史书列传之中。”

    李世民哈哈一笑,道:“朕自登基以来,向来都是广纳四方良谏,故而成就贞观盛治之功,汉朝王节信曾言:‘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所谓‘兼听则明’,便是如此了,这也是当一个明君的首要之能,若不然,呵呵,你以为魏徵老匹夫那张破嘴骂了朕十多年,朕不仅没杀他,还将他尊为国士是为何?”

    李素急忙称是。

    说起来,李世民挨骂的本事确实高人一等,凭心而论,若李素当皇帝的话,这种每天除了骂皇帝没别的事可干的家伙,早被他虐杀了一百遍啊一百遍,由此可见,万邦崇仰的天可汗陛下……有轻微的受虐倾向?

    说话间,中书舍人带着纸笔匆匆赶到,见礼后径自坐在二人不远处,在矮脚桌上从容地铺开纸,研好墨,提笔静静等待,非常正式的君臣奏对场面。

    李素叹了口气,只好整了整衣冠正襟危坐,没办法,这是规矩,一旦出现君臣奏对的场面,他与李世民之间的每一句对话都将记于书纸上,将来还要列入史书之中,作为皇帝治国的一个辅证,标题大概是“李子正谏太宗奏对”之类的,所以不得不严肃。

    李世民此刻的表情也变得严肃了,毕竟这是个大话题,而且旁边还有中书舍人记录,若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未免失之庄重,将来临死前一看史书,上面无端端描述了皇帝奏对时的表情,说什么“太宗嬉皮笑脸曰”之类的话,那就很伤感情了。

    所以此刻李世民也整了整衣冠,并且挥退了给他打扇的宫女,衣袍下摆也拂正了,并且两条毛茸茸露在外面的大毛腿也收了回来,很正经的皇帝样子。

    “看来子正对和亲制颇有异议,朕愿闻子正高论。”李世民沉声道。

    李素抿了抿唇,措辞片刻后,缓缓道:“陛下,臣以为,和亲制不可取。首先,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不是靠一个女人和亲便能决定是和是战,‘国’是大于‘家’的,不可能因为帝王纳的一个异国妃子,便能为了她而放弃整个国家的利益,比如一块肥沃的无人之土,他想要,别人也想要,这块无人之土究竟属于谁?最终难免要靠战争胜负来决定谁是主人,绝不会因为他家有个异国妃子便退让一步,就算帝王自己答应,举国臣民也不会答应,因为这块国土,并非帝王的国土,而是整个国家的国土,他放弃了,等于整个国家的利益也被他放弃了,换句话说,这种因私而废公的帝王,在位必然也不会太长久……”

    李世民神情微动,李素这番话,自大唐立国以来,确实无人说过,从皇帝到臣子,都不觉得和亲制有何不妥,今日唯有李素说出了不同的想法,而且非常有道理。

    “子正接着说,朕洗耳恭听。”李世民的表情比刚才更诚恳了,连坐姿都端正无比,巍巍然如待国士大宾。

    一旁的中书舍人奋笔挥洒,洋洋大篇。

    殿内很安静,李世民不说话,静静等待李素开口。

    “所谓‘国’者,帝权天授,而万众景从,陛下是皇帝,自然明白皇帝不仅是吃喝享乐的,他的责任比任何人都重,他必须要为国中的权贵和平民百姓谋福祉,建功业,是谓‘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业者有其产’,《礼》曰:‘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陛下,皇帝做到这一步,才算是明君,圣君,权贵和百姓才会无比忠诚地拥戴,反过来说,若因为一个异国和亲的妃子,而放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国土,放弃了原本可以为国家带来利益的战争,选择妥协与退让,这个君主,还算合格的君主吗?权贵和百姓还会拥戴他吗?”

    “所以,臣以为,和亲对两国而言,往往是非常脆弱的,越是英明的君主,越不会因为女人而放弃国家利益,大唐送公主和亲,其作用实在是……”

    李素说着,抬头看了一眼李世民,见李世民脸色阴沉,李素急忙道:“臣失言了,陛下恕罪。”

    李世民摇头:“子正果然高论,放心,朕没有任何不满,而是在自省大唐和亲的国策的利弊,你接着说,直言无妨,忠直谋国之谏,朕只会如逢甘霖,喜不自胜,岂有加罪之理?”

    李素笑了笑,天可汗的胸襟气度,今日再次见识了。

    生于这样一个年代,李素愿意为它做点什么,因为它值得自己这么做。

    于是李素接着道:“话说回来,陛下不妨再思量一下松赞干布这个人……松赞干布贞观三年被推为吐蕃赞普,在位已有十余年了,陛下想想松赞干布这十余年治理吐蕃的所作所为,凭心而论,臣觉得此人确实算得英明之主,这十余年来效我大唐官制和军制,国内设大相,副相,推‘十善法’,颁六等章饰告身,整编国中军队,效大唐府兵制,划千户府为单位等等,这些治国治军举措十分英明,可见此人断非昏庸之主,陛下,如此英主,必然极有主见,不会被他人的意见所左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必然都是对国家有益的,大唐送公主和亲,或许短期能和平友好,然而两国相邻,交集太多,无论对吐谷浑的争夺,还是两国贸易,或是边境一城一地之摩擦,一旦遇到争执,以松赞干布的秉性,又有吐蕃强大的军队支撑,他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个和亲的公主而选择妥协?”

    李世民面色不善,重重怒哼一声。

    李素含笑不语,他看出了李世民的内心独白,……肯定在骂松赞干布是抄袭狗。(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四十章 所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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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有时候李素的嘴很毒,又毒又贱。

    一句话顶得禄东赞半晌没吱声,感觉自己不但干了件肉包子打狗的蠢事,还反过来被狗咬了一口,很心塞。

    “被贵国皇帝陛下收归国库?这……”禄东赞心中五味杂陈,不知道该露出一个同情的表情,还是不搭理他并朝他扔一条狗以示鄙夷。

    李素一脸被洗劫后的肉痛,这个表情绝不是装出来的。

    “是啊……”李素幽幽叹了口气,朝他瞥了一眼:“禄兄,您的手下办事不讲究,送礼这种事当然是悄无声息不落痕迹,您的那位副使可好,大白天的大摇大摆赶着两大车礼物,众目睽睽之下送进我家,就差敲锣打鼓昭告天下了,陛下就算想装糊涂都装不下去,您这是在侮辱整个大唐的智商啊……”

    禄东赞愕然,虽然不懂何谓“智商”,但可以想象得到,一定不是好话。

    “这个……愚兄倒真是未曾料到,害贤弟受过,愚兄之罪也,还望贤弟莫怪。”禄东赞急忙赔罪,脸颊直抽抽。

    两万多贯的礼物打了水漂不说,还落了个不是,最后还得给别人赔礼道歉……

    禄东赞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大唐了,贵圈真复杂,哪像我们吐蕃那么实在,一言不合就砍人……

    李素笑了:“不怪禄兄,只怪咱们运气不好,下次禄兄若再送礼,一定要趁天黑去,毕竟……咱们干的是见不得人的事,对吧?”

    禄东赞:“…………”

    这句话里,禄东赞听出了意思,这个不要脸的家伙难道还想让自己给他送一次礼?

    看着李素挤出了褶子的笑脸,禄东赞也笑了,被气笑了。

    “哈哈,好,愚兄记住了,下次一定趁天黑去,说来贤弟确是不简单,愚兄远在吐蕃都听说过贤弟的名头,当初吐蕃与大唐之战,贤弟一言而决胜负,让我们吐蕃吃了大亏,我们赞普直到如今听到贤弟的名头都是又爱又恨,后来贤弟奉皇命死守西州,为贵国皇帝陛下盘活了好大一局棋,贤弟的桩桩事迹,愚兄都听说过,不愧为贵国皇帝陛下口口夸赞的少年英杰,年少成名,权势无双,长安城里处处被人盯着也是情理之中,愚兄明白……”

    李素感慨地拱手:“没想到禄兄对愚弟如此熟悉,实是愚弟生平知己,禄兄没说错,年少成名弊处实多,愚弟身在长安,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一举一动皆为长安所知,愚弟这几年也是烦不胜烦呐。”

    禄东赞笑道:“愚兄无法帮到你什么,只能送一些铜臭阿堵之物聊解贤弟之忧,若贤弟不弃,日后有什么烦恼尽可向愚兄一诉。”

    悠悠一叹,禄东赞目光闪动,压低了声音道:“似贤弟这等旷世奇材,可恨我吐蕃却千年难遇一位,若有,我吐蕃赞普必将引为无双国士,大礼相待,似贵国皇帝这般动辄对贤弟呵斥教训,甚至见不得贤弟收受少许钱财馈赠,这种事在我吐蕃,可是闻所未闻,愚兄不怕交浅言深,老实说,实在为贤弟不值呀。”

    李素笑得愈发灿烂了。

    扯了半天闲话,到现在才算说到正题,难为禄东赞的涵养了。

    于是李素眨了眨眼:“禄兄之言,深得愚弟之心,依禄兄的意思……”

    禄东赞忽然哈哈大笑:“贤弟莫误会,愚兄并无他意,只是为贤弟不值而已,天色不早,贤弟若不弃,莫如留在四方馆饮宴如何?此次愚兄来长安也带了一些吐蕃的美女舞伎,虽不如中原女子那般美丽妖娆,却也别有一番异域风情呢,不知贤弟有此雅兴否?”

    李素笑着推辞了一番,约定明日必来四方馆相见,然后告辞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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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几日,李素终于做回了乖宝宝,老实本分地陪着禄东赞在长安城四处闲逛,从城内逛到城外,从东西两市逛到曲江池芙蓉园。

    有意思的是,禄东赞对长安城的每一处风景都比李素熟,有些李素不甚明白的典故和来历,禄东赞却如数家珍,娓娓而道,所以相比之下,禄东赞反而像是导游,而李素却成了客人一般,每到一处风景禄东赞便滔滔不绝,而李素则啧啧赞叹不已,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第四天,可能禄东赞终于觉得有些不对劲了,这才闭口不再卖弄他的学识。

    陪着吐蕃大相的日子,李素沉默的时候比较多,他在静静观察,眼看禄东赞对长安城比他还熟悉,李素不由有些警惕。

    一个近乎敌人般存在的人,对敌国的风土人情比本国人还熟悉,这绝不是什么好现象,谁知道他惦记中原大好江山多久了?

    禄东赞的这些表现,李素也不敢隐瞒,每日都派了人如实向太极宫禀奏。

    李世民显然对李素的表现很满意,李素一旦认真做事不偷懒了,办事还是很靠谱的。

    又过了两天,许敬山一案也有了新的进展。

    很神奇,苦主家眷撤状了。

    刑部和大理寺的差役对苦主黄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从厨房里发现了保存完好的一碗药渣,也不知道这么多天过去,刑部的仵作是怎么验的,反正从残留的药渣里验出了丹参和细辛两味相克的药,请了长安城的几位大夫聚在一起辩证,最后得出结论,黄守福致死之因是喝了这碗药。

    原本黄守福是商人,家里有钱,每日必喝一碗参汤补气,参汤的药方和药材是请了大夫给开好的,案发前两日,黄守福正好偶感风寒,自己随便翻了一下医书,说是“细辛”这味药对症风寒,于是也没请大夫参详,私自在参汤里加了一味细辛,连喝了三日都没见好,最后一日终于一命呜呼。

    《神农本草经》上对于用药,有“十八反”的说法,也就是不同的药材之间是有冲突的,相冲相克的,黄守福喝的那碗加了料的参汤恰好便应了“十八反”。

    解释很清楚,很合理,黄家的家眷遗孀尤其听话,刑部的仵作和大夫们跟家眷们一解释,每个人都在瞬间大彻大悟,明白冤枉了好人,而且异口同声请求撤状,并且因为许敬山蒙冤下狱,黄家还愿意私下赔偿银钱代为致歉……

    这个年代的司法原则基本跟后世相差不大,便是所谓的“民不举,官不究”,苦主都撤状了,真相也大白于天下了,那么大理寺监牢里的嫌疑人自然便无罪了。

    至于刑部侍郎韩由受贿一案,那是另一桩案子了,与许敬山毫无关系。

    大理寺卿孙伏伽被近日这一连串的剧情反转再反转搞懵了,苦主撤状的请求递到大理寺后,孙伏伽一肚子火气原封不动地递进了太极宫。

    没多久,太极宫传出了旨意,许敬山无罪开释,刑部侍郎韩由一案则由大理寺开堂另审。

    在一个烈阳高照的日子里,满脸苍白身着白色囚衣的许敬山缓缓从大理寺走出来,李素,许明珠等家人迎上前,一左一右搀扶着面无人色的许敬山,蹒跚地登上马车,出城回家。

    至此,许敬山一案尘埃落定。

    …………

    好吧,官方的解释李素假装信了,也不计较这其中的处处破绽漏洞,更不在意突然冒出来的那碗药渣,和莫名其妙的所谓“十八反”,至少李素能肯定一点,不管是朝堂的君臣,还是隐藏在幕后的主使,当事情闹到这个地步,眼看再挖下去便是一桩惊天大案的关头,大家都不希望再继续挖下去了,息事宁人才是最合时宜的选择,李世民不希望朝堂再被清洗了,权贵们不希望看到动荡了,而幕后的主使,当然更不希望自己像一只倒霉的田鼠般被挖出来。

    于是,许敬山一案发展到这里,四面八方都满意了。

    在外人眼里,这桩案子算是尘埃落定,可对李素来说,许敬山出狱仅仅只是个开始。

    看不见的阴暗角落里,敌人的一双双眼睛在冷冷盯着他,像猎食的豺狼一般,只要猎物稍有一丝破绽便会扑上来撕咬,老实说,李素受不了这种时时刻刻提心吊胆的感觉,想想都觉得寝食难安,浑身冒鸡皮疙瘩。

    若欲自己的后半生活得安稳,睡得踏实,李素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藏在幕后的人揪出来,然后弄死。

    太子也好,魏王也好,或是某些看他风头太甚而眼红的朝臣权贵也好,不管谁在幕后兴风作浪,李素都要追查到底,确定了敌人是谁,他的心里才踏实。明处的敌人虽然也是敌人,但至少比藏在暗处的要安全得多。

    接了老丈人回到李家,李素决定暂时将老丈人一家先安顿在自己家里,而他,则忙着干别的事。

    敌人不浮上水面,他绝不罢休。

    许敬山一案在长安基本上没有产生太多的动荡,一直到结案,许敬山出了大理寺,长安城也是波澜不惊。

    不过接下来几天,长安城又有了新的传言。

    这次是正能量,说的还是许敬山的案子,只不过黄守福的真正死因被传开了,许敬山蒙受的冤屈也传得广为人知,最后百姓们纷纷长舒一口气,许家洗清了冤屈,许家卖的茶叶当然也是天然环保无公害的绿色产品。当然,许家的女婿李素更是无辜中的无辜,到了这个时候,李素当年种种的事迹又被人重复提起,坊间又是一片排山倒海般的赞誉声。

    李素冷眼看着风向的扭转,他知道这一切皆是幕后之人所为。

    那个人不希望李素再查下去,于是用这种正名的方式委婉地表达和解的意思,许家的冤屈洗清了,李家的坏名声也扳正了,唯一吃了点小亏的是许敬山莫名蹲了很久的牢狱,这个没法补偿。

    换了旁人,或许便不会查下去了,但凡清醒一点的人都知道,再往深处追查,查出来的结果自己不一定扛得住,后果自己不一定承受得了。

    可是,李素想查。

    他知道,这一次是自己主动把事情闹大了,幕后之人觉得收不了场,这才果断决定收手,若是对方主动收手的话,或许李素还真不会再说什么,可偏偏对方是迫于压力被动收手。

    一个主动,一个被动,事情的性质便完全不一样了,敌人仍旧是敌人,他们仍然会在日后某个恰当的时机选择扑上来狠狠咬自己一口,所以李素不能不继续计较下去,他不想将来某天突然的小小疏忽,便被藏在暗处的扑上来咬一口,那一口,或许能要他和全家老小的命。

    有了危险的苗头,就要及时将它掐死。

    ************************************************************************

    许敬山出狱后,李素却频繁出入长安城。

    进城不完全为了陪禄东赞,李素还有更重要的事。

    每天以无所事事的姿态,频频登门拜访各位将军长辈,从程咬金到牛进达,再到李绩等等,李素这几年人脉处理得好,每位长辈都拿他当亲子侄看待,于是进了人家的门便被待为上宾,又是酒肉又是舞伎,李素喝得两眼发直,消息没打听到什么,酒量却涨了不少。

    唯一一个题外的消息,便是侯君集被特旨赦免了,已被召回长安,如今正在路上,再过两个月约莫能回。

    这算是唯一的好消息了,李素舒了一口气,总算不枉当初冒着风险在李世民面前为侯君集开脱,如今看来,李世民不管出于给他面子也好,还是觉得大唐确实不能痛失良将的考虑也好,总之侯君集被****了。

    而高昌国的那些使节和遗老,自然也知道了侯君集被赦之事,这一次,他们再也没法像当初那样理直气壮跪宫门,告御状了,因为皇帝已惩罚过,更重要的是,高昌国已被灭了,他们已是流离异乡的亡国之臣,没有任何的倚靠,也没有任何的底气了。

    算是好消息吧,至少对李素来说,是个不错的消息。

    这一日离开程府时,天色已快黑了,坊官敲着锣扯开嗓子大声提醒着行人百姓回家,城里开始宵禁了。

    程府门外,方老五等人已在等候,见李素出来,众人急忙上马准备出城。

    一行人匆忙出了仁寿坊,打算朝金光门行去时,一马当先的李素忽然发现仁寿坊的坊门下,一乘马车静静停在路中间,马车两旁站着二十余名亲卫,前面两人打着灯笼,看四马并辕的仪仗,竟是皇子仪仗。

    李素皱了皱眉,正打算下令避开时,对面马车的帘子忽然掀开,里面露出一张白白胖胖憨厚可爱像吉祥物般的肥脸,肥脸正朝他笑,笑得很灿烂。

    李素愣了一下,然后也笑了,主动下马朝前走了两步,行了一个臣礼。

    “臣,泾阳县侯李素,拜见魏王殿下。”

    马车里的人果然是魏王李泰,一反当初高傲冰冷的模样,今日此刻的李泰显得很和气,很亲切,看着李素的目光简直像是多年后重逢的亲人。

    “李县侯,你这顿酒可喝得久呀,从下午到晚上,城门快关了才从程府出来,本王在此恭候多时了,要不是害怕程叔叔那老……咳咳,老长辈,本王这急性子真恨不得冲进程家把你抢出来才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四十一章 魏王邀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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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没想到今日在路中间堵他的人居然是魏王李泰。

    私下里,李素与皇子的来往并不多,除了李治这个小屁孩确实比较可爱,对其他的皇子,李素都抱着几分戒意的。

    龙生九子,没一个是好人呐。

    尤其是,李素与魏王以前还有恩怨过节,当初二人也曾过了几招的,可谓各有胜负,从那以后,大家保持着老死不相往来的默契。

    没想到今日魏王居然专门堵在路中间等他,李素当时心里便有了一种钱包被贼惦记上的紧张感。

    拱了拱手,李素客气地问道:“不知魏王殿下等臣是为了……”

    李泰肥脸堆挤出笑容,表情好单纯好不做作:“妹夫……”

    李素惊呆,茫然四顾:“谁是你妹夫?”

    “你啊,按大小排,东阳算是我妹妹,你当然是我妹夫。”

    “殿下莫乱说,臣与东阳公主殿下的关系比白纸还纯洁……”

    “妹夫,都是自家人了,何必如此小心?你和东阳如今差的只是父皇一道旨意罢了,长安城里谁人不知?”

    “臣真的很纯洁!”

    李泰见他戒意甚深,不由叹了口气,肥脸抖索了几下,幽怨地道:“看来你还是不肯与自家人相认,罢了,你我便兄弟相称吧。”

    李素继续惊呆:“…………”

    最近的风水是不是有问题?为何个个跑来跟他称兄道弟?吐蕃大相也是,魏王也是,自己长着一张当兄弟的脸吗?

    客气地拱拱手,李素脸上堆笑,心中戒意更深了:“不知魏王殿下今日……”

    李泰哈哈一笑,拽住李素的手便往马车上拉:“王府饮宴,久慕李兄文采,饮宴怎可少了你?我知你性子孤傲,派人来请必然回拒,于是愚弟我亲自来请,李兄定要给我个面子。”

    李素大惊:“殿下不可,不是臣不识抬举,实是城门马上要关,城内各坊要宵禁了……”

    “宵禁怕甚?睡在我府中便是!”

    “可是殿下……到底有什么事能明说么?”

    “来不及解释了,快上车!”

    …………

    …………

    客气得有些夸张的请客过程,一言不合就把李素拉家里喝酒吃肉去了。

    李素推了几次都没推成功,最后被李泰强行拉上车,别看人虽然胖,力气可不小,李素如同被夹在腋窝里的一只小鸡崽,就这样上了李泰的贼车。

    方老五郑小楼等部曲面面相觑,赶紧跟上。

    坐在马车上,看着李泰笑吟吟的模样,李素不动声色。

    一位以前有过恩怨的皇子忽然尽弃前嫌,一脸热情的把昔日的敌人拉上车,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要把他卖掉,二是确实有事,而且是神神秘秘见不得人的事,不可能真的只是饮宴那么简单。

    既来之则安之,李素也不推辞了,索性坐在马车里不言不动,像一尊神龛里的土地公。

    车厢内金碧辉煌,楠木包着镏金,地上铺陈波斯羊毛地毯,中间置一矮桌,桌上放置着书籍,香炉,笔墨和砚台,桌下有四格抽屉,正中的主位下还铺着一张完好无损的虎皮。马车确实很大,粗略望去,里面坐十个人都有富余,这是一乘四马拉辕的宽厢大马车,一辆车行在长安城最宽的朱雀大街上,都占了差不多半边路,前方还有王府的侍卫厉声呵斥着行人避让。

    王府威势,王府气派,委实令人侧目惊叹。

    李素心中暗暗叹气,难怪外界总是传说今上有易储之念,别的不说,只看这魏王的车驾和随行仪仗便很不一般了,绝对远超寻常皇子的规格,东宫太子出行恐怕也就这阵势了吧?

    也难怪魏王这几年有些飘飘然,渐渐觉得自己能够取李承乾而代之,父皇给了他如此宠溺的待遇,自然便是一个极容易造成错觉的幻象,换了任何人是他,都会忍不住滋长出不可言的野心。

    大唐哪里都好,就是这皇家里的父亲和儿子,两头都搞得乱七八糟没个章法,迟早出祸端。

    车行到王府,李泰请李素下车,二人互相谦让一阵后,并肩入府。

    走进王府前厅,李素便察觉今日的饮宴不寻常,没有任何陪客,据说魏王素喜魏晋之遗风,常在府中呼朋引伴,不但歌舞娱之,而且还嗑五石散,嗑得浑身冒虚汗,面色潮红,然后所有人脱得赤条条在厅中开无遮会,当然,王府的歌伎和舞伎也不例外,总之厅内不许任何人穿着衣服,好好的王府被折腾得像个吸毒的淫窝,非常的伤风败俗,奇怪的是,从魏王本人到朝堂君臣甚至是百姓,没有一个觉得这是很羞耻的事,反而无比仰慕魏王狂放不羁的风采……

    整个世界都有病!

    李素走进前厅,眼皮跳个不停,他忽然觉得有点后悔,如果这家伙也逼着他嗑一剂五石散的话,他是应该一脸怒意掉头就走,还是索性一酒壶抡破他的狗头?

    很显然,今日魏王府的酒宴专为李素一人而设,而且分明是早有准备。

    李泰走进前厅,拍了拍手,很快一群美艳侍女端着食盘和酒坛进来,布置妥当后,侍女退出,李泰笑吟吟地端起酒盏,二人遥敬,一饮而尽之后,仿佛排练过无数次似的,李素刚放下酒盏,便有两队歌舞伎盈盈进殿,后侧屏风内也转出一班乐师,随着乐声悠扬传开,舞伎们在空旷的厅内翩翩起舞,每一举手抬足,柔情似水的眼波总会不自觉地朝李素一瞟,绕指柔般的风情仿佛一根缠绵的青藤,不知不觉地将李素缠绕住。

    李素脸上带笑,心中愈发警惕。

    这感觉,多么熟悉啊,唐僧进了蜘蛛洞大抵便是如此了吧?

    耐着性子观赏了一阵,曲罢舞歇,李素笑着朝李泰敬了一杯酒,李泰饮尽后哈哈大笑:“不瞒子正兄,府中前日从东市买来了十多位胡女,她们的舞姿与咱们大唐大不相同,子正兄且与我同赏……”

    正要拍掌唤进时,李素急忙拦下了他。

    这酒再喝下去,自己可真会被魏王府的歌舞伎们生吞活剥了。

    “殿下恕罪,臣已不胜酒力……在臣没醉倒以前,还是请殿下说正事如何?说完正事臣也好放开心怀与殿下同乐。”

    李泰挑了挑眉,本来很帅气的动作,出现在那张肥脸上实在是惨不忍睹,百思不得其解啊,这家伙长得跟猪一样,为何全长安的人都觉得他是当世仅有的狷狂雅士呢?魏晋之遗风……难道就这德行?

    “子正兄真是急性子,既然兄等不及了,泰便说正事吧。”

    仰头饮尽一盏酒,李泰咂摸咂摸嘴,忽然凑近了身子,压低声音笑道:“听说令丈前些日蒙冤入狱,后来虽被无罪开释,却终究遭了一回罪,子正兄,你可知谁在背后兴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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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晚有个聚会,稍喝了一点,更新比较少,见谅。。(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四十四章 暗中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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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玄素的来头不小。

    能被李世民任为东宫属臣的人,资历绝不简单。

    东宫是社稷之本,辅佐太子的工作相当于农民插秧,收成是好是坏,全看开春插秧的工作细不细致,所以东宫属臣的人选非常重要,他们与太子朝夕相处,对太子的性格的潜移默化有着最直接的影响,所谓“近墨者黑”,如果李世民派个二流子去当东宫属臣,若干年后,大唐就多了一个二流子储君,而且是超级二流子,破坏性非常大。

    张玄素原本不是李世民这边的人,隋朝末年,天下大乱,张玄素原本以隋臣自居,好不容易等到隋炀帝死了,张玄素没了忠心的对象,于是只好选择站队,然而他的运气实在太差了,站队站错了地方,不小心投到了窦建德的麾下,还没有风光两年,窦建德被李渊灭了,于是张玄素只好继续站队,终于归顺了大唐。

    李家父子还是很赏识他的,因为张玄素确实是治世之才,事实上张玄素归顺大唐后也很争气,没让李世民失望,李世民刚登基,张玄素便疏陈国事,进谏了许多有用的治国之策,李世民表示很满意。

    当然,张玄素的脾气火爆也是朝野尽知,贞观四年的时候,李世民打算修洛阳宫,当时张玄素干了一件和李素同样的事,那就是上疏谏止,奏疏中的语气甚至都跟李素的《阿房宫赋》大同小异。

    “阿房成,秦人散,章华就,楚众离。及乾阳毕功,隋人解体。”

    话说得很文雅,但意思却很粗暴,大意就是,你要修宫殿你尽管修,修完就亡国,前面那么多反面教材摆在那里,你瞎啊。

    李世民的反应也和当初看到《阿房宫赋》一样,不负众望的勃然大怒,当场拍案而起,指着张玄素说,你不怕我把你剁了吗?张玄素泪流满面说,来啊,互相伤害啊……

    于是李世民决定伤害他,正要下旨把他剁了时,大唐著名搅屎棍魏徵跳出来了,谏道:“陛下,不能剁!”

    于是李世民决定不剁他了,很随和的皇帝。当然,可能主要是害怕魏徵那种碰瓷式的无休止的纠缠。

    经此一役,张玄素出名了,成了贞观朝里仅次于魏徵的忠直谏臣,和魏徵的爱好一样,大家都喜欢挑战李世民的底线,喜欢看到到底忍到什么时候才会把自己剁了,撩妹撩汉算得什么?撩终极大BOSS才是人生中无可比拟的爽点。

    后来,李世民终于受不了了,终极BOSS也是有尊严的,忍魏徵这一根搅屎棍已经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了,两根的话,朝堂该臭成啥样。

    于是李世民把张玄素踢去了东宫,任为太子右庶子兼少詹事,后来又加封他为银青光禄大夫,实可谓荣宠之极。

    李世民扔给他的唯一一件差事,就是好生教导太子,使之谦逊有礼,恭良向学,可惜,李承乾这个副本比李世民这个BOSS还难刷,张玄素努力了很多年,仍不可遏止地看着李承乾越来越自甘堕落。

    一切的反常皆事出有因,张玄素这半年也已到了爆发的临界点了,今晚看着李承乾抱着称心在东宫内谋醉,一副自暴自弃不知悔改的样子,张玄素终于受不了了,这才有了执棒追杀称心的一幕。

    当然,所谓“追杀”,也只是做个样子,最基本的君臣礼仪张玄素还是不敢忘的,打杀称心或许不敢,但把称心打出屎来却毫无压力,今晚张玄素铁了心要唤醒李承乾,行霹雳手段亦是另一种形式的劝谏。

    但是,李承乾当真了。

    杀气太逼真,李承乾不能不信,这个时候他很确定张玄素是真对称心起了杀念。

    称心吓得花容失色,瑟缩躲在李承乾身后,李承乾这时也终于像个男人似的,勇敢地护着称心的周全。

    看着二人患难相依情比金坚的模样,张玄素索然叹了口气。

    这太子……无药可救矣!

    身为东宫属臣,坊间朝堂的传闻他知道得最清楚,李家父子之间如今冷漠疏离到何等地步,他也最清楚,越是清楚,便越感到忧心如焚,他察觉到危机迫在眉睫,这个时候如果太子拼命补救,修补父子情分,或许事尚可为,若像现在这般破罐子破摔,陛下心中的易储之念恐怕愈发强烈,待最后对太子彻底失望寒心,易储之心已定,那时太子无论多么努力的亡羊补牢都无济于事了,另一任的储君人选十有八九是魏王泰,若将来魏王泰登基,李承乾这个曾经的废太子还有活路吗?

    然而,眼前这位太子殿下似乎已完全不在乎太子之位了,他到底知不知道,失去太子之位后的下场将会多么可怕?

    盯着神情惶然的李承乾,张玄素长长叹了口气。

    “殿下乃社稷之本,你若自弃,天下臣民怎能不弃?你的父皇是古往今来少有的圣君明君,他为你创下了如此伟大的基业,殿下若不自珍自爱,有何颜面继承这偌大的江山?”

    李承乾经过刚才的慌乱后,这时也冷静下来了,越冷静越觉得刚才被侮辱了,盯着张玄素的眼神已多了几分凶光。

    “敢问张卿,我这个太子还能当多久?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

    张玄素语滞。

    这个问题除了李世民,谁也无法回答。

    李承乾冷笑:“今日不知明日事,今日或许酒醉拥色,明日安知不会钢刀加颈,张卿之谏,我纵纳之,于事何益?”

    张玄素忽然怒了,大声道:“那也不能失行丧德!殿下终日沉迷酒色,无故杖毙宫人,不仅荒淫,而且残虐,此非人君之道也!殿下,从明日起,臣将会监督殿下的一言一行,但有言行失当之处,臣必将直谏!”

    顿了顿,张玄素深深看了李承乾一眼,沉声道:“殿下,危机已迫在眉睫,若继续沉沦下去,你失去的不仅仅是东宫之位,你我君臣多年,臣现在要保你的命!保你的命,你明白吗!快醒醒吧!”

    再恶狠狠瞪了称心一眼,张玄素拂袖离去。

    大殿内,李承乾和称心仍抱在一起,看着张玄素的背影消失在廊外,李承乾目光复杂,脸色难看。

    良久,称心轻声道:“殿下,张玄素虽说言语刺耳,可奴看得出,他对殿下一片忠心,他说的一切都是为你好,奴求殿下纳谏。”

    李承乾重重哼了一声:“纳谏?纳这个无君无父之人的谏?称心,你昏头了吗?刚才他在东宫驾前失仪,手执凶器放肆无礼,这等逆臣,孤有朝一日非杀了他不可!”

    称心被李承乾这番毁三观的话惊呆了,愣愣看着他许久,一颗心却仿佛沉入了冰窖中。

    ******************************************************************************

    太平村。

    李素和王直蹲在河边,一人一根钓竿,呆呆地注视着缓缓流淌的河水。

    “大夏天的,把我约到这里钓鱼,王直啊,你越活越回去了……”李素盯着河水,轻轻叹息道。

    王直挠挠头:“你平日不是喜欢钓鱼吗?”

    李素淡淡道:“首先,我钓鱼是选在秋冬,而不是这种热死人的天气,看看我的脸,这是一张多么白净无暇的脸啊,被太阳一晒,你知道会有什么结果吗?”

    “会出汗……”

    “你猪脑子啊,会晒黑啊!”李素狠狠瞪了他一眼:“晒黑了你赔钱不?其次,我钓鱼一般是东阳在旁边陪我,知道你陪我和她陪我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王直懂了:“她长得比我迎人。”

    “何止迎人,简直云泥之别,她是云,你是泥,浮在云层里和裹在一堆烂泥里,你觉得哪一种更令人愉悦?”

    王直愁眉苦脸道:“要不……咱们回去?”

    李素又叹了口气:“一件事本来就错了,还半途而废,简直是错上加错,还回什么?我已经被晒黑了,继续钓吧。”

    王直咧嘴呵呵一笑,说起了正事。

    “你说过要查证魏王的话,我这几日叫人在长安城里查过了,汉王府确实曾经有一个名叫崔丰的管事,此人横行霸道,无恶不作,听说有几次还闹出了人命,都跟他有关,雍州刺史都传唤过他几次,后来不是证据不足被放出去了,就是不敢招惹汉王,只好不了了之……”

    李素皱眉:“果然有此人?一个王府管事竟横到如此地步,整个长安城都没人敢治他?”

    “说真的,没人敢治,主要是他后面的靠山太硬了,汉王可是高祖皇帝陛下之子,与当今皇帝是异母兄弟,当今陛下若不吱声,谁敢冒着掉脑袋的危险治他?所以崔丰仗着汉王的势,这些年确实干了不少禽兽不如的事,还偏偏过得很滋润。”

    李素嗯了一声,道:“这个崔丰跟黄守福之间,果真因店铺而生了仇怨吗?”

    王直点头:“这一点我也证实了,确有仇怨,听说去年二人有过争吵,后来崔丰差点动了刀子,而黄守福也是个要钱不要命的,被崔丰逼到那份上了,情愿把店铺卖给你丈人也不愿送给崔丰,二人的仇怨自从你丈人买下店铺后便彻底打了死结,再也无法化开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四十五章 扳倒东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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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早在离开魏王府之前,李素便大抵清楚,李泰所说的八九不离十了。

    皇子有皇子的傲气,尤其是李泰,书读得最多,更是傲气得鼻孔朝天,他不会说这种一戳就穿的谎言来降低自己的格调。

    王直亲口证实后,李素心里更有数了。

    魏王没说假话,那么,此案的幕后主使多半跟汉王脱不了干系了。

    王直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接着道:“说到黄守福莫名中毒而亡,此事确实发生得蹊跷,刚开始时黄家的家眷一口咬定,当日黄守福除了喝茶,没进任何水食,后来莫名其妙翻了供,改口说是喝了参汤,而且刑部仵作就那么恰到好处的发现参汤里面有相冲相克的药渣,此事反来转去,是黑是白全在黄家的家眷一张嘴里,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你丈人出狱以后,我对黄家的那些家眷十分怀疑,于是派了手下接近黄家的下人,下人什么都不敢说,但可以肯定一点,黄家自从黄守福死后,气氛很压抑很低迷,那些妇孺老人孩子们不知道在害怕什么,主人们不出家门半步,下人还常能听到内院有哭泣声,哭的却不是死去的黄守福,似乎……对某人或某事非常畏惧。”

    李素点点头:“多半是被人挟持了,这桩案子里,家眷们的证词很重要,如果有人在背后以性命相威胁,那些家眷只能乖乖照办,这也就是此案逆天反转的关键所在了,一切全在幕后之人的掌握中,他要一个怎样的结果,便会有怎样的结果。”

    王直看了他一眼,接着道:“后来那个汉王府的崔丰,我派人左打听右打听,案发后便没人再见过他了,若魏王所言不虚,崔丰怕是果然被汉王下令灭口了……”

    长长舒一口气,王直道:“总之,我打听到的消息,与魏王所言大致相同,我想,魏王应该没有骗你。”

    李素沉默片刻,忽然道:“你确定此案的源头是崔丰和黄守福的私人恩怨,汉王和太子刚开始并不知情?”

    王直道:“开始的原因确实是因为那家店铺,崔黄二人的争执从去年便开始了,你丈人只是运气不好,误打误撞牵扯进了他们的恩怨,崔丰原本对黄守福已起了杀念,把罪名栽到你丈人头上是因为他知道你和太子有仇怨,此举为了向汉王邀功,所以从黄守福丧命到你丈人下狱,皆是崔丰个人所为,汉王和太子应该不知情,直到后来崔丰在汉王面前邀功时,汉王才知惹上你了,可是错已铸成,难以挽回,汉王和太子商议过后决定将错就错,于是后来长安城里针对你和你丈人的流言,以及朝堂传出来的种种不利的风声,这些恐怕就是太子的手笔了,太子如今虽然被陛下冷淡,可是太子阵营里的朝臣仍不少,许多朝臣都愿意为太子摇旗呐喊的。”

    李素点头。

    好了,一桩没头没脑的案子,经过一层层抽丝剥茧后,整个真相终于渐渐浮出水面,并且被证实。

    汉王,太子。

    不论事情的起源与他们有没有关系,李素已将他们锁定为敌人。

    对敌人不能心软,自己原谅他们也不会得到他们的感恩,反而会认为是畏惧,所以,相比圣母式的原谅,李素更愿意一刀子捅过去。

    以直报怨,才是男儿本色。

    李素眼中闪过一道莫测的光芒,喃喃道:“他的下场……也该是今年了,我没有改变什么,只不过帮忙推了一把而已……”

    目光回到静静流淌的河面上,钓竿的浮标在不停颤动沉浮,有鱼儿咬钩了。

    李素熟练地一扯钓竿,一条巴掌大的鲫鱼被穿在钩上,身躯急速地扭动挣扎。

    将鱼钩从鱼嘴上取下,李素看了看它,随即手一扬,将鱼儿扔回水里。

    王直睁大了眼睛,不解地看着他。

    李素笑道:“太小,让它再长肥一点,待到秋天再下钩,相信它还会咬上来的。”

    王直呆呆地点头,总感觉这句话有点深奥,却不明白他到底有何意指。

    “现在真相水落石出,你打算怎么办?要不要报复回去,给太子一个教训?”王直问道。

    李素古怪地一笑:“教训?可不止是教训了,总不能让那位太子殿下养成习惯,觉得我是个软柿子,什么时候想捏就来捏几下,柿子也是有尊严的……”

    王直苦恼地道:“你说话能更直白点吗?你知道的,我……数钱数到一百以上就必须请人帮我数了。”

    李素叹了口气,道:“好,我就直白点说,打蛇不死,反受其噬,这个道理你明白吧?所以,如果蛇咬了你一口,你该怎么办?”

    “找大夫……”

    李素翻了个白眼:“错,先弄死它,再找大夫。”

    王直恍然:“明白了,蛇就是太子,所以你想弄死……”

    话没说完,王直两眼徒然睁圆,倒吸了口凉气,神情变得极度震惊,指着他结结巴巴道:“你,你想弄死……太子?”

    李素眨眨眼,好奇地朝他的下三路打量过去。

    王直赶紧捂裆:“你看啥?”

    李素同情地道:“吓到你那颗脆弱的小心肝儿了?紧张吗?害怕吗?吓尿了吗?”

    王直脸色有些苍白,紧张地四下环顾以后,压低了声音道:“你疯了?你有那个本事弄死太子吗?人家可是储君,就算陛下最近冷落他,毕竟也是陛下的亲儿子,更何况,太子在朝中不知多少党羽,而你只认识那些从不参与政事的老将军,你弄死他能有多大把握?”

    悚然一惊,王直失声道:“莫非你想刺杀他?”

    李素笑叹道:“说你脑子不灵醒吧,偏偏想象力很丰富,我活得如此安逸自在,没事刺杀他,我找死么?所谓‘弄死’,不一定非要把他种进土里,其实只要把他从太子的位置上推下去,他基本就跟死人差不多了,放心,肯定活不到寿终正寝的那一天……”

    王直额头冒汗,眼皮直跳,死死盯着李素半晌,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于是……王直更害怕了。

    这几年陪着李素确实干过一些无法无天的事,王直的胆子也越练越肥了,可是,扳倒太子这么刺激的事,他还是觉得很害怕,李素没猜错,此刻他确实有一股深深的尿意……

    “李素,你可想清楚了,这可不止是掉脑袋的事,若然事败,可是要诛灭九族的,你要动的人可是太子呀!更何况,你怎么动他?论钱财论权势论亲疏,他哪样不比你强,正应了你当初说过的一个文雅的词儿,什么螳螂的手臂要拦个什么东西,啪叽被碾得稀碎……”

    李素苦笑叹气:“那个词儿叫‘螳臂当车’……王直啊,你说你在长安东市每日闲着也是闲着,为何不多读点书呢?再说,你这样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真的好吗?我哪点像‘螳臂’了?”

    王直苦着脸道:“要不,你现在回家睡一觉,睡醒了约莫就清醒了,你如今不大不小也是县侯,且不论我的手下,就说如今的酒坊,香水作坊,还有你家老爹和婆姨,还有上百口子部曲,都指着你一人吃饭呢,你一个决定会影响很多人一辈子的,凡事还是三思而行吧……”

    李素摇头:“话既已出口,我自然已经思之再思了,不论从我和太子的恩怨来说,或是为我和李家日后的兴衰荣辱,以及这么多指着我吃饭的人,扳倒太子已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了,这个念头几年前我便有了,只是那时火候和时机都不成熟,如今看来,火候应该差不多了……”

    王直叹气:“你真想好了?”

    李素笑看着他:“你若觉得害怕,可以不参与此事,收拾钱财细软先离开长安,过一阵待此事尘埃落定你再回来,如何?”

    王直一呆,接着脸孔迅速涨红了:“你当我怂了?当我是孬种?我王家兄弟的命都是你救的,你要办这么大的事,身边正缺人帮衬,你觉得我会不讲义气跑掉?”

    李素垂头,看着河水流淌,淡淡地道:“我也不瞒你,此事火候虽已足够,但是,仍有不小的风险,正如你所说,若然事败,是诛九族的大罪,王直,你我兄弟不说假话,你心中若有一丝一毫的不愿或胆怯,你就必须离开长安,暂时避开……”

    王直狠狠朝地上吐了口口水,道:“我怕个屁!我和兄长这条命早在打松州时就该埋在那里了,如今多活一天都是赚到的,咱们兄弟一起干过多少大事?从收复松州到死守西州,从帮你装神弄鬼到培植长安城里的势力,哪一件事不是在鬼门关前晃荡?再加上这一件又何妨!”

    李素欣慰地笑了,站起身使劲拍了拍他的肩:“我没看错你,你是条汉子,这一次,我们兄弟齐心,再干一桩惊天动地的大事!”

    王直也哈哈大笑,笑声苍劲豪迈,声震云霄。

    李素笑道:“你们把命交到我手里,我绝不会拿你们的命冒险,这一次我会谋定而后动,更何况,打先锋打前阵的人,并不是我,有人比我更急,且让他冲锋陷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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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可能很晚了。。。没错,作息又颠倒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四十八章 雷霆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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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混帐话出口,李承乾终于给自己惹了大祸。

    太子的一言一行时刻有人盯着,原本这个太子就干得很差劲了,不是酒就是色,偶尔还杀一两个宫人泄愤或取乐,对敌人不是污蔑就是刺杀,自贞观九年长孙皇后逝世以后,李承乾完全变了样子,与当年那个温文识礼,勤学谦逊的东宫太子判若两人,仿佛被恶鬼上了身似的。

    恶劣的言行君臣能忍则忍,李世民疼爱这个嫡长子,孔颖达,褚遂良这些当世大儒不停地往东宫里送,只指望李承乾能够迷途知返,痛改前非,而朝臣们,则只能安慰自己这只不过是青春少年时期的叛逆,毕竟大家都年轻过,年轻时也没见几个太懂事的,谁没当过几年人渣呢?待到过些年岁,经过了岁月的沉淀,又或者,被残酷的现实狠狠扇了几记耳光后,男人都会懂事了。

    君和臣都在自己骗自己,都觉得李承乾属于那种还可以抢救一下的病人。

    可是,李承乾说出“杀五百人,岂不定”之后,知道此事的张玄素,李世民心都凉了,只觉一盆冰水都头淋到脚,那种发自骨子里的森寒之意令人悚然惊骇。

    李承乾出生于武德二年,今年正好二十四岁。

    这已不是有资格年少轻狂的年纪了,在这个人均寿命并不长的年代里,二十四岁的男子早已懂得了一切该懂的事,礼义廉耻这些做人的基本准则早应深植人心,一个二十四岁的成年男子,说出“杀五百人,岂不定”的话,李世民和张玄素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借口原谅他。

    典型的残暴不仁的昏君暴君之言,李世民只觉得心如针扎,李承乾的一句话,将他多年对儿子的培养教导付之一炬,心血东流。

    这样的人,如何能当皇帝?

    甘露殿内,李世民与张玄素四目相对,二人的目光同样的苦涩。

    半个时辰后,殿外终于传来慌乱的脚步声,李承乾的身影在殿门外矮了一截,伏首惶恐道:“儿臣承乾,奉诏拜见父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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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村。

    村东面四里有一座矮山,山无名,但常有野兽出入,往年年景不好时,那座无名的矮山便成了村民们的粮仓,下套,挖陷阱,设兽夹,或是弓箭,削尖的竹竿等等,用这些工具多少总能打几只锦鸡或是野兔,运气好的话猎一只狼或一头狍子,算是开了利市。

    今日李素也打猎,当然,属于闲得发慌吃饱了撑的那种打猎。

    作为食物链最顶端的人类,无聊时祸害一下食物链下层的动物,人类表示毫无愧疚。

    同行的不止李素一人,这次带上了李治和小兕子,后面跟着二人的亲卫和李家的部曲,一群人浩浩荡荡上了山。

    打猎是大唐的时尚运动,当然,属于权贵阶级的,平民打猎只为填饱肚子,粮食有保障时,百姓一般是不会去祸害动物的,人与自然界的互相依存关系,百姓比权贵做得好多了。

    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实在太匮乏了,权贵不事生产,不劳动,而且客观的说,也没几个喜欢读书的,大把的空闲无聊时间如何打发?当然是荒废蹉跎青春了,不然能干嘛?

    李素和李治显然也属于闲得发慌的那一类人,一大早李治领着妹妹进了李家的门,以李素的懒散性格当然不会太花力气招待他们,毕竟大家这么熟了,所以李治进门逛了一圈后,发觉……李家也很无聊,于是兄妹二人托着腮坐在前堂里唉声叹气,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李素看不下去了,只好带二人去打猎。

    领着原地满血满蓝复活的兄妹二人,李素叫下人准备了弓箭,刀剑,长矛,大网等物,许明珠怕兄妹二人受伤,又从家里取出两副小号的皮铠给李治兄妹穿戴上,一群人前呼后拥一副征讨水泊梁山的架势浩浩荡荡进山,看起来活像一群给英雄人物当垫脚石的炮灰,李素作为主帅都对此行很没信心。

    山涧泉水潺潺,鸟鸣花香,处处幽远宁静,风景美不胜收。

    李治边走边喘息,小兕子则被亲卫搭了个简易的软轿抬着,一行人走得不快不慢,大家都对成绩没什么野心,也不在乎能不能打到猎物,以游山玩水为主。

    “子正兄可知,昨夜宫里出了大事……”李治喘着粗气搭话。

    “什么事?”李素心不在焉地回道,眼睛却四下张望。

    风景虽然不错,但不宜居住,唯一的优点是空气好,可是抛开野兽不提,光是山里的蚊子就能把人咬成满头包的西天菩萨,而且山上大树遮荫,采光也差。

    摇摇头,李素悻悻放弃在山里盖个小别墅的想法。

    李治叹了口气,道:“昨夜父皇教训了太子……”

    李素一怔,接着笑道:“老子教训儿子,天经地义的事,算得什么大事?”

    李治叹道:“教训得太残暴了啊……父皇亲自动手了,抄起殿外武士的铁镗便打,听说太子的腿被父皇打断了……”

    这句话终于引起了李素的注意,惊道:“啊?太子干了什么事令陛下如此恼怒?”

    李治摇摇头:“不太清楚,早起只听身边的宦官模模糊糊提了几句,据说是太子说了一句醉言,说什么‘我若为帝,当肆吾欲,有谏者,杀之,杀五百人,岂不定’,就是这句话惹恼了父皇……”

    李素脸上飞快闪过一丝古怪,随即震惊状:“太子说几句醉话而已,陛下怎能当真?”

    李治挠挠头,道:“听宫人说,太子这句话很不妥,是昏君暴君之言,所以父皇很生气,亲自动手把他的腿打断了……”

    李素眨眨眼道:“腿都打断了?这可真是喜闻……啊,悲伤的消息啊……”

    因为儿子太残暴,所以老子残暴地把儿子的腿打断了……

    李治愁道:“这事闹得很大了,据说天刚亮,外面的朝臣已知道了一切,朝臣们都炸了锅,尤其是太子的那几句话,更令群情激愤,就连向来不掺和政事的几位将军叔伯们都气得在宫门前大骂不休,他们骂的不是父皇和太子,而是骂那些东宫属臣,如左右庶子于志宁,张玄素他们,说他们怠于教导,而致太子残暴不仁,动摇大唐未来的社稷根本,不仅请父皇治罪,而且要求张玄素等人全部自尽以谢罪天下。程伯伯最暴躁,听说连斧子都拎出来了,叫嚣说莫让他在长安看见于张二人,看见就弄死……”

    李素睁大了眼睛。

    这帮家伙果然都是老杀才,好不容易掺和一回政事都透着一股子血腥气,非常的简单粗暴。

    混帐话说得太严重,而且矛头直指所有的朝臣,李承乾当了十七年太子,这算是第一次向外界以非正式的形式宣布未来他当皇帝后的施政纲领,纲领很简单,谁敢上谏说一些让我不痛快的话,我就弄死他。

    这话谁听了都受不了,朝臣的职责之一就是上谏,臣子上谏给皇帝,通常都不是很顺耳的,李承乾居然说什么“有谏者,我杀之”,这话可算捅马蜂窝了,我们好心上谏,为的是大唐江山社稷,为的是国富民强,你不但不听,反而要杀我们,这说的是人话吗?你两张嘴皮一碰说得轻巧,一句话给未来大唐的臣子增加了多少职业风险?你有没有考虑过我们的感受?

    李素虽然没看到满朝文武大臣齐崭崭站在宫门前骂街的盛况,但他可以肯定,李承乾的这句话传开后必然人心尽失,恐怕连以前坚决站在太子阵营的那些朝臣们也不大稳当了,都说良禽择木而栖,跟这么一位残暴的老大以后到底是吃香喝辣还是人头落地,谁都要在心里掂量掂量,皇帝陛下繁殖功能如此强大,实可谓皇子多如狗,公主满地走,为何非要选择在这棵树上吊死?跟谁不是跟啊?

    嘴角的笑意有点掩饰不住,李素忍不住想笑,看来称心办这件事办得不错,不动声色地给李承乾挖了坑布了局,果真诱导李承乾说了这句混帐话,待李承乾被扳倒后,倒是要给称心安排一个好出路,让他痛快安逸过完一辈子才是。

    “子正兄,如此严肃的事,你为何发笑?”李治不满地瞪着他。

    李素正色道:“殿下看错了,我这是苦笑,为社稷为百姓发出的苦笑,太子说这话……委实不应该啊。”

    李治点头:“没错,我也觉得不应该,但我只是皇子,反正也轮不到我当皇帝,朝堂政事,我也不该去掺和……”

    李治说着,忽然露出不忍之色,叹道:“只是……太子说错了话,父皇教训便罢,下手却太狠了,怎能打断他的腿呢?”

    李素深深看了他一眼,李治被盯得有些不自在,咳了两声道:“子正兄,我说错什么了吗?”

    李素笑道:“你没错,错的是太子,太子是成年男子,一个成年人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是要负责的,做对了,坦然享受成果,做错了,也要坦然承受后果,我大唐王师横扫天下,战无不胜,是因为军纪严明,赏功罚过毫不含糊,做人做事其实也应该这样,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该接受惩罚……”

    “殿下试想,如果太子今日之言陛下轻轻揭过,太子没有受到教训,便会觉得自己说的话没错,无形中给了他鼓励,将来太子登基,再回忆起当年这句他自觉很正确的话,并且照这句话去施政治国,殿下你想想,那将会给大唐带来多么可怕的危害,忠直老臣因谏而罪,剩下的朝臣惧帝王之威,为求自保而不敢上一谏,不敢发一语,朝堂上再也听不到任何让帝王不高兴的声音,帝王自以为天下太平,漫舞笙歌,上昏而下效,那时的大唐,将会是怎生模样?”

    李素看着拧眉思索不语的李治,笑道:“所以,做错了事就必须罚,不罚便是纵容,是默认,寻常人家还好说,然而天家太子说错了话,危害的可是一整个国家,殿下莫怪你父皇下手狠,他必须这么做,必须给太子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否则会给未来的大唐社稷埋下严重的隐患。”

    李治渐渐露出恍然之色,接着很正式地朝李素长揖一礼:“治谢子正兄解惑,我确实不该心存仁慈偏颇而误了社稷。”

    李素欣慰地笑,一伸手,恰好够着他的头顶,于是很自然地做出笑抚狗头的动作。

    这样的孩子才真正的让人省心啊,而且很仁慈,看,摸他狗头他也不反抗,多仁啊……(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四十九章 仁心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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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觉得李治的性格和自己有几分相似。

    当然,相似的不是懒,这方面没人能和李素比,世上的懒人其实也多,但懒到李素这种地步的实在凤毛麟角。

    李治和李素相似的地方在于随性,做人做事都很随性,没有太明确的目的,也没有太大的野心,像一块浮在水面上的浮萍,随着水流的方向而动,今天水流往东方,浮萍说,啊,行,就去东方,明天水流往西方,浮萍说,啊,无所谓,你高兴就好,后天水流往北方,浮萍说,你是不是有病……

    随性的人脾气都很随和,很少动气,当然,进取之心也稍微差了一些,说好听点就是享受人生,说得不好听就是混吃等死。

    李素的身份是县侯,他觉得一个县侯足够了,说大不大,不会引起别的权贵妒忌眼红,说小不小,勉强也算挤进了权贵圈子,平民百姓见了他也得毕恭毕敬行礼让道。

    李治也一样,如果朝堂不出现变故,李承乾当了皇帝,李治仍是那位闲散的王爷,整天只需要负责好好活着,而李承乾对这位还未成年的亲兄弟也不会太严苛,毕竟是同一个娘胎出来的,跟外面那些妖艳兄弟好不一样……当然,前提是李治不要表现得太进取了,一个闲散王爷如果太有上进心,太忧国忧民,皇帝可能不会答应,再亲的兄弟都会琢磨着是把他剁成四块还是八块比较美观……

    所以李世民的诸多皇子里,李素唯一看得顺眼,愿意多亲近的,只有一个李治,初识时或许带着几分功利的想法,觉得应该抱住未来高宗皇帝的大腿,彼此熟悉之后,这种功利的想法淡了许多,如今李素眼里的李治,就是一个和自己很像的,天真单纯有点贱有点蠢萌的小屁孩,像一个大多数时候懂事,偶尔也淘气调皮的小弟弟,仅此而已。

    二人连打猎都带着一股子漫不经心,一边走,一边看风景,顺便聊点八卦,一副游山玩水的放松模样,至于打猎,却成了最不重要的事,看见有野鸡野兔跑过去,嘻嘻哈哈地搭箭射一下,一箭落空也不气馁,哈哈一笑便继续走,享受过程,重在参与,深得奥运精神之神髓。

    小兕子也很兴奋,从小被养在深宫,身体不好难以外出,这些年基本没出过太极宫的大门,这次李素带她打猎,委实是生平第一遭,看到各种花草小兽都会引得她一阵高兴的怪叫。

    李素揉揉她的头,看着她因兴奋而微微冒汗的小脸蛋,怜惜地道:“累不累?”

    小兕子摇头,露出一脸灿烂无邪的笑,一路上都被亲卫抬着,脚都没着过地,确实累不着她。

    李素笑道:“小兕子这些天有没有乖乖吃药?”

    小兕子乖巧点头,随即挤出一脸难受的拧结模样,两只肉乎乎的小手比划着:“每日父皇逼我喝两次,是孙老神仙亲自熬的,好苦……子正哥哥,你能劝父皇不要逼我喝药了么?我的身子好多了,现在能蹦能跳呢。”

    李素大笑:“那可不行,药是治病的,小兕子的病还没好,一定要坚持喝,等将来痊愈了,我带你到处玩耍,打猎,捉鱼,摘果子,想干啥都没问题。”

    小兕子幽幽叹口气,像个大人似的愁眉苦脸道:“可是……谁知道什么时候痊愈呢?若是一生不能痊愈,岂不是每天都要喝药,喝得我都不想活啦……”

    李素想了想,扭头朝李治道:“你父皇是不是在宫里修了个浴池?听说修得很奢华,连地上铺的都是西域宝石。”

    李治一愣,接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修得挺大的,学你家池子的模样,连那个蒸馍一样的小屋子都和你家一个样……”

    李素撇了撇嘴,抄袭还抄得如此高调,谁知道万邦拜服的天可汗陛下居然如此闷骚?

    揉了揉小兕子的脑袋,李素笑道:“小兕子喜欢玩水么?”

    小兕子点点头:“喜欢!父皇的大池子我每年冬天都喜欢在里面玩。”

    李素笑道:“回去跟你父皇说,以后无论任何季节,都让你去池子里玩水,不过玩水可不是随便扑腾,而是要游的,池子那么大,每天来回游十几遍,对你的身子更有好处,痊愈更快。”

    小兕子两眼一亮:“真的吗?真的可以每天玩水吗?”

    “游水,不是玩水。”李素每个字咬得很重,并且做了几次标准的游泳动作:“要像这样游,在池子两端来回游十几遍,不出两年,想必你喝的药便可以停了。”

    小兕子大喜,连连点头:“我喜欢游水,不喜欢吃药,以后就游水了。”

    李素转头看着李治,道:“记住我的话,回去告诉陛下,派几个识水性的宫女教小兕子如何游水,游水的时候也请太医候着,出了状况可以及时施救,记住,每天都要坚持,不可一日懈怠。”

    李治见李素一脸严肃,顿知刚才所言不虚,于是神情一凝,急忙暗中记下。

    李素捏了捏小兕子的脸蛋,嗯,身子好转了,也比以前胖了些,肉肉的脸蛋捏起来很有手感,模样也比当初刚认识她时可爱多了,真正是一个粉雕玉琢般的瓷娃娃,人见人爱。

    至于刚才说游水,确实不是李素瞎编。

    哮喘这毛病,要根治是很难的,可以说一辈子离不开药,说到底这是人体肺部的毛病,要治便要从根源抓起,而游泳这种运动,对增强肺部功能是很有效果的,一千多年后的哮喘病人,只要不是严重到一运动就喘的那种,医生都会建议他们坚持游泳,用最健康的方式逐渐改善肺部,以后或许还会偶尔哮喘,但频率一定会减低很多,到了身强体壮的阶段,一年也就复发几次。

    对小兕子来说,游水显然比喝药的感受强多了,也算是投其所好,只不过,游水可不是玩水,很辛苦的,过些日子有她在大池子里哭的时候。

    众人走过一道山梁,攀上山腰,眼前光线一亮,顿觉柳暗花明,眼前是一片平缓的青草坡地,时已夏末,蝴蝶在不知名的野花上翩翩飞舞,四处传来清脆悦耳的鸟鸣,草地上,两只肥硕的大兔子领着一窝小兔,正一蹦一跳地吃着青草,不远处还有几只山鸡,三三两两散布周围,埋着头不知在啄着什么。

    见眼前这片景象,李素未及赞叹,小兕子却当先咯咯笑了起来,两条小短腿不停蹬动,嚷嚷着要下来,李素只好亲自把她从软轿上抱下,小兕子脚刚落地便蹬蹬朝前跑去,不时故意往地上一摔,调皮地打几个滚儿,亲卫们步步紧跟,警惕地四下观望,提防随时可能冒出来的大型野兽伤人。

    “子正哥哥,我要兔子,要兔子!”小兕子指着远处被吓得惊慌逃走的兔子大叫道。

    亲卫不待李素下令,三五人一拥而上,须臾间便逮住了那几只傻兔子,李素看了看,嗯,很利落,全家老小一个都没放过,满门查抄的架势。

    小兕子怀里抱着兔子,稀罕得不行,也不顾惊骇绝望的兔子使劲在她怀里挣扎,她却一脸母性温情地不停抚摸着兔毛,低声不知呢喃着什么,没过多久,兔子在她怀里居然安静下来了。

    李治和李素并肩静静看着她,看着妹妹如此高兴,李治的脸上也布满了宠溺的笑容。

    “小兕子爱哭,几乎是从小哭到大,我这个亲哥哥都哄不好,唯独跟你在一起才笑得那么开心,子正兄,多谢你了。”李治诚恳地道。

    李素笑道:“我也只是带她玩耍而已,小孩子嘛,玩起来就无忧无虑了,你们住的太极宫太严肃了,小兕子怎么高兴得起来?”

    正说着,身后的方老五耳朵忽然支了起来,锐目朝左前方一扫,忽然抬手道:“侯爷,前面有只鹿,可要射杀?”

    李素二人愕然望去,却见远处丛林里慢悠悠走出一只鹿来,身子有点肥壮,看来夏天长了不少膘,灵巧轻盈的四蹄悄无声息地踏上草地,似乎对周围的人群并不太害怕,在众人的目光里慢慢地踏蹄前行,一副明星出场时的派头。

    李素笑了笑,顺手接过方老五递来的弓,弓不大,拉力大约不足一石,李素和李治都是文弱书生的体质,只能拉得开这种小弓。

    李素接过弓,却转身将它递给了李治,笑道:“今日殿下虽发了不少箭,却一箭都未命中过,我都为你羞愧,也不知道你羞不羞,来,射这只鹿试试。”

    李治赧然接过弓箭,又白了他一眼,哼哼道:“子正兄的战绩和我一样,你都不羞,我羞什么?”

    李素被顶得有些恼羞成怒,没好气道:“少废话,再射不中的话,我叫人在这里钉一块石碑,碑上记曰:‘大唐晋王治狩猎于此,无一命中,书以记之,贻笑千古’,就问你怕不怕。”

    李治一滞,随即无语地看了他一眼,颓然叹道:“……怕。”

    说着李治搭箭,拉弓,弓弦一阵轻微的吱呀响,雪亮幽冷的箭矢已指向那只悠然垂头吃草的鹿,人与鹿相隔二十步,这个距离很适合。

    旁边的亲卫纷纷悄无声息地拔刀出鞘,若那只鹿中箭逃走,众人便待一拥而上,帮李治善后,随着四周突然安静下来的气氛,李素的心情也情不自禁紧张起来,静静看着李治利箭离弦。

    等候很漫长,不知过了多久,李治却忽然放下弓箭,奇道:“子正兄,那只鹿……肥得不像话,是只母鹿吧?”

    李素眯着眼打量,方老五在一旁道:“公鹿有角,母鹿无角,晋王殿下,那只鹿确实是母鹿。”

    憨厚地一笑,方老五接着道:“那只母鹿四肢粗壮,腹部鼓涨,怕是肚里怀着小鹿崽子呢。”

    李治一惊:“怀了小鹿?”

    “是。”

    李治朝四周一挥手,亲卫们纷纷还刀入鞘,李治转身将弓箭递还给方老五,看着李素正色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母鹿怀子,孕育生灵,我实不忍为一时之乐而加害,子正兄,我等且放它一条生路吧,我们少找一点乐趣,便多成全了一对母子。”

    李素动容,深深看了他一眼。

    若以前李素还对李治有种淡淡的轻视,觉得他只不过是个蠢萌的小屁孩,那么到这一刻,李素才真正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是个小屁孩,但他已经像个大人了,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主见,而且,是心怀仁念的主见。

    历史上的大唐帝国横扫天下,在这个小屁孩手里发扬光大,领土版图之大,甚至胜于李世民这位天可汗,“内圣外王”的政策,也在他的治下执行得淋漓尽致,百姓拥戴,邻国敬畏,造就了真正的大唐盛世。

    今年才十二岁的李治,已初显若干年后“内圣外王”的雏形。

    这一刻,李素扶助他夺嫡登基的决心更多了几分坚定。

    这样的人当皇帝,社稷黎民之幸,有什么理由把这个位置让给别人?李承乾不行,魏王也不行,他们不配。

    深深看着脸庞仍显稚嫩青涩的李治,李素笑道:“殿下宅心仁厚,天下之幸也。”

    李治腼腆一笑:“只不过放了一只鹿,跟天下幸不幸没啥关系,子正兄莫把我抬得太高了。”

    李素笑了笑。

    嗯,该找个机会跟这小屁孩聊聊人生和理想了,没有野心是好事,但李治必须要有野心,这是他的命。

    *******************************************************************

    踏着夕阳的余晖,一行人尽兴而归。

    回到村口时已是夜幕降临,长安城门早关了,李治提前派人进宫给李世民报了信,今晚和小兕子夜宿李家。

    皇子和公主夜宿李家也不是新鲜事了,以前第一次时全家上下出动,如临大敌,第二天薛管家满面红光,村里见人就吹嘘,自家侯爷如何如何了得,当今龙子都飞进李家夜宿,简直是皇恩浩荡云云,李治睡的那间厢房被薛管家封闭起来,任何人不准进去,说是怕下人冲撞了紫气云云,定要他自己亲自清扫才满意。

    后来李治和小兕子夜宿的次数多了,薛管家与两位皇子皇女的交道也多了,渐渐地,态度变得比以前随意,没有那种诚惶诚恐如履薄冰的小心劲,了解以后才发觉,原来皇子其实跟寻常人一样,也是两手两脚,不比别人多长个什么东西,而且教养特别好,半大的孩子在李家从来不端王爷公主的架子,见李道正,许明珠都是恭敬行礼,连他这个管家都友好地点头招呼,如此有礼貌又可爱的孩子,当然博得了李家上下一致的喜爱。

    进村口已是掌灯时分,时间拿捏得很好,当然,今日的收获很可怜,总共也就打了两三只山鸡,还抱回了一窝活兔子,小兕子对那窝兔子宝贝得不行,可以肯定,这窝兔子今晚肯定不让吃。

    李治对山鸡很有兴趣,从下山到村口,一路上喋喋不休,挣扎犹豫到底是烤着吃还是让李家厨子做个新奇的爆炒鸡丁。

    从村口到李家尚有一段路,李素被烦得不行,正打算给小屁孩一个教训时,路边一棵合抱粗细的槐树后忽然一阵响动,方老五和李治的亲卫反应最快,疾若闪电般冲到前面,以身挡在李素和李治面前,拔剑大喝道:“何人鬼鬼祟祟!滚出来受死!”

    树后传出窸窸窣窣的响动,接着,一名道姑模样的女子战战兢兢从树后转了出来,一步一哆嗦,显然害怕极了。

    “贫道……贫道无意……”

    李素定睛一看,竟是武氏,不由嘴角一勾,挥手淡淡道:“都退下吧,是熟人。”

    武氏今晚仍是道姑打扮,俏脸似乎刻意扑了一点粉,微弱的月光下看起来颇为白净,站在李素面前垂头,恭敬地道:“贫道见过侯爷。”

    李素笑道:“武姑娘,这么晚了还不回道观?”

    武氏轻声道:“贫道见今夜月色不错,想出来走走,未料走得远了,正打算回道观,又见侯爷仪仗过来,贫道心急,想避让……”

    李素没说话,旁边的李治打量了她一眼,噗嗤笑道:“头次看见有闲情雅致赏月的道姑呢,你们修道之人不是整天忙着念道经,或是炼丹吗?”

    武氏恭敬地道:“回这位贵人,是的,但贫道也是偶尔为之,冲撞了贵人的驾,请恕罪。”

    李治摆摆手,大笑道:“什么冲不冲撞的,大路又不是我家的,我能走,你也能走,哈哈,这位道姑姐姐,你走起来可比我好看多了……”

    武氏以袖掩嘴,噗嗤一笑,随即很快恢复如常,恭声道:“多谢贵人夸赞,未请教贵人是……”

    李素没说话,一直静静听着李治和武氏的对话,然后不时扭头若有深意地看李治一眼。

    越看越不顺眼,小屁孩,毛都没长齐,居然学会撩姐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五十二章 一日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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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翻旧案显然是有预谋的,裴俨是执行者。

    所谓“天理公道”自然是摆在明面上说的东西,如同口号一般,事实上朝堂里发生的龌龊事多了,有的被挖出来,有的永远被压下去,这个时候也没见天理公道出现支持一下正义。

    可偏偏,黄守福这个原本已经了结了的案子,在有心人的运作之下被翻了出来,因为他们要求“天理公道”,要求“********”。

    李世民明白裴俨的意思,所谓“********”,就是继续深挖,甚至李世民都不必亲自挖,裴俨已经把奏本呈上来了,里面历数汉王多年来的劣迹,更重要的是,黄守福一案里汉王府参与其中的所有证据。

    证据有人证,也有物证,甚至还有黄守福家眷亲手画押的供词,承认是被汉王府管事崔丰所逼而诬告,总之,被了结的案子被裴俨一道奏疏全部翻了出来,还把汉王牵扯进来,事态升级了。

    李世民很不悦,这是种添堵行为,给满朝君臣添堵,以前就不怎么待见裴俨,是因为这家伙死脑筋,一根肠子通到底,他眼里的世界不是黑就是白,绝不存在灰色地带,而朝堂之事,灰色地带往往是最多的,所以裴俨不但不被皇帝待见,混迹朝堂二十年也没交到几个朋友,大家都不爱和他玩。

    “裴卿,此案已结,可止矣。”李世民神态坚决,随手将他的奏疏轻轻朝案上一扔。

    裴俨垂头:“陛下是明君,何故纵容汉王?”

    李世民脸颊一抽,眼中已积蓄怒气。

    纵容?

    没错,李世民是纵容,汉王是他的亲弟弟,尽管是个不争气的纨绔子弟,那也是亲弟弟,为何不能纵容?本来天下人对他当年弑兄杀弟之事颇多诟辞,现在难道又拿自己的亲弟弟开刀?天下人会怎么看他?大家眼里的帝王与禽兽何异?再说,这算多大的事?只不过一条人命而已,堂堂天家想压下一桩命案难道很难吗?为何世上偏有这么多不长眼的人窜出来败兴?

    更何况,已经有一位刑部侍郎被拉下马了,现在又牵扯到汉王,如果这桩案子继续挖下去的话,不知道还会牵连多少朝臣,贞观朝堂形势一片大好,难道要选在这个时候对朝堂搞一次大清洗?

    无论公与私,重翻此案都是弊大于利的,李世民当了十几年皇帝,如此简单的利弊权衡还是看得很透彻的,所以,这桩案子绝对要继续压下去。

    “裴卿勿复多言,此案就此打住,你退下吧。”李世民索性懒得理他了,不耐烦地朝他挥了挥手。

    裴俨不走,他还有话没说。

    “陛下,这桩案是否重审,怕是由不得朝堂了……”裴俨忽然叹了口气:“臣之所以上本,是因为这几日长安城里已经传遍了,汉王有不法事,长安城内几乎每个百姓都知道,臣不知传言的源头是哪里,臣只是风闻而奏事,陛下可掩臣一人之口,掩得住天下悠悠众口否?”

    李世民神情一滞:“长安城传遍了?”

    “是,传遍了,陛下若不信,可现在派人核实。”

    李世民面露狐疑之色,朝殿内的宦官挥了挥手,宦官会意,急忙退下,看样子是出宫查实去了。

    作为一位英主,李世民的性格很强势,而且特别自负,他怀疑的事情一定要亲自验证才会相信,任何人说得天花乱坠也没用。

    半个时辰后,宦官回宫了,跪在李世民面前点了点头。

    李世民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眼中露出一丝杀气。

    “谁传的?给朕查!”

    宦官领命匆匆退下。

    再望向裴俨时,李世民眼中的怒气仍未消:“裴俨,此事是你所为吗?”

    “臣刚才说过,臣是风闻而奏事。”裴俨神情镇定,一脸坦荡。

    李世民一挥袍袖:“尔且退下,待朕想想……”

    裴俨嘴角不易察觉地一勾,行礼后缓缓退出了万春殿。

    殿内,李世民的脸色铁青,眼神杀气四溢,殿内的空气忽然变得肃杀凝滞。

    天家压下一桩人命案当然容易之极,可是,若这件案子又被传得沸沸扬扬,天下皆知,谁还能压得下?再强势的皇帝也不行!

    所以,这桩案子又要被翻出来了。

    到底是谁,在背后弄鬼?他想达到什么目的?

    不知过了多久,李世民忽然扭头望向殿外,咬着牙冷冷地道:“召……汉王入宫!”

    …………

    啪!

    狠狠一记耳光,汉王李元昌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红肿起来。

    李世民仍觉不解恨,又飞起一脚,李元昌被踹得倒飞出去,头碰到了大殿的门槛,一声惨叫后,鲜血从他额头汩汩流下。

    “李元昌!朕知你平日飞扬跋扈,目中无人,仗着皇室宗亲的身份欺男霸女,汉王府在长安城的产业不止三十个店铺吧?长安城外被你兼并的土地何止万亩!这些朕都忍了,因为你是朕的弟弟,可你,竟敢公然杀人,李元昌,当初父皇定下的大唐律,还有朕定下的贞观律,在你眼中算得什么?你真以为朕不敢杀你?”

    李元昌只有二十多岁年纪,他是李渊老年得子,李世民说是他的兄长,实则扮演的却是严父的角色,此刻见龙颜大怒,李元昌也被吓到了,浑然不顾鲜血直流的额头,跪在李世民面前一边磕头一边嚎啕大哭。

    “陛下……皇兄饶我!饶我这一次!元昌实属冤枉,一切皆是家奴所为,弟亦毫不知情,直到那恶奴做下这桩事之后才对我坦白,然而那时命案已犯,一切都迟了,皇兄,我是冤枉的呀!”

    李世民大怒,随即又狠狠扇了他一记耳光:“当朕三岁孩童可欺耶?事前你不知情,事后呢?事后你做了什么?你顺水推舟把这桩案子栽赃给别人,还指使刑部侍郎助纣为虐,朕的朗朗清平朝堂,被你搞得乌烟瘴气,长安市井民怨四起,质疑朝堂不公,君臣昏庸,这一切,朕全拜你所赐!”

    李世民越说越气,又一脚狠狠踹去,李元昌被踹得打了两个滚才停住。

    嗖地一下,李元昌赶紧起身,继续跪倒在李世民面前,脸色一片苍白,混杂着缕缕丝丝的鲜血,红白相间分外狼狈。

    李世民此刻像一只发怒咆哮的狮子,冷酷无情的本质终于在李元昌面前完全释放出来了。

    对这个亲弟弟,李世民实在是太怒其不争了,可是,终究只能纵容,纵容不是因为疼爱,因为他很忙,他忙到连自己的亲儿子有时候都没时间管束,只好眼睁睁看着不争气的儿子们每天干着不争气的事,事惹大了,一顿暴抽,一脚踹出长安滚回封地,再过一年半载,气也消了,想起那个缩在封地里的儿子,又是一阵心疼,于是下诏把他叫回来,吴王李恪,齐王李祐,这些皇子都领教过父皇的忽冷忽热,呼来唤去,像对待一只宠物,高兴时摸摸毛,不高兴时踹远。

    李世民就是这么失败,他是失败的父亲,也是失败的兄长。

    汉王李元昌虽是王爷,但却没什么骨气,尤其是在李世民面前,俗称的“怂货”就是他这个样子。平日见了李世民像老鼠见了猫,吓得浑身直颤,惹了祸避无可避,除了磕头认罪求饶,别无他法。

    看着伏地磕头不已的李元昌,李世民觉得很累,心力交瘁了。

    闭上眼,深呼吸,李世民试图平复情绪,深呼吸好几次,发现心里的邪火怎么都压不住,于是抬脚朝李元昌再次踹去,这下终于爽了。

    “明日朝会,当着满殿朝臣的面,你自己负荆请罪吧,还有,你王府那个杀了人的家奴……”

    李元昌急忙惶恐道:“事后弟见情势不妙,已将其杀之……”

    李世民脸上顿时闪过浓浓的厌恶之色,这个不学无术的东西!什么叫“见情势不妙”?什么叫“杀之”?一件事说法不同,性质也不同,堂堂皇室宗亲,连这点起码的常识都没有么?说一句“将其正法,以惩其罪”会死吗?

    “明日你在朝会上当众请罪,然后自去宗正寺等候发落,李元昌,若朕以后再听到你的劣迹,可不会如今日这般轻易便宜了你……”

    说着李世民走到他面前,揪住他的前襟猛地往前一提,凑在他耳边森然冷笑:“……杀兄弟的事,朕也干过,不差多一件。”

    李元昌吓得浑身如筛糠,眼泪都下来了,惶恐磕头如捣蒜。

    *******************************************************************

    裴俨所言不虚,长安城确实有了风声,而且沸沸扬扬,不过这一次的传言不是李素所为。

    太平村。

    听到汉王连滚带爬被召进宫,李素的嘴角勾起一抹轻笑,不出意外的话,这家伙要倒霉了,李世民的教育方式向来粗暴,不是打就是骂,汉王这次进宫,出来时少说也会鼻青脸肿,断手断脚也不是不可能,李承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魏王李泰确实不是省油的灯,这事干得确实漂亮,先把传言闹到人尽皆知,然后再指使裴俨进宫上谏,就算李世民想压下此事都已不可能,这桩案子仍旧还得往下挖,再挖的话,该轮到太子了……

    一步步的布局,算计得分毫不差,那个圆滚滚的胖子绝不似他表面看起来那么憨态可掬。这次他和那胖子是合作,一旦太子下台,他和胖子的合作便告终止,二人的蜜月期也算过去了,那时是友是敌还真不好说。

    李素甚至能猜出胖子的想法,他以为这次合作只是个开始,以后太子下台,他便成了太子的不二人选,那时无论时与势,李素如果不是傻得太厉害的话,只能选择站在他这一边,毕竟大家合作得这么愉快,而他又是下一任大唐皇帝的超级种子人选。

    可惜的是,李素真的傻得厉害,所谓的合作只是一杆子买卖,做完就散伙,因为李素早已选择了站队,站在任何人都想不到的一支队伍里。

    很奇怪啊,李治那个小屁孩存在感到底有多弱,为何从长孙无忌到皇室宗亲,大家全都自动自觉地将他无视了,觉得他是个对皇位毫无威胁的人。

    下次得跟小屁孩聊聊人生理想,顺便让他检讨一下自己的透明体质。

    …………

    天空很蓝,漂浮着朵朵白云,河滩边,李素靠在东阳的大腿上,仰头望着天,感受着东阳那双修长结实又软软的大腿,他却呆呆出神,不知在想什么。

    东阳整个人都酥了,李素的头与她的腿亲密接触,如今仍是夏末,大家穿的衣裳很薄,只隔了薄薄的一层丝绸,偶尔一摩擦,便觉得心旌漾动,浑身鸡皮疙瘩都冒起来了,念多少遍清净咒都没用。

    “最近老不着家,总听说你往长安城里跑,到底干什么去了?”东阳的声音有些许幽怨。

    “我最近老跟不三不四的人交朋友,你要多管管我,不然我会变坏的……”李素幽幽道。

    “什么不三不四的朋友?”

    “一个死胖子,理论上来说,你要叫他哥哥……”

    大唐皇室里的死胖子只有一个,属于标志性人物,很好认,东阳秒懂,吃惊道:“你跟魏王来往?”

    李素眨眨眼:“是啊,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惊喜个鬼!”东阳重重捶了他一下,气道:“你少跟他见面,魏王是什么人你还不清楚吗?他太危险,会害到你的。”

    “有什么危险?”

    东阳叹气:“你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魏王觊觎太子之位,早已是人尽皆知之事了,据说最近太子犯了错,朝野皆云父皇有易储之心,以魏王对东宫的垂涎,他会干出什么好事?这种时候你跟他来往,小心被牵累进去,毕竟父皇会不会易储犹在两可之间。”

    “对你亲哥哥如此评价,东阳,你很失礼哦……”李素笑道。

    东阳又捶了他一记,嗔道:“没良心的,我是为了谁?”

    李素笑道:“好了,我自有分寸,事实上魏王殿下更担心……”

    “他担心什么?”

    “他怕跟我来往多了,会被我带坏,真是岂有此理……”

    东阳想了想,释然道:“说得对,你比他坏多了,我忽然不担心了……”

    伸手朝她软软的大腿上调皮地一摸,东阳羞怯地轻叫了一声,接着满脸通红,愤愤地瞪着他。

    “说点别的事,上次你说江夏王的长女被封文成公主,即将远嫁吐蕃和亲,又说她很苦,她苦什么?”话刚落音,李素顿觉失言,换什么话题也别换这个话题呀,这不明摆着自找麻烦么?

    “慢着,再换个话题!今晚吃什么?”李素果断纠正错误。

    东阳瞪他一眼:“偏不!就要说这个,你纵不提我也要说的。”

    李素仰头望天,喃喃道:“天色不早了,家里还……”

    “还炖着汤是吧?找借口也不肯多花点心思,这个烂借口你都用过多少次了!不管,今就算你家烧了,也得听我说完。”

    说着东阳幽幽一叹,道:“文成公主她很可怜,她……原已有了意中人,这次被封公主,又要远赴吐蕃和亲,她在府里哭得死去活来,几番求恳江夏皇叔收回成命,可圣旨已下,江夏皇叔也没有办法,连着几个月,在府中数次求死而不得,如今已是形如缟木,与死人没两样了。”

    “她的意中人是谁?作为男人,尤其是被女子深爱的男人,这个时候总该站出来做点什么吧?”

    东阳顿时露出幸福的神色,摸了摸他的下巴,笑道:“你以为世上男子谁都是你这样的么?终归还是负心薄幸郎居多,有情有义的太少……文成公主的心上人呀,也是个异国人,说来她和他认识也巧,去年上元夜,父皇下令长安免宵禁,全城彻夜尽欢,她和他就是在上元夜里认识的,那时文成公主乔装成男子模样看灯猜谜,恰好那个他也在猜同一个谜,其谜曰:‘画时圆,写时方,冬时短,夏时长’,二人同时看到此谜,于是异口同声说出了谜底,原来是个‘日’字,便是那次初识,成就了二人的缘分……”

    东阳幽幽一叹,语气伤感地道:“也不知是佳缘还是孽缘,偷偷摸摸一年多了,没想到一纸旨意下,有情人两两分离……”

    李素目露奇色:“二人一日定情,实在是羡煞旁人呐!不过你爹也是狠角色,专业棒打鸳鸯二十年,勉强也算是本事了……”

    东阳嗔道:“你怎么总能蹦出些怪话?”

    李素奇道:“你怎会跟文成公主如此熟悉?记得你以前从不跟皇室宗亲来往的啊。”

    东阳笑道:“以前确实不来往,后来出了家,更是与俗世隔绝了,可谁叫我开了个道观呢?大唐皇室宗亲里的出家人只有我一个,这两年许多公主都慕名来给道君供奉香火,许愿立志什么的,文成公主也是信徒,她对佛道两教都很信奉,所以一来二去的便与她认识了,交情越来越好了……”

    李素重重叹气:“意思就是说,麻烦离我越来越近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五十三章 狭路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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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句俗话叫“自作孽,不可活”,李素现在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烦恼皆因自找,麻烦皆因嘴贱,如果不在东阳面前提起这茬儿,想必李素现在还是一脸幸福的看天际云卷云舒,看庭前花开花落,心灵鸡汤熬得喷喷香,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提心吊胆。

    当然,李素唯一的收获是,原来历史上那位温婉贤良的文成公主,还有一段与某人不得不说的故事。

    “某人是谁?”李素冷不丁问道。

    “啊?”东阳一时没反应过来。

    “一日定情那个男的,他是谁?猜灯谜都猜得如此下流,定然长得很丑……”

    东阳啐了一口,道:“别编排她的情郎,人家的身份也不差,是异国的王子呢。”

    李素嘁了一声,道:“异国王子还纠结个屁,郎有情妾有意的话,直接下手抢不就行了?单人抢不过就群殴,群殴抢不过就发动战争跟吐蕃打一场,谁赢谁娶文成公主。”

    东阳叹了口气,道:“哪有那么容易,人家虽是王子,可他的国家太弱小了,跟吐蕃没法比……知道‘真腊国’么?”

    李素茫然:“真腊国?在哪个方向?”

    东阳玉臂一伸,遥遥朝南方指去:“据说在大唐极远的南方有六诏国,六诏国继续往南,便是真腊国。”

    李素仍茫然眨着眼:“南方六诏?似乎……依稀……是云南大理那一带?还要继续往南……哈?柬埔寨?!”

    这下换东阳茫然了:“什么云南大理?柬埔寨又是哪里?”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一个真腊国的王子,为何会懂我中原文化,还会猜灯谜,搞得一副风.流才子的模样,很招人恨知不知道?欺我大唐无人耶?”

    东阳横了他一眼,嗔道:“我大唐广纳异国王臣使节和商贩,周边邻国皆以识大唐文字,读孔孟圣贤书为荣,那位真腊王子早在贞观六年,他还不到十岁时便被老国王送来大唐,请了儒生教他识字,熟读孔孟,学了十来年了,不论模样还是谈吐,已与我大唐人毫无区别,人家怎么就不能猜灯谜了?”

    李素点头,一些零碎的线索在脑海里渐渐拼凑起来了。

    简单的说,那个不知姓名的柬埔寨王子学了半吊子中原文化,上元节那夜鬼使神差跟文成公主认识了,二人互生好感,私许终生,或许无人的地方互相抓抓摸摸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那个什么小国太弱小,而吐蕃的松赞干布却是一个连李世民都不得不忌惮三分的枭雄人物,现在两个成年男子都想娶文成公主,文成公主却只许柬埔寨王子一人……

    都说“弱国无外交”,这句话听起来很空洞,可是真正应到现实里来,却充满了极度的残酷和悲凉,说来也是一国王子,却连老婆都抢不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李世民下旨将他的心上人送去蛮强之国和亲。

    这就是“弱国无外交”的真正意思,说是忍气吞声也好,说是忍辱负重也好,说得难听点,就是缩着脑袋不敢冒头的怂货,国力军力决定胆气,也决定有没有抢老婆的勇气,从东阳的话里李素猜得到,那位王子殿下固然钟意文成公主,可他不敢争,因为他不仅仅是文成公主的情郎,还是一国王子,一旦出手争了,等待他的或许便是两国交战,而且是毫无悬念的必败之战。

    王子是有理智的王子,他不敢以全国臣民的性命为代价来成全自己的爱情,那太自私了。

    看着为文成公主忧愁不已的东阳,李素苦笑道:“这些事,我们也只能当个闲事听听罢了,你父皇旨意已下,吐蕃大相禄东赞已到了大唐,约莫过些日子准备妥当后,禄东赞便会将文成公主接回吐蕃,与松赞干布成亲,东阳,这个结果任谁也无法改变了,谁敢阻拦,便是泼天的大祸,无尽的麻烦。”

    东阳自然也明白李素所说的严重性,于是黯然点点头,幽怨地道:“只盼她离开长安后,慢慢忘掉那位真腊国王子吧,‘情’之一字,再大也大不过‘国’。”

    李素叹道:“不是谁都有你我这般敢抗争的勇气,我们能豁出去,因为我们只是孑然一身,除死无大事,他们豁不出去,因为他们身上还背负整整一个国家的责任。相比一国的安稳平静,‘情’之一字的分量实在是太轻了……”

    东阳幽幽一叹,也不再说话了。

    ************************************************************************

    李素确实招惹不起这桩情事,而且还是别人的情事,那两个当事人他连见都没见过,没有义务帮他们解决麻烦。

    当然,李素就算出手,也无法改变任何事,和亲的旨意已下,连迎亲的使节都到了长安,李素怎么帮?告诉李世民说,你李家那个文成公主别嫁了,给我个面子,让她换个人嫁。

    可以肯定,如果李世民听到这句混帐话,一定会脱下鞋子,用鞋底子狂扇他的脸,一直扇到面子肿成猪头为止。所以触霉头的事李素是绝对不会干的。

    一大早李素又出门了,一个闲散侯爷最近比三省宰相还忙,坐在马车上的李素情不自禁想检讨一下自己的做人原则,以前懒得发指的人突然变得如此勤快,每天上窜下跳的,到底图个什么?

    内心无比抗拒,可李素终究不得不到处奔忙。

    时机到了,火候足了,太子也该下台了,有这么一个敌人时刻在阴暗处盯着自己,李素连睡觉都不自在,所以,再懒散的人都必须要把仇敌干掉才能安心继续懒下去。

    赶到金光门时,日头才刚刚褪去金色的霞光,长安城内却早已人头攒动,车水马龙。

    一个百万人口的国都,每天城门从打开的那一刻起,繁忙便无时不刻不在。

    李素跟着进城的商队后面,马车和部曲们不慌不忙进了城。

    今日要去拜会几位杀才长辈,听听那些老奸巨滑的家伙们对如今朝堂局势的分析。

    数十名部曲簇拥着马车行至仁寿坊,迎面忽听街对面尽头传来几声叱呵。

    然后李素看见一队人马远远朝自己这方行来,人并不多,百来人穿戴铠甲前面开道,后面一辆六马并辕的宽厢马车,马车饰以金漆,十来名宦官匆忙跟在后面小跑。

    李素眼皮跳了跳,虽然没打出旗号,可他认出来这是太子的车驾,举国上下的仪仗里,也只有太子独一份。

    接着李素犯了愁。

    路并不宽,仁寿坊属于居民区,沿街开着一溜商铺,国都长安的商业发达,五湖四海的商贾们纷而聚之,原本很宽敞的街路被路边的商铺有意无意地往街中间扩充,有的摆一线花卉,有的圈个小院,导致了仁寿坊的路越来越狭窄,而坊内的坊官武侯们也大多睁只眼闭只眼,毕竟都是街坊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许多事情行个方便,大家都相处愉快,他们的底线很低,街道中央能够容一辆宽厢马车通过便足够。

    李素不由苦了脸,与太子的车驾迎面碰上,而路却只有这么宽,两者必须有一人先退出避让。

    几乎一瞬间,李素便做了决定。

    “马车往后退,避让太子殿下仪仗!”

    车夫的驱使下,拉车的双马一步一步缓缓后退,李素也下了马车,领着所有部曲站在路边,和所有行人一样朝太子车驾躬身行礼。

    …………

    李承乾躺在马车里,眉头紧皱着,左腿不时传来的剧痛令他不时发出一阵轻轻的吸气。

    一条腿被父皇打断了,太医署的太医诊治过后下了结论,这条腿不易复原,日后会落下终生残疾。

    一国太子,居然成了残疾,而且还是被父皇生生打断了,李承乾只觉无比屈辱,是的,只有屈辱,并无悔恨。

    或者说,他只有恨,并无悔。

    李承乾二十四岁了,早已不是青春叛逆的年纪,可是这几年他的性格却比青春期的少年更偏激,因为他摊上了一个失败的父亲。

    家里孩子多,作为兄长,自然要对弟弟妹妹们做出表率,无论生活里的嘘寒问暖,或是惹祸后的帮忙担当,贞观九年之前,李承乾都做得很好,那时长孙皇后仍健在,母慈子孝,兄友弟恭,弟弟妹妹都小,心中并无权欲野心,那时的天家,是朝野称羡的一个友爱家庭。

    然而贞观九年,长孙皇后逝世,一切仿佛都变了。

    李世民国事繁忙,无暇管束子女,弟弟们渐渐长大,内侍省每月发下诸皇子的吃穿粮米用度时,总会情不自禁地多嘴问一句,东宫发了多少,得到的答案往往令诸皇子眼红嫉妒,每每朝会或出行,明明是亲兄弟,弟弟们却要向兄长行君臣之礼……诸多区别待遇的落差,终于令皇子们心中出现了嫉恨,接着冒出了将其取而代之的萌芽。

    这个时候的李世民,却格外宠溺会读书且嘴巧讨喜的魏王泰,无论任何赏赐加封,皆因心情而予,从万贯钱财,到仪仗车马,还有父子间各种亲昵到不行的表现,导致朝野流言四起,纷纷猜测易储之说。李承乾开始时担心,接着焦急忧虑,然后愤怒却又无可奈何,最后索性麻木且自甘堕落……

    世上一切的爱和恨,绝非毫无理由的。

    所以李承乾的心渐渐被仇恨所占据。恨父皇,恨兄弟,恨朝臣,恨一切阻挡他成为下一任大唐皇帝的人。

    酒后狂言风波已过了好几天,李承乾的断腿却仍没好,太医给他敷了药,然而每日腿部的阵痛仍令他痛苦不堪,终于忍不住了,于是下令仪仗出宫,打算亲自拜访孙思邈老神仙,求老神仙给他重新开一副疗伤镇痛的方子,车马行至仁寿坊时,忽然感觉马车停了,李承乾正被断腿折磨得一阵阵钻心的痛,脾气也比往常暴躁了许多。

    “为何停下?”李承乾怒问。

    马车外,一名宦官小心翼翼道:“回殿下,路太窄,前方有马车……”

    李承乾怒道:“对面瞎了眼吗?不认识太子仪仗?叫他速速避让!”

    宦官回道:“是,对方正在避让,殿下稍待片刻便好。”

    李承乾重重哼道:“不知是哪家不长眼的东西!”

    宦官沉默片刻,忽然道:“奴婢认出来了,那是泾阳县侯的车驾……”

    李承乾一愣:“泾阳县侯?李素?”

    “正是。”

    李承乾深呼吸,往日的新仇旧怨此刻轮番在脑海闪现。

    对李素,李承乾向来是比较轻蔑的,李素的出身只不过是长安城外的一个农户,作为皇三代的他,惯来讲究血统出身,天下能入他眼者除了父皇外,便只有那些千年的世家门阀了,而李素这个田舍郎出身的家伙,一次次的得罪他,开始一两次李承乾并未放在心上,也从不反省黑白对错,再到后来,李世民的宠溺越来越向魏王泰倾斜,而他李承乾却仿佛被命运之神诅咒了似的,一次接一次的倒霉,本人的风评和名声也在这一次次的倒霉里越来越低,这几年一连串的倒霉事里,李素的影子总在里面若隐若现,而李承乾对他的恨意也越来越深。

    听到对面的马车是李素的,李承乾脸色一寒,心中顿时怒火高涨。

    都是你!害我落得如今这般境地,都是你!

    “孤的光阴何等宝贵,岂能因一介村夫出身之人而浪费!来人,仪仗集队,给孤冲过去开道!”

    李承乾躺在马车里,冷冷地下令。

    车外负责仪仗的是东宫太子左率卫将领,将领接令后不由有些发愣,抬眼看去,对面李县侯的车马已快退到坊门外,只消再等片刻便可通过,这个时候太子殿下却忽然下令冲过去……见过撕破脸的,没见过这么撕破脸的。

    将领犹在愣神时,马车内的李承乾冷声催促道:“你还在等什么?”

    将领一凛,急忙抱拳应命,策马赶到仪仗前方,高举双手,朝对面李素的车马虚空一劈,厉声喝道:“太子令,冲过去,开道!”

    轰!

    百名太子左率卫将士令出身行,策马朝李素的马车冲杀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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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五十六章 献计除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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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子无论在任何时候都发光,这句话确实是真理。

    原来历史上的武氏能成就功业,不仅仅是运气那么简单,在李素心里,武氏几乎比大多数男人都强,她不仅有属于女性的细腻心思,同时更有男人无法比拟的智谋。

    这个女人,已不能单纯当作女人来看了,李素与她在几次接触之后,对她的评价越来越高,有时候甚至觉得有些不安,暗里总会反省一下自己,把她从掖庭里救出来算不算养虎为患?李素比谁都清楚,武氏对他或许有些感恩,但绝不会太多,虎狼之辈注定是养不熟的,来日一旦登上更高的山峰,他与武氏为友还是为敌,纯粹只能看利益和时势了。

    不过现在来说,武氏暂时可以为己所用,所以李素绝不会浪费人才,这样的人才,用一次少一次,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就散伙了,拿刀互捅了。

    “第二个法子不错,与我所思不谋而合……”李素朝她笑笑,道:“继续说,细细道来。”

    武氏得了赞许,不由心气越高,嫣然笑道:“侯爷这算是承认了?您……就这么相信贫道?不怕贫道去告密?若然事泄,可是泼天的大祸呢。”

    李素笑道:“我不怕,因为我可以让这件事死无对证。”

    武氏笑容顿时凝滞,俏脸闪过一抹惧色和惶然。

    淡淡一句话,杀机毕露,武氏听懂了,刚才轻松调笑的表情不复再见,转而换上一脸庄穆。

    “侯爷恕罪,贫道只是玩笑之语,贫道的性命是侯爷所救,这些日子苦思报恩而不得其门而入,今日有了机会,正当竭尽全力,怎会出卖侯爷,若侯爷不弃,贫道愿签死契,入侯府做个端茶倒水的丫鬟。”

    李素哈哈大笑:“想远了,没那么严重,你这样的丫鬟我可用不起,说正事吧。”

    武氏黯然一叹,对李素的委婉拒绝有些失望,接着振作精神,道:“第二个法子,确实比第一个更简单有效,但是有点冒险,若然不慎,则有暴露自己之危,自今年以来,陛下对太子越来越失望,而太子在朝臣心中的评价也越来越低,尤其是前些日酒后说过一句狂言后,满朝大臣对太子更是寒心透顶,贫道可以肯定,易储之议虽然没人敢公然说出来,但在私底下应该已是喧嚣尘上,昭然若揭了,可以说,如今的太子正走在悬崖边上,一不小心便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侯爷欲扳倒太子,不得不说,时机选得非常妙,火候拿捏得精准,如果他再出了一桩别人眼中视为大逆的祸事,恐怕满朝君臣真的要把易储之议拿到朝堂里大明大亮的说了。”

    李素叹道:“太子恐怕也知道自己的处境,若指望他再惹祸,恐怕不容易,昨日砸车杀马对君臣来说只是小事,而且是不起眼的小事,无法当成把柄宣扬出去。”

    武氏眨眨眼:“以太子的禀性,侯爷觉得指望他以后不惹祸,可能么?祸要惹得大,大到令满朝震怒的地步,陛下才会坚定易储之心,侯爷试想,有什么大祸能令满朝震怒?”

    李素一呆,接着脱口道:“造反?”

    武氏笑了:“不错,只有造反,才会彻底断了君臣对太子的所有期望,自古以来,造反是最不能被君臣所容的,任何人造反都一样,尤其是,当今陛下曾经的玄武门之变严格说来,也是造反,老子靠造反登基,已被天下人骂了十多年,他绝不会容许自己的儿子这么干,如果太子扯上造反,废黜他只在须臾间。”

    李素叹道:“有什么法子令太子造反呢?或者,谋划造反也算。”

    武氏笑道:“任何人都一样,被逼急了,自然便造反了。以贫道观之,太子如今满心怨恚,这样的人从来不会反省自己,只恨陛下和朝臣待他不公,上次酒后狂言的风头还没过,昨日又砸了侯爷的车,杀了侯爷的马,可见他并无丝毫悔改之意,贫道猜测,太子还会干出一些出格的事,那时神仙都救不了他了……”

    “武姑娘所言‘出格的事’是指……”李素犹豫半晌,道:“难道他会刺杀我?”

    武氏笑了笑,道:“恕贫道直言,太子对侯爷确实恨之入骨,不过眼下来说,太子心中还有一个更恨的人,刺杀或曰可能,但他要刺杀的人绝对不是侯爷您……”

    “还有比我更可恨的人?那人一定很了不起……他是谁?”

    武氏轻声道:“听说上次太子酒后狂言之后,当晚便被陛下知道了,告密者还是东宫属臣,若非那人告密,太子也不会将自己陷入如今四面楚歌之境,侯爷觉得,太子恨不恨他?”

    李素恍然:“东宫少詹事左庶子张玄素?”

    武氏笑道:“正是此人。”

    李素赞许地看了她一眼:“武姑娘果然聪慧非凡,若非姑娘提醒,我差点忽略了此事。”

    武氏脸一红,垂头轻轻地道:“侯爷才是真的聪慧之辈,贫道这点微末本事看在侯爷眼里,不过是些小聪明小手段罢了。”

    李素大笑道:“你我都莫谦虚,也莫互相吹捧了,关门自封道号这种事可无趣得很……”

    武氏抬头看了他一眼,又垂下头道:“侯爷若想扳倒太子,或许,此事可作为一个缺口,稍作布置,便可令太子从此翻不得身。”

    李素被她这么一提醒,思路顿时通畅了许多,心情也变得明朗起来,笑道:“武姑娘提醒得是,此事我知道怎么做了。”

    武氏抿唇浅笑,端起已凉的茶,小小啜了一口,神情很平静,并无半分得意邀功之色。

    沉吟片刻,李素道:“上次我说过,定送你一番前程,不过眼下并无合适的机会,武姑娘之才屈居道观确实有些可惜,这样吧,我向公主殿下求个情,让你以客卿身份居于我府上,我若有为难之时,还望姑娘从旁扶衬一二,当然,只是暂时的,不过我家庙小寒陋,不知姑娘可愿屈就?”

    武氏呆了一下,接着大喜过望,当即便面朝李素双膝跪下,喜极泣道:“贫道愿为侯爷驱使,多谢侯爷提携之恩。”

    李素笑道:“看来姑娘在道观里真的待不下去了,不过话先说在前面,你来我府上只是客卿,住在前院,而且让你出家为道是陛下的旨意,一时我也无法为你还俗,你的身份还是道姑……”

    武氏一连迭点头:“贫道愿意,贫道不在乎什么身份,只盼能尽全力帮衬侯爷一二,以报当初救命之恩。”

    看着武氏惊喜万状的模样,李素揉了揉太阳穴,忽然感到有点头痛。

    他也只是见武氏确实聪慧多谋,于是顿生惜才之心,觉得把她暂时留在身边当个智囊谋士也好,毕竟,连一张厕纸都有它的用处,更何况一个聪明的大活人,然而武氏的表现如此惊喜,就好像主人邀请一只黄鼠狼进鸡窝里做客一般,实在令李素有些后悔,刚才这个决定是不是错了?这个女人来了李家不会翻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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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刚亮,长安城的城门坊门已开,坊官们敲了几记锣,吆喝几句开坊了,然后摇摇头,一脸困意地回去继续补觉,很快,沿街的铺面一家家卸板开门,各家店伙计们打着长长的呵欠,迷迷糊糊地端盆打水,清扫着各自门前的街道,街上没过多久便熙熙攘攘起来。

    东宫。

    称心揉着惺忪的睡眼,赤着一双天足轻悄跨过寝殿的门槛,迎面遇到的宦官宫女们纷纷向他行礼问好。

    这个年代对所谓的男宠仍是宽容的,没有任何歧视。与男女之情不同的是,男男反而更风雅,更令人羡慕和津津乐道,在雅士眼里,养个男宠似乎比养个女人更干净,更有雅趣,从抚琴吹箫到对诗弈棋,男男之趣似乎比女人更丰富。

    李承乾如今对称心的宠溺可谓无以复加,东宫里所有的宦官和宫女都隐隐将称心当成了太子侧妃,称心的地位比当初刚进宫时高了许多。

    踏着轻快的步履,称心走向正殿。

    今日李承乾似乎开朗了一些,昨夜李承乾破天荒的没喝酒,连歌舞伎也没叫,东宫难得清静了一晚,称心觉得李承乾已经振作了,此时回头走正途仍未晚。

    从寝殿到正殿,中间要穿过一片花园假山,称心的脚步放轻了些,秀气的长眉微微一皱,自从上次李承乾在花园内亲手杀了一名宦官泄愤后,称心便对这片花园有了心理阴影,走进去总觉得阴风阵阵,后背发凉。

    称心走得很慢,步履放得很轻,仿佛害怕惊醒熟睡的鬼魂般小心翼翼,走到那位宦官遇害的地方,称心的心跳不由加快,死死的抿住唇,不得不说,男生女貌的他此时看起来确实很迷人,比女人更迷人。

    正在害怕时,花园正中的假山后隐约传来人声,称心松了一口气,不自觉地朝人声方向走去。

    快接近假山时,人声愈发清晰了,字字入耳,称心脚步一顿,接着脸孔刷地苍白起来。

    声音来自两个人,称心都认识,一个是李承乾,另一个是太子的贴身禁卫刘徽。

    “……明晚动手,有几分把握?”李承乾的声音很冷。

    “回殿下,七八分终归有的。”刘徽恭声道。

    “不!孤要你有十分把握!此事断不可失败,失败便是事泄,事泄便是大祸!”李承乾的声音高了些,显然有些紧张。

    刘徽犹豫了一下,肯定地点头:“是,末将多带几个高手,定能将张玄素当场诛杀而不留痕迹!”

    李承乾嗯了一声,道:“善后之事也需天衣无缝,现场留点证据让官府去查。”

    刘徽道:“是,末将遵太子吩咐,已查过张玄素的底细,张玄素做官清白,然其族弟不争气,常上门求接济,多次以后,张玄素将其拒之门外,族弟多有怨言,常与人道张玄素六亲不认,若张玄素身死,此人自是替罪羊……”

    李承乾满意地笑:“甚好,孤无忧矣,办好此事,孤自有重赏。”

    …………

    二人说完话,各自散开,假山背后,称心满脸苍白,目光无神,仰头望着湛蓝的天空发呆。

    今天是个好天气,可是为何忽然觉得这么冷?

    李承乾和刘徽已走远,称心却仍呆呆坐在地上,神情茫然地看着天空,忧郁而悲伤。

    此时的他,终于信了张玄素说过的那句话,太子已无可救药了。

    东宫左庶子,说是东宫属官,但亦有督促太子向学立德之责,等于是太子的半个老师,而李承乾却真的要对自己的老师动刀。

    诛师!多么恶劣的大罪,嫁祸给别人真的有用吗?天下谁不知道张玄素曾经告过密,谁不知道太子对张玄素恨之入骨,张玄素若死,再怎样嫁祸给别人,这天下终究有明白人的,太子他太小看天下人了,或者说,他已走火入魔。

    初秋的风带着几许凉意,轻轻拂过脸庞,撩动着称心发鬓的几丝乱发。

    称心茫然看着天空,眼泪不知不觉流下,白净美丽的脸庞布满了末日般的哀伤。

    “不对呀,这不对呀……”称心泪流满面,喃喃自语。

    劝不得了,再劝只能引来他的杀机,他的眼里如今只剩下恨,对所有人的恨,明明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却仍觉得上天不公,于是变得一天比一天阴沉冷森,称心在他身边也觉得一天比一天压抑。

    或许,他与太子这段情缘快走到尽头了,他与他,即将分离。

    呆呆地不知坐了多久,远处传来过路的宫女轻轻的欢笑,称心回过神,使劲擦干了眼泪,吸了吸鼻子,神情忽然变得毅然。

    …………

    …………

    王直住在东市一条暗巷的矮房里,很不起眼,东市基本上是商贾们的地盘,这里的民房基本被来自天南海北的商人们买下来了,有的用作住宅,有的用作店铺,沿街排列,鳞次栉比。

    王直就住在其中的一间屋子里,屋子并不大,仅有一进平房,前面带个极小的院子,在寸土寸金的长安东市,这么一间屋子已是极不错的了。

    屋子已被李素买下,王直一直住在这里,几乎已将它当成了第二个家。

    一大早王直就起床了,坐在庭院里叫手下兄弟买了两块胡饼,一斤羊肉,还有半斤酒,一张矮桌架在院子中间,下面垫上草席,王直两腿一盘便开始胡吃海塞。

    看李素总喜欢坐在院中的树下发呆或睡觉,王直也有样学样,初学时觉得很雅,仿佛自己已成了伤春悲秋的饱学之士,时日久了,王直便觉得有些腻味,怎么也无法体会所谓“风雅”的意境,只不过坐在院子中间大吃大喝倒是很舒服,久了也就习惯了。

    吃到一半,三两李家五步倒下肚,王直的眼神已有些充血了,不过头脑还是很清醒,打了个冗长的酒嗝后,继续往嘴里扔了一块鲜嫩的羊肉,嚼得汁水四溅。

    这个时候忽然有手下的弟兄来报,门外有位客人求见,客人头戴毡笠,以黑布蒙脸,看不清模样,但说王直一定认识他。

    王直挑了挑眉,吩咐将他领进来,客人进门后一声不吭,直到王直将其领回卧房,挥退了所有手下,来人这才揭掉了毡笠,露出一张俊美秀气的面庞,王直乍见之下不由吃了一惊。

    “称心?”

    称心朝他躬身行了一礼,依然不说话。

    王直露出凝重之色,六分的酒意已醒了三分。

    以往有过约定,若无重大突发事情,每月只见两次面,例行禀报东宫一切举动,这是称心第一次主动求见,王直知道定然发生了大事。

    称心的心情也有些波动,定定注视着王直平凡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的面容,良久,幽幽一叹:“今日始知足下真面目……”

    王直咧了咧嘴,与称心相识好几年了,其实自己的面容隐瞒下去亦无必要,不管怎么说,称心如今已和自己绑在同一条船上,谁都无法脱身,所以王直并不惧自己的面相暴露。

    “今日前来,可是有事?”王直沉声道。

    称心点点头,凄婉哀怨之态,连王直看了都情不自禁动心。

    “有事快说,不可耽误!”王直急声催促道。

    称心垂头,没多久眼泪便落下,泣道:“太子有动作……他欲刺杀张玄素。”

    王直毕竟不在庙堂,对这个名字很陌生,茫然道:“张玄素是谁?”

    “东宫少詹事,左庶子,银青光禄大夫张玄素。”

    王直回忆半晌,终于想起来了:“上次设计当场听到太子酒后狂言的那位东宫属臣?”

    “正是。”

    “为何杀他?”

    “因为是他向陛下告的密,而令太子陷入四面楚歌之境。太子深恨,意欲除之。”

    见王直仍在发呆,称心幽幽叹道:“不知这个消息是否对足下有用,奴只想请足下救回张玄素,此人若死,太子可真是……万劫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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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五十七章 雨夜刺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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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外人永远比局内人看得清楚透彻,这与见识和学问无关,局内人没看到的盲点,局外人一眼看得分明,棋盘外的他知道哪一步能走,哪一步是陷阱,哪一步是万劫不复。

    称心此时站在局外,他知道李承乾在干着一件非常危险的事,这件事从长远来看并没有对巩固东宫地位有任何益处,单纯只是为了泄愤报仇,选在这个四面楚歌之时仍只记挂着私仇,而不理会自己如临深渊的处境,无疑是非常不理智的,称心深深觉得,李承乾正在走上一条自毁的路。

    所以称心左右思量后,选择来找王直告密。

    他的初衷并不想害李承乾,他只想救他,在他阅历贫乏的认知里,以为只要救下张玄素,破坏了李承乾的计划,刺杀属臣之事就可以当作没发生,等于他亲手把李承乾往深渊外拉了一把。

    作为一个无权无势如藤蔓般依靠别人宠溺而风光的男宠来说,能小小拉他一把已然是他所能做到的极限了。

    王直听明白了称心的意思。

    但他所想的却与称心完全不同。

    王直知道李素最近的想法,李素从未想过瞒他,李素最近想做的,是把太子扳倒,如同博弈一般,李素沉气静心地等着敌人的落子出现失误,任何一丝小小的漏洞,都是全局制胜的关键!

    张玄素是东宫属臣,而李承乾却想杀他……

    想明白了这一点,王直两眼睁大,连呼吸都情不自禁地急促起来。

    李素苦苦等待的机会,这桩事……算不算机会?

    王直不懂庙堂博弈之事,他只确信一点,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个消息递到李素耳里,这个消息到底有没有价值,能不能为其所用,全看李素自己的判断了。

    “你,你在这里等着,哪里也不准去,等我回来!”王直说走便走,把称心扔在屋子里,他却转身出了门,大声呼喝着手下弟兄备马,他凭直觉预感到,这个消息很重要,非常重要,必须要亲自告诉李素,中间出不得半点纰漏。

    王直快马加鞭走了,疯了似的策马狂奔而去。

    称心留在屋里,呆呆看着空荡的院子,院子里,一朵金黄色的秋菊悄然顶开了苞儿,孤独地在这早秋的空气里屹立,摇曳。

    …………

    太平村,李家。

    李素腾地站起身,两眼睁圆,神情震惊。

    “太子要刺杀张玄素?”李素仍不敢置信地问道。

    王直肯定地点头:“消息应该没错,称心主动找来的,这是大事,我不敢怠慢,亲自把消息递给你。”

    李素深吸了口气,神情却越来越兴奋。

    激动啊!太子殿下在作死的路上越跑越快,像只脱缰的哈士奇一路狂奔,拉都拉不回了。

    “此事可有别人知道?”李素追问道。

    王直断然摇头:“除了我和称心,绝无第三人知道。”

    李素心情畅快,忍不住哈哈大笑了几声。

    “好!自作孽,不可活,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李素搓着手,来回转了几个圈,心中思忖已定。

    “王直,回去召集人手,要真正信得过的心腹手下……”李素拉过王直,在他耳边轻声嘱咐安排。

    王直连连点头,然后一声不吭离开。

    …………

    王直走后,李素继续坐在院子里发呆。

    一张大网,已在他的谋划下渐渐铺展开来,贵为太子的李承乾,已成了他的彀中猎物,当然,这只猎物可能有点精神疾病,自己钻到网里来的。

    心中忽生感慨,武氏所料果然不差,这女人真如妖孽一般,仅只从表面的一些端倪便猜到了太子的下一步动作,如此聪慧机敏的女子,若能一生为己所用该多好。

    能让女人甘心一生为人驱使的法子,只有娶她一途了,可是李素不敢娶,他害怕平静的家庭会因她的到来而变得鸡犬不宁,从来不敢小看这个女人的厉害,以她得陇望蜀的禀性,娶回家时自会感恩戴德,对许明珠这个大妇毕恭毕敬,时日一长,便不甘心只做妾室了,用不了两年,许明珠肯定会稀里糊涂死于非命或是疯癫……

    太厉害了,何止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她简直是一株浑身长刺的仙人掌,碰一下就是鲜血淋漓的下场。

    李素马上断了这个念想,并为刚才因利益而生出的私心小小惭愧了一下。

    不过,这个女人该用的时候还是得用,等到将来缘尽之时,大家也好聚好散,她注定有着更远大的前程。

    抛开心中杂念,李素精神一振,随即起身走到前院。

    前院大门口,郑小楼蹲在一棵柳树前,专心地盯着什么东西,表情一如既往的酷。

    李素堆起了满脸笑容,凑上前柔情似水地唤道:“小楼兄,在看什么呢?”

    郑小楼头也不回,冷冷道:“有事求我就直接说事,不要用这么恶心的语调说这么恶心的话。”

    李素一滞,要不是自己打不过他,就凭他现在背对自己蹲着的姿态,当场就该给他找只泰迪来……

    “说话不恶心的话,求你什么事都答应?”李素期待地道。

    “不管恶不恶心,我都不想答应。”郑小楼冷冷地道。

    李素赞许点头,有性格,我喜欢,好怀念第一次见到郑小楼的那个时候,一群痞子混混把他揍得鼻青脸肿,画面非常令人愉悦开怀。

    懒得跟他矫情了,李素索性直说:“帮我去长安城救一个人。”

    “我只会杀人,不会救人。”

    “你把要杀他的那些人全杀了,我要你救的人就算是救下了,如果杀他的人你杀不完,我要你救的人等于也没救了。”李素连珠炮似的飞快说道。

    郑小楼的表情终于有了些许的变化,变得有些茫然,显然李素这番“杀”和“救”把他绕得有点晕。

    李素和颜悦色看着他:“没听懂对吧?没关系,我重新说一遍,这次说慢点,尽量配合你的智慧……”

    “不用,我不想去,听懂了我也不想去。”郑小楼果断拒绝。

    “为何?”

    “我是你的亲卫,只保护你,也只救你,如果有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我才会考虑有没有心情把你救下来,救别人我没兴趣。”

    李素不耐烦了:“给脸了是吧?别忘了我家还住着上百号亲卫,你武艺再高,能打得过那些上过战阵的杀才吗?”

    郑小楼一脸莫名其妙:“我没惹他们,他们为何要打我?”

    “因为我让他们揍你!揍你的原因是你不帮我揍别人,听懂了吗?不懂我再解释一遍……”

    *************************************************************

    入秋的第一场雨终于来临,长安城内的坊官们敲着锣,冒雨扯着嗓子大声呼喝,催路上的行人各自归家。

    张玄素从东宫走出来,迎着秋天的雨丝,撑起一把油伞,朝自己家里跑去。

    张玄素的家在崇义坊,离东宫尚隔两条街,说远也不远,步行一炷香差不多便到了。

    雨下得不大,但有些凉意,像情人缠绵的手抚在身上,温柔却伤人。

    冒着细细的雨丝,张玄素抬头,眯眼看着前路。

    前路雾气氤氲,平坦的大道藏在一片白茫茫的水气中,看不清究竟,张玄素叹了口气,身上的官袍已湿了,身子也觉得发寒,而回家的路却愈发显得漫长。

    路上行人早已回了家,各家各户闭门而歇,连坊官也受不了这倒霉的天气,吆喝几嗓子后便钻进屋里避雨去了,路上空荡荡的显得萧条零落。

    踏着满地积水,张玄素又往前赶了一阵,不知不觉走到了崇义坊的坊门下,再拐过两个弯,走进一条巷子便到家了。

    雨如细丝,归家心切,张玄素的脚步不由加快了些,独自一人在雨中踯躅前行。

    意外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发生得突如其来,没有任何征兆。

    两个蒙面的大汉,还有两柄窄长的利剑,穿过缠绵的雨丝,无声无息朝张玄素的后背刺去,疾若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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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李承乾派人刺杀张玄素,符合史实。

    没错,就是这么缺心眼。(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六十章 暂时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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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储是大事,关系整个帝王兴衰的大事。

    甘露殿内的朝臣皆是杀伐果断之辈,然而面对易储这个问题时,所有人都不敢轻易表态。责任太大,话题太敏感,自古以来,臣子参与立储易储之事都是很犯忌讳的,而且谁也没有预知能力,谁都知道圣心不可测,过早的表态等于轻率地在诸皇子之中选择站队。站队站得太早,是愚蠢。

    李世民的态度却很坚决,从他嘴里说出“倾国之祸”,无疑对李承乾的评价已低到不能再低了,一言而定李承乾将来若登基必然是昏君,暴君,遂有“倾国”之说。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心中一凛,听到李世民最后一句话,众人纷纷感到震惊。

    父子之间的矛盾,已然深到这个地步了,太子被废怕迟早的事。

    众臣皆是跟随李世民打江山的铁杆兄弟,江山是大家共同打下来的,这些年大家身居庙堂之高,都清楚治理一个国家多么辛苦多么不容易,从众人内心来说,江山若传到李承乾手里,没一个人觉得李承乾会守好这座江山,成为夏桀商纣之类的暴君的可能性很大,这几年李承乾的表现看在大家眼里,众人心中皆不情愿让李承乾当下一任国君。

    不情愿归不情愿,但谁叫李承乾是嫡长子呢。这个身份无疑成了李承乾最大的保护伞,哪怕是个昏君暴君,可他当皇帝是名正言顺,能服天下人心的,除了他,李世民的诸皇子中谁当都不合适,都没那个底气。

    所以说,投胎是门技术活,投胎投得早,很多好东西莫名其妙就砸头上了,投晚了一点点,哪怕你英明神武,智勇盖世,有些好东西求也求不来,就算勉强求到手了,也会被天下人骂一辈子,李世民就是个很好的反面教材。

    大殿一片静谧,君臣神情凝重,彼此的意见却陷入相峙。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都是读过多年圣贤书的,可谓经天纬地的治世名臣,圣贤书里讲究的是伦理纲常,所谓的伦理纲常,用最通俗的意思来解释,那就是每个人都必须有自己正确的位置,君是君,臣是臣,子是子,父是父,这种关系一生不能改变,当然,嫡子是嫡子,长子是长子,嫡长子的位置只能由嫡长子坐在那里,从民间到朝堂,向来都是嫡长子继承家业或社稷,李世民以老二的身份将老大李建成诛杀,强行夺取皇位,因此被天下唾骂了许多年,天下人骂的不仅仅是他弑兄杀弟这件事,更重要的是,老二坐在老大的位置上,等于推翻了圣贤定下的纲常伦理,是反圣贤的一股泥石流。

    而现在李世民召集大家商议的话题,又是违反纲常的话题,这也是长孙无忌等人不表态的原因之一,居庙堂之高位,如今的他们或许对圣贤并不是很在意,但一旦答应易储,无疑会被许多人戳脊梁骨,所以各人心中各有顾虑。

    李世民很清楚众人的顾虑,只是,他已别无选择。

    魏徵的性格比较古板保守,他也不喜欢李承乾,当初李世民御驾亲征薛延陀,留太子在长安监国,魏徵辅之,两人闹过很大的矛盾,从私心来说,魏徵比任何人都不希望李承乾继承皇位,可是,理智和固有的纲常理念告诉他不能这么做,不但不能易储,还要力保李承乾。

    “陛下,易储之心不可有,臣请陛下三思。”魏徵终于站出来表态了,他表的态与李世民期望的完全相反。

    “魏卿,朕已三思过了。”李世民叹道。

    魏徵摇摇头:“从高祖皇帝晋阳举义旗推翻逆隋开始,两代帝王东征西讨,终于成就大唐不世功业,贞观朝或许仍有种种不妥,但总的来说,大唐仍奠定了未来的盛世气象,江山得来如此不易,治国更是难上加难,一国储君岂可说废便废?易储便意味着废长立幼,此举违了礼制,必令天下人诟病唾骂,日后门阀讨之,民间效之,父不父,子不子,天下礼乐崩坏,大乱为期不远矣,不论太子殿下其人如何,但太子就是太子,这个位置除了他,没人能坐上去,也没人能轻易废黜他,包括陛下,也不行。”

    魏徵的话说得不含蓄,字字耿直,句句刺人心,李世民的脸迅速一黑,有点难看了,瞥了他一眼,没吱声。

    察颜观色是房玄龄的强项,见李世民脸色难看,房玄龄出来打圆场。

    “陛下,玄成贤弟心直口快,但立意是好的,储君乃社稷根本,易储之说不可轻言,太子殿下近年虽常有悖举,但失德者多是小节,无关大义,陛下或选严师督导,使其改邪归正,于大唐而言亦是社稷之福,至于易储……臣以为现在提易储,为时过早,求陛下多宽容些时日,待看太子殿下是否痛改前非再做计较……”

    李世民脸色稍缓,由此也看出房玄龄和魏徵的性格差异,话是同样的话,都是不赞同易储,魏徵说出来的话硬邦邦的,活像茅坑里埋了三天三夜的臭石头,而房玄龄虽然也反对,但话锋无疑柔和了许多,明知他不赞成,也令旁人生不出抵触的心思,实可谓如沐春风。

    长孙无忌也适时开口了:“陛下,于公,臣是尚书省仆射,于私,臣是太子殿下的舅舅,无论公与私,臣也不想看到太子殿下被废黜,如若易储则社稷动荡,天下臣民惊疑,于国有弊无利,诚如房兄所言,陛下莫如请严师教导太子,督学使其上进,改掉一些坏毛病,假以时年,想必太子定能迷途知返,痛改前非,待太子沉淀下性子,臣相信他定能继承陛下之志,带领大唐继往开来。”

    李世民见殿内诸臣众口一词,不由叹了口气。

    他知道,易储之议暂时是通不过了,在座的皆是朝中重臣,朝堂里说一句话皆有举足轻重的分量,私下里又是跟随自己多年的至交好友,以往自己做的任何决策,只消跟他们一说,使其大造声势,必然推行无阻,今日连他们都不赞同易储,更何况朝中其他的大臣,若是朝堂和天下齐声反对,未免对皇室和个人威望是一种打击。

    “罢了,便依诸卿所请,朕……暂不易储,明日开始,魏徵,褚遂良,孔颖达三人入东宫督学,悉心教导太子学业及德操,望诸卿以家国社稷为念,勤加督导,严以律之,尽快将太子引回正途,朕拜托诸位了。”

    说完李世民起身一礼,众臣急忙回礼。

    *****************************************************************************

    易储之议暂时搁置,但对朝堂而言,却仍是一场大风波。

    因为这个话题太惊人了,也因为这是李世民在公开的场合公开表明自己易储的意思,以往那些遮遮掩掩捕风捉影般的传言被彻底证实,原来今上果有易储之意。

    相比朝臣震惊,诸皇子之间更是风起云涌,暗流不息。

    这个信号太明显了,虽然易储之议暂时搁置,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东宫的位置已然开始松动,它再也不是铁打的牢不可撼的,它也不仅仅只属于嫡长子一人的,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几率争夺它。

    皇子们开始互相串联,每位皇子或多或少都笼络了几位朝臣,尤以魏王李泰为著,各自阵营的大臣代表着各自效忠的皇子,开始了更大范围的活动,看似平静无波的长安城,随着李世民一个易储的念头,暗中开始动荡不安了。

    …………

    长安城动荡不安,各方牛鬼蛇神上窜下跳之时,李素又躺回去了,他懒得动,也不喜欢荡。

    救下张玄素,对李素来说只算是顺手而为的小事,而且也无法扬名,张玄素到现在都稀里糊涂,不知道是谁救了他,李素根本不认识张玄素,救他的本意也并非因为他这个人,而是为了救他以后在这局棋盘上占据的主动态势,一个被救得糊里糊涂,另一个救人的本意不纯,所以李素只好闷声发财,情当做了好事不留姓名只写日记的活雷锋。

    时已入秋,躺在树下有点凉意,李素揉了揉额头,发现这个季节如果躲懒偷闲的话,已然不适合躺在院子里了,关中入冬很快,刚察觉到秋天的凉意,说话便大雪漫天,冰寒刺骨了,今年的冬天……房里要多添两个大铜炉子,再派人去潼关或晋中那些地方看看,拿个大铁镐子随便找个深山往下一凿,便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煤炭,找几辆大马车往家里一拉,整个冬天就暖和了……对了,大烟囱这玩意差不多可以问世了,不然在家烧煤会中毒的,嗯,明天就派薛管家安排下去,待过了秋收,庄子里的庄户随便抽几十个人出来,给他们丰厚的酬劳,不信他们不肯干。

    至于煤炭的发现和应用对如今社会工农业生产的划时代意义……李素没功夫管那些意义,他挖煤的目的很单纯,就为了自家取暖,烧开水洗澡,烫酒,炒菜,啥都好,就是不喜欢劳什子划时代意义。

    想到就做,在安逸享乐这方面,李素还是非常雷厉风行的,一点也不拖拉。

    正打算起身叫薛管家,薛管家腆着脂肪过剩的大肚子颠颠儿跑过来了。

    “侯爷,有客来访。”

    “谁啊?这么没规矩,提前递名帖了吗?”李素有点不耐烦。

    “没递……”薛管家乐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说他是魏王,挺客气挺识礼的人,刚还在门口跟老汉拉了半天话,连老汉姓什么都知道了,还管老汉叫薛叔,皇子叫我叔啊,啧啧……”(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六十一章 酒后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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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伙食好,薛管家这几年愈发圆滚滚了,难怪跟李泰胖子那么投缘,大家见面连话都不必说,只互相看一眼对方的肚皮,立马就有惺惺相惜相见恨晚的感慨。

    说薛管家势利倒也不至于,随着李家越来越兴旺,登门造访的客人也一个比一个尊贵,连当今天子都亲自登门抢李素的澡堂子,薛管家也算见过世面的人了,不过得瑟的毛病一直没改,有权贵客人登门他仍高兴得一颤一颤的,每次都是一副大神降临小庙的受宠若惊模样,令李素很没面子,很丢人。

    魏王李泰来得有些突兀,不告而登门无疑缺了点礼数,不过人家是皇子,典型的皇二代,理论上全天下所有的土地和房产都是他爹的,李素也不能拒之门外,只好决定在前堂见他。

    刚在前堂坐定,李素远远便看见一只大肉球从正门的照壁滚进了庭院,然后笔直朝前堂滚过来,这只大肉球一边滚还一边发出豪迈的笑声。

    “子正兄多日不见,想煞小弟我也。”

    李素脸颊一阵抽搐,每次看到李泰就有一种肥肉吃多了腻得慌的感觉,尤其是那只肉球滚动的时候身上一阵阵的肉浪翻滚,如波涛般连绵不绝,都是肉,都是肉……

    “啊呀!魏王殿下亲临寒舍,臣有失远迎,殿下恕罪……”李素迎上前,表情很惊喜,该配合你表演的我演技浮夸……

    李泰挥舞着肥嫩白皙的手,笑眯眯地道:“不罪不罪,是小弟我来得失礼了,还请子正兄莫怪。”

    二人站在庭院中,李素皮笑肉不笑陪他寒暄了片刻,一边客套一边心不在焉地朝正门瞟来瞟去。

    等了许久,终于见薛管家指挥几个下人将一担担的礼品往库房方向抬去,李素顿时露出如饮甘霖般的笑容。

    很好,这才是登门拜访该有的礼数,不管来得多么突兀多么失礼,只要带了礼品上门,统统都是贵客,必须正堂隆重款待。

    跟时下大唐所有豪门一样,不论是不是饭点,但有客人上门便设宴,李素猜测这种习俗是导致权贵人家人均寿命普遍低下的原因之一,不管客人什么时候来,进了门二话不说先吃一顿,吃完又喝酒,稀里糊涂填饱了肚子回家,铁打的胃也得落毛病。

    为了杜绝这种陋习,李素决定……给魏王殿下上双份主菜,双份美酒。

    反正减寿又不是减他的寿,减魏王的无所谓,反正严格说来大家不算太熟,连朋友都称不上,顶多只是狼狈为奸的临时关系而已,如今只是短暂的蜜月期。

    李家的款待令李泰非常高兴,感觉自己受到了双份的重视,单只看自己面前脸盆似的大菜盆子,还有一坛坛摆在面前的烈酒,李泰很轻易便感到了李家待客满满的诚意,除了没有歌舞伎助兴,一切都完美了。

    于是李泰端起了酒盏,二话不说先干了一盏,以示自己的谢意。

    李素没吃东西,喝酒也只是浅浅地沾湿了一下嘴唇。

    日常身体保养还是要注意的,不到饭点最好别乱吃东西,李素希望自己能活到八十岁,寿数到头躺在床上无疾而终,为了这个目标,稍微克制一下自己的食欲很重要,眼前这个大胖子就是个很明显的反面教材,可以肯定,这个胖子如果再不戒口的话,必然活不过四十岁,如果将来他和这个胖子化友为敌,李素几乎什么都不必做,就躺在家里干等着,等十几年足够把他熬死了。

    宾主酒过三巡,李泰脸带淫笑,扯了一大堆很黄很暴力的三俗闲话,李素越听越觉得不自在了。

    倒不是李素装清高,但凡跟女人有关的话题,比如某某青楼的胡女颇有姿色,府上前天买的高丽婢技术含量多么高等等,男人基本不会拒绝这样的话题,不过李泰说着说着便扯偏了,从女人扯到了男人身上,说着前日幸了某个比女人还女人的男人,那滋味如何香暖紧凑,如何销魂难忘……

    这个话题口味有点重,李素觉得受不了了,原以为大唐好男风者只有太子殿下,没想到这个死胖子也是深藏不露之辈,而且说得眉飞色舞,口沫横溅,眉宇间无比得意,摆好了姿势就等别人夸他风雅了。

    李素夸不出口,他的取向很正常,直得不能再直了,很多时候他都觉得自己该和王直换个名字,改叫李直比较符合本人气质。

    拱了拱手,李素很客气地拒绝了三俗话题,直奔主题:“魏王殿下今日莅临寒舍,不知……”

    李泰喝了口酒,龇牙咧嘴之后赞了一声,然后笑道:“自然是登门拜访子正兄,某与子正兄相识多年,却从未登门拜访,泰常引为憾事,不瞒子正兄,每想到子正兄从未邀请泰来你家中做客,午夜梦回不由泪沾湿枕,徘徊难寐……”

    李素咧了咧嘴,……多么自然多么不做作的假话啊,还“午夜梦回”,还“徘徊难寐”,你王府里每日设宴歌舞,嗑药喝酒,还跟别的男人乱七八糟,你哪里有空“午夜梦回”?

    “殿下深情厚谊,臣铭感五内,不胜荣幸……”李素动情地道。

    李泰适时地露出高山流水般的知己表情。

    “好了,大家都挺忙的,该虚假的地方都虚假过了,殿下还是直接说正事吧。”李素不得不挑明了道,没办法,恶心得想吐了,赶紧叫停吧。

    李泰哈哈一笑:“子正兄果真是爽快人,说真的,我越来越欣赏你了……”

    李素打了个呵欠。

    李泰也不生气,笑道:“昨日听说东宫左庶子张玄素被刺,后来不知哪个混蛋往我头上泼脏水,说什么是我指使所为,为的是剪除东宫羽翼,当时我气得差点七窍流血,这脏水太要命了,父皇若信了,我此生永无希望坐上东宫的位置……”

    李泰笑了笑,肥脸忽然变得有些激动:“……没想到才过了几个时辰的功夫,居然反转了!反转了啊!张玄素彻底倒戈,指认太子是真正的幕后主使,太子恶行暴露,满朝皆知,名声臭上加臭,据说这次父皇雷霆震怒,召舅父和房相等重臣入宫商议易储之事,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啊!平白无故的,我离东宫之位又近了一步,实在是天助我也!……不,不是天助,是子正兄你相助!”

    李素眨眨眼:“殿下这话我可听不懂了,太子刺杀张玄素,与我何干?”

    李泰指着他笑道:“又来了!又开始装了!真当我是瓜怂不成?张玄素被刺是太子的主意,想必二人积怨已久,不过张玄素被刺的那天夜里,莫名其妙被一伙神秘的蒙面人救了,我想来想去,整个长安城除了子正兄,怕是没人敢跟太子如此对着干了吧?除了你还能有谁?子正兄,容泰说句实话,且先不谈交情,至少你我二人如今是同盟,子正兄有什么动作,纵瞒了天下人,何必瞒我?”

    李素嘿嘿干笑,也没办法装傻了,只好笑道:“我只是恰巧听到太子欲刺杀张玄素的消息,适逢其会而已,救张玄素只是顺手而为,当时我真没想那么多……”

    李泰深深看了他一眼,叹道:“不论真与假,泰确实承情了,自从与你结盟后,我发现我走的路容易了很多,子正兄不愧智勇双全的英杰人物,旁人走一步算三步,而子正兄却料事如神,走一步算百步,有你相助,泰入主东宫的把握更大了……刺杀张玄素的消息,想必也是子正兄布在东宫的那颗棋子递出来的吧?这颗棋埋得实在太妙了……”

    李素:“…………”

    夸自己的话都被这胖子说完了,李素也不知道该补充点什么让自己看起来更精彩,只好呵呵一笑,端杯敬酒。

    胖子是个实诚人,李素一端杯,胖子马上一饮而尽,三两的烈酒一口干了,脸色立马涌起一层潮红,眼睛也有点直了,舌头也卷了。

    李素啧了一声。

    有时候实在看不懂这个胖子的为人,说他精明吧,有时候表现却非常憨厚,说他愚蠢吧,该精明的时候连李素都不得不佩服他的脑回路。

    越与这胖子来往得多,李素越觉得他是个怪胎。

    相比朝堂那些老老小小的狐狸,李素反而更喜欢跟怪胎打交道,无论利益还是交情都摆上台面说,大家合作需要付出什么,能够收获什么,彼此一目了然,不拖不欠,这样的合作方式令李素由衷地觉得不累。

    李泰喝得有点多了,看来李家的烈酒他并不常喝,常喝的人至少不会这么不要命,高度烈酒当白水似的往嘴里胡灌。

    醉眼迷蒙,摇摇晃晃,李泰红着双眼,打了个冗长的酒嗝儿,忽然垂头掩面大哭起来,哭得无比伤心,伴随着一阵阵的抽泣,酒醉后的他,看起来像个纯真的孩子。

    “子正兄,我这几年看似圣眷甚隆,风光无限,可……谁知我心中委实苦不堪言,世人皆羡我们这些皇子命好,生在帝王家,可谁知道帝王家的苦楚!父皇一口气生了那么多,从懂事时候起,我便费尽心思琢磨如何讨好父皇,如何在十几个皇子中脱颖而出,如何获得父皇的宠爱,如何与别的皇子争宠,我们这些所谓的皇子,其实都活在父皇身后的影子里,父皇的影子投在哪里,我们便必须躲在哪里,一朝踏出父皇影子的范围,永远不能再回到那个影子里去了,从此再无一丝阴凉,再无一人为我遮荫……”

    李泰越说越伤心,泣道:“别的皇子都嫉恨我,都说父皇宠我太过,他们只知嫉恨,却不知我生来肥胖,面相不讨喜,只能勤奋读书写下锦绣文章,优于别的皇子,父皇才会另眼相看,这些年我付出如此多的辛苦,难道东宫之位不该由我得么?让他们去当,一个个只知纵情酒色,胡天胡地,他们做下一任的国君,他们配吗?”

    李素默然。

    酒后吐真言,与李泰认识这么久,今日算是听到了真正的心里话。

    李素一点也不羡慕这些皇子,李泰没说错,李世民太英明神武了,这些皇子一生注定只能活在他的阴影里,这个事实,或许别的皇子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至少李泰坦然说出来了,尽管是醉话,也需要莫大的勇气。

    李素揉了揉额头,奇怪,为何对这胖子的好感噌噌的上升了?这样下去以后大家还怎么愉快的互相利用?(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六十四章 路见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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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黑恶势力的态度,偶尔也应该妥协一下的,尤其是以程姓老流氓为首的黑恶势力,李素不仅仅是妥协,简直是敬畏了。

    碰到这种人,没法跟他谈原则,更没法讲道理,人家不讲这个。

    所以李素很明智地决定,先去拜访程咬金,至于牛进达……李素只好朝他家大门投以抱歉的目光。

    谁叫老牛比较要脸呢,世上无论任何事,要脸的人比不要脸的天生弱了一头,就比如现在,牛进达收礼注定只能收程咬金挑剩下的。

    叹了口气,李素挥手让车夫把牛车赶往程府。

    从牛家走到程家几乎要穿过整条朱雀大街,一个在南,一个在北。

    走到中间时,李素赫然发觉……来事了。

    路边高耸的大户围墙外,一名年轻男子双手抱头,瑟缩在墙根下,还有几名一看就属于绝非善类的壮汉正对这名男子拳打脚踢,男子抱着头一声不吭,默默抵挡着狂风暴雨般的拳脚,而壮汉们下手却毫不留情,拳头击在男子身上背上,发出沉闷的咚咚响声。

    李素眯着眼看了一阵,嘴角渐露笑容。

    打架或是单方面被殴打,在长安城都是很常见的事,毕竟这是一座百万人口的大城,五湖四海以及各番邦异国来的商人旅人络绎不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鸟显然没有那么高的素质,打架也就很常见了。

    令李素觉得有意思的是眼前这群壮汉和那名年轻男子的穿着。

    壮汉们穿着长袍,灰黑色的粗布衣裳,李素很熟悉,因为不久前自己还下令部曲跟这帮人打过一架,他们全都是吐蕃大相禄东赞的使团随从。

    而那名年轻男子的穿着却有点怪,他只披着一件麻布似的长氅,胡乱往身上一裹的样子,左边肩膀却完全裸露,看起来有点像天竺的和尚,可头上却包着一层层繁杂的头巾,一时间竟看不出是哪国人。

    年轻男子还在挨打,壮汉们似乎越揍越来劲,拳脚落在他身上也越来越重。

    李素再抬眼一瞥,发现离群殴现场十丈左右聚着一群人,也是吐蕃随从的打扮,这群人将其中一个看起来很眼熟的人团团围在中间,那人背对着围墙,一副假装看风景的样子。

    李素笑容越来越灿烂,嗯,很有意思,吐蕃大相在长安城临时扮演黑社会头子角色,对无辜民众施以惨无人道的暴行……看来最近李素太忙没时间陪他,这位吐蕃大相无聊得很厉害啊……

    年轻人在挨打,李素却岿然不动,冷眼旁观。

    身后的方老五忍不住了,凑上前轻声道:“侯爷,要不要小人去解围?”

    李素瞥了他一眼,道:“为何要解围?”

    方老五愕然:“这……以众凌寡,难道不拔刀相助么?”

    李素看着不远处那个仍然抱着头默默挨打的年轻男子,冷冷道:“救人不如自救,也是七尺昂藏汉子,对方人再多,也没有挨打不还手的道理,这样的怂货,救他一次谁还能救他第二次?这个人已经没救了。”

    方老五迷茫眨了眨眼,随即若有所悟,默默退了回去。

    李素不是坏人,但也不算好人,他有同情心,也不介意做点善良的事,但是,他行善的对象必须值得他行善。人性里面善良的部分其实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多,用一点,少一点,年岁渐长,历经太多的丑恶后,人也变得麻木冷漠,却不曾发觉原来自己的影子,也融入了这丑恶之中。

    李素冷冷地看着那个挨打的年轻人。

    他想帮他,前提是,那个年轻人值得自己帮,所谓“锄强扶弱”,有能力的话,“锄强”并无不可,但是“扶弱”却不是必须,弱者自己不变强,谁也扶不起他。

    于是一群人就这样静静地看着,看着那个正在挨打的年轻人,方老五退了回去,与李家一众部曲面无表情地站在李素身后,他们都是上过战场杀过人,从尸山血海里蹚过来的,心性早已变得坚硬冷漠,李素不发话,他们也没有任何为那个年轻人出头的想法。

    在众人的注视下,挨打的年轻人终于爆发了。

    许是痛得实在受不了,而且那帮吐蕃壮汉似乎还没有停手的意思,抱头蹲在地上的年轻男子终于站起身,双拳毫无章法地胡乱抡了一阵,一边抡拳一边怒极痛骂,开口居然是一口流利的关中话。

    “你们欺人太甚!这里是大唐国都,我也是一国王子,岂能被你们如此****!”

    众吐蕃壮汉似乎没想到他敢还击,一愣之下居然被那年轻人揍实了几拳,众人惊疑之时不由自主往后退了两步,就连不远处站着的禄东赞也吃了一惊,情不自禁回过了头,惊讶地看着那个年轻人。

    李素却笑了,欣慰的笑。

    是的,仍然是寡不敌众的情势,仍然是软弱无力的还击,抡拳毫无章法,揍实了也是不痛不痒,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强弩之末的虚弱气势,可是,至少他不堪****,至少他还击了,不论还击的结果如何,从他抡拳奋起反抗的那一刻,他已不再是弱者,而是值得人尊敬的壮士,李素已有了值得帮他的理由。

    吐蕃壮汉们徒然被还击,惊疑之后不由勃然大怒,显然他们没想到眼前这位弱不禁风的家伙居然真敢还手,呆愣过后,众人目露凶光,一声不吭地围了上来,这一次显然不是教训他这么简单了。

    年轻人满脸通红,目光愤怒,梗着脖子一脸无惧地瞪着众人,仿佛一位身陷敌阵的孤胆将军,为此生的最后一战做好了拼命的准备。

    就在众吐蕃壮汉准备群殴时,李素忽然冷冷道:“方五叔,动手!”

    方老五一愣,接着恍然。

    自家侯爷终于找到了值得帮他的理由。

    于是方老五嘿嘿憨笑两声,一挥手,众部曲马上分散开来,十余人以半圆阵势朝众吐蕃壮汉们缓缓压过去。

    动静大了,吐蕃壮汉们顿觉不对劲,回头赫然发觉自己已被人包围,而且包围他们的人居然很面熟,貌似不久前大家也较量过一次。

    吐蕃壮汉们大惊,也顾不得教训那个年轻人了,急忙转身相峙,人人脸上露出悲愤之色。

    上次被揍得鼻青脸肿,这次你们又来!真当我们好欺负不成?

    方老五显然比较强势,无视众吐蕃壮汉的悲愤,一众部曲兄弟合围之后,方老五满脸堆着和蔼可亲的憨笑,出手却毫不留情,一巴掌便首先挥了出去,接着李家部曲蜂拥而上,一场混战须臾间拉开了序幕。

    这次的战况不如上次激烈,甚至只是一触即止,因为有人急了。

    急的人是禄东赞,本来离得远远的,笑看手下教训弱国小王子,欺负也就欺负了,可谁知道情势突变,在程咬金家门口不远的地方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禄东赞顿时急了。

    欺负欺负小国对强大的吐蕃来说,自然算不得什么,对吐蕃这种蛮夷之国来说,恃强凌弱再正常不过了,只不过禄东赞没想到有人会中途杀出,反过来把他的手下教训了,实在是打脸啪啪响,回过神来定睛一看,发现出手的居然又是李素,就连教训自己手下的那帮杀才,也是上次把自己随从们揍得满地找牙的老熟人。

    仍是熟悉的配方,仍是熟悉的挨揍味道……

    看着吐蕃随从再一次很没面子的被揍得哀哀惨嚎,禄东赞气得不行,三两步冲了过来。

    “住手,都住手!子正贤弟误会了,误会了啊!”禄东赞气急败坏道。

    李素扭过头,见禄东赞一脸焦急地跑来,顿时露出吃惊的表情:“禄兄?你还在没回吐蕃?”

    禄东赞闻言差点一趔趄,心中怒气愈盛。

    这些日子把吐蕃使团扔在四方馆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原以为李素见了面至少该说几句赔礼道歉的客气话,谁知这混帐开口第一句居然问他为何还不走……

    大唐泱泱礼仪之邦,何时多出这么一号不讲规矩不说人话的东西?

    “误会了,子正兄误会了……”禄东赞擦着额头的汗,苦笑道:“你我兄弟和睦,为何又打起来了?”

    李素眨眨眼,指着地上栽了一半的吐蕃壮汉,愕然道:“他们……是你的手下?”

    “……是。”

    李素大惊:“哎呀!大水冲了龙王庙啊!禄兄恕罪,小弟实在不知,以为这群人是长安城专门欺凌弱小的恶霸,没想到竟是吐蕃使团……”

    禄东赞脸色一滞,神情顿时有些不善了,这么明显的指桑骂槐,他若听不出来未免太傻了些,而且他也看出来了,李素这是摆明了要为那个年轻人出头了。

    一张脸拧成了苦瓜,禄东赞叹道:“以强凌弱,确是为兄不该,只是子正贤弟不知,这厮罪有应得,我若不教训教训他,被欺负的便不止是为兄我了,而是整个吐蕃!”

    李素眨眼,指着那个不远处的年轻人,好奇道:“他到底是什么人?刚才我模模糊糊听他喊了一句,说他是什么国的王子……”

    禄东赞斜瞥了那人一眼,重重一哼,道:“确实是王子,真腊国的王子,哼!未开化的蛮夷小国!”(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六十五章 所思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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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很无语,呆呆看着禄东赞,半晌没吱声。

    真腊国或许是未开化的蛮夷小国,但是……这话应该由我们大唐人来说比较合适吧?你一个位处高原人烟稀少的国家,文化杂乱且缺少底蕴,至今只有本地的雍仲本教,不管婚丧嫁娶还是祭祀治病,都只会用跳大神来解决,就算是一锅大杂烩吧,这锅大杂烩的分量也少得可怜……

    就这样一个文化和经济都无比贫瘠寒碜的国家,李素实在不知道禄东赞哪里来的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和傲气,居然骂别人是未开化的蛮夷小国……你们两个国家半斤八两好不好。

    李素情不自禁扭头朝禄东赞望去,见禄东赞仍是一脸高傲的鄙夷之色,确定没有自惭形秽的任何预兆后,李素点了点头。

    好吧,你开化了,你素质高,你不是蛮夷……

    不过听禄东赞说那人是真腊国王子,李素不由挠了挠头。

    貌似前不久听过“真腊国”,具体却忘了来由,到底听谁说的?

    这头李素和禄东赞聊着,不远处的年轻男子见中途有人出来救他,也愣住了,呆呆地看着李素,神情颇为讶异,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丝毫看不出是个王子。

    李素指了指他,朝禄东赞笑道:“看得出禄兄与此人有仇怨,愚弟与他素不相识,当然愿意站在禄兄这边,只不过这里是大唐都城,那人又是一国王子,公然在大街上打人,终归有点失仪,若引来巡街的武侯干预,传出去不大不小也是桩麻烦,引我大唐皇帝陛下不悦,所以愚弟冒昧插手管了这桩闲事,还望禄兄海涵。”

    话说得客气,却隐含锋芒,禄东赞听懂了,神情有些难看。

    李素话里的意思很清楚,这里是大唐,不是你称王称霸的吐蕃,大街上打人这种事很没素质,更何况打的还是一国王子,你吐蕃再霸道,人在大唐必须得按大唐的规矩来。

    禄东赞显然听懂了。于是急忙解释道:“贤弟有所不知,这真腊国王子委实过分,原本大唐天可汗陛下已将文成公主允与我松赞干布和亲,和亲册封圣旨都下了,这个真腊国王子却半途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拦住我的路,说要与我理论,说什么他与文成公主两情相悦,只等国中来使向天可汗陛下求亲,不能嫁予我吐蕃赞普……”

    叹了口气,禄东赞面露苦笑,道:“贤弟你听听,这还讲道理吗?我吐蕃使团来大唐长安求娶公主,那可是依足了国礼和大唐的规矩来的,大唐的君臣也是乐见其成的,这个番邦小国的王子却半途冒出来,试图搅和此事,这简直是对我吐蕃国的严重挑衅,试问愚兄怎能忍下这口气?刚才街上忍不住与此人争执起来,愚兄一怒之下,难免有些失态了,只是事出有因,贤弟莫要见怪才是。”

    李素皮笑肉不笑地瞥了那位王子一眼。

    王子气坏了,忍不住上前两步怒道:“胡说八道!我一直与你好言相求,何来争执?是你二话不说命人上来打我,吐蕃国恃强凌弱,难道在大唐便没个说理的地方了么?”

    禄东赞神情顿时阴沉下来,两眼寒光直射,冷冷地道:“是你欲横刀夺我吐蕃赞普所爱,事关国体,本相岂能甘休?王子殿下,请你慎言,不要给你的真腊国招惹麻烦,我吐蕃勇士兵指真腊,借道六诏即可,也费不了多少事!”

    真腊国王子一滞,咬紧了腮帮不再说话,瞪着禄东赞,却敢怒不敢言。

    李素没出声,不过全看明白了。

    原来这位王子竟是东阳所说那个与文成公主私订终身的人,而眼前这一切,无论禄东赞说得再冠冕,总结起来还真就是那三个字,“欺负人”。

    这就是强国与弱国的区别,面对强国,哪怕是强国里面像李素这种权贵圈里并不起眼的小小县侯,禄东赞都放下身架折节相交,李素有意无意让他受点气,受点刺激,一次两次打他的随从,禄东赞都能一笑而过,从不计较。然而面对弱国,如真腊国这样的,哪怕对方是个王子,说揍也就揍了,而且敢在大街上指使随从公然殴打,可见他根本没把这个小国放在眼里,一点也不担心由此带来的后果,因为他笃定了不会有任何后果,小小的真腊国在他眼里说灭也就灭了,不费吹灰之力。

    很残酷,但很符合现实。

    李素不想多事,他与这位王子并不熟,根本不了解他的为人品性,刚才帮他出了一次头已然是仁至义尽了,没道理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毕竟,李素只是个打酱油的路人,不是王子他爹。

    不痛不痒劝了几句后,禄东赞与真腊王子两厢罢斗,就此揭过,然后各自朝李素告辞。

    那位真腊国王子临走时还朝李素长长一揖,大唐的礼仪做得十足,看来这些年在大唐读的书并没有读到狗肚子里,走时深深看了李素一眼,李素含笑点头,算是回应。

    ***************************************************************

    拜访程府对李素来说,其性质大抵跟进威虎山差不多,是一个斗智斗勇斗脸皮的过程,从程家大门开始,李素便陷入高度的紧张提防中。

    “哇哈哈哈哈哈哈!好个小后生,多少时日不见你,当老夫死了么?太失礼了!”程咬金那张毛茸茸的虬髯大脸出现在李素眼前,多日不见,依旧丑得鲜明闪亮。

    李素急忙躬身行礼:“小侄拜见……”

    “拜个屁!等老夫死了你再拜……”程咬金略过了李素,直奔李素身后的两大车礼品而去,一看满载的牛车,程咬金高兴坏了。

    “虽然不常来看老夫失了礼,但礼品还算勉强入眼,罢了,老夫原谅你了,来人,都收下,娃子,且陪老夫进去饮酒,昨日府上又买了两个胡姬,绿眼珠子盯得老夫心里发毛,你去试试合不合口味,喜欢就送你了。”

    程咬金不由分说拉着李素往家里拽,李素急了,结结巴巴道:“慢着!程伯伯,那两车礼品不是只给您一家的,还有牛家,李家……”

    程咬金哈哈大笑:“小娃子又说玩笑话,不管啥好东西,但凡路过俺程家的大门,断没有让它漏网的道理,东西都姓程了,拉车的两头牛不错,嗯,也姓程了,来,不要在意这些小节,快进门饮酒……”

    李素目瞪口呆:“拉车的牛……它,它们是……”

    “对,也姓程了,娃子越来越不爽利,明你再来,吃牛肉,煮的炒的随你。”程咬金笑得很灿烂,甚至扭过头看了一眼被牵进程家侧院的两头牛,目光非常的垂涎欲滴。

    李素呆滞无神地任由老流氓把自己拽进了门。

    决定了,以后叫人挑两担粪路过程家门口,试试看里面会不会冲出个活土匪尝尝味道。

    …………

    熟悉的大碗酒,大碗肉,进了程家前厅就像进了水泊梁山的聚义厅,太斯文的人会被厅内众好汉鄙视得体无完肤。

    程咬金依旧咋咋呼呼,开席便唤了歌舞伎,一排排美女如乱花迷眼,鱼贯而入,在厅内摇曳着婀娜的身姿开始翩翩起舞,程咬金眯着眼,笑得很猥琐,……程家任何东西都是以数量作为压倒一切的筹码,就连酒宴助兴的歌舞伎,人数也比别的权贵家多两三倍,宴席一开,程家前厅顿时成了拥挤的菜市场,被各国各色的美女塞得满满当当,一个个分班次的轮流上前起舞,生动形象地复制了一千年后DONG莞夜总会里熙熙攘攘的盛况。

    李素高度紧张地陪笑陪酒,顺便还分心提防着不时凑上来欲他便宜的各种美女,窘迫尴尬的模样引得一群舞伎咯咯直笑,对他的骚扰也愈发频繁了。

    就在李素被撩拨得疲于抵挡,心力交瘁之时,程咬金终于尽兴了,一碗酒灌进肚,打了个冗长的酒嗝儿后,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把歌舞伎全赶了出去,程家前厅内只剩了他和李素二人。

    “说来也是二十出头的大人了,这点小阵仗还被搞得手忙脚乱,女人凑上来不管不顾先摸两把,觉得喜欢就抱去房里睡了,不喜欢就一脚踹远,至于躲来躲去么?装正经!”程咬金不屑地鄙视道。

    李素苦着脸道:“伯伯府上待客实在太热情,小子无福领受。”

    程咬金嘿嘿笑道:“你小子是个怪人,说你是正人君子吧,你并非不近女色,而且勾搭女人更是一把好手,连公主都被你……呵呵,说你是个登徒子吧,偏偏对寻常女子不假辞色,送到你面前都不要,所以啊,男人就是贱,白送的弃如敝履,反倒是那些不容易到手的,便要死要活把她抢过来,搭上命都不在乎。”

    李素眨眨眼,不太习惯老流氓跟他聊这么深奥的话题。

    他总觉得程咬金的话不是随便说的,活到这把年纪了,说什么话总有个铺垫,看似是不相干的闲话,说着说着,总会拐到他想说的正题上去。

    果然,程咬金话锋一转,说到了正题。

    “说男人贱嘛,世人皆如是,不仅是对女色,对权势钱财也一样,到了手的东西,便觉得理所应当该是他的,得不到的便争得头破血流,豁命以赴,居之则安乐,不居者苦心谋之,从天下大势到一官一职,大抵如是,鲜少例外,小娃子,老夫看你就是个例外。认识你大概有七八年了吧?老夫今日见你与七八年前见你,从里到外并无改变,那一年你还只是个农家小娃子,无意救了东阳公主,老夫奉旨查勘,第一眼见到你时便觉得你非池中凡物……”

    李素急忙行礼道:“伯伯谬赞,小子……”

    程咬金哼了一声:“话没说完,你怎知老夫在赞你?……七八年前老夫见你便觉得你是个不争的人,非不能争,实不愿争,你天生是个随性的人,做人随性,做事也随性,旁人见你只图眼前享乐,永远一副懒散倦怠的样子,仿佛任何事情都不上你的心,不入你的眼,从寻常一个农户子弟,短短数年爵封县侯,开大唐立国之先河,而你仍是当年的懒散模样,一点也没变过,姑且不说你这懒散的性子到底是装的还是本性,老夫不得不说,你的性子实在很适合在朝堂里生存……”

    李素陪着笑,眉梢却不自觉地跳了跳。

    程咬金盯着他,笑眯眯地道:“朝堂是个凶险的地方,看似无风无浪,但一不小心就翻了船,从高祖打下江山开始,当臣子的不但要会办事,还要会站队,只会办事没用,站错了队,该死还得死,而你这个懒散性子,却正合了君臣的胃口,不争不抢,封你个官爵都像要了你半条命一般,恨不得一辈子只当个平民百姓才好,无论是不是你心中真实的想法,至少路子走对了,就要这副不争不抢,避而远之的样子,才会令朝中君臣对你放心,对你不加提防,如果你还有一身鬼神莫测的本事的话,那就更是绝世珍宝,待之以国士了。”

    “所以陛下这些年对你的荣宠一加再加,国有疑难时,想到你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所以我们这些老杀才老臣子才会待你如亲子侄,东家长家短的,什么事都会想到知会你一声,连长孙无忌那个阴损老货提到你时,对你也是赞不绝口,娃子,不说不觉得,你看你这些年在长安城里编了多大的一张网……”

    程咬金摇摇头,赞叹道:“厉害啊!别的且不说,老夫在你这般年纪时绝做不出你如今这般成就,跟你一比,老夫和长安城这些老货们的一把年纪全活到狗肚子里去了,只不过,娃子你再厉害,有一件事却办差了……”

    李素听了半天夸赞,越听越有点飘,他发现自己果然很厉害,再捧几句的话,或许他已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了,只是当程咬金话锋一转以后,李素猛地醒过神来,情不自禁地坐直了身子。

    他很清醒,前面的夸赞再多也只是铺垫,今日程咬金说了那么多,直到现在才转到了正题上。

    “小子年幼无知,做过的错事实在太多,伯伯谬赞了,不知小子哪件事办差了,还请伯伯提点训斥。”李素垂头恭敬地道。

    程咬金对李素的态度很满意,端杯灌了口酒,悠悠地道:“老夫从来不敢把你当不懂事的孩子看,更不敢认为你真的是‘年幼无知’,你的为人处世跟朝中那些老狐狸不相上下,再加上人又年轻,恬着一张没毛的嫩脸到处叔叔伯伯的一通乱叫,朝中讨厌你的人委实极少,所以老夫实在想不通,以你圆滑老练的性子,为何偏偏与太子殿下闹得如今水火不容?”

    程咬金眼中露出不解的目光,盯着李素那张平静的脸,叹道:“娃子你是聪明人,聪明人不会做蠢事的,老夫一生只知打打杀杀,对聪明人向来都是敬佩的,别人眼里的聪明人如果做了一件蠢事,或许会暗笑此人不过尔尔,但老夫觉得,一个聪明人就算做出蠢事,那也是有意为之,必有更远大的图谋,这种图谋,寻常人是看不懂的,老夫不够聪明,所以想问问你,你究竟为何要与太子结下如此深的仇怨?”

    李素露出迷茫的表情:“恕小子愚钝,程伯伯今日这番话的意思……小子实在不解,伯伯能否说得清楚点?”

    程咬金哈哈笑道:“脸上不清楚,心里可清楚得紧……数年前东市打了太子属官,老夫原以为你会服个软,毕竟人家是东宫,差一步就是皇帝了,人家是君,你是臣,你去赔个罪道个歉,并不折你面子,可你偏偏梗着脖子死活不去,老夫当时就觉得奇怪,以你聪明的性子,没道理不知利害呀,当朝太子被你得罪死死的,也不说寻个由头化解,甚至日后太子主动与你交好,你都不冷不热的婉拒,再后来,你与太子之间发生一桩桩事,仇怨也结得越来越深,就这样莫名其妙的,你们二人势同水火了,老夫这些年看在眼里,越看越觉得奇怪,难道你真不给自己留后路了?难道你不怕他有朝一日继承了皇位,第一个拿你动刀?你自己轻生死不要紧,你把全家老小的性命置于何地?”

    李素腰一挺,还未等他开口,程咬金又接着道:“世上敢把下一任国君得罪得死死的,而且不愿化敌为友的人,除了你一个,老夫委实没见过别人了,这些年老夫闲暇之时,也不停的揣摩你心里的意图,想了好些年,直到最近,老夫渐渐想通了……”

    直视着李素的眼睛,程咬金的笑容慢慢收敛起来,缓缓道:“不在乎得罪太子,无非有两种可能,一是你对朝局走势把握精准,多年前便能预测到这个太子迟早会被陛下废黜,所以你不怕得罪他,因为一个被废黜的太子,就什么都不是了,不但他拿你无可奈何,你还给新任的太子留下一个不攀附不阿从的好印象……不过老夫死活不信,你一个小娃子能看清数年以后的朝局,这一点,怕是连陛下和长孙无忌那老货也做不到吧?那么,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了……”

    李素眼皮跳了跳,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勉强。

    程咬金语气越来越轻,越来越慢,缓缓道:“第二种可能……陛下若不废这个太子,便由你来谋划废了他,最近东宫也不知得罪了哪路神仙,倒霉事接二连三,小子,不要告诉老夫,这些倒霉事与你毫无干系,老夫虽然不够聪明,可也不蠢。”(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六十八章 因恨谋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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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君集怎能无恨?

    他恨的不是流放千里,恨的是李世民不公。

    都是跟随李世民打江山的老臣,都是战功彪炳的当世名将,当初李靖灭DONG*突厥纵兵屠民抢掠,回朝后只是交卸了兵权,便被高高供起,而他侯君集回朝后却被锁拿下狱,流放千里。

    处置待遇天差地别,尤其是西域诸国君主施压,而煌煌大唐却因这些蛮夷小国的指责而加罪于他,侯君集怎么想都觉得自己成了李世民手中的一颗弃子,为了那些蛮夷而放弃了他这个跟随多年的忠心部将。

    如此不公的待遇,教侯君集心中怎能无恨?

    可是,恨又能怎样?臣只是臣,君仍是君,恨意再深,他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面对李世民时仍要做出无比悔恨愧疚的模样,仍要伏地跪拜表示自己的忠诚,稍微露出半点怨恨的表情,便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

    东宫。

    最近东宫的客人比较多,多得有些诡异。

    每日黄昏,城门坊门快关时,总有一些人面见太子,他们从来不走正门,皆由李承乾的心腹宦官从东宫南门将其接入后庭。

    东宫后庭有一片占地广袤的池塘,引曲江之水而充之,池塘的中间有亭台水榭,每日黄昏,李承乾便召集一些人到池塘中心的凉亭内,布置酒菜,挂起宫灯,一群人在亭内高谈阔论,吟诗作赋,效魏晋狂士遗风,常有开怀大笑之声从凉亭传出老远,往往通宵达旦宾主方兴尽而散。

    外人眼里看来,这是非常正常的社交举动,李承乾最近一反常态,竟渐渐杜绝了女色,引三五友人亭中聚会,谈古论今,显然比终日沉迷酒色要强上许多,看在东宫属臣于志宁等人眼里,自李世民动了易储之念后,太子殿下惶恐之下痛改前非,终于改邪归正,走上了正途,至少眼下已看不到殿下终日沉迷酒色的颓废模样,与三五友人凉亭内谈古论今,委实是一个好现象,颇有积极上进之新气象。

    所以,对李承乾常召友人东宫聚会一事,诸多东宫属臣包括李世民布下的眼线都看在眼里,众人都很欣慰,更乐见其成。而李承乾也没让大家失望,白天老老实实读书,房玄龄,孔颖达,岑文本等当世名臣大儒尽己所能,教授太子学问,晚上则邀三五友人吟诗作赋,谈古论今,如此改变,连太极宫的李世民听了眼线的禀奏后,脸色都稍见缓和,只是没好气地哼了声,却再也不提易储之事了。

    其实,李承乾如果真的这样积极上进的生活下去,他目前的危境以及摇摇欲坠的地位未尝不可挽回,他最大的优势便是嫡长子身份,在这个长幼有序,极重纲常的年代里,嫡长子便是天生合法的继承人,如果不是品性德行太过不堪,但凡一点小瑕疵,世人都能忍则忍。

    可惜的是,李承乾所做出来的这一切,全只是表象,是一场蒙骗天下人的戏。

    他确实邀了不少人进后庭凉亭谈古论今,但高声谈论只是故意传出去让东宫的人听到,大部分时候的窃窃私语,却在谋划一件惊心动魄且大逆不道的大事。

    选在池塘中间的凉亭也是绝佳的主意,凉亭四周临水,旁人没有窃听的可能,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秘密不会外传。亭内摒退所有无关之人,留下的全是一群******的极端分子,大家如众星拱月般把李承乾捧在中间,一字一句吞吐间,一桩阴谋造反的大事在众人的谋划中逐渐搭起了框架,充实了血肉,真正变成了一件有成功可能的谋朝篡位。

    参与聚会的都是李承乾的熟人,无论好人还是坏人,身边终归有几个朋友的,有的朋友争气,有的不争气,很不幸,李承乾身边围绕的朋友里面争气的人委实不多。

    第一个是杜荷,三十来岁年纪,心高才疏,他是名相杜如晦的次子,尚城阳公主,被封驸马都尉,爵赐襄阳郡公,官至尚乘奉御。

    所谓“尚乘奉御”,名字听起来很拉风,一看这四个字便透着浓郁的高大上的气息,可是它的职司却并不如名字那么高贵,事实上这个官是管马的官,皇家的所有马匹都归他管,从皇帝出行的仪仗用马,到皇帝亲征的战马,再到各种场合所用的各种马,都归他管,如果一定要打个比喻的话,这位杜奉御的地位大抵相当于孙悟空曾经当过的弼马温,位卑官微,妥妥的事业低谷期。

    第二位客人名叫赵节,是李世民的妹妹长广公主之子,其父赵慈景,是早期跟随李渊起兵反隋的功臣之一,后来早故,长广公主带着幼子赵节奉旨改嫁杨师道,而赵节也被赐了一个扬州刺史的虚衔,属于有官无权的纨绔子弟。

    第三位客人是老熟人,汉王李元昌。这家伙除了一个王爷的头衔以外,没什么好介绍的,如果一定要给个评语,唯有四个字最合适,“一个坏人”。

    主要的客人便是这三位皇亲国戚,都算是李家皇族里的人,而另外两位客人不是皇族中人,一位是李承乾的心腹侍卫,有个颇像非主流网名的名字,名叫纥干承基,另一个名叫李安俨,是曾经隐太子李建成的属官,现掌管宿卫,任左屯卫中郎将。

    五位客人便成了李承乾谋划造反大业的骨干成员,三个不争气的纨绔子弟,再加一位有勇无谋的武士,仅有一位真正有分量的,掌管部分兵权的中郎将李安俨,说实话,这个造反班子实在是弱爆了。

    夜凉如水,凉亭四檐高高挂起了宫灯,此时已渐中秋,夜里的寒风有些凛冽,可亭内六人浑然不觉,他们神情凝重,凑在一起商议着这件生死攸关的大事。

    “左屯卫已收买了三位都尉。一位中郎将,昨夜臣秘密见了他们,他们已承诺,愿为太子殿下效死……”李安俨压低了声音,如蚊讷般悄声道。

    李承乾等五人两眼顿放光彩,对这个好消息振奋不已。

    “这几位将军能调动多少兵马?”李承乾努力压抑着兴奋,低声问道。

    李安俨犹豫了一下,道:“三千左右兵马,只是左屯卫大营在长安西郊,如何令这三千人进城却是个大麻烦,更何况长安城内一百零八坊,坊间皆有坊官武侯和府兵驻守,纵然进了城,区区三千兵马,怕是仍不够,对付城内守卫已然吃力,若攻至太极宫,恐怕再无余力矣!”

    李承乾的目光不觉黯淡下去。

    武力造反,谈何容易,任何一个细节没思量周全,便是事败杀身的下场。区区三千兵马,对长安城周边以及城内数以十万计的戍卫军队来说,简直如飞蛾扑火般不堪一击。

    纥干承基这时缓缓道:“殿下,太子左右率卫的领军郎将,臣也试探过了,这些人说是太子所属,实则全是陛下的心腹兵马,收买不易,至今只说动了两位都尉效命,此二人可在事发后煽动部将大营纵火,火起之时可掌两千兵马于太极宫前与左屯卫将士会合……”

    李承乾仍深蹙眉头,很显然,这点兵马根本没有太大的用处,一旦事发,驻守长安城内外的戍卫军队可在一个时辰内将其迅速剿灭。

    见李承乾愁容满面,杜荷轻声一笑,道:“殿下勿忧,臣以为,欲图大事,必须说动一位开国勋臣来助,他若愿为殿下效命,此事可成矣。”

    李承乾身子猛地一挺,急声道:“卿所言何人?”

    杜荷笑道:“陈国公,侯君集。”

    李承乾等人两眼圆睁,倒吸一口凉气。

    杜荷却不理会众人怪异的目光,径自道:“侯君集此人性烈而量小,当初跟随陛下南征北战,立下无数汗马功劳,更甚者,三年前领军征西域,灭高昌国,为大唐彻底掌握了丝绸之路以西,也震慑了蠢蠢欲动的西域三十六国,这等灭国亡族之泼天大功本应重赏,可仅仅只因纵容部下杀了几个高昌王公和平民,抢了一点财物,便被陛下锁拿下狱,非但不赏,反而罪之,流放三千里,昨日方才回到长安……”

    “殿下,以侯君集之品性,陛下这等处置对他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侯君集必对陛下心怀滔天之恨,而此人在军中素有威望,玄武门拥戴有功,陛下曾任其左右两卫大将军,长安各卫军中门生旧部如云,可谓一呼而百应,殿下若能说得此人相助,只消他一声高呼,应者何止千万?殿下若能说得此人相助,何愁大事不成?”

    李承乾两眼大放异彩,神色兴奋地搓了搓手,笑道:“若侯大将军果真对父皇心怀怨恨,此人确可拉拢,孤可许他事成后封王列公,执宰三省,位极人臣,侯家世代永沐天恩。”

    语气一顿,李承乾望向杜荷:“孤与侯大将军来往并不多,谁愿为孤说他来投?”

    杜荷笑道:“殿下勿忧,说侯君集之人就在您的东宫,此人名叫贺兰楚石,是侯君集的女婿,官居东宫府千牛,让贺兰楚石去说侯君集,再合适不过。”

    **********************************************************

    当说客劝服侯君集造反,对李承乾等造反派来说,似乎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

    因为侯君集和李承乾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共同点,他们都对李世民有恨。

    “恨”和“爱”一样,都能令人丧失理智,长出一颗泼天胆子。

    贺兰楚石登侯家门的时候,侯君集正闭门谢客思过,这是李世民的意思,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要反省,所以侯君集很老实的在家反省。

    侯家闭门谢客,无数上门探望的旧友同僚门生都被拒之门外,但贺兰楚石却畅通无阻地进了门。

    贺兰楚石不是客人,他是侯家的女婿。

    侯府的后院厢房内,贺兰楚石见到了老丈人侯君集,翁婿二人在房内相对而坐,小酌小饮,画面非常温馨,然而,二人谈的话却与温馨毫无干系,反而掺着阵阵阴风。

    两个时辰,从下午聊到黄昏,翁婿二人没出过房门,没人知道他们聊了什么,侯家的人只看见贺兰楚石走出屋子时满脸堆笑,不停转身朝丈人行礼,而侯君集依旧是面无表情,看不出任何端倪。

    贺兰楚石走后,侯君集仍呆呆地站在庭院中,看着院中堆成小山似的一盆盆菊花。

    菊花是今日上午宫中送来的,每逢重阳中秋,李世民便命宫人将菊花分赐于臣子,早已是俗成的规矩,侯君集回长安才两天,李世民也没忘了他,赏赐侯家的菊花甚至比往年更多了些。

    看着那一株株摆放有致,迎阳怒放的金黄花朵,侯君集的脸色愈见阴沉。

    此刻的他,想起了贞观九年时的一件往事,那一年侯君集骑马入尚书省,因萦怀公事而失神,走过省门竟忘了下马,当时被李靖看见,李靖谓旁人说,“侯君集意不在人,来年恐有异志。”

    这句话侯君集一直记得很清楚,今日以前,每想起李靖这句话,他总是心中冷笑。

    然而,今日女婿贺兰楚石走后,侯君集再想起这句话时,却笑不出了。

    院子里,金黄的菊花迎风招展,李世民并未忘记曾经为他立下汗马功劳的功臣,这位天可汗陛下对笼络臣子之心颇有独到之处,朝堂里是君臣,私下里却跟诸多文臣武将相处得跟朋友一般,平日里但凡有一些有趣好玩的物件,或是可口的吃食,李世民总不忘给这个赏一点,给那个赐一点,东西并不贵重,但其中的心意却比赐金赏银显得更为真挚。

    看着院子里一盆盆的菊花,侯君集冷漠的面颊不由抽搐了几下。

    反,或者不反,侯君集陷入了煎熬。

    如若反了,靠太子李承乾和几个不争气的纨绔子弟的谋划,久经战阵的侯君集其实一眼能看得出,此事的成功率极低。再说,以李承乾昏庸狠辣的品性,就算谋反成功,未必不会对他来一出兔死狗烹的经典戏码。

    如若不反,心中久抑两年的恨意如何宣泄?

    定定看着院子里的菊花,侯君集面容渐渐狰狞,忽然飞起一脚,将一盆菊花踢得粉碎。(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六十九章 李家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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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依旧熙熙攘攘,繁华似锦,朝堂与市井每日重复着同样的生活,朝堂大臣为某项国策的制定吵得面红耳赤,市井百姓为两尺麻布的价格争得壮怀激烈,一切都在这种吵闹却平静的状态里日复一日,波澜不惊。

    没有任何人知道,在这平静无波的表象下,隐藏着即将到来的惊涛骇浪。

    贞观十七年,这一年的中秋过得平淡如水,仍和往年一样,皇帝赐宴群臣,送菊花,送礼品,各大豪门家主聚集家人,包下园子,遍请同僚好友游园作乐,长安城内外大大小小的园子倒了霉,早被各大豪门预定一空,尤其是长安城内的曲江园和原属皇林的南苑,更是被顶级豪门提前一个月竞相争抢,为了脸面也好,为了炫耀也好,能包下曲江池或南苑似乎已成了身份和话语权的象征。

    到了晚上,游园的客人渐渐散去,豪门大户的家人聚在一起饮酒赏月,文化高一点的大户即兴吟几首诗以添雅趣,文化低一点的诸如程咬金牛进达等武将家,则在月光下舞刀弄棒,虎虎生风,温馨祥和的全家赏月活动生生被搞得如同万马军中斩将夺旗般杀气腾腾。

    怎么过都好,都应景,月亮就挂在天上,家里关上门,你爱怎么赏就怎么赏,无论用任何方式赏都可以。

    …………

    中秋节过后的第二天黄昏时分,仍是长安东市某条不知名的暗巷内。

    称心穿着一袭素净的长衫,眉目带着几许惧意,垂头立在巷子中间,巷子尽头,王直的身躯和脸庞隐藏在看不见的阴暗处,仿如鬼魅,连说话似乎都带着阵阵阴风。

    “约好每月月中定时来报太子动向,为何昨日失约了?”王直冷冷问道。

    称心瘦弱的肩头一缩,惶然道:“贵人见谅,昨日是中秋,太子殿下邀友赏月,命奴作陪,从下午到晚上不得闲暇,实在无法脱身来见……”

    王直点点头:“倒也是实情,罢了,称心,我且问你,最近太子有何异常动向?”

    称心肩头微微一颤,垂头恭声道:“太子最近杜绝了女色,白日潜心读书,每晚邀友饮宴,奴实在看不出有何异常。”

    王直藏在暗处的眉头微微一皱,神情有些狐疑地扫了他一眼。

    “白天读书,晚上饮宴?陛下已动了易储之念,虽然暂且按捺下去,但并未打消,这个时候太子竟然一点也不急,反而浑若无事般邀友饮宴,除此别无动作,称心,你当我好哄骗么?”

    王直的语气带了几分怒气,称心被吓得花容失色,情不自禁往后退了一步,犹豫片刻,雪白的贝齿狠狠一咬,坚持道:“贵人多疑了,太子委实没有任何动作,以奴看来,太子白日读书,晚上饮宴,与友人谈古论今,应是太子决意痛改前非,连东宫诸多属臣都倍感欣慰,若太子坚持下去,不消半年,必能打消陛下易储之念,太子的位置也就坐得安稳了……”

    王直冷笑:“太子每晚所邀者何人?”

    称心一呆,脸色顿时有些苍白。

    王直冷冷一哼,语气森然道:“怎么?你是记不起来了,还是根本不想说?”

    称心神情惶然,道:“所邀者三人,杜相之子杜荷,汉王李元昌,长广公主之子赵节……”

    “他们果真只是谈古论今?”

    称心摇头:“这个奴真的不知,每晚太子殿下将酒宴设于湖心凉亭内,摒退所有宫女宦官,连奴也被挥退,任何人不得接近,奴实在无法得知他们说了些什么。”

    王直冷笑:“谈古论今谈得如此鬼鬼祟祟,我倒是生平仅闻。”

    见称心惧意颇深的可怜模样,王直心一软,叹道:“称心,我知你不愿过这种两面三刀的日子,其实我也不忍见你这么痛苦,好在万事终归有尽头,过了这道关口,你以后也不必再这样痛苦过下去了,事毕我会给你足够享用一生的钱财,为你在家乡买地置屋,做个太平富家翁终老一生,当是补偿你这几年的痛苦,也表示一下我这几年的歉意……”

    称心垂头唯唯应是,脸上却不见任何喜色。

    王直心情愈发沉重,连他这个粗人都看出来,称心已陷进去很深了,以前或许是身不由己,如今已是心不由己。

    不知什么时候,巷子阴暗的角落里,王直的身影已消失不见。

    称心仍痴痴站在原地,抑忍已久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顺着白净的脸颊蜿蜒而下。

    李承乾每晚湖心凉亭所谓的邀友饮宴,称心并非全不知情。

    他是李承乾最信任的人,李承乾纵有隐瞒,称心却能从他的只言片语中猜测出大概,越明白真相,称心越心寒。

    他知道李承乾已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拉都拉不回的不归路,这条路的结局或许辉煌一生,但更大的可能却是人头落地,连他这个出身太常寺的乐童都看得出,区区几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聚拢一起商议造反,是多么不靠谱的一件事。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李承乾看不清楚,他每天都处于兴奋之中,每天都在兴致勃勃地盘算造反逼宫,以为效法他的父皇便能成功且漂亮地再次复制一出玄武门的戏码。

    千古以还,玄武门之变的戏码,演成功的只有一出,容不下第二次。

    称心今天对王直说了谎。

    他知道王直对太子没有善意,他想保护李承乾,对一个出身太常寺的卑贱乐童来说,他能为李承乾做的,只有这些了。

    这条末路尽管不长,他愿陪他走下去。

    *************************************************************

    太平村。

    李家最近住进来一位丫鬟,一位颇不寻常的丫鬟。

    这位丫鬟生得花容月貌,怎么看都不像是丫鬟的身份,无论言行举止还是接人待物,里外皆透着一股雍容华贵之气,每一个动作都足以说明她有着良好的教养,有着非一般的出身,有时候甚至比大户人家的闺秀小姐更出众。

    丫鬟是家主李素亲自领进门的,进门的当天,李家都炸了锅,从李道正到薛管家,外院内院全疯了,都以为李侯爷不声不响娶了一位妾室进门,许明珠知道后脸色接连数变,就在犹豫是该强堆笑脸接受事实还是掩面而泣指责丈夫没良心的时候,李素急忙上前解释,这才安抚下了许明珠。

    至于李道正的反应……

    老爹的反应太迅速了,李素没来得及解释,便眼见他祭起了家法,堂堂县侯被老爹满院子追杀,脸面斯文全丢尽。

    按说大户人家尤其是爵至县侯,纳个妾室实在是非常稀松平常的小事,程咬金那老流氓一把年纪了还三天两头往家里领姑娘,而且都是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丧尽天良祸害未成年少女也不怕遭雷劈,可李道正似乎不能接受纳妾。

    李素很理解老爹的心情,毕竟自己娶妻又纳妾的,而老爹至今仍是单身一人,这种冷冷的狗粮往单身狗嘴里胡乱的塞的行为,谁碰上都会翻脸炸毛。

    当然,解释清楚之后,李家迅速恢复了平静,而那位花容月貌的丫鬟也在前院住下,李素为免不必要的误会,连后院都没让她进。

    丫鬟姓武,进李家以前是个道姑,当道姑以前是宫里的才人,掐指一算,这是她第三次转职了。

    因自己而造成李家鸡飞狗跳的场面,武氏表示非常淡定,相比之下李素比较没面子,刚开始很淡定,回到家被李道正抄着家法追杀时就有点没面子了,完全颠覆了以往英俊高冷的形象。

    …………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中秋这天忙坏了,李家今年没包园子,倒是长安城许多豪门给他下了请柬,于是好好的中秋节李素没能偷懒,一天之内逛了八个园子,从长孙家到李绩家程家等等,像一朵职业交际花似的堆着笑脸赶通告,还要默默承受各位将军前辈们时不时的人身攻击,想想也真是贱得不行。

    熬过了中秋节,第二天终于可以懒散了,李素迫不及待地横躺在家里的院子树下,仰头望着头顶一轮圆得很有食欲的黄月亮,身体放松了,但却丝毫没有赏月的心情,因为来了一个煞风景的家伙。

    王直赶在关城门前回到了太平村,家都没回便直奔李家而来,此刻正与李素聊起了长安和东宫的动向。

    没聊几句,一阵香风扑鼻而来,轻悄得听不见脚步声,换下一身百衲道袍的武氏如今再着女儿装,素雅低调如空谷幽兰,手执一只瓷壶,俯身给李素和王直斟满了茶杯,接着朝目光惊艳的王直友好地笑了笑。

    李素叹气:“武姑娘,把你请来家里不是真要你当丫鬟的,我已跟薛管家说过,以后你便是李家的客卿,这些粗活你不必做……”

    武氏嫣然笑道:“既进了李家的门,该是什么身份便是什么身份,哪有让妇道人家当客卿的道理?侯爷可莫闹了笑话,传出去丢了脸面,可是奴的罪过了……”

    听到她改了自称,李素不由一呆,抬眼朝她飞快一瞥,尴尬地咳了两声,道:“说来你也不是外人了,这位是我的兄弟,武姑娘不妨安坐,有些事我们一同商议。”

    武氏也不忸怩,落落大方地朝王直屈身一礼,然后坐在李素的身旁,隐隐靠后一尺,这个小小的动作细节令李素不由更高看了她一眼。

    她是个很懂得适应身份,也懂得自己该扮演什么身份的女人,从不会逾越。(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七十二章 温柔恶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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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本事或许确实有几分是因为天生,比如有的人从出生就聪明,任何事情都难不倒他,一生中所有遇到的麻烦都能在他手里轻松化解,有惊无险地直达康庄。还有的人天生没什么本事,但运气却出奇的好,仿佛投胎前被老天爷亲过一口似的,满满的幸运光环伴随一生,基本遇不到倒霉和麻烦事,一路平平顺顺,临终也是带着笑一觉睡过去。

    聪明和运气都是天生,但一个人的本事却是出生后自己学会的,而且本事是最扎实的东西,也是真正属于自己能够掌控的东西,一旦有了,基本伴随一生,可以靠它养家糊口,也能靠它一遂生平之志。

    但本事这东西也是有限的,学得再精妙,总有一座更高的山峰等着自己征服。所以但凡真正的聪明人,对自己的本事必须有个非常清醒且客观的认识,能够很明确地知道什么事情自己能做到,什么事情自己绝对无法做到。

    能够对自己有这样一个认知,除非一生运气特别差,不然绝不会失败到哪里去,最少也能平平顺顺活到子孙满堂,寿终正寝。

    很显然,李承乾并不具有这样的认知,或者说,情势已将他逼到不得不豁命一搏的地步。

    在局外人眼里,一件毫无胜算毫无希望的事情,偏偏李承乾觉得有很大的把握能够成功,因为他的父皇给他带了个好头,十七年前,李世民面临的处境也和现在一模一样,同样是地位岌岌可危,同样有性命不保之忧,他却靠着一众忠心拥戴的部将,还有出奇不意的突袭,一次无异于火中取栗的冒险,一番冷酷无情的手足相戮,最后成王败寇,江山在握。

    有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摆在面前,也难怪李承乾自信心爆棚,在他认为,成功是可以复制的。

    可是知情的人却很清楚,李承乾绝不可能成功。

    李世民的成功是无法复制的,千古以还,成功的例子只能有这一个,谁复制谁死。

    所以李承乾自信满满的同时,长安城的魏王府内,李素和李泰像两个耐心十足的猎人,静静地等待着猎物走进他们设好的圈套内。

    “魏王殿下,一切都安排好了吗?”

    李泰眯了眯眼,本来小得可怜的眼睛被脸上的肥肉一挤,更是只剩了两条缝。

    “宫里都安排妥当了,不出意外,太子应在子夜发动,昨日我已秘密见过了常伴伴,告诉他这几日定有巨变,常伴伴已遣人密查东宫,不过这几日太子颇为安分,而东宫内的眼线也无法得知太子与那些人到底商议了什么,手里拿不到证据,此事又太过重大,常伴伴一时也拿不准该不该向父皇禀报,毕竟……太子谋反,可是戳父皇心窝的痛事,而且朝野必然震动,波及甚广,若无真凭实据,常伴伴也不敢贸然禀奏……”

    李素想了想,道:“拿不到证据也没办法,太子终归会发动的,只不过太子心高才疏,谋划时日尚短,我敢断定,他能掌握的军队绝不足万人,对长安城十数万守军来说,太子这点造反的兵马定能轻松被剿灭,不会给太极宫和长安城造成太大的损害,索性便等他发动后再禀奏吧。”

    李泰摇摇头,苦笑道:“子正兄所言未免太轻视太子了,不足一万人的反军同样也是一支不容小觑的军队,当年父皇玄武门兵变时,同样也是以寡击众,隐太子猝不及防之下失了先机,父皇才能轻松夺了皇位……子正兄,两军相搏,万莫小看了‘先机’二字,若我们提前得知太子必反的情势下却毫无部署,万一真教太子趁势攻进了太极宫,控住了父皇性命,那就真的万事皆休矣。”

    李素笑道:“殿下放心,此事交予我便是,定能让太子箭在弦上之际功亏一篑,让城内守军首先做出反应,不必比太子快多少,只须快那么一厘一毫,太子便败局已定。”

    李泰眨眼:“你有什么法子?”

    “找个人默默吊死在太极宫门前,惊动羽林卫,殿下觉得怎样?”

    “……谁能担此重任?”

    “这个人不但要有分量,而且要有重量……”

    “…………”

    *********************************************************************

    贞观十七年八月廿七,太子李承乾仍居城外青云观,遣人至太极宫言称悟道辩机,李世民允。

    当日,东郊城外左屯卫大营内,中郎将李安俨忽然无故不见踪影,营内众将士并无人察觉。无独有偶,李安俨失踪当日,太子左率卫右郎将常迎望亦无故失踪,和李安俨一样,二人失踪时间太短,并未引起营内袍泽将士的注意。

    关中连日秋雨,雨势不大,绵绵如丝般的缠腻像情人的轻嗔薄怒,闹心却带着几分旖旎绻缱,欲愁还休。

    李素走出魏王府时已是傍晚时分,天空阴沉沉一片,雨丝轻柔地打在脸上,有点冰凉。

    走出魏王府,早已等在门外的方老五上前,为李素撑开了油伞。

    郑小楼和一众部曲静静站在门外的空地上,众人各自牵着马,目注李素。

    方老五隐隐落后李素半肩,举着伞悄声道:“遵侯爷吩咐,小人刚去了一趟东阳公主府,将侯爷的叮嘱原封不动向公主殿下转达了一遍……”

    李素脚步不停,淡淡地道:“她怎么说?”

    “公主殿下似乎不大相信,问了小人很多问题,小人也不知该不该回答,只好一概推说不知,后来公主殿下终究信了,马上命人打出了仪仗,离开公主府,进了太极宫,长安变乱若不平,公主殿下约莫不会出宫了……”

    李素笑了,欣慰地点点头:“她一直很听我话,从不让我操心,如此便好,家小既已安顿,我便再无顾忌了。”

    方老五犹豫片刻,迟疑道:“侯爷,太子……果真会反吗?小人到现在还是不敢相信,好好的太子当着,听话一点的话,将来这江山迟早是他的,这个时候造陛下的反,他……吃错药了?”

    李素笑道:“他吃错药很多年了,旁人看起来不可能的事情,他偏偏觉得能成功,自信心这么强的家伙,不狠狠打击他一次,他怎会历经风雨见到彩虹?”

    朝方老五眨眨眼,李素笑道:“太子谋反篡国,一旦发动,说不定咱们也有危险,五叔怕不怕?”

    方老五猛地一挺胸,狠狠地道:“老子怕个屁!”

    随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方老五尴尬地道:“侯爷见谅,小人粗鄙惯了,一张嘴没个把门的,您老饶小人这一遭……”

    李素大笑:“行伍汉子,不拘小节,我怎会计较?五叔莫忘了,我当年也是亲自上过杀阵的,差点连命都交代了,整天跟你们这些铁打的汉子相处,有什么粗俗话我没听过?”

    方老五呵呵憨笑两声,随即拍着胸脯豪气干云道:“侯爷请放心,小人和众多袍泽的命已卖给了侯爷,此生愿为侯爷驱使,小人纵拼了性命也定保侯爷不伤一根毫发。”

    李素笑道:“没那么严重,这次我只看戏,顶多跑个小龙套,这种事情牵涉太深是给自己找麻烦,不出意外的话,这次应该没有五叔和众兄弟袍泽的用武之地了。”

    说着李素的脚步顿了顿,道:“我最担心的还是我爹和夫人的安危,夫人走前非要把所有兄弟都留给我,可我这里并无危险,五叔,你选二十人去我爹他们藏身之地,随侍我爹和夫人身边保护他们,再派人告诉郑小楼,我爹和我夫人的安危就拜托他了,叫他打起精神来,别再那副死气沉沉的鬼样子。”

    方老五点头应了,说话间二人已走到马前,一名部曲递过缰绳,李素翻身上马,方老五问道:“侯爷,接下来去哪里?”

    李素脸上泛起一抹苦笑,叹道:“去见一位让我很伤脑筋的故人……”

    …………

    …………

    伤脑筋的故人姓侯,名君集。

    准确的说,这位故人已让李素伤了很多次脑筋了,有时候李素都情不自禁地后悔,当初李世民流放他时,自己为何非要替他说话,为了他甚至连自己的功劳都拿出来抵了他的罪过,为了一个人如此殚精竭虑,老实说,李素觉得自己和他的辈分应该反过来,让他叫自己一声叔叔比较合适,不然心里不平衡。

    如今刚回长安没多久,这位伤脑筋的长辈又成了李素心中的一个隐患。

    侯君集回长安后遵照李世民的旨意,关上大门闭门思过,一概谢绝外客。

    所以李素领着部曲们来到侯家门外时,不出意外地吃了一个闭门羹,幸好李素的耐心不错,而且依他貌似温和实则暴躁的脾气,这次居然没发火把侯家门口的部曲揍一顿,实在是善莫大焉。

    保持着微笑,李素温柔却坚定地告诉门房再去通报一次,这次要连名带姓的通报,如果侯君集还不见他,那么李素只好由贵客变成砸门的恶客了。

    门房看出了李素脸上刻着的“来者不善”四个字,显然也知道李素这个人对侯家的意义,不但不敢发火,反而屁颠颠着了火似的再次通禀去了。

    没过多久,侯家的侧门吱呀一声打开,侯君集亲自迎了出来,见面不等李素行礼,满脸青黑胡渣的侯君集便先重重叹了口气,说的第一句话如古龙复生,令人无限唏嘘。

    “你不该来的……”

    李素顿觉无比耳熟,不假思索地回了一句标准回答:“可我已经来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七十三章 卿本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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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面第一句话,二人各怀心思。

    侯君集愣住了。

    他说的“你不该来”,其实只是一句感叹,这句话并没有别的意思,在侯君集的眼里,李素是恩人,恩人在这个要命的关头登侯家的门,侯君集委实不愿见他,所以见面才说了一句“你不该来”。

    而李素一句“我已经来了”,这句回答可不单纯,侯君集瞬间解读出了许多层意思。

    看似很正常的回答,然而结合这个敏感的关口,李素的这句话似乎表达出“我已知道一切”的意思,更带着一股无法言喻的对立情绪。

    “我已经来了”,隐含的意思就是说,不管你决定做什么,我都要和你对着干,不干不舒服斯基。

    侯君集呆立门口,盯着李素那张温文和煦的脸,一问一答皆是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侯君集也不清楚李素到底知道什么,知道了多少。

    惊色一闪而逝,侯君集毕竟是面若平湖胸有惊雷的大将军,于是很快恢复了冰冷如铁的神色,身子微微一侧,道:“进门再说吧。”

    李素含笑伸手:“侯叔叔先请。”

    侯君集点点头,也不客气,转身便先跨进了门。

    前堂宾主坐定,侯君集的待客令李素很满意,没有大户人家一来客人就摆酒宴的坏毛病,甚至连杯清水都欠奉,侯君集看起来一副急着打发他离开的样子,李素含笑不语,看来侯君集不仅做人失败,做主人同样也很失败,难怪不被朝中诸多同僚待见。

    “来送礼还是来串门?”侯君集很直爽,开口便是柜台办手续般的公事态度。

    李素咧了咧嘴:“……路过。”

    侯君集眯眼盯着他片刻,渐渐放下了心,展颜强笑道:“虽然被你救了命,但好歹也是你的长辈,登门不带礼物,不怕老夫见怪么?”

    李素笑道:“侯叔叔莫总把救命这事挂在嘴上,小侄真的只是顺手而为,您要是心中放不下这点微末恩情,不如送份值钱的重礼给小侄,咱们叔侄便算是两两抵消了如何?”

    侯君集哼了哼,面现愠色:“老夫的命只值一份重礼?”

    “……两份也行。”

    侯君集一愣,接着哈哈大笑:“你小子果真是个妙人,难怪程老匹夫这帮人总对你赞不绝口,再混帐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都透着一股子可爱的机灵劲儿……”

    李素咧嘴笑道:“是各位长辈抬爱了,幸好小侄年纪轻,趁着未至而立,抓紧时机恬着嫩脸装乖扮巧,再过几年这张脸装不了嫩,长辈们真会嫌我了。”

    侯君集大笑道:“你尽管装,哪怕你五十岁了还装嫩,至少老夫面前还是买帐的。”

    几句话之间,宾主稍嫌压抑的气氛莫名其妙阴转晴,二人谈笑风生,相处十分融洽了。

    闲聊几句后,侯君集捋须缓缓道:“说吧,今日来老夫府上到底作甚,别再说什么路过之类的鬼话糊弄我。”

    李素眨眨眼,笑道:“除了路过,小侄确有一事不明,特意登侯叔叔的门求教……”

    “尽管说,老夫知无不言。”

    李素叹了口气,道:“侯叔叔这几日闭门思过,其实小侄也不常外出,侯叔叔知道,陛下任我尚书省都事,说是正职,其实就是个送信的,小侄天生惫懒,当差也当得惭愧,有一日没一日的,差事就这么混过去了,大多数时候小侄在家读书,昨晚挑灯夜读,忽然读到一个故事,可里面有个疑惑委实不解,想来想去,知道侯叔叔是文武双全的当世名将,于是小侄今日冒昧登门求教。”

    侯君集眉梢微微一挑,笑道:“老夫惭愧,戎马半生,领兵征伐颇有心得,但这读书么……罢了,你且说说,看老夫能为你释疑否。”

    李素笑道:“如此,小侄便不客气了,昨晚小侄读书,读的是《隋书》,恰好读到‘韦鼎传’,嗯,侯叔叔知道‘韦鼎’这个人吧?”

    侯君集眉头渐渐皱起,沉声道:“老夫略知一二,‘韦鼎’者,梁陈两朝名士,后来隋得天下,投为隋臣,累官至太府卿,授任上仪同三司,除光州刺史,此人博通经史,又通阴阳相术,为人善逢迎,为官有政绩,说不上好人坏人,但确是一代名士。”

    李素笑道:“侯叔叔果然博学,小侄昨晚读到韦鼎传时,看到一个关于韦鼎的小故事,开皇十二年,韦鼎任除光州刺史时,治下有一豪强,平日衣冠楚楚,好善乐施,颇得民望,然而暗地里却行不轨,常有劫盗不法之事,于是韦鼎便找到了这位豪强,跟他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太深奥,小侄不太懂,所以想请侯叔叔帮忙指教……”

    侯君集平静地看着他,道:“他说了一句什么话?”

    李素脸上的笑容不知何时已渐渐收敛起来,无惧地直视他的眼睛,一字一字缓缓道:“韦鼎说,‘卿本佳人,奈何从贼耶?’小侄学识浅薄,实不知此话何解,求侯叔叔赐教。”

    平地惊雷,风云突变!

    侯君集脸色剧变,猛地一拍桌案,指着李素怒喝:“好个混帐小子!”

    李素面无惧色,甚至含笑看着他,表情古井不波。

    侯君集却截然相反,此刻他脸颊通红,须发怒张,形若疯癫,两眼吃人似的狠狠盯着李素。

    祥和融洽的气氛,随着李素的一句话,瞬间烟消云散,侯家前堂剑拔弩张。

    二人对峙不知多久,侯君集通红的脸颊渐渐发白,眼中闪过一道惶然之色,最后缓缓跪坐下来,浑身如虚脱般再也没了力气。

    “你……你知道了多少?”侯君集的声音沙哑难听,如锯朽木。

    “该知道的,我都知道了……”李素长叹一声,道:“侯叔叔,我知你心中有滔天之恨,可是,因恨而以臣伐君,终是不忠不仁,而且是以全家老小的性命为赌注,侯叔叔,你心里的恨……难道值得用全家的性命去换一次宣泄么?”

    侯君集两眼失神地望向房梁,喃喃道:“我为他鞍前马后,南征北战,灭高昌国,掌控丝绸之路,一桩桩功劳拿出来,任一件皆是泼天大功,可他对我却说弃便弃,只为平息几个亡国遗民之怒,便将我供上了祭台,这样的君主,我一生效忠于他有何意义?”

    李素叹道:“侯叔叔觉得有胜算?”

    侯君集苦笑:“毫无胜算,必败之局。”

    “既知必败,为何一意孤行?”

    “本已是一颗弃子,既已生不如死,死又何妨?”

    李素点头,他大致理解侯君集的感受了,前半生自以为是风光无限,臣民尊仰的从龙功臣,也确实为李世民立过无数功劳,所以侯君集从来都是高傲孤绝的,哪怕与李靖等人的关系闹得很僵他也从来不在乎,因为他相信李世民不会负他,只要有皇帝的宠信,他便可以无视一切同僚,然而灭高昌之战,李世民为了平息众怒而将他罢职流放,这个残酷的事实终于令他认识到,原来自己不过是皇帝手中的一颗棋子,该用的时候便用,该舍的时候毫不留情地舍弃。

    这个事实彻底击倒了侯君集的忠心和自尊心,孤傲的人自尊心总是特别强,一想到流放回到长安后,那些平日里他看不上的同僚们暗地里幸灾乐祸甚至鄙夷的模样,侯君集的恨意便愈深,仇恨终于压倒了理智,强烈的自尊心不容许自己像个可笑的丑角,默默承受来自四面八方的嘲讽和冷笑,所以侯君集参与了太子的谋反,他急切需要做出一番改天换地的大事,一来平息心中的仇恨,二来为了向那些嘲讽自己的人证明自己的本事。

    理解了这些,李素望向侯君集的目光已带了几分怜悯。

    “侯叔叔,我知你并无野心,你已位至国公,太子谋反就算成功了,他能给你的也只不过是郡王宰相,地位再高能高到哪里去?更何况,他成功的希望极为渺茫,侯叔叔久经杀阵,对敌我态势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楚,你跟随太子谋反,只不过是自尊心作祟,可是,为了你的自尊心,竟连父母妻儿的性命都押上,真的值得吗?”

    侯君集冷笑:“看来你对陛下真是死心塌地。”

    李素叹道:“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么忠心,只不过,人活一生,终归有个信念,为自己活,为家小活,都是个活法,怕事也罢,担当也罢,历经半生炎凉,谁能真正毫无顾忌地纵横天下,快意恩仇?我做不到,因为我肩上有担子,侯叔叔不妨拍拍自己的心,你真的做得到吗?太子还未发动便已注定了败局,而你,成了他的陪葬品,从此侯家满门皆没,侯氏一支在这世上永远消失,这一切只因你的一个决定。更不必说千百年后的史书上,你会被史官写得多么不堪。”

    侯君集闻言沉默,脸色时青时白,搁在膝上的双手时而握拳,时而成爪,显然内心挣扎无比激烈。

    李素叹了口气,道:“侯叔叔,我曾救过你一命,这一次,我愿再救你一命,你只消伸把手,我便把你拉回来,太子谋反还未发动,连我都提前知晓了,你觉得他能有多少胜算?长安城里布下了多大的罗网,只等太子往里钻了,我实在不希望落进网里的还有你,小侄言尽于此,长安巨变即生,我且看你的决定。”

    说完李素站起身,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身离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七十六章 先抑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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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直一直不明白,为何李素这么肯定李承乾必然今晚动手,对他来说,只要不太倒霉,每一天都是黄道吉日,今晚大雨连绵,天空隐隐雷声隆隆,实在看不出这样的夜晚到底哪里适合造反。

    幸好王直的性格有个优点,不懂的东西绝对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兴趣,不懂就是不懂,不懂的东西就抛诸脑后,让它随风飘散,这样的性格如果求学的话,一定会被先生活活打死,但做人的话,会比一般人活得简单快乐。

    “我手下的弟兄都安排好了,他们散落长安城各处,只等你一声令下,既然太子即将发动,咱们该怎么做?”王直严肃地道。

    “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乱动……”

    “啊?”

    李素笑了:“乱说的,你忘记这句话,对了,你今年也二十了,到现在还没娶婆姨,你爹为何没把你活活打死?”

    王直:“…………”

    我好不容易参与了一次国家大事,你现在却跟我聊娶婆姨?

    “……我娶不娶婆姨跟太子造反有关系吗?”

    “毫无关系,但跟你王家香火有关系,你大哥成亲好几年了,一天被你大嫂打三顿偶尔还加顿宵夜,你爹娘估摸已指望不上他生娃了,而你到现在还没成亲,更要命的是,到现在你还没有丝毫发情思春的迹象,我若是你爹,恐怕早已把你这不孝子打残废了……”

    王直不高兴了:“占便宜是吧?”

    “咋不识好赖人咧?明明是在关心你……,你不会还在打算娶当年从东市救下的那个胡女吧?”

    王直眼睛一眯:“你也不赞同我娶她?”

    李素笑道:“我赞不赞同没意义,关键是你爹娘赞不赞同,那个胡女在东阳府上住了好几年了,东阳说她很懂事很本分,是个值得娶的姑娘,可惜咱们关中人从来没有娶胡女当正妻的说法,你爹娘肯定不答应,对吧?”

    王直脸一抽,苦恼地双手捂头,叹道:“所以我现在连村子都不敢回了,我爹天天念叨着要揍死我……”

    李素鄙夷地瞥他一眼:“真想娶她,总归能想出办法的,想不出办法是因为你蠢。”

    王直两眼一亮:“你有办法?”

    “有。”

    “有办法你不早说!”王直不喜反怒。

    “你又没问我……”

    王直服气了:“李素,李大爷,求您赐教,助我脱离苦海……”

    “听说过‘先抑后扬’这四个字么?你不用回答,我知道你肯定没听说过,先抑后扬的意思是,先给你爹娘来个巨大的打击,最好是让他们绝望的那种,然后在绝望中再给他们一个小小的希望,人在绝望时,小小的希望会被无限放大,你和那个胡女的事自然顺理成章了。”

    王直傻眼:“……能说得直白点吗?你知道的,我大字都不认识几个,现在你跟我说的什么先抑后扬,什么绝望希望,我实在……”

    李素叹了口气,道:“也就是你们兄弟了,我才有足够的耐心,换了别人我早一巴掌乎过去……听着,你找机会回次家,告诉你爹娘,就说你给自己取了个表字,姓王,名直,字‘不直’,以后跟别人介绍就说自己是王直王不直……”

    “啥意思?”王直茫然道:“我到底直还是不直?”

    “这个要看你个人的喜好了,我话里的意思就是,你跟你爹娘说,你忽然发现自己喜欢男人了,特别妖娆的那种男人,毕竟这几年你在长安城厮混,里里外外交道的都是官员武侯,那些贵人喜好风雅,尤喜男风,久而久之,你被带坏了,所以决定娶个男人回家,除了不能生孩子,别的地方无可挑剔,外面贤良淑德,床上香暖紧凑,王家得此贤媳,实在可喜可贺……”

    王直:“…………”

    “你说,你爹娘得知这个好消息,会高兴成啥样?”

    “……会给我办丧事,白发人送黑发人。”王直咬牙道。

    李素点头:“你看,你如果说娶个男人回家,你爹娘绝望了吧?这个时候你一顿揍是免不了的,说不定你大嫂都会亲自出手,然后便是全家人的哭天抢地,苦苦哀求你浪子回头,这时你再适时提出这世上你只钟意一位女子,就是那个胡女,若不能娶她,情愿一辈子跟男人过了,你说你爹娘会不会妥协?”

    王直原本以为李素在消遣他,正积了一肚子火气,此刻眼睛却忽然一亮,接着陷入了沉思。

    李素淡然一笑,不再说话,端杯自饮。

    “似乎……是个好办法,爹娘再看不上胡女,总比娶个男人回家好吧?反正就这两个选择,矮子里面拔高个儿,不答应都不成,好办法!回家我就办!”王直忽然高兴起来了。

    李素敲了敲桌子:“说正事,怎么扯到你娶男人上面去了?真是不着调。”

    “……这事是你先扯起来好吧?”抬头看看天色,王直道:“按你的说法,太子如果今晚发动,定会选在子时左右,现在快子时了,说吧,咱们该怎么办?”

    李素道:“现在重要的是让陛下知道太子今晚必反,然后马上布置城内城外守军迅速剿灭,我与魏王手中无兵,就算有兵马也不敢乱来,所以我们只需要做一点辅助的事情便可以了。”

    “怎样辅助?”

    李素笑道:“在太子发动之前咱们先闹出动静,让陛下有了戒备,剩下的,便看朝廷如何调动兵马扑灭叛乱。”

    王直皱眉:“不会让我的手下弟兄跟太子的反军去厮杀吧?老实说,我手下那些货色打听个消息,或是小偷小摸是行家,让他们跟朝廷精锐面对面厮杀,恐怕……”

    “谁说要跟反军厮杀了?你手下那些人我还不清楚?根本不是那块料,不过有件事还必须得让你的手下去办……”

    王直精神振奋道:“说吧,手下弟兄早等着了。”

    “长安城里找间不顺眼的屋子,然后放把火……”

    王直脸颊抽搐了几下:“就是说,我要干杀人放火的勾当?”

    李素笑眯眯地道:“杀人的事自有别人去做,我们纯洁点,不杀人,只放火。”

    王直毕竟不算太笨,马上道:“城中火起,各卫守军自然会警惕,然后逐级上报,而这个时候太子的命令已发出去了,根本无法叫停,只待反军发动,已有了警惕防备的守军便轻松将他们剿灭,对不对?”

    “你好聪明,比你大哥聪明多了,此处至少省了我二十句以上的解释,甚善!”李素由衷地夸道。

    王直嘿嘿一笑,然后道:“现在最后一个问题,……你觉得长安城里哪间房子让你最看不顺眼?”

    “太极宫……”李素话刚出口,王直的脸已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于是李素只好无奈改口:“……再不顺眼也得老实看着,对吧?所以,只好退而求次,你觉不觉得四方馆跟整个长安城的建筑风格很不搭?”

    “四方馆?”王直咂摸片刻,然后悚然一惊:“禄东赞?他怎么得罪你了?”

    “他没得罪我啊。”

    “那你为何烧他的屋子?”

    “你别搞错了,四方馆是大唐的屋子,不是他的,屋子起火了,傻子都知道跑出来,禄东赞那么聪明的人肯定也知道,你就不必为他担心了。”

    ****************************************************************************

    太平村。

    深夜子时,太平村不太平了。

    一阵阵激烈的狗吠声在村子各处此起彼伏,对一向平静的太平村来说,这是非常反常的现象,于是很快家家户户亮了灯,各家青壮汉子们纷纷抄起农具走出家门,几家几户的汉子们一聚头,互相询问了几句,便聚在一起朝外走,没过多久,村里迅速凑成了二三十人的队伍,举着火把挨家挨户敲门。

    王桩也在人群中,他是村里最精壮的汉子,而且还挂着校尉的军职,当初也立过赫赫军功,都说太平村有灵气,不但出了李素这样的显赫人物,连发小王家兄弟如今都混得人模人样的。

    混杂在人群里,听着各家汇总起来的消息,王桩的心顿时悬了起来。

    很快,村民打听出来的消息证实了王桩的担忧。

    村里进了百来号贼人,进村后直扑李素家,但是李家不知何时已人去屋空,贼人扑了空很不甘心,于是村民倒了霉,好几户人家被贼人破门而入,一通严刑拷打,史家老二甚至被贼人一刀杀了。

    村民不是视死如归的烈士,终于有人承受不住拷打,提供了一些消息,大抵关于李道正一家转移的方向路线之类的,而那伙贼人得到准确的路线之后马上朝前追去,半个时辰前便离开了村子。

    村民们聚在一起议论纷纷,而王桩的面色却刷地苍白了。

    李素这些日子忙的事情,王桩大致了解,李素瞒谁也不会瞒王家兄弟,更何况王直这些天也是行色匆匆,为李素前后奔忙,王桩自然全看在眼里,他知道李素在筹备一件大事,一件跟整个大唐社稷有关系的大事,这件事很难,也很艰险,做得不好便是满门被斩的下场。

    王桩早就向李素提出过帮忙,而李素却严词拒绝了,没别的原因,因为王桩娶了婆姨,有了家室,不能牵累他,而且王桩只懂打打杀杀,这件事他确实也帮不上什么忙。

    李素将家人转移的事情王桩也知道,他甚至一度觉得李素谨慎过头了,然而今晚发生的一切终于令王桩非常直观地感觉到,李素的先见之明多么的可怕。(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七十七章 有所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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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贼人果然来了太平村,而且目标非常明确,他们要的便是李素全家的性命。

    王桩这一刻不由替李素庆幸,同时也更钦佩李素的算计,他发现自己确实比不上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除了一身蛮力以外,自己样样都不如李素。

    李素似乎能够很轻易的算到每一件事,而且每次都能算对,比如这一次,王桩觉得不以为然的事情,李素却料到了,而且事先已做了准备。

    然而,李素终究是凡人,他也有犯错的时候。

    敌人心狠手辣的程度比李素预料的要严重得多,在明知家人已转移的情况下居然不依不饶,还真被他们打听出了下落。

    今晚李素夜宿长安城里,自然不清楚太平村发生的这一切,可是王桩却急了。

    李素的老爹和妻子都被转移到一个很安全很隐秘的地方,可是如果贼人果真发现了线索,一路追击下去,很难说李家的人不会被发现,一旦发现,李家全完了。

    百密一疏,遗恨终生。

    王桩不想看到李素的余生活在无尽的悔恨和自责中,他眼里的李素是快乐的,淡然的,这样的李素才是最顺眼的。

    “贼人走多久了?”王桩揪过一名村民,厉声问道。

    村民一愣,显然此刻睚眦欲裂的王桩很吓人,完全不复平日憨厚老实的形象,村民被吓到了。

    “快说!发啥愣!”

    村民下意识朝前一指:“半个时辰了,朝那里去的。”

    王桩的心一沉,他是李素的兄弟,他知道李家人转移的方向和地点,村民指的那个方向,正是李道正他们转移的路线,贼人没走错路。

    王桩越想越担忧,咬了咬牙,扭头便往家里跑。

    王家这几年日子越过越好,老大王桩有香水作坊的份子,每年往家里搬的钱都是用牛车载的,儿子争气,王家也算在村里抖起来了,良田买了上百亩,房子也扩建了,从里到外亮堂,王家成了太平村里除李家之外最显赫的大户。

    王桩匆匆跑进院子,妻子王周氏正披衣而出,道:“村里狗叫得厉害,出啥事了?”

    王桩头也不回,径自朝东边厢房跑去,嘴里道:“贼人进村了,百来号人,冲着李素家去的,李家都藏起来了,但贼人还是问出了下落,恐怕情势不妙,我得去给李叔帮把手……”

    王周氏一呆:“帮把手啥意思?”

    “就是帮把手!”王桩瓮声瓮气道,嘴里说着话,人已进了厢房,很快从厢房里拎出一柄泛着锈光的陌刀。

    这柄刀有年月了,还是李素当初赴任西州时在路上临时给王桩打造的,西州守卫战,这柄陌刀跟随王桩出生入死,饱饮敌血,归乡后这柄刀便被王桩藏了起来,毕竟这年月民间私藏陌刀不大不小也是一桩罪过。

    见王桩拎出陌刀,王周氏吓了一跳,接着脸色变得难看了。

    “你拿刀啥意思?你想做什么?”王周氏的声音有些尖利。

    “救李叔和李素他婆姨的命。”王桩的回答很简洁。

    “不许去!”王周氏发威了,死死拽着王桩的衣裳,怒道:“百来号贼人,你一个人去送死么?你也是有家有婆姨的人,怎么不顾一下家里,反倒去救外人的婆姨。”

    王桩认真地道:“李素不是外人,他是我兄弟,我和老二的命都是他救的。”

    “那也不行!你是家里的顶梁柱,你有了三长两短,王家咋办?我咋办?”

    “兄弟有难我若不救,哪里有脸面活着?我若死了,家里还有老二,王家断不了后!”王桩的语气渐渐重了。

    王周氏气坏了:“王桩,你今日若敢走出家门一步,信不信我把你揍到半年动弹不得?你这点本事连你婆姨都打不过,凭什么救别人?”

    “给我让开!男人的事,妇道人家懂个屁!”王桩头一次发脾气了。

    “不让!李素给了你什么好处?一次又一次让你为他流血拼命,你被他灌了迷魂汤了,自己家里爹娘婆姨都不顾了么?”王周氏死死拽着王桩的衣裳,寸步不让。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扇在王周氏脸上,王周氏白净的脸庞很快浮起五道指印。

    王桩神情阴沉地瞪着她,一字一字认真地道:“我再说一次,我和老二的命是他救的,他是我兄弟!平日你对我打也好,骂也好,只因你是我的婆姨,我敬你,让你,但今日,你若再敢阻拦,我便休了你!”

    王周氏不敢置信地看着他,眼前的男人仍是熟悉的眉眼,熟悉的声音,可是她却觉得无比陌生,仿若初识。

    “你……你说什么?”

    王桩瞪着她,眼眶已发红,语气却依旧坚定:“我说,你若拦我,我便休了你,听清了吗?”

    王周氏呆住,王桩狠狠一扯被她拽住的衣角,拎起陌刀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门。

    大丈夫生于世间,有所必为,今日如是!

    王桩一脚已跨出了家门,王周氏捂着脸,呆呆看着王桩毅然决然离开的背影,这一刻,王桩在她眼里依旧那么陌生,可是……那个陌生的背影却突然变得高大伟岸起来。

    当王桩的身影已消失在门外后,王周氏回过神,狠狠擦了一把泪,吸了吸鼻子,然后钻进了屋子,不知从哪里抄出一柄老旧的横刀,横刀显然是刻意打造的,比制式的横刀短了一些,刃面也窄,有点像后世缩小版的东洋刀。

    王周氏抄出刀,拔腿便朝外跑去,高一脚低一脚,很快追上了王桩。

    见自家婆姨抄刀出来,王桩吓了一跳,宽面的陌刀马上横挡在胸前,惊疑道:“你要做甚?”

    王周氏狠狠剜了他一眼,一手倒拎着刀,另一手指着他,道:“你今打了我,这笔账我回来跟你算,断不能善了!”

    王桩盯着她:“那是以后的事了,你现在拎着刀出来干嘛?”

    王周氏变戏法似的,手中的刀轻松舞出两个漂亮的刀花,淡淡道:“我的男人去赴死,我除了陪着,还能干嘛?”

    王桩大惊:“你要和我一起去救李叔?”

    王周氏恶狠狠瞪了他一眼,道:“我只救你的命!没本事还强出头,没有我在旁边护着你,干等着挨刀吗?”

    “你……”王桩目瞪口呆。

    “我什么?我爹当年也是大将军的亲卫,万马军中斩将夺旗的英雄,他的一身本事我只学到了三分,但比你这个瓜怂还是强了许多,我怎么不能陪你去?”

    王桩呆怔半晌,然后呵呵憨笑起来,不时挠挠头。

    王周氏却见他处处不顺眼,想到刚才竟被他扇了耳光,还扬言要休她,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这时也顾不得许多了,飞起一脚将王桩踹得倒飞半丈,趴在地上哀哀惨嚎。

    王周氏指了指他,神色阴沉地道:“这只是刚才的利息,王桩,此事若了,咱们回家再仔细算账,若不能了,咱们夫妻黄泉同路,你爹娘留给老二尽孝,咱们走也安心了,起来,快去救人!”

    王桩咧嘴憨笑,肩扛着陌刀往前走,刚走了两步,冷不防又被王周氏踹了个大马趴。

    “骑马啊混蛋!你走路过去给李家收尸么?这么蠢怎么救人?”王周氏神情崩溃地大叫道。

    *********************************************************************

    一道闪电瞬间划亮了夜空,伴随着滂沱的雨势,天空传来隆隆的雷声。

    李道正,许明珠和薛管家等李家上下,包括所有的家仆丫鬟们全都聚集在一个不知名的山坳里,山坳显然事先挖好了窑洞,一共挖了四个,李素连细节都考虑到了,李道正和薛管家住一个,许明珠和武氏等女眷住一个,剩下的两个分别给了家中的男仆和丫鬟等下人,窑洞外面有一排矮丛林,丛林的杂草约有一人高,恰好将窑洞的洞口遮住,哪怕有生人无意中闯进来,若不仔细留心观察,根本不会发现矮丛林后面还有四个窑洞。

    窑洞内外不能生火,以免暴露形迹,但是李素早已派人藏好了充足的干肉脯,野菜团和清水,被褥枕头甚至夜壶等一应生活器具俱全,窑洞内铺上了厚厚的一层干草,四个窑洞两端甚至还挖出了两个小洞作为男女分用的恭所……

    不得不说,李素把这些细节做到了几乎完美,显然这个临时避难的场所也是极尽心思,该考虑的地方都考虑到了,里面充足的粮食足够让这一大家子数十口人躲在洞里支撑小半年。

    然而,李素考虑得越周到,李道正的脸色便越不好看。

    如此精细长远的考虑,显然自己的儿子很早以前便在谋划某件事了,这件事肯定很危险,否则洞里藏的粮食不可能如此丰足,李道正很想帮儿子,他是自己在世上唯一的血脉,可是儿子太好强,太独立,几乎什么事都不跟他说,有这么一个儿子,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很欣慰自豪的,可是有时候却不得不为他担着比别的爹娘更沉重的担忧。

    儿子太争气,对爹娘来说不一定是件好事,比如今日,此刻。(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八十章 纵火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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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夜,延兴门,守城都尉王熘清洗麾下府兵,不愿依附者皆就地斩杀,一炷香时辰不到,延兴门城头上所有的府兵全换成了王熘的心腹部将,城头马道上却躺满了尸首。

    倾盆大雨的夜色中,李安俨率左屯卫六千余精兵悄悄进了城。

    城门下的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血腥气,李安俨骑在马上浑若无觉,仰头看着天空中急骤而落的雨丝,李安俨嘴角露出满意的笑容。

    六千精兵入城,今夜出其不意的奇袭,定能创下一个以寡敌众的传说,丝毫不逊色当年的玄武门。

    拥戴太子李承乾坐上皇位的他,日后该是怎样的富贵荣华?李靖,程咬金,李绩……这些高高在上的当世名将也不得不在他面前低下高贵的头颅。

    从龙之功,不比开疆辟土差,甚至更得帝王信任恩宠,攀爬巅峰的路不止一条,李安俨选择了一条更快更轻松的路,一朝功成,位极人臣。

    “入城后列队待命,只待城中太子左率卫大营火起,便向左右武卫发起攻击。”李安俨冷冷下达了军令。

    …………

    …………

    被牵扯进阴谋里的人不仅仅只有军队和权贵,还有长安城的市井小人物。

    刚到子夜,长安东西两市左近的一些低矮屋子门口忽然冒出了许多人影,高矮胖瘦,穿着杂乱,每个身影都那么鬼鬼祟祟,猫着腰悄无声息地朝东市街心聚集,很快便聚集了二十来人,他们站在滂沱大雨里,雨点淋湿了他们的衣裳却浑若不觉,直到东市一家绸缎店铺的门开了一条缝,一道魁梧的人影从店铺内走出来,众人神情一振,纷纷注目。

    魁梧的汉子面貌奇丑,先缓缓环视众人,然后刻意压低了声音道:“各位都是王大哥的心腹弟兄,以前都承过王大哥的大恩,王大哥有话让某转告各位,今晚所行之事颇为凶险,若被官府拿住,多半要掉脑袋的,王大哥不忍各位兄弟落个凄惨下场,所以做事之前先把话说清楚,谁若此刻心有犹疑,尽可马上退出,王大哥绝不见怪,日后仍拿你当兄弟……有人想退出吗?”

    二十来人显然并无丝毫怯意,闻言纷纷举起了拳头,异口同声道:“愿为王大哥效死!”

    魁梧汉子点点头:“好,王大哥没看错你们,今夜若有人不幸身死,王大哥养尔等父母妻小,绝不教任何人欺辱,这是王大哥的千金一诺。”

    众人激动不已,纷纷躬身行礼表达感激。

    魁梧汉子仰头看了看天色,猛地一挥手,道:“走!”

    …………

    长安城,四方馆。

    吐蕃大相禄东赞半躺在床榻上读书,桌上的油灯摇曳,时有秋风入室。今晚雷雨交加,天气已有了几分寒意,对常年生活在寒冷高原的禄东赞来说,大唐入秋后的天气更让他欢喜适应。

    两国联姻,不仅仅是男女迎亲拜堂那么简单,大唐成亲的俗礼太多,皇室尤甚,留在长安城几个月了,禄东赞一直耐心等着大唐筹办陪嫁和仪仗,其过程之繁琐,饶是禄东赞这样的一国宰相也觉得受不了,幸好再过些日子就熬出头了,昨日殿内省的宦官告诉他,大唐一应陪嫁物品已准备好了,连随同陪行的和尚道士也都整装待行,这个好消息令禄东赞高兴极了,所以时已子夜仍兴奋得无法睡着。

    今晚禄东赞看的书是《吕氏春秋》,这是一本好书,早在中原秦朝时便已成书,书中以黄老道家学说为基础,结合儒家,法家,墨家,兵家和阴阳家等诸子百家学说,古往今来,天地万物,兴废治乱,三教九流皆在其中,禄东赞越看越赞叹不已,深深被中原的古老文化所折服。

    正如大唐对周边列国有着强烈的领土野心一样,其实吐蕃也对大唐有野心,平心而论,李世民和松赞干布都是一代明君,他们自信且自负,对扩充国土有着强烈的欲.望,两位明君生在同一个时代,不得不说这是天意缘分。

    欲图其国,必先了解其文化,只有深刻的了解它,才能在占领其国后彻底的毁灭它。

    禄东赞便是怀着这样的心情读书的。

    深夜子时,四方馆外的梆子敲了四声,秋风吹拂入室,室内灯火摇曳不定,禄东赞打了个呵欠,有了些困意。

    油灯将尽,夜色无垠。

    四方馆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禄东赞皱了皱眉,心中觉得奇怪。

    作为大唐的国都,禄东赞知道长安城是实行宵禁的,入夜后便不准任何官员百姓在城中走动,一旦被发现便落罪,轻则打板子下大狱,重则流放千里,所以每天日落以后,长安城各坊坊门关闭,白日喧嚣的大街根本不可能看到人,此时深夜听到脚步声,禄东赞不由好奇起来,放下手中的书本,起身出了屋子,来到四方馆的院中。

    院中站着许多吐蕃随从,他们更早听到外面的动静,纷纷出屋查看究竟,每个人拔刀在手,警觉地隔着大门聆听着外面的声音,只是碍于大唐宵禁律法森严,吐蕃众人也不敢轻犯,所以没人出门。

    见禄东赞出来,随从们纷纷行礼,禄东赞摆摆手,沉声道:“外面何事喧哗?”

    随从摇头:“好像有许多人往咱们四方馆方向来,门外的脚步声越来越多,越来越乱了,大相,会不会是唐国出尔反尔,要对咱们动手了?”

    禄东赞失笑摇头:“本相来唐国后一直本分,也并未开罪唐国皇帝和大臣,求亲也是按照两国的礼数来求的,唐国君臣有何理由对咱们动手?更何况咱们吐蕃也不是任人揉捏的软柿子,敢对咱们动手,唐国君臣不考虑后果么?你们未免太多疑了。”

    随从勉强陪笑了几声,还没来得及说话,四方馆的院子外面便有人啪啪打脸了。

    “快,就是这家,没错了!”

    “吐蕃人真住这里?”

    “没错,我看得真真的。”

    禄东赞和吐蕃随从闻言色变,面面相觑之后,禄东赞强笑道:“勿虑,他们不敢拿咱们怎样的,定是长安城内有刁民作乱……”

    随从们纷纷配合的点头。

    “里面就是吐蕃人的住所了,快,点火烧屋!”外面的喊叫声又一次打禄东赞的脸。

    禄东赞额头开始冒汗,却强撑着冷笑:“呵呵,吓不到我的,今夜大雨,万物湿透,连片树叶都点不着,却妄言什么点火烧屋,岂不可笑……”

    随从们这次却无人回应附和了,直到现在大家的脑子都是一片懵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禄东赞也一样,外面那群人分明是冲着吐蕃人来的,可禄东赞想破脑袋也没想明白自己在长安城里到底得罪了谁。

    冤有头债有主,凡事总有个因果吧?自己并没有种下恶因,那么眼前这莫名其妙的恶果到底是肿么回事?

    今夜外面那群人似乎是职业打脸的,而且专打禄东赞的脸,禄东赞的冷笑还挂在脸上,外面便有了动作,接连嗖嗖几声作响,从院子外面扔进来无数只小陶罐。

    禄东赞脸色大变,尽管只是夜空里的惊鸿一瞥,可他仍看清了小陶罐的模样,联想到李素曾经在松州城下弄出的那种小罐罐,禄东赞愈发心惊。

    幸好这次的小陶罐比较温和,落在院子和房顶上便没有爆炸,而是发出一阵碎裂声。

    禄东赞惊魂稍定,随即鼻端却闻到一股浓烈的火油味,禄东赞使劲吸了吸鼻子,味道仍消散不去。

    身后的随从却指着房顶惊呼:“大相,是油!他们扔进来的是油!”

    “什么!”禄东赞大惊。

    由不得一众吐蕃人反应,四方馆外面忽然又扔进了无数支燃烧的火把,漆黑的夜色里,昏黄的火光像流星一般落在四方馆的院子里,房顶上,像一阵美丽眩目的流星雨。

    四方馆顿时火起,倾盆大雨淋在火堆上,却毫无作用,油助火势,火借风势,四方馆的大火瞬间便熊熊而起。

    禄东赞再也无法为喜爱的大唐作任何解释辩白了,不但童话里是骗人的,中原的圣贤书也是骗人的,看看都教化出了一群怎样的刁民!好意思说我们吐蕃是化外蛮夷,呸!不要脸!

    禄东赞又惊又怒,眼看四方馆的房子烧了起来,四方馆内所有的吐蕃使团随从全都乱了,有人红着眼拔刀便往外冲,有人拼了命往烧着的屋子里跑,抢救贵重的财物。

    禄东赞一把揪住往外冲的随从,厉声道:“不准出去!唐国有宵禁严法,今晚这把火来得蹊跷,焉知里面有没有圈套,出去便落了唐人口实!”

    随从们满脸愤恨,却只能从命,恨恨地瞪着四方馆外。

    火势越来越大,照亮了四方馆周围的民居,如此大的火势终于引起了武侯和坊官们的注意,于是铜锣急促地敲响,四面八方传荡着气急败坏的救火声。

    外面放火的那群汉子似乎达到了目的,也纷纷跟着大喊起来。

    “谋反了!谋反了!太子今夜谋反!”

    声音越传越广,隐隐盖过了四面救火的呼喊声,然后仿佛事先约好了似的,四方馆外一阵杂乱匆忙的脚步声,放火的汉子们一声招呼,纷纷四散开来,隐没入漆黑的夜色中。

    禄东赞站在院子中,放火之人的喊声字字皆入耳,直到外面的人离去,禄东赞的脸色却难看至极,身躯气得瑟瑟直抖。

    良久,救火的人离四方馆越来越近,已能听到武侯坊官们焦急的呼唤声,禄东赞这才松了一口气,无神地瘫坐在地上,满脸悲愤地仰望天空。

    “你国太子谋反,……你烧我屋子作甚?本相招谁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八十一章 宫闱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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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腔悲愤,罄竹难书。

    禄东赞到现在都是一脸懵逼,搞不清在这座举世尊仰的大唐都城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一夜之间所有的人和事都不符合逻辑了呢?大唐人的世界,他这个老外真的不懂……

    回过头再想想刚才还在充满虔诚的读中原圣贤书,为书中的每句话击节赞叹不已,再看看现在四方馆内处处冒烟着火的房子,禄东赞刚刚建立起来的三观崩塌了。

    说好的无为不争呢?说好的礼仪之邦呢?我在屋子里学习你们的文化,羡慕你们先贤的智慧,你们却特么的在屋外放火……

    这一刻,禄东赞对人生充满了迷茫。

    吐蕃随从忙着打水灭火,禄东赞呆呆站在院子里不言不动,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回过神来,随手一把揪住一个吐蕃路人。

    “刚才外面喊什么?”

    吐蕃随从不确定地道:“唐国太子……谋反?”

    禄东赞倒吸一口凉气:“太子谋反?今夜?此时?”

    随从急忙应是。

    眼中闪过无数莫测的光芒,随即禄东赞重重地一击掌,有****襄盛举的兴奋。

    “反!使劲反!早该反了!唐国越乱越好……”禄东赞高兴极了,顿了顿,又幸灾乐祸地补充了一句:“……最好把太极宫也烧了!”

    看着使团随从们仍忙着井里打水灭火,禄东赞皱了皱眉,喝道:“都给我回来!唐国的房子,烧成渣都不关我们的事,要你们救什么!明日我便去太极宫觐见唐国皇帝,今晚贼人火烧四方馆,皇帝必须给吐蕃一个交代,否则必不甘休!”

    随从们急忙扔了桶和盆,老实地在院子中站好。

    “还有,天明后马上派人出城,远赴吐蕃,告诉我们的赞普,唐国内乱,太子谋反,我们吐蕃大军可于边境集结,伺机而发。”

    随从行礼应是,刚转过身,禄东赞又叫住了他。

    眼中闪过一抹冷冷的笑意,禄东赞道:“命人再拟一份国书,待我吐蕃大军边境集结后再递予唐国皇帝,语气不妨谦卑一些,就说吐蕃请求唐国多赠文成公主陪嫁之物,钱财也好,瓷器丝绸也好,佛经道家典籍也好,修桥铺路盖房的工匠也好,总之多多益善,请唐国皇帝看在两国友邦的份上不吝赐赠。”

    随从一呆,抬头惊愕地盯着禄东赞:“大相,这不是,这不是……”

    禄东赞笑道:“你想说趁火打劫对吗?”

    随从不敢应,垂头称罪。

    禄东赞哈哈大笑:“太子谋反,唐国内乱,今夜不论谁胜谁负,唐国皇帝都会措手不及,哪怕剿灭了谋反,将来很长一段日子也要清洗朝堂,拔除余孽,文臣武将人人自危,此时正是唐国内部空虚混乱之时,天赐良机,若不取之,岂不白白错过机会?”

    *************************************************************

    只不过烧了几栋屋子,买单的还是大唐皇帝陛下,李素也没想到引发了吐蕃大军的整装待发,这事应验了蝴蝶效应果真是存在的。

    如果上天给李素一个重来一次的机会,李素……还是会选择烧屋。

    你儿子造反,我烧几栋屋子示示警只是毛毛雨啦。

    反正死无对证,赔钱的又不是他,至于吐蕃大军边境集结……这可不是李素能控制的,相信松赞干布和禄东赞也不敢轻举妄动,没别的原因,因为大唐皇帝李世民和他手下一群老杀才都是典型的暴脾气,尤其是大唐如今手里还掌握着令邻国闻风丧胆的震天雷,心情不好便扔几个过去听听声响,一句惹毛我的人有危险。边境集结大军是你的事,敢越边境一步便知大唐军队的厉害。

    太极宫。

    雨夜,子时,万籁俱静。

    李世民坐在甘露殿内,听着殿外淅沥的雨声,垂头批阅奏疏。

    殿外无声走来一道苍老的身影,常涂穿着绛色官袍,静静站在殿门外,神情犹豫踌躇。

    太子谋反的消息常涂早听魏王密报过,但常涂一直不敢轻信,毕竟太子和魏王是死对头,死对头泼的脏水能不能取信,这就见仁见智了。

    所以这几天常涂一直压着这件事没敢跟李世民禀奏,私下却发动了一切能发动的力量全力追查证实。

    谋反非同小可,尤其还是太子谋反,常涂跟随李世民多年,深知他的性子。当年的玄武门之变手足相残,说是情势所迫也好,说是野心所趋也好,但在李世民内心最深处,对兄弟手足下毒手这件事也是非常自责悔恨的,只是这种自责悔恨无法对外人说,对外还得硬起心肠历数兄弟的罪过,表达自己多么的委曲求全,兄弟如何的残暴不仁,咄咄相逼,人前人后不同的矛盾心情,这些年一直反复煎熬着李世民的内心。

    所以李世民登基后对子女的和睦关系尤其看重,然而心里看重,行动上却常常忽略,当皇帝实在太忙了,忙得连家庭里父亲和子女的感情维系都需要安排一个行程出来,而那些子女们因为缺少了父亲的直接教导,随着年岁的增长,性格也渐渐变了味道,权力钱财土地美色,世上那么多的诱惑,哪样不使人动心,本就是意志不坚定的少年,稍一诱导便滋生了野心,野心越长越大,无法遏制,终成大祸。

    比如太子李承乾。

    直到今天日落前,常涂终于从东宫的眼线耳目中得到了切实的消息。

    太子李承乾果然在谋划造反,并且已箭在弦上!

    常涂不敢再隐瞒下去,消息查实后马上来到甘露殿,然而站在甘露殿门外,常涂却停下了脚步,死鱼般木然且冰冷的眼中闪过一道黯然之色。

    亲儿子造反,常涂能想象李世民的表情将是怎样的错愕和痛心,这种痛楚一如当年他亲手搭弓将兄长李建成一箭射死的那一刹。

    父子,手足,本应是人世间最亲密无间的关系,可终究落得互相残杀,时隔十七年,他的亲儿子竟效他当年,也向他举起了屠刀……

    这该是怎样的痛?万箭穿心不过如此了吧?

    心如铁石的常涂此刻站在殿门外,心中一时竟也生出不忍和悲怜,为殿内这位雄视天下的天可汗陛下,也为这位注定失败到一塌糊涂的父亲。

    踌躇半晌,脑中措好言辞,常涂无声地一叹,终于还是迈步走进了甘露殿。

    悲痛且留往后细数品鉴,可眼前的谋反,却是一定要迅速扑灭的,否则后果严重。

    小碎步轻悄上前,看着桌案后的李世民一手扶额,一手执笔,神情专注地批阅奏疏,常涂神色黯然,却不得不打断了李世民的思路。

    “陛下,老奴有急事禀奏。”

    李世民从小山高的奏疏纸堆中抬起头,神情已然非常疲惫了。

    “有事快说。”李世民淡淡地道。

    常涂停顿片刻,终于狠下心道:“陛下,太子涉嫌谋反,老奴已查实。”

    李世民一呆,疲惫无神的双眼忽然精光暴射,脸色却迅速阴沉下来。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常涂面无表情地重复:“太子事涉谋反,老奴已查实。”

    “太子?承乾?你是说承乾谋反?”李世民瞪大了眼睛,随即狠狠一拍桌案,大怒道:“你个狗才老糊涂了?天下谁都能造朕的反,唯独承乾不会!这天下本就是他的,他有什么理由造反?他凭什么造反?”

    常涂不出声,仍旧面无表情垂头恭立。

    李世民说到这里语气已渐渐有些不确定了。

    今年以前,未来的大唐江山或许可以说是李承乾的,可是今年他对李承乾越来越不满意,甚至公然召集重臣商议易储之事,虽然此议不了了之,但风声却已传了出去,入得李承乾耳中,能不心生怨恨吗?东宫之位朝不保夕,心中怨意愈浓,于是暗中谋划造反,有什么不可能的?

    李世民脸色瞬间数变,最后失神地瘫坐下来,抬头望向常涂。

    “果真查实了么?给朕细细道来。”

    常涂语气平静地道:“老奴已查实了,从陛下召集重臣商议易储之事后,太子便密召汉王李元昌,襄阳郡公杜荷,长广公主之子赵节,还有左屯卫中郎将李安俨入东宫,密谋此事者,此四人为首。”

    李世民阴沉地道:“可知谋反细节?何时发动,何人运筹,长安十二卫多少军队从逆?”

    常涂道:“老奴猜测……发动或许便在这几日了,甚至是今夜。长安十二卫中,左屯卫李安俨经营多年,恐已不稳,太子左率卫中郎将刘思纯因军士私斗而被罢免,改换右郎将常迎望代其职,老奴思之,这恐怕是太子设下的圈套,那常迎望必是太子的人,其余几卫是否有将领从逆,老奴不得而知。”

    李世民神情愈发阴沉,沉默片刻,缓缓问道:“……朝中大将军可有涉事者?”

    常涂犹豫了一下,道:“东宫府千牛贺兰楚石近日频繁出入其丈人侯君集府中,不知其意。”

    李世民身躯一震,心中愈发痛楚难当。

    “亲子和肱股之臣皆反我!朕,何错之有?”(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八十四章 百密一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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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延兴城门。

    左屯卫中郎将李安俨率六千精兵入城,大军进城后长驱直入,过青龙寺,攻新昌坊,首先将新昌坊的坊门砸碎,守坊的坊官和武侯早就逃命去了,而守城的各卫大军仍未反应过来,所以李安俨所部几乎没有遇到任何抵抗,非常轻松地通过了新昌坊,接着便是宣平坊,永宁坊,可谓一马平川,异常通畅。

    直到过了永宁坊,李安俨麾下的将士们神情越来越兴奋,他们没想到打入长安城竟如此简单容易,从入城到进入长安城中心腹地,眼看离朱雀大街不远了,一路上竟没有遇到任何守军,此刻天降大雨,守军无踪影,一切都仿佛是老天爷在刻意相助,助他们今夜改天换地的壮举。或许,谋朝篡位就是这么简单。

    相比麾下将士的兴奋,身为主将的李安俨心情却没那么好。进城到现在没有遇到守军,对主将来说并不是什么好兆头,长安城十六卫守军,抛开不统兵的四卫,剩下的十二卫人马加起来足有十多万,这么多人马守卫一座城,守军可以说遍布城中各地,可李安俨率军入城后却不见守军一兵一卒,这就很不正常了,不正常便代表着不可控,代表着危险。

    本来就是一次很仓促的谋反,筹备策划的时间并不长,唯一能倚仗的便是出其不意的突袭,然而入城后却是这般安静顺利得无比诡异的景象,委实令李安俨忐忑不安,一种不祥的预感越来越清晰。

    “禀将军,安仁坊方向不知何故燃起大火,请将军示下。”一名部将抱拳禀道。

    李安俨心一沉,从马背上挺直了腰,眯着眼眺望过去,只见安仁坊方向果然大火漫天,通红的火光映亮了半边天。

    “安仁坊……是民居?”李安俨问道。

    “大部分是民居,但四方馆也在安仁坊内……”

    李安俨心情愈发沉重。

    平日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起火都不关他的事,但今日此刻正是谋大事之时,城中无故起火,实在令李安俨惊疑不定。

    这场恰好出现在谋事之时的大火,是偶然的巧合,还是意有所指?或者说……太子走漏了风声,事已失密?

    李安俨犹豫片刻,终于咬了咬牙,从带兵离开左屯卫大营开始,便意味着他已公然反了大唐君臣,不管这场大火是什么来历,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大军已进城,太子殿下和他都没有退路了。

    “传令将士们急行军,快速穿过永宁坊,直赴朱雀大街,迅速封死太极宫朱雀门,含光门与城内街口,狙击增援太极宫的禁军,只消苦战两个时辰,太子殿下大事可定矣!”

    ***********************************************************

    东宫,偏殿。

    太子左率卫右郎将常迎望已全面接管了东宫防务,代价是千条人命。

    东宫本是太子的东宫,太子李承乾是这座宫殿的主人,余者包括宦官,宫女和禁军在内,都是为服侍和保护太子而存在的,一旦主人不再相信服侍和保护自己的人,那么换掉这些人也非常容易。

    常迎望率军控制了东宫大门后,李承乾出现在门内西侧小校场上,以太子的名义下令所有东宫的宦官宫女和禁军聚集于校场,然后常迎望领军将校场包围,对仍处于懵然状态中的宦官和禁军们举起了刀剑。

    接下来的结果很简单,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常迎望顺利掌控了东宫,原本的东宫禁军一个都跑不掉,或归顺或屠杀,只有两条路可走。

    清理过后,常迎望整军,准备朝太极宫进发。

    李承乾对他赋予重望,常迎望和麾下数千将士今晚将扮演当年玄武门之变时李世民直属军队的重要角色,而左屯卫的李安俨则率军狙击援军,给常迎望留下充足的时间进攻太极宫,活捉或杀掉李世民,只要李世民被控制住,无论死还是活,李承乾都能名正言顺的踏着满地鲜血登基称帝。

    时至今夜,李承乾终于撕开了多年温文恭谦的假面具,用最真实的面孔直视他的父皇和天下臣民。

    野心,权欲,最真实的东西往往是最丑陋的。

    整装已毕,常迎望朝李承乾行礼,李承乾静静看着他,谁都无法知道此刻他究竟是怎样的心情。

    “殿下且在东宫安坐,臣必不辱使命,至迟两个时辰,两个时辰后臣请殿下入主太极宫!”常迎望沉声道。

    李承乾脸色有点白,不知是不是被这场深秋的骤雨冻着了,闻言露出一丝笑意,道:“常将军辛苦,若然事成,常将军当记首功,可授国公之位,荫万世子孙。”

    常迎望大喜,急忙行礼道谢,随即迟疑片刻,道:“殿下,若臣率军入宫后拿住了陛下,当如何处置?”

    李承乾微微变色,沉吟半晌,道:“若拿住父皇,当以礼相待,勿使受辱。当年玄武门之变后,父皇对太上皇也是执礼甚恭,不曾半点慢待,殿外陈以兵威,殿内恭聆受教,终令太上皇不得不交出皇位,皇位交替和风细雨,也算诸多丑行里的一桩佳话,我等当效之。”

    常迎望面现难色,道:“陛下多年为帝,性烈如火,宁折不弯,倘若不肯屈服,臣又不能对陛下无礼,这……”

    李承乾脸上闪过一丝怨毒,表情忽然变得狰狞起来:“大势既去,岂能不识时务?所谓‘纲常’,先是君臣,其次才是父子,我欲效他夺皇位后仍敬太上皇,可他……也应效太上皇顺时势而禅位才好,若然不从,他能无礼,我便不能无礼么?”

    常迎望一惊,随即马上抬头,却见李承乾满脸杀机,常迎望急忙垂头,他听懂李承乾的意思了,然而心中却浮起几许怪异,儿子谋反,却大义凛然说什么“纲常”,这话怎么听都觉得一股子讽刺和好笑。

    “臣明白殿下的意思,若大军攻入深宫,拿住了陛下,臣当相机行事。”常迎望恭敬地道。

    李承乾点点头,正打算再叮嘱几句,忽然庭外一片嘈杂纷乱,常迎望大怒,便待喝问,门外却匆匆跑来一名披甲部将。

    “太子殿下,常将军,安仁坊方向起火了!”

    李承乾一惊,急忙和常迎望飞快跑出殿门,站在大殿门廊下眺望,却见安仁坊方向果然大火冲天,火光照亮了半边天,连这倾盆大雨都无法将它浇灭。

    李承乾和常迎望二人惊愕万分,二人互视一眼,心情却越来越沉重。李承乾毕竟是养尊处优的太子,从小到大没受过苦,也没经历过大风大浪,见安仁坊火起,李承乾的脸色刷地一片苍白,死死盯着远处通红的火势,失神地喃喃道:“是巧合吗?我欲举事,安仁坊便失火,怎会如此巧?”

    常迎望显然比他理智得多,闻言断然摇头:“不可能是巧合,其中必有蹊跷,殿下,不管这把火是谁放的,不管放火的人知道了什么,现在这把火烧起来,咱们的大事恐怕已有泄露之虞……”

    李承乾大惊,脸色更白了,焦急地道:“如何是好?常将军可有应对之策?”

    常迎望神情冷静,却叹了口气,缓缓道:“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延后举事,马上撤出人马,无论东宫,左率卫还是左屯卫,都恢复往常模样……”

    李承乾失魂落魄地道:“撤回?如何撤得回?此时此刻,只怕李安俨已率军进城了,东宫里面……咱们也杀了不少禁军和宦官,此事不可能瞒得住父皇,箭已离弦,咱们如何收得回来?”

    看着李承乾惊惶焦急的模样,常迎望脑中浮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其实做一件事情能不能成功,有时候连过程都不必看,只看做这件事的人的神态气度,气定神闲者不一定能成事,但惊慌失措者一定成不了事,看李承乾此刻的模样,常迎望便觉得今夜举事恐怕凶多吉少了。

    然而,他别无选择,因为他已上了这条船,手里刚沾满了东宫禁军的鲜血,诚如李承乾所说,箭已离弦,由不得自己了,只能铁了心一条道走到黑。

    “殿下,如今每走一步,后面都是万丈悬崖,咱们退无可退了。既如此,臣以为不论事泄与否,咱们只管率军攻入太极宫,以迅雷之势拿住陛下,外面多少敌军已不重要,咱们挟天子以令诸侯,乱宫闱而不乱天下,事可成矣。”

    前景描绘得很迷人,李承乾闻言终于稍微冷静下来,迟疑地道:“若事已失密,父皇暗中在宫闱埋伏禁军……常将军,你麾下只有不到三千人,若中了父皇埋伏,可就万事皆休了。”

    常迎望摇头:“臣以为,就算陛下知道咱们举事的消息,恐怕也是今晚下半夜的事,否则依陛下的性子,只会消弭事端于未启,绝不会眼睁睁看咱们动刀兵伤长安军民性命,所以咱们举事固然仓促,但陛下得知消息也仓促,长安城里十二卫,仓促之下能调动的兵马绝不足三卫,太极宫中仅有羽林禁卫和右武卫值守,加起来不过两万余人,臣率军入太极宫后,遣一支偏师从承天门直入,用以佯攻,吸引宫中守军的兵力,臣再领主力绕永安门直奔甘露殿,如此,咱们或有几分胜算,殿下意下如何?”

    李承乾想了想,点头道:“便依将军所言,一切仰仗将军了。”

    ****************************************************************

    长安东市。

    李素坐在王直居所的窗前,怔怔看着窗外的雨打芭蕉。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心绪不宁,好像掉了东西似的,从今晚入城后便隐隐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这种感觉如影随形,一直到此刻,已经是后半夜了,听外面的喧嚣叫闹,还有那片照亮了半边天的大火,这些都是李素亲自在幕后谋划的。

    李素是个很细心的人,他很少犯错,尤其是事关身家性命的大事,更不容许自己犯半点错误,一丝丝的小细节都务求完美。

    从谋划这件事到今日入城,李素坐在窗前把所有的细节默默地重新捋了一遍,捋得非常仔细,甚至包括自己跟魏王李泰和侯君集等人说过的每一句话,他都在脑子里重新过了一遍,左思右想,还是没觉得自己在哪个地方有所疏漏,一切都在按自己的计划循序渐进地推动,不出意料的话,此刻太子的叛军应该已由延兴门入城了,而东宫此时恐怕也是杀得尸山血海,李家皇室仿佛被诅咒的宿命今夜将再一次重现,当年弑兄杀弟,今夜父子相残……

    雨下得愈急了,李素的眉头也越皱越深。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为何自己莫名其妙感到不安?

    李素揉了揉鼻子,现在他待的屋子是王直的卧房,不得不说,王直虽然是他的手足兄弟,彼此可以把命交给对方,但李素对王直的卫生习惯实在是不敢苟同,屋子里味道怪怪的,不知哪里藏着多日未洗的衣裳,或是……他在屋子里挖了个茅坑?

    幸好王直不是自己的亲弟弟,否则李素可能会向李世民学习,也来个弑兄杀弟什么的,因为这弟弟太不讲卫生。

    又坐了一阵,李素实在受不了了,索性起身走出了屋子,独自一人站在屋外的廊柱下赏雨,宁愿自己在外面冻得跟鹌鹑似的,也不愿再回那间臭哄哄的屋子遭罪。

    没过多久,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李素笑了,他知道王直回来了,而且不出意料的话,带来的应该是好消息,听长安城的动静就知道一切都在自己的意料之中。

    回来的人果然是王直,李素看着被雨淋得湿透的他,笑着招招手:“先回屋子换身干爽的衣裳再说,淋了雨小心风寒。”

    王直脸色有点不对,闻言摇摇头:“先不忙换衣裳,李素,外面的事情我得先跟你说说。”

    李素笑道:“叛军入城了,正朝太极宫行进,原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造反,但你烧了那把火,他们的行迹怕是暴露了,守城的十二卫或许已开始增援太极宫,对不?”

    王直点头,又摇头:“原本便是你谋划的,而且确如你所说,放了那把火后叛军急了,正匆匆朝朱雀门赶去……这些且先不说,李素,我要说的是一桩私事,很急。”

    见王直神情凝重,李素不觉悬起了心:“什么私事?”

    王直盯着他,道:“你离家进城时,可将李叔和你婆姨安置妥当了?”

    李素一惊,沉声道:“啥意思?说清楚。”

    王直叹了口气,道:“刚才我带着手下兄弟去放火,放完火便听说叛军进了城,我和兄弟们急忙朝延兴门跑,想看看能不能浑水摸点鱼,给叛军弄点小麻烦,谁知到了延兴门恰好碰到咱们同村的杨家老三,就是住村北头坡地的那个杨家,他是特意进城来找你的……”

    李素皱眉:“杨家老三是怎么进的城?”

    “混进来的,李安俨的左屯卫精锐夺了延兴门,叛军进城后百姓们吓坏了,都往城外跑,叛军的目的很明确,他们冲着太极宫去的,对百姓倒是没怎么冒犯,所以叛军进城后把城门敞开了一阵,任由百姓出城避祸,杨家老三就是趁城门最乱的那一阵混进来的……”

    李素道:“他特意进城找我何事?”

    王直叹道:“事前你将家小安置了,当时我和兄长还觉得你多虑,没想到果然有贼人杀到太平村了,直奔你家而去,幸好李叔和你婆姨躲出去了,否则不知是怎样的下场,然而……我们都没想到的是,贼人竟不依不饶顺着你家人躲藏的方向追杀而去了……”

    李素一呆,接着神色大变,一张俊脸瞬间变得惨白。

    李素从来不敢太高看人性,所以尽管这年代有“祸不及家小”的规矩,可他还是把老爹和许明珠转到另一个安全的地方,防的就是人性里最丑恶的那一面,可是李素终究还是高看了人性,人性是没有底线的,为了达到目的能干出任何事,有时候甚至什么理由都不用,只凭一己喜怒而杀人,李承乾就是这种人。

    “贼人追出去多久了?”李素忽然拽住王直的胳膊大声问道。

    “约莫快两个时辰了,杨老三借了村里一匹快马赶来城里,就是知会此事,贼人在你家扑了空后便逮了一户村民刑问,村民熬不过刑,只好招了……”

    没等王直说完,李素扭头便走,边走边道:“叫我家部曲全部集结!快!”

    王直快步跟上:“城里该安排的你都安排好了,太子谋反你不适合出面,我在城里也无事可做,我跟你一起走吧,再叫上我的手下兄弟……”

    李素头也不回地朝大门小跑,王直的唠叨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脑中只有无尽的悔恨和自责,自己一个小小的疏忽大意,竟置老爹和许明珠于死地,若有个三长两短,后果将是何其痛心。(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八十五章 如此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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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

    叛军李安俨所部已推进至朱雀大街南端。

    推进过程很顺利,几乎没遇到像样的抵抗,基本属于一路欢唱“奔跑吧兄弟”高歌猛进,原本以为的浴血苦战甚至十死无生全都没发生,叛军将士们越走越兴奋,仿佛看见高官厚禄在向他们遥遥招手。

    唯独主将李安俨脸色越来越凝重,太反常了,这根本不应该是长安守军的表现,进城以后根本没遇到大编队的守军抵抗,只有一些零星的数十人一火的小编队在街口巷尾抵抗,这种诡异的情形一直持续到朱雀大街南端。

    李安俨越想越觉得恐惧,心中满满的忐忑不安,甚至有种下令全军撤退的冲动。若是以前正常的军事行动,主将遇到这种明显有阴谋的阵仗时,下令撤退绝对是明智的,这是保全兵力,避免战败最稳妥的方法,如同三国演义里司马懿面对诸葛亮的一座空城时果断撤军一样,无论是不是敌人的阴谋,主帅首先要对自己的部将和士卒的生命负责,他才是一个合格的主帅。

    可是今晚不行,李安俨明知前面有个大坑也只能选择一头栽进去。

    因为他和部将已无退路,一旦退出长安城,外面不知多少万大军等着围剿他们,退就是死。如果继续往前,或许能杀出一线生机。

    李安俨是个很执着的人,可以说他毕生以反李世民为己任。在李世民还是秦王的时候,李安俨便是当时的太子李建成的东宫属官,玄武门之变,李建成被李世民亲手射杀,后来李世民的兵马攻打东宫,当时仍是东宫属官的李安俨临危不惧,拼命死守东宫,争夺东宫的战况之惨烈,丝毫不逊玄武门内的血流成河,哪怕在知道太子李建成已被射杀的消息后,李安俨仍死战不退。

    鼎定大局的李世民得知东宫之战李安俨拼死抵抗,感念李安俨对李建成的一片忠心,不仅没有治罪,将他招降后反而任他为中郎将。

    别人眼里看来,这是皇恩浩荡,帝王胸襟似海,但李安俨却从来不觉得这是皇恩,他一直对李世民怀恨在心,他认为忠臣和烈女一样,一生不事二主,所以这些年李安俨一直在寻找机会,一个能将李世民推下去的机会。

    终于,机会来了,亲儿子要造老爹的反,李家皇族的报应。李安俨抓住了这个机会,李承乾与他密谋造反之事,他几乎毫不犹豫便答应了,从策划到收买再到出兵进城,他表现得非常积极,弄死李世民似乎已成了他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

    长安城今晚兵荒马乱,百姓们躲在家中不敢出来,大街上几乎全是府兵,一路从延兴门赶赴朱雀大街,只听得民居内大人叫,孩子哭,无数火把沿街蜿蜒,一条条长龙朝太极宫方向聚拢。

    兵马已至朱雀街口,李安俨冷冷注视着这条住满了文臣武将和权贵的大街,嘴角隐含冷笑。

    不必进屋搜查都知道,这些权贵们必然早早躲了起来,李安俨也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些权贵身上,他很清楚今晚的目标是李世民,只要拿住了他,这些权贵也不得不向李承乾俯首称臣。

    “来人,去侯大将军府上看看,转告大将军,请他莫忘了与太子殿下的约定。”李安俨骑在马上下令。

    ************************************************************************

    长兴坊的一条暗巷里,正发生着一场惨烈的厮杀。

    今夜的长安城,类似的巷战很多,基本都是以一火为单位的小规模厮杀,从延兴门至朱雀大街,横穿而过需要经过五个坊,每个坊都遇到了这样的零星战斗,叛军遇到的敌人很杂,有的隶属右武卫,有的隶属龙武军,甚至还有一些坊官武侯自发组织起来的编队。

    当然,对叛军来说,这些抵抗力量实在太弱小了,大军结阵后一个冲刺,对方便成了被碾压的存在。

    眼前这条暗巷的战斗也是如此。

    大约四十来人的府兵小队被堵在巷子内,两头皆是叛军,显然一个不察被叛军包了饺子,成了“瓮中捉鳖”的那只鳖,地上躺满了尸首,小队活着的人只剩了二十人左右,伤亡近半。

    为首的一名火长身负重伤,要命的一道伤口在腹部,此刻正汩汩地往外流血,火长一手捂着腹部不让肠子和内脏流出体外,另一手执拗地举着横刀,两眼通红地瞪着巷口的叛军头领。

    叛军头领显然是个高级将领,三十多岁年纪,面相平凡无奇,肤色黝黑,双目冰冷地看着生命一点一点流逝的火长。

    “杨仲龙,杨将军!才三十多岁你已是左屯卫都尉,正四品武官,陛下待你不薄,为何犯上作乱,为何对昔日袍泽痛下杀手?”火长悲愤吼道。

    杨仲龙眼中闪过一抹迟疑,随即硬起心肠道:“李将军亦待我不薄,‘忠’或‘义’,你教教我如何选?”

    火长冷笑:“说得冠冕堂皇,什么‘忠’,什么‘义’,你要的只是富贵荣华而已!我和兄弟们今晚认栽,但你以为凭你们区区数千人便能改朝换代么?要不要我告诉你,长安城里有多少守军?”

    杨仲龙摇摇头:“你不必说什么时与势,这些我不懂,我只知奉军令行事。”

    “杨将军,此时迷途而返,你与全家老小尚有一线生机,待到王师剿平叛乱,你和麾下兄弟可就没好下场了!杨将军,请你三思!”

    杨仲龙眼中闪过一抹迷茫,仰头望向天空,天空飘着雨,每一滴雨水落到额头和脸上都觉得冰寒刺骨。

    和大多数叛军一样,其实杨仲龙参与这次谋反是稀里糊涂的,真正心存反意的人毕竟只是极少数,这些极少数或蒙骗或裹挟,于是大多数人便稀里糊涂的跟着干了,杨仲龙就是如此。

    可是,已经站好了队,回头还来得及么?

    杨仲龙叹了口气,苦涩地道:“世间最痛者,莫过于向袍泽举屠刀,这位兄弟,杨某也是不得已,黄泉路上你莫恨我,说不定我很快会跟着你去了。”

    火长惨然一笑,他知道自己和兄弟们的生机已绝了。

    高高扬起卷了刃的横刀,火长便打算最后一次生死相搏,忽然巷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无数堵在巷口的叛军士卒欣喜叫道:“侯大将军来了!侯大将军来了!”

    杨仲龙一愣,眼中闪过一丝喜悦,急忙转身走出巷口,却见雨夜下,侯君集领着几个随从慢慢走来。

    侯君集穿着一身灰色长衫,腰间系了一条玉带,发髻一丝不苟挽得很整齐,一丝乱发都不见,脚上传着木屐,雪白的足衣上溅了一些泥点。

    如此兵荒马乱的长安城,处处烽烟处处杀戮的街巷,侯君集却一身便装,一脸云淡风轻,仿若闲庭信步,颇具几分魏晋名士之风范,一路听着惨叫和杀戮,踏着满地的鲜血,从烽烟赤地缓行而来,与周围修罗地狱般的景象形成强烈的对比反差,像一位不沾风尘的谪仙施施然漫步于人间,俯视人间的丑恶。

    杨仲龙呆愣片刻,急忙上前行礼。

    “末将杨仲龙,拜见侯大将军。”

    侯君集目光闪动,含笑道:“杨仲龙,我记得你,昔年我任右武卫大将军时,你是我麾下一名果毅都尉,后来我调职,听说你也调去了左屯卫,约莫四五年未见你了。”

    杨仲龙露出受宠若惊之色,道:“多年不见,不曾想大将军还记得我这不争气的部将。”

    侯君集大笑道:“当然记得,昔年苍原一战,你是第一个冲进敌阵的,那一战你连斩突厥部落首领十一颗首级,是为斯役首功,你的名字还是我亲自填进请功簿的。”

    杨仲龙笑道:“末将不争气,除了那一战,这些年委实乏善可陈,给大将军丢脸了。”

    侯君集微微一笑:“大丈夫活得坦荡本分便是,功劳这东西多靠机缘,大唐征伐天下,日后立功的机会很多,不要急。”

    杨仲龙脸色微变,这句话的意思似乎另有所指,却说得太含蓄,他一时竟没太咀嚼出味来,沉默片刻,终于忍不住试探道:“听李将军说,大将军也投到太子殿下这一方了,不知确否?”

    侯君集笑容一敛,忽然沉下脸道:“我刚说过的话,你转眼便忘,难怪这些年你还只是个都尉。”

    杨仲龙一呆,神情惶恐道:“请大将军训示。”

    侯君集冷冷道:“我说过,大丈夫活得坦荡本分便是,这句话,你一辈子都要记在心里!”

    杨仲龙愕然,吃吃地道:“不知大将军的意思……”

    侯君集瞥了他一眼,轻声道:“你也是我多年的旧部了,你的为人品性我很清楚,我且问你,这些年你投身军伍,可曾遇到有功而不升赏的不公之事?”

    杨仲龙摇头:“没有。”

    “家中父母妻儿可曾被权贵恶霸欺负?可曾被官府****?”

    “没有。”

    “可曾听过今上昏聩残暴不仁的风评?”

    杨仲龙终于听出味道了,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摇头道:“没有。”

    侯君集叹了口气:“赏功公正,安居乐业,君圣臣贤,此为盛世之象,你有大好前程,家中父母妻儿和乐融融,天下歌舞升平,日子越过越好,今日盛世之始可谓百年不遇,君臣为国,百姓为家,都好好的过着自己的日子,杨仲龙,如此盛世,你为何要反它?”

    杨仲龙脸色大变,呆呆地看着侯君集,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侯君集盯着他的脸,缓缓地道:“盛世若轰然倒地,君上昏聩,民不聊生,你纵得高官厚禄,封王列公,却能安享几年太平?到头来只不过是史官笔下一个叛臣逆贼,受后人千古唾骂,杨仲龙,你且问问自己,造这个反,果真值得么?”

    杨仲龙面色渐渐发白,冷汗一滴滴顺额而下。

    侯君集的语声很低,却句句诛心,杨仲龙本就对谋反心存犹疑,此刻被侯君集几句话一点拨,顿时觉得头顶云开雾散,一念通达。

    “大将军,末将……末将今晚已手染袍泽之血,罪无可赦,我……”杨仲龙面色苦涩地道。

    侯君集朝身后瞥了一眼,轻声道:“这些人,都是你的麾下将士?可信否?”

    杨仲龙点头:“今夜出营,末将本就不大情愿,上面约莫也信不过我,没让我领兵,身边的这些人都是我的亲卫和心腹部将,信得过的。”

    侯君集叹道:“亡羊补牢,未为晚也。走,随我去一个地方。不管怎么说,你和你父母妻小的性命能保住。”

    杨仲龙本是侯君集多年前的旧部,对侯君集颇为信服,闻言毫不犹豫地道:“是,末将听大将军安排。”

    身后的部将士卒们也纷纷跟在杨仲龙身后,众人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暗巷。

    暗巷内,看着迷途而返的杨仲龙越走越远,那名被围攻的火长垂头看看死伤一地的袍泽兄弟,又看了看渐行渐远的杨仲龙,仇恨,悲愤和欣慰在心中反复交织,火长无力地扔下横刀,面朝战死的袍泽跪下,抬头看着绵绵不休的雨丝,忽然厉声嘶吼起来,吼声渐渐低沉,最后化作撕心裂肺般的嚎啕痛哭。

    …………

    每一个人的命运轨迹总是随机缘而变化的,杨仲龙若没有恰好遇见侯君集,他的命运将会如何?没人知道这个答案,能知道的都是已经或正在发生的,遇见了,命运便变化了。

    出长兴坊往南,穿“永乐”“靖安”等坊,侯君集刻意带着杨仲龙一众人绕开了战场的中心,一路且行且避,躲躲藏藏,围着长安城绕了个大圈,杨仲龙越走越奇怪,直到最后侯君集停下脚步,杨仲龙凝目望去,接着大惊失色。

    “这……这是太极宫西门?安福门?”

    安福门是太极宫的侧门,位于长安城西,原本专为运皇宫粮食和水而出入,今夜李安俨领兵入城,主攻的却是皇宫南面正门朱雀门和含光门,叛军总共只有几千人,李安俨无法顾全,更不能分兵消弱兵力,所以此刻安福门前一片寂静,一个人影都没有,守门的禁军和宦官因城内谋反而进了宫,宫门紧闭,四野无人。

    侯君集回头看了杨仲龙一眼,淡淡地道:“所有人把兵刃全扔了。”

    杨仲龙和众人依言而行。

    然后侯君集领着众人朝宫门走了数十丈,快到宫门城墙下时,侯君集忽然一撩衣衫下摆,双膝跪在满是雨水的青砖地上,面朝宫墙扬声道:“罪臣侯君集,向陛下请罪。”(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八十八章 哭诉衷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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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老爹原来是个深藏不露斩将夺旗的高手,平日那憨厚木讷的形象全变成了伪装,不得不说,李素的认知不仅被颠覆,简直是被颠得稀碎了。

    这世界怎么了?老爹与亲儿子最基本的信任哪去了?到底多么了不得的大事让一个英雄好汉式的人物情愿隐姓埋名这么多年,若非今夜情势危急,不得不显露身手以保命,恐怕李道正身上的秘密真会瞒到带进棺材里,李素到死都不会知道原来自己的老爹竟然如此不平凡。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老爹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当年到底经历过怎样的往事,才令他不得不躲在太平村数十年,过着隐居山野的平凡日子,而且还过得那么落魄。

    李素此刻的心思被老爹的秘密完全占据,呆呆站在洞口出神,无意识地看着洞外暴雨倾泻,滴打芭蕉。

    往事不经推敲,或者说,经不起聪明人的推敲。

    以往没发现是因为没注意没留心,李素对自己的老爹除了孝顺以外,向来没有过别的心思,而李道正的演技至少也是影帝级别,在亲儿子面前都隐藏得非常高明,不管什么时候看到他,总是一副憨厚沉默,久经岁月沧桑的普通老农的形象,或许年月久了,连李道正都被自己的演技催眠了,真的以为自己其实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农,证明演技确实走心了,不然达不到这种境界。

    直到今夜被情势所逼,不得不显露出隐藏多年的真本事,命固然保住了,然而隐瞒多年的秘密也终于随着高明精湛的身手而暴露了出来。

    李素是聪明人,聪明人喜欢思考,事实上别人眼里经常懒洋洋晒着太阳的他,正是脑子最活跃的时候,发呆也好,晒太阳也好,躺在河滩边草地上看着天也好,他其实时刻都在思考着什么,思考的内容很多变,有时候想的是天下大势,庙堂高远,有时候算计坑人,有时候也许没那么正经,只是简单的在想晚餐吃什么。

    现在李素也在思考,脑子正处于异常活跃的状态。

    他在回忆,从贞观九年自己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开始回忆,回忆的主要对象是自己的老爹,从贞观九年开始,老爹跟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甚至不经意露出的每一个不正常的表情,都在他脑海中如走马观灯般一一闪现,然后……不停地将一些异常的回忆碎片记住,将这些异常的碎片一一串连起来,抽丝剥茧,探寻真相……

    短短发呆的片刻,李素想到了很多,比如老爹双手的茧子,农户终日劳作,手上自然都有茧子的,可真正普通的农户手里的茧子是长在掌心,因为他们要握农具,可老爹手上的茧子却长在指尖,显然老爹握的不仅是农具,还握过别的东西,比如刀剑,比如……弓弦。

    还有老爹对长安城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抗拒,李家这些年日子越过越好,李素曾经不止一次提起想在长安城买个大宅子,把老爹接进城里享清福,说过很多次,但每次李道正都非常坚定地拒绝,他当时的理由是故土难离,更舍不得千亩庄稼地,李素当时也信了,后来又经常想载老爹进城游玩,李道正也是一副避之不及的嫌弃模样,仿佛整座长安城在他眼里还不如自家的茅房好玩,李素当时也颇为理解,农户人家嘛,眼睛只盯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世上任何东西在他眼里都比不上庄稼和土地,哪怕是天下最繁华的国都,也是弃如敝履,避之三舍。

    现在李素回想起来,当时老爹回避进长安城的理由,以及自己自以为理解的理由,其实全都呵呵哒,对长安城如此逃避的态度,这里面分明有事啊,只不知他在躲着什么人。

    再联想到自己早逝的亲娘,老爹将她葬在一个离村子非常遥远的地方,千里孤坟,偏僻难寻,坟前还立着两只分明已严重逾制的石马……

    李素心头一颤,除了亲娘的坟墓外,老爹其实在平常生活里的一些小细节已经暴露了不少蛛丝马迹,只是李素从来没留意过,所以老爹的秘密也一直没被发现,然而只要有心回忆,再将那些蛛丝马迹连贯起来,那么,李素便能得到一个非常震惊的结论——老爹有秘密!

    ……没办法,李素只能得到这么一句废话。因为李道正不开口的话,李素什么都得不到。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从发呆的状态里回过神,转过身却见许明珠一直在痴痴地看着他的背影。

    “夫君,妾身知道今夜你要做一件大事,现在事情做好了么?”许明珠小心地问道。

    李素笑道:“该我做的,我已经做完了,接下来该别人做了,咱们铺张草席坐着看戏便是,长安城里此刻想必很热闹,你方唱罢我登场,各路人马各显神通,夫人,这出戏可难得一见,好好看着,有生之年说不定再也见不着了。”

    许明珠小嘴一撇,道:“妾身只盼夫君平安,家宅安宁,那些杀人掉脑袋的戏,不看也罢。”

    说到看戏,许明珠身后的武氏却两眼发亮,她显然对长安城今夜发生的一切非常感兴趣,然而终究碍于身份尊卑,不敢贸然开口坏了规矩,这时武氏却终于忍不住了,轻声道:“奴婢斗胆问侯爷,……城里如何了?李安俨所部果真攻进太极宫了么?”

    李素看着她,笑道:“恨不是男儿身,不能共襄盛举对吗?”

    武氏脸一红,垂头道:“奴婢多嘴了。”

    李素是个脾气不错的人,还是答道:“李安俨所部六千余人已进了长安城,他们的任务并非攻打太极宫,而是布阵朱雀街口,狙击增援太极宫的各卫人马,真正攻打太极宫的人是太子左率卫常迎望。”

    武氏神色一怔,接着长叹一口气,道:“如此,太子败局已定矣。”

    “何出此言?”李素饶有兴致地问道。

    武氏摇头:“识人不明,任人唯亲,唯一一个有大将之才的李安俨让他狙击增援,那个只知阿谀逢迎并无半分本事的常迎望却担负最重要的攻打太极宫的任务,且不论为人正邪品性,仅看太子临阵遣将之道,便知其人量小无才,不堪成事,举事必败。”

    李素笑道:“说得不错,在我看来,这次谋反让你来指挥都比太子强无数倍。”

    武氏一惊,急忙惶恐道:“奴婢一介妇人,哪敢谋反,侯爷莫吓奴婢。”

    李素笑道:“左右都是自己人,开句玩笑,你莫怕,不过我后面那句话是真心话……”

    说着李素意味深长地看着她,道:“如果这次举事真由你来指挥,长安城里的君臣们可没今夜这般轻松了,武姑娘,你有大才,切勿妄自菲薄。”

    武氏露出受宠若惊的样子,不过还是被“谋反”二字吓到了,闻言退到一边,唯唯应是,却再不敢说话。

    危机已解除,李素大松了一口气,部曲们忙着清理战场,掩埋敌人尸首,许明珠和薛管家领着丫鬟们在窑洞内照顾昏迷过去的李道正等人。

    外面的下人们烧好了热水,李素叫人将水倒进碗里,每只碗都放上一点糖霜,李道正他们昏迷多因失血过多,这时补充点糖水很重要。

    下人们忙着给郑小楼王桩他们喂水,李素亲自给老爹喂,喂完后又等了一阵子,李道正悠悠醒转,刚睁开眼便扯动了后背的伤口,疼得李道正嘶地倒吸口凉气,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李素急忙凑上前:“爹,您醒了?哪里不舒服,跟孩儿说。”

    李道正见李素那张脸凑得那么近,心中不由来气,怒道:“看见你就不舒服,等着,抽不死你,二十多岁的人了还整天给家里惹祸!”

    李素陪笑:“等您伤好了,想怎么抽就怎么抽,孩儿一定不跑,现在您好好养伤,万莫动气,天亮了孩儿给您请大夫。”

    李道正怒冲冲地哼了一声,冷冷道:“刚才没问你,城里太子谋反是真的吗?”

    “是真的。”

    “你在里面掺和什么?”

    李素忽然正色道:“孩儿的心愿是世界和平……”

    李道正:“…………”

    没受伤该多好啊,暴起把这混帐狠狠抽一顿,抽到他这当爹的都不认识,那该是多么愉悦的一件事……

    眼见老爹快进入变身暴走状态,李素急忙道:“爹,长安城里的事没什么好说的,但是爹,您的事是不是该说一说了?”

    李道正一呆:“我啥事?”

    李素看着他,悠悠叹道:“爹,您这玩笑可开大了,而且开了二十年,孩儿就想问问,您……落户太平村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李道正仿佛聋了一般,忽然转过头,看着洞外淅沥不停的大雨。

    李素心中暗喜,这是典型的陷入回忆的模样,如果李道正按套路出牌的话,过不了多久就会幽幽一叹,然后竹筒倒豆子般痛快利落话当年了,一切谜题马上要解开。虽然不明白为何所有人回忆往事时总要目光复杂地望向某个不知名的景物,但这就是套路,李素表示很理解。

    父子二人待在窑洞里,李素耐着性子等老爹回忆唏嘘的往事,也许往事太漫长,李道正回忆了很久,李素不急,也不催促,他知道回忆得越久,爆出来的干货越多,他有的是耐心慢慢等。

    一炷香时辰后,李道正终于结束了回忆,然后……眼一闭,往草堆上一倒,道:“累了,要睡了,你滚。”

    李素目瞪口呆:“爹,您不能这样……”

    “别吵!”

    “爹……”

    “滚!”

    ***************************************************************

    长安城。

    李安俨所部已封锁了朱雀大街,麾下部将将朱雀大街内所有的文臣武将权贵家宅闯进去搜了无数遍,意料之中的,所有权贵和家眷全跑了,能住在朱雀大街的都是多年跟随李世民治国平天下的角色,不可能有蠢货,城中延兴门变乱方起,权贵们便意识到不对,纷纷收拾了贵重细软,带着家眷从后门出发,躲进了长安城某个不知名的寒舍贫宅中,偌大的长安城,又是兵荒马乱的雨夜,搜拿这群权贵可不知要耗费多少人力,李安俨耗费不起,朱雀大街的豪宅搜索无果后便果断下令部将撤回。

    太极宫西面,通明门。

    正门朱雀门外,李安俨所部叛军正与闻讯赶来增援的左右武卫打得昏天黑地,血流成河,西侧的通明门也增派了许多守军,执戈严阵以待。

    寅时,离天亮不远的时辰,通明门外匆匆行来一辆马车,马车左右有百余名武士护卫,一路朝通明门而来。

    门外的禁军紧张起来,纷纷扬戈斜指,神情戒备地盯着那辆马车。

    马车很识趣地在数十丈外停下,武士掀开车帘,魏王李泰那圆滚滚的身子露了出来,在武士的搀扶下吃力地走下马车,然后独自一人走向通明门,一边走一边深呼吸,快到宫门前时,酝酿好的情绪终于爆发,李泰大嘴一瘪,忽然扯着嗓子干嚎起来,跪在宫门外捶地大哭。

    “父皇,救儿臣一命啊——”

    …………

    甘露殿。

    李世民神情阴沉且疲惫,静静地看着李泰跪在殿内,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诉今夜的种种遭遇。

    “太子兄长到底怎么了?父皇,儿臣真不知他到底怎么了……”李泰那张肥嘟嘟的脸上鼻涕眼泪糊成一团,毫无美感,却哭得很投入:“……丑时一刻,千余叛军冲进了儿臣的王府,二话不说见人便劈砍,儿臣王府内的宦官,宫女和武士猝不及防之下死伤无数,儿臣在睡梦中被宦官叫醒,一众宦官和武士拼了性命挡住叛军冲入后院,儿臣仓惶从围墙下的小洞口爬出来,方才逃得性命,惊惶之下才打听到,原来竟是太子兄长谋反……”

    李泰大哭,伤心地道:“儿臣与太子兄长一母所出,真正的亲兄弟,对兄长儿臣一直敬重有加,见人必行礼,见车必避行,每逢年节,送去东宫的节礼从未少过,父皇,儿臣自问无愧于兄长,为何兄长却对儿臣刀剑相对,欲置儿臣于死地?”

    “诛杀儿臣倒也罢了,或许是儿臣这些年有什么事做得令兄长不满,故心生杀机,可是父皇啊,儿臣直到此刻仍然懵懂不解,太子兄长为何谋反?为何?父皇向来待太子不薄,而且这皇位迟早是他的,他谋反到底为了什么呀?”

    李泰跪在殿内,一边嚎啕一边哭诉,说至伤心处,不由悲怆捶地不止,李世民脸色越来越阴沉,看到心爱的儿子哭得如此伤心,李世民的脸颊不由狠狠抽搐了几下,随即也浮上了悲怆之色。

    “青雀,我可怜的儿,尔被此事拖累矣!朕无错,你也无错,错的是欲壑难填的人心啊!太子做下如此大逆之事,朕……已容他不得了!”李世民垂泪泣道。

    李泰哭声愈发大了,手脚并用爬到李世民身前,大哭道:“父皇何出斯言!兄长有错,儿臣愿为他分担之,兄长只是一时糊涂,或许只是酒醉冲动之举,待他醒悟终会后悔,儿臣求父皇给兄长一条生路,勿使屠戮,伤了亲伦,父子手足相残,何其痛也,儿臣不忍睹!”

    不得不说,李泰是个聪明人,聪明得太过分了。

    今夜冒着风险,又是嚎啕又是哭诉,演技爆棚,为的就是这一刻情真意切说出这番话,他很清楚,在这个亲儿子背叛,父子刀剑相向的夜晚,父皇的心中该是多么的悲痛寒心,多么的孤独痛苦,所以李泰来了,冒着极大的风险进了宫,跪在父皇面前演了一出父慈子孝的好戏,一切的目的,便是为了说出刚才那番话。

    凡事最怕对比,人与人也最怕对比,相比太子李承乾不孝不仁,大逆不道,李泰此时却跪在父皇面前为亲兄长求情,在李世民最痛苦最孤独的时候,两个儿子截然不同的表现落在他眼里,将会是怎样的感触?

    果然不出李泰所料,这番话狠狠击中了此刻最脆弱的李世民,李世民闻言大哭,忘情将他搂进怀里,不停喃喃道:“青雀,青雀,朕的乖儿,你未曾负朕,很好,这很好……”

    父子二人抱头痛哭,李泰心中一块巨石终于落地,此刻他心中其实很想笑,得意的那种笑。

    有了今夜这番仁孝无双的话,再加上他仅次于李承乾的嫡子身份和长幼排序,将来的太子之位恐怕已十拿九稳了。

    空荡的大殿内,父子二人伤心痛哭不已,殿门外,常涂的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殿外。

    “陛下,常迎望所部已中埋伏,三千叛军进长乐门后,被李绩所率羽林禁卫射杀近半,余者被关在瓮城内负隅顽抗,无处可逃,东宫那边,程知节已率右武卫将东宫团团围住,未曾攻入,请陛下示下。”

    李世民哭声方止,抬袖先为李泰擦干了眼泪,然后仰头悠悠长叹,仿佛叹尽胸中所有浊气,悲痛的神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渐渐变得平静,冷漠,寒气四射。

    “青雀,你方才说不知太子为何谋反,朕其实也不知,走,与朕一起去东宫,朕要当面问问他!”

    李泰点点头,乖巧地跟在李世民的身后,缓缓走出殿门。(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八十九章 遇伏功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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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长乐门。

    长乐门是皇城内门,与承天门,永安门三门并列,群臣每日朝会先入含光门,入含光门便意味着进入皇城范围,再往里缓行数里,才到长乐门,入长乐门便意味着进入了皇城的核心范围,朝会所在的太极殿,皇帝的后.宫各色宫殿,皆在长乐门以内。

    今夜的长乐门内外尸横遍地,鲜血将门内广场上的青石砖地都染红了一大片,急骤的雨水与鲜血混杂一处,却仍未能冲淡那令人窒息呕吐的血腥味,蜿蜒的鲜血仍旧那么浓稠,刺目。

    这是一场单方面的血战,所谓“单方面”,是因为叛军中了埋伏,太子左率卫右郎将常迎望率兵从东宫出发,直奔太极宫而去,一路上踌躇满志,幻想着重复当年李世民玄武门之变的壮举,实施突袭一举将李世民拿下,而他常迎望作为从龙功臣,太子李承乾最坚定的拥戴者,并且指挥了夺门逼宫最重要的一战,如此功劳,堪比天大,来日大局鼎定,李承乾登基,而他常迎望的身份地位必然无法想象的尊贵,可谓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未来的富贵荣华,全系此战,毕其功于斯役。

    所以常迎望领兵出东宫的时候是非常志得意满的,他本不是有本事的人,精于人却疏于事,说得直白点,此人早年投身行伍,只知对上官逢迎阿谀,但本身的能力却很不足,偏偏做官的运气不错,不知怎的便攀上了太子李承乾的高枝,而李承乾这个人当然也是个昏庸的皇二代,有人拍他马屁便乐得不知天南地北,二话不说便升官,反正天下是他老子打下来的,他怎么祸害都不心疼。

    一来二去,五六年的时间,未立寸功的常迎望从一个小小的火长慢慢升到了右郎将,可谓大唐军史上的奇迹,而当上右郎将的常迎望抱太子大腿的力道也越来越大,实可谓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如果不是长得太丑,常迎望也不介意顶替称心那个妖艳贱货的位置。

    这样一个人,指望他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功绩,将程咬金李绩这些当世名将踩在脚下,实在是痴心妄想。

    所以,常迎望不出意料地中了埋伏,一个只知阿谀逢迎的人,遇到李绩这种近似于开了外挂般的名将,理所当然地栽了。

    三千叛军踌躇满志刚进了长乐门,两头的宫门便忽然关闭,宫门城头上伸出无数弓箭,英国公李绩披甲戴盔,面色阴沉,嘴里冷冷迸出两个字,“放箭”,漫天箭雨朝宫门内的三千叛军****而去,长乐门内恰好是一座瓮城,四面城墙,唯南北两道宫门出入,宫门关闭后,叛军正应了“瓮中捉鳖”这个成语,两头堵死,城头不停放箭,几个呼吸间,三千叛军便伤亡小半,过了一炷香时辰,叛军哭声狼嚎般扔下兵器,跪地投降。

    这年头投降不是那么简单的,不仅仅要看诚意,也要看价值和造成的严重后果,对皇权统治来说,留下这伙叛军的弊明显大于利,给他们活路等于给未来的大唐帝国继续埋下隐患,所以叛军的投降根本没有用处,李绩仍站在城头毫无表示,大将军没下令,城头左武卫将士便继续执行军令,不管下面的叛军有没有放弃抵抗,投降的姿势多么诚恳感人,手中的箭矢仍毫不留情地朝叛军****而去。

    直到最后,三千叛军只剩五百余人,领兵的常迎望吓得面无人色,身躯躲在几面围起来的盾牌后面瑟瑟发抖,其余的叛军再无一人抵抗,全部扔下兵器投降后,李绩这才意犹未尽地咂摸咂摸嘴,一副自己太心软的模样,下令叛军自缚手脚,鱼贯从宫门内走出。

    一场在谋划中堪比玄武门之变的攻打宫城之战,就这样草草收场,踌躇满志的叛军刚进宫门便被现实狠狠扇了无数记耳光,分分钟教这群幼稚可笑的家伙做人。

    宫门打开,近万左武卫将士扑上前,将活着的五六百名叛军尽数拿下,一排排叛军手脚被绑,垂头丧气跪在宫门外,等待皇帝陛下的发落。

    …………

    东宫,凤凰门。

    程咬金率领万名右武卫将士,已将东宫团团围住,东宫内灯火俱灭,所有的叛军全部被李承乾派出去夺门逼宫,东宫此时已成了一座空荡荡的宫殿。

    程咬金浑身披挂,大马金刀骑在马上,左右举着火把,将附近照得亮如白昼,程咬金百无聊赖地打了个长长的呵欠,仰头望着天空绵绵的雨丝,嘴里喃喃骂了几句,似乎在咒骂这见鬼的天气里太子不肯消停,把他老人家半夜撬起来干这件毫无挑战的差事。

    “来人,传令下去,再等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后攻入东宫,拿下逆臣李承乾及东宫所有人等,交予陛下发落,嗯嗯,记得抓活的,死的不要,谁他娘把太子弄死了,你也干脆点自己抹脖子吧……”程咬金不耐烦地下了命令。

    一名部将凑过来,面带犹豫道:“卢公,怕是不妥吧?”

    程咬金环眼一瞪:“你在质疑本大将军么?有何不妥?”

    “太子非外人,是陛下的嫡长子,未得陛下旨意,贸然攻进东宫,陛下恐会不悦……”

    程咬金怒道:“大半夜老子连个安稳觉都睡不好,领着你们一群混帐东西看这种小孩子把戏,不知几斤几两的玩意也妄敢谋反,掸掸衣袖便灭了他!现在害老子淋着雨傻等,老子生平历经百战,何曾干过如此窝囊无趣之事!听我的,半个时辰后攻入东宫,陛下那里俺老程担待!”

    部将苦笑,程咬金领军一直是这般火爆脾气,很多年前便是了,奇怪的是,这些年跟随陛下南征北战,这样的火爆脾气居然胜仗无数,鲜有败绩,不得不说是个异数。

    程咬金似乎激起了心头火气,越说越来气,正暴跳如雷越骂越难听,这时听得后军一阵骚乱,接着一名羽林禁卫匆匆跑到马前行礼。

    “程大将军,陛下与魏王殿下来了。”

    程咬金一喜,咧嘴笑了起来,急忙下马步行上前,朝远处缓缓行来的李世民见礼。

    本打算顺嘴邀几句功,这已是程咬金每次战后的常态了,然而借着火把微弱的光芒,程咬金发现李世民面色阴沉,两眼通红,似乎刚刚哭过,程咬金急忙闭嘴不语,难得老实地自动退避一旁。

    李世民与李泰站在东宫门前,仰头看着东宫高高挂着的牌匾,牌匾黄底黑字,象征主人高贵的身份,这块牌匾是当初贞观元年李世民册封李承乾为太子,亲自书写后命人制匾挂上去的,今夜牌匾仍如当年一样崭新,可是当年那个乖巧可爱,满朝赞颂的太子,却早已变了模样品性。

    呆立雨中,李世民静静看着那块牌匾,眼眶又渐渐红了起来,脸上水痕遍布,说不清是雨水还是泪痕。

    “程知节……”

    “臣在。”

    李世民的语气冷冽如冰:“传旨,撞开凤凰门,入东宫!”

    程咬金一愣,然后抱拳:“遵旨。”

    后面的部将猛地一挥手,石破天惊般大喝:“攻城桩,上!”

    “列队,拉弓,出刀!”

    轰!

    巨浪拍岸,无坚不摧。

    *************************************************************

    东宫偏殿。

    李承乾一身太子疏冕朝服,静静跪坐在正中,脸色灰败,目光绝望。

    东宫离太极宫仅一墙之隔,前方战势他早已知道,当常迎望所部长乐门遇袭的消息传到东宫,李承乾便明白大厦已倾,无可力挽。

    千古兴亡,朝代交替,唯“胜负”二字而已。

    胜就是胜,胜了便能理所当然地享受一切胜利的果实,哪怕是逆臣造反,史书上都能编造出一个光明伟大的理由,将造反者的不堪劣迹遮掩得严严实实。

    败就是败,败了便等待品尝失败后的苦果,从生前事,到身后名,怎样的事迹,怎样的形象,怎样的下场,全由胜利者说了算。

    以臣伐君,以子反父,任何一个朝代都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李承乾知道今夜自己赌输了,输得很彻底,孤注一掷换来这个后果,愿赌服输。

    程咬金兵围东宫的那一刻起,李承乾便换上了正式的疏冕朝服,跪坐在大殿内,等待胜利者攻进来,接收他们胜利的果实,包括他这个太子在内,也是胜利果实的一部分。

    宫门外,程咬金所部已传来了喧嚣声,李承乾惨然一笑,仰天长叹口气。

    是非因果,荣华富贵,今夜过后,皆是过眼烟云,从此再无相干。

    称心踉跄着跑进殿内,他衣着凌乱,头发被雨淋得湿透,表情凄苦哀怨,脚下甚至连鞋都没穿,双足被路上尖锐的石子刺得满是鲜血。

    李承乾呆怔地看着他,神情有些意外,随即释然且感激地苦笑:“原来你没走,我还以为你和那些宦官宫女一样都逃了或降了呢。”

    称心跪在他面前,满脸泪水,摇头弃道:“奴不走,奴此生不弃殿下。”

    李承乾苍凉大笑:“世上唯一不负我者,竟是一个优伶乐童,世间炎凉,不过如此,弃之何妨!”

    称心跪在他身前,忽然一把拽住他的手腕,泣道:“殿下,奴也负过你,或许世上负你负得最深的是我,你不知罢了,现在不重要了,殿下,你要活着,一定要活着!”

    李承乾失魂落魄地一笑:“称心……当初我谋事之时,有宫人密禀,说你经常无故出宫,然后深夜回来,不知何往……称心,不重要了,确实不重要了。不管你负我多深,今夜四面楚歌之时,你还在陪着我,我已原谅你了……”

    称心呆住,接着伏地大哭:“奴对不起殿下,奴必以死谢罪,但是殿下,你不能死!奴早在五日前便秘密在东宫北墙的墙根下打了个小洞,殿下从小洞出去,可至长安城北大明宫外,出了北墙,殿下可活得性命,至于以后,只能靠殿下自己挣命了,奴能为殿下做的,只有这些……”

    李承乾叹道:“原来我谋此事,竟连你也不看好,所以预先为我留了退路,果真是天公不助,胜算断绝……”

    称心急道:“殿下,军队马上要攻进来了,求殿下速速换衣逃出去!”

    李承乾垂头,沉默许久,长叹道:“称心,我……走不了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九十二章 风平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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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一夜,一场有计划的谋反被迅速扑灭,来得快去得也快。

    天亮后,长安城内已经清扫干净,数千尸首被迅速转移,街上除了一股淡淡的血腥气味,还有正在修复的民居,几乎已找不到任何激战过的痕迹,国家的力量,一抬手便将他们想抹去的东西抹去了。

    太子谋反的消息早在夜里便开始疯传,从朝臣府邸传到百姓人家,天亮后当城门打开时,这个消息也随之传出了长安城,以瘟疫般的速度传往四面八方。

    长安震惊,天下震惊。

    这几乎是个不敢置信的事实,皇位继承人是最没有理由谋反的人,抛开父子亲情不提,太子与皇帝的利益永远是一致的,因为这座江山迟早会是太子的,可偏偏就是他谋反了,而且显然是有预谋有计划的行动。

    不知内情的人诧异,震惊,而长安城里知道内情的许多文臣武将权贵们,在得知李承乾谋反后的第一反应自然也是震惊,随即却释然。

    长安城里的朝臣们对局势是看得最清楚的,他们清楚李承乾这个太子日渐尴尬和艰难的处境,也明白李承乾的心情,所以最初的震惊过后,朝臣们心里还是颇为理解的,他们都知道,李承乾谋反最大的理由或许并非当皇帝,而是给自己挣命,只求一条活路。

    看似很可笑很荒诞的理由,但偏偏是事实。堂堂太子,天下第二人,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人,为了给自己挣出一条活路,却不得不匆促地笼络了一批将士,赶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里匆匆举事谋反,然后,不出意料的失败。

    钟楼的钟声连续不断敲击了一百零八下,钟声停,四品以上朝臣已集中在太极殿内。

    李世民龙袍裹身,头戴玉冕,面无表情地出现在朝会上。

    这是一次非同寻常的朝会,自大唐立国以来,气氛如此凝重的朝会只有两次,一次发生在玄武门之变的第二天,高祖皇帝李渊惶惶不安地坐在金殿上,群臣朝班里,太子李建成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春风得意的秦王李世民,没到一个月,高祖皇帝下诏禅位,李世民登上了那张世人向往羡慕的宝座。

    今天是第二次,讽刺的是,两次都是天家父子手足相残后的结果。李唐江山这数十年,似乎已经形成了一个优良传统,天家好斗,好权欲,所以对外能够威服四海,对内也是优胜劣汰,想当皇帝,先干掉几个亲人再说,表亲都不算,一定要直系,有实力的人才能享受最终的胜利果实。

    今日的朝会便透着一股凝重紧张的气氛。

    李世民面无表情坐在金殿上一言不发,旁边一名宦官走出来,大声宣念圣旨。

    首先,解释了昨夜长安城发生的叛乱,叛军总计近万人,涉事武将百余人,为首者,大唐皇太子李承乾。

    接着,宣念《废皇太子诏》。

    “……邪僻是蹈,仁义蔑闻。疏远正人,亲昵群小。”

    “……酒色极於沈荒,土木备於奢侈。倡优之技,昼夜不息。狗马之娱,盘游无度。”

    “……既伤败於典礼,亦惊骇於视听。桀跖不足比其恶行,竹帛不能载其罪名。岂可守器纂统,承七庙之重。”

    这些都是评价李承乾的原话,当然,没一句好话,事实上整篇圣旨都没有一句好话,全是历数李承乾如何罪恶,如何残暴的评语。圣旨最后,终于落音。

    “……承乾宜废为庶人。朕受命上帝,为人父母,凡在苍生,皆存抚育,况乎冢嗣,宁不锺心。一旦至此,深增惭叹。”

    自古以来,谋反一直都是大逆之罪,位列诸罪之首,处置谋反非常的简单粗暴,那就是杀,不仅杀主谋从犯,连九族亲眷都不放过。

    可是这道圣旨里,处置的结果似乎与以往不同,李承乾最终只是被废为庶人。

    下面的朝臣惊疑不定,谁也不明白李世民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以常理来说,李世民几乎可以算是靠谋反上位的,这种人生平最忌讳的往往也是谋反,永远不希望有人效法他当年的事迹,任何涉及到谋反的人都应该毫不留情地杀掉,包括亲儿子在内。

    可是李世民却偏偏给谋反的主谋留下了一条活路,只是被废为庶人,只能说,冷酷无情的帝王在承受被亲人背叛的痛苦之后,终究还是为亲情留下了几分情面,做给天下人看也好,宠爱儿子也好,或是安慰自己的良心也好,李承乾的命保住了。

    然而,李承乾只是个特例,帝王终究是冷酷无情的。

    宦官宣念的第二道圣旨,便将他冷酷的一面淋漓地展现出来了。

    谋反从犯李元昌赐自尽,杜荷,赵节,李安俨,常迎望等全部枭首示众,并诛连九族,东宫属臣张玄素,杜正伦等督导不严,涉事株连,免职下狱,陈国公侯君集涉事,除爵免职下狱,朝中原太子阵营的朝臣百余人,免职的免职,流放的流放。

    唯一一个处于风暴中心却幸免的人,是东宫左庶子兼太子詹事于志宁。早从贞观九年,李承乾渐渐变坏开始,于志宁便不停劝谏李承乾改邪归正,常常因言辞激烈而与李承乾发生冲突,不仅如此,于志宁还学会了典型的后世老师的套路,学生不听话就告状到家长那里,所以这些年于志宁屡屡向李世民面谏,不停的与李世民商议如何纠正太子的恶习,如何引导太子勤学向善等等,凭心而论,在教导太子这方面,于志宁已做到仁至义尽了,李世民对他的表现自然很清楚,所以这次太子谋反,东宫所有属官几乎全部贬谪落罪,唯独放过了于志宁。

    一场大规模的朝堂清洗,在李承乾谋反事败后的第二天,就这样令人猝不及防的开始了。

    …………

    太极宫气氛紧张凝重的朝会正在进行时,长安东市的广场上,李安俨,杜荷,赵节,常迎望等从犯五花大绑,静静跪在广场中间,周围府兵戒备森严,围观百姓人山人海。

    一骑快马飞驰而来,马蹄声如雷霆般狠狠敲击在众人的心头,百姓们非常迅速地主动让出了一条道,而广场中间的李安俨等人脸色一白,浮上惊恐绝望之色。

    骑士并未下马,手中高高举着一卷黄绢,坐在马上大声道:“奉圣谕,李安俨,杜荷,赵节人等,事涉谋反,罪极不赦,枭首!”

    一排刽子手早已等候一旁,闻言立即上前,验过人犯正身,雪亮的大刀狠狠劈落,数颗人头落地。

    ************************************************************************

    太平村。

    长安城的热闹并未在太平村掀起太大的波澜,事实上李素今早连朝会都没参加。

    李承乾谋反,可以说从头到尾都有李素的影子,甚至李承乾谋反仓促发动都是李素直接造成的,但今日长安城的热闹李素仍没有参与,如此说来,倒真有几分“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境界了。

    当然,这种事是不能拿出来炫耀的,如果李素心性够狠的话,应该反过来把所有知情人全部灭口,包括那位胖得像猪一样的魏王李泰,否则李素做过的事如果暴露到李世民面前,杀他一万次都不冤枉。

    一夜激战,李家也是伤亡惨重,部曲十余人牺牲,老爹李道正受了不轻的伤,还有郑小楼和王桩等,皆是重伤在身。

    敌人尽数伏诛,一夜的清理,天亮以后,李家主仆人百余人从窑洞搬出来,回到了太平村。

    幸运的是,昨夜敌人追杀至李家后发现中了空城计,暴怒的敌人马不停蹄继续追杀下去,没有时间把李家一把火烧了,所以李家众人回到家时,府宅基本仍是原样,不需要修复,连财物都一点没少。

    回到家后便是一阵人仰马翻似的忙碌,一上午过去,众人各归原位,基本安顿妥当。

    郑小楼,王桩和他婆姨都从昏迷中醒过来了,郑小楼还是那副臭脾气,受了重伤也一声不吭,面对李素真挚的道谢,他只扔了一记鄙视的白眼,然后翻过身继续睡过去。

    家中诸事安顿好了以后,李素又去了王家,将王桩和他婆姨送了回去,面对王桩爹娘心疼焦急的模样,李素心中也非常难受,急忙温言安抚,并且自承罪错。

    下人从长安城请来了最好的伤科大夫,悉心将李道正,郑小楼和王桩等人的伤口敷了药,王桩和他婆姨的气色一直不大好,李素又急忙命人从家里取来最好的补药,按照大夫的嘱咐,李素亲自给王桩熬药,忙活过后,一上午也过去了。

    王桩的伤很重,胸口被劈了一刀,后背也挨了两刀,夜里激战之时,是他和婆姨周氏拼死挡在李道正前方,护住了李道正和窑洞里的妇孺,最后王桩夫妻二人失血过多,力竭而昏迷过去。

    李素打从心底里感激,这种感激之情偏偏还不能当面说出来,从小到大的兄弟,说“感激”“道谢”之类的话未免有些矫情,王桩也会不自在。

    周氏被翁婆扶进了内室养息,王桩睡在堂上,李素盘腿在一旁陪着他,见周氏走了,李素这才悄悄凑到他耳边,问出了久萦于怀的疑问。

    “你昨夜赶来窑洞护我爹周全,这个我能理解,但你婆姨居然也如此深明大义陪你赴死,老实说……你给你婆姨灌迷魂药了?滥用违禁药犯法你造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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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但是会比较晚。。。很晚。。。(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九十三章 疑窦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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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以前对周氏的印象一般,王桩成亲好几年了,作为同村发小,李素对王桩的婆姨却始终无法产生太好的印象,因为她的泼辣。

    周氏确实很泼辣,泼辣的程度与她的实力成正比,据说她的娘家的老爹曾是某位将军帐下亲卫,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所谓“亲卫”的意思,差不多与后世的特种兵相似,或许更强一些,忠心是首要的,其次是身手,没有一身高强超凡的功夫,没有以一敌十甚至敌百的武艺,是没有资格当亲卫的,亲卫往往是将军的第二条命,他们用自己的肉身为将军筑起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将军身边的亲卫若死光了,这位将军差不多就可以上路了,否则,但凡还剩一个亲卫,将军都有翻盘的可能性。

    周氏完美地继承了她老爹的一身超凡武艺,身手之强悍,李素虽没亲眼见过,但经常看到王桩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偶尔还带着半个熊猫眼,足以说明一切,有时候连李素都忍不住慨叹。王桩的身手不算最好,但力气却真的不小,第一次入伍府兵便被选进了陌刀队,一位力扛山鼎的陌刀手,战场上舞动二十多斤的陌刀虎虎生风,活脱的人肉搅拌机,回到家却被婆姨轻轻松松想揍就揍,而且揍得响亮,想揍成什么形状就是什么形状,王桩纵然还手亦无济于事,往往被揍得更惨,李素有时候设身处地想想,还真觉得这么活着实在没什么意思,也不知道王桩死皮赖脸活下去的意义在哪里……

    直到昨夜,周氏义无返顾陪王桩赴死,夫妻并肩击敌之后,李素对周氏的印象终于改变。

    很实在的女人,她对救援李家或许没兴趣,但她昨夜在窑洞前说的话却非常清楚,她只是陪她家男人赴死。

    李家欠他们夫妻的恩情另说,李素实在很为王桩高兴,高兴他娶了这么一位愿意为他赴死的女人,生活里的油盐酱醋消磨了意志,也冲淡了感情,世上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陪你共同经历了油盐酱醋的日子后,还愿意陪你同生同死,那么,这个人一定一定不要让她真的死去,她是最值得珍惜的。

    拍拍王桩的肩,李素笑得很开心。

    “有句话迟到了好几年,但我一定要说出来,迟到总比不到要好,……王桩,恭喜你娶了个好婆姨,以后踏踏实实跟她过日子,多生几个娃,王家有贤妻若斯,十年内定然富贵发达。”

    王桩咧嘴一笑,眼中也浮起几许喜悦欣慰之意,看来昨夜的经历,对夫妻二人的感情来说,也是一次难遇的洗礼和升华,王桩心中对婆姨的爱意更深了。

    “我就不客气收下你的恭喜了,对了,为何这句恭喜迟到了好几年?几年前我成亲时你为啥不说?”

    李素露出同情之色:“你夫人如此剽悍,老实说,以前我真没法违心说什么恭喜,我这些年想的是你会不会某天被婆姨活活揍死,然后每年清明节上坟我又得多跑个坟头上香烧纸……”

    王桩脸有点黑:“……我本已受了重伤,侥幸活了下来,如果再被你活活气死,我算不算古往今来死得最冤枉的人?”

    二人大笑,笑声渐渐低了,李素深深注视着他,道:“你本已成家立业,我做的事情很危险,所以这次我没有叫你,以后你也莫再冒险了,我背不起王家的债,更没法还他们一个儿子,明白我的意思吗?”

    王桩憨笑道:“道理谁都懂,我也是有家室的人,上有老,下有妻,谁不希望一生平平顺顺无风无浪活到老?可是……昨夜是你家的事啊,跟我家出事有何分别?事到临头,我哪里顾得了那么多?想也不想抄刀便走了。”

    “以后你……”

    王桩忽然打断道:“以后再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还怎么办,李素,你与亲兄弟没啥分别,你家的事就是我的事。”

    李素叹了口气,无声地拍了拍他的肩。

    都说“人生难得一知己”,可在李素看来,遇到一个懂自己的知己并不重要,王桩其实大多数时候并不懂他,李素每天想的东西太深太复杂,王桩不可能懂,但李素有难时,王桩却总是第一个跳出来,毫不犹豫为李家遮风挡雨,这样的朋友,比知己可贵千万倍。

    道谢的话李素至始至终没说过一句,正如王桩所言,亲兄弟般的交情,说“谢”字太生分了。友情是相互的,李素相信如果有一天王桩有难,他也会义无返顾地迎头而上,不惜与天下为敌。

    停顿片刻,李素忽然想起一件事,扭头盯着王桩,道:“有件事要问你。”

    “你说。”

    李素想了想,道:“你昨夜驰援,赶到窑洞后,我爹说过什么,做过什么?”

    李道正的来历成了李素如今心中最大的疑团,除了疑惑,心里还有满不是滋味,亲爹曾经的往事和身份居然连儿子都瞒得死死的,真怀疑自己这个儿子是不是他来太平村之前顺手在路上捡的,联想到自己长得如此英俊倜傥,卓尔不群,而老爹那模样实在是……

    越想越可怕,越想越不踏实,李素真害怕自己跟传说中的隔壁王叔叔有什么该死的瓜葛……

    所以回到太平村后,李素的一颗心仍悬得高高的,久久不能落下。

    王桩闻言却睁大了眼,眼中满是赞叹钦佩之色,情不自禁地赞道:“不说我还忘了!李叔真是英雄好汉呀!一个人,一柄长戟,居然将百十号人挡了大半夜,那身手,那气魄,啧!”

    李素斜瞥了他一眼,语气有点不善了:“你是不是弄错重点了?重点不是要你夸他,是要你回忆回忆,我爹昨晚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王桩愕然:“我刚才没说吗?一个人,一柄长戟,挡住百十号人,昨夜是在拼命呀,除了拼命,他还能说什么做什么?李素,你傻了?”

    李素咬了咬牙,真想给这家伙再添一道伤口,致命的那种。

    “你们夫妻赶到窑洞时,我爹跟敌人动手难道没高喊几句口号,或是亮一亮身份什么的?……王桩,虽然你对我李家有恩,但我还是不得不问问,你到底是不是傻?我爹一个平凡的老农,平日只知种地耕田,忽然有一天他变成了以一敌百的英雄好汉,而且武艺身手无比高强,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你难道不觉得震惊吗?不觉得奇怪吗?”

    王桩呆怔地看着他,愚蠢的样子令世界绝望。

    良久,王桩忽然重重拍了一下大腿,大声道:“对呀!李叔咋变了样呢?昨夜他那身手我亲眼瞧了,十个我这样的大汉近不了身,咋回事么?”

    李素重重叹气,捂脸哀叹。(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九十六章 欲壑难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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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人就有远近亲疏,这与感情深厚无关,亲生儿子再怎么恨得牙痒痒,别人想害他都会出来护犊子,几乎是下意识的选择,没有任何犹豫。再欣赏的臣子,终究不是血脉亲人,说什么做什么总是先有一层防备。

    所以李世民无言以对,他知道李素说的是实话,如果没有切实的证据,李素跑过来跟他说你儿子要造你的反,估计李世民的第一反应便是先把这个妖言惑众的家伙一刀剁了。再说天家皇室的所有话题都是非常敏感了,哪怕位高如长孙无忌,房玄龄等,说到“皇位”“太子”等话题时,都是习惯性地打个哈哈,顾左右而言他,因为这种话题很要命,说好了说差了都不讨好,而且极容易卷入天家是非。

    寻常的皇室话题都如此敏感了,更何况是太子谋反这种更要命的话题?任何一个热爱生命的人都不会蠢到在皇帝面前说这个。

    悻悻地横了李素一眼,李世民哼了哼,道:“侯君集被你一番劝慰,临阵倒戈,迷途知返,说来朕倒真要谢你了。”

    李素急忙道:“臣不敢当,臣胆子小,话不敢乱说,但臣子该有本分还是要有的,侯大将军只是一时嫉怒迷心,就算臣不劝他,临阵之时必然也会幡然醒悟的,臣实不敢居功。”

    李世民摇头道:“此事朕细细思来,确要感谢你,你不明白侯君集在大唐军中的分量,跟随朕打江山的开国功臣就那么几个,侯君集是其中之一,其旧部故吏充于军中何其多也,若太子谋反关键之时,侯君集登高而呼,造成的后果只怕不小,断然不会如此轻易地平定,长安乱局若不能快速平定,待以时日,天下必乱,你劝侯君集悬崖勒马,委实立下了大功。”

    李素连道不敢。

    李世民瞥了他一眼,悠悠叹道:“认识你也有七八年了吧?当初第一眼见你,你还只是个十六七岁的毛头孩子,七八年过去,你已二十多岁了,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模样,整天腆着嫩脸叔叔长伯伯短的,偏偏朕那些老伙计都买帐……”

    李素脸颊抽了抽,忍不住道:“陛下……臣这不叫‘腆着嫩脸’呀,臣本来就很嫩……”

    “闭嘴!越来越不要脸了!”李世民喝了一声,狠狠瞪了他一眼,道:“七八年了,还是二十多岁,朝中那些国公啊,郡公啊,少说都是胡子一大把,抱孙儿的年纪了,偏偏你这小混帐还是这么年轻,子正啊,朝堂终究还是讲资历的地方,你为朕立功无数,如今封了县侯,这个爵位与你为朕立的功劳殊为不配,可你偏偏如此年轻,真教朕为难不已,嘴上毛都没长几根,封你为郡公国公什么的,恐怕也不是很合适吧?”

    李素急忙道:“县侯,陛下,县侯挺好,臣喜欢县侯,就这了,不改了。”

    李世民想了想,无奈地道:“那你就好好活着,在朝堂里多熬几年,熬到脸上长了一大把胡子,三十来岁年纪了,朕再给你个郡公国公,说出去也能堵天下人的嘴了。”

    “臣谢陛下隆恩。”

    李世民眼睑一垂,忽然露出伤感之色,道:“或许,将来晋封你的人,已不是朕了……”

    李素大吃一惊道:“陛下何出此言?”

    李世民眼睛微微眯起,不知在想着什么,道:“朕当皇帝十七年,这十七年里,朕自问算是一个好皇帝,至少对大唐的子民来说,朕是好皇帝,这些年开疆辟土,修河扶农,内可纳臣民非议,外可容万邦异族,千古以还,帝王胸襟,朕不逊于任何人,虽不敢自称‘圣君’,但至少不是昏君,子正,朕这句话不算吹嘘吧?”

    李素急忙道:“陛下是千古圣君,天下臣民庆幸生逢其时。”

    李世民神情渐渐浮上悲伤之色,叹道:“可是,朕绝不是一个好父亲,朕这个父亲……太失败了!生子十四人,残暴者有之,贪婪者有之,懦弱者有之,心怀歹意者亦有之,朕的嫡长子,未来的皇位继承者,居然暗中谋朕的反,这几日朕自省反思,这些年朕对子女到底哪里做错了?为何寻常百姓人家都能做到的父慈子孝,偏偏在朕这里却成了无法实现的奢求?”

    “承乾谋反,在朕的心头生生扎了一柄刀,朕的心到现在还疼得发抖。朕忽然发现,什么社稷万年,什么威服天下,什么千古青史……朕全然没了兴致,只觉心灰意冷,万念俱灭……”

    李世民说着说着,眼眶便红了,语声哽咽地道:“朕……累极了。”

    李素抿唇屏气,一直静静听着李世民的诉说,看着这位才四十多岁便露出苍凉老迈之色的天可汗,此刻心中忽然一点也不觉得这位名震千古的帝王有什么了不起,唯一只有对这位失败的父亲的深深怜悯。

    悲哀的不是失败,而是失败后连原因都不清楚,仍觉得自己做到了仁至义尽。李世民对子女的教育以及态度说得直白点,是十分可笑荒谬的,他对子女的责任只有两点,一是锦衣玉食,二是督促读书,自以为做到了这两点便是合格的父亲,至于子女的成长过程里的三观,以及子女需要的家庭温暖和父爱……很遗憾,一个连与子女相聚都要身边宦官安排进日程的帝王,真的毫无这方面的概念。

    诸皇子本就地位尊荣,天不怕地不怕,除了那个偶尔才能见到一面的父皇,天下还有何人能制得住他们?再加上十几二十来岁的年纪,世间一切权力,美色和钱财正是对他们最具诱惑的时期,被这些东西诱惑后自然渐渐陷入沉迷,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所以这位父亲的失败是必然,神仙都没办法,难听的说,这是只管生育,不管教养,这样的环境下能教出什么样的好货色?

    当然,李素心中的这些想法不可能当着李世民的面说出来,这位天可汗陛下的胸襟绝对没有他自己吹嘘的那么广阔如海,臣子说错了话,该杀还得杀。

    想了想,李素劝道:“陛下,人心欲壑难填,本是常情,寻常百姓家过的是寻常的日子,根本没有所谓的权力,钱财和美色,他们没有东西可争,自然父慈子孝,陛下不一样,陛下坐拥整座江山,皇子们从陛下这里得到的东西太多了,人心就是这样,得到的越多,越觉得不满足……”

    “欲壑难填?”

    “是,臣家里当年只是寻常农户,后来当了官,做了几笔买卖,家里有钱财了,臣的父亲便整天想着如何将家中钱财变为土地,如今臣家里已有良田数千亩,几乎半个太平村都是我李家的田产,可父亲仍觉得土地不够,仍觉得留给子孙后代的太少,如今已在开始打邻村土地的主意了……陛下,人的欲望是一点一点增长的,丰衣足食之后,想要的必然是锦衣玉食,陛下的皇子们生下来便是锦衣玉食,仆从如云,他们想要的东西自然更多了,当钱财和美色这两样东西无法满足他们时,他们接下来会想要什么?”

    李世民若有所思:“权力?”

    李素笑道:“是,权力,权力是世上最诱人的东西,它或许只是写在纸上的一句话,脱口而出的两个字,甚至或许只需要一个眼神,从鼻孔发出的一个单音,看到听到的人便噤若寒蝉,惶恐万状,为其舍生赴死,钱财美色皆唾手可得,陛下,您说权力这东西美不美妙?世人想不想要?”

    话不点不透,一旦点透,却如剥光了衣裳的肥胖少妇,原本包在衣裳里堪可一观的身姿看起来竟是那么的臃肿丑陋,不堪入目。

    李世民搁在桌案上的双手忽然轻颤了一下,望向李素的目光如锐剑穿心。

    “话是实话,却不好听,子正,你想说什么?”

    李素笑道:“臣想说的是,陛下勿需自责,太子谋反实是权欲作祟,与陛下多年的教育无关,人心恶了,再怎么教也扭转不回来了。”

    李世民盯着他半晌,缓缓地道:“二十多岁的毛头小子,竟将人心剖析得如此纤毫毕现,无比透彻,像一个结庐半生的隐士大儒,世态炎凉洞若观烛,子正,你既知世人欲壑难填,你为何对权力一点也不感兴趣?”

    李素沉默片刻,忽然笑道:“刚才臣忘记说了,欲壑难填的人,下场往往都不太好的,陛下若不信,不妨阅尽千古史家之言,看看有哪个得以善终,臣是个胆小的人,只想老实本分的活到一百岁,无病无灾,寿终正寝,所以‘权力’这东西,能远离还是尽量远离,离它太近了必有灾厄。”

    李世民仰头看着殿顶的房梁,悠悠地道:“若朕的皇子们都如你这般想法,那该多好,不愁吃穿,不用纷争,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子正,天下千万人里,还是你活得最明白。”

    李素笑道:“臣只是心里明白,但活得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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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百九十七章 咸鱼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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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里明白”是一回事,“活得糊涂”是另一回事。

    能达到这个境界的人,皆有大智慧,没被残酷的现实生活正反抽过无数记耳光的人,大抵是活不到这个境界的,所以当有人以一种装逼的语气说出这么装逼的话时,不妨透过现象看本质,看看那张高冷孤傲的脸上是不是有被抽过耳光后的青肿淤青痕迹,如果有,别笑他,大家都会挨的,他挨得比较早罢了。

    在这方面,或许连李世民都看不透。

    一个二十多岁的人,陪一个四十多岁的人聊人生哲学,而且把这个四十多岁的人聊得一愣一愣的,不得不说,画面有点古怪。

    李世民率先察觉到了古怪的气氛,回过神后,忽然发觉很没面子,悻悻地瞪了他一眼,然后理智地转移了话题。

    “子正,你虽年轻,但朕向来以国士待之,如今承乾被废黜,朝中余党被朕连根拔除,尚书省呈上来的免职流放官员名单多达数百,处置他们本就是一桩麻烦事,这些不仅是******羽,而且与各门阀世家皆有千丝万缕的牵扯,牵一发而动全身,至于处置了他们之后,朝堂空出一大批位置,欲使政兴则必有人为,于是空出的这些位置,马上有许多人惦记上了,权贵,门阀,皇子,其中数魏王泰安插最多……”

    李素一惊,抬头仔细盯着李世民的脸。

    李世民面无表情,看不出任何端倪,只是语气平缓地叙述着。

    “……很有意思,刚废了一个太子,这些皇子们都坐不住了,东宫空悬,诸子垂涎,朝臣上下活动,皇子各自串联,倒是教朕大开眼界……”李世民眼中露出锐利的目光,冷笑道:“子正可知,这几日有多少皇子跑到朕的跟前大献殷勤,扮演孝子么?”

    李素苦笑道:“臣实不知,但臣猜测,除了年幼的那几位皇子,还有晋王殿下以外,余者怕是一个都没少吧?”

    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你怎知晋王治没来朕跟前献殷勤?”

    因为目前的高宗皇帝陛下简直跟一条没有理想的咸鱼毫无区别啊……

    李素心中忍不住冒了一句实话,不过这话可不敢在李世民面前说,于是李素只好道:“臣当初奉旨平晋阳之乱,一路与晋王殿下患难与共,臣与殿下甚为相得,故而了解殿下的为人,殿下聪慧心善,孝顺卑谦,彬彬有礼,小小年纪已有君子气象,所以臣以为晋王殿下断然不会做出谄媚之举,他对陛下的孝顺都是发自内心的。”

    趁机帮小屁孩说了几句好话,李素胃部泛酸,隐隐有呕吐迹象。

    为了这番不要脸的马屁话,将来不敲诈小屁孩五千贯以上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提起李治,李世民脸上不由露出欣慰之色,刚才的阴冷之意冲淡了许多。

    “雉奴自幼丧母,朕亲自将他带在身边抚育,朕这些不争气的皇子里,唯独他最令朕满意,可惜的是……”李世民露出惋惜之色,摇头道:“可惜雉奴聪慧善良有余,魄力决断却嫌不足,常有懦弱犹疑之态,若为国君,恐有不妥,误国甚也。”

    李素心中一沉,他没想到李世民对李治的评价并不太高,儿子是儿子,太子是太子,显然李世民区分得很清楚,再怎样疼爱李治这个儿子,因为性格原因,李世民似乎根本没考虑过立李治为太子的可能性。

    未来李治争太子这条路,只怕不太容易走。

    满腹担忧,满腹欲言。可李素却一个字都没说。

    实在是不能说,李世民可以主动跟臣子聊这么敏感的话题,但臣子最好别摆出推心置腹的样子真的跟皇帝聊上了,这样无异于作死,而且是作大死。

    当然,能混到跟皇帝聊天的臣子,没有一个是缺心眼的,李素也是,所以李世民说起太子这个话题,李素三缄其口,不发一语,只是神情恭谨地听着。

    李世民揉了揉隐隐作痛的额头,叹道:“……有些话,朕无法对辅机说,无法跟玄龄说,今日也不知为何,偏偏跟你说了,或许在朕的心里,子正你是所有朝臣里最干净的一个吧,……也许你也有不干净的地方,但并无害人之心,这便足够了,朕从来没指望过朝堂这潭水太清澈。”

    李素心中咯噔一下,脸色顿时有些白了,眼睛死死盯着李世民的脸,脑子急速转动,试图分析出这番话到底是无心之语,还是意有所指。

    若说自己的秘密,确实有些见不得人的地方,很早以前李素便意识到,王直手下的那股势力是柄双刃剑,可伤人亦可伤己,此刻李素心乱如麻,他不知道李世民是否知道了这股势力的存在,或是完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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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太极宫,跨出宫门的那一刹,李素赫然惊觉,今日李世民把他召进宫到底干啥?难道特意给他煲心灵鸡汤吗?

    帝王的心思实在猜不透,或许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复杂,李世民也是人,不是做任何事情都需要理由或阴谋的,也许他只是纯粹的想找个人聊聊天,如此而已。

    李素没多想,一路上只在思索自己这几年到底有没有露出过破绽,王直那股势力到底有没有落入李世民的眼中。

    回到家还没想明白这个问题,下人来报,晋王殿下到访。

    没等李素吩咐迎客,便听到李治那略显浮夸的声音远远传来。

    “子正兄,想煞愚弟也……”

    然后李素便看见远远一道熟悉的身影朝他飞奔而来,那模样,那身段,那气质,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像是一条活蹦乱跳的咸鱼正摇曳着扁平的身姿,非常的没出息。

    咸鱼浑然不觉自己被李素鄙视到比尘埃更卑微,反而非常欣喜的样子,活脱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哥哥,那叫一个欢欣雀跃。

    “子正兄,多日不……”

    “记住,你欠我五千贯钱。”李素见面第一句便把李治绊得一趔趄。

    “啊?”李治愕然:“为啥?”

    “不为啥,反正你欠了我五千贯钱,很多年后你再回想起欠下的这笔债,你肯定觉得物廉价美,优惠实在,世上再无这般便宜事了。”

    李素说得理直气壮,事实上他心里确实也是理直气壮的,今日在李世民面前为小屁孩说了几句好话,这几句好话绝对值这个价,而且远远不止。

    不过显然李治不这么认为,二人的价值观产生了极大的冲突。

    “不为啥就欠了你五千贯钱?”李治不敢置信地瞪着他。

    “没错,反正你欠了我五千贯。”

    李治呆呆看着他半晌,然后缓缓点头:“从我出生到如今,认识过形形色色的人,但若论最讲道理的人,非子正兄莫属。”

    李素不好意思地笑:“殿下谬赞了……”

    “不谬赞,大实话。”

    “啥时候写欠条?”

    “等我哪天变成了傻子再说。”

    李素叹了口气,这家伙原来比自己想象的聪明一些,居然讹不到钱……

    …………

    “朝局纷乱,殿下跑到这里来作甚?”

    李治叹气,小脸皱成了一团,道:“岂止是朝局乱,宫里都乱了。”

    “宫里为何乱了?”

    “朝臣锁拿下狱一大批,宫里也在清洗,从太极宫到东宫,从宦官宫女到禁卫,殿中省主事,常伴伴领头,宫中所有曾与太子有过交集的人全部排查,谁若与东宫过从甚密便当场拿下,禁卫下狱或调离宫禁,至于宦官,可就没那么好的命了,据说这几日常伴伴高举屠刀,已然杀了数百名宦官,全是太子谋反案里牵扯出来的,审都懒得审,揪出一个便杀一个……”

    李治眼中露出惧色,叹道:“我住在宫里都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夜里总觉得阴风阵阵,还老听到有人哀哭……”

    李素同情地看了他一眼,可怜的孩子,被吓出幻觉了。——话说,这没出息的模样果真便是未来英明睿智的高宗皇帝陛下?老天用雷劈过他吗?

    思索片刻,李素决定跟这条咸鱼聊聊人生理想,正好刚跟他老爹聊过,状态正好。

    “殿下,朝中纷乱,人人自危,诸皇子纷纷安插羽翼入省入台,殿下可有动作?”

    李治神情一片蠢萌式的迷茫:“动作?啥动作?”

    李素叹气,忽然又有了一种放弃这条咸鱼,转身站队死胖子的冲动,很强烈。

    “朝中清洗太子余党,刑部大理寺的监牢据说都住满了罪官,朝中空悬出许多位置,这些日子诸皇子皆将其幕僚门客和心腹安插进各省各部,知不知道魏王殿下安插进去多少人?”

    李治点点头:“听王府的宦官说了,足有上百人。”

    “说得好听,这叫培植羽翼,说得不好听,这叫抢地盘,殿下,诸皇子皆在忙碌钻营,为何殿下却纹丝不动?”

    李治愕然:“你的意思是,我也安插羽翼进朝堂?”

    “对。”

    李治摆了个弱不禁风的造型:“你觉得……我这模样像是有‘羽翼’的样子吗?”

    李素:“…………”

    好吧,李素觉得自己刚才说了一番蠢话。

    虽然李治是皇帝嫡子,还兼着并州都督一职,可是不管身上挂了多少头衔,他终究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屁孩,撒尿和泥巴玩的年纪,哪里懂得培植羽翼?李世民给他安置的王府长史,王府录事什么的,吃的是李世民的俸禄,忠心的对象也是李世民,谁也不会觉得这个十多岁的小屁孩居然是一支与太阳肩并肩的潜力股。

    李素沉默片刻,决定换个话题。

    “殿下年纪还小,将来长大后,有何志向?”

    李治眨巴着眼睛,道:“志向?当然是做个逍遥王爷呀……”

    李素忽然挺直了身子,神情严肃地盯着他,目光锐利如刀,盯得李治浑身发毛。

    “呃,子正兄,子正兄!你怎么了?”

    李素摇摇头,正色道:“殿下,太子谋反被废黜,诸皇子纷起争嫡,你难道没想过也争一争?”

    李治一愣,接着大惊失色:“子正兄,你疯了?你要我去争太子?”

    “我没疯,让你去争太子也不算疯话。”李素语气平静地道。

    李治呆怔地看着他,然后猛地回过神,使劲摇头:“不成不成!这事我可不敢干,好几位兄长在我前面呢,太子之位轮谁也轮不到我呀,不行不行!”

    李素皱眉:“太子只有一个,陛下十几个皇子谁都有可能,包括你在内,既然你也有当上太子的可能,那么为什么不能是你呢?”

    李治又愣了,接着继续固执地反对。

    “真不行,我年纪太小,性子又弱,父皇不可能把太子之位交给我的,再说,我从来对太子之位也没有任何不实际的想法。”

    李素悠悠地道:“谁跟你说争太子之位不实际?这种事是按年纪排的吗?我问你,自古以来,皇帝册立储君是依什么而立的?”

    李治想了想,道:“立长不立幼。”

    李素淡淡一笑:“殿下还忘了一句话,‘立嫡不立庶’。”

    李治两眼圆睁,呆呆地看着他。

    李素气定神闲地道:“虽然我猜测你现在这副蠢萌的样子是发呆或是惊讶的意思,但我还是不得不问一句,你不会真的蠢到没听懂我的话才发呆吧?‘立嫡不立庶’的意思不懂吗?要不要我帮你解释?”

    李治急忙摇头:“我懂,正妻所出为‘嫡’,妃妾所出为‘庶’。”

    “你是嫡是庶?”

    “……我乃嫡出。”

    李素笑了:“陛下正妻是已故文德皇后,文德皇后生三子,一为废太子李承乾,二为魏王李泰,第三个就是你了,如今嫡长子李承乾已被废黜,剩下的嫡子只有你和李泰二人,其余诸皇子皆为庶出,除非你和魏王李泰的作为令陛下失望不予考虑,否则,那些庶出的皇子并无半分希望……”

    顿了顿,李素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所以殿下,你若欲争太子之位,你真正的对手,或许也是唯一的对手,只有一个魏王李泰。”(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章 武家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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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和别的动物一样,都有很强烈的领地意识,陌生的人或动物进入别的动物划好的领地内,会遭到强烈的近乎疯狂的反击,甚至不惜以命相搏,也要维系自己在领地内的唯一性统治。

    人类其实也一样,任何陌生人踏进自己的家里,首先心里便有一种强烈的警觉和敌意,直到确认陌生人不存敌意,才会渐渐放下防备。

    李素就是这样,不同的是,他把整个太平村当成了自己的领地,所以李素在村里和村外完全是两种态度,比如在长安城的李素,对人往往比较和善亲切,见了谁都会老老实实行礼,性格非常随和大方,也因此赢得了不少名将前辈和纨绔子弟的友情。

    但是在太平村内,李素的性格却比较暴戾,任何陌生人进入太平村的范围,只要确认他未存善意,李素通常都是痛下杀手,毫不留情,从当初李承乾派刺客杀李道正,到叛军在窑洞外意图害他满门,李素的处理从来都是一个不留,赶尽杀绝。

    今日又在村里碰上这么一桩事,虽然人家的恶意是冲着武氏去的,但李素却很不爽。武氏是李家的人,尽管只是暂时的,尽管她只是个丫鬟,但李家的任何人都不允许被外人欺负。

    两名年轻男子被揍得很惨,李家部曲明白李素的意思,也知道李素护短的心思,所以下手根本没留余地,揍人专往肋下,关节,脸部等等最痛的地方招呼,没过片刻,两人已躺在地上抱头,杀猪般嚎叫求饶。

    武氏向李素行礼过后,见李素神色不善,便很老实地站在他身后,一言不发地看着两人挨揍,过了很久,李素转头看着她。

    “这俩货干啥的?”

    武氏犹豫了一下,轻声道:“是奴婢的兄长,武元庆,武元爽。”

    李素眼睛微微一眯:“原来是应国公之子……”

    应国公武士彟,武氏的生父,同时也是武元庆武元爽的父亲,兄弟二人与武氏其实是同父异母,武家兄弟的母亲是相里氏,相里氏逝世后,武士彟续弦,这才娶了关陇贵族杨家之女杨氏。

    武士彟是开国功臣,早在李渊还是太原留守时,武士彟便劝过李渊起兵反隋,为了佐证起兵的正确性,武士彟哄骗功夫出神入化,说什么恍惚中听到半空有人高呼“有称唐公为天子者”,还梦到李渊骑马而登天,“以手扪日月”,反正瞎话张嘴就来,哄得李渊一愣一愣的,高兴坏了。

    后来李渊果然起兵,武士彟更是不遗余力,倾尽家财相助,所以才得了李渊的器重,大唐立国后被封为应国公。作为一个木材商人出身的武士彟,不得不说,他做了生平最具眼光的一笔投资。

    然而投资是有时效性的,也就是俗称的过期作废。

    武士彟死后,应国公的爵位传给了他的长子武元庆,说来也是国公权贵之家,一家自然富贵之极,可是富归富,贵却不然,武士彟死后,武家渐渐被排挤出了权力中心,毕竟武家的底蕴太单薄,武士彟本身只是一个商人,他的祖上也并不是什么显赫门阀世家,全家的富贵前程全只系于武士彟一人,更何况武士彟此人在李渊和李世民眼里也只是一介商人,起兵艰难时需要倚重武家的财力相助,一旦得了天下,整个江山都成了李家的,武家那点财力自然可有可无,种种原因之下,武家渐渐被排挤出了权力中心,被当权者遗忘。

    人走茶凉,世情如此。

    所以继承应国公爵位的武元庆,其实混得并不如意,在长安城真正的权贵眼里,也只是个顶着国公头衔的落魄贵族而已,武家兄弟这几年在长安城上窜下跳,欲结识权贵,谋取真正有实权的官职,一混许多年,却仍无任何收获。

    当然,兄弟二人对武氏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态度自然好不到哪里去,武士彟死后尸骨未寒,他的续弦夫人,武氏的生母杨氏以及一家母女便被翻脸无情的武家兄弟赶出了家门,流落于长安城寒居陋宅之中艰难度日,这也是武氏不得不进宫选秀以求腾达的原因之一。

    论血缘都是一家人,可是论亲疏,武家兄弟和武氏的关系可谓降到了冰点,今日无缘无故寻来太平村,兄弟二人还对武氏动手,实在令李素难解。

    “你欠这俩货钱了?还是说……令尊逝故后遗产问题没解决清楚?”李素只好从最世俗也是最符合逻辑的方向猜测。

    武氏嘴角一勾,随即垂头轻声道:“都不是,两位兄长他们……”

    听着武家兄弟越来越凄厉的惨叫,武氏忍不住道:“侯爷,此二人虽不争气,武元庆也是当朝国公,侯爷还是先饶了他们吧。”

    李素笑道:“彼虽不仁,你却有义,便如你所请。”

    摆了摆手,李素吩咐方老五等人停手,将武家兄弟扔到一旁。

    武氏摇头道:“奴婢非有义,他们在我眼里,与陌生人无异,侯爷打他们杀他们奴婢绝无半分怜悯,只是侯爷是钦封之爵,自当爱惜羽毛,若将此二人打出好歹,传出去不大不小是桩罪过,惹陛下训斥,长安城还会有人说侯爷恃宠而骄,无端招来闲话,侯爷若为奴婢而污了声名,却是奴婢的罪过了。”

    李素冷冷道:“国公也好,王爷也罢,太平村终归不是他们随心所欲撒野的地方,我连太子都惹过,也不差一个国公了。……武姑娘,他们今日来太平村寻你作甚?”

    武氏瞥了武家兄弟一眼,冷笑道:“两位兄长谋求官职,求告无门,听说博陵崔氏正房老三素好渔色,于是便想起了我这个被赶出家门的妹妹,欲将奴婢许给崔氏老三,以求富贵。”

    李素愣了一下,然后迈步便朝武家兄弟走去。

    刚走两步,方老五拦了一下,小心翼翼地道:“侯爷,这俩货被揍得血肉糊拉的,不成人形了,还是莫污了侯爷的眼吧……”

    李素笑道:“无妨,我就想亲眼见见所谓人渣是什么模样,大唐民风纯朴,人人要脸,遇到这么两位卖妹求荣的人渣实在不容易。”

    武家兄弟躺在地上低声哀嚎,刚才李家部曲一通揍下来,显然把这兄弟俩揍得不轻,二人的脸肿得像猪头,鼻孔和嘴角流血不止,眼圈被揍成了熊猫,武元爽的一只手臂呈一个怪异的角度扭曲着,显然被揍脱臼了,看他们痛苦的模样,不知道身上还有多少伤,估摸连内伤都少不了。

    很好,大快人心,至少李素觉得很爽。

    走到二人跟前,李素蹲下身,笑吟吟地看着他们。

    “原来是开国功臣之后,李某有礼了,刚才不知究竟,不小心误伤,二位受委屈了。”

    武元庆年纪稍长,一身白色长衫已然又脏又乱,活脱刚被一群山贼劫了色似的,两眼肿得睁都睁不开了,仍然非常努力地睁开眼,看着眼前模糊的李素。

    “泾阳县侯李素,是你吧?”武元庆声音嘶哑地道。

    李素颇觉意外,笑道:“你认识我?”

    武元庆冷笑,嘴角刚一扯动,便疼得哀哀直叫。

    李素诚恳地劝道:“脸上有伤的时候就不要做冷笑这种高难度表情了,做出来又疼又难看,而且对敌人也丝毫不能产生威慑作用,反而看起来更可笑,咱们可以表情正常的说说话,武公爷觉得如何?”

    武元庆一滞,浑身的怨毒和愤怒气势顿时破功。

    “早听说李县侯年少封爵,恃功骄宠,横行长安人皆所惧,今日武某领教了。”

    李素正色道:“没一句好话,简直是胡说,明明是长安城里人见人爱……说说吧,武公爷不在你的国公府里骄奢淫逸,却跑到我这小小的太平村里作威作福,看来是觉得国公能压县侯一头,故意来逞威风了?”

    二人一来一往,各自朝对方头上硬扣帽子,非常的没节操。

    武元庆艰难地抬头,瞥了不远处的武氏一眼,道:“听闻舍妹屈居于贵府,而且委身为奴为婢,武家好歹也是堂堂功勋之后,怎能受此****?今日武某特来接舍妹回家,没想到刚进村便被李县侯盛情款待了。”

    李素眨眨眼,指着武氏道:“你说的‘舍妹’,难道是这位武姑娘?”

    “正是。”

    “那就奇了……”李素露出大惑不解之色,道:“我听说令尊仙逝后,武姑娘和母亲便被你们兄弟赶出家门,恩断义绝了,这些年武家母女在长安城寒舍陋宅,食不裹腹,日子过得凄苦,也不见你们兄弟过问一下,怎的今日却突然大发善心,觉得武姑娘屈尊我家便受了****?”

    武元庆怒道:“此为家事,与你外人何干?李县侯,今日你指使部曲殴打当朝国公,这事没完!明日朝会武某必向陛下求个公道!”

    李素白眼一翻:“当朝国公未投名帖,未着朝服,鬼鬼祟祟跑来太平村,我家部曲怎知道你们是来探望妹妹还是来盗墓的?当然先打了再说,嗯……明日陛下面前我就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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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零一章 强势威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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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万不得已,李素不愿得罪人,上到权贵下到平民,哪怕是路边的乞丐,他也愿意心平气和,尽量忍让。

    千年以前,圣贤便教给世人一句话,“礼之用,和为贵”。

    人有别与禽兽的地方,在于文明,在于“礼”这个字,虽然很多时候人类做出的事情比禽兽更可怕,更发指,但李素始终觉得活在世上还是尽量不要给自己树敌,所以自从来到这个年代后,李素交到的朋友不胜枚举,但敌人却寥寥无几,打个很简单的例子,李素不带一文钱,就这么孑然一身走进长安城,他可以无忧无虑靠刷脸在长安城非常滋润地过好几年,每天大鱼大肉美女不断,因为他的朋友多,而李素也是个有趣的人,任何人都不会嫌弃一个有趣的人。

    反过来说,如果敌人比朋友多的话,那么李素到任何地方,李家的部曲都不能离身,而且一次又一次的刺杀下,部曲只会一年比一年少,无论住在哪里,吃什么,做什么,都时刻担心会不会有人行刺下毒敲闷棍,整天活在提心吊胆里。

    这么一比较,怎么做人自然一目了然,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选择朋友多一点,敌人少一点。李素也是如此,每天遇到的每一个人,看到的笑脸比怒容多,心情也会更阳光一些,何乐而不为?

    所以从这一点来说,面对武家兄弟仇恨的目光,李素的心情是很复杂的,他不在乎揍一个两个国公,连太子都敢得罪,得罪个国公委实算不得什么,他只是觉得很无奈,在冷静理智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多树一个敌人,实在是人生最烦恼的事情。

    武元庆气坏了。

    虽然是落魄失意贵族,但贵族终归是贵族,这几年混迹长安城,虽然看过不少白眼,受过不少慢待,但人家至少也能保持表面上的礼节,迎来送往皆是客客气气,从来没人似李素这般,照了面二话不说便是一通往死里揍,揍完了还死不认错,一句“误会”便轻飘飘把此事揭过去了。

    此若能忍,孰不能忍?

    “你这是以下犯上!”武元庆怒道。

    李素慢吞吞地道:“武公爷若不服气,明日咱们尽管去陛下阶前争个是非曲直,别拿爵位压我,我脾气不好,惹得火起,我今日便在这里把你们弄死,回头我蹲大理寺也就那么大点事,反正大理寺我去过很多次了,里里外外都熟。”

    武家兄弟语滞。

    前面的话其实没说错,李素确实在长安城名声不小,他的名声不仅仅是曾经立过的功劳,而且还有干过的混帐事,揍过东宫属官,得罪过前任太子,甚至还敢写下一篇名垂青史的长赋,当殿讽刺李世民,说得好听,李素这种人叫有胆有识,说得难听,简直就是个混帐楞头青,想得罪人的时候从来不管什么身份,更不考虑有什么后果,连当今陛下都敢当面讽刺,世上还有什么事是他不敢干的?这样一想,弄死一个国公似乎真的算不得什么大事,顶多蹲狱削爵,流放千里的下场,但他武元庆的命可是实实在在的没了啊,相比之下,谁吃的亏更大?

    再论各自身份,武元庆是国公,李素是县侯,论爵位确实比人家大两级,可是爵位不仅仅只看表面的大小,还得看各自的地位和能量,武家自武士彟死后便一直不甚如意,当初武士彟身兼的荆州都督,工部尚书等官职,死后全数被朝廷收回,另委他人,留给武家的,只有应国公的空衔。

    而李素,虽然只是个县侯,可人家干过的事情却至今被长安城的臣民津津乐道,听说当今陛下对此人尤为赏识,几乎待之以子侄,当初不到二十岁便被封了县侯,大唐立国以来鲜闻,由此便看出李素得圣眷之隆,那是武元庆这个没落国公拍马都追不上的,官司若真打到陛下面前,谁输谁赢还真说不准,就算打赢了,以李素的能力和如今二十多岁的年纪,将来必然有飞黄腾达的一天,若因此事被李素记恨,无端给武家树下一位强敌,对武家绝非好事。

    武家兄弟不蠢,自是识得利害,闻言浑身一凛,终于想起眼前这位面白英俊的少年郎其实是个怎样的狠角色,不由深深后悔今日来得孟浪了,然而此刻自己是鱼肉,人家是刀俎,几乎一瞬间,武元庆便决定怎么做了。

    深深吸口气,武元庆居然露出了笑脸,嘴角刚一扯,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

    李素再次露出诚恳的表情:“刚才不是说过吗?脸上有伤就不要勉强自己笑了,不管是冷笑还是真诚的笑,看在我眼里都不领情,何必呢?好好说话,把你要说的意思清楚的表达出来就可以了。”

    武元庆气得一哆嗦,被揍得淤肿的脸上瞬间更多了几分青色。

    都当到县侯了,咋还不会聊天呢?

    “李县侯,咱们好好讲道理,贵府丫鬟武氏确是我的血亲妹妹,当初她进宫当了才人,因事发落掖庭,我们武家一直记挂她,后来多番打听才知,舍妹竟出宫当了道姑,武某心中愈发不忍,当道姑是陛下的旨意,武某无法为她还俗,如今听说东阳公主殿下已将她送给贵府当了一个丫鬟,李县侯,武家怎么说也是名门之后,先父曾是高祖皇帝陛下的从龙功臣,功臣之女怎么也不该沦落到别人家当丫鬟吧?还请李县侯看在武家体面上,放舍妹一条活路,也为武家留几分薄面,此情来日必报。”

    李素笑了,不得不说,从见到武元庆到现在,只有这番话说得最像人话,最顺耳。

    李素喜欢讲道理的人,世上不管任何事情,但凡能用“道理”二字解决的,都比用暴力好得多,如果刚才揍武元庆之前他能匍匐在地上双手拜神状大喊一声“拒绝暴力,讲道理”之类的口号,……李家部曲得省下多少体力啊,每一分体力都是一个白面馒头呢。

    “你的意思是,我把你妹妹送还给武家?”李素眨眼朝武元庆笑道。

    武元庆急忙点头:“对对,李县侯果然深明大义……”

    旁边的武氏闻言神情渐渐紧张起来,惶恐地盯着李素,生怕他真的把自己送回给武家。

    李素沉默片刻,忽然转头朝武氏瞥了一眼,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模样,心中忍不住浮起一些恶趣味般的想法,如果这个时候把武氏还给武元庆,等于彻底改变了历史原有的轨迹,若干年后,还会不会有二圣临朝的武后,和登基称帝的女皇?

    这样一想,感觉历史的大马车正驾驭在自己手里,往左还是往右,全在自己的一念之间,哎呀,爽很。

    李素此刻沉浸在自己满脑子的恶趣味里,一旁的武氏却已心惊肉跳,见李素不发一语,还以为他在犹豫衡量得失,武氏急了,若今日真被武家兄弟带走,自己便不得不委从他们的安排,把自己许给崔家的某个世家子弟,那么自己从此永无出头之日,只能在高门大户的府宅里终老一生了。

    想到这里,武氏扑通跪了下来,焦急凄苦地道:“侯爷开恩,奴婢与武家早已恩断义绝,宁死不愿跟他们回去!”

    武家兄弟闻言大怒,却不便出声,怨毒地瞪了她一眼。

    李素回过神,见武氏满面惶急地跪在面前,不由一愣,然后笑了。

    转头望向武家兄弟,李素无奈地摊开手,道:“你们看到了,令妹不肯跟你们走,我也不好相强……”

    武元庆急道:“李县侯,此事哪里由得妇人做主?长兄如父,她的将来自有武某为她打算……”

    李素皱了皱眉:“你的意思是,非要听你的才行?包括我在内?”

    武元庆深吸一口气,使劲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李县侯,大家都是体面人,咱们讲讲道理……”

    李素大手一挥:“懒得讲道理了,令妹是我李家的丫鬟,她若不肯走,那便不走,武家若不服气只管来找我,李家接下此事了,文的武的,黑的白的,李某全数奉陪,五叔,走,回家!”

    “李素!你这个农户出身的破落田舍奴……”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打断了武元庆的话头,方老五若无其事的收回手,面无表情地退回李素身后。

    李素回过头,冷冷瞥着他,道:“武元庆,你虽是国公,在我眼里却算不得人物,武姑娘这个人,李某保定了!别说县侯欺负国公,我这个田舍奴便等着看你应国公的威风!”

    …………

    …………

    出了这桩事,东阳的道观自然去不成了,李素领着部曲和武氏回了家。

    抬脚刚准备进后院,武氏忽然拦在他身前,满面感激之色,盈盈朝他下拜。

    “奴婢谢侯爷相救。”

    李素笑了笑:“没必要谢我,好好过日子,你如今对外的身份虽说是丫鬟,但在我心里,你其实是李家的客卿,只是自古鲜有妇人当客卿,于是假以丫鬟之名,自家客卿有难,我自然义不容辞。”

    武氏不由愈发感激,泣道:“侯爷予奴婢多次再造之恩,恩似海深,无以为报,唯以此生为侯爷鞠躬尽瘁,赴汤蹈火。”

    李素失笑:“没那么严重,大多数时候咱们都是过的平静日子,没有汤让你赴,也没有火让你蹈,安享太平便是,武姑娘,我知你非池中之物,我这个小小的李家迟早也容不下你,将来若有机会,我当为你寻得一个好去处,你若能记得曾经在李家的这段香火情分,自是欢喜,你若腾达之后便忘了,也是情理之中,那时咱们好聚好散,相忘于江湖。”

    武氏神情惶急,连称不敢。

    李素笑得很淡然。

    不管如今说得多动听,腾达之后的武氏只怕此生最不愿回忆的便是如今在李家当丫鬟的日子,那时的她为了抹除这段记忆,暗中记恨他李素也不一定,人心难测,升米恩,斗米仇,恩惠给予太多,未来恩将仇报的几率便越大,李素从来不敢把人性估测得太伟大,丑恶黑暗的一面终归比光明的一面多太多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零四章 大相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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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待外宾对李素来说并不愉快,事实上李素不喜欢招待任何人,尤其是他正躺在屋子里舒服地喝着热茶,烤着炭火,陷入神游物外,思考人与宇宙关系的状态的时候。

    所以禄东赞选择这个时候来访,对李素来说属于“不速之客”,以李素的性格脾气,让那位吐蕃大相吃个闭门羹是很正常的,当然,看在礼物的面子上,李素决定见他,不仅见他,而且还要让外宾感受到大唐礼仪之邦的风采。

    有时候李素都非常痛恨自己见钱眼开的毛病,当初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时,见钱眼开自然是为了生存糊口,可如今位高爵显,还是如此爱钱,只能说是穷怕了以后落下的心理疾病,世上雁过拔毛的人应该都有一段辛酸沧桑的往事。

    同样看在礼物的面子上,李素亲自迎出门,禄东赞穿着吐蕃长袍毛帽等在门外,李府侧门打开的那一刹,李素从门内走出来,禄东赞高兴坏了,以前也来过李家,但李素可从来没有亲自迎出门过,大唐果然是礼仪之邦,千年圣贤教化足以令顽石点头,枯木发新枝,流氓变君子……

    禄东赞顿时大笑着迎上前去,二人相隔数步时,禄东赞正要见礼,却赫然发觉李素迈出门后的第一眼目光并未放在自己身上,而是他身后的大箱子,禄东赞伸出的双臂顿时僵在半空,笑脸也僵住了。

    李素出门第一眼便落在禄东赞身后的箱子上,见门外果然放着几个大樟木箱子,看起来沉甸甸的,显然这份礼不轻,虽然不知里面的内容,但李素相信吐蕃大相必然很有诚意的。

    确定人家是真带了礼物之后,李素第二眼才看向禄东赞,同时脸上露出了如沐春风般的笑容,非常的宾至如归。

    “啊呀,原来是禄兄来了,愚弟有失远迎,实在是罪过……”

    禄东赞此时大抵明白李素的德性了,不由强扯了扯嘴角,勉强笑了。

    “愚兄来得冒昧,未依唐礼,贤弟万莫怪罪。”

    “哈哈,禄兄言重了,有了这几个大箱子,禄兄选择用任何方式任何姿势来访,愚弟都欢迎得很。”

    禄东赞:“…………”

    “开个玩笑,禄兄莫当真,愚弟贵为县侯,眼里岂有这些阿堵俗物?”

    禄东赞嘴角的笑容更勉强了。

    在长安的这些日子,也见过无数唐国重臣名将,最不要脸的就数眼前这位了,偏偏年纪还这么轻,再等二三十年,还不知道这货不要脸的境界高到哪个层次去。

    李素非常热情地将禄东赞请进府中,前堂设宴置酒,酒宴很丰盛,唯一的瑕疵是没有歌舞伎助兴,宴席气氛颇为寡淡,宾主酒过三巡,禄东赞遗憾地咂摸咂摸嘴,李素浑若未见。

    吾爱外宾,但更爱干净健康的生活,外宾的感受懒得理会,送了礼的外宾也一样。

    闲聊寒暄一阵后,禄东赞终于说了来意。

    “昨日贵国皇帝陛下已下旨,再过数日,愚兄便要护送文成公主殿下出长安,远赴吐蕃与赞普成亲了,今日愚兄特来向子正贤弟辞行。”

    李素露出依依不舍之色,道:“这就走啦?不多留几天?”

    禄东赞笑脸又僵住,这话……怎么有一股子浓郁的假惺惺的味道?

    “与君相见,此生之幸,今日别后,你我兄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想到即将与贤弟分别,愚兄心中离愁萦怀,伤感万分……”禄东赞黯然叹息。

    李素面露羞惭之色,叹道:“愚弟这几月俗事缠身,一直无暇陪禄兄游览长安名胜,实在是怠慢了贵客,还望禄兄莫怪罪,日后若有缘再聚,愚弟定当陪禄兄游遍大唐河山。”

    禄东赞嘴角一勾,身子忽然往前倾,低声道:“愚兄或许来得不是时候,恰逢贵国太子殿下谋反,虽然谋反被平定,但愚兄听说贵国皇帝陛下正忙着清洗朝堂,削除太子余党,贵国如今朝野上下怕是一团乱吧?”

    李素似笑非笑地瞥过去:“禄兄对我大唐朝堂之事很感兴趣?”

    禄东赞笑道:“愚兄日夜住在四方馆中,左右闲来无事,便当了一回看客,别无他意,贤弟莫误会。”

    李素眨眨眼:“只是看客?”

    禄东赞一滞,接着表情迅速变化,忽然露出极其愤恨之色,怒道:“贵国太子谋反那夜,也不知哪个混帐杂碎朝四方馆放了把火,愚兄好好在四方馆里看热闹,忽然间祸从天降,烧得愚兄头发胡子都焦了,禽兽行径简直令人发指……”

    李素忽然大声咳嗽起来,咳得满脸通红。

    天气冷了,可能支气管炎犯了……

    幸好禄东赞没注意到李素的表情变化,仍沉浸在无尽的愤怒中无法自拔,说着说着连眼眶都气红了,也不知会不会哭出来。

    “事后愚兄翻了一夜的《贞观律》,里面从头到尾都没说过看热闹犯法啊,看热闹犯法吗?不犯啊!贵国谋反也好,平定谋反也好,这些事与我何干?凭什么放火烧我?就算在我们吐蕃,贵国臣民眼中的蛮夷化外之地,这等不分青红皂白放火的行径也是丧心病狂的!莫教我查出是谁放的火,查出来必与他不死不休!”

    李素继续咳嗽,脸越来越红了。

    真尴尬啊,早知道今日不见客了,在屋子里喝茶烤火多舒服……

    怒诉半天,禄东赞终于爽了,端杯狠狠灌了一口酒,然后长长呼出一口气,扭过头以期待的眼神看着李素。

    “贤弟,愚兄离开长安后,帮我查查此事可好?”

    “啊,啊?”李素目光呆滞。

    “查查,帮愚兄查一下放火的杂碎究竟是何人,可好?”禄东赞眼中满含无限期待。

    “啊!好,好!”李素神色一整,看着禄东赞正色道:“禄兄放心,愚弟定帮禄兄一查到底,查出幕后真凶后顺手帮禄兄报仇雪恨,让他生不如死!”

    禄东赞感动地拱拱手:“一切皆仰仗子正贤弟了。”

    “禄兄客气,义不容辞,天不容奸。”李素满脸正气地道。

    禄东赞心满意足地走了,挥挥衣袖,带走满腹忽悠。

    李素送客后回到前堂,喝了一口残酒,咂摸咂摸嘴,忽然噗嗤笑出了声。

    大唐对外宾很不友好啊,当然,最不友好的人是自己,真相对禄兄的心脏和精神刺激一定很大,所以这件事就当成永远的悬案吧。

    正想得出神,身后传来轻悄的脚步声。

    李素回头,却见武氏若有深意地盯着自己,眼神很古怪,盯得李素很不自在。

    “你看什么?”李素龇牙。

    武氏忽然一笑,垂头道:“奴婢在看侯爷……”

    “我有什么好看……不对,我很好看。”

    武氏掩嘴笑道:“是,侯爷很好看,奴婢只是在想,那位吐蕃大相着实可怜,看个热闹也能突遭横祸,更可怜的是,居然请侯爷帮他查真凶……”

    李素瞥了瞥她,道:“你都听到了?”

    武氏垂头道:“侯爷恕罪,奴婢方才一直在屏风后面,本来……本来正在打扫后院的,不小心……”

    李素淡淡地道:“行了,听就听了,在我面前用不着绞尽脑汁编瞎话,我若真的那么容易被糊弄,如今你早在我家白日飞天了……”

    武氏脸一红,讷讷地道:“侯爷恕罪……”

    “不必说什么恕罪,你在我家的身份是客卿,我有犹疑不决之事也需要你帮我出出主意,所以一般不会限制你打听什么,我不会怪罪的。”

    武氏心中一定,迟疑片刻,索性放开了,道:“奴婢听侯爷与吐蕃大相说话,觉得侯爷似乎对那位吐蕃大相……不满?”

    李素冷笑:“非我族类,其心必殊,大唐与吐蕃若干年后终有一战,如今只是各自积蓄力量罢了,而这个禄东赞,是吐蕃百年难得的贤相,颇有枭雄之姿,未来大唐与吐蕃若有战,此人必为大唐之大敌,对这样的人,你难道指望我和他共奏高山流水?”

    武氏想了想,垂头道:“奴婢失言了,奴婢只是妇道人家,眼里只有一隅,而不见全局,侯爷的眼里却是整个天下,奴婢不如甚也。”

    李素叹道:“别只顾着说奉承话,武姑娘,眼光放长远一些,所思所虑也要深远一些,你的眼里不应该只是这些家长里短,或是小阴谋小算计,这些终非正道。”

    武氏恭谨地道:“是,奴婢受教了。”

    二人忽然陷入沉默。

    良久,李素伸了个懒腰,正打算回后院厢房眯个午觉,武氏却忽然开口了。

    “侯爷,奴婢大胆猜测一下,太子谋反那夜,吐蕃大相所居四方馆的那把火……只怕跟侯爷有关吧?”

    李素懒腰伸到一半,然后动作忽然凝固了。

    武氏见李素呆滞的模样,不由噗嗤一笑,似喃喃自语般轻声道:“太子谋反被平定后,长安城朝野诸多传闻,被传得最多的,便是四方馆的那把无名火,没人知道那把火到底是谁放的,但放火的时机却恰到好处,李安俨所部叛军刚进城,四方馆便燃起了冲天大火,分明是在向全城的守军示警,事实上守军能够迅速平定叛乱,那把火的作用委实不小……”

    “……太子谋反,无论谋划还是兵马皆处于劣势,唯一的优势便是令长安守军猝不及防的突袭,太子所倚仗的,也只有这一个优势,然而那把莫名其妙的大火却将太子的盘算彻底击碎,似乎冥冥中已有注定,太子欲图之事注定只是黄粱一梦,梦醒无痕……”(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零五章 英雄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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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氏在李素面前侃侃而谈,李素则饶有兴致地看着完全沉浸在自己思绪里滔滔不绝的她。

    认识她也有小半年了,论对武氏的印象,李素其实并不太喜欢,包括现在,他也不喜欢武氏的性格为人。

    这个女人太会耍弄心计了,而且很多时候耍弄的心计并不成熟,李素几乎一眼便能看出来,或许因为年龄的关系,武氏如今毕竟才二十出头,还远没有达到历史上与世家门阀和满朝文武掰腕子决生死的境界,如今武氏的智谋确实对李素有所帮助,但很多时候仍嫌稚嫩青涩。

    李素喜欢简单一点的女人,相处一起不太累的,不用费尽心思去猜测她在想什么,她又想干什么,说这句话背后隐含了什么深意等等,他不喜欢这样的相处,而武氏,却偏偏就是这么一个让人觉得相处起来很累的女人。

    所以李素与武氏认识这小半年以来,与她通常都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相处状态很奇怪。有些关乎身家性命甚至国家谋划的大事,连与他最亲近的许明珠都瞒着,却偏偏能拿出来坦然与武氏讨论,与她讨论过后,大多数时候李素都能得到一些收获,从这个角度来说,武氏可以说是李素同一个战壕的战友袍泽,遇到大事脑海里第一时间便想到她。

    然而除此之外,李素和武氏在生活里便没什么交集了,真正遇到事情,彼此可以聚在一起商量讨论,若是无事闲聊,两人根本聊不到一块去。

    武氏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来到李家这些日子与李素相处久了之后,她也渐渐察觉出李素的心思,于是非常识趣地遵从,不做任何令李素反感的事,遇到事情时自动出现,无事时永远消失,绝不在李素面前晃悠。

    长久下来,这也渐渐成了李素和武氏二人的相处模式,二人非常有默契地遵循着这个模式,从来不破坏它。

    今日禄东赞走后,武氏从堂后转出来,与李素看似无意的说着闲话,但李素很清楚,这些话只是开场白,今日武氏多半是有正事要说。

    只不过,开场白归开场白,什么话题都可以说,为何非要把四方馆放火这种事抖落出来?李素顿觉有点恼羞成怒。

    聪明了不起吗?聪明就可以到处显摆了吧?我比你更聪明,我骄傲了吗?

    敲了敲矮桌,李素表情有点不爽了:“会聊天吗?会吗?说天气,说收成,说晚饭吃什么,都可以,实在没话说你还可以夸我英俊,让我有个好心情,妇道人家的,非说这些杀人放火的闲话,有意思吗?”

    武氏噗嗤一笑,掩嘴道:“是奴婢不对,不过看侯爷的脸色,难不成奴婢猜对了?四方馆那把火真是你放的?”

    “呵呵,不是,没看见我和那位禄兄的交情吗?就差共奏高山流水了,那叫相见恨晚的八拜之交,我怎么可能干放火烧他的缺德事?别把我想得太没下限了……”李素果断矢口否认。

    武氏也不较真,闻言笑道:“那便是奴婢失言了……”

    眼眸水波流转,武氏悄悄瞥了他一眼,道:“不过那位放火的人,时机委实拿捏得极妙,太子谋反之所以事败,这把莫名其妙的火少说也占了一半原因,江湖太大,藏龙卧虎之辈何其多,太子实在太小觑天下英雄了。”

    李素揉了揉鼻子,道:“你出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

    武氏笑道:“当然不是。”

    “所以,刚才这些杀人放火的话全是开场白,毫无意义的那种?”

    “是开场白,但绝非毫无意义,奴婢顺嘴说了,当然也想表示一下敬仰……”

    “对纵火犯的敬仰?”

    “都说时势造英雄,奴婢却以为,能造出时势者方为真英雄,侯爷觉得呢?”

    李素笑了笑:“世上哪里有什么真英雄,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父母妻儿不饿肚子,然后有钱有闲之余顺手干几件善事惠泽乡邻,聊积阴德,临终闭眼前回想一生,没干过亏心事,也没留下遗憾事,这样的人,我觉得便能算是英雄,这样的英雄比那些斩将夺旗,挥斥方遒的所谓英雄要实在得多。”

    武氏闻言沉默下来,蹙眉不知在想什么,李素的这番话显然令她颇受震撼,良久,方才长长呼出一口气,幽幽叹道:“侯爷与奴婢年龄相当,却仿佛活了两辈子似的,这般说法,奴婢怎么都不相信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说的……”

    李素眨眨眼:“说不定我真活了两辈子呢,奈何桥边喝孟婆汤,我偷奸耍滑没喝,孟婆也没瞧见,便放我过桥投胎了……”

    武氏嫣然一笑:“奴婢真信,也像是侯爷的为人。”

    李素半阖着眼,有点困意了,敲了敲桌子,道:“有什么话便说吧,再不说我便睡着了……”

    武氏神情一整,道:“侯爷,奴婢觉得侯爷该有自己的谋士亲信了。”

    李素困意顿消,猛地睁眼看着她:“何出此言?”

    武氏平静地道:“有些话,自太子谋反后,奴婢便想与侯爷分说了,只是侯爷这些日子忙,奴婢不便打扰,今日才算得了机会。……侯爷,您难道不觉得自己的力量太单薄了吗?”

    “力量单薄?我一个县侯,力量太雄厚不是作死吗?”

    武氏叹道:“县侯已是权贵,而且侯爷如今才二十出头,未来必然前程无量,封王列公亦不在话下,将来位高爵显,大权在握,侯爷,难道你还是像现在这般单打独斗么?”

    李素笑了笑,道:“所以你觉得我应该广纳贤才,入我侯门做我谋士?”

    武氏正色道:“不能说‘广’纳贤才,这个‘广’字不妥,太招摇终是取祸之道,但贤才一定要纳的,侯爷,奴婢以为,您不能再像现在这样凡事只靠一己之力支撑,世事难料,终有不逮之时,与其将来悔恨懊恼,不如未雨绸缪……”

    李素笑道:“有这个必要么?我只想当一辈子的闲散侯爷,运气好的话,若干年后能混个国公也不错,总之,都是闲散爵位,只需在家安享太平日子,平淡度过此生,招纳一些谋士来我府上,只怕半辈子都遇不着什么大事,最后终沦为我家帐房掌柜之流,满腹治国平天下的韬略,最后化作一肚子的鸡毛蒜皮,岂不是毁人前程?”

    武氏轻笑道:“侯爷何必妄自菲薄?以陛下如今对您的宠信来看,您想当一辈子闲散侯爷只怕不太可能,陛下当初将您调任尚书省任职,其实便已将您的前程划定了一个圈子,侯爷不可能走出这个圈子,未来一两年内,陛下必然对侯爷有所重用,说句犯忌的话,将来陛下若龙御归天,新皇登基之后,侯爷便是陛下留给新皇的肱股辅臣,助新皇治国平天下,侯爷,您想过闲散日子的愿望,怕是要落空啦。”

    李素认真地道:“你放心,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偷懒耍滑,消极怠工,怠到陛下和下一任陛下对我绝望,然后放我回家过闲散日子。”

    武氏无语地翻了个白眼,叹道:“侯爷,您莫闹了,认真一点行吗?”

    武氏接着叹道:“闲散固为避祸之道,但世事难料,安坐家中照样也有祸从天降,无权无势便只能任人宰割,侯爷,只有自身强大,天下人皆敬畏的前提下,您想过的闲散日子才真正有可能实现,否则,一切皆是空中楼阁,一触即塌。”

    看着李素渐渐正经的神色,武氏适时道:“侯爷还记得太子谋反那晚,叛军追兵竟然追到咱们避身的窑洞外吗?那场血战,侯爷的兄弟和部曲死伤惨重,连老爷都亲自上阵,才堪堪保得性命,奴婢大胆猜测,这个结果恐怕是因为侯爷料敌不足,没想到敌人竟丧心病狂至此,事过之后,侯爷心里也是暗暗悔恨后怕吧?究其原因,正所谓一人计短,两人计长,侯爷再怎样聪慧绝顶,一个人的思虑终归是有限的,总有自己思虑不周的地方,有时候一点点小疏忽便会造成终生后悔的后果,如果那时府上有谋士若干,侯爷想到的地方他们去执行,侯爷没想到的地方,谋士为您补遗,奴婢觉得,窑洞外那一战根本不会发生。”

    见李素神情越来越凝重,武氏轻声道:“侯爷,现在您还觉得纳贤招士没有必要吗?”

    李素沉默,抿唇不语,眉头却深深拧了起来。

    武氏加重了语气,沉声道:“侯爷,英雄不可无羽翼!”

    …………

    …………

    武氏向往权力,喜欢权力,所以说话行事往往也带着很浓的功利味道,包括她向李素建议的纳贤招士,最终的目的也是助李素往上攀爬,在她眼里,李素是一棵大树,而且前程无量,而她是一根柔软若绵的青藤,无声无息地缠绕着这棵树,只有树长得越高,活得越壮,青藤才会更踏实,不会担心失去养分。

    跟以往一样,李素仍然一眼看出了她的目的,只不过这一次李素没有急着否认拒绝。

    抛开功利的部分不说,武氏这番话也有一定的道理。

    “英雄不可无羽翼”,李素可以不当英雄,但他一定要有意识地培植羽翼了。这些年无论遇到任何事,都是李素独自一人默默承担,默默支撑,说实话,他确实感到有些累了,身边的王家兄弟,郑小楼,方老五这些人,李素相信他们能在任何时候义无返顾地为自己挡刀挡箭,为自己赴汤蹈火。

    可是若论智谋庙算,这几个人委实帮不到忙,动脑筋的事一直只有李素一人承担,随着年岁渐长,错综复杂的关系也越来越多,将来的敌人也会越来越多,李素渐渐发觉,一个人独力支撑已经越来越累了,这次被敌人追击到窑洞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信号,自己的智谋终归有漏洞的,独自一人已经无法护住家小了,确实需要培植自己的亲信羽翼,壮大自己的力量,补上自己的不足。

    今日武氏的提醒,李素暗暗留了心,提醒很及时,而且从法理来说也不过分,如今大唐的权贵人家里,谁家不养一批谋士门客?程咬金李绩那种武将府里都有门客近百,李素这个县侯养几个谋士并不算犯忌,只要把数量控制住,不要缺心眼似的越招越多,若是待到府中门客数量差不多可以组织起一支军队的时候,那就是真正的作死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零八章 王爷所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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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待王爷很平常,李家招待李世民都不知多少次了,而李世民也从不跟李素见外,事实上这货去谁家都不会见外,“朕即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不是随便乱说的,他真把全天下任何臣民的家都当成了他自己家,而且在家里极不讲卫生,大家根本不太熟就往人家浴池里跳,也不管别人多嫌弃他。

    李道宗的习惯显然不错,至少比李世民好多了。从进李家大门开始,李道宗一直表现得很儒雅,从谈吐到举止,与他的身份大为不同。

    李道宗是王爷,同时也是大唐的名将之一,这个年代很邪门,尤其是大唐初年,名将多如狗,也不知大家小时候吃了什么搞得如此剽悍,而李道宗以王爷的身份还能跻身名将之流,论军中地位仅在李靖之下,与李绩,程咬金等人齐名,这可是实打实的本事,与出身高低无关,说明这位王爷打仗委实是很厉害的。

    早在李渊晋阳起兵之后,李道宗便一直跟随李家父子打天下,二十多年来,参与了破刘武周,破王世充,灭DONG*突厥和吐谷浑等等重大战役,而且皆是大胜而还,论军中资历和威望确实非常深厚。

    李素原本和李道宗是没什么交集的,以往也只是在一些长辈家的酒宴上见过,说到和他的关系,只能用“不咸不淡”来形容,人与人之间的来往,终究还得看眼缘,李道宗这种出身皇室的人,李素首先心理上便有了一种淡淡的排斥感,毕竟李世民全家都不是什么善茬儿,能少交一个就少交一个。

    前堂坐定,宾主各落其位,李素吩咐设宴,不多时便有美酒佳肴端出来。李道宗看着桌案上的菜色,神情饶有兴致,不停地打量,显然菜色颇为合意。

    “长安皆云李县侯是个讲究人,衣食住行所出者精巧雅致,看来传闻不虚,单只看这菜色,便知定然是人间美味珍馐,老夫今日倒是有口福了。”

    李素陪笑道:“寒舍陋食而已,王爷见笑了。”

    李道宗瞥了他一眼,道:“程老匹夫,懋功跟前都是伯伯长叔叔短的,老夫这里便得了‘王爷’二字,嗯?”

    李素只好改口:“李伯伯。”

    李道宗满意地点点头,端杯满饮,龇牙咧嘴一阵后长长呼出口气,笑道:“你家这酒却是个宝贝,长安城里早有酒肆店家卖了,不过你小子跟谁合伙不好,非跟程老匹夫搅和在一起,老夫原本对此酒喜爱得紧,可他们程家店铺卖个酒趾高气昂的,老夫受不得闲气,后来喝得便少了,娃子,要不你把程家一脚踹开,这酒索性跟老夫合伙算了?老夫不亏待你,你六我四,买卖公道,程老匹夫跟你讨说法只管朝老夫身上推,如何?”

    李素脸有点发黑了。

    他突然发现眼前这老货明显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刚进家门便挖程家的墙角,而且挖得大明大亮,毫无顾忌,由此可见程咬金的人缘烂到什么地步,长安城里那些长辈李素没见过一个说他好话的,不是挖墙角就是破口大骂,仅是李素亲眼亲耳所见所闻,这几年里那些长辈就不知在嘴上跟程家历代女性先人发生过多少次超友谊关系,实在是家门不幸,祖坟不安。

    “啊,这个……李伯伯,小子那啥,程伯伯那人您比小子清楚,踹开程家怕不是钱财那么简单,小子会没命的……”李素露出可怜兮兮求放过的表情。

    李道宗颇为同情地看了他一眼,看来他对程咬金的为人品性认识比较深刻,摇了摇头,低声咕哝了几句,显然不是什么好话,程家女性先人再次受辱。

    “你就是个怂货,指望不上你。”李道宗不满地瞪了他一眼,端杯又喝了一口。

    李素陪笑:“伯伯喜欢喝这个酒,是小子的荣幸,往后每月小子都差人送十坛给您,还请伯伯笑纳,拂了您的美意,这也算是小子给您赔罪了。”

    李道宗大笑,指了指他:“果然是个八面玲珑的角色,说话做事圆滑世故,比程咬金那老货高明到哪里去了,老匹夫真该给你当几天学生,让他自省一下为何这么多年全活狗肚子里去了。”

    李素连道不敢,心里却爽极了,说实话,李道宗对程咬金的评价很客观,想想自己曾经被程咬金打劫无数次的血泪经历,李素就觉得心酸。

    宾主寒暄半晌,李素的思路渐渐清晰了许多。

    平日甚少来往的王爷突然登门,跟他七拉八扯的说一堆不着边际的闲话,很显然,这货不是吃饱了撑的来消遣的,必然有正事,联系数日前那十只神秘的大箱子,两件事一串连起来,李素明白,那些重礼十有八九便是这位江夏王送的了。

    一位王爷给一位县侯送重礼,可以想象李素的麻烦有多大,可以肯定虽然不至于要他造反,至少也会请他上天。

    李素心中顿时无比苦涩,却仍耐着性子陪李道宗闲聊。

    李道宗果真不见外,又吃又喝非常开心,烈酒喝了小半斤还未见醉意,桌案上的菜频频往嘴里塞,显然很合口味,又是吃又是喝的,偏偏动作风度很儒雅,甚至还能腾出空来与李素谈笑风生,不显山不露水,一桌子菜竟被他消灭了大半,顺便把该说的闲话都聊完了。

    李素目瞪口呆,这份功力……绝对是个狠角色。

    端杯满饮之后,李道宗呼出一口气,身子不知不觉坐直了,李素也跟着挺直了腰,他知道,如果按套路出牌的话,现在该说正事了。

    “子正啊,老夫今日来得冒昧,实在是有事相求……”李道宗缓缓地道。

    李素忽然道:“伯伯稍等,小子先问个事……前几日有人送了一份非常厚重的大礼,不知是否李伯伯所为?”

    李道宗淡淡一笑:“如果你说的是十只大箱子,没错,是老夫送的。”

    李素赶紧露出惶恐状:“伯伯如此重赐,小子担当不起,受之有愧,这几日小子托人在长安城四处打听,就是想打听出送礼之人,然后原封不动把这份重礼退回去,今日李伯伯来得正好,还请……”

    话没说完,李道宗忽然笑了:“老夫送出去的东西,岂有收回之理?你如此急着退礼,是想拿话堵老夫的嘴么?这点小心思可莫在老夫面前耍弄。”

    李素干笑两声,道:“伯伯言重了,小子确实只想把重礼退回去,没别的意思,伯伯若有难处,小子尽全力帮忙,绝不敢受此重礼。”

    “哈哈,好个‘尽全力’,你小子果然滑得跟泥鳅一般,处处留了后手,如此人才,倒也不愧陛下称赞,确是‘少年英杰’。”

    李素脸又黑了。

    跟这种不会聊天的人聊天,简直是天大的折磨,大家彼此把话说得含蓄点,互相留点面子不好吗?非要把窗户纸捅破不说,连窗户都要拆掉。

    “莫在意那十只箱子,你先听老夫说,如果老夫所求之事你做不到,那十只箱子也送你,就算是长辈给晚辈的见面礼。”

    李素苦笑:“李伯伯尽管说,小子洗耳恭听。”

    李道宗沉吟不已,似乎在脑中组织措辞,良久,放低了声音缓缓道:“老夫的长女名叫李屏,数月前被陛下册封文成公主……”

    李素眼中闪过一抹讶色,脑中飞快运转起来。

    李道宗叹道:“儿女事,从来不让当爹的省心,百姓家如是,皇室宗亲家亦如是。贞观八年,吐蕃松赞干布来我大唐求娶公主,当时陛下拒绝了,后来松赞干布兵发吐谷浑,又占我松州,再后来大唐收复了松州,大唐与吐蕃重归于好,贞观十六年,松赞干布再次求娶公主,这回陛下不得不答应了……”

    李素陪笑应着,心中微觉不耐,这铺垫太长了。

    谁知李道宗说到这里忽然变了脸,沉静如水的表情猛地一变,变得愤怒扭曲,双手紧紧握成拳,使劲在桌上砸了一下。

    “……和亲便和亲,自汉以来便有之,却不知哪个混帐在陛下面前进谗言,说什么陛下若舍不得公主远嫁,不妨在皇室宗亲中选取一女,册为公主,代天家和亲蛮夷,这阴损主意着实害苦了老夫,也不知什么人如此缺德,老夫咒他生儿子没……”

    “咳咳咳……”李素忽然剧烈咳嗽了,咳得面红耳赤,撕心裂肺。

    李道宗的话被打断,不满地扭头瞪了他一眼:“二十来岁的娃子,正是身强力健之时,你虚成这样,该练练了。”

    李素忙不迭点头:“是是,伯伯教训得是,小子记下了,您接着说,……跳过这段,接着说。”

    干了坏事终有报应,就算没报应,挨几句骂是免不了的,从放火烧禄东赞,到选宗室女代公主和亲,李素发现最近自己的恶报不少,以后做人一定要善良一点,少出点缺德主意。

    李道宗哼了一声,道:“拜那个缺德混帐所赐,陛下将老夫的长女李屏册为文成公主,不日即将送去吐蕃,与那吐蕃蛮夷头子成亲,老夫对屏儿甚为疼爱,只是圣旨难违,只好忍痛遵从,可谁知……屏儿数日前竟悬梁自尽,幸好下人发现得及时,这才救回了一命,后来在老夫的逼问下,屏儿哭着吐露了一切,原来她早与别的男子私订终生……”

    说着李道宗的脸色又愤怒了,赤红着双眼,低声咆哮道:“那个‘别的男子’,居然又是个蛮夷国的王子!难道我家女儿只有配蛮夷的命吗?简直岂有此理!”

    李素心虚地陪笑道:“儿孙自有儿孙福……”

    “福个屁!左边一个蛮夷,右边一个蛮夷,嫁谁都是蛮夷,你觉得这像是有福的样子吗?”(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零九章 王爷所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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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跑到李素家里,说一些关于文成公主的话题,严格说来,李素和李道宗交情并不深,而文成公主的话题几乎可以算是李道宗的家丑了,李素隐隐明白李道宗所求者何事,但仍不动声色,静静地听李道宗诉说。

    不管眼前的李道宗表现得多么愤怒,咒骂起来多么难听,可眼里的无奈之色清楚地告诉李素,这是一个走投无路的父亲在求援,无关身份爵位,无关家国社稷,只是很单纯的父亲救女儿。

    哪怕是位高权重的王爷,李世民的和亲圣旨仍如五指山将他死死压在地底,李道宗改变不了那道圣旨,又想成全女儿的心愿,除了求救,还能怎样?

    “老实说,陛下赐屏儿和亲,还有和屏儿私订终生的那个蛮夷男子,两样我都不满意,我家屏儿很小便惹人怜爱,别的公主郡主自小便仗着身份跋扈张扬,我家屏儿生来却老实文静,从不在父母面前哭,也从不开口跟老夫要什么,受了委屈自己躲在房里悄悄抹泪,打开房门又是一脸灿烂的笑,苦自己咽,笑给别人看,害怕给别人添一丝麻烦……就连她悬梁自尽都是无声无息,救醒过来也不哭,一迭声的给老夫道歉,说是给我添麻烦了。”

    李道宗说着说着,眼眶越来越红,狠狠灌了一口酒,脸颊很快涌起两团酡红,长长叹道:“这样的女儿,如何不教老夫疼到骨子里?纵然做下令家门蒙羞之事,可……毕竟是老夫的女儿呀,救得了她一次,怎救得了她一生?老夫不能眼睁睁看她死去,当是前世欠下的孽债也罢,她在受苦,老夫帮她偿还。”

    “陛下旨意已下,与吐蕃和亲是大唐的国策,国策不可轻易更改,更何况老夫也不能以一己之私而误了国事,可是,老夫实不愿女儿远嫁他乡,尤其是嫁给一个她并不喜欢的域外蛮夷,屏儿看着柔弱文静,可她的心思很重,老夫可以断定,此去吐蕃,不消两年,她必积忧早逝,这个女儿……是老夫从小捧在手心里的宝,老夫怎忍见她离世?”

    李道宗说完已是泪如雨下。

    李素抿唇,心中五味杂陈。

    不愿因私误国,又不愿看女儿远嫁而早逝,这种矛盾的心理,对一位父亲来说,想必是生不如死的挣扎吧。

    事情似乎走进了一个死局,既不想误国,又想成全女儿,世上哪有两全其美的事?终究只能有取有舍,更何况,李世民圣旨已下,举国皆知,此时若再违旨,李道宗全家离倒霉便不远了,以李世民刚强独断的性格,敢挑战他的权威者,通常是没有好下场的,自家兄弟也一样,对自家亲兄弟痛下杀手的事,李世民早已干得熟门熟路了,何惜一个堂兄弟?

    有那么一刻,李素心中也感到了一阵痛楚,还有深深的自责。

    多年前,在村口的河滩边,是他亲口对东阳说,陛下若不舍嫁女,何妨从宗亲中挑选一位女子,册封为公主,与吐蕃和亲。

    一语成谶!

    当时的他没想到,只因自己的一句话,却带了如此恶劣的后果,影响了一对有情人的命运,还有一个家庭的悲喜。

    这些时隔数年的连锁反应,是李素始料未及的。

    溯其源头,一切皆因他而起。

    公主们松了口气,可以不必远嫁和亲了,然而,宗室女子便该死么?这份关乎社稷安稳的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担当?

    深深的自责袭上心头,看着眼前泣不成声的李道宗,李素只觉得自己很恶劣,他对自己产生了一种深深的厌恶。

    一向自诩过得踏实,活得明白,沾沾自喜于自己的超然物外,与世无争,所以能站在局外笑看世人蝇营狗苟,争名夺利,总以为自己算不得好人,也不能算坏人,总在自省时反复告诉自己,自己至少是个无害的人,没有害人的心思,当然,也有防备被人害的准备。

    直到今日,此刻,李素忽然发觉,人在尘世里,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做到超然物外,庙里的和尚都在斤斤计较哪位施主给的香油钱太少,敬佛不诚,佛祖必不佑,自己一个彻头彻尾的尘俗世人,有什么资格站在局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终究在无意间影响了别人,伤害了别人。

    “无害”?有什么资格如此评论自己?

    李道宗不知此刻李素心中的自责,犹自抹着泪道:“儿女债即父母债,老夫一生不求人,想要什么径自拿刀剑去取,女儿这般模样,老夫恨不得以身代之,可是,老夫能怎么办?圣旨已下,木已成舟,不敢逆旨又不愿遵旨,老夫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使劲吸了吸鼻子,李道宗望向李素,眼中充满了乞求。

    “子正贤侄,老夫多年前已知你声名,你是个有本事有办法的人,从我知道你的那天起,你所遇到的任何事,陛下交给你的任何事,你都能办得漂亮利落,从献策薛延陀推恩,到收复松州之战所创震天雷,到数千壮士死守西州不失,再到晋阳平定民乱,这些事老夫皆有所闻,虽比你痴长年岁,但老夫不得不说,你是老夫生平仅见的英杰人物,当得起老夫一句‘钦佩’,老夫走投无路之下,第一个念头便想到了你,所以……子正贤侄,老夫请求你出手助我一把,帮老夫的女儿度此厄难,可否?”

    李素垂头沉默,李道宗也不急,期待的目光一直盯着他的脸。

    时间缓缓流过,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忽然抬起头,直视李道宗,道:“李伯伯,小子还想问一句,为何您第一个想到的是我?”

    “老夫刚才说过……”

    李素打断了他的话,微笑道:“恕小子无礼,那不是理由,小子想知道真正的原因。”

    李道宗脸色一滞,犹豫片刻,终于叹道:“好吧,其实,老夫当初听得最多的关于你的事,是你和东阳公主的那段情事,当初陛下一意孤行,不同意将东阳公主许配给你,而是痛下决心,将她许予高家,还飞快下旨将泾阳县许家的闺女赐婚给你,将你二人生生拆散,……按说你和东阳公主的情事只能到此为止了,可是后来,高家和东阳公主莫名闹鬼,朝野到处传闻所谓‘阴兵过境’,说高家当年种下恶因,即将报应临头,后面的事你自然更清楚,高家上疏请求退婚,陛下顺势收回成命,东阳公主为全名节,遂出家为道,终生不嫁,誓愿为大唐和皇帝陛下祈福修身……”

    若有深意地瞥了李素一眼,李道宗道:“从陛下反对你和东阳的婚事开始,倒霉事,离奇事,一桩接一桩发生,每件事有因有果,毫无破绽,任何人都没往深处追究,可是老夫当时却多留了个心眼,‘恶因恶果’,‘阴兵过境’,穿透这些离奇的表象,老夫仅只看事情最后的结果,结果是什么呢?呵呵,结果就是,东阳公主换了个身份,仍住在太平村里,与你李县侯相隔仅只一两里,可谓日夜厮守,而陛下和高家终于有了台阶可下,朝臣和百姓无人再关注,除了不能明媒正娶,你和东阳事实上已成了不公开的夫妻,往前一追溯,这不正是当初你和东阳公主想要的吗?”

    李素眼皮跳了跳,仍保持微笑,不言不语。

    李道宗看着他,眼里却多了几分钦佩:“子正,明人不说暗话,既然点穿了,无谓再遮掩,若说布下这个连环局与你毫无干系,打死老夫都不信,而这,也是老夫今日求你的原因,放眼天下,老夫若欲玉成屏儿,保她性命,天下只有你能帮这个忙。”

    李素脸色有些难看,话点穿了无所谓,可李素现在担心的是,连李道宗这个局外人都看穿了,那么李世民……

    李道宗似乎看出了李素的担忧,不由笑了:“子正是在担心陛下也看出了当年你布下的局?”

    李素瞥他一眼,嘴唇嗫嚅几下,仍未出声。

    李道宗笑道:“可以实话告诉你,连老夫都看出来了,你以为陛下比老夫更容易糊弄?当年事过之后,陛下便回过神了,其实咱们这些坐上了高位,手握天下权柄之人,当着臣民的面敬天敬地敬鬼神,神神叨叨什么都信,可是我告诉你,我们这些人其实最不信的就是鬼神!权力是自己打来的,抢来的,一刀一剑夺来的,与鬼神何干?只是对外必须有个姿态,有个说法,不能给人一种不信鬼神的狂傲姿态,所以你那些所谓恶因恶果,阴兵过境,初时被吓到是真的,过后便觉得荒谬了,一旦不相信这些,想从中找出疑点实在太简单。”

    “子正贤侄,你啊,小看了陛下的睿智,也低估了陛下的胸怀,‘天可汗’三个字,可不是随便乱叫的,没有海一样的胸襟气度,怎有资格被万邦敬颂‘天可汗’?当时事过之后,陛下若要较真的话,你多半以欺君之罪一刀被砍了,可你现在活得好好的,陛下也从未再提起此事,对你的宠信也依然如故。说明陛下早已不跟你计较,那时你才不到二十岁,陛下情当是一个小孩子的恶作剧,过了也就过了,所以子正你不必担心陛下找你算帐,该算的帐,多年前已算完了。”

    李素苦笑道:“可是现在,李伯伯您又让小子再干一次欺君的事,您觉得小子还敢干么?”

    李道宗望着他道:“老夫何时说过要你欺君了?老夫只希望你堂堂正正劝说陛下收回成命,如若不能收回,亦当想个君臣都愿意下的台阶,好好把这件事转圜周全,救我女儿于苦海之中,子正,老夫知道解决此事很难,可老夫只能求你了。”

    李素脸色愈发苦涩,使劲揉了揉脸,叹道:“那十只大箱子……果真不便宜啊!”

    李道宗笑了笑,道:“老夫这几年与你并无深交,只好四处打听,投你所好,长安城里那些老杀才们都说你最喜欢钱财,老夫便索性直接一点,用钱财来敲开你家的门,你……应该不会见怪吧?”

    李素笑容更苦涩了:“不见怪,当然不见怪,如果只是白送,送完别无所求,那就更妙了,可以吗?”

    李道宗笑容依旧灿烂:“不可以。”

    李素失神地喃喃叹道:“世上果然没有白吃的午餐,也没有白收的箱子……”

    李道宗恳切地看着他,道:“不说钱财俗物,子正贤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也给自己积下来世福报,这个理由行不行?不管怎么说,还请子正贤侄助我一次,屏儿正是芳华之年,老夫实不忍心见她玉陨长辞。”

    李素看着他,道:“若是此事结果已改变,未来她可能要嫁给那个蛮夷小国的王子,你也愿意?”

    “当然不愿意!不过那已是后事了,老夫只想把眼前的事解决,吐蕃和亲之事无可违逆,但老夫希望送去吐蕃的女子不是我的女儿。”

    李素叹道:“圣旨已下,公主已封,再过两天禄东赞他们就要护送公主上路了,这个时候再让陛下追回圣旨谈何容易?若是处置不当,引发两国战争都有可能,李伯伯,您这个题目太大了,小子实在做不来,也担不起后果。”

    李道宗期待的神情顿时变得很失望,失神地看着他:“连你也不愿帮老夫?”

    李素叹道:“不是不愿,李伯伯,我很想帮您,这不是虚伪客套,是真话,但凡不太难的事,我竭尽全力都愿帮忙,毕竟当年我和东阳也曾为情所苦,我和她也曾受尽苦痛折磨,以心易心,我也愿天下有情人能成眷属,可是……难度太大了,两天时间,将一件板上钉钉的事情完全扭转过来,此事……我真的做不到,别人都说我聪明,可我自己清楚,我充其量只有一点小聪明罢了,上不得台面的,此事若贸然应承却没做好,坏的是社稷国运,小子实不敢为之。”

    李道宗无力地佝偻着腰,目光无神地注视着桌案,良久,端杯狠狠灌了一口,喝得太急呛到了,面红耳赤剧咳一阵,忽然伏在桌上失声大哭。

    “我那可怜的女儿……”

    *******************************************************************

    李道宗醉了,离开了。

    临走前李素欲将那十只箱子还给他,李道宗坚持不受,醉了的他心神已乱,哪里在乎这些身外物?

    李素扶着踉踉跄跄的李道宗上了马车,马车走远,李素仍站在门口痴痴不动,不知想着什么。

    李道正从身后走了出来,眯眼看了看马车离去的方向,笑道:“头一次看到王爷也没个讲究,别人家做客都醉成那样,有意思,哈哈。”

    李素扭头看了老爹一眼,若有所思地道:“爹,如果有一天,孩儿身陷危难,您救不救我?”

    李道正警惕地眯起了眼睛:“咋了?你又惹祸咧?嗯……等着,老子找家法抽不死你!”

    李素急忙拉住他,笑道:“孩儿最近都没怎么出门,能惹什么祸,只是闲聊嘛,咱们父子没事就不能闲聊几句吗?”

    李道正狐疑地看着他:“只是闲聊,真没惹祸?”

    “真没惹祸,爹,你把孩儿当啥了,以为我是惹祸精吗?”李素不满地道。

    说起这个便算翻开了老帐,李道正勃然大怒:“你以为你不是惹祸精吗?拍着胸口问问,说良心话,这几年你在外面惹了多少祸!老子大义灭亲的心都有了!”

    李素挠头一想,还真是……

    面带赧然,李素赶紧转移话题:“爹您说说,孩儿若身陷危难,您会不顾一切救我吗?”

    李道正哼了声,道:“自己的儿子,自己的种,当然要救。”

    李素眨眨眼:“若是这个危难很巨大呢?大到人力无法解决,再怎么救也注定是徒劳,您还救吗?”

    李道正叹道:“再难也要救啊,哪怕没结果,甚至多赔上自己的命,还是要救啊,自己的儿子,看着他落地,看着他长大,从小到大,每长那么一小寸都得乐上半天,一想到他骨子里血肉里流的是自己的血,看着他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另一条命似的,遇到再大的危难,都要救啊,救不救得了是另一回事,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另一条命就这么没了?”

    李素抿了抿唇,眼眶却莫名红了。

    “娃子,别看你现在比谁都灵醒,可是人世间许多事情不是靠灵醒便能领悟的,比如爹娘的心,你没当爹便无法理解,不明白为何自己的孩子蹭破一点皮,爹娘都觉得挖了自己的心一样痛,因为孩子本就是他们的第二条命啊,甚至比自己的命更重要。”

    怔怔看着李道正的侧脸,李素渐渐发觉,这个老男人木讷憨厚的表象下,其实藏着如火山般激烈壮怀的情感,只是经过岁月锋刀的消磨之后,火山已然沉寂,那滚烫炽烈的岩浆仍在山腹中拍打翻滚着,然而,除了他自己,旁人已无法再见到了。

    血仍未冷,胸口仍发烫,它只是藏在了最深处。

    多久没有如此近距离地认真地看过老爹的眉眼了?此刻看着李道正脸上的皱纹,李素忽然觉得奇怪,几年以前,那些皱纹似乎并不存在,它们是什么时候爬到了老爹的脸上?

    “爹,您有白发了。”李素发现新大陆般盯着李道正鬓边几丝雪白。

    李道正一怔,抚了抚鬓边,笑道:“怂娃,几年前就有了。”

    “爹,我帮你拔了它。”

    “滚一边去,白发越拔越多,你懂个啥。老子这把年纪了,多几根白发咋咧?”李道正笑骂。

    李素笑着垂了下头,声音变得有点怪:“爹,您别再长白头发了,不好看。”

    李道正大笑:“又说蠢话,长不长白头发,由得我么?”

    李素仍垂着头,也在笑:“是啊,确实是蠢话。”

    **************************************************************

    半躺在屋子里,许明珠一边给炉上铜壶里添着水,一边频频看着李素。

    李素今天有点奇怪,上午跟阿翁在自家大门外聊了几句后,回到后院便变得很沉默,面无表情的样子,眼眶还有些红。

    许明珠很少看到李素这个样子,以往的日子不管是太平还是危难,李素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仿佛任何事情在他眼里都算不得事,出手便能轻松解决似的,可是今日……

    屋子里夫妻二人难得的沉默,李素怔怔看着炉上通红的火舌出神,许明珠静静坐在一旁,担忧的眼神不时瞥向他。

    不知过了多久,许明珠终于忍不住道:“夫君,您……有心事?”

    李素回神,扭头看着她笑了笑,道:“说不上心事,只是有些感慨。”

    “感慨什么?”

    “感慨可怜天下父母心呀……”李素长叹,不知想到了什么,神色有些黯然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许明珠杏眼一亮,笑道:“夫君不愧是才子,出口便成章,这句话说得好,天下父母心,便只有‘可怜’二字方能道尽。”

    李素仰头望着房梁,叹道:“岂止是自己的父母,别人家的父母也一样,为了儿女可以不顾面子,不在乎身份,更不在乎尊严……”

    许明珠小心地道:“夫君说的可是今日来咱们家的……江夏王?”

    李素不答,扭过头看着她:“明珠,有一件事,这件事很危险,我做起来并无把握,原本我可以不做的,因为一旦做了,很有可能会遭大祸,咱们整个家都遭大祸,可是……这件事说到源头,是我当初种下的恶因,数年前的无心之语,却不料事到如今害了别人,我心中无比愧疚,明珠,你说我该怎么办?”

    许明珠有些吃惊:“夫君您这是……跟妾身商量?”

    “当然在跟你商量,这个家,有你一半。”

    许明珠垂头思量半晌,轻声道:“夫君,若不做此事,会有怎样的恶果?”

    李素叹道:“没有任何后果,咱们成功避开了灾祸而已,只是……我从此以后心魔难消,再也无法坦然做人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一十二章 金殿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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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的摩擦大部分的起因都只是一些很小很小的原因,比如走路时没注意,一口痰吐人家鞋面上,比如村里的水渠东高西低,流到邻村去了等等,于是从争吵到动手,从单挑到群殴,从群体发展到国与国之战。

    好斗是人类的天性,尤其是那种信奉用刀剑证明真理的国家,往往一点小小的火星都能引发一场国战,更何况吐蕃使节已然是明显的挑衅对方国家,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场群殴就这么打了起来,过程并不精彩,大抵跟街头小混混抢地盘差不多,好在大家愤怒之下仍残留着一点点理智,知道这是大唐国都,所以彼此非常有默契地没用刀剑,而是抡起了拳头,当然,也不乏揪头发,吐口水,猴子偷桃等下作招式。

    五国对一国,饶是吐蕃再强大,终究寡不敌众,被五国使节和随从们分分钟教做人,战斗结束后,四方馆的院子里躺满了一地吐蕃人,从官员到普通的随从,禄东赞因为身份地位高贵,没参与六国原本其乐融融的会餐,幸运地逃过了一劫。

    事情闹大了,已然闹上了朝堂,李世民听完禁卫的禀奏后,脸色非常阴沉。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站在朝班内,二人迅速对视一眼,然后苦笑摇头。

    这事棘手的地方在于,六国使团群殴,大唐的律法不能惩戒,因为他们根本不是大唐的子民,不适用大唐律法,更何况都是友好邻邦,人家不远万里跑来大唐或朝贺或唱赞歌,难道天可汗陛下好意思把他们关进大牢里吗?大唐辛苦经营多年的邻国怀柔政策也不允许李世民对使节们做出任何无礼的举动,否则失了邻国之心,谁还跑来大唐抱着大腿高呼“天可汗”?

    利弊权衡之后,李世民迅速做了决定。

    “辅机,你亲自处置此事,召六国使节严厉训斥,大事化小便是,吐蕃的禄东赞明日便要启程,不可再生事端。”

    这句话算是定下了基调,“严厉训斥”便一语带过。

    长孙无忌会意地点点头,躬身领命。

    朝臣们低声议论一阵后,大殿内再次恢复了安静,大家继续商议国事。

    事实证明,今日是大唐朝堂多事的一天,有人要搞出大新闻。

    君臣仍在商议国事的时候,又有禁卫匆匆来报。

    五国使节跪在承天门外,请求觐见天颜,唯独吐蕃没凑热闹,当然,也不排除被五国团灭,无人能站起来去告状的可能。

    君臣闻奏后全愣了一下,李世民眼中闪过苦涩之意。

    都说当皇帝威服四海,天下景从,可是……当皇帝果真那么愉快么?看看现在遇到的是什么破事,鸡零狗碎的事全都找自己,而且人家是外国使节,连拒绝都无法说出口。

    叹息一声,李世民只好无奈地暂停了朝会,挥手命禁卫将五国使节带到太极殿来。

    五国使节来得很快,而且个个脸上带伤,显然与吐蕃一战也并不轻松,大家都挂了彩。

    李世民强挤出和蔼的微笑,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见五国使节动作划一,扑通一声跪在大殿中央,接着大嘴一咧,扯着嗓子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用本国语言流利地哭诉吐蕃蛮子如何欺人太甚,如何盛气凌人,连大唐皇帝都不放在眼里云云……

    场面有点乱。

    按说使节们的哭诉还是非常诚恳的,不但声情并茂,而且有理有据,换作脑子稍微笨点的,说不定就真信了,可是能站在朝堂上参与国政朝务的人,都不是简单角色,稍微笨点的都被优胜劣汰了,留下的都是些老奸巨滑的人精,任使节们哭诉得再入戏再煽情,殿内君臣只觉得手痒痒,想抽他们。

    你们一帮人以众凌寡,五国对一国,把人家揍得满地找牙,揍完了居然还有脸跑到这里来哭诉,臭不要脸的,知道“廉耻”二字怎么写吗?

    君臣纷纷无语地看着使节们声泪俱下唱作俱佳,一个个强忍着心中强烈的骂娘的冲动,而使节们浑然不觉,入戏非常深沉,殿内哭嚎声久久回荡。

    过了很久,使节们哭过瘾了,干嚎声渐渐止住,最后停歇。

    李世民松了口气,从鼻孔里哼了一声,然后便准备严厉训斥这帮化外蛮夷,顺便批评一下他们精湛却不走心的演技。

    谁知李世民还未开口,真腊国使节忽然上前跪倒,说了一句震惊朝堂的话。

    “外臣代我真腊国国王陛下和王子殿下,向大唐天可汗皇帝陛下恳求迎娶贵国公主殿下,以结两国万世之好,这是外臣正式呈递大唐天可汗陛下的国书,请陛下御览。”

    说完真腊国使节竟真的掏出一份国书,双手高举过头顶。

    朝臣们呆住,李世民眼皮跳了几下,强笑道:“大唐与真腊自汉以来便有来往,数百年来有战有和,如今已是一衣带水的善邻友邦,求娶大唐公主实在是多余之举,不必为之。”

    真腊国使节仍跪在殿中,双手捧着国书,语气坚定地道:“我真腊国虽地少人稀,然气候宜人,物产丰富,百姓富足,若能娶得大唐公主殿下,实是举国之幸事,而且绝不会委屈公主殿下。求陛下答允将文成公主殿下下嫁我真腊国王子,如此,我真腊国必与大唐世代修好,永不启战端,从此忠心拥戴大唐千秋万世。”

    此言音落,殿内君臣顿时震惊,李世民差点跳了起来。

    “谁?你刚说娶谁?”

    使节不卑不亢地道:“我国王子久慕文成公主殿下,求陛下玉成。”

    李世民面容顿时浮现怒色,再也顾不得什么外交政策和狗屁一衣带水了,站起身怒道:“贵使莫非在戏弄朕不成?”

    “外臣岂敢戏弄天可汗陛下,外臣所言句句由衷,无一字诳语。”

    李世民阴沉着脸瞪着他:“尔可知文成公主已被朕下旨赐婚予吐蕃松赞干布?”

    使节垂头敛目,平静地道:“外臣只知文成公主殿下人还在国都长安,也并未与松赞干布行夫妻之礼,男未婚,女未嫁,松赞干布能求得,我真腊国王子为何求不得?”

    “放肆!”

    李世民没爆发,朝班内的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两位宰相却抢先发飙了,二人同时往前踏了一步,异口同声地呵斥。

    今日的朝会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头打群架的事还没解决,转眼画风突变,来了一出求婚,求婚的事还没摆平,另一桩让满殿君臣惊掉眼球的事发生了。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出班刚呵斥了一句,却不料另外四国的使节不约而同往前踏了一步,操着各自本国的语言,叽叽喳喳吵了起来。

    鸿胪寺的官员急忙将他们说的话翻译出来,这一翻译,殿内气氛顿时嗨翻了天。

    四国使节语言不同,但表达的意思却是一样,那就是代本国国王或王子求娶大唐公主,并且求娶的都是文成公主。

    各国蛮语翻译出来,殿内如同点燃了火药桶,顿时炸了。

    *************************************************************************

    长安城太极宫闹翻了天,朝会不欢而散。

    下午时分,消息便传到了太平村。

    李素惬意地躺在东阳道观的内院厢房里,头枕着东阳温软的大腿,眯着眼好像快睡着的样子,但东阳的每句话都听进了耳里。

    “五国争女,也算是一段千古佳话了,回头赶紧恭喜你那位文成公主妹妹去,她火了,未来嫁给谁不知道,可以肯定的是,你那位公主妹妹的大名一定已写进了史书里。”

    东阳推了他一把,嗔道:“还说风凉话,你不知道今日朝会乱成什么样,据说父皇脸都青了,偏偏还发作不得,毕竟人家是异国使节,不可使其受辱,否则父皇杀了他们的心都有了。”

    李素笑叹道:“放心,你父皇有一颗强大的心,气不死的,现在吐蕃使团被放倒了一大半,再加上五国使节搅局求亲,禄东赞大相怕是一时半刻起不了程了,咱们争取到了不少时间,可以从容应对矣。”

    东阳想了想,道:“我到现在还没想明白,你究竟是怎样让那五国使节同时代他们的国王求亲的?你到底用了什么说辞令他们服服帖帖听你的话,在父皇面前演了这出戏……”

    李素笑道:“冤有头,债有主,说动五国使节的是你那位堂叔江夏王,不是我,我顶多……顶多给了他一点暗示而已,没想到姜果然是老的辣,你那位堂叔王爷办事很老练,做得非常完美。”

    东阳捶了他一记,薄怒道:“快说!”

    李素叹道:“傻孩子,你难道不知道,大唐的公主在那些番邦异国人的眼里其实是很值钱的,你知道每年向陛下求娶公主的国家有多少个吗?你知道娶了一位大唐公主对那些小国意味着什么吗?”

    东阳茫然摇头。

    “皇室与异国联姻,跟男女之情并无半分关系,但是跟两国的政治,军事甚至宗教和商业来往,却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简单的说,公主是两国之间联系紧密的利益纽带,随着大唐国力兵力强盛,大唐公主对他们来说也越来越珍稀,只是陛下向来甚少答应与异国和亲,那些番邦小国往往苦求而不得,所以,并不需要对那些使节说什么华丽动听的话,只消稍微暗示一番,那些小国便一窝蜂似的往上凑了,哪怕那些使节其实根本还来不及征求本国国君的同意,便毫不犹豫地以国君使节的身份代国君求亲,因为他们算准了只要能帮本国国君娶到一位大唐公主,没有任何国君会拒绝,对使节来说定然是大功一件。”

    东阳迟疑片刻,道:“可是……五国使节同时向父皇求亲,所求的还是同一位公主,并且这位公主刚被父皇下旨与吐蕃和亲,……看起来是不是有点蹊跷?父皇起疑了怎么办?”

    李素笑道:“所以,这才有了求亲之前五国使节与吐蕃使团的那番恶斗呀,你难道以为他们真是酒喝多了胡乱打了一架?能代一国君主出使邻国的使节,哪一个不是八面玲珑的角色?无论口才或是智谋,皆是其国上上之选,你那位堂叔不必出面,派个蒙面的藏头露尾的神秘人跟他们剖析其中利弊,细细分说,稍加暗示,使节们自然便懂,然后,吐蕃使团便倒霉了,说到底,那场群殴只是为求亲埋一个铺垫,真正的意图还是求娶大唐公主……”

    东阳闻言杏眼发直,呆滞木然地看着李素那张似笑非笑的脸,一副三观碎裂的呆萌模样。

    “这……是你的主意?”

    李素正色道:“胡说,不可污蔑我,明明是你江夏王叔搞出来的事,与我何干?我只是吃瓜群众,顺便看看热闹而已。”

    东阳定定注视他片刻,然后缓缓点头,语气非常笃定:“没错了,果然是你的主意。”

    “你是不是听不懂关中话?”

    “不用辩解,这一环套一环的阴损主意必定是你出的,旁人没那么坏,只有你才想得出,可怜那吐蕃大相流年不利,遇人不淑,来到长安后厄运连连,被你这缺德的家伙坑了一次又一次,而你却滑得跟泥鳅似的,教人拿不住半点把柄……”

    李素半阖的眼懒洋洋地睁开,流氓似的挑起了她的下巴,一副霸道总裁的嘴脸:“居然被你看穿了,很好,女人,恭喜你,你已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今晚就你了。”

    东阳哼了一声,随即狠狠捶了他一记,俏面含煞怒道:“这种一环套一环的阴损主意以后不准用在我身上!”

    “放心,你要相信我的人品。”

    “莫闹了,你哪来的人品?”东阳狠狠剜他一眼,随即又露出担忧之色,道:“因意气之争而与吐蕃求娶同一位公主,难道父皇看不出来吗?你可莫小瞧了父皇,待他回过神来细细一思量,这件事最初的起因根本站不住脚,小心把你和江夏王叔都挖出来,那可就大祸临头了。”

    李素笑道:“我行事的习惯是先把水搅浑,浑水才好摸鱼嘛,至于你父皇会不会察觉,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一定会察觉,短则数日,长则半月,必然会发现此事背后有人搞鬼,所以我和江夏王行事才会如此小心,从群殴到五国求娶公主,从头到尾都未曾参与进去,我相信江夏王行事比我更老道,必然已布下迷局和错误的线索,误导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彻查,不是特别倒霉的话,应该牵扯不到我身上。”

    眼睛渐渐睁开,李素的睡意早消,望着描刻着祥云的房梁,淡淡地道:“……更何况,我正在做一件动摇国策的事,欲使你父皇收回成命,或是默许所为,仅靠玩弄这点小聪明是远远不够的,我还需要一个理由,一个足以让你父皇认真衡量得失的堂堂正正的理由,这个理由必须对大唐和陛下有利,才会令你父皇动摇和亲之心,否则,再多的小聪明小计策终归不是正途,站在你父皇的立场,唯有‘利益’二字,方能令他改变主意。”

    东阳苦笑道:“父皇欲图之利,是‘国利’。”

    李素笑道:“我给他的,也是‘国利’。”

    “你打算给他什么?”

    “现在不能说,不是故意瞒你,其实我也不太确定这个‘国利’到底存不存在。”

    东阳吓得睁圆了眼:“若是不存在怎么办?”

    李素眨眨眼:“当然是把你那位公主妹妹远嫁到吐蕃去啊,我说过,只是试一试,事若不成,我必抽身而退,不然你难道以为我很高尚,敢豁出身家性命去帮一个并不熟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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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腊国王子的到来在李素的意料之中。

    想必他从文成公主那里听到了风声,于是风风火火赶来相谢。

    李素表示很欣慰,这家伙据说幼年时便被送来大唐学习文化,熟悉礼仪,这么多年读的书显然没读到狗肚子里去,明白“有恩必报”的道理。

    ……但愿他被敲诈时还能保持一颗虔诚的报恩的心,不翻脸,不讨价还价。

    王子拜访的理由很正式,说是答谢上次李素的相救之恩,禄东赞指使吐蕃随从对王子拳打脚踢时,李素跑出来搅局,稀里糊涂救了他一次,算上这次,李素已为他搅了两次局了。

    李素忽然发觉,宰他时下刀狠一点,良心上似乎更无压力了。

    两次耶,多大的恩惠,摆好任何羞羞的任君采撷的姿势,乖乖让恩人选择从何处下刀才是题中应有之义好不好……

    王子登门拜访,李素却没有出门亲迎,而是命薛管家将他领进后院的厢房中。

    待在这个年代太久了,李素很多思想和行为也不自觉地被这个年代的普世价值观同化了,前世多么积极上进品性良好的少年,如今居然也有了种族歧视,跟大唐的臣民一样,眼里看到老外便自动将他们幻化为一只只活蹦乱跳的猢狲,哪怕猢狲的身份再高贵,李侯爷还是觉得亲自迎出门实在是掉价。

    李素坐在厢房内没等多久,很快便看到薛管家领着一只猢狲进了屋。(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一十三章 恩泽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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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人当然不是真正的猢狲,事实上这位真腊国王子面貌不错,肤色有点黑,身材稍显矮了一点,除此之外,别的地方还是很顺眼的,尤其是温文尔雅不卑不亢的风度,颇得中原儒士之精髓。

    薛管家把人领进厢房后便识相地退了出去,顺手掩上门。

    屋里只剩李素和王子二人时,王子忽然双膝一屈,面朝李素重重跪下,垂头行礼道:“真腊国王子阇耶跋摩,谢李县侯两次搭救之恩。”

    李素神色平静地看着他,缓缓地道:“你们国家的人喜欢见面就跪地磕头?”

    王子摇头:“我们只跪天地神明和长辈,只是李县侯对我有再生之恩,值当一跪。”

    李素淡淡道:“你有跪的理由,我却不喜欢跟膝盖太软的人打交道。”

    王子闻言一愣,很快便站起了身,躬身又行了一礼,道:“我自幼便在长安生活,说的是关中话,读的是圣贤书,我也不喜欢动不动给别人下跪。”

    李素两眼一亮。

    就冲这句话,李素觉得这只猢狲值得一交,……前提是自己最好把种族歧视的毛病改掉。

    宾主重新见礼,李素命下人奉上茶水和点心,二人在静室中盘坐。

    王子对李家的茶很好奇,李素亲自将冲泡好的茶水斟进杯中后,王子惊奇地盯着茶杯看个不停,里面微黄的茶汤和在沸水中上下翻腾舒展的茶叶深深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是……”

    李素端杯自啜了一口,笑道:“这是李某自创的炒茶,嗯,别人似乎并不太喜欢喝,我也情当是自娱自雅,聊藉光阴。”

    王子恍然,空气中淡淡的茶香味渐渐弥漫开来,王子使劲吸了吸鼻子,情不自禁地学李素的样子浅啜了一口。

    入口柔绵,微觉苦涩,随即一股若有若无的甘甜自舌底传到舌尖,小小的一口茶,嘴里的滋味却妙不可言。

    王子两眼大亮,略显贪婪地又啜了一口,闭上嘴静静地品位嘴里甘苦交织的奇妙味觉,李素也静静地看着他的表情,虽未得一字评价,可从他的表情能看得出,这只猢狲……这只王子殿下显然很喜欢这种新奇的饮茶方式。

    连啜三口后,王子搁下杯,果然落了俗套地大赞了一句“好茶!”

    李素毫无惊喜,只是礼貌性地笑了笑。

    “刚才你说你叫……”李素努力在脑海里搜索回忆。

    王子急忙坐直了身子,道:“阇耶跋摩,这是我的本名,出生时父王取的,真腊话的意思是‘光荣胜利的狮子’。”

    李素一脸敬仰地拱手:“啊,原来是阇,阇……那啥,狮子兄,久仰久仰。……不得不赞美令尊父王一句,认识的生僻字真多。”

    王子苦笑:“名字确实不好记,幸好我幼年在长安求学时,授业恩师为我取了一个中原名字,名叫‘石讷言’。”

    李素笑道:“好名字,典自《论语》,‘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看来令师对你期望甚高啊。”

    石讷言叹道:“可惜在下辜负了恩师的期望,学研十多年,仍一无所成,论才不及大唐士子,论德亦负了圣贤教诲,居于长安庸碌度日,羞见故国父王和臣民……”

    李素笑道:“能说出这句话,便已将圣贤书读进了心里,实可谓君子之风,不必羞于任何人。”

    石讷言苦笑摇头,转移了话题,道:“今早听屏儿传信,言及李县侯答应玉成我和屏儿之事,石某感激不尽,今日特来拜谢。”

    说完石讷言起身又郑重行了一礼。

    李素及时托住了他的胳膊,笑道:“石兄不必谢我,说实话,原本我不愿接这桩事的,你应该清楚,欲成此事,难如登天,说句心里话,这是拿自家的脑袋性命闯鬼门关呐……”

    石讷言神情愈发感激,躬身道:“李县侯大恩大德,石某与屏儿永志不忘。”

    李素眼睛眨了眨,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原本我是不愿的,可是……江夏王心系爱女,心忧如焚,我实不忍大唐名将为儿女事焦虑伤怀,更何况……王爷出手大方,还送了我整整十箱钱财珠玉,整!整!十!箱!呐!”

    最后一句话李素咬字咬得特别重,然后摆了个高风亮节的姿势,仰头感慨地一叹,道:“父女情深,怎忍见他们生离死别?我只好勉强应承下此事,唉,此事凶险……委实太勉强了啊!我先试试看吧。”

    石讷言闻言睁大了眼,听李素话中之意似乎并没有出全力的意思,不由大急。

    李素是局外人,说实话,大家并不熟,帮他是情分,不帮他是本分,李素随时可以抽身走人,可是石讷言不一样啊,李素若抽了身,文成公主远嫁吐蕃便成了无可逆转的定局,那时他怎么办?

    所以李素话音刚落,石讷言便猛地站起身,朝李素行了一礼,语气焦急地道:“还请李县侯尽力转圜周全,石某与屏儿来世结草衔环,必报大恩!”

    李素摇头苦笑:“昨日我应承江夏王殿下时,话可没说死,这事我真的只能说尽力,事若不成,我只能抽身而退,石兄莫怪我,毕竟我也是有家有口的人,冒不起风险。”

    石讷言急得面红耳赤,激动地道:“李县侯,石某身无长物,唯剩一些阿堵俗物,石某愿倾尽所有相报,就怕玷污了李县侯……”

    李素精神一振,两眼大亮,无比诚恳地道:“石兄,我是一个不怕被玷污的人,真的,一点也不怕。”

    石讷言:“…………”

    盛名之下无虚士,原本以为长安权贵圈里传说李县侯贪财是谣言,如今看来……这简直是大实话啊。

    …………

    李素的目的达到了,心情也愉悦了,对石讷言的态度不由愈发热情起来,此刻李素眼中的石讷言竟无半点猢狲模样,而是财大气粗的石老板。

    宾主气氛和谐到了极点,李素充分向石讷言展示了何谓“礼仪之邦”的风度,态度之亲切,表情之和煦,言语之关怀,令石讷言感动万分,甚至恍惚间如同感受到了一股浓浓的,深沉的……父爱。

    花钱买来的服务,石讷言此刻心情之复杂,委实难以言表。

    客套寒暄过后,李素话锋突转,冷不丁问起了关于真腊国的种种。

    “石兄,李某未曾去过贵国,请恕我孤陋寡闻,真腊国……是在大唐的南方吧?”

    石讷言愣了一下,心中既焦急又疑惑,他只想跟李素讨论接下来如何布置,将文成公主远嫁之事逆转,谁知李素却没头没脑忽然跟他聊起了真腊国,偏题偏到十万八千里了。

    虽然着急,但石讷言的涵养还是很不错的,闻言耐心地答道:“没错,真腊确在大唐的南方,位于交州以西,六诏以南,与大唐****毗邻接壤。”

    李素挠了挠头,然后朝他歉意地笑了笑,道:“你说的地名我不是很清楚,还请石兄移步,在地图上指给我看如何?”

    说完李素起身走到室内南墙边,伸手将屋内一块山水屏风挪开,露出墙上悬挂的一张羊皮地图。

    地图画得比较潦草,依稀只将整个亚洲的轮廓勾勒了出来,用红线标明了各国的国界,还有蓝笔打上的阴影代表大海,各种暗黄到明黄的颜色代表各国境内的高山,以大致的海拔高度决定颜色的深浅,当然还有一些主要城市的大概位置和地名等等。

    地图很简陋,若换了千年后的现代,这张地图只能以“惨不忍睹”来形容,然而石讷言却惊呆了,快步上仔细地上下扫视一番,转头望着李素惊讶地道:“李县侯,这地图……画得好详细,据我所知,如今世上恐怕没有比这更详细的地图了,你看,山川,河流,城池,国境,甚至还有海……敢问李县侯,此图何人所绘?”

    李素认真地道:“大概十年前,一位游方的老和尚路经我们村,见我聪明伶俐可爱,于是心生欢喜,便将此图赠予我……”

    石讷言大吃一惊:“如此详细的地图竟是一位游方老和尚所作?可惜了!李县侯,您错过了一位高人。”

    李素眨眼:“你信了?”

    石讷言愕然:“难道我不该信?”

    好纯洁的孩子,把他骗到倾家荡产毫无压力。

    “好吧,你就当真的听,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曲指重重敲了敲墙上高挂的地图,李素道:“注意了,这是一道送分题,石兄你告诉我,你们真腊国到底在哪个地方?”

    石讷言迟疑地用手指在地图上比划了半天,随即放弃地摇头苦笑:“我从未见过如此详细的地图,所以……烦请李县侯先告诉我,大唐交州大约在哪个位置。”

    李素想了想,用手指着地图上某一个点,很肯定地道:“交州在这里。”

    有了参照的城池,石讷言这下不犹豫了,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下,然后指着图上另一个点,笃定地道:“这里,过交州往西,大约二百里后,便是我真腊国境内了。”

    李素盯着石讷言所指之处,定定看了半晌,然后道:“再请石兄告诉我,你们真腊国大约占地多广,你指个大致的版图便可。”

    石讷言心中愈发疑惑,不过还是老实照办,犹豫片刻后,用手在地图上虚画了一圈,道:“真腊国大致是这个形状。”

    李素恍然点头。

    明白了,果然是后世的柬埔寨,还包括越南中西部和老挝部分国土,拼凑起来便是如今的真腊国版图。

    李素拧眉注视地图许久,石讷言立于旁,见他神情肃然,不知在思索着什么,于是非常有涵养地静立不语。

    良久,李素转身看着他,笑道:“石兄,我问个事情你莫见笑,你们真腊国旁边……是不是有个邻国叫‘占城国’?”

    石讷言疑惑地看着他,试探着道:“李县侯恕我孤陋寡闻,‘占城国’我委实未曾听说过,不过我们确实有个邻国,你们大唐习惯称之为‘占婆补罗’国,实际上它叫‘林邑国’,依汉代象林邑而名之,如今的君主名叫巴托达玛,大唐人习惯叫他‘范镇龙’,自林邑立国以来,与中原汉土时战时和,数百年来各代君主对中原的态度不一,……不知李县侯所说的占城国,是否便是指它?”

    李素挠挠头,有些恼怒地道:“这些人怎么回事?一个国家的名字乱七八糟,叫这个叫那个,说来说去都是同一个,难道不能统一一哈么?”

    石讷言苦笑道:“因为林邑国这数百年来便未曾消停过呀,打打杀杀的,君主换得也勤,所以数百年来,国名终归有些不一样。”

    李素叹道:“算了,不计较这些细节,再说说别的事,你们真腊国以农耕为主,我想问问,你们所种的稻米如何?”

    石讷言终于受不了了,忍不住道:“李县侯,这些闲聊的话题咱们何妨留待以后再说?眼下最重要的是……”

    李素打断了他的话,冷眼瞥着他,道:“你以为我吃饱了没事干,跟你在这里闲聊?石兄,你听清楚了,我刚才和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跟文成公主有关,你最好打起精神好好的,愉快的跟我聊天,否则意欲逆转此事,几率愈发小了。”

    石讷言一凛,看着李素无比认真的神情,当即也不再多说,打起了精神专心地回答李素的问话。

    沉吟片刻,石讷言想好了措辞,缓缓地道:“我们真腊国终年炎热,几乎没有冬天,虽临海却少雨,大部分时候是干旱,所以种的稻米也特别耐旱,蒙天垂怜,幸好我们的稻米产量还不错,而且生长期很短,自种至收仅需五十余日,其稻穗长而无芒,相比中原麦稻,我们的稻米粒差小,耐旱耐涝,且不择地而生,若气候适宜,一年可两熟甚至三熟,拜此良种稻米所赐,我真腊国的百姓虽不算富足,然国中却从无饥荒,百年皆如是。”

    李素静静听着,越听心跳速度越快,脸上不由闪过一抹激动。

    “你说的这种稻米,种子是从林邑国传过来的吗?”

    石讷言一愣,不解地道:“为何李县侯总是提到林邑国?我们真腊国和林邑国的国土并不大,所谓稻种,当然是上天所赐,自我们立国以来便一直有,并不存在谁传给谁的说法啊。”

    李素恍然,然后深吸了口气。

    很好,后世名震天下的“占城稻”,原来其发源地并非占城国,而是对占城国和附近邻国的统称,也就是说,“占城稻”这种良种稻谷其实是后世中南半岛的共同产物,自己不知究竟,差点被名字骗了。

    一年两熟甚至三熟,更重要的是颗粒饱满,产量高,真实历史上占城稻被引入中原普及已经到了北宋年间,如果自己能把时间往前推几百年,几百年里,能活多少条人命!

    无上功德,善哉!

    李素的呼吸不由加快了许多,于公,引进这个良种稻,普及整个大唐,对百姓而言实是福祉恩泽,于私,自己手里终于握住了一个分量极重的筹码。

    凭着对前世的一点点记忆,李素依稀记得真腊国和占城国有些关系,而“占城稻”这个品种,至今大唐还没人发现它的好处,所以今日石讷言来拜访时,李素才会与他东拉西扯,不但打听真腊国的位置,也打听占城稻的特征。

    事实证明,李素没记错,因为文成公主的这段私情,让他找到了一条泽被苍生的通途。

    当然,也有文成公主的功劳,谁叫她眼光毒辣呢,只是因为在人群里多看了他一眼,一眼便瞅准了一位拥有优良稻种的王子,若是文成公主的运气稍微差一点,看上了某个鸟不生蛋国家的王子,那么……你就作死跟他放羊种草去吧。

    李素对自己并无太明确的定位,他不介意当坏人,偶尔也干点坑蒙拐骗的恶事,比如刚才初识这位真腊王子,没说几句话便狠狠敲了他一大笔,自己却毫无愧疚,因为他觉得这是自己应得的,毕竟李素不是活雷锋,没有义务给一个陌生人白帮忙。

    然而,李素也不介意当好人,再怎么对别人坑蒙拐骗,基本的底线还在,如果碰巧有个机会能惠泽天下劳苦百姓,他也非常愿意尝试努力一下,举手之劳便能让天下苍生多吃一口饱饭,少一个人饿死,何乐而不为呢?

    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李素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分外精彩,石讷言心惊胆颤地看着他,心中愈发忐忑不安,李县侯这模样跟疯子似的,自己的终生大事托付在这疯子身上……真的好么?

    再想到今日这位李县侯从见面到现在,拽着他东拉西扯,从地图位置说到农耕稻谷,扯了一堆的闲话却绝口不提他和文成公主的事儿,而且聊完后一会儿悲怆一会儿傻笑……

    回过神后的李素发现石讷言正古怪地盯着自己,那眼神里的意味……

    “你的眼神告诉我,你觉得我像个疯子。”李素目光谴责地瞪着他。

    石讷言一惊:“我没有!”

    “你有!告诉你,你的眼神很危险,也很伤财!……这种伤人的眼神少说得赔我一万贯。”(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一十六章 门阀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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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大理寺的牢房没见任何长进,走进去仍是一股强烈的扑鼻而来的恶臭味,然后便是阴暗的走道,潮湿的地面,一只只老鼠旁若无人地爬来爬去,偶尔还能听到某个正在被刑讯的犯人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李素面无表情地往大牢里面走去,牢头狱卒小心翼翼地跟在他后面,一脸如履薄冰,仿佛他们押送的不是犯人,而是野兽,李素偶尔步子停顿一下都会引起牢头们的警惕,生怕这位年轻的侯爷又会搞出什么幺蛾子。

    走过冗长阴暗的过道,终于到了曾经熟悉的牢房前,牢头殷勤地打开牢门,一溜的九十度鞠躬,恭请李侯爷进去坐牢。

    李素站在牢门外动也不动,鼻子使劲吸了几下,然后皱起了眉:“好臭的味道,以前我住这里的时候味道可没这么难闻过……”

    “小人马上把附近清扫一遍,再给侯爷点上檀香。”

    “牢里光线也暗……”

    “小人马上多支几个火把。”

    “牢里地上那么多灰尘,你们确定清扫过了?”李素不满地望向牢头。

    “小人马上再扫三遍,侯爷您亲眼瞧着。”

    “被褥果真是新的?我怎么隔老远就闻到一股霉味?”

    “小人马上换新的。”

    “…………”

    “…………”

    不管提任何要求,牢头都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而且雷厉风行说办就办,简直比庙里的菩萨更有求必应。只盼这位李侯爷少出点幺蛾子,放他们狱卒一条活路。

    通常来说,监狱里的牢头就是大爷,至少在监狱这个范围里,他们便是王者,关进牢里的犯人对这些牢头谄媚讨好巴结,最次也是老老实实缩着头不发一语,敢跟牢头摆脸色耍威风的,大理寺这么多年还真只有李素一人。

    牢头们也是有苦难言,从监狱王者猛地一下沦为侯爷的奴才,如此巨大的心理落差足够找心理医生干预疏导了。

    牢头不是天生的贱骨头,他们比谁都势利,对方软弱他们就强硬。自从李素第一次被关进大理寺后,牢头们暗里在长安城打听过李素的来头,于是便知道李素是个怎样的人物,那是被陛下视之为“少年英杰”的御前红人呀,而且李素干过的一桩桩事迹早已成了长安城的传奇,广为流传,哪怕被打进了大理寺大牢,那也只是一时惹了陛下生气,待陛下气头一过,没几天便放了出来,继续如往常般横行长安,佛挡杀佛。

    见识到李素第一次被关进来,很快便被放出去,然后第二次,第三次,牢头们终于麻木了,他们深深的发觉,这位李侯爷进牢房简直是家常便饭,而且每次都是惹陛下生气,每次陛下都生不了几天气便把他放了,出去继续当官封爵,百无禁忌。

    就算不提李素这个人,李素的那些狐朋狗友牢头们也见过不少,当初一次两次被打入大牢,进来探望他的以程处默为首,不是这个国公家的孩子便是那个国公家的孩子,个个都是开国勋臣之后,任哪一个要弄死他们这些狱卒,都跟捏死一只臭虫般轻松简单。

    如此人物,如此背景,牢头们哪里敢得罪李素?渐渐的,牢头们已经有了一种共识,无论这位李侯爷被关进来多少次,那都是进来度假休闲的,早不过五日,晚不过十日,终归还是会被放出去,不如索性放下脸面好生把这位侯爷侍侯舒坦,结个善缘,省得将来给自己找麻烦。

    所以李素自打进来到现在,对牢房百般挑剔,牢头们也是陪着笑脸毫无脾气,并且有求必应,充满了爱心和耐心,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是福利院,里面个个都是大善人。

    挑剔来挑剔去,挑得连李素都没什么可挑的了,终于满意地迈进了牢房,头也不回地道:“行了,暂时就这样吧,记得每日去东市广福楼给我定饭菜,菜单回头我写给你,还有,给我的牢房里加两个炭炉,天这么冷,冻死我你要坐牢的我跟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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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确实很冷,已到冬至,关中冷得邪性,一大早地上便结了霜,脚踩在地上嘎吱作响,嘴里呼出的白气肉眼可见。

    江夏王李道宗和泾阳县侯入狱的消息昨日下午便传开了,朝野震惊。

    很多人第一时间将二人入狱跟李承乾谋反案联系起来,毕竟谋反案刚刚平定,如今正是李世民高举屠刀清洗朝堂,根除余党之时,江夏王和李素恰在这个时节入狱,实在不得不令人浮想联翩。

    莫非……此二人也牵扯进了李承乾谋反案?

    李道宗可是陛下的同族宗亲兄弟啊,连他都被打入了大牢,可见这位王爷参与的程度不浅,不过令人费解的却是李素,长安城的臣民都知道,李素和李承乾这些年可是水火不容啊,李承乾谋反被废,李素应该是受益者才是啊,为何连他也下了狱?

    扑朔迷离,复杂难明。长安城谣言四起,众说纷纭。

    长孙无忌府上。

    作为帝国的宰相和李世民最为倚重的辅臣,长孙无忌自然是最早得到消息的,而且得到的消息是正确的。

    只有他清楚,李道宗和李素打入大狱与李承乾谋反案并无半分关系,二人入狱实是因为另外一桩事,一桩同样犯了帝王忌讳的事,而且论严重程度的话,李道宗和李素惹下的这桩事也不轻。

    欺君加破坏国策是多大的罪名?长孙无忌也拿捏不准,但他知道,如果二人没有后招翻盘的话,至少也是流放千里,就算李世民顾忌亲情,对李素亦有惜才之心,从轻发落的话,罚二人监禁一两年也是免不了的。

    屋内很安静,长孙无忌的眉头不知不觉皱了起来。

    李道宗疼惜爱女,不欲远嫁,故而做出欺君的举动,他的初衷长孙无忌可以理解,但他实在想不通,李素为何要掺和进这件事?若论与江夏王府的关系,以前从来也没听说李素与李道宗有多亲密,若说是李素路见不平,挺身而出,这个理由未免更扯淡了,就李素那奸滑的性子,无利从来不起早,小小年纪活得比他们这些浮沉朝堂多年的老狐狸还精明,怎么可能无端为一个并不太熟的王爷出头?

    除非李素与李道宗秘密达成了某种交易,或是得到了某个好处,否则李素断然不会干这种风险巨大的事。

    不管出发点是什么,在长孙无忌看来,李素这次玩砸了。

    也该砸一回了,二十出头的年纪,油滑得跟泥鳅似的,不管干出什么事都能全身而退,从来只在权力中枢的外围徘徊,死活不肯参与太深,活得既小心又得瑟,多年前便有无数朝臣发现这小混帐简直比久经风浪的老油条更懂得趋吉避凶,随着时日渐久,很多人看李素都不自觉地把他当成了妖孽。

    今日总算看到这妖孽栽了,长孙无忌表示喜闻乐见,活得油滑,又经常干些冒险作死的事,终于等到他阴沟里翻船的这一天了,再不翻就没天理了。

    屋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长子长孙冲仅着足衣,站在玄关外,见长孙无忌独自一人坐在屋内沉思,长孙冲轻轻走了进来。

    “父亲,孩儿刚下差,听说……江夏王和李素被陛下打入大理寺了?”长孙冲一脸愕然问道。

    长孙无忌眉眼不抬,淡淡嗯了一声。

    长孙冲迟疑片刻,道:“孩儿路过长安街市,如今市井里众说纷纭,父亲可知原因?”

    长孙无忌仍淡淡地道:“与你无关之事,何必操心?”

    长孙冲道:“父亲,江夏王下狱是天家内部的事,咱们可以不管,但李素与咱们长孙家多少有几分情分,更何况,咱家还和李家合伙做着香水买卖呢,若李素出了事咱家不闻不问,待李素从牢里出来,孩儿恐他心生嫌隙。”

    长孙无忌叹道:“冲儿,你也二十多岁了,凡事要学会耐住性子,也要学会衡量利弊,懂吗?”

    “孩儿不懂,请爹指教。”

    长孙无忌斜瞥了他一眼,哼道:“莫以为老夫什么都不知道,自从咱家与李素合伙香水买卖后,两家来往颇密切,李素那小混帐又是个会交朋友的性子,这几年你与李素之间的交情也不浅了吧?”

    长孙冲脸一红,垂头唯唯称是。

    长孙无忌叹道:“私交归私交,公事归公事,无论国还是家,终归都是有利则合,有弊则断,冲儿,你是长孙家的嫡长子,老夫百年之后,爵位和家中基业可全要交给你的,你若是这般公私不分的性子,教老夫如何放心?”

    长孙冲愈发羞愧,垂头不语。

    长孙无忌摇头道:“李素此人,有本事,无野心,轻名利,重情义,若他的野心稍微再大一点,将来入省拜相也不是不可能,再退一步说,统领一支军队戍边击敌,他也做得到,可惜此子太精明了,这些年竟死活不肯往朝堂内踏足一步,更不参与任何是非,所以陛下反而愈发看重他,陛下看重他的不仅仅是他的本事,更重要的是,他没有野心,陛下不用担心他会做出什么对社稷和天家不利的事情出来……”

    长孙冲闻言嘴一张,似乎想说话,长孙无忌摆了摆手,道:“听老夫说完。李素优点不少,缺点也不少,外人看他奸滑,老夫观之,他的弱点却一目了然,轻名利固然可保身,但‘重情义’这一点,在这滩既深且浊的朝堂里,注定会惹上是非,比如这一次,李素便干得出格了,以前的他,甚少参与朝堂之事,这些年他惹出来的,无非是与前太子的私怨,与东阳的私情等等,陛下纵然生气,气头过后也就不再计较,因为他惹上的都是私人恩怨,可是这一次,李素却硬生生搅和了大唐与吐蕃的和亲之事,多年既定的国策被他搅得越来越乱,六国争女,血溅夷馆,陛下的布局被完全打乱,这次他惹的事,跟以往可不一样,所以,冲儿,在情势还未明朗之前,咱们可不能轻举妄动。”

    长孙冲沉默片刻,道:“父亲的意思,待日后有机会时,再向陛下求情?”

    长孙无忌古怪一笑:“老夫为何要替他求情?刚才说过,你要学会衡量利弊,如果李素这次因此而惹得陛下疏远甚至厌恶,他从此便失了圣眷,不再被陛下重视,到了那时,一个被闲置冷落的县侯,值得我们长孙家去交往吗?值得老夫为他求情吗?”

    长孙冲一惊,抬头惊讶地看着他。

    长孙无忌叹道:“冲儿,这就是门阀,你可以觉得老夫无情冷酷,但老夫所做的任何一个无情冷酷的决定,对长孙全族来说都是有益的,至于个人的感情喜恶,在家族利益面前根本不值一提。冲儿,将来你若继承了家业,这些事情你都会经历的,而且会经历很多比这更无情冷酷的取舍。”(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一十七章 国法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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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情”“冷漠”“残酷”,这些不好的东西并不是天生就学会的,而是岁月强加给每一个人的,当看多了因心软而付出的惨痛代价后,人心便不知不觉硬了起来,这是自然界赋予人类的自保本能,不想被伤害就必须硬起心肠,在该伸手时袖手旁观。直到有一天,这种自保的本能变本加厉,它就成了伤害别人的一种攻击能力,世上大多数的坏人就是这么来的。

    长孙无忌不是坏人,事实上贞观之治为后面两百多年的盛世打下坚实的基础,长孙无忌作为宰相和李世民的第一臂膀,其功不可没。

    不是坏人的人,不一定是好人。

    因利而趋,因祸而避,长孙无忌也无法免俗,因为长孙家太庞大了,在朝堂里所处的位置也太显眼了,暗地里不知多少双眼睛冷冷地盯着他,若欲维持眼下家族鼎盛的局面,并且继续发扬光大,长孙无忌便不能冒一丁点风险,任何一个稍嫌草率的决定,都有可能把长孙家带进万丈深渊。

    如今的李素在长孙无忌眼里看来,就是一个风险。

    他认为李素干了一件蠢事,一件就算被原谅也极可能永失圣眷的蠢事。对长孙无忌来说,自李素干下这件事以后,李素对长孙家已没有太多的价值可利用了。

    很现实,但这就是世情人心。

    作为李世民最为倚重的臂膀,权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长孙家族圣眷长盛不衰近二十年,终归有它的道理的。

    …………

    世上不乏理智的人,自然也不乏冲动的人。像长孙无忌这种任何时候都非常冷静理智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想说什么话,想做什么事,往往不需要考虑太深远,尤其是行伍出身的汉子,性格更是直爽豪迈,爱憎分明。

    李素入大理寺监牢的第二天,太极宫外的广场上,徐徐行来一支骑队,离宫门尚距三十丈时,骑队顿止,纷纷下马步行。

    牛进达一身紫色朝服,头戴纶帽,腰系玉带,一脸阴沉地走在最前面,后面跟着的随从到了广场边缘便不再跟随,牛进达独自一人朝宫门走去。

    没走多远,便听到身后传来马蹄声,牛进达转身,却见程咬金骑马驰来,快到广场边缘也丝毫不见勒马,一直骑到牛进达的身前,程咬金这才猛地一勒缰绳,马儿听话地止了步。

    “老杀才,世上每天那么多人死,你怎么还不死!”牛进达没好气地骂道。

    程咬金哈哈一笑:“当年瓦岗寨时,部将捉了个观里的老道士给俺算过命,老道士说俺有耄耋之寿,活到八十不成问题,想看老夫蹬腿的话,你在坟里慢慢等吧。”

    二人脾气性子不对付,互相对骂了几句,骂得正是兴气时,身后又有马蹄声传来。

    李绩单人单骑,不急不徐地朝宫门行来,到了广场边缘,李绩非常懂规矩地主动下马,然后牵着马朝二人走去。

    程咬金大笑道:“今日可巧了,都是进宫觐见陛下?难得撞到一起,待会出来后找家酒肆同饮几杯如何?”

    李绩斜眼朝程咬金一瞥,冷哼道:“话不投机,这酒老夫怕是喝不下,稍停若老牛有雅兴的话,咱们不妨同饮一番?”

    牛进达今日显然有心事,闻言强笑了笑,道:“茂公所言正合我意,稍停出宫后同饮,嗯……就你我二人便可。”

    二人一句话便把程咬金孤立了。

    奈何程咬金脸皮极厚,闻言也不生气,反而笑得更灿烂:“俩老杀才多大把年纪了,还玩这种孩童游戏,老夫偏要与尔等同饮,敢不带上俺老程,信不信把你们饮酒的酒肆活拆了?”

    李绩指着他笑骂道:“老匹夫你莫非不知自己多招人厌,脸皮厚到这种程度也不容易,昔年抢老夫的军功,如今窜出来抢老夫的酒喝,老夫前世欠你的不成?”

    提起军功这个话题就伤心了,程咬金立马翻脸,圆瞪两眼怒道:“当年平DONG*突厥,老夫领军趋定襄,逼颉利可汗败走白道,让你老匹夫守在云中白捡了便宜,否则岂有你如今旷世之功?老匹夫你拍拍良心说,到底谁抢了谁的军功?”

    李绩翻了翻白眼,捋须傲然道:“颉利小儿在老夫眼里不过土鸡瓦狗尔,就算没有你程知节趋定襄,颉利小儿亦是老夫囊中之物,有你没你,真的无关紧要,程老匹夫莫太高抬自己,贻笑天下。”

    程咬金勃然大怒,这回是真生气了,暴跳如雷地吼道:“来人,取我斧子来!老夫活劈了这老杂碎!”

    都是当世名将,领军打仗的风格浑然不同,这种风格在生活里也体现出来了,程咬金说话行事直来直去,性烈如火,李绩阴阳怪气,却如软刀子割人,慢慢吞吞但更伤人。

    牛进达见二人眼看要在宫门前火拼了,急忙上前阻止,两头劝解,二人亦知时机地点不对,于是悻悻互瞪一眼,方才偃旗息鼓。

    牛进达朝二人拱了拱手,道:“二位,今日老夫面圣,实有要事,二位不如给个面子,让老夫先觐见陛下如何?”

    说来牛进达向来与世无争,而且性格憨厚诚恳,大唐初期诸多名将里,牛进达算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无论哪位将军都买他几分薄面,程咬金和李绩闻言自然点头答应。

    牛进达满腹心事,朝二人扯扯嘴角强笑过后,独自朝宫门走去。

    刚走两步,李绩忽然叫住了他。

    “牛兄,老夫问一句,你今日觐见陛下可是……,可是为了李素之事?”

    牛进达愕然回首,程咬金也一脸惊愕地看着李绩。

    见二人脸上的表情,李绩什么都明白了,无奈地笑了笑,道:“看来咱们三人见陛下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今日委实巧了。”

    话说开了,三人便没什么好隐瞒的,程咬金怒哼一声,咬牙道:“那个小混帐太不省心,太平日子过不了几日便要惹出祸事,老夫恨不得把他吊起来,抽足一百鞭子,翅膀硬了,他老爹管教不了,老夫代他爹管教!”

    牛进达倒没放狠话,只是叹了口气道:“这娃子……确实不省心,以往闯了祸也就罢了,不大不小,无伤大雅,可是这一次……犯了忌啊。”

    程咬金怒道:“陛下嫁闺女,嫁给谁也轮不到他来操心呀,和亲是国策,天大的事,他跑去中间横插一杠子,作死的小混帐!这种事也是他能碰的?”

    牛进达苦笑:“说起来都是他的长辈,娃子平日也有心,不但叔叔伯伯叫得甜,但凡有了好东西好物件,总没忘了咱们这几个长辈留一份,就冲这份心意,娃子闯再大的祸老夫也要救他。先把他从牢里捞出来,出来后打也好骂也好,都是后话了。”

    程咬金挥了挥手,不耐烦地道:“同去同去,今日赶了巧,咱们三个老伙计的面子加起来,陛下多少也要买几分帐。”

    牛进达欣然点头,与程咬金并肩往宫门走去。

    谁知李绩却没动弹,反而在他们身后冷冷地道:“咱们三个若同在陛下面前为他求情,娃子的性命可就真悬了!”

    牛进达和程咬金一惊,扭头愕然看着他。

    李绩也不解释,只淡淡地道:“想明白没有?没想明白拿脑袋撞墙试试。”

    二人秒懂。

    混迹朝堂这么多年,饶是心直口快的武将,多少也有一点政治智慧。

    三位军中威望甚高的武将一同觐见为李素求情,会给李世民一种怎样的感觉?

    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出了事竟有这么多老将为他保驾护航,假以时日,这个年轻人成长起来,焉知他以后会是怎样的人物?再加上这个年轻人自己也争气,年纪轻轻已立下不少功劳,朝中人脉越来越广,无论文臣武将都与他有交情,太子被废之后,朝堂之内几乎没有敌人,将来资历越来越足够,权力越来越大,朋而为党,帝王大忌。

    更何况,三位当世名将一同出现在李世民面前,本身就给人一种无形施压的逼迫感,哪个帝王乐意看到这种画面?就算迫于多年君臣之谊的压力,答应赦了李素,可是很难说李世民心里会不会有疙瘩,会不会为李素的前程埋下祸患。

    想清楚因果之后,程咬金和牛进达面面相觑,不由惊出一头冷汗。

    差点无意间给李素惹了天大的麻烦!

    论关系亲密,牛进达与李素最亲,李绩点拨之后,牛进达朝李绩行了一礼。

    “茂公良言,醍醐灌顶,老牛承情了。”

    李绩摆摆手,沉声道:“都是为了娃子,勿须多礼,娃子既然闯了祸,今日还是要见见陛下,为他求求情的,不过咱们三个只能去一个,多则生祸。”

    牛进达道:“老夫是李素的授冠人,此事理应由老夫先担待,老夫先去觐见陛下,二位且先回府,待我探探陛下口风再作计较。”

    李绩和程咬金点头,不多说废话,二人转身上马离去。

    ************************************************************************

    牛进达走进甘露殿时,李世民正烦得不行。

    殿内,李治和晋阳公主小兕子正瞪着李世民,李治气鼓鼓的生闷气,小兕子却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哇哇大哭,一边哭一边抹泪蹬脚,十足的小孩耍赖架势。

    “父皇,子正兄犯了多大的罪过,为何父皇将他下狱?”李治大声道。

    李世民冷哼道:“小娃子莫掺和大人的事,带你妹妹出去玩耍。”

    “父皇,子正兄与儿臣在晋阳平乱时结下生死之谊,儿臣一定要问个究竟,子正兄到底犯了什么罪,而致下狱的下场。”

    一旁的小兕子说不出道理,她只知道子正哥哥被抓去坐牢是一件很不好的事,于是咧着嘴大哭:“我要子正哥哥!不许子正哥哥坐牢!”

    李世民被这俩小屁孩吵得不行,终于发飙了:“你们的子正哥哥犯了弥天大罪!坏了大唐国策,坏了朕布下的远谋,你们说他该不该杀?”

    李治一怔,接着嘴硬道:“国策走偏了,扳回正路便是了,无非父皇一道旨意而已,子正兄为我大唐立过那么多功劳,难道父皇仅仅因为一个小错而锁拿他下狱,父皇此举岂不令天下功臣齿冷?”

    李世民暴怒:“放肆!雉奴,谁教你这样与朕说话的?”

    “儿臣知罪,儿臣一时心急,口不择言,请父皇莫怪罪,只是父皇,凡事避不开一个‘理’字,儿臣与子正兄有生死患难之谊,父皇若不给儿臣一个理由,实难令儿臣心服,若连您的儿子都无法心服,如何让天下人心服?”

    李治越说越激动,小脸涨得通红,眼里不时闪过一丝惧色,只是强撑着挺起胸,一副凛然不惧的模样。

    李世民却颇觉意外地看着他,这个儿子自小被他亲自带在身边抚养,也许因为宠溺过甚,李治在李世民面前永远是一副懦弱优柔的模样,说话都是轻声轻语,而且从未见他发过脾气,今日竟罕见地为了一个外人而跟他争吵起来,实在是难得一见。

    不知怎的,李世民忽然笑了。

    这个小儿子的性格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今日竟见他发了脾气,李世民的满腔怒火奇迹般的全然逝去,心中再无一丝火气,反而饶有兴致地盯着他。

    “雉奴到底长大了,居然有脾气了……哈哈,还敢跟朕讲道理,这性子该不会也是跟李素学的吧?”

    李治脸涨得更红了,被李世民一打岔,李治胸中好不容易激荡起来的一股勇气顿时全泄了,又恢复了以往懦弱的模样,怯怯地摇头:“儿臣……儿臣只觉得,只觉得自己朋友并不多,手足兄弟与儿臣年纪相差太大,不愿带儿臣玩耍,儿臣只有李素这么一位朋友,而且是共同经历过生死的朋友,儿臣……实不愿失去这个朋友。父皇,看在儿臣的面子上,求父皇对李素从宽处置。”

    李世民赞许地点头:“能知朋友之义,殊为不易,雉奴,你确实长大了,懂得为他人着想了,有情有义方不愧为真丈夫,你做得不错。只不过……”

    李世民的笑容渐渐敛起,缓缓道:“只不过,国有国法,李素这次犯的错太严重,朕纵想饶他,国法却不容,此而不惩,怕是愈涨他的气焰,以后可真就收拾不了他了。所以,朕这次绝不能饶他,明白吗?”

    李治急了:“父皇,李素到底犯了多大的错?”

    李世民目光变得冷漠,面若寒霜道:“他背着朕破坏了大唐与吐蕃的和亲,暗中挑起六国争斗,你说这个错大不大?”

    李治愕然无语。

    李世民冷哼道:“前日朕刚得到松州急奏,你的兄长承乾谋反之时,吐蕃赞普调动境内兵马,陈兵列于吐蕃国境上,对松州虎视眈眈,他们调动兵马,自是想试探风声,若谋反事成,咱们大唐一片混乱,吐蕃自可从容攻取松州,在大唐长驱直入,甚至连吐谷浑和丝绸之路都有可能被他们占据,朕不动声色,只待文成公主上路,吐蕃兵马自退,三五年内,大唐可操练出一支适应吐蕃气候的兵马,报此不敬之仇,可是你看看!朕的布局全教李素一人破坏殆尽!”

    李世民越说越气,咬牙怒道:“这个混帐,朕真恨不得一刀剁了他!坏了朕的大事!”

    见父皇龙颜大怒,李治习惯性地缩了一下肩膀,随即壮起胆子道:“或许子正兄有他的原因和苦衷呢,父皇为何不召他问一问,若子正兄确是做错了事,父皇处置他自无二话,若他有别的理由,父皇也可兼听而明……”

    李世民怒道:“朕不想听他的理由!让他在大理寺里老实待着吧,再过几日朕便下旨,把他流放到黔南,跟野人土著为伍罢了!”

    李治大惊:“求父皇开恩……”

    正说着话,殿外宦官恭敬地禀道:“陛下,琅琊郡公牛进达求见。”(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二十章 故人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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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道正策马飞驰在蜿蜒的长安古道上。

    寒风呼啸,拂面如刀割,劲风卷起黄尘,李道正被风迷了眼,他努力将身子伏低在马背上,并且小口地调整着呼吸,让呼吸的频率与马儿奔跑的节奏保持一致,外人眼里看来,这一人一马竟已融合成了一个整体,不是老手绝对练不出这等娴熟的骑术。

    父爱总是无条件,不求回报,甚至不分善恶对错的。

    自己的孩子不论做了任何事,在父亲的眼里看来,就算是错了也容不得外人来教训,孩子身上流着父亲的骨血,是父亲生命的延续和寄托,都说世上无不是的父母,可是在父母眼里,世上无不是的孩子,为人父母者才能明白,所谓“护犊子”其实根本就是下意识做出的第一反应,善恶对错对父母来说,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李道正现在要做的便是护犊子,他要把儿子救出来,不想看他坐牢,更不想看他流放黔南,用尽所有力气,甚至不惜翻开尘封的前缘往事,撕开他最不愿面对的曾经,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儿子。

    马儿发疯般飞驰,不到半个时辰,长安城延兴门便遥遥在望。

    李道正勒马,眯着眼定定注视那座巍峨雄伟的城池,不由长呼出一口气。

    下马步行,李道正牵马走进城门,入城后直奔朱雀大街而去。

    朱雀大街住着大唐所有权贵和重臣,他要找的人也住在那里。

    穿街过坊,目不斜视,半个时辰后,李道正便站在朱雀大街一户权贵人家门口。

    门口值卫武士林立,见李道正牵马驻足,定定看着自家府门前高挂的牌匾,武士们不由生了疑,直到发现这个牵着马的农户打扮的中年人忽然迈步朝自家门前走来,武士们这才按刀而上,拦住了李道正。

    “国公府前,闲人不得驻留,速速离去!”武士面无表情地道。

    李道正却浑然未闻,抬头盯着门楣上的那块牌匾,不知想着什么,表情越来越苦涩,眼眶竟不知不觉发红了。

    武士见李道正毫无反应,不由怒了,忍不住伸手推了他一下。

    “闲人不得驻留,你听不懂人话吗?”

    李道正被推得往后一踉跄,却也没反抗,眼眶里的泪水却越蓄越多,不知回忆起了什么伤心的往事。

    见李道正仍没有离去的打算,武士们不由大怒,为首一人锵的一声便拔出了腰侧的横刀,指向李道正怒道:“叫你走,你不走,究竟意欲何为?”

    李道正终于有了反应,抬头苦涩地一笑,使劲吸了吸鼻子,然后朝武士拱了拱手,态度十足的谦卑。

    “烦请通报此间家主,昔年部将求见,我叫李长生。”

    李长生,这是个多年未曾提起的名字,也是李道正当年的名字,落户太平村后,不知什么原因才改了如今的名字。英雄壮年飞扬之时,他便是李长生。

    武士皱了皱眉,露出嫌恶的表情,道:“昔年部将便是你这德行?咱们国公爷是朝廷砥柱,国之重器,终日繁忙操劳,你说一个名字咱家国公爷便出来见你,你以为你是谁?”

    李道正失望地喃喃自语:“果真是物是人非,昔年与大将军并肩冲陷敌阵,大胜还营喝酒吃肉,何曾想到过今日欲见而不可得?”

    武士听不清他的喃喃低语,见李道正黯然神伤的模样,对他的话仿若未闻,一次又一次被忽视,武士不由勃然大怒,扬起横刀便架在李道正的脖子上。

    “久驻不去,神神叨叨的,你是何居心?再不走便将你拿下见官了!”

    刀架在脖子上,李道正终于有了反应,下意识般反手搭在横刀的刀刃上,也不知他如何用了巧劲,随手那么一扭一翻,武士懵然之间,握刀的手肘忽然一麻,横刀竟鬼使神差般到了李道正手上,雪亮的刀刃斜指向地,瞬间情势逆转,如同变戏法一般。

    门口的武士们皆惊呆了,接着马上回过神,李道正露的这一手可算捅了马蜂窝,所有人同时横刀出鞘,非常有经验地呈扇形将李道正围住,人人露出高度戒备之色,如临大敌地死死盯着李道正。

    被夺了刀的武士大惊之下,猛地朝后退了三步,指着李道正大喝道:“好个贼子,果然来者不善!速速弃刀,否则视为刺客,格杀勿论!”

    李道正冷冷一笑,盯着武士道:“李某生平从来不习惯被人用刀架住脖子,多年前有人这么干过,他们都死了。”

    武士呆怔。

    李道正抬头看着国公府大门上的牌匾,心中一阵气闷烦躁,忽然扬起手中的横刀,运足了力气,吐气开声,暴喝一声,横刀脱手飞出,电光火石间,只听一声闷响,横刀竟不偏不倚钉在十步外牌匾下方的横梁上,刀刃入木近半,刀柄仍颤巍巍抖动着,发出嗡嗡的怪声。

    武士们震惊了。

    这等手力,这等准头,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黑脸汉子究竟什么来头?

    小小露了一手,震慑了门前众武士,李道正却无视诸多指着自己的刀剑,仰头豪迈大笑道:“既然无缘见故人,那么不见也罢!”

    言罢毅然回头,迈步离开。

    周围指着他的刀剑仿佛被无形的气罩隔开了似的,武士们又惊又惧,如临大敌,明明刀剑在手,但谁也不敢往李道正身上招呼,那种如山岳般的威势,如杀神般的霸气,将武士们深深地震住了,没人敢做出任何动作。

    李道正看也不看门口的武士,转身牵了马,独自一人朝远处行去。

    直到李道正的身影消失,众武士松了口气,有好奇者赶紧跑到牌匾下方的横梁下,伸手试探着拔出那柄横刀,横刀入木近尺,牢牢地钉在横梁深处,众武士面面相觑,眼中各自露出震惊之色,都是行伍的汉子,都是舞刀弄棍的行家,李道正随手投出的这一刀,看在内行人的眼里,一眼便知它的分量。

    “这人……恐怕真是国公爷的故人。”一名武士脸色有些发白。

    另一人脸色也不好看:“他刚才说啥来着?昔年部将?国公爷的昔年部将如今个个腾达显赫,这人一身农户打扮,哪位部将混成这样?”

    又有一人冷笑,指了指那柄仍钉在横梁上的刀,道:“你不信?看看这个,拍拍良心说,你随手一掷能有这份功力么?”

    叹了口气,他接着道:“单看这准头,这手力,只怕真是国公爷的旧部了,而且还是冲锋陷阵,斩将夺旗的高人,不是前锋官便是国公爷身边的亲卫,没错的!”

    第一个说话的武士脸色愈发苍白了:“如此说来,咱们把国公爷昔年袍泽拒之门外,还对他动了粗,这……”

    “这什么这,快追上去问问呀,人家是条好汉,大丈夫真英雄,咱们这次以礼相待,莫坏了国公爷的名声,教人说他骄横。”

    ***********************************************************************

    长安街市,人流穿梭如川,熙熙攘攘,擦肩而过,各自成为陌生人生命里的过客。

    李道正牵着马,独自一人走在街市上,神情落寞,身影孤单。

    求人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躬个腰,陪个笑,轻言软语递几句好话,毫无价值的脸面暂时放下,达到目的后再捡起来,掸掸上面的灰尘,脸,它还是那张脸,或许比以往更光鲜。

    可是,李道正做不到。一个年已不惑的男人,历经了半世沧桑,他的半生比寻常人更辉煌,更传奇,然而,仍旧放不下脸面,他害怕,当人生第一次放下脸面后,未来再也捡不起来了。一张没了脸的人,多么可怕。

    李道正是卑微的,他的身份卑微如尘埃。可他也是骄傲的,一生未曾给任何人说过半句软话,更未曾求过人,他的前半生征战沙场,他需要的军功永远只靠自己手中的刀剑去取,他的后半生隐没于乡野,哪怕最饥困最艰难的年景里,哪怕儿子饿得半夜睡不着觉起床猛灌凉水,他都忍住没开口求过地主,而是自己顶着严寒跳进冷水淤泥里去给邻村挖沟渠换粮食。

    卑微如尘埃的人,也有一尘不染的高贵尊严,李道正的一生像一杆宁折不弯的铁枪,宁愿死,也不愿让干净的自己蒙上一丝瑕疵。

    所以李道正刚才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原本为了儿子上门求人便不是他的本意,这个决定做得万分艰难,然而高门大户的门口,只受到了一点点冷遇奚落,他便无法再继续下去,他的骄傲不容许自己如此糟践尊严,那种屈辱的感觉比死还难受。

    前方宽阔的街道左边是一条阴暗的巷子,李道正站在巷口,身形顿了一下,牵着马走进了小巷内。

    无人的小巷内,积蓄已久的悲伤眼泪终于毫无顾忌地流了下来,李道正无声地哭泣着,七尺男儿汉此刻泪如雨下,平静多年的日子被打破,接踵而来的,却是人生中最艰难的进退,他很想放下面子和尊严,很想轻松地迈过这道槛,可是,怎么也迈不过去。

    更何况,那道槛后面,还有一段尘封多年,至死也不愿再揭开的往事和恩怨。

    浑身失去力气般跪坐在冰冷潮湿的地上,李道正泪眼望天,无助地喃喃自语:“咋办咧,该咋办咧,英娘,以前家里的事都是你拿主意,你走咧,素儿落难咧,你教教我,咋办咧……”

    男儿伤心只在无人处,李道正跪在小巷内索性哭出了声,多年的辛酸和孤独,多年积蓄的悲伤,此刻尽情宣泄而出。

    天空灰蒙蒙的,寒风卷裹几片枯黄的落叶,打着旋儿在李道正的头顶盘旋,风儿渐歇,落叶终于无力地跌落尘埃。

    不知哭了多久,李道正忽然站起身,抬袖狠狠擦去了泪水,通红的眼睛里透着决然。

    低头,恳求,屈辱。

    这些男人本不该有的东西,一生中总会遇到几回的,世上有什么尊严能高于儿子的性命安危?

    李道正决定回去,再回到那户权贵家的门口,等待当年的那位故人,求他救救自己的儿子。

    深吸了口气,李道正平复了情绪,牵着马走出了小巷,仍朝刚才的来路往回走。

    …………

    人流熙攘的街市,嘈杂喧嚣的噪音声声入耳,李道正面无表情,充耳不闻。

    远远的,对面一阵不急不徐的马蹄声传来,三四人骑在马上,几匹马靠得很近,马上的人正凑在一起,边走边说着话,神情凝重,透着几分焦灼,不知商量着什么。

    街市上的百姓见马儿行来,纷纷自觉地避到一旁。

    能在长安城街市上慢慢悠悠骑马的人必是当朝权贵,不是三省宰相便是开国大将军,否则没人能有此殊荣。

    行人皆避开,马前三丈方圆顿时留出一片开阔的空地,随着马儿缓慢的行走,空地也不停地变幻,不论走得快或慢,前方三丈内终是空无一人。

    骑马的人确实是权贵,而且都是开国大将军,正是李绩,程咬金,牛进达三人。

    昨日李世民忽然下旨流放李素,不日启程,今早又忽然将李素宣进太极宫,不知怎生处置,原本淡定的几位老将军顿时急了,他们不清楚陛下忽然召见李素是个怎样的信号,是凶是吉,而以李素那外柔内刚的熊脾气,若再顶撞了本已在气头上的李世民,下场肯定不是流放千里那么简单,斩首灭族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三位老将军听到消息后,不约而同地聚集在太极宫外,请求觐见李世民,无奈李世民此刻正在召见李素,宫门前的宦官自然连通禀都不敢的,三位老将军碰了个钉子,又不敢离去,在宫门前徘徊等候许久,直到两个时辰后,天色已近午,宫里还没传出诸如“推出去斩了”之类的凶信,三人渐渐放心,料想今日李素大致应该无碍,于是三人这才骑着马,慢悠悠地回家了。

    寻常百姓识趣地避开了,可迎面而来的李道正并未避开,他牵着马,垂着头,对外界的一切漠不关心,也没注意到对面离他越来越近的三位老将。

    马前三丈的空地,迎面忽然出现了一人一马,这情形就很突兀了,三位老将想不看到李道正都难。

    骑在马上的三人只抬眼瞥了一下,并未在意,他们都不是仗势欺人的权贵,路不是自己的,谁都可以走,所以三人同时将马儿的缰绳稍微往旁边拉了一下,指挥马儿绕过李道正。

    程咬金仍是没心没肺,一边拉着缰绳,一边笑道:“老夫懂相面,当年第一眼见到那小子就看出来了,他必非福薄之人,虽然说话做事很混帐,一生倒也有惊无险。”

    李绩笑骂道:“你个不学无术的老匹夫,懂个屁的相面,信不信明我就把李淳风找来,你们当面聊聊如何相面,看看他怎么拆穿你。”

    程咬金哈哈笑道:“当面聊俺老程也不怂,李淳风敢在老夫面前胡说八道,老夫定教他知道何谓真正的‘福薄’,一斧子把他剁了,他自然便‘福薄’了,这老神棍三年前领教过老夫的手段,如今远远见了我都绕道,好几次吓得钻进了死巷子,笑得老夫……咦?那不是李家娃子的老爹么?喂!李兄弟!”

    程咬金向来大嗓门,当街这一声大吼,失魂落魄的李道正也被喊回了神,抬眼一瞧,却见程咬金骑在马上笑吟吟地瞧着他。

    李道正自然认识程咬金的,这几年程咬金没事就去李家打秋风,从来不把自己当客人,在李家但凡遇到好物件了,二话不说打包带走,害得每次程咬金来之前,李素都会紧张兮兮地把家里的好东西先藏起来再待客,所以李道正对程咬金的印象很深刻。

    见程咬金笑着招呼,李道正赫然抬头,勉强朝他挤了个笑脸。

    然而,一旁的李绩乍见李道正,身躯不由一震,瞬间怔忪之后,脸色大变,未等程咬金下马寒暄,李绩骑在马上忽然大喝道:“长生!可是长生?是你吗?”

    李道正一呆,这才看到程咬金旁边的李绩,接着李道正的脸色也大变,黝黑沧桑的脸庞瞬间无比苍白,嘴唇嗫嚅几下,期期说不出一句话,眼眶却忽然红了。

    突然的变故,令程咬金和牛进达猝不及防,二人吃惊地看着李绩和李道正,面面相觑,满头雾水。

    李绩的眼眶也红了,死死盯着李道正的脸,二人相隔数丈,对视良久,李绩终于肯定地点头:“长生,没错,你是长生!”

    说着话,李绩翻身下马,大步走到李道正面前。

    就在程咬金和牛进达以为即将出现故人喜相逢的画面时,情势却突变。

    李绩走到李道正面前,忽然伸出手,一把揪住李道正的衣襟,猛地往上一提,一百多斤的李道正居然就这样被李绩单手提起,两脚悬空,奇怪的是,李道正竟然丝毫没有反抗,就这样木然地任由李绩提着他,两眼紧闭,泪水顺腮而下。

    李绩眼里也蓄满了泪水,盯着李道正的脸如同看着仇人,充满了愤怒怨恨,却还掺着一丝疼惜,伤怀。

    “寻你多年了,一直杳无音讯,李长生,老夫还以为你死了呢,没想到今日又在这长安城里见着了……”

    李道正泪流不止,却死死咬着唇,一言不发。

    一旁的程咬金和牛进达急了,赶忙上前拽住了李绩的胳膊,拼命往下拉扯,程咬金喝道:“老匹夫你吃错药了?快快放手!都是熟人,万莫误会……”

    “滚开!”李绩像头发怒的狮子,须发皆张怒吼道,程咬金被吓得一颤,情不自禁地往后退了一步。

    李绩却懒得理他,仍盯着李道正,一字一字缓缓地道:“别的尚且不提,老夫只问你一件事,英娘何在?她跟着你这些年,你可曾委屈了她?”

    李道正终于睁开眼,直视李绩愤怒的眼睛,低声道:“英娘……二十年前已逝。”

    李绩闻言身躯猛地一颤,两眼迅速圆睁,失声道:“英娘死了?”

    “死了。”

    李绩呆怔片刻,泪水终于控制不住地夺眶而出。

    仰头长长呼出一口气,李绩惨笑:“好,好得很!老夫且不问她如何死的,只问一句,她死了,你为何不死?”

    李道正泣道:“幼儿无依待哺,我不能死。”

    李绩松手放开李道正,面现悲伤之色,喃喃道:“好好的大活人跟着你一声不吭的走了,连苦日子都没能过几天,她死了,你有何颜面独活?”

    忽然从腰侧拔出仪刀,雪亮的白光闪过,刀锋以雷霆之势朝李道正头顶奋力劈去。

    “老夫便送你去见她吧!”

    李道正满脸悲痛,认命地闭着眼,竟不躲不必,任由刀锋劈落,显然已抱定求死之心!

    锵!

    一声金铁相击的脆响,李绩的仪刀离李道正头顶尚距两寸便劈不下去了,却被两柄同样制式的仪刀架住。

    李绩愤然抬头,见程咬金和牛进达一左一右,二人的仪刀也出了鞘,恰好同时架住了他的刀。

    “与你们无关,滚一边去!”李绩怒道。

    程咬金架刀之后,手臂被震得生疼,龇牙咧嘴一阵,怒道:“这是李素他爹,老匹夫你发什么疯!”

    李绩一呆,扭头愕然道:“李素?你,你是……李素的爹?那李素他,他难道……”

    李道正闭眼,泣道:“李素,正是我和英娘的孩子,亲骨肉。”

    李绩惊愕地盯着他,半晌说不出话来。

    李道正却抬袖擦干了泪,忽然扑通跪在李绩面前,凛然不惧道:“大将军,英娘是你亲妹妹,当年我与英娘不告而别,我罪该万死,只是我和英娘的孩子李素如今身陷囹圄,马上要被流放黔南,那里仍是一片荒蛮之地,一路丛林峻岭,危机四伏,能不能留得性命尚不知,求大将军救他一回,至于我李长生当年之罪,此事过后,任杀任剐,绝无怨言!”(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二十一章 细剖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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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道正一生磊落,活得堂堂正正,唯独做过一件对不起人的事,那位他曾经对不起的人,如今就站在他的面前。

    原本,他可以选择不站在他面前,世界很大,一个住在长安城里,一个住在长安城外,相隔不过数十里,可是他与他二十多年没见过面,李绩这些年数十次派家仆精骑寻找李道正的下落,皆是无功而返。

    然而,世界也很小,寻常的日子,寻常的街头,不经意的抬眼便是老天注定久别重逢的缘分,至于重逢后的恩或怨,如果不能一笑泯之,那便认真偿还。

    李绩和李道正都无法一笑泯之,可是,却不知从何偿还。年月太久了,久得仿佛往事已成了隔世,总觉得已是上辈子的事了。更何况,二人若论起当年的恩怨,恐怕谁都说不清楚到底是恩还是怨,李道正做过对不起李绩的事,仅此一件,可是二十多年前,李道正做过的事却实在太对得起李绩了。

    熙攘的街市委实不是重提旧年恩怨的好地方,只是李绩和李道正浑然不觉,无视路人惊惧敬畏的眼神,也无视巡街武侯小心翼翼不敢靠近的怯懦身影。

    看着李道正跪在自己面前,李绩仍呆怔不发一语,表情变幻莫测,二人对话的一来一往间,程咬金和牛进达在一旁大抵也听出了意思,然后二人面面相觑,发现彼此脸上皆是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

    李素竟与李绩是亲人,而且是嫡亲的舅甥?

    饶是两位将军久经阵仗,仍被这个事实震得两耳嗡嗡作响。

    李绩似乎也不敢相信,呆怔许久,李绩吃吃地道:“你说的那个‘李素’,是……‘那个’李素?”

    话问得很奇怪,可李道正听懂了,笃定地点点头:“是‘那个’李素,程将军和牛将军都认识的‘那个’李素。”

    李绩依然一副惊呆的模样,喃喃道:“原来他……竟是英娘的孩子!是了,应该是她的孩子了,当年第一眼见到他便觉得眼熟,老夫只当是错觉,原来不是错觉,果真是我妹子的孩子……”

    垂头看着李道正,李绩的目光里仍充满了怨恨和怒意,只是还掺着几分复杂的色彩。

    “你一生未给人下过跪,跟随老夫那些年你一直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今日竟为了儿子下跪求人,足见你确实疼爱他,李长生,你听清楚了,老夫恨不得亲手杀了你,当年的事情没完,待将李素保出来,你我的恩怨慢慢算!”

    李道正垂头道:“多谢大将军,还有,我如今改了名,叫李道正。”

    李绩一怔:“李道正?你一个粗人能取这种名字?”

    李道正平静地道:“英娘给我取的,她说,既然隐姓埋名长相厮守,前尘种种便该一刀斩断,毫无留恋,故给我换了个名字,名曰‘道正’,谓之‘道正气和’,做人磊落,戒妄戒嗔,与她平淡度尽此生。”

    李绩眼眶又红了,缓缓点头,叹道:“是她的性子,她总是那么好强,当年我一时气急说了几句重话,第二日便不见了你和她,离家远遁私奔恐怕也是她的主意吧?”

    李道正点头:“是,当年她实在气极了,也不愿我受委屈,当夜便拉我离开了李家,说是要与李家恩断义绝,此生不见,给我改名时甚至连我的姓都想换了,但我感念李家收养之恩,不敢或忘,宁死不愿改姓,英娘没法子,只好给我留了李姓。”

    李绩仿佛受了巨大的打击,黯然道:“只不过几句气话,为何如此绝情,要与李家恩断义绝?”

    李道正叹道:“她哪里绝情了?大将军,离家之后我们并未走远,所居之地离长安城只有数十里,每日傍晚,夕阳西下,她总是站在村口,痴痴地看着长安城方向,每年大将军生辰之日,她也着我从村口沽两斤酒,关上门一人独饮,大醉而眠,逢家祭先祖之日,她也会带上我,在村外找个偏僻无人的野地,点烛焚香,面北而拜,再大哭一场……大将军,李家生她养她,她如何割舍得下?我知道,她做梦都想回去,也劝过她无数次,只是……她太好强了,倔强了一辈子,死撑了一辈子,到死都没能再踏进家门一步……”

    李道正说着说着不禁潸然泪下,李绩也流着泪,泣而跺脚,长叹道:“自家人有什么天大的槛过不去?何必为了一口气而误了一生!”

    看着泪如雨下的李道正,李绩深吸了口气,努力平复了一下情绪,指了指他,道:“你,先跟我回家,当年的事慢慢再说,现在重要的是把李素保下来……”

    转头望向程咬金和牛进达,李绩朝二人拱了拱手,道:“多年的一点家事,教二位见笑了,李素是二位的晚辈子侄,只是于我而言,他已不仅是晚辈,而是失散多年的亲人,二位,此时不同彼时,如何保下李素,老夫要下把力气,也请二位与老夫呼应一二。”

    程咬金和牛进达互视一眼,默默点头,惯来嬉笑怒骂的程咬金此刻神情也正经了许多,他明白李绩话里的意思。刚才之前,李素是大家的晚辈,三位将军为他求情缘于这些年的情分,缘于大家对李素的疼爱,然而今日与李道正相逢,得知李素是李绩的亲外甥后,事情的性质便不一样了,李素成了亲人,真正有血缘的亲人,李绩出于对外甥的护短也好,出于对妹妹多年的愧疚心理也好,总之,李家这回保李素是要下死力气了。

    打个简单的例子,刚才之前,三位将军保李素只能说尽其所能,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事若不成,三人也毫无办法,但此刻不一样了,知道李素是李绩的亲外甥后,李绩欲保下他,必然要动用李家多年积攒的所有资源人脉,可以说是不惜一切代价,多年攒下的人情也好,恩情也好,该用掉的毫不犹豫地用掉,一切只为将这个外甥保下来。

    这就是有血缘和没血缘的区别待遇,很现实,但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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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甘露殿。

    李素此刻自然不知道长安街市上发生的那一幕,更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仍与李世民相对而坐,二人大眼瞪小眼,半个时辰没说过一句话了。

    论年龄,大家差了几十年,二人之间岂止是代沟,简直是鸿沟天堑,论性格,李世民那种刚愎自负的性格也是李素最讨厌的,论共同话题,这就更没得聊了,李世民就是个有着官方身份的土地主,每天脑子里琢磨的事就是盯着地图,想着使个怎样的法子把大唐的领土扩大一些,再扩大一些,而李素,每天三个饱一个倒,典型的混吃等死不求上进,两人说起公事还能有问有答,若聊点私人的话题,简直是话不投机,三句话后便有强烈互相捅刀子的冲动……

    殿内很安静,气氛安静得有些尴尬。

    李世民也不嫌无聊,没话说就批奏疏嘛,可他却偏偏啥事不干,只盯着李素的脸,眼睛一眨不眨,盯得李素浑身发寒,尴尬得有一种索性流放到黔南去的冲动,黔南多好啊,可以看瀑布,游苗寨,心情好的话索性翻过云贵高原跑去吐蕃搞点事,如今虽然是一片荒蛮不毛之地,带上帐篷猎点野味只当是野外生存训练了,哪怕继续回大理寺蹲牢房也舒坦,总好过被这一双龙眼盯猎物似的盯着……

    李素坐立难安,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干笑着打破尴尬的沉默。

    “陛下,今日天气真是哈哈哈啊……”

    李世民哼了哼:“‘哈哈哈’是天气很好的意思么?”

    李素认真地道:“是。”

    李世民皮笑肉不笑:“不阴不阳,不晴不雨,何来‘哈哈哈’?”

    李素暗暗撇了撇嘴。

    跟这种不会聊天的人聊天,简直分分钟能释放人性里的暴戾因子,简单的说,就是想弄死他。

    照这样聊下去,还不如尴尬的坐着呢。

    所以李素决定闭嘴。

    殿内于是再次陷入安静。

    良久,李世民忽然道:“前太子承乾谋反,你可有参与?”

    李素吓了一跳,急忙道:“臣只是闲散之官,哪里敢掺和这等掉脑袋的事,陛下莫吓我……”

    李世民笑了笑,笑得李素直发毛,一时间也分辨不出笑容里的含义。

    “既然你说没参与,那便没参与吧,此案被牵连的朝臣多达二百多人,多牵扯一个,少牵扯一个,其实没什么打紧了,只是刑部和大理寺细审之后,许多疑点无法释之,比如,四方馆恰到时机的那把大火,还有,据说侯君集临阵反戈也与你有关,勉强也算是一桩大功吧,可你却偏偏坏了和亲大事,李素,当着朕的面,你不妨说说,你究竟是忠是奸?朕该如何评价你?”

    李素眼皮直跳,垂头道:“臣是忠臣,只是偶尔犯点小浑,偶尔做点错事,就算是外人眼里觉得做措了的事,也不一定真的错了,十年,二十年,千百年,后人会给臣一个公正的评断。”

    李世民哂然一笑:“朕听出来了,你到现在还是觉得坏了和亲并无错,你心里有冤屈,对吗?”

    李素抬头直视他,道:“陛下,臣确实不觉得坏了和亲有错,臣还是那句话,臣唯一做错的,便是不该瞒着陛下行此事。”

    “理由呢?”

    “臣现在拿不出理由,和亲之策,自汉朝便有之,数百年来已成历朝惯例,大唐自不可免俗,哪怕臣现在解释千言万语,陛下也不会觉得臣是对的,所以臣在等宦官把东西拿来,那时陛下便知臣的做法到底是错是对。”

    李世民疑惑道:“此物……竟如此重要?”

    “未来千年,泽被兆民,实是安邦定国之物。”

    李世民盯着他许久,终于洒脱一笑:“好,朕便等着看。”

    …………

    宦官比想象中来得快,来去只花了两个时辰,看着气喘吁吁满面尘土的宦官出现在殿外,李素知道,他……肯定超速了。

    宦官进殿后来不及喘口气,手捧着两个小锦袋匆匆走到李素面前,将锦袋递给他。

    李素笑着道了声辛苦,然后将两个小锦袋打开,这时李世民也凑了过来,一脸好奇地盯着两个小袋子。

    袋子没什么出奇之处,出奇的是袋子里的东西,打开后竟是两株稻穗,还有两把洁白晶莹的稻米。

    李世民见费了半天劲,拿来的居然是如此寻常的稻穗,脸色顿时有些难看了,阴沉着脸冷冷道:“李素,你最好给朕解释清楚,这就是你所说的‘泽被万民’?你当朕是三岁孩童耶?”

    李素没说话,也没解释,从袋子里取出稻穗稻米后,小心翼翼地捧着它们,神情凝重地将它们分成两堆,搁在面前的桌案上。

    两捧稻穗稻米静静地躺在桌案上,散发出金黄色的光芒。

    李素这才拱了拱手,道:“陛下,这就是臣所说的‘泽被万民’,陛下且请息怒,愿意听臣解释么?”

    李世民阴着脸,怒哼一声道:“说吧,朕的贞观朝难道让人说话的机会都不给吗?不过你的理由最好让朕信服,否则,可不止是流放黔南那么简单了!”

    威胁!吓死宝宝了……

    李素不易察觉地撇了撇嘴,捧起桌案上两堆稻米其中的一堆,双手将稻米捧在手心里,朝李世民一递,道:“陛下请看,这是臣家中天字良田今年所收的稻米,您看看这颗粒,这饱满度,还有米的色泽光度……”

    李世民皱着眉,但还是依言凑近了仔细端详片刻,然后抬起头,冷冷道:“那又怎样?”

    李素笑了笑,然后捧起桌案上的另一堆稻米,道:“陛下再请看,这是真腊国今年所产的稻米,同样的,您请看看它的颗粒,饱满度,还有色泽……”

    李世民眉头皱得更深了:“真腊国?靠近南诏的真腊?”

    “对。”

    李世民再次凑近仔细端详观察,半晌,直起身子,道:“有差别,你家所产的颗粒较小,也不如真腊国的饱满,色泽偏黄,真腊国的洁白如玉……”

    李素放下稻米,又拿起一株稻穗,道:“陛下请看,这是臣家中良田种的稻穗,您看看稻穗被米粒压弯的程度……”

    顺手再拿起另一株稻穗,李素接着道:“这一株是真腊国的稻穗,言语说不明白,臣把这两株稻穗放在一起,陛下便可直观的比较。”

    说着李素将两株稻穗并排举起,李世民凑得很近,细细打量,比较。

    良久,李世民点点头,道:“确有差别,你家稻穗根株较小,杆茎稍细,稻谷虽将穗子压弯,可是程度却不如真腊国的穗子,真腊国的稻穗粒大,无芒,压分量,你看那稻穗尖,几乎已与根部平齐,显见所结稻谷分量之重,再看两株稻穗各自所结谷粒的数量,显然你家也比不上真腊国的,人家的稻穗比你家多了近三分之一,可见真腊国的稻穗……”

    话说到这里,李世民忽然一顿,接着神情怔忪起来,两眼渐渐放出骇人的光亮,死死盯着真腊国的稻穗,再看看李素家所产的稻穗,看了一会儿,李世民索性将李素手里的两株稻穗劈手夺过来,握在手中仔细比较起来,表情瞬息数变,越来越精彩,呼吸也不自觉地急促起来。

    “颗,颗粒……快数数颗粒!”李世民表情疯狂,亲自动手将两株稻穗上的谷粒一颗颗摘下,非常小心地分作相隔甚远的两堆,不使任何一颗混淆。

    李素静静看着李世民埋头拔着稻谷,嘴角不知不觉勾起了浅浅的笑意。

    将两株稻穗上的谷粒全部摘下来后,李世民几乎趴在桌案上,小心地一颗一颗数了起来,一遍,两遍,生怕没数清楚,又数了两遍,直到确定了数字后,李世民眼中光芒愈盛,透出几分疯狂般的喜悦。

    “大唐所产稻穗,一株二十六颗,真腊国所产,一株……三十五颗,相较大唐多了三分之一,若是一亩良田皆是如此,那么大唐稻谷所产,每亩将多收……多收……”

    李素笑着接话:“臣在家里算过了,每亩大约可多产近两百斤,若是扣掉气候,土壤差别原因,一亩地也能多收一百六七十斤,如果引进真腊国稻种,在大唐境内推广种植的话,十年内举国粮食所产,将会比如今的产量多出三分之一,若是因地制宜,选在江南,岭南,剑南三道广泛推行种植,这个数字将会更大……此物还有一个天大的好处,若是在南方气候适宜的地方耕种,每年可两熟甚至三熟……”

    李世民再次惊呆,失声道:“两熟甚至三熟?你……可是在诳朕?”

    “臣不敢欺君,……好吧,以前欺过,但这一次真没有。”

    看着李世民震惊的神色,李素接着道:“陛下,臣记得贞观十三年,户部上疏统计过大唐的大致人口,天下总计三百一十四万户,人丁一千二百万,举国农耕之地总计不到八百万顷,因气候土壤原因,所以北方大部分种植麦子,粟谷等粮食,南方则主要种植水稻,若以黄河为界划分的话,耕地面积划掉一大半,种植水稻大约三百多万顷,若是每亩多收成一百六七十斤,这三百多万顷耕地将会多种出多少粮食,这些粮食能多养活多少人!”

    李素渐渐直起身子,注视着李世民,道:“陛下刚才要臣解释为何破坏大唐吐蕃和亲,臣刚才无法解释,现在可以了……”

    指了指李世民手中的稻谷,李素道:“这株真腊国的稻穗,便是臣的理由!真腊国王子自幼在长安求学,去年元宵灯会认识了江夏王的长女文成公主,二人两情相悦,私订终生,真腊国王子原本打算年后以国礼向江夏王求亲,却没想到吐蕃人半路杀了出来,更没想到陛下竟然偏偏指定了文成公主远嫁吐蕃和亲,一切计划被陛下一道旨意打乱了,而真腊国位处南疆,国小势微,兵备不整,虽奉大唐为宗主,可大唐和陛下从未正眼看过这个小国,谁都不知道,这个不起眼的小国竟然有一件绝世珍宝……”

    抓起一把案上的稻米,任洁白晶莹的米粒从指间泄落,李素轻轻地道:“这件珍宝,无法助陛下扩充版图,无法像震天雷那样在战场上助我王师显威得胜,可是……它却是活万民,固社稷之物,能帮助一个国家固本培元,休养生息,它能让百姓嘴里多吃一口米饭,饥荒时多存两斤粮食,多活一两个人的性命,多一个不挨饿的百姓,便少一个造陛下反的乱民,此物天赐,济民安邦,仅只为了百姓嘴里多出的这一口米饭,臣觉得,破坏一次和亲真的不算什么,哪怕代价是与吐蕃国交战,为了这件珍宝,发起一场战争也值得!”(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二十四章 尘封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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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猝不及防间,李绩忽然向世人展示了肌肉。

    在朝堂君臣的印象里,李绩领兵打仗的手段很毒辣,与敌交战的风格是一环套一环,大环套小环,往往事先便给敌人布下一个异常庞大的局,就像给笼子里的老鼠画下了一个超大的迷宫,老鼠好不容易从一个死胡同里钻出来了,一步踏错又进入了下一个死胡同,跟程咬金大开大阖的作风不一样,李绩用兵就像屠夫用刀割肉,一片一片的割,交战时先断其粮草,再削其侧翼,最后一刀一刀将中军凌迟碎剐,可以想象,与李绩为敌是一件多么可怕且憋屈的事,战场上的李绩简直就像一个冷静的变态杀人犯,令敌人生不如死。

    然而,战场之外的李绩却是个很老实的人。

    既老实又低调,从不像程咬金那样抢功劳,而且死不要脸的把三分功劳吹嘘成十分,要军功要战利品要土地要官爵,李绩从来不争也不抢,李世民下了旨他便领军出征,得胜还朝后朝兵部把帅印一交,便安心在家中休养,军功官爵什么的,从来不计较,李世民给他,他便欣然接受,李世民不给,他也不争不吵,浑若无事,怡然自得。

    一个低调又老实,而且为人处世非常豁达的人,这些年下来在朝中攒下了不小的人脉,都说入朝为官等于一脚踏进了是非圈子,纵然不招惹是非,是非也会主动找到头上,可李绩却是个特例,从早年降了李渊后,二十多年来官路顺风顺水,人脉越扩越广,甚至连朝堂里的敌人都极少,几乎所有人都与他有交情,或深或浅而已。

    这样一个人脉甚广,为人和善的老实人,忽然发起飙来,能量往往是非常惊人的,像被逼急了的兔子,咬人特别狠。

    程咬金,牛进达,李靖,段志玄,唐俭……

    朝堂上有名有号,德高望重的重臣名将全被李绩招呼过来了,一份厚厚的求情奏疏摆在李世民面前,落款处十几个熟悉的名字,令李世民目瞪口呆。

    李世民太震惊了,他到现在还处于懵然状态,脑子里嗡嗡作响。

    任何事都有规矩,凡事要按规矩来,朝堂事尤甚。比如李素下狱这件事,案子其实并不严重,李世民的处罚严厉了一点,李素这小混帐这几年仗着年轻,嘴也甜,见人便叔叔伯伯一通乱叫,逢年过节给每家送点新奇的小心意,两车绿菜,几十坛烈酒,几盒包装精美的香水等等,在他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的经营下,满朝文武对这个小混帐委实非常疼爱。

    若说因为疼爱李素这个晚辈,李绩进宫面见李世民为他求情,这个是很正常的,也是人情道理之中,如同牛进达那样,尽了自己做长辈的心意,为他奔走了,求情了,最后被拒绝了,黯然叹口气,接受这个无法改变的结果,痛快地离去。

    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啊。

    可是李绩这次为了救李素,居然毫无征兆地将多年积攒的人脉都发动起来了,冷不丁地搞了个联名上疏,这无疑便令李世民万分不解了,李绩突然搞了这么一出,显然是坏了规矩,游戏不是他这个玩法呀。

    十几位重臣名将,署上名字的人几乎全是当初跟随李世民忠心耿耿打江山的从龙之臣,每个人都有着非比寻常的威望,任何一个人在李世民面前说句话,李世民都不得不正色以对,认真聆听,而这些人今日竟众口一词只为给李素求情,这份求情奏疏的分量可见何等沉重。

    看着桌案上静静躺着的那份奏疏,李世民双眉紧皱,心中一个声音在胸腔内反复回荡:“……李绩这老货吃错药了?”

    十几个从龙重臣的名字列在奏疏上,李世民不可能视而不见,别人眼里看来,这十几个人只不过在奏疏上写了一个名字而已,然而李世民却不可能这么天真,他知道,当他们把名字写上去的那一刻,便等于把自己的面子也搁在这份奏疏里了,李世民若不答应,他们自然没有办法,罢了也就罢了,只不过,十几位老臣心里从此可就结了一个疙瘩,这个疙瘩当然不会到造反那么严重,只是疙瘩永远是疙瘩,没事自省吾身时,心里终归不那么舒服便是。

    李世民虽是皇帝,却也不敢同时让十几位劳苦功高的从龙老臣心里不舒服,他还想李唐江山万万年呢,功臣心里不舒服了,李唐坐这江山还坐得住吗?

    重重拍了拍奏疏,李世民长身而起。

    “来人,宣李绩觐见,马上!”

    …………

    当皇帝其实真的很累,很操劳,刚刚处理完李素破坏和亲的事,又要挂念引进新稻种,稻种的事才刚有个雏形,李绩这里又闹了起来……

    这还仅仅只是数日内发生的事,李世民已忙得焦头烂额,然而,李世民这个皇帝当了十七年,几乎每天都有各种事找上门来,朝贺的,挑衅的,闹事的,吵架的,这边指示开荒,那头下令开战,每天都有成百上千件国事汇总,由他一人定夺,更何况后宫里面还有几个让人不省心的妃子明争暗斗……

    皇帝当得这么累,所以古往今来皇帝无数,鲜少有长寿的,这就是最大的原因了,当然,还有一小部分则是因为花样作大死,原本活得好好的,非要求长生术,请了一批神棍来宫里炼丹作妖,炼出所谓长生不老丹让皇帝嗑,一嗑就嗨,嗨久了就挂。

    李绩很快便进宫了,都是几十年的老熟人,李世民没跟他客气,劈头便是一通臭骂。

    帝王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偌大的江山,千万的子民,大家聚在一起这么热闹,怎么玩游戏该有个规矩,规矩自然由皇帝说了算,可李绩这次坏了规矩,李世民很恼火,招呼都不打便串联了一批老臣联名上疏,说是求情的奏疏,可李世民却分明察觉到这是对皇权的挑衅,是把他这个皇帝架在火上烤,一边烤还一边撒小茴香,烤得香喷喷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李绩搞出这么大的阵仗好没道理,若是你李家的儿子犯了事被拿下狱,你联合老臣们上疏求情还说得过去,可是你再怎么疼爱李素,那小混帐终究不是你的亲人,充其量送的礼物多了点,嘴甜了点,仅此而已,你犯得着动用如此大的人脉为他求情么?那小混帐何德何能让你甘冒如此风险?

    李绩跪在李世民面前请罪,表情很沉痛,李世民越想越生气,若非李绩平日为人老实本分,不争不抢,也识得君臣之礼,换了另外一个人敢这么干,李世民干脆把他一刀剁了。

    不知骂了多久,李世民自己都觉得口干舌燥了,抄起桌上的茶狠灌了一口,然后恶狠狠的瞪着他。

    “活到这把岁数,越活越回去了!不懂规矩回去闭门好好学一学,莫给朕没事找事!李素犯事与你何干?用得着你这般为他上窜下跳,李绩,朕看你是恃功而骄,觉得这些年你立的功劳太多,而朕给你的太少,你心中不满,故而借题发挥,朕没说错吧?”

    李绩一凛,急忙伏身道:“陛下莫冤老臣,老臣不敢有此大逆之念。”

    李世民怒道:“到底为何?从实道来!今日你若不给朕一个满意的说法,信不信朕治你的罪?”

    李绩叹了口气,神情黯然道:“陛下,李素……是臣的外甥。”

    李世民一呆,眼睛急速眨个不停:“呃,你刚才说什么?朕没太听清,再说一遍。”

    “李素是臣的外甥,亲外甥。”

    李世民仍处于呆滞状态,两眼直定定地盯着李绩,仿佛欲从他脸上瞧出花来。

    李绩平静地直视他,二人久久沉寂。

    良久,李世民噗嗤一笑,乐了:“难为你为了给李素脱罪,居然编排了这么个烂理由,莫闹了,现在不是玩笑之时,你认真一点。”

    李绩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臣没开玩笑,更不敢欺君。”

    李世民笑容凝固,直直地盯着李绩的脸。

    李绩凛然不惧,平静地对视。

    然后,李世民的目光从不信,到迟疑,再到惊疑,最后无比震惊骇然。

    “李素是你外甥!!?”李世民脱口惊呼。

    “臣的亲外甥。”李绩重重地回答。

    “你……怎么突然冒出个外甥?而且,而且偏偏是李素那个小混帐!”李世民脸上丝毫看不出任何为多年袍泽战友惊喜的表情,反而一脸的气急败坏。

    李绩叹了口气,道:“隋末天下纷乱,诸侯四起,臣当年奉魏公李密为主,为他东征西战,后来归降陛下,陛下当知,昔年大唐立国之始,臣家中尚有两位姐姐,两位弟弟,还有一位妹妹,后来臣家中出了变故,妹妹负气愤而离家,臣多年寻索而不得,那几年臣常郁郁寡欢,只觉负了亲人,陛下和几位同僚袍泽亦知那几年臣家中出了事……”

    李世民皱眉回忆半晌,点头缓缓道:“不错,那几年你确实愁眉不展,无心公事,而且还多次朝会告假,朕亦听知节说过你家中出了事,还亲自上门问过……”

    李绩叹道:“臣家中变故,其实就是妹妹离家,而臣深觉悔恨,想到妹妹不知在何方,不知受着怎样的苦楚委屈,心中便愈发悔恨难当,隋末天下大乱,那么多天灾兵祸都撑过来了,好不容易一家人团聚,而臣也侥幸打了几场胜仗封官列爵,正是阖家安享富贵太平日子的时候,妹妹却负气而走,仍在未知的异乡流离漂泊,衣食无着,臣每思至此,心中愈发焦灼痛心……”

    李世民目光闪动:“令妹离家二十多年了吧?算起来……是武德年间的事?所以,李素是令妹的亲儿子?”

    李绩眼中泛泪,哽咽道:“是。”

    李世民的身子不自觉地往前倾了倾,道:“那么,令妹离家后,与何人成亲生子?”

    李绩黯然道:“臣的妹妹离家,实是……私奔,与之私奔者,是臣当时身边的一名亲卫,这个亲卫比较特殊,他是前隋大业末年,臣在陷落的城池里捡来的孤儿,那时他不到十岁,而臣也只有十几岁,臣与他投了眼缘,于是将他收养在身边,而他也颇为知恩,自跟随臣后一直苦练本领,后来靠着一身不凡的技艺,几近打遍全营无敌手,只可惜天生与读书无缘,臣纵有心栽培,他却读不进兵法韬略,臣无奈之下只好将他带在身边充为亲卫,说是亲卫,实则臣与他亲如兄弟,不分彼此,那些年臣东征西战,历经了无数大战恶战,每战他都护在臣的身边寸步不离,无数次身陷险境时,都是他冲出来以命相搏,保得臣的性命,说到恩情,臣至今仍无法分得清,到底是他欠我的收养之恩,还是我欠他的救命之恩……”

    陈年往事,掸却尘埃后,竟是好一番沙场纵横英雄气,李世民听得悠然神往,目光深邃地望向殿外,仿佛回忆起了当年金戈铁马,征战天下的岁月。

    “朕去李素家不少次了,他的父亲朕见过,看起来只是一位寻常田舍老农而已,非是朕以貌取人,实在是不信那位平凡普通毫无出奇之处的老农,当年居然是一位斩将夺旗,纵横沙场的孤胆英雄,这实在是……”李世民仍不敢置信地摇头。

    李绩叹道:“英雄终有迟暮之日,二十多年过去了,臣昨日与他相认,乍看之下也不敢相信他竟然是曾经勇冠三军,辕门射戟的英雄,陛下,恕臣放肆,咱们……都老了啊。”

    李世民顿露黯然之色,意兴萧索地叹了口气,抬手下意识地抚向自己的发鬓,抬头再看看李绩的发鬓,不由失意苦笑。

    君臣皆是霜染双鬓,年华迟暮,确实都老了。

    随即李世民看着他,忽然道:“朕初识李素时便遣人查过他,据说他的母亲早年亡故,是他的父亲将他独力抚养成人,如此说来,令妹她……”

    李绩眼中再次泛泪,凄苦叹道:“她……二十多年前便逝世了,只留下李素这一个孩子,我那亲卫多年未再续弦,贫苦中咬着牙独力将李素抚养长大,臣与妹妹之间的恩怨和心结,至死也没有解开。”

    听完了李绩的陈年往事,李世民心感凄然,陪着他一同叹息不语。

    李绩深吸一口气,平复了情绪后,再次伏地跪拜,凄然道:“陛下,臣妹当年离家,实因与臣有了误会,当年的事,是臣对不起他,而害她一家多年贫困,李素自出生便没了母亲,这些皆是臣的过错,臣对不起他们一家,如今李素闯了祸,臣不得不豁出这张老脸向陛下求情,但求陛下看在臣这些年忠心跟随,且立过一些微薄寸功的份上,饶过李素这一次,莫将他流放黔南了,此子虽然聪慧机敏,但黔南那种不毛之地,臣实担心他应付不了,臣多年前已对不起妹妹,她唯一的孩子,臣不能再对不起他了,求陛下成全。”

    李世民不回应,反而换了个话题道:“自幼丧母,家境贫困,难得的是不靠祖荫,不攀权贵,十几岁的孩子硬是咬着牙靠自己的本事打下了一片基业,振兴了一个家,这孩子……朕真的有些佩服他了。”

    李绩苦笑:“这孩子确实争气,老实说,当臣昨日听到他竟是臣的外甥时,心中着实很惊喜,亦深感自豪,臣与他很早相识,只是从来不曾知道他竟是臣的外甥,多次见他身临险境,而臣却因顾忌风险而选择袖手旁观,吾妹泉下有知,只怕会更恨我了……欣慰的是,风风雨雨的,他竟独自闯了过来,旁人见他懒散懈怠,却不知十几岁的娃子独自一人闯荡朝堂,背无靠山,举目无援,靠自己的本事,保自己的周全,还为社稷立下许多大功,如今想想这些年他心中的酸楚苦累,臣真的为他心疼不已……”

    李世民喟然而叹,上前双手将李绩扶起身,拍了拍他的肩,道:“从此以后,他有了你这个靠山,也算是苦去甘来了,你当年无论亏欠也好,愧疚也好,该偿还的尽可偿还。”

    李绩摇头道:“以李素的性子,只怕就算与臣相认,日后也绝不会攀附于我,遇到任何事也会独自解决,不会向臣求助,这孩子看似懒散,其实性子极倔,像他的娘亲……陛下,臣能为他做的并不多,今日便厚着脸皮,向陛下讨个人情,求陛下饶他一遭,日后臣会对他严加管教,不再让他闯祸。”

    李世民冷笑:“他不闯祸?你信吗?反正朕是不信的,还有,其实你根本不必为他求情,昨日朕召见他,这小混帐居然又给朕立了一个大功,也不知他出生后被老天赐予了怎样的运气,随地一拣便是一桩大功劳,轻轻松松便抵了他闯祸的罪过。”

    李绩一呆:“他……又立功了?”

    李世民点点头:“若然事成,此功……胜过开疆辟土,可垂青史千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二十五章 舅甥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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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过开疆辟土,可垂青史千年”。

    李世民这句评语不可谓不重,区区一个异国稻种,竟将它拔到如此高度,连带着李素的功劳也猛地窜高了。

    然而,李世民却并没有夸大其辞,反而很中肯很客观。

    李素立下的这个功劳,确实胜过了开疆辟土。

    将士开疆辟土,横扫天下,让大唐君臣得到广袤无垠的土地,让民间百姓得到无比的国家自豪感,让邻国万邦敬畏臣服,对雄才伟略的帝王来说,这是一生梦寐以求的境界,真能做到这一点,做梦都能笑醒,而且可以在太庙前用任何一种自己喜欢的姿势和表情告慰祖宗英灵,顺便炫耀一下自己的功绩,当然,泰山封禅之类的更是题中应有之义。

    然而,无论打下多么广袤的土地,无论取得多么伟大的功绩,但凡是明君,喜悦之后都会马上冷静下来,他们很清楚,土地和功绩是虚的,不切实际的,自己这一代打下来了,或许下一代出了个昏君就会失去,千年以还,朝代更迭,大抵都是这些原因,谁也不能保证后代帝王和自己一样英明神武,只要其中一代出现个昏君败家子,攒下的这点家当就全丢了,所以无论打下多少土地,无论眼前看到的盛世如何繁华似锦,真正英明的帝王眼里,它们终究只是虚象,也就是说,哪怕是帝王也无法保证拥有它们的产权到底有多少年,短则数十,长则数百,终归有失去它们的一天。

    可是李素发现的稻种呢?

    它和打下来的土地不一样,它是可以传延千秋万世的,粮食是一个政权乃至一个国家的元气,在这个以农业为主的年代里,粮食产量几乎便决定了国力的强弱,决定了国家战略是处于进攻还是防御,决定了一个朝代的兴衰,可以说,它是巩固帝王统治的基石。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有饭吃的百姓是绝对不会造反的,因为完全没必要冒这个风险。

    有了粮食这个基础,整个大唐的战略将要重新制定,甚至可以考虑在未来数十年内加快对外掠夺和攻占的速度,只要国土不断扩充,能耕种的土地也将越来越多,引进的新稻种撒下去,粮食的产量也越来越多,然后不断的扩充,不断的种粮,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形成一个巨大的良性循环。

    只要数代之内的帝王不是太智障,大唐社稷三五百年并不成问题,发展到极盛之时,哪怕帝王真是个昏君败家子,偌大的国家,殷实的国库家底,想把它败完也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败两三代才能见到走下坡路的模样。

    就算国家败亡了,改朝换代了,可是推广到民间的新稻种已普及,国亡了,粮食不会亡,哪怕存着悲观的想法,若干年后大唐不存在了,换成了别的朝代,民间百姓仍要端碗吃饭,每次端起碗,说到这个新粮食的种子,李世民这个名字无论如何都避不过去,这是贞观朝的政绩,千秋万世之后,朝代换了多少茬儿无所谓,重要的是曾经在大唐贞观朝,皇帝陛下过一道诏令,从此有了贞观稻,有了专门研究农作物的农学,大概从那时起,百姓们便不挨饿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李世民作为皇帝,却沾了李素的光,才会有后世名垂千古的好名声,所以李世民才会把李素这次立的功劳拔得这么高,甚至盖过了开疆辟土。因为这个功劳是李素和李世民共有的,若是把它轻描淡写,以后史书上该如何定论?如何突出他李世民的英明神武?

    李素无过,反而有功,那么,李绩的问题来了。

    “陛下,既然李素立了功,为何还将他关进大理寺?”李绩疑惑地道。

    李世民冷笑:“这可怨不得朕,是他自己主动要求继续蹲大理寺监牢的。”

    李绩吃惊道:“主动要求?他疯了?”

    李世民淡淡道:“虽然有功,但他确实也破坏了和亲,如今吐蕃大相禄东赞四处宣扬,说朕的大唐出了奸臣,吐蕃使团人人义愤,禄东赞放话说必与李素算帐,你觉得眼下若朕把李素放出去,会有怎样的后果?”

    李绩呆怔,接着温文的脸上忽然浮起煞气。

    “敢寻我外甥的晦气,臣撕碎了那帮杂碎!”

    李世民斜眼瞥着他:“然后万国离心,大战不止,而致生灵涂炭,烽火连天,嗯?”

    李绩一滞,然后无奈地怒哼一声,悻悻不语。

    李世民叹了口气,目光望向殿外远方的天空,淡淡地道:“解铃还需系铃人,江夏王弟家中还有一摊子烂事,这些都是李素挑起来的,自然仍由他来解决,若是解决不了,李素固然不能轻饶,大唐或许也将面临一场战事……”

    李绩大惊,失声道:“李素闯的祸这般严重?”

    李世民露出犹豫之色,良久,叹道:“现在连朕也不知道他这次做的事究竟算不算闯祸了,或许,对大唐而言是福非祸呢……昨日李素与朕甘露殿内奏对,若他所言不虚的话,为了大唐社稷千秋万世,这场恶战,朕值得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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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仍在大理寺安逸舒坦地当着大爷,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似乎不知不觉间有了一种恶趣味,家里那么多仆人丫鬟不使唤,偏偏喜欢蹲在牢里使唤那些狱卒,看着他们一脸无奈敢怒不敢言,看不顺眼自己又干不掉自己的倒霉模样,他就觉得非常开心,人生无比充实。

    悠哉在牢里蹲了四天,李素已然有了一股强烈的想在监牢里养老的冲动,这里除了有点不自由外,简直完美无缺了。当然,大理寺的狱卒们显然不这么想,李素住进来的这段日子,狱卒们快疯了,按说把李素当大爷侍侯也没什么,好吃好喝供着便是,然而,牢里的这位李大爷对吃喝实在太挑剔了,挑剔到令人发指。

    饭菜的味道一定可口,有荤有素,咸淡适中,不仅如此,装菜的菜碟也有讲究,荤菜配白碟,素菜配绿碟,每顿两个荤菜三个素菜,摆在桌上一定要呈梅花状散开,梅花的正中间恰好摆一坛酒,每道菜有每道的菜摆放位置,不能一丝一毫出错,有个新来的狱卒不懂规矩,不小心将菜碟摆得有点凌乱,李素当时便翻脸掀了桌子,狱卒们不得不陪着笑再给他重新做了一桌。

    日子过成这样,所谓皇图霸业,所谓功成名就,跟大牢里的悠闲比起来算得什么?

    外面的吐蕃大相禄东赞四处宣扬要找李素算帐,偏偏他是国际友人,朝廷官府拿他没办法,李素只好暂时躲着他,顺便在清静的大牢里想想办法,怎样才能把与吐蕃和亲这桩事彻底搅黄,让那位真腊猢狲……王子与文成公主有情人终成眷属,顺便老老实实把真腊的稻种和种田专家速度派来大唐。

    办法确实不好想,李素明白此事的凶险,不论大唐做出任何动作,看在吐蕃使团的眼里都意味着变故,变故便说明大唐不讲诚信,禄东赞的反应一定异常激烈,发展下去说不定真会下令让边境的吐蕃军队向大唐境内推进,一场战争就此开启。

    李素不希望事情会闹到这般结局,那是两败俱伤的局面,关中子弟的性命经不起折腾。

    可是真腊国的稻种也绝对不能放弃,这是利在千秋的大事,李素难得干一回利国利民的好事,不想事情还未开始便夭折,没面子是小事,填不饱百姓的肚子才是最遗憾的。

    事情就这样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吐蕃松赞干布对文成公主势在必得,真腊国却有着大唐更迫切需要的东西,一边是可能发生的战争,另一边是大唐百姓多吃一口粮的善举,一恶一善,左右分立,不论做出任何选择,势必都无法避免得罪另一边。

    李素现在要做的,便是想出一个法子,一个两全其美,鱼与熊掌兼得的法子。

    然而李素毕竟只是个凡人,这种玉皇大帝都没办法的死结,他能有什么办法?想了整整四天,想得脑仁都疼了,还是没有头绪。

    …………

    …………

    李素蹲大牢这些天,来探望他的人很多,许明珠和东阳就不说了,每天上午必来,二女仿佛商量好了似的,探望的时间非常完美的错开,就好像在外面排队似的,一个刚依依不舍地离开,另一个又接踵而来,同样的嘘寒问暖,同样的情意绵绵,李素感动得都想劝她们住进来了。

    除了许明珠和东阳,还有王家兄弟和程处默等一众纨绔,人只有在身处困境时,才会清楚地看到谁是酒肉朋友,谁是人生知己。李素觉得很欣慰,至少自己看人的眼光不错,平日里颇有交情的朋友全来了,就连当初被他扇过耳光的房遗爱也来过,大家有说有笑,完全忘了当初那点小小的不愉快。

    遗憾的是,唯独李治没来,程处默告诉李素,为了帮他求情,请求父皇见他一面,李治那夜在甘露殿外跪了一个时辰,时值冬夜,寒风凛冽,李治后来回去便高烧不退,迷迷糊糊半睡半醒,直到今日也没见好,宫里的太医们都急得不行了。

    李素闻言沉默许久,深深被这小屁孩感动了。

    以前总觉得李治只是个小孩子,性格里有优点也有缺点,缺点和优点同样突出,比如懦弱,优柔寡断等等,李素虽待他不错,可心里对他还是很不满意的,总觉得他缺少了一种气势,平日畏畏缩缩的样子在李世民面前晃来晃去刷存在感,李世民那种极为要强自负的人,往死里抽他还来不及,怎会考虑选这个懦弱胆小的孩子当储君?这也是李素站队之后最觉得烦恼的。

    可是知道李治为了帮他求情而在寒风中跪了一个时辰,把自己冻病了之后,李素才赫然察觉,原来这个印象里的小屁孩,其实早已渐渐长大,他已有了自己的主意,有了属于男人的担当,更有一腔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热血。

    经过这次李治的义伸援手,李素知道,自己这一生已牢牢和他绑在一起,说“荣辱与共”都算轻了,可以说是“生死与共”了。

    第五天,牢里来了客人探望李素。

    这位客人算是稀客,英国公李绩。

    李绩来得很低调,独自微服而来,走进阴暗的监牢过道里不住地皱眉,大将军攻城掠寨征战一生,却从未进过牢房,表情很不适应。

    前头领路的狱卒战战兢兢,如同带鬼子进村的翻译官似的,哈着腰弓着背一脸殷切讨好的笑。

    走到李素的牢前,李绩一声不吭,只淡淡地挥了挥手,狱卒如蒙大赦,嗖地消失。

    李素正躺在软软的新褥子上看书,已进入超然物外,即将睡着的状态,忽听牢门外的动静,李素不由睁开眼,目光如冷镖般,很不爽地射过去,打算看看是何方混帐作死,敢扰自己清梦,然后一眼便看到牢门外静立的李绩。

    李素吃了一惊,急忙起身,朝李绩行礼。

    “李伯伯,您怎么到这种地方来了?这里太晦气,您来不合适,而且也没有长辈屈尊见晚辈的道理,实在折煞小子了。”

    李绩没出声,两眼却直勾勾地盯着李素的脸,从头发到眉毛,从鼻子到嘴唇,李素脸上任何一丝小细节都被他仔仔细细看了个通透。

    李素被李绩的目光盯得有些发毛,只觉背后寒毛炸起,李绩的目光太可怕,而且里面的含义很丰富,似懊悔,似怀念,又似感慨伤怀,种种情绪表露在脸上,令脸部肌肉扭曲变形,显得十分可怕。

    李素吓坏了,第一反应想跑,刚转身,马上便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他忘了自己在牢里,理论上,他跑不出半丈远。

    “呃,李伯伯,您……没事吧?”李素强笑道。

    李绩仍定定盯着他的脸看,良久,喃喃道:“像,果真太像了!当年第一眼见你便觉得眼熟,原来并非错觉……”

    喃喃自语的声音太小,李素没听清,却见李绩眼眶忽然一红,紧接着落下泪来。

    李素被他的眼泪吓得魂飞魄散,差点瘫软在地。

    “李伯伯,难道……陛下要杀我?”李素颤声问道。

    不能怪李素小人之心度君王之腹,虽说前几日在甘露殿内与李世民相谈甚欢,自己还给他引进了新稻种,勉强算是立了功,自己曾经干过的破坏和亲的事应该过去了。

    可是世上谁能真正猜得透帝王的心思呢?李素实在太清楚帝王的毛病了,这一刻跟你说说笑笑艳阳高照,下一刻说不定便突然翻脸,一刀把你砍了,这就是所谓的“天威难测”,通俗点说,其实就是神经病。

    见平日与自己甚为亲密的长辈莫名其妙来牢里看他,喃喃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最后还莫名其妙流下泪来,整个过程十分诡异,换了谁恐怕都会忍不住朝这方面想,饶是李素内心再强大,这时也被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李素惊恐的反应终于令李绩回过神,然后一愣:“陛下为何杀你?”

    李素:“……您为何哭?”

    “老夫想起了一些往事,不胜唏嘘……”

    李素:“…………”

    要不是有牢门拦着,李素真会抄起牢房里的矮桌朝这老家伙脑袋上砸去了。

    你没事跑到我牢门前一边哭一边唏嘘,你是不是有病?

    李绩吸了吸鼻子,拭去了眼泪,情绪也平复了,又盯着李素看了半晌,摇摇头,继续喃喃道:“模样确实像极了她,但是这性子……她一生洁身自爱,倔强好强,你爹勤恳憨厚,老实巴交,两人生出的孩子不管怎么说,也不该是这等混帐性子啊。”

    李素眨眼,还是没听清李绩在说什么。

    今日李绩自打进牢房后便一直神神叨叨,李素觉得他很可能有病,精神方面的,后世有种病叫“战后心理创伤”,李绩一生领军作战,死在他谋略之下的敌军何止万千?弄死了那么多敌人,而且死相不一,姿势各异,李绩多半有了心理阴影,于是犯病了,昏昏噩噩跑到大理寺来吓唬他……

    李素的思绪无限发散延伸,已然在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李绩今日的异常表现了。

    李绩却浑然不觉,盯着李素瞧了半晌后,终于恢复了神志,捋须望着他,竟绝口不提彼此真正的亲缘关系,而是淡淡地道:“现在长安城闹腾得厉害,皆因你坏了吐蕃和亲之事而起,江夏王爷也关在牢里,此事闹得可不小,陛下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如何解决此事,你可有了主意?”

    李素摇摇头:“小侄想了几天,尚无良策。”

    李绩嗯了一声,道:“倒也难为你了,不过你自己闯下的祸,确实该由自己担待,男儿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没有这点担待,不配做李家的人。”

    李素满头雾水地看着他,心下愈发奇怪。

    话是没错,而且三观奇正,正得李素都不想跟他来往了,只是李绩说这番话的语气却怪怪的,就好像……训亲儿子一般?

    “自是由小侄一肩担之,不然我还能靠谁?”李素苦笑回道。

    李绩若有深意地笑笑,道:“以前苦了你,日后必有否极泰来的一天,李素,在这长安城里,你并不孤单。”(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二十八章 登门认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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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端多出一个位高权重的舅舅,对寻常人来说,就算没有欣喜若狂,至少也会眉开眼笑,高兴的不是“舅舅”这个字眼,而是“位高权重”。无数人都曾做过类似的美梦,贫困中忽然冒出一个亲戚,年老体衰巨有钱而且得了癌症,时日无多膝下无子,只有自己这么一个远方孤亲,名下财产全部赠送给他等等。

    梦确实很美丽,这个梦的延伸就是,我得了这笔遗产后应该用怎样的姿势花,买多少大别墅,多少名贵跑车,以及多少美女投怀送抱……

    李素现在的情况差不多就是这样,莫名其妙便多出一位舅舅,可李素却并不太高兴。

    自从来到这个年代,一直是他与老爹相依为命,日子从无到有,如今家中殷实,有官有爵,这一切都是他自己亲手奋斗得来的,老实说,李绩这位舅舅对他而言并不是什么好消息,李绩有的,他也不缺,就算比不上人家的权位显爵,但这些东西李素并不稀罕,他若想要的话,几年内立个大功,弄个国公当当也不难。

    更重要的是,多了这么一位舅舅,加诸在李素身上的束缚便多了,从此天下人理所当然地把李素和李绩捆绑在一起,无论李素干出任何事,别人第一个念头便是往李绩身上扯,琢磨是不是跟李绩有关,或者是不是李绩的授意,就算李素立了功,别人也难免会想是不是李绩在里面起到了作用,李素是否沾了他舅舅的光等等。

    不仅如此,以后李素无拘无束的言行也会受到制约,既然自己的娘是李绩的亲妹妹,老爹曾是跟随李绩多年的亲卫,那么李素身上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李家的烙印,这个“李家”,不再是李素家,而是李绩家,抛开舅甥的关系不说,站在政治的角度来看,从此李素和李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李素以后行事便不得不首先站在李绩的立场上决定取舍进退。

    相比之下,李绩未免便有白捡便宜之喜,原本李绩对李素便很亲近,李绩向来很欣赏李素,李素这些年干过的一桩桩事他全都默默看在眼里,年初晋阳平乱二人甚至还并肩战斗过,情谊不可谓不深,而李素向来也被大唐的军方视为自家人,几位老将对李素疼爱有加,程咬金便不止一次在家中扼腕长叹为何自己没能生出像李素这般乖巧又有本事的儿子,大唐的将军里面有此想法的人绝对不止程咬金一个。

    李素做人低调,可他这几年干过的事情却很高调,平日不显山不露水的,但将军们一个个老奸巨猾,自然都默默看在眼里,再加上李素平日为人和善,对将军们也颇有礼数,做人谦逊温文,除了偶尔闯点祸这个缺点外,李素几乎算是完美了,这样一个知书达理的好娃子,试问哪个将军不喜爱?

    没想到最后居然成了李绩的亲外甥,程咬金把此事传出去后,着实令长安城的将军们羡慕不已,晚辈和亲人不是一个概念,李绩家本已显赫,现在再加上多了这么一个有本事的外甥,日后只怕愈发不得了了。

    …………

    李绩的府邸李素来过很多次,这些年每逢年节,李素总是一车车往朱雀大街送礼物,东家送两车,被灌得醉醺醺的出来,西家再送两车,又被灌得醉醺醺,别人是每逢佳节倍思亲,李素是每逢佳节伤不起,感觉自己像个圣诞老人似的背个大红包到处散财,散完财还被灌个七荤八素才被放走,年复一年。

    李绩家曾经也是他散财的地点之一,只是今日站在李绩家门前,李素的身份不一样了。

    门口值卫的武士自然是认得李素的,见李素后面还跟着两辆牛车,武士们顿时露出了然的微笑,很快李府的管家也迎了出来,见面便行礼,老管家脸上堆满了笑,笑得一脸褶子,像凋零前拼命怒放最后一丝娇艳的菊花。

    “老汉早年第一眼见到少郎君时便觉得您与咱们李家有缘,果真叫老汉猜着了,可不是有缘嘛!老公爷也常在家念叨少郎君,每次都是怒其不争,说少郎君若是他的儿子就好了,定然教您学个好儿,好好的娃子非要跟程家那帮恶货厮混……咳咳,老汉失言了,恕老汉无礼,还请少郎君在此处稍待片刻,老爷马上出来……”

    李素吓了一跳,急忙道:“怎敢劳动李伯伯亲迎,世上没这规矩,万万不可……”

    老管家笑道:“已是自家人了,少郎君怎么还叫李伯伯?该改口了,老爷的决定自有他的道理,少郎君有话跟老爷说便是。”

    转身望向四周的武士,老管家威严地道:“这位是熟人了,但从今往后身份不一样,他是老爷的亲外甥,尔等向少郎君重新见礼。”

    众武士闻言一惊,接着纷纷朝李素行礼,语气比以前热切了许多,显然客人和自家人的待遇完全不一样了。

    李素苦笑点头回礼,没等多久,李府中门忽然吱呀一声打开,从门里呼啦啦走出一大群人来,李绩身着玄色长衫,龙行虎步威风凛凛地走在最前面,后面却是一群老少妇孺。

    门外武士急忙列队按刀行礼,李素也躬身恭立一旁。

    李绩走到李素面前,微笑着上下打量了他片刻,毒枭验货似的满意目光,最后点点头,转身朝后面的老少妇孺望去,后面的人皆含笑点头,瞧着李素的目光里充满了喜悦和赞赏。

    李素有些尴尬,急忙躬身行礼:“小子拜见李伯伯……咳,拜见舅父大人。”

    李绩哈哈大笑,狠狠拍了拍李素的肩,道:“好外甥!老夫有福,且叫那些老杀才们羡慕去吧!没想到你与老夫竟有如此缘分,老天待李家不薄。”

    李素愈发尴尬,指了指李府大开的中门,迟疑地道:“舅父大人,这个……怕是不妥吧,小子是晚辈,担待不起舅父大人如此隆重……”

    古代大户人家的大门是有讲究的,通常左边有一个侧门是正常的出入口,中间的两扇大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便开的,中门往往是接旨或是主人嫁娶出殡这样的大事才会打开,今日只不过是一个失散多年的外甥上门认亲,这个中门开得委实不合规矩。

    李绩却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大丈夫横行天下,百战余生,多少要命的修罗场都挺过来了,何必在乎这点俗世虚礼?今日李家中门不全是为你而开,不仅是认你这个亲人,也算是聊补当初老夫对你娘的愧意……”

    神情露出喟然之色,李绩叹道:“你娘性子倔,这些年在外面受尽苦楚,死活不愿回来,老夫对不起她,也对不起你,让你这些年也受了不少苦,老夫实是心中有愧……”

    李素无言垂头。

    李绩随即展颜一笑,道:“大好的日子,老夫不该坏了兴致,上一辈的恩怨已在上一辈了结,娃子你莫放心里。”

    李素也笑着应是。

    李绩微微侧身,身后的亲眷兄弟儿子们纷纷上前,李绩指着他们笑道:“来,见见自家长辈兄弟……”

    扯过两个二十五六岁左右的年轻人,李绩道:“这两个是老夫的儿子,大的名叫李震,去年中秋你家包了曲江园,李震与你见过,如今在羽林禁卫应差,小的这个名叫李思文,也在羽林卫里厮混日子……”

    李素凝目望去,见长子李震一派斯文稳重,神色颇为严肃,大户人家里典型的嫡长子做派,毕竟未来要继承家业和爵位的,家主对嫡长子的教育自然最用心思,教育久了,便成了这副少年老成的严肃模样,连笑起来都刻意收敛了几分。

    反观次子李思文,一副油头滑脑的模样,眼珠子转个不停,笑起来嘴张得老大,而且不停的左顾右盼,显然是个不太安分的角色。

    李素年岁稍小,于是朝二人行礼。对长子李震,李素保持尊敬便足够,可以肯定李震不是坏人,但绝不可能跟自己是同路人,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很奇妙,第一眼投了缘便成了朋友兄弟,第一眼感觉一般,往后一生里也只是平淡如水的君子之交,李震给李素的感觉便是如此。

    次子李思文却是熟人了,这家伙几年前便与李素相识,长安城里的这伙纨绔,程家的,段家的,房家的等等,大家有瑕之时常在一起厮混,青楼纵酒,城外打猎,日子过得充实且骄奢淫逸,这李思文便是常与李素等人一起混的纨绔之一。

    老熟人了,李素和李思文当着李绩的面还是规规矩矩见礼,然后互相挤了挤眼,眼神交会,坏意盎然。

    李绩早将二人神态看在眼中,不满地哼了哼,道:“看来你们早认识了,老夫这个儿子不争气,常年跟那些纨绔厮混一起,醉酒砸店,争风吃醋之事常有,李素,你们虽为表兄弟,但你莫被他带坏了……”

    李思文噗嗤一笑:“爹,您说反了,其实一直是李素带坏孩儿……”

    话没说完,李绩飞起一脚将李思文踹个趔趄,李素脱口赞道:“好脚法!正该如此。”

    李绩瞪了他一眼,回过头指着李思文怒道:“你是个什么货色难道老夫不清楚?往后若被老夫知道你带着李素闯出什么祸来,老夫必将你,将你……”

    李素见李绩放狠话都放得不利落,不由小心翼翼地提供参考:“舅父大人,程家打孩子是吊在树上用鞭子抽的……”

    李思文脸黑了,目光幽怨地看着他。李震“噗”地一声刚想笑,随即迅速板起脸,一副威严稳重的模样,只是脸颊不停的抽抽。

    李绩气坏了,刚才气氛还挺严肃的,李素一开口,气氛全破坏了。

    指了指二人,李绩怒道:“你们没一个好东西,李素,你闯祸的本事也不小,往后你若再闯出祸事,老夫便可名正言顺的抽你了,你小心着点!”

    李素急忙恭敬应是。

    看看,平白认个亲戚有什么好处?无端给自己增加了人身安全隐患……

    李思文见李素恭敬却有苦难言的模样,不由偷偷发笑,结果又被李绩看见了,狠狠一脚踹去,怒道:“你笑什么?李素虽然闯祸,人家却有一身本事,一肚子学问,你有吗?”

    李素的脸颊也开始抽抽了。

    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成了“别人家的孩子”,回头实在应该去长安城那些纨绔家里拜访一下,得瑟一下。

    李绩训子之后,又有一人慢吞吞走过来。

    李绩指着他,道:“这位是你二舅,名叫李弼,过来见过。”

    李素急忙朝李弼见礼。

    李弼四十出头的模样,相貌普通,看起来很老实憨厚,像个本分人,哪怕面对晚辈多少也有些拘谨,只是朝李素笑了笑。

    看了看李绩,又看了看李弼,不知怎的,李素脑海里忽然冒出一句很古老的关中歌谣,“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

    …………

    认亲的过程很平淡,家里几个长辈和兄弟介绍认识一下便算走了过场了,没有抱头痛哭的煽情场面,空气里只洋溢着淡淡的失而复得的喜悦,平静且温馨,回味悠长。

    李素来李绩府上的次数不少,但这还是第一次如此全面地认识和接触李绩的家人,感觉还不错,总体看来都比较温和亲切。

    每个家庭都有不一样的家风,李绩的家人一看就是那种温良谦逊,知书达理的门第,相比之下,程咬金家大抵应被归入“群魔乱舞”一类,就差在前堂高挂“聚义厅”仨字了,两家的风格迥然不同。

    说不上喜欢或不喜欢,李素的适应能力很强,跟任何人都能搭上话,跟酸腐文人聊学问,跟当世名将聊刀兵,跟皇帝陛下聊安邦定国,跟程家老流氓……这个没法聊,李素每次进程家门后都很自觉地摆出任凭宰割的态度。

    认亲的过程虽然平淡,但李素知道,自己的生活从此以后便不一样了。

    无论愿意或不愿意,他都与李绩的利益紧紧绑在一起,未来如果李绩脑子抽风想造反,成功了还好说,李素混个郡王不成问题,如果失败了被诛灭九族,李素很不幸名列“九族”之内,莫名其妙无辜躺枪的那种……

    这种利益与人绑死的感觉并不太好,风险很大,要命的是,李素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人的名字,他叫“李敬业”,是李绩的孙子,李震的儿子,很不幸,若干年后,他真的造反了……

    要不是跟李震还不太熟,李素很想诚恳真挚地劝劝李震,劝他把孩子扔井里去……

    以后混熟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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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事解决完了,李素还有一脑门的官司等着他。

    最重要的事情仍悬而未决,首先便是吐蕃使团,自从李素破坏大唐与吐蕃和亲的消息传出去以后,吐蕃大相禄东赞倍受打击,送了那么多值钱的东西给李素,原以为大家的关系突飞猛进,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了,没想到这个混账如此不讲究,不但没帮他出过丝毫力气,反而在背后狠狠捅了他一刀。

    禄东赞很伤心,这种感觉就像青楼名妓不但被人嫖了霸王鸡,还被倒过来打劫了,亏本亏得不行。作为吐蕃国立呼风唤雨的大人物,禄东赞生平从未受过如此欺负,对他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所以李素蹲大理寺监牢的那些天,禄东赞疯了似的在长安城内宣泄着愤怒情绪,不但连连上疏李世民,请求严惩破坏两国邦交的佞臣,而且还四处拜访朝堂重臣,长孙无忌,褚遂良,孔颖达等等都被他挨个儿拜访到了,拜访的主题很简单,首先痛骂李素,其次请求义伸援手,最后扮弱装委屈……或许也是真委屈。

    不得不说,禄东赞这几棒子挥舞下去还是颇具成效的,不知不觉间,长安城的舆论竟被禄东赞造起来了,朝堂市井间原本反应颇为平静,因为那时李素已被李世民重重惩处了,不但蹲了监牢,还被罢官除爵流放千里,差不多也够了,只是后来李素被李世民放了出来,照样腆着嫩脸满长安穿街过市,朝堂市井间顿时议论纷纷,他们不明白为何李世民好端端的又把李素放了出来,犯下如此大罪,难道蹲十几天大狱后就没事了?

    因为不解,所以议论,数十位不知内情的监察御史们纷纷义愤填膺,腹中开始酝酿锦绣文章,准备上疏诘问。

    顶着无数不解和质疑的目光,李素拜访过李绩之后便施施然朝四方馆行去。

    四方馆正在修缮房屋,工部委派一百多名工匠已将房子的框架搭建起来了,一车车的砖石运往工地,一派热火朝天景象。

    李承乾谋反时,李素指使王直烧了四方馆,平定谋反后,四方馆一直未曾修缮,与吐蕃的和亲被破坏后,禄东赞满长安到处嚷嚷哭诉,李世民或许出于心虚的心理,马上下旨修建被烧毁的四方馆房屋。

    房屋还在修建,禄东赞目前还住在四方馆旁边的一处临时民居内。

    李素登门,身后跟着众多部曲,没办法,以前见禄东赞根本不必如此戒备,可谁叫李素干了对不起人家友好邻邦的事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二十九章 东郊演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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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了亏心事就是这样,总觉得时时刻刻被人盯着,出门不带几个手下都不敢迈步,担心被人拖到巷子里敲闷棍捅黑刀。?  ≠

    所以说坏人其实也不好当,若没有一颗无比强大的内心和几个忠心耿耿愿意为你挡刀的手下,平日做人做事还是善良本分一点比较好,这一句属于心灵鸡汤,至于那些已经干过坏事的人,没关系,尽可放宽心,据科学分析,被雷劈中的人有万分之三的几率生还……

    李素没有关二爷那种单刀赴会的勇气,在他认为,若没有强大的武力支撑的话,单刀赴会这种行为几乎等于自杀,比自杀更不幸的是,死后都会被史官写进史书里,评价只有两个字,“蠢货”。

    所以李素很小心地带着几十个部曲,大摇大摆来到禄东赞暂居的民宅前。

    民宅里的百姓已被安置到别处,门口分列着两排吐蕃武士,都混到住民宅那么惨了,吐蕃大相的排场却一点也没少。

    见李素领着几十个人浩浩荡荡走来,门口的吐蕃武士们顿时露出极度警惕之色,警惕中还带了几丝悲愤。

    你这混账破坏了两国和亲,现在这架势难道还想揍我们一顿?太欺负人了!

    怀着憋屈悲愤的心理,吐蕃武士们的右手纷纷按住了腰侧的刀柄。

    李素急忙摆手笑道:“莫紧张,我们热爱和平。”

    吐蕃武士:“…………”

    “烦请通报大相一声,就说李素求见大相。”

    吐蕃武士:“…………:

    语言不通,或许连物种都不同,吐蕃武士们根本听不懂李素在说什么。

    李素叹了口气,转头望向身后的方老五:“五叔,你说我该怎么跟这群猢狲沟通呢?“

    方老五笑道:“交给小人,包管侯爷满意。“

    李素点点头。

    方老五两步上前,朝着为一名吐蕃武士的脸上猛地扇了一记耳光,大喝道:“去告诉你们大相,有贵客来了!“

    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记耳光将吐蕃武士扇懵了,呆怔过后立马勃然大怒,旁边的吐蕃武士们也反应过来了,嘴里恶狠狠地咒骂着猢狲语,纷纷拔刀出鞘。

    李家部曲毫不畏惧,迎刀而上,双方剑拔弩张时,一名吐蕃武士身影一闪,转身急匆匆进了民宅。

    李素看着那个武士的背影,嘴角勾起满意的笑容。

    事实证明,简单粗暴的法子还是很有效的,一记耳光比千言万语都有用。

    双方没打起来,吐蕃武士未得命令,心有顾忌,而李家部曲早知道今日不是来打架的,自然也有所克制。双方隔着一丈多的距离用各自的语言互相隔阵叫骂了一番,吐蕃人骂的什么李素听不懂,但李家部曲嘴里飙出的一句句不堪入耳的粗话脏话,令李素都情不自禁皱眉。

    回去后要不要给这帮粗鲁的杀才加强一下素质教育?李素开始犹豫了,至少规定他们以后骂人把握尺度,可以提对方的母亲姐妹以及女性先人,也允许口头上与对方的女性直系亲属生不正当关系,但必须严禁将生关系的过程描述得太详细,各种变态的体位和方式更是只能点到即止,画面感太强了……

    方老五的法子果然简单有效,没过多久,吐蕃大相禄东赞闻讯而出,看见门外的李素后,禄东赞气急败坏,怒不可遏。

    “好个奸贼!你还有胆来见我!“禄东赞指着李素大骂道。

    李素一脸久别重逢的欣喜表情,完全无视禄东赞的愤怒,迎上前亲切地大声道:“禄兄多日不见,得无恙乎?“

    禄东赞怒道:“李素,老夫自问与你结识以来待你不薄,你为何暗中使奸计,坏两国邦交?“

    李素眨眨眼:“禄兄何出此言?愚弟为何一句都听不懂?“

    禄东赞气道:“你还装!老夫且问你,吐蕃与你有何仇怨?为何破坏唐国与吐蕃和亲?“

    李素苦笑道:“事出有因,愚弟实有苦衷……“

    禄东赞冷哼:“所以,你今日来与老夫解释苦衷的?“

    李素挠挠头,笑道:“原本是来解释的,不过愚弟还有更重要的事与禄兄说。“

    “何事?“

    李素笑容一敛,肃然道:“奉皇帝陛下旨意,大唐右武卫禁军于今日在长安城东郊演武,各国使节若有兴趣不妨同往观阅。不知禄兄有兴趣否?“

    禄东赞哼道:“唐军演武,怎比得上我吐蕃武士英武无敌?老夫不看也罢!“

    李素眨眼:“禄兄确定不去?“

    “不去!“禄东赞硬邦邦地道。

    “哈哈,好,愚弟告辞了,后会有期。“李素也不多话,随意地拱拱手,然后转身便走。

    刚走出没两步,禄东赞忽然高声道:“慢着!老夫改主意了……“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悲伤的李素捂着耳朵一路跑远。

    禄东赞呆滞,愕然:“…………“

    没多久,跑出老远的李素又慢吞吞地走了回来,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

    “愚弟开个玩笑,禄兄莫怪,禄兄刚才说改主意了?“

    禄东赞一时无法适应李素的精神分裂症,目光呆滞地点点头。

    “禄兄真是矫情……呵呵,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呢……“李素嘿嘿直笑,笑容邪魅狂狷,非常的霸道总裁。

    **********************************************************************************

    右武卫东郊演武自然不是随性决定的,任何形式的演武都有它的目的性。

    李素在大理寺监牢里蹲了十来天后,给李世民上了一道奏疏,关于如何解决大唐与吐蕃和亲风波这个麻烦,奏疏内提出了一个大概的解决办法,李世民当即回旨,只说了四个字,“由尔定夺“。

    这道奏疏也是李素从牢里放出来的原因,若李素一直拿不出解决麻烦的办法,估摸现在还在大理寺里蹲着呢。

    今日的右武卫演武,也是李素奏疏内容的一部分,颇具深意。

    至于禄东赞,他其实对大唐的军队战力很感兴趣,自从来到长安后,吐蕃使团暗中派了多少探子细作出去打探大唐的政治和军事机密,已不可考,今日大唐皇帝主动邀请他观看唐军演武,禄东赞自然固所愿也,求之不得。

    …………

    长安城外东郊二十里有一片荒地,早在隋朝时,荒地附近尚有村庄,只是那片十来顷的土地属于下等田,收成不甚理想,农户们费尽心思也没能让这片田地的产量高一点,每年的收成堪堪只能让全家混个七成饱,若遇到小灾小害的就更惨了。

    久而久之,村庄里的农户觉得没有活路,于是一户两户的举家外迁,村庄里的人越来越少,而那片下等田在权贵们眼里连鸡肋都不如,没人对它有兴趣,大唐武德年间,这个村庄终于彻底销声匿迹,全村人66续续都迁出去了,只剩下一片低矮破烂的残垣断壁,记录着它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到了贞观年,李世民恰好要建演武校场,这片荒地离右武卫大营不远,地又是无主之物,于是这片荒地便成了如今的东郊校场。

    今日右武卫演武,李世民并没有来,来的是几位老将,还有各国使节,右武卫大将军调拨四千余人参与演武。

    李素和禄东赞相携赶到校场时,校场中央的空地上将士们早已列队整齐,执戈扬刀,静静地等待将军令。

    程咬金,牛进达,李绩等老将和诸国使节站在校场边缘,就连久不出户的大唐军神李靖居然也破天荒地出现在人群中,使节和老将们各自凑成堆,指着校场中央威风凛凛的右武卫将士们谈笑风生,见李素和禄东赞赶到,老将们朝二人点头示意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大家非常有默契地没上前与李素聊天,今日这出校场演武本就带有目的性的,不是聊天叙旧的场合。

    校场上的将士们岿然不动,宛若山岳,数千人如同一人,竟无半点杂音声息,这些静立不动的将士们仅只是站在校场内,方圆之内却已弥漫出一股令人窒息的森然杀气,仿佛有一种无影无形的压力,重重地压在众人的心头。

    寒风凛冽,沙场点兵,萧瑟中弥漫着的杀机,似乎连风声都带着几许厉鬼凄嚎的味道,将军们仍聚在一起谈笑风生,但各国使节的脸色却变得有些苍白了。

    无敌于天下的大唐王师,果然名不虚传!

    李素静静看着校场,然后转过头望着禄东赞,笑道:“禄兄,观我大唐王师,可雄壮否?“

    禄东赞面不改色,眼中闪过一丝明悟,直到此刻,他大概明白点什么了。

    示之以威,就是这么直白,简单的说,今日所谓的演武,不过是一次国家级别的军事恐吓行动,恐吓的对象自然是他们这些异国的使节们,或者说得更明白些,是直接针对他们吐蕃使团的。

    至于唐国皇帝为何恐吓吐蕃使团,原因大抵不难猜,这阵子禄东赞在长安城上窜下跳,仗着异国使节不究其罪的漏洞,四处败坏唐国的名声,宣扬哭诉唐国不守诚信,出尔反尔,唐国皇帝有些不耐烦或者有点愤怒了,于是便有了今日的演武。(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三十二章 以直报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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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李素一不小心又把自己内心的阴暗面展现出来了。

    说的其实没错,从禄东赞目光里一闪而过的惊慌之色来看,李素觉得自己的猜测还是比较准确的,这家伙果然跟自己想象中的一样无耻,至于自己为何会猜到如此无耻的想法……算了,不深究。

    禄东赞脸色难看,他没想到李素一语便道破了他的想法,当初在李承乾谋反之时,禄东赞便派人回吐蕃禀报松赞干布,请求速速派兵至两国边境,视唐国局势而定进退。谁曾想唐国那位谋反的太子实在太不争气了,谋反被平定后,李世民也对朝堂进行了清洗,但作为深富政治经验的帝王来说,清洗的尺度和范围是有着缜密思量的,原则就是乱朝堂而不乱天下,清洗的这些日子,与太子谋反案有牵扯的人等悉数被拿,可是三省六部每日仍旧不慌不乱地处理国事朝务,一点也没耽搁,更没有意料之中的天下大乱。

    原本以为走了一步妙棋的禄东赞,现在明显感到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大军陈兵边境,反倒被唐国君臣拿住了把柄,原本对唐国和亲之事出尔反尔而理直气壮的吐蕃使团,现在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理直气壮,风水轮流转,现在似乎轮到自己心虚了,因为在和亲之前,吐蕃已对唐国干过一件理亏的事,这事还偏偏无法辩解,怎么解释都说不通,没事向两国边境增兵五万,该怎么解释?难道说这是我们吐蕃的福利,请这五万人来边境郊游烧烤开年会么?

    看着禄东赞阴晴不定的脸色,李素笑了笑,道:“禄兄,若说仁义,我大唐君臣对兄弟友邻向来仁义无双,宁教天下人负我,不使我负天下人,平定李承乾谋反已经有段日子了,我大唐皇帝陛下早在月前便接到了边城急奏,陛下失望之余,对禄兄可仍是以礼相待,并无半点怠慢之处,对贵国使节,大唐自问仁至义尽……”

    顿了顿,李素接着笑道:“禄兄深谙中原文化,当知我们千年前有位圣贤,名叫孔子,他曾说过一句话,他说‘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意思就是说,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若你负了我,做了对不起我的事,那么,我也不会热脸贴冷屁股,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以公正之心对待辜负我的人,这就是所谓的‘以直报怨’,禄兄,贵国大军陈兵边境,对我大唐虎视眈眈,如此情势之下,我大唐若还依照前约,送文成公主去和亲,贵国未免太天真了,真以为我大唐怕了你们?大唐有必要自甘下贱去维护吐蕃和大唐之间那可笑的和平吗?”

    禄东赞表情尴尬中带了几分愤怒,然而,再也没有像刚才那样激烈了,显然李素这番话将时势剖析得很透彻,而且说的都是实情,禄东赞已无言以对。

    沉默半晌,禄东赞终于找到了理由,缓缓地道:“李县侯恐怕所言不实吧?据老夫所知,贵国皇帝陛下之所以反悔和亲,实因文成公主殿下与真腊国王子有了私情……”

    看着李素冷笑了一声,禄东赞接着道:“李县侯不知收取了江夏王殿下多少好处,竟充作帮凶,在此事里推波助澜,怂恿贵国皇帝陛下背信弃义,这一切皆因李县侯而起。”

    李素正色道:“胡说八道,没有证据不要乱说污我清名,什么收取好处,你哪只眼睛看见了?世人皆知我为官清廉,怎么可能做出如此无耻之事?”

    禄东赞怒哼一声,捋着长须嘿嘿冷笑。

    “再笑得这么难看我便拉你见官了啊,告你丑陋罪。”

    禄东赞怒目而视。

    李素点点头:“对,维持这个表情,比刚才好看多了……不怕实话跟你说,文成公主与真腊国王子确实是两情相悦,早在一年多以前便互许终生了,若没有你们吐蕃跑过来突然横插一杠子,如今二人只怕早已双宿双飞,只羡鸳鸯不羡仙了……”

    嫌弃地瞥了禄东赞一眼,李素啧地一声:“你看看你们吐蕃,造了多大的孽,棒打鸳鸯要折阳寿的,你们不但没有一丝愧疚,反而质问我大唐反悔和亲,贵国的礼乐早已崩坏了吧?”

    禄东赞脸都气绿了,深深觉得跟这种混账无法聊下去,并且再次对中原儒家文化产生了怀疑,宣扬人类真善美的儒家文化环境,为何培养出了这么一号无理取闹的货色?

    禄东赞决定不跟他聊前因了,只聊后果。

    没办法,李素的口才属于胡搅蛮缠那一类,任何理亏的事到了他嘴里打个转儿,立马变成了对方理亏,自己反倒成了受害者,一派歪理胡言却偏偏无从争辩,一开口争辩便有更多的歪理等着他,一环接一环,形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恶性循环,渐渐把自己逼进死胡同。

    禄东赞是吐蕃大相,有着高贵的身份地位,他没有兴趣跟一个无耻的年轻人继续争辩下去,就算争赢了,对吐蕃来说也毫无益处。

    “闲话休提,李县侯,老夫只问你,贵国和亲一事你打算怎么办?”禄东赞沉声问道。

    李素眨眨眼:“我先反问一句,贵国边境的五万大军,禄兄做何安排?”

    禄东赞冷冷道:“文成公主启程赴吐蕃之日,便是吐蕃大军撤兵之时。”

    李素冷笑:“施以兵威,逼大唐就范?禄兄,你考虑清楚了?或者说,你这个决定是否也是贵国松赞干布的意思?”

    禄东赞脸上闪过一丝迟疑,接着点点头:“是,贵国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吐蕃挥义师而伐不义,王道也。”

    李素嗤笑:“王道?义师?禄兄,这里就我们两个人,冠冕堂皇的话就没必要说了,听着恶心,若是吐蕃执意要战,那么,便战吧,两国和亲一事就此作罢,明日我恭送禄兄离开长安,咱们两国各自整军备战。”

    禄东赞眼睛眯了眯,李素的反应令他有些不解,今日二人你来我往说了那么多,算是不正式的两国谈判了,而谈判是有技巧的,一般来说,只要双方仍有一丝意愿,当一方强硬时,另一方便会适时地妥协半步,然后各自继续讨价还价,就在这种互相不停的强硬,妥协的过程里,力求找到一个双方都能勉强接受的临界点,那个临界点往往便是最后能够确定的条款了,这便是谈判的作用。

    禄东赞刚才所谓的“挥义师而伐不义”,便是一种以强硬方式的试探,试探大唐的底线到底在哪里,要怎样才会愿意把文成公主嫁过来。

    可是没想到这个李素再次不按牌理出牌,居然没有丝毫的妥协退步,一句话便强硬地堵了回去,让谈判霎时陷入了无法解开的僵局。

    禄东赞开始犹豫了,从李素的语气里,他察觉大唐似乎真有跟吐蕃开战的意思,就因为五万大军陈兵边境,大唐便欲开战?这……皇帝陛下的脾气也太大了吧?

    思忖犹豫间,李素却忽然站起了身,潇洒地拂了拂袍袖,接下来的话不幸证实了禄东赞的猜测。

    “没什么好谈的了,禄兄,你我各位其主,来日战场相见,也只能各自忠君之事,刀剑相向了,告辞。”

    李素说完随意地拱拱手,转身便待离开。

    禄东赞急忙起身,刚跨出一步,便见屋门外副使拉扎一脸惶急地走进来,顾不得失礼,当着李素的面,凑到禄东赞耳边,轻声耳语几句。

    禄东赞悚然大惊,目光阴沉地盯着他,用吐蕃语问道:“确定了?”

    拉扎点头:“确定了,尚书省和兵部的调兵令已出了长安城,连同皇帝的圣旨一起走的,直赴剑南道交州都督府。”

    禄东赞神情闪过一抹慌张,喃喃道:“调拨三万府兵……”

    拉扎低声道:“据传闻,唐国皇帝有意任郧国公张亮为山南道行军大总管,统领这三万兵马,明日便将启程,对松州,茂州,绵州三城兵马进行整合,伺机进军松州边境,与我军遥相对峙。”

    禄东赞眼皮猛地跳了几下。

    麻烦了!

    看样子,唐国皇帝似乎并非随口说说的,当初李承乾谋反,吐蕃发动五万大军威逼边境,不可否认,在当时来说确实是个正确的做法,两国之间并不熟,所谓“趁你病,要你命”,正是题中应有之义。

    可是谁能想到,当初的一步妙棋,如今竟成了吐蕃早早埋下的一个隐患?

    禄东赞来长安几个月了,最初满怀世界和平的美好愿望,促使两国结成亲家,永结秦晋之好,现在事态却朝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鬼知道这几个月自己究竟经历了什么,好好的和亲最后变成了两国开战……

    禄东赞心中不由涌起一股悲愤之情。

    刚才我说开战……真的只是随便说说的啊,你们唐国的君臣是不是疯了,居然玩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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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百三十三章 威逼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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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头半真半假,另一头假戏真做,原本的僵局变成了战局。

    禄东赞神色已渐渐凝重。

    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大麻烦之中,之前不管与李素聊了多少话题,平和的,愤怒的,冷漠的,聊天的过程里各种情绪表达自己的意愿,所有的情绪无论装出来的也好,真实流露也好,其实那些情绪变化都是两国谈判的一部分。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作为政治人物,而且是久经风浪的大人物,首先懂得控制情绪,哪怕有人当面杀自己全家,该笑的时候还是要笑,并且按照剧情的安排,笑得要多灿烂便有多灿烂,做到了这一点,才算是个合格的政治人物。

    禄东赞今日的表现其实很不错,该怒的时候怒,该冷笑的时候冷笑,表情既生动又走心,演技精湛,拿个小金人不成问题。

    真正的问题是,李素当真了,或者说,唐国君臣当真了。直到吐蕃潜伏在长安的探子传来唐国调拨兵马的消息,禄东赞才赫然意识到,唐国可能真有开战的打算,调兵的圣旨和文书已发,不太可能作假,数万人马一旦发动,首先便是耗费大量的粮草和人力物力,唐国不可能仅仅为了吓唬吐蕃而做戏。

    那么,麻烦来了。

    如果唐国真的决定开战,或许吐蕃有拼死一战的勇气,可对禄东赞来说,绝对不是好消息。

    吐蕃国内谁都清楚,动用五万大军压唐国边境,这个主意正是禄东赞出的,无论两国这一战谁胜谁负,可以肯定,吐蕃必然要付出巨大的伤亡和钱粮损失,此战过后,国中必须要找个人出来承担这个责任的,否则难以对国内那些大大小小的贵族交代。

    这几年松赞干布对吐蕃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从国政到军制,从上到下都梳理了一遍,该削的削,该杀的杀,中央集权前所未有的巩固,但无可避免的是,也狠狠得罪了国内很大一批贵族,这些贵族各自拥有武装,而且也有野心,松赞干布的改革已经触犯到了他们的利益,他们只是怒而不言,而落实这些改革的人,正是这位吐蕃大相禄东赞,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有禄东赞自己心里清楚,吐蕃国内不知有多少人对他咬牙切齿,恨不能将他除之而后快。

    这次若唐国果真与吐蕃开战,作为这场战争的始作俑者,禄东赞是必然会被推出来承担责任的,如果贵族们拧成了一股绳,异口同声高喊着要严惩他,那么,连松赞干布说不定也会为了大局而果断将他当成弃子推出去,以平息国内贵族之众怒……

    当初他提出增兵边境时,便已为自己埋下了隐患,给自己招惹了一个天大的麻烦。

    想到这里,禄东赞眼皮猛地跳了几下,抬眼见李素双脚已跨出了屋门,禄东赞急忙起身,三步并作两步匆匆上前,一把拽住李素的衣袖。

    “李县侯莫走,咱们可以再谈谈……”禄东赞脸色闪过一丝惶急,随即恢复如常。

    不论心中如何焦急惶恐,终究不能在脸上表露出丝毫端倪,否则便真的陷入被动了。

    李素被拽住了衣袖,扭头看着禄东赞仍旧平静的脸色,不由笑了笑,然后摇头道:“不谈了,其实谈也没用,禄兄现在应该知道,今日为何邀请你去东郊校场观阅卫军演武了吧?”

    禄东赞一愣,道:“难道贵国……”

    李素点点头,道:“不错,闻知贵国增兵边境,我大唐皇帝陛下深为震怒,昨日与长孙无忌,李靖,房玄龄等重臣商议过后,决定调兵开赴松州,痛击来犯之敌……”

    禄东赞脸又黑了:“什么叫‘来犯之敌’?我吐蕃虽增兵五万驻于边境,可那也是吐蕃的边境,未曾越过唐国境内一丝一毫,何出‘来犯’之言?”

    李素咂了咂嘴,道:“这可就解释不清楚了,咱们两国国境线那么长,谁知道你们有没有越过线呢?禄兄应知我大唐皇帝陛下的性子,陛下圣明神武,颇富开疆扩土之心,无理还要蛮搅三分呢,更何况……咳,反正,你我两国一战是免不了了,今日东郊校场演武,其实便是变相的战前誓师。”

    禄东赞神情颇不自然,今日校场演武的情景他仍记得很清楚,尤其是那一个个黑色的小陶罐冒着青烟漫天飞舞,还有那座坚固的石堡,片刻间化作一堆碎石,唐军掌握着堪比天雷霹雳般的神奇利器,真正可以见神杀神,无坚不摧了。

    若果真开战,就凭唐军那个黑色的小陶罐便可以断定,吐蕃必败无疑。还未开战便已注定了结果,更要命的是,吐蕃如果战败,谁来承担这个责任?除了他禄东赞,还有谁的大小尺寸比他更合适?

    权衡了利害之后,禄东赞叹了口气,终于妥协了。

    没办法,原本已占据了优势上风,完全能够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俯视并谴责对方背信弃义,这件事却在李素今日登门之后完全逆转了,而且逆转的过程稀里糊涂,禄东赞到现在还没想通,事情为何搞成了这个样子?明明是对方出尔反尔啊!为何却逼得自己妥协了?

    可是,不妥协能怎么办?禄东赞纵然是一国大相,却也没有视死如归的勇气,此刻已无暇顾及吐蕃的利益了,他首先需要保住自己的性命,如果能阻止两国开战,性命大抵能够保住的。

    “好吧,李县侯,咱们再说说和亲的事,老夫想问问,贵国皇帝究竟还有没有送文成公主和亲的想法?”

    李素眨眼:“刚才不是聊开战的事吗?怎么又扯到和亲了?禄兄,你可不要歪了楼呀……”

    禄东赞神情冷峻,咬着牙道:“吐蕃即日从边境撤兵,贵国仍送文成公主和亲吐蕃,之前的一切不愉快,就当没发生过。”

    李素不假思索地道:“不可能,禄兄,你们吐蕃已没有提条件的资格了,贵国马上撤兵,至于和亲之事,就此作罢,过几年待我们都忘记这个不愉快了,再来谈和亲之事吧。”

    禄东赞语气渐冷:“老夫奉赞普之重托,亲自来长安促成和亲,并护送公主殿下远赴吐蕃,若空手而归,辜负赞普所托,赞普绝不会饶我,必会治我重罪,既然左右都是一死,老夫宁愿死在两国的战场上!”

    李素一呆,见禄东赞神情坚决,不由皱起了眉。他明显察觉到,禄东赞这番话恐怕真是他的最后底线了,绝无可能再有丝毫让步,否则两国真会开战。

    沉思片刻,李素重重叹了口气,道:“既如此,禄兄,我给你个机会,前些日子不是有五国使节代各自的君主国王一同向陛下求尚文成公主吗?他们可不是玩笑,是真的在求亲,陛下正因此事而烦心,今日我便做个主,五国使节,再加上你们吐蕃,一共六国,公开比试招亲,胜者迎娶文成公主,成王败寇,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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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百三十六章 虚情意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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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性格永远不可能只有憨厚老实的一面,一旦谈到利益的时候,大部分都会换上另一副面孔,不管真精明还是假精明,终会露出精明算计的模样,仿佛心里住着另一个魔鬼,“利益”这个东西能够将它召唤出来,祸害别人,或是祸害自己。

    对于石讷言突然变化的表情,李素也颇为理解。

    现在大家谈的不是私利,而是国与国之间的利益,涉及到国家的高度,自然不能以私人的恩惠来换取,根本是两回事,所以哪怕李素对他有恩,提到国事时,石讷言也难免露出精明算计的模样,说白了很简单,此时此刻的石讷言已不再是那个为情所困却无可奈何的窝囊男人,而是一国王子。

    李素不由有些佩服,从一个身份猛然换到另一个身份,两者的转换不但迅速,而且入戏飞快,显然是专业级别的演技。不论他曾经在长安城混得多么窝囊,窈窕淑女求而不得,只能躲在一旁暗自神伤,但王子就是王子,话题上升到国家层面,自然而然便拿出了王子该有的郑重和谨慎,这个时候的他,跟那个为情所困的他判若二人,毫无相干。

    看着石讷言突然变得狡黠的模样,李素愣了一下,明白过来之后随即心中莫名生出一股想抽他的冲动。

    佩服归佩服,想抽他还是想抽他,李素的两种心情同样转换得非常自然,毫无生硬造作。

    “什么意思?找你们要点稻种都不行?”李素眼睛眯了起来。

    石讷言干咳两声,道:“天赐之物,不可轻与,大唐若欲求稻种,怕是……啊,有点为难呢……”

    李素眼睛越眯越细,目光有些发寒了:“别说废话,直接说要求,真腊要大唐的什么东西才肯换稻种。”

    石讷言有点尴尬,脸色也发红了,期期艾艾半晌才道:“李县侯恕罪,此事本不该由我来提,可是真腊国产贫瘠,除了稻种别无他物,上天丰赐之物,若子孙不能善待,必遭天谴,后世万代不得福也。”

    李素面无表情地道:“这句话,还是废话。”

    李素顿了顿,见石讷言的表情愈发局促尴尬,冷冷道:“王子殿下,我们大唐有句话,这句话不太客气,但很能表达我现在的意思,这句话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或许在你的心里,私事和国事是分开论的,你承了我的恩惠并不代表可以在国事上让步,但对我来说,你的私事和国事是连在一起的,你我当初素昧平生,谈不上交情,我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无缘无故帮一个陌生人成全他的私情,你觉得我是吃错药了还是以为我天生古道热肠?”

    石讷言见李素发怒了,神情愈发惶恐,急忙起身赔罪。

    李素语气渐渐加重:“道理我要和你说清楚,我帮你是因为有利可取,这个‘利’不是私利,而是与大唐百姓和国运休戚相关的国利!没有这个前提,我发了疯才会为你冒如此大的风险,还被陛下关进大理寺十多天,差点被流放千里,直到现在我的官爵仍未被恢复,我付出如此大的代价,为的可不仅仅是听你一句道谢和感恩,我付出了,你也要付出,否则……”

    李素忽然一咧嘴,朝石讷言露出满嘴白牙,白森森的分外可怖:“……否则,你不给我,我们大唐自己去取!至于文成公主,你更是想都别想了,我能帮你成全,也能反掌之间把这桩姻缘搅黄了,要不要试试?更别提我大唐皇帝陛下为了你,已背负背信弃义之恶名,得罪了吐蕃这个强国,两国如今在边境各自陈兵十万,大战一触即发,这一切事端的根源,皆是因为你,若陛下得知你们真腊不知感恩,反而过河拆桥,区区真腊,自问承受得起天可汗陛下的雷霆之怒么?”

    李素含怒而发的一番话,石讷言听得诚惶诚恐,冷汗顺着额际一颗颗滑落。

    “李县侯,县侯息怒,石某错了,向李县侯赔罪,刚才石某只是,只是……”石讷言抬袖擦了一把汗,苦笑道:“刚才只是脱口而出,失言了,从小父王便教导我,凡事将真腊国摆在第一位,所以听李县侯说到稻种的事,便不自觉的……唉!”

    听到石讷言认错,李素脸色终于缓和了少许,冷眼朝他一瞥,道:“各为其国,争利亦无可厚非,只是不可过分,王子殿下在长安城读了十多年的圣贤书,当知‘投之桃李,报之琼瑶’的道理,你和文成公主之事,我大唐皇帝陛下和我已经为你做到如今这个地步了,若还贪心不足,未免太过分。”

    石讷言唯唯称是,沉默片刻,期期艾艾地道:“李县侯,石某有一个小小的不情之请,还请李县侯代我向天可汗陛下转禀,这个请求原本在明年真腊遣使向陛下朝贺时也该提的,如今出了这桩事,倒也是个时机,李县侯请相信,此事与大唐需要的真腊稻种无关,纵然没有此事,明年我们真腊使节也会在陛下面前请求的。”

    李素不冷不淡地道:“你且说吧,陛下答不答应我可不能保证。”

    石讷言沉吟片刻,道:“真腊欲奉大唐为宗主国,从今往后,唯大唐马首是瞻,每年遣使朝贺称臣,岁季不误。同时,也想请大唐天可汗陛下与真腊共许盟约,两国互不侵犯,从此大唐皇室所承认的真腊国主只有阇耶跋摩氏一脉,真腊国中有谋篡者,大唐视之为逆贼,必举兵讨之,助我阇耶跋摩氏复国。李县侯,不知这个请求,天可汗陛下可否答应?”

    李素脸色沉静,阖目沉吟半晌,缓缓地道:“请求不算过分,我可向陛下禀奏,由陛下决定。此为两国互利之事,想来陛下应该不会拒绝的。”

    石讷言大喜,急忙起身行礼:“多谢李县侯大恩。”

    李素瞥了他一眼,道:“那么,真腊稻种之事……”

    石讷言毫不犹豫道:“没问题,我可代父王全数应下,真腊国每年向大唐运送上好稻种千石,并且马上在国中遴选经验丰富的种田老农百人即刻入大唐长安,但有所知,知无不言,另外,真腊所产的所有农作物和瓜果等,皆有良种快马送进长安。”

    李素脸上闪过一抹喜色,随即很快平静如水,非常矫情地哼了一声:“付出如此大的代价,还被你讨价还价半天,我怎么觉得这笔买卖亏了呢?王子殿下何以教我?”

    石讷言愣了一下,接着苦笑道:“我听出李县侯的言外之意了,可是……我在长安的所有家当都送你了,如今我已穷得家徒四壁,实在无力满足李县侯所欲了……”

    李素眼睛眨巴眨巴,又纯又萌地看着他:“可以写欠条啊,欠我五万贯好不好?明年让你家使臣带来长安……”

    李素当初与东阳戏言,说定要将那位真腊王子敲诈得倾家荡产,以后他与文成公主成亲后,端着破碗上街要饭才能养家糊口。

    当初的戏言,如今竟一语成谶。

    石讷言果真穷了,虽说不至于真的到“家徒四壁”的地步,但至少如今兴之所致想去长安城酒肆里喝顿酒,恐怕还真得先掂量一下身上的钱袋够不够分量了。

    李素相信,再敲诈他一两次,这位王子殿下便真有可能跪在大唐户部官衙门外哭求救济了。

    爽很,大热天喝了碗冰镇酸梅汤一般从头凉爽到心里。

    铺垫都做好了,剩下的便是最后一步,六国使节公平比试,争夺公主,让他们比试什么呢?

    当初在大理寺蹲牢时,李素便连夜写了份奏疏递进太极宫,里面说了一下解决这桩麻烦的大致思路,说是“大致”,其实并没有那么具体,就比如六国比试,争夺公主,这个法子有点俗套,但不可否认,这是一劳永逸解决麻烦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胜者抱得美人归,败者技不如人,无话可说,当着长安城诸多异国使节的面,大唐的做法也挑不出任何毛病,不至于惹人诟病。

    那么,问题来了,出个怎样的题目才能不动声色地难住吐蕃的禄东赞,让真腊国那只猢狲王子顺理成章抱得美人归呢?

    李素犯难了,独自坐在屋里发愁。

    屋子里很安静,李素半躺在炭火旁,炉子暖暖的,里面的炭烧得通红,火上还挂着一个铜壶,壶里的水咕噜冒着热气。

    眼睛盯着通红的炭火,李素的思绪不知不觉竟走了神,现在他脑子里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

    ……明年开春后该派几个人出去找找煤矿了,不跑远了,高祖龙兴之地晋阳附近便有,藏量还不少,到时候赶三四辆牛车满载而归,冬天一家子足够用了,如果还有剩余,索性开个烧瓷器的私窑,煤炭的热量远比炭火高,烧出的瓷器胚胎又白又密,比官窑贡窑都强,瓷器先供自家人用,多余的不妨让老丈人卖出去,销路好的话索性专门开个瓷器作坊,家里从此又多了一条财路,岂不美哉?

    话说,家里最近收项颇丰,库房都快满了,要不要再扩建一间库房?这真是个甜蜜的烦恼啊……

    李素的思绪越飘越远,一时间竟将解决六国争公主的麻烦事抛到九霄云外了。

    一双纤细的手轻轻按上李素的太阳穴,动作很轻柔,伴随着一缕略显浓烈的香水味道。

    李素习惯性地闭上眼,刚准备享受许明珠的推拿,接着忽然觉得不对劲,身体一僵,飞快地转过头。

    身后按揉他太阳穴的并不是许明珠,而是武氏,李素转头的动作太突然,武氏也吓了一跳,情不自禁往后退了一步。

    李素目光一缓,淡淡笑道:“原来是武姑娘,我还以为是明珠呢。”

    武氏垂头道:“夫人一大早便去道观了,东阳公主殿下昨日遣人传话,说是陛下新赐了几壶西域进贡的葡萄酒,冰镇之后尤具风味,公主殿下请夫人过去品鉴。”

    李素呆了一下,道:“明珠何时与东阳……如此亲密了?”

    武氏轻笑道:“自从上次公主殿下亲赴侯府,侍奉老爷服药之后,夫人便与殿下来往密切了,夫人心怜殿下孤零零一人在道观,没个说体己话的知心人,故常去道观与殿下作伴……”

    李素脸颊扯了扯,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女人成了闺蜜,对李素来说还真不知是幸或不幸,以后若想在她们任何一个人面前撒谎说瞎话,恐怕都得先打个草稿才不至于穿帮了。

    抬头看了一眼武氏,李素道:“你何时进来了?”

    武氏低声道:“奴婢适才经过门外,见侯爷独自一人,愁眉不展,便进来为侯爷舒缓一下心情。”

    李素点点头:“你是我府上的客卿,虽然挂着丫鬟的名分,但你知道,府里没有任何人真拿你当丫鬟,以后推拿按摩之类的事情不必亲手做。”

    武氏笑道:“侯爷是奴婢的恩人,为恩人消解舒缓一下心情也不要紧的,奴婢又不是什么金贵身份,为何做不得了?”

    李素微微一愣,感觉不对劲,抬眼一扫,却见武氏眼角带着几许妩媚之意,脸蛋微红,眼眸如水,李素心中一紧,脑海里警铃大作。

    不好!这女人要作妖!……老爹的降魔法器呢?

    很着急,这女人趁着许明珠不在家便开始兴风作浪了,看她此刻春意盎然的模样,如果自己再不反抗,很有可能贞节不保!

    “停!武姑娘,保持你的理性,克制你的兽性!”李素扬手,来了一声醍醐灌顶般的佛家狮子吼。

    武氏一怔,脸上的春意潮水般退去,看着李素发呆,眼神有些受伤。

    李素舒了一口气,叹道:“武姑娘,你我其实是同一类人,你能猜出我的想法,我也知道你的想法,以你的心计,我家夫人再加上东阳,两个人合在一起都斗不过你,只不过,以你如今的能力,你也斗不过我,我能很清醒的知道你走的每一步的动机和目的,而你,并不一定知道我的动机和目的,包括此刻,你对我这般举动,不妨问问自己的本心,其中有几分是真情流露,几分是因利所趋?”

    武氏呆怔不语,脸色却渐渐苍白。

    李素摊开手,笑了笑,道:“你看,世上一切事物,如果隔着一层窗纸,看起来都非常朦胧美好,如诗如画,才子佳人,神仙美眷,羡煞旁人,然而一旦撕开这层窗户纸,原本朦胧美好的东西全变了,既丑恶又尴尬,武姑娘,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你知道自己年岁渐长,再不有所作为便蹉跎了,到了昨日黄花的年纪,此生不但权势无望,甚至连许个好夫家都成了奢望,所以你对我动了心思,大唐县侯,深得圣眷,年轻有为,前程无量,你若被我纳入后院,成为我的妻妾之一,你也有足够的信心借由我的权势和人脉,给自己的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武姑娘,我没说错吧?”

    武氏缓缓垂下头去,脸色依旧苍白,眼中不时闪过一丝惊惶,显然被李素一语道中了心思。

    李素叹道:“退一万步说,就算我将你纳入我的后院,从此你以妾室的身份追随我,然而,常年生活在一个一眼能看穿你的人身边,你的任何小计谋小算计都被暴露在对方的目光里,让你无所遁形,无所隐藏,终其一生亦无法走出这片阴影,你走的每一步都在别人的掌握中,而你,却并不能掌握任何东西。武姑娘,你不妨再问问自己,这样的生活……果真是你想要的么?你一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快活么?无悔么?”

    这番话说得很深了,其实对武氏的小心思,李素早有察觉,这些话他一直想找个时机,委婉地跟她挑明,只是没想到今日发生得如此突然,李素当下也顾不得许多,连如何温和委婉措辞都顾不上了,所以话说得透彻,但太直白,也很不好听,至少武氏此刻的脸色很难看。

    李素没再说话,静静地看着她,等她自己明白。

    屋子里很安静,空气里流动着的气息里,只有一丝淡淡的无可奈何,李素却根本感觉不到任何真情。

    不知沉寂了多久,武氏忽然开口了,声音凄婉。

    “侯爷,过了这个冬天,奴婢便已二十岁了……一个被皇宫所弃,终日寄人篱下的二十岁女人,这辈子还有出路吗?”

    抬眼看着李素,武氏已是泪流满面:“当初我被选入太极宫,被陛下册封才人,陛下对我甚为看重,将我留在身边侍候,那时的我,多么的意气风发,甚至以为皇后之位都离我不远了,可是,一朝诏令从天降,我莫名其妙被打入了掖庭冷宫,差点被宫中势利小人害死,直到今日我都不明白,我究竟做错了什么,陛下为何要将我贬入冷宫,而我的一生,也从短暂的巅峰瞬间跌入了谷底,至今无法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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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百三十七章 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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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从未对武氏产生过任何一丝男女之情,如果说得恶毒一点的话,李素可以对天发誓,哪怕全世界女人死光了,他也不会对武氏动心。

    不说身份地位,不说曾经武氏侍候过李世民等等原因,只单纯说一男一女两个人,她完全不是自己的菜。

    李素喜欢的女人首先要善良单纯,没有什么心机,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宅斗宫斗什么的心思最好不要有,其次,没有权欲野心,甘心平淡过日子,并不反对女人有野心,也不觉得女强人多么的大逆不道,李素能与这种人和平相处,甚至只要喜欢了,并不介意娶一个女强人,可是他无法容忍女强人把家里当成事业的战场,鸡飞狗跳的日子绝对是李素非常忌讳的。

    武氏的本质其实就是这种人,一个能把任何地点都当成战场的人。

    李素可以想象如果自己喜欢武氏,把她收入房中,作为一个刚入门的妾室,武氏开始必然是规矩的,知书达理的,然而这只是她暂时的蛰伏,无论国还是家,地位决定话语权,一个妾室的话语权绝对没有正室夫人那么权威,所以许明珠的正室位置必然被她觊觎,日子久了,为了争夺这个位置,她能干出什么事?

    李素都无法预测她的底线,可以肯定,过程必定不怎么善良,而且肯定有善良的人会受伤害,比如许明珠,比如老爹。

    当初第一眼见到武氏,李素便知道她是个怎样的人,如果说当时还有几分对她外貌姿色的欣赏,内心深处小小地动了几分心思,接下来长久相处以后,李素的那几分旖旎心思早已断绝得干干净净了。

    这女人惹不得,惹不起。惹上她可不止是桃花劫那么简单,简直是桃花雷劫了。

    武氏是个很主观的人,哪怕身份低微,仍以自我为中心,她可以屈从于时势,但从不会觉得自己做错了。

    李素没兴趣纠正她的性格,所以看她垂头哭泣的时候,李素的表情很平静,尽管她哭起来梨花带雨,颇具另一番妩媚风情,可李素的目光却很清冷。

    “武姑娘,世间的成败不是以‘对错’二字来决定的,你没做错事,并不代表你能永远成功。一个老实巴交积德行善的憨厚人,走在路上莫名其妙摔死了,他哪里做错了?而你,差不多也是如此吧,你没错,差的只是运气而已。”李素淡淡地劝慰。

    话说得漂亮,但没说到重点,武氏之所以沦落到这个境地,自然是有原因的,随侍帝侧的殊荣不知被多少人眼红嫉妒,长孙皇后逝后,李世民的那四位妃子可都不是省油的灯,自然不会眼睁睁看着一个比她们更年轻更漂亮还每天贴身侍候李世民,武氏的存在对她们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威胁,不把她除掉简直没天理了。

    更何况武氏年纪尚小,一朝得志却不懂得收敛,言行高调,性格又要强,比如那个有名的狮子骢的故事,李世民问左右如何驯之,武氏当时的回答或许确实很漂亮,可也给自己埋下了祸根,一个对待马儿的手段如此狠辣的女人,李世民心里会有好感才叫有鬼了,心气不爽自然便一脚把她踹进了掖庭,连理由都不需要找。

    李素站在局外看的清楚,但他没打算说太明白,这女人已然像个妖孽了,如果还让她活得更明白一些,自己以后如何治得住她?

    武氏仍在啜泣,哭泣的样子柔弱可怜,不论内心如何,至少看外表,仍令所有男人动心,阅尽世情的人自然不会被诱惑,涉世未深的少男却不一定了,比如李治那样的。

    “侯爷请恕奴婢刚才失礼,奴婢鬼迷心窍,不知怎的,突然对侯爷有些,有些……”

    武氏泣声渐小,脸蛋却慢慢红了,不知是为了刚才的举动羞耻尴尬,或是刻意表演以挽回形象。

    李素放心了,开心地笑了起来。

    “你看,话说透了,你我各自便明白了,我们可以谋事,却不可共处,我是居家过日子的人,非常抗拒踏入权力的圈子里去,这些年我有无数入省入台掌握权力的机会,我都放弃了,而你,性子恰恰与我相反,我费尽心机拒绝的东西,恰恰是你渴望得到的,你若真的以妾室的身份嫁入李家,不出一年我恐怕会亲自下令把你扔井里去……”

    武氏俏脸布满泪痕,却不由噗嗤一笑,随即深吸了口气,神色突然间变得精明老练,透出几许内敛的锋芒。

    李素笑看着她:“看来,你想通了?”

    武氏点头,朝李素盈盈一礼:“多谢侯爷点拨,奴婢想通了。”

    抬起头时,武氏的脸色已一片湛然睿智。

    李素高兴极了:“甚善,祸害别人去吧。”

    武氏:“…………”

    …………

    …………

    “既然想通了,就好好整理一下心情,帮我参详一件事。”

    武氏角色转换非常快,从春意盎然到冷静精干,过程几乎只有一瞬间。

    “侯爷遇到难事了?不妨说说,奴婢愿为侯爷分忧一二。”

    李素嗯了一声,然后把遇到的麻烦原原本本告诉了她。

    武氏听完后眼中闪过一抹异彩,赞道:“前些日子奴婢一直想不通,侯爷为何突然决定出手帮江夏王,并且不惜破坏和亲,费尽心思成全文成公主和真腊王子的私情,在奴婢看来,此举有百害而无一利,无论事成事败,对侯爷都没有任何好处,侯爷反而要平白担上许多风险,甚至差点被陛下流放千里,没想到侯爷此举背后隐藏如此深意,却是好一副菩萨心肠……”

    李素被夸得心花怒放,差点有种索性收她入房的冲动了,这马屁拍的,无论角度和力度都恰到好处,而且辞藻华丽,语气真诚,令人心旷神怡,如此知情知趣体己解语的女子,不收入房实在可惜……

    如果她不姓武该多好……

    “继续夸,可以更用力一点,我受得住。”李素眉开眼笑地道。

    武氏显然不太适应李侯爷如此不知羞耻的嘴脸,愣了一下后不知该如何反应了。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这女人看来没词了。

    “说什么‘菩萨心肠’倒有些过了,我没那么伟大,充其量只是适逢其会罢了,既然碰到了比大唐更优良,产量更高的稻种,就算为了自己积德,也断无放过的道理,当然,百姓们以后能多吃一口饱饭,自然也是无上功德,何乐而不为?现在大的麻烦解决了,还剩下几个小麻烦,最要命的是,出个怎样的题目让六国比试,不露痕迹地把文成公主尚予真腊王子的同时,也要保证吐蕃使团有台阶可下,不至于太伤面子而恼羞成怒。”

    武氏杏眼眨了眨,思索片刻后,道:“侯爷有没有想过,吐蕃使团此时此刻正在想什么?”

    李素犹豫了一下,迟疑地道:“可能……在骂我全家吧?说不定禄东赞嘴里正飙着无数的脏话……”

    咬了咬牙,李素怒道:“想想就气,断无让这只猢狲轻松离开长安的道理,他离开前我非要狠狠坑他一回!”

    武氏噗嗤又笑:“除了骂人,那位吐蕃大相想必大多数时候还是会做点正事的,比如冷静地权衡利弊得失。”

    “说清楚,啥意思?”

    武氏悠悠道:“侯爷此次逼迫吐蕃使团从边境撤兵,并默认陛下收回赐婚和亲的圣旨,答应与五国使节公平比试,争夺公主,说到底,他们之所以被迫答应,全因侯爷借势之功,无论校场演武,还是圣旨调拨府兵赴边境,侯爷皆以大唐之雄势压人,一连串的动作下来,吐蕃人不怕也得怕了,发动这场战争对大唐并无好处,对吐蕃更没有好处,尤其是,吐蕃曾经还被大唐打败过,侯爷所创的火器,吐蕃人至今无法破解,就算两国打起来,吐蕃人落败的可能仍旧非常大,这种情况下,禄东赞不得不服软……”

    “侯爷,奴婢以为,禄东赞服软的底线应该比侯爷预想的更低一些,既然已服了软,就没有亦反亦复的道理,禄东赞应该明白,此事断无挽回的可能,所以,侯爷现在无须为出什么比试的题目而忧心,到了比试的那天,禄东赞自然会懂的,真腊王子会顺理成章地成为赢家,吐蕃使团也给了自己体面的台阶下去,赢家输家都不伤面子,如果禄东赞仍装作不懂,奴婢相信侯爷有的是办法让他懂……”

    李素顿时茅塞顿开。

    有时候思维走进了死胡同,就喜欢跟自己较劲,而且死活走不出来,外人一语道破,整个世界便豁然开朗了。李素之前思考的是出个怎样刁钻的题目,或者事先把答案透露给石讷言,却没有想过禄东赞服软的底线在哪里,其实从李素逼着禄东赞从边境撤军那一刻开始,禄东赞便应该明白自己彻底输了,所谓公平参与争夺公主,其实只是给了自己一个台阶走下去,不至于那么难看而已。

    李素搅黄了大唐与吐蕃的和亲,代价是蹲了十几天大牢,同时被罢官除爵,而禄东赞如果想搅黄石讷言和文成公主的亲事,等待他的可不止是罢官除爵那么简单,李世民对真腊稻种志在必得,甚至不惜发动对吐蕃的战争,一旦发动了战争,等待禄东赞的可是断头的死罪,禄东赞敢拿自己的性命来赌这口恶气么?

    武氏一番话的提醒,令李素徒然从死胡同里走了出来,顿觉神清气爽,此乐何极。

    “听君一席话,自挂东南枝啊……”李素赞道。

    武氏惊愕:“…………”

    “……胜读十年书啊。”

    *********************************************************************

    长安城,禄东赞暂居民宅内。

    灯火昏暗,烛影摇曳,夜色伴随着寂寞,随着街外传来的梆更声起落。

    禄东赞坐在烛影中,半边脸颊沉没在灯火的阴影里,昏暗的光影只映照出一半的面孔,显得格外阴森。

    吐蕃使团副使拉扎盘腿坐在禄东赞的对面,静谧的斗室内,二人久坐无言。

    直到屋外的梆子敲了三下,已然三更时分了,禄东赞疲倦地揉了揉额头,叹道:“准备行装,待到唐国金殿比试之后,我们便启程回吐蕃。”

    拉扎面色忿忿,不甘地道:“大相,难道咱们就这样空着手回去了?赞普不会轻饶了我们的!”

    禄东赞冷冷道:“事已不可为,勉强为之只能越做越错,这个道理你不明白吗?果断抽身而退才是明智的选择。”

    拉扎渐渐压不住火,怒道:“吐蕃雄兵十万,便与唐国一战又如何?”

    禄东赞却无比冷静:“胜负呢?你觉得吐蕃能打赢?前几年的松州之战是什么结果,你忘了么?前日唐军东郊演武,那个震天雷的威力甚至更胜当年,显然唐国在不停的改良创新,有此利器,吐蕃胜率几何?”

    拉扎语滞,随即狠狠一拍大腿,怒道:“难道真就这么罢手了?赞普可是在逻些城眼盼着迎娶文成公主,咱们空着手回去,大相有没有想过如何承受赞普大人的雷霆之怒?”

    禄东赞冷声道:“女人与国运孰轻孰重,赞普不会不懂的,唐国自立国后锋芒渐盛,又有震天雷这等利器,这些日子咱们在长安城里亲眼看到唐国都城的君臣和百姓是怎样的贤明和朴实,李唐皇室甚得朝堂民间人心,吐蕃欲图唐国,目前绝不可为,回吐蕃后我会向赞普进谏,吐蕃往后十年的战略该调整一下了,吐谷浑作为两国之间的缓冲,原本吐蕃欲取之,现在看来,取之必有大祸。”

    拉扎不甘地重重叹气,却一脸的无可奈何。

    情势逼人,不得不从,这种屈辱的感觉很多年没有遇到过了。

    “可恨唐国皇帝出尔反尔,卑鄙无耻!”拉扎咬牙怒道。

    禄东赞黯然叹道:“卑鄙无耻的不是唐国皇帝,而是李素!这竖子,为何老天不收了他……”

    “输便输了,吐蕃应有大国气度,赢得起自然也输得起,下一次咱们再赢回来便是,两国毗邻,大家纠缠交锋的机会多着呢……”禄东赞洒脱地一笑,随即脸色变得有些神秘,悠悠地道:“更何况,这次李素想成全真腊国小儿与文成公主的奸情,恐怕也不会那么轻松,也该叫他知道,吐蕃人不但骁勇善战,脑子也不笨不傻,过几日金殿比试,且看老夫便拔个头彩!”

    拉扎顿时大喜:“若被大相拔了头彩,文成公主岂不是仍回嫁给咱们赞普?”

    禄东赞看了他一眼,摇头苦笑:“输,便是输了,所谓六国比试,只不过是李素让咱们吐蕃下台阶时不伤面子罢了,若执意迎娶文成公主,后果咱们吐蕃承担不起,但是……老夫若拔了头彩,再扔还给唐国君臣,也算是抽了他们一记耳光,想想他们的表情,应该非常精彩,呵呵,老夫迫不及待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四十章 九曲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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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游戏肯定不是一个人的事,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参与,人多了,难免出现纷争,于是世上便有了“游戏规则”这个东西。

    任何游戏都必须有规则,大到国与国之间惊心动魄的博弈,小到小孩撒尿比谁尿得远,胜负都由规则决定,违反了规则便代表出局,实力强大者则拥有制定规则的权力。

    人类数千年的历史,远从上古先贤决定部落首领,近到国家宪法的制定,“游戏规则”四字贯穿始终。

    当然,也有不愿服从规则的,这一类人的结局很极端,不是被规则制定者灭掉,便是揍翻制定者,由自己重新制定规则,国,家,个人,皆是如此。直到后来,出现了“道德”这个东西,从此以后,游戏规则变得更复杂,被制约的律法也越来越多,数千年改朝换代无数,期间游戏规则也改变了无数,但“道德”这个东西,始终没变过,无论什么游戏,“道德”总归是一根不可能改变的标杆,一切更迭变迁,“道德”是永远不能变的。

    此时此刻的太极宫千秋殿内,所有人的神情都很诧异,因为吐蕃大相禄东赞忽然提出要更改游戏规则。

    一言既出,满殿皆惊。

    心情最糟糕的莫过于李世民和李素了,今日这场比试,君臣二人心里清楚是怎么回事,所谓“比试”,其实原本只是走个过场,大家决出胜负,场面上各自能下台就行了,原以为禄东赞既然服了软,今日大殿之上自然会默契的配合,大家演完这出戏,大唐和吐蕃接下来继续和平友好,李世民甚至觉得另外再许个公主给吐蕃也未尝不可。

    没想到禄东赞的脑回路跟普通人不一样,服软归服软,该争的面子也必须争。

    李世民的脸色已然阴沉下来,面无表情地看了李素一眼,这一眼,大概相当于一万柄飞刀刷刷刷,李素脸色发白,冷汗顺腮而下。

    他知道,如果自己不赶紧把禄东赞出的幺蛾子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李世民事后一定会咬着牙把他剐成一片一片的,一半清蒸,一半烧烤……

    很显然,禄东赞是个很懂玩游戏的人,游戏最重要的是公平,规则和玩法终归不能由一方说了算,大家一起定下规则,让结局变得有悬念,游戏玩起来才有意思。

    比试招亲是李素提出来的,作为主场,由大唐出题似乎也说得过去,可是禄东赞的逻辑不一样,哪怕是走过场,这个过场也必须精彩一点,所以出题不能由大唐来出。

    李世民狠狠剜过李素之后,强堆起满脸笑,道:“贵使此言,怕是不妥吧?这里,可是大唐,朕自当尽主人之谊,怎可劳动客人出题?”

    禄东赞单手抚胸,躬身恭敬地道:“陛下恕罪,这里虽是大唐,然则此事已涉我吐蕃国威,外臣可不计个人荣辱,但吐蕃国威不可辱,由六国各自出题,比试才叫公平,吐蕃就算输了,也输得心服口服,从此彻底忘掉文成公主和亲一事,恳求陛下准允。”

    李世民眉梢挑了挑,转头看了李素一眼,随即阖上眼,淡淡地道:“李素,此事一直是你在操办,比试一事还是交给你吧,朕不多说了。”

    李素苦笑着答应了一声。

    很好,事先的如意算盘被禄东赞一句话全部打乱,李素精心准备的题目,提前透露给真腊王子的答案,随着禄东赞强行更改了规则,所有的准备都没用了,此时大殿比试的胜负结果,忽然变得充满了悬念,还有……凶险。李素没忘记,李世民可放了话出来的,今日若把这桩事办砸了,真腊国王子未能如愿娶到文成公主,自己的脑袋可就危险了。

    ——禄东赞今年不到四十岁,这辈子该享受的都享受了,无论吃穿美色还是权力,该有的都有过了,活得如此够本,这家伙怎么还不往生极乐世界?

    扭头看着禄东赞,李素目光闪过一抹冷意,脸上却堆起了笑容,朝禄东赞拱了拱手。

    “我中原圣贤传延千年的道理,谓之‘君子’者,以‘孝’事亲,以‘忠’事君,以‘仁恕’待人,听闻大相熟读我中原百家之书,深知中土文化,看来也只是读了个表象而已……”

    明里说着君子之道,实则指责禄东赞不识好歹,皇帝都跟你当面道歉了,却仍抓着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不放,李素很不客气的一番话,气得禄东赞眉毛一竖,然而一看周围的大唐君臣和五国使节皆是一脸冷意地看着他,禄东赞深吸了口气,忍住了心头怒火,只朝李素嘿嘿冷笑。

    李素浑若无觉,笑道:“既然大相坚持六国各自出题,我大唐便不说多了,居中做个仲裁足矣,陛下命我主持此事,这个仲裁便由我来做,未知各国贵使意下如何?”

    其余五国使节纷纷点头同意,禄东赞犹豫了一下,也点了点头。

    李素笑道:“那好,既然是你们各自出题,谁先出谁后出并不重要了,胜负的判定,便看哪国的使节答题正确者最多,最多者胜出,若有两人或三人平局,则由平局的几位继续再出一轮,直到分出胜负为止,有一点大家必须记牢,各位提出的问题必须有正确答案,不可凭空臆造,谁若是出了根本不可能回答的问题,我便只能判定他出局了,如此安排,不知各位同意否?”

    六国使节纷纷点头。

    李素特意看了人群中的真腊国王子石讷言一眼,石讷言的脸色也很难看,嘴唇紧紧抿着,脸色透出一股灰败,和无以言喻的伤心。

    骤然生了变故,他与心爱的女人的终生大事忽然间充满了悬念,说不定今日便是与文成公主永别之日,教他如何不伤心?

    李素深深看了他一眼,随即笑道:“如此,便请各位贵使出题吧,所出之题文亦可,武亦可,六国争美,载之史册,亦是一段千古佳话,素今日亲证,幸甚至哉。”

    禄东赞笑了笑,向前踏出一步,刚准备开口,谁知李素忽然道:“远来是客,但客人也分先后,便从天竺国贵使开始出题吧。”

    禄东赞一怔,见李素正眼都不看他,情知李素今日是真正恨上自己了,禄东赞也不计较,哂然一笑,退了回去,很有风度地朝天竺国使节颔首示意。

    今日比试的六国,除了吐蕃和真腊外,还有天竺,大食,仲格萨尔和霍尔王,六国使节并排站在大殿内,吐蕃和真腊国的使节们表情各异,剩下的天竺等四国使节却面面相觑,踌躇不已。

    事情发展到今天,四国使节们心里大概都有数了。所谓“和亲”,所谓“求婚”,真正唱主角的其实是吐蕃和真腊,其余的四国说白了是配角,说不定连配角都算不上,就是个死跑龙套的,当初受了江夏王李道宗的怂恿,四国使节脑子一热便上表求婚,待到发现吐蕃和真腊针锋相对,长安城因和亲一事而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四国使节终于发觉自己原来被人当了枪使。

    天可汗陛下中意的和亲对象可能是吐蕃,也可能是真腊,总之,绝不可能是他们这四国里的任何一个,四国使节在这件事里的作用大抵相当于拎个酱油瓶子,微笑着路过,露脸就闪……

    事到如今,四国其实早已淡了求婚的心思,此时此刻他们只想赶紧结束这场闹剧,想家,想妈妈……

    只是当初四国已正式递交了求婚的国书,既然写在国书上,就必须当成一件庄严的国事来对待。心中再有退出之意,至少也该有点打酱油的职业道德,全程配合演完这场戏才能收工,这也是四国使节明知自己其实只是个陪衬,也坚持站在千秋殿内的原因。

    原本以为只是陪衬的绿叶,猝不及防间,李素第一个竟点了天竺使节来出题,天竺使节愣住了,接着情绪有点悲愤。

    说好了只跑龙套的,为何还给安排了台词?太不尊重我们跑龙套的了!就不能让我们安静演完领盒饭吗?

    最大的问题是……天竺使节根本没有任何准备,出题?出什么题?事先没人招呼,没头没脑的,我怎么出题?

    殿内所有人都盯着天竺使节,天竺使节呆愣许久,张口结舌却说不出一句话。

    李素眨眨眼,好心地提示:“贵使可以出任何题啊,天文地理,山川河流,阴阳五行,偷鸡摸狗等等,都可以。”

    天竺使节也眨眼,眨得很快,七尺黝黑的大汉竟露出一脸呆萌之相,令李素情不自禁对这只印度猢狲充满了好感……

    良久,天竺使节忽然福至心灵,果断地道:“外臣才疏学浅,殊无胜望,愿代本国国王陛下退出这场比试。”

    这个选择非常果断且及时,另外三国使节闻言顿时豁然开朗,纷纷上前说话,表达的意思和天竺使节一模一样,全都代本国国王退出比试。

    既然明知自己已沦落为打酱油的角色,就不给大唐添乱了,提前领盒饭退场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这个小小变故令殿内君臣都愣了一下,随即李素眼中露出了笑意。

    很好,还未开始便主动退出,算这四只猢狲识相,现在比试的只有吐蕃和真腊两国,局面终于没那么复杂了,是个好消息。

    李素咂摸咂摸嘴,扭头望向禄东赞,目光充满了期待:“吐蕃也退出吧?大家和和气气多好……”

    禄东赞哼了一声,重重地道:“不,吐蕃不退出!”

    李素深觉失望,沉默片刻,忽然噗嗤一笑:“大相莫闹了,其实你早想退出的对不对?对不对?就是不好意思开口罢了,对不对?对不对?”

    “不,吐蕃仍参与今日比试,与真腊国使臣一比高低!”

    李素失望透顶,重重叹了口气。再次深深觉得,禄东赞这家伙真的应该效仿敦煌壁画里的飞天图,用一种极其优美的姿势上天才解恨……

    失望过后,李素的语气也冷了下来:“那么,便请大相出题吧。”

    禄东赞显然早有准备,闻言往前踏了一步,望向真腊王子石讷言,平静地道:“如此,老夫便当仁不让了,老夫与王子殿下皆非唐国人,圣贤之言,百家经义一概不考,此题非文非武,请王子殿下听好……”

    说着,禄东赞忽然探手入怀,从怀里掏出一颗晶莹的明珠,道:“昔年我吐蕃赞普赠老夫一颗明珠,此珠名曰‘九曲珠’,盖因此珠外表不平,内有九个小孔相通,老夫曾欲将此珠用细线穿起来,悬系于胸,以表感恩赞普之礼遇,奈何珠大孔小,老夫想尽办法也无法用细线穿过此珠的孔,后来灵光闪现,方有所得。若王子殿下有办法解决此事,此题便算你胜了,殿下可敢一试?”

    说完,禄东赞将明珠平放在手掌上,朝石讷言面前递去。

    石讷言神情忐忑,接过明珠仔细打量片刻,越看脸色越难看。殿内其余的使节和朝臣们好奇不已,纷纷围在石讷言四周,一同打量着这颗明珠,却见此珠鸽蛋大小,外表有些凹凸不平,而且表面打磨也很粗糙,显然不是什么名贵货色,但有意思的是,这颗珠子上确实有几个小孔,孔与孔之间互通,按说穿一根细线过去并非难事,有个成语叫“穿针引线”,大抵便是这个意思,可是难就难在,这颗珠子的孔与孔之间虽然互通,却并非一条直线,内部竟然是曲绕环折的,一根线从这头穿过去,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从另一个不对称的孔里引出来,所谓“九曲珠”里的“九曲”,便是如此。

    石讷言只看了一眼,便知这是个绝无可能完成的题目,太难了,孔与孔之间曲曲绕绕,不成直线,线头没有灵性,也不认路,怎么可能如愿从珠子内部如同迷宫般的孔径之间穿引而出?这根本就是一道无解的题。

    旁边的使节和朝臣观察了半晌之后,也纷纷摇头叹息。

    看似简单的题目,但真正做起来太难了,这不是人力能办到的事,别说石讷言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就是长孙无忌孔颖达这些见多识广阅历丰富的老狐狸,遇到这种刁钻的难题也只能低头认输。

    见殿内众人神情怪异,李世民也忍不住了,令宦官将石讷言手中的九曲珠呈上来,珠子到了李世民手里,只看了一眼,李世民的眉头便皱了起来,然后狠狠瞪了李素一眼。

    很好,出了这么个无解的题,真腊国输定了,吐蕃若成了赢家,接下来李世民怎么办?难道好意思把文成公主许配给真腊这个输家?事情传出去他李世民还好意思被人山呼“天可汗”么?

    李素感受到身后李世民目光里的森寒之意,脸颊抽搐了几下,没敢回头。

    李世民将珠子递给旁边的宦官,冷冷道:“去,把它拿给李素看看。”

    李素接过珠子,也只看了一眼,然后……脸颊又开始抽搐,年纪轻轻的,感觉自己有中风的先兆……

    强堆起笑脸,李素将珠子还给石讷言,然后望向禄东赞笑道:“大相出的题很难啊,大相可记得下官刚才说过的规矩?出的题必须自己能解开才行,否则便算出局……”

    禄东赞冷冷道:“此题老夫能解。”

    殿内众人闻言又是一阵喧哗。

    禄东赞看着脸色难看的石讷言,淡淡地道:“王子殿下,莫说老夫以大欺小,当年这个难题,老夫想了半个时辰才想出解法,今日老夫便容你一个时辰,不管你能不能解,老夫都等你一个时辰,就算是输,也教你输得心服口服。”(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四十一章 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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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也没想到禄东赞会出一个如此刁钻古怪而且难度极大的题目,九曲穿线,这个题看似简单,但是每个看过珠子的人都发现,这个题几乎无法完成,大唐君臣眉头紧蹙,苦苦思索,真腊国的石讷言一脸苍白,定定看着掌心里的明珠,半晌之后,眼中已生出一股绝望之色。

    很显然,禄东赞出这个题是精心思考过的,就像江湖高手对决时拿出了生平藏得最深最凌厉的压箱底招数,为的就是一击制敌,禄东赞要赢得这次比试,不论比试之后结果如何,只要赢了比试,就能狠狠扇了大唐君臣的脸,还能扬吐蕃国威,纵然没能将文成公主迎回吐蕃,禄东赞也不会受到松赞干布和国内诸多贵族的责难。

    说到底,禄东赞为了保自己的命,仅只这个,他便有倾力一搏的理由。

    李世民的脸色很难看,禄东赞的题目刚给出来,他便感觉到此题的难度,然后他便敏感地察觉,禄东赞这分明是要给大唐一个狠狠的教训,要在诸多异国使节面前狠狠折辱大唐。

    眼睛盯着不远处的禄东赞,李世民的目光满带杀气。

    事先诸多谋算,发展到这一步,所有谋算全数落空,整件事正朝不可预测的方向发展,胜负结果充满了悬念。

    李素刚才的脸色比李世民更难看,事态失控,大唐君臣失去了主动权,若然办砸了,自己的责任首当其冲,或许李世民舍不得杀他,但给他一个狠狠的终生难忘的教训是必然的,禄东赞出题之后,李素的脸色仍很难看,随着禄东赞冷冷说出一个时辰内给出答案后,李素不知怎的,忽然笑了。

    逼到无路可退时,他反而豁达了。

    人这一生会遇到无数困境,解决的办法很多,智商,武力,反应速度,或者……巧之又巧的回忆。

    “九曲穿线……呵呵,有点意思。”李素笑着喃喃自语。

    禄东赞瞥了他一眼,冷冷道:“你能解?”

    李素摇头:“才疏学浅,愚钝无知,我自问无力能解……不过,兴许真腊国王子殿下智谋无双,才华盖世,他能解开也不一定呢。”

    禄东赞望向石讷言,眼中充满了轻蔑,这种轻蔑不是强国对弱国的轻蔑,纯粹属于高智商天才看着一个低能智障般的轻蔑。

    “王子殿下能解否?老夫不欺负你,只要你开口,一个时辰若不够,老夫再多饶你一个时辰,怎样?”

    石讷言苍白的神情浮上几许愤怒,双手紧紧握拳,呼吸也急促起来。

    这种看似善良实则挤兑讽刺的大方,深深刺痛了石讷言的心。

    国小,力微,智不如人,无论任何方面,他都差了禄东赞一大截,这种屈辱偏偏用任何手段都无法报还。

    见石讷言敢怒不敢言的模样,禄东赞再次轻蔑地笑了笑。

    “王子殿下,一个时辰,说慢不慢,说快也不快,老夫以为殿下还是赶紧想办法吧,一个时辰后若然解不开此题,呵呵,老夫也不说什么,一切皆由大唐皇帝陛下裁断便是。”

    李世民黑着脸,抿唇一言不发。

    李素眉头掀了掀,望向石讷言,沉声道:“王子殿下能解否?”

    石讷言扭头看了看身后本国的几位使臣,众人神色黯然,无声摇头。石讷言转过头看着李素,嘴唇蠕动几下,接着狠狠一咬牙,道:“我……试试。”

    李素含笑点点头,李世民挥手示意身边的宦官,宦官顿时明其意,急忙大声道:“殿外武士,点香!一个时辰开始!”

    禄东赞看了石讷言一眼,笑道:“好,老夫便不打扰王子殿下思考了,老夫在殿外等候殿下佳音。”

    说着又若有深意地看了李素一眼,朝李世民行礼过后,禄东赞领着吐蕃数名使臣退出了大殿。

    李素眉心紧蹙,他明白禄东赞刚才那一眼的意思,大大方方地出殿等候,甚至不在乎唐国君臣会不会帮真腊国舞弊,因为禄东赞对自己出的题很有信心,他知道没人能解开,唐国君臣无论花费多大的力气帮真腊,难题仍是难题,它与人力物力无关,没有超凡的智慧是不可能解开的,所以禄东赞索性卖个大方,径自出殿等候。

    大殿内,君臣和各国使节面面相觑,李素看了一眼双目无神的石讷言,走到他身前,轻声道:“王子殿下,果真无法解开么?”

    石讷言盯着手里的九曲珠没说话,然而惨淡的神情已告诉了李素一切。

    李素的目光也放在九曲珠上,伸手将它拈起,凑在眼前仔细打量,良久,李素嘴角忽然露出一丝笑意,用低如蚊讷的声音悄悄道:“王子殿下,我……还能再帮你一次……”

    石讷言猛地抬头,目光惊喜且焦急地看着他,吃吃道:“你,你……你能解?”

    “能解。”李素含笑道。

    石讷言张大了嘴,目光震惊地盯着他,随即眼中渐渐浮上几分质疑不信之色。

    李素叹了口气,道:“相信我,这种时候我不会耍着你玩,没有把握我不会乱说的。禄东赞出的这个题,……我能解。”

    石讷言大喜过望,连声音都有些颤抖了:“李县侯若真能解,石某必叩谢大恩,从此以兄事之,绝无敢违。”

    李素笑了笑,还没来的及说话,石讷言非常识趣地补充道:“此事毕后,石某倾其所有相谢,长安城内的所有家产皆奉送李兄。”

    李素眨眼:“上次你不是已经倾家荡产了吗?”

    “上次不算,这次是真正的倾家荡产。”

    李素高兴极了:“却之不恭,我便欣而受之了,哈哈……”

    笑容一敛,李素正色道:“石兄,说好了,我们做彼此的天使!”

    “嗯!”石讷言重重点头。

    石讷言赶紧将手中的九曲珠双手递上前,李素笑了笑,附在他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石讷言听得很认真,一字不漏全记在心里,越听神情越震惊,接着一片狂喜之色,连连点头不已。

    难题迎刃而解,石讷言高兴得不知如何宣泄情绪,正要高声唤禄东赞进殿,李素忽然拦住了他。

    “慢着,你解开此题后,就该你出题考禄东赞了,你想好出什么题了吗?”

    石讷言愕然摇头。

    李素叹了口气,喃喃道:“要不是看在两国邦交友好,不可赶尽杀绝的份上,我真该让你写一张十万贯的欠条,不然太亏了……”

    石讷言急忙行礼:“还请李兄赐教。”

    李素想了想,凑在他耳边又说了几句话,石讷言这次却有些惊讶,默默将李素的话一字不漏默背下来后,神情仍充满了疑惑,似乎很不理解李素为何出这么一个题目。

    拍了拍石讷言的肩,李素沉声道:“按我说的去做,你和文成公主必有情人终成眷属,相信我。”

    石讷言看了看李素认真的表情,随即重重点头。

    二人在殿内窃窃私语的一幕早已落在君臣和诸国使节们的眼里,虽然没听到他们在说什么,可是石讷言的表情从刚才的黯然绝望忽然变得神采飞扬,眉飞色舞,这中间的表情极端变化早已说明了一切。

    李世民的眼中也露出喜悦之色,虽不明,但觉厉,他深信李素已将眼前这个死结解开了,尽管这个混账平日总爱闯祸招惹是非,可是重要关头还是值得相信的,从未让李世民失望过,这次想必也不例外。

    见二人说完了话,李世民朝李素哼了哼,道:“解决了?”

    李素露出夸张的表情,指着石讷言道:“陛下,真腊国王子果真天纵奇才,智谋超凡,短短一刻的功夫,王子殿下已知九曲珠如何穿线之难题了。”

    李世民若有深意地看了李素一眼,随即望向石讷言,微笑道:“王子果真不凡,看来真腊国注定与我大唐有缘呀,哈哈。”

    石讷言有些尴尬,脸也通红了,看来窃取别人劳动果实这种事令他觉得有些羞耻。但此时正是两国较技之时,总不能承认这个答案其实是大唐帮他想出来的吧?

    尴尬一阵后,石讷言可能想到自己倾家荡产买来这个答案的事实,不知不觉竟渐渐有底气了,神情变得笃定且自信,仿佛这个答案确实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一般。

    纯朴的人一旦不要脸了,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发现不要脸的世界竟如此美好。

    李世民也很高兴,只要能解决眼前的这桩麻烦,李素刚才搞出的那点不光彩手段也就当没看见了,人生难得糊涂,当皇帝更要懂得这个道理。

    “来人,选吐蕃使团入殿。”李世民大声唤道。

    很快,禄东赞和一众吐蕃使团走入殿内。

    进殿之后,禄东赞首先朝石讷言望去,却见石讷言一脸强自压抑的激动和欣喜之色,禄东赞一愣,心中顿时生出几分不安。

    恭敬地朝李世民行礼过后,禄东赞转身看着石讷言,道:“王子殿下可曾有办法九曲穿线?”

    石讷言道:“能解。”

    禄东赞一惊,随即眼睛渐渐眯了起来,沉声道:“殿下不可诳语,果真能解吗?”

    “能解。”

    “如何解?”

    石讷言转身朝李世民行礼,道:“烦请陛下,赐外臣一段丝线,几许蜂蜜,还有一只蚂蚁。”

    李世民此刻心情大佳,闻言立马挥手道:“允准,着宫人速办。”

    很快,宦官双手捧着一个木托盘进殿,托盘上正摆着一段白色的丝线,一小罐蜂蜜,还有一个小瓷瓶,瓶内几只身材大小不一的活蚂蚁。

    看到宦官备好的东西,殿内群臣和使节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而禄东赞的表情已变得有些震惊,目光不时闪过惶急。

    飞快扭头,禄东赞不知为何,竟死死地盯住了李素。

    李素直视他,并朝他回以天真烂漫的微笑。

    二人的目光无声地交锋之时,石讷言却从瓷瓶中选出一只大小适中的蚂蚁,在旁边使臣的协助下,将白色的丝线轻轻缠绕在蚂蚁的身躯上,然后又在那只九曲珠其中的一个小孔表面涂上一点点蜂蜜。

    殿内君臣屏声静气,惊奇地注视着石讷言的每一个动作,殿内一片静谧,只听到禄东赞渐渐加重的呼吸声,众人不经意间看了看他的脸色,发现禄东赞脸色竟渐渐苍白起来,众人心中一动,从他的表情里,多少已能断定,石讷言的法子并没错,更确切的说,李素想出的法子没错,尽管大家仍不明白石讷言每一个举动的意图,然而,只看禄东赞的表情就知道,这个难题正在石讷言的手中一步步走向正确。

    在众人茫然错愕的注视下,石讷言将绑上丝线不停挣扎扭动的蚂蚁塞进了九曲珠其中的一个小孔里,蚂蚁刚入孔,在孔口处短暂停顿了片刻,似乎在熟悉这个新的奇妙世界的环境,没过多久,蚂蚁终于动了,奋力地,艰难地朝珠子另一端涂了蜂蜜的小孔爬去……

    石讷言努力屏住呼吸,生怕惊动了珠子内的蚂蚁,目光惊喜地看着蚂蚁奋力朝珠子内部钻,很快,离得近的朝臣和使节们忽然发出不敢置信的惊呼声。

    众目睽睽之中,那只绑了丝线的蚂蚁从珠子另一端涂了蜂蜜的那个小孔钻了出来,随着蚂蚁一起出来的,还有那根绑在它身躯上的白色丝线!

    丝线终于从珠子一端的小孔成功穿到了另一端的小孔里。

    殿内君臣和使节们无比震惊,他们没想到李素出的主意居然真的能将九曲珠穿线,此子年纪轻轻,然其智谋和临机之能,委实深不可测,当年李世民常常夸他“少年英杰”,这句评语果然没错。

    不但君臣和使节震惊,殿内那几位皇子也震惊了,尤其是魏王李泰,自九曲珠成功穿线之后,李泰眼珠子都快鼓出来,怔怔地看着淡然微笑的李素,肥脸不时闪过嫉妒和挫败之色。

    现在大家已看出了其中的奥妙,说来很简单,蚂蚁嗜甜,尤其对蜂蜜味敏感,将蜂蜜涂在珠子的另一端,不需旁人催促,蚂蚁自己便会主动朝蜂蜜的方向爬去,那根绑在它身上的丝线自然也随着蚂蚁一同穿过九曲环绕如同迷宫般的珠子内部,直至爬出孔口,九曲穿线便告功成。

    说起来其实是非常简单的道理,看到结果后,殿内每一个人都想通了其中诀窍,可是没看到结果前,谁能想到这个简单的道理呢?除了李素,没有任何人。

    天才和庸才,区别其实并不大,甚至有时候差的只是短短一瞬的时间,可是这短短的一瞬,便在两者之间划下了一道天堑般的鸿沟,庸才再怎么努力也跨越不过去,而天才呢,他们天生已站在了鸿沟之后,气定神闲看云卷云舒。

    李泰此刻的想法就是如此,原以为自己应该是鸿沟那一面的,所以他常常沾沾自喜,并恃才傲物,因为他觉得自己有资格以天才的身份俯视世间一切庸才,直到此刻,他才赫然惊觉,其实自己一直只是站在庸才这一边的,比庸才更可笑的是,那道鸿沟他不仅无法逾越,甚至他都没有发现这道鸿沟。

    个中滋味,唯己自知。

    石讷言将蚂蚁身上的丝线解下,小心翼翼地将丝线打了个结,轻轻拎起丝线,内部九曲环绕的珠子已穿线成功。

    单手托着九曲珠,石讷言朝禄东赞递去,脸上充满了自信的微笑。

    “大相足下,您说的九曲穿线,便是如此么?”

    禄东赞脸色分外难看,眼睛恶狠狠地盯着石讷言,似乎要将他分尸一般,良久,在殿内君臣和诸国使节的目光里,禄东赞使劲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脸,道:“不错,此题确实已解……”

    扭头看了李素一眼,禄东赞忽然哼了哼,意有所指道:“若无外人帮忙的话,呵呵,老夫承认王子殿下聪慧机敏,当世无双。”

    短短的时间内,石讷言的脸皮厚度已锻炼出来了,闻言脸不红气不喘,一脸淡定且自信地点头:“没有外人帮忙,此题是我独力解开的。”

    禄东赞眉梢一挑,有些恼羞成怒了:“殿下莫高兴得太早,接下来若老夫能解出你的题,咱们还是平局,然后继续下一轮的比试,今日谁胜谁负,言之过早呢。”

    石讷言笑着拱手,道:“如此,在下便不客气,要出题了,请您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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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每次状态不好都像在渡雷劫,过程很艰难,多谢诸君体谅。

    再P再S:“九曲穿线”非我杜撰,这个故事确实跟禄东赞有关,去过拉萨布达拉宫的仁兄们应该知道,这个故事在布达拉宫以壁画的形式画出来了,至今仍存。(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四十四章 恶客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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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指责李世民做错了什么。作为皇帝,他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他的选择是理智的,一个帝国要安定,要繁荣,要与周边邻国保持友善的关系,和亲制的存在是无法免除的,它能消弭战争。

    它只是牺牲了一个女人而已。

    满殿皆欢,李世民得到了吐蕃的和平和真腊国的稻种,吐蕃的松赞干布娶到了梦寐以求的大唐公主,真腊王子终于与心爱的女人终成眷属,李素也安然度过了危机,或许因为处置得当而立下了功劳。

    今日的大殿比试,似乎没有输家,大家都赢了。

    殿内每个人都笑得很开心,他们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他们都没有遗憾,刚才殿内所有的敌对和怨恨全然消散无踪,此刻洋溢着的,是一片欢乐祥和。

    唯独李素笑不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堵堵的,闷得难受。

    仔细反思自己主动招惹上这桩麻烦的初衷,初衷是什么?为大唐争取真腊稻种是原因之一,怜惜李道宗的爱女之情也是原因之一,有心成全文成公主和真腊王子的姻缘同样是原因之一,决定做一件事之前,如果已经有了这么多值得出手的原因,那么它就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然而,内心深处,李素是不是多少也存了几分借此事件废除和亲制的美好愿望?

    如今此刻,似乎所有的目的都达到了,唯独和亲制,它仍然是和亲制,仍然纹丝不动,不可动摇,做到这一步,李素竭尽全力,最后无能为力。

    一个无辜的弱女被救出了火坑,没想到另一个无辜的女子又一头栽了进去。

    个人的小聪明小诡计,终究抗衡不了皇权,因为李素太弱小了。

    唯愿时间长逝,世人再给他十年耐心,待到有生之年,手握重权之日,言出而被天下人驻足恭听,那时必废此恶政,免去千年历朝无辜女子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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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殿宾客皆欢,各自散去。

    不高兴的不仅仅只有李素,魏王李泰的表情也好不到哪里去,众人的兴奋并未感染他,直到各自散去,李泰仍紧蹙着眉头,表情阴沉,一言不发且魂不守舍,跟着诸皇子浑浑噩噩出了殿。

    没人知道李泰此刻在想什么。也许对李素的存在越来越忌惮,对他的聪慧越来越嫉妒,也许……他还在苦苦思索最后那个未曾将答案公诸于众的难题。

    风波定,李素有惊无险,安度此劫。

    李世民没做任何表态,虽说这些日子李素闹出了一连串的大事,几番风雨波折过后,吐蕃遂了和亲的愿,大唐得到了真腊的稻种,说起来算是李素的功劳,然而是李素闯出来的祸,按李素的猜测,估摸这一次又是功过相抵了。

    李素不稀罕,今日以后,他对权力确实有了一点野心,那也要看谁是老板,坦白说,李世民虽是明君,可这位明君太厉害,对他太严厉,李素打心底里不想在这位老板手下当差,老板太精明往往寡恩薄情,李素真正盼望的还是李世民蹬腿,等下一任老板上位,那时握在手中的权力才是相对安全的权力。

    天冷得邪性,关中早已下起了大雪,鹅毛般的雪飘飘洒洒,天地一片混沌苍茫。

    这种鬼天气,以李素的性子当然不愿出门,大清早醒来后,甚至连起床都不想,被子裹得紧紧的,打死也不从温暖的被子里离开。

    许明珠又气又无可奈何,如今权贵人家的家主大多是勤奋的,家教非常好,权贵人家里或许有为非作歹的纨绔和败家子,但个人习惯都不错的,通常天一亮就起床,迅速穿戴完毕再去给长辈问安,然后该上衙署当差的当差,该游手好闲的继续游手好闲,简单的说,坏人或许有,但懒人……真的很少见。

    唯独李素这朵奇葩,成了不一样的烟火。

    李素不愿起床,许明珠只好命下人端了三盆炭火进来,分别摆在屋子的两角和中间,一炷香时辰后,屋子里开了空调似的暖融融的,穿着单衣也不冷了,李素这才慢悠悠地爬起来,许明珠没好气地帮他整理衣冠,一边整理一边念叨。

    “就没见过夫君这么懒的家主,别人都是家风严谨,闻鸡起舞,你倒好,睡到快晌午了还不愿起床,当心把家里的下人都教坏了,以后个个都学你,家里可算翻天了。”

    李素嗤笑:“家里下人谁敢学我,你只管打断他们的腿,没王法了还!还有,谁告诉你别的权贵人家都是闻鸡起舞?他们道德败坏,夜夜笙歌,只看鸡跳舞好不好?”

    许明珠气得捶了他一下:“没一句正经话!妾身管不了你,你就不怕阿翁?阿翁昨日还在念叨呢,说是天下大雪,出不了门,下不了地,又说好久没抽你了,手痒痒……”

    李素眼皮跳了跳。

    这是什么低级趣味?下雪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是吧?

    听到屋里有了动静,丫鬟在门外恭敬地轻唤了一声,许明珠开门,丫鬟端着打好温水的铜盆,还有牙刷,细盐等进门,将东西搁好后赶紧退出门外,许明珠亲自将布巾沾了水拧干,然后细心给李素洗脸,洗得很仔细,耳朵和脖子等死角都顾到了,然后在牙刷上均匀地洒了一层细盐,递到李素面前,李素耷拉着眼接过,没精打采地刷牙。

    很早开始,家里的丫鬟便已没了侍候李素的资格,都是李家主母亲自服侍的,从洗漱到洗衣再到李素用的饭食,许明珠甚少让下人来干,久而久之,李素也习惯了被许明珠服侍,许明珠偶尔在账房查账对账来不及服侍他,换个丫鬟反倒令李素各种不习惯,心情差一上午。

    李素有一下没一下地刷着牙,许明珠蹲下身拨弄着炭火,将铜盆里的木炭烧得更旺,嘴里仍在唠叨。

    “再过几日便是元旦了,元旦那日夫君可不能再睡懒觉,大早要给府里的管家和下人们发利是,这么重要的事,家主不在可不行,然后还要给阿翁贺年,再去西边给阿婆上坟烧纸,夫君前几日忙着朝里和亲之事时,妾身领着家里部曲们去阿婆坟上拜祭了,顺便丈量了一下坟地附近的土地,然后派人找了泾阳县衙的司户,动用家里的钱把阿婆坟地周围百亩地全买下了,本是无主的荒地,县衙司户乐得不行,平白得了一笔横财,后来说什么荒地买下了必须组织劳力开荒种上庄稼,官上每年要查验的,若还让它荒着,官府要罚钱的,当时妾身气坏了,开荒就要迁阿婆的坟,世上哪个官府敢干挖坟迁墓的缺德事?于是骂了那司户一通,后来妾身私自做主,说那片荒地不开了,以后就是咱们李家的祖坟,从阿婆开始,包括阿翁,妾身,还有夫君,还有咱家的子子孙孙,将来百年之后都埋那里……”

    停顿片刻,许明珠小心地看着李素的脸色,试探着问道:“夫君,妾身这么做,没错吧?”

    李素漱完了口,朝许明珠龇牙一笑:“找个时间你问问爹,他若觉得没问题,以后那块地便是咱家的祖坟了,至于县衙,跟他们明说,那块地不开荒,该罚多少罚多少,咱家都认,莫为这点小事跟县衙吵,坏了咱家名声。”

    许明珠点头:“妾身省得,夫君放心便是。只不过那块地太荒了,阿婆坟地周围杂草丛生,妾身觉得要动一笔钱雇劳力把那块地清理一番,杂草全部清干净,再把地用围墙圈起来,请一位有真本事的道士堪舆一番,改动一下咱家祖坟的风水,在东边建个屋子,买两个老实本分的老人作为咱家的常年供奉,只需守坟看园,清土除草,再种上一些苗木,香樟呀,鸭脚呀,杉树呀等等,刚种下去看着稀稀拉拉不像样,但十年二十年后约莫便有个园林模样了……”

    幽幽一叹,许明珠道:“那里太荒了,阿婆一个人想来孤独得紧,多种些数,引些鸟雀在树上安家,每天听听鸟叫虫鸣,总算是有个声响儿,比独自一人孤零零的风吹日晒好吧。”

    李素沉默,握住了她的纤手缓缓摩挲,叹道:“就照夫人说的办,咱们以后常去坟上看看,不必局限于年节,平日没事也去,陪她说说话,唠点家里的零碎事也好,想必她也爱听的。”

    许明珠重重点头。

    …………

    …………

    下午的时候,家里来了客人,一位意料之外的客人。

    午饭后李素在炭火旁眯瞪了一会儿,便听薛管家来报,魏王李泰来访,车驾已停在大门外。

    李素愣了半晌,刚准备吩咐管家请客人进来,便见薛管家神情犹豫了一下,迟疑地道:“侯爷,魏王殿下的模样……不大好看。样子很狰狞,像要杀人似的,您看……”

    李素揉了揉额头,有点头痛了。

    左思右想,最近没得罪李泰呀,既没欠他钱又没给他挖坑,他这副模样上门啥意思?当初扳倒太子时大家可是同一个战壕里的盟友啊,说好做彼此一辈子的天使的呢?

    不管啥意思,可以肯定,来者不善,对来者不善的人,李素向来只有一个态度。

    “薛叔,出去告诉魏王,说我病了,头疼脑热怕光怕水喜欢咬人什么的随便编,奄奄一息准备后事的那种,反正很严重,今日不见客。”

    薛管家愕然:“啊?”

    “啊啥啊,快去!大雪天的到处乱窜,也不怕路滑摔死,还没当上太子呢,跑我家来刷存在感,偏不让他如愿!”李素哼道。

    薛管家哭笑不得,只好转身。

    “回来!”李素忽然叫住了他。

    “侯爷还有吩咐?”

    李素想了想,道:“有没有注意到魏王带礼物了吗?金银珠宝啊,绫罗瓷器啊,各种宝石啊什么的……”

    薛管家摇头:“没有,只有十来个随从,一辆马车,除此别无他物。”

    “赶紧打发走!没礼数的死胖子!”李素立马坚定了拒客的决心,毫不犹豫地使劲挥手。

    薛管家转身小跑离去。

    …………

    前堂也烧着炭火,李素身上裹着一张硝好的厚厚的黑熊皮,凑在炭火边,拈过一张麻纸,用水浸湿后,将手里的生鸡蛋层层裹了起来,然后将裹好的鸡蛋小心地搁进炭火里,没过多久,便听得炭火里发出砰然一声响,李素将鸡蛋扒拉出来,一边烫得直吹凉气,一边龇牙咧嘴把蛋壳剥开,露出白白嫩嫩的鸡蛋,一口咬下去,又烫又香,爽滴很!

    至于外面薛管家如何应付那个死胖子,李素懒得管。皇子很了不起吗?不见客就是不见客,有种你强闯进来……

    刚冒出这个念头,便听堂外一阵嘈杂喧哗,接着传来薛管家的怒骂声,最后前院两旁的两排厢房内,李家的百名部曲蚂蚁似的冒出来,纷纷朝大门涌去。

    李素挑了挑眉,死胖子这是要搞事情的节奏啊……

    很快,门口传来了打斗声,一片混乱中,忽然听到魏王李泰的怒吼:“谁敢对本王无礼!李素,李素你给本王出来!你养的好家奴!”

    李素翻了翻白眼,当作没听到,继续吃鸡蛋。

    这年头要是有红薯就好了,烤好后香喷喷的,比鸡蛋好吃,将来李治当了皇帝一定劝说他打造船队出海,什么非洲美洲都去,什么红薯玉米辣椒,地里能长的东西全都弄来。现在可没有什么西方列强,活着的都是列强的祖宗,还在洞里住着呢,征服那群野猢狲毫无难度。

    一边吃着烤鸡蛋,一边漫无边际地任思绪飘散,门口的动静却越来越大了。

    终于,一片闷哼惨叫声里,魏王李泰从门口的照壁一侧踉跄冲了进来,衣裳还算整齐,看来李家的部曲没真敢对王爷下狠手,只不过脚上的鞋子掉了一只,跌跌撞撞冲进来后,李泰一抬眼便看见前堂内,李素正剥着鸡蛋,嘴里还塞着一个,烫得龇牙咧嘴,二人目光对上,李素不由一惊,动作凝固了。

    胖子李泰气坏了,指着李素怒道:“李素!你,你不是说病重吗?”

    李素嘴里还塞着大半个鸡蛋,腮帮子鼓得老高,不停地眨眼。

    好尴尬啊……我要不要装晕过去算了?可是地上好脏……

    李泰原本就胖,生气时肚子和脸鼓得更圆了,像一只充满了气的河豚,圆滚滚的即将撑破肚皮,李素真担心下一秒这个死胖子会原地爆炸……

    见李素呆怔怔的没有任何反应,李泰更生气了,蹬蹬蹬几步从前院跑进前堂,瞪着李素道:“你病重了?管家说你奄奄一息?”

    “呃……对,病重,殿下没见我在吃鸡蛋吗?被噎得奄奄一息了,赶紧喝了几口水,哎呀,奇迹般病愈,实在可喜可贺。”

    李泰怒道:“用这种烂借口糊弄本王,当本王傻子吗?李素,你为何不愿见我?”

    李素眨眼:“因为我懒啊……”

    “懒?”

    “天这么冷,我懒得见客。”

    李泰:“…………”

    肚皮又鼓起来了,好想在他肚皮上扎一针,看看他会不会像放了气的气球一样满天空乱飞乱窜……

    李素叹道:“既然来都来了……殿下,这大雪天里,殿下跑几十里路来我家,应该不是给我送年礼的吧?”

    幽怨地瞥了他一眼,李素忧伤地道:“管家都告诉我了,你空着手来的……”

    李泰气坏了:“因为我没带礼物,所以你不想见我?”

    李素嗔道:“殿下胡说,我是那种眼里只认钱财的俗人吗?”

    “是!”李泰重重地道。

    “这么不会聊天,我要送客了啊……”

    “……不是!”李泰显然是个很识时务的死胖子。

    李素满意了,笑道:“刚才的不愉快,大家都忘记吧,殿下今日来我家做甚?”

    “……拜访你。”

    指了指门口仍旧乱哄哄的情势,李素好整以暇道:“殿下博学多才,管这种方式叫‘拜访’?官府抄家都比你斯文好不好?”

    李泰又怒了:“明明是你家部曲仗着人多,先对我的随从动手的!”

    李素冷冷道:“这是我家,想见谁不想见谁,由我这个主人决定,我请你来了?”

    李泰一愣,突然发现自己刚才的举动确实很无礼,于是赶紧扭头吼了几声,下令随从住手,随即朝李素行了一礼:“今日是泰冒犯了,情急多有失礼,请子正兄莫怪。”

    李素直起身朝门口看了看,道:“咱们两家谁打赢了?”

    李泰苦笑:“你家部曲比我的随从多,身手也利落,当然是你家赢了。”

    李素释然,笑道:“那就算了,只当什么都没发生,天怪冷的,殿下不妨直奔主题吧,今日来我家做甚?”

    李泰一呆,接着立马想起了正事,刚刚恢复的和风细雨的表情迅速变得狰狞可怖,猛地一下站起身,死死拽住了李素的胳膊,用力地捏住,脖子青筋暴跳,咬着牙低吼道:“答案!我要知道答案!那个人到底问了一句什么话,他是怎么选中的那扇生门,答案!答案!”

    胖子力气不小,李素的胳膊被他捏得生疼,脸色也变了,疼得直吸凉气:“杀才,松手!”

    “快告诉我答案,我这两天快被逼疯了!”李泰神情狰狞地吼道。

    “死胖子,再不松手我咬舌自尽了啊!你这辈子都别想知道答案。”(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四十五章 释疑拉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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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告而登门,谓之“恶客”。

    如果这位恶客还干出伤害主人的事,那就不止是恶客了,简直是刺客。

    李素现在很恼火,很后悔刚才为什么不在廊下埋伏刀斧手,等这死胖子进来后摔杯为号,把他剁成肉酱后装进棺材埋了,李泰这体型,能装俩棺材。

    李泰面目狰狞,两眼喷薄着怒火,红通通地瞪着他,李素也闹不明白这家伙到底为什么发怒。

    听到前堂李素的大叫声,门口痛揍魏王随从的部曲们纷纷从照壁外探出头,见自家侯爷正被魏王死死拽住胳膊,露出痛苦之色,部曲们顿时炸了,扔下满地呻.吟痛呼的魏王随从不管,疯了似的朝前堂蜂拥而来。

    “贼子放开我家侯爷!”方老五一马当先,边跑边指着李泰厉喝。

    李素忍着痛直视李泰,努力平静地道:“再不松手你就要挨揍了,不要怀疑,我家的部曲都是尸山血海里打滚出来的杀才,他们眼里可没有什么王爷皇子。”

    李泰这时也恢复了冷静,就在部曲们即将跨过前堂门槛时,李泰非常识时务地松开了手,而且往后退了两步。

    李素也急忙朝方老五等人挥了挥手:“没事,魏王殿下与我玩闹,你们莫慌,让人家笑话,都退下。”

    方老五等人停下脚步,犹疑不定地打量了二人一番,见李素表情平静,不像被胁迫的样子,众人这才朝他行礼之后退出前堂,但都没走远,数十号人乌泱泱坐在前堂外的廊珠和石阶下,离前堂只有十来步距离,死活不肯走远。

    李素无奈地笑了笑,扭头望向李泰,却见这死胖子额角已渗出了冷汗,脸色也有些发白。

    李素朝他龇牙一笑:“是不是觉得自己不小心闯进了龙潭虎穴,而且非常作死地摸了老虎屁股?”

    李泰回以难看的笑容:“……适才泰满心牵挂那日千秋殿内的那道题,泰治学太过沉迷,故而忘形,刚才是我无礼了,向子正兄赔罪,……但,我没摸你屁股!”

    李素笑道:“好啦好啦,你就算摸了我也只能忍气吞声,传出去太丢人了。”

    李泰垂头沉默片刻,这一次终于学会了彬彬有礼,非常正式地朝李素长长一揖,正色道:“子正兄高才,弟不及也。当日大殿出题,最后那道逼得禄东赞认输的题,恕弟愚钝,回去后我在家苦苦思索多日,仍不得其解,今日实在忍不住了,特意登门求教,还望子正兄不吝赐教,解我多日之疑,泰不胜感激。”

    李素挠头:“啥题?”

    李泰愕然:“就是那道选择生门和死门的题啊,那位睿智之士问的那句话究竟是问的谁,问的什么,这是子正兄亲自出的题,为何却不记得了?”

    李素恍然,然后叹道:“这都过去好几天了,你怎么还记着这事呢?我都忘了答案了……”

    李泰大惊:“啊?”

    李素正色道:“……我真忘了,其实那题吧,就是一个玩笑,殿下莫放在心上,既然事情已经过了,而且皆大欢喜,咱们便揭过不提了吧。”

    李泰从怀里掏出一方洁白的丝绢擦了擦满头的汗,强笑道:“子正兄,子正兄莫闹了,泰知道今日来得孟浪,而且刚才在门口诸多不敬,刚才已向子正兄赔过罪了,兄莫与我计较,这题的答案,还请千万要记起来呀……”

    李素眨眼:“你若是一直得不到它的答案,何如?”

    李泰神色泫然,白白胖胖如圆球般的脸上竟露出黛玉葬花般伤感凄婉的表情。

    “我若不知其解,这一生怕是好不了了,子正兄实不知我这几日在府里是怎么过的,白天想,晚上想,府里的随从侍卫都被我拉出来当那守门人,我一个一个问题试着问了,无论怎么分辨真话假话,还是问不出哪扇门是生门,答案没问出来,府里侍卫的腿被我打断三条,我也茶饭不思,日夜难寐……”

    伸手露出足比李素大腿还粗的白胖胳膊,李泰忧伤地道:“……短短数日,我已清减了十来斤,真正是人比黄花瘦……”

    “停!打住!殿下好好说话,不要随便侮辱‘黄花’这个词,快跟黄花宝宝道歉。”李素受不了了,赶紧喊停。

    李泰严肃地道:“虽不至于真的比黄花瘦,但也相去不远矣……”

    李素同情地看着他,当一个死胖子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忧伤的死胖子,该如何才能……忍住不哈哈狂笑?

    “殿下,呃,殿下受苦了。”李素忍住笑道。

    李泰叹道:“说句得罪人的话,以前我确实看不起你,这与你我的出身地位无关,我自幼识字断文,五岁起博览群书,通晓古今,十岁可作诗赋,十五岁时胸中已精晓圣贤百家,天下人莫不惊诧,冠泰以‘才子’之名,当世大儒如孔颖达,褚遂良等,泰已有与二人平坐而论道的资格,作为读书人,近几年我以为自己差不多已攀到了巅峰,一度甚感寂寥孤独……”

    李素咋舌,这个逼必须给一百零一分。你在巅峰那么寂寥孤独,咋不跳下去呢?

    李泰叹了口气,看着他道:“没想到,世上无端冒出来一个你,这几年父皇总在诸皇子面前夸你,说你才华不凡,说你少年英杰,每次听到他夸你,我都甚觉刺耳,这些夸赞的话,以往父皇都是用在我身上的,却被你生生抢走了风头,说实话,那时你我还未见过面,我心中便记恨上你了,后来这些年,我亲耳闻你所作的诗赋,‘劝君莫惜金缕衣’‘但使龙城飞将在’,还有你在朝堂金殿上公然讽刺父皇的《阿房宫赋》等等,文采绝世,才华倾占世间八斗,泰自问无数次,不得不承认,我确实不如你,我费尽一生才思亦不可能作出的东西,而你,仿佛信手拈来,随意那么一挥洒,便是一篇千古流芳的绝世诗赋,泰之才,委实不如子正兄。”

    “再后来,你被父皇封官赐爵,从收复松州,到血战西州,再到晋阳平乱……父皇交给你的任何差事,到了你手里似乎毫无难处,伸手便将它办得漂亮利落,这些年你立下无数功劳,我很清楚,父皇对你越来越倚重,若非因你年纪太轻,如今就算被封国公亦不为过,到了今日,我不得不承认,无论才华还是治世,我……样样不如你,你是当今世上唯一一个有资格让我服气的人。”

    李泰絮絮叨叨说了一大通,然后抬头看着他,笑道:“‘求教’这种事,以前我是不愿干的,因为我总觉得世上已没有能难倒我的事情了,无论圣贤经义还是算学格物,泰自问不逊世上任何人,所谓‘求教’,委实屈尊降贵,不愿为之,唯独子正兄之才,实是泰今生唯一敬服者,今日登门求教,泰虚心诚意,还请子正兄万万莫要为难泰的一片诚心。”

    李素笑了,话说得很漂亮,里里外外都透着崇拜赞扬,任何人听了都舒服,只可惜李泰终究还是没有磨去心高气傲的脾性,说是求教不嫌丢人,可还是有一种睥睨世上的清高傲气,仿佛能够亲自登门求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谦卑态度的极致了,也不知他的优越感从哪里冒出来的。

    脾气不能惯,尤其是这种连盟友已经过了有效期,如今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毕竟李素不是他爹,没有义务惯他的毛病,教育他的事不用自己做,敲他一笔却是应当应分的职责。

    “啊,答案是吧?这个答案……很值钱啊,”李素摸着下巴,两眼望着堂外喃喃自语。

    李泰又愣了:“值钱?”

    李素朝他龇牙一笑:“殿下这位名冠天下的大才子都想不出的答案,难道不值钱吗?”

    李泰愕然道:“这,这是学问的事,怎么跟钱财阿堵物扯上关系了?”

    李素笑得更灿烂了,特别喜欢这些纨绔败家子把钱财当成阿堵物的混账语气,李素喜欢阿堵物,他不嫌脏,多多益善。

    “殿下啊,那道难倒禄东赞的题,可是我费尽心神想了三天三夜才想出来的,不瞒你说,那三天三夜把我折磨得,真正的‘人比黄花瘦’啊,记住,我的黄花肯定跟你的黄花不是一个品种,你想想,花费如此多的心神想出来的题,你说要答案就要答案,是不是不太合适?”

    李素充满指责地看着他:“今日殿下空着两手登门已经很失礼了,登门还跟我家部曲打了起来,那就更失礼了,现在又空口白牙嘴一张就要答案,殿下好好回想一下,今日所举是否过分了?官府抄家都没这么不讲理呀,所以,答案我知道,但,它是有价格的。”

    李泰愣了半天,终于明悟了,长长叹道:“我果然错了,长安皆传子正兄对钱财那真是……呵呵,好,三千贯,马上派人送来,情当是今日泰登门失礼的赔罪,请子正兄笑纳。”

    李素高兴极了:“哈哈,当然笑纳,别的东西不一定,但钱财我是一定笑纳的,不信的话你多送几次,保证每次都笑纳……”

    李泰微笑道:“子正兄满意就好,那么,接下来……”

    钱财到手,李素也不端着了,两个人一旦扯上肮脏的金钱关系,李素的态度总是特别和蔼亲切,连笑容都像信徒仰望上帝般虔诚,顾客就是上帝嘛,服务态度不好可就真说不过去了。

    坐直了身子,李素缓缓道:“题目里的那位睿智之人只有一次问话的机会,一个是只说谎话的人,另一个是只说真话的人,那么,问题该如何问,该问谁呢?”

    李泰也猛地挺直了身子,这个问题确实困扰他很久,快把他逼疯了,眼看答案即将揭晓,李泰的神情不由浮上几许紧张。

    李素笑道:“其实没那么复杂,这个问题应该同时问两个人,不论他们谁说谎话还是说真话,只问一句话便知生门还是死门……”

    李泰的肥脸激动得浮上一层油光,两眼大放光芒:“同时问两个人?果然,人不是关键,问题才是关键,我这几日一心想着先如何分辨谁说真话谁说谎话,何其愚也!”

    神色越来越激动,越来越兴奋,李泰紧张地又行了一礼:“这个问题该如何问?还请子正兄赐告。”

    李素笑道:“走到两位守门人面前,提的这个问题是,‘如果我问另一个人,哪扇门是生门,他将如何回答?’”

    李泰愣住,两眼发直,将李素的答案反复咀嚼,回味。

    李素将他仍旧困惑的模样,笑着解释道:“如果被问到的这个人是个只说真话的人,那么他便会指向那扇死门,因为他知道另一个守门人是说谎话的,另一个人只说谎话,所以他的答案必然是假的,错的,于是指向死门,你看,说实话的人果然说的是实话,对不对?”

    李泰懵懂点头。

    李素接着道:“如果问到的是那个只说谎话的人呢?他也只能指向死门,因为这个问题同样不是问的他,他知道另一个人是只说真话的,按理他应该指向生门,可被问到的人只说谎话呀,怎么可能说真话呢?所以,他指向的也只能是死门。”

    李素顿了顿,笑道:“两个守门人的答案一样,都是指向死门,那么,另一扇没人指的门就是正确答案了,这位被困的智者只需要打开另一扇生门,从容离去便可。殿下,这个答案你想明白了吗?”

    李泰的神情先是不解,疑惑,然后懵懂,似懂非懂,李素详细解释之后,最后恍然大悟,神色却依然兴奋激动。

    李素神情淡然,这道题说容易确实不容易,它当时难倒了整个大殿的人,今日还给自己创收了三千贯,这就是这道题的威力。

    说难其实也不难,简单的说,一句话可以解释,“负负得正,双重否定便是肯定”,典型的逻辑怪圈,脑子清醒一点便可穿透迷雾,豁然开朗。

    “泰明白了!明白了!是耶?非耶?虚耶?实耶?一切皆是梦幻泡影,算定了人心,自可破除迷障!”

    说完李泰忽然站起身,朝李素长长一礼:“一言之师,泰终生受益,谢子正兄赐教。”

    李素淡淡笑道:“殿下不必多礼,我呢,是收钱办事,如今银货两讫,从此两清,什么赐教啊,受益啊,都是些虚妄的说法。你就当花钱从我这里买了一样东西,东西呢,我已经卖给你了,嗯,记得给钱哦,不然我可不管你是不是皇子王爷,派人到你家围墙上刷红油漆去。”

    李泰认真地道:“子正兄谦虚了,这个答案我想了几天几夜仍不得,没想到问题竟然能这样问,看似简单的一个答案,实则算尽了世道人心,子正兄,此题是你所出,由此看来,子正兄盛名无虚,若非心智高绝而近妖之辈,断然想不出这样的难题,也想不出如此奇妙的答案,泰今日对子正兄真是心服口服了。”

    李素一滞,接着眼神不善地瞥了他一眼。

    你才近妖,你全家都妖。

    银货两讫,两人的目的都达到了,李素与李泰之间又没什么太多共同语言,当初对付太子时大家情投意合,可是如今太子倒了,二人的同盟蜜月期已过,感情早已破裂,貌合神离的两个人坐在一起,聊什么话题都没意思,于是李素便想端茶送客。

    无奈这个年代没有端茶送客的规矩,李素当着死胖子的面端了几次茶杯,仍被死胖子彻底无视,得到答案了,这圆滚滚的家伙还死赖着不肯走,难道觉得一下送出去三千贯有点肉疼,打算在李家蹭一顿饭捞回点损失?

    “呃,殿下,今天的天气,实在是哈哈哈啊……”李素没话找话,找的话题让场面愈发尴尬。

    李泰倒安之若怡,跪坐在李素对面,仍不停地击节赞叹,看来李素出的难题和给出的答案已彻底征服了胖子的芳心,再这样发展下去,……死胖子很有可能暗恋上他,必须把这种苗头掐死在摇篮中!

    李素正打算找个有营养点的话题,打断胖子击节赞叹的思路,谁知李泰却抢先开口了。

    “子正兄,自太子承乾被流放后,距今已数月,期间有朝臣上疏,请父皇考虑立新太子之事,可父皇却置而不闻,毫无表示,子正兄,你觉得父皇会不会……仍对太子承乾没死心?该不会数年之后再赦免了李承乾的罪,将他重新立为太子吧?”李泰忐忑不安地道。

    李素皮笑肉不笑地看了他一眼:“殿下,这种事,你该问你府中的幕僚谋士才对,问我作甚?我被陛下罢官除爵,至今还是一介草民白身呢,可不敢掺和朝堂之事。”

    李泰不满地瞪着他:“子正兄何必敷衍我?天下人都清楚,你的罢官除爵只是父皇做做样子罢了,这次和亲的麻烦被你解决了,恢复官爵是迟早的事,父皇只是在敲打拿捏你而已,但这个问题我必须要问,你也必须要说,别忘了,李承乾可是你我一起推下去的,他若被父皇重新立为太子,便是你我的末日了。”

    李素叹道:“殿下实在多虑了,李承乾犯的可是谋反大罪,陛下立谁都不可能再立他了,一个谋反的太子,若轻易原谅他,甚至将他重新立为太子,陛下如何向天下人交代?这岂不是间接怂恿天下人造你李家的反么?反正谋反事败也能被原谅的,李承乾就是个例子,你父皇非昏庸之君,断然不会做此昏聩的决定,所以,未来的大唐太子绝不可能是李承乾。”

    李泰闻言顿时放了心,释然笑道:“我府里的幕僚谋士们也都是这么说,不过我总是不太相信他们的话,毕竟,圣心难测呀,今日子正兄亦如斯言,泰彻底放心了。”

    再次露出傲然睥睨之色,李泰笑道:“若李承乾不可能当太子,那么,父皇诸皇子里面,唯一有可能当上太子的人,舍我其谁?论长幼排序,论学识深浅,论为人品性,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比我更出色,更得父皇的欢心……”

    没皮没脸夸了自己一通后,李泰语声一顿,转眼望向李素,微笑道:“子正兄素有高才,泰向来敬佩仰望,子正兄若愿为我筹谋,来日必为从龙重臣,我当以国士待之,位比今日的长孙舅舅,正是一人之下,千万人之上,泰发誓一生永不相疑,永不猜忌,不知子正兄可愿辅佐泰,你我携手,共创一番远迈贞观的千秋功业,垂名于青史,泽惠于后人?”

    李素笑容渐渐收敛起来。

    嗯,废话了半天,直到此刻恐怕才说到了正题,这才是李泰今日登门的真正目的吧?

    李泰是学问人,但他更是一个皇子,很有可能登上太子之位的皇子,相比之下,后者的身份尤为重要,也是他最看重的。

    现在的李泰,志得意满,神采飞扬。

    他确实有这个资格,排名第二的嫡子,李承乾倒下后,最有资格当太子的人,只有他,魏王李泰。

    当年亲手弑兄杀弟,李世民干下了这件天怒人怨的事,至今仍被天下人背地里唾骂鄙夷,一个人做了一件错事,往往要做百件千件对的事,才能堪堪消弭这件错事的污点,所以,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后,毫不犹豫便立下了自己的嫡长子李承乾为太子,便是公然昭告天下人,以弟篡兄之事仅此一次,日后任何人都不能再重复,立长不立幼,立嫡不立庶,这已成了李家皇朝铁定的法则,任何人都不能更改。

    李世民知道,只有立下这条规矩,天下人才能勉强原谅他当年干下的恶事,才能维持李家江山的万年久安。

    李泰之所以如此笃定下一任的太子人选必然是自己,也是因为这条规矩。

    李承乾倒了,唯一合法且能服天下之众的皇位继承人,除了他还能有谁呢?

    这几乎是板上钉钉的铁定事实了,父皇会下这道册封太子的诏令的,迟早而已。

    未来的太子,今日纡尊降贵亲自登门,亲自拉拢李素投入他的门下,只要李素一点头,他便是李泰将来最为倚重的肱股之臣,君臣二人的关系如同李世民和长孙无忌。

    话已说得如此明白,而且李泰敢对天发誓,这些话确实出自他的本心,绝无半句虚假,这个时候他确实需要一位真正的人才来帮他出谋划策,李素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将来登基后列李素为掌管三省的中枢重臣宰相,也是李泰发自内心的念头,和李世民一样,他也看出了李素这个人对权力并无野心,而且每件差事都办得非常完美漂亮,这样的人若能完全掌握在自己手心里,用起来将是多么的放心和安全,将他列为中枢重臣宰相,有什么不对?(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四十八章 送亲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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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淡而懒惰的新年元旦,太平村里一片太平,作为庄子里最大的地主和最有出息的年轻人,李素在年前便领着部曲们载着满车的年礼,挨家挨户给乡亲送礼。

    关中人的脾气硬,通常不接受平白无故的礼物,幸好李素还没恢复官爵,此时的他只是一介平民白身,而且在村里乡亲眼里仍是小辈,送礼倒也勉强顺利,一通叔叔伯伯喊下来,几大车年礼很快送完,送的都是实用的东西,绿菜,肉,麦面,还有几尺粗布等等。

    到了元旦夜里,太平村家家户户张灯结彩,算是过了一个殷实的新年。

    送完了年礼,李素和许明珠一同到老娘的坟上祭拜了一一下,给老娘的坟头除了草,夫妻二人跪拜喃喃念叨了一些话,这才回了家。

    回到家后,李素彻底瘫倒在暖融融的屋子里不动弹了,连吃饭都恨不得让许明珠一口口喂他,如同全身瘫痪的病人似的过了四五天,某天中午起床,李素忽然悲伤的发现……自己胖了!

    这个事实令李素惊出一头冷汗,想象一下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长着双下巴,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指点江山吆五喝六,那画面实在太瞎眼睛……

    忧心不已的李素急忙找到郑小楼,请求习武强身,立志成为一代高手,从此行走江湖,锄强扶弱惩恶扬善云云,无奈高冷的郑小楼一眼看出这位侯爷真正的意图其实只是出汗减肥,于是非常冷酷地拒绝了李素的要求,认为李素在亵渎他的一身高绝武功,李素气急败坏,拿扣发奖金威胁郑小楼也无济于事,李素只好悻悻放弃,转身找到了方老五。

    方老五是厚道人,尤其是对李素非常感恩,李素但有所求,方老五有求必应,当即便拍了胸脯,保证将李素练成一代大侠,并强烈要求侯爷日后行走江湖时一定要带上他,好为侯爷牵马坠镫兼压阵助威,李素高兴极了,兴致勃勃地跟着方老五学起了功夫。

    可惜的是,方老五一身的本事都是沙场杀敌的真功夫,招式虽实用,但架子并不好看,练的是力气和反应,再加上几个固定的攻防动作,然后便只剩下抡着横刀疯子似的左劈右砍,李素耐着性子练了两天后终于发觉……这套功夫的招式很不好看,自己如此这般丰神俊逸的翩翩美少年练这个,简直就像绝色青楼名妓当着恩客的面抠鼻屎一样难看,于是李素练功夫的第三天便断然宣布自己已经出师,可以下山行侠仗义了。

    方老五欲言又止,但见李素无比坚定的模样,终于同意他确实出师了,可以祸害别人了。

    练了两天功夫的李素觉得自己身轻如燕,力大无穷,上可九天揽月,下可五洋捉鳖,唯一的遗憾是……减肥效果不明显。

    想想自己前几天还在嘲笑魏王李泰那个死胖子,结果现世报来得如此猝不及防,李素忧愁得两顿没吃饭,然后……发现自己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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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在长安大半年,禄东赞终于准备启程回吐蕃了。

    李世民重新册封了一位文成公主,很巧的是,这位新封的文成公主也是江夏王李道宗的女儿,这位女儿甚至是自告奋勇主动请求出嫁吐蕃松赞干布。

    具体的原因很复杂,江夏王府看似欢乐和祥,实则暗潮汹涌,宅门大了,争斗自然多了,妾室与妾室,妾室与侍女丫鬟,管家与杂役等等,里面的人际关系简直就是一个缩小版的混乱江湖,这位自告奋勇请求出嫁吐蕃的庶出女儿之所以做这个决定,大抵也是宅门内争斗过后的约定俗成的结果,换来的条件无非是妾室娘亲在王府的地位能拔高一点,自己得了这个公主的封号,将来儿子的地位不至于低下,从此这个庶出的女儿也不必在王府过那种处处被嫡出子女欺辱的日子。

    挺好的,算是无奈之下的皆大欢喜。

    三省六部已将陪嫁吐蕃的嫁妆准备妥当,文成公主出嫁吐蕃,大唐下了大力气,嫁妆也是皇室嫁女的最高规格。

    一大清早,长安城延平门外,车队浩浩荡荡一望无际,牛车马车上满载大唐的各色特产,从丝绸绫罗到佛书经卷,从精美瓷器到佛像卜筮,满满当当装了数百辆大车,不仅是嫁妆,送嫁的队伍也异常庞大,这是嫁妆里的重头戏,而且是李素的手笔。

    禄东赞启程前,李素特意又进了一次太极宫,在甘露殿内与李世民密谈了两个多时辰,李素出宫后,太极宫内马上传出了圣旨,指令三省六部网罗长安城各大寺庙的和尚以及专门建盖庙宇的工匠,随同文成公主出嫁吐蕃。

    和尚传播佛法信仰,工匠建盖华丽的庙宇楼阁,如今的吐蕃境内信奉的是苯教,大抵是糅合了天竺佛教和本地巫教的精义而成的一种颇为古怪的教派,所以吐蕃人对佛教并不排斥,反而非常欢迎,包括赞普松赞干布在内的吐蕃贵族,对佛教都甚为推崇,如今大唐派遣如此多的和尚和工匠,为吐蕃传播佛法教义,建盖庙宇高堂,禄东赞几乎没怎么犹豫便答应了。

    熟读中原圣贤古典的禄东赞,终究还是着了道。

    战国末年,诸国争霸,秦王政执掌秦国,韩国惧秦国势大,恐其吞灭,遂遣水工郑国入秦,劝说秦王修建郑国渠,秦王政慨然应允,此渠耗秦国人力物力资财无数,也确实削弱了秦军,迟缓了秦王政一统天下的时间,修建一条水渠,大大削弱了秦国实力,奈何当时秦王势成,任何计策都难挡秦王横扫六国的大势,韩国终究还是被灭了国。

    那条名叫“郑国渠”的水渠,如今就在李素的泾阳县不远,西引泾水,东注洛水,全长三百余里。

    李素向李世民所谏者,便是这条弱敌之计。

    成千上万的和尚陪同文成公主出嫁,这些和尚撒到吐蕃境内该是多大的一群祸害,长年累月给勤劳勇敢的吐蕃人民洗脑,四大皆空,万事皆空,什么都空,种粮食是空,军队操练是空,加固城防是空,反正吐蕃境内全是空,就没一处实在的东西,再加上数千大唐工匠入境,专给百姓盖庙塑佛,以后百姓们没事便跪在佛像前神神叨叨忏悔许愿,呆萌呆萌的吐蕃人民不种粮,不练兵,吐蕃耗费大量的国力去修盖庙宇楼阁,数十年以后,鬼知道吐蕃是个什么样子。

    李世民得李素献计,不由龙颜大悦,据说甘露殿内狂笑声整整一夜不歇,吓得宦官以为陛下发了疯,连太医署都惊动了。

    今日延平门外旌旗招展,人马如潮。

    作为相爱相杀似敌似友的冤家,李素自然也来城外相送禄东赞。

    大唐送别吐蕃使团的场面很隆重,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代表李世民亲自出城相送,三省六部官员大多也来了,人人脸上堆满了如沐春风的假笑,一副殷殷惜别依依不舍的模样,禄东赞的演技也没让大家失望,不停的握着这个,拽住那个,甚至连眼眶都红了,恨不得改换国籍在长安城永久居住的样子,刻意营造的惆怅惜别的延平门外,大唐和吐蕃众人各自互飙演技,剧情感人,情感细腻,此处当有掌声……

    好不容易与诸多重臣道别过后,禄东赞缓缓走到李素面前,朝他笑了笑。

    “子正贤弟,今日一别,不知何日再见,愚兄对贤弟万分不舍啊!”

    李素神情一振,该上戏了,投入情绪!

    “今生结识禄兄,素之幸也,真舍不得禄兄离开,若禄兄有意,不妨让使团护送公主入吐蕃,禄兄在长安城多留几年如何?愚弟定领禄兄游历关中,赏尽中原美景。”

    禄东赞急忙摇头:“职命在身,不敢因私废公,护送文成公主殿下入吐蕃是愚兄的职责,愚兄怎敢渎职?贤弟美意,愚兄心领了,若贤弟有意,不妨去吐蕃盘桓几年,吐蕃虽比不得大唐关中秀美,却有崇山峻岭之雄奇,雪域高原之壮丽,贤弟不如索性随愚兄一同去吐蕃如何?我吐蕃赞普定待贤弟为国宾,绝不让贤弟受委屈。”

    李素嘿嘿干笑。

    话说得好听,你在长安时我坑了你那么多次,我若陪你去吐蕃,你就算不把我一片一片碎剐了,至少也跟苏武一样被囚禁,大半辈子回不了国。

    猢狲就是猢狲,尤其是当了大相的那种猢狲更坏,差点就像人了。

    见李素顾盼左右,禄东赞哈哈一笑,道:“愚兄玩笑之语,贤弟莫当真。”

    笑吟吟地看着李素,禄东赞忽然一叹,若有深意地道:“久居长安半年多,愚兄多蒙贤弟关照了,在此谢过。”

    李素脸色赧然,认识这么久了,这家伙还是不会聊天啊,聊着聊着就把天聊死了,临走还不忘打脸。

    “禄兄说笑了,愚弟真没关照什么,呵呵,惭愧惭愧……”李素干笑。

    很理解禄东赞的心情,这次长安之行可以说是他的被坑之旅,而且主要是被李素坑,临走说几句怨气话很合情理。

    禄东赞深深地看着他,叹道:“少年英雄,果然不凡,唐国皇帝陛下能得贤弟这般人才,可谓社稷之福,老夫只恨我吐蕃国内为何不能也出一个如贤弟这般的人物……”

    李素眨眨眼:“如果贵国真出了我这样的人物,禄兄确定不会把他一刀砍了?”

    禄东赞一滞,随即放声大笑:“贤弟所言有理!临走前恕老夫直言,于公,贤弟是社稷之福,于私,似贤弟这般人物却是老夫的眼中钉,老夫若某天忽然气量狭窄了,说不定真会一刀砍了他。”

    李素也哈哈大笑:“幸好我投胎投在大唐,没落入禄兄的魔掌,不然怕是活不到今日。”

    禄东赞若有深意地笑:“话不可说死,说不定有一天,贤弟真会落入老夫的掌中呢……”

    李素仍然大笑不已,禄东赞这句话有深意,松赞干布也是个励精图治的明君,数年前与大唐松州一战之后,显然他并没有放弃与大唐再战一次的念头,说不定还在做着把长安城纳入囊中的白日梦。

    有梦想的人是值得尊敬的,可以肯定,松赞干布绝对不是一条咸鱼。

    当然,“梦想”与“白日梦”是有区别的,对于做白日梦的人,最好的做法便是朝他脸上狠狠扇一记耳光,让他清醒清醒。

    李素靠近禄东赞,凑在他耳边轻声道:“上月我大唐探子从吐谷浑带来了一个消息,听说贵国赞普欲……攻伐羊同国?贞观十一年,贵国松赞干布将妹妹赛玛嘎嫁给羊同王为妃,两国好得蜜里调油,才过去几年,这就新人换旧人,恩客变仇人了?”

    话说得很随意,仿佛朋友间笑谑的语气,然而禄东赞却面色大变,很快脸庞刷的一下苍白,目光震惊地盯着李素那张笑吟吟的脸庞。

    毕竟是一国大相,禄东赞很快平复了情绪,甚至还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脸。

    “贤弟此话……愚兄为何听不懂?贵国的探子胡乱捏造军情,应该把他杀了,否则误军误国呀。”

    李素眨眼:“原来是探子打听错了,禄兄见笑,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吉时快到,禄兄该上路了,愚弟祝禄兄一路顺风。”

    禄东赞干笑两声,忽然深深地注视着他,慨然一叹:“果然是英雄少年,可惜投生在唐国,老夫深憾之,……生子当如李子正啊!”

    扭头转身,禄东赞喝道:“启程回吐蕃!”

    冗长低沉如天地呜咽般的牛角长号吹响,吐蕃使团领着送嫁的大唐禁军,以及成千上万的和尚工匠,队伍浩浩荡荡开赴远方。

    直到禄东赞走远,李素这才回过神,愕然扭头看着护侍一旁的郑小楼,呆呆地道:“那家伙最后一句话是不是在骂我?”

    郑小楼面无表情地点点头,顺便扔给他一记鄙夷的眼神,似乎在嘲笑李素异于常人的神经反射弧。

    “去给我干掉他!”李素大怒。

    郑小楼正色道:“你说真的?”

    “真的。”

    “好!”

    郑小楼刚准备像只脱缰的哈士奇狂奔而去,忽然被李素拉住了缰绳。

    “说说而已,你这人太不会做人了,这个时候你应该大声说一句‘主公息怒’,我不就顺势下台阶了吗?”李素白了他一眼。

    不远处,小屁孩李治催马凑了过来。

    “子正兄,那吐蕃大相跟火烧了屁股似的匆忙跑掉,你刚才跟他说了什么?”

    李素目光一柔,一伸手仍是一记熟悉的笑抚狗头:“我跟他说,大唐知道吐蕃要攻打羊同国了。”

    李治满头雾水,不过也没拒绝李素摸他头顶的动作。

    “为啥?他们打他们的,咱们大唐就算知道又怎样?禄东赞为何逃命似的跑了?”

    李素笑道:“有时候一句话说出来,听在不同的人耳朵里,会有不同的反应,越复杂的人想得越多,脑子简单得跟没用过似的人才会只听字面上的意思。”

    李治:“……后面那句话,是指我吗?”

    “真是个聪明的娃……”李素使劲揉了揉他的头发,将他头顶一丝不苟的发髻弄得乱糟糟的。

    “吐蕃攻打羊同国确实跟咱们大唐无关,可禄东赞是谁?他是吐蕃大相,可以说,攻打羊同国的战略意图很早以前便是他和松赞干布一同商议后定下的,现在作为大唐皇帝陛下眼前的红人的我……不要这么看我,再看我抽你,说错了吗?我不是红人吗?……作为红人的我,在即将分别的时候无端端跟他说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你觉得禄东赞会把这句话当成一句不经意的玩笑?”

    李治眨眼:“所以,禄东赞想多了?”

    李素笑道:“他想什么我不知道,只不过,羊同国位于吐蕃的北部,国境内更有一条丝绸之路横穿而过,可谓是西域丝绸之路的中路驿站,刚巧我大唐又在西域设置了安西都护府,吐蕃还未发兵,其战略意图已被大唐知晓,反过来说,如果大唐决定横插一手,与羊同国互为联盟,一北一东对吐蕃形成进攻犄角之势,你猜松赞干布晚上睡不睡得着觉?”

    “可是……咱们不是刚与吐蕃和亲吗?送亲的队伍还才刚出长安城门呢,怎么……”

    李素叹道:“你觉得国与国之间的联姻关系能有多牢固?存在的永远只是利益而已,所以我一直认为,和亲制这种东西,简直跟肉包子打狗没什么区别,无端端的送个公主给人家,到了该翻脸的时候照样翻脸,公主就是那只扔出去打狗的肉包子,懂吗?”

    李治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看着浩浩荡荡出城的送亲队伍,李素笑了笑,道:“这次禄东赞恐怕真有点急了,若羊同国被吐蕃灭了,从此吐蕃北面高枕无忧,可以腾出手专心对付大唐,但如今大唐知道了这个消息,吐蕃的战略意图只怕要更改一下了,至少短时间内不敢对羊同国轻举妄动,这样也好,三国形成制衡,大家忽然间特别爱好和平了,啧啧,世界多么美好……这个,也算是我送给吐蕃大相的临别礼物吧。”

    李治幽幽叹了口气:“你们大人的想法好复杂,为何我永远都不懂?”

    李素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是我们大人复杂吗?明明是你蠢好不好,人蠢就要多读书,莫乱给自己找借口……”

    李治忽然抬起头,定定看着他:“子正兄,上次你劝我争太子之位,还说要辅佐我,这话还算数吗?”

    李素收回了手,神情变得凝重:“你想清楚了?”

    李治使劲点头:“想清楚了,我要当太子!我,我……想试试,整个天下按我的想法来运转,是个什么样子。”

    李素注视他许久,忽然展颜一笑:“好,我帮你。”(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四十九章 谋划夺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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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眼里的李治如今看起来顺眼多了。

    人怎能没有梦想呢?就算是条咸鱼,也要做最咸的那一条吧。

    有了梦想,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不一样,更可慰的是,李治的梦想比较实际,不像吐蕃猢狲王松赞干布妄图吞灭大唐一样遥不可及,事实上李治的梦想并不遥远,世上没人比李素更清楚这个小屁孩究竟有多幸运。

    李素有些欣喜,那喜悦的目光就好像亲眼看到一团烂泥努力地往墙上糊去一样,很感人。

    延平门外,送亲的队伍还在往城外走,队伍才只走到了一半,前队的嫁妆队伍绵延数里,不见尽头,后队的仪仗却仍在城门内,可见文成公主出嫁的场面规模。

    等了片刻,文成公主的銮驾终于从城门内缓缓行出,李素急忙拉着李治后退数步。

    作为王府庶出的女儿,今日想必也是她最风光的一天,不但嫁妆丰厚,而且全城的朝臣和百姓都出来相送,城门外人山人海,熙熙攘攘,见缝插针的小商贩们甚至索性在城外空地上铺上了毯子,摆上各种琳琅满目的货物,从一个商贩到十个商贩,很快聚集起了一片小型的临时集市。

    欢愉的气氛里,多少带着几分凝重,直到文成公主的銮驾出了城门,城外的朝臣和百姓们顿时骚动起来,众人的目光盯着那辆金碧辉煌的硕大马车,气氛徒然有些压抑,每个人看着那辆马车就好像在默默送别一个以身伺虎的可怜人。

    銮驾经过李素身边,不知为何,马车的侧厢帘子忽然掀开,露出一张相貌中上略见福态的俏脸,白白净净,神情坚毅且柔和,李素心中忍不住赞叹了一声。

    这位……便是名垂青史的文成公主么?

    马车内,文成公主掀开帘子一角,往车外留恋地看了一眼,仿佛要将大唐长安的秀美山水和纯朴百姓都牢记在心里,随即她便看到车外肃立的李素。

    文成公主一怔,李素却忽然整了整衣冠,朝车内的她恭敬长揖一礼。

    文成公主颇觉意外,今日送别她的人很多,可是真正如此正式朝她行礼的人,却仅只眼前这一个,他……为何给自己行此一礼?

    一个马车内,一个马车外,一个行礼,一个受礼,然后两个素不相识的平静对视,直到马车即将驶过身前,李素忽然朝她露出了微笑。

    马车内的文成公主一惊,以她的身份和教养,当然干不出回以微笑这么不矜持的事,反而像受惊的小鹿般赶紧放下了帘子,銮驾随即远去。

    直到马车走远,李素仍盯着马车的背影久久不语。

    李治小心地拉了拉他的衣袖,道:“子正兄,你为何跟她行礼?”

    李素叹道:“颠沛异乡,舍身伺虎,理当受此一礼。”

    李治愣了片刻,然后笑道:“‘舍身伺虎’?没那么严重吧?和亲本是历朝历代的惯例,从汉朝开始便有了,父皇欲令天下归心,自然要付出一些东西的,身为子女,也该有舍身的觉悟才是。”

    李素忽然扭过头盯着他,目光从未有过的严肃。

    李治被他的目光盯得浑身发毛,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讷讷道:“呃,子正兄,是不是治说错了什么?”

    李素仍盯着他,缓缓地道:“你刚才说欲争太子之位,那么,我便权且当你已是未来的大唐太子,既是太子,我给你上的第一课就是……永远不要牺牲任何女人去换取国家的和平,和平……是男人们一刀一剑打出来的,不是靠送女人送出来的!”

    李治愕然片刻,忽然整了整衣冠,朝李素长长一揖,肃然道:“治愿聆子正兄训诫。”

    李素叹道:“和亲自汉朝便有之,你若熟读史书,不妨仔细想想,和亲果真那么有用吗?从汉朝到隋朝,每次和亲之后,我中原能保得几年安宁?那些异国番邦得到了我中原王朝送出去的公主之后,真的便对中原归心臣服了吗?就算他们真的因此而臣服,你再仔细想想,因为送出一个女人而得到的臣服,这样的臣服你觉得安心吗?会不会太廉价了?如果王朝危殆之时,你敢相信这些臣服的番邦不会趁火打劫吗?如果不能信,那么,送这个女人出去有什么意义?”

    盯着李治若有所思的脸,李素语气渐渐加重:“一个文治武功鼎盛的王朝,边境的安宁不思男儿奋勇厮杀,却靠送一个女人出去换来和平安宁,如此王朝,盛世能有几年?举国男儿无一丝血性,送女人来换和平仍不觉得羞耻,甚至觉得理所当然,这样的王朝还有救吗?大唐兵锋威服四海,就算需要天下归心,也没有必要拿女人来作文章,归心的法子很多,送女人是最失败的一种。”

    李素难得的一番重话,令李治颇为吃惊,随即垂下头,脸色渐渐涨红,露出羞惭之色。

    李素叹了口气,道:“曾经有一个王朝,那是个生机蓬勃的王朝,那个王朝或许有很多毛病,君不君,臣不臣,百姓日子过得很苦,边境也有非常强大的敌人日夜觊觎中原广袤肥沃的国土,可是当时的皇帝仍做出一个非常伟大的决定,他将国都定在离敌人边境很近的城池里,举国上下从皇帝到臣子,他们都不觉得国都设在如此危险的地方有什么不对,这个王朝兴盛了近三百年,国都一直未曾变过,当最后大势已去,敌人已快攻进国都了,王朝的最后一位皇帝仍执拗地不肯迁都,情愿在皇宫后面的煤山上上吊自尽,到死也没有后退逃跑一步……”

    “那是个令人扼腕叹息的王朝,也是令人痛心疾首的王朝,它的弊病太多了,可它死撑着一口气,跌跌撞撞维持了近三百年的国祚,至死方休。尽管那么多毛病,可他们还是喊出了一句令后世血气沸腾的强音,‘不称臣,不纳贡,不和亲,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后世数百年,骂它的人太多,为它痛心的人也太多,可那句振聋发聩的强音,却永远铭刻在青史上,流传万世……”

    带着一丝丝伤感的语气,李素缓缓道出了一段沉痛的历史,言毕,李素阖上眼,轻轻一声叹息。

    李治的脸涨得更红了,双手拢在袖中,紧紧攥成拳,显然此刻内心很不平静,嘴里喃喃念叨着那句话。

    “不称臣,不纳贡,不和亲,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是一个何等刚烈的王朝!治当面北三拜!”

    说完李治果真面朝向北方,双膝一曲,跪拜于地,恭恭敬敬地三拜。

    李素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李治的举动有点痴傻,却透出真挚的赤子之心,自己的选择果然是正确的,李世民那么多皇子,大多数都不是什么好鸟,唯独这位李治,算是难得的至情性善之人,很期待啊,把这位皇子一手扶上皇位,大唐会有怎样的变化?

    “殿下,你欲争太子之位,我愿鼎力相助,但是首先你要学得治天下之术,不是当上了太子你便从此高枕无忧了,相反,当上太子后,你肩上的责任更重,整个大唐江山的重量你都要一肩扛之,我助你当太子的初衷,可不是让你未来祸害天下百姓的,所以,你从现在起要学很多东西,学平衡之术,学帝王之术,学会怎样治理江山才能让百姓不饿肚子,甚至日子越过越好,更要学怎样当一个有骨气有担当的好皇帝,使我大唐千万臣民颜面有光,与有荣焉……”

    “‘不称臣,不纳贡,不和亲’,这三件事,应该是大唐的底线,大唐的历代皇帝如果能够守住这一道底线,哪怕未来数百年后国势转衰,至少我们的姿态仍是高傲的,无愧于列祖列宗的。”

    李治沉默许久,缓缓问道:“子正兄的意思,治明白了,治有一问,如果说和亲是个错误的话,这些年父皇和高祖先皇帝难道都错了?”

    李素淡淡一笑:“是的,他们都错了,说这话我不怕犯忌,你父皇曾经在甘露殿内召我奏对,这些话我当面跟他说过,只可惜你父皇并未纳谏,他知道我说的话有道理,可他有他的苦衷,我能明白,大唐立国不过二十余年,内有诸多世家门阀牵制,外有番邦强国虎视眈眈,和亲是大唐皇帝唯一能够平衡内外,维持社稷稳定的法子……”

    “成法不论善恶,只可因时而制宜,不可谋万世,和亲之制或许在目前而言,是不得不做出的妥协,但它不能成为大唐未来百年社稷的法度,因为它是不体面的,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昔年汉高祖刘邦贸然攻打匈奴,以致白登山之围,后来刘邦不得不屈服于匈奴,每年赠以钱财美女,甚至连宗室女都被赐以和亲,方得数十年和平,没有刘邦的忍气吞声,数代帝王暗中积蓄国力,焉得后来的汉武帝北击匈奴,横扫漠北,扬我华夏男儿神威?”

    叹了口气,李素道:“如今咱们的大唐并不一样,大唐的和亲并非迫于兵锋,我相信高祖先皇帝和你父皇其实也不愿意和亲的,然而大唐兵锋正盛,而致邻国不安,送宗室女出嫁和亲是你父皇奉行的国策,其意重在安抚,令藩属邻国归心,这个国策已奉行了二十多年,可是,那些畏惧大唐的邻国果真安心了么?该仇视的继续仇视,该畏惧的继续畏惧,这些情绪不是靠送一两个女人出去便能解决的,送不送女人出去和亲,对国与国的关系而言并无任何作用,反倒是羞辱了我大唐男儿的颜面,葬送了大唐公主的幸福,所以,和亲之策,其弊大于利,可废矣。”

    一番长言,语重心长,李治不由连连点头,神情信服。

    “子正兄高论,治铭记在心,受教了。”李治说完又朝李素长揖一礼。

    城门外,送亲的队伍仍在鱼贯而出,文成公主乘坐的马车已渐行渐远,模糊得只剩下一个轮廓了。

    李素凝视半晌,忽然抬手遥指马车,叹道:“但愿这一次,是最后一次,但愿她,是最后一个……”

    李治也凝视着马车的背影,双手拳头攥紧,脸孔涨得通红,沉声道:“治若为帝,必废此成法,教我李唐宗室姐妹俱得欢颜,从此不再以清白高贵之躯伺虎狼!”

    李素展颜赞许一笑:“甚善,如此,不枉我帮你一场。”

    李治挠了挠头,神情疑惑道:“治才疏学浅,有一事不明,刚才你说的那个刚烈王朝,到底是哪一朝哪一代?治也曾粗读青史,可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是何朝代,还请子正兄赐教。”

    李素正色道:“所以说,人还是要多读书,你读的书远远不够,应该三省吾身啊……我说的那个朝代离咱们大唐很远,远在天边,位于一个名叫‘东胜神州’的地方,以你目前的脑子,我很难跟你解释清楚,情当我说了一个虚构的故事吧。”

    ************************************************************************

    “建王府,募门客,召幕僚,结朝臣!”

    长安东市一家酒肆里,李治挥舞着拳头口沫四溅叫嚣着。

    李素冷眼看着他,小屁孩大概以为此刻的自己是那种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的形象吧?其实丑爆了,让人忍不住想抽他。

    叫嚣过后,李治意犹未尽地坐下,豪迈状将一杯比水还淡的葡萄酿一饮而尽,装作龇牙咧嘴酒精超标的样子,按惯例大喝了一声“好酒!”

    李素眼皮跳了跳。

    更想抽他了,怎么办?

    做完这一套看似很男人的动作后,李治这才安分地跪坐在席上,认真地看着李素,道:“这是治欲争太子之位的主张,子正兄觉得如何?”

    李素眉眼不抬,淡淡地嗯了一声。

    李治急了:“‘嗯’是啥意思?”

    李素摸了摸鼻子,慢条斯理道:“‘嗯’的意思是……在我评价你这个低级幼稚的主张之前,能不能让我抽你一巴掌?不多,就一巴掌,忍忍就过去了……”

    “为啥?”李治愕然。

    “因为你刚才的样子实在很欠抽,趁着你还没当上太子,我想先抽了再说,等你当上太子后,我便不好意思朝你下毒手了……”

    李治茫然摸了摸自己的脸:“……真有那么欠抽?”

    李素抬眼看着他,一脸严肃:“真有,刚才你若照照镜子,相信你也会狠狠抽自己的,不抽都对不起自己的麒麟臂……”

    李治颓然泄气,叹道:“其实……我也算大人了,我都十五了。大人不都像我那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放浪形骸吗?”

    “大人不是看你长得像不像,而是看你为人处世像不像,你刚才那模样我顶多给你一个‘东施效颦’的评语,这还算客气了,换了个嘴毒点的,大概会说‘人人得而诛之’,你看,多受打击……”

    李治黑脸瞪着他:“客不客气你都说了……好吧,你告诉我,我欲争太子,刚才那几条可行否?”

    李素嗤笑:“建王府,募门客,召幕僚,结朝臣?”

    李治充满期待地点头。

    李素哼了哼:“你先告诉我,这些东西是哪个混账教你的?”

    李治眨眼:“魏王兄就是这么干的呀,这些年一直与太子争宠,谋划将他取而代之,太子被废以后,魏王兄马上整合朝堂势力,如今朝臣里面已有半数认为他是未来的大唐太子了,能有今日这般局面,全是这些年他王府里的幕僚帮他谋划出来的,我起而效之有什么不对吗?”

    李素鄙夷地瞥了他一眼,道:“小屁孩子,毛都没长齐便学大人玩阴谋诡计了,你这年纪,这城府,一无才二无德,朝中没人脉,身边没谋士,你玩得过谁?所谓门客幕僚,大多都是投机的,他们只负责在你身边乱出主意,而你要用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赌他们的主意到底正不正确,如果赢了,他们便有从龙之功,从此飞黄腾达,如果输了,你被你父皇厌恶甚至贬谪,他们拍拍屁股再找下一个傻子继续忽悠,现在我再问你,你刚才说的那些蠢话是认真的吗?”

    李治被挤兑得满脸通红,期期艾艾半晌,方才结巴道:“不,不是……刚才治只是玩笑之语,子正兄莫当真。”

    李素展颜笑道:“不是就最好了,否则我若知道自己一心辅佐的家伙居然是个蠢货,这辈子未免太累了,你的人生才刚开始,有些东西不懂不会没关系,睁大眼睛保持沉默就好,多看,多听,少说话,一说话就掉档次,等到你真的懂了,你再开口说话,那时你说的每一句话,天下人都将驻足恭听,这才是一个男人真正应该具有的品质。”

    李治急忙肃然行礼:“多谢子正兄,治再次受教。”

    李素悠悠地道:“至于你说的什么建王府,召幕僚,结朝臣之类的蠢话,你趁早打消主意,任何一条都别去做,一旦做了,我敢拿自己的脑袋保证,你这辈子跟太子之位无缘了,不落个贬谪千里的下场算好了。”

    李治愕然道:“魏王兄能做的事,我为何不能做?”

    李素摇摇头,叹道:“你和魏王不一样,魏王好学,学识渊博,深得你父皇宠溺,又是未来大唐太子最合理合法的人选,你看,他有那么多优点,又有合适的身份和位置,而你……,你说说,你自己有什么优点?”

    李治一副智障儿童状不停眨眼:“…………”

    李素见他这副蠢样子,心头不由生出一股忐忑不安,这家伙该不会真是个蠢货吧?单从面相上看,真的很蠢啊,自己的选择是不是错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五十二章 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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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家的亲情现实得可怕。

    和普天下绝大多数平凡家庭不同,天家因为手握天下至尊权力,所以争斗尤为激烈残酷,父与子,兄与弟,完全泯灭了血脉亲情,对彼此无比怨恨,争斗厮杀的手段比对仇人还狠。

    如果说中国的历史翻开后是一幕幕的血腥和尸体,那么如果翻开历朝历代天家皇族的内部争斗事件,它们其实比中国历史更血腥,更残忍。

    李治年纪不大,十五岁的年纪严格来说,还是一个善良而懦弱的大男孩,他或许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但不可否认,他涉世未深,天良犹存,他能在朋友危难时伏跪深宵,也能对妹妹小兕子关怀备至,更能事亲至孝,从不违逆。

    朋友,兄长,儿子。这三个角色他扮演得很完美,对一个十五岁的男孩来说,能做到这个地步,很不容易了。

    可是,他终究生在天家。

    生在这个家庭里的人,注定无法活得太干净,冷酷的现实会将一个善良的孩子一步步逼成穷凶极恶的模样,干出灭绝人性亲情的恶事,比如李承乾,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李素说完那番话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李治的脸。

    他给李治出了一个不善良的主意,在等待李治回答的那一段沉默的时辰里,李素却表现得有些紧张。

    孝顺还是同样的孝顺,可是当“孝顺”这个字眼成为了争夺太子之位的筹码,成了为达到目的而施展的一种手段,那么,“孝”这个字眼,还是原来善良的模样么?

    主意是李素出的,可李素此刻的心情却有些奇怪,说不清自己想从李治嘴里得到怎样的答案,似乎每种答案都会让自己失望,也都会让自己长松一口气。

    李治几乎没考虑多久,很快便有了答案。

    “子正兄,恕治不能苟同……”李治断然拒绝。稚嫩的脸蛋上写满了不容置疑的坚决。

    李素笑了:“为何?你不是想争太子之位吗?我告诉你的法子是风险最小,同时也能最快达到目的的,而且,不伤天不害理,想必你父皇也会如沐春风,龙颜大悦……”

    李治仍摇头:“我过不了自己心里的坎,我无法对父皇虚情假意,自母后薨逝,父皇将我和小兕子带在身边亲自抚育,再忙也会抽出空来关心我的起居和学业,陪小兕子玩耍片刻,父皇十几个儿子,唯独我有此恩宠,这些年我对父皇一直心中感激敬仰,平日也没少过孝心,在我心里,他是一座足以让我一生去仰望的高山,原本孝顺父皇是天经地义之事,可你要我将‘孝顺’变成谋取太子之位的手段……”

    抬头看着李素,李治苦笑道:“……对不起,子正兄,我做不到,我情愿不要这个太子,也不会对父皇有任何的虚情假意,孝顺就是孝顺,它是真实诚挚的,发自肺腑的,不应该掺杂别的东西,用这样的手段谋来的太子之位,我一生也不会快活。”

    一番话说得很认真,李治吐出的每个字都是深思熟虑且言出肺腑,话说完,李治的眼眶已微红。

    李素平静地注视着他。

    这是李治第一次如此认真地说这番话,神情从未有过的肃穆庄严,李素相信他的这番话并无一丝一毫违心,每一个字都是言出由衷。

    迎着李素平静注视的目光,李治忽然垂下头去,神情变得有些难受了。

    “子正兄,我让你失望了,这些年我亲眼见过那些皇兄们是怎样的为人,他们对权力充满了欲.望,明里暗里不知有多少人嫉妒愤恨我的身份,因为我是母后嫡出,而他们都是父皇嫔妃庶出,我生下来便有着比他们更合礼制的身份,争夺太子继承皇位比他们更有优势,所以那些皇兄们其实并不喜欢我,都在排挤我,若不是父皇对我实在太宠溺,恐怕我如今的日子更不好过,原本我对太子之位也是有想法的,可是若让我用‘孝顺’的手段去谋取,子正兄,对不起,我做不到。我……或许是个不值得你辅佐的懦弱庸才……”

    李素忽然笑了:“不,这样的你,才真正值得我辅佐,其实刚才我也在害怕,害怕从你嘴里听到我不想听到的答案,如果你答应了,我倒不知该如何是好了,很欣慰,你的答案是我想听到的……”

    神色一整,李素盯着李治那张错愕的脸,无比认真地道:“李治,我会帮你,拼了老命也会帮你,不需要你拿孝顺当手段,我们直接去争,光明正大的争,这个位置,本来应该是你的。”

    李治呆怔地看着他,许久之后,方才吃吃地道:“所以,你刚才说什么靠孝顺让我父皇改变主意,选我当太子……这些话,难道是……考验我?”

    李素眨眨眼,笑道:“我可没这么说,有些事不用寻根究底,只看结果便好,放心,我一定帮你争到太子之位。”

    *******************************************************************

    李治的答案给了李素更强的信心,坚定了帮助他的决心。

    理论上,大唐绝不缺皇帝继承人,李世民强大的繁殖能力给了这个年轻的强大的帝国勃勃生机,十七个皇子都是李世民的亲骨肉,如果李世民铁了心抛开嫡庶之分的话,随便选一个出来当皇帝都是合理合法的。

    既然谁都能当皇帝,为什么不能是李治?与其把这座大好的江山交给那些败家子去糟蹋,还不如交给一个善良纯真的人。

    …………

    新年刚过,李素又开始忙了。

    这几年家里进项越来越大,主要的收入来源于与长孙家合伙的香水买卖,与程家合伙的烈酒买卖,还有与老丈人家合伙的大棚绿菜买卖等等。

    李素越来越觉得当初与长孙家和程家合伙经营的决定是无比正确的,东西经自己的手创造发明出来,却果断的退居幕后,安心当他的大股东,每年年末只管分红,经营扩张的事全交给了合伙人,而三位合伙人也没让李素失望,这几年白酒和香水进入疯狂扩张时期,陆续新开了好几家作坊,各地店铺布满了关中各州府,目前正在往南方的江南道和剑南道延伸。

    李素发觉长孙家和程家真正把白酒和香水当成了事业在做,争取在贞观年间做到“人人有酒喝,人人有香水喷”的大同境界,当然,该挣的钱自是一文都不能少的,短短数年内,两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扩张到关中之外,李素怀疑这里面少不了仗势欺人鱼肉乡里的事,每次问程处默,程处默总是大大咧咧一句“少操心,安心分你的钱”便打发回去。

    李素很想跟某程姓老流氓聊聊人生,聊天的话题最好跟“合法经营,诚信本分”有关,然而每次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又很快泄气,怕挨揍。

    跟一个讲不讲道理都要看当时心情的老流氓聊天,实在是很有压力。

    …………

    新年刚过,太极宫便传出了振奋人心的旨意。

    江夏王长女李屏赐婚真腊王子,并在长安成亲。真腊国君臣大喜,急忙遣使来长安朝贺拜谢天可汗,与真腊国使节一同来长安的,还有浩浩荡荡千名驮夫,肩挑着一担担的真腊良种稻种,不仅如此,与使节同来的还有近百名服饰怪异,年岁沧桑的真腊老农。

    这是真腊国的谢礼,也算是娶大唐公主的聘礼。

    李世民大喜过望,这份谢礼太厚重了,前些日子长安城惊涛骇浪,翻覆漫天云雨,君臣焦头烂额,所图所欲者,不就是真腊国的这份礼物吗?

    真腊使节刚进长安城,宫里马上传出旨意,千担稻种和百名老农在羽林禁卫的护送下,径自送至长安西郊新建的农学,和当初的火器局一样,农学也被禁卫团团包围起来,戒备森严,形若宫禁。

    随着稻种和真腊老农的到位,大唐对稻种的研究和改良工作也正式宣告开始,假以时日,一种新的高产量稻种即将从农学里诞生,从此惠泽天下,功德无量。

    …………

    做下这件功德无量的事,功劳自然大部分应该归于李素,机缘巧合之下,李素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义无反顾做下了这桩大事,终于亲眼见它开花结果。

    此时的李素并没有在意这件事在朝堂君臣中造成的振奋人心的结果,现在的他很忙,忙着应付某位老流氓。

    元旦刚过,李素还在家懒懒散散躺在暖房里猫冬,关中的冬天冷得邪性,李素跟山林里的熊和蛇一样马上进入了冬眠期,没来得及给长安城的各位长辈送年礼,于是元旦后的第四天,程老流氓居然派了管家主动登门拜访。

    程家的管家显然还是比较要脸的,一脸不好意思的讪然之态,结结巴巴转达了程老流氓的问候,管家转达的话显然经过了艺术加工,说出来比较文雅,李素脑子里却自动带了翻译器,很快把程咬金的原话翻译出来了。

    原话大意应该是:年都过完了,还不赶紧给我老人家送上年礼孝敬,是不是以为认了个国公舅舅老夫就不敢抽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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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五十三章 年节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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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黑恶势力,首先要有一颗迎恶而上的强硬心,永不妥协,绝不低头,与黑恶势力做英勇顽强的斗争……

    能说出这些道理的人通常都没见识过真正的黑恶势力是怎样的嘴脸,所以李素很清醒地知道,所谓“英勇顽强的斗争”只是一句空泛的口号,没事举着胳膊扯着嗓子喊两句可以,但别玩真的,该认怂时一定要果断认怂。

    所以当程家管家一脸不好意思的把程咬金的话转告给李素时,李素二话不说,火烧了屁股似的赶紧从温暖如春的厢房里走出来,府里一阵鸡飞狗跳之后,给程咬金准备的年礼很快备妥。

    程家管家一脸错愕地看着李家疾若迅雷般的效率。

    李素扯了扯嘴角朝他干笑:“孝敬长辈嘛,一定要积极主动,不但要跑得比狗还快,还要有一颗拜佛般虔诚的心……”

    管家也挤出干笑附和,表情愈发尴尬,显然为自家家主打劫晚辈的不要脸行为感到心虚气短。

    李素也觉得胸口有点闷闷的,人情往来嘛,通常有着不成文的规矩,世上的规矩千万种,但绝对没有主动朝晚辈开口讨要年礼的,古往今来泱泱礼制,这等不要脸的做法简直是开礼乐崩坏之先河。

    ——清明节的时候你咋不找我要礼物呢?

    …………

    两大车绿菜,一堆包装精美的香水,还有一车丝绸瓷器和腌好的猪羊肉,满满当当装了四辆牛车,李素领着部曲们,怀着上坟的心情朝长安城出发。

    程家大门敞开,李素刚到门口,程处默便从门里慢吞吞走出来迎客,李素拱手见礼,却见程处默鼻青脸肿,眼角有一块淤青,走路时左腿还有点瘸。

    李素大惊:“程兄你怎么了?”

    程处默先见了礼,然后萧然叹了口气:“昨日青楼饮酒喝多了,为了争个小姑娘,跟段家的俩杂碎打了一架……”

    李素恍然,松了口气道:“我还以为是程伯伯下的毒手,先不说‘虎毒不食子’吧,这大过年的,程伯伯揍你也该等到年后再说,原来是跟段家的……”

    程处默神情愈发悲凉了:“……眼角这个伤是跟段家杂碎打架落下的,其余的伤全是我爹揍的……”

    李素呆愣片刻,幽幽叹道:“程伯伯真是……虽说为女人争风吃醋有点那啥,但好歹也是年节之时啊……”

    程处默奇怪地看着他,道:“谁说我爹揍我是因为争风吃醋?”

    “那是为啥?”

    “因为打架打得不够漂亮啊,虽然我一人独挑二人,但还是挂了彩,我爹因为没面子才揍了我,争风吃醋算个屁,我爹年轻时干过的争风吃醋的事比我强百倍……”

    李素:“…………”

    程家的家风……完全无法捉摸啊!

    …………

    …………

    这些年跟程家越来越熟,李素进程家的门跟回到自己家一样,不一样的是,自己家里没有一个凶神恶煞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

    刚跨进门,程咬金夸张的大笑声便远远传来,李素甚至惊恐地看到门廊上的屋顶被狂放的笑声震得灰土簌簌而落……

    “哇哈哈哈哈……好个小后生,认了个便宜舅舅便把眼睛长天灵盖上了不成?都快上元节了也不见来孝敬老夫,嗯,若非看在年节里,老夫非抽你一顿不可。”

    话音落,程咬金便哈哈狂笑着朝他大步走来。

    程咬金一身大红便服,脸上涂了厚厚的一层白粉,猩红的血盆大口张得大大的,看起来就像一只化了妆的母猩猩。

    李素吓得倒吸一口凉气,一脸惊恐惶然地四顾,身后的程处默一手拍在他的肩膀上,幽幽叹道:“子正贤弟莫怕,习惯就好,往年我爹还算正常,只是今年不知为何非要往脸上抹粉,又要穿红袍,说是图个年节喜庆……”

    看着程咬金如此夸张的扮相,李素艰难地吞了口口水,朝程处默强笑道:“你家的妖风越来越大了……程兄,闲暇时请李淳风道长来看看你家府邸的风水吧。”

    程处默叹了口气,默默点头。

    说话间,程咬金已大步走到李素面前。

    李素强堆起笑脸,没来得及见礼,程咬金当他透明空气般直接从他身边掠过,直奔门外李素带来的几大车礼物。

    毒枭验货般仔细端详半晌后,程咬金不甚满意地皱了皱眉。

    “咋觉得今年的年礼比往年少呢?小后生莫不是糊弄老夫吧?”

    李素眼皮一跳,急忙道:“小侄怎敢糊弄程伯伯,虽然小侄今日出门匆忙,可是年礼也比往年多了一大车呢……”

    程咬金点点头,抬手指向李绩府邸方向,道:“给李老匹夫送了没?”

    李素福至心灵,非常乖巧地道:“尚没来得及,长安城的所有长辈里,程伯伯是小侄送的第一家。”

    程咬金高兴极了,一副拿了清倌人一血的猥琐表情仰天哈哈大笑:“好,不愧老夫疼你一场,莫看你认了个便宜舅舅,但老夫还是排在那老匹夫前面的……”

    指了指面前的四辆大车,程咬金道:“今日便放过你了,不过老夫还是觉得你个小混账太糊弄人,说话便上元节了,上元节那天你再给老夫原样送一份来。”

    李素满脸苦涩地点头应了。

    “小娃子要懂礼数,知道不?但凡年节时便识相点,自己主动把礼物送来,不要每逢年节都要老夫派人催请,老夫干这事干得没脸,难道你有脸了?对了,上元节后是啥节?”程咬金挠头。

    李素小心翼翼看了他一眼,为难地道:“上元节过后……是清明节,程伯伯,这个,也……也送吗?”

    李素身后的程处默轻叹了口气,默默扭头望向别处,一脸的无地自容。李素很想劝慰劝慰他,丢人的是他爹,与他无关,用不着害臊……

    “啊?啊!这个……”程咬金难得的老脸一红,干咳两声后,道:“清明节就算了,权且记下……”

    说完程咬金哈哈一笑,强行化解了尴尬,重重一拍李素的肩:“走,屋里暖和,来人,设宴,上酒!”

    …………

    大盆肉,大碗酒,一群妖艳舞姬在宽敞的前堂内翩翩起舞,酒宴先文后武,身姿曼妙的舞姬们跳完舞后,程咬金便借着五分醉意在厅外舞起了斧子,一对宣花大板斧舞得虎虎生风,人见人怕,期间误伐前院腊梅樱花树等若干,管家家仆惊慌逃窜,程家六个犬子热烈喝彩,一片狼奔豕突鬼哭狼嚎之后,程咬金光着膀子喘着粗气打完收工。

    典型的程家风格,李素与这一家子来往多年,从最初的惊慌失措,到如今的气定神闲,其中的心路历程不足为外人道。

    扔了斧子,程家父子吆五喝六进了前堂,开始第二轮拼酒。

    直到这时,酒宴才算进入正常环节,宾主谈天说地,主要是程咬金说,李素听,话题基本都是当年的英雄事迹,几桩添油加醋的事迹翻过来覆过去吹嘘完了以后,程咬金狠狠灌了口酒,胡乱抹了把毛茸茸的大嘴。

    “老夫前日听说你拒绝了魏王的招揽,有这事吧?”程咬金眯着眼道。

    李素点点头:“是的,小侄确实拒绝了魏王殿下。”

    程咬金眼睛眯得更细了,目光却无比锐利:“为何拒绝?你与魏王昔日有仇?”

    李素笑道:“无仇无怨,只是小侄才疏学浅,不堪重任,怕误了魏王殿下。”

    程咬金嗤笑:“别人说什么才疏学浅,老夫便当真了,你小子说才疏学浅,老夫只觉得你虚伪,这些年你干了多少旁人想都想不到的大事,尤其是引进真腊稻种,此举功德无量,积了大德。百年之后,民间的百姓只怕要给你立金身供牌位,当成菩萨跪拜呢,你这样的人若还只是才疏学浅,天下的士子才子都该一头撞死……说说吧,到底什么原因拒绝魏王,你……不看好魏王会当上太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五十六章 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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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李素出的主意有效,但坑人。

    程咬金想要把自己惹下的麻烦掐死在萌芽里,便不得不用李素的法子,除了李素出的两个法子,似乎也没有别的法子可用了。

    只不过李素的办法不太讲究,第一个伤财,第二个伤感情。

    更妙的是,第二个法子居然非常符合程老流氓的性格,这种送完礼后敲诈人家双倍回礼,然后彻底把人得罪死死,最后拉黑取关老死不相往来……

    没错,不用怀疑,这种事程咬金经常干,程家的土匪性子全长安城皆知。

    只是对李世民的皇子这么干,还是生平第一遭,敲诈勒索,以大欺小,用一种极度不要脸的方式把自己惹下的麻烦解决,非常具有挑战性。

    可惜李素千算万算,没算到把自己也搭进去了。这个……是意外。

    趁着七分醉意,程咬金掳了李素便出了大门,如同阵前活擒敌酋后得胜回营的大将军,大摇大摆意气风发,迎着朱雀大街上路人惊骇的目光,自顾自地朝魏王府走去。

    李素急坏了,被挟在程咬金手里充当人形狼牙棒可以忍了,但程咬金这次去魏王府可不是给他拜年,而是找事啊,尤其是……程咬金登门找事的主意还是他李素出的。

    “程伯伯,程伯伯!您先放小子下来,小子再怎么说也是个侯……”

    程咬金不屑地嗤笑:“屁猴!在老夫面前也敢称侯,嘴上没毛的小娃子,戴个猴帽子以为真成侯了?你见过被老夫吊在树上拿鞭子抽的侯没?”

    李素顿时也不计较自己被倒拎在程咬金手里这么没面子的事了,在他胳膊底下费力抬起头,眼里闪烁八卦之光:“程伯伯吊打过侯?县侯还是国侯?”

    程咬金冷笑:“以前没打过,今日说不准了,老夫刚才出门便渐渐回过味来,你个小混账一肚子坏水,出的馊主意不仅坏老夫的名声,是不是还想让老夫彻底与魏王决裂?说说,这么干的目的是什么?”

    李素一惊,急忙道:“小子胡说八道,程伯伯不如就当什么都没听到,咱们这就回吧……”

    程咬金笑道:“话已出口,想收回去没那么容易了,不管你小子打的什么主意,老夫今日定和你绑一起,咱们爷俩也来个祸福同担。”

    “程伯伯慢着!小子这里还有一计,不伤天不害理,实可谓和风细雨,吹面不寒……”

    程咬金大笑:“知道你小子鬼主意多,老夫也不挑拣了,刚才的那个就很合老夫心意,就它了,不改了,走!”

    挟着气急败坏的李素,程咬金大步朝魏王府走去。

    …………

    魏王府位于朱雀大街北端,按大唐礼制,皇子成年后是必须要去封地就藩的,可李世民对李泰实在太宠溺了,怜其体胖,行动不便,又非常欣赏李泰通晓经义,治学严谨刻苦,于是特旨下令魏王李泰可以不必去封地,久居于长安城中。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便在于此了,所谓的律法只是管老百姓的,皇帝需不需要遵守自己定下的律法,这得看皇帝当时的心情,有时候心情爽了,大手一挥来个大赦天下,杀人犯纵火犯什么乱七八糟的罪过全给赦免了,只当没这回事。有时候心情不好,大街上偷个小钱包都是杀头的大罪。

    程咬金挟着李素来到魏王府大门前时已是傍晚时分,因为年节,三省早有公示,一直到上元节那天,长安城都放开了宵禁,闭城门而不闭坊门,长安人民可以肆无忌惮的过夜生活了,那些古往今来著名的才子闺秀的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基本就是集中在每年的这几天里互撩成功的。

    魏王府门前早已挂上了红皮灯笼,门外空地上,两排禁卫雁形排开,按刀而立。

    程咬金大摇大摆走到门前,禁卫们自然是认得他的,急忙躬身行礼,其中一人正要转身进去通报,程咬金却哈哈一笑,长吸了口气,大喝道:“叫你们魏王出来迎老夫!莫看他是王爷,老夫当年和他亲爹一起打江山,说来也算他的长辈,晚辈亲迎长辈,这个理儿不管在哪里都论得过去的,是吧?”

    禁卫们一愣,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程咬金紧跟着补充了一句:“……更何况,老夫大清早还给魏王送过年礼呢。”

    李素斜瞥了他一眼。

    这句话……真多余。

    程咬金的恶名显然满城皆知,从皇帝到百姓都知道这家伙的匪性,门口的禁卫自然也不例外,见程咬金这副架势登门,脸上分明写着“来者不善”四个大字,禁卫们面面相觑之后,其中一人急忙转身,火烧屁股似的朝王府内奔去。

    仕林中人皆谓魏王有魏晋狂士之风,不过魏王的“狂”向来只用在诗酒歌赋上,平常的时候还是很正常的,而且情商特别高,所以李泰在朝野的名声不错,有谦谦君子之风。

    李泰出来得很快,程咬金二人没等多久,便见王府侧门打开,远远的,一只庞大的肉球状物体朝二人滚来,大唐天下有此形状者,唯魏王一人矣。

    看到李泰在家仆的搀扶下艰难地跨过侧门的门槛,一步一步朝自己挪来,李素都忍不住同情这胖子了,据说李家有遗传病史,类似于高血压脑血栓什么的,从魏王李泰身上看,传言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待到李泰走近了,李素却赫然发觉李泰的模样有些憔悴,头发凌乱,目光涣散,脚步虚浮,一身加大号的团花绸衫松松垮垮挂在身上,一副刚在自己家里遭受过家暴的样子。也不知道这家伙刚刚是在家里嗑五石散嗑得正嗨,还是……他喜欢玩被女王凌虐那调调儿?

    程咬金和李素都愣了,二人互视一眼,彼此都透出一股不解之色。

    “泰拜见程叔叔,未曾远迎叔叔,实在是……啊!李子正!你这个……”李泰这时才看到李素,顿时情绪失控,也顾不得行礼了,发了疯似的一把拽住李素的胳膊:“你总算来了!”

    李素呆住了,这咬牙切齿的表情是几个意思?赶紧回放记忆,从上次见他到今日,这段日子里到底有没有做过坑他的事,左思右想,李素渐渐变得理直气壮,胸中荡漾着一股子坦荡磊落的正气。

    最近没坑你啊,凭啥一副要吃人的模样?有没有王法?

    “松手!啥意思?”李素眼睛眯了起来,很危险的信号:“别以为你是皇子我就不敢揍你,你再拽着我试试!”

    李泰一呆,马上松手。

    识时务者为俊杰,李素的表情告诉他,这家伙只要被惹怒了谁都敢揍,王爷也不例外。

    李泰的表情很难看,当然李素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程咬金见二人一见面便剑拔弩张,也没有插手说合的意思,反而站在一旁环臂而立,一副饶有兴致看热闹的模样。

    沉默片刻,李泰忽然长长一叹:“子正兄,你这几日可算把我害苦了……”

    李素冷笑:“大过年的胡说八道什么?我这些日子见都没见过你,何来害你一说?”

    李泰神情顿时悲愤起来,连声调都不自觉地拔高了许多:“没害我?哈!上次我去你家,临走前你出的那个题,还记得吗?还记得吗?你还说没害我!”

    “啥题?”李素满头雾水。这次不是装糊涂,他是真忘了。

    “你……!”李泰气得脸都涨红了,抖抖索索指着李素,良久,忽然一扭头,眼珠充血地看着程咬金,努力保持晚辈的礼仪,强自挤出一丝微笑:“泰失礼了,不知程叔叔今日登门是为了……”

    程咬金一拍脑袋:“啊,忘了正事……其实也不算什么事,看来你们俩之间才有正事,没关系,老夫等等再说……”

    李泰强笑道:“怎敢让程叔叔等候,还请程叔叔直言。”

    程咬金嗯了一声,开始露出了霸强的嘴脸:“今早老夫给你送了年礼,正所谓‘礼尚往来’嘛,所以老夫现在来讨你的回礼了,不多要,双倍就行……”

    话没说完,李泰无比痛快地道:“好,给!来人,速速备礼,按程叔叔所赠双倍,不,三倍,管家给本王恭恭敬敬送去程家,马上办!”

    后面的仆从急忙转身朝府里跑去。

    程咬金和李素都呆住了。

    这……画风不对啊!今天是来闹事的啊!是来跟魏王翻脸的啊!你这么痛快就给了,如此爽快的态度,实在让我们这些来者不善的人很无所适从啊!

    鱼肉乡里横行长安多年,脸皮都藏进裤裆里的程咬金也觉得很彷徨,睁大了眼睛愣了半天,然后……开始思索自己惹的麻烦究竟是解决了还是没解决,如此过分的要求二话不说马上满足,也没有翻脸的迹象,一片和风细雨的办成了,就好像魏王本来就欠了他的钱,他上门讨债,人家痛痛快快把钱还了,而且还钱的语气特别随意,仿佛随口打声招呼问他吃了没这么简单……

    李泰此刻眼里只有李素,见程咬金仍愣在原地,于是赶紧行了个礼,道:“是泰做事不周到,回礼送得迟了,还请程叔叔莫怪,日后每逢年节,泰一定主动一些……”

    程咬金呆呆地应道:“啊?啊!”

    歉意地朝程咬金笑了笑,李泰道:“今日还请程叔叔再恕罪一回,小侄今日与子正兄另有要事,无法招待程叔叔,实在是失礼了,明日泰再登门向程叔叔赔罪,认打认罚。”

    程咬金依旧呆滞:“啊?啊!”

    这个反应看在李泰眼里,就只当程咬金答应了,于是歉意地再朝他行了一礼,然后转过身拽住依旧懵逼的李素,踉踉跄跄头也不回地朝府里走去。

    见二人进了门,程咬金无比烦躁地使劲挠头,喃喃道:“老夫今日到底来做啥的?这心里咋就这么不踏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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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大章,或是两小章。。。(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五十七章 请教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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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被李泰拽进了王府,胖子力气不小,拽得李素不停的踉跄趔趄,绕过王府照壁后直奔前庭,进了前殿后脚步仍不停,一直往里走去。

    李素原本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可是越走越发现不对劲。

    李泰拉着他已经走进了王府后院范围了,经过某些回廊和拱门,李素甚至看到一些年轻貌美的女眷惊慌失措地躲避。

    拉着客人进后院,这可就不合规矩了,无论主人还是客人,断没有这等礼数。这个年代相对还是比较保守的,主人家的后院通常不会允许男性客人进去,待客也好,呼朋唤友府中相聚也好,通常都在前庭或是中庭的范围,当然,也有例外的,除非是主人与客人的关系特别好,好到可以同穿一条裤子的地步,大家的交情已经深不见底了,主人才会把客人往后院里请。

    然而,李素和李泰的交情绝没有到深不见底的地步,彼此之间是敌是友都难说,若论关系,只能用“呵呵呵”三个字来形容,可以肯定,两人绝对不可能同穿一条裤子,胖子的一条裤管差不多能装进一个半李素,没法穿。

    李泰仍在闷不吭声地往里走,李素却急了,天生的戒备心告诉他,不能再往里走下去,否则难说会是什么下场,若是死胖子给他设个局,告他擅闯王府内院,调戏王府女眷什么的,李素跳进曲江池也说不清楚了。

    李素眼皮跳了跳,使劲挣开李泰拽着他衣袖的手。

    “停!就到这里了!有事说事,没事告辞。”李素语气坚决地道。

    李泰有点不耐烦:“你跟我走!”

    李素冷笑:“不把话说清楚,死也不走了。”

    李泰怔了怔,然后叹道:“子正兄的戒心真是……好吧,说正事,上次那个题的答案你告诉我。”

    李素愣了:“什么题?”

    李泰有些不高兴了:“上次去你家,临走时你出的那个题……”

    李素不停眨眼。

    他是真的忘记了,每天的日子过得如此懒惰,除了吃就是睡,快到年尾又开始忙碌,家里几桩买卖的进项都要在年尾清算,一大堆的杂事要处理,李素哪里记得给这个死胖子出了什么题。

    “提示一下?”

    李泰见李素一脸茫然,心中不由冒出一股无名怒火。

    我这些日子为了那道破题都快被逼得怀疑人生了,你居然完全忘了这回事?

    仰天深吸几口气,试图平息自己的愤怒,毕竟是皇子身份,有着良好的教养,再说面前这家伙也不是任由自己呵斥责骂的脾气。

    然后李素就眨着眼看着这个胖子肥脸通红,站在自己面前不停的吸气,呼气,再吸气,一副哮喘发作的样子。

    良久,李泰终于崩溃地使劲挠了挠头发,大声怒道:“不行!还是忍不下这口气!”

    说完李泰一把拽住李素的袖子,面目狰狞扭曲地瞪着他,恶声道:“答案是什么,你快告诉我!”

    李素也气坏了,这啥人啊!

    “我也很想告诉你啊,但你要先告诉我,你到底在说什么啊!什么答案?我什么时候给你出过题?”

    李泰咆哮道:“水池啊!混账!那个水池啊!进水注满要三个时辰,把水放空要四个时辰,一边注水一边放水要多少时辰……”

    吼完李泰眼圈已发红,气得脸上的肥肉直哆嗦,一脸悲愤地道:“告诉我答案之前,我想先知道那个管水池的疯子到底是谁,姓什么叫什么,家居何处,我要屠灭他满门!”

    “你都不知道这些日子我是怎么过来的,每天疯了似的算来算去,吃饭睡觉脑子里惦记的都是那个水池子……”李泰真哭了,脆弱的胖子此刻站在李素面前泣不成声:“……好好的水池,放水就放水,注水就注水,一边放一边注,干这么无聊的事居然还好意思问我几个时辰注满,……你说这个人是不是有病?泰若知此人底细,定除他全家,免得他贻害世人!”

    李素:“…………”

    真是对这死胖子很无语啊,一道小学生都能做的应用题,居然把堂堂的大唐王爷逼成这副德行,往后若是让那两位匀速行驶的马车夫,还有把鸡和兔子关进笼子里数脚丫的变态农夫一个个粉墨登场,还有这死胖子的活路么?

    “呃……魏王殿下,一道题而已,没必要哭吧?”李素小心翼翼地道,一边说一边不自觉地退后了一步,怕这个情绪崩溃的胖子暴起伤人,因为理论上来说,自己就是那个无聊的管水池的疯子,而且这个疯子的内心世界还非常丰富,不但管水池,心里还住着马车夫,甲乙包工头,变态老农等等,人格很分裂。

    李泰抬起头:“哭?我哭了吗?”

    说着李泰抬袖擦了把眼圈,见自己果然哭了,李泰的表情愈发悲伤。

    “你看看,那个疯子把我逼成啥样了……子正兄,你随我来,我不会害你的。”

    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跟李泰继续往王府后院走,心中暗自决定,如果李泰给自己设局,诬陷自己调戏王府女眷的话,自己就马上倒地口吐白沫浑身抽抽,让这死胖子见识一下何谓‘碰瓷’。

    幸好李泰这个死胖子虽然有点忧伤,但至少为人比较磊落,并没有给李素设圈套。

    一直带着李素穿庭过院,李素今日才彻底见识到魏王府的全貌,在寸土寸金的长安城内,魏王府的占地面积几乎占了半个坊,府内有假山流水,有竹林小溪,还有一片人工挖凿出来的湖,湖上有水榭凉亭,三两女眷在亭内聚而轻语,不时传出银铃般的笑声,此时此景,疑为仙境,皆可入画。

    李素暗暗赞叹,从这座魏王府便可看出李世民对这位嫡出的皇子恩宠到何等地步。

    一位在李世民心中占据如此重要位置的皇子,李世民对他的期望自然也是成正比的,而这位皇子也确实争气,无论学问还是为人,都未曾让李世民失望过,尽管埋下了一些隐患,但是李治想要在李世民心里的地位超过李泰,从而争夺太子之位,前路仍然坎坷多磨,委实不易。

    李素此刻的思绪很杂乱,只从这座王府的规模,他便想到了许多。

    李泰走在前面浑然不觉,二人一路沉默,李泰领着李素走过湖畔,到了一个非常僻静的荒地角落里。

    荒地……

    李素有点头晕,长安居,大不易,而魏王府,却有一块占地两三亩不知该如何安排的荒地……

    荒地上长满了杂草,冬天万物凋零,杂草也奄奄一息铺满了一地,而最令李素吃惊的是,荒地上居然建了一个大水池,水池的东面用水车和竹管引来湖水,清澈冷冽的湖水用人力踩踏的水车汩汩流进水池内,水池的西面还有一根管子,由于地势原因,水池东面高,西面低,水由东入池,由西释出,西面的地上挖了一条沟渠,沟渠恰好通往湖中,这样水池里的水与湖之间便形成了一个源源不断的循环,奇技巧思委实令人叹服。

    李素只看了一眼便明白了,睁大了两眼露出吃惊之色。

    “魏王殿下,这个水池该不会……”

    李泰索然叹了口气,点点头:“没错,上次从你家离开后,我独自思索了几日,却仍不得其解,只好用这种最笨的办法,命工匠给我建个大水池,这些日子工匠们在不停的调整水池的进水口,已经能做到三个时辰内恰好灌满一池水了,至于需要四个时辰恰好能把水池里的水放完的出水口,目前正在调整中,由于心中烦闷急切,调整进出水口的工匠有两人已被我打断腿了……”

    李素微笑看了他一眼。

    嗯,天下赞颂的魏王,无论朝臣还是士子,皆谓其如谦谦君子,胸纳百家圣贤之经义,心存悲悯苍生之仁心,对两个修水池的工匠却动辄打断腿,以行径对比名声,实在很具讽刺性。

    权贵的“仁”,只写在锦绣文章里。

    看着面前这个巧具匠心的水池,李素啧啧摇头:“你还真造了个水池啊?就为了一道解不开的难题?”

    李泰点头,肃然道:“学而必知其所以方释,这是做学问的态度,泰不敢言学究古今,但求知之心还是不缺的,无法想到聪明的法子解开疑惑,我便用最笨的法子。”

    最笨的法子就是干脆造个水池计算进出水的时间?

    李素忽然觉得这道题出得简单了,早知如此,就应该把水池改说成曲江池,你有本事把曲江池的水放干,看看你爹抽不抽你……

    李素眨眼:“那么,你解开了吗?”

    李泰颓然一叹:“我解不开……这也是我今日请子正兄来此的原因,以前我便说过,举世之才,我独服子正兄,真正的心服口服,故向子正兄请教并不丢脸,还请子正兄不吝赐教。”

    李素叹了口气。

    还是这清高的脾气,这种从骨子里透出的优越感李素并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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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六十章 爵封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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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岁的年纪,爵封县公。

    不仅是对李素,对整个天下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震撼的消息,李素到现在还有些懵,使劲眨眼睛,似乎在确认自己是不是做梦。

    大唐的爵位不是大白菜,尤其是近年鼎定天下后,李世民已有意无意削减爵位,功臣之后袭爵,往往是降爵一级,后代若没有再立卓越功绩,那么爵位一代传一代,一代比一代低,直至最后完全削除。

    这样的大环境下,李世民破天荒新封一个县公,委实出人意料。

    晋爵自然是好事,光宗耀祖,子孙荫恩,若说李素没有一丝兴奋的情绪,未免有些矫情了,说实话,内心里还是很高兴的,人的天性都是往上攀登,谁不想日子过得好一点,身份地位高一点?

    可是高兴的劲头很快就过去,李素想到的是日后的麻烦。

    二十多岁的县公啊,开历朝历代之先河,再怎么不要脸的觉得自己确实是古往今来第一栋梁,可是如此年轻便封了县公,还是有些过了,李素原本以为自己少说得等到三十多岁以后再封公呢。

    若是封县公的消息传出去,朝中那么多大臣,程咬金李绩这些武将自然是没意见的,可是保不住别人心中暗暗生嫉,背后中伤,甚至挑起一些是非,毕竟大唐贞观的朝堂里,不是所有人都是好人啊。

    “陛下,呃,臣德不高望不重,如此年纪赐封县公,是不是……呃,那啥,臣连后嗣都没有呢。”李素小心翼翼地试探道。

    李世民嗤笑:“你也知道自己德不高望不重?朕赐你的爵位,是因为你有功,与你有没有后嗣有关系吗?这本是你该得的,放心领着。”

    李素看着李世民七分醉意的脸庞,再次小心翼翼道:“陛下,您是不是……醉了?您想想清楚啊,若是您酒醒后发现自己后悔了,再下旨收回爵位,臣的面子可就掉地上捡不起来了……”

    李世民瞪起了眼:“放肆!朕金口玉言,话出如鼎,岂有收回之理?当朕是什么人了?”

    “臣失言,陛下恕罪。”

    李世民冷冷一哼:“这些年朕恕你的罪恕得够多了,若真凡事跟你计较,朕的阳寿少说得短十年……”

    李素一惊,额头顿时冒了汗,这句话……似乎另有所指啊,可是不管自己怎么琢磨,还是琢磨不出话里的真实意思。

    “不至于,不至于……陛下定能活一万岁。”李素咧嘴干笑。

    “封爵的事就这么定了……”李世民淡淡瞥他一眼,端杯又饮了一口酒,道:“这些年你为大唐立下那么多功劳,朕因你年纪太轻,性子不稳,一直压着你的升赏,如今差不多也够了,真腊稻种一事,你确实立下一桩大功劳,大唐社稷因稻种而更巩固了,封你一个县公亦在情理之中,想必满朝文武不会多说什么。”

    李素神情露出犹豫之色,李世民眼尖发现了,不由哼了一声,道:“有什么话就直说,朕是那种堵人嘴的皇帝吗?”

    李素想了想,忽然起身朝他行了一礼,道:“陛下恕罪,臣有一个不情之请……”

    “说。”

    “臣愿以爵位,换亡母一个身份。”

    李世民蹙眉:“哦?子正何出此言?”

    李素抿了抿唇,道:“臣有大罪,当年母亲亡故,臣的父亲不识朝廷礼制,在亡母坟前擅立了一对石马,此为郡公陵葬之制,臣犯下了逾制之罪……”

    李世民点点头:“平民之身而设石马,确实逾制了,不过这与你无关,当年你还只是稚涩幼儿,朕不罪也。其实,你既知逾制,为何不偷偷将那对石马撤去?事情不大,撤去后朕睁只眼闭只眼就这么过去了。”

    李素肃然道:“既然父亲立了石马,臣便不打算撤去了,臣愿拿自己所立的功劳和爵位,来换亡母一个堂堂正正立石马的身份,以慰亡母在天之灵,臣一番孝心,还请陛下成全。”

    李世民冷笑:“你把朕赐的爵位当成什么了?可以换来换去的货物了吗?你的亡母逾制就是逾制,你封爵就是封爵,两件事毫不相干,拿爵位换亡母身份,如此荒唐的念头也就你能想得出来!”

    李素不慌不忙拱手:“臣尝闻‘圣明天子以孝治天下’,陛下若玉成此事,千古之后平添一段佳话,陛下为何不允?”

    李世民一呆,接着大笑:“拿《孝经》里的话堵朕是吧?朕若不答应,千古以后是不是成了阻挠臣子孝心的昏君?”

    “臣断不敢有此念,只是为人子者,腾达而不知荫亲,是为不孝,臣有何面目安享荣华?”

    李世民深深看了他一眼,沉默片刻,颔首道:“罢了,朕便成全你这片孝心吧,追封令堂李氏为秦国夫人,按大唐礼制,只有文武一品朝臣之母或妻才能封国夫人,你爵封县公也只是从二品,尚嫌不够,今日朕算为你破例了,还有,既然你封了县公,你家夫人的诰命也升为二品吧,至于你父亲……”

    李素急忙道:“臣代家父和发妻谢陛下隆恩,只是家父性子淡泊,不喜官禄,还请陛下勿以为念,家父身体康健,有臣在他膝前奉养天年也就够了。”

    原本李素便不太愿意晋爵,现在李世民的意思似乎连李道正都顺便封个什么,那时一门双爵,未免树大招风,给李家惹来更大的非议,况且以李道正的性子,可以肯定他必然不愿领受什么官爵,李素索性代他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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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爵的事就这样定下,李素心情也好了许多。

    心情好不是因为自己晋爵,而是终于为亡母做了一点事,那位从未谋面,却赐予了自己生命的母亲,李素为她做的这些身后事,也只能聊补不能尽孝的遗憾于万一了。

    正事差不多聊完,李素见李世民又端起了杯自酌自饮,于是起身告退。

    李世民今日的心情果真不好,闻言只是挥了挥手,算是回应。

    李素默默退出大殿,退到殿门口时,见李世民孤独萧然的模样,李素心中一动,不由觉得他有些可怜。

    没错,手握日月,执掌天下的帝王,在李素的眼里只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一生里,只剩下权力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了。

    费尽心力当上皇帝,得到的和失去的所有一切,他,有没有衡量过值还是不值?

    或许,他的心里如今只剩下了利与弊,不再需要思考值不值的问题,那颗心历经鲜血和背叛的淬炼,早已麻木了。

    如今,他独自一人坐在空旷清冷的大殿里,默默自酌,心里是何滋味?当年的君臣,父子,还有几人能心无芥蒂地与他坐在一起对饮狂歌?

    天地一人,竟是如此寂寞。

    李素即将跨出殿门的脚不知为何又收了回来。

    他仍不太喜欢李世民,因为帝王永远是高高在上的,李素讨厌仰望别人的感觉。

    可是,他并不介意与一位孤独的老人喝几杯酒。

    停步,收腿,转身,李素望向李世民。

    “陛下,臣……还想与您同饮几杯。”

    李世民一愣,猛然抬头盯着他,良久,展颜一笑。

    “来人,赐与朕对坐,上好酒好菜!”

    这是李世民的回答,这一霎,李世民像一位独处深山的寂寞山客,好不容易等到了一位路过的客人。

    再次坐下,待遇大不相同,李素面前的矮桌已摆到李世民的对面,君臣二人仅隔咫尺,相视而笑。

    李素先端起了酒盏,齐眉相敬。

    “臣为陛下寿,为大唐江山万年寿,饮胜。”

    这次李素没有偷奸耍滑,酒盏一饮而尽,烈酒入喉,腹中仿佛着了火一般,难受中透着几分火辣辣的舒坦。

    李世民大笑,随即也一饮而尽。

    “这酒,此刻才喝出一点味道,妙哉!”李世民笑着脱口赞道。

    李素笑道:“臣也是第一次觉得,自家酿的酒竟然如此美味。”

    李世民搁下酒盏,叹了口气,神情索然道:“没想到能陪朕饮酒者,不是我的儿女,而是你。”

    李素也搁下酒盏,试探着问道:“陛下神情抑郁,是否有忧事萦怀?”

    李世民摇摇头:“朕的大唐,四海靖平,万邦朝贺,纵有微瑕,亦不足挂怀,何忧之有?”

    若换了别人,李素肯定没好话了,所以,今天搞得这么忧伤其实就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翻译成白话,就是矫情,作。

    当然,打死李素也不敢跟李世民这么说,于是只好换了一句干巴巴的前世万金油安慰。

    “陛下,做人呢,最重要的是开心……”

    李世民却并不吃这一套,闻言冷冷道:“没话说就给朕闭嘴,好好喝你的酒,别说这些废话。”

    李素干笑。

    李世民喟然而叹,低沉地道:“已是贞观十八年了,朕登基也十八年了,朕一生的心血,全倾注在这片社稷里,为了大唐,朕付出实在太多了……”

    李素沉默片刻,道:“陛下的付出是有价值的,至少大唐在陛下的治下越来越强盛,百姓越来越富足,江山也越来越稳固,陛下做到了许多前人做不到的事,凭这些,陛下足可傲视于古往今来的帝王了。”

    李世民笑了笑:“你倒懂得安慰人,不错,朕的一生做得最专注的事,便是治理这座江山,如今喜见江山强盛,朕于愿足矣。”

    李素笑道:“所以,陛下今日就算饮酒,这酒也不该是闷酒,而是庆功酒,为酬自己多年的心血没有白费,为谢自己创下如此盛世,使得百姓安居乐业,陛下当可浮一大白。”

    李世民大笑:“古往今来的帝王,谁能比朕出色?朕可当仁不让矣,不错,当浮一大白!”

    说完李世民端杯,一饮而尽。
正文 第七百六十一章 功臣何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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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酒入腹,李世民的脸更红了,醉意明显多了两分。

    长叹口气,李世民神情浮上落寞之色,道:“眼看便是上元节,朕……只是想到了那些曾经与朕并肩厮杀,先朕而逝去的袍泽兄弟,李孝恭,杜如晦,秦琼,虞世南……他们,都曾与朕相交莫逆,君臣一生不疑,可惜死得都太早了,朕……真想让他们看看如今的繁华盛世,看看咱们当年亲手打下的江山,变成了怎生模样,朕……真想他们啊!”

    李素垂头无语。

    那些垂名青史的名臣宿将,他无缘见他们一面,对他自己而言也是一件很遗憾的事。

    李世民神情愈发忧伤,语声已有些哽咽了:“还有朕的观音婢,观音婢……她也死得太早了,短短的一生,她全在为朕默默付出,而朕那时的眼里,却只有天下,待她逝后,朕才不停反省自己,那些朕在征战夺取天下的日子里,将她留在深宫,何曾问过她会不会寂寞孤独?那些无人陪伴无人关怀的日子,她是如何撑过来,然后又在朕的面前装作若无其事,一如朕今日此刻独坐大殿的感受,朕,实在欠她太多,而且永远无法报还了……”

    “一生太短暂了,很多人和事,朕来不及抓住它,它便永远消逝,当朕沉陷懊悔怀念之时,又忽略了身边的人和事,然后,它们继续离朕而去,朕再继续懊悔怀念,贵为帝王又如何?朕这一生,失去的永远比得到的多。”

    说到这里,李世民眼中已饱含泪水,泣道:“朕前日听魏征之子禀奏,说魏征病重,眼看也快不行了……”

    端盏仰头大喝一口酒,李世民叹道:“这个魏征,自被朕收服以来,常以直谏而触怒朕,大到社稷民生,小到鸡毛蒜皮,凡他看不过眼的,样样都要直谏,说话从来也不懂婉转,不管参谏任何事,话都说得非常难听,说实话,这短短十八年里,朕对他动杀心不止百次,任何一次动杀心,但凡朕再稍微硬一下心肠,魏征这个倔老儿便活到头了,可是,朕每次终究都忍住了,冷静下来后,朕常在想,一个人为了一座与他毫无关系的江山而孜孜不倦做着对他毫无好处的事情,朕的江山有此忠臣,是朕的福气,是整个大唐的福气,这样的人若杀了,朕与桀纣那样的暴君有何区别?”

    摇摇头,李世民泣道:“没想到,魏征没死在朕的怒火下,却还是免不了生老病死的规律,又一位忠直之臣要离朕而去了,朕……舍不得他啊!”

    李素也露出惊容:“魏老大人快逝世了?”

    李世民黯然道:“就这几天的事了吧,魏府已搭起灵台,随时都会病逝,朕亲自去府上探望了三次,也遣了许多太医不惜一切治他,终究还是要与他分别了……”

    “……或许朕确实也老了吧,这几年总喜欢怀念当初金戈铁马的日子,那时的朕多么意气风发,领着那些老伙计们征战天下,无坚不摧,如今朕肱下渐肥,怕是连战马都跨不上去了,而那些当年跟随朕的老伙计们,也一个个离开朕了,朕常忧思,夜不成寐,泣泪涕零……”

    见李世民忧伤感怀人生的模样,李素叹了口气,随即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脱口道:“陛下若思念他们,何不在凌烟阁上立功臣画像,将他们的画像和毕生功绩书于阁上,陛下日后思念他们时,可以此凭吊忧怀……”

    李世民泣声立止,猛然抬头:“凌烟阁功臣画像?”

    李素揉了揉额头,笑容苦涩。

    刚喝了酒,说话便冲动了,一不小心把凌烟阁二十四功臣这事拿出来说,只怕又会给自己平添一桩麻烦……

    别的且不提,这个年代可不讲究排名不分先后这套说法,二十四功臣名列凌烟阁上,谁先谁后?最后吵得不可开交后互相再一打听,到底谁给陛下出的这馊主意,李素便成了一个众矢之的的肉靶子,等着迎接那些长辈们的狂风骤雨吧。

    然而,话既已出口,如何能收回?这个靶子李素当定了,谁叫自己嘴贱呢。

    “子正,与朕仔细说说,凌烟阁功臣画像是个什么章程……”李世民一扫刚才的颓然之色,神情已变得兴致盎然。

    李素叹了口气,望向眼前矮桌上的酒盏,目光很幽怨。

    回家后一定要戒酒,不,戒酒已不管用了,回家后索性把自己的嘴缝起来。

    脑子里组织了一下措辞,李素缓缓道:“陛下当年鼎定江山,除了靠陛下英明决断之外,诸位文臣武将的忠心跟随也功不可没,陛下与诸位功臣的交情已不仅仅止于君臣,私下里都是相交甚厚的好友知己,岁月流逝,生老病死,这是谁都躲不开的自然规律,当年的那些功臣已然老去,再往后,也许会有更多的老友离陛下而去,陛下黯然伤怀的日子也将越来越多,而且功臣们逝后,陛下就算想追忆当年,都没有一个具体的去处,所以,臣建议陛下在太极宫内某个楼阁里立诸位功臣的画像和生平,以供陛下凭吊……”

    李世民呆滞半晌,忽然重重一拍大腿:“斯言甚善!朕为何早没想到!”

    情绪忽然变得高亢起来,李世民长身而起,赤足在大殿光滑的地上来回踱步,脚步越走越快,神情也越来越激动。

    “不错!朕要立功臣画像,有生之年,当朕伤怀忧思之时,便可去画像前一个个追忆他们当年跟随朕的点点滴滴,他们……都是朕的好臣子,好袍泽!朕若不为他们供立画像,记述生平,何以报偿他们为朕筹谋兵戎一生?李子正,此谏大善,朕可纳之!”李世民欣然大笑道。

    随即笑声一顿,李世民扬声道:“来人,宣将作少监阎立本速速入宫觐见!”

    殿外侍立的宦官急忙躬身领命,转身匆匆跑远。

    李素也笑了。

    当世大画家阎立本亲自为功臣画像,也配得起那些功臣们的平生功绩了。

    垂头犹豫了一阵,想想自己反正都嘴贱了,索性把话说透彻吧。

    于是李素接着道:“陛下,立功臣画像的目的,臣以为不仅仅只为凭吊怀念诸位功臣,还有更深远的目的……”

    李世民此刻显然心情恢复了灿烂,闻言挑了挑眉,笑道:“朕愿闻其详。”

    “陛下,功臣画像不仅是记述诸位功臣的生平,而且还能成为功臣家族世代引以为豪的荣耀,画像但立,仍然存世的功臣们必然感激涕零,毕生为陛下死心塌地效忠,此生绝不相叛,陛下能收获到的,不仅仅是对老友的悠思怀念,还能收获到功臣们更加无保留的忠心耿耿,甚至世世代代子孙皆为李唐天下肝脑涂地,鞠躬尽瘁,同时,它也将被天下士子和英雄豪杰们所悠然神往,陛下若是放出讯号,告诉天下人,只要对大唐江山社稷有功,画像和生平被记述于宫阁之上也不是没有可能……”

    “世人百般面貌,千种性格,有人一心只为报效家国,有人凭靠功绩青史留名,也有人愿以才华出人头地,不论世人抱有怎样的目的,功臣画像面世,便等于给了天下人一个狂热的毕生不懈追求的人生目标,如若人人皆以在宫阁中留下画像生平为目标,大唐士子百姓之心,陛下可尽收矣!”

    李世民闻言击节而赞:“妙哉斯言!子正生就好一副玲珑心窍,一举而多得,这功臣画像,朕必须要立,一定要立起来!”

    李素笑道:“臣常喜欢胡思乱想,刚才见陛下黯然伤怀,臣偶有所感,遂有斯谏,陛下愿纳谏,臣不胜喜之。”

    李世民重重点头:“朕向来善纳良谏,子正日后若有任何谏言,只管奏来,朕可许诺,就算你所进之谏再荒唐,朕绝不加罪。”

    深深看了李素一眼,李世民忽然笑道:“只是朕有点奇怪,你刚才说‘凌烟阁功臣画像’,朕不太明白,为何你偏偏选择凌烟阁?”

    李素大汗,干笑道:“没什么原因,臣真的只是顺嘴一说,‘凌烟阁’嘛,有烟又有阁,名字多好听多有诗意,而且也合了平仄,若是临时建个‘怡红院’,‘春来楼’之类的,未免就有点难听了,陛下试想,若外人听到什么‘怡红院功臣画像’,这名字听得下去吗?不知道的还以为陛下把功臣们的画像全都供在青楼里给姑娘们保驾护航了……”

    李世民笑吟吟的脸顿时有些黑了,沉默半晌,缓缓道:“朕刚刚还想赞你年岁渐长,性子果然越来越沉稳了,可是你说着说着,话里又有一股浓郁的混账味道……子正啊,你说朕这句赞你的话,说还是不说呢?”

    李素尴尬地道:“陛下还是以后再说吧,臣以后尽量不那么混账……”

    冷冷哼了一声,李世民道:“酒喝够了否?”

    李素点头:“臣已尽兴。”

    李世民抬手,指了指门外,李素不解地看着他:“陛下这是何意?”

    “你可以滚了。”

    李素撇撇嘴,忽然间感觉自己好像一张被用过的厕纸啊,用完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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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宫门,天色又将黄昏,不知不觉竟在宫里耗了一整天。

    宫门前,方老五等部曲仍在广场外牵着马,迎着凛冽的寒风,静静地等着李素,见李素出宫,众部曲急忙迎上,方老五将一张狐裘披在李素肩上,笑道:“都快开春了,天还冷得邪性,侯爷可得保重身子,着了凉可就遭罪了……”

    李素朝他笑了笑,道:“五叔年纪大了,也要保重身子,将来我与夫人生了孩子,还打算交给你调教打熬一番,练练功夫呢。”

    方老五喜不自胜:“谢侯爷抬举,将来小侯爷出生后,小人定会好好教授,这身手和功夫啊,就是要从小开始教起,学起来事半功倍,往后不敢保证以一敌十,一人揍五六个蟊贼还是没问题的……”

    方老五一边絮絮叨叨,一边搀扶着李素上了马。

    李素骑跨在马上,众部曲刚准备簇拥着他出城回家,李素忽然勒住了马,道:“对了,五叔,以后怕是不能再叫我侯爷了……”

    方老五和众部曲一呆,接着大惊:“陛下难道还没有恢复侯爷官爵?”

    李素摇摇头,笑道:“不是,刚才陛下给我晋爵了,泾阳县公,夫人也是二品诰命了……”

    方老五等人大喜,动作整齐划一地同时下马,纷纷聚在李素马前躬身行礼,齐声喝道:“恭喜李公爷高升晋爵,王公万代!”
正文 第七百六十四章 满城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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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好事能在一夜之间变成坏事,明明是大喜临门的事情,过了一晚就突然变成了无妄之灾。

    李素并不笨,可以说比绝大多数人聪明,从李世民给李素晋爵的那天起,李素便预感到此事对自己来说也许算不上什么喜事,如今果然不幸料中。

    御史台是一群很喜欢管闲事的人聚集起来的朝廷机构,这些人平日里没什么大用,说到治国安邦,他们比不得三省六部,出口成章却往往言中无物,说白了就是遇到国事便只知废话连篇,所以治国不是他们的强项。

    只不过如果道起东家长西家短,哪个朝臣德行有亏,哪个勋贵仪容不整,哪家公侯之子路过东市拿了个瓷瓶没给钱等等,御史们便精神抖擞了,一个个打了鸡血似的往死里参,痛哭流涕加痛心疾首,一个瓷瓶没给钱从他们嘴里说出来便成了道德礼乐崩坏亡国即在眼前的恶兆,不诛不足以还世道朗朗青天白日云云。

    演技精湛,表情夸张,言辞如刀,斥责如箭。

    这类人在朝堂里向来都是很讨嫌的,因为他们太追求完美,任何一点小小的瑕疵落在他们眼里都成了大逆不道的罪行,在他们眼里,除了他们自己以外,整个朝堂的大臣都成了坏人,是他们专政的对象,甚至包括皇帝。

    李世民当初喜欢玩鸟(注:字面意思,玩的鸟是有羽毛有翅膀的那种鸟,不是别的那啥),有一天逗鸟逗得正欢,有名的谏臣魏征忽然进殿,饶是李世民雄才伟略,对这位朝堂里最讨嫌的言官也不知不觉心怀几分畏惧,生怕魏征拿他的鸟大做文章,于是赶紧将鸟捂在怀里,强打起精神和魏征聊天。

    而魏征这老头儿也坏到极点了,不知是否已发现李世民怀里的鸟,坐在大殿内若无其事东拉西扯,闲聊了一两个时辰也没告辞的意思,待到魏老头好不容易兴尽而退,李世民怀里的鸟早已被他自己活活捂死了。

    言官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正所谓“舍得一身剐,皇帝拉下马”,这句话说起来大逆不道,但言官们却真敢这么干的。贞观朝最不怕死最喜欢摸老虎屁股挑战生存极限的谏臣魏征,已为无数继往开来的后来人对关于如何完美作死做出了教科书般经典的示范。

    李素被封县公,长安朝堂里的议论便是由言官开始的。

    理由很多,威望,德行,功劳,年龄等等,别看李素平日里在朝臣们面前扮乖装嫩,一个个叔叔长伯伯短的,这些年倒也颇得朝臣们的喜爱,基本没给自己树敌,那是因为李素并未触及到大家的利益,一个小小的少年郎,仗着陛下的恩宠,也着实立过几件功劳,封个县侯情当是哄哄少年开心,也让陛下乐呵一下,所以当年李素封侯的事并未在朝堂里泛起多大的波澜。

    然而这一次不一样了,这次李素是爵晋县公。

    “公”啊,二十多岁的年轻小子,嘴上无毛还经常闯祸,何德何能竟能封公?他若封了公,我们这些追随陛下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老家伙是不是都该去死了?

    “不患贫而患不均”,这句话用在朝堂上也合适。李世民这些年有意无意削减爵位,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既然大唐的爵位基本没有指望,我们谋官职便是,反正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都得不到。

    可是如今有一个人逆流而上,年纪轻轻就被破例封了县公,嫉妒心使然之下,朝臣们可就想不通了,削爵大家没意见,封爵可不成,一个毛头小子无端端被封了公,你置我们这些老臣于何地?

    风浪骤起,满城风雨。

    以监察御史石狄为首,御史台共计五名御史联名上疏,请求李世民收回成命,不宜封赏过甚。

    过了两天,事情越闹越大,看不过眼的朝臣也越来越多,渐渐的,朝中竟有百来名大臣都接连上疏,请求李世民慎重斟酌给李素晋爵一事。

    长安城内也是流言四起,臣民明里暗里议论纷纷,李素很被动地成为了风暴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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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丝毫没有身处风暴中心本该战战兢兢的觉悟,此时的他像一块历经千锅的滚刀肉,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悠闲地躺在东阳道观的水榭凉亭内,枕在东阳柔软又有弹性的大腿上,侧着头任由东阳给他掏耳朵。

    时已入春,万物复苏,久违的阳光也从厚重的云层里冒出了头,万道金光洒满人间,春花悄然绽放,细柳随风摇曳,春风拂过脸颊,有些痒,但很舒服。

    东阳掏耳朵掏得很细致,一柄银制的小耳勺拈在手中,她的神情严肃而小心,像一位正在给患者动大手术的外科医生。

    “长安城里都闹翻天了,连我这个不问世事的道观都有传闻进来,说朝臣们为了你差点没把父皇的金殿掀了,你可倒好,居然还有闲心到我这里晒太阳……”

    东阳一边掏着李素的耳朵一边碎碎念,顺便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嘶……轻点!把我捅聋了我叫上全家全住你道观里来,赖你一辈子。”李素脸颊抽搐,细眯着眼,似痛苦又似舒服。

    东阳嗤地一笑:“那可好了,我现在就让你变聋子,有本事把你家夫人,李家阿翁还有你家的丫鬟家仆和部曲全搬进道观,我虽只是个出家人,可最不缺的就是钱财,别说养你全家一辈子,就算养你十辈子也绰绰有余。我敢养,你敢搬来么?”

    李素的眼睛赫然猛睁,显然东阳的话非常提神醒脑。

    “你有那么多钱?考不考虑送给我?怎么说我也是你男人,女人家家的,留那么多钱做什么,来,都交给我,我来帮你保管……嘶!轻点!”

    东阳故意稍稍下了重手,没好气道:“说到钱你就来劲了,晋爵那么大的事你却浑不在乎!”

    李素眨眨眼:“今心情好,咱不说晋爵,就聊聊钱的事……说说,这些年你都攒了多少钱?你一个公主,每月宫里殿中省都有月份和用度送来,你留那么多钱做甚?乖,都送给我吧,要不投资也行,我帮你运作,大钱生小钱,小钱再生大钱,想象一下,当某天你打开门,发现门外堆满了钱和银饼,把你家大门都堵得严严实实的,想想,那幅画面该是多么的喜气洋洋,喜从天降,喜极而泣……”

    东阳噗嗤一笑,不轻不重捶了他一下,道:“又在胡言乱语了,哼,不怕告诉你,我有钱,有很多钱,但我偏就不给你,一文都不给,让你看着干着急,还以为我是当年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姑娘么?被你几句话一哄骗就乖乖的把钱送入虎口,以后你再从我这里骗钱试试?”

    李素吃了一惊,然后目光灼热且深情地看着她:“东阳,我还是喜欢当初那个傻傻的你,轻轻松松就能骗到你钱的你,告诉我,你跟谁学坏了?让我抽死他好不好?”

    东阳俏生生地瞪着他,嗔道:“跟你一起这么多年,你的那些伎俩别再想瞒着我,若说学坏,就是跟你学坏的……”

    李素叹了口气,萧然道:“连你都变聪明了,以后我岂不是又断了条财路?从此我能选择的路只有鱼肉乡里,贪污官库了,比起骗你的钱来,这些法子显然危险多了……”

    东阳气得将李素的脑袋从她的腿上推下去,薄怒道:“跟你说正经话呢,你总是没个正经,长安城里闹翻了天,一百多位朝臣上疏参你,你怎么一点也不着急?若群情激愤,父皇恐怕也不得不把你的县公爵位削了,日后你岂不是成了长安城的笑柄?如何抬得起头呀!”

    李素嗤笑:“你要搞清楚,你父皇晋我的爵之后如果又把我的爵位削了,你觉得我是笑柄还是你父皇是笑柄?皇帝金口玉言,封官晋爵的圣旨已下,可谓覆水难收,别说一百多个朝臣,就算满朝文武都跳出来反对,你父皇的旨意也是落地生根,绝无更改,再说,我只是晋了一级爵,又没干杀人放火的恶事,你父皇就算把我的爵位收回去,对我也没有任何损失,树大招风,我正嫌封给我的这个县公太惹眼呢,收回去正好,我也安心了,往后一门心思当我的逍遥侯爷。”

    东阳幽幽一叹,道:“爵封县公是件多么荣耀的事,当初跟随父皇的那些功臣们个个都想封公封侯,有的人等了一辈子都没等到,而你,二十多岁的年纪便得到了,往后你李家成了真正的勋贵门阀,不单对你,对你的子子孙孙而言都是件好事,哪怕后代里面有一两个不争气的,凭着祖辈蒙荫下来的圣恩和家产,一代两代的也不容易败光,这是余荫子孙的大好事,为何你偏偏没把它放在眼里?”

    李素笑道:“儿孙自有儿孙福,为何要我这个老祖宗来操心?真出了个不争气的,脑子一抽筋来个扯旗造反,不论我攒下多少圣恩和家产,一夜之间就能给我败得干干净净,若真发生了这种事,你说我这辈子为谁辛苦为谁忙?所以啊,我只为自己活,只求自己和家人活得舒坦,封爵算是个点缀,县子侯爷什么,我便笑呵呵的收着,再往高处去可就有点冷了,目标也大了,很容易被人当成靶子的,像我这么聪明又英俊的人,连你父皇都经常夸我是一千年才出一个的英杰少年,你觉得我的模样长得很像靶子吗?”

    东阳瞪了他一眼,嗔道:“我算明白了,任何谬论歪理,从你嘴里说出来都能把它扳成真知灼见,这嘴皮子也不知跟谁学的。世人都说为来世修今生,偏偏你的今生就是吃喝玩乐和晒太阳,明明一肚子的学问和本事,使不使还得看你的心情,连惠泽儿孙这种事都不放在心上,当心百年以后你的儿孙连你的牌位都不愿供奉,你可就满意了。”

    李素笑道:“我这一生的富贵,全是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子孙又没有做过什么,凭什么让他们享现成的福?真想求个富贵功名,自己想办法去挣,沙场杀敌也好,读书考状元也好,凭自己的能力拿到手的东西才叫真本事,我这么懒的人,连自己的爵位富贵都不想要,实在没空给子孙留点什么。”

    东阳叹了口气,道:“罢了,我知你秉性,从认识你的第一天开始便知了,连我父皇都拿你的性子没办法,我能怎么办?”

    李素笑嘻嘻地又往她柔软的大腿上一躺,笑道:“来,换另一边,你继续给我掏耳朵,我这么干净的人,哪怕把我横竖劈开了,里面也应该是干干净净的,像雪一样洁白无瑕,不染凡尘,这才是真实的我……”

    东阳敲了他脑袋一记,道:“行了,这里就我们两个人,自吹自擂的,指望我也吹捧你几句?”

    一边说着,东阳还是听话地用小银耳勺掏他另一只耳朵。

    李素舒服地眯着眼,发出满足的叹息,神情像一只优雅且慵懒的猫。

    女人做任何事情时,她的嘴总是无法闲下来的,除非用食物把她的嘴塞住,否则别指望她能安静,越亲近的人她唠叨得越厉害,如仙女般不食人间烟火的东阳竟也不能免俗。

    “最近你来我这里越来越少了,听绿柳说,你最近与晋王走得很近?”

    李素懒得说话,他正舒服的眯着眼,只从鼻孔里淡淡地嗯了一声。

    东阳叹道:“最近魏王为争太子之位,忙着串联满朝文武,听说他也拉拢过你,却被你拒绝了,魏王是天下公认的下一任太子人选,你拒绝了他,或许已给李家埋下了祸患,而你却还没心没肺的跟晋王那个孩子玩得那么欢实,你到底怎么想的?”

    李素仍连眼睛都没睁开,只淡淡地道:“放心,埋不了祸患,魏王的生辰八字分量不够,没有当太子的命。”

    “你怎么知道他生辰八字不够分量?难道你还会算命?”

    “我当然不会算,但去年咱们村里路过一位游方的道士老爷爷,那位老爷爷长得仙风道骨,一看就是即将飞升仙界的高人,于是我把魏王的生辰给了他,请他给魏王殿下算算流年,谁知道士老爷爷跟我一样死要钱,一张嘴便要八文,我还了半天价还到两文,道士爷爷老大不高兴……”

    听着李素满嘴胡说八道,东阳气得稍稍下了重手。

    “哎呀,痛!真聋了!”李素惨叫。

    “叫你胡说八道没个正经!人家跟你说正事,你总是那么敷衍。”东阳气道。

    李素叹道:“好吧,我也认真的说,魏王殿下真的没有当太子的命,别看如今天下人都觉得他是东宫的不二人选,可我就认死了他没那个命。”

    东阳哼道:“自太子兄长谋反事败后,东宫之位一直空悬,快一年了,天下门阀和士子人心不定,朝堂众臣虽说眼下没人敢提这事,却也在蠢蠢欲动了,父皇不会让太子之位空悬太久的,今年之内必然会重新册立新太子,按你的说法,若连魏王都没有当太子的命,父皇那十几位皇子里谁还有资格?”

    垂头白了他一眼,东阳哼道:“难不成整天跟你玩玩闹闹没个正形的晋王能入主东宫?”

    李素突然睁开了眼,看着东阳的目光满是笑意,叹道:“认识你这么久,唯独你今日这句话说得最睿智,最有见地……”

    东阳茫然道:“我说什么了?父皇即将重新册立东宫是天下皆知的事,还有就是晋王……”

    语声忽然一断,东阳的纤手抖了一下,脸色顿时有些呆滞了。

    李素痛得龇牙咧嘴,急忙从她大腿上翻身坐起来,瞪着她怒道:“到底会不会弄?我家丫鬟都比你手巧,严重警告你啊,再把我弄疼的话,你就永远失去给我掏耳朵的殊荣了!”

    东阳顾不得驳斥这句不要脸的话,一脸的惊骇,情不自禁地压低了声音,道:“你的意思,新的东宫人选莫非是……晋王?”

    李素眨眨眼:“自己清楚就好,千万别往外说,会要命的,尤其要的还是你男人我的命……”

    东阳一把揪住他,急道:“你会不会押错宝了?晋王……他还是个孩子,父皇考虑谁都不可能考虑他呀,怎么可能……你可要三思而行,历朝历代夺嫡之争都是异常凶险的,都是拿无数尸骨人命堆上去的,你全家老小都指着你过好日子呢,你莫犯傻!”

    李素笑道:“别人觉得顺理成章的事,我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今年以前或许晋王无望问鼎东宫之位,可是今年开始,晋王的希望却无限增加,因为我站在了他的身后托着他,推着他。”

    东阳定定望着他,幽幽一叹:“就怕你这一推,不但把晋王推进了火坑,连你也搭进去了。”

    李素一滞,忿忿瞪了她一眼,良久,摇头喃喃自语:“这个女人不但不会掏耳朵,连聊天都不会,突然好想回家了……”
正文 第七百六十五章 众将登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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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于赌博的人都知道,想要在赌桌上发笔横财,通常不能跟风,跟风的死亡率大到无穷,想发财只能选冷门,风险虽大,但赔率也大,一旦押中,富贵一生。

    此刻东阳两眼发直,呆呆地看着李素。

    在她的眼里,李素已然成了一个赌徒,他选择了一个基本不太可能成功的对象,在他身上下了一记重注。

    “李素,你怎么想的?你在拿李阿翁和你夫人全家的性命开玩笑么?”东阳的脸色少有的严肃。

    李素叹了口气:“就算我活腻了,嫌命长了,也不会拿全家的性命开玩笑,……为什么每次我做出与众不同的选择的时候非但没人夸我独树一帜,反而老是有人说我活腻了?我脸上刻着‘活腻了’三个字吗?”

    东阳气道:“可你做出来的事情就是活腻了!如今天下门阀和士子谁不觉得魏王入主东宫已是必然之事?就连父皇都是这么认为的,眼看快清明节了,父皇拟召所有皇子公主入宫祭祀列祖,你知道父皇命哪个皇子主司祭酒吗?”

    李素眨眼:“难道是魏王?”

    东阳点头:“没错,祭祀列祖为天家内事,并无外臣参与,按皇族规矩,祭祀列祖通常由东宫太子充为祭酒,主持一应仪式,前太子承乾谋反被废,东宫之主空置,这个时候父皇却命魏王为祭酒,你觉得圣意若何?”

    李素笑道:“确实是个很明显的信号,传出去天下人只怕愈发认为魏王已是东宫太子的必然人选了,可是……”

    李素的笑容渐渐收敛起来,缓缓道:“可是,我还是觉得魏王生辰八字分量不够,他……没有当太子的命,主司祭酒又如何?只不过是个祭酒罢了。”

    东阳定定注视他片刻,道:“世上能决定太子人选者,唯父皇一人矣,连父皇都属意魏王当太子,你到底有何把握如此笃定魏王当不上太子,反而是晋王那个孩子独得此殊荣?”

    李素笑道:“这里面的道理颇深,我也无法说得太透彻,你看,明明是阳光灿烂的好日子,明明是风景幽雅的好地方,咱们偏偏说这些阴暗的话题,难道你不觉得辜负了韶光吗?”

    东阳叹了口气,无奈地道:“好吧,但愿你别又惹出大祸了,这些年你干的每一件事,几乎都是搭上性命的勾当,我实在是怕了,你知道我只是个公主,而且是个出了家的公主,你若闯了祸,父皇面前我的话也不一定管用。”

    “不需要你说什么话,我闯的祸由我自己担,不连累别人,尤其是家人和你。”

    东阳幽幽道:“既然你看好晋王,我便不说什么了,你的性子外柔内刚,做的决定从来不曾改变过,想来如今你已决定辅佐晋王了吧?”

    李素点点头:“没错,我如今可以算是晋王的谋士,助他夺嫡,入主东宫。”

    “需要我帮你做什么吗?”

    “不需要,男人的事情,由男人自己担当,如果你真的想为我做点什么,闲暇时不妨将晋王请来道观,好好培养一下姐弟感情,相处久了你会发现,晋王是个好孩子,你知我亦是心高气傲之人,世上值得我辅佐的人,必然有他的优点。”

    东阳沉默片刻,点头道:“我信你,过几日便请晋王进观来,我设素宴待他。”

    见东阳仍旧一副忧心的模样,李素笑了。

    “把心放回肚子里,这些年你虽见我常常闯祸行险,可你仔细回想一下,我做的决定哪一次错过?我选的路总是正确的,只是选的路有点难走而已,披荆斩棘走过去便是。”

    东阳呆怔半晌,缓缓点头,然后展颜一笑。

    “不说不觉得,仔细一想,你每次做的决定确实都是对的,只是每次都很吓人,所以你才以二十多岁的年纪便被父皇破例封了县公,这可是绝无前例的事……”暂且恢复了好心情,东阳娇俏地横了他一眼,哼道:“李大公爷,贫道的道观小,大多是出家人,过几日招待晋王,观里人手可不足,听说你家的厨娘手艺名满长安,便暂借我一日可否?”

    李素眨眨眼:“当然没问题,要不要顺便也把我借去?我会唱歌助兴哦,而且会唱那种萌萌哒的歌,‘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谈恋爱,谈恋爱,两只都有鸡.鸡,两只都有鸡.鸡,真奇怪,真奇怪’……”

    东阳噗嗤一笑,捶了他一下:“说着说着又没个正经了,让堂堂新晋县公宴上唱歌助兴的事我可干不出来,还是算了吧,对了,顺便调你府上几个丫鬟过来帮帮忙,说实话,我的道观从未如此正式待过客,有点手忙脚乱。”

    李素不乐意了,斜睨了她一眼:“借了厨娘又借丫鬟,当我家开人才市场吗?给租金!每人每天租金一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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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为李素晋爵一事仍闹得沸反盈天,丝毫没有平息的迹象。

    上疏抗辩的朝臣越来越多,甚至连各道州府的刺史们都参与进来了,当然,各世家门阀也没闲着,尤其以太原王氏和范阳卢氏为首,两大门阀召集了无数儒生,在各自的地盘内对李世民和李素进行了口诛笔伐,一桩小小的晋爵事件,经过门阀的渲染夸大后,李素的形象俨然成了“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的那只妖孽,祸害天下的那种。

    领头的两大门阀的反应之所以如此激烈,自然不是无的而发。

    当初李素奉旨平晋阳之乱,事情办得很漂亮,只不过留下的后遗症也不小,在晋阳时一口气得罪了太原王氏和范阳卢氏两大门阀,给王氏的掌门人挖了个巨大无比的坑,王老先生人老眼花一时不察,不小心一头栽了进去,摔得灰头土脸,最后被逼不得不与范阳卢氏翻脸,背弃了两家当初的盟约,从帮凶摇身一变,变成了污点证人,这个坑不可谓不深,栽得不可谓不痛。

    至于范阳卢氏就更不必说了,晋阳之乱本由卢氏暗中筹谋,最后被李素逼得走投无路,不但硬生生连根拔起卢家在晋阳的分支,而且那家分支的全家老小全部被自杀,长安城李世民的反应更是激烈凌厉,范阳卢氏经此一事后可谓元气大伤。

    大家心知肚明是怎么回事,可两大门阀终究还是把这笔账算到了李素头上,毕竟连乡下人都知道买柿子选软的捏,门阀再厉害也不敢跟李世民叫板,而李素和李世民两厢比较,当然是李素看起来更软更可口。

    结下这两桩仇怨,两大门阀的眼睛都时刻冷冷地盯着李素,李素平日逍遥懒散,不惹事端也就罢了,两大门阀如同狗咬刺猬没处下嘴,然而一旦李素出了事,他们必然一哄而上,将“落井下石”四字表现得酣畅淋漓。

    这次李素晋爵闹出了风波,两大门阀倒也不至于欣喜若狂,毕竟李素只是一个人,他的分量还没大到让门阀将他视之为劲敌的程度,但是顺手推波助澜还是不介意的,长安城最近因李素晋爵而闹得沸沸扬扬,与两大门阀在背后的动作有着直接关系。

    门阀反对,朝臣反对,李素的态度却仍然悠闲逍遥,说到底,他其实对这个新封的县公爵位并不在意,李世民晋爵之时李素便非常清醒地衡量了利弊,总的来说,如今他这个年纪贸然晋爵县公,其实是弊大于利的,如果李世民被朝臣和门阀怼得收回了晋爵旨意,对李素来说反倒是松了口气。

    只可惜此事由不得李素反对,人家好心晋你的爵,你反倒不领情,看在李世民眼里可就不止是矫情那么简单了,这叫不识抬举。

    李素的悠闲态度可以理解,他本就是散淡的人,令人奇怪的是,无数抗辩奏疏雪片般飞进太极宫,李世民的态度却和李素一样,完全置之不理,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尚书省总理奏疏归类和反馈之类事宜,房玄龄不得不进宫请示李世民对晋爵一事的回复,李世民却笑而不语,不予答复。

    …………

    晋爵第四天,太平村李家又来了客人。

    这次的客人很多,足足有十来人,一群人领着各自家中的部曲,上下加起来共有数百人,出了长安城便直奔太平村,进了村口仍放马疾驰,数百骑从乡道上一掠而过,扬起漫天尘土,正是气势如虹,鸡飞狗跳,如同一群盗匪进村洗劫一般,村民们吓得远远躲在田里,惊惶地看着这群为老不尊的老杀才招摇过村。

    一群人径自到了李家大门前,李家门口列值的部曲们一愣,待到发现来人全是惹不起的大人物时,众部曲急忙列队按刀,躬身行礼。

    程咬金先下了马,脚刚落地便仰天来了一串“哇哈哈哈哈”的开场白。

    “李家小后生呢?快叫他出来迎客,哈哈,都是贵客,不可怠慢,否则别看我是公,他也是公,惹得老夫火起,照样抽他半死!”

    后面的牛进达也下了马,冷着脸道:“为老不尊的老货,认识你这些年就没听你说过一句人话,明明登门给娃子道贺,你却是一副上门砸招牌的架势,老夫与你同行,脸都被你丢光了。”

    程咬金不以为杵,哈哈笑了两声,还没说话,却见英国公李绩也下了马,缓缓走上前,笑骂道:“老牛莫理这老匹夫,离他远点,情当不认识他便是,多少也能挽回几分脸面。”

    程咬金瞪了他一眼,嘿嘿怪笑道:“你们李家可算出息了,一门双公,门第愈发高不可攀,不过老夫可不买账,娃子认了个便宜舅舅,也不耽误他孝敬老夫,今年的年礼俺老程家可是他送的第一家,仔细想想,似乎比你这便宜舅舅还强上几分,将来他哪怕封了王,在老夫面前照样恭恭敬敬叫声伯伯。”

    李绩显然心情不错,程咬金的话说得难听他也不计较,捋着长须大笑道:“娃子的前途不可限量,若真有封王的那一天,让他每年多给你送一坛酒……”

    后面一众老将看热闹不嫌事大,纷纷起哄架秧子,李家门前一时热闹非凡。

    没过多久,李家侧门打开,李素陪着笑脸走了出来,见门外一群老杀才围聚,一个个横刀立马打家劫舍的架势,李素的笑容不由愈发苦涩。

    今日诸事不宜,绝非黄道吉日。

    家里的好玩意儿也不知薛管家藏妥当没有,还有姿色稍好一些的丫鬟,还有家里的库房,还有郑小楼等身手不凡的部曲,还有那条叫天赐的看门狗……哦,看门狗没关系,老杀才们想用任何姿势糟蹋都无所谓。
正文 第七百六十八章 东征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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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抬举当然是自豪的事,尤其是被皇帝陛下抬举,李素性子淡泊,但心中还是有一丝自我价值被肯定的窃喜。

    当然,窃喜过后李素很快恢复了冷静,不管李世民对他怎样的看重,事实上,他仍成了李世民棋盘上的一颗棋子,只是自己这颗棋子落下的位置比较重要而已。

    重要的棋子,仍旧还是棋子,而且无法反抗,这个事实令李素有些无奈。

    “陛下既知我和魏王有过恩怨,若魏王入主东宫,陛下不担心魏王将来登基后杀了我?”

    李绩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帝王眼里看到的是江山,他做任何事的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江山永固,把你留给下一代帝王也是这个目的,不可否认你是个人才,所以陛下愿意赐你一场富贵,只要你一生为国为君效命。但是,把你留给下一代帝王是他量才而用,至于下一代帝王用不用你,留你还是杀你,那是下一代的事了,陛下那时躺在寝陵里,他也管不着了。”

    李素眼皮猛跳几下。

    话说得很直接,一言道尽帝王心,帝王无情的一面也毫无讳言地说出来了,李绩终究是久经沙场和官场的老臣,看问题确实很透彻,尤其是,这番话有点犯忌,似李绩如此稳重的人轻易不会说,今日能当着李素的面说出来,可见他已真的将李素看成了自家亲人晚辈。

    “也就是说,无论未来的大唐太子是魏王还是晋王,我这颗棋子当定了?”李素摸着鼻子苦笑道。

    李绩叹道:“江山如棋盘,世人皆是棋子,岂止你一人哉?”

    李素神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露出一脸苦大仇深的表情,缓缓道:“那么,问题来了……”

    毫无预兆的一脚,踹得李素一个趔趄,李绩冷冷看着他:“长辈面前好好说话!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子摆出一张忧国忧民的恶心嘴脸啥意思?”

    “其实长齐了……”李素弱弱地争辩了一句,见李绩神色愈发不善,李素只好恢复了正常的语气,道:“好吧,问题来了……别,舅父大人莫恼,小甥真有问题……”

    “说!”李绩横瞥了他一眼。

    李素笑道:“既然陛下晋了我的爵,可见新立太子应该就是今年内的事了,陛下正是春秋鼎盛之时,虽说东宫久悬不立令天下人心不安,却也不至于急到这个程度,李承乾谋反事败还不足一年,陛下完全没必要匆匆立新储君,舅父大人可知何故?”

    李绩点点头,道:“难得你看得如此深远,老夫私自揣度,这也是陛下晋你爵位的第四个原因……”

    “什么原因?”

    李绩看着他,缓缓道:“老夫以为,陛下已有东征之念!”

    李素一愣:“东征?”

    眨了眨眼,李素忽然惊愕失声道:“东征高句丽?”

    “没错。”李绩沉声道:“高句丽……隋唐两朝之痛,陛下既是被万邦推崇敬畏的天可汗,岂能不亲手除此劲敌以耀庙堂?两朝历代帝王没能完成的事,陛下若能完成,‘天可汗’之名方算坐实了,日后史书上亦可对陛下盖棺定论,更何况,当初隋朝连征高句丽皆惨败而归,那可恶的高丽王竟然将我关中将士的头颅砍下来,沿途垒成京观以耀武,如此奇耻大辱,焉能不报?”

    李素渐渐露出明悟之色,道:“陛下打算在东征之前先把内忧处置妥当,国中必须有东宫太子监国,也需要得力的臣子辅佐,所以,陛下最近这连串的动作才会显得有些匆忙,一切只因大唐要东征高句丽了?”

    李绩点头,叹息了一声,神色颇为复杂。

    李素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舅父大人,陛下为何突然有东征之念?”

    李绩叹道:“数月前,新罗使臣来朝,向陛下哭诉高句丽将新罗和大唐之间的陆路断绝,斩杀抢掠新罗商贾百姓,国中兵马调动频繁,似有吞没新罗之意,陛下遣使入高句丽,严旨命高句丽权臣泉盖苏文马上撤回兵马,就在上月,泉盖苏文遣使回复陛下,不愿接受陛下的王命,陛下龙颜大怒,遂有东征之念,而且是御驾亲征。”

    李素沉声道:“如今陛下可有调动兵马粮草?”

    李绩道:“上元节过后,刑部尚书张亮已奉旨离京东去,开始为东征就地征调粮草,最迟不到半年,大军便将发动了。”

    李素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李绩看了他一眼,道:“你觉得不妥?”

    李素叹了口气,道:“当然不妥,太不妥了……陛下一生南征北战,战无不胜,我担心这次东征怕是会将陛下的一世英名付于流水……”

    李绩眼皮一跳,急忙道:“你觉得大唐此战必败?”

    李素叹道:“纵然不败,却也难胜,多半会是个两败俱伤的结果。”

    李绩神情愈发凝重。

    李绩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一生大小百余战,自是经验丰富,若换了旁人这么说,李绩只会冷笑两声,再下一个“狂妄轻浮”的评语,可是此刻说这番话的人是李素,李绩却不得不正视了。

    李素年纪不大,但李绩从来不敢低估自己的这个亲外甥,满朝文武都没人能无视他说的话,因为李素有这个分量让人驻足聆听,因为李素一旦正经起来,从来都是言之有物,而且甚少说错。

    “两败俱伤?子正何出此言?”李绩沉声问道。

    李素抬头扫了他一眼,轻声道:“舅父大人是百战将军,凡战者,首先必师出有名,其次是看天时地利人和,最后便是正奇互辅,舅父大人仔细想想陛下这次东征,它……果真有必胜的把握吗?小甥就算不说,想必舅父大人心里多少也有几分迟疑吧?隋朝文帝炀帝两代帝王数次东征,不是大败便是无功而返,陛下也不想想,若高句丽那么容易被征服,早在隋朝时便该将它纳入版图了,为何直到现在那高句丽仍在活蹦乱跳?”

    李绩的脸色愈发晦涩,沉默许久,长叹道:“老夫这些日子想了很久,也是越想心里越不踏实……”

    李素道:“我觉得……东征还未到火候,陛下这次实在太急了些,帝王一念兴兵,来日若败了,伤的可是我万千关中子弟的性命啊,舅父大人,咱们还是尽量劝劝陛下暂息东征之念吧,待到再过几年,我大唐国库殷实,将士操练精湛,正是兵强马壮之时再征高句丽,胜望比现在高得多。”

    **************************************************************

    诸老将吃饱喝足后尽兴而归,一个个喝得面红耳赤,连上马都要靠部曲扶上去,显然大家在李家喝得很嗨了。

    唯独李绩走时心事重重,神色间愈见忧郁之色。

    送走了老将们,李素的心情也不太好。

    东征,隋唐两朝帝王日思夜想的念头,每个帝王都将高句丽当成了终极大BOSS,仿佛刷了这个BOSS就能捡到无数紫色装备似的。

    李世民有这个念头并不奇怪,天可汗嘛,总要干出一点前面帝王干不出的功绩,别人口口声声叫天可汗时才能心安理得的承受住。

    可是,高句丽果真是那么容易被打下来的吗?隋朝屡屡对高句丽发起攻击,有哪一次真正大胜而归过?隋炀帝被推翻的原因很多,其中三次征高句丽而耗干了国力便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可以说,高句丽不但没被隋朝攻下,隋炀帝反而把自己的皇位和国祚都赔进去了。

    如今李世民又要走隋炀帝的老路,李素实在觉得很担心。然而无奈的是,李世民东征之心甚坚,连张亮都已被派出去打前阵了,李素就算想劝谏多半也是无力改变了。

    …………

    晋爵带给李家的变化还是有的,而且显而易见。

    家仆丫鬟们扬眉吐气了,在县侯家当差和在县公家当差是两个概念,品级不同,心情也不一样,尽管李素自己都不明白,同样是当差,为何给县公当差就那么的喜气洋洋,不知情的人见了还以为是他们被封了爵呢。

    还有一个变化,许明珠最近变得不太爱说话了,虽然依旧将李素的衣食住行打理得很周到,在李素面前也是笑意吟吟的,可李素却敏感地从她眼中看出落落寡欢之色,李素满头雾水,追问了好几次,许明珠总是笑着说没事,李素追问几次不得其果,只好作罢。

    长安城仍旧风平浪静,丝毫看不出大唐即将迎来一场大战恶战的迹象,朝臣们照旧每天上朝议事,百姓们依旧安居乐业,为生计糊口而忙碌着。

    几天后,李素在家伸懒腰打呵欠,打算翻个身继续睡一觉时,家里又来客人了。

    最近来拜访李素的人不少,有朝中大臣勋贵,也有纨绔子弟,有的是来道贺,还有的索性说明来意,就是为了攀附。

    李素被扰得不胜其烦,干脆交代薛管家,新晋李县公因为陛下晋爵太兴奋,结果中风了,正躺在床上抽抽,恕不见任何客人。

    然而,今日来的客人薛管家却不能拦,拦不得,就连李素也不得不亲自迎出堂外,因为理论上,这位客人可以一巴掌抽得李素真正中风抽抽。

    来的客人姓许,无官无爵无权,但这位三无人士却是李素的老丈人。
正文 第七百六十九章 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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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敬山最近的日子过得不太好。

    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大唐众多当权贵族的外戚大多没什么好东西,他们比普通人更自私更贪婪,而且非常势利,典型的趋炎附势之徒,一方面有着鸡犬升天式的伪高贵身份,另一方面,个人的涵养和素质却配不上自己如今的身份,于是便导致了外戚们仗着自己的女儿或姐妹嫁入高门大户的高贵身份,有恃无恐地为非作歹,轻则鱼肉乡里,重则干预朝政。

    李素觉得庆幸的是,自己的老丈人相比之下简直是外戚界里的一股清流,非但从不仗李家的势欺人,反而为了避嫌处处妥协忍让,原本做得挺好的买卖,结果因为害怕给李家惹来非议,于是生意一落千丈,差点搞到破产。再后来,李素将家里的茶叶生意交给许敬山,没做几天却莫名其妙扯进了人命官司,无辜的老丈人被请进监牢,二话不说强行给他来了个大理寺包食宿七日游全套……

    由此可见,丈人和女婿的八字大多是犯克的,李素这几年快马加鞭似的升官发财,老丈人一家却处处倒霉添堵,吃进嘴里的买卖都能莫名其妙飞了,实在是流年不利,太岁当头。

    照理说,倒霉这些年了,这位老丈人大抵应该明白自己跟女婿命理犯冲,平日应该躲着走才对,可许敬山偏不,今日竟主动登门了,可见老丈人对女婿是真爱。

    尽管是商贾出身,而且性格有点怂,可李素还是按最高规格亲自迎出门外,照老规矩,门外两排整齐威武的部曲列队,按刀大喝一声“万胜”,仍旧吓得许敬山一哆嗦,差点当场尿裤子。

    进了门,李素搀着哆哆嗦嗦的老丈人穿过前院进了前堂,前堂落座,李素又吩咐丫鬟奉茶,一番忙乱后,许敬山这才惊魂稍定。

    明知很失礼,李素还是情不自禁朝门外张望了一眼,发现老丈人居然没带礼物登门,李素不由失落地暗叹了口气。

    最近这届访客不行啊,不讲究。

    “丈人一路辛苦了,往后若想来家里,径自派人跟小婿说一声,小婿遣半副仪仗去接您来便是……”

    许敬山连连摇头:“可不敢用仪仗,可不敢咧,那是皇帝陛下赐你的,我一个商贾用仪仗怕是会折寿,而且官府和言官也会参你的罪,莫为这点小事给你惹了大麻烦,不值当。”

    李素笑道:“无妨,半副仪仗算不得逾制,言官也不会说什么的,丈人多虑了……不知丈人今日亲临,是为了探望明珠,还是……”

    许敬山没直接回答,而是直起身环视李家前堂一圈,然后咂咂嘴,道:“贤婿晋了县公,可了不得啊,老夫人在泾阳县都觉得光彩,左右邻舍都来相贺呢,听说明珠也晋了诰命?是二品吧?”

    李素笑道:“不错,是二品诰命,皇恩浩荡,小婿受之有愧……”

    许敬山叹了口气,语气充满了羡慕:“二十多岁的县公,历朝历代罕闻啊!贤婿确是国之栋梁,未来封王裂土也是指日可期啊。”

    “呃,小婿胡搞瞎搞……”

    许敬山又叹了口气:“你和明珠成亲好些年了吧?明珠肚子咋还没个动静呢?”

    “啊?这个,咳咳,这个看缘分,小婿不急。”

    今日的许敬山思维有点跳跃,李素顿时打起了精神,全力跟上老丈人的节奏。

    许敬山果然又跳了:“都封县公了,你家的府宅也该扩建一下了吧?听说朝廷准许你把屋子加高两尺,既然朝廷都不反对,贤婿索性便把屋子扒了重新盖个高点的,这样才显身份嘛。”

    “小婿的屋子住得挺好的,这些年都习惯了,升个县公而已,就莫折腾了。”

    许敬山再跳:“都说老夫生了个好女儿啊,贤婿还不知道,当初明珠出生时满室异香,北斗星都比往常亮了不少,明珠五岁那年,一位游方的老道士路经泾阳,无意中看到了明珠,二话不说给她算了一卦,哎呀,美滴很……不是说明珠容貌美滴很,是说她的命格美滴很,老道士说她一生富贵之极,注定是当诰命夫人国夫人的命,当时老夫和她娘都没在意,如今回想起来,可不正是么!”

    李素脸颊狠狠抽搐了几下。

    抄袭……

    “游方老道士”什么的,一直都是我用的梗好不好?这年头要是讲究知识产权,我非大义灭亲去官府告你……

    顺着许敬山的话头,李素非常配合地道:“小婿还得多谢丈人丈母生了明珠这么好的女儿,宜家宜室,有情有义,能娶到她是小婿的福分……”

    见李素如此识相,许敬山露出满意之色,然后……思维继续猛跳。

    “说话就立春了,今日的风,好喧嚣啊……”

    李素叹了口气:“丈人,您……稍微跳慢点,每句话之间至少该有一丝逻辑关联吧,小婿实在跟不上您的节奏……”

    目注许敬山,李素笑了:“丈人有什么话不妨直说,都是一家人,没必要拐弯抹角的,既费脑子也伤情分,您说呢?”

    许敬山脸上闪过一丝赧然,强笑道:“确实有点事……”

    李素笑道:“丈人直说无妨,小婿能做到的定不推辞。”

    许敬山迟疑片刻,道:“听明珠说,贤婿封了县公,朝廷准许娶八位媵妾?”

    李素愕然,随即呆呆地道:“啊?啊!似乎……有这么回事吧。”

    许敬山叹了口气,不满地低声咕哝道:“朝廷咋想的,八个媵,也不怕把贵人的身子榨干,光阴都浪费在床上了,还咋为国为民?”

    李素:“…………”

    这话没法接,怎么接都不对。

    措辞片刻,李素小心翼翼地道:“丈人为何突然说起这事?”

    许敬山犹豫了下,道:“老夫把女儿嫁过来,过得是好是歹全看明珠的造化,按说这本是贤婿的家事,老夫不该多嘴,只是今日不同往昔,贤婿爵封县公,已是大唐数得着的权贵了,又深受圣眷,眼看李家就要一飞冲天,富贵百世了……”

    李素叹了口气,苦笑道:“丈人,您还是直说吧,小婿又跟不上节奏了,丈人您到底想说什么?”

    许敬山脸色晦涩,叹道:“贤婿与明珠夫妻情深,老夫甚慰,然而,既是县公,府里当有县公的规矩和排场,别的权贵家中皆是妻妾成群,歌姬舞伎如云,听说连暖床的丫鬟都是肤白貌美的佳人,贤婿府里后院却仍只有明珠一位正妻,别说侍妾了,就连歌姬舞伎都没有,放眼整个大唐,唯独贤婿府上最为寡淡冷清,委实与贤婿的身份不符,如今又封了公,若家中还只是一位正妻,传出去实在落人笑柄,更何况你与明珠成亲好些年了,明珠肚子不争气,至今也没给李家生个男丁,我许家真是愧对贤婿……”

    李素越听越不对劲,道:“丈人为何无端说起这个?”

    许敬山迟疑片刻,道:“要不……贤婿还是再娶两房媵妾回来吧?按理说媵妾通常是正妻娘家陪嫁过来的,其实当初成亲时贤婿已是县子,有资格娶媵妾了,我许家嫁女过来时便应该陪嫁几个丫头过来的,但老夫是商贾人家,出身太低,原本嫁女便是高攀了,所以当初便没有指派陪嫁,如今贤婿封公,按制可以养八个媵妾,贤婿居如此高位,若后院仍只有一位正妻未免说不过去,将来明珠也会被别人笑话。”

    李素噗嗤一笑,道:“娶不娶妾是我李家的事,别人有何资格笑话?再说,就算笑话,也与明珠无关啊。”

    许敬山苦笑道:“怎会无关?男人有本事当大官封显爵,女人就该好好操持家里,若肚子争气倒罢了,生两个男丁也能挺起腰杆做人,可明珠肚子不争气,没给李家生出子嗣,后院也冷冷清清,别人知道了背地里说闲话,还以为是明珠不识大体,无出且善妒呢。”

    李素眨眼:“所以,丈人的意思是,让小婿再娶两房媵妾?”

    许敬山点头:“对。”

    “这是丈人的意思,还是明珠的意思?”

    “都有,李家如今是名门大户,该有的规矩排场还是要有的,贤婿是大人物,所思所虑皆是社稷黎民生死大事,家里娶媵妾这种小事不如交给明珠去办,终归让贤婿放心满意便是……”

    李素终于听懂了。

    简单的说,老丈人和自己的老婆联合起来给自己拉皮条,盘靓条顺又懂事,包君满意,并且七天内无条件退货。

    浓浓的幸福感瞬间充盈李素的心头。朦胧中李素仿佛回到了前世某家夜总会里面,妈咪领着一群美女鱼贯走进包厢,整齐划一鞠躬,齐声娇喝:“老板晚上好”,然后,这批不满意再换下一批……

    这说的是娶妾的事吗?不是啊!这是丈人和老婆在向自己展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美德啊!

    幸福的眼泪夺眶而出,李素泪眼婆娑地看着老丈人,感动且深情地道:“……丈人,您是在给小婿下套吗?”

    说完李素不自觉地朝堂外瞥了一眼,不确定许明珠有没有在廊外埋伏刀斧手,万一自己表态错误,便有无数人抄着斧子冲进来取自己的狗命……

    许敬山愕然:“贤婿何出此言?”

    李素见许敬山神情真挚诚恳,不似作伪,看来老丈人是真心诚意想给自己拉这个皮条,接着马上想到许明珠这几日落落寡欢的模样,李素顿时明白了几分。

    看来自己升官晋爵太快,许明珠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了。

    原本许明珠嫁过来时便多少有些自卑心理,后来李素西州一战,许明珠拼死相护,终于感动了李素,夫妻二人产生了真正的男女之情,许明珠内心的自卑感这才稍缓,可是如今李素骤然封公,一下子又窜上天了,许明珠的自卑感便无可避免地再次抬头。

    李素崛起太快,许明珠发现自己越来越跟不上他的脚步节奏,这才有了今日老丈人上门亲自给女婿拉皮条。

    想通了这些,李素笑了。

    做出给丈夫纳妾的决定,许明珠经历了怎样一番痛苦挣扎?

    这个傻女人,该给她上顿家法了……
正文 第七百七十二章 突陷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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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臣画像可以说是大唐一个很鲜明的标志,能上画像并且享受历代大唐帝王香火供奉,对臣子来说是至高无上的荣耀,相比之下,升官封爵都不如上功臣画像地位高崇。

    李素向李世民建议设功臣画像供于楼阁,原本只是看在李世民黯然追忆往昔功臣,心中不忍于是随口一提。可他没想到这随口一提竟被李世民采纳,然后在长安城功勋权贵圈子里掀起了惊涛巨浪。

    对那些当年追随李世民打江山的功臣们来说,上功臣画像的意义实在太重要了,人一旦到达某种几乎无法再上升的高度后,所追求的东西渐渐也就变了,李世民已是帝王职称,除了白日飞升位列仙班外,在人间的地位已无法再升,于是他追求的不再是权位,而是史书上的名声以及大唐江山万年永固。

    当年追随李世民的那些臣子们,重要的人物几乎都被封了开国公侯,可以说,除非他们有胆子起兵造反,把李世民踩下去换自己上来当皇帝,否则他们的地位几乎也到了人臣之巅,无可再升了,所以他们追求的东西和李世民一样,除了家族门阀兴盛以外,也想在青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虽然大家都想青史留名,可他们却一时没想到如何留名,这个时候李素提出的功臣画像,无疑给君臣们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李素的无意所为,对长安城的君臣来说自然是好消息,可李素却没想到侯君集竟然被李世民排除在功臣画像之外。

    众所周知,侯君集是最早跟随李世民的开国名将之一,当李世民还是秦王时,侯君集便是李世民麾下一员大将,甚至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侯君集也是一马当先杀进了玄武门,与隐太子李建成的部将激烈交战,豁命以赴才确保了李世民的胜利战果,更遑论武德贞观年间侯君集为大唐陆续立下的汗马功劳,可以说,如果论侯君集的资历和战功,上功臣画像是没有任何问题了。

    可惜的是,侯君集做错了一件事,尽管最后关头他悬崖勒马,但,终究给自己的一生留下了不可抹去的污点。

    谋反就是谋反,哪怕关键时刻悬崖勒马了,也不可能褒奖他是功臣,李世民饶他性命已是法外开恩,地位一落千丈是必然的,从此沦落权力中枢边缘也是意料中事,至于上功臣画像这么荣耀的事,轮到谁也不可能轮到侯君集。

    所以李素骤闻侯君集不能上功臣画像后惊讶了片刻,随即脸色恢复正常。

    侯君集的性命可以说是李素救下的,而且李素救过他两次,第一次是侯君集平高昌后纵兵滥杀抢掠,后来被告发后,被李世民贬谪千里,李素在李世民面前谏言力保,这才令侯君集回到长安,第二次是李承乾谋反前夜,李素亲自登门拜访侯君集,努力劝服侯君集悬崖勒马,将箭已离弦的情势硬生生拉了回来,这才有了侯君集在谋反之夜临时倒戈,跪在太极宫前自缚请罪,终归保住了自己的性命。

    一次两次,救命之恩大如天,李承乾谋反后,侯君集被除爵贬谪琼南,已离开长安一年了,尽管侯君集未曾向李素道过谢,可李素知道,他的救命之恩已深深刻在侯君集的骨子里,哪怕李素某天忽然决定造李家的反自立为王,只消一纸书信,侯君集就会毫不犹豫地杀官立旗,千里投奔。

    这就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交情,不在推杯换盏,不在海誓山盟,哪怕多年杳无音讯,到了应该为彼此用心用命的时候,轻飘飘的一句话便能自割大好头颅奉上,以全朋友之义。

    缓缓摸着下巴,李素开始犹豫起来。

    不能上功臣画像虽是情理之中,但侯君集与李素的交情不同,好歹也是自己冒着天大的风险救过两次的人,这次侯君集被排除在功臣画像之外,李素心里多少还是有点不太舒服的。

    所以李素在犹豫,自己要不要再作一次死,让侯君集能在功臣画像上露露脸?

    念头转瞬即逝,李素苦笑两声,他知道这是很不现实的。侯君集卷进李承乾谋反案是不争的事实,被李世民饶了性命已然是蒙天之幸了,若再不识进退,贸然帮侯君集这个忙,恐怕连李素自己都会被搭进去。

    回过神来,却见王直一双小眼睛紧紧盯着他,目光里满是探究意味。

    李素皱眉:“你这样看着我很危险,因为我英俊的相貌会让你爱上我,但我又不好男风这一口儿,尤其是你长得如此猥琐……”

    王直嘿嘿干笑,道:“我也没那爱好,其实我就是想问问,为何这次你不打算为侯君集争取点什么,毕竟当初你可是一次两次的救过他,这次侯君集上不了功臣画像,我以为你至少会帮他争一下的……”

    李素淡淡道:“我救侯君集只是适逢其会,随手为之,当初我和你兄长被困西州,即将以身殉国,是侯君集领兵来救,虽说是奉了陛下旨意,但救了我是事实,所以我加倍报之,至于上不上得了功臣画像,那是侯君集自己的事,跟我没关系,他自己做错了事,能保住命已是福气,其他的身外名利,我可没义务帮他去争。”

    王直愣了片刻,点头道:“明白了,那么,我便将事先做的一些安排撤去吧……”

    这下换李素愣了:“你事先做了什么安排?”

    王直笑道:“你两次救侯君集的性命,我以为你和他交情莫逆,这次他上不了功臣画像,我觉得你可能会倾力相助,所以没等你下令,我便事先开始布置了……”

    李素皱眉:“你在长安城里散播流言为侯君集造势?这种法子很危险,不到性命攸关的当口轻易不要动用,很容易引火烧身的。”

    王直笑道:“我岂是不识轻重之人?散播流言这种事我多年没干过了,若被当今天子知道自己眼皮子底下有一股他无法掌控的势力,你我长一百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那你刚才说事先做了布置,究竟是什么布置?”

    王直嘿嘿一笑,凑过来压低了声音道:“我在十几位开国老将府邸里安插了一些人,毕竟侯君集也是军伍中人,我昨日秘密下令,让那些人打探老将军们对侯君集不能上功臣画像有什么私下里的议论,毕竟侯君集的资历摆在这里,连他都不能上功臣画像,老将军们必然有些说法的……”

    话没说完,李素双眼圆睁,倒吸一口凉气,失声道:“你在开国老将们府里安插了眼线?”

    王直睁着无辜的眼睛道:“对呀。”

    李素语声有些发颤:“什么时候的事?你安插了多少人?他们在老将府里所任何职?长安城有多少权贵家被你渗入了?”

    连珠炮般的问题砸得王直脑袋发懵,急忙道:“你莫急,一个个的问,你一下子问这么多,我该先回答哪个……”

    一把揪住王直的衣襟,李素猛地将他拎到自己面前,咬着牙冷冷道:“别的问题我慢慢问,你先回答我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我什么时候让你扩张势力,将眼线埋进权贵府里去了?你个混账知不知道这件事情有多严重?”

    王直愕然道:“当初你让我去长安城交朋友,暗中培植羽翼,为的不就是这个吗?我还记得当初你说过,咱们的势力发展到最后,不但市井民间,也包括功勋权贵,甚至连太极宫有什么风吹草动,咱们都能第一个知道消息,做到这一步,咱们便可长安城自保无忧了,如今我差不多快做到这一步了,如今连太极宫里,我都暗中收买了十余名管事宦官,每月按时出宫给我递消息,甚至我在关内其他几个州城都布置了眼线,如今你咋又改主意了?”

    李素惊呆了,定定注视着王直,心中却如惊涛骇浪,翻腾不止。

    这才多少年,王直居然做到这个地步了,而自从晋阳平乱之后,李素担心李世民对自己培植的暗中势力有了怀疑,于是非常果断地淡出了与这股势力的联系,他很清楚,这股势力是一个非常犯帝王忌讳的东西,而且见识过李世民身边的老宦官常涂的能力后,李素愈发忌惮,甚至怀疑李世民早已知道这股势力的存在,只是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对自己和这股势力动手而已。

    疏离这股势力是保身之道,当初培植它的初衷也是为了自保,不可否认这股势力确实帮了自己不少忙,当初与太子的争斗,与魏王的争斗,包括使计让高家解除与东阳的婚约等等,这些都与这股势力暗中策划相助有关。

    可是李素很清楚,这是一柄双刃剑,能杀敌,亦能伤己,尤其是在大唐天子的眼皮底下,事到如今,若说李世民对它毫无察觉,这种自我安慰未免太过天真,李世民必然知道了一些什么,只是暂时隐而未发而已。

    当初李素从晋阳回长安后便叮嘱过王直,让他不要再发展壮大了,否则必有性命之虞,没想到王直这个杀才不声不响竟将势力扩张到如此地步,还把眼线埋进了权贵府邸和太极宫……

    老实说,这种作死的姿势非常新颖有创意,李素多年没见过了,更要命的是,这股作死的势力理论上的首领是他自己,也就是说,万一哪天李世民决定动手了,第一个要剁的人是自己。

    想到这里,李素手脚顿时冰凉,一颗心更是沉入了谷底。

    见李素失神发呆,王直小心翼翼地推了推他:“李素,你咋了?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

    李素回过神,看着王直无辜且心虚的丑脸,幽幽地叹了口气,然后朝他拱了拱手,道:“我有一句‘彼其娘之’不知当讲不当讲……”

    王直:“…………”

    李素脸色难看地道:“当初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你手下的势力不可再壮大,维持现状,收敛锋芒,低调行事即可?”

    王直垂下头,讷讷道:“你说过。”

    李素冷冷道:“可你似乎并没有听我的话,反而将它发展得愈发壮大,连宫里和权贵府里都被你安插了人,我可不可以请教一下,你是怎么想的?”

    王直沉默半晌,低声道:“李素,这些年你在长安城如何一步步走到今日,我和兄长都默默看在眼里,旁人见你懒散,我和兄长却知道,你有大本事,大智慧,你刻意收敛锋芒是因为你藏拙,是为了自保,可你这些年小心翼翼走过来,好几次性命攸关之时,看看你身边的人,真正能帮到你的有几个?我和兄长可以为你豁出性命,但我们终究位卑言微,纵然豁出命去,能帮到你的也很有限,可以说,真正掌握在你手里的力量,除了当年培植出来的这股势力,几乎已经没有别的了,事实上,咱们手里的这股势力这些年确实帮到了你,我不理解,为何你连仅有的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都不愿意握在手里,反而刻意压制它的壮大?”

    李素摇头叹道:“因为你未曾居庙堂之高,所以不知里面的险恶,咱们手里握着的力量看起来强大,其实却如空中楼阁,只要当权者轻飘飘的一句话它便会轰然倒地,而它也将导致我们满门被诛,身死魂灭,王直,你将它发展得再壮大,在当权者眼里它终究还是脆弱得不堪一击,我不能拿你们兄弟和我自己家人的性命冒险,因为它如今并不是非常有必要存在的,早点抽身而出才是保身之道……”

    王直正视李素的眼睛,严肃地道:“李素,它最初确实是脆弱的,可它已渐渐强大起来了,如今长安城的权贵府上几乎都有我们的眼线,虽然这些眼线在府里的地位并不高,大多是杂役,丫鬟,厨娘,高一点的也只是管家,门客等等,可假以时日,我安插进去的人的地位将会越来越高,位置也将越来越重要,终有一天,它能决定某个阴谋,某个事件甚至某条国策的左与右,而这股力量,一直都握在我的手里,更准确的说,它握在你的手里。”

    李素微微动容。

    不得不说,王直能把这股势力发展到这个地步,说明他确实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这个事实远远出乎李素的意料,在他印象里的王直,首先是自己可以完全信任的发小兄弟,是过命的交情,其次,王直以往的能力并不出众,论武力,他不如兄长王桩,论智谋,他不如李素甚远,他唯一的优点是懂得变通,善于交际,而且有点小聪明,所以李素当初决定发展一股完全属于自己的势力时,由于身边实在缺少信任的人,不得已将此事托付给了王直。

    这些年下来,王直做得滴水不漏,虽无功但也无过,李素默默观察了两年后,终于放心让王直去折腾,近年来已很少过问王直将势力发展到怎样的规模,可他实在没想到王直给了他如此大的惊喜,不,惊吓。

    “王直,你想得太简单了……”李素长长叹息,他没有责怪王直,对身边最亲近的人,李素不忍苛责,更何况王直的本意完全是为了他李素。

    “当今天子非昏君,我们手里的这股势力我怀疑他很早便知道了,一直隐而未发,或许是因为我们并未做出太过分的事,也或许是他等着它发展壮大,像养猪一样,等它肥了再将它拿过来,取为己用,你辛苦这些年,最后难免为他人做嫁衣不说,连性命也难保,这也是我当初要你维持现状,收敛锋芒的原因……”

    王直悚然动容,看着李素无奈苦笑的表情,王直突然发觉自己好像真的做错了事。

    李素继续苦笑道:“王直,你虽非朝堂中人,但你这些年也算经历过大风大浪了,你应该很清楚,我们手中的势力如果没有朝堂作为根基,是绝对没有办法长久的,而且你也应该知道,它犯了帝王的忌讳,将来的下场只有两种,一是被帝王彻底从这世上抹掉,二是被帝王摘了果子,只消换掉几个管事的人,这股势力便能合理合法地收为帝王己用,不论哪种下场,你和我的下场都必将是罪魁祸首,满门诛灭,现在你明白其中利害了吗?”

    王直惊愕半晌,道:“你确定陛下已知道这股势力的存在了?”

    李素叹道:“我不确定,但我有直觉,或许你不相信直觉这东西,但我信,当今天子一生英明敏锐,我相信他不会毫无察觉,有时候我甚至感觉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已落在他的眼中,包括我们手上掌握的势力。”

    王直沉默许久,忽然笑道:“李素,有件事情你莫搞错了,这股势力是我的,不是‘我们’的,听好了,是完全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与你没有半分干系,你一个钦封县公,眼高于顶,正是春风得意之时,怎么可能屑于笼络一批市井无赖和游侠儿,专门干那些听墙角,说闲话的下三滥勾当?说出去都没人信的。”

    李素一愣,很快他便明白了王直话里的意思,心中不由泛起感动,使劲将他脑袋一推,笑骂道:“咱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陛下若要动手,第一个要杀的人必然是我,你以为说一句与我无关陛下便真信了?你是真傻还是当陛下傻?还有,我李素难道是那种需要朋友帮我背黑锅的人吗?”

    王直也知道自己这话说出来实在是掩耳盗铃,无论如何,这股势力与李素是不可能脱开关系的,想想自己这两年没听李素的话,将势力发展到这般壮大,直到今日方知闯了大祸,不由神情沮丧,面带绝望。

    “我……我这就解散了它!趁陛下没对你下手,咱们主动把它抹掉,陛下总该放心了吧?”王直突然发狠道。

    李素淡淡道:“现在解散它,只会逼陛下提前动手,以我估计,陛下多半欲将它收归己用,所以才一直按捺着没动手,你记不记得当年咱们第一次动用这股势力在长安城散播关于太子的流言,还有为了解除高家与东阳公主的婚约而在长安城市井民间兴风作浪,在东宫门前杀人等等,这些事咱们看似布置得密不透风,其实如果用心追查的话,还是能查到蛛丝马迹的,可奇怪的是,往往官府查到一半时便马马虎虎结案收手,不再继续追查了……”

    王直悚然一惊:“你的意思是说……”

    李素沉着脸点头:“没错,我估计陛下其实早已知道,没继续往下追查,是因为他对这股势力有了兴趣,但是觉得它太弱小,不值得动手,所以索性安心等待咱们发展壮大,他也想看看咱们能壮大到怎样的地步,壮大以后会对长安城起到怎样的作用,最后再评估它值不值得收入自己囊中……”

    王直此刻真的慌了:“陛下有那么厉害?如此,咱们岂不是成了他笼子里待宰的鸡?他想什么时候宰,想宰哪一只,随手便拎出来下刀?”

    李素斜睨了他一眼,哼道:“不然呢?难道你以为自己是脱缰的野狗,想怎么浪就怎么浪?王直,你太小看天下英雄了。”

    想到当初在甘露殿晋爵县公时,李世民对他说的那几句莫名其妙的话,李素越来越肯定李世民必然知道了什么,那几句话不是随口说说的,分明意有所指。

    重重叹了口气,李素道:“现在解散它已来不及了,我相信陛下已盯上了它,并且对它的兴趣越来越大,帝王看中的东西,谁若敢把它抹去,只会逼得陛下提前对咱们动手,还有……”

    李素语声一顿,压低了声音缓缓道:“还有,你确定这股势力如今果真还在咱们的掌握之中吗?你那些心腹亲信们,你确定他们没有被收买,确定陛下没有将眼线安插进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能在权贵府上安插眼线,陛下为何不能在你的地盘安插眼线?”

    王直脸色刷地苍白,冷汗一颗颗从额头滑落,嘴唇嗫嚅几下,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该说什么。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叹道:“年轻人,跟当今天子斗心眼,你还太嫩了……”
正文 第七百七十三章 初涉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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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的危机感袭上心头。

    危机感的来源与王直扩张势力的举动无关,李素只是从王直的举动里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小觑了天下英雄,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谋划,其实全都看在李世民的眼里,只是暂时没对他动手而已,不出意外的话,李世民对他手里的势力有了兴趣,简单的说,养肥再宰。

    依稀中,李素仿佛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头快肥的猪,在猪圈里欢快地拱着食,一边吃一边扭动着小肥屁股,发出满足的哼哼声,浑然不觉猪圈外的李世民正朝他露出冷笑,打量着该从他身上哪个部位下刀比较有卖相……

    王直手里的那股势力帮过李素不少忙,而且也算是间接在他手里建起来的,只是王直的手下并不知道李素才是这股势力真正的幕后。此一时,彼一时,它给过李素很大的帮助,同时也给他埋下了隐患。

    隐患很严重,如果有一天李世民觉得这股势力成熟了,可以收为己用了,于是突然决定收网,那么对王直来说,可能便是灭顶之灾,对李素自己来说,不死也会脱层皮。这些年李世民确实对李素的恩宠甚重,可是最是无情帝王心,李素手里有这么一股力量,也犯下了帝王的忌讳,谁知道李世民会如何处置他?

    思来想去,李素觉得就算不会满门抄斩,至少全家发配流放千里的下场是免不了的,几年甚至十几年都翻不了身,就算能等到下一代帝王重新起用,但对那时已是中年的李素来说,这算恩宠还是恶心人?

    “呃,李素,咱们真的不必解散这股势力?”王直忐忑不安地道,经过李素的一番剖析后,王直终于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

    李素摇头:“不能解散,我们要继续用它,而且要保持你扩张的节奏,目前来说,我相信陛下对这股势力的扩张是乐见其成的,不如索性顺着陛下的心意发展下去……”

    “若陛下对咱们动手怎么办?”

    “在陛下动手之前,我会想到一个保全咱们的办法。”

    王直钻进了牛角尖:“如果你还没来得及想好办法,陛下就已经动手了怎么办?”

    李素冷哼一声,没好气道:“我会选择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默默吊死在太极宫门前,就问他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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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很紧迫,情势很要命。

    自从知道王直手下的势力已经扩张到一个很可怕的地步后,李素有了危机感,来到唐朝到如今,这一次的危机感最严重。道理很简单,以前跟朝臣斗,跟太子斗,有输有赢都能从容自保,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本事被李世民看重,轻易不会杀他,只要没干扯旗造反的大逆之事,通常不会有危险。可是这一次,李素惹到了皇帝,这种作死的姿势比魏征站在朝堂上指着李世民的鼻子大骂昏君更严重。

    一个未被官府承认,甚至未被朝廷察觉的隐暗势力,对帝王来说当然是犯了大忌的,对帝王来说,不被自己所用的任何力量都是非法的,大逆的,力量越大越逆得厉害,李素手下的这股势力可大可小,说严重点,就是按谋反论处也不为过。

    虽然不能肯定李世民究竟有没有发现这股势力的存在,可李素向来是个慎重的人,遇到任何事先做最坏的打算,情当李世民已经发现了,那么,如何自保便成了李素如今的当务之急,必须得想出一个稳妥的办法,难度最大的是,李素不仅要保住自己,同时也要保住王直,甚至那股势力,毕竟是自己和王直的手下,李素不能为了自保而将那些忠心的手下出卖。

    办法不容易想,毕竟这是一个完全被动的死局,主动权握在李世民手里,想从容脱身无异登天之难。

    …………

    太极宫朝会。

    朝会的地点位于太极殿内。

    对大唐来说,朝会的频率并不频繁,基本是五日一会,平日的国事朝政一般都集中在三省中枢,小事由六部自决,大事由三省仆射决定,更大的事则由仆射们呈递到皇帝面前,由李世民和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一些重臣小范围的开个会,集中解决。

    今日的朝会与往常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如果一定要说有的话,唯一不同的是,泾阳县公李素竟赫然出现在朝臣队伍中,他身着紫色朝服,腰系金鱼袋,神情自若地站在队伍的中间,不显山不露水,跟着队伍慢悠悠地进了太极殿,随着李世民入殿,李素也和朝臣们一样躬身行礼。

    真正的大场合里,君臣见礼的程序并不复杂,没有三跪九拜,更没有山呼万岁,唐朝还不流行“万岁”这个说法,大抵唐朝皇帝的羞耻心比后面的宋明清三朝要强一些,觉得这个口号太丢脸也太不切实际,还不如山呼一声“吃了吗”比较接地气。

    君臣见礼后,李世民率先在上首坐下,非水果类龙眼顺便满场扫视一圈,然后便发现了站在人群中垂首敛目的李素,李世民嘴角勾了勾,接着望向别处。

    李素也无奈地笑了笑。

    以他的秉性,自然是不耐烦参加什么朝会的,一个经常睡到中午才肯起床的人被逼着天没亮就得打扮穿戴,再站在太极宫的宫门前和所有的朝臣一样打着呵欠吹着冷风等待宫门开启,而干这些事的目的只是与一群人开会讨论一些或许早就已经裁定了结果的琐事……

    可是,李素不来不行,因为从他晋爵县公那天起,便必须要参加每一次的朝会了,晋爵圣旨里面有句话说得很清楚,“准予参与朝议”,说是“准予”,但圣旨里的用词遣句都是有讲究的,李素不可能天真到以为这只是句客气话,“准予”的意思不是许可,而是必须,不是想来就来,而是每次都必须来,哪怕参加朝议时像跟木头桩子似的站着不言不动,那……也得老实站着。

    大唐的朝会过程还是很务实的,没有口号,没有子曰圣云,以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为首,出班一件一件禀奏国事,然后群臣各抒己见发表看法,然后李世民从中选择一个比较稳妥的办法,当殿由三省拟旨,颁布执行,从国库钱粮到治河修堤再到边关武备,一件件国事提出来,然后一件件当即解决,纵有争议比较大的议题,李世民也非常果断地一言而决,争议随着李世民的一声决断而立马中止,接着马上跳到下一项议事。

    李素心不在焉地听着,当然,该有的演技还是正常发挥,遇到朝臣们禀奏的喜事便眉眼带笑,一副深得欣慰的模样,遇到坏事则面现忧色,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嘴脸,演技十分,无可挑剔,但心思却用在了别的地方。

    他在观察君臣们的表情。

    殿内的君臣大多是熟人,平日里李素叔叔伯伯叫得亲热,而叔叔伯伯们也是一副喜爱亲和的模样,长辈与晚辈之间水乳*交融,高山流水。但是今日站在这朝堂上,叔叔伯伯们的表情全变了,每个人都是一副凝重严肃的模样,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深思熟虑,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老谋深算万无一失的结果。

    李世民比较沉默,高高坐在上首,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听,听人禀奏,听人提议进谏,听人争论,只有到了该拿主意的时刻,他才会开口说话,而他说的话几乎已是最后的结果,迅速将所有的争论平息下去。

    李素仔细看了看李世民的脸色,李素站的位置离得比较远,但依稀能看出李世民的脸色并不好,有些灰暗,精神也有些萎靡,虽然努力挺直了腰,努力露出皇帝该有的威仪,可李素分明能感觉到,相比李素刚认识时的他,如今的李世民却像个迟缓木讷的老人,再也不复当年意气风发挥斥寰宇的天可汗雄风。

    李素心中一沉。

    这才多久没见,李世民竟已这般模样,看来李绩没说错,李世民已渐渐变了,他的一生是一本精彩的书,一个垂名千古的传奇,当一个人走到了这个高处,除了追求长生,还有什么?

    李世民确实在服食丹药,而且可以肯定,方士炼制的丹药不但没能让他长生,反而愈发毁了他的身体,能不能飞升不敢说,让他提前早登极乐却是肯定的。

    李素心中不由五味杂陈。

    豪杰迟暮,英雄无觅,天下再无敌手,李世民正在无尽的寂寞中放纵和摧残着自己,世上再无任何人能激发他的雄心,因为那些曾经激发他雄心的人,如今已全部被他埋进了土里。

    如今李世民心里的敌人,恐怕只有天上的神仙了。

    有心想劝劝李世民戒服丹药,然而李绩的警告却在耳边回荡,在这位极度自负的帝王面前,任何的劝谏都不会有太大的用处,哪怕是魏征这位著名的谏臣,他的进谏如今恐怕也不太管用了,所以才会郁结而病。

    再看朝臣,李素发现朝臣们站的位置颇有意思,殿上首座自然是李世民,而朝臣们所站的位置上,长孙无忌为首,房玄龄次之,左边全是文臣,右边全是武将,太极殿坐北朝南,所以文臣们站的是东边,武将们站西边,这个位置安排是有讲究的。因为东为青龙,“青旂苍玉,礼祠维肃,蜿蜿蜒蜒,来降景福”,是谓“治世”,主文治。而西为白虎,“肃肃清音,威摄禽兽,啸动山林,来立吾左”,是谓“杀伐”,主刀兵。

    千年以后,某些黑*社会的堂口切语黑话里也带上一句“左青龙,右白虎”,这句话可不是胡编乱造,只是用歪了地方而已,这句话出自《易经》,“左青龙震卦,右白虎兑卦”,一文一武,把收保护费欺凌弱小的行径粉饰得跟朝廷似的,令人不得不为上古神兽悲哀。

    太极殿内朝臣们站的位置也是按照这个规矩,这是严格的礼制,连帝王都不可逾越分毫。

    商议国事时,遇到拿不定的事情,李世民的第一反应便是偏过头,先问长孙无忌,长孙无忌说完后,李世民再问房玄龄,而这两位便是朝中文臣之首了,如若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二人的意见有分歧,李世民第三个问的人却是褚遂良,最后才是三省六部官员和御史台。

    长孙无忌一直保持着淡淡的微笑,房玄龄则面无表情,李世民每次垂问时,长孙无忌都从来不推脱,有问必答,哪怕与房玄龄意见相左时,长孙无忌脸上的笑容也从未消失过,没有想象中的争吵,更没有脸红脖子粗的对骂,几位宰相之间气氛和谐,谈吐文雅,道纵有歧亦不失君子之风,端只看表面的话,大唐朝堂是李素所知道的最文明的朝堂,当然,仅限于文臣之间。

    至于武将们,李素看过他们一眼便觉得很无语了。

    大唐的战神李靖不出意外的告病缺席,武将以李绩为首,后面是程咬金,牛进达,尉迟恭等开国老将,文臣们商议国事时,武将们通常是不说话的,除非李世民点名问到了才出来说几句不痛不痒的建议,其余的时候便是面无表情,目光呆滞地站在人群里,安静等待下班回家。

    粗略观察过一遍以后,李素对大唐朝堂大致了解了,然后李素特意朝长孙无忌多看了两眼。很有意思,与李素所预想的差不多,唯一没想到的是,长孙无忌在大唐朝堂里的分量居然如此重。

    正在思忖时,朝臣中又站出一人,这个人李素不认识,但他禀奏的事却令李素忽然提起了精神。

    “陛下,安西都护府都护,凉州都督,西州刺史郭孝恪急奏。”

    李世民眼皮都不抬,淡淡地道:“奏来。”

    “贞观十七年腊月,西域焉耆王龙突骑支反叛大唐,率兵三万攻打西州和安西都护府,被郭孝恪击溃后,焉耆败军四散,龙突骑支投靠西突厥,并率部占据丝绸之路西端三百里,凡过往西域使节商旅者尽皆抢掠屠戮,西域诸国动荡,商旅畏之甚也,丝绸之路几近中断,郭孝恪多次率兵出击扫荡,但龙突骑支惯于游击,王师至便远遁,王师退则复来,郭孝恪率部数次清剿,所费钱粮弥巨,而收效甚微,遂请奏陛下,决断王师行止。”

    听到奏报,李世民终于动容,两眼渐渐睁大,目中忽现煞气。

    “焉耆?朕记得贞观十四年,侯君集率部扫荡西域,灭了高昌,西域三十六小国皆上表请罪归顺,龙突骑支也是上表归顺的诸王之一吧?为何短短数年他们便反了?郭孝恪可知原因?”

    “陛下,在贞观十七年之前,焉耆确是我大唐藩属,但是贞观十六年,焉耆王龙突骑支与西突厥将军阿史那屈利联姻了,从此以后,龙突骑支便慢慢倒向了西突厥,最终公然反叛。”

    李世民脸色愈发阴沉,闻言不由冷笑:“好,叛得好!朕待尔如金兰,尔视朕为敝履,朕岂能再容你!”

    长孙无忌的微笑终于消失,偏过身肃然道:“陛下,焉耆国位处丝绸之路西端,扼守东西要道,若然被叛军所占,丝绸之路恐将彻底中断,从此大唐便与西域断了往来,长久以后,恐西域诸国不服我中原汉土王化,日久离心,如若西域诸国再联合起来拧成一股,对我大唐不大不小也是个威胁,臣以为,我大唐当迅速出兵平定。”

    李世民的脸色已变得铁青,浑身竟气得微微发抖。

    李素站在朝班里,见李世民这模样,不由有些奇怪,只不过是个小国叛乱,李世民为何气成这样?

    细细一想,李素终于想通了。

    李世民久有东征高句丽之心,甚至已提前开始布局准备了,这次焉耆的反叛,后面甚至牵扯到大唐的宿敌西突厥,出兵平定是必然的,而且可以肯定这一战的规模不会小,而李世民东征的计划也因为这件事而彻底被打乱,所以如此生气也是情理之中的。

    长孙无忌的提议得到了大多数朝臣们的赞同,尤其是程咬金等武将,更是一个个两眼发光,对他们来说,战争是他们的职业,也是他们升官晋爵的机会,以大唐如今战无不胜的威名,一旦大唐出兵,大胜还朝是毫无悬念的,那时自己的功劳簿上又将添上重重的一笔,所以听到这个消息后,武将们纷纷喜笑颜开,高兴得跟过年似的。

    李世民却阴寒着脸,对长孙无忌的提议不置可否,沉默半晌,李世民忽然道:“朕当年设安西都护府,为的便是震慑西域,确保丝绸之路畅通无阻,但是郭孝恪……哼!他这几年在干什么!当年诸国联军攻打西州,幸得李素血战死守,西州方得不失,后有侯君集率王师横扫西域,而令诸国归顺,大好的西域和都护府交给郭孝恪,这才短短数年,西域又乱了,此皆郭孝恪之失也!”

    众臣见李世民发怒,纷纷垂头不语。

    人群里,李素的眉头皱了皱,老实说,他心里也不太舒服。毕竟西州当年是自己豁出命守住的,为了袍泽情谊也好,为了报效国君也好,动机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差点把命丢在西州,这才在打算以身殉国的千钧一发之际堪堪等到了援军,李素对西州的感情是比较复杂的,套一句文艺中二的话,“爱过这个城,也恨过这个城”,可是如今,西州和安西都护府又乱了,李素心里终归有些不爽。
正文 第七百七十六章 义伸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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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一旦到了某种程度的显赫位置,通常不太容易树敌和结仇。因为所处的位置决定进退,比如某个家族的某个人做到了宰相,地位够高了吧?然后,他会不会像个傻子似的到处得罪人?

    自然是不会的,如果真是那种小人一朝得志便猖狂的性格,那么,也轮不到他来当宰相了,这种人注定不会得志,就算祖坟喷火让他侥幸得志了,也不会太长久,马上就会被人一巴掌抽下去,轻则失势,重则丢命。

    到了这个高度,真正能让他决定树敌结仇的原因,一定是因为利益,或为钱,或为权,为了利益,哪怕此刻亲如兄弟对饮长歌,下一刻也会马上掀桌子翻脸,将对方置于死地。

    毫无理由或者为了某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与人结仇,在权贵的圈子里不是没有,但很少见,越是有底蕴的权贵家族,越懂得谨慎,因为家业越大越输不起,不到关乎家族利益的紧要关头,通常不会为家族轻易树敌。

    同样的道理,身处高位的人也没人敢随便得罪。有资格列入权贵圈子里的家族,往往是大浪淘沙后的结果,这个圈子里没有蠢货,算计权衡起来比猴都精,一件事情在眼前发生,马上就能知道这件事值不值得自己翻脸,翻脸后可能会有怎样的后果,给自己家族带来的利弊如何,对方是不是自己招惹得起的人等等,往往一个瞬间,马上便决定了对突发事件处理的基调。

    那些鼻孔朝天嚣张跋扈的纨绔子弟不是没有,但也要看人来决定态度,对平民百姓或许可以,但遇到与自己身份差不多的人,那就要慎重衡量利弊了。

    包括李素在内,在他决定插手这件事之前,也要先将刘显的背景问清楚,就是这个道理。

    而刘显得知李素要插手后,下意识第一句话便是问李素的底细,也是这个道理。

    权贵之间,绝不会轻易树敌。

    …………

    …………

    “李素是谁?”刘显露出迷惘之色。

    随即刘显忽然一惊,不知想到了什么,神色顿时变得惊怖:“李素!那个……李素?”

    李素揉了揉鼻子,慢吞吞地道:“虽然你表达得不清楚,但我还是明白你的意思,没错,我就是那个李素。”

    朝刘显咧嘴一笑,李素悠悠地道:“你看,我的回答多么低调,不像刘公子你,一开口先把你老爹的爵号亮出来,我就可怜了,老爹默默无闻,亮出来也没人知道。”

    刘显仍震惊地看着他,吃吃地道:“泾……泾阳县公,李素?”

    李素有点不耐烦了:“没错,泾阳县公李素,全天下或许叫‘李素’这个名字的人不少,但我敢保证,如此英俊的李素就只有你眼前这一位,除此别无分号。”

    刘显额头不知不觉留下了汗。

    李素的名字他当然不陌生,因为李素太有名了。

    他干过多少大事,为国立过多少功劳等等,刘显这种纨绔子弟并不太关心,不过李素多年前便敢跟东宫太子叫板,敢在东市公然废了东宫属官,甚至敢作长赋在大殿上讽刺当今天子……

    人的名儿,树的影儿,李素只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刘显顿时便知道他是谁了。不需要亮出身份,不需要摆排场,只是一个名字,安平县侯惹不惹得起便一目了然。

    刘显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呼吸也情不自禁急促起来。

    李素静静看着他的表情,然后笑了。

    “看来,你应该听说过我。”李素淡淡地道。

    刘显脸色仍很难看,但他还是努力挤出了一丝笑容,拱了拱手:“原来是李公爷当面,恕愚弟多有得罪了,愚弟举家甫入长安,眼拙不识金玉,李公爷恕罪,恕罪。”

    李素也笑得很灿烂:“小侯爷客气了,不打不相识,你我也算有缘,今日倒是我失礼了。”

    刘显飞快瞥了一眼地上的侯杰,目光复杂,然后强笑道:“李公爷,愚弟对您可是神交已久,来长安后一直想着拜望您呢,只是愚弟怎么也没想到,你我相识竟是今日这般场合,实在是……”

    李素笑道:“相逢即是有缘,不管什么场合都没关系的。”

    二人互相说着一些没营养没含义的客套话,明明话题尴尬且空洞,可二人说话的表情却无比认真,刻意营造出一种和煦友善的气氛,刚才二人之间的那一股子一触即发的火药味消散了许多。

    只不过,火药味还是没有完全消散,侯杰还躺在地上,事情已经发生,不是几句客套话便能交代过去的。

    最后还是刘显的心性缺了点火候,忍不住打破了这个尴尬的僵局,说到了正题。

    “李公爷您……认识侯杰?”刘显试探着问道。

    李素笑着摇摇头:“不太熟,平日来往不多。”

    这句是实话,哪怕侯家没出事以前,李素也跟侯杰没有太多来往,人与人之间还是看眼缘的,所谓“倾盖如故,白发如新”就是这么个意思,第一眼觉得投脾性了,一辈子肝胆相照,第一眼觉得不太爽利,一辈子顶多也只是点头之交,李素和侯杰就是如此,以前侯家没败落,侯杰常出入青楼酒肆纵情声色,可谓风.流阵里的急先锋,据说干过几桩出格的事,还因争风吃醋牵扯了一桩风.流人命官司,后来不了了之,对这种人,李素向来都是下意识的敬而远之。

    这句话出口,两个人同时变了脸色。

    刘显一愣之后,神情顿时轻松甚至喜悦起来,而地上躺着的侯杰则一脸灰败绝望。

    谁知李素又忽然补了一句话。

    “……不过,侯杰的父亲侯君集大将军,却对我有恩。”李素慢吞吞地道。

    刘显喜悦的表情刚浮上脸便僵住了,而侯杰却颇为意外地看着李素。

    刘显沉默片刻,咬了咬牙,指着侯杰道:“不知李公爷的意思……”

    李素淡淡道:“我没兴趣知道你们之间有什么仇怨,不过今日,我要保侯杰,世间所谓仇怨,无非权钱或美色,我想,我应该担得起。”

    刘显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终究是年轻人,忍不住火气,语气渐渐阴沉了。

    “李公爷何苦为此破家之人而驳我安平侯府的面子?”

    李素笑了笑,直视刘显的眼睛,平静地道:“你这句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今日找侯杰麻烦的其实不是你,而是你父亲,或者说,是你们安平侯府的意思?”

    刘显一滞。

    这个问题很严重,李素话里的意思很明了,如果是他刘显与侯杰两个人之间的事,那么便是私人恩怨,私人恩怨再怎么严重,也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但是如果这是刘显的父亲安平县侯的意思,那么事情就不简单了,已然上升到权贵家族之间的恩怨,这个恩怨可就严重多了。

    刘显不是头脑简单的纨绔子弟,事实上权贵的家教是最好最全面的,从小便有人教他权衡利弊的道理,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情势做出最恰当的判断。

    眼下的情势,显然对刘显不利,因为他招惹不起李素,不仅是他,连他父亲安平侯都招惹不起李素。

    然而,今日刘显似乎有些底气,李素的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刘显还是没有退让。

    沉默良久,刘显面色数变,最后终于咬了咬牙,加重了语气道:“不错,是咱们安平侯府的意思。”

    李素眉梢一挑,笑得愈发灿烂了。

    刘显的回答颇有些出乎意料,李素原以为帮侯杰出了头,对方会知难而退,就算从此结了仇,那也是以后的事,绝不会当众撕破脸的,不曾想,却等到刘显的这句回答。

    好了,既然上升到了权贵家族恩怨的层面,事件可以说全面升级了。

    “安平侯府么?”李素喃喃念了一句,然后笑道:“好,是我小觑天下英雄了,看来我李素这点小脸面在安平侯面前卖不动呀,既然卖不动,那好,我便不卖了。”

    笑容渐敛,李素目光忽现锋芒。

    “刘公子,你刚才话里的意思,这是你们刘家与侯家的恩怨,是这个意思吗?”

    刘显阴沉着脸,点头道:“是的。”

    李素冷哼道:“侯家已败落,所以你们刘家打定了主意要落井下石了?”

    刘显知道此时已将李素完全得罪,再无转圜的余地,索性横下心,冷冷道:“李公爷这话,我可不敢搭腔了,‘落井下石’四字,我刘显万万担当不起,倒是李公爷你,什么都不清楚便横插一手进来,是不是不太合适?”

    李素笑道:“刘公子来长安时日不长,久了你便知道,我李素向来是帮亲不帮理,既然我说过今日担待了侯杰,那么,从今以后,侯家的事便是我的事,任何恩怨可冲着我来。”

    说完李素看也不看刘显愤怒的神情,朝方老五挥了挥手,吩咐道:“将侯公子抬着,送回侯家,多日不见侯家婶娘,今日正好去拜望一下。”

    侯杰胳膊骨折,肋骨也断了,疼得两眼发黑,但神志仍清醒,闻言顿时努力强撑起身,朝李素感激地道:“多谢子正兄仗义……”

    说话间,方老五等部曲已上前抬起了侯杰。

    刘显这些年仗着小侯爷的身份处处顺风顺水,此刻竟被李素彻底无视,刘显这样的倨傲跋扈的纨绔子弟哪里受过这等气?年轻人嘛,冲动起来哪里顾及后果,于是顿时怒发冲冠,也顾不得李素的身份和权势,上前横出一步拦住了李素和方老五等人的去路,眼神阴沉地瞪着李素道:“李公爷,还请三思而行,为保一个破落户而与我侯府反目,值得吗?”

    李素有些惊奇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缓缓道:“刘显,纵是你父亲刘平在我面前,恐怕也不敢如此说话,你……这是在威胁我?”

    刘显强忍住气道:“不敢,李公爷言重了,只是凡事皆有是非曲直,为何李公爷连问都不问谁对谁错,便一头偏向了侯杰?”

    李素淡淡地笑道:“我说过,侯家的事,我一力担了,这句话的意思是,无论侯杰是对是错,你安平侯府尽可冲我来,至于讲道理……嗯,以前我还是很讲道理的,后来被人带坏了,慢慢的也就不太讲这个了,行吧,人我带走了,要论是非曲直,让令尊安平侯来与我论。”

    刘显大怒,李素显然没把他放在眼里,他刘显连与他讲道理的资格都没有,他父亲安平侯才够资格,这话将他藐视到极点,简直没法忍。

    拦在李素面前,刘显丝毫没有让路的意思,愤怒地盯着李素,语气森然道:“李公爷,不觉得欺人太甚了么?”

    纠缠到现在,李素越来越不耐烦了。

    平日广结善缘,可谓交游广阔,但是,并不意味着李素不敢得罪人,当初连李承乾都敢得罪,何况现在一个小小的县侯儿子?哪怕那位安平侯背后站着长孙无忌,那又如何?当初敢得罪东宫太子,现在自然也不怕得罪当朝宰相。

    “让路,不然揍你。”李素语气有些阴沉了。

    刘显冷笑:“既然欺我安平侯府无人,李公爷不妨试试?”

    李素的回答非常干脆果断:“好,试试就试试。”

    扭头看了方老五一眼,方老五顿时会意,大手一扬,领着一群部曲冲了上去,方老五一马当先,率先出手,首先便朝刘显脸上狠狠扇了一记耳光。

    啪的一声脆响,刘显惊愕地瞪大了眼,怔怔地看着李素。他没想到李素竟然如此果决,说动手就动手,就在这长安城里,就在大庭广众之下,毫无顾忌地与他安平侯府撕破了脸。

    “你,你……竟然真敢……”刘显抖抖索索地指着李素,又惊又怒。

    李素叹了口气:“为什么总有人不相信我真的敢揍人?难道我长着一张胆小怕事的脸?还是说,我这几年太低调太厚德载物了?”

    见小侯爷挨了揍,刘显身后的随从们不由大惊,当下也顾不得李素的身份了,纷纷蜂拥而上。

    方老五和众部曲目光一冷,索性放开了手脚,挥拳迎了上去,火药桶终于被点爆,双方部曲随从战作一团。

    刘显恰好站在双方殴斗的中心,甫一交手,刘显顿时被波及,侯府的随从自然不敢伤他,但李家的部曲可就没那么多讲究了,既然李素已下了令,这时还管他什么小侯爷,目之所及,皆是仇寇,无差别揍过去便是。

    很快,暗巷外拳来脚往,不时有人影倒飞出去,刘显夹在双方殴斗的人群里,激扬的黄尘很快淹没了他的身影,只听到刘显一阵阵杀猪般的惨叫声,最后声音渐渐微弱。

    论双方部曲随从的战力,方老五等人皆是百战余生的老兵,交战厮杀经验丰富得可以去编教科书了,而刘显的随从虽然也是军伍出身,但明显战力不如方老五等人,没过多久,侯府的随从们便被方老五等人放倒了一地,刘显躺在地上形容狼狈,衣衫凌乱,身上伤痕处处,已然晕过去了。

    李素一直在旁边冷静地观战,见殴斗结束,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不由满意地点点头,朝方老五笑道:“兄弟们没伤着吧?”

    方老五闻言心中一热,顿时笑道:“一点皮肉小伤,不碍事的,这位侯爷的部曲还不错,看得出是经历过杀阵的,收拾起来有点麻烦。”

    能被百战余生的方老五夸赞,可见安平侯府的部曲身手确实不凡,李素笑道:“五叔和兄弟们辛苦了,今日没丢咱李家的脸,回家后赶紧敷伤,每人再去账房支应一贯钱,算是赏钱。”

    部曲们喜上眉梢,纷纷道谢。

    看了看不省人事的刘显,李素的目光冷冷瞥过之后,遂命部曲们抬着侯杰往侯家走去。

    双方在长安街市上殴斗,自然不可能不惊动巡街的武侯,然而武侯们地位虽低,但却是长安城里最有眼力的人,看到李素和刘显的架势后,武侯们顿知招惹不起,更不敢干涉调停,人家这明明是神仙打架,小小的武侯长了几颗胆子敢掺和?最后看着李素和部曲们以胜利者的姿态扬长而去,武侯们一声不吭,待到李素等人走远了,他们才敢大声驱散围观百姓,顺便赶紧去雍州刺史府和安平侯府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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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负着手走在前面,部曲们抬着侯杰跟在后面,众人表情淡定,不慌不忙,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一群人走在大街上竟走出几分闲庭信步的风采来。

    侯杰满脸淤青,右手无力地耷拉着,表情很痛苦,不时抬头看一眼李素,欲言又止后又垂头暗暗一叹。

    众人步行半晌,侯杰这才强撑着道:“多谢子正兄义伸援手,若非子正兄出面,愚弟今日怕是下场不妙。”

    李素淡淡地道:“你不必谢我,刚才我跟刘显说的是实话,我与你病不熟,之所以出手,是看在令尊的面子上。”

    侯杰叹道:“不论如何,子正兄对我终归有救命之恩,此恩侯杰永志不忘,定当报还。”

    李素缓缓道:“侯杰,今日你与刘显的争执到底为了什么?我知道你们之间不大可能有什么深仇大恨,不是因为钱财就是因为美色,你们是为了哪一桩?”

    侯杰嘴唇嗫嚅几下,轻叹道:“……美色。”

    李素笑了:“那我就更想不通了,刘显并不是那种没脑子的蠢货,如果你和他只是为了某个姑娘争风吃醋,以刘显的理智,他可以为了美色与你侯杰结仇,但他应该不会连我都敢得罪,说句不谦虚的话,美色与我李素的分量比较起来,刘显应该很容易权衡得失利弊才是,为了美色不惜连我都敢得罪,那位姑娘难道果真绝色倾城么?”

    侯杰顿时露出黯然之色,犹豫半晌仍没开口。

    李素哼了一声,道:“罢了,你若不提,我也不再问,稍停送你回家,再拜望一下令堂大人后,我便……”

    话没说完,侯杰急忙道:“子正兄莫恼,此事实在是说来话长……”

    李素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道:“说来话长那就别说了,大家都挺忙的,咱们还是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吧……”

    侯杰愕然:“啊?”

    “说来话长”这四个字只是长篇大论前的铺垫好不好?你应该马上接一句“愿闻其详”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啊!你这么不按套路出牌,教我满腹沧桑故事如何继续?

    遇到一个不会聊天的人,侯杰顿时很心塞,感觉伤上加伤了……

    李素同情地看了一眼满脸尴尬的侯杰,叹道:“可怜的孩子,一肚子话说不出来憋坏了吧?算了,我就牺牲一下,你侯家和安平侯府有什么恩怨,尽管说吧,嗯……尽管简短一点,不要太浪费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呐,很贵的。”

    侯杰脸颊抽搐了几下,想到如今侯家破败的现状,又结下安平侯的大仇,这时就算李素拦着不让他说,他也要竹筒倒豆子般全说出来了。

    “子正兄,刘显今日与我争执,确实是因为一位女子,但又不仅仅是为了一位女子……”侯杰顿了顿,接着道:“这位女子是青楼的歌伎,三年前我与刘显便认识她了,我和刘显皆对她颇为钟情,刘显欲将她买下接入府中纳为侍妾,当年我侯家还没破败,而且我那时也是……年少疏狂,所以……”

    听到这里,李素顿时提起了几分兴致,没办法,故事太诱人,而且马上说到戏肉了……

    “所以,你把那位歌伎买了回去纳为侍妾了?”

    侯杰苦涩地点点头:“不错,那时我侯家是国公府,而刘家只是县侯,尽管刘显对我恨之入骨,却拿我无可奈何,不得不忍气吞声。”

    李素悠悠一叹,这就难怪了,侯杰对刘显来说便是夺妻之恨的仇人,不共戴天的那种,恰逢侯家破落,而且可以肯定侯君集无法翻身,刘显才算等到了报仇的时机,今日刘显没将侯杰大卸八块,只是将他打断了骨头,说明刘显是个……谦谦君子?
正文 第七百七十七章 积年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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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向来是人类所有仇恨中最无法化解的,可谓不共戴天。

    当李素知道这件事跟女人扯上关系后,顿知不可善了了。

    说起来是曾经的陈年旧账,然而此一时彼一时,当年侯家正是风光之时,侯君集是从龙功臣,爵封国公,颇得圣眷,至于安平县侯……举国上下那么多侯,谁知道安平侯是哪号人物?所以那时的侯杰行事无所顾忌,与刘显抢女人,抢了便抢了,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侯家权势不倒,刘显永远拿他没办法,永远只能忍着。

    可是,侯家毕竟倒了。

    权贵失势的下场是很严重的,当年施出去的恩不一定能收到回报,但当年结下仇却一定会被报还的,仇恨永远比恩情更令人刻骨铭心,永志不忘。

    “已是三年前的旧事了,刘显还没忘?”李素瞥了他一眼。

    侯杰点头,满脸苦涩:“那个女人……太美了,可谓人间绝色,她原本是官宦闺秀,后来其父犯事被斩,全家被没入内教坊,这才沦落风尘中,刘显对她一直念念不忘,三年仍不易相思……”

    李素叹了口气,道:“所以,今日刘显找上你,就是为了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如今还跟着你吗?”

    侯杰点头道:“当年我将她买下后纳入家中,一直到今天,她仍是我的侍妾……”

    “刘显逼你把那个女人送给他?”

    “这是刘显的目的之一。”

    李素缓缓道:“我有个问题刚才一直想问,权贵人家纵然结仇,想必也不会如此草率鲁莽,若说为了一个女人而对你下毒手,未免有些过了,哪怕你侯家如今已失势,也不至于把脸撕破得如此彻底,更何况刘显刚才说过,他是以安平侯府的名义对你下手的,也就是说,此事已非你二人的个人恩怨,而是两家之仇了,想必不仅仅是为了一个女人那么简单,对吧?其中是否还有别的原因?”

    侯杰咬牙道:“有。”

    “说说。”

    侯杰沉默片刻,忽然抬头看着李素,目光闪动了一下,道:“我父流放琼南以前,我曾去监牢探望,我父曾说,侯家若有大难,可寻子正兄,子正兄必护我侯家周全,是真的吗?”

    李素愣了一下,然后噗嗤一笑:“你都把话挤兑到这份上,我若说是假的,怕也会落个愧对故人的名声了,对吧?”

    侯杰脸一红,羞愧垂下头。

    李素冷哼道:“侯杰,咱们以往没什么交情,你父亲侯大将军曾对我有恩,但后来我也报还了,不然你以为你父亲犯下的事仅仅只是流放那么简单?大丈夫一生恩怨分明,也不必斤斤计较,此事我既然遇到了,便没有袖手不管的道理,刚才我跟刘显说的话你莫非没听到?我说过,侯家的恩怨,我一力担之,只不过你要清楚,我帮侯家是看在你父亲的面子上,与你无关,你若还在我面前玩弄这点上不了台面的小聪明,可莫怪我真的撒手不管了,你以为我很乐意为了侯家去得罪一位有权有势的县侯吗?”

    心底角落里那一点点小聪明被李素当面揭穿,侯杰羞得无地自容,满脸通红急忙赔礼道歉。

    李素淡淡笑了笑,算是揭过去了。

    这世上没有真正的蠢货,各有各的聪明,只是聪明也分种类分道行的,有的火候深,道行足,一副大智若愚的蠢样却干成了大事,有的靠着一点点小心机占点小便宜,大抵一辈子也就这个样子了,侯杰的小聪明自然逃不过李素的眼睛,以往李素若遇到了,也只是微微一笑,不予计较,但今日却很不厚道地当面揭穿了。

    原因很简单,也算是为了故人吧。侯家已然落魄到如此地步,而侯家的长子却靠着一点小心机小狡黠算计刚刚救了他性命的恩人,李素不得不帮侯君集教训几句,听不听得进去是侯杰的事,若侯杰阳奉阴违也简单,李素与侯家的交情仅止于侯君集这一代了。

    看着侯杰满面羞愧的模样,李素淡淡地道:“行了,这些话本不该由我说,我只是喜欢管闲事罢了,说说吧,你们侯家和那位安平县侯到底有何恩怨?”

    侯杰措辞片刻,低声道:“安平侯与我侯家……可以说是世仇了。”

    李素眉头一皱:“何出此言?”

    “早在大唐立国之前,当今陛下还是秦王时,我父亲已是秦王府的车骑将军了,那时的安平侯刘平只不过是我父亲麾下的一名兵曹,专司运送大军粮草,那年征讨王世充,两军决战洛阳城外,当时刘平押送的一批军粮因大雨而误时,比军令规定的晚了三日,差点造成军心动荡,我父亲气坏了,当即便行了军法,将刘平的左腿打断,养了三个月才见好,后来刘平渐露峥嵘,屡立战功,只是报到我父亲面前时,我父仍深恨刘平当年差点坏了大事,于是屡屡将刘平的战功截下不报,刘平豁了性命挣得的军功倒有多半被我父所截,最后大唐立国,高祖皇帝分封功臣,刘平只被封了一个县子,还是后来陛下即位后,刘平不知走了什么门路才封到了县侯……”

    李素恍然,然后叹了口气。

    照这般说法,两家果然是世仇了,阻人前程简直比杀人父母更恶劣,侯家与刘家的恩怨,可以说得上是“不共戴天”了。

    “所以,那个所谓的绝色风尘女子,只是刘显寻仇的一个借口而已,对吗?”

    侯杰点头:“那位女子……确实也深被刘显所喜,今日刘显截住我一来是为了报世仇,二来顺便也想将她霸占,一举两得而已,他知道,如今侯家已破败,而刘家不知何时攀上了长孙家,此消彼长,侯家只能任他宰割了……”

    李素这时也听明白了,怪不得刚才刘显理直气壮的说是安平侯府的名义寻仇,原来果真是家族世仇,如今侯家势颓,正是报仇的好时机,这个安平侯刘平倒也真是耐心极好,忍了二十多年才等到了机会。

    李素沉吟半晌,展颜一笑:“好了,事情我大概都清楚了,还是那句话,侯家的恩怨,我来担。”

    侯杰眼眶一红,哽咽道:“多谢子正兄,我侯家危难落魄之际,我父亲朝中同僚袍泽皆避之,唯有子正兄不弃,义伸援手,侯家承子正兄大恩,日后定当……”

    李素打断了他的话头,道:“行了,别说什么报恩的话,我做这些一是为了当初与你父亲的交情,二是不想愧对自己的良心,除此没有别的原因,……我先把你送回去,再拜望一下侯家婶娘,别的事情缓缓再说。”

    侯杰再次谢过,说了一路的话,李素和部曲们已快到朱雀大街时,侯杰忽然觉得不对,急忙道:“子正兄,走错了,我家已不在朱雀大街……”

    李素一愣:“搬家了?”

    侯杰苦笑道:“父亲犯事流放之后,殿中省便将我家的宅院收了回去,将我全家驱赶出来,还封没了大部分的家产和所有田地,如今我家聚居在长兴坊的一个小宅子里……”

    李素沉默片刻,叹息不已。

    倾巢之下,焉有完卵,当初侯君集的一个决定,真正是害苦了全家人。

    李素和部曲们当即掉头,走了小半个时辰才走到长兴坊,侯杰指明了路,最后众人在一个破败的小门前停住。

    叫开了门后,侯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门房走了出来,见侯杰满身伤痕被人抬回来,不由大惊失色,急忙高声叫来了家眷,家眷们纷纷抢出门来,见侯杰如此模样,家眷们纷纷伤心痛哭。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家的悲情落魄,心中不由泛起许多感慨。

    侯家如今的境况仿佛突然间给他敲响了警钟。

    家族兴衰,全在家主一人,一念可兴,一念可败,李素如今也是一家之主,整个李家的兴衰全系于李素一人,在这个皇帝意志能决定一切的年代里,若想家族长久兴盛下去,不至于落到侯家这个地步,李素往后每走一步都要分外小心谨慎,否则,若一朝失势,李素都不敢想象老爹和许明珠会承受多么巨大的屈辱,一如现在的侯家,只看面前这扇破败潦倒的窄门,便知其中辛酸。

    侯家已落魄,小小的宅院内全住着家眷,家仆丫鬟已被遣散,仅只留了一位忠心的老门房。

    众家眷围着侯杰大哭一阵后,几名老妇人搀扶着一位四十多岁的妇人缓缓走出来,妇人穿着粗布裙衫,云髻上斜插着一支不值钱的铁簪,尽管衣着配饰无比简陋,但神情却雍容镇定,不怒自威。

    原本围着侯杰大哭的家眷们见这位妇人出来,纷纷停了哭声,规规矩矩起身垂首恭立,大气也不敢出。

    妇人缓缓走到侯杰身前,奇怪的是,竟看都没看浑身是伤的侯杰一眼,目光反倒是首先落在李素身上,快速打量一番后,妇人朝李素裣衽为礼。

    “待罪犯妇拜见李县公。”

    李素急忙躬身还礼:“侯婶娘万万不可,折煞小侄也。”

    妇人便是侯君集的正室原配夫人侯方氏,李素曾经去过侯君集府上,也曾拜望过她。

    侯方氏直起身,道:“夫君流放琼南以前曾说过,侯家势颓即倾,长安不宜居,或有宿仇倾门之祸,夫君叮嘱我,若侯家果真有难,长安城中无义士,唯李县公可托付求恳,今日我侯家长子重伤,而李县公亲自登门,想必侯家的祸事已至矣。”

    李素惊奇地看着她。

    侯家夫人素有贤名,听说当初侯君集意欲参与李承乾谋反时,侯夫人便劝谏过他许多次,只是侯君集一意孤行,未曾听进良言苦劝,今日看来,侯夫人果然名不虚传。

    “婶娘言重了,若说祸事,倒也没那么严重,今日小侄只是特意拜望婶娘而已。”

    侯方氏叹了口气,道:“如今的侯家,连蝼蚁都招惹不起了,看在你眼里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侯家来说,不管招惹到谁都是灭门之祸。”

    直到这时,侯方氏才转头看着侯杰,道:“杰儿,谁将你伤成这样?”

    侯杰沉默片刻,低声道:“……安平侯之子,刘显。”

    侯方氏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道:“当年夫君种下恶因,今日果有此报。”

    顿了顿,侯方氏又道:“听说刘显与你也有过仇怨,为了什么?”

    侯杰迟疑一阵,讷讷道:“为了,为了……婕儿。”

    侯方氏毫不犹豫地道:“好,马上将你的侍妾婕儿送去安平侯府,并给他赔罪,家中所有值钱的物事全拿出来,换了银钱一并送去刘家,刘家若不肯揭过,你便一直跪在他家门口,赔罪的声音大一点,最好让全长安的人都听见,如此,刘家对咱们下手便多少有了几分忌惮了……”

    侯杰大惊,失声道:“娘,婕儿是我的侍妾,已有三年的夫妻之情,她还为我生了孩子……”

    侯方氏神色忽然凌厉起来,厉声喝道:“如今是保命!懂吗?保侯家男丁的命!为了保侯家男丁,侯家满门妇孺皆可牺牲,包括我在内!男丁活着,侯家才有希望,才有东山再起的一天,才能等到你父亲否极泰来,赦令归京,男丁若活不了,你以为剩下满门妇孺还能活几天?蠢材!”

    侯杰双目赤红,跪在侯方氏面前垂头咬牙,拳头狠狠攥住了衣角。

    浓浓的屈辱,浓浓的恨意,伴随着无可奈何的末路穷途的绝望,此时此刻,侯家上下竟无一人再开口。

    李素也呆住了。

    他没想到侯方氏竟是如此果决狠厉的人,家族势颓,仇家启衅,为了保全家族,不惜壮士断腕,其心志之坚忍,不愧是侯君集的正室夫人。

    李素不得不开口了。

    “婶娘且慢,不必如此牺牲,小侄愿为侯家承担。”

    侯方氏转头看着他,面色沉静道:“李县公,你能保侯家一次两次,能保一年两年,能保侯家世世代代么?若夫君一生不得赦令,在琼南偏僻穷苦之地终此一生不得返,侯家上下男丁十四口,难道都要靠李县公你来承担?你能承担多久?”

    转身看着喏喏无言的家眷们,侯方氏厉声道:“侯家唯有自救,方可长久!方可绝处逢生!若只想着别人帮助,咱们侯家不出十年便将湮没于世,别人帮忙是情分,是恩惠,但情分越用越薄,恩惠越欠越多,求惯了,跪惯了,谁都扶不起来,活着有什么用,丢尽列祖列宗的脸而已!”

    如果说刚才侯方氏壮士断腕的决定令李素觉得惊奇的话,此刻侯方氏这番话却令李素感到震撼了。

    家中有这么一位不服输的刚烈女人,李素可以肯定,侯家就算倒下,就算没有了侯君集,它照样能够东山再起。

    此刻李素心中已满是敬意,躬身朝侯方氏行了一礼,诚恳地道:“婶娘且听小侄一言,小侄与侯大将军交情甚厚,侯家之事,便是小侄之事,小侄一力承担,婶娘自强之心可敬,但恕小侄直言,今日的危难,侯家怕是担不下来,安平侯这次是有备而来,当年的世仇未消,他断不会轻易放过侯家,小侄今日出了面,已然帮侯家担下了,婶娘且等小侄消息便是,待到侯家平安度过此厄,日后再图兴家旺族。”

    侯方氏这时才长长叹了口气,神情浮上黯然之色,道:“家逢大难,妇道人家实难挽扶大厦之倾,我非顽固不化之人,既然侯家这次担不下去,也只能靠李县公从中斡旋周全了,老身代夫君和侯家上下多谢李县公大恩,待到夫君云开见日,定当报答。”

    说完侯方氏忽然朝李素屈膝一跪,行了一个跪拜大礼,侯家的家眷们也纷纷朝李素跪拜下来,就连受了伤的侯杰也强撑着跪了下去。

    李素急忙避过一边,道:“婶娘您这是折小侄的寿,我若受此大礼,将来有何面目见侯大将军?”

    心中焦急,但又不方便伸手扶侯方氏,李素只好躲在一边无奈地任由侯方氏扎扎实实行完了大礼起身。

    “婶娘放宽心,安平侯那里,小侄自有计较,不出十日,危难可解。这几日便请侯家上下尽量不要出门了,免生无端之祸。”

    侯方氏点头应了,李素又交代了几句,方才告辞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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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太平村家中,李素来不及休息,将许明珠叫来,叮嘱她以晚辈的身份去拜望侯方氏,当然,拜望只是个由头,重要的是装几大车礼物,银饼,绸缎,生肉绿菜等等,送些实在的东西,过日子都用得上的,顺便再带二十来个部曲,日夜守在侯家门口,以防安平侯上门报复侯家。

    见李素表情凝重,许明珠不由担心了。

    “夫君又惹祸了?”

    李素一愣:“为什么说‘又’?”

    许明珠很给面子地把“又”字去掉,接着道:“夫君惹祸了?”

    李素挠了挠头:“勉强算是惹祸了吧……”

    “‘勉强’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祸是惹了,但这次惹的祸不算大,相比当初我一言不合就跟太子硬刚,这次惹的祸简直不叫事……”李素说着说着,居然露出欣慰之色:“哎呀,突然发现,我越来越成熟稳重了,了不起!”

    许明珠哭笑不得:“夫君这次招惹了谁?”

    李素笑道:“一个县侯……”

    许明珠杏眼眨了眨,神情渐渐松缓下来。

    谁知李素紧接着补了一刀:“……不过这位县侯背后的靠山是长孙无忌。”

    许明珠顿时傻眼:“长孙宰相?夫君你……”

    李素笑道:“夫人放宽心,长孙无忌不会帮他出头的。能当到宰相的人,岂能不知权衡利弊?一边是我,一边是那个不知所谓的县侯,长孙无忌若为了他而与我结怨,能划算吗?”

    许明珠如今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白了,多少对朝局有了几分了解,闻言忧心忡忡地道:“纵然这次长孙宰相不会对付夫君,可是夫君招惹了那位县侯,长孙宰相心中对夫君还是留下了芥蒂,往后如何与长孙家来往?”

    李素摇摇头:“此事过后,我会登门跟长孙无忌赔礼,情面给足了,长孙无忌也不是心胸狭窄之辈,应该能够一笑而过,所以问题不大,但是夫人你要记住,长孙家与咱家的交情可能会越来越淡,咱们与长孙家合伙的香水作坊,往后这几年尽量多退让一些,让些小利给他们,不出意外的话,三五年内,咱家与长孙家的关系恐怕会有变数……”

    许明珠惊愕地睁大了眼:“是因为今日此事吗?”

    李素笑了笑,没回答。

    说实话,今天的事,李素并没有放在心上,哪怕李素突然起了杀心,使计将安平侯全家从世上抹去,相信长孙无忌也不会太在意,除了天家皇族,世上没有任何人任何家族值得长孙无忌不惜一切代价去保全的,尤其是李素如今的身份地位不同往昔,长孙无忌更不会轻易与李素结仇,一个小小的县侯,与长孙家不沾亲不带故的,充其量只有一些利益牵扯,这种人连当棋子的资格都没有,长孙无忌怎么可能为了他而跟李素翻脸?

    当然,心里有点小小的不舒服是情理之中的,这一点,李素登门赔个礼,道个歉,基本能揭过去,不会留下祸患和后遗症。

    李素所说的与长孙家的变数,指的是即将来临的东宫之争。

    这才是触动权贵豪门利益的大事,李素很清楚,长孙无忌看好的是魏王李泰,而李素看好的是晋王李治,李家和长孙家就此形成了矛盾冲突,这个是无可避免,而且也无法化解的矛盾。

    为了东宫太子之位,如今长安城内暗流涌动,有些矛盾还没有浮上水面,所以大家的面子都过得去,一旦情势渐渐明朗化,矛盾也将走向明面,那时李家和长孙家友谊的小船差不多也该翻了。
正文 第七百八十章 布局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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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儿大丈夫,该担当的事绝不推诿,无论是自己的事,还是别人的事,觉得自己应该担当,那么,便担当起来,前途无论多险恶,艰困,甚至注定了失败,只要有担当的勇气,活着就永远被人高看一眼。

    “责无旁贷”四个字的含义,勇于担当的人才会懂。

    李素曾经救过侯君集两次,而这一次,他再次担起了侯家的恩怨,只不过这一次却已不是纯粹的为他人担当了,多少带了几分利益的因素。

    毕竟,李素只是侯君集的朋友,不是他爹……

    李家部曲站在侯家大门前的那天起,便意味着李素正式向长安城的臣民宣告,侯家由李家守护,侯家当年的仇怨若寻上门来,李家负责解决。

    这个非常明显的信号显然吓退了许多人,包括安平侯。

    毕竟如今的李家已是豪门权贵,谁若想去侯家寻仇,首先得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看有没有资格与李家为敌。

    时至今日,随着李素的身份水涨船高,长安城能惹得起李素的人不多了。当然,长孙无忌算一个,据说他还是安平侯背后的靠山。

    不过当李素把整件事公然摆到了台面上,长孙家却一声不吭,毫无反应。

    长孙家的反应很正常,正在李素的意料中。

    李素的做法可以说是非常蛮横的,这一点他跟程咬金学了个十足,知道侯家仇人不少,李家要保侯家,索性便大明大亮摆开车马,寻仇可以,自己上门来,不管来了多少人,咱们便在侯家门口打一架。反正李素还顶着一个“长安小混账”的江湖名号,撒泼打架也不必在乎脸面,如果你也和我一样是不要脸界的同行,欢迎来寻仇,定让你不虚此行,把天捅破都奉陪。

    这般无赖的架势摆出来,但凡稍微要点脸面的权贵都不好意思再出手了,长孙无忌作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无比爱惜羽毛的关陇门阀,自然更不好意思帮安平侯出头了。更何况,世人皆知侯君集已被流放,侯家已是满门妇孺,当年侯君集风光时你不敢上门寻仇,如今落井下石却只敢朝侯家的妇孺下手,名声传出去至少得臭三代,睿智如长孙无忌者,又怎会行此下下之策呢?

    所以自从李家部曲值守侯家大门以后,长孙家和安平侯家一直风平浪静,没有任何反应。

    侯家因为李素的这个动作,终于保得太平,一家人住在狭小的宅院里,在侯方氏的操持下,倒也恬然安宁。

    ***********************************************************

    三日后,侯君集的长子侯杰来到了太平村。

    侯杰是奉母亲侯方氏之命来的,目的是为了感谢李素。

    李素这次很热情,明知侯家已一贫如洗,他还是亲自出门相迎,老实说,这么多年了,李素是第一次不带任何功利心的迎接一个客人。

    侯杰很识礼数,尽管侯家已一穷二白了,可他还是带了礼物上门。

    礼物的价值很低,都是侯家妇孺在家缝绣的花鸟虫鱼,还有自家菜地里种出来的一筐绿菜,单薄寒酸的礼担摆在院子正中,侯杰脸色有些赧然。

    “子正兄恕罪,实在是家用不便,只好尽家门之所能,送一些不值钱的东西,愚弟知道很寒酸,只求子正兄莫生气,您若看不上眼这些东西,还请等愚弟告辞后再扔远……”

    李素瞥了他一眼,笑道:“我发现侯贤弟似乎很喜欢挤兑人啊,你这话说出来,我就算想扔远也不好意思了,侯家已是这等境况,我莫非不知?何必还咬着牙送礼?打肿脸充胖子有意思吗?”

    侯杰苦笑道:“愚弟也不想送的,外人面前我或许还强端着几分国公府出身的架子,可是子正兄面前我有必要撑面子么?只不过,今日这些薄礼却是母亲大人吩咐一定要送来的,母亲大人说,侯家虽已颓败,但不是不识礼数的人家,登门拜谢自该有拜谢的规矩,子正兄帮侯家度过大难,若空手上门致谢,那是侯家没教养,只是侯家穷困,能拿出手的也只有这点东西了,不求子正兄看得起,只求侯家人能看得起自己,再穷也能挺直腰杆站着。”

    李素怔忪半晌,然后长叹口气,面朝长安城方向躬身行了一礼,摇头叹道:“侯婶娘真是巾帼英雄,有她一人在,侯家无论遇到任何危难都垮不了,娶妻若斯,侯大将军何其幸也。”

    侯杰微微动容,待李素行完礼,侯杰却忽然面朝李素屈膝跪拜,李素吓了一跳,急忙上前搀扶,侯杰却死拗着不肯起身,动情地道:“愚弟来之前母亲大人也说过,长安城中无义士,世人落井下石者多,雪中送炭者寡,子正兄不惜得罪权臣,不惜被人非议而保侯家平安,我父有缘识君,何其幸哉。今日侯杰代父母高堂与满门妇孺老弱,拜谢子正兄挽扶侯家之大恩。”

    侯杰拜完后径自起身,又朝李素长长一揖:“原本大恩不该言谢,可如今的侯家,除了拜谢,再无长物可报,若我父亲时运转济,能够等到赦令归京,侯家定有厚报。”

    李素笑道:“那是将来的事了,侯贤弟放心,侯大将军定有转运的一天。”

    侯杰苦笑不已,谁都知道侯君集事涉谋反,就算皇帝开恩大赦天下,赦谁也不可能赦他,大逆之罪,永无出头之日了,所以李素的话听在侯杰耳中,只当是一句毫无意义的安慰话罢了。

    李素看着侯杰的表情,不由微微一笑,也不再解释,转身便请侯杰前堂入座。随即扭头吩咐薛管家设宴,并吩咐将侯杰带来的绣绸送入内院给夫人,让内院的丫鬟们做成枕面,而带来的绿菜则命厨子马上洗摘后做成菜羹。

    侯杰一怔,立马露出感动的表情。

    无声无息间,李素给了他最体面的尊重。

    …………

    入前堂,宾主各自落座,丫鬟们很快摆上酒菜,二人各据一案,互敬互饮,李素说起长安城的一些闲杂趣事,侯杰却一无所知,一问方知,自从侯君集被除爵流放后,当初与侯家子弟厮混的纨绔们已渐渐断了往来,一朝失势,门庭冷落,这一年来,侯家从上到下尝尽了世态炎凉。

    李素暗自一叹,侯家的下场更令他提高了警惕,“居安思危,思则有备”,若不想步侯家后尘,不让家人妻小过这种颠沛落魄的日子,自己一定要谨言慎行,不可走错一步,站得越高,离地越远,摔下去也越痛,侯家便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侯杰端杯饮尽杯中酒,长长舒了口气,脸上露出舒坦的表情,幽然叹道:“多日未曾饮子正兄所酿的烈酒了,家道已颓,母亲大人削减了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这酒之一物更是不准任何人再饮,愚弟快一年未尝过酒味了。”

    李素笑道:“稍停贤弟回去时带上十坛,区区杯中物,用不着一副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模样,怪瘆人的。”

    侯杰笑了两声,急忙谢过。

    酒过三巡,李素敲了敲桌案,忽然压低了声音,道:“侯贤弟,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你父亲真能得到赦令归京呢?”

    侯杰一怔,然后自嘲般苦笑摇头:“子正兄莫闹了,我父亲犯的什么事,你比我更清楚,我听父亲说过,若不是子正兄冒着风险力保,侯家早已被满门抄斩了,能得个流放琼南且不究亲眷的下场,全托子正兄的恩情,你觉得陛下有可能会赦免他吗?”

    李素笑道:“侯大将军确实有错,但你记住,‘有错’,不是‘有罪’,两者是有区别的,当初附逆李承乾谋反,侯大将军可没有调动过一兵一卒,更没有助纣为虐,没杀过一个守城将士,尤其是最后,他还在杀阵之中劝服数位将领卸兵弃甲,自缚双手跪在太极宫前请罪,若论起罪状,侯大将军所犯之罪其实是非常轻微的,用‘一时糊涂’来形容最为恰当,事情过了这么久,陛下心中再大的怒火差不多也消了,如今陛下尤喜追忆往昔,甚思当年那些从龙功臣,所以才有了设立功臣画像一事,你父若欲求得赦令归京,现在恰正逢时。”

    侯杰闻言一愣,不敢置信地看着李素,语声带了几许轻颤道:“子正兄所言……可当真?”

    李素一脸严肃地凑了过来,正色道:“认真看看我的脸,告诉我,你从我脸上看到了什么?”

    侯杰呆住,片刻后方才迟疑地道:“什……什么?”

    “诚信啊瓜怂!”李素白了他一眼:“我口干舌燥说了这半天,就为了逗你玩吗?”

    侯杰呆怔一阵,神情渐渐浮上极度的惊喜,呼吸也不自觉地粗重起来:“子正兄……果真能帮我父亲求得陛下赦令?”

    李素缓缓道:“可以,但是,我需要布局,而且,还需要你和侯婶娘的配合,如果此事能成,你父亲不仅能够得到陛下的赦令,甚至还能继续领兵,出征西域。”

    侯杰愈发满头雾水:“西域?”

    “不错,西域焉耆王龙突骑支反叛大唐,截断丝绸之路,抢掠屠戮过往商旅,难道你不知道?你父亲侯大将军有过征伐西域的经验,是出征西域最合适的人选,陛下若能赦免你父,相信他就不会介意再次起复你父亲,让他领兵出征。”
正文 第七百八十一章 断腕筹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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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侯君集能不能得到李世民的赦令,能不能领兵出征西域,其实跟李素半文钱关系都没有,完全不关他的事。

    只是李素布的局,里面包括了侯君集这一环。

    以李素如今在长安城的人缘,那些军中老将们几乎个个都与他交好,自己还有一位军中地位仅次于战神李靖的舅舅,这么多关系不错的将军,李素却偏偏选择了侯君集。

    其中的原因很简单,——侯君集最合适。

    有过救命之恩,而且不止一次,同时侯君集当初敢造李世民的反,也是个胆大包天的狠角色,最后李素还主动解决侯家的危难……

    一桩桩一件件加在一起,李素与侯君集之间的交集越来越多,牵扯越来越深,更不提里面还有利益,人情,恩情等种种因素,放眼长安城内的诸多老将,与李素的交情深到这个地步的,几乎没有,连他那位舅舅李绩也没到这个地步。

    所以李素决定再拉侯君集一把,正如他跟许明珠交的底,这一次解决侯家的危难,里面掺杂了利益的因素,李素不怕坦然承认,就算当着侯君集的面,他也敢这么说。

    人总是不喜欢被人利用,一说起被利用了便满腹愤懑,恨不得将其除之而后快,其实如果思维不那么局限的话,换个角度想一想,能被人利用也并不算坏事,至少自己有着被人利用的资本,一定是自己的某方面特别突出,超脱于世人,才会被有心人看上,然后利用,这样说来,被人利用其实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含蓄的赞赏。

    在李素的眼里,侯君集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具有被利用的价值,所以李素想利用他,当然,做人也要讲点道德,就算利用别人,也要当面把话说清楚,若能各取所需,便不再是利用,而是合作,李素同样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这个说法听起来便舒服多了。

    侯杰跟大部分的纨绔子弟没什么区别,言行比较嚣张,脑子比较单纯,让他横行乡里欺男霸女没问题,正是拿手好活儿,让他忧国忧民思策泽民就不行了。

    听到自己父亲居然能够得到皇帝的赦令,并且还能干回领兵打仗的老本行,侯杰眼睛越来越亮,神情浮现极度的兴奋。

    “我父亲若能得赦归京,侯家上下定铭记子正兄的大恩大德,此恩世代传延,永志不忘!”

    李素斜瞥了他一眼:“若你父亲不能得赦令,难道侯家就不记我的大恩了?”

    侯杰神情一滞,面现赧然之色,急忙拱手打算解释,却被李素摆摆手拦住。

    “恩不恩的,我从来不在乎,侯家不记也没关系,实在不想欠我太多的话,等你父亲回长安,让他把恩情折算成银饼给我,这种报答方式正合我意,千万不要以为用银饼报恩是在侮辱我,我真的不怕被侮辱,只怕你侮辱的力度不够大……”

    侯杰目瞪口呆:“…………”

    李素干咳了两声,老脸有点发红,提起钱财就不由自主地兴奋了,一兴奋就管不住嘴,嘴上没个把门的,什么话都敢说,孤高冷艳的完美人设瞬间崩塌……

    “忘记我刚才说的话,咱们回到正题……”李素拍了拍侯杰的肩,道:“你难道没什么问题问我?”

    “有。”侯杰回过神道。

    “你问。”

    “子正兄刚才说能帮我父亲得到赦令归京,还说要布局,需要侯家的配合,请子正兄吩咐,侯家如何配合?我代母亲大人表个态,侯家上下定效死命,哪怕搭上本族子弟几条人命也在所不惜!”

    侯杰说着露出狠厉的表情,显然侯家这一年来的遭遇令他快黑化了,从高处摔得越狠,便越明白权势的重要性,侯杰身为侯家长子,感受自然更深刻,为了让李世民赦免侯君集,侯家上下确实打算不惜一切代价了。

    李素摇了摇头,笑道:“没那么严重,我出的主意,若让你们侯家还搭上人命,最后算起来,我对你们侯家到底是有恩还是有仇?”

    侯杰急忙道:“子正兄真的不必顾忌,只要我父亲能回来,侯家牺牲几个人不要紧,包括我在内,这一年我算是看清楚了,若没有我父亲在,侯家就是一只让人随便捏死的蝼蚁,全家老少都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这种日子我侯家都过够了,若牺牲几个人能换得侯家再续风光,侯家才能继续开枝散叶,越来越强盛……”

    话说得理直气壮,也颇有一去不返的豪迈气概,但李素仍皱了皱眉,心里泛起一阵不太舒服的感觉。

    权贵之间的斗争激烈且残酷,权贵为了家族强大随时能够牺牲族中子弟,这是为了大局出发,被选中的子弟都有着献身的觉悟,甚至是光荣的荣誉,死后牌位将会在族中祠堂里高高供起,让后人凭吊赞颂……

    道理李素都懂,可是,心里就是不舒服。

    心中不舒服,李素的表情难免便有些清冷了。

    侯杰却浑然不觉,仍旧兴冲冲地道:“还请子正兄吩咐,侯家该如何配合您,愚弟必赴汤蹈火!”

    李素忽然间有些意兴阑珊,连饮酒都没滋没味了,闻言懒懒散散地道:“配合很简单,从你们侯家挑选一个后辈子弟出门,找个人多热闹的地方,安排人打断他的腿……对了,所谓择人不如撞人,就你吧,嗯,侯君集的嫡长子,未来侯家的继承人,分量足够,大小长短正合适……”

    “啊?”侯杰脸色一变,额头顿时渗出汗来,结结巴巴地道:“子,子正兄……您莫闹!”

    “谁跟你闹了?侯家我不认识别的人,只有你了,而且你刚才那番为了家族不惜慷慨赴悲歌的豪迈模样令我深深感动,若不成全你,实在枉费了你一腔为侯家献身的热血,哎呀,一段佳话呀,知道咱俩现在像谁么?想想,仔细想想……”

    侯杰脸色已然变得惨白,讷讷道:“像……像谁?”

    李素啧了一声,道:“像战国时的燕太子和荆轲呀!一个请人去送死,另一个主动要求去送死,啧啧,千百年后,咱俩说不定又是一段传奇的千古佳话呀……”

    扑通一声,侯杰面无人色瘫软在地,脸上的汗水越流越多。

    “子,子正兄……还有别的选择吗?愚弟毕竟是侯家长子……”侯杰哭丧着脸道。

    李素笑眯眯地道:“当然有别的选择……”

    侯杰立马抬起头,充满希冀地看着他。

    “刚才我不说过要打断腿么?”

    侯杰狂点头,两眼一闪一闪亮晶晶。

    “傻孩子,你可以选择打断自己的左腿或是右腿呀,……若你更慷慨一点,狠下心打断自己的第三条腿,啧!我的布局可就事半功倍,你父亲归京的成功几率就更高了……”李素瞥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道:“我个人觉得啊,反正你已经有了儿子,而且好几个了,侯家长房已有了后,你第三条腿的用处似乎……”

    话没说完,侯杰被狗咬了似的从地上弹了起来,惨白着脸急声道:“左腿!我选择左腿!”

    李素叹了口气,侯杰悲愤地发现,李素对他的选择似乎有点……失望?

    “子正兄,打断我的腿我认了……”侯杰咬了咬牙,一脸悲壮,道:“然后呢?然后该怎么做?”

    李素笑了笑,笑得高深莫测:“然后……便该请侯婶娘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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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平侯刘平被调任长安,任职吏部侍郎,对朝堂来说,这只是一次很平常的官职调动,偌大的朝堂里,有人进有人出,有人莫名其妙被贬谪,也有人稀里糊涂被升官。

    看在外人的眼里,刘平最近应该属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类的人物,毕竟从那个偏远的凉州调来大唐繁华的国都权力中枢任职,虽说属于平调,但地位和含金量却跟凉州不可同日而语,人在长安,在权力中枢,想给自己创造平步青云的机会比在凉州容易多了,尤其是刘平还傍上了大唐第一权臣宰相长孙无忌的大腿,有人脉有后台有机遇,刘平的前程何止一片大好,路上简直铺满了金砖。

    外人的看法当然是不足信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外人眼里的刘平风光无限,只有刘平自己清楚,如今的他,正是有苦难言。

    原本调任长安后,刘平确实很得意的,一直到他那个不争气的犬子当街殴打侯杰,却不小心被李素遇到后,刘平便知道自己得意的日子差不多到头了。

    李素是什么人,刘平早在凉州任职时便已有耳闻,少年成名,天下皆知,这些年陆陆续续为大唐立下的功劳摆出来,连刘平这位勉强算是开国功臣的人都暗暗咋舌吃惊,少年封爵,深得圣眷,而且脾气不小,不仅混了个“长安小混账”的江湖匪号,连当今天子他都敢怼,一篇《阿房宫赋》气得陛下七窍生烟,怒极了也只罚他蹲了几天大理寺而已……

    如此多的事迹,几乎可以称得上“传奇人物”了,刘平的儿子要死不死的竟得罪了他……

    老实说,刘平当时大义灭亲的心都有了。

    虽说抱上了长孙无忌的大腿,但李素这个人,也不是轻易能招惹的,尤其是从他对刘显的做派来看,李素这个人与外界的传闻一样,为人确实有些混账,甚至毫无掩饰地说过,他是个不怎么喜欢讲道理的人,喜怒全看心情,说发作就发作,从来不顾忌后果,县侯的儿子说揍也就揍了。

    想想也不奇怪,皇帝陛下够尊贵了吧?人家就站在朝堂上,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抑扬顿挫地念出了那篇《阿房宫赋》,——连皇帝都不怕,还会怕一个县侯的儿子?

    …………

    怀着满腹忐忑,今日刘平持拜帖登了长孙无忌的门。

    拜望当朝权势最盛的宰相,刘平自然不能空着手,但更不能大白天装着几大车礼物大摇大摆停在长孙家门前,真这么缺心眼的话,长孙无忌不介意把他扔进大理寺,问他个贿赂朝臣之罪。

    事实上刘平登门时,袖子里仅仅只带了一份冗长的礼单,礼单也不会冒然直接递给长孙无忌,这么做还是缺心眼,于是刘平进门后首先将礼单递给了长孙府的管家,管家会意,飞快将礼单收进自己的袖中,然后非常热情地将刘平请进前堂。

    跪坐在前堂里等了小半个时辰,长孙无忌这才姗姗而来。也不知确实是因为国事繁忙,或者故意端一下宰相的架子,刘平却不敢有半点脾气,见长孙无忌从前堂后面的屏风转出来,刘平急忙挺直了身子,端端正正朝长孙无忌行了一礼。

    长孙无忌朝刘平淡淡一笑,算是打过招呼,然后请刘平坐下。

    二人寒暄了几句朝局和国事,刘平终于忍不住了,将话题引到了正事上。

    “相爷,前几日下官犬子无意中得罪了泾阳县公,此事下官着实不安……”

    长孙无忌眉眼微抬,瞥了他一眼又垂下眼睑,淡淡地道:“刘县侯有何不安?你不是亲自登门赔过礼了么?李素也受了你的赔礼吧?”

    刘平苦笑道:“赔礼是赔礼了,李县公也说揭过此事了,可是……下官赔礼那天又犯了错。”

    长孙无忌皱起了眉:“你又犯了什么错?”

    刘平叹了口气:“下官登门赔礼时,仍以为李县公少年封爵乃是幸进,心中存了轻慢之意,所以赔礼时没有带上我那惹祸的犬子,下官与侯家的恩怨也只字未提,单只是拿犬子和李县公的冲突赔罪,后来下官出了门,渐渐察觉到不妥,想想当时李县公的神色冷淡,恐怕心中已是不悦,下官这次赔罪,只怕将他得罪更深了……”

    长孙无忌淡淡看了一眼,忽然冷笑:“你以为李素封爵是幸进?莫非在你心里,李素是一个只知揣摩圣意而讨陛下欢心的弄臣?刘县侯,你也算是开国功臣了,就这么点眼力,老夫真怀疑你是如何混迹到如今这个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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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
正文 第七百八十四章 深陷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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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平虽说平庸,可毕竟也是军伍出身,王付渠的失踪令他察觉其中有蹊跷,而且他敏感地发觉自己似乎已陷入了一个圈套里面,随着王付渠的失踪,这个圈套开始越收越紧,他已有种喘不过气的窒息感,偏偏这种直觉捉摸不出源头,令他一身的力气都无处使,这种感觉很糟糕,很心慌。

    匆匆忙忙回到侯府,刘平刚喘了一口气,倒霉事接踵而至。

    在城外时他便下令侯府所有部曲出动,寻找王付渠的下落,长安城那么大,靠侯府里那几个部曲自然不大可能找到,连刘平自己都没做什么指望。

    然而,王付渠却偏偏被找到了。

    找到他的不是安平侯府的部曲,而是雍州刺史府的差役。

    差役领了雍州刺史的拜帖,带了几个人登门,随之而来的,还有王付渠本人。

    只不过王付渠已变成了一具尸首,尸首肿胀发白,死得不能再死了,看样子似乎是从水里捞上来的。

    刘平看到王付渠的尸首时,心中咯噔一下,然后涌起无尽的悲伤和愤怒,这些情绪刚涌出来没多久,很快又化作一片惊惶不安。

    眼前这具尸首告诉他,自己的直觉没错,整个安平侯府都已落入了一个圈套里面,无可逃避了。

    “谁,谁干的?”刘平盯着王付渠的尸首,咬牙问道。

    雍州刺史府一名差役上前躬身行礼,道:“周刺史请刘侯爷仔细辨认一下,此人确定是安平侯府的人吗?”

    刘平眼都没抬,仍死死盯着尸首,沉声道:“不错,他名叫王付渠,是侯府亲卫火长。”

    差役点了点头,道:“确定苦主身份就好,咱们最怕的就是遇到没头没尾的案子。”

    刘平冷冷道:“王付渠是怎么死的?你们可有查出眉目?”

    差役摇头道:“两个时辰前,有一位钓叟在城外渭水河边钓鱼时发现了王付渠,刺史府的仵作粗略看了一遍,此人毙命至少三日了,他的致命伤在心口,心口有一道长约两寸的伤口,深达五寸,仵作推断,谋害王付渠的凶器可能是一柄小匕首,凶手杀人后,再抛尸渭水中,尸首在水里泡了三天,所以浑身肿胀发白,周刺史遣小人过来问问,如果确定是贵府的亲卫,那么还请刘侯爷行个方便,让小人在您府上问一问,看王付渠以前得罪过什么人,经常去什么地方等等……”

    刘平脸色阴沉,连话都懒得说了,只挥了挥手,算是默许。

    差役们感激地行了一礼,然后分散开来,果真不客气地在侯府到处查问起来。

    刘平此刻心乱如麻,他很清楚,王付渠的死与个人恩怨无关,恐怕多半牵扯进了侯家的事里,雍州府的差役们根本就找错了方向,不过自己与侯家的恩怨,却不足为外人道,这事若说出去,就算拿住了杀王付渠的凶手,可他刘平也讨不了好,毕竟从开始到现在,安平侯府在这件事里扮演的一直是不光彩的角色。

    伤怀地看了一眼地上躺着的王付渠,刘平叹了口气,转身回了屋。

    从今往后,他刘平发誓再也不招惹侯家了,只希望背后那个布局的人到此为止,安平侯府已付出了一条人命,与侯家也没来得及结下不共戴天的仇恨,充其量只是一点小摩擦而已,事情发展到现在,也该够了吧……

    至于背后布局的那个人究竟是谁,刘平心中早就列了几个人选,或是侯君集的旧部故吏,或是至交好友,不管是谁,仅只看他这一手炉火纯青的布局功夫,便令刘平打从心底里冒出一股寒气,这种人绝不是自己招惹得起的,与官爵地位无关,哪怕他只是个白身布衣,想玩死他刘平,应该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

    瞬息之间,李素那张年轻亲和的脸庞闪过刘平的脑海,刘平呆了一下,随即使劲摇了摇头。

    如果真是他,这个年轻人未免太可怕了,难怪朝堂君臣对他如此看重,难怪长孙无忌对他如此推崇,确是盛名之下无虚士啊,这几日发生的事若果真是他在幕后布的局……

    想到这里,刘平莫名地浑身一激灵,立马转过身,大喝道:“来人,备马!我要出城去太平村!”

    犬子刘显上前,疑惑地看了他一眼,轻声道:“父亲,此刻已是掌灯时分,城内宵禁,城门坊门皆已关闭……”

    刘平失神地叹了口气,脸色瞬间有些苍白,无力地道:“那就算了吧,明日一早等城门开了再去……”

    然后,在刘显不解的目光注视下,刘平独自一人失魂落魄地朝内院走去,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是他吗?不是他吧?怎么可能是他?才二十多岁呀,再说……他当时也下令部曲砸了青楼,还准备来寻我的麻烦,显然他也应该不知情……吧?”

    …………

    刘平觉得安平侯府已付出了如此代价,就算背后有人布局,达到这个效果也该见好就收了,毕竟不是什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权贵圈里争斗不是没有,但彻底撕破脸,欲将对方置于死地而后快的,委实很少见。

    然而,刘平也估错了方向。

    别人要达到的目的根本不是弄垮安平侯府,而是侯君集。

    为了这个目的,安平侯府会是怎样的下场,会死多少人,则不在别人的考虑中。

    愿望是美好的,但现实却太残酷。

    第二天,天刚亮,长安城的城门坊门开启,一夜没睡的刘平马上出了屋,一边整理着装,一边大声吩咐备马。

    想了整整一夜,在刘平心里,李素的嫌疑越来越重,刘平越想越觉得自己陷进去的这个圈套就是李素本人的手笔,可能性非常大。

    想通了这些,刘平第一个感觉不是愤怒,他现在连愤怒的胆子都没有了,只有深深的懊恼,原以为侯君集被流放,一辈子翻不了身了,而且侯君集在朝中的人缘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刘平当初左右思量,直到觉得自己有了七八成的把握,这才默许犬子刘显对侯杰动手。

    可是,谁知道侯君集那么差的人缘,居然还有一位如此强悍的故人无怨无悔地保护着他的家人,早知有这么一尊大神的存在的话,他刘平长几个胆子敢对侯家动手?

    刘平今日一大早出门去太平村,为的便是求见李素。

    他已下定决心,这一次无论如何也要见到李素,当面向他诚挚道歉,力求李素的原谅,不管背后布局的人到底是不是李素,这个人都是不宜得罪的。

    叫上刘显,再吩咐管家备好几大车礼物,刘平正打算出门,忽见府里管家踉踉跄跄朝他跑来。

    “侯爷不好了!”

    刘平心头一沉:“何事惊慌?”

    “府门外,府门外……侯君集的正室夫人领着侯家老少,正跪在府门前,说是求侯爷放侯家满门一条生路……”

    刘平大惊:“我已没招惹她了,此话从何说起?”

    管家叹了口气,哭丧着脸道:“侯爷,王付渠身亡一事,今早已传遍长安城了……”

    刘平不解地道:“那又如何?不管怎么说,王付渠是我侯府的人,他的死活关别人何事?”

    管家叹道:“本来不关别人的事,可是人言可畏啊,不知哪个杀千刀的乱嚼舌根,说侯家长子被打断腿就是侯爷指使王付渠干的,王付渠是侯爷多年的亲卫,可谓心腹,又是侯府里面武艺最高的人,事情闹大了,侯爷担心走漏风声,又下令暗中将王付渠杀之灭口,这个说法今早已传遍长安,不妙的是,似乎长安的百姓都信了,侯家上下约莫也是听说了这个谣言,于是一齐跪在咱们侯府前,求侯爷饶命……”

    刘平只觉一道九天神雷劈在自己头顶,随即两眼一黑,身躯不由趔趄了一下。

    管家急忙上前扶住了他。

    刘平重重推开管家,两眼赤红冒火,浑身气得直颤,最后从齿缝里迸出一句话。

    “我刘平到底得罪了谁!多大的仇怨,竟欲置我于死地!”
正文 第七百八十五章 步步紧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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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平发现自己陷入了严重的危机。不至于掉脑袋,但一定会丢官除爵。

    大清早便接连而来两个打击,一是长安城的流言,王付渠的死显然给有心人弄垮安平侯提供了完美的借口,或者干脆说,王付渠的死根本就是有心人为了制造这个借口而下的手。

    所以,原本一桩很简单的谋杀案,现在变得复杂了。按传言的说法,王付渠是对侯杰下手的人,打断了腿又被安平侯灭口,刘平现在浑身长满了嘴也无法解释了,因为王付渠死了。

    所谓“死无对证”,人都死了,你爱怎么解释都行,但也要看我们信不信,别把天下人都当成了傻子。当今天子曾经发起的玄武门之变,他解释了么?当然解释了,官方最标准的答案是隐太子李建成多么多么恶劣,多么多么不仁不义,一心想将他诛之而后快,所以当今天子为了自保,不得不发起玄武门之变,最后忍痛含泪亲手射杀了亲兄长。

    时隔多年,天下人信了么?

    现在刘平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不同的是,刘平是真正的被冤枉了,然而,还是那句话,——谁信?

    王付渠一死,刘平注定无法辩白了,黄泥巴掉裤裆里,不是屎都是屎。

    如果说王付渠的死还没能将刘平逼进绝境的话,那么此刻侯氏满门跪在侯府门口求饶,这个就实实在在要了刘平的命了。

    权贵之间的争斗很残酷,一团和气之下裹挟着刀光剑影,不过权贵的争斗通常还是有着基本的游戏规则,那就是别公开撕破脸。暗地里什么阴招都可以出,当着面大家还是好好发挥一下演技,你笑我也笑,关系亲密得同穿一条裤子,如同千年后的明星一样,暗地里都快抄刀互砍了,记者的闪光灯面前却勾肩搭背,信誓旦旦说是好兄弟好姐妹。

    侯方氏今日的做法,显然是撕破脸了。不仅撕破脸,而且当着长安城百姓的面扇刘平的耳光。

    不论出于何种心态何种目的,领着全家老少跪在侯府门口求饶,这个做法实在太恶心人了,这个年代的人尤其是权贵,还是非常看重名声的,侯方氏这么一跪,就算刘平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损失,可名声却从此彻底臭了,两代内都抬不起头。

    刘平急了,抬脚便往大门外飞奔而去。

    冲出大门,刘平发现门前空地上黑压压跪了数十人,一名神态雍容的中年女子为首,后面跪着一群老弱妇孺,更可气的是,就连那个被打断了腿的侯杰也来了,躺在一张软榻上,一脸的生无可恋。

    侯家一众老少周围,看热闹的百姓早已围得水泄不通,人人皆饶有兴致地盯着侯府大门,目光各异,刘平甚至敏锐地发现,看热闹的人群里还混杂着几位眼熟的同僚,很不幸,这几位同僚都是朝堂上的监察御史……

    看到眼前这架势,刘平心中咯噔一下,明白情势已经很不妙了,今日的局势断难善了,不死也得脱层皮。

    努力平复心中的惊惶,刘平几步上前,扑通一下跪在侯方氏面前,语气沉痛道:“嫂夫人这是做什么?刘某当年是侯大将军的部将,与大将军有袍泽之谊,嫂夫人此举折煞刘某,几陷刘某于不义也,若是刘某做错了什么,嫂夫人任打任骂,刘某绝无二话。”

    话说得很周全很稳妥,姿态放低了,态度谦逊了,任谁也挑不出错。

    侯方氏却不是那么好打发的,今日她就是为了闹事而来,怎会轻易被刘平的一番话给套住?

    仍旧四平八稳跪在侯府门前,侯方氏盯着府门上的牌匾,淡淡地道:“刘侯爷如此客气,倒令破家罪妇惶恐了,侯爷万万莫提当年的袍泽之谊,侯家已落魄,攀不起刘侯爷,罪妇今日此来,只为求侯爷高抬贵手,当年你与我家夫君的恩怨,谁对谁错我不清楚,夫君当年行军法,为的是社稷,侯爷派人打断我儿的腿莫非也是为了社稷?”

    刘平眼皮一跳,赶紧道:“嫂夫人明鉴,令郎断腿真不是我干的,当着长安父老们的面,我刘平愿发毒誓,若令郎的腿是我派人所为,管教我刘平从此……”

    话没说完,侯方氏打断了他,淡淡地道:“侯爷是体面人物,发誓这种事说得再壮烈,终归也是缥缈得很,侯爷还是免开尊口吧,万一哪天果真应了誓,倒成了我的罪过了。”

    不待刘平反应,侯方氏指了指身后躺着的侯杰,道:“侯爷看清楚,他就是侯杰,被人打断了一条腿,今日罪妇把他带来了,侯杰是我侯家的长房嫡长子,不论当年夫君与你有何恩怨,罪妇今日便代夫君做主,把侯杰的命交给你,只问你一句,侯杰的命够不够抵偿当年你和夫君的恩怨?如果不能,侯爷可随便在我侯家的男丁里选人,若侯爷存着灭我侯家满门的心思,也不劳侯爷玩弄手段,今日我全家男女老少都来了,当着侯爷的面抹了脖子便是。”

    说完侯方氏忽然从袖从抽出一柄小匕首,瞪着刘平厉声道:“侯爷看清楚了,罪妇先把侯杰的命拿给你!”

    匕首闪烁着寒光,猛地朝侯杰的胸口扎下,动作太突然,去势太迅疾,围观的百姓一齐发出一声惊呼,眼看着匕首朝侯杰的胸口狠狠刺去。

    刘平离侯方氏最近,见她拔出匕首便情知不妙,当匕首刺向侯杰时,刘平眼疾手快,几乎下意识地出手,举臂挡住了侯方氏的手腕,匕尖在离侯杰胸口仅只三寸的地方停住。

    成功挡住了匕首,刘平方觉后怕,额头已满是冷汗,此刻他吓得差点魂飞魄散,前面的一切可以说是侯方氏在做戏,但刘平从挡住侯方氏匕首的力道上能感觉到,那刺向侯杰的一刀,委实用了十成十的劲道,没有半点作假。

    额头上的冷汗都来不及擦,刘平第一眼便望向侯杰,只见侯杰脸色苍白,和他一样也是满头大汗,刘平马上朝他投去一记疑惑的眼神,——下手这么狠,你个倒霉孩子到底是她亲生的吗?充话费送的也不至于这么不珍惜吧……

    ***************************************************************

    安平侯府门前热闹非凡,李素也没闲着。

    一大清早村里便来了一位宦官,传李世民的旨意,召李素进宫奏对。

    李素不敢怠慢,急忙穿戴整齐后,随着宦官一同往长安城行去。

    两个时辰后,大约晌午时分,李素已在太极宫甘露殿坐定。

    李世民私下召见臣子的时候,穿着都很随便,今日他穿了一身黑色圆领宽袍,头未着冠,头发略见散乱,随便在头顶挽了一个髻,用一支碧玉簪固定住,看起来颇得魏晋狂士之风采,传说李世民是王羲之的脑残粉,看来这位迷弟很称职,不仅模仿偶像的字,连不羁的做派都模仿了。

    端坐侧位,李素小心地看了看李世民的脸色,见他表情正常,也不知是喜是怒,李素不由愈发谨慎了。

    今日还好,李世民没有设宴,李素面前只有一盏清茶,飘散着淡淡的茶香,李素不用看,闻一闻就知道,面前的茶还是他进贡给太极宫的。

    进殿半天了,李世民还是没说话,反而端着茶盏浅浅地啜着,每啜一口便烫得龇牙咧嘴,发出长长的满足的叹息,模样非常享受。

    良久,李世民搁下茶盏,笑道:“这茶果真是个好东西,虽说比不得大唐繁琐复杂的烹茶之道,但贵在简洁淡雅,品之犹觉回味悠长,如饮今生。”

    李素急忙陪笑:“陛下喜欢就好,臣的荣幸,明日臣再送几十斤来。”

    李世民笑道:“年纪越长,越来越懂事了,朕甚慰。”

    “陛下谬赞,臣汗颜。”

    “非谬赞,除了上次关于真腊稻种之事,朕很少听到你闯祸了,看来确实是懂事了,认真说来,真腊稻种其实也不算闯祸,反而是立功,为我大唐立下的大功,农学的房子已经盖好,朕在农学外划了几百亩地,专门种植真腊稻,还有西域,高句丽的一些农作物,甚至包括吐蕃的青稞都种了一些,眼下农学百废待兴,农学到现在仍未设监正,只任了一位少监,名叫李义府……”

    李素闻言猛地一惊。

    李义府!这位可是有名的大奸臣,居然跑到农学当少监去了?

    李世民没察觉李素的吃惊,自顾道:“这个李义府,本是崇贤馆直学士,崇贤馆隶属东宫,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之责,李义府的学问不错,但一直不曾被重用,这次设了农学,朕思量着不妨让他试试,不过农学事大,不知他将如何施为,所以也不敢让他独掌,所以只将他任为少监,算是留了一步余地吧……”

    说着李世民抬眼看着他,笑道:“农学监正之职空悬,这真腊稻种之事本是你一手促成,更何况你这么久没闯过祸了,看来比当年稳重多了,朕在想,要不要干脆让你来当这个农学的监正?”

    李素一惊,毫不犹豫地决定拒绝。

    引进真腊稻种没问题,动点小心思,玩点小聪明,可若让他负责具体的事务,李素可不愿答应,又苦又累且不说,农学是个慢工出细活的地方,三五年出不了成绩很正常,那时皇帝催,宰相催,苦了累了还两头不讨好,更何况,那位少监还是一个有名的大奸臣,虽然不怕他,也有把握能把他压得死死的,但李素实在不愿意整天跟别人斗心眼,太无趣了。

    “陛下,臣……恐怕不太合适,还请陛下收回成命。”李素赶紧道。

    李世民挑了挑眉:“为何不合适?你也是农户出身,种田务农之事对你来说应是驾轻就熟,何以言拒?”

    李素叹道:“臣虽是农户出身,但不是真正的农户呀,从小臣的父亲便没让我做过农活,臣对种田务农一窍不通,再说臣虽然不闯祸了,但懒惰的毛病却一点没改,反而变本加厉,农学事关社稷兴亡,若交到臣这么一个懒散之人的手里,陛下您觉得合适么?”

    李世民一脸怒其不争地瞪着他:“知道自己懒,就不能学着勤快些吗?”

    李素眨巴着无辜的眼睛:“陛下,本性难移呀,您能想象臣有一天变成勤勤恳恳,忙碌奔波的模样么?”

    李世民愣了片刻,看表情居然真的在想象李素勤奋时的样子,随即李世民狠狠甩了甩头,把脑海中那幅怪异的画面强行抹去。

    变勤快的李素,还叫李素么?鬼上身了好吧。

    悻悻一哼,李世民使劲指了指李素,想说点什么终究还是没说出口,李素猜测,应该不是想夸他。

    “农学的事先放着吧,不过设农学因你而起,你也不能完全不闻不问,李义府日后若有什么疑难之处,朕会让他来找你,你也帮着出出主意。”

    李素急忙恭谨地答应了。

    这个安排就舒服多了,说白了其实就是“农学顾问”,顾而不问,出了事也不用担责任,典型的闲职,这个不错,李素能接受。

    说完了农学的事,李世民再次沉默了,端起了面前的茶盏,慢悠悠地开始品茶,一脸的满足。

    李素愈发提心吊胆了,今日李世民将他召进宫显然有事,而且绝不是农学的事,却不知李世民到底想说什么,坐在李世民侧面,李素不停的三省吾身,省了又省,除了王直手下那股势力之外,最近几乎没做什么亏心事了啊……

    说是“几乎”,当然不是绝对,李素想着想着,忽然眼皮一跳,然后开始思索,——难道给安平侯刘平下套布局的事,李世民已经知道了?这也太恐怖了吧?只不过……这个事算不算亏心事?

    思索许久,李素下了结论。

    亏不亏心,李世民说了算,如果李世民还算三观正常的话,应该不会拿这事来怪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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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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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百八十八章 侯门巾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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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方氏的死,给了李素非常大的震撼。

    对大唐来说,李素是外来人,是的,自己其实是个来自千年后的老鬼,没有经历过千年的风霜,却有着两辈子的沧桑。

    从贞观九年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直到如今的贞观十八年,整整九个年头,李素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世界,并且在这个世界混得风生水起,娶妻养家,舞弄长袖,家国天下兼顾,一步步的有了钱,有了官爵地位,从一个贫寒的农户慢慢发展到如今的新兴权贵。

    说起来李素都有一点淡淡的得意,毕竟,自己还是有点本事的。

    可是直到今日他才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完全融入这个世界,至少这个年代里的人的价值观他并不了解。

    怎样的心情,怎样的目的,能令一位堂堂的国公府正室夫人毫不犹豫地给自己心口刺一刀,她为何要选择死亡?她想用死亡诉说什么?达到怎样的目的?

    李素不了解,此刻的他,整个人都是懵懵懂懂的,神情满是迷茫。

    机械式地扭过头,李素目光呆滞地望向李世民。忽然发现李世民眼眶已红,嘴唇微微发颤,死死咬着牙一声不吭,脸上却分明有了几分悔意,很快,李世民眼睛眨了一下,蓄满的泪水如雨而下。

    李素呆怔一阵,忽然恍然大悟。

    他终于明白侯方氏为什么要这么做了。

    李素的布局并没有问题,但是,太温和了。李素本是完美主义者,他既想达到目的,又不想侯家以付出人命为代价来换取,李素不介意对敌人狠毒,但是他从来没有对朋友下手的习惯,打断侯杰的腿已然是他能接受的极致了。

    刘平确实被李素搞臭了,不止是民间的名声,李素相信朝中许多监察御史大概也听说了此事,参劾刘平的奏疏或许早已雪片般飞进了尚书省,刘平的下场好不到哪里去。

    那么剩下的还没达到的目标是什么?——赦免侯君集的圣旨,这是最重要而且也是侯家满门上下最需要的。

    李素的布局侯方氏一直知道,显然她并没有太大的信心,因为她比李素更了解李世民,她知道李世民的恻隐之心不是那么容易生出来的,最是无情帝王家,扮个惨状就能引来帝王的恻隐,帝王的恻隐有那么廉价么?

    侯方氏是国公府的正室原配,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李素的计划说出来后,侯方氏便觉得不够,不是计划不够完美,而是李素的筹码不够重,从头到尾太温和了,没有任何激烈之处,这样一来,让侯君集得到皇帝赦令的几率也就小了。

    所以侯方氏选择了自戕。

    她要用自己的命,来给李世民一个狠狠的震撼!用自己的鲜血,唤醒李世民尘封于心底的昔日袍泽之情。

    这个代价,是侯家必须要付的,而且只能是她,侯杰虽是长子,但他的分量还不够,别的妾室所出的孩子分量更不够,只有她,侯家落魄时的掌门人,独力苦苦支撑破败门庭的正室夫人,她的死,才有这个分量。

    看着李世民脸上的泪水,和一脸的悲戚之色,一时间李素全明白了。

    数日前侯方氏站在大门前,厉声教训侯杰的字字句句如同春雷般在李素耳边炸响。

    “……为了保侯家男丁,侯家满门妇孺皆可牺牲,包括我在内!男丁活着,侯家才有希望,才有东山再起的一天,才能等到你父亲否极泰来,赦令归京。”

    李素闭上眼,不知何时,自己的脸上也布满了泪水。

    侯方氏果真做到了,用自己的命,唤醒了李世民的恻隐之心,换来了家族的重新崛起。

    值吗?

    李素不知道,此刻的他,太迷茫了,两辈子的价值观在今日竟因为一位妇人而受到了强烈的冲击。

    在李素失神的沉默里,李世民终于发话了,这句话,侯家在绝境中等了一年多,同时,付出了当家主母的一条命。侯方氏的死,终于令李世民坚定了重新起用侯君集的决心。

    “常涂,传旨,八百里快马召侯君集还京,重新起用侯君集,复封陈国公爵位,侯门方氏忠耿刚烈,追封申国夫人,工部遣匠,户部拨钱,以公主礼营造陵墓,赐侯家钱万贯,丝百匹,封侯君集长子侯杰左卫中郎将。”

    常涂躬身领命。

    李世民想了想,又补充道:“另外,将侯家原来的宅子还给他,再赐侯家仆役百人,从宫人中遴选,明日送去。”

    李素扭头看了他一眼,不由暗暗苦笑。

    终究还是没有完全信任侯君集,这“仆役百人”里面,却不知有多少眼线耳目了。

    帝王的心啊……

    停顿片刻,李世民又道:“安平侯刘平心性歹毒,欺凌妇孺,得势而猖獗,可夺其爵,罢其职,打入大理寺严审,安平侯亲眷贬为庶人,即日逐出长安,流放琼南,十年内不得开豁。”

    常涂一一遵令。

    吩咐过后,李世民看着李素,道:“如你所请,侯君集归京后,朕将任他为陇右道行军大总管,领兵出征西域。”

    李素起身行礼:“臣代侯君集谢陛下。”

    李世民点点头,疲惫地阖上眼,轻叹口气,抬袖拭去了脸上的泪水,神情无比萧瑟。

    李素此刻心中亦悲痛不已,朝李世民行礼道:“陛下,臣……想去拜祭侯家婶娘。”

    李世民连话都懒得说了,只是无力地挥了挥手。

    李素和常涂一同退出了大殿。

    **********************************************************

    出了宫,李素匆忙朝侯家赶去,常涂骑着马与李素并肩而行,原本李素想与他闲聊几句,算是混个脸熟,但一来此刻心情沉痛,二来,常涂一直板着死人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李素也懒得搭理他了,二人一路沉默地赶到了侯家门前。

    侯家大门前高高挂着两只白皮灯笼,显然已在举丧了。

    门前垂头跪着一人,正是安平侯刘平。

    刘平神情绝望,垂头不语,宅院内传来侯杰撕心裂肺般的痛哭声,哭声传出门外,刘平的身躯微微直颤。

    李素冷漠地看了他一眼。

    凭心而论,侯方氏的死与刘平其实并无直接关系,刘平没有害她之意,更没有逼她,侯家必须要付出人命代价,刘平只是侯方氏的一个借口而已,就算没有刘平,以侯方氏的打算,她还是会找到另一个借口自戕。

    理智告诉李素,这件事里刘平其实也是受害者,但内心的情感却令李素无法保持理智,努力克制之后,这才忍住朝刘平狠踹一脚的冲动。

    进了门,李素发现侯家已搭起了灵台,一面面雪白的丧旗和招魂幡立在灵台两侧,迎风招展,除了灵台和旗幡,竟没有别的布置了。

    李素不由一阵心酸,侯家如今的境况,连办一场体面丧失的钱都没有了。

    “方五叔!”李素扬声道。

    方老五应声而出。

    “五叔,你速去拿我的玉牌去程家,临时借调五千贯,另外派几个人去城外的寺庙和道观里请几位高僧和道士,带上法器,过来做足四十九天的道场。”

    方老五领命离开。

    李素的声音惊动了侯家的人,一身麻衣孝服的侯杰冲了出来,侯家所有的直系和旁系子弟,还有许多妇孺老人孩子全都出来了,以侯杰为首,众人面朝李素一齐跪拜下去。

    李素大惊,急忙上前相扶:“侯贤弟,你们这是做什么?快快起来!”

    侯杰泪痕满面,哽咽道:“母亲大人自戕后,还留了一口气,临终前嘱托小弟,一定要给子正兄行大礼,是你救了侯家,你是侯家的恩人,此恩侯家世代难报还。”

    李素神情悲痛道:“我思虑不周,害婶娘丧了性命,何来恩情可言?”

    侯杰摇头:“这是母亲大人自己的选择,而且谁都不知道她竟早有此打算,怎能怪子正兄?侯家若欲再起,必须要付出代价的,家族兴旺昌盛,向来没有捷径可走,该付出的,一定要付出,母亲大人最感谢的便是子正兄你了,她说,若无子正兄给侯家提供这个契机,她就算是死,也是毫无价值的……”

    侯杰越说越难受,终于忍不住痛哭失声:“我侯杰不孝,这个代价原本应该由我来付的,母亲大人为何先我一步?”

    李素心中亦怆然。

    为了家族兴旺,竟毫不犹豫地把命搭上了,李素不由再次问自己,值得吗?

    这样的女人,究竟是可敬,还是可怕?

    拍了拍侯杰的肩,李素也说不出安慰的话,只叹道:“侯婶娘可已入棺了?”

    侯杰哽咽点头:“家中女眷已为她整理过遗容,入了棺,棺柩摆在前堂。”

    李素叹道:“还请侯贤弟领我拜祭一下,是我做事不周,须向婶娘赔罪。”

    侯杰抽噎着摇头,然后将李素领进前堂。

    前堂正中,侯方氏穿着白衣白裙,静静躺在棺柩中,眼睛紧闭,神情淡然,不知是不是李素的错觉,他甚至在侯方氏的脸上看到一丝隐隐约约的笑意。

    沉痛地一声叹息之后,李素面朝侯方氏双膝跪拜,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礼毕起身,李素又定定看着侯方氏的脸,许久,方才转身。

    侯杰仍跟在李素身后,眼睛通红发肿,神情痛不欲生。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叹道:“侯婶娘没有白死,门外有旨意了,你是侯家长子,出去接旨吧。”

    侯杰索然点头,全家人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的圣旨,此刻已引不起侯杰心中半点波澜了,失而复得的爵位,家产,官职和一切,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血腥味,至亲的血。

    该拜祭的已拜祭完,李素往门外走去,刚走两步又停下,转身看着侯杰。

    “侯婶娘说,你父亲能认识我,是他今生之幸,其实她说错了。”

    侯杰抬头不解地看着他。

    李素再次深深看了一眼前堂内的棺柩,叹道:“你父亲今生最大的幸运,是娶了你母亲,真的,能娶到侯婶娘,你父亲大概积了十辈子的德。”

    说完,李素站在前堂外,朝棺柩长长一揖,久久方才起身,然后转身离去。

    侯家大门外,侯杰一脸悲痛地跪在常涂面前,聆听常涂宣念圣旨,侯杰的身后,侯家诸房子弟妾室却一脸喜意,那仿如春雪融化般的笑靥,与身后的灵堂的棺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很刺眼。

    世间只有一个李素,世间也只有一位侯夫人。

    **********************************************************************

    李素忽然觉得很累,一路沉默着回到家,二话不说便往床榻上一倒,然后呼呼大睡起来。

    这一觉睡得久,但睡得很不踏实。

    李素做了很长的噩梦,梦里充斥着魑魅魍魉,充斥着鲜血与白骨,神仙笑,厉鬼嚎。

    不知梦到了什么情节,李素“啊”地一声大喊,猛地从床上弹坐起来,满头大汗,目光呆滞。

    一双纤细的玉手握着一块方巾,轻轻擦拭着李素额头上的汗珠。

    李素抬起无神的眼睛,看到许明珠那张担心焦急的脸。

    “夫君,您做噩梦了……”许明珠用的是肯定句。

    李素开口,声音嘶哑难听得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什么时辰了?”

    “已是半夜了,您整整睡了四个时辰,也做了四个时辰的噩梦。”许明珠担心地握住了他的手。

    李素强笑:“可能老天爷觉得我太懒,睡得太多,所以给我扔了几个噩梦警告一下我吧。”

    许明珠幽幽叹道:“方五叔回来时都告诉妾身了,侯家婶娘她……”

    李素神色黯然,道:“我只能说,侯婶娘壮哉!当初若早知侯家还有如此人物,侯君集被流放那天我就该一路护着侯家的,看看侯婶娘,多少须眉都汗颜无地……”

    许明珠仔细看着李素的脸,然后小心翼翼道:“夫君,您的神色似乎……不完全是敬佩她?”

    李素笑了笑:“她值得敬佩,也不值得敬佩。”

    “为何?”

    “‘为何’这两个字,其实是我想问你们。”

    许明珠愣住:“‘我……们’?除了妾身,还有谁?”

    李素此刻心神已乱,胡乱地指了指空气,道:“你们,你们这个年代的人!你们到底在想什么?家族兴旺就那么重要吗?‘各安天命’懂不懂?‘自求多福’懂不懂?往胸口刺一刀,你就高尚了,有奉献精神了,家族从此昌盛兴旺了,那你算什么?心甘情愿当垫脚石吗?这样是不是很伟大?觉得连死都能含笑九泉,并且人格得到了极大的升华……”

    突如其来的发怒,许明珠吓呆了,李素却愈发暴躁,这样的李素看在许明珠眼里,非常陌生。

    眼睛通红地看着许明珠,李素忽然露出一个很邪的笑:“你知道吗?我去看过侯婶娘的遗容,她躺在棺柩里,面容很安详,而她的脸上,真的带着笑。”

    “还有,陛下重新起用侯君集了,侯家又恢复了往日的风光,常涂那个老太监念圣旨的时候,侯家的妾室和子弟们,也在笑。”

    “知道这叫什么吗?这他妈叫人血馒头!”
正文 八千字凶残更新已毕,求月票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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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凶残了啊!连我都害怕。。。我怎么这么勤奋啊,这根本不是我啊。。。

    看了看书评区,嗯,对于最近凶残到离谱的更新,大家的发言很踊跃,基本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1.老贼要给儿子买奶粉,奶粉很贵。

    2.老贼在外面包养了小三,养小三需要钱。

    3.老贼疯了。

    4.老贼打算生二胎了。

    等等等等。。。我就不一一呸过去了。

    好吧,原因其实跟奶粉无关,小三什么的更是扯淡,老贼这样的好男人跟洪水一样百年难遇,至于生二胎,我就呵呵哒了,现在这个儿子已快把我折磨疯了,我和老婆早已达成一致,只要这一胎。

    真正的原因很简单,老贼缺钱了,不是买奶粉的钱,也不是包小三的钱,而是养家糊口的钱。

    作为一个伪文人,多少也讲究点伪气节,伪傲骨什么的,所以我从不主动求打赏,赚的钱全是我码字的劳动所得,所以这里也呼吁各位兄台,请支持正版阅读,让我给儿子多买两身衣裳,多买几件玩具。

    最后,求月票也是这个意思,老贼从来不装蒜,想要月票名次也是为了钱,因为分类月票有奖金拿,所以还请各位兄台慷慨解囊,多贡献几张月票,老贼这里拜谢各位。
正文 第七百九十一章 邀宴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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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话说得多么好听,态度多么随和,无法原谅就是无法原谅。

    长孙无忌招待李素的过程与往常没有任何区别,还是那副和蔼的长辈模样,宾主谈笑自如,甚至还聊起了男人之间都喜欢的女色话题,一席酒宴下来,若换了个缺心眼的客人,恐怕真会觉得两家芥蒂已消,从此又是相亲相爱亲如一家了。

    可惜李素并不缺心眼。有时候判断一件事是左还是右,不单单看别人的表情或言语,也许简单的一记眼神便能从中领会很多与表面不符的意思,而这个意思,往往是真相。

    长孙无忌尽管表现得很亲切和蔼,但李素还是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冷漠。

    李素知道,李家与长孙家的关系就算能和好,却不可能像当初那般亲密无间了,两家之间已产生了一道细小的裂痕,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更多的事,这道裂痕也会越变越大,最终反目成仇,不共戴天。

    说不清此刻心里什么感觉,失落,惆怅,都有一些吧,李素难过的不是未来可能多出一个敌人,他更在意的是,从此失去了一位朋友。

    仰天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李素沉重地叹了口气。

    缘如逐利,世间熙熙攘攘,皆是利来利往,强求无益,不如洒脱一些。

    …………

    “得罪了长孙伯伯,亏你还能洒脱起来,真是心大!”

    道观后院的池塘水榭内,东阳没好气地朝他嘴里塞了一块黄金酥,然后恨恨地用手指戳了戳李素的脑袋。

    李素躺在水榭的长石条上,脑袋枕着东阳修长而有弹性的大腿,半阖着眼似睡非睡,嘴里却在咀嚼着黄金酥,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

    “已经得罪了,我能怎么办?跪在他家门口求他饶我一命?”李素不满地哼哼。

    东阳叹道:“你的性子外柔内刚,怎么可能如此糟践自己?只是……长孙伯伯可是父皇的左膀右臂,你得罪了他,怕是又给自己埋下了隐患。”

    李素笑道:“我做人素来豁达,平日里尽量躲着麻烦,但是呢,如果麻烦非要找到我头上,那就不必再躲了,迎头而上便是,怕什么?”

    东阳瞪了他一眼,幽幽地道:“你呀,你惹的麻烦一次比一次大了,当初你得罪了太子,后来太子倒了,我还以为你多少能安分几年,没想到,这才多久,又把长孙家得罪了,若长孙伯伯容不下你,怕是……”

    “放心,长孙无忌目前不会对我动手的,说到底只是一点摩擦而已,还没严重到动手除我的地步,充其量两家来往不再像以前那么紧密了……”李素说着,嘴角忽然一勾,若有深意地笑道:“再过几年,长孙无忌就算想除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东阳看着他嘴角挂着的邪笑,不由捶了他一记,嗔道:“又在打什么坏主意?”

    李素哈哈一笑,随手一抄,入手竟是一片柔软嫩滑,李素不松手,反而恶作剧般捏了几下,笑得有点荡漾:“是最近伙食不错,还是我按摩得比较勤?感觉比以前大了不少啊,哇,简直可以用‘波澜壮阔’来形容,老实交代,是不是偷偷去新罗隆胸了?”

    东阳骤然受袭,发出“啊”的一声惊叫,赶紧四下环视一圈,见附近无人,这才捉住他的手,奋力往外拽,无奈李素的手劲比她大,怎么拽也拽不出来,东阳只好放弃,通红着俏脸任他轻薄,道袍的宽袖却紧紧捂住自己的脸,像一只脑袋埋在沙里的鸵鸟,只要自己不睁眼,就当全世界都瞎。

    “什么新罗,什么隆胸?你……大白天的,还不把手拿出来!教人看见我还活不活了?”东阳羞极了。

    李素促狭地挤挤眼,笑道:“咱们这叫夫妻之伦,连周公孔夫子都认同的,再说你这后院里都是宫女,除了我以外连只公狗都没有,怕啥?”

    “越说越难听了,每次都这样,到我这里说说话儿,说不了几句便不正经……”

    见李素不屈不挠,东阳手劲没他大,索性放弃了挣扎,只羞红着脸,用手悄悄挡住胸口,算是掩耳盗铃了。

    李素得了便宜还卖乖,见东阳默许了他的动作,不由愈发大胆,一边揉搓居然还一脸正色地道:“东阳,你放心,只要你每天诚心请我来帮忙,不出三个月,保证你的那里变得像榴莲那么大……”

    啪!

    东阳终于由羞转怒,毫不费尽地拍掉了李素的手。

    很奇怪啊,女人的力气大小似乎随当时的心情决定的,半推半就时柔弱无骨,恼羞成怒时力能扛鼎。

    “三个月不准碰我,不然我就,我就……跳池塘死给你看!”

    “你这叫羞极而怒,嗯,能理解你的心情,不过狠话放得这么严重就太伤感情了。”

    说着李素将东阳搂进怀里,东阳气仍未消,在他怀中不停扭动挣扎,半晌之后,终于还是老实地在李素怀里趴着了。

    “对了,三日后道观办酒宴,你也来吧。”东阳俏脸埋在他怀里,语声闷闷地道。

    “酒宴?”李素一愣。

    东阳掐了他一下,嗔道:“又忘了?还不是因为你,别人都看好魏王,唯独你却看上了晋王,我设酒宴就是想宴请晋王,我与晋王虽是同父而出,以前毕竟不曾来往,这次便算是打个头站,为晋王和你铺一下路。”

    “你打算如何铺路?”

    东阳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只请了你和晋王吗?自然还有别人的,我还请了一些有本事的,或是不得志的朝臣,还有几位长辈等等,如今连我这个身在道观不问世事的人都察觉到长安城内暗流涌动了,听说父皇今年内必须决定东宫人选,否则恐天下人心动荡,只不过如今正是风口浪尖之时,你和晋王尤其要谨言慎行,但是你们不方便做的事情,我这个已经出家不问世事的公主来做,倒也无妨,而且我相信所请之人多少也要买我几分薄面的……”

    幽幽叹了口气,东阳深深看着他,道:“其实,我不太希望你参与到争储之事里面去,但是你已经做出了选择,我只好尽我所能帮衬一把,李素,我对朝堂之事所知不多,但毕竟自小在宫中长大,有些事就算不想懂,也不得不懂,你若决意辅佐晋王,绝不能单打独斗,你和晋王的手里还得有一些班底才是,不必学魏王那样大张旗鼓招贤纳才,至少也该有几个能办事擅谋略的人才,否则晋王若只靠你一个人的辅佐去争储,怕是希望渺茫之极。”

    李素大受感动,握住她的手叹道:“最难消受美人恩,你为我想得太周到了。”

    东阳幽幽道:“你家夫人操持内事井井有条,我这个妾室也该为你做点什么,不然若处处被她比下去了,我怎有脸待在你身边?”

    李素疑惑地道:“你和她在竞争上岗?”

    东阳不解:“嗯?”

    “没什么……三天后设宴是吧?”

    “对。”

    “酒宴别弄我家的烈酒,那玩意儿太冲,若你请的客人里面有几个酒品不好的家伙,酒宴很容易闹出事。”

    东阳笑道:“都县公了,心还是那么细,这点小事都不忘过问呢,放心,准备的全是你最喜欢的葡萄酿,行吧?对了,我道观里侍候的宫女不够,记得从你家借调几个丫鬟过来,还有你家的厨娘,李家的菜肴可是名满长安,三日后把你家厨娘也借过来,让我这个设宴的主人也长几分脸面。”

    李素揉了揉她的头,宠溺地笑道:“都依你,你为我奔波,我怎能拒绝你?”

    东阳在他怀里羞涩一笑,然后,脑袋在坏里埋得更深了,像只小猫般发出舒服的叹息声。

    良久,李素冷不丁道:“你确定不需要我每天给你揉揉胸?榴莲那么大哦……”

    “出去!本道观从今日起不欢迎任何男施主,来人,送客!”

    **************************************************************

    武氏坐在河滩边,两眼无神,手里握着一把小石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朝河里扔,石子落入平静的河面,泛起一圈圈涟漪,随即归于平静,接着又一颗石子,周而复始。

    杏儿陪在武氏身边,双手托腮,侧着头静静看着武氏。

    当初李素将武氏从道观请回了家中,武氏便恳求将杏儿也一并带出来。

    李素听过武氏和杏儿当年在掖庭冷宫相依为命的事后,对这个杏儿也颇为同情,于是答应了武氏的请求。

    所以如今武氏在李家名为丫鬟,实际上是李素的谋士门客,但杏儿没读过书也没有过人的胆识谋略,所以她在李家却是货真价实的丫鬟。

    日子过得不算太清闲,但是,比起当年在掖庭时衣食无着,连性命都难保的境况相比,李家当丫鬟的日子对杏儿来说无疑进了天堂。

    武氏和杏儿都是一同患难过来的,所以二女的交情一直非常深厚,真正的亲如姐妹一般,在这世上,唯一能令武氏那颗坚硬如铁石般的心柔软下来的人,大概只有杏儿了。
正文 第七百九十二章 去意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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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儿是个很单纯的女子,哪怕在掖庭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挣扎求生过,但她的心里却仍然充满了阳光,整个人都是乐观开朗的,有点呆萌娇憨的味道。

    如果在武氏的心里将所有认识的人排个名次的话,她的生母和亲姐妹暂且不论,在她心里觉得最有价值的人,李素无疑排名第一,这是无可争论的,若论她最敬畏同时也最忌惮的排名,……不好意思,李素还是第一,这个,也是无可争论的,因为自打认识李素那天起,武氏就被李素时时刻刻碾压着,以至于如今武氏的心理都有了阴影,面积无穷大。

    对武氏来说,李素的存在像一座巍峨的山,一眼似乎能看到巅峦,但令她沮丧的是,无论怎样努力,这座山她一生都无法攀越,更遑论征服,在李素面前,武氏再多的谋略,再多的智计,全是枉费,他只淡淡的一记眼神,似乎已看穿了她的心肝脾肺肾。

    如此恐怖的一个存在,李素在武氏心里的各项排名自然是毫无争议的第一了。

    相比之下,杏儿在武氏心中却占着一个非常特殊的位置。

    一个不起眼的小丫头,憨憨傻傻的,毫无心机城府,当初在掖庭时苦苦挣扎,与武氏二女相依为命,互相保护,终于熬过了最艰困的日子。

    这样一个小丫头,不知不觉间却在武氏心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有时候武氏甚至很羡慕她,因为她从始至终的单纯,无论艰困还是奢逸的环境,杏儿似乎从未改变过秉性,一如当初般纯洁乐观。

    连武氏自己都不明白,为何对这个小丫头青眼相看,以前将她带出掖庭或许只是出自怜悯,到如今,她已将杏儿当成了亲妹妹,发自心底的想去保护她。

    也许,杏儿拥有的东西,是她已彻底失去的吧。

    泾水河边,武氏单手托腮,静静注视着河面,杏儿安静地陪在她身边,一双未经世事的清澈大眼却在静静地注视着她。

    幽幽一声轻叹,武氏回过神,转头却见杏儿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武氏不由笑了。

    “你直瞪瞪的看着我作甚?”

    杏儿没笑,小脸浮上几许忧色:“武姐姐,你有心事?”

    武氏笑容渐敛:“你怎么看出来的?”

    “杏儿早看出来了,尤其是最近,武姐姐愁容不展,……姐姐莫非被李公爷责骂了?”

    武氏强笑道:“莫瞎说,李公爷脾性温和,从来不责骂别人的,对家里的下人都客气得紧,人家虽是农户出身,可涵养气度却像是世家门阀里教养出来的谦谦君子呢。”

    “若非李公爷责骂,武姐姐为何心事重重的样子?”

    武氏沉默许久,方道:“杏儿,在我心里,一直将你当成了亲妹妹,有些话我不能对别人说,但我不能瞒着你。”

    杏儿被武氏突如其来的郑重态度吓到了,发呆片刻后,吃吃地道:“武姐姐想说什么?杏儿或许没本事,帮不到姐姐的忙,但杏儿可以发誓,武姐姐对我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会泄露出去。”

    武氏轻笑道:“没那么严重,其实……就是有些说不上是对或是错的念头。”

    “杏儿,咱们从掖庭出来到现在,有两年多了吧?这两年,你过得如何?”

    杏儿笑道:“挺好呀,不论是东宫公主殿下的道观,还是李公爷府上,杏儿都过得挺好,不愁吃穿,也不担心被打骂呵斥,大家对杏儿都挺好的,我常常在想呀,这样的日子若能一辈子过下去,杏儿死也无憾了。”

    武氏抬手揉了揉她的头,笑道:“杏儿,你在我眼里,像一块无瑕的美玉,单纯又善良,有时候我真恨不得和你换一下人生呢,如果……我也能似你这般知足又善良,想必如今的日子,我一定过得非常满足吧。”

    杏儿不解地看着她,讷讷道:“武姐姐,你对如今的日子难道……不满足?”

    武氏幽然叹道:“我自小与你的经历不同,你知道我是国公府出身,尽管我父亲死后,国公府家道中落,但我父亲毕竟是从龙旧臣,我也算是权贵儿女,后来父亲去世,同父异母的兄长将我母亲和姐妹赶出家门,从此流离失所,家境贫寒,我不得已入宫,那一年,我一脚踏进太极宫时,一心想的是如何在宫中出人头地,如何争得陛下的宠爱,教我母亲扬眉吐气,不再为生计发愁,今生还能母凭女贵,好好再风光一回……”

    “后来,我凭美貌和手段,果真让陛下对我另眼相看,被陛下封为才人,留在身边随侍,那一年,是我最风光的一年,甚至连陪伴陛下多年的四妃都主动与我结交,一朝得志,轻狂无忌,那时的我,沉醉在陛下独宠的假象里,甚至一度以为久悬未立的正宫皇后之位我都有希望问鼎,于是愈发倨傲放肆起来……”

    “结果,有一天,无端端的忽然一道圣旨下来,我莫名其妙被打入掖庭,从万人逢迎的武才人,一夜之间变成了自身难保的武氏罪妇……刚入掖庭的日子,我简直万念俱灰,怎么想都想不明白,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何陛下忽然翻脸,以往对我的宠爱瞬间消逝殆尽,后来我才渐渐体会到,我终究太不晓事,太狷狂了,在暗流诡谲的太极宫里,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人才活得最长久,像我这种一朝得志便狂妄放肆的人,往往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再后来,你也知道了,东阳公主身边的绿柳将咱们救出了掖庭,几次暗中揣度打听之后,我才知道,真正救咱们的人是李公爷,老实说,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李公爷从哪里听说了我,为何对我的事如此熟悉,为何甘冒风险救我这个对他而言毫无价值的掖庭罪妇,太多的事情想不明白,但并不妨碍我将李公爷视为恩人……”

    武氏眼中渐渐泛起迷离之色,幽幽叹道:“杏儿,不瞒你说,刚认识李公爷时,我对他……怀着一些不好的心思,我……甚至悄悄勾引过他。”

    杏儿瞪大了眼,吃惊地看着她:“勾……引?”

    武氏苦涩一笑,道:“事实上,我太高看自己了,也太低估李公爷了,我以为凭我的美貌,只消在他手心轻轻那么一挠,李公爷便会为我神魂颠倒,只可惜我看错了他,他不但没被我勾引,反而对我心生反感,从此以后,对我愈发疏离冷淡,杏儿,你知道么,咱们能从道观还俗进李家当丫鬟,不是李公爷对我多么喜爱,而是我与他做了一笔交易,那时李公爷的丈人身陷冤狱,我为李公爷出了个主意,李公爷未纳,但还是被我的诚意打动,这才将我们从道观要出来,让咱们成为李家的丫鬟。”

    “凭心而论,李公爷对我极好,从来不因我是下人身份而颐指气使,对我很尊重,我知道,他颇为看重我的才智,偶尔我也为他出谋划策,为他筹谋算计,但大多数时候,其实是我在向他学习,这两年在李家,我学到了许多,看到李公爷的为人处世之后,我越来越觉得当初在太极宫当才人的那段日子的表现,简直是个笑话,我深深为当年的轻狂而感到羞耻,李公爷那么有本事,那么得圣眷的权贵,都知道为人谦逊有礼,事事藏拙隐忍,我有什么资格轻狂?”

    武氏感叹地摇摇头,苦笑道:“在他身上,我真的学到了很多很多,将来不论我是什么身份地位,我都将感激他一辈子,在他面前都将行半师之礼……”

    杏儿似乎从她的话里听出了不对,讷讷道:“将来……武姐姐莫非有什么打算?你……不想在李家待下去了么?”

    武氏又揉着她的头,目光充满了宠溺,神情却露出悲戚之色:“杏儿,我……不是一个好女人,从来都不是,你知道吗,有时候在你面前,我都觉得非常自惭形秽,因为……我永远不肯安分不甘平淡,我永远不愿居于人下,因为,我……心中有恨,恨老天不公,恨人心凉薄,恨世道无情,为了这个‘恨’字,我这一生活得太累,不停筹谋,不停算计,为的只是一心往上攀爬,为了顶峰的地位,我这几年渐渐变坏了,变得多疑寡义,变得不择手段,当年与母亲和姐妹相依为命时的那份单纯善良,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

    看着武氏伤感的神情,杏儿莫名有些慌张,急道:“武姐姐,杏儿太笨了,我不太懂,这些跟你将来的打算有什么关系?”

    武氏抬头望着波光粼粼的河面,还有远方起伏的山峦,幽幽叹道:“杏儿,我……怕是不会在李家待下去了,我要去寻找我的机缘,李家太安逸,也太平淡,我若一直待下去,一生也就仅止于当一个丫鬟了,或许再过几年,李公爷怜我年岁渐大,托人与我说媒,将我嫁给某个小官小吏,或是落魄小爵,从此相夫教子,了此一生……”

    杏儿不解地道:“这样不好么?咱们女人不都是这样过一辈子吗?”

    武氏摇头:“我不甘心!凭什么女人便不能纵横天下?凭什么女人永远只能当男人的附属,女人的一生凭什么要交给男人来安排?”

    赫然扭过头,武氏两眼通红,目光却从未有过的不甘:“李公爷救过咱们的命,我和你的命都是他给的,我一生感激他,敬仰他,可是,纵然是救命恩人,我的命运也不能由他来安排!命是自己的,我要掌握在自己手里,纵死无悔!”

    掷地铿锵的一番话,震得杏儿浑身直颤,她定定注视着武氏那张忽然变得坚毅决然的面庞,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一直知道这位武姐姐性格倔强,心比天高,可她却从不知道,武氏竟倔强到如此地步,她……究竟有什么打算?

    “武姐姐,你到底为何要离开李家?咱们好好在李家待着不好吗?不愁吃不愁穿,有月俸钱,府里上上下下也和气,能遇到这样的主家,已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姐姐,咱们要惜福呀……”杏儿焦急地握着武氏的手道。

    武氏索然一笑:“杏儿,你不懂,我的志向……姑且叫‘志向’吧,我的志向,绝不是屈居在权贵家中眼看着别人如何富贵腾达,咱们服侍的主家再富贵,再显赫,终究不是属于我自己的富贵显赫,不仅如此,我更痛恨身为女子,不得不屈于世道,身不由己,随波逐流,我过够了这样的日子!杏儿,原谅我,不能一直陪你照顾你了,我有自己的路要走,我答应你,将来我若有腾达的一日,定将你从李家接出来,许你一生荣华,我……会用尽全力,保护你的单纯善良至死不变……”

    杏儿愈发焦急,她终于察觉与武氏要分离了,惊惶得连语调都变了。

    “武姐姐,你到底要去哪里?为何你一定要离开李家?公爷对你那么好……”

    武氏神情愈发凄苦:“他确实对我好,可我能感觉到,他对我……一直有着很深的戒意,有时候我真的很恨他,既然对我如此防备,当初为何偏偏要将我救出掖庭?由着我在那里自生自灭不好吗?何必多此一举?既然将我救出来了,为何不领我的感激报答之情,时时刻刻与我疏离冷漠?他究竟是什么意思?杏儿,我在李家这两年,每天都在揣度猜测他的想法,他的喜恶,越猜越不踏实,越猜越心灰意冷,我已受够了这样的折磨!”

    深深吸了一口气,武氏的脸上绽放出坚定决然的光辉。

    “杏儿,我已决定,我要离开李家,离开他!”

    “我和他,终究不是同路人,不爱亦不恨,只是他和我……走的路不同。”

    说完,武氏眼眶一红,两行清泪蜿蜒而下,泪珠滴落在河边的卵石上,迸裂如落英。
正文 第七百九十五章 公主夜宴(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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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行了……你行行好!”高阳脸色发绿,捂着小嘴痛苦不堪:“呕……”

    李素神情萧瑟地放下了卖萌的双手,暗叹一口气。

    世上不缺少美,缺少的只是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的道理,自己这么萌,世人难道都瞎么?

    “好吧,我们不要再互相伤害了,以后不准吓我,不然我保证让你三天吃不下饭。”

    高阳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李素的大招确实让她恶心坏了。

    “好久没见你了,你一个公主又不需要忙国家大事,整天都在干嘛?你姐一个人在道观过得孤苦,也不说来看看你姐姐。”李素摆出了闲话家常的架势。

    高阳撇了撇嘴,目光不由自主地朝池塘水面看了一眼,看来还是念念不忘那瓶被扔进水里的香水。

    “行啦,明日我让人送一盒香水去你府上。”李素劝慰道。

    高阳这才高兴起来,白了他一眼,哼道:“公主也很忙的,每天要睡觉,要读书,还要念佛经……”

    李素眉梢挑了一下:“你还念佛经?”

    高阳不满地瞥他一眼,语气很挑衅:“大唐崇道扬佛,我念佛经很奇怪吗?”

    李素笑了笑,心中却忽然想起一件事。

    历史上,这位高阳公主给房家老二戴了一顶不小的绿帽,而她出轨的男人,正是一位名叫辩机的和尚,说是帮大唐高僧玄奘翻译一下天竺的佛经,勉强也算半个弟子,当初李素与房家老二有过一次冲突,也是因为此事,如今事隔两年了,这位公主与和尚的那点私情,怕是愈发肆无忌惮了吧。

    嘴唇嗫嚅几下,李素很想劝劝高阳,无奈措辞半天仍不知从何劝起,别说自己一个没名没分的姐夫,就算是清官碰到这种家务事,怕是也难断个是非黑白,自己若想劝她,该怎么劝?劝了她会听吗?

    高阳浑然不觉李素此刻心中的犹疑,仍笑得无比灿烂开朗。

    “喂,你与我皇姐这些日子可好?今日我特意来得早了些,进内院看了看皇姐,见她红光满面,靥若桃花,想必你和她定过得不错吧?皇姐那满面含春的模样哪里像出家人,分明是个嫁了如意郎君的新妇,可着实令人羡慕呢。”

    李素笑了笑,若有深意地道:“我和你皇姐都是同一类人,知足常乐而已,过日子嘛,眼睛不要看得太长远,多低下头看看自己的手,看自己的手里握着什么,好好握住它,握紧它,至于手心之外的东西,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勿生得失心,勿起贪妄心,这样你就会发现,平淡如水的日子其实过得还是很有趣味的……”

    李素这话当然不是乱发感慨,而是意有所指,高阳美眸眨了眨,也不知听没听懂里面的深意,却马上换了话题。

    “你才不过二十多岁,日子却过得像六十岁的老人家,心境如同得道高僧一般,日子过成你这样,果真有意思么?”

    李素笑道:“无论富贵还是贫贱,大家的日子其实都差不多,每日无非三个饱一个倒,不同的是生活品质不同而已,照你的说法,大家都别活了?”

    高阳脸上的笑容忽然敛起,垂头沉默半晌,终于幽幽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话里话外想说什么……”高阳说着忽然抬起头,道:“不错,我和那个和尚的事,长安城差不多都知道了,我没什么不敢承认的,只是李素,我告诉你,那只是我自己的事,天下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对我指手画脚,你也不行!”

    李素愣住,接着失笑:“我对你指手画脚了?”

    “你没说,但你的眼神分明已说了。”高阳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道:“我并无害人之心,至少到现在我没有害过人,我只是纯粹想找个喜欢我,同时我也喜欢他的人,我做错了什么?”

    李素的脸色也变得有些难看了,冷冷道:“你说你没有害过人,果真如此么?房遗爱算不算?”

    高阳一怔,神色顿时浮上几许悲色:“你当是我愿意嫁给他的么?说是金枝玉叶,其实只是父皇赏给功勋之后的一件礼物而已,不仅是我,天家皇族所有的公主都是礼物,终生大事根本不由自己,父皇说要我嫁给房家,我听话,说嫁便嫁,所以房家感激涕零,愿为父皇肝脑涂地,父皇的目的达到了,我这件礼物该起到的作用也起到了,这个时候突然有那么一个人,知情知趣,尔雅风.流,不论何时看我,眼里的情意都能将我融化,教我怎能不沉沦?”

    “作为公主,我尽到了本分,无愧于父皇,但是,我的余生,想为自己活一次,一次就好。”

    “李素,你不知道,我多么羡慕你和皇姐,你们有勇气抗争,你们敢豁出性命,所以如今有了善报,同样是情投意合,你们已终成正果,而我,却被千夫所指,李素,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高阳越说越激动,脸颊涨得通红,眼中珠泪如雨而下。

    李素沉默了,这个答案,他也不知道。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明辨是非的能力,高阳,房遗爱,还有那个辩机和尚,三者之间究竟谁对谁错?

    当初,自己和东阳不也是苦苦挣扎,方才换来今日的正果吗?高阳如今所做的,不过是当年自己和东阳的老路。自己有什么资格站在所谓的道德高度,来谴责她与真正心爱的人在一起?

    良久,李素悠悠呼出一口气,正视着高阳的眼睛,诚恳地道:“刚才我说错话了,向你道歉。”

    高阳止住哭泣,惊奇地看着他:“你……对我道歉?”

    “是的,我说错了话,而且想法也错了,你说得对,我没有资格对你指手画脚。”

    高阳仍旧一副惊讶的模样:“你居然……会道歉?”

    李素奇怪地看着她:“错了当然要道歉,这很难理解吗?”

    高阳噗嗤一声,破涕为笑:“你这人……果真与寻常世人不同,我从来没见过哪个男人主动跟女人道歉的,从小到大,一个都没见过,而你,赔礼道歉却坦坦荡荡,不遮不掩,难怪皇姐对你如此死心塌地……”

    李素笑道:“世上好人坏人或许不容易区分,但是非黑白还是一眼分明的,凡事总逃不过一个‘理’字,男人又不是圣人,当然也会犯错,错了就道歉,这跟面子有什么关系?死咬着牙嘴硬才是真的丢了男人面子呢。”

    高阳心情莫名其妙开朗起来了,毫无仪态地哈哈一笑:“好,我原谅你了,包括刚才你扔香水的事,我也原谅了。”

    李素正色道:“你别蹬鼻子上脸,我只为刚才说错话而道歉,扔香水的事我可没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

    高阳大度地摆摆手:“不管了,就当你道歉过了,刚才还夸你是大丈夫呢,莫作儿女态斤斤计较了。”

    李素瞥了她一眼,道:“按说你的家务事我不该多嘴,但当年我和东阳最艰困之时,是你义伸援手,拔刀相助,我和东阳欠你的恩情,所以我还是想劝你一句,你和那个和尚这样偷偷摸摸下去不是办法,迟早会被你父皇发现的,到了那时,你那位和尚情郎的下场可就不妙了,为抚功臣之心,那位和尚绝对会被你父皇剁成十八块的,再说,房遗爱其人虽说平庸,但对你可是一往情深,你难道真是铁石心肠,一点都不动心?”

    高阳叹息道:“一个是毫无长处,平庸之极的功勋之后,但名分却已一生注定,不可更改,另一个是优雅温文,不染凡尘的情郎,却注定无名无分,若换了你是我,你会如何选择?”

    “我选择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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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提醒的已提醒,而且除了提醒,李素实在不知能为高阳做什么,她似乎很满足于现状,一边做着房家的媳妇,而房家碍于家门脸面和天家威严,对她的所作所为睁只眼闭只眼,另一边则与那位多情的僧人卿卿我我,对一个年纪不大的女人来说,或许她以为目前这种微妙的平衡能够一直维持下去,直到终老。

    想法是美好的,但现实会分分钟狠扇她的耳光,教她做人。

    这种平衡只是暂时的,而且非常危险,可以说,每过一天,她都离深渊更近了一步。

    这些话都是李素想对她说的,想警告她前方多么危险,可是高阳很明显不太想跟李素聊这些,她有着不知所谓的谜一般的自信,觉得自己有能力一直维持这种平衡,不需要外人提醒,更不希望有人打破它。

    所以李素和高阳的聊天气氛并不算太好,李素几次欲言又止,而高阳则顾左右而言他,聊天的话题如同猫捉老鼠一般,一个使劲追,另一个拼命躲。

    最后李素放弃了,就像前世那句被人说滥了的鸡汤一样,“你永远唤不醒一个假装沉睡的人。”

    那么,让她自然醒吧。

    …………

    与高阳的聊天算不上愉快,后面不咸不淡聊了一些长安城的趣闻轶事之后,高阳便离开了水榭,蹦蹦跳跳跑去找东阳了。

    水榭凉亭内,李素独自望着池塘的水面,时有微风拂面,岸边垂柳摇曳,池塘上被风吹起一圈圈涟漪,很快又恢复平静。

    真正是,吹皱一池春水……

    时已傍晚,日头偏西,当金黄色的阳光铺满凉亭时,登门道观的客人也越来越多了。

    这会儿一批一批相携而来的,却是比朝臣地位更尊贵的皇子公主们了。

    隔着老远便听到皇子们互相打招呼的声音,李素准备起身去中庭与诸皇子见礼。

    虽说与东阳无名无分,但他和东阳之间也仅仅只差一个名分了,长安皆知他和东阳其实已是夫妻,这个道观他也算是半个主人,至少现在应该以主人的身份出现,帮东阳应酬一下客人了。

    刚起身离开凉亭,李素脚步忽然一顿。

    水榭岸边,传来一声朗笑。

    “亭内可是泾阳县公,李公爷足下?”

    李素一愣,声音很陌生,眯眼望去,却见岸边小径上徐徐行来三人,其中一人很熟,另一人则有过一面之缘,至于最后一人,模样却很陌生。

    很熟的是长辈,许敬宗,有名的大奸臣,哪怕是自己夫人的族叔,李素也尽量避免与他见面,因为这位老帅哥实在太帅了,李素担心见多了自己会忍不住将硫酸这东西发明出来,然后尽情朝他脸上泼……

    有过一面之缘的,却是名将苏定方的弟子,时任左屯卫仓曹参军的裴行俭。

    至于陌生的那位……

    李素眯着眼打量半天,渐渐放下心。

    嗯,长相很安全,完全威胁不到自己在帅哥界的地位,李素喜欢跟这类人交朋友,因为自己与他们站在一起,马上会形成鲜明的红花配绿叶的效果,更容易突出自己的主角身份。

    三人行,必有长辈,不可怠慢。

    李素急忙迎上前,首先朝许敬宗行了一礼:“拜见叔父大人。”

    许敬宗一脸欣慰,顿觉很有面子,当然,表情还是非常惶恐的,说是侄女婿,但人家的身份地位可比自己高多了,给他行晚辈礼是人家教养好,若自己还真拿自己当长辈,那就是不懂事,白吃这些年米饭花卷五花肉油泼面肉夹馍了……

    “侄婿万莫多礼,老夫愧煞也。”许敬宗急忙扶起了李素。

    李素顺势起了身,和许敬宗的想法出奇的一致,向你行礼是给你面子,真敢拿长辈架子,回家就闭关发明硫酸去。

    转身看着裴行俭,李素又笑着行揖招呼:“裴兄多日不见,得无恙乎?”

    裴行俭也不敢托大,急忙还礼:“李公爷久违了,下官位卑言轻,今日本不该与贵人们同赴此宴,不过公主殿下特意下了请柬给下官,下官不来未免失礼,只好战战兢兢进来了……”

    李素愣了一下。

    东阳主动给裴行俭下请柬?

    想到前日东阳说过关于争夺东宫储君之位,今日设演特意请了一些有本事却不得志的官吏,大概存了让李素结识然后招揽他们的意思,想来裴行俭便是其中之一了。

    如今的裴行俭不过是个小小的仓曹参军,当然谈不上得志,但凡稍有上进心的,必然对现状不是太满意,想来裴行俭恐怕也有图晋升而不得其门的念头,否则他今日完全可以寻个理由婉拒东阳,既然来了,便证明他有野心,有欲.望。

    李素心头忽然火热起来。

    未来高宗时期的名将竟然有可能为自己所用,李素不由兴奋起来。

    一念至此,李素扭头望向那个不认识的人,既然同样能被东阳邀请赴宴,说明也算是个人物,李素不敢托大,急忙行揖道:“恕李某眼拙,未请教足下……”

    此人三十多岁的样子,相貌平凡,身材中等,笑起来很谦逊亲切,但李素却从他身上莫名感受到一股阴柔的气质。

    见李素主动行礼,这人受宠若惊,没等李素一揖行下去便一把扶住他的胳膊,神情惶恐道:“李公爷折煞下官也,可不敢受此礼,下官李义府,时任农学少监,久闻李公爷鼎鼎大名,常思登门拜望,奈何位卑职贱,登门如攀岳,高山弥仰,不可问焉。”

    李素吃了一惊,不由自主直起身,仔细打量他。

    李义府,又是一位高宗时期的大人物,而且还是一朝宰相,居然是他……

    李素眨眨眼,此刻面前的三人里,已经有两位是传说中的大奸臣了,仅剩下的一位说是未来的大唐名将,可怎么看都觉得像个任嘛事都不懂的傻白甜,很让人操心的样子……

    再加上自己这个不求上进懒惰又贪财的所谓少年英杰,四人凑在一起的画风……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子别扭,让人情不自禁产生一种清白之躯不小心一头栽进大染缸的绝望感……

    脑子里思绪纷乱,但李素脸上却丝毫未曾显露,反而一脸欣喜地拱手:“原来是李少监,久闻少监之名,前些日陛下召我奏对时还说过,让我与少监多多来往,农学之事可互通有无,我本想待公主殿下酒宴过后便去农学拜访,不想今日竟有缘得见,实是幸甚至哉。”

    李义府笑道:“李公爷客气了,下官能谋得少监一职,全是托了李公爷的福,若非李公爷智谋超凡,独挡吐蕃蛮相,为大唐寻得真腊国稻种,并劝谏陛下设立农学,这农学少监一职也轮不到下官,或许下官如今还只是崇贤馆一个不名一文的直学士。”

    李素笑道:“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迟早而已,李少监是有本事的人,陛下乃千古少有之明君,不会让明珠蒙尘的,就算没有农学,少监终归也会有出头之日,我可不敢妄居此功。”

    李义府见李素态度如此亲切和善,心下不由愈发大喜,今日被东阳公主请来敷衍本是意外,至于进了道观后与李素相遇,便是有意为之了,首先找到许敬宗,许敬宗与李素的关系满朝皆知,自然也瞒不过李义府,然后李义府趁势提出想拜见李素,许敬宗也存了靠李素的面子抬举自己地位的念头,两人各怀目的,于是才有了这番相遇。

    至于裴行俭为何跟两位未来的奸臣走在一起,……傻白甜不管做什么事,需要理由吗?
正文 第七百九十六章 公主夜宴(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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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不明白裴行俭为何跟许敬宗,李义府走到了一起,画风实在太违和了。

    当然,如今还是贞观年间,许敬宗和李义府并没有受到李世民太多的倚重,二人年纪不小,但仍不得志,所谓“大权在握”的境界离他们还很遥远,说句不客气的话,就算他们想当个臭名昭著的大奸臣,如今也没什么机会,真正大权在握的大人物们连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

    说二人是奸臣,顶多只能算是一个构思,目前而言,他们在朝堂的地位很渺小,属于泯然于芸芸众生的那种性质。

    裴行俭的地位也差不多,如今的他空有一腔抱负和才华,然则明珠蒙尘,隐于世间无人知,但凡在朝为官的人,无论好人还是坏人,对权势终归都有一种渴望,裴行俭也好,李义府也好,那种往上攀爬的心理是不分好坏忠奸的。

    想到这里,李素隐隐明白这三人相携而来,又恰好与自己“不期而遇”的目的了。

    这本就是个门阀权贵的天下,为了出人头地,寒门士子向门阀权贵投行卷,小官小吏也纷纷向权贵积极示好邀名,这与所谓的气节尊严无关,示好也不能算是攀附失节,而是一种推销自我的手段,觉得自己确实有着出众的才华,缺少的只是机遇,那么勇敢主动地向权贵推销自己并没有错,这种风气也并非是大唐开的先河,自我推销的手段早在商周时期便有之,脍炙人口的“姜太公钓鱼”,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毛遂自荐”等等。

    “才华”这两个字里,当然便包括了如何把自己推销出去,让自己找到最合适的位置,上下五千年里,多少人觉得自己怀才不遇,于是一生庸碌,郁郁而终,这些不懂得推销自己的人,果真算得上“怀才”么?连自己都推销不出去,还能指望你干什么?好意思说“怀才不遇”?

    这是个不讲究低调的年代,它奔放,开明,激情四射,像一首慷慨豪迈的诗。立国不到三十年,天下百废待兴,真正有才华的人绝对不会选择隐藏锋芒,韬光养晦,追求权势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想在这个少有的太平盛世里证明自身的价值,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这才是如今最普世的价值观。

    李世民登基近二十年了,朝堂势力大多尘埃落定,像李义府,裴行俭这类人,论才华,不像李素这般惊世骇俗,闹不出太大的动静,自然也无法进入门阀权贵们的视线。朝中手握大权者如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门第太高,他们攀不上,于是目光便转而投向了新兴权贵,新兴权贵有权有势,但根基不稳,立足未久,需要的便是像裴行俭,李义府这类有才但不算太出众的人才,来为自己出谋划策,扩张根基。

    新兴权贵里,李素当然算是最耀眼同时也是最脆弱的一位,随着前些日李世民骤然将李素晋爵县公,落在许多有心人眼里,顿知李素其人将来必然腾达显贵,此时若再不抓紧机会抱住他的大腿,待他将来再往上晋了一层,还看得上自己么?

    东阳公主今日设宴,所邀者皆是皇子公主或朝中显贵,偏偏却特意给他们这几位郁郁不得志的小官小吏递了请柬,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耐人寻味的事,而东阳公主与李素的关系是众所周知的事,于是,这件耐人寻味的事背后……更耐人寻味了。

    所以,这便是裴行俭,李义府,许敬宗三人相携而来,非常生硬且尴尬地制造一出“偶遇”戏码的原因。

    看着李义府脸上不假掩饰的讨好的笑容,还有裴行俭脸上不太习惯,略显紧张的不自然的笑容,李素也笑了。

    好人与坏人之间,隔着一层脸皮的距离,看李义府和裴行俭二人截然不同的表现,挺有意思的。

    有些事不能点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隔着一层窗户纸不捅破,也算是一种境界,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当面说穿了,反倒不美。

    此事已是傍晚,一些重要的贵客大多已到了道观,远远便听到皇子们的大笑声,穿插着各种见礼,互相问好等声音。

    时间说来不早了,按说这个时候李素该出去与皇子和贵客们招呼了,但李素看了看眼前这三位不得志却非常有上进心的人,念头一转,忽然改了主意。

    相比与外面那些人不知所谓的虚伪问候,眼前这三个人对李素更重要。

    于是李素含笑将三人请进水榭的凉亭内,四人落座后,李素高声吩咐远处侍立的宫女奉上茶水点心。

    独创的炒茶冲上沸水,装在一个小巧精致的茶壶里,几位宫女捧着茶壶和名窑烧制的茶盏,以及各种宫廷供奉的点心走进凉亭,布置好了以后,宫女们朝李素等人盈盈一礼,识趣地退下。

    凉亭内,众人互视,然后各自露出颇有深意的微笑。

    许敬宗算是最自然的一个,沉默中执壶给众人斟了茶,然后端起茶盏,小心地浅啜一口滚烫的茶水,露出赞叹的神情。

    “侄婿不是凡人,不但有安邦之才,亦通巧技之道,连茶叶都能被你创出一些新意来,这饮茶的法子实在闻所未闻,初品之时只觉粗陋,失了茶道雅意,多品几次后,却越来越觉得这茶水里暗合天道,化人间至繁于至简,倒有几分大巧若拙,返璞归真的禅意,端是不凡。”

    裴行俭和李义府闻言,急忙端起茶盏,也不管烫不烫嘴,各自小心地浅啜了一口,然后满口称赞。

    嗯,这样一来,话题算是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头了。

    李素笑而不语,就喜欢这种你好我也好的互相吹捧,令人身心愉悦。

    在座的出了裴行俭略显木讷腼腆,许敬宗和李义府可是人精,交际能力尤为突出,三两句话下来,都能令陌生人生出与他们拜把子的冲动,更何况李素多少还是有些经典事迹,本事也不小,从当年独创震天雷助王师收复松州一直说到如今施巧计设农学,引进真腊稻种,李素的各种事迹给两位大奸臣提供了充足的素材,嘴一张便是滔滔不绝的歌功颂德,将李素吹捧得天花乱坠,二人默契十足,一个负责逗哏,一个负责捧哏,偶尔还互相交换一下角色,吹得李素眉开眼笑,心情大好。

    明知只是一番虚伪的马屁,李素却一点都不反感。马屁人人爱听,不同的是,有些人听着听着就当了真,古往今来许多前期英明神武,后期昏聩糊涂的帝王都有这毛病,还有的人则比较清醒,马屁嘛,听听就可以,情当是哄自己高兴,拍完以后该怎样还怎样,千万别真的以为自己文成武德,无所不能了,否则活不长久的。

    许敬宗和李义府卖力的吹捧赞颂,李素笑眯眯的听着,宾主之间欢乐祥和的气氛一时极为融洽。唯独裴行俭脸色有些发红,不停地环顾四面,一副很想装作与亭内众人不太熟的样子。

    看着裴行俭局促的模样,李素的笑意更深了。

    就喜欢这种太要脸的人,往后若投靠了自己,逢年过节向他勒索一下过节费,想必拉不下脸来拒绝吧?至于许敬宗和李义府就不太可能了,以他们脸皮的厚度,说不定隔三岔五便会空着手上门蹭吃蹭喝,这类人是李家最不欢迎的,今晚回家后一定记得交代薛管家,往后有类似物体接近自家大门,先看看他们有没有带礼物,凡是空着手的一律挡驾,李公爷很忙的,岂是空手之人随便能见?

    聊天越来越愉快,话题也越来越多,许敬宗和李义府今晚豁出了脸皮和良心,憋着劲的将李素往死里夸,夸得差不多到了火候,李素露出明显的心花怒放的笑容,许敬宗和李义府这才意犹未尽地转移了话题。

    “侯家这次能起来,委实出乎意料,没想到啊,侯君集居然有如此福气,娶了这么一位刚烈又聪慧的夫人,陛下召侯君集回长安,估摸在长安城蘸个蒜的功夫又要领军西征了,西域那些蛮夷小国岂是王师一合之敌,这份大功算是被侯君集稳稳拿捏在手心里了,实令人羡煞啊。”许敬宗摇头叹息。

    亭内众人皆认同地点头,李素却微微皱眉。

    侯方氏的死给他的触动很大,此刻他实在不愿提及这个话题,于是另起了话头。

    “西征之功固然不小,可惜收之桑榆,却失之东隅,相比陛下即将发起的东征高句丽,征西域诸国的功劳还是小了些……”

    许敬宗笑道:“陛下欲东征高句丽是满朝皆知之事,朝中诸将皆随御驾出征,认真算起来,此役能将高句丽灭国固然可喜,但天大的功劳分摊到每位将军的头上,反倒薄了,不如一人独享西征之功,陛下对侯君集还是圣恩隆厚的。”

    裴行俭这时也没那么拘谨了,于是插言道:“更何况,东征之役比荡平西域难多了,高句丽依托地利之便,国中军士皆是不畏生死之悍卒,我王师固强,高句丽也不弱,陛下究竟能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恐怕……”

    说到这里,裴行俭摇摇头,没再说下去,亭内众人皆一脸古怪地瞧着他。

    李素笑意愈深,看来有的人天生是好人,掐着他的脖子逼他与坏人同流合污都改不了本性,这话说出来未免太过耿直,换了许敬宗和李义府二人,怕是死也不敢说出口的,偏偏裴行俭说了。

    看着裴行俭脸上隐隐的忧虑之色,再看许敬宗和李义府二人古怪的神情,至此,亭内众生相一目了然,裴行俭是耿直BOY,而许敬宗和李义府,很显然是心机菊。

    东征高句丽究竟能不能成功,其实朝中多有争议,真正眼光毒辣的人不会看不清形势,哪怕眼前的许敬宗和李义府,若说他们果真是盲目相信唐军的战力,对灭高句丽有着充足的信心,这话恐怕连他们自己都说服不了,无论内心是不是真有信心,对外自然是毫无节操的吹捧支持,明智地选择与李世民站在同一个阵营的立场,这样才不会给自己惹祸。

    而裴行俭不一样,傻白甜嘛,都是实心眼儿,或者说,都有点缺心眼。
正文 第七百九十九章 公主夜宴(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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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行俭是一位正人君子。

    君子大多是老实人,老实人就算有追逐名利的心,也羞于流露表面,强烈的道德观念不断地告诉他,逢迎拍马是不对的,是没有节操的。于是当情势逼得他不得不拍马溜须时,拍出来的马屁拙劣程度令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尴尬癌都犯了。

    亭内李素等人现在就正处于尴尬癌晚期,听着裴行俭磕磕巴巴语无伦次的蹩脚借口,李素浑身冒起了鸡皮疙瘩,而李义府和许敬宗则不约而同打了个冷战,二人对视一眼,目光在互相指责,——为什么要把这个怂货带过来丢人现眼?刚才装作不认识该多好……

    每个人往上爬的目的不一样,有的纯粹为了权欲,有的是为了实现毕生的抱负。

    这就是李义府和裴行俭的区别。

    他们的共同点是如今都混得不咋地,一个是农学少监,说起农学,所有人首先想到的是真腊王子和李素,李义府这个少监干的工作充其量是拾人牙慧,讲究的是无过便是有功,李世民没把监正的位置给他,足可见他对李义府的能力还是心怀疑虑的,除非运气好,立下泼天大功,否则干到致仕退休大抵也就是个侍郎级的待遇,一份“退休光荣”文书将他送回老家安享晚年。

    至于裴行俭,更是混得凄戚,二十多岁了也只混了个左武卫仓曹参军,这个“仓曹参军”是干什么的呢?说白了,就是个管仓库的。每天端着小板凳坐在仓库门口,军中领取粮草兵器什么的,领完出门跟他打声招呼,他便记在小本本上,最后恭送别人离开。

    若非苏定方是裴行俭的师傅,老实说,这样的小吏连面见李素的资格都没有。

    原本李素对裴行俭还是颇为欣赏的,当然,若在心里做个排名的话,裴行俭在他心中的地位还是不如李义府高,因为李义府比较坏,坏人行事往往没有太多羁绊,不太受道德和律法的约束,只要能达到目的,行事可以不择手段,而好人要做成一件事,受约束的地方太多了,而且成功率不太高,左边道德挡路,右边律法无情,好人别无选择,只好闭着眼一头栽进正前方的大坑里……

    裴行俭在李素心中的排名虽不高,但李素近来有心培植羽翼,像裴行俭这种名扬千古且文武双全的名人,又是主动求包.养求抱抱,李素当然不能拒绝。

    趁着裴行俭还没说出让人更尴尬的话,李素赶紧截住了他。

    “好了,裴兄,停!心意收到,不必再换别的借口了,我家银杏树确实长得好看,就这个理由,欢迎裴兄经常来寒舍做客……”李素朝他咧嘴强笑两声,又道:“听说裴兄如今还是左武卫的仓曹参军?”

    裴行俭脸一红,讷讷点头。

    李素笑道:“裴兄有大才,又是苏定方的弟子,为何苏老将军不为裴兄谋取更高的职位?所谓‘内举不避亲’,以裴兄之才,纵领一万披甲之士,想必也不会弱了苏将军的名头呀。”

    裴行俭红着脸叹道:“师父他……总说我道行不够,文不成圣贤之精要,武不就卫霍之将才,正是文不成武不就,贸然而蹴高位,将来会摔得很惨,将来若领兵沙场,将士们跟着我这等半桶水晃荡的将军,等于将他们带进了鬼门关,教出这么个祸国的将军,亦增了他老人家的罪业。”

    李素闻言不由肃然起敬,脑中闪过一个年头……这家伙难道是苏定方从垃圾堆里刨出来后带回家养大的?

    无论文或武,经验这东西都是慢慢学来的,实践方能见真知,讲经论道或是领军击敌,都是慢慢改正错误的东西,学到正确的东西。

    苏定方不提拔裴行俭,或许是真心为了他好,也或许为了避嫌,但李素与苏定方的想法不同,而且他并没有那么多顾忌。

    沉吟半晌,李素缓缓道:“才为国用,方可称之为‘才’,裴兄有大才,屈居小小仓曹未免可惜,这样吧,如今程伯伯是右武卫大将军,明日我登门拜访程伯伯,托他写一封调令,将裴兄调去右武卫,当然,裴兄是甫入新营,骤居高位怕是不能服众,先委屈裴兄在程伯伯麾下任录事参军,随侍程伯伯身侧,无论有没有战事,裴兄都可为程伯伯出谋划策,诸如练兵,扎营,布阵等等,以裴兄之才,想必很快会被程伯伯关注,日后前程不可限量。”

    裴行俭大喜,急忙躬身行礼,这次拍马居然通顺了许多,一点结巴都不打。

    “多谢李公爷举荐,裴某今生但有寸进,皆李公爷赏识之恩,裴某愿为李公爷效犬马之劳!”

    李素笑着搀住裴行俭的胳膊,道:“我只不过是一级台阶,有真本事的人自然看得见它,然后拾阶而上,裴兄将来的富贵全是你自己靠本事挣来的,谁都不必谢,包括我在内。”

    这番话令裴行俭热泪盈眶,不顾李素死命搀着胳膊,仍执拗地躬下身给李素行了一礼。

    李素许给裴行俭的官职并不高,“录事参军”这个军职有点微妙,说它有权力吧,偏偏没有具体的职司,属于那种大营里到处闲晃,到处指指点点令人讨厌的家伙,说它有权吧,这个职位可以随时见到军营里的大将军,并且随时提出自己对军营内任何事物的看法和意见,行军打仗时,若大将军心有疑难不可决断时,往往第一个召见的便是录事参军,听过所有录事参军的建议后,才会擂鼓聚将,做出最后的决断。

    裴行俭以前是仓曹参军,以后是录事参军,虽然都是“参军”,但其中的含金量却有天壤之别,一个是管仓库的,一个是随时坐在大将军下首一起煮酒论英雄的,这两个能比吗?

    旁边的许敬宗和李义府嫉妒得眼都红了,他们都是官场老油子,自然知道裴行俭今晚以后便转运了,只要发挥正常,日后独领一军攻城拔寨的日子不远了,羡慕嫉妒之后,二人眼巴巴地看着李素。

    这么一个与官场格格不入的老实人都得了天大的好处,我们这些早已熟悉官场各种规则的老油子……老成谋国之人,好处一定更大吧?

    谁知李素仿佛没看到李义府和许敬宗无比期待和灼热的目光似的,慢悠悠地端起茶盏浅啜了一口,然后抬头看了看天色。

    “今晚的风……有些喧嚣啊。”李素感叹。

    许李二人眼角直抽抽,要不是看你爵位官职高,早抄起凳子砸得你脑袋有些喧嚣了……

    攀附的目的是为了吃一口蛋糕,抢蛋糕是个技术活儿,讲究眼疾手快,心黑皮厚,四大要素缺一不可,慢一步就没自己什么事了。

    当然,裴行俭吃到的这块蛋糕有点莫名其妙,违反了常理……

    抬头看天色是准备结束聊天的预兆,果然,李素感叹了一句后,便起身朝众人笑道:“良宵苦短,美酒与歌舞不可辜负,想来公主殿下的夜宴该开始了,咱们这便过去吧?”

    李义府老脸一垮,神情失望,却仍努力挤出笑容,唯唯称是。

    李素与裴行俭并肩走在前面,许敬宗和李义府则走在后面,四人离开凉亭,缓缓朝道观中庭走去。

    走出几步,后面的许敬宗和李义府有默契地放慢了脚步,距离李素和裴行俭数丈之后,李义府幽幽叹了口气,压低了声音道:“许兄,那个老实巴交的裴行俭居然都能得李公爷青眼相看,为何李公爷偏偏对你我二人却没有表示?”

    许敬宗的脸色也不太好,虽然他是许明珠的族叔,说起来算是与李素沾亲带故,但李素却甚少与他来往,对李素的性子,许敬宗其实也捉摸不太明白。

    “老夫这位贤侄婿做人向来利落,若有提携之意,断不会故作玄虚,想来或许有什么别的原因,让他对咱们心存迟疑?”许敬宗捋须,神情犹疑地道。

    李义府见他也说不出究竟,神情不由愈发失望,二人之间的气氛陷入低迷。

    许敬宗沉默半晌,忽然轻笑道:“或许,李公爷觉得裴行俭是好人,咱俩是坏人吧……”

    李义府一愣,然后怒了。

    “咱们哪里像坏人了?哪里像了?凭什么说咱们是坏人?啊?……好,就算咱们是坏人,坏人难道就该死么?”

    话刚说完,李义府又一愣,接着颓然垂头叹气。

    这会儿他也幡然反应过来了,坏人……确实该死,奇怪啊,刚才自己这般理直气壮的勇气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不是坏人!”李义府悻悻地辩白。

    许敬宗笑了两声,拍了拍他的肩,道:“李兄勿多虑,我这位贤侄婿的心思没人能猜得透,无论如何,咱们要多一些耐心,好好在他面前图个表现,就算贤侄婿他没有考究咱们的意思,为他解忧绝难终归不会错的,缘分天注定,晚一点点也不打紧。”

    李义府闻言情绪忽然平复下来,眯眼看着前面李素的背影,目光露出深思之色。
正文 第八百章 公主夜宴(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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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夜宴,尊贵奢靡,道观内宫灯点点,与夜空繁星相映成辉。

    中庭梅树下,一张张矮脚桌几后面已坐满了人,随着诸皇子公主的到来,噤若寒蝉的朝臣们终于放开了矜持,互相打起招呼,气氛渐渐热闹喧嚣起来。

    东阳这次设下的夜宴颇有几分风雅之意,如今大唐权贵家里的酒宴通常都在府中前堂,千篇一律的酒菜加歌舞,文人吟诗武人舞箭,喝得兴起再玩一下投壶的游戏,说热闹,确实热闹,但家家户户都是这么个流程,未免失之趣味。

    今晚东阳却别出心裁,将宴席设在中庭院外的梅林里,桌案横七竖八乱摆,远处的空旷地上搭起一座数丈方圆的台子,宾客举杯换盏之时,远远听到台上传来隐约的琵琶丝竹之声,颇带几分魏晋不羁之雅风,如此布置着实令人耳目一新。

    李素和裴行俭并肩走进梅林时,顿时引来众皇子公主和权贵们的关注。

    今日宴会的主人虽说是东阳公主,但长安城的权贵们都清楚东阳公主和李素的关系,在众人心目中,李素便是这次酒宴的男主人了。

    很快,众人一拥而上,将李素簇拥在正中间,人人争着与李素见礼招呼,旁边的裴行俭很快被挤出人群外,呆呆地看着这一幕热闹的场面。

    看着李素如此受欢迎,裴行俭和后面紧随而来的李义府眼中皆露出深思之色。

    人脉不必嘴上炫耀,该看见时自然便看见了,此时此刻,众星拱月般被簇拥在中心的李素自然而然地显现出他在长安城权贵圈子里的地位,这样的人若能攀附上,被他视作左膀右臂的话,未来何愁不能腾达?

    李义府深思半晌,忽然扭头看着许敬宗,笑道:“刚才许兄说……在李公爷面前图个表现,恕李某愚钝,不知这‘表现’二字,可作何解?”

    许敬宗想了想,笑道:“我那位贤侄婿生性散淡惫懒,当初在火器局和尚书省应差时,向来都是能偷懒则偷懒,朝中御史不知参了他多少次,陛下也斥责了无数次,可他依然故我,……说是散淡,但自打他入朝这几年,圣眷反而一年比一年隆厚,陛下也越来越倚重他,陛下向来勤勉,深恨惫懒之人,唯独对他另眼相看,李兄可知何故?”

    李义府朝许敬宗长揖一礼,恭敬地道:“李某愚钝,还望许兄不吝赐教。”

    许敬宗看了一眼不远处被众权贵围住的李素,深深地道:“盖因我这位贤侄婿心中所怀者,天下也,心怀天下之人,从来不会去做那些繁琐的小事,李兄不妨想想,这些年,我那贤侄婿做出来的事情,哪一桩不是惊天动地,造福苍生?从最初造出震天雷开始,到血战西州,到晋阳平乱,一直到布局设计引进推行真腊稻种,一桩桩皆是惠泽天下的大事,而且每一件都办得漂亮完美,这,才是陛下对他越来越倚重的根本原因,一个平日懒散,没有丝毫野心,关键时能委以重任,从不让人失望的臣子,教陛下如何不看重他?”

    这番话与李义府提的问题看似毫无关系,但李义府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嘴里咂摸一番后,渐渐品出了话里的意思,于是笑道:“李公爷不愧‘栋梁英才’之美誉,敢问许兄,李公爷现在心中牵挂的,是何等大事?”

    许敬宗笑着看了他一眼,跟聪明人聊天实在愉悦且省心。

    捋了捋长须,许敬宗目光露出深思,缓缓道:“我虽是他的长辈,可他的思虑我却不甚明了,异人所思,亦当大异于常人,岂是我这等凡夫俗子能揣度的?只不过……如今朝中暗流涌动,想必李兄也察觉到了,这股暗流归根结底,皆因东宫之位空悬而起,诸皇子争储即将明朗,我这位贤侄婿在陛下心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储君之争一旦开启,他必无法置身事外,选择辅佐谁,对付谁,他究竟看好谁,这才是他如今最需要面对的大事……”

    李义府眼角不由狠狠抽了几下,失声道:“争……储?”

    脸色有些发白,李义府的心跳更是加快了不少,对一个小小的农学少监来说,“争储”这个话题实在太高端了,在今日以前,根本不是他这个地位这个级别的人能掺和的,连想都不敢想,那是每日站在朝班里的大人物们才有资格参与的事,风险极高,但是,赌中的话收益也高得超乎想象,李义府没想到今日自己居然也有幸间接参与进来了,这实在是……老夫可以先来颗速效救心丸吗?

    呼吸不自觉地加重,李义府深吸了口气,努力平复了情绪,声音压得愈发轻细:“李某虽位卑言轻,但长安城的传言倒是听说过一些,我听说……上次魏王殿下亲自登门,欲招揽李公爷,却被李公爷拒绝了?”

    许敬宗颔首笑道:“不错,这不是传言,是事实。”

    李义府神情复杂地道:“若论储君最佳的人选,朝中上下一致觉得魏王殿下胜算最高,李公爷却拒绝了他,难道魏王殿下……”

    许敬宗摇摇头:“我说过,我那位贤侄婿所思所想,非常人能揣度,说实话,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只能说他的选择便是我的选择,而且我相信他,因为他的选择从未错过,至于李兄你……,呵呵,三思而行吧,毕竟,我可是他正室夫人的族叔,我与他的关系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而李兄你,终究差了一层……”

    说完许敬宗矜持地笑了笑,神色却颇有几分得瑟,他与李素的这层亲戚关系是他炫耀的资本,也是他职场上的护身符。

    李义府眨了眨眼,忽然福至心灵,神情一整,正色道:“论起关系,许兄有所不知,前日我闲来无事,在家翻了翻族谱,无意中发现,原来李公爷竟是我李家五服之外的族人……”

    “啊?”许敬宗大吃一惊,愕然盯住李义府,脑中瞬间闪过一道念头,不是为李素和李义府的关系吃惊,而是震惊于李义府的脸皮厚度。

    这家伙……得有多厚的脸皮才有胆量腆着脸硬生生跟李素扯上亲戚关系,这得无耻到何等境界啊,就因为都姓李便算是族人了?你有本事当着大家的面拍着胸脯说当今陛下是你家亲戚试试看,陛下分分钟送你上天,位列仙班……

    李义府浑然不觉许敬宗的古怪表情,仿佛宣布真理般一本正经地道:“不敢欺瞒许兄,李公爷确实是我李家的族人,嗯……失散多年了!”

    说着李义府忽然惊觉此处应有泪光,于是抬袖做拂泪状,神情凄然道:“许多年前,我李家本是陇西门阀之一,族中子弟数千,分支众多,后来隋朝暴政,生灵涂炭,我李家亦如水中浮萍,随波逐流,终于渐渐落没,泯于世间,这些年我一直在努力寻找当年失散各地的族人,找得好辛苦,蒙天之幸,终于找到了李公爷这一支,按族谱上的辈分,李公爷算起来还是我的族叔辈呢,……我,好开心!”

    许敬宗瞪圆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

    好想狂扇他耳光的心情是肿么回事?脸皮这么厚,怎么扇应该都不会疼吧?不仅无耻,而且还为他的无耻找到了理论依据,有板有眼的,令人无法反驳。

    许敬宗自问自己已算是段位极高的无耻之徒了,但跟眼前这位农学少监比起来,自己简直就是个初出茅庐不谙世事的天真烂漫萌宝宝……

    “呃,李兄且住,这个……,许某听说李兄祖籍河北,后来迁居蜀中,为何又成了出身陇西?”

    李义府翻了个白眼:“刚才李某不是说过了吗?失散了啊!何谓‘失散’?当然是四海飘零,各自为家。”

    这就死无对证了,除非把李义府的祖宗们挖出来验DNA……

    许敬宗点了点头,道:“许某明白了,要不……李兄亲自当面跟我那贤侄婿认认亲?”

    李义府神情一滞,干笑两声。

    吹吹牛皮可以,玩真的可要好好思量一下,莫名其妙给李公爷找了个祖宗回来,以李公爷的脾气,怕是会下令部曲将他绑结实了扔进泾水河里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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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贵们的热情令李素有些难以应付,一波朝臣热情洋溢的见礼招呼过后,另一波皇子们又围了上来。

    “啊呀呀!子正贤弟,想煞为兄也!”一道矫健的身影窜了上来,一把拽住李素的胳膊不停的摇晃。

    李素吓了一跳,扭头望去,却见吴王李恪一脸喜相逢的欣悦之色,拽着自己的胳膊死不松手。

    李素急忙见礼:“臣拜见吴王殿下……”

    还未躬下身,便被李恪托住了胳膊,礼也没法行了。

    “你我兄弟何必在意这些虚礼,反倒显得生分了。”李恪拍了拍他的肩,上下打量了李素一番,慨然叹道:“一别两年,贤弟愈发丰神俊朗了。”

    李素疑惑道:“听说殿下被赶出……咳咳,上任安州刺史,回到封地去了,何时回的长安?”

    当初火器局被人窥探,案子牵扯到李恪,这桩案子成了悬案,尽管李恪拼命辩白,李世民还是不放心,将他遣出长安,一脚踹去了封地安州,两年前又被召了回来,不过好景不长,被召回长安后的李恪依旧每日沉迷酒色,糜烂度日,听说还闹出街市非礼民女的丑闻,日子过得简直辣眼睛,监察御史们看不下去了,纷纷上疏参劾,李世民估计也受不了了,于是李恪被召回长安不到半年,又被李世民一脚踹回了封地。

    没想到两年以后,李恪今日又回到了长安城,实在令李素费解。

    李恪神情顿时变得落寞,幽幽一叹,道:“今晚你我兄弟重逢,本是喜事,贤弟何必问这种扫兴的事……”

    李素眨眼:“被陛下召回长安……应该是喜事吧?”

    李恪叹道:“召回长安固然可喜,可召回的原因……”

    “你在封地嗑五石散了,还是强抢民女了?”李素追问道。

    李恪一滞,不高兴地道:“愚兄在你心里难道这般不堪么?”

    李素急忙道:“殿下恕罪,臣失言了。”

    李恪幽幽一叹,道:“你知道我的封地安州,其实是一个土坷垃城,百姓不过数万,有姿色的民女更是凤毛麟角,教我从何抢起?”

    李素恍然,原来不抢民女是因为无女可抢。

    李恪颓然道:“既然无法纵情声色,只好寄情于山水,于是我在安州终日进山打猎,偶尔策马狂奔,不小心那啥……踩坏了百姓的一些庄稼农田,被城中御史参劾,父皇一怒之下,便将我召回长安城眼里训斥。”

    李素再次恍然,简单的说,眼前这家伙简直是个祸害,祸害完长安又祸害地方,长安容不了他,地方也容不了他,李世民很有可能考虑过要不要把这个皇子扔井里以谢天下……

    略过这个不愉快的话题,李素问道:“看来殿下要在长安城久居了?”

    李恪神色颓然,眼中却闪过一丝喜意,一脸矫情地点点头:“不错,这次在长安少说要待一年半载吧。”

    李素目光闪烁。

    如今东宫储君之位空悬,眼看储君之争即将要明面化,魏王晋王等诸皇子对东宫之位虎视眈眈,李恪在这个时候被召回长安城,不由得李素不怀疑。

    是李世民想把长安城这滩水越搅越浑,还是李恪对东宫之位也有想法?当初火器局被窥探一案至今可还是一桩悬案,很难说跟李恪有没有干系,李世民也曾在公开的场合说过“吴王类己”这样的话,李世民说这话究竟真心还是随口一说,谁都不知道,但很显然给了李恪无尽的希望,这个时候回到长安,怕也是不甘东宫之位落于旁人,封地里踩坏农户庄稼,也很难说是不是李恪故意为之。

    想清楚了这些,李素心头愈发沉重。

    水越来越浑,李治争位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而有些人,注定竹篮打水一场空,这场争储之乱,皇子们究竟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李世民生的皇子不少,而且几乎没几个好东西,包括眼前的李恪,然而,李恪终究与李素相识一场,李素实在不忍心见他被牵扯进如此危险的乱局中。

    可是,如何劝服一个有野心的人放弃他的野心?大家很熟吗?

    拍了拍李恪的肩,李素笑道:“殿下回到长安,你我可常相聚,善哉……不知殿下这一年半载打算如何消遣?”

    这个话题显然比较合李恪的胃口,李恪眉开眼笑道:“长安有美色,有美酒,有诗,有画,有知己,日子如此丰富,何愁不能打发消遣?”

    李恪哈哈一笑,挺起胸大声道:“所以,我决定每日出城游猎!”

    李素一呆,铺垫了那么多,又是美色又是美酒,说好的有诗有画有知己呢?跟你打猎有毛关系?两者的逻辑在哪里?
正文 第八百零三章 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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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往今来,谋臣智士如过江之鲫,史上留名者皆是有通天晓地鬼神莫测之能,如萧何张良孔明等,他们胸怀大志,吞吐天地,更重要的是,他们无情。

    做大事的第一原则便是无情,打着拯救苍生匡扶天下的旗号,实则心中不留半丝人情,为了达到“匡扶天下”的目的,可以漠视世间一切生命,只有无情才能做成大事,因为心中无情,所以无所羁绊,身边的一切都能随时取来为己所用,都能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当成筹码牺牲掉,包括亲情和爱情。

    李素做不到无情,一条狗死在他面前都会泛起恻隐之心,世间的离合生死他更看不穿,悟不透,准确的说,李素做不成大事,因为他只是个在红尘中打滚的俗人,带着满身的人间烟火味,想过的日子不是居庙堂之高,而是处江湖之远。

    一个别人不带礼物登门都能嫌弃半天的人,这种人实在不太可能做出什么大事。

    偏偏魏王李泰却无比忌惮他。

    在李泰的眼里,李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不提什么震天雷,推恩策,或是战西州,单只那个神经病似的水池管理员就差点把李泰逼成了神经病,这些后世只需列出一个方程式就能解决的问题,在李泰的眼里却无异于鬼神莫测之能,在加上李素常常露出的神秘的谜之微笑,一副信心百倍,任何事都不放在眼里的模样,李素的形象在李泰心中无限拔高,然后,李素转过身投靠了李治,他与李素的关系一夜之间变成了敌人,这样一个敌人,不得不令李泰万分忌惮。

    看着李素和李治二人并肩走远,李泰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在想着什么,良久,忽然咬了咬牙,转身从另一个方向离开。

    …………

    李治的心情很愉快,很放松,这些日子一直尽量避免与李泰见面,因为他很清楚,自己如今与皇兄已成了竞争对手,长久以来李泰一直稳稳地压在他头上,李治当初决定参与争储之时,说实话,那时他是很心虚的,正因为心虚,所以李治这些日子不敢与李泰照面,所以今晚李泰毫无顾忌地嘲讽羞辱他,而他却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反击。

    然而李素出现了,最后结果突变,当李治说出那句“得我为君,天下幸甚”之后,李治长久以来的畏惧心结在那一刻忽然彻底放下了。

    连争太子这种掉脑袋的事自己都敢做,还怕什么呢?反过来说,连自己的兄长都畏其如虎狼,有什么资格妄言争太子?

    李治性格有些软弱,当太子和当皇帝的初衷,野心占了一部分,自保占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想改变自己,或许,连他都讨厌自己骨子里的软弱了。

    人的一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

    今晚,李治当着兄长的面,勇敢地迈出了改变自己的第一步。

    转身离去时,李治的胸膛不知不觉挺了起来,嘴角也泛起一丝满意的微笑。

    是的,他对自己刚才的表现很满意,从今以后,他不再是那个被哥哥们当小孩子哄的李治了,他渐渐开始露出峥嵘,他成了一个兄长们不得不正视的对手。

    从后院步入中庭,李治嘴角的微笑越来越深,一双眼睛也不自觉地弯成了新月,显然心情很不错。

    李素冷眼看着他,然后嘿嘿的笑。

    “‘得我为君,天下幸甚’,啧啧,佩服佩服!若不是这里人太多,我真想拜你一拜……”

    李治愈发愉悦,脸蛋终于不再绷着,眉开眼笑地道:“真的吗?真的吗?我刚才说的话是不是很厉害?连你也觉得很佩服我?”

    李素揉了揉鼻子,慢吞吞地道:“我确实佩服你,不过你别理解错了,我佩服的是你的脸皮,‘得我为君,天下幸甚’,这么不要脸的话连你雄才伟略的父皇都不敢自诩,你倒毫无顾忌地说出来了,你说我怎能不佩服?”

    李治呆愣半晌,兴奋的神情渐渐褪去,脸蛋有些发红,垂下头忸怩地道:“刚才……皇兄实在欺人太甚,我……我实在忍不住了,再说,我刚才说的确实是心里话,没有一丝一毫作假,我若为君,定当爱民如子,在位之年不损百姓分毫,子正兄曾说过,你帮我是因为我心中有仁义,若连‘爱民如子’四个字都做不到,我如何对得起你的一心辅佐?”

    李素看着他,深深地道:“李治,记住你今晚说的话,把它刻在心里,时时刻刻莫忘记,将来你若坐上那个万人之上的位置,也别说什么天下苍生这种冠冕堂皇的话,只要记住,凡事莫违本心,莫昧良心,心中时刻有一把尺,称量善恶忠奸……”

    “为君者当知人善用,这‘知人善用’四个字学问很深,不是说你的身边全都是好人,忠臣,你就是一个了不起的皇帝了,真正伟大的帝王,下面的臣子也是各有好坏的,忠臣有忠臣的用法,奸臣也有奸臣的用法,将下面每个人调任到合适他们的位置上各司其职,我可以保证,你一定能创下一番比你父皇更雄伟的功业。”

    “你自己不必有太多才能,唯独‘知人善用’和‘左右制衡’这两样,你必须要学会,学会了这两样,皇帝差不多有个模样了,不管怎么折腾都不会败了,多年以后你再回忆今晚,尤其回忆那句‘得我为君,天下幸甚’,你才不会觉得脸红,更不会夜深人静时狂扇自己耳光……”

    李治嘴一撇,白了他一眼:“就算我没做到,我也不会扇自己耳光。”

    说完李治忽然整了整衣冠,很正式地朝李素行了一礼。

    “谢子正兄教诲,治受教了。这应该是今晚您给我上的第二课吧?”

    李素叹道:“这些都是帝王心术,原本不该这么早教你的,将来你若成为东宫之主,你父皇和朝中大儒自然会教你,我本不想越俎代庖……”

    李治疑惑地道:“那为何今日还是教了我?”

    李素长叹道:“因为你太蠢了,我实在很担心,怕你将来不但没争上太子之位,反倒把自己的性命赔进去了……”

    “我哪里蠢了?”

    “你浑身上下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每一个毛细血孔都在述说着一个事实,‘我很蠢,速来欺负我’。”

    “有吗?”李治摸了摸自己的头发,然后不服气道:“兄何出此言?我做过什么蠢事吗?”

    李素斜睨了他一眼,道:“刚才魏王逼问你时,你为何毫不犹豫便承认你有争储之心?这件事做得难道还不够蠢吗?”

    “皇兄他已看出了我的心思,承不承认都一样,为何不能索性痛快坦白?”

    李素冷笑:“你看出你的心思是他的事,你咬死了不承认,他能拿你怎样?你知不知道一旦承认了自己有争储的想法,你会多出很多麻烦,而这些麻烦原本只要你矢口否认就可以完全避免的,再说,魏王嘴上说已看出了你的争储之心,他说什么你就信吗?也许他本来心存疑虑,故意拿话套你呢?你这一承认,好了,板上钉钉,再无转圜的余地了,从今晚开始,魏王将会正式拿你当仇敌,不共戴天的仇敌,将来不是你死就是他亡,而且,魏王必然会提前发动争储的布局,因为你和他都是嫡子,你是他当太子最大的对手,你猜猜他下一步会怎么对付你?”

    李治惊愕,眼睛不停地眨啊眨。

    李素悠悠道:“历来宫闱之争,无非用间,进谗,削翼,构陷等等,当然,如果对方不讲究或是被逼到了墙角,下毒刺杀这些下作事也不是干不出,而这些,原本可以避免的,现在你拍拍良心问问自己,你到底蠢不蠢?”

    李治愕然半晌,然后羞愧地垂下头,叹道:“我果然很蠢……”

    李素冷笑:“嘴上说痛快了,却没想过这么干的后果,以为争太子是游戏么?这个游戏要命的!输了就赔上自己的命了,连最基本的缄默都学不会,还指望你治国安邦?”

    李治愈发羞愧,垂头道:“子正兄,治知错了。”

    李素冷冷道:“知错有什么用?话已出口,覆水难收,原本一局闷声发财的好棋,被你几句话全搅乱了,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

    李治老老实实道:“治认打认罚。”

    见李治认错态度端正,李素叹了口气,也不忍心过多苛责了。

    其实……他原本只是个孩子啊,搁了千年后的现代,他还是个背着书包无忧无虑的初中生,跟女孩子对视一眼都会脸红心跳半天,这样的年纪,能指望他有多成熟?

    李素缓缓道:“打就不必了,但犯了错还是要受惩罚的,不然不长记性,这样吧,你去中庭酒宴边,找个人多的地方,选一棵最粗的树,用力抱住,然后泪流满面仰头悲呼一声‘呜呼,我的蠢病无药可救了!’,这事就算揭过去了。”
正文 第八百零四章 姐弟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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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治的表情很抗拒,显然不想接受这个惩罚。

    李素斜眼看着他,嘿嘿直笑。

    抱树已经算是很轻的惩罚了,你得庆幸这个年代没有电线杆,也没有满世界乱贴的“祖传老军医包治那啥”,不然你会知道什么叫更大的羞辱。

    李素的前世可没那么幸运,一群同学喝多了玩真心话大冒险,李素抱着电线杆真情流露,声泪俱下,围观路人惊惶四避,如见鬼魅,干出这么丢人的事后,酒醒四处找刀欲剖腹自尽,了此丢脸的残生……

    “你啊,还是脸皮太薄,从小锦衣玉食,没受过人世间的苦楚,想要任何东西都能轻易得到,不知世道艰难,这样的性子,将来就算当了皇帝,对整个大唐也不是件好事,很容易变成昏君……”李素摸着李治的狗头一脸失望,叹道:“你该学点厚黑学才好……”

    李治正要不服气地抗辩,闻言顿时一愣:“子正兄,何谓‘厚黑学’?”

    “‘厚黑’者,脸皮厚,心要黑,行事不惜代价,拿出全力以赴的劲头去达到目的,是谓‘厚黑’。汉高祖刘邦,三国的曹操,刘备,司马懿等,皆是此中翘楚人物。”

    李治喃喃道:“治总觉得这个‘厚黑’,似乎不太像正经学问,若与古圣贤的教诲冲突,治当如何取舍?”

    李素斜睨了他一眼,叹道:“圣贤之教诲自然都是对的,不过那是对寻常的读书人而言,作为帝王储君,若仍奉圣贤之言为行事准则,这种人一定很短命,而且肯定是惨遭横祸而死,李治,你记住,圣贤之言对寻常读书人来说是原则,是真理,但对帝王储君来说,它们只是手中的武器,用来教化子民,用来打败敌人,甚至,用来杀人诛心,你的子民必须要信它,你才能名正言顺的统治子民,但帝王绝不能信,决定一个王朝的兴衰荣辱,靠的不是圣贤之言,而是帝王的手段,用人,制衡,文武张弛等等,这些东西,才是你最应该学习的,等你当上太子后,一定要好好学,我不想看到自己一心辅佐的皇子将来成为昏君败家子,连累我的名声都遗臭千古……”

    李治急忙点头:“治受教了,定谨记子正兄教诲。”

    见李治态度端正,李素点点头,虽然缺点太多,但性格还是很不错的,辅佐这样一个人登上皇位,李素并不后悔。

    拍了拍他的肩,李素笑道:“不妨畅想一下,将来你若有登基称帝的那一天,下的第一道圣旨应该是什么?”

    说到“登基称帝”,李治脸都红了,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努力抑住奔放的情绪,轻轻道:“第一道旨意,当然是……大赦天下。”

    话刚说完,李素的脸色便有些不高兴了,沉声道:“你仔细再想想!”

    李治心中忐忑,看了看他的脸色,又道:“……封子正兄为国公?”

    李素哼了哼:“稀罕么?只要我想,你父皇在位时我就能当上,不对,你再想!”

    李治苦着脸道:“恕治愚钝,实在想不出了……”

    李素不高兴地道:“笨!我辛辛苦苦辅佐你当皇帝,你就不能好好犒赏一下我,不怕寒了从龙功臣的心吗?”

    李治讷讷道:“还请子正兄给个提示……”

    李素脸上的怒色忽然冰消雪融,换上一脸市侩的笑容,搭着李治的肩,神态非常亲密地道:“……国库的钥匙偷偷给我一把,我想要什么自己去拿,你我兄弟非外人,正所谓‘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每年搬你家一小半银饼想必你不会介意吧?”

    “啊?国库……的一小半?……还每年?”李治脸都绿了。

    李素两眼放光,期待地盯着他:“可以吗?可以吗?”

    李治呆愣半晌,缓缓道:“子正兄,治或许明白何谓‘厚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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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宴正酣。

    李素和李治二人的到来,给道观的夜宴更添上了一把火,整个宴会顿时沸腾起来。

    众多皇子朝臣中,李素威望不是最高的,爵位和官职也不是最大的,但他和东阳公主之间这点人尽皆知只差一层窗户纸没捅破的关系,今晚的夜宴便已成为男主人一般的存在,迈步走进宴会时,所有的目光都盯在他脸上,就连坐在上首神情清冷的东阳,此刻看着他的目光也是柔情款款,浅笑盈盈。

    上前与众皇子朝臣热情打过招呼后,接下来便免不了一阵山崩海啸般的敬酒,哪怕将偷奸耍滑的功夫发挥到极致,一刻之后,李素仍免不了被灌得晕晕乎乎,找不着北。

    东阳坐在首位,远远看着他,眼见心上人儿已然被灌得摇摇欲坠,不由暗暗着急,也顾不得礼仪,赶紧朝身边服侍的绿柳使了个眼色,绿柳会意,上前传达东阳公主的谕令,请泾阳县公和晋王殿下入内殿一叙,一句话为李素解了围,李素这才松了口气。

    …………

    东阳设宴的主要目的,一是为李素增威望,拉拢人心,尤其是那些在朝中有才能却郁郁不得志的官吏,能让他们归入李素麾下,从此李素不再是单打独斗,以后遇到任何事都有人帮衬,二来东阳也想与李治拉近一下姐弟感情。

    以前东阳独来独往,与皇子皇女们的关系向来疏淡,她从来不屑与他们来往,然而自从与李素在一起后,心态不知不觉也在变化,从此她多了一份担忧,也多了一份责任。

    “责任”二字,从来不是男人对女人专有,女人对男人同样也有责任,共荣共辱,休戚与同,便是夫妻二人都应承担的责任。

    今晚道观设宴,从来不愿与皇子皇女和朝臣们应酬的东阳,终究还是违了本心,与这些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共处一堂,这便是东阳对李素所尽的责任,包括拉近与李治的姐弟关系也是。

    绿柳将李素和李治请入内殿,内殿单设了酒宴,东阳不仅亲自相陪,而且还亲自为二人斟酒,神情却比刚才在外面应酬众宾客时从容自然许多。

    李治显得比东阳更自然,天生的血缘亲情令他对东阳不由自主便带着热情,几句寒暄说开后,气氛渐渐热闹起来。

    “皇姐与子正兄之事,治当年虽年幼,却也如雷贯耳,父皇这么多皇子皇女,治唯独对皇姐最佩服……”李治说着起身端杯,郑重地道:“当年与皇姐来往不多,有心拜访却怕惊扰唐突,这杯酒迟来了多年,治敬皇姐的勇气,也敬子正兄的担当,说实话,当年二位豁出性命反抗父皇,给治好好上了一课,也着实令治羡慕不已。”

    李素和东阳对视一眼,眼中满满皆是情意。

    当年,太艰难了,他和她几乎已走到了绝境,幸好彼此都没放弃,幸好咬着牙撑过来了,才等到如今拨云见日的幸福,这幸福彼此享受得坦然从容,因为它是自己用命挣来的。

    而其他的皇子皇女呢?他们,仍是李世民已经送出去或者即将送出去的礼物。

    二人举杯,一饮而尽,然后互视一笑。

    酒是清淡甘甜的葡萄酿,口味和果汁差不多,东阳饮过几杯后,嫩白的俏脸上仍浮上几许动人的嫣红。

    “此观皇弟来得少,若觉得此处可堪入眼,往后不妨常来,我知你见多识广,琼楼华厦在你眼中亦无甚出奇,不过皇姐这里胜在幽静,少了许多凡俗纷扰喧闹,皇弟心中烦闷时尽可来此处小住数日,虽不可解愁肠,却也稍慰烦忧一二。”

    李治连连点头,呵呵傻笑:“治年岁还小,烦闷倒是鲜有,不过太平村我却常来,不瞒皇姐说,子正兄这两年带着我和小兕子在村子附近上山下河,捉鱼打鸟,如今说起太平村,怕是连皇姐都不如我熟悉呢……”

    东阳噗嗤一笑,盈盈眼波便朝李素瞥掠过来,轻挑黛眉笑道:“哦?看不出李县公还有这等本事,真正是上马安邦定国,下马捉鱼打鸟,能文能武厉害得紧呢。”

    李素脸有点黑,不善地瞪了东阳一眼,沉声道:“国家栋梁都有几手祖传的捉鱼打鸟的本事,你懂个啥!”

    东阳笑意愈发深了,李治也吭哧吭哧憋笑。

    一番说笑下来,内殿的气氛愈加轻松亲切,东阳和李治之间那点略显生硬疏淡的关系,随着笑声渐渐消逝化解于无形。

    聊了一阵,东阳朝身后的绿柳招招手,绿柳会意退下,很快端着木托盘出来,托盘上一套玄色团花的衣裳平整地叠好摆在上面。

    东阳接过托盘,将衣裳展开,然后朝李治挥了挥手,将那件崭新的衣裳披在他身上,为他细心地抚了抚褶皱的衣角,轻笑道:“你今年十六七了吧?看样子还能长个子,咱们姐弟头一次正经见面,此前一直想着给你表示点什么,想来想去,天下珍奇宝物皇弟见得多了,不管送什么怕是都不稀罕,皇姐我以往只见过你几次,依稀记得你的身量,便为你亲手裁了一件衣裳,料子是宫里父皇赐下的,说是进贡来的蜀锦,想来不差的,衬得起你亲王的身份,可惜皇姐裁衣的手艺不太好,难免有些粗糙的地方,皇弟勉为其难穿几次便罢,来,试试看合不合身……”

    说着东阳便帮李治试穿起了新衣裳。

    李治一直没说话,眼圈却不知不觉红了,不争气的眼泪很快顺腮而下。

    贞观九年,长孙皇后去世,李治仍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李世民忙于国事,疏于亲情,李治总觉得心中有一片名叫“亲情”的地方成了荒土,寸草不生,从那以后,李治再没穿过亲人给他缝制的新衣了。

    没想到今日,素来疏淡的东阳却亲手给他裁制了衣裳,李治不由心潮澎湃难抑,一股莫名的感动在胸膛内久久回荡。

    “皇姐您……”李治哽咽失声。

    “别说话,来,双臂伸开……”东阳的目光纯净,一眨不眨地盯着李治身上的新衣。

    穿好后,东阳退后两步,仔细打量他,然后摇了摇头,面带惋惜自责。

    “终究手艺差了些,穿着好像大了,是皇姐不好,脱下来,皇姐给你重新再裁制一件……”

    李治急忙紧了紧衣襟,含泪笑道:“不大,一点也不大,皇姐刚刚不是说过么?治还在长个子呢,再过几个月,约莫便正合适,皇姐手艺真好,治以后每天都穿着它……”

    东阳噗嗤笑道:“说的什么话!身为王爷,每天穿同一件衣裳,也不怕别人笑你邋遢,皇弟若不嫌我手艺粗糙,我再为你做几件不同颜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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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应该是大章。。。
正文 第八百零七章 歹计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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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恒的利益才是合作的前提,自从李承乾谋反事败被废后,李泰的表现令长孙无忌感到越来越满意。

    他满意的不是李泰勤学低调的性格,而是李泰的政治倾向。在李承乾轰然倒下之前,李泰便积极与关陇门阀频繁来往,互通有无,而长孙无忌本身也是出自关陇,李泰的这种表现无疑在向他释放一个很强烈的信号,若有朝一日他成为大唐的太子,即或登基为帝,对关陇门阀将更为宠信重用,整个关陇门阀在朝堂中的分量也将越来越重。

    李泰释放的这个信号令长孙无忌很满意。这个年代,家族和出身给人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这个烙印从出生便注定无法消除,哪怕贵为帝王宰相也无法免俗,家族的兴盛,出身门第的显赫,是这些帝王将相一生必须为之努力的事。

    长孙无忌同样希望他出身的关陇门阀越来越兴盛,越来越显赫。

    而同样作为竞争太子的另一位人选晋王李治,他在干什么呢?

    他不仅在政治上毫无表现,毫无作为,对长孙无忌这位亲娘舅也怀着七分敬畏三分惧意,除非逢年过节必须的问候礼数,否则一般不太与长孙家来往,不仅如此,他还时常跑到太平村,跟李素一起上山打鸟,下河捉鱼,玩得不亦乐乎……

    这是一个竞争太子的人该干的事吗?

    所以,于情于理,长孙无忌心中的天平都不得不偏向李泰。

    今日李泰不顾避嫌登门长孙府,说实话,长孙无忌心中隐隐有些失望。

    他没想到被寄予厚望的魏王,争储希望最大的皇子居然如此沉不住气,变故才出现一点点苗头,就迫不及待上门求助,相比他父皇的雄才伟略,杀伐果断,李泰实在相差太远太远了……

    “魏王,你不需要明路,直到今日,你的赢面仍是所有皇子中最大的,你是嫡出,又是第一顺位,而且勤奋好学,为人谦逊,你看,你占了如此大的先机,为何还对李素和李治心存畏意?你在怕什么?”长孙无忌沉声道。

    李泰愣了一下,然后苦笑:“在别人面前,泰自然硬着头皮说什么都不怕,但在舅父大人面前,泰不敢有一丝一毫隐瞒,我……真的有点怕李素。”

    长孙无忌皱眉:“李泰与你年纪相仿,不过也是个嘴上无毛的年轻郎君罢了,纵然做过一些大事,但与支持你的背后势力相比,终究相差甚远,不足为患,你有何可怕?”

    李泰叹道:“泰也不知为何怕他,可……我确实怕他,李素这个人,邪性得很,看着毫无胜算的绝境,他总能轻松度过厄难,转危为安,好像老天爷赋予了他逢凶化吉的运气,与他为敌,泰实在有些忐忑不安……”

    长孙无忌哼了声,道:“一个敌人都对付不了,往后你若成为下一代的大唐帝王,要对付的敌人可是成千上万,那时你该如何是好?魏王,以往你的性子颇为沉稳,只是这次对上了李素却变了个模样,此非处世之道,尔当自省其过戒免之,老夫还是那句话,晋王身边只有一个李素辅佐,他们,翻不了天!”

    李泰躬身道:“还请舅父大人点拨一二。”

    长孙无忌眼睛微微眯了一下,轻捋长须,缓缓道:“晋王今年……十六岁了吧?”

    李泰呆了一下,不明白长孙无忌为何突然提起李治的年纪,但还是点头恭敬地道:“是。”

    长孙无忌叹了口气,道:“十六岁,已受过冠,又非东宫储君,为何还留在长安?诸皇子成年后皆应出京就藩地方才是,陛下早在贞观七年便将其封为并州大都督,此前一直遥领,如今也该落个实处了,否则怎掩天下悠悠众口?”

    长孙无忌说着淡淡瞥了他一眼,道:“诸皇子成年后皆应出京赴任,晋王岂可例外?而魏王你,因身体原因,陛下早下过特旨,允你不予就藩之恩,如此一来,呵呵……”

    李泰两眼徒然一亮,接着神色陷入狂喜之中。

    “舅父,舅父大人实在是……谋略无双,谈笑平敌,泰今日再次领教舅父大人的风采,实在佩服得五体投地。”李泰兴奋得语声微颤,忙不迭朝长孙无忌行礼致谢。

    长孙无忌面色无悲无喜,平静地摇摇头,叹道:“说来李治也是老夫的亲外甥,你和他都是我胞妹的亲子,老夫实在不该厚此薄彼,尤其是帮着你坏他的谋划,只不过,公义大于私情,册封储君也好,将来新旧帝王过渡也好,大唐的朝堂和民间都需要一个安稳无波的过程,玄武门一幕,再也不能重演了,既然你比晋王更合适当这个储君,老夫只好帮你一次,绝了晋王的念头……当然,如果别的皇子亦有争储之念,可依此一并绝之。”

    说着脸色一肃,长孙无忌眼神忽然变得严厉,紧紧盯着李泰,沉声道:“魏王你要记住,老夫帮你这一次,并不代表以后也是如此,你不可恃宠而骄,欺凌同胞兄弟,不仅因为兄弟之情,而且你更要牢记,你父皇深恨兄弟相残之事,就算为了未来的皇位,你也不能欺凌兄弟,否则万事皆休。”

    这番话说得声色俱厉,李泰一凛,急忙应命,但神色间仍然掩饰不住喜色。

    长孙无忌看在眼里,不由暗叹口气。

    皇权争夺向来都是非常残酷的,不可能一碗水端平,今日李泰得了这个主意,所谓的“兄弟之情”便成了个笑话,涉及到皇权,纵然是亲兄弟,也要赶尽杀绝,这是根本无法化解的冲突。

    不得不说,长孙无忌不愧是当朝宰相,足智多谋之极,随便出个主意,便将李治置于被动,皇子成年后离京赴地方上任,这本是朝廷礼法。

    规矩是规矩,但大唐的地方城池终究太贫瘠,所以皇子们都不愿离京赴任,往往称病死赖在长安不肯走,吴王李恪便是装病的高手,每当有看不过眼的御史上疏参劾他,催促他离京时,李恪总能恰到好处地病倒,病得全身瘫软,药石无医,比死人就只多了一口气而已,李世民心一软,便允他暂留长安养病,特旨一下,李恪的绝症瞬间不药而愈,简直堪称人类医学史上的奇迹……

    长孙无忌出的这个主意可谓直击要害,一言诛心。

    众所周知,争夺储君之位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留在京城长安,所谓近亲远疏,大家每天都能见到李世民,想出什么花招儿博李世民和满朝文武的欢心,只有留在长安城才最方便快捷,在这个交通和通讯不便利的年代里,如果忽然被调任远离长安,离李世民千里之外了,这个争储的游戏如何才能继续下去?李世民每天睁开眼便看到留在长安的那个皇子行礼问安,每天处理国事时只见他在面前晃来晃去,故作老成或是故作天真问一些看似不经意却精辟的问题或回答,一天两天在李世民的心中留下印象,日子越长,印象越深越好。

    到那个时候,谁还记得那个被调任地方就藩的可怜皇子?

    所以长孙无忌只一开口,李泰便立马明白这个主意的厉害之处,心中对长孙无忌的感激更是无以复加。

    这个主意之狠辣,李泰完全可以在瞬间将主动权尽握手中,打李治和李素一个措手不及,只要把李治调离了长安,李素一人就算留下来,也是名不正言不顺,势必孤掌难鸣了,胜算的天平顷刻间移到了李泰这一方。

    努力忍住心中的狂喜,李泰强作沉稳,依旧与长孙无忌谈笑风生,不至于因太喜形于色而令长孙无忌对他失望。

    舅甥二人的谈话很快结束,在长孙无忌的示意下,李泰很低调地从长孙府西面的后门悄悄告辞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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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长安城暗流涌动,冲突愈见明朗之前,长安城又发生了一件大事。

    贞观十八年四月底,一代诤臣魏征与世长辞。

    经过半年多的病痛折磨,魏征终于没能再撑下去,选择在这个春光明媚万物复苏的季节,永远离开了人世。

    半夜传出消息,满朝君臣震惊悲痛。

    李世民下旨打开宫禁,半夜亲自离宫赴魏征府上吊唁。

    住在朱雀大街的权贵重臣们也纷纷出门,匆匆赶往魏府。

    简陋朴素的魏府门前,悄悄挂起了白皮灯笼,魏府家眷早早预备好的后事器物也纷纷搬了出来,连做法事的和尚道士也住了两批在府中,只等魏征咽下最后一口气便从容操办丧事。

    李世民和诸多朝臣第一时间赶到魏府时,魏府上下哭声嚎啕,声震半城。

    直入魏征卧房,魏征的尸身仍停在床榻上,面上盖着一块方正的白布。

    李世民上前,毫不避讳地抓住魏征冰凉的手,垂头大哭失声。

    “卿今弃朕而去,朕痛失一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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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
正文 第八百零八章 谏臣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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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朝君臣对魏征的逝世早有心理准备。

    太医署的太医们每日都将魏征的病情当作大事向李世民禀奏,随着日子的流逝,魏征的病情也越来越重,终于没能熬过去。

    尽管早有准备,李世民仍觉得痛如万箭穿心。

    李世民对魏征确实有感情的,当年玄武门之变后,时为息太子李建成麾下第一谋士的魏征,便被李世民部将当场拿获,李世民知其贤名,动了惜才之心,费了很大的力气方才将魏征说服归降。

    归降后的魏征从最初的不甘不愿,到后来被李世民的人格魅力所感染,渐渐的终于真正归心效忠于李世民,正因为效忠,所以敢言敢行,但凡大唐君臣有任何地方令他看不过眼,便勇敢站出来抗辩申斥,从贞观元年到如今,整整十八年,魏征上疏近万,所言直指时弊,无数次惹怒龙颜,差点丧命,可以说,纵观贞观朝上下,这十八年来,若非李世民勉强压着心头那团火,又必须扮出圣明君王善纳谏的姿态,魏征至少死过上百次了。

    用正义和道德压制了君王的暴戾心性,然而,终究还是被岁月和病痛打败了。

    上天很公平,无论善与恶,该带走的时候一定会带走。

    噩耗的第二天,李世民下旨罢朝五日,君臣齐赴魏府吊唁,天刚放亮,魏府门外人山人海,满朝君臣一个不落全到齐了,不仅如此,连市井百姓胡商庄户都来了不少,里三层外三层将整条朱雀大街堵得水泄不通。

    魏府内,李世民亲自布置魏征的身后事,本应按国公礼厚葬,不过魏征发妻裴氏却言魏征生前遗愿,一应丧葬事宜从简,不可因他一人而劳民伤财,厚葬非亡者之志,李世民闻言更觉悲痛,掩面大哭之后下旨丧事从简。

    李素是在魏征去世的第二天得知消息的,闻知噩耗后,李素呆怔许久,神情哀恸,随即马上命部曲备马,匆匆赶往长安城。

    来到朱雀大街,整条宽敞的大街已被官员和百姓们堵得严严实实,人和马很难通过,在部曲们奋力开道下,李素好不容易来到魏府门前,只见大门外白幡林立,哭声回荡,无数百姓跪在门前痛哭不已,走进魏府大门,简陋的前院内站满了文武官员,就连关陇门阀和山东士族各家族都纷纷派人来吊唁。

    李世民神情落寞悲伤,静静地跪坐在正堂内,堂内停放着魏征的灵柩。

    一位为国鞠躬尽瘁的重臣,逝后的棺木都只是非常简朴无华的寻常柳木薄棺,李世民一边垂泪一边悲痛叹息,见李素进堂,李世民只微微点头示意了一下,李素抿了抿唇,沉默着朝魏征的灵柩长长行了一礼。

    魏征的长子魏叔玉上前行礼答谢,李素搀住他,嘴唇蠕动几下,却终究只化作一声长长叹息,那些所谓的“节哀顺变”之类的安慰话此时说来尤觉空洞虚伪,不如沉默无言。

    当夜,李世民亲自为魏征守灵,满朝文武一个不落,全部陪在魏府前院,静静地哀悼和追忆贞观朝这位最正直的谏臣。

    由于魏征临终前交代过不可铺张,和尚道士们的法事都是匆匆忙忙做完,第二天便准备下葬。

    李世民亲自扶棺,李靖李绩程咬金等八位名将抬棺,灵柩刚出大门,门内门外突然爆发出震天的哭声,无论官员还是百姓,此刻皆痛哭嚎啕,李世民扶棺哭得几近晕厥,朝臣们纷纷朝灵柩长揖到地,久久不肯起身,百姓们更是以头抢地,呼天不公。

    李素也强忍着悲痛,朝魏征的灵柩长长行礼。

    魏征这个人,是个无可挑剔的好人,正直人,贞观朝整整十八年,这十八年来,魏征将自己全部的心血精力全部付诸于这个年轻的王朝,不畏强权,不惧刀剑,只为证得人间大道,抛诸生死于度外。

    可以说,今日送葬的君臣里,没有一个人真正喜欢魏征。

    魏征太正直了,他的眼里从来只有黑和白,容不下一粒沙子,追求的就是“水至清”的大同境界,这些年来,朝中君臣大部分都被他参过本,心中或多或少对他都有些忌恨。

    他是一个不被世俗所容的人,同样的,他也容不下世俗里的任何一丝丑恶黑暗,如今他安然辞世,朝堂里终于少了一道聒噪的声音,终于多了几许清静祥和。

    可是,今日送葬的人群规模,竟不逊于高祖丧礼,每一声痛哭,每一次行礼,人们都是发自内心,露出的悲痛也没有半点虚假。

    这样一个人,你可以不喜欢他,但是,你不能不尊敬他。

    因为他的一生,献给了他所奉行的“道”,并且一次又一次不惜为它舍生忘死,站在朝堂上的那一天起,他便将自己的生命当成了祭礼,供奉在“道”的祭台上,他,只为苍生而活。

    这种人讨厌吗?确实很讨厌,因为他古板顽固的正直,因为他不容于世的苛刻正义。

    可是,这种人值得尊敬吗?扪心自问,他能做到的事情,换了是你,你能做到吗?最简单的比方,面对寒光闪闪的屠刀时,你还有勇气坚持真理,坚持己见,并且奋不顾死地大骂三声“昏君”吗?

    如果这些你都做不到,那么,老老实实毕恭毕敬向他长行一礼吧。

    李素跟在君臣队伍的后面,沉默地随队前行。

    其实李素也并不太喜欢魏征,从贞观九年来到这个世界开始,他与魏征之间的来往屈指可数。

    对于太正义太耿直的人,李素总是不自觉地绕道走的,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人,坏也坏得不纯粹,对善恶的界定很模糊,所以自己行事便颇有些亦正亦邪的味道,李素这种人若放在魏征眼里,自然是容不得的,李素有自知之明,一般不往魏征跟前凑。

    交情如此泛泛,可李素今日却仍觉得无比悲痛,这种感觉外人无法体会。

    和李世民的感受一样,李世民和李素所悲者,并非魏征这个人,而是悲于大唐社稷少了一根擎天柱石,哭的是国家因少了魏征这位谏臣而蒙受的巨大损失。

    大浪淘沙,新旧交替,那老去的人和事,恰如一页读过的书,翻过去了,见不着了,读书人咂摸咂摸嘴,还在回味着翻过去的那一页留给自己悠长的韵味与反思,久久不曾消散。
正文 第八百一十一章 局中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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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无忌是个很聪明的人,做任何事之前,他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全自己。前几日给李泰出了这个让皇子出京赴任地方的主意,并且明确表态会支持他,然而当李世民当面问起时,他却第一时间把自己摘出去了。

    朝堂生存是一门艺术,长孙无忌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的关系当然不是外人眼里看来那么简单,君臣如鱼得水般融洽是表面,实际上李世民和长孙无忌之间之所以那么融洽,是因为二人背后代表的势力集团必须互辅互助,相互依存。

    李世民代表的是皇权天家,大唐的统治者,长孙无忌代表的是关陇集团,大唐势力最大的世家门阀,两者必须互辅方能安稳地治理天下。

    所以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的关系有点微妙,外人眼里看来是君臣知己,而且长孙无忌确实也对李世民忠心,但这“忠心”里面难免掺杂一点私心,二人所谓的知己关系,其实多少带了几分炒作的因素,做戏给外人看,营造出一种“君圣臣贤”的和谐氛围,有利于社稷的稳固。然而实际上李世民和长孙无忌之间是有着不可化解的矛盾和问题的。

    作为皇帝,李世民自然不希望世家门阀势力太大,任何皇帝都不可能接受皇权被分化,更不能接受皇权在地方上的威信甚至还不如当地门阀家主的一句话管用,早年李家必须依靠关陇集团来推翻隋朝,此一时彼一时,如今李家坐稳了江山,世家门阀渐渐便成了李世民的眼中钉了。

    作为李世民最倚重的左膀右臂,长孙无忌自然明白李世民的意思,于是小心翼翼的做人做官,尽量少参与天家皇族里面的敏感事务,尤其是跟立储有关的事,一旦被李世民察觉,以他的为人秉性,一定会翻脸无情的。

    所以今日此刻,当李世民问起皇子之事,长孙无忌毫不犹豫否认,站在中间和稀泥,李世民也终于熄了怀疑之心。

    事情总有个酝酿发酵的过程,长孙无忌根本不需要多说什么徒惹怀疑,一旦事情结束了发酵过程,自然会爆发出它原本的实质,跳出来太早便是愚蠢了。

    李世民自然也是深谙朝堂政治的厉害角色,所谓成年皇子赴任地方的话题发生得太突然,背后必然有更深的内幕,他也不急,和长孙无忌的想法一样,该爆发的时候自然会爆发。

    “既然是祖宗成法,自不可违,眼下留在长安城的成年皇子不少,吴王恪,齐王祐,蜀王愔,蒋王恽……”李世民眼睛半阖,历数留京的成年皇子,不数不觉得,一个个数下来,发现成年皇子中除了性格最老实的蒋王李恽早在三年前便主动离京赴任洺州刺史外,其余的全部留在长安城,而且留京的原因无一例外,全是“薄体染恙,不克跋行”。

    李世民顿时有些无语,自己明明是龙精虎猛的身体,为什么生了一窝病秧子?这不科学!

    “出京!全部出京!”李世民狠狠挥了挥手,断然下令:“明日朕便下旨,所有成年皇子全部离京赴任,不得借故拖延,违者削其王爵,收其授田,绝其俸例。”

    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马上行礼,齐赞吾皇圣明。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既生在帝王家,为帝王治理地方,造福黎民当为本分,冯渡的奏疏没说错,实为良谏也,朕可纳之。”

    几位重臣又是一阵“吾皇圣明”。

    李世民含笑收下这一波马屁,表情看似很受用,眼中却闪过一道冷光。

    这个冯渡……一定要查一查!查清楚他上疏的原因,敢拿天家皇子说事,除非他是像魏征那样满腔正义无所畏惧的缺心眼,否则必有内情。

    既然决定了成年皇子全部出京赴任地方,剩下的事当由房玄龄去办了,包括以皇帝的名义拟草文书,回复诸位御史等等。

    房玄龄捋了捋长须,眉心拧成了一团。

    这个差事……实在不好接,尤其事涉皇子,更容易给自己埋下祸患,所以有些具体的事情,房玄龄必须问清楚,不然一时疏忽,将来倒霉的可是他。

    “陛下,容老臣多嘴问一句,陛下刚才说是全部成年皇子皆须离京赴任?‘全部’?”房玄龄小心翼翼地问道。

    李世民点头:“全部,让他们都滚,一个个装病死赖在长安,当朕真糊涂了么?全部都滚。”

    房玄龄沉默片刻,愈发小心地道:“也包括……晋王殿下?”

    李世民一呆:“晋王?”

    房玄龄道:“晋王殿下今年已十六岁,也行过冠礼,自然是成年了,贞观十年被陛下封任并州都督,当年晋王年岁尚幼,并州都督一职自是遥领,今年他已成年,那么……是否也照诸皇子例,一并离京赴任?”

    见李世民表情复杂,房玄龄急忙补充道:“原本老臣不该有此问,不过晋王殿下与诸皇子不同,他是陛下嫡出,嫡庶有别,老臣以为还是问清楚了再行事比较妥当。”

    李世民深深皱起了眉,脸色愈发阴沉。

    “晋王治是朕亲自抚育长大,这孩子聪慧儒雅,难得的是对朕一片孝心,不像别的孽子,他自幼丧母,性子软弱,朕怎忍将他调任到并州,受那风霜之苦?”李世民语气隐含怒意。

    房玄龄是个非常有眼力的,见李世民快发飙了,马上识趣地道:“是,老臣明白了,除晋王殿下外,其余成年诸皇子皆须出京赴任地方,老臣明日便着尚书省拟草公函。”

    李世民重重一哼,脸色稍霁。

    长孙无忌目光闪动,笑着出来打圆场:“陛下所言甚是,晋王殿下和魏王殿下一样,皆是嫡出,魏王因身体贵恙,特旨留在长安,晋王亦是嫡子,且刚刚成年,赴任地方哪里理得清那些繁杂的公务?陛下尽驱庶子,留下嫡子在身边尽孝,实是合情合理,天下人想必也说不了什么的……”

    一番话四平八稳,李世民满意地点点头,随即忽然神情一怔,目光露出深思之色。

    长孙无忌的这番话不知有意或无意,李世民似乎听出了别的味道,然后,他深深陷入了沉思。

    基调已定,成年皇子出京已成定局,房玄龄等诸臣看了看李世民深思的表情,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一同起身告退。

    李世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三人于是缓缓退出殿外。

    …………

    离开甘露殿,长孙无忌,房玄龄和褚遂良三人并肩往宫门外走去。

    走出数十丈,离甘露殿很远了,房玄龄这才捋了一把长须,若有深意地看了长孙无忌一眼。

    “辅机贤弟今日处处置身事外,是何缘故?”

    长孙无忌挑了挑眉,笑道:“玄龄兄何出此言?愚弟只是对天家之事不便多言罢了。”

    房玄龄呵呵笑道:“相识半生,你我二人的秉性彼此都清楚,辅机贤弟何必在老夫面前装糊涂?”

    长孙无忌笑道:“愚弟是真糊涂了……玄龄兄,可不敢给愚弟扣大帽子啊。”

    房玄龄自然不信,望向长孙无忌的目光愈发有深意了。

    “陛下如今的心思,一则是炼丹求长生,二则是东征高句丽,他尚觉得离体衰身恙早得很,怕是暂时没想过立储之事,那个叫冯渡的御史如今这么一闹,立储之事算是搬上了台面,陛下想避都避不开了,老夫却觉得,主动揭起此事甚为不妥,届时陛下龙颜大怒,朝堂恐将生乱,于国不利……”

    长孙无忌面不改色笑道:“玄龄兄言重了,一个御史的胡言乱语而已,陛下为东征大局计,亦不会把此事闹大的,至于立储,我们做臣子的自然不能多说,再说陛下如今确是春秋鼎盛之年,迟几年立储亦无不可,愚弟怎会主动揭起立储之事?”

    房玄龄叹了口气,都是老狐狸,道行谁也不比谁低,简单两句擦边试探后,房玄龄心中大概有数了。

    边走边沉吟,不经意似的看了看落后三四步的褚遂良一眼,房玄龄轻轻道:“那个冯渡……胆子可不小啊。”

    长孙无忌笑道:“监察御史么,如今个个以魏征为榜样,胆子自然是不小的。”

    房玄龄声音压得愈发低了:“陛下既允了冯渡所请,想必那冯渡应知适可而止了吧?”

    长孙无忌笑道:“这个……,玄龄兄得去问他才对。”

    房玄龄哼道:“搞出这么多名堂,还不是为了晋王殿下,差不多够了,如他所愿,陛下会妥协的……但愿此事到此为止,宫闱之事,决止于宫闱,朝堂和天下不能被牵连。”

    长孙无忌目光闪动:“哦?刚才陛下可没答应放晋王离京呀……”

    房玄龄胸有成竹地笑了笑:“辅机贤弟还在装糊涂,你我二人岂能不知陛下性情?不信打个赌,咱们三人还未踏出宫门,陛下的旨意就会拦住我们……”

    正说着,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房玄龄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长孙无忌亦淡淡一笑,神情不见丝毫意外。

    一名宦官匆匆小跑到三人面前,喘着气道:“陛下有旨,诸皇子无论嫡庶,朕皆一视同仁,晋王治既已成年,当法诸例,不日启程离京,赴任并州都督,着尚书省二相拟草文书,颁示于朝堂。”

    宦官说完朝三人行了一礼,便回去复命了。

    房玄龄与长孙无忌对视一眼,二人表情平静,房玄龄眼中露出明悟之色,嘴唇嗫嚅几下,终究还是长长一叹,不复多言。

    话不必说透,该明白的都明白,房玄龄心中忽然涌起一阵忧虑。

    立储之争恐怕已无法避免,只盼长孙无忌能够控制住局势,勿将东宫之争牵连到天下,在房玄龄眼里看来,长孙无忌和魏王李泰在玩火,他们在李世民的屠刀下跳舞。

    褚遂良一直离二人很远,似乎有意给二人一个单独试探和较量的空间,在宦官传完旨意后,褚遂良的眼睛忽然盯住前方长孙无忌的背影,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

    旨意传得很快,不到一个时辰,散落在长安城各处的皇子府邸皆已知道李世民的决定了。

    年幼的皇子尚不觉得,可那些成了年又死赖在长安城不走的皇子们,却一个个气得暴跳如雷,在王府里摔盘子砸瓶子的同时,监察御史冯渡的祖宗十八代女性全部被皇子们用嘴轮了一遍,而且体位颇富创新。

    对这些自小骄纵霸道的皇子们来说,仅仅在王府里骂娘自然是不解恨的。

    很快,三四名皇子聚集一处,集体骂了一阵后,趁着脑子里热血上涌,几人聚头一商量,索性领着各自的部曲护卫,百来人浩浩荡荡齐赴冯渡府门外。

    当然,毕竟是在李世民的眼皮子底下,太出格的事这几位皇子还是不敢干的,不过指着冯府大门骂街,然后指挥部曲护卫们朝大门扔石块,吐口水什么的,皇子们表示毫无压力。

    冯渡自知捅了马蜂窝,于是任由皇子们在门外叫嚣辱骂,他却一直没露面,直到皇子们过足了瘾,愤怒且悻悻地离开,冯府的大门仍旧紧闭。

    找冯渡麻烦的皇子只是其中的一拨,另外的一拨则聪明的抓住了事情的本质,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匆匆赶往太极宫,在李世民膝前跪满一地,个个嚎啕大哭,扯着嗓子中气十足喊着身体太虚,地方州府气候风俗不宜,好想一辈子陪着父皇,在父皇膝前尽孝,半步都舍不得离开父皇,亲爱的听我说,你快乐就是我快乐云云……

    胡编着各种鬼都不信的烂借口,费尽唇舌和演技,为的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请求父皇收回成命,别把他们赶出长安。

    一个简单的决定,李世民没想到见识了自己儿子的众生相,一个比一个丑陋,李世民刚开始还耐着性子劝慰,后来越来越火大,最后勃然大怒,下令禁卫将这些不争气的儿子全部赶出宫,并限令时日马上滚出长安。
正文 第八百一十二章 途穷问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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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达到“看山还是山”的思想境界,凡夫俗子喜欢的环境大多是繁华,甚少有喜欢贫瘠冷清的。

    大唐如今的人口不多,除了长安城是唯一一座超百万人口的大城外,其余的城池都是十几万甚至几万人口的小城,而且城建也非常糟糕,对于以吃喝玩乐为人生追求的皇子们来说,大唐的任何城池都比不上长安,大家自然都不愿意离开长安,跑到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当什么都督刺史。

    当然,不愿意离开长安的理由不仅仅是因为吃喝玩乐,对有的皇子来说,离开长安便意味着远离了权力中枢,但凡对东宫之位有一丝野心的皇子也不想离开,离开便代表着完全失去了争夺东宫的机会,这辈子只能当一个安享太平混吃等死的逍遥王爷,逢年过节还得提防某个当皇帝的兄弟会不会送一壶毒酒给节日助助兴……

    众皇子齐聚太极宫,哭过也闹过,肉麻的马屁拍得连自己都想吐,然而李世民似乎已铁了心,毫无所动地将这些不争气的皇子赶出了宫,勒令限时离开长安赴任地方。

    一石激起千层浪。

    尽驱皇子的决定令长安朝野震惊,这是大唐立国以来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将成年皇子同时赶出长安城,李世民的决定可谓空前绝后。

    李治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顿时懵了。

    对坚定决心争夺东宫之位的李治来说,这个消息无疑是飞来横祸。

    目光呆滞独坐半晌,李治忽然跳了起来,冲到殿门外随便穿了一双木屐便往外跑,后面几名宦官禁卫急急忙忙跟在后面,一行人跑出宫门上了马,急匆匆朝太平村赶去。

    *********************************************************************

    赶到李素家门口时,天已晌午。

    门口的部曲们早已认识李治,纷纷朝他行礼,李治顾不得礼数,连通报的程序都免了,径自跑进门内。

    李素正在后厨做菜。

    家里的厨娘如今已尽得李素真传,李素现在很少亲自下厨了,今日却是例外。

    一条活蹦乱跳的鲈鱼去鳞,剖开,两面划上规整的格子状刀口,抹上盐用碗口盖住,放置一个时辰后拿出来,在盘底搁上姜片,一小盅烈酒,最后放入蒸笼蒸半个时辰。

    李治跑到后厨时,一碟刚做好的清蒸鲈鱼恰好出笼,热气腾腾散发着诱人的鲜香。

    “子正兄,不好了!”李治急吼吼道。

    “不好个屁!大白天的跑我家来报丧么?”李素头也不抬,眼睛只盯着面前的鲈鱼,仔细打量,神色有些不大满意,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这是第二次实验了,第一次蒸的鱼更失败。

    见李素专注的样子,李治不由有些受伤。

    自己好歹也是嫡皇子,怎么连条鱼都不如?

    深呼吸几口气,李治努力平复了情绪,试图让自己冷静一些,淡定一些,不能让李素看轻了,以为自己遇事慌乱,不堪重任。

    “子正兄……做鱼呢?”李治说了一句废话。

    李素懒懒的,这次连个单音节的回应都懒得说了。

    “这回竟是蒸鱼,不知味道如何,上次你家厨娘做的红烧鱼不错,治至今仍回味不已……”李治舔了舔嘴唇,无限神往状。

    “嗯。”李素终于舍得回话了,鼻孔里漫不经心地发出一个很敷衍的单音节,眼睛却仍盯着面前的这盘鱼。

    似乎……有缺陷啊,本该放点豉油和葱调和色味,又担心抢了鲈鱼的鲜味,弄巧成拙反而不雅,然而现在蒸出来的这条鲈鱼,离想象中的清蒸鲈鱼差了许多,这种不成熟的半成品实在没资格端上李家的饭桌。

    “喜欢吃鱼吗?清蒸鱼。”李素忽然抬头,期待地看着李治。

    “啊?”李治愣住。

    李素不高兴了:“这孩子,怎么越来越傻了?问你呢,喜欢吃清蒸鱼吗?”

    李治蠢萌蠢萌的点头:“还……还行。”

    李素将手中的盘子往前一递,笑道:“来,吃了它,别浪费……”

    李治不大情愿道:“这个……是给我做的?”

    李素正色道:“早知你会来,我提前两个时辰便做好了它,就等你来享用,晋王殿下开心不开心?惊喜不惊喜?”

    “……惊喜。”

    李治很会吃鱼,第一筷便朝最嫩的鱼肚下手,筷尖轻轻一拨拉,挟起一块无刺的嫩白鱼肉送进嘴里。

    “怎样?好吃吗?”李素期待地看着他。

    李治表情有点难受:“……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什么话好听?”

    “当然是假话。”

    李素毫不犹豫道:“那就说假话,快,用尽你所有的辞藻来赞美它。”

    李治:“…………”

    为什么……不按套路出牌?跟这种人聊天很累知不知道?

    李治吃了一筷便不肯再挟第二筷了,搁下筷子打算说正事。

    李素看着盘中那条缺了肚皮的鱼,神情很纠结。

    任何不完美的东西都无法忍受啊……

    拦住李治的话头,李素指了指那条鱼。

    “天大的事都不能浪费食物,食物是上天的恩赐,浪费会遭雷劈的,我和你走得那么近,说实话,我有点忧虑,怕天上的雷公不小心劈错了……”

    李治也很纠结,看着盘里那条鱼,叹道:“那么,我该怎么办?”

    “两个方案,一是吃光它,二是花钱消灾,十贯钱给我,你偷偷把鱼扔掉,我当作没看见。你任选一个。”

    李治不假思索道:“我选第二个。”

    “痛快,给钱。”

    李治带了随从,很痛快便把钱给了。

    宰冤大头的感觉很不错,认识李治实在是人生最美好的一件事,拿到钱的李素心情很愉悦,看李治也越看越顺眼,这孩子,除了傻了点,基本浑身上下都是优点……

    “子正兄今日为何突然亲自下厨?”李治与李素在一起时总喜欢提各种问题,尽管有的问题全是废话。

    李素叹了口气,道:“我家夫人这几日不知怎么了,食欲特别不好,看见什么都说不喜欢吃,有的东西连味道都闻不得,我只好亲自下厨了,但愿她能喜欢。”

    李治看怪物似的看着他,良久,啧啧叹道:“向来都是夫人服侍丈夫,治从未听过男子主动为夫人下厨的,子正兄,你真是个很特别的人……”

    李素白了他一眼:“给婆姨做个菜就叫‘特别’?你们这个年代的男人真跟活在梦里似的,再过一千年,别说男人给婆姨做饭了,每月所有收入全部老老实实上交给夫人,顶多给自己留点零花,偶尔跟朋友出去喝个小酒,回家都要绞尽脑汁想着怎么报账。夫人一个不高兴,男人就得规规矩矩跪下请罪,态度稍微不端正就得被夫人踹了,从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李治吃惊道:“怎么可能!千年后的男人这么惨?活着还有甚意思?”

    李素幽幽道:“狼多肉少,男多女少,你说男人怎么办?他们也很绝望啊……,活下去简单,想活得有滋有味,当然必须要找个婆姨,受点委屈,活得窝囊点也没什么关系了。”

    李治仍不敢置信地摇摇头:“我情愿一死。”

    李素斜眼看着他。

    男人啊,从八岁到八十岁都嘴硬,别看面前这家伙一脸铁血男儿真汉子的模样,若历史轨迹没变的话,不出十年,他就会知道自己在武则天面前怂成啥样了,简直窝囊到天怒人怨。

    李素鄙夷地道:“好了,说正事,别只知道放嘴炮……回到刚才你那副急急忙忙报丧的样子,到底啥事不好了?”

    话题岔得太远,李治一时没回过神,愣了半晌忽然重重一拍腿,果然恢复了刚才一脸报丧的模样。

    “子正兄,不好了啊!父皇要把我赶出长安城,去并州当都督……”李治气急败坏道。

    李素一呆。

    上午发生的事,消息还没传到太平村,李素被这个消息打了个措手不及。

    “怎么回事?仔细说!无端端的,你父皇为何将你赶到并州去?你闯祸了?”李素沉声道。

    李治哭丧着脸摇头:“非也,是朝中一个名叫冯渡的监察御史,不知发了什么疯,突然上疏说父皇的成年皇子当尽人子之责,为父皇戍守天下,但凡成年者必须出京赴任地方,当年分封诸王时封的什么官职便实授什么官职,比如我,贞观十年被封为并州都督,就必须马上离开长安城去并州上任……”

    李素脸色愈发凝重:“那个叫冯渡的人是什么来头?他背后有什么人?”

    李治苦笑道:“我哪里知道?说不定是他自己觉得不妥才上疏吧,以前魏征老大人不也是么?”

    李素冷笑:“若说他背后无人指使,我把脑袋割下来给你当球踢……你想想,如今正是争储的紧要关头,那些藏在暗处的矛盾已然呼之欲出,只等一个合适的契机了,这个时候突然有人上疏说要把成年皇子全部赶出京,你觉得那个叫冯渡的人有胆子这么干?如果非要证明的话,我只问你一个问题……魏王泰可在这次皇子出京的名单中?”

    李治惊愕,随即颓然叹气:“魏王兄因身体原因,可允不之官,他是唯一的例外……”

    李素嘿嘿笑道:“所有成年皇子全部离京,就剩魏王一人留在长安,以魏王的本事,自然是频繁出入宫闱,向你父皇早请示晚汇报,各种扮孝子扮乖巧,一脸天真憨厚博你父皇的恩宠,放眼整个长安,竟然没有一个皇子跟他争宠,最后,这东宫之位铁定是他,毫无悬念了。”

    李治闻言急了。

    如果换了当初没有当太子的野心也就罢了,无论谁当太子对他来说都无所谓,反正他只是个混吃等死的逍遥王爷。

    可是后来李素将局势跟他细细剖析以后,李治赫然惊觉自己必须要争这个太子之位,因为不争就是死。

    无论谁当上太子,将来继任帝王后,第一个要弄死的便是他李治,没别的原因,只有一个最要命的理由,——因为李治是嫡子,嫡子的身份便意味着他有资格继任大统,是帝王潜在的皇位威胁者,为了永除后患,李治必须死。

    不是皇帝就是绝路,对李治来说,这是个很残酷同时又很简单的选择题。

    李治果断选择了争太子之位,究其原因,蠢蠢欲动的野心占了一部分,为了保命生存也占了一部分,这个太子之位他必须争,而且必须赢,输就意味着死。

    今日李世民下的这道旨意,若说得严重点,可以说已将李治推上了绝路。

    离开了长安,离开李世民身边,他李治争太子焉有胜算?

    李素的心也沉了下去。

    现在他与李治的关系不仅仅是朋友,两人的利益也紧紧绑在一起,一损俱损,李治争不到太子,换了李泰上位,他李素的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死法不同而已。

    “仔细说说,那个叫冯渡的人上疏后,朝中诸臣是什么反应?”李素沉声道。

    李治想了想,道:“首先是冯渡一人独自上疏,父皇原本并未放在心上,冯渡的奏疏被留中不发,第二天,又有三位御史附议冯渡,同时上疏,请求父皇尽遣成年皇子赴任,父皇仍不理会,最后不知为何,朝中竟有半数以上的御史上疏,内容皆是附议冯渡,父皇这才重视起来,与舅父大人,房相等重臣商议后,方才做了这个决定……”

    “你舅父大人对此事是何态度?”李素目光闪动。

    李治苦笑:“舅父大人并未表态,这个决定是父皇自己做的。”

    李素冷笑。

    这只老狐狸,道行真不浅,什么话都没说就把事情给办了。

    李治哭丧着脸道:“子正兄,快帮我想想办法,我若赴任并州,将来肯定是死路一条,魏王兄若当了太子,我命休矣!”

    李素没好气道:“我当然知道,可以肯定,这次的事跟魏王脱不了干系,只有把你们这些成了年的皇子全赶出长安,他才有十拿九稳的信心当上太子……”

    阖目沉思半晌,李素喃喃道:“出手真够快的,不声不响便占了主动,逼得陛下做出这个决定,他的赢面越来越大,离成功几乎只差半步了……”

    李治试探着道:“要不……我进宫去求求父皇?我与魏王兄一样都是嫡子,父皇必舍不得我离开他身边,况且父皇最疼我,若是求一求他,说不定他能答应呢……”

    李素摇头:“旨意已下,断无收回之理,你父皇在做这个决定之前,把你这个嫡子也算了进去,说明他已思虑周全,觉得你应该离京,或者说,你必须离京,求他也不可能改变结果。”

    李治愕然:“父皇为何觉得我必须离京?”

    李素看了他一眼,叹道:“因为你父皇要服众,要做给天下人看,告诉天下人你们李家的皇子无论嫡庶,皆一视同仁,身份尊贵的皇子都不能例外,那么世上的‘公平’二字,便多了几分分量,这对社稷统治来说很重要,皇家必须要树立起这样的威信,明白吗?”

    “当然,同时也是做给朝堂诸臣看,连嫡子都舍得扔到并州去,还有什么人和事能例外?无形之中,陛下在朝臣心中的威信也更高了,甘心为大唐社稷效死命的朝臣也越来越多,这是收拢人心的好事,付出的代价是扔一个嫡子出去,换了是你,你觉得这笔买卖划算不?”

    李治呆愣许久,苦笑道:“当然划算,很合理,但不合情,当皇帝难道一定要面对这种残酷的交易么?”

    李素点头:“如果你当上皇帝,这辈子一定也会遇到许多类似的选择,这是无法避免的,很多原本不太尖锐的矛盾,然而一旦上达天听,这个矛盾便已非常严重了,严重到无法化解,只能两相其害取其轻,该牺牲的,该当弃子的,无论多么舍不得,终归还是要舍出去,所谓‘帝王无情’,只不过是因为帝王经历了太多不舍而必须舍的人和事,渐渐变得铁石心肠,天下再无任何人和事能令他‘不舍’了……”

    李治颓丧垂头,长叹道:“这样的帝王,当起来有什么意思?我现在真怀疑自己争太子之位的决定是对是错了。”

    李素笑道:“你可以做帝王界的一股清流,不舍便是不舍,想留下就留下,扔出去的东西永远是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谁若不服气就一个字,‘弄死他’。”

    看着李治三观崩塌的表情,李素悠悠道:“看样子,你后悔了?后悔争这个太子了?没关系,你随时可以退出,你一退出,我第一时间去抱魏王的大腿,他很看重我,对我的弃暗投明想必一定会高兴得原地爆炸,我这辈子照样活得顺风顺水……”

    李治回过神,脸有点黑:“谁后悔了?还有,‘弃暗投明’啥意思?我如此阳光开朗胸襟如海的伟丈夫,哪里‘暗’了?”
正文 第八百一十五章 开诚布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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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出一个录事参军的官职,李素成功将裴行俭收入彀中。

    换了前世的说法,李素这是提前买下了一支潜力股,而且是在价格最低的时候抄底买入,这支股究竟有多大的潜力,李素不清楚,但是可以肯定,未来裴行俭的成就一定不小。

    人尖子就是人尖子,裴行俭这种人本身的能力非凡,学得一身文武艺,在同龄人当中出类拔萃,出人头地是迟早的事,李素所做的只不过是轻轻推了他一下而已。

    录事参军不过是个小官,当然,比裴行俭如今的仓曹参军要高两级,裴行俭欣喜若狂,他赫然发觉自己时来运转,迎来了事业的春天。

    一旁的许敬宗和李义府羡慕得眼都红了。

    这实在是不可理解啊,按道理说,许敬宗和李义府这两人皆是昔年秦王府旧臣,都是官场老油子了,论为人处世,论官场经验,论人生阅历,二人比裴行俭岂止高出一筹两筹?

    这位李公爷虽位高爵显,但在官场上却仍是单打独斗,如今正是需要党羽势力的时候,相比之下,许敬宗和李义府对李素的价值不知比裴行俭这个官场新丁高出多少,为什么李公爷偏偏第一个看中的却是裴行俭?这个长着一脸正义嘴脸的新兵蛋子到底有什么好?

    此刻李家前堂内,宾主四人心情各异。

    许敬宗和李义府僵着笑脸,不停向裴行俭道喜,而裴行俭则非常憨厚地笑出了声,连连谦让,李素不动声色地看着二人的表现,他也笑得很灿烂。

    许敬宗和李义府的想法并没错,从李素个人的需求上来说,许敬宗和李义府对他的价值更大,裴行俭虽是潜力股,但目前毕竟年轻,数年之内应该看不出涨幅,可许敬宗和李义府却是实实在在的秦王府旧臣,智谋机变皆是当世鲜有,他们缺的只是个遇到伯乐的机会而已。

    可是李素还是决定先提拔裴行俭。

    其中道理很简单,裴行俭是好人,许敬宗和李义府二人却实在不能称之为善良,对好人和对坏人,李素各有办法。

    提拔裴行俭,李素其实也是做给二人看的。

    这个举动首先告诉许敬宗和李义府,你们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重要,所以我宁愿先升裴行俭的官,先把你们晾着,坏人没人权,你们就等着吧。

    对许敬宗和李义府这种功利心重的人来说,明明前程无比光明,眼看触手可及,但就是到不了,这比杀了他们还难受,为了达到升官的目的,自然是不惜一切代价豁出命为李素立功。

    而裴行俭珠玉在前,也能时刻给二人一种危机感,让他们感觉自己的存在并非李素的首选,这种危机感会在以李素为首的小团体里产生一种良性竞争,从而拼了命的为李素解忧排难,力求在他面前立功,稳压别人一头,得到更实际的官职利益,然而最终的受益者却是李素本人。

    对好人有好人的用法,对坏人有坏人的用法,李素深谙其道。这个法子只对李义府这种功利心重的人有效,若将它原样拿到裴行俭身上,以裴行俭耿直的性格,恐怕马上会选择离开。

    裴行俭升官就发生在许敬宗和李义府面前,二人的神色果真有些不自在了,虽然仍旧是堆着笑脸,看似真诚的向裴行俭道喜,可那笑容却已有些僵硬,眼中的嫉妒之色一闪而逝。

    李素不动声色地笑了笑,转头望向李义府,道:“李兄曾经说让我去农学指点,这话我一直记得,不过很抱歉,最近我实在太忙了,忙得连家都顾不上,农学那里只好再拖延一阵,辜负了李兄所请,我很愧疚啊……”

    李义府坐直了身子连连道:“不妨事的,公爷是日理万机的重臣,经常被陛下召进宫奏对,自然是国事为先,说来倒真令人感慨,大唐出了李公爷这等当世英杰,实是陛下之幸,苍生之福,为黎民福祉计,也只能委屈公爷能者多劳了……”

    许敬宗在旁边听得老脸有点黑。

    作为李素的外戚长辈,李素究竟有多“忙”,许敬宗是再清楚不过的,不仅是他,李素的懒惰几乎已是朝堂君臣尽知,尚书省当差时房玄龄基本没怎么见过李素的人影,今天病了明天伤了,请假的理由千奇百怪别出心裁,懒得令人发指,这种人居然好意思腆着脸说自己“忙得顾不上家”,偏偏李义府还一本正经的表示很理解,深情款款拍着“苍生之福”的马屁,两人一搭一唱,嘴脸实在令人恶心极了。

    李义府期待地看着李素,吹捧的过场走完,接下来总该表示一下了吧?

    谁知李素马上转过头望向许敬宗,笑道:“叔父大人在火器局当差还算顺心吧?”

    许敬宗苦笑摇头:“贤侄婿在火器局当过监正,自是清楚个中内情,火器局颇受陛下重视,而且事涉机密,通常轻易不会变更人事,我这个少监做了好几年仍无寸进,说来尤觉惭愧,就算我想挪挪位置,恐怕陛下也不会答应的……”

    李素笑道:“无妨,守得云开见月明,待到国有疑难时,陛下总会想到叔父大人的,叔父大人耐心再等两年便是。”

    许敬宗苦笑应了。

    李义府在一旁却有些着急,自己投奔的意图已经表现得如此明显了,为何李公爷迟迟不肯接话?就算要拒绝自己的投奔,至少也要含蓄表达一下拒绝的意思呀,总这么吊着不上不下算怎么回事?

    小眼睛眨了眨,李义府决定索性不顾脸面,把话挑明了。

    “李公爷,下官这人耳朵尖,听说前阵子魏王殿下欲招揽公爷,却被公爷拒绝了?”

    李素笑着看了他一眼,道:“魏王是皇子,我是陛下的臣子,外臣本不应跟皇子过从太密,再说魏王殿下也只是寻常的登门访客,怎说得上‘招揽’二字?李兄这话若传出去被朝中御史听到,我可会有大麻烦的……”

    李义府急忙赔罪:“下官失言,请公爷恕罪,说来下官这张嘴确实给自己惹了不少祸,就是因为口无遮拦,常常得罪人,故而到今日仍功不成名不就,公爷莫与下官一般见识。”

    李素哈哈一笑,摆摆手连道无妨。

    李义府沉吟片刻,在脑中组织措辞,良久,方才小心翼翼地道:“不过公爷,容下官说句放肆的话,今日在座的皆是公爷之心腹,裴贤弟素慕公爷一身鬼神莫测的本事,许兄更是公爷夫人的叔父,下官我也对公爷一见如故,只觉相识恨晚,不能早日为公爷效命,咱们今日说的话传不到外面去,不如……开诚布公说些心里话,公爷意下如何?”

    李素目光闪动,盯着李义府的脸看了一阵,然后缓缓环视裴行俭和许敬宗,见二人也是一副深以为然的模样,李素不由笑道:“开诚布公当然固所愿也,李兄莫非有赐教?”

    李义府急忙道:“公爷盖世英杰,在您面前下官怎敢说‘赐教’?只是下官有些心里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言若有失还望公爷莫怪罪。”

    李素笑道:“愿洗耳恭听。”

    李义府咳了两声,压低了声音的同时,也放缓了语速,轻声道:“陛下自去年废黜太子后郁郁寡欢,下官听说陛下如今沉迷炼丹之道,以求长生,臣下多有不满,谏书渐多,皆劝陛下励精图治,重拾贞观初年君圣臣贤之盛况,然而陛下却未纳诸臣所谏,如今魏征老大人去世,房相合长孙相两位又只知唯唯,鲜少进逆耳之忠言,眼下能让陛下纳谏的人怕是越来越少了……”

    李素眼皮跳了跳。

    话是实话,大唐如今还算言论自由,私下议论帝王的人不在少数,不过人在朝堂官场,说话还是要注意一下的,李义府的这番话说不上大逆不道,但至少不太妥当,看来李义府今日为了博得自己的注意,果真是不顾自己前程安危了。

    李素眨了眨眼,笑道:“李兄的意思,莫非让我效魏征老大人之遗风,上谏逆耳忠言,劝陛下放弃炼丹?”

    李义府忙道:“非也,说句大不敬的话,陛下如今听不进忠言,让李公爷上谏岂非陷您于险境?下官绝无此意。”

    “那么李兄的意思是……”

    李义府神情迟疑,显然接下来的话更犯忌,犹豫半晌,终于一咬牙,道:“下官的意思是说,自从太子被废后,陛下……已渐生迟暮之气,一心炼丹求长生,更有避世之念,这一点相信陛下自己也很清楚,有些事咱们做臣子的不敢提,但陛下却心如明镜,虽说避世,但陛下仍有一丝执念,那便是东征高句丽,这是两朝帝王一心想做却做不了的事,在这件事上,陛下雄心未灭,不可改易,已是势在必行。如今朝中诸臣已在暗中准备东征事宜,那么在陛下东征之前,下官以为,陛下必定会册立一位太子,为了安抚臣民之心也好,为了御驾东征之后留其监国也好,册立太子已是迫在眉睫之事了……”

    李素点头:“李兄说得不错,你继续说。”

    李义府看了一眼李素的脸色,却看不出任何端倪,也不知李素对自己这番话究竟是何态度,但是既然话已出口,李义府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说下去。

    “……下官刚才说咱们彼此开诚布公,那么便恕下官放肆了,前阵子魏王殿下登门招揽李公爷,却被公爷拒绝,下官当时百思不得其解,毕竟陛下诸皇子之中,魏王的身份最合适当太子,一来魏王勤奋博学,在士林中素有声望,二来魏王是长孙皇后所出之嫡子,天生便有名正言顺继承大统的身份,三来魏王暗中绸缪多年,朝中人脉甚广,无论怎么看,太子的人选必然是魏王殿下,下官一直不明白公爷为何拒绝魏王的招揽……”

    李义府又看了李素一眼,然后露出“我懂你”的微笑,接着道:“下官冥思苦想,想了许多天,开始下官以为李公爷无心参与立储之事,拒绝魏王的招揽只因性情淡泊,无欲无求,不过下官又觉得不对,不论出于何种心思,当面拒绝魏王,而招魏王忌恨,终究是不太妥当的,以李公爷的聪慧,断不会行此不智之举。直到前日东阳公主府上夜宴,下官见李公爷与晋王殿下相谈甚欢,直到那时下官方才恍然大悟……”

    李义府的笑容越来越深:“原来李公爷并非无心立储之事,而是心中另有中意者,此人……竟是晋王殿下。”
正文 第八百一十六章 开诚布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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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人的类型各种各样,有的憨厚,有的仁义,有的根本是傻子。

    但坏人不论坏到什么地步,至少有一个普遍的共同点,——他们都很聪明。

    可以说,“聪明”是当坏人的资格证书,不聪明的人就算想当坏人也没资格,当然,也有那些穷凶极恶偏向虎山行的坏人,又蠢又笨却有一颗强烈的想当坏人报复世界的心,然而这种蠢笨的坏人基本活不太长,如果人生是一部百集连续剧的话,这种人大约活到第一集的前十分钟便可以领盒饭退场了。

    所谓“小人得志”,所谓“奸臣当道”,他们凭什么能得志,凭什么能当道?

    因为他们聪明,坏人没底线没节操,行事百无禁忌,自由度比好人大多了,如果这个坏人还比好人更聪明的话,“小人得志”***臣当道”自然是必然的结果了。

    此刻在李素的眼里,李义府无疑就是这种坏人,这个人贪婪,功利,热衷名利,他可以毫无掩饰毫无顾忌地把这些表现出来,不怕被人鄙夷耻笑,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他确实很聪明。

    李义府此言一出,李素再也无法淡定了。

    仅从自己和李治谈笑风生的细节能看出自己选择辅佐李治当太子,李义府的聪明委实令人有些惊骇。

    李素震惊,一旁的许敬宗和裴行俭也惊呆了,二人看了看李义府那张笑得带着几分得意的脸,马上又扭过头看着李素的表情,然后,从李素一闪而过的惊愕表情里,二人终于看懂了,于是,愈发震惊了。

    李义府面带微笑,脸色有些自矜。

    如果语出惊人能作为自己的进身之阶的话,李义府相信自己这番话应该能引起李素的重视了,同时,自己这个人自然也会被重视了。

    堂内四人心情各异,气氛陷入诡异的沉默。

    良久,李素忽然哂然一笑:“李兄……很有想象力呀。”

    李义府眨着眼,笑道:“李公爷当知下官在农学当少监,农学是个慢工出细活的地方,所以下官闲暇之时甚多,闲下来难免胡思乱想,刚才下官所言便只是下官闲来胡猜罢了,若下官说错了还请公爷莫怪罪。”

    李素神情平静,无悲无喜,淡淡地道:“先不说对错,不知李兄何出此言?”

    李义府缓缓道:“陛下之嫡子仅三人,太子被废,东宫之位自然与他无缘,而晋王殿下年幼,未露锋芒,也被朝臣和门阀世家忽略了,天下人皆认为魏王殿下是继任东宫的唯一人选,下官其实原本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后来听闻李公爷拒绝了魏王招揽后,下官便不得不往更深的地方想一想,想得深了,晋王殿下这个人便出现在下官的视线中,下官将东宫太子的条件一一列出,然后不由自主往晋王殿下身上套,这么一套便赫然发觉,晋王的优势其实不比魏王差,甚至于,他比魏王的胜算更高……”

    李素眼皮一跳,肃然道:“愿闻其详。”

    李义府捋了捋稀疏的长须,道:“晋王的身份和魏王一样,皆是长孙皇后所出的嫡子,而且由于自幼丧母,陛下甚为疼爱,从贞观九年开始便将他和晋阳公主二人带在身边亲自抚育,陛下子女数十,得此殊荣者仅此二人,所以,若论恩宠和圣眷,晋王与魏王其实不相上下……”

    “其二,晋王与魏王心性不同,魏王虽博学但失之好胜,晋王虽懦弱但胜在仁厚,高祖皇帝和陛下以及诸多朝臣花了数十年时间方才奠定了盛世之基,大唐的下一任帝王应该是什么性情方能更好地治理大唐,我等做臣子的或许有些不甚明了,但陛下一定心中有数,好胜者,易行险求功,仁厚者,常守成而稳进,下官粗陋之见,窃以为求功不如守成……这些年,我大唐王师战无不胜,可以说宇内未有敌者,该打完的战事在陛下有生之年差不多都打过了,那些番邦蛮夷该臣服的也都臣服了,甚至连心腹之患薛延陀也平定了,东边的高句丽眼看也要开战了,唯一只剩下一个吐蕃,陛下也用和亲将他们暂时稳住了,那么,大唐的下一任君主应该是怎样的性情才适合接任陛下的大统呢?”

    话题越说越敏感,李义府的声音也压得越来越低:“……下官以为,两位殿下相比之后,晋王之性情,似乎更适合继承皇位,从武德年立国,到如今的贞观朝,近三十年过去了,这三十年里大唐征伐不断,国中壮丁人口越来越少,因为战事连连,需要源源不断的粮草和生铁,加诸于百姓身上的赋税太重,民间迫切需要休养生息,否则社稷动荡,国必危殆,魏王若即位,以他好胜要强且自负的性子,大唐战事恐怕不会停,那时国必生乱,江山不稳,陛下必然不愿见到这种后果,若选择晋王的话,晋王行事谨慎,性情仁厚,轻易不会发动战事,于国于民皆是得宜,相比之下,晋王才是更适合当君主的人选……”

    李义府笑了笑,接着道:“至于其三么,这话说起来就远了,魏王近年与关陇门阀走得很近,晋王年幼,目前看不出什么倾向,但去年陛下却将太原王氏家主之孙女赐婚给晋王殿下,众所周知,太原王氏属于山东士族之一,是一支与关陇门阀相抗衡的家族,再联想到近年陛下有意打压削弱关陇门阀,扶持山东士族,陛下将太原王氏之女许与晋王殿下为妃,而且是正妃,这其中……呵呵,颇令人寻味呀。”

    李素越听越惊讶,脑海中闪过无数念头。

    知道李义府这家伙聪明,但没想到他居然这么聪明。

    整件事被他掰开揉碎了,分析得无比透彻,与李素当初的分析几乎一模一样,就算最后那番语焉不详的未尽之辞,也和李素的想法不谋而合。

    太聪明了,老话说“智极早夭,慧极必伤”,这家伙应该活不到抱孙子的岁数吧?

    前堂再次陷入沉默,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忽然道:“李兄有儿子吗?”

    “啊?”李义府惊呆,然后吃吃道:“呃,有。”

    “有孙子吗?”

    “呃……尚无,下官今年才三十岁。”

    李素点头:“哦……”

    李义府一头雾水,“哦”是啥意思?大家正说着国家大事,你冷不丁问我有没有孙子是啥意思?哦完了又没有下文,咱们聊天能严肃点正经点吗?

    李素沉吟半晌,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李兄大才,高论令人钦佩。”

    李义府笑了:“这不是下官的高论,事实上,李公爷比下官看得更高,想得更远,听说两年前李公爷和晋王殿下奉旨晋阳平乱,从那时起,您和晋王殿下的交情便不一般,可见下官前几日才想通的事,李公爷比下官早两年便想通了,下官刚才所言,其实是基于公爷种种异于常人的举动和决定,一桩桩往回套才渐渐理出头绪,说来只是小聪明罢了,李公爷才是真正有大智慧的人呐,难怪陛下不止一次对朝臣说,李公爷是百年难得一见的英杰人物,下官以前不识尚不觉得,有幸结识李公爷之后方觉陛下所言不虚。”

    一番话不但自谦,顺便还狂拍了李素一阵马屁,拍得李素心旷神怡爽歪歪。

    许敬宗和裴行俭仍旧一脸震惊,看看李义府,又看看李素,目光不停在二人脸上来回打量,生怕错过二人任何一丝表情变化。

    话说到这个地步,再否认抵赖便显得有些低级了,会被眼前这三人看轻几分的,再说李素辅佐李治的事实连对手魏王李泰都知道了,再瞒下去毫无必要。

    李素思索片刻,索性大方承认道:“不错,我私以为,晋王殿下更适合当太子,而且不怕告诉诸公,我已决定辅佐晋王殿下,助其争储东宫。”

    此言一出,李义府神色不变,一旁的许敬宗和裴行俭却大为震惊,神色顿时变了。

    李素看了李义府一眼,转而望向另外二人,笑道:“众所周知,若论争储,魏王的胜算更高,李兄刚才说的那几点固然与我不谋而合,但陛下心里究竟怎么想的,恐怕谁都不知道,圣心难测,尤其是昨日陛下还下了旨,将所有成年皇子尽皆赶出长安,赴地方上任都督或刺史,晋王殿下亦在其中,如此一来,长安城内仅只剩魏王一人,晋王的胜算更低了……”

    李素说着,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道:“三位今日登门的用意,咱们尽在不言中,我与晋王殿下是一损俱损的关系,如今我的处境摆在面前,三位可要想清楚,究竟要不要上我这条贼船,贼船好上不好下,到时候若情势不对想反悔,终究也逃不过引颈一刀,事关身家性命和全族兴衰,各位当三思而行。”

    说完李素环臂阖目养神,三人的表情却各不一样。

    许敬宗神情犹豫,李义府仍是一脸高深莫测的微笑,而裴行俭却面现坚决之色。

    仅仅三种表情,却如囊括世间众生相。

    沉默许久,李义府首先开口了。

    “下官刚才啰嗦了一大堆,其实归结起来的意思很简单……”

    说着李义府忽然站起身,面朝李素长长一揖,然后目注李素,肃然道:“丈夫富贵当于沙场求,险中求,李某愿将性命和前程全数托于李公爷,愿与李公爷共存亡,同荣辱!”
正文 第八百一十九章 天家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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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很累。

    累的不是国事,而是算计人心,算朝臣的心,算皇子的心,平衡左右朝局稳定,还要兼顾教导皇子的为人品性。

    太累了,比批阅一千份奏疏还累。

    可是再累他也无法跟任何倾诉,这个皇位是他当初冒着天下大不韪,不惜弑兄杀弟逼父才抢到手的,自己抢来的皇位,含着泪也要撑下去。

    朝臣容易掌控,朝局不难稳定,李世民真正头疼的是他这十几个儿子。

    放眼望去,真没几个争气的,除了魏王李泰和晋王李治,再没有别人了。

    自己都不争气,他们哪来的底气和资格暗中觊觎东宫之位?他们疯了么?

    李世民发现自己跟年轻人有代沟了,实在不懂年轻人的想法。

    疲倦地揉着额头,李世民忽然觉得自己很失败。

    在民间来说,他是有福的,总共生了十四个皇子,实可谓开枝散叶,然而,当真正面临继承家业的问题时,那些皇子却鲜有拿得出手的,就算他最疼爱的李泰和李治,他们也有各自的缺点毛病,而吴王李恪原本不错的,可惜他是杨妃所出,同时也是庶出的身份,无法名正言顺。

    究竟谁能继任东宫,李世民此刻心里很迷茫。

    静谧的殿外长廊传来轻悄的脚步声,一名宦官垂头站在殿门外,轻声禀道:“陛下,晋王殿下觐见。”

    李世民从深思中回过神,眼中闪过一抹疼惜的笑意,挥了挥手,道:“宣他进来。”

    很快,李治的单薄瘦弱的身影出现在殿外。

    “雉奴拜见父皇。”李治规规矩矩在殿门内行礼。

    李世民此事的笑容很轻松,语气也松快许多:“快进来,走近些,让朕看看朕的雉奴。”

    李治也露出笑容,朝李世民走去。

    一直走到李世民的案桌前,李治绕过案桌,直接跪坐在李世民面前。

    以前李世民将李治带在身边抚育时,李治也是这么做的,父子之间甚少讲究礼法,李家原本就有北方鲜卑的血统,骨子里有着豪放不羁的性情,没有外人时,往往忽视了中原礼制的许多繁文缛节。

    李世民一把将李治拽过来,紧紧搂在怀里,然后狠狠在李治脸上吧唧一下,哈哈笑道:“吾麒麟儿魁壮矣!”

    李治十六岁了,被亲爹这么吧唧一口也丝毫不觉得不好意思,反而呵呵直笑。

    李世民表达感情的方式很直白,在外臣面前他是雄才伟略的天可汗,但在自家儿子面前,他却表现得像个慈父,当然,仅仅是“像”而已。

    当初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弑兄杀弟,带着满身的鲜血,领兵进殿见李渊,如此大逆不道的行径,可李世民却表现得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跪在李渊面前求赦免杀兄弟之罪,李渊迫于李世民的兵威,不敢不赦免,想想亲父子,亲兄弟之间竟落得互相残杀,骨肉崩离,李渊不由悲泣不已,父子二人在殿内追忆当年,说到动情处,二人抱头痛哭,而且不仅仅是痛哭,哭到伤心处,李世民掀开李渊的外裳,竟吮吸李渊的RU.头。

    “世民跪而吮上乳,号恸久之”。

    这个举动且不说味道如何,画面怎样怪异,虽说是鲜卑旧族表达亲情的礼仪,但也说明李家开放和强烈的感情表现出来确实很直白。

    相比当年的重口味,现在李治被李世民抱在怀里吧唧已然算得上是清淡如菊了。

    李治像儿时般咯咯直笑,李世民就这样搂着他,悠悠长叹口气。

    “若能一直这般安享天伦,朕该多么开心。”

    李治抬头看着他:“父皇,你不开心么?”

    李世民摇摇头,没有回答。

    和别的朝臣一样,在李世民的心里,李治仍是个孩子,孩子不懂大人的世界。

    “来,告诉朕,雉奴最近做了些什么?宫学里的孔颖达师傅向朕告了好几次状,说你近来疏于学业,整日不知所踪……”李世民的表情渐渐严肃:“身为皇子,怎可不潜心向学?”

    李治有些害怕地缩了下肩膀,讷讷道:“儿臣,儿臣……知错了,儿臣近日常去太平村,找……找子正兄玩耍,和他打鸟捉鱼,确实疏于学业了……”

    “李素?”李世民哼了哼,不满地道:“这个懒鬼,还没有活活懒死吗?”

    李治也笑了:“子正兄确实很懒,儿臣在他家时,常见他没事便躺在院子里晒太阳发呆,就连儿臣去了,他也未待之如客,依旧懒懒散散躺着与儿臣说话。”

    李世民脑中闪过李素如瘫痪病人般躺着跟李治说话,连抬抬眼皮都觉得费劲的样子,不由笑了。

    “这竖子,明明一身本事,偏偏却……”李世民摇摇头,叹道:“天道不公啊,若将这身本事移到我儿身上,那该多好……”

    李治笑道:“子正兄的本事似是天生的,儿臣可学不来,这些日子儿臣常与子正兄闲话,倒是获益颇丰……”

    李世民扬了扬眉:“哦?他又说了什么惊人之语?给朕说说。”

    李治道:“大多是一些闲话,子正兄总说大唐人眼里的天下,其实并非整个天下,咱们大唐除了周边的一些国家,还有更广阔的世界,好像说什么……呃,美洲大陆,欧洲大陆,还有澳洲什么的,还说美洲大陆有许多农作物,适合大唐生长,那些农作物喜旱,不占良田,一年两熟甚至三熟,若能移植过来,可保大唐五百年国祚不衰,还说什么,呃……辣椒,嗯,对,辣椒,那东西能调味,放进菜里无比美味……”

    李世民眼中露出深思之色:“听着像是胡言乱语,不过……也不算太离谱,还有呢?”

    “还有就是,子正兄说,大唐应该大力发展水师……”

    李世民嗤笑:“不学无术的家伙,早在隋朝年间,朝廷便已有水师了,大唐立国后,高祖先皇帝和朕都发展过水师,如今水师战舰已数百,可驰骋纵横于天下水道,未有敌者……”

    李治讷讷道:“儿臣刚才说过,子正兄说的‘天下’,不是咱们眼里的天下,他眼里的天下似乎比咱们要广阔得多,按他的说法,他说咱们如今是生活在一个球上,呃,一个土球……”

    指了指下面,李治的神情充满了迷茫:“也就是说,咱们踩着的土地下面一直往里挖,挖个几万里,就能挖到球的……对面?”

    李世民失笑摇头:“越说越不像话了,怎么可能是个球,人踩在球上,不怕掉下去吗?多半是哄骗你的,雉奴莫信他。”

    李治这次没有爽快答应,而是迟疑。

    “子正兄说,大唐要发展的水师,是那种很大很大的战船,船上能载几千上万人的那种,那种大船不怕海上风浪,它们才是真正驰骋天下的,有了那些大船,大唐王师可以出海,一直驶往海洋的最深处,行驶数月便可见陆地,那些陆地往往只住着一些茹毛饮血的土著,大唐王师可轻松征服,然后那些陆地,便是大唐的什么……呃,殖民地?到了那时,大唐的国土可就数倍扩充,相比之下,如今周边的吐蕃,高句丽,西突厥什么的,根本不算什么了……”

    李世民终于直起了身。

    没办法,一旦说到“国土”二字,他的表现就跟后世的房地产商一样红了眼,模样很不堪,李世民痛恨自己的不争气……

    “他说的那些陆地……有多大?”

    李治想了想,道:“大约……好几个大唐那么大,而且那些陆地物产丰富,地大物博,建上城池,派遣官员,对当地土著抚剿兼用,数十上百年后,就会成为大唐神圣不可分割的国土……”

    李世民深吸了口气,良久,忽然失笑:“朕差点被这竖子说动心了,这小混账,总爱故作惊人之语,真不知该不该信他。”

    李治眨眨眼:“父皇,自子正兄入朝为父皇效力以来,子正兄可做过任何一件教父皇不放心的事?他说的任何一句话,可曾有胡言妄语之嫌?”

    “这……”李世民想了想,然后摇头。

    李治轻笑道:“所以啊,儿臣觉得子正兄的话不妨先采信一部分,何况儿臣并不觉得他的话有什么虚妄之处,打个很简单的比方,咱们若在湖面岸边,看远处的船帆,首先看到的是帆尖,其次是帆身,最后才是整条船的全貌,如此岂不是能证明子正兄所言不虚?正是因为船在一个大球上行驶,有了弧度,所以咱们看见的才是如大车爬坡一般先露尖角,再见全貌。”

    李世民欣慰地摸了摸他的狗头,笑道:“吾儿长大了,知道思考了,朕甚慰……”

    李世民此刻不知不觉微微动了心。

    不得不承认,李素这人确实是有本事的,而且这些年来,李素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从来没让他失望过,如果他真说过离大唐遥远的大海对面有许多未曾发现的陆地,这话……倒确有几分可信。
正文 第八百二十章 假戏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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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委实将李治疼爱到心坎里的,只是与喜爱李泰的性质不同,李泰在李世民心里是真正的成年人,懂事孝顺,博学勤奋,他对李泰的喜爱是父亲对儿子的自豪和欣赏。

    可是李世民对李治的疼爱,更多的还是把他当成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处处需要人照顾,疼惜他自幼丧母,欣慰他的乖巧懂事,跟李泰比起来,一个是“喜爱”,一个是“疼爱”,性质就大不一样了。

    喜爱出于欣赏,当李世民开始思索东宫太子人选时,李泰是第一个跳入他脑海的候选人,而且是重量级候选人。

    然而李治……他只是个孩子而已。

    现实就是这么无奈,李世民疼爱李治过甚,却始终拿他当孩子,在李世民的印象里,李治并不足以承担起太子的重任,无论性情,声望,长幼排序,李泰无疑都胜过李治许多。

    亲密地搂住李治的肩,李世民笑道:“李素有本事,性情亦温文儒雅,人品也……咳咳。”

    说到人品,李世民就没忍心再说下去了,内心强烈的羞耻感告诉他,做人要有底线,完全不存在的东西就没必要胡乱吹捧,比如李素的人品。

    “咳,总之,李素确实是有本事的,见识也不错,尽管他说的很多话令人一时分不清真假,不过大多还是能信的,朕以往常召他入宫奏对,每次奏对朕皆觉得获益良多,雉奴不妨多与他来往,人生得一良师,实为大幸。”

    李治恭声应是。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世事如棋,人生无常,雉奴还小,若有一位良师益友随你一生,时时为你提点帮助,尔之一生将会少走很多弯路,李素是个很不错的人,惜在有些孤高清傲,看得出他对你也喜爱得紧,雉奴,好好待这位朋友,不论以后你身陷怎样的困境,有李素在,终归不会让你栽大跟头。”

    李治应是,随即抬头好奇地道:“父皇为何突发此感慨?”

    李世民笑道:“有感而发罢了,不知不觉朕的雉奴已十六岁,是个大人了,稍停与朕共饮几杯,共叙父子亲伦。”

    李治笑着答应了,沉默片刻,又道:“父皇,儿臣今日觐见,是想来看看父皇,前些日御史冯渡上疏,谏留京所有成年皇子赴任地方……”

    李世民眼睛一眯:“哦,雉奴不想离开长安,对吗?”

    李治笑道:“儿臣不敢欺瞒父皇,儿臣确实不想离开父皇,更何况长安繁华,并州清苦,儿臣也不知能不能受得了那份苦,父皇下旨令所有成年皇子离京,原本儿臣心中是颇不愿意的,甚至儿臣还打算长跪父皇膝前,求父皇收回成命……”

    李世民似乎听出点别的意思来了,眼中带了几分笑意,道:“后来呢?吾儿想通了?”

    李治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其实还是没想通,满腹怨气跑到太平村,找子正兄倾诉,还想请他帮忙想想办法,让父皇把我留在长安,不过子正兄却帮儿臣想通了……”

    李世民神情惊讶道:“他如何帮你想通的?”

    李治道:“子正兄说,孝者,无违也。为人子者,年幼力薄,无法为父皇分忧尤可恕,但不应让父皇为难,给他多增烦恼。”

    抬头看着李世民笑了笑,李治接着道:“父皇一直是疼爱儿臣的,儿臣知道,父皇坐拥四海,儿臣也不知该怎样报答您的养育之恩,那么,儿臣能做的,便是尽量不让父皇为难,尤其是为了我而为难……”

    “大唐既有成年皇子戍职地方的律法,那么,就应该按律法来办,这件事里没有所谓的嫡子庶子,父皇理当一视同仁,父皇的威名方不会受损,天下臣民才会齐声赞颂父皇的威德……”

    李治笑道:“儿臣想对父皇说的,就是这些。这几日儿臣打理行装,然后便离京赴任并州了,昨日儿臣拜访了李绩大将军,对并州的风土人情和政事军情都有了一点了解,儿臣到了并州后定当励精图治,爱民爱兵如子,不会堕了父皇的威名……”

    李治说着说着,脸上仍带着笑,眼圈却泛红了:“父皇,儿臣不在您身边,往后您也要保重龙体,莫以儿臣为念,……近来听说父皇常炼丹服药以求长生,丹药终究有其害处,父皇能少吃便尽量少吃些吧……”

    李世民忽然忘情地猛然抱住李治,大哭道:“朕的雉奴果真长大了,朕很欣慰,你比那些兄长和弟弟们都懂事,朕……真的很欣慰!”

    “往后,朕不能再把雉奴当孩子看了。”

    太平村。

    李治面色怆然,坐在泾水河边,手里攥着一把小石子,有一下没一下,无意识地将石子朝水里扔。

    李素沉默坐在旁边,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发呆。

    王直一脸苦笑站在二人身后,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却终究什么都没说。

    难以忍受的沉默最后终于被李素打破。

    “殿下,到底什么原因,让你决定假戏真做了?”李素无奈地叹息。

    李治面见李世民,主动表明自己愿意出京赴任,这本是李素的安排。

    以退为进是李素的策略,是破局其中一环,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有了李治的主动表明心迹,接下来的所有布局才能顺利推进下去,最后,李泰或长孙无忌布下的死局才能彻底破去。

    可是李素没想到,今日李治来太平村找他,劈头第一句话就是决定去并州。

    不是做戏,李治是真决定去并州当都督了。

    这个决定令李素非常吃惊,同时也有些恼怒。

    李素很少主动去掌控什么,他总认为这个世界所有的人和物都应该是自由平等的,在这个阶级等级森严的年代里,李素无疑是一股清流,他不喜欢任何人掌控他,也不喜欢掌控任何人,堂堂正正为自己而活,谁有资格去掌控别人的人生?

    可是这次,李素出手主动掌控,只求能够在绝境中逆转求生,究其初衷,是为了救李治的命。

    然而李素没想到,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李治却忽然决定离开长安,真的赴任并州都督。

    所有的布局被打乱,李素心中的怒火也越冒越高。

    生死存亡的关头,却将如此重要的事情当成了儿戏,李素和王直,李义府这些人为了他前后奔忙所为何来?

    “一番心血付诸东流我可以不在乎,但你至少该给我一个理由,殿下,这个要求不过分吧?”李素盯着李治的脸沉声道。

    李治脸上闪过一丝羞愧:“子正兄,我辜负了你……”

    “别说废话!直接说理由。理由能说服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你。”李素有些冒火了。

    李治垂头,嘴唇嗫嚅半晌,讷讷道:“我……昨日见了父皇,告诉他我愿意去并州赴任,父皇很欣慰,他哭了。”

    “然后呢?”

    “然后我也哭了,因为父皇哭了。”

    李素皱了皱眉。

    话说得有点绕,但李素还是隐约明白了李治的意思。

    “所以,你愧疚了?”

    李治低声道:“是,我愧疚了。这就是我的理由。”

    抬头直视李素那张隐带怒气的脸,李治道:“昨日我才发现,父皇真的老了,他甚至都抱不动我了,他的鬓角已染霜华,他的眼角已有了很深的皱纹,他连酒量都只有当年的一小半了……”

    “自母后逝世,父皇亲自将我抚育长大,从我有记忆开始,父皇便是极宠爱我的,从小到大,他没有拒绝过我任何要求,他害怕看到我失望的样子,所以他从未让我失望过,我八岁那年冬天,我忽然很想吃西域胡商贩卖的蜜瓜,这是个稀罕物,长安城里很难找,可父皇还是下令禁卫大索全城,问遍长安城里的所有胡商,为的就是买到我要的那种蜜瓜……”

    “很可惜,那是冬天,蜜瓜早已过季,我当年不懂事,缠着父皇大哭大闹,父皇没办法,下令派出一支精骑,出玉门关远赴西域,带回我要的蜜瓜,这支精骑快马加鞭,来回整整走了一年,才将我想要的蜜瓜带回来……”

    “因为这件事,魏征老大人连上三份奏疏,斥我父皇昏庸无道,动公器而逞私欲,甚至公然在朝堂上严厉参劾,令父皇在朝臣们面前下不了台,待到那支精骑带着蜜瓜回到长安,一年已过去,我都已忘了这事,可父皇却把我叫到身前,双手捧着蜜瓜,邀功似的看着我,我笑了,父皇比我笑得更开心……”

    李治说着,眼泪不知不觉落下,泪眼朦胧地看着李素,哽咽道:“子正兄,父皇老了,他在我眼里已不是那位威风凛凛的天可汗,他只是一位孤独而可怜的老人,我……实在不忍为了争储而欺骗他。”

    李素听完久久沉默。

    李治懦弱,优柔寡断,这些李素都知道,之所以铁了心辅佐他,是因为知道他有一颗仁义宽厚的心,将来他当皇帝,百姓的日子不会太差。

    这也算是李素为天下苍生而略尽绵薄吧。

    可是当李治说出这个理由后,李素还能如何?
正文 第八百二十三章 突起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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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在世,重要的是找准自己的位置和方向。

    满腹经纶的文化人别试着去当一个市侩油滑的商人老板,一笔买卖就能被骗得倾家荡产。一肚子草包的人最好别戴着眼镜冒充知识分子,一张嘴说话便暴露自己原来是个草包的秘密。

    同样的,一个只知酒色财气的纨绔王爷最好也别玩政治,学那些大人物争权夺利,甚至觊觎皇位。

    合适的性格,要做合适的事,不要相信什么“有志者事竟成”之类的鬼话,首先要问问自己,审视自己,每天起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大声问自己一句:“我真的能干这个吗?”

    一天接一天的问,问到第十天,如果你的回答还是说“是”,那么……你可能被“有志者事竟成”这句鬼话彻底洗脑了。

    材料不对,怎么折腾都是白忙一场。

    在李素的认知里,蜀王绝不是那种适合争权夺利的人,除非争权的方式是靠拳头。

    所以当听到冯渡居然拜在蜀王门下时,李素心中仿佛有一万头***奔腾而过。

    “蜀王那家伙是个典型的混账啊,他怎么可能有这等心机城府暗中培植朝堂势力?再说,他只是庶子,东宫太子传给谁也不可能传给他,这家伙居然敢指使冯渡跳出来搞事……他吃错药了吧?”

    王直怪异地看了李素一眼,嘴唇嗫嚅了几下,努力忍住了即将脱口而出的吐槽。

    不过李素眼尖,准确捕捉住了王直那一瞥而过的目光里的含义。

    含义很清楚,你这样的混账都能隔三岔五搞出事,蜀王那样的混账凭什么就不能搞事?你这是歧视同类啊。

    “再用这种目光看我,我用泡了盐水的鞭子抽你。”李素恼羞成怒地严正警告。

    王直呵呵一笑,挠挠头没说话。

    李素拧眉沉吟,良久,忽然一道灵光闪过脑海。

    “蜀王是哪位妃子所出?”李素忽然问道。

    王直挠头:“呃……”

    李素提出问题根本没指望王直能回答,他自己已给出了答案。

    “杨妃所出,他上面还有一位同父同母的兄长,知道是谁吗?”

    王直继续挠头:“呃……”

    李素又立马给了自己一个答案:“是吴王李恪!”

    “呃……”王直继续挠头。

    感觉聊天不会愉快了,自问自答有意思吗?

    李素没注意到王直的心情,继续自问自答:“蜀王与吴王是亲兄弟关系,那么冯渡上疏一事该如何理解呢?”

    “必然与吴王脱不了干系!蜀王不大可能干的事,吴王确很有可能干得出来,因为蜀王没有野心,但吴王有!”

    “那么,问题来了,冯渡与蜀王的关系,有心人一查便知,而蜀王与吴王的关系,更是天下皆知,如此一来,冯渡与吴王的关系,其实根本瞒不住多少人,吴王这人并不蠢,他会做出这种蠢事吗?争储啊,多么凶险的事,他会如此眉脑子吗?”

    王直已习惯了李素的自问自答,也不插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所以,当种种证据指向吴王时,吴王反倒没有嫌疑了,这个套下得好,一环套一环,用冯渡将晋王赶出长安,再用冯渡与蜀王的关系,将吴王牵扯进来,让陛下对吴王生疑,甚至生厌,陛下喜爱的皇子有几个?仅仅只有魏王,晋王和吴王三人而已,一个小小的监察御史,用他当棋子竟然扳倒了两个深受圣宠的皇子,最后唯有魏王一人独得恩宠,啧啧,好算计!”

    李素忍不住啧啧赞叹,不知是哪只老狐狸出的阴招,反正以魏王李泰的道行,肯定想不出这么老辣的主意,那么,便只剩下长孙无忌了。

    不愧是跟着李世民打江山的从龙功臣,果然老奸巨猾,整件事谋划得滴水不漏,就算李世民留了心,查出冯渡与吴王并无关系,就算此事继续往下深挖,也挖不到长孙无忌和魏王头上,当然,到了那个时候,冯渡这颗棋子已变成了弃子,只有死人才不会泄露秘密。

    从上那份谏皇子出京赴任的奏疏开始,冯渡的命运便已注定。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李素长长叹息。

    王直一脸问号看着他。

    李素朝他笑笑,笑容里忽然杀机迸现:“现在我更确定了,要破此死局,冯渡这个人必须死!”

    王直终于觉得自己可以开口了:“照你的说法,冯渡应该是被魏王或长孙无忌收买了,他们巴不得冯渡死,这样一来就死无对证了,你杀了冯渡,岂不是帮了魏王和长孙无忌?”

    李素笑道:“虽说早死晚死都得死,冯渡这个人可以说死定了,但是,什么时候死,什么场合死,这里面的分别可就大了,若冯渡死得突然,令魏王和长孙无忌猝不及防,那么,长孙无忌这条驱虎吞狼之计最终便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王直又一脸迷茫了,好生气,为什么他说的话自己总是听不懂?

    又过了三日。

    长安城发生了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事。

    监察御史冯渡被刺杀于长安城永乐坊的一条小巷内。

    冯渡死了,死状并不难看,雍州刺史府的仵作验过伤后,向刺史呈上了验尸文书,冯渡的致命伤只有一处,就在胸口心脏处,凶手显然是个杀人的行家,仅用了一剑便结果了冯渡的性命,非常的干脆利落。

    冯渡死亡的时间是在傍晚,城门坊门即将关闭之时,当时街上的百姓行人大多已回了家,冯渡就是在匆匆赶回家的途中遇害的。

    当朝御史被刺杀,性质很严重,大唐向来广开言路,加上皇帝开明,胸襟广阔,从来不因言治罪,所以大唐的言官们活得很滋润,俗话说“路不平,有人踩”,而大唐的言官们岂止是踩路,简直见人就踩,踩得不亦乐乎,而李世民为了维护自己心胸开阔的光辉形象,言官们话说得再难听都只能捏着鼻子忍了,从大唐立国到如今,近三十年了,还没有一个言官因言获罪过。

    如今倒好,一个言官竟不明不白被人在暗巷里刺杀了,这是什么?这是令人发指的白色恐怖!

    雍州刺史吓坏了,这事他不敢瞒,会要命的,于是急忙将所有的案件文书上奏李世民。

    消息传出,朝堂里的言官们顿时炸了锅,一个个堆起兔死狐悲唇亡齿寒的嘴脸,疯了似的向李世民上疏,要求严查凶手,诛其九族。

    李世民也气坏了。

    虽然只是一桩人命案,可性质太恶劣了!一个言官稀里糊涂死了,而且还恰好是在刚上疏请求驱皇子出京的奏疏后,莫名其妙的死在巷子里。

    朝臣们都知道,原本李世民是不乐意自己的儿子们离京的,所以才会对皇子们装病赖在长安的举动睁只眼闭只眼,冯渡上的那份奏疏事实上已令李世民很不爽了,却只能迫于舆情不得不答应,尤其是舆情逼得他连自己最疼爱的嫡子晋王李治也要派遣出去,可以想象,李世民该多恨冯渡这个家伙。

    谁知在这个时候冯渡却不明不白的死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李世民干的呢。

    李世民冤死了,是的,他确实不喜欢冯渡这个人,内心深处也有过干脆弄死冯渡的阴暗想法。

    可是,想弄死冯渡只是个构思啊!

    李世民敢对着祖宗牌位和老子遗像发誓,冯渡的死绝不是他干的!

    怎么办?当然是严查!

    李世民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同时也必须要查出谁在动手,敢杀言官,胆子实在不小。

    于是,雍州刺史战战兢兢开始查案。

    首先当然要查冯渡生前与谁结过仇怨,这一查下去,捞出了一群大鱼。

    自从冯渡上了那道奏疏后,最恨冯渡的自然是这些死赖在长安不肯走的成年皇子们,他们中有的人甚至纠集人马,指着冯渡的家门破口大骂,更有甚者,索性点燃了火把扔进冯渡家的院子里,差点把冯渡家整个烧了。

    认真算起来,几乎所有的成年皇子都有嫌疑。

    雍州刺史想哭,想家,想妈妈。

    这活儿是人干的吗?

    那些皇子一个比一个嚣张,三句话不投机便拂袖而去,雍州刺史不敢得罪任何一位皇子,人家要拂袖而去,他只好老老实实看皇子们拂袖,声都不敢吱。

    最后雍州刺史快被逼疯了,他一个小小的刺史,哪有资格查皇子?于是只好再次报上李世民。

    这件事估计把李世民恶心得够呛,于是向皇子们下了一道措辞非常严厉的旨意,任何皇子必须无条件配合雍州刺史查案,谁敢阻拦或为难,必将严惩。

    世上所有男人的克星基本上都是他爹。

    李世民的旨意刚下,这下轮到皇子们着急了,尤其是那些指着冯家大门骂过街的,和朝冯家院子里扔过火把的皇子们,顿时收起了嚣张的气焰,老老实实指天发誓证明自己的清白,总之就是那句话,不可否认我确实想弄死冯渡,但是,那只是一个构思,伦家乖宝宝来的……

    调查和自辩搞得轰轰烈烈,说来雍州刺史倒也不是废物,两三天的排查后,终于被他找到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冯渡被刺杀的当时,晋王李治的车銮恰好从冯渡遇害的那条按巷边经过,车銮经过的时间和冯渡遇害的时间几乎发生在同时。

    雍州刺史的眼睛亮了。

    这如果是巧合,未免也太巧了点吧?

    尤其是,晋王李治这次不得不出京赴任并州都督,皆因冯渡一道奏疏而起,可以说完全有杀他的动机。

    于是,莫名其妙的,晋王李治成了谋害御史冯渡的最大嫌疑人。
正文 第八百二十四章 身陷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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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颗被灭口的弃子,死后莫名其妙成了长安城的风云人物。三省六部和宫闱王府全部被惊动了,大概九泉之下的冯渡也没想到这辈子居然还有这种待遇。

    毫无疑问,真正的杀人凶手是李素。

    冯渡必须死,他若不死,搅不浑长安城这潭水,只有把水搅浑了,李治才能自保,乱花迷眼,飞沙走石,才能在乱中存生。

    虽说必须死,但什么时候死,怎样死,死后牵扯到什么人,都要讲究火候的。死得太早了,未免有欲盖弥彰之嫌,惹人疑窦引火烧身,死得太晚了,等到李泰和长孙无忌对冯渡动手,便意味着一切主动权已抓在他们手里,那时无论冯渡的结局如何,李治终免不了去并州的命运。

    李素选择了一个稳妥且合适的时机,于是郑小楼奉命出手,将冯渡一剑击杀。

    长安城朝堂炸了锅。

    贞观一朝的治安大致是非常良好的,当然,史书上说贞观某年判死刑的只有几十人未免有些夸张,有鼓吹圣君仁德之治的嫌疑,毕竟圣君治下如果出现太多死刑犯未免有些打脸,各州府瞒报少报之下,死刑犯的数量自然大大减少。李世民龙颜一悦,愈发觉得自己果然是个圣君,满朝君臣你好我也好。

    不过贞观一朝确实是历史上少见的治安良好的朝代,说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也不算过分,这个年代山匪水贼之类的职业没有生存空间,全国一年的重大刑事案件并不多,尤其是杀官的案件就更少了。

    作为监察御史的冯渡被人杀在暗巷内,而且是在大唐都城,天子脚下被杀,朝中君臣委实震怒不已。

    而好死不死的,冯渡被杀的当时,恰好李治的车銮经过案发地点,更要命的是,冯渡前几日上疏要求成年皇子出京赴任,作为皇嫡子的李治恰好也在出京的皇子之列。

    时间吻合,动机有了,这口黑锅莫名其妙被扣在李治的头上。

    一时间朝野竟皆色变,议论纷纷。

    众所周知,李世民的十几个皇子没一个争气的,而且大多数的德行品性都不算太好,老爹没给他们带个好头,能指望儿子好到哪里去?从皇长子李承乾开始,便是有名的昏庸残暴,沉迷酒色,往后面数那十几个都好不到哪里去,除了魏王李泰和晋王李治。

    魏王博学,晋王纯朴,尤其是晋王李治,从贞观九年长孙皇后去世后,李世民便将他和晋阳公主亲自带在身边抚育,朝臣们可以说是看着这兄妹二人慢慢长大的,对李治的品行大致都了解。

    在朝臣的眼里,李治确实是个非常不错的孩子,聪明,孝顺,温和,当然,也有一些小毛病,比如太懦弱,比如爱玩闹不爱读书,宫学里隔三岔五便旷课不见人等等,如果不拿储君的严格标准来要求李治的话,这些小毛病不过是白玉微瑕,可容可恕,朝臣眼里的李治,仍旧是那个天真纯朴的好孩子,大家是打心眼里喜爱他。

    然而,这次李治却被卷进了人命官司,而且是性质非常严重的刺杀大臣,嫌疑非常重大。

    朝臣们傻眼了。

    虽说有“知人知面不知心”这句话吧,但凡事总该有个端倪呀,平日里老实纯朴的孩子,毫无征兆的去指使人刺杀朝中御史,这表里不一未免太可怕,也太不合逻辑了。

    大多数朝臣知道消息后,内心是不愿相信的,皆说是晋王被构陷。

    李世民也是满腹不信,李治是被他亲自抚育长大的,可以说,所有的皇子里,李世民最了解的还是李治,因为父子相处的时间最久,正因为了解,李世民不可能相信李治会杀人,在他的印象里,李治这个儿子太老实,一副谁都欺负一下,受了欺负随时会哭出来的样子,而且秉性品行都不错,这么乖巧听话的孩子会杀人,如果被证实的话,李世民的三观会崩塌的。

    君臣都不信,刚开始只把李治的嫌疑当作一个笑话。可是两天以后,李世民和朝臣们渐渐笑不出来了。

    首先是雍州刺史上奏,经过雍州刺史府差役严查,冯渡被杀那段时间,由于时近黄昏,城门坊门即将关闭,案发现场周围并无任何人经过,没人冒着犯夜的危险在外面闲逛,除了李治的车銮。

    也就是说,李治是目前能追查到的唯一的嫌疑人。

    其次,太极宫负责打扫宫院的宦官在景阳宫外面的龙首渠里捡到了一柄折断的残剑。残剑只剩上半段,剑刃上面血迹赫然。剑刃的宽口长度与冯渡胸前致命伤口吻合一致。

    景阳宫,是李治长居的宫殿。

    一个间接证据,一个直接证据,两样摆在君臣面前。

    李世民的脸色终于有些不对了。

    在他心里,终于有了一丝摇摆不定的怀疑。

    原本以为李治是他最了解的孩子,可是当证据摆在面前,李世民反思再反思,不停问自己,这个老实懦弱的孩子……自己果真了解他么?了解他的自信来源于哪里?

    曾经,他也以为自己了解李承乾,可是最后的结果呢?

    曾经,李渊也认为了解他这个秦王,最后的结果呢?

    知人知面不知心,天家父子尤甚。

    案头前摆着雍州刺史的奏疏,李世民阖眼,无意识地轻扣桌案,陷入沉思。

    良久,李世民忽然睁眼,扬声道:“来人,宣召常涂。”

    常涂很快出现,他像李世民的影子,永远在他左右附近徜徉徘徊。

    李世民盯着他,目光很冷,语气更冷。

    “冯渡之死查了这几日,可有眉目?”

    常涂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语气却毫无情绪起伏。

    “老奴无能,尚无眉目。”

    李世民皱起了眉,指了指面前雍州刺史的奏疏,道:“雍州刺史查出雉奴有嫌疑,尔以为如何?”

    常涂垂头:“有实据,也有嫌疑,老奴不敢妄言。”

    “你也认为雉奴有嫌疑?”

    常涂仍垂着头:“在没有查出眉目前,老奴不敢妄言,只能说不能排除晋王殿下的嫌疑。”

    李世民脸上渐渐浮上怒色:“查了这几日,你就给朕这么几句废话?朕要你何用!”

    “老奴知罪。”

    “凶手究竟是什么人,竟如此难查?”

    常涂道:“老奴看过冯渡的尸首,凶手是个杀人的行家,身负不俗武功,一剑毙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如登天,尤其是,一剑刺进冯渡的胸口后,还能让冯渡无法发出惨叫求救声,难度就更大了,可以说,那一剑刺出后,凶手便顺势转动剑柄,瞬间绞断了冯渡体内的生机,此人……是杀人的高手。”

    李世民再次缓缓阖上眼,陷入久久的沉默中。

    这个从小被他亲自抚育长大的儿子,李世民在他身上倾注了太多的关爱和心血,凡有所求,必倾力满足,从未让他失望过。李治这些年表现出来的性格那么懦弱老实,却常怀仁义悲悯之心,尽管李世民对他的懦弱性子不大满意,可总的来说,还是颇为自豪的。

    十几个儿子,长歪的不少,唯一一个拿得出手的,如今却成了杀官的重大嫌疑人,从内心来说,李治杀个把官员他并不在乎,他在乎的是李治的心性。

    朝夕相处的儿子,如果也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那么,李世民这个父亲未免也太失败了,而李治这个人,也太可怕了。

    “难道……他真有嫌疑?”李世民喃喃自语,表情愈发阴沉。

    嘴上咬死了牙不相信,可是,心中的那丝怀疑终于还是像一根钢针,扎破了信任的坚壁,悄然疯长,扩散。

    “传……雉奴来见朕。”李世民无力地下令。

    …………

    …………

    太平村,泾河边。

    夏日的蝉鸣声在力竭声嘶地喧嚣着,拼尽全力让这个沉闷的夏日下午变得有声有色。

    李素戴着斗笠,坐在河边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瞌睡。

    面前放着一条渔竿,长线沉入水里,鱼儿早就偷吃了钓钩上的饵,占了大便宜似的跑光了,水里只剩一个光秃秃的小钓钩。

    李素却不在乎,他原本也没打算有什么收获。

    只是今日有客人来,而客人和他要聊的话题太机密,不适合在家说。

    没过多久,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惊醒了李素的睡意。

    李素懒洋洋地抬眼,瞥过一眼后便伸展出双臂,伸了个舒服的懒腰,怀里掏出洁白如雪的方巾擦了把额头上渗出的汗,喃喃叹道:“这该死的天气,为何不来一场大雨?话说……家里是不是该弄个大点的泳池?”

    马蹄声渐近,李治穿着灰色便服,身手利落地下马,快步朝他走来。

    “子正兄救我!”还没走到跟前,李治一脸惶急地大叫。

    李素没让他失望,李治话刚落音,李素立马不假思索道:“救你没问题,一千贯。”

    李治一愣:“你知道我出事了?”

    “当然知道……”李素瞥了他一眼,漫不经心道:“冯渡是我让人杀的,把嫌疑和证据指向你也是我刻意安排的,也就是说,你这几日遇到的这些倒霉事,全部出自我的手,说说,该咋谢我?”
正文 第八百二十七章 李家大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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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记补刀补得又准又狠,许明珠羞愤万分,真有了寻死的念头。

    埋在李素的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李素手忙脚乱安慰半天也不见好,许明珠总觉得自己给李家丢了脸,除了剖腹自尽别无选择。

    在李素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件很小的插曲,充其量就是有点小尴尬,可对许明珠来说,几乎等于犯了死罪一般不可饶恕。

    太讲究礼数的时代就是这样,圣贤以礼乐教化天下,这个“礼”字便给千年的国人设下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牢笼,说话有说话的礼,治国有治国的礼,吃饭睡觉都有着必须遵守的礼,哪怕是一千多年后的现代,很多家庭照样有着“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

    对许明珠来说,当着舅父全家人的面吐得稀里哗啦,用一种恶心的方式破坏了一家人的饭食,这就是极度的失礼,必须以死谢罪。

    李素环臂抱着许明珠,一边笑着安慰一边暗自寻思。

    近些日子许明珠已出现好几次毫无征兆的呕吐了,前几次李素以为吃坏了肚子,只嘱咐好好养息,并没有多想,可是这次因为呕吐而出了这么大的丑,李素不得不重视起来。

    当然,李素的情商还是很高的,不像那些傻白甜一样专往吃坏肚子的方向下判断,思来想去,李素的心脏不由猛地一缩,然后心跳莫名开始加速,赫然扭头盯着许明珠的脸和肚子上下打量。

    许明珠哭声一顿,被李素的目光盯得全身发毛,不自在地忸怩了一阵,讷讷道:“夫君……您在看什么?”

    李素强抑住内心即将喷薄而出的狂喜,努力压低了声音道:“夫人……最近食欲如何?还有,呃,月事……来了么?”

    许明珠被臊得满脸羞红,轻捶了他一下,嗔道:“妇人家的事,夫君问这个做甚?”

    “别忙着羞涩,先告诉我,快!”李素语气有些急了。

    许明珠见李素面色凝重,也被感染了情绪,不由紧张起来,左右环视一圈,这才凑到李素耳边羞声道:“妾身最近吃不下东西,就连上次夫君花了心思亲自给妾身做的清蒸鱼,妾身也只吃了两口就没动了,辜负了夫君的心意,至于月事,不知为何,从上个月起就没……”

    话音突然顿住,许明珠总算想到了什么,目光短暂地呆滞了片刻后,明眸渐渐变得闪闪发亮,迅速和李素对视了一眼,发现彼此眼里皆是一片抑制不住的狂喜。

    “夫君,夫君的意思,难道妾身……妾身……”许明珠语声发颤,眼中飞快蓄满了泪水。

    李素点点头,神情依然镇定。

    “夫人先莫声张,万一咱们猜错了,传出去反而闹了笑话,先确定下来。”

    “嗯,听夫君的。”许明珠重重点头,泪水随之滑落腮边。

    李素咬了咬嘴唇,轻轻拍了她几下,将她小心扶到床榻上半躺好,然后转身出了门,边走边大声道:“薛叔,薛叔!五叔!人呢?”

    薛管家胖胖的身子出现在后院小拱门外。

    “薛叔,去告诉五叔,准备几个人手,府里准备马车进长安城宗圣宫,将孙老神仙请来……”

    薛管家一头雾水,不知为何无端端的突然请孙思邈这位神医,但见李素神情凝重且焦急,想来必是大事,也不敢多问,行了一礼便匆匆往外走。

    走了两步,薛管家忽然停住,不知想起什么,转身道:“公爷,老汉上月听府里人说,孙老神仙离京云游去了,至今未归,若公爷想寻老神仙瞧病,恐怕……”

    李素顿时有些失望,挠了挠头,接着道:“哦,那就派人拿我的名帖,去太医署请太医令刘神威来一趟,跟他说我府上有急事,马上去!”

    刘神威是孙思邈的大弟子,医术颇得几分真传,李素觉得由他把脉更放心些。

    薛管家不敢怠慢,急匆匆掉头离开。

    李素回身,走到许明珠榻前,眼里带着喜悦的笑意,柔声道:“我已派人去请孙老神仙的弟子,过几个时辰便来,夫人好生躺着。”

    许明珠神情紧张,既欣喜于即将降临的好消息,又忐忑于所料不中,白落一场空欢喜。

    “夫君,若把过脉后并没有……”

    李素笑道:“没有就没有,咱们还年轻,继续努力便是。”

    许明珠紧张之色稍缓,点了点头。

    三个时辰后,天已近黄昏时,府里的马车载着刘神威,匆匆从长安城赶了回来。

    李素与刘神威算是老相识,当初治天花时便认识了,这些年走动也不少,二人见面没有过多客套,草草行了一礼,刘神威便道:“贵府何人身子有恙?”

    李素看了一眼旁边的薛管家,觉得事情没确定以前还是不要太张扬,于是含糊道:“劳动刘神医走一遭,实在过意不去,我家夫人这几日有点不舒服……”

    刘神威很实在,点点头道:“后院我不方便去,不如请你家夫人出来前庭,我先把把脉。”

    薛管家急忙张罗丫鬟将许明珠扶到前堂。

    许明珠面色潮红,说不出是紧张还是兴奋,端庄地朝刘神威行过礼后,刘神威便直入主题,先问症状,听到许明珠说起最近食欲不振,嗜睡恶心等症状后,刘神威似有所觉,扭头朝李素笑了笑。

    这一笑,笑得李素头皮直发麻,心中的狂喜愈发强烈了。

    刘神威净了手,取出腕枕,请许明珠将手腕放在枕上,然后伸出三指,轻轻搭在许明珠的脉搏上。

    李素和薛管家在一旁屏声静气,等待刘神威把脉诊病,李素脑子里乱成一团麻,生怕刘神威诊断出的结果与自己猜测的不一样,许明珠更是不堪,嫁入李家多年,诰命都封到三品了,至今却一无所出,她所承受的压力比长安城所有的权贵夫人更大,如大山般的压力常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又不方便对李素倾诉,今日总算有了征兆,是好是歹全看刘神威接下来的诊断结果了。

    只有薛管家一头雾水,看看李素,又看看许明珠,老老实实站在身后一言不发。

    不知过了多久,刘神威终于收回了手,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深,李素和许明珠的心跳徒然加快,一脸紧张忐忑地看着他。

    刘神威哈哈大笑两声,道:“恭喜李公爷,尊夫人有喜了,喜脉由下官把出,实在荣幸之至。”

    脑中轰的一声炸响,李素整个人顿时蒙住了。

    许明珠忽然掩面,肩头一阵耸动,忽然嘶声大喊了一声:“夫君——”

    薛管家圆睁两眼,傻愣愣的重复了一句:“有,有喜了?”

    呆怔半晌,忽然猛地一拍大腿:“哎呀!”然后扭头便往外跑,矮矮胖胖的身子此刻竟是身轻如燕健步如飞,一边跑一边大声道:“大喜!大喜!夫人有喜了!老爷呢?快把老爷请回来,咱县公府的大喜事,哈哈!”

    直到薛管家跑出门,李素这才回过神,看着刘神威:“刘神医确定吗?您要不要……再确认一下?”

    刘神威哈哈笑道:“简单的喜脉我若还把不出,师尊他老人家非得把我剁了拿去炼丹,放心吧,尊夫人有喜绝对无误,恭喜李公爷了。”

    李素浑身发颤,再也顾不得失仪,当着刘神威的面一把将许明珠搂进怀里,力道很重。

    “夫人听到了吗?咱家要添丁了,哈哈!”

    “我李素终于有后了,我不孤单了!”

    **************************************************************

    大喜!

    李家上下炸了锅,孙思邈嫡传大弟子亲自诊出的喜脉权威性很高,全府上下如同过节般陷入欢乐的海洋。

    正在田边查看麦穗的李道正被下人请回,一路踉跄着回了府,听到刘神威肯定的回答后,李道正呆怔许久,然后喜极而泣。

    “老天开眼,李家终于有后,今日死也瞑目了。”

    本打算低调处理,不过李素低估了自己在长安朝堂的分量,如此重大的消息,无论如何都瞒不住的。

    英国公府最先得到消息,然后,几大车的礼品由李绩的夫人,李素的舅母亲自送上门来,紧接着便是程家,牛家的女眷纷纷带着礼品登门,李家后院从未有过的喧闹,欢声笑语传出前院老远。

    第二天,长孙无忌,房玄龄等重臣的礼也送到了,李治更是亲自登门贺喜,意外的是,连李世民都遣宦官送来一块随身的玉佩。

    李道正高兴得老泪纵横,第二日便带着李素,部曲们拎着各种祭品香烛,在李素的娘坟前,父子二人饮酒倾诉,时哭时笑,直到傍晚才离开。

    …………

    夜晚关上房门,夫妻二人列数着各家送来的长长的礼单,李素高兴得眉眼不见。

    “夫人啊,咱家发财了……”李素兴奋地盯着礼单,数了一遍又一遍。

    许明珠没好气地瞪了财迷夫君一眼,随即垂下头,温柔地注视着自己仍旧平坦的小腹,纤手不觉轻轻抚了上去。

    李素沉浸在发财的喜悦里不可自拔,兴奋地道:“夫人肚里的孩子不一定有大出息,但我敢肯定,将来必然是个招财的,娘胎里便给咱家带来这么多好处,出生我给他取个大名,就叫旺财,嗯,李旺财……”

    “夫君越说越不像话了!”许明珠急了,平日温柔贤惠的她,面对儿子大名的原则问题,第一次跟李素急了眼:“夫君若真取这么难听的名字,妾身,妾身……投井死给你看!”

    孕妇最大,李素不敢刺激她,急忙道:“夫人莫动气,小心肚里的孩子……”

    许明珠惊觉,于是深呼吸,努力平复激动的情绪。

    李素小心翼翼道:“旺财这个名字不喜欢,‘招财’怎样?或者……‘来财’?”

    许明珠呼吸又急促了,急忙气沉丹田,默念清心咒,努力抑制暴怒的情绪。
正文 第八百二十八章 夫妻夜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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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明珠有喜后,李素的心思重点全放在她身上了。

    天大地大,儿女最大,哪怕李治如今深陷危机,李素此刻也不得不分出了大半的注意力,眼睛只盯在许明珠的肚子上。

    未来那个不知男女的骨肉,成了李素最大的牵挂,李素很感动,即为人父的喜悦久久不曾淡去,对他来说,孩子的意义不仅仅是骨肉血脉,而有更深的含义,从此,他在这个不属于他的世界终于有了血脉亲人,像无根逐流的浮萍,终于在漂泊中悄然长出了根茎,深深扎根在水底的泥里。

    许明珠成了李家重点监护对象,从李道正到下面的部曲丫鬟杂役,照顾她似乎成了所有人义无反顾的神圣使命。

    薛管家大早去了西市,买了几个灵巧懂事的丫鬟回来,又雇了几个心细有力的婆子,不仅如此,薛管家还雇了两位专门接生的稳婆,大大小小一群妇人就这样住进了李家后院,日夜围着许明珠打转,小心翼翼如捧国宝。

    许明珠的父母得到消息后也马上来到李家,老俩口以往登门都是臊眉耷目,一副心虚的样子,女儿嫁入李家好几年了,肚子却全无动静,不得不令老俩口担心不已,生怕李家退货打差评,而这一次登门,却是扬眉吐气,意气风发。老丈人许敬山满面红光,说话底气十足,就连面对李素时,他也有胆气捋须微笑,头一次端起了长辈的架子。

    总之,因为许明珠的肚子,李家的气氛不知不觉变了。

    不仅是李素,李家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尚未出世的孩子是多么重要,而且这个孩子出世后,他的身份是多么重要,如果是女儿,便是李家的嫡长女,可谓万千宠爱于一身,如果是儿子,更是李素的嫡长子,将来继承爵位和家业的唯一人选,李家能否在李素之后仍旧延续风光,代代辉煌,可以说全部重任系于这个嫡长子一身。

    许明珠成了比国宝更重要的存在,有了身孕的她,彻底成为封建社会万恶腐朽的地主阶级典型代表,从吃饭穿衣到出行遛弯,身后呼啦啦一大群人跟着,李家部曲以方老五为首,每个人亦步亦趋跟着许明珠,手按刀柄如临大敌,一脸戒备地左右环视。

    …………

    “差不多够了啊,皇帝出巡都没你这么威风,就差打出仪仗了……”李素有点受不了了,决定跟许明珠聊聊人生。

    许明珠垂头微笑,轻抚肚皮,这是她最近做得最多的动作。

    李素叹了口气:“后面跟几个部曲和伺候的丫鬟婆子我不反对,夫人安全第一嘛,不过,只是饭后消食遛弯,门外散步一小圈的小事,方五叔连斥候探马都遣出去了,还有几个杀才在前面杀气腾腾给你开路,这个……是不是太夸张了点?你知不知道现在村里的乡亲见了你就跟见了鬼似的,远远见你们走过来,呼啦一下全躲家里去了,可谓是‘万径人踪灭’,夫人啊,咱家都快成太平村的黑恶势力团伙了……”

    许明珠白了他一眼,嗔道:“哪有夫君说的那么难听,只不过是五叔和手下的部曲们忠心而已,夫君便容妾身再张狂几日吧,您是不知道,妾身嫁入李家这些年,肚子一直不见动静,村里的闲话可听了不少,如今妾身终于扬眉吐气,也好教妾身多显摆几日……”

    李素皱眉:“各家过各家的日子,谁敢说你闲话?”

    “当面自然是不敢说的,架不住背后嚼舌根子呀,夫君这几年爵位越封越高,可眼见妾身没给你生下一男半女,若最后仍无所出,咱家的爵位可就要被朝廷收回去了,村里的乡亲也是为咱家着急,不过这些年妾身心里着实窝了把火,老天开眼,总算守得云开见月了……”

    李素揉了揉脸,苦笑道:“我还真不希望将来儿子继承什么爵位,当个富家翁平平安安过一辈子挺好的,继承了爵位是非多,荣华富贵固可享,翻船的危险也大,如果可以的话,真想在我闭眼蹬腿前把爵位捐给慈善机构……”

    许明珠瞪了他一眼,道:“夫君又说胡话,爵位是陛下所赐,怎能弃如敝履?若被言官听到必参你一本,无端惹祸上身。”

    李素笑道:“夫妻关上门,大逆不道的话随便说,夫人怕什么。”

    许明珠垂头摸了摸自己的肚皮,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笑容里带着从未有过的母性光辉。

    “但愿……能为夫君生个儿子,”许明珠说着,脸上忽然露出坚定之色,道:“一定是个儿子,嗯!”

    李素笑道:“生男生女无所谓,真的,夫人不要有压力,就算生个女儿也是我的掌上明珠,咱们还年轻,大不了以后多生几个,总会有儿子的。”

    许明珠看了他一眼,发现李素的表情很正经,不似玩笑话,许明珠心中那一丝压力顿时悄然消失,脸上的笑容愈发幸福。

    “夫君的爵位,还有咱家偌大的家业,将来都要留给他的,夫君放心,妾身一定给你生个儿子,否则,妾身无颜见李家列祖……”

    “行了行了,我是那么迂腐的人吗?你又不是生育工具,生男生女也不是咱们能决定的,一切交给天意,若我命中注定无子也不要紧,爵位和家业什么的,不要放在心上,生孩子的目的是生命的延续,男女没有什么不同……”李素拍着她的肩,笑道:“安心养胎,心思不要太重,现在你的任务是多吃多睡,适当轻度的运动,其他的不要操心。”

    许明珠点点头,随即不知想起什么,脸蛋儿忽然一红,垂头低声道:“妾身这些日子怕是……无法侍奉夫君了,夫君若有,若有……襄王之意,不妨多往公主的道观走动走动,公主殿下一人独居道观,想必也寂寞得紧,夫君多陪陪她……至不济,夫君也可效长安权贵,着薛叔去东市买些女乐工和歌舞伎回来,夫君寂寥独饮之时,也好给夫君助助酒兴……”

    李素一愣,半天才回过味来,明白了话里的意义,不由哭笑不得。

    这……就算转移执政权了?

    “夫人不必以我为念,我……还有一双灵巧的双手……”李素黯然叹道。

    许明珠噗嗤一笑,愈发羞不可抑,连脖子都一片通红了,横了李素一眼,掩嘴轻笑道:“……国色天香的公主殿下为夫君独守空闺多年,听公主殿下私下里跟妾身说,她如今仍是……完璧之身呢,夫君维护妾身的这番心思,妾身真不知该偿还几辈子了……”

    李素苦笑道:“你们的关系有那么亲密么?她连这个都告诉你?”

    许明珠笑道:“妾身和公主如今已是无话不谈,夫君忙于国事,平日里都是妾身登门与她作伴,公主是个随和善良的女子,妾身也不是坏人,一来二去的,自然交情越来越深了,听公主说,夫君和她在一起时,手脚总不太规矩,夫妻之事该做的差不多都做过了,差只差最后一步,自妾身嫁入李家到如今,这些年夫君和她一直未曾走出这最后一步……”

    李素悠悠叹了口气。

    东阳没说错,自许明珠进门,他和她虽然仍如当初一般经常相见,二人同住在一个村子里,相见也方便,单独幽会的机会也多,只不过,他和东阳始终未曾跨出最后一步。

    李素是男人,冲动时难免不顾一切,但东阳却坚决不允,在最后一步的事上,她很有原则,哪怕是心爱的男人在她面前欲.火焚身,她也只会红着脸用别的法子帮他解决,但绝不会答应行夫妻之实。

    原因很简单,许明珠是李家正室,而东阳是公主。

    正室未孕,而公主若先怀上了,后果很可怕。

    消息一传出去,首先李世民就绝对不会放过李素,也不会容许天家爆出如此丑闻,必然会令李素休妻娶东阳,以李素刚烈的性子必然不从,以硬碰硬之下,说是家破人亡的下场也不过分。

    这些年一直没答应与李素行夫妻之实,全因东阳对李素的一片维护之心。

    同是身处高位,那么,夫妻之间的事情,就不止于夫妻之间了,里面掺了太多政治方面的投鼠忌器。

    李素眨眼:“夫人的意思,我如今与公主行夫妻之事便无所顾忌了?”

    许明珠轻抚着平坦的小腹,恬然笑道:“朝堂的事,妾身原本是不懂的,只是这半年来夫君对妾身毫无隐瞒,事无巨细皆与妾身分说,渐渐的,妾身也懂了一些,这些年公主殿下一直拒绝夫君,自有她的道理,最大的原因是妾身无出,所以她担心夫君与她的一时冲动会害了李家,不过,妾身有喜的事如今已是满城皆知,连陛下都送了礼来,无论妾身生男或是生女,总算是能生养的正常女子,又是陛下钦封的诰命夫人,就算夫君与公主殿下发生点什么,想必也无大碍了,陛下不可能因公主而强行除了妾身诰命夫人的名位,他不可能干有损圣威的事,夫君,妾身说得对吗?”

    李素愣了半晌,抚了抚她的头,笑道:“夫人太聪慧了,将来说不定能在朝堂当官呢。”
正文 第八百三十一章 舅甥计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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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无忌终究是辅佐李世民数十年的老狐狸,一桩不见头不见尾的阴谋,完全没有任何迹象的情况,他却抽丝剥茧般一步一步将李素的想法看穿了,分析得非常准确。

    李素若知自己的图谋已被长孙无忌看穿,实在应该冲到他府上,跟他……共奏高山流水?

    最了解自己的人,往往是敌人。

    因为朋友交的是心,不会如此花费心思猜测对方的性格和图谋,但敌人不同,敌人要的不是对方的心,而是命。

    李泰和李治两位皇子争储的战争已经拉开序幕,未来的日子里,这场战争将会越来越激烈,长孙无忌可以肯定的是,李治的身边有了李素的辅佐,那么李泰争夺太子的过程里,并不见得永远都是进攻的一方,以李素的心性和手段,他不会选择一味的防守。

    这次刺杀冯渡,故意抹黑李治,说穿了其实就是李素不甘被动的一次主动进攻,事情发展到现在,事实证明李素做得很好,他布下的这个局连长孙无忌这只老狐狸都着了道儿。

    李泰的脸色很难看,当初得知李素舍他而选择辅佐李治的时候,李泰也曾愤怒过,惋惜过,甚至害怕过,然而,这一次李素真正帮助李治出手,而且一出手便将他的进攻化为无形,这个事实令李泰真真正正的感到后悔和恐惧了。后悔李素这个人才居然没能收进自己麾下,后悔当初对李素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恐惧自己树了这样一个强敌,未来的争储之路已非自己想象中那般十拿九稳了。

    挨过耳光,体会过痛楚的人,对耳光的记忆往往也是刻骨铭心的。

    李泰现在便非常的刻骨铭心。

    “舅父大人,若李治果真脱此困境,被父皇特旨留京,咱们的麻烦可就大了,还请舅父大人看在逝去的母后情分上,为泰倾力谋划一回!”李泰站起身,神情焦急地道。

    长孙无忌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暗暗叹息。

    从这番话里便可看出李泰的为人,实在是不够成熟练达,长孙皇后虽说是李泰的母后,可她同样也是李治的母后,这个时候搬出长孙皇后,除了让长孙无忌心中对李治愈感愧疚外,还能有什么作用?

    “魏王既有意太子之位,日后遇事当须镇定从容,不可自乱阵脚……”长孙无忌叹了口气,道:“你的学问是极渊博的,以你的学问,与当今大儒对坐讲经论道亦可不落下风,不过,学问是学问,与处世谋事是两回事,在这方面,你尚欠缺许多,所谓‘帝王心术’,岂止是书本上的几行字便能通达的?纵然面对强敌,也要有强大的自信,如你父皇一般,将来你若为天下之主,就算你的强敌也不得不对你俯首称臣,李素纵投了晋王又怎样?未来他迟早也要臣服在你脚下,否则便是满门屠灭之祸。”

    这番话明显带有教训的意思,长孙无忌以长辈的身份说出来,二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李泰满脸惭愧,唯唯称是,态度非常谦逊。

    长孙无忌揉了揉额头,沉吟片刻,缓缓道:“事到如今,你我棋差一着,不察之下竟叫那李素布成了局,晋王李治眼看便要脱困,所以,咱们必须再拿出对策,不能让李素得逞。”

    李泰大喜,急忙躬身道:“请舅父大人赐下良策。”

    长孙无忌忽然冷笑两声:“既然他们用了苦肉计,你不妨将计就计,助他们一臂之力……”

    “恕泰愚钝,将计就计的意思是……”

    “李素不是将冯渡被刺一案的嫌疑主动揽到晋王身上吗?老夫猜想他下一步便是拿出证据澄清了,那时你父皇心中的愧疚也必然深重,如此,晋王留京大有希望,这局棋便算大功告成了,不过,若在李素拿出证据澄清之前,冯渡被刺一案忽然加快速度,被定成铁案呢?”

    李泰一愣,接着马上便明白了,于是大喜过望。

    “舅父大人高明,泰受教了!”

    长孙无忌面无表情,脑海中却无端浮现出李素的脸庞。

    与这个年轻人的关系从友好一步一步变成了敌对,长孙无忌一生经历无数背叛与被背叛,皆是利益使然,大势使然,这一次也是如此。

    然而,心中终究有些惋惜,有些歉然。

    原本,大家可以同殿为臣,未来联手进退,为大唐盛世一同奋斗,可惜当走到一个岔路口时,彼此选择了一个不同的方向,一个往左,一个往右。

    *******************************************************************

    李素一脸惊讶地站在东阳的道观门口,像一棵刚被雷劈过的大松树,外焦里嫩。

    生平第一次,居然被道观门口的禁卫挡了驾……

    “看清楚,是我!泾阳县公李素!”李素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瞪着门口一名校尉道:“你新来的?”

    校尉面无表情,瞟都没瞟他,眼睛直视前方,语气呆板地道:“末将奉公主之命挡驾,请李县公莫要为难,公主说了,今日不见客,任何客人都不见。”

    李素气笑了:“我是‘任何’客吗?”

    校尉飞快瞥了他一眼,道:“是。”

    李素:“…………”

    太震惊了,东阳脾性温顺知礼,对李素更是千依百顺,这个道观对李素来说几乎已是自己的另一个家,而且是自己能够当家作主的家,哪有自己家都不让进的道理?

    李素上下打量了校尉一眼,点头道:“眼熟得很,不像是新来的,在公主府当差少说一年了吧?这一年里你见过我多少次?难道还不知道我是谁?”

    校尉咧了咧嘴:“知道,但……公主说了,今日不见客。”

    “是你吃错了药还是公主吃错了药?她怎么可能不见我?”李素渐渐动了气。

    校尉闭嘴不语,显然是懒得与李素纠缠了。

    李素心中突然冒出一股邪火,表情不觉阴沉下来:“信不信我今日硬闯进去?”

    校尉冷冷道:“信,还是那句话,公主不见客,李县公若要硬闯,不妨从末将的尸体上跨过去。”

    李素大怒,喝道:“五叔!召集府上弟兄,给我闯进去!”

    方老五凛然领命,转身刚准备回府叫人,道观的大门忽然打开了,一道纤瘦的身影闪了出来,赫然却是东阳身边的贴身小宫女绿柳。

    绿柳脸色有些苍白,步履飞快地跑到李素身前,然后福礼赔罪:“李公爷恕罪,下面的人不识礼数,冲撞了公爷……”

    李素冷冷道:“你家公主今日不见客?甚至连我也不见?”

    绿柳小心翼翼道:“原本是不见的,不过……李公爷在门口闹出了动静,公主觉得不妥,现在请李公爷进观,公主殿下在水榭凉亭里等您。”

    李素狠狠瞪了那名校尉一眼,举步便朝观内走去。

    天气炎热,水榭内的凉亭多少还有几分凉爽,东阳穿着单薄的绸衫,水袖滑到手肘,露出一截白藕水葱般鲜嫩的玉臂,一双纤细的双手正在烹茶。

    李素走进凉亭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副光景,东阳俏面含霜,眼露煞光,身前石桌上的小红炉里沸水升腾,一样样说不出名字的调料被有条不紊地放进茶汤里,不时还挖一坨牛油,一把碎姜,凉亭内顿时充满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古怪味道。

    李素原本一副怒气冲冲兴师问罪的架势,然而看到东阳的模样比自己更怒气冲冲后,李素的气势顿时弱了下来。

    男人嘛,多少有点贱骨头,尤其在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时,首先在气势上便弱了三分。

    与东阳认识许多年了,李素这是第一次见东阳真正生气的模样,很稀奇。

    连这么温柔的女人都对自己发脾气,李素不由开始怀疑人生……

    “呃,今日的天气真是不错啊,烈阳高照,千里焦土,公主殿下还嫌热得不够,居然还点起炉子玩火,真是……暖人心扉呀。”李素干巴巴地说着开场白。

    东阳冷冷看他一眼,随口道:“原来是泾阳县公来了,请坐。”

    啧啧,听听这称呼,怒气值少说十万以上……

    李素很识相地坐下,然后,静静看东阳眼花缭乱的烹茶手艺。

    “公主殿下今日心情不好?”李素再次试图打破眼前的僵局。

    “嗯,心情不好。”东阳面无表情地道。

    “谁得罪你了?跟我说,我把他皮扒了!”李素义愤填膺。

    东阳抬眼朝他一瞥,没理他,继续烹茶。

    李素暗叹口气,看来跟自己脱不了干系,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今日且由她性子作,不如先撤退自保,待明日她气消了,再在她面前一展男儿丈夫王霸之气……

    “啊呀!看到公主殿下的这个小红炉,突然想起家里厨房还炖着汤呢,我得回去看看……”李素说着便起身,胡乱行了一礼打算撤。

    “站住!敢走一步我便跳进这池塘里!”东阳终于发话了。

    李素高兴极了,女人生气不怕,就怕生气不说话,一旦开了口,天大的怒气也能平得干干净净。

    转过身,李素眉开眼笑道:“殿下的提议甚好,天气炎热,正应泡在冷水里凉爽一番,公主一人跳池塘太无趣,不如你我同泡个鸳鸯浴,殿下,臣先脱为敬,请了!”

    说完李素果然不客气地开始脱衣服……
正文 第八百三十二章 安得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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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日子免不了磕磕碰碰,这是生活里无法避免的矛盾,与时代无关,古代的夫妻当然也吵架拌嘴,所谓“相敬如宾”,所谓“举案齐眉”,只不过是文学修饰词而已,谁信谁傻。真要把日子过到“相敬如宾”的地步,夫妻间的相处全被一个“礼”字束缚住了,自己性格里不好的一面死死隐瞒压抑,表现给对方看的全是最虚假的礼貌谦让,日子过得还有什么劲?

    不同的是,古代夫妻吵架后,由于男权当道,丈夫很少肯放下身段去哄妻子,所以妻子生气后丈夫是不屑哄的,脾气不好的甚至直接将战事升级,矛盾愈发激化,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最后的结果不是妻子忍气吞声便是丈夫一纸休书。

    所以在这个年代,妻子生丈夫的气会付出很大的代价,纵然是风气相对开明的大唐,男女之间终究不存在所谓的平等。

    幸好李素不是这个年代土生土长的人,哄自己的女人开心并不丢人,尤其是东阳千年难得耍一次小性子,一定要满足她。

    男女博弈,气势此消彼长,男人耍起流氓来,脾气再大的女人都不得不妥协。李素刚解开袍扣,东阳便急了,赶紧扭头四顾,羞红了脸嗔道:“你……还不快穿上!教人看见我还活不活了?”

    李素眨眼笑道:“你不是要跳池塘吗?一起作个伴呀,有诗云‘只羡鸳鸯不羡仙’,知道啥意思不?就是说,做神仙整天云里雾里的没啥意思,大家像野鸭子一样一起玩水才是真的令人羡慕……”

    东阳忍不住噗嗤一声,接着很快板起俏脸,冷冷道:“好好的诗句被你糟蹋得不像样子,还有,明明是鸳鸯,为何成了野鸭子?”

    李素干笑道:“诗句嘛,除了讲究平仄押韵,也要讲究意境高远,‘只羡鸭子不羡仙’就差了点意思了……”

    东阳又想笑,于是只好飞快扭过头去,语气仍很冷淡:“今日你跑到我道观门口又吵又闹,现在又跟我胡搅蛮缠,我……我不想搭理你,你别跟我说话。”

    李素喃喃叹道:“我表达的‘鸳鸯戏水’的愿望明明是善意且令人愉悦的,这个女人是不是有病,居然说我胡搅蛮缠……”

    东阳气得不行,忍不住抬起纤细的玉腿,踹了他一脚,然后头扭到一边生闷气。

    李素哈哈一笑,道:“行了,该作也作过了,说说到底啥事生气,官府砍头之前也得明正典刑历数罪状呢,你这没头没脑的耍性子,我岂不是死不瞑目?就不能让我快乐的含笑九泉吗?”

    东阳瞪了他一眼,怒道:“说什么胡话呢,哪有人如此咒自己的?”

    李素嗤笑:“我还只是嘴上说几句,你都直接跳池塘了,大家半斤八两,谁都别说谁,……说说原因吧,快点,我家厨房里还炖着汤呢……”

    东阳俏脸一红,这时她也觉得自己有点任性了,垂头忸怩不语。

    李素见她这模样不由笑道:“好吧好吧,再给你半炷香时辰害羞一下,羞完再说……”

    东阳抿唇笑了,此时茶汤已沸,她细心地用木勺从釜中舀出茶汤,倒入漆黑描金的茶盏中,双手捧给李素。

    “先饮茶……”东阳红着脸道。

    李素皱了皱眉,飞快瞥了一眼面前这盏满载不明液体的东东,谦让道:“你先喝……”

    东阳不乐意了:“这是我亲手为你烹的……”

    “心疼你的辛苦,所以,你先喝……”李素态度很坚决。

    “不,你喝。”

    “不行,你喝,喝了不闹肚子我再喝。”鼻子闻到茶盏飘散出的古怪气味,李素马上改了主意:“不,不闹肚子我也不喝,……我觉得你想害我,你还没有放弃对我的打击报复。”

    二人都不喜欢大唐传统的烹茶,偏偏一个劲地要对方喝,推来让去,真正将“相敬如宾”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越敬越没节操。

    搁下茶盏,东阳悻悻瞪了他一眼,哼道:“你这人怎么不识好歹。”

    “识好歹的人全都英年早逝了,大多是被茶毒死的。”

    李素好整以暇看着她,道:“说说吧,今日发什么邪火呢?我招惹你了?”

    东阳脸又红了,沉默片刻,垂头低声道:“你家夫人……有身孕了。”

    “嗯,确实有身孕了,你这副隔壁老王的幽怨语气是啥意思?跟你有关系?”

    东阳气得捶了他一记,然后愤怒地扭过头去,气哼哼的不说话。

    李素把头凑过去,笑看着她:“明白了,你吃醋了?”

    东阳俏脸愈发通红,良久,忽然噗嗤一声笑了,笑得很不好意思。

    “我……,是我任性无理了。”东阳叹了口气,幽幽看了他一眼,低声道:“刚听到你夫人有身孕的消息时,说实话,心里寡寡的,明知该为你高兴,可胸中始终堵着一团闷气发不出来……”

    “……其实我也不知道在气什么,你夫人有身孕是好事,我一直在盼着这一天,你李家有了后,你和我才有将来,想法归想法,也劝过自己要识大体,可是……”东阳说着,小嘴忽然一瘪,眼眶顿时红了,珍珠般的眼泪簌簌而下。

    “可是,我就是看不开,这团闷气就是散不去!”东阳猛地扑到李素怀里,不停捶打着他的胸,哭道:“……我就是看不开!凭什么,为什么!明明是我先认识的你,凭什么!”

    泪如雨下的一刻,李素的心脏仿佛被狠狠撞了一下,无尽的心疼和歉疚涌上心头。

    紧紧抱住她纤弱的肩,李素叹息不已。

    这个女人为他受尽了委屈,为他抗争,为他豁命,为了他甚至宁愿出家,付出一生孤苦的代价,无名无分地长居在这个偏僻的村庄里,每日诵经清修,为的仅仅只是与他长相厮守,从来没有抱怨过半句,从来没有让他为难过。

    然而,东阳终究是女人,哪有女人不在乎名分?只是她太善良,一直苦苦压抑着心中的委屈,在他面前永远一张笑脸迎人,直到得知许明珠有了身孕,再想想自己这些年的辛酸困苦,她终于崩溃了。

    是啊,明明自己的身份并不低,明明是她先认识的他,明明是两情相悦的一对璧人,为何落得无名无分,连见面都仿佛在偷情一般见不得人?

    再柔顺的女人,心里压抑了这些年的委屈后,情绪都会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

    怀里的东阳泣不成声,李素紧紧搂着她,心中的歉疚愈发深了。

    总以为她一直在身边便足够,总觉得彼此能够厮守一生便是天大的福分,可李素忘了,东阳终究是公主,她有她的骄傲,压抑了这么多年的委屈,直到今日才爆发出来,已然很难得了。

    世上安得双全法。

    那些羡慕三妻四妾的男人们,总以为自己魅力无限大,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应该无怨无悔爱着他,哪怕他娶了多少女子都不在乎,可是,真正爱着他的女人,真的愿意无怨无悔与别的女人分享这个男人吗?“爱”这个字本来便包含了独占和尊严,再优秀的男人,也不值得女人用自己的尊严去换取他一点点残缺的宠爱。

    李素不知道别的男人是怎么做的,他只知道自己与身边的两个女人相处都有些顾此失彼,两头难兼。

    “对不起,是我辜负了你。这些年你受苦了。”李素语气低沉地道。

    东阳没出声,闭着眼埋在他怀里,哭泣声渐渐化作了哽咽,最后仿佛睡着了般无声无息了。

    猛地坐起身,东阳眼眶仍红肿着,腮边的泪水不知何时已拭去,此刻脸上居然露出了微笑。

    “是我任性了,你别在意,虽说你我没有名分,可我早已将你当作我的夫君,有时候我耍耍性子,你莫怪我……”

    李素心情沉重,强笑道:“不怪,其实,你一刀杀了我都不怪。”

    “不要说什么杀不杀的话,咱们都要好好活着,这辈子若能一直这么厮守下去,没名分我也认了……”东阳纤手抚上他的脸,痴痴地看着他:“红尘万丈,得遇良人,此生无憾,我若再抱怨什么,便是不惜福了,老天都会罚我的,刚才的话当我没说过,好吗?”

    李素叹道:“我若真当你什么都没说过,那也太狼心狗肺了。”

    东阳仍微笑,笑容令人心碎。

    “其实……就是刚听到你夫人有喜时心里有些不舒坦,与你和你夫人无关,我……不是那么大方的女子,有时候也会闹脾气,发邪火,气性过去就没事了,真的,就这样下去挺好,至今我没有后悔与你认识,与你厮守,大唐那么多权贵,你与他们都不一样,明明是少年得志,正是春风得意之时,连程伯伯那把年纪的人还隔三岔五买两个歌姬舞女回家,可这些年你身边除了你夫人和我,再没有与别的女子生过情愫,真的很难得了,老天开恩,让我认识你这么好的人,还有什么不知足的?若再抱怨,会遭天罚的……”

    螓首轻轻靠在李素的肩上,东阳闭上眼,笑得很幸福,如梦呓般呢喃:“真的很知足了,我都觉得刚才那通邪火发得很可笑,郎君,夫君,你一定要忘记刚才,好么?”
正文 第八百三十五章 党羽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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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许明珠的这番话里,李素明白了两个道理。

    第一,世上或许有不吃饭的女人,但绝没有不小心眼的女人。第二,语言是门艺术,许明珠的话里,东阳是“风月阳春”,而她却是“汤饭羹茶”,一个是精神文明,一个是物质文明,男人吟风弄月不是必须,但一日三餐却是必须,两厢比较,高下立判。

    世上没有真正豁达的女人,一旦发现自己的地位有威胁,心中终归存着较量的心思,尤其是当两个女人的出身天壤之别时,心里的压力就更大了。

    李素知道这些年许明珠活得并不轻松,她一直很自卑,因为她只是商户出身,而东阳却是正经八百的皇室公主,唯一的优势只是成为李家的正室原配,除此再也没有任何资本能与东阳较劲,更何况成亲多年仍无所出,连村里的乡亲背地里都颇有些不中听的议论。

    外有公主虎视眈眈,内则肚皮不见动静,内忧外患之下,可想而知她的心理压力有多大了。

    所有的压力直到得知自己有了身孕才徒然泄去,一身轻松。

    对许明珠来说,李家正室原配的位置,直到今日方才完全坐稳当了,谁也动摇不了,哪怕李素另娶女人进门,也只能老老实实在李素低眉顺目当个妾室。

    所以许明珠才会主动提议李素和东阳圆房,因为她有底气,有自信,因为东阳再也无法对她构成威胁。

    许明珠的这点小算盘,李素自然非常清楚。

    活了两辈子,人生阅历方面当然比寻常人强得多,所以李素知道女人之间很少能够建立起真正牢不可破的友谊,尤其是这两个女人还同时爱着同一个男人。若说她们心中完全没有芥蒂,姐姐妹妹相亲相爱亲密无间,未免太自欺欺人了,李素再如何自恋,虎躯一震两震,全身骨头架子震碎了,两个女人之间也不可能做到真正的亲密无间,暗地里终究还是存在着些许的敌意,这是女人的天性,再完美的女人都无法免俗。

    许明珠和东阳能做到如今这般表面上的和谐融洽,说实话,李素已经很满足了,唯愿岁月静好,两个女人不要作妖出幺蛾子,一家人整整齐齐风平浪静活到寿终正寝……

    宠溺地揉了揉许明珠的头发,李素笑道:“懂得过日子的女人不一定是聪明的女人,但一定是好女人,能娶夫人为妻,是我的福分。”

    许明珠柔情的目光注视着他,轻声道:“夫君可言重了,能嫁给夫君才是妾身前世修来的福分呢,妾身前世一定做了许多善事,积下丰厚的善报,菩萨这才许我今生嫁一位称心如意的好郎君……”

    “好了好了,互相吹捧每日浅尝辄止足矣,吹捧多了难免有些油腻,明日咱们再继续……”李素搀着她的胳膊,慢慢朝家门口走去。

    …………

    离家门只有百来丈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村庄的宁静。

    李素还没出声,身后的方老五等部曲便马上挡在李素夫妻二人的身前,形成一堵人墙,众部曲手按腰侧刀柄,目光警觉地注视着村口黄尘飞扬的小道。

    摆了摆手,李素笑道:“五叔不必紧张,不要觉得听到马蹄声就是来杀我的,我哪有那么招人恨……”

    说话间,马蹄声已越来越近,十余骑从黄尘中现出了身形,为首三人颇为眼熟,李素等人离得远,十余骑眼睛只盯着李家的大门,没有注意到另一条小道上的他,马上的骑士们就这样目不斜视地从李素身前掠过。

    李素看清了为首三人的模样,然后揉了揉鼻子,苦笑着叹了口气。

    许明珠瞪大了眼睛,摇了摇他的胳膊,道:“夫君,他们中间有一个人似乎是……妾身的堂叔。”

    李素苦笑道:“不错,是你的堂叔许敬宗,另外两人一个名叫李义府,一个名叫裴行俭……”

    许明珠愕然看着他:“妾身记得夫君说过,他们三人已投靠夫君门下,今日三人同来,而且来得如此慌忙,难道……”

    李素慢吞吞地道:“可以肯定,他们不是来跟咱们村的寡妇幽会的……”

    许明珠捶了他一记,气道:“三人同来,必有大事发生,夫君还在这里说笑!”

    李素的表情愈发苦涩:“虽然没见到他们的面,但我已闻到了一股令人不太舒服的味道……”

    “什么味道?”

    “麻烦的味道……”李素看着三人在自家大门前下马停驻的身影,幽幽道:“慌慌张张跟上门报丧似的,真的很不想搭理他们啊……”

    扭头看着许明珠,李素笑得露出一嘴白牙:“夫人尚有雅兴否?不如为夫陪你在村里再晃荡一圈?挺着平平坦坦的肚子耀武扬威在村里巡视外加作威作福,想想该是多么愉悦的一件事啊……”

    **************************************************************

    被许明珠狠捶了几记后,李素明白了一个道理,找上门来的麻烦无论如何都是躲不过去的,越躲麻烦越大。

    李家前堂内热雾缭绕,茶水的清香满室萦绕,可堂内三位不速之客今日却没有任何品茶的心情,许敬宗,李义府,裴行俭三人脸色发白,跪坐在堂内心神不属,眼神里透出一股绝望,令李素不得不产生一种幻觉,这三个家伙难道真是来自己家报丧的?

    “三位联袂而来,难道长安城发生了什么事吗?”

    免去了开场白,李素开口便直奔主题。

    李义府神情惶急,擦了擦额头的汗,颤声道:“李公爷,不好了,晋王殿下已被圈禁宗正寺……”

    话刚落音,李素脸色顿时一愣,接着一寒。

    “晋王为何被圈禁?”

    李义府叹道:“只因晋王殿下事涉冯渡被刺一案,陛下派出的人手在晋州查出了铁证,证实冯渡被刺果然是晋王所为,今日朝会上,朝臣们群情激愤,异口同声请求陛下严惩,而晋王殿下为了平息朝局,不让陛下为难,主动请求圈禁宗正寺,晌午时分已经被禁卫带进宗正寺了……”

    话说了一大通,惊怒的李素还是非常敏感地抓住了重点。

    “在晋州查出了铁证?怎么可能有铁证?”

    李义府苦笑道:“冯渡被刺后,冯府内一名下人连夜遁逃,逃到晋州境内时,在一片小树林里被人灭口了,这人死便死吧,偏偏官府从他身上搜出了一张羊皮地图,图上详细标注了冯渡生前的行踪路线,此人便是埋在冯府里的一个内应……”

    李素冷哼道:“搜出地图又怎样?不要告诉我地图上面写了晋王的名字。”

    “那倒没有,不过官府顺藤摸瓜,却查出这名被灭口的下人生前与晋王身边的一名禁卫有来往,原本晋王便有重大嫌疑,如今更坐实了晋王刺杀冯渡的嫌疑,可以说铁证如山,洗都没办法洗了,晋王百口莫辩,只好主动提出圈禁。”

    李素眼皮直跳,陷入了长长的思索中。

    冯渡这桩案子,原本便是李素制造出来的,从头到尾只有他和郑小楼知情,也只有郑小楼一人执行,从未对外露过半点风声,郑小楼身手高绝,杀人一剑毙命,事了飞身远遁,现场没留下任何痕迹,可以说,这次刺杀几乎完美到天衣无缝了,所谓冯府的内应,所谓下人遁逃又被灭口,根本是完全不存在的事情。

    连李素这个真正的凶手都不知情的话,那么很显然,这是有人在制造阴谋,那些所谓的证据全部都是被有心人捏造出来的,目的就是针对李治,虽不至于到置李治于死地那么严重,至少也要将他争夺太子的可能彻底掐断。

    那么,到底是谁制造了这个阴谋呢?

    答案几乎不用再思考了,除了魏王李泰和长孙无忌这两位,还能有谁?

    范围再小一点,以魏王李泰的阅历和能力,想出如此狠毒又巧妙的计策,李泰还真没那道行,所以炮制这个阴谋的人毫无疑问便是长孙无忌了。

    老狐狸毕竟是老狐狸,轻易不出手,一出手便拿捏住了要害,既快又狠且毒辣。

    由此再推断一下,李素当初刺杀冯渡,搅乱时局,试图浑水摸鱼保住李治的计策亦被长孙无忌看穿了,否则不会出此将计就计之策,打了李素一个措手不及。

    一个有重大杀人嫌疑,而且还被宗正寺圈禁的皇子,哪怕他是嫡皇子,也万万没有任何机会争夺太子之位了。

    情势骤转急下,距离胜利只有一丝一线了,李素却突然间陷入了被动,朝堂果然处处凶险,处处危机。

    看着李素陷入久久的沉思,李义府等三人的心不由愈发悬得高高的,脸上的惶急之色更浓了。

    “李公爷,下官等闻讯后急忙赶来报信,接下来如何行止,还请李公爷拿个主意呀……”李义府擦了额头的冷汗陪笑道。

    李素被唤回了神,淡淡瞥了三人一眼,道:“现在我有两个办法,一个比较消极,另一个嘛……更消极,你们想听哪一个?”

    李义府和许敬宗老脸一苦,裴行俭倒是强自镇定,表现比二人争气多了。

    一个消极,一个更消极?这……跟让自己选一种死法有什么区别?

    “李公爷,都什么时候,您就直说吧。”许敬宗焦急催促道。

    李素摸了摸下巴,慢条斯理道:“第一个办法,反正咱们都落到这步田地了,不如破罐子破摔,索性寻个机会一刀把魏王捅死,至于谁来扮演这个破罐子……”

    扭头望向李义府,李素朝他龇牙一笑:“李少监最近有没有觉得自己像个破罐子?”

    李义府目瞪口呆,一时竟没回过神了,良久浑身一激灵,脸色愈发苍白了:“李,李公爷,您……莫闹!”
正文 第八百三十六章 谋尽计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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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治主动请求圈禁的消息实在太震惊,连遇事向来淡定的李素也被惊得脑子发懵,半晌没反应过来。

    这个变故完全在李素的意料之外,可以说整件事已超出了他的掌控了。

    冯渡被刺既是个危机,也是个转机,李素亲手制造出这件事,为的不仅是保住李治留在长安,同时还要借此事帮李治捞取政治资本,达到与魏王李泰平等争夺太子之位的目的。

    以李素原本的计划,当长安城的流言喧嚣尘上,愈演愈烈,眼看将要把李治淹没之时,李素再主动抛出案件的真相,为李治洗刷冤屈,一抑一扬之间,被冤枉的李治便能得到李世民的愧疚,天子的愧疚便是李治最大的政治资本,这种愧疚的心理在将来争夺太子之位时至关重要,它甚至能左右李世民心中的天平倾向。

    可惜的是,李素终究还是小瞧了长孙无忌。

    天下英雄皆是久经风浪之辈,岂能被李素玩弄于股掌之中?老狐狸毕竟是老狐狸,不仅一眼看穿了李素的图谋,而且很快拿出对策进行反击,一击则直接命中李素的软肋。

    李治进了宗正寺,麻烦可就大了。

    宗正寺是专门处置违了大唐律法的皇族子弟的地方,也就是明清之时的宗人府的前身,宗正寺卿属九卿之一,向来由德高望重的皇族长辈担任,这个地方好进不好出,一旦被圈禁进去,折磨受刑或许不至于,但想要出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尤其是当李世民认定了李治是杀冯渡的凶手,李治便完全断绝了争夺太子的希望。

    布下一局好棋,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打得陷入了劣势,李素此刻的心情约等于被一万头*****呼啸奔腾而过,被踩得体无完肤。

    相比之下,李义府此刻也在被一万头*****来回奔腾碾压。

    “李公爷,都这时候了,您莫闹,求您认真拿个主意……”李义府擦着额头的汗苦笑道。

    功利心越重,得失心也越重,既然投奔了李素,对李义府来说算是选择了站队,大家的共同目标便是辅佐李治,助他登上太子之位,乃至最后成功顺利的登上皇位,那时的他,便是天子潜邸之时的从龙功臣,未来荣华富贵不可限量。

    然而天不从人愿,李治莫名陷入命案,被圈禁在宗正寺,刚刚站好了队,队长却没了,实在令李义府心惊胆战浑身发寒。

    这不仅关乎前程,而且还要命啊。

    相比之下,李素倒没那么惊慌,事情发生得突然,他确实懵了一阵,现在已渐渐恢复了冷静。

    李义府许敬宗和裴行俭三人脸色难看,李素却仍是一脸平静,遇危不乱的表情无形中倒是令三人莫名安定下来。

    “李公爷,您刚说有两个办法,一是让下官去捅死魏王,这个……”李义府脸颊狠狠抽搐了几下,道:“这个……下官以为,呃,不大妥当吧?不知李公爷的第二个法子是什么?”

    李素精神一振,欣然笑道:“第二个法子虽然很消极,但很有用……”

    迎着三人期盼的目光,李素满怀激.情地道:“……我们散伙吧!”

    三人目瞪口呆:“…………”

    “……你们回你们的高老庄,我回我的花果山,从此逍遥度日,快活无拘,岂不美哉?”

    三人:“…………”

    要不是眼前这家伙爵位太高,三人暴起身形揍他个半身不遂该是多么美哉啊!

    一阵尴尬的寂静之后,李义府眼珠充血,从牙缝里迸出几个字:“李公爷,求您了,真的莫闹了!”

    李素见三人神色不对,不由失望地叹了口气。

    知音难觅啊……

    “好吧,说正经的,不开玩笑了。”李素有气无力地道。

    三人顿时挺直了身子,洗耳恭听状。

    李素沉吟片刻,忽然颓丧地叹了口气:“对不起,此时此刻,我实在不知道有什么正经话能说了……晋王被圈禁宗正寺情况不明,冯渡被刺案无端冒出来一个被灭了口的下人,又冒出来一个莫名其妙跟他接头的晋王侍卫,分明是有人背后捏造证据,妄图将晋王的嫌疑坐实,将此案定为铁案,现在晋王被圈禁,他们的目的达到了,如今朝堂群情激愤,朝臣不断上疏,请求陛下严惩晋王,恐怕过不了几日,陛下就不得不下旨将晋王削爵贬为庶民,晋王冤屈难洗,你我如何自处?”

    李义府脸色愈发难看,沉声道:“是非黑白,终有水落石出之日,就算眼下晋王难以自辩,将来总会沉冤昭雪的。”

    李素叹道:“李少监也是久经风浪之辈,难道你不知其中凶险么?魏王意欲东宫之位,视晋王为心腹大敌,怎会容许晋王洗清冤屈?这桩案子发展到如今,已然是无头无尾,死无对证,唯一活着的那名所谓与冯府下人接头的侍卫,恐怕早已是对方埋在晋王身边的棋子,而且几乎相当于是对方的死士,不可能从他嘴里撬出任何东西,若欲洗清晋王冤屈谈何容易。”

    李义府颓然叹气:“难道就这么放弃了不成?”

    李素垂头思索片刻,道:“不论如何,我必须先见晋王一面,有些事情要与他当面聊聊,聊透了才能再想办法为他洗冤。”

    抬头望向三人,李素道:“宗正寺是圈禁皇族子弟的禁地,寻常官员难以进入,各位谁有办法让我进宗正寺见晋王?”

    三人面面相觑,许敬宗沉思半晌,忽然迟疑地道:“老夫昔年任给事中时有一同僚,与老夫交情甚佳,后来老夫迁职火器局,那位同僚平调至宗正寺任寺丞,可惜这些年与老夫来往渐疏,不知……”

    李素大喜,忙道:“有交情就好,疏淡一点亦无妨,便有劳叔父大人奔走一番了。”

    许敬宗苦笑道:“也不知那位同僚还念不念当年旧情……”

    李素胸有成竹地笑道:“旧情是旧情,该有的表示也不能少,叔父大人送几千贯的礼物过去,想必看在礼物的面子上他也不会拒绝的,说来只是求他让我跟晋王见一面,算不得什么大事,叔父大人您说呢?”

    许敬宗点头:“倒也是这个道理,那么,老夫稍停走的时候便将钱带走,明日便买几件豪奢的礼物登门拜访他吧……”

    李素笑容忽然有点僵硬:“……把钱带走?谁的钱?”

    许敬宗愕然:“当然是你的。”

    李素脸色数变,然后强笑道:“……最近手头不大方便呀,危难关头,叔父大人还计较这些细枝末节作甚?这钱叔父大人先帮我垫上,待晋王脱困后定当奉还。”

    许敬宗脸颊一抽:“……你真会奉还?”

    “叔父大人看我真诚的目光,看到了吗?眼神里满满的诚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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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敬宗办事还是很靠谱的,当日便登门拜访了那位同僚,几千贯的贿赂很有效,拿钱砸开了这位宗正寺丞的金口,李素第二天便来到宗正寺的门口,那位收了礼的寺丞在门口等着他,二人就这样大摇大摆走了进去。

    宗正寺占地并不大,只是一套五进的大宅院,前庭是宗正寺诸官办公的地方,后面第三进往里走,便是圈禁皇族子弟的厢房。

    这个从逻辑上来说也说得过去,毕竟李世民也是要面子的,天家皇族的身份何等高贵,宗正寺这种专门与皇族子弟过不去的地方,若弄一块比太极宫还大的监牢,难不成皇族子弟全都是作奸犯科之辈?

    说是圈禁之地,其实宗正寺内的环境还是很不错的,守卫也并不森严,大抵是因为被圈禁的皇族子弟没人敢逃跑吧。

    前庭两进是署衙办公之地,与大唐别的署衙没什么两样,屋瓦红墙颇为破旧,进了第三进院子,风景便大不一样了。院子拱门前有两队禁卫值守,李素拿着腰牌跨进拱门后,迎面便是一片茂密的庭院小林,中间一条狭窄曲折的小径,阴凉通幽,时有微风拂面,伴随着阵阵蝉鸣虫叫。院中有一座假山,山上一座六角凉亭,穿过假山旁的小路,便是左右两排厢房。

    那位收了重礼的寺丞亲自领路,将李素领到右边第三间厢房门口,无声地朝门口指了指,然后朝他一笑,行了一礼后便识趣地退下。

    被圈禁的李治便住在这间厢房里。

    李素推门而入,见李治独自盘腿坐在席上,一脸的颓废忧伤,平日周正的衣冠此刻却凌乱地披挂在身上,露出一小片并不太强壮的胸脯。

    门口光线一暗,李治皱眉抬起头,见李素站在门口,李治不由一呆,接着惊喜地站起身来。

    “子正兄!你怎么来了?难道你也被父皇……”

    李素白了他一眼,哼道:“盼我点好啊,你倒霉难道还想拖我垫背?再说,就算你父皇要处罚我,我也没资格住这里呀……”

    李治愈发高兴了:“所以,子正兄是来探望我的?”

    李素这次根本懒得回答他了,扭头环顾房间四周。

    房间颇为简陋,但并不寒酸,矮脚桌案和柜子都是新的,也没什么怪味道,看来皇嫡子的待遇果然不一样,连坐牢都坐得如此享受。

    桌案上有几本书和一个烛台,其中一本书摊开来,已读了多半,却是贞观初年由魏征和虞世南等谏官奉旨编撰的《群书治要》,桌上这一册恰好读到晋书部分。

    李素拿眼飞快一扫,然后笑了笑。

    “被圈禁了仍不忘读书,你以前读书可没这么勤奋,三天两头旷学,褚遂良都恨不得把你吊起来抽死。”

    李治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以前没人关我,天下之大,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好玩的地方,哪里静得下心读书?现在好了,每天被圈禁在这方寸之地,寸步不能移,除了读书,我还能做什么呢?”

    李素赞许地笑了,然后指了指那本摊开的书,道:“读书是好事,不过《群书治要》是关于治世治政一类的书,东宫之位未定之前,你读这个不合适,容易授人以柄,让敌人提高警惕,也容易让你父皇生猜疑之心。”

    李治呆怔片刻,然后恍然,一脸惭愧道:“若非子正兄提醒,治差点又犯了错……”

    颓败地叹了口气,李治小脸拧成一团,意气萧然道:“东宫之位争得凶险,事情刚起了个头,我便落入别人的算计,如今就算读什么书都暗藏杀机,而我却懵然不觉,看来我果真不是当太子的料……”

    说完李治抬头看着李素,可怜巴巴的眼神招人心疼。

    按说这个时候李素应该马上送上生鲜可口又营养的鸡汤,安抚一下可怜的小皇子那颗破碎的玻璃心。

    谁知李素闻言却精神一振,大喜道:“这话我早想跟你说了,一直没好意思开口,既然你想通了那就再好不过,咱们散伙吧,你当你的逍遥王爷,我继续混吃等死,争什么太子,那个位置既不好吃又不好玩,远没有在家数钱那么愉悦,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告辞告辞,你在这里好好改造,我在外面等你刑满释放重新做人……”

    说完李素起身,拍拍屁股便往外走。

    李治呆住了,木然的表情渐渐化作悲愤,傻傻看着李素的背影。

    说好的鸡汤呢?说好做彼此的天使呢?现在这算怎么回事?
正文 第八百三十九章 借得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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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太原王氏的联络处负责人,首先要做到的一点便是消息灵通。这是最基本的职业素质,长安城范围内发生的大小消息,无论什么性质,王然都必须第一时间知道,然后第一时间传递到太原王家。

    所以,王然对长安城最近的立储传言自然也是听说过的,而且这个消息他很早就传回了太原王家,而太原王家内部核心成员经过再三商讨后,一致得出结论,那就是魏王李泰被立储君几乎已是毫无悬念的事了。

    全天下的人都犯了一种名叫“惯性思维”的错误。

    他们看到的事实是,魏王李泰确实是个很争气的皇子,读书特别厉害,可以与当世大儒对坐谈笑讲经论道,还有就是魏王相对比较低调,很少干那些欺凌百姓的破事,李世民对这个皇子可以说宠爱到极点,为了他而单独下过许多特旨,比如允许他不去地方赴任,他在长安城所居住的长兴坊,全坊百姓商贾皆免赋税三年,常常召他进宫奏对,君臣父子二人不仅讨论圣贤经义,也聊国事朝务,当然,二人同殿饮乐,同赏歌舞更是常有的事。

    加上李承乾谋反事败后,魏王已成了第一顺位的嫡皇子,如此多的表象和客观因素积累到一起,若说下一任的大唐太子不是李泰,只怕全天下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

    王然当然也是这么认为的,或者说,整个太原王氏都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当李世民与王家结亲时,王家感激固然感激,但终究不会太兴奋。因为他们很清楚,魏王李泰已是毫无悬念的太子了,那么晋王李治当然就是毫无悬念的逍遥王爷,对王家来说,李治这个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晋王这个身份,他是王家抱上天家粗壮大腿的一根纽带而已,这根纽带固然重要,但在王家心目中,也没重要到太高的程度。

    更何况,天家宫闱内父子兄弟相残之事并不鲜见,李世民就是这些负能量的榜样。多年后魏王若即位称帝,李治作为他同父同母的弟弟,又是嫡皇子,身份如此敏感,很难说当上皇帝后的李泰会怎么对待这个亲弟弟,作为李治的丈家,太原王氏无疑也会被牵连拖累,担上一定的连坐风险,所以这门亲事对王家来说,实在是有利也有弊,如同鸡肋一般,弃之可惜,食之又怕磕了牙。

    太原王氏就是这种心态,所以李治被牵进命案,最后圈禁宗正寺,王家上下才会视而不见,甚至内部许多人都暗暗松了口气,只盼望李世民能稍微有点羞耻心,将两家的亲事作废,攀附天家可以等下一次机会,但绝不能因此而给王家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每个大家族对未来都有着长远的谋划,王家也不例外,不过他们谋划的部分里,李治的分量并不重,一个不可能当上太子的皇子而已,哪怕是嫡出的,对王家也没有太大的作用,相反,更多了几分隐患。

    种种安排和谋划,在李素主动登门陈述利害之后,王然竟犹疑了。

    不得不说,李素的这番话实在入情入理,而且比王家核心成员想得更深远。

    是啊,魏王李泰难道果真能当上太子么?

    王然是王家家主的次子,是名副其实的太原王氏核心子弟,无论政治敏感还是审时度势,都是非同常人的,李素的这番话令王然无比震惊,仿佛给他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那扇大门里,是另一番美妙的风景,风景之妙,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魏王李泰看似风光无限,可是圣心难测,谁知道当今天子心里是怎样想的?宠爱这个孩子难道就一定会让他当太子吗?更何况论起恩宠,晋王也是长孙皇后嫡出,也丝毫不逊魏王,为何所有人都只看好魏王呢?

    话不必说透,真正的聪明人往往能够举一反三,王然是个聪明人,从李素的话里,王然还听出一些未尽的意思。

    太原王氏是山东士族之一,王然是王家的核心子弟,许多外人不知道的事情,王然却很清楚。他知道这些年李世民一直刻意拉拢山东士族的用意,更知道关陇门阀与李世民在国事和取士等诸多方面越来越多的明暗冲突。

    如果说“结党”是魏王的取祸之道,那么关陇门阀更是李世民的心头刺,王然知道魏王与关陇门阀来往颇为密切,当魏王李泰只是皇子时无妨,但李世民如果要选择立储人选,魏王这一点无疑便犯了李世民的忌讳,所以说,未来的大唐太子究竟是不是魏王,真的很难说了。

    一番并不长的对话,王然的态度不知不觉间竟改变了。

    李素在一旁静静看着王然深思的脸庞,唇角不由扯起了一道微妙的弧度。

    他知道今日的目的达到了。

    “王兄是聪明人,跟聪明人说话总是很省心的,现在想必王兄想明白了?”李素笑道。

    王然瞪了他一眼,悻悻一哼,显然李素的话打动了他,但他仍未忘记李素与王家的那段恩怨。

    李素哈哈一笑,道:“王家怎样记恨我都无所谓,但晋王可是你们王家的女婿,更何况,若晋王真有入主东宫之日,你们王家可就一飞冲天了,只不过世上没有平白无故的好处,王家想得到这些,当然要付出一点代价,冒一点风险,顺便也是对晋王殿下表一下忠心,不然晋王殿下即位的那一日,怎会记得王家这些年对他的倾力辅佐呢?”

    王然哼了哼,道:“话是没错,不过这些都是你自己的猜测而已,你别忘了,晋王如今可是阶下囚,别说问鼎东宫,就连王爵能不能保住还两说呢,王家这次若帮了晋王,最后上位的却是魏王,那时魏王若翻出旧账,岂不是将王家陷于绝境?”

    李素笑着叹了口气:“既不想挨刀,又张开嘴想吃肉,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王家若没这个胆子,不如老老实实窝在老家学愚公移山罢了,何必来这长安凶险诡谲之地凑热闹?李某言尽于此,听与不听,全看王家的选择了。”

    说完李素站起身,随意地拂了拂后摆,打算告辞。

    王然眼皮一跳,忽然叫住了他。

    “李县公且慢!”

    李素转身看着他,目光很平静。

    王然犹豫半晌,终于咬了咬牙,道:“王家若愿助晋王脱此困境,需要付出多少?”

    李素不假思索道:“全部,有多大劲使多大劲,不仅是太原王氏,我要你们整个山东士族的力量。”

    王然沉默片刻,吃力地道:“此事重大,我……须与本家长辈商议,消息来回恐要十日以上……”

    李素摇头:“来不及了,三日内山东士族必须出手,否则,再出手已没有意义了。”

    王然身躯一震,再次沉默。

    良久,终于狠狠一咬牙:“好,我便擅自做一回主!但是我需要知道李县公究竟如何安排,若我觉得你的谋划有漏洞,莫怪我继续袖手旁观!”

    …………

    …………

    踏着夕阳的余晖,李素心满意足地走出了王家的大门。

    王然没有送客,仍独自坐在前堂内,看着堂外院子里的一株桃树发呆。

    作为世家子弟,而且是世家中的核心子弟,王然背负了太多的责任,肩上的担子很沉重,当然,自大唐立国后,太原王氏都不太轻松,表面上臣服帝王,但实际上却暗地里与帝王争利,争官,争势力,争地方上的声望,百年大家族能够长盛不衰,无非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李素今日的拜访,无疑令王然顿悟了许多,虽然不愿承认,但王然心底里不得不说,今日他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是啊,“争”,不如“合”,李氏的江山已越坐越稳,贞观朝不但有了盛世的基础,而且对外用兵也是百战百胜,万邦争相来朝,这等气象,李素说李氏能坐数百年江山,这句话王然是不得不认同的。

    一个能坐数百年江山的王朝,手握天下最精锐的兵马,还有一年一年的士子百姓不断归心,大势所趋之下,还争什么呢?争则有灭门屠族之祸。

    既然不能争,就必须要诚心归附臣服,可臣服并不能永保家族兴盛,重要的是必须与天家皇族建立起一条牢不可摧的利益纽带,这条纽带便是太原王氏的腾达之始,那么,晋王李治这个人的作用便很大了。因为他就是连系皇族和王家的这条纽带。

    无论李治能不能当上太子,他对王家的作用都是至关重要的,有了李治的存在,王家日后才能与皇族有源源不断的来往,一来二往,总会抓到更多的机会,让王家和皇族的关系越来越紧密。

    李素打动王然的,并非李治能不能当太子,而是李治这个人不能有事。

    思量良久,王然忽然对着空荡荡的堂外长廊扬声道:“来人。”

    一名下人如鬼魅般无声无息出现在堂外,肃手恭立。

    王然久阖的眼睛忽然睁开,淡淡吩咐道:“第一,八百里快马,送消息去王家,告诉家主,必须保晋王不失。”

    “第二,以我的名义下名帖,请荥阳郑家,博陵崔家,范阳卢家等几位大族明日一聚,我请他们城外会猎。”

    下人一声不吭地行礼,转身又如鬼魅般消失。

    堂内又恢复了寂静,王然忽然笑了,喃喃自语道:“先以理说之,然后以情动之,最后以利诱之,这个李素……真是好口才,少年成名者,果真盛名之下无虚士,晋王若得他辅佐,太子之位应该不是空中楼阁……”

    ***********************************************************

    宗正寺。

    李治皱眉看着眼前这位美丽的女子。

    初见她时,李治心中是颇为惊艳的,只看她的外表,委实令人心动,然而武氏一开口,李治便心生反感了。

    没别的原因,因为武氏锋芒太盛。

    一个丫鬟而已,此刻却如盖世英雄般,在他这个嫡皇子面前慷慨激昂指点江山,品评天下英雄,这种感觉实在很糟糕,若不是李治涵养不错,早就拂袖而去了。

    看着面前娇艳如花的武氏,李治心中忍不住浮起一个疑问。

    府上藏着这么一位城府心计极深的丫鬟,子正兄知道吗?

    “山东士族能帮我?”李治淡淡问道。

    武氏见李治淡然的表情,心中暗暗一叹。

    她知道自己已引起了李治的反感,因为她太急着表现自己了,二人今日的初识委实没有一个好的开头。

    可是她也很无奈,因为……她赶时间。

    这次是她私自出来见李治,不能打李素的招牌,混进宗正寺很不容易,武氏为数不多的积蓄用来打通宗正寺的关节,仅仅也只得到一炷香时辰的见面时间,若不能一鸣惊人,今日算是白来了。

    所以武氏尽管知道自己引起了李治的反感,却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道:“是,山东士族必然肯帮殿下。”

    李治挑了挑眉:“为何?”

    “因为殿下是太原王氏的女婿,也因为殿下是陛下的嫡子,太原王氏需要一条与皇族紧密连系的纽带,这条纽带不容有失。”

    李治皱了皱眉,沉声道:“这话是子正兄说的?”

    武氏轻笑道:“殿下,我刚才说过了,今日面见殿下,李公爷毫不知情。”

    李治点点头:“那你告诉我,就算太原王氏肯帮我脱困,谁去游说他们?用什么理由打动他们?就凭我是那条纽带?打动他们以后,他们用什么办法帮助我?”

    武氏静静看着李治的脸,幽幽叹道:“殿下,您一直不相信我,教我怎么说?”

    李治冷冷道:“你故作惊人之语,实际上什么都没说,教我怎么相信你?”

    武氏抬起头,道:“好,我便实话实说,要打动太原王氏,我可以充当说客,打动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殿下有争储的希望!”

    李治浑身一震,神色终于浮上几许慌张,惶然地四下张望了一番,发现附近无人后,这才心有余悸地狠狠瞪着她,压低了声音怒道:“贱婢找死么!这种话岂能乱说!本王素无大志,何时有争储之心?”
正文 第八百四十章 毛遂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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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治争储君的事在真正的大人物眼里并不算秘密。长孙无忌,魏王李泰,李素等等,他们都知道李治有意争太子之位,而且双方如今正处于交火状态。

    可是这个秘密仅限于大人物,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知道的,这是一层窗户纸,大家明知这层窗户纸的存在,但谁也不会主动去戳破它,这也是大人物之间玩游戏的规则,敲锣打鼓满世界宣告我要当太子,死得一定很难看。

    李治的脸色现在也很难看,武氏戳破了这层窗户纸后,李治忽然有种把她弄死灭口的心情。

    想当太子的念头连一个丫鬟都知道了,以后我该怎么混?谁来拯救我不安分的青春?

    见李治紧张了,武氏噗嗤一笑,道:“殿下莫惊,别忘了我可是李县公府上的丫鬟,而且是个不太笨的丫鬟,同在一个屋檐下,李县公所思所虑我多少知道一些……”

    李治这才放下心,神情顿时有些羞怒了。

    “你一个妇道人家,掺和男人的事做甚?子正兄没教过你规矩么?”

    武氏轻声道:“我……只是想为殿下分忧。”

    李治冷冷道:“分忧自有子正兄,不敢劳姑娘费心,时辰不早了,你还是早点回去吧,今日之事我会在子正兄面前保密,仆瞒主家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望姑娘下不为例。”

    武氏眸光一黯,垂头沉默,这一刻,她真的很想放弃了。

    今日的初识本就不算美好,李治对她防心很重,可以说从头到尾都在提防着她,若不是看在李素的面子,恐怕他早就下令将自己驱赶出去了。

    大人物们的事情,一个小小的丫鬟怎有资格参与?以为自己还是当年那个令六宫俯首惧颜的武才人么?早已物是人非了。

    武氏苦笑数声,规矩地朝李治行了一礼,然后转身往外走。

    罢了,此生便老老实实在县公府里当一个丫鬟吧,这个世界终究是男人的世界。

    武氏神情凄然,一边走一边伤怀,越想越为自己的命运伤心,越伤心便越觉得不甘心。

    是的,她不甘心!凭什么这个世界由男人说了算?凭什么女人就不能治世安邦,青史留名?凭什么自己明明拥有不逊须眉的谋略和魄力,却只是因为女儿身便只能一生屈居人下为奴为婢?

    苍天不公平,我便自己求一个公平!

    走出两步的武氏忽然停下了脚步,然后转过身来,一双美眸一眨不眨地盯着李治。

    李治被这双颇具威势的眼睛盯得后背发毛,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皱眉道:“姑娘还有事?”

    武氏向前走了两步,语气愈发不客气了:“殿下心怀吞吐天地之志,何故不肯纳贤才,开视听?如此狭量窄胸,谈何图谋大事?我今日费尽辛苦来见殿下,只为向殿下毛遂自荐,殿下一不问策二不奏对,仅只因我是一介妇人便将我驱离,殿下明明可以有许多选择,却只将赌注押在李县公一人身上,请问殿下,此为英主之为否?”

    李治被武氏的气势吓得一呆,随即神色一凛,显然武氏的话令他不得不重视了,因为她的这番话……三观太正了,真的没法拒绝。

    沉默片刻,李治忽然站起身,朝武氏行了一礼,正色道:“姑娘请恕我刚才无礼,只是……也罢,我便先听听姑娘的说法,这次一定认真听,请姑娘为我指点一二。”

    武氏抿了抿唇,忍住心中惊喜,努力维持平淡的表情,道:“殿下身陷囹圄不过是小小劫难而已,我还是那句话,山东士族可助殿下脱困,殿下莫忘了,您是太原王氏的女婿,这层关系对殿下非常重要……”

    李治迟疑道:“可是……冯渡命案的嫌疑还在我身上,山东士族纵然出来为我说情,终究大不过一个‘理’字,嫌疑未脱,如何令父皇赦我?”

    武氏轻笑道:“庙堂之上,哪有什么真正的是非黑白?拼的不过是人多势众而已,一个小小的言官被杀算多大的事?殿下之所以身陷囹圄,只因背后有人借题发挥,将小事变成了大事,殿下的身后若有强援站出来为你请命,大事自然也就变成了小事,古往今来的朝争党争,争的从来不是事,而是人,最后都是借事除人而已。”

    李治仔细咀嚼着武氏这番话,越品越觉得颇有道理,再想到李素这两年教他的一些道理,很多方面居然一致,于是李治眼中渐渐放出了亮光。

    “姑娘一席话,当初子正兄也教过我,呵呵,这是姑娘自己的见解,还是听子正兄在府里提起过?”

    武氏脸色一黯,垂头道:“李县公是当世奇才,我不及也,在李县公府上两年,受他指点颇多,道理纵有异曲同工之处亦不足为奇。”

    李治点点头,道:“好,那你说说,山东士族如何肯帮我?”

    武氏不假思索道:“我愿为殿下去游说太原王家,殿下是皇嫡子,有资格争夺储君,而且希望不小,相信太原王家会为殿下赌这一次。”

    “然后呢?然后怎么做?如何帮我脱困?”

    武氏笑道:“太原王家若愿出手,说动整个山东士族已不是难事,殿下今日身陷之命案,说穿了其实是魏王和长孙宰相暗中所为,如若山东士族群起而为殿下请命,陛下极为疼爱殿下,定然顺势赦免你,而长孙宰相是久经风浪的国之重臣,当知利弊取舍,当他发现陛下有意放过你,又有山东士族齐声请命,便知天时地利人和皆失,如此,长孙宰相断然不会再参与其中,殿下之危可解矣。”

    一番话入情入理,李治连连点头,对武氏的能力不由高看了一眼。

    这个女人……果真不简单呀,难道说子正兄府上出来的人,哪怕是一个下人丫鬟都有这般本事?这也太妖孽太邪性了,改天要不要去他家里住上一年半载沾沾仙气?

    思绪越飘越远,随即很快被拉了回来,李治此刻倒是变聪明了,闻言眼睛眯了起来,淡淡道:“姑娘为我谋划奔走,我感念在心,只不过,你为我如此付出,想得到什么?”

    武氏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决定敞开心怀说实话。

    “只求殿下能将我收入麾下,我愿一生为殿下出谋划策,我知李县公也在辅佐殿下,不过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武氏不才,或许李县公偶有思虑不周的地方,我能拾遗补漏,聊充幕僚,以正殿下言行。”

    李治沉吟起来。

    眼前这姑娘看起来确实颇有谋略的样子,不过锋芒过盛,气势过强,隐有以臣凌主之势,若能将她收服固然是好事,若不能收服她,日后这匹烈马恐会越来越野……

    有利也有弊,实在难以取舍,如今的李治急需要人才辅佐,可是眼前这个女人既是人才又是一颗定时炸弹,要还是不要,委实为难。

    武氏垂着头,心跳徒然加速,她甚至闭上了眼,仿佛在等待命运的宣判。

    短短一炷香时辰,能做的她都做了,尽了最大的努力推销自己,李治愿不愿接受,全在他的一念之间了。

    若他仍不愿接受自己怎么办?

    想到这里,武氏缩在长袖中的纤手猛地攥紧,随即又无力的松开。

    今日事若不成,此生便老老实实当好自己的丫鬟吧,但愿来生能投个男儿胎,再与天下英雄共逐失鹿。

    仿佛过了一辈子那么漫长,武氏终于听到李治开口了。

    李治说话的声音很慢,而且语气带着几分犹豫不决,显然他也没拿定主意。

    “呃,武姑娘愿为我麾下幕宾,我自然是欢迎的……”

    武氏狂喜,心跳愈发加快了。

    然而却又听到李治接着道:“……只不过,姑娘终究是子正兄府上的人,我与子正兄亲如兄弟,无论大小事皆不相瞒,所以,这件事我也不能瞒他,必须要与他说清楚,若他不愿姑娘投奔我,我也只好说声抱歉了,姑娘觉得如何?”

    武氏长松了一口气,嘴角已浮上一丝微笑,语气轻柔道:“殿下但说无妨,李县公早说过,我只是暂居李公府上,若有合适的去处,他绝不强留,若他知我投奔殿下,仍与他共奉一主,想必他会很乐意的,至少不会反对。”

    李治深深看了她一眼,道:“你对子正兄很了解呀,平日无事时常揣摩他么?”

    武氏一滞,很快抬头嫣然笑道:“揣摩上意是幕宾的本分,揣摩清楚了方能与主家进退一致,殿下觉得这样做不好么?”

    李治仍盯着她,目光前所未有的严肃,稚嫩的脸色第一次露出威严。

    武氏迎着他的目光,表情坦然无惧,二人的目光在半空中交会,碰撞。

    良久,李治缓缓道:“子正兄向来待人和善,无论高官权贵还是贩夫走卒,从无亏待欺凌,我不知道你为何不甘于待在他府上,也不想问原因,不过我要告诉你,既然你投到我麾下,当谨守规矩本分,不可三心二意,我现在确实需要人才,但相比能力本事,我更看重‘忠诚’二字,武姑娘,明白我的意思吗?”

    武氏一凛,垂头屈膝,恭声道:“武氏愿为殿下效忠,此生不移,如有违誓,天雷殛之。”

    李治展颜一笑:“甚好,武姑娘,往后的日子,便请你倾力辅佐相助,治这里多谢了。”

    武氏喜极,急忙回礼。

    ***********************************************************

    李治和武氏这两位历史名人,便以这样的一种方式认识了。

    蛰伏两年,武氏终于靠自己的双手抓住了机遇,而李治,也终于得到了一个不错的人才。

    武氏喜滋滋地回去了,李治独坐院中,神情仍有些迟疑。

    …………

    李素第二天又进了宗正寺。

    与太原王家谈妥后,李素的心终于放下了一半,于是开始布局帮李治脱困。

    见到李治时,李素吃了一惊。

    这家伙眼眶发黑,双目无神,坐没坐相掩嘴打着呵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李素愕然扭头看了看门外,道:“……宗正寺的福利未免太好了吧?关在这里也能召女子进来供你淫.乐?”

    李治正打着呵欠,闻言一愣,冗长而舒服的呵欠顿时被打断,很不爽。

    “召什么女子?谁淫.乐了?”

    李素打量着他:“你一晚没睡的样子,别告诉我你在通宵读春秋,我会笑死的。”

    李治白了他一眼,哼道:“论勤学博闻,我其实并不输魏王兄……”

    见李素一副准备笑死的架势,李治悻悻道:“……只不过昨夜并非读书,而是在想一个人……”

    李素了然,老司机地挑了挑眉:“想女人?”

    李治苦笑:“确实是想一个女人,不过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你怎知我想象中是怎样的?”李素笑抚狗头,然后感叹道:“晋王殿下长大了,也该到怀春的年纪了,古人云‘知好色而慕少艾’,想女人又不丢人,为何不承认?给你传授个经验,想女人时不能光想,还要配合一些书啊,图画啊,以及某种不雅的动作啊等等,想起来更真实……”

    李治愈发哭笑不得:“子正兄误会了,真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实话说吧,我昨夜除了想女人,还想男人……”

    李素大惊,神情顿时凝重起来:“这个问题有点严重了,你居然有这爱好?仔细说说,你想哪个男人?”

    李治手指往前一伸:“你。”

    李素沉默……

    良久,双手忽然捂住胸,李素很认真地道:“殿下,我虽愿辅佐你当太子,但是,辅佐也是有底线的!”

    “哎呀,你想哪去了!”李治有些羞怒了:“实话告诉你,昨日你府上一位丫鬟私下来找我,向我献计之后又说要投奔我,我一晚没睡,就是在琢磨这个丫鬟究竟是何心思,还有就是你,与这丫鬟究竟是何关系。”

    李素闻言一怔,神色终于正经起来了。

    “我府上一位丫鬟私下找你?”李素嘴角勾起一抹复杂的微笑:“殿下,这位丫鬟该不会恰好姓武吧?”

    李治看着他,平静地道:“看来你早知是她了,说说吧,这位丫鬟究竟怎么回事?没头没脑就给我献计,然后说投奔,她想成为我麾下的幕宾,我思来想去,觉得此事不能瞒你,否则便是我不义了。”

    李素叹了口气。

    武氏……终于还是走出了这一步,很早以前他便有预感,小小的李家终究留不住她的,池塘太小,不够她折腾。

    只是李素没想到武氏的动作居然这么快,而且选择的时机也非常合适,正好选在李治失意落魄,四面楚歌之时,这个时候的雪中送炭,远比将来发达后的锦上添花分量要重得多。

    前世有句被人说烂了的俗话,“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烂归烂,这句话实在是太有道理了,武氏终究还是以自己的方式在这个时代奋力发出了自己微弱的光芒。

    没有直接回答李治的问题,李素却似有深意地反问道:“殿下觉得此女如何?”

    李治想了想,道:“棱角分明,锋芒过盛。”

    李素笑道:“还有呢?”

    “可用,但不可重用,其才弱子正兄三分,其野心却强子正兄十分,用之亦当防之。”

    李素眼中闪过一道古怪的目光,含笑道:“这是你对她的看法?”

    李治点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治识人之明有限,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毕竟只与她接触过一次,还谈不上了解。”

    李素古怪地笑道:“对她的外貌呢?相貌啊,身材啊等等,这位武姑娘可是一位美女,你呢,恰好也到了发.情.交.配的年纪,难道对她没有一点动心?”

    李治苦笑道:“子正兄你说话可不可以不要那么难听,什么发.情.交.配的……此女确是一位美女,姿色颇为艳丽不俗,不过……”

    李治笑了笑,道:“治所图者,天下也,若被美色所迷,怎值得子正兄辅佐?再说,这位武姑娘当初可是父皇身边的才人,关系论到这里可就说不清了,天下绝色佳人多矣,我犯不着为了她把自己的日子过得那么乱七八糟,而且还会被天下人唾骂耻笑,父皇若知我收她入房,恐怕也饶不过我,为了这么一位野心勃勃的女人,我值得冒天下之大不韪吗?”

    李素沉默半晌,然后……开始挠头。

    画风不对呀,历史上的李治可是被武氏迷得晕头转向,两人不知怎的便对上眼,李世民还没驾崩呢,李治这小屁孩就跟武氏背地里郎情妾意,沉浸在姐弟恋的欢愉中不可自拔,后来李世民死后,武氏被发配感业寺当尼姑,李治这个小禽兽都没放过她,经常出入寺内,二人打得火热,甚至顶着朝臣们喷出的唾沫星子,不顾所有人反对,强行下旨令武氏还俗,接进宫中,最后小三挤掉原配,成功上位,如果“小三”这个职业有祖师爷的话,武氏便是当之无愧的开山鼻祖,足够有资格被现代的小三们立块牌匾,早晚供香磕头……

    可是这一世……

    这小屁孩为何对武氏不感兴趣了?到底哪个环节有了偏差?历史的轨迹为何又走偏了方向?
正文 第八百四十三章 武氏问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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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愉快聊天的前提是大家最好都别说废话,见面互问“吃了吗”,如果没有真心请对方吃饭的想法,这句话就是一句毫无营养的废话。

    当然,国人含蓄的文化和性格注定了聊天之前要有一些铺垫,铺垫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堆砌几句废话,然后话题循序渐进,渐渐引到正题上。

    像武氏这么开门见山的聊天方式倒是不太常见,如果换了王桩王直他们,李素会很喜欢这种方式,可惜他此刻面对的是武氏。

    不得不说,李素对这个女人有着很深的忌惮。

    毕竟在真实的历史上,她可是把整个李家江山都改朝换代了,而且以一个女人之身公然称帝,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只有这么一位女皇帝。可想而知,这个女人有多么厉害。

    面对未来的女皇,李素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隐藏在人性里“恶”的一面不断的提醒他,趁着这位女皇如今正是低谷期,索性寻个由头把她杀了,以李素如今的地位,杀府里一个丫鬟根本不算事,死了充其量被官府罚二百文钱而已,却能把未来对自己不利的危险因素彻底扼杀在摇篮中,百利而无一害。

    说实话,这个念头不止一次在脑海中闪现,每一次都被自己人性中“善”的一面生生压了下去。

    武氏再可怕,再厉害,她终究没做过任何对李素不利的事,至少目前为止没做过,所以对李素来说,她就是一个无辜的女人,毫无理由的对一个无辜的女人痛下杀手,李素怎么也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

    李素是权贵,可一言而定别人生死的权贵,可他终究与别的权贵不一样,他仍坚守着心中的善良,他不是没有杀过人,最近的冯渡被刺就是他一手安排的,但他可以拍着胸脯说,这辈子自己杀的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取死之道,他从未对无辜的人动过手。

    人生在世,终归要活得有意义,富贵也好,贫穷也好,都是命中注定,唯有人性中的天良才能证明自己活得无愧此生。

    武氏实在应该庆幸自己遇到的不是别人,而是李素,否则现在的她早已成了荒郊野外的一捧黄土,如果命再背一点的话,说不定还有人在她坟头蹦迪……

    此刻武氏心里很惶恐。

    她虽被李素当成幕僚,但名义上她只是李家的一名丫鬟。

    这个年代的丫鬟是没有人权的,主家就算毫无缘由的把她扔井里,也不会吃上官司,武氏之所以敢当着李素的面坦承自己见过李治,其一是因为这件事根本不可能瞒住李素,索性直说,其二也是因为这两年的相处下来,武氏多少对李素的性格有所了解,她相信李素不会因为此事而对她动杀心。

    饶是如此,坦承之后的武氏仍有些紧张,长吸了一口气,闭上眼一副任你宰割的模样,非常的悲壮。

    李素静静地看着她,然后噗嗤一声笑了。

    “见就见了,你这副不想活了的样子啥意思?”李素顿了顿,好奇道:“……晋王非礼你了?”

    “李公爷你……”武氏又羞又怒,刚才那股视死如归的气势顿时全泄了。

    李素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舒服地叹息了一声,然后笑道:“当年你进我李家时,我曾对你说过,如果你有更好的地方,尽管离开,我绝不拦你,如果没有,不妨暂时屈居我家,待有合适的机会,我为你寻一条敞亮的前程,我说过的话自然算数,你我好聚好散,无恩无怨,就此相别,恰到好处,武姑娘,你不必多想。”

    武氏露出感激之色,同时不自觉地松了口气,垂头低声道:“奴婢不是好人……”

    李素一愣:“这年头很难听到别人如此客观的评价自己了,呃,然后呢?”

    武氏面现羞愧之色:“奴婢……失了本分,我的命不好,当年选进宫时风光过一阵,一朝被贬,尝尽炎凉,全靠李公爷将奴婢救出苦海,奴婢本应以此残身为公爷死而后已,可是奴婢终归还是不甘心,在宫里时我输得一塌糊涂,差点丧命,这辈子还长着,我总想再试一次,成也好,败也好,死也死得瞑目了,奴婢不敢说心太高,只能说心太野了,辜负了公爷的恩情和一番好意……”

    “奴婢离开公爷还有一个原因……”武氏说着忽然抬起头直视着李素,道:“公爷太聪明了,可谓算无遗策,这两年奴婢跟在公爷身边,眼见公爷遇到危难时从容淡定,轻松化解,奴婢自问不及公爷万一,奴婢留在公爷府上,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个毫无用处的累赘,公爷,您其实根本不需要什么幕僚的,对不对?以您的能耐,世上应该没有能够难倒你的事了,奴婢甚至相信,若是公爷不那么淡泊,想创一番功业的话……”

    武氏说着声音忽然压得很低:“……公爷就算立旗谋反,改朝换代,想必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对吧?”

    李素眉梢一跳,笑意顿消,阴沉着脸瞪着她:“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是想死了吗?这种话敢随便乱说,你想害死我?”

    武氏掩嘴轻笑:“公爷其实和奴婢都是同一类人,都是有能力改天换地的人,不同的是,公爷志不在此,淡泊名利,而奴婢本事不及公爷,却有一颗泼天的胆子……”

    李素瞪她半晌,终于叹了口气道:“我现在觉得把你送走真的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你……是个祸害,留在我家迟早会让我倒霉。”

    武氏笑道:“公爷慧眼,奴婢亦不及也。”

    李素阖目片刻,缓缓道:“武姑娘,你我也算一场主仆缘分,好聚好散亦算一段人间佳话,临走我有一言相告。”

    武氏肃容裣衽:“奴婢洗耳恭听。”

    李素睁开眼盯着她那张俏丽的脸庞,道:“从此你便是晋王殿下身边的人了,以你的能力,令晋王对你刮目相看须臾可至,以后你将会在晋王心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你我如今同为晋王效力,可以说,他就是我们的主心骨,晋王年轻,天性善良,我最看重的也是他的善良,所以才甘心情愿为他效力,我只希望你在他身边后,不要破坏了他的善良,明白我的意思吗?”

    武氏神情一黯,低声道:“公爷的意思,奴婢明白了,奴婢……确实算不得善良的人,公爷是怕奴婢污了晋王殿下。”

    李素笑了笑,道:“你我之间毋庸掩饰,你和我都不算善良的人,两个不善良的人共同辅佐一个善良的人,说来确实有些可笑,但我还是希望等到晋王年老时,他的善良依然未变,也算是对你我自己的一个救赎吧,武姑娘,你觉得呢?”

    武氏垂头道:“公爷宅心仁厚,奴婢钦佩。”

    李素接着笑道:“所以呢,以后遇到事,不管多么危难艰困,那些阴损的缺德的害人的主意,你就不要乱出了,就算达到目的,却也失了本心,算起来得不偿失,武姑娘,这便是你我的君子协定,如何?”

    武氏点头:“是,奴婢答应公爷,绝不出害人的主意。”

    李素眨眼:“说好了,不许反悔哦。”

    武氏沉默片刻,忽然道:“奴婢若不小心违誓了,公爷当如何?”

    李素笑容渐渐泛起冷意:“很简单呀,想办法把你弄死,那时想必晋王已成了太子,甚至是皇帝,如果你死了,知道叫什么吗?……叫‘清君侧’。”

    武氏一颤,看着李素阴冷的笑容,不由渗出一身冷汗,脸色也不由自主地苍白起来,此时此刻,她终于发现,眼前这个人,果真不是一个善良的人,他说要弄死自己,武氏绝不能把它当作一句玩笑话,因为她相信李素的本事,只要他想,就一定有办法弄死她。

    “是,奴婢明白了,有生之年,奴婢绝不敢教唆晋王做恶。”武氏垂头惶恐地道。

    笑容里阴冷的意味渐渐淡去,李素的脸上恢复了灿烂:“你看,现在多么和谐美好,曾经的主仆缘分已尽,如今互为同僚,又是一段新的缘分,你我今生皆是有缘人,但愿我们共同珍惜缘分。”

    武氏抿唇一笑,心中倍感压力的同时,也彻底放下了心事。

    将来会怎样,谁都说不准,但是现在,想必李素已真的不介意她投到晋王门下,如果离开李家,是否算摆脱了他的阴影,从此天下可任她筹谋纵横?

    忐忑尽去之后,武氏的心底深处忽然浮起许多不舍,还有那一丝若有若无的情愫。

    此生未曾爱过,武氏尽管身陷低谷,但仍旧心高气傲,世间男子极少能入她眼,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个来,眼前的李素可能是唯一的一个了。

    当初甘心留在李家,除了不得已的身不由己之外,大抵还是对李素有一些好感,随着日子的流逝,好感渐渐变成了朦胧的喜欢,很多次武氏都在想,如果李素愿意接受自己,哪怕只是李家的一个妾室,她也情愿在李家终老一生,世上只有一个李素能让她做出这样的决定。

    很可惜,李素并不愿接受她,甚至一直有些提防她。

    两年后,武氏终于死心了,在这个男人的心里,她占据不到一丝一毫的位置,自己做的一切都只是徒劳,埋藏在心底深处的渴望和情愫,终究只是一场镜花水月。

    今日离别在即,武氏心中忽然有一种冲动,她很想再试一次。

    “公爷,奴婢认识你已两年了……”武氏低声道。

    李素笑道:“你是想感慨岁月如梭,光阴如白驹过隙什么的?”

    武氏摇头:“不,奴婢只是……舍不得你。”

    李素一愣,接着苦笑:“你太耿直了,叫我怎么接话?我若说我也舍不得你,你是不是就不走了?”

    武氏猛地抬头,望向李素的目光里一片灼热:“只要公爷说一句舍不得我,我愿为公爷留下,一辈子留下!”

    李素再次愣住,接着摇头叹道:“你我有缘,但非男女之缘……”

    武氏情绪忽然有些激动地道:“你心中但凡为我留些许方寸之地,怎会没有男女之缘?从认识我那天起你便认定我是坏女人,我便注定只能是坏女人,所以你对我又是提防又是躲避,现在你跟我说无缘,怪我么?怪我么!”

    武氏眼眶泛红,眼泪如雨而下,垂头无力地喃喃自语:“我知道我坏,可是我能怎么办?谁叫这世道如此黑,我只是一个想活下去的弱女子而已,所有的不择手段,只是为了活下去,公爷,我也是出身国公家的闺秀,你以为我愿意如此么?天不给我活路,我能怎么办?”

    看着哭得不能自已的武氏,李素有些感动,随即叹息道:“武姑娘,我从不觉得你坏,我只是……今生无法再背负第三个女人的情债了。”

    武氏顿觉心凉,她再次尝到了被拒绝的滋味,这一次她已完全失望了。

    不论理由是真是假,武氏只知道一个事实,李素不会接受她的,他的心里永远不会有她的位置。

    自己的一厢情愿,也该到此结束了。

    镜花水月,果然是镜花水月!

    武氏使劲吸了吸鼻子,激动的情绪迅速平复下来,脸上泪痕未干,却朝李素嫣然一笑,最后屈膝盈盈行了一礼。

    “奴婢失态了,公爷莫怪。今日就此告别公爷,公爷对奴婢的大恩大德,奴婢永志不忘,定当报还。”

    **************************************************************

    武氏离开了李家。

    简单的几件旧衣裳,用一个包袱皮一裹,便算是对她在李家这两年的一个交代。

    临行前,武氏非常识礼地向李道正,许明珠,薛管家以及李家诸多相熟的部曲,丫鬟,杂役们各自道别辞行。

    还有那位从掖庭便一直陪在武氏身边的小宫女杏儿,李素将她送给了武氏,两个从掖庭逃生出来的女子坐上牛车,向长安城行去。

    牛车上,两个女人互相搂着,沉默地将头靠在一起,手里各自拎着一个小包袱,像两片相依为命流浪天涯的浮萍,渐行渐远。

    李素站在门口看着她们的背影消失,表情有了几分松动。

    他突然很想把武氏叫回来,告诉她,好好留在李家,李家不大,但没有外面的风急雨骤,余生至少有一片地方遮蔽风雨。

    咬了咬牙,李素终究忍住了心里的冲动。

    一只纤细的手搭上了他的肩,许明珠在他身后幽幽地道:“夫君想留下她,为何不叫住她?”

    李素转身看着她,笑道:“人各有志,强留不得,再说,留她在咱家,终究弊大于利,我不能留她。”

    许明珠叹道:“妾身不是不识大体的女人,别的权贵家中都是妻妾成群,咱家却只有我这一个正室,说出去也不好听,夫君身边也该多添一个知冷知热的人服侍您了。妾身觉得这位武姑娘不错,知书达理,优雅大方,更重要的是足智多谋,能在朝堂事上帮夫君出谋划策,夫君身边确实需要这么一位女人。”

    李素笑道:“夫人想得太简单了,过日子可不是看她能带给我什么好处,咱家里还是单纯些的好。”

    许明珠疑惑地道:“夫君的意思,那位武姑娘并不单纯?”

    李素搀住她的胳膊往回走,边走边笑道:“有的女人把日子过成了事业,生活里都遵循弱肉强食的规则,这一点不适合我,夫人当知我,我是把事业都过成了日子的人,与她恰恰相反,不能说她不单纯,只是她的性情与咱家的气氛不合,懂吗?”

    许明珠似懂非懂地点头。

    双手抚上她的小腹,仍如往常般平坦,可李素知道里面有一个属于他和她的小生命正在努力地吸收着母亲的营养,一天比一天大,想到这里,李素心中便充斥着满满的幸福感。

    “夫人仔细回忆一下,你有身孕前有没有梦过什么奇异的事?比如天上忽然降下一条蛟龙跟你那啥啥,然后你就有了身孕,或者是凤凰啥的……”李素严肃地问道。

    许明珠一愣,接着大怒,用足了力气使劲捶了他一记:“夫君又说甚胡话!妾身怎会做那种乱七八糟的梦!”

    李素长松一口气:“那我就放心了,生怕你将来临盆时莫名其妙生下一只蛋,那该是多么悲伤啊……”

    ***********************************************************

    宗正寺和大理寺终于将冯渡被刺一案做出结案文书,送到了尚书省。

    意料之中的,晋王李治被定成了此案的幕后真凶,从人证到物证俱有,官面文章作得天衣无缝,任何人看过一眼便不得不相信那个曾经纯朴天真的少年李治居然真的杀人凶手。

    长安朝堂的议论声已不是窃窃私语,而是满殿喧哗了。

    事涉皇子,本来是件很忌讳的事,可是有人带了头,朝臣们顿时便一拥而上了,于是雪片似的奏疏从四面八方递进太极宫,群臣众口一词,纷纷要求严惩晋王李治。

    李治在朝中并无人脉,所以墙倒众人推并不出奇,只是这一次众人推墙的速度未免太快了些,局外人尚不觉得如何,觉得这是天理公道,可局内人却觉得有些不对劲,褚遂良原本是最愤慨的一个,昨日联名上疏时他的名字署在第一个,仅仅只过了一天,褚遂良便发觉风向不对,原本要求严惩晋王最积极的一个人,今日却熄了火,一声不吭在朝班中装老透明。

    事情闹大了,李世民无法再压下去,只好当着群臣的面下旨,削晋王王爵,贬为庶民,圈禁宗正寺半年自省,以观后效。

    这个处罚不算严厉也不算宽松,当日几位重臣商议时的结论,李世民折其中,算是给了天下臣民一个交代。

    旨意下了,但常涂手下的人马动作却愈发频繁,向来冷静的常涂这次大反常态,估计是李世民向他下了严旨,定要为晋王洗脱冤名,于是常涂疯了似的发动手下人马四处寻找线索,意图逆转铁案。

    就在朝堂熙熙攘攘之时,宗正寺传来一个不好的消息。

    晋王李治服毒自尽了!
正文 第八百四十四章 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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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治服毒自尽是一个任谁都没想到的消息。

    案子刚被定性,朝臣们正是喊打喊杀之时,谁能想到这桩案子的嫌犯竟然服毒自尽了。

    消息传来,满殿朝臣顿时熄了火,一个个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被定了案的凶手应该是什么态度?痛哭流涕,悔不当初,求饶的,悔恨的,无所谓的,世间各种众生相从杀人犯脸上可以看个清楚。

    唯有晋王李治,从被定案那一刻起,不争辩也不哭闹,他的表现一直很平静,接到被削除王爵的旨意后,李治清晨独自在宗正寺的院子里坐了一个时辰,然后回到房里读了半个时辰书,甚至用午膳也非常正常,没有任何不妥的表现。

    午膳后,李治关上房门,照常例,李治是要午睡半个时辰的,所以这段时间没人打扰他,谁都没想到,就是这么一段时间里,李治在房里服下了毒药。

    消息传到太极宫,君臣震惊!

    李世民当时眼泪便控制不住地流下来,当着朝臣的面罕见的失态,厉色咆哮要太医署马上诊治晋王,并且当庭怒喝此案另有蹊跷,必须继续严查。

    下完旨后,李世民散了朝会,轻车简从出宫,匆匆赶往宗正寺。

    朝臣们心中忐忑,尤其是上疏力主严惩晋王的那些朝臣,更是惶惶无措,不仅担心李世民将李治服毒之过迁怒到他们身上,更重要的是,随着李治一声不吭的服毒自尽,这些人终于察觉出不对劲了。

    李治是皇子,而且是嫡皇子,就算冯渡真是他杀的,李世民惩罚他的旨意上已经写得很明白,只是将他削去王爵,圈禁宗正寺半年而已,刑不上士大夫,冯渡死了不必他偿命,削去王爵根本算不得什么,他毕竟是李世民最疼爱的儿子,谁知道哪天李世民龙颜大悦之后便下旨将他的王爵恢复呢?这几乎是必然的事。

    这么一点小小的惩罚,用得着服毒自尽吗?哪个皇子如此想不开,用生命的代价来抗议失去王爵?

    那么,就只剩下唯一一个解释了,——李治这是在以死明志,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的冤屈。

    于是,朝臣们心中的天平开始慢慢向另一个方向倾斜,随着李治的自尽,冯渡被刺一案再次变得耐人寻味了。已经有不少朝臣认为刺杀冯渡的真凶另有其人,不是晋王李治,李治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被朝臣们的舆论所害。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朝臣们的唇枪舌剑逼得李治服毒,严格的说,李治是“被自尽”的。

    心神俱裂的李世民匆匆赶到宗正寺,李治独居的院子已被禁军层层封锁,太医署的刘神威领着诸多太医正在紧急救治李治。

    面色铁青的李世民走进院子,刘神威等人急忙迎上来。

    制止了诸人行礼,李世民冷冷道:“不必虚礼了,雉奴现在如何?”

    刘神威脸色也不好看,垂头禀道:“晋王殿下所服之毒名叫‘乌头’,产自南诏蛮夷之地,幸好发现得早,臣等用木片压其喉催吐,辅以参汤灌之,晋王所服之毒吐出了大半,性命应无大碍,只是仍在昏迷中……”

    李世民长松了口气,神情愈发哀恸起来,流泪喃喃道:“雉奴,朕的雉奴……尔何至于斯,何至于斯啊!”

    仰头望天,长吸口气,李世民迈步朝屋里走去。

    经过太医们的紧急救治,李治已无生命危险,此刻正躺在床榻上,面色惨白,气若游丝,纵然昏迷之时,他的眉头仍皱得紧紧的,仿佛藏着无尽的冤屈无处可诉,乖巧可怜的样子令李世民的心直抽痛。

    刘神威双手捧上一物递向李世民,恭敬地道:“臣等赶到宗正寺时,晋王已失神志,手中却紧紧攥着此物……”

    李世民垂头一看,却是当年长孙皇后逝前亲手送给李治的一枚玉佩,李治甚为珍爱此物,从来不离身,幼时思念母后时常常拿出来摩挲,以至玉佩上已裹了一层厚厚的包浆,握在手心尤为顺滑明亮。

    这一刻李世民再也忍不住,握着李治的手大哭起来:“雉奴何必如此,朕不该疑你,不该疑你啊!乖儿且等着,朕定为你洗清冤屈,天下任何人也不能构陷吾儿!”

    跟过来的朝臣们面面相觑,表情愈发复杂。

    这一句话,冯渡被刺一案算是要翻案了,一切侦缉查访全部从头开始,长安城又要乱一阵子了。

    …………

    李世民下令用自己的御銮将李治移往太极宫,一众禁军围侍着御銮缓缓前行,李世民步行在后,后面跟着一大群茫然无措的朝臣。

    扬手召过一旁的常涂,李世民的声音嘶哑且阴冷。

    “大理寺办案无能,你给朕重查冯渡案,从头到尾给朕查清楚,朝中每个大臣都查一遍,上到尚书省御史台,下到各部各衙署,全部要查!还朕皇儿一个清白,无论谁在背后指使谋策,都要把他揪出来!”李世民咬紧了牙,森然道:“……朕要将他碎尸万段!”

    常涂凛然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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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子扑朔迷离,朝堂风向诡谲。

    晋王究竟是不是杀冯渡的凶手,一时间说法各异。朝臣中也分为两派,有的觉得李治无辜,因为李治自尽很不合常理,明知不会受到重罚却仍置性命于不顾,说明晋王身负天大的冤屈,含冤莫白只能以死明志。另一派却坚持认为晋王有罪,服毒自尽恰好说明他是畏罪自杀,因为嫡皇子都是很骄傲的人,案情败露后强大的自尊心受不了,更受不了这辈子被人背后指指点点,斥其为杀人凶手,是故只能选择一死,以避天下悠悠众口。

    李世民盛怒的当口,朝臣们当然只能是背地里议论,谁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去触李世民的霉头。

    风向变得很有意思,李治都选择服毒自尽了,可朝堂里的议论却并没有洗刷他的冤屈,仍有一半的朝臣觉得他是畏罪自杀,流言蜚语猛于虎,至死亦未休,这大概便是死在流言里的人最大的悲哀了吧。

    李治服毒的第二天,依旧没有任何新意的朝会上,殿外的宦官匆匆入殿,向李世民禀奏,太原王氏为首的山东诸士族求见。

    李世民和朝臣们顿时愣了,这可是贞观朝的新鲜事,从没见过整个山东士族同时进宫觐见皇帝的。

    山东士族与关陇门阀一样,所谓“士族”和“门阀”,从外表上看,似乎他们代表了很大的势力,其实他们真正的根基并不在官场,而是民间和士林里。士族与门阀都是贵族,他们的“贵”,便贵在文化学派的影响力,民间乡绅集团的公信力,最后才是官场士林里的势力。

    平日里他们也只是一家家高门大户而已,家中蓄兵不多,充其量几百个护院侍卫,但他们在民间的号召力却非常恐怖。所以高祖皇帝晋阳举兵反隋时,诸门阀士族欣然景从,只需门下儒者登高一呼,强行占据道德高点,号召百姓起而反之,瞬间便能将十万农户变成十万兵马,所以李渊反隋反得那么轻松,一年之内便将隋朝推翻,立国称帝,门阀士族登高一呼的威力可见一斑。

    今日山东士族竟然同时进宫求见,委实令君臣颇觉意外。

    李世民愣了片刻,袍袖一挥:“宣见。”

    很快,一群穿着官服的人出现在太极殿门外。

    为首一人三十来岁,身着圆领绯袍,腰配金鱼袋,脚踏软底平步靴,静静站在殿门外,他的身后齐刷刷站着十来名同样身着绯袍的官员。

    众人在殿门外整了整衣冠,为首一人长揖到地,扬声道:“臣,通议大夫,尚书右丞王然,拜见陛下。”

    关陇门阀和山东士族不是普通老百姓,家族的核心子弟都是有正式官职的,尽管官职可能不高,更多的则是领个虚衔,比如王然的“通议大夫”,便是个四品的虚衔,所谓的“尚书右丞”,虽说名义上有实权,可实际却只是挂个名而已,李世民本就忌惮门阀世家势大,断然不会再将国家权力交给这些大家族的子弟。

    随着王然行礼,后面的山东各家士族们纷纷跟着行礼。

    李治自尽,李世民心中窝着一团火,但是面对山东士族时还是勉强挤出了笑容,挥了挥袍袖,笑道:“诸公可入殿来。”

    王然与各士族成员们再次整理衣冠,明明衣冠干净得很,却也顺势掸了掸,相对朝堂君臣的随意,门阀和士族出来的子弟尤其注重仪表和礼制,面君时该有哪些步骤,该做些什么,他们都严格按照礼制执行,一丝不苟绝不敷衍,从这些细节方面就能看出门阀世家子弟与寒门新兴权贵之间的区别,简单一个动作便看得出一个人的涵养。

    掸过衣裳后,众人鱼贯入殿,离李世民三十步时站定,然后规规矩矩行面君大礼,动作整齐划一,看得殿内一众朝臣直咧嘴,情不自禁地跟着肃然起敬。

    李世民对山东士族的表现很满意,由于他本人不拘小节,召见朝臣时大多都是拱拱手算是行礼,业已很久没见过有人如此正式端正的给自己行大礼了。

    “诸卿免礼。”李世民笑道。

    王然等人谢恩,起身。

    殿内所有人的目光全部聚集在王然等人身上,都在好奇他们进宫面君的目的。

    无事不登三宝殿,王然等人当然不是闲着没事来给李世民拜寿的。

    君臣之礼行过后,李世民温和地笑道:“山东诸士族向来与朕休戚与共,今日诸公上殿,可有事禀奏?”

    王然长揖后肃立,声音不卑不亢道:“陛下,臣今日此来,是为晋王与太原王氏的婚事。”

    一言毕,满殿惊讶。

    李世民都情不自禁挑了挑眉:“雉奴与太原王氏的婚事?”

    “是,半月前,陛下下旨晋王与王氏之女成亲,至今却不见礼部来人与王家商议大婚礼仪,臣特来相询。”

    李世民皱起了眉,沉声道:“王卿可知最近朝堂发生了许多事?”

    王然道:“臣知道,晋王殿下被无耻宵小所陷,含冤莫白,昨日竟被逼得服毒自尽以死明志,殊为悲壮。”

    此言一出,朝班内有些大臣顿时微微色变,有的甚至传出一声怒哼。

    区区一个士族子弟,竟公然将此案定了性,一口咬定晋王是被冤枉的,这算什么?你太原王家承包了刑部大理寺吗?

    李世民脸色黯然道:“吾儿身陷命案,真相至今未明,满朝皆云惩处,王卿何以冒此不韪来提亲?”

    王然道:“君子之本,‘诚信’二字矣,两家既有媒妁婚约在前,晋王与王氏女皆无痛无疾,婚事当然要照常,岂有因宵小构陷而耽误了婚姻大事?”

    李世民飞快扫了一眼群臣,微笑道:“王卿你左一个‘构陷’,右一个‘宵小’,你如何能知晋王是被冤枉的?”

    王然果断地道:“臣不知朝堂,但臣知晋王殿下,殿下温润如玉,知书达理,品行端正,德出于众,是为皇家君子也,美玉般的谦谦君子,怎么可能做出刺杀朝臣的恶事?晋王殿下之品行和人才,王家上下皆知,能得晋王为王家婿,是为王家百年幸事也,区区构陷之事上不得台面,怎能与约定的大婚相比?臣视之如无物矣。”

    这番话可算是得罪人了,殿内顿时一片愤然的议论声,碍于李世民最近心情不好,尤其听不得别人说他儿子的坏话,许多朝臣纵然愤怒,却也不敢吱声。

    王然站在殿中,耳中听得那些忿忿的怒哼,不由冷笑。

    他知道,发出这些怒哼的人大多是关陇门阀的阵营,自大唐立国后,李世民有心削弱关陇门阀的影响力,于是大力扶持山东士族,双方在李世民或明或暗的挑唆下早已是水火不容的趋势,王然今日得罪关陇门阀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早已得罪过了。

    自王然等人进殿,李世民脸上的笑容一直未曾断过,此刻见王然成功挑起了殿内某些人的愤怒,李世民脸上的笑意不由更深了。

    “王卿的意思,今日要向朕提亲?”

    王然躬身道:“是,还请陛下玉成。”

    李世民叹息道:“时穷节乃见,王家不愧是君子之家,可是……吾儿身陷命案,案情未白,朕若允两家通婚,岂不是陷太原王家于不义?朕实不愿为也。”

    王然坚决地道:“臣以太原王氏上下千余口人的性命做担保,晋王殿下定然无辜,太原王氏不惧流言蜚语,但求乘龙佳婿,待到案情水落石出那天,王家当为晋王殿下披红挂彩,巡游长安。”

    李世民眼睛眯了起来:“尔果真不惧天下悠悠众口?”

    王然还未答话,后面十余人突然一齐躬身道:“山东诸士族愿与王然一同担保晋王清白,吾等欣见两家琴瑟和鸣,百年合好,求陛下玉成佳偶,流传千古佳话!”

    殿内群臣再次色变。

    山东士族一同为晋王担保,这个分量可大了,天下门阀士族最大的两股势力之一为晋王保驾护航,哪怕晋王真的杀了冯渡,在山东士族异口同声的担保下,这件事甚至可以当作没发生过。

    随着山东士族的话音落地,殿内朝班里齐刷刷站出一大片大臣,竟然也同时躬身道:“臣等亦愿为晋王殿下担保。”

    这些大臣有些根本就是山东士族一系,有些则是纯粹相信晋王不是凶手的正直大臣,还有些则是跟风的墙头草,总之,殿内站出来的大臣占了绝大多数,一时间晋王竟成了万众所归。

    朝班里,长孙无忌没有动,脸上惯有的淡定微笑消失了,捋着胡须的手停顿在半空中,目光从未有过的凝重。

    一局好棋,原本占尽了上风,只等着最后的收获了,可是下到这一刻,情势却突然逆转,自己本已锁定了胜局,瞬间却转胜为败……

    有了山东士族的担保,加上李世民本就不愿处罚李治,长孙无忌亲手布置的阴谋到此刻只能宣布完全破产,因为李治不可能再背上杀人犯的黑锅,更不可能被贬谪千里,他已立于不败之地。

    捋着胡须的手微微颤抖,长孙无忌努力压下心中的震撼,让表情变得更自然一些,可是脸上的灰败之色却怎么也掩饰不了。

    李素,这便是你的反击么?山东士族都被你请了出来,果然英雄出少年!

    看着满殿大臣齐声担保,李世民心情愈发愉悦了。

    事情发展到现在,他也很意外,不过,事情正朝着他需要的方向发展,这就够了。

    “既然王卿和山东诸公请命,朕自然要成人之美,哈哈……”李世民忽然站起身,大笑道:“太史局李道长早已算过,十日后的八月十二是为吉日,可婚嫁,晋王与王氏之女的大婚便定在那日吧,届时宫内设宴,着赐晋王府宅一座,你我君臣共庆之。”

    群臣脸色复杂各异,不论愿不愿意,只能纷纷强笑着领旨顺便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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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山东士族的担保,李治的嫌疑算是被暂时压下去了,或者可以说,李治根本已没事了,因为山东士族齐声担保的分量已足够抵消区区一个监察御史的非正常死亡,根本不用管他是怎么死的,就算现在把它列入未解的悬案从此束之高阁,想必已没人再敢吱声。

    理论归理论,李世民却忍不下这口气,他现在已万分肯定李治是被冤枉的。

    自己的儿子被冤,还是堂堂的天家嫡子,李世民怎么可能放过?此事必须继续严查。

    一场大规模的清查行动毫无预兆地开始了。

    李世民这次终于被惹急了,旨意前所未有的严厉,常涂亲自领队,带着一群如狼似虎的手下出了禁宫,对长安城五品以上官员进行无差别问讯,首当其冲的便是御史台,一百多名御史被分别传讯问话,冯渡生前的关系网也被翻出来从头到尾筛选一遍,同时冯渡的家人,朋友,门生甚至邻居都被查了个通透。

    长安城一片人心惶惶,李世民盛怒之中下的旨意,常涂查起案来再无以往那般顾忌,一切都是光明正大的追查,任何与冯渡有关联的人,不论官位品级高低,常涂的手下都是大摇大摆直接登门,亮出传讯文书后提上人就走,毫无掩饰的举动直接告诉世人何谓天子之怒。

    很久没有如此大规模的动用国家机器,许多人大概都忘了这座江山其实姓李,理论上全天下的土地,城池和臣民性命都归李家,李世民这次终于狠狠刷了一次存在感。

    提审问讯如火如荼,长安城五品以上的官员家中惊慌失措,有的官员被带走后,当天夜里就放了回来,有的却一连几天都不见人,也不知是不是牵扯进案子里了,差别待遇令长安城的官场动荡不安。

    高压政策令朝臣们诸多不满,但是每个人只能忍气吞声,哪怕是最正直的孔颖达也不敢吱声,只盼着天子赶紧将心里这股邪火发泄完,让朝堂恢复正常的气氛。

    …………

    常涂的这番动作不能说没有成效,相反,效果斐然。

    李治服毒第三天,在一众太医拼了老命诊治的情况下,李治终于悠悠醒转。

    与此同时,常涂那头也传来了新消息。

    监察御史宋甫晨在家中悬梁自尽!

    宋甫晨,就是四日前串联一百多名朝臣联名上疏,请求严惩李治的那位。

    死一个朝臣并不算大事,可以说他工作压力大患了抑郁症,也可以说他忽然觉得人生寂寞如雪等等,可关键是他死的时间太巧了,正是在常涂领着手下大杀四方时,宋甫晨突然死了,若说他跟冯渡被刺案没有关系,鬼都不信。

    巧合的不仅仅是宋甫臣的死亡时间,而是宋甫臣死前留下了一封遗书,遗书很简短,只有一句话,“冯渡之死,晋王之冤,皆我所为也,勿使株连旁人。”

    这封遗书被常涂第一时间递进太极宫,李世民看完后当场便掀了桌子,仰天咆哮数声。

    第二天朝会,李世民下令将这封遗书昭示群臣,大殿内每个朝臣都看了一眼,遗书回到李世民手上后,殿内一片令人窒息的寂静。

    李世民手指轻敲桌案,环视群臣冷笑:“诸公,还要朕严惩晋王否?”

    群臣理亏,垂头不语。

    李世民猛地一拍桌子:“满殿文武异口同声构陷吾儿,皇族威名受污蒙羞,皆拜诸公之赐也,朕当如何处治乎?诸公谁能教朕!”

    群臣全部跪地,仍伏首无语。

    人群里,向来淡定的长孙无忌脸色数变,扭头望向朝班另一侧的魏王李泰,却见李泰一脸苍白,浑身轻颤,长孙无忌顿知此事已超出了自己的控制,宋甫晨的死,是对方出的大招,重剑无锋,直击要害,一夜之间便将整个局势完全扭转过来了。

    以他多年的官场经验,长孙无忌很理智地察觉到,自己不能再纠缠此事了,再有任何动作一定会引火烧身,敢对嫡皇子下手,再倚重的左膀右臂李世民都会毫不犹豫的剁了他。

    宋甫晨的遗书虽然只有短短一句话,可里面的信息量太大了,稍微有点官场经验的人一看便能看出蹊跷。

    遗书里说“皆我所为”,可是,宋甫晨只是一个七品的御史啊,刺杀冯渡需要事先埋伏,需要布置路线,需要里应外合,还需要派出凶手千里迢迢跑到外地去将冯家的下人杀人灭口,这些事难道是一个区区七品御史能办到的吗?

    至于说构陷晋王,那就更可笑了,你以为你是谁啊?你一个七品官敢构陷皇嫡子,借你一百个胆子够不够?就算胆子足够了,你有那么大的能量去陷害他吗?晋王寝宫外故意扔凶器,故意发动朝堂和民间舆论,故意伪造证据将官府的侦缉方向朝晋王身上引等等……

    能干出这些泼天大事,你咋不上天呢?还当什么七品官,太极宫都容不下你这么一尊大神了。

    咬死了一力承担的遗书,恰恰暴露了许多,朝臣们皆在心中腹诽,这哪是什么背黑锅的遗书啊,分明是一封举报信啊,只差没有明明白白写上有幕后指使了。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冯渡被刺和构陷晋王分明背后有更深的内幕,至于那真正的幕后指使人,……大家心照不宣。

    李世民仰天长叹,眼中含泪:“吾儿因构陷,被逼不得不服毒自尽,多么乖巧的孩子,竟被众口铄金所害,诸卿教朕于心何忍,朕……实在对不起他。”

    人群中,孔颖达第一个站出来了。

    “老臣误听流言,人云亦云,斥责晋王失德丧行,老臣罪该万死!”

    说着孔颖达老泪纵横,脸上布满了悔恨。

    李世民叹了口气,无力地挥了挥手,道:“罢了,此皆吾儿命中劫数也,怨不得别人。”

    群臣一听,顿时纷纷站出来齐声请罪。

    李世民着实恼恨这些朝臣,恨不得全杀掉才能解心中愧疚于万一,可是他明白,事情的根子并不在这些朝臣身上,而是背后那个该死一万次的指使者。

    长孙无忌站在朝班内一声不吭,脸色已恢复了淡定。

    脑海里却浮现李素那张人畜无害的阳光灿烂的脸庞。

    此刻他很想叹口气,因为在与李素较量的这一局棋里,他输了,输得很彻底。

    宋甫晨的死,想必又是李素的杰作吧?

    好手笔!从杀冯渡,杀宋甫晨,安排晋王自尽,迅速占领了受害者的位置,从内部瓦解了僵局和劣势,外部再请出山东士族制造声势和舆论,内外夹击之下,不仅轻松洗脱了晋王的杀人嫌疑,而且诸多动作连番出击,每一步皆出人意料,长孙无忌和魏王竟有些应接不暇,应对之时恐怕或多或少露出了不少破绽。

    长孙无忌迅速扫了魏王李泰一眼,暗自苦笑不已。

    从头到尾,李素竟连面都没露过,李世民甚至完全忽视了他的存在,可是这么大一局棋下到现在,他居然成了赢家。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这个少年已值得长孙无忌用平等的心态认真看待了,放眼天下,也只有李素才有资格被他正视,甚至重视。

    晋王的嫌疑直至此刻,终于完全洗清了,而魏王呢?露出了那么多破绽,他如今在陛下的心里还是当初那个憨厚纯朴一心向学的皇子吗?

    这个答案恐怕只有李世民自己最清楚,可以肯定的是,接下来魏王难过的日子要来了,而长孙无忌现在要做的是撇清关系,躲得远远的,情势不利,他不能再往里面掺和了,会要命的。李世民或许不忍心杀姓李的儿子,但一定忍心杀姓长孙的大舅子……
正文 第八百四十七章 子夜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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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承乾谋反事败,侯君集参与谋反,时隔一年多,李世民与侯君集再次相见。

    没人知道这次君臣会面究竟说了什么,李世民殿内挥退左右,君臣二人相对而坐,两个时辰后,侯君集才从甘露殿出来,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带着微笑,面颊上却泪痕未干。

    当天下午,太极宫传出旨意,着令侯君集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领军三万征伐西域焉耆王龙突骑支。

    这道旨意是朝臣们早在意料之中的,李世民当初赦免侯君集之罪,恢复其爵位官职,侯夫人壮烈自戕是一个原因,不过不能算主因,主因是李世民需要一个能荡平西域的大将,侯君集是最合适的人选,再加上当初侯君集参与前太子李承乾谋反,关键时刻临阵倒戈,也算是悬崖勒马,并未给长安城造成任何实际损失,这也是李世民能够赦免他的一个原因。

    出了宫后,侯君集马上直奔长安城西大营点兵,这次出征皆选关中子弟,虽说人数只有三万,可挑选的都是精兵悍将,关中子弟善战之名天下皆闻,三万人马看似不多,但足够荡平整个西域了。

    …………

    太平村,村口。

    王桩收拾好了行李,一身戎装打扮,手上拎了个小包袱,像打算下山抢压寨夫人的土匪似的一脸喜气洋洋。

    王桩的父母,弟弟王直,还有他的夫人周氏却愁眉不展,平日剽悍的周氏此刻哭得梨花带雨,一边依依不舍,一边恨恨的掐他,王桩笑着龇牙咧嘴。

    李素也来送他,他的心情不算太好。

    总觉得自己把兄弟推入了火坑,虽然是人家自己强烈要求入火坑,可李素还是很不忍心,尤其是看到王家父母那般失落伤心的模样,李素更觉得自己是个混账了。

    上前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沉声道:“既然决定博个功名,那就好好干,不然对不起你父母和婆姨,家里的事你不要操心,让你家老二尽孝,你负责保重好自己……”

    飞快瞥了周氏一眼,李素愈发觉得心气不顺,语气也变得有些差了:“……你说你好好的为何喜欢干这种玩命的勾当?跟婆姨成亲这些年了,就算要走好歹也该给王家留个后吧?”

    王桩咧嘴笑道:“三两年就回来了,不耽误生娃,趁着年轻还能动弹,总归给家里挣点军功,运气好说不定封个爵啥的,子孙后代也算是权贵了。”

    李素叹了口气,这家伙看似憨厚,其实心眼特别实,认准的事谁劝都没用,以他的性子若上了战场,说不定就是那种一门心思闯营拔寨朝敌军主帅狠揍的缺心眼,当然,命好的话也许会有一番大造化。

    “侯大将军那里我打好了招呼,你先在他身边当亲卫,表现好一点,让他觉得你是个可造之材,领军上阵就有机会了,上了战场多保重自己,别死心眼的往前冲,接敌之前多用脑子想想,尤其不要中了敌人的圈套,发现不对劲掉头就跑,先保住命再说,你是王家的长子,可不敢让白发人送黑发人,知道吗?”

    王桩咧着嘴傻呵呵的点头。

    李素左右扫了一眼,上前压低了声音道:“跟着侯大将军好好干,不出意外的话,一年之内西域可平,接下来朝廷要驻军安西都护府,你争取留下驻军,一年后我派人将你婆姨送到西州去,两口子好好过日子,少跟那些胡女夹缠,身上一股怪味也不嫌膻……”

    王桩眨了眨眼:“放心,我懂。”

    “你懂个屁。”李素骂了一句,脸色忽然变得凝重,低声道:“平定西域后,我在长安这边使点劲,争取给你弄个都尉,你也多笼络一些军中的袍泽,重要的是……牢牢掌握住兵权,将来若晋王被立为太子或者登基称帝,我的权力也大了,那时我定给你谋个大将军之职,你也争口气,我的目标是,十年内由你独掌安西都护府。”

    王桩一惊,瞪大了眼睛:“我独掌安西都护府?这个……我就是个耍陌刀的,哪有那本事,你要我掌这么大的军权为啥?”

    李素笑道:“为了给咱们自己留条路,你把我的话带给侯大将军,他自会明白我的用意,而且会全力配合你的。”

    王桩愕然道:“有啥用意不能跟我说?”

    “因为以你的智商,我大约要跟你解释一个时辰左右,嘴累是小事,主要是心太累,回头你去问侯大将军吧,他比你灵醒。”

    拍了拍他的肩,李素笑道:“去吧,丈夫功名富贵当从马上取,既然决定上沙场,一定混个人样出来。”

    王桩点头:“你也保重,人在朝堂,凶险不比沙场小,凡事小心谨慎。”

    与李素和父母弟弟妻子道别后,王桩转过身,大步走向远方。

    李素仍站在村口一动不动,静静地看着王桩快要消失的背影。

    离愁别绪,直到此刻方才渐渐涌上心头。

    相比自己在危机四伏的长安城殚心竭虑,王桩其实活得比自己更潇洒更单纯,想要博一份军功,拎起行李说走就走,除了家人朋友的担心,他的身上没有任何负担。

    王直的神情有些低落,兄长的离开令他黯然神伤,也令他多了几分感悟。

    各有各的前程,明刀明枪在战场上厮杀,大隐于市如影如魅勾心斗角,都是各自选择的路,大家走的路不同,多年以后,能否在同一个终点相遇?

    ***************************************************************

    贞观十八年八月十二日,李治大婚。

    长安满城欢腾雀跃,只因李世民下了特旨,今夜长安可放开宵禁。

    权贵的婚礼与百姓们并无太大关系,不过放开宵禁可就实实在在挠中了长安城百姓们的痒处。在长安开宵禁可不多见,每年也就上元夜和中秋节才有,今日晋王大婚,没想到陛下竟也开了禁。

    李世民这道旨意当然不完全是普天同乐的目的,前些日李治蒙冤,差点把小命搭进去,李世民愧疚得不行,这些天想方设法补偿他,为他的大婚开一次宵禁算不得什么,其次就是做给山东士族看,让他们知道朝廷与山东士族的联姻是何等的重视,何等的欣见其成。

    山东士族果然很受用,长安开宵禁可谓是皇帝陛下给的天大的面子,绝对要用脸兜着,当然,山东士族的诸位家主们也没让李世民丢脸,一大早崇文门外便排满了牛车马车,车上满载各家送来的礼品,每家的礼品皆有上百辆车,作为主角的太原王氏更是一口气载了三百辆牛车,各家礼车接踵并肩,首尾相连,浩浩荡荡连绵数十里。

    紧靠皇城太极宫的开化坊内,一座崭新的富丽堂皇的大宅院披红挂彩,大门内外无数宦官宫女来往穿梭忙碌,每个人皆是一脸喜气洋洋。

    这座府邸便是李世民赏赐给晋王李治的王府,从今日起,李治将从太极宫搬出来,他终于有了自己的王府,也有了自己的产业和收项,不再是李素眼里的啃老族了。

    上午辰时开始,礼部的官员们便陆续来到王府,开始筹措大婚的一应礼节和布置,按礼制,晋王是要迎亲的,太原王氏之女早早便从晋阳接过来,安置在王家位于长安的别院里。

    李素很早便来了,假模假样说要帮忙,一到王府便去后院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睡回笼觉,完全不见任何帮忙的表现,对此李素表示很淡定,他的解释是,作为必须出席的观礼嘉宾,自己没有迟到,没有给任何人添麻烦便算是帮忙了。

    “子正兄,多少做出点帮忙的样子啊,哪怕去前院来回转悠两圈呢……”李治不知何时找到了他,对这么一号懒得出奇的人,李治感到很心塞。

    李素打着呵欠道:“前院人手不够?”

    “人手当然够,不过你可是我的傧相,要陪我迎亲的,总该出去露个面吧?”

    “不去,我性格比较内向,怕见生人……”

    李治:“…………”

    为了偷懒也真是拼了……

    李素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愁容不展地叹了口气,道:“其实当你傧相这事我都打算推了,你知道当年咱们晋阳平乱时,我把太原王家坑得多惨,王家的人恨不得将我扒皮抽筋,我若陪你迎亲,恐怕真不会让你进门了,催妆诗一首接一首,念得你口吐白沫,棒打傧相那个环节就更可怕了,别人成亲都是对方女宾随意打几下走个过场,我若去的话,人家恐怕会上狼牙棒,以后每年你的结婚纪念日就是我的忌日,晋王殿下你觉得合适吗?”

    李治目瞪口呆,傻傻地看着他。

    李素两手一摊,道:“你看,你就没想到这一点吧?不怕喜事酿成惨案吗?所以,男傧相我还是婉拒吧,你找别人去更合适。”

    李治若有所思地点头:“子正兄所言有理……”

    “你答应了?”

    “不,没商量,今我大婚,打死也要撑出场面……”李治看了他一眼,道:“……大不了让你披一身银光铠怎样?”

    李素眨眼:“允许我带一柄陌刀吗?谁敢打我,我必取他项上首级……”

    “不行!你真打算把我的大婚弄成惨案?”

    “你真打算让你的结婚纪念日变成我的忌日?”

    二人大眼瞪小眼,聊天陷入僵局。

    良久,二人很有默契地转移了话题。

    “那个,子正兄,有件事我……”李治忽然脸红了,神情扭扭妮妮像个弱受,李素看得浑身发毛。

    “有话好好说,正常点说!”

    李治脸仍有些红,声音也放低了许多:“那啥,大婚礼仪是小事,反正都有礼部那帮老头子照应,他们怎么说我便怎么做,重要的是洞房……呃,我有点不太明白……”

    李素吃了一惊,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愕然道:“宫里难道没人教你?不应该呀。”

    李治脸更红了:“昨夜内侍省派来四个老宫女,说是教我行周公之礼,可她们也只是给了我一册春.宫图,上面画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男女.脱.光了黏成一团,关键部位还画得模模糊糊,我一生气就把画册撕了……”

    李素仍愕然道:“宫里或太原王家都应该会派一两个女子手把手教你吧?难道没有?”

    如今的大户人家成亲,通常会由女方派一名丫鬟过来,在成亲之前与新姑爷那啥啥一下,这是规矩,原因不仅仅是教男方周公之礼,更重要的是,这也是女方“试货”的一种方式,丫鬟试过之后要回女方家禀报的,详细汇报新姑爷那方面行不行,如何行等等。

    民间大户人家都如此,更不说堂堂天家皇子的大婚了。

    李治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奇怪,红着脸讷讷道:“宫里确实派了个宫女,王家也送来了一个陪嫁的丫鬟,昨夜送进宫来,但我拒绝了……”

    李素愈发不懂:“为啥拒绝?你害羞啊?”

    李治叹道:“严格的说,不是我拒绝了,而是太医帮我拒绝了……”

    李素惊讶道:“……太医垂涎你的美色,不想让别的女子染指你?”

    “说哪里去了!因为我体内余毒未净,正在调养身体,太医说……两个月之内戒色。”

    李治说着露出悲愤的表情,恨恨地瞪着他:“子正兄,你说说,当初你说要我自尽便自尽,为何偏偏选服毒?悬梁不好吗?投井不好吗?自刎亦别有一番悲壮好不好?为何偏偏要服毒?”

    李素语滞,然后陷入深思,良久,缓缓道:“……我只是想让你死的姿势尽量美观一点,当时真没想过你洞房的事,对不住了。”

    李治抑郁地叹口气:“算了,我忍忍吧。”

    李素同情地看着他:“那你今晚洞房怎么办?”

    李治脸颊抽了抽,齿缝里迸出几个字:“……她也给我忍着!”

    …………

    以李素的聪明,断然不会干那种损己利人的事,大唐的婚礼有个女方女眷棒打男方傧相的恶俗,别人棒打也就罢了,可李治要迎娶的是太原王氏之女,太原王氏与李素虽说因为联手救李治脱困一事,目前关系有所缓和,不过李素仍不敢冒险。

    “盟友”这个东西是有保质期的,因利而合,因利而散,随着李治成功脱困,李素和太原王氏的蜜月期便宣告结束,接下来仍是互相敌对的关系,毕竟当年李素坑王家坑得不轻,这段仇怨不可能说消就消,大抵得被王家记一辈子。

    所以李素绝不能冒险当什么傧相,棒打那个环节很要命,以王家家主的脾气,狼牙棒招呼的可能性很大。

    下午过后,李治整装出发,领着礼部官员和宦官宫女们浩浩荡荡前往王家迎亲,同行的还有男方长辈的代表江夏王李道宗。

    李素早早便躲远了,他没参与迎亲,直到傍晚时分,在一众鼓乐手吹吹打打的喧嚣声中,李素终于迎回了他的新娘子,太原王氏之女,也就是多年以后的王皇后。

    当晚晋王府大宴宾客,朝中文武大臣尽皆上门恭贺,酒宴正酣之时,李世民亲临晋王府,接受众臣的贺喜,熙熙攘攘中,李世民咧开大嘴笑得分外豪迈。

    当着朝臣们的面,李世民示意宦官宣旨,其一,划长安北郊上等良田一千亩赐予晋王,实食邑五百户,其二,赐黄金千两,丝绸锦帛万匹,禁宫各色珠宝美玉盈斗,其三,赐长安城内曲江池芙蓉园予晋王。

    三道封赐旨意,朝臣们大为惊讶。

    这可是实实在在的皇恩浩荡,荡得不能再荡了,别的且不说,长安城内的芙蓉园可是李世民最钟爱的避暑之地,真正有山有水风景宜人的皇家园林了,占地近八百余亩,简直是大唐都城里的世外桃源。

    然后,问题来了……

    朝野传闻猜测,冯渡被刺一案,魏王李泰或许因为陷害皇弟败露,失了圣眷,事实上今日晋王大婚,魏王府只派了王府长史送来礼品,魏王本人并未亲来,这也更证实了传闻的真实性。再看李世民今日封赏晋王之重,那么,联想到越来越无法逃避的立储问题,两位都是嫡皇子,李世民会选择谁?

    这个问题很耐人寻味,未来立储的结果平添了一层诡谲莫测的迷雾。

    李世民的大手笔令无数人震惊,连躲在角落里的李素都眼红嫉妒不已,恨不得突然充满豪情壮志造李家的反才解恨……

    封赏完毕,李世民与朝臣们一起饮酒作乐,直至快子时,在一众为老不尊的朝臣们的起哄声里,李治红着脸扭扭妮妮,以一种非常矫情的姿态进了洞房。

    别人尚不知道,但李素比谁都清楚,这家伙装得那么羞涩,其实今晚没卵用……

    ***************************************************************

    李治如何洞房不关李素的事,前因或许有点关系,但结果一定与他无关。

    李素关心的是自己的洞房。

    趁着晋王府里君臣酣畅通饮,李素悄悄溜出了城,一众部曲护侍下飞快朝太平村奔去。

    夜晚漆黑,道路难走,到太平村时已是深夜。

    方老五等人正打算拨转马头朝李家行去时,李素忽然勒住了马。众部曲顿时露出不解之色。

    “呃,我今晚不回去了,叫薛管家派丫鬟跟夫人说一声。”

    方老五愕然:“公爷,都到家门口了,您不回家打算上哪?”

    李素恨恨瞪了他一眼:“我上哪你管得着吗?”

    众人惊愕,方老五毕竟娶了两房寡妇,算是过来人,很快便反应过来了,然后露出了然的微笑。

    “明白了,公爷,咱们先送您去道观,亲眼见您进去了咱们才放心呀。”

    李素这时终于有些理解李治为何一副扭扭妮妮的矫情模样了,自己遇到这事同样也想矫情一下。

    幸好天黑看不出他脸红,李素端着架子嗯了一声,众人便换了个方向朝东阳的道观行去。

    道观门口的禁军自然是认识他的,就算不认识他,等候在门里的绿柳更熟悉,见李素行来,正在门房里打瞌睡的绿柳马上醒了,急忙出门迎了上来。

    许是绿柳早与禁军们打过招呼,李素这大半夜跑过来居然没拦他,视而不见地任李素进门了。

    方老五等人果真实诚的等李素进门后方才往李家走。

    绿柳将李素接进门,打着黄皮灯笼在前面引路,一边打着呵欠一边道:“公爷您来得真晚,公主殿下等您等到子时呢,现在估摸都睡着了,您小心着路,奴婢领您去公主寝殿……”

    语气一顿,绿柳忽然不解地道:“奴婢很想问,公爷您为何今晚睡这里?奴婢问了公主,公主把奴婢赶出去了……”

    李素笑了:“绿柳啊,还没嫁人吧?”

    绿柳脸一红:“公爷问这个作甚?”

    李素正色道:“既然没嫁人,那我只能这么告诉你,你家公主最近的人生过得很迷茫,没有方向感,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今晚便是特意来跟公主殿下聊聊人生的。”

    绿柳愣了:“这,这大半夜的……聊人生?”

    “半夜子时过后,正是去芜存菁紫气东来之时,这个时候聊人生特别通透,随时能感悟到天地大道,羽化飞升……”

    “飞,飞……升?”绿柳睁着蠢萌的大眼,天真地道:“公爷能带奴婢一起飞升吗?”

    “咳咳咳……”李素有些尴尬了,这话不好接,要看体力,也要看公主殿下答不答应。

    漆黑的夜色里,忽然传来一道嗔怒的声音:“绿柳,别听李公爷瞎扯,他糊弄你呢,行了,你就领到这里吧,我带他进去。”

    李素借着昏黄的灯光一看,却见东阳一身薄薄的纱质宫装,露出一双白藕般的玉臂,眉心中间贴了一个菱形花钿,嘴唇涂了一层红艳的嫣红,整个人明显精心打扮过的。

    李素笑了,女为悦己者容,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绿柳吐了吐舌,行礼后识趣地退下。

    东阳盈盈上前,伸出纤长的手狠狠在他胳膊上掐了一下。

    “满嘴胡说八道,什么聊人生,什么羽化飞升,大半夜的骗个小姑娘,你想对她作甚?”

    薄怒轻嗔亦是风情,李素看呆了,然后笑道:“绿柳今年都十八岁了吧?还不赶紧把她嫁出去,留来留去留成仇,再不给她寻个如意郎君,不怕她背地里画圈圈咒你?”

    东阳哼道:“早跟她说过了,为她寻一良人,给她一笔丰厚的嫁妆,可这丫头死心眼,说什么也不肯嫁,非要留在道观服侍我,我能怎么办?”

    “把刀架在她脖子上,不嫁人就杀了她,你看她还不欢天喜地从了。”

    东阳白了他一眼:“哪有逼人成亲的道理!你对你家丫鬟也这样吗?”

    “我家丫鬟用不着逼她们,到了年岁马上就走,跑得比兔子还快,想留都留不住。”

    二人往寝殿方向慢慢走,东阳奇怪地扭头看着他:“谁呀?把你家当龙潭虎穴了,难不成你祸害了很多丫鬟?”

    李素淡淡一笑:“有一个你认识,那位从你道观出来的姓武的姑娘,前些日她投奔晋王去了。”

    东阳呆了呆,接着柳眉倒竖,怒道:“反了她了!简直是吃里扒外,这种下人你为何不严惩?天底下哪有下人瞒着主家投奔另一个主家的道理!”

    平日里东阳脾气很温和,可一旦涉及李素的事,她就有点暴脾气了,关心则乱。

    李素笑道:“你消消气,武姑娘向我辞过行,我答应了。”

    东阳一滞,恨恨剜了他一眼:“到底是护短的李公爷,人家都攀高枝了你还护着她。”

    “她有她的选择,当初接她进府时我便跟她有过约定,日后若寻着更好的去处,我绝不阻拦。”

    东阳眨眼:“这个女子究竟有什么出奇之处,令你对她如此看重?”

    李素苦笑道:“与其说看重,不如说是忌惮,这个女子的本事现在看不出来,三五年后约莫便能现出峥嵘了。”

    东阳沉默片刻,道:“既然忌惮她,为何放她离开?我知道你并不是什么大善人,真要心狠手辣起来,她绝对活不长久。”

    李素惊奇地道:“咦?你是出家人啊,为何好像鼓励我杀了她似的?”

    东阳气道:“还不是因为你!我是出家人不错,可我也是大唐公主,宫里那些勾心斗角的事,我经历过的不比你少,就算你心存善念不杀她,也该将她死死摁在你府上哪里也别想去,放虎归山留后患的道理你难道不懂?你若真这么忌惮她,便应该拿出手段将祸患消弭于未起之时。”

    李素笑叹道:“她离开对我也有好处,利弊权衡之后我才决定放她走的,接下来怎样,不妨拭目以待,就算她以后得了势,我终归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东阳笑嗔着白了他一眼,道:“你呀,明明是个善良的好人,心存一丝仁念放过了她,偏偏还嘴硬……”

    李素苦笑道:“行了行了,娘子,今晚可是咱们的洞房花烛夜,你这喊打喊杀的不觉得太煞风景了么?”

    提到这个东阳顿时羞不可抑,俏脸红得像一只煮熟的大虾,扭过头快走几步,羞道:“你……说什么胡话!我只是,只是……与你聊聊人生,你想到哪里去了?”

    李素笑道:“你才是说胡话,而且说的还是我刚刚说过的胡话,聊人生这么烂的理由也敢说,当我是你家那傻丫头绿柳?都老夫老妻了,羞啥?”

    东阳愈发羞得不行,脚步也越来越快,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匆匆领着李素进了寝殿。

    …………

    事前的准备做得很足,东阳早已将侍候的宫女支开,偌大的寝殿内只剩了李素和她二人。

    殿内被重新布置了一遍,正中的桌案上摆着一双烛台,红彤彤的蜡烛已烧了一半,昏黄的烛光随风微摆,衬映出一双好事多磨的人影。

    烛台中间摆上了三色供品,还有一坛酒,两只酒盏,桌案下两只蒲团上蒙罩了一层通红的绸布。

    东阳牵着他的手,悄悄走进了殿内,脸蛋被烛光衬照得红艳艳的。

    李素有些惊呆了,看着这殿内的布置,讷讷道:“你这是……”

    东阳垂着头,眼眶微红,轻声道:“今夜起,你便是我实实在在的夫君了,咱们身份不差,可是寻常百姓家都能有的大婚之礼,你我偏偏求而不可得,这些……是我白天里独自悄悄布置的,连绿柳都不知道,简陋了一点,好歹也算是夫妻之礼了吧。”

    李素无言,牵着她的手握得更紧了。

    东阳眼眶越来越红,拉着他走向蒲团,二人双双面向桌案跪下。

    取过桌案上的两盏酒,东阳递一盏给李素,自己举起另一盏,朝他敬了一下,含泪笑道:“妾身自小丧母,宫里时活得孤独,许多嫁人的规矩也不懂,都是想当然弄的,或许有些地方弄得四不像,夫君莫嫌弃,今晚行过夫妻之礼,妾身便真正是李家的人了,从此祸福与共,不离不弃,纵然夫君负我,我亦不负夫君。”

    李素眼眶发热,慨然叹道:“你不要这么说,……是我负了你。”

    东阳眼泪扑簌而下,却仍笑道:“谁都不负谁,你我夫妻走到今天这一步不容易,都是豁出命才挣来的,日后亦当互相扶持走下去,夫君,且与妾身满饮此盏。”

    说完东阳仰脖一饮而尽。

    李素也随之饮尽,酒是非常温和的葡萄酿,他的喜好东阳一直都记得的。

    重新满上一盏,东阳接着道:“这第二盏,敬夫君的高堂父母和我的父皇母妃,你我的母亲都逝世了,父亲都还健在,可今夜的大礼,却没办法请他们来,说来是我这个媳妇的不孝,终究亦是被世情所误,愿两位父亲不要怪我们。”

    梨花带雨却朝李素嫣然一笑,东阳笑道:“夫君,且与妾身满饮此盏。”

    李素沉默着一口饮尽。

    东阳颤巍巍地满上第三盏,递给李素。

    “这第三盏,敬咱们今世的缘分,夫君,当年在泾水河边认识你,是我生平最大的幸事,恨只恨我生在帝王家,让咱们的这段美好姻缘多了许多波折,往后的日子,还望夫君多包容妾身,妾身性子不坏,却也有许多不懂事的地方,有时候跟夫君置气了,闹腾了,哭了,笑了,夫君且为妾身多一些耐心,当然,为了咱们李家的世代兴旺,需要妾身全力以赴的地方,夫君也万莫与妾身客气,‘祸福与共’四个字,不能只是挂在嘴上说的。”

    “夫君,来,满饮此盏。”

    二人饮尽,李素忽然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软,也很凉。

    二人相视一笑,然后面向桌案上的红烛,缓缓拜了下去。

    三拜,礼成,二人站起身,东阳忽然忘情地扑进他怀里痛苦失声。

    夜风入室,红烛的火光翩翩摇曳,忽然一声轻炸,红烛迸出一朵并蒂灯花。
正文 第八百四十八章 英雄迟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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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烛暖帐,春.宵苦短,一夜过去,各种不可描述。

    清早醒来,东阳云鬓散乱,仍躺在李素身边睡得很深沉,昨夜的破瓜之痛,还有不知足征伐把她累坏了,也痛坏了,折腾到快天亮才睡去。

    李素看着薄毯外露出光滑白皙如雪的香肩,忍不住爱怜地俯身亲了她一下,然后自己起床穿衣。

    骄奢淫逸的日子过久了,在家穿衣都是丫鬟或许明珠代劳,现在让他自己穿实在有些不习惯,手忙脚乱半天才勉强穿整齐。

    伸着懒腰走出偏殿,迎面正见到绿柳和几名宫女端着洗漱用品静静站在门廊下,大约是在等东阳醒来。

    见李素从里面走出来,绿柳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结结巴巴地道:“啊,你……李公爷你怎么……”

    李素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现在的模样特像一个骗女神上.床得逞后的极品渣男。

    “我怎么了?昨晚不是说了吗,我跟公主殿下聊人生。”

    绿柳呆呆地道:“聊……人生?可,这是公主殿下的寝殿呀。”

    “寝殿就不能聊人生了?你这个小女娃思想太保守,快,把水端来,侍候我洗漱,公主殿下估摸暂时不会醒。”

    “啊,呃……是,公爷。”绿柳红着脸道。

    再怎么天真烂漫,绿柳终究还是隐约明白昨晚公主殿下和李公爷是怎么聊人生了,十八岁的大姑娘顿时羞得不可自抑,垂头领着宫女们上前服侍李素洗漱。

    一边服侍,绿柳的眼睛一边偷偷朝殿内张望,看来很想知道被聊了一晚人生的公主殿下现在啥模样。

    李素笑道:“想看就进去看,你家公主殿下还没醒,你脚步轻一点。”

    绿柳红着脸摇头,抿唇偷偷的笑。

    没等到东阳醒来,李素却意外地等来了道观门口的禁军。

    禁军进来禀报,门外有宦官,陛下召见泾阳县公。

    李素吃了一惊,随即苦笑起来。

    果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昨晚与东阳洞了房,今早李世民便直接派人来道观召见他,天底下的事根本瞒不过他。

    既然已经有了夫妻之实,李素便已做好了心理准备,问罪也好,责骂也好,总之,东阳已是自己的妻子,这个事实纵然是皇帝也无法改变。

    整了整衣裳,派人从家里将方老五等部曲叫来,一行人骑着马匆匆上路,直奔长安。

    路上,方老五看了看前方神情淡漠的宦官,拨转马头凑近李素身边,担忧地道:“公爷,宦官今早从道观叫的您,难道陛下这么快便知道……”

    以前方老五是个单纯的军伍汉子,不过跟在李素身边这么久,多少明白了几分朝堂的凶险,比如眼下的情势,他便觉出不对了。

    李素笑道:“陛下早就知道了,差别只是那一层窗户纸罢了,大家心知肚明,都没有捅破它。”

    方老五讷讷道:“那,今日若陛下捅破了呢?”

    李素无所谓道:“那就捅破啊,我能怎么办?”

    方老五沉默片刻,又想起一事,道:“公爷,侯大将军今早北大营点兵,现在大军约莫已经开拔了,您要不要去送送?”

    李素叹道:“不送了,这次侯大将军荡平西域没什么难度,一年半载便可见到捷报,送不送的,没什么意义。”

    方老五点了点头,没再说话了。

    ****************************************************************

    太极宫。

    有段日子没见李世民了,主要是李素心虚,最近一直尽量躲着他。

    心虚的原因自然是王直手下的那股势力,嗯,这件事其实也是一层窗户纸,而且李素明白,它是一层迟早要捅破的窗户纸。

    甘露殿内,李世民跪坐在殿中央,脸色不善地盯着李素。

    李素吞了口口水,慢慢跨过殿内,朝李世民行礼。

    “臣李素,拜见陛下。”

    李世民哼了哼:“免了,坐吧。”

    李素找了个稍远点的位置坐下,安全距离,李世民就算扔个瓶子砸个罐子什么的,动能势能减去空气阻力乘地心引力,大抵伤害不到自己。

    “坐近点!怕朕吃了你吗?”

    李素叹了口气,只好离李世民更近了些,刚才的公式白算了,现在的自己已经完全笼罩在对方的攻击范围之内。

    空气有些凝固,李素耷拉着眉眼,尴尬地坐在李世民面前,李世民面无表情,目光冰冷地看着他。

    良久,李素觉得应该打破沉默了,此刻的气氛太令人难受。

    “呃,陛下,……吃了吗?”

    李世民怒哼:“李子正,昨晚睡得可好?”

    李素眨眼,脑子里在飞快分析,这个“睡”字,究竟是指动词呢,还是指……动词呢?

    “呃,还好,多谢陛下关心。”

    李世民脸色愈发不善:“你与吾儿雉奴一样,昨夜都做了新郎,朕是不是该恭喜你?”

    李素咧了咧嘴。

    很想说声“同喜”,又怕李世民真会亲自抄刀剁了他。

    好吧,这层窗户纸终究还是捅破了。

    话说透了,李素反而放开了,索性抬起头直视李世民:“是,臣与东阳公主已有了夫妻之实。”

    李素突然转变态度,倒令李世民颇觉意外,二人互相怒视,良久,李世民终于叹了口气,气势徒然颓了下去。

    “罢了,你与东阳……就这样吧,当年是朕对不住你们,坏了你们这桩良玉姻缘,也让你们吃了太多苦,既然已有了夫妻之实,这是最好的结果了。”

    李素大喜,这是李世民第一次如此直白地承认了他与东阳的关系。

    “臣,多谢陛下成全。”

    李世民哼了哼:“往后好好待东阳,切莫让她受半点委屈,若然哪天教朕知道你对她不好,朕可不在乎你是什么英才,一刀砍了给东阳解气。明白吗?”

    “是。臣谨记。”

    “还有,你和她的事,不许四处张扬,后果你也清楚,传出去终究不是什么体面的事。若真闹到满城风雨,为了东阳的名节,朕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那时你莫怪朕。”

    “是。”

    不得不说,东阳当初的坚持还是很有远见的。

    认识这些年一直不肯圆房,等到许明珠有了身孕她才答应,她也算准了李世民的性格,若是许明珠仍无所出,而他与东阳又有了夫妻之实,今日的场面可就没那么愉快了,多半要闹到家破人亡。

    现在许明珠有了身孕,她又是李世民钦封的诰命夫人,若再逼李素休妻娶东阳,怎么都说不过去了,传到朝堂民间也会招来一片骂声,正因为有此顾虑,李世民才轻轻揭过此事,不得不默认了他和东阳现在无名无分的关系。

    接受归接受,李世民大概也不太想提起这事了,如他所言,对天家来说,此事终究不太体面。

    于是李世民很快换了个话题。

    “侯君集前日回长安了,你应该知道吧?”

    李素老老实实道:“是,侯大将军来过臣的家中。”

    李世民淡淡道:“当初侯君集参与谋反,是你令他悬崖勒马,后来侯君集待罪之身,亦因你而赦,掌征伐西域之帅印也因你而荐,甚至当初侯家蒙难,也是你出面向朕一力陈说,你对侯家可真是尽仁尽义呀。”

    李素笑道:“臣只是对大唐之栋梁柱石尽仁尽义。”

    李世民赞许道:“说得好,子正一片体国之心,佳也。当初你也曾在西州为官,也参与过守西州之战,对西域诸国应该熟悉,此次侯君集率部平西域焉耆王龙突骑支,你如何看?”

    李素想了想,道:“臣以为,若咱们大唐的敌人只有焉耆王龙突骑支的话,侯大将军一年内可平之,毫无悬念。”

    李世民笑了:“话里有话呀,若咱们的敌人不止焉耆王呢?”

    李素叹道:“焉耆王龙突骑支与西突厥可汗联姻,对大唐渐生反心,如今已彻底倒向西突厥了,所以焉耆王反大唐其实是在西突厥的怂恿撺掇之下才敢干的,陛下,在西域,大唐真正的敌人不是焉耆王,而是西突厥。”

    李世民点头:“不错,若敌人只是焉耆王,朕倒安心了,大军碾过,所向披靡,可是焉耆的背后有西突厥支持,朕才不得不担心。”

    “陛下勿忧,就算有西突厥的支持,此战至多也是僵持之态,以侯大将军的本事,我王师不会败的。”

    “朕知道侯君集不会败,可是若西突厥也出兵的话,短短数年内,侯君集也胜不了,朕怕的就是两军僵持胶着,耗日持久。”

    李世民苦笑道:“原本,朕打算今年冬天出兵,东征高句丽的,若西域不能快速平定,反而呈现僵持之状,朝廷的援兵和粮草军械等,都将源源不断送往西域,徒耗国本。”

    李素顿时也无语了。

    无论古今,打仗打的就是钱财粮草,拼的是国本经济,谁的底子厚,谁的胜算就大,国与国之间战争的实质便是大鱼吃小鱼。可是李素知道,现在的大唐耗不起,西域不平的话,大唐根本腾不出手东征,不仅是兵马数量的问题,而是粮草供应不上,原本东征高句丽的准备工作就不充分,现在西域那边打焉耆王,侯君集所部三万大军也需要源源不断的粮草,大唐的国库太薄弱,哪里经得起同时支应东西两场战争?

    李素终于明白李世民今日把自己叫来的目的了,兴师问罪是一个原因,重要的是想问问自己平西域的方略,希望自己能拿出个好办法来。

    可是,李素哪里有什么好办法?东征高句丽本是仓促而战,李素打从心底里就不赞同,现在李世民决心坚定,非要东征,丝毫不考虑此战过后,大唐的经济和人口将会倒退多少年。

    这根本是个无解的题,李素做不出来。

    “臣……实在没有好办法。”李素苦笑。

    李世民也不意外,微笑道:“向来最有办法的李子正也无计可施了么?”

    李素犹豫了一下,道:“唯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

    李世民眼睛一亮:“朕愿闻其详。”

    李素缓缓道:“唯一的办法是,请陛下暂息东征之心。”

    李世民脸色一变:“暂息东征之心?”

    李素叹道:“大唐的国力,陛下应该比臣更清楚,不可能同时支应得起两场战争,焉耆王已反,丝绸之路被切断,侯君集的大军已开拔,此战刻不容缓,可是高句丽目前并无异动,相比之下,东征高句丽其实并不是那么迫切,陛下何不暂时放下东征之心,全力将西域荡平,此战若胜,大唐西面少说能保持二十年的和平,丝绸之路畅通无阻的话,对积攒大唐国力也是极大的臂助,待三五年后,大唐国库殷实,军械齐备,那时再东征,胜算也将大得多了。”

    李世民脸色阴晴不定,沉默半晌,摇头苦笑道:“子正之言,实为老成谋国之论,可是东征之心……不可息。”

    李素道:“陛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为不智也。大唐国库支应不起,若强行启战,则胜负难料,如果东征兵败,大唐这些年战无不胜的威望一朝尽丧,引起诸国蠢蠢欲动,大唐好不容易开创的大好局面将不保啊。”

    李世民叹道:“你说的这些,朕都清楚,可朕却有必须东征的理由,东征刻不容缓。”

    李素愣了半晌,苦笑道:“臣愚钝,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理由非要今年东征不可,再等三五年照样能平了高句丽,而且那时胜算更大,陛下何必急于这一时?”

    李世民神情忽然寥落起来,垂头看着面前的桌案发呆,良久,抬头看着他,缓缓道:“朕的身子一日不如一日,怕是等不了三五年了。”

    李素一惊,愕然盯着他。

    李世民苦涩一笑:“你不相信么?”

    “臣……见陛下龙精虎猛,精神矍铄,正是春秋鼎盛之年,怎么可能等不了三五年?”

    李世民叹道:“那是你们看到的表象,今年开春以后,朕便觉得身子一日比一日虚弱,经常胸闷头痛,食量大不如前,有时甚至连马都骑不上了,太医给朕诊断,说是风疾阴邪附体,当静心休养,所以朕希望今年内发起东征,此战对大唐至关重要,朕必须御驾亲征,若等上三五年,朕连马都骑不了,谈何‘亲征’?躺在床榻上被人抬到战场吗?”
正文 第八百五十一章 登阁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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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功臣画像对如今即将东征的大唐君臣来说是一件大事,而且李素并不反对这件事。

    从隋炀帝时的民不聊生千里饿殍,到如今的国泰民安熙熙攘攘,不得不说,李世民和麾下的名臣武将们功不可没,他们是奠定盛世的基石,尽管每个人的一生杀戮无数,但他们却真真正正为天下苍生造了福。

    杀千人而救万人,数字的比较便是这般残酷,却不得不用这个标准来评判一个人一生的善恶黑白,不说私德,不说品行,只看他杀的人多还是救的人多,千年以后,世人细读青史,留名之人是善是恶,多半便是这般盖棺定论了。

    赞同归赞同,李素心中还是有几分隐忧。

    当年随李渊李世民父子东征西讨的功臣不下数百,立功臣画像自然不可能全部列于其上,现在天子欲立凌烟阁功臣画像传开,虽说可以大大提升朝堂君臣的凝聚力,但画像人选确定之前,恐怕朝臣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明争暗斗,毕竟这是一件名耀千古的事,不仅能让自己青史留名,而且能让子孙后代沾光不少。

    所以选谁不选谁,谁排第一谁排第二,这都将成为功臣们争斗的焦点。

    心中暗暗担忧,但在李世民面前,李素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仍淡淡地微笑着。

    李世民倒是饶有兴致地盯着他,笑道:“朕自晋阳起兵,攻伐前隋,说来也有近三十年了,这三十年里,忠心耿耿跟随朕南征北战的功臣不知凡几,有人显赫,有人仙逝,皆是世间常态,不过朕现在为难的是……究竟该不该将子正你列于功臣画像上呢?”

    李素心中一惊,急忙露出惶恐的样子,连声道:“臣绝无资格,陛下万莫如此,陷臣于不义。”

    李世民挑了挑眉,道:“哦?子正倒是谦虚了,昨夜朕寐寝之时,便掰着手指历数子正这些年为大唐所立的功劳,首先是治天花,然后献推恩薛延陀之策,后来收复松州时你造出了震天雷,后来任火器局监正时更是劳苦功高,为大唐攒下无数火药利器,再往后,还有血战西州,晋阳平乱,太子谋反时阵前劝说侯君集临阵倒戈,斗吐蕃国相,引进真腊稻种等等……”

    李世民掰着手指一桩桩数,数到最后,李世民摇摇头,深深叹了口气,笑道:“子正啊,不说不觉得,历数下来,朕没想到你为大唐竟立过如此多的功劳,实在令朕吃惊,从当年那个什么事都不懂的小娃子,到如今的国之柱石,算算时日,也才过了九年吧?”

    李素也有些吃惊,他也没想到自己居然如此牛逼,九年的时间里竟然干过这么多的大事,如果自己稍微有点野心的话,不造个反简直都对不起老天给自己的一肚子本事。

    “臣竟如此厉害?”李素讷讷地道。

    历史民航含笑:“没错,你确是如此厉害。”

    “臣真的这么厉害?”李素的表情有些飘了。

    李世民皱了皱眉,仍笑道:“真的很厉害。”

    “臣为何如此厉害?”李素陷入膨胀之中不可自拔。

    “李子正,你适可而止!”李世民不爽了。

    李素回过神,急忙赔罪。

    李世民脸色渐缓,瞪了他一眼,道:“厉害归厉害,你这没皮没脸的毛病能不能改改?纵然你立下泼天的功劳,也被你这没皮没脸的毛病消磨得干干净净了。”

    “臣……羞不敢当。”

    李素垂头赔罪,暗里却撇了撇嘴。

    真是不会聊天啊,明明是“当仁不让”,却偏被他说成没皮没脸,这人要不是皇帝的话,可能全世界都没人愿意搭理他。

    李世民轻轻敲了敲桌子,悠然感慨道:“细数起来,子正竟为大唐立过如此多的功劳,而且桩桩件件皆是大功,朕思来想去,子正之功比诸那些开疆辟土的开国老将们亦不遑多让,朕若欲立凌烟阁功臣画像,以子正立下的功劳,恐怕也有资格立于其上,供后世万代瞻仰尊崇了吧。”

    李素一惊,急忙道:“臣万不敢当,求陛下收回成命。”

    李世民挑眉笑道:“哦?子正何故谦虚?”

    “臣非谦虚,实是名不副实,不敢以微末之功与诸位名臣老将平起平坐,况且臣向来顽劣,极善闯祸,这些年能蒙陛下不弃,每次闯祸皆被宽宏以待,臣已万分感激,纵有天大的功劳,也被臣少不更事闯出的祸抵消得干干净净了,若陛下将臣的画像立于凌烟阁内,将来臣若不小心……呃,又闯了一次大祸,陛下又会为难要不要将臣的画像撤去,臣的画像……就没必要如此折腾了吧?”

    李素额头渗出了汗。

    功臣画像对别人来说或许是天大的荣耀,可对他来说,却是要命的毒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李世民愣了一阵,接着哈哈大笑:“自从朕有意立功臣画像后,朝臣皆为此欣然群起而求之,唯恐自己的画像进不了凌烟阁,为何子正偏要反其道而行,坚辞不受呢?”

    笑声渐敛,李世民眼中闪过一道锐光,颇富深意地看着他,悠悠道:“子正,与朕说实话,你到底在怕什么?”

    李素垂头沉默,许久之后方苦笑道:“臣……害怕成为众矢之的,陛下,且不论臣立过多少功劳,单只论臣的年纪,臣才二十多岁,德不高望不重,立身于朝,朋而不党,若骤然入功臣画像,朝中诸公如何能容我?陛下,臣还年轻,此生尚有许多时光为大唐立更多的功劳,也能得到更多的荣耀,至于凌烟阁的功臣画像,臣真的不急于此一时,请陛下收回成命。”

    李世民叹了口气,摇头不语。

    话说得很透了,简单的说,枪打出头鸟,无论李素的画像入凌烟阁是不是他本人的意愿,只要真的入了,李素便会成为朝堂里大多数大臣的敌人。

    没有是非道理可争辩,毫无理由没有罪名,李素的画像进了凌烟阁就一定满朝树敌,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李素懂,李世民也懂,这件事就算李素背后有皇帝的支持也没用,圣旨能杀人,但治不了人心。

    “论资排辈”四个字,跟能力本事可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天大的本事也得先往后排一排,让前面的老家伙们先占着坑,等把他们熬死了才能轮到后面的人。

    游戏就是这么玩的,不遵守规则的人要么有强大的实力重新制定规则,要么去死。

    李世民沉默良久,自嘲般一笑,道:“大唐立国不到三十年,竟已积弊甚深矣,子正的荣耀只能等下一代帝王来封赐了。”

    李素笑道:“臣还年轻,陛下也正是春秋鼎盛之年,待臣为陛下再多立一些功劳,那时臣再入凌烟阁可就问心无愧了。”

    李世民点点头,叹道:“也只好如此了。”

    殿外的夕阳愈发西沉,天色渐晚,已到了掌灯时分,李素的心情不由焦急起来,再晚城门坊门就要关闭了,虽说是被皇帝留下奏对,出去时可向李世民讨一纸令,终究太过麻烦,能早走最好还是早走。

    当然,主要的原因是,李素有把柄拿捏在李世民手里,万一殿外极富诗意的夕阳令他性情生变,突然把这层窗户纸捅穿了,李素的处境会变得非常凶险。

    不停扭头望天色的同时,李素挠头摸耳的小动作也愈发多了起来,去意越来越明显。

    李世民却浑然不觉,皇帝嘛,万乘之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哪里理会别人的心情?

    不知过了多久,李世民忽然又道:“子正啊,朕另有一个疑难,不知子正能否为朕分忧?”

    李素拱手道:“陛下请说。”

    “凌烟阁功臣画像是子正提出的,朕现在为难的是,侯君集该不该列入功臣画像中?”

    李素当即愣住。

    李世民缓缓解释道:“功臣画像不宜多,多则恩薄,可是哪怕人数再少,侯君集此人若论功绩的话,列功臣画像都是当仁不让的,朕还是秦王时,侯君集便一直跟随辅佐朕,为朕南征北战,包括当年的玄武门……嗯,不说这个,还有征东.突厥,灭高昌国,平西域等等,都为朕立过汗马功劳,在军中的威望亦素深,可他……终究也犯过一些大错,甚至参与过谋反,功过之间,难定善恶,朕实不知该不该将他列入功臣画像内,子正,你觉得呢?”

    李素毫不犹豫地推锅:“列或不列,皆在陛下圣心决断之间,臣不敢妄言。”

    李世民深深看了他一眼,笑道:“你与侯君集私下里交情不浅,今日为何不为他说几句好话?”

    李素不假思索道:“此为陛下宫闱之事,外臣不得干预,故,臣无话可说。”

    李世民愣了:“功臣画像分明是国事,与宫闱有甚关系?”

    李素不慌不忙地笑道:“凌烟阁……恰好在太极宫内,是为宫闱之事。”

    李世民呆怔半晌,忽然哈哈大笑:“好个宫闱之事,子正年岁渐长,耍滑头的本事倒也愈发精进了,嗯,不错,现在越来越会做官了。”

    李素不知李世民所言是夸他还是暗损,只好嘿嘿陪笑,不再吱声。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侯君集,实为朕之良将也,当年朕还是秦王时,侯君集为朕鞍前马后奔忙征战,那时的他和朕,皆视对方为手足兄弟,从无嫌隙猜疑,可惜世事无常,多年以后的今天,朕连他要不要进凌烟阁功臣画像都要犹豫了……”
正文 第八百五十二章 老将相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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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事情已过,但侯君集终究还是朝堂禁忌的话题。

    大唐的风气虽然开放,却也不可能成天将一个曾经造过反的人挂在嘴边上,李世民可以提起侯君集,但别人不行,包括李素。

    做官的第一要诀是要会做人,说得通俗点就是情商要高,时刻清楚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尤其是在皇帝面前,更要绷紧脑子里的弦,“祸从口出”这种事发生率最高的便是在皇帝面前。

    所以李世民提到侯君集后,李素垂头不发一语,仿佛泥塑木雕一般,浑然物外双目无神,一脸神思无归,当真缥缈得很。

    李世民说了半天,却见李素毫无反应,不由有些愠怒,于是狠狠瞪了他一眼。

    “子正,何故不语?”

    李素垂头道:“陛下,侯大将军能否入凌烟阁,恕臣无法进言,此为陛下圣心决断之事。”

    李世民似笑非笑道:“你与侯君集交情匪浅,纵然嘴上不敢说,心里还是很希望他入凌烟阁的,对否?”

    李素笑了:“是,陛下。臣毕竟与侯大将军有交情,所以难免有私心,这也是人之常情,侯大将军若能入凌烟阁自然最好,臣私心所愿也,若不能入,也是正常,毕竟侯大将军曾经参与过谋反……”

    李世民笑道:“你尽管直言,朕许诺你,今日不论你说什么,朕皆不加罪。说说看,侯君集入凌烟阁或是不入,两者利弊如何?”

    李素总感觉这话是在给自己挖坑,仔细端详了一下李世民的脸色,以他的微末功力当然看不出任何端倪,想了想,道:“陛下若准许侯君集入凌烟阁,传出去自然对陛下的名声有好处,天下人皆会说陛下胸襟广阔,气度博大,当年造过反的臣子不仅没有被杀头,陛下反而不计前嫌让他入了功臣画像,此事传遍天下,陛下‘仁义’二字是决计跑不掉了,更何况,侯君集有帅才,统兵驭将,可拜上将军,一人可抵十万雄师,他所需要的,却只不过是陛下的一纸恩泽,陛下何乐而不为?”

    李世民笑得意味深长:“如此说来,子正还是希望侯君集能入凌烟阁?”

    李素摇头,道:“陛下,臣还没说完,刚才那番话说的是‘利’,臣还没有说‘弊’。侯君集若入凌烟阁,陛下当然会给天下人留下‘仁义’的好名声,可是难免也会让人轻慢了大唐的律法,一个造了反的人都能轻易被宽恕,还能入凌烟阁功臣画像,那么天下人难免会猜疑,造反的成本如此低廉,付出的代价如此轻微,为何不能起而效之?反正有例在先要不了命,长此以往,对社稷实非好事,此为弊也。”

    李世民露出惊讶的表情,道:“难得听到子正说话竟如此不偏不倚,朕以为你会不顾一切替侯君集说项……”

    李素笑道:“社稷为重,私交为轻,臣当初救侯君集的原因,是不想看到大唐因内耗而痛失良将,今日臣所言者,也是为了大唐社稷,尽臣子的本分,将利弊剖析于陛下阶前,如何决断自有陛下圣心独裁。”

    这句话委实说到了李世民的心坎里,如今朝堂的大局面虽说看起来君圣臣贤,可是立国数十年来,朝堂里终归出现了一些不太好的苗头,比如不分黑白一味逢迎上意,比如贪污受贿等等,李素站在李世民的立场上说出这番话,无疑令李世民感到分外欣慰。

    “子正果然长大了,相比当年那个经常闯祸,棱角分明的李子正,如今的子正确令朕尤喜之,甚善。”李世民欣然笑道。

    “臣只是尽本分而已。”

    李世民忽然叹道:“‘本分’二字,如今朝堂上的人能记得的可不多了,立国不到三十年,朕已察觉朝中渐生暮气,长此以往,焉知国祚可比前隋乎?有些事情,朕这一代恐已无暇解决,只能寄希望于下一代帝王了。”

    李素垂头没答话,这话不好接,说浅了完全是废话,说深了直指朝堂时弊,无意中又会树敌。

    李世民原也没指望李素搭话,二人沉默片刻,李世民的神情忽然有些意兴阑珊,懒懒地挥了挥手,道:“时辰不早,城门已关了,朕予你一面牙牌,令羽林禁卫送你出城吧。”

    “是,臣告退。”

    李世民顿了顿,又道:“侯君集究竟入不入凌烟阁,朕再思量几日,立功臣画像是你提出来的,有什么合适的人选不妨拟个奏疏呈上来,朕再参详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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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日后,凌烟阁功臣画像一事无可避免地在长安城的权贵圈子里传开了。

    一石惊起千层浪,长安城的权贵们顿时炸了锅。

    功臣画像可非比一般,这是世代都将传延下去的荣耀,抛开功勋们个人的名声爵位不提,说得更实际一点,开国功臣的功绩影响着家族的兴衰,只要大唐没有被灭国,这些开国功勋们的后代便注定一代一代享受荣华富贵,而功臣画像,则是一道保护后代不被除爵削官的护身符,先辈画像供于凌烟阁上,未来的大唐皇帝怎会对功勋的后代寡恩?哪怕是犯了造反的大逆之罪,仅凭这张画像也能免去死罪。

    这道护身符对如今长安城里的权贵来说,实在太重要了。

    作为凌烟阁功臣画像的提议者,李素也跟着蹭了一下话题热度,这几日家里的客人莫名多了起来,而且客人们很有礼貌,没一个空手登门的,打着庆祝李家正室夫人有身孕的幌子,将一车车的礼品送进李家的库房,李家莫名其妙发了一笔横财。

    又过了两天,程处默来了。

    相比这几日彬彬有礼而且很多礼的客人们,程处默可谓客人中的一股清流,非但空手上门,而且进门就大声吆喝上酒上菜,酒必须是烈酒,菜必须是李家厨娘的拿手菜,大爷般横刀立马坐在李家的前堂内,吆五喝六非常欠抽,要不是害怕程咬金那老流氓拎斧子上门跟他聊人生,李素早下令让部曲们把程处默扔出去美化环境了。

    盘腿坐在前堂内,抬头看了看天空的烈阳,李素眯了眯眼,笑道:“大清早的跑来我家喝酒,你可真会赶时候。”

    程处默吃得满头大汗,几乎不用筷子,端起盘碟朝毛茸茸的大嘴里一划拉,一盘菜便入了肚,然后再单手拎起酒坛,狠狠灌一大口酒,龇牙咧嘴半晌,长长呼出一口气,舒坦的直哼哼。

    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程处默一边埋头大吃,一边道:“准备一下,我再吃几口便罢手,咱们去长安城。”

    “去长安城作甚?”

    程处默抬头朝他咧嘴一笑:“俺爹请你府上一叙,天大的面子,叫我亲自来请。”

    李素吓了一跳:“程伯伯他……有事找我?”

    程处默翻了个白眼:“废话,大老远的把你请去长安城,难不成我爹邀你进城晒太阳么?”

    李素眨眨眼,程咬金主动相请,可以肯定绝不是什么喜闻乐见的事,自打认识程咬金那天起,李素便发觉无论讲道理还是哄骗敲诈勒索等等各方面,自己都不是程咬金的对手,所以一旦程咬金放出召唤术,李素首先要给自己做好被抢劫的心理准备。

    “带礼品吗?”李素萌萌地眨着大眼注视程处默。

    “啥?”程处默一脸懵然。

    “中秋刚给你府上出了一回血……不,送了一回礼,程伯伯不会又要礼品吧?说实话,我家最近很穷……”李素弱弱的哭穷。

    程处默大手一挥,豪爽地道:“不用,来之前我爹说了,咱两家交好,繁文缛节尽可免了……”

    李素刚松了口气,谁知程处默又道:“……不过我爹又说了,登门不带礼品是他客气,做晚辈的不能顺杆子往上爬,还是要稍微意思一下的,你家绿菜长得好,挑几样顺眼的拉两车,还有前几日中秋时你给我家送的胡饼,我爹说味道还行,拉半车给他消个暑,嗯,还有你家的厨娘,开个价,程家买下了,让她到我家做菜去,以后我爹嘴馋时就不必大老远出城横扫你家了……”

    李素越听脸越绿,最后瞪起眼睛怒视程处默,目光很决绝,大有当面死给他看的架势。

    程处默也觉得有点心虚,老脸一红,讷讷道:“不是我的主意,是我爹吩咐的,子正贤弟若觉得不合适,厨娘就暂时不必送去了,不过绿菜和胡饼是一定要的,否则我爹说会打断我……们的狗腿。”

    老流氓活到这把岁数,脸皮什么的恐怕早已如臭皮囊一般毫不在乎了,打劫晚辈堂堂正正大义凛然,缺德至斯居然还能活到寿终正寝,实在是对“恶有恶报”这句话最有力的打脸。

    “程伯伯既有所命,我便从了吧……”李素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斜睨了程处默一眼,道:“还有,那玩意不叫‘胡饼’,它叫‘月饼’,中秋赏月时吃它算是应个景儿……”

    程处默大手一挥:“好吃的东西怎能只在中秋吃?这不合适,不挑了,就叫胡饼,什么时候想吃就能吃。”

    嗯,很好,很符合程家务实的家风。

    …………

    打不过抢劫犯时,就要学会老老实实认栽,并且尽量说服自己享受被抢劫的过程。

    两辆牛车满载绿菜,跟着李素和程处默进了长安城。

    车行到朱雀大街程家大门前,李素和程处默刚下马,门内便听到一声狂放的大笑。

    “哈哈哈哈,小后生来就来吧,还如此多礼,老夫却之不恭,便赏你个面子收下了。”

    一身短衫打扮,胸口敞开露出黑乎乎胸毛的程咬金大步从门内走出来,无视李素的行礼,把他当成透明般略过,径自跑到牛车前,开始……验货。

    绿菜,月饼,验过货后的程咬金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朝李素和程处默身后一扫,发现随从里面没有女人的身影,程咬金脸色一变,扭头望向程处默:“……厨娘呢?”

    “啊?”程处默求助地望向李素。

    李素两眼望天,不理不睬。

    俩都不是好货,突然好想看看父子相残的画面……

    程咬金果然没让李素失望,见程处默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顿时怒了,暴起身形一记鞭腿,门口众人眼睁睁看程处默一声惨叫然后放飞了自我。

    拍了拍手,程咬金脸上又露出了春风般和煦的笑容。

    “后生莫理他,小畜生最近蹦达得欢实,老夫早想找个机会拾掇他了,今日恰逢其时,哈哈,走,咱们进去。”

    李素一脸惶恐,不由自主跟着程咬金进了门。

    前堂跪坐下来,屁股还没坐稳,便听到堂外廊下有下人禀报,几位老将军来访。

    程咬金眯着眼嘿嘿一笑,大喇喇挥了挥手,道:“不见!让他们滚!”

    “啊?”李素大吃一惊。

    礼仪之邦的高层将领之间来往,居然还能这样操作?

    以后程老流氓杀来太平村,自己是不是也可以这样操作?

    几番犹豫,李素决定闷声发财,进了程府等于当了匪徒的肉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就不要再多嘴给自己惹麻烦了。

    很显然,程咬金这位主人说的话并不太管用,很快程府前院便传来一阵怒喝声,叫骂声。

    “程老匹夫安敢如此无礼,以为老夫马槊不利乎?”

    “老匹夫滚出来!门外逐客,岂是待客之礼,一把年纪活狗肚子里去了!”

    程咬金也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道:“门外哪个老杂碎在编排老夫?敢在我程家放肆,不怕老夫活劈了你们么?”

    话音刚落,堂外接连传来几声怒呸,然后,几道魁梧健硕的身影出现在前堂门外。

    都是老熟人了,李绩,牛进达,还有一位黑脸髯须的老汉,却是不常来往的鄂国公尉迟恭。

    尉迟恭也是跟随李世民打江山的开国老将,而且是李世民的铁杆爱将,不仅如此,尉迟恭在唐朝以后一千多年里的名气长盛不衰,可谓永不过气老网红,每逢年节,家家户户大门上贴的两位门神里面,其中一位的原型便是尉迟恭,另一位则是已经去世的秦琼。

    李世民得天下不仅占尽天时地利,更重要的是收揽了一大批当世英雄豪杰,麾下的将领一个比一个猛,尉迟恭无疑便是其中的翘楚。当然,能被李世民引为铁杆爱将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义无反顾参与了玄武门之变。

    尉迟恭不但参与了,而且还是李世民的头号打手,玄武门之变时,李世民的亲弟弟齐王李元吉就是被尉迟恭亲手射杀的。

    作为头号功臣,尉迟恭的脾气也不小,贞观初年时屡屡与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当面冲撞,后来甚至还敢对江夏王李道宗动手,一拳差点将李道宗的一只眼睛废了,正因为这一场风波,令李世民差点对尉迟恭动了杀心,尉迟恭也意识到自己恃功而骄犯了帝王的忌讳,被李世民臭骂一顿后终于洗心革面,从此低调做人。

    贞观十七年时,尉迟恭年迈体弱,遂上疏告老,李世民答应了他的请求,并封他为“开府仪同三司”,允许他五天上一次朝,现在的尉迟恭算是离退休高级老干部。

    尉迟恭说是低调收敛,其实也只是在李世民面前而已,在别人面前他的脾气仍然不小。李素多年前便认识他,叔叔伯伯的也叫得甜,不过大多数时候李素不大敢跟他有太多来往,因为这人的脾气实在是……

    “程老匹夫安敢慢待我,且先与老夫走上三百回合再说话!”尉迟恭一脚跨进前堂,指着程咬金的鼻子怒喝道。

    程咬金哈哈笑道:“老夫自己的府邸,想见谁不想见谁,全凭老夫心情,今日老夫就是没心情见你们几个老杂碎,咋地?”

    尉迟恭勃然大怒,挥拳便朝程咬金打去,程咬金也动了怒,举臂一架,封住尉迟恭的拳路,两位年纪加起来一百多岁的老不修就这样在前堂内大打出手,场面分外精彩。

    李素擦了把额头的冷汗,非常识时务地倒退好几步,远离暴风雨中心,顺便朝一旁观战的李绩和牛进达行礼。

    李绩和牛进达显然涵养比尉迟恭好多了,二人气定神闲地并排站在一起,李绩甚至含笑与牛进达讨论程咬金的拳法漏洞。

    至于前堂外面的程府管家和下人们,则表现得比李绩二人更淡定,看来程府隔三岔五的打架斗殴事件已将程府上下的神经熬练得非常坚韧了。

    观战一阵后,李绩扭头望向李素,笑道:“你家夫人可还安好?老夫昔日部将前几天送了一些礼,里面有几株年份久远的茯苓,还有一些陈皮和砂仁,稍停派人去老夫府上取来,给你夫人服了,有止呕安胎之效。”

    李素急忙应是。

    李绩又道:“这是你李家的头胎,你可小心侍候着,没事就别往外蹦达了,偌大的爵位将来没个后人继承,你说冤不冤?”

    李素苦笑着指了指堂内鏖战正酣的程咬金,轻声道:“外甥也不愿出门,今日是程伯伯强行请我来的,也不知有何事……”

    李绩目光闪动,顿时露出了然之色,笑骂道:“这老匹夫,一把年纪了还算计晚辈,越活越回去了!”

    李素满头雾水道:“舅父大人知道是何事?”

    李绩摇摇头,没明说。

    舅甥说话间,堂内程咬金和尉迟恭的战况已陷入胶着僵持之态,不过这种“胶着僵持”的画面很难看。

    好好的打架斗殴拳来掌往,正是招式精彩身手高妙,看在眼里也不失赏心悦目,谁知李素与李绩聊天的几句话功夫,堂内打架的二人不知为何竟变了招式,只见程咬金狠狠揪着尉迟恭的头发,而尉迟恭则死命拽住程咬金的胡须,二人疼得龇牙咧嘴,正是相对泪眼无语竟凝噎,活像一对相爱多年悲剧收场的老基友。

    “老匹夫你松手!”

    “出招如此下作,你丢不丢人?你先松手!”
正文 第八百五十五章 不平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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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眼里的爱人是顶天立地的,他能当得起世上一切美誉,他无所不能,他甚至小裤衩都不必穿就能拯救世界。

    东阳眼里的李素也是如此,李素曾经做过的功绩她一件一件如数家珍,越说底气越足,越觉得李素没上功臣画像简直是天下第一不公。

    说她盲目也不至于,李素立过的功劳太多,如果不考虑论资排辈的因素在内的话,他完全有资格上功臣画像的。

    可惜东阳的义愤填膺并没有得到李素的回应。

    李素像滩烂泥般瘫在东阳的香榻上,从桌上的果盘里挑了个李子狠狠咬了一口,然后呸呸呸的吐了出来。

    “这是用来供你家道君爷爷的吧?老得都快烂掉了……”李素一脸不满地瞪着她。

    东阳的表情更不满:“跟你说正事呢,又扯到哪里去了!”

    “正事明早去办公室跟我秘书预约……”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阳气坏了,一把将他揪起来:“这些年立了那么多功劳,哪一桩不是造福苍生社稷?功臣画像是千古扬名的好事,凭什么他们能上你却不能上?这是什么道理!我看这功臣画像才是真正伤了功臣的心。”

    “因为他们年纪大啊……”李素漫不经心地回道,一边说一边在果盘里挑挑拣拣,又拈了颗山楂咬了一口,五官顿时拧巴成痛苦的一团。

    “哎呀,酸!你家负责水果采购的是谁?叫人拖出去抽死,肯定在里面贪污了,抽死绝不冤枉。”

    东阳哼道:“这时节都快入冬了,能吃上水果已然是命好,也就你吃刁了嘴,还好意思挑三拣四。”

    “胡说,我无产阶级来的,从小苦孩子出身……”李素终于对果盘没了兴趣,转过头仔细打量着东阳,搬着她的脑袋端详了一阵:“……脑袋上插三支簪子啥意思?你拿自己脑袋当香炉给道君上香呢?不左不右不对称,排列不整齐,你想气死我?”

    说完直接将螓首正中间的簪子拔掉,李素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对称才是真正的美,整齐才是真正的景色,你看,拔掉多余的那支簪子,你整个人瞬间变得绝色倾城,不可方物……”

    东阳噗嗤一笑,横了他一眼:“难得听到夫君您赞我一句,妾身还以为自己已是年老色衰昨日黄花,蒲柳之姿不入夫君的眼了呢……”

    “你才二十多岁,这辈子才刚开始,正是人生芳华之年,跟‘年老色衰’有啥关系?”

    “行了,莫再说肉麻话,倒教我不好意思了。功臣画像的事你难道不想争一争?这可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事关李家子孙世代福祉恩荫,我知你性子淡泊,无心名利,但总归要为你的子孙后代多挣点名声?你夫人肚里怀着的那个可指着你呢,要不……明日我进宫跟父皇说说?”东阳试探着道。

    “别,千万别,让我上功臣画像就是害了我,给我留条活路吧,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太出风头了不是好事,说得更严重点,也许会给我的子孙后代埋下隐祸。”

    东阳叹了口气,不甘地哼了哼。

    如今的她已完全投入到李素妻子的角色里去了,平日性子温和恬淡,可一旦遇到对李素不公的事,她便会莫名发火。

    “由得你吧……”东阳无奈地叹道:“我知你性情淡泊,估摸也确实对功臣画像毫无兴趣,我只是觉得不公,明明你可以名列其中的……”

    李素笑道:“你父皇其实也当面提过此事,我也拒绝了,我的兴趣从来不是出名升官,如果我真志在于此,很多年前我便功成名就了。”

    东阳白了他一眼,叹道:“你若无意便罢了,难道我还能绑着你去争那功臣画像?”

    李素摸着下巴沉思:“如果上了功臣画像能换很多钱给我,倒是可以争一争,毕竟我对钱这个东西很有亲切感……”

    东阳气得狠狠拧了他一下:“掉钱眼里了!这话你敢当着父皇的面说,看他不抽死你!”

    “没钱就别提这事了,娘子说点别的吧,比如忏悔一下最近有没有给道君添麻烦什么的……”

    东阳哼道:“我终日不出道观,能给道君添什么麻烦?”

    顿了顿,东阳神情忽然浮上几许忧色,道:“说起麻烦,高阳恐怕最近有些麻烦了……”

    “她丢钱了?”李素关心地问道。

    “…………”

    好忧伤,现在跟他聊天已跟不上节奏了……

    “两年前,高阳跟一个名叫辩机的和尚有些……”东阳难以启齿。

    李素点头:“这个我早知道,甚至劝过她,看来她并没有听进我的劝告。”

    东阳无奈地道:“也不知那和尚究竟哪点吸引她,眼见她越陷越深,而且她与那和尚的来往愈发肆无忌惮了,有时候编个还愿的借口在寺庙里一住就是十天半月,与那和尚终日厮混一处,她的夫君房遗爱太软弱,居然不闻不问,夫妻二人各自寻欢……”

    李素苦笑道:“这样其实也不错,强扭的瓜不甜,既然殊无爱意,维持着名分也罢。”

    东阳苦涩地道:“若是一直维持这种关系倒也相安无事,我也理解高阳的苦楚,可她却越来越放肆,寺庙终于传出了风声,风声似乎已传到了房家,宰相府里闹出这等传闻,房家上下都抬不起头,恐怕过不了多久便会传到父皇的耳中,那时高阳的麻烦可就大了……”

    李素皱眉道:“高阳公主不知风月之事背后的凶险?”

    东阳愁苦叹道:“她只顾与那和尚花前柳下吟风弄月,哪里顾得身外之事?当初父皇将她指婚给房家她便一万个不情愿,好不容易找了个体己解语的和尚,能说会道又长得俊俏,她被那和尚迷得昏头转向,怕是连命都不要了……”

    李素沉吟半晌,道:“此事既然有了风声,恐怕已无法挽回了,高阳和那和尚的事迟早会事发,这种事若被人正式搬上台面,便是人头落地的下场,绝无转圜余地,你这几日将高阳叫来多陪陪她,开导她,给她阐明利害,此时若能决然与那和尚断掉一切关系,或许那个名叫辩机的和尚尚有一线生机,否则……”

    “若她还是不肯听呢?”

    李素叹了口气,道:“那就是她自己作死,谁也没法救了,自己埋下的恶因,自己一步步走向悬崖,拦都拦不住,你教旁人怎么办?”

    东阳急道:“你主意多,能想想办法化解吗?”

    李素苦笑道:“我救的人通常都是愿意被我救的人,她自己一头栽坑里不愿出来,我能有什么办法?”

    东阳凄然道:“生在帝王家,总是万般无奈,高阳当初很羡慕你和我,她觉得我们有勇气抗争,而且最后的结果也不算差,正因为亲眼见到我们的经历,或许她便有了效仿的心思,说到底……是我们害了她。”

    李素不满道:“各人有各人的缘法,这种事岂能仿效?老实说,当初我们抗争你父皇之所以得到不算坏的结果,首先便掺杂了许多运气的成分,其次是我们很低调,不像她这般肆无忌惮的张扬,如今她埋下的恶因比我们当初严重得多,更重要的是……”

    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李素傲然道:“那个叫辩机的和尚有我这般聪明机智么?‘大唐英杰’,‘国之柱石’,岂是区区一个翻译天竺经书的和尚能比的?”

    东阳顾不得唾弃李素的自吹自擂,泫然欲泣地看着他,道:“真没有法子救她么?”

    “救她没问题,就算我不救,你父皇也不会将她论死罪,不过那个和尚,我可真没法子救了,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低点情有可原,那和尚是个大男人,高阳没考虑到严重的后果,他难道也没考虑过么?只顾着吟风弄月,不知担当,今朝有酒今朝醉,这种人被一刀剁了一点也不冤枉。”

    ******************************************************************

    晋王府。

    夜已深了,李治蜷着腿盘坐在正殿内,案上烛火昏黄,凑着微弱的光亮,李治正专注地读着《六朝写本残卷》,这是一本对老子道德经注释方面的书籍,李治看得很用心。

    冯渡被刺一案尘埃落定,在李素的运作筹谋之下,李治成功地洗清了嫌疑,顺便狠狠踩了魏王李泰一脚,并且博得李世民更深的宠爱。

    一场暗战,定鼎乾坤,成功翻盘逆转。

    李治深知胜利得来不易,这次亲身经历的暗战更让他体会到朝堂争斗的凶险,于是大婚之后,李治主动拾起了书本,开始苦读经义。

    女人一夜之间便能突然成熟起来,而男人的成熟往往要用一生的时间,李治如今的状态只能说,他朝成熟的方向跨了一步而已。

    夜凉如水,时已深秋,夜风带了几许凛冽的寒意呼啸入殿。

    李治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然后揉了揉眼睛。

    一件毛氅轻轻搭在他肩上,李治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却是武氏。

    “殿下,夜已深沉,不如早点歇息去,学问之事非一朝一夕之功。”武氏柔声道。

    李治皱了皱眉,这种关心的语气出自他的王妃王氏倒合适,可武氏这个身份,在这种时候说出来,未免有些僭越了。

    “多谢武姑娘关心,夜深了,你也去睡吧。”李治语气有些冷淡地道。

    武氏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之色,终于还是展颜笑道:“是,殿下早些歇息。”

    说着武氏屈膝一礼,缓缓朝殿门外退去。

    李治从书本中抬起眼,看着武氏悄然退去的身影,眉头皱得更紧了。

    容留武氏在王府为幕僚,有利也有弊,最近几日的相处,李治愈发肯定了自己的看法。

    这个女人城府很深,而且很善于制造机会,利用机会,可她的行为却表现得很坦荡,甚至丝毫不掩饰地表现出她的野心。

    她要在晋王府占据一席之地,不仅是立足,而且她要做到王府内无人可替代。

    于是从李世民赐王府宅邸开始,武氏便时时刻刻表现自己的长处,从李治大婚的筹备,到王府初建时的府中各种人事安排,甚至包括值夜禁卫的巡逻路线以及王府后院王妃宫女的吃住用度等等,润物无声之间,她全部插手了,可让人无可奈何的是,她插手的每一件事都没有出过纰漏,经手的每一件事都非常完美,令李治一边提防却又不得不重用她。

    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的,人才就是人才,扔到任何角落都阻挡不了她的闪亮。

    兴许是受了李素的影响,李治也不太喜欢有野心的女人,武氏做得越完美,李治便越有戒意,如今正是与魏王争夺太子之位的关键时刻,身边留着这么一位野心勃勃的女人,李治总觉得不舒服,不争气的是,偏偏这个女人自己用得很顺手,有她在,给自己解决了太多棘手且繁琐的事情,李治实在离不开她。

    这种矛盾的心理下,李治每次见到武氏时,内心的感受委实颇为复杂。

    武氏婀娜的身影已快走出殿门了,李治不知想起什么,忽然叫住了她。

    “武姑娘,且请留步。”

    武氏脚步一顿,转身垂头:“殿下有何吩咐?”

    李治眼中闪过一丝玩味的笑意,道:“凌烟阁功臣画像的事,你听说了吧?”

    武氏仍垂着头道:“是,我听说过。”

    李治眼睛眯了眯,当初在大理寺探望他时,武氏的自称是“奴婢”,如今她的自称是“我”,可见她骨子里其实是有傲气的,而且对自己的定位非常清晰。

    “凌烟阁功臣画像是子正兄向父皇谏言而设,可今日父皇却告诉我,功臣画像上并无子正兄一席之地,武姑娘觉得此事公允否?”

    武氏抬起头,美目飞快眨了眨:“殿下觉得公允,那便是公允了,殿下若觉得不公允……只能上疏陛下,为李公爷争一争。”

    李治缓缓道:“我问的是你的意思,你觉得公允吗?”

    武氏想了想,摇头道:“我觉得,李公爷不上功臣画像,委实很公允。”
正文 第八百五十六章 功臣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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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臣画像的话题其实并不敏感,长安城里很多权贵明里暗里都在议论着这件事,李治对武氏扔出这个话题,看似轻飘飘闲聊一般,但以武氏如今的智商和阅历,显然不会白痴到以为李治真的只是跟她闲聊。

    所以武氏的回答是在短时间内经过深思熟虑的,她要达到的效果不仅要迎合李治的想法,更要一鸣惊人,从而得到李治的重视。

    作为幕僚,这是必须具备的基本功。

    武氏如今在晋王府的处境不算好,敏感细致如她,自然早就察觉到李治对她有戒意,这种戒意是无法避免的,是她自己种下的因,只因当初投奔李治时她表现得太急躁了,而且又是李素府上过来的,终究给李治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冒进,不忠等等。

    要扭转这些坏印象实在太难了,武氏从进晋王府第一天起便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她处理的每一件事都可以称得上完美,为人也非常低调谦逊,从不露出锋芒,在王府其他人眼里,这位女子能辅佐晋王殿下,简直是晋王天大的福分。

    可是,唯独李治却偏偏不领情,对她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哪怕武氏处理的事情再漂亮,看在李治眼里顶多不咸不淡地点点头。

    这样的处境对武氏来说,无疑是非常危险的,随时有被扫地出门的可能。

    戒意难以消除,只能多图表现,慢慢扭转李治的看法,于是武氏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一如既往地低调谦逊,她很清楚,李治是她努力开辟出来的唯一的一条路,不论往前迈多少步,她的身后都是万丈悬崖,她已没有退路了。

    “公允?何来公允可言?”李治眉头皱了起来,显然武氏的回答令他很不满意。

    武氏垂头,不慌不忙地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李公爷今年才二十多岁,同在功臣画像上的人不是治世名臣就是开国老将,李公爷若上了功臣画像,殿下觉得对李公爷是件好事?”

    这个答案不错,李治脸色终于微微缓和。

    “照你的说法,只因为年轻便可以妄视这个人为大唐立下的功劳了?功臣画像若按年龄论功绩,这个画像有什么意义?汉朝时骠骑将军霍去病年仅十七岁便率轻骑北击匈奴王庭,受封冠军侯,战国时甘罗十二岁拜相……”

    李治仍不甘心,不停地絮叨。

    没等他说完,武氏叹了口气,悠悠道:“殿下所列举的人,没有一个得以善终。”

    李治的话头戛然而止,脸色顿时有些难看了。

    “殿下,事实就是这样,少年锋芒毕露终非祥兆,李公爷是不世出的英才,更识时务,我在李公爷府上待过两年,亲眼所见李公爷一年比一年内敛,他的锋芒像一柄利剑,该露出锋芒时一定会出鞘,饮血之后必然回入鞘内,真正的名剑,从来不会一直袒露在外人面前,绝大多数时候,剑都是老老实实待在剑鞘内的,除非遇到有资格让它出鞘的敌人,殿下,这便是李公爷的为人之道,不再少年时,内敛才能让人走得更远,隐藏锋芒才是对名剑最好的爱护。”

    李治若有所思地点头。

    “不说不觉得,你这么一说……子正兄确实好几年未见他露出过锋芒了,整天懒懒散散人畜无害的样子,我经常说他越来越像权贵家中的纨绔子弟了,就连他为我谋划的一些事情,也总是躲在后面谋划,绝不暴露自己,如此说来,他……在内敛锋芒?”

    武氏笑了:“是的,我自问见过天下无数聪明人,李公爷无疑是最聪明的一个。”

    李治饶有兴致地盯着她:“你很了解他?”

    武氏脸一红,摇摇头:“我若了解他,就不会从他府上出来投奔殿下了。事实上,这一年来,他越来越高深莫测,没人知道他整天躺在院子中间的银杏树下发呆时究竟在想什么,可以肯定的是,他想的事情一定比我看得更高更远,我之所谋,不及李公爷之万一。”

    李治沉默半晌,忽然笑道:“我虽对你了解不多,但我也能肯定,当初你在子正兄府上时,你必然想过当他的女人,甚至无名无分也愿意,不过子正兄拒绝了你,对吗?”

    武氏一惊,俏脸先红后白,渐渐浮上几许羞愤之色。

    “殿下向李公爷打听过我?”

    李治笑道:“不须打听,武姑娘,你城府虽说颇深沉,但终究还是比子正兄逊色一筹,他如今的年纪知道内敛锋芒,而你,却似乎并不懂这个道理,而且,你的脸上已暴露太多秘密了。”

    看着羞愤不已的武氏,李治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起来,眼睛盯着她的脸,缓缓道:“我不知你以前是如何行事的,但你既然决定辅佐我,便要立些规矩,简单的说,我和子正兄差不多的性子,眼里容不得伤天害理的做法,尽管不择手段更容易达到目标,可我此生所求者除了权力,还有俯仰无愧天地的本心,我这一生不论能不能当上皇帝,都希望自己的手是干干净净的。周公定礼,孔孟制儒,世间万事万物,总归有个不违仁义的法度和规矩,这也是我的规矩。”

    武氏一凛,迅速收起了脸上的羞愤之色,垂头恭顺地道:“谨记殿下所训,绝不相违。”

    李治笑道:“如此甚好,武姑娘莫怪我鲁莽,凡事丑话说在前面比较好,咱们先立下规矩,日后赏功罚过有个凭据,总比不教而诛合适,换句话说,嗯……‘勿谓言之不预也’。”

    武氏沉默片刻,苦笑道:“殿下,我并无害人之心,决意辅佐殿下是我真心所期,只求以一己才智换得安身立命。”

    李治笑道:“子正兄常说人与人之间重在‘沟通’,这个词儿有些绕口,却很有道理,你看,咱们以前隔阂重重,今日当面‘沟通’以后,误会也好,隔阂也好,是不是少了许多?”

    武氏强笑道:“是。”

    李治若有深意地道:“你若不负我,安身立命有何难哉?”

    …………

    走出正殿,站在殿外长廊下,凛冽的寒风吹拂而过,武氏无声地哆嗦了一下,随即露出复杂的苦笑。

    明明已离开了泾阳县公府,可为什么总感觉仍未逃离他的阴影,反而越来越大?

    *****************************************************************

    贞观十八年十月初三。

    太极宫忽然传出了旨意,经由尚书省颁布,传封天下。

    天子设凌烟阁功臣画像,以彰昔日开国功臣从龙定鼎之功,立画像于太极宫凌烟阁上,忧思故往袍泽,彪炳存世文武。

    功臣画像共立二十四人,由当世名家阎立本奉旨描绘,二十四位开国文武功臣全身像皆俱,并享大唐君王世代香火供奉。

    这道旨意一出,天下皆凛。

    十月初四,太极宫钟楼敲钟召集在京文武官员,四品以上文武官员着朝服入宫,于凌烟阁前的广场上排班站定。

    深秋的寒风卷起地上的枯叶,在半空中旋转飞舞。

    李世民穿着龙袍,神情庄重地站在凌烟阁前的一尊四方大鼎前,负手仰头阖目,似乎在追忆过往的峥嵘岁月。

    身后近千名朝臣垂首恭立,广场上一片黑压压的人群却鸦雀无声。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倒流,流回了当年金戈铁马纵横天下的岁月中,那时的群雄并起烽火漫天,那时的义军遍地共逐失鹿,那时的一幕慕英雄驰骋疆场,英雄迟暮逝去……

    俱往矣,昔日的英雄袍泽何在?

    李世民独立秋风中,赫然发觉,天下的英雄如今只剩了他一人。

    缓缓转过身,李世民看着身后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庞,心底忽然浮上深深的寂寞。

    肝胆相照的袍泽弟兄,有些已逝去了,有些还活着,无论死去的还是活着的,袍泽终究还是变成了君臣。

    此刻的心情,似乎比秋风更萧瑟。

    一名宦官捧着一卷明黄色的圣旨,清了清嗓子后,向前走了两步,正打算展开圣旨念诵,李世民不知想起了什么,朝宦官挥了挥手,淡淡道:“着令……泾阳县公李素宣旨。”

    宦官一愣,显然李世民的决定太出乎意料,随即马上躬身行礼,尖着嗓子扬声道:“陛下有旨,着令泾阳县公李素上前宣旨——”

    话音方落,人群里传来一阵窃窃的议论声,李素原本眼观鼻,鼻观心低调地肃立在人群中,听到宦官传召不由呆了片刻,随即屁股上不知被谁踹了一脚。

    “瓷嘛二愣的,还不赶紧上去,天大的便宜让你捡着了。”

    无需回头都听得出是李绩的声音,李素终于回过神,急忙躬着身子快步朝前走去。

    一边走一边思索李世民的用意,很快李素就想明白了。

    一来凌烟阁功臣画像本就是李素提议所设,二来,这些日子关于他李素究竟能不能上功臣画像在长安朝堂引起了很大争议,李素这个人委实称得上是大唐立国近三十年来的一朵奇葩,最让人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年纪如此小,却为大唐立下了如此多的功劳,认真历数他立过的功绩,无论是造火器,守西州,引稻种,或是奉旨平乱,献策无数……功绩太多,加起来丝毫不逊于任何一位开国功臣,可惜的是,李素的年纪太轻,更不是高祖起义时的从龙之臣。

    原本有资格名列功臣画像,终究败给了时间,李世民此刻让李素当着满朝近千朝臣的面宣旨,这里面多少有些补偿的意思,而今日立功臣画像的仪式上,李素宣旨这件事也将被史官记入史册之中,更为李素将来辅佐下一任帝王埋下了伏笔。

    想通了这些,李素的脚步终于坚定踏实了,越过群臣,迈上石阶,李素垂手站在李世民面前。

    李世民望着他,微微一笑,道:“子正,设功臣画像由你而起,你来念这道圣旨也算是有因有果。”

    李素躬身道:“臣遵旨。”

    接过宦官双手捧过来的黄绢圣旨,李素坦然一笑,镇定地将圣旨缓缓展开,抬头朝面前千名朝臣环视一眼,扬声念诵道:“……自古皇王,襃崇勋德,既勒铭於钟鼎,又图形於丹青。是以甘露良佐,麟阁著其美,建武功臣,云台纪其迹……”
正文 第八百五十九章 随军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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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出有名方为正义之师,东征的圣旨对于出征的理由却并没有说太多,只提了一句高句丽“不臣”,“不臣”就是“失臣礼”,失臣礼就必须征伐它,很霸气的理由。

    东征高句丽的旨意刚下,长安城朝野全部动了起来。

    城外左右屯营十万兵马整装待发,户部官员连夜调拨粮草,大军未发之前,户部组织的二十万民夫已满载粮草上路了。

    李世民一道东征圣旨,整个天下似乎都繁忙起来。

    这次东征可谓声势浩大,李世民欲毕其功于一役,不仅调动了京城左右屯营的十万大军,而且还调用江,峡,淮,岭等诸府的府兵计十万余,此外还有营州,松漠都督府的边军计五万,平卢,卢龙镇的地方团练武装,甚至包括突厥,羌,鲜卑等异族蕃兵,各卫各府共计三十万大军,可谓倾举国之力。

    领军的将领方面,刑部尚书张亮为平壤道行军大总管,领水师两万,英国公李绩为辽东道行军大总管,二人分别为水陆主帅,余者如牛进达,程咬金,李道宗,薛万彻等将领皆随军出征,各领一军。

    户部兵部忙着调拨粮草军械时,太极宫又发了一道圣旨。

    这道圣旨可谓意味深长。

    皇帝御驾亲征,自然要留下最信任的人留守长安监国,圣旨上指明监国之人为晋王李治,辅臣为长孙无忌,房玄龄,高士廉等。

    这道圣旨令人震惊的程度不亚于东征。

    自古皇帝亲征,留皇子在京城监国,这是常态,可李世民选择的皇子竟然是李治,排在李治前面的魏王李泰竟一字不提,这就不得不令朝野上下猜疑揣度了。

    监国的皇子可不是随随便便拎一个出来的,对外而言,有资格监国的皇子必然是东宫太子,如果不是,那么他也有八九成的希望即将成为太子,如果最后当上太子的人不是他,那么新君登基之后,他的下场必死无疑。

    李世民如此宠爱晋王李治,自然不可能希望看到自己驾崩之后李治被新君害死,那么,剩下便只有一种可能了,——晋王李治日后成为太子的可能无限大。

    对混迹朝堂官场多年的朝臣们而言,这道圣旨产生的影响和动荡比东征更强烈,东征可胜可败,无论胜败,最大的锅都由李世民自己背,可是监国皇子的人选,却与自己的利益戚戚相关,它关系到自己站的队是不是正确,自己的前程是不是光明,以及……自己长在脖子上的脑袋是不是安稳。

    李世民的这道圣旨,已然释放出太多信号了,魏王渐失圣眷,晋王横空而起,朝堂势力开始进入大规模的自我调整,圣旨颁布的当天夜里,晋王府门前悄然排起了长队,朝臣们穿着便装,怀里揣着礼单,静静地站在王府门外,有相熟的同僚们遇见了,也只是含笑点头招呼一下,反正大家晚上不睡觉跑到晋王府门前排队的目的心照不宣,终归不是来买演唱会门票的……

    ******************************************************

    太平村,李家。

    正门照壁内摆着一张香案,香案上的铜炉里插着一支檀香,袅袅青烟扶摇而上。

    一家老小跪在香案前,一名宦官正展开黄绢宣念圣旨。

    “……兹擢泾阳县公李素特进银青光禄大夫,擢云麾将军,右散骑常侍,随圣驾东征高句丽,三日后右门屯营校场点兵。”

    圣旨念完,宦官换上一副笑脸,恭敬地将圣旨朝李素递去,李素双手接过,说了一句“遵圣意”,然后起身,命下人取来一块二十两的银饼,宦官受宠若惊急忙道谢,告辞后欢天喜地离去。

    李素垂头看着圣旨上的字字句句,不由摇头苦笑。

    又要出征打仗了,自己的安危倒是不用担心,反正跟在李世民的身边,这场战争就算再如何失败,棒子们也不可能打到李世民的帅帐周围。

    可是一想到从长安一路行军去辽东,这一路上风餐露宿,日晒雨淋,还有那比猪食更难吃的行军粮等等诸多艰苦之处,李素便不由悲从中来……

    过惯了锦衣玉食的讲究生活,猛的一下又要过那种艰苦辛劳的苦日子,心理落差实在太大,太无法适应了。更何况从出征那天一直到战争结束,李素都必须伴驾在李世民身边,都说“伴君如伴虎”,也就是说,李素必须每天提起十二万分的小心,别在李世民面前说错话,别看自己目前貌似深受圣眷,帝王都有间歇性神经病,谁知道哪天李世民一个心情不爽就把自己剁了……

    总之,随军东征对李素来说绝对是个苦差事,李素心里一万个不愿意。

    似乎猜到李素不情愿的心情,李世民的圣旨上将李素狠狠升了一回官。

    “银青光禄大夫”,“云麾将军”,“散骑常侍”,都是三品大官,尽管是闲散官职,并无实权,但含金量却特别高,尤其是“散骑常侍”,更是皇帝身边的贴身臣子才有的殊荣,这个官儿看似没有任何职司,似乎什么都管不着,可它是皇帝身边的官职,遇到任何事都可以直达天听的,理论上来说,就算是水陆两军行军大总管李绩和张亮,见到李素了都必须得让他三分。

    当然,以李素的能力,陪在李世民身边为他出谋划策,让他少走些弯路,李素完全能胜任这个官职。

    “随军东征?”李道正神情惊愕,随即很快恢复如常:“东征就东征,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陛下既然点了你的名,就是看中了你的一身本事,你好好干,不说加官进爵,但只为大唐多立几桩功劳,让我关中子弟少一些伤亡,便是莫大的功德……”

    指了指许明珠,李道正缓缓道:“咱李家的香火还在你婆姨的肚子里,就算为他攒点功德,也好教我的孙儿出世后无病无灾,一生平安喜乐。”

    李素扭头看了看许明珠,然后叹了口气:“是,孩儿一定竭尽所能,为陛下分忧,为我未出世的孩子攒功德。”

    李道正露出欣慰之色,随即脸色有些黯然:“战场无情,刀枪无眼,你随军出征,切记要保重自己,莫使自己陷入于危难之中,你自小便不是习武的料,跟随陛下在帅帐里出出主意尚可,千万莫亲自冲锋陷阵,那不是你该干的事,明白吗?”

    李素点头,强笑道:“爹尽管放心,孩儿向来贪生怕死,绝不可能上战场跟敌人拼命,若是命背遇到危险,孩儿一定掉头就跑,跑得不快爹你尽管别认我这个儿子……”

    李道正抽了他一记,笑骂道:“逃命厉害就算是我的儿子吗?老子当年历经百战,无论多么艰险老子都没逃过,你倒好,大军还没出征就打着逃命的主意了……”

    叹了口气,李道正轻声道:“……若真遇到了艰险,能逃还是……逃吧,好死不如赖活,活着比什么都强,你的本事不在沙场上,而在帷幄中,莫用错了地方。”

    李素眨了眨眼,笑道:“爹不是最恨临阵脱逃的人么?为何到了孩儿这里却破例了?”

    李道正狠狠瞪了他一眼,怒道:“因为你是我的种!你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

    掌灯时分,内院厢房内一片寂静。

    李素跪坐在床榻边,静静看着许明珠垂头默默地为他收拾行李,一边收拾一边无声地流泪。

    李素有些心疼,叹道:“夫人,这些事交给下人做,你有孕在身,莫太劳累了。”

    许明珠吸了吸鼻子,低声道:“下人不知道夫君行军路上需要什么,这点事妾身不累的……”

    李素苦笑道:“夫人高兴一点,莫哭了,你这个样子让我很难受,总觉得你在送我出殡,实在很影响我为国效忠的拳拳之心……”

    许明珠吓得俏脸一白,急道:“出征在即,夫君莫说这些丧气话,不吉利!”

    李素起身拉过她的手,将她搂进怀里,笑道:“只是短暂的分别而已,不要为我担心,我时刻跟在陛下身边,只为陛下出谋划策,绝不上战场厮杀,断无性命之忧,夫人安心在家养胎,我……争取早些回来,亲眼见到咱们的孩子出世……”

    许明珠将头埋在他怀里,幽幽地道:“妾身怀此身孕方才四个月,此战旷日持久,听说陛下筹谋了多年,岂是短短半年能凯旋而归的?夫君既已出征,当专心战事,勿以家小为念,妾身与孩子在家等夫君归来……”

    李素点点头,叹道:“出征的时机实在太不对了,若能晚一年该多好,对大唐也好,对咱们也好,可惜……”

    许明珠忽然从他怀里直起了身子,强笑道:“皇命难违,夫君用心做事便是,……公主那里应该也得到消息了,夫君出征在即,时间宝贵,还是去看看公主殿下,与她告个别吧,她终日在道观中孤独清修,最苦的人是她……”

    李素犹豫了一阵,然后笑道:“出征还有三日,不急,明日再去告别也一样,今晚我陪夫人和孩子。”
正文 第八百六十章 在外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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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别是无可奈何的,李素从心底里反对东征,这根本是一场没有把握的战争,摆在大唐王师面前最棘手的问题并非大军的后勤粮草,而是对高句丽这个国家的预判。

    这个看似贫瘠的小国,并非大唐君臣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征服。隋朝三次东征高句丽,都被打得灰头土脸铩羽而归,阵亡数十万将士,直到今日,那些阵亡将士的头颅堆垒起来的京观仍在辽东的黑土上承受着风吹日晒,默默述说着数十年前的那段屈辱战败。

    为什么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因为世人总是不吸取教训。

    时间是最美妙的孟婆汤,无论多么惨痛多么血淋淋的教训,随着漫长的时间悄然逝去,伤疤渐渐愈合,疼痛渐渐消失,久违的自信和自负渐渐抬头,于是又是满腔的不可一世,又是一番能把全世界踩在脚下的雄心壮志。

    李素总是习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冷静地看待这个世界的人和事,正因为超然的心态,他往往比别人看到更多不一样的东西,比如满朝君臣心中悄然萌生的急功近利。

    李素试图阻拦过,然而,李世民没有听进去,李素是个很惜命的人,无论任何事,他只劝一次,在他心中的排名里,“家”比“国”更重要,劝过一次便算是为国尽了忠,能不能采纳则与他无关了。李素终究不是魏征,他没有那种拿全家老小的性命挑战帝王耐心的胆子。

    …………

    东阳道观。

    东阳埋在李素的怀里,哭成了泪人儿,李素心里很难受。

    这些年与家人离别的次数不多,可每次离别后都像一脚踩进了鬼门关,仿佛中了某种恶毒的诅咒一般,总会经历一番生死才能安然回家,他知道老爹,许明珠和东阳都怕了,怕的不是离别,而是离别后李素可能会遇到的一些生死危难。

    “别哭了,再哭下去眼睛都肿了,你道观里的道姑们看见了还以为我临行前把你揍了一顿呢……”李素柔声安慰道。

    东阳气得在他腰间的软肉上狠狠一掐,怒道:“临走都没一句正经话,你与夫人道别时也这么不正经么?”

    李素白眼一翻:“夫人大着肚子呢,想不正经也不行啊……”

    东阳眨了眨眼,然后秒懂,俏脸飞快染上一层红晕,扭头再看看窗外的天色,已是掌灯时分,即将入夜了。

    “昨日清早便得了宫里的消息,也知道父皇钦点你随军出征,当时我只觉得天都塌了……”东阳哽咽道:“……朝中那么多文臣武将,都是国之柱石,父皇为何偏偏让你这个二十多岁的弱冠上战场?恨死我了!”

    李素叹道:“你父皇对这次东征尤其看重,可以说,此战在他心目中比平灭东*突厥和薛延陀更重要,所以他要不惜一切代价,这个代价不仅是国中兵力和粮草,更重要的是人才,任何有丝毫可能提高此战胜率的人才,他都必须带在身边,他的有生之年,上天只给了他仅有的这一次东征机会,他必须珍惜。”

    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李素傲然笑道:“而我,不谦虚的说,对大唐而言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你父皇不把我带在身边,对高句丽一战的胜率少说将会降低两成……”

    东阳泪眼狠狠地瞪着他:“这些不要脸的话在我面前说说就好,反正我也不会笑你,在父皇面前可要小心,谨言慎行,莫触怒了他……”

    李素喃喃叹道:“每次我说实话的时候,这个女人都觉得我不要脸,我要不要揍她一顿振振夫纲?”

    东阳吸了吸鼻子,扭头朝殿门外唤了一声,随即殿门打开,四名宫女吃力地扛着一套拆解的铠甲走进来。

    东阳亲自将铠甲给李素穿戴好,从膝部到护心明光镜,最后再戴上凤翅头盔,全新装扮过后,李素穿着铠甲站在东阳面前,黑色的铠甲配衬着李素英俊白皙的脸庞,显得格外英武不凡,威风凛凛。

    铠甲很合身,似是量身打造,李素抬了抬胳膊,又迈开腿走了几步,再使劲拍了拍结实厚重的护心镜,最后……扭头到处找镜子。

    “镜子呢?快,拿镜子来!如此英武威风的我,若不照镜子岂非暴殄天物?”李素焦急地道。

    东阳翻了翻白眼,挥手无力地让宫女们搬镜子去。

    站在镜子前,李素左扭扭,右扭扭,不时摆出各种英武不凡的姿势,顿时觉得每种姿势都是那么的帅气,李素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渐渐地,眼神不由痴了……

    “如此俊美绝伦的一张脸,可笑世人竟只知我的才华……真想照镜子照到天荒地老啊……”李素目光呆滞,梦呓般呢喃。

    东阳白眼翻得快晕过去了,幽幽叹道:“当年我为何偏偏看上你这么一号不要脸的家伙……”

    不知等了多久,李素终于恋恋不舍地从镜子里收回了欣赏的目光,意犹未尽地长舒一口气。

    “铠甲不错,特意为我新打造的?”

    东阳笑道:“我知道你的尺寸,昨日吩咐工部匠人连夜打造的,本来打算用银色,但是担心银色太亮,到了战场上难免成为敌人的靶子,于是打造成了黑色,现在看来,这身铠甲造得还算不错。”

    “主要是看脸……脸不错,穿什么都好看,你想想,同样一身铠甲若穿在王直那家伙身上,你觉得像什么?”

    明知李素接下来肯定没什么好话,东阳仍不由自主地好奇道:“像什么?”

    李素正色道:“像兵马俑,就是给秦始皇陪葬的那种,一副死人脸,再配一身寿衣,手里握根破棍子。所以,铠甲不重要,从古至今,脸很重要。”

    东阳:“…………”

    满腔浓浓的离愁别绪,被这家伙三言两语败得干干净净。

    夜风入室,殿内的红烛忽然摇曳的几下。

    李素忽然握住东阳的手,笑得有点不善良:“公主夫人,夜已深,你我早早安歇了吧……”

    东阳顿时俏脸通红,羞不可抑,一双美眸又慌又怯,四处乱瞟。

    “你……你今晚不回去陪夫人么?后天你就要出征了……”

    “夫人要我过来陪你,雨露均沾,谁也别委屈……”李素的声音放得更低了,轻声道:“……今夜良宵一度,若能蓝田种玉,来年凯旋回朝时,咱李家也算是开枝散叶了,此事非一人能竞功,还请公主夫人多配合才是……”

    东阳脸红得不行,结结巴巴道:“如,如何配合?”

    “当然是姿势配合……”

    ******************************************************************

    长安城,长孙府。

    夜已深沉,长孙府后院的偏房内烛火通明。

    魏王李泰肥胖的身子跪在长孙无忌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舅父大人,救救外甥吧!外甥已失父皇圣眷,如今父皇东征,竟令李治留守长安监国,显然父皇已默认了李治为未来的大唐太子,外甥之性命已危在旦夕,求舅父大人施以援手!”

    长孙无忌穿着便袍,面无表情盘坐在李泰面前,目光深沉内敛,看不出任何端倪。

    “魏王请起,你在老夫面前哭诉有何用?说到底,是你太轻敌了!”长孙无忌恨其不争地道。

    李泰大哭道:“是,外甥知错了,真的知错了!当初不该轻视李治,更不该得罪李素,我也没想到这李素竟有逆天之能,仅凭一己之力,居然逆转了劣势,小小一桩冯渡案,竟被他轻易反败为胜,而令我满盘皆输!”

    长孙无忌摇头叹道:“满盘皆输倒不至于,不过如今的你,已完全没了争储的优势,原本你离太子之位只差半步,只差半步啊!稍微在你父皇面前多表现一下,说不定立储的诏书已颁行天下了,老夫只能说你……竖子不足与谋!”

    说完长孙无忌失望地阖上了眼,竟懒得再看他了。

    李泰浑身一震,长孙无忌的这番话无疑说得很重了,而且确实对自己失望透顶,冯渡一案李泰办得很不漂亮,差点害得连长孙无忌都被牵连进去,说来也难怪长孙无忌对他失望,相比李素在应对危机时智计百出的从容不迫,李泰失色太多了,这场暗斗的结果其实很公平,李泰确实不如李素。

    可李泰却实在怕得不行,随着李世民下旨令李治监国,李泰在朝堂中势力大失,许多原本坚定站在他这一阵营的老臣们纷纷倒戈投向李治,剩下那么几个貌似坚贞忠心的家伙,其实也只是话说得漂亮,实际上却已保持中立,静观其变,一副袖手旁观的架势了,可以说,如今能支持李泰争储的强权人物,只剩下了一个长孙无忌,若连长孙无忌都不支持他,等待他李泰的必将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舅父,舅父大人救我!您若不支持外甥,外甥今夜只好一头撞死在您面前,也免得将来李治得志之后对我痛下杀手!舅父大人,外甥只求一条活路,求舅父大人指点!”李泰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磕头如捣蒜。

    长孙无忌皱紧了眉头,李泰这副模样令他愈发厌恶,遇事便慌乱且口不择言,这种人若当上太子,何以治天下?

    可是,想到死去的妹妹长孙皇后,再想到他所代表的关陇门阀的利益,就算李泰是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长孙无忌也只能选择将他强行扶上去,换个角度想想,若大唐的下一任帝王越窝囊,他长孙无忌便越容易将他握于股掌之中,同时,关陇集团的利益也将实现最大化,如此一来,将李泰扶上皇位其实也不算太坏的事。

    反之,若下一任帝王是李治,长孙一族的权势必然受到极大的影响,毕竟他和李治彼此心知肚明,在储君之争里,长孙无忌是李治的敌人,李治若为帝王,这个看似忠厚老实的孩子将会如何对待他的敌人?谁也不敢打这个包票。

    所以,扶魏压晋成了长孙无忌唯一的选择,长孙无忌是彻头彻尾的政治人物,作为帝国数十年的宰相,长孙无忌不可能幼稚到拿整个长孙一族的家业去赌李治的善心。

    为何从古至今有些朝堂争斗明明是一件小事,最终却是不死不休的结局?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明知不智也不得不硬着头皮一拼到底,拼命尚有一丝希望,不拼则十死无生。

    长叹了口气,长孙无忌皱眉轻斥道:“堂堂皇子之尊,哭哭啼啼成何体统!男儿顶天立地,方可创不世基业,竖子竟作小儿之态,岂不令天下人耻笑寒颜?”

    李泰立刻停止了哭泣,跪在长孙无忌面前垂头抽噎。

    长孙无忌捋须沉思半晌,缓缓道:“事到如今,只好另辟跷径,施奇谋而逆转了……”

    李泰一愣,接着大喜过望:“舅父大人有何妙计,还请不吝指点!”

    长孙无忌叹道:“这盘棋下到现在,你已中盘尽失,哪里有什么妙计?唯今之计,只有……离开长安!”

    李泰大惊:“舅父大人此言何意?”

    长孙无忌捋须道:“魏王通读经史,可知‘申生在内而亡,重耳在外而安’之典故?”

    李泰似是明白了些许,轻声道:“外甥知道,说的是春秋时晋献公嫡子申生和重耳,献公娶骊姬,骊姬恃宠祸乱宫闱,迫害两位嫡子,长子申生不肯离开,最终被骊姬害死,次子重耳明察时务,远遁避祸,最后归国,终成名显一时的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

    肥肥的脸上露出明悟之色,李泰两眼大亮,急声道:“舅父大人的意思,是要泰效重耳之举,离开长安避祸安身?”

    长孙无忌摇头:“读书不要读死书,要学会活用,春秋时天下诸侯分裂,重耳远遁避祸,只要出了晋国,骊姬便拿他无可奈何,可如今大唐一统天下,你若远遁避祸,能逃到哪里去?”

    飞快瞥了李泰一眼,长孙无忌道:“老夫的意思是,此次陛下东征高句丽,而令晋王留守长安监国,长安城的军政大权尽握于晋王和老夫等几位重臣之手,陛下御驾亲征,你若仍留在长安,未免成为他人俎上鱼肉,不如你去向陛下请求随军出征,征途漫长,日夜与陛下为伴,多少也能缓和你与陛下紧张的父子关系,就算不能缓和,你也可以凭生平所学,在东征一战里多图表现,为陛下出谋划策,与李素堂堂正正一较长短,陛下纳不纳策不要紧,重要的是你的态度,若是运气好,恰巧为陛下立下功劳,待到凯旋回朝之日,晋王究竟是不是太子,尚未可知。”

    李泰细细咀嚼长孙无忌的这番话,良久,眼睛越来越亮。

    这是黑暗里的一线曙光,也是他唯一的机会!
正文 第八百六十三章 艰苦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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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万将士出征,长安城外旌旗招展,城外乡道上,大军一字长蛇排开,浩浩荡荡一望无际,前锋府兵已将至蒲州,后军仍在长安城外未发,前后相隔数十里地。

    这是大唐立国以来出兵最多的一次征战,而且是皇帝陛下御驾亲征,朝中诸多名将倾巢而出,足可见李世民对东征一战如何重视。

    大军军纪严明,虽然一路烟尘,沿途却绝无惊扰百姓之举,可谓秋毫无犯。从长安开拔开始,大军一路静默行军,路过州府时,不时有新的军队加入进来。东征出兵所调动的兵力并非仅只长安屯营十万兵马,同时还有各地州府临时调拨的府兵,以及突厥,羌,鲜卑等异族蕃兵,合计大军共三十万。

    李素的准备很充分,出行前许明珠便将东阳送的铠甲亲手披挂在他身上,家中方老五郑小楼等部曲亦全副武装跟随护侍。

    此次出征,李素随圣驾而行,作为散骑常侍,他的职责……

    说实话,李素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李世民给他封的官根本就是个闲散官职,并无实权,但却必须随时跟在李世民身边,而且距离必须很近。假设李世民骑在马上忽然觉得无聊,随口叫一声“李子正”,那么,三个呼吸的时间内,李素必须马上出现在李世民的视线中。

    这个官职让李素感到很郁闷,他总觉得自己仿佛成了李世民身边的一只宠物,随时随地准备满地打滚卖萌逗他笑。

    于是出了长安城后,李素有意识地消极怠工起来,行军路上与李世民保持不近的距离,反正李世民若觉得旅途无聊想跟他聊聊天,大抵要让身边的宦官花半个时辰以上才能在数十万兵马中找到他,如果那个时候李世民还有聊天的兴致,李素也不介意陪他聊聊。

    五日后,大军行至蒲州,短暂驻扎一日,然后继续前行。

    经过最初激昂兴奋的开拔誓师之后,将士们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漫长的行军变得枯燥乏味,苦的不仅仅是风餐露宿,还有旅途上难以忍受的寂寞。

    李素骑在马上,脑袋耷拉着,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瞌睡。前面几日还有心情跟方老五等部曲们聊天说笑,后来话题说完,李素渐觉无聊,连郑小楼这种闷罐子都被李素无数次没话找话尬聊搭讪,当李素穷极无聊问到“你妈贵姓”这个话题时,泰山崩于前亦面不改色的郑小楼终于也受不了了,拨转马头离李素远远的,懒得搭理他。

    那么,接下来除了骑在马上打瞌睡,李素还能做什么?

    脑袋一点一点的,李素昏昏沉沉假寐了一阵,身后忽然传来马蹄声,然后李素的肩膀被人轻轻拍了拍,李素被人从睡梦中叫醒,顿时有些恼火,睁眼扭头一看,魏王李泰那张蠢肥蠢肥的大胖脸映入眼帘。

    “臣见过魏王殿下。”李素礼数周到地行礼。

    李泰哈哈一笑,道:“既然你我同在军中,便不须讲究身份了,你我皆是袍泽,子正贤弟无须多礼。”

    见李泰态度和煦,笑容满面,李素不由奇怪。

    按理说,他与李泰如今是仇敌关系,见了面虽不至于拿刀互砍那么没礼貌,至少互相朝脸上吐口水亦是应有之义,然而李泰的态度却如此客气友善,令李素不由感动万分……

    ——这死胖子要搞事?

    打起十二分精神,李素脑中警铃大作,脸上却露出阳光般友善的微笑。

    “魏王殿下不辞辛劳随军出征,臣佩服。”

    说着李素情不自禁地瞥了瞥李泰骑的马。

    什么品种的马啊?居然能载得动这个三百多斤的保龄球……大胖子,回头自己也要弄一匹去。

    以李素的猜测,李泰这个体重的胖子,一匹马应该载不动他,最好的办法是两匹马之间固定一块木板,李泰盘腿坐在上面,宝相庄严神情肃穆,如同祭祖时给先人上供的牲畜祭品般一路抬到辽东……

    似乎看出李素的不解,李泰哂然一笑,摸了摸自己坐骑的鬃毛,笑道:“此马乃父皇所赐,产自西域大宛,是大宛有名的汗血宝马,耐力极长。”

    李素恍然,接着心中一沉。

    赐马看似是小事,但能说明很多问题,由此看来,李世民心中的太子人选并未完全确定是李治,或许李治如今已占了很大的赢面,但,并非十拿九稳,李泰看似失了圣眷,可毕竟是李世民的嫡子,李世民不可能不宠爱他,尤其是李泰这些年谨言慎行,唯独只在冯渡被刺一案中犯了一次错,作为疼爱了他一二十年的父亲,原谅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如果李泰运气好,在这次东征高句丽一战中碰巧立了功,回到长安后,李治是不是能当上太子还真不好说了,未来充满了太多不确定了。

    三言两语间,李素的脑中已闪过无数念头。

    李泰盯着他,微笑道:“此次随父皇出征,听说父皇亲自点名子正贤弟随军,可见子正贤弟在父皇心中的分量之重,旁人未可比焉,来日沙场征战时,还望子正贤弟不吝才思,为父皇出谋划策,鼎定辽东,剿平高丽贼子。”

    李素点头:“遵魏王殿下之令,臣定当尽力而为。”

    或许场面话说得无聊了,李泰左右环视一圈,拨动马头凑近李素,轻声道:“子正贤弟,失鹿未死,泰仍有一逐之力,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久闻子正贤弟智冠天下,泰不自量力,倒想称量一番。”

    李素笑了,他也很讨厌说场面话,不得不说,尽管眼前这个胖子是自己的敌人,他却仍觉得这个胖子很可爱。

    “臣也想称量一下魏王殿下的尽量,殿下可莫让臣失望噢……”

    李泰脸上的笑容将眼睛挤成了两条狭小的肉线,笑得比李素更灿烂。

    “如此甚好,子正贤弟,这一次,泰不会留手了……”

    李素嗤笑:“说得好像你以前留过手似的……”

    李泰:“…………”

    *****************************************************************

    漫长的行军不知不觉一个月,大军行至太原,李世民下令大军驻扎休整三日,然后领着随军的文臣武将们进了太原行宫。

    太原是李家龙兴之地,行宫内供奉着李家列祖列宗,李世民领群臣拜祭祖先,并祈福此战功成,随后并非住在行宫内,而是住在了中军帅帐中,当然,作为皇帝兼主帅,该有的场面必不可少,比如偶尔钻进将士们的营房,与将士们同吃同喝,顺便闲话家常,力图树立一个爱兵如子同甘共苦的主帅形象,意料之中的是,将士们果然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令冷眼旁观的李素情不自禁感叹这根本是一个不需要演技的时代……

    三日后,大军继续启程,向北而去。

    李素躲来躲去,躲了一个多月,终于令李世民不爽了。于是派人将李素从遥远的后军中拎进了帅帐。

    “躲啥?怕朕吃了你吗?”帅帐内,李世民不满地瞪着他。

    “臣碧血丹心,默默为陛下督运后军粮草……”李素弱弱地解释。

    “屁话!粮草自有督运官操心,与你何干?你就是躲着朕,伴君如伴虎,你以为朕是昏君,动辄杀臣子不成?”李世民一语道破李素的小心思。

    “不敢不敢,臣绝未如此想过,陛下是千古以来最圣明的帝王……”

    李世民盘腿坐了下来,哼了一声,道:“少糊弄朕,你既已随朕出征,理当恪守职司,随侍朕的左右,为朕分忧,用不着你跑到后面盯什么粮草,那不是你该操心的事,知道吗?”

    李素连连点头:“臣自小家境贫寒,实在是饿怕了,所以对粮草分外上心,实在是情不自禁……”

    李世民敲了敲面前矮小的桌案,冷冷道:“再在朕面前装疯卖傻,莫怪朕军法从事,拉出去先打二十军棍再说。”

    李素立马闭嘴。

    二十军棍看似不多,若真挨上了,这辈子恐怕跟诸葛亮一样被人推着轮椅走了……

    帅帐不大,帐中点着一堆篝火,微微带着湿气的松木在火光中不时发出噼啪声。

    李世民的后方挂着一张硕大的缝制起来的羊皮地图,地图上画得很简陋,没有海拔线,没有山峦起伏,仅只一个又一个圆圈勾出的城池,和一条条弯弯曲曲的道路,地图的东面,“辽东”二字尤为显眼。

    李世民叹了口气,指着地图上的圆圈,道:“行军一个月方至太原,有点慢了,前方的幽州,蓟州,再到营州,少说近千里路程,如此下去,怕是要走到明年开春才能与高丽贼子开战啊……”

    李素苦笑道:“臣知陛下之忧,可这事臣实在无法为陛下分忧,大军远征,总归要一步一个脚印,路途遥远耗时是无法避免的……”

    李世民盯着地图,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沉思片刻,忽然道:“子正可知汉将骠骑将军霍去病乎?”

    李素皱了皱眉,道:“臣知道,但臣建议陛下千万莫效仿霍去病之举。”

    李世民笑了:“子正知朕的心思?”

    李素道:“霍去病之所以能够深入敌后,来去如风,行踪难觅,一则是因为所率部将人数不多,仅八百骑,所以在指挥上能做到如臂指使,得心应手,所行所止无所顾忌,二则,匈奴位处草原,所经皆为开阔地带,适合骑兵疾驰,故而突入与撤离皆如入无人之境,三则,匈奴人以部落为聚,放牧为生,部落与部落之间相隔甚远,不可呼应,适合小股骑兵各个击破,有了这三个条件,霍去病所部深入敌后,粮草全靠屠戮部落后劫掠自取,方能成就其千古不朽之功业……”

    “……然而高句丽其国却与汉时的匈奴完全不同,他们不分部落,与大唐一样以城池为聚,其国版图甚小,高丽人骁勇好斗,奋不顾死,牵一发而动全身,若效霍去病之战术,人多则指挥迟滞,人少则如飞蛾扑火,更何况我们要征服的不是平坦开阔的草原上的某个部落,而是一个个城高墙固的城池,派一支骑兵先行,唯一的优点只是速度快,到了高丽的城池下,不客气的说,只有死路一条……”

    李素说了半晌,越说越着急,李世民却突然噗嗤一声笑了。

    李素住嘴,愕然看着他,接着露出了苦笑。

    好吧,被人当猴儿耍了,想来也是,身经百战的天可汗怎么可能犯如此低级的军事错误……

    “陛下,您这是何苦……”李素苦笑道。

    你这么贱,怎么当上皇帝的?

    李世民哈哈大笑:“说来从西州之战后,子正你也有数年未经刀兵之事了,朕担心你丢了本事,故而试探一番,幸好子正仍是当年的子正,风采未逊半分,朕放心矣。”

    李素:“…………”

    除了安慰自己人贱自有天收,他还能说什么?

    “咳,陛下若无别的事,臣便告退……”

    李世民叫住了他:“急什么,入夜刚扎营,子正还未吃饭吧?来,与朕同食。”

    说完李世民吩咐宦官准备膳食。

    御驾亲征,行军途中皇帝的膳食并没有想象中的山珍海味,在李素看来甚至有些寒酸,一块风干的鹿肉,一碗掺了几许野菜和肉末的米粥,仅此而已,反正以李素挑食的眼光来看,这种东西只适合喂猪……

    “呃,不必了,陛下,臣还是回自己的营帐吧,不敢打扰陛下用膳……”李素客气地拒绝。

    “叫你吃你就吃,啰嗦个甚!”李世民不高兴了。

    李素只好苦着脸应是。

    拿着同样一块风干的鹿肉,还有一碗内容乱七八糟毫无美感的米粥,在李世民威严的目光逼视下,李素悲壮地闭上眼,如同被赐自尽般使劲咬了一口鹿肉,然后……痛苦地呕了出来。

    李世民脸色愈发黑了。

    这个混账啥意思?把朕御赐的晚膳当成难以下咽的猪食了么?

    李素泪眼婆娑地强笑了一下,道:“陛下恕罪,刚才臣失误了,臣绝不再犯……”

    说着李素又咬了一口鹿肉,拼命咀嚼了几下,很不幸,最后终于还是忍不住吐了出来。

    李素很想哭,不是不给面子啊,是真的很难吃啊,每天吃这种东西,皇帝当着有什么意思?

    看着李素恶心得不行的模样,李世民突然觉得自己也想吐了……

    “你……把你营帐里每日吃的东西拿过来,朕倒要看看你每天吃的什么!快去!”李世民怒了。

    李素苦着脸,回到营帐内准备片刻,然后端着一盆烧得正旺的炭火和一盘刚化了冻的新鲜羊肉以及各种调料进了帅帐。

    羊肉很嫩,早被切成了薄片,用冰窖里存的冰块保存起来,上面甚至能看到新鲜的血丝。

    小心看了看李世民的脸色,发现他脸上好奇多于愤怒,李素心下稍安,于是不慌不忙地将一面小铁丝网平铺在炭火上,然后将一片一片的羊肉放上去炙烤,一边烤一边在肉片上刷油和调料,很快羊肉被烤得焦黄,发出滋滋的声音,差不多烤熟了,李素用一双银筷将羊肉片挟起来,放在一片嫩绿的青菜叶上,最后轻轻一卷,送进自己嘴里……

    看着李素满脸享受,此乐何极的表情,李世民忽然觉得自己像一个未见过世面的土鳖,再看看自己手里这块跟木头一样的鹿肉,……不对,土鳖都不足以形容自己,简直就是个叫花子。

    “混账!太混账了!李子正,你欺人太甚!”李世民指着他的鼻子骂道。

    李素愕然:“陛下,臣这是奉陛下的旨意,吃给您看啊……”

    李世民怒道:“行军扎营,艰苦之事,你却如此骄奢淫逸,教将士们如何看你?”

    “陛下,军粮充足,大家都吃肉,臣也吃肉,有何不妥?”

    李世民气结。

    是啊,大家都吃肉,可你吃肉的方式……

    指了指李素面前的炭火盆,铁丝网,调料盘等等,李世民怒道:“你带这么多器具只为了口舌之欲,若误了行军……”

    李素一脸天真:“不会呀,这些东西很轻便,拎起就走,搁下便用,臣从未误过行军呀……”

    李世民语滞,半晌,使劲挥了挥手,从齿缝中迸出一个字:“……滚!”

    李素如蒙大赦,急忙端起炭火盆和调料盘就走。

    “慢着!”李世民忽然叫住他:“……东西给朕留下,肉少了,从你营房里再端两盘来,尤其是绿菜!”

    “……是。”

    李素很识时务,放下东西恭敬告退。

    走出帅帐前,李素差点想问李世民要不要来点烈酒,大冬天的,烈酒和烤肉很配噢……

    想想军中私自带酒的下场,李素急忙闭嘴,管住了自己的嘴贱。

    …………

    插曲只是插曲,事实上,行军路上的寂寞和无聊往往占据了所有人大部分时光。

    长时间的骑马,李素实在受不了了,别以为骑在马上让马儿代步会很轻松,长时间保持两腿撇开跨坐的姿势,那滋味一般人绝对受不了,行军两个月,李素的大腿内侧已然被马鞍磨得全是血泡,痛不堪言。

    就在李素萌生当逃兵的念头时,前方斥候进中军来报,大军已至蓟州。

    这里,可以算是与高句丽之战的前线了。
正文 第八百六十四章 刺王杀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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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蓟州地属河北道,以地理位置来说,蓟州便是后世的天津。

    蓟州离高句丽国境很远,尚有近千里距离,可它却是对高句丽一战的前线。

    只因蓟州靠近渤海,从渤海而出,乘船往东便是高句丽国中腹地,所以靠近渤海湾的蓟州和莱州两个城池便属于东征前线了。

    隋朝三次伐高句丽,除了最后一次未出兵便吓得高句丽国主主动请降外,前面两次皆是水陆并进,其中水路便是从莱州造船出海,兵锋直指平壤。

    李世民这次东征的战略也和隋朝一样水陆并进,大军陆路行军之时,平壤道行军大总管张亮已奉旨在蓟州城造好了船只,大小总计五百余艘战船,领水军两万在蓟州城外港口集结待命。

    李世民中军到达蓟州后下令于海边扎营,营盘内外人喊马嘶,旌旗招展,一位位老将军手持令箭从帅帐快步出营,一个个斥候骑着快马从营门外进进出出,待命的将士们在营帐前静静地磨着刀剑,匆忙的马蹄声卷起的尘土在大营内飞扬飘散……

    行军两个多月,李素直到现在才真真切切感受到战争的来临,大营内外战云密布,仿佛一个接近临界点的火药桶,只要一点火星便能将它彻底引爆。

    李素是经历过战争的人,虽然大营内的气氛令他觉得有些压抑,却不影响他的悠闲生活。

    他很清楚在这场战争里自己的定位,他不是号令千军万马的大将军,不是运筹帷幄的主帅,更不是必须上战场与敌人厮杀的士卒。他只是李世民身边的一个谋士而已,如果非要说他这个谋士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大概……比较懒吧。

    王师驻扎蓟州城外的海边,数十万大军算是正式进入一级战备,李世民召集诸位老将们日夜商议军队部署,这种高级别的军事会议李素通常不大愿意参加,因为以他的经验,这种会议不开个十七八次大抵是商议不出结果的,而且会议最终的决定往往与开始时的基调天差地别,所以前面几次的会议属于瞎扯淡性质,完全可以不参加。

    ——除非李世民亲自挥舞着小皮鞭把李素抽一顿。没办法,在英明神武的天可汗陛下面前,人人都必须有一颗抖M的心。

    …………

    “大海啊,好多水,马儿啊,四条腿……”

    渤海海边,李素负手站在沙滩上,情不自禁吟诗一首。

    旁边的方老五目光呆滞,郑小楼却面无表情,显然李素的诗不太合他们的口味。

    “公爷,您……水土不服么?”方老五小心翼翼道。

    李素瞪了他一眼:“你的意思是我有病?”

    方老五急忙否认:“小人不敢……”

    郑小楼很耿直:“是的。”

    李素开始赞美自己的好性格,这么多年了,自己居然没把这个耿直的家伙弄死,足可见自己有容乃大,包罗万象……

    “小楼兄,会游水么?”李素拍着他的肩笑道。

    郑小楼皱了皱眉,扭头看了一眼李素拍在自己肩上的手,表情很嫌弃地撇了撇嘴,默默横移两步。

    “不会。”

    李素深呼吸,不生气不生气,现在打仗,需要他保护自己,等回去再弄死他……

    “想吃新鲜玩意吗?”李素不屈不挠地搭讪。

    “不想。”郑小楼硬邦邦的回答。

    李素自说自话:“想啊?太好办了,海里有很多新玩意吃呢,比如贝类,海鱼,还有大龙虾,大螃蟹,肉嫩味鲜,小火慢烤,撒上胡椒吴盐,咬一口下去肉汁四溅,那滋味,啧啧,美滴很……”

    郑小楼板着一张棺材脸无动于衷,方老五明显比较接地气,不由自主吞了口口水,笑道:“公爷,咱家部曲里面好些个会水的,既然公爷有雅兴,不如让小人挑几个会水的兄弟下去,给公爷捞点东西上来换换胃口?”

    李素大感欣慰:“五叔果然是个伶俐人儿,我敢保证,你将来一定活得比那些闷罐子长,快去快去!”

    方老五挥了挥手,李素身后几名会水的部曲站了出来,脱了外裳随意活动了下手脚,然后朝海水里慢慢走去,最后一个猛子扎进了深水里。

    剩下几名部曲也不闲着,纷纷自觉地在沙滩边的小树林里捡枯枝木头,然后生起了一堆篝火,至于李素常用的调料和烧烤用具,部曲们更是随身携带,很快便在篝火边摆成了整整齐齐的一排。

    一切准备就绪,李素蹲下身开始摆弄那些调料。

    郑小楼一直静静地站在他身后,见李素没心没肺的样子,郑小楼实在忍不住了,道:“你似乎对东征一战并不上心?”

    李素一愣,然后笑了:“我应该如何表现才算是上心?整日跟陛下和那些老将军待在帅帐里争论商议吗?”

    郑小楼摇摇头:“以你的性格,不会跟别人争论什么的,哪怕当今皇帝面前也一样。但我就是看出来你不上心,似乎……你不想参与这场征战?”

    李素神情渐渐变得萧然,叹了口气道:“这场征战……本不应该有的。”

    郑小楼颇为意外地看了他一眼,道:“你觉得会输?”

    李素叹道:“输倒不至于,但,赢也未必,战场上并非只有输和赢两种结果的,若最后只是惨胜,跟两败俱伤有何区别?”

    郑小楼沉默片刻,道:“……还是要尽力啊。”

    李素饶有兴致地看着他:“难得见你关心战事,而且还有悲天悯人的一面呀……”

    郑小楼冷冷道:“世道并不坏,我终归还是盼着它一年好过一年。大唐子民少死一些,百姓的日子也好过一些,这些道理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李素叹道:“事实上,世道的好与坏,掌握在帝王手中。我能做的不多,毕竟我心中家比国重要,身后有妻儿老小,我没有胆量效法魏征一次次的冒犯龙颜,这场战争开启之前,能做的我都做了,包括购粮,包括劝谏。”

    郑小楼盯着他:“你应该还能做点什么的。”

    李素苦笑:“我只能说在保证自己性命无虞的前提下,尽力再做点什么吧。”

    抬头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遥远的尽头,海天一色,鸥翔鱼跃,可天色却那么的阴霾。

    对于这场战争,李素打从心底里反对,而且一直持悲观态度。

    这一战发动得太勉强,太仓促了,李世民这几年心态愈发不平稳,随着一批名臣老将死的死,退的退,国中内外的威望又达到了巅峰,于是,好大喜功的毛病渐渐抬头,朝中君臣似乎都养成了这个毛病,既然威服四海了,高句丽算得什么?轻易平之而已。

    都说人这一生中必须要做到两件事,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以及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但在李世民身上,这两件事做不做似乎并不重要,可有一件事他是必须要做的,那就是,一场说干就干的战争。

    就是这么生硬,就是这么固执,我是帝王我老大,专治各种不服,尤其是高句丽的不服。

    多年战无不胜的光环顶在头上,李世民做的一切都足见其正确性,渐渐的,朝臣们也被冲昏了头脑,啊,老大说可以干,那就干吧,跟着老大有肉吃……

    群情激奋之下,作为少数头脑清醒的臣子,李素能怎么办?

    当然是选择原谅啦,还能怎么办?

    …………部曲们捞上了不少海货,脸盆大的螃蟹,拳头大的扇贝,尺长的大龙虾,收获非常丰富。

    海边沙滩上生起了篝火,在一干部曲们眼巴巴的目光注视下,李素亲自烹饪海货,肥嫩多汁的海鲜烧熟后,部曲们迫不及待塞进嘴里,李素满脸微笑好整以暇准备迎接各路英雄赞颂时,却见部曲们一个个脸色发白,甚至想呕吐,最后方老五实在忍不住,哇的一声吐得干干净净,有人带头,部曲们也就不客气了,一个两个全都吐了出来,浑然不顾李素脸色越来越黑。

    家主亲自烧烤,而且手艺从来都不错,一帮家伙居然当面吐了出来,实在是天大的罪过。

    方老五等人自觉失礼,急忙跪地请罪,郑小楼一口未吃,此刻抱着剑嘿嘿冷笑。

    解释之后,李素方才明白。

    海鲜其实没错,手艺也一如既往的正常发挥,可是关中人实在吃不惯海鲜,尤其受不了海鲜的腥味,来到大唐这些年,李素的手艺第一次不被世界温柔以待。

    *********************************************************************

    大军在蓟州休整三日,李世民当然不可能整天跟将军们商议战略战术,作为难得出一次远门的皇帝陛下,出行巡视也是应有之义。

    李世民出巡很保守,只在蓟州城里晃悠,伴随出行的人也不多,身边仅只一队乔装平民的禁卫,以及常涂,李绩等人,当然,李素躲不掉,李世民出行前特意点了李素的名。

    李素只好苦着脸跟随在侧,他知道李世民可能对他最近的表现不大满意了,作为随侍帝侧的散骑常侍,好几次御前军事会议他都缺席,实在应该抽他一顿让他长长记性的。

    蓟州城并不大,作为海港城池,城中百姓人口却只有十来万,而且城内建筑和街道都显得很破败,唯一算得上稍微繁华的,便是城东的集市了。无论再怎么贫瘠,终归有着地理之利,这里的海边港口连接着高句丽,新罗,百济等邻国,南来北往的商贾们眼光毒辣,早就意识到这座港口城池的重要性,所以虽然蓟州并不算繁华,但港口和商贩特别多,尤其是城东的集市,更是汇聚了周边诸国的各种特产货物,集市内人来人往,行色匆匆,哪怕是如今大唐王师即将对高句丽开战,集市的繁华亦未减半分。

    李世民穿着便服,饶有兴致地看着集市内的各种喧嚣嘈杂,耳中听着商贩们嘶声叫卖,船老大粗犷的叫喊,还有官差的叱喝,百姓的还价,以及不知哪里传来的女人叫,孩子哭,李世民越听越感兴趣,站在集市中忽然闭上眼,深吸了一口人间烟火气。

    “不错,这才是太平盛世。”李世民满意地点头,很不要脸地下了结论。

    李素头扭向别处,不易察觉地撇了撇嘴。

    李世民仿佛感应到李素的表情,笑吟吟地看着他道:“子正,尔以为如何?”

    李素急忙道:“熙熙攘攘,利来利往,臣贺陛下治下如此锦绣江山。”

    能混上朝堂大官的,谁不会说漂亮话?

    李素说完,眼角余光迅速瞟过远处慢慢走来的一群难民。

    嗯,打脸的话就不说了,让李世民亲自发现吧。

    难民大约有二三十人,这些人衣衫褴褛,面有菜色,不知饥饿了多久,他们迈出的每一步都仿佛很艰难,偶有街边的百姓或商贩施舍一两块吃剩的胡饼或面汤,难民们忙不迭行礼感谢。

    李世民此时也发现了这群难民,灿烂的脸色顿时变得阴沉,眼睛盯着他们,不知在想着什么。

    李素仔细打量着这群难民,眉头却不知不觉越皱越紧。

    蓟州城出现难民很寻常,李素这几日在蓟州城里四处闲逛,他知道城内城外的难民已不下万人,全是从辽东逃难过来的。

    两国大战将启,边境战云密布,高句丽不可能全无反应,李世民率领的三十万大军还未到两国边境,高句丽那边已经率先动了手,辽东的边民倒了霉。朝廷王师未至,敌军刀剑屠戮,除了领着全家老小往南边逃命别无选择,蓟州城内城外聚集的难民大多是同样的命运。

    李素皱眉是因为他觉得前面这群难民不大对劲。

    这二三十个难民的言行举止都很正常,表现出现的神态也都符合难民的身份,李素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可他的感觉却告诉自己,这群人有问题。

    眼皮跳了跳,李素扭头看了看李世民和随行的常涂,李绩等人,又转身看了看随侍身后的方老五,郑小楼等部曲,李素心念电转,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忍住没说话。

    实在看不出哪里有问题,只有一种模模糊糊的直觉,李素实在不想让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直觉害得这些可怜的难民们受劫难。

    看着难民们越走越近,他们的脚步仍旧很慢,每走一步都小小的停顿一下,望向街边行人和商贩的目光充满了渴望和乞求,却一句乞讨的话也没说,极度的贫穷甚至绝望的处境里,他们仍努力保留着最后一丝自尊。

    李素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们,疑心却渐渐淡去。

    或许……是自己太敏感了吧?

    李素正打算将注意力转移到别处,却见两名官差迎面与这群难民擦肩而过。

    难民们的表现并无异常,两名官差只是习惯性地瞥了他们一眼,然后继续前行。

    难民们却纷纷闪过一边,垂头躬身给官差让道,其中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难民还朝官差露出了怯懦又讨好的笑容,直到官差们过去之后,难民们才抬起头,继续朝李世民和李素等人慢慢走来。

    李素目光一紧,眼中瞳孔忽然收缩成针尖般大小,略带紧张地看了李世民一眼,见李世民毫无警觉,望向难民的目光还带着几分怜悯和愧疚,李素心中一沉,然后忽然转过身,伸手在方老五和郑小楼的肩上用力拍了一下。

    方老五和郑小楼一怔,随即见李素目光朝难民方向一斜,长久以来的相处,三人之间早有了默契,于是方老五和郑小楼不易察觉地轻轻点头,二人貌似随意四处打量的模样,不露痕迹地向前走了两步,将李素挡在自己身后。

    难民们仍慢慢地前行,李素的心跳徒然加快,眼中却露出难得一见的肃杀之气。

    沉住气,看着难民们越走越近,几乎要与李世民和李素等人擦肩而过时,难民和李素竟同时发动了。

    难民人群中一声含糊不清的叱喝,以及李素一声暴喝“拿下”,摄人心魂的吼声在熙攘的集市中对撞出激烈的火花。

    李世民和常涂,李绩等人一愣,身后的禁卫更是满头雾水,面前这二三十名难民却突然一改有气无力的颓丧模样,神情一变,露出杀气腾腾的面容,随即不知从身体哪个部位抽出一柄柄雪亮的钢刀,手腕巧劲一抖,挽出一朵刀花,接着刀刃前指,刀锋竟直指前方一丈距离左右的李世民!

    常涂和李绩大惊失色,禁卫们更是惊怒交加,正待抽刀上前,却见斜刺里冲出两道身影,瞬间将二三十名难民拦在身前,刀剑相交碰撞,发出刺耳的金铁之声。

    说来话长,变故从发生到现在仅只在眨眼之间,方老五和郑小楼毫无征兆地挡住了刺客们倾尽全力的一击,直到这时,李世民身后的禁卫才反应过来。

    原以为只是一群躲避兵灾求生保命的难民,没想到竟然是一群刺客,而且这群刺客的目标非常明确,只取李世民一人的性命。

    刺王杀驾,何其胆大!

    禁卫们反应过来后不由大怒,却仍非常冷静地将刺客们团团围住,然后在刺客们左突右冲之时,禁卫们迅速在外围结成了一个合击阵式,随着为首一名校尉大声下令,数十名禁卫进退有据,攻守自如,一声令下刀剑齐出,一个回合便将刺客们斩杀九人,剩下的刺客们脸上却毫无惧色,反而有一种如同死士般视死如归的决然,他们迅速缩拢,背靠背缩成一个极小的防御阵,背朝内,刀朝外,冷冷地注视着包围他们的禁卫们,不时有刺客飞快将目光扫过包围圈外的李世民,脸上露出失落懊恼之色。

    李素身后的部曲也没闲着,禁卫们发动阵式时,方老五等人无须吩咐,自觉地挡在李世民面前,而郑小楼则一手拉着李素,一手执剑,二人迅速朝李世民接近。

    李素毕竟也是经历过生死战阵的人,虽然事发突然,却一点也不害怕,此刻他的注意力没在这群刺客身上,而是抬头不停地打量街边商铺和阁楼,被包围的刺客大抵已翻不起什么风浪了,可不能不防敌人留有更狠辣的杀招。

    身处重重护卫之中的李世民面若寒霜,目光阴沉,盯着包围圈中那群刺客许久,从齿缝中迸出一句冰冷的话。

    “留下活口!朕要知道源头在哪里!”
正文 第八百六十七章 卧榻养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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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突然觉得好幸福……

    能被闷罐子棺材脸郑小楼夸奖一句,简直幸福得只想原地爆炸,尽管他只淡淡说了一句“不错”,李素也觉得这两个字比千言万语的马屁更直击心灵。

    如此有力度的夸赞,李素真有一种抱他大腿感激涕零的冲动,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冒出如此抖M的情绪,真是费思量啊费思量……

    “多夸几句……”李素兴奋地看着郑小楼,眼神充满期待和鼓励。

    郑小楼一愣,然后冷笑,继续板着一张棺材脸。

    好吧,做人要知足……

    …………

    …………

    审出了结果,接下来要做的当然是面君陈情。

    老实说,李素实在不太愿意去见李世民,尤其是今日,此时。

    今日被行刺之前,李世民还陶醉在自己威服天下的天可汗的虚荣感里不可自拔,谁知得意的笑脸还没消失,现实立马狠狠扇了他一记耳光,居然有人敢行刺他,这记耳光扇得实在很痛,也很伤心。

    可以想象李世民是多么的怒火冲天,李素这个时候很不愿意主动跑去触他的霉头,一个应对不妙,自己这颗脑袋可就不怎么稳当了,尽管李世民无数次标榜过自己是英明神武的帝王,绝非无道昏君,然而,李素的脑袋如此珍贵,怎会把生存的希望寄托在帝王的一句标榜里?尤其是,帝王这类生物从来都是演技实力派,鬼知道他们说的话有几分真诚?

    不想去,但不得不去。

    李素不知不觉走到帅帐前,站在外面沉思了片刻,在脑海里组织好了措辞后,才请门口值守的禁卫进去禀奏。

    没过多久,常涂居然走出来了,迈着老迈沧桑的步伐,一步一步慢吞吞地走向李素,李素愣了一下,然后赶紧恭敬行礼。

    “李子正见过常伴伴。”

    常涂面白无须,或许常年为李世民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整个人的表情显得特别的阴森,张嘴一笑,发出的笑声都如同夜枭般难听。

    “李县公少年英雄,不得了呀……”常涂嘿嘿笑了两声,笑声如同裂帛般嘶哑。

    李素陪笑,心下却疑惑不已,实在搞不清常涂这句话是语带嘲讽,还是他本来说话就是这德行,抬头看了看他的脸色,也看不出端倪。

    说来也是李素心虚了,当初冯渡被刺一案,李素暗中布局,将整个案子搞得扑朔迷离,朝堂君臣被他牵着鼻子走了大半个月,作为直接隶属李世民的鹰犬常涂来说,因为李素的故意误导,常涂调查此案时不知走了多少冤枉路,白挨了李世民多少痛骂,如果常涂对此案的真相隐隐有所察觉,此刻他这番话可以算是嘲讽了,而且他有足够的嘲讽理由。

    “陛下刚才歇下了,还未醒来,李县公当知陛下舟车劳顿久矣,扎下营后还要处置军国大事,这些日子常睡不踏实,今日难得睡着了一回,老朽以为……还是让陛下再歇息一下吧,李县公若有要事禀奏,不妨在此等候一阵,如何?”

    李素急忙道:“陛下万乘龙体,自当要多歇息一下的,李某在此等候便是,有劳常伴伴了。”

    常涂笑眯眯地摇头:“不打紧的,陛下睡着了,老朽不用服侍,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陪李县公一同等等,李县公可莫嫌弃老朽哟。”

    李素忙笑道:“下官求之不得,怎敢嫌弃。”

    常涂嗯了一声,点了点头,道:“李县公来得匆忙,莫非从那些天杀的刺客嘴里掏出了东西?”

    李素笑道:“掏出了一点点,不算多,想想还是先禀奏陛下为好,免得陛下气坏了龙体。”

    常涂两眼一亮,赞道:“不愧是陛下看重的少年英杰,陛下任何差事交到你手上都从未让他失望过,这么快便审出了结果,老朽佩服。”

    这就是常涂的优点了,只向李素表达了佩服之意,却绝口不提审问的具体内容,常年伴随在李世民身边,常涂的进退都非常有自知之明,该他知道的,他一定要知道,不该他知道的,他一个字都不问。

    有这般处世的性格,在帝王身边才能活得久。

    气氛有点僵硬,李素平日里与常涂不熟,鲜少有过交道,而且李素天生对太监一类的人没有太多好感,主要因为李素有洁癖,而众所周知,太监嘘嘘都抖不干净,凑近了闻一闻,全是骚味儿……

    幸运的是,常涂应该算是个比较爱干净的太监,李素站的地方离他不远,并没有闻到什么异味,当然,这并不代表李素就必须跟他亲近,不说讲不讲卫生的事,仅是常涂身上那股子阴森的气质就令李素很不适应,李素热爱阳光,而常涂,无疑是从阴沟里爬出来的,大家的共同语言不多。

    二人站在帅帐外,互相朝对方露出友善和煦的笑脸,笑得李素一脸僵硬。

    “常伴伴,哈哈,今日天气不错哈……”李素强行尬聊。

    常涂气定神闲地点头:“嗯。”

    “用过晚膳了吗?”

    “嗯。”

    “蓟州的气候跟咱们长安真是大不一样啊……”

    “嗯……那个,李县公啊。”

    “啊,李某在。”

    常涂嘴角轻轻一勾:“老朽有一事不明,李县公为何喜欢说废话?”

    李素:“…………”

    看吧,阴沟里爬出来的人太不合群了。

    李素嘿嘿干笑,常涂似笑非笑。

    李素最后决定闭嘴,保持沉默至少比强行尬聊要强。

    沉默良久,常涂忽然道:“李县公,陛下这几日因东征之事忧思不已,故而夜不能寐,老朽知李县公是足智英才,若李县公对东征之战腹有良策,还望不吝献于陛下阶前,解陛下之深忧。”

    李素一愣,然后笑了笑:“军中皆是当世名将,我区区一个后进末学,肚子里那点墨水哪里敢在老将军们面前卖弄?常伴伴莫取笑下官了。”

    常涂摇摇头,道:“宿将虽广,所思皆异,令不能出一门,岂奈何哉?”

    正说着,帅帐内忽然走出一名小宦官,小碎步匆匆走到常涂面前,轻声道:“陛下醒了。”

    常涂点点头,转身朝李素笑道:“陛下睡前有过吩咐,若李县公来了,径自入内便可,李县公,进去面君吧。”

    李素谢过常涂,整了整衣冠,然后昂首走进了帅帐。

    帅帐内,李世民正平伸着双臂,两名小宦官有条不紊地为他穿着衣裳,见李素进来,李世民头也不回地道:“来了?坐吧。”

    李素老实坐下。

    没过多久,李世民着装完毕,挥退了宦官,然后盘腿坐在李素面前,笑道:“审问刺客有结果了?”

    李素看了看他的脸色,似乎白天被行刺的怒火已消去许多,此刻李世民满脸笑容,仿佛完全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李素不由轻松许多,于是道:“陛下,刺客的来历和背后指使已查实。”

    李世民剑眉一挑:“哦?子正办事倒是很快呀……”

    李素脸颊抽搐了一下,这话太有歧义了,太侮辱人了……

    “陛下,据刺客招供,他们乃是受安市城主杨万春所指派。”

    李世民皱眉:“杨万春?据朕所知,杨万春跟泉盖苏文可是死敌呀,从贞观十六年泉盖苏文弑君篡权后,杨万春便从未承认过泉盖苏文的身份,并且经常骂他奸贼小人,泉盖苏文曾派兵攻打过安市城,然而杨万春此人颇有将才,安市城被他守得滴水不漏,泉盖苏文久攻不下,不得不收兵,并允许杨万春永镇安市城……按理说杨万春得罪了泉盖苏文,没有理由再得罪朕呀,否则腹背受敌,他嫌命长了?”

    李素笑了笑,道:“陛下刚才说过,杨万春是将才,而非帅才,守城再厉害,眼中所见终归太狭窄,只在意一城一地之得失,所以他干出行刺陛下的事,臣以为很有可能,原本就与高句丽的权贵王族彻底撕破了脸,如今大唐王师三十万东征高句丽,安市城是咱们王师的必经之地,必克之城,身为安市城的城主,杨万春怎么可能不着急?不管他得不得罪咱们,咱们反正是要把安市城打下来的,既然如此,杨万春索性铤而走险,先派人行刺陛下,反正他所付出的不过是几十个死士而已,代价并不大,但若是成功了,收益可就惊人了,陛下觉得呢?”

    李世民沉吟片刻,点头笑道:“子正所言有理,看来果真是安市城的杨万春所为了,呵呵,本事不大,倒是长了好一副狗胆。”

    李世民虽然在笑,可眼中却杀机毕露,李素一凛,只怕这杨万春活不长了,行刺皇帝向来是大逆之罪,敌人尤甚,将来若唐军攻下安市城,杨万春焉有活路?

    当然,一个棒子的死活李素毫不关心,今日虽然行刺的是李世民,李素却也差点着了道儿,害得他满地打滚保命好生狼狈,弄死这个杨万春正是喜闻乐见。

    李世民沉思片刻,忽然道:“那些刺客都招认了吗?”

    李素道:“只有那名女刺客招认了。”

    李世民点头:“朕当时也看出来了,那个女子的身份颇不一般,那么多刺客被擒下了还拼命护住她,可见她的身份比较高,她可说过自己的来历出身?”

    李素笑道:“这女子招供的虽然大部分是实话,但她的身份来历臣却以为她并没有说实话。”

    李世民挑眉:“哦?你问不出来?”

    “不,臣以为,她的来历可能与咱们的东征战局有所关联,所以,臣不着急,先慢慢磨着她,待到时机成熟,或许有意外的收获呢……”

    李世民奇道:“区区一名女子,与东征战局何干?就算她是泉盖苏文的女儿,也断然无法影响战局呀……”

    李素笑道:“臣还是建议将她留在大营,臣有办法让她发挥作用。”

    “你不怕她窃取机密,或是再次行刺朕?”

    “臣可担保,她不敢。”

    李世民犹豫片刻,点了点头道:“朕知你李子正向来无虚言,既然你说此女有用,朕便信你,将她留下便是,但是你千万记得约束,若她再干出什么大逆之事,你可与她同罪,从今日起,朕的帅帐周围也要严加戒备了,你的营房搬远点,莫在朕眼前晃悠,否则若教朕看见了她,说不得便起了杀心,将她斩了……”

    李素急忙答应了。

    李世民顿了顿,随即狐疑地看着他:“子正,你该不会看上此女的美色了吧?”

    李素一呆,接着哭笑不得:“陛下,此女脸上糊满泥土,跟个泥猴儿似的,连五官都看不清,臣好歹也是开过车……见过风浪的人,怎会被这只泥猴所迷?”

    李世民白眼一翻,哼了哼,道:“那可说不定,你子正的名声朕是听说过的,家中至今只有一位正妻,连个侍妾都没有,程知节那老货给你塞过不少歌姬舞女,而你却始终不为所动,偏偏又没有男风之好,长安皆云你不好美色,专好丑怪女子,既有所好,看上一只母泥猴儿也没什么奇怪的,如此雅趣倒也算是一段佳话……”

    李素额头三尸神暴跳,要不是看他是皇帝的份上,李素早撸下鞋底子扇过去了。

    深呼吸,李素咬着牙一字一字地道:“陛下,臣,不,喜,欢,丑,怪,女,子!”

    李世民漫不经心地挥了挥手:“好吧好吧,反正那只泥猴儿朕交给你了,随你怎么糟蹋,朕皆不问,你说让那女子在东征战局里发挥作用,朕且拭目以待,退下吧。”

    李素欲辩难辩,张了张嘴,只好悻悻告退。

    *********************************************************************

    李素走出帅帐没多久,门外禁卫来报,魏王李泰求见。

    李世民正在帅帐内看书,闻言皱了皱眉,随即忧愁满面地叹了口气,懒洋洋地挥手,令魏王觐见。

    很快,李泰肥胖的身躯挤进门来,像只圆滚滚的大肉球,努力地滚向李世民。

    “儿臣拜见父皇。”李泰说着便待行礼。

    李世民摆了摆手,道:“青雀身子不便,免礼吧。”

    如今已是冬天,北方的冬天尤其寒冷,帅帐内生着一盆炭火,李世民坐在炭火前,双手伸在火盆上方烤着,嘴里淡淡地道:“青雀见朕何事?”

    李泰心中一黯,父皇对他依然冷淡漠然,早已不复当初父子无间的亲密气氛,如今的父子二人更像是陌生的上下级关系一般,冷淡得令人心寒,看来当初冯渡被刺一案时,李泰的表现至今仍是李世民心中一根无法拔除的刺。

    “禀父皇,儿臣听说父皇今日在蓟州城遇刺,儿臣担心父皇安危,下午时欲见父皇请安,常伴伴却说父皇已睡下,儿臣不敢惊扰父皇,故而直到这时才来。”

    李世民脸上露出一丝微笑,颔首道:“青雀有心了。”

    李泰一双眼睛在李世民身上上下打量,神情关心地道:“父皇无恙否?天下竟然有人敢行刺父皇,简直大逆不道,儿臣恨不得将那些刺客千刀万剐,……父皇,听说刺客全被拿住了?”

    李世民点头:“不错,全拿住了,蓟州刺史仍在城里城外拿人,且看他能不能再捉住几条小鱼吧。”

    李泰急忙道:“父皇,既然拿住了刺客,儿臣斗胆请父皇将那些刺客全数斩了,正好我王师尚未启战,用他们的头颅来祭旗,恰其时也,父皇觉得如何?”

    李世民沉默片刻,忽然露出若有深意地笑容:“青雀来晚了,刚才李子正过来,想要朕将那些刺客留下,或许那些刺客有些作用,朕答应了。”

    李泰一呆,肥肥的脸庞发起呆来犹为可笑。

    “留……留下?”李泰结结巴巴道:“留在咱们的大营里?而且还是中军大营里?”

    李世民点头:“不错。”

    李泰急了,蹭的一下站起来,面红耳赤道:“父皇,万万不可答应李素!儿臣听说那些刺客全都招供了,既然已招供,这些凶徒还有何用?留在大营不仅浪费粮食,而且还给咱们埋下祸患,除此毫无益处,父皇,李素所言误军啊!儿臣求父皇收回成命。”

    李世民神情忽然恢复了冷淡,眼睛盯着炭火,仿佛漫不经心地道:“青雀,朕似乎没说过刺客们已招供的事吧?此事只有朕和李素知道,你……是如何得知的?”

    李泰一惊,接着背后冒出一层冷汗,脸色不由自主苍白了。

    “父皇,儿臣……儿臣……”李泰愈发结巴,一张肥脸白了又红,红了又白,最后强自解释道:“儿臣终归是皇子,在大营里晃悠一圈,大大小小的事就算儿臣不想知道,也总会传到儿臣耳朵里,儿臣错了。”

    李世民看也不看他,眼睛只盯着面前的炭火,表情不悲不喜,看不出端倪,眼神却已有了几分冷意,悠悠道:“青雀,你应该是特意为此事而来的吧?所谓探望朕,也只是个由头而已,对吗?”

    李泰吓得浑身一颤,立马扑通一声跪下,急道:“儿臣不敢!儿臣真的是来探望父皇的,刺客一事只是随口一提罢了,父皇若不喜欢,儿臣从此绝不再提!”

    李世民幽幽一叹,神色间再次布满了失望之色,道:“青雀,你要争那个位置,朕不反对,人心皆有贪欲,朕也有,但是你要争,也要堂堂正正的争,当仁不让的争!正如当年朕在玄武门时一样,光明正大率兵打进去,亲手结果了兄长和弟弟的性命,事定之后登基称帝,不从者,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杀之,这便是堂堂正正,朕……多么希望你能多学一学朕的气度胸襟,少玩弄一些阴谋诡计,此终非正道,青雀你何故误入邪途耶?”
正文 第八百六十八章 试探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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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父子感情淡漠如冰之后,很多事情就没必要遮遮掩掩了,包括最敏感的储君之争。

    李世民的心理是很矛盾的,一方面喜欢李泰的勤奋和孝顺,可另一方面又痛恨李泰的无情冷酷,不念手足之情。

    对于李治,李世民喜欢的是他善良温顺的性格,但他又很不喜欢李治的怯懦软弱的一面,两位嫡子性格方面皆是有强有弱,李世民如今心中的天平虽然无限偏向李治,但却无法立时做出决定,这也是他留李治在长安监国,而不给他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分的原因之一。

    至于李泰,李世民如今对他又恨又爱,这次东征之所以答应带上他,一来是因李泰痛哭流涕的忏悔而心软,二来,李世民内心深处还是愿意给李泰一个机会,自己亲生的儿子,总不能因为一件事而将他彻底抛弃吧。

    可惜,东征之战还未开始,李泰今日又让他失望了。

    李泰的忏悔只在嘴上,实际上他做出的事情却毫无悔意,他心里想的仍是争储,他想剪除李治的羽翼李素,他做的一切,李世民都很清楚他的目的,所以对他越来越失望。

    当初多么聪明伶俐又懂事的孩子啊,为何参与了储君之争后,却变得如此陌生,冷酷?

    失之“堂堂正正”四个字,做什么都透着一股小人奸邪的味道了。

    李泰惶恐跪在李世民面前请罪,冷汗如雨。

    李世民见他的可怜模样,不由叹道:“青雀,你读的圣贤书是最多的,很多道理比朕都懂,朕便不与你说那些大道理了,圣贤教你立身,立言,也教过你‘明德’,无德之人,天下弃之,朕要的太子,不求他读过多少书,懂多少道理,‘德’是第一位的,太子之位,有德者居之,这一点上,你弟弟治比你做得好多了,你……不如他。”

    李泰此时已是满心悔恨,只恨自己为何如此冲动,未经考虑便贸然而入,演了一场不算高明的戏,结果被李世民一眼看穿,不但没给自己加分,反而扣了分,李泰此刻心中无比懊恼。

    毕竟太年轻了啊,这里又不是长安,没有长孙无忌为他出谋划策,李泰真觉得处处掣肘,事事不顺。

    “是,儿臣谨记父皇教诲,一定反省思过。”李泰垂头道。

    李世民冷冷看着他,许久,忽然扔给他一张羊皮地图,淡淡道:“心思要用到正道上,如今正是东征之时,朕要的是谋事之智士,而非谋人之奸邪,这几日朕与几位将军日夜商议进军部署,众将说辞各异,各有优劣,青雀你回去看看地图,明日说说你的主张。”

    李泰一愣,接着大喜,急忙捧着地图道:“谢父皇给儿臣这个为您分忧的机会,儿臣这就回去仔细参详,定不教父皇失望!”

    李世民挥了挥手,意兴阑珊道:“朕乏了,你退下吧。”

    李泰躬身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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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过晚膳后,李素照例在大营中军范围内晃悠了一圈,原本吃完就躺着的性子,不过由于连续两个月骑在马上行军,李素发现自己修长笔直的双腿渐渐有变成罗圈的趋势,于是不得不多走动走动,保持完美的身形。

    身材跟长相一样重要,李素无法忍受自己的外貌和身形出现任何瑕疵,试想一位丰神俊朗面若冠玉的翩翩美男子,一颦一笑皆可迷倒世间雌性众生,然而两腿一迈就彻底露了馅儿,两条罗圈腿一摇一摆像卖烧饼的武大郎似的,那画面多么惨不忍睹。

    所以李素觉得自己不仅需要运动,而且要考虑接下来的行军是否要改个姿势,将跨坐改成骑驴似的侧坐,坐在马上优雅端庄地翘起二郎腿,不失为一个保持身形的办法。

    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直到李素觉得有些累了,便转身往回走。

    快到自己的营房时,李素脚步顿了一下,扭头看着营房旁边一间刚搭好的小帐篷。

    李世民答应留下那位名叫高素慧的女刺客,但是有前提条件,那就是离帅帐远一点,别给王师添麻烦。

    于是李素也不得不将营房搬离了帅帐范围,领着李家百余部曲,选了个中军边沿地带扎下营帐。

    至于关押高素慧的地方,自然便是李素营房旁的这顶小帐篷了。

    李素站在帐篷前犹豫一阵,终于还是决定进去看看,毕竟在李素心中隐约的轮廓里,这位女刺客扮演着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门口有六名李家部曲守卫着,漫长而枯燥的站岗时光里,六名部曲却时刻保持着警惕,见李素走近,部曲们按刀行礼,其中一人主动掀开了帐篷的门帘。

    帐篷内光线很暗,地上铺着一层薄薄的干草算是床铺,中间的吊钩上挂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帐篷内只有这两样摆设,除此别无他物。

    高素慧的手脚已松了绑,独自坐在油灯下,垂着头不知在想什么,李素走进帐篷,高素慧抬头看了一眼,见进来的人是李素,高素慧不由腾的一下站起来,一脸惊恐地环臂将自己的身子缩成一团,像只刺猬般警惕地瞪着他。

    李素愕然,然后失笑:“这是啥意思?难道你以为我要糟蹋你?”

    高素慧不说话,目光仍充满敌意地瞪着他。

    李素摊了摊手,道:“你看,我们今日下午不是还相谈甚欢么?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我觉得跟你很谈得来,真的,忽然觉得可以把你当成人生知己,我都如此友善了,你不能开历史的倒车呀……”

    高素慧沉默片刻,低声道:“……我知道的都说了,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你……莫再问了。”

    李素堆着满脸春风般和煦的微笑道:“放心,我不是来审问你的,我是来和你交朋友的。”

    高素慧默不出声,若非李素此时仍掌握着她的生死,或许她会一口口水吐过去,表达一下她极度鄙夷的态度。

    李素却没跟她客气,自顾在她面前盘腿坐下,方老五和郑小楼则一左一右站在李素的身后,眼前这个女人会功夫的,此时又松了绑,谁知道她会不会干出对李素不利的事来。

    高素慧一脸戒备地盯着他,还将自己褴褛的衣裳紧了紧,然后死死拽着自己的腰带,一副提防色狼非礼的表情。

    李素揉了揉鼻子,感觉有点郁闷。

    我这么英俊风流的美男子,大街上随便勾勾手指多的是女人投怀送抱,而你,一个满脸泥土五官模糊的棒子,哪里来的自信觉得我会非礼你?应该是我要提防被你非礼好不好?莫名其妙的女人!

    “放轻松,你现在这模样,我真的没心情对你干啥,其实我更担心你会控制不了**对我干啥……”李素也下意识紧了紧腰带,道:“你呢,现在是我大唐的俘虏了,这个说法不太好听,但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才能不那么伤人自尊,总不能说你是我们的座上宾吧,所以你还是将就吧。”

    “没错,俘虏是没有人权的,嗯,所以你没有自由,这个没办法,谁叫你们胆大包天敢去行刺皇帝陛下呢,知道在我大唐,刺杀皇帝是什么罪名吗?”

    高素慧冷冷道:“诛九族而已,我知道。”

    李素眨了眨眼:“你似乎对我大唐很熟悉呀,汉话也说得不错,杨万春豢养刺客难道还会教你们文化课?”

    高素慧眼中闪过一丝不自在,硬邦邦地道:“是。”

    李素嘿嘿一笑:“了不起,刺客我见过,但像你这么高端的我从未见过……”

    不经意间瞥见高素慧那张满是泥土灰尘的脸,李素嫌恶地皱了皱眉,补了一句道:“当然,我也从未见过你这么脏的刺客……”

    高素慧愕然,接着又羞又怒,却不敢吱声。

    李素叹了口气,道:“干一行爱一行的道理懂不?好歹也是一群风萧萧兮易水寒一类的壮士,多少要注意一下形象吧?搞得跟要饭的似的,难道不怕同行笑话你们?”

    高素慧目光很愤怒,脸色看不清楚,可以肯定已经气得涨红了,忍气吞声半天,终于忍不住回道:“乔装成任何模样都是无可厚非的,我们的目的只是为了击杀目标人物。”

    李素笑了。

    所以说,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非常重要,哪怕是这样毫无营养的聊天,李素都有很大的收获。

    眼前这名女子看似冷酷,实则她的正常性格应该是相对比较活泼的,否则不会为了这么一句无关痛痒的话而反驳,若这名女子的性格很活泼的话,无疑不太适合当刺客的,或者说,真正经历过艰苦训练和无数非人待遇的刺客,不可能还保存着这种活泼的性格,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这名女子并非刺客,为何她会混杂在一群刺客里,为何那群刺客拼命保护她?她的真正身份是什么?

    李素越笑越开心,对眼前这名女子也越来越感兴趣了。

    “想交个朋友吗?”李素忽然凑近她问道。

    “啊?”高素慧惊愕,吓得头往后仰。

    “我的意思是说,我不歧视你是棒子,也不歧视你是俘虏,你我交个朋友咋样?”李素耐心地解释道。

    身后的方老五和郑小楼很无语:“…………”

    交你这么个耿直的朋友,上辈子得造了多少孽呀……

    果然,高素慧听懂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拒绝:“不……”

    李素沉默片刻,忽然嗔怪地横了她一眼:“女人总是口是心非,还以为你说的是真的呢,害我刚才悄悄分析了半天……”

    高素慧弱弱地解释道:“我说的是真的……”

    “行了,就这么定了,咱们从现在起就是朋友了……嗯,做我的朋友还是要讲究一下的,首先必须干净,小楼兄,带她出去洗刷刷,洗干净点送过来……”

    “我不!”高素慧愤怒了。

    郑小楼可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见高素慧不乐意,他也懒得啰嗦,单手拎住高素慧的衣领,拎鸡仔似的将她拎了出去,高素慧奋力挣扎,全无用处。

    李素眼睁睁看着,不由撇了撇嘴:“真粗鲁……五叔,郑小楼这种人应该注定孤独终生吧?咱太平村里有姑娘看上他吗?”

    方老五呵呵一笑:“小人听说去年村里胡家的闺女看上他了,三天两头往咱家跑,没事便在小楼面前晃悠,搞得小楼很恼火,有一次那闺女扯着小楼的衣袖撒娇,被小楼一巴掌扇了半丈远,从那以后就没听说有闺女喜欢他了,啧啧,真是造孽啊。”

    李素扯了扯嘴角,果然是造孽,郑小楼这家伙若想解决终生大事,恐怕唯一能指望的只有人贩子了……

    没过多久,郑小楼拎着高素慧回来了,揪着她的衣领迈着大步,高素慧踉踉跄跄跟在后面,郑小楼的动作仍那么的粗鲁,进了帐篷随手一甩,高素慧像滩鼻涕似的被甩到了地上。

    “你!你们唐人……欺人太甚!”高素慧仰脸瞪着李素,神情怒不可遏。

    李素却呆住了。

    洗过脸的高素慧素面洁白,肌肤娇嫩吹弹可破,标准的仕女鹅蛋脸型,美眸皓齿,眉弯如月,嘴唇红艳如樱,无论从哪方面看,她都是男人眼中标准的美女。

    许久之后,李素才轻轻呼出一口气,脸上的笑容愈发怪异了。

    此刻他越来越肯定,这位高素慧应该不是刺客,没有哪个缺心眼的主人会选如此美丽的女子当刺客,太浪费资源了,用她来使美人计还差不多。

    压抑住心头的惊艳,李素不屑地撇了撇嘴:“长得很一般嘛,眼睛太大,鼻子太小,嘴唇太薄,典型的刻寡之相,你这模样若在咱们大唐找婆家,可是要倒贴钱的哦……”

    “你……!”高素慧气得浑身直颤,可一见到李素那张笑吟吟的脸,高素慧仿佛想起他审问自己时的可怕模样,那种底牌被他全部掀开,所有筹码瞬间皆失的可怕感觉,已成了她的梦魇,纵然对李素再有怒气,她也不敢有半分表露。

    李素忽然哈哈一笑:“幸好我不是娶你的男人,咱们也不是在相亲,你我是朋友嘛,朋友之间岂能以貌取人?所以呢,我就不嫌弃你的长相了……这么晚了,用过晚膳了么?”

    高素慧扭过头,咬着牙不想理她。

    “生气的话,饿的可是你自己的肚子哦。”李素笑眯眯地提醒道。

    高素慧很有骨气地不出声,可肚子却在此时不争气地咕咕叫了一声,高素慧的俏脸顿时红了,有种羞愤欲寻短见的冲动。

    李素邪魅狂狷地一笑:“嘴上说不,身体却很诚实嘛……”

    回头吩咐部曲将晚膳送进来。

    晚膳不算丰盛,高素慧的身份当然不可能吃到李素亲手做的烤肉,部曲送进来的是两个发黑的饭团,饭团里面裹着野菜末,还有一碗黑乎乎的野菜汤,这便是晚膳的全部内容,很标准的制式晚餐,跟大营内所有的将士一样。

    晚膳摆在高素慧面前,李素却仍盘腿坐在她对面,饶有兴致地盯着她,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高素慧开始还有点忸怩,不停地抬眼瞪他,然而或许是肚子实在太饿了,二人僵持许久,高素慧终于受不了,只好当着李素的面开始吃了起来。

    李素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她吃饭时的每一个细节都落入他的眼中。

    高素慧的吃相并不算太好看,赤手将饭团抓在手里,另一手端着菜汤,每咬下一口前都将嘴张得大大的,饭粒在嘴里咀嚼有声,还吧唧嘴,不时端起汤碗大灌一口,一顿简陋的晚餐生生让她吃出梁山好汉聚会的架势。

    李素越看越觉得有意思,眼中的笑意越来越深。

    扭过头看了看方老五和郑小楼,郑小楼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方老五的眼中却也带着几许笑意。

    李素笑着点点头,嗯,大家都不是蠢货呢……

    两个饭团很快被高素慧吃完,汤也喝得干干净净,高素慧意犹未尽地伸出舌头,舔舐着手上残留的饭粒,像一只吃饱后懒散消食的猫,目光却仍愤愤地瞪着李素,典型的放下筷子骂娘的做派。

    李素也不介意,欣赏完高素慧的吃相后,李素仿佛身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站起身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笑道:“原本呢,我是打算与新结识的朋友来个彻夜谈心,抵足而眠的,不过看你今日似乎累得不轻,就不折腾你了,还是早早安歇吧。”

    高素慧垂头不语,李素不满地哼了哼,这女人太没礼貌了,说句“好朋友慢走”会死吗?

    走出帐篷,李素交代守卫的部曲好生看管,并且下令夜里值双岗,将帐篷团团围住,这才放心地往自己的营房走去。

    对待俘虏不能太心软,而且必须打起十二分的小心,虽然高素慧看似只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但李素必须将她当成武力极高破坏力惊人并且随时准备越狱的高手看待,对任何敌人的松懈,都无异于给自己脖子上架刀。
正文 第八百七十一章 良谏难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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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军事会议草草散去。

    最终李世民仍未拿定主意,他需要思考。

    李素离开帅帐时有些失望,不论怎么说,自己正在尽力,尽管对东征一战持悲观态度,但他仍希望自己努力之后能够改变结果,哪怕改善一下也是好的。

    可惜,李素的主张遇到了不小的阻力,连平日最疼爱他的程咬金都反对。

    走出帅帐,李素仰头望向灰蒙蒙的天空,轻轻叹了口气,眉宇间愁态尽现。

    肩上被拍了一下,李素回头,见李绩正含笑看着自己。

    “舅父大人……”李素躬身行礼。

    李绩指了指前方,道:“陪老夫走走。”

    说着李绩便径自朝前方走去,问也不问李素的意思。

    李素只好快步跟上。

    时已寒冬,草地一片光秃,露出黑色的硬土,凛冽的寒风呼啸而过,从衣领灌入脖子,冷得让人直哆嗦。

    李素缩着脖子,将手拢进袖子里取暖,但还是觉得没用,寒风似刀子般寸寸割裂着他的皮肤,不仅冷,而且痛。

    李绩却浑然不觉,穿着铁胄铠甲在寒风中昂首挺胸走着,黑须长髯随着寒风舞动,颇有几分万夫莫当的大将风姿。

    相比之下,缩着脖子走路像只鹌鹑的李素忽然觉得自己现在这副模样有那么一丝丝猥琐……

    走了一小段路,李绩咳了两声,沉声道:“方才你在帅帐所言……”

    话没说完,李素忽然拽住了他的袖子,苦笑道:“舅父大人见谅,恕外甥失礼了,外面天太冷,外甥身子弱,咱们……能不能去我营房说话?营房里有炭火,有烤肉……”

    压低了声音,李素鬼鬼祟祟道:“您老若有兴致,外甥那里还有烈酒,可以暖暖身子,总之,咱们别在外面吹风了,再吹我怕是顶不住了……”

    李绩皱眉:“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身子怎能如此孱弱?多花点心思打熬一下身子方为正道。”

    “是是是,咱们先回营房,回营房再请您老训斥如何?”

    李绩脸色稍缓,接着目光不善地瞥了他一眼:“你哪里来的酒?知道军中私自藏酒是什么罪吗?”

    “知道知道,外甥带酒是用来做药的,将士们若受了刀枪伤,将烈酒抹在伤口上,可消炎症发脓,可退烧,嗯嗯,用处大着呢……”

    李绩笑骂道:“带酒就带酒,偏还编这些不入流的借口糊弄老夫,以为老夫可欺耶?”

    李素重重叹气,为何自己说的话别人总是不信?难道自己这副模样看起来很不值得信任吗?

    李绩左右环视一圈,神色不大自在地干咳两声,道:“你那里……果真有酒?”

    “确实有,不多,临行前我让夫人给我装了几个皮囊,几十斤的样子……”

    李绩两眼发亮,顿时道:“那还等什么,快去你营房!记住……”

    李素心领神会,急忙接道:“舅父大人放心,外甥绝不对任何人说,舅父大人何时有兴致了,只管来找外甥便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呃,不对,肥水不流外人田,咳,貌似也不对……”

    “快走,拽什么酸词!”李绩不耐烦地踹了他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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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营房坐定,李素将方老五郑小楼等部曲赶出去,营房里只剩他和李绩二人,李素这才从行李中取出一个十斤装的大皮囊递给李绩。

    正待转身给李绩找个漆耳杯,谁知李绩却亟不可待地拔开塞子,毛茸茸的大嘴对准囊口仰头灌了一大口烈酒。

    李素动作顿时僵住,心情无比郁闷。

    最烦这种不讲卫生的人了,你一个人凑着嘴喝了,别人还喝不喝?

    李素苦着脸,想了想又从行李里取出另一个皮囊,拔开塞子轻轻喝了一口。

    一大口烈酒灌下去,李绩脸色泛起一丝潮红,龇牙咧嘴半天,终于长舒一口气,大笑道:“好酒!离京两月,久不闻酒味,今日倒过足了瘾头,哈哈,好!”

    李素殷勤地道:“舅父大人稍待,外甥给您弄点下酒的菜……”

    说着李素从行李里取出一副烤肉的工具,上次的工具被李世民毫不讲理地占为己有,李素不敢讨要,只好找了随军修理军械刀剑的铁匠,重新打造了一套工具。

    冻好的羊肉切成片,放在火架上烤,再撒上碾碎的茱萸,小茴香,姜末等调料,一股肉香味顿时在营房的空气中弥漫。

    李绩抽了抽鼻子,然后看了他一眼,指着他笑骂道:“果然是个好嘴的货,到哪里都不亏待自己,日子过成你这样,这辈子算是值了。”

    李素笑道:“军中伙食实在吃不习惯,索性自己开伙,外甥这好吃懒做的毛病怕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舅父大人您尝尝,肉烤得正是火候,比军中伙食强上许多,用来果腹下酒皆是难得的美味。”

    李绩拈起一片羊肉塞进嘴里,烫得直呵气,然后眉开眼笑,大赞不已,吃完再大灌一口酒,一脸美滋滋。

    舅甥二人面对面坐着,一边喝酒一边吃烤肉,难得的悠闲享受。

    正聊着家长里短的闲话,忽听外面一道粗犷的嗓子大声道:“咦?什么味道如此香?竟是肉香!哈哈,还有酒味!老夫今日来对了!李素呢?给老夫滚出来!”

    听声音便知来人,李素面色一僵,接着大惊失色,急忙打算藏起酒囊,李绩却慢条斯理地仰着脖子饮了一口酒,淡定地道:“慌什么?老匹夫都闻着味了,藏也没用。”

    说着李绩忽然扭头朝营房门外大喝道:“老匹夫休得聒噪!想喝酒自己进来,吵吵嚷嚷的,不怕挨陛下的军棍吗?”

    门帘掀开,程咬金魁梧的身躯出现在营房内,毛茸茸的脸上布满了喜意,搓了搓手,第一眼便看见了李素手上的皮囊,二话不说劈手夺过,先凑近闻了闻,然后仰头便灌,狠狠一大口之后,学李绩一样拈着烤架上的羊肉,塞了一片进嘴,咀嚼半晌,仰头又是一口酒,最后长呼一口气,露出无比爽歪歪的表情。

    “驴日的!这才叫日子!”程咬金大笑,指着李素道:“小娃子不厚道,有了好东西不说孝敬老夫,藏藏掩掩的算什么?行军两个月也没见你露过口风,害老夫白馋了两个月……”

    李素看着第二个皮囊落入狼口虎穴,不由苦笑。

    今日绝非黄道吉日,注定破财撞妖……

    叹了口气,李素认命地从行李中取出第三个皮囊……

    于是营房内三人一人手握一个皮囊,就着烤肉下酒,气氛暂时比较融洽。

    李绩和程咬金灌了半斤酒后,脸色有些红润,这才放慢了节奏,一边吃肉一边闲聊起来。

    程咬金扭头看着李素,龇牙一笑道:“小娃子,老夫今日在陛下面前驳了你的主意,是不是心里不大舒坦?”

    李素急忙道:“程伯伯也是一片体国忠正之心,小子怎会为区区小事记恨?小子不敢菲薄,其实我也是一片公心,只是与程伯伯的想法不同,但最终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大唐王师能赢得此战,为了关中子弟少一些伤亡。”

    程咬金看了李绩一眼,哈哈笑道:“你这个外甥嘴皮子实在利索得很,一番话说得四平八稳,而且说什么都讨人欢喜。难怪朝中无论文臣武将皆对他高看几分,就连长孙无忌那个老不死的都快成了他的敌人了,人前人后也是对娃子夸赞推崇有加,从不诋毁,这为人处世的本事也不知是谁教的,我家那六个小混账若能学得他三分功力,老夫就算现在死了,程家至少也有三代风光,死也瞑目了。”

    笑容忽敛,程咬金的脸色渐渐变得严肃起来,沉声道:“其实你的法子并不差,老夫之所以当着陛下的面驳你的主意,不是因为你的法子不好,而是你没有揣摩到陛下的心思……”

    李素皱了皱眉:“陛下有何心思?”

    程咬金缓缓道:“你有没有想过陛下为何发起这次东征?”

    李素道:“为了收天下人心,为了青史留名。”

    程咬金点头:“不错,隋朝几次都没办成的事,若偏在陛下手里办成了,这就等于向天下士子百姓昭告,李唐社稷是天命所归,人心所向,此战若能平灭高句丽,不仅仅为大唐扩充了版图,而且还能令天下归心,令各个世家门阀心生忌惮,从而为李氏皇权争取更多的掌控力,当然,青史留名也是其中的一个目的,总之,这才是陛下决定东征的初衷……”

    李素不解地道:“这跟今日帅帐所议之事有何关系?”

    程咬金叹道:“当然有关系,陛下举倾国之人力物力,不惜代价发动这一场灭国之战,短短时间集结三十万大军,以狮子搏兔之势扑向高句丽,他要的是什么?要的是对军队绝对的掌控,他要达到的结果是三十万大军在陛下一个人的独力指挥下平灭高句丽,以一人之功耀于朝堂宗庙,而子正你,却提出分兵的主意,一股分为三股,三人各领一军从三个方向直击平壤,法子确实不错,可你想过没有,如果分兵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最后攻破高句丽国都的人不是陛下,而是三股军队中的某个将领,你觉得这个结果陛下能接受吗?”

    此言一出,李素顿时有些明白了,就连一旁默不出声的李绩也坐直了身子,神情凝重地沉思着什么。

    程咬金嘴角勾起一抹莫测的微笑,压低了声音道:“平高丽是陛下毕生的愿望,甚至可以说是执念,这一战的结果实在太重要了,这个功劳也太重要了,重要到……除了陛下,没人担得起这么重的功劳,明白吗?如果攻破平壤的功劳让别的将领摘去了,你让陛下情何以堪?以万乘之尊千里迢迢风餐露宿的,大老远跑到高句丽,难道就只是为了看看热闹,就算平灭了高句丽,将来回师之后,别人问起来高丽都城是谁攻破的,教陛下如何回答?天下士子百姓和门阀世家知道后,这平灭高句丽之功究竟应该算在陛下头上,还是算在某个将领头上?再往深处想一想,在陛下心里,攻破平壤的将领究竟算有功呢,……还是有罪?”

    李素闻言顿时悚然,背后没来由地冒了一层冷汗。目光惊惧地看着程咬金。

    程咬金眼中闪烁着难得一见的精明光芒,悠悠地道:“所以,你所说的分兵之策不可取,若陛下真的采纳了你的法子,那么到最后就算平灭了高句丽,我们这些将领表面上有功,实则是给自己埋下了祸患,下场可就说不准了,老夫之所以反对你,就是这个原因……”

    “大唐的名将不少,说起来个个都是百战百胜的帅才,贞观四年以前,朝堂内最厉害的将领是谁?不是老夫,也不是你舅父,而是卫公李靖,贞观四年,李靖奉旨北击突厥,将东*突厥端了个底朝天,擒的擒,杀的杀,称霸草原大漠数百年的强邻被李靖一扫而净,让陛下一雪当年渭水盟约之耻,这是怎样的功劳?泼天之功啊!功劳之大,足以让陛下封王了,结果李靖后来如何?”

    程咬金的声音压得愈发低不可闻了,声若蚊讷般道:“……功高盖主啊,陛下都感到不安了,后来御史大夫萧瑀参了李靖一本,说他纵兵抢掠,呵呵,如此大的功劳,抢点东西算个甚?偏偏陛下真把它当回事办了,李靖回师后陛下非但不赏,反而把他狠狠训斥了一番,最后只给封了个光禄大夫的虚衔,加了五百户食邑,啧啧……”

    久不出声的李绩忽然皱起眉,冷冷道:“程老匹夫你喝多了,小心隔墙有耳!”

    程咬金惊觉,仰天打了个哈哈儿,笑道:“两个月没喝酒,果然容易醉,哈哈,确实有点上头了……”

    笑容一敛,程咬金盯着李素,缓缓道:“老夫刚才的话你记在心里,往后献策之时,别总是想着如何取胜,多揣摩一下陛下的心思,想法周全了再开口,懂吗?莫像今日这般莽莽撞撞的,老夫刚在帅帐时恨不得一脚把你踹出去,让你得瑟!”

    李素沉默片刻,道:“程伯伯,如果不考虑陛下的心思,单只论分兵之策,程伯伯觉得可行否?”

    程咬金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当然可行,说实话,你出的主意比老夫和你那个便宜舅舅高明多了,老夫当时听了如醍醐灌顶,瞬间通透了,哈哈,就算分兵而击,每股差不多也有十万之众,我大唐府兵向来擅长以寡敌众,有了十万兵马,尽可横扫天下,你说分兵北拒靺鞨契丹,西取辽东白岩,南定安市建安,这个法子委实高明,此次陛下带老夫这些百战老将出来,从中拎出任何一人也足够独领一军,更妙的是你说各军将领互不统属,此言甚得兵法精髓,虽说咱们这些老家伙打仗都不含糊,但每个人的战法皆有不同,若同属一军之下,难免施展不开,但若让咱们独领一军,便是将我们这些老家伙人尽其用,任谁都有信心领军横扫高句丽……”

    摇了摇头,程咬金叹道:“可惜啊,主意虽好,却不得陛下之心,所以,老夫劝你还是放弃这个念头,免得引祸上身。其实,集中主力倾全力一击也算是个法子,只是可能会付出很大的伤亡,但这个法子合陛下的心意,咱们做臣子的只能附和了。”

    李素脸色有些阴沉,低声道:“我就怕付出的不仅仅是伤亡,而是败局……”

    程咬金和李绩一愣:“啥意思?”

    李素摇摇头,掩饰般笑了笑,然后转移了话题:“来,舅父大人,程伯伯,且满饮一口。军中不准饮酒,出了小子的营房,您二位可别露了馅,若被陛下知道,小子这二十军棍怕是免不了了……”

    程咬金乜斜着眼,笑得很贱:“怕老夫告状?说说,你这营房里还藏着多少好宝贝,拿出来让老夫分润分润,老夫得了好处便不告你的状。”

    李素气得好想掀桌子。

    真是肉包子打狗了,刚喝了我的酒,居然还要挟我,脸呢?

    ——要不,索性先下手为强,现在就去帅帐告状,说程咬金偷酒喝,军中大将喝酒也会被打屁股吧?真想看看这老流氓痛得满地打滚哀嚎的样子……

    李绩和程咬金喝得尽兴,兴高采烈心满意足地走了。

    当然,两位很不客气,将皮囊里剩下的酒都带走了,美其名曰帮晚辈保管,估摸两日内就会被保管得人间蒸发……

    被抢劫后的李素垂头丧气在营房内坐了一阵,刚喝过烈酒,脑子有点发晕,于是起身走出营房,打算散散步。

    心情不太好,李素很不明白,明明平灭高句丽是李世民毕生的愿望,现在几十万人为了他的愿望奔走拼命,包括李素在内,也绞尽脑汁给他出主意,为的就是让他顺顺利利打下高句丽,从此天下归心,青史留名。

    一切都是这么自然,为什么明明是一个减少伤亡增加胜率的好主意,偏偏为了所谓的功劳所属的小事,而不得不否决它,宁愿用更笨的更添伤亡的蠢办法,也要保住自己功劳的唯一性,这样的心态怎么可能打胜仗?

    无论史书上的李世民多么的英明神武,多么胸襟豁达,李素亲历之后才不得不悲哀地承认,这个时期的李世民已经失去了当年的锐气,渐渐从自信变成了自负,而且为人刚愎自用,听不进忠告,最重要的是,他的目光没有那么远大了,他开始走上英明君主老年时大多都会走的一条老路,——昏聩,虚荣。

    所以,在东征战略上便出现了如今这么一幕可笑的场面,不纳良言,只取愚策,哪怕付出更大的伤亡,增加更大的失败概率,也要保住自己皇权的威严。46
正文 第八百七十二章 兵发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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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一辈子最怕活得不纯粹。

    纯粹的好,纯粹的坏,纯粹的善良,纯粹的自私,活得怎样都好,至少遇到任何事都不会犹豫,按自己的处世原则去解决便是,生死无悔。

    怕的就是活得像墙头草一般,自私里带着那么一点点善良,暴戾里带着那么一点点柔情,这种人往往活得最痛苦,因为他们要面临的两难抉择实在太多了,而且做出的任何抉择都会觉得后悔。

    李素差不多就是这种人。

    原本性格里自私大于善良,所以李世民向他垂问东征战略时,他往往能躲则躲,在他看来,这次随军出征不过是走个过场,安心地待在李世民身边吃吃喝喝,遇到大小战事自有李世民和那些老杀才决定,而他只需要远远地摇旗呐喊便够了,多么轻松的差事,唯一的不便就是行军苦了一点。

    至于这一仗怎么打,伤亡多少人,成功或是失败,说实话,李素之前并不关心,死多少人都没关系,只要自己保住命就行,这是他性格里自私的一面。

    然而当李素被李世民所逼,不得不说出自己的想法时,李素很痛快地说了,说完以后,李素发觉李世民并不会采纳自己的意见,而且不采纳的原因是那么的可笑可悲,这就令李素有些愤怒不甘了。

    黑夜里的大营仍然灯火通明,一队队将士举着火把,在大营内四处巡弋,李素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边走边想,不知走了多远,每遇到一队将士查问便将腰牌拿出来给他们看,就这样一次次被打断思绪后,李素有些烦了,决定回营房。

    营房旁边的小帐篷里亮着灯,李素站在帐篷前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进去。

    掀开门帘,独自坐在油灯下发呆的高素慧吓了一跳,见进来的是李素,神情不由愈发惊恐,下意识的第一反应便是双手紧紧攥住自己的衣襟,一副遇到流氓的惊惶模样。

    李素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我这么英俊的美男子,放眼整个大营几十万人里都是排名第一,多少良家貌美女子哭着求着被我糟蹋,你这副样子是啥意思?太侮辱人了。

    “行了,别遮遮掩掩的,我对你没兴趣,你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李素没好气地哼了一声,然后喧宾夺主地盘腿坐在铺满了干草的地铺上。

    高素慧咬了咬下唇,垂头不语。

    “过来,咱们聊聊,别忘了咱们是好朋友,对吧?”李素又提起了“好朋友”的烂梗,令高素慧很无语。

    见高素慧仍是一副戒意深深的模样,李素不满地道:“放轻松点不行吗?我打过你还是骂过你?为何如此怕我?”

    高素慧咬着下唇不说话。

    “你放心,我真不会糟蹋你,真的,大营里没镜子,否则你照照镜子就有安全感了,你看看你的样子,头发又枯又乱,衣裳破破烂烂,而且还长得那么黑,你们棒子喜欢晒太阳吗?至于长相嘛,顶多算是五官端正,扔在人群里绝对不可能有‘惊鸿一瞥’的美艳,就你这条件,求我糟蹋我都不乐意,所以你千万不要太自恋,以为你这模样能够让我产生糟蹋你的兴趣……”李素连贬带损,将高素慧的外貌打击得体无完肤。

    高素慧:“…………”

    好伤人啊,别的俘虏只是受到肉体上的折磨,而她,受到的却是心理上的直接摧残……

    李素坐在干草上,抬头看着她:“你的同党还被关着,不得不赞一句,他们都很有骨气,一天被打八顿还是一个字都不招,都是响当当的汉子。”

    高素慧神情微动,仍垂头一言不发。

    李素注视着她的脸,道:“你不心疼吗?都是你的袍泽呢。”

    高素慧脸色渐冷,道:“我们做之前便有了准备,大不了一死而已。”

    李素冷笑:“有时候活着比死还难受,最难受的是,生与死都由不得自己,犹如身坠无间地狱一般,活着受罪,死了也受罪,万念俱灰欲身死魂消亦不可得,唯有无止境地受苦。”

    李素的语气有些阴森,高素慧情不自禁打了个冷战,她不明白李素为何突然跟她说起这个,而且她也不太懂李素话里的意思,于是抬起精致美丽的面庞,一双秋水般清澈明亮的眼睛茫然地看着他。

    李素呼出一口气,今晚心情有些恶劣,又不方便对身边的方老五郑小楼他们撒气,唯有眼前这位女俘虏比较适合倾泻负能量,俘虏嘛,一没打她二没骂她三没饿着她冻着她,待遇已经很高了,给她增加一点心理阴影完全合情合理。

    “知道你和你的那些同党们的待遇为何有区别吗?”李素俯下身盯着她。

    高素慧心中一阵慌乱,将目光扭向别处,不敢看他的眼睛。

    “知道,我招供了,他们没有。”高素慧老老实实地道。

    李素笑了:“这是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原因,你是女的,他们是男的,恰好你这个女的五官勉强算得上端正,大营里糙汉子太多,唯一一个女子放在我身边,看起来比较赏心悦目,所以我不介意让你这个俘虏的生活待遇变得舒适一点。”

    高素慧闻言美眸闪过一丝惊色,然后……再次攥住了自己的衣襟,顺手将自己的腰带打了个死结。

    李素额头青筋跳了几下。

    自己在这个女人心里究竟是什么形象?难道我长着一张随时会糟蹋妇女的脸吗?

    “有没有想过逃出这个大营,回到杨万春那里去?”李素含笑问道。

    高素慧连连摇头:“没有。”

    “没想过?”李素脸上的笑意愈深。

    高素慧低声道:“不是,是逃不掉。”

    李素大笑起来,这个女人来历有问题,被擒后的目的有问题,处处透着疑点,不过至少很坦率。

    “从今日起,你便是我的贴身丫鬟了。”李素语气平静地宣布。

    “啊?”高素慧呆住,然后表情抗拒地摇头:“不!”

    “不是征求你的同意,而是通知你,记得我刚才说的话吗?既然成了俘虏,就要有生不如死的准备,你以为你眼下的处境和身份还能由得你反对?”

    高素慧仍激烈地摇头:“不!”

    “再敢反对我就叫一百个精壮大汉在你帐篷外排队糟蹋你,我负责卖门票。”李素露出恶狠狠的样子。

    高素慧浑身一颤,惊惧地看着李素,或许是李素审问她的过程太令人震惊,高素慧的心里留下了阴影,此时见李素恶狠狠的样子,高素慧成功地被吓到了。

    “两条路,一条是当我的贴身丫鬟,还有一条就是被一百个精壮大汉……”

    “我答应!”

    李素话没说完,高素慧马上改变了主意,答应得非常痛快。

    李素笑了:“说好了,不准反悔噢,反悔就找一百个精壮大汉……”

    高素慧表情有些无奈,神情瑟缩了一下,终于鼓起勇气低声道:“这位……贵人,我实在不知道为何你……”

    李素笑眯眯地接道:“为何给自己找个贴身丫鬟是吗?”

    “……是。”

    李素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道:“看出来了吗?我是大唐皇帝陛下钦封的县公,很厉害很有权势的那种,你们棒子国里有权势的人身边难道没有奴婢丫鬟服侍吗?”

    “……有。”高素慧表情愈发无奈了。

    “这就对了,一看我的模样就知道是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身边怎能无人服侍呢?本来打算叫手下去乡野村庄随便抢两个良家女子,不过既然你送上门来当俘虏,我就不必再抢了,勉强就你吧,快,谢谢我赐予你美好的生活。”

    高素慧忍不住道:“你……为何叫我们‘棒子’?”

    李素一本正经道:“‘棒’在我们汉话里是‘很厉害’的意思,叫你们棒子是夸你们呢,嗯,尊称。”

    解释很完美,可高素慧总觉得哪里不对,又不敢质疑,只好无奈地承认自己是棒子。

    “贵人难道不怕我……逃跑?”

    李素笑道:“不怕,你我两国在交战,跑了我再多抓几个高丽女子便是,而且,这里是我大唐王师的中军大营,你的周围驻扎着几十万人,你能跑到哪里去?”

    端坐起身子,李素露出了黄世仁的嘴脸,指着门外道:“去,给我打水来,我要洗脸。”

    “…………”

    “……不服从我就叫一百个精壮的大汉……”

    “……是。”

    高素慧委委屈屈地离开。

    李素坐在帐篷内,笑得很开心。

    难得遇到这种抖M属性的女子,以后可以实现自己的霸道总裁梦想了。

    那些经典的总裁台词怎么说来着?

    “女人,你在玩火……”

    “坐上来,自己动……”

    语气低沉且霸道地练习着台词,帐篷内忽然传出李素大笑的声音,门外的方老五和郑小楼面面相觑,大家认识这么多年了,但对这位年轻公爷偶尔的神经质表现还是看不懂啊看不懂……

    *****************************************************************************

    李世民终究还是否决了李素的建议,蓟州城外驻扎的第六天,李世民下令全军启行,朝营州柳城进发,同时行军长史也向李素通报了李世民的决定,大军至柳城后便准备渡辽河,入高句丽国境内,第一个攻打的目标是辽东城,其次是白岩城。

    从头到尾没有分兵的意思,兵权牢牢掌握在李世民一个人手里,三十万大军必须彻底贯彻他的意志。

    大军启行,李素和麾下部曲也默默收拾好行李,等待出发。

    李素神情阴郁地坐在马上,抬目眺望远方连绵数十里的唐军队伍。

    李世民刚愎自用的一面,李素这次了解得更深刻了。自从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像只蝴蝶般扇着翅膀,或许改变了某些东西,但这一次的东征之战,却终究仍然一丝不苟地按照它原来的轨迹滚滚向前,李素想扳都扳不过来,像一辆走下坡路的大车,无论使多大的力气都无法阻止它即将撞上的冰山。

    坐在马鞍上,随着马儿的步伐上下颠簸,李素心中充斥着一团邪火,一股深深的不甘。

    “不纯粹的人活在这世上,或许真的是受罪吧……”李素自嘲般想着。

    好得不彻底,坏也坏得不彻底,想把自己变得自私一点,人性里仅存的那一丝善念却不依不饶。

    李素和部曲们在骑马,刚刚从俘虏升级为丫鬟的高素慧却在走路。

    没办法,无论是俘虏还是丫鬟,都没有骑马的待遇,能留条命走路已然算是上天垂怜了。

    高素慧今日换了装扮,不似昨日那般衣衫褴褛的模样,一身清爽干净的奴婢女装,湖绿色的宽裙和重新梳洗过后编成的丫鬟双髻,看起来娇俏可爱,颇有几分金大师笔下的双儿的韵味。

    高素慧的打扮也是出自李素之手,来自于这个邪恶霸道总裁的恶趣味。当然,刚开始时高素慧抵死不从,李素只好祭出“一百个精壮大汉”的法宝,便轻易使她就范。

    丫鬟就应该如此装扮嘛,模样俏,打扮也俏,行军路上有这么一个娇俏女子相伴,真真是极好的。

    路并不平坦,泥泞坎坷,寒风一吹冷得让人直哆嗦。

    高素慧高一脚低一脚地快步走着,她的身子委实娇弱,虽说练过一点功夫,但她的功夫委实不够瞧,从蓟州城外大营开拔到现在,不过才走了小半天的功夫,她便开始喘着粗气,脚步也越来越慢,几乎快跟不上了。

    李素幸灾乐祸地看着她,在马背上俯下身,盯着她笑道:“累不累?”

    高素慧咬着牙没理他,仍一步一步走着,步履颇见虚浮,偶尔一个踉跄,却迅速稳住身形,然后继续前行。

    李素眼里的笑意越来越深,嗯,看来是个性格挺好强的女子。

    李素板起脸道:“立个规矩,主人问你话,必须毕恭毕敬回答,否则,一百个精壮……”

    话没说完,高素慧马上道:“累。”

    李素满意地点头:“好,表现不错,来,给你一块鹿肉干吃。”

    一块二两左右的鹿肉干递到她面前,高素慧表情有点复杂。

    ——怎么看都像在驯狗啊。

    咬着牙接过鹿肉干,高素慧嘴唇嗫嚅了几下,可能想骂人,终究慑于面前这个男人的淫威而忍气吞声。

    鼻孔里轻不可闻地哼了一声,高素慧将鹿肉干塞进怀里,然后硬撑着虚浮的身躯前行。

    脚下忽然一个趔趄,高素慧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身子不由自主地朝地上倒去,眼前的景物在飞快地变幻,李素那张邪恶的笑脸,方老五和郑小楼木然的冷脸,一一从她眼前闪过。

    窃自期待的英雄救美的桥段没有出现,李素这个邪恶的主人果然是反套路反鸡汤的先行者,他和方老五郑小楼一同眼睁睁看着高素慧摔倒在地,任由这个美貌的女人像一支标枪般狠狠地摔下去,——脸着地。

    “厉害!”李素惊愕地朝她竖了竖大拇指:“摔倒时膝盖都不弯,怎么做到的?你是僵尸吗?”

    高素慧悲愤地趴在地上,欲哭无泪。

    唐国太邪恶了,军队邪恶,面前这个唐国大官也是。

    高素慧摔的这一下有点严重,脚崴了,足踝肿了起来,勉强站起来走了两步,最终还是痛苦不堪地倒下。

    李素瞥了她一眼,终于发了善心。

    “五叔,给她一匹马。”

    高素慧被方老五搀上了马,黛眉紧蹙,表情痛苦,却莫名地朝李素投去感激的一瞥。

    这一记感激的眼神或许连她自己都吓到,急忙收回目光,垂头看地。

    李素捕捉到了她刚才的那记眼神,嘴角忽然一勾。

    嗯,霸道总裁越来越像样子了,对如何驯服这个目的不明的女人,李素也有了一些心得,大抵就是平均抽她十记鞭子后,再给她塞颗甜枣,捋捋顺毛,然后继续抽,长此以往,这个女人会越来越抖M……

    ******************************************************************

    从蓟州出发到柳城,这一路的行军李素却觉得没那么艰苦了。

    可能是因为路上多了高素慧这个新收的丫鬟吧,尤其在高素慧摔肿了脚之后,她的人生大抵便再也没有见过阳光了。

    骑在马上,与李素并肩而行,李素旅途怕寂寞,与方老五和郑小楼认识太久,该聊的天都聊完了,好不容易遇到高素慧,于是她的倒霉日子便开始了。

    每天李素都有说不完的话,嘲讽,毒舌,贬低,火力全开,从她的打扮到她的长相,接着非常有高瞻性地跳出个人的桎梏,放眼整个棒子国,把棒子国从里到外嘲讽个够。

    好几次高素慧都有崩溃发疯的迹象,李素是个非常有眼力的货,见她快发疯了,马上识趣地住嘴,非常有绅士风度地让她自我修复一下心理承受能力,等到她修复得差不多了,李素继续火力全开。

    高素慧这一路就是这么过来的,直到现在她才突然明白李素那天晚上说“生不如死”“如坠无间地狱”是什么意思了。

    没错,肯定是针对她的!

    充满乐趣的行军走了足足半个月,前军有斥候飞马来报,大军离营州柳城已不足三十里。

    李素轻松的心情徒然一沉。

    他知道,真正的战争即将要从这里开始了。

    然后,李素的第一反应是扭头望向高素慧,见高素慧一脸平静地看着远方,目光清澈有神,却看不出任何端倪。

    这个女人……嗯,有点深度。
正文 第八百七十五章 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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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场打扫得很快,也很干净。

    没到一个时辰,辽河东畔激战的战场已被清理干净了,敌我双方战死将士的尸首被分开掩埋起来,地上的残肢断臂和头颅内脏等东西也被收拾好了,旌旗和兵器被归拢成一堆,一群手拿书纸的文官们正在忙前忙后,记录此战的战损和战死将士统计。

    一切放佛都没发生过,除了不远处高丽军大营里仍然未曾熄灭的大火,以及岸边沙滩上无法清理的一滩滩触目惊心的血迹。

    从两军交战开始,李素的心情便一直很压抑。

    太平日子过久了,再次来到战场上,李素发觉自己竟然有些怯懦,丝毫不复当年西州城头豁命守城时的从容和决绝了。

    身后脚步声传来,一身盔甲披挂的李绩捧着自己的头盔,来到李素的身后。

    李素没来得及朝他行礼,李绩忽然一脚踹来,踹在他的大腿上,李素身形不由自主一个踉跄,身后方老五和郑小楼等部曲眼睁睁看着,然后面面相觑,彼此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目光。

    这事儿没法管,人家长辈教训晚辈,打残废了都是活该。

    踹过之后,李绩面若寒霜喝道:“显你能耐了是吧?敢当着将士的面顶撞陛下,你昏了头了?刚才若不是老夫拦住你,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该在哪里?”

    李素此时正一肚子火气,闻言冷笑道:“我哪来的能耐,有能耐的是陛下,看看这一战打的,孙武再世也比不过他。”

    李绩立即紧张地四下张望,见无人注意这边后,这才放下心,接着气得抬起脚便准备再踹他,李素身形一闪,躲过去了。

    他可没有逆来顺受的好脾气,当年他老爹抄着降魔法器满院子追杀时,他也照跑不误。

    李绩一脚落空,愣了片刻,随即失笑:“难怪听你爹说,你从小就是个混账性子,老夫今日总算见识了。”

    李素沉默不语。

    李绩拍了拍他的肩,语气忽然变得和煦起来,朝不远处的一片小丘陵上指了指,道:“陪老夫走走。”

    二人缓步走向丘陵,方老五等部曲赶紧跟上,抢在李绩和李素二人的前方警惕地张望,开路。大战刚刚结束,这里并不太平,很难说附近有没有敌军的溃散士卒游走埋伏。

    舅甥二人沉默着走了半天,来到一处无人的背风角落里,李绩示意坐下,然后捋着长须笑道:“刚才这一战是不是很多地方没看明白?”

    李素此时心中确实有很多疑惑,现在也懒得生气了,闻言点了点头,道:“是的,我曾经也是领兵打过仗的人,但刚才那一战,说实话,我没看懂。”

    李绩嗤笑:“你当年那叫什么领兵打仗?无非站在城头上一通乱打,谁冒头就杀过去,能跟这种两军阵前交锋相比吗?”

    “好吧,就算我没有任何领兵的经验,但我还是知道,今日这场战不是这么打的!”

    李绩笑了:“嗯,可算是找到指点江山的机会了,那你说说,今日这一战你有什么地方不明白?”

    李素道:“我知道两军交战免不了要死人的,也知道慈不掌兵的道理,作为主帅必须硬起心肠,无论己方伤亡有多大,都必须冷静面对,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胜算。道理我都懂,唯一不明白的是,明明渡河时可以用震天雷炸开一条血路,为我军渡河争取时间和空间,为何陛下弃之不用?他在想什么?震天雷这东西并不值钱,值得用这么多条人命去拼吗?”

    李绩笑道:“早知道你会这么问,也早知道你会说一堆大逆不道的话,所以老夫先把你带到这个无人的地方,由你先泻了火再论道理。”

    李素这时也冷静下来了,道:“舅父大人,我已发泄完了,现在我很冷静,请舅父大人为外甥解惑。”

    李绩打量了他一番,然后点头,道:“看来确实是冷静了,好,老夫跟你论道理。——首先,震天雷是个好东西,而且是个足够震慑敌人的好东西,当年老夫征战沙场,历经无数大战,血战,死战,当年我若有这个东西,很多几近绝境的血战或许便不会打得那么辛苦了……”

    深深地注视着他,李绩缓缓道:“震天雷是你造出来的,你不要小看它,它对我们很重要,虽然不足以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但它能够起到许多意想不到的重要作用,早在当初大军开拔之前,陛下便将我们这些将领召集起来,严厉地告诉我们,震天雷是我们最后的杀手锏,非到万不得已不可用之,一定要在战事进入关键且胶着的时候再拿出来,一旦用上它了,就必须达到一鸣惊人,一战定乾坤的效果,所以,平常的小战事别指望用它,它是我们最后的利器。”

    李素愕然看着李绩,一脸呆滞。

    万没想到,李世民居然打着这个主意……

    直白的说,它仍是用将士的性命换取战争的胜利,只是李世民将震天雷提高到了战略的高度,把它当成了一件类似于战略核武器的存在。

    当李绩解释过后,李素沉默了。

    说不清此刻心中是什么感受,先不论李世民在整个战略部署上的成败,单只论这次渡河之战,李素现在也说不清李世民的决定是对是错了。

    看着李素沉默的脸庞,李绩叹了口气,道:“子正,你是老夫的亲外甥,是自家人,老夫不得不说,你啊,心思太重了。你经历过战争,知道它是怎么回事,打仗哪有不死人的,你这般悲悯的心肠可不是什么好事,若为将帅,必将麾下将士们带进鬼门关,为将者之大忌就是不能心存慈悲之念,平日可与将士同吃同睡,甘苦与共,一旦两军开战,就必须完全变了个样子,对敌人也好,对自己的将士也好,都不能存有悲悯的念头,一旦起了念头,很容易影响你对战局的判断,变成冲动昏聩的莽夫,成千上万的将士跟着你可就倒了霉,一将无能,害死三军。战场上唯一能够心怀悲悯的人,只有救治伤兵的医官。”

    李素躬身朝李绩行了一礼,道:“舅父大人,外甥谨记教诲。”

    李绩目露欣慰之色,道:“你是一块美玉,无须雕琢,浑然天成,微有瑕疵而已,再长些年岁,那些瑕疵自可磨灭,老夫能教你的东西不多,有些地方你比老夫更懂,只是老夫作为你的长辈,比你多活了些年头,这些年头里,有些吃过的亏,受过的教训,老夫倒是可以告诉你,你若记住了,将来遇到同样的事,或者可以绕开它们,不必一头栽进同样的坑里,这是老夫唯一能教你的东西。”

    李素脸上浮起感激之色,毕恭毕敬地朝他长揖一礼,恭敬地道:“谢舅父大人关爱。”

    李绩满意地点头,拍了拍他的肩,道:“一笔写不出两个李字,你父亲是孤儿,他的名字是老夫取的,你母亲是老夫的亲妹妹,老夫对你亦视若己出,你是我们李家的麒麟儿,未来成就不可限量,咱们李家自老夫以下,除了你以外,恐怕再难有人能成气候了,所以老夫对你寄予的期望很高,你莫让老夫失望,将来老夫逝去,或许我李家也会遇到危难,那时你一定要帮李家一把,不求风光百世,但有一间屋一箪食几亩薄田赖以度日过活便可。”

    李素有些吃惊地看着他。

    他不太明白为何李绩突然会对他说这些话,如今的英国公正是风光无两之时,朝中论武将排名的话,李靖是无可争议的第一,而李绩却必然是无可争议的第二,仅次于大唐战神的二号军方人物,为何今日说这番话竟有萧瑟之意?

    看着李素不解的神情,李绩忽然笑了:“莫多想,老夫只是忽有所感罢了,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陛下和老夫是一朝君臣,如今看来,晋王殿下被立为太子的机会很大,恐怕将来定能即位大统,你与晋王交情深厚,你们是新一朝的君臣,往后前程远大,老夫与晋王殿下终归隔了一层,故而老夫对你有所请托。”

    李素是聪明人,往往能够举一反三,听李绩如是说,李素脑中灵光一闪,忽然道:“王师自从离开长安到如今,舅父大人是否听陛下说过什么?”

    李绩赞赏地看着他,笑道:“果然是心窍玲珑的人物……不错,上次从蓟州拔营北进,一日路上扎营之时,陛下心绪烦闷,留下老夫在帅帐中闲聊,嗯……老夫上次喝剩下的那几斤烈酒也贡献出来了,和陛下二人对酌到大半夜……”

    李素当即恶寒,脸色有些发白。

    还自家舅舅呢,转眼就把亲外甥卖了,知不知道军中私自藏酒是什么罪?不怕白发人送黑发人吗?

    似是看出李素的不爽,李绩指着他笑骂道:“放心,不牵累你,陛下对你可宠得很,虽说军法无情,但那是针对别人,陛下断不会因为这点小事难为你的,他还指望你为他建功呢。”

    李素这才放心,扔给李绩一记娇嗔的眼神,——吓死本宝宝了。

    李绩顿了顿,接着道:“那晚陛下和老夫喝了不少,喝到六七分醉意时,陛下说了些心里话……”

    李素眼睛眨了眨,腰杆不知不觉挺直了,他知道,李世民难得说一回心里话,这些话必然很重要,肯定跟立储有关。

    李绩缓缓道:“如今魏王殿下虽说随军出征,但陛下对他并不太满意,原以为魏王经过上次冯渡一案后会自省其身,洗心革面,可惜陛下这些日子暗中观察,发现魏王依旧如故,丝毫没有悔改之心,这些日子行军,魏王倒是经常出入帅帐,而且多次向陛下献策,看得出魏王用了心思,但所献之策皆不可取,这倒也罢了,年轻人嘛,幼稚一点,冲动一点,难免思虑不周,陛下真正觉得寒心的是,魏王这些日子除了献策之外,还总是有意无意地进谗言,什么担心晋王在长安监国有失,授予老夫这些将军的兵权过大,此战胜后回朝当改革军制,收回权柄,当然,你李子正作为他的眼中钉,他进了谗言更是不少……”

    李绩轻舒口气,脸上的笑意愈深:“魏王啊,呵呵,书生意气颇重,在长安时有长孙无忌为他保驾,王府里又养了许多谋士幕僚,在他们的提醒点拨之下,魏王为人处世尚可称得四平八稳,所以才讨陛下欢心,如今魏王独自离京出征,身边无人辅佐提点,犯的错便越来越多,令陛下越来越不满意,他所进的那些谗言,自以为是处处为陛下打算,实则在陛下眼里纯粹是小人搬弄是非,陛下乃圣明英主,怎会听信这些谗言?”

    李素明白了,脸上也浮起了笑意。

    这是自己作死啊,而且是花样作死,原本李素还担心东征时李泰会重新夺回优势,回长安后与李治争宠,谁知人家转眼就给自己挖了个坑……

    嗯,想必随军这些日子,李泰有些急了,献上那么多战策全被否决,立功无望之下,只好另辟蹊径,从他擅长的朝臣方面下手,力图搞个大事,在李世民面前争个表现,结果……玩砸了。

    可怜亦可笑!

    李绩微笑看着他,捋须笑道:“所以说,老夫觉得陛下对魏王越来越失望,反过来说,陛下对晋王可能会越来越看重,等到大胜回朝之后,或许就会马上立晋王为太子了,只要晋王在当上太子之后不犯什么大错,这个位置应该不会再有变化,而你,作为太子龙潜之时的至交好友,将来晋王登基,必然会对你重重封赏,从此以后你在朝堂里的分量愈发重了,明白吗?”

    李素点头,随后突然发现李绩朝他眨了眨眼。

    这把年纪,居然像个娇俏的少女抛媚眼给亲外甥……啥意思?

    很快李素就明白了。

    有些话李绩这个身份的人不好明说,但意思却已铺垫得很清楚了。

    离魏王彻底失势就差最后一步了,李素必须要趁着这次东征,将魏王彻底踩下去,这样才能保住李治的太子之位安稳静好。

    如何踩这一脚呢?东征的日子还长,应该有机会的。170.
正文 第八百七十六章 又见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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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舅甥二人一番详谈后,李素的心情平复了许多。

    同时他也意识到,这场战争不是自己能轻易掺和的,它关乎大唐的国运气数,关乎李世民的皇威和天下士子民心,关乎世家门阀以后对李氏皇权的态度……

    李世民将它看得太重要了,所以他绝不容许别人挑战他的权力,尤其是在两军交战的关头,今日渡河之战时,哪怕魏征再世,敢在两军阵前公然顶撞李世民的决定,相信李世民都会毫不犹豫地将他斩首祭旗。

    所以今日李素算是逃过一劫,而亲舅舅果然是亲舅舅,幸好当时眼疾手快救了他一命。

    想明白了这些,李素不由有些后怕,如果今日真的在阵前耍起混账性子,可不是蹲大理寺牢房那么简单了,不死也会扒层皮。

    “伴君如伴虎”,随李世民出征果然是件很危险的事,李素忽然开始想家了……

    …………

    渡河之战在付出了巨大的伤亡后,终于胜利了。

    战后李世民召集众将议事,行军长史将今日战损细细禀奏,今日一战,可谓损失惨重。

    首先是牛进达所部五万人,在辽河上游渡河时果然遭遇了高丽军的埋伏,幸好对方人数不多,兵马渡过一半时,高丽军忽然朝河中射箭。一轮又一轮的箭雨如蝗虫般射进河中,牛进达见退无可退,咬牙下令冒着箭雨渡河。

    一轮接一轮的箭雨频率高得吓人,似乎这支埋伏在河对岸的高丽军是一支专门的弓箭部队,因为这一轮轮不停歇的箭雨,牛进达所部损失惨重,付出了两千多人的代价后,这才勉强登岸,与敌人杀作一团。

    事后牛进达才知道,驻扎在辽河东畔的五万高丽军为了伏击上游的牛进达所部,特意抽调了一万人马出来,而且将高丽军中所有的弓箭全部调拨给这一万人,这也是李世民主力强行渡河时,对面的四万高丽军不曾放过一箭,只与唐军刀枪相拼的原因。

    牛进达毕竟是一代名将,虽然骤遇埋伏,但也沉着冷静,强行渡河后,牛进达将高丽军杀得溃散败逃,整理队伍后,马上朝高丽军大营奔袭而去,然后立即对高丽军大营发起突袭。

    大唐与高句丽的第一战,就这样以一种惨烈的方式结束了。

    事后行军长史统计伤亡和战果,此战唐军伤亡共计五千余,而高丽军伤亡一万二千余,余者三万多人尽皆溃散败逃,算得上一场激烈的大战了。

    付出了如此重的代价,大军终于渡过了辽河,再往前去便是高句丽的国境。

    大战之后,大军驻扎辽河边休整两日,很多善后事宜要在这两日内解决,比如安葬战死的将士,整理战后的军械物质,救治伤兵,或者将一些伤势较重的伤兵经由后勤民夫抬回柳城安置等等。

    两日后,李世民下令继续朝前开拔,目的地:辽东城。

    ****************************************************************

    辽东城位于千山山脉西侧,从辽河往东,大唐王师算是正式进入高句丽境内。

    辽东城便是镶嵌在大唐和高句丽国境之间的一座前哨堡垒式的城池。

    进入高句丽境内后,路上遇到的风景便大不一样了。

    沿途很少见到高丽人,因为大唐开启战端,高丽人无论将士还是百姓皆往国中腹地迁移了,一路所见大多是一些已经收割过的田地,还有一栋栋简陋且风格熟悉的民房。

    不得不说,高句丽这个国家对华夏的感情实可谓又爱又恨。

    他们恨的是华夏无论怎样改朝换代,都会遣使过来命令高句丽臣服,让高句丽奉中原王朝为宗主国,而且还必须年年纳贡,否则便刀兵相向,这种王霸之气在隋朝时尤盛。所以隋朝从文帝开始,往下几代帝王都对高句丽发起过战争。

    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高句丽也没有太占理,这个国家太贫瘠了,山地多,田地少,国小地贫,百姓穷困,穷则思变,数百年来,高句丽没少派兵袭扰中原边境,屠戮抢掠边民百姓的财物和人口,两国正因为这些矛盾年复一年的积累,最后在隋朝时爆发出来,这才造成两国水火不容的局势。

    至于高句丽对华夏的“爱”,自然是华夏的文化,服饰,建筑,桥梁,在高句丽国中,汉字,中原先古圣贤的著作等等,这些东西只有贵族有才资格学习,高丽的贵族们皆以写汉字,说汉话为荣,将其当做高人一等的象征。

    两国之间如此复杂且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如果拟人化的话,能写一本三百万字的言情小说,肉麻得死,中间还要加上百济新罗这两个小三小四,以及倭国这个绿茶婊……

    …………

    三日后,唐军兵临辽东城下。

    辽东城方圆地势平坦,这里是高句丽国西面仅剩的一片平原冲积地带,适合骑兵冲锋,大军刚到城外,便马上扎营戒备。

    李世民的帅帐还没搭建好,马上便派人向辽东城射去招降书信。

    辽东城的守将名叫赵惠公,听起来像是春秋战国时期某个诸侯国的大王,这个人倒有一副硬脾气,李世民派人射进城里的招降书很快到了他手里,然后这个家伙胆子不小,估计也觉得自己在几十万敌军的围困下命不久矣,索性破罐子破摔,没过多久居然给城外的唐军大营也射了一封书信,这封书信跟李世民的招降书几乎如出一辙,不同的是把名字改了一下。

    李世民气坏了,这是给脸不要脸了,凭城里区区几千兵马,居然敢招降数十万大军统帅的大唐皇帝,还要李世民脱去衣裳,坦胸负荆,面城而拜……

    李世民气得差点原地爆炸,然后,双方和平的最后一条通道彻底切断。

    既然无法招降,那就刀兵相见吧!

    …………

    李素这几日待在营房里,心情越来越忧虑。

    数十万大军势如破竹,直击高丽边城,看起来确实是好事,士气如虹,高歌猛进,多么提神醒脑。

    可是塞翁得马,焉知非祸?

    一切太顺了,而且直到现在李世民也丝毫没有将兵马分散开的意思,三十万兵马围在辽东城周围,看似是狮子搏兔之势,实则隐患太多。

    打仗这种事不是做算术题,比如敌人杀你十万兵马,你还剩二十万,打仗不是这么算的。

    也许在自己的十万兵马中了埋伏被杀之后,剩下的二十万兵马军心已然动摇溃散,那么这二十万人基本就没有了战斗力,只要稍微吓唬一下,这二十万人就会扔下兵器掉头逃跑,这不是夸张,而是事实,华夏上下几千年,类似十几个敌人追杀溃逃的上千将士,漫山遍野到处跑的奇葩画面举不胜举。

    如此多的军队集中在一起,很容易会出现这种现象,数十万大军,与敌军作战后,胜利并不足为奇,一旦稍有小败,败绩就会被无限放大,恐惧和怯战的心态将会如瘟疫一般迅速在全营扩散,最后稍微遇到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成为全军溃败的导火索。

    此时唐军正是春风得意之时,这些隐患没人看得见,但李素能看见,正因为如此,李素才会觉得分外忧虑。

    更烦心的是,偏偏这些忧虑还不能向李世民劝谏。如今李素眼里的李世民已经完全魔怔了,仿佛中了邪一般,谁的话都听不进去,他只相信自己,他要将灭国报仇之功全部揽到自己身上,他已经被得胜还朝之后百姓的叩拜和欢呼声冲昏了头脑。

    左思右想,李素悲哀的发现,只有冷眼旁观李世民在高丽遭遇一场大败之后,他才会清醒过来,或许那时,他才听得进忠言劝谏。

    …………

    大军围困辽东城,李世民还未下令攻城。

    李素不知道李世民是怎么想的,或许这位英明的帝王也有拖延症吧。

    围城三日,李素无所事事地整天在大营里晃悠,无聊时便调戏贬损一下新收的丫鬟高素慧,毒舌刺激得高素慧白眼直翻,怒不敢言,李素便由衷感到一阵快意。

    跟这位抖M姑娘相处久了,李素发现自己越来越像个变态了……

    难道这位姑娘激活了自己骨子里的隐藏属性?

    清晨醒来,李素向方老五问了时辰,发现已过卯时,再听听大营内静悄悄的气氛,于是暗叹口气。

    围城第四日,看来今日李世民仍然没有攻城的打算。

    洗漱过后,李素在大营内继续游荡,一边漫无目的的走,一边猜测李世民的用意。

    按说兵贵神速,数十万大军进入敌国境内,更应该速战速决,小小一座辽东城,李世民竟拖延了四天,难道他在等待高丽援军到来,然后将他们一举全歼?

    胃口不小呀。

    孤魂野鬼般四处游走,李素不知不觉发现自己已走到辕门外,再往外走就是大营外了,敌国境内最好老实点,谁知道附近有没有埋伏棒子的兵马呢?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李素立马往回走。

    走了几步,靠近辕门的一间营房内传来激烈的争吵声,李素好奇地停下了脚步。

    “几十万大军,全部停滞在同一个大营里,这样下去不出事则已,一旦出事,那就是全军覆没的大事!”

    “薛礼,咱们这一火里就你聪明,就你能耐,别人都是傻子是吧?连陛下和诸位将军都没觉出问题,偏偏你看出来了,看来你迟早是当大将军的料,将来发达了可别忘了咱们这些贫寒袍泽呀!”

    冷嘲热讽的话音刚落,营房内传出一阵轰然大笑。

    那个名叫薛礼的人显然生气了,却无法解释清楚,只好长叹道:“尔等鼠目寸光,我实不愿与尔等多言,道不同不相为谋!”

    另一道声音冷笑道:“照你这么说,咱们这几十万人该如何?都撤回辽河西畔去重新来过?”

    薛礼哼道:“照我说,攻下辽东城后就必须要分兵而击了,此次出征,军中老将不少,任一位老将皆是帅才,领一军独当一面绰绰有余,分兵后从三面分而出击,高丽不出半年可克矣!”

    营房外,李素听得两眼大亮,脸上禁不住露出喜悦激动之色。

    这是什么?这是知己呀!共奏高山流水都不足以表达心中的仰慕之情,如果他有妹妹的话,拼着让许明珠责骂也要娶了,这样的人才一定要让他当自己的大舅子……

    李素激动得开始胡思乱想了,随即忍不住冲进了营房。

    营房很狭小,里面充斥着一股汗臭和脚臭混杂在一起的味道,非常刺鼻,熏得辣眼睛,李素这种有洁癖的人却也顾不得这些了,左右扫视了一眼,李素喜道:“谁?刚才是谁的高论?对了,叫薛礼是吧?谁是薛礼?”

    见李素衣着华贵,相貌不凡,后面还跟着方老五等一群部曲,营房内的将士们顿知他是军中权贵人物,不敢得罪,于是纷纷起身行礼。

    一名身材偏瘦,模样有些斯文的普通士卒打扮的男子走出两步,忐忑不安地行礼道:“小人便是薛礼,字仁贵,拜见这位贵人……”

    “哈哈,好!好一条汉子!”李素大笑,随后突然一顿,两眼呆滞地看着他:“你叫薛礼……字仁贵?呃,薛仁贵?”18189
正文 第八百七十九章 围点打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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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而不攻是李世民的战术。

    辽东城是高句丽的边城,是一座桥头堡式的城池,这座城池很重要,李世民对它势在必得,但攻克它并不是主要目的,李世民更希望用围困它来吸引敌军的增援,然后将城池和敌援一举歼灭。

    说得直白点,这就是典型的“围点打援”战术。

    这个战术不是阴谋算计,而是堂堂正正的阳谋。

    我三十万大军就围着你的城了,看你救不救,辽东城是高句丽的桥头堡,它的存在有点类似于李素当年死守的西州城,像一根钉子牢牢地立在那里,高句丽如果要阻止唐军势如破竹般的进攻,就必须不能让辽东城失守,一旦失守,唐军占领辽东城后长驱直入,辽东城的后方则是一片辽阔的平原地带,高句丽更难防守了。

    所以,如李世民所料,高丽援军果然来了,而且来了十万人,气势汹汹直奔辽东城而来,领军者,高句丽南部耨萨高惠真。

    李世民闻讯大喜,急命擂鼓聚将,李绩,程咬金,牛进达等将纷纷谏言主动出击,李世民纳众将之谏,下令李绩领十万兵马攻打辽东城,牛进达领十万兵马绕道辽东城,迎面直击高句丽援兵,李世民自领十万,居辽东城外三十里策应。

    皇帝一声令下,整个唐军大营全动起来了。

    营内充斥着战马的嘶鸣声,将士们的磨刀声,还有传令官急促杂乱的脚步声,大声呵斥叫骂着,在这一连串驳杂的喧嚣过后,三军整装完毕,执戈待发。

    李素也跟着大营行动起来,部曲们纷纷将帐篷收起,搬上马车,李素的日子过得精细,生活用品也比较多,部曲们有条不紊地收好,然后跟着李世民的中军兵马一同后撤。

    骑在马上,李素一言不发地看着前方行军的李世民的銮驾,眉头蹙得紧紧的,不知在想什么心事。

    薛仁贵如今是李素的亲卫,他很快适应了这个角色,安分地骑马跟在李素一肩之后,亦步亦趋地朝前缓行。

    高素慧的脚伤未愈,也分了一匹马,以李素的奴婢的身份紧跟其后,三人就这样以三角形的模式行军,后面则跟着方老五郑小楼等部曲。

    行军久久沉寂无言,薛仁贵似乎不太适应这种难抑的沉默,于是主动开口道:“公爷,您似乎有心事?难道攻打辽东城一战……”

    李素回过神,摇头笑道:“不,你想多了,我王师拿下辽东城没有问题,这是十拿九稳的,我并不担心此事。”

    “可是小人见公爷一直愁眉不展……”薛仁贵讷讷道。

    李素思索片刻,缓缓道:“辽东城可克,我担心的是高惠真所率的十万援兵……”

    薛仁贵一呆,道:“陛下命牛大将军进击高惠真所部援军,公爷觉得牛大将军有失?”

    李素忽然飞快朝右侧的高素慧扫了一眼,目光闪过几分莫测之意,然后缓缓道:“设身处地想想,如果你是高惠真,当你知道唐军十万精锐兵马正面迎击而来,你会怎么选择?难道你会毫不犹豫的也正面迎上去吗?”

    薛仁贵摇头:“小人若为主将,定不会如此选择,我王师向来驰骋天下,所向披靡,可谓天下无敌,高丽军当知我军威名,稍微有点将才的主帅都不会选择以硬碰硬,十万兵马不是小数,决定着高句丽一国的国运气数,小人若是高惠真,定然选择迂回而攻,或设下埋伏,或出奇兵绕远而围,或依托高山峻岭之地利据险而守,节节抗击,择机而反攻……总之,正面迎敌是最愚蠢的法子。”

    李素叹了口气,道:“仁贵不愧是将才,不错,我听说高句丽南部耨萨高惠真是彼国之中善战之帅,其人英武骁悍,有勇有谋,自幼熟读我中原汉书兵法,颇谙用兵之道,非寻常愚钝主帅可比,陛下派牛大将军正面迎击,恐已心存轻视之念,我担心牛大将军会吃亏啊……”

    李素一边说,一边特意朝一旁的高素慧瞥了一眼,当说到高惠真的名字时,却发觉高素慧仍面无表情,目光不曾泛起一丝涟漪,她的反应令李素有些失望,原本觉得八九不离十的猜测,此刻不由有些动摇了。

    难道这女子与高惠真并无关系?那么,莫非与北部耨萨高延寿有关?

    一旁的薛仁贵却急了,道:“公爷的担心不无道理,趁牛大将军尚未点兵拔营,您为何不赶紧去向陛下进谏?”

    李素苦笑:“你觉得如今陛下听得进我的话吗?”

    薛仁贵一滞,然后长叹一口气,神情悲苦地沉默了。

    李素骑在马上,随着马儿迈步的节奏上下颠簸,神情忧虑地望向前方。

    当功利心战胜了理智时,或许仍有成功的可能,但,败率也大大提高,冷眼旁观者清楚,李世民如今是在刀尖上起舞,结局是胜是败,谁也说不清,但是因为他的刚愎自用,三十万唐军已陷入了一场说不清道不明的危机里。

    *******************************************************

    李绩已点齐了兵马攻打辽东城。

    自古以来的攻城大抵都是强攻,古代的城池都是用砖墙围成一个不规则的圆形,想要攻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强攻。

    当然,也有一些取巧的办法,比如挖地道,招降,骗城门,火攻等等,方式很多,但成功率很低,只有实打实的用攻城车和云梯强攻才是最快速最有效的。

    李绩用的法子也是强攻,临行前便下了军令,十万将士每人携带一包泥土,到了辽东城下后,选定东面城墙为主攻方向,用围三阙一之法,将士们将各自携带的泥土扔进城门吊桥前的护城河沟里,十万将士每人一包土,很快将辽东城的护城河拦腰截断,泥土夯实之后,辽东城东面变成了一片宽阔平坦的泥地,最后李绩下令架起云梯,支起抛石车,首先是十轮箭雨漫天抛射,然后便是将士们扛着云梯,梯子前端的扒爪深深扎进砖墙内,最后将士们挥舞着刀枪开始攀梯而上,与守城的敌军展开殊死厮杀。

    自古攻城之法大抵如是,无甚出奇,李绩用兵绝少犯险,常以稳健著称,攻城亦是如此,攻打辽东城一战从头到尾打得稳稳当当,每一个步骤都是有理有据,如果唐朝有教科书的话,这次攻城无疑能成为教科书中默守陈规的经典案例。

    李绩率军攻城之时,李世民的中军大营内,牛进达已奉旨点齐十万兵马,正待出营,绕过战火漫天的辽东城,翻越辽东城外的牛首山,正面迎击高句丽援军高惠真所部。

    刀剑出鞘,战马齐嘶,齐齐崭崭的将士们披挂执戈,威风凛凛地列队从大营辕门而出。

    牛进达神情漠然冷峻,骑在马上看着将士们战意昂扬地迈步经过自己身边,他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迷茫之色。

    从渡辽河之战开始,一直到现在的迎击高丽援军,这场灭国之战打得可谓顺风顺水,高歌猛进,可是牛进达却隐隐感到有些不安,这种不安究竟从何而来,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可是,偏偏却无法说服自己抛掉这种不合时宜的不安感。

    出营的将士已走了一半,十万大军不是小数目,光是看着他们一个个走出营门大抵便需要不少时间,牛进达很有耐心地骑在马上,一边看着将士们,一边在思索自己内心深处那种不安感觉的来源。

    身后一阵轻碎的马蹄声打乱了他的思绪,牛进达回头,却见李素骑在马上,静静地看着他。

    牛进达终于露出一丝笑意,朝他招招手。

    “子正来送老夫?”

    李素笑道:“是,刚从陛下的中军大营赶来,小子这里恭祝牛伯伯旗开得胜,凯旋而归。”

    牛进达哈哈一笑:“承你吉言了,若真能得胜而归,你私藏的烈酒分老夫一囊,情当是庆功了。”

    李素笑着应是,然后抬头看着面前列队而过的将士们,看着看着,李素的脸色不由变得忧虑起来。

    牛进达活了大半辈子,自会察言观色,见李素神情不对,不由问道:“子正恐怕不仅仅是来送老夫的吧?老夫是你的授冠人,当得你半个爹了,有什么话尽管直言。”

    李素想了想,道:“小子特意过来送牛伯伯,有一句话想提醒您……”

    牛进达点点头:“你的话,老夫从不敢小视,你说吧,老夫听着。”

    李素心中一暖,到底是自家人,比起那个自负狂傲的天子,牛进达的态度无疑好得太多了。

    “牛伯伯,行军打仗的事,您老是行家,小子不敢班门弄斧,小子只想告诉您,切勿小觑高惠真此人。”

    牛进达眉梢一挑:“此话怎讲?”

    李素沉吟片刻,道:“高句丽国中,真正有实权的人物,除了泉盖苏文之外,还有三位,其一是安市城中拥兵自重的杨万春,其二是北部耨萨高延寿,其三便是牛伯伯马上要面对的南部耨萨高惠真,此人骁勇善战,有勇有谋,非庸才之帅,牛伯伯此去迎击高惠真所部,一定要小心,万不可轻视他。”

    牛进达点头道:“老夫生平历经百战,从未轻视过任何敌人,不过贤侄这般郑重提醒老夫,老夫一定会更加留意此人,放心,高惠真虽是高丽名将,老夫也不是吃素的,此战老夫有八成把握全歼高惠真所部十万援军。”

    李素苦笑道:“小子其实并不赞成牛伯伯全歼高惠真所部,因为要做到‘全歼’二字很不容易,往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而且小子认为这次迎战高惠真,他恐怕未必会与牛伯伯所部正面相抗,而是选择出奇兵,设埋伏,水淹,火攻,甚至半夜袭营等等手段,只望牛伯伯千万不要中了他的计,大军进退行止务必谨慎,若遇险地,万莫冒进,若遇密林,焚火烧山,总之,不求急功,只求稳健。”

    牛进达深深地注视着他:“老夫发现自东征以来,你似乎很悲观,为何?你觉得东征之战会败?”

    李素垂头道:“您是身经百战的老将,以您的看法,陛下如今对战事的布置可妥当?”

    牛进达眼中闪过一丝迷茫,随即很快恢复如常,板着脸道:“不论你心中怎样的想法,这些话切记不可对任何人说起,否则必有杀身之祸,明白了吗?”

    说到最后,牛进达已是声色俱厉。

    李素点头:“小子当牛伯伯是自家亲人,才说这几句心里话,旁人面前我是万万不会说的,牛伯伯放心。”

    牛进达拍了拍他的肩,道:“大战在即,收起你的这些胡思乱想,用心打好这一战再说,待老夫归来,定与你好生聊聊。”

    李素骑在马背上微微躬身:“小子恭送牛伯伯,大唐万胜!”

    牛进达看着他,微微一笑,右手举起来握成拳,用力朝天空一挥:“大唐万胜!”

    送别了牛进达,李素回到中军营里,独自坐在营房内发呆。

    很多话想跟李世民说,甚至很想冲进李世民的帅帐,揪住他的衣襟狠狠扇他几个耳光,大声嘶吼叫他清醒点,知不知道你身上系着三十万条人命啊混蛋……

    可是李素不敢。

    他没有魏征那样的勇气,也没有兴趣做一个“我以我血荐轩辕”之类的伟大人物,贪财,怕死,懦弱,还有那么一丝不合时宜的小小正义感,这些构成了李素人格里的全部。

    辽东城下,李绩攻城的进展不太顺利,辽东城守将赵惠公似乎已存与城共亡的死志,守军们抗击得非常激烈,城头上的厮杀搏斗全都是以命换命的架势,三天过去,辽东城仍在高句丽手中,李绩用尽了常规的攻城方法,仍未攻下这座城池。

    以用兵稳健而闻名的李绩,在攻城三日而不克后,脸色终于有点变了。

    而另一边,据斥候回报,牛进达所部十万将士已与高惠真所部在牛首山东侧平原接战,双方的交战是试探性的,可谓一触即退,牛进达或许听进了李素的劝告,对高惠真所部打起了十二分的小心,指挥作战很谨慎,轻易不肯冒进,期间高惠真所部派轻骑数次挑衅骚扰,牛进达看出对方似乎是诱敌深入之计,于是下令不予理睬,任由对方挑衅,只在牛首山下扎营,并分出四万兵马在左右两侧迂回,试探性进攻和骚扰高丽敌军营盘。

    双方你来我往,全未使出真力,可暗地里的勾心斗角,却每时每刻发生在各自的大营中。

    时间便在敌我双方的进攻防守和各自试探中悄然流逝,贞观十八年的最后一天过去了。

    贞观十九年的第一天,李世民派出信使赶赴牛进达所部大营,催促牛进达主动向高惠真进攻,务必在辽东城被攻破以前,将高惠真所部十万援军全歼于牛首山。
正文 第八百八十章 遇伏兵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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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下旨催促牛进达发起进攻,这道旨意发出去以后李素才得知,当时就快气炸了。

    一生英明的天可汗陛下,为何在这次东征之战力频出昏招?到底是怎么了?是因为急功近利的心态,还是老年昏聩的糊涂?

    大军出征,向来由主帅掌控一切战机,一支军队交到主帅手上,什么时候进攻,什么时候撤退,什么时候用什么计策,当然只能由这位主帅来定夺,李世民远在百里之外,对牛进达所部的情况一无所知,却对牛进达下了这么一道昏庸的圣旨,不得不说,这道旨意是非常错误的,李世民犯下了大错。

    李素急了,衣裳都来不及穿便冲出了营房,打算去帅帐跟李世民进谏,冲出营房跑了几步,外面凛冽的寒风一吹,李素渐渐冷静下来,脚步越来越慢。

    终于,李素停下了脚步,苦笑。

    从眼下的情势来看,牛进达所部并没有遇到任何危险,也看不出有什么危机四伏的征兆,对李世民来说,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所有的战略和细节都未超出他的计划,那么,李素有什么理由去进谏呢?难道空口白牙告诉他你这么干会害死许多人,会发生不可测的巨大危险?

    真这么说了,李世民或许不会杀他,但一定会叫人将他乱棍打出去。

    李素焦急的是自己已预见到了危险,偏偏没有实实在在的理由和证据来证明自己的预见。

    怎么办?李素第一次发现,个人的力量在这座数十万人的军营里实在太渺小了,渺小到根本无力改变什么,只能眼睁睁看着无数将士被帝王的一个念头害死。

    回到自己的营房,李素站在营房内独自沉思许久,忽然叫来了郑小楼。

    “小楼兄,有件事,我只能托付你去做。”李素严肃地道。

    郑小楼点头:“你说。”

    “你现在马上出营,快马疾驰到牛进达所部,然后单独去见牛进达,告诉他,不要理会圣旨的命令,按自己的想法去决定大军的进退,绝对不能因陛下的催促而仓促进攻,急于功成则易生变,敌将必趁势而设计取利,凡有进退当思十万将士的生死握在自己手上,万不可儿戏。就说这些,快去!”

    郑小楼深深看了他一眼,道:“你让牛大将军违旨不进?”

    李素叹道:“我只是在救十万人的命,你快走,这句话送到,你也功德无量。”

    郑小楼点头,毫不迟疑地道:“好。”

    郑小楼很快便离开了大营,飞马朝牛首山驰去。

    李素缓步走出营房,方老五和部曲们正按刀守在营房外,刚才见李素神情凝重地将郑小楼叫进来,方老五情知必有大事,很自觉地领着部曲们将李素的营房团团围住,防止机密外泄。

    见李素走出来,方老五迎上前行礼。

    李素左右环视一圈,道:“那个高丽女子呢?”

    方老五笑道:“老老实实待在帐篷里,咱们的弟兄看着她呢。”

    李素点点头:“看严实点,绝对不准她跟任何人有任何接触,哪怕是眼神的接触都不行。”

    方老五犹豫了一下,道:“小人知道只有死人才不会背叛,公爷既然如此防她,为何不索性杀了她?”

    李素叹道:“不能杀,至少现在不能,留着这个女人,或许有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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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东城下,李绩率部攻城的节奏越来越快,而且攻势也越来越凌厉了。

    而奉命阻击高惠真所部援军的牛进达却仍无消息,或许郑小楼已将李素的话送到了,牛进达显然并未遵行李世民要求主动发起进攻的命令,而是仍旧按兵不动,两军在牛首山东侧山下遥遥对峙,每日只有零星的小规模交战,伤亡不过数十。

    李素感到不安的同时,李世民也感到不安了,不过二人不安的原因不一样,李素担心的是数十万关中子弟的性命,而李世民,却觉得情势不受自己掌控了,牛进达违旨的举动令他非常生气,三日后,又一道措辞严厉的旨意火速发往牛进达所部,这一次李世民的语气之激烈,态度之强硬,简直堪比数百年后南宋官家给岳飞下的十二道金牌了。

    终于,牛进达顶不住来自帝王的压力,不得不对高惠真所部发起进攻。

    贞观十九年正月初五。

    牛进达所部左右侧翼四万兵马子夜发起攻击,两翼包抄高惠真大营,中军六万兵马从正面直冲敌军前锋大营,月黑之夜,信火飞闪,随着千军万马的喊杀声,大军如狂风卷叶般杀入敌营中,手执火把四处放火,短短半炷香时辰,高惠真所部连绵十多里的营盘被牛进达麾下将士点燃焚毁,大营内只见火光冲天,人喊马嘶,惊慌失措的高丽敌军纷纷被唐军屠戮斩杀。

    一切似乎都很顺利,牛进达主动发起攻击,高惠真果然猝不及防,这次袭营可谓完美无缺,足可载入教科书。

    然而,牛进达的好运气似乎也到此为止了。

    突袭敌营一个时辰后,敌营范围内已见不到活着的高丽人了,牛进达下令清点战损,麾下部将清点过后发现,这次突袭看似杀敌无数,但真正死在唐军刀枪之下的敌军,却仅仅只有三千余人。

    牛进达闻讯后,心徒然一沉,一种极度的危机感油然而生。

    明明是十万人的敌营,最后杀死的敌军却仅仅三千余,这代表着什么?

    牛进达脸孔迅速涨红,脖子青筋暴跳,当即声嘶力竭地厉喝全军撤退,马上撤出敌营。

    然后,一切都来不及了。

    命令刚下,敌营外,四面八方的喊杀声传来,潮水般的敌军从牛首山的山林中冒出,一轮轮的箭雨漫天而下,从山腰处直朝牛进达所部射去,无数唐军将士倒在这一轮轮急如骤雨般的箭矢里,绝望的惨叫与刺目的火光交织成一片地狱般的惨烈景象。

    牛进达脸色苍白,骑在马上身躯剧烈颤抖,看着面前的将士们惊慌失措奔逃,他整个人的生机仿佛也如同中了箭一般悄然流逝殆尽。

    多少年南征北战,牛进达从未遇过如此惨败,身经百战的老将竟然中了敌人的埋伏,这种羞辱犹胜此刻的危急。

    身边的百名亲卫手执盾牌,拼命保护牛进达的周全,牛进达整个人几乎已被盾牌围了起来,盾牌遮住了漫天的箭矢,也遮住了敌营的火光,耳中只听得到无数箭矢撞击在盾牌上的声音,可眼前却一片黑暗。

    唐军终究是名满天下的骁勇之师,中伏后有过短暂的惊慌,但最后终于还是组织起了反攻,麾下部将首先镇定下来,拼命收拢各自的残部,然后列成阵型朝包围圈外冲杀,力图突围。

    高丽敌军的埋伏很精妙,高惠真用事实向唐军证明了他的指挥才能和谋略本事,不过他终究还是低估了唐军的战力。

    一番殊死厮杀之后,包围圈西面的防线被列成阵型的唐军生生撕开了一道口子,口子越撕越大,最后如同黄河决堤一般,唐军终于突围而出,高丽敌军试图追击,却在牛首山东侧山下遇到了留下断后的两千名陌刀手。

    两千柄陌刀在黑夜的火光衬映下挥舞,刀光折射着火光,在夜色中如同一片闪耀的火海,带着杀气生生阻住了高丽敌军的追击。

    名震天下的陌刀手,再次向世人证明自己盛名无虚,十万敌军的追击被两千人硬生生地拦下,不能往前再进一步。

    牛进达被部将拼死救出了包围圈,唐军兵败如山倒,溃散败逃。

    …………

    …………

    牛进达所部突围后,朝李世民中军靠拢行军。

    事发突然,李世民的中军还未得到兵败的消息,天亮后,李绩所部造饭饱食之后,开始了新一轮的攻城。

    守城的敌军已经愈见疲态,李绩是沙场老将,他有预感,如无意外的话,今日午时以前可以攻破辽东城,这种强烈的预感和喜悦也蔓延到了整支攻城大军之中,大家都看得出,胜利即在眼前,触手可及。

    更令三军将士高兴的是,皇帝陛下昨日下了军令,大军攻破辽东城后,可允破城将士屠城三日。

    显然辽东城守城敌军的负隅顽抗惹火了李世民,才会下了这么一道透着残酷血腥味的命令。

    卯时之后,李绩一声令下,麾下将士开始攻城。

    这次的攻势前所未有的激烈,除了震天雷,所有能用上的方法都用了,有了李世民“屠城三日”的许诺,将士们今日攻城可谓士气如虹,很快,不到一个时辰,守城敌军已渐渐抵挡不住了,东面城墙上出现了好几次险情,唐军将士几次从云梯攀上了城墙,全靠高丽敌军拼命将他们击杀,这才一次次惊险地守住了城头。

    李绩远远地看着城头上的攻守,心中的预感愈发强烈,最后索性赶开了擂鼓的府兵,亲自抄起鼓槌擂鼓助威,麾下将士见主帅亲自擂鼓,士气愈发高涨,不仅拼命朝城头攀爬,攻城车也不要命似的,冒着头顶的箭矢和沸油,一下又一下猛烈地撞击着东城门,城门渐渐开始摇晃,所有将士的眼睛全亮了。

    胜利,似乎已握在了自己手中。

    兵败的连锁反应是可怕的,一场失败能够影响整个战局,哪怕是眼看着即将到手的胜利,终究也会失去。

    就在辽东城即将被攻破之时,变故突生。

    辽东城南面的群山之中忽然冒出一股高丽敌军,打着旌旗如山崩地裂般冲向正在攻城的李绩所部。

    正在专心攻城的李绩所部将士被突然冒出来的这股敌军弄懵了,猝不及防之下,敌军已冲进了战阵之中,骑兵来回两轮冲刺,唐军阵型顿时被冲垮,然后,攻城停止,将士回撤,仓促间缩拢成一个防御阵型,抵挡着敌军的攻势。

    辽东城头,高丽守军们发出声震云霄的欢呼声,城破的最后一刻,援军终于来了,攻守之势完全逆转,这股援军挽救了他们濒死的生机。

    这股敌军人数不多,可旌旗上的汉字却清清楚楚地写着一个“高”字,此时此地,能出现在辽东城外的援军,除了高惠真,还能有谁?

    饶是李绩久经战阵,也被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打击得心神俱震,失神地看着前方不停朝自己发起攻势的敌军,良久,脸色苍白的李绩仰天怒道:“牛进达在干什么!老贼误我甚也!”

    攻城战机已逝,恢复了理智的李绩当即下令全军收缩防御,军中一万骑兵分兵,以左右两侧包抄,而中军列出盾阵,后面弓箭手射箭,陌刀营列队压阵……

    一连串的军令下达,最初受袭慌乱的唐军将士很快依令而为,随着整齐的阵型渐渐成形,动荡的军心也渐渐稳定下来,并且全军的阵脚也稳住了。

    老将终究是老将,一场即将崩溃的大败在李绩有条不紊的一连串命令下,竟渐渐挽住了败势,倔强地伫立在辽东城外。

    敌军见唐军竟如此顽强,不由心都凉了,军心动摇之下,暴风骤雨般的攻势也慢慢缓了下来,这时李绩安排的左右两翼骑兵也完成了包抄,战鼓擂响,两翼骑兵同时朝城外这股敌军发起了反攻,高惠真所部大惊,急忙回军入城,城门猛地关紧,城外恢复了平静,只剩下满地受伤的敌我双方将士在呻.吟哀嚎。

    力挽狂澜之后,李绩的脸色并不见丝毫喜色,只是扭头望向牛首山,神色担忧地思索着什么。

    本该被牛进达全歼的高惠真所部竟然出现在辽东城外,差点将李绩麾下的将士杀得大败,那么,牛进达到底遇到了什么变故?

    …………

    辽东城外,李绩留下四万兵马,仍将辽东城围住,其余的近六万兵马则在南北两面扎营,以防御之势正对牛首山方向,以防敌军袭营。

    牛进达回营了。

    麾下亲卫拼死保护,牛进达仍旧负了伤,他是被亲卫们抬回来的,李世民闻讯后大惊,亲至大营辕门处相迎。

    此战,牛进达左腿和后背中箭,血流不止,人也陷入了半昏迷状态,被抬回大营时,牛进达努力打起精神,看着李世民那张焦虑的脸,牛进达嘴唇嗫嚅几下,终于落下泪来,有气无力地念叨着“臣罪该万死”,然后再次陷入昏迷之中。

    一场大败,悄无声息地发生了。

    战后收拢败军,清点战损,牛进达所部遇伏,伤亡将士两万余,更令人难受的是,当时大军急着突围,受伤的将士也顾不上了,只能任他们落入敌军手中,而他们的命运却几乎毫无悬念,所以,这所谓的“伤亡两万余”,其实应该换个说法,叫“阵亡两万余”。

    李绩所部的伤亡倒不是很大,在即将兵败的紧急关头,李绩稳住了阵脚,前后的伤亡加起来不到五千,勉强可算是好消息了。

    中军帅帐内,李世民懵了,整个人仿佛苍老了二十岁,目光呆滞地注视着案前的奏报,身躯也不知不觉地躬了下来。

    这一刻,这位生平绝少败绩的帝王,终于尝到了战败的滋味。
正文 第八百八十三章 火器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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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笑得很豪迈,熟悉的睥睨天下的气势,配合着大手以伟人状用力一划拉,仿佛天下江山就在这一划拉里尽握手中,可谓卖相十足,换了稍微懂事点的臣子,这个时候应该上前应景地扮个捧哏问一句“陛下何故发笑?”,或者干脆五体投地高呼陛下文成武德一统江湖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李素向来是反套路的,当然不会干这种作贱的事。

    事实上李素冷眼旁观,觉得此刻的李世民很像一个人,一个古人。

    ——三国时的袁绍,而且是官渡之战前夕的袁绍。

    笑得那么开心,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严格来说,从渡过辽河正式跨入高句丽国土开始,一直到现在,连高句丽的一座城池都没攻下来,大唐将士的战损已不下三万,李素实在不知道李世民哪里来的勇气笑得这么开心,显然高丽的大风越狠,李世民的心越荡……

    “高惠真突袭李绩所部失败后,其麾下敌军趁乱入了辽东城,也就是说,如今辽东城内的守备兵马已不下十万,臣敢问陛下,如何攻取辽东城?”李素规规矩矩地问道。

    李世民笑声一滞,神情有些羞恼,狠狠瞪了他一眼,捋着长须道:“如何攻取辽东,朕与诸将有过商议,显然如今攻城的难度比以前难了许多,朕与诸将一时也拿不定主意,所以朕今日才召你过来,想听听子正的看法。”

    李素点头,说得直白点,李世民话里的意思就是,“背黑锅我来,擦屁股你去”。

    李素沉吟片刻,缓缓道:“陛下,我军新败,固守营盘,臣以为应当速战速决将辽东城拿下,然后再重整将士军心,以图再战,所以攻取辽东城宜早不宜晚,咱们毕竟是劳师以远,又在别人的国境内,若拖上些时日,实不知泉盖苏文会调集多少敌军与咱们正面相抗,高句丽国人骁勇善战,且悍不畏死,这次新败于敌军便可窥其一二,彼国之卒实不可小觑……”

    李世民皱了皱眉,显然直到此刻他仍不觉得高句丽有多么厉害,认为李素所言夸大了,未免有些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之嫌。

    李素将李世民的表情看在眼里,暗叹口气。

    当残酷的现实狠狠扇了人一耳光后,大多数人通常会吸取教训,懂得对现实产生敬畏,李世民也挨了现实一耳光,但可惜的是,他似乎并未吸取教训,或许,能当皇帝的人脸皮都比较厚吧,所以残酷的现实抽他的那一耳光,他并没感觉到痛……

    直到现在,李世民仍存着侥幸心理,哪怕伤亡了三万人,那也是非战之罪,非己之罪,他将新近的败仗归咎于小概率的偶然事件,一切只是巧合。

    李素对这种人自然无法再说什么,他知道,如果李世民仍不吸取教训的话,残酷的现实很快会扇他第二记耳光,而且这一次耳光一定会把他的脸抽肿,只有切实感觉到痛了,李世民或许才会收起轻敌心态,对战争产生敬畏。

    只是,现实抽的是李世民,可丧命的却是成千上万的大唐关中子弟啊……

    收起凌乱的心绪,李素缓缓道:“陛下,攻取辽东城既然要速战速决,臣以为,这个时候应该动用震天雷了……”

    李世民眉梢挑了一下,没吱声。

    李素接着道:“火器一物,说到底是用在战争中的,它的作用是提升我军战胜的概率,虽说不太可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但它能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高惠真如今领十万大军进驻辽东城,眼下整个辽东城的守备兵力已有十万多,若靠那些寻常的攻城之法,我军将会付出极大的伤亡代价,所以,这个时候咱们应该动用震天雷了,它是唯一能够用最快的时间攻下辽东城的利器,诚如陛下所说,攻下辽东城后,整个棋盘便活了,既然这座城池对咱们如此重要,咱们便应不惜一切代价拿下,震天雷用在此处正合适。”

    李世民脸上渐渐露出犹豫之色,显然辽东城新增的十万守兵对他产生了压力,他不得不认真考虑是否动用震天雷了。

    李素见状心中一喜,急忙道:“请陛下纳臣之谏,震天雷必须要动用了,臣当年创出震天雷,其初衷是为了减少将士们的伤亡,此等利器束而不用,仍让将士们用性命去拼,那么臣造出此物的意义何在?辽东城新增十万守兵,兵法有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就算我军三十万兵马全部用来攻城显然也是不够的,此时若不出奇谋而取,辽东城下不知将增添多少伤亡,将士们的士气更不知将何等低落,这还仅仅只是一座辽东城,就算用巨大的伤亡代价攻下了它,将来我们还要扫平高句丽全境,直达高丽都城平壤,若人马全在辽东城下伤亡过甚,陛下扫平高句丽之雄心壮志实不知能否实现了。”

    李世民终于动容,沉思片刻,狠狠咬了咬牙。

    “好,朕便纳子正之谏,明日卯时攻城,用震天雷!”

    李素大喜,急忙行礼:“臣代三十万关中子弟谢陛下隆恩。”

    李世民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然后叹了口气,道:“子正啊,朕知道这些日子你对朕心有怨言,朕不怪你,三十万关中子弟的性命掌握在朕一人之手,其实朕并不轻松,朕也希望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可是天不遂人愿,咱们这一战开头便诸多不顺,朕与诸位将军用兵愈发谨慎,是以难免有进退踟蹰之憾,然而战争终究是有伤亡的,在你的眼里,几万条性命便是天大的事了,所以觉得朕昏聩糊涂,听不进良言,而致将士无谓丧命,但朕是三军主帅,看见的是一整块棋盘,朕要的是整盘棋的输赢,而非一城一地之得失,说起来很残酷,但古今的帝王谁不是如此?”

    “阵亡的几万将士,皆是朕的忠勇之士,朕比谁都心痛,可朕不能因为他们的阵亡而随意更改已经定下的战略,主帅疑心过甚,朝令夕改,更容易动摇军心,若这盘棋下到最后,朕输得一败涂地,岂不是更对不起这些为国尽忠的将士们?换个说法,你觉得正确的谏言,难道一定正确吗?你觉得朕用错了战术,又是谁告诉你朕一定是错的?谁都没有鬼神之能,谁都无法预测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为何朕坚持自己的想法你便觉得错了,朕不纳你之谏便是朕昏聩无能?就算比战阵经验阅历,朕与诸位将军皆胜你多多,你说,教朕如何相信你是对的,而自己是错的?”

    李素沉默无语。

    这番话算是有道理,如果自己无法证明自己的话是正确的,李世民不纳自己的谏不是很正常吗?大家都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凭什么别人就一定要听自己的话,不听便成了昏君?

    李素无法证明自己的建议是正确的,只能用最终的胜负来决定自己的对错,可是到了那个时候,所谓的对错还有什么意义?

    这是一个无解的死循环,李素发现自己无法解开,也无法再劝李世民纳谏,他甚至都无法再怨恨李世民。

    “臣知错了。”李素苦笑认错。

    是的,除了认错,以及闭嘴,李素已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了。

    李世民似乎体会到李素此刻心中所思,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道:“待到荡平高句丽,彼国之土尽入我大唐版图那一日,事实会告诉你我究竟谁对谁错,子正,在此之前,你我之争执不妨暂时搁置,君臣同心打赢这一战,如何?”

    “是。”李素闷闷地道。

    ****************************************************************

    第二日,卯时,将士饱食之后,李世民下令攻城。

    一座横在唐军面前近一个月的城池,再次陷入了战火硝烟之中。

    这一次攻城不同以往,李世民终于动用了震天雷。

    隆隆鼓声擂响,潮水般的将士扛着云梯,推着攻城车,震天的喊杀声中,一道道黑色的洪流如惊涛拍岸一般,狠狠拍向辽东城的城墙。

    城墙上的守军早有防备,早在城外唐军集结之时便将一应守城的军械准备妥当,当唐军大阵前擂鼓发起进攻信号时,城墙上一锅锅的滚油早已烧得沸腾,擂石滚木堆在城墙马道后方,守军将士握剑执戈,一脸无畏地盯着远处潮水般涌来的唐军,众人眼珠迅速充血通红,散发出决绝狠厉之色。

    当攻城的唐军靠近城墙后,攻城的方式却出乎守军意料。

    这一次不再是云梯和攻城车打头,领头的是一群穿着铁甲,魁梧壮硕的大汉,人数约莫两千余,这群大汉冲锋在第一个,奇怪的是,他们手上并未拿任何兵器,只是单手握着一支小小的火把,每个人的身后背着一个硕大的背囊,背囊鼓起老高,不知里面装着什么。

    高句丽南部耨萨高惠真身披大氅,按剑战在城楼正中,一脸漠然地看着唐军嘶喊着冲向城墙,高惠真的嘴角甚至噙起几分淡淡的冷笑。

    作为邻居,大唐是大国,当今天子励精图治,麾下又有一群身经百战的将帅,国中更有百万虎狼之师,这支军队横扫天下,睥睨无敌,征服过数不清的敌人,占领过一望无垠的土地,令周边无数邻国不得不战战兢兢对这位天可汗俯首称臣。

    可是,俯首称臣的人并不包括高句丽。

    高句丽是个苦难的国家,数百年来一直如是,国中男子从出生便注定了必须拿起刀枪习武厮杀,无人能例外,因为这个国家一直活在大国的夹缝里,活在与百济新罗和倭国永不停歇的战争里,这些年一直未曾被人征服过,这样一个历经数百年战乱,永远处于忧患中的国度,其军队将士的战力和坚韧狠厉的心性可见一斑。

    坚持得越久,越不容易被征服,因为他们自己已被战争磨练得特别强大。

    尽管这次唐国出兵声势浩大,三十万大军齐出,一副要将高句丽灭国的架势,可作为高句丽国中最具权势的大人物之一南部耨萨,高惠真却没有一丝畏惧。

    三十万又怎样?当年的隋朝也是气势汹汹地来了,而且来了不止一次,最后的结果呢?隋朝灭亡了,可高句丽仍在。

    这就是高惠真的勇气和底气。

    而唐军的渡辽河之战到前日的牛首山大营伏击,事实证明高惠真的想法并非狂妄自大,唐军只是渡过了一条辽河,连高句丽境内一座城池都没拿下,就已战损了三万余人,所以,唐国皇帝李世民率领的三十万人在高惠真的眼里,不过只是一盘菜,他有把握教唐军有来无回,待到唐军灰溜溜地战败了,辽河东畔,高惠真将亲自下令用战死的唐军将士头颅垒一条长达十里的京观,以此纪念他高惠真在此战中的功绩。

    攻城的唐军浩浩荡荡朝城墙冲来,高惠真一点也不紧张,他早已知道辽东城是唐军必克之城,也是高句丽必守之城,两军对辽东城的争夺已是无法避免,三十万人攻一座城池不一定能攻下,但十万人守一座城池却一定能守住。

    前日给了唐军意外的一次伏击,令唐军损失两万多人,风水轮流转,高惠真今日也犯了一个和李世民同样的错误,——轻敌。

    自古攻城之战是笨活,方法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样,很难有什么花样,可以说,唐军任何常规的攻城之法都在高惠真的意料之中,并且早已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了布置,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

    没想到今日唐军攻城却给他来了一次大大的出乎意料。

    当两千余名赤手空拳没有兵刃的唐军出现在高惠真的视线中时,高惠真漠然的目光闪过一丝诧异,看着这两千人背着鼓鼓的背囊时,他眼中的诧异之色愈深。

    两千余唐军越来越逼近城墙,城墙上的高句丽守军待到他们走进了弓箭的射程范围之内后,将领长剑一挥,下令射箭。

    一阵急剧的弓弦颤动声过后,漫天的箭雨朝这两千余人激射而去,城墙下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守军将士凝目望去,不由大吃一惊。

    一轮箭雨少说也该放翻一小半唐军,可是显然这轮箭雨并未收到效果,除了少数几名唐军将士脖子中箭,被弓箭射死之外,两千唐军几乎毫无损耗,仍背着背囊朝城墙冲来。

    等到这些人离城墙愈发近了,守军将士才赫然发现,这群唐军身上的盔甲不一般,他们穿戴的并非寻常所见的鱼鳞甲,而是胸前挂了一块厚厚的铁板,完整的铁板将脖子到肚子整个全护住,下身也是一块铁板挂在腰上,将腹部到膝盖以上的部位全护住,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群刚从铁炉子里冒出来的金刚一般刀枪不入,城墙上那些弓箭远远射来根本不可能伤害到他们。

    城楼之上,高惠真的眼皮猛地跳了几下,他发觉事情有些不寻常了,这群打头阵的唐军穿戴太奇怪,而且手里只握着一支火把,并未拿任何兵刃,背后还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包,这就更透着神秘诡异了。

    唐国皇帝派出这么一群人来作为攻城的先锋,他到底想做什么?

    时间很快给了高惠真答案。

    两千余唐军迎着箭雨,冲到城墙下,然后动作整齐划一地反手从背后的背囊中掏出一个黑乎乎的陶罐,陶罐如成年人拳头大小,顶端有一根黑色的粗线,两千唐军将粗线凑近手中的火把,粗线嗤地一声点燃,然后……两千余人将手中的陶罐奋力一扔,扔上城头……

    轰轰轰!

    地动山摇般的爆炸声响起,城墙上的守军将士毫无防备,全部笼罩在爆炸范围之内,爆炸声过后,便只见守军将士躺满了一地,呻*吟声哭嚎声此起彼伏,残肢断臂随处可见,空气中散发出浓烈的硝烟味,血腥味,皮肉焦糊味,只是短短一瞬间,辽东城的城头变成了地狱修罗场,惨不忍睹。

    爆炸声刚响起时,高惠真便被身边的亲卫用身躯死死护住,所以高惠真毫发无伤,爆炸过后,高惠真看着眼前这一幕修罗景象,却被惊得目瞪口呆,眼中露出无比惊骇之色,脸色顿时变得一片惨白。

    唐军用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事情没完,城墙上的守军还沉浸在惊骇,痛苦,震撼种种情绪之中时,城墙下的两千余唐军反手一抄,从背囊里又掏出一颗陶罐,点燃引线,用尽力气朝城头狠狠一扔……

    轰轰轰!

    又是一阵惊天动地的爆炸声,一颗颗拳头大小的陶罐再次收割了一轮守军将士的生命。

    辽东城头上,两轮震天雷爆炸过后,守城将士的军心顿时被极度的恐惧所支配,瞬间动荡甚至崩溃起来。

    高惠真毕竟是个颇有帅才的将领,不管那个神秘又强大的陶罐究竟是什么东西,他只知道若再不发令,今日辽东城便会被唐军攻破。

    “马上调集兵马上城墙,弓箭上前,不惜一切代价将那群唐军射杀!还有,擂石滚木火油,能用的全部用上,绝对不准这群人再扔那个黑色的小东西!”高惠真语气凄厉地下令。

    话音刚落,城墙上忽然传来守军将士绝望的嘶喊声,高惠真下意识朝天空望去,却见两千余颗黑色的小陶罐冒着火花,再次落到城头上……
正文 第八百八十四章 辽东城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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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冷兵器时代,任何兵器都无法与火器抗衡,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时代的东西,所以一千多年后,列强用坚船火炮硬生生轰开了晚晴的国门,朝廷抵抗过,刀剑长矛与弓箭,无数人像飞蛾扑火般扑向列强的枪口,终究一个个前赴后继悲壮倒下。

    这就是冷兵器与火器的区别,两者之间毫无对比性,可以说冷兵器被火器万虐,几无还手之力。

    此时此刻的辽东城便是如此,高句丽人并不知道火器有多么可怕,甚至完全没见过,当初李世民亲征薛延陀时用过震天雷,草原上的敌人深深领教了震天雷的可怕,或许也有人将震天雷的描述传到高句丽过,但是这个不通信息的年代,再加上以讹传讹之嫌,就算传到高句丽,就算高句丽人听说过震天雷,但绝对与真实的震天雷是完全两个样子。

    直到今日,此刻,高句丽终于领教了真正的震天雷。

    两千余个小陶罐闪耀着火花,铺天盖地朝辽东城头飞来,仅仅只是三轮轰炸,辽东城头已是尸横遍地,处处残肢了,守城将士的军心瞬间降到了冰点。

    高句丽人勇猛好斗,桀骜如狼,所以中原历代王朝对其发起无数次征战,都被高句丽硬生生顶了回去,高句丽人之善战可见一斑,然而善战归善战,他们面对的敌人是那种活生生的,用刀剑长矛能杀死的敌人,而不是眼前这种冒着火花的陶罐罐,黑不溜秋不起眼,落到城头却是惊天动地的爆炸,收割人命已不是用“一条条”来形容,而是“一片片”了。

    以陶罐为中心,爆炸的半径范围几乎可达到一丈多,那么两千多个陶罐同时落到城墙上,而且一轮接一轮的落下,这是个什么概念?可以说,但凡站在城头参与守备的高句丽将士几乎无一能幸免,所有人都在这个小陶罐的打击范围之中,命大的只是断手断脚,命背的却是直接丧命。

    三轮轰炸过后,城头守军的军心终于彻底崩溃了。

    再英勇善战的人,终究也无法战胜这种几乎拥有天神般神力的怪物,当第三轮震天雷爆炸在城头继续制造出一大批守军尸体后,城头上幸存的守军们便纷纷顺着石阶往下奔逃,还有的索性放弃了逃生,直接跪在残肢血泊中,双膝跪地一脸绝望地仰头向天祷告着什么。

    此刻的辽东城内,权力最大的是高惠真,当他看到己方将士溃败奔逃时,那一刻他几乎也有一种掉头就跑的冲动,眺望远处城外的唐军大营,高惠真的眼里不再有任何轻视与漠然,转而化作一片恐惧与惊骇。

    唐军竟然有此利器,辽东城如何能守得住?当初他领十万援兵驰援辽东时,曾在泉盖苏文面前拍了胸脯,麾下十万将士有信心守住辽东城至少半年以上,让狂妄自大的唐国皇帝知难而退,甚至,还有可能将唐军大部歼灭在高句丽国境之内,如同当年的隋朝侵犯高句丽一般,教他们有来无回。

    然而,现实狠狠扇了高惠真的脸,从率部伏击牛进达,到十万大军进驻辽东城,总共才多少天?三天!

    三天不到,唐军便拿出这般神奇的火器,铺天盖地扔到了辽东城头上,仅仅三轮便彻底将麾下将士们的军心击得粉碎,高惠真也是久经战事的老将,此刻他已看清了情势,唐军有了这件火器后,辽东城恐怕连半天都守不住,今日之内或许辽东城便要易主。

    太强大了,强大得令人无从抵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纵是有勇有谋的高惠真,此刻也丝毫拿不出办法应付那神奇的震天雷。

    兵败如山倒,城头上无数高句丽将士绝望嘶喊着朝城中跑去,丢盔弃甲溃不成军,连手中的兵器也扔了,高惠真眼中露出焦急之色。

    尽管他清楚城池可能守不住了,但知道归知道,作为一名将军,就算明知是绝路也不能放弃抵抗,无关胜负,这是将军的气节。

    猛地抽搐腰侧的长剑,高惠真快走几步,长剑忽然挥出,一名惊惶逃命的守军被高惠真斩于当场。

    身后的亲兵们也纷纷抽出了刀剑,一脸杀气地拦在城头石阶前,扬起刀剑指着面前无数溃逃的守军。

    高惠真又是一剑刺出,将另一名欲继续逃跑的守军刺了个透心凉,抬起脚,将剑上的血迹在鞋底上抹了抹,然后归剑入鞘。

    连杀两人,高惠真终于成功地震慑住了溃逃的守军将士,见将士们一脸惧意地看着自己,高惠真缓缓环视了一圈,冷冷道:“临战脱逃者,斩!唐军纵有妖物为助,我等亦绝不可后退!身后是我大高丽的千里沃土,我们的爹娘和孩子都在后方,我们退了,逃了,我们的爹娘和孩子就会被唐军屠戮,杀害,***!日后他们悲惨的命运,皆因你们今日怕了,逃了!你们果真想做这等不忠不义不孝之人吗?”

    说到最后,高惠真声色俱厉,嘶声咆哮起来。

    被铁血手段震慑后的守军将士们呆滞了许久之后,终于其中有一人咬着牙俯身捡起了兵器,决绝地冲向城头,紧接着第二人,第三人……

    李素曾说过,震天雷对战争是一股助力,但无法决定战争的胜负,眼下的情形证明了他的话,有时候震天雷也无法征服强大的人心。

    无畏的守城将士再次拿起了兵器,尽管城头的震天雷仍不停地爆炸,可守军们的身躯内仿佛重新注入了一股活力,他们手执盾牌,小心地躲在城墙箭垛后面,有的比较聪明,在堆积擂石滚木的区域清理出一块空地,猫着腰蜷缩着身子躲在里面,待到下面的唐军使用震天雷的频率低了,外面望风的一声吆喝,他们便全部冲出去,与正在攀爬城墙的唐军展开殊死厮杀,待攀越城墙的一批唐军再次失败,重新祭出震天雷时,守军将士便飞快钻进安全地带躲避爆炸……

    你来我往,此消彼长,接下来的两个多时辰里,城池便在这种险而又险的拉锯战中坚挺地伫立着,有几次出现差点被唐军攻破的险情,守军将士奋不顾生,咬着牙用一条条人命去拼去填,才堪堪消除了险情。

    这是一场难以想象的恶斗,随着时间的流逝,攻守双方的伤亡也急剧地增加着,到下午时,双方已然筋疲力尽,可阵前观战的李世民却迟迟未下令鸣金收兵,目光仍旧冷酷地看着远处硝烟漫天的城头,神情透出一股势在必得的坚毅。

    李素站在李世民身旁,当他看到最初震天雷的威力将城头肆虐了一遍,高句丽的守城军队仍悍不畏死地拿起兵器选择继续抗击时,李素不由面露苦笑,摇了摇头。

    不幸言中,在这个时代,火器的出现虽说是划时代的东西,可是,它征服不了人心,所以,它无法决定战争的胜负。

    扭头望向李世民,李素发现李世民的神情也露出一丝深思之色,显然,此刻李世民也感觉到震天雷并非无所不能的利器,它只能增加胜率,却无法决定胜负。

    “子正,当初你与朕奏对火器之论,看来果然言中无虚,震天雷……它不是万能的。”李世民慨然叹道。

    李素躬身道:“臣欣喜陛下能见到此景。”

    李世民饶有兴致地道:“你弄出来的东西,结果却没有世人想象中那么厉害,你之欣喜何来耶?”

    “臣弄出的东西为的是减少大唐将士的伤亡,但臣早知道它并非神器,它在战场上的作用终归是有限的,陛下若能早一日也认识到这一点,从此便不会在战场上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导致将士们无谓的伤亡,臣是为此而欣喜。”

    李世民看了他一眼,笑道:“子正却是菩萨心肠,可立地成佛矣。”

    眯着眼看了看远处攻城的战况,李世民眉头渐渐皱了起来:“看来就算用上了震天雷,我王师将士们的伤亡也不小,此城如何破之?”

    李素眺望着远处的城墙,道:“如今之计,只能硬攻了,毕竟对方有十万守军,若依寻常攻城之法,根本无法撼动城池分毫,幸而用上了震天雷,我军方有几次差点攻破城墙的机会,总的来说算是占了优势,臣相信他们坚持不了两个时辰了……”

    李世民饶有兴致地道:“子正何以如此肯定?”

    李素叹了口气,道:“因为震天雷毕竟是火器,若不计数量地消耗的话,再过两个时辰,就算高丽守敌军心不溃散,城墙也该被炸塌了……”

    李世民身躯猛地一震,语气兴奋道:“子正的意思是,所有震天雷集中火力,只攻其一点,城可破矣?”

    “臣正是这个意思。”

    李世民沉吟片刻,忽然扬声道:“来人,传朕将令,两千掷雷手集结起来,选取东面城墙最薄弱一处,用震天雷掷之,无论数量,无论代价,给朕炸塌它!”

    “另,所有将士准备,一旦城墙坍塌,马上冲进去!日落之前,朕要在城中设宴,为三军将士庆功!”

    …………

    火药一物自现世,用处很大,除了用于战争,也用于很多方面,比如炸山开矿等等,连坚山顽石都可在火药的威力下化为齑粉,更何况一座砖石堆砌的城墙。

    有了李素的建议,李世民顿时全然接受,然后迅速调整了战术。

    两千名投掷手马上集结于东面城墙下,选了一块已被刚才一轮轮轰炸炸出一条小裂缝的城墙,点燃了震天雷的引线,对准那个点疯狂地投掷过去。

    面对唐军突然改变的战术,高惠真经过一段短暂的愕然,在看到东面城墙随着震天雷的轰炸而不停迸散碎裂的砖墙后,高惠真悚然一惊,伐其一面不如攻其一点,他终于明白唐军的用意了,然后大惊失色,疯了似的嘶吼着所有弓箭手往城墙下射箭,城头仅剩的十几架抛石车也不停地将硕大的石块抛向唐军两千余名掷雷手。

    战况瞬间变得愈发激烈残酷起来。

    双方皆悍不畏死,以命搏命,在持续不断的拉锯中,东面城墙的那一丝裂缝被炸得越裂越大,最后生生被震天雷撕开了一道半丈长的大口子。

    守城将士愈发疯狂了,随着口子被越撕越大,守军也越来越不计代价,有的甚至疯狂地自己跳进那道口子里,试图用血肉之躯将那道口子填平。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然后,无数守城将士活生生地跳了进去,用一种近似于献祭的方式,来换取城池和整个高句丽的生机。

    无法形容的惨烈与残酷,人命此时已不是人命,而是一捧土,一袋沙,一块砖,城破在即的时刻,他们只能选择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城池的生机。

    李素远远看着城头这惨烈的一幕,不由扭过头闭上眼,他无法再看下去,他知道,造成这一幕惨烈残酷画面的始作俑者正是自己,正因为自己的一个建议,城墙才被撕开了一道口子,然后才会让这么多活生生的生命去填那道口子,尽管那些生命是敌人,可李素还是不忍直视这幅画面。

    不停地告诉自己,提醒自己,这是战争,战争只能你死我活,就算没有自己的建议,这座辽东城终归还是会被攻破,城里的守军无一幸免,会被全部屠戮,而自己的建议终究还是减少了伤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是功德。

    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之后,李素的心情终于好受了一些,这个时候,城头的战况也有了进展。

    血肉之躯终归无法与火器抗衡,无数人命填补的口子,终于还是被不停倾泻的震天雷越撕越大,一个时辰后,原本已经撕开的口子经过一阵狂轰滥炸后,突然发出一阵刺耳的轰然声,东面城墙口子的上方砖石如骤雨般塌落,将那些填补在口子里的守军身躯全部淹没,而那道被震天雷硬生生撕开的口子,终于坍塌成了一片如山丘般的小坡。

    远处观战的李世民兴奋得脸孔涨红了,指着那片小坡颤声道:“城破矣!擂鼓!给朕冲进去!”

    山崩地裂般的喊杀声将隆隆的鼓声盖过,旌旗如卷,人马嘶鸣,辽东城的东面城墙如同被洪水冲垮的堤岸一般,一股无可抵挡的黑色洪流迅速涌进了那道口子里。

    贞观十九年二月初四,辽东城被唐军攻破。

    ************************************************************************

    城破了,自从那道口子被撕开后,辽东城便注定了无法守住,哪怕守城的敌军有十万之众,终归还是无法挽回即颓的大势。

    当然,李世民所说的日落前在城中设宴只是一句口号,事实上唐军冲入辽东城后,战事仍未结束。

    城墙只是第一道防线,这道防线被冲垮,辽东城还有第二道第三道防线,比如瓮城,比如巷战。

    有的守城敌军看清了情势,失去斗志之后扔掉了武器,垂头跪在地上投降,还有的敌军选择了不屈不从,誓死抵抗,节节失利,节节抗击,城破后马上退入瓮城,瓮城失守,便以百人数十人的小股规模退入城中,利用街巷进行袭扰厮杀。

    城中火光四起,惨叫不断,每一次呼吸都有人死去,每一声惨叫都代表着一条生命的流逝。

    天色渐渐暗淡,时已黄昏,李世民做到了自己说的话,日落之前,辽东城果然破了,血色的夕阳映红了晚霞,城中火光冲天,映红了天色。

    残阳如血,人间如血。

    …………

    城中巷战仍在继续,战况仍然激烈,然而,对高句丽守军来说,大势已去,无可挽回。

    李世民及诸多将领并未入城,巷战之后便是打扫战场,清理残敌,接下来的两三天,城里的战斗仍会持续下去,直到残敌全部逃跑或是被歼灭。

    城外帅帐内的气氛一扫多日来的颓丧,今晚变得和乐融融。

    李世民未曾食言,果然在帅帐中设宴庆功,多日来战事颇多不顺,君臣心头压着一块沉甸甸的大石,到了今晚此刻,心头的大石已然全部卸下,君臣们纷纷松了口气。

    辽东城破,对君臣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这座城池的地理位置很重要,攻破此城之后,唐军总算是掌握了战略主动权,可进可退,可北上可南下,相反,随着辽东城的失守,对高句丽来说却是一个惊天的坏消息,他们从此变得被动了,今日之后,他们只能密切盯着唐军的动向,对照唐军的节奏和方向调集大军抗击,唐军若北上,他们只能选择北上支援,唐军若南下,他们也只能南下抗击,也就是说,随着辽东城的失守,高句丽从此只能被唐军牵着鼻子走了。

    帅帐内的气氛高昂且热烈,城内的唐军正按照既定的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巷战,清理残敌,而帅帐内的君臣却在烤全羊大快朵颐。

    当然,再怎么欣喜若狂,庆功宴上李世民也不敢下令让将领们饮酒,这是军中大忌,吃一顿全羊宴已然很客气了,毕竟这里仍是战场,毕竟城里的巷战仍未结束。

    李素也在庆功的将领人群中,而且坐的位置很显眼,李世民强硬下令,让李素坐在他的身边,作为李世民的嫡子,魏王李泰却只能远远坐在一群将领的后面,看着春风得意众星捧月般的李素,李泰嫉妒得咬碎了牙,却无可奈何。

    全羊烤得滋滋作响,外皮焦黄酥脆,一柄小巧精致的银刀握在李世民手中,李世民亲自弯腰从全羊的腹部割下一块鲜嫩的羊肉,递到李素面前,大笑道:“诸将,今日破城,除了三军将士勇猛骁战,悍不畏死之外,还靠李子正在中军为朕出谋,更何况震天雷一物当年也是出自子正之手,我军方有今日之大胜,朕决意为李子正记上一功,诸将可服否?”

    众将皆哈哈大笑,纷纷赞同,心服口服。

    李素急忙起身行礼:“全靠诸将士用心用命,方才立下泼天之功,臣未杀一敌,未占一地,何功之有?臣请陛下收回成命,将功劳送给真正有功的将士。”

    李世民不悦地道:“是你的就是你的,推搪什么!朕治军向来赏罚分明,功过自有衡量,子正只管收下便是!”

    一旁的李绩急忙朝李素扔了个眼色,李素情知他不愿见自己扰了李世民的兴致,只好苦笑着领下了这笔功劳。
正文 第八百八十七章 拔营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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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与高素慧的相处仍旧是云淡风轻,攻破辽东城对李素和高素慧而言,似乎只是一个极为寻常的小话题,类似于有口无心般的谈论天气。

    当然,二人的相处还是有了一些小变化,高素慧在李素面前的话莫名其妙地多了起来,不再像当初那样李素问一句她才答一句,否则打死不开口,而且眉宇间一直不经意流露出对李素的仇恨和怨毒,现在的高素慧不仅变得多话,那种对李素敌视的态度如今也仿佛淡化了许多,很少再见她露出仇恨的眼神了,现在的高素慧似乎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本本分分地当着李素身边的侍女丫鬟,面对李素时的言行举止也变得恭恭敬敬,甚至开始自称“奴婢”了。

    李素对高素慧的变化感到很欣慰,他觉得是自己的人格魅力感化了这只迷途的母羔羊,桀骜不驯的女俘虏慢慢变成了温顺乖巧的小绵羊,这种调*教成功的成就感实在令人心悦之。

    至于这位女棒子究竟为何改了性子,李素心中自是有数,安心享受着女棒子的服务的同时,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悄然在他脑海中浮现出了轮廓……

    …………

    攻破辽东城后,唐军的坏运气似乎到头了,否极泰来,时来运转,从渡辽河之后的种种不顺,在攻破辽东城之后仿佛全数扭转。

    辽东城破的第四日,唐军终于结束了整整三天的屠城,在将领们的约束下,化身恶魔的唐军将士各自归建,重新变成了憨厚本分朴实的关中汉子,仍是那支无敌于天下的万胜王师。

    至于这三天里将士们在辽东城究竟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李素没敢问,他知道辽东城在这三天里变成了人间地狱,一幕慕全部都是人间最惨烈最悲怆的画面,李世民的一道圣旨,彻底放出了久抑于人性中的恶魔,如果古代圣贤复活,亲眼看到辽东城里的那些景象,相信刀架在他脖子上都不会说出那句所谓的“人之初,性本善”了,人性在这三天里阴暗到了极点。

    屠城令结束,将士们各自心满意足地回营,李世民正召集将领们商议下一步的进军计划时,一骑快马飞驰入营,向李世民禀奏了一个好消息。

    兵部尚书,平壤道行军大总管张亮亲率两万水军,战船五百余艘,从莱州离岸,直取高句丽海疆,于贞观十八年十二月廿四登岸,急行军之后兵临卑沙城下,趁夜发起突袭,卑沙城守军猝不及防之下被张亮所部水军得手,贞观十八年十二月廿八,张亮所部攻克卑沙城,歼灭和活擒卑沙城守军一万余人,清点战果后,张亮率余部正朝北开拔,一路遇城克城,渐渐向李世民的中军靠拢,截止发捷报之前,张亮所部已将石城围困,不日可克。

    毫无疑问,这是一道捷报,而且是一道来得很及时的捷报。

    李世民与诸将闻讯大喜,张亮的表现无疑为东征之战的胜率加了一份厚重的砝码,李世民仿佛已看见胜利的天平正悄然向自己倾斜。

    听完捷报后,李世民的第一反应便是温旨嘉勉张亮,总之全是好话,爱你爱到骨头里么么哒之类的,然后便召集众将商议下一步进军方向,有了张亮的捷报在前,结合辽东城与南边势如破竹的张亮所部现状,李世民与众将终于商议出了结果。

    分兵自然是想都不用想的,全军在辽东城外整顿之后,向南方安市城和建安城方向进军,与南方的张亮所部相对而行,并命张亮攻克石城后,马上将建安城攻下,两军在安市城下会师,最后攻克安市城,至此,高句丽南方全境便全部纳入大唐版图,半壁江山若已沦陷,高句丽的国运气数还能剩下几何?

    进军圣旨既出,全军拔营南下。

    大营内将士们收拾行装之时,薛仁贵却一脸惶急地闯进了李素的营房。

    “公爷,不能南下啊!此为取祸之道,万不可行!”薛仁贵满头大汗地道。

    李素面无表情地盘腿坐在营房中,面前桌案上搁着一张羊皮地图,地图上用朱砂笔勾勒出一条条进军的线路,各自指向不同的方向。

    薛仁贵冲进来时,李素头都没抬,仍只是盯着地图发呆。

    “公爷,您必须劝谏陛下,不能往南方去,我王师会有大祸临头!”

    李素面色阴郁地叹了口气,抬头扫了他一眼,淡淡道:“祸从何来?”

    薛仁贵滞了一下,道:“祸起自安市城。”

    “为何?”

    “安市城主杨万春是高句丽国的当世枭雄,麾下拥兵十二万,皆是骁勇善战之士,当年高句丽莫离支泉盖苏文弑君篡权,国中诸侯皆敢怒不敢言,唯独杨万春凛然不惧,公然宣称不服宣调,泉盖苏文深恨之,遂倾举国之兵攻伐安市城,却数月而不能克,最后只能悻然撤兵,从此默许杨万春世代永镇安市城……”

    薛仁贵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焦急地道:“如此枭雄人物,当审时度势之后方可谋之,岂可轻率出兵攻打?我军劳师以远,杨万春则以逸待劳,疲惫之师岂能轻易攻克安市城?必然又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围城之战,平白耽误战机,更何况,我王师二十多万兵马全数围困安市城,无疑给了泉盖苏文喘息之机,咱们攻打安市城时,泉盖苏文正好可以从容调拨兵马,向南进发,那时高句丽援兵若与安市城守军内外夹击,我王师处境危矣!”

    李素神情黯然,摇头道:“你说的有道理,但是……没用了,陛下不会纳谏的。”

    薛仁贵急道:“公爷何不再试试……”

    “我已试过很多次,甚至不惜触怒龙颜,上次差点被陛下下令乱棍赶出帅帐,陛下一意孤行,如之奈何。”

    薛仁贵睁大了眼,目光无神地喃喃道:“难道……果真没办法了?咱们眼睁睁看着将士们走进绝路?”

    李素叹道:“‘绝路’倒也说不上,若陛下仍不改心意,安市城下定会吃个大亏,这个代价究竟有多大,我不敢猜……但愿只是你我杞人忧天吧,为今之计,我们只能相信陛下和诸位老将军了,毕竟他们戎马一生,领兵打仗的本事比咱们强上许多,应该不会犯下太严重的错误……”

    薛仁贵眼眶已红,攥紧了拳头颤声道:“可是……向南进军已是犯下大错了。”

    李素此刻已有些心灰意冷,神情颓然地拍了拍薛仁贵的肩,缓缓道:“为臣之道,尽忠而已,我已做出了最大的努力,陛下不肯纳谏是他的事,我尽力了,薛仁贵,你非池中之物,迟早会有腾达之时,我愿向李绩大将军保荐,让你投到他的帐下,汝意若何?”

    薛仁贵摇头:“小人蒙公爷抬举,做您身边的亲卫已是天大的造化,小人不愿离开公爷。”

    李素勉强一笑:“去吧,你这笨手笨脚的,根本不是服侍人的料,你跟在我身边太过束缚,而我也并不觉得被你服侍有多舒适,咱们都给彼此留条活路,不要互相伤害了。有我的保荐,你投李绩将军麾下至少能当个校尉,你是天生属于战场的人,不要在我身边消磨了斗志。”

    薛仁贵摇头不语。

    李素推了他一把,道:“快去,七尺昂藏汉子,正应奔个好前程,在我身边当个亲卫算怎么回事?再说李绩大将军是我舅父,你投他麾下跟在我身边有什么区别?”

    薛仁贵迟疑着点头,朝李素躬身行了一礼,郑重地道:“小人遵公爷之命,今生小人但有寸进,皆是公爷所赐,公爷知遇之恩小人定当报还。”

    …………

    大军拔营启行,朝安市城进发。

    前锋五万骑兵由程咬金率领,当先朝前而去,中军二十万兵马缓缓而行,至于后勤运送粮草和军械的则由府兵和征调的民夫混杂而成。

    李素领着方老五郑小楼等百名部曲走得很慢,最后索性跟后勤粮草督运队并作一处同行,一路上不用看李世民那张讨厌的脸,而且与粮队同行莫名地觉得有安全感。

    第一日行军并未走多远,走了三十多里后,中军便下令扎营。

    扎营这种事自然用不着李素亲自动手,随便找了块石头坐在上面,李素发了一会儿呆,方老五便过来告诉他,营帐已扎好。

    与后勤队同行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天高皇帝远,李素的爵位不小,整个后勤队里的官员或将领见了他都得主动行礼,地位的高低是相对的,中军里老将太多,李素低眉顺目,见谁都得叫叔叔伯伯的,落到了后勤队里,李素赫然一跃,成了大爷,风水轮流转,换成了别人在他面前低眉顺目陪笑脸,这种感觉实在很酸爽。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于是放飞自我的李素决定庆祝一下久违的自由,大军扎营之后,李素便在自己的营帐内摆下烤架和肉串,还有一大皮囊的烈酒,今晚不醉不睡。
正文 第八百八十八章 各怀鬼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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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是好东西,可遣怀,可解忧,不管遇到多少烦心事,一壶浊酒下肚,烦恼不翼而飞,七八分醉意时,觉得自己可以征服整个世界,而且人生无比美好,平日里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事,在喝醉了的人眼里看来全都不叫事,指着皇帝的鼻子骂娘也不过是等闲事尔。

    李素平日里不太喜欢喝酒,因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为了解忧而喝酒未免太过懦弱,无论喝得多醉,第二天醒来,该面对的烦恼总会回来,醉得再深也无法将烦恼解决,无非是短暂的逃避现实而已,——当然,有些借酒壮胆向姑娘表白的怂货除外,运气好的话,这种借酒意涨出来的勇气或许会收到非常意外的惊喜答案。

    七八分醉意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当人醉到这个境界的时候,能干出许多平时不敢干的事,却又不至于完全丧失理智,头脑有些晕沉,却力大如牛,才思如电,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干什么,这些所言所行或许平时清醒时就想说想做,奈何偏偏缺少了一点点勇气,和一丝丝即将触摸到真理的灵感,有了这七八分醉意,恰到好处地补上了这一点点欠缺。

    李素今晚打算醉一下,醉得不必太深,七八分刚刚好。

    将方老五和郑小楼打发出营房外,李素却偏叫了高素慧在跟前侍候。

    昏暗的烛火下,高素慧穿着一身朴素的麻布高腰钗裙,瀑布般的云鬓学着大唐仕女的打扮,向上挽成一个高高盘云髻,素面朝天,脂粉不施,跪坐在李素面前,半垂着眼睑,一双雪白的纤手正翻转着烤架上的羊肉,不时撒上一些磨成粉的小茴香和细盐,手法愈见娴熟老道。

    李素盘腿坐在席上,一手执囊,不时往嘴里灌一口烈酒,然后眯着眼,神情无比享受地舒出一口气。

    营房内很安静,只听到羊肉在烤架上发出的滋滋声,偶有一两滴脂油落到通红的炭火上,发出滋的一声响。

    高素慧一直沉默地烤着肉,看着李素一口接一口的喝着酒,高素慧终于有些忍不住了,最近一段日子高素慧在李素面前的话语已然多了些,或许是她已发现李素的性格其实很不错,不像那种动辄打杀下人的恶主人,胆子便不知不觉大了起来。

    “公爷近日……似有愁绪?”高素慧低声问道。

    李素已有四五分醉意,闻言醉眼乜斜,瞥了她一眼,道:“有酒喝,有肉吃,行军骑马,扎营卧榻,何愁之有?”

    高素慧抿了抿唇,垂头不再说话,她的胆子大抵也只大了那么一点点,听出李素语气并不是很友善,便马上识趣地住嘴了。

    谁知高素慧开了话头,李素反倒有了聊天的兴致,忽然坐直了身子,看着她笑道:“辽东城被攻破,高句丽守军伤亡数万,连守军主帅高惠真也被我王师活擒,作为高句丽人,你心中难道没有仇恨之意吗?”

    高素慧脸色顿时有些冰冷,纤手握着肉串的签条渐渐有些发颤,沉默片刻,冷冷道:“公爷是唐国权贵,渊博高雅之名士,何必用辞刻薄尖酸来讥讽奴婢这个异国弱质囚徒?”

    李素呵呵一笑:“刻薄尖酸吗?哈哈,高姑娘恕罪,今夜我可能喝多了酒,出言不逊了。”

    高素慧默不出声,将手中一串烤好的肉串递给李素。

    李素接过,吃了一口,不由大赞,这女人虽说没干过侍候人的活,但学起来还是很有天赋的,没几天便得了他的烤肉真传,味道与自己亲手烤的几无差别了。

    仰头大灌了一口烈酒,辛辣的热流在五脏六腑之间奔腾翻涌,李素舒服地叹息一声,哈哈笑道:“好酒!这辈子我造过不少好东西,马桶啊,牛痘啊,活字印刷啊,香水啊……包括前日攻破辽东城的震天雷也是我造出来的,不过若论我生平最得意之创,唯此烈酒莫属!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似醉似狂般的轻声呢喃,李素说到最后声音几乎已轻得听不见了,但高素慧闻言却浑身一颤,飞快扭头望向他。

    “公爷,‘马桶’是什么?”高素慧轻声问道。

    李素又喝了一口酒,笑道:“‘马桶’,哈哈,你们这个年代的人不懂,一千多年以后约莫便明白了,你要不要努努力再活个一千四五百年什么的……那可是个好东西呀,更衣解手之后,只消按下一个按钮,‘哗’的一声,全都冲走了……”

    高素慧听得云山雾罩,完全是一脸狗看星星般的茫然表情,不过中原汉话里“更衣解手”的意思她还是听懂了,脸颊不由飞过一层红晕,接着迅速恢复如常。

    见李素似乎醉意愈深,高素慧胆子又大了起来,继续问道:“公爷,牛痘是什么?”

    暖和的炉火边,李素拎着酒囊,半阖着双眼,脑袋垂下,似已醉得更厉害了,闻言含含糊糊地道:“牛痘……就是治天花的。”

    “……活字印刷呢?”

    “印书……的东西。”

    李素似乎有些不耐烦,揉了揉酸胀的眉心,说话也越来越含糊不清了。

    见李素似乎醉得很厉害,而且马上要睡过去了,高素慧声音放得更低,如梦呓般在他耳边轻声道:“公爷,那个……震天雷,究竟是何物?”

    李素俊脸被酒意染得通红如血,打了个冗长的酒嗝儿,不耐烦地道:“前日把辽东城守军……炸得哭爹喊娘的东西,你……难道没,没听到?轰轰轰……”

    “此物是公爷所造?”

    “废话,天下愚人……多矣,除了,除了……惊才绝艳的我,世上谁有这等本事?”

    高素慧朱唇微勾,轻声道:“它……是怎么造出来的?”

    李素眼睛已完全阖上,手里拎着的酒囊不知不觉也掉落在地,残酒流了一地却浑然不知,闭着眼打了个呵欠,用仅存的一丝意识呢喃般道:“这东西造起来……可复杂了,虽然,虽然只有几样原料,不过……打死别人也猜不到,秘方,秘方……只有我和陛下知道……”

    高素慧屏住呼吸,忍着剧烈心跳带给身体的不适感,凑在李素耳边用一种轻柔如水充满了魅惑的声音道:“那么……,秘方在您身上吗?”

    李素皱着眉,躺倒在榻上,竟完全沉睡过去了。显然,这个很重要的问题高素慧并未得到答案。

    见李素沉沉睡去,甚至发出轻微的鼾声,高素慧怔怔注视他许久,神情满是失望。

    迟疑一阵后,高素慧忽然伸手,向李素怀里内襟探去,纤细的素手堪堪快伸入李素怀里时,营帐的门帘忽然掀开,一股凛冽的寒风呼啸而入。

    高素慧大惊,急忙缩回手,脸色苍白地扭头望去,却见李素身边的亲卫郑小楼正冷冷地盯着她。

    “你在公爷身上找什么?”郑小楼目光充满了戒意地问道。

    高素慧摇摇头,抬手梳理自己的发鬓借以掩饰此刻的内心的慌乱,然后垂头轻声道:“奴婢没找什么,公爷醉酒入眠,奴婢正打算为公爷宽衣,让他安寝……”

    郑小楼仍盯着她,那锐利如剑锋般的目光令高素慧浑身发颤,背后冒出一层鸡皮疙瘩,此刻却不敢有丝毫动作,生怕引来郑小楼的杀意。——当初蓟州街头行刺唐国皇帝时,高素慧可是亲眼见过郑小楼杀人的,而且杀了不少,她有理由相信,如果郑小楼真对她产生了怀疑,必会一剑杀了她,李素这个唐国权贵公子或许有怜香惜玉之心,但她相信郑小楼绝对没有,一个异国的女俘虏在他眼里看来,跟一只鸡一条狗没有任何区别。

    良久,郑小楼总算收敛了目光里的锐意,冷冷道:“公爷既醉,便不劳姑娘服侍了,你回自己的营房吧,这里交给我们。”

    高素慧不敢多说,急忙应是,起身朝郑小楼行了一礼后,便离开营房,匆匆而去。

    营房内,李素仍呼呼大睡,鼾声甚至比刚才更大了,郑小楼环臂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良久,郑小楼终于冷冷道:“行了,人都走老远了,还装什么。”

    李素这才忽然睁开眼,方才的醉态已然不复见,眸子里闪动着清醒而灵动的光芒,目光带着几许熟悉的坏坏的笑意。

    “走了?”李素坐起身,朝门口看了一眼,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深,摇头喟叹道:“这女人的演技实在是……啧!真不知道她背后的人怎么敢把这么一号学艺不精的货放出来,居然敢当面套我的秘方,真当我这个大唐县公是靠拍马屁当上的么……”

    郑小楼皱眉道:“搞出这些事就为了哄骗一个高丽女子,有必要么?真觉得她是祸患,我去杀了她便是。”

    李素连连摇头:“杀不得,不能杀,我说过,这个女人对我有用,将来或许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比如说?”

    “比如说我军如果战败了,大军败退之时我可以拿她当人质,我估计这女子身份不一般,有她在手,高丽人不敢伤我……”

    郑小楼古怪地看了他一眼,叹道:“连我这个粗鄙武夫都能想出这个高丽女子能起到的好几种重要作用,你这位县公却只能想到最没出息的一种……”

    “保命这种事怎能叫没出息?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少年,哪像你一身超凡武艺,万马军中可以飞来飞去,所以只能提前想点办法保全自己。”

    郑小楼不屑地道:“认识你这些年,我若还像当初一样天真,相信你这番鬼话,那才叫悲哀,你肚子里的坏主意多着呢,谁知道你在搞什么名堂……”

    李素奇道:“咦?你今天的话特别多呀,注意点,小心高冷人设崩塌。”

    郑小楼哼了一声,道:“你打什么主意我没必要知道,不过我告诉你,这个女人很危险,虽然身手不怎么样,但一个人对付三个像你这样的还是很轻松的,长久将她留在身边,当心被她背后捅刀……”

    李素神秘地一笑:“她不敢,至少目前不敢,因为我有一个大秘密,她若没能打探出来,绝对舍不得我死,你信不信,如果此时有人行刺我,她甚至会奋不顾身为我挡刀。”

    郑小楼疑惑道:“你有什么秘密?”

    “这话你就不该问,所有的故事里,但凡说出惊天秘密后的角色全都当场横死,无论长得多英俊都没用,你觉得我会说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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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百九十一章 反败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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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猝不及防的突袭,原本被冲击得有些慌乱的唐军在程咬金镇定的调度下,终于稳住了阵脚,然后迅速集结列阵,开始对敌军进行反扑。

    这一切经过说来漫长,实则短短不到半个时辰,战场上的形势便徒然逆转了。

    由此可见,军队里有一位经验丰富临危不乱的主帅多么重要,程咬金平日里行事蛮横霸道,性格冲动且不讲道理,一副被招安的土匪样子,然而战场上真正遇到危机时,性格里冷静睿智的一面便表现出来了。

    一个在长安城吆五喝六,横行霸道,在帝王面前没大没小没规矩,偶尔还抢小孩子东西的老流氓,李世民能捏着鼻子忍他这么多年,终究有他的本事的,否则李世民不可能让一个废物嚣张这么多年。

    程咬金的本事在战场上彻底表现出来了,很惊艳,很厉害。

    从最初受袭时的被动慌乱,到下令组织骑兵列阵反扑,从头到尾不到半个时辰便将劣势扭转过来,生生将一场即将全线溃败的遇袭战打成了歼灭战。

    这就是程咬金的本事,无论长安城朝堂里有多少人恨他骂他仇视他,本事却是实打实的长在他身上,就凭着这一身本事,恨他的人永远只能在阴暗的角落里悄悄的恨。

    战场的情势突转而下,唐军前锋已对敌军完成了合围,黑压压的骑兵从东西南三面向敌军迅速围陇,趁着敌军尚未做出及时的应对反应,三个方向的唐军已飞快地连接上,然后,缓缓向敌军推进。

    敌军终于急了,他们或许没想到唐军的反应居然如此快速,而且军心竟然如此稳固坚韧,战场上的厮杀通常只需要歼灭小部分的敌军,剩下的大部分活着的敌军便开始军心动摇,几乎没有了战斗力,可是没想到唐军的军心竟如此坚韧,遇袭后丝毫不乱,还能迅速组织起有效的抗击和列阵,最后对他们进行逆袭……

    一支军队能够威服四海,令天下畏惧,赫赫威名终究不是侥幸得来的,被唐军包围的敌军直到此刻才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才发现自己是在跟一支怎样的军队在作战。

    然而,一切已迟了,唐军前锋已完成了合围,阳光下闪耀着寒光的长戟长矛握在唐军将士手中,骑下的战马以一种缓慢而稳定的节奏,慢慢向包围圈中的敌军推进。

    离敌军尚距三里左右时,唐军前锋将领猛地挥动令旗,数万人如同一人,动作整齐划一地开始催马,对包围圈里的敌军发起了冲锋……

    被包围的敌军这时也明白自己的处境了,于是在将领的厉声呵斥下迅速集结列阵,与唐军一样列出了攻击阵型,看这架势他们竟然不准备防守,而是以攻对攻,放手一搏了。

    远在中军压阵的程咬金眯着眼,看着敌军列出的阵型,不由冷笑两声。

    “跳梁小丑还想突围?呵呵,挥令旗,左右两军侧翼包抄,从敌军后方进攻,中军直插敌军正面,务必将其全歼!”

    传令官策马飞快传令去了,程咬金眯眼盯着战场上的情势,眼中露出浓郁的杀机。

    一辈子打雁,差点让雁啄瞎了眼,今日遇袭差点阴沟里翻船,害他一世名声受损,此时此刻程咬金的内心充满了羞恼和愤怒,反败为胜已算不得什么,只有将这股敌军一个不剩的全歼才能消他心头之怒。

    军令刚传下,战场上情势又发生了变化。

    唐军左右两翼的骑兵刚准备变换阵型,向敌军后方包抄而去,谁知敌军也突然改变了阵型,原本摆出的攻击阵型徒然一变,由一整支军队忽然化为三股小军队,然后,各自朝同一个方向的唐军冲杀而去。

    此时唐军的左右两翼刚刚变阵,三个方向的中间产生了一丝极小的缝隙,这是变阵时必须出现的缝隙,然而就是这道缝隙,却给了包围圈中的敌军一线生机。

    三股敌军舍生忘死地朝那一丝缝隙冲锋而去,领军的唐军将领见状不由一愣,接着大感惊愕,马上下令麾下将士策马填补那道缝隙,然而战机转瞬即逝,临战的唐军也没有达到如臂指使的程度,反应终究慢了半拍,待到唐军迅速朝那道缝隙靠拢时,敌军已有近半从缝隙中穿插而过,逃出了唐军的包围圈,剩下的两千余敌军则大势已去,被数万唐军重重包围起来,最后便是无尽的交战,屠戮……

    中军压阵的程咬金将战场上的一切情势变化看在眼里,见敌军竟然有一半突围而出,程咬金瞪大了眼睛,惊异地“咦”了一声,接着露出深思之色。

    “杨万春麾下的部将……委实不凡!”

    良久,神情复杂的程咬金嘴中迸出这句话。

    对一位身经百战的老将军来说,能让他对敌人做出如此高的评价,已然是非常罕见了。

    接下来的战斗没有丝毫悬念,被重重包围的两千余敌军命运已被注定,一场惨烈残酷的单方面屠杀开始了,不到一炷香时辰,陷入唐军包围的两千余敌军全部屠戮殆尽,至于那突围跑掉的两千余敌军,程咬金也没有下令追击,而是任他们仓皇逃离战场,毕竟今日的遇袭令程咬金提高了警觉,穷寇莫追的道理他还是懂的,同一个地方不能摔倒两次,否则便是愚蠢无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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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被动的遇袭战,因为一位身经百战的主帅的临危调度而扭转了必败的情势,接下来的打扫战场和列阵扎营便无须程咬金亲自操心了。

    前锋仍在戒备和忙碌之时,程咬金带着亲卫匆匆向李世民的帅帐飞驰而去。

    中军帅帐内,一身披挂的李世民拧着眉,听完了程咬金的禀奏,然后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

    “陛下,臣麾下斥候打探不力,而致前锋遇袭,伤亡颇大,臣请陛下降罪。”程咬金垂头道。

    李世民笑了笑:“知节不必如此,骤然遇袭,能临危不乱,迅速稳住阵脚和军心,最后反败为胜,知节,你分明是大胜而归,何罪之有?”

    程咬金叹了口气道:“终归是遇到了埋伏,我军骤遇突袭,折损了三千余将士,此为主帅不察之罪也,纵然后来稳住阵脚反扑,杀敌七千余,那也是功不掩过,该当惩处。”

    李世民摇头笑道:“两军交战必有伤亡,知节是领兵多年的老将,何故因此事而自责?且放宽心,朕不怪罪你,阵亡的将士叫人好生安葬,前锋在安市城外扎营,日夜戒备杨万春所部的一举一动。”

    程咬金领命。

    李世民神情若有所思,道:“知节今日与杨万春交战一场,可知杨万春所部战力如何?”

    程咬金抱拳道:“臣正要向陛下禀奏,杨万春所部将士战力不凡,勇谋皆俱,今日与之交战,敌军仅只万余,而我军前锋骑兵有五万,人数上我军占据绝对优势,可是交战之时臣却觉得分外吃力,明明能够轻易将其全歼,然而敌军在四面被围的劣势居然暴起反抗,最后竟让他们突围出去了两千余人……”

    李世民露出惊讶之色:“竟然如此厉害?”

    程咬金神情凝重地点头:“此人为老臣今生所遇的罕见之劲敌,战前他们预先设下埋伏,战时将士豁命以赴,哪怕全军被围亦能做出困兽之斗,尽最大的可能争取生机,保存生力,由兵而知将,陛下,杨万春此人不可小觑,臣以为,咱们攻打安市城时当谨慎小心,不可稍有冒进,否则后果很严重。”

    李世民点头:“知节所言有理,朕原本打算如同攻打辽东城一样,明日用震天雷将城墙炸塌,迅速攻克此城,不过看今日杨万春所部将士之战力,恐怕这座城池不是那么容易攻下的……”

    程咬金沉默垂头,这一刻,他的脑海中忽然闪过李素的那张脸。

    李素好几次在他面前说过,并不看好东征一战,而且他认为李世民在这次战役中犯了许多错误,最后的结果可能比较悲观,原本程咬金的心中并不太认同李素的看法,和所有大唐的高级将帅一样,大唐这些年打了太多的胜仗顺风仗,程咬金也不知不觉变得有些傲娇了,渐渐地不将天下的敌人放在眼里,所以李素多次向他提醒,让他不可对高句丽敌军存轻慢之心,程咬金嘴上答应,心里却并不是太重视的。

    可是今日与杨万春所部在安市城外交战一场后,程咬金发觉李素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仅仅今日这一场交战,程咬金作为主帅,能很清楚地感受到来自敌军的压力,五万人对一万人,明明占了绝对优势的兵力,可是最后却并没有达到自己欲将其全歼的结果,反倒被他们跑了两千余人,这么说来,敌人就很不简单了,在战力和谋策方面,安市城的敌军并不比唐军稍差。

    难怪前隋多次征伐高句丽,每次皆大败而归,高句丽这个国家的军队委实厉害,原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情,程咬金此刻心中却第一次开始不确定东征之战的胜负了。

    帅帐内,君臣各怀心思,沉默良久,李世民忽然轻轻叹了口气,道:“无论如何,明日攻城时还是先用震天雷试试吧……”

    程咬金无奈点头。

    李世民忽然苦笑起来:“老实说,若连震天雷这般利器也拿安市城无可奈何,朕实在想不出还有没有更好的法子攻下它,或许,李素说的没错,对高句丽此国……朕确实轻敌了。”

    程咬金笑道:“亡羊补牢,犹未迟也,李素这娃子还是有些本事的,他的话咱们最好听一听。”

    李世民苦笑道:“李素反对朕攻打安市城,按他的意思,攻克辽东城之后就应该分兵而击,朕驳了他的谏,现在想来委实有些轻率了,不过如今已走到了这一步,若再反悔也来不及了,再说,朕还是觉得不分兵的胜算更大,知节试想,若这次咱们以绝对优势的兵力攻下了安市城,整个高句丽再无劲敌可与我王师争锋,在咱们的眼里,高句丽便是一片坦途,只等王师去接收,兵锋可一路向东直指都城平壤,可以说,安市城是我王师征服高句丽的最后一座坚城,只要能打下它,万事无忧矣。若是分兵,不可知的意外太多了,朕不敢冒这个风险……”

    程咬金张口欲言,然而看着李世民固执的神情,终究欲言又止。

    很多选择在事先根本没人能知道对错,程咬金也不知道,所以他不知该怎么说,只是心中隐隐觉得李世民的选择可能并不那么正确,这种没来由的预感却无法说出口。

    **********************************************************************

    傍晚时分,所有唐军已就位,全部在安市城外三十里扎营安寨,埋锅造饭。

    二十多万人的营盘浩浩荡荡,连绵数十里不见尽头,营外放出了数十支斥候小队,在安市城外游荡侦缉。

    全军将士用过晚饭后,各自在营帐中磨刀擦剑,准备第二天的攻城。

    今日白天对程咬金所部的伏击失败后,安市城主杨万春再无任何动作,城内安静得仿佛一座空城,只有城头高高飘扬的旌旗和巡弋的敌军将士仍在告诉唐军,这是一座刀剑出鞘枕戈待旦的坚城。

    程咬金遇袭的消息李素傍晚才知道,听完部曲们打听到的战斗过程后,李素心头愈发沉重,在营帐中来回踱步许久,终于还是决定去一趟中军,找程咬金聊一聊。

    因为分兵之策的原因,李素与李世民闹得颇不愉快,所以李素很少靠近中军,尤其离李世民的帅帐远远的,不想看到他那张讨厌的脸,看到就烦,又不敢抽他,最终憋坏的是自己。

    程咬金仍在中军,很快要回到前锋大营去了,李素在牛进达的营帐中找到了他。

    走进营帐时,程咬金与牛进达聊得正欢,见李素进来,程咬金哈哈笑道:“娃子来得巧,正与老牛聊到你呢……”

    李素愣了一下:“不会在说我的坏话吧?小子最近老实得很,说我坏话我可是要反击的……”

    程咬金瞥了他一眼:“你待如何反击?”

    “……我当然也在背地里说你们的坏话呀,比如睡完青楼里的姑娘不给钱什么的。”李素笑道。

    程咬金大笑道:“这算什么坏话,明明就是事实。”

    李素:“…………”

    不能低估老流氓的人品底线,仔细想想,他还真有可能干出这事,而且毫不为耻,反以为荣。

    牛进达心情仍不见好,上次被高惠真伏击之后,牛进达整个人都不好了,心里一直对阵亡的两万多将士深深感到愧疚,当然心情也就一直低落到现在。李素与程咬金互开玩笑,牛进达也只是嘴角扯了扯,算是很给面子的笑过了。

    程咬金捋了捋自己乱糟糟的大胡子,指着牛进达道:“你牛伯伯最近烦得很,没事过来陪陪他,要俺老程说,咱们这些老不死的打了一辈子的仗,谁没有走背运倒霉的时候?败就败了,这次败了下次再来过便是,一次败仗算得个甚?你看看俺老程今日,若不是运气好,伏击我的敌军只有一万人,只怕也会和你一样兵败如山倒了,幸亏他们人少,俺才能从容调度,反败为胜,也算是俺老程的运气了。”

    牛进达哼了哼:“个人荣辱算得什么?老夫对不起的是那阵亡的两万多将士,两万多人……将来班师回朝,教我有什么脸面对这些将士们的妻儿老小?”

    说着牛进达的脸色又阴郁起来。

    李素想了想,道:“牛伯伯,两万多将士阵亡已是事实,还望牛伯伯看开一些,事已至此,无力回天,若想回去后堂堂正正见那些阵亡将士的家眷,不如马上振作起来,领兵打一场漂亮仗,聊补心中愧疚于万一。”

    程咬金点头笑道:“娃子说的在理,老牛啊,再矫情可就不像话了,七尺男儿丈夫,打了败仗便如此怂样,反教晚辈看了笑话,差不多就行了,赶紧打起精神去帅帐向陛下请战,说话明日便要攻打安市城了,在陛下面前争个领兵的机会,放开手脚打一场,以此将功折罪,仍是一条好汉。”

    李素与程咬金二人轮流着劝解许久,牛进达的脸色这才渐渐松缓起来,虽然眼中仍有悲凄之色,可表情已经有了几分斗志。

    见牛进达已振作,李素和程咬金对视一眼,然后各自交换了个笑容。

    指了指李素,程咬金道:“对了,你过来是找老牛还是找我?”

    李素这才想起此行目的,急忙道:“都找,二位伯伯,小子听说今日程伯伯城外遇袭一战,有了一些想法……”

    程咬金大手一挥:“有想法就说,你的话老夫还是颇为看重的,老牛那次就是因为没太把你的话放在心上,这才栽了个大跟头,老夫跟他不一样……”

    李素很无语地看了他一眼。

    这老货,明知牛进达现在心里难受,你还来补一刀,究竟是有口无心的猪队友,还是存心恶心人?
正文 第八百九十二章 前忧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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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补了一刀的牛进达很心塞,脸色有些阴晴不定,李素清楚地看到牛进达的右手不停的攥拳,化掌,来回变换不定,似乎在犹豫用怎样的姿势对眼前这个扎他心的老流氓来一次暴击……

    程咬金浑然不觉,一脸含蓄的得瑟。

    能在遇到敌军突袭时稳住阵脚而且组织反击并且大胜,程咬金确实觉得自己有资格炫耀一下的。

    李素看在眼里,不过没打算打圆场,两位老将军交情不错,让他们互相伤害一下也好,有助于增进友谊,还能清热败火,通便祛湿……

    “程伯伯,小子打听了一下今日遇袭之战的过程,想必程伯伯亦深有感触,安市城主杨万春所部敌军委实不易相与,此人经营安市城多年,麾下十二万兵马皆是训练有素的悍将骁卒,又有安市城坚城为守,而我军经过渡辽河之战,攻辽东城之战后,折损了好几万将士,算一算两军兵力,我军只比杨万春多了一倍,仅凭这一倍的兵力去攻打十二万守军的城池,小子以为,胜算委实不高……”

    程咬金眉头皱了起来:“若是寻常攻城,胜算自然不高,不过既然陛下动用了你所造的震天雷,攻下安市城应该不难吧?上次攻打辽东城,仅仅一日便将城池打下来了,全靠震天雷之利呀,这次难道不一样?”

    李素神情凝重地摇头:“这次不一样。”

    “为何?”

    李素叹了口气,道:“因为杨万春不是高惠真,在我看来,论领兵打仗,杨万春比高惠真强多了,高惠真在高句丽国中只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将才,而杨万春,却是高句丽的不世枭雄,同样是用震天雷攻城,用在辽东城可令高惠真束手无策,而用在安市城,却不知杨万春会如何应对,但我知道,杨万春绝不会像高惠真一样只知被动防御,一定会寻求主动出击的机会……”

    “何以见得?”

    “我军二十余万将士兵临城下,敌我双方兵力相差悬殊,今日程伯伯的前锋骑兵刚到城外,杨万春便果断拨出一万兵马设伏,若非程伯伯是身经百战的老将,遇袭后迅速稳住了阵脚和军心,今日说不定便让杨万春得逞了,那么前锋五万骑兵也会被他一口吞掉了,以区区一万人马伏击五万人马,由此可见杨万春之帅才和魄力,这样的主帅很难对付。”

    程咬金和牛进达同时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神色愈见凝重了。

    良久,程咬金道:“震天雷也无法对付他么?”

    李素叹道:“震天雷是利器,但不是神器,它的作用其实并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大,若它真能战无不胜的话,陛下早就横扫大唐一切强敌恶邻了,说到底,打仗靠的是人,而不是武器,武器再厉害,也要看握在谁手里,同时还要看对手是谁,它……并不是无敌的。”

    程咬金和牛进达的脸色有些难看,二人沉默地看着李素,似乎在慢慢消化李素刚才的这番话。

    “照这么说,若连震天雷都无效的话,这座安市城我们如何克之?”牛进达面色忧虑地道。

    李素苦笑:“所以这就是我反对陛下攻打安市城的理由,在我看来,若是分兵而击的话,咱们可以先取弱,再攻强,暂时放过安市城不打,将高句丽国境内别的城池先打下来,甚至可以直取都城平壤,待到一个一个的点连成了一片,高句丽国土大半落入我王师手中时,再反过头来打安市城或许就不会那么艰难了,战争毕竟是政治的延续,反过来,政治也能影响战争的结果,在政治上造成了声势,安市城并不难克之。”

    程咬金沉声道:“然而……”

    李素叹道:“然而,陛下已选择了先克强,后取弱,而且否决了分兵,那么,安市城就成了一块难啃的骨头,攻打这座城池,我军必将付出惨重的伤亡,甚至……东征之战的进攻态势可能只到此为止了。”

    程咬金和牛进达不由悚然一惊,急忙问道:“子正何故出此推断?”

    李素神情忧虑道:“二十多万兵马,从君臣到将士,目光只盯着这座城池,却没有发现咱们背后隐藏的危机……”

    “什么危机?”

    李素的目光投向远方,道:“一城难克,我军必在城下耗费时间和将士们的性命,杨万春是不世之帅才,他以一城之力独挡二十多万大军,拖住了我军推进的脚步,然而在遥远的平壤城,高句丽的篡国之臣泉盖苏文也不是轻与之辈,他和杨万春皆是枭雄之资,杨万春在安市城下拖住了咱们,泉盖苏文难道会闲着什么都不干吗?”

    程咬金沉声道:“你的意思是,泉盖苏文会调拨高句丽国中所有兵马,对我王师进行反扑?可是……经历辽东城一战,高惠真的十万兵马被我军全歼,短时间内泉盖苏文还能从哪里集结兵马?高句丽国中拥兵不到三十万,这三十万分布高句丽国全境,其中还包括杨万春的十二万兵马,他哪里有余力集结更多的军队?”

    李素叹道:“程伯伯或许不太了解高句丽这个国家,这个国家数百年来的历史简直就是一部平民的血泪史,常年处于内忧外患和战争阴云之中,这个国家的百姓被逼得骁勇善战,残忍好斗,他们……是天生的战士,泉盖苏文若真想集结新的大军对咱们反扑,绝对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征召平民为军,那些平民拿起锄头是农户,拿起兵器便是士卒,几乎不必怎么操练,他们便能直接投用于战场,更何况,不止是高句丽国内的平民,咱们还有更深的忧患……”

    “什么忧患?”

    李素看着二人,缓缓道:“二位伯伯莫忘记了,在高句丽国境的北方,还有强大的靺鞨部落,这个游牧民族的战力不比大唐和高句丽稍差,甚至更为强悍残忍,自隋朝以来,靺鞨与高句丽便时有来往,与我大唐的关系却时敌时友,含糊不明,如果泉盖苏文决定向靺鞨部落借兵反扑大唐,很难说靺鞨部落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当初我向陛下进谏分兵之策,请陛下遣一主帅领偏师北上攻占扶余城,其目的便是为了防范北方的靺鞨南下,切断高句丽与靺鞨之间的联系,可惜陛下却未纳谏……”

    程咬金和牛进达一惊,牛进达急忙站起身,从案几上取过一张羊皮地图,程咬金凑了过来,二位老将盯着地图上的北方,注视扶余城北部的靺鞨部落地形,越看越觉得惊心,良久,二人抬起头,看着李素。

    “子正所言,似乎很有道理,老牛啊,你我皆是久经战阵的老将,从地形上看,若泉盖苏文真要借兵,恐怕不是不可能,如果真叫他借到兵了,靺鞨部落领兵南下,从北部到安市城下,只需区区数日可至,那时高句丽援兵已到,而杨万春麾下也有十二万兵马,我军可就陷入两面夹击腹背受敌的态势了,老牛,咱们英明一世,不会在这一战里栽了跟头吧?那可就乐子大了……”

    牛进达垂头又看了一眼地图,良久,神情苦涩地点点头:“虽说有些不敢置信,但老夫不得不说,子正所言确有可能,泉盖苏文可不是昏庸无能之辈,咱们大军已打到他的国内,又克了辽东城,吞下高惠真十万兵马,老夫若是他,必然不会坐以待毙,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想办法度此危难,而最近且最方便的办法便是向靺鞨借兵……”

    李素眉头越皱越深:“我只是有点想不通,东征这么大的事,陛下究竟有什么底气对靺鞨其部如此不在乎?甚至在我点明了泉盖苏文可能会向靺鞨借兵南下之后,陛下还是未曾放在心上,难道他真以为靺鞨部落不足以为敌吗?”

    牛进达与程咬金对视一眼,随即牛进达苦笑道:“娃子,背后莫妄论帝王心思,陛下不是不在乎靺鞨,而是认为靺鞨不敢借兵给高句丽,早在贞观四年,李靖平灭东*突厥后,北方的大片草原大漠皆被我大唐王师横扫,只是北方艰苦,难以经营,我大唐灭了东突厥后不到一年便撤兵回塞内,留下北方大片的无主之地,那时的靺鞨七部还只是在突厥人的羞辱和战争中苦苦求存的小部落,突厥被灭,靺鞨趁势占领了北方大片的草原牧场,后来担心大唐对此不满,他们其中一个部落的首领在贞观六年便亲自入大唐长安,向陛下朝贺,请求陛下将北方的牧场赐予他们,并许下永世以大唐为宗的宏誓……”

    李素睁大了眼睛:“所以,陛下信了?”

    程咬金接着道:“靺鞨部落说的其实不是一个部落,而是由七个部落组成,所以被称为‘靺鞨七部’,而且他们的内部并不团结,自北魏开始他们的内部便因牧场和牲畜而常年争斗,贞观二年靺鞨七部最后一位统一的首领阿固郎去世后,靺鞨七部便一直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中,各部各自为战,混乱不堪。来大唐长安朝贺的部落被称为‘粟末靺鞨’,这个部落位于靺鞨南部,与高句丽接壤,泉盖苏文若是借兵,只能向这个部落借,但是这个粟末靺鞨却早已向大唐称臣……”

    “这次东征之前,三省六部便做了充分的准备,高句丽周边该考虑的都考虑到了,陛下甚至亲笔给粟末靺鞨的首领写了一道谕旨,严令东征之时粟末靺鞨部不准与高句丽来往,并赐其牛羊万头,允其牧场往西扩张五百里,粟末靺鞨的首领也答应了。”

    冗长的解释之后,李素露出明悟之色,接着神情有些古怪了。

    “靺鞨”这个名字有些绕口,一千多年后的后人或许对它并不熟悉,不过如果换个名字,想必人人皆知。

    “靺鞨”便是一千多年后的满清,华夏文明数千年,这个部落也存在了数千年,只是数千年里名称各不相同,商周之时它们名叫“肃慎”,春秋战国时它们名叫“挹娄”,南北朝时名叫“勿吉”,直至隋朝时改名叫“靺鞨”,当然,后面它们还会改名,包括“渤海”,“女真”“女直”,直到最后的“满洲”。

    简单的说,靺鞨便是满清辫子朝的先祖,而且奇妙的是,他们现在就开始留辫子了,即谓“……俗编发,缀野豕牙,插雉尾为冠饰,自别于诸部。”,又谓“……金辫发垂肩,留颅后发系以色丝。”

    李素沉浸在自己的思路里久久不语,牛进达和程咬金半天没听到动静,于是好奇地望向他,见李素一脸古怪地沉思着什么,程咬金不由喝道:“喂!娃子发什么癔症呢?傻了?”

    李素回过神,嘴角一扯,忽然叹道:“……我大清吃枣药丸啊。”

    二人茫然互视:“…………”

    “所以,陛下并不担心靺鞨会借兵南下?”

    程咬金笑道:“老夫觉得不大可能,陛下也应是同样的想法,靺鞨部落的首领并不傻,他们很清楚在大唐和高句丽之间他们应该站在哪一边,若真敢帮着高句丽,不怕事后被陛下算后账吗?”

    李素叹道:“隋朝多次征高句丽皆大败而归,这是有史可鉴的,而且隋朝最后一次征高句丽失败后,紧接着便被推翻了,若靺鞨首领参照前朝事来决定所站阵营,他们站哪一边还真不好说,二位伯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咱们终归要防一手啊!”

    程咬金和牛进达脸上露出迟疑之色,程咬金咂摸一下嘴,喃喃道:“不至于……吧?靺鞨首领有这么大的胆子?”

    李素笑了笑:“说不定呢,谁敢打这个包票?若是咱们猜错了,搭上的可就是我王师二十多万条性命呀。”

    “娃子,依你之见,此事当如何?”

    “小子以为,二位伯伯或许应该在陛下面前分说一番,从大营中分出两三万兵马往北,若陛下担心分兵风险,这两三万兵马可以不克城池,只在南下必经之路上扎营,以防范北方靺鞨部,若是北方毫无动静,算是小子杞人忧天白操心,若是他们果真为了眼前利益而借兵南下,这两三万人至少能抵挡住一阵,不至让咱们全军覆没,二位伯伯意下如何?”

    看着二人犹豫的神色,李素苦笑道:“此事本该小子去向陛下进谏的,不过二位伯伯也知道,小子前些日因为进谏而惹得陛下不快,若再去分说,恐怕陛下更不会答应。”

    二人思虑良久,最后牛进达忽然重重一拍大腿,凛然道:“老夫去与陛下说!军国大事,事关国运气数,岂能如婆娘一般畏畏缩缩不敢言?哪怕触怒陛下,一刀砍了我,该说的话我还是要说!国朝养士,就是赴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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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安市城下,二十多万唐军集结列阵,准备攻城。

    李世民似乎也意识到安市城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所以打从一开始便准备让震天雷唱主角。

    天刚亮,城外中军阵内的战鼓便隆隆擂响,伴随着冗长呜咽般的牛角号悠悠传扬,喊杀声徒然震动天地,四面八方的唐军将士如潮水般狠狠拍向安市城墙。

    这次攻城由李世民亲自指挥,仍是围三阙一之法,围住三面,放开一面,东西两面作为佯攻,重点在北面城墙。

    云梯,抛石车,攻城车,各种大型的攻城军械次第登场,随着黑压压的人潮一同扑向城墙。

    战争来临得如此突然,没有宣战,没有招降,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开始了,双方皆是一声不吭,但双方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杨万春不可能投降,李世民更不可能撤兵,两军相见,不死不休。

    从昨日杨万春城外设伏开始,便注定了双方必须在安市城外分出胜负,对这座城池,李世民不一定势在必得,老实说,它的地理位置并不是那么重要,但是对杨万春这个人,还有他麾下的十二万将士,李世民誓除之,否则便是给自己筹划多年的东征之战添堵了。

    清晨攻城,声势浩大,普通的将士高举各种攻城军械,对安市城展开无差别攻击,一轮轮箭雨的掩护下,唐军将士执盾扬刀而上,顶着城墙上敌人的滚木擂石和沸油倾泻,将长长的云梯架在城墙箭垛上,蚂蚁般向上攀爬,守城敌军也不慌张,不停地朝城墙下扔着滚木擂石,一瓢瓢的沸油冒着热气往下倾倒,中者无不掩面惨叫,死状凄惨。

    偶有运气好的唐军将士攀上城墙,迎面便遇到一群如野狼般凶悍的守军,众人一拥而上,三两下便将他劈倒刺死,攻城小半个时辰,唐军毫无所获,安市城稳如泰山。

    中军阵内,一众老将簇拥着李世民,眯着眼静静看着远处城墙上的殊死攻守,君臣皆露出凝重之色。

    “这个杨万春,不愧是高句丽少有的帅才,单看他守城便知其才难得,厉害!”李绩啧啧赞叹。

    旁边众将纷纷点头附和,敌我且先不论,杨万春的指挥才能已赢得众将的一致赞赏,包括李世民在内,都露出了钦佩之色。

    然后,众人的脸色有些阴沉了,敌将如此厉害,对唐军来说可不是好事,原本只需用五六分的力气便能攻克的城池,现在用上十分的力气都不一定能攻得下来,这可不太妙了。
正文 第八百九十五章 渐生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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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将散去,李世民独自坐在帅帐内,盯着面前的地图发呆。

    没过多久,常涂躬着身子悄悄走进帅帐,轻唤声惊醒了沉思中的李世民。

    “陛下,奴婢适才去了一趟后方的军器监,抽查了十个震天雷,将它们拆开仔细查验,其中有两个受潮严重,多半是路途运输而致,其余的皆完好,其中的装药量基本一致,没有短少的迹象,奴婢又当场点爆了两个,其威力与辽东城大致相当,所以奴婢认为,攻城受阻并非震天雷的原因,东征之前火器局所伏的眼线也向奴婢禀报过,火器局内并无异象。”

    李世民点点头:“看来牛进达所言不错,确实是杨万春加固了城墙,而非震天雷的原因,朕差点错怪了李素……”

    常涂见李世民面色有些阴沉,也不多话,非常识趣地退下。

    常涂退下后,李世民的心情愈发阴郁了,对李泰更是失望到极点,原以为这次带他出征,他能痛改前非,谁知在这等灭国之战的紧要关头他仍不忘耍弄小聪明,李世民曾经对他无比宠溺喜爱,然而一旦失望了,头脑便冷静下来,用冷静的目光再看这位曾经喜爱的皇子,顿觉他浑身上下处处是毛病,于是越看越失望。

    将李泰这个人抛之脑后,李世民的目光再次回到地图上。

    地图上画满了各种线条,代表着敌我兵力态势,线条犬牙交错,复杂难明,一如现在唐军的处境。

    当李世民的目光盯在安市城的位置上时,脸色不由阴沉了许多。

    攻克这座城池比他意料中的困难多了,别人常说骄纵自负的人往往看不到自己的骄纵自负,总觉得自己的任何决定都是正确的,可李世民这一次却分明感到自己错了,攻打安市城显然不是正确的选择,从渡辽河之战,到攻破辽东城,这期间有很多次机会让李世民可以重新选择,重新走回正确的道路上,仅仅李素的进谏就不下五次,可李世民却全都巧妙地避过了,一往无前地做出了最错误的决定。

    前途很黯淡,此刻的李世民甚至有了几分茫然失措的感觉,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不知道安市城将会拖住自己的脚步多久,更不知道后面还有怎样的凶险等着他。

    脑海里再次浮现李素那张惫懒的脸庞,李世民嘴角绽出一丝不自觉的笑意。

    很奇怪的一个人,这个年代讲究“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别人都是拼命的学本事,然后投效朝廷,说是爱国心也好,名利心也好,至少普世的价值观是都希望能当官封爵,偏偏李素却是个例外。

    明明有着一身莫名其妙不知从哪里学来的本事,却打死也不肯入朝为官,还是李世民这个皇帝宽宏大量不跟小孩子计较,死皮赖脸似的给他封官封爵,这才将心不甘情不愿的李素拉进了朝堂,为帝王所用。

    有了官爵的李素也从不肯老老实实做事应差,火器局的监正当得跟孩童过家家似的,大部分时间在睡觉偷懒,偶尔觉得心里有点愧疚了,才装模作样出来应付一下差事,后来调入尚书省任都事也是,三天两头跟房玄龄请病假,回家就是睡觉吃饭,这种比隐士还隐士的惫懒性子,令李世民无数次气得牙痒痒。

    后来李世民渐渐想通了,或许,这是李素明哲保身的一种方式吧,懒散只是表象,他真正的意图是想告诉李世民,他是个没有野心的人,不会对社稷和皇权产生任何威胁。

    真的是个很聪明的人,一身本事是其次,主要是他比谁都活得明白,他知道只有帝王不猜忌他,他才能平平安安活到寿终正寝,否则,无论做到多大的官,封多高的爵,终究只是一场镜花水月,转眼成空。所以他懂得躲避是非,懂得藏拙敛芒,这样的心境,许多活到快进棺材的老家伙都做不到。

    想起李素,李世民眼中闪过一丝愧色。

    李素的见识无疑是很客观的,而且从李世民认识他到现在,李素对任何事的判断几乎没有错过,以往在长安时李世民能够纳谏如流,可是从东征开始,李素数次进谏都被他否决了,军国大事,否便否了,君臣之间闹点不愉快是常有的事,当年李世民和魏征之间闹的矛盾比现在更严重,魏征的固执和古板令李世民无数次生出杀机,直欲除之而后快。

    这次东征之战里,李素的数次进谏李世民都没有采纳,这家伙也是傲气,心里不痛快了索性躲得远远的,根本不在他眼前晃悠了,不声不响躲到后方的后勤大军里,眼不见心不烦,前方打生打死,他却仍旧过着悠闲逍遥的小日子。

    今日攻城失败后,李世民又想起了李素,事实给了李世民一记耳光,他隐隐觉得李素当初提的谏言是正确的,只是当时自己如同着了魔似的,一心只想拔掉安市城这根眼中钉,结果天不如人意,终究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思绪越飘越远,李世民忽然没有继续看地图的心思了,于是站起身,朝帅帐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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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躺在自己的营帐内,摸着刚吃饱的肚子,打了一个冗长的酒嗝儿,仰头睁眼发呆,像条死鱼。

    过安逸日子就是这个模样,吃完就睡,睡醒就吃,在吃和睡的间隙发发呆,思考一下人生怎么活才能活得更安逸,也不算无聊。

    李素现在在发呆,他思考的不是人生,而是许明珠。

    掰着日子算算,许明珠快临盆了吧?也不知危不危险,这个年代医疗落后,女人生孩子如同过鬼门关,这个时候的她,一定很希望丈夫陪在她身边,可李素却在遥远的北方,陪皇帝打一场胜算越来越小的仗。

    伸出手指,李素默默在半空虚划,他在算日子,从出征时许明珠怀孕的月份,再算算出征后路上行军花费的时间,左算右算,李素惊喜地发现,如果许明珠不像哪吒的老娘似的怀孕三年,那么此时许明珠已经生了,报信的人如今已在路上,只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一定粉粉嫩嫩的,眉眼像她,嘴鼻像自己……

    “要不要当个逃兵呢?”李素喃喃自语。

    想个法子装病,装得逼真一点,奄奄一息只有一口气吊命的那种,这种病必须回到后方休养,最好回到长安,至于眼前的战争,李素实在心累,不想掺和了,英明神武的天可汗在这场战争里表现得像一只又蠢又倔的驴,眼睁睁看着这场战争的胜算越来越小,李素实在没心情在这场即将失败的战争里扮演任何角色。

    许久之后,李素忽然猛地坐了起来,神情布满了坚决。

    “嗯,决定了,装病,不跟他们玩了!”

    归心似箭,无比想念长安的妻儿,相比之下,高句丽战场就是一个泥潭,再拖下去会把自己连累死的。

    臣子该尽的责任自己已经尽了,既然皇帝不肯纳谏,自己留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

    烧得通红的炭火旁,高素慧安静且专心地翻转着炭火上烤着的羊腿,不时细心地撒着小茴香和细盐。

    李素咳了两声,高素慧回头。

    “看仔细了,你给评判一下,看我装得像不像,顺便打个分数……”

    高素慧露出费解的目光。

    李素没理她,忽然仰面倒下,浑身不停抽搐,而且还翻着白眼,一只手横在胸前,抽鸡爪疯状……

    高素慧惊愕地看着他,不知这位年轻的唐国权贵又闹什么幺蛾子。

    抽了一阵风后,李素瞬间恢复正常,两眼期待地看着她。

    “怎样?像不像?”

    高素慧艰难地道:“像……什么?”

    “病人呀,像不像突然发病的病人?……神经病不算啊。”

    高素慧嘴角一勾,随即扭过头,肩膀耸了几下,憋着笑道:“公爷要装病?”

    “对,所以让你帮我评判一下,装也要装得像,不然就尴尬了。”

    高素慧唇角轻抿:“公爷……自然是装什么像什么的。”

    李素刚露出笑容,又觉得不对,指了指她:“你这不像是好话,算了,就当你在夸我。来,仔细再看看。”

    说着李素又开始翻起了白眼,不停的抽搐。

    高素慧忍不住笑了,然后很快收起笑容。

    李素迅速恢复正常,开始自省:“演技可能有些浮夸了……”

    挠了挠头,李素又道:“嘴角流点白沫会不会令表演层次更深一点?深到灵魂的那种……”

    “你们高句丽野外有没有长什么草药,吃了能让人暂时半身不遂,过几天又能恢复正常?”

    高素慧摇头:“奴婢未曾听过有此药。”

    “算了,就算有,你们棒子国的大夫也不知道,论医术还是大唐的大夫好……”不知想起什么,李素忽然盯着她,神情严肃地道:“你记住了,中医是属于我们大唐的,跟你们棒子国没有半分关系,你们顶多算个山寨,嗯,还有端午节也是,记住了吗思密达?”

    高素慧茫然地看着他,完全不懂这番话什么意思。

    李素取过一柄匕首,从炭火上割下一片羊腿肉,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愁眉苦脸地喃喃自语:“到底装什么病才逼真呢?让人一看就觉得我快死了,只剩一口气了……”

    话刚落音,营帐外忽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依朕看来,你还是真的死了算了,这样最逼真,朕可以下旨把你送回长安,勉强也算是马革裹尸吧。”

    李素大吃一惊,然后便看见营帐的门帘掀开,李世民魁梧的身躯出现在营帐外,大步走进来。

    高素慧吓了一跳,神情错愕片刻后,马上垂首恭立。

    李素飞快看了她一眼,见她似乎并无刺杀李世民的举动,李素急忙朝她挥了挥手:“你先退下。”

    高素慧行礼过后,匆匆退出营帐。

    李世民盯着她的背影看了一阵,直到她消失在帐内,他才转过头来,嘴角一勾:“此女子就是当初蓟州城中刺杀朕的刺客?”

    “是。”

    “你还留着她?”

    李素放低了声音:“留着她,或许有用。”

    “好,朕说过那群刺客交给你处置,自不会食言,如何处置他们,你看着办吧……”李世民说着眼角一瞥,发现炭火上烤的羊腿,不由笑道:“日子过得不错,有肉又有女人,过得比朕好。”

    说着李世民也不客气,取过炭火旁的匕首,自己动手割了一片羊肉下来,吃得嘴角流油,然后露出享受的表情。

    吃了几片热腾腾的羊肉,李世民边吃边道:“刚才朕进来前,你在说什么?”

    李素眨眼:“臣什么都没说,陛下听错了。”

    李世民忙着对付羊肉,头也没抬,道:“就算是朕听错了吧,朕还以为你要装病当逃兵呢,其实用不着装病这么麻烦,哪天你觉得自己病了,尽管来帅帐跟朕直说……”

    李素期待地盯着他:“陛下准臣告假回长安?”

    “不准,但朕可以打你二十军棍,相信挨完军棍后,你的病便不药而愈,不过可能会半身残废。”

    李素顿时心凉,看来装病完全没用,既然被李世民听到,只能绝了这个心思。

    李世民吃着肉,终于转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怎么了?在营中待不下去了?还是不想为朕分忧了?”

    李素苦笑道:“臣食君禄,自然要为陛下分忧的,只是臣掐算日子,家中夫人可能已临盆,臣想念夫人和未谋面的孩子,故而归心似箭……”

    李世民露出喜悦之色:“哦?倒要恭喜你了,李家添丁,可喜可贺,朕与你同候佳音,若是男丁,朕给他封个散官,当是朕的贺礼了。”

    李素急忙躬身道谢。

    君臣大笑之时,李世民的鼻子却抽了抽,目光随即落到李素身上:“朕为何闻到了酒味?”

    李素眼皮一跳:“没有!全是幻觉!”

    李世民又闻了闻,忽然露出冷笑:“呵呵,好大的胆子,朕难道没说过,军中禁止饮酒吗?”

    李素吓了一跳,这回是真慌了,李世民真要拿捏的话,李素的屁股至少要挨二十军棍,军棍的滋味可不比闺房之趣,轻轻挨几下小皮鞭不痛不痒还能聊增情趣,军中的军棍可是真的要人命的。

    迅速调整了心态,李素一脸正色地道:“陛下莫冤臣,臣向来遵纪守法,安分老实,怎会在军中饮酒,陛下一定是闻错了,幻觉,一切都是幻觉……”

    李世民冷笑:“好,打死不承认就对了,在朕面前都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当了这些年的官,勉强也算长进了本事吧。”

    李素羞惭道:“臣不敢。”

    李世民哼了哼:“你胆子可大得很,世上没你不敢干的事,在朕面前就莫谦虚了。”

    李素眼皮猛跳。

    这话……似乎不仅仅指军中饮酒呀。

    “行了,既然被朕戳穿,再装未免无趣了,有酒就拿出来,与朕分享一些,朕这次不追究你的罪便是。”

    李素小心地看了看他的脸色,发现他这句话说得很真诚,不像钓鱼执法的样子,于是起身从帐内的行李中取出一个鼓鼓的皮囊,还有两只充满西域风格的银杯。

    烈酒斟满,李世民不客气地取过,端杯一饮而尽,露出满足的享受表情。

    “好酒!久不沾酒,今日饮来竟分外美味!”李世民赞道。

    李素也陪着饮了一杯,然后老老实实坐在一旁。

    君臣之间没有像在长安城酒宴时那么客套,都是各喝各的,自斟自饮,不时从羊腿上割下一片肉,往嘴里一塞。

    李世民独自又饮了一杯酒,忽然笑了:“果真是个会过日子的,无论多么艰苦恶劣的地方,你总能找到最舒服的过日子的法子,大营上下谁不是枕戈待旦,心怀战事,唯独你却烤着炭火,吃着羊肉喝着酒,北国塞外几乎跟在长安没有区别吧?”

    李素笑道:“臣胸无大志,一生只愿吃饱喝足,挣得方寸之地够我往下一躺,这就够了。”

    李世民叹道:“明明有一身本事,偏偏是个懒散悠闲的性子,老天真是瞎了眼……若能把你这满腹本事全送给朕,朕的大唐不知能开拓多少国土,扩增多少版图,认识你近十年了,朕常常在猜测,这十年里,恐怕你的本事仍未掏完吧?”

    “掏完了,掏得干干净净,一丝不剩,现在臣的腹中只有满腹酒肉,和一肚子的不合时宜。”

    李世民一愣,接着哈哈大笑:“说得好!一肚子的不合时宜,这句话当真妙极!由此观之,你心中对朕还是颇有怨言呀。”

    李素急忙道:“陛下圣裁天下事,臣怎敢有怨言。”

    李世民敛了笑容,长叹道:“子正,朕知你心中忿忿,只因朕未纳你之谏言,朕非昏君,只是有时候做决定时,必须要做一个把握更大,更符合朕和诸多将帅意图的决定,有时候难免偏听则暗,走了歧路。数十万关中子弟的性命,朕比你更看重,所以朕不得不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你不忍数十万关中子弟踏进鬼门关,朕更害怕自己在史书上留下昏聩糊涂的恶名,所以,你我虽理念不同,但殊途同归,用心与立意你与朕皆是同样的,大家都希望赢得这场战争,所以,子正啊,虽然朕未纳你之谏,但朕还是希望你不要有怨言。”

    “臣不敢,臣明白陛下的心意。”
正文 第八百九十六章 再次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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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亲自跑到后勤大军的营盘中来找李素,自然不是来喝酒吃肉的。

    当然,能喝上酒算是意外收获。

    因为攻城失败,李世民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怀疑,接着自然想到当初未纳李素的谏言,于是心生悔意,想来找李素聊聊,这才是李世民来此的主要原因。

    君臣二人围炉而坐,喝酒吃肉无比惬意,大家坐得随意,说话也随意,将君臣礼法抛到了九霄云外。

    狠狠啃了一口羊腿肉,李世民边吃边道:“今日攻城的结果,想必你已听说了吧?”

    李素点头:“臣听说了。”

    李世民咀嚼的速度渐渐放缓,说起眼前的战事,他连吃肉的心情都没了。

    忧心忡忡地叹了口气,李世民道:“战事不利呀,攻城的法子仍如克辽东城一样,不过你所造的震天雷在这一战里似乎并未发挥作用,朕原以为今日便能攻克安市城,没想到却失败而归,安市城仍在高句丽守将手中。”

    李素也叹道:“杨万春此人,确实是个人物。”

    李世民深有所感地点头:“不错,此人就算在我大唐诸多老将里也是数一数二,只恨他偏偏是敌将,不能为朕所用。”

    “陛下,臣今日想了很久,猜测杨万春应该是听说了辽东城被攻破的经过,于是仓促迎战前匆匆加固了城墙,所以导致震天雷几乎失效,嗯,短时间内加固城墙的法子,要么是往城头砖石上淋糯米汁,如今正是冬天,糯米汁淋到城墙上迅速凝固结冰,于是城墙变得愈发坚固牢靠,所以震天雷在城头爆炸无法产生足够的威力将城墙炸塌。”

    “第二个办法,便是在城头马道上再铺一层青石,如此便可缓冲震天雷爆炸后产生的破坏力,保住青石下的城墙万无一失。臣想来想去,今日攻城失利大抵就这两个原因吧。”

    李世民大笑道:“说来也巧,牛进达恰好与你的猜测一样,不愧是你最亲近的授冠人,想法出奇的默契。”

    笑了几声,李世民的脸色渐渐沉下来,眉宇间隐带忧色,叹道:“今日不仅攻城失败,而且还中了敌人的圈套,连那辛苦操练出来的投雷手也几乎全军覆没,朕的将士今日损失不小啊,接下来这座城如何能克,说实话,朕心中竟没了主意,子正可有良策克之?朕洗耳恭听。”

    李素端杯饮了口酒,叹气道:“陛下没了主意,臣也没主意啊……”

    李世民期待地看着他:“除了震天雷,你可有创出更犀利的火器?”

    “没有。”李素果断地道。

    火器这东西太逆天了,发明震天雷都算是泄了天机,不知将原本的历史轨迹拉偏到哪个不知名的方向,若再弄出新的火器,李素害怕会被雷劈。

    其实李素能造出更新的火器,当年他想向李世民求娶东阳时,便曾画出地雷和百虎奔雷箭的图纸,打算以图纸为筹码向李世民求亲,后来李世民将他和东阳生生拆散,李素深恨之,那两张图纸也随着付之一炬,永远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能造,但不敢造。

    李世民顿时满脸失望,神情抑郁地饮了一口酒,然后长长叹息。

    “好吧,那么依子正之见,安市城可有良策克之?”李世民紧接着又问道。

    李素挠了挠头,苦笑道:“陛下,臣还是那句话,王师克辽东城后,本就不该南下攻安市城,风险太高了,如今王师在安市城下受阻,老实说,臣也想不出好办法攻破此城。”

    李世民露出失望之色,呆呆地盯着炭火,喃喃道:“莫非朕只能效隋炀帝一般,落得无功而返的结果?教朕回长安后何颜面对大唐的士子百姓,还有那些世家门阀里,不知多少人等着看朕的笑话,朕……岂能让他们如愿!”

    李素见李世民愁眉不展,不由叹道:“陛下若不想草草撤兵回长安,臣这里有一谏,请陛下纳之。”

    “有何谏,尽管说。”李世民打起精神道。

    李素缓缓道:“果断放弃攻打安市城,只留两三万兵马牵制杨万春所部兵马,大军主力拔营北上,仍回到辽东城下,然后依臣之见,王师在安市城下分兵而击,分别向北部新城,扶余城进击,南部留下的两三万兵马与张亮所部两万水军迅速会合,牵制杨万春所部,东部则主力进军,兵临都城平壤,三路分击,总有一路能打开局面,将高句丽这局棋盘活。”

    仍是老调重弹,仍是忠言逆耳,李世民皱了皱眉头,忍着没吱声儿。

    李素原本还有一肚子话要说,可他察言观色,见李世民露出这般表情,满腹的忠言戛然而止,黯然叹了口气后,便再也不肯开口了。

    营帐内的气氛莫名沉默下来,沉默中带着几分尴尬。

    沉寂许久,李世民饮了口酒,缓缓道:“今日,朕已派牛进达领两万精骑北上,驻军新城和延津城之间的要隘之上,牛进达向朕进谏,言称北部靺鞨部落可能会借兵给高句丽,朕虽不信,却不得不防,子正说过那么多次分兵,朕已记在心里,纵然不甚赞同,但眼前攻取安市城已陷入僵局,分出两万精骑问题不大,说不定还能收到意外的惊喜,故而朕这次纳谏如流,允了牛进达所请,此举也与子正当初所谏的分兵之策暗合……”

    听到李世民已答应分兵,尽管只是分出两万兵马北上防范靺鞨部落,李素还是心中一喜。

    不管怎么说,至少已在北部前方布下了一道防线,大唐王师主力背后遇袭的可能性减少了许多。

    见李素神情浮上欣然之色,李世民也笑了:“你看,朕也没有那么昏庸糊涂,对吧?战争看的是时与势,朕的每个决定不一定符合所有人的心意,但朕的选择一定是自认为最合时势的。”

    “陛下圣明。”李素笑着送上一记马屁。

    久违的马屁令李世民分外愉悦,心情也不知不觉开朗了许多。

    李素却偏不给他太多高兴的时间,马上补了一句:“臣敢问陛下,如今我王师在安市城下进退不得,接下来怎么办呢?”

    李世民笑容一滞,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

    “放弃攻打安市城不可能。”李世民断然道,此刻他又恢复了那个杀伐果断的冷酷帝王模样:“分出两万兵马驻于要隘,我军已无后顾之忧,接下来便是一心攻打安市城了,无论如何,安市城一定要打下来!”

    李素淡淡道:“然则,安市城主杨万春可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交战两日,相信陛下已领教了此人的手段,臣观此人勇谋兼备,有枭雄之资,是高句丽最难缠的敌将,如果安市城中存粮足够的话,臣觉得以杨万春的本事,至少能守半年,可是我王师却不可能攻他半年,变数太大了,而且咱们也没那么多粮草跟杨万春耗下去,他耗得起,咱们耗不起,他不怕僵局,但我们怕。”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所以,子正的意思是,放弃攻打安市城,拔营北上直取平壤?”

    “是,臣的意思是先平其都城,都城若平,高丽王和泉盖苏文等全部被擒,高句丽国中必乱,政令无出,群龙无首,没有国主名分,国中各城池诸侯无法号召集结国中兵马,只能选择各自为战,陛下试想,若集结高句丽举国之兵,其势浩荡,少则十万,多则二十万,但若只是国中各诸侯召集兵马,少则一两万,多则三四万,高丽王和泉盖苏文在我们手中,他们的实力便被切割为一小块,我大唐王师正可分化打压,各个击破,所以臣以为,我军应该北上分兵,直取都城平壤。”

    李世民皱着眉,没有表态,李素也不着急,只是垂着头慢慢地饮酒吃肉。

    良久,李世民缓缓道:“子正所言有理,正是谋国之论,朕听进去了,但是……”

    李世民停顿了一下,道:“但是,朕还想试一试,先定下十日之期吧,这十日内,我王师不计代价不择手段攻打安市城,就赌这十日内能不能攻下它,若十日仍无法攻克,朕便下旨拔营北上,依子正所言,直取都城平壤。”

    李素嘴唇蠕动几下,很想说战场上战机瞬间万变,十天时间已经能发生很多不可测的变故了,然而再想想李世民刚才这番话,分明已是接纳了自己的进谏,若还是不依不饶反对,恐怕今日又会和李世民不欢而散,不欢而散是小事,怕就怕李世民索性否决了自己的进谏,横下心在安市城下跟杨万春斗个你死我活。

    看李世民的表情,李素不怀疑他真会这么干,自己的谏言李世民本就答应得有些犹豫,显然从李世民的内心深处来说,他是很不愿意放弃攻打安市城的,答应十日后拔营北上,只能算是无可奈何之下的选择。

    见李素欲言又止,李世民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思,于是叹了口气,道:“朕也有难处,朕举倾国之兵东征,你们臣子百姓眼里看到的,是每一场战争的胜负,是占了多少国土,杀了多少敌军,可是朕的眼里却不能仅仅只看到这些,朕还要顾忌到大唐境内士子百姓和世家门阀的心思,朕在高句丽战场上的一举一动都被天下人密切关注着,若是战事不利,大唐的世家门阀笑话的不是数十万将士,而是朕这个皇帝……”

    “子正试想,若咱们将士在安市城下只攻打了一天,发现无法攻下便灰溜溜的撤兵改道而去,传到大唐后,世家门阀将会如何看朕?攻打安市城的战略记之史书,传之后世,千年以后的后人将如何看待朕?所以,朕必须要在安市城下再试一试,试试能不能攻下它,若是十日以后仍攻不下,那时再撤兵北上,朕也不会有太多的压力了,子正明白朕的意思吗?”

    李素点了点头,他完全明白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总结起来就一句话,跑得太早了没面子。

    或许是知道李素最近心中有怨言,而李世民也不可能随时随地拿帝王威严解决臣子内心的怨气问题,所以李世民今日的姿态已经算是摆得很低了,语气温和,动情晓理。

    李素知道,能达到目前这个结果已经很不容易了,只是心中隐隐还有一些不太妙的预感,这种预感只是毫无来由的直觉,无法说出口,想了想只好算了。

    这场战争究竟打出什么结果,胜也好,败也好,李素已觉得问心无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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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中军帅帐擂鼓聚将,君臣再次商议攻城事宜。

    震天雷的作用在这一战里被大大削弱,那么剩下的便只是常规的攻城手段了。

    自古以来攻城手段繁多,上天入地,放火,挖地道,收买内应,公然招降等等,为了拿下一座城池,从古至今可谓用尽心思,当然,其中的过程不知还要付出多少条人命为代价。

    李世民召集众将,商议的也是攻城,如何用常规的办法,用最小的代价,最快的时间攻克安市城。

    招降大抵已是不可能了,杨万春是高句丽国中的枭雄,这个人谁都不服,只服自己。他的用兵手段诡谲莫测,十分高明,昨日两军一场攻守下来,竟被他完全占据了上风,而且李世民丝毫不怀疑,只要杨万春不主动放弃安市城,这座城池他能守半年以上,人家既然占着上风,当然不可能招降他,说不定此刻的安市城中,杨万春正打着招降李世民的主意呢。

    君臣聚在帅帐内,商议了整整一天,却仍商议不出太有效的办法。

    安市城位于高句丽南部,它的四周地势平坦,不依山不靠水,四面城墙首尾相连,是个椭圆形状,城墙下有护城河围绕,而且城墙皆是坚石所造,寻常的办法很难攻破,可以说,这是一座四平八稳的城池,几乎找不出破绽。

    这么一座城池,看似平凡,但久经杀阵的将军们却知道,这种城池是最令人头痛的,若是靠蛮力直接攻打,那就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将士战损的数字可能要以十万为单位,若是用计……杨万春经营安市城多年,麾下将士皆是他这些年亲自操练出来的骁将悍卒,可谓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从上到下简直是一块铁板,无论从哪个方面用收买贿赂的手段都行不通。

    君臣商议了整整一天,头痛也整整一天,最后李世民只能无奈地下令,明日继续攻城,还是用震天雷,没办法,综合了君臣所有的攻城法子后,想来想去还是震天雷的胜率相对高一些。

    …………

    第二天清晨,安市城外唐军大营再次全营出动,兵临安市城下。与此同时,牛进达领着两万精骑出营朝北开拔。

    随着战鼓隆隆擂响,第二次攻城开始。

    这次仍是震天雷唱主角,上次在城墙下,唐军的两千余投雷手被出城突袭的敌军杀得几乎伤亡殆尽,这也是唐军第一次攻城最大的损失。不过好在投雷手这个兵种对技术性的要求并不高,选魁梧力大者,将投掷震天雷的流程教几遍,大抵都会了,所以这次攻城时,中军阵很快走出五千余投雷手。

    李世民吃了一次亏还是长了教训,这次随着投雷手出阵的还有一万余骑兵,他们紧紧跟在投雷手方阵的后面,时刻警惕地盯着城门方向,若是杨万春故技重施,派出敌军出城击杀投雷手,唐军这一万压阵的骑兵便会以最快的速度顶上去,截断敌军的退路,将其全歼于城外。

    投雷手的规模大了近一倍,投出的震天雷也是铺天盖地,这次投雷的目标又有不同,他们放弃了朝城头投掷,而是走到护城河边,朝城门投掷震天雷。

    漫天黑影,仰头望去,半空中全是冒着青烟高速掠过的黑色小陶罐。

    小陶罐落到城门外,爆炸声如同九天雷霆,隆隆震动天地,硝烟弥漫的城门外,仿佛整座城池都在爆炸声中微微颤抖。

    相比第一天试探性的攻城,这一次唐军用尽了全力。

    李世民亲口说过的十日之期不是玩笑,作为半生戎马的帝王,他也察觉到安市城下不能久耗,迟则生变,唐军的敌人不仅仅只有杨万春,而是举国臣民和军队。

    帝王下旨,将领们层层传达,这次一定要将安市城攻下,为了激励将士们的士气,李世民甚至再次下旨,若破安市城,可允将士屠城五日,也就是说,城破之后的五日内,唐军上下可以在这座城池内为所欲为,***妇女也好,抢掠财物也好,杀人放火也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在这个年代,屠城是对将士最好的奖赏,不仅可以靠抢掠挣钱,而且还能以杀人减压,至于满城妇女,那就更是盛情难却了。

    如此丰厚的奖赏摆在面前,唐军将士的士气顿时上升到了顶点,每个人眼中冒着绿光,死死地盯着那扇被炸得不停颤栗的城门,只等着不计其数的震天雷将城门炸垮,然后大家一拥而上,冲进城内发家致富兼杀人减压。
正文 第八百九十九章 亲自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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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市城外。

    唐军仍在攻城。

    这是第五次攻城了。

    这几日李世民和众将用尽了办法,还是无法攻破这座城池,伤亡越来越多,将士们的士气也越来越低落,今日攻城连程咬金这位大将都亲自上阵了,抄着一对宣花大板斧,精赤着上身,亲卫们抬着云梯,而他则哇呀呀呀地冲向城墙,李世民怎么拦都没能拦住他,眼睁睁看他冲出中军阵,李世民无奈的同时也分外感动,心头一股热血涌上来,竟踹开了擂鼓的士卒,亲自抄起鼓槌擂起了战鼓。

    就这样皇帝亲自擂鼓,大将亲自冲锋,久见颓靡的士气在君臣卖命的鼓动下,终于渐渐高涨起来。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以程咬金的身份和官爵,自然是不能亲自上阵攻城的,太危险了,李世民需要的是胸有韬略,能指挥将士攻城拔寨的将军主帅,而不是只凭着一股冲动徒逞勇武的蛮将。

    然而这一次不同,随着前四次攻城失败,军中士气越来越低落,对君臣来说可不是好消息,本来就攻不下安市城,士气低落的话,攻破城池的几率更渺茫,君臣急了,各种新鲜出炉的奖励机制层层传达,斩敌首级一人多少奖赏,斩五人多少奖赏,等于丝毫未经敌人同意,他们的脑袋已经被李世民公开卖出去了。

    可是如此重力度的奖励机制仍没有太大的作用,北方的天气寒冷,最近几日大雪不断,几次攻城增加无数伤亡,却完全看不到破城的希望,任何人都不会太热情的。

    这种情况下,程咬金不得不光着膀子亲自上了,李世民明白程咬金的用意,他是想用自己的亲力亲为来激励军心,而李世民此刻也确实需要一个人来帮他振奋军心,于是拦了程咬金一阵后还是随他去了。

    唐军继续攻城,当所有的办法全都试过,并且不管用之后,唯一能做的便是强行攻城了。

    用牙咬,用刀劈,用命拼。

    走不了捷径,便只有硬对硬的拼命了,大唐王师这些年纵横天下,无往不利,靠的便是将士们的这股血性,和开疆拓土的雄心。

    程咬金也豁出命去了。

    一个近五十岁的老头,光着膀子抡着斧子,哇呀呀呀冲向城墙,亲卫们前面高举盾牌,挡开射向程咬金的冷箭,后面的亲卫则扛着云梯,待程咬金冲到城墙根下,云梯狠狠往城楼箭垛上一架,云梯顶端的铁爪深深地扎进城墙上的石缝里,程咬金一手举着斧子,另一手攀着云梯,赤红着双眼吭哧喘着粗气往上爬。

    一根粗大的滚木从城头上朝他头顶砸下,程咬金大怒,一斧便将滚木撞开,然后继续攀爬。

    中军阵内,李世民热血沸腾,擂鼓的节奏愈发急促,鼓槌雨点般落在鼓面上,震得人心动荡激昂,无数唐军将士潮水般扑向城墙,伴随着震天的喊杀声,抛石车上的巨石和震天雷也不要命似的往城头上扔去。

    程咬金抡着斧子仍在往上攀爬,过了多年养尊处优的生活,再加上年纪也大了,爬到一半时觉得有些吃力,城头上的滚木和石头扔源源不断地朝他头上扔下,气得程咬金哇哇大叫,扬起斧子指着城头,怒道:“狗杂碎,待俺爬上去,非把你们一个个剐碎了喂狗!告诉你们的城主杨万春,我大唐王师……”

    话没说完,城头上忽然一块巨大无比的石头砸下,这块石头显然是守军精心挑选的,三人合力才能抬起,吃力地抬到箭垛边狠狠往下一推。

    正在云梯上骂街的程咬金仰头见上方一个巨大的阴影正飞速朝他接近,程咬金神情一变,顿觉不妙,然而石头落得太快,根本来不及反应,程咬金只能下意识地挥舞着斧子狠狠砸上去。

    砰的一声巨响,斧子并未撼动巨石分毫,程咬金的身躯如断线的风筝,从云梯中部掉落城墙根下。

    身躯刚刚掉下去,城头上的守军约莫看出程咬金是唐军里的大人物,竟毫不留情地落井下石,一根根滚木紧接着朝城墙根下的程咬金砸去。

    后面的程家亲卫不由大惊失色,几名亲卫举着盾牌上前,不要命的将盾牌挡在程咬金的头上,一边挡住来自城头的滚木,一边拼命地拖着程咬金往后退。

    远处中军阵内,李世民远远看见这一幕,见程咬金被巨石砸中掉下云梯,李世民大惊,急忙下令骑营出阵,不惜代价将程咬金救回来。

    幸亏程家亲卫拼死保护,被巨石砸中的程咬金算是捡回了一条命,当亲卫抬着程咬金回到中军阵时,人已陷入昏迷了,左臂呈奇异的弯曲角度,显然已被砸骨折,身上大小十余处伤口,肩胛上还插着一支箭,伤情可谓触目惊心。

    李世民感动得双目泛红,拉着程咬金的手,垂泪泣道:“此为我大唐肱骨忠臣,朕得知节,三生之幸也。”

    程咬金被抬回了营帐治伤,而这一次攻城,自然还是和前面四次一样无功而返。

    鸣金,收兵,唐军再次在城墙下折损了数千将士。

    …………

    李素一直未曾看过唐军攻打安市城,在他认为这座城池不可能轻易攻破,每次攻城自然以惨淡收场,既然明知攻城会失败,自然没心情每次去观察唐军是怎么失败的,太虐心了。

    得知程咬金受伤昏迷的消息是在鸣金收兵以后,李素吓得从营帐的床榻上弹了起来,二话不说气急败坏地朝中军大营跑去。

    跑到程咬金的帅帐时,帅帐里已站满了人,李世民双目泛红坐在程咬金床榻边,拉着程咬金的手默默垂泪,其余的武将们皆沉默地站在床榻四周。就连魏王李泰也在其中,一脸凄然悲伤的模样,演技能打五分。

    人太多,李素想了想,进了营帐后又退了出来,拉过帐外程家的亲卫仔细询问了一番。

    李素是程家的常客,亲卫都认识他,也都拿他当自家人看,于是亲卫流着眼泪,将今日攻城的细节原原本本说了一遍,听到程咬金最重的伤可能是被巨石砸到内伤,而且左臂骨折后,李素顿时放了心。

    性命保住了就没事,别的都是小事。

    于是李素便站在营帐外,耐心地等着。

    没多久,探望程咬金的君臣们告辞出帐,帐内只剩了两名随军大夫,李素这才悄悄走了进去。

    早在抬回营帐时,程咬金便醒了,受的伤不轻,大夫给敷药上夹板时,程咬金疼得龇牙咧嘴,鉴于自己的身份和年纪,又不好意思喊痛,一脸难受地倒吸凉气,不时恶狠狠地瞪大夫两眼。

    走近营帐的李素看到的便是这一幕,顿时心情更放松了。

    还有精神瞪人,证明死不了,史上有名的混世魔王毫无争议是个祸害,祸害活千年,老天爷不敢那么快收他的命,正史上也记载,程咬金活到了七八十岁,真正是寿终正寝。

    见李素走进来,程咬金咧嘴乐了:“娃子快来,老夫今日吃了亏,心里很不爽利,赶紧把你的烈酒送过来,另外再烤点羊肉给老夫尝尝,嘴里寡淡得很,偏偏这两个该死的庸医刚给老夫敷药上夹板,弄得老夫生疼,还给我灌了一肚子药,也不知是不是故意害我,嗯,说起来老夫便气,等着,你们俩瓜怂,等老夫好利索了,非把你们吊起来抽死……”

    两位大夫不由面露苦笑,试着跟程咬金讲道理,比如良药苦口利于病什么的心灵鸡汤,被程咬金眼睛一瞪,喝止了。

    李素笑了,他对程咬金很熟悉,认识这么些年了,老家伙哪一次讲过道理?现在俩大夫最好的选择便是不要搭理他,拍拍屁股就走,过不了两日程咬金自然便忘了这回事。

    “程伯伯,您消停点吧,受伤的人不能饮酒,何况您还有内伤,这个时候喝酒您这是不要命呀……”李素温声劝道。

    程咬金想想觉得也对,顿时泄了气,重重一拍大腿,怒道:“多年不上战场,竟然挂了彩,老夫真是流年不利,合该倒霉!”

    李素急忙安慰道:“程伯伯息怒,或许命里该有此一劫,此劫已过,您以后一定平平安安,万事顺意。”

    程咬金颓然一叹,道:“娃子莫安慰人了,老夫这把年纪,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当年老夫日食盈斗,力可生撕虎豹,如今竟连区区城墙都爬不上去,看来是老了啊……”

    李素笑道:“程伯伯不老,小侄每次见您都生猛得很,上蹿下跳……咳,生龙活虎,一对斧子舞得虎虎生威,您一点都不老。”

    程咬金展颜笑道:“娃子真会安慰人,小小年纪,生了一副水晶玲珑心肝儿,老夫家里那六个混账小子若能学得你三成本事,老夫纵然今日攻城时丧了命,也能含笑九泉了,生子当如李子正啊……”

    李素语滞,这话不好接,因为他都不清楚程咬金是不是在骂他,生子当如李子正什么的,缺心眼的人才会觉得在夸自己,但不能往深处想,一想就觉得被骂了。

    “程伯伯莫多想了,如今身份不一样,您是运筹帷幄的大将军,帅帐内决胜千里的主帅,恕小子直言,今日攻城您本不该亲自上阵,往后您可千万莫冒险了。”

    程咬金摇摇头,笑容已带了几分苦涩意味:“娃子以为老夫想上去吗?已是这把年纪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老夫清楚得很,可是这几日数次攻城而不克,军中士气动荡低迷,征战日久,不见胜望,将士有思乡之心,老夫若不亲自上阵,只怕过不了多久,我王师便会重蹈西楚霸王覆辙,等到四面楚歌声时,咱们就一败涂地了,杨万春是一员良将,老夫毫不怀疑他真能干得出这事……”

    李素压低了声音道:“程伯伯您今日亲自上阵攻城,依您之见,这座安市城,我王师可破否?”

    程咬金摇摇头,神情颓丧地道:“说出来不怕娃子你笑话,老夫今日算是亲身领教了安市城的厉害,守军上下军纪森严,守城时各司其职,一丝不苟,前有士卒拼命,后有将领压阵,咱们围城也有这些天了,可老夫今日攀在云梯上时看到守军将士的神色,却丝毫不见有军心涣散动摇之处,每个人的面孔都写着竭尽全力,都透着舍生忘死,将领们在后面一声不吭,士卒们却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该怎么干,这样的守军,再加上如此坚固的城池,我大唐若想破城,恐怕不太可能了,就算拿咱们关中子弟的人命去填,等攻下这座城,我军怕已是伤亡大半,元气大伤,不可能继续东征了……”

    程咬金说着,已露出心灰意冷之色,黯然慨叹道:“杨万春麾下有十二万将士,这些日子战损大抵在两万左右,他还有十万将士可用,想想这座城池里还藏着十万虎狼之士,老夫都觉得心寒,这座城池,咱们不该再打下去了,早早收兵吧,换个方向,换个战术,打谁都比打杨万春好……”

    李素也觉得心寒,心寒的不是杨万春的厉害,而是李世民的固执。

    垂着头,李素轻声道:“可是陛下那里……似乎并不同意撤兵改道,他迫切想将安市城拿下,拔除杨万春这根眼中钉。”

    程咬金苦笑:“陛下的战略没错,当初陛下定下先南后东的战略,老夫也是深以为然的,娃子啊,你看看地图,安市城位于高句丽的南部,这座城池恰好卡在南部的正中间,往北,杨万春可直击辽东城,将咱们的退路拦腰截断,往南,他封锁住了卑沙城到安市城的海路,往东,它的前方是一片平坦的平原地带,若我军直取平壤的话,他随时能够率兵驰援,娃子啊,你想想,若你是一军主帅,安市城这根钉子你能安心置之不理么?杨万春不除,你敢领着几十万人直抄都城平壤吗?不怕被人背后捅刀子?”

    程咬金叹道:“战略其实是没错的,陛下和老夫这些将领皆是身经百战的老家伙,哪里当攻,哪里当守,哪里当放弃,哪里当必争,地图一展开,咱们第一眼便心里有数了,只是陛下和老夫这些人没想到的是,杨万春居然如此厉害,此人不除,恐怕东征一战难以再继。”

    李素低声道:“识时务方为俊杰,既不可为,莫如不为,小侄以为,眼下咱们该撤军了,放弃攻打安市城,转道北上,先驻辽东城,然后向东进军,先拿下都城平壤,则高句丽已丧其半,余事备矣。”

    想了想,李素又道:“杨万春这里不必担心,咱们留下五六万大军驻于辽东城,剩下的全部向东行军,杨万春若率兵追击,辽东城的五六万人可反过来断他后路,杨万春守城的本事是厉害的,但是平原作战却不一定厉害,程伯伯和我舅父大人在这方面是行家,两军若在平原相遇,想必二位应该不会吃亏,剩下的由陛下带领,直取平壤,平壤若克,擒获了高丽王高藏和泉盖苏文,高句丽便算是征服了一大半了,那时候杨万春也无计可施。”

    程咬金沉思半晌,点了点头:“娃子说的有道理,算是完全之策了,不管怎么说,安市城咱们不能再打下去,迟则生变,若等到泉盖苏文那老小子调齐了兵马,与杨万春配合起来对咱们来个前后夹击,乐子可就大了。”

    李素苦笑道:“可惜,陛下说过,要在安市城下再攻十日,如今十日才只过了一半,接下来……”

    程咬金愣了一下,接着咬了咬牙:“老夫去与陛下说!”

    李素急忙拦住他:“程伯伯受了伤,莫再动弹了,再说这终究是逆耳之谏,小侄恐陛下闻之不悦,坏了程伯伯与陛下多年的君臣情分,此事还是小侄去说吧,争取说服陛下马上放弃安市城,明日便撤兵北上。”

    程咬金想了想,点头道:“你去说也行,凡事小心,出言谨慎一些,莫惹恼了陛下,若是陛下不答应,老夫与李绩老匹夫再出面便是。”

    …………

    …………

    中军帅帐内。

    李世民阴沉着脸,听着行军长史和军器监丞禀奏战损和军器损耗的事宜。

    五次攻城,将士阵亡者两万余,攻城军械毁坏近千具,至于将士们的武器刀剑长矛长戟等等,损失更是不计其数,军中粮草还够大军吃半个月,后勤民夫正在日夜兼程运送粮草,但是北方大雪,路途受阻,不知何日能运到,更令人着急的是,这几次攻城时消耗的震天雷实在太多,如今军器监点验出来的剩余震天雷数量,大抵只够一次大规模攻城所用。

    每一句话都是坏消息,再加上安市城久攻不下,将士伤亡惨重,军中士气动摇,李世民只觉内忧外患,焦头烂额。

    昨日有将领禀奏,军中竟已出现逃兵,虽说逃兵不是关中子弟,而是征召来的突厥人,羌族人等等,而且数量不多,百十人而已。但出现逃兵绝不是好现象,证明军中的士气已低到一个令人震惊的程度,若再不打一场胜仗提升士气,谁知道关中子弟接下来会不会成为逃兵呢?
正文 第九百章 纳谏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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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到如今,战事陷入僵局,李世民纵然再自负,现在也不得不反省一下自己,问一下自己当初选择攻打安市城的决定是不是错了。

    乡下人挑柿子还知道专挑软的捏,好好的吃几口嫩肉不行吗?为何自己这位天可汗却专门找硬骨头啃?从常理常识上来说,只有狗才专门啃硬骨头啊……

    李世明觉得心很累,累得有一种立马下旨撤军回长安的冲动,不玩了,征服高句丽什么的,全都留给下一任君主去干,自己年纪大了,牙口不好,啃不动这块骨头。

    可是,天可汗的面子终究伤不起啊。

    大唐的子民和世家门阀都知道他李世民举兵东征,从长安城开拔时全军数十万人轰轰烈烈,誓师仪式搞得热血沸腾,长安城的百姓们一脸兴奋兼理所当然,都觉得皇帝陛下御驾亲征,灭高句丽国简直易如反掌手到擒来,就等着陛下将高丽王和那个篡权的奸佞来个亚洲式花样捆绑,然后押解回长安,顺便在高祖皇帝陵前搞个献俘仪式,含蓄地得瑟一番……

    庆功的内容都安排好了,李世民这些日子甚至都梦到过无数次被万民欢呼的场景,那些欢呼声里,还夹杂着世家门阀颓丧的叹息声,以及三军如山崩地裂般的嘶吼声……

    多么幸福的画面啊,费尽辛苦,力排众议,李世民想要达到的效果不就是这样么?

    然而,从踏进高句丽国境开始,李世民便发觉战事没有真正的顺心顺意过,从头到尾都打得束手束脚,回头再反省一下,李世民发觉自己终究小觑了高句丽这个国家,更小觑了高句丽国中的权臣和良将,他们不必大唐的名臣老将稍差,那个杨万春甚至比绝大部分主帅要强得多,遇到这样的对手,实在是大唐的不幸。

    做着荣耀青史的美梦,可是这场梦太短促,唐军渡过辽河后,唯一攻下的城池只有一座辽东城,接下来便一无所获,反而折损了几万将士,损失与利益完全不成比例,攻打安市城到今日,李世民这位向来自负骄纵的天可汗陛下竟然都生出了心灰意冷的情绪。

    撤,还是不撤?

    李世民此刻脑海里不停地挣扎着,他是真心不想撤兵,依帝王无情的心态来看,他甚至很想不惜一切代价,用关中子弟的性命去把这座该死的安市城填平。

    可是,他不敢这么做,如今军中的士气已然有些动荡不安了,若仍执意继续攻打下去,说不定军中会出现哗变,军营哗变是非常严重的,轻则杀将夺印,重则改朝换代,李世民冒不起这个险。

    犹豫迟疑之时,帅帐外常涂冷森的声音传来。

    “陛下,泾阳县公李素求见。”

    李世民愣了一下,然后挥了挥手:“宣见。”

    很快,李素走了进来,一言不发地行礼。

    李世民深深看了他一眼,道:“子正的来意且让朕猜一猜如何?”

    李素笑道:“陛下既有雅兴,不妨猜之。”

    李世民也笑了:“是来劝朕退兵吧?”

    李素老老实实地道:“是。臣确有此意。”

    李世民注视着他的脸:“你觉得我军攻不下安市城?”

    “是,臣以为,攻破安市城已彻底无望。”

    “为何?”

    “将怠,兵疲,折损过大,而安市城却岿然不动,事不可为也,何必再将关中子弟的性命白白葬送在这座城下?”

    李世民眼中露出不甘之色:“安市城能否攻克,朕已不做指望,但杨万春此人若不诛,朕如何能安心北上取高句丽都城?”

    李素平静地道:“杨万春在安市城内,是我军的后患,若出了城,便如土鸡瓦狗,陛下勿须多虑。”

    李世民挑了挑眉:“子正何出此言?”

    “陛下若撤军北上,杨万春不追击则罢,若然追击,定教他全军覆没。”

    “何以见得?”

    “没有别的原因,平原作战,两军对阵,杨万春不可能是我大唐的对手,在这方面,我大唐可教他做人。”

    李世民终于露出一丝欣然之色:“不错,他杨万春就算是天纵之才,也不可能样样精通,若是两军在平原上遭遇,朕与数十万将士根本不惧他分毫。”

    李素笑道:“所以,陛下可安心撤军,臣赌杨万春不敢出城追击,真正出色的三军统帅,他的头脑一定比谁都清醒,而且必须非常了解他的敌人,以及他自己,他应该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不适合做什么,以己之短,击敌之长,此愚者之为也,杨万春绝不是蠢货。”

    李世民脸上明显出现意动之色。

    李素看在眼里,由衷地暗暗松了口气。

    历经五次攻城,折损数万将士,陷入僵局这么久,这位刚愎自用的皇帝陛下终于认真考虑撤军的事了。

    李素急忙趁热打铁:“陛下,退一步海阔天空,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如果咱们北上攻下了平壤,擒获高丽王和泉盖苏文,从政治的角度将高句丽灭国,那么杨万春从此便成了无国无主之帅,如孤魂野鬼一般,空守着一座城池却动弹不得,没有名分,没有后勤粮草补给,没有兵源补充,什么都没有,空挂一个城主的名头,到了那时咱们再回过头来攻打安市城,臣敢放言,安市城必克,至于杨万春,或许会投降,或许会殉国,总之,这个心头大患陛下可以除去了。”

    李素站直了身子,隐隐向前倾,焦急地道:“如今咱们已在安市城下浪费了七八日了,不知平壤的泉盖苏文做出了什么反应,陛下,咱们再也拖不起了!必须马上撤军北上,早日攻下平壤,擒获高丽王和泉盖苏文,则乾坤鼎定,高枕无忧矣!”

    李世民沉默,双手撑在面前的矮桌上,缓缓展开了地图。

    拧眉凝目仔细看着地图,李世民的神情凝重,眼睛死死盯着安市城的位置,目光充满了不甘和隐隐的愤怒。

    “数万将士长眠于斯,教朕如何对得起将士们的英灵?”李世民咬着牙道。

    李素的耐心快被耗光了,语气不由激烈起来:“陛下若不退兵,如何对得起活着的将士?”

    李世民身躯一震,良久,仿佛被掏空了身子似的,虚脱地盘坐在席上,无比疲累地叹了口气。

    “罢了,朕……下令退兵,大军休整一日,后天清晨拔营北上!”

    *************************************************************

    李素走出帅帐时,也觉得自己仿佛被掏空了。

    劝说李世民纳谏太费力气了,李素只觉得自己用尽了毕生的力气,才将李世民劝回到正路上。

    必须回营帐喝酒吃肉庆祝一下,然后再狠狠睡一觉,否则对不起自己这几日的辛苦。

    刚回到营帐,帐外忽然传来震天的欢呼声。

    李素吓了一跳,急忙跑出去看,却见三军将士喜笑颜开,疯了似的跑到营帐外,欢呼,拥抱,嘶吼发泄,有的人甚至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李素瞬间明白了,李世民的退兵命令看来已传到了大营,将士们这是在庆祝。

    用无数的人命去攻打一座根本毫无希望攻破的城池,将士们这几日的压力也很大,大到直接影响了军心士气,李世民的这道退兵旨意下得很及时,将士们欢呼过后,纷纷面朝中军帅帐方向跪拜下去,哭的,笑的,纷纷深深伏地而拜。

    李素站在营帐门口,静静地看着将士们的举动。

    身旁不知何时站着一个人,高素慧充满迷茫的声音传入耳中。

    “这……就是唐国吗?君王的意志,将士的长枪,神秘的图腾,诗剑和夕阳……”

    李素扭头看着她,忽然咧嘴笑了:“还有不屈的精神,以及容纳世间万物的胸襟。”

    叹了口气,李素悲悯地看着哭哭笑笑的将士们,缓缓道:“或许,还有悲苦和懦弱,世上该有的东西,好的,坏的,大唐都有,可它仍是独一无二的大唐,天下诸国,上下千年,谁也无法取代它。”

    高素慧迷茫的目光渐渐浮上几许伤感,垂下头,用轻不可闻的声音喃喃道:“……高句丽也是,都是独一无二的,你们为何要来进犯我们?”

    李素怔忪片刻,幽然叹道:“因为这是君王的意志,你刚才说过,它是大唐的一部分。”

    高素慧神情渐渐又变得迷茫。

    李素看着她的表情,暗暗叹了口气。

    古往今来的圣贤们用毕生的时间去思考,思考一个他们自认为的大同世界,所以有了百家争鸣,可是数千年过去,大同世界何曾有过?有阳光就有黑暗,有忍受就有张狂,这是不可避免的,比如侵略这种事,后世许多人将其归咎于帝王的野心,权贵的私欲,政治的肮脏。这个结论或许正确,但不是全部正确,重要的是人心,扪着良心自问,所谓的“人之初,性本善”果真是对的吗?跟随将军开赴异国战场杀人如麻残酷无情的府兵,回到家乡一脸慈爱地含饴弄孙,俯首甘为孺子牛,这个人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

    …………

    …………

    大军在城外休整一日,然后拔营,启程,将安市城抛在身后。

    大军启行的那一日,李素分明听到安市城的城头也传来守军们震天的欢呼声和嘶吼声。

    战争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件悲苦的事。

    谁不想好好的平安的活着呢?

    李素仍旧跟后勤大军一起启程,装载粮草的大车缓缓而行,李素盘腿坐在高高的粮包上,随着大车的节奏而摇晃,手里倒拎着一个皮囊,另一只手则抓着一块风干的牛肉,嗯,长安开拔之前,自己家也莫名其妙摔死了一头牛,通知了官府后,县衙派人下来查看了,态度恭敬如履薄冰地罚了李家五百文钱,至于牛肉,自然是主人宰杀后,含泪忍痛把它做成了牛肉干带在路上吃。

    李素总算明白为何大唐的权贵家老是摔死牛,直到自己家的牛也被传染了这毛病后,大抵便明白原因了。

    一边吃着牛肉干,一边喝着酒,这个时候李素也不顾忌了,反正连李世民都喝过自己带的酒,大抵已是公开的秘密,但凡有点眼力的将领或官员就不会作死去举报自己。要打军棍麻烦把当今天子的裤子也扒下来,大家一起挨打,嗯,还有几位老将军,一个都不能少。

    坐在高处的风景不错,李素忘情地领略着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啥的,除了寒风有些刺骨,别的都好。大半年的行军和征战,李素现在恨死了骑马,整日骑在马上,两腿保持岔开的姿势动也不能动,滋味太难受了,就这样坐在粮草大车上挺好的,风景也好。

    郑小楼和方老五骑着马,一左一右陪着李素的大车,行军的过程枯燥乏味,方老五话比较多,太寂寞了于是试着跟李素聊天搭话,李素却有些昏昏欲睡,坐在粮包上身躯有些摇晃了。

    一直默不出声的郑小楼抬头看了李素好几次,几次都欲言又止,见李素似乎有趴在大车上睡一觉的架势,郑小楼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你这样很危险。”郑小楼严肃地道。

    “嗯?”李素睡眼惺忪地看着他。

    郑小楼耐着性子重复:“你这样很危险!”

    “啥危险?”

    郑小楼指了指四周的环境,有树林有山包有丘陵,沉声道:“我们在敌国境内,行军路上常埋伏着敌人的弓箭手,对敌军将领射冷箭或刺杀,你穿得这么华贵,又坐得那么高,不客气的说,你就是敌军弓箭手眼里的活靶子,九条命都不够你死的。”

    李素闻言一凛,然后飞快起身从大车上出溜下来,相比李世民来说,李素岂止是纳谏如流,简直是求谏饥渴了。

    脚踏实地之后,部曲们牵过一匹马给他,李素上马与郑小楼并肩而行。

    一掌毫无预兆地打中郑小楼的肩,郑小楼一时不察,差点被推下马去。

    “不早说!吓得人家小心肝现在还扑通扑通小鹿乱撞……”李素扔了一记嗔怪的眼神。

    郑小楼:“…………”

    *******************************************************

    行军苦,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

    一路颠簸,纵是骑在马上也不舒服,行军一天下来,李素的大腿内侧被马鞍磨破了皮,又疼又痒,而且下了马以后双腿保持着罗圈腿的姿势,一时半会难以调整过来,李素向来是个很注意形象的人,这样的形象恕他无法接受。

    下马扎营,李素躲进了营帐,什么人都不见。第二天继续行军才露面。

    龇牙咧嘴跨上马,李素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很命苦,要不是担心军法无情,以李素的性子一定会重金打造一辆豪华双马大房车,车内铺上软垫,有柜子有抽屉,拉开便有各种食物和酒,自己在里面想怎么躺就怎么躺,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中间再放个炭火盆,暖融融的非常舒服,如果能够允许他带一两个歌舞伎和乐工……哎呀,美滴很。

    不过李素只能想想,真敢这么干的话,李世民一定会咬着牙把他切成一片一片的,然后用来……涮火锅?

    李素骑在马上咂摸着嘴,忽然很想吃火锅,这辈子还没吃过呢,如果有辣椒和花椒就更好了,上次李世民派人出海,到了东南亚就跑回来,怎么就不争气一点,去好望角啊,去非洲美洲啊,那么大的大陆,那么多的物产,土豆,玉米,辣椒什么的,多少带点种子回来多好……

    当然,这些话李素不敢对李世民说,如果告诉他现在这世上有一个地方,有一个粮食物种产量很高,亩产大约能有一千多斤,李世民一定会疯掉,而且疯狂的他一定会不计代价,甚至让李素来带领船队,找到美洲那块大陆,真下了这道命令,李素大抵活不到过年了,这年头航海的风险差不多等于赴汤蹈火,九死一生。

    思绪无限飘散,想一出是一出,骑马行军本就枯燥乏味,李素只好骑在马上胡思乱想了。

    大军行了半日,前方忽然传来李世民的命令,全军折道往东,直取大行城。

    李素愣住了,急忙命人取地图来看,仔细扫了一眼,李素发现大行城位于高句丽中部,是个靠海的城池,城池并不大,根据情报,城里只有百姓两千户,守军六千余。

    李素收起地图,神情有些犹疑。

    原以为李世民会完全按照他的建议,北上先入辽东城,入辽东城休整后再转道往东,没想到李世民却突然决定取大行城。

    对和错已不是李素现在考虑的事,不能说对错,李素只隐隐觉得有些不妥。

    辽东城是高句丽的军事重镇,北部是高山峻岭,东面是一望无垠的平原,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可大行城呢?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它的南面是渤海,北面是水路支流沼泽地带,唐军的优势在于平原作战,如此地形条件,就算攻下了大行城,接下来继续往东面平壤方向行进的话,从地形上来说,是远远不如从辽东城出发东进的。

    李素骑在马上,忽然烦躁地挠了挠头。

    这位皇帝陛下到底在想什么!

    扯过缰绳,李素正待催马去中军面君,不知为何忽然又停下。

    脑子里闪过两个字,“对”与“错”。

    征战之时,其实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对错,每个人的思维不同,于是行事做法也不同,李世民决定攻打大行城或许有他的理由,这些日子李素进谏太多,李世民似乎有些不爽了,攻打大行城并不算什么太大的不妥,大体的进攻方向是没错的,李素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放弃进谏了。

    接下来的行军,李素心事重重,骑在马上拧着眉不知在想什么,不时掏出地图,手指在上面比划一下,然后收起,拧着眉继续沉思。

    旁边的郑小楼和方老五见李素这模样,不由也悬起了心,他们知道李素在思考,而且真的是在思考军国大事,如同许明珠在家时常说的那样,“一念而定千万人生死”的那种思考。

    于是郑小楼和方老五也不敢发出声音,并且严令李家部曲噤声,作为亲卫部曲,郑小楼和方老五能做的只有保持安静,尽力不打断李素的思路。
正文 第九百零三章 压阵挽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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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乱是大败的开始,尤其是大营内的混乱,一旦乱起来,下面的士卒沉不住气毫无目的的到处乱跑,中低层的将领四处找不到自己的士卒,无法发号施令,更无法阻止有效的抵抗,于是混乱越来越乱,最后中低层的将领也无法沉住气,跟着普通士卒一起到处乱跑起来,很多历史上的大败就是这么开始的,比如三国吴蜀之战,陆逊火烧刘备十里连营,便是因为大营火起,蜀军大乱,而导致大败。

    现在唐军的大营差不多也是这个意思了。

    整个大营全乱了套,府兵们狼奔豕突,将领们厉声喝骂,只见人影幢幢,偶有下面的校尉或火长组织起百十人的队伍,好不容易拿好武器列好阵,可前面的府兵挤过来,刚列好的阵型马上就被冲散了。

    这个时候能依靠的只有老将,老将才是整个大营里的中流砥柱,比如李绩。

    李绩点齐兵马后,迅速朝后勤方向压过去,从中军到后勤尚有好几里,李绩骑在马上亲自领队,四万人手执弓箭盾牌长矛,阵型丝毫不见散乱,迎面遇到的溃逃府兵,见己方兵马严整的阵型后,慌乱的心情顿时安静下来,仿佛有了传染似的,但凡李绩所部经过的地方,再混乱的场面都能无声地平息下来,然后溃散的府兵安静地寻找各自的将领,将领再组织起各自熟悉的部下,安静地拿起武器,安静地集结成阵,最后紧紧跟在李绩所部的后面,朝前推进。

    一场即将发生的溃败,在李绩的威望下,在四万步卒安静从容的神态下,竟然奇迹般地挽回了败势。

    此时,靺鞨骑兵仍在唐军大营的后方肆无忌惮的杀人放火,骑兵放火烧粮后继续向前突进,速度很快,到李绩率领兵马与靺鞨骑兵遥遥相对时,唐军的小半大营已经火光冲天,伤亡无数了。

    距离靺鞨骑兵百余丈时,李绩下令停步,列阵。

    眯眼看着远处靺鞨骑兵静静列成的阵型,李绩的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靺鞨部?果真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哪来的胆子敢叛我大唐?”

    这个问题没人回答,敢叛唐的原因大抵只有两种,一是化解不开的仇恨,二是足够动人的利益。

    静静观察片刻后,李绩忽然瞠目大喝道:“弓箭上前,盾阵列后,准备进攻!”

    将领挥舞着令旗往后跑,一边挥旗一边传令。

    很快,弓箭方阵队伍走到阵前,后面紧跟着一个盾牌方阵,盾牌的后面,则是长矛长戟方阵,各个方阵之间泾渭分明,严丝合缝,此时的战场上一片寂静,旌旗迎风猎猎摆动,将士们则像一支支钉入地底的钢枪一动不动。

    良久,靺鞨骑兵的后方传来首领的大喝声,靺鞨骑兵闻令而动,催马朝李绩冲杀而来。

    隆隆的马蹄声仿佛敲在人的心坎上,敌军的距离越来越近,从百丈到五十丈,然后是三十丈,二十丈……

    最后当敌人的战马已驰进了弓箭的射程范围时,李绩终于下令了。

    “放箭——”李绩大声下令。

    嗖嗖嗖——

    对面人仰马翻,无数敌军中箭倒栽下马,但大部分仍在策马飞奔。

    李绩有些遗憾地皱了皱眉,继续下令放箭。

    刚才事发突然,点兵太急,而且中军混乱,召集部将不易,若是能召集出一队投雷手,几百颗震天雷点燃了同时扔出去,这第一轮恐怕就会收获不少敌军的尸首,更重要的是,还能有效地打击敌军的士气,制造敌军内部的恐慌。

    思虑之间,靺鞨骑兵已抵近了唐军的前阵,弓箭手再次放箭,第二轮箭矢过后,也不管射下多少人,毫不犹豫地抽身后退,接着便是盾牌方阵上前,盾牌兵双手顶着盾牌,脚下呈弓箭步,每个人的额头青筋暴跳,弓着身子咬着牙,只等靺鞨骑兵冲来,盾牌猛地向前一顶,一时间人仰马翻,无数盾牌兵被疾驰的战马撞倒,同时靺鞨骑兵的冲势也因为盾牌的阻挡而缓了下来。

    然后,在将领的指挥下,盾牌兵很快撤了下去,接着上前的是长矛方阵,这个方阵是专门为了对付骑兵而准备的,当骑兵的冲势被盾牌挡下来后,长矛长戟便登场了,他们双手握着长矛,随着命令声动作整齐地朝前一刺,收回,再刺……

    敌军顿时出现了混乱,无论人还是马,被长矛刺中后发出尖锐凄厉的惨叫声,最后翻身倒下。

    这支骑兵也不简单,前部伤亡过大时,后部却迅速地再次集结,然后朝唐军方阵发起第二次冲锋。

    李绩远远看见,眉头不由一跳,到了这个时候,杀手锏也不得不拿出来了,所谓的大招,大多都是用在生死存亡的那一刻。

    “传令,前军退下,陌刀营上前。”李绩语气冰冷地下令。

    随着将领们的命令声,前军的弓箭手,盾牌手,长矛方阵全部如潮水般退下,黑压压的人群退下后,战场中间唯独还剩下一支奇怪的队伍,这支队伍穿着重铠,身材普遍的高大魁梧,每个人手中握着一柄样式奇异的大刀,刀柄长度盈尺,刀刃宽,刀身长,重量大约二十多斤左右。

    这支队伍人数不多,大约只有两千余人,早已整齐地列好了方阵,随着令旗挥落,这支方阵踏着沉重的脚步,缓缓上前,方阵的排列也有些奇怪,人与人之间相隔大约两柄刀身的长度,相隔很宽。

    令旗再次舞动起来,队伍里的两千多余动作统一,双手握着刀柄,同时开始舞动,令旗挥落之后,队伍一边舞动,一边向前缓缓推进。

    远处的靺鞨骑兵莫名其妙地看着这支奇怪的队伍,不过其中也有些见过世面的,仔细观察半晌后,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大嘴一张,失声惊呼。

    “陌刀营!唐国的陌刀营!”

    陌刀的厉害,只有亲身尝试过的人才最清楚,当然,真正尝试过的人,基本都已含笑九泉了。

    在这个冷兵器时代,大唐的陌刀营便是战场上最犀利的方阵,如同一部机器一般,只要陌刀舞动起来,任何人畜虾蟹进入方阵全是被绞得稀碎的下场,不仅死得快,而且死状十分难看,不管长得多英俊,被陌刀整容过后,全成了一堆烂肉,碎肉,掺点韭菜就能直接做成饺子馅了。

    名副其实的战场绞肉机,上下千年,唯有大唐陌刀营有这个资格当之。

    看着远处的陌刀营舞动起来,李绩悄悄松了口气。

    大唐上至君王,下至寻常士卒,对陌刀营的信任是毫无条件毫无保留的,事实上陌刀营也从来没让任何人失望过,但凡参与战事,无论多么骁勇凶残的敌人,在舞动的陌刀面前只能停步,如果想强行冲过去,基本就是被绞成碎肉的下场。

    只是陌刀营的组建成本实在太高,而且条件特别苛刻,不仅工匠打造陌刀的过程很繁琐,更重要的是,陌刀手的选拨更难,一柄二十多斤的陌刀挥舞起来并不难,难的是需要不停的挥舞,一边挥舞还要一边往前推进,将领若不下令,挥舞的陌刀便不能停下来,这就需要非常大的力气和耐力了,寻常府兵根本做不到,只有天生蛮力者能担之。

    因为陌刀营太珍贵,如同千年后国家培养的飞行员一样,每一个都是花了大价钱大工夫培养出来的,所以陌刀手轻易不会被动用,君臣将领们对陌刀手异常珍惜,不到火烧眉毛时势即倾的生死存亡时刻,陌刀营是不会有作战任务的,他们平日的任务就是吃肉,练刀,练阵型。

    今日李绩终于下令动用了陌刀营,可见战场情势已经非常危急,到了不得不动用的关键时刻了。

    陌刀营舞动着陌刀,缓缓向前推进,远处的靺鞨骑兵呆住了,他们中间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这支队伍究竟有多厉害,表面看上去,这只是一支挥舞大刀的队伍,按常理估计,如果骑兵对他们来一次冲锋,拼着损失些许人马,便能将他们的阵型冲散,战场上一旦阵型溃散了,这支队伍基本也就算是没有战斗力了,个人的勇武和战力,在整支军队面前是非常渺小的。

    于是有些不信邪的靺鞨骑兵互相对视了一眼,还没等将领喝止,一支数百人的靺鞨骑兵猛地一催马,扬着刀朝陌刀营冲过去。

    陌刀手们仍然按照将领的节奏挥舞着陌刀,对冲过来的靺鞨骑兵浑然无视,眨眼之间,靺鞨骑兵已冲到了陌刀营的前方,他们发出如狼一般的嚎叫声,扬刀便朝前劈下。

    可惜,这个动作仅仅只是扬起,便到此为止了,连生命都到此为止。

    两尺多长的刀身,寒光闪烁之后,便只听见一阵惨叫声,数百名靺鞨骑兵瞬间同时死在刀下,随着陌刀的继续推进,倒在地上的尸首被陌刀一刀一刀地切割,很快,人和战马的尸首变成了一堆分辨不出的碎肉。
正文 第九百零四章 乱后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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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故发生得太突然,事实上从靺鞨骑兵对后勤发起突袭开始,一直到李绩领兵来援,甚至不得不动用了陌刀营来压住混乱的阵脚,整个过程的发生不到一个时辰。

    后勤大营已是处处烈火,靺鞨骑兵的目标很明确,首先便冲着唐军的粮草下手,他们也知道粮草是一军的命脉,只要拿住了命脉,再强大的敌人也将走向败亡,所以靺鞨骑兵突袭时,他们的主要目标并非杀人,二十多万唐军,就算不反抗让他们杀,他们也没那能力全杀完,但是若烧了唐军的粮草,这场唐国皇帝发动的东征之战大抵败局已定。

    冲天的火光里,靺鞨骑兵与唐军陌刀营相隔百丈对峙着,刚才有不信邪的靺鞨骑兵对陌刀营发起冲锋,结局毫无悬念,眨眼间便被绞为一堆堆碎肉,现在靺鞨骑兵终于对名震天下的唐军陌刀营有了直观的认识。

    盛名之下,果然无虚,不信邪的人终究化作了地上一堆堆血肉,于是活着的人被深深震骇了。

    面前的陌刀营在靺鞨骑兵的眼里变成了一堵无法攀越的强,一座无法征服的山峰,两千余陌刀手将陌刀舞得虎虎生风,那片雪白如匹练般的刀光折射着阳光,刺痛靺鞨骑兵的眼睛。

    为首的靺鞨骑兵将领们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彼此的眼神中透露出同一个决定,唐军陌刀营太厉害,必须避其锋芒,否则会造成极大的伤亡,靺鞨部落人丁本就稀少,决不能在这部不可能战胜的战争机器前平添无谓的牺牲了。

    再说,靺鞨骑兵今日对唐军发起突袭,本就不是以杀死唐军为目的,他们要的是唐军后勤粮草毁于一炬,则唐军不战而败。

    见眼前的陌刀营根本无法战胜,靺鞨骑兵果断放弃了继续向前冲锋,一声号角声后,靺鞨骑兵原本严整的阵型忽然一变,一齐朝四面八方散开,然后……开始放火烧粮。

    敌人的反应令李绩吃了一惊,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眼见一车车的粮草被火把点燃,后勤大营内处处冒着黑滚滚的浓烟,李绩愤怒下令,所有唐军将士全部以营校为单位,化整为零,以小股单位向靺鞨骑兵发起攻击。

    敌人战术变了,李绩也跟着变,这个时候当然无法用寻常列阵统一攻守的方法击敌,敌人化作小股骑兵分击袭扰,唐军仓促之下只能依葫芦画瓢跟着变。

    陌刀营很快撤了下去,数万唐军步卒和骑兵上前,各自以营校为单位迅速分散开来,在营官校尉们的指挥下,一股股小部队朝四面八方冲插而去,遇敌杀敌,还有无数的民夫在后勤文吏们惊恐的嘶吼声中奋力地开始扑火救粮。

    于是靺鞨骑兵在前方一边策马疾驰一边放火,后面的唐军紧紧追杀,再后面的民夫则奋不顾生地扑火抢救粮草,后勤大营内乱作一团。

    李绩眼看着靺鞨骑兵们一路放火一路逃窜,而后勤的粮草每日供应数十万大军,其数量何其庞大,一旦火起,根本来不及撤离,全部付于靺鞨骑兵的一把火,看着眼前处处冒起的火光和浓烟,李绩不由痛苦地闭上了眼。

    东征一战,大抵便到此为止了,被焚毁的粮草不计其数,唐军哪有余力继续杀敌东进?

    声势浩大的东征一战,大唐举倾国之力暗中准备筹谋多年,最终却在这大行城外折戟沉沙。无往不利战无不胜的大唐王师,这一年这一日,终究尝到了失败的滋味。

    …………

    以有心算无心,唐军猝不及防之下,损失非常惨重。

    损失的不仅是万千将士的性命,更重要的是,全军的粮草不知被烧了多少,李绩一边指挥将士杀敌,一边焦急地看着处处冒烟的粮草,脸色越来越白。

    事发突然,唐军大营一片混乱,大军后部的混乱尤甚,此时此景,正应了李素战前的担忧。

    数十万将士聚合在同一座大营里,营盘前后连绵数十里不见尽头,看似威武壮观,声势浩大,然而一旦出事被袭,对于这数十万人来说便是灭顶之灾。营盘数十里,说是首尾相连,实则出事后根本来不及照应,尤其是数十万人聚集在一处,一旦有了惊变,恐惧的情绪便会以一种异常夸张的速度无限度地渲染扩大。

    将士们会惶恐,会想象,会不由自主地朝最坏最可怕的地方去猜测,于是首先便是将士们的心理逐渐崩溃,这种崩溃的情绪很容易传染,一传十,十传百,待到数百人的心理都崩溃后,营盘内便会马上哗变,引起毫无目的毫无理由的溃逃,营啸,最后一个个全变成了疯子,抄起刀不分敌我胡乱杀人,来发泄心中的不安和恐惧。

    但凡稍微有过带兵经验的将领,最害怕的便是出现这种情况,到了那时,一切便回天无术了。

    李绩焦头烂额指挥兵马追击靺鞨骑兵时,中军大营的混乱终于被程咬金,牛进达,李道宗等多位老将强行压制下来。

    老天垂怜,这次被袭虽然发生得突然,大唐的将士们经历了最初的慌乱惊惧之后,并未产生营啸哗变之类的后果,期间踩踏逃窜者不少,但大部分人还是冷静了下来。

    终究是一支威震天下的百胜之师,数十万府兵大部分都经历过大小许多战役,都是经验丰富且非常懂得军纪的老兵,一旦度过最初的混乱之后,老兵的素质便很快体现出来,首先是冷静,然后迅速组织溃散的袍泽,最后向低级和中级军官靠拢归建。

    李绩忙着指挥兵马追击敌军时,程咬金和李道宗已将中军整顿完毕,中军的将士们重新恢复了战力,在几位老将的指挥下,各自集结成阵,然后朝后勤方向推进。

    唐军缓缓朝前压来,靺鞨骑兵的张狂便到此为止了。

    程咬金脾气最坏,拖着重伤未愈的身子,领军从左翼包抄,李道宗另领一军从右翼包抄,中军的李绩纹丝不动,三军分击,很快对四处放火的靺鞨骑兵完成了合围,然后一阵隆隆的大鼓擂响,三军同时朝靺鞨骑兵发起冲锋。

    面对四面八方冲来的唐军将士,靺鞨骑兵不由大感惊讶,他们没想到唐军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结束了慌乱,并且集结成阵,甚至还有能力进行犀利的反击,这样的军队素质,难怪能够数十年横扫天下,百战百胜,天下未有敌手。

    经过与李绩所部的一番厮杀后,靺鞨骑兵的战损也不少,近万人在这场偷袭战中丧生,剩下的三万兵马已是人困马乏,而恢复了士气和战力的唐军将士正是锐气正盛之时,此消彼长之下,靺鞨骑兵仅仅与唐军一次正面碰撞便显出了劣态,情知不妙的靺鞨骑兵清楚战机已逝,面对唐军的反扑,他们自问没有还手之力,在几位部落将领的指挥下,靺鞨骑兵迅速聚拢,收缩防御,列阵徐徐后退。

    总的来说,靺鞨骑兵今日偷袭的目的差不多已经达到,唐军后勤粮草被烧毁无数,四万人出其不意的突袭之下,竟生生断掉了唐军的命脉,其战果可谓丰硕,接下来自然没必要与唐军决一生死,这是无谓且愚蠢的。

    于是靺鞨将领们一声令下,剩下的三万人拨转马头,朝北迅速疾驰而去,快速撤离了这片四处浓烟火光的战场。

    与此同时,大行城的守将果然也不甘寂寞,从城头远远看到唐军大营出现混乱和浓烟之后,顿知唐军出现了变故,不论是怎样的变故,对大行城的守军来说都是好消息,于是守将当机立断,马上派三千兵马出城,对唐军大营东面的前锋营地发起攻击。

    这真是趁你病,要你命,可谓古往今来落井下石的经典案例了。

    幸好李世民终究也是久经战阵的戎马皇帝,指挥经验很丰富,慌乱过后马上冷静下来,下达的一连串命令里,其中有一条便是令牛进达整军两万,驻于前锋大营东面,提防的便是大行城守将的落井下石。

    战场上比的不仅是双方的兵力多寡,更重要的双方主帅对战机的把握,对时势的判断,这样的比较是很直观的,经验丰富的能料敌于先,昏聩糊涂的只能被动挨打,处处被敌人算计。

    李世民犯了大错,他得到的恶果便是后勤粮草被烧,当然,李世民再没用,至少比大行城的守将强上许多,当大行城的三千兵马出城,欢天喜地结阵准备向唐军前锋大营发起冲锋,打算来个趁火打劫之时,牛进达已奉命整军两万,好整以暇地在前锋大营等着他们。

    接下来大行城的守军们悲剧了,趁火打劫这种事可不是那么好干的,时机没把握对,最终只能成为一块主动送进敌人嘴里的一块大肥肉,对送上门来的肥肉,牛进达自然不会客气的,大行城守军冲到唐军前锋大营不到百丈时,发现营门前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早已列好阵势静静地等着他们,守军们大惊,急忙转身逃窜,他们的身后,牛进达分出的另一支兵马却早已将他们的退路截断,一前一后两支兵马,令旗挥舞之下,两军迅速对敌军进行合围,最后,便是毫不留情的单方面屠杀……

    今日大营被袭,所有的唐军将帅心中全憋了一口恶气,大唐征战这些年,就数今日这个跟头栽得最惨,李世民御驾亲征,大唐朝堂的名将宿老几乎倾巢而出随行,皇帝是打了多年仗的马上皇帝,将领是名震天下战功赫赫的名将,一群人聚合在一起,领着几十万兵马声势浩大地东征,结果今日却阴沟里翻船,被靺鞨骑兵狠狠偷袭了一次,直接断了唐军的命脉,对牛进达等这些将领来说,今日实在是有生以来的奇耻大辱,一想到自己志得意满地誓师出长安,却被敌人打得灰溜溜的回来,牛进达便觉得心中一股逆血反复翻腾不休。

    骑在马上,牛进达冷冷注视着麾下将士对出城捡便宜的三千敌军进行毫无悬念的单方面屠杀,表情不喜反怒。

    这三千敌军的命运已被注定,他们已引不起牛进达的任何关注,牛进达的视线从他们身上移开,然后,慢慢落在远处大行城的城头箭楼上。

    前方战场上,敌军的惨叫声已经越来越小,差不多已快结束战斗了,牛进达却仍面若寒霜,拧着眉头不知在思索什么,良久,忽然狠狠一拍马鞍,牛进达恶狠狠骂了一句粗话。

    “狗娘养的!老夫怎能忍下这口恶气!来人,速去中军禀奏陛下,出城偷袭我们的敌军已被老夫全歼,传老夫的话,就说臣欲趁此良机,领军直接攻下大行城,请陛下圣裁,快去!”
正文 第九百零七章 退兵部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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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如下棋,提劫打挂,征子拆挡,双方在方寸之间各尽心智,目的只是为了胜利,若不动声色间屠了对手一条大龙,大势便已定鼎,胜负立见分晓。

    李世民就是被对手不动声色间屠了大龙的人,不得不承认,这场战争他输了。“输”的定义不是死伤了多少人,而是完全没达成出征前的期望,对李世民来说,东征是巩固李唐王朝统治的一战,是收服天下门阀和士子人心的重要一战,这一战只能胜,不能败。

    可是谁知对手太厉害,一支算准了不可能冒出来的奇军,杀了唐军一个措手不及,焚毁粮草无数,直接斩断了唐军的命脉,当无数车粮食冒着浓烟慢慢焚烧殆尽之时,东征一战便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一败涂地,损失惨重,君王意气已尽。

    李世民躺在床榻上,神情和目光已没有了当初的神采飞扬,变得空洞无神,整个人的精气神仿佛被针扎了一下似的,全部泄掉了。

    半生的理想灰飞烟灭后,大抵便是如此了吧。

    眼睛半阖着,李世民的神情透着一股没有生机的黯淡。

    “弹丸之国,集前隋和大唐两朝,数次东征,总计上百万中原将士,却仍没将它征服,它……到底厉害在哪里?”李世民喃喃叹道。

    李绩半跪在李世民面前,沉声道:“陛下需要静养,忧虑不可过甚,弹丸之国终究是弹丸之国,总有一日,我们会再来的,那时便是真正的灭国之战了,老臣不才,但有一口气在,也要追随陛下踏平高句丽!”

    帐内诸将齐声道:“愿随陛下踏平高句丽!”

    李世民苦涩一笑:“来不了了,这方异国之地,朕此生怕是再也没机会踏上了……你们都老了,朕也老了,再过几年,朕已拿不起刀剑,跨不上战马,谈何踏平高句丽?”

    双手紧紧攥成拳,李世民闭上眼,忽然咬了咬牙,道:“此生未平高句丽,实为朕生平最大之恨事!但愿,下一代帝王能承朕之遗志,一定将它彻底纳入我大唐版图!”

    诸将闻言纷纷脸色黯然。

    大家都清楚,李世民说的是实话,以李世民如今的身体状况,以及大唐因这一战而被掏空的家底来看,下次再征高句丽或许已是十年以后了,而十年以后,李世民还活着的可能性委实不大了。

    李世民的话没人敢接,大家也不愿意昧着良心说话,帐内一片寂静。

    良久,李世民打破了寂静。

    “……说说退兵的事吧,朕的身子怕是无法指挥大军了,诸位将军各自约束部将,朝西撤退,斥候派出百里以外,每隔半个时辰回中军禀报军情,被敌人偷袭这种事,有了一次教训便足够了,我们再也经不起第二次了……”

    诸将凛然领命。

    “……将士们拔营之后马上启程,诸将多加催促,苦一点累一点也好,靺鞨部烧我粮草的事相信所有将士都看到了,此事无法隐瞒,诸将索性坦言相告,然后再跟他们说,存粮够我大军五日所用,只要加快行军,五日后必能与营州的运粮大队遇上,将士们绝无断粮之虞,这句话一定要说,否则军心必乱……”

    李世民说了几句话,精神愈发萎靡不振,停顿了一下,略见急促地喘了几口气,然后接着道:“……行军问题不大,粮草的问题,其实也不算大,如无意外的话,两头堪堪能够接济得上,朕最担心的,是泉盖苏文那贼子从平壤调集的十五万敌军,斥候说三日后可至大行城,我军大部是步卒,而骑兵,因为连番征战,已折损了不少,泉盖苏文所部皆是戍守都城的精兵,远道而来,锐气正盛……”

    李世民闭上眼,脸颊抽搐了几下,尽管不愿承认,可他仍不得不道:“……这十五万敌军由泉盖苏文亲领,我军久疲之师,接连激战,无论士气还是体力皆下降了不少,更何况还有断粮之忧,恐怕……无法抵挡这十五万敌军的追击,所以我们只能快速离开高句丽,回到大唐境内,但是,敌人追兵在后,倏忽可至,我们必须分出一支偏师以断后,拦截泉盖苏文的追兵……”

    话刚说完,帐内李绩,程咬金,牛进达,李道宗等将领同时往前跨了一步,异口同声抱拳凛然道:“臣愿领军断后!”

    说完几位老将一愣,接着互相瞪起了眼睛。

    “我是辽东道行军大总管,理应由我断后。”李绩沉声道。

    牛进达冷冷道:“辽东道行军大总管总领全军,自陛下一人以下,皆为你节制,断后这种事何时轮到你了?”

    程咬金森然一笑:“争啥争?以为这是啥好事么?断后啊,呵呵,九死一生之举,你们当是赴宴饮酒呢?这种事俺老程在行,虽说都是领兵多年的老杀才,俺老程比你们心狠,所过之处劫掠一空,鸡犬不留,这才是断后的真谛,你们虽是杀人如麻的将军,但下起手来却比不上俺,承认不承认?”

    说起杀人,众人皆不出声了。

    程咬金有个“混世魔王”的匪号,“混世”可以理解,“魔王”二字当然也不是浪得虚名,待在长安城里程咬金为人只是有些蛮横霸道,但若是在外领军打仗,便完全换了风格,真正是杀人不眨眼,只要是敌国的人,无论军人还是百姓,在他的眼里全是死人。

    大唐名将众多,若论破城最多的人,非程咬金莫属,任何敌国的城池若被程咬金破了,简直是城池的噩梦,李世民下令屠城还有讲究,屠几日,屠多少,终究有个分寸,换了程咬金可就真正是鸡犬不留了,在这一点上,程咬金可谓当仁不让。

    李绩沉默片刻,忽然冷笑道:“断后跟杀人多有什么关系?程老匹夫这人一根筋,领军只知横冲直闯,如今我军已落入劣势,若以你那莽撞的性子,稍不留神便是全军覆没的下场,断后之人必须有勇有谋才是正选,不客气的说,这一点上,老夫比你程老匹夫强上太多了……”

    程咬金一滞,接着老脸涨得通红。

    话是实话,大唐的这些将军里面,若论能征善战的排名的话,李绩是仅次于战神李靖的第二人,至于程咬金,大抵被排到五六名开外了,如果大家是一个班的学生,程咬金属于成绩不高不低的中等生,而李绩,却是实实在在的学霸。

    学霸的世界程咬金不懂,但学霸刚才的这番话却把程咬金的脸打疼了。

    当着李世民和众将的面,不带这样打脸的,程咬金老脸涨红了,拳头也紧紧攥了起来,鼻孔跟尔康似的无限撑大,不停喘着粗气,显然此刻程咬金是动了真怒。

    “李老匹夫,你且与老夫出帐,咱们打个三百回合再论道理。”程咬金指着李绩的鼻子,动作很挑衅。

    李绩抚须哈哈一笑:“固所愿也,不敢请尔!程老匹夫,老夫早想教训你了!走。”

    二人并肩而出,正打算打个你死我活,谁知半躺在榻上的李世民冷冷开口了。

    “都什么时候了,朕的两员大将竟然还顾着内讧,莫非我大唐气数真的已尽?”

    程李二人脚步一顿,急忙转过身向李世民躬身赔罪。

    李世民哼了一声,没理他们,目光徐徐从帐内诸将的面孔上一一扫过,看到缩在人群里的李素时,李世民目光在他脸上多停留了片刻,然后暗暗一叹,神色顿时愈发复杂。

    李素头皮一麻,顿时觉得自己像一只被狗盯上的肉包子,那种惶恐的心情很煎熬……

    刚才那记目光啥意思?他想干啥?

    李世民沉默许久,缓缓道:“帐内诸位皆是当世名将,亦是朕多年的袍泽,朕很欣慰,国危交困之时你们仍对朕不离不弃……断后何等重要,诸位应该都清楚,断后何等危险,诸位亦清楚,所以一定要有一个性情稳重,不急不躁的将军来领军,程知节勇猛忠心,但性情失之暴虐,容易冲动,牛进达智勇兼备,但失之太过谨慎,你二人还是随大军撤退吧。”

    听李世民下了定论,程咬金和牛进达再有不甘也只能躬身领命。

    李世民望向李绩,强笑道:“懋功用兵如神,诡谲莫测,正适合率轻骑偏师对追兵游击袭扰,阻其行程,便由懋功领兵断后如何?”

    李绩笑了笑,躬身道:“臣领命。”

    直起身,李绩扭头朝程咬金轻蔑一笑,虽然没说一句话,但只看表情便已非常侮辱人了。

    程咬金一怔,接着大怒,指着李绩的鼻子便待开骂,不经意间见到李世民的脸,程咬金一肚子脏话却不敢骂出来,硬生生憋在肚子里。

    李世民说了半天话,神情已有些困倦了,精神愈发不济,撑着最后一丝清醒,缓缓道:“留予懋功轻骑两万,选军中精锐之士,但是粮草,朕只能给你三日所用,余下的粮草全靠你自己在敌国境内筹措,中军主力即刻启行,交予李道宗统领,部署撤兵事宜,懋功这支偏师留在大行城附近,如何阻击,如何袭扰,全由懋功你一人权夺,朕不涉问,不过目的就是全力拖延泉盖苏文所部西进的脚步,至少要拖三日以上,懋功能做到吗?”

    李绩凛然行礼:“臣愿立军令状,全力拖延泉盖苏文所部三日,若做不到,臣提头来见陛下。”

    李世民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目光却闪过几分愧意:“辛苦懋功了,此次断后凶险,你们只有两万轻骑,却要在众敌环伺的高句丽国土上阻击数倍于你的敌军,朕……只希望你与大唐儿郎们保重自己,平安归来,累你们身陷敌境,是朕的过错,待你们回来,朕好好向你们赔罪。”

    李绩急忙行礼道:“陛下言重了,此败实咎于时运也,非战之罪,陛下不可自责。”

    李世民苦涩笑道:“这个时候就不必说好听的话安慰朕了,朕之前糊涂过,现在不糊涂了,若时光能倒回该多好,朕一定能打好这一仗……”

    李世民又安排了一番退兵事宜,渐渐困倦得不行,诸事交代过后,李世民靠在软垫上沉沉睡去,诸将悄无声息地退出帐外。

    李素也很低调地跟着诸将退了出去,想到马上就能跟着大军回去了,心情不由渐渐晴朗起来。

    胜也好,败也好,死伤多少人也好,总之,这该死的一切已结束了。

    回到长安仍旧过自己的悠闲日子,像个瘫痪病人似的在卧房里躺着,在院子中间的银杏树下躺着,在后院花园里躺着,用各种舒服的姿势躺着,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想到回去后便能见到家人亲切的笑靥,还有自己刚出生的孩子,李素的脸上不由露出幸福的笑容,心情愈发归心似箭了。

    离开帅帐,刚走了十几步,身后却突然传来常涂不阴不阳的唤声。

    “李县公请留步,陛下召见。”

    李素脚步一顿,心却猛地往下一沉。

    退兵的退兵,断后的断后,诸事安排已毕,李世民却忽然单独召见,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李素很想就地一躺,然后浑身抽抽,口吐白沫儿,倾情上演一出唐朝版的碰瓷,表情姿势难看也无所谓,总之不想现在去见李世民,肯定没好事。

    犹豫片刻,李素终究不敢,没错,怂了。

    他很怕被常涂看穿自己浮夸的演技,然后李世民下旨钦定李素陪葬皇陵……

    转过身,李素笑得很僵硬。

    “陛下……刚才不是睡着了吗?”

    常涂淡淡地道:“诸位将军刚出帐,陛下又醒了,醒来第一句话便是召见李县公。”

    李素揉了揉鼻子,认命地再次走进帅帐。

    帅帐内弥漫着淡淡的檀香味,一只鎏金镂空熏香球挂在李世民的床榻边,一丝丝青烟袅袅扶摇而上。

    李世民的神情仍然很困倦,脸色比刚才更苍白了几分,看着李素进来,李世民朝他笑了一下。

    李素急忙行礼。

    李世民虚弱地摆摆手:“自己坐过来,离朕近一点,朕没力气,语声太轻,怕你听不清楚。”

    李素跪坐在李世民面前,心中没来由的一酸。

    曾经纵横天下的天可汗,如今却像一个迟暮弥留的老人,从他身上再也寻不出一丝英雄豪杰的模样,岁月如刀,纵是英雄盖世,终究躲不开这一刀。
正文 第九百零八章 意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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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帅帐内的光线很暗,桌案烛台的昏暗灯火衬映着李世民那张瞬间苍老的脸庞,像油尽灯枯的弥留画面。

    李世民气息既弱又急,半躺在床榻上,似乎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是半阖着眼,有气无力地喘息着。

    李素跪坐在他面前,心情复杂。

    一方面他很痛恨李世民刚愎自负的性格,导致这场东征数万将士无谓的伤亡,另一方面,他又很同情这位帝王,晚年昏聩糊涂,半生英名一朝尽丧,此时此刻的李世民,再也不复见当初神采飞扬的帝王模样,他只是个普通的病人,静静地躺在床榻上,无奈地流泻着身体的气血。

    “陛下勿忧,我王师小败而已,假以时日,必能报今日之仇,陛下当保重龙体,胜败乃兵家常事……”李素违心地说着安慰话。

    李世民忽然打断了他:“今日进朕的帅帐安慰朕者,皆说‘胜败乃兵家常事’,这句话朕实在是听得厌烦了,子正若除了安慰话没别的话好说,不如闭嘴。”

    李素嘴角一撇,叹了口气。

    李世民扭头看着他,叹道:“事实证明,子正的话是对的,是朕错了,朕这些年被朝臣的逢迎和蛮夷的赞颂冲昏了头脑,渐渐变得狂妄自大,以为能够横扫天下,寰宇之内再无敌手,所以才有今日之败,今日之恶果,便是东征之初种下的恶因,只是……朕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诸般过错皆是朕一人所犯,罪于朕一人便好,数万关中儿郎何辜……”

    “陛下节哀,至少咱们保存了大部分实力,眼下还有二十余万主力,他们能活着回到长安,便是陛下的功德,至于逝去的,陛下多加抚恤便是。”

    李世民流泪道:“朕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好皇帝,贞观初年,朕励精图治,纳谏如流,那时的朕,就连最挑剔的魏征偶尔也会忍不住夸朕几句,若时光倒回十年以前,朕可以拍着胸脯说,朕确实是个好皇帝,这句话朕说得理直气壮,可是后来观音婢早逝,许多功臣去世,最后魏征也去世,朕身边的亲人和袍泽越来越少,而朝堂却越来越复杂,朕不得不慎重分辨臣子进谏的每一句话,思考他们说这些话背后是不是有什么目的,是不是值得朕采纳……”

    扭头看了李素一眼,李世民轻声道:“子正被封官赐爵之后,每次闯祸总有朝官在金殿参劾你,那些人一脸大义凛然,参你的罪状条条款款令人触目惊心,其中有真实的,也有故意捏造的,他们参你的目的便是要朕处死你,子正入朝堂多年,经历了许多参劾,想必深有体会,那些参劾你的奏疏并不多,可朕必须在这些参你的奏疏中马上分辨出真假,思考他们的目的,为何要置你于死地,他们的背后是什么人,这还只是因你一人之谏,子正想想,大唐天下州府何其多,朕每天要面对的真假奏疏堆积如山,写这些奏疏的人有的确实是心忧天下,有的却是别有用心,朕必须一一分辨清楚,怎么可能真正做到有谏必纳?太善于纳谏的皇帝果真便是好皇帝么?”

    李素怔忪片刻,终于听懂了李世民的意思。

    他这是委婉地向自己解释为何没有纳自己的谏言,因为皇帝必须有主见,皇帝不可能是软耳根子,因为朝堂形势太复杂,臣子人心也复杂,大唐的君臣看似一团和气融洽,可事实上李世民不可能信任所有的臣子,越是英明的帝王,疑心病越重,对任何人的进谏,首先脑子里便要打个问号,先思量的不是谏言本身的对错,而是进谏这个人的好坏,尤其是与自己的想法完全背道而驰的进谏,更是满腹犹疑,满心抵触。

    所以东征后李素给李世民进谏不下十次,李世民却不肯纳谏,究其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李世民的狂妄自大,越是强势的帝王越有主见,越听不进别人的建议,更何况,说直白点,满朝臣子在这位强势帝王的内心深处,并不一定都是好人。

    “臣明白陛下的苦衷了。”李素深深叹息道。

    李世民目光一闪:“你真明白?”

    “真明白,说实话,若换了臣是陛下,或许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国运气数全担于陛下一人,责任如此重大,您无法选择相信别人,只能忠实的遵从于自己的想法,任何人的建议在您眼里都是风险极高的,因为臣子只负责进谏,但失败的责任只能由您来承担。”

    李世民缓缓点头,叹了口气道:“子正知我……”

    李素忽然抬起了头,继续道:“臣理解陛下的苦衷,但仍不赞同陛下的做法,事实证明陛下确实错了,而这失败的责任,也只能由陛下一人承担……”

    语气一顿,李素犹豫了一下,终于咬了咬牙,积蓄一整天的愤怒和痛心在此刻爆发出来了

    “数万关中儿郎阵亡,皆因陛下一人之过,作为臣子,我们尽力了,作为帝王,陛下却在这场战争中表现得处处昏聩糊涂,打赢一场战争的方法很多,面前那么多条正确的道路任由陛下选择,而陛下却有本事将这些正确的道路全部绕开,不屈不挠地选择了一条错误的道路,这样的本事,臣只能说一声‘佩服’!”

    随着李素耿直的指责,李世民脸色渐渐发白,白中带着几分青紫,呼吸也愈发急促起来。

    “尔……安敢如此无礼!”李世民愤怒地瞪着李素。

    李素无畏地直视着他:“臣这番话,是为阵亡的将士们说的,为那些无谓阵亡的将士们讨个说法,数万将士一声不吭便死了,陛下是皇帝,没人敢治您的罪,然而,几万条性命,能不能换陛下片刻反省己身?陛下若欲究臣之罪,臣甘心领受,死了几万人了,不差臣这一个。”

    李世民愤怒地盯着李素那张平静的脸,良久,目光中的怒意渐渐平缓,神情浮上浓浓的愧疚。

    悠悠一声长叹,李世民痛苦地阖上眼:“子正没说错,是朕错了,子正为阵亡将士讨公道,何罪之有?魏征逝后,朝堂中敢当面指责朕过失的臣子越来越少了,朝堂内外只听到一片赞颂声,所以才令朕越来越狂妄,所以,才有今日之惨败,朕很欣慰,子正有勇气在这个时候站出来……”

    脑海中不断闪现数万阵亡将士的尸骸,李素的神情也变得痛苦起来。

    原本,他不应该是这个年代的人,翻开史书,上面的冰冷数字不过是一晃而过,可是,当他真正亲身参与了这场战争,亲眼看到无数年轻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在世间,李素真的感到了痛心。

    既然来到这个年代,他便是这个年代的人,融入它,热爱它,愿意为它做点什么,什么都好,这便是他敢当面骂皇帝的勇气源头。

    “臣……很早以前便有勇气站出来了,陛下当时却没看见……”李素哀伤地摇了摇头。

    事到如今,还能说什么呢?

    懒得跟李世民再讨论是非对错,李素现在只想为活着的人做点什么。

    “不知陛下召臣觐见是为了……”

    李世民显然也不想再讨论战败的对错了,于是很配合地换了话题。

    “泉盖苏文亲领十五万大军从平壤出发,直奔我军而来,此事子正知否?”

    李素点头:“臣刚才在营帐外听说了。”

    李世民叹道:“朕已命你舅父李绩留下两万轻骑断后,中军主力则徐徐西撤,今日我军粮草被靺鞨骑兵烧毁无数,大军已有断粮之危,时与势不允许朕继续征战高句丽了,将士们不可能饿着肚子随朕征讨逆贼,朕只能选择撤退,关于退军这一点,子正反对么?”

    李素苦笑,这个时候才终于露出从谏如流的模样,不觉得太晚了么?

    “臣不反对,粮草是我军命脉,既然命脉被敌人截断,除了撤军,臣实在想不出别的应对方法。”

    李世民点点头:“不错,今日帅帐议此事,诸将皆赞同,可是大军撤退,后面的泉盖苏文却紧追不放,我军一则因缺粮,二则步卒较多,泉盖苏文的十五万大军很快便能追上咱们的大军主力,所以朕留下李绩和两万轻骑断后……”

    目光若有深意地注视着李素,李世民缓缓道:“‘断后’的意思,子正知否?”

    李素神情愈发苦涩。

    “断后”,当然不是指挥一小支军队有事没事骚扰一下追击的敌军,给追兵添点堵那么简单,断后是为了阻碍敌军追击的脚步,最大限度地为我军主力撤退争取时间,留下断后的军队必须直接挡在敌军面前,不让他们前进一步,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敌军的步伐,要达到这个目的,不是几次不痛不痒的袭扰便能做到的,敌军的主帅不傻,他必然分得清断后军队的意图,而且绝不会轻易上当,所以,断后的军队到最后便不得不正面面对敌军的攻击,简单的说,从古至今留下断后的军队,大多是九死一生的结局。

    李素当然也不傻,李世民拐弯抹角说了这些话,李素很快便明白了李世民的意图。

    “陛下,臣认识您也有近十年了,彼此之间多少有了一些了解,还是请陛下直说吧,是否需要臣也留下来,与舅父大人一同为我军主力断后?”李素苦涩地笑道。

    李世民深深注视着他,沉声道:“今日被靺鞨部落偷袭之后,朕当时昏过去了,太医诊治之后朕醒过来,独自一人在帅帐内想了很多很多……”

    “子正可知朕当时在想什么?”

    “臣不知。”

    “朕想的是你,子正,十年前,从朕刚认识你开始,似乎你说的话,做的事,从来没有错过,从最初独创天花种牛痘开始,到后来的推恩薛延陀可汗家族,再到后来的收复松州,死守西州,晋阳平乱等等,一直到东征之初你向朕建议的分兵而击之策,……朕想了很久,十年里做下这些事,一件都没错过,任何事情交到你手上,你总能将它做得完美无瑕,朕不得不说,子正,你有大才。”

    李素叹了口气,李世民铺垫了这么久,其实根本的目的就是让他心甘情愿留下来断后。

    以前处处看自己不顺眼,当面不是痛骂便是讽刺,这个节骨眼上莫名其妙夸起自己来,可见一桩马上要去送死的重任即将落到自己肩上,否则李世民不会如此客气。

    “我军初败,军中士气低迷,更糟糕的是,今日粮草被焚烧了大部分,军心已有些不稳,而泉盖苏文那贼子落井下石,趁我军新败,点齐兵马追击,若是依我军目前的士气和军心,泉盖苏文的这十五万兵马几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将我军击溃,斩杀殆尽,子正,朕已败了一场,不能再败第二场了,否则,战败是小事,国本社稷动摇才是大事,朕必须要将这二十万关中儿郎平安地带回去,所以,朕必须留下断后的兵马,并且将他们托付给一位久经战阵的主帅……”李世民语速很缓慢,听不出这番话里的悲喜,但李素能感受到他心情的沉重。

    “你的舅父李绩是一位很合适的人选,同时也是他主动请求领军断后,但是,朕深知这支断后孤军的重要,觉得还应该给李绩添一员可文可武的智将,时刻为他出谋划策,为他分忧,本就是一支举目无援的孤军,朕派给李绩的辅将不能成为他的掣肘和牵制,必须要与他是同一条心,同时,他还必须能够在关键时刻有奇思妙想,以奇谋辅正道,放眼全军上下,除了子正你,再没有更合适的人选了……”

    “这些年朕深知子正的本事,无论将你放在任何地方,你都能完美地做好朕交给你的任何事,包括当初西州那般惨淡艰困的地方,你都能守下来,这一次,朕只能将断后之重任托付给你和李绩,但愿你们舅甥二人能阻住泉盖苏文的大军,为我军撤兵争取五日以上的时间,子正,朕……”

    没等李世民说完,李素果断道:“陛下,臣愿留下,为我军断后。”

    李世民一怔,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的意思是……你答应了?”

    李素点头:“臣答应。”

    李世民非常意外地皱起了眉:“子正,朕知你性子,虽说是个有本事的人,但也是个非常懒散且贪生怕死的人,所以为了说服你留下,朕准备了一肚子的劝说之辞,你……为何如此爽快便答应了?”

    李素脸一黑,要不是看在面前这家伙病恹恹的状态,稍微毒舌一点可能会害他龙驭宾天,李素一句话便能将他刺激得心跳翻倍……

    “陛下,因为舅父大人留下,所以,臣也留下,没有别的理由。”李素淡淡地道。

    李世民深深注视着他,良久,缓缓点头。

    “子正愿为朕分忧,这份情义,朕记在心里了。”
正文 第九百零九章 临危受命
    时艰,势危,大军顷刻颓溃之时,李素应下了断后重任。

    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这都算是临危受命,李世民做出这个决定自然有他的道理。

    首先断后的这支军队本就是身处敌境的一支孤军,没有后援,没有粮草,没有任何军械方面的补充,甚至举目四顾,连周围城乡的老百姓对他们都抱着仇视态度,说是“孤军”,实在是名副其实。

    正因为这支孤军的处境本就艰险交困之极,所以李世民不得不将军中威望最盛,打仗风格最稳重的李绩留下当主帅,李绩作为大唐仅此于战神李靖的军方二号人物,李绩的一身本事自然会令阻敌断后的任务完成得更完美,至于李素,一则因为年轻,二则与李绩是舅甥关系,三则,李素本人也有一肚子的本事,更且当年有过领兵的经验,对战阵之事并不陌生。

    李绩的稳重,李素的诡谲,舅外二人一则以“正”,一则为“奇”,兵法所云“以正合,以奇胜”,两者相辅,事可成矣。

    作为大唐帝国的皇帝,李世民做出这个决定实可谓用意深远。

    而李素的反应却着实出乎李世民的意料之外,他原以为李素会拼命的推脱逃避,毕竟在李世民的心目中,李素就是一个有着一身大本事,但身上的毛病实在太多了的人,爱财,洁癖,懒惰,贪生怕死等等,在这个普遍奉行成仁取义的儒家国度里,李素这个人的存在实在是个异类,他似乎从来不在乎儒家的教化,甚至反其道而行之,凡事首先考虑的是个人的私利,仗着一身莫名其妙的本事偷奸耍滑,懒散不为。

    这样一个人,若要让他留下来为大军断后,李世民自己都觉得说服他太困难,召见李素之前准备了一肚子的说辞。

    谁知李世民刚开了口,李素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个反应委实令李世民万分意外。

    “子正今日为何如此爽快?”李世民不解地看着他。

    李素叹道:“臣常亏于小节,但每有大义临头之际,臣从来未曾逃避过,今日亦是如此。”

    李世民深深地看着他,良久,终于露出了欣慰的微笑:“假以年月,子正必是国之柱石,不可缺撼也。”

    李素苦笑道:“臣没想过那么远,或许某天臣厌倦了当官,一道奏疏递上去便告老了,但如今臣仍在食君之禄,那么就必须要为君分忧,再说,臣也实在不忍见到我大唐将士再添无谓的伤亡了,臣愿意留下的理由没那么伟大,只是想凭自己的能力为大军撤退争取的时间,也算是为臣那或许已经出生的孩子多积几分功德福报吧……”

    李世民一怔,缓缓道:“朕想起来了,说来子正的孩子怕是已经出生了……”

    李素露出温情的微笑:“是。”

    李世民注视着他,沉声道:“一定要好好活着,朕在长安待你和李绩平安归来,你的孩子朕回长安后必有加封,为了幼儿,你也该保重自己才是。”

    “臣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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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帅帐,凛冽的寒风正劲,吹得李素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仰头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李素再次露出苦笑。

    好吧,再次发了一回疯,接下了这个九死一生的任务。

    明明是个文弱的书生,偏偏担当起这玩命的重任,想想都觉得应该自抽三记耳光为敬,活腻了的人都没敢这么玩自己,偏偏自己却毫不迟疑地答应了。

    当时……应该是鬼上身了吧?

    重重叹了口气,李素脚步沉重地朝自己的营帐走去。

    中军大营里人来人往,帅帐周围的营房差不多已快拆完了,所有的军械和辎重已装上了马车,在将领们的指挥下,士卒们整理好了行装,有的已开始启程西撤,一片喧闹声中,大唐的这一次声势浩大的东征不得不进入了尾声。

    李素没走多远,迎面便遇到了一身披挂的李绩。

    李素刚准备行礼,李绩却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粗鲁地将他带到一处偏僻的角落里。

    “老夫听说,你刚才答应陛下留下来辅佐老夫领军断后?”李绩的神情有些焦急。

    李素笑了:“是,这个时候陛下的旨意应该已发下来了。”

    李绩一怔,接着露出怒色:“陛下怎能如此?我李家一门双公,留一人断后已是为国为君效忠了,何必将你我二人全留下来?断后本就是九死一生的勾当,凭什么让你这个年轻人留下……”

    跺了跺脚,李绩怒道:“子正且在此等候,老夫与陛下论论道理!”

    李素却忽然拽住了李绩的袖子,笑道:“舅父大人息怒,留下断后说起来是陛下先开的口,实际上,我也正有此意,就算陛下不说,我也会主动请求留下的。”

    李绩愣了:“为何?你难道不知留下断后多么凶险吗?”

    “知道。”

    “那你为何要留下?老夫老矣,享了大半生的荣华,生死早已看淡,你却为何非要往鬼门关上凑?家里的老爹和婆姨扔下不管了?”

    李素神色一黯,叹道:“总有人要留下的,我留下,比其他人留下更好,咱们的胜算更高,若是我不幸为国尽忠了,家里的老父和妻儿,相信陛下不会亏待……”

    李绩猛地一跺脚,这回是真的愤怒了:“老夫问你为何要留下!你疯了吗?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文弱小子,怕是连一支长戟都拎不起,你留下有什么用!不是送死吗?不要以为当年守了一回西州就有资格领军了,固守城池跟如今的平原山地交战能比吗?都是与敌人面对面玩命的活儿,而且还是以寡敌众,这是何等的艰困危急,李子正,你是嫌命长了么?”

    李素苦笑道:“我才二十多岁,家中老父妻儿尚在,一家老小,多么沉重的责任,只能由我来担当,若不是不得已,谁会做出这样不要命的选择?”

    李绩神色一缓,沉声道:“那么,你留下的理由是什么?”

    李素沉默片刻,道:“我留下的理由很复杂,这场战争,从开始便打得很窝囊,我不知道你们君臣究竟在想什么,一位令天下万邦敬畏的天可汗,一群威名赫赫的老将军,你们这些人带领一群如狼似虎的大军,以狮子搏兔之姿扑向高句丽,结果呢?结果打成了什么样子?”

    “战争与政治,是互为延续互相影响的关系,可是这场战争里,君臣们将政治的因素过多地掺入了战争中,为了政治影响,为了成就天可汗的英名,硬生生放弃了更合理的分兵而击之策,非要将几十万人绑在一起,进退攻守由陛下一人而决,他一个人的对错,决定了这场战争的胜负,决定了数十万将士的生死,时至今日,舅父大人扪心自问,我们出征时带出来的三十万大军,如今只剩二十万出头,这伤亡的十万人里,究竟有多少将士是真正不得不阵亡的,有多少是因为陛下一个轻率糊涂的决定而错误造成的?”

    李素越说神情越愤怒,紧攥着的双拳微微发颤,长叹了一口气道:“太窝囊了,这场战争打得太窝囊了,更窝囊的是,我明明知道哪条路是正确的,哪条路是错误的,却偏偏没有任何决定的权力,一次又一次的进谏,一次次冒犯龙颜,几乎到了君臣反目的地步,可我的逆耳忠言,陛下却一句都没有采纳,最后终于失败了,退兵了,陛下仰天长叹一声‘非战之罪’,然后拍拍屁股班师回朝,而那些因为他的决定而阵亡的将士们,却随着他的长叹永远埋骨他乡……”

    话越说越露骨,李绩露出谨慎之色,小心地左右环顾一圈,低声叱道:“子正,祸从口出,慎言!”

    李素回过神,长长呼出一口气,压抑住激动的情绪,望着李绩展颜一笑。

    “外甥失态了,舅父大人刚才问我为何愿意留下断后,原因其实很多,或许是为了不再让的关中好儿郎们无辜丧命,或许是为家人孩子多积点功德福报,甚至不愿意与那位昏聩糊涂的皇帝陛下一路同行也是理由,这些理由里,唯独没有满腔正义为国为君死而后已,说起来大逆不道,但是,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这些年过去,连我都以为自己的性子已被岁月磨练得更世故更圆滑,可是事到临头,我骨子里的棱角和锋芒便不由控制地冒了出来,不服软,不服输,不屈从,不苟同,我以我自己愿意的样子而活着,做人与做事,只凭本心,这一次,我的本心告诉我,我应该留下来,为千千万万鲜活而陌生的人尽一份心力。或许,这才是我留下的真正原因吧。”

    说完这些,李素的神态渐渐松缓下来,脸上带着一种尽情发泄过后的疲惫。

    有些怒火,有些怨恨,积蓄在心中太久太久了,从东征开始,李素就觉得自己肚里憋了一团火,随着东征的进程发展,这团火越积越多,现在憋不住了,只想将这混账似的天地烧个精光。

    说了许多话,李绩的神情从最初的惊愕,到后来的松动,最后终于变得恍然。

    他听懂了李素的话,他更明白此刻李素的心中究竟积压了多少愤恨与怨恚,当一位领头的人带领着大家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而队伍中有清醒的人一次又一次指出来了,领头的人却因自己的刚愎而不肯采纳,不但没有采纳,还将指出错误的人的嘴堵上,于是清醒的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家走错了路,付出无数鲜血和生命的代价,这种心情,恐怕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

    “子正,罢了,事已至此,别说了,老夫知你心中有恨,但是,眼下不是泄恨的时候,从今日此刻开始,老夫与你可要生死与共了,咱们舅甥二人一起并肩杀敌,管教世人看看我李家一门双公可不是浪得虚名!哈哈……”

    发泄过后的李素心情终于好了一些,笑容也变得没那么冷峻了。

    “但愿舅父大人比陛下强一点,听得进逆耳忠言。”

    李绩指了指他,大笑道:“还没点齐兵马,你便拿话套老夫是不是?断后阻敌之时你若进言,老夫只有一个态度,觉得对的便采用,觉得错的便否决,莫忘了,这支孤军的主帅是老夫,决策也在老夫。”

    李素笑着叹了口气:“说了半天,外甥还得跟舅父大人您斗智斗勇呀。”

    “没错,而且态度必须要端正,否则仍有挨军棍的风险,还望子正小心谨慎,莫跟自己的屁股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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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回到自己的营帐时,方老五等人已将行装收拾完毕,百余人列队站在凛冽的寒风中,如同一片笔直的白杨林,静静等待李素的归来。

    看到这群精悍骁勇的汉子,李素心中莫名多了几分安全感,然而一想到即将到来的断后之战是何等的艰苦凶险,这些部曲中不知多少人会因为保护他而埋骨他乡,李素心头不由愈发沉重。

    见李素走来,方老五迎了上去,笑道:“公爷,弟兄们已整装待发,咱们还是跟着后勤辎重一起撤吧?”

    李素缓缓环视一圈,迟疑片刻,道:“五叔,弟兄们,恐怕你们要失望了……我已决定留下来,跟随舅父大人一同为大军断后阻敌。”

    方老五和部曲们呆住了,目光惊讶地看了李素一眼,随即很快恢复如常,仍如刚才一般剽悍,对李素的决定没有任何质疑或犹豫。

    李素望向他们的目光渐渐变得柔和,这是一群真正铁打的汉子,是值得自己托付性命的人。

    方老五惊讶过后,脸色迅速一变,如往常一般恭谨地笑着,笑容里竟带着几分李素平日惯有的懒散和满不在意。

    “公爷说留下,弟兄们当然也留下,公爷您放心,除非弟兄们的性命全交代了,否则包管公爷不会少一根毫毛。”

    百余名部曲这时也抱拳异口同声喝道:“愿随公爷征战沙场!”

    吼声震天,吓得远处树林里的寒鸦振翅惊飞。

    李素哈哈一笑,心中也不知不觉被感染了满腔的豪气。

    “弟兄们愿以性命相托,李子正多谢了,咱们便生死与共,在这敌国的土地上纵横驰骋,汉代的霍去病只凭一支孤军留名青史千年,咱们也一样名垂青史千年!”

    …………

    行程改变了,部曲们纷纷散开,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拔出自己的兵器,安静地擦拭着刀锋剑刃。

    郑小楼板着一张脸走过来,走到李素跟前,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盯着李素的脸看,李素本来不打算搭理他,但渐渐被他的目光盯得后背发毛,李素只好叹了口气,道:“小楼兄,我知道自己很英俊,你说惊鸿一瞥也好,说顾盼风流也好,人世间所有褒扬的词汇我都有资格拥有,不过……我对男人没兴趣,尤其是那种板着一张棺材脸装酷,但其实在我看来一点也不酷反而有种如丧考妣的表情的人,嗯,更没兴趣,所以,……你看够了吗?”

    郑小楼面无表情地道:“留下断后阻敌是你的决定,还是陛下的旨意?”

    “既是我的决定,也是陛下的旨意。”

    “陛下留你阻敌我不奇怪,我奇怪的是,以你的性子,怎么可能主动留下断后,你明明是个贪生怕死的人,有了危险跑得比兔子还快……”

    李素:“…………”

    这家伙究竟知不知道我现在手里握着两万兵马?肯定不知道,否则他的嘴一定不敢这么贱……

    作为真正手握兵权的大将军,李素觉得自己应该宽宏大量一些,不跟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计较,等他下次嘴贱的时候再剁了他。

    “跟随我这么多年,难道你没看出我其实是个很有气节而且大义凛然的人吗?所谓‘时穷节乃见’,说的就是我这种人。”李素冷冷地道。

    郑小楼断然道:“不,你不是这种人,所以我想不通,贪生怕死的人突然变得大义凛然,实在让人心里不踏实,以前的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当年死守西州之前,你还领着大家逃出城外几十里,路上想通了才灰溜溜地带着大家回城……”

    李素黑着脸,咬牙:“…………”

    郑小楼说完后便不再说话了,却仍死死盯着李素的脸,他的目光透出一道讯息,该死的是,李素居然看懂了这道讯息。

    ——狗子,你变了……

    …………

    …………

    幸好郑小楼大部分时候是沉默寡言的,嘴贱只是间歇性发作,否则李素肯定会下令把他剁成肉馅充当军粮,不管他武功有多高。

    “……那个高素慧,你和弟兄们一定要把她看紧了,我还是那句话,这个女人有用,或许有大用。”

    部曲们磨刀拭剑的当口,李素召来了方老五,在他耳边轻声叮嘱。

    方老五连连点头:“公爷放心,弟兄们知道这女人不简单后,日夜都有人盯着她呢,呵呵,这女人流年不利,遇到了公爷和咱们弟兄,想跑,弟兄们逮只鸡似的把她逮回来,想玩弄小聪明小诡计,公爷一眼便看穿,老汉看得死死的,这女人翻不了天。”

    李素笑着拍了拍他的肩,挥退了他。

    形势很严峻,内忧外患全齐了,李世民留下李绩和他断后,却只给他们三日的粮食,这支孤军在与敌人交战之前,首先要面对的便是非常严峻的粮食问题,两万兵马人吃马嚼的,三天之内到哪里弄粮食?

    拧眉沉思之时,忽然听到中军大营方向传来低沉呜咽般的牛角号声,大军终于启行,缓缓向西面撤去。

    李素身后的空地上,两万轻骑整齐列队,静静地目视着大军主力退去,这两万人从今日起,便要跟随李绩和李素舅甥二人在高句丽的境内奔波,交战,牵制阻击泉盖苏文的十五万大军。
正文 第九百一十章 敌境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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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客观的说,这场战争甚至没有所谓的“正义”与“邪恶”,双方都是动机不纯,双方各怀鬼胎,它只是两位统治者之间的较量,他们以天地为棋盘,以万物众生为棋子,各执黑白,落子无悔,最终以半子的微弱差距,下了一盘和棋,棋局和了,死去的棋子们却再也活不回来了。

    大军启程,仍如来时一般旌旗蔽日,号角绵长,前锋拔营一个时辰后,中军才缓缓开拔。

    中军过后,一支奇异的骑兵从李素眼前缓缓经过,这支骑兵全身披挂黑色盔甲,连头盔都是全封闭式的,只露出两只眼睛,身下战马的脖颈腹部也披着一层铁叶甲,人数不多,大约只有两千余,可这支两千余人的骑兵经过李素的身边时,李素分明感到一股窒息般的压力,仿佛整座山峰朝他头上倾塌下来,感觉说不出的难受。

    李素不由朝这支重骑兵投去惋惜的一瞥。

    这支骑兵便是名震天下的玄甲重骑,当李世民还是秦王时,便是这支玄甲骑兵跟着他南征北战,战斗力十分强悍,后来大唐立国,玄甲重骑被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李靖掌管,在灭东*-突厥一战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部分改为百骑司,成为李世民身边的贴身禁卫,负责护侍皇帝以及戍卫宫闱。

    众所周知的《秦王破阵乐》记载的是李世民以百骑而破王世充窦建德的十万军阵,于是从这个真实的事迹里演化出《秦王破阵乐》,而当时的秦王李世民所率领的“百骑”,便是玄甲重骑。

    现在从李素眼前走过的重骑便是当年名震天下的玄甲重骑。

    李素之所以觉得惋惜,是因为这支重骑太有名了,战斗力可谓剽悍,如果这支骑兵能够留下来负责断后,李素的把握能增加三成。可惜这是一支重骑兵,并不适合高句丽的山地地形,兵种的局限性注定了他们在这里发挥不了作用,只能随着李世民撤回大唐境内。

    玄甲骑兵过后,便是李世民的御辇,出征前意气风发骑在马上的李世民,现在却只能躺在软榻上,由十八名魁梧的禁卫抬着前行。

    御辇经过李素和李绩身边时,忽然传出李世民虚弱的声音。

    “停下……”

    十八名禁卫动作划一地停下。

    一旁的常涂上前,将李世民的身躯扶起来。

    李世民的气色仍旧很灰败,像一盏即将油尽的枯灯,从御辇内支撑起半个身子,朝李绩和李素笑了笑。

    李绩和李素急忙下马,面朝李世民行礼。

    李世民深深地看着二人,良久,缓缓道:“断后重任,朕便交给二位了,以寡迎众,四面皆敌,连累二位涉险,是朕的过错。”

    李绩躬身道:“为君分忧是臣的本分,陛下勿虑,臣以项上头颅发誓,必保王师主力无虞。”

    李世民摇摇头:“卿乃国之柱石,岂可轻言生死?朕只望卿尽力而为,事若不可为便果断撤出,万勿以千金之躯而涉凶险之境,东征已是两败之局,朕不能再痛失爱将也。”

    李绩大受感动,垂头哽咽领命。

    李世民转过头看着李素,笑道:“子正,刚才朕的话也是对你说的,记得,一定要保重自己,你舅甥二人皆是我大唐之瑰宝,不可有失,子正才二十多岁,如此年轻,更不要轻易犯险,朕与下一代帝王都需要你的倾力辅佐,记住朕的话,一定要平安归来。”

    李素躬身道:“是,臣尽力而为。”

    李世民点点头,说了这番话,他的神情又有些疲倦了,仍强撑着精神道:“予尔两万轻骑之外,二位尚有何求,说出来,朕尽力满足你们。”

    李绩迅速朝李素瞥了一眼,没说话。

    李素却没跟李世民客气,这个要命的关头可不是客气的时候,不管什么东西都是多多益善的。

    于是李素赶紧道:“臣有求,其一,如果可能的话,请陛下再调拨一些粮草,虽说大军粮草也不富裕,但王师主力大不了饿着肚子赶路,而臣等两万将士,却不能饿着肚子跟敌人拼命呀……”

    李世民一怔,接着摇头失笑:“这等时候,子正还是这般油嘴滑舌……”

    沉吟了片刻,李世民咬了咬牙,道:“好,朕再调拨两日粮草予你们,加上之前的粮草,一共五日,子正,这是朕最大的努力了,再多恐怕不行了,王师主力若粮草缺乏过甚,恐会哗变,朕不能冒险,还望子正体谅。”

    李素心情好了许多,急忙躬身道谢。

    “子正刚才说‘其一’,有其一必有其二,继续说吧,还有何求。”

    李素不客气地道:“其二,臣请求陛下将剩余的震天雷全部拨付给臣。”

    李世民点头:“这个可以答应,不过朕听行军长史说,震天雷所余不多了,大概只有千余之数……攻打安市城时,震天雷消耗太多了。”

    李素笑道:“无妨,总比没有强。”

    “还有何求?”

    李素想了想,摇头:“臣无所求矣。”

    其实想提的要求很多,不过目前唐军主力的危机迫在眉睫,自身尚且难顾,粮草军械所余不多,李素估计李世民现在很难再拿出东西支援他了。

    李世民深深注视着二人,神情复杂地道:“如此,断后阻敌之重任,朕便交托二位了。”

    李绩和李素躬身抱拳:“臣领命。”

    君臣正说着话,旁边一团白花花的肉球滚过来。

    “父皇,儿臣愿与李伯伯和子正一同留下,为父皇断后!”

    李泰一副凛然之色跪在李世民面前,非常的视死如归。

    李绩和李素二人眼角同时抽了抽。

    要命的关头,这死胖子还不忘窜出来刷存在感,为了当太子他也是蛮拼的。

    李世民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显然心中很不悦。

    李素却忽然道:“陛下,魏王殿下既然愿留下,那就让他留下吧,魏王殿下天资聪颖,年少英武,实为诸皇子中不可多见的文武双全之士,领军断后正适其才而量用,不如……”

    李素眨巴着天真的大眼睛,一脸的期待之色:“不如让魏王殿下代替臣留下断后,臣愿成全殿下一片忠孝之心。”

    “嘶——”李泰两眼圆睁,倒吸一口凉气。

    按理呢,刚才李泰主动要求断后,李素这番话自是为了成全他,可是……李泰敢对天发誓,自己刚才的主动请愿绝对不掺半分真诚,全是客气话啊,就好像从古至今的败军之将都会在将士们面前痛苦羞愧状拔剑抹脖子,这些败军之将难道真不想活了?当然不是,无论哪个朝代的败军之将抹脖子的当口,旁边都正好有一个金牌心腹亲信适时冲上来,眼疾手快拦住将军的剑,然后劝将军不要气馁,要奋进要弘毅,一大口鸡汤灌下去,将军顺势便决定羞并快乐地继续活下去。

    李泰刚才主动请愿差不多也是这个性质,他笃定自己的主动请愿不会被准许,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个大胖子,有着雄厚的拖后腿实力,但凡李世民脑子没毛病就不会答应他留下,既然不会答应,那么他在父皇面前表一表忠心,展现一下视死如归的气概,给李世民一个“时穷节乃见”的好印象,自然是惠而不费,有利无弊的。

    谁知李素这竖子竟顺杆子往上爬,拿他的客气话当真了……

    是人乎?非人哉!

    李素话刚说完,李泰一身白花花的五花肉顿时肉波一颤,两眼露出惊恐之色,然后……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转头再看李世民,却见李世民一脸阴沉地看着他,似沉吟似犹豫,仿佛将李素刚才的话当了真,李泰不由愈发惊恐,豆大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很想马上改口,却实在开不了口,一想到自己很有可能真的留下来跟凶神恶煞的敌人拼命,李泰便有一种想撞墙的冲动。

    嘴贱啊!刚才没事跳出来请什么愿,简直是花样作大死……

    “父皇——”李泰瘫软在地上,可怜而绝望地高呼。

    李世民终于有了反应,冷冷地瞥他一眼,道:“贻笑世人,可怜复可恨!滚下去!”

    随即李世民大手一挥,下令启行。

    李泰仿佛浑身的力气被抽空了似的,无力地瘫软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肥脸上露出劫后余生的庆幸之色。

    李世民的御辇走远了,李素走到李泰面前蹲下,笑眯眯地补刀。

    “殿下,嘴贱了吧?”

    “滚开!”李泰泪痕未干,瞪着他恶狠狠地道。

    “咦?还敢在我面前倔强和不羁是吧?信不信我现在就赶到陛下车辇前,为你再请一次愿,这一次我敢保证陛下一定会留下你……”

    刚站起身,李泰眼疾手快拽住了他的袖子。

    李素扭头,却见李泰一脸哀求之色,可怜巴巴地看着他:“子正兄,是愚弟错了,饶我这一遭!”

    “好,我原谅你。”李素大笑,拍着他的肩道:“下次不要调皮了哦……”

    李泰忍气吞声地点头,想到刚才差点真的被留下,不由一阵后怕,不仅眼泪哗哗的流,更放开了声,哭得像个三百多斤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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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绩和李素目送中军主力走远,然后二人转过身,看着身后留下的两万轻骑。

    两万人不少,放眼望去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尽头。

    然而相比即将要面对的十五万敌军,这些人委实不算多,李素的心情不由沉重起来,他知道,自己和这两万将士即将面对一场恶战。

    李素从来不是英雄,他的性格与“英雄”这两个字有着很大的差距,他只是一个平凡人,心中有善也有恶,从来都做不到像英雄那样正义凛然地为国为民,做坏事时难免有点小小的愧疚,如果这件事“坏”的程度比较小,心里愧疚一下便过去了,如果程度比较大,或许会小小地做一点弥补。做完好事后又想反悔,为自己不值,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蠢事,然后狂抽自己耳光,最后被情势逼迫也好,被良心逼迫也好,不甘不愿地把这件好事干完,小小吃点亏也咬着牙认了,心中暗暗发誓再也不会干第二次这样的蠢事,然而好了伤疤忘了疼之后,脑子一抽又情不自禁地犯下同样的错误,干下同样的蠢事,然后继续狂抽耳光……

    自愿留下断后便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的结果。

    从李世民帅帐出来后他便后悔了,可惜这里是军营,军中无戏言,李世民不可能容许他耍无赖,李素自己也不敢出尔反尔,于是怀着心不甘情不愿的心情,李素开始面对接下来的严峻危机。

    站在北国冬日凛冽的寒风里,李素看着大军远离的方向呆呆出神,不知想着什么。

    李绩拍了拍他的肩,道:“子正有什么想法吗?追兵即至,时不我待,有啥想法赶紧说,老夫参详一番再做道理。”

    李素想了想,道:“首先将斥候派出去,多派些人出去,这次咱们要吸取教训,不但密切关注泉盖苏文所部的动向,而且还要关注北方靺鞨部落的一举一动,以及南面安市城杨万春的举动……”

    叹了口气,李素苦笑道:“眼下咱们可是三面受敌,舅父大人,这一战不轻松啊。”

    李绩捋着黑须笑道:“正因为是恶战,陛下才留下老夫和你,若是杀敌如砍瓜切菜般容易,老夫还不屑留下呢,哈哈……”

    抬头看了看天色,这一天过得太刺激,在这一天里,无往不利的唐军遭到靺鞨骑兵的偷袭,烧毁了大部分粮草,昨日李世民还在大行城外意气风发地谋划着征服高句丽的战略,仅仅只过了一日,名震天下几无败绩的唐军便不得不拔营撤退,匆忙撤回本国境内。

    此时天色已不早了,李绩从地上拾起一片枯叶往天空一抛,枯叶飘飘荡荡摇曳而下,缓缓飘向东面。

    李绩点了点头,沉声道:“下令全军在大行城外扎营,大营面东背西,深挖壕沟,斥候放出三十里外巡弋,提防敌人放火袭营。”

    旁边的传令官领命而去。

    李绩看着李素,笑道:“今日天色不早,子正且安顿下来,晚膳过后来老夫帅帐,咱们商议一下明日行止。”

    李素沉默片刻,道:“舅父大人,扎营后我想先去各个营帐内巡视一圈,与将士们聊聊。”

    李绩露出讶色:“为何?”

    李素叹道:“咱们是一支孤军,身处险境,危机四伏。简单的说,咱们这两万人是马上要跟敌人拼命的,所以我想先了解一下将士们的军心士气,只有军心士气提上来了,这支孤军才可用心用命,舅父大人指挥起来方可如臂指使,得心应手。”

    李绩笑赞道:“子正年纪虽轻,但深得将帅驭兵之道,再过几年,你可领军独当一面了。”

    李素沉吟片刻,又道:“所有将士不能闲着,扎营时不妨分工,一部分扎营,分出两千人到附近的山上挖野菜,另外再选一千擅射者上山,寻找猎物,再分出两千人马去附近的乡野村庄搜刮粮食,总之,只要能吃进嘴里的东西,咱们都要想办法弄到手,粮草不多,咱们必须尽全力填饱肚子。”

    李绩依言准了。

    …………

    一个时辰后,大营基本已安扎好,两万人马各司其职,有的埋灶做饭,有的上山打猎,很快大营四处炊烟袅袅。

    方老五等部曲早已将李素的营房扎好,李素回到营房时,方老五等人正在营房外生火做饭。

    李素脚步一顿,沉吟一下,道:“五叔,咱们从家里带出来的肉食和绿菜还剩多少?”

    方老五想了想,道:“家里带出来的肉食早吃光了,这些日子公爷烤的肉都是弟兄们在附近山上打的猎物野味,至于绿菜,大约还剩百多斤左右。”

    李素犹豫了一下,道:“把所有的绿菜和肉全部拿出来,交给辎重粮草官,由他平均分给所有将士,从今日起,将士们吃什么,咱们也跟着吃什么……”

    方老五苦着脸道:“公爷,这点东西相对两万将士来说,根本微不足道,公爷何不自己留着享用?公爷向来是个精细的人,吃食一贯挑剔得很,哪里吃得了寻常将士吃的东西……”

    李素沉着脸道:“以前是以前,此一时彼一时,以前大军粮草充足,我不妨在吃食上讲究一下,可现在粮草不够,将士们眼看要饿着肚子跟敌人拼命,我若仍旧锦衣玉食,对得起这些拼命的将士么?不必多说,按我的话去做。”

    方老五叹了口气,一脸苦涩地下令搬出李素从长安带出来的私货,满脸肉疼地将它们交给了后勤粮草官。

    大义凛然之后,报应接踵而至。

    没过多久,方老五捧着热腾腾的晚膳过来,李素只看了一眼,便情不自禁皱起了眉。

    捧在方老五手里的,是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面团,黍米碾碎之后掺入一点野菜,再放入锅里蒸熟了,便是眼前这一……坨神秘的东东。

    就是这坨看起来难以下咽的东西,每个人都只能分到一个,至于以前每顿饭都有的肉汤,更是完全不见踪影。看来李绩已下了军令,全力缩减每人每日所用的粮草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百一十一章 军心可用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既然选择了与将士们同甘共苦,就必须得到……报应?

    眼前的这坨不明物体令李素脸色有点发青,瞪着两眼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观察着它,仿佛在判断这坨物体的属性。

    良久,李素放弃,叹了口气,瞪着方老五,阴沉着脸道:“你给我解释解释,这是一坨什么东西?它的成分是什么?为什么我觉得它像一坨热气腾腾刚排泄出来的牛粪?而且是那种便秘十天的牛排泄出来的粪……”

    “噗——”

    李素刚说完,营房外正在吃着不明物体的部曲们全喷了,喷过之后大急,急忙将喷出来的东西塞回嘴里,场面令李素恶心得想吐。

    方老五苦着脸道:“小人刚才就说过,将士们吃的东西公爷一定不习惯的,这是野菜面团,原本每人每顿吃三个,还配一碗肉汤,但如今军中缺粮,您的舅父刚才下令缩减成一个……”

    李素瞪着这坨类似牛粪的物体,仿佛跟它有深仇大恨似的,久久不敢下嘴。

    方老五见状,小心地道:“公爷若实在吃不惯,小人这就叫几个弟兄上山去,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给公爷打两只野兔,公爷也好勉强填一下肚子,您是金贵人,哪里吃得了这个呀……”

    李素摇头:“天色已黑,山上树林里很危险,没必要让弟兄们为我犯险……”

    忍不住又想抽自己的耳光,平凡的人就是这样,一辈子的时光都在后悔自己前一刻做出的决定,不同的是,有的决定能够弥补,有的则永远不可能挽回,刚才如果李素不是那么大义凛然下令将自己的私货交出去的话,这个时候一定在快快乐乐地吃着火锅唱着歌……

    “牛粪就牛粪吧,我认了!”李素认命地长叹一口气,无比嫌弃地看着自己手里的不明物体,越看越恶心,然后悲从中来,哽咽道:“等它凉了我再吃,……吃牛粪我认了,可我实在受不了吃热气腾腾的牛粪,这是我的底线!”

    将这坨东西攥在手里,李素挥了挥手,道:“走,陪我去大营四处看看。”

    …………

    将士们这个时候都在用晚膳,李素领着方老五等部曲在营中转悠了一圈,选了一顶不起眼的帐篷钻了进去。

    营帐里的气味很难闻,李素进门便皱起了眉,第一反应便是想捂住鼻子,然而迎着帐内将士们的目光,李素终于还是强行忍住这个不礼貌的动作,露出一抹和煦的微笑。

    自从李世民颁下断后的旨意后,留下的两万轻骑将士便都认识了李素,数十万大军里,一个小小的少年将军自然并不起眼,可是作为这两万人马里的第二号掌兵权的人物,将士们若还不认识他便是自己作死了。

    认出进帐的人是李素后,将士们愣了一下,然后赶紧起身抱拳行礼。

    李素摆了摆手,找了个相对干净点的地方盘腿坐下,然后开始与将士们寒暄。

    寒暄的话题自然都是毫无营养的,无非就是家里几口人,几亩地,娶婆姨了没,等等。

    一边说着毫无营养的废话,李素一边不着痕迹地打量将士们的神态。

    军心,士气,都能从他们的精气神上表现出来,稍作观察便能清楚将士们的士气是高昂还是低迷。

    将士们在李素面前表现得很拘谨,李素的笑容一直未断过,可他们却紧张得手脚都没处放,非常机械且木讷地回答着李素的问话,一问一答,气氛越来越尴尬,李素觉得自己的笑脸都快僵硬了。

    直到最后,李素索性将手里那坨不明物体凑到嘴边,当着将士们的面,一脸悲壮地咬了一口,嚼都不嚼便直接吞下,将士们的神情终于渐渐松缓下来,望向李素的目光充满的亲切和善意。

    李素不由感慨丛生,军心这东西表现得非常直接,一旦他们发现将领表现出与他们同甘共苦的举动,便瞬间得到了他们的认同,将领与士卒之间的尊卑关系也随之拉近了许多。

    李素仍带着笑,强忍着吞下不明食物的恶心感,当他感受到将士们的紧张情绪渐渐放松之后,气氛便随之热络起来。

    朝他们示意了一下手里那团黑乎乎的东西,李素笑道:“说实话,我吃不惯这东西,粮草未烧毁之前,我吃的比这精致多了,每天每顿都是香喷喷的烤羊肉,烤野猪肉,还有野兔,獐子肉等等……”

    看到不少将士偷偷地吞咽着口水,李素大笑道:“不要这么没出息,实话实说,粮草目前确实短缺,所以大将军下令缩减全军所食,这是没办法的事,包括我这个将领也要严格执行军令,如此难吃的东西,每顿也才只能吃一个,我其实也委屈,不过……”

    语气一顿,李素道:“我可以给你们做个保证,五日之内,我能为大家找到粮食,大家咬咬牙,再忍五日,五日过后,虽然每顿还是吃这东西,但至少能填饱肚子了,是吧?”

    帐内一名年轻的府兵壮起胆子道:“李将军,五日后咱们果真能吃饱肚子吗?”

    李素松了口气,聊天最怕气氛一直这么尴尬下去,有人开口便是好事。

    “你过来,我与你击掌为誓。”李素朝他举起了手掌。

    府兵如履薄冰地走过来,小心翼翼地与李素的手掌拍了一记。

    “好,誓成,五日后如果大家还饿着肚子,你们排着队过来轮流抽我大嘴巴,我绝不怪罪。”李素斩钉截铁地道。

    话音刚落,李素明显感觉到帐内的气氛愈发轻松融洽起来。

    所谓“忠君”,所谓“开疆辟土”,寻常的府兵是没有这种觉悟的,无论在家种田,屯兵,操练,或是外出打仗,府兵们关心的是自己能不能吃饱,所以从古至今的战争里,粮草永远都是一军的命脉,没人愿意饿着肚子给统治者卖命,哪怕是民风朴实,军队骁勇的大唐,也不能让将士们饿肚子,所以李素与将士们的寒暄首先便直指最敏感的粮草话题,只有让粮草安了将士们的心,接下来的战斗才有军心士气。

    看着将士们明显松了一口气的神情,李素的笑容愈发亲切和煦了。

    “咱们这次被陛下留下来为大军主力断后,你们可甘愿?”李素笑吟吟地问道。

    融洽的气氛顿时一滞,帐内将士们左右互视,然后沉默着垂下头。

    如果能够选择,傻子才愿意留下断后呢,别的袍泽轻轻松松回家去了,而他们却必须留下来与数倍于己的敌人拼命,换了任何人都觉得心理不平衡。

    李素将大家的表情看在眼里,笑容不变,悠悠地道:“诸位袍泽,我不能瞒骗你们,说实话,留下断后十分凶险,想必大家也知道,泉盖苏文亲领十五万大军正朝咱们杀来,明后日便至,而咱们的任务,便是凭这两万人马狙击他们,不让他们追上我军主力,尽一切可能拖住他们的脚步,以两万对十五万,我不知道你们怕不怕,实话告诉你们,其实我很怕……”

    将士们纷纷抬头盯着他。

    李素笑道:“别这样看着我,贪生怕死是人的本能,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我说出来是因为我把诸位袍泽当成自家兄弟,自家兄弟面前至少要做到坦率,好,我说完实话了,换你们说了,你们……怕不怕?”

    帐内诸人皆赧然一笑,然后有的点头,有的摇头。

    李素笑容敛起,神情渐渐变得严肃:“怕,不丢人,蝼蚁尚有偷生之念,况人乎?不过,咱们既入府兵,便是大唐皇帝陛下的手中刀,吃了皇粮,便当忠君之事,你我皆有守土开疆之责,当敌人的刀剑快顶到咱们鼻子前面了,怕有什么用?除了拼命一搏,我们别无选择。”

    将士们腾的一下同时站起身,朝李素抱拳凛然道:“愿为我皇帝陛下征战杀敌!”

    李素点点头,道:“此次断后,你我袍泽重任在肩,虽九死而不退,当然,诸位袍泽为君分忧,陛下亦不会亏待你们,完成阻敌重任回到长安,陛下必有丰厚封赏,在此我可向弟兄们承诺,战后论功行赏,以杀敌之数为论功之据,前百位可升武官两级,前千位可赐千金,战后所有袍泽可赐永业田十亩,功高者二十亩,三十亩,不封顶,若有弟兄战死,朝廷抚恤倍之,家中子弟荫其功,免徭赋三年。”

    这番话很实在,比空口白牙喊口号实在多了,帐内将士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接着脸上渐渐露出兴奋之色。

    封官,赏金,赐田,荫其子女,如果战死了,朝廷甚至能加倍抚恤,诸多好处利益摆在面前,谁能不动心?简单的说,这次阻敌断后是为了家人和子女而拼命,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家中子女一个世代敞亮的未来。

    轰!

    一片铁甲撞击声过后,所有人抱拳兴奋大喝:“愿为我皇帝陛下豁命杀敌!”

    李素点点头,笑得很开心。

    很好,士气如虹,军心可用,这场阻击战的把握终于提高了两成。

    站起身,李素将自己手里那个只咬了一口的不明物体随手递给旁边一个年轻的府兵,笑道:“没吃饱吧?送你了,这玩意我实在吃不下去,今晚我饿一顿。”

    拂了拂盔甲的下摆,在将士们恭送的目光里,李素不紧不慢地走出了营帐。

    走出营帐后,李素的笑容瞬间收敛了起来。

    将袍泽们的士气激发起来了,可李素很清楚,眼下的局势根本没有那么乐观,首先,五日内找到粮食并不容易,其次……

    李素脸色愈发阴郁,这场阻敌之战,能活着回去的人,恐怕不多。

    刚才营帐内那一张张年轻鲜活的面庞此刻在李素脑海里一一闪过,他们朴实,单纯,为了皇帝也好,为了家人子女也好,总之,他们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只有一个动力,抄起刀剑与敌人拼命。

    作为这场阻敌战的将领,李素只能竭尽全力让他们尽量活着回到长安。

    肩上的担子,无形之中愈发重如泰山。

    很讨厌这种压力,从贞观九年来到这个世界到现在,李素一直在逃避在避免的,便是让自己背负太多原本不应该属于自己的压力,可是这一次,他不得不担起来。

    …………

    冷冽的寒风灌进脖子,如刀剐一般的痛,李素缩了缩脖子,喃喃咒骂了老天几句,朝身后的方老五等部曲挥了挥手。

    “走,去舅父大人的帅帐。”

    帅帐内很温暖,虽然军中粮草不多,但木炭和柴火还是很充足的,帐内正中摆置着一个大炭盆,盆内炭火烧得通红,李绩甲胄未卸,坐在炭火边全神贯注地盯着面前的地图。

    李素走进帅帐,坐在李绩身边,陪他一起看地图。

    舅甥二人就这样沉默着,两双眼睛死死盯着地图,仿佛两个急色的大流氓在打量着一个绝色的大美女。

    良久,李绩扭头瞥了李素一眼,淡淡道:“看出什么了吗?”

    李素老老实实道:“我只觉得这张地图四面楚歌,步步杀机。”

    地图上几条黑线来往纵横于山岳与平原之间,像一条条勒住脖子的鱼线,令人窒息。

    李绩明白李素的意思,闻言忧心忡忡地叹了口气。

    局势确实很不乐观,这场即将到来的恶战如何部署,如何排兵布阵,饶是打了半辈子仗的李绩也没有把握,两万人对十五万人,敌人兵锋如飓风席卷天地,而己方的两万人所驻守的并非要隘雄关,天时地利人和皆失,若要阻击敌军谈何容易。

    李绩缓缓道:“子正,你虽年轻,但胸中颇有韬略,依你之见,我军当如何阻击泉盖苏文?”

    李素苦笑道:“舅父大人,我觉得咱们首先要考虑的不是如何阻击的问题,而是粮草问题,这才是最大的麻烦……”

    “粮草还能支撑五日,勉强能顶一阵了……”

    李素摇头道:“敌军这两日内将至,一旦与咱们遭遇上,便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对方兵强马壮,人数众多,更挟大胜之余威,兵锋必然锐利难当,而咱们缺将少兵,粮草不济,两厢比较,胜算全无,所以,咱们必须首先解决粮草,更何况……”

    李素眼睛盯着地图,目光闪动了一下,低声道:“更何况,解决粮草和阻敌断后这两件事,其实并不冲突,完全可以兼而顾之……”

    李绩两眼一亮:“哦?子正有主意了?快快道来,老夫这脑子里乱成一团浆糊,实在没办法了。”

    李素指着地图,道:“敌军两日内可至,与我军遭遇时兵锋必盛,锐不可当,若咱们选择与敌军正面相敌,无异以卵击石,我军必是全军覆没的下场,不可取也,所以我觉得咱们首先应该避开敌军的锋芒。”

    李绩皱眉:“避开锋芒?咱们的任务是阻敌追击王师主力,若咱们避开了他们,他们仍马不停蹄朝大军主力追去,那么陛下留咱们这支孤军断后的意义何在?”

    李素笑道:“避开不等于怯战,舅父大人莫混淆了,外甥的意思是,咱们的两万兵马从中分出五千,留在原地隐蔽起来等待敌军,待敌军在此扎营后,这五千人对其袭扰,偷袭,时而齐聚对敌军后方发起进攻,时而化整为零偷袭前锋,甚至可以趁夜摸营,在敌人的中军外围小小的突袭一下,冲杀一轮便赶快撤离,总之,咱们这五千人马不必与敌人正面交战,一触即走,达到扰敌疲敌的目标便足够,这么一袭扰,至少能拖慢泉盖苏文两日的路程。”

    李绩拧眉看着地图,不大确定地点点头,又摇摇头,然后抬起头看着李素,道:“五千兵马外围袭扰,还有一万五千人呢?他们干什么?”

    李素笑了笑,手指指向地图,食指在地图上缓缓移动,最后,落在地图上一个名叫“庆州”的城池上。

    指着“庆州”两个字,李素笑得分外灿烂。

    “另外的一万五千人,把庆州拿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百一十二章 深夜惊喜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攻打庆州是李素思考很久后想出的战略。

    这个战略并没有太出奇的地方,本来情势已很恶劣了,李素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扭转战局,地图上搜寻半天,最终目光锁定在庆州这个城池上。

    跟大行城一样,庆州也是一座小城,离大行城大约两百多里,庆州城位于千山山脉东部,正处于高句丽版图的正中间,城池虽不大,但位置很重要,它有点类似于李素曾经守过的西州,当年的西州恰好位于西域大漠的正中间,如同一根钉子钉在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关键位置,庆州城也是如此,西邻千山山脉,东面是一片平原,北面被山脉阻绝,南面两百里便是大海。

    最重要的是,它是一座小城,守军大约不到五千,如果战术制定得合适的话,拿下这座城池不会付出太高的代价,如今敌众我寡,两万唐军每个人都是李素手中珍贵的筹码,轻易不可损伤。

    听完李素的建议,李绩却皱起了眉,粗大的手指在地图上缓缓划过。

    “拿下庆州?子正,你怎么想的?从大局来说,攻克庆州对我军毫无用处,陛下给我们的任务是阻击泉盖苏文,我们却将大部分的兵力调拨到两百里外,攻克一座毫无用处的小城,这是何道理?”

    李素笑道:“舅父大人,庆州这座城池可并非毫无用处,它的作用很大,您可不要小瞧了它。”

    李绩捋了捋胡须,道:“老夫愿闻其详。”

    “首先,这座城的守军并不多,大约五千之数,泉盖苏文调集十五万大军追击我王师,这十五万兵马可能是高句丽最多的一股兵力,同时也是最后的一股兵力,为了凑齐这十五万人马,想必泉盖苏文一定是紧急从高句丽全国各座城池里调兵,庆州城也不例外,所以我估计庆州城里如今的守军很可能只剩下三千左右,我们可以轻松克之。”

    李绩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这不是攻打庆州的理由,我们的任务是为大军主力断后,不是攻城。”

    “舅父稍安勿躁,我还没说完呢,……其次,咱们留下五千人马袭扰泉盖苏文的十五万大军,对泉盖苏文来说,这五千人并不会拖住他太久,此刻他必然急着追赶我王师主力,不会将这五千人马看在眼里,但是如果咱们攻下了庆州城,舅父大人您猜泉盖苏文会是怎样的反应?”

    李绩想了想,道:“他会对咱们这支孤军心生忌惮,因为咱们已在他的背后了,他的前方是陛下的王师大军,后方是咱们,正是腹背皆敌,这是为帅者的大忌,很容易会陷入前后夹击的劣势中,若换了老夫领军,首先必将背后的敌人除掉,否则寝食难安。”

    李素笑了:“对,所以,如果咱们攻下了庆州城,就等于将泉盖苏文的这十五万人牵制住了,令他左右为难,进退不得,这场断后阻敌之战,拼的不是两军战力,而是算计彼此的人心,所谓‘上兵伐谋’,无论是小规模的袭扰也好,面对面截击也好,终归不如算定泉盖苏文的心思,堂堂正正的牵制他,让他不得不被咱们牵着鼻子走。”

    李绩沉吟许久,沉声道:“老夫清楚,子正这是堂堂正正的阳谋,若果真算准了泉盖苏文的心思,此计实为高妙,只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泉盖苏文分出兵马来对付咱们,他仍带着大部分兵马继续追击我王师主力,如此,咱们大军主力仍被追击,咱们断后的任务仍是失败了……”

    李素笑道:“如果泉盖苏文分兵来对付咱们,舅父大人您猜一猜,他要分出多少兵马合适呢?两万人?与咱们旗鼓相当,我大唐野外平原作战当世无敌,他们绝对不可能战胜咱们,三万或四万?咱们若攻下庆州城,他就算分出五万兵马来,咱们守城,他们攻城,有可能攻下吗?若是超过五万,泉盖苏文自己剩下不到十万的兵马,他还敢追击咱们大军主力?咱们大军主力可有二十来万呢,虽说大家的肚子都有点饿,可杀人的力气还是不小的,泉盖苏文敢拿这点人去赌输赢吗?”

    李绩想了想,笑道:“子正所言确实有理,若换了老夫领兵,要分出兵马来对付一支孤军,这个决定并不容易下,人数多了少了都不合适。一边是追击敌军主力,另一边又要除掉后方的威胁,两边实在无法同时支应,只能做出取舍。”

    李素道:“没错,所以咱们拿下庆州城后,泉盖苏文的难题便出现了,究竟是去追唐军主力,还是除掉后方的孤军,这个难题让他自己伤脑筋去,两者只能取其一,他没胆子分兵的。”

    “如果泉盖苏文决定不管咱们在后方给他制造的威胁,而是铁了心去追击陛下的主力呢?”李绩又问道。

    李素笑道:“那也没关系,咱们的斥候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敌动我也动,时日长着呢,他若真的铁了心去追击陛下的主力,咱们也不会闲着,牵制他的办法多着呢,就看他能不能承受得住了。”

    李绩沉默下来,神情凝重地盯着地图,看了很久以后,方才抬起头道:“此计……可行,只要能牵制泉盖苏文的十五万兵马,为咱们大军主力撤退争取时间,咱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无谓面对面的交战厮杀,似子正这般兵不血刃的牵制方为上策。”

    李素道:“拿下庆州还有一个理由,舅父大人请看地图,庆州以东是一片广袤的平原地带,高句丽国土不大,适合耕种的土地更少,庆州以东的平原算是为数不多的农田之一,而庆州位处平原边缘,每年收割的粮食必有一部分要收归城内,所以我估计城内必有官仓,如果我猜对了,咱们这支孤军的粮草问题便迎刃而解,不再担心将士们因粮草问题而影响军心士气了。”

    李绩惊喜地道:“庆州城内有官仓?”

    “不一定,我也只是猜测,不过我觉得可能性很大,从庆州这个城池的地理位置来看,这个位处高句丽版图正中的城池,东面又是适合农田耕种的平原,如果换了我是高句丽的掌权者,一定会在庆州城里建官仓,以己度人,大抵不差,咱们可以赌一把,就算没赌中,牵制泉盖苏文的目的也达到了,粮草的事咱们再想办法,舅父大人觉得如何?”

    李绩的精神明显有些高昂了,一直担心的粮草问题居然有希望解决,心中最大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此刻顿时变得轻松起来。

    扭头看着李素,李绩的目光充满了赞赏:“老夫发现自打陛下撤退后,你便活跃多了,而且奇思妙想不断,早有如此表现,想必咱们的大军主力不会损失那么大……”

    李素苦笑道:“不瞒舅父大人,陛下撤退后,我的心情都轻松多了,陛下领军的这些日子,我在大营中只觉得处处压抑,处处掣肘,如同被捆绑住了手脚,左右不得动弹,而如今,我却是如鱼入水,如鸟振翅,终得自由,心境不一样,表现自然也不一样了,若是陛下领军,我的主意再多,您觉得以陛下的性子会纳谏么?”

    李绩指了指他,沉声道:“大逆不道的话少说,在老夫面前说没关系,就怕你说习惯了,往后必给你招惹大祸。”

    “我又不傻。”李素朝天翻了个白眼儿。

    敲了敲桌案,李绩的目光停在地图上,手指不断地在地图上比划,似乎在思索李素的建议的可行性。

    良久,李绩忽然一拳砸在地图上,咬着牙道:“好,明日便拔营,拿下庆州城!”

    看着李素笑了笑,李绩道:“老夫一生领军,虽说博了一些虚名,不过老夫心里清楚,我与敌交战太过谨慎,缺少锐意,因为这个毛病,当年也曾错过不少战机,今日情势危殆,老夫说不得也要赌一把了,便依你之见,先拿下庆州城,看看泉盖苏文做何反应。”

    李素笑道:“舅父大人放心,拿下庆州城对咱们来说,有利而无害,就算泉盖苏文没有任何反应,咱们进城抢粮食也好呀,两万人不大不小也是一股威胁,我就不信泉盖苏文真能对咱们无动于衷,他若有了动作,我便能找到他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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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绩比李世民随和多了,也理智多了,对李素的建议全盘接受,当即便擂鼓聚将,军中的大小将领全聚到帅帐内,李绩按李素刚才所建议的,分别向诸将领分派了任务。

    诸将各领军令后,三三两两散去,李素走在最后,出了帅帐,却见薛仁贵站在帅帐门口值守,身穿铠甲一脸严肃地平视前方。

    看见熟人,李素笑了。

    虽说大家都在同一支军队里,但见面的机会委实不多,因为这支军队有几十万人,差不多相当于一个移动的小城镇了。

    见到薛仁贵,李素不由有种偶遇故人的欣喜,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

    “模样还挺像回事嘛,我舅父还没给你升官呢?”

    薛仁贵也露出笑容,朝他抱拳行礼。

    “小人拜见李公爷,老公爷正栽培小人,小人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升不升官却是无所谓了,小人只恨不得多跟随老公爷几年才好。”

    李素笑道:“三人行,必有我师,其实你若跟着我的话,也能学到许多东西。”

    薛仁贵喜道:“小人早知李公爷学问通天,有当世鬼才之名,待过些时候小人禀过老公爷,定来李公爷麾下效命。”

    李素高兴地道:“很好,跟着我其实更轻松,至少不用每天跟木头桩子似的站着,我会教你很多东西,比如……嗯,如何做菜,如何酿酒,用什么借口偷懒,以及用怎样的姿势睡觉最舒服等等,里面的学问很深,值得用一生的时光来琢磨……”

    薛仁贵愣住:“您……要教小人的就是这些?”

    “包括但不限于这些,还有很多学问,但凡吃喝玩乐之类的,我基本都精通,对了,我还会打水漂哦,一次能打出十多个水漂,就问你怕不怕……呵呵,怕了吧?怕到呆住了……”

    薛仁贵:“…………”

    “我走了,你继续保持敬畏的表情,回头你若在我舅父这里待得不顺意了,不妨回来继续跟着我,我看你顺眼,这些学问我免费教你。”

    …………

    夜深,李素在营帐内睡不着。因为……太饿了。

    全军缺粮,李绩缩减粮草用度,李素分到的唯一一块面团只咬了一口便送人了,现在他空着肚子,饿得很难受。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今夜是李素第二次尝到挨饿的滋味,一如既往的不好受,甚至比当年更难受。这些年锦衣玉食,李素早已被养刁了胃口,尤其在食物方面,有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然,然而真正饿着了,便觉得什么东西都能吃,回想下午分到的那块黑乎乎的面团,李素现在觉得它的侧面好美丽……

    可问题是,现在就算翻遍整支军队都找不到东西吃。

    肚子饿得咕咕叫,胃都在收缩,似乎在抗议,李素蜷曲着身子,在床榻上翻来覆去,仍无法入睡。

    营帐内的铜盆烧着通红的炭火,不时发出噼啪的炸裂声,在静谧的深夜里尤为清晰。炭火上方挂着一只铜壶,壶上热着水。

    饿得失眠的李素决定再重温一下当年的贫苦,喝点水扛饿。

    刚翻身起床,却听到帐外远处传来脚步声,脚步声越来越近,竟是直奔自己营帐方向而来。

    李素披衣而起,眼睛望向营帐的帘子。

    很快,周围部曲们的营帐也传来人声,方老五他们睡觉一向警觉,显然他们也听到脚步声了。

    只听得外面脚步声忽然停下,部曲们在门外拦住了脚步声的主人,低声说了几句话后,营帐外方老五的声音高昂起来,语气带着几分惊喜。

    “公爷,公爷您醒醒!”

    李素眼皮一跳,沉声道:“我没睡,有话进来说吧。”

    帐帘掀开,灌进一阵刺骨的寒风,李素冻得脖子一缩。

    方老五领着一个人走进帐内,李素凝目望去,却发现此人很眼熟,竟是自家的一名管事,常跟在薛管家后面跑腿打杂。

    方老五兴奋地朝李素连连作揖,奇怪的是,兴奋的神情里带着几分忐忑:“公爷,家里来人了,恭喜公爷,贺喜公爷,小人向公爷道喜了!”

    李素的心跳徒然加快,神情也变得兴奋起来,此刻心中隐约明白自己喜从何来,却仍盯着方老五,等着他证实自己的猜测。

    “快说,有何喜事!”李素语气微颤。

    管事走上前道:“贞观十八年腊月廿九辰时,主母诞下千金,母女平安,稳婆说,大小姐出生时六斤八两,哭声嘹亮,有凤仪之姿。薛管家派小人飞马来报,向公爷道喜。”

    李素呼吸急促起来,接着神色越来越兴奋,脸庞涨得通红,颤声道:“都平安吗?明珠和我女儿都平安吗?”

    “是的,母女平安,生产之前,主母的娘家丈老爷和夫人都住进府里了,专门照顾主母。”

    李素呆怔不动,似乎在慢慢消化心中巨大的喜悦,方老五和管事忐忑不安地看着他,不知李素这般呆怔表情究竟是喜是悲,二人纠结地站在原地不敢吱声。

    良久,方老五小心翼翼地道:“公爷,您和夫人都年轻,才二十出头,就算生的女儿也不急,一辈子长着呢,往后必然会生儿子,而且会生许多儿子,公爷不必悲忧……”

    李素回过神,茫然道:“悲忧?谁悲忧了?”

    “呃,您这样究竟是……”

    猛地一拍大腿,力道没控制住,李素疼得直咧嘴,接着开怀放声大笑:“当爹了!我当爹了!哈哈!女儿挺好,我就喜欢女儿!”

    方老五和管事仍盯着李素的脸,见李素笑容绽放,并不似作伪,二人这才放心,心中却甚觉奇怪。

    李家如今也是新兴的权贵家族了,家中仅有李素这么一支香火,更何况时下不论权贵还是寻常百姓,谁不希望家里婆姨多生儿子?尤其这还是头胎,嫡长子对高门大户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可是这位公爷却偏偏不走寻常路,生个女儿竟还如此高兴,实在让人费解。

    李素的高兴不是装的,而是实实在在的。

    从另一个年代过来的人,思想毕竟开明多了,对孩子的性别并不在意,男女都是自己的骨肉,都是自家婆姨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来的,若还对孩子性别挑三拣四,这种人根本不配当爹,也不配当丈夫。

    见李素如此反应,千里报喜的管事终于生了口气,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小人给公爷道喜了,不瞒公爷说,家里可闹腾着呢,主母一直担心公爷嫌弃女儿,生下大小姐后时常偷偷落泪,丈老爷和夫人也愁眉苦脸长吁短叹,生怕公爷不高兴,老爷安慰多日都没用……”

    李素哭笑不得:“好好的大喜事被你们搞得凄风苦雨的,有必要吗?回去告诉明珠和我丈人丈母,就说我很高兴,嗯,简直欣喜若狂,告诉他们,别亏待我女儿了,就说是我的吩咐,府里从管家到下人杂役丫鬟,全部打赏喜钱,接生的稳婆赏十贯,府里好生准备一下,待我凯旋回长安后,为我女儿包下曲江园大宴宾客!”

    管事喜笑颜开,连连道谢并贺喜。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百一十三章 过客归宿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生儿生女都是喜事,不过在这个男权时代里,普世价值观来说,女儿终究不能继承家业和爵位,比儿子差了一些,喜事固然是喜事,喜悦的程度不会那么强烈。

    然而李素的反应却委实出乎方老五的意料,从李素得到消息到现在,他表现出来的喜悦是实实在在由衷而发,仿佛他原本盼望的便是生个女儿,如今正是得偿所愿。

    方老五想不通,千里飞马而来的管事也想不通,不过公爷的想法他们也不敢去揣度,人家年纪轻轻便爵封县公,所行所思自然与寻常人不同。

    待李素的喜悦劲慢慢缓下来了,管事这才从怀里掏出好几封信,道:“公爷,这是主母,东阳公主,还有晋王殿下捎给您的书信,请公爷过目。”

    李素接过信,一边拆开一边淡淡问道:“家里一切都还好么?”

    “一切都好,老爷身子健硕,整日不是下田劳作便是与留守的几位部曲弟兄喝酒聊天,后来丈老爷和夫人来府里了,老爷更是每日拉着丈老爷作陪,整天乐呵呵的。”

    李素又问道:“东阳公主呢?她还好么?”

    “公主也好,自公爷随圣驾出征后,公主经常登门陪主母,就连主母快临盆时,都是公主亲自去请了宫中的太医,稳婆也是公主从泾阳县请来的最好的稳婆。”

    李素暗叹了一声,又道:“朝堂有什么事发生么?晋王留守长安监国,可有过波折风浪?”

    管事陪笑道:“公爷恕罪,朝堂的事小人可就真不知道了,不过这半年多来,长安城风平浪静的,小人也没听说朝堂里闹出什么大事。”

    李素点点头,没有消息便是最好的消息,李治身边有武氏那个妖孽辅佐,又有山东士族为他保驾护航,就算长孙无忌想弄出点动静刁难他,尚书省里还有个房玄龄牵制着呢。

    一边说着话,李素已拆开了书信,首先是许明珠的,其次是东阳的,自己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女人,她们写的书信其实内容都差不多,用那种很含蓄很婉约的辞藻,表达对他的思念之情,不同的是,许明珠的书信里除了思念,更多的是愧疚,字里行间皆是没能为夫君生个儿子的惶然内疚。

    至于李治的书信,从头到尾全是抱怨,抱怨长安城里多么枯燥乏味,整日与长孙无忌房玄龄这些老家伙共处一殿批阅奏疏,处置国事多么无聊云云,顺便还表达了对李素的无比羡慕,很希望有朝一日他也能亲领大军诛这个灭那个……最后李治还在信中恭贺李素当爹,邀功似的告诉李素,闻知许明珠诞女,晋王府当夜便给李家送了多少多少厚礼,一点也不客气,明明白白写着“厚礼”二字。

    内容很轻松,透着浓浓的少年心性,李素失笑摇头。

    离那位历史上心机谋算不亚于乃父的唐高宗终究还是差了一把火候呀,不过李治现在还年轻,男人若要成熟起来,甚至要耗费一生的时光,现在还早着呢。

    妥善将书信收好,李素想了想,对管事道:“回信我就不写了,想必你也知道,我大唐王师今日已从高句丽撤兵,我和舅父大人留下为大军断后,这里的事不必跟夫人和东阳说,免得她们担心,就说我完成了阻敌任务后便回长安,算算时日也不远了,让她们好生保重身子。”

    管事行礼应了。

    顿了顿,管事小心地道:“小人临行前主母还说……,大小姐至今还没名字呢,主母问公爷要不要给大小姐取个闺名?”

    李素哈哈一笑,招手吩咐方老五准备笔墨,绢纸在案桌上铺开,李素执笔蘸墨,笔尖在绢纸上方悬停,神情沉吟片刻后,缓缓落笔。

    方老五和管事好奇地凑过来,却见李素在纸上只写了一个字,“蓁”

    见二人好奇又茫然的样子,李素笑道:“看得如此认真,你们认字么?”

    方老五呵呵笑道:“卑贱之人,哪有福分读书认字呀,小人至今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呢……”

    李素指了指纸上的这个字,道:“记住了,此字出自《诗经,周南》,曰:‘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这个‘蓁’字,便是形容草木茂密的意思,意喻生命顽强旺盛,将来若嫁了如意郎君,也定能宜其家室,和乐白头……”

    看着自己写下的这个字,李素满脸幸福的笑意,缓缓道:“回去告诉夫人,女儿的名字就叫‘李蓁’。”

    管事也满脸笑意地应了,然后默默将李素刚才的这番出处典故背了下来,待回去后向主母解释。

    吩咐方老五安排管事下去休息,李素独自走出营帐。

    帐外已有不少人醒来,刚才的动静不小,李家的部曲们都已知道了消息,见李素走出营帐,众部曲纷纷向李素贺喜。

    李素下意识便打算散财,然而摸了摸身上,发现身无分文,只好笑道:“你们的恭喜说早了,行军在外,我身上一文钱都没有,想讨个喜钱只能等回到长安再说了。”

    人群里,郑小楼的棺材脸上居然也泛起一丝笑容,难得一见。见李素兴奋喜悦的模样,郑小楼从腰侧解下皮囊,扔给李素。

    李素接过,拔掉塞子,发现居然是烈酒,不由一愣。

    郑小楼淡淡地道:“只有这小半囊酒了,够你一人喝,生了千金是喜事,回营帐里独自庆贺一番吧。”

    李素喉头蠕动了一下,还是摇摇头,将皮囊收了起来,道:“明日一早便要开拔了,饮酒容易误事,留待攻下庆州城再痛饮吧。”

    众部曲纷纷散去,李素却再也睡不着了,独自站在帐外空旷的草地上,仰头望着一片漆黑的夜空。

    心境似乎瞬间发生了变化,从听到女儿出生的消息开始,李素忽然有种落地生根的感觉,从贞观十年到今日,李素这才真真实实的发现,自己真的已完全融入了这个原本不属于他的年代,他在这里有亲人,有朋友,娶了妻,有了骨肉,对这个世界的牵挂,渐渐地超越了对上辈子思念,庄周梦蝶一般,原来前世的那个世界里,自己只是个过客,这里才是他的归宿。

    仿佛一个迷茫不知前程何方的旅人,在路边发现了一幢房子,房子里有一盏灯,走近那幢房子才发觉,这盏灯是为他留的,为了等他。灯下有妻儿,有亲人,好了,旅途到此结束,这里便是家,是归宿,不再往前走了,因为他已离不开,放不下。

    凛冽的寒风打乱了李素的思绪,迎着刺骨的寒风,李素仰面微微一笑。

    从此有了更多的牵挂,自己一定要活着回去啊。

    兴奋劲过后,李素顿觉有些疲倦,终于有了睡意,于是回到营帐内睡下。

    这一晚李素睡得并不踏实,做了好几个梦,梦里全是亲人与妻儿,甚至梦见了自己未曾谋面的女儿,女儿粉雕玉琢,长得像个瓷娃娃般分外可爱,李素疼惜得不行,将她抱在怀里死活不肯撒手,女儿也朝他露出笑容,萌得不要不要的,一旁的李绩看到了,一边捋须一边喜极而泣,仰天狂呼曰:“老夫的少女心啊啊啊啊……”

    最后,李素被娘炮的舅父大人吓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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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还没亮,营内便听到嘈杂的人言马嘶,李素听到外面整军集合的声音,急忙穿戴好铠甲走出营帐。

    帅帐内,李绩正在下达命令,见李素进来,李绩哈哈一笑。

    “倒忘了给子正道喜,恭喜子正添一虎女,老夫也喜添了甥孙女,甚善!三岁后送来我家,老夫亲自教她打下练武的底子……”

    帐内诸将亦纷纷朝李素道喜,李素笑着一一回礼。

    闲事说完,李素看着李绩,道:“舅父大人准备发兵庆州了么?”

    李绩点头道:“对,按你我昨日所议,此时该开拔了。”

    李素眨眨眼道:“不知舅父大人打算如何攻城?”

    “趁城门大开,守军不备,命将士们突然杀进去。”

    李素摇摇头:“舅父大人,这个法子恐怕很难攻下庆州,庆州守军再少也有数千,咱们发起突袭的速度再快,守军仍能反应过来,到时候城门一关,吊桥挂起,那时再想攻下这座城池可就难多了。”

    李绩盯着他道:“看来子正有更好的办法,战机稍纵即逝,有何妙计速速道来。”

    李素缓缓道:“咱们昨日已攻下大行城,而且……还屠了城,咱们不妨在城中搜寻高句丽平民百姓的衣裳,选数百人穿戴好,然后分批次混入庆州城内,突然发动,夺取城门,最后我大军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入城中,此城可破矣。”

    李绩和诸将互视,接着纷纷点头。

    这个法子无疑比硬打硬冲要高明许多,伤亡的数字也会压缩到最低,李绩没有理由不采用。

    “好,便依子正之计,咱们先混进去夺取城门!”李绩果断地挥手下令。

    一道道军令下达过后,诸将领已全部出了帅帐,李绩忽然一叹,道:“子正的这个法子,当初若用于安市城……”

    李素失笑道:“舅父大人想多了,安市城的杨万春可不是蠢货,况且,当初兵临安市城之前,我军声势浩大,挥师远征,一举一动岂能逃过杨万春的斥候监视?以杨万春之才能,早就对城池的出入严格控制,甚至直接封城了,这个法子不可能有效,不过庆州城不一样,一则他们的将领必定不如杨万春,二则他们兵力太少,对城池和城门的掌控力度自然不如安市城,三则,我们全部是骑兵,来去如风,发起攻击时迅若疾雷,庆州城就算对外派出了斥候,也不见得能掌握咱们的动向,如此更有利于咱们出其不意发起突袭,所以用我这个法子拿下庆州城,可能性很大。”

    李绩点点头,笑赞道:“欣见我李家麒麟儿可独当一面矣,老夫甚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百一十四章 突然摊牌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李绩的作战风格是稳中求胜,凡事谨慎,宁可失去战机也不会轻易犯险。

    不过在断后阻敌这个任务里,李绩虽是一军主帅,但他却把战略战术制定的权力交给了李素,看似无意,实是有意。

    李家一门双公,外人看来似是鲜花着锦,可在李绩看来,却是烈火烹油。一个家族太显赫了,看在帝王眼里终究不是什么好事,臣权过大,尾大不掉,将来必然会威胁皇权,李世民在位时或许无妨,然而下一代帝王呢?李绩老谋深算,他的目光看得更远,所以李世民下旨让这舅外二人留下断后时,李绩才会反对得那么激烈。

    此战若胜,李家舅甥立下如此大功,李世民不封赏说不过去,难掩天下悠悠众口,可是若要封赏,李家势必愈发辉煌显赫,很难说李世民心里会生出怎样的想法。此战若败,李世民自是对李家失望,他眼里的“李家”,自然包括了李绩和李素两家,于是两家一损俱损,更何况必然还有无数朝臣参劾,李家权势不再,辉煌难复。

    所以早在李世民留下二人断后开始,李绩便打定了主意,这场断后之战交给李素主导,如果胜了,功劳全部给李素,就算李世民将来猜忌也不妨事,因为在大军主力撤退之前,李绩亲眼见到李世民吐了血,从太医们惊惧惶恐的脸色来看,恐怕李世民因这一次吐血而折了寿数,将来晋王成为太子的机会极大,功劳如果是李素的,晋王日后登基,必然不会亏待李素,今日的这份功劳纵会被李世民有意打压,但凭李素与李治的深厚交情,未来李治也会将这份功劳重新捡起来,所以,这份大功由李素来立是最合适的,若是落在李绩头上,李治会不会捡起来可就不一定了。

    姜还是老的辣,李素的目光只盯在眼前的战争上时,李绩却已看到了多年后的朝堂之上。

    从李世民撤军一直到现在,李绩作为一军主帅,却对外甥李素的建议几乎言听计从,究其原因,大抵便是如此了。

    “若是乔装平民混入庆州,恐怕要找个得力的将领……”李绩捋须沉吟道。

    李素神情一动,道:“舅父大人,外甥想推荐一个人……”

    “哦?何人?”

    “您身边的亲卫,薛仁贵。”

    李绩扭头朝帐外看了一眼,薛仁贵正在帐外值卫,身躯挺拔,笔直得像一棵松柏。

    “薛仁贵是个不错的材料,近来跟在老夫身边学习兵法韬略,悟性委实很高,但这些只是纸上谈兵而已,若是让他领军担此重任,老夫恐他步赵括之后尘,若然失败,功亏一篑呀……”李绩摇着头,似乎不大认同。

    李素笑道:“外甥对他有信心,他既然跟了舅父大人学习,也算是您的门下弟子了,不能总是纸上谈兵,总要给他一个亲身上阵的机会,否则,赵括永远是赵括,一辈子出息不了。”

    李绩皱眉看着他:“老夫麾下良将不少,你为何偏要举荐他?”

    “哦,前日外甥与他赌钱,手气不好欠了他二百贯,想着索性给他创造一个送死的机会,欠的债也就赖掉了……”

    李绩脸色瞬间绿了,圆睁怒眼指着他抖抖索索:“你,你这个混账……”

    “玩笑,玩笑,舅父大人莫当真,外甥只是觉得气氛太严肃了,调剂一下……”李素赶紧道。

    李绩一脸快疯掉的表情,随即一手扶住了额头,似乎犯了偏头痛,表情很痛苦……

    “出去吧,老夫不想见到你了……”李绩痛苦长叹,很嫌弃地挥手。

    李素识趣退出帅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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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军集结,藏旗掩迹,两万轻骑分出五千人马朝东移动,他们的任务是牵制泉盖苏文的十五万追兵,另外的一万五千人则由李绩领军,不紧不慢朝北面庆州城方向行去,其中分出五百人,乔装成高句丽平民,由薛仁贵带领他们前行一步,这支五百人的队伍是攻下庆州城的关键。

    李素跟在李绩的主力队伍中,神情仍旧悠闲懒散,骑在马上摇摇晃晃的,似乎在打瞌睡。

    枯燥无聊的行军是李素觉得最难熬的过程,却不得不忍受,幸好他并不孤独,前后左右的自家部曲将他围在中间,让他很有安全感的同时,也有了很多可以聊天的对象,打发路途的枯燥。

    高素慧也骑在马上,离李素不远,自从靺鞨骑兵突袭唐军后勤,烧毁了大部分粮草后,她便表现得很沉默,也很小心,似乎明白唐军上下心里憋着一肚子怒火,自己这个敌国的俘虏一不小心就会将这团怒火点燃,到时候第一个倒霉的就是她,所以这两日她表现得分外乖巧。

    李素一扭头,看到后侧沉默不语的高素慧,然后笑了,朝她挥了挥手,示意她过来,高素慧将头扭过一旁,假装看风景,李素眼一瞪,高素慧却没看到他凶恶的目光,威胁无效,李素顿时气得牙痒痒。

    “女人,你在玩火……”李素邪魅狂狷地一笑,沙哑而有磁性的低沉嗓音,非常的霸道总裁。

    高素慧终于听到了,身躯微微一颤,不情不愿地催马上前,与李素并肩。

    李素双目平视前方,淡淡地道:“昨夜睡得好吗?”

    当了这么久的俘虏,高素慧渐渐也明白了唐国人说话的德行,首先是闲聊,七弯八拐的聊天气聊美食聊化妆品,最后才慢慢说到主题,没点耐心的人都没资格当唐国人。

    “谢公爷垂问,奴婢睡得尚好。”

    “昨天半夜有人给我报喜,我夫人为我生了个女儿,这事儿你知道吧?”李素忍不住得瑟。

    高素慧垂着头道:“是,奴婢恭喜公爷。”

    “不能只是恭喜,来点干货,送点啥给我?”李素期待第看着她。

    “啊?”高素慧下意识便将手伸向腰间,打算掏钱,结果想到自己已经是俘虏,不仅身无分文,而且理论上来说,自己这个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眼前这位公爷的。

    隐秘地翻了个白眼,高素慧不吱声了。

    “果然是异国番邦不曾教化的棒子,一点不识礼数……”李素失望地叹道。

    高素慧眼中冒出怒火,鉴于自己是俘虏的残酷事实,只好决定暗暗忍了。

    幸好李素这位唐国权贵废话并不多,很快进入了主题。

    “我们现在要去攻打庆州城了,你觉得怎样?”

    “公爷自有决断,何必问奴婢这个阶下俘虏呢?”

    李素瞥了她一眼,道:“我发现我们唐国军队无论攻打你们棒子哪个城池,或是杀多少棒子,你的表情都很平静很冷漠,似乎毫不关心,你究竟是不是高丽人?还是说,你是百济或新罗人?”

    高素慧忍着怒意,加重了语气道:“奴婢是高句丽人。”

    “我们杀你本国的同胞百姓,你难道一点都不愤怒?”

    高素慧露出无奈之色:“愤怒有什么用?奴婢自己的性命都是活一日算一日,说不定哪天公爷见奴婢厌烦,便下令一刀砍了,自身难保之时,奴婢哪里有资格怜悯别人?”

    李素嗔道:“胡说,我是那么残暴的人吗?我的原则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哪怕是一块刮屁股的竹筹都有它的用处,何况你这么一个大活人呢,你就算再没用,也可以用来造粪肥田呀……”

    高素慧:“…………”

    阖上眼,李素的神情渐渐变得严肃,片刻之后,缓缓道:“高素慧,你……究竟是什么来头?这个问题我猜了很久,别再跟我说什么杨万春收养的刺客,太侮辱我的智商了。”

    突然的摊牌,高素慧吓了一跳,脸色顿时苍白无比,咬着牙道:“奴婢不懂公爷在说什么,奴婢确实是杨万春收养的孤儿。”

    李素冷笑:“长得也算标致了,我实在不愿对标致的女人动刑,搞得血肉模糊的煞风景,高素慧,你别逼我。”

    “奴婢就是杨万春的人!”高素慧咬着牙死不松口。

    “不说没关系,我之所以留着你这条命,纯粹是用来消遣的,打发无聊的日子罢了,当然,如果哪天我喝多了兽性大发,身边也有个现成的女人能用,你不会以为自己很重要,所以我不敢杀你吧?”

    高素慧脸孔涨得通红:“奴婢是公爷的俘虏,这条命早就交给了公爷,公爷如何对待奴婢,奴婢都毫不意外,任杀任剐便是。”

    李素冷笑:“好,是条汉子,相信你已知道我王师主力撤退了,留下我们这支孤军是为了牵制泉盖苏文的追兵,我们的处境很危险,或许结局也不会太美妙,不过我告诉你,如果我们运气不好,即将全军覆没之时,我便会下令将你砍了,就当是我们的陪葬,高素慧,在此之前,你如果想活下去,最好跟我说几句实话,否则,大家一起共赴黄泉吧。”

    …………

    傍晚时分,庆州城外曲折的大道上铺满了积雪,此时城门已快关闭,守城门的高句丽军士抱着长矛,冻得一边朝双手呵热气一边原地跺脚取暖,不时仰头咒骂几句见鬼的天气。

    乔装成平民的薛仁贵双手拢在袖中,脖子缩在衣领里,佝偻着腰在城内闲逛,他的身后不远处,三三两两跟着一群同样平民装扮的汉子,有年轻的也有中年的,这些人跟薛仁贵一样,看似百无聊赖地在城内唯一一个小型的集市上逛着,还有一些穿着很破烂如同难民般的汉子,则蹲在城门甬道外的雪地里,眼巴巴地看着路过的军士和百姓,一脸渴望地盯着每一个路过的人,希望能遇到好心人,随手施舍一点食物……

    守城门的军士不经意地扫了这些人一眼,然后很快转移了目光。

    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随着辽东城和大行城被唐军攻破后,大量的难民逃了出来,分散进入到这些尚未被唐军铁蹄践踏过的城池,比如庆州城。

    这些日子,庆州城接收了很多难民,原本只有四五万百姓的城池,这几日特别热闹,许多陌生的面孔涌进来,庆州城大街小巷四处都是人,向来冷寂的庆州城内,如今已能闻出几分繁华盛世的味道了。

    今日城门甬道外那些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要饭的人,并未引起守军太多的关注,因为他们太寻常了,跟以前那些逃难的难民毫无区别,天气这么冷,守城门的军士连盘问都懒得盘问,在薛仁贵到达庆州城外时,军士们只是嫌弃地挥了挥手,让他们城,于是薛仁贵和麾下五百人就这样分批混进了庆州城。

    眼见城门即将关闭,薛仁贵忽然站直了身子,朝左右散布的麾下将士们使了个眼色。

    今夜无月亦无星,是个杀人放火的黄道吉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百一十五章 破城得粮
    庆州城内很安静,深夜城中百姓已入睡,守城的军士仍执戈侍立于寒风中。

    城内气氛颇为祥和,二百里外大行城前日被唐军攻破的消息早已传来,而破城之后,城中百姓尽数被唐军屠戮的消息也随之而至,庆州离大行城不过二百余里,按说庆州城的守军和百姓应该紧张惶恐的,然而今早有消息传来,唐军被靺鞨骑兵突袭,后勤粮草焚烧一空,唐国皇帝逼不得已,已下旨向西撤军。

    接连两日,坏消息与好消息接踵而至,庆州城的军民经历了大起大落,知道唐军主力已撤,更听说泉盖苏文亲领十五万大军追击唐军,庆州的守军不由愈发轻松了。

    战势已扭转,唐军败退,高句丽可无忧矣。至于唐国皇帝留下两万兵马阻击泉盖苏文的消息,看在庆州守军眼里却只是哂然一笑,这点兵马竟敢抵挡泉盖苏文的十五万大军,简直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在这样的心态下,庆州城的百姓今晚都睡得很踏实,守军也自然而然变得松懈起来,唐军都撤了,他们觉得已无必要如临大敌,这便准备过上太平日子了。

    薛仁贵和麾下五百将士之所以能轻松混进庆州城,大抵跟守军的松懈心态有关,因为谁都没想到留下断后的两万唐军竟然没有往东迎击泉盖苏文,反而往北而上,盯住了庆州城。

    于是,在这个几乎没有防备的夜晚,薛仁贵和五百名乔装的将士轻松混进了庆州城内。

    入夜后,城门已关闭,商铺关门,百姓入睡,薛仁贵和五百名将士分散潜伏在城内各处,静静等待着。

    南城门的甬道外,数十名打扮得像要饭的难民仍瑟缩在城墙根下,双手拢进褴褛的衣袖中,整个身子蜷成一团,像一个个没有希望,连今晚都熬不过去的可怜乞丐,而离他们不远处,城门的守军执戈而立,零星的雪花飘落在铁衣上,积下薄薄的一层白雪,不时有一队队的军士打着火把巡弋而过,每次路过城门,军士们的目光只是朝这群叫花子淡淡一扫,然后无视。

    薛仁贵不知何时也混入了这群乞丐当中,跟所有人一样,拢着双手在墙根下瑟缩,目光却一眨不眨地盯着城门。

    “算清楚了吗?这一炷香时辰过去了几拨巡逻的守军?”薛仁贵压低了声音问道。

    “三拨,每次只有一个小队巡弋而过,每队五十人,一火之数,为首的应该是火长……”旁边一名府兵低声回道。

    “城门侍立的守军呢?”

    “城门甬道内站立不动的守军有二百人左右,城楼上也有,不过隔得太远,无法计数。”

    薛仁贵眼睛仍盯着城门,思索片刻,道:“咱们再等一炷香时辰,确定一下每队巡逻守军经过的间隔,然后再动手,大将军的人马此时估摸已到城外了,只待咱们得手,打开城门,此城便落入咱们手中。”

    周围众将士皆点头应命。

    众人于是继续蛰伏下来,静静地盯着城门甬道。

    一炷香时辰后,薛仁贵掌握了巡逻守军的规律,大抵已有了六七分把握了,于是眼中闪过一抹厉色,忽然扬起右臂,狠狠朝前一挥。

    此时一队巡逻的守军刚过去,视野中只剩下城门甬道内的两百守军。薛仁贵一行数十人趁着夜色漆黑,猫腰朝甬道突进,与此同时,一道凄厉的响箭划过静谧的夜空,忽然在半空炸响,守军们立马察觉到不对劲,正在警觉地四下张望时,潜伏在城南各民居暗巷里的近五百唐军纷纷现出身形,在夜色的掩护下,悄无声息地朝南城门飞奔而去。

    守军们正在紧急追查响箭来源时,薛仁贵和身后的数十名将士已接近了城门甬道,时下四周一片漆黑,只有城门甬道上方亮着火把,薛仁贵等人一直潜行到甬道下时,才被守军发现。

    依稀看得出这群人是叫花子打扮,不过眼下这个时候,刚听到一声响箭炸响,甬道外又出现数十个叫花子,显然是不怀好意,总不可能是找守军讨宵夜吃的吧。

    当下甬道内的守军愣过之后,马上平举长矛,用棒子话高喝了一句什么,薛仁贵根本没兴趣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只是断然一声暴喝:“动手!”

    身后数十名唐军将士一拥而上,纷纷亮出怀里藏着的小巧匕首,如猛虎扑入羊群,毫无顾忌地开始厮杀。

    一声惨叫划破夜空的寂静,城楼上的守军也被惊动,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顿时朝城门甬道奔来。

    而甬道外数十丈处,近五百名唐军也即将飞奔而至,薛仁贵浑若不觉城楼上守军的呵斥叫骂声,掏出匕首看准了甬道内一名身披铠甲看似将领的家伙,守军将领恰好也看见了他,二人一对上眼,顿时知道自己找到了目标,一声不吭地迎上去。

    历史上的薛仁贵是高宗时期最出类拔萃的年轻将领,论武力自非敌国一名寻常守城门的小将领可比,二人刚一交手,各自的兵器激烈地碰撞在一起,迸出一点火花,敌军将领被震得双臂发麻,顿觉自己绝非眼前这人的敌手,心下不由一沉,于是心也乱了,应付薛仁贵一招接一招的杀招之时,尤不忘扯起嗓子嘶声大喊了一句什么。

    本就不如薛仁贵的武艺高强,这心一乱,神属一分,敌军将领顿时露出了破绽,薛仁贵抓住机会,飞身而上,漆黑中一抹幽冷的白光闪过,敌军将领的动作突然停滞,保持着防守的动作呆立不动,然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扔了兵器双手捂住脖子,浓稠的鲜血从指缝中不断流出,很快洒满一地,将领捂着脖子,喉咙发出咯咯的怪声,最后生机尽丧,重重扑倒在尘埃中。

    薛仁贵喘了几口粗气,弯腰在敌将尸首上擦尽了手中匕刃上的血,然后放声喝道:“城门敌将已诛,马上打开城门,放下吊桥,寻找甬道内的干草枯木,在城门前点火,策应大将军入城!”

    说话之时,五百唐军早已赶到甬道内,一部分与甬道内的二百守军杀作一团,另一部分则堵在城楼通往城下的石阶出口,与城楼下来增援的守军厮杀在一起。

    与此同时,城中忽然敲响了急促刺耳的铜锣声,哐哐哐响彻夜空,分守各个方向城门以及睡在瓮城营中的守军纷纷被惊动,抄起兵器便朝南城门蜂拥而来。

    以有心算无心,突袭之下,甬道内的二百守军很快被诛杀干净,一声沉闷的声响过后,厚重的城门缓缓打开,吊桥的绳索也发出倒牙的咯吱声,慢慢地放下,横在护城河上。

    城门外,信火点燃,火势窜起,映亮了夜空,城门外不到三里处,忽然也亮起了火把,一支,两支,百支,千支,昏暗摇曳的火光下,一片黑压压看不见尽头的骑兵静静地伫立在城外,待见城门大火燃起,城外队伍中发出一声暴喝。

    “杀——”

    鞭花炸响,万人催马,隆隆的马蹄声仿佛一场毁天灭地的海啸,狠狠地朝城门席卷而去。

    城楼上的守军依稀看到无数支火把,一支万余人的骑兵朝城门扑来,守军不由心神俱裂,吓得一声怪叫,转过身朝城下力竭声嘶地大吼起来,接着城楼上的守军紧急集结,弓箭齐刷刷地对准了城外的墙下。

    守军快疯了,甚至连其他城门的守卫也顾不上,在守城将领绝望的嘶吼声中,全城所有的守军全部朝南城门甬道蜂拥而去,力求在唐军大队杀到以前重新关闭城门,此时唐军万骑正在策马朝城门飞驰,薛仁贵率领的五百唐军将士仍在苦苦支撑,咬着牙抵挡着潮水般涌来的守军,敌我全部使出了吃奶的劲,不计代价地疯狂厮杀互戮,随着唐军骑兵的马蹄声越来越接近,城内的守军也愈发疯狂起来,不要命地朝薛仁贵所部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击,双方皆是豁命以赴,你死我活。

    “夺长兵器,甬道结阵!”混战中,薛仁贵放声高喝。

    甬道内此时已躺满了守军的尸首,唐军将士们毫不迟疑地将匕首收入怀中,俯身拾起守军的兵器,在狭窄逼仄的甬道内排成数排,结成阵式后,手执长矛长枪动作整齐划一地朝外平刺。

    马蹄声越来越近,守军也越来越焦急,眼看城门就要被唐军长驱直入,一种绝望的气氛迅速在守军中蔓延开来,而守军们的反扑也越来越疯狂,人人拼了命往前猛冲,往往是前胸迎着唐军的长矛,奋不顾身地被长矛穿胸而过,拼了性命也要对唐军劈砍出自己生命里的最后一刀。

    然而,一切疯狂已是灭亡的前兆,无论守军再怎么拼命,城外唐军的铁骑已至!

    为首一名披挂铠甲的唐军将领骑在马上,一马当先冲进了城门内,人借马势猛地往前一冲,密密麻麻的守军顿时被冲出一道缺口,随即,后面的唐军铁骑紧随而至,无数支火把蜂拥入城,指挥夺城门的守军将领发出一声凄厉的悲呼,接着被策骑而来的唐军将领一记金瓜铁锤狠狠砸下,守军将领的脑袋顿时被砸得稀碎,身躯软软倒地。

    将领已毙,剩下的守军却并未丧失斗志,李世民久攻高句丽而不克,高句丽将士的战斗力终归是有目共睹的,从将领到军士,皆是不畏死的悍卒,哪怕将领被毙,士卒们也丝毫不见颓败,仍拼了性命朝城门奋不顾身地厮杀,在这种唐军大部入城,完全没有希望的绝对劣势下,守军士卒们仍前赴后继,一批接一批地朝城门发起猛攻,试图将城门控制权夺回来。

    一切的负隅顽抗只是徒劳无功,此时唐军入城者已有数千,后面的唐军铁骑仍在源源不断地涌进城内,如同决了堤洪峰倾泻而下,人力不可阻挡。

    入城的唐军分工很明确,分出两千人马与城门内的守军继续厮杀,其余的数千人则分成十几股小队,以两三百人为单位迅速分散开来,有的奔上城头,歼灭城头守军,有的肃清游移在城内各处民居的零星守军,以及控制本城军政署衙和官员军官子女家眷等等。

    如同李素事先猜测的那样,庆州城的守军大抵只有三千左右,一通厮杀过后,守军基本已被唐军歼灭,城头支起了火把,插在城楼最高处,代表高句丽的王旗被唐军将士夺下,轻蔑地扔下城墙,改换上李绩的帅旗,一个硕大的黑底金边“李”字帅旗在夜空中迎风招展飘扬。

    换下旗帜后,一个不知名的唐军府兵兴奋地引吭高喝。

    “得庆州矣!”

    “大唐万胜!万胜!”

    兴奋的情绪迅速传遍全军,庆州城内顿时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嘶吼声,直到此刻,守军终于彻底崩溃,他们知道大势已去,事不可为了。有的守军士卒扔下刀剑,瘫软在地上绝望地痛哭,有的守军则宁折不弯,悲壮地执刀反手抹了自己的脖子,动作干脆而决绝。

    李绩和李素是最后一批入城的唐军,李素策骑刚走进城门便下令。

    “马上寻找官仓,快!抢在守军烧毁官仓以前,将官仓控制住!”

    李绩身边的传令官急忙将命令传达下去,没过多久,城内东面传来一阵厮杀声,随即冒起一阵浓烟,李素提心吊胆地看着冒浓烟的方向,庆幸的是,浓烟渐渐变得疏淡,显然火势被扑灭了。

    一名唐军校尉策马而来,兴奋地朝李绩和李素抱拳禀道:“幸得李少将军提醒,我们找到官仓时,一伙守军贼子正打算点火烧仓,被我将士就地格杀,并将大火扑灭了。”

    李素关心地问道:“找到官仓了?官仓内所余粮草几何?”

    “官仓内有粮草近半,全是小麦和黍米,还有少量风干的肉条和盐巴,末将估摸了一下,足够我军两月所需。”

    旁边的李绩闻言不由大喜,仰天哈哈大笑几声,然后猛地一拍李素的肩膀。

    “小子,干得不错!庆州城内果真有官仓,我军粮草之急解决了!”

    李素也笑了,叹道:“总算不用吃那种黑乎乎的东西了,今晚我要吃烤肉。”

    李绩大笑道:“好,得庆州城,子正占头功,今晚便破例多分你一些肉。”

    李素也不客气,马上道谢。

    李素的为人处世与旁人不一样,昨日与将士们同甘共苦是因为军中缺粮,为将者必须做出共患难的表率,今日破了庆州,得了官仓,军中将士无粮草之虞,大家可以敞开肚子吃了,这个时候再与将士们同甘共苦就没必要了,演戏不必演全套,半套已足够,粮草已然有了保障,就应该提高一下个人的生活质量,反正像昨日那种黑乎乎的东西李素打死也不会再吃。

    正打算拍马便走,李素忽然停下,扭头看着李绩道:“舅父大人,庆州城已破,城中百姓当如何处置?”

    李绩笑容一凝,这是个难题,委实不好回答,按说以唐军向来的风格,破敌城之后屠城抢掠是很正常的,尤其在这种孤军深入敌后的凶险时期,城中百姓更没必要留下,全部杀掉更能震慑敌人,可李绩的性格与别的将军不同,他的阴险和残暴通常只在战场上表现,对于屠城,他并无太大兴趣。

    沉吟半晌,李绩反问道:“依子正之见,当如何处置?”

    李素苦笑道:“我也不知道,全放了未免太仁慈,全杀了未免太残忍,敌国百姓的性命毕竟也是活生生的性命,若无不共戴天之仇,委实没必要杀戮殆尽……”

    李绩目光闪动:“所以,子正的意思是……全放了?”

    李素想了想,叹道:“放了吧,上天有好生之德,也算是我为自己刚出生的女儿积点功德,求个今生的福报吧。”

    李绩深深看了他一眼,点头道:“你的女儿也是老夫的甥孙女,罢了,老夫也为她积点功德吧,放过全城百姓便是。”

    二人几句话一来一往之间,全城数万条性命从鬼门关走了一圈终于又回到了阳世……

    仰头看了看天色,李绩忽然皱起了眉头。

    “破庆州城的消息很快就会传出去,泉盖苏文会如何取舍?”

    李素懒懒地笑道:“以不变应万变,咱们先把庆州城占住,斥候派出二百里外,监视泉盖苏文所部动静,看他究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仍如我昨日所言,若泉盖苏文分兵来救,三五万人不可能攻下这座城,分兵注定铩羽而归,若他放弃追击陛下,十五万兵马全部掉头来攻城,咱们断后阻敌的任务便算是完成,可弃庆州城而入千山山脉,我倒要看看泉盖苏文有没有胆子让这十五万人全部窜进树林里追杀咱们……”

    “若他不为所动,十五万人原路不变仍旧追击陛下呢?”李绩沉声问道。

    李素笑道:“那就更简单了,咱们离开庆州,掉头往南,从泉盖苏文的后军直插而入,来个偷袭闪电战,靺鞨骑兵对咱们用的那一招,咱们原样奉还回去。”
正文 第九百一十六章 主仆相疑
    庆州城破,唐军彻夜未眠,他们忙着肃清城内的残余守军。

    攻破一座城池,善后收尾的工作往往很繁琐,要做的事情绝对不仅仅只是贴几张安民告示那么简单,尤其占领的还是敌国的城池,城中残余守军和百姓几乎对唐军都是仇视态度,想要完全控制这座城池,唐军将士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首先是肃敌,全城的青壮全部筛一遍,从中找出隐藏的守军残余,其次便是宵禁,约束全城百姓不得出门,不得串联,不得有任何疑似反抗唐军的举动,稍有风吹草动,必然被唐军毫不留情地杀戮。

    这一晚,庆州城内注定天翻地覆,控制了城内军政署衙后,唐军将士挨家挨户踹开了百姓家的门,对城中民户进行地毯式的甄别和威慑,威慑伴随而来的,还有许多无法见光的血腥暴力,唐军的军纪向来不错,可是占领敌国的城池后,往往难以约束,虽说李绩已下令不准屠城,不过下面的将士们能遵守多少便全看个人自觉了,明面上不敢做的事,不见得私底下不敢。

    所以这一晚,庆州城的百姓仍有许多人家倒了大霉,唐军肃敌之余,往往顺带着抢掠奸淫,甚至还有屠杀,许多无辜的百姓人家就这样满门被屠,全城的财富也大半落入了唐军将士的囊中。

    李素很清楚这帮府兵是什么德行,不过他没吱声,水至清则无鱼,有些违了军纪的现象尽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轻轻放过,只要别太过分,不要演变成大规模的屠杀便好。

    城内官衙已被李绩征用为临时的帅帐,将士们肃敌之时,李绩与诸将在帅帐内大肆庆祝了一番,非常时期,没人敢饮酒,大家围在一起痛痛快快吃了一顿烤肉便心满意足离开。

    李素被安排住在官衙后院的厢房内,回到厢房后,李素掏出昨日郑小楼送的小半囊烈酒,拔开塞子,朝嘴里猛灌了一口,哈哈笑了一声,举起酒囊,朝西面遥遥一敬,算是庆贺过自己生女之喜了。

    带着几分兴奋的微醺,李素从行李中拿出地图,在桌案上展开,凑着屋内昏暗的烛光,拧眉凝目注视着地图上的沟壑山脉道路和城池,目光久久不曾移开。

    庆州破了,粮草危机解了,但任务并未完成,此时离攻破庆州城已有两个多时辰,过不了多久,大行城驻扎的泉盖苏文便会收到消息,接下来是进是退,如何安排部署,选择进攻还是后撤,全看泉盖苏文的决定了。

    这个时候的李素可以高枕无忧,因为他的战略本就是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乱动,收到庆州城破的消息后,最伤脑筋的应该是泉盖苏文。

    跟李世民当初面临的选择一样,泉盖苏文也即将面临分不分兵的选择,不同的是,李世民面临的选择是主动的,是战略性的,而泉盖苏文面临的却是被动的,李素用实际行动直接告诉他,庆州城被我打下了,你救不救?若是救,你分不分兵,若是分兵,无论追击唐国皇帝还是攻庆州城,两头都能揍得你找不着北,若是不分兵,则只能在追击唐国皇帝和收复庆州城之间选一样。

    李素现在要做的,便是分析泉盖苏文的心理,预测他下一步可能会做出的选择,提前想好应对的方法。

    对李素来说,前景并不明朗,甚至还很危急,一步走错便有全军覆没的可能,不过李素的心情却出奇的好。

    不知为何,自从李世民撤兵之后,无论李素面对的局势多么恶劣艰困,李素都有一种脱笼而飞的感觉,心境似乎自由开阔多了,尽管局势再恶劣,李素也有信心继续走下去,甚至有把握用手里的两万兵马牵着十五万敌军的鼻子走。

    信心来得莫名其妙,明明是危机四伏的险境,全军处境更危险,可李素偏偏信心十足,这种信心跟李世民有着莫大的关系,一朝没了掣肘,李素的思维仿佛都活了起来,用一己之心力,与敌人斗智斗勇,只要没有绑住他的手脚,他相信自己与泉盖苏文的博弈结果至少不会输得太惨。

    当然,泉盖苏文也不可能真的那么没用,至少李素现在很伤脑筋,战争说到本质,其实便是双方主帅互相算计心理的过程,棋差一着不小心被敌人主帅算中了,这场战争也就输定了。

    良久,李素放弃地叹了口气,目光从地图上移开,一手托着下巴。

    “如果泉盖苏文在行军途中突然得了急病暴毙了,那该多好啊……或者中风,脑瘫,精神分裂,羊癫疯,这么多倒霉事,总能摊上一桩吧?”李素喃喃叹气,另一只手在桌案上不停画着圈圈,似乎在施展大诅咒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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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都,长安。

    李世民东征半年多了,晋王李治一直留守长安监国,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两位宰相左右辅佐,半年多以来,李治的表现纵然称不上可圈可点,但也算是四平八稳。

    政局能“稳”,其实已经足够了,能做得到“风平浪静”四个字,对李治来说已经是莫大的成功,毕竟在此之前,李治只不过是个经常逃课旷课到处游玩打猎的纨绔皇子,学问不算高深,为人处世也算不得精明练达,唯独只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脾气好,性格温和。

    这半年以来,李治监国的表现无功亦无过,纵然长孙无忌对李治可能成为东宫太子的事实有些不满,但好在李治在他面前态度谦逊恭敬,纵有政见相左亦从不与他争吵,往往主动退让,以长孙无忌的意见为主,这样的表现看在长孙无忌眼里,心中纵然再不满,终归还是有几分舒服的。

    不过李治这半年多留守监国的滋味委实不大好受,首先出宫玩乐这种事基本不可能有了,整日除了睡觉和读书,便是在两仪殿内陪着两位宰相批阅奏疏,所谓的批阅奏疏,可不仅仅是用朱砂笔在臣子的奏疏上随便写几句评语,对政治国事完全不懂的小白李治来说,他不仅要认真看奏疏,而且还要勤于发问,几乎每一份奏疏阅览过后,都要摆出虚心谦恭的态度,求教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两位宰相,此处为何如此处置,此事为何要批复这个数目的银钱,此人为何要从这个位置调任到那个位置等等……

    李治是小辈,留守长安监国其实也没有任何名分,名不正言不顺的,由不得他摆出任何骄纵的态度,幸好李治一直都是温文尔雅的好性格,性子甚至可以称得上软弱,所以李治但有所疑,房玄龄总是不吝口舌向他详细解释,偶尔碰到长孙无忌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和颜悦色跟他上一堂政治课,告诉他一些治国治军的道理,一问一答间,舅甥俩人的冰冷关系竟也缓和了不少。一位监国皇子,两位宰相,这半年多来的相处竟然出奇的和谐融洽,委实不容易。

    深夜,李治的晋王府。

    监国这半年,李治时常忙到深夜,跟当初李承乾当太子时不一样的是,李承乾在李世民北征薛延陀时也是奉旨监国,不过李承乾的日子过得可滋润多了,东宫内夜夜笙歌,沉迷酒色,放了大假一般终日享乐嘻玩,国事一股脑全扔给了房玄龄,相比之下,李治比李承乾尽职多了,酒色根本不沾,每日都工作到深夜,这种认真勤勉的态度也令两位宰相颇为满意。

    王府偏殿内点了几盏宫灯,李治坐在桌案前,拧眉注视着面前的奏疏,陷入沉思之中。

    良久,李治提起笔,似乎想在奏疏上写几句话,可笔停悬在奏疏上方,却久久不曾落下,许久之后,又将笔搁下,揉着脸叹了口气。

    静谧的深夜里,殿外传来轻碎的脚步声,脚步很缓慢,而且似乎刻意发出轻悄的声音,李治抬眼望去,首先看到的便是一双只着足衣的玲珑小脚,再往上,一袭绿色高腰宫裙恰到好处地束衬出女子窈窕匀称的身材,最后李治看到的,却是武氏那张俏丽的脸庞。

    “殿下,夜已深了,该歇息了,国事无日不休,殿下的身子要紧。”武氏站在李治面前轻声劝道。

    李治皱了皱眉。

    这话有些逾越了,本不该由她来说的,无名无分的,只挂着一个王府女管事的名头,此刻却像一个关心丈夫身体的妻子,这种怪异的感觉令李治有些不舒服,下意识便抗拒起来。

    “武姑娘的好意心领了,你早些去歇息吧。”李治仍看着奏疏,头也不抬地道。

    武氏神情一黯,接着又堆起了笑脸:“殿下自监国以来,每日勤勉于国事,常常夙夜劳累,长久下去,对殿下身子不利,请殿下听奴婢一声劝,快歇息去吧。”

    “不必了,何时歇息我自有分寸。”李治淡淡地道,语气有些冷意。

    武氏叹了口气,道:“奴婢当初投奔殿下,便是想为殿下分忧,殿下何必拒奴婢千里之外?”

    李治抬起头看着她,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我年纪虽比你小,但你莫欺我不通世故,你我不妨把话说明白,你投奔我的目的并非为我分忧,你想要的是权势,能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权势,既然今夜把窗户纸捅破了,我也不妨直言,想要权势,可以,但要看你的表现,如今你在我王府里任管事,府中大小事被你打理得井井有条,但这还不够,武姑娘,当初子正兄跟我说过,你心中有天地经纬,你的本事不在家宅后院,而在天下,我虽不明白子正兄为何如此高看你,但他的话我从不怀疑,既然你有这般本事,便痛痛快快拿出来,莫在我面前耍弄小聪明。”

    武氏眼睛一亮,压抑着激动道:“李公爷……当真如此评价奴婢么?”

    李治好笑地看着她:“你觉得子正兄的评价是好话还是坏话?”

    武氏恢复了平静,垂头轻声道:“奴婢只是奴婢,殿下认为奴婢好,那便是好,殿下若觉得奴婢坏,奴婢自然是坏的。”

    李治深深看着她,心中有些犹豫。

    从内心来说,李治对武氏是没有好感的,武氏进王府这么久了,李治一直对她不冷不热,从来不曾主动差她办过任何事,只因为李治很讨厌事二主之人,当初武氏决绝地从李素府上出来,转投到他的麾下,虽说武氏与李素是好聚好散的主仆,但在李治的心里,主就是主,仆就是仆,只有舍弃仆人的主人,没有仆人舍弃主人的道理,从纲常来说,武氏便犯了李治的忌。

    可偏偏武氏这个女人心思聪慧缜密,办事能力也极其优秀,王府由她管事,近一年来被她打理得周周到到,从未出过差错,人才确实是人才,可偏偏忠诚度太低,李治想用她,又不敢用她,心情很矛盾。

    “你……退下吧,我奉旨监国,每日如履薄冰,唯恐父皇对我失望,你若有心,便待父皇得胜回朝之后,帮我谋划一下如何当上东宫太子。”李治朝她挥了挥手。

    武氏樱唇一抿,迟疑片刻后,却做出一个很意外的动作,莲足轻移走到李治面前,将桌案上那份李治许久无法落笔批阅的奏疏拿了起来,凤目微微一眯,飞快上下扫了一眼,然后笑了。

    “嗯,农学将真腊稻种改良试种后,亩产颇丰,少监李义府请求将稻种推行天下……殿下深夜无寐,便是因为这桩事么?”

    李治眉头越皱越深,武氏问都不问便径自查阅奏疏,这个动作无疑是非常失礼而且犯忌的,李治此刻已是满腔怒火,正待开口狠狠训斥,却听武氏忽然道:“殿下先息怒,奴婢当初投奔殿下时便说过,愿为殿下身边的幕僚门客,为殿下分忧,殿下犹而未决之事,正是奴婢效力之处,殿下与奴婢是主仆也好,君臣也好,奴婢为殿下筹谋正是应有之义,君臣主仆上下一心,事方可成,殿下若觉得奴婢此举不当,奴婢这便退出去,日后绝不为殿下献一策。”

    李治呆了一下,将武氏的话暗自咀嚼了一番,终于还是压下心中不悦,淡淡道:“既然你已看了奏疏,便说说你的看法吧。”

    武氏见李治的态度已然有些松动,眼中不由飞快闪过一丝喜色,脸色却仍如往常般古井不波,缓缓道:“奴婢想先听听殿下的看法。”

    李治想了想,道:“父皇东征未归,这一仗不知要打到什么时候,但稻种之推行却是迫在眉睫,如今已是冬末,眼看便快开春了,开春之后大唐的农户们便要春播,如今有了改良的新稻种,正应火速推行到各州府,赶在春播之前让农户们种上,若因犹豫迟疑而误了农时,我大唐百姓又要白白再等上一年……”

    武氏眨了眨眼:“殿下的意思,是不经陛下批复,马上通过尚书省和农学将稻种推行下去?”

    李治迟疑了一下,点点头:“不错,我确是这么想的。”

    武氏沉默一阵,又问道:“殿下可曾问过两位宰相的意思?”

    李治叹了口气:“问了,两位宰相似乎并不同意,只推说此事太仓促,今年断不可为。”

    “两位宰相都说了不可为,为何殿下认为它可为呢?”

    “改良的稻种是现成的,农户春播即在眼前,一纸公文下去,下面的官府必然不敢懈怠,定然倾力推行,我看不出这件事里有什么阻碍,农户们能拿到新稻种,明年的收成比往年多了三分之一,父皇因东征高句丽而掏空了国库钱粮,咱们可以大大缩短恢复国库元气的时间,明明能做到的事,为何不做?”

    武氏深深地注视着他,道:“殿下似乎还有未尽之言,或者说,殿下还对奴婢有所保留?”

    李治一滞,有些羞怒了:“我保留了什么?”

    武氏悠悠道:“殿下决定推行新稻种,不仅仅是为了天下百姓和国库吧?您是否心里也存着立功的心思?陛下挥师远征,殿下留守长安监国,眼看陛下快回来了,而您这半年多来却在国事政务方面毫无建树,终日只能瞻二位宰相之马首,您害怕陛下回来后听说了您的表现,会对您失望,从而影响陛下心中东宫太子的人选,所以您迫切需要在陛下回朝之前,立下一桩朝野赞颂的功劳,如此陛下定然龙颜大悦,殿下的东宫太子之位便是铁定的事了,奴婢猜得对不对?”

    李治越听脸色越阴沉,冷冷道:“你说对了,武姑娘若是男儿身,入朝为官一定是个能吏,干吏,但是,你这样的臣子一定不会讨皇帝的欢喜。”

    武氏掩嘴咯咯一笑,露出一丝女儿的娇媚之色,道:“奴婢正是因为认了殿下为明主,无论仆人也好,臣子也好,首先要对明主坦诚,若是君臣相疑,互相猜忌,诸事皆废矣,还谈什么东宫太子之位?”

    李治脸色稍缓,没好气地哼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武氏笑容渐敛,神情变得严肃,道:“恕奴婢放肆,殿下若真是这么想,您恐怕会离太子之位越来越远,陛下回到长安后,第一件事便是将你从太子人选中排除出去。”

    李治一惊,急忙道:“父皇为何如此?我做错了什么吗?”
正文 第九百一十七章 冬尽春来
    武氏一番话后,李治终于不淡定了,神情有些慌张。

    好不容易走到如今,离太子之位只有一步之遥,李治对这个位置的得失心也愈发重了,不再像当初那样抱着一种“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保守想法。

    人是会变的,老实善良的孩子也一样。

    当初李治对太子的位置并没有太大的期望,因为那个位置对他来说实在太遥远了,遥远得像星星,徒手摘星这种事,做做梦就好,别太当真。可是经过李素一番明里暗里的操作后,将李治一步一步抬到今日皇子监国的特殊地位上,李治赫然发觉自己离太子的位置已经近到触手可及,眼看那九五至尊的权力若干年后即将属于自己,江山在手,天下一人,李治的心态也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

    离那个位置越近,便越重视它,越觉得如履薄冰,生恐一步走错,满盘皆失。李治想推行新稻种的举动便是为了在父皇面前立功争表现,让父皇对自己更放心,从而巩固自己的地位。

    然而此刻武氏一句话便将他所有的美好念头全部否决,如同一盆凉水从头淋到脚,李治惶恐的同时,心也凉了半截儿。

    “殿下的用意是好的,推行稻种正是利国惠民之举,若然功成,必将载于青史,千古留名,可是殿下却只看到了这件事的好处,没看到此事之弊端。”武氏冷静地道。

    李治眉头越皱越深:“既是利国惠民,自是光明正大的功绩,何来弊端?”

    武氏嘴角勾起一抹迷人的笑,谁也不知道她的笑容是逢迎或是嘲讽。

    “从古至今,国法之立与废,皆是有因可循,因利而趋,朝堂上决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何来‘光明正大’可言?哪怕用意再伟大再光明,从朝堂上转了一圈后,哪件事不是从里到外透着肮脏?所谓‘光明正大’,不过是权贵说给百姓们的诓语虚言罢了……”

    李治挑了挑眉,静静地看着她。

    武氏接触到他的目光,不由一惊,接着马上意识到自己失言了,数年坎坷炎凉,数年隐忍钻营,她的性子已越来越偏激愤世,一时痛快竟当着李治的面不小心露了本性,武氏顿觉异常懊恼。

    “奴婢失言,殿下恕罪。”武氏垂头道。

    李治沉默片刻,道:“你接着说。”

    武氏心下忐忑不安,原本她便清楚李治对她的印象并不好,刚才这番话说出口后,恐怕她的为人品性在李治心里又要扣掉几分了。

    武氏定了定神,接着道:“法之废立,无关情意,只因利使,殿下推行稻种固然是为了恩泽百姓,但殿下有没有想过,您要做的这件事将是何等的庞大复杂,首先,农学必须有充足的稻种,以备天下州府推行,其次,各地官府必须层层贯彻,一丝不苟地执行朝堂的命令,第三,稻种虽好,但天下的农户们并不清楚,让他们放弃以前耕播的种子,改换这些没人知道效果没人明白好处的新稻种,百姓们是否答应?这得需要多大的信任,才能让大唐所有的农户弃旧而取新?殿下自问,农户们对朝廷对官府的信任,有这么大么?他们对朝廷的信任足以令他们心甘情愿用一整年的收成来赌么?”

    “第四,朝廷推行新稻种,纵然天下的农户们答应,殿下有没有想过世家门阀的态度呢?近年来陛下暗中拉拢山东士族打压关陇门阀,种种举措已令关陇门阀颇为不满,朝廷推行新稻种的意义,关陇门阀心里很清楚,他们会容许陛下用新稻种来巩固天下民心么?稻种推行到各地,殿下觉得世家门阀会不会背地里使绊子,对朝廷的政令阳奉阴违呢?还有更重要的一点……”

    武氏说着语气一顿,李治此时心神已完全被武氏的这番话吸引,见她停顿下来,李治不由好奇地瞥向她。

    武氏声音忽然压得很低,盯着李治的眼睛,一字一字缓缓道:“更重要的是,殿下推行新稻种是出于仁义,本来是一件泽被苍生的好事,可是您有没有考虑过陛下的感受?”

    李治一愣,他年纪虽不大,毕竟已有过监国半年多的阅历,慢慢的已经有了一些敏感的政治觉悟,尽管这种觉悟仍很懵懂青涩,但他至少已能听懂武氏的话中含义。

    于是李治顿时色变,脸色发白。

    武氏见他的模样,不由嘴角轻勾,露出欣赏的目光。

    “推行新稻种是一件冒风险的事,此事若败,后果很严重,可谓是民声四怨,大失人心,因为您损害了百姓们最重要的温饱利益,基于此,陛下必须要出面平息民怨的,如何平息民怨呢?自然是将殿下您推出去,诸罪皆是殿下您一人所为,陛下为保天家声誉和威望,牺牲一个晋王不是什么太难的决定,虽然陛下不大可能对你处罚太重,但是可以肯定,太子之位从此与您无缘矣!”

    “若是推行新稻种一事在殿下的运筹之下成了呢?呵呵,奴婢以为,就算此事功成,对殿下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当初李公爷发现此稻种,陛下龙颜大悦,为此破格将李公爷晋为县公,甚至不惜与强敌吐蕃反目,也要将江夏王的女儿嫁给真腊国王子,由此可知,陛下对这新稻种何等看重,陛下为何如何看重它?因为稻种若推行成功,天下农田收成将会增加许多,农户百姓家的余粮也将多起来,只要大唐政局一直平稳下去,民间将再无饥荒之忧,殿下,这可是万家生佛的大善事,可载于青史被后人世代顶礼敬崇的大功绩,这件事,只能由陛下去做,因为陛下想要这份功绩,只有伟大的天可汗陛下才有资格做这件事。若陛下东征归来,发现这件事竟然被你做完了,事前竟连招呼都没打,殿下,您试想一下,陛下会是怎样的心情?”

    李治浑身一震,脸色愈发苍白。

    是的,推行新稻种固然是好事,但若上升到政治角度,恐怕将会是他的一桩大祸事,这无疑是跟父皇抢功,若果真被他办成了这件事,日后他李治将会彻底失了圣眷,太子之位更是想都别想。

    难怪这几日他向两位宰相提及此事时,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不约而同地否决,而且态度异常坚定,原来自己没想到的事,两位宰相早就想到了,后果太严重,他们根本不想沾边,甚至连提醒都懒得提醒,由得他上蹿下跳刷存在感。

    一想到自己差点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李治不由一阵后怕,后背都冒出了一层冷汗。

    此时此刻,李治终于改变了对武氏的冷漠态度,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嘴唇嗫嚅几下,道谢的话终究未说出口。不得不承认,今夜武氏一席话点醒了他,让他躲过了一场大祸,无论李治对她多么反感,武氏终归还是在他面前立下了一桩大功,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武氏脸上带着笑,李治的表情她已完全收入眼底,这个小男人的表情告诉她,他对她的观感因今夜这件事而慢慢转变,或许,她生命中漫长的严冬已经快过去了。

    自己亲手挣来的地位才是最牢固的,如果……如果此生能够不靠依附别人而活,那就更好了。

    数年苦心钻营,煞费无数心机,武氏所图者,不就是为了长成一株参天大树,而不是缠绕大树而苟活的藤蔓么?

    “你……辛苦了,夜已深,你退下歇息去吧。”李治的目光重新移回面前的奏疏上,头也不抬地道,语气平淡无波。

    武氏识趣地朝李治屈膝一礼,本分地应了一声“是”,然后盈盈款款退下。

    …………

    走出偏殿的大门,武氏独自走在清冷无人的回廊下,她的脚步很轻,很慢,每跨一步却是恰到好处的标准,颇具风情却又不会让人觉得轻佻,显然是受过良好的宫廷礼仪教育。

    脚步未停,武氏脸上却如缓缓绽放的桃花,嘴角勾起一抹迷人的美丽弧度。

    武氏是晋王府的管事,李治以前虽对她冷漠,但也不曾慢待过她,武氏的待遇是极好的,给她分配了王府前庭的一处独院。武氏住了几日后便觉孤寂,于是将掖庭时便与她同甘共苦的杏儿也叫过来同住。

    独院内种着几株梅树,寒冬时节,梅花绽放,淡粉色的花瓣被寒风吹落寥寥几片,树上的梅花却迎风傲立,不屈不挠,一如武氏的人生。

    屋内有灯,武氏进门,反手搭上门闩,背靠在门板上,忽然捂着嘴轻笑起来,笑声说不出的畅快得意,接着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肆意,最后笑声渐渐缓下来,竟化作一声声压抑着的哽咽。

    杏儿盘腿坐在屋内的软席上,茫然不解地看着武氏不断变化的表情和情绪,秀气的小脸闪过一丝不安。

    “武姑娘,您……怎么了?”杏儿怯怯地问道:“可是晋王殿下训斥您了?”

    武氏摇头,抬起衣袖将脸上的泪痕狠狠一抹,吸了吸鼻子,强笑道:“莫乱猜,殿下是温文君子,怎会训斥我。”

    “那您这是……”

    武氏不答,走近杏儿身前,跪坐在她面前,忽然抬手抚了抚杏儿略见凌乱的发鬓,目光满是柔意,轻声道:“杏儿,你信不信因果?”

    杏儿迷惘地摇头,又点头。

    武氏并不需要她的答案,径自道:“佛云,世人生来皆苦,人世间自有善恶报应,因果循环,生生不息,可是,我什么恶事都未做过,凭什么生来要受苦?若我前世造了孽,佛自可寻我前世了结因果,为何降罪于我的今生?”

    杏儿的目光愈发慌乱,担心地看着有些疯狂的武氏。

    武氏缓缓阖眼,两行清泪滑落腮边。

    “苦了二十年,我才明白一个道理,不能信命,更不能认命!就算老天罚我受苦,我也不服!我要亲手结束这受苦的日子,不惜任何代价!杏儿,我们的苦日子快过去了,这辈子,你和我定有为所欲为的一天,我发誓!”

    杏儿垂下头,轻声道:“武姑娘,我没有你那么高远的志向,我只想平安本分地过完这一生,我……至今很怀念咱们住在公爷府里的日子,李公爷……人很好,主母人也好,薛管家纵然有些严厉,却也很关心我,公爷府里虽然忙碌,却让我由衷觉得安宁恬静,武姑娘,等你做完了你想做的事后,咱们再住回公爷府里好不好?这个王府……太大,太冷,我,不喜欢……”

    杏儿抬头期盼地看着武氏,武氏的身子却忽然一颤。

    那道瘦弱却高大的身影赫然从她的脑海中一闪而过,那双仿佛能穿透迷雾,看透人心的清澈眼睛,像一柄出鞘的利剑,从她的心脏正中穿刺而过,令她内心深处所有的阴暗无所遁形。

    武氏狠狠咬着下唇,妙目中露出一丝复杂的光芒。离开县公府这么久,她以为自己已彻底摆脱了那道阴影,然而,阴影竟一直都在,附骨之疽,如影随形,仿佛一个终生无法断绝的梦魇,在每个猝不及防的时刻冒出来,吞噬掉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点点信心。

    ************************************************************

    庆州城。

    破城之后的清洗终于过去,城中各处张贴安民告示。

    虽然李绩和李素都觉得没必要屠城,但这座城里毕竟都是敌国的百姓,严厉的高压管理是必须要有的,否则敌国百姓很容易造反,给守城的唐军带来或大或小的麻烦。

    所以张贴的告示说是“安民”,其实里面的条条款款却异常严厉,规定了城中宵禁制度,若抓到百姓犯夜者可不像长安城那样打一顿板子便完事,而是二话不说一刀砍了,其余的比如百姓之间串门被禁止,知交好友互相拜访被禁止,非亲属的三人以上聚集视为谋反,甚至连城中商铺开门和歇业的时辰也被严厉规定死了,违者都是斩首,不仅斩首,而且亲眷邻居皆连坐。

    李素看着告示里的这些规定,不由摇头苦笑。

    这哪是什么“安民告示”,分明是一张张阎王催命符啊。

    被占领城池的百姓无人权,这是无法避免的事实。所以李素对这份告示并无异议,他也不想因为疏于管理而给将士袍泽们带来麻烦,付出不必要的生死代价。

    此刻的他正坐在城楼上,目注远方,羽扇纶巾,貌似妖孽……

    “咳,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

    李素摇头摆尾,咿咿呀呀竟唱了一段这个年代闻所未闻的京剧。

    旁边侍立的郑小楼无法淡定了,神情怪异地瞥了他一眼。

    身后的方老五却很没节操地拍起了马屁:“公爷唱得好听!虽然小人听不懂唱的是啥,但公爷唱的调子却尤为悦耳,咿咿呀呀听起来怪舒服的……”

    虽不明但觉厉的真诚态度马上赢得了李素的欢心,李素高兴地拍了拍方老五的肩:“五叔好品味,人生在世,知音难觅,老天待我不薄,回长安了给你加鸡腿,嗯……加俸钱,此生或不能酬壮志,却可酬知己……”

    说完李素瞟了郑小楼一眼,目光里的意味表达得很清晰。

    已经有一个没节操的了,不在乎再多一个,如此主仆情深的融洽气氛里,你不表示表示?

    郑小楼直视李素期盼的目光,嘴角一扯,齿缝里迸出两个字:“难听。”

    好吧,主仆情深的气氛被这两个字瞬间洗刷得干干净净,了无痕迹。

    李素心里忍不住冒火,若换了千年以后,可以肯定,郑小楼这家伙绝对不适合混官场,也不适合混职场,会被人打死的,最适合他的职业恐怕只有火葬场……

    “五叔,回长安后你的俸钱加倍,加倍的钱从郑小楼的俸钱里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李素干脆利落地道。

    方老五为难地看了郑小楼一眼:“真的愉……愉快么?”

    “小楼兄不食人间烟火,要钱何用?五叔你若有心,清明节给他塞个大红包……”

    …………

    一名府兵匆匆走上城楼,来到李素面前抱拳行礼。

    “公爷,大将军急召,泉盖苏文那边有消息了。”

    李素一凛,急忙起身往城楼下走去。

    临时帅帐设在城内官衙之中,李绩一身铠甲,花白的头发略见凌乱的散在鬓边,阴沉着脸盯着桌案上的地图。

    李素匆匆入内,李绩朝他招了招手,沉声道:“派往大行城的斥候传来消息,泉盖苏文有动作了。”

    李素脱口道:“莫非泉盖苏文根本不在乎庆州城破,仍旧整顿兵马追击咱们的主力?”

    李绩奇异地看着他:“你如何知道的?”

    李素定了定神,露出苦笑:“我猜的,不幸猜中了……何谓轻,何谓重,泉盖苏文分辨得很清楚,庆州城破只是一城之得失,将咱们大唐的主力兵马打痛了,打残了,却可保高句丽至少二十年的和平,换了我是他,我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李绩叹了口气:“子正料敌不差,泉盖苏文竟真的不顾庆州城得失,今日清晨整顿兵马后,朝辽河急行军而去,显然意在追击陛下的主力兵马。”

    李素凝视着地图,手指在辽河和大行城之间来回划拉,良久,李素忽然问道:“舅父大人,咱们派出袭扰泉盖苏文的五千兵马呢?”

    李绩道:“清晨也传来了消息,那五千兵马这几日深夜向泉盖苏文所部发起突袭共计四次,按照你我的部署,每次皆是在敌军外围营寨击敌,一击即退,复而袭之,据说泉盖苏文前军已是风声鹤唳,有疲惫之态,袭扰战术效果斐然。”

    李素想了想,道:“舅父大人,陛下交给咱们的任务是阻敌断后,若泉盖苏文不为所动,咱们占据这座庆州城便没有任何意义了,咱们恐怕要弃城西进,朝泉盖苏文的后军狠狠插上一刀,必须将他打痛了,他才会掉转头集中所有兵力对付咱们,算算日子,陛下那时应该已退回大唐境内,可无忧矣。”

    李绩点点头:“老夫也是这么想的,刚才已下令全军收拾行装,准备弃城开拔了。”</dd>
正文 第九百一十八章 水落石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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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城是权衡利弊之后的选择。

    李绩麾下的两万兵马留在高句丽的国土上,李世民不是让他们留下来攻城或守城的,他们的任务是狙敌断后,庆州城的得失,泉盖苏文没看在眼里,同样的,李绩和李素也没看在眼里。

    可以说攻下庆州城最大的收获便是解决了两万将士的粮草问题,能解决这个麻烦已是极好的了。

    庆州官衙内,李绩和李素迅速定下了战术。

    接下来将是一场突袭战,战略的目标是泉盖苏文所部后军粮草,跟靺鞨骑兵突袭唐军后勤如出一辙,然而,这也是一场异常艰险的恶战,两万兵马突袭十五万,无论袭击发动得多么突然,敌人猝不及防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一炷香,当敌人反应过来后,两万唐军便面临着数倍于己的敌人,他们将会严阵以待,彼此以性命相拼,两万唐军最后将会牺牲多少,李素也不知道。

    走出官衙大堂,看着堂外廊下四处伫立和巡弋的将士,李素的心情忽然变得很沉重。

    所谓人生最无奈的时候是最无能为力的年纪遇到最想呵护一生的女孩,这不过是人间小爱,此刻李素觉得最无奈的是,这些生命还在眼前鲜活着,过不了多久或许会成为一具具冰冷的尸首,而李素明明知道会发生什么,却无力阻止这些生命的逝去,包括自己。

    方老五急匆匆迎面走来,附在李素身边轻声道:“公爷,那个高句丽女俘虏有动静了!”

    李素神情一凛,压低了声音道:“她有什么动静?”

    “自从公爷说过放开对高句丽女俘虏的监视,咱们兄弟皆放任她在大营四处走动,只是暗中监视她,无论她去哪里,她的身后少说都有两三个弟兄悄悄盯着,这些日子从未干涉过她的自由,这女子约莫觉得自己真的自由了,有本事瞒天过海了,就在刚才,这女子发现咱们大营将士正在收拾行装,于是问了一句,知道咱们要开拔突袭泉盖苏文后,她假装出营帐透气,在大营边缘与一个中年男子碰头,两人隔着大营栅栏飞快说了几句话,然后装作没事似的回了营帐……”

    李素眼睛一亮,等了这么久,高素慧终于露出破绽了。

    “那个与她碰头的男子抓住了没?”李素急忙问道。

    方老五点头:“抓住了,那男子与高素慧说过话后,便马上掉头进了营外的山林里,里面栓着一匹马,男子上马后便待往东面跑,咱们的弟兄在林外的小道上设了绊马索,将那男子抓住了。”

    “审了没?”

    “郑小楼正在审。”

    “高素慧不知情吧?”

    “不知,抓人时咱们的弟兄都是避开她的,此时她的表情仍很平静,显然并不知道与她碰头的男子已落入咱们手中。”

    李素露出了笑容:“叫郑小楼抓紧时间审,一定要从那男子口中掏点东西出来!”

    “公爷,那个高素慧如何处置?”

    “先不动声色,看郑小楼那边能问出什么来。”李素脸上的笑意愈发深了:“我早说过,这女子的来历不简单,她绝非什么女刺客,当初行刺陛下被咱们活擒,我至今觉得有些蹊跷,今日终于要水落石出了。”

    …………

    两万唐军整顿行装准备开拔时,郑小楼却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被抓住的那个男子嘴很硬,而郑小楼刑讯的手段太狠,男子没撑过半个时辰便被郑小楼弄死了,一句话都没掏出来。

    李素很无语地看着郑小楼,郑小楼站在他面前,脸上也露出难得一见的赧然之色,显然很羞愧。

    二人对视沉默良久,李素长长一叹,道:“小楼兄,你下手就不能轻点儿吗?这个棒子对咱们很重要,你把他掰弯了我不反对,但你不能把他掰断了啊……”

    咦?好像说了什么奇怪的话……

    郑小楼脸上赧然之色愈深,忍不住辩解道:“我只用了两样手段,他便熬不住了,彼国人之脆弱,实令我惊诧……”

    惊诧你妹,你根本就是太变态了好不好……

    方老五在旁边一脸愁色:“这可怎么办?咱们好不容易逮住了一条线索,现在又断了,公爷,那女子留着是个祸根呀,不如除掉她,以绝后患。”

    李素沉吟片刻,脸上忽然闪过一片杀机。

    “我的耐心已耗尽,该到最后摊牌的时候了,你俩随我走,稍停见我眼色行事。”

    对一个女人下杀手,李素内心很别扭,但如今正是深陷敌境内外交困之时,方老五没说错,这女人若再不说实话,只能除掉了,李素肩上还担着两万条袍泽将士的性命,重任在肩,容不得他有半分仁慈。

    高素慧被安排住在城外大营内,李素和方老五郑小楼走进营帐时,高素慧正静静跪坐在帐内做着针线活儿,见李素三人进帐,高素慧一愣之后赶紧行礼。接着高素慧神情一愣,直到此刻她才发现李素的表情与往日不同,正一脸杀气腾腾地注视着她。

    “公爷您……”高素慧讷讷问道。

    李素摆了摆手,打断了她的话,在她面前盘腿坐下,然后盯着她的眼睛,冷冷道:“相信你已知道,我军马上要开拔,开拔做什么呢?要去偷袭泉盖苏文所部,此战凶险,关乎我军两万人的性命,所以开拔之前,我必须要见见你,跟你聊聊人生,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咱俩最后一次聊人生了。”

    高素慧满头雾水地看着他:“公爷说的什么,奴婢听不懂。”

    “听不懂是吧?没关系,我说,你听,尽你最大的努力理解我的话,理解不了也没关系,我不在乎你懂不懂,因为我已没有耐心了。”

    高素慧神情微动,掩饰般垂头不语。

    “刚才我说过,我军两万兵马倾巢而出,去偷袭泉盖苏文的后军,此战很重要,关乎我大唐主力能否安全撤回国境内,也关乎断后狙敌的两万将士的生死,我对你一个俘虏说这个你是不是听不明白?或者说,你假装听不明白?没关系,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刚刚大将军下令准备开拔之后,将士们还在大营内收拾行装,但我军的动向已泄露出去了,高姑娘,你猜猜我如何知道的?”

    高素慧闻言脸色一白,整个身子明显绷紧了,显然此刻她已紧张惶恐之极。

    李素身后,方老五和郑小楼面无表情,冷冷盯着她的脸,悄然按住了腰侧的刀柄,蓄势待发。

    李素的神情却很悠然,而且居然朝她笑了笑。

    “高姑娘,虽说你是我的俘虏,可我从来不曾虐待过你,自从抓住你后,我对你一直都是很客气的,没让你受过半点刑罚,也没饿着你冻着你,这些日子你住在大营里,就算不是宾至如归吧,至少也应该是岁月静好,吃嘛嘛香,你看,我对你够真诚了吧?可是高姑娘你,却对我不真诚呀……”

    高素慧颤声道:“公爷您说的什么……奴婢真的不懂。”

    李素盯着她的脸,叹道:“卿本佳人,奈何从贼耶?当初抓住你时你曾说,你是安市城杨万春养大的刺客,现在我再问你一次,你果真是杨万春豢养的刺客么?这一次我希望你想清楚再回答,因为答错了可能会要命的……”

    锵的一声,身后的方老五横刀出鞘,刀尖指着她,厉声喝道:“说!”

    高素慧吓得浑身一颤,脸色愈发苍白,却仍咬着牙道:“奴婢本是公爷的阶下囚,公爷若欲除我,任杀任剐便是,何必煞费心思寻借口!”

    李素悠悠笑道:“不容易呀,这般时候了,居然还咬死不承认,你是不是整天活在戏里?这些日子我一直在陪你演戏,不过如今已是我军的紧要关头,我已没耐心陪你演了,记得我上次跟你说过的话吗?如果我们运气不好,即将全军覆没之时,我会先砍了你,拉你陪葬,现在,似乎到这个时候了,高素慧,别怨我,生在乱世,我没有选择,而你,也该认命。”

    说完李素起身,神情萧瑟地叹了口气,朝郑小楼道:“一剑毙命,手法利落点。”

    郑小楼点头,然后拔剑。

    随着利剑出鞘的声音,高素慧身躯颤抖得愈发厉害,看着李素决然背对着她的身影,高素慧眼中蓄满了泪水,她知道,这一次李素是真的动了杀机。

    一股悲凉的情绪瞬间充盈着她的心,其中还带着几分连她都不曾发觉的幽怨与……委屈。

    郑小楼手中的剑慢慢指向她的脖颈,剑尖很稳,正对着脖颈处的静脉,郑小楼目光冷酷,毫无怜悯,他永远不是怜香惜玉的人,剑尖慢慢靠近,下一刻,或许便是高素慧香消玉殒之时,而李素却一直背对着她,似乎不忍看到玉人横尸的血腥场面。

    “公爷,我有话要说!”

    剑尖即将触碰到她雪白的脖颈之前,高素慧终于开口了,说完便泪如雨下。

    李素仍背对着她:“说,我听着。”

    高素慧犹豫片刻,低声道:“请公爷转过身来。”

    李素皱了皱眉,转身看着她。

    很奇怪,一个人脸上的表情竟然能在瞬间完成截然不同的变化。

    高素慧以往在李素面前的表情一直都是很冷淡的,就算服侍李素衣食住行的过程里,她也带着被强迫的不甘与屈辱,慢慢的,在李素的印象里,她看起来似乎只是一个忍辱偷生的阶下囚。

    可是现在,高素慧的表情慢慢有了变化,说不上来哪里变了,眉眼仍是同样的眉眼,可是仅仅在那一瞬间,眉眼之间却忽然带了几分凛然不可侵犯的贵气,她的腰板渐渐挺直,目光也变得清冷傲然,整个人的气质全变了。

    李素神情不变,心中却雀跃不已,高素慧的瞬间变化说明李素的猜测是对的,这个女人的身份果然不简单,李素留她在身边这么久,君臣明里暗里劝他杀掉她,他都不为所动,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

    “高素慧,你究竟是何人?或许,你的名字应该也不叫高素慧吧?”李素神情平静地看着她道。

    高素慧挺腰直视他,语气清冷地道:“高句丽国主高藏第三女建安公主高灵贞,见过唐国泾阳县公李素足下。”

    “高灵贞?”李素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目光上下打量着她。

    身后的方老五和郑小楼惊呆了,他们没想到这个女子居然是高句丽国主的女儿,这位刺杀大唐皇帝陛下的女刺客身份徒然一变,竟是高句丽国的公主,剧情实在太刺激了……

    “传说高句丽国主高藏有三子四女,你既是三公主,为何成了刺杀我大唐皇帝陛下的刺客?”李素玩味地问道。

    高素慧……此时应该叫高灵贞了,高灵贞从袒露身份以后,神情便一直冷傲凛然,再不复以前唯唯诺诺逆来顺受的模样,她的目光很冷,里面还有一些李素看不懂的复杂意味。

    “李县公足下,如今我是高句丽公主,纵然沦为唐国的阶下囚,但我高句丽国的国威不可辱,还请县公足下以礼相待。”

    李素想了想,起身朝高灵贞行了一个长揖之礼,直起身道:“你是公主,也是囚徒,两国交战,恕我的礼数只能如此了。”

    高灵贞神情平静而坦然地受下李素这一礼。

    李素行礼过后跪坐下来,盯着她的眼睛道:“公主殿下,你的身份虽尊贵,但很抱歉,你我两国交战,而你,此时仍是我的俘虏,所以,有些问题我必须要问你。”

    高灵贞道:“你问。”

    “我们从头说起,首先,你为何刺杀我大唐皇帝陛下,又为何谎称是杨万春豢养的刺客?”

    高灵贞道:“刺杀唐国皇帝是父王的主意,得知唐国领三十万大军进犯我国后,父王便要我带领宫中死士去蓟州城大营,伺机刺杀唐国皇帝。”

    “你是高丽国主的女儿,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他为何要让你来冒此大险?他难道不怕你在刺杀皇帝时被当场击杀吗?”

    高灵贞苦笑一下,道:“想必李县公应该清楚,如今高句丽国内掌实权者并非我父王,而是泉盖苏文,他自封‘大莫离支’,独掌一国军政,我父王不过是他的傀儡而已,国已不国,君非君,臣非臣,连一国君主都这般卑微,须仰权臣之鼻息而苟活,我这个公主的性命何惜之?”

    “离开平壤之前,父王面授机宜,我们已有了两手准备,一是被唐国皇帝身边的禁卫当场击杀,二是被活擒,总之,我们根本没指望过能杀掉唐国皇帝。”

    李素眼角一挑,道:“你父王不甘当傀儡,对不对?所以他要伺机谋事,你被活擒是否另有目的?”

    “是,”高灵贞垂头,长长的眼睫毛微微发颤,抬起头时又恢复了清冷高傲的模样,接着道:“若被当场击杀,便是我时运乖舛,万事皆休,若被活擒,我便招供,嫁祸于安市城主杨万春。”

    李素好奇道:“将你父王架空成傀儡的是泉盖苏文,你父王最恨的人应该是他才对,为何无缘无故嫁祸于杨万春?”

    “因为泉盖苏文与唐国的关系本来已势同水火,嫁祸于他根本毫无用处,但是若嫁祸给杨万春,若唐国皇帝相信了我的供词,那么皇帝的怒火首先便会冲着安市城而去,安市城是我高句丽面对唐国的第一道屏障,这道屏障若被唐国铲除,最着急的人便是泉盖苏文,他便必须调动大军在千山山脉以东布置第二道屏障,以拒唐国兵锋,只要泉盖苏文调兵离开平壤,我父王在平壤城内便可谋成大事,所以,杨万春纵与我父王无冤无仇,但他是父王必须除掉的人,只是我没想到……”

    高灵贞面露惋惜之色,却没再说下去了。

    李素脸庞一热,她的话没说完,但李素却清楚她的未尽之意。

    很难说高丽国主的谋算是成功还是失败了,事实上李世民攻下辽东城后,不顾李素拼命反对,固执地坚持率军南下攻打安市城,说是安市城位置如何重要,大军若东进恐杨万春背后出手,置东征大军于腹背受敌之绝境,说法是正大光明的,可谁知道李世民究竟是怎么想的?若说他因为相信刺客的供词,深恨杨万春胆敢刺杀他,忍不下心中这口恶气而断然举兵伐之,也并非没有可能。

    而高灵贞言中未尽之意便是,她没想到举世无敌的唐国军队竟然在安市城下狠狠栽了个跟头,二十多天竟然未得寸果,她也没想到杨万春竟然如此厉害,将安市城守得固若金汤,唐军最终无功而撤返,安市城成了一块咬不下来的硬骨头。

    李素眨了眨眼:“所以,你父王的目的是除掉杨万春,逼得泉盖苏文不得不离开平壤城,亲自领兵抵抗我唐军,如此你父王留在平壤城内便有了机会?那么,你父王有什么机会?他要发动兵变吗?”

    高灵贞摇了摇头:“我不清楚,父王具体的谋划不会告诉我,只是后来情势的发展有了变化,父王没想到泉盖苏文竟然能借来靺鞨六部的骑兵,打了唐国军队一个措手不及,甚至因为粮草被焚而不得不退兵,这是我父王事前没料到的,如今泉盖苏文领兵离开平壤多日,平壤至今没有事变的消息传来,显然父王的谋算已失败,他定是在平壤城中有了威胁,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正文 第九百一十九章 水落石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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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逼得高灵贞坦承身份对李素来说是个既出乎意料又是意料之中的事。【愛↑去△小↓說△網.  .】

    意料之中的是,李素早已猜到高灵贞的身份不简单,今日恰好证实了而已,出乎意料的是,没想到小小的高句丽国中,竟也和大唐的朝堂一样时时暗流涌动,国主高藏,实际掌权者泉盖苏文,安市城主杨万春,三股势力互相算计,勾心斗角,而眼前这位公主殿下身份虽然尊贵,但在整个棋局里,却只是一颗可怜的棋子,随时可以被弃掉,乱世之民,命不如狗,其实公主也不例外。

    再次仔细打量高灵贞,李素不由暗暗叹息。

    这本应是个聪明的女人,当间谍虽说有些粗糙,有时候难免表现得急躁了点,但她掩藏得算是不错了,若非今日情势紧急,她不小心露出了破绽,李素恐怕还真抓不到她的把柄,只可惜再聪明的人也无法做到旁观者清,如果她能冷静下来,放眼高句丽整盘棋局,她就会发现,她的存在其实并不重要,国主高藏可用她,也可弃她,或者说,将她派出来当刺客那一刻起,高藏便对她没有过指望,只当她已死了,至于被唐军活擒,留在唐国一个年轻权贵身边当侍女,随时可刺探唐军情报,对高藏来说则是意外的结果了。

    宫闱冷酷,帝王无情,父亲可以随时牺牲亲生女儿,女儿身份尊贵却不得不走上赌命的道路,幸运的是,直到目前为止,高灵贞活下来了。

    “公主殿下的意思是,你父王高藏欲在平壤城发起行动,趁泉盖苏文离京之时推翻他的统治,除掉他的爪牙,将原本属于高丽王的权力夺回来,是么?”

    高灵贞点头:“父王本是上一代高丽荣留王之侄,高句丽的王位本就属于父王,奸臣弄权,架空父王,夺权正是天经地义。”

    李素眼中露出谑意,笑道:“你父王被架空这些年,朝中军政大权被泉盖苏文把持,他能夺得回么?”

    高灵贞忽然冷笑:“父王有奋起之心,这些年暗中也没闲着,泉盖苏文弄权霸政,倒行逆施,朝中文武痛恨者无数,只要我父王登高一呼,定教江山改名换姓!”

    李素叹了口气,喃喃道:“本来我还对这位高藏王挺有信心的,听到如此狂妄自负的话后,我突然又没信心了,从古至今,自我感觉良好的家伙下场都不太妙呀……”

    喃喃自语的声音实在太大,高灵贞一字不落全听进耳中,俏脸不由一红,有些羞怒地道:“父王一定会成功的!”

    李素再次叹道:“权力被架空,人心隔肚皮,泉盖苏文手里此时还握着十五万大军,就算你父王在平壤起事成功,泉盖苏文随时能够挥军打回来,我实在不知道你这莫名其妙的自信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既不明,亦不觉厉……”

    高灵贞气得脸孔涨得通红,愤怒地瞪着李素,冷冷道:“李县公足下,我是高句丽公主,还请县公以礼相待,对我父王亦当如是。”

    李素瞥了她一眼,懒洋洋的表情忽然一变,露出虚伪的眼冒星星的崇拜状:“哇塞!你父王好好厉害噢!”

    高灵贞气得两眼发黑:“…………”

    随即李素神情一整,恢复了懒洋洋的模样:“好了,崇拜完了,咱们继续说正事,今日你隔着大营栅栏跟一个男子说了几句话,你在传递什么消息?”

    高灵贞对这个问题并不意外,事实上今日李素领着方老五和郑小楼杀气腾腾闯进来,她便意识到可能自己的行迹败露了。

    “我传了两个消息出去,第一,泉盖苏文十五万大军继续追击唐国皇帝所部,放弃收复庆州城,唐国大将军李绩及……泾阳县公李素决议率部突袭泉盖苏文后军,请父王抓紧时机起事,第二,……唐国攻城所用的会爆炸的器物,秘方仍在泾阳县公手中,暂时无法获取。”

    说完高灵贞面露赧然之色,垂头不语。

    李素一愣,接着笑了:“你父王看上我大唐的震天雷了?很厉害对不对?想不想要秘方?”

    高灵贞赫然抬头,惊讶而期待地道:“你愿意给我秘方?”

    李素皮笑肉不笑地道:“呵呵,你父王长得丑不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父王想得美……我大唐的战争利器,凭什么把秘方给你父王?他为大唐建设添砖加瓦了还是抛头颅洒狗血,咳,热血了?”

    高灵贞气得脸蛋红一阵白一阵,眼里喷着怒火愤愤瞪着李素,洁白的贝齿死死咬着下唇,仿佛将下唇当成了李素,咬得那么用力……

    “李县公,该交代的我都交代完了,我对天发誓这一次我说的全是实话,现在我仍是你的俘虏,要杀要剐,悉听尊便。”高灵贞恢复了冷漠的模样道。

    李素摸着下巴沉吟,久久不语,目光不停闪烁,不知在想着什么。

    “公主殿下,你父王若起事成功,愿为我大唐藩属国,从此永不叛唐么?”李素沉吟着问道。

    高灵贞一愣,接着目光露出喜意,此时此地,若有一股强援助她的父王夺回王权,正是雪中送炭,久旱逢霖,付出的代价不过是对唐国称臣而已,有何不可?反正高句丽国名义上一直都是中原王朝的藩属国,若父王能夺回王权,纵是称臣亦心甘情愿。

    “李县公的意思,莫非愿意出兵助我父王起事?”高灵贞努力压抑着欣喜,面容平静地问道。

    李素笑道:“确有这个念头,也要看你父王对我大唐忠不忠心,若我们帮完了你父王,你父王却恩将仇报,背后狠狠捅我们一刀,或是索性翻脸不认账,你说说我们冤不冤,拉你父王去见官恐怕他也不大乐意吧?”

    高灵贞马上直起身,神情肃然道:“我高灵贞对天盟誓,若唐国愿助我父王夺回王权,父王必尊唐国皇帝陛下为……”

    话没说完,李素笑着打断了她:“行了行了,渣男才动不动对天发毒誓呢,你怎么也有这爱好?再说你我心知肚明,发誓这种事呢,听听就好,白纸黑字的盟约都能说撕就撕,更何况空口白牙发的誓言,尤其是,这誓言还是你代你父王发的,可信度就更低了,咱们别说这些没用的废话,来点实际的……”

    高灵贞神情肃穆地道:“李县公请说。”

    李素想了想,道:“如果……我们这两万人突然改道奔袭平壤城,能不能劳烦你父王给我们开个门?”

    高灵贞杏眼圆睁,无比震惊地看着他,仿佛在看着一个疯子。

    “凭你们这区区两万人马,居然想突袭平壤?你简直……”

    李素朝她咧嘴一笑:“我简直是个疯子,对吧?”

    高灵贞没说话,可能想照顾李素的自尊心,不过她的表情已彻底出卖了她内心的真实想法。

    营帐外的嘈杂声越来越大,大军此时已集结完毕,准备开拔了。

    李素朝方老五道:“马上去一趟帅帐,告诉我舅父,就说大军暂停行动,事有变故,我随后便去向舅父解释。”

    方老五领命,急匆匆出帐离去。

    高灵贞一脸惊色看着他:“李县公,你真要……”

    李素点点头,笑得无比灿烂:“没错,我要做的,正是你在想的……”

    高灵贞仿佛今日才认识他一般,盯着他失神地喃喃道:“你果真疯了!”

    李素直视她的眼睛,缓缓道:“你以前不是很好奇为何大唐皇帝会给一个如此年轻的人爵封县公?我告诉你答案,不仅仅是因为我聪明,更重要的是,当情势到了要拼命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豁出命去,我的爵位,是用自己的性命挣来的,今日,亦是如此!”

    高灵贞忽然觉得很生气,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气什么,攥紧了拳头怒道:“你知不知道平壤城的守军有多少?”

    李素平静地道:“我知道,肯定比泉盖苏文的十五万大军少,平壤,其实几乎已是一座空城了,对不对?”

    高灵贞颓然一叹,心情十分复杂。此刻她也不知道领着这些敌国军队进攻自己国家的都城究竟是对还是错,李素不相信她的誓言,同样的,她也不敢相信唐军冒这么大的风险打进平壤纯粹是为了帮她的父王夺权。

    …………

    大营内准备开拔的唐军将士突然停了下来,很快,李绩带着几个亲卫骑马从庆州城内赶到大营,进了李素的营帐后也不等他们行礼,匆匆道:“子正为何暂停开拔?大军行止不可儿戏,你最好有充足的理由。”

    李素指了指旁边的高灵贞,笑道:“舅父大人,容外甥引见,这位,是高句丽国主高藏的三女,建安公主高灵贞。”

    李绩一愣,这才发现了旁边这位女子,皱眉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道:“此女老夫见过,她不是被你俘获的女刺客么?”

    “是刺客,但也是公主,今日方知她的身份……”李素扭头瞥了她一眼,道:“她倒是隐藏得深,这么久没漏过口风。”

    李绩哼道:“公主又如何?两国交战,指望老夫将公主待若上宾么?”

    李素朝他神秘地眨眨眼:“舅父大人,两国战与和,皆因利而趋,咱们在高句丽国中纵横,可以战,也可以和。”

    李绩愣了片刻,道:“子正的意思……”

    “如今的情势,咱们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与咱们交战的不是高句丽,而是泉盖苏文……”李素再次扭头望向高灵贞,道:“想必高句丽国主是不愿意与咱们大唐交战的,公主殿下,你说对吗?”

    李绩毕竟是久经战阵的老将,立马便福至心灵:“你的意思是,咱们与高句丽国主讲和,然后共同对付泉盖苏文?”

    高灵贞也是个聪明的女人,闻言立马道:“唐国英国公足下,我可代父王与贵国结盟,请贵国助我父王一臂之力,诛除高句丽国贼,若还权于我父王,我父王愿为唐国藩属,立誓永世不叛,违者天谴之!”

    李素哈哈一笑,道:“舅父大人,您看,咱们现在仍旧要与泉盖苏文交战,不过交战的性质却已变了,这叫什么?这叫‘清君侧’!师出大义之名,君王天子以礼定天下,以法治天下,今高句丽君权旁落,奸佞当道,我大唐以天可汗宗主国之名,见此君不君,臣不臣之逆国岂能袖手?”

    李绩眼睛一亮,道:“子正的意思是,咱们打进平壤城去,将城中附逆泉盖苏文的乱臣奸佞尽数诛杀,扶国主高藏夺权上位,高藏再以国主诏命正天下,令泉盖苏文不得不回军……”

    李素看了高灵贞一眼,笑道:“兵临平壤城下,若国主高藏愿为咱们打开城门最好,若不愿,咱们强攻进去,入敌国都城诛杀奸臣逆党之后,从容退去……”

    高灵贞忍不住道:“可是,李县公,若泉盖苏文领兵回转驰援,而你们已经退走,我父王岂不是……”

    李素笑道:“就算没有我们唐军,你父王不是照样准备起事么?我们只是顺便助他一臂之力,既然你父王有此谋算,想必事前已准备多年,平壤城内的朝臣应该被你父王暗中拉拢不少了吧?否则你父王应该没那胆子敢起事,至于泉盖苏文的十五万大军,他们皆是从平壤都城附近临时紧急调集的,其父母妻儿亲眷全在都城附近,你父王诏以王命,宣布泉盖苏文为叛逆,贵国将士投鼠忌器之下,这十五万人多半会内乱,嗯,你父王的赢面不小呀。”

    高灵贞想了想,神情犹疑不定,却也没再说话了。

    李绩捋须缓缓道:“子正此计,是否过于行险?从此地奔袭平壤城,平壤守军或许不多,但子正有没有想过,平壤是高句丽之腹地,若泉盖苏文领军回援,我们却逃无可逃,只能与泉盖苏文大军正面相抗,那时我军必陷全军覆没之绝地。”

    李素笑道:“并非绝地,我们奇袭平壤后,仍有后路可撤……”

    说着李素命郑小楼展开帐内地图,指着地图上的平壤城,道:“这是平壤,确实是高句丽之内陆,若往西撤则必遇泉盖苏文大军,我们不能与之正面相抗,必须避其锋芒,所以我们的退路不在西面,而是……继续往东!”

    李绩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不由吃了一惊:“新罗国?”

    “是的,我们退入新罗国,新罗与高句丽和百济向来为死敌,贞观十六年,高句丽与百济联盟勾结,共伐新罗,占新罗国城池十余座,国土数百里,此为不解之仇,当年战争爆发后,新罗国主遣使入我大唐,泣求陛下发兵援救,陛下这次东征檄文上的正面理由里便有这一条,即‘率其群凶之徒,屡侵新罗之地。新罗丧土,忧危日深,远请救援,行李相属’,舅父大人,新罗与咱们大唐有共同的敌人,可谓天然的盟友,我军退入新罗境内,同时遣使快马回唐,请沧海道行军大总管张亮派战船从大唐文登出港,绕百济沿海,入新罗金城港,咱们可从水路回到大唐,如此,陛下可免被追击之虞,咱们亦可全身而退,不伤根本,而高句丽,则也被咱们闹了个天翻地覆,此战已算不得败局矣,陛下回长安后,对门阀百官和天下士子百姓们也算有了交代。”

    李绩越听眼睛越亮,沉思半晌过后,点头道:“此计……可行!子正奇才,竟能想出如此出其不意的计策,老夫虽领军多年,却也自愧不如。”

    李素笑道:“这只是我临时想出来的主意,还多亏了这位公主殿下坦明了身份,咱们才有了可趁之机,看来是天意助我们,注定命不该绝……”

    李绩深深看了高灵贞一眼,深以为然。今日原本要开拔直击泉盖苏文的十五万大军,说是突袭,但其实风险仍然很大,一旦敌军反应过来,两万人面对十五万人的疯狂反扑,就算能够安然退去,也必将付出极大的伤亡。但是李素今日紧急更改了军令,反其道而行之,不直接击敌正面,反而掉头攻打敌国都城,泉盖苏文或许不在乎庆州城的得失,但是平壤都城的得失却容不得他不在乎,因为他是篡权奸臣,他的根基他的巢穴全在平壤,攻敌之所必救方是用兵之上策。

    “舅父大人,从时日上来算,咱们今日出兵往东,泉盖苏文大军的斥候比咱们晚一日左右探得我军动向,只要我们大张旗鼓,摆出兵指平壤的架势,泉盖苏文必然大急,挥军回援,我们两万兵马全是骑兵,来去如风,从庆州城到平壤,路上估摸耗费三日,而泉盖苏文却可能要耗费四到五日,如此,我们攻取平壤城的时间至少有两日,两日后,带泉盖苏文赶到平壤,咱们早已继续东行,进入新罗境内了,从时间上算,我们的时间很充裕,所以,我认为此计可行。”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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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逼得高灵贞坦承身份对李素来说是个既出乎意料又是意料之中的事。

    意料之中的是,李素早已猜到高灵贞的身份不简单,今日恰好证实了而已,出乎意料的是,没想到小小的高句丽国中,竟也和大唐的朝堂一样时时暗流涌动,国主高藏,实际掌权者泉盖苏文,安市城主杨万春,三股势力互相算计,勾心斗角,而眼前这位公主殿下身份虽然尊贵,但在整个棋局里,却只是一颗可怜的棋子,随时可以被弃掉,乱世之民,命不如狗,其实公主也不例外。

    再次仔细打量高灵贞,李素不由暗暗叹息。

    这本应是个聪明的女人,当间谍虽说有些粗糙,有时候难免表现得急躁了点,但她掩藏得算是不错了,若非今日情势紧急,她不小心露出了破绽,李素恐怕还真抓不到她的把柄,只可惜再聪明的人也无法做到旁观者清,如果她能冷静下来,放眼高句丽整盘棋局,她就会发现,她的存在其实并不重要,国主高藏可用她,也可弃她,或者说,将她派出来当刺客那一刻起,高藏便对她没有过指望,只当她已死了,至于被唐军活擒,留在唐国一个年轻权贵身边当侍女,随时可刺探唐军情报,对高藏来说则是意外的结果了。

    宫闱冷酷,帝王无情,父亲可以随时牺牲亲生女儿,女儿身份尊贵却不得不走上赌命的道路,幸运的是,直到目前为止,高灵贞活下来了。

    “公主殿下的意思是,你父王高藏欲在平壤城发起行动,趁泉盖苏文离京之时推翻他的统治,除掉他的爪牙,将原本属于高丽王的权力夺回来,是么?”

    高灵贞点头:“父王本是上一代高丽荣留王之侄,高句丽的王位本就属于父王,奸臣弄权,架空父王,夺权正是天经地义。”

    李素眼中露出谑意,笑道:“你父王被架空这些年,朝中军政大权被泉盖苏文把持,他能夺得回么?”

    高灵贞忽然冷笑:“父王有奋起之心,这些年暗中也没闲着,泉盖苏文弄权霸政,倒行逆施,朝中文武痛恨者无数,只要我父王登高一呼,定教江山改名换姓!”

    李素叹了口气,喃喃道:“本来我还对这位高藏王挺有信心的,听到如此狂妄自负的话后,我突然又没信心了,从古至今,自我感觉良好的家伙下场都不太妙呀……”

    喃喃自语的声音实在太大,高灵贞一字不落全听进耳中,俏脸不由一红,有些羞怒地道:“父王一定会成功的!”

    李素再次叹道:“权力被架空,人心隔肚皮,泉盖苏文手里此时还握着十五万大军,就算你父王在平壤起事成功,泉盖苏文随时能够挥军打回来,我实在不知道你这莫名其妙的自信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既不明,亦不觉厉……”

    高灵贞气得脸孔涨得通红,愤怒地瞪着李素,冷冷道:“李县公足下,我是高句丽公主,还请县公以礼相待,对我父王亦当如是。”

    李素瞥了她一眼,懒洋洋的表情忽然一变,露出虚伪的眼冒星星的崇拜状:“哇塞!你父王好好厉害噢!”

    高灵贞气得两眼发黑:“…………”

    随即李素神情一整,恢复了懒洋洋的模样:“好了,崇拜完了,咱们继续说正事,今日你隔着大营栅栏跟一个男子说了几句话,你在传递什么消息?”

    高灵贞对这个问题并不意外,事实上今日李素领着方老五和郑小楼杀气腾腾闯进来,她便意识到可能自己的行迹败露了。

    “我传了两个消息出去,第一,泉盖苏文十五万大军继续追击唐国皇帝所部,放弃收复庆州城,唐国大将军李绩及……泾阳县公李素决议率部突袭泉盖苏文后军,请父王抓紧时机起事,第二,……唐国攻城所用的会爆炸的器物,秘方仍在泾阳县公手中,暂时无法获取。”

    说完高灵贞面露赧然之色,垂头不语。

    李素一愣,接着笑了:“你父王看上我大唐的震天雷了?很厉害对不对?想不想要秘方?”

    高灵贞赫然抬头,惊讶而期待地道:“你愿意给我秘方?”

    李素皮笑肉不笑地道:“呵呵,你父王长得丑不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父王想得美……我大唐的战争利器,凭什么把秘方给你父王?他为大唐建设添砖加瓦了还是抛头颅洒狗血,咳,热血了?”

    高灵贞气得脸蛋红一阵白一阵,眼里喷着怒火愤愤瞪着李素,洁白的贝齿死死咬着下唇,仿佛将下唇当成了李素,咬得那么用力……

    “李县公,该交代的我都交代完了,我对天发誓这一次我说的全是实话,现在我仍是你的俘虏,要杀要剐,悉听尊便。”高灵贞恢复了冷漠的模样道。

    李素摸着下巴沉吟,久久不语,目光不停闪烁,不知在想着什么。

    “公主殿下,你父王若起事成功,愿为我大唐藩属国,从此永不叛唐么?”李素沉吟着问道。

    高灵贞一愣,接着目光露出喜意,此时此地,若有一股强援助她的父王夺回王权,正是雪中送炭,久旱逢霖,付出的代价不过是对唐国称臣而已,有何不可?反正高句丽国名义上一直都是中原王朝的藩属国,若父王能夺回王权,纵是称臣亦心甘情愿。

    “李县公的意思,莫非愿意出兵助我父王起事?”高灵贞努力压抑着欣喜,面容平静地问道。

    李素笑道:“确有这个念头,也要看你父王对我大唐忠不忠心,若我们帮完了你父王,你父王却恩将仇报,背后狠狠捅我们一刀,或是索性翻脸不认账,你说说我们冤不冤,拉你父王去见官恐怕他也不大乐意吧?”

    高灵贞马上直起身,神情肃然道:“我高灵贞对天盟誓,若唐国愿助我父王夺回王权,父王必尊唐国皇帝陛下为……”

    话没说完,李素笑着打断了她:“行了行了,渣男才动不动对天发毒誓呢,你怎么也有这爱好?再说你我心知肚明,发誓这种事呢,听听就好,白纸黑字的盟约都能说撕就撕,更何况空口白牙发的誓言,尤其是,这誓言还是你代你父王发的,可信度就更低了,咱们别说这些没用的废话,来点实际的……”

    高灵贞神情肃穆地道:“李县公请说。”

    李素想了想,道:“如果……我们这两万人突然改道奔袭平壤城,能不能劳烦你父王给我们开个门?”

    高灵贞杏眼圆睁,无比震惊地看着他,仿佛在看着一个疯子。

    “凭你们这区区两万人马,居然想突袭平壤?你简直……”

    李素朝她咧嘴一笑:“我简直是个疯子,对吧?”

    高灵贞没说话,可能想照顾李素的自尊心,不过她的表情已彻底出卖了她内心的真实想法。

    营帐外的嘈杂声越来越大,大军此时已集结完毕,准备开拔了。

    李素朝方老五道:“马上去一趟帅帐,告诉我舅父,就说大军暂停行动,事有变故,我随后便去向舅父解释。”

    方老五领命,急匆匆出帐离去。

    高灵贞一脸惊色看着他:“李县公,你真要……”

    李素点点头,笑得无比灿烂:“没错,我要做的,正是你在想的……”

    高灵贞仿佛今日才认识他一般,盯着他失神地喃喃道:“你果真疯了!”

    李素直视她的眼睛,缓缓道:“你以前不是很好奇为何大唐皇帝会给一个如此年轻的人爵封县公?我告诉你答案,不仅仅是因为我聪明,更重要的是,当情势到了要拼命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豁出命去,我的爵位,是用自己的性命挣来的,今日,亦是如此!”

    高灵贞忽然觉得很生气,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气什么,攥紧了拳头怒道:“你知不知道平壤城的守军有多少?”

    李素平静地道:“我知道,肯定比泉盖苏文的十五万大军少,平壤,其实几乎已是一座空城了,对不对?”

    高灵贞颓然一叹,心情十分复杂。此刻她也不知道领着这些敌国军队进攻自己国家的都城究竟是对还是错,李素不相信她的誓言,同样的,她也不敢相信唐军冒这么大的风险打进平壤纯粹是为了帮她的父王夺权。

    …………

    大营内准备开拔的唐军将士突然停了下来,很快,李绩带着几个亲卫骑马从庆州城内赶到大营,进了李素的营帐后也不等他们行礼,匆匆道:“子正为何暂停开拔?大军行止不可儿戏,你最好有充足的理由。”

    李素指了指旁边的高灵贞,笑道:“舅父大人,容外甥引见,这位,是高句丽国主高藏的三女,建安公主高灵贞。”

    李绩一愣,这才发现了旁边这位女子,皱眉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道:“此女老夫见过,她不是被你俘获的女刺客么?”

    “是刺客,但也是公主,今日方知她的身份……”李素扭头瞥了她一眼,道:“她倒是隐藏得深,这么久没漏过口风。”

    李绩哼道:“公主又如何?两国交战,指望老夫将公主待若上宾么?”

    李素朝他神秘地眨眨眼:“舅父大人,两国战与和,皆因利而趋,咱们在高句丽国中纵横,可以战,也可以和。”

    李绩愣了片刻,道:“子正的意思……”

    “如今的情势,咱们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与咱们交战的不是高句丽,而是泉盖苏文……”李素再次扭头望向高灵贞,道:“想必高句丽国主是不愿意与咱们大唐交战的,公主殿下,你说对吗?”

    李绩毕竟是久经战阵的老将,立马便福至心灵:“你的意思是,咱们与高句丽国主讲和,然后共同对付泉盖苏文?”

    高灵贞也是个聪明的女人,闻言立马道:“唐国英国公足下,我可代父王与贵国结盟,请贵国助我父王一臂之力,诛除高句丽国贼,若还权于我父王,我父王愿为唐国藩属,立誓永世不叛,违者天谴之!”

    李素哈哈一笑,道:“舅父大人,您看,咱们现在仍旧要与泉盖苏文交战,不过交战的性质却已变了,这叫什么?这叫‘清君侧’!师出大义之名,君王天子以礼定天下,以法治天下,今高句丽君权旁落,奸佞当道,我大唐以天可汗宗主国之名,见此君不君,臣不臣之逆国岂能袖手?”

    李绩眼睛一亮,道:“子正的意思是,咱们打进平壤城去,将城中附逆泉盖苏文的乱臣奸佞尽数诛杀,扶国主高藏夺权上位,高藏再以国主诏命正天下,令泉盖苏文不得不回军……”

    李素看了高灵贞一眼,笑道:“兵临平壤城下,若国主高藏愿为咱们打开城门最好,若不愿,咱们强攻进去,入敌国都城诛杀奸臣逆党之后,从容退去……”

    高灵贞忍不住道:“可是,李县公,若泉盖苏文领兵回转驰援,而你们已经退走,我父王岂不是……”

    李素笑道:“就算没有我们唐军,你父王不是照样准备起事么?我们只是顺便助他一臂之力,既然你父王有此谋算,想必事前已准备多年,平壤城内的朝臣应该被你父王暗中拉拢不少了吧?否则你父王应该没那胆子敢起事,至于泉盖苏文的十五万大军,他们皆是从平壤都城附近临时紧急调集的,其父母妻儿亲眷全在都城附近,你父王诏以王命,宣布泉盖苏文为叛逆,贵国将士投鼠忌器之下,这十五万人多半会内乱,嗯,你父王的赢面不小呀。”

    高灵贞想了想,神情犹疑不定,却也没再说话了。

    李绩捋须缓缓道:“子正此计,是否过于行险?从此地奔袭平壤城,平壤守军或许不多,但子正有没有想过,平壤是高句丽之腹地,若泉盖苏文领军回援,我们却逃无可逃,只能与泉盖苏文大军正面相抗,那时我军必陷全军覆没之绝地。”

    李素笑道:“并非绝地,我们奇袭平壤后,仍有后路可撤……”

    说着李素命郑小楼展开帐内地图,指着地图上的平壤城,道:“这是平壤,确实是高句丽之内陆,若往西撤则必遇泉盖苏文大军,我们不能与之正面相抗,必须避其锋芒,所以我们的退路不在西面,而是……继续往东!”

    李绩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不由吃了一惊:“新罗国?”

    “是的,我们退入新罗国,新罗与高句丽和百济向来为死敌,贞观十六年,高句丽与百济联盟勾结,共伐新罗,占新罗国城池十余座,国土数百里,此为不解之仇,当年战争爆发后,新罗国主遣使入我大唐,泣求陛下发兵援救,陛下这次东征檄文上的正面理由里便有这一条,即‘率其群凶之徒,屡侵新罗之地。新罗丧土,忧危日深,远请救援,行李相属’,舅父大人,新罗与咱们大唐有共同的敌人,可谓天然的盟友,我军退入新罗境内,同时遣使快马回唐,请沧海道行军大总管张亮派战船从大唐文登出港,绕百济沿海,入新罗金城港,咱们可从水路回到大唐,如此,陛下可免被追击之虞,咱们亦可全身而退,不伤根本,而高句丽,则也被咱们闹了个天翻地覆,此战已算不得败局矣,陛下回长安后,对门阀百官和天下士子百姓们也算有了交代。”

    李绩越听眼睛越亮,沉思半晌过后,点头道:“此计……可行!子正奇才,竟能想出如此出其不意的计策,老夫虽领军多年,却也自愧不如。”

    李素笑道:“这只是我临时想出来的主意,还多亏了这位公主殿下坦明了身份,咱们才有了可趁之机,看来是天意助我们,注定命不该绝……”

    李绩深深看了高灵贞一眼,深以为然。今日原本要开拔直击泉盖苏文的十五万大军,说是突袭,但其实风险仍然很大,一旦敌军反应过来,两万人面对十五万人的疯狂反扑,就算能够安然退去,也必将付出极大的伤亡。但是李素今日紧急更改了军令,反其道而行之,不直接击敌正面,反而掉头攻打敌国都城,泉盖苏文或许不在乎庆州城的得失,但是平壤都城的得失却容不得他不在乎,因为他是篡权奸臣,他的根基他的巢穴全在平壤,攻敌之所必救方是用兵之上策。

    “舅父大人,从时日上来算,咱们今日出兵往东,泉盖苏文大军的斥候比咱们晚一日左右探得我军动向,只要我们大张旗鼓,摆出兵指平壤的架势,泉盖苏文必然大急,挥军回援,我们两万兵马全是骑兵,来去如风,从庆州城到平壤,路上估摸耗费三日,而泉盖苏文却可能要耗费四到五日,如此,我们攻取平壤城的时间至少有两日,两日后,带泉盖苏文赶到平壤,咱们早已继续东行,进入新罗境内了,从时间上算,我们的时间很充裕,所以,我认为此计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