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圣传
作者:王远洋
正文
第1章 生死 第2章 瞬间 第3章 耳城 第4章 良马
第5章 鱼水 第6章 盗马 第7章 黑甲 第8章 迎战
第9章 决战 第10章 鸣金 第11章 犁铧 第12章 节奏
第13章 翻墙 第14章 三战 第15章 诱敌 第16章 犀利
第17章 旋风 第18章 卖主 第19章 军师 第20章 投诚
第21章 靠山 第22章 明镜 第23章 潜伏 第24章 蛮力
第25章 告密 第26章 凶吉 第27章 弱小 第28章 有毒
第29章 毁灭 第30章 逃避 第31章 殊途 第32章 秋毫
第33章 被俘 第34章 跟踪 第35章 胜者 第36章 集结
第37章 桃弹 第38章 回府 第39章 呛水 第40章 龌龊
第41章 余悸 第42章 火候 第43章 沙兵 第44章 亮剑
第45章 卷土 第46章 决战 第47章 解放 第48章 恕罪
第49章 遗患 第50章 败走 第51章 潜逃 第52章 夜会
第53章 霹雳 第54章 位置 第55章 指挥 第56章 戳穿
第57章 出卖 第58章 任职 第59章 重用 第60章 牺牲
第61章 成败 第62章 苍生 第63章 巧嘴 第64章 心脏
第65章 设宴 第66章 誓师 第67章 带刀 第68章 杀生
第69章 屠刀 第70章 三等 第71章 卸妆 第72章 贵贱
第73章 卦象 第74章 暗潮 第75章 物色 第76章 穿墙
第77章 出使 第78章 结盟 第79章 狐妖 第80章 心墙
第81章 会谈 第82章 恐慌 第83章 捉妖 第84章 同伙
第85章 签约 第86章 学道 第87章 请辞 第88章 磨蹭
第89章 启程 第90章 巨人 第91章 鸟蛋 第92章 神雕
第93章 功夫 第94章 神牛 第95章 围城 第96章 无赦
第97章 夸口 第98章 古国 第99章 领先 第100章 墙画
第101章 羽毛 第102章 集结 第103章 玄机 第104章 专攻
第105章 偷越 第106章 线索 第107章 出兵 第108章 红人
第109章 青州 第110章 跟踪 第111章 沉睡 第112章 接头
第113章 野猫 第114章 心眼 第115章 蓄势 第116章 谋划
第117章 狼星 第118章 为奸 第119章 神迹 第120章 幕后
第121章 拂尘 第122章 悬梁 第123章 飞侠 第124章 角色
第125章 关键 第126章 异常 第127章 打击 第128章 放线
第129章 厉害 第130章 首领 第131章 亲征 第132章 救援
第133章 奔驰 第134章 套绳 第135章 悍匪 第136章 希冀
第137章 跳舞 第138章 灵魂 第139章 示弱 第140章 学道
第141章 野鬼 第142章 青牛 第143章 法眼 第144章 陷害
第145章 铆劲 第146章 铜壶 第147章 响鞭 第148章 分食
第149章 目标 第150章 独享 第151章 风马 第152章 运气
第153章 心疑 第154章 鼠精 第155章 王子 第155章 王子
第156章 边防 第157章 无为 第158章 斗气 第159章 投缘
第160章 香火 第161章 出发 第162章 失礼 第163章 动身
第164章 读书 第165章 磨刀 第166章 鹰蛋 第167章 精变
第168章 鹿肉 第169章 脚步 第170章 施法 第171章 二神
第172章 花红 第173章 牛屎 第174章 捣蒜 第175章 血统
第176章 婚事 第177章 媒婆 第178章 使命 第179章 听凭
第180章 鸡血 第181章 驻扎 第182章 元凶 第183章 跑鸡
第184章 会玩 第185章 闲情 第186章 西夏 第187章 龙骨
第188章 异常 第189章 地气 第190章 叫停 第191章 金乌
第192章 地界 第193章 道长 第194章 将军 第195章 兵法
第196章 天罗 第197章 投诚 第198章 零件 第199章 奇葩
第200章 铜盆 第201章 干将 第202章 天堂 第203章 牛虻
第204章 安危 第205章 留守 第206章 冷豆 第207章 火眼
第208章 老大 第209章 黑点 第210章 守望 第211章 红草
第212章 功劳 第213章 怪石 第214章 城堡 第215章 活物
第216章 皇城 第216章 皇城 第217章 骆驼 第218章 受虐
第219章 肉末 第220章 承诺 第221章 穿越 第222章 自由
第223章 皇家 第224章 城堡 第225章 鸟窝 第226章 恐怖
第227章 黑暗 第228章 力量 第229章 大陆 第230章 高手
第230章 高手 第231章 行宫 第232章 新鞋 第233章 力士
第234章 沙枣 第234章 沙枣 第235章 快走 第236章 梭梭
第236章 梭梭 第237章 蝼蚁 第238章 甘泉 第239章 乐园
第240章 风沙 第241章 追查 第242章 判官 第243章 烤羊
第244章 老朽 第245章 灾殃 第246章 蟊贼 第247章 橘枳
第248章 匪类 第249章 尊荣 第250章 时辰 第251章 干粮
第252章 酒香 第253章 内战 第254章 起义 第255章 石版
第256章 沙王 第257章 生死 第258章 瞬间 第259章 耳城
第260章 良马 第261章 鱼水 第262章 盗马 第263章 黑甲
第264章 迎战 ` 第265章 决战 第266章 鸣金 第267章 犁铧
第268章 节奏 第269章 翻墙 第270章三战 第271章 诱敌
第272章 犀利 第273章 旋风 第274章 卖主 第275章 军师
第276章 投诚 第277章 靠山 第278章 明镜 第279章 潜伏
第280章 蛮力 第281章 告密 第282章 凶吉 第283章 弱小
第284章 有毒 第285章 毁灭 第286章 逃避 第287章 殊途
第288章 秋毫 第289章 被俘 第290章 跟踪 第291章 胜者
第292章 集结 第293章 桃弹 第294章 回府 第295章 呛水
第296章 龌龊 第297章 余悸 第298章 火候 第299章 沙兵
第300章 亮剑 第301章 卷土 第302章 决战 第303章 解放
第304章 恕罪 第305章 遗患 第306章 败走 第307章 潜逃
第308章 夜会 第309章 霹雳 第310章 位置 第311章 指挥
第312章 戳穿 第313章 出卖 第314章 任职 第315章 重用
第316章 牺牲 第317章 成败 第318章 苍生 第319章 巧嘴
第320章 心脏 第321章 设宴 第322章 誓师 第323章 带刀
第324章 杀生 第325章 屠刀 第326章 三等 第327章 卸妆
第328章 贵贱 第329章 卦象 第330章 首领 第331章 豹头
第332章 野心 第333章 军师 第334章 水城 第335章 覆没
正文 第1章 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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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荒年代过后不久,一支队伍经过高山、沙漠和城堡,到了一座玉面狐狸统治下的耳城,想要夺下耳城,以此为根据地,然后和西夏国国王分庭抗礼。

    于是,一场争夺西夏最高统治权的三国争斗开始了。

    这支队伍的领队是沙王,原来叫沙漠判官,后来自立为王,改称沙王。跟随他的军师,其实是道士,又是一个部族的王子。王子手下有一帮奇能异士。

    他们来到了战场,一场大战在即......

    沙王说:“今天亮明了观点,要勇敢往前冲。不管前面是什么,都不能退步,只要前进,不要后退。前进会生存,后退会死亡。这件事非同寻可,要和夏王干到底,就要准备忍耐,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萨父已经接受这个现实,他担心沙王会失败,于是说:“还是要谨慎,如今的人们,如果要他走正路,他们说啥都不肯,如果要他们走邪路,不用说,自己就主动贴上来,没有谁能保证绝对清白,有时候,人们的确不容易。”

    李单很想参加到萧生的队伍中,跟着萧生,然后跟着沙王,去攻打夏王,可惜,他担心萨父的安全,毕竟有知遇之恩,需要报答,更重要的,需要他加强村庄的安全,要保卫村庄,不能让村里人受伤。

    要是知道李单是沙王的人,夏王肯定要来围剿整个村庄,为了不连累无辜,还是要留在村里,不给夏王一些把柄,说老实话,只要夏王抓不住把柄,就没有围剿村庄的理由,如果滥杀无辜,恐怕会冷却不少百姓的心。

    凭夏王的作法,他会采取措施,如果知道村庄反对他,他会派来大军将整个村庄活埋,男女老幼,一个都不会放过,这样的屠杀和活埋已经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只要暴君在,就会有无数次。

    小小的一个村庄,在夏王眼里,可能就是一个马蜂窝,将马蜂窝一烧,烧个干干净净,啥都没有了,咋说都不会留下后遗症。

    看看外面太阳已经有一竿子高了,沙王请辞,萨父不敢阻拦,知道他们已经祭天,也有了力量,大家都很激动,毕竟这是对大家有好处的,都要去争取,不能把脖子放在砧板上,让暴君肆意宰割。

    与其被动地被夏王围剿,虽不成功,可那动作恶心,不如现在就主动进攻,不进攻,只能等死。进攻,就有活路,有希望获得幸福。人一死,完事皆空,死人不会说话,死人也不能为自己争取什么,死人没有喜怒哀乐,人死之前,就得有所动作,等到死的时候,才发现很多问题,有很多事没做,但到死亡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回头,做什么都晚了。

    萧生看出了李单的想法,他说:“不要担心,不久的将来,你肯定会看到沙王的胜利,会听到欢呼胜利的声音,多行不义必自毙,像夏王不得人心,将来肯定要受到人民的审判和处罚。”

    他说完这话,给人的感觉是他根本没有考虑到李单更深一层的意思。李单的目的是想报恩,对萨父肯定很在意,不想让他受牵连。幸亏沙王没有答应。

    萧生对萨父、李单说:“那么,我们就走了,多谢萨父、李单的照顾,为了不给你们添麻烦,我们先走一步,说不定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

    萨父、李单又说了一些客套话,不知道是不是言不由衷,不过,绝对是又惊又怕的状态。造反这事,可是株连九族的事,夏王从中原国啥都没学会,偏偏学会了整人,像这种整人的技术,学到了家,并且运用娴熟,无人能比。

    这时候,最大的受害人是西夏国的百姓,而最大的受益者是西夏国国王,还有听命于西夏王的臣子。当然,这个不包括像萨父这样的人。萨父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沙王以前要抢夺他女儿,并下了聘礼,他逆来顺受,敢怒不敢言,连半个不字都不敢说。不敢和土匪对着干,也不敢跟官府对着干,总之,谁都比他强,谁都喜欢抢他的东西。他在这里也算是一方土豪,可惜遇到强壮的,他也只好退让三分。特别是手里头没有多少兵,武器也不咋地,关键是没有信心。

    然后,他们又面临着一些问题,就是先到什么地方,既然造反,夏王肯定会很快就知道,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像这样的情况,他会很快知道消息的。

    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要注意建立根据地,划出一块地来,这块地易守难攻,不让西夏兵轻易占领。

    在沙漠腹地就很好,可惜不行,那里进出比较艰难,条件也艰苦,耗时耗力,不见得有好的效果。

    萧生比较熟悉草原的情形,但是,这里不完全是草原,沙漠那边是草原,然后是高山。

    要想保全性命,必须要借助山水的力量。但是,在没山没水的地方,只有想办法弄出一座城堡,这座城堡,可以成为一座保护自己,进攻敌人的最好的根据地。

    要是在旷野建立一座城,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成就的,不如夺取一座城,吃现成的,那要好得多,免得辛苦去筑城。

    萧生说:“时间不早了,我们要告辞,往前走,前方有没有城?地理位置怎样?”

    沙王说:“前面有,我对这里的情形比较熟悉,离这里五百里,是最近的位置,有一座城,名叫耳城,因其外形像人的耳朵而得名。我们要去那里吗?”

    “那好,我们就去那里?”萧生说,他想了想,问道:“那里有没有人守城?”

    “有,不多,全城有一万多兵,五万多百姓。”沙王说。

    “行,就去那里,我们有三万多兵马,攻下那座小城,如果敌兵投降,就是四万多兵马,再从百姓中招募一些,壮大我们的队伍。”萧生说。

    “嗯,不错,我们前往,不能耽搁了,今天是好日子,应该前往,能博个好彩头。”沙王说。

    “你也信这个?”萧生笑着问。

    “是啊。有些事不能不信。”沙王说。

    萧生不好说什么,要说信还是不信,都是一种信仰,无可厚非。

    他们商量好了之后,离开,然后带着众人前往耳城。

    天一前往,弘法也跟着,当然,那些骆驼是老伙计了,也要带着,毕竟还要穿越沙漠。可是,天一不想这样,他说:“前面还有没有沙漠?”

    沙王说:“没有了,过了耳城,就是丘陵,再过去,就是平原。”

    “那好,那就用不着骆驼了,可以把骆驼寄存在萨父这里了。等以后再来取,怎么样?”天一建议。

    “好,我对萨父说。”沙王说。

    沙王骑着马朝前跑,到了萨父面前,萨父刚转身,准备往回走,突然听到快马跑来,一看,是沙王,他很惊讶,以为他改变了主意,心里吃了一惊,连忙问道:“怎么了?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沙王看到他的表情,非常可笑,连忙说:“不要怕,我不是赖着不走,是有事找你。”

    说完这话,沙王再看看萨父,萨父的脸都白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2章 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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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父的脸变白了,沙王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他说:“生死就是一瞬间的事,难道你特别害怕吗?”

    萨父见他说到自己心里去了,但是,不能明说,否则,就麻烦了,更加惹人笑话,他说:“没有,我怕什么?你现在是沙王,不会和小民计较的,不知道你回来,是不是还在惦记老夫的姑娘?”

    “哪里,哪里,现在本王荣升为王,**佳丽,不在话下,哪里满足接一个老婆当压寨夫人?你的姑娘,慢慢地找个心上人吧,本王戎马倥惚,没有时间来迎娶,更重要的,本王做最重要的事,如果你家姑娘以后不管嫁给谁,本王只要活着,就会保护你家姑娘,谁敢欺负她,就先问问本王手中的刀答应不答应。”沙王说。

    “哎呀,老夫明白了,真是感人至深啊!有了沙王,不要夏王也罢。”萨父说。

    李单暗暗地扯了扯萨父的衣襟,萨父明白,他觉得说错了话,真是言多必失,要知道夏王安排的眼线在周围,只要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夏王都知道,现在竟然当着沙王的面,说夏王的坏话,那还了得?除非萨父不想活了,明目张胆地要跟着沙王打夏王,要是不是,那么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夏王,别弄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出来。

    “沙王,不好意思,老夫是老糊涂了,竟说错话。你要是让老夫做什么,就尽管吩咐吧,老夫能做到的,绝不推诿,一定尽力而为。”萨父说。

    他希望通过装糊涂,特别是装成老糊涂的样子,来蒙混过关,不清楚是不是真的,要想得到别人的信任,必须要做一些值得信任的事情出来。

    沙王来不及细说,心里还在惦记着大部队,特别是萧生和他的助手加勒他们,他们在朝前走,自己在这里和萨父磨嘴皮子,他有些急躁,就说:“村长,本王来这里,回来找你,没有什么事,就是想对你说,前方没有沙漠,天一道长他们带来的骆驼,需要交给你来代管,好生照看,以后他们回来再取,多谢!”

    沙王说完,眼睛看着别处,然后向萨父施礼,离开了这里。沙王刚走,就看见有人跑过来说:“村长,骆驼,骆驼,他们的骆驼没走,在路边吃草。”

    “老夫知道了,你去把他们都牵回来吧,好生看管,以后要完完全全地交换给人家,明白了吗?”萨父说。

    那人是村民,也是萨父家的家丁,顿时明白过来,赶紧说:“好吧,我清楚了,村长!”

    他说完,就策马跑去牵骆驼。这骆驼算是交代了,这些老伙计,在沙漠里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没有它们,人在沙漠必死无疑。

    萨父和李单带领众村民回到村里不提,再说沙王策马返回,撵上了队伍,这个王当得有意思,很像土匪,凡事都是亲自去做。不过,这样的事多做做有好处,不存在什么问题,毕竟还在创业阶段,要想摆架子,还没到火候。夏王现在喜欢摆谱,不过,他是在走下坡路,坡下的人看他,仍然很高,但是,每走一步,都不可能上升一个高度,只能是越走越低。

    越是喜欢摆谱的,越是内心空虚,越是内心空虚,越要向世人展示,自己的所谓强大。外表强大,内心空虚,照样不堪一击,早晚会被弱小的敌人吞灭。

    萧生看见沙王跑上来,说:“贫道以为你舍不得走,要和村长的姑娘成亲呢。”

    “道长想多了,没有想到会这样,村长很怕本王。本王就是和他女儿结婚,也不见得幸福,因为村长对本王心存芥蒂,不能这样下去,否则就很麻烦。”沙王说。

    他说完,赶紧住口,他最大的想法,就是要赶紧赶到耳城,他在旷野时间太久了,人们现在需要一个好地方。在沙漠,就是他的地盘,就像蓝天属于雄鹰,海洋属于大鱼一样,任何敌人进入沙漠,都要被沙海淹没,死无葬身之地,成为沙漠上的干尸,屹立千年。

    当然,人的生命长度是有限的,在有限的生命历程中,需要拓宽生命的宽度和厚度,只有这样,活着才有意义。

    他没有心思在萨拉婕身上了,虽然花了一些钱,送了一些聘礼,但是,钱就像沙漠里的沙一样,是流动的,流走了,还会来,不是固定不变的,钱在哪里,都无所谓,都是要让钱发挥作用。那些钱来自民间,也要用在民间,自己又用不了,为什么不把钱用在又需要的人身上呢?

    萧生看出他的心思,笑道:“走吧,大家都巴不得快点进城,好好休息休息。有了城墙的保护,大家会安心一些。”

    沙王点点头,说:“是的,本王也是这样想的,城墙最薄弱的环节是城门,那个地方要加强保卫,最好是在城门之内,再设立城门,将城门延长,或者建筑城中城,城中城里再修筑城,里里外外多做几层,那么,才能有效防御和进攻。”

    “说的有理,可是,那样的话,自己也不是很方便啊,再说,那样找一个非常大的地方,像耳城那样的小城,恐怕不利于修建多重城墙。”萧生说。

    他们一边走,一边说,队伍拖得很长,看到这群弟兄,沙王心里比较高兴,他说:“这样吧,我们去看了再说,有形的城墙能阻挡敌人前进的步伐,但是,世上没有攻不破的城墙,要想给敌人制造麻烦,自己首先不要怕麻烦,还有一点,就是自己首先要面临考验。”

    “沙王说的没错,很有道理,有形的墙容易攻破,无形的墙却非常难以攻破。”萧生说。

    沙王一听,糊涂了,什么是有形的墙,什么是无形的墙?

    这话听起来有些别扭。萧生知道他暂时不懂,也懒得说,继续往前走。沙王一直在琢磨这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很快就到了耳城,这么一个地方,恐怕兔子都不来屙屎吧?天底下,就一座孤零零的城,看起来平淡无奇,难道这里就是未来的根据地?

    碎石的地面,泛着明亮的光,是太阳的反射,令人头晕目眩。这样的地方,适合作战,战马践踏在上面,急促声特别响亮。大家骑在马上,三万人马,差不多有两万多匹战马,其他的都是善于行走的,在沙漠地带生存,练就了好的身体,不行的,都被淘汰,不复存在,留下来的,都是精华,这支精干的队伍,向着耳城挺进,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喜悦和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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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章 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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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伍们来到了耳城城下,奇怪的是,城门紧闭,但是城头上没有人,这可如何是好?真的让人不知其可,越是安静,越感到恐怖,这到底怎么回事?

    耳城死一般的寂静,越是安静,越有问题,但是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城墙是石头垒砌成的,石头与石头之间是粘土,粘土是被米汤弄湿的,然后用作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粘合剂,这种作法,很有意思,但是非常结实,看到这样的石头城墙,大家都有些望而却步,有些为难,不像在沙漠里驰骋,只要跑得快,就不会面临生存的压力,就会生活得很好。

    向平面发展,是可以的,向上面延伸,就存在问题,主要的问题是,看在马背上跳跃的人,能够攀上城墙吗?

    当然,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令人费解,名为耳城,为何看不出像耳朵?为什么取名叫耳城,令人惊讶。还有,要说不用攀登城墙就能进入的,不是别人,就是天一道长、萧生,他俩能进城,不用攀登,他们想进去,无论是多厚的城墙,都能进去。

    这次应该没问题,有问题的就是他们,不知道怎样才能进去。

    弘法悄悄地对天一说:“师父,这是要打仗吗?为什么没有敌人?”

    “不要说话,风暴来之前,往往是最安静的,小心,别说话,被敌人知道了就麻烦了。”天一警告弘法说。

    弘法一听,吓了一跳,不敢吱声了。师父说的话没有说错的,都是对的,这是经验,当然,对于没有经验的他来说,对师父只能仰望,不能了解全部。

    城墙用石头磊砌而成,石头与石头之间,长有青草,看来,很长时间没有人打理了。

    天一让大家安静,沙王看看萧生,萧生说:“道长道行非常深,非常了解敌情,现在大家都安静下来,看看情况再说吧,不知道城里面有什么?”

    沙王吩咐道:“诸将听令,大家原地休息。”

    大家纷纷放下武器,到处都是一片沉寂,大家不情愿,平时都是大动作,习惯成自然,现在突然静如处子,恐怕还有些不适应,不管怎样,命令如山倒,不听不得了,肯定要打乱仗,到处都是乱糟糟的,没有一个齐整肃静的时刻。

    这时候,城内发出了欢呼声,接着城门打开,从里面冲出来一位将军,看起来身材娇小,但是骑在高头大马上,就显得英姿飒爽,比较威风。

    那将军策马跑到天一跟前,问:“你是谁?来耳城干什么?”

    沙王一看,上前一步,仔细一瞧,问:“你是玉面狐狸?”

    那将军听了一愣,上下打量了一下,咯咯笑出声音来,那声音里带着冷冷的气,她没好气地问:“你是沙漠判官?”

    “是。原来是你在守耳城?”沙王问。

    “是的,怎么了,你不在沙漠好好呆着,想打本姑娘的主意吗?”狐狸问。

    “哪里,借我一个胆子,我也不敢,你是相当厉害的,方圆几千里之内,谁不知道?你在为夏王卖命吗?”

    “你们来耳城做什么?先回答我,我再告诉你我的事。”玉面狐狸说。

    她的话音一落,从身后抽出一把刀来,沙王吓了一跳,这狐狸要耍什么花招?真的要杀人了吗?

    正在迟疑间,那刀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刀又回到了来的地方,看来,玉面狐狸只是在吓唬人,不过,她的本事也十分了得,在这一带名气比较大,都知道她的性格很像男人,但外表上看是娇小柔弱,娇媚百生的,一不小心,就可能遇到她的毒手。

    沙王也不示弱,说:“实话告诉你,以前的判官已经不在了。这次来,就是想要夺取耳城,作为根据地。”

    “什么?你在开玩笑吧?判官不是你吗?你不是判官吗?难道你想造反不成?”狐狸问。

    “是的,以前我叫判官,现在我叫沙王。现在已经造反,早就听说耳城比较适合做根据地,就跑过来,还望狐狸行个方便,不要让本王为难。要是敢说一个不字,那就休怪本王不客气,一定要屠城,将耳城杀个片甲不留、血流成河。”沙王说。

    “你开什么玩笑?我想怎么样?你想进城也可以,不过,先要问问我的宝刀答应不答应。”狐狸说完,手里不知道从哪里又抓了一把宝刀,寒光闪闪,似乎要喝人的血。

    刀是要喝血的,正像宝剑,在中原国非常流行,可惜天一道长没有佩剑,也没有带刀。

    在这里,带刀是经常性的,没有刀,在这里就没有安全感,因为在旷野,野兽较多,野兽一般不主动攻击人,在闹饥荒的时候,野兽没有东西吃的时候,就要拿人开刀了,对于人,也是吃那些比较羸弱的人,强壮的,倒避而远之。

    玉面狐狸抽出了宝刀,她的兵纷纷举起武器。沙王不怕,也抽出宝刀,想和狐狸过招儿,当然,他的兄弟也不示弱,一见要打仗,纷纷来了精神。

    玉面狐狸心想,他们才来,肯定比价疲惫,要打就要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不清楚是不是这样,不能让对手占了便宜。

    萧生见他们要打,心想,学道之人,最好是平和,不要刀剑,不要流血,但是要制止,恐怕已经晚了一步。

    这时候,敌人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不像中原国的人那样打仗,玉面狐狸他们竟然挥舞着大刀向人群砍过来。

    沙王突然收了宝刀,对狐狸说:“且慢,本王有话说!”

    “还不是判官吗?还张口闭口地乱叫本王,你是谁的王呢?”狐狸十分不服气。

    玉面狐狸说着话,一刀砍过来,沙王躲开,玉面狐狸砍了空,将刀往上一挑,沙王还是跳开,狐狸不服气,一个鲤鱼打挺,在空中转了一圈,然后稳当当地落在马鞍里,手起刀落,寒光一闪,朝着沙王的后脖子压下来。

    沙王将马肚子一夹,这匹老伙计非常懂事,说起来老,实际上才三岁,正是不怕虎的年龄,它肚子被夹,立马懂得了主人的意思,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前一窜,竟然矮了许多,马肚子几乎贴在地面,迅速抛开,那马竟然练出了这等本事,十分了得!

    沙王又躲过了这一刀,狐狸非常狡猾,她从马背上翻身跳下,快跑几步,像燕子一般,轻轻掠过地面,手里拿着寒光闪闪的刀,直接跟在战马后面,手里举起宝刀,看准了,向马屁股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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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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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看见了,惊叫起来:“沙王,小心!”

    沙王知道后面有一股风吹来,非常迅猛,他反其道而行之,让他的宝马腾空而起,从肚子紧紧伏于地,到宝马跳起来,那动作之迅速,在一眨眼间完成,这真是西域良马,快马!

    玉面狐狸没有劈到沙王,气急败坏地大骂:“蟊贼!哪里跑!”

    沙王不做理会,知道狐狸已经下马步行,他策马回转,冲着狐狸跑过来,她一看,哈哈大笑:“好啊,原来要送上门来,接招!”

    玉面狐狸没想到会得来全不费工夫,她将刀在空中划拉两下,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拿对方开刀了。谁知她的如意算盘已经打错了,再打已经没有意思。

    沙王没有朝前走,他而是将马往旁边一转,从怀里掏出一根套绳,在空中挥舞甩了几圈,然后看准了向玉面狐狸扔过去。

    玉面狐狸发现有一条蛇一样的东西朝她飞来,心想,坏了,这是套马绳,赶紧逃,否则来不及了。

    说时迟那时快,那绳子从沙王那里飞出来,玉面狐狸看得真切,她毫不示弱,打了一声口哨,她的坐骑马上飞来,刚好挡住了绳套,没想到绳套结结实实地套住了马脖子,那沙王见状,高兴坏了,没有了马,等于玉面狐狸没有了脚,可以好好地收拾她了。

    沙王来不及细想,收紧了绳子,那沙王臂力挺大,三下五去二,绳子立刻像蟒蛇一样缠绕在沙王的手臂上,沙王迅速拉紧了绳子,没想到绳子飞了。

    眼看绳索套住了马头,却使不上力,自己的宝马已经窜了过去,刚才的劲儿用过了头,那绳子断了不成?

    实际上不是,是那玉面狐狸见势不妙,宝马被套,自己就没有了脚,不是等着人家来踹吗?想到就要干,她手起刀落,将绳索砍断,沙王的绳子没用,接着马的力气,他一下子冲过去了。

    玉面狐狸见他跑过了,赶紧纵身一跳,翻身上了骏马,然后策马去追,沙王看到后面来人在追,冷笑道:“自不量力,刚才不是本王的马太用力,怎么也要把你砍为两段,哪里轮到你过来撒野!”

    他又将马噱头一拉,那马很懂事,赶紧后撤,谁知道玉面狐狸并不恋战,她将宝刀一举,说:“弟兄们,回城!”

    大家一听,呼啦一声,将狐狸保卫起来,像潮水一般涌来,阻断了沙王的追击,沙王也举起了宝刀说:“停!”

    他一声令下,全部人马戛然而止,没有继续追击,看看沙王,他哈哈大笑道:“鼠类小人,还敢和本王过招,真是自不量力啊!安营扎寨,明天再战!”

    他下了命令,大家依照命令而行。

    萧生十分佩服沙王,他还真厉害,和狐狸过招,没有多久,竟然把狐狸打得落花流水。

    这里安排扎营,暂且不提,再说狐狸带人进了耳城,将大门紧闭。

    耳城的大城门轰隆隆地关山,恢复了平静,再也听不到声音,就像湖面开始非常平静,里面投进了石子,激起了涟漪,涟漪一圈圈地荡开去,没过多久,又恢复了平静,跟没有石子激起波浪一样。

    萧生点头,天一摇头,萧生不懂,不好现在就问,只有等扎营后,到了中军帐之后,萧生才悄声问天一:“师父,为什么打胜了仗,你却摇头,几乎所有人都点头称赞,觉得沙王神勇,你却在摇头,究竟是谁优秀,谁做的更好?”

    “不要下结论下得太早了,这个狐狸狡猾,没有认输,这是缓兵之计,要小心。不信,你可以现在进城去看看,为师已经看到了她的心,根本不是真输,是诈降,今晚要加强戒备,不要被她乘虚而入。因为骄兵必败,你把这个道理讲给沙王听,告诉他要冷静,不要被假象所迷惑,也不要骄傲,否则就要中计了。”天一说。

    他的冷静是有名的,他说了这话,沙王不以为然,他说:“不用提醒,本王是男人,那玉面狐狸是一介女流,不足挂齿,今晚好好休息,明天等她来打,或者今晚来偷袭,一定叫她有来无回,死无葬身之地。”

    他说了这话,天一笑着摆脑袋,觉得沙王太自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小子可能没吃到亏。

    当晚,大家埋锅做饭,当然,离耳城有十里地的距离,这是萧生安排的,既然是军师,就要尽到军师的职责,不能让军师白当,他说的话,沙王当然买账,关键是他的背后是加勒,有了加勒,别说一座耳城,就是整个西夏,都不在话下,因此他很放心,只要让加勒呆在军营里,就能保证没事,所向披靡。

    当然,加勒也不可能听沙王的,只有拐个弯,要想达到目的,还必须要用到萧生,萧生聪明自不必说,可是论打,还是加勒要狠一些。

    左右文武,都齐全了,沙王确保没有问题。可以吃得香、睡得稳,一点问题都没有。

    夜幕降临,大家都要睡觉,沙王对萧生说:“军师,道长,你看这灯火忽明忽暗,是什么征兆?”

    萧生说:“可能今晚那个狐狸会来偷袭,要小心准备,不要被她钻了空子。”

    “道长,不用担心,这只母狐狸再狡猾,也没有猎人厉害,就让她来偷袭,本王呢,就等她来,只怕她不来。”沙王说。

    沙王很骄傲和自负,当然,玉面狐狸会不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来偷袭呢?这个事还真的不知道。

    看到灯火忽明忽暗,萧生猜测必然有异变,但不敢肯定,他就去找天一,天一说:“你是看到灯火的变化,就想到今晚有事对吧?”

    “是的,不过,徒儿还不敢确定,还请师父明示。”萧生说。

    加勒跟在后面,见到弘法,弘法知道兵临城下,是十分危险的,可是,跟着天一道长总能化险为夷,没有一点问题。

    但是,总有离开师父的时候,比如如厕的时候,师父就不能保护,可是在军营中,总是有敌人在盯着,说不定啥时候就有一支队伍跑出来,要向他进攻,或者袭击,总之,是要让他死于非命,可是他的命很是强盛,竟然就像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看起来,非常健壮,也毫无忧虑可言。

    加勒更不用说,自己有大力气,加上金乌的帮助,真是如虎添翼,这样的人,走遍整个天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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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章 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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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担心有事,可又不能不管,对于弘法来说,天一就是他的天,天一就是他的地,没有了师父,就没有了他。他和他师父的关系,就像鱼和水的关系。就说:“好吧,你跟着为师,就是天塌下来,也有为师替你顶着,不要害怕。”

    萧生说:“师父,与其被动受偷袭,不如主动去看,看那个玉面狐狸怎样?到底长了几个脑袋?有多大的本事。”

    “不要这样,这个狐狸不是简单的人物,她不是真的败走,是诈降,里面有问题。如果你想知道真相,不如前往探个究竟。”天一说。

    他们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然后,萧生说:“那好,师父如果有空,我们去走一遭,说不定能发现一些秘密。”

    天一点点头,说:“萧生,你已经出师,这点小事,你一个人去吧,不过,可以让加勒作为外应。进去后,不可恋战,快去快回,不要迟疑。”

    萧生很想尝试,到底能否穿透这么厚的城墙?以前只是穿透毡房,这是一个新的考验,要是能穿过,证明还是可以的,要是不行,那就麻烦了,不清楚是否能活着回来,不过,有了加勒,应该没问题。

    萧生说:“时间不早,师父,萧生就去了。”

    天一双眼闭上,点点头,没有说话,意思是默许了,其实,年轻人多闯闯,有好处。流血流汗,无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不用呆在温室里,风雨不侵,不见得是好事。

    在某些时候,还是需要多锻炼锻炼,只有多锻炼,才能成长。他离开了营帐,前往耳城。

    加勒跟在后边。

    加勒说:“殿下。”

    萧生赶紧看看周围,没有人跟着,他小声说:“小心,不要暴露,要知道,在这里,我们要处处小心,沙王也是西夏人,我们帮他,他没话可说,不做计较,一旦功成名就,他成了好事,肯定会拿我们开刀的。不过是中原国还是弯刀族,或者是西夏,都是一样的,我们争取打乱并且破坏这个规律。”

    加勒吐了吐舌头,调皮地说:“要是他们都知道了你是王子,恐怕西夏要乱成一锅粥了,我们刚好可以趁火打劫,一举将西夏夺取了,看夏王还敢猖狂不。”

    “道理是这样的,可惜不能这样去做,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但是,有能力还不行,还要加上道义,没有道义,等于是不义之举,不义之师,为人所不齿。”萧生说。

    这个时候,他们看看月亮已经躲进了云层,厚厚的云层遮挡住了月亮,看东西都不真切,这个时候作案是最好的时刻。

    加勒说:“前面就是城墙。殿下,你进去,我在空中保护你。”

    萧生点点头,对加勒的本事的认识,更加加深了一步。

    加勒看看萧生,萧生有些疑惑,要知道,这次穿透城墙是一种挑战,是一种考验,看平时自己练得怎么样了。

    如果练得好,钻进去不成问题,如果没有练,或者练得不好,卡在城墙里面倒还是出丑的。

    想来想去,萧生决定闯一闯,况且现在不是国王,不是万金之躯,没有那么金贵,就不必太在意。要知道,多磨砺,就会放出光芒。就像钻石在地下,经过挤压,经过磨砺,才能发出璀璨的光芒来。

    加勒问:“殿下,你试试吧,不行,就对我招招手,我马上下来。”

    “好,我试试。”萧生说。

    他开始运气,达到忘我的境地,加勒担心影响他,就跑开了,然后让金乌变成翅膀,他飞到了天上。

    这时候,月亮从云层里出来,加勒看着萧生,非常清楚,现在的耳城,死寂一片,不像是刚才打过仗一般。

    加勒忘了自己,运了气,将自己想象成一只蚂蚁,对他来说,墙砖与墙砖之间的缝隙,是无限大的,足够在里面骑马奔跑。

    果然,萧生不知不觉就钻透了几层城墙,进入到内城,这样的城中城,非常隐蔽,就像一座巨大的隐蔽工程。

    加勒在夜空中飞,特别舒服,金乌说:“你别顾自己舒服了,也要顾及一下我的感受。”

    “你是什么感受?”加勒问。

    “我想要吃鸟蛋。”金乌说。

    “好,你的要求不高,不过,你看看,殿下都进城了,我要去帮他。”加勒说。

    “你可真好玩,你干嘛让王子那么辛苦地去钻墙呢,不如我变成大鹏,让殿下坐在我背上,我带你们进城。”金乌说。

    “那样不好,殿下抱着的目的是去试试自己的功力,没说要坐大鹏进城。这事还是要征求他本人的意见,凭我多年的了解,他是不情愿图省事的,免得他到时候没有什么值得记忆的东西。他就要在年轻的时候多做点事,多经历一些,多长点见识,等到老的时候,就不会徒留遗憾了。”加勒说。

    “嘘——别说话了,你看看,殿下已经进城了。”金乌说。

    加勒往下一看,果然,借着皎洁的月光,发现萧生进入内城,于是加勒开始往下降落。

    萧生从厚厚的城墙里出来,然后看到了内城,他不敢立马出现在路上,而是躲在一块大石头雕琢成的神兽旁边,不知道这城里人崇拜什么神兽,看那造型,不像是狐狸,也不像狼或者老虎,看不出来是什么怪物。

    既然是怪物,就不用理会,不过,躲在石头后面,相对是比较安全的,因为街上过来了一些人,看得出来,是安排守夜巡逻的士兵。

    看来,狐狸没有夜袭的计划,可是,为什么没有一点动静呢?按说这个时候,是最敏感的时候,这个时候出去偷袭,是天赐良机。有了这座城,进退自如,出去可以攻打,进来可以保护,要是沙王发动强攻,恐怕会造成较大的牺牲,那可不是好玩的。

    萧生看看他们巡逻队伍只有二十人,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么大的城,只有二十人巡逻?

    正在猜想的时候,那队伍已经走过去,隔着一个人,举着一个火把,这样明亮的夜晚,举火把显然多余,不过,这是制度,必须遵守。如果安排在白天巡逻,可以不举火把,但是,在晚上,必须要保证巡逻士兵有火把举着,不一定仅仅是要照亮自己脚前的路,更重要的,是给别人以警告,城中警卫队在此,威严不容侵犯,闲杂人等,赶紧躲开,否则,后果自负。

    这是祖制,以前就是这样做的,到现在还是,规矩一旦形成,想要改变,不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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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章 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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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逻队刚过去,又来了一支队伍,人数也不多。很是奇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防盗马贼吗?就是偷了马,怎样从这耳城里冲出去呢?难不成要背着被盗的马翻墙出去吗?

    很显然,盗马贼有进无出,人进来容易,出去就会迷失方向,有这些层层城墙的阻挡,加上不停地有队伍出来巡逻,翻越不了城墙,或者被巡逻的抓住,都能让计划失败。

    萧生看看这一队士兵巡逻过去,天上的加勒也替他暗暗地捏了一把汗,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殿下具有的超能力,其实就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让他无法控制住自己的钻墙的冲动。

    他又运用体内之气,像蝼蚁那样,钻进了厚厚的城墙,到底有几层城墙,他不清楚,不过在天上的加勒倒紧张起来。

    刚才还好好的,现在突然看不到萧生,难道说是人间蒸发了吗?这可不是好玩的,自己负有使命,为什么刚刚眨了一下眼,人就消失了呢?

    加勒问金乌:“你看到了吗?”

    “看到啥了?”金乌不解地问。

    “殿下呢?”

    “他不是在那里吗?”金乌说。

    加勒借着月光往下一瞅,可不是,正在外面,这个王子,嫌钻墙钻一次不过瘾,还钻一次!

    殿下站在城墙外面,这才好!不用东躲西藏的,晓得这样,不如就在墙内钻来钻去的,倒要好得多,何必还怕什么巡逻的兵呢?

    萧生又钻进了城,这些重重的城墙,阻挡不了他的步伐,看来,设计这么复杂的,这么多层数的城墙,对大多数人来说有用,但对级个别人来说没用。

    萧生进了城,突然看到不少火把,他非常吃惊,这是怎么回事?竟然会这样!月亮够亮,还嫌亮度不够,增加了火把,这要是干什么去?难道真的要偷袭?

    果然,他们都不说话,马蹄上都缠裹了厚厚的麻布。马身上的铃铛也去掉了,听不到声音,举着的火把明亮,照着士兵们的脸,奇怪得很,竟然没有首领!

    原来,玉面狐狸已经悄悄安排下去,晚上子时偷袭城外营寨。

    在萧生和天一对话的时候,他们已经安排好了,只等时辰一到,就开始行动。

    约好的时辰到了,大家都按照以前交代好的,纷纷起来,集中赶到城内小广场,偷袭的队伍人数大概有五千快马,这样是足够的。多了不行,相互配合不到位,反而是个累赘,没有偷袭到敌人,自己反倒相互要践踏了不少。

    正在这个时候,城门打开,加勒在天上看着,差不多开了九道城门,这些薄弱的地方,加大了保护力度,外地看到这种情况,只能望城兴叹,根本没有办法,惟一的办法就是围城,将城团团包围,只要有足够的粮草,外围有吃的,里面没吃的,那就麻烦,时间不久,城内必乱,甚至有吃人的事发生。

    但是,玉面狐狸好像异常狡猾,她在城内储存了足够的粮食,吃个两三年没问题,问题是围城的人,反倒自己乱了,因为,狐狸总是非常狡猾地出现在他们的军营中,到处搞一些小动作,让城外的敌营也不消停。

    这次偷袭,玉面狐狸没有出面,而是让她的手下,冷血郎带队。冷血郎手段毒辣,善于夜行,就像野狼中的头狼一样厉害。

    他不说话,只是以身作则,身先士卒,他周围的一帮人都盯着他看,他做什么,其他人就做什么,总之是让行动说话,他的话语就是杀,杀,杀,总之就像一匹疯狂的狼,到处乱咬。看得出来,要想制服他,还必须要有豹子或者老虎一样的威力,力气比他大,比他凶狠才行,否则,只能甘败下风。

    他带领五千人马悄悄出城,每出一道城门,守门人就开门,等他们走过,马上关门,奇怪得很,连城门关上的声音都没有,看来,玉面狐狸不喜欢吱吱哑哑的声音,也不喜欢轰隆隆的声音,总之,就是要让这座城里最好都是安静的声音,最好是都不要发声,静悄悄地才好。

    玉面狐狸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她果然做到了,让城门没有声音,甚至连人咳嗽的声音都没有。

    咳嗽的士兵都不要,要的都是健康的。玉面狐狸不知道统治这座城统治了多少年,凡城内新出生的婴儿,只要发现有一点问题,马上就喂狼,或者抛弃到山谷中。

    不知道经历过多少代,现在的耳城的男人基本上都是身强力壮的,没有疾病,走起路来一点咳嗽都没有。

    他们出城,跟着冷血郎,冷血郎不说话,出了城开始狂奔。

    加勒说:“看,底下有动静了。他们出动了。”

    金乌说:“小菜一碟,不过,沙王要小心了,这带头的可不是什么好鸟,你看他那一身盔甲,全是黑色的,就像死神一样,手里拿着斧头,明晃晃的,不是要剁人头就像切瓜一样吗?”

    “也是,我们现在做什么,是要下去帮忙吗?要不然,沙王怎么办?”加勒说。

    “用不着,可以采取一个方法,让他们两边都不能相顾。偷袭不成,只有返回。”金乌说。

    “什么方法?快说!”加勒着急地问。

    “我们在城里闹出动静来,让他们退回来,这样就不会偷袭沙王营寨了。”金乌说。

    “这个方法挺好,那么,我们下去对殿下说吧。”加勒说。

    “慢着,看看殿下是什么意见,估计他够聪明,可以想到,也会办到,既然这次是考验他,那么,我们就别害他,让他多锻炼一下吧。”金乌说。

    萧生果然和金乌他们不谋而合,他看到他们一行出了城,然后重新钻进了城墙,找到一个地方,发现那里有一座孤零零的房屋,像是祭祀用的,不知道是谁家的祠堂,他想,祠堂是公共场所,应该对周围没有影响。

    萧生进去后,发现里面关了不少的马,心想,要是把马给偷出来,将马赶走,然后一把火烧了祠堂,就能替沙王解围。

    想到这里,萧生跑到祠堂里面,发现里面有香火,还有一些马在马厩里吃草,非常奇怪,怎么会把马放在马厩里呢?

    萧生刚准备去拿油灯,突然听到有人在咳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吓了萧生一大跳,幸亏有人咳嗽,要不然,就会出人命了,那可不好。看来是看守祠堂的人,或者是喂马的人,谁知道呢,不过还是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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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章 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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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听到有人咳嗽,吓了一跳,五千人的队伍中没有人咳嗽,原来咳嗽的都在家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老弱病残都在家里,看来,狐狸很聪明,在家里的人不少,在人数上占有一定的优势,这是好事。

    再说,萧生不想伤及无辜,那穿黑盔甲的家伙看来很厉害,这时候已经快到沙王的营寨了,不抓紧时间,看来是不行的,想到这里,萧生赶紧循着声音去看,发现在昏黄的灯光下,有一位老人斜靠在榻沿上喘气,看来是上气不接下气了。

    这人危险,萧生钻墙进去,可是,怎么把他弄出来呢?哎呀,真笨,干嘛不让他走大门呢?不过,话说回来,穿墙术不是所有人都会的,只有少部分人才会。

    这时候,有人说:“小子,你来干什么?”

    萧生吓一跳,赶紧说:“我来阻止一场屠杀。”

    “你是谁?”萧生问,连忙四处查看,发现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老人,老人在咳嗽,说一句咳嗽两声,让人害怕,不过,萧生立马恢复平静,机警地问他。

    “我是一个快死的人,你要阻止屠杀,凭什么?有些事不是凭想象的。”

    “哎呀,老人家,实不相瞒,我是来阻止屠杀的,你不知道吗,刽子手已经出城了。”萧生着急地说。

    “这个我知道,你想做什么?”老人说。

    萧生来不及问他是怎么知道的,要知道,他们出城是没有一点动静的,也可能老人瞌睡小,没有睡着,跑出来看到了也说不定。

    “我想烧了这祠堂,然后让五千兵马撤退。”萧生说。

    “我明白了,好,你烧吧,不过,老夫认为,不要烧祠堂,这祠堂是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比老夫的岁数都大,要是烧了,等于是烧了老夫的脑子,所有的美好的记忆都烧没了,你还是不要烧吧。”老人说。

    “要是不烧祠堂,那五千人马就不会撤军,城外的人就要遭殃,祠堂跟人命比起来,人命还是重要些,祠堂是死的,烧毁了可以重建,人死不能复生,孰轻孰重,还是要认真考虑考虑的。”萧生说。

    “来不及考虑了,快,要烧就烧吧,要想烧得快,就烧马厩,那里草料堆成山,玉面狐狸非常狡猾,早就准备好了草料,准备持久战的。现在一把火烧了,足以动其根本。”老人说。

    萧生一听,觉得有理,这老人,看来非常有智慧,说起来是军师,其实要多想想攻城的策略,尽量减少伤亡、减少流血,尽量做到兵不血刃,就取下该城,那才是奇才。

    老人抖抖索索地站起来,说:“老夫离开这里,你想烧就烧吧,老夫无力阻拦,只是在烧之前,老夫要离开祠堂,这祠堂,老夫已经看够了,也该烧了。烧吧,烧吧,希望火烧得更旺一些吧!”

    萧生说:“不用了,我不烧祠堂了,老人家,您继续住在这里,我去烧马厩,你的意见很好!”

    “那简直太好了!”老人说,像个小孩子,两眼放光。

    萧生来不及说什么,跑出去,没有走大门,老人当时就傻在了那里,没有说话,嘴巴合不拢。

    萧生穿墙出去,结果发现没有灯火,正在迟疑间,发现了在马槽旁边有一盏油灯,他将油灯取下来,看看马厩里没有一匹马,心中大喜,心想,还是自己聪明,刚才把马都赶出去了。

    要知道,盗马贼的名声不好听,可是,盗马贼也没办法,在现在,不偷盗,就没办法活命,只有偷盗,才能保证有钱,才能活命,要是人人都安居乐业,何必要背着坏名声、担惊受怕地东躲西藏,见不得阳光呢?

    萧生心中大喜,将油灯连油一起,往草料上一泼,那火腾一下起来,越少越旺,然后,萧生将马厩和祠堂中间的易燃物挪开,避免让火蔓延到祠堂那里,否则那老人一地葬身火海。

    火越烧越大,萧生进了屋,听着外面烧得哔哔啵啵的,火光也是冲天,照亮了窗户,真是熊熊大火啊,太壮观了!那天上的月亮再亮,也没有这火光亮,在火光面前,月亮黯然失色。

    萧生说:“老人家,我先走一步了。这里如果有危险,你就出来吧。不过,我估计没有事。”

    老人不说话,只是点头而已,他对萧生,真是另眼相看,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总之,觉得萧生不是人,一定是天神下凡,要不然,怎么会穿墙而入呢?

    再说,萧生的穿着刚好是道士模样,一般来说,得道的道士,都有着非常大的能力,有了这能力,就是天下无敌。能进入耳城九层城墙的人,不惊动看门人,纹丝不动的,甚至连一丝风都不惊动的,不是人间高手,就是人间奇葩。

    而萧生占全了这两者,真是奇妙!

    萧生离开了耳城,对他来说,离开耳城,就像离开自己的毡房一样简单,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从开始的担心,到现在的自然,只要经历过一次,下一次就有了经验,只要有了这一次的体验,下一次就会轻车熟路。

    再说加勒在天上往下看,只见那火苗往上窜,火光中飘舞着火灰和柴草碎屑,在空中翻滚,不一会儿,整座城都沸腾起来,大呼小叫的,盆子、锣鼓家伙还有一些能发出声音的,包括一些人的喊叫声,孩子的哭闹声,以及救火官兵的吵闹声,都夹在一起,这马厩非常大,合城的战马都在这里,马厩里堆放的草料,俨然就是一片巨大的草料场。

    这火烧起来,真是没完没了,不是一下就能控制的。玉面狐狸非常喜欢安静,听说草料场走了水,非常震惊。

    连忙问:“是否发现敌人来攻打?”

    狐狸心里有鬼,知道自己已经派人出去偷袭沙王的营寨,自己却贼喊捉贼,故意问有没有敌军来偷袭,有人报告说:“人多嘴杂,分不清是自己人还是敌人,都裹挟在一起了。”

    “宁愿相信有,也不要不相信无。现在的敌人非常狡猾,白天的时候已经和沙王交了手,知道这个沙王,就是以前的判官,非常狡猾,夏王派人来,抓他抓了好多次,抓得次数不计其数,硬是拿他没有办法,这时候正是敌兵进犯我们的时候,一定要将其捉拿,来一个瓮中捉鳖!走,我去看看!”玉面狐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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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章 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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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面狐狸知道已经来了敌人,抱着信其有的态度来迎战。另一方面,立即下令,在城头鸣金收兵,让冷血郎率部返回,不得迟延。

    当晚,城头顿时鸣金,不远处,冷血郎接到报告,说敌人偷袭耳城,冷血郎拉紧马缰绳,掉头返回,后面跟着的骑兵也一看,头儿勒马返回,肯定是家里出了大事,要不然,不会在这么晚的时候,突然叫收兵。幸好没有走远,还能听到声音。

    冷血郎返回了耳城,萧生这时候正好在城墙边上,看到一群黑压压的人策马返回,就知道这一计凑了效,于是对天上打了个招呼,返回了大本营。

    加勒十分佩服萧生,一见面就说:“殿下真是厉害!”

    刚说了这一句,发觉有点问题,连忙说:“道长,不好意思,老是犯错误,看道长的装扮,很像弯刀族的王子殿下。”

    “不是,那个王子殿下到中原国学习语言去了,贫道虽然和他长得很像,但是出身不同,将来的结果也不同。”萧生说。

    他真的佩服自己的口才,能够灵活多变,见风使舵,在西夏人面前,还是要小心,否则就麻烦,可能成为众矢之的,那就算歇了菜了。

    耳城失火,让沙王惊醒,他还沉寂在白天的喜悦当中,晚上又来了一个喜讯,真是双喜临门啊!

    亲者痛仇者快,是一般人的想法,在交战双方看来,还是敌弱我强才好,在战场上,敌人死了,就是我赢了,没有怜悯,没有同情,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古今一理。

    沙王说:“这火烧得好!不知道是谁放的?”

    萧生说:“这是天意,不知道是谁放的火。我一直和天一道长在研习道法,突然听到外边在说,城内失火了,老远都看得到,还有不少人出城来打水。”

    “哎呀,这真是天赐良机啊,我们应该趁火打劫的,现在就去攻打,真是好机会。”沙王说。

    “不用,估计是草料场失火,如果城内没了草料,战马就没有吃的,战马没吃的,就没办法打仗。”萧生说。

    “道长的意思是,城内没有粮草,日久必然会乱,对不对?”沙王说。

    “对,何必这时候趁火打劫呢,贫道认为,狐狸就希望你去打劫,她可能正在张网以待,等王去钻口袋呢。”萧生说。

    萧生说完,沙王才恍然大悟,说:“是啊,那个狐狸,非常狡猾,知道城内出事了,肯定比平时更加小心,越是这时候,越要加强戒备,另外,还要预防狗急跳墙。”

    “看来,道长懂得不少啊!不是道长提醒,差点又上了狐狸的当,真是,要将对方想一想,不能光顾着自己的痛快,不管别人痛苦啊!”沙王说。

    天一还没睡,慢慢走过来,沙王赶紧上前,邀请天一道长入座。坐定后,沙王说:“不好意思,惊动了道长,这么晚了,本王难以压抑内心的狂喜,激动得睡不着。”

    “不要狂喜,要知道,在有的地方,你需要好好地想想,怎么打好下一仗。”天一说。

    “是啊!最紧要的是要预防他们反扑,在城内失火之后,他们肯定不会在城里坐以待毙,他们要出来,要攻打我们。这就叫狗急跳墙,不得不防!”沙王说。

    他说完,外面进来一个人,说:“我主我王,有一支队伍从耳城出来了。”

    沙王一听,吓了一跳,真是说什么来什么,真是巧了,竟然得来全不费工夫。

    沙王说:“很好,准备迎战,本王就是不信,我不能打败她吗?简直欺人太甚!”

    说完,他就拿着一把弯刀,有人给他送马,他牵过了马,准备上马,有人跑过来说:“我主我王,敌人进城了。”

    沙王心想,这些人在干什么,他们想要干什么,一会儿进,一会儿出的,让人摸不着头脑,就像丈二的和尚,真是苦恼!

    沙王气呼呼地回到中军帐,萧生问:“怎么了?”

    “那贼人又像缩头乌龟一样缩回去了,真是没胆量,害怕本王!”沙王没好气地说。

    萧生说:“不要气恼,估计是狐狸担心你趁火打劫,在到城门外打水救火的时候,你会发动袭击,为了安全起见,她派人护卫打水的人员,在战场之上,每次行动都要格外小心。”

    “真是一只狡猾的狐狸!”沙王说。

    “明白了,看来,蛇进了洞,就不容易出来了。”天一说。

    沙王听了天一的话,有点着急了,连忙问:“道长,怎样才能把蛇给弄出来呢?”

    “这个很简单,洞里没吃的,蛇就会出来了。把洞里的老鼠啥东西都消灭了,蛇想吃东西,就会跑出来。当然,要小心才行。”天一说。

    他说这话,意思很清楚,他很明白,除了沙王不知道萧生进了城之外,还有他的兵,他的弟兄,当然,知道萧生进城的,除了天一、弘法,还有加勒,金乌就不用说了。格桑回了家,在家里安睡。

    沙王说:“本王很想捉住这条蛇,熬蛇汤喝。”

    “贫道觉得,要想打败她,必须要智取,蛮干是不行的,她很狡猾,懂得借力使力,看来,她也善于蛊惑人心,不少身强力壮的人都被她利用。”天一说。

    “没错,她是聪明人,人们的心被她蛊惑后,就没了自己的主见,凡事都要听命于她,她是混世魔王,大家都跟着一起犯浑。”沙王说。

    他说这话,其实让大家非常奇怪,怎么缺什么说什么,自己是什么就说别人是什么呢?说实话,这位沙王还真有些犯浑,不过,人还不赖,品质还靠谱。

    沙王觉得自己说错了话,连忙岔开话题,说:“本王真想好好地跟她干一仗,不知道她手下有多少强兵强将,本王很想试试手中的弯刀到底锋利不锋利。”

    “还是不要杀生的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性命只有一条,死了就没了,损失太大了,不要这样。还是要想办法让她投降才好。只有投降,才能保全生命。”萧生说。

    “道长,你说的不靠谱,敌人拿刀来砍你,你还要保全敌人的性命吗?他要你的命,你不反抗吗?”沙王很不以为然。

    萧生说:“不是引颈受戮,而是要让对方丧失攻击力,让对方心服口服,情愿放下屠刀,弃恶从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哎呀,道长,这样的人在天上才有,民间没有啊。”沙王不信,他握了握手中的钢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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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章 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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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很想和狐狸决一死战,打进耳城,成为耳城的新主人。但是,按照现在这种节奏,显然太慢,没办法能够速战速决。

    萧生安慰道:“沙王,不要急,着急做事,肯定会出岔子,凡事还是要稳当些,这样才能打胜仗,刚才天一道长也说了,取耳城只能智取,不能硬碰硬,免得吃亏。”

    “道长说得没错,那狐狸如果像刺猬一样,蜷缩成一团,浑身是刺,让本王怎么下口去咬?”沙王说着说着,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赶紧闭了嘴,总觉得哪里不太一样呢。

    连弘法都听出来了,他想笑可不敢笑,忍住了,要知道沙王是土匪出身,喜怒无常,杀人成性,钢刀嗜血,这么一个魔王,说错话也正常,正是他的匪气和霸气,才吸引了不少人来到他的旗帜下,跟着一起吃香喝辣,妙不可言。

    现在是兵临城下的时刻,城内的人毫不含糊,城外的人跃跃欲试,很想和耳城里面的人一决高下,据说耳城的士兵身材高大,十分健壮,他们非常厉害,长得也非常齐整,这些人跟沙王的队伍比起来,要威风得多,正规得多。

    城外的人,也就是沙王的手下,是绿林好汉,大概都是穷苦的农民子弟,来自不同的行业,出身比较低微,耳城里的人要得意得多,因耳城内的人是城里人,比乡下人显得高贵,更重要的是,法律在耳城之内,非常有效,生下来的孩子有一点缺陷就不行,一定要扔掉,不扔掉,就违反了法律,孩子的父母就要被扔掉。

    这是残酷的,但是在民间,像在沙王那里,却不存在这个问题,沙王收集的人,大多是社会的底层,没有出路的贫苦农民子弟,这些人大概都被人唾弃,生来对达官贵人不满,也很想知道怎样才能得到幸福,却没有得到幸福。

    这些人的内心里,大概对权贵比较惧怕,但是也不想接近,觉得和权贵在一起,不太自由,压力比较大,和其他人在一起,才快乐开心。

    沙王想打,就是城里的人再高大、雄壮,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弱点,有弱点就可以抓住。每个人都有弱点,找出对方的弱点,然后加以利用,就比什么都强。

    因此,沙王很想拿耳城人开刀,但是萧生不同意,天一更是不想参与,本来因为杀气腾腾,他已经心声厌烦,加上沙王一口一个杀,仿佛非常恨耳城人一样。

    天一说:“不要心怀愤怒,否则会很不开心。杀人是犯罪,可是恨人跟杀人差不多,都是犯罪。你要决战,可以,以后很多时刻都有决战,人的内心的决战会更厉害。”

    沙王听不懂,稀里糊涂的,但是不好打断天一的话,他知道萧生很尊敬他,而加勒很重视萧生,自己是加勒的手下败将,对加勒不敢说什么。因为敬佩加勒,然后敬佩萧生,最后敬佩天一,但自己是主角,有些责需要自己负,有些事要自己担当。

    沙王非常郁闷,要打又怕有诈,不打,心里憋屈。不知道怎么办?要是决战一场,胜败当即出现,也不必遭遇这么多的煎熬,可是,对方硬是不出来,也真的没办法。

    萧生说:“要想决战,只能来一个决战引诱,让狐狸从洞里出来,才好围剿,狐狸不出来,在耳城之外,是没办法打到她的,没有动手,就没办法决出胜负来。”

    “引诱?怎样引诱?”沙王问。

    “其实很简单,就是在城外叫骂,刺激狐狸,让狐狸出洞,然后你诈降,等把狐狸引到了埋伏圈,再对狐狸进行抓捕。”萧生说。

    “这个计策挺好,可以试一试。”沙王说。

    “不过,狐狸不见得吃你这一套,她可能看出你的计策,看破你的心思,你就麻烦了,不见得会上当,搞不好,还惹一身骚。”萧生说。

    “这样的狐狸,弄到手也行,不过,最终还是上不了台面,咋说都是狐狸精。”沙王说。

    看来,这小子当了王,已经打算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子,养起来,随时取用,可是,自古皇帝贪色之人没有几个能活长久的。

    这狐狸不在他眼下,这就是自负,是一个非常自负的家伙,他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要把这座城取下来,当然,人随城走,得到了城,就得到了人,这些人成为沙王的部下,咋说都是壮大了力量,是好事,还有,自己的队伍,自己的兄弟,打败了那些城里人,无论如何,在心理上都是略胜一筹的。

    大家商量已定,也没有来偷袭的迹象,实际上萧生最清楚,偷袭者已经半路返回,走了一半,没有到达目的,因城内失火,被鸣金召回。

    这时候,要数天一最清楚,但是不好说破。

    大家各自散去,到了天明时分,有巡逻兵来报告,说:“沙王,今天巡逻在离耳城五里地的地方,发现有马粪,新鲜的。”

    沙王一听,吓了一跳,连忙问:“多不多?”

    “看那马蹄印,比较杂乱,估计有五千人马昨晚在五里地逗留,然后返回。”那人报告说。

    听了这话,沙王吓了一大跳,连忙问:“当真?”

    “是的,沙王,的确是的,凭小弟我多年的工作经验,那里的确有大队人马经过,但是,奇怪的是,直到五里地,没有再往前走,就半路返回了,这就弄不懂了。”那当兵的说。

    “本王明白了,好,你下去吧。”沙王吩咐道。

    那人刚要出门,沙王又喊道:“快回来,我还有事要问。”

    “什么事?”那人刚跑出去没有多远,马上返回。

    “昨晚是谁在值守?”沙王问,“去,把他们队长叫来。”

    “是。”那人答应一声,转身跑了。

    不一会儿,队长报告,沙王让他进来,有些诚惶诚恐,沙王赐酒压惊,他就喝了,问:“沙王有何吩咐?”

    “没啥吩咐,就是问问话。”沙王说。

    “请!”

    “昨晚是你当值吗?”沙王问。

    “是的。”队长说,心里犯嘀咕,没有事啊,昨晚都平安啊。

    “昨晚平安吗?”

    “平安!”队长赶紧应对。他心想,沙王可真厉害,竟然猜透了自己的心。

    “真的吗?”沙王追问道。

    “真的,没事。”队长说,昨晚的确兢兢业业,没有打盹,在敌人眼皮底下,谁敢马虎,一旦打盹,几万人的性命就丢了,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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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章 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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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打盹就好,本王就相信你这样忠心的弟兄了。”沙王说。

    “多谢沙王信赖。哦,对了,沙王,不知道这事有没有用?”队长说。

    “什么事?快快讲来。”沙王说,有些迫不及待了。

    “鸡叫二遍的时候,听到远处有鸣金的声音,隐隐约约的,听不真切,是不是有事,后来声音就再也没有响起过,我也就放松了警惕,继续带队巡逻,不知道这个信息算不算重要信息?”队长说。

    “哎呀,你咋不早说?本王就猜着有这个事,行了,本王知道了,你出去吧,以后再警醒些,现在不是以前那样散漫,现在要严格要求自己,在战场上,真刀真枪的,那些东西不长眼睛,磕着碰着,就是事,明白吗?明白就好,好,你下去吧!”

    队长出去,沙王心想,原来,昨晚偷袭,真是有惊无险,看来,天一和萧生道长说的没错,的确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萧生的计策是,将狐狸引诱出来,然后诈降败走,将狐狸引入埋伏圈,对其进行围剿,这个方法应该可以凑效。

    对于二位道长的远见卓识,让人敬佩,可是,他们也有不足的地方,就是对敌人太仁慈,对敌人仁慈,就是害自己人,因为很多人都不会心存怜恤,总是恨不得你死我活,人专顾自己,自私自利,太多了,在战场上不能讲仁慈,讲仁慈是对自己最大的伤害。

    沙王这样想着,就出了帐篷,到了天一的帐篷前。

    天一没有出来,作为师父的师父,沙王不敢怠慢,赶紧问:“道长,你真是神机妙算,不是你,我还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呢。”

    “不是贫道的功劳,是萧生的功劳,你可能还不知道,昨晚狐狸鸣金收兵,是因为城内失火。”天一说。

    “这个本王知道,昨晚看到了城内的人出来打水灭火。”沙王说。

    “是的,但是你知道这火是谁放的吗?”天一问。

    “不知道。不是城内自己着火的吗?那是活该狐狸倒霉,难道不是吗?”沙王问。

    “不是自己失火,是有人放火。”天一说。

    弘法不敢插嘴,这是他们之间的对话,他只有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听,至于求证,是另外一回事,他没有这个习惯,也不想去动脑筋。

    沙王一听,非常有兴趣,敢情有人自己去做偷偷摸摸的事,真是令人高兴!

    看来,沙王非常喜欢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怎么越来越不像话了?不像是规规矩矩的王做的事?可是,从古到今,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的王,大概当上王都不怎么光彩,多少都沾染了鲜血,起码还有泪水,再就是担惊受怕,难怪有些王称自己是寡人,敢情说大王都是孤单的。

    “道长,是谁这么有意思,在本王的队伍中吗?”沙王赶紧问。

    “是啊,就在义军的队伍中。”天一说。

    “谁?”沙王问。

    “你猜猜。”天一故意卖弄关子。

    沙王不耐烦,见天一问,立马说:“肯定是萧生了。”

    “你猜得对。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天一说。

    “是的。道长快告诉本王,到底是怎么回事?”沙王追问。

    天一见沙王问得迫切,于是把经过简单说了一下,说完之后,沙王哈哈大笑,声音之大,仿佛惊动了穹窿,那穹窿竟然抖动起来,像是有地震发生,吓得弘法几乎坐不住,赶紧要去躲藏,可是帐篷就是这么大的地方,除了地下,没地方可去。

    正在这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两个人,来者不是别人,正是萧生。

    沙王见了萧生,赶紧施礼,问:“道长,多谢昨晚为本王去敌营偷袭,本来担心敌人来偷袭,没想到道长先去偷袭,好好好,这是为本王分忧,道长真是立了大功了,多谢道长,多谢道长!”

    萧生摆摆手说:“不用谢,不用谢,小事一桩,不足挂齿。”

    “哎——,还是要谢,这叫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们不能被动,引颈受戮的傻事,我们千万不能干,哦,对了,神人去哪里了?”沙王说着话,突然发现少了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加勒。

    “不用多说,你是知道的,加勒的朋友不睡觉,有事,总是喊加勒帮忙,他们出去玩去了。”萧生说。

    “去玩?到哪里去玩?”沙王问。

    “沙王,有些事不需要多问,问多了,给你讲吧,你可能不太懂,不讲吧,又显得没有礼貌,你说是吧?”天一补充了一句。

    他一说完,沙王就低下了头,没错,有些事沙王的确不懂,不懂就不懂,他还喜欢问,学问,学问,要想学到东西,就需要去问。这样才能进步。可是,弘法是耻于下问,不是不耻下问。

    昨晚的鸣金,让沙王如梦方醒,他有些自责,为什么没有听到?可能太累,送走他们后,倒头便睡,心想,自己的阵营中高手如云,根本不用担心会出现问题。

    天一说:“你也要学会用鸣金的方法,前进就用擂鼓,撤退就用鸣金,这两种方式,在战场上非常重要。当然,摆动旗帜,也是一种手段,尽量减少伤亡和流血,尽量保全人的性命,只有这样,才是战争的最高的境界,才是战神应该做的事,不要凭着血气,让将士们白白地牺牲,要知道,每一位士兵后面,都是一个家庭,一户人家。”

    沙王没有想到会这样,不过,他想,弟兄们跟他一场,总要修成正果吧,早点结束灾难,过上幸福的日子。

    “好,道长,本王知道了,这就去安排演练,看看诸位弟兄协同作战的能力怎样,不能在家里看兵书,还要有实战经验才有。刚好,我们要去挑战,就试试鸣金吧。”沙王说。

    说完,他辞别他们,出了帐篷,外面站着一些将军,当然,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弟兄,现在他升级为沙王,其他人跟着升级,也成了将军,还有其他官职。

    但是,只有战鼓,没有金可以鸣,这可怎么办?战鼓是弟兄们缴获的战利品,当时,夏王派人来围剿他们,带着的东西可是齐全的,包括这鼓,野牛皮做成的,非常结实,但是,因为体型较大,在逃跑的时候,丢盔卸甲的,这些鼓就被抛弃了,连盔甲都不要了,还要战鼓干什么?人在情急的时候,先保命,然后再顾及财产,财产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把财产留下,战鼓留下,保存了性命,将来再回来取,当然,先要保证将来还活着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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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章 犁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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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战鼓就好办得多,剩下的就是要铸造一个可以敲响的金,这个金,和犁铧差不多。

    不过,要想做一个金,起码要找一个犁铧。如果是农民,找一个不在话下,可是在军中,就有麻烦。

    沙王命人去找铁匠,那些将军们看了沙王一门心思要找金,心里就直犯嘀咕,为什么?谁知道为什么?反正和以前不一样。

    不是草寇英雄,现在是正儿八经的王,是和夏王分庭抗礼的,非常重要,如果不按照这个标准来做,就不是正规的军队。

    很好,很好,大家都下去找铁匠了,沙王喊回来一部分,说准备拉练士兵,大家一听,觉得好笑,可是,听说现在是将军了,看到那些官兵来了,耀武扬威的,不可一世的样子,但是他们是纸老虎,不堪一击,再会摆花架子,花拳绣腿,还是被打败了。

    不一会有人找来铁匠,其他人在练兵,这个铁匠和大多数铁匠一样,都是黑的,黑胡子,黑脸,仿佛一百年没有洗脸,或者一洗脸,满盆子都是黑水。

    但是,看上去还是比较有爱,看上去脸上的褶子一层加一层,很有立体感,据说他是给战马钉鞋掌的,也就是做马蹄的,从中原国来,算是高薪聘请,不过,沙王非常愿意,中原国的人到这里,就像李单那样,一直忠心耿耿地服侍萨父,是最好的管家,聪明,加上忠心,深得萨父的信赖。

    沙王

    没有得到萨拉婕,不过,得到了好铁匠,就比什么都强。战马是将士们的脚,打仗没了脚,就很麻烦,不仅杀不死敌人,反而被敌人杀死。

    这是非常残酷的,铁匠对马蹄很有研究,一辈子只做马蹄铁,给马穿上铁蹄,那马就格外有力。

    战马奔跑的时候,显得特别雄壮威武,马蹄跑路的声音,听起来特别有意思,非常好玩,但是,马在嘶鸣的时候,可能是马最欢快的时刻,当然,马不会说话,只会嘶鸣,也会撒娇,遇到自己的主人,也是欢快地跑过来,依偎在主人旁边,看起来特别得意。

    铁匠被找来,问:“沙王喊我干啥呢?”

    “打一个东西,要快!”沙王说。

    “什么东西?我这一辈子专门打马蹄铁,没有打过别的东西。”铁匠说。

    “哦,不过,今天要你打的东西很重要,希望你不要推辞。也是为本王破一回例怎么样?”沙王说,接近于哀求了。

    “嗯,既然沙王这样说,我也破回例,说吧,打什么?”铁匠问。

    “打一个收兵撤退的金。”沙王说。

    “什么?”铁匠十分不解。

    “就是打仗时,不是是击鼓往前,鸣金后退吗?”沙王说,好像铁匠是天外来客,对打仗的事一窍不通。

    其实,铁匠只做马蹄的生意,对于马蹄以外的事,他不清楚,也没时间去了解。

    这时候,天色不早,沙王不耐烦,说:“你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吧?这么点小事,让本王白费口舌,你说,你是打还是不打?”

    “打,我试试啦,就是打一个大的马蹄铁吧?应该没问题。”铁匠说。

    “这个我不管,你呢,是老黑,但是看你的样子,你的心不黑,我现在需要这个,赶快想办法弄一个吧。你的技术,堪称一流,可是,我不清楚怎么才打得出来一个超大的马蹄铁,那么,我只需要能敲响就行,并且声音要足够大,使本王的最远的弟兄都能听到本王的命令,也让最远的弟兄看到本王的旗帜,当然,旗帜的事就不找你了,即便找你,你也弄不出来,即便弄出来,还得要洗一洗才行。”沙王说。

    “哈哈,沙王说的是,我是面黑心红,对人没有坏心,像这种情况,我只能打马蹄铁,让马蹄铁震动所有敌人吧!”铁匠说,黑脸,看不出兴奋的红色,越是激动,越显得有些黑。

    沙王看到这个,心情很好,开心地笑道:“好,不错,你还真能说,也是这个理,看来,你是粗中有细啊!”

    黑铁匠当然没有辜负沙王的期望,他回去后,立马让伙计们开始行动起来,自从在沙王的队伍中,沙王没有亏待他,他也懂感恩,对沙王忠贞不二,一心一意地打好马蹄铁,让沙王的骑兵变成真正的钢铁战士,铁人、铁马、铁枪,让沙王的队伍逐步壮大。

    黑铁匠拿来了退兵金,呈给沙王,沙王命人敲击,只听得“当——”一声,传得很远,沙王很满意。

    他说:“时辰已到,准备骂人。”

    黑铁匠嘿嘿地笑着,不说话,笑得非常诡异,沙王不解,连忙问道:“笑什么?”

    “你知道吗?它为什么这么响?”黑铁匠问。

    “知道,是你打的吧?只要出自你手的东西,本王都放心。”沙王说。

    “想知道是什么材料打的吧?”黑铁匠问。

    “你真啰嗦,本王还要去骂阵,你快说吧,我只是关心怎样打仗,怎么关心材料来呢?”沙王说。

    “好吧,沙王和夏王就是不同,实话告诉沙王,这是用犁铧做的。哈哈!”黑铁匠说,非常得意,他更重视效果,不管用什么材质。

    一般来说,就像英雄人物,一般都是不问出处的,大概都非常厉害。但是,英雄不问出身的大有人在。

    沙王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普通的犁铧,到了黑铁匠手里,竟然变成了宝贝,做出来的东西就是非同凡响啊!

    这种东西,不是人间物,应是神仙的宝贝。犁铧对农民来说,非常宝贵。没有犁铧,就无法耕地,无法耕地,就没有肥沃的土地,没有肥沃的土地,就没有办法种植庄稼,也没有办法得到好的收成。

    沙王十分佩服黑铁匠,这个嘿嘿笑的黑汉子,可能只懂得做马蹄铁,没错,他做的鸣金用的东西,就是一个大的马蹄铁,看起来和狐狸用的鸣金的东西不一样,这种区别,让他沙王更加有信心打败狐狸。

    沙王让人扛着犁铧做成的鸣金,前行九里地,在离耳城很近的地方,队伍停了下来。沙王站在最前列,一边是鼓,一边是鸣金,通过这两样东西,加上发号司令的彩旗,就可以指挥千军万马在战场上厮杀了。那是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啊!

    沙王命令士兵到耳城的城墙外大声呼喊,说脏话,怎样脏就怎样喊,怎样难听就怎样来,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激怒狐狸,让狐狸尾巴露出来,才好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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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章 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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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脏话,此处省略一万字,总之,沙王派那些能说会道打仗稍微逊色一些的士兵,在耳城城墙下的一箭之地之外的地方,开始没有节制地谩骂开来,怎么难听怎么来,而且节奏挺快,步步紧逼,有时候,自己都不敢相信,沙王心想,队伍中真是人才济济啊!哪里像狐狸那边的士兵,只有笨笨的力气,只会傻傻地打仗。

    沙王命人擂战鼓,另外请人去安排埋伏,管他呢,看有没有追兵,如果有,最好是狐狸亲自带队,如果没有追兵,或者是其他人带队,也可以,活捉一个是一个,慢慢地就会把对方给消灭完。

    正在这时候,有人跑到沙王马前,说:“沙王,萧生道长来了。”

    奇怪,在这个时候,他来干什么?但是,他不敢马虎,咋说是军师,打仗没有军师,这仗怎么打?再说,请师师为主,不要自作主张,免得到时候吃亏。

    沙王赶紧策马,跑到萧生面前,开始施礼,问:“道长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听说沙王已经开始骂阵了?”萧生问。

    “是啊,你看,他们骂的正起劲儿呢?”沙王得意地说。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他们个个都是精英,口才不错,可以当沙王的外交官了。”萧生说。

    “是啊,平时他们打仗,有些困难,头去腰不去,看起来有些困难,谁知道上苍给了他们好口才,伶牙俐齿的,看来,本王的队伍中人才济济啊!”沙王十分得意。

    “快,骂阵结束,马上撤退,你看,有情况了!”萧生说。

    果然,萧生话音刚落,耳城的城墙上就出现了黑压压的人,像是刚钻出来的小蚕,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

    只见城墙上的人,听着擂鼓的声音,从天上密密麻麻地射出羽箭来,这些羽箭,就像一场骤雨,突然降下,可惜,沙王很有经验,让那些骂阵的,都躲在羽箭达不到的地方,对方能听到声音,却看不到人,当然,那些羽箭没有眼睛,看不到骂阵的人,就是看到了,也没办法拐弯去追,那时候的羽箭,就是强弩之末,变得软绵无力。

    耳城城墙之上的人,见射不到沙王的人,非常气恼,又听到擂鼓之声,萧生说:“快撤吧,不要心存侥幸,他们下一步会出来攻击了。”

    沙王哈哈笑道:“嗯,不错,很好,本王新打了犁铧——哦,不,有金,来人,快点鸣金收兵。”

    命令一下,有人开始敲击那块犁铧片来,外形像马蹄铁,实际上是命令收兵的东西,那个东东,声音特响,比狐狸的金要响得多。

    骂阵的人听到鸣金,赶紧撤退,说撤就撤,动作迅猛,迅雷不及掩耳,很快,沙王的弟兄们就撤离了耳城,退回来,等他们一进入队伍中,立刻将这些演说家们保护起来,后面的将士们合拢,手持盾牌,有一人多高。

    一个盾牌不怎么起眼,一群盾牌放在一起,就非常厉害了。

    这些盾牌成了一道人工城墙,演说家们在城堡里,相当安全。那些人不依不饶,跑出来,为首的正是昨晚偷袭不成,又赶回去救火的冷血郎。

    他仍然是黑衣黑甲,骑着一匹黑绸子一样颜色的骏马,黑色的马,光泽还行,四只脚上有一点白,另外,在马的脑门心的位置,有一块白色的毛组成的图案,看起来像是弯月亮,就像黑熊一样,在黑熊的胸口,有一道弯月的印迹,那是别惹我的标记,如果不听,不信,那么就可以试试,看看黑色的家伙有多么厉害!

    沙王一看这骑着黑骏马的黑人,突然想到自己队伍中的黑铁匠,怎么这么像,是一个娘生的,还是一个爹生的?真是太奇怪了!

    萧生看到他,觉得冷血郎肯定要被俘虏,为沙王所用,但是,冷血郎不会看上沙王,在萧生的劝说下,他会成为沙王的得力干将,其实,冷血郎是愿意跟从萧生的。这是后话。

    萧生说:“沙王,你的力量会越来越大的,这个人肯定要为你所用,不要迟疑,增快点节奏,按照你的计划执行。”

    沙王会意,命令道:“大家注意了,这个黑家伙不可怕,和我们的黑铁匠一样,他来了,我们不欢迎行吗?”

    “不行!”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在这节骨眼儿上,竟然保持高度的一致,一点都不慌张,可见,这样的队伍要是打败了,到哪里去说理去?

    “沙王,你要快点,否则就有危险。”萧生提醒道。

    沙王很快,听到这么一喊,立马行动,翻身上马,和萧生一起,带领众人往既定的方向退去。

    黑面冷血郎跟在后面,像一团巨大煤炭,向前滚去,带着隆隆的雷声,这时候,风驰电掣的一团黑风,使劲地吹过来,沙王说:“这小子行啊,是一头好牲口!”

    这是自我安慰的话,萧生很清楚,可不好说破,现在是以逃为上策,在这个地方,晚一步都不行,遭受到不测,那可不是好玩的,刚当上王,就被不是王的冷血郎给追杀了,说出去,让人不能理解,也无法体会。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迎面跑来,说:“沙王,那边已经安排好了。”

    沙王点点头,一边跑,一边对萧生说:“军师,道长,我们现在只要跑出去,就能打败他。”

    “先跑路再说,如果他够狠,不会怕啥,如果不够狠,会掉头就回。贫道,现在,最担心的是他会掉头。如果不掉头,就是好的,如果掉头,那我们今天的骂阵就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了。”萧生说。

    他提到的这个,是中原国的歇后语,广为流传,也颇为流行,没想到在萧生那里,运用得非常娴熟,竟然信手拈来,随口而出。

    在跑路的时候,来不及多想,但是,跑路的时候,无法阻挡思考。萧生很想知道,沙王到底准备了一个什么样的口袋,可以让他们去钻,到底钻得怎么样,还不清楚。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不走就不算。

    萧生十分享受这种在运动中逃生的感觉,黑色的怪兽在后面紧紧咬着不放,好像是要竭尽全力要将沙王他们一网打尽,用黑马的铁蹄将他们全部碾碎一样,黑面冷血郎恨不得气吞山河,要将他们彻底打垮,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

    沙王只是冷笑,对萧生说:“道长说对了,这个人很有个性,值得培养,值得交往。过瘾,过瘾,真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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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章 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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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和萧生骑马带着大家逃跑,萧生感到非常快乐。他很有信心,即便被俘虏,他也能跑掉,原因很简单,他会穿墙术。

    沙王和萧生的马都快,和黑旋风冷血郎的速度不相上下。但是,黑旋风冷血郎没有继续跑,他担心他人少,被沙王的人包围,然后蚕食,最重要的,没有单打独斗的英雄,抱团才能打天下。

    他们到了既定的包围圈。

    这个圈子有点意思,看起来平淡无奇,一些丘陵,还有一些灌木,一眼望得到边,都是一些小土包,要想看透所有的小土包,是万万不能的。因此,小土包就成了最好的藏身之地。

    沙王对这里的地形再熟悉不过了,他的弟兄们也是这样,在这里安排一些人马还是可以的。表面看不出来,但是,暗地里却是危机四伏。

    黑旋风来了,冷血郎追上来,突然发现没有一个人,到处像死了一样安静,像刚刚发生了一场战斗,大多数人都牺牲,只留下一些石首,还有一些觅食的乌鸦和秃鹫。

    黑旋风吓了一跳,他说:“和爷玩埋伏?好吧,爷知道你厉害,但是,爷比你还厉害!”

    黑旋风不信邪,带着五千人马出来,后面扬起漫天灰尘,看到这浩浩荡荡的场面,一般人都会心血澎湃,非常激动的。

    但是要淡定,越是大人物,越是淡定,不像小人物那样,像打了鸡血一样,激动得上蹿下跳,这可不好。

    黑旋风心想,好,看来,来犯之敌只是口头上厉害,实际上是外强中干。正在这时,没有什么好怕的,像那些人,嘴巴还行,打仗就要差劲了,这不,还不咋地,就跑得无影无踪,不过,小心有诈,有些人是不能怕的,越怕越有问题。

    黑旋风大胆,又小心翼翼,恐怕中了埋伏,可是,缩手缩脚,不能成大事,还是要冒险才行。

    正在这个时候,前方出现了一支队伍,看起来人少,黑旋风,笑着说:“这些人肯定是诱饵,老子才不上当呢。”

    萧生放出这支队伍,目的是试探黑旋风的,看他警惕性高不高,像这种情况,他肯定会想到一个办法,就是投石问路。不能让人做无谓的牺牲。

    这是牺牲,如果没有牺牲,就没有胜利;但是,胜利不见得一定要有人牺牲,这个道理不容易弄懂,可是,现实的确存在,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可是的确有人会这样做。

    黑旋风喊道:“大家要小心,前方有埋伏,不要贸然前往。”

    他一喊,顿时给大家浇了一盆凉水,心里的火热顿时偃旗息鼓,再也没有勇气向前冲了。

    果然,那一支队伍立马消失,黑旋风暗暗吸了一口凉气,说:“看来,对方阵营中有高人,我们一定要小心。”

    黑旋风正说着话,马上有人出现在后方,伴随着有人在擂鼓,黑旋风问:“怎么,谁来了?难道要搞背后袭击?”

    他说完,立刻有人跑来说:“不好了,将军,后面有人追来?”

    “是谁?”黑旋风问。

    “是敌人。”报信的说。

    他看得分明,正是他们,这群人可真厉害,前方有人做诱饵,没有上当,竟然还从背后袭击,好吧,既然来阴的,那么,只有奉陪到底了,看谁厉害?

    黑旋风冷血郎说:“后队改前队,摆开阵势,准备迎敌。”

    这时候,队伍已经凌乱,黑旋风喊道:“大家要小心了,首尾相顾,紧紧咬住,不要走散,紧紧抱成团,同进同出,不要单打独斗。”

    队伍还算听话,很快,前方出现了敌军,左边也有,右边也是,黑旋风正在纳闷,突然从天上飞来不少绳套,将他的队员一个一个地套住,拖走,很快,队伍被分开。

    黑旋风的优势发挥不出来,很快,他的队伍就像洋葱片一样,被一层一层地剥开,最后剩下了葱心,可惜,葱心是黑的,就是黑旋风。

    这个主意真是绝妙,太高级了,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不动刀剑斧钺,不见流血,就让他的队伍溃不成军。

    黑旋风的优势发挥不出来,很快,就被密密麻麻的绳索捆住,结结实实的,就像黑色粽叶包着的粽子,外面是紧紧缠裹的绳索,里面是黑米黑枣做成的黑粽子,乍一看,还以为是捡了一个煤球呢。

    结果,黑旋风被逮住,五花大绑的,送到了沙王面前,沙王问:“你是怎么回事?你想要干什么?”

    “哼!”

    黑旋风冷血郎果然不愿搭腔,他说:“你是怎么回事?到底想要干什么?”

    “少废话,要杀就杀,哪来的这么多话?”黑旋风有点不耐烦。

    “本王不杀你!只问你服不服?”沙王问。

    “别假惺惺了,要杀就来个痛快的,别钝刀子杀人,折磨人。”黑旋风说。

    “手下败将,还想当什么英雄好汉?我不杀你,不仅不杀你,还要放了你,不服的话,我们再来,看到底是谁厉害。”沙王说。

    “行,放了本将军,你不后悔?不后悔,当然没话说,我们再来。”黑旋风不服气。

    他说了这话,沙王看看萧生,萧生说:“好吧,我清楚了他的意思。听说你外号冷血郎,可是我看你还喜欢争斗,看来,对什么都不够冷静,如果跟错了,就是再厉害,也不行。正义之剑必然会打败邪恶之剑。”

    黑旋风听了冷笑道:“自以为义的人,不分正义和邪恶,倒来瞎说一通。”

    萧生知道他,心想,这个黑旋风,看来是顽梗不化的,不必要再这样下去,算了。他对沙王说:“沙王,建议放掉他,给他机会,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来人,松绑,放了他,发还武器,他带的人都放回去。”沙王吩咐道。

    底下的人都去忙,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只要听话照做就可以了。

    黑旋风得到了黑色的骏马,这个老家伙跟着他走南闯北的,战斗在沙场多年,由稚嫩的小公马变成一匹有经验的黑马。

    黑旋风见宝马回归,没有受伤,心里很美,觉得真好。

    他跨上战马,对沙王抱拳说:“后会有期!”

    后面跟着的喽啰们,被没收了武器,赤手空拳,跟着他跑回耳城。

    沙王算是打了一场漂亮仗。真的做到兵不血刃,取得第二场战斗的胜利,自从起兵以来,还算不错,连胜两局,到目前为止,玉面狐狸还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黑旋风回到耳城,见到玉面狐狸,她没话可是,唯有叹息。冷血郎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不过,事已至此,说多了无益,不如听玉面狐狸怎样数落。

    狐狸说:“你去那里,我不阻拦,但是,就这样回来,哪怕没有损兵折将,我也不甘心。要知道,这耳城是我们的老巢,没有耳城,就没有我们的一切,怎么能拱手让人呢?”

    冷血郎真是冷血,他心里充满仇恨,难怪丧失了理智,在打仗的时候,竟然冲锋在前,没想到中了埋伏。

    那个家伙,真是讨厌,竟然出奇制胜,埋伏的时候,竟然不按照兵法来安排,总是摸索到了一个真理,那就是,所谓的打仗,神出鬼没,在敌人疏忽的时候,可以出重拳,将敌人一举歼灭。

    狐狸说:“将军辛苦了,先退下。”

    冷血郎知道狐狸,有些话不好当着众人的面来问,可能在暗地里还有话说,这是后话。

    果然,当冷血郎退出去后,狐狸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于是对身旁的军师说:“你看怎么办?”

    所谓的军师,是狐狸找来的人才,愿意给狐狸出谋划策的,实际上狐狸不需要多么完美的计划,狐狸眼珠一转,计谋立显,不用多说,就是一条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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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章 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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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面狐狸没想到,冷血郎会失利。她问军师:“你说,姑奶奶怎么这么倒霉?遇到这么一个妖精,还真拿他没办法吗?”

    军师其实是个小孩,这个家伙没有念书,可是很聪明,玉面狐狸看中的就是他的聪明。对于熟读兵书不会应用的所谓军师,她一概谢绝不用。

    当然,这个小孩人小鬼大,正是可以被她利用。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更加努力去克服困难,没想到最终还是能够胜出。

    “听说,你知道那个沙王的来历?”玉面狐狸问。

    “知道,不光我知道,主人也知道。”小孩子说,面若桃花,比狐狸还俊俏。

    “是这样啊!我怎么知道呢?”狐狸问。

    “你不清楚吗?那沙王以前是沙漠判官,也就是夏王的眼中钉、肉中刺,可是这个钉子拔不掉,刺也拨不出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是上苍不想让他现在就死。后来,他添了人,就越发如虎添翼。”桃子少年说。

    “添了谁?”狐狸追问,她突然想到对付沙王的好办法。

    “就是他的军师,那位道长,他其实不是本国人,是来自古老的东方的人,可是很聪明,又有本事。”桃子少年说。

    桃子少年是狐狸的军师,军师对军师比较感兴趣,不存在相互利用,还有,军师更重视的是怎样让主人采纳自己的意见,才显得有成就感。

    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不是要做什么,而是要说什么,采纳什么意见。

    重重复复的耳城里一片寂静,不是来打仗围城,这座城,是最好的栖身之所,很适合养老。

    狐狸说:“军师,你是我的军师,年少有为,比判官那个军师,你们谁厉害?”

    “当然是我厉害了,判官的军师,比较愚笨,缩手缩脚的,不敢做事,我是敢做敢当,不怕麻烦,不怕困难,碰到山,就翻山,遇到水,就涉水,不像他那个军师,胆小怕事。”这可能是文人相轻,对于对方,他很看不起。

    狐狸看这个少年,有些轻狂,不过,他有才,不能不重视,就说:“好吧,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不过,遇到冷血郎屡战屡败的情况,你看怎么样办才好?”

    “主人,你太搞笑了,我告诉你,你也失败过,不要说人家。冷血郎再笨,也是在你的领导下,有啥样的领导,就有啥样的兵。”桃子少年说。

    “你胆子挺大的,不怕我杀了你?”狐狸冷笑道。

    “你不会杀我,我是文人,文人就凭一张嘴,没有别的本事,你杀了我是倚强凌弱,欺负人,说出去不光彩。文人就要死谏,死了也要说,听不听在乎你,说不说在乎我,不说是我的责任,说了不听是你的责任,后果是你要承担,我们只是你的工具,你是主人,你来决定工具的使用,在什么时候使用,使用在什么地方,都是听主人的,主人怎样说,我们就怎样做,做错了也不是我们的责任,结果还是主人的。”桃子少年说。

    他的这一席话,让人感到非常气盛,不过,狐狸早已明白,他是这样的一个人,有些小小的讨厌,不过,他最重视的,是他的率真,从心里早就原谅他,不和小人计较,在某些方面,不见得小人不能起作用,君子有时候会害人,君子也会变成小人,小人也会修炼成为君子。

    说归说,做还是要做,争取让小人修炼成君子,非常难,可是从君子**成小人,起码还需要时间,还要有心志,决心去做,才有好处。

    桃子少年年少轻狂,但是,狐狸非常喜欢,桃子受到重用,更加才思泉涌,傲视天下,他说:“那个军师,是个假道士,不过,他能进进出出耳城,就像进出自己家的厨房和客厅一样,这种人,有异能,不过,都是一些雕虫小技,没啥了不起。”

    听桃子吹得天花乱坠,狐狸说:“你不要吹牛了,快告诉本姑奶奶破敌之策,不能耽搁了。时间不等人,如果你没有良策,姑奶奶我就不找你了。”

    “笑话,你不找我,我就跑。”桃子说。

    “你能跑出姑奶奶的手掌心吗?”狐狸冷笑道。

    “主人,桃子跑不了,开玩笑而已。”桃子少年说。

    他很识相,见风使舵,在有些时候,需要做出变通,不能一条道走到黑。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句话应验在桃子身上再恰当不过。他突然想起狐狸主人安排的任务,连忙说:“我觉得,敌人再一再二得胜,这时候肯定非常开心,越是高兴,越容易放松警惕,这个时候,发动袭击是最好的机会。”

    “嗯,有意思,请继续。”玉面狐狸说。

    “那沙王有力气,有本事,但是不会借力使力,他容易骄傲,在沙漠地,他是王,说一不二,可是到了耳城,就不是他的天下,要想让人人都听他的话,最起码要让所有人都服从他才行,他才放回来了冷血郎,可是,不见得冷血郎就一定感激他。”桃子说。

    “没错,你说得没错,是这样的。”狐狸说。

    “建议让冷血郎再去偷袭,挫挫敌人锐气,也消除一下冷血郎的傲气,桃子每次看到冷血郎,就觉得他有些盛气凌人,不想让他这样。”桃子说,他说别人,非常轻松,至于自己是否做到了谦卑,还真不好说。

    狐狸说:“好吧,就这样决定了。还是要让冷血郎去一次。他现在成了败将,正在情绪低落的时候,需要安慰,不要在这个时候冒犯他,需要找个机会去说他。”

    “这样吧,我去说。桃子有办法。”少年军师说。

    桃子昂然离开了玉面狐狸那里,那个妖精,以姑奶奶自居,实际上是老妖精,还装嫩呢!只不过那个桃子不愿多说。

    桃子过一段时间,也会变成桃核,这是自然规律,就是狐狸善于保养,越老,面容越姣好,真是奇怪,不是因为她的脾气坏,想必也有不少男人对她暗送秋波的。

    桃子找到了冷血郎,黑旋风一脸的黑线,一蹶不振,像是斗败了的小公鸡,黑色的羽毛,滴溜溜转的眼睛,他见军师来了,说:“好吧,我清楚了,你来是来笑话我的,桃子军师,你走吧,我想静一静。”

    桃子哈哈笑道:“你真好玩,不是失败了一次的缘故吗?胜败乃兵家常事,你怕什么呢?”

    “我不怕,本将军自从娘胎里出来,就没怕过任何人任何事,这点困难算什么,人是活的,困难是死的。困难是尿,人是活人,人不怕困难,活人不会让尿给憋死!”冷血郎说,黑旋风说的话,很有意思,听起来俗,道理却很深刻。

    “将军是耳城第一名将,是将军之花,不会凋零在耳城城下的。将军失利一次,不要紧,下次再夺回来,你会成功的,合城的老百姓都看着将军呢,将军是最棒的,是耳城的骄傲,是我们的保障。桃子虽然愧为一名军师,但是没有帮到将军的忙,的确心里非常愧疚,不好意思,还望将军原谅。”桃子说。

    桃子说的话,非常中听,在黑旋风面前说的话,比在玉面狐狸面前说的话还要像话,这是军师的巧舌,正如歌声一样美妙,这就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的典故的由来。

    说归说,黑旋风还真的有点飘飘然,因为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这么重要,哪怕是失败了,还能得到这个小军师的肯定,真是喜出望外。

    “军师,你来找我,不是来笑话我,是来鼓励我,很好,我非常受鼓舞。说吧,下一步怎么做,有什么安排,尽管吩咐。”黑旋风催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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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章 诱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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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旋风正在苦恼,黯然神伤的时候,考虑怎么在世上混,在耳城行走的时候,军师桃子来劝他,给他戴上了高帽子,他当然很开心,可是,马上又恢复到了常态,他内心的骄傲像火一样燃烧起来。

    他腾一下站了起来,说:“本将军豁出去了,要想打败沙王,必须要多长个心眼。”

    桃子没想到他会来得这么快,于是说:“好吧,我知道了,桃子一向非常欣赏将军。不知道将军这次打算采取什么方式一举得胜啊?”

    黑旋风决心,马上就出发,可能是打了鸡血,桃子的话语带着能力,非常厉害,三言两语就把将军的战斗的火给挑了起来,并且越少越旺。

    桃子说:“将军,不要给敌人喘息的机会,敌人这时候正在骄傲的时候,也是防备最薄弱的时候,没有防卫意识,自然是攻击的好机会。”

    “多谢军师的指点,本将军自有办法,如果又需要,本将军一定会请军师出马的。”黑旋风说,他已经看出来了军师的目的,就是要他继续打,只有打,才能确保安全。前方打得越狠,后方越平安。前方打不好,肯定会溃败,后方就会大受影响。

    黑旋风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桃子竟然非常懂自己的心。他的决心已经下定,要和沙王决一死战,桃子是人小鬼大,善于煽风点火,很会来事,不过,在某些方面,还是要小心才是,对他不能全抛一片心。

    桃子见黑旋风决心去打,又补充说:“将军,那沙王是乌合之众,都是一些沙漠上的土匪,市井的无赖混混,没有学过正式的武术,也不会打仗,仅仅凭借匹夫之勇,血气方刚,很不能成事,现在打仗,是一种拼智力的,不是光凭气力的。桃子相信你,一定成功。本军师年幼无知,还望多多赐教,有不到之处,还望多多谅解。”

    这时候,黑旋风已经黑了脸,为什么?他本来就黑,一激动,脸就像红云,结果,红的显不出,倒显出越发黑的皮肤出来,这样,他就是黑里透红,红里透黑,彻头彻尾的黑汉子,他站了起来,张开膀臂,仰望苍天,说:“苍天在上,黑面冷血郎,我,黑旋风,绝不败在敌人脚下。皇天后土,接受本将军一拜,绝不食言!”

    黑旋风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志在必得,实际上他被利用也在所不辞,谁让自己在耳城长大呢?对耳城很熟,对于外地的确还比较陌生。黑旋风对这里产生感情,是好事。

    这里的蓝天、白云、城郭、花草树木,甚至茫茫大沙漠里的金色的沙子,光洁漂亮的石子,都是他的最爱。他在广阔的可爱的家乡,能够自由地呼吸。

    桃子说完,就走了,黑旋风想好了计策,第二天,太阳升起一竹竿高的时候,他带领一万人马出了城,给他们送行的,是耳城的主人——玉面狐狸。

    她站在城头,披着披风,风吹动披风,像旗帜一样飘扬。

    她脸露微笑,看似冷笑,不过,骨子里有一股阴气,不知道是对男人的仇恨,还是对土匪的仇恨,总之,寄托希望在黑旋风身上,期待他凯旋归来。

    狐狸对老男人憎恨,可以说是仇恨,但对小男人,像小小的男人桃子少年,倒不反感,所以让他当了军师。

    再说黑旋风带领一万人马出了耳城,直接杀向沙王的驻地。

    沙王听到报信后,冷笑道:“来得正好,还没玩够呢,又招兵买马去了,好,不就是一万人马,本王三个打一个,还是吃得掉的。”

    萧生说:“沙王,不要大意,那个黑旋风这次来,是带着满腔的怒火来的,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他一再失利,已经破坏了他的声誉,在这里,人的名誉比性命还重要,他的英雄的战无不胜的称号被沙王夺了,肯定不服,要找沙王报仇雪恨来了。”

    沙王哈哈大笑:“来得正好,军师,你说,这次还放不放他回去了?”

    “你很有信心啊!可以不放,可是耳城之内,没有多少猛将了,要想速战速决,就不要放了。”萧生说。

    “好,不放了,猫抓老鼠的游戏该结束了,他来,想要本王的命,行,那本王就好好陪他玩玩。收了他,让他成为本王的左膀右臂,要好得多,只有这样,本王的队伍才越来越大,力量才越来越强。”沙王说,信心满满,非常得意。

    在某些时候,需要对敌人进行从心理上战胜,不是从肉体上,要摧毁敌人的意志,不是肉体。肉体受伤,害会痊愈,精神和意志垮了,那才是真正垮塌。

    沙王问:“敌人逼近,我们怎么办?”

    “诱敌深入,然后将敌人分割包围,一个一个地吃掉。”萧生说。

    “到底怎样做?”沙王有点着急,急促地问:“还用上次那个方法吗?”

    “不要再用了,上次的方法不要再用,这次来个新鲜的。如果你还用老方法,恐怕那黑脸汉子不会再上当受骗。”萧生说。

    萧生的话音刚落,弘法等不及了,这个弘法是萧生的同门,算是一个师父的,不过,他来得早一些,开始有些小瞧萧生,不过,后来逐步认识了萧生,关系才有所好转。

    他说:“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动脑筋,需要在智力上胜过他,才能让他彻底服从,甘败下风。”

    “你说说看,怎么做才能制服他呢?”萧生问。

    “很简单,他不是喜欢打胜仗吗?我们可以这样这样......”弘法低声说,萧生在旁边仔细地听,然后频频点头,表示认可。

    萧生听了弘法说的话之后,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安排下去,沙王照办,不敢说半个“不”字。

    沙王不敢,是因为萧生令人敬佩,这个被桃子看不起的道士,其实比桃子有城府多了。桃子说起来也是军师,可是道行不深,打仗可以,但是,轮到潜心修道,或者潜心研究军事,恐怕还要再多锻炼锻炼。

    黑旋风带人杀来,卷起漫天尘土,他吸取了教训,不轻易跟从假装溃逃的敌军,被引诱进入埋伏圈后,被敌人一个一个地活捉。这一次,绝对不上当,不为了好玩去冒险。如果这次再失败,那才笑人呢!

    黑旋风说:“弟兄们,这次要小心,一切行动听指挥,本将军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做,绝对不能上当。那个沙王,一肚子都是坏水,坏透了,别跟随,不要被引诱,不要为了争夺功名而中了敌人的诡计,那个小子非常狡猾。”

    黑旋风说的那小子,其实指的就是指沙王。在骨子里,他瞧不起沙王,反过来,沙王也看不起黑旋风,他以为黑旋风明珠投暗了,本来是一块好料,结果被一个妖精利用。那玉面狐狸不是狐狸精是什么,长相俊俏,勾人心魄,实际上内心对男人十分排斥。这一辈子,可能没有心仪的男人出现,倒不如涉世不深的小男生,倒还要安全得多。

    沙王吃一堑长一智,不敢贸然闯进,他的主张是,速战速决,凭借骑兵的优势,可以横冲直撞,将沙王的帐篷掀翻,然后一把火烧了,制造恐慌,然后趁乱一举俘虏沙王。

    沙王的诱敌深入的计策不知道能不能凑效,但是,黑旋风不傻,早已交代好了,他的弟兄们中间有一半曾经来过沙王的地盘上,多少都有些了解。对沙王的厉害,上次已经领教过,原来沙王的的手下,竟然文臣武将,样样齐全,什么人都有,的确是战无不胜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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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章 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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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仗还是需要硬功夫的,而硬功夫是需要人的。队伍中没有人,就是再好的点子,没有人来实践,毕竟还在书面上,很可能就是纸上谈兵,毫无用处。

    骂阵的人有,语言之犀利,世间少有,非常罕见,而打仗的人更是厉害,那些东西,平等都是很常见的,结果却运用得非常娴熟,真是出神入化啊!

    玉面狐狸目送黑旋风到前方杀敌,看到冷血郎骑着快马走了,她立马返回,对桃子军师说:“你说,这次他是胜还是败?”

    桃子说:“肯定会败。”

    “为什么?”狐狸很纳闷,“难道说,要把这耳城拱手相让吗?”

    “是的,主人,投降算了,沙王只是路过这里,暂时寄居在耳城,实际上,耳城的主人不是他。”桃子说,他很会说话,走弯路达到目的,不得罪人,狐狸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她问:“你说他只是寄居,可是,姑奶奶涉嫌包庇,和匪首同伙,那么,西夏国国王就要兴师问罪,那姑奶奶不就麻烦了吗?”

    “主人,现在西夏王昏庸,你在中间地带,那个沙王已经和他分庭抗礼,你站在哪一边,都是危险的。现在你要作壁上观,谁强,就跟谁,主人以往的聪明劲儿哪去了?再说,主人是从来不吃亏的。”桃子军师说。

    狐狸微微一笑,说:“好吧,姑奶奶想也是这个道理,先看看冷血郎怎么样,是忠于姑奶奶,还是背叛姑奶奶,以后再说。等沙王一走,姑奶奶再收拾冷血郎。”

    “主人,冷血郎要好好利用,他是一只不错的老鹰,有时候会犯糊涂,但是,绝大多数时候都还不错。不要冤枉好人。”军师桃子说,在原则问题上,他把握得比较好。这也是他人小鬼大的一个特点。他很清楚,如果冷血郎不在前线攻打,那么,就是他桃子军师要上前线了,这是顺理成章的事,谁让你是军师呢?军师在外面打仗才叫军师,不打仗的军师,就是在家的宰相,要换名称了。

    这里主仆二人在闲聊,他们已经将耳城未来的走向已经阐述明白,接下来就是他们的棋子——黑旋风在外的征战了。

    黑旋风吸取上次的教训,不能抱团,否则被敌人撕开一条口子,一个一个将他们俘虏,就像摘桑叶喂食蚕一样,一点一点地吃,最后就只剩下了枯枝败叶,剩下了筋络,十分可怖,让主帅显露在敌人前面,就是一只吊睛大老虎,也没多大的本事,一群豺狼,不停地围攻老虎,老虎就有些招架不住。黑旋风是一只黑色的大老虎,对于一群嗜血的豺狼,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黑旋风带着队伍,准备直冲沙王的大本营,眼瞅着前方的帐篷,像蘑菇一样,密密麻麻,他毫不畏惧,带着满腔仇恨,带着复仇的心,抽出弯刀,他的副手,举着板斧,其他人举着长枪,有的抽出宝刀,向前猛冲。

    冲进去了,竟然没有任何人出来抵抗,帐篷完好,没有人,黑旋风有些感到有些奇怪,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有埋伏?

    正这样想着,只听到远处发出一阵鼓声,擂鼓的声音非常紧凑,一声比一声紧张,听到这个,大家都没了主张,到底是进还是退?前进,没有敌人,不知道敌人,跟谁打?退的话,往哪里退?退回耳城,会不会受到主人的讥讽?讥讽倒不会,老百姓怎么看?没脸见人啊!

    这么想着,他命令道:“大家原地待命,不要冲动,等敌人现身后,再进行厮杀。”

    黑旋风这么指挥,有点不像他以往的风格,他不出动,难道想以静制动?不会,这个时候,擂鼓声音越来越紧密,就像千军万马将他们包围了一般,果然,从帐篷里突然钻出来很多矮人,基本上都是跪在地上行走。

    黑旋风的风没有刮起来,就遇到了钻地虎,这些钻地虎从帐篷里跑出来,像一只只小豹子,非常敏捷,他们手里拿着长长的钩镰枪,将马腿钩住,然后一拉,将马匹放倒,黑旋风的兵倒地后,来不及反应,正在疼痛的时候,正在晕头转向的时刻,被冲上来的两个人用绳索将其结结实实地捆住了。

    人仰马翻,是当时的情形,黑旋风再厉害,还是没能逃过绳索,那个威力,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小小的绳索,竟然让一条条英雄好汉束手就擒,这些人大概都带着理想来,带着必胜的信心来,却没有得逞,曾经豪情万丈,到了这个地方,却变成噩梦一场。

    很自然,黑旋风的狂风没有刮起来就宣告夭折,没办法,这个事,不能追求完美。

    正在这个时候,上来两个人,一个是沙王,另一个是萧生。其他的人,萧生都不安排,他要让黑旋风有尊严地被捕,不能被其他人逮捕,只有这样,才能和他的将军的身份相配,他不这样,就不会让黑旋风心悦诚服。

    当然,这一招凑了效,黑旋风差点横刀向天笑,可惜没有留取肝胆两昆仑,他一见沙王,往日的仇恨袭上心头,于是将宝刀朝沙王投掷过去,沙王眼尖,立马一闪开,侧着身子伸手去抓,躲过了刀尖,抓住了刀柄。

    沙王看到刀上没有血迹,黑旋风的速度没有发挥出来,觉得这外号叫得有点窝囊,是什么风?还旋风呢?连微风都称不上,还没开始吹,就被熄火了,这风来得也太温柔了。

    沙王翻身抓住了沙王投掷给他的刀,哈哈笑道:“老弟别来无恙!这见面礼也太大了吧!竟然给宝刀!武士没了宝刀,还能叫武士吗?武士的刀是生命,千万别乱丢啊!”

    黑旋风见沙王这么说,更加生气,还以为沙王故意说他投掷得不准,歪在了一边,他说:“你不要笑话我!”

    说着,他想起来,沙王的人看到,一把将他压在地上,动弹不得,沙王喝道:“都让开!别弄伤了他,来,来,我们过过招,看谁有力气?”

    “过招就过招,谁怕谁?”黑旋风说。

    沙王的人立马放开了黑旋风,黑旋风一个鹞子翻身,跳了起来,沙王扔给他一把长枪,他知道黑旋风喜欢用枪。

    黑旋风耍起长枪来,虎虎生风,步伐坚定沉稳,枪一出去,必然会见血,但是,棋逢对手,恐怕在沙王面前就要稍微逊色了。

    沙王知道黑旋风出手既准又狠,而且杀人不眨眼,所以外号称为“冷血郎”,对于仇人,杀了就像杀鸡一样,砍头就像切瓜一样,的确有些恐怖。

    沙王他看到那长枪如同一条红头巨龙,伴着电闪雷鸣,直挺挺地向他飞来,他微微一笑,运足了气,不躲不闪,红缨枪飞来,枪头“嘭——”一声发出闷响,人们惊呼:“哎呀,沙王!”

    喊声过后,仔细一看,沙王竟然将枪头顶住,那红缨枪枪尖,明晃晃地顶着沙王的喉咙。

    眼看就要刺破喉咙,鲜血喷溅,遇到这种情况,冷血郎是不会放手的,因为他是冷血郎!

    黑旋风没有收回银枪的意思,他的动作非常快,就是一阵风,血色的红缨眼看就要刺破沙王的喉咙,沙王不躲闪,而是将全身的气,运用到此,只听“当啷啷——”一声脆响,一道寒光飞出去。

    随后,大家定睛一看,飞出去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只见黑旋风“啊呀——”一声,扔掉了枪杆,左手握着右手喊“哎呀呀”,看起来非常痛苦!

    听到远方发来一声重金属的声音,大家循声看去,像是有人在鸣金,难道要退兵不成?这样想着,只见有人“噔噔噔”跑过来,手里举着一个明亮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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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章 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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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哈哈大笑,他看到黑旋风突然风平浪静,动也不动,可能震伤了虎口,黑旋风蹲在地上,半天没有反应,跑过来的人,正是鸣金的人,他负责敲击犁铧,那个东西,只有在沙王的队伍中才会出现,在黑旋风的队伍中出现,是十分值得羞辱的事,没有一点面子的。

    那人跑过来,沙王问:“怎么了?还没打完就收兵吗?谁安排你这样办的?”

    “不是,沙王,刚才不知道从哪里飞来这么一个东西,吓了小的一大跳,鸣金收兵是重要的命令,没有沙王的授权,就是借我一个胆子,我也不敢敲击金属啊!”传令兵似乎很冤枉。

    “本王借你一个胆子,你也不敢,说吧,是怎么回事。”沙王问。

    “天外飞物,就是这么个东西,很大的力气,像是神仙在打架,不小心把兵器给打掉了,仔细一看,不是别人的,是我们自己军队士兵用的,沙王,你看,就是这东西!”传令兵说着,举着那明晃晃的东西,递给了沙王。

    沙王一看,哈哈大笑,他举起枪头说:“这个家伙的头掉了,哦,哈哈哈,来,给它安上。”

    说着,他的脚在地上一跺,那枪杆竟然被震了起来,飞到了沙王的手里,沙王嘿嘿笑着,将枪头安插在枪杆上,看上去仍然是比较完美,看不出来曾经断头。

    黑旋风遇到了沙王算是倒霉透顶,以前的英勇气概,全部消失殆尽,真正应了那句话,叫做“强中自有强中手,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知道黑旋风到底怎样想的,曾经豪情万丈,到时候仍败在沙王脚下,别说宝刀了,连沙王给的枪也给弄折了,这叫什么事啊!说出去脸都不知道往哪儿搁。

    黑旋风第二次失利,不敢说什么,沙王按照计划,将黑旋风搀扶起来,不让别人拿着长枪对着他,沙王说:“实话告诉你们,别说你们拿长枪的,就是拿宝刀,射羽箭,也休想伤着将军的一根毫毛。”

    沙王说完这话,黑旋风比较感激,眼睛里露出和善的光来,他瞧着沙王,说:“沙王,你这是第二次逮着本将军了,没想到,你很会用绳索。本将军万万没想到,会两次摔到同一个坑里。”

    “哦,哈哈哈哈,这不是本王的主意。”沙王说。

    “那是谁的主意?”黑旋风感到好奇,对于这个背后的谋士很感兴趣,难道说是传说中的得道高人?

    带着这个疑问,可是他不敢问,手下败将,还是要小心为妙!

    再说,以前是黑旋风,黑色代表权威和力量,在这个时候,还是要好好地想想,怎样才能在第三次作战中成功。

    萧生看出不妙的地方,他赶紧过来,大家让开一条道,沙王问:“军师,你看,你神机妙算,一切都是按照你的设想在运转。”

    萧生笑了笑,说:“不是贫道的功劳,是贫道的朋友的功劳。”

    黑旋风一听,这个人是谁,是得道的高人,竟然说话还这么谦卑,看来不是一般人,是半人半仙的人,沙王有了这样的人当军师,哪里会吃败仗?

    他这样一想,算是明白过来,原来在某些时候,还是要多多想办法,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着聪明头脑的人的朋友,或者是战友,要不然,肯定吃亏,打仗肯定吃败仗。

    萧生比较谦卑,遇到荣誉,就让给别人,不抢功,不出头,令人敬佩。弘法没来,要是来了,肯定会为他感到欣慰,但是,这样的为人,在他看来还是不错的。

    黑旋风明白了,沙王的成功,可能不是沙王一个人的功劳,是他朋友的作用,不是朋友,就没有他的成功,这样一来,名声远播,咋说都是值得庆贺的。

    沙王命令将冷血郎带到大帐,给他奶茶,赐酒压惊,冷血郎有些感动,但是在琢磨怎么应付,不能就这样把一万兵马拱手相送,要是狐狸追究下来,恐怕受不了。

    沙王笑呵呵地说:“真是不打不相识啊!怎么又是你?为什么又中了本王的计?为什么又是绳子?”

    黑旋风说:“谁晓得你用兵神出鬼没,不清楚你要走哪一步棋子,让人捉摸不透!”

    “哪里是本王的功劳?不是本王神机妙算,神出鬼没,是本王的好兄弟厉害,不是好兄弟帮忙,还真不好说。”

    “沙王,你说的我清楚,你说的是刚才那位道士吧?”黑旋风问道。

    “你可能就知道一个厉害的,实际上在冰尖的下面,是硕大的冰块,在水面上看得到的,只是一小部分,绝大部分,都在水下面,不容易看出来。”沙王说。

    他变得越来越聪明,弘法在旁边说:“沙王,你真是聪明绝顶啊!不是你从善如流,喜欢听从不同的意见,尊重别人的想法,也不会有这样的胜仗。恭喜沙王,贺喜沙王,将来一定会趁胜追击,夺得最后的胜利。”

    “你说的本王明白,不要给本王脸上抹黑即可,你来自外邦,其实本王早就知道,也尊重你的选择,既然到了西夏,就是西夏的国民,本王肯定会热情招待,当然,也会听从别人的意见,无论对和错,都要仔细思索,不能以偏概全,弄得面目全非。”沙王说。

    他是民间的王,起兵和夏王对着干,夏王不顾百姓死活,早就弄得天怒人怨,这时候,黑旋风也很紧张,对于他所说的话,不知道是试探还是引诱,总之是让他成为一个俘虏,听沙王的指挥,这是同流合污,还是弃暗投明,不太明朗,可是,沙王手下高手如云,谁想和沙王对着干,在夏王看来,还是就是和夏王做朋友,当然会得到大家的怨恨,夏王的喜悦。

    黑旋风不知道沙王下一步要做什么,就问:“沙王,你这次放不放本将军回城了?如果不放,本将军就成了俘虏,任凭沙王处置,如果放回去,主人也不会饶了本将军。”

    听了黑旋风的一席话,大家都唏嘘不已,原来,表面风光无限的冷血郎,竟然是怕前怕后的人!

    沙王举起角,里面全是酒,他喜欢用角来喝酒,喝了酒,会更豪爽,非常痛快,说:“很好!你不能回去。”

    “沙王,为什么不能放本将军回去?”黑旋风有点郁闷,不想和土匪在一起,免得名声不好听,将来会遇到麻烦事。

    沙王还想说什么,看到萧生在点头,沙王顿时明白,这位道士军师,非常有意思。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可是对他的脾气十分了解,原来,萧生竟成了他的一种依靠。一个眼神,一声叹息,都十分清楚里面的意思。

    萧生笑着说:“将军,贫道告诉你,你是人才,可惜遇到你的主人,没有很好地发挥你的作用,你现在只是她手中的一个工具。将来,等天下太平了,你就没用了。任凭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会年老体衰,也会被人取代。你现在就要谋算将来,计划未来。像这种打仗,打来打去,对西夏国国王没有任何影响,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冷血郎听了萧生的话,觉得有道理多了,总比自己在家生闷气要强得多,他敢于直来直去,遇到不平事,就要拿出铲子来铲一铲,一直到铲平为止。

    回去要挨批,说不定那狐狸会杀人吃心,谁知道呢?女人的心,天上的云,说变就变,有时候,不说就变,有时候是根本没办法说,就先变了,让人猝不及防,等到别人看到变化的时候,其实已经变化了很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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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章 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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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旋风正在惆怅,到底是离开沙王还是留在军营,留在军营,相对安全,可是被人骂作叛徒、卖主求荣,还是麻烦,名节重要,性命次要。

    想到这里,黑旋风说:“沙王,本将军第二次败在沙王手下,心甘情愿服输,但是,本将军不能留在这里。”

    “为什么?将军败在本王面前,但是,本王希望将军拜在本王面前。本王现在是求贤若渴,能帮助本王,本王感激不尽。自从受到众弟兄的拥立为王以来,本王非常欢迎各路英雄,来壮大本王的队伍,以后我们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沙王在拉拢黑旋风。

    可是,黑旋风去意已决,他还是想对狐狸一个交代,回去后任杀任剐,不管那么多,将军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他说:“沙王,本将军非常佩服王的心胸,不过,话说回来,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本将军来得明白,去得明白,死也要有光彩。本将军做事不想偷偷摸摸,还是先告辞了。”

    沙王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就说:“好吧,军师的性格你可能最清楚,他早就猜到有这个情况,不过,本王支持你,你回去,如果受到什么委屈,随时回来,本王热烈欢迎。不过,你去之前,你所带的人马,本王想留下来,借兵用用,你看怎么样?”

    黑旋风完全没想到,沙王会来这一手,这完全是强人所难,这样做,其实是让他的左膀右臂没了,他一个光杆将军回城,不是自取其辱吗?不过,他也没心思继续打仗,知道这样打下去,可能就没有这两次的运气好,其实,打仗是要靠运气的,万一遇到一个嗜血魔王,他的弟兄们就会流血牺牲。

    沙王的睿智,在这里体现,不过,他除了对沙王的恨,还是恨,恨过之后,仔细想一想,也没什么,站在沙王的立场想一想,还不错,如果自己是沙王,可能还要残忍,说不定要留一只耳朵啥的,让敌人永远记得,再也不敢侵犯营地,哪怕那营地属于耳城管辖的土地,也无所谓。

    沙王心想,阻拦他回城,会增加他的仇恨,如果不阻拦他,他没了兵,光杆将军怎么见狐狸?狐狸多疑,肯定会排斥他,到时候不还是要回来吗?这样一想,他心里就释然了,说:“好吧,这件事有点为难,不过,本王只是借兵,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你的兵放在本王这里,放心好了,保证没有一点问题。到时候,毫发无损,完全奉还,将军意下如何?”

    “好,既然沙王这么说,本将军也没什么意见,兵留给你,本将军回城。”黑旋风说。

    这时候,天一说:“好吧,作为老道士,贫道说句话,冷将军回城,是顺天承运的事,贫道支持。只是要想好怎样对付狐狸城主。她不好对付,人心难测,只怕稍有不慎,来个人头搬家。”

    他说完,低头喝茶,看都不看他一眼,黑旋风有点受伤的感觉,不过,他明显感到,大家都不愿意他离开去冒险,按照常理,丢了士兵的将军必定要遭受非难。

    萧生觉得,黑旋风肯定是年少气盛,要去,就让他去,碰碰壁就好了,要想知道苹果的味道,需要先尝一尝才知道。

    萧生已经看出黑旋风的意思,他是要去说明白不是他不努力,是遇到了狠角色,说来说去,解释失败的理由总是苍白无力。没办法,还是要硬着头皮前往,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不打不相识,打了才了解,只是和城主没有办法解释,难道不怕城主说他通敌吗?

    通敌和叛国等同了,是非常严重的罪名,如果有了这个罪名,那可是要株连九族的。当然,在西夏以前没有发生,在以后也没有发生,偏偏发生在当下,夏王很希望将株连发挥到极致,而不是在他手中终止。

    黑旋风站起来说:“不好意思,本将军先告辞了,后会有期。”

    他去意已决,谁都挡不住,但是,他更需要找一个明确的未来,需要一个更好的归宿。

    沙王说:“来人!”

    手下的人很清楚沙王的意思,这是要送行了,立马找来黑旋风的宝马,还有武器,统统交给他,说:“这是对你的宝物,原封不动,送还给你,你回去吧,代本王向城主狐狸问好!”

    他说完这话,黑旋风有点受不了,这样的王,这样的带路人,不想打胜仗都难,处处都想到了,以前还瞧不起响马,现在看来,响马也有好人,也有坏人,不能在门缝里瞧人,不能把人给看扁了。

    他说完,就接过来战马和武器,跨上马鞍,扬起马鞭,那黑绸子皮肤的骏马,十分来事,被主人两腿一夹,鞭子还没有落下,宝马就像离弦的羽箭,向前飞过去。

    黑旋风回来的速度非常快,没想到还没到城门,城门上的吊桥已经放下来,他感到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只是放下吊桥来欢迎本将军一个人吗?还是另有阴谋,宁愿不想这是一场阴谋,只想守城门的是自己的下属,哪里下属见了将军不尊敬的,特别是在战争年代,更是显得将军的重要性。

    黑旋风回来的速度要快得多,可能身后没有大部队拖累的缘故。

    他一上吊桥,城头上的人问:“冷将军,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其他人呢?”

    冷血郎没有说话,跑过吊桥,吊桥吱呀呀升起,城门轰隆隆打开,留了一条道,一人一马刚好跑过去。

    他对这里太熟悉了,连城门洞里有几块青石板他都清楚。马蹄子踏在石板上,发出嗒嗒的声音,十分悦耳。

    一路顺利,黑马穿过黑色的门洞,最后眼前豁然开朗,宝马配好鞍,鞍上骑着将军,很快到了城主的宫殿前。

    没想到玉面狐狸早就得了信儿,站在宫殿门口,看着黑色的将军,像一团黑色的烟雾飞过来,真是名不虚传的黑旋风,就像黑风怪,见了城主,滚鞍下马,向城主施礼,说:“主人,末将参见城主!”

    “辛苦了,怎么了,全军覆没了?”狐狸冷冷地问道。

    “禀报主人,这是将军的智谋,卑职以性命和人格担保,冷将军是在敌人内部安插下了伏兵,然后里应外合,来一个一锅端。”桃子军师跳出来替冷血郎打掩护。

    冷血郎还没想到理由,一路上,苦思冥想也没有办法,刚好桃子这小子突然跳出来替他遮掩修饰。

    于是,他从心里感谢他,但是不知道桃子的心思。

    狐狸说:“进府中说话。”

    看起来她不怎么生气,她担心旁人听到,恐怕瞎怀疑,就走进去,看看没有什么人,狐狸问:“你带出去一万人马,一个都没带回来,合城的人都会恐慌的,你为什么要弄这件事?”

    “对不起,城主!”黑旋风说。

    “你不用道歉,现在人都没了,道歉有什么用?你且说说,你屡战屡败,耳城的人都让你丢脸丢尽了。你还有脸回来,而且是正大光明地回来,是很光荣吗?带着满腔的荣耀吗?你到底想怎样?想把姑奶奶拱手送给那个土匪头子吗?”狐狸问。

    黑旋风低了头,这是他第二次低头了,以前的威风早已荡然无存,倒有点像是丧家犬一样,走到哪里,像是夹着尾巴讨生活似的。

    桃子说:“将军没有功劳有苦劳,没有苦劳有疲劳,总之,将军辛苦了!担惊受怕的,在敌人阵营中能活着回来,就是值得庆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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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章 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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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军师打仗不上前,现在看到黑旋风回来,为了表示一心在为主人着想,显得没有桃子出马,必定要失败。有桃子在场,注定要成功,这是真的。

    黑旋风说:“主人,末将两次被俘,怕倒不怕,就是担心城中的百姓。现在末将返回,一万人马在判官那里,正像桃子军师所说,在敌营中安插,随时候命,将来,我好去找到他们,内外夹击,将敌人击退,彻底铲除敌人,不留一点。”

    狐狸看看桃子,桃子看外面,不和狐狸的目光接触。

    越是逃避,可能越无法逃脱。那狐狸说:“好吧,本城主相信你,你一定能取得胜利。不过,现在没有意义。”

    “为什么?”桃子军师说,“老夫已经太累了。主人,你就直说了吧,为什么会这样?”

    “少在这里卖老,你还没老,小屁孩一个,还在大人面前充老大。”狐狸说,不以为然。

    她非常信赖他,可是,有时候显得特别骄傲,在打仗的时候,他不是害怕,躲在后面,就是因为太聪明,让黑旋风无地自容,为了给黑旋风一个面子,让黑旋风发挥到极致,免得到时候,又说文臣不行,全靠武将。打不赢,就把帐算在了他的头上。

    黑旋风是斗败了的公鸡,在主人面前,不再昂首挺胸。这时候,他最想要做的,就是劝服狐狸,向沙王投降,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黑旋风是武将,是将军,对于小屁孩军师,以老夫自居,实际上完全是狐狸的功劳。狐狸其实是故意利用桃子的一张利嘴来打压黑旋风,黑旋风在某些时候,还是不能将自己弄到被动的地位去。

    “多谢主人指点,以后就不要再自称为老夫了,有时候说话太急了,没有办法,看来还是要慢慢来,一着急就容易出问题。人的短处,在说话方面,表现突出,在其他方面,倒要更有优势。”桃子军师说。

    他是桃子,少年军师,其实最喜欢的,就是打仗,可是他没有上前线,黑旋风把着关,担心他瞎指挥,将将士们的性命弄丢。

    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其实桃子没想到要指挥军队,这一切,都由狐狸做主,省了很多事,桃子虽是军师,可没有做到军师该做的事。

    黑旋风说:“主人,沙王不错,没有杀掉末将,真是真心想和主人和睦相处。为什么不给沙王一个机会呢?”

    “沙王很狡猾,是放长线钓大鱼,放你回来的意思就是要来分裂我们,让我们动摇,向他投降。你不要被利用了。沙王在搞攻心术,是想不动刀兵,而占领耳城。”狐狸说。

    “主人,如果沙王是派将军回来,成为耳城的卧底,恐怕主人和老......老......哦,小人死无葬身之地了。将军够仗义,想到了一个问题,就是替主人担忧,这次当卧底是不可能的,我们倒要想想归顺沙王的事。”桃子说。

    “为什么?我们还没有真正地打仗呢,怎么就要投降?”狐狸问。

    “不是投降,是归顺,归顺之后,就不会有战争,也不会有流血,主人,你看,冷将军连败两局,不是自己不行,是天意使然,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想办法智取,可是,沙王手下,高手云集,对我们耳城了如指掌,在以前是没有的,要知道,耳城设计巧妙,一般人只能进来,却出不去,大多数是进不来,早就被复杂的耳城布局弄得晕头转向,怎么能了解城内的情况呢?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仿佛在这座城里住了很久,对我们非常了解。”桃子军师说。

    这个久经沙场的黑旋风听了桃子的话,仿佛桃子也经历过很多战斗一般,说得非常有理。这和桃子喜欢读书有关,特别是兵书,更是读得滚瓜烂熟,在心里记得,历历在目,和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非常动听,说的比唱的好听,但是,有可能只是一些花拳绣腿,根本不值得一提。

    遇到实战的时候桃子应该离得比较远,桃子说,离得远远的,看得很清楚,这样一来,也免得惹火烧身,再说,隔岸观火,也是明哲保身的表现。

    他想要成功,必须要留得青山在,否则真的没柴烧。作为军师,不能身先士卒,要保护没有打仗的人的性命,不能为了图一时痛快,坏了性命,没了命,啥都干不成。

    狐狸说:“你下去吧,我们商量商量再说。”

    她下了逐客令,庆幸的是,他没有对他进行处罚,当然,也没有安排将军吃上一顿好饭,当然,现在在打仗阶段,不能被敌人占领的耳城,否则,按照沙王的脾气,有可能会屠城,遇到屠城,就很麻烦了,没有办法活命,当然包括桃子军师,哪怕外形上看就是一小孩,可是,早就听说沙王残暴,一定不会放过小孩子,何况是军事级别的桃子呢。

    冷血郎一走,桃子就站起来说:“主人,这个将军,已经被沙王收买,你说是杀还是留?要杀就要尽早,否则,留下来是个祸害。”

    “军师以为呢?杀一个人很容易,就像杀一只鸡,你说杀还是不杀,杀有杀的理由,留有留的借口。”狐狸说。

    “沙王围城,耳城危机四伏,要杀就要尽早,要留就要好好对待。这是很有必要的,免得走漏了风声,那后果很严重。”桃子军师说。

    “为什么?”狐狸追问道。

    “冷血郎统管军队多年,军士都信赖他,带领众人打仗,胜利的居多,失败的基本上没有,战士得以保全性命,大家对冷将军非常器重,如果因为失败,杀了他,恐怕难以服众。稍微把握不好,就可能造成兵变。”桃子说。

    桃子比较谨小慎微,对于这种情况,他只能采取温和的态度,来对待武将,有主心骨,就不会走错路。

    狐狸说:“好吧,你说的有道理,这样吧,我想我应该调整一下思路。要说投降,有点不好听,可是,大兵压境,为了百姓,还是要曲线救国为好。你吩咐下去,准备向沙王投降,但不能说是姑奶奶的意思,把投降的意思加在他身上。”

    桃子明白,知道了狐狸的意思,又想达到目的,又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真实的想法,借这个机会,可以让更多的人明白,自己的立场,如果不能接受,恐怕就麻烦了。冷血郎倒戈,不是好玩的,他重兵在握,一呼千应,哪里还有别人说话的份儿?

    桃子心里琢磨出来了狐狸的意思,就说:“主人,这好办,让人去命令冷血郎打开城门,放沙王进来,然后就不承认是主人下的命令,不久之后,人们都会把罪责归给了冷血郎。和主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狐狸冷笑道:“看来,你不愧是姑奶奶的好军师,有了你,姑奶奶省了好多事。不错,不错,你就下去安排吧,姑奶奶相信你,一定可以办好的。”

    桃子说:“主人英明,小的下去安排。”

    桃子离开了她,然后找人去告诉冷血郎,黑旋风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新命令,听完来人的说法,他想,这肯定是军师的主意,不过,也好,说明城主是为了合城的老百姓,才走到这一步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都清楚,城主是一位聪明人。

    他说:“多谢,请你代问城主好,本将军马上安排。”

    来人走了,向军师桃子报信,桃子很高兴,立马前往狐狸的住处,将冷血郎的情况报告给狐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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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章 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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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师找人告诉了将军,让将军投降,说好听点,是投诚,或者起义,总之,是要将城贡献出去。

    将军就是这样,来去就像黑旋风,可惜,在桃子军师面前,没有什么优势,因桃子很会做人,很像弘法,天一道长的大徒弟,也是惟一的徒弟,本事没有,主意挺多,可能目的和心思都在取悦于主帅,没有心思用在学习本事上,没有真本领,还不想让别人说。

    黑旋风安排守门将士打开城门,城内的人一片惶恐,立马有人报告给狐狸,城主一听,名人将黑旋风捉住,打入大牢。但是,黑旋风已经跑出城去,早已有人迎面而来,没有黑旋风的命令,守门将士不敢关城门、吊起吊桥,他们一来,竟然轰轰烈烈地走进了耳城。

    昂首挺胸进城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沙王。

    原来,沙王接到报告,说耳城已经打开城门,经过萧生一说,都清楚了,这时候,大家都明白,不投诚就是死路一条,投诚还能保证活着,以军师为首的贪生怕死之徒,想到将来死于非命,心里就犯嘀咕,肯定不能得到安息。

    只有投降,才是唯一出路,否则,就很麻烦,没有力量抵抗。城中精锐部队已经有去无回,剩下来的,也不多。说起来是黑旋风是将军,但城主是狐狸。

    玉面狐狸还是很厉害的,一帮子人的心被俘虏,被奴役,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其实,在某些时候,被奴役惯了,想要抗争,已经无能为力,习惯于在温水中死亡,就没有烫的感觉。没有想办法偷生,只能求速死。

    沙王带人杀到,队伍中,大部分是黑旋风的部下,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黑旋风的亲信,他们被留在沙王的军营中,这时候回家,心里非常激动,不知道会不会被城内的人骂作叛徒,然后相互厮杀?

    从里面出来的人,可谓是比较强壮的,当然,他们投诚后,两股势力势不两立,看上去,一方有气势,一方没气势,城外的人显得有些气短心虚。城内的人没有这种感觉,哪怕被城主蒙蔽,也已经习惯了在温水中生长。

    城内冲出来的人,跟在黑旋风身后,大家都很惊诧,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黑旋风说:“大家不要害怕,跟着我来的,可能是追兵,因为大家可能听了什么风声,不知道该怎样做才好。”

    果然,那些人是听了副将的命令,前来捉拿黑旋风,黑旋风转身,横刀立马,厉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副将在马上欠了欠身子,说:“对不住了,冷将军,奉城主之命,前来捉拿通敌主犯。将军,麻烦你跟末将回去走一趟吧!”

    “且慢,你说什么?通敌主犯?谁?”黑旋风很惊讶。

    “没错,将军,对不起了,正是你!”副将说。

    说了这话,黑旋风暴跳如雷,说:“好大胆子,你敢以下犯上吗?”

    他说了这话,就要拿刀来砍副将,副将还是害怕,见了那冷血郎,吓得掉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喊:“冷将军造反了!”

    他带着哭腔往回跑,拼了老命,声嘶力竭,众人一见,吓得抱头鼠窜,毕竟,黑旋风的嗓子十分了得,十里之外,都听得到。

    果然,在城楼之上,站着的正是玉面狐狸,她的旁边站着的是桃子军师,这个家伙,看来是比较得意,他的计策成功了,让黑旋风投降,然后又说他通敌。

    这种事,只有军师做的出来,当然,是秉承了狐狸的意思在里面。到现在为止,狐狸还是站在城楼上,无辜地看着黑旋风,把罪过都推在黑旋风身上,黑旋风不明就里,追赶着副将跑。

    副将本来是带着必胜的心理来搞臭黑旋风,然后准备取而代之,由副转正,成为统领全军的将军,没想到,这饿死的骆驼比马大,随便一吼,就让众人惊吓不已,十里开外,竟然听到了吼声,胆小的人大有人在,在某些时候,更令胆小的人胆子都吓破了。

    桃子看到副将落荒而逃,笑着说:“主人,看来,副将想要转正还需要加油,不是那么容易的。”

    “人都有一颗心,都想争上游,可是,不见得都能成功。看那副将落荒而逃,估计对黑旋风没有威胁,这个副将,还是麻绳捆豆腐,无法提起来。”狐狸说。

    她倒很懂谚语,不过,用在副将身上,的确不错,非常现实,非常逼真。

    副将进城,没有拉起吊桥,因为黑旋风已经紧随其后,带领大军进了耳城,跟着一起进来的,是沙王的军队。

    玉面狐狸见大势已去,也没有超出自己的预料,于是下了城楼,满脸堆笑,竟然对黑旋风说:“大将军,你还不错,比较聪明,经受住了考验,真好!”

    她这么一说,黑旋风倒有点像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看看玉面狐狸,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这时候,沙王哈哈大笑:“狐狸再狡猾,也逃不出猎人的手掌心,狐狸再会跑,也无法逃离猎人的猎枪,无法挣脱猎人的绳套。这不,被本王活生生地逮住了吧!早点投降,早就没事了。何必拖这么久呢?”

    “沙王,你别得意,本城主不想让城中百姓受罪,故意投降,不是真的输了,你不要得意。你来耳城,一切都得听我的,要知道,你们只是借住,弄得好,让你们住,弄不好,就别怪我不客气,一定会赶走你们。”玉面狐狸说,她还没有认识到错误。但是,她的本心,就是要让沙王成为大雁一样的过路客,没有想到将苦心经营多年的耳城拱手相送。

    沙王笑道:“哈哈,可以,本王只是借住,要是当初借给本王,何必要受苦呢?弄得大家过的都不痛快,要是早点投降,不就没事了吗?”

    “沙王,不要老是说投降投降好吗?”玉面狐狸要面子,对沙王说了这话,可是沙王偏要戳到她的痛处,真是让人感到郁闷。

    狐狸看到萧生温文尔雅,跟沙王在一块,显得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不用多说,沙王就是草莽勇夫,萧生是俊俏的后生,温文尔雅,看上去比较清爽,只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文武配搭,的确做得很好。

    经过多次的磨砺,沙王也乖巧了许多。狐狸看不起沙王,不过,那萧生倒也不错,于是她就记住了萧生的样子,真想让萧生留在耳城,永远不离开,可是萧生是要辅佐沙王的,他是军师,行军打仗离不了,沙王肯定不会放,也隐隐约约地早就听说了这事。

    这里耗时太多,不过,拿下了耳城,算是起义以来就得到了重要的根据地。

    沙王说:“城主,你还是一城之主,不过,军队的领导权在我这里。我们歇息片刻,就要离开,奔赴前线,后来的问题,后来的人处理,时间紧迫,本王不想多费口舌。”

    “沙王,你想怎么样?”玉面狐狸问。

    “刚才已经说明了,本王只是借宝地一用,没想到,你们识时务,弃暗投明,成为新村,大家也都默认了这种行为,军民都开心呢,觉得不错。”沙王说。

    萧生在一旁频临点头,说:“大家要注意了,一定要等到敌人来犯时,如果只听见打雷,没看到下雨,就要格外小心。”

    大家听了萧生的话,觉得有理,玉面狐狸说:“这位道长说话中听,值得学习,不像沙王那样,太过于自私,无法得到人心,失掉人心,就算彻底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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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章 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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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毕竟狡猾,看到情况不对,赶紧说人家好话,天一道长很清楚,语言不通,可心思相通,是真是假,一看便知,只是不好说破。

    狐狸见风使舵,见大势已去,弄不过沙王,又要面子,沙王不和她计较,只是根据萧生的建议,在耳城有一席之地,可以进退自如,另外,可以防止敌人进行进攻,如果发展壮大,可以向西夏国王挑战,从而占据整个王国。

    狐狸是墙头草,看到什么对自己有利,就做什么,这是事实。桃子军师更不用说,人小鬼大,啥事都瞒不过他,啥坏事都轮得到他,他对黑旋风出尔反尔,让黑旋风背黑锅,这下子可好,又是黑锅,又是黑马,人也长得像挖煤的、烧炭的,看上去,算是一辈子都和黑的东西斩不断理还乱,这是悲催的事,不过,他的意志没有因此而颓废,而消沉。

    萧生说:“沙王,城主非常开明,要不这样,我们暂且借贵地一住,相信不过多久,夏王会带兵杀来,我们必胜,胜利之后,立马离开,不要在此地逗留了。”

    狐狸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是好事,真的是好事。就怕不打,越打越好,打了就越出名,出名之后,自然就更会有钱赚,有钱赚,是好事。

    沙王笑呵呵地说:“多谢军师指点,当下的城主,非常英明睿智,令人敬佩,治理耳城有方,如果将整个西夏都拿下,交给城主来管,应该没问题。百姓都渴慕好的君王。”

    狐狸一听,呵呵笑道:“多谢道长抬爱,说实话,这是好事。”

    狐狸见风使舵的本领用到极致,刚才还在隔岸观火,现在又来凑热闹。沙王清楚,真不愧是一只狡猾的狐狸!不过,利用狐狸的狡猾,大家都清楚了,怎样才能得到大家的欢心,尤其是沙王的欢心,只要沙王没意见,就没意见,大家都会相安无事了。

    狐狸说:“沙王你借耳城不是不可以,早就答应了,只不过还是需要你亲自来要才行,不能二话不说,上来就打,要说,我也不比你差,只不过一直在想着老百姓比较凄苦。如果只图自己快乐,拼命去赚钱,为了赚钱,你不惜牺牲人命。那样的君王就是暴君,是要受到惩罚的。”

    “你放心,玉面城主,本王一定不学夏王,夏王不得人心,处处以本王为敌,屡次围剿,都宣布失败,贼心不死,还想卷土重来,真的让人心寒,本王决心,将夏王弄下来后,取而代之,然后再进行改革,励精图治,将西夏治理好了,在列国中有威望,让万国都来敬拜。”沙王说。

    沙王说的,是一个大目标,听起来觉得热情澎拜,令人仰慕。

    狐狸笑着说:“沙王是沙漠判官,沙漠之王,那夏王在沙漠之内,是无法和你抗衡的,但在沙漠之外,沙王要想取胜,恐怕还要付出努力。另外,你要小心,将本城主放在了风口浪尖上,夏王肯定要来围剿本城主,认为是本城主替沙王安排了地方,怀疑本城主是通敌的。”

    “正是,我们联手,共同对抗夏王,这样才能安全,与其被动,不如主动,与其等死,不如反抗,还有生存的机会。”沙王说,看来,他很策反的能力。

    即便玉面狐狸不和他一起反抗,沙王也能找到人马,不过,在某些时候,还不能这样招摇,他进入耳城的目的,是建立根据地,说是借地盘,其实是树立旗帜。

    当然,树大招风,旗帜一亮,自然是众矢之的,当然,要将耳城作为敌人,有了敌人,夏王绝不会不将敌人消灭掉。

    萧生心想,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既然已经进城,就要好好经营这座城,但是城主玉面狐狸没有交出管理权的意思。

    沙王也明白,如果硬要夺权,恐怕不行,对他不利,还没开打,自己倒要损兵折将,得不偿失。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城主,末将愿意和耳城共存亡,不要担心末将的能力,对付沙王,末将不行,可是对付夏王,末将的本事还是绰绰有余。”

    大家一看,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黑旋风,他接着说:“不瞒城主,对付沙王,不是真心对付,因为,末将深知,唇亡齿寒的道理,沙王在沙漠为王,从而引起了夏王的嫉妒,嫉妒之火燃烧,自然会杀人。末将愿意将杀人者就地正法,让行凶者不敢作恶。”

    沙王听了这话,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是他很想得到黑旋风,他知道,黑旋风和玉面狐狸,根本没有办法来对抗,只有慢慢来,黑旋风再有本事,遇到昏庸的主人,也是枉然。守在这座小城,肯定有问题,不如出走。

    沙王说:“将军劳苦功高,但是,玉面城主更是希望将军留在他身边,为将军的前途着想,在耳城还是大有可为的。”

    黑旋风觉得有点奇怪,这是什么话?难道说这是一种暗示?难怪,每次抓到都不杀,敢情是要永久占领黑旋风啊!当然,沙王求贤若渴,是要壮大队伍,现在正是招兵买马的时候,黑旋风又是人才,怎么说都会让他们觉得这是好事。

    在这个时候,黑旋风要找靠山,沙王是最好的选择。首先是因为沙王很厉害,另一方面,沙王手下有人才,以前黑旋风战无不胜,现在却总在受阻,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另外,沙王很善解人意,不想杀人,特别有个说法,叫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没错,他在某些方面的确不怎么样,但是,在对待将士们来说,还是比较温柔的。

    和善的王,对待勇猛的将军,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好的。在某些方面,敌人有时候会变成朋友,朋友也会变成敌人。从朋友变成敌人是十分可怕的,相反,从敌人变成朋友,倒要安全得多。

    黑旋风知道了沙王的意思,狐狸是很聪明的,知道黑旋风有疑心,因为太宠信少年军师桃子,在某些时候,更要小心,不要把自己弄进去了。

    狐狸说:“冷将军想跳槽,攀高枝啊,本主不阻拦,不过,如果想要回来,本主还会热烈欢迎。冷将军真是旋风,来去都自由,本主无法阻拦。”

    她说完,咯咯一笑,大家也哄然一笑,觉得狐狸到了关键时刻,说话还是比较精确的,看问题也比较全面和详尽。

    有人说:“好吧,我相信你说的全是对的,不过,城主要是手下没人,守城之人到哪里去寻?”

    大家听到有人这样说,循声望去,不是别人,是弘法,不知道弘法啥时候出现的,总之是在这里。

    弘法引起大家的注意,他觉得有点唐突,看着天一,天一早已经习惯,对他来说,弘法不说错话,不办错事,就不算正常。

    要说正常,还属于弘法经常说错话的时候,就像经常喝醉的人说的话才算正常。一般来说,有些人是不存在问题的。

    得到了这座城,沙王开始准备兵马,加紧时间练兵。

    狐狸敢怒不敢言,因沙王的将士人数占领绝大部分,从人数方面占了劣势,从另一方面来说,狐狸和桃子军师,就像姐弟俩,看上去比较弱势,加上黑旋风和沙王的关系不明不白,黑旋风一直想找一个更好的地方发展,瞌睡遇到了枕头,就会有这样的美事。

    黑旋风没有得到重用,结果倒向沙王,沙王成了他的靠山,有了沙王,黑旋风有了主心骨,对于练兵格外起劲儿,也愿意为沙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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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章 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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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将领有愿意跟着黑旋风的,也有不愿跟的,这样就分成了两派。在沙王那里,心里就跟明镜儿似的,在狐狸那里也不含糊。

    黑旋风要走,就会带领一班人走,狐狸不愿意,现在她成了中间派,两边都不能得罪。夏王是统治者,沙王是造反派,有不少的将士;夏王的势力还很强大。

    这样一来,狐狸不能减少兵力,有兵,才能保卫自己,没有兵力,就容易被敌人攻破,这座耳城就是再复杂,也会被敌人摧毁。

    沙王练兵,实际上是树大招风,夏王知道了沙王造反,于是中止向弯刀国派兵,但是边防的兵力没有减少。

    夏王安排八十万将士在边关,八十万将士杀向耳城。这八十万将士分布在西夏和弯刀国的交界的地方,看形势有点严峻。

    西夏夏王对身边武将琅瑚说:“你带领八十万大军去围剿耳城吧,将叛贼捉拿归案,我在这里敬候佳音。”

    琅瑚长得比黑旋风冷血郎还壮实,不过,他穿的是白战袍,白铠甲,比较讲究,银色的护心镜,虎背熊腰的,看上去,劲头十足,一切都没有放在眼下。腰里挎着虎头狼腰刀,看上去虎视眈眈,威风凛凛的。

    他是八十万统帅,除了夏王,谁都不在他的心目中。这家伙十分厉害,就是因为他是大将军,属于西夏王国的一号将军,白色是纯洁的,可是他常年征战,多少都带点情绪在里面,杀人无数,血染红白色的战袍,却无法清洗干净。

    越是这样,越是要用白色来掩饰。琅瑚其实最大的愿望就是征服弯刀国,再将疆土扩大,和夏王不谋而合。夏王的野心,琅瑚的行动,促使了萧生和天一他们的西进,打入西夏内部,并且成功地策反了沙漠判官,也就是现在的沙王,和夏王分庭抗礼。

    这是真的,琅瑚不屑于在边关守着,打又不打,实在没有意思,他听夏王的安排,前往耳城,耳城不灭,星星之火,不让他死在萌芽时,那还了得,到最后必将燃气熊熊大火,没有办法控制,越是萌芽,越容易成功消除。

    琅瑚说:“我主我王,要剿灭耳城,其实很简单,只要狐狸离开耳城,整个耳城,末将将之付之一炬,烧个干干净净,不留任何痕迹不好吗?”

    夏王听了,觉得这个计划过于血腥,毕竟是一城的人,如果全部杀死,只留一个狐狸,那么,恐怕也说不过去。

    关键是那个谁,琅瑚不想杀害狐狸,主仆一拍即合,决心已经下了,就没有什么好阻拦的了。

    说实话,琅瑚对玉面狐狸还有感情,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狐狸已经人老珠黄,没有了往日的青春和靓丽,但是风韵犹存,这么一个人,其实最大的享受就是有人吹捧,没有人吹捧,她也不会这么骄傲。

    玉面狐狸之所以老而美丽,是因为她的脸面长得好,像玉那样的温润,像这样的女人,正是武士们喜欢的。她面容姣好,心却像狐狸,诡计多端,狡诈得很。

    狐狸不喜欢男人,特别是老男人,像琅瑚这样的男人,她只会利用,不会真正地使用,这个人,只是被利用,没有别的油水可捞。

    琅瑚作为一国的将军,听命于夏王,成为夏王的爪牙,也算是为夏王服务,得到了不少次的嘉奖,双手和战袍都沾染了不少鲜血,结果,无法用良心来洗尽,内心一直隐隐作痛,不过,没有为将来考虑什么。

    琅瑚暗恋狐狸,玉面的脸蛋,就像剥了皮的鹅蛋,非常滑润,看上去,水滴在脸上就会滑落下来,还有一部分在上面。

    恰在这个时刻,有人来报告说:“夏王,中原国探子来报。”

    夏王一听,见没有外人,他对仆从说:“让探子进来。”

    来人答应一声,然后朝外退出去,不一会儿,有人弓着腰走进来,行礼,礼毕,对夏王说:“夏三爷有密函。”

    夏王一听,连忙让人都退下,然后拆开密函,上面写着:“据查,中原国天一道长和弯刀国王子已经潜入贵国,还望彻查,就地剿灭,然后嫁祸于人,让中原国和弯刀国相互猜疑,继而相互争斗,然后西夏国从中渔利,三爷趁机可以将夺取帝位。届时一起分享胜利果实。”

    夏王看了来信,将信放在火上烧了,沉思半晌,对来人说:“你退下吧,我要好好想一想。哦,对了,你看看,琅瑚将军走了没?如果没走,请他进来议事。”

    来人答应了一声,然后弓着身子,倒退着出去,对琅瑚说:“大将军,王有请。”

    琅瑚正准备杀向耳城,渴慕已久的狐狸,他心中的玉面女人,只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自然而然,他没办法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要走没走,正在憧憬着未来的时候,遇到了这个问题。

    他为自己的多情,也为自己的聪明而叹服,竟然没走,看来有远见之明。

    琅瑚将军走进去,肚子大,坐着不舒服,夏王说:“你站着吧,看来,你这样子,没有骏马,拿你没法。”

    “我主我王说得对,我是这样想的,我不是胖,只是瘦得不明显。不知我主我王有什么高见?”琅瑚说。

    夏王一听,哈哈大笑,说:“你可真是太逗了!言归正传,我跟你说,现在情况发生了改变。你听好了!”

    “什么事?大王?”琅瑚说。

    他胖是胖,不过,有力气,要说大力气,还算萧生的助手,算是大力气,不过,跟琅瑚有的一比,在琅瑚面前,他是巨石,琅瑚是沙子,在一般人面前,琅瑚是巨石,其他人是沙子。

    这么一个活宝,竟然统领整个国家军队,带领八十万人去围剿一座小城。本来有点像杀鸡用牛刀的嫌疑,现在听说有了新任务,更是兴趣盎然。

    夏王说:“据可靠情报,有奸细到了我国。”

    听到这个,琅瑚非常感兴趣,说:“真的?”

    “本王啥时候说过谎?”夏王说。

    “嗯,那很好!末将没有怀疑过我主我王,不过是对这个非常感兴趣罢了。交给末将吧!末将一定将他们一网打尽。”琅瑚说,信心满满,毫不迟疑。

    夏王听了,觉得琅瑚在吹牛,但正是这样的人,才需要好好鼓励和培养,他说:“行,你去吧,不过,我告诉你,你还不知道来了些什么人吧?”

    “来了些什么人?请我主我王明说。”琅瑚说。

    “中原国的道士,弯刀国的王子,其他人,都是随从,不值一提。”夏王说。

    “嗯,王子值钱,如果把王子逮到,弯刀国就会被控制了,至于那个道士,还是有一些来历,不过,现在无从查起,只有将其捉拿归案,才会调查了解清楚。”琅瑚说。

    听了这话,西夏不得不对眼前这个大胖子另眼相看,他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他是都很复杂的,看得出来,他更喜欢侦查,对于一些案件,想必比当大将军更有兴趣。

    “将军,你说的是。很好,你下去办吧。”夏王说。

    “可是,我主我王,那人到底长得啥样?末将还不知道呢。”琅瑚说。

    “长得都像道士,关键人物是,其他随从不是。你去,一眼就能看出来。可是,在茫茫人海,到哪里去寻找这几个人呢?”夏王也有些疑惑,万一杀错了人,那怎么办?

    他很清楚琅瑚是忠心耿耿的,特别是对他,更没有话说。对国家尽忠,实际上是对他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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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章 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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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瑚了解到潜入到西夏的人的样子,准备离开,夏王准许,至于能否抓获天一和萧生,还真不好说!

    琅瑚最大的愿望就是抓获他们,如果他们在耳城,合城的人都该死,唯独玉面狐狸还有敌国奸细。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到这个地方来撒野!

    他这么想着,对夏王说:“我主我王,放心吧,我一定要将敌人抓获,八十万大军,捉几个蟊贼,不在话下。”

    他说是这样说,其实,琅瑚还是有点轻敌,住在井底的青蛙,是不知道天外的天比井口大的,只晓得天就只有井口那么大。

    琅瑚见夏王闭着眼睛,知道他在休息,就想离开,可是没有夏王的命令,他不敢擅自行动。

    夏王也在故意试探他,看看他有没有胆子单独离开,就不吭声,这个倒让琅瑚有点着急,不过,早已经习惯了,不存在继续发脾气,这这样的环境下,忍耐是唯一的法宝,不忍耐,只有爆发,而爆发的结果,一定是死亡。就像烟花一样,就那一会儿时间,看得那么真切,那么令人鼓舞,可惜的是,美丽过后,炫目之后,就是死亡,或者是灭亡。

    夏王说:“本王累了,你下去吧。要注意,速战速决,早点报佳音给本王听,本王还要攻打弯刀国和中原国,先把内部的叛贼清理干净后,再去征讨列国,将来,这个世界必然是本王的。”

    夏王说得热情澎湃,遇到了琅瑚这位大将军,还比较冷静,遇到这种情况,他只有冷静,免得都热情,反而对事情不利,朝着不利的方向发展,最后得到不利的后果。

    琅瑚得到了夏王的吩咐,就离开了王宫,然后收拾收拾,骑上战马,朝前策马扬鞭,带领队伍离开了夏王王宫,前往耳城。

    一路风尘仆仆,大军离耳城五十里扎营。因为八十万将士,行动起来,还是有些不便,琅瑚不知道耳城的情况,听说是沙漠判官在那里,心里多少有些胆怯,不过,想到狐狸在耳城,心里也挺痒痒的,真的想把判官杀了,将狐狸抢走。

    一想到判官和狐狸在一座城里,心里就有一股无名之火,恨不得喝了沙王的血、吃了他的肉,对于潜伏在国内的敌人,他倒没放在心上。

    大军驻扎,帐篷连成一大片,举目望去,像是白色的蘑菇,洒满了整个草原。这里大兵已到,消息早已传到了耳城狐狸耳中。

    狐狸又惊又喜又怕又有期待,惊的是,夏王动作这么快,对小城这么关注,以前围剿沙王,没有这么积极,也没有这么大规模。

    喜的是,到底还是有人来报仇,失陷了耳城,心中不爽,正想找个厉害的角色,来替自己复仇,让以前屡战屡败的羞辱一扫而光,现在一山不容二虎,小小的耳城,沙王和琅瑚看谁厉害,狐狸正好坐山观虎斗,爽得无比!

    怕的是,马上要大战,人人都要牵扯到里面,应该来说,大家都不好过,合城的百姓,命运如何,令人堪忧!再说,这里的人虽然讨厌,但不至于要人家的命吧!这个琅瑚是杀人魔王,踩着人血往上爬的,踏着尸体攀登到现在的位置,非常恐怖和冷血,这么个人,一来耳城,岂不让耳城来个大屠杀吗?自己熟悉的人,恐怕难免一死,自己的命运也令人担忧。

    期待的是,沙王才起义,没有基础,几个外来的道士,以后还会走,帮忙帮到一半,没有继续帮,让人感到非常累,正需要人帮的时候,人家要走,岂不扫兴?想来想去,还是自己人可靠。

    外地人早晚要回到外地,或者云游四方,还是本地人可靠,本乡本土的,值得信赖。狐狸期待琅瑚进入耳城,不杀城中百姓,只杀叛贼即可,另外,将道士绑了,送到夏王宫,选个日子,将他们遣送回国,或者以妖言惑众、颠覆国家为名,将他们斩首示众,当然,对于那个俊俏的后生,留下来,在宫中作为男仆,终身服务。

    带着这些复杂的心情,为了表明自己还没有背叛沙王,她派人去请沙王。

    其实,沙王早就得到探子的信,说有敌人来犯,在五十里地驻扎。沙王问:“多少人马?”

    “不知道多少人马,但是,帐篷就有八万顶,密密麻麻,数来数去,足足有这个数。”探子报告。

    “有没有其他的物资?”沙王问道。

    “有,战车有五千乘;战马有十万匹,大炮有五千门。”探子报告。

    沙王听了,倒吸一口凉气,这夏王,看来是动了老本了,誓死要将本王剿灭啊!

    不过,没那么容易!

    沙王问:“带兵的将军是谁?”

    “琅瑚!”探子说,他看得非常清楚。

    “是他?”沙王一听,马上明白了,原来夏王真的动了老本了,琅瑚是在远征,要去攻打中原国的,面子上是要打弯刀国,实际上要打中原国,目的不是近处的,反而舍近求远,要去远方攻打。

    他说出了这话,天一和萧生在一旁,已经猜出了夏王的心思,但是,从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来看,还是很不错的。

    天一问:“沙王认识琅瑚?他是什么人?”

    “他是一个胖子,鲁莽小人,靠出卖弟兄上去的,本王十分瞧不起这样的人。”沙王气呼呼地说。

    “他从哪里来?”萧生也感兴趣起来。

    “他从前线回来。本来这些将士都是远征军,因为本王起事,他奉命回来残杀弟兄,这个人十分厉害,不过,他是邪恶的化身,本王已经痛改前非,现在是洗心革面,早已变成正义之师,为了西夏的未来,本王注定要和他决一死战,一定会消灭邪恶势力。”沙王说。

    “嗯,贫道知道沙王厉害,不过,再厉害,他人数众多,是我军的几十倍,他们就是拿出一半人马,也是我军的十倍。在人数上绝对吃亏。”天一说。

    “嗯,他们人多,都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本来去打中原国,隔着弯刀国,困难重重,他们发动了一场邪恶的战争,让很多人都卷了进来,或者即将卷进来。我们是正义之师,他们是歪门邪道,正要压邪,并且压得住邪。”沙王信心十足地说。

    “沙王,这人太厉害。我们还是要避其锋芒,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让他们找不到咱们,然后再一个接着一个地,将他们分割包围,一个一个地消灭,要知道,我们不能打正面战场的仗,而是要出的起,用不起。”萧生说。

    “军师,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出的起,用不起?”沙王感到纳闷。

    “是这样的,琅瑚想要来攻打我们,但是,耳城相当复杂,凭借耳城的天险,敌人很难攻打进来,但是,家贼难防,特别是狐狸,要特别小心,她是非常狡猾的。我们打仗,她要讲和,这是一定的,她见琅瑚一来,肯定先得到消息,比较兴奋,巴不得早点统治耳城,将我等至于死地。因此,我们要将狐狸控制住,不用说,要她去打琅瑚,就已经十分为难,更不用说守城了,她还巴不得早点献城投降呢,因此,我们要引敌深入,然后再分别吞吃。像琅瑚早就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可惜他没有马上攻打耳城,兵家贵在神速,他这样一来,实际上是给我们准备时间。因此说,琅瑚有兵,但不会用兵,这就是他最大的悲哀。”萧生分析道,简直是头头是道,令人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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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章 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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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说完,沙王佩服,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不过,佩服归佩服,事还得继续做下去。他对琅瑚不放在眼下,觉得要想打败琅瑚,以少胜多,必须智取,不能凭着蛮力为之。

    怎样智取?就需要动脑筋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事。

    琅瑚不是省油灯,但是,有蛮力,仗着人多势众,没把小小耳城放在眼下。沙王说:“军师,城里有两位军师,狐狸身边那个,本王就不指望了,早晚是本王的盘中餐,可以将他吃掉。军师,还有天一道长,有了你们的保驾护航,本王高枕无忧。虽说有八十万精兵强将,在本王眼中,他们是粪土一样。有了这些兵,哪怕只俘虏一半,也有四十万大军,那么,本王这次举事也算成功。大家要努力,不要放弃希望,有希望,就有要抓住,会有好处的。”

    天一说:“那边的军师不能用,但是,狐狸也要注意,他投诚,不见得是真心,这次琅瑚率领大军杀来,她的心会动的,不要小看这个女人,她手里还有一些人,即使冷血郎黑旋风跟了我们,他的手里还有钱,有钱,就有人。那些人不看人面看钱面,对钱还是比较重视的。加上狐狸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有一定的人脉,熟悉这里的情况,想必不会让她自己人吃亏,至于其他人,她也管不了那么多。”

    正在说着话,外面有人进来,见了沙王,噗通一声跪下,说:“沙王,城主有请,商谈军事。”

    沙王哈哈笑道:“不错,刚才还在说,马上就来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和道长有心灵感应吗?”

    这不是心灵感应,可能是一种不谋而合,狐狸压抑住内心的喜欢,故意派人来请沙王到宫中议事,其实是想试探试探他,看他怎样想。

    要是投降,说不定会放过他,饶他不死。要是顽抗,可能就会流血。

    流血是沙王不愿看到的,可是,在起义起初阶段,流汗流血是很正常的。这次来了大军八十万,就是都吐出一口气,整个沙漠都会飞沙走石,一座小小的耳城,也会大受其害。

    人有钱,格外声高;人多势众,自然会膨胀。那琅瑚来了,虎视眈眈,对着耳城,五十里地扎营,一瞬间就要打过来,人心惶惶的。这时候,琅瑚肯定都飘飘然了。

    他肯定在营中高歌,信心满满,这座小城,每人投进去一块石头,就能将耳城砸碎,每人吐一口唾沫,就能把城市淹没,真是,现在这种情况下,胜券在握,琅瑚很有信心,狐狸更不用说了,就是三岁小孩,都知道虎狼之师一定会赢,城中的五万人马,有两万是黑旋风的,不知道是不是和他沙王同心,就是这么一个人,被狐狸抛弃,却没有完全的兵权的,被沙王收留,万一狐狸承诺给他更好的待遇,他会不会倒戈,也不一定,因此,五万中的两万人马不敢保证对沙王忠心耿耿。

    狐狸派人来请沙王议事,沙王决定前往,带着萧生,帮着出出主意。

    很快,他们都到了郡王府,这是狐狸的父亲留给她的,她父亲死后,她接了班,没有她父亲的仁慈,反倒多了几分焦虑和凶残。因此,和桃子玩得挺好,两人都差不多。

    桃子是个孩子,可是心思比大人还深,因此成为狐狸的军师。孩子没有性的需要,对狐狸来说,是比较安全的,狐狸更喜欢听话的男孩,也喜欢稍微坏一些的男孩,桃子刚好都具备这些条件。因此荣幸地成为她身边的宠臣。

    这时候,狐狸早已在书房等候,她看到两位进来,站了起来,说:“请坐!”

    狐狸比较高傲,在别人面前,一般都不主动站立,大家都知道,她被城主宠坏了,是大小姐,到现在,她成了城主。以前,她就是说一不二的,现在更是,在耳城,她算是土霸王,哪怕投诚了,败在沙王面前,她仍然具有不错的风度,那种娴熟和优雅,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不少。

    这种范儿,可能在其他地方没有显现,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算是一种妥协,没有那么夸张,但内心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张狂,她是这样的人,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多少。

    沙王到了这种庄严的香闺府中,闻到不少的香气,令人心旌摇荡,不过,他不喜欢这种气氛,他更喜欢沙漠上的狐狸,就像沙漠地上的玫瑰,美丽中略带着刺儿,那才算正常。

    沙王不敢细想,早知道琅瑚将军对狐狸觊觎已久,早就想霸占狐狸,只是狐狸太狡猾,琅瑚太笨,没有得逞。

    琅瑚想念狐狸,只是没有得手,得手后可能兴趣都没,得不到,才有更大的吸引力。

    这里行礼毕,狐狸安排就坐,各自落座,然后沙王说:“城主,强敌来犯,不知道城主是否知道?”

    “是吗?是谁来犯,胆子这么大,谁敢来打耳城,难道说,他们不知道城中有沙王吗?”狐狸故意问道,心里却乐开了花。

    萧生看透了她的心思,笑而不答,这种态度,也太诡异了,大敌当前,竟然没有害怕和恐惧,反而微笑面对?狐狸是笑在心里,萧生是笑在脸上。

    沙王很郁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城主,据探子来报,是夏王派来的琅瑚大将军,率领八十万将士前来攻打。”沙王说。

    “多少?”

    “八十万!”沙王说。

    “哎呀,这可如何是好?”狐狸说。

    沙王还以为狐狸害怕了,对狐狸生出怜悯来,作为男人,他有着天然的保护**,可是萧生不管这些,他笑着说:“俗话说,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我们的队伍以一当十,还怕他八十万将士吗?”

    狐狸的可怜相瞒过了沙王的眼睛,还以为琅瑚真的很厉害呢,把狐狸吓个半死。

    “军师,远方来的朋友,我们全城不到十万将士,怎样和八十万将士打仗呢?严格来说,只有六万士兵。”狐狸说。

    “人多不要怕,他们是乌合之众,不是正义之师,要是打,恐怕不能光拼人数,还是要拼正邪两方面的力量。我认为,敌人一定不会占到什么便宜。”萧生说。

    萧生这样说,实际上是在鼓励沙王,打击狐狸。

    沙王说:“有军师在,本王啥都不怕,可以向敌人进行攻打。不要退缩,不要害怕,敌人是乌合之众,经不起我们的暴风袭击。要知道,军师手下有一个人,非常厉害。”

    他说的是加勒,算是大力士,已经领教过,沙王很清楚加勒的本事,但是,在没有军师的命令下,不可能去攻打敌人的,只有等候命令,再向前攻打。但是,对于多如星辰的敌人,要想攻打,必须要全面观察,从哪里入手,是十分重要的。

    狐狸一听,觉得有问题,这是一个巨大的情报,是十分可怕的情报,对琅瑚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狐狸很想快点把这里的情况报告给琅瑚,可是,怎样出城,是一个难题。作为一城之主,就连攻打判官的事也不做,何况在这个关键时刻出城呢?这不是明显要报信是什么?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沙王一点都不紧张呢,敢情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是一个好事。但是,不知道沙王说的加勒,本事到底如何呢?真的很期待见一见啊!”狐狸说。

    狐狸想见加勒,萧生看出来了,原来狐狸想进一步摸一摸加勒的底细,然后好向敌人报告,做好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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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章 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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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想弄清楚加勒的底细,萧生不愿意,他很明白,狐狸肯定会把加勒的情况告诉给了琅瑚将军,那么,琅瑚就有准备,找到了加勒的弱点,没准儿加勒会吃亏。

    加勒也有弱点,随着岁数增加,加勒有了一些想法,这个想法有点奇怪,就是说,他的内心有一些浮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沙王说:“城主,本王是借住的,最终这座耳城是要归还给你的。要想保卫耳城,城主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击退敌人;二是向敌人投降。不知城主作何感想?”

    狐狸见问,心想,这是在试探我,想让我上当,没门!她说:“我才不投降呢!本城主愿意和沙王共存亡,誓死保卫耳城,决不投降!”

    萧生一看狐狸,她的面不改色,清楚了这人的确不一般,练就了撒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事,从外面看,啥都没有,从里面看,她的心有所属,早就飞到了西夏兵那里,恨不得让琅瑚将军早点收复耳城,将沙王就地正法。

    萧生又笑了,狐狸一见,有点吃惊,这个军师,难道看透了心思?狐狸眼睛不敢看萧生,只是看沙王,沙王有点不好意思,也以为狐狸在抛媚眼,看上自己了,就连忙羞涩地低了头,竟然没有一点王的气概!

    萧生看出了沙王的心,连忙说:“沙王,赶紧想出对策,大敌当前,容不得迟疑,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不要失去机会,机会一失去,无法挽回,没法弥补。”

    “是啊,差点把正事给耽误了。城主,你拿个主意,到底怎么办?”沙王有点着急。

    “这样,本城主为了城中百姓,想派出一个使者,前往琅瑚将军那里,先和将军谈判,如果谈得成功,就谈;谈不成功,再打不迟,不知道沙王有什么想法?”狐狸说。

    狐狸说这话,意思很明确,就是想出城,再看看她下一步干什么,是自己出城还是委托别人出城,这是个问题。

    “选择谁呢?”沙王问。

    “本城主认为,选择萧生军师前往是最好的。不知沙王意下如何?”狐狸问。

    “萧生军师,不能离开本王,他很重要,整个耳城的保卫战,都离不开军师,如果派出去谈判,恐怕本王就失去了主心骨,不太合适,还是要从长计议,再做商议。”沙王说,他果然没有中计。

    沙王突然想到,不能这样明显地得罪她,于是又补充说:“城主,你是这里的主人,你如果想和琅瑚将军谈判,本王觉得,你家的军师桃子,年轻有为,胸中有丘壑,成竹在胸,一气呵成,顺理成章,非常适合谈判。早就风闻他非常厉害,纵横捭阖,舌战群儒,想必一定不辱使命,化干戈为玉帛,免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狐狸听了沙王说的话,觉得有用,十分中听,连忙说:“沙王不仅能征善战,而且能言善辩,真是人才,当上沙王,的确很有道理。既然沙王说了这话,本城主也不好再说什么。”

    “城主言过其实,对本王夸奖太过,其实,本王没有那么大的本事。那么,城主是答应了吗?”沙王追问道。

    “事实胜于雄辩,的确,本城主十分敬佩各路英雄豪杰,说实话,本王十分欣赏沙王,真是有远见卓识。太好了,本城主答应让桃子就辛苦一趟,也让桃子长长见识,免得在城中呆时间长了,变得有些愚笨了。”狐狸说。

    萧生觉得这是一只十分狡猾的狐狸,真会说话,说得人心痒痒的,这叫故意掩饰桃子的锋芒,在众人面前,没有抬举桃子,反而打压贬损桃子,为的是减少大家对桃子的恐惧。

    要知道,桃子属于年轻的后生,非常厉害,他就是玉面狐狸的得意参谋,城中第一军师,方圆一千里都很有名。就是这样一个人,其实是小孩,自古英雄出少年,一点都没弄错。

    桃子进来,向沙王行礼,然后浮在狐狸耳边说了句话,狐狸说:“好吧,本主刚好要委派你去替本主走一趟,否则,本主真要丢脸了,说起来,本主没有多少人可派了。”

    “主人,你说去哪里,桃子就一定去哪里,绝不推辞!”桃子斩钉截铁地说。

    他很清楚,在某些时候,就需要多说多做多跑腿,文臣靠的就是一张嘴;武将靠的是能打,会拼,会使用武器,在战场上凭借力气和技巧,将敌人消灭,保存自己的性命。

    文臣除了多说,还要多跑路,嘴勤、脚勤、啥事都好说。

    “有了这话,我都放心了,你真是好样的,是本主的好帮手。这样吧,你去,去找那个敌人,也就是五十里外的敌人,向他讲明观点,要打就打,要和就和,不要躲着不来,要来就早来,要不来就别装孙子。”狐狸说。

    狐狸说的话,令人惊奇,不晓得她是不是对琅瑚非常有意见,还是在沙王面前故意演戏?这个沙王不知道,只有萧生知道,萧生会读心术,对于这个人,不在话下,非常了解她。甚至包括沙王,萧生也清楚。

    沙王和狐狸对萧生根本不懂,萧生看他们却一目了然,也可能,太聪明、看得太明白,不是好事,不如糊涂一些才好。

    正在这个时候,桃子叹了一口气,大家都吓一跳,这小家伙想干什么?难道真是未老先衰吗?

    “桃子军师,你小小年纪,干嘛叹气?难道让你做多了事,心里不满吗?”萧生问。

    桃子见问,定睛一瞧,看萧生气宇轩昂,谈吐不凡,他心里一怔,这是军师对军师,将对帅,看谁狠一些。

    桃子说:“老人家说话,就是没人听,先桃子啰嗦,其实,桃子早就预言,必有这一天!”

    他说话像老人,看起来,这是未老先衰吗?还是故意卖弄?总之,他不是一般的小孩。

    “桃子军师,你的预言是什么?”萧生追问道。

    在问话的同时,萧生已经看透了桃子的心,这个小机灵鬼,其实没有啥好隐瞒的。他在狐狸面前耍小聪明耍惯了,一下子收不回来,想在任何人面前,耍他曾经耍过的把戏,但是,在任何人面前都管用,就是到了萧生面前不管用。

    萧生冷笑,没有搭理他,他觉得没趣儿,但是话说到这里,不说也不行,于是说:“是一个预言,就是说,沙王来袭,是夏王逼的,不是夏王屡次围剿,沙王也不会变被动为主动。谁知道,沙王一动,夏王更要动,这次是大动作,是抱着必胜的信心来的。基本动用了前线将士一半的兵力,看来,夏王是要用尽全力来围剿沙王。”

    “这个没说错。夏王的决定有点突然,也让人想不到,以前都小打小闹的,没有引起重视,现在不同,现在变得非常重视了,看来,有很重要的人物在耳城当中,要不然,西夏兵就不会倾巢出动了,要知道,夏王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当下,耳城中就有大人物,树大招风,是古今的说法,既然有这说法,说不定前朝就有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桃子说。

    桃子说的话,让人似懂非懂,这个小孩,说话却像大人,不知道这小子虚岁是多少,但是桃子的嗓音很特别,可能嗓子是童音,但是思想是成人的,带着成熟的思考。

    “军师,时候不早了,希望你早去早回,你出城,带着使节用的旗帜,然后向五十里外的敌军进发。你不用怕,本主会派人在不远处设下埋伏,当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们好出来做个接应。”狐狸吩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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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章 凶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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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听话,答应了一声,就要离开,狐狸有点舍不得,就喊道:“回来。”

    桃子知道狐狸有点儿女情长,虽不是她儿子,可是也有感情,毕竟是多年的军师,就像弟弟一样亲。

    桃子没走远,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她,自然有些舍不得。要知道,那琅瑚将军杀人不眨眼,十分冷血,对于这么一个小屁孩,更不会放在眼中,杀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这次去,肯定凶多吉少,有可能有去无回,当然令狐狸担忧。

    桃子折回来,狐狸看着桃子,想说话,又停止,摆了摆手说:“算了,去吧,一路保重!”

    “多谢主人!”桃子答应着,然后离开。

    桃子猜出会有这个,狐狸看起来有些难受,实际上,女人都有这么一点**,对于还是孩子的桃子来说,倒是无所畏惧,看起来,文弱无力,对方就会放松警惕,不会把桃子放在眼里。

    只要是这样,就能对付强敌。

    况且对方琅瑚将军是要踏碎耳城的,这个家伙十分可怖,小桃子过去,说不定要遭到陷害。

    还有一点,就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个桃子人小鬼大,在力气和武艺上不如人,但是在智力上超人一等。

    桃子带了一个侍从,桃子手持旄节,上面是鹰头,铜质的,磨光了,锃亮,杖有一人多高,在桃子面前,显然很不像话。

    跟着的侍从,显然有两个桃子高,这样一来,桃子感到了安全感,同时,也在考虑怎样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穿过长长的甬道,终于到了城门口,还好,城门外没有人,守城士兵喊:“军师一路顺风!”

    桃子扭头笑了笑,说:“好!”

    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从车内伸出头来,向城楼上的卫兵招手,又向开城门的招手,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样子。

    他的旄节放在车上,驾车人的旁边,侍从在路上走,看起来走得轻松,车是牛车,吱吱呀呀地往前,那人腿长,走起来一点都不费力。

    侍从叫阿里,跟着车身走,桃子问:“离开耳城了吗?”

    阿里有点烦,小屁孩,坐在车上,有马夫赶车,消遥自在,偏偏让我在旁边跑步,命运呐,不公平啊!

    他不敢发怨言,连忙说:“军师,这次去找琅瑚将军,听说他吃人心,我们这次去,是不是有这样恐怖的事发生?”

    “不要说,这事不好说,不过,本军师不怕,人都有一死,死一次怕什么,早死早享福。”桃子置生死于度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军师,正是早上刚升起来的太阳,还年轻着呢,为什么有这个感叹?”阿里问。

    阿里有老婆,有孩子,多少有些牵挂,但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要把命丢在琅瑚那里,否则就麻烦了。因为自己死在外面,老婆要改嫁,孩子找新家,得不偿失,以前的努力就白费了。

    这时候,更重要的,是怎样让琅瑚放了桃子,桃子活着,自己不会死;桃子死了,自己也活不成。

    他们俩和马夫,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都别想跑。

    车在原野上走,走了一段路,阿里说:“军师,我累了,想休息一下。”

    “这个地方,是主战场,你不想死在这里,就赶紧走,琅瑚将军派一支小小的队伍,就能将我们吞灭,他们可不管那么多。”桃子说。

    桃子的年纪小,说话比较直率,不会拐弯抹角,但是,作为使者,前往现在的敌人中间,恐怕有点冒险。

    桃子属于琅瑚的猎杀对象之一,他的意思,是屠城,除了狐狸,就是要抓住假扮成道士的王子殿下,只为这两人,其他人都是可有可无的,如同粪土一般。

    桃子前往,真的是凶多吉少,桃子也心知肚明。狐狸投降,和军师指挥不力有很大关系,这一点,也让琅瑚抓住了把柄,会更加利用这个弱点,大做文章,将这样的事无限扩大化。

    不过,桃子不害怕,这一点让人感到安心。

    阿里其实还蛮佩服他的,不过,把耳城让给沙王住,让人无法接受,要知道,沙王出身不好,是土匪,哪怕是不杀人、不放火的土匪,也还是土匪,名声已经出去,再掩饰也没有用。

    怎么能让土匪住在城内呢?粮食不够吃,草料也不够,还惹祸上身,这不,不是沙王入住耳城,就不会引来大兵来犯,哪怕是夏王安排来的兵,琅瑚统领的,以前是自己的兵,现在成了敌人。阿里不想当敌人,可是,没有办法,还是跟着城主走,城主投降了沙王,成了沙王的俘虏,虽然名分还是城主,可是已经不是以前的自由身,要受到沙王的影响,沙王表面上很尊重她,实际上沙王不会把她放在眼里,毕竟是女流之辈,不足挂齿。

    看到了前方密密麻麻的像是白色蘑菇的营房,阿里提议休息,桃子当然不想为难他,毕竟是他在地上走,不是桃子,桃子要走,起码动作还要快一些,因为是奴仆,是听命于人的,地位在那里摆着,不能和桃子并驾齐驱。

    桃子说:“休息一会儿,等一会再赶路。”

    他说着,从车上跳下来,马夫不说话,桃子看看鹰头铜杖,这是使节棒,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现在是一国内乱,能否适用规则,还不清楚。

    休息了一阵子,桃子说:“明知是鬼门关,也要往前。这是没办法的,人固有一死,死有什么可怕的?”

    不说还好,越说越怕。阿里说:“这样吧,我相信,你一定会说服琅瑚将军的。他说不过军师,军师一定会转败为胜的。”

    桃子听他这一说,心想,这家伙很怕死,越怕死,越会死到临头,不把死当成一回事,那才好。有人说,视死如归,就是这么回事。

    阿里说完,桃子笑了笑说:“大叔,你是有家的人,家人都盼着你回家呢,说实话,我还没长大,没有成家,要到这个地方,的确有可能有去无回。”

    阿里说:“是的,军师,自古英雄出少年,你当英雄,我是随从,你是红花,我是绿叶,到了琅瑚将军那里,一定要确保奴仆回家,家中老小都在盼着奴仆回家照顾呢。”

    “这个你放心,要是琅瑚杀人,就杀本军师,本军师啥都不怕,死不足惜,死得其所。如果要杀人,就让琅瑚杀本军师好了。”桃子说。

    桃子的说完,阿里哭了起来,马夫侧目看他,觉得他怎么不像个男人?这个家伙,其实很想弄清楚到底是否能回来,比较珍惜生命。

    以前是同伙,现在是敌人,使者去送信,实际和送死差不多。马夫一直受伤,一直在底层,也无所谓了。

    桃子吩咐动身,马夫面无表情,上了马车,阿里继续在后面跟着,腿肚子好像在发抖,不过,这是生死关头,放在谁身上,谁都有些把持不住。

    很快,就进入了琅瑚的警戒区域内,有一队骑兵跑过来,穿着打扮,都是西夏国军人的制式服装,看起来比较简单,但战士们看上去比较干练,适合作战,不是怎么拖泥带水的。

    骑兵队队长喝道:“呔,你们是什么人?好大胆子,竟敢擅闯兵营,这是战场,不要命了吗?”

    桃子在车里,听到声音,掀开帘子,站在车上,向骑兵队长拱了拱手,算是见面行了个礼,那队长一看是个娃娃,说:“你家爷娘呢?怎么一个人跑出来玩了?”

    队长话音一落,骑兵们哈哈大笑起来,看不出来,这是战场,反而更像是一次狩猎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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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章 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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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昂首挺胸,听了这些人的话,一点不惧怕。他说:“你们仗着人多势众,我是一个娃娃,就这样欺负吗?你们是谁的队伍?一直是这样欺负弱小吗?”

    “娃娃,你干嘛来了?瘌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竟敢这样跟老子说话!来人,将这人给老子绑了,押回军营,请将军发落。”队长说。

    话音刚落,桃子拿出鹰头使节杖,举起来,那杖比他两个还高,厉声喝道:“我乃耳城使节,两军交战,不得为难两军使节,这道理你不懂还是故意装不知道?难道军中没有章法吗?”

    骑兵队长一看这种气势,还真厉害,再看看那根铜质鹰头使节杖,磨得亮亮的,看起来有些威严。

    骑兵队长不说话,阿里吓得发抖,队长说:“你,大个子,抖什么抖?什么素质?没见过这样。”

    阿里见队长说自己,吓得跪了下来,说:“官人,官人,别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要是死了,就是一家人全死了。”

    “哦,哈哈哈,原来是个胆小鬼!爷不杀你。起来吧,看来,你们是听差的,送信的,好,爷不为难你们,不过,你们到了琅瑚将军那里,能否混个全尸,就很难说了。哦,哈哈哈哈......”骑兵队长笑道。

    好像他们早已习惯了杀戮,看到琅瑚行凶杀人,不能阻挡,也胆战心惊。死的人,没有感觉,看的人,印象深刻,不敢胡来。算是杀鸡给猴看,越看越胆颤。

    桃子说:“队长,你是队长吧?我看你这一身行头,就知道你是,这么地吧,前面带路,我要去见琅瑚将军,有要事相商。关乎国家命运的,不得耽搁,一旦耽搁,恐怕你承担不起重任。”

    队长还想说什么,看看桃子不停地抚摸使节专用鹰头铜杖,队长会意了,知道这小子不好惹,万一在将军面前,说他不好,那可不是玩的,说不定会因此丢命。

    琅瑚比较爱才,骑兵很厉害,全靠队长,他屡建奇功,在快速反应作战中,总是能消灭敌人,而且能保护自己,正因为这,琅瑚才任命他为骑兵队长。

    可是,队长也有一身的臭毛病,不容细述,要是细述起来,恐怕一本书也写不下,关键是在某些时候,的确顾大局、识大体,不容易意气用事,容易出现偏差。

    队长答应下来,看着桃子小眼睛,但是很坚毅的目光,知道这小家伙非要见到琅瑚将军不可,这个家伙最大的目的,就是要让别人成为一个俘虏,因此,与其说,他在带着使者进入营地,不如说是他押着俘虏回来,就像打猎人的总要带着野味儿回来一样,只有打到了小动物啥的,都要得到别人的欣赏和肯定。

    同时,也会考虑到喜欢问一些消息,带着野味回来,也带着外面的思想回来,这种思想就是有成就感的意思。

    队长带着邀功请赏的心,将桃子,两军交战的来使,带到了琅瑚将军面前。

    队长谄媚地说道:“本队带来了耳城来的大使。请大将军裁决。”

    “裁决个头!滚一边去,大使算个鸟!”琅瑚说。

    他一说完这话,阿里就吓尿了,裤子底下竟然滴下水来。

    琅瑚一见,哈哈大笑,本来想要杀他们的,立马改变了主意,他也懂得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的规矩,可是,这贼哪里是来自另一个国家的?分明是国贼,还有脸来谈判,先看看再说。

    “耳城大使特向大将军致敬!”桃子高声说着,童声未改,声音十分响亮。

    琅瑚一愣,这是大使?倒很奇怪,以前曾风闻耳城总管很特别,真没想到,百闻不如一见,原来如此!是个孩子,既然是孩子,那么,居然是大使,说不定和狐狸有特殊的交情。

    想到这里,琅瑚说:“你是耳城来的娃娃?你的爹娘呢?”

    “本大使是来自耳城,耳城是本大使的爹娘。本大使不知道爹娘在哪里。这个问题,不是大将军所关心的。大将军所关心的,是怎样收复耳城,俘虏玉面城主,屠杀叛贼!”桃子说。

    琅瑚一听,这小子还真行,看来,是个少年英雄,玉面狐狸选择的人没错,一想到玉面狐狸,心里就一阵阵地感到喜悦,这是好事。

    因为爱屋及乌,对玉面的好感,也融化了琅瑚冰冷的心,他说:“好吧,你小小年纪,还一口一个本大使,未免有些骄傲。不过,看在你们城主的面子上,本将军不与三岁孩子计较。你来做大使,你先谈谈条件吧。”

    琅瑚说完,看着桃子,桃子不说话,琅瑚感到奇怪,桃子昂着头,琅瑚突然意识到,没有给他们沏茶,刚才那个大个子已经吓尿了,想必要补充茶水,否则就麻烦,回去对玉面一说,玉面娇嗔,那还没什么,如果红颜一怒,那就麻烦了。

    桃子看琅瑚的表现,知道了这个家伙欺软怕硬,说:“好吧,我算清楚了,你是想要我去当你的传话筒,好吧,你答应本大使的条件,本大使就答应你的条件。你看怎么样?不知将军意下如何?”

    “好,痛快!痛快!你先说,本将军洗耳恭听。”琅瑚说。

    桃子暗想,这个鲁莽的家伙,还会用词呢,还洗耳恭听呢!耳朵耳,耳城的耳,想要干嘛,想要血洗耳城吗?

    桃子可能想多了,琅瑚开始有血洗耳城的打算,也谨遵夏王的命令,可是,看到这位桃子军师,还有大个子阿里,他改变了主意,关键是耳城之中,就是这么一些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怎么舍得举起屠刀,滥杀无辜呢?毕竟是西夏百姓。自己内部先乱了,怎样打败真正的敌人呢?

    说归说,做归做,在关键时刻,还是要小心。

    桃子把脉把得很好,清楚了琅瑚的真实目的。

    “这样,耳城不交给你,因为耳城自古以来就是城主的,从城主的父亲老城主到现在,已经经过了若干年,现在要求拱手让人,恐怕不行。还望大将军三思。再说夏王有那么多的地盘,还在乎这个弹丸小城吗?”桃子说。

    听了桃子的说法,他感到很奇怪,这么个小小东西,竟然说话都像大人,看来,人小鬼大是没错的。

    “你这个条件不是不行,但是也要满足本将军的条件。”琅瑚说。

    “什么条件?”桃子说。

    “来人。”琅瑚吩咐道。

    桃子一听,吓了一跳,他的声音很大,那个阿里才换了裤子,这一嗓子,恐怕又要尿。

    桃子沉住气,说:“好,将军这么有诚意,我作为大使,也不虚伪。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琅瑚没有理会,他越是这样,阿里越是有点掐不住,有些坐不住了,想跑,到处都是人,往哪儿跑?

    那人进来,双手合十,问:“将军有何吩咐?”

    “上茶。上最好的茶,中原国的茶。”琅瑚说,“这茶是本将军抢波斯商人的,哦,好啊,真过瘾啊!”琅瑚说着。

    这个国家级的大盗,光天化日之下,抢外国商人的货物,想必不会想到报应,只会想到这是一场阴谋,是国家级的恐怖分子,一想到西夏,在这个地方,存在合法的抢劫,就让人不寒而栗。

    上茶给小家伙桃子喝,小家伙不喜欢茶的苦味儿,可是没有办法,只有硬着头皮去喝了。

    那人出去不久,进来,给大家沏茶,用的是细瓷釉面茶盏,这是当时最好的喝茶工具,但是,桃子来不及细想,走了一路,的确口干舌燥,但是,不能冒失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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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章 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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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水里可能有毒,桃子有经验,他悄悄从袖子里拿出一枚银戒指,趁人不备,悄悄放进茶盏,然后拿出来一看,没有变化,证明无毒。再看阿里,早已在喝了。

    桃子心想,这么大一个人了,竟然没有一点警惕心,怕就怕得要死,正在面临生死考验的时候,竟然不要命了,抓住茶盏就要喝。

    阿里发现了异常,马上停止,看看小军师,发现他用东西在测茶水,他还算细心,看到这么一枚银质的指环,房贷茶盏中,好好的东西、好好的细瓷茶盏,干嘛要这样?况且现在正是一个好的开始。

    怀疑有道理,关系到性命,阿里是非常珍惜生命的人,总害怕死了。看到桃子这样,他停了,就像冻住的冰人一样。

    桃子没注意他的这一变化,经过检测,没有毒害,就端起茶盏来喝。

    琅瑚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其实,他没有想过要毒害这两个菜虫,马夫自不必说,阿里是随从,竟然吓得尿了,还能有什么大作为,这一辈子也就算到这里为止了,再往前走,恐怕走不通。

    他知道大使来自耳城,既然派他来,肯定有背景,或者有能耐。

    喝茶的动作各异,琅瑚喜欢大口大口地喝,桃子喜欢快速地喝,但是,看起来动作故意放得很慢,这样才和他军师的身份相称。

    喝了茶,琅瑚说:“中原国的人真会过生活,这么好的瓷器,这么好的茶,看来,如果把中原国给占领了,那些东西不都是我们的了吗?”

    桃子点点头说:“本军师认为,这个话题有点远。本军师来,是劝将军撤兵,否则后果自负。”

    “你在开玩笑吧。撤兵?想得倒美,实话告诉你,本将军一天之内,必定将这个耳城踏平。但是,考虑到城中叛贼不是多数,大多数人都是西夏百姓,不想因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你回去对城主说,交出叛贼沙漠判官,啥事都没有,耳城还是玉面城主的,如果不交,那就别怪本将军不客气了。”琅瑚说。

    他将夏王的意思表达得淋漓尽致,可是,还有超过的,没有不如的。

    说了这一席话,桃子觉得这个人真可怕,但是,再可怕的人,也难免一死,看他现在停激动,义愤填膺的,将来到底是什么状况,就很难说。

    桃子说:“本军师不觉得将军的话有道理。不能为了一个蟊贼,要将战火烧到耳城。将军知道,玉面城主不是为了城中百姓,不想看到流血,才不得不投降,但投降不代表心悦诚服,而是在寻找机会将判官杀死。可惜,判官手下高手如云,凭城主和本军师,一时难以凑效。但是,苍天有眼,将军来到耳城,城主非常开心。”

    说归说,做归做,桃子到了这个杀人魔王面前,不变得像狐狸那样,恐怕很难混。再就是,他从来不在比他低一等的人面前装孙子,别看他人小,他很懂得规矩,也懂得人们不是关心别人的外形怎么样,而是关心别人的地位高低和权力大小。

    喝茶完毕,琅瑚心想,只要能博得玉面美人的欢心,一座耳城算什么,就是整个国家都陷落了,也无所谓,只要有美人在身边就行。

    这货是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主儿。桃子对狐狸没感觉,不过是个头儿而已,但是,肥胖的大将军,活像蛤蟆,对玉面城主倒是情有独钟,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么下去,就是单相思,到最后,还是一场空吧!

    谁知道呢?前面的路谁都不清楚。

    琅瑚说:“军师,你小小年纪,倒很会说话,这样吧,你先回去,我答应你们城主,为了城主的缘故,本将军不毁灭耳城,另外,本将军希望军师回去后,设计将判官抓获,然后,我们内外夹击,将判官一伙捉拿归案。”

    琅瑚说完,摸了摸手里的刀,说:“听说判官手下有一些厉害的角色,本将军非常感兴趣,想和他们斗一斗,不斗不知道,一斗才见分晓。”

    “将军,实话告诉你,不说到这里,还没什么,说到这里,本军师不得不提到判官的手下,高手云集,文臣武将,全都具备。这些人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帮助判官夺取天下的。别的不说,就说说他的军师,一个名叫萧生的,就十分了得,真是文武双全,恐怕,文会超过大将军,武可能和将军不相上下。”桃子说。

    听了这话,琅瑚跳了起来,案几差点被掀翻,他站起来厉声喝道:“不得了了,还有人比我强?走,本将军此时此刻就要出战,将判官一伙一网打尽。”琅瑚说。

    桃子撇了撇嘴角,心想,鲁莽之人,难成大器,夏王看错人了,搞不好八十万大军毁在他手里!

    想是这样想,面子上还得说得过去,要不然,还真麻烦,弄不好,还没离开这里,就做了刀下鬼。这个家伙,反反复复,喜怒无常,比夏王还夏王,不能在此地久留。

    桃子想赶紧离开,于是说:“将军果然神勇,非常佩服,放心,本军师回去,一定向城主报告将军的意思,至于城主要和将军里应外合,将耳城叛贼捉拿归案,或者就地正法,全凭将军裁夺。本军师,还有城主,都担心叛贼的黑血污染了耳城的土地。不如本军师以举火为号,在明晚子时,到城头举起火把,将军的神勇的将士可以攻进耳城,不知道将军有何想法或者主意?”

    “噢,哈哈哈,小小嘴巴,挺会说话,不吹牛,本将军出马,一人能挡一万人,那判官手下该有多少人,本将军一挥手,他的兵马就去掉一半了,哈哈哈哈!”看来,琅瑚毫不客气,对于这个判官,根本不放在眼下。

    对于琅瑚,桃子已经弄清楚了他的为人,这人,见到棺材都不掉泪的二货,夏王将兵权交给他,算亮瞎了眼。

    “嗯,不错,本军师十分敬佩将军的力气过人,看上去比较果敢。时候不早,就这样约定,明晚子时,不见不散。”桃子说。

    桃子说完,琅瑚摇了摇头说:“不好,明晚子时,有点问题。还是改期吧。”

    “为什么?”桃子不解地问。

    “初来乍到,有些不服水土,军营中的将士们上吐下泻的,十分狼狈,想要再观察一天,如果能有战斗力,后天晚上子时,本将军必然率领大军踏平耳城,一举拿下叛贼鼠辈。”琅瑚气愤地说道,那语气,好像马上打败了沙王一样。

    桃子说:“但愿将军马到成功!事不宜迟,本军师要赶回耳城,向城主回报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策应将军在城外举事。”

    “好,你速速回去,到了城中,多多准备。对于耳城,本将军不太熟悉,里面地形错综复杂,能进去,但不一定能出来。越是力气大的人,到了城中,越是麻烦,还望军师不要掉以轻心,多多照顾本部人马,好早日凯旋,向夏王报喜。”琅瑚一口气说完。

    原来这小子,说话全凭嘴一张,并非全是文臣才有辩才,武将的口才也十分了得,真是在战争年代,就是文人,也能拿起刀剑,有了武士的风采,可是不是一般人,就不会做普通事。这个家伙,不光是肥胖,肚子里除了有板油,还是很有才的,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

    琅瑚将军说完,桃子站起来,要离开,琅瑚没有阻拦,说:“好吧,你去,本将军送你。你还行,就是你的侍从有些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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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章 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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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很聪明,拿眼睛瞧阿里,不正面瞧,担心阿里有意见,就说:“西夏国耳城里的人,都是最棒的,谁来,都欢迎,任凭谁,都毁灭不了耳城,只有被毁灭。”

    桃子年纪不大,知道的事却不少,知道阿里有长处,也有短处,在军营中,受到了琅瑚的惊吓,就尿裤子,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爱之处,他对人还比较热情,没有坏心眼。对人挺实诚的,但是,太实诚也不是好事。

    说归说,马上启程,城主——玉面狐狸还在等他回去回信,往回走,需要走五十里,想必也比较麻烦。

    琅瑚目送桃子、阿里离开军营,他转身回去,自不必多提。这时候。

    来的时候,感到很慢,速度一直提不上来,回去的时候,倒觉得非常轻快,阿里走起路来,健步如飞,还不停地催促赶车的把式要走快点,别耽搁了时间。

    阿里惊出了一身冷汗,还吓尿了,谁知道见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竟然还没事!去得艰难,回来轻松,太妙了!

    车夫仍是面无表情,要说怕死,阿里属第一,在三人中,最不怕死的,属于桃子,真是年少无畏,车夫其次,最胆小的,就是阿里。这个家伙上有老、下有小的,实在难以割舍亲情。

    很快,到了耳城。

    城上早有人看到,连忙派快马前往城主王府,向城主报告,玉面狐狸长舒一口气,说:“好了,原来琅瑚不是传说中的那样的人。不错,还有点良心。”

    狐狸没有动窝,她很清楚,桃子出使,不辱使命,圆满完成任务,既然他出去了那个地方,又全身而退,小小的娃,竟然有这等本事,也算没有白疼一场。

    于是玉面狐狸说:“军师一路辛苦,安排宴席,为军师接风洗尘。”

    她说了这话,谁都不敢马虎,赶紧下去准备。

    反正到了吃饭的时候,即便不是为桃子接风洗尘,自己也要吃,看样子,他们能平安回来,说不定谈判还可以。

    于是放了心。以静制动,在王府总比在城墙上站着强,再说他顺利回来,大家都很高兴,城中有粮,就不用慌,加上能活着回来,敌人没有杀害桃子的意思,其实很清楚,耳城没有被围困,大家都有救,自然把这个情况弄清楚,然后再进行下一步。

    桃子他们进城,吊桥拉上了。到了王府,阿里站在门外,没让他进去,按照规矩,也不能进去。

    狐狸眉开眼笑,这是少见的表情,见了桃子,如同久别重逢的儿子,格外亲热,可是,桃子就是桃子,说:“城主,你的美名远播,琅瑚十分敬仰,不敢冒失来攻打,恐怕让你受到惊吓。”

    听了这话,狐狸心里美滋滋的,像是吃了蜂蜜一般,看来,最了解他的还是桃子,这家伙十分懂事,明白女人的心,那就是虚荣心,哪怕害人,也还是需要。

    狐狸说:“军师一路辛苦了,本城主十分欣慰,你是好样的。佩服!不知道这次去有什么收获呢?”

    “收获有很多,”桃子说,“主要是将军要城主和他里应外合,将敌人抓获,其余不问。”

    狐狸听明白了,他是在撒谎吗?看来没有。可为什么龟壳显示说,有血光之灾呢?难不成琅瑚改变了屠城计划了吗?

    原来,狐狸会通过龟壳来推算未来,前两天,龟壳显示,有一场腥风血雨要来,但是,今天听桃子一说,竟然没事!到底是桃子在说谎,还是龟壳在说谎?

    狐狸看看桃子说:“军师一路辛苦,来吧,本城主给军师准备了盛宴,来款待军师,凯旋归来!”

    说归说,做归做,既然已经准备了盛宴,不能浪费,在准备的时候,狐狸说:“军师,你先去沐浴更衣,然后到宴客厅,等本城主一到,即可开席。另外,请军师安排一下,有请沙王和他的弟兄来赴宴,分享好消息,但是,有些话不便公开说,就要有所保留。”

    桃子脆脆地答应了,然后退出去,沐浴更衣熏香不提,安排人去请沙王。

    狐狸等桃子退出去,然后拿出龟壳来算,翻开一看,竟然是真!桃子没撒谎,哪怕去了琅瑚的军营,见到了琅瑚将军,也没有背叛,反而更加忠心,这个人是可以信赖的。

    这就难怪了!琅瑚的眼光有问题,明知道不可能,还要来闯一闯。

    狐狸不想继续想下去。再说,将来的耳城到底怎么样,从龟壳上看不出来。只能跟着感觉走,走一步看一步,今晚还在,明早就无,谁知道会不会有事?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变化。

    再说沙王早就接到了报信,说桃子军师已经安全回来,大家都秀开心,桃子再不好,也是狐狸的军师,更是一条命。他有勇气,独闯敌营,就很了不起。

    大家正坐着议事,有人进来报告:“有请沙王和诸位到王府赴宴,为军师接风洗尘,恭喜平安归来。”

    沙王点点头说:“很好,本王正有此意。走,去看看,去听听,看敌人有什么高见?要传递什么信息。”

    天一说:“去哪些人?留下哪些人?”

    “都去吧,不好吗?”沙王问。

    “不要问,都去恐怕不好,不是遇到好吃的,都去凑热闹,一饱口福,要知道,有些饭不如在家吃。在外头吃,不放心,总是暗藏杀机,饭很香,可是离危险也很近。”天一说。

    “道长言之有理,军师,你说说看,谁去最合适?”沙王问。

    “沙王去,军师去即可。天一道长——贫道的师父——就不用去了,同时,弘法也不用去,本军师手下,也不用去。又不是打架,去了干什么?”萧生说。

    “道长,这个方法挺好,奇怪的是,为什么不清冷血郎呢?那个黑旋风其实主管全城的军事,这次又是去谈到军事,不去有些说不过去啊。”沙王问。

    “这个沙王不清楚了吧?他是心有所属了,跟我们走,对狐狸那一套根本看不上,现在是没办法,暂且在城中,和狐狸周旋,在这场冲突中,他要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狐狸不敢用他,只能先探探我们的口气再说。”萧生分析道。

    萧生的分析十分恰当,再说他懂心术,知道狐狸在防着黑旋风,这个家伙几次失利,在狐狸看来,都是带着敌意的,根本没有想到要做什么。

    这时候的冷血郎,已经在带兵训练了,根本不知道会派大使去和地敌人谈判,也不知道桃子已经回来。

    在狐狸心目中,黑旋风就是叛徒,跟着沙王走了,势不两立,成为这样的局面。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沙王,我也想去。”

    话音刚落,吓了别人一跳,大家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是弘法,本来连天一都不让去,本意就是免得弘法去,弘法很馋嘴的,这次去,恐怕要丢人现眼,还会被人瞧不起。

    说归说,做归做,弘法要去,萧生不好劝阻,沙王说:“好,去吧,你是娃娃,桃子也是娃娃,看看你们谁厉害,也让桃子看清楚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

    “好啊,好啊!还是沙王最体贴我。”弘法说。

    弘法是天一的大徒弟,从小跟着天一长大,被天一收养,而萧生来得晚,年龄比弘法大,可是,不是以年龄来排大小,而是以先来后到的来排大小。

    天一摇了摇头,不好说什么,知道这个家伙,总是为嘴伤心,总要为嘴找借口。这世上没有谁比他更爱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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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章 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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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给足了面子,弘法倒有些不自在,巴不得早点离开这里,不看到师父的面最好,心里最舒服,才能得到自由。

    事情已经敲定,马上行动,弘法心里乐开了花,真是太好了!又可以大吃一顿了,这是好事,一生中,吃饱喝足才是正确的,何必要忧国忧民呢?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萧生有点不满意,但他给沙王面子,知道沙王十分喜欢热闹,人去少了,不好玩,再说,沙王对狐狸没有感觉,但是又怕弟兄们开他的玩笑。还是要避嫌才好。

    他不爱狐狸,狐狸对他也没感觉,琅瑚暗恋狐狸,狐狸也没感觉,不过知道琅瑚的野心和色胆,野心挺大,色胆却如黄豆粒一般大小。

    来报信的人已经回去,这里备车备马,前往王府。

    还没走到宴客厅,就听到里面有音乐声音,非常动听美妙,这是喜庆的乐曲,声音缭绕在房梁,回音令人沉醉。还没开始饮酒,仿佛已经被酒所麻醉。

    萧生看看弘法,他眼睛露出喜欢的光芒,非常明显,这个家伙活生生就是一个吃货,一边听音乐,一边吃喝,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很快,就到了里面,有人唱:“沙王驾到!”

    城主听了心里一怔,这个家伙,看来死到临头,还要讲究排场,世上有这样的活宝,世界就多了一份欢乐。

    “哎呀,沙王,有失远迎,多有得罪,多有得罪!”狐狸说。

    狐狸的声音就像清脆的银铃,声音具有穿透力,她一说话,整个场面都被震慑了。

    没有一个人敢说话。音乐停了下来,狐狸说:“怎么停了?谁让停的?”

    她质问之后,音乐顿时响起来,这个真见效,可能大家都怕她,她是城主,在任何时候都是。

    她笑着说:“这才像话。”

    “城主,不好意思,大敌当前,还让城主破费,实在不好意思。这次出来,比较仓促,没有带礼物来。”沙王说。

    “要什么礼物?城中所有的,都是我的。你带来的是我的,你带不走的,也是我的,害怕什么?”狐狸说话,非常霸气,不过这是事实,哪怕黑旋风已经离开她,她的老臣旧将还有一些,根深蒂固,牢不可破。

    “是啊!城主是耳城之主,令本王十分敬仰,真的很佩服。”他说完这话,沉默不语,不清楚是不是害怕城外的八十万大军,还是被饥饿俘虏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会产生幻觉。这个时候,就是一种幻觉。不太明白狐狸的想法,狐狸的诡异,天下有名。

    在耳城当中,她是老大,现在沙王强势,没办法,表面上还是要让一让,在耳城之外,沙王是老大,现在在城内。

    大敌当前,歌舞升平,这是什么节奏?

    萧生心想,一定有问题,不是别的,就是这么一个家伙,没准就是一个叛徒。看桃子不像是个正人君子,人小鬼大。有什么主子就有什么奴仆。

    狐狸说:“大家欢聚一堂,共同抗敌。敌人就像凶猛的狮子,在城外五十里走来走去,想要吞吃我们,可是,没有那么容易,本姑奶奶偏要过得潇洒一些,不是愁眉苦脸,每天都要开开心心,让敌人失望,让我们充满希望。”

    狐狸的鼓动,让大家兴奋不已,气氛开始活跃起来,大家情绪高涨,但是,对于这种情况,萧生非常冷静。

    沙王说:“大家都很拥戴城主,证明城主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明白,城主在,城就在,我们的性命就能保全,城主不在,我们都不在。”

    “沙王真会说话,真不愧是王,那么多人都愿意跟随王,不是没有道理,是大有道理。”狐狸开始说废话了。

    这么一个人,萧生心想,越是背叛,越要装好人,装无辜,越临近死亡,越是要疯狂。

    “大家都辛苦了。”狐狸说,“军师,开席吧!奏乐!”

    音乐之声,缭缭升起,如同云中仙境,让人飘飘然,这种音乐,让人忘了战争,忘了敌人,仿佛生活在极乐世界,就像活在乐园里。

    萧生看穿了狐狸的心,她已经通敌,并且已经有了反心,也可以说,不是反心,从来都没有真正臣服过,在她眼中,沙王不过是土匪。这个观念根深蒂固。

    铜盆里燃烧的火,噗噗作响,整个大厅充满了香气和酒香,听着音乐,观赏歌舞,感觉的确非常美妙!

    这些铜盆子、铜柱子看起来像是黄金铸成,擦得干干净净,磨得锃亮,可以照得见人影。

    狐狸喜欢干净,到处都弄得一尘不染,看上去比较舒服。弘法觉得不必要,只要吃好就行,外在的东西不很重要。

    萧生对牛羊肉不太感兴趣,哪怕那些肉香扑鼻而来,美酒也香气四溢,音乐缭绕,不绝于耳,真是人间美好的东西,在这里都有显现,都能享受到,弘法高兴地说:“这个地方真是人间仙境,太好了,真想一辈子都住在这里,哪里都不去。”

    萧生问:“你想不想回到你的中原国,那里是你的土生土长的地方。”

    “回去干什么?我在这里有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又不用伺候人,别人反而伺候我,生怕伺候得不满意,这样好的地方,到哪里能寻找到呢?我干嘛要回中原国。那中原国和我有什么关系?”弘法填了一块肥美的羊羔肉,放进嘴巴,喝了酒,大口嚼着,笑着说。

    萧生点点头,不好说什么,看到对方举杯,他也举杯,狐狸的手下,打仗的不多,可是吃饭不少,个个都是能言善辩,在大厅里,显得格外热闹。

    在这种情况下,最多的想法,就是怎样才能达到一定的成功。

    狐狸一直认为自己是成功的,耳城被沙王占据,表面上看,沙王胜利了,可是,到了后来,沙王进城后,没有将狐狸杀死,取而代之,当上城主,沙王听了萧生的建议,要树立好名声,以后再攻打其他城池,就比较容易些。免得人家都听说沙王暴戾,杀人不眨眼,谁敢献城投降?肯定会拼命抵抗,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光。

    没过多久,弘法已经吃得肚儿圆。萧生对沙王说:“这是有预谋的宴请,沙王要小心。”

    “军师,你是说他们要害本王吗?”沙王问。

    “这次不会,狐狸很狡猾,她会放长线钓大鱼的。”萧生说。

    沙王不好多问,狐狸也不谈论敏感性的话题。萧生全明白了狐狸的心,狐狸不敢看萧生的眼睛。这个家伙十分厉害,总是看透别人的心思意念。

    正在这个时候,明月当空,就像白色的牛乳倾泻进了宴客厅。地面上洒满了银色的光。

    狐狸说:“这样的良辰美景,大家吃好喝好,别辜负了大好的光阴啊!”

    听了这话,弘法打着饱嗝,说:“沙王,跟着你真有福,今天像是过年一般,简直太美了,真想在这里死了算了。”

    沙王哈哈一笑,说:“你的路还长着呢,怎么突然想死了?”

    沙王这一笑不要紧,惊动了所有人,沙王的嗓门大,有很强的震撼力。听了他的笑声,大家突然都停止了继续宴乐,把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他们。

    狐狸笑了,打破了僵局,说:“大家继续,继续。这位小哥,看来你来的次数少,有什么意见,招待不周,还请多多原谅。”

    狐狸说了这话,对弘法是一种莫大的鼓励,本来弘法对美女都是情有独钟的,没想到,这个狐狸竟然主动来向天一道长的徒弟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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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章 殊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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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善于笼络人心,被萧生看出来,对沙王点头,沙王明白,微微一笑,说:“看来,这里面有很大的问题。”

    他说这话,是压低了声音的,看起来像没说话,实际上萧生听得清清楚楚。

    萧生明白沙王的心思,即便沙王不说,他也懂得。不懂的,就是弘法,他的肚子里被肉、美酒还有音乐装满,想要再装进一些智慧和知识,恐怕会很难。

    狐狸说:“桃子,你们都是小字辈,去,给沙王的部下敬个酒吧。”

    狐狸的命令,谁敢不听?桃子脆脆地答应了一声,然后端着酒盏来到弘法面前,问:“敢问小哥贵姓?”

    弘法来到西夏,听他们说话听久了,也能听懂,于是端起酒盏,说:“在下弘法,这厢有礼了。”

    说完,不等桃子反应怎么样,一仰脖,酒就到了肚子里。人喝酒喝到一定的程度,就麻烦了,喝的就不是酒,是水,那种水,喝再多,也会变成尿,排出体外。

    “弘法,弘法,好高深的名字,神秘莫测,天道合一,看来,天一道长的得意门徒就是你啊,久仰久仰!佩服佩服!”桃子说。

    桃子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他这样做,是因为他饱读诗书的缘故,因为读书多,自然会说,因为会说,自然让弘法羞愧。不过,弘法不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读书再多,也要吃饭。

    想到吃饭,弘法抹了抹嘴,用丝巾擦了擦嘴角,那嘴巴是明晃晃的油,泛着明显的光。

    桃子根本上看不起他了,他弘法纯粹身体上的孩子,思想上还是孩子;桃子不是,桃子身体上是孩子,思想上已经超越了成人的思维和智力。

    桃子玩弄成年人,而弘法却被成年人玩,要不是天一道长,还有几个朋友帮忙,估计弘法总是受欺负的对象,即便是这样,弘法仍不思进取,也不觉得这是感恩的事,反而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对萧生总是不敬,反而想当老大。

    萧生总是原谅他,能原谅人,这人才有进步。萧生的进步空间有很大。

    萧生说:“军师,这次出使敌营,想必收获颇多吧?”

    “呃,这个,这个嘛。”桃子支支吾吾。

    这很明显,桃子说:“同为军师,军中有些秘密,关系到身家性命,不太在这种场合说,我看还是免了,免得引起恐慌,那就麻烦了。”

    萧生冷笑道:“好,军中有秘密,尊重你的选择,很好,很好!”

    桃子听他冷笑,心里有些惊慌,这种感觉以前没有遇到过。这个人很厉害,桃子的心,跳得很厉害,比较急促,这是什么功夫?谁能影响自己的情绪呢?

    桃子喝了酒,转身就走,他觉得,再呆下去,恐怕肚子里所有的秘密都被萧生看了过去。

    他又随意说了两句,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就走了,弘法只记得吃好喝好的话,萧生记得了桃子的眼神,通过读心术,运气进入了桃子的内心,弄清楚了桃子的真实想法,感到开心,准备找个机会给沙王说。

    狐狸一见,马上说:“大家都辛苦了,实话告诉大家,这次谈判很成功,耳城有救,不要担心。”

    话音刚落,大家站起来,呼喊:“城主英明,城主英明!”

    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来说,是容易让人迅速膨胀的,狐狸当然也不能免俗,说:“大家辛苦,大家辛苦。”

    她的意思是把功劳都给大家,其实,萧生已经看懂她的心,在她心目中,没有谁比她重要,她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是唯她独尊的。

    他说了这话,别人都听不懂,萧生低声对沙王说:“她已经决定了。”

    “决定什么了?”沙王问。

    “这里人多,说话不方便,小心,隔墙有耳。”萧生说完,拿眼睛瞥了瞥弘法,看起来不能吃了,但是,看上去还想吃。

    萧生已经习惯,不好说啥,每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在这个时候,连苍天都不管人们吃饭、享受生活,作为王子,干嘛要多此一举呢?

    夜已深沉,大家都累了,狐狸说完,大家起身,纷纷告退。大家还是很懂规矩的,让狐狸先退,接着是桃子,跟着她走了。

    狐狸不客气,没说让着沙王,到了这个时候,更不会让着了。因为沙王马上就要成为阶下囚,将被关进笼子,送给琅瑚将军。

    如果琅瑚将军得到了安慰,就不会发怒,整个耳城就有救了。

    狐狸回到书房,翻开书看了看,然后又拿出龟壳,算了算,看不出什么,这世上,看来还有不少奇人术士。

    她有些苦恼,桃子早已告退,想要问,又不好意思打扰,她苦思冥想,没有想出怎样捉拿沙王。

    沙王、萧生和弘法回到住处,就是一处大宅院,回来的时候,弘法竟然连路都走不动了。

    弘法说:“都是贪心惹的祸,不带想吃又拿,肚子横竖就那么大,没办法吃完所有好吃的,有损形象,有损形象啊!”

    弘法说完,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就笑了,萧生早已经习惯,不再说什么,只是陷入沉思。

    弘法见他们都不说话,自己觉得没趣儿,找了个理由,说是要伺候天一师父,就先告辞一步。天一师父此时是需要照顾,可是,弘法喝的找不到北,还能服侍人吗?的确不好说。

    沙王也巴不得他先走,因为有些机密的事,不能让弘法知道,他知道了,恐怕口风不紧,泄露出去,说不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不告诉他,让他先走。弘法求之不得,正等着沙王那句话呢,要说听话,就要听沙王的话,这里,只有沙王的权力最大,不听他,恐怕都不好过。

    沙王说:“今天军师有话要说,看到了是什么问题?”

    “是这样的,贫道已经看出了狐狸和桃子的诡计,对我们很不利,尤其是沙王,要格外小心,她可能还会邀请沙王赴宴。”萧生说。

    “是吗?那太好了。今晚没有吃好。以后再补,早晚还有好吃的在等着我们。”沙王说。

    “吃喝倒是其次,关键是人的生命。”萧生说。

    “军师,说得有理。可是,遇到强敌,你不打死他,他要打死你。战场之上,都是你死我活,你活我死,没有中间路线。要么珍惜性命,恐怕不行。”沙王说。

    沙王是行伍出身,懂得的较多,同时,他也清楚,在某些时候,需要做一些变通,可是,他不想给敌人来杀自己的机会,战场之上,瞬息万变,包括去赴宴,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免得到时候会遇到麻烦事。

    麻烦总是会有的,有的怕麻烦,麻烦却总是上身,有的不怕麻烦,结果凡事都顺利,这是什么节奏?这是什么逻辑?总之,命运总喜欢作弄人。

    听到远处传来鸡鸣的声音,沙王说:“军师,不早了,该休息了。明天肯定有明天的安排。”

    “沙王,实话告诉你,他俩准备将你绑了,送给琅瑚,然后,琅瑚不放心,就会继续向耳城进发,是为了拉虎皮做大旗,本意不是要踏平耳城,血洗耳城,而是为了狐狸。将狐狸占为己有,然后退兵。”萧生说。

    沙王一听,就着急了,困意马上消失,无影无踪的,他惊恐地睁大眼睛,问:“军师,这可如何是好?将本王绑了,送给琅瑚,根据琅瑚的一贯表现,他们肯定会将本王杀了,凭借本王的人头去夏王那里领赏,另外,绝代佳人、美丽的玫瑰花终于到手,虽说狐狸有些骚味儿,可是,也算是一个人间的美人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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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2章 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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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再美,也难免一些哀怨,不过,在某些时候,一点点情愫就能让狐狸大发脾气,显得比较有性格,而这正是吸引琅瑚将军的地方。对于狐狸,沙王不感兴趣,说到屠城,沙王倒有些紧张,他不喜欢杀戮,官府逼迫,让他造反,他夺取了耳城,但是,没有杀人放火抢钱,而是秋毫不犯,老百姓紧张一阵子之后,又恢复平静。

    萧生不想睡,沙王也紧张。他们都还好,把持的住,美酒美色,动摇不了他们的心。

    沙王说:“军师,要是他们想采取行动抓本王,本王怎么办?”

    “将计就计,狐狸要抓你,就让她抓,把你打入囚车,送给琅瑚,这是好事。”萧生说。

    “你糊涂了吧?”沙王问,“是不是想睡觉了?开始说胡话?”

    “贫道没有糊涂,贫道很清醒,每到这个时候,头脑就格外清醒。贫道说的没错,你要去琅瑚那里,坐着囚车去,只有这样,才能打败琅瑚。”萧生说。

    沙王听了萧生的话,看着萧生,觉得他不像在开玩笑,就说:“好吧,我清楚了,你是想将计就计,让本王成为诱饵,然后让琅瑚上当对吗?将琅瑚打败,就是救了耳城。”

    沙王弄清楚了萧生的心思,把话挑明了,萧生很开心,这个沙王,注定是夏王的克星,太聪明了,超过了那些尸位素餐的人。如果拥有一支精悍强劲的队伍,就是天下无敌的。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不露声色。萧生说:“沙王,你要小心,其实,狐狸的心我已经弄清楚,她是在打你的主意,因贫道没有看到琅瑚,不知道他是怎样想的,总之,也要多一个心眼,避免被他所害。话不在多,要多加小心。”

    “军师,这个我十分清楚,今天是他们过年的日子,他们打定主意,要将本王交出去,换来全城百姓的性命,的确不容易,本王愿意去冒险,不过,军师在后方指挥,让军师的兄弟加勒跟随本王,本王哪怕上天入地,也无所畏惧,哪里都敢去。”沙王说。

    沙王说这话,是因他对加勒信心百增,只要有加勒,就有安全,有了安全,还担心小命不保吗?

    萧生说:“琅瑚将军让桃子平安回来,意思很明确,就是和狐狸他们达成了一致意见,说具体一点,就是要将沙王卖掉,给琅瑚交差,然后保全狐狸、桃子的性命,因为根据西夏法律,通敌叛变造反是杀头的罪,凡是沾一点关系的,都要受到处罚。”

    “这个本王明白,可是,那琅瑚万一把本王给杀了,本王的事业夭折怎么办?跟着本王出生入死的弟兄们怎么办?这些人跟着本王受苦了,还没有完全享福,就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了。真是可怜啊!”沙王说。

    “沙王,不要担心,他们自然会安排好。”萧生说。

    “谁安排?”沙王听了,吓一跳,难道说,这次去真的是有去无回了吗?肉包子打狗,一般是有去无回,这次被捉到琅瑚军营,或者琅瑚占领耳城,自己沦为俘虏,让自己成为一个阶下囚,饱受屈辱。

    但是,大英雄都要能屈能伸,让自己成为一个百炼成钢的人,必须要经历这一场。

    萧生笑着说:“沙王,你不用怕,自然是贫道来安排了。你在那边,刚好给弟兄们一个口实,说琅瑚和狐狸设计,合谋捉了沙王,弟兄们会痛恨阴谋诡计,特别是黑旋风,他们更瞧不起狐狸,会铁了心跟着沙王走,不对狐狸抱着幻想。这样,让我们的计划更进一步,不会让更多的人卷入战争。

    外面鸡叫三遍,沙王困意上来,萧生也没办法再练功,他说:“还可以睡一个时辰。去吧。”

    沙王不怕死,他想睡觉,就说:“本王也懒得回去,就在这里将就一下。”

    萧生说:“没关系。贫道还要看一会儿书再睡。”

    萧生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书,只有带书,他才踏实。

    人活着不读书,就要后退,这是真的。

    看了一会儿,沙王已经是鼾声大作。

    萧生到了睡觉的时刻,怎么弄也弄不醒,这两人都安然入睡,看来,对于数十倍的敌人,根本没放在眼里,起码有了这些好兄弟,再艰难的路也走得过去。

    萧生睡着,打了一个盹,窗外树枝上鸟就叽叽喳喳地叫开了。住在这里还好,不想住在王宫里,到处都没有树,没有树也就没有危险。

    有树的王宫,安全系数很低,谁想要谋杀皇上或者国王,恐怕不好玩,都是树惹的祸,哪怕墙再高,也挡不住江湖中人。

    沙王揉了揉眼睛,说:“哎呀,今天还活着,真好!”

    萧生说:“你还活着,我也活着,什么是幸福,能活着就是幸福。”

    “军师净说大实话,没错。军师,你说,今天狐狸的葫芦里要卖啥药?”沙王问。

    “不知道,反正不是什么好药。要小心,哪怕贫道和贫道的兄弟们再努力,再小翼,也要靠沙王自己采取防范措施,不要害怕,总会走出这段苦日子的。”道长说。

    萧生深知,如果要取得最后的胜利,必须要把敌人的情况弄得清清楚楚才行。

    像琅瑚将军带领的八十万大军,在他们面前,就是一盘散沙,非常容易处理,关键要找好扬沙的人,被风一吹,扬起的沙到处跑,这个效果就是萧生要追究的,当然,更是沙王的目标。要不,怎么叫沙王呢?

    既然生长在沙漠之地,就要遵守沙漠的规矩,从沙漠里找方法,包括生存和发展的方法,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尴尬的局面。

    他们洗漱完毕,奴仆们弄来了早餐,二人用了早餐,正在纳闷,不知所措的时候,天一过来,说:“昨天赴宴怎么样?那个小家伙,回来的时候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贫道还指望他早睡早起好练功呢,谁知道竟然会这样?再说,在走之前,已经说好了要控制口腹之欲,谁知道,这家伙一到了宴客厅,就忘了自己的身份,敞开了肚皮吃喝。贫道不在场,他谁都不怕,看来,他还是师父最牵挂的,其他地方都找不到这样的学生,这样的学生其实是欺软怕硬的,跟很多人相似,太普通了,就显不出贫道的本事,因此,贫道为这个人还真的操心,睡不着觉的时候,也要把事情弄清楚,争取让他走正路、别走邪路,否则会带给很多人痛苦。”

    天一就是天一,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像狂泻而下的江河水,滔滔不绝。

    沙王没有办法插嘴,萧生已经熟悉了天一的为人,这时候,是他最烦恼的时候,倒不是弘法贪吃懒作,是因为弘法这些年一点进步都没有,如果想要弘法进步,必须要在弘法的面前摆出切切实实的证据方可。

    天一觉得说话有点失态,连忙停下来,对于有争议的话题,还是少管为好。不再说话了,有时候,说话会分散精力。加上运用气体、心血,在体内沸腾,何必呢?

    天一慢吞吞地说:“这个时候,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主动献计,让敌人误认为我们投降,然后好做文章。”

    “道长,你可真聪明,我们昨晚想了一宿,才想到,道长一来,就想到了方法,真是太好了!依照道长的计策,我们依葫芦画瓢,弄得好,是大家的功劳,弄不好,大家都得承担后果。总之,和团队合作,没有啥不好的。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是一个道理。”沙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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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3章 被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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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一来,给沙王出了个主意,就像拨云见日,看到了真理。这是令沙王十分激动的,去琅瑚那里不是被俘送死,是去主动攻击,是作战,其实,这是一种策略。

    沙王说:“多谢道长指教。不是道长,我们还要在黑暗中摸索一会儿。”

    萧生对天一敬佩,不必多说,在某些时候,心有灵犀一点通,在某种场合,需要有这种气质的。

    天一说:“沙王,你不要见怪,萧生只是一个人,还不是神,不要太膜拜他,免得自己失去了主张。你可以随机应变,贫道认为,吉人自有天相,你勇敢去走,一定得到不少好处,贫道算来,你一定会凯旋归来,并且会扩大影响,威名远播的。”

    沙王说:“本王不会怪,要怪就怪夏王吧,他太自私。要不然,就不会有这些问题。”

    他这样说,其实是实际情况,带有很多的问题,不知道怎样处理,幸亏有了这些好弟兄,来无私地帮助他,他才有今天,不过,话说回来,天一和萧生都是带着目的来的,说实话,就是围魏救赵,声东击西。总之是要让这场战争成为一种智慧之战。

    正在说着话,有人送来一封信,打开一看,写着:“沙王,早安!本城主特邀请去府上作客,望给薄面,准时赴会,享受美餐。城主狐狸敬上。”

    看完请柬,沙王嘿嘿一笑,将请柬递给了萧生,萧生从是沙王的表情上,已经看出了信中的内容。

    天一问萧生:“怎么不接来信?”

    “徒弟已经知道了内容,不用再看。”萧生说。

    萧生说了这话,让天一感到十分欣慰,真是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这人说的有理,看来,他的功夫越来越厉害。

    天一说:“萧生,那我来靠靠你,你说知道内容,你把信的内容给贫道说说,看你说的,是不是请柬上所写的,怎么样?”

    萧生一字不差地把信的内容给念了出来,这时候,天一脸上挂上了笑容,如三月桃花,哪里像古稀老人,分明是三岁孩童!

    他说:“这样吧,萧生,你去,随机应变,贫道和弘法,不知道弘法这小子清醒了没有,如果没有,贫道就带加勒去救援,当然,不会离开得太远。”

    沙王说:“这个,本王清楚,一般人是担心有去无回,本王却不以为然,本王一定是来去自由。英雄不问出处,来去如风,自由自在,谁都无法阻挡,谁都可以驰骋疆场。本王去,一定会凯旋而归。”

    沙王跟着萧生,已经懂得不少,看透了人世,知道了渺茫的未来,这次去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样儿,不过,杀人不过头点地,怕个球!

    萧生没有接请柬,对沙王说:“走吧,走吧,到了那里再说。师父,你在家中坐镇指挥,看情况,适时而动,见机行事,争取得到全面、彻底的胜利。”

    沙王听了萧生的话,很受鼓舞,觉得,生死胜败都无所谓,像是好衣裳、坏衣裳,感觉不一般,实际上关键的不是衣裳,是穿衣裳的人。

    衣裳是外表,内心比外表重要得多。但是,人们只看外表,哪怕上了眼睛的当,也心甘情愿,总是吃眼睛的亏,也无所谓,只要不上心的当,就算成功。

    到了宴客厅,发现有好酒好菜,城主也是笑容可掬,非常和蔼,比平时的严肃要强得多。她说:“沙王,本主请你来赴宴,没有坏心,只是觉得大敌当前,我们一定要团结一心,不能起内讧,不能让敌人趁虚而入,要将敌人彻底打败,不是很容易的,但是,敌人想要吞掉我们,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今天请沙王来的目的,就是要让沙王出马,将敌人的嚣张气焰给打下去。不知道沙王意下如何?”

    沙王早已经知道狐狸的意思,但是,沙王不想说破,还继续装糊涂,问:“城主,沙王是一介武夫,无法去主张权利,只是希望城主拿出最好的方案,本王只要力所能及,一定照办不误,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沙王已经清楚了玉面狐狸的心思,昨天和萧生彻夜长谈,也是为了这件事。

    沙王揣着明白装糊涂,目的就是要让她说出来,说出来就好了。免得心里像十五个水桶七上八下的。不踏实,感到心情不爽,心情爽,看什么都觉得舒服。

    晚上的宴乐,纸醉金迷的,昏昏然,让人想睡觉;白天的正餐,倒觉得有些庄重,仿佛这酒宴就是最后的午餐,吃了,就不能再回头。不过,沙王早已准备停当,要想得到最后的胜利,就必须要懂得一些技巧。

    说归说,玉面狐狸命令大家都落座,开始饮酒,沙王也放开了喝,这没什么,男子汉大英雄,死就死吧,死得其所!喝酒,是好事!喝醉了,没有烦恼,一切都觉得朦胧,一切都在虚幻中,不必那么较真。

    沙王的想法,其实非常简单,哪怕是棋子,只要能赢,也甘心情愿,这没事,大丈夫能屈能伸,怕什么鸟事!

    狐狸心怀鬼胎,不敢拿正眼瞧人,总是在游移着目光,斜着眼睛看人,沙王不清楚,萧生却历历在目。

    城主让吃,他们就吃,举杯邀请大家喝,他们也照样做,总之,是让大家都很清楚,每个人都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沙王只是为民请命,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声。他揭竿而起,是很多人想做但是没有做的事。

    狐狸对夏王也不满,不过,为了耳城的百姓,只能忍气吞声,有时候,很难求全,不会统一,总之,是要让统一成为一个很要命的借口。都统一的话,完全没意思。

    吃好喝好,狐狸说:“沙王,今天对不住了,你让本主拿方案,本主苦思冥想了一晚上,终于想出一条计策,就是苦肉计,想让沙王辛苦一趟,去一下敌营,然后接受琅瑚的惩罚,这叫‘苦肉计’,也是负荆请罪的意思,只要浇灭了琅瑚的愤怒之火,然后再送一些礼物给他,想必没有任何问题。”

    沙王哈哈大笑道:“该来的早晚就得来,这个主意太好了,城主真是太聪明了。”

    沙王说完,全场爆发出一阵狂风暴雨式的掌声,这些掌声刚落,狐狸说:“沙王,这是暂时的,不要害怕,送过去的同时,我们在城内积极练兵,伺机而动,等看到对方疲乏的时候,我们带兵出去救你,绝对不让你受伤。”

    狐狸说啥都显得苍白无力,其实,这就是一场巨大的阴谋。

    狐狸说完,从外面进来几个大汉,拿着绳子,发一声喊,围在沙王身边。

    狐狸说:“沙王为民请命、舍身取义,这是好人,现在,请大家辛苦一下,将沙王绑了,打入囚车,打开城门,送沙王去琅瑚将军处,在那里,让琅瑚好好向沙王请教请教,多学一些知识,让他们懂得的更多,也让西夏的高级将领和这位草莽英雄好好学习,争取早点进入正规队伍行列,成为真正的战神!”

    听了这话,沙王心里像吃了蜜一样,也感觉不到有什么异样,沙王伸着手让壮汉们将他绑了,萧生在旁边说:“沙王,不要怕,我们在你身边,绝对放心。”

    萧生说着,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枚铜质戒指,对着沙王耳朵说:“沙王,这是加勒托贫道带给你的,他听说你要出城,为了预防不测,就将这铜戒指托贫道送给沙王,捏在手心里,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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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章 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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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看了萧生一眼,萧生冲他点点头,塞给沙王的铜戒指,是加勒的朋友,也是兄弟,名叫金乌的送的。铜戒指实际上是金乌的一根小小的羽毛,没用的,但是,对沙王来说,这个东西到底作用如何,因为没用过,表示合理的怀疑,也无可厚非。

    这铜戒指是金乌的一根羽毛所变。

    早晨,加勒来找萧生,他带着金乌外出找鸟蛋,顺便来问问萧生昨天赴宴的情况,萧生简单说了说,然后谈到今天的打算,加勒明白过来,就让金乌弄了羽毛,变成了铜戒指,交给了萧生,说:“这是护身用的,在紧急情况时使用。交给沙王吧。”

    萧生看看沙王,他还在睡,就没有去打搅他。然后说:“好吧,我记住了,你去忙吧,以后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加勒答应了一声,就退出去了。

    这是早晨发生在大宅院里的事,萧生从回忆中出来,将铜戒指交给了沙王,算是完成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然后对沙王说:“保重,沙王,我们会再见的。”

    沙王使劲儿地点点头,他很清楚,在某些方面,的确要小心,特别是在敌人的阵营中,更要谨慎。

    这个时候,狐狸巴不得快点将他送走,壮汉们对沙王还是比较客气的。出来后,桃子对外宣称:“判官谋反,惊动夏王,大兵来袭,只为一人,尔等立刻解散,押送判官回首都,其余不问。”

    大家欢呼,听到大家的声音,沙王感到很苦恼,耳城的百姓怎么会这样?当初进城,他们也欢呼,现在出城,反而更高兴,

    原来耳城的百姓,和耳城的城主玉面狐狸一样狡猾,在这个时候,更重要的,就是要保全性命。

    沙王被推进了囚车,囚车是木轮,铁皮包着外沿,磨得铮亮,铆钉也很粗大,人在里面,就像一头牛,沙王个子大,长得比较壮实,人在车上,用了两头牛,才将牛车吱吱哑哑地拉走。

    车轮上了油,发出的声音不太刺耳。

    群众看了他,向他扔鸡蛋、豆腐、黄瓜、青菜、芹菜等等,整座耳城,变成了菜的海洋。

    萧生低着头,没人注意到他,狐狸也没安排人去捉他们,狐狸很清楚,他们是乌合之众,道士是靠判官,判官不存在,他们就要作鸟兽散,文人造反,十年不成,根本没把道士们放在眼里。

    萧生跟着囚车不远不近,沙王眼尖,隔着重重人群,高高低低的人,看到了萧生,看到萧生,他就心安。加上囚车做得比较高大,人在囚车里,看到的地方比较远。

    这么一来,沙王坐在囚车里,反倒比较出名了,还有一些人在议论纷纷,说:“沙王就是判官,判官就是沙王,不是他,黑旋风也不会叛变,下一个就是黑旋风了。”

    “你是说要关押冷血郎吗?”

    “是啊,这个家伙胳膊肘往外拐,不和城主一条心,是个卖主求荣的家伙,将来一定没有好果子吃。现在是他判官,下次就是冷血郎,把这些人给干掉后,耳城就平安了,他们是罪魁祸首,不是他们,夏王怎么会派琅瑚将军来收复陷落的城呢?”

    “这个你就不懂了,告诉你吧,下一步,城主要献城,估计城主还是城主,谁也无法取代城主,可是老大不是判官,就是夏王。那琅瑚只是夏王的棋子,夏王让他去哪,他就得去哪,如果不听话,就有人来收拾琅瑚。然后又是屠杀和反屠杀的对决。”

    行人的议论,萧生都听到了,他不说话,慢慢跟着囚车往前走。

    耳城看起来比较瘦小,但是,人们的心挺大,都想攀高枝,结果摔得狠重。城里的人都比较保守,不会为了将来打开心门,谁来统治耳城,都无所谓,只要耳城能保证安全就行。

    好死不如赖活着,轰轰烈烈地死,也就像烟花那样,只绚烂一会儿时间,没过一会儿,就变成一缕烟儿,一堆灰。

    囚车顺着弯弯曲曲的石板窄路往前走,走出城门,早已有人放了吊桥,牛车走出了耳城,然后那些人就呼啦啦地拽上了吊桥,生怕敌人会趁虚而入。

    琅瑚知道自己的计划在一步一步地实现,可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城头没有燃起火把,在漆黑的夜里,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火堆,这就是里应外合,攻城的记号了。只是还没出现火堆。看来,计划延迟,听到探子来报告说,沙王来了。

    琅瑚一听,吓了一跳,连忙问:“多少人马?准备战斗。”

    琅瑚最近总是在打仗,连做梦都是到处乱跑,生怕停下来,就会遭到不测似的。

    沙王出现在琅瑚的视野中,他高兴坏了,想到耳城的占领者和实际控制者沙王被俘,送上门来,结束了耳城之战,不费一兵一卒,大获全胜,那是多么好的事,夏王肯定会大为赞赏,并且要给予嘉奖的。

    更重要的,平叛有功,说不定会将耳城城主——心肝肉宝贝——玉面狐狸赏赐给他,他可想要了,可惜不敢要,这个夏王不能左右。

    只要夏王肯接受沙王,夏王也就算彻底胜利。一个天上不能有两个太阳,国家不能有两个君王,否则容易乱套。

    事实上也该如此。

    想到将来的美事儿,琅瑚格外开心。他跑到囚车前面,看着卡在木栅栏里面的沙王,说:“沙王,早就听说了你,真是威名远播,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本将军以为在下是天下最肥胖的,没想到还有比本将军肥胖的。看来,咱们是同命相连啊!”

    说着话,他就开始帮着打开木栅栏,这个牢笼,其实是关押罪犯的。

    他来打开木笼,琅瑚心里乐开了花,看着阶下囚,自己的地位显得格外重要,有点盛气凌人,说话自然提高了声调,哪怕他自己也开始变得不可一世起来。

    “大将军,多谢搭救!”沙王拱手道谢。

    “不用客气。”琅瑚说。

    “来人,将脚镣打开,这样极不舒服。”琅瑚接着吩咐。

    他看来很有体会,带兵打仗,总难免有些磕着、碰着,越害怕事,就越有事,只要勇敢面对,充满勇气去做,哪怕失败,也能无怨无悔;不论以后遇到再难的事,也能应对自如了。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跑过来说:“大将军,有一封加急信件。”

    “呈上来。”琅瑚命令道。

    那个人将书信交给琅瑚,琅瑚不打开,心想,打仗的事,难道就没有秘密吗?

    为了确保秘密,他没有当着沙王的面打开。不过,他转念一想,也对啊,不会啊,沙王已经被俘,他还是罪犯,不过,他是俘虏,有什么东西是秘密?为什么不如实跟他说说军事情报呢?即便他知道,又有什么用?

    对军事不构成威胁,知道作战计划,又能怎样,手里没有兵,怎么能构成威胁?

    他走回来,对沙王说:“沙王,你是王,比我高一级。我是将军,要尊重王,这是一封信,本将军认得很多字,不想费劲儿,这个机会让给沙王你了。你就瞧好吧,本将军只想听听沙王念这封来信,不知道沙王给不给点面子?”

    说了这些话,他把书信递给了沙王,沙王一看那上面,发现的确有不少的防伪措施,包括骑缝章,都做得非常精致,这些东西可以起到防伪的作用吗?

    俗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都是一个道理。大将军不喜欢,所以,对有些涉及到这些方面的问题时,要提前做好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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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章 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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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战争有意思,王成了囚犯,将军是胜利者,两个人位置不同,看上去却像朋友。

    “那本王就当仁不让了。”沙王说着,伸手接过了密函,打开一看,上面写着“速将人犯押往都城。”

    沙王一看,脸都绿了,汗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滚,坐在囚车里,没有出汗,就成了这样,真是匪夷所思!

    琅瑚看到,连忙问:“沙王,你怎么了?是不是要死了?”

    “不,不,是夏王让你送本王去都城。”沙王老老实实地说。

    这个让琅瑚有了底儿,看来,跟随夏王多年,还是觉得沙王老实,这个人给人的感觉比较踏实。

    说到这里,他猛地觉得,比较危险了,琅瑚将军是奉命来屠城的,他沙王是屠杀的对象,也就是说,夏王的本意,是让他们全部死,整座耳城成为鬼城,可是,琅瑚违抗了命令,他舍不得玉面狐狸,想要保她,可是,见到了沙王,琅瑚改变了主意。

    琅瑚觉得夏王在撒谎,说沙王十恶不赦,要千刀万剐才解恨,但是,事实沙王不是那么歹毒,反而有些小可爱,倒不是因为他们都胖的缘故,这种外形,相互吸引,大概可以说明,他们有相同的地方,有同命相连的倾向。

    说实话,都是为公众利益。琅瑚受夏王指派,前往别国掠夺物资,为了西夏王朝。沙王为了西夏百姓,在沙漠自立为王,想和夏王对抗,让夏王改变错误决定,让更多的人生活得像达官贵人那样,但仅仅是愿望,到底什么时候实现,还不知道。

    琅瑚说:“沙王,本将军很敬佩你,这样吧,你不要担心,夏王不放心本将军,那么,本将军就要证明给他看,本将军是十分忠心的。”

    琅瑚的意思很明确,按照命令,屠杀耳城合成的人,但是,不能完全按照命令来屠杀,要不然,心爱的狐狸就没了,狐狸不能杀,当然,其他人也不能杀,因为得罪了狐狸,那可不是好玩的。从另一方面来说,琅瑚已经在撒谎,他要圆谎,必须要找理由。

    这次夏王来信,让他押送沙王到都城,看来是试探性的,这个试探可以响应。免得夏王对他的怀疑越来越多。拿什么来证明?就是听话照做,将沙王送到都城。

    沙王说:“将军,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不过,在做之前,先答应本王一件事,如果能达到,本王愿意跟将军去都城。”

    “什么条件?”琅瑚问。

    “和耳城打一仗,并且要拼命去打,如果打输了,本王跟着你走;如果打赢了,本王就留下来,哪儿都不去。”沙王说。

    琅瑚一听,傻眼了,这是什么条件?意思很明显,就是要求败不能,如果沙王败了,就不走,如果琅瑚败了,才走,那不明摆着要求扣人嘛!

    琅瑚说:“沙王,你要想招兵买马,只管说,本将军有八十万人马,随便你挑选,要谁,谁留下,本将军不眨眼,决不心疼。可是,你知道,将军最看重名节,你让本将军死了都行,就不能让本将军败了。那是最大的羞辱。”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抓狂,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不过,要想打赢区区几万人马,也不在话下,要是打赢了沙王,沙王就留下,要是打败了,才跟着一起去都城。

    沙王提的条件,琅瑚不懂,沙王说:“说实话,我们打算拼死保卫耳城的,开始是这样,后来改变了主意,因为耳城不是我们的,是属于玉面狐狸的,如果你喜欢耳城,就去攻打,就去俘虏耳城,如果不喜欢,就不用过去了。”

    琅瑚越发糊涂,不知道他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明明知道,耳城守军不足十万,偏要和八十万能征善战的将士过招,这不是自取其辱、以卵击石吗?

    琅瑚以为沙王看出了他的心思,连忙说:“沙王,实不相瞒,本将军杀戮成性,可是,到了耳城,愚顽之气马上消散,反而多了几分文明,在这个地方,本将军变得格外温柔,本将军愿意以一颗温柔的心来对待所有的人和事,只是,如果沙王向让本将军到战场上进行杀戮,本将军也愿意。”

    这时候,最最重要的,就是要将夏王的心安抚,这个人十分狡诈,不容易对付。凭琅瑚的一点小智谋,根本不在话下,要想对付他,绰绰有余。

    琅瑚心想,八十万大军,不能白来,至少做样子也要做一做,免得到时候,被人说三道四,脸上挂不住,以后在狐狸面前抬不起头来。

    他来到耳城,变得温柔,在遇到强敌的时候,他也变得强大,看起来有点桀骜不驯。

    不过,作为一国将军,没有一点霸气还是不行的,总之是要有霸气,才能战胜一切。

    想是这样想,沙王看到琅瑚有点动心,就说:“你可以去试一试,看看你的八十万大军,能不能拿下耳城,拿下耳城,本王就住进耳城,这一辈子也不用再操心打仗了。如果拿不下耳城,失败了,留下一部人马在耳城,剩余的回都城。本王在将军面前,任凭处置。”

    说是这么说,可是琅瑚有点迟疑,沙王再四催促,琅瑚才决心去试一试,知道这次去,恐怕要冒险,很大的风险,但是,不走出这一步,还真没办法长大。哪怕在家想狐狸想得要死,狐狸却浑然不觉,正如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样,都是这样。

    沙王说完这话,琅瑚频频点头,这可好玩,一个是将军,一个是王,将军捉了王,王又让将军去攻城。

    沙王很清楚,城内早有内应,不攻,城也会破。只不过,在开始阶段,先让琅瑚好好表现一番,让狐狸更为倾心,可以引得好感,才好进行下一步,如果总是碰壁,恐怕就不行,在某些时候,需要多做一些工作,多走一步,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既然这么决定,也没什么好说的,沙王的策反起了作用,琅瑚派出十万兵马前往耳城,他想像着城内有五万多一点人马,带上老百姓,也才十五万到二十万,这个数字,和琅瑚的正规将士想比较,要差得远。

    差不多是十几倍的兵力差距,十个琅瑚的兵,打一个耳城的兵,完全能赢。具体怎样赢?怎样以最小的牺牲,赢得最大的好处?

    十万铁骑听了琅瑚的命令,浩浩荡荡地朝着耳城而来,路上扬起漫天的灰尘。

    这些灰尘滚滚而来,夹杂着急促的马蹄声,还有马的嘶鸣,这些声音就像烧开的水,在铜鼎里翻滚。

    兵临城下,萧生早已得到了信,在送沙王出城之后,立即返回,知道沙王会依计而行,然后吩咐加勒准备迎敌。

    加勒的手早就痒痒了,听说有仗要打,高兴坏了,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过,天一说:“答应了沙王的事,就要做到,咱们在离沙王不远的地方跟踪,让沙王感觉到我们的同在,沙王就会信心百增,不会丧失斗志,万一他丧失斗志,一切历史都要改写。”

    对于沙王的重要性,在天一的分析下,到了一个新阶段,在取得统治权之前,整个西夏需要一股力量来制衡夏王,要不然,夏王肯定要做一个独裁分子,对于整个西夏是有害而无利,思考来思考去,不能只图一时痛快杀害了沙王,而让整个国家重器变得失衡,西夏也就算日落西山,马上就开始漫漫长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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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章 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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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万大军,在耳城城墙底下集结,他们毫无畏惧,对于耳城城内的人,根本没放在眼里。

    加勒微微一笑,对金乌说:“兄弟,十万太少,是你去还是我去?”

    金乌说:“杀鸡焉用牛刀?区区十万,在金乌眼中,就是一点尘土,轻轻一吹,就会消散,不知道大哥同不同意我的观点?”

    大敌当前,如同微风,在加勒眼中,这些不算啥,要说谁厉害,还真没比试过,初步估计,算金乌狠,但是,善于打巨人的,又是加勒的强项。

    十万将士齐集在城下,的确有些浩浩荡荡,蔚为壮观,旗帜飘摇,摆动剧烈,风吹着,哗啦啦摆动,马匹不耐烦呢,不停地踢打着,地上扬起了细灰,迷迷蒙蒙,漫天飘舞。

    瞬间,黑云笼罩住耳城,看来,要下一场透雨了,但是,总觉得有些压抑,没有宣泄的时候,没有宣泄的地方。

    乌云压过来,耳城看来岌岌可危,领了命令的将士们,就是要夺下耳城,因为耳城城主没有明明白白投降,还要当一回好人。

    但是,自从狐狸将沙王绑了之后,送出城门外,给了琅瑚将军,事情就开始发生变化。人们想要和平,尽量不打仗,没想到,偏偏引火上身,将大部队引过来,这下倒好,整座城刚刚摆脱一场危险,又来一个威胁。

    加勒毫不畏惧,站在城头,当然,狐狸早已得到消息,也赶来助战,狐狸的出现,是为了安抚众人,要知道,刚刚说,送走了沙王,就迎来了和平,言下之意,就是说沙王是罪魁!

    狂风起来,猎猎地刮着,墙头上的战旗,和墙下的敌人的旗帜,猛烈地拍打着人们的脸颊,非常迅速,迅雷不及掩耳,加勒看着狐狸,狐狸面前摆着茶杯、点心,有不少的核桃。

    狐狸的想法很简单,坐山观虎斗,看看谁厉害,就跟谁,反正现在已经到了这个地方,骑虎难下,不如作壁上观,还要稳妥得多。在城头,看城下,一般没有什么危险。

    十万兵马,就跟一个人一样,加勒心里想,看那队伍中有人指挥,要想擒贼,先要擒王,要想拉起渔网,先要抓紧主绳,才能提纲挈领,将鱼拉起来,才能大有收获。

    加勒走到狐狸面前,狐狸不以为然,对加勒说:“你是来御敌的将士吗?”

    “不敢,末将是萧生道士的朋友。”加勒说。

    “嗯,你有什么好的御敌之术吗?”狐狸问。

    “有,不过......”加勒说。

    狐狸听了,吃了一惊,难道想让我出城和谈吗?这个家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狐狸不想这么冒险,见加勒有些迟疑,前面半句话还行,后面开是谈条件,这是不好的。

    “将军,不过什么,请讲!本主愿听其详。”狐狸说,她不这样说也不行,要知道,现在主动权在他手里,他说打就打,他说投降,谁也挡不住,要是论打,还是要靠武将,要是和谈,依靠的是文臣。像桃子这样的军师,不过有才而已,要说论成熟度,桃子还是不错,除了说话是童音外,思想和心智不简单,早就熟透了。

    “有没有核桃?想借来一用。”加勒说。

    “有,多得是,耳城盛产核桃,家家户户都有核桃树,想要多少核桃都有。”狐狸说。

    “嗯,现在就要。”加勒说,有点咄咄逼人,不过,狐狸很喜欢。

    他环顾左右,没有发现,然后低头,发现面前的盘子里有不少,就说:“这里的几枚核桃,你看怎么样?”

    加勒看看桃子,发现狐狸每说一句核桃,桃子就要动一下,加勒就感到奇怪了,没有说桃子,说的是核桃,桃子干嘛有那么大的反应?难道说核桃和桃子是一个妈生的吗?

    这绝对不可能,加勒来不及多想,说:“将城头上的所有核桃都给末将,末将要将核桃破壳。”

    “大敌当前,将军还有闲情逸志来砸核桃吃吗?”狐狸说。

    “城主,你说呢?”加勒对狐狸无所畏惧,因为,狐狸在加勒面前,就像蚂蚁在大象面前一样。

    狐狸不敢犟嘴,也无法生气,对于加勒,她无话可说,对于萧生,倒还有些好感,但仅限于好感,没有进一步的发展。

    萧生点点头,看着加勒,说:“加勒,你退下吧,你不是将军,怎么能御敌呢?”

    加勒笑了笑,不好意思,对狐狸说:“不好意思,道长表示怀疑,我呢,也不是将军,不过是道长的朋友,城主!”

    加勒说完,盯着狐狸,狐狸说:“为了表达本主对和平的追求,特允许你以恶制恶,当然,你不是恶人,你是行使力量来制止恶人恶事的。你去吧,将敌人驱赶,如果让敌人投降,让耳城安宁,就是最好的。如果不行,就算了,本主绝不为难你。”

    萧生看出来,狐狸已经和琅瑚暗中串通好了,假御敌,真投降,但是,打着和平的幌子,假装仁慈,满口道德,就是要达到自己的目的。

    加勒说:“城主,要想御敌,这区区十万兵马,不在话下,要知道,打退了这十万兵马,还有七十万在等着,会不会很麻烦?”

    狐狸说:“这个,不用将军,哦,不,不用道长的朋友——加勒——担心,我实话告诉你,就是有七百万兵马过来,耳城也能完全吞灭,让他们有来无回,不信,你就瞧好吧。”

    萧生看出来,对方——狐狸——在撒谎,目的就是要献城,现在为了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免得到时候说没有骨气,是墙头草——两边倒的,没有出息,难以为人。

    加勒说:“如果打赢了,敌人增兵,接下来,还要我来打,怎么样?”

    加勒在跟狐狸谈条件了,这是好事!萧生觉得很过瘾。

    狐狸说:“这位朋友,你先打赢这场仗再说,先看看你的本事再说后面的话,毕竟这十万兵马,不是容易对付的。”

    加勒微微一笑,说:“没问题,没问题。”

    “你要多少兵马,出城一战?”狐狸问道。

    “不需要一兵一卒。”

    “那要多少武器?弓箭或者刀剑?”

    “不需要一刀一枪。”加勒说的很有道理,简直就是斩钉截铁,一点都不含糊。

    “那你打算怎样打仗?”狐狸说。

    “这样,城主,我需要核桃。”加勒说。

    “这个有,你需要多少?”狐狸问,他觉得有点道理,不错,现在有很多人都放弃了抵抗,都渴望投降就能报名,目的就是要让人都保全,都不流血,那才好,至于说到这个不动刀兵斧钺就能打仗,肯定不流血不伤亡战士,确保生命的作法,的确很有道理。

    “应有尽有,你想不到有多少,我也想不到,可能比天上星星多,比海边的沙子多。”狐狸说。

    她说这话,简直太有诗意了,让人浮想联翩,不清楚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加勒问:“到底有多少?”

    “你数得过来吗?数得过来,我就告诉你,数不过来,我就不告诉你,情况紧急,算了,你不要数了,等你数过来,差不多我的头发全白了,要拄拐棍了。”狐狸说。

    “行,我的学问小,成绩差,不会数,除了打仗,我没别的本事。这样吧,城主,给我拿来一万个核桃,差不多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也行,然后放到城墙上,给我来用。”加勒说。

    不一会儿,除了狐狸面前的果盘里有一些核桃外,顺着城墙,也依着次序摆放着一筐筐的核桃,静静地躺在筐里,甚至都冒尖了。萧生看了很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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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章 桃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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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看着这些核桃,就知道了加勒的想法。这些核桃,外壳非常坚硬,和石头差不多,有了核桃,就不用满地找小石头,城墙上有不少的砖,总不能把城墙给拆了,把墙砖当成武器吧?如果自毁城墙,岂不等于自取灭亡?

    萧生不做声,就让加勒操作。加勒说:“这十万兵马,都是爹妈生养,不能杀,不能流血,因此,不用刀剑箭簇。要温柔地将其劝走,败退。”

    “你别开玩笑了,战场之上,哪里有这样温柔的打法?要么活着,要么死了,战士就是为战而生,为战而死,而不能总是站着,不前进也不后退吧。”狐狸十分不解,按说,狐狸比较懂军事,可是,对人性缺乏了解。

    人和人之间,关系非常微妙。萧生看到加勒这样,不好阻止,心里琢磨,加勒用功,一人能打十万兵,不在话下,可是在敌人面前,还是要小心谨慎为妙。

    加勒到这个时候,如同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城下叫喊:“耳城的人听着,开门投降,饶尔等不死。如果负隅顽抗,我们一定踏平耳城。”

    “这个恐怕要令诸位英雄好汉汗颜了,希望尔等从哪里来,滚回哪里去。不要把肮脏的血,喷洒在圣洁的耳城里面。那将是耳城的光荣、尔等的耻辱。大家都听明白没有?”狐狸说。

    听了这些话,让人热血沸腾,真的很鼓舞人心,这个狐狸,真有一套,不清楚的,还以为她一心为了耳城百姓,清楚的,知道她是为了她自己。

    狐狸就是狐狸,善于蛊惑人心。大家都受蒙蔽,但是,她的这点伎俩,瞒不过萧生的眼睛,萧生不想说破罢了,最重要的是,让加勒能够得胜。

    城下的人还在叫嚣,就像当初沙王骂阵一样,狐狸苦笑道:“怎么打仗都这德行?”

    桃子说:“这个不奇怪!人在丧失理智的时候,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狐狸说:“你说说看,本主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没有?”

    “目前来看,还没有做出。”桃子说。

    “哈哈哈,还是桃子会说话。”狐狸说笑着。

    加勒感到非常郁闷,这么一个人,怎么会这样?战火都烧到门口了,人家骂的那么难听,跟没听到一样,还时不时打仗,还是在做别的?这事闹的,真是有意思。

    加勒心急,看着萧生,萧生说:“你去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实在受不了,城主这主仆二人了。真是奇怪,你要御敌,你打得好,沙王就能留下来,你打得不好,沙王就要到都城。”

    加勒弄不懂萧生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就是要让沙王打败,打败之后,沙王能留下来。

    加勒得到了授权,他对狐狸说:“城主,把核桃筐抬过来,我实在受不了城下的谩骂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真是欺人太甚了!”

    狐狸说:“嗯,这才像男子汉,是大英雄,早该如此了!”

    狐狸吩咐下去,众人纷纷摩拳擦掌,将核桃筐抬过来,放在加勒前面,加勒运气,将周围的空气吸过来,看得见城墙上面的战士的衣摆全部乱了,胡乱摆着,旗帜也是,呼啦啦地乱摆,几乎打着狐狸的脸。

    狐狸吓了一跳,这加勒是谁,竟然连风都听他!

    这风扶摇直上九万里,能将核桃筐吹上天,但气到了这里,加勒将风细分成千万只弓箭,每一张弓箭上,都有无形的弓弦,每一个弓弦上面,都搭着三枚核桃,就像投掷机器,纷纷往外飞去,直接冲向城下的敌人阵营,只听得城下顿时一片鬼哭狼嚎,就像一场核桃冰雹一般,无人能逃。

    城下一片大乱,十万兵马已经溃不成军,没有将军下令,纷纷后退逃跑,大多数人的头上都长了了比核桃还大的包,大家无心恋战,纷纷后退,往琅瑚将军的大本营逃跑。

    十万兵马,瞬间消失,城墙上的核桃如风吹走西沙一般,渐渐地有十筐核桃筐见了底儿。

    城上的人看得呆了,刚才还担心的要死,觉得敌人马上就要攻城,现在再往下一看,地上丢盔卸甲的,一片狼藉,人都跑光了,奇怪的是,没有人死亡,也没有人受伤,但是,非常诡异的是,都无法拿起武器,这些人,大概中了魔法,其实,是加勒用核桃打中他们的穴位,不得不丢下武器,仓皇逃窜,只留下滑稽可笑的身影。

    将军挡都挡不住,要是能挡住,就不存在问题了。这种败局,在以往的军事生涯中,还的确没有经历过。

    城墙之上,欢呼雀跃,风渐渐平静,加勒收了功,大家将加勒围起来,加勒说:“不要围着我,呼吸困难。大家散了吧,这是我朋友的鼓励,没有朋友的支持,给我加油,我也没那么多的力量。”

    加勒始终觉得这是小露一手,没有什么好称奇的,不过,每次都有新的挑战,一不小心,就容易陷入骄傲的境地,只要骄傲,就容易退步,只要骄傲,就容易陷入苦恼之中。

    膨胀的后果很严重,因此,加勒总是保持低调。对于萧生来说,也是这样,越低调越好。十万兵马,看起来十分吓人,实际上抓住他们的弱点,就能成功。

    狐狸仿佛做了一场大梦,心里直犯嘀咕,这人不得了,一个人能弄走十万兵马,还有七十万,想必也不在话下,这个家伙,十分危险,搞不好会一夜之间,将耳城的人都弄没了,这城就是空城,没有人住的城,当谁的主人?不是很无聊吗?

    她对加勒本来就有点怕,现在一看,差点吓尿了,这个家伙,一定不能小看,一定要好好地对待。

    想到这里,狐狸咯咯咯地笑着说:“本主就觉得你是人才,来,来,来,本主亲自为你砸核桃庆祝庆祝,庆祝将军旗开得胜!早知道将军有这个本事,何必一开始就怕得要死呢?”

    “原来城主还是害怕的,我还以为城主一直不怕他们呢!城主在我心目中,一直是比较英勇果敢的,今天一见,还真是这样!”加勒说。

    加勒一说话,全场都鸦雀无声,城主说话,还有人咳嗽,有人低声说话,看来,大家都崇拜真英雄!狐狸已经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大家的眼球被加勒吸引,也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他身上。

    萧生低声说:“加勒,已经退敌,咱们回去吧。”

    “哎呀,将军,你为本主分忧,替本主解围,城中百姓都有救了。十分感谢!本主要设宴款待将军。”狐狸说。

    她说完,给桃子做了个手势,桃子很精明,马上跑过来,问:“主人,有何吩咐?”

    “去,安排下盛宴,为庆祝退敌,大获全胜,为将军、为百姓庆功。我们没有费一兵一卒,竟然得到完全的胜利,简直太好了。”道狐狸感叹道。

    “好!没问题,桃子这就去安排。”桃子答应着,噔噔噔跑下来,看上去非常急切,加勒还以为他要亲自去安排,谁知道半路上停下来,对手下人说了话。

    加勒觉得这桃子还真会装,刚才在狐狸面前,卑躬屈膝的,到了底下人面前,又变得耀武扬威的。

    桃子是孩子,暂且原谅他吧!

    萧生看出来,对加勒说:“不要责怪,也不要有意见,那个桃子就是一个孩子,你是核桃,外面硬,里面软;他是桃子,外面软,里面硬,喜欢装老大,实际内心是孩子。”

    加勒一听,非常高兴,萧生还是很厉害,自己是头儿,还谦卑得像奴仆,说的话也中听,把桃子和核桃都分析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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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8章 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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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安排完了各项事宜,然后返回,对狐狸说:“主人,已经安排妥当,什么时候回府?”

    狐狸回头一看,看桃子满头大汗,不知道怎么回事,问:“你全都安排好了吗?”

    “安排好了。”桃子回答说。

    “嗯,不错,好,走吧,走吧,这个地方真值得回味儿。没想到,咱们城里到处都是宝,一个不起眼的小小的核桃,竟然退敌十万,佩服佩服!”狐狸从心里更加佩服那个加勒。

    加勒更重要的,不是看重他这个,他更看重的是金乌的想法,金乌是好兄弟,这次退敌没有用他这把牛刀,因为十万士兵,在他看来,就是一只鸡,杀鸡是用不着牛刀的,免得浪费。

    狐狸吩咐打道回府,并且邀请退敌英雄到府上赴宴。

    这种生活还不错,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要说满意,还算弘法满意。接到邀请,弘法也在被邀请之列。大家都到王府集中。

    因为加勒立了功,狐狸再不愿意,也要去做,因为他最希望得到的,还是要大家和睦相处。

    只要城中不乱,他就有机会获得城主的地位,在这个宝座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另一方面,他在这样的环境下,到处都是敌人,谁来都是可怕的,她不学会在夹缝里求生存恐怕早就变成沙尘,被风吹散了。

    古城显得很幽静,但是,王府显得特别热闹,整座城市,都被喜乐充满。当初都是凄凄惨惨戚戚的,现在,都是喜气洋洋的,只要有了加勒,耳城有救,城中的百姓有救。

    萧生心想,这喜宴吃了之后,估计又一场暴风雨要来。在沙漠地带,想要下雨,恐怕很难,到处都是干燥的地方,最近老是有乌云笼罩、黄沙铺天盖地,这里注定不会安宁!

    后来,来了沙漠判官,又来了琅瑚将军,判官有三万人马,琅瑚有八十万人马,屡屡侵犯耳城,都是自己人,但又都不是自己人,就这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都是西夏人,却自相残杀,狐狸不想看到,但是,狐狸也想分得一杯羹,谁强,就依附谁。

    将沙王绑了,送给琅瑚,目的是为了让琅瑚撤兵,谁知道这小子得理不饶人,非要来这里夺权,要是不夺权就算了,要是来夺权,不管是谁,都要给他点颜色瞧瞧,要不然,以后欺负的日子还多了去了。

    狐狸以温柔作为锋利的宝刀,弯弯的刀所到之处,所向披靡,敌人纷纷倒退,当然,这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刀。

    实际意义上的刀,就是弯刀,弯刀是一种壮胆的装饰物,是不能用来杀人的,不过,看起来狐狸冷酷无情,不苟言笑,实际上是想励精图治,将父亲未完成的心愿给完成了。

    狐狸安排大家都到宴客厅就餐,当然,那些被忽略的人,都是应该一网打尽的,考虑到都是加勒将军的朋友,也就网开一面了,反而将他们当作座上宾,照顾细心周到。

    狐狸看着弘法使用金盘子金碗,金筷子,从内心里有点瞧不起他,这个家伙好吃、贪财、喜欢享受快乐的生活。不过,弘法这样不是一天两天了,都有这个爱好,也就觉得没多大的问题,久在温室,就不觉得外面寒冷,久在兰花园中,就不觉得清香。

    这次赴宴,弘法照样是满载而归,这个人其实很简单,就是要吃,做一个地地道道的吃货。至于将来,那是聪明人考虑的。

    每人知道,在某些时候会发生什么。萧生正在练习,天一已经很清楚。他不愿意出城,决定是对的。出城之后,耳城就不属于他们,前进,有琅瑚将军;后退,有狐狸,狡猾无比,没有退路,前有拦路虎。

    沙王已经被逮住,送给了琅瑚,生死未卜,他们又来围城,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不是加勒,恐怕就没有了他们。因为狐狸还是看重结果,战场之上,或者战,或者和,都是为了少流血、少流汗,多存留性命,

    在某些时候,人会为别人考虑,但在大多数,人是为自己考虑的,是专顾自己的。这是真的。

    天一和萧生吃的东西加起来,也没有弘法吃的一半多,加勒不用提,是晚宴的主角,但是,他也是偶尔搭讪应付了他们一会儿,就出去了,他还要为他的兄弟金乌找东西吃。

    狐狸不知道他还有一位朋友,因为他的朋友不露面,加勒带着他的兄弟,关系一直不错,到哪里都带着。

    其实,狐狸最大的顾忌不是加勒的样子,是加勒的能力,这些力量从哪里来的?

    他们走后,曲终人散,对桃子说:“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主人,你说的是加勒吗?”

    “是啊,凭什么他就能一下子退掉十万将士?”狐狸问。

    “这是超能力,没办法,就连天地空气都听他的。这可能是来自天上的能力。我不太清楚。”桃子说。

    “这样吧,你去查一查,看他的能力从哪里来的?我们能不能也能像他那样?如果能像她那样,我们就可能会天下无敌,谁想来欺负我们,都别想。”狐狸说。

    “主人说得对。没有本事,别人就会欺负,总在打我们的主意。要是自己有本事,就不用担心,越害怕,越有问题,越不害怕,越坚强。越害怕,证明越心虚,越心虚,别人就越要欺负。从耳城的几任城主来看,都是这样。这次夏王不是来保卫耳城,而是另有所图。具体要图什么,现在还不清楚,需要问琅瑚将军才知道。”桃子说。

    “回到耳城来说,我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人,桃子,你学会了,咱们啥都不怕了,你去弄清楚力量的来源吧!智慧,你是有的,缺乏的是力量。”狐狸说。

    “这个没问题。我这就去查。”桃子说。

    “不,这时候恐怕不行,他已经走了,恐怕你找不到他。”狐狸说。

    狐狸看人看得很准,她的确很清楚,在某些时候,她看清楚了到底谁谁需要谁,在某个地方,她能预感到有什么事发生,而这件事,可以避免,也可以成就。

    只要有了这个能力,他就变得非常厉害,除了有女人的敏感,再就是有勇士的心。不过,在面对强势的力量的时候,懂得韬光养晦,厚积薄发。

    桃子说:“主人,知道了,我这时候不去,等有时间了就去。”

    桃子退了出来,等待机会,准备出击。

    狐狸回到府中,翻看龟壳,发现比较好,这种情况,适合好好休息,不知道败兵之将,回去如何向琅瑚交代?这个懒得去管,谁知道,会不会出现问题呢。

    残兵败将回到了琅瑚阵营。

    琅瑚看到这些人,一个都没减少,但是,个个头上都起了包,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问带队的将军,将军说:“很奇怪,一阵暴风吹来,天上下了硬邦邦的东西。冒死捡起来一看,竟然是核桃雨。”

    “少撒谎了!天上怎么会下核桃雨?”琅瑚不信。

    “真的,哦,不!”将军说。

    “你也是带领十万将士的人了,怎么这点素质都没有?到底有没有下核桃雨?”琅瑚问。

    “不是核桃雨,是核桃冰雹,简直像冰雹,太厉害了!”

    “说话这样到二不着三的,还当什么将军?是冰雹?这里为什么没下?是核桃,净说鬼话,天上怎么会下核桃?”琅瑚说。

    “大将军,的确是核桃冰雹,非常大,颗颗饱满,打到哪里都是一个包。”带队的将军说。

    “好,本将军相信你说的,你看看这些散兵游勇,像是死了爹妈一样,怎么会这样?没有一点斗志,没有一点生机!”琅瑚说。

    “大将军,末将怀疑对方阵营中,也就是耳城之内,有奇异之人!这个人要把他挖出来,否则,别说八十万将士,就是八百万将士,也拿耳城没有办法。”

    “胡说!本将军所带领的将士,个个都非常勇敢,对于那些鼠辈,根本不是本将军的对手,不足挂齿,你先下去休息,好生休养,下一次战斗,暂时不让你去,派别人去,如果打不赢,真是惹天下人耻笑,以后就难以在天地间立足。”琅瑚说。

    “大将军,实在不好意思,末将不才,愿意接受惩罚,愿打愿罚,悉听尊便。”

    “本将军不打你,也不罚你,好在你带出去十万,带回来也是十万,就是头上有包,其他没有什么大碍。本将军这次不罚你,下去歇息吧!”琅瑚说。

    带队的将军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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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9章 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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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败了的公鸡,个个都感叹,人到了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呛,这不,都呛上了。

    他们下去,琅瑚感到奇怪,就找沙王问个究竟,沙王听了琅瑚的问题,看他那个样子,觉得有点意思,十分滑稽可笑,就说:“我就不想知道,耳城靠什么得胜。”

    “你是你,你是王,我是将军,我很想知道。我想打败,带你回都城,耗在这里,的确不好。”琅瑚说。

    沙王心里觉得好笑,谁用琅瑚,谁倒霉,怎么派这么个大将军来打仗呢?还巴不得打败,真是白白吃了朝廷的俸禄,占着茅坑不拉屎,在其位,不谋其政,比较被动,还要速速求败,这是什么逻辑?这是什么节奏?这是什么意思?

    要说这个事,和沙王有密切的关系,从一开始就乱了,现在还没弄理顺,沙王有点捉弄人,可是琅瑚的脑袋不知道是哪里搭错了线,也跟着错下去。

    错下去的结果,就是一直错。琅瑚的错,一直在持续,不清楚他怎么想,要知道,这不是一件奇怪的事,这是一件顺利成章的事。打赢了,就留下来,耳城成了他的囊中之物,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打输了,卷铺盖滚蛋,回到都城,或者开赴边疆,进行远征,或者进行其他方式的惩罚。

    夏王是爱憎分明的,只要你行,就用,只要不行,就是再会巴结,再会讨好卖乖,也不行,这是正常的。有时候,会有些难以理解,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没有办法。

    “本将军就是想弄清楚,到底错在哪儿了?十万兵马,就是每人吐一口唾沫,也能把城墙下的沟填满,为什么还被打败了,难道是苍天在暗中帮助他们?沙王,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琅瑚很着急,越是着急,他越不说,沙王觉得要想打赢这场仗,还是很有必要让琅瑚长长见识。

    想到这里,沙王说:“这样吧,本王实话告诉你,本王不想去都城,你要想带本王走,现在就走,免得到时候想走也走不了,如果想打胜仗,夺取耳城,恐怕还不那么容易,你可能会遭遇很多的问题。”

    琅瑚一听,马上陷入了沉思,过了良久,他叹一口气,说:“这是命运吗?”

    “是命运,这是好事多磨的命运,你的运气不错,只是没有遇到机遇,如果有好的机会,你就发达了,就像龙困于泥潭之中,等到一声霹雳,打雷扯闪,你就飞黄腾达了。”沙王在劝慰道,这么个人,劝人的功夫还行,三言两语,就把人给说活了。

    说着话,沙王心里乐开了花,琅瑚,你也有今天!没想到吧,那家伙的威风,那家伙的厉害,你没尝到,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的滋味,也让你尝一尝,看看到底谁厉害?

    为了让将军好想一些,沙王就说了上面的话。琅瑚还是年轻,看起来胖,思想还是青年人的模样,真正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货,没听明白沙王的话里话,沙王不提醒他,这样的傻冒将军,支撑着夏王的王朝,想必没过多久,夏王哭都哭不出来。

    不过,有一利必有一弊,有一弊必有一利,琅瑚对夏王还算忠心,要不然,他的尸首早就喂了老鹰和老鸹,夏王对于忠心的人,还比较重视,就是笨一些,也无所谓,他需要的,哪怕是一群笨牛,只要能满足他这只金钱豹的口腹就行,反正笨牛最后要进入他的嘴巴。

    琅瑚感到有些可怕,对于未来,可以预知的,不怕;不可以预知的,有点怕;没见过对手长啥样的,更是怕得要死!两军对垒,知道对方,人数、布局、谁是头儿,打仗的特点,弱点,这些是最基本的。但是,现在敌人不出现,一出现,就来一场核桃冰雹,足够让人悲催得撞墙。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将这个地方的所有人都收复,不是琅瑚胜,就是沙王胜。至于狐狸,墙头草,两边倒,开始是倒向琅瑚,因琅瑚来势汹汹,锐不可当,现在遭遇了挫折,十万兵,全部败北,龟缩回去,成为一大亮点,黑到极处,就会泛光。

    琅瑚说:“沙王,不能就这么算了,还说我们军中无人才,哪怕是天王老子地王爷,本将军也要去闯一闯。本将军宁愿被打死,也要死个明明白白。”

    “将军精神可嘉,令人佩服,只是本王觉得,你是大将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十分显赫,如果你去,万一有个闪失,夏王一发怒,岂不举全国的兵力,踏平耳城,小小的耳城,经不起这样的折腾。”沙王说。

    沙王的想法很独特,就是要给琅瑚说清楚,要不然,琅瑚到时候死无葬身之地,即便到了那边,也会找沙王理论,那岂不太恐怖了?还不如把话说在头里,倒显得有智慧得多。

    但是,琅瑚铁了心要将沙王带回都城。他说:“沙王,本将军认为,还是要去攻打耳城,让耳城完全被攻破,只有这样,才能让耳城成为战利品,然后将沙王您留下来,担任耳城的城主怎么样?”

    “你没有老糊涂吧?天天在干什么?不知道这里是狐狸的天下?你要本王降级成为耳城的城主,那么,狐狸怎么办?你想让狐狸离开耳城,然后你们远走高飞吗?”沙王说。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吓一跳,怎么会这样?这个家伙,其实已经看透了本将军的心,知道本将军是在打狐狸的主意,其他人都没放在眼里。

    风早已停息,太阳西斜,很快就消失,然后是一片晚霞,一块天空,由明变暗。月亮升起来,云朵在游走,在月亮旁边跳跃,嬉戏打闹。

    琅瑚已经彻底失望,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能晚上去攻打耳城,据说就是白天走一趟,也不好走,何况是晚上,那些弯曲的巷陌,根本没有办法弄清楚,绝顶聪明的人,一旦进入耳城,就是走出来,更别说一般人,况且是在晚上,到处都漆黑一片,到哪里去寻找出路呢?

    这时候,琅瑚已经有了计划,他知道,如果想要沙王到都城,就要速速失败,成了战场的败将,回去有理。如果战胜,耳城就是他的属地,城里的人就是他的俘虏。

    当晚无话,琅瑚下了决心,派二十万将士前来攻打耳城。

    耳城立马被恐惧笼罩。

    传信的人跑路的时候,磕磕碰碰的,跌跌撞撞的,到了王府,见了狐狸,说话都哆嗦。

    狐狸说:“怎么了?撞见鬼了吗?”

    “城主,比,比鬼都可怕!”来人说。

    “什么事?”

    “敌人来了。”

    “敌人经常来,这有什么奇怪!”

    “来了多少?”

    “密密麻麻,多不胜数,像蚂蚁,倾巢出动。”

    “还倾巢出动?头上虱子多了不怕咬,来了再多也无所谓。看来,敌人是要把耳城夺了啊!”狐狸说。

    她吩咐那人下去,那人刚要退出去,狐狸喊他回来,那人赶紧往前冲,匍匐在地。

    “是谁的队伍?穿什么衣服?”狐狸问。

    “是琅瑚将军的队伍,穿着和以前的一模一样。”来人报告。

    “行,本主知道了,下去吧。”

    狐狸命他下去,然后回到内室,找出龟壳,摇了摇,扔在地上,看了看,是吉,她放心了,于是回到书房,看到桃子,说:“在这种情况下,军师,你说,怎样应对?”

    “主人,这事简单,仆人去见过他,他很想和平。但是,夏王的意思是,让他去杀人,来屠城。但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桃子说。

    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去,要打,也是假打,目的在于一人,不是在于整座城。

    但是,桃子看出了琅瑚的心思,不好明说,狐狸是何等聪明的人,不想这样。对他说:“军师,你有话直说,本主不会怪罪。”

    “是,主人。”桃子说,“主人,那个琅瑚将军,说起来来攻打这里,目的不是城,是人!”

    “谁?千军万马究竟为谁?为沙王吗?沙王,已经被我们送给他了,他还想要什么?”

    “主人。”桃子说。

    “什么?”狐狸不解地问。

    “他想要的人是主人。”桃子又强调了一句,升高了点音调。

    “他?那个肥胖仔,想要吃掉姑奶奶?”狐狸有点恼火。

    “是,奴仆上次去,已经查明了他的心思,他的本意不在城,千里迢迢,千军万马,仅为一人。”桃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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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0章 龌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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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说了这话,狐狸倒吸一口凉气,说:“这个死胖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来吧,本来对琅瑚还有点钦佩,没想到他尽做一些龌龊的事。”

    “事不宜迟,主人,如今兵临城下,也来不及发牢骚,还是要将敌人击退才行。这次来侵犯的敌人有不少,如果投降,能保存实力,秋毫无犯,如果不想保存实力,就可以和敌人对抗。估计这一次,琅瑚会增加一倍的兵力来攻打,以雪耻辱,免得在军中无地位,传了出去,大家都小看他。”桃子说,分析得非常到位。

    桃子是军师,在龟壳翻转和方面,他不行,但是,也略懂一些,最诡异的还算狐狸,她心里有数,微微一笑,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不用怕。就是再来多一点人,本主也不怕。”

    远处传来呼喊声,声浪像波涛拍岸,非常响亮,狐狸说:“看来在攻城了。军师,去安排一下,本来本主还想和对方和平共处的,没想到,对手心狠手辣,不怀好意。”

    “主人,要说攻打,不如防守,敌人来势凶猛,仗着人多,其实,他们人人相互鼓舞,士气大涨,但在内心深处,还是担心一个问题,就是说,上次的十万士兵惨败,想必在这些人心中留下阴影。对了,沙王的朋友,竟然一人能呼风唤雨,将敌人的战斗力全部消灭,无法战斗,只有逃跑。上次的核桃,颗颗命中要害,坏了敌人的经络,无法再打,这是好事。不如再去请那个加勒将军出马,他一个人出马,可以抵得上千军万马。”桃子说,力荐加勒。

    桃子不说就罢了,一说,狐狸身上就打一个冷噤,这家伙,简直就是肚子里的蛔虫,啥都知道,啥都清楚,到底是军师,军师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间懂人心,他小小年纪,都懂得很多,不知道以后老了会怎么样。

    狐狸说:“本主正有此意。”

    “那么,奴仆这就去安排士兵,准备迎敌,还是去请加勒呢,城主?”桃子说。

    他说完,狐狸点点头,桃子就退着出去了。

    琅瑚派兵围困耳城的消息一出,大家都忙起来,正在这个时候,萧生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来找天一。

    自从上次加勒立功之后,狐狸对他们一行还真不赖,好吃好喝,都非常好,和以前判若两人,让人无法适应。

    耳城的青石板上磨得光光的,泛着光,跑得急了,容易摔跤,一个跟头,可以跑得很远,与其说是跑,实际上是溜。

    外面人声鼎沸,城内也乱成一锅粥,都说敌人变本加厉,要来报复,整座城,都要被攻陷,人民都要被屠杀。

    人心都处于惶恐当中,变得相当浮躁,甚至有人说是加勒他们惹了祸,让他们滚出城,这样城内才会有平安。

    有一些人组织起来,跑到王府前面,高声呼喊道:“交出加勒,交出加勒,赶出道士,赶出道士。”

    狐狸一听,这还了得!她立马派人在门口布防,严防死守,绝对不能让他们进来,同时,她想躲着也不是办法,等桃子从后门进来,问桃子:“怎么样?弄好了吗?”

    “好了,现在弄清楚了,有二十万大军,将耳城围得水泄不通,看来是势在必得。”桃子说。

    “怎么回事?昨天十万,今天二十万,是不是明天就是三十万了,这样前后加起来,就是六十万,如果六十万都被打败,琅瑚就只有二十万可以动用,这样,我们就肯定会胜了,你想大多数人都不会这么想。”狐狸说。

    “这外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城外有敌兵,城内有闹事的百姓,这是内忧外患吗?”桃子问。

    “这是少数人,大家一恐慌,一害怕,智商就直降而下,没有一点分辨能力了。他们受少数人的蛊惑,说前面的大功臣加勒得罪了敌人,要求把加勒交给敌人,这样才能换来和平。”狐狸说。

    桃子哈哈大笑,说:“老百姓真有意思,主人想怎样做才好?”

    “加勒不给外面的敌人,再说,要想捉拿加勒,恐怕不容易,你找到加勒力大的秘密了吗?”狐狸问。

    “嗯,还没查到。只是吩咐将士们准备战斗。还没有想到怎样得到秘密。”桃子如实汇报。

    在某些方面,特别在对狐狸的忠实方面,他还是比较讲究的,绝对不会亏待狐狸,狐狸十分狡诈,但用人很会用。

    加勒此时还蒙在鼓里,不过,听到有人说外面有人围攻王府,要求交出加勒。

    加勒就来找萧生商议此事。

    萧生说:“没事,你不用怕。狐狸肯定会保护你,你不用担心,正在用人之际,肯定会珍惜人才,你才立大功,不会交出你,你放心好了。”

    听了这话,加勒心里如同吃了定心丸,不再操心和忧虑。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吵闹的声音,有人在大宅院门口坐着,要求交出加勒。

    萧生听了,看看加勒,加勒有点担心,因为,狐狸曾经捉住了沙王,并把他送给了琅瑚,那还有什么事不敢做的呢?

    这时候,有人说:“加勒是罪魁祸首。本来都是风平浪静了,城主准备投降,大家都相安无事的时候,没想到遇到了加勒,喜欢表现自己,结果导致更疯狂的复仇。这种遭遇,都是加勒带来的。”

    “城主绝对不会投降,他为了和平,将沙王交给了琅瑚,绝对不是为了个人利益。那么,开始主和,现在主战,到底是什么促使城主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呢?”

    他们的对话,传递到萧生的耳朵中,加勒犯了愁,要说攻打狼或者其他野兽,攻打侵犯的敌人,他还没问题,遇到这种情况,要向平民百姓开始动武,还有些于心不忍,况且他们没有什么武器,没有什么威胁,发发牢骚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没有采取什么行动。

    加勒没有料到,会出现这种事,他最大的感觉就是,难以下手。

    萧生说:“不用担心,这次你不用去。有人马上来找你。”

    “谁?”

    “桃子。”萧生说。

    他很清楚,十万大军已经退了,还有二十万,二十万大军退了,还有四十万大军,总之,复仇是变本加厉的,不会半途而废。

    果然,桃子突然出现,问他才知道,他从狐狸的王府里来,从后门出来后,后门马上被围,但是,桃子是孩子,没有引起注意,大家都不防备,结果,他就溜掉了。

    城里人都知道军师是个孩子,但他非常聪明。这样的人,无论在哪里,都是微不足道的,一般人都看不起孩子,而孩子是比较聪明的。

    桃子喝了一口茶,说:“麻烦来了,城外有敌人,城内的百姓也在造反,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军师,只要城主铁了心跟敌人干,就有办法,但是,城主万一要妥协,就没办法了。”萧生说。

    “这个请放心,城主那里,桃子已经做通了工作,以前对琅瑚还抱有幻想。但是,自从桃子说了那句话后,城主就铁了心要和敌人干到底。”桃子说。

    “什么话?”加勒问。

    “天机不可泄露,有些事现在不说为好。”天一突然冒出一句。

    天一道长的话非常少,但是,每句话都很精辟。他说不许说,就不能说,这个,桃子把握得很好。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大,口口声声要交出加勒,要道士们滚出耳城,一些辱骂,不绝于耳。

    桃子早已安排好了将士,将大宅院围得水泄不通,当然,那些群情激愤的人们,想要冲进大宅院也不容易,里面的人也不敢出去,外面的人也不能进来。

    凡是进出大宅院,都要有特别的通行铜牌,是一种特制的腰牌,一般人都没有。

    此时,大家都被声音弄昏了头脑,萧生却运气在胸,他说:“好吧,不说就不说,加勒,你也不要好奇。”

    加勒听了,就住了嘴。

    弘法此时已经快要失控,竟然嘤嘤地哭起来。天一说:“是爷们,不要装,哭有什么用?”

    弘法还是难以自我控制,声音越发大了。

    他边哭边说:“我就说不来,不来,偏要来,在自己家乡不是挺好的吗?还,还到了弯刀国,到了弯刀国就算了,还到了西夏国,隔着几个国,现在弄复杂了,看怎么回国?我可能再也回不去了,这可怎么办?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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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1章 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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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弘法在呜呜嘤嘤地哭,一会儿男声、一会儿女声的,听的人心里发毛,和外面的内部的敌人,还有城外的外部的敌人,一起叫嚣,更让人心有余悸。

    桃子看看弘法,再瞧瞧自己,总觉得自己还不算丢脸,在同龄人中,算是佼佼者,遇到这样的事,觉得没有事,不像弘法,有点像尿裤子,在吃喝玩乐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这一天呢?

    萧生说:“这样吧,军师,加勒,你就辛苦一趟,跟着军师走一趟,平息一下他们的怒气。在贫道看来,他们最大的担心是怕死,如果能让加勒出去而消除危险,那是求之不得的。”

    加勒当然没问题,他觉得萧生懂得自己,打或者不打,对于未来,都不好把握。就像现在的天气是这样,将来的天气就不是现在这样,风和云,变幻莫测,只有适应,无法改变。人心如云,瞬息万变,古今都是,没有例外。

    乌云来了,笼罩着耳城,人们热情不减,对未来的恐惧渐渐增大,大家都认为是加勒闯了祸,要求送出加勒出城,包括他的同伙。

    呼声越来越高,但是,青石板要想晒热,不容易马上就热,需要一个过程。

    桃子要带加勒出去,当然,士兵跟着进来,拿长矛,将加勒绑了,带了出去。

    加勒一露面,外面像是油锅里进了水滴,马上炸开了,大家高呼:“杀掉加勒,杀死他,杀死他!”

    加勒闭了眼睛,啥都不看,他嘴角上扬,微微一笑,不容易察觉,可是,萧生看得真切,

    但是,在明处看得到朋友,在暗处看不到敌人,加勒出去后,人们让开一条道,仿佛当初战胜的时候,也是这样,道路两边,全是欢呼的人,向他献殷勤,表示祝贺,甚至羡慕之情,难以描述,溢于言表。

    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巨大改变,竟然还是熟悉的人,熟悉的街道,熟悉的脸,但是,表情不同,这样的场景,很相似,但仔细一想,感到无比凄凉。

    战胜了为王,耀武扬威的,战败了为寇,啥都不是,见人都矮三分,这么一个喜欢和人打交道的人,就是打人,和被打,杀人和被杀,中间大部分时间,就是在和活人打交道。打交道的过程中,喜怒哀乐,都要经历。

    耳城比较诡异,沙王出去,沿途吃了不少生菜、瓜果还有鸡蛋,加勒在街上走,上上下下很干净。

    当时,可能想到沙王一走,就迎来了和平,要这些瓜果蔬菜,应该没多大用处。耳城是富饶的地方,盛产这些,但是,现在不同了,外面那个家伙,琅瑚反复无常,开始是十万,现在是二十万,说是为一人而来,结果,得到了沙王,却不撤兵,还在城外五十里驻扎,现在又变本加厉,想要吞并耳城,要更换城主,方便西夏统治。按说,千里迢迢、千军万马都为一人,那人已经抓获,目的已经达到,再在这里逗留简直有点像赖皮,有些耍赖,这样的将军让人不能接受,反复无常,没有谁会信赖。

    桃子走进了长门,里面没有了群众,桃子对加勒说:“跟我来!”

    加勒知道桃子在狐狸那里是红人,是军师,狐狸听他的话,加勒在这个时候,不能滥杀无辜,也要服从狐狸的安排,桃子来,就是狐狸的意思,跟着桃子走,应该没问题。

    桃子没有走出长门,里面漆黑一片,只有中间的墙上,才左右两边各放了长明灯,这灯在白天显得微乎其微,不甚明亮,眼睛也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原来,走这样的长门要十分缓慢,特别是第一次走的,要格外小心,弄不好,就会磕着碰着,桃子很习惯,对这里的地形十分清楚,他在长明灯旁边,搬动了一下石头,那门轰隆隆地打开,桃子对加勒说:“将军,请!”

    加勒愣了一下,毫不迟疑,加勒进去后,桃子跟着进去,卫兵也都进去,桃子再将里面的石头搬动,那石门也关上,看不出来,这里是一个门,里面有不少的长明灯,照得里面比外面还亮堂。

    走过一段路,再打开一个机关,石门慢慢开启,眼前豁然一亮,发现是一条小巷子。小巷子两边,都是高墙,没有民房。

    桃子说:“这两边是仓库。”

    “干嘛要对我说这个?”加勒问。

    “仓库里有什么,加勒将军不想知道吗?”

    “有什么?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对付老百姓,城中的百姓,简直有点发狂了。不清楚到底想要干什么。他们以为,把我像对待沙王那样送出去,给了琅瑚就万事大吉了吗?他们想错了。”加勒说。

    “是的,他们想错了。老百姓其实很可爱,是愚蠢得可爱,不知道大人物的心。琅瑚算是中等人物,其实,不是他将军的头衔,他就是一个死胖子,没有啥本事,不过,在夏王面前,他还算可以,夏王青睐他,重用他而已。”桃子说。

    桃子的心机深,他这个时候,不想去得罪加勒,作为狐狸,非常器重加勒,不像对待沙王那样。有了加勒,等于有了十万兵马,说不定有百万兵马的能量,没试过,不知道。

    桃子知道狐狸的用心,这个时候,不可能将加勒交出去,一交给琅瑚,狐狸就要自取其辱,被死胖子玷污,那可是奇耻大辱,宁可玉碎,不可瓦全。

    小巷子的高墙那边是啥,加勒不是萧生,不太明白,不过,这个时候,他也没心情弄明白,不知道桃子要带他去哪里。要是想知道高墙那边是啥,他会让金乌帮忙。金乌当然很愿意,他不会推辞。

    想到金乌,加勒有点愧疚于他,再说,好久没有去给金乌找吃的了。金乌这时候还是比较听话的。这时候他大哥遭遇人们的误解、非难,他一直沉默,看加勒怎样应付,要说应付,加勒一人能应付十万将士,对于城中百姓,翻几倍,来对付加勒,都不在话下。

    正在这个时候,大家都很疲倦了,远离了人们的喧嚣,他们倒觉得有些放松,放松过后,又有些懈怠,懈怠之后,又觉得有些烦躁。

    经过七拐八拐,终于到了一个小门,小门一推,就可以进去,小门是红颜色的,一看,是朱红大漆漆成的,虽然年代久远,可看上去还是比较鲜艳,不知道用了什么技术使然。

    桃子这里说一声“请!”,大家鱼贯而入,一到了小门,桃子就命人松绑,加勒只想笑,弄到痒处是其一,人们不知道他的本事是其二。

    穿过花园,就是王府的侧门,进了侧门,穿过甬道,走在大红地毯,然后去了另外大书柜林立的房间,想必是狐狸的藏书阁。

    “将军,这里是城主的藏经阁,里面有不少经书,将军闲来无事,可以到这里借书看,在整座城里,这里的书籍是最全面的,桃子我从小就在这里看。”桃子说。

    “难怪军师懂得的很多。”加勒的话少,可是,说了就是真的,不会骗人。

    “那当然,要不然怎么当本主的军师呢?”一个女声,突然响起来。

    有人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在森严肃穆的地方,还是女声,吓了别人一跳。好在加勒不怕,他定睛一瞧,就是狐狸,除了她,没有谁敢在王府里高声喧哗。

    说完之后,她就出现在大家面前。

    她的衣着看起来比较飘逸,有点像仙女下凡,红纱的衣裳,若隐若现的线条,美不胜收,难怪那个琅瑚对她垂涎三尺,真是抱得美人归,做鬼也**!

    自从加勒击退了十万西夏王牌军,狐狸对他就另眼相看了,绝对不会让他受委屈,于是派了桃子请他过来。在王府,比在大宅院要安全得多。

    加勒现在成了香饽饽,他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不过,在狐狸心目中,加勒就是不一般。民众恨不得吃了加勒,只是因为加勒太过强大,引起了民众的不安,也许没有加勒,大家都投降了,可以保存性命,哪怕当奴才,只要能活下来,就是值得的。

    像家猪那样舒服地活着,名声不好听,可得到了不少的实惠;干嘛要像野猪那样活着呢?长得瘦骨嶙峋的,严重营养**,听起来是自由的猪,可是,毕竟还是猪。活着的时候,舒服,这就是家猪的理想。野猪的理想,不是这样,而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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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2章 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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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说完,马上闭口,她懂得把握火候,在加勒面前,不能说得太多,言多必失。

    狐狸说:“加勒将军不要怕,有本主在,城中将士和居民都不会动你一个手指。”

    狐狸有这个自信心,当然,他对耳城的百姓再了解不过了,他们就是欺软怕硬,见到好处就来抢,见到坏处就躲之不及,总是趋利避害的,和平的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遇到危险,事情就来了,不是你的鼻子就是我的眼睛。

    加勒说:“好吧,多谢城主照顾。”

    外面有风,听起来,像是要下雪的节奏。北风吹得正紧,呼啸而过,看起来像有一场大战。

    桃子突然想起来,是什么力量加给了加勒。

    他问:“将军,桃子想知道你是怎样得到力量的,为什么一人能呼风唤雨呢?你看,非常奇怪,竟然有下雪的前兆了。”

    “这个,这个......”加勒不好回答。

    桃子看出来,他是欲言又止的,想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可能是一些恩赐,但是,大多数的勤奋可能和力量扯不上关系,和智力有很大的关系。

    “哎呀,不想说就别说了。”狐狸在替加勒解围。

    加勒当然感激,可感激过后,马上想到了萧生说的话,说狐狸很厉害,狡猾得很,需要处处小心,不过,他没有想到,他会在这里,他的想象,可能他已经在城外,面对二十万西夏将士,正在动脑筋想办法对打呢!

    萧生可能没料到,加勒还在城里,并且和狐狸在面对面。

    狐狸一直看好加勒,可是,加勒对她不感兴趣。

    加勒说:“城主,群众要让我出去,这样才能退敌,换来和平,如果真是这样,我愿意出去。”

    “不要出去,现在,我们要团结一致,共同面对敌人,不要被群众所惊吓,你来这里,群众是不知道的。他们只看到你被士兵抓走就行,至于到哪里去了,他们不知道,也不用他们知道。”狐狸说。

    狐狸对付城中的人的心非常了解,大家都安逸惯了,却接二连三地遭遇到侵扰,让人心烦意乱。

    不过,这是她的心结,不是她父亲,她也不会担当这个大任,有了担当,就要努力。

    “那我能做什么?”加勒不解地问。

    “你去,把二十万人击退,然后,你就进城,群众见没有了敌人,心里也不惧怕,就能重新接受你。当然,如果你想再次回来,你可以回来。我们都欢迎,我们也巴不得你回来。”狐狸说。

    “我回来后,会不会引起群众的不安?”

    “是的,你回来后,群众会不安,因为你已经取得了胜利,这次不安,是因为群众的误听误信,偏听偏信,城中有人造谣,早晚要将造谣者抓住,以正视听。”狐狸说。

    这时候,听了狐狸的话,加勒的心里才略略有些安舒,他对付二十万人马,应该不成问题,但是桃子和狐狸心里有些迷惑。

    桃子说:“将军,你说要去驱逐二十万敌人,那可不是小数字,不知道将军用什么方法,让敌人退兵?”

    “城主,这是很简单的,军事上的事,还是由军师来说。”加勒说完,看看桃子,桃子立马跳了起来,连连点头,说:“将军抬举桃子了!说实话,主人很厉害,对军事非常了解,你还不知道主人的厉害呢!”

    听了这话,加勒一愣,刚要开口,狐狸说:“你们不要这样吧,我告诉你们,聪明人,会借力使力,大家都得好处,只有傻瓜才孤军奋战。孤军奋战的,最后结果都不太好。”

    狐狸比较谦虚,言下之意,就是说大家都得到了好处,因为大家都比较谦虚和团结,只有团结才能打胜仗。城中百姓不懂这个道理,先自己乱了阵脚,不是给敌人可趁之机吗?狐狸看得很准,知道这里面的问题很大,归根结底,就是说,他们没有问题。

    到底有没有,只有出手才知道,狐狸说:“将军用什么方法去击打敌人,本主不管,只是喜欢听到你的佳音,捷报频传,才是将军该做的,本主期待你凯旋而归。”

    加勒听了狐狸的话,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于是点点头,就要朝外走。桃子跑到他面前,说:“别,先留步。桃子还有话说。”

    加勒佩服桃子,竟然知道他的意思。

    桃子说:“将军,这次和上次不同,这次是二十万,是我们的好几倍,相当于三四个人打一个人,我们怎么受得了?”

    “请放心。我朋友已经预测,敌人必然退兵,不用担心。只要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加勒说,看来,他也稍微懂得一些谚语。

    狐狸和桃子都是人精,对于语言很有天赋,没想到,这个壮汉,也略知一二。俗话说,十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他们隔着几千里,竟然还懂得这些谚语,可见语言的力量何其强大!

    说完,加勒就转身走了。

    桃子看看狐狸,狐狸努努嘴,意思是让他跟着一起去。

    桃子会意,连忙跑着碎步跟着他,问:“将军,你打算怎样做?先告诉桃子,桃子好给你准备,就像上次,你要了核桃。这次还要吗?城里的核桃还有十万斤。”

    “算了,留下吧,大家没事,可以吃着玩。”加勒说。

    桃子一听就明白,这次退敌不用核桃,但是,用什么呢?城中的羽箭加起来没有十万枝,城外有二十万敌人,难道说,一支箭射死两人吗?

    就是一箭双雕,也要留后路,万一琅瑚再派三十万将士前来怎么办?难道要通过巷战来决定耳城的命运吗?

    桃子把疑问对加勒说了,加勒说:“这次退敌后,回来和萧生道长谈谈,准备彻底、全部地将敌人赶走,具体是什么时候行动,看这一次的行动情况,如果不错,就去,如果有问题,就再商量。敌人来了,就得给人家一个说法不是?”

    桃子很想探寻他的秘密,对于这种自信,不是他的来自神秘的力量,他也不敢说这话,听起来像在吹牛,实际上的确如此,加勒的力量来自天上,是一种莫大的恩赐。

    桃子跟着加勒,见加勒往前冲,义无反顾,桃子有点心虚,怯怯地问:“将军,真的不要武器吗?”

    “不要。”加勒斩钉截铁地说。

    “明白。”桃子不敢再问,说多了是废话,干脆闭口不言。

    加勒问:“城外有多少沙土?”

    桃子说:“沙土,我们这里到处都是沙土,太多了,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那就成了。”加勒说,点点头。

    加勒有信心打赢这场仗。

    他俩到了城门,守城的将士一看,知道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加勒英雄。

    他说:“弟兄们,打开城门,放下吊桥。”

    守门将士听话照做,很快,就轰隆隆打开城门,再吱吱哑哑地放下吊桥。

    敌人没有防备会这样,开始一直以为耳城的人自己乱成一锅粥,自己人斗自己人,他们好看笑话,一开始,还有不少人在吵嚷,后来就平静了。这是怎么回事,大家都不清楚,就平静下去了。刚才还熙熙攘攘的,现在就没有了声音。

    二十万士兵,将耳城团团围住,就是每人呼出一口气,也能把耳城吹掉几块墙砖,掀翻几家茅屋或者瓦房顶。

    走在路上,也能踩出几个大坑,石头也会磨平,人们噤若寒蝉,连放屁都不敢放开了放。

    这是一种威压,人数占绝对优势,心理也占绝对优势。

    耳城阻挡不了二十万人,就是堆在城墙下,成为叠罗汉,也能登上城墙。将耳城踏平,然后凯旋而归,回到都城。

    城门轰隆隆打开,吊桥放下了,大家吓一大跳,这是怎么了?难道想造反逆天?区区几个人,还想咋地?

    等吊桥放下后,走出来两个人,一个是加勒,大家都不认识,没有骑马,也没有乘车,旁边有个小孩,紧紧地跟着他,亦步亦趋,那孩子就是桃子,不怕,就是有些怕落单,被人甩了。

    他们一见这阵势,开始以为有大队人马出城,刚好可以摆开阵势,大杀特杀一番,好为昨天的十万将士报仇雪恨,虽没有人命危险,但是,那些人个个带着一个大包回去,直喊头疼,让揉一揉,这比死了还丑。带着个大包,怎么出去见人呢?

    二十万敌军,面对的是两个男人,桃子还不能算是男人,只是小男孩,大家哄堂大笑开来,声音传到天庭,十里之外都听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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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3章 沙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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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哄笑完毕,声音才慢慢停止。笑声传到城墙之上,那有人穿着红纱,迎风飘舞,仔细一瞧,不是别人,正是狐狸。原来在加勒他们走了之后,很不放心,知道加勒没有要求兵力和资源的支持,她很想知道加勒怎样应对城外的二十万大军。

    当然,包围王府的群众已经散去,大家听说了加勒被逮捕,然后秘密送出了城,大家悬着的一颗心才算放下来,显得平静得多。

    加勒心想,看来,王子说得没错,这二十万士兵,也就是草一样的人,如果要取得完全的胜利,必须要将他们从心理上打败,自己才是真正的赢家。

    带队的将领一匹快马跑过来,后面跟着一些副将,紧随其后,笑声止住,劈头盖脸地问:“娃娃,不好好念书,跑出城来干什么?”

    桃子听他一吼,吹胡子瞪眼的,吓得退了一步,不过,他没有摔倒,觉得有加勒,啥都不用怕,于是提高声音说:“本军师来会会将军,知道将军车马劳顿,吃了不少的灰,现在过来慰劳慰劳,不知道将军这次是爬着回去,还是滚着回去?”

    说了这话,桃子感到在气势上已经完胜,对方气得样子倒十分可爱。这么一个小小的人,竟敢有如此大的口气,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这些壮汉们在羸弱娇小的桃子面前,感到威风不再,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

    夏兵将领哈哈大笑,然后说:“你们太搞笑了。就凭你?哦,哈哈哈!简直自不量力。豹子,上!”

    “在!”只见旁边窜出一只金钱豹来,这家伙穿着豹子皮的衣裳,身手十分敏捷,看起来像是训练有素的,又像是一只大狗。实际仔细一瞧,是草上飞,如同草蜢。

    这个家伙窜过来,手里拿着一根木棒,棒子头上有铁钉,磨得铮亮,钉头好像带着斑驳的肉渣,看上去好像木棒才棒杀过什么东西。

    看来,狼牙棒已经棒杀了不少人,谁知道呢?上面没有毛,估计是人,不是猪,狼牙棒杀猪,显得格外惨烈,猪的身上毛多,自然可以理解。人身上的毛比猪少,有一些超过人所想象的东西,的确存在。

    那人就是豹子,看起来充满了暴力,他的理念是只有通过暴力,才能达到目的。

    他听了命令后,举起狼牙棒,向大个子加勒冲过去。加勒一点都不紧张,他伸开双臂,料想下一步,敌人肯定要大张旗鼓,开始铲除障碍,对他很不利,与其后来被动挨打,不如先下手为强。

    加勒料想下一步,肯定要攻城,他远远地往城头一看,竟然发现了那个狐狸,身上穿着红纱的衣裳,看起来充满了**,实际上,早已准备好了被人评头评足,她的脸皮够厚,心也很扎实,稍微有一些过分的东西,对他来说也没什么。

    加勒心想,狐狸再妩媚,也打动不了自己的心。心里还是想着萧生王子,早点干完了这一场仗,好回去服侍王子。

    于是,加勒伸开双臂,嘴里念叨:回去吧,来自尘土,回归尘土!

    他这么一念,桃子觉得可怕,自己还小,没想到会被人利用,这时候回归尘土,意思就是被人埋在地下,谁都不知道。

    听了这些话,桃子说:“将军,你的意思,是什么意思?难道要让我们变成尘土,或者活埋吗?”

    “别说话,一边看着,回去后把这个写成历史。”加勒说,他还比较懂,知道写成历史,历史给人看,淡对于同时代的人,更有感觉。“要想给后来人一个交代,还必须要有见证人。军师,你就是见证人。”加勒又补充道。

    加勒伸开双臂,豹子一见,狼牙棒高高举起,虎虎虎——,挥舞着过来。

    加勒喊了一声“起!”

    只见从地上冒出来许多黄色大汉,个个身高超过豹子两个,身上长满了石块,那小巨人一站起来,豹子的狼牙棒就打在上面,小巨人们用胳膊一挡,狼牙棒上的尖牙,碰出了火星。

    豹子一见,胳膊发麻,狼牙棒被弹飞了,他“啊呀”大叫一声,想要逃跑,小巨人一个箭步上来,一把抓住豹子,举起来,豹子四脚朝天,乱弹乱跳,小巨人没穿衣裳,可是,身上全是沙石泥巴等等,看起来脏兮兮的,身上有毛,毛上粘着小泥块儿,随着活动而左右上下晃动。

    颜色和周围的颜色差不多。

    豹子被小巨人举起,往远处一扔,豹子大喊一声,在空中翻转了几下,然后调整了一下,但是,没有调整过来,人就种种地摔了下来。

    带队的将军一看,吓了一跳,连忙朝天举起长剑,大声喊道:“冲啊!”

    命令一下,大家却没几个听的,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不少的人,那些人,全是巨人,个个都高大,穿着土黄色的战袍,个子都蛮高,不战而威,战斗起来,更是不要命,而且都不用吃饭、不用喝水,不停地将那些人举起来,扔出去,一会儿,地上就有不少人在地上打滚,根本没有办法再拿起武器战斗。

    这些黄袍巨人,没有把他们的刀枪放在眼里,这些刀枪也办法对付他们。

    巨人们将二十万士兵全部摔倒在地,刚才还战旗飘飘、气焰嚣张的,现在的他们全趴在地上,翻滚,叫喊,鬼哭狼嚎,可是,都没有死,爬还是能爬的。

    包括带队的将军,这时候也趴在地上,刚才还看不起小桃子,现在突然觉得小桃子特别大,特别有力量。

    加勒看见事情已经成了,就放下了胳膊,那些黄袍圣斗士们,全部消失,竟然没有一个倒下来的,恢复到平静。

    桃子走到将军面前,看见加勒动都不动,桃子没有理会他,直接问夏军将军:“你说,你们二十万将士,我们才俩,而且在你眼中,我还不算一个完全的人,看,你睁眼来看,到底谁胜谁败?让事实来说话吧。”

    “末将有眼不识泰山,还望饶命,饶命!”

    “行,以后别狗眼看人低了,饶你不死,也饶你的士兵不死,你们爬回去吧,慢了,可别怪我们不客气了。”桃子说,然后再看看加勒。

    加勒收了功,心里窃喜,看到将军已经倒地,就慢慢走过来,说:“本来想要你命的,不过,要了你的命,没有传信的。回去告诉你们大将军,有多少人都派过来,随时奉陪,多多益善。”

    加勒说完,看看带队的将军,脸都绿了,哪里还敢说半个不字,他磕头如捣蒜,不能跪着磕头,只是点点头,痛苦得闭着双目,不再说话。

    加勒说:“走了,欢迎光临,期待着下次和你合作,多多配合我们训练。”

    加勒说着,冲着桃子努了努嘴,桃子会意,立马赶过来,朝前走。

    狐狸在城头看得清清楚楚,她高兴极了。真是有了加勒,就有了千军万马,他的兵,还不用吃饭,不用休息,而且很强大。不要薪酬,不要升高发财,这是作战,没有什么羁绊,也不怕死,总之,非常划算。

    二十万围城的将士没有死亡,只是像上次一样,丧失了战斗力,没办法,没有战斗力,就没有办法继续围城,别说搭人梯,攀登城墙,就连走路,都十分困难,这是残酷的现实,实在没有办法。

    这时候,最重要的不是打仗,是逃命,谁知道那些黄袍小巨人,是怎么一回事,凭空出现那么多,这还罢了,谁知乒乒乓乓,一瞬间,全部消失,敌兵已经倒在地上,没了还击之力。

    夏兵将军躺在地上,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爬了起来,找到了马匹,勉强上了马,其他人也渐渐醒了过来,也各自找到马,上了马,但是,身体骨头关节,还很生硬,一动就痛,不动还好,勉强能走。

    加勒和桃子平安回到吊桥旁,吊桥重新放了下来,吱吱哑哑的声音,听起来没有刚才那么恐怖,倒像是非常愉悦的声音。

    然后是城门轰隆隆打开的声音,也像是凯歌,得胜的声音格外响亮。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出去时,觉得步履维艰,回来时,却觉得轻飘飘的,感到特别爽快。

    桃子还算不错,有勇气,有胆量,和加勒一起出城,也敢于面对浩瀚如沙海的敌人,他们的气势压人,令人窒息,可是,经不起加勒兵团的击打,那些人很快就土崩瓦解,溃不成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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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4章 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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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了城,狐狸连忙下来,旁边的群众又是欢迎,又是喝彩的,大家都听说了、目睹了加勒用沙兵打败夏兵的一幕,从心底对加勒敬仰起来,关键有一点,对加勒有点害怕了,原来加勒不吭不声,竟然凭空出现这么多的士兵,更有趣的是,这些小巨人,竟然来自不起眼的地方,完成任务后,又消失在不知道的地方。

    “哎呀呀,本主算是开了眼了。”狐狸上前来说。

    “怎么了?”

    “加勒将军,你真是我们的救星!是我们的神!”

    “哎呀——可千万别这样说,我只是完成任务而已!”

    “请多多原谅我们的莽撞!不该情急之下,要送你出城!现在相通了,自己不强,老是退让,最后还是吃亏;一开始就强硬,中间不怕,坚持到底,还是占便宜的。不给敌人可趁之机,就是成功的战斗。”狐狸说。

    狐狸说这话,实际是给他们听,从一开始,狐狸就翻了龟壳,显示的是吉卦,应该没问题,今天一看,的确有些真实,没有办法,这就是说,从一开始,就说明耳城有救。

    加勒受不了这种热情,他请求告辞,狐狸哪里敢阻挡,要知道,他是在找借口,给小家伙弄吃的,这个秘密只有圈内人才知道,只有萧生他们清楚。

    正在这个时候,萧生出现了,狐狸爱屋及乌,见了萧生,格外客气,知道萧生的话,加勒一定会听,想要笼络人心,先要笼络萧生的心。萧生的目标一致,没有任何变动,他更需要的,是怎样能够达到不战而和的目的。

    萧生过去应付,游刃有余,弘法当然跟着,天一闭关修炼,没有前往。天一修炼,弘法伺候茶水,等空闲下来,呆在一边,心里如同猫抓,特别是在得知加勒动用那个沙兵御敌之后,凯旋返回,大家在城里都吵翻了天,他更是如坐针毡,想要前往,他深知,狐狸一高兴,又要请大家吃饭。

    吃饭是吃不烦的,除了天一,基本对吃饭兴趣不大,喝西北风就能饱。萧生还没达到那个程度,偶尔还是要吃,牛羊肉吃得比较少,可是,吃其他的蔬菜还比较多。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戒骄戒躁,树大招风,人出名,就有灾殃。

    这是真的。

    加勒也不爱热闹。他带着金乌,尽量避开人群,可是,总有追星族,跟在他后面。

    到了一个小巷子里,加勒加快了步伐,让后面跟着的人跟不上,只有这样,才能完全杜绝跟踪。

    耳城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地方,当地人也有走迷糊的时候。加勒果然在摆脱他们的时候,少不了,连自己也弄错了路,好在金乌聪明,总是指挥着他的手,让他往东或者往西,往北或者往南,都在他的手上指挥。

    这么一来,当地人渐渐被甩掉了,他在一条小巷子里停下来,看看两边的高墙,有一些燕子飞来飞去,加勒眼睛很尖,说:“兄弟,你的美食到了。”

    金乌说:“老规矩,现在就去。”

    “怎么去?”

    “你抬头看。”

    “啊,有燕子窝!”

    “有燕子窝,就有燕子蛋。”

    “行,瞧好了!我上去给你弄鸟蛋吃。”

    “这才像好大哥!”

    加勒笑了笑,不说什么,但是,墙有点高,加勒不可能把墙推倒去找鸟蛋吧。他面露难色!

    金乌看出来,说:“用老方法,这点小事,难得住大哥吗?大哥现在是英雄人物,不至于弄出一些笑话出来!”

    加勒听了,突然想到,是啊!不是现成的东西吗?他说:“老弟,来搭把手,就是想上去,也得有个翅膀不是?”

    “算了,不想变来变去。给,我给你一对翅膀。”金乌说着,变出一对翅膀,安在了加勒的背上。

    金乌没有变来变去,他只是用了一下羽毛。

    金乌说:“大哥,给你一对翅膀,你可以飞上去。”

    “知道,现在你也变懒了。以前都是亲自帮大哥飞,现在只是让你的羽毛飞。”加勒说。

    “你开什么玩笑?大哥,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你倒好,随便都可以吃,我怎么行?吃不能吃,喝不能喝。看别人吃喝快乐,自己倒很苦闷。”

    “我看你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你在天上不好吗?偏要到人间来受苦。”加勒说,然后动了动后背,果然,后背上多了一对翅膀。

    这对翅膀,需要加勒自己使劲儿才行。以前,是金乌在帮他,金乌的力量够大的,他就不用担心什么,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上来。现在不同,需要靠自己。

    加勒离开地面,力气都没了,只有抓鸟蛋的力气,金乌虽跟着他,他自己却不用力。

    金乌说:“大哥,我饿得很,没力气扇动翅膀,你自己多费力吧。”

    说完,他就闭了眼睛睡觉。

    加勒没办法,轻飘飘地往上飞,飞到燕子窝旁边,他伸手去抓,没想到一条蛇爬出来,吓了他一跳,差点痉挛掉下来,还好比较镇定,那蛇见一个人会飞,还长这么大的个子,吓了一跳,赶紧跑,一会儿时间,就不见了。

    那蛇喜欢偷吃鸟蛋,对于鸟,没有办法,对于燕子,也有点够呛,遇到小鸟,或者个子小一点的麻雀,大蛇还是有办法,小蛇就无能为力。

    蛇是惯偷,经常扒窃,但是,对于加勒这样的半鸟半人的,可以称其为鸟人的,毫无办法,只要鸟人不为鸟类复仇就行。

    蛇溜走了,是一条花蛇。加勒伸手去摸,竟然有两枚蛋,这个符合金乌的要求。

    金乌的养生是少吃多餐,本来不吃也行,但是,大神约定要他去吃,因为鸟以前偷吃了仙丹,触犯天条,需要惩罚,加上鸟比较多,太多的鸟,将来会造成大泛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大神就颁布了新命令,让金乌到地上来,不吃别的,专门吃鸟蛋,这些蛋,取之不竭、用之不尽。

    事实的确如此。

    加勒和金乌认识以来,金乌基本上不吃饭,总是以鸟蛋为食。

    每次不吃多,只吃两枚蛋。

    后来,这些日子,都挺好,没问题。

    加勒下来,落在地上,收了翅膀,翅膀变成了两根羽毛,加勒没地方安排,就给玉指环金乌,金乌说:“算了,羽毛我多得是,给你,随时都能飞,不用跟我说好话。”

    加勒将羽毛插在头顶的发髻里,头发编成了辫子,倒显得格外俊俏。

    加勒将鸟蛋给了金乌,金乌吃了,高兴地说:“这倒好!大哥被抓,见狐狸,然后被送出城,这都是演戏,看来,大哥的人生经历又丰富了。”

    “哎呀,你别说,要知道这样,还不如不出来,不是为了王子,我宁愿在家放羊。”

    “少来!你放羊,他们还会打过来,你的羊保不住,你的爹娘、你的部族,你的国,都将保不住。”

    “那怎么办?”

    “不能逃避,要勇敢面对,积极促进善行,让夏王还有其他国家的首领,都一心向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点抽象,有点麻烦。不如这样,金乌,我们直接去,把夏王杀了不就行了吗?”加勒说。

    “你别开玩笑了,大哥!你放聪明点好吗?这个世界,是恶人当道,怎么会杀人?你杀什么人,是恶人,还是善人?”

    “金乌,我要杀的,当然是恶人了。这个世界,多一点善人,少一点恶人,不就和平了吗?”

    “其实,恶人杀不完,要想杀完,我就要走了。这个世界的魔鬼很多,魔王很厉害。我来,和你一起,就是要除魔的。是人会变成鬼,人变成鬼,就没有可能在逆转,这时候就要杀掉鬼,免得在世界上去害人。”

    “你的意思是说,是人就有可能变成好人,或者变成坏人,是鬼,就没有可能逆转成人,变成好鬼或者恶鬼是吗?”

    “是的,大哥很有悟性,不过,好多事情,我的父亲没有告诉我,可是我知道,我了解父亲的心,他的本意是救人,没有说去救鬼,只要是人,都有可能转变,不可能一成不变,除非不是人,才不会变化。”金乌说。

    “走吧,王子在等我呢。说不定还有什么事发生。”

    “好,你的忠心,我的父亲是知道的,你在地上,成了一个对主人忠心的模范,将来会不得了,一定会得到父亲的奖赏。”金乌说着,满怀希望,对加勒非常看好,甚至超过了对萧生的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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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5章 卷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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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返回,当然,金乌仍是玉指环,老老实实地呆着,没有办法充老大,如果都争抢着当老大,恐怕天天吵架。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加勒是个精神病人呢,天天自言自语。

    前面熙熙攘攘,看得出来,百姓已经安居乐业。但是,那些追星族的少年,看到了加勒,立马朝着加勒的方向来,加勒撒腿就跑,不过,他没有用头顶上的羽毛,一旦用了,就被人抓住了把柄,将来作为攻击他的工具。

    加勒再有本事,在人面前,有时候会被人瞧不起,这是真的。在人们眼中,需要英雄的时候,会有人跳出来,吹捧准英雄,或者吹捧胆大的人,等把英雄抬到高位,再摔下来,将英雄弄死。人言可畏,比简单打招呼要可怕得多。

    加勒一到地面,跑起来比谁都快,除了比不过那个女人,就是格桑妹妹,其他人都不在话下。

    只见加勒噌噌噌地一溜烟儿地消失了,他的追随者们望尘莫及,只好算定了要去大宅院,就跑到大宅院,谁知道偌大一个院子,悄无声息,只有天一在院中修炼,加上有不少的鸟雀在枝头叽叽喳喳地乱叫。

    他们料定了加勒会去王府,可是,离王府还有一里地的地方,人们不敢往前走,那里列了禁区,谁要是进入禁区,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狐狸的威严从她父亲那时候就开始了,到了她掌权的时候,以前的章法照样使用。人们习惯了习惯,需要满足的事情,要尽快去满足;需要马上去做的事,要马上就完成。

    加勒对王府比较熟悉,他脚底生了风,就像哪吒脚底下的风火轮,速度之快,无人能及,很快,加勒就到了王府。守门的人一看,加勒头上有两根白色的羽毛,就乐了,但是不敢公开笑,只是在心里乐。好好的一个男人,一个壮汉,怎么学女人那样呢?

    门子让他进去,他就直接奔到宴客厅。狐狸一看加勒,立马站了起来,开始鼓掌,大家一见,也都啪啪啪地拍起巴掌来。

    萧生没有站起来,加勒心里有数,大家都在鼓掌,唯独萧生不鼓掌,说明萧生是明白人,他不随波逐流。

    多点冷静的考虑,其实谁对加勒的保护,才开始,加勒被抓,也是群众的意思,现在被捧为英雄,当然,也是群众的意思。

    群众很会捧杀一个人,也会棒杀一个人,这个要根据那人的思想而定。加勒说:“很好,多谢桃子军师,不是桃子军师,我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

    桃子劫后余生,吓得不轻,经过加勒一提醒,马上说:“不是将军,桃子已经被敌人踏成肉饼了。老朽应该谢谢将军才对,哪能反过来呢?”

    加勒看看萧生,连忙施礼,不知道怎样回答桃子,萧生一听一看,觉得桃子自称老朽,令人惊诧,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还自称老朽,他还是个娃娃,现在称老朽,未免有些骄傲啊!再说,一个娃娃自称老朽,这些大人岂不该死吗?

    这时候,大家都站起来,齐声欢呼:“加勒大英雄,大英雄加勒。”

    这种情况非常熟悉,加勒似曾相识,不过马上就转眼云烟,不把他当回事。

    弘法真是开心啊!完全没有一点惧怕,城里人都辻欢欣鼓舞的,要知道,加勒将军手里有千军万马,这个不得不相信,敌军趾高气昂地过来,现在连滚带爬地回去,真是天壤之别,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令人惊叹不已。

    加勒得到了虚名,城外的百姓,久久不肯散去,都非常兴奋,不知其可。狐狸得到信息后,命人向来庆贺的百姓赠送东西,谁知道,百姓不仅不要东西,还给王府送来东西,说是犒劳大将军、大英雄。

    鸡蛋、核桃、牛犊、肥羊、饼子,等等,这些都是百姓最珍贵的礼物,在战争年代,食物永远比金银重要,这个道理大家都懂的,可是没有谁质疑。

    狐狸听说了百姓都来献礼,她吩咐下去:“礼物就算了,拿回去,自己享用,对于加勒将军的嘉奖,由本主来决定,不用担心。”

    狐狸很清楚,道士不爱财,一心向道,没有时间去膜拜任何人,甚至包括皇上或者国王。

    如果道士一直维护国王或者皇上,那就说明皇上是个昏君,连敢说真话的人都没有,则个国王离死也不远了,不是被敌人所灭,就是被自己人所灭。

    庆功宴正在热闹进行,弘法担心,这次是凯旋而归,下一次就难说。他借着酒劲儿,过来问:“加勒兄,你说说看,敌人现在会做什么,以后会做什么,会偃旗息鼓吗?还是要再来吗?”

    萧生看加勒怎么回答,在吃饭方面,加勒要比弘法差得多,不过,弘法就这些爱好,做别的,还真有些麻烦。不做别的,他也不放心。

    “大哥,你说,我们是留在耳城还是走了算了?”弘法问。

    “留在耳城,等沙王回来,不过,最后,还是由萧生殿下决定。”加勒小声说,那声调很低,低到几乎听不到,但是,弘法在这方面还可以,比较来事,一听就明白,他点点头,又自顾自地吃喝去了。

    在边塞,吃了喝了,玩了,就完了,逍遥自在,比在市井朝廷中药舒服得多。

    狐狸久居于耳城,熟悉边塞的风沙,这个时候,最需要聆听敌情。狐狸身边有加勒,就不存在惧怕,反而非常开心,但是,敌人此时此刻并不安静。

    再说他们失败,过了好久,才勉强上马,然后跌跌撞撞的回到大本营,主人败北,连战马都没了精神。

    等他们骑着马,偃旗息鼓,像打败了的公鸡,慢慢地拖着长毛,丢了盾牌,朝回走,大家都一致认为,这个地方的确不适合打仗了,第一次十万,失败,第二次二十万,还是失败,败兵之将,还敢谈勇?谁都不敢再尝试。

    琅瑚大将军,看看三十万大军已经负伤,丧失了战斗力,几乎一半力量丧失功能,他心里焦急,将军老是打败仗,还当什么将军?这个问题比较难。

    再说,琅瑚从来没有这么窝囊过,不过,沙王也够聪明,让琅瑚进退两难,打败了,带沙王走,打胜了,留下沙王,这是一个高智商的游戏,沙王已经胜利,哪怕沙王现在被羁押、或者被软禁在西夏官兵的大本营,在心理上已经得到了胜利。

    沙王听说琅瑚打败了,连忙过来安慰琅瑚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你遇到强敌了。别看人少,两个人;别看人家年轻,两个人加起来,还没岁数大,但是,打赢是硬道理。”

    琅瑚说:“沙王,王就是比将军厉害!本将军算是被你算计了,害苦了!现在在这里,上不上、下不下的。打,有点困难;不打,半途而废,无脸见人,回到都城,夏王肯定要好好地数落本将军一番。这可如何是好?”

    “你想多了!将军能打,王不能打,也有**份,希望多一点机会,再去跟对方交战,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三的时候,说不定就有转机了。这是一定的。”沙王说。

    “多谢!多谢!常败将军,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看来,是很有道理的。本将军在有生之年,还是要打赢几场硬仗,才配得大将军的称号。”

    沙王一边安慰琅瑚,一边暗自高兴,小样,还跟加勒斗,他还没使出全部本事,别说二十万大军,就是二百万大军,又能怎样?

    这个人其实就不是人,十分厉害的,加勒不用自己动手,连天地都听他的指挥,随时随地都有士兵,还有武器。又不用发军饷,不用粮草,这些士兵都是免费的,要多好就多好,还担心什么?

    这个,大概琅瑚不知道,他也懒得说,说了也不信,不信就会让琅瑚更加变本加厉,要更加去围剿耳城。

    果然,琅瑚说:“沙王,为了让你能够留在耳城,本将军觉得,还是打最后一仗,这一仗无论输赢,都要有个交代,到底是对手运气好,还是我军的无能?本将军认为,肯定不是后者,一定是对手运气好,凭什么一人能退几十万大军?这是什么原因?难道对手是神仙不成?如果是神仙,这仗不用打了,胜败,就已经凸显,结果,就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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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6章 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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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不能表现的太张狂,况且现在是被软禁之人,命运在琅瑚大将军手里,将军让王死,王就活不成;将军让王活,王想死都难。

    帐篷内外,都是横七竖八的人,不知道中了什么魔法,被沙兵打着的人,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需要人照顾才行。很奇怪,能从战场回到大本营。回到大本营之后,就开始瘫痪,二十万将士,包括带队的将军首领,都需要照顾,大概照顾的人有十万之多,严重影响了战斗力。

    琅瑚进进出出,到处探访受伤的将士,包括第一批被核桃击中的将士们,他们看到琅瑚过来探望,非常感动,竟然痛哭起来。

    琅瑚又少不了好一顿地安慰,但是,安慰不了战将好斗的心,被打败的人,连他的心都是拔凉拔凉的,连说话都矮人三分,不敢高声说话,做事也是缩手缩脚的,放不开。

    琅瑚志在必得,他安慰完受伤的将士,回到大帐,对沙王说:“沙王,快点支个招吧,本将军担心,剩下能战斗的就有四十万,前面有三十万将士受伤,服侍他们的有十万,还剩四十万,是全部压上去,还是留一部分?如果上去二十万,还有二十万,说不定还能有转机,不知道能不能打赢最后一场仗?”

    “为什么是最后一场?”沙王不解地问。

    “你大概不知道,我很想知道怎样才能大败而归,但是,又不能让人看出来,所以,到了最后的阶段,我需要做出一些调整。”琅瑚说。

    “怎样调整?”沙王追问。

    “沙王,本将军想再确定一下,是本将军打赢了,你到都城,还是本将军打输了,沙王跟着本将军到都城?”琅瑚问。

    “当然是打输了。”沙王说。

    “当真?”琅瑚继续追问。

    “军中无戏言,都是带兵打仗的,在战场之上,动用战术,可以动动脑筋,除了力量的对比,没有其他的原因可以导致出现这个问题。当然,战争是凭力气、技术和智谋的,想要取胜,必须要有好的军师。不知道你有没有?”沙王很自信,而且很得意。

    他的这一态度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

    琅瑚想要反对,可是不清楚怎样反对,败兵之将,何以言勇?这是没办法的。

    想想战斗的屡战屡败,也让人沮丧不已,凭什么失败?看来,打仗不是拼人多,还要拼技巧,这些技巧,足以有二两拨千斤的功效。想要赢得战争,必须赢得人心,赢得人心,不只是赢得战争的胜利,而且会赢得皇上的殊荣。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陷入沉思,为什么?为什么失败?原因很简单,就是没军师?

    琅瑚点点头说:“沙王,本将军知道了失败的原因了,这样吧,你去,帮本将军物色一个人,担任本将军的军师怎么样?救救本将军的军队,救救本将军。”

    琅瑚看来走投无路了,竟然求教一名囚犯,他所信的人不多,身边可以信任的人几乎没有,琅瑚到了只信赖自己的地步,也到了没有什么办法面对战争陷阱的时刻,看来病急乱投医,沙王被囚禁,实际是被软禁,对于打仗,很有经验,听琅瑚一分析,琅瑚的眼睛就亮了,心眼全部打开。

    这时候,外面有人报告,琅瑚准许他进来禀告,他说:“报告将军,有人来下战书。”

    琅瑚一听,差点笑岔了气,这是谁啊?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来挑衅?或者说来挑战?真是欺负人到家了!岂有此理?他说:“呈上来!”

    那人不敢马虎,将书信双手递给了琅瑚,琅瑚打开书信,上面写着:“琅瑚将军!久仰大名!乍闻将军美名,渴慕已久,想要见面,只是不得机会。今日下战书,约后日决战!狐狸敬上!”

    这封信,无异于一个重锤,砸中了琅瑚的心。他非常气愤,将书信撕了个粉碎,大骂道:“什么玩意?小小的狐狸精,还敢向本将军挑战,竟然下战书,本将军没有找他,他反而来找本将军,行,后天,不去不是人!”

    他发完一通脾气,恨意未消,将碎纸片踩在地上,踏上几脚,地上顿时冒起了烟尘,看起来,新皮靴上立刻蒙上了灰尘。

    沙王看琅瑚的样子,突然觉得他好可怜,但是,不忍直说,没有吭声。琅瑚发脾气,可能正在急躁期,越是急躁,越容易出问题。他刚才还在物色军师参谋,八字还没有一撇,马上来了麻烦事。

    沙王没有冷嘲热讽,他只是叹息,他越这样,反而让琅瑚有点犯糊涂,他说:“沙王,这时候,你该笑才对!”

    沙王哭丧着脸,有些不正常,不过,他马上回应道:“你想我笑吗?这是关系到很多人性命的事,你觉得我笑的出来吗?既然是狐狸下的战书,那没有话说,迎战就行了。谁胜谁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保全战士们的性命,结束这场苦逼的战争。”

    从这时候起,无论沙王说的话是真是假,琅瑚算明白了,沙王还是有点怜悯人的心,毕竟是自己带出来的兵,没有兵的将军,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剩下一个人,回到都城,恐怕还没进城,就被夏王派弓弩手乱箭射死,还想进一步图谋荣华富贵吗?

    琅瑚说:“好吧,我明白了沙王的心,为了避免战事,我想请你当我的军师,怎么样?”

    “不好,本王已经惨败,已经成了将军的俘虏,将军就不要取笑我了。”

    沙王不敢自称为王,担心在这么下去,没准真的不叫走了,那可麻烦了,琅瑚打到哪里,他就得当军师当到哪里,还有,就是本来是起兵反对夏王的暴政的,没想到反而不消除暴政,而且要发扬光大,让人匪夷所思。

    本来琅瑚为一人而来,没想到梦中的**,现在成了敌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狐狸开始以琅瑚为敌,以前想讨好他,让琅瑚撤兵,她好投降,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自从有了加勒,狐狸开始变化,自从得知琅瑚的真实目的,狐狸开始反感,从以前的惧怕变成了仇恨。

    沙王说:“大将军,你是身经百战的,还怕这封战书吗?”

    “这样吧,明天准备调兵遣将,训练一番,不可轻敌,谁知道对方有多少兵啊?简直有点恐怖。知道对方的实力,知道了部署,还可以想办法应对。本将军现在在和一个没有敌人的敌人打仗,尤其恐怖。”琅瑚带着哭腔言道。

    沙王只想笑,拼命地控制住,知道琅瑚就这些本事,所训练的士兵,毕竟付出了心血。现在突然遭到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现在是士气到了低谷阶段。

    琅瑚知道,沙王不肯作他的军师,原因很简单,他已经起义,不想帮着夏兵攻打自己的兄弟,这可以理解。

    不想成为敌人的,成了敌人,想要成为朋友,却难上加难。敌人还是朋友,由时间说了算。

    琅瑚开始想以狐狸为友,为佳人,狐狸却像流水,无情无义;琅瑚是落花,枉自飘零,没有办法。

    这叫花自飘零水自流,自然而然的事。

    当晚,他辗转反侧,无法成眠。现在软禁了一个家伙,可惜没有办法,他不为夏兵出力,只等着看笑话呢。表面上看不出,实际上心里美着呢。

    天很快就亮,琅瑚已经彻夜未眠,如今**已经醒了,狐狸对他非常冷淡,现在还没见面,可能不久的将来,就要见面,最快的,就是明天。

    正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沉住气,手里有四十万将士,对付狐狸,还是绰绰有余的。

    有了这点信心,琅瑚觉得还是要拼一拼,哪怕再笨,也要试一试,这样才能笨出精彩的一面。况且,夏王对他满怀希望,夏王再残暴,现在仍大力支持他,给他兵,给他权,目的是将耳城拿下,将王子抓获。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王子是谁。

    如果是加勒将军,那么,这个人看来是没办法抓获了,他非常厉害,两次出手,退掉三十万大军,将他抓住,何等困难!简直比登天还难!

    决战在即,这是最后一场战斗,马上就见分晓,要看敌人怎样被消灭,要看自己怎样才能凯旋回都城,像加勒将军那样,更加厉害。

    加勒其实最喜欢的是自由,跟着萧生,非常惬意,一人能打败三十万将士,说出去,不是他多么能干,而是他善于利用上苍所赐的东西,变废为宝,变普通为特殊,变无能为万能。简直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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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7章 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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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向琅瑚下了战书,送战书的人吓得不轻,还好,琅瑚没有杀他,他连滚带爬地跑回耳城,向狐狸报告的敌情。

    狐狸听完,微微一笑,说:“你受惊吓了,下去吧!赏!有请萧生道长。”

    萧生被请过来,问:“城主有何吩咐?”

    “道长,大战在即,不知道有何高见?”

    “想让沙王脱离琅瑚之手,回到弟兄们中间。如果不解放沙王,恐怕日久生乱。”萧生有自己的打算。

    “这个不用道长操心,本主自有安排。”狐狸说,信心满满。

    听了狐狸的话,萧生不好再多说,他心里琢磨,怎样让琅瑚的兵成为沙王的兵,这个想法不好和盘托出,他要给狐狸一个思考的空间,让狐狸慢慢明白,悟出道理。

    现在她已经清楚了,琅瑚来攻打,是为了谁,但是,琅瑚的样子,的确让人生厌。狐狸能悟出的,就是这个,琅瑚为红颜而来,实际上,琅瑚是为萧生而来,这个,萧生已经略有察觉。要知道,假如琅瑚为狐狸而来,他就不是这样的打法,他可能会派出高手,将狐狸悄悄带出去,或者装入麻袋,带出城去,谁也不知道,然后再派来大军,将耳城拆毁。

    这样偷人的事,不奇怪,很多人都是这样干的,看来,琅瑚并不真正冲着狐狸而来,背后一定还有原因,简单说,肯定还要为了别人。

    狐狸见萧生不说话,就催促道:“道长,这场仗怎样打?如今战书已经下了,估计对方已经在秘密部署,看来,要打一场硬仗。”

    “这很正常,打硬仗的结果就是,要提前做好准备,不要被敌人所欺骗。”萧生说。

    他是王子,自然懂得良多,不然,怎样带领大家抵御强敌,确保部族和国家的安全呢?他的想法,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借力使力,让西夏从根本上丧失作战的能力,只能自保,不能攻击,让西夏有一个明君,施行仁政,让百姓安居乐业,这是此行的目的,要不,跑到这个地方,跑到外邦来干什么呢?

    说归说,做归做,要做起来,非常困难,非常不容易。因为,在某些方面,说的比做的容易,唱的比说的好听。

    狐狸看萧生有点怪怪的,萧生的心事,不会给她说。

    她再会掐算,对于人间的事,了如指掌,对于神界的事,和魔界的事,她却显得力不从心。

    “道长,大战在即,有什么想法?”狐狸问。

    “打!但是,不能弄死人。”萧生说。

    “这可难办了,刀枪无情,羽箭无眼,战场之上,磕着碰着,磕着就死,碰着就亡,人的性命,十分脆弱,这个事,怎么说得清楚?难免有伤亡,道长就别说笑了。”狐狸说。

    “没错,城主说的对。这要看谁去打了,如果仍是加勒,就不会有事。如果有事,那不是加勒所为。”萧生说。

    “加勒将军非常厉害,两场战役,已经显出了能耐,既让敌人退兵,丧失战斗力,又不损失分毫,这是好事。”狐狸说。

    萧生不想再呆下去,恐怕呆时间长了,狐狸看出什么问题,因狐狸也会算卦,包括翻看龟壳,预卜未来,她的眼神十分奇怪,作为正常的人,萧生略感到力量的不足,好像在狐狸面前有能力被压抑,无法施展,而且,狐狸的心和眼,是高度的一致,久而久之,萧生感到如果再和狐狸在一起,恐怕看出萧生的打算或者心思来。

    于是,萧生站起来告辞,狐狸没有挽留,狐狸送走萧生,然后跟桃子商议,桃子是铁了心跟从狐狸的,他说:“主人,这次大战,算是决战了。”

    “是的,主人,对方可能会倾巢而动。”桃子说。

    “行,那么,来一个了断也好!”

    狐狸看来非常有信心,上两次都以完全的胜利告一段落,中间遇到了麻烦,险些让加勒成为像沙王那样的牺牲品,实在不应该。还有,就是在某些方面,群众的意见不是对的,而且,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蛊惑群众,群众被利用的事,也是常常发生的。

    差点上当,不过,卦象救了狐狸,她还比较聪明,名为顺应城中百姓,暗地里给加勒一条逃生的路,不是桃子,不是逃生的密道,估计加勒就被包围,加勒又不能对他们怎么样。

    这就只有挨打,不能进攻了,处于这个地步,还真不好说。

    桃子又和狐狸谈了不少关于决战的事,最后决定还是要邀请加勒来部署作战的事。

    加勒得到了信息,说狐狸已经向琅瑚将军下了战书,准备明天开战,也可能是最后一战,加勒觉得与其下战书,明天打仗,不如今晚就去袭击,敌人撤退不就行了,何必啰嗦?

    狐狸说:“加勒将军,我们有实力打赢这场仗,就不用去偷袭。想必你的朋友,萧生道长已经清楚了我们的意图,你怎么打,有你的原则,我们尊重,我们的目的是保卫耳城,还老百姓安宁,不要被战火灼伤。你只要击退敌人就行了。”

    “我的朋友——萧生道长,也已经对我说了,要求按照我的打法,原则是不杀人,只要存留他们的性命即可。”加勒说。

    他说这话,意思最明白不过,就是要伤人,让敌人受到伤害,不能打,只能逃跑,就可以了。

    加勒的兵,知道轻重,这些沙兵,都是加勒所训练出来的,手有轻重,不会让人毙命,但是,会丧失杀人的能力,如果想恢复,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

    起初,沙王听萧生的主张,就是一路杀向都城,一路招兵买马,逐步扩大队伍数量。

    扩大沙王的势力,等于削减了夏王的势力,整个西夏,兵力就是这样,人口也不可能马上增加到很多,都要一个过程。

    当天,只是讨论这么多,加勒没有提出额外的要求,这个让狐狸感到非常欣慰,哪有这样打仗的?

    人家打仗费钱、费粮食、费草料,还要刀枪、战车、战马啥的,多得不胜枚举,现在倒好,就是一个人,加勒一人出马,能赛过千军万马,非常厉害。这样打仗,无往不胜。

    加勒告辞,到了萧生的住处,萧生问:“明天打仗,有没有信心?”

    “有。不过,明天打仗,末将希望王子一起出战。”加勒说。

    “好,没问题。”萧生说。

    他当然没问题,跨马横刀,萧生还算可以,比较厉害,看上去英姿飒爽,还算一流。

    加勒说:“太好了,殿下,这一场仗打完,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家了?”

    “不一定,你要知道,琅瑚带来的兵,只是夏王的三分之一,如果完全胜利,只是走完了三分之一,还需要走三分之二的路程,当然,要想彻底胜利,必须要将他们的意志彻底摧毁。”萧生说。

    对于这个,加勒不懂,不过,他非常信赖萧生。加勒力气大,有优点,就有缺点,优点是力大,缺点是没有头脑,要说懂得心术的,就是萧生。萧生的优点是有智慧,这个远在加勒之上,二人配合,能够打赢很多仗,至于和狐狸等人的合作,不过是一次,他们达到了目的,也就不用萧生、加勒他们了。耳城还是他们的城,人民还是他们的人民,无非是换了国王或者城主。

    当晚无话,第二天一早,加勒和萧生到了狐狸的王府,狐狸一见到他们,马上说:“快,走,到城外去。”

    说着,就有一辆车过来,狐狸上了车,桃子坐的是轿子,萧生和加勒骑马,向城外走去。

    狐狸说:“大家要小心,听,他们已经来了,希望你们凯旋归来,我们准备好庆功宴,敬候佳音。”

    狐狸想了想,说:“如果有什么需要,现在提起来,我们好做准备,比方说核桃一类的东西,城中还有不少,上次城头上还有不少,没有用上,不知道将军这一回用不用。”

    “不用了,谢谢!核桃用来打伤人,沾了血,恐怕在吃的时候,觉得恶心或者觉得恐怖,还是不用了吧。”加勒说。

    原来,加勒还不错,比较细心和体贴。

    正在这个时候,城门外响起了几声大炮,看来,琅瑚动了真家伙,想要来轰炸耳城了。

    加勒微微一笑,嘴角上扬,萧生知道,这是必胜的信号。萧生对狐狸说:“城主,你不用担心,这是决战了。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惊动城主的。城主只在城头观战,剩下的,交给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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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8章 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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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琅瑚,十分矛盾,打赢这场仗,沙王留下,这是一种承诺,必须要实践,免得以后不好在江湖上混。打败了,沙王要走,带到都城,到了都城,求夏王恕罪,也许夏王大发慈悲,不会杀了琅瑚。

    琅瑚的战术发生了改变,如果这次不成功,回去杀了头,也要给夏王建议,一定要用军师啊,否则,会很吃亏的。

    这次打仗,是再一再二输了之后的情形,琅瑚心想,万一失败,一点都不奇怪,要想有转机,必须要实在,拿出红衣大炮,向耳城开炮。

    先用炮轰,将耳城撕开一道口子,再打人海战术,让沙兵防不胜防,沙兵最大的优点,在于铠甲十分坚固,一般刀枪奈何不了他,可是,当你杀不死敌人,就有可能被敌人杀死,这就是战争的残酷性所在。

    这个铠甲是钻石做成,非常结实,刀剑斧钺砍也好、刺也罢,奈何不了铠甲,反而让刀缺口、剑断裂,斧头卷刃,钺高飞,再也无处可寻。

    加勒和土地爷是好朋友,这忙他会帮的,真是有求必应,让加勒感到非常开心。再说,钻石本来来自土地爷,用了再还,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土地爷好说话,讲诚信更好说话,不讲诚信就难说话,别说帮忙,就连鼓励的话,就懒得开口去说。

    有了好的口碑,土地爷当然帮加勒。

    出了城,狐狸上了城头,看到加勒和萧生骑马从吊桥上走过去,然后,琅瑚命人停止炮击,然后策马跑到萧生面前,狐狸和弘法都在城墙之上,往下观看,看到那琅瑚肥胖,胯下那匹马还比较壮实,要不壮实,恐怕垮掉。

    狐狸对桃子问:“瞧,这是败军之将,还来送死,要是本主出马,有加勒那本事,一定要让琅瑚摔个狗啃泥。”

    桃子听了,笑道:“琅瑚不像狗,倒很像猪,如果再胖点,恐怕就没有经得起他骑的马了,你看,那匹战马已经气喘吁吁了。”

    果然,那匹老马打着响鼻,十分不安,挪动着脚步,不停地跑来跑去,看样子十分嚣张,也有点不知所措,可能被刚才的炮声所惊动,也可能被人们的呐喊声所影响,总之,看起来焦躁不安。

    战马就是战马,不是骡子或者驴,个个都显得格外精神,仿佛不战斗就显得屈才,是马就得奔跑,是牛就得耕地,是驴子就用作代步工具,是骡子,就当作运输工具。

    没想到,真没想到,这次决战,由琅瑚亲自挂帅,他想把沙王留下来。

    沙王留下来,才能让狐狸离开,至于那个所谓的王子,长得啥模样,谁也不知道,谁知道谁来捉,这么大个沙漠,这么大的城,找人人无异于大海捞针,简直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大家都在想着怎样才能达到目的,结束这场苦逼的战斗。

    琅瑚也在其中,理由都想好了,就说上苍护佑,地神保护,平白多了很多妖魔鬼怪之兵,无人能敌,只有班师回朝,重整齐鼓,卷土再来。

    夏王有点迷信,特别是神道,更是一知半解,可实际上比较热衷这个,以前的热血澎湃,慢慢地相信了命运,但是,顽梗不化的心,仍然坚硬,将天下各国吞并是大英雄的气概,是大手笔,是可圈可点的东西。

    炮击之后,对耳城没有丝毫影响,不是炮弹质量不好,是耳城的太坚固,有固若金汤的样子,外人是无法进去的,火炮显然功力不够,对耳城没有办法,惟独有一个地方,比较容易攻陷,但是,吊桥高高悬起,大炮对吊桥没有办法。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摧毁耳城的城门。而大炮的射程,不及城门,隔着一座吊桥,要想攻陷耳城,必须要经过吊桥,要想夺取胜利,必须要夺取吊桥。

    琅瑚确定了这个作战方案,要是有军师,可以少走很多弯路。沙王很聪明,就是不揽瓷器活,将这个事暂且放下,看能否到了一定的程度,一个合适的机会,再物色一个合适的人才,当然,前提是自己还在担任大将军,就不愁国家没有人才。

    这个方案施行起来有点难,不过,难也要娶试一试。人数四十万,安排五百人,准备五百条绳索,绳索一头带着铁钩,将吊桥钩住,然后拖着,齐声喊,五百人拉着绳索,拉不动,然后将绳索套在马车上。

    继续往前跑,一起呐喊,吊桥看上去摇摇欲坠,不过,吊桥仍然很坚固,纹丝不动。

    琅瑚命加大战车的数量,并且让负重的牛车也加入其中。牛的力气,比马大得多,果然,那吊桥嘎嘣一声,断裂,横铺在护城河的桥面上。

    奇怪!桥上横刀立马,有两个人,一个是加勒,另一个不认识。

    琅瑚问:“来者何人?报上名来,免得做冤死鬼!”

    加勒没见到过琅瑚,看他身后的旗帜,知道他就是八十万夏兵的统帅,最高的司令长官,亲自来阵前,看样子是拼了老本了,势在必得的样子,不过,在加勒眼中,他就是一个兵,和别人没有什么差别。

    “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贫道是萧生。”萧生上前一步答道。

    琅瑚一听,心里一惊,难道说道士到了耳城,他就是其中一个。

    “道士?来自中原国?”琅瑚说。

    “没错。”萧生撒了谎。

    他知道,琅瑚的心在抓人,至于抓谁,还不清楚,不过,他的心很不安分,就像狂风吹动野花,摇摆不定。

    从他的表现来看,他已经陷入了迷惑当中,琅瑚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他正在想办法,努力分辨这句话的真假,但是,一无所获。

    “你来自中原国?来这里干什么?为什么会说西夏的话?”琅瑚问。

    “废话,要杀要打,快点来吧。何必那么多废话?”加勒说。

    “你可能是统帅琅瑚将军吧?告诉你,贫道云游四方,各地的话都懂得一些,会说一些当地话,一点都不奇怪。”萧生还是有耐心跟他说。

    琅瑚听了他们的话,断定萧生就是要找的人,于是哈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你就是本将军要找的人,来人,将那道士拿下,赏三座城。”

    这话有点夸张,不过,的确是这样,在这个地方,幅员辽阔,三座城不算什么,方圆八百里之内,轻松搞定,不在话下。

    他的话一落,大家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十分兴奋,这时候,有人就要跃跃欲试,前往捉拿吊桥上的萧生。

    战马和笨牛,已经完成任务,如释重负,牛在一旁哞哞叫,马也嘶鸣不已,群众也十分活跃,这个促使琅瑚下了决心,要将萧生抓住,其余可以不问,但是,要想抓到萧生,必须要过加勒这一关。

    加勒已经知道空气中弥漫着杀戾之气,他觉得要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那琅瑚肯定会有备而来,他这样做,其实就代表他要决一死战,绝不会退缩。

    果然,琅瑚举起了手,说:“英雄们,立功杀敌的时候到了,我的手不放,你们只管往前冲。”

    果然,琅瑚的手一直举着,大家一看,统帅要求大家进攻,为了避免沙兵,他们迅速列成盾牌方阵,盾牌是由战车改造成的,有三个人那么高,一般人很难翻越。

    第二梯队是炮队,炮队在前,先开了几炮,但是不行,对耳城没有任何损害,耳城就像金子做成的城,炮弹弹上去,就碎了,七零八落,如同天女散花一般。

    加勒对萧生说:“殿下,他们知道你的底细了。”

    “还不一定,他们直晓得来抓道士,不清楚抓哪一个道士,现在那个人已经在犯糊涂了。”

    萧生说完,琅瑚突然命令停止,不出萧生的所料。

    琅瑚此时还真犯了糊涂,他想起夏王让他去耳城抓道士,不知道抓哪一个,如果抓他,万一抓错了怎么办?如果抓对了,那么沙王怎样处置?

    萧生说:“大将军,贫道是一个不出名的道士,城里有好几个,不知道将军要抓哪一个道士?”

    他说:“好吧,本将军还没笨到那种程度。一般来说,重要的人物不会跑到这里当炮灰。本将军猜想,你不是本将军要找的人。”

    萧生对加勒点点头,加勒惊呆了,萧生也太厉害了。一下子就看透了琅瑚的心。简直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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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9章 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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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第一次看穿,死很多次看穿人心,萧生有了这本事,果然加勒惊叹,也让琅瑚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

    琅瑚的牛脾气上来,眼前这两位,哪怕弄错了,也要抓。其中一个还是坏了三十万大军的罪魁祸首,蛇鼠一窝,不就那么回事吗?要弄一起弄,免得留有后患,遗患无穷。

    想到这里,琅瑚举起手,说:“进!”

    话音刚落,盾牌继续前进,由牛车作为引力,稳健向前,紧随其后的,是炮兵,红衣大炮一排又一排,前后加起来,有三千门大炮,如果一起发射,耳城很快就变成尘埃。

    这里,萧生对加勒做出了指示,加勒说:“殿下,看来,这是一场硬仗,需要殿下举手,我好使力。”

    “这个没问题,你想怎样做,就怎样工作吧。”萧生鼓励他说。

    然后,加勒发功,地动山摇,举起了双手,看起来像是拥抱太阳的姿势,实际上地上凭空出现了三人多高的杀人,这些杀人照样穿着钻石缝制成的铠甲,刀枪不入,不知道大炮射上去会怎么样。

    三人多高的盾牌,被牛车推着,稳步往前推进,没想到,在盾牌后面的地上,突然出现了不少的沙兵,包括敌人的阵营中,满地都是,盾牌对沙兵完全失去了功能,丝毫挡不住他们前进的步伐。

    最怕就怕内部人相互攻打,从内部竟然出现了成千上万的沙兵,这些沙兵全身上下的铠甲,全由钻石做成,刀枪不入,更别说箭簇,碰到沙兵的铠甲,碰到铠甲上的钻石,箭簇就掉在地上,刀剑也是,根本拿这些铠甲没办法。

    沙兵奋勇杀敌,将夏兵掀翻在地,夺了兵器,扔到护城河里,很快,护城河里到处都是盾牌,还有不少枪杆,飘在水面,他们在城头看的人,都欢呼雀跃起来,纷纷表示,等战事一结束,将那些兵器捞上来,用来打成镰刀或者锄头,那些铁器,可是很有好处的。

    萧生举手,感到有点麻木了,就不想再举。可是,看到了加勒一直在指挥沙兵作战,他真正需要的是他的支持,于是咬牙坚持,没有松懈。

    加勒注意到萧生的力气渐渐变小,对金乌说:“老弟,你看看我们这么辛苦,怎么不帮帮忙?”

    “杀鸡焉用牛刀?这点小事,一会儿就搞定,还老是拖,拖,拖,多派点兵吧,反正他们闲着也闲着,闲了几千年几万年,偶尔出来透透气也是好的。”金乌说。

    “哎呀,现在需要帮助,不谈历史,不谈历史。老弟,快点,快点吧。”加勒催促道。

    金乌知道加勒是急性子,就弄了一根龙头权杖,放在萧生的胳膊肘上,刚好架着萧生的胳膊,因此,萧生的手一直举着,加勒使用力气均衡,沙兵源源不断地从地上涌出,越来越多,远远地看,就像一群又一群的蚂蚁,在对付着笔蚂蚁小得多的小肉虫。

    炮声渐渐停了,沙兵将红衣大炮全部掀翻在地,炮兵们被打得落花流水,炮兵起不了什么作用,炮兵一旦没有了炮,就连普通士兵都打不过,他们只要离开红衣大炮,就像老虎离开了山区,到了平原,老虎离开了山,还不如一条狗,或者野狼。

    沙兵将西夏的兵的武器全部收缴,投进护城河,河水漫出来,到处都是水,奇怪的是,那些沙兵不怕水,遇到了水,变得更轻松,看起来更加清爽,原来他们不是土做成的人,是沙做成的,沙不怕水,反而借着水,变得更加勇猛。

    萧生的手一直举着,加勒的力量越来越大,沙兵更是厉害,将西夏的兵一个一个制服,那些人的兵器被收走,人也变得软弱无力。

    战士没有了武器,就像鸟儿没了翅膀,很自然,和沙兵作战,不是对手。人要吃要喝,还容易疲倦,自从红衣大炮被掀翻,不能再用,炮兵也被击溃,东来西往的,穿梭不已,找不到北。

    接着是前进的盾牌倒地,在加勒、萧生面前出现了一马平川,除了横七竖八的夏兵,在地上**,沙兵没有一个倒地死亡,沙兵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当琅瑚拿着长枪去挑沙兵的时候,沙兵一闪,他扑了空,但不甘心,仍到处刺杀,好像在刺杀空气。

    萧生看看差不多都倒掉了,战场上,剩下的基本上全是沙兵,一群沙兵将琅瑚团团围住,琅瑚看看自己的人马都在地上,疼得打滚,可惜,没有人能帮他忙。他感到万念俱灰,就想自杀。

    谁知道,他的心思,沙兵懂了,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直队伍,凭空出现在战场,打完仗,又要离开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更重要的,是懂得他的心,他基本上没有什么好隐藏的,连羞愧难当,自杀这件好事都被沙兵知晓。其实,沙兵是工具,等到人数差不多的时候,加勒会让他们消失。此时此刻,他还需要沙兵。

    琅瑚想自杀,被沙兵挡了回来,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处于这样的尴尬的境地,可真难受,恨不得马上碰墙去死了算了,但是,环顾四周,除了在地上喊疼的活人,没有办法达到目的,到哪里去找院墙呢?到哪里去找柱子呢?总之,眼前的一切条件,都不适合自杀,加之沙兵已经揭露了他的想法,在短期内是不可能自杀成功的。想到这里,琅瑚只好作罢,打消了自杀的念头。

    加勒看战局已定,对萧生说:“殿下,走,收拾残局,对方统帅已经成为阶下囚,请殿下去处置吧。”

    “先不要说,让他回去,自取其辱,我们不杀他,让夏王去安排他。”萧生说。

    萧生的意思是,借刀杀人,按照夏王的思想,他的目的是要让对方成为恶人,将夏王放在风口浪尖上,然后通过沙王将他消灭,只要西夏不向外扩张,就行。

    萧生收了杖,加勒说:“好了,可以收兵了。走,殿下!一起去看看。”

    他们策马跑到琅瑚面前,琅瑚的坐骑没了,早就想罢工不干,趁机会,溜之大吉,它再也不愿意回来。

    琅瑚兵器也被沙兵收了,扔到最远的护城河,现在手里啥东西都没有,不过,他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能站起来,其他人都躺在地上,偶尔动弹一下,看起来,他们没有死亡的,只是丧失了战斗力,毫无力气攻击别人。

    加勒让萧生走在最前面,萧生骑着马,显得格外高傲,不过,他不想面对一个将死之人,显得自己不够大度,看到琅瑚如同斗败了的公鸡,于是问道:“将军,这次战斗不算,你的兵没有死一个,休息一个月后,还可以再来打一把。不知道将军意下如何?”

    “算了,本将军认输,这些人就像太监,已经去了势,还想娶老婆吗?我是不想了。道长要是想杀我,就杀吧,将军不在战场上死,难道要老死病死吗?”琅瑚说,看起来,他在思考怎样去死,以什么样的方式死是最光彩的。

    “死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去活?”萧生说,“出家之人,更是为生者祈福,为死者祷告,不会去杀人,你看看你的四十万将士,黑压压的,就像蚂蚁,哪里有人死亡?只要不死,就有生的希望,就有可能得到快乐,如果要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连苍天都不放过,活着还不如死了。”

    “道长,在下已经失败,如果道长不杀我,就让我回到都城请罪吧!”

    “这个没问题,不过,贫道有一事相求,如果答应了,就放你走,如果不答应,就留下来。暂时在耳城呆着,等夏王派人来救你!”萧生说。

    “这个,这个,这个......”

    “这个什么这个?道长问你行不行?”加勒在一旁说话,那匹战马耀武扬威的,在旁边不停地挪动着马蹄。

    “加勒,”萧生制止了加勒,免得他继续发牢骚,“别着急,别着急,说吧,你有什么难处?只管说出来。”

    “道长,是这样的。我已经答应了沙王。沙王说,要是打胜仗了,就留下沙王。要是打败了,就带沙王到都城。”

    萧生一听,顿时糊涂,不过,转念一想,那沙王有羽毛在身,可能有办法,在才送到西夏兵大本营的时候,为了求生,为了活得好一些,未免说一些话,可能是缓兵之计也说不定,这事还是要问问他本人才行,不知道沙王有什么具体打算,需要见到他问问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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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0章 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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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琅瑚的话,萧生觉得这一定是沙王的缓兵之计,这家伙天天跟着萧生,还懂得了不少战术,萧生从小熟读兵书,对于战事,比较熟悉,以前打仗,追求敌人的伤亡数量,现在打仗,追求的是丧失战斗力的敌人数量,不追求敌人死亡。

    这个理念,让加勒接受,金乌也是这样做的,对于金乌的饮食,仅限于鸟蛋,鸟蛋足够多,吃点,无所谓,多的是,没有关系。加勒不像弘法,不吃不行,加勒吃的不多,可能考虑的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加勒让大部分沙兵消失,留了两个,押着琅瑚回大本营。

    大家看到琅瑚回来,竟然是光杆元帅,这样子啊!再看后面跟着的队伍们,也是光杆将士,没了马,没了红衣大炮,也没有战车,甚至连盾牌也没有,个个相互搀扶,赤手空拳地回来了。出征前,曾经是豪情万丈,归来时,确实是空落落的心,令人慌张。

    将琅瑚押回大本营,还在战场上是第一次,将来犯之敌的首领,不杀不剐,将他送回他自己的大本营,这种行为让人惊叹,从来没有过的事,现在倒好,败兵之将,被胜利者送回其大本营,看来是别有用心的。

    在城头上的狐狸和桃子一行人,看到四十万大军像被砍倒的高粱杆子,开始的时候,英姿飒爽的,到后来,都变成了亲吻大地的使者,一大片全是的。

    狐狸的卦算得挺准,加上桃子的简介,更是确信不疑,耳城有救,自己还是城主。耳城中的人,更是高兴得很,看到加勒和他朋友,在吊桥附近,就弄翻了四十万大军,就知道,琅瑚的八十万将士,全都丧失了战斗力,而且武器丢了一大半,看上去都像得了重病,想要再恢复元气,恐怕没有三十天是没有效果的。

    八十万大军吃饭就是个问题。粮草供应不上,就没办法打仗,民怨鼎沸,肯定要在士气上大打折扣,没有了士气,打仗只会输.

    琅瑚输就输在急躁上,也没军师,等到了需要军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这个时候已经去了一多半的将士,就是再想翻身,恐怕难上加难。

    琅瑚被沙兵押着,众人看到沙兵,以前只是在交手的时候看,淡来不及细看,现在看来,觉得恐怖,面无表情,土一样的颜色,不过,身上的钻石铠甲倒很值钱,这些东西,价值连城,用来做铠甲,很是可惜,但是,钻石铠甲能保护沙兵,钱跟命比较,还是命值钱一些。有了命,才有可能赚钱。

    沙王没有被铁链锁着,看到沙兵带着琅瑚,很是开心,说:“今天真是整齐,看来,本王要去都城了。”

    “沙王,好久不见,别来无恙!怎么才见面,就要去都城呢?”萧生奇怪地问。

    “这个你不知道,哪怕你是军师,也无法猜到我和琅瑚将军的约定。”

    “什么约定?”

    “打胜了,取得了耳城,留本王在耳城,作为地方大员,效忠夏王,按时进贡;打败了,跟着琅瑚到都城,成为阶下囚,将牢底坐穿。”沙王笑着说。

    他一说完,琅瑚就低下了脑袋,半天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琅瑚说:“沙王,我们的约定,如果你不想遵守,也可以,现在我已经打败,成为阶下囚,任凭处置。我们的约定,对我们有用,可是,对于道长他们,就没有什么用处。”

    人失败了,说话没有以前硬气,不过,琅瑚是想尽早结束,不想耗下去,要么,跟萧生挑明了,自取灭亡,要么生,要么死,现在走的是又生又死的路线。

    因此,活着并不容易,死又没有勇气。

    这是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

    萧生说:“这样吧,你们还是按照以前的约定执行吧。这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们既然已经约定好了,就不要随意变卦,免得到时候,让外面的人笑话你们。但是,你们也要小心,就是做好事,也要注意保存证据,不要认为好事就一定好做。像你们如果解除约定,以前有言在先,大家都知道,琅瑚打败了,没有败,至少把沙王带回了都城;沙王胜利了也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毕竟是自己的自由身,沦为了阶下囚。耳城胜利,沙王失败;琅瑚失败,夏王胜利。这事不能追求彻底的完美。总有一些缺憾。”

    “好,那就这样说,本王也愿意践行诺言,去都城一趟,会会夏王,现在不见面,以后会见面的。这个是难以避免的。不过,本王现在去,明显处于劣势,如果本王有什么三长两短,本王希望兄弟另外选出新王,带领大家推翻暴政、推行仁政,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沙王说。

    琅瑚想不到沙王够仗义,叹了一口气说:“想不到沙王说一不二,令我折服,要是夏王有这样好的品德,想必沙王不会起义造反。真的佩服沙王!”

    “你别净说好听的。本王一身的臭毛病,自己都不发觉,总觉得有很多事要做,没有注意到别人的感受。但是,作人有一点,就是要给人踏实的感觉,不要漂浮,漂浮的人,没有根基,不值得信赖。”沙王说。

    沙王的话,很有道理。

    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加油,争取在心理上得到胜利。

    然后,加勒对萧生使个眼色,萧生会意,就告辞,加勒指示沙兵撤退,那沙兵立刻变成一堆沙土,进入了大地,有人感到好奇,要跑过来看看,是否有没有钻石磕着碰着,掉在一旁,说不定还能捡两个,作为纪念。

    但是,钻石来自地心,经过了千锤百炼,想要得到,需要像钻石那样吃苦。

    加勒痕清楚,钻石太常见,没有什么好珍贵的,是没有见过的,才倍感稀奇。

    在加勒心目中,钻石就是一种工具,可以抵挡刀剑箭镞的,在战场上厮杀,需要钻石衣服,看起来比较笨拙,实际上是好东西。

    萧生和加勒上了战马,调转马头,萧生又从马上下来,和沙王拥抱,在沙王后背上拍了三下,说:“保重,保重,到了都城,别忘了贫道。”

    沙王是何等聪明的人!觉得萧生没有这种习惯,但是,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主仆友好、难舍难分的表现,是十分恰当的,没有什么不妥。

    沙王细细体会那拍三下的意思,是子时三刻,还是三十里,三百里?

    这种情况下,只能理解为时辰,也就是说,在今晚子时三刻,准备逃生。

    西夏的兵,归琅瑚将军统领,虽丧失了战斗力,可是,人数众多,加勒的沙兵,没有杀死他们,他们还有能力进行自卫,还可以进行必要的进攻。出来当兵,多少都能迅速恢复体力。

    萧生重新翻身上马,离开了大本营,加勒跟着,一同出发。

    等他走后,沙王才发现他的身边有了一根权杖,仔细一看,是杏树做成的,做工十分精美,不像是人间的东西,真是一样宝物。

    沙王刚要说,转念一想,这是什么意思?可能以后用得着,暂时收下来,等以后再还给他。

    再说,加勒跟着萧生回到耳城,狐狸得到报告,立马亲自来迎接,合城张灯结彩,大家都传说,耳城保住了,他们可能不晓得,耳城一直没失去,这样,琅瑚夹着尾巴逃跑,再也不敢踏进耳城的地界,大家都欢呼雀跃,有的人上前来,拉着加勒是手说:“实在不好意思,实在冒犯了,对不起了!如果当初硬逼着加勒将军走,去了琅瑚老贼那里,这样的话,失败的就不是他而是我们了。多谢加勒将军。谢谢啊!”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有人带头向加勒道歉,所有人都七嘴八舌地道歉,这是在加勒活着的时候,道歉正是时候,如果加勒死了,就麻烦了。

    想道歉,都不能,再会道歉,人不在眼前,道歉没用。

    当然,狐狸大获全胜,大摆宴席,庆祝耳城保卫战取得圆满成功。当然,弘法是现场不可或缺的人物,他的任务就是吃吃喝喝,非常快乐,非常开心。这时候,就是八抬大轿,让他回中原国,也不情愿,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在这里享受快乐的生活,不用思念中原国家乡的山山水水。

    很快,笙歌一片,祥云朵朵,整座宴客大厅,充满了喜乐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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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1章 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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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命人给加勒、萧生斟酒,底下的人赶紧跑过去,忙不迭地,看起来像是陀螺,转个不停。

    狐狸现在非常开心,加勒义务替她解围,退敌八十万,这座耳城还是狐狸的天下。至于沙王,他只是过客,现在还在琅瑚的大本营,最好别回来。

    八十万将士丧失战斗力,没办法,现在基本上都成了废物,大概要十天半个月才能逐步康复,基本上是皮外伤,但没有流血,可能是内伤,总之是很有意思的。

    弘法说:“我就觉得他们做得对,做得好!加勒不是一般人,萧生也让人惊讶。看来,咱们队伍中人才济济,没有谁能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要说拼,还是属于加勒最行了。”

    弘法的嘴巴甜,吃香!当然,要说厉害,还是加勒厉害,萧生也不赖,谈笑间,举手之劳,四十万大军就这样灰飞烟灭,也算是一桩大事,在耳城的历史上,可圈可点。

    狐狸高兴极了,耳城一直是西夏的,后来被沙王借过去,沙王也成为其中的一员,狐狸处处还比较尊重沙王,沙王也尊重狐狸。狐狸现在因为投降了沙王,而触怒了西夏,加上风闻王子殿下潜入西夏国,据可靠消息,这人就是弯刀国的王子殿下,还有几名臭道士,要将他们一网打尽,才不惜动用这么多的将士。

    庆功宴完毕,加勒受到很多殊荣,不过,他还要去金乌找吃的,说实话,让别人去找,他不放心。

    他前脚刚一出来,萧生后脚就跟上来,加勒凭借多年的经验,知道他有话要说,就停下来,看着萧生,着急地说:“殿下,看来,你是有话说。”

    “是的,你先去安排你的事,完了之后再回来找我。”

    “好的。没问题。回头见。”加勒答应后,立马消失。

    他已经熟悉耳城,庆功宴后,恢复平静,人们都像以前那样生活,就跟没发生什么事情一样。

    在狐狸的父亲治下,耳城还行,在狐狸的治下,耳城也还平静,遇到了沙王,算是一个波折,不过,有惊无险,因为投降,招来了大祸,没想到这队伍中有奇人,竟然破敌,且破了八十万的敌,看来,夏王短期内不会进攻耳城了。

    再说西夏兵阵营,大家都很疲倦,看起来像七老八十的老人,行动缓慢,连走路都困难,更别说拿起武器进行战斗了。再说,兵器被沙兵丢进了护城河,耳城的人正在那里捞,有的说,这家伙,可以打好几把镰刀,这东西,可以打成锄头。

    都是一些精良的武器,等到了耳城的手里,在他们眼里,就是农具,了不起,最起码,还能达成犁铧,用来耕地,还有做成马蹄铁,牛鼻子铁环,都是非常好的,在他们眼中,用来杀人的铜铁,可以做出很多实用的工具,这是好的无比的事。

    琅瑚命令做饭,吃了就走,免得耳城那边反悔,加勒和萧生还好,不杀他们,不代表狐狸和桃子就是好心,说不定,他俩会改变加勒的做法,勇往直前。

    正在这个时候,沙王说:“将军,你打败了,还是将军,你的气质特别,有大将军的范儿,不过,本王的确想去都城一次,不知道能否行个方便?”

    “说哪里话?本将军——哦,不——我在想,我是败将,你是自动送上门来,严格来讲,是你主动投降,实践诺言,目的是建立诚信,让更多的人来认识你。你完全有理由改变初衷,不去那里,既然想去,本将军一定要为你提供方便,希望王放心。”琅瑚说。

    “好,那么就这样说,一言为定。听他们中原国的人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看来,君子说话算话,小人却常常变化。我们既然是王是将,就要有王和将的范儿,你说是吗?如果总是出尔反尔,说不定会惹大家讥笑。”琅瑚说。

    他说得对,说到了琅瑚的心窝里,说老实话,琅瑚还没有他懂得的多,要说天文地理,十窍通了九窍,就是有一窍还不通。

    在这个方面,沙王显然懂得的多一些,看来,遵守约定的,对未来还是有把握的。就像船上的锚,给人的感觉是确定的,能经得起很多风浪。

    沙王说:“大将军,这次失利,其实没有失去志向,胜败乃兵家常事,没有啥!本王不也失败了吗?现在不还是好好的吗?”

    琅瑚听了沙王的安慰,心里踏实多了,原来沙王的心态这么好!真是少见,但不多怪!这么一个王,要是造反成功,岂不让天下人都跟着他走?他一直在推广他的理念。

    看到他和狐狸的关系,就知道,狐狸那么狡猾,就被她蛊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受到蛊惑,会逐步失去自我,成为狐狸的耳城的人。

    成为耳城的人,就变得是非不分,黑白不明,当然,不是一座耳城的人是这样,在外头的其他城也是这样。

    萧生算定了今晚必有事发生,他给沙王的暗号,沙王应该明白。沙王听了琅瑚的话,琅瑚要撤退,但是,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其实,失败是最好的理由,投降的目的是为了保全性命,等待机会,卷土重来,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是这个道理。

    这里安排启程不说,沙王已经想好了逃跑的方法,看对方,也就是萧生聪明不聪明了,如果聪明,早已明白。

    再说加勒给金乌弄了吃的,金乌很满意,然后就睡觉,鼾声大震,这可比他父亲差多了,他父亲从来不休息,也不打盹,为什么一代不如一代呢?

    金乌睡觉打鼾,鼾声震天响,加勒走一路,他打鼾打一路,弄得路人侧目。

    加勒跑得快,看看情况紧急,干脆拔下头上的羽毛,往背上一甩,那羽毛竟然像磁铁吸引铁屑一般,将羽毛吸引,然后迅速变大,成为一对翅膀。

    一路跑,翅膀一路变大,然后很自然地,加勒竟然飞起来!但是,金乌还没醒,仍在打鼾,鼾声如雷。

    好在是晚上,大家听得见头顶有隆隆的雷声,就是看不到闪电,也没有风,像是下雨天,可惜非常干爽,空气中没有弥漫着湿润的水汽。

    回到萧生的房间,门口站着一些士兵,把守着大宅院,考虑到有些无聊的人,总是来拜访大英雄们,自然为了安全,狐狸做了这样的安排,其实是为了保护自己。

    狐狸的安排,显示着耳城不归顺西夏朝廷,下一步,就会得到变本加厉的惩罚,为了将来,狐狸必须要考虑周全。

    加勒绕过了士兵,降落在院子里,然后沿着回廊,走到萧生的房间,敲窗,里面应了一声:“请进!”

    萧生知道是加勒来了,一般人的手,没有这么重,而加勒,是尽量轻轻敲打的,至少窗子没有被敲坏,只是移了一点位置,谁让当初该房子的时候,窗子要用木头来做呢?

    不可能用金银铜铁锡任何一种材料来做窗户,免得做起来非常难看,也不容易做,关键一点,是觉得不容易,怎么能用铁来做窗户呢?岂不是铁窗了吗?而铁窗是关押犯人的。萧生不是犯人,干嘛要被关进铁窗呢?

    加勒进去就问:“殿下,什么事?这么神秘!是不是有大事发生?”

    “是的,你去准备一下,准备晚上迎接重要的客人。”

    “客人?”

    “对,是客人,而且是十分熟悉的客人。”

    “是谁,能透露一点吗?”

    “不能,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哦,不知道殿下有什么部署。”

    “没有什么好准备的。你去吧,好好休息。我们以逸待劳,等着这件事情发生,要好得多,免得我们到处跑,最后还是找不到,反而心里焦急。”萧生说。

    “殿下说的是。”加勒说完,立马离开,因他担心,金乌的鼾声,会影响到萧生是休息,这一点素质,对于加勒来说,还是有的。

    加勒告辞,萧生开始练功,练功不能停,一停,想要再启动,就很难了。

    萧生练功,属于很浪费时间的事,干脆不提,再说琅瑚收拾完东西,启程回都城。

    收拾完毕,已经是一更时辰,走了约十里,到了二更天。

    沙王回想起白天,萧生和他道别时,在他后背拍了三下的意思,马上意会到,三更天的时候,可以想办法逃回。

    对于这种情况,为了让他更有面子,琅瑚重新将囚车改造,尽量弄得舒服一些,让沙王在里面不知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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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2章 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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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被关进了囚车,四个轮子,六头牛拉着,走起来还是比较慢的。

    六头牛拉着囚笼,沙王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要走,可能被萧生算死了,因此约定三更天逃走。

    沙王有些本事,打斗那些士兵,不在话下,现在的士气非常低落,来的时候,趾高气昂,走的时候,却像霜打的茄子,蔫了,再也没有雄风。

    琅瑚恨不得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男人在女人面前打败了,那男人的威风也就扫地。

    到了三更天,看看他们走路都很累,在夜里急行军,还真难受,不是正常的时间休息,自然存在一些问题,总感到很疲倦。

    夜里行走,可以专心走路,不会被旁边的风景所吸引,走起路来特别出成果,效率蛮高,

    走着走着,铃铛摘了,担心被人发现,也就没了兴趣,慢慢地,困意上来,大家都懒得再走,琅瑚拿刀逼着,都不管用,毕竟是失败了,大家一肚子的怨气,不想再走,琅瑚仿佛也没威信,说话也有点不管用,这是军中大忌,琅瑚这时候醒悟了,他觉得还是不要把人逼急了,于是命令人原地休息半个时辰再走。

    大家巴不得他开口说这句话,大家都出身于贫苦人,吃苦倒不怕,对于黑暗的恐惧却随着黑夜的浓度增加而增加。

    很快,在旷野上,就响起了一片鼾声,沙王看看机会来了,就用随身带的羽毛,变成一把钥匙,打开了枷锁,又打开了囚笼,然后将羽毛往地上一扔,变成了一匹马,沙王跨上马,那马就飞起来。

    马的头是龙头,看起来很漂亮,这么一匹马,不是在地上跑,而是地上飘起了云,那马就踩着云彩,朝着耳城的方向去了。

    沙王又惊又喜,没想到,真没想到,加勒给的东西,还真管用,在关键的时候,帮了大忙,竟然可以当成钥匙,也可以当成快马,严格来说,可以变成一匹飞马。

    很快,飞马载着沙王到了大宅院,他非常熟悉这个地方,他也很清楚萧生在哪个房间,于是降落下来,将飞马收了,变成羽毛,重新插在发髻上。

    沙王的发髻不太厚实,不过,插一根羽毛,地方还是绰绰有余的。

    沙王走到窗前,轻叩窗棂,萧生说:“沙王,请进!”

    沙王一听,顿时明白,原来,萧生早就料到三更的时候,他们会睡觉,沙王会逃走,萧生在这里等候。

    萧生打开了门,萧生在旁边,立马也进来,沙王坐定,说:“要速去速回,他们只有半个时辰的休息,马上又要出发。”

    “沙王,你是铁了心要去都城吗?”

    “是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去了都城,就很难保证你能安全。不过,你要实践你的诺言,是出于什么目的?”萧生问。

    其实,萧生已经明白了沙王的心,他需要沙王自己说出来。沙王说:“本王现在缺人,也缺民心的支持。这次去,是为了完成当初的承诺,如果琅瑚失败,跟他回都城;如果琅瑚战胜,就留在耳城。”

    “沙王的想法就是树立自己的诚信大旗,很好,这是好事,贫道支持。”萧生说。

    “还有一点,就是本王到了都城,看看夏王,夏王一时不会杀掉本王,等本王在都城扎下了根,再慢慢地收拾夏王。”沙王继续说,原来他有他的打算。

    夏王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因此要想得到整个西夏,将夏王推翻,就万事大吉,但是,不见得会一蹴而就、马上成功。

    萧生说:“你去了都城,不见得会见到夏王,夏王可能会在半路上就把你杀了,因为你去都城,必定会掀起轩然大波,很多人都慕名而来,到时候,整座都城就会失控,乱成一片,因为夏王知道他的日子不多,要在最后一刻,做垂死的挣扎,也是他到了最后的疯狂阶段。”

    说到这里,沙王有点动摇,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萧生说:“你先去探探究竟,如果发现情况不妙,赶紧逃跑,逃跑的方法,你刚才已经用了。”

    沙王没想到自己这么聪明能干,无师自通,给了羽毛,竟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遇到什么事,都不慌张,那才好。如果没有这点本事,遇到一点点小事,就慌里慌张的,肯定会忙中出乱,被人笑话。

    这次去都城,的确是冒险,不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夏王的最终目的,就是消灭沙王,正在绞尽脑汁,不惜血本来捉拿沙王,沙王却要冒险前往,真有点匪夷所思。

    事不宜迟,萧生看看加勒,加勒看看沙王,沙王说:“本王不去,没有人去,本王去探个究竟,看情况,再决定下一步。不要为本王担心,本王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他说完,转脸对加勒说:“谢谢你的羽毛。”

    “不用谢。”加勒说,“你遇到危险的时候,就弹三下羽毛。立马有人来救你。”

    “好,谢谢!”沙王说着,走出去,将羽毛往地上一扔,羽毛立马变成了白色的马,龙的头,看起来有点可怕,不过,看习惯了也就没事。

    龙头马一身白色,只有四只脚是黑色的,走起路来,潇洒飘逸,非常俊美。

    沙王跨上了龙头马,向萧生抱拳,然后起飞,很快就到了琅瑚的宿营地,他们还在沉沉地睡着,龙头马看得清清楚楚,降落在囚笼旁,龙头马变成了羽毛,回到沙王的头上,沙王重新将自己给锁上。低着头正要睡,旁边有人敲击木笼的杆子,沙王抬头一看,问道:“谁?”

    “本将军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这三更天已经过了,我们该赶路了,再晚了,被人看到,会笑话的,不如白天休息,晚上赶路。免得扰民。不知沙王意下如何?”琅瑚问。

    “嗯,很好!白天好热,有太阳,很毒辣,人们都受不了,不如昼伏夜出,要好得多。就是担心有野兽攻击。你知道的,将军,到了晚上,野兽特别活跃。”沙王说。

    “这倒是真的。”琅瑚说,“那我们要小心,对于人,不容易对付,对于野兽,倒还好对付。”

    “这么晚,将军怎么还没睡?”沙王问。

    “没睡,本将军来看看沙王,想到你在囚笼里不舒服,特别来给你松松绑,没想到你已经睡着了。”琅瑚说。

    沙王心里一阵窃喜,原来这二货没有发觉自己才从耳城过来,还以为一直在囚笼里老老实实地呆着呢。

    “将军,谢谢!将军照顾得很好,很舒服,没有不舒服的,你去睡一会儿,这些天,你的确劳累,如果没有休息好,恐怕对身体不利。”沙王说。

    沙王对琅瑚的关心,让琅瑚有点不能接受,要知道,沙王是敌人,是夏王的不共戴天的仇人,怎么可能安了好心来对待夏王派出的将军呢?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琅瑚这次出征,无功而返,人数虽没有减少,可是丧失了战斗力,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具有攻击力,这个时候,只有先求自保,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等有机会,如果夏王不因此事治罪,只要还有一口气,还要卷土重来。

    好在抓获了沙王,这算是将功补过,没准沙王会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不对琅瑚进行处罚,这事谁也说不好,在一瞬间,人就会转变思想,一转身,就会出现成千上万个主意,但是,最后决定的,只有一个念头,付诸实施的,也是只有一个。

    看看到了四更天,琅瑚命令继续前进,等到天亮以后,走到太阳一竹竿高的时候,再停止休息。大家都没意见,觉得琅瑚将军还是通情达理的,不是非常专制,问题是他不是国家元首,只是带兵打仗的普通将军。

    囚笼前进,沙王继续睡,然后就是昼伏夜出,好在人多,野兽没办法攻击他们,一路还算平安,眼看离都城越来越近。

    早就有人报告给了夏王,说琅瑚将军带兵回来了,夏王一听,吓了一大跳,生怕有变,连忙追问有多少人马?

    探子据实禀报,夏王大惊失色,八十万大兵,临近都城,他们想干什么?难道?

    夏王不想继续想下去,于是说:“速去查明,还有什么人?”

    “是。”那探子很快退出去,没过多久,就回来。

    探子说:“夏王,有一个囚笼,里面装着一个人。”

    “谁?”夏王急切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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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3章 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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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禀我主我王,是沙王。”

    夏王一听,如同晴空一个霹雳,哪里来的沙王,莫非是那个盘踞沙漠腹地的沙漠判官?对,情急之下,竟然忘了!

    旁边有一个老臣,叫胡夏,他说:“这是沙漠判官,现在举兵叛乱,就是他,占据了耳城,奇怪,为什么没有悉数回来?恐怕有诈,我主我王,要小心!”

    胡夏是老臣,做事小心翼翼,听了探子的报告,说:“我主我王,他们带着沙王——哦,不——匪首过来,目的不是别的,就是要夺取西夏王朝的江山,我主我王要小心,不要让敌人得逞。再说,带领八十万大军,一起进入都城,全是他的人,这事不可大意。”

    “依照丞相的意见呢?”

    “命令他们在离城一百里的地方驻扎,不得靠近都城。”胡夏说。

    “这是一个好主意。”夏王说,然后命令道:“速去告诉琅瑚,不准靠近都城。不得有误,违令者,就地正法。”

    王的圣旨就是法律,在紧急状态下,王说的话就是命令,命令一到,如同山倒,情况十分紧急,来不及仔细考虑,退着跑出去,向琅瑚宣布王的命令。

    琅瑚远远地看见都城跑出来八匹快马,到了他们面前,滚鞍下马,作揖,站立一旁,说:“琅瑚将军听令!”

    琅瑚走上前,施礼,使者宣布了夏王的命令,然后翻身上马,琅瑚一听完宣布,浑身酸软,立马就像霜打的茄子,蔫了,一蹶不振,本来就够倒霉的,屋漏偏逢连夜雨,真是祸不单行、福无双至啊!在这里,琅瑚感到非常窝囊。

    本来带着沙王回到都城邀功请赏的,没想到吃了闭门羹,反而被当成了敌人。估计又是那个胡夏出的主意,夏王比较感兴趣,对夏王有好处,对胡夏也有好处。城中术士不少,大部分都没有得到重用,为何偏偏要重用胡夏?

    城外不少猛将不防,偏偏要防备着元气大伤的琅瑚的队伍,这个道理从哪里说起?不过,这是现实问题。

    接到王的命令后,琅瑚苦笑,对沙王说:“沙王,不好意思,快到家门口了不让进,等候新命令。你看我们的命咋这么苦呢?”

    “将军,不要发牢骚,这于事无补,不难想象,夏王身边有小人,小人不除,西夏必亡。本王起义举事,不是图自己得好处,而是图天下人的福祉。”

    “是啊!西夏和前朝的中原国一样,用小人,则国家亡,换君王,用贤臣,则国家旺。这是真的!”琅瑚说。

    “啥旺不旺的,听命令吧,在这里等。”沙王有点灰心,其实,也是希望琅瑚觉醒,不过,沙王对琅瑚不抱希望,因为琅瑚比较固执,始终相信他会得到夏王的重用,毕竟在战争年代,武将比文臣还是有作用一些。

    沙王的意思,让琅瑚自己醒悟,实际上,琅瑚并不醒悟,他还在幻想中,夏王为了自身的安全,不愿意去冒险。这个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要让更多的人成为他的随从,而夏王不放心的地方就在这里,他很不愿意看到琅瑚将队伍扩大,扩大之后,对自己构成威胁。

    琅瑚对他忠心耿耿,因为胡夏丞相的担忧,琅瑚自然要被列为防范对象,这叫位高权重、树大招风,没有办法的事。

    沙王的想法更绝,他要将琅瑚的队伍弄一部分过去,只是琅瑚不干,还需要等待机会。

    在琅瑚的愚忠思想支配下,想要有突破,还得付出努力,不清楚他们是怎样想的,总之是让人郁闷。沙王深知,如果靠加勒,这西夏早晚还是夏王的,因为现在得胜全靠加勒,加勒是外人,早晚要走,靠不住,还得靠自己,因为自己才是真正的人。

    只要自己还存在,就要歌唱,就要奋斗,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不能气馁,不能灰心丧志,要有必胜的信心去面对各种各样的考验。

    整个军队都陷入绝望之中,打败了仗,到处都走不通,现在回家了,看得到家,回不了家,人家不让进门,这是多么大的伤害啊!幸亏捡的一条命。

    有了性命,就有希望,有希望,就不要丧志。琅瑚看到自己走进死胡同,进退两难,于是倒对沙王更加优待,让沙王去除了枷锁,请沙王喝茶,这里每日喝茶、养伤,闲居,另外一方面,都城之内早就听闻了琅瑚回来的消息,不过,夏王不准他们进城,百姓就觉得夏王昏庸,茶楼酒肆都在议论纷纷,说这不是要把琅瑚推给敌人吗?

    百姓的心里有一杆秤,谁奸谁忠,都很清楚,这是当局者迷。琅瑚一心为了西夏,一心为了夏王,结果到了这个地步。

    沙王心里非常乐活,他得意极了,这个夏王,是要死的节奏,怎么说,早晚都是沙王的一盘菜,想吃就吃,随时可以享用。因为夏王已经在走向坟墓,就像他的丞相胡夏一样。

    八大金刚,也就是传信的,生怕琅瑚留住信使,将他们杀了,因此,来传一个信,就派出八个人,八匹快马,目的是要跑,就跑得快一些,跑慢了遭殃,跑快了,就能捡回一条性命。

    如果传递的是好消息,说不定会得到奖赏,没有性命之虞,如果是坏消息,要快去,能跑则跑,大家都知道,琅瑚拥兵自重,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他杀人,跟杀鸡一样,不过,现在情况在发生改变,从他的兵被加勒的沙兵打伤开始,他就逐渐认识到战争的最高境界,就是不让敌人死亡,而让敌人投降,这就是真正艺术所在。

    八人回去,一人报告给夏王,胡夏在旁边,这个时候,老丞相一直担心国家安全,希望寸步不离王宫,可是,夏王很有信心,对于老丞相的过分关心,他倒觉得有些讨厌,可是,又不能不用他,在有些事上,还是拿不定主意,需要有个参谋在身边,帮助他做出正确的决定。

    夏王问:“怎么样?见到琅瑚将军了吗?”

    “见到了。”

    “怎么说?”

    “服从王的命令。”

    “嗯,还有一个匪首吧?见到了吗?”

    “见到了,在囚笼里关着。看起来,没有一点精神,快死了。”

    “哦,啊哈哈,真让人泪牛满面啊!你他那笨牛样,那样的熊,猪头猪脑的,还想造反,简直是自不量力!”

    夏王笑完,摆了摆手,让他们下去,他对老丞相说:“丞相,你说说看,对这个匪首怎样处置?”

    “这个判官,如果把他杀了,他背后有一帮弟兄,估计还要生乱,要为他们的大哥报仇雪恨,既然他也是我西夏国民,有着我们共同的血液,不如将他招安,为我所用,一是可以安抚他的弟兄,二是宣扬夏王的仁德,推广口碑,久而久之,就有人说夏王仁德。”胡夏说。

    “本王明白了,也就是要善待匪首,让其他人不敢蠢蠢欲动,先将土匪安抚了,就省了力气,派兵去剿匪,要知道,匪患不除,国无宁日,内忧外患,无法抵抗。本王纵然有三头六臂,也吃不消。”夏王说。

    然后,夏王吩咐,派人前往琅瑚军营,宣琅瑚和沙王进城。

    这次去了十六个人,准备了豪华的大车,一看,就知道是王公贵族乘坐的,这车浩浩荡荡的,出城,直接到了琅瑚的军营。

    离婚一看,喜出望外,找到沙王说:“夏王待本将军不薄,亲自派人来接了。”

    “不见得是好事。”沙王说。

    琅瑚一听,不以为然,眼睛斜着看沙王,哼了一声,说:“沙王,你是嫉妒夏王了吧?他还是有本事的,不得不服。如果你不服,可以和他较量较量,他其实很愿意和你较量,也愿意和你对话和交流。干嘛要和夏王过不去呢?别的国家,别的君王,也不见得会像他这样。沙王,你还是要小心吧。”

    沙王说:“你没在夏王的位置,你在他的位置,就不会这样对待本王。说实话,中原国有人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位,不谋其政,早晚要下来。”

    “夏王是有诚意的,他不喜欢屠杀,喜欢和平,对外扩张,也是为了西夏国的子民,让西夏子孙活得更好。”琅瑚说。

    “你太天真,本王可能没说清楚,只要你在夏王的位置,就一定要让叛贼死。你可能清楚,一座山上,只有一只老虎,一片天空,只有一个太阳,多了,肯定会乱。”沙王微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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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4章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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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瑚听了沙王的话,半懂不懂,沙王着急地说:“你啊你,琅瑚将军,你在将军的位置,当然只懂将军的事,你要在王的位置,就明白了。”

    琅瑚还是不懂,不过,他看沙王的样子,像是饱读诗书之士,说话各方面都温文尔雅,没有什么怀疑,但是,要想彻底了解夏王,还需要漫长的过程,也需要有聪慧的头脑。

    要去,就只去俩,其余的都不用带。沙王非常自信,他有羽毛,在情况紧急的时候,连弹三下,就有人来救,没有任何问题。

    很快,他们就到了都城,看到熟悉的街景,想想刚才看到的高楼大厦,沙王心想,这些建筑物,花了多少钱,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资财,这些钱都是西夏老百姓的税收,花在都城,不知道敌军一来,一把火能把所有的建筑都烧光,化为灰烬。

    巍峨的亭台楼阁,令沙王更充满了愿望,他在都城,心怀天下,恨不得马上将夏王赶下台,自己当上王。

    奇怪!夏王竟敢邀请他来,这是什么节奏?是想干什么?难道说,想要擒贼先擒王,将沙王诱骗进城,然后将沙王斩首示众,让西夏国的所有人都看看,反叛者的下场?

    不能啊,不像是这样,且走且看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后,到了王宫,夏王降下台阶,慢慢到了沙王面前,看了又看,觉得这家伙长得比琅瑚清秀多了,怎么会是土匪?没有一点匪气,难道弄错了,弄得好像琅瑚是土匪头子,沙王不是。

    夏王哈哈哈一笑,说:“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啊!原来就是一个书生!”

    他笑的声音响亮,整座宫殿回响着他的笑声,沙王也没想到会这样,他遇到了劲旅,死对头,现在竟然呆在一个宫殿,在一个屋檐下,真是情何以堪啊!

    沙王说:“久在沙漠地,早就听说了夏王的威名,今日得以见面,真是比传闻中更加威风,真是大英雄啊!”

    “不要说英雄,不过是天将大任于本王,本王觉得十分残酷,十分辛苦,不过,还能应付。”夏王毫不隐藏什么,不过,他的心思不在这里,他在扩张,在怎样颠覆人家的政权,在于如何统治别国的臣民,只有这样,才是成功的君王。

    他和夏三爷是连襟的亲戚,都是一个夏,属于远亲,但是,夏三爷不会到这里来和沙王干仗,夏三爷是中原国人,因为陷害忠良,当年差点害死当今天子,天子在老臣的帮助下,登基称帝,继承大统,夏三爷就不服气,认为天下本来就应该是他的,结果一直在寻找机会叛乱。

    夏三爷的动静,引起了皇上的注意,于是暗中排查,找到了幕后指挥,其实就是夏三爷,他被逐出京城,没有像以前夏三爷对待忠良那样,株连九族,全部杀死,他倒没有杀人,而是将夏三爷一家赶到一个边陲小城,也是要塞,专门守护北大门,让北方各族进犯时,可以作为第一道屏障,用来抵抗敌人的进攻。

    夏王知道夏三爷的想法,他刚好想吞灭弯刀国,将弯刀国吞并后,再向中原国进攻。

    中原国是个好地方,肥沃的土地、美好的风景,真是一片大好河山!夏三爷能坐得稳江山,就让他坐,坐不住江山,就是夏王来坐,夏三爷还当他的王爷,安享晚年,当然,到时候,夏三爷可能体力不支,也就算完了。

    夏王看到了沙王,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但是,都是一个级别,既然请人家来,不能杀人家,杀了人家,他的一帮弟兄肯定不会放过夏王。

    夏王在明处,他们在暗处,就是派出全国的特务,也是查不到他们在那里,也许在沙漠,围剿他们何等困难?一般在茫茫大沙漠,土匪没有抓住,自己人先死在里面。

    剿匪不如安抚,牛不喝水强迫去喝,是不行的,对待敌人,需要动动脑筋,否则,真的会陷入被动,对待敌人,对于攻打别国,可以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掠夺他国的资源包括人民是最重要的动机。

    这是人的贪婪使然,可是,这个世界上,好像没有不贪婪的人。

    沙王看到夏王,夏王大笑,可是笑脸背后,是很深的忧虑,这个难逃沙王的眼睛,沙王比较冷静,因为他很清楚,就是再忧虑,也不能增加人的寿命,不如冷静,该是怎样,就是怎样!

    沙王现在是阶下囚,可是他很自由;夏王是坐在王位上的最高首领,可是,他却四面楚歌,甚至连最信赖的琅瑚将军也心存芥蒂,这都是官场惹的祸,谁都无法避免。

    这时候,夏王心内五味杂陈,到底是杀了他还是留了他?

    丞相很聪明,给夏王做了个手势,夏王会意,走到老臣相旁边,老臣相低声说:“为了留口碑,必须留下他,为了想杜绝后患,就不要放他一条生路,免得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夏王左看右看,不知道他说这话是啥意思。

    可是,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以前说的话,还是要当回事,毕竟不是儿戏。

    看到夏王游移的眼神,加上和丞相的窃窃私语,沙王心里有点瞧不起这西夏的一把手了,看来,他的江山,他再也守不住,他的江山,到了他是手里,将要改名换姓。

    他现在已经丧失了原则,目的是要稳固他的位置,将来,永远不会落后,多少都要做一些让步,从这方面来说,他不会被杀。

    沙王想了又想,要死也无所谓,生要轰轰烈烈,死也要死得其所,死的光明正大,光明磊落,不用偷偷摸摸的,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

    夏王的优越感立马表现出来,不是要等到情急之下,他说:“本王赦免你的罪,你说说看,你想当什么?”

    “当什么?当官不舒服,不如回家种地或者放牧。”沙王说。

    “真想不到,你可是沙漠判官啊!大小事你都能解决,当官是你的职责所在,你不当官,谁来当官?要知道,老百姓人多,事也多,没有当官的,怎么解决百姓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呢?”夏王说。

    夏王的意思,不杀沙王,留下他,为夏王服务。沙王却无此意。

    夏王说:“你来我朝当官,啥官都行,只要本王能办到的,都行。”

    话说到这个份上,作为王来讲,已经尽力了。

    他说的,就是表达诚意了,沙王听得出来,可惜,他没听进去。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于是说:“这样吧,夏王,你如果想让我当官,也行,不过,要给我时间考虑。要不然,就别想。”

    听了这话,夏王非常恼火,眼睛都变红了,想要吃人的节奏,丞相看出来,连忙给他暗示,夏王终于忍住,没有发作,他说:“好吧,给你时间去想,只限于今晚,回去好好休息。初来乍到,恐怕不想吃东西吧,今天就不吃,再说最近军费开支挺多,有人在提意见,本王要通盘考虑,不得不削减各项开支,也委屈一下你了,以后有钱了,再好好地补一补。”

    夏王说了这话,沙王不以为然,知道夏王的意思,是要招安,让他投降,替夏王服务。沙王的目的,是要取而代之,而不是为虎作伥,继续残害百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夏王惯于欺骗人,不要轻信,但现在,不能马上拒绝,而要从长计议,不得草率,免得留下遗憾。

    正在这个时候,远方传来钟声,钟声传得很远。夏王答应了他的请求,就吩咐他下去休息。

    巧得很,琅瑚也住在隔壁,琅瑚没有成家,来去自由惯了,不喜欢听人的指挥,除了夏王,没有谁能支使琅瑚。琅瑚一贯忠心,夏王会考虑利用他,当他被利用完了,也是离开他的日子,或者杀,或者贬,总之,到时候是又老又穷,没有人理睬。

    夏王支走了沙王,他对琅瑚根本没有放在眼里,琅瑚一肚子的气。

    回到住处,洗漱完了,然后弄了点吃的,他将服侍的人支走,沙王起身看看没有人,将门窗关了。然后轻轻弹了一下头顶的羽毛,立刻在空中出现一个蓝色的巨人,轻飘飘的,吓得沙王一屁股摔在地上。

    那蓝色巨人是气体,有轮廓,看得到嘴脸,巨人问:“主人有何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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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5章 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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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色巨人只有头,没有身子,手也不知道在哪里,沙王看了之后,感到恐惧,不过,听他喊主人的话,心里放心了,原来,巨人再强大,也是奴仆;自己再渺小,也是主人,主人可以指挥奴仆,奴仆不能指挥主人。

    蓝巨人说:“主人,你有话就说,奴仆只要能做到的,一定做到。”

    沙王很想知道怎样把这大家伙给弄回去,就问:“你叫什么名字?”

    “奴仆没有名字,你让奴仆叫什么名字,奴仆就叫什么名字。”蓝巨人说。

    “行,你就叫蓝莓吧。”沙王说。

    沙王喜欢吃蓝莓,就叫这个名字比较好,叫他名字的时候,就跟吃到蓝莓一样了。

    “好的,奴仆就叫蓝莓,就叫蓝莓。蓝莓个头小,奴仆个头高,这样才不宣扬,比较低调,是好事,是好事。”蓝巨人说。

    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不喜欢张扬,喜欢炫耀自己的,大概离死越来越近,就要做一些最后疯狂的事。

    ”蓝莓,你说,这夏王到底要我当官是什么意思?”沙王问。

    蓝莓摇了摇头,沉思半晌,蓝色气体,在屋内飘来飘去,顿了顿,他说:“主人,这夏王是想笼络人心。就像一匹野马,需要驯服,驯服常用的手段除了鞭子,主要的还是胡萝卜。”

    “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让本王同意这件事吗?”沙王问。

    “是的,暂时同意,夏王为了消除顾虑,要让你回去,将你的兵改编,打散,分到各个军营。”蓝莓说。

    “那怎么办?那岂不是要剪除我的爪牙了吗?”沙王问。

    “是的。”蓝莓说,他说这话,一点都不藏着掖着,有啥说啥,看来,不是人的人才值得信赖,是人,就有顾虑,是人,就存在猜忌和怀疑。

    这时候,最大的问题摆在沙王面前,要去除自己的兵,将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弄得四零八落的,打散到各个军营,肯定会受其他人的欺负,再说,名声也不好听,遇到冲突,人家随口一说,你是什么出生?你还跟我争,和我斗?土匪!

    说这话最伤人,可是,人们都习惯了说这话,证明这话是匕首、是**,能致人于死地而不后生。这一招学会了,想要得罪人,绝对是屡试不爽的。

    蓝莓让沙王接受,沙王左右为难,不过,次日就要回话,夏王已经给够了时间,也让他明白了道理,这时,没有理由拒绝,加上蓝莓的建议,蓝莓是蓝巨人,不是人,对未来更有把握,虽是奴仆,可能力不比主人差,看来,身份不同,能力就有区别。

    沙王看看外面的天色,好像快天亮了,果然,这种折腾让人难受。

    “主人,我去给你倒点奶茶喝吧。”蓝莓说。

    沙王一听,连忙说:“好啊,好啊!”

    自从被囚禁以来,还从来没有谁来主动侍候呢!现在有奴仆来伺候,是好事,又找回了当主人的感觉。

    可是,他转念一想,这个蓝莓,只有头有脸,竟然看不到他的手在哪里,脑袋偏大,挤压了手的位置,没有手脚,怎么做事,怎样走路?走路倒还罢了,可以飘浮,可是,像弄个奶茶啥的,真不是吹牛的,也无法吹牛。

    蓝莓伸出了手,从云雾中出现的手,非常轻盈,非常轻柔,听得杯盏倒水的声音,然后飘来了奶茶的香味儿。

    接着,那杯盏竟然瓢过来,稳稳当当地落在沙王面前的桌子上,沙王本来都昏昏欲睡,被飘浮的茶盏吓清醒了,蓝莓有这个本事,那还了得,将来肯定有更多的需要。

    蓝莓说:“主人,请喝茶,喝了茶,提提神,休息休息,等天一亮,就去给夏王说。”

    “好啊,好,本王明白了。在夏王面前,他总是本王、本王的,真的本王到了他面前,还有些心虚。”沙王说。

    “你不是他,怕什么?现在有了我蓝莓,还用得着怕他吗?”蓝莓说。

    “就是,没想到,真没想到,本王有这么一个保镖,这么好的奴仆,到哪里去找?又不管吃喝,又不发工钱,真是好的无比的。”沙王说。

    “主人,你说的是,是人当奴仆,人会变,主人并不安全;不是人的当奴仆,就十分可以信赖的。因为,不是人,就不存在升官发财的想法,不想去考虑害人后升迁,只对一个主人好,对其他人不屑于顾,那才是奴仆该做的。奴仆不该三心二意,这山望着那山高,刚好现在正面临着人们浮躁的情况,没有安定的心,总是做出出格的事。”蓝莓说。

    这一通话,是沙王憋了很久的,他没有说出来,有人替他说了,哦,有不是人的替他说了,自然而然,就有不少的问题,有问题,让人来解决,就更有问题,让不是人的来解决,就没有问题。

    沙王端起了茶盏,慢慢地品着香茶,心里非常高兴,这才叫生活,将来到了天国,可能会更享福,不过,现在的场景和待遇,和天堂没有什么两样吧!

    天逐渐放亮,蓝莓说:“主人,如果没事,我要告辞,如果有事,再弹三下羽毛即可。蓝莓随叫随到。”

    沙王说:“好,没问题,你去吧。谢谢你!”

    “多谢主人体谅,和主人合作,真是愉快,天底下难得这样的好主人。”蓝莓说。

    “本王相信你说的,真好!你应该不会撒谎,本王十分信赖你!”沙王说。

    “嗯,对待主人,蓝莓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再见!”蓝莓说完,立刻变成一股烟,消失的无影无踪。

    沙王一摸头顶,有一根羽毛,他放了心。听到窗户外面有鸟在叽叽喳喳地叫,知道天已经大亮了,没有理由再睡回头觉,否则,会被别人骂作懒惰的,懒惰者不可能得到吃的,也不可能获得别人的尊敬。

    沙王正准备洗漱前往,心想,还有琅瑚将军,他怎么了?不清楚,可是,琅瑚明明就住在隔壁,正在左右不定时,有人敲门,沙王以为是琅瑚,就说:“将军,请进!”

    门“吱呀——”一声打开,进来是使者,不是琅瑚,沙王叹了一口气,说:“我说是谁呢?原来是你!”

    “夏王有请!”来人行礼完毕后,恭恭敬敬地说。

    沙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弄错了人,突然想到琅瑚是不是遇害了还是咋的,就对来人说:“你去看看琅瑚将军起床没有?如果起床,就过来告诉我。”

    “好!”来人说了,立马退了出去。

    琅瑚回到住处后,一直忐忑不安,夏王仿佛对他的失败十分不满,带回了判官不代表他成功,最重要的是,接连失败,在整个西夏的战争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简直让人贻笑大方,太让人感到沉闷了,心里头是个疙瘩,总是不舒服。

    不过,他坚信,夏王还是器重自己,至少不会害自己,他对西夏有功,夏王念旧,给他八十万将士,虽说没有拿下耳城,可是,人数没有减少,也算是功劳,虽然武器丢失了不少,但是,武器还可以生产,人命丢了,就啥也没有了。

    看来,人命比武器重要,现在把最重要的东西——人——留下了,想要有武器,其实很简单,由人来打造武器即可,犯不着君王不理武将!如果只要文臣,怎么打仗?在战场上,文臣出谋划策,需要武将贯彻执行,这样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自然会获得成功,否则,总是失败。

    琅瑚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但要改正,改正了,还是郝将军,犯不着不理不睬,那多掉价啊!哪怕钱少一点也无所谓,将军的名声不是以钱的多少来衡量的。

    那人找到琅瑚,琅瑚正在长吁短叹,他睡觉睡得踏实,早上也起得早,然后在院子里练拳,武将不会拳术,还能叫武将吗?武将没有本事,不会打拳,又没有智谋,就不如普通百姓,如果只有砍柴打水的本事,没有杀敌的本领,还能叫将军吗?

    琅瑚听了来使的话,问:“没有本将军吗?”

    “什么?”

    “夏王没有邀请本将军吗?”

    “将军,夏王早晨起来开始忙碌,为的是期待着判官的好消息。夏王没有忘记将军,将军如果不介意,可以一起去。”

    “原来如此!夏王没有邀请本将军,那么好,本将军就不去了,你走吧,本将军还要休息一会儿。”沙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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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6章 戳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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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瑚王说了这些话,听的人,感到他说的有点伤感,于是不好意思戳穿他,给他留一点尊严,不让他太掉价。

    他不去,来使已经弄清楚了他的想法,站立一旁,不说话,琅瑚倒头就睡。差役不知道该干什么才好,就说:“在下告辞了!”

    琅瑚没有理会,差役就站起来,要走;琅瑚突然坐起来,说:“等等,本将军也去。”

    他立马收拾停当,去了,走到他的旁边,问:“沙王,现在你成了香饽饽,夏王拿你没有办法,你现在想干啥就干啥,向夏王提出要求吧,将你的部下全部集中在你手中,不要让他们分散,一旦分散,夏王就要随便处分你了。”

    沙王一听,看看差役,立马笑道:“将军,不要想多了,这里没问题。实话告诉你吧,你说的,根本不成立。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本王十分信任夏王,他肯定不会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你的担心完全多余。”

    琅瑚见沙王不信,有点着急,脸都变得红通通的,他说:“好吧,你不相信,本将军也没有办法。想想吧,我们为什么失败,因为我们没有武器,总是打败仗,因为没有武器,就难保性命。没有武器,等于没有保护,随时都有可能失利,在战场上占不到便宜,最后弄得啥都没有了。”

    沙王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他心里很清楚,有差役在此,就是有夏王的耳目在此,啥事都不能说的太明白,否则就有可能惹祸上身。像这种事,如果把话说得太直太白,可能会让夏王生气,更有可能,会让夏王将沙王处死,然后再派琅瑚或者其他将军去围剿沙王的余部。

    沙王自有安排,没有采纳琅瑚的意见,琅瑚气得哇哇乱叫,不过,很快,琅瑚就恢复正常,回房间休息,再也懒得管他们的是是非非,看时间长了,自然会有所分辨,不过,此时此刻,他最好避开不谈。

    沙王辞别琅瑚后,跟着使者到了王宫,夏王命人上茶,看到沙王有些疲惫,就问:“沙王,你昨晚没休息好吗?”

    沙王想说没有休息,可是想到对手是敌人,何必要说实话?这不是傻是什么?

    “你不清楚,说实话,我是择床的,在这个地方,有些不习惯。”

    “要不是经费紧张,国库亏空,本王一定好好招待判官。以后再补,以后好好地补偿回来吧。”夏王说一些表面的华丽文章,不动真格的,不过,作为沙王来说,早已习惯了这种作法。

    沙王没有多说话,他心里很清楚,在夏王面前,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能用行为来表达,就有行为来表达,不要用语言,语言的表现有误差,可能存在误会,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解释。

    如果想消除误会,干脆不制造误会,语言的表达力有限,与其用很多语言来解释,不如不说。

    夏王见沙王不说话,于是主动问道:“判官,我国需要一个刑部部长,本王看你挺合适,不如就替本王来担当这个职位吧。你在边陲小地方,哪里比得上都城?在都城每天都能接触不少的案子,你在小镇根本没办法接触到形形色色的案件,希望你多到都城来参与案件的侦破和管理。”

    说到这里,夏王看了看沙王,没有什么反应,沙王好像陷入了沉思。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好吧,你不当官也可以,不过,住在都城,好吃好玩,供应你,应有尽有,不要担心。”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老丞相,他见两位王已经进入了僵局,不主导那个说话,恐怕难以打破僵局。

    沙王心想,既然有蓝莓支持,还怕什么,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干脆就答应了吧,否则,会很麻烦,西夏到底是谁的,不好说,西夏亡国,就是东夏,西夏属于夏王,东夏属于沙王,江山不是固定的,都可以轮流坐庄,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永坐江山的。

    “夏王,当刑部官员,我没有意见。”沙王快速说完,立马闭口不言。

    夏王一听,喜出望外,说:“真的吗?本王没听错吧?”

    “是的,大王。”老丞相赶紧说。

    人越老,越怕孤单,越是担心被人忽略,像这种情况,老丞相有一颗心,要为西夏做出贡献,可是,人老话多,树老根多,自然而然,让人生厌。

    这种情形,让人感到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西夏国王任命沙王为刑部尚书,也即是管理刑部的主要官员,当了这个官,对惩罚犯罪,抓捕罪犯,就多了一份责任。

    沙王的担心不在这里,沙王最大的担心,是分兵,他不主动提,看夏王如何安排。

    “判官,你和你的名字、你的官职,是一致的,真是太好了。”夏王说。

    听夏王的语气,还是有不少值得尊敬的地方,不过,夏王代表一个朝代,早晚就会过去,沙王心里自然有数,不会为这事伤心,反而更有信心。一提到判官的名字,不仅沙王感到寒心,就连夏王都恨得咬牙切齿,因为判官曾经是反贼,是屡次围剿都不成功的强劲对手,现在竟然臣服在都城,不知道他是真心投降还是假意投降。

    现在是手下的官员,不见得以后还是。让他当官的目的,就是要他交出兵权,将他的部下解散,安排到各个军营,这样,就能瓦解了沙王的势力,将整个军营都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心里,不让别人插手,别人也无法插手,久而久之,国内就会安稳,只要国内安抚好了,就可以安心远征,夺取外国的领地,扩大自己的疆土,国家强盛,这一辈子就算没有白活一回。

    沙王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他最想知道的,就是夏王的打算,但是,夏王就是不说,凭沙王的学识,他的确懂得不少东西。

    沙王接受了这种安排,夏王非常开心,颁发圣旨,要求大宴群臣,也为沙王担任刑部尚书而祝贺,这消息不胫而走,传到了耳城,掀起了大波浪。

    大家都说:害了沙王,也害了弟兄们,这可怎么办?

    于是,大家纷纷找到了萧生,因为萧生是沙王的军师,这是有目共睹的,萧生格外地忙碌起来,需要给大家解释,萧生很会做群众工作,大家都在耳城,烦躁一阵子之后,大家开始放心,听说这对大家都有好处,大家也就安心了,听萧生的安排。

    这些事,萧生已经知道。

    加勒告诉他的,加勒的消息,是金乌告诉他的,金乌身上的羽毛,和金乌是一条生命的信息,一根羽毛反馈回来的信息,金乌都记着。金乌身上的所有羽毛,只要在外面,他都清楚,那些羽毛所经历的事情,经历的事情越多,越成熟,越有把握掌控未来。

    金乌对他的羽毛——蓝莓——非常熟悉,蓝莓怎样对沙王提供服务,怎样鼓励沙王去面见夏王,其实也很重要。这些信息,和金乌息息相关,每一次说话,每一次心跳,包括每一次的心思意念,金乌全都知道。

    金乌把蓝莓的经过、沙王的变动等情况,和盘托出,全部对加勒说了。加勒很满意,再将信息收集后,仔细地迅速地整理,然后将情况全部汇报给萧生听。

    萧生觉得沙王做得对,但是,沙王没有明确计划,要将人弄熟,争取让那些人都知道沙王的主张,然后,由沙王在敌人内部策反,那效果要好得多。

    萧生的心思深,可是沙王不懂,萧生的心愿,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沙王来达成,要说打仗,有加勒就成;但是,打仗不能全靠硬拼,还要靠智慧。

    智慧其实来自上苍,不过,没有多少人心存敬畏,结果导致很多人无法明白力量来自何方,力量要去向何处,这些稀里糊涂的玩意,却大有市场,让很多人陷入迷惑。

    大家何去何从,正在犯愁,萧生安抚众人,说:“马上就有圣旨降临,到底怎样,别人说了没用,要看圣旨怎样定的。如果圣旨对大家没有好处,一定要将圣旨废掉,当我们抗旨不尊的时候,就是造反的时候,大家时刻准备,有事贫道会告诉大家。”

    听了萧生的话,大家纷纷散去,既然这样说,就已经明确了,对于圣旨,就是临到了耳城,不见得有用,也不见得生效。哪怕耳城现在属于西夏管辖,对于他们来说,圣旨就是夏王的话,他的话,到了这里,夏王的话的威力已经降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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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7章 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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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已经散去,心里还是忐忑,没有散去,没有放开,还想从萧生这里得到一些沙王的消息,毕竟是多年出生入死的好兄弟,现在到了都城当官,这些弟兄怎么办?不能出卖弟兄,只顾自己贪图享受啊!

    萧生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命运,没想到,大家都在不经意间,将自己的命运和沙王紧紧结合在一起。这可能和沙王有关,沙王情愿为大家服务,为了耳城的老百姓的安全,他情愿当作人质,被狐狸派人押送出城,给了琅瑚大将军,被敌军软禁,后来被押送到了都城。

    不是沙王灵活,随机应变,沙王就成了夏王的刽子手的刀下之鬼了,沙王愿意当官,官至刑部尚书,主管全国司法、听讼、判断,做出是非判决。

    再说萧生打发走了众人,突然想起了格桑姑娘。

    格桑日行万里,转瞬即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往往是一眨眼的功夫,萧生的父王千辛万苦,从民间找到这两位奇人,配合的珠联璧合,目的是让萧生能继承大统,拯救整个部族!

    萧生是独生子,在老国王看来,自己死了,惟一的合法继承人,就是萧生,因此,萧生千万不能有个闪失,如果有闪失,就是整个弯刀国的损失,为了避免发生这事,或者即将发生这事时不惜一切代价,保卫萧生。

    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格桑都很清楚,并且老国王也清楚,她和萧生之间基本是没有火花,也没有感觉,格桑的性格,就像猎人,有心机、有技巧、也有勇气,有些泼辣,跟萧生相比,她还是有不少的优点,这些优点,让萧生感到有些压力。因此,萧生对她并不感冒。

    弘法总在暗恋着格桑,因为弘法渴望被保护,只要有吃有喝有玩的,就足够了,不想做什么事,喜欢享受很多乐趣的事,这就是弘法的追求。

    对于前线的情况,弯刀国国王大郎十分了解,所取得的成绩颇感欣慰,但是,对萧生的安全还是很担心,因为那里局势不稳,很多问题都需要解决。如果允许问题存在,其实等于从小养虎,虎大伤人,现在就要想办法,积极主动,加快对他们惩处,否则,时间越久就越麻烦。

    格桑喜欢说实话,越说实话,越容易产生幻想,越有问题。

    大郎很担心,不过,听说加勒退敌八十万,他很高兴,说:“有了加勒,就有了国家,有了加勒,可以高枕无忧了。”

    罗格长老说:“大王,不要麻痹大意,那夏王非常狡猾,他再通过分解之法,将沙王分解,然后挫败沙王,消灭内乱后,再带兵犯我地界,杀我国民,抢掠资财。”

    “本王明白,要想杜绝此事,必须要先下手为强,争取积极主动,不要给敌人可趁之机。”大郎说。

    然后,大郎让格桑来往勤快一些,将萧生的情况弄清楚,拿出具体的应对方法,尽量让萧生放心,一心一意地为弯刀国服务。

    格桑姑娘领完了命令,就向前跑过去,很快,就离开了弯刀国,道了西夏国的耳城。

    萧生很想弄清楚那边的情况,就将格桑请过来,格桑巴不得殿下随时召唤自己,从小到大,格桑看着殿下一天天长大,对殿下情有独钟,可惜的是,没有办法让萧生打开心扉,来接纳格桑,因此,格桑也比较郁闷,可是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一种心理的不满足还是什么,谁知道呢?

    格桑领取命令,前往都城。

    沙王听说有人来拜见,吓了一跳,才当上了刑部尚书,就有人来送礼行贿,还是有什么冤案,或者有什么包庇犯?于是他命令准见,在书房接见。

    沙王自幼读书,饱读诗书,还算可以,现在做了尚书,主管刑罚,更是加油,尽量让自己早点进入正轨程序,免得到时候弄出笑话来,让人更加看不起。

    当他位列早朝的时候,在班列中,被同工议论,被人瞧不起,只是因为出身问题,现在就需要多加小心,做出一些事,让更多的人明白道理,重新树立自己的威信,让别人更加敬仰自己,不至于一直被人瞧不起。

    格桑进来,沙王眼前一亮,沙王本来有些**,可是,看到格桑比较清纯,心里又有些犹豫,毕竟这是军师派来的特使,不能用,也不敢用。

    沙王的心,立刻被消磨殆尽,不敢任凭**滋长,赶紧刹车,或者是赶紧悬崖勒马,免得掉进深渊,万劫不复。

    沙王问:“你是谁?为谁而来?要说什么事?”

    “小女子名叫格桑,是弯刀国人,属于军师萧生的朋友,为萧生而来,主要是打听沙王担任刑部尚书的事。”格桑一板一眼地说,一点都不含糊,回答得干脆利落。

    听了格桑的自报家门,沙王彻底没有心情,就是**的心情,他马上肃然起敬,知道萧生追求正道,比较熟悉萧生的为人,他身边的女人,也不会走邪路,反而会越来越清纯无邪。

    说完这些话,沙王频频点头,说:“好吧,本王,哦,不,老夫,哦,不,本官明白了。”

    沙王连说错话,让人不知所措,格桑想笑不敢笑,沙王遇到心仪的女人,严格来说,是个姑娘,还是心旌摇荡,可是,在理智面前,将波浪止住,尽量让心平静如镜,不起波折。

    这有点难,但是要保持心态不乱,否则,就对不起弟兄们,再说,这格桑既然敢来,证明有金刚钻,否则,就做不好瓷器活儿。

    “沙王,萧生托我来问,如果夏王让你分解你的弟兄,你怎样应对?”

    “不理即可。”

    “不理也不行,人家天天追问,你每天要去上早朝,在臣工面前,这样问你,你作为西夏臣民,不能不说,你要说,就必须态度鲜明,不知道沙王是怎样应对的呢?”格桑问。

    “这个很好办,本官是依靠弟兄们起家的。在关键时刻,绝对不能出卖弟兄。如果夏王要分解本官的弟兄,本官就辞官挂印而去,绝对不会在当这个鸟官!”沙王说。

    沙王的决心可以说是惊天地、泣鬼神,让人听了血脉膨胀,他说的话,格桑就信了,不过,格桑追问:“沙王,你说,我怎样向军师交代,军师才好向众弟兄交代呢?这两天,军师被弟兄们包围了,天天都在问问题,在打探沙王的消息,沙王在这里,大家在耳城,早晚替沙王担心。”

    “格桑姑娘,这个,你不要担心,军师很聪明,他会应对,你只要回去对军师说,好好在耳城呆着,等本官的消息,不出三个月,一定有结果。”沙王说。

    他说了这话,格桑不好再说什么,抱了抱拳头,对沙王说:“走了,沙王的话,小女子都记下了,回去对军师说,让军师和众弟兄都不要担心。”

    “嗯,你下去吧,本官还有案件要审理,就不耽搁了,这里处理案牍,非常劳累,还不如驰骋疆场,和敌人对打,那才过瘾,不过,现在要韬光养晦,争取厚积薄发,让弟兄们都能得到好处。”沙王说。

    “那么,沙王,小女子走了,后会有期。”格桑说着,转身就消失,她一边走,一边想,干嘛要说这话,简直是后悔有期。

    看上去,沙王有点色色的,这人不能和他单独在一起,免得吃亏上当,还有,不是殿下的威名,险些遭他黑手。总之,苍天不负,还是灭了他的贼心色胆。

    沙王看她转身离去,瞬间即刻消失,心里惶恐,这是什么世界?看来,神魔到处都有,这个**竟然有这本事,要想征服她,恐非易事!就像赤手空拳打空气,怎么得手?算了,即使人不知道,头上有神灵,也有蓝莓,这个家伙精明着呢,想要干啥坏事,都不能。

    这么想着,沙王埋头审案,看看这些刑事犯罪,竟然有这么多!看来,夏王的末日不远,作奸犯科的事频发,坏人当道,从上至下,大概都好不了,要想完全彻底胜利,还是要暗中积攒力量,寻找那些心存不满之人,当然,这些人要有奇异之术,要么能带兵打仗,要么能有奇术,能做常人不能做的事,积攒力量,联络外面的军团。琅瑚的兵还在城外驻扎,在夏王完全消除顾虑之后,才做安排。

    琅瑚现在非常郁闷,不知道到底哪里得罪了夏王,还是夏王身旁的老丞相有些神经质,不太正常,这不是逼人造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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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8章 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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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在官府任职,没有想到,读书为了当官,但是,当不了,就去当土匪,也是一种捷径,怕就怕平庸,两头都不行,夹在中间受气。

    这里沙王案卷,想找出一点头绪来,可是,没有头绪,夏王治下的西夏,已经是千孔百疮,民不聊生,已经没了机会,不过,即便如此,上苍还是操心,让人们还有希望。

    每逢大乱,必有大治,这是中外古今的通理,想必放之四海而皆准,看来,真理的光到处招摇,甚至能到达阴暗的角落。

    沙王任职,走马上任,琅瑚却被排斥在外,在城中赋闲,但是,城外的兵,还是需要照看,这些兵,其实是琅瑚的好弟兄,为了避嫌,为了让夏王心安,不得不将他们排除在外,不得靠近都城,免得到时候生乱,无法收拾。

    琅瑚一肚子委屈,无处发泄,不就是一场失败吗?有十场战争,赢了九次,只是失利了一场战争,就落到这个地步,真是太亏了。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命运的安排?

    琅瑚长吁短叹,偶尔来沙王的地方诉苦。沙王好言劝慰,琅瑚心头郁闷难以排解。

    沙王说:“将军,你现在韬光养晦,正是时机,大多数将士还是听命于你,不要愤懑不满,将来,夏王必定重用将军。”

    “当然,你说的是,可惜,我等不了那个时候。”琅瑚说。

    “为什么?”

    “你看,现在本将军赋闲在这里,实际是在架空本人的权力。要想重新建立关系,需要重新付出努力,就像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一样。”琅瑚说完,看着天,又瞅着地,摇头,叹气,仿佛被关押了几十年的囚犯,不得自由。

    沙王看他这样子,就知道他是郁郁不得志,很想造反的节奏,不过,现在沙王已被招安,为了不留把柄给这将军,说不定是被派来监视沙王的,谁知道呢?最起码,他和夏王的关系,应该没有撕破脸皮,还有利用和被利用的必要。

    不敢肯定,夏王会故意冷落琅瑚,好让琅瑚反思,面壁思过,然后再起用琅瑚,毕竟他对西夏十分忠心,偶尔将他处罚,进行软禁,和军队隔离,看看情况再说,不一定是排斥他,永不叙用,而是将他的傲气打消,让他对西夏更加忠心。

    “沙王,你现在当了尚书,本将军有名无实,你得感谢本将军,但是,本将军更加希望你竭诚为夏王服务,将案件办好。然后,等到一定的时候,咱们再次合作,去找夏王,要求一起出征,攻打弯刀国,夺取城池,俘虏人民,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夏王的好感,让本将军将功补过,得到更多更大的奖赏。”琅瑚说,对沙王的现在的官位有些嫉妒,可是表面上看来,显得无所谓,毫不在乎。

    这时候,外面传来一声鸟叫,吓了他们一跳,琅瑚说:“什么鬼鸟?”

    沙王说:“鸟有自由!它们想叫,就叫,没有人干涉,当然,如果叫得太响,就会影响到别人,别人就会干涉了。”

    琅瑚听了,不太懂,站起来,挪动肥胖的身躯,说:“鸟能自由地飞,想叫就叫,本将军却还不如鸟。”

    “不是不如,是你这只鸟已经影响了别人,让别人感到恐怖,自然要将你拿下,换做别人,来顶替你掌管军队了。”沙王说。

    的确,过了一段时间,的确派了别人迅速地接管了军队,夏王这样安排的意思,就是要让琅瑚早点反省,知道自己的弱点,这就叫重用谁,先压迫谁,让他压迫的无法生存的时候,才能爆发超人的能量。

    琅瑚可能不懂,沙王说完,也懒得再对他讲什么,有的人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才会明白一点点,有的人稍微一思索,就明白了大部分的道理,还有一丁点,也是触类旁通的。

    沙王的心思就是要招兵买马,现在这个人,就是最好的投资,败兵之将,现在被打入冷宫,只要不死,就有可能重获生机,将来会活得更好。

    琅瑚对沙王十分佩服,总是能战胜困难,走出逆境,化险为夷,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琅瑚已经意识到自己锋芒太过,不注意谦逊谨慎,小心应对,可能在某些方面已经影响了他们脆弱的心。

    琅瑚想到这里,说:“沙王,你是王,我是将,将军听王的命令,你的判断是对的,本将军也就认命了,不说了,不说了。”

    琅瑚的认识到位,就像天上有亮的东西,有太阳,有月亮,有时候一起出来,有时候分别先后出来一样。至于有时候,会看到星星,那也很少见。

    星星有时候可以忽略不计,但一旦出现异象,那星星就预示有情况出现。琅瑚清楚这一点,沙王帮他明白,他明白得更快。

    正说着话,鸟飞走了,窗外一片寂静,沙王的案几上,堆码了不少没有审理的案卷材料,沙王抚摸着案卷,上面清楚写着当地文字,看起来像是飞鸟形状,样子有各种形状,有的展翅欲飞,有的在安静地休息。

    有的鸟在高空飞翔,有的鸟在水面游泳,还有的文字像马,有的在奋蹄奔腾,有的在安静地吃草。当然,这些文字,跟汉字有较大的不同。

    汉字有点抽象和含蓄,西夏文字更形象,像是祖先造字后,通过文字,在跟后人说话和交谈。

    琅瑚将军得到安慰,看案卷也看不懂,沙王说:“这比打仗难多了,要动脑筋,每次战争,就像办一个案子。有原告,有被告,原被告进行打仗,就是在战场上打仗,原被告在法庭,就像交战双方在战场一样。”

    “沙王,你说的非常正确。听了沙王的话,令将军我茅塞顿开,受益匪浅。”

    “少来,不要吹捧,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尚书,上面还有不少官员压着呢,要我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还需要时间。”沙王非常谦虚,这让琅瑚更加不堪。

    这份豪气,让琅瑚想都不敢想,这是沙王的自谦之语,他的目标远不止于此。他的最终目标是将夏王拉下来,自己取而代之,要想彻底让百姓安居乐业,必须要先付出努力,甚至牺牲自己,让自己成为模范,后面的跟随者才好效法。

    琅瑚哈哈一笑,说:“末将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末将很高兴,总算学到了一些东西。”

    “你学到了什么?”

    “一言难尽。”

    沙王笑着,继续埋头看卷,这些案子,需要细心琢磨,否则不容易发现疑点,无法破案。

    琅瑚看见此情此景,无法继续呆下去,就借故离开,沙王没有假意挽留,任凭他去了。

    沙王知道,没有在他面前泄露什么,说话也比较谨慎,在某些方面,他做的还是挺注意的。没有想到那么远的地方,在某些时候,还是要考虑一下安全性,沙王呆的地方,很容易安插特务,这些执行特别任务的人,很可能就是一些很普通很下等的人,比如厨子、家丁、丫鬟等,都是一些小人物,不被重视的,被人欺负的人。

    琅瑚走后,剩下了沙王,他现在是刑部尚书,在专心研究案子不提,但是,内心深处还有要做的事,还没有实现最终目标,需要一步一步地来,逐渐达到目标。

    再说格桑离开了沙王府,其实就是被软禁的地方,门口有士兵看着,说起来是保护,实际上是监督。

    其实,这种监督,对沙王来说,是很大的限制,他在沙漠习惯了骑马唱歌,在旷野非常豪放,可以自由唱歌,自由奔驰,自由飞翔,现在到了人口众多的都城,到了热闹非凡的地方,多少有些不适应。

    有时候这个场景,在梦中出现,沙王梦见自己真的在战场上,或者在原野上,在沙漠地,带着千军万马在飞奔。

    沙王阅卷,竟然沉沉地睡去,暂且不提。再说,格桑见了萧生,说了那里的情况,萧生笑着说:“他还是那个样子,没有任何变化。看来,他的目标看来不是刑部尚书。”

    “是的,殿下,他的志向不小,可有所隐瞒,不太明白他的意思。”格桑说。

    “你肯定不明白。他的身旁有不少的奸细,都是夏王安排的,到他身边监视他,就连那个琅瑚,都有可能和夏王是一伙的。”

    “可是,殿下,我看到琅瑚没有被重用。在沙王附近居住,琅瑚早晚去他那里玩呢。”格桑说,他总觉得里面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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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9章 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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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萧生的话,格桑似懂非懂,不过,对萧生这人,格桑怎么看都舒服,当然包括说话,也觉得甜美。只要和萧生在一起,就感到特别幸福。

    萧生看着格桑眼神都直了,有点不对,连忙说:“可能有些事你不太懂。你经常在外面跑,多少明白一些政治的问题。像夏王,想有保住王位,必须要将他的反对者全部打倒。当然,要将敌对者全部消灭,自己才坐得稳江山。你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夏王派人到沙王的官邸干什么?意思再明确不过。”

    格桑听了,自己觉得不好意思,脸迈向别处,又用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话,岔开了话题,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萧生不明就里,看她疲累,让她下去休息,格桑自己觉得难为情,想说又停止,巴不得萧生放她走,听了萧生的话,又随便扯了别的话,然后离开。萧生看她离去,没有感觉,心想,这人,有点怪!

    想到格桑的住处,马上意识到,还是让她回去,在这里照顾不好她,怕有人谋害她,以前是她保护萧生,现在倒过来,是萧生要保护她,她是女人,萧生是男人,本性使然!

    他想起了格桑说的话,对沙王还是有些拿不准,就去找天一。

    天一道长正在吸纳空气中的紫气,这种气体,非常少,到了一定程度,空气的紫气才听他的,修炼到这个程度,还算可以。

    能够吸纳紫气,证明天一可以排除杂念,外界就是再吵,也丝毫影响不了他,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身在闹市,心却如同在深山老林中,非常安静,没有杂念,没有声响,什么都没有,周围寂静无声,即便掉了绣花针,也听得非常清楚。

    天一收了功,紫气仍萦绕在萧生的头顶,久久没有散去,他悠悠地说:“萧生,你来了!”

    萧生点点头,没说话,他一说话,就会影响天一动气,这样对练功不好。

    天一明白萧生的心,说:“格桑还没走?”

    “是的。”

    “行,你是来问,沙王是否丧失了斗志,甘心在夏王那里当官是吗?”

    “正是!”

    “这个你不用担心,人都不知足,包括沙王在内。当刑部尚书,不是他的目标,也不会干长久的。”天一非常自信。

    他说这话,基于对人性的了解,人心不足蛇吞象,在尚书的位置上呆着,早晚得网上攀登。不会停滞不前。

    萧生担心父王,就问天一说:“这是后话,现在格桑没走,她今天肯定要回弯刀国,我们要让她带回消息,不知道要带回什么消息才好。”

    “这事好办,你让格桑过来一下。”

    萧生刚想出去,格桑就出现在他们面前,吓了别人一大跳。

    正在这个时候,加勒也进来了,萧生一看,后面还有一个跟屁虫,不是弘法是谁?

    他们悉数进来,天一笑着说:“难得你们这么整齐,真是太好了,这样吧,你们既然来了,一定是不约而同的事。有共同的愿望,是同志。”

    萧生一听,觉得这有意思,师父啥时候变得这样了!一般来说,比较专注于内心修炼,根本无暇顾及外界的情况,现在的天一,已经关注民间疾苦,懂得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再高强的本领,也要以人为本,替老百姓说话。再累,也要有牺牲精神。

    “师父,你要我们做什么?”

    “你们已经想做事,这是好事。”

    “是啊,十分,我们早就想做事,把人都憋死了,这段时间,加勒兄出尽了风头,就是我们,还在苦苦挣扎,在底层无人问津,到老、到死,无声无息,真是郁闷啊!”大家听了这样的伤感的话,觉得有点未老先衰的气息,这哪里是催人向上的,倒是一种悲观的说法。看看他的年纪不大,灰心丧气的态度像是老态龙钟的人了。

    弘法有点意见,在众人面前说了起来,好在没有西夏人在场,大家都听到,任凭弘法发发脾气。

    没有人响应,弘法自己觉得没趣儿,就独自在一旁喝茶,这里的茶比较难喝,可是,难喝也得喝,好茶这里没有,大家没有喝绿茶的习惯,而绿茶喝起来,就像红茶一般。

    弘法的口感好,感觉敏锐,判断正确,他在这方面的确有特长,发完这一通牢骚,倒安静了不少。

    天一说:“弘法越来越大,懂得的道理也越来越多,不错,不错,值得表扬,值得肯定。”

    弘法得到天一的表扬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总之,被表扬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弘法有些飘飘然,对自己没有一点把握,只是跟着感觉走,就觉得万事大吉。

    追求完美,是人的共性,可没有谁能做到万无一失,没有人是完美的。弘法深谙此道,也就无所谓,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睡就睡,自由自在,有着师父,还有弟兄们的帮忙,他感到人生莫大的幸福。

    这次出征,应该是大有收获的,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进步。再走下去,已经是意外的收获了。

    自从到西夏以后,经历丰富,长见识,弘法个子长得挺大,胃口也大了不少。

    “师父,多谢您栽培。我们应该离开耳城,在这里呆着,的确没用。”弘法说。

    这个提议倒新鲜,要是以前,弘法肯定不愿离开这个地方,干嘛要离开?

    耳城解围后,城中的核桃啥的,有很多,要吃的东西,太多了。应有尽有,吃不完,从玉面狐狸的父亲那时候开始算起,就懂得囤积粮食,最起码在遇到灾荒的时候,还能对付上八九上十年,不至于像其他城市那样,吃人,被吃,这些都是令人胆战心寒的,但是,人在饥饿的时候,做的都是恶魔做的事。

    “弘法,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可是,你象没想过,要是我们走了,沙王的弟兄们怎么办?”天一说。

    弘法突然被问,马上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回答,显然,这是一个问题,人数不少,沙王自己有三万多人马,还有自愿投诚的黑旋风手下的兵,也有二万多,一共加起来有五万人马。这些人马都盼着沙王回来,沙王为了耳城的安全,自愿只身到了敌营,作为人质,从而放缓了攻城的步伐,要不然,琅瑚下令攻城,就是搭成人梯,或者人堆人,就能将耳城拿下。

    沙王只身前往,琅瑚上当,留下了他,放缓了攻城计划,赢得了时间,后来就接连打赢几场仗,整个情况发生改变,对他们来说,这是新的开始。

    沙王劳苦功高,总不能在沙王不在的时候,就这样下去吧!让他的弟兄们七零八落,或者让更多的人都陷入战争的恐惧当中吗?

    萧生说:“走,肯定要走,格桑,你把沙王的情况说说吧。”

    “是!”

    “沙王现在在都城担任刑部尚书。”格桑说了这一句,萧生做了个手势,格桑没说下去,萧生站起来,走到门外,看看周围,没有什么动静,然后回来,又看看房顶,看看房梁上是否有人,毕竟是在西夏的地界,虽说狐狸已经向沙王投诚,但是态度**,说不定啥时候就投靠了夏王,为了讨好夏王,会到这里来,收集一些可以讨好的证据材料,然后会利用材料大做文章。

    萧生的谨慎,让他们都安全。萧生关了门,然后回来,继续说:“大家要小心,说话要谨慎,特别是在当了英雄或者当了好汉之后,更要低调。”

    他的提议大家都没意见。

    天一说:“格桑,你说吧。”

    “是这样,沙王被任命为刑部尚书,每天都有很多案子需要和圈阅,非常忙碌。但是,琅瑚不被重用,赋闲在都城,有卫兵看守,进出都需要向夏王报告,经过允许,才能进出门。”格桑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他每天都很郁闷,就像我刚才叹气一样,郁郁不得志。”

    格桑看得很仔细,对他们都很了解,说出来自然比较顺利。天一清楚了那边的情况,说:“这样吧!沙王是困龙,在浅水湾,几乎干死。在遇到闪电霹雳,突降甘霖的时候,就会腾空而起。现在委屈,将来成大器。”

    天一的预测不会错,说完,大家都明白了沙王现在在玩潜伏,深入敌人内部,并且要将敌人彻底掀翻,这是远大的目标,很快就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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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0章 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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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说了话,大家都深信不疑,觉得沙王还是靠谱的,要想夺取胜利,中间需要让步,做出牺牲,付出代价。这么多弟兄,胡乱一加,也有五万多兵马,刑部加起来,没有一千人,全国没有一万人,这些人只是事后出现,是维修工,不是主人公。他怎么可能丢下这些人,丢掉主人公,去建立维修工的队伍呢?

    按照常理,他终于做了明确的选择。

    天一分析完,就让大家散开,各自忙各人的。

    格桑回去,向弯刀国老国王大郎报告。

    老国王最近又去捕猎,狼群没有以前多,可能和最近的战事有关。

    有人的地方,狼就少,狼多的地方,相对比较自由一些。狼喜欢自由,谁都没办法来限制它们。

    狼宁愿死,也不愿失去自由。

    大郎知道狼的秉性,和狼打交道时间长了,大郎也有了狼的性格,宁愿死,也不愿被他人限制自由。这种自由,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造就了弯刀国的历史,出现了很多弯刀国的英雄好汉。

    强敌想要征服弯刀国,恐怕需要几千年,在几百年里,征服是十分困难的,在几十年里,也不容易征服一个国家,在几年里,可能会灭掉一个国家,这个国不是从外面攻破的,是从里面开始乱的。

    格桑报告完了萧生的情况,然后回去休息不提。大郎知道了前线的情况,才明白琅瑚为什么突然从边境撤兵的原因。原来,在边境的时候,琅瑚总是作战凶猛,对弯刀国构成极大威胁。大郎正在操心,怎样才能除掉这个人呢,没想到被闲置不用,真是感谢上苍啊!

    琅瑚失败,夏王对他不冷不热,实际上是故意排挤他,让他成为一个被压制的人,然后下一步,会重用,如果能受得了,就更厉害,如果受不了,这一辈子也就完了。

    格桑回去,第二天又去找大郎,大郎说:“你去吧,见了殿下,提出表扬,如果需要帮助,直接说出来。”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格桑,你再去会一会沙王,看他有什么变化,如果有,立马都殿下告知,还要回来报告给大郎,好想出办法来。当然,据说殿下的师父——天一道长还行,你们在做巨大决定之前,还是要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格桑听声音,知道是罗格长老在说话,罗格的年纪又老了一些,但是声音还很年轻,可能没结婚的男人,老了之后说话都还带着孩子气,不是那么老态龙钟的样。

    格桑答应了,然后告辞,立马消失。转瞬间就到了沙王的房间,沙王还在阅卷,抬头一看,是格桑,连忙问:“格桑姑娘,你来干嘛?”

    “是这样,军师已经知道你的情况,他很关心你,弟兄们很想你。”格桑随机应变,没有把大郎给说出来。

    沙王看看附近,没有外人在场,就说:“实话告诉你,我现在在这里,非常舒服,只要好好干,等到了一定的时间,我就会得到升迁。等我富贵了,肯定会去帮助弟兄们,我会带走他们,给他们封官,在这个国家,好好地时候,好好管理,将相本无种,江山也不一定,谁都有份儿。不是一个人的独裁世界。我很有信心,帮助那些出生入死的弟兄,过上好日子。”

    格桑一听,借故告辞,没有说啥,她很聪明,这时候,离开是最明智的。

    琅瑚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觉得她来无影去无踪,也就算了,不再多做要求,只是说:“好吧,你去,本将军还有不少案子要办呢。”

    格桑没有说话,她已经到了萧生那里,萧生连忙问他父王的情况,格桑快言快语,将他父亲的事说了个清清楚楚。

    萧生点头,知道他父王最忌猎狼次数比以前更少,心里放心了许多,现在战事吃紧,大郎的心一直在边疆,一旦边疆失守,自己的江山。对狼群倒关心的少了些,有狼的地方就有自由,没有狼,说明那个地方很危险。

    大郎喜欢自由,萧生最清楚,他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沦陷,于是特别关心国家的未来,国家要有未来,先要保证萧生的未来。

    萧生和大郎这种情感,世间少有,非常难得。

    问完了父亲,萧生才关心起沙王来,格桑说:“殿下,我已经去沙王那里了。”

    “真的?”

    “是的。已经去过了。”

    “沙王怎么样?”

    “要是你是我,亲自去见到他,他说的那些话,我不是很懂,你可以懂得,你可以知道他在说什么。”格桑说。

    “什么话?”

    “他说他先要当官,等升官晋级了,他有了权力,再来拉扯弟兄们。”格桑说。

    “明白了。”萧生说。

    他觉得事情有点紧急,连忙去找天一,天一听了萧生的话,叹气道:“看来,久在温柔乡中,忘了沙漠之地,忘了弟兄们!他说的那些日后升迁,带领弟兄过好日子的说法是哄骗三岁小孩的。”

    天一下了结论,倒让萧生觉得有些可怕,为什么会这样?沙王不是贪图富贵的人,他更渴望自由,像头狼那样,不自由,毋宁死,现在戴上了官帽,船上了官袍,竟然过起了好日子,这还了得?

    萧生问:“那这耳城看来呆着无益了,不如早点离开,否则,会越陷越深。弟兄们都还等着他的信儿,没想到,等来的是失望,完全不可能得到好的未来。我们是留在这里等沙王升官,还是一走了之?”

    天一说:“不用等了,等来等去,没用,不如让格桑前往,再跟沙王说一声,就说我们要离开了,如果没有忘记当初的抱负,就做出明智的选择,如果忘记了,可以提醒,提醒之后,如果仍然执迷不悟,我们就可以离开这里,让其自生自灭。”

    萧生点点头,站了起来,看看窗外,出现一抹暗黑的光,像是一团黑风刮过去。

    萧生觉得这是不祥之兆,不过,看不出你来是什么,天一说:“这是狐狸派来的奸细,你不要怕,狐狸听了这奸细的话,一定会把奸细杀掉。”

    “为什么?看不出来,狐狸一直比较爱惜手下人的性命的,不会动不动就杀人夺命吧?”萧生说。

    “这个你没弄明白,狐狸仇恨男人,要不然,不会这么对待琅瑚,开始不懂琅瑚来攻城的目的,后来弄清楚了,琅瑚是为一人——狐狸——而来,情况陡然一边,琅瑚处于风口浪尖,十分不利。果不出所料,狐狸果然对琅瑚开始抛弃,形势逐渐对我们有好的方面发展,不知道你看明白了没有?反正为师是看清楚了。”天一说。

    萧生当然对天一的洞悉,不持怀疑,可不愿意让沙王就这样堕落下去。

    一匹头狼被关进铁笼子里,每天都喂肥美的羊羔,也收买不了狼渴慕自由的心。

    头狼肯定要奔跑,绝对不会在铁笼中终其一生,那还不如死了算了。自从办案子以来,沙王在悄悄发生着改变。

    夏王对他不错,知道他常年在沙漠奔跑,没有条件,享受比较舒适的生活。夏王每过三天,就请沙王去吃饭,然后请他听音乐,舒缓紧张的情绪,还有请一些歌舞女人来陪沙王,甚至侍寝,在温柔乡中,过着逍遥的生活,就像仙界中的神仙一样。

    沙王觉得都城太快乐了,名利双收,有美人、有家丁、服务到位,当上王,需要时刻操心,不见得有刑部尚书当的舒服,享受着王的待遇,干着尚书的活儿,咋说都是舒服的事,谁都愿意接这个活儿,少操心、多享受,那才是好生活,这一辈子,就是这样追求就可以了。

    萧生命令格桑前往打探,看看沙王到底是怎么回事,当面问问,如果不愿意带兵打仗,就算了,他们好做离开的计划。

    格桑说:“殿下,我看沙王在温柔乡中,根本不理弟兄,不如撤走,再找其他朋友。”

    格桑说的有理,可是,萧生看到有黑烟雾飘过去,有些动摇,估计可能是有人在暗中监视。

    萧生摆了摆手,意思让格桑下去,格桑会意,立马消失,天一朝外努了努嘴,萧生没在意,格桑来去如风,没有啥好看的,他从小看到大,没有啥稀奇的。可是,天一还是努嘴,萧生觉得这和平时不一样,往外一看,又是一阵黑风,难道遇到黑风怪了还是怎么回事?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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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1章 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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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眼角一扫,发现了黑影,手里按着剑,就要冲出去看看究竟。

    天一发现他要动武,连忙制止,摇了摇头,按着他的手说:“且慢,看看究竟再说。最近一段时间,是多事之秋,过了这个关键的时期,能胜利,就在此刻,不能成功,也在此刻。”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心里顿时就像明镜儿一般,原来有很多玄机,其中有妙处,需要慢慢体会。师徒俩闭口不言,渐渐进入修炼佳境,如同行走在半空云中,十分美妙。

    再说格桑到了沙王那里,沙王一看,揉了揉眼睛,说:“你咋还没走?”

    “我走了,又来了。”格桑为自己辩护道。

    “哦,又来了啊!那,那,你来干什么?本王都要休息了。”他说着,旁边钻出两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来。

    “不好意思,我来得不巧了。”格桑说完,就离开了。

    萧生正在修炼,刚准备离开天一的房间,马上长叹一口气,看到了格桑。天一也发现她了,连忙问:“怎么样?见到沙王了吗?”

    “见到了,不巧得很,正搂着俩美女玩呢。”格桑说。

    他刚说完,萧生的心猛地一抽,感到一股怒火,难以压制,声音刚才还细声细气,现在突然变粗犷了。

    他一把抽出宝剑,对天一说:“真受不了,这个窃国大盗,这个伪君子,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把他杀了,替弟兄们出气!”

    天一吃惊地看着萧生,总觉得他变了一个人似的,连格桑都看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是拦着他不让去,还是让他去?

    要让他去,耳城离都城有一段距离,不是说去就能去的。要不让他去,恐怕这怒气难以控制,不容易压抑,这可怎么办?

    天一说:“萧生,先别动怒,是人都有变化,沙王是人,是正常的男人,都有正常的需要,夏王用的是计,沙王上当,我们怎么能上当呢?还是要想出对付夏王的办法来才好。”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想想很有道理,没错,夏王为了达到统治、收买、奴役他,先给他一些好处。就像钓鱼,需要鱼饵,要想套住狼,就要舍得孩子。

    夏王肯为沙王花钱,是花国库里的钱,花老百姓的钱,然后将沙王的心俘虏,让沙王死心塌地为西夏为夏王提供服务,有了这个,就比什么都重要。

    “比如派加勒去......”萧生一边说着,一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那手势,看起来比较凶狠,让格桑格外开眼,她从小到大还没见到过萧生这么做。

    天一十分欣慰,萧生各方面比较优秀,在分场合的时候,更注意分寸。他清楚,这所大宅院并不安全,狐狸在周围布满了暗哨,还有奸细,甚至连一片树叶,都有可能暗藏机关。

    天一说:“不可。”

    “为什么?”

    “听说,沙王有个精灵,或者是守护者,名叫蓝莓的,是否有这个事?”天一问。

    “是的。”

    “那么,加勒去了,是否是蓝莓的对手?”天一疑惑地问。

    “你不清楚,实话告诉您,师父!这蓝莓属于加勒的,加勒在沙王临走、被送给琅瑚大将军被作为人质前,送给了沙王。这精灵是加勒的财产。”萧生说。

    加勒听了,在一旁点头,想要插话进来,可总也插不进来。

    天一看出来,于是挥了挥拂尘,那飘逸的拂尘,挥舞的时候显得人特别潇洒,让人感到有一阵微微的风吹来,令人赏心悦目,感到凉爽,微风袭来,不觉得疼痛,反而觉得非常惬意。

    “蓝莓蓝莓,在这之前,是加勒的,送给沙王之后,就是沙王的了,蓝莓就得听他沙王的。这叫认死理,从一而终,不信,你让加勒去一下,就明白了。”天一说。

    萧生一听,心里凉了半截,意思是说,现在的所谓非同寻常,一般人,没办法来对付他。难道就这样任凭沙王堕落下去吗?这些弟兄怎么办?死去的弟兄们的亲人家属怎么办?这些人都值得关注。

    天一说:“不过,要想制服沙王,他的蓝莓很好对付。”

    “怎样对付?”

    “蓝莓不怕水,就怕火,将羽毛丢进火里,就一了百了,可惜的没人能接近蓝莓,而且,蓝莓不会睡觉,要等到蓝莓打盹的时候,将其抓住。”

    “师父,你开玩笑啊!”

    “贫道是认真的,不开玩笑的。”

    “你说,蓝莓不睡觉,怎么会打盹呢?”

    “是这样,一般不睡觉的人,不是不睡,是睡的时间短暂,一瞬间,或者片刻,只是不容易被人察觉,因而给人的印象就是不睡觉。像那个蓝莓,是羽毛,在沙王头顶,睡觉不睡觉谁知道呢?”天一说。

    萧生转念一想,真的有道理,也就不再多问。他在问的时候,关于蓝莓的很多事情,他想到了点点滴滴,看看天一偌大的年纪,要替他分析,恐怕也要刨根问底的,麻烦着呢,算了,算了,以后再说。

    “师父,不知道羽毛还有什么毛病没有?这次交锋,可能会有很多问题。为了避免麻烦,师父,请明示,告诉我们一条明路,免得走冤枉路。”

    “其实,是人都有软肋,是神,也有更狠的神来辖制,是精灵鬼怪,当然怕仙人,我们是修道之人,对付蓝莓,其实很简单,如果是别人,包括加勒,来对付蓝莓,可能就有麻烦。”天一说完,看看加勒,加勒惊得张开了嘴巴,半天都合不拢。

    加勒非常吃惊,自己刚退敌几十万,还说不行,对于精灵,难道比对付几十万大军还难吗?

    他的疑虑,让天一给看了出来,他说:“好吧,我告诉你吧,加勒!精灵和人不一样,人在自然力量面前,不堪一击;精灵不受自然的控制。反而会控制自然。你在某些方面还行,但是在读心术方面,不行。你的力量很大,这是上苍赐给你的,你要多加利用,善于利用,将来一定会让上苍喜悦,但是,对付那个蓝莓,本来蓝莓是金乌身上的羽毛,自然带有神性,要想制服,除了用火之外,就是用金乌。用火的结果,是毁灭;由金乌出面,情况会有转机。请加勒将军三思。”

    “明白了,殿下的功力,在我之上,这个我承认,但是,要想战胜沙王,还是派我去比较合适,首先,我的发髻上有两根羽毛,对付一根羽毛,应该以多胜少,多数压倒少数,应该没问题,派我去,不会因此误事。我快去快回,怎么样?”加勒说。

    天一摇摇头,萧生问:“师父,为什么不让去?”

    “你不清楚,他去那里,沙王必定要跟着夏王了,如果不去,还要好一些,给沙王时间,让他自己醒悟。”天一说。

    原来如此!天一担心的是加勒把握不好,会对沙王不利,反而让沙王铁了心要在温柔乡中混日子,久而久之,就完全成了西夏官府中的人,就没有斗志,别说弟兄们都管不了,就连自己也要**,以前的抱负会付之东流,以前的豪言壮语也随风而去,以上的承诺再也找不回踪影,更别谈实践诺言了。

    萧生说:“师父过虑了,沙王是喜欢斗狠的,如果不给他一点厉害,他不知道王字是怎样写的。”

    “对,殿下说的是。殿下不会飞,如果会飞,恨不得马上去教训他一通,给他一顿教训,他就懂了,知道锅是铁打的,免得老是想着升官发财。”加勒说。

    在这种情况下,升官发财对加勒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他在殿下的旗下,应该不担心官位或者官职问题,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在弯刀国,不认为当官是多么光荣的事,反而,当官不被认为是好差事,只有在腐败横行的国家,当官才是捞钱的好方式。当的官越大,越捞钱,地位越高,越有人送礼行贿,就不愁吃喝,因为有人不停地送礼,所送的礼,就够生活的了,温饱问题解决了,就要追求理想的问题,达到理想的地步。

    天一说:“好吧,加勒,你就辛苦一趟,将他头顶上的蓝莓收回来,让他清醒清醒,不要因为傲气,将自己陷进去,不能自拔。”

    萧生见天一道长松了口,心里很得意,知道天一肯定不会不管,不过,天一更懂得控制自己的血气,不轻易发怒,免得影响别人,从而影响自己。让自己从开始到结束,都给人留下好印象,同时可以造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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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2章 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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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知道萧生一心为了弯刀国,但是,天一关心不仅仅是弯刀国,他关心西夏、中原国和弯刀国,这些国家的国民虽然说的话不容易懂,可是,都是上苍的生灵,属于有血有肉的人,是上苍的子女,本来不敢相互残杀的,而是友好相处的,结果却出现了这种事情。

    一般来说,有残杀,只要没有斩草除根,就有可能春风吹又生,只要还有人,就会成长,会长大,会带着仇恨的种子,在心中滋生复仇的计划,然后采取实施的行动。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从来都不存在较大的问题。认为复仇能解决所有大问题,挑衅能解决一下小问题。从而让一切都一帆风顺。

    加勒得到了授权,决定亲自去都城看看,探探究竟,那沙王到底想怎么样。

    格桑有点不爽,为什么不让自己去,让加勒去呢?这说明加勒在处理事情方面的确比她强,这个不得不服,要不然,何必要命令让加勒去呢?

    加勒对格桑说:“不好意思,格桑妹妹,让你休息休息,加勒去去就回。”

    格桑撅着嘴巴说:“我才不愿意去,你说说看,这叫什么事?前面的路我帮你看好了,到了关键时刻,不让我去了,倒要你去,这不是偏心是什么?”

    “你不要想多了,叫谁去不叫谁去,这是道长的决定,谁也没有权利阻挡别人,没有权利干涉别人。”加勒说。

    格桑对于这个道理,怎么想也不通,不过,想不通也得想,这里面的奥妙大概不是外界能够弄明白的。

    加勒不善于安慰人,没说什么话,就离开了,然后到院子里,从头上拔下两根羽毛,往后背一扔,翅膀像长了眼睛,朝着背上飞去,牢牢地粘着背上,然后开始和加勒的血肉连接起来,羽毛迅速地长大,然后变成了一对儿翅膀,加勒扑腾了两下,加勒就腾空而起,飞上了高空,然后,加勒扑打着翅膀,一直往高空飞。

    越飞,越轻松,因为越到高空,越能感受到气流的强大,气流推动着加勒滑行,再推动翅膀,轻轻扇动,整个人都像箭一样射出去,很快,就到了都城。

    加勒找到了沙王的官邸,落在房顶,然后从房顶上,掀开了瓦片往里看,只见沙王的床榻上有两个女人,都是半裸着身子,在绫罗帐里,隐隐约约,沙王久在温柔乡中,早已习惯和女人同榻而眠,如果回到独自生活的时代。

    加勒不想当梁上君子,就轻轻地将瓦片盖上,然后从房顶上跳了下来,身上的翅膀重新收了,地上的落叶纷纷扬起,吹动了房檐下的风铃,叮铃铃地响起来,声音清脆,传得很远。

    这时候,门突然打开,沙王站在门口,一看是加勒,连忙跪下,说:“末将参拜神人!”

    加勒吓了一跳,这人刚才还搂着女人睡觉,睡得跟死猪一样,现在站在面前,还口口声声地说神人,到底谁是神人?

    加勒惊愕不已,沙王跪着不站起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会这样,加勒就问:“算了,快起来!有什么事就请说,我刚来宝地,想跟你说说话,说完就走,不会耽误你的事。”

    加勒这样说,是安定他的心,可能沙王更害怕,因为从耳城到都城,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到达的,这是神仙才能做的。

    世间的凡人就是马不停蹄,骑着快马,也要十天半个月日夜兼程、风雨无阻才能到达。

    这加勒不是一般的肉胎凡人,属于神人系列,但还没有位列仙班,因还没到时候,需要他加强修炼,逐渐步入佳境,才能修得正果。这次出来,名声在外,人在房顶,运用了自然之气,但是,没有将气集中,需要将气一泄而出,才能达到目的。

    不过,当他到了房顶,开启瓦片的时候,空气的震动,惊醒了蓝莓,小家伙提醒了沙王,沙王久经沙场,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偷袭,仿佛早就有备而来,一点都不慌张。

    蓝莓悄悄说:“主人,奴仆的头头来了。”

    “什么头头?”

    “就是给你羽毛的那位,加勒将军!”

    “哦,是他啊!但是,你是我的,他来了,是来接你吗?”

    “不是。”

    “那他来干什么?”

    “是来劝你的。”

    “劝我什么?我又没做错事、走邪路。”

    “见了面就知道了,你还是快起来吧!主人,他马上要从正门走来,从房顶上降下来,非常轻盈,还带着风,你不要怕,他是好样的,令人钦佩,千万别惹恼他,否则性命堪虞。”蓝莓说。

    沙王一听,马上就没了困意,全部消失,他想,这还了得,晚了连命都没了,连蓝莓的头头都来了,还说不是来接我?自从有了蓝莓,就顺利了很多,真的,蓝莓带来了好运,这次蓝莓的头儿来了,不知何意,快点去见,态度要好,尽量表现好一些,否则就麻烦了。

    还好,沙王听了蓝莓的意见,赶紧出去,刚好看到加勒下房,于是立马跪下,叩头,行大礼,十分谦卑,让加勒惊愕不已。

    “神人大哥,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少来,少来。”

    沙王一听,他咋知道我的想法的?我还真希望他少来!

    “神人哥哥,你来这里,请到书房叙事。”

    “不用,我要回去,只问问一些事,问完就走,不在这里耽搁。”加勒说。

    “是什么事?小弟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沙王问。

    “是这样的,耳城的弟兄们在等着你回话,是愿意继续带领弟兄们走,还是你一个人在都城当官?另外,天一和萧生道长,都是我的朋友,现在在等你回话,到底还要不要打江山,推翻夏王,你好建立新世界,让人们生活得更好?”加勒问。

    “这个问题比较重要,我需要考虑考虑,神人哥哥,我想请你给我一点时间,你看可以吗?”沙王说。

    沙王很狡猾,他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拖延时间,他很清楚,如果加勒不愿留下来喝茶,也就是说,他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多拖延一会儿时间就是好的,可以生出不少的智慧出来,他是急性子,肯定会马上离开的。

    “别想了,到底是造反,还是不造反?只问这一句!”加勒不耐烦地问。

    沙王心底没数儿,不过,在关键时刻,不说又不行,打又打不过加勒,看能不能岔开话题,想到这里,他拔下头上的羽毛,谄媚道:“神人哥哥,这是你上次给我的羽毛,我非常珍惜,现在还给你吧!”

    沙王说这话,简直是咬着牙说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十分舍不得,也许,蓝莓一旦交出来,他的仕途也就完了,不是羽毛帮他,不是蓝莓的作用,他做不到日理万机,多年积累的案件,在羽毛的帮助下,很快就查明了事实,很快就有了结果,真是大快人心!

    加勒说:“我都忘了这事,你还记得?不过,我要提醒你,不是我要给你的羽毛,是你的军师给你的,是为了预防万一,在情况紧急的时候使用的,不知道你用了没有?也不知道起没起作用。”

    “是这样的,这片羽毛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现在成了我的仆人,形影不离,真是起了大作用,我很喜欢。”沙王说。

    “你这么喜欢,为什么还要奉还呢?”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况且是你的东西,要物归原主,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神人哥哥?”沙王问道。

    “对,是这么一个道理。”加勒说。

    经过这么一来,沙王实际已经表明了立场,就是想要羽毛蓝莓,可是为了转移注意力,不让加勒得到答案,等过了时间,他就会忘了吧。

    沙王不敢肯定,可他的确不想造反了。

    加勒没有忘记问题,他说:“沙王,我在等你回话呢。”

    沙王心想,坏了,坏了,他一定要求我说,那就说吧,免得到时候,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于是说:“神人哥哥,这样,我还是回去得了,这叫挂印罢官,回去带领弟兄们来打都城,打下了都城,这西夏就是我的了。到时候,我们在一起分享胜利的果实,你看怎么样?”

    “西夏是你的?”加勒不解地问,“你说西夏是你一个人的?”

    他这么一问,沙王立马明白过来,心里叹道,哎呀,这个人真难缠,啥事都要考虑再三再回答才行,否则,容易被对方抓住把柄,陷入被动的田地无法自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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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3章 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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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见了加勒在逼问,有点架不住,连忙陈明,有钱大家赚,有福大家享,颇费了一些口舌,才将加勒的疑虑打消。

    加勒本来是无心之人,听了沙王的巧嘴之言,心里得到了一些安慰,可记不住这么多话。

    加勒说:“行了,你的意见我明白了,告辞!你的羽毛还是你的,这羽毛一旦被人指使,就永远被人指使,不过,要是不听话,这羽毛将会落入地狱之火中,瞬间化为气体,消失得无影无踪。”

    “多谢加勒将军不杀之恩,这羽毛——蓝莓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形影不离,有了感情,不想分开,但是,我也尊重将军的决定,如果想要,随时奉还,绝不吝惜。”沙王说。

    他可能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加勒快走,等他走了,还可以睡一会儿,两个美人还在床榻之上等他去亲近呢,这加勒真不解风情,事都说完了,还不离开,真的令人心烦意乱。

    加勒不想再耽误他,就说:“好吧,我走,你在这里,我在耳城等你消息,限你十五天之内做出明确的决定,否则,你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我可没有军师那么好的脾气。”

    “是,是,是。”沙王说,忙不迭的样子,完全不像是王的样子。这样一个家伙,怎么能带领大家打天下呢?

    加勒告辞,长出了翅膀,腾空而起,沙王一见,立马跪下,心里怕极了!这哪里是人,分明是仙,可能,刚才已经被偷看到和美人同寝了。这可如何是好?

    管他呢!与其现在看到,不如将来看到,想到这里,他进了屋,发现俩美人还在酣睡,这么俩活宝,除了睡觉,还能干啥?想想也是,现在是刑部尚书,就是一个普通的部门官员,需要多多努力,才能当上更大的官,享有更多的女人,有更多的美人侍寝,那是多好的事啊!

    这么想着,他就沉沉地睡了。早晨起来,他被人服侍,水不太热,冰了他一下,他立马清醒过来,难道这是天意?

    不是在尚书的位置上坐一辈子,应该要向着更高的位置攀登。再说,夏王已经弄错了,不能再让他错下去,要想达到目标,必须要想办法改变,改变是从内心里改变的。

    想到这里,沙王决定辞官,告老还乡。

    再说加勒回到了耳城,见到了萧生,讲述了经过,萧生听了,没说话,找到天一说:“师父,已经给沙王下了最后通牒,在十五天之内,沙王必有动静。”

    “明白了,沙王应该有更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天一说,“他可能在通过和平手段来改善朝政,提高百姓待遇,减轻赋税,但是,夏王绝对不答应,这就势必有矛盾。”

    天一的分析非常到位,萧生没有什么补充,就告辞到自己房间休息,加勒完成了任务,带着金乌出去找吃的去了。

    再说,沙王参见早朝之前,已经写好了辞职书信,等到向王提交辞呈之后,夏王立马傻在那里,呆若木鸡!

    夏王问:“你要走啊?”

    “是的,我在这里已经受够了。每天太多的案件,我太累了,需要休息休息。”沙王说。

    “你这人真是!早不请辞晚不请辞,你要给本王一些准备时间吧?现在倒好,你一走,丢给本王一大堆案卷,本王怎么办?现在找人都难找。”夏王抱怨道。

    “夏王,朝中人才济济,太多了,你要不拘一格降人才,不要等到考试时间,才从民间找一帮子人,来临时抱拂教。”沙王说。

    沙王说这话,老丞相在一旁,都倒吸一口凉气,这人要逆天啊,公开向夏王叫板,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想要得到什么?

    “夏王,老臣有话说!”老丞相上前一步。

    夏王看了看,说:“准许!”

    “老朽认为,刑部尚书是人才,不可多得,需要提高待遇,才能留住他。”老丞相说。

    他是千岁爷,在这种场合,他十分矛盾,明明对他不感兴趣,看为眼中钉、肉中刺,巴不得他早点离开,可是离开了他,他就成为自己的敌人,这个道理,三岁小孩都懂。

    人家不和你玩了,就离开了你,别以为就这样没事了,风平浪静了,其实,风平浪静下面,更是厉害的东西。

    底下暗潮汹涌,非常厉害,从表面看不出来,但是,在水面下,却是充满了杀戮和凶险。

    夏王说:“众爱卿,你们还有事要奏吗?没有事,就退朝。刑部尚书请辞之事,再做商议。”

    夏王宣布完毕,大家纷纷退朝,高堂之内,人们轻手轻脚地后退,只听得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玉相撞的声音,再就是,人人都有些惶恐,夏王想要讨论这个问题,有可能是不准辞官。

    沙王没有走,夏王命他去旁边的贝瑞楼等他,然后他们离开。

    沙王起身前往贝瑞楼。

    贝瑞楼是议事的地方,先来的官员,来得早,正殿没有开门,就先在贝瑞楼休息,等到正殿开门,他们再进去。

    或者等开完了早会,早朝之后,大家各自散去,夏王要跟谁私下议事,就会留下谁,然后和那个人商谈。

    沙王坐在贝瑞楼,外面没有树,树上没有鸟,只有蓝天、房子和高高的院墙,地上有大理石,磨得很亮。

    下雨了,大理石湿了,反射出青色的天空,显出像铅一样的颜色。

    沙王心里忐忑不安,这辞官不做,是抗旨不尊的表现,闹不好,会被杀头,这险冒得太大,没办法。

    正在这个时候,飞鸟飞过天空,发出凄厉的叫声,更让沙王心惊肉颤,没想到也有今天,热闹场所不用怕,寂静之处听惊雷。

    夏王过来,笑呵呵的,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笑里藏刀”?这种阴笑,太可怕了,真是的,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总之,夏王以前、现在、将来都是混世魔王,他要谁马上死,谁就不会到明天才亡,这夏王是最牛叉的人。

    像沙王哪怕是沙漠上的土布袋,六步倒的最毒的蛇,一旦被咬到,也会马上毙命,等不到写遗书过后才死。

    夏王说:“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本王一直处于不安之中,担心判官守不住清贫,向往着沙漠的自由,本王也向往自由驰骋,可是,本王却十分尊重判官的选择,要不然,怎么叫判官呢?”

    沙王听夏王这么说,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想,还不会杀我,可能我手里有些兵马,或者说有一帮出生入死的兄弟,肯为我舍命,这个让人感动,不过,要是没有弟兄们,我也不会辞官,当官真好,没有几个为民做主的,全是为自己服务。

    也偶尔为国王服务。夏王心里很清楚,越是功臣、越是名将,越没有把国王放在眼里。

    夏王觉得很悲哀,遇到了这么一个家伙,好不容易看上了眼,有了一点感情,三天两头请他吃饭喝酒,吃饭,前天还好好的,今天就变了卦,像三岁小孩一样,真是怪怪的!

    “多谢夏王!”

    “谢啥?都是兄弟。别客气。”夏王说。

    他说了这话,让沙王吓一跳,难道夏王知道他们的计划?怎么说了这话?可能明白了他的用心。

    沙王听到外面有人咳嗽,走路时伴着拐杖杵地的声音,打着大理石的地板,啪哒啪哒作响,沙王一听,就知道是老丞相,这个家伙,还有几年活头儿?看得出来,非常健壮,除了走路慢、驼背以外,其他都还好。

    沙王问:“是谁?”

    沙王目的是要显出自己愚笨,免得到时候夏王嫉妒,嫉妒会产生恨,恨和杀人没有差别。只要恨一个人,就希望那个人立马消失。这就是恨的具体表现。

    这个人出现后,就说:“大王、判官,你们都在,现在不妨把话都说明白一些。”

    “好啊!老丞相说的没错。没必要藏着掖着,大家到最后都会一样,就像进入温泉洗澡,啥都没有穿,但是,都要起身穿衣服的,在下水之后,大家都一样,都是平等的,只有到了出水之后,穿上不同的衣裳,才能分辨出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来,仅凭衣裳和佩带的饰品,就知道这个人的人品。”沙王说。

    “判官,尚书说的没错。的确是这样!”夏王说。

    夏王所说的,都是金口玉言,他不敢多说,恐怕言多必失,成为笑柄,或者会导致杀身之祸。

    夏王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附近的几个国家,都是自己的俘虏,然后将疆土扩大到当下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以实现自己的大帝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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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4章 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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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王不想让沙漠判官离开都城,这座城属于西夏心脏城市,就像人的心脏,一定要健康,有了健康,才有一切。

    老丞相颤歪歪地,找了个地方,有太监过来,给了老丞相一把椅子,扶着他坐下,刚坐下,马上站起来,说:“臣罪该万死!”

    他就要下跪请罪,夏王说:“你这是干什么?”

    “对不起,夏王,老朽老糊涂了,岂敢不等我主我王落座老朽就落座?天底下都都没有这个道理!”老丞相说。

    他这样做,可能要让沙王看看,天底下都是讲规矩的,如果你不讲规矩,就是以下犯上、会乱了朝纲,这样做的下场,会非常难看。

    可是沙王就是想乱朝纲,不乱不治,乱得越狠,对他越有利,像这个家伙,已经老得不行,只晓得保护自己,只懂得让自己晚年无虞,不管天下老人,这样的官,完全是尸位素餐,是害死人的官。夏王不知道民情,老丞相也不说,捡好的话说,底下的不好的一概隐瞒,只在形式上表现虔诚和谦恭,实际上,老百姓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夏王,我虽然没有老丞相有德高年邵,这一辈子都比不了老丞相,加上身体不行,常年有病,可能在沙漠地习惯了,到了都城不服水土,有些不爽,我想再在都城呆下去,恐怕离死不远了。所以提出辞官不做的请求。”沙王说。

    他说这话,意思很明确,就是去意已决,生怕夏王反悔,又强调一下。再就是,老丞相的目的,是想让沙王幡然醒悟,留在都城,一旦放出去,就相当于放虎归山,那样的话,就麻烦了。非常麻烦!

    夏王想当好人,希望沙王回心转意,就说:“本王说一不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出去后,好好养病,等朝中有事,需要你回来解决问题时,希望你马上回来,本王不胜感激!”

    沙王几乎被感动了,他觉得要说离开,还真不好开口,可是不说,心里就不舒服,加上神人加勒那里已经说了,再不能反悔,免得加勒再次出现时,就挺麻烦了。

    沙王说:“大王,放心好了,我离开这里,身在沙漠,心在这里,绝对顺服朝廷,不和朝廷为敌,如果违反,天打雷劈!”

    正说着,天空一个炸雷,仿佛一块巨石从天空滚过,轰隆隆的,非常吓人,这雷声一想,刚才的一亮,闪电从东边起来,划破长空,落到西边,照亮整个房子。

    夏王说:“行,我相信你说的,你是好样的,你走,本王不会亏待你。赐给你的美人,你带走,另外给你黄金五百两,珠宝两箱,仆人若干,车十辆,马五十匹,骆驼二十峰。如果不够,你可以再提出要求,只要本王能办到的,绝对不推辞。说吧!”

    沙王有些感动,他不想要礼物,就说:“说实话,大王,我何德何能,能配受这些礼物呢?还请大王收回成命,目前,正是我朝急需金银的时候,府库需要充盈,百姓才会安心。仓廪足而知礼仪!”

    听了这个,老丞相身上一动,站了起来,走到夏王面前,说:“老朽觉得有问题,暂且告退。给对方的礼物,可以给,但是,需要保证一件事,才能放心放你走。”

    老丞相毕竟是老姜,生来就辣,他说:“沙王,老朽暂且这样称呼你,你马上就不是刑部尚书,因此,你要恢复你的名声。大王,权且这样,就封判官为沙王,取得合法地位,只是弟兄们不可作乱,给一些遣散费,想走的,都可以发一些,不想走的,这笔钱也存在府库,等到退役的时候,再一并结算,以前作恶,现在从善,不再深究,争取改邪归正,早成正果。”

    老丞相说完,又咳嗽两声,揭开茶盏盖子,吹开漂浮在水面上的叶子,那茶冒着悠悠的热气,外面有了,抿了一口茶,清了清嗓子,说:“大王,我主我王,最近一段时间,老夫总在想着怎样才能让国势兴旺,现在,国内刑事案件不少,刑部尚书又要请辞,老夫认为,要起用琅瑚将军了,否则,琅瑚将军一直消沉下去,恐怕将变成一个废物。”

    老丞相的说法,正是戳着了沙王的痛处,他一走,的确有不少案子,需要重头再来,那些冤案太多,不是蓝莓的帮忙,他怎么应付的了?

    老丞相的意思最明白不过,他觉得刑事案件办得挺好,如果沙王走了,这个烂摊子怎么办?迄今为止,还没有谁能超过他。

    他一走,西夏的刑事案件就要回到从前,旧案未了,新案又来,这些案件,足以让人伤透脑筋。

    这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将西夏的监狱扩大,扩大,还要扩大,目的是装得下足够多的囚犯。囚犯到底是不是蒙冤的,谁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预防犯罪,可是,有人愿意犯罪,只有犯罪,才有吃的,鉴于罪犯可以养活很多官僚,对于罪犯,老丞相明知故犯,没有制定相应的策略来消灭犯罪现象,反而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

    老丞相要找好一个接班人,来替补沙王的位置,沙王很开心,觉得总算有了下一家,免得到时候一走,那些人囚犯还真的没办法平反昭雪,让被冤枉的早点恢复名誉、赔偿人家的损失。

    但是,夏王没有这个概念,他觉得那些囚犯该死,听说要琅瑚来主管司法,心里不乐意,就说:“老丞相,算了,琅瑚另有用途,派他到前线,去掠夺别人的资源,去推翻别国的政权,对我们有好处,何必在国内干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老丞相一听,觉得有问题,但不好说,看看沙王,又看看夏王,他说:“别人的东西,就是抢过来,时间不久,人家还会抢回去。地盘也是,人也是,都不要太霸道,强扭的瓜不甜。”

    夏王哈哈大笑,说:“老丞相,你今天怎么了?这不是你平时教导本王的吗?今天怎么了?不像你平时的样子了。是不是在沙王面前不好意思,还是想故作清高,向装一装好人?”

    老丞相听了夏王的话,吃了一惊,心里非常难受!这是什么国王?竟然这样不给面子?竟然在他面前说这话!这叫我一张老脸往哪里搁呢?

    沙王看不过去,就说:“大王,在下要离开这里,都城不适合我,希望大王恩准。”

    “你这人真是的!本王早就恩准你了,你还在求,你想干什么?”夏王说,显得有些不耐烦。

    他说完,就对丞相说:“行了,咱们走吧。沙王,你走,本王不送你,你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本王支持你!不过,你在家闷得慌的时候,想出来工作的话,可以来都城觐见本王如何?”

    “可以,非常渴望能再次见到大王。”沙王说。

    他说这话的意思是,在不久的将来,他就会成为这个国家的新的国王,是主宰这片土地、管理这里的百姓的人,当然,苍天有好生之德,更不会将夏王处死,而是让他好好看看这个世界,这个美丽的世界,这个美好的家园,被毁于谁的手,又是谁的手将已经开始败坏的世界拯救?

    夏王命人进来,将老丞相送到自己的宅院好生休息,夏王也回到自己的寝宫休息,剩下了沙王,他回到宅院,收拾了东西,就要出城。

    跟随他的女人也要跟着出来,沙王禁止不住,可是,女人铁了心要跟随他,他既没有钱,也没有权,现在跟着他,等于从零开始,重头再来。

    沙王带着女人上路,经过一番恶劣环境,经过陡峭的山,那些石头形态可以,看上去挺美观的,有点像骆驼,又有点像祖先留下来的大书,上面的文字大多数是隶书,还有的是草书,总之,这里有着浓厚的文化气息。

    可是,沙王没有心情来看,他最大的愿望是见到这里写下他的历史,将来让后人看到,从而了解他这个人。

    再说天一听说沙王回来,合城的人都欢呼不已,觉得对不起沙王,当初是民众的意思,一定要送他出城,消除隐患,博得琅瑚的同情,当时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不明显,还是要慢慢笼络人心,因此,沙王处处留意,倒没有留下什么遗憾,反而赢得了琅瑚的好感,而且关系在逐渐加深,以至于后来琅瑚将军邀请沙王做朋友,想让他当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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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5章 设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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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听说沙王已经回来,立马设宴招待。

    桃子举杯,对沙王说:“早就盼望沙王凯旋归来,今天终于得见,真是太好了,不知道沙王有什么想法和打算?老夫很想知道!”

    他的话已经没有人质疑,因为他习惯这样说,真的是口头禅,他年纪轻轻,说老夫老夫的,看来是资格老,是军师,战中是军师,和平年代是师爷,打仗的时候,可以出谋划策,指挥千军万马战场厮杀,和平的时候,就帮助治理耳城,处理案件,也是一个难得的人才。

    狐狸用他,主要是因为他天真无邪,人小鬼大,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人有不完美的时候,当然,伟人和平凡人的差别是,对待失败的态度,和坚持的程度,以及思考的时间长短的差别。

    “多谢军师,有了军师,打遍天下无敌手,军师真是人才!”沙王说。

    “哪里哪里!老夫已经多年没有出征打仗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带兵。”桃子说。

    “军师,你想打仗吗?”沙王问。

    “当然。”

    桃子回答得很干脆,斩钉截铁的样子,好像是个战争狂人,实际上狐狸舍不得他去一线冲锋陷阵,她倒希望桃子好好地守住这座城。

    “那太好了!”沙王说。

    沙王还想说下去,萧生给他使了个眼色,碰巧被沙王看到,沙王知道言多必失,就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很清楚,如果再说下去,恐怕夏王又派大军来攻城,现在还没准备好!

    沙王连忙改口说:“真的想不到,想不到军师如此神勇!”

    小屁孩怎会神勇?不过,人往往看不起的人才厉害,像桃子这类人,他是狐狸,后面有老虎,真正的厉害的,是狐狸,他就是狐狸前面的兔子。

    天一说:“沙王,你累了,该休息了,不要忘了,你对夏王的承诺。”

    他这一提醒,倒让他非常吃惊,难道他已经知道了他和夏王的对话?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果真如此,加勒回来后,就到萧生的房间,刚好萧生和天一正在谈道,看到加勒回来,还没开口,加勒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讲了个清清楚楚,师徒两个听了,沉思半晌,没有说话。

    沙王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说狐狸和夏王是一伙的,而且,自己在萧生和天一面前没有秘密。

    可能是蓝莓透露的信息,蓝莓对沙王很忠心,可是,这是对他服务忠心,是工作上的,但是,在信息方面,可以不忠心,因为蓝莓的母体在加勒这里,为加勒提供相关的消息是应该的,责无旁贷。

    信息是相通的,加勒往天上扔一根羽毛,立刻变成了镜子,镜子里没有自己,是沙王,在镜子里看沙王,能看得清清楚楚。

    因此,加勒知道沙王的情况,隔着遥远的空间距离,可以清清楚楚地知道沙王在干啥说啥。

    到了这个地方,天一和萧生对他也看得清楚,知道他的心里有什么。

    沙王有了蓝莓,喜忧参半,喜的是有能力超强的仆人帮忙,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非常省心,忧的是,在他们面前毫无秘密,一点隐私都没有了,想撒谎都困难。

    “城主,本王当然没有忘记对夏王的程诺,本王言必行、行必果,就是要对得起夏王。”沙王说完,看看加勒,加勒闭目,不看他,免得给他压力。

    狐狸呵呵一笑,听起来有点冷,不过,这笑声不大,不够振聋发聩,可是,很有震撼力,这是因为她是城主,城主就是老大,说一不二。

    狐狸笑完之后说:“这样吧,沙王,我们一向都尊敬你。你想一想,你答应了夏王,能否做到?”

    “这个,当然能做到。”沙王不以为然。

    但是,萧生很清楚滴看到了他的心,他是口是心非的,天一也点头,这点头,萧生清楚,其他人不懂,还以为的确是他们在做,实际上有很多人不想做。

    弟兄们不会答应,将来没有前途,跟从了沙王,还有希望。这好比是狼,总要有头狼,没有头狼,狼群就会消失。

    狼喜爱自由,不受别人摆弄,经过千百年的驯化,还是桀骜不驯,谁也拿狼没有办法。

    这时候,笙歌艳舞,开始响了起来,照样,沙王不太满意那些歌舞,在都城,夏王已经赏赐给他了美女,走的时候难舍难分,最后还是带了一起走,现在到了这个地方,算是对她们一个交代,从她们的反应来看,还算不错。

    沙王有了俩美女,对其他女人已经没了兴趣,两个女人,就可以要了他的命,这两个女人,是都城数一数二的美女,经过精挑细选,给了沙王,目的是笼络他的心,不要造反,如果屠刀举向五万西夏兵,恐怕会引起全国不安,为了安全起见,这个投资是值得的。

    再说西夏国国王的兴趣,对美女不是特别浓厚,他觉得美女是妖精,总会吸精,人会精尽而亡,再说,美女只懂享受,不知道体贴人,相比较而言,还是糟糠之妻最好。

    狐狸笑完,赐酒压惊,萧生致谢,天一说:“曲终人散,该走了。贫道休息不足,暂且告退。”

    可能,天一不想听他们说话,狐狸也不反对,他要离开,就让他离开;弘法还没有吃好、玩够,仍然岿然不动,天一踢了他一脚,当然,暗地里,在案几之下,谁也不知道,只有萧生知道,他想,弘法只顾眼目的情欲,只想满足口腹之欲,逮到免费的,吃个不停,谁知道,嘴上吃得饱足,大腿却挨踢,这种付出看来得不偿失。

    他踢完之后,弘法本想再赖一会儿,看到天一的眼神,有些异常,不敢再耍赖,就站起来,跟着师父,灰溜溜地走了。

    他一走,沙王就坐不住,看来,他回来之前,他的行踪,他的举动,都被人知道,在他们面前,沙王成了透明人,没有什么秘密

    要说道行深的,要数天一,萧生稍微差一些,但是,萧生有加勒,加勒和他是通气的,至于格桑,格桑经常来往,对弯刀国国王非常清楚,来往迅速地传递消息,也是大功一件。

    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偷奸耍滑!狐狸懂得龟壳占卜,通过龟壳能知道未来,也知道真相。通过龟壳,可以看到很多东西,就像仙人的眼睛,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眼目所及之处,尽都精彩绝伦,令人感到非常神秘。

    狐狸说:“大家都疲惫不堪了,本来想一夜狂欢,但是,在座的都是高人,有着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是世俗之人,只贪图短暂的欢娱,也就算了,大家回去,各自好好歇息,以后再说。”

    大家都起立,向城主拱手,狐狸和桃子先行离开,剩下的人,才依次离开,各自回去休息。

    再说沙王回到住处,心情很糟糕,不知道该怎样排解。有些人不能光看表面,还是要看内心,这群人,都是些什么人?难道上苍安排他们来我身边,就是来辖制和欺负我的吗?

    他郁郁不乐,正要沉沉睡去,有人来敲门,他要起身开门,为他侍寝的美女,其中一个站了起来,准备去开门,他制止,然后说:“不要去,我去看。现在有危险,要死我先死,你们好过幸福的一生。”

    沙王很感动,不知道,在无意之间竟然得到一块璞玉,本质很好,外面看不出,看来,得到这个人是自己的福气和造化。

    在这个时候,最要紧的就是看看是谁来了,要干什么,在夏王那里,在都城,在敌营,感到比较安全,因为大家都清楚,沙王是土匪头子,是笼中的老虎,离开了大山,啥都不是,任凭小土狗在狂吠,恨不得吃掉他。

    他倒觉得在敌人当中比较安全,在朋友当中感到危险。这种场合,可能最大的需要的,就是安全。

    打开门一看,不是别人,正是萧生。

    萧生说:“不好意思,打扰了,沙王!”

    “你是军师,有事请讲,不算打扰。”沙王说。

    “这里说话不太方便。”萧生说,“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沙王的房子也挺多,这里不行,可以到另外的房间。沙王不想让萧生走路,就让他的两个美女回避一下。

    俩美女看来很懂事,也经常被人打扰,懂得回避的道理,更懂得怎样照顾客人,可能受过专门的训练,经过严格考核才脱颖而出,成为女人的美人,人精中的人精。

    他们刚从宴席上回来,肯定最想吃的就是喝点茶,只要有茶,就能提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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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6章 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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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懂事的美人给萧生送来了茶,其实是底下的粗使的丫鬟煮好了茶,经过一层一层的传递,到了沙王美人的手里,最后送来给萧生,算是一种招待贵宾的礼仪。

    萧生接了茶盏,慢慢地喝,不是大口地吞,他来找沙王,是来说事的,不是为了讨茶喝。

    “军师,本王知道,现在弟兄们想要起兵,争夺城池,直到都城,将夏王赶下台,我们好上台,让弟兄们过上好日子,对吗?”沙王问。

    “没错,当初誓师起兵的时候,就是这样说的,难道沙王忘了吗?”萧生问。

    “没有忘记,时刻都在回忆,想当初,是不是有些犯傻?”

    “为什么?”

    “小美,你下去吧!”沙王吩咐道,原来那个沏茶的女人,名叫小美,是夏王赐给沙王的女人,为的是笼络沙王的心。

    小美说了一声“是”就低着头、踩着碎步,退了出去,沙王的房间空间大,房间多,这是狐狸安排的,为的是居住的条件,要和他的身份资格相称。

    萧生见她下去,看看左右上下,也没什么人了,等着沙王说话。

    “以前觉得夏王非常坏,心肠毒辣,原来那是以讹传讹,真实版的夏王是一个不错的国王,至少对我很不错,我也十分满意。他对我十分照顾,没准说不定将来扶持我到老丞相那个位置,这样简直太好了,真是本王梦寐以求的事。”沙王说。

    萧生听了沙王的话,心想,糟糕!沙王在撒谎。

    沙王很想再去都城,不想带领弟兄们去打天下了。他现在很满意,他何必要辞官,到荒漠戈壁上去过苦日子呢,现在过得挺好,一直不为吃喝忧虑,有吃的,有玩的,谁还去忧国忧民?都是拿着国和民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私欲罢了。

    萧生已经进入沙王的心里,看得清清楚楚,沙王的语言已经显得多余和苍白无力,萧生看到他的心,已经不再诚实,于是说:“沙王,你现在走上这条路,已经没有退路,必须要走下去,否则,你的下场会很惨。”

    “军师,你别威胁我,从小到大,本王就是一匹野狼,不习惯被人奴役,也从来没有谁能征服我,不过,你说的话,本王会听,觉得你是真心在帮本王。”

    “你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告诉你,贫道帮你,可能是不怀好意,想利用你达到贫道的目的。”

    “是吗?谢谢军师!你坦诚告诉本王,说你可能不怀好意,那么,本王估计夏王善待,大献殷勤,有可能也是不怀好意!”

    “沙王,你是沙漠之王,对于人心,看得比谁都透彻!你就像天上飞着的雄鹰,隔着高空,就能看到地上的小兔,哪怕小兔躲进了青草地,沙王也能找到那小兔子。”

    “军师,不好意思,你敢承认自己不怀好意,本王不相信,你肯定是好意帮本王,本王也看出来了,军师是心怀天下黎民百姓,不是为了自己私利,不是为了满足个人**,是为了大多数的幸福。本王自有分寸,按照既定目标在逐步实现。”

    “啥既定目标?贫道非常着急,你现在还年轻,不要被他迷惑,你是头狼,后面有一群狼跟着你,你的责任重大,不要上当,不要去吞吃毒钩,看起来非常好,一旦吃了,就一定上钩,上了钩,就很难再脱钩,成为猎人的俘虏,那样,狼皮和狼肉都被猎人利用,当然,也会有很多问题,当然,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没有人一辈子不求人,大王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要有弟兄们作为坚强后盾。”

    “是啊!本王一直在依靠弟兄们,也没有出卖弟兄,都是规规矩矩的,本王想通过制造平等、和谐的环境,然后取得夏王的信任,等到做到大丞相那个位置,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想必也是十分痛快的事。”

    沙王一直在为自己辩护,可是,萧生看得太清楚,就不会搭理他,这让沙王有点恐惧。此处无声胜有声,沙王的额头开始大颗大颗地往下滚汗珠子。

    萧生知道他已经产生恐惧,就说:“到底怎么回事,你心里清楚。无自由,宁愿死,这是你的追求,也是弟兄们跟随你的理由。你只顾自己,去享受荣华富贵,不管弟兄们死活,你的弟兄还会跟你吗?恐怕不会跟你,头狼最后的下场,你比谁都清楚。”

    萧生不说就算了,一说出来,沙王的确有些担忧。算了,就这样吧,夏王很有迷惑性,将我自己给迷惑了,那怎么行?到时候,再一口一口喝我的汤,我还能让夏王得逞吗?

    “沙王,贫道认为,夏王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他要杀你,是先给你煮温泉,开始很美,到后来,就死了,然后熬上十天半个月,你的骨头就被熬化了,成为肉羹,他要一勺一勺地挑着吃,或者喂鱼。”萧生说。

    萧生的话刚落,只听“噗通”一声,沙王跪在地上,对着萧生磕头。他觉得萧生是神人了!怎么自己所想的,他都知道?很厉害的神人,加勒都十分尊重他,这还了得,这不是说明加勒也认为萧生是神人吗?

    在神人面前,很难隐藏内心的秘密,刚才自己想的,没有说出来,他竟然全部知道,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萧生吓了一跳,这么一个家伙,竟然很会变化,不过,证明他还有善的一面,需要好好扶持,于是双手搀扶,说:“快快请起,贫道承受不起,快起来吧!”

    他说完,要将沙王扶起来,沙王不干,说:“你答应我,我再起来。”

    “答应什么?”

    “答应帮我,我再起来。”

    “我已经答应了,你起来吧。你想想,如果不帮你,我们早就离开这里了。”萧生说。

    “也是,军师真是很有耐心,容许我犯错误。那夏王本质上很坏,但他在装好人,听信他一派胡言,看样子比较喜欢撒谎。”沙王说。

    “这是道士的责任。如果西夏妖孽甚重,最大的魔头就是夏王,他是魔鬼,不可能对西夏国的国民好,只会吃人,不会吐骨头,外面看到的,都是活着的,没有被别人看到的,都是死了,被吃了,无处可寻。你要警惕,贫道看你是天上的星宿,是武德星,所以要辅佐你,你不要辜负上苍对你的期望。”萧生说。

    他说了这话,让他很感动,这是什么精神,沙王都清楚,没有萧生,天上的武德星就要陨落,成为终生遗憾,但是,偏偏就有这样的安排,这是命运,是注定的,你再努力,也没用。不可能和命运抗争,也不可能拿石头去砸天,砸来砸去,最后石头落下来,还是砸伤自己。

    外面的虫子叫得欢,萧生的话也说完了,沙王的决心也下了,决定还是要实践当初的诺言,既然上苍有意,让他带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寻找幸福吧。

    萧生的目的已经达到,也就不想再耽搁沙王休息,就要告退,沙王完全没有睡意,考虑怎样再起兵。狐狸那里已经表态,决心实践在夏王面前许下的诺言,可以到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如果带兵出城,肯定会招来非议,说不定夏王以其背信弃义为由,再次发兵,攻打耳城,那样的话,后果比较严重。这些道士,到时候轻轻扬起拂尘,离开了耳城,自己却走不了,这不是最大的悲哀吗?

    他的心思,萧生又看出来,但他没有说破,只是起身要离开,笑了笑,对他说:“最近,总感觉到事情特别多。”

    “感觉归感觉,但是还要有证据。本王在面子上是你的王,实际上,私底下我们是弟兄,这样才更亲密。我算看清楚了,患难朋友才是真朋友,你在这里,我要好好和你合作,将来打了天下,和你同享荣华富贵。”沙王说。

    萧生只是笑笑,然后离开沙王的房间。

    沙王送萧生出门,然后返回,看到他的俩美人已经坐在床榻上,沙王借着灯光一看,越发美丽,可是,心情已经不被美色所迷,而是确定了心思,要先带领难兄难弟们走出困境,都有女人,都有家,不能光贪图个人的享乐。

    人活着,总得有个希望,人活着,就得奋斗,哪怕失败,也觉得甘甜。这个过程,非常难得,这个结果,倒是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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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7章 带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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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回房,开始修炼,他见沙王回来,心里的一块石头算落了地,专门潜心修炼才是正道。

    再说加勒一直担心萧生去找沙王恐怕要发生争吵,沙王脾气一上来,恐怕对萧生不利,自己是带刀侍卫,保护着殿下的安全,岂能坐视不管?

    加勒的天职使然,让他不自觉地跟踪,离萧生不远,萧生不知道。加勒离他不远不近,如果看他停下来,他也停下,观察一下,周围是否有鸟窝,房檐下、树枝上,这成了他的习惯,萧生是弯刀国的殿下,是惟一的太子,千万不能出事,一旦出事,加勒就成了千古罪人。

    萧生进去后,加勒飞上了房顶,他听的很清楚,蓝莓传递信息的功劳很大,羽毛振动空气,通过气体的交流和传播,加勒的翅膀,还有收了翅膀之后的羽毛,都能从蓝莓那里得到有用的信息,这次去活动,因为加勒犯困,没有怎么在意,也没有听到具体的安排。等她一清醒,就马上明白了一些事,这些消息,瞬间让他知道。

    他们的对话,加勒听的清清楚楚,加勒也知道了一些事情,但他是带刀侍卫,不能多言多语,否则,他就是殿下了,而这血统是不妥当的,不能担任殿下,否则不被祝福。

    在听的过程中,他差点睡着,还行,有金乌的提醒,金乌饿着肚子,越饿越精神,没有睡意;要是吃饱了,倒头就睡,就是打雷,也别想吵醒他。

    他不停地提醒加勒,加勒的责任心也在起作用,结果,加勒没有睡着,觉得还行。如果没有担心,早就睡着,金乌很好对付,金乌的要求不高,只要有鸟蛋,其他都靠边站,都是小菜一碟,但是他不滥用的他的权力和法力。

    萧生离开沙王的住处,加勒看到他进入自己的房间,在进门之前,先看了看两边,确定没有人跟踪,他才将门关上。

    加勒松了一口气,对金乌说:“沙王不能到都城,一到都城就中了邪灵,跟着夏王跑,早就忘了正道。”

    “这个不奇怪,他还算可爱的,听别人的劝,还能迷途知返,懂得悔改,不是一条道走到黑的。”金乌说。

    金乌饿着肚子,还能说出这么光明正大的话,看起来,像是正人君子,他的话,当然要参考的。加勒不敢马虎,带着金乌出去,想起来耳城的东南方有瞭望台,可以去那里看看。

    他来到瞭望塔,可惜太高,要从那边爬楼梯才能上,看看金乌不停地催促,也就等不及,拔下头上的羽毛,往后背一扔,就变成了翅膀,扑腾腾,像老鹰那样,上了塔楼。

    他上了塔楼,楼上有四名士兵,看到一个长着翅膀的人飞来,突然从天而降,吓得不轻,纷纷丢下长矛和刀剑,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有人告诉他们,只要遇到这种神人,磕头能保平安。

    加勒说:“别客气,我是加勒。”

    大家一听,面面相觑,斗胆抬头一看,不是加勒还能是谁?他们经常守塔楼,看加勒看得最清楚。

    “将军,英雄,你来干啥?怎么没休息?”

    “没事,睡不着,出来转一转。”加勒不想让他们知道这个秘密,当然,金乌也清楚,不会再去想这些问题。

    他说完这话,眼睛扫了一圈,他眼尖,看到了在房檐下有鸟窝,就不想让他们看出来,免得说出去,别人笑话,或者看出了他们的秘密,引起狐狸的注意,就有可能流传出去,免得树大招风,或者让人耻笑,于是说:“你们下去休息吧,本将军替你们值一会班。”

    加勒知道,他们四个,可以喝酒,凑成了一桌,也挺有意思,在一起,吹牛、喝酒、吃饭或者**,或者戏耍,或者去逛窑子,都是允许的,前提条件要么是笨的,要么是有钱又有闲的。笨的的人,窑姐可以倒贴,自己过瘾了,比什么都重要。有钱有闲的就不用说的了,这样的人有很多。

    四个人巴不得这样,再说加勒将军是狐狸城主的座上宾,十分器重的一个人,谁见了加勒都十分佩服,他说一不二,大家都服从他的权威,这次让大家去玩,想必是真正关心士兵,让文武之道用到极致。

    大家都很开心,欢天喜地地道谢下楼,加勒说:“半个时辰后,回来见面!”

    他说的话,大家都爱听,并且感到深深的尊重,这是虚怀若谷的表现,只有这样的人,大家才心满意足。

    他们恨不得跳下瞭望塔楼,可是,没有那勇气,只有按部就班,掩饰着内心的喜乐,缓缓地下楼,然后消失。

    加勒看他们走下去,连忙飞起来,拿了带着麻点的鸟蛋,对金乌说:“兄弟,快吃吧!”

    他说着,将鸟蛋交给金乌,金乌觉得不好意思,赶紧说:“不好意思,动作慢了半拍,要抓紧时间,免得被人骂。”

    “明白就好!”加勒说着,拿出第二个鸟蛋来,金乌这时候已经变成了巨人,面对小小的鸟蛋,爱不释手,恨不得马上就吃,却四顾茫然,觉得有一股气场在影响着他。

    这个气场越来越强,像一阵狂风,迎面打来,以至于让翅膀左右摇摆不定,加勒吓一跳,正在寻思怎样对付,那风就过去了。

    金乌吃完了蛋,正想要睡觉,加勒说:“老弟,刚才是谁来了?是不是狐狸?”

    金乌抹了抹嘴巴,说:“不是,是蓝莓。”

    “这小子,在跟踪我们?”

    “是的,受人之托,来看看究竟,没有什么奇怪的。”

    “哦,受谁的托?”

    “是殿下帮助过的人,把羽毛给了沙王,沙王就是蓝莓的主人,是受他的托。”

    “哦,明白,那么,我们的秘密,他不是知道了吗?”

    “这枚啥奇怪的,我们的秘密,他生来就知道,只不过,是借着沙王的吩咐,他顺便出来玩一玩,散散心而已。”

    “哦,是这样,你说,他为什么生来就知道我们的秘密?”

    “这个不难理解,他是我身上的一根羽毛,我的羽毛,怎么不了解羽毛的本体呢?”

    “嗯,清楚了,原来如此!”

    “哦,哈哈哈,嗯,现在吃饱喝足了,该打道回府了。”

    “老弟,你说,沙王知道了我们的秘密,他会不会采取行动呢?”加勒不安地问。

    加勒的担心不无道理,他知道沙王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可是,在关键时刻,还是听劝的,知道孰轻孰重,晓得怎样才能保护自己。至于心怀天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慢慢培养,就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慢慢地雕琢和打磨,还是可以成为佳美的玉器的。

    这时候,底下有人说话,像是煮开的水,忽高忽低,加勒说:“老弟,他们回来了,还是蛮守时的,说这个时间,就这个时间,真好。”

    “他们怕是遇到了不想看到的人,才回来,否则,没这么快!”

    “谁?”

    “等我变回去再说。”金乌说完,就变成了玉指环,套在了加勒的手上。

    加勒见他变回去,然后催促道:“好,说吧,遇到谁了?”

    “黑旋风。”

    他刚说完,就有人上来,他们说:“本来还想玩的,真倒霉,要是没遇到他,那有多好啊!”

    加勒心想,会遇到黑旋风,黑旋风在干嘛呢?

    想到这里,还没开口,他们就围过来,大家都很气愤,看到加勒,开始发起牢骚来。

    加勒问:“怎么了?没有玩尽兴?”

    “尽兴个屁,遇到了黑旋风。”

    “黑旋风怎么了?”

    “这是当差期间,他知道我们是当值的守望兵,发现我们在街上闲逛,其实本来是想去逛窑子的,没想到被他打回来。”

    “怎么还打?”

    “我们不属于他管,但是,他的位置比我们高,听说他已经暗地里投靠了沙王,我们是城主的兵,他出来横加干涉,要不是看在他曾经是我们将军的份上,谁肯放过他?也不会听他?要是认真打起来,我们四个还打不过他一个吗?”

    “没有其他巡逻兵吗?”

    “没有,他每天有自己在街上跑步的习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出来,今儿个,我们真倒霉,遇到了他!”

    “哦,是这样,没有打起来。”

    “没打起来就好,打起来就不好,都是兄弟,干嘛要自相残杀?”

    “将军,你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我们一直敬仰你!就是想弄明白一件事,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他们刚才碰了一鼻子的灰,回来后开始向大将军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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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8章 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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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兵的问题,让加勒感到有趣儿,看来,人都喜欢问问题,除了那些不懂装懂的,自视清高的或者害怕羞耻的,大概都喜欢弄明白自己想知道的事情。

    “好吧,你说,到底是什么问题困扰了你们,说完之后,我就要走了。”加勒催促道。

    “为什么在战场上不杀人,只伤人?”

    “苍天有好生之德,不杀生,只要敌人没有武器,丧失了战斗能力,就用不着杀死对方了。”

    “明白了,为什么要这样?”

    “我的本事,都是拜天所赐,应当怀着感恩之心,才能百战百胜。”加勒说。

    加勒说完,立刻闪人,腾空而起,飞走了。

    四人差点又给跪了,只感到风大,跪着还安全,瞭望塔上有风铃,铜的,竟然叮叮当当,响了好一会儿。

    加勒到了萧生房前,萧生说:“加勒,你回来了?”

    门没有开,萧生隔着门窗,看得清清楚楚,加勒不觉得奇怪,这是殿下的基本本领。

    加勒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前问:“可以进来吗?”

    “可以。”

    萧生准许加勒进来,加勒没有在门外称呼萧生为殿下,为的是防止隔墙有耳,听到了这件事,狐狸报告给夏王,夏王肯定又要发动一场血风腥雨的战争。

    当然,他没有想到,加勒一人能挡百万的兵,经过几次较量,想必懂得了一些。

    “怎么样?给金乌弄到鸟蛋了吗?”

    “弄到了,吃了,现在在睡。”

    “嗯,你们团结好一些,金乌的本领非常大,说不定将来还有硬仗要打,不团结,就会被敌人看笑话,还要打败仗。”

    “打败仗?自从打仗以来,我还从未打过败仗的。”

    “骄兵必败,你不要骄傲,否则,一定会失败。”

    “知道了,殿下。不知道格桑最近怎么样了?”

    “她还好,心高气傲,不过,在你面前,嘴上再不服,心里还是暗暗佩服。”

    “哦,我知道了,难怪有人时候说话那么冲呢!”

    “明白就好。”

    “奇怪得很,沙王竟然派蓝莓来跟踪我!殿下,沙王那里,不要太相信,多少要为自己留个后路,还是要善于利用才好。否则,恐怕对殿下不利。”

    “是吗?敢情你们内部就有纷争了,那蓝莓不是你们一伙的吗?”

    “各为其主。现在,是殿下将蓝莓给了沙王,我们当然没意见。金乌身上多的就是,不送人,也会自己掉,自己掉下来,掉下来的,被风吹到天山,就是天山上的雪莲花。”加勒说。

    “嗯,那是很美的花,在艰苦的条件下,能够生长得很好。”萧生看着远处,发出了感叹。

    天色微明,天快亮了,萧生才意识到没睡觉,就对加勒说:“你也辛苦了,去吧,休息一会儿。”

    加勒知道萧生经常是这样,熬夜练功,对身体很不好,但心里怀着芸芸众生,对自己身体再不好,也要坚持,坚持到最后,只要人民幸福,就足够了,心里就会有成就感。

    殿下的想法和加勒的想法不同,加勒只是想通过武力来解决问题,萧生是想通过教育来教导人走正路,不至于在邪路上越走越远。

    加勒不睡觉都可以,只要脚板心和地面亲密接触,就有无穷大的力量。

    就像天上的两个圆东西,会发光,总在值守,没有休息的时候。

    萧生也没有休息的意思,他说:“这样,我不休息,是说不过的,但不能休的时间过长,否则,就有问题,肯定不会长寿。”

    “殿下,你说的,我明白,睡的时间长的人,一般是不长寿的。这是符合天地运转规律的。”加勒说。

    他说这话,目的很明显,就是要让萧生保重,不要过于思虑,人的力量有限,思虑过多,对身体没有益处。

    萧生明白加勒的心意,然后闭目,调整呼吸,气运丹田,然后将气体慢慢运行在全身,迫使身体的瘴气,顺着毛孔,全部和外界进行交换。

    这样感觉才舒服,从头到脚,都感觉到酣畅淋漓,简直爽极了!

    这时候,外面的公鸡又开始叫了,非常奇怪,公鸡竟然在耳城成为一道奇特的风景。城主狐狸喜欢吃鸡,城里的人,都养鸡,将鸡养的肥肥的,送给城主吃,城主吃不过来,就专门挑选那些雏公鸡,还不会打鸣,但是,肉质非常好,比较鲜嫩。

    会打鸣的公鸡是老公鸡,每天都按时来叫,然后,催促人们起来,开始一天的工作。

    萧生听习惯了公鸡按照时辰来打鸣,加勒更加熟悉鸡们的生活规律,在没有鸟蛋的时候,他也会去拿鸡蛋来代替,但金乌不干,他说鸡蛋是老百姓改善生活的好东西,如果拿了人家的鸡蛋,就等于从别人的嘴巴里夺走食物,是不好的。

    加勒离开,萧生完全没有睡意,这是不是修炼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情况?

    正在沉思,格桑来了,她对萧生说:“殿下,我刚从大王那里来,最近大王身体不太好,问殿下这里的进展如何。”

    “父王没有杀狼了吗?”

    “大王已经收了屠狼刀,目前在静修,不过,狼的数量又增加了,最近北边发现了不少狼群,牧民们的羊群受到袭击,被叼走了一些羊。”

    “嗯,这是好事。狼群出现的地方,证明有羊,有羊的地方,就是富庶之地,人民生活的不错。”萧生说。

    格桑不懂,看来大王要好好休息,杀狼的事,就落在了萧生的头上。萧生越来越壮实,想必,在某些场合,更懂得怎样才能把握好自己。杀生的事,还是少做为妙,狼在食物链的上端,是清道夫,如果没有狼,爷就没有了自然规律,当地面上布满狼的时候,必定有的狼被别的狼吃掉。

    狼粪所烧的烟是笔直笔直的,不容易被风吹散,用狼烟来传递消息是很好的。

    格桑说了大郎的情况,勾起了萧生的回忆,真的很想家了,那美丽的草原,啥时候再回去看看呢?

    现在的西夏,才刚起步,沙王竟然有点动摇,要赶紧让他加快步伐,如果夏王卷土重来,说不定要放慢沙王成功的速度。

    沙王现在已经下了决心,从他离开都城那一刻开始,就已经进入到一个崭新的时期。

    萧生看看眼前这位靓妹,老大不小了,好像没有发动春情,倒像一个女汉子,的确让女孩的父母日夜操心,不清楚会怎么样,总之,没有办法来对付这个小东西。

    格桑现在是高不成低不就,想要表达爱情,可没有目标,她爱的人不爱她,爱她的人她不爱。

    这么一个宝贝,搁在哪儿都是她父母的一个心病,老大不小,和他同龄的,差不多都快当奶奶了,她还在当姑娘,这个着急,不是她的事,是她爹娘的事,这就是差别。皇上不急,太监急,急也没有用。

    格桑看萧生,越看越想看,不是从小看到大吗?非常熟悉的面孔,可是总也看不厌,甚至内心滋生暗恋。

    “哎呀,听说姐姐如期而至,小弟我有失远迎,恕罪恕罪啊!”

    循着声音,往前一看,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弘法,这家伙得了信,马上就出现,不是为了给他师父请安,而是为了他的姐姐。

    格桑的魅力超群,卓尔不凡,令弘法倾倒,可惜,弘法乳臭未干,在格桑眼中,弘法就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小弟弟,对他总是嗤之以鼻,不以为然。

    “你是道长,我是跑腿的,我不能定你的罪,怎么会让我饶恕你呢?”格桑好奇地问。

    弘法在讨好她,没有想这么多。只要有吃、有喝、有玩乐,就很舒服了。

    弘法很容易满足,他不喜欢忧国忧民,他总认为,忧国忧民的人都在牢房里关着,你忧国忧民,谁来忧你?人活在世上,总要懂得感恩。现在是自由身,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忧国忧民,只忧虑自己,把自己的事做好了,就是对国对民做了交代,就是做了很大的贡献。

    弘法很现实,也毫不留情地亮明观点,到底能得到芳心,还需要付出努力。再说,格桑是女汉子,长得比较彪悍,格桑敢嫁,弘法不一定敢娶,错得太远,这一点,明眼人都看得出,恐怕当局者迷,当情局者会更迷。

    格桑说了谦虚的话,弘法不以为然,连忙说:“格桑姐姐,我算看明白了,你是不杀生的,偏偏过来劝人杀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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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9章 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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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是好意,听起来是表扬,或者是巴结格桑,恭维格桑,实际上哪壶不开提哪壶,让人很尴尬。弯刀国的弯刀族人不靠杀生,怎么延续到现在?奇了怪了,狼群就喜欢弯刀国,当然,其他地方也有,可惜的是,没有那么多,很容易被人消灭。

    大郎喜欢杀狼,整个民族都是,狼杀不完,越杀越多。萧生这样下去,不杀生,带领一个国家,怎么说得过去?

    弘法的意思,是提醒格桑要注意,萧生是靠不住的,现在是殿下,他还没有施政纲领,没有举起屠狼刀,一旦登基即位,情况发生变化,也在所难免。

    萧生听出来弘法的话外音,格桑不懂,萧生说:“人就是人,狼就是狼,人无话驯化狼,狼也不会屈服于人。将来的天国,人和狼不再冲突,会和睦相处,但是,现在还不行。”

    “哎呀,殿下,那可怎么办?”格桑焦急地问。

    “你有不用怕,天底下没有谁能撵上你。那些狼,只能望尘莫及,望洋兴叹。”

    “我明白,但是,我的爹娘怎么办?”

    “他们自然有国家保护,绝对不会让狼进入人的领地。但是,如果在野外,就需要多加小心了,那些狼十分狡猾,会发动偷袭。”萧生说。

    “这个我知道,如果殿下施行新政,不再杀狼,恐怕我们国内的狼会越来越多。那时候,人和羊都很危险。”格桑忧心忡忡地说。

    “你说得有道理,如果我将来等级,接续父王继续统治弯刀国,我会安排将军来做我父亲杀狼的工作,人不杀狼,狼就要吃人,因为人妨碍狼吃羊。这就是现在的情况。没有这些基础,就没有办法理解人狼矛盾。”萧生说。

    他说完这话,实际是让弘法明白怎么回事,就是要让他知道,屠杀是有终止的时候,到底什么时候终止,还不清楚。

    弘法听了萧生的话,打消了疑虑,于是说:“殿下,你看我,是你的师兄,却一事无成,师父健在,我还能有饭吃,师父要是当了神仙,我怎么办?我求殿下,将来让我去当将军,去杀狼吧,你放心,我绝对不让狼把我吃掉。”

    “你开什么玩笑?你去杀狼,先练习逃命的技术吧,你还没把狼杀死,狼就先撕碎了你,你不要小瞧那些狼,厉害着呢!可不像我们现在说的这样轻松。”格桑说。

    弘法清楚自己几斤几两,马上明白过来,这是在安慰,又是在讥诮,不过,都是源于事实。他也就不再犟嘴,要是放在小时候,恐怕早就哭了,或者大闹一场才甘心,不然,他就不是弘法,就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他从小没有父母,跟着师父长大,师父为人宽厚仁慈,满心都是慈善思想,充满爱意,自然对弘法培养爱心。

    但是,弘法的爱心长得比较慢,吃的心却日益增长,对于天下美食的渴慕,远远超过对真理的追求,时间一长,人的个子长大了,心却还在幼年期。

    他就是这样,无人能说什么,跟着师父出行,后来收了萧生为徒,他就有了欺负的对象,谁让萧生比他后来呢?后来一天也是师弟,别说后来十几年,这师弟不欺负,就没有欺负的人;这师弟不多点,怎么能学习到本领呢?怎么能进步呢?从此,弘法开始虐待萧生,不管萧生是不是王子殿下,即便是,也不是中原国的太子,干嘛要惧怕?

    王子殿下倒也无所谓这些变化,总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对待弘法,没有杀狼了,不能跟随父王在野外奔驰了,挽弓射箭的本领没有放弃,时不时地拿出来练练。

    萧生觉得,你不杀狼,狼会来吃你,狼性不改,从古到今,都是的,因此要提高防卫能力,自卫不好,也难以应付凶残的狼。

    弘法说:“殿下,我以前不学无术,没有学会杀狼猎狼的本领,如果你封我为屠狼将军,我会好好学的。”

    “得了吧!等你学会了,天都快亮了,那些狼早就把你撕碎了,天天只想着吃喝玩乐,还想当将军?你能带领大家去杀狼吗?”格桑调侃着问。

    “格桑姐姐,我明白了,你不要门缝里瞧人,把我看扁了,以后,我一定好好地当将军,将来好为国家效力。”弘法说。

    “格桑,你不要看人看得太死,他早晚会有出息的,要有信心好吗?谁也不知道人在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每天都要珍惜,珍惜身边的人,珍惜身边的事,要多赞美,多欣赏,多肯定,多鼓励,让人家进步,自己也有成就感。再说,弘法是很在意追求进步的。但是,人人都有缺点,贪吃是因为没吃够,不是心理问题,是生理问题;如果一直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就不会逮到一次盛宴,就大开杀戒,吃了个肚儿圆回来,饭吃了还要吃,吃了饭就要做事,这才是人和兽的差别。”萧生说。

    他的这番话,让人唏嘘不已,看来,萧生的道行又加深了,弘法和格桑只有叹气的份了。

    萧生已经说了自己的观点,这让弘法感动,他哭了,叹着气说:“哎呀,师父怎么不说这些话呢?”

    “师父是有为无为的方法,有用无用的理论,你到时候自己就悟出来了,只要你肯悟,一定有办法悟。只怕你不去悟。”萧生说。

    弘法对萧生说的话,有点不理解了。怎么说有为,又说无为?

    萧生看出来,说:“这是道家的观点。你多听听师父的教诲就知道了。”

    “可是,师父没有教我。”弘法说。

    “怎么回事?师父没教你吗?”

    “没教。”

    “这不好说。”

    萧生看看他的状态,不想再说,格桑看出来,说:“殿下,格桑告辞,有什么话对大王说?”

    “你去告诉父王,就说,不要再杀狼,身体要紧,现在需要静养,多加调理,不要负重,有活儿就让家人去干,不要逞强,毕竟,岁月不饶人。我在这里,加快进度,尽量早点取得胜利,然后可以凯旋回国。”萧生说完,闭目不言不语了。

    格桑答应了,就离开,弘法很郁闷,竟然没和他打招呼,在格桑眼中,难道弘法就是一堆牛屎?

    弘法叹了气,也跟着出去,看看太阳已经升到一竹竿高了,加勒来报告,说沙王来了。

    沙王的确睡卧不安,他派出蓝莓,跟踪他们,回去也没说啥,就知道了这些问题在哪儿,要想成功,离不开这些弟兄,可以利用,但不可以耍弄,不能戏谑,不能讥诮,否则,将来肯定对自己不利。要觉得做得对,就要抓紧时间,不能拖延,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要快刀斩乱麻,不要钝刀杀人,刽子手不满意,被杀的人也不满意。

    到了这个份上,没有退路,要么放弃,到沙漠腹地,接受整编,成为被奴役的对象,被剥削,被屠杀,要么成为主人,不再任人宰割,不再受苦,翻身成为主人,这样下去,才够爽够刺激,那才是享受。

    沙王进门就说:“军师,你帮我想一想,怎样让我们的队伍扩大呢?本王昨晚上想了一宿,也没想出来。要想成功,必须要有人对吗?”

    “人是一方面,关键是要有理念。”萧生说。

    “什么理念?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弟兄们人人都有老婆,不好吗?这还不够吗?”沙王说。

    “这是低层需求,不足为奇。还要有更高的追求。”

    “什么追求?”

    “想一想。”

    “嗯,你是说,让人人都当官,去奴役别人?”沙王猜测道。

    “人人都坐轿子,谁来抬轿子?”

    萧生这一问,还真把他给问住了,这个问题真没想到过,的确,都坐轿子,没有人来抬,轿子还在原地,丝毫不动。

    “这可怎么办呢?”沙王没了主张,开始求助萧生。

    萧生看出沙王有些着急,就缓缓地说:“不要担心,你手中有兵,用不着那么急。”

    “兵?在哪儿?”

    “在敌人那里。”

    “军师是说,兵都在琅瑚将军那里吗?”

    “是的,不过,比琅瑚还多的,不在他那里,在另外的将军手里。”萧生说。

    “可是,琅瑚已经被罢免兵权,在都城遭到软禁,赋闲在大宅院,早晚有人看管,又怎样才能得到他的兵呢?”沙王说,“难道要向琅瑚举起屠刀,要杀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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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0章 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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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反对杀戮,他马上制止道:“上等的将军,不杀一个敌人,而赢得战争的胜利。中等的将军,杀三分之一的人,取得胜利;下等的将军,靠杀三分之二的人,勉强赢得胜利。你愿意做什么样的将军?”

    萧生将将军划分为三等,令人耳目一新,沙王说:“我是王,不是将军。军师,王有没有像将军那样的等级呢?”

    “王也分等级,有明君,有昏君,像你这样的王,是以明君的身份出现,就要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心里有老百姓,就会为百姓谋福利,将来得到人们的敬仰,让人们都纪念你。”萧生说。

    沙王似懂非懂,不过,最重要的怎样获得大家的一致好感。沙王问:“军师,赶紧指点迷津吧,怎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士兵跟从本王,让本王成为一个重要的领袖,足以和夏王对抗,足以让夏王成为本王的手下败将。”

    沙王叹了口气,坐在椅子上,摸着磨得锃亮的椅子扶手,看着桌上青瓷茶盏,这些东西,从弯刀国运来,当地做不出来,看来,能工巧匠,在江南分布较多,在这样的沙漠、戈壁地带,能够找出好土、好彩釉、或者就是素淡一些的瓷器,恐怕很难,这里的气候不行,很容易出现沙尘暴,天气也时好时坏。

    能工巧匠,自然不用多说,这里和弯刀国一样,都是喜欢吃牛羊肉,在中原国,逢年过节,才有牛羊肉吃,主要的还是以蔬菜、稻谷小麦为主,看上去比较清淡,实际上吃素也可以。

    沙王的头上还有羽毛,看起来比较漂亮,风吹过来,在风中飘摇,他说:“要是说着王,管他好坏,先将本地的小事做好,再管国家的大事,说来说去,需要付出牺牲,有牺牲,就有经验,向夏王宣战,必须要对全国老百姓有个交代,用最小的代价,赢得最大的胜利。”

    羽毛就是蓝莓,他和加勒那里的金乌,息息相通,但是,他只忠于他的主人,但是,对金乌,他不敢说半个不字,他的遗传密码,全部在金乌那里,哪怕是金乌废弃不要的羽毛,也具有灵性,无论在何时何处,都带着遗传密码,完全可以复制,不能随便丢弃和送人,否则,金乌身上的羽毛,给了数以千万亿的人,恐怕就会带来麻烦,而且是无休无止的麻烦。

    萧生对沙王说:“这些事要看你,如果觉得夏王有用,那就认命,在家里好好地做人,如果觉得没用,那就抗命,将夏王赶下台,自己坐上去,然后施行你的政治纲领,让大家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萧生说这话,实际上就像针在扎着沙王,沙王已经自责好久了。今天又被扯出这个话题,心里的确有些难受。

    沙王蹲在地上,几乎快垮了,萧生说:“沙王,王有王的气派,你这样萎靡不振,恐怕会有问题。有什么伤心的,或者有什么难受的,都说出来,或者喊出来,排解开了,就好了,带着大家继续往前。”

    沙王一听,越发没了底气,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对萧生说:“算了,这个担子太重,我是三等的王,弄不了,干脆找一等或者二等的王来带领大家去奋斗吧,早晚将夏王拉下马,让有德有才本领高强的人担任国王,其他人都靠边站,除非有特殊关系,霸气外泄,镇服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才行。

    萧生见沙王这样,不知道怎样拿话语来警醒他,只是不说话,看着沙王头顶上的羽毛,他对羽毛说:“你是我送给沙王的,不是我,你可能就到地界的火里了,早已化成灰烬。现在你帮助沙王,重振雄风,要让他成为常胜将军,找回失去的自信心,然后再将敌人全部消灭,丧失战斗力,取得胜利,你能做到吗?”

    蓝莓没有回答,他在静默,可能羞于在这个时候,干扰了母体。蓝莓说的话,母体那里都知道,加勒没在这里,可是对这里发生的一切,加勒通过金乌,都能了解得清清楚楚。

    沙王的郁闷之处就在这里,他是透明的,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看得到;无论说什么,他们都听得到。夏王是西夏的统治者,都没有他的弟兄清楚他,大概最大的情报组织头子不是来自敌人,是来自弟兄。

    萧生又安慰了他一会儿,沙王觉得这种安慰软弱无力,目前,荣华富贵对他来说不算什么,都像过眼烟云,虚幻得很。

    萧生说:“沙王,去吧,你去吧,要想成功,必须行动,不出去,就不知道路在哪里,要像狼那样,出去后,才有吃的回来,才能延续下一代。”

    沙王一听到下一代几个字,才猛然感到自己老了,竟然还没有下一代,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沙王虽接近了女人,并进入了女人,但心没有进入女人的心,没有完全融合,也就没有受孕。

    沙王为此事还伤感了,戎马倥惚,竟然耽搁了延续香火,罪过罪过!可他马上为自己寻找了台阶下,这不是正在马上打天下吗?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就要在他这一代上付出努力。

    想到这里,沙王竟然扑簌簌地掉下泪来。

    “哎呀呀,一个大老爷们,堂堂的王,还哭鼻子,说出去不怕人家笑话?”声音挺大,萧生一看,进来的不是别人,是加勒。

    沙王对加勒不敢马虎,总是毕恭毕敬的,沙王认为加勒是神人,不能算正常人。加勒具有超凡的力量,有强大的本领。沙王遇见他,是缘分,也觉得前几十年算白活了,这么一个家伙,能抵挡百万兵,这是常人所不能做的。

    加勒的出现,让沙王眼睛一亮,对她来说,加勒能给他带来好运,只要牢牢把加勒抓在手里,就不用害怕,百万大兵算什么,但是,如果是天兵天将,那才重新评估自己的能力了。

    恰在这个时候,有人来报告,说:“夏王派使者来,要求见沙王。”

    这个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这不是很明显在欺负人吗?明明晓得在耳城,然后,沙王就被跟踪,送来了夏王的使者,这不是不相信人吗?

    使者还是要见,见过之后,让使者回去,让使者带信给夏王,对,就这样定了,至于说什么,要先和军师说了之后再定。

    夏王想到这里,对下人说:“这样吧,先让使者好好在外头呆着,好生伺候,送一些茶点,供使者享用。”

    说完,那人下去安排,沙王立马欢腾起来,觉得夏王这样做,肯定是要大开杀戒,当王对某人开始怀疑时,紧接着就要下令追杀他了。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历史事实。萧生说:“沙王,你不用问,贫道就知道你想知道什么。”

    “嗯哪,没错,我是很想知道一件事。就是说为什么我刚回来,就有人来访,是不是夏王要下追杀令了?”

    “夏王要杀你,不用等到你到了耳城,再派人来追杀,要是想杀,早就杀了。”

    “那是什么原因又派人来呢?”

    “估计是来看看耳城的动静,再派人来包围耳城,一雪耻辱。”萧生说。

    “是这样啊!要不这样,先要去看看耳城的布防还是人数,还是士气?”

    “这几个都要看,最终是要将整个耳城视为整体的敌人。”

    听了这个,沙王不以为然,他冷笑道:“军师,这一点你可能没看清楚,说实话,在耳城里面,最忠心耿耿的,要属于狐狸,因为狐狸世代承受西夏的恩泽,享受到世代的恩惠,肯定是死心塌地地效忠夏王,不肯再侍奉别的当王的人。”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其二是什么?”

    “是夏王喜欢一锅端,不分青红皂白,一人犯罪,株连九族,你不知道吗?”

    “这个倒有所耳闻,没有亲见,没有看到的,不能说没有存在。二十年前,一个村庄拒绝去前线当兵打仗,结果惹怒了夏王,夏王派来一支军队,将整个村子的人全部坑杀。”

    “坑杀?”

    “是啊,就是将所有活口,赶到坑里去,然后回填土,让所有能呼吸的能喘气的,全部停止所有动作,停止活动,成为坑中之物,渐渐土坑就会将人埋没,人也就渐渐失去了性命,这就是坑杀。”

    听的人,感到脊梁发凉,就像自己已经站在了坑底,只等头顶上飞来土壤,渐渐地将活人埋没,呼吸渐渐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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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1章 卸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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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王坑杀反对者,让沙王感到后背发凉,心里发慌,这个面善心狠的家伙,对自己好只是伪装,早晚就露出了狐狸的尾巴,再会演戏,也有唱完戏、卸妆的时候。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进来,萧生一看,对沙王说:“让使者进来吧。不过,不要奢华,粗茶淡饭招待他就行。”

    “为什么?”

    “你想想看,你过得好,证明你开销大,开销大,野心就大,在夏王的质疑下,你们的吃法都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吃下去,恐怕就难以收拾。另外,使者来访,肯定是有备而来,不会饿肚子,尽量让使者吃饱,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别干涉。”萧生提醒道。

    萧生说了这话,沙王明白了,原来要给使者一个假象,让使者回去后告诉夏王,使夏王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

    已经决定这样做,沙王就命人安排下去。

    使者进来,叩拜,然后说:“夏王口谕,近日很是思念沙王,不知生活得如何?有空前往都城,好好叙叙旧,此生愿望算足矣!夏王,即颂大安。”

    “好,带口谕给夏王,谢!来人,上茶。”沙王吩咐道。

    使者听了,心里吃一惊,怎么回事?刚才不是用过茶了吗?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还要耍什么花样?

    接到这个安排,使者喜出望外,看来,沙王不敢得罪夏王,乖巧地奉茶,看来,夏王的威严十分了得,没有谁敢违背命他的命令。

    果然,茶盘和果盘拿过来,使者落座,服侍的人,掀开了盖子,原来是锅盔大馍,这些东西都是寻常百姓吃的,另外,就是那些茶盏。看起来,茶盏不错,青花瓷,来自中原国,那些茶具,十分了得,看上去都是精品,不忍使用,但不得不用。

    刚看到锅盔,使者心里一沉,不大乐意,再一看茶盏里的茶,竟然十分粗糙,看样子,这是茶中最差的一种,根本算不上等级,是无级茶,说出去,都没办法开口,也让人噎得慌,根本没办法要求更换。谁都只得,沙王说一不二的,他比夏王还要二愣子,夏王有时候还圆滑一些,软刀子杀人,面善心狠,让人在逐渐加热的温水里慢慢死去,而沙王就是一锅烫水,一碰,就跳起来,人要么躲开,死不了,要么,一下毙命,再也看不到明天的日出。

    使者老大不高兴,可是沙王索性不见面,使者无趣,茶也没喝,就起身告辞,要去狐狸的府上看一看,拜见一下狐狸。沙王巴不得他走,就同意了。

    使者离开沙王,进了城主的官邸,在府上见了狐狸,拱手说:“夏王特派我来拜见城主,让我带话给城主,要好好招呼沙王,然后送沙王离开耳城,前往他想去的对方。”

    狐狸冷冷地说:“代问夏王好!夏王安排谨记在心,不用多虑,一定不辱使命。”

    使者在狐狸那里得到了好的招待,和沙王给他提供的待遇大不一样,真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无法比较。

    当天,就有很多人愿意到狐狸的府中,和使者一起大吃大喝,让自己也过过瘾,跟着沙王、黑旋风,大家都过的比较清淡,没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使者第二天就要离开耳城,狐狸表示了决心,要对夏王表忠心,萧生得知后,立马来找天一,问有什么对策。

    天一知道狐狸的狡猾,他也知道萧生有些急躁,连忙劝慰。经过天一的劝说,萧生的心情稍好一些。天一说:“现在是最难过的时候,这么长时间,竟然连耳城都没走出去,还打什么天下?推翻什么官府呢?”

    正在这个时候,最大的障碍就是,速度!

    萧生担心父王年事已高,现在打不动狼了,而狼群还在增加,需要自己出马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况且自己又是儿子,更要为父王分担责任和忧愁。

    “师父,现在已经很明确了,哪怕我们占领了耳城,可是,没有占领人心,耳城的百姓,已经不止一次证明,他们是忠于城主狐狸的。我们在这里只是寄居者。要想反客为主,必须要建立自己的威信,让人们心服口服。”萧生说。

    他的理念是对的,可惜,有不少人不这样想。弘法在一旁,心里直犯嘀咕。

    天一说:“徒儿,你去,给萧生拿一个东西来。”

    弘法会意,进屋,没过多久,从里面拿出一个包裹,交给了天一,天一将包裹接了,又递给萧生,对萧生说:“你现在到了可以用它的时候了,以前没到火候,现在掐指一算,有些时日,天地日月星宿,运行到这里,正好对准了你,你可以发挥你的作用,替你父亲分担一些了。”

    “师父,你说的火候是什么?”萧生不解地问。

    “不要问那么多,总之一句话,该出手时就出手。打开它!”天一命令道,从未有过的严肃。

    萧生看了看天一,然后将包裹一层一层打开,包裹不大,里面有一个圆圆的东西,一看是一个盒子,盒子上有一把铜锁,有铜绿的锈,萧生不解,问:“师父,这有钥匙才能打开。”

    “嗯,不要钥匙,有造化的,一碰锁,锁会开,没造化的人,就是用钥匙,也打不开,而且,钥匙是天下无双,根本没有办法拿到。钥匙在天姥山金顶。”天一说。

    弘法一听,来了兴趣,连忙问:“师父,天姥山在哪里?”

    “不在这里,在西南边,巨龟的左下角的地方,地势较高,不容易到达,因此,钥匙十分难得。但是,你可以试一试,看能否打开,如果不能,你还得修炼。”天一说。

    弘法一听,跃跃欲试,萧生懒得和他分辨,就将盒子,看起来是檀木做的,交给弘法,弘法连忙摆手说:“不必了,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他嘴上这样说,手却伸出去接盒子,弘法就将盒子拿过来,将身体状况调整到最佳,然后将右手伸出去碰触那铜锁。弘法还很担心铜锁会开,万一铜锁开了,里面出来一个什么怪东西,那可怎么办?

    心里咋想的,天一都清楚,他忍不住嘴角上扬,还是微笑了一下。另外,萧生也略有察觉,只是不说什么,等他自己去做。

    弘法用手指头碰了一下铜锁,铜锁晃了晃,没反应,弘法再碰,还是老样子,听得到哐当哐当的声音,就是没有任何动静。

    弘法不服气,抱着盒子,晃来晃去,铜锁也跟着晃,天一不管,萧生也没作声。

    弘法弄不开铜锁,就对天一说:“师父,不如我们去天姥山吧,到那里找钥匙。”

    “你别开玩笑了。我们这里除了格桑和加勒,没有谁能在短期之内跑个来回。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你不能飞、也不能跑,现在,我们有人能开锁,就不用钥匙。”天一说,眼睛看着萧生。

    弘法听了,叹了口气,就把盒子恭恭敬敬地交给了萧生,萧生面无表情,接过盒子,然后伸手摸了摸铜锁,奇怪,那铜锈竟然立刻脱落,簌簌地掉了一地。

    然后,那锁“啪嗒”一声,打开了,铜锁也变得格外光亮,像是用了很长时间的样子,被人摸来摸去的,越磨越亮,泛着幽幽的光。

    锁开了,萧生看到里面有一块黄绸子,打开黄绸子,里面是一面乾坤罗盘。

    萧生小心翼翼地拿出罗盘,不解地看着天一。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送给你的,你要好好地使用,将来一定会让更多的人受益。”

    “可是,这个怎么用呢?”

    “你要回想平时我怎样交代你的,总会找到方法来妥善使用这乾坤盘的。”天一缓慢地说。

    萧生明白,他见弘法在场,不能多说,免得弘法对外宣传,对弘法来说,没有关系,对别人来说,是致命的,特别是对懂得的人来说,更要谨慎,否则,会造成很悲催的后果。

    萧生恨不得马上就学会这乾坤罗盘的用法,可惜,弘法没有离开的意思,也就没有动。

    外面传来声音,是沙王回来了。

    他进来就说:“大家好,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可以离开耳城了。”

    “这不是好消息,如果离开耳城,我们到哪里安身,怎样抵抗危险?”弘法说。

    “小孩子,一边去,哪里容许你说话的份?你先听听人家怎样说。”沙王训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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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2章 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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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遭到沙王的训斥,他很生气,可敢怒不敢言,沙王未免太小瞧人了,那萧生难道因为是殿下而特别重视?可是不对啊,他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沙王不知道萧生是王子,那么,沙王会猜测还是狗眼看人低?难道我弘法生来就带着贱形象?

    沙王也不理会他,就对萧生说:“现在已经决定,离开耳城,狐狸也在下逐客令,说来说去,还是要有自己的地盘,你又不让杀人,如果把狐狸杀了,城就是我们的了,那有多爽!”

    “这是必须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不能杀狐狸,杀了狐狸,等于杀了人心,人可以死,血可以流,头可断,但是,人心和意志不可摧毁。我们只能另外选择我们的地盘,这样才有用。”萧生说。

    “就是不杀人,少杀人,这可不好,有些人该死,不杀怎么能行?”沙王说。

    “不杀人,其实是最重要的,我告诉你,人和野草一样,人被杀了,还有后来人,就像野草被野火烧了,到了春天,还会有新的野草长出来,并且更加繁盛和茁壮。”萧生说。

    “你说的有理,也容易懂,这样吧。我们要离开这里,军费有些紧张,是否可以向狐狸要一些钱。因狐狸有钱,她的祖先苦心经营这里,积攒了不少的财富,就是拿一些出来,也是九牛一毛,没有什么影响。”沙王说。

    萧生听了,心想,为了耳城,将士们的确也辛苦,大家抗敌八十万,保卫了耳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咋说临走,要点军费或者工钱也说得过去,行军打仗没有钱,怎么能行?到哪来,都要粮草,现在的根基不是很牢固,就没办法保证粮草,不弄点钱,到时候真的要抓瞎。他的提议不是没有道理,是很有道理的。

    天一摇了摇头,萧生看见,连忙问道:“师父,你有什么高见?”

    “是这样的,我们进入耳城之前说过什么?贫道帮你回忆回忆。”天一说。

    “哦,想起来了,当初是借耳城一住,现在该还给人家了吧?”沙王说。

    “没错,你想到了,记性很好。这耳城本来是我们借住的,世间人情往来,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当然,耳城也是东西,可以借,也应当还,对吧?”天一说。

    “有道理,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耳城是西夏的,也是弯刀国的,是大家的。”沙王的理论有点前卫,太先进,好多人都不理解。

    “沙王,你这个想法倒符合世界大同的说法,要去哪里,离开耳城,我们还能生存吗?”

    “笑话!天地这么大,难道没有男子汉顶天立地的地方?我们要相信自己的能力,绝对不比聪明人差,因为我们懂得怎样发挥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取长补短,以夷制夷,让自己最后取得胜利权。”沙王不以为然,仿佛整个耳城、整个西夏都可以装进他的口袋里。

    “沙王,这事暂且不说,要走,贫道没意见,就是想知道,怎样才能找到合适的根据地。你说的,除了耳城,还有哪里更加适合做我军的营地,这种营地,进攻和防守都十分恰当才好。有没有?”萧生说。

    沙王见问,低头,站起来,走了一圈,坐下来,然后在地上划拉,划拉,然后猛地站起来,眼睛放光,炯炯有神,盯着萧生的眼睛说:“上山,本王觉得只有上山才是惟一出路,山上有老虎,狼就发挥不了优势,加上我们的队伍个个都是老虎。这些将士十分了得。”

    这里是沙漠居多的地方,要想找到山,只有还往南走,但是,往南走,就离都城越来越远,这无异于延长了夺取都城、自立为王的时间。

    萧生想到年迈的父王,时不我待,要尽孝,就要及时,不要等到以后空留遗憾。

    但马上又想到,这事不能太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要知道,有时是好事多磨,大多数时候是,偶尔的浮躁是可以的,但总是浮躁就麻烦,就是幼稚的表现。

    萧生说:“沙王,贫道觉得,可以不到远方的山。要想找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最好还是在沙漠。因为大家都知道,你是沙漠判官,现在是沙王,沙王依靠沙漠而生,沙漠是沙王的保护伞,有沙漠,就有沙王,有沙漠,就有天下。”

    沙王看看外面的蓝天,再看看脚下的大理石地板,心里琢磨,弟兄们在沙漠生活,的确已经习惯,黄沙和灰尘,让人睁不开眼,可是,人们的热情和豪爽,以及共同对付大自然的团结方面,还真不简单。就像绵阳那样,可以聚拢来,相互取暖,共同对付野兽和恶劣的气候,只有抱团取暖,才能度过严寒的冬天;只有抱团,才有可能避免幼小的羊羔被狼叼走。

    “好啊,本王咋就没想到呢,本来在沙漠长大的,对沙漠都习惯了,联想到自己是老虎,老虎应该到山上,没有想到狼更厉害,一群狼,可以吞掉一只老虎,一群老虎不见得可以吞掉一匹狼。”沙王说。

    沙王很清楚,缺少了其他狼的帮助,没办法对付大老虎;所以,狼要发扬团队合作的精神,而狼的杀手锏是逃跑。

    狼的智慧就在这里,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他们绝对有信心再反扑回来,在失败的地方,可以再打,扳回败局。

    这是狼的复仇心理。

    沙王决心做好头狼,发挥狼的特长,在广袤无边的沙海里遨游,好好地招呼那些来犯的老虎们。

    说实话,老虎在山中,借着山势,可以一展雄风,可是老虎一到平原,就没办法,甚至是山大王,到了平地,连小狗都敢欺负它。

    就这样,沙王决心重新进入沙漠地,沙漠地的带刺玫瑰,显得格外耀眼,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才会有这样好的玫瑰。人难道还不如花儿一朵吗?

    沙王弄明白了以后要走的路,不是萧生指点,沙王还要这样下去,恐怕这些人马,还没进山,就已经损失一半,更别说,还不知道山上有什么,恐怕还要开荒,山上啥都没有,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关键是,上下山都不方便,不如在沙漠,骑着骆驼或者马匹,相当自由。

    一想到这里,沙王眉开眼笑,他说:“好,就这样定了,简直太好了,说实话,本王很久没有到沙漠腹地了。”

    沙王很喜欢沙漠玫瑰,倒不是因为他爱好这一口,他不是**大盗,不过,人有时候会有冲动,会犯一些生理上的错误,也是情有可原的。

    沙王决心已经下了,走出去,就是贵,寄人篱下,就是贱,贵和贱,只是一念之差,看你怎样选择了。

    朝着贵的方向努力,沙王决定离开耳城,带领五万大军进驻沙漠,一方面对夏王实践诺言,告病退养,在沙漠生活,有助于解决身体疾病,也说得过去。同时,对弟兄们也有交代,因为,弟兄们都看着他,目的是让沙王这匹头狼,带领大家到羊群密集之地,如果没有羊群,他们就会死亡。

    当然,如果西夏的狼,都改了饮食习惯,都吃草,那就好了,但现在来看,是狼,还是要吃肉;走一千里一万里还是要吃肉;是狗,就是吃屎,无论走多远,也是吃屎。

    这就是贵贱的差别。

    决心已经下了,沙王离开萧生他们,就派人送信给狐狸,说准备开拔,具体什么时间开拔,请狐狸拿意见。

    传信的到了王府,见了狐狸,将沙王的意思转达,狐狸顿时明白过来,不想当恶人,但又想做恶事,就让来人回去,然后另外派信使去找沙王,说:“城主看到沙王的变化,感到非常激动,也非常感动,具体迁走的日期,最好自己决定,走之前,城主会设宴饯行。”

    沙王听了,冷冷一笑,不过,马上恢复到原样,对来使说:“谢谢告诉这个珍贵的信息,等迁出的日期确定下来后,再登门拜访,一并表示感谢。”

    沙王打发走了信使,心里骂道:“啥玩意?到现在了还在忽悠我!自己心里明明巴不得我明早就走,还假惺惺地让我自己决定发兵转移的日子,这不是故意打太极拳、搞一些八卦吗?这人完了,早晚是西夏的一条狗,早晚要死在群狼的治下。”

    恨也恨了,这时候,为了避免使自己的情绪受到不好影响,他没有把脏话骂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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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3章 卦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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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使迅速回到王府,向城主狐狸做了报告。狐狸细细地询问了沙王的表现,信使就告诉了她,她心想,根据卦象显示,沙王必奥搅起一场风暴,风暴就像黄龙,将沙漠掀起巨浪来,沙海所到之处,必要活埋不少东西,包括人和马牛羊等。

    狐狸派人秘密送信给夏王,报告了耳城的情况,尤其是夏王最关心的关于沙王的事,描述得非常清晰,到书信的最后,他提出要严加看管沙王,他是黄龙,要带来大风暴,否则,后果很严重。

    看了来信,夏王不以为然,“哼,就凭他?他还想闹翻天吗?”

    老丞相一见这情形,连忙说:“我主我王,不可掉以轻心,那人就是不想归顺,你对他再好也没用。要老臣说,对于他不能手软,免得总是欺负我主我王软弱,没有天子威严,被人瞧不起,早晚要出事。”

    “量他也不敢,区区五万兵马,敢和我五百万将士对抗?本王一百将士打不死一个敌人?本王不相信,就是打不死,也打得残疾。”

    “我主我王,打,是肯定的,要打,而且要狠狠地打,让对方没有机会还手。”

    “凭老丞相的智谋,你觉得怎样打才能一举成功?”

    “沙漠是他的老巢,根据以前围剿的经验,我主我王的将士,还没有成功过,关键是敌人有天险优势,又因为我们的人不得力,总是私心太重,又贪生怕死,造成屡战屡败的结果,从而让敌人越来越猖狂,越来越嚣张。从小养虎,虎大伤人,那时候才几个匪徒的时候,就该出重拳将他们拿下,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可惜,可惜!”

    “事情已经出了,无法挽回,要展望未来,老丞相已经竭尽全力,前一段时间,因为老丞相生病,有几次围剿都是因为他们冒进,老丞相在围剿的时候,不巧生病,无法亲自出谋划策,真是可惜了。”

    “这是天意,关键时刻,老朽生病,真不是时候,老朽一直在为这事内疚,无奈年事已高,力不从心。惭愧惭愧!”

    “老丞相可别这么说!人人都有老迈的时候,笑话老人的,将来必被笑话,这是真的。”夏王说。

    “对于沙王,要先下手为强,趁他刚进入沙漠的时候,阵脚不稳,正好可以发动突袭,一举而取胜。”

    “本王也有此意,但是,在选择将领方面,还希望老丞相出谋划策。寡人的确有些疲惫不堪了。”

    “我主我王,要用,就用前线的将士,他们富有经验,在远征中,取得了好的成绩,要让他们剿匪,应该不在话下。”

    “丞相,他们剿匪当然没问题,比捕快们强得多。但是,杀鸡用牛刀,是不是不划算?”

    “不是,需要发挥一下我朝军人的威力,给他们痛打一顿,才知道痛,隔靴搔痒,没用。”老丞相恨恨地说。

    听了这话,夏王觉得姜还是老的辣,这个老丞相简直心如蛇蝎啊!叛军再厉害,再调皮,也是西夏人。都是父老乡亲,干嘛要置人于死地呢?

    “老丞相,如果他们迫于我们的压力,缴械投降了,还杀不杀?”夏王问。

    老丞相气得直吹胡子,站起来,拄着拐棍转了一圈,说:“我主我王,你怎么有妇人之心?大英雄做事,要快刀斩乱麻,不要拖泥带水。”

    “老丞相言之有理,不过,寡人觉得弟兄相残,父子反目,还是不好的,不知道丞相是否再考虑考虑。寡人心想,要想得到民心,要恩威并重,不能只杀戮,不管百姓死活。”

    “老朽已经够仁慈的了,我主我王,弟兄相残,就是敌人,甚至比敌人更加凶恶。不要有妇人之心,免得成不了大器,要是有妇人之心,容易存在问题,就是说,敌人会变本加厉,来夺取我主我王的地盘,那么,我主我王必然会被敌人所害,与其这样,不如主动攻击,让对方没有还手的机会,干净彻底地解决掉敌人,以杜绝后患。”老丞相说。

    夏王听了,无法反驳,难道弟兄相残,真的比敌人还要剧烈吗?

    他有些怀疑,但是,老丞相这么多年,一直忠心耿耿,不会有问题,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老丞相可能先死,他死之后,以后发生的事怎么办?闯了祸,寡人怎么办?

    这个烂摊子,给了夏王,夏王还得要下功夫,把烂摊子弄好,前提是必须把沙王给干掉!

    沙王还比较听话,说起来卸甲归田,进入沙漠,还是比较不错的,他还没有什么举动,干脆别打草惊蛇,先观察观察再说。

    他想到这里,对老丞相说:“好吧,我清楚了。”

    “我主我王,你是想干什么。”

    “寡人想,先不要发兵,现在边关吃紧,兵力不够,先安排好现在已经有的兵力,一部分去边关,为下一步做准备。老丞相觉得怎么样?”

    “这个很好,现在我们这里还有兵。”

    “哪里?”

    “上次攻打耳城的兵,在都城之郊,我主我王还记得吗?”

    “记得,可惜没有一个得心应手的将领带领他们。”

    “有,但是,我们没有动用,只是在让他赋闲在家。”

    “嗯,你是说琅瑚将军?”

    “是的。可惜的是,他上次打败了。这次要重新启用他,总得找一个理由,要不然,他带着情绪上阵,的确还有些危险。”

    “正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故意冷淡,想必琅瑚将军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们容许他犯错误,只要他犯了错误后改正错误,还是一个郝将军。”夏王看着远方,悠悠地说。

    他们合谋,故意冷落琅瑚,免得琅瑚骄傲,被人利用,特别是他的对手,那个沙王,说不定会拉拢他,从派出去的卧底来看,那些人肯定不会要这样去做。

    他们觉得火候已经到了,琅瑚的傲气已经打下去了,现在变得更加谦卑,打破了常胜将军的神话,他痛定思痛,会加油的。

    “我主我王,要说他这个人,完全没有心肝,随意变化,但是还比较忠心,如果冷落他时间太久,可能就会被敌人所用,那么,到时候,不是有利于我们,而是有害于我们。这个就好比两刃的宝剑,剑锋伤人,甚至杀人,剑柄无害,如果相反,就有问题。”

    “言之有理,好吧,寡人有这个想法,去,派人去传信,宣琅瑚将军进宫。”

    “我主我王,你要做什么,就赶紧去做吧。”老丞相说。

    这里商量已定,于是,夏王命人去请琅瑚。琅瑚非常生气,早不来晚不来,刚刚适应了闲居生活,就来让本将军上马,这是怎么回事?

    琅瑚这段时间一直比较消沉,这么老是闲着,心里都荒了,长了野草了,不被重用,或者说,不被起用,一直在闲着,都闷出了病。

    他每天都练武,争取不生疏,知道沙王走了,卸甲归田,如果不把身体搞好,恐怕难以应付将来的情况,将来的情况难以应付,谁都不值得会发生什么。

    作为武将,自己不会武术,还能叫武将吗?智谋没有老丞相多,心眼没有老丞相坏,惟一引以自豪的,就是自己的身体棒。人总得有一头,人无头,人无头,人总得有一头,否则,就不能骄傲,没有骄傲的资本。因此,他每天都坚持锻炼,尽量让自己的功力不断上升,最起码,要是再遇到加勒发功,自己能站立得住,不至于被吹到十万八千里之外,有所去,无所归,那才叫凄凄惨惨戚戚呢!

    这段时间,琅瑚反思够了,觉得和夏王的关系再好,也是白搭,他没用,耳根子软,喜欢听命于那个老家伙,老家伙一肚子坏水,可能在活着的时候,就没打算从善,到死的时候,看他怎么做。

    要想有独立的地位,必须要有独立的思想。

    他这么想,但是没有胆量去做,毕竟他爱西夏,爱这个国家。

    正在这样想,有人来请,他喜出望外,嘴里喃喃自语:“还是夏王好!还是记得我!”

    “是什么好事?”

    “小人不知,只是奉命行事。”

    “好,你下去吧,本将军随后就到。”

    “是!”

    来人退下,琅瑚沉住气,心里比较美,又怕别人看出来,于是就憋着。他不说话,开始收拾收拾,毕竟要见夏王了。

    琅瑚准备好,兴冲冲地跨上战马,向夏王宫赶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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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4章 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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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毅听了韩半仙的预测,心里一惊,知道现在局势复杂,表面平静的海面下,竟是暗潮汹涌,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叛国和外敌入侵的事件。

    “万岁爷,不用担心,老夫觉得,要想保证无事,现在就要向弯刀族人发出邀请,向弯刀族申请结盟,让弯刀族人成为我国的盟友,签订攻守同盟条约,让弯刀族人从敌人变成朋友。”韩半仙说。

    “朕知道了,朕会安排,先生还有没有新发现?”弘毅追问。

    “暂时没有了,有了新的发现,老夫一定要告诉皇上。”韩半仙说。

    “很好,来人,朕要回去。”弘毅吩咐。

    小鬼子从外面进来,要搀扶弘毅,弘毅说:“小鬼子,朕还不需要你来搀扶,等再过一些时日吧。朕虽是万岁爷,可朕还不到一万岁,不会老得走不动路的吧。”

    “哈哈,万岁爷说话风趣,让老夫感到很放松。”韩半仙说。

    “只要你觉得朕不是高不可攀,说明朕还是亲民的君王,如果觉得在朕面前有压力,那么,朕要好好想一想,哪些地方做错了,如果自己发现,当然好了,马上就改;如果自己发现不了,朕就需要身边的人给朕提醒。朕身边最信赖的就是你们二位,需要经常提醒朕,朕的江山永固,你们也会开心,朕的子民幸福,你们也会感到幸福吧。”弘毅说。

    “是的,万岁爷说得有理,自古必有一乱一治之说。当今盛世,国力渐强,外敌不敢入侵,叛党不敢明目张胆起来反抗,虽有暗潮汹涌,可是我们有苍天护佑,不怕敌人入侵,倒要将残敌全部剿灭,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韩半仙说。

    “万岁爷是一代明君啊,小鬼子常在酒楼茶肆探听民间消息,从老人嘴里得到赞赏当今皇上的话,说明老人经历旧朝代,到了现在的时代,经过比较,才发现当今天比以前要复杂多了,也好过多了。”小鬼子说。

    “朕要的就是让百姓安居乐业,不图别的,就是扩张疆土,如果不能保证臣民幸福,还不如不扩张,扩张疆土,必然会招兵买马,增加军费开支,增加了军费,实际上是剥夺了臣民的幸福。朕要拿扩军的钱分给臣民,让臣民生活得更好。朕在位期间,绝对不扩军,也不增加军费开支。另外,还要减轻税负,让百姓过得更幸福。”弘毅说。

    “万岁爷的洪志,令老夫钦佩不已,老夫还有几年活头,只要老夫还能喘气,老夫就要为皇上殚精极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韩半仙说。

    “先生不要说这样的话,先生从父皇那个朝代,受到奸臣陷害,父皇被奸人蒙蔽,做出了错误的决定,父皇在位时,比较糊涂,朕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正是此理。老夫不计前嫌,不记仇,只记得前朝的好,抛弃前嫌,为了中原国,抛却个人荣辱,一心为了辅佐朕治理天下,先生为中原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朕很清楚这一点,希望先生老当益壮,继续为中原国效力,这是苍生之福,朕之洪福。”弘毅说。

    韩半仙听了,竟然泪眼婆娑,哭将起来,说:“很好,老夫活了大半辈子,如今半截身子都入了黄土,没想到,万岁爷替老夫考虑得如此周全。老夫老了,不图别的,就图一个好名声。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老夫被人冤枉,躲进深山,见不得人,本想就这样窝窝囊囊地过一生算了,没想到还能遇到明君,能出山继续为明君效劳,这真是苍天有眼啊。”

    弘毅见韩半仙哭了,又安抚了一会儿,对小鬼子使了个眼色,小鬼子明白,就说:“万岁爷,该走了,还有很多事等着皇上处理呢。”

    韩半仙也停住了哭,抬着流泪的脸说:“万岁爷,去吧,老夫再观察一下卦象,等有了新消息,再及时报告。”

    弘毅巴不得就走,他又安慰了几句,就离开了藏金阁,到上书房,查看各地来的奏章,批阅,然后展开官员名册,在上面圈圈点点,心想,这些官员,见风声不对,有些已经离开胡图集团,也与皇后划开了界限,恐怕还有夏三的人,也说不定,看来,需要在官员中清理一部分出去,这样想着,觉得很有必要这样去做。毕竟,就像人的身体,发现身上有刺,就得想办法将刺拔出,扔掉,否则,刺在肉里,就感到疼痛。如果任凭刺在肉里,恐怕肉要受罪,人更受罪,久而久之,就会影响人的生命。朝廷也是,需要健康,就必须去除毒刺。

    弘毅心想,如果要和弯刀族人结盟,还必须派出使者前往,派谁去呢?看遍了官员名册,竟然没有发现合适的。

    小鬼子在外面站着,不敢在皇上旁边,怕影响皇上思考。弘毅想来想去,没有一个头绪,就喊道:“小鬼子,进来。”

    小鬼子答应一声,就进了书房,问:“万岁爷有何吩咐?”

    “朕想派人前往弯刀族部落,你看派谁合适?”弘毅问。

    小鬼子犯了难,他机灵,想不出答案,立马说:“万岁爷,小鬼子是听差的,是侍候爷的,不参与朝政,像这种事,最好问问在朝的大臣们。小鬼子实在没有资格说话。”

    “你别耍赖,实话告诉你,大臣们文绉绉地说半天的话,还不如你说一句话。他们是死读书的,引经据典的本事倒有,只是说不到重点,让人迷惑。朕喜欢简单的,你说吧,朕不怪罪你。”弘毅鼓励小鬼子说。

    “那样不好,万岁爷,小鬼子只是一名太监,按照朝廷章法,太监等内人不得参政议政。小鬼子实难从命,因小鬼子担心皇上被人弹劾,万岁爷被人弹劾,就是再有本事,也会被批得一文不值,就给了叛军以口实,还会引起敌人的注意,没准就会向我国发动进攻。”小鬼子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

    “小鬼子!”弘毅喊道,“你停一停,朕就是想听听你的意见,又没说非要采纳你的意见不可,况且朕现在是以私人身份和你谈话的,又不是代表皇上跟你说话。”

    小鬼子听了弘毅说这话,心里乐开了花,原来,皇上这个职位也不是好玩的,既然当了皇上,就要考虑很多事情,作为九五之尊,皇上这碗饭也不好端,皇上这个天地间最大的官,也不好当。

    “万岁爷,小鬼子在爷面前就是太监,再不怕,再不怕,也是害怕,喊爷喊惯了的,突然说以私人身份谈话,就让小鬼子不知所措。”小鬼子说。

    “哦,哈哈,朕说是私人身份,可是你害怕,朕又不是老虎,怎么会让你害怕,如果真的害怕,证明朕的治国方略有问题,不妨做一些修改,争取让朕更具有亲和力。”弘毅说。

    说了半天,还没有确定谁去当特使,前往弯刀族人部落。说起弯刀族人,作为中原国的汉人,只要上年纪的,都记得当年的侵略历史,有些谈虎色变,毕竟两国的矛盾由来已久,打来打去的,战火总好像随时会燃烧起来,变成为熊熊的大火。这个复仇之火,如果不扑灭,就会变成民族的灾难,而作为特使,其中的一项使命,就是带着爱心去,和曾经的敌人握手言和,建立联盟,同进同出,一国受到他国侵略,同盟国必须出面相助,不计报酬,全心投入,绝对保证两国安全。

    弘毅想来想去,就是想不出合适的人选,问小鬼子,小鬼子很精明,就是不说,他就动了怒,对小鬼子说:“朕有难处,你是大内太监,不替朕分忧,要你有什么用?”

    “万岁爷,不是奴才不帮你,是没办法帮你。”小鬼子说。

    “怎么没办法?说给朕听听。”弘毅追问。

    “万岁爷,请想一想,如果说出去,是小鬼子出的主意,被弯刀族人知道,就觉得掉价,因为,太监在他们的文化中,好像就是残废,竟然听从一个废人说的话,并且采纳了,这叫弯刀族的贵族情何以堪?并且可能会让弯刀族人的贵族退出,不屑与中原国的人为伍。那么,结盟之事暂时搁浅。”小鬼子说。

    弘毅听了,觉得有理,就说:“看来,今天从你这里是得不到什么东西了。那么,明天上早朝之后,朕再征求早朝官员们的意见。你呢,也要关注这件事,看早朝的情况了,如果不行,回来朕再与你商量。同时,朕派你在早朝之后,再去茶馆探听百姓对朕的看法,好坏都要听清,明白吗?”

    “小鬼子明白了,嘻嘻。”

    “朕就知道弄不过你,不过,朕不会放过你。你要完成朕吩咐给你的任务,并且还要在民间打听打听一些奇人怪侠,朕需要这些江湖人士,不给官位,但要直接替朕办事。物色好之后,向朕报告。明白吗?”弘毅吩咐道。

    “小鬼子明白了,就是要替万岁爷找打手,对吗?”小鬼子自作聪明。

    “不是,不是打手,是清洁工。”弘毅说。

    小鬼子听了,不知道什么意思,想了一会儿,还是不知道啥意思。弘毅见他一脸茫然,笑了。

    小鬼子见弘毅笑了,他也不好意思地撇了撇嘴角,但是不敢笑。连忙问:“小鬼子在爷面前,肯定愚笨了,还请爷说清楚些。”

    弘毅说:“这样,你只留意民间的这些侠士,朕要重用他们,但是,前提是,你必须要亲眼看见他们的奇功,俗话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明白是啥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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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5章 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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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爷说的,奴才懂了,意思是要让奴才选出真侠客来。”小鬼子说。

    “没错,你去吧,快去吧,朕急需这样的人。”弘毅命令。

    “万岁爷,奴才想知道什么样的侠客能够胜任?”小鬼子问。

    “平时你是很精明的,怎么还问这个愚蠢的问题,朕需要像加勒那样的人,明白吗?找到这样的人,朕有重要的事交他去办,快去吧。”弘毅说。

    小鬼子还想问,见到弘毅确实很着急,没有再问,就退下去了。

    小鬼子到茶馆,本来是上午来的,这时候来,茶博士很好奇,就请他坐下,说书的还在说,不过,不是上午的那个本子,是另外一本。

    茶客很有意思,上午有一拨,喜欢听上午的书场,下午有另一拨,喜欢听下午的书场。平时,上午下午,各是两套人马,小鬼子是上午的那一套,对下午的情况不太熟悉,不是弘毅皇帝的命令,他不想下午来喝茶听书,既然来了,茶博士又让他坐,他也不好意思拒绝,茶钱倒是小事,找人是真实目的。

    茶博士笑着说:“客官,真是稀客啊!”

    “什么稀客,我是天天来的。”小鬼子说。

    茶博士给小鬼子让座,说:“这还是客官的位置,客官是这里的熟客,照样子给你优惠,提供免费茶水,免费糕点。下午的所有供应,全部免费。”

    “那多谢博士了。”小鬼子说。

    “谢什么谢,天天照顾小店生意,还这么客气。”茶博士说。

    “是这样,博士,我想打听一下,你可知道最近这里有没有人有奇功异能?”小鬼子问。

    “什么奇功异能?我很想知道这是个什么词儿?”博士问。

    小鬼子心里发笑,还是博士呢,敢情是一个土包子,啥都不懂,难怪要给人倒茶递水呢?不过,他马上又恢复常态,他也是这样服侍人的,也没资格说别人。

    小鬼子忍住,没发脾气,慢慢地说:“是这样的,我需要一些有本事的人,比如说,有的人会飞,有的人会穿墙术,诸如此类的,有特别有本事的。”

    “哦,你说的是道士吗?听说有些道士会穿墙,还有些人会飞檐走壁,还有些人走路如风,来无影,去无踪,不知道客官需要什么类型的?”茶博士问。

    “如果有这样的人多好,我要的就是这样的人,哪怕只有一样本事也行。”小鬼子说。

    “有倒是有一个,不知道你愿不愿去找,听说就在城郊的梅山上,有一座道观,里面住着一个道士,会穿墙术,但不出门,常在道观里念经,平时很少出门,天天为百姓祈福。”博士说。

    “哦,是吗?他会穿墙术?那不是吃喝不用愁吗?没钱用了,就去有钱人家拿一点,再教几个徒弟,不就能过上好生活吗?”小鬼子说。

    “瞧您说的,他要是那样做,还能叫道士吗?还能为百姓祈福吗?”博士反驳说。

    “你说的不是那回事,他在道观里天天念经,谁供养他,他吃什么,喝什么?难道是神仙不成?或者是半夜里起来去人家厨房里偷东西吃。”小鬼子不信,追问道。

    “他的道观里每天香火不断,善男信女供养他,实在推不过去,他也为有需要的人家赶鬼,或者做一些道场,请他的人,给他一些香火钱,也能养活自己,反正没有家人要养,也没有妻室儿女,一身轻松,只是以念经为重要的事。”博士说。

    “我说呢,人是肉体凡胎,只要是人,就要吃喝,除非他是神仙,不吃不喝,也无可厚非,可他不是,照你这么一说,我算明白了,他有外快,应该不愁吃喝,这样,他就能专心念经做道场了,也就不存在去拿别人家的吃的用的了。”小鬼子说,他停顿了一下,说:“只是不知道他怎样穿墙的?那些窃贼们岂不很想学会穿墙术,肯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请他,请他教会他们这个法术,这样,他们就不用翻墙入室,胆战心惊地去盗取别人家的钱物了。”

    “你可真特别,不错,听说有一些无赖,想尽了办法去拜师,他就是不收徒,要是收徒,他也早就发财了。他一发财,就不会安心念经了。这样,法力说不定就会降低,他的法力一降低,到最后,没有了法力,他去做道场,人家就不高兴,反正和普通道士差不多,到哪里请人不是请,何必要上梅山请呢?可能到最后,他就成了孤家寡人,就没一个人请他下山了。”博士说。

    博士说完,有人喊他添茶水,他对小鬼子笑了笑,说:“对不住,我先过去一下,客官您先听听说书的说什么,这里的茶点您就慢慢用。我去去就来。”

    小鬼子点点头说:“你去吧,我会照顾自己的,待一会儿,我还有话说。”

    茶博士去了,他忙完了那边,又跑回来,小鬼子问:“还有一句话,问完我就走,你就不用管我了,专门照顾别人的,如果顺利,我明天上午还来喝茶听书,如果不顺利,我明天上午就不来了。”

    “客官,您一出马,肯定会顺利的,说吧,有什么不明白的?”博士问。

    “你说了那穿墙道士住在梅山的道观里,哪里有几间道观?道士的道号是什么?”小鬼子问。

    “听说穿墙道士道号叫天一,人们尊称他为天一道长,但他的年纪不大,大概在四十岁。梅山之上,只有一间道观,取名叫‘玄武观’,坐落在梅山上,沿着一条小路上去,就能看到,希望您能找到,小店还希望您明早来饮茶听书,指望客官您来给小店增添些人气,让小店蓬荜生辉呢。”博士说。

    “如果顺利,我一定赶到,多谢指点,我就不在这里耽搁,先去看看再说。但愿一切都顺利。”小鬼子说。

    “请再喝一杯茶,出了城往东走,在城郊的梅山,快马前往,需要半个时辰,坐车前往,需要的时间还长一些,坐轿子前往,需要一个半时辰。”博士说。

    “多谢,我骑马前往。”小鬼子说。

    “那太好了,这样就不会耽误客官明天来小店饮茶听书了。但愿客官一路平安,来去都顺利。”博士说。

    “多谢多谢!”小鬼子说完,找了一匹快马,策马前往梅山玄武观。

    不到半个时辰,快马就到了梅山,小鬼子替皇上担忧,听弘毅的话,知道皇上正需要这样的人,不敢耽搁,马走到不能走的时候,他看到山坡上有一座道观,在葱葱郁郁的松林间隐约出现,他看前方有一片青草地,就取了马缰绳,让快马自由地吃草,他拾级而上,到了道观门前,有一座院墙,一扇黑色的大门,上面是铜锁,是铜狮子头,狮子口中衔着铜圈,狮子十分威严,猛一看,呲牙咧嘴的,还真让人害怕。

    小鬼子用铜环敲打着大门,发出哒哒的声音,不一会,有人打开门,伸出脑袋,小鬼子一看,就乐了,是一个小孩,小鬼子问:“请问天一道长在吗?”

    “你是谁?师傅不在。”小孩说,他穿的衣服是道士服,说完,他就哐当一声,关上了门。

    小鬼子一听,奇怪了,博士不是说天一道长不收徒弟的吗?怎么有一个小徒弟?

    他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手忍不住又举起来,拍打着门环,不一会儿,门又“吱呀”一声打开,开门的是那小孩,头伸出来,看了小鬼子一眼,又“哐当”一声关上了黑门。

    小鬼子这一下着慌了,如果见不到天一道长,恐怕就没办法交差了,皇上还在等着呢,这可如何是好?

    他站在门前,想怎么办?突然,后面一个声音在问:“请问,这位施主,您找谁?”

    小鬼子吓一跳,他扭头一看,一个道士站在那里,小鬼子不认得,只当是来串门的道士,看起来,那道士穿的道袍已经破破烂烂的,胡须也有些花白,头发也是这样,就说:“我来找天一道长,你来干什么?”

    “我也是来找天一道长。”那道士说。

    “你也找他?”小鬼子说,“你找他干什么?你是从哪里来?”

    “我们是同行,来交流交流炼丹和修养的经验,你是哪里来的?”道士问。

    “我是来请道长为朝廷效力的,皇上让我来找他。”小鬼子说。

    “皇上?弘毅帝?请他为朝廷效力?”道士很惊讶。

    “你别感到奇怪,事情比较紧要,这是关键时刻,朝廷急需这样的人才,可满朝文武竟然没有人才,特派我来这里请道长出马,为弘毅皇帝出谋划策。”小鬼子说。

    “奇怪,满朝文武大臣,竟然不能替皇上排忧解难!那还用不用朝廷的银子来养活这一群废物?”道士说,他咽了咽唾液说:“客官来对了地方,听说道长经常为朝廷祈福,为天下苍生祈福,只是弘毅不知道。要不,弘毅为什么这些年为什么这样顺利呢?”

    “是的,弘毅帝励精图治,一心为天下苍生谋福,一生为朝廷勤勉,想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但是,不是那么顺利的,总有一些磕磕碰碰的事发生。”小鬼子说。

    “那你了解天一道长吗?朝廷需要他下山,为天下苍生谋福,皇帝现在需要帮手,需要一臂之力,需要左右手,来帮助皇上度过难关,可我来请他,竟然吃了闭门羹。那个小孩把着门,不让我进去看。”小鬼子说。

    “小孩不让你进,你就不进了?俗话说,再一再二再三,事不过三,也许转机就在三上,不信可以试一试。”道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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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6章 穿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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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鬼子听了道士的话,觉得有理,事不过三,就不过三,希望这一次成功,他心里这样想着,就又举起了右手,开始拍打门环,不一会儿,厚厚的黑门打开了,小道童打开门,走出来,向小鬼子行了一个礼,鞠躬说:“请问客官找谁?”

    小鬼子一见,高兴了,心想,这一下有希望了,他高兴地扭头一看,想对道士说:“你看,你说的没错,事不过三,第三次果然有了转机。”

    小鬼子回头一看,说了这话,马上身上就起了鸡皮疙瘩,难道是山上气温低,冻得?怎么回事?刚才还有一个大活人,现在突然不见了,简直太奇怪了!他正在诧异不已的时候,找不到答案,看看眼前的小道童,小鬼子上前一步,然后伸出手来,咬了咬,觉得疼,他问:“这是不是在做梦?”

    “不是。”小道童说,过了一会儿,小道童问:“请问客官找谁?”

    小鬼子这才弄清楚这不是做梦,于是他对小道童说:“我来找天一道长。”

    “师傅有请!”小道童说。

    小鬼子搞不清,刚才不理不睬,现在又变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那位道士呢?

    小鬼子将信将疑,走进了道观,小道童跟在后面。

    到了朱红大漆的门前,小道童在门口高喊:“师傅,客人到了。”

    “请进来。”里面传出了一个声音,小鬼子听了,觉得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推开门一看,对面坐着元始天尊,下边坐着一人,不是别人,就是刚才那位道士,小鬼子一见,倒退了两步,揉了揉眼睛,说:“是你!”

    “没错,我就是天一道长,你来,我知道,刚才出去的和你说话的,也是我。我是天一,你请坐,上茶。”天一道长吩咐小道童说。

    “啊,原来小鬼子有眼不识泰山啊,你就是道长!”小鬼子说。

    “没错,贫道就是天一。”

    小鬼子高兴极了,他说:“苍天啊,真是太好了!今天一来,就找到了,我真走运。”

    道童端来了茶,递给小鬼子,小鬼子接过来,品了品,说:“还不错,这样的茶,只有道长这里有吧?”

    “师傅的茶是自己种,自己做的,当然和别人的不一样,还有,这里的茶叶也不一般,都是按照一定的节气,一定的时辰采摘的,不是随便采摘,那就没有了茶叶的灵气,喝起来也不好喝。”道童说。

    他说的话带着童声,清脆悦耳,又清楚明白,让小鬼子觉得,住在人少的地方,还真能锻炼人,要是在闹市区,每天睁开两眼都在想到哪里买东西便宜,那不是非常悲催吗?每天被物质的东西缠累,那岂不难受死了。

    天一说:“别听道童吹牛,就是普通的茶叶罢了,本来是普通的茶叶,要看喝茶的人的心情,心情好,自然觉得茶好喝;心情糟糕,就觉得茶不好喝。心情好,苦茶中能喝出甜味来,算是好茶;若是苦茶喝了觉得更苦,就是不好的茶,那好茶坏茶都是人的心情。茶本身没有啥,关键是喝茶的人的感受,对茶加上的评论不同罢了。”

    小鬼子说:“没错,是这样的,我说呢,喝茶还要看环境。”

    “是的,在田间劳作的农妇,带一大壶茶到地头上,渴了,抱着茶壶就喝,咕咚咕咚,那叫鲸吞,不叫品茶,文人墨客,将小酒盅当成茶碗,慢慢地一小口一小口地饮茶,那才是品茶。”天一说。

    “原来喝茶还有这么多的讲究,我就不懂。”小鬼子说。

    “不懂,没关系,可以慢慢地学,谁不是一下子都学会的,世界上没有全能的人,人人都不完美,包括君王,只要独裁,世界就会变样,不是往好的地方变,是往坏的地方变。”天一说。

    “道长觉得当今天子,是不是独裁的皇上呢?”小鬼子问。

    “贫道认为,皇上不是独裁,可惜没有谁能帮他,但是,贫道觉得上苍在暗中帮他,他还没有走邪路,他做得很到位,如今天下太平,没有敌人来侵略。国家强盛,外敌不敢擅入,国家羸弱,就会遭到列强的欺凌。”天一说。

    小鬼子说:“道长说的是,那么,道长说皇上需要帮手,不知道道长愿不愿去助他一臂之力呢?”

    “这个,不好说,贫道不喜欢从事政治,也看得很透,知道这俗世凡尘,没有什么好留恋的,现在到了这个时候,贫道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潜心修炼,走完后半生,也会讨得元始天尊的喜欢。”道长说。

    “那么,小鬼子这次来,请道长出山,为皇上分忧,这个目的是达不到了?”小鬼子说。

    “不是达不到,凡是到贫道山上来的,贫道都不会让人希望而来,失望而归,既然来了,贫道也不让你失望,贫道答应你跟你回去,觐见皇上,见了面再说,你看如何?”天一说。

    “好啊,好啊!”小鬼子跳了起来。他左看看,右瞅瞅,就是想看看他有什么穿墙的本事,只是刚才没有看到,现在想瞧瞧。

    天一弄明白过来,问:“是不是想看看贫道的本事?”

    小鬼子见他一问,心花怒放,马上说:“如果道长想展示展示,小鬼子倒很愿意观看个究竟。”

    “不要稀奇,我这点小把戏不算啥,不就是穿墙吗?这是小事。

    “快吧,快让小鬼子看看吧,都快等不及了。”小鬼子说。

    “好,你看。”道长说着,往墙上快步走去,那墙竟然像细纱一样,在道长面前软了下去,道长直挺挺地进入墙里面,消失不见,过来一会儿,那道长出现在墙面上,然后轮廓逐渐清晰,然后是整个人出现,重新坐在他的位置上,继续品茶。

    小鬼子看得呆了,愣了好半天,才问:“道长佩带宝剑吗?”

    “贫道带宝剑防身。”天一说。

    “不知道随身所带的宝剑,在穿墙的时候,会不会将宝剑卡在墙中?”小鬼子追问。

    “不会,宝剑和贫道二者合一,用剑的时候,宝剑就是贫道的延长的手臂,完全可以让贫道得心应手,使用起来没一点问题。”天一说。

    “哦,原来如此,那么,道长,皇上还在等我们呢,要不,现在就动身如何?”小鬼子问。

    “好啊,走吧。”天一说。

    小鬼子刚要走,见天一不动身,就问:“道长怎么不走?”

    “贫道放心不下。”天一说。

    “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是这样,贫道所带的道童,需要一同前往,要不然,贫道就要分散精力在世俗事务上,分散了注意力,功力就要减弱,想要办大事,必须要专心一意在一件事上,要不然,到处乱抓,啥都想抓住,结果啥都抓不住,啥都想弄清楚,结果却糊涂;啥都想出成绩,结果只有一项还凑合,不专心,恐怕一事无成。贫道本来不收徒弟,不过,贫道老了,生活自理能力也差一些。加上,要专心修炼,就要避免世俗的缠累,不然,贫道就不会有这么些技巧了,故要带着道童。”小鬼子说。

    “那没问题,这小道童非常好玩,非常听话,又很勤快,你找到他算是道长的福气。”小鬼子说。

    道长见小鬼子同意了他的请求,也没什么话说,就让小道童准备一下,然后一起出了玄武观,下了山,小鬼子找到那匹快马,然后又雇了一辆车,载着他们师徒,慢慢向京都城内而来。

    小鬼子一直让道长和道童坐在车内,守门将士认得小鬼子,见了他很客气,要派兵保护他们进入皇城,小鬼子制止,就说:“跟平时一样,该怎样就怎样,不要露出马脚,如果过于张扬,反而引起别人的注意。”

    守城将士就让他们去了,还是一匹马,一辆车,慢慢靠近皇城,皇城的守门将士也认得小鬼子,知道他是皇上身边的红人,说话一句能顶替一万句,因此,不敢得罪他,对他的话,不敢不听。

    进入内城,然后到了皇宫,小鬼子下了马,里面跑出来差役,将马收了,小鬼子命人抬来一顶轿子,请天一道长上了轿子,道童在旁边伺候,直接抬到上书房,他很清楚皇上一定在那。

    再看看太阳,它已经偏西,快要落山了,小鬼子笑了,心想,总算完成了任务,这下子可好了,皇上一定会奖赏我,真是难得啊!没想到第一次去拜访,就非常成功,这肯定是上苍的意思,幸亏我还比较积极,要不然,找不到人,那是多么遗憾的事情啊!如果不下点功夫去找,那才是愧对万岁爷啊!

    小鬼子和小道童跟着轿子,走到上书房门口,轿子落下,小鬼子掀开帘子,看到天一道长,说:“道长,到了,请。”

    小道童站在轿门,随时服侍着道长。天一笑着说:“这就是皇上的书房吧。”

    “是的,道长,请!“小鬼子说。

    小鬼子请道长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跟,早有人向皇上做了报告,皇上命直接去书房。有人对小鬼子说,小鬼子会意,带着道长和道童前往书房。

    小鬼子到了书房跟前,在门外喊道:“客人到,小鬼子求见皇上。”

    “进来。”皇上在里面命令道。

    “谢皇上。”小鬼子在门外喊着,然后请道长先走,道童跟随,道童神清气定,不像同龄人那样,看到这里的布置与别处不同,而感到好奇,而东张西望的。

    小鬼子对道长说:“请。”

    道长不客气,跨步进了书房,皇上在龙案上批阅奏章,没有抬头,小鬼子干咳了一声,皇上抬头一看,眼前出现了奇怪的人,天一看见皇上拿正眼瞧他,就行礼,说:“贫道这厢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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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7章 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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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毅看着这位道长,器宇轩昂,看起来不是一般人,弘毅问:“这位道长,你从哪里来?”

    “贫道从城郊梅山玄武观来,这是小童,来,拜见皇上。”天一说,找道童,道童从他身后转出来,向皇上行了一个礼。

    弘毅呵呵一笑,说:“真不容易,这么小就有了修道向善的心。”

    “哪里,哪里,这是贫道在路边捡来的。”天一说了这话,有些后悔,担心小家伙有点受不了,就不说了。

    弘毅很聪明,说:“原来是天赐的,难怪看上去很聪明呢。”

    道童刚开始听了天一说他是捡来的,撅着嘴巴,不高兴,又听皇上说他是天生的,立马高兴起来,对皇上有了好感。

    小道童开始活跃起来,开始看看龙案上摆的小玩意,还有鎏金的柱子,这些都是前朝皇帝留下的,在书房,有时候兴致来了,皇上也会让嫔妃侍寝的。因此书房看上去还充满了脂粉气,不过,弘毅不喜欢,读书读的是圣贤书,不能侮辱古代书圣,就命去除一些奢华的装饰,但还是有一些东西没办法去处。

    弘毅命人上茶,看看天色已完,又吩咐安排晚膳,当然,他吃得比较简单,刚好道长也是,他们取得了一致。

    一边吃一边聊,弘毅帝没有想象中的严肃,不可接近。这一点让天一十分放松。

    弘毅说:“听说道长会穿墙术。”

    “那是小把戏,没什么奇怪的。每人都住在城堡里,和外界都隔着一堵墙,贫道只是能识破人心,穿透人心罢了,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也不用惊讶。”天一说。

    “哈哈,好,道长说得对,没错,每人都和外界隔着一堵墙,不会主动拆除这堵墙,既然不拆除,那就攻进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机关。”弘毅说。

    “皇上请贫道来,不是要让贫道去穿墙入室盗窃的吧?”天一说。

    “哈哈哈,不是,朕请道长来,是要道长完成一项特别使命。”弘毅说。

    “请讲,不必客气。”

    “朕要和弯刀族部落结盟,请道长来,就是要替朕去一次弯刀族部落,和弯刀族人首领见面,谈谈朕的想法,与其修好,不知道可不可以?”弘毅说。

    “当然可以,听说,弯刀族人和汉人之间一直有矛盾,常有战争,我们还是需要和平,不需要战争,那么说,皇上很愿意和他们讲和了?”

    “是的,朕想要和他们讲和,签订互不侵犯条约,成为盟友。”弘毅说。

    “那好吧,贫道很愿意前往。只是贫道需要道童一起前往,另外还需要一些盘缠。”天一说。

    “不用担心,朕会安排。道童跟你来的,你可以带走,如果人手不够,朕再安排另外的人跟你一起。”弘毅说。

    “可以了,贫道需要皇上的圣旨,还有通关文凭,不知能不能给贫道。”天一说。

    “可以,通关文凭立马会有。只是朕还想问一下,是不是要安排给你武士,保护你的安全?”弘毅想得很细。

    “不用了,不用,贫道没有什么钱财,只是一些细碎银子,作为盘缠就够了,万一不够,贫道可以一路做法事,也有一些收入作为车马前或者吃住费用。”天一说。

    “不用了,道长是为朕出使到弯刀族部落,不是为了私人利益,理当由朝廷负担费用,不用在路上化缘,举办法事,另外,也不要有后顾之忧,不要武士,那么朕就不安排。请择日出发吧,出发之前,请和朕通告,朕好计算道长的归期,为道长接风洗尘。”弘毅说。

    “不用,贫道甘于清贫生活,一心求道,不在乎吃喝穿用,只要能为朝廷效力,让百姓安居乐业,贫道也就放心了。”天一说。

    “道长说的,和朕想的一样,只不过道长接近真道,更容易讨得上苍的欢心。朕忙于世俗事务,没有时间亲近上苍,恐怕失去了上苍的喜悦。”弘毅说。

    “皇上说的,可能不对,皇上是天子,上苍之子,九五至尊,上苍之子,无人能替,肯定会得到上苍的喜悦,只是治理万民,需要更多的时间,皇上做的,已经很不错,如果再多一点点时间来亲近上苍,那就好多了。”天一说。

    弘毅安排完毕,让天一退下,天一带着道童,跟着小鬼子,在城中道观安歇,当晚,天一跟同道一起商讨道法,然后洗脚洗脸睡觉,等到天明,宫中有人送来东西给天一,原来是弘毅命人做好了通关文凭,还有细碎银两给他们师徒二人,还有一封书信,加上一道圣旨。

    天一接了这些,又听小鬼子宣读圣旨,封天一为特使,出使弯刀族部落。天一接了圣旨,心里明白,叩谢皇上,然后对小鬼子说:“贫道即刻出发,烦请你去向皇上告知。”

    “没问题,刚上完早朝,我正要去茶馆喝茶听戏,你要走的话,我这就去告诉皇上,你也不用进宫此行了。”小鬼子说。

    “贫道知道,皇上非常着急,恨不得立马让贫道前往。那么,贫道这就告辞了。”天一说。

    小鬼子跑出去了,天一就向道观的道长请辞,道长设简单的早餐,算是饯行。

    天一道长带着道童离开了京都,雇请了马车,向弯刀族部落而去,经过了二十一天,车进入青州境内,天一清楚青州府的老大是夏三爷,本来不想在青州城停留,但是,他又有点好奇,这个夏三爷到底怎样,就想去看看。

    于是,他对道童说:“你在馆舍休息,我出去走走,不用你服侍了。”

    “好的,师傅快去快回。”小道童说。

    天一就离开了馆舍,趁着夜幕降临时分,他走过几条街,然后到了青州王府前面,从正门走肯定不行,这种造访,估计有些不请自来的味道,对于不速之客,三爷也很很谨慎的,不愿意接待。再说,三爷在京都也安插了探子,可能清楚天一被请进宫,见了皇上的面,说不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呢。

    三爷清楚了这个,他肯定有所防备,只是没有想到天一会主动来造访,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天一绕到了后门,还没到后门,后门也有两位老人在那站着,时不时地打扫一下门口的渣滓,看起来,他们的脸松弛,有了些皱纹,像松树皮,三爷安排他们来,是考虑到他们的瞌睡少,容易惊醒,后门比前门更重要,需要日夜把守才好。

    在正大门,安排的是年轻人,因为三爷要向别人展示,他三爷是年轻有为的,不是暮气沉沉,而是朝气蓬发。

    天一还没走到后门,看清楚了这些人,就直接吸了一口气,然后让气在体内运行,感到身轻如燕的时候,他径直向高高的藏青色的墙钻了进入,那墙竟像不存在一样。

    到了墙内,天一发现这里是草地,没有树,挨着院墙的,都不种树,这是夏三爷安排的,他担心窃贼或者其他夙敌会借着树攀援进入院子,对他进行谋害。所以,院子里靠着高强的位置,都不种树木,在离院墙有一箭之地的地方,才种植了树木。

    天一借着月色一见,园中没有人,很是奇怪,然后,他顺着墙往前走,才发现他所在的位置是一条沟,越往前走,越能清楚发现,整个王府建立在一座高台上,想要攀上高台,不是轻而易举的。

    他索性不攀援,心想,既然能建高台,证明高台里面肯定是空的,这样才能防潮,住在高台上的人,才不会有什么疾病。那就进去看看吧。

    天一走进了高台里面,里面漆黑一片,天一看到有通风口的位置,有一缕月光射进来,但他不想看高台里面有什么,只是觉得有些机关,现在时间不够,不能细细地观察,只好向高台之上攀援,很快,他就到了一个地方,听到有轮椅滚动大理石板的声音,他就闪进了一个壁橱里,借着壁橱的缝隙,他看到一个老人被人推着进来,然后关上了门。

    透过壁橱的缝隙,天一发现那人不能行走,全靠自动的轮椅移动位置,旁边推车的,也是保镖,身怀绝技,天一一看,就知道他们是江湖上的高手,想要杀三爷,还不是容易的事。

    三爷说:“加强防备,估计有人要来谋害老夫,不要大意。”

    “放心吧,已经增加了巡逻的班次和人手,另外,又在民间找了一些高手,来看家护院,就是一只苍蝇也飞不进来。”

    天一心想,只怕不是苍蝇,也能走进来,这些人,都是骗钱的货。

    “老夫的光复大业快要完成了。大家要齐心协力,只等夏王那里的信,我们这边就可以动作了。”三爷说。

    他们一路走,一路说,声音由近及远,然后离开了这里。

    天一得到这个信息,就足够了,他穿过壁橱,钻到高台下,顺着月光的方向,出了高台,然后钻出了高墙。

    天一记得很清楚来时的路,他回到馆舍,小道童已经呼呼入睡,被子掉落了一半,天一帮他盖好,小家伙做梦了,笑出了声,嘴角有口水渍,天一回到房间,打坐,心里念完了经,修炼了一会儿气功,然后睡觉。

    清晨,他们起来,洗漱完毕,坐上了车,离开了青州府。

    在路上,道童问:“师傅,昨晚啥时候回来的?”

    “大概在子时。”天一说。

    “那还不晚。”道童说,“我想等师傅回来再睡的,谁知道等来等去,自己倒昏沉沉地睡了。”

    “不用等为师,为师晚上要弄到很晚的,你不是不知道吧。”天一问。

    小道童笑了笑,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78章 结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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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童喜欢睡觉,这也是很多孩子共同特点,天一尽量不占用他的休息时间,一般到了晚上,就早早让道童上床休息,他在打坐运气后不久,在子时也会按照大地的地气运行规律,进行运气,然后休息。

    他的生活非常有规律,这是修道之人必须要做到的。在修炼时,要和天地之气合一才能修炼成功,如果逆天而行,恐怕会乱了经脉气象,或者依据地脉之气,调理身体之气,里外呼应,才能达到韵律一致,上下畅通,才能做到神清气爽。

    他们的车在高原上走着,眼前出现一片森林,天一看那森林,有一股妖气,他有些为难,到底是走还是返回呢?他实在拿不定主意,万一遇到了妖怪,将小道童捉去怎么办?

    小道童说:“师傅,前面有妖气。”

    “这你都看出来了?”天一非常惊讶,说:“为师刚看出来,你就看出来?看来,你是上苍所拣选的,你是上苍赐给为师的宝贝啊。”

    “谢谢师傅,我看出那里的妖气很盛,不过,再厉害的妖怪,师傅也不怕。”道童说。

    赶车的听了他们的对话,有点害怕了,说:“两位道长,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孩,恕不远送。就到这里吧。”

    “哎——你这人真有意思,好意思说,你的母亲都八十多,你的孩子还在吃奶,哄谁呢?”道童问。

    “不管怎样,小人是小本买卖,家里惟一值钱的就是这辆车了,不能给妖怪抓去,抓去后,我们一家老小就全完了啊。”赶车的将车停下来。

    “笑话,我们先不去看你家人口有多少,只是问问你,你看看你的后面,还回得去吗?”道童问。

    赶车的回头一看,果然,有股邪气,像一条黑龙一样往这里滚来,他哭道:“哎呀,妈呀,这是什么事啊?接了这个活儿,没赚到钱不说,还要把这条贱命丢在这了。”

    “哈哈,真是少见多怪,这是黑风怪,有我师父在,你怕什么怕?我师父就是捉妖怪的好手。”道童说。

    “道长,快点把那个妖怪收了吧,它来了。”赶车的说。

    天一看看那黑龙,轻轻伸出他的拂子,往身后一甩,那黑龙扭头就跑了。

    赶车的一看,刚才还是乌云笼罩,看不清天空的颜色,没想到转眼一看,就恢复到常态了。

    赶车的吃了定心丸,就说:“好吧,我不回去了。既然接了这活儿,就要把它完成,要不然,毁了我的名声,恐怕以后就难以找到好活儿了。”

    “你还算聪明。这算什么!”道童说,道童刚要说下去,天一打断了道童的话,担心他再说下去,恐怕就是吹牛,没边没际的,如果不打断他,恐怕就陷入了魔鬼的圈套。

    道童明白师父的意思,就不再说下去,赶车的,放心往前走,心里还是忐忑不安。

    前面是一大片黑松林,刚才还是白昼,车一进去,就成了黑夜。赶车要点起马灯,免得看不见。

    正在行走,松林里发出一声怪鸟的叫声,并且回荡开去,就像人在人往深井里投进一块石头一般,回音萦绕,在井壁里来回跑着,最后消失。

    马车走在黑松林,就像一个萤火虫在黑夜里慢慢飞舞,那马灯摇摇摆摆个不停,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天一非常淡定,那赶车的心都到了嗓子眼了,明知道进退两难,只有向前走,不能后退,后退会更危险,谁知道那黑龙怪回来没有?

    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一点火,赶车不敢走,等那火越来越近,越来越大,原来是一个人举着火把走,赶车的见了那人,走起来像风一样,问:“你是谁?”

    “我是格桑。你是谁?”

    “我是中原国来的。”

    “车上是谁?”

    “是特使。”

    “什么特使?”

    “是中原国皇上派来的特使。”赶马车的说。

    “哦,我说呢,你们不怕吗?”

    “怕……”赶车的说,转念一想,一个女孩子都敢一个人走这黑松林,自己怕什么,连忙改口说:“怕,怕什么怕?我们都不怕。”

    “实话告诉你,我刚才去了京都,打听到了特使要来,又回去对大王说了,大王让我在黑松林等,想你们快到了。黑松林有很多的岔路,有些人在这里失踪了,等发现他们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

    “啊,啊,妈呀——”赶车的一听,这正是他担心的,听到格桑说这话,他立马惊呼起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没有控制住自己。

    “敢问姐姐,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一会儿在京都,一会儿在那,一会儿在眼前?”道童说。

    格桑拿火把一照,见是个小道士,笑道:“小家伙,你从哪来的?”

    “别叫我小家伙,我是道士,道号弘法。”道童说。

    “原来是弘法啊。你才多大啊,怎么一个人出来玩啦?”格桑格格笑了,过了好一阵,揉了揉肚子,站起来问:“说吧,你家大人呢?”

    “姐姐,你别笑了,我师父在此,还不来拜?”

    “哦,敢情你是跟着师父跑出来的,在下格桑,拜见天一道长。”格桑说,参拜天一。

    弘法道童很惊讶,说:“姐姐,你怎么认识我师父的?”

    “你师父的大名,谁不知道?你呢,没人知道,尚可以理解,你师父没人知道,就很奇怪了。”格桑说。

    “啊,那太好了太好了,敢情我师父的大名远播,我作为徒弟,也跟着沾光了。”他说。

    “道长,我是弯刀族部落的格桑,奉命前来迎接,请接收格桑一拜。”格桑说。

    “免礼,刚才贫道进入黑松林之前,发现森林上方有妖气,敢情不是妖,是格桑姑娘在里面燃烧火把吧?”天一问。

    “不是,道长说对了,黑松林里的确有妖,不过,这妖很怪,不伤害好人,只伤害坏人。”格桑说。

    赶车的一听,身子发起抖来,甚至马车都在抖动,弘法问:“哎,你抖啥啊,是不是做了亏心事?还是做了伤天害理的事?”

    “别这样说,我是好人呐,不过,有时候妖怪会看走眼,也说不定伤害到了无辜的人。”赶车的说。

    “你开玩笑吧,妖怪比人还好。妖怪只喝坏人的血,不吃坏人的肉,嫌脏,别的不做,就只干这件事。有的人自己装作好人,实际上最坏,伤害无辜,伤天害理的,多了去了。”格桑说。

    说完话,格桑说:“我先走一步,你们顺着我标记的方向走,每一条的三岔路路口,都被剑削去了树皮的,就从那条路走。别走岔了,看仔细再走,走错了,送到妖怪的老家,那就怪不得我了。”

    赶马车一听,越发害怕,说:“女侠,陪我们走一段路再说好吗?”

    “不行,我不能慢,慢走我会死的。”格桑说完,就不见了,大家都惊愕,正在纳闷的时候,她又回来,说:“我在松林外面等。”说完,又不见了。

    过了好一会儿,赶车的还在发愣,弘法说:“我说赶车的大叔,你倒是走啊。你的马灯的油够烧吗?”

    一句话提醒了赶车的,他说:“好嘞,我这就走,这姑娘,到底是人还是鬼?”

    “是人是鬼你都不用怕,是鬼,有我师父在,负责赶走,不会伤害你性命,是人,更不用怕,一个姑娘能在黑松林跑来跑去的,你是一个爷们,还怕?算吗?算一个男人吗?”弘法问。

    “弘法,住口,你的话多了。”天一说。

    “是,师父,徒儿知道了。”

    弘法不敢再说,闭口不言,赶车的继续赶车,看到被剑削掉皮的树,他就拐弯,一路非常顺利,他也没有仔细去想刚才小道童的责难所说的话。

    出了黑松林,所幸没有遇到妖怪。

    他们走过去,身后留下一道紫色的气,那是天一道长身上带的,没有谁能阻挡,也无法去除,天地之精气神集于一人,妖怪无法奈何得了他。

    车出了黑松林,格桑在那里等,格桑笑着说:“我说,黑松林不冷,怎么冒这么多的汗?”

    “谁?”赶车的问。

    “你呀,还问呢?”格桑又笑了起来,非常开心。

    弘法想说什么,想揶揄他两句,看到天一道长,不好意思说,就算了。

    天一说:“谨慎,想好了再说,想不好别乱说,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的。明白吗?我们修道之人,要谨慎,谨慎,谨慎,三尺头上有神灵,你的每句话、每个小动作,甚至你的心里活动,神灵都知道,清楚吗?要修得正果,必须要行得正,想得正,不要轻易被邪灵夺去了正道。”

    弘法点头,他一个小孩子,能悟道,还需要火候,不过,跟着师父,他才能进步,走过黑松林的时候,他还镇定自若,一点都不怕,这一点,让天一道长感到欣慰,毕竟,少年可畏,是因其心术正,只是太过聪明,爱说一些打击人的话,这一点不太好,以后慢慢纠正,就会好得多。

    赶车的也是一条命,是上苍的安排,能赶车,他们才有车坐,有时候为了自私自利,可能会犯一些错误,比如撒谎,这个很正常的,谁没撒过谎呢?谁没犯过错呢?既然是人都会犯错,就不能讥笑人家。

    天一道长看到前面一片光明,眼前竟是一大片开阔之地,非常宽敞,看起来让人心旷神怡,这个地方,真是太美了!

    格桑说:“道长,这里就是弯刀族人的地盘,欢迎你来到弯刀族部落,你们顺着这条大路走,一直走,一直走到能看到一座戴着白帽子的大山,就不走了,我在那里等你们。”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79章 狐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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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在黑松林的边缘,看到眼前的美景,惊呆了,原来这里这样美丽,令人流连忘返,天一说:“这就是上苍赐给人们的礼物,可是,这也让人们更加贪心。”“怎么会贪心呢?”弘法问。

    “很多次战争,就是因为争夺城池,掠夺土地引起,有土地,就有一切,有土地,就有人民,在这里,水草丰富,土地肥沃,自然出产丰富,人们依赖土地而生。为了得到更多的土地,霸占更多的美景,人们就起了贪心,贪恋他国的资源,引起战争。”天一说。

    弘法似懂非懂,看到他姐姐格桑交代完了,没有细想师父刚才说的话,就说:“姐姐,你刚才说的戴白帽子是怎么回事?”

    “就是顺着这条大路往前走,走到底,就会发现一座白了头的山,看到山,到了山脚,就不用走了,那里就是弯刀族首领住的地方。”

    格桑说,想了想,补充说:“那座山的山顶,是被雪盖住了头的。远远地看,就像戴了一顶白帽子。”

    “哦,是这样啊。那山上怎么有雪啊?”弘法就是问题多。

    “山上常年都有雪,从来没有化过,据说,山上住着一位神,是白雪仙子,可惜我没看见过。”格桑说。

    “你说的仙子,有可能是千年狐妖。”天一说。

    他这句话,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赶车的听了,刚才过黑松林时的那场惊吓,又卷土重来,让他又有些担惊受怕起来,怎么摊上这些事了,带着两个道士,一路上净碰见妖怪了。

    赶车的怯怯地说:“那,那,这位姑娘,你看见过那位神了吗?”赶车的尽量不相信那山上的是神,不是妖,这样心里的恐惧会减轻一些。“我也没见过,只是听阿爸阿妈说过。不过,这位神也没有出来害过人。”格桑说,“各位,我要先走一步,回去报信了。

    你们慢慢走,别着急。”

    “好,你去吧。”天一说。

    他觉得格桑姑娘比较善良,但是,在一些方面,她显得稚嫩,对于天真纯洁的姑娘,连妖都不忍心加害。弘法很想跟格桑跑,可是,他的师父在,他又不敢走,对于白雪仙子,他更想看一看。是不是白雪仙子在保佑着弯刀族部落的人呢?这个谁也说不清楚。格桑转身不见了,赶车的差点从车上摔下来,他喊道:“妈呀——妖怪!”弘法问:“在哪儿?”

    “那姑娘是妖怪吧?怎么转眼就不见了呢?”赶车的问。“不是妖怪。”天一说。

    “不是妖怪?怎么会呢?”赶车的不信。

    “不会,要是妖怪,早就被贫道拿下了。贫道捉妖无数,谁是妖怪,还是分得清的。”天一说。

    “那有没有看走眼的时候呢?”德志问。

    “我说你呀,你也不打听打听,我师父是什么人?”弘法说。

    “道长,请恕我冒昧,我真还不知道道长的法术,不过,在进黑松林之前,有一条黑龙袭来,道长轻拂拂尘,那黑龙竟乖乖地退回去了,请问,那是什么妖啊?”赶车的问。

    “那不是妖,是东海龙王的第九个儿子,因为情场失意,老龙王安排的婚事不满,离开了东海,经常在外流浪,贫道知道他底细,他也认识贫道,因此没有加害。”天一说。

    “哦,是这样啊。难怪他气势汹汹而来,经过道长将拂尘轻轻一挥,他就回去了,一般人,恐怕不行吧?”赶车的说。

    “是啊,你明知道还问!明明看到了师父的法术,还在说没看到,到底是什么意思?”弘法问。

    “住口,不要这样责问,他只是好奇,还想看看为师我多露两手,只是我要告诉你,学习法术不是来炫耀的,不是要高抬自己的,是要一心一意为天下苍生谋福祉的,因天下苍生都是上苍的儿女,是上苍所喜欢的,对苍生好,就是敬畏上苍,上苍必然会赐能力给你,让你更好地为上苍服务,让上苍脸上有光,明白吗?”天一说。

    他这样一说,赶车的和弘法都不说话了,都有些听不懂,不过,他们感觉到天一是敬畏上苍的,也是一心为民的。这样的道士,不是三流道士,只是为了生活而到处做道场,不知道能捉住几个鬼,本事有多强?

    大家继续赶路,车慢慢向前走,走累了,就停下来,做点饭吃,继续赶路,好在赶车的和弘法都不挑剔,随便做点吃的,就能满足,天一道长更不用说,生活十分简单,不存在不满意,以天为屋顶,以地为地板,石头为桌椅,以旷野为客厅,总之,非常舒服。

    吃了饭继续赶路,到了晚上,就都下了车,支起帐篷,睡在路边,天一有晚上练功的习惯,他练功的时候,帐篷顶上竟然有紫气上升,发出夜光,有些野狼闻到了人味儿,跑过来,见了紫光,反而吓跑,其他野兽也是,他们住在旷野的帐篷,却毫发未损。

    到了天明,继续赶路。早晨的雾气上来,看不清前面的路,赶车的没有点马灯,好在走的都是大路,只要顺着车辙往前走,就没有问题。赶车的不敢走快,担心走快了,那马就走偏了路,小道童弘法着急,催促赶车的快点,赶车的说:“没办法快,要等雾气散了才行,要不然,看不清路,走错了那就麻烦了。”

    “师父,你看,这种速度怎么办?那位姐姐可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弘法说。“不要着急,方向不对,再快也没用;方向对了,走得再慢,也会一步一步接近目标。”天一说。

    赶车的听了天一道长说的话,觉得很有道理,他插话说:“这位道长本领强大,说话倒还谦虚,不像有些道士,没什么本事,还喜欢吹牛。”“你遇到过什么样的道士?”

    “一些不学无术的道士,好吃懒做,没有捉过鬼,还喜欢拉虎皮做大旗,喜欢吹嘘自己的本领,实际上鬼没捉到,自己本身就怕鬼,鬼还没来,自己先跑了,脚底抹油,溜得比谁都要快。”赶车的说。

    “原来有这样的道士!”弘法很惊讶,“师父,原来道士中间有不少败类的。”

    “是的,以后你会看得很清楚,有些道士腰里别着几只死老鼠,就冒充是打猎的,他们的功夫是嘴上吹牛吹得好,实际上真要捉鬼,恐怕没有几个会的,有的道长会捉鬼,那些不入流的道士就会假冒名道士去骗钱也是有的。”天一说。

    “道长说的没错,不在民间行走,就不知道民间的疾苦。”赶马车说,“像我们赶马车的,经常在外面跑,看到有时候人家家里的老人去世,找个道士来做道场,有的道士做得好,老人能平安地离开。有的道士做得不好,老人的亲人心里不舒服,死去的老人也无法平安地离开。”“你说的有道理。”天一说。

    弘法不知道怎么说了,他很想像他师父那样说话,可惜学得不像,倒引起他师父的不满,说:“你还小,嗓子不行,不要故意学我说话,明白了?等你长大了,自然会说。”

    “那什么时候我能长大呢,师父?”弘法问。

    “你不想长大的时候,不知不觉地就长大了,一切顺其自然,顺服大道,明白吗?”天一说。

    说了这话,那弘法仍然似懂非懂,估计还得很长时间才能让弘法入门,否则还真的挺麻烦,不懂道法,不会说话,莽撞之人,到哪里才学会懂得道理?自己不懂,还不喜欢发问,自然显得愚蠢,自己太骄傲,就不容易进步,或者进步的空间非常狭窄。

    太阳升了起来,雾气渐渐散去,蓝天显露出来,阳光是金黄色的,撒在大路上,石子反射出亮光,还有一些草尖的露水,反射出阳光的七彩颜色来。赶马车的见道路宽敞,越来越清晰,抽了马一鞭子,那马欢快地腾起蹄子,向前飞跑,车子开始颠簸,一上一下,很有规律,弘法高兴地拍手欢叫。

    天一的心情也好了起来,眼看戴白帽子的高山出现了,赶马车的说:“道长,你看!”天一向远方一看,见前方有一座高高的山,山顶上覆盖着皑皑白雪,山下却是花香满径,星星点点的,全是各式各样的花朵,还有青青的草地,山腰里是一大片树林,像巨大的绿色的丝巾,将山缠裹起来。森林上方,是多多白云,就像一条若隐若现的巨大的围巾,将山套着,山尖被雪覆盖后,就像戴着白色绒帽的贵妇人,显得非常自在,怡然自得。山越来越近,越走越显得魅力无穷,前方出现了不少的羊群,还有奶牛,有牧人骑着马,跑来跑去,看护着羊群,时不时地唱出了歌曲,听不懂,可以感到他们非常幸福。绵羊和牛,时不时地也唱几声,显得非常热闹。

    一条河,蜿蜒曲折,从山中流出来,穿过大草原,流向远方。河边有羊群在喝水,河岸上有牛羊马在吃草,显得安静,又充满生机。小河像一条白色的绸带,飘舞在绿色的海洋上,白色和绿色的搭配,让人看了,真是赏心悦目。

    “弘法,”天一看弘法正在四处张望,他的目的就是找到格桑姑娘,没有听到天一道长的呼叫,天一一见,觉得这弘法真是顽皮,一心想见格桑姑娘,连为师的喊话都当成耳旁风了,于是又提高声调喊道:“弘法。”

    弘法听到了天一道长的呼唤,连忙说:“师父,我在这里,有什么吩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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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0章 心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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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看到弘法站在那里发呆,就喊了他一声,说:“弘法,你超出同龄人了,怎么喜欢安静,不喜欢活动呢?”

    “师父,弘法在跟师父学习,静心修炼,脱离世俗的想法,不沾染世界的邪气。”弘法说。

    “哦,哈哈,小小年纪说出这话,就有些虚假了,快,老实说,你在看什么?在想什么?不要欺哄为师,要知道,为师可是会钻墙的哦。”天一说。

    “知道了,师父,你别说了,弘法是想看看格桑姐姐,奇怪,她说好在这里等我们的,怎么不见呢?”弘法说。

    “嗯,这还差不多,你不清楚,她的行动快如闪电,你看不到她,她知道你,她会很快出现在你面前的。说好在这里等,她就不会离开。你耐心等待就是了。”天一说。

    话音刚落,就听见一阵阵清脆的铃声似的笑声,格桑像一阵风一样出现在他们面前,她问:“你们还好吗?”

    “姐姐,你可来了,我怎么没看到,你就出现了?”弘法问。

    “那么说,我不能出现了?”格桑反问道。

    “哦,不是,不是的,你应该出现,我只是觉得你来得太快了点。”弘法赶紧纠正。

    “你的意思是我来早了些?”格桑故意问。

    “不是,不是。”弘法涨红了脸,说:“是这样的,我很想看到你,但是你来无影去无踪,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了什么,仿佛在梦里一样。”弘法说。

    “弘法,你是不是叫弘法?我弄错了吗?”格桑问。

    “是啊,你的记性不错,我的名字是我师父给起的,这个名字我很喜欢。”弘法说,眼睛看着天一,天一目无表情,心里在琢磨弯刀族首领是怎样的一个人,反而没有在意他俩在说什么内容。

    “这个名字真好听,希望你像你师父那样本领高强,为老百姓做好事,不要跟随妖魔鬼怪跑了,反而要打败那些坏蛋。”格桑说。

    “姐姐说得对,现在到处都有很多坏蛋,我要好好地学习道法,学会了驱魔的本领,像师父那样把所有的妖怪都赶到无底洞里,然后封上洞口,让他们永远不能出来害人。”弘法说。

    “不错,有大志向,好好学,好好长大,长大了为民除害。”格桑说。

    “师父说,我们道士不光要为民除害,更要为民祈福。”弘法说。

    天一听到了弘法的话,这小孩子一天一天地长大,越来越懂事了,这次带他出来,也算是长了见识,看到了世界的精彩,同时,也要经历一些磨难,只有多多经历,才懂得怎样解决遇到的难题。

    “格桑姑娘,你们先停一停。”天一说。

    格桑向天一作揖,说:“对不起,道长,我知道你们汉人很相信道士,也尊敬道士,请接受格桑一拜。”

    天一没想到格桑这么懂礼貌,他说:“免礼,免礼,我想知道你们首领知道我们来了吗?”

    “道长,我们首领名叫大郎,我们都称呼他为大王,待人和蔼可亲,这样叫起来也顺口。他知道了你们要来,很高兴,说要亲自来迎接,他们没有我快,就让我先来告诉道长,因弘法和我说了半天的话,还没来得及向道长述说,实在不好意思,还望多多原谅。”格桑说。

    格桑去了一次京都,竟然懂得不少汉人的规矩,说话得体,对人十分有礼貌。天一觉得不错,这姑娘将来必成大器。

    “姑娘,你辛苦了,那么,你愿意跟我们一起走,就走,不愿走,你就先行一步,我们马上就来。”天一在下逐客令了,他清楚,格桑喜欢快走,跟着马车往前跑,显然太慢。

    格桑说:“正好,我已经向大王请假,先回家看看父母,马上回来。你们顺着这条河往前走,河往哪里走,你们就往哪里走,不要走偏了。”

    “我知道,你去忙吧,不会走偏的。”天一说。

    “道长行走江湖多年,应该很清楚怎样走,格桑就不多说了。但愿你们顺利到达。”格桑说。

    “哎——姑娘,你的父母家在哪里?”赶车的问。

    热锅里突然蹦出个热豆,让大家都吃一惊,问这话的正是一直不说话的赶车人,他一直在想着雪山上的千年狐妖,他的心里一直在忐忑不安,如果被狐妖捉住会怎么样,后来听格桑说了行车路线,他清楚了,可也顾虑了,因为越往前走,离雪山越近,也就是说,离那个狐妖也越近,没有十足的把握,接近狐妖,等于死路一条,好在车上坐的是两个道士,咋说也有一些道行,打败狐妖应当没问题。

    赶车的突然问格桑的父母,用意在于,如果格桑的父母住在雪山附近,没有被狐妖摘去心脏,就说明是安全的,如果父母没有住在雪山,则另当别论了。

    格桑说:“我父母住在雪山南侧。离这里有五百里。”

    赶车的一听,惊呆了,伸出指头一算,说:“你回一次家可能需要三天三夜。”

    “不需要那么长时间,只需要你上车下车的一瞬间,我就能回家了。”格桑说。

    “是吗?那也太快了。”赶车的说。

    格桑问:“还有什么问题吗?没有的话,我先走一步了。”

    “没有,没有了,你快去忙你的事吧。”赶车的说。

    其实,赶车的还想问问,格桑遇到过狐妖没有,如果没有,证明道士的话不可信,如果遇到,则证明道士还是嗅出了妖气,那就要小心。

    格桑不明白赶车的心,她见没问题,对弘法说:“小弟弟,我走了。待会儿再见。”

    弘法不想让她离开,可是,来不及说话,格桑就走了,立刻消失在眼前,弘法有些怅然若失,但也没办法,格桑拥有这种本事,完全是一种孝心感动了天地,苍天就赐给了她超凡的能力,让她成为上苍的天使,来完成上苍的使命,那就是和平和美好,幸福和谐的生活属于天下苍生,属于平民百姓。

    格桑离开,赶马车的继续往前走,天一在想,弯刀族首领到底想要什么?谁都不清楚,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如果遇到真正的狐妖,恐怕要先交手,没有狐妖,就要专心对付部族首领。当然,如果狐妖附着在首领或者其他人的身上,恐怕就要先逼着狐妖出来,现出形状来才能打击,这一打击,修得千年的东西将会荡然无存,狐妖将不再是狐妖,而是一只普通的狐狸,难以逃脱疾病和死亡的结局。

    赶马车的继续走,也不敢和天一道长、小道童说话,只是仍然在想怎样逃命,万一遇到了狐妖该怎样应对。

    走着走着,突然发现前方出现了一队人马,打着大旗,上面绣着一把弯刀和一个狼头,旗帜飘扬,骑着战马,举着旗杆,旗杆的顶端是明晃晃的弯刀,这样的旗杆,也是武器的一种,举旗的人,也可以投入战斗,将来万一打仗,一个旗手也是一名勇敢的战士。

    勇士手里一旦有了武器,就不会害怕敌人,会勇猛地往前冲,来保卫那些需要保护的弱者,还有被人们普遍唾弃的孤儿寡母。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个人正是大王,他身后有人举旗,举起大旗的紧紧跟随在大王身后,旗帜上绣着“弯刀族首领大郎大王”,天一一见,知道来了部族首领,这是最高规格的接见,连国王都亲自来迎接中原国的特使。

    大郎下了马,快步走到天一坐的马车前,在外头问起来:“敢问车上坐的可是中原国的特使?”

    “正是。”天一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通关文凭,然后又向大郎展示了圣旨,大郎看了,哈哈大笑。

    天一连忙问:“为什么笑?”

    “你们是中原国的特使,给本王展示了圣旨,可惜本王认不全汉字,还希望懂得的人给本王念一念,要让本王懂得?”

    天一说:“弘法,请注意,首领问你话的时候,你就实话实说,不要撒谎,明白吗?”

    “师父,师父冤枉弘法了,弘法就实话实说,也从来都没有撒过谎。”弘法说完这些话,天一仔细一瞧,那弘法的样子,简直就是信誓旦旦的,看起来比真的还要真。

    “弘法,撒谎每人都会,不要狡辩,就连为师也难免说谎,你不撒谎,证明你已经修炼成仙了。可是,你没有成仙,我也没有。”天一说。

    “好,我来念,”弘法接过天一递过来的圣旨,展开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兹派天一道长前往弯刀族部拜见首领大王,与大王洽谈结盟之事,钦此。”

    大王一听,哈哈大笑:“原来是这样啊,好,好,既然千里迢迢地来了,那就到本王的部落参观参观吧。”

    大王说着,然后,让天一的马车在前,他们在后,浩浩荡荡地向大王的营地而来。

    弘法高兴极了,但不敢表现出来,因他想到了刚才师父的教导,

    他怕过于张扬,有了喧宾夺主的嫌疑。

    他开始学会内敛,让快乐的心紧紧压住,让他师父担任主角,这样才不会让人怀疑他什么。

    马车向前走,赶车的人却有些担心,听说这个民族喜欢血腥,还是要小心点为好。

    赶车的担心不无道理,从他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听说了这个民族,常常和他们中原国有过节,常来侵扰,当然,中原国也常去报复,两个民族,在报复和反报复之间往来反复,听多了,自然对这个民族有些害怕,要知道,这是踏入了仇人的地盘,进入了仇人的领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81章 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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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车的害怕弯刀族人,他们是以肉食为主的民族,和主要吃粮食的民族相比较,还是有些差距的。赶车的一直有着忐忑的心,这次出来真是见鬼了。

    到了这个地方,他想的最多的还是保命,能弄个全身而退是最好的,但愿不要出什么岔子。

    这时候,天空出现了一片浅灰色,刚才还是晴空万里的,现在成了这么一个景象,赶车的有些担心,起风了,旗帜被吹得乱飞,打着士兵的脸。

    天一发现有问题,赶紧说:“不好了,有妖怪。”

    他说出这话不要紧,让赶车的差点背过气去,他总是在担心这个问题,他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大王问:“什么妖怪?”

    “你看!”天一指着前方说,“那里有一朵云,向这边飘过来,你看,那云上是什么?”

    大王顺着天一指着的方向一看,还真是有什么东西,但是他看不见,连忙问道:“到底是什么东西?我怎么看不到。”

    “大王,妖怪在现身之前,一般是借着云雾,或者烟子来,借着风起的时候,来抓人的。”天一刚说完,那乌云越来越近,赶车的从马车上跳了下来,钻到马车下边去了。

    大王一见,命道:“快点保护特使。”

    他喊了就后悔,看到天一竟然站在马车上,伸出了拂尘,向天上一挥,那拂尘过处,现出紫光,那乌云竟然烟消云散,不知道去向。

    刚才还是乌云满布,现在又现出了蓝天。

    这时候,大王才如梦方醒,说:“哎呀,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原来道长有这个本事。失敬失敬!”

    “这是第一个回合,他们还会再来的。”天一说。

    “什么?你说什么?”

    “他们还回再来?他们是谁?”大郎问道。

    “他们是妖怪啊。”天一说。

    “什么,有很多妖怪吗?”

    “是的,这里有很多妖怪。”天一说。

    “不会吧,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这里有神保佑的,没有妖怪能够存身的。”大王说。

    “你不相信就算了,我也不想多说,不过,你刚才也看到了,不是贫道兴风作浪吧,是不是妖怪,还请大王仔细想一想。”天一说完,就下了马车。

    他弯腰对车下的赶马车的说:“出来吧,下面也有妖怪。”

    赶马车的一听,赶紧爬了出来,惊讶地问:“是吧?地下有妖怪吗?”

    “有,有的妖怪住在地下,你趴在人家屋顶上,人家不找你扯皮才怪。”天一说。

    “是这样啊,我怎么感到身上烫得很呢,原来是躺在了人家的烟囱上了吧。”赶车的说,很不好意思。

    “哪里,哪里,你不是在人家烟囱上,是在人家锅里了,只差一把火,你就完了。你还不醒悟,还不清楚吗?”弘法说。

    “弘法,不要多说了,没事就好,不要讥笑别人,每人都有弱点,你的弱点,是别人的优点,你的优点,别人可能就是缺点。人无完人,不要苛求,明白吗?”天一说。

    “知道了,师父,我争取做一个完美的人。”弘法说完,眼睛看着山顶。

    大王对天一教训弘法很感兴趣,就问:“道长,听说你不收徒弟,怎么还有一个弟子?况且还这么小!”

    “没错,贫道不收徒弟,这个是上天所赐的宝物,贫道生性向善,就收了,不过,本来想养大了,送他学习一门手艺,好将来养家糊口,可是,可怜现在的世人常常受到战争的困扰,还有饥荒的侵扰,因战争和饥荒死了的人,变成了孤魂野鬼,有的成为了妖怪的门徒,出来害人。所以,后来贫道就改变了主意。”天一说着,看着眼前这个小家伙。

    赶车的跳上了马车,扬起了鞭子,抽了马屁股一鞭子,那马立刻拉起了绳子,向前移动了步伐,马车继续前进,大王骑着马跟着天一说话。

    “道长,请问你改变了什么主意?”大王问。

    “贫道改变了不收门徒的规定,就收了小家伙,给他起名叫弘法。因当今天下妖魔横行,民不聊生,不能让妖魔得逞,经常出来害人。贫道觉得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为民除害,养家糊口倒是其次。”天一说。

    “本王明白了。后来怎么样?”大王问。

    “后来,这个小子竟然还比较有悟性,慢慢地悟出了一些道理,道行有所长进,可是不能放松,一放松,他就慢了下来,这是贫道不愿看到的,说实话,现在有很多的人都不愿意学法,不愿意思考未来灵魂的事,只想这一辈子过得平安,不管将来怎样,到底是向下走,还是向上走呢?很少有人思考这个问题。”天一说。

    “道长说的极是,看来,道长修道多年,还是很有心得的啊!”大王说。

    一边走路,一边说话,是很快的,果然,他们就到了大王的营地,大路两边的人,夹道欢迎,欢迎他们回来,还有人在路旁唱歌跳舞,好不热闹。

    有人上来,献给天一一条白色的带子,看起来是丝绸做的,非常精美,还很洁白。看到这些帐篷,弘法很好奇,不知道这些帐篷是干什么用的,又不好意思问,只能跟着师父亦步亦趋,生怕落下了。

    赶车的见他们下了车,正准备去停车,有人过来,帮他,并邀请他跟着天一道长,到帐篷里休息喝茶。

    天一进了帐篷,刚一落座,其实没有座位,都是盘腿而坐的,这个难不倒道长和弘法,他们都习惯了,经常修炼,不存在困难。但是,赶车的就麻烦多了,他家里还有板凳坐,到了这里,竟然没有,这个真的没想到,只好蹲着,非常难受。

    大王看到赶车的这样,就不好意思起来,说:“给他一个坐垫。”

    下人听了,就弯着腰出去,给他拿来一个坐垫,赶车的才勉强坐下。

    “本来是应该让赶车的人到旁边歇息的,本王考虑到道长比较尊重人,人无贵贱之分,所以,就按照道长的想法,来给道长安排这个,还请道长多多体谅。”大王说。

    “大王说的没错,他在赶车,也是一个人,我们就要尊重他,在人看来,人有高低贵贱之分,在上苍看来,都是上苍的子女,就没有差别,人为了达到自私的贪恋的目的,故意设置了不少的规矩,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实际上这个作法不好,很高兴,今天看到大王在按照人人生而平等的方式对待别人,真是太好了。上苍一定会祝福你的。”天一说。

    “道长,你说的是,先谢谢你了。你是中原国的先知,是皇帝的助手,是人民的救星,大家都会感谢你的。”大王说完,这时候罗格呵呵呵一笑,大家一惊,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忘记了一件事,听说中原国的始皇帝,相信了道士的话,派出三千童男童女,前往蓬莱仙岛,寻求长生不老药,结果,童男童女没有返回,始皇帝还是死了。”罗格说完,又是哈哈大笑。

    “长老,那是数年前发生的事,始皇帝不是愚昧,他也在寻找长生不老之药,只是没有找到。这种探索精神让人钦佩,不知道你们是怎样想的,反正我觉得他还不错。”大王说。

    “是的,凡事都要分为两方面来看,始皇帝的做法,从另外的方面来说,是好事,从另外的方面来说,是不好的,好的就是证明世上没有长生不老药,坏的是他把三千童男童女弄没了。这是杀人。”罗格说。

    “先不要下结论好不好?他们到了仙岛,没有回来,不能证明他们死了,说不定还活着,另外,他们在那里说不定还成为一个新的国家,繁衍新的后代,现在成为了一个新的部族,他们在他们的部落里应该过得很好。真是流连忘返了。”大王说。

    很奇怪,道长从来不为自己辩护,无论说什么,他都微微一笑,显得格外诡异。

    小道童伺候在道长旁边,也不插言插语的,任凭他们去说,当然,有些他懂,有些他不懂,不懂,就是没理解,不能参与到不懂的东西里面去,免得被人耻笑。

    大王和长老的对话让人想到,他们很懂中原国的历史,不是一般的蛮夷民族,而是很懂得中原国历史的民族,孙子说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看来,的确是这样的,他们很厉害,难怪吃败仗的时候少呢。

    他们像狼一样凶猛,在攻击别人的时候是这样;他们又像绵羊那样抱成团,让弱小者在羊群中间,外面包围了一层又一层,让豺狼没有机会下口,这是在受到外强侵略的时候他们是这样做的。

    道长不说话,是因为他在琢磨他们的心,仅仅听他们说话是不行的,还要琢磨他们话语后面的心,那才是最重要的。

    大王笑呵呵地说:“不要讨论中原国的历史了吧,这次特使过来,是谈现在和未来的,不是谈过去的。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了,谈得再多,也没用,水泼出去,再也无法收回来。”

    “也是,我们差点忘了这件事,请问特使,你们这次来,是想达到什么目的?”长老问。

    “贫道到这里来,是想要让你们知道,中原国的皇帝是想和平,不想发动战争,这也符合贫道所遵行的道,因此,皇上命贫道来跟贵国讲和,结成同盟,订立攻守同盟,当我们两国遭到外地入侵的时候,有相互帮助的义务,当然,我们两国修好,不能攻打对方,如果违反,违反的一国必须向另一国(没有违反约定)赔偿损失,具体损失数额,据实结算。”天一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82章 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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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说的话,让大王为之一振,这家伙还真是来讲和的,不过,没有什么坏处,要想打,也可以,要想和也未尝不可,都是悉听尊便的。

    “哦,哈哈,道长真有意思,我很愿意听到你说的话,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你是想和我们达成盟约,同进同退,竭诚相交,成为兄弟,可以相互帮忙对吗?”大王问道。

    “没错,贫道是喜爱和平的人,弘毅皇帝也和先皇不同,都是爱好和平的,两国完全可以化干戈为玉帛,不必要打来打去,没完没了的。”天一说。

    “是的,本王也不喜欢打仗,可是,本王总是有人前来加害,不知道是何人所为,如果查到,一定要追究其责任。”大郎说。

    罗格长老站了起来,显然,他好像很生气,说:“岂有此理!老夫最讨厌的就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当面喊哥哥,背后掏家伙,真是可恨。要是真的查出元凶,严惩不贷,否则,大王不发威,还当是病猫了。”

    罗格说完,看着天一,气得胸脯起伏,吹胡子瞪眼的,好像受害的不是大郎,反而是他一样。

    上次,夏三爷派出杀手,想嫁祸于人,没有得逞,事后,大王和罗格常常在一起合计,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不过,没有十足的把握,还不好妄下结论,平时猎狼无数,偏偏那一次差点死了,不是有人从中作梗,就不会如此艰难,这是有坏人在使坏,很明显,不用举证了。

    可是,这个坏人是谁,无法查出。要是弘毅,不会做这些下三滥的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狼不是本地狼,极有可能是来自中原国的狼,是谁把中原国的狼带到弯刀族部落的地盘上来的呢?这个问题还没有想清楚,也没有答案。

    那些狼的嘴巴比较短,尾巴稍小,叫声也比较低沉,走起来,比较迅速,颜色偏深,像是深山的狼,不像是隔壁沙漠上的狼,这些狼,都有严格的势力范围,不会轻易到别的狼群那里去,除非是落单的狼,乱窜乱跑,自然会到陌生的领地,但是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被驱逐、被吞噬都会有可能。

    本地狼长得高大些,善于奔跑,嘴巴稍长,尾巴稍大,叫声响亮,并且声音拉得较长。

    本地狼非常团结,不会轻易丢弃领地,会严密监视那些入侵者,并且为了本地狼群血统的正统,会对入侵的狼群杀无赦,将入侵者全部铲除,绝不手软。

    这样,外地狼不会轻易进入这块领地,要么是有人指挥,要么就是那些外地狼不想活了,活腻了,想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战死,成就狼的梦想,这个谁都说不清,但是,这种可能性等于零,大部分都不会这样,只有一种可能,这些狼是训练有素的狼,背后一定有人指挥,既然这狼来自中原国,那训练狼的人一定是中原国人,究竟是谁,还说不准。

    罗格说完,气呼呼地坐下,继续喝奶茶,天一微笑着说:“大可不必这样愤怒,小心吧,如今这个世界,不是很单纯的,比较浑浊,啥人都有,啥事都有,这样的暗杀者,弘毅皇帝也会遇到,只要是君王,大都会得罪一些人,这些人肯定会派来杀手,或者亲自来,将君王除掉,然后浑水摸鱼,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过,吉人自有天相,大王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弘毅皇帝不死,也是一样。”

    大王说:“死不可怕,关键是要死得其所,死的明明白白,这样才值得,稀里糊涂地死,无人纪念,真不划算。本王细细一想,以前没有得罪中原国,没有做对不起中原国汉人的事,也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就有人来谋杀本王,幸亏我们的神在暗中保护本王,要不然,在这里说话的就是别人了。”

    “哦,哈哈哈,是的,大王,是的,大王的命大,这是好兆头,好兆头,将来会让国家更加强盛,人民更加幸福和快乐的。”有人说话了,大家吓一跳,循着声音看过去,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赶马车的。

    罗格一看,觉得这人有些不懂规矩,就问:“你是谁?”

    “我是赶马车的。”

    “赶马车的?谁让你进来的?”罗格问。

    罗格的等级观念重,没看到这个人,大概扫了一眼,还以为是特使的侍从,谁知道是个赶马车的,他说:“你说,你是怎么进来的?”

    赶马车的看到这个穿得奇装异服的老头连连发问,就慌了,反驳道:“你管我是怎么进来的,我是被你们请进来的,我犯法了吗?一直在问。”

    “长老,他是我们的贵客,不要这样责难他,他既然到了我们这里,就是我们的座上客,是贵宾,这样提问,恐怕不合礼仪,不够讲究外交礼节。”大王制止了罗格的追问。

    罗格心里不服,不过,大王不让追究,那就不追究,这也是服从。不过,他心里有些疙疙瘩瘩的,不够顺畅,这个人是个马夫,还装模作样的,像是一个大国来的使者,实际上赶马车的在他们的部落里就算是奴隶,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在这里,他却是座上宾,前后一对比,这就难怪让他感到别扭了。

    赶马车的自己也觉得有些过火,这是两国最高使节之间的交谈,自己只是中原国的马夫,还想在这里充个人物,简直有点过分,他也不再说什么,赶紧低了头喝茶。

    正在此时,外面起了风,呼啸之声在帐篷外掠过,帐篷之内,却显得格外温暖。外面的狂风肆掠,让人有些担心,大王想到了神秘的雪山,就有些恐慌,连忙问天一:“道长,在路上,你说过雪山上没有神仙,只是有一个千年的狐妖是吧?”

    “是的,这个狐妖已经修炼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年,在雪山上修炼,每晚必要下山找人,摘下心脏,吃了之后,活力大增,然后继续修炼,当她修炼成功之后,就要出来大开杀戒,让所有能动的都要动起来,任意而为,先瞄准弯刀族人,这里离她最近,然后是中原国,那里人口众多,心脏的数量足够了,没有吃的,就会去杀人,将被杀的人的心脏取出来食用。”天一说。

    “是吧,那外面的风怎样解释?”大王问。

    “大王,那是正常的风,大王经常住在这里,应当比我清楚。这时候,狐妖不会出来杀人,只有到了晚上,才要小心。白天,阳气很盛,狐妖出来要消耗体能,没有晚上方便。”天一说。

    听了天一这么一说,大郎有些担心,他看看罗格,罗格似懂非懂,也不知道怎样作答,不过,罗格慢悠悠地说出来一句话,让人大吃一惊,他看着面前的奶茶说:“难怪有人发现一些人莫名其妙地死了,心脏没了,死在旷野或者死在家中,真是奇怪!”

    大王问:“长老,这是真事吗?”

    “是真事,大王,的确有人发现我们部落有些人莫名其妙地失踪,还有人死亡,死的样子都一样,他们心脏都没有了。”罗格说。

    大郎一听,觉得这名道士十分厉害,就说:“道长,既然来到了本部落,既然是来讲和,本王可以答应,但是有一个条件,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当讲,请说!”天一听了大郎的话,他心里已经猜出了大郎的心思。

    “是这样的,你来了,是要和我们结盟,既然结盟了,就是朋友,朋友有难,你们作为我们的盟友,就理应帮忙对吗?”大王说。

    他说这话,实际上他的脑海中一直在萦绕着狐妖的问题,不把狐妖解决掉,恐怕弯刀族部落的死人会越来越多。

    天一看出他的心事,其实,他不想说破,他要大王自己亲自来说,那才有面子,自己说出去,大王会很担心,觉得你读得懂他的心思,那就十分危险了。

    想知道领导的真实想法,必须要听领导的说法,还有领导的细节表现,否则,很难读懂领导的心,不懂领导的心,领导就不懂你的心。

    “道长,是这样的,本王为了弯刀族人,想请你把狐妖铲除了,不留后患。从很早的时候,就听说雪山上有神仙,不知道是仙女还是啥,总之,有人看见过那个东西。本王一直不信,觉得那是美丽的传说,既然是美丽的传说,就没有真正的神仙。今天道长来了,一语道破天机,真是好人呐!既然是好人,本王就请你除妖,这结盟之事就算定了,道长不辱使命,可以回中原国给弘毅皇帝交差了。”大郎说。

    大郎说这话的意思,就是让天一来除妖,让弯刀族人过得幸福美满,大郎清楚天一在中原国的时候,很多人请他,让他去除妖,或者做法事,为死者的灵魂找一个安身之处。他走到哪里,就把法事做到哪里,每天都有人请他,他一般情况下不会去,特殊情况下,他就会去了。

    所谓一般情况,就是很明显的妖怪,他不会亲自去除,如果想练练手,就让一般的道士去捉妖就行了。

    特殊情况下,就是害人多的妖怪,这样的妖怪不显山也不露水的,就将人悄悄地害了,要找到这个隐蔽的妖怪比较困难,这对一般道士来说,是天大的考验,比登天还难,对天一来说,是个简单的活儿,不用多久,就能捉住妖怪,然后除掉妖怪,并且将妖怪关进瓶子,贴上黄色的封条,妖怪就没办法出来害人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83章 捉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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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下子可好,以前说是雪山飞仙,现在成了狐妖,这个让很多人不能接受。弯刀族人心目中的美好,被天一这句话给镇住了,完全出乎人的预料啊!

    大王比较民主,他让天一除妖,是基于相信道长,他很清楚,在中原国,道士是很厉害的,一些妖魔鬼怪害怕道士,道士是妖怪的克星,但是,不是所有的道士都会捉妖,有些道士被妖怪吃掉,有些道士眼睛瞎了,有的道士心没了,都是道行不到家,需要修炼,但是,害怕孤单和寂寞,还有的想赚钱,结果去捉妖,反被妖怪给捉住,结果就成了妖怪的盘中餐。

    天一笑着说:“大王,谢谢你器重贫道,贫道也是一些皮毛的功夫,要想捉住这只狐妖,有些困难,不如你另请高人吧。再说,贫道是来讲和结盟的,并没有得到授权,要帮助大王捉妖啊。”

    大郎一听,觉得他说的话有点问题,看来是不想干,这可怎么办?他看看罗格,罗格说:“道长,我看你就不要推辞了,你既然来了,就要把这事给办好才行。中原国的人性命值钱,我们弯刀族人的性命就不值钱吗?天下苍生的性命不都一样吗?”

    天一一听,觉得长老的话很有道理,这个人真不能小看,拿着平等的生命来说事,没错,妖就是妖,人就是人,人和妖不是一样的,在妖的世界里,吃人就是正常的,但是,在人的世界,谁敢去吃妖呢?

    “大王,贫道来这里和大王签约,没想到有这些条件啊,也怪贫道一时说错话,不该说出狐妖的。”天一说。

    “这个世界有的东西失去了不会回来,一是光阴,去了就不会来;二是泼出去的水,泼出去了回不来;三是话语,说出去了就收不回来,你知道吗?道长在无意间说破天机,实际是救了我们民族,如果道长不说,我们还蒙在鼓里,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国民就没办法交代啊!”大郎说。

    他说着说着就开始哭泣起来,这是少有的,就连罗格长老也吓一大跳,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他走火入魔了?一向坚强的大王竟然当众流泪,且十分伤心,这个人,看来是非常爱自己的国民,非常爱护自己的族人。

    天一心想,这样的君王,不强大都难,要将他好好安抚,要不然,他不签约,这次回去不好向皇上交代,要是说是因为他没有带礼物还说得过去,要是知道大王没有要东西,就这么说,恐怕不靠谱。这个大王十分聪明,他虽然不要东西,可是比要东西更厉害,除妖是道士的活儿,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干这个,这是没法的事。

    想到这里,天一说:“好吧,这样好不好?我答应除妖,但是除妖之后,立马签约。然后回国,不知道大王允许不允许。”

    “没问题,没问题,很好,很好,这下子我国国民有救了。”大王高兴了,像个孩子一样跳了起来。

    天一觉得这君王适合当道士,比较单纯,只是他信的是他们的神,这个神是十分重要的,从小就受到家庭教育,不会轻易更改。

    但是,有些道士不追求真理,反倒喜欢搞歪门邪道,想要让更多的人陷入迷惑当中,这些道士实在可恶,就像魔鬼在利用这些道士,在迫害道士,这样的话,就十分危险。天一道长说:“大王,谢谢你,我们下一步就要去除妖的,不用多久,你们弯刀族人就不会有非正常死亡的人了。”

    “那太感谢你了,太感谢你了。”大王说,他看了看罗格,问:“长老,你看,你有没有要问的?”

    “道长,老夫是弯刀族人部落的长老,想知道你去捉妖,需要带什么工具,需要多少人,请道长告诉老夫,老夫好提前下去准备。”罗格说,他将他心里所想的全部说出来,看着天一,仿佛要帮他很大的忙似的。

    “不需要,天下妖怪都差不多,不分民族,也不分地域界限,贫道只需要一个铜盆,里面放入鸡血,是九斤重的公鸡的血,等到贫道捉到了妖怪,会将狐妖放进铜盆,只需要准备这个就行了。”天一说。

    “这个容易,还要什么?”大郎问。

    罗格看看大王,给他使个眼色,大郎明白,连忙改口说:“哦,好,好,我差点忘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本王一直在想,怎样才能拯救百姓的性命,没有听清楚道长的话,不过不要紧,长老听见是一样的,是一样的。”

    这时候,大郎已经高兴极了,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手舞足蹈的,罗格看这个大王,真的有意思。

    这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人,附在大郎耳边说了几句话,大郎听了,高兴地说:“好,好,进来吧,进来!”

    他说完,从帐篷外走进来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萧生,他笑眯眯地说:“听说打中原国来了个高人,特来拜访。父王,高人在哪里?”

    “萧生,不得无礼,中原国的人很讲礼貌,你来,来,来给道长打个招呼,不得放肆。”大王说。

    “孩儿知道了,父王。”萧生说着,走到弘法面前,问:“敢问你是道长吗?”

    弘法忍住不笑,一本正经地说:“贫道这厢有礼了。”说完,就地做了个揖。

    众人都忍住不笑,萧生正要行礼,大王说:“错了,错了,那是道长的徒弟,名叫弘法,这位才是道长。”

    萧生一看,眼前这个小娃娃,哪里像道长的样子?分明是冒牌货,但那装束打扮,还真是那回事。

    萧生说:“这位小哥还不错,装得挺像,不知道跟谁学的?”

    弘法说:“贫道乃天地所生,从小跟着师傅长大,已经不是普通的小娃娃,不知道王子殿下,看贫道和其他同龄的娃娃有什么区别?”

    萧生鼻子里哼了一声,说:“你再会装,可是声音出卖了你,你不要得意忘形。”

    “是吧,贫道怎么老是觉得缺少点啥,原来在这里。好啊,谢谢,谢谢殿下提醒,以后贫道要把声音练习练习。”弘法说。

    “徒儿,不要胡说,声音要顺其自然,不要刻意去练,有的人生来就是童声,到死还是童声,这个不能求全,明白吗?大道要自然,自然是大道,不要逆天而行,触犯神灵。”天一说。

    “知道你,师父!”弘法这一嗓子,声音可真够大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弘法是天一的徒弟,这一下确切无疑了。

    萧生分辨出来谁是道长后,迅速跑到天一面前,说:“道长,在下萧生,不知道长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多加原谅。”

    “殿下,快免礼,贫道代表中原国的皇帝来和贵国结盟,签订永不侵犯条约,在此之前,大王要求贫道去捉妖,然后再签约。签约之后,贫道就要离开这里,回中原国了。”天一说。

    萧生一听,来了劲儿,立马跳起来,说:“太好了,太好了,要捉妖是好事,只是我还不清楚,妖怪在哪里?”

    “孩儿,不要多问,一切交给道长处理就行,不要过问此事,捉妖不是一般人玩的,你还是参与别的游戏吧,回去读书,或者狩猎,不要掺和这件事。”大王担心萧生出事,萧生是他的独苗,一旦出事,他的江山就要拱手让给别人。他还是比较喜欢做稳当的事,出去捉妖,万一有个闪失,那就不是好玩的,无法向他额娘交代,另外,也无法向国民交代。

    再说,那妖怪可不管谁是王子,谁是普通人,只要饿了,就会吃人,尤其是吃人的心,这可不是玩的。人没有了心,就没有了性命,其他的东西也将不复存在,人一死,万事皆休,想要回还,都很难,再说,人死了,也就没有了力气和思想,什么都将不复存在。

    萧生听你这话,他不知道怎样来反驳,只是说:“父王,孩儿还是需要多锻炼锻炼,父王的江山,要想保住,必须要让孩儿像雄鹰那样飞出去,小鹰不离开巢穴,永远都不会飞,只有离开你巢穴,才能学会飞翔,孩儿不想做一只在巢穴里行走的老鹰,既然长了翅膀,就要学会飞翔,要不,长翅膀是为了好看吗?”

    大王无言来辩论,看着小王子长成你大王子了,虎背熊腰的,不再是单薄的样子,这家伙将来有勇有谋,掌管整个弯刀族人应该没问题。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要小心。

    “父王,上次父王非常英明,让孩儿去中原国,长了不少见识。孩儿要谢谢父王,不过,孩儿还希望父王再给孩儿一个机会,不如再让孩儿再去一次,长长见识,如果消灭了妖怪,道长一走,还有妖怪咋办?总不能每次都请道长过来除妖吧,要知道,这里离中原国隔着千山万水,毕竟不太方便,要想真正地保护弯刀族人,必须要学会除妖的方法,学会了方法,比什么都有用。还请父王多多考虑考虑,不要做错了。”萧生说。

    “这小子,还敢跟本王这样说话!”大郎说,“你想去,你想去,你知道是捉什么妖怪吗?你这样想去,等你知道了是捉什么妖怪了再决定好吧?”

    “这个我还没想到。”萧生一拍脑袋,转脸对天一说:“道长,是什么妖怪?”

    “狐妖。”天一淡定地说。

    “什么?狐妖?我们这里哪里有狐妖?”天一说。

    “是这样的,你们部落内有没有人突然死了,肚子里没有心脏?”天一问。

    萧生听天一这么一问,心里一琢磨,还真的是这么回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84章 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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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问了萧生之后,说:“这个你可能不太清楚,你可以问问在座的几位,是不是这种现象,这个问题一直存在很长时间了,只不过你可能在读书,没有注意罢了。”

    “道长,萧生也经常关注民生,也听说了这种现象,并且亲自察看,很像是被野狼叼走你心脏,这和狐妖有什么关系?”萧生问。

    “有关系。贫道看到这里的气场不对,再看妖气甚浓,在高处,更为明显。”天一说。

    “那么,这狐妖在哪里?”萧生问。

    “实不相瞒,在雪山上。”道长说。

    “什么?在雪山上?”萧生很惊讶,“那里没有狐妖,只有一位白雪仙女,是雪山的保护神,哪里是狐妖啊!”

    “很多人都这样说,说实话,那是以讹传讹,不是真的。雪山之上,有一个狐妖,因很少人去到那么高的山,就没有见过那狐妖,只觉得是仙女,那是一种想象,一种猜测。”天一说。

    “王子殿下,师父看问题非常准确,他看准的事,不会错,要小心,不要怀疑。现在想改变主意还来得及。”弘法说。

    弘法还想说,天一打断了他,做个手势,让他安静,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让他去,出了事,谁也担待不起,不让他去,恐怕小王子会不开心。

    “萧生,如果你想去,本王不阻拦,本王非常相信道长,既然中原国派遣他出使本族,肯定非常信赖他,况且这次是本王请道长除妖,并不是他这次来的任务。他很想要在签约后早点回国,是本王邀请他留下的,既然你想去,本王就允许你去,不过要注意安全。本王会派一些人跟随你们,保护你们。”大王说,“这件事,本王也想通了,是雄鹰迟早要展翅高飞的,本王不阻拦,只是希望诸位马到成功。”

    说完这些话,大王举起了奶茶,对大家说:“来,请端起桌前的奶茶,以茶代酒,一饮而尽,为道长壮行。”

    “多谢,多谢大王。”天一说。

    天一本来喝酒,但在除妖之前,不喝酒,免得影响法力。

    从帐篷里出来,见一溜停了马车,还有一些骑兵,站在马前待命。大王说:“勇士们,端起你们的酒盏,喝了这酒,你们勇往直前,到雪山去捉妖,听从道长的指挥,捉到妖之后,立马返回,本王与你们喝庆功酒。”

    大家面面相觑,有点为难,只说是要执行一场特殊的任务,没想到是要去捉妖,当时,就有不少人想退出,可是,听说要听从一个汉人道士的指挥,心里稍微安定了些,冤有头债有主,这妖怪更比人厉害得多,想必会把他们的指挥官给逮走,然后再回去让他们知道,他们已经尽力,那妖怪一天吃一颗人心,道士的心被吃了,就不再吃新人的心,这样,他们就有时间逃走了。

    这是如意算盘,自古到今,打仗的诀窍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逃,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不会逃跑,硬着头皮去打,恐怕会有问题,只能是吃力不讨好。

    天一和弘法上了车,那一起赶车的躲在后面不出来,天一说:“那,赶车的师傅,你也要去。”

    大王命令:“好!出发!”大王说完,然后就摔你碗,像汉人那样,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只不过,大王不亲自去,小王子亲自去,大家一看到小王子,也放了心,没有谁会舍得让自己的儿子上前线的。大家心里有了底,也就不怕啥了,看那道士虽老,道童还小,狐妖肯定会抓小孩子,吃小子的心,总比吃成人的心要好。

    赶马车的扭扭捏捏地出来,极不情愿地样子,天一说:“你跟着贫道,很安全;你不跟贫道,出了事,贫道也负责给你家报信,你自己选择。”

    “好,我去,去,我看,到了这个地方,就没有安全的地方。哎——”赶马车说,赶紧去套车,检查车轮,然后上了一些润滑油。

    赶车的很清楚,天一的本事十分了得,这里离雪山这么近,很容易出事,不如紧紧跟着道长,说不定会更安全。

    大王送他们出行,又跟萧生交代了几句,萧生此刻变得冷静多了,他想的问题就是,如果把这个狐妖除掉,整个雪山周围都安静许多,再也不会有人被杀了,以前这里的人常有被杀的事发生,这些人,死得不明不白,这下子找到了原因。有些传闻不能信,谁知道雪山仙女是雪山狐妖呢?又有谁知道雪山的保护神,竟然是害人的妖精呢?

    这事谁也说不清,有的人表面像天使,实际上是魔鬼,有的人表面狰狞可怖,实际上有一颗天使般的善良的心。这个,是人常犯的错误,经常凭表面来判断人,想像有人类社会是这样的,但是,在妖界可能不是这样,那里应该比较自由,没有伪装,妖会过着自由的生活,不会感到很疲累。

    车到了山坡,无法往上爬行,天一命人摆开阵势,不再向山上进发,而是摆成一个太极图形,阴阳相配,在地上坐成了一圈,用拂尘在地上画了画,他就坐在中间,口中念念有词。

    他在用心眼察看,那千年狐妖在哪里,天一的心眼像雄鹰的眼睛一样,在空中飞舞盘旋,最终锁定了目标,他看到狐妖正在沿着山沟朝这边跑来。

    天一说:“大家小心,狐妖来了,不准任何跑到圈外,不听话的后果自负。”

    大家听了,心里忐忑不安,他心想,这样的事,最好别发生在自己身上,看看王子殿下萧生,他还挺好,跟着道童弘法坐在一起,弘法时不时地起来,给香炉里填香,然后给天一沏茶,用小扇子扇炉火,将铜盆摆放在天一面前,然后将九斤重的公鸡杀掉,鸡血流进了铜盆。

    萧生看到天一的徒弟在忙前忙后,很想帮忙,但不允许,天一吩咐说:“只是看,不要动手,弘法见得多,很熟悉,你今天只是观摩,不要着急,以后贫道会教你一些常用的捉妖技巧,你掌握一点,对付一般的妖怪应该没问题。”

    萧生点点头,他心里不满意,到底是狐妖还是仙女,还不知道,希望不是狐妖是仙女,这样,他的雪山,就有保护神,弯刀族部落才会繁荣昌盛。

    这点小秘密,天一早就看出来,只是没有说破而已,只是让萧生好好看看,没有别的。天一会穿墙术,萧生的心,早就被天一看穿,这个小王子生性善良,生来就笑,看起来像是一个不好养的主,谁知道,他一路顺利,自从生了他以后,弯刀族部落繁荣昌盛,还没遇到什么战争或者瘟疫,是这个萧生,给部族带来你好运,不是什么保护神,也不是雪山仙女,他们拜错了神,如果再这样下去,当萧生的好运到头了,自然就有厄运到来。在这之前,要把狐妖清除,自然会放慢弯刀族部落走弯路的脚步。

    萧生不清楚天一有这本事,只好点头应允,做一个旁观者,看天一怎样捉妖。

    天一动用心眼,看清了那狐妖越来越近,最后竟然飞上了天空,天一动用神眼,一直盯着那飞行的妖精,那妖精越飞越近,天一收回神眼,知道她要冲着公鸡血而来,令大家闭上眼睛,手拉手,不要松开。

    大家只觉得耳畔呼呼地吹过去狂风,身上也嗖嗖地冒着凉气,仿佛有一双冰做的手在拍打后背脊梁,衣摆也随着风起起落落,杏黄旗在风中猎猎作响,不停地摇摆,旗杆也是弯曲的,然后再绷直,再弯曲,再绷直,那旗杆倔强得样子,就像勇士的性格,屡受打击,却从不退缩,愈战愈勇。

    那无形无踪的东西来了,让大家都非常害怕,可不敢违反天一的命令,这是特殊的战斗,不用刀枪的,这些刀枪对付狐妖,简直是蜡烛做的刀枪遇到了烈火做成的妖怪,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狐妖显然是为了鸡血而来,她飞向那铜盆,无形中猛扑过去,只是感觉到与平时不同,有强大的气场,让她无法靠近。天一略略调整了一下姿势,如果不调整,狐妖进不来,也就不会靠近铜盆,天一调整了姿势以后,那狐妖就前进就变得轻松了。

    她径直投奔铜盆,天一看得真切,飞起拂尘,伸向天空,往下一压,只听得“轰——”一声巨响,有一股气进入铜盆,天一念念有词,无量天尊,遂将拂尘在天上绕了一圈,压向那铜盆,盆里立刻飞出几滴鸡血,那鸡血落在地上的石头上,石头竟然吱吱地冒起你青烟。

    天一说:“成了。”

    道童弘法听天一这样说,赶紧加大你火炉的力度,火炉的火苗突突突地往上只窜。天一说:“移——”

    萧生看到道童弘法将火炉移到铜盆底下,继续不停地用小扇子扇着炉火。铜盆很快就冒起了烟子。

    铜盆里有一个女人发出哀号的声音,喊道:“道长,放我出来,出来之后,定当厚报。”

    天一说:“孽畜,杀了多少人?说!”

    “道长,杀的都是该死之人。再说,一千年以来,不是靠人心,我也活不过来。经过千年的修炼,才达到今天的地步,还望道长网开一面,放我出来。”狐妖说。

    萧生掩饰不了自己渴望见到狐妖的心,眼巴巴地看着天一道长,天一看出他的心思,说:“去,看看你心目中的雪山仙女吧。”

    萧生巴不得他说这话,连忙跳起来,直奔铜盆,眼睛往铜盆里一看,吓得倒退几步,坐在了地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85章 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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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看到的不是身穿白色纱衣,看起来飘逸动人,脸若桃花的美人仙女,他看到的是一个满脸长着黑毛的狐狸,像是从煤堆里或者炭灰窝里跑出来的一样,眼窝深陷,尖嘴猴腮的,呲牙咧嘴,在那里向道长求情。

    天一看到萧生这样子,也不说话,只是命弘法扇扇子,给火炉扇风,那火越烧越旺,铜盆里的血,渐渐干了,狐妖也慢慢停止了哀求,想要挣脱铜盆,可惜被鸡血牢牢粘住,动弹不得,狐妖渐渐变成了灰。

    天一拿出一个玉瓶,打开了塞子,伸出拂尘,向那铜盆挥了一下,说:“起!”

    那铜盆里的灰形成一条绳子,向玉瓶飞来,进了玉瓶之后,天一将瓶口重新塞住,拿出一条小的黄色的字符,贴在瓶口,天一对瓶子说:“你在里面再呆一千年吧,看有没有有缘人来搭救,不过,这一千年,你不能出来害人了。”

    说完,将玉瓶放入怀中,他要将玉瓶带走,不会让玉瓶呆在雪山。

    天一见他徒儿还在扇火炉,就说:“住了吧,你要炖汤吗?”

    弘法一看,铜盆里啥都没有,摸着后脑勺说:“完了啊,师父!”

    “完了,咱们该收摊走人了。你要是愿意在这里熬汤,也可以,为师我先去找大王,签了和约,我先走一步如何?”天一说。

    “师父,师父,我不干,我要一起走,一起走!”弘法说。

    大家一听,哈哈大笑,萧生笑得更欢快,不过,笑过之后,他对那仙女是狐妖还是不理解,怎么会这样?这完全是颠覆啊,完全破坏了仙女在他心目的形象。

    天一见大家七手八脚地收拾东西,弘法更是积极,给天一送来了滚烫的奶茶,天一喝了,对萧生说:“这是一只狐妖,贫道看了,这里暂时没有狐妖,因这里寒冷,人烟也少,大部分的狐妖在中原国,那里人口稠密,适合人居,人口繁衍也快,你要想捉妖,还必须跟贫道到中原国去才行。”

    “道长,我很想再去中原国,那里简直太美了。非常热闹,不像我们这里冷冷清清的,特别是到了冬天,更是不能出门,只有在家烤火,不像中原国,一年四季都有好玩的地方,有好吃的,还有很多书可以读。”萧生说。

    萧生说着,在天一面前走来走去,腰间挂着的血珮一荡一荡的,天一看那血珮,非常醒目,弘法在服侍天一,顺着天一的眼睛往他腰间一看,也发现了血珮,连忙说:“师父,那个东西好奇怪,像是中原国的东西。”

    天一也明白,只是没说出来,弘法指出来那东西,萧生很得意,觉得自己就是中原国的人了。

    天一问:“敢问王子殿下,你腰间佩带的玉可有来历,贫道看上去有些眼熟。”

    “哦,这是朋友送我的礼物。”萧生说。

    “殿下,贫道没听错的话,刚才你说再去中原国,那么,以前你曾经去过中原国是吗?”天一问。

    “是的,道长,萧生以前去过中原国,这玉珮就是明证。”萧生说着,看看远处有个小黑点,马上,小黑点就变成了一个人,大家一看,原来是格桑。

    格桑说:“殿下,道长,大王命我来看看怎么样了。”

    弘法看到格桑来了,高兴极了,叫道:“姐姐,姐姐,你可来了!”

    “这么了?我来了,妖怪就能捉住了吗?”格桑问。

    “姐姐,你来得正好。妖怪刚刚捉住。我们正要回去,然后签和约,然后回国。”弘法说。

    “我明白,是这样的,刚才在谈论我这个个血珮,格桑,你说说看,血珮是怎么回事。”萧生说。

    “是这么回事啊!”格桑说,然后她就把事情经过大概讲了一遍,天一听了,说:“原来如此!难怪殿下说还要去中原国呢,敢情对中原国比价感兴趣啊。”

    “是的,萧生觉得中原国太好了,比较先进,比较舒服,可是,萧生是弯刀族人,这里是萧生永远的家园。那中原国再好,也不是久恋的家,萧生是王子,要听父王的安排才行。”萧生说着话,然后让格桑回去对大王报信,说马上他们就要拔营出发了。

    格桑领命,瞬间消失,弘法想找她说话,都不行,弘法有点遗憾,有点失落,天一看出来,说了他一顿,他才老实,盯着天一有什么需要,赶紧去办。

    那萧生弄明白了事情之后,然后说:“这样吧,我还是央求父王,让我跟着师父去捉妖,估计父王会考虑的。”

    正说着话,东西已经收拾完毕,那些骑兵重新跨上战马,个个都英姿飒爽的,赶车的也把车套好了,过来请道长上车,天一正要上车,赶车的问:“道长,那狐妖捉住了吗?”

    “嗯。”天一回答。

    “在哪里?”赶车的问。

    “在这里。”道长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心。

    赶车的马上明白了,嘿嘿嘿地笑了,弘法问:“你笑什么?”

    “我笑道长的心里有狐妖啊!”赶车的说。

    “瞎说,我师父的心里哪有狐妖?是师父把狐妖放在玉瓶里了,玉瓶在我师父的怀里了。”弘法争辩道,仿佛对赶车的充满了成见。

    “我说呢,”赶车的说,“道长长了一颗正义除妖的心,为民谋福利,到处行善的,怎么会在心里装了个狐妖呢?是我瞎想,是我相错你。对不起,对不起。”

    “这个没有啥,没啥,不要自责,不要自责。徒儿,退下,不要对赶车人发脾气,也要懂得尊重赶车的人,说实话,修炼的最高境界,是忘我,心里只装着天下苍生,装着黎民百姓,就不会计较个人得失,但是,要是不仔细检查自己的错误,恐怕将来会有更多的麻烦和错误找上门来。说实话,贫道还真要好好检讨自己,看看自己的心里是否有狐妖,或者有别的妖怪。”天一说。

    “是,师父,以后我要小心。特别是讲话,不要看不起任何人,只要是人,就有存在的价值,都被上苍看为宝贵,只是后来有了妖心,才有妖魔的形状,才会做出一些坏事,以后,弘法要小心,坚持走正路,坚持尊重任何生灵,不要随便亵渎圣灵。“弘法说。

    “对了,徒儿参透了,很有悟性,加油,徒儿的进步真的很大,要坚持,每天都要悟道,经常去悟,才更有长进。”天一说。

    “明白了,明白了,师父,咱们准备好了,请上车走吧。”弘法说。

    赶车的见天一制服了狐妖,说话又处处向着自己,心里很得意,就伏下身子,指着自己的后背对天一说:“道长,道长,从我背上上车吧,这样不费力。”

    “你是笑话我老吧?”天一说着,轻轻一跃,就上了马车,没有去踩赶马车的背,赶马车的更激动,觉得真是遇到好人了。

    弘法也想这样,天一说:“你还小,功力达不到,来,把手给我。”

    天一说着,伸出手来,递给弘法,弘法的手搭着天一,天一轻轻一使劲儿,那弘法就轻飘飘地落在马车上,接着,赶车的也跳上马车,等萧生上了马,天一命令道:“走!”

    他一声令下,战马和他们都纷纷起来,战马嘶鸣,铁蹄得得地响,车马吱吱呀呀地往前走,大家都很开心,这比打传统的仗更刺激,打传统的仗,可以看见敌人,可以看到敌人死掉,但是,今天的作战,什么都看不到,最后看到铜盆,铜盆里是一个血迹模糊的东西,最后还变成了灰,变成了一条绳子,开始很粗,后来很细,竟然到了道长的玉瓶里,这个敌人被制服,看来是十分玄妙的事,这种战争,竟然没有死伤士兵,哪一次出战,都会有人受伤或者死亡,这一次却非同寻常。

    大家都得意,走在凯旋的路上,觉得走起来特别地轻松。

    队伍往前走,萧生走在车旁,一边走,一边跟天一说话。天一问:“殿下,你的血珮原来是弘毅皇帝所赐,真是太好了。不过,殿下犯了欺君之罪,殿下知道吗?”

    “什么叫‘欺君之罪’?”萧生不懂,赶紧问道。

    “这是中原国定的罪名,其实,就是欺骗皇上,欺骗皇上的人,就是犯了欺君之罪的人,肯定会被处死,但是,现在的皇帝圣明,还没有因犯欺君之罪的人被处死。你就放心吧,再说你的确是外国人,这个没有什么争议,只是是什么国的人,殿下没有说实话,不过,这种实话没有说出来,是担心被人盯梢,将来就会被人盯梢暗杀。在那种情况下,可以撒谎,为的是保住自己的性命,这个无可厚非。”天一解释道。

    他说着话,萧生认真地听,生怕漏掉什么教训。天一讲的话,正合他的心意,觉得道长真是博学多才,是难得的人才,想要请他多说话,都非常难。只不过,天一现在对说的人是弯刀族部落的大王的儿子——王子殿下,他更看中的是,将来和弯刀族人达成和平联盟,那将是当下百姓和以后子孙的福气,一直到永远。

    萧生亲自经历这次捉妖大战,这可能是他这一生第一次接触中原国的道士,也可能以后很难接触到妖怪,如果有,自己可以学着去弄,到底成功与否,尚且需要一些时间,才能知道。

    天一看到战士们都很高兴,在谈论着晚上吃什么,有的说吃羊肉,有的说吃牛肉,还有的说,吃野驴肉,总之,只要是食草动物,都可以吃。为了吃,他们争得面红耳赤。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86章 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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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被不被吃。说到妖怪,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萧生说:“道长,我想再去中原国,但是恐怕我父王不答应,还想请道长在一旁说说,不知道长意下如何?”

    “贫道四处游走,闲时四门不出,二门不迈,在玄武观里潜心念经默想,殿下是好动之人,恐怕难守寂寞和孤独。”天一说。

    “道长,萧生愿意。这些苦都能吃,只因想多学些本事,将来保佑族人,让族人越来越昌盛。”萧生说。

    天一点点头,笑了,说:“原来殿下有一颗追求真道的心,好,好,不过,贫道十分担心殿下会坚持不下去的。”

    “道长,为什么?萧生哪一点不如别人呢?”萧生问。

    “是这样的,越是想追求真道,越受魔鬼的引诱深,妖魔鬼怪不甘心,一定会让殿下成为他们的门徒,殿下越要反抗,受到的阻力越大,越想当好人,偏偏当不了好人,处处受到牵制,到处都有试探和引诱,那么,殿下的前功尽弃还是有的。就像青蛙努力向井口爬,非常艰难,想要看看井外的世界,想要看看比井口还大的蓝天,结果因为贪恋井内的生活,回头一望,不小心,就掉下去了。又要重新开始爬,但是,时间一长,就没有了斗志,逐渐随波逐流,年少时候的梦想也就此中断,再无可能续上了。”天一说。

    “道长,萧生不会,萧生既然选择学道,就要学有所成,否则,就不会开始。父王目前身强力壮,正好治理国家部族,还有能力,也有精力,萧生倒还清闲,这时候,要好好地学,将来,当父王年老体弱时,萧生可以帮助父王治理部族,造福万民。就像乌鸦一样,可以反哺,也要像羔羊那样,可以跪乳,这些都是教育的好题材,只是很多人违背了真道,结果走上歪门邪道,实在可惜。”萧生说。

    天一听了萧生的话,觉得这个家伙不简单,是人才,是有悟性的,比起那个小家伙弘法来,还是要成熟稳重些。

    天一想到这里,笑道:“好吧,看看你的造化吧,如果是天意,那么贫道愿意将平生所学,包括以后所学所悟的,都教给殿下,但是,不要抱着希望来,带着失望走,贫道还是一名学生,在不断追求真道,需要相互提醒。再说,每人的恩赐不同,想法各异,不能追求相同,可以存在不同,这样,我们就能够取长补短,不至于太孤陋寡闻。”

    “是啊,道长说的很对,萧生正是这样想的,人不谦虚,太自满自大,就会膨胀,心里再也装不进什么新东西了,要知道,人都有不知道的东西,天苍苍,野茫茫,不知道的事太多了,稍不留意,就会陷入误区。萧生越看书,越发现书上的东西,还不是大自然的全部,很多东西,都在大自然的里面,要需要潜心去想,去悟,让自己得到的更多。”萧生说。

    天一频频点头,不错,高原上的人,离天近,离地远,能够体会上苍的威力,在上苍面前懂得谦卑,还知道怎样度过难关,越是接近自然的东西,越能体会上苍造物的奇妙。

    远处出现了大王的帐篷,大家都很兴奋,大王带着众人来欢迎他们凯旋归来,又是载歌载舞,鼓角争鸣,非常热闹。

    大王笑道:“恭喜,恭喜啊,道长旗开得胜,马到成功了,捉到了狐妖,我们的男丁就安全了。也是啊,狐妖专门吃男丁的心脏,很奇怪啊!哈哈哈…….”

    “大王,那是因为狐妖,如果是别的妖怪,就不是吃男丁那么简单了。”天一说。

    “道长的意思是说,还有专门吃女人的妖怪?”大王很惊讶。

    “是的,大王,现在妖怪盛行。特别是那些战争和瘟疫过后,妖怪特别多。另外,还有一些痴男怨女,投河自尽的,上吊**的,很多妖鬼,再就是一些自我修炼的蛇精、兔精、蛤蟆精等等,多了去了,因此贫道非常忙碌,这次捉妖完毕,请大王签了和约,贫道就要赶回中原国了。”天一说。

    “好啊,好,先回帐内说说话吧。请!”大王大手一挥,就邀请那道长进帐篷内。

    道长和弘法等一行人都进了帐内。赶车的也是,这是道长特意交代的,他总觉得人无贵贱之分,不能因为有的人有钱,就格外看待,其实,人的价值不是体现在人拥有多少财富上,这是道家的观点,另外,赶车的不注意卫生习惯,穿着比较脏,让弘法讨厌,这也是很正常的。谁叫赶车的太随意呢,起码要在穿着上注意一下,自己穿着不要太华丽,只要看起来大方、干净、朴素就行,自己穿干净的衣裳,自己觉得舒服,别人看了也觉得舒服,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

    赶车在天一面前,算是挣够了面子,要是换成另外一个特使,那赶车的就是下人,根本不可能被邀请入账的,只能在外面和别的马夫一起,喝大碗茶,吃的也是下人吃的饭,不可能和王侯同席,更不可能在君王面前说话的。

    这次出使,他遇到了好人,道长非常和蔼,让他更加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其实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本来没有贵贱之分,后来,人们的自私和罪性,让大家分成了三六九等,不过,人有次序,社会才正常,在某些方面,不能说完全不对,在某个时候,可能是对了,到了后来,才发现以前走错了路。

    大家坐定,大王命人拿来好酒,要和大家庆功,但是道长不喝酒,在捉到狐妖之后,大王劝他喝点,这个不会影响法力的。天一觉得有理,就接受了。大王说:“多谢道长出手相助,解决了本族的后患问题,来,本王敬道长一杯。”

    大郎说着,举起手中的酒,要敬道长,道长也不客气,说:“多谢大王。”

    说完,道长将酒一饮而尽,他说:“大王,这次捉妖,大家都很听话。是不是也给他们一些赏赐呢?”

    大王一听,拍了拍后脑勺,说:“哎呀,看本王这记性,你们出去的时候,是带了骑兵的,好,来人,给各位有功人员上菜上酒,大家有功,好好享受我们的神赐给我们的食物吧。”

    下人听了,赶紧出去,给大家吃的。

    帐外发出欢呼声,高声赞美神,接着是向大王致谢,大王听到帐外的欢呼,高兴极了,又要敬酒,天一说:“不了,大王,贫道的酒力有限,还是到这里吧。”

    “哦,道长,本王听说中原国很讲喝酒的礼节,喝一杯酒不太礼貌是吧?那么,本王不想让人说闲话,本王还想请道长再喝一杯酒,不知道道长给不给面子?”大王说。

    “大王,既然到了大王的地盘,贫道就要遵守大王这边的风俗和习惯,这才叫讲礼貌,这是我们汉人立下的规矩,要尊重当地地主,不要喧宾夺主,以下犯上,如果不这样做,才是不讲理的。”天一说。

    “好,好,痛快!那么,本王就不勉强了,来,吃肉,喝茶,这个总行吧。”大王说。

    “这个行。”天一笑着说。

    正在此时,罗格走过来,手里端着酒杯,对天一说:“不好意思,道长,说老实话,老夫开始还看不起道长,觉得中原国的道士都一个样,喜欢吹牛,但是不务实。今天所见,算是开了眼,我们是不打不相识,来,来,来,满饮此杯,略表敬意。”

    天一本想拒绝,想到他是部族的总参谋,大王都听他的,驳回了他的面子,恐怕不好,就端起来酒杯。

    罗格看了看酒杯,说:“且慢,来人,给道长斟酒。”

    原来,他发现酒杯里空了,刚才道长和大王喝了酒,还没续上,这时候,有人立马过来,给道长续了酒,道长举起酒杯,说:“多谢长老,多谢长老!”

    “哈,哈哈,不用谢,我们这里的人没有你们汉人讲礼节,大家都随意惯了,要喝就喝,要吃就吃,说唱就唱,说跳就跳,这里快活着呢!”罗格说。

    “是的,这样吧,我不胜酒力,这杯酒贫道只喝一半好吗?既然贵部落不讲客套,那么贫道斗胆讲出这么一个要求,你看怎么样?”天一说。

    “好啊,没问题,没问题,不过,本长老很想看看狐妖到底在哪里,如果方便,请给老夫看看,道长看如何?”罗格说,原来罗格是想让天一难堪的,如果没有狐妖,证明天一是江湖骗子,如果有,那才是真诚的,免得大王跟着瞎起哄,大王被蒙蔽,就会和中原国签约,那么,以前的仇就不能报了。罗格很清楚,汉人都有一颗野心,将来必定要夺取他们的部落。

    历史一再显示,反复轮回,就是这个理,他认准了汉人的野心,利用大王的善良,搞出一些事来,目的就是要让他们借着这机会来发展壮大自己,然后等养壮实了,可以出来咬人,吞吃别国。

    天一看透了罗格的心,说:“多谢长老的体谅,既然你想看,那就看吧,只是不要害怕。”

    天一一说,大家都停止了活动,原来大家都想看呢。

    道长从怀里拿出一个玉瓶,交给罗格,说:“千万别动瓶塞和字符,要看,就对着灯光看。”

    罗格小心翼翼地举着玉瓶,照着灯光,只见里面有一只小狐狸,就是那绳子变的,慢慢地挪动身子,还在叫着,哀求着,说:“天一,放我出来,我和你远日无冤,近日无仇,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干嘛要管闲事,你有本事放我出去,看我不要你小命!”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87章 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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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格看了这个,很惊悚,众人都围过来看,看到隐隐约约的小狐狸,大家又听了它说的话,对天一更是敬佩。

    罗格小心翼翼地递还给天一这个玉瓶,天一把玉瓶放进怀里,说:“这只狐妖,已经经过很长时间,才修炼成妖,一时两时没有化掉,能九九八十一天后,这狐妖将化为脓水,这事就算完毕。”天一说。

    “哦,哈哈哈,好啊,好!”大王说,“长老,你看也看到了,听也听到了,这下子算满意了吗?”

    “满意了,满意了,老夫老了,会变小,有一颗童心,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还请道长原谅,请原谅!”罗格说,端着酒杯回到自己的座位。

    这时,萧生端着酒杯过来,对天一说:“道长,我看到了道长捉妖,我证明,那狐妖的确超出我的想象,完全颠覆了我的想法,那神秘的雪上之上,住着的不是雪上仙女,不是雪山之神,是那修炼成功的白狐狸,这是真的啊,可是我不想相信,不想相信也不行,这是真的!”

    “既然王子殿下说了,那老夫还有什么怀疑的呢?道长真的不简单,不简单啊!”罗格说。

    大家还想问什么,尤其是那个赶车的,跃跃欲试,被天一看到,做了手势,不让他说,赶车的只好闭嘴,不敢吭声。

    萧生走到天一面前,说:“请道长满饮此杯,略表心意。”

    “没有满杯了,贫道早就说过,不胜酒力的,这还有半杯,就这样喝了吧。”天一说。

    “行,师父怎样说,都行。”萧生说着,举起杯子,一仰脖,就喝了满满一杯酒,弯刀族人真是厉害,喝酒跟喝水似的,不过,这里是高原,是寒冷的地方,不喝酒,还真的很难受。

    “什么,你刚才喊什么?”大王听到了,就问。

    “父王,孩儿想去中原国,拜天一道长为师父,然后学习捉妖的技术,回来保护部族的人。”萧生说。

    “这个,倒让本王感到新鲜。”大王说,不说话。这时候,罗格干咳了一声,大郎会意,就没有表态继续说。

    萧生继续说:“父王,现在正值壮年,治理部族正好,孩儿在这里还不能帮助父王,孩儿想趁年轻,到外国多学点东西,再回来帮助父王,不知道父王作何感想?”

    萧生说这话的时候,大郎偷偷看了看罗格,罗格点头,大郎心里明白了,对萧生说:“孩子,你说得有理,本王没有意见,只是要和道长商量,不知道道长是什么意见?”

    “是这样的,大王,在捉妖回来的路上,王子殿下已经向贫道说了,表明心迹,有决心跟着贫道吃苦,潜心学习捉妖术,然后拿来给大家服务。”天一说。

    “是这样啊,那么,道长是同意了,是吧?”大郎问。

    “是的。”天一说。

    “那太好了,太好了,那么,本王…….”大郎刚想说话,突然听到了罗格的咳嗽声,这种咳嗽,显然是要发表意见了。

    大郎没有说下去,环顾四周,然后喝了一点奶茶,说:“有谁想说话?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提嘛。”

    罗格离开座位,上前一步,说:“大王,上次殿下跟着波斯商队,跟着麦麦提去了中原国,不知道大王还记得吗?”

    “记得,记得,这个怎么了?”大王问。

    “当时去的身份是波斯商人的身份,是卖橄榄油的,这次又去,又是要学道士,是弯刀族人,这不是犯了欺君之罪吗?老夫知道,在中原国犯了欺君之罪,是要杀头的。殿下去了中原国,被人举报,那么,殿下就危险了。”罗格说。

    “是这样啊!这倒是个难题,长老,你说说看,有什么办法没有?”大王为难了,不知道如何做,既能到中原国学习道法,又能避开皇上的治罪。

    “这事,根据老夫的经验,解铃还须系铃人,这话要由殿下亲自说,告诉皇上实情,请求皇上谅解,有了这个,那皇上自然不会治罪。说这话之前,还是要隐瞒身份,在等到安全的时候,再出现不迟。”罗格说。

    大王点点头,说:“嗯,这个主意不错,只是还需要一个中间人,去牵线搭桥,让王子可以见到皇上,当面说清,只是不可以说自己的是王子,只说是普通人,前一次跟着商队,为了安全,不得已才隐姓埋名,进入中原国,巧遇皇上,得到皇上的血珮,这是好事,凭着曾经搭救过皇上,皇上也不会拿他怎么样,了不起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就行了。”

    天一很清楚,现在的大王不想打仗,研究透了这一点,天一说:“这样吧,这个中间人就是贫道,贫道负责去说,然后将殿下的真实身份说出来,不必要遮遮掩掩的,就是遮掩,现在也无法遮掩,贫道很懂帝王的心,帝王现在是要讲和,殿下去了,更加说明了讲和的决心,也可让中原国的皇帝放心,知道了大王的决心,甚至连自己的独生子都送来了潜心学道,还怕不是真心讲和么?”

    “是啊,老夫怎么没想到呢?的确是这样,王子殿下到了中原国,实际上是人质,当然,这个人质不存在索要钱财,中原国的皇帝要的是和平和安宁,需要签订攻守同盟,确保国家安全,这是真的。”罗格说。

    “是啊,听了道长和长老的话,本王很清楚了,多谢诸位!这么说来,我们家的小王子是可以到中原国学道了。”大王问。

    “对,老夫看是可以的。现在部族的事不多,大王正当年,完全可以胜任,这个时期,是小王子最该在外学习本领的时候,将来学成之后,就会为我们部族效力,到那时,大王可以把部族交给小王子打理了。”罗格说。

    “好,好,本王明白了,那么,请大家尽情喝酒吃肉吧,来人,献上歌舞。”大王吩咐道。

    话音一落,从帐外进来一群花枝招展的女人,然后,乐曲响起来,歌声唱起来,大家观赏着歌舞,喝着美酒和奶茶,品尝着美味佳肴,大家都很快乐。惟独天一不喜不悲,面无表情,他在潜心想着除妖心诀,在人欢喜的时候,他也要保持冷静,因为妖怪不会休息,总在人放松的时候,来攻击人。有了天一这个保护者,这个帐篷自然没事,加之刚才除了一个很大很厉害的狐妖,附近也算安宁了许多,但是,除掉了狐妖,不代表就能放纵,还要注意将来或者下一刻要发生什么,没有远虑,必有近忧。

    当然,罗格也是部族的先知,不苟言笑,虽不会捉妖,但是,也有远见,在这个时候,他更需要冷静地思考整个部族的事,在大方向上,罗格让大王来把握,比较粗犷的线条,让大王来画,比较细小的事情,由罗格来控制,尽量让这个部族走向繁荣富强。

    宴席过后,大王安排了天一他们下去歇息,当然,安排最好的帐篷,安排最好的女人来服侍,但是,天一都拒绝,只是让弘法来照顾自己,他很弘法,弘法也清楚怎样来照顾,从小到大,都是这样。

    天一过的生活很简单,大部分的时间是用来思考,用来潜心修炼,提升捉妖的技术,弘法比较活泼,喜欢玩耍,对于思考这些事,他觉得沉闷,因此,天一有时候会说他没有悟性,这也是有道理的。

    当晚没有什么事发生,他们第二天,就要离开这里,但是和约还没签。

    天一不知道大王要做什么事,为什么到了这个时候,还不签约呢?

    原来,大王和罗格在宴席散了之后,又在一起合计了半宿,一直到天色微明,罗格说:“这殿下要去学道,为了安全,还是要派人保护的。”

    “为什么?那天一不是很能干的吗?”

    “天一,捉妖没问题,在灵界,他是一把好手,但是,在人世间,对付活人,他还有些仁慈,我看出来了,他对那个赶车的就心存怜悯,估计会被坏人利用。为了王子的安全,还是要注意一下,来自妖界灵界的,由天一负责;来自人间的坏人,另外派人来负责。”罗格说。

    “长老,这么说,天一不能保护殿下吗?”大王说。

    “大王,你也看出来了吧?那天一只是在另一个世界行,在人世间还需要人照顾,你看,他带的徒弟,那个小道童,叫‘弘法’的,你知道吗?他是来照顾天一的。”罗格说。

    “哦,是的,我知道,那小道童还比较灵活,但是,在妖界不太行,跟别的道士差不多。他不怎么有悟性,看得出来,如果有悟性,天一也就不会再要小王子了。以前,听说天一从来不招徒弟的,自从捡了这个小道童弘法,就已经打破了不收徒的规矩,收了徒弟没有教出来,他的脸上也没光,为了让自己的招牌不被砸烂,他就索性再招一个,也就是来为他赢回失去的,而小王子刚好来补这个缺。”罗格说。

    天一点点头,说:“这么说,还是要派小王子去了?”

    “是啊,在宴席上已经说好了,不好变卦,如果变卦,就会被汉人说我们没诚信,再谈和约,恐怕就让人担心这个是不是诚心诚意的了。”罗格说。

    “那好,我们就签约,让小王子去学道,如果学好了,可以帮助本王。将来本王老了,也可以让他继续管理部族了。”大王说。

    “是的,大王。现在王子多一些磨难,是好事,不要养尊处优,将来一事无成。殿下是个好苗子,千万别毁了。”罗格说完,大王陷入了沉思。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88章 磨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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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明时分,他们终于确定让王子去中原国,跟随天一道长学道,专门掌握捉妖技术,保护部族。

    同时,派遣加勒同去,格桑负责传信,这样,赶车的就撅着嘴巴不说话了,说马车太小,人太多,车是旧车,马是老马,他就十分不情愿,扭扭捏捏地,慢慢吞吞地磨洋工。

    天一看出来,说:“你有点不乐意啊!是不是嫌马瘦车旧?”

    赶车的一听,两眼放光,看着天一道长,使劲儿地点点头,说:“道长真厉害!看出来了,是的,小的的车太旧,坐的人多了,恐怕受不了,再说,马也老了,也没力气,带你们师徒俩,还勉强凑合,要是多带一个,恐怕都不行。”

    “好吧,第一会儿见到大王,你跟他说。”天一说。

    “小的不敢!”

    “你先说,贫道帮衬帮衬,想必大王会给,你要知道,这里是出马的时候,还舍不得加两匹马吗?”天一说。

    “好,小的听道长的。这是好事,如果给了小的车马,小的不收你们的车马费。”赶车的说。

    “再说吧,再说!看来,还是要等见到大王再说。贫道也要找他,看看有什么情况,和约到现在还没个动静。”天一说。

    “师父,你说的,是怎么回事?和约还没给吗?”弘法问,他很好奇,这事明明对他有好处,为什么还这样?

    “是的,徒儿你不懂,大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肯定要前思后想,把问题弄清楚,然后再说,毕竟这是关系到两国命运的大事。”天一说。

    “我明白了。谢谢师父指点。”弘法说。

    “道长,那车和马的事一定记得说啊!”赶车的不放心,又在追问。

    “放心吧,放心!”天一说。

    说完话,有人过来,对天一说:“道长,大王有请,在前面的小树林签约。”

    天一一看,在前方有一片桦树林,不错,那个地方的确不错,早上的太阳是金黄色的,照在白桦林上,黄灿灿的一大片,白色的桦树,斑斑驳驳的,像一群跳舞的少女。

    大王选择在桦树林签约,是有纪念意义,因为帐篷常常搬迁,桦树林不会轻易搬家,再说,那个地方比较背风,还能遮挡耀眼的阳光,在这个地方签约,在史书上也好记载,从各方面来讲,都是最佳的选择。

    天一上了车,弘法招呼天一上车后,也跳上了车,赶车的心里惦记着新马车,跑起来格外轻快。

    车很快到了桦树林,大王先迎上来,说:“道长,昨晚休息好了吗?”

    “不错,这个地方很美,也比较安静,很适合休息,默想,我已经休息好了。”天一说。

    “好,那么我们就签约吧,来,请上座。”大王说着,将天一让到了一张案几旁,旁边有一把椅子,看起来是从中原国运来的。

    大王说:“这些椅子,是本王特意从中原国买来的,坐上去非常舒服,才知道中原国有不少的能工巧匠,今日结盟之后,还请道长回去跟皇上好好说说,借给本王一些能工巧匠,帮助本王做一些柜子、椅子和桌子,分给部族里的人。草原上有的,本王都愿意和中原国交换。”

    “这个没问题,今日签约,是新的开始,两国关系恢复正常,互谅互让,不相互侵犯,反而结成攻守同盟,将来发展外交和贸易,互通有无,让两国的百姓都生活幸福,那是多好的事啊。”天一说。

    “是的,那么,道长,就请拿出和约文书吧。”大王说。

    天一的手向外一伸,弘法会意,赶紧从旁边的书筒里拿出文书,递给天一,天一拿了文书,看了看,恭恭敬敬地递给大王,大王让罗格长老看你,罗格点点头,说:“不错,还有弯刀族的语言文字啊,看来,你们的皇帝真是心细,这样的君王是千载难逢的明君啊,你们有福气了。”

    罗格看完和约文书,写的都是好的,大家看了,都觉得精彩,美轮美奂的,非常完美,大王不太懂文句,甚至连文字的意思都不太清楚,毕竟他所经历的,和文字打交道的时间特别少,从小到大,大部分的时间就是跟狼打交道,杀狼、猎狼,是他从小到大做的工作。没办法,为了保护群体的安全,有时候不得不做出牺牲,这个牺牲,就是没空读书。狼群总是作乱,要想吃到肥美的羊肉,必须要付出努力去杀死恶狼,否则,恶狼就会吃到肥美的羊肉。

    罗格表示没问题,那就没问题,大王十分信赖他,他拿出王的印玺,在和约上摁上印迹,冒出吱吱的烟子,有了这个东西,就算和约成立了。

    天一拿了和约,手一伸,弘法会意,从怀里掏出特使大印,也在和约上面摁上了印迹。

    弄完之后,大王哈哈大笑,正要说话,天一说:“不好意思,大王,还有一张,拿来。”

    天一说着,他向弘法伸手,弘法会意,又从书筒里拿出一张和约,天一同样恭恭敬敬地将和约递给了大王,大王又将和约拿给罗格,罗格草草一看,说:“好了,和那个一样,盖印章吧。”

    “哦,好好,拿来。”大王命令,罗格乖乖地把和约拿给了大王。

    大王接了和约,盖了章,然后拿给天一,天一也盖了章,然后交给大王,说:“这样吧,这份大王收了,保存,贫道拿一份带回家,交给我国的皇上,各自保存,留作备忘,不知道可以吗?”

    “你们安排得很好,本王没有意见。”大王说完,看着远处的赶车的在伸长脖子往这里看,“哦哈哈哈”一声笑出声来,大家惊悚,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罗格顺着大王张望的方向一看,是赶车的那小子,难道说这次没让他坐桌子他有意见啊!

    大王问:“那赶车的也想来啊,那就让他来吧。”

    有人跑过去,请赶车的过来,赶车的吓一跳,不过,来之前,天一有交代,早就安排好了,他不太慌张,有人请,他就去,见了大王行了个礼,说:“大王,小的给大王行礼了。”

    “免礼,你在看什么?”大郎很有兴趣。

    “大王,小的是个赶车的,最关心的是我的马,我的车,这些是小的的吃饭的家伙,来的时候好办,回去的时候就难办。”赶车的说,因为紧张,说话有些颤抖音。

    “这个事啊,说明你很爱本职工作嘛!是好事,好事,不过,你说的,怎么说来的时候好办,回去的时候就不好办呢?”大王好奇地问。

    “是这样的,小的听说这次王子殿下要一同去中原国,另外,同行的还有两个,一共三个,加上来的时候两个,一共是六个,小的车旧马瘦,怎样才能回国呢?估计走到半路,马就会累死,我们怎么办?只能呆在路上等人来救援了。”赶车的说。

    “哦,哈哈,是这样,本王的部落别的东西没有,好马还是有一些,另外,大车也有,本王的木匠做座椅可能不如中原国的能工巧匠,但是,做起马车来,还是强项,整个中原国都找不到像本王的木匠。这样车你尽管放心,跑上几千里路,应该没问题。”大王说。

    赶车的一听,心花怒放,可是拿不定主意这些车马会给谁,他看看天一,天一会意,也猜出了大王的心思,就问:“大王,你说的意思,是不是要给赶车的换换啊。不过,贫道带来的人,是要带回的,他家里的老小还在眼巴巴地望着他呢。”

    “本王知道,绝对不会留下他,要不然,还要操心给他牛羊,让他去放牧,他还不会,还要操心给他妻妾,他也驾驭不了,我们部落的女人,厉害得很呢。”大王笑着说。

    “贫道对女人没有研究,还是早点安排吧。”天一说。

    大家都很开心,听了天一的话,觉得时间不早了,该上路了,但是,赶车的仿佛还在做梦,没弄懂,不知道是在王面前害怕还是怎么了。

    大王命令:“给一辆有小屋的大马车,八匹骏马拉的,送给中原国赶马车的。”

    赶马车的一听,高兴极了,连忙致谢:“多谢大王,多谢!”

    “谢什么?我们都是一家人了,如同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本王有的,就是你们的,你们有的,本王想要,你们也不会舍不得吧。”大王说。

    “是啊,只要小的有的,小的也愿意给大王。”赶马车的说。

    “你这是说笑话了,本王说的不是这个,本王说的,是和你们皇帝、你们中原国的关系,不是和你的关系,你是中原国的百姓,没有什么资财,哪里能和朝廷相比?本王说的意思不是针对国民,是针对中原国的。”大王解释道。

    这下子,该轮到赶马车的着急了,他弄不懂大王说的是什么意思。

    大王转脸对天一说:“道长,两国的和约已经签订,那么,下一步,咱们该让萧生行拜师礼,另外,拜师礼过后,要让他的随从现身了。”

    “随从?”天一问道。

    “就是他的保镖,有两个人,一男一女,都是他们小时候的伙伴,从小到大,在一起的形影不离的朋友,同时,他们也身怀绝技,可以保护王子殿下。”大王说。

    “原来如此!好啊,好啊,贫道想见识见识。”天一说,“刚才不是说要走吗?那么,就请大王安排,安排好了之后,要尽快赶路,皇上还在翘首盼归了。”

    他们说这话,现场立马出现了格桑,弘法一见,高兴地喊道:“姐姐!”

    天一看了弘法一眼,说:“徒儿,不得无礼。”

    弘法立刻耷拉着脑袋,不敢再吭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89章 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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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桑的突然出现,一点都不奇怪,因她本来就是这样,来无影,去无踪,快如闪电,无法触及。

    格桑看到你弘法,当然高兴,冲着他笑了笑,然后到了大王面前,说:“格桑参见大王!”

    “免礼,格桑!最近你的父母可好?”大王问。

    “很好,多谢大王挂牵!”格桑说,“家父问大王的安,这是家父新打的野味,送给大王尝尝。”

    格桑说着话,从身上卸下来一只黄羊,那黄羊嘴巴还长着,眼睛还睁着,身上的血迹未干,身上还有余温,大王看了,哈哈一笑:“承蒙你的父亲有心,打到了野味记得给本王分享,真好!那么,以后本王射杀了野狼,也给你父亲分一点吧。”

    “多谢大王。”格桑说,“父亲得到大王打的狼,他肯定会很高兴的。”

    大王说:“汉人有个说法,叫礼尚往来吧,我们这里也可以借用的。”

    格桑说完,站立一旁,看着大家,大王说:“怎么还没见到王子殿下吗?这小子跑到哪里去了?”

    “启禀大王,殿下和加勒在摔跤。”随从报告说。

    “什么?这俩小子,还摔跤啊!都什么时候了,现在谁摔赢了,快点让他们都过来。”大王命令道。

    “好的,大王。”那随从跑过去,绕过一座土坡,看到他俩还在坡下打得不可开交呢。

    原来,萧生喜欢摔跤,这种方式,就是凭力气和技巧,不用刀枪棍棒等兵器,那些武器有优劣高低,可以请能工巧匠来做,只要材料好,做工到位,作为冷兵器,还是可以的,但是要比赛自身的力气和技巧,就需要个人的表现的和实力了,不是铠甲或者兵器能代替的。

    加勒是有名的大力士,在整个部族,没有谁能比得过他,他经常和萧生比试,只用了百分之一的力气,为的就是让萧生可以得到很好的训练。

    每次比赛,都是加勒赢,要是不赢,还麻烦了。其实,萧生最大的感觉就是,加勒的力气不是来自自身,而是来自大地,只要让加勒的脚离开地面,加勒就没了力气,这时候,萧生只要稍微用点力气,那个加勒就玩完,要是加勒不离开脚下的土地,就是有一万个萧生,也休想弄得过加勒。

    这个秘密,只有萧生知道,加勒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让知道,这个力气的来源是大地,没有了大地,就没有了一切,谁想要制服加勒,就是轻而易举的事。基于这种关系,萧生从来不对任何人提起加勒的秘密,这事不能说,一旦说出去,对加勒来说,就是死亡的日子,要知道,加勒的仇敌有很多,特别是上次去中原国,杀了不少人,那些死者的家属或者朋友,都会找加勒报仇,加勒如果离开地面,就成为普通人,仇人肯定要寻机报复,这时候,加勒就十分危险了。

    萧生知道这事以后,也为他保守秘密,这样他们之间就更加相互依赖了,更加信任,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大的秘密,这样的秘密都肯说,小秘密就更多了,不存在相互隐瞒。

    上次皇上给了加勒一枚玉指环,萧生知道,这枚指环是他要来的,不是自愿送的。拿回去后,加勒自然要给他看,看了之后,他就很高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两个人都似乎和中原国的皇帝扯上了关系,仿佛两个人的命运和这个见过一会面的皇帝有着不可分的联系。

    现在萧生还不是大王,还不是首领,在某些方面不能行使王的权力,和加勒关系好,不代表以后关系好,这个谁也说不出原因,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

    他俩接到了命令,停止了玩耍角力,就到了白桦树林,看到了大王,双双叩拜,大王让他们平身,问:“你们这么大了,还打架吗?”

    “父王,萧生不是打架,是和加勒角力比赛,看看谁更有力气。”萧生辩解说。

    “本王知道了,你们是在玩耍,不是真的打架,如果是真的,本王就会为你担心,你怎么是加勒的对手呢?”大王问。

    “是这样的,父王,萧生不是他的对手,萧生知道,但是萧生只是在拿他当陪练的人,父王,萧生从他那里学习到不少东西,悟出不少的道理。”萧生说。

    “本王清楚了,很好,很好,那么你想怎么样呢?”大王问。

    “萧生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能太骄傲,否则就很麻烦。”萧生说。

    “很对!今天,本王允许你跟道长一起学道,到中原国去,怎么样?”大王问。

    “好啊,好啊,简直太好了!这是现实梦寐以求的事,多谢父王,多谢道长。”萧生忙不迭地致谢。

    “这小子好懂礼貌啊,看来将来前途无量,非常有出息!”罗格说。

    “多谢罗格长老。”萧生赶紧补充道,他很清楚,罗格是他父王的参谋和军师,对他父亲的帮助很大,刚才都谢了,就是没谢他,肯定有意见,于是就转过来向他致谢,像这样的部族的先知,更加注意细节,不小心,就会酿成大错,他对部族的前途担忧,左右都影响着父王的决策,这个细节千万别忽视了,否则以后就不好弄。

    “哈哈哈,谢谢,谢谢,小王子长大了,从中原国走一趟,就是一个样,走两趟,说不定又是一个样,不简单,不简单啊!”长老发出赞叹。

    就是这样的情况,仍有不少缺憾,萧生不懂的东西还有很多,加上他还年轻,有不少的事都要做。这么一个人,就是这样的,他很想知道未来的事情,又想着中原国的富饶和魅力,去多学点,回来为部族服务,那有多好啊。

    “加勒、格桑,两位部族的英雄,上次保护王子殿下安全去来中原国,今天,又要去中原国,大家都要好好地保护殿下,当然,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直接跟王子说。”大王说。

    “大王,我们一定完成任务,就像上次去中原国,怎样平安地去,就怎样平安地回,请大王放心。”加勒说。

    “那么,本王就放心了,加勒、格桑,你们都要回去看看你父母在启程吗?”大王问。

    “回大王,加勒才从父母家出来,不用看。以前早有交代,说可能还要去中原国,因此,加勒早就做了准备,跟父母都交代好了。”加勒说。

    大王微微一笑,看着格桑,格桑上前一步,行礼后说:“大王,格桑早已回家了,可以随时出发。要看父母很容易,只要殿下允许,格桑一眨眼的工夫,就能回到家里,根本不用担心。”

    “哦,哈哈,这样才好,大家都有奇功异能,这次是在盟国,大家最好不要太嚣张,免得人家看不起我们。”大王说。

    “不会,大王,我们一定能够安全回来,给大王脸上增添光彩,绝不给大王脸上抹黑。”格桑说,姑娘的嘴巴就是利索,不像男子那样嘴笨,想得到,说不出,这个事也真让人郁闷,比较而言,加勒的嘴更笨,殿下的嘴还行,毕竟是饱读诗书,学习了一些文化知识,没有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这个不能因他年轻而轻视他。

    事情已经敲定,大家各自归去,赶车的新马车也来了,上了车,本来要设宴送行,道长不干,不喜欢这种热闹,大王就作罢,只有让他们连夜离开,前往中原国。

    一路上,晚上住宿,白天走路,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都很开心,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到了黑松林,感觉到阴森森的风吹来,身上就有些受不了。

    还有,风吹过松林的时候,发出的像波涛的声音,那种声音,也让人感到自己在海洋中的小船上颠簸,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会翻船,葬身大海,喂了鱼虾。

    赶车的尤其害怕,格桑不喜欢坐车,她的速度极快,一会儿在京都,一会儿到了弯刀族部落的大王营营区,经过黑松林时没有感觉。

    不是弘法缠着她要跟她说话,她不会在车上停留一刻的。

    黑松林拿格桑没办法,听说这条黑龙仍在松林里,赶车的担心得很,心都在嗓子眼里了,手心里汗津津的,抓住马缰绳的手也在发抖,听那一浪高过一浪的风声,他觉得黑龙就在他身边。

    “赶车的,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呢?马上到中原国,你完成了任务,就要各自分开了,你总得给我们一个名字,下次再用车,就去找你,你看怎么样?”加勒说。

    加勒的嗓门大,突然一说话,赶车的正紧张得要死,一嗓子,就把他吓得掉地上了,他赶紧从地上爬起来,钻到马车下边,马受到了缰绳的拉扯,就停了下来。

    大家一看这个情况,哈哈大笑,笑声已经掩盖住了恐惧。

    他说:“谁啊,这是谁啊?干嘛要吓人呢?”

    “我,是我,加勒,加勒啊!”加勒在马车上喊着,见赶车的不见了,就从车上跳了下来,他一跳下车,地上就现出两个大脚印,深深的,是加勒踩的吗?不像,加勒把脚往大脚窝里探了探,说:“嚯,是个大家伙啊!”

    这一嗓子不要紧,赶车的在马车下面哭了起来,说:“你别喊了,吓死人了。哎呀,看来,我是能来不能回去了。你说的大脚印,就是巨人的脚印,巨人是吃人的,我听爷爷说过。爷,你赶紧进来吧,那巨人就在附近,就别大嗓门喊着招惹他来了,行行好,行行好吧!”

    赶车的一看这情形,清楚了刚才说话的不是黑龙,是加勒,但是,加勒发现的脚印他也发现了,他正在猜是谁的呢,听他这么一说,想到了老人说的话,他立马说出来,说完之后,加勒听了还真觉得有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90章 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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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不怕巨人,他还很想见见巨人,于是对赶车的说:“你出来吧,不要怕,我能保护你。”

    赶车的见加勒说话非常肯定,就问:“你说的是真的吗?那我要是被巨人吃了,你要负责我家老小的生计啊!”

    “这个没问题,我告诉你吧,就是我不管,道长也会管,就是道长不管,还有皇上管,毕竟是你在送特使去邻国签约,你立功了,应该得到奖赏。”加勒说。

    “是吗?那太好了,行,等等,我出来再说。”赶车的从车下面爬出来,拍了拍身上的土,笑着说:“太好了,还是站起来舒服啊。”

    “是啊,人是两条腿的,牲畜是四条腿的,当然不一样,两条腿的管理四条腿的,这才正常。四条腿的想做两条腿的事,不容易,两条腿的做四条腿的事,那是没出息的。”萧生说。

    赶车的见萧生说话,不敢吭声了,知道他是王子殿下,身份贵重,不敢小看,更不敢犟嘴。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于是,赶车的说:“殿下说得对,说得对。”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呢?早就想问你,总是没有机会。现在可以说了吧?”萧生问。

    “是这样,我的贱名是狗剩,是我娘生我的时候,为了好养活,取名狗剩,意思是狗都不吃我,是够吃剩下来的意思。”赶车的说。

    “哈哈哈哈,你可真有意思,哪有叫这名字的?在我们部族,不会起这样的名字。”殿下说。

    “殿下,那是你们部族的习惯,我们中原国不是这样,名字越贱,人越容易成活,我娘的意思,是让我能顺利长大,这不,我不长大了吗?”赶车的说。

    “哦,原来是这样!”萧生说。

    天一见车不走了,索性下来活动活动,弘法赶紧搀扶他下车,天一说:“不必了,我能行,还没老,我能做的,就自己做,不能做的,再找你吧,你要有眼色,看得懂我的意思。明白吗?”

    弘法被说了一顿,又不好犟嘴,只好忍者,他很清楚,现在是徒弟,不能逆天,否则会被别人笑话,特别是格桑姐姐会随时出现,她不在现场还好,至少还有些脸面,如果在场,那才丢人呐。

    天一跳下车,轻飘飘的,像是有一朵云彩托着他一般。他在地上走着,突然说:“不好,有人来了。”

    加勒听了,感到有力量逼近,问:“我也感觉到了,是怎么回事?”

    “大家小心,有敌人要来袭击我们。”天一说。

    他的话音刚落,狗剩就哭起来,说:“哎呀,怕什么来什么!道长,是不是黑龙啊,快点用你的拂尘把它打回去吧!那黑龙太可怕了。”

    “不是黑龙,黑龙已经知道贫道在这里,他不是恶龙,是因情犯错,离开龙宫,在这里安家,离开是非之地,到这个地方来,闭关修炼,但不是害好人,不用害怕,今天来的,贫道觉得是个人,不是龙。”天一说。

    “师父,是不是巨人?”弘法问。

    “没错,这次你悟到了,从走路的声音听出来,是巨人;从现场的脚印来看,这家伙个头不小。”天一说。

    天一说了这话,狗剩吓得直哆嗦,他的声音都打颤了,对萧生说:“请殿下一定要照顾我的亲人啊。”

    萧生心里也没谱儿,说:“你不用害怕,要死大家一块死,你托我照顾你家人,恐怕不好说。看看那巨人到底怎么样再说吧。”

    正说着话,“咚咚咚”走路的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厚重,甚至都感到大地在颤抖,马车都在发抖,那些马也惊恐不安,似乎想要逃跑,无奈车被固定,马无法挣脱,在原地踏步,甩着尾巴,嘴里嘶鸣。

    加勒很高兴,终于来个对手,这样才好,好久没遇到个对手,今天终于遇到,真是天赐良机,只要专心依靠苍天所赐的大地,汲取大地的精华和力量,任凭再厉害的巨人,在加勒面前也是小菜一碟。

    大家都有些担心,包括天一,也没把握,对付妖魔鬼怪,天一没说的,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但是,对付人,就难说了,他知道人心,可是不知道巨人的心。在巨人面前,对天一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

    萧生说:“加勒,你的对手来了,看你的了。没关系,失败了可以重来,我们都是好兄弟,苍天在上,我们的神会保护我们的。”

    “请放心,王子殿下,保护王子是加勒的责任和义务,任务如山,非常厚重,加勒会拼死保护殿下的,加勒保证会让殿下平安无事的。”加勒说。

    加勒的态度让萧生吃了定心丸,他和加勒交过手,知道加勒力大无穷,让大山移开,没有谁能做到,加勒能!只要给加勒一根足够结实的杠子,他能把两座山给挑起来。

    这样的人物,从古到今,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就是典型的大力士,如今遇到强劲的对手,看他怎样应对。

    巨人终于出现了,超出人们的想象,站在加勒面前,加勒只有他小腿肚子高。

    巨人的头上有云彩,问:“你们这群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加勒说:“你是什么人?先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我们再回答你的问题。”

    “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我要是不说我是谁呢?你能拿我怎么样?”巨人问。

    “你能不能蹲下来说话?与你说话,我费劲儿啊,我脖子疼啊。”加勒问。

    “没办法,我也不想长这么高,我在这里住了五百年,都没看到过活人过来,你们是什么人?先告诉我,我在告诉你!”巨人说。

    “什么?你在这里住了五百年?那么,前不久,从这里过去了一辆车,那不是人是什么?你没看到吗?”加勒问。

    “没看到,我去老鹰巢里找鸟蛋吃了,那鹰蛋的味道可真美啊!”巨人说。

    除了加勒敢和巨人说话外,没有人敢搭腔。萧生也怕,不过,他是殿下,只要加勒在,他就不怕,看到加勒和巨人对话,他感觉到这巨人不是坏人,于是跟加勒使个眼色,加勒会意,就放松了警惕,丢掉了手中的石头。

    巨人看出来,瞪着磨盘大的眼睛珠子,盯着加勒手里的石头落地,问:“你在干什么?”

    加勒说:“防身的。”

    “防身?我又没袭击你,你防的哪门子身?”巨人问。

    “我不知道你的来意,谁知道你吃不吃人?”加勒说,“哎,我说你,听见没有,蹲下来说话,你不嫌累吗?你不嫌累,我也还累,你想让我以后走路时都仰着头吗?”加勒说。

    “好,我听你的,你说咋弄就咋弄,你不说,我还不觉得累,你说你,我才发现,原来勾着头说话,真的也很累,和你仰头说话是一样累。”巨人说。

    巨人说着话,跪了下来,只听得“轰——”一声响,远处的山坡上的巨石滚落下来,“噗通——”一声掉进河里,激起了巨大的浪花,马车也弹跳了起来,最后落定,骏马惊慌地嘶鸣。

    “我说巨人,我要你蹲下来,你干嘛跪下呢?”加勒问。

    “你这个小子有完没完?我要是蹲得下来,还用你说吗?”巨人反问加勒。

    加勒一看,原来巨人蹲下来就是地动山摇的,算了,不用蹲,跪下更好,按照人类的习惯,下跪是表示愿意臣服的意思,愿意听从主人的安排,说向东就向东,说向西就向西,如果不跪,证明不愿意臣服,估计巨人在这个地方呆得时间长了,离开人类太久,没有学到人类的文明。

    加勒想到这里,哈哈大笑,说:“我知道了,算了,不为难你了,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来这里的,我也不清楚。”巨人说。

    “怪不得了,你不知道你叫啥名字,不知道怎么到这里来,看来,你是天生的,地造的,不如你就叫天生地造吧。”加勒说。

    “不好听,不好听,我喜欢吃鸟蛋,叫我鸟蛋算了。”巨人说。

    “这个不好听,不好听,你的名字一定要响亮,你在这里居住多年,长得高大,不如叫天使子吧。”加勒说。

    “嗯,这个名字好听,说不定,我的父亲是天使,我的母亲是人,所以我叫天使子最好,母亲生下我,可能就痛死了,我被鸟蛋养活了,所以,我喜欢鸟蛋。”巨人说。

    “好吧,我知道了你的来历,这样吧,从今往后,你就是天使子。我叫加勒,你直接叫我名字吧。”加勒说。

    说完之后,加勒让他们都自我介绍,天使子瞪着磨盘大的眼睛,一个一个地辨认,最后说:“太好了,太好了,我终于发现和我长得一样的人了,不过,你们怎么长得这么小啊?”

    “天使子,你不知道,我们是人生的,都有父母,你是天使生的,不同,你生下来,吃鸟蛋就能活,我们生下来,是要吃奶的。”加勒说。

    “哦,吃什么奶?”天使子问。

    “吃人奶啊!当然,人不出奶,也吃牛奶或者羊奶,也能活命,不像你吃鸟蛋,再说,鸟蛋都被你吃完了,我们到哪里找鸟蛋吃啊?”加勒说。

    “哦,哈哈,真是开玩笑啊。我是天使子,生下来后,我妈就死了,我是天使的儿子,我爸爸没有奶,只有用鸟蛋来养活我了,虽然我没见过我爸爸,可是我感觉到我爸爸的存在,他一直在帮助我,让我成长,到现在,我可能长得比我爸爸还高,我好想见到我爸爸啊。”天使子说,带着忧愁的面容,叹了一口气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91章 鸟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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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人说了这话之后,加勒倒不害怕了,原来这是个傻大个儿,高得像山,脑子却简单,说难听点,就是缺心眼,要是论打架,加勒不见得比他差。

    “天使子,我问你,你愿意呆在这里吃鸟蛋,还是跟我去中原国?”加勒问。

    “中原国有鸟蛋吃吗?”天使子问。

    “这个,这个嘛——”加勒不知道怎样回答。

    有人突然干咳了两声,加勒一听,一看,不是别人,是萧生,萧生示意加勒过去,加勒对天使子说:“天使子,你等着啊,我和王子说句话。”

    “殿下,有什么说的?”加勒跑到萧生面前问。

    “怎么没鸟蛋呢?你忘了,中原国不像我们,到处打狼、放牧群羊、还养马、养牛,他们家家户户都养鸡鸭鹅的,那些东西下的蛋都是鸟蛋,不过,个头比麻雀蛋要大得多。你问问他,看他想不想去吃,怎样去,才不被发现。”萧生说。

    “知道了,殿下,我这就去问。”加勒说。

    加勒离开萧生,跑到巨人天使子面前说:“殿下说了,中原国到处都有鸟蛋,只要你有钱,就能买到很多,怎样吃都吃不完,只是你这么大个子,恐怕你去不了,你要是去得了,恐怕也会被当成怪物打死的。”

    “哦,是吗?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去中原国,有办法,你要知道,我是天使子,我爸爸是天使,会变化,我会打架,一般的人打不过我,只是看你这个样子,不怕我,要是换个人,可能早就吓得尿裤子了。”天使子说。

    “不怕你说得好听,你变一个我看看,我看到了才相信,看不到,就不信。你变,变吧!”加勒说,他听了天使子说的话,格外感兴趣,不知道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好玩的事,好玩的人,不是出来,做梦也想不到啊。

    天使子说:“你看好了,我变成一个和你手上指环一样的东西,只要你拿得动,你就戴上吧。”

    “好啊,好啊,快变,不要啰嗦了。”加勒说。

    天使子答应了,然后开始变化,刚才还是一个大山一样的人,突然变成一股烟,逐渐缩小,烟子凝结,慢慢地上了加勒的手心,加勒的手里慢慢地凝结成一枚指环,加勒慢慢地感觉到分量,不过,加勒有来自大地给的力量,巨人变成了指环,体积变小,质量却不变,全部压在了他身上。

    加勒的脚下渐渐现出一个坑,加勒感觉有了压力,不过,他还能轻松应对,他的力量来自大地,大地能载得动众山,这个巨人倒没有大山重,当然不在话下了。

    指环在加勒手里,加勒看着指环,竟然和他手上戴的指环一模一样,加勒笑了,说:“看来是真的,你可真行啊!”

    “小意思,小意思,我还能变回来,你要不要看看?”天使子问。

    “好了,好了,算了,算了,你变小了更可爱,说起话来也容易,不要变回去了,你看看,跟着我们走,只不过你要让我走路了,车是坐不成,要是坐了,车会垮掉;马也骑不成,世上还没有哪匹马经得起一座小山,只能走路了。”加勒说。

    “好啊,不好意思,不过,我可以变啊,让我来帮你,你就不用坐车骑马了。”天使子说。

    “你说你能变?你能变成啥?”加勒问。

    “我能变成一只大鸟啊!我喜欢吃鸟蛋,对鸟感兴趣,为了吃到鸟蛋,有时候不得不变一变,飞到鸟巢里偷鸟蛋吃。”天使子说。

    “那你变成什么大鸟?能带动我,要知道,我喜欢脚踏实地。”加勒说,他没有说出自己的秘密,这个秘密只有萧生知道,可是,天一听他说这话的意思,已经猜出来,八九不离十了,他懂心术,不能因为这个,耽误行程。

    “我喜欢雕,就变成雕吧,我带着你飞,你说停哪儿我就停哪儿,你看怎么样?”天使子说。

    “好啊,那太好了,有了你的帮助,我就能和格桑一起跑了。”加勒说。

    他说这话,其实是吹牛,要知道,格桑行走起来,比飞还快,如闪电,没有人撵得上,刚才在京都,现在在大王的营地,来去自如,加勒只是借着天使子的翅膀,可以飞翔,可是,格桑比飞还快。

    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大家都跑过来看,甚至走在最后的,连狗剩——赶车的都来看了。天使子问:“怎么这么多人!”

    加勒向他介绍说:“这是天一道长,这是萧生殿下,这是弘法,这是赶车的师傅。还有一个,刚才也说了,是格桑,她现在不知道在哪里。不过,她可能会随时出现。”

    “大家好,我来了!”一个甜脆脆的声音响起,大家一看,是格桑。

    格桑问:“你们在背后说我啊!”

    “哪里,我们在介绍一个新朋友。”加勒说。

    “什么朋友?我看不到啊!我只看到你在对你的手说话,看起来神经兮兮的!咯咯咯……”格桑笑着说。

    “我的朋友是天使的儿子,他会变化,他的真身是一个巨人,像一座小山,你想看看吗?为了说话不仰着脖子难受,就让他变成了指环,你看的,是这个银指环,这个银白色的指环,看起来很轻,实际上和真的小山一样重,要不,你来试试看。”加勒说。

    “好啊,我来试试。”格桑就想尝试尝试。

    “好,给你,不要后悔啊!”加勒说。

    “慢着,格桑,不要胡来,不要莽撞,免得后悔。”萧生说。

    格桑听了萧生的话,不敢接了。

    萧生走在前面,对加勒说:“把他放在地上,如果格桑好奇,想尝试一下,就尝试吧,只是不能直接给她。”

    加勒说:“好吧。”

    他对银指环点点头,说:“委屈你一下,满足一下格桑的好奇心。”

    “好的,没事,没事。”天使子说。

    加勒将银指环放在地上,格桑过去拿,使出全身的力气,也没办法拿起来,累得额头上直冒汗,银指环仍是纹丝未动,无法撼动,格桑说:“这真是一件宝贝啊,看到的人想要捡起来,就没办法,是没办法的事。”

    “哈哈,是啊,这个银指环只怕掉在地上,没人捡的起来,看来,贪财的人不见得什么钱都会得到的,就是把这个指环给贪官,贪官也拿不动,看起来很多银子,实际上就是一枚指环,想必也不会让贪官得逞。”加勒说。

    “好了吗?我在地上还挺凉的,老是让我躺在地上,你想让我感冒啊?”天使子问。

    “不,不,我要把你捡起来。不过,不知道,谁想再试试?”加勒问。

    没有人响应。天一道长很清楚,这个天使子是天使和人的产物,带有神性,不是妖魔,不用去捉拿,他也不想冒险来捡指环,他很清楚,下一步,天使子会自己起来,变成神雕的。

    果然,加勒说:“你起来吧,不是要给我变成大雕吗?我等着呢。”

    “哎呀,你现在成了我的主人了啊!不过,没关系,谁让你是第一个跟我说话的人呢。好啊,好啊,我是第一个被人问到有什么本事的人,原来这就是本事啊,会变几样东西,就是本事,敢情在人类看来,会形体的变化就是本事,殊不知,在神界,是要心理的变化,才是变化啊。看来,人还是比神要差得远。”天使子说,“好吧,我变!”

    天使子说完,地上的银色的指环不见了,变成了一只大雕,蹲在地上,眼睛炯炯有神,歪着头,眼珠子盯着加勒。

    加勒一看,明白过来,大家吓了一跳,大家都清楚,大雕一来,小动物和家禽都要遭殃,甚至一些小鸟,都要躲开,否则,小命难保。

    加勒看了大雕,对萧生说:“殿下,你上去吧,我们一起骑,看怎么样?”

    “可以,都上来吧,人多还热闹,不要挠痒痒啊,抓住我的羽毛,免得掉下来,只是不要在我背上翻跟头。”天使子说。

    “嗯,我知道了。”加勒说,看着萧生,萧生左右为难。看看大雕的背足够宽阔,上去后,只要抓紧羽毛,应该没问题,只是要是掉下来,恐怕就不好玩了。

    “上来吧,三四个人都没事,只是有点挤,不要掉下去一个,否则,我一急,就可能俯冲下去,去救人,但是,其他人抓不牢的话,也会掉下去,到时候我就没办法救所有人了。这么高的地方,一掉下去,就不可能活了。”天使子说。

    话音一落,狗剩说话了,他心里很不愿意让大家都去乘坐大雕,都坐了大雕,他就孤单了,不可能丢下大车和骏马,图快,很快能回到家,可是,这些车马是自己养生的家伙,没了它们,骑坐大雕回家后,干什么呢?又不会当官,又没有文化,干什么好呢?

    说完,大家都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看来,都不敢不坐大雕,萧生很想尝试,可是考虑到他一走,其他人怎么办,只好作罢,他说:“加勒,你上去吧,试试就知道了。”

    加勒答应了一声,就上了大雕,在雕的后背上走了一圈,说:“不错,不错,天使子,飞起来试试。”

    “你坐好了,我要飞了。”天使子说着,然后背着加勒,展开翅膀,两脚在地上一蹬,翅膀开始铺开,扇动,大风起来,吹动了草丛,还有灌木丛,都呼啦啦地往两边倒,萧生、格桑等人的衣服摆子被风吹得乱摆,狗剩的帽子几乎被吹飞了,狗剩赶紧用手捂住耳朵,拉住了帽耳朵,猫着腰,有冷风袭来,感到非常冰冷,像是从天上高空来的冷空气一般。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92章 神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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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觉得头晕眼花,身子往后一仰,差点翻了个跟头,幸亏手抓住了神雕脖子后面的羽毛,没有滚落下来,神雕飞起,向蓝天冲去,加勒只觉得耳畔的风呼呼地往后面飞去。

    加勒一离开地面,顿时就像刚出生不久的绵羊羔一般,浑身无力,在空中闭了眼睛,不敢看什么,只是觉得身子轻飘飘的,仿佛在梦中,或者在云彩上跳舞。

    天使子说:“你睁开眼看看吧,我是不是在飞?”

    加勒听了,才晓得这不是梦,是在天使子的背上,他睁开眼一瞧,底下的森林还有青山,湖泊,越来越小,伸手可以触摸到天上的云彩了,加勒已经看不到萧生殿下,还有天一道士,那些人都消失不见了。

    加勒说:“行了,我知道你会变了,好得很,你下去吧,我觉得带你去中原国,应该没问题。你管天上,我管地上,我们一起帮助萧生殿下,让他学会捉拿妖魔鬼怪的方法,为人类造福。”

    “哦,原来是这样啊!这还不简单?哪里有妖怪,派我们去捉拿不就行了?何必让一个王子去学捉妖术呢?”天使子说。

    “嗯,你不清楚,我也不清楚,大王和罗格长老这样商量的,是要让王子去学,殿下也很感兴趣,可能是想见识,或者想成长,不想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想多经历一些,才会得到更好的锻炼,让他得到更好的结果。”加勒说。

    “我知道了,大概是在经历了之后,更能成熟,不再莽撞,也不乱下结论,公正地处理国内的事务,要让百姓能够及时伸冤,早点得到安慰吧。”天使子说着,看到地面上的大山就像棋子了,就说:“这高处好是好,就是太高了,显得孤独,不如下去,和他们一起,有说有笑的,很热闹。我可不想万年都在孤独中度过。”天使子说。

    加勒说:“好吧,快点下去吧,我知道你的本事了,好得很!不过,我告诉你,在中原国那里,要懂得谦虚谨慎,免得引来杀身之祸。”

    “好,我们下去,我告诉你,我从来不害怕什么祸不祸的,我倒很愿意为去看看谁能杀得了我?我知道我的爸爸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很愿意为爸爸多做点事,我知道,在为人民做好事的时候,肯定会有人跳出来说话的,那些陈词滥调让人厌烦。”天使子说着,“注意,我要降落了,身子往后仰,要抓紧我的羽毛,不能随便松手。”

    “好的,下去吧。”加勒说,“我还从来没有离开过大地这么长时间,倒还觉得浑身无力的。快下去吧。”

    加勒让天使子降落,天使子看到那片黑松林,说:“你看,那里是黑松林,估计那里就有妖精,我们下去会一会怎样?”

    “是吗?不过,现在不是时候,现在要先找到殿下再说,有妖怪不要紧,有天一道长,什么妖都拿得住。”加勒说。

    “我明白了,是这样的啊,快,抓紧,我要降落了。”天使子说着,俯冲下去,不用扇翅膀,平稳地滑翔下去,最后平稳地停在大马车附近,然后收了翅膀,大家被突然而至的神雕吓了一跳,还以为又刮了飓风一般。

    他们降落后,大家睁开眼,刚才那风太大,吹起了不少枯草和树叶,人们纷纷挡着脸,避免被这些东西打到。围拢来,大家看到加勒从神雕背上下来,站在地上,只见那无穷尽的力量顺着加勒的鞋子,吱吱吱地往加勒身上跑。加勒重新获得了活力,改变了刚才的萎靡不振的状态,重新容光焕发起来。

    “怎么样?怎么样?从天上往地上看是怎样的?”一群人围上来,关切地问。

    “天使子开始上升的时候,我吓得不敢睁眼睛,等要看的时候,发现所有地上的东西,从高往低看,绝不相同,那些人就像蚂蚁,车像小盒子,简直太美了。”加勒说。

    “真的吗?那还能再飞一次吗?”有个孩子在说话了,大家一看,正是弘法,弘法非常喜欢这种游戏,他不等师父开口,他先提出了问题。

    天一也在旁边听加勒说的,他见弘法说这话,就赶紧阻拦说:“弘法,不要插嘴,时候不早了,在这里耽误时间长了,不太好,还是要抓紧时间,赶紧赶路,这些上天入地的事,以后你会经常遇到。”

    弘法吐了吐舌头,不敢吭声,退在一旁,毕恭毕敬的。

    格桑问:“这真是一只神雕,情急之下,还能带我们脱离危险,真是太好了。”

    加勒听了格桑说的话,有点得意,不过,萧生一句话,让加勒泄了气,他说:“不要得意忘形,要知道,格桑不用飞,一会东、一会西的,谁也赶不上她,神雕就是再厉害,还是要起飞和降落,这就耽误了时间。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在战争年代,这个神雕和加勒结合起来,一定是百战百胜的。”

    萧生的话,让加勒又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和别人合作,可以成功,担心的是,如果自己离开大地,在空中怎样和敌人作战,这是一个问题,不过,对他来说,这也不算啥,一般来说,敌人都在地面,空中的敌人,应该不算什么,不多,也可以让天使子去处理就够了,要是论打仗,还是平原的要多一些。

    没有人愿意去冒险坐神雕上天了,加勒有了很多力气,就让天使子变成了银指环,放在手里,对萧生说:“殿下,我走路吧,马车和马都不能骑,走路也快,不会拖拉队伍的后腿的。”

    “行,你们要紧紧跟上,不要掉队了,要知道,听说这里的黑松林里有妖怪,你们俩要是掉了队,就别怪妖精来吃你们。”萧生说。

    听了这话,加勒说:“我不怕,将来要指望殿下来捉拿黑松林的妖怪,有了殿下,黑松林的妖怪不在话下,应当可以捉拿到手的,到时候,来往的客商就不用担心被妖怪摘取心脏去吃了。”

    “是的啊,现在还不行,还不能去捉妖,要潜心学道,学到之后,再进行捉拿妖怪,否则就不容易捉到。搞不好,自己还被妖怪捉去了。先把妖怪养在这里,以后来收拾吧。”萧生笑着说,他说这话,是有十足的把握,根本不害怕会遇到危险,因天一道长在这里,当然,可以高枕无忧了。

    加勒左手戴着玉指环,是弘毅皇帝所赐;右手戴着银指环,是天使子变的,可以随时将银指环变回原形,在紧要关头,可以拿来吓唬吓唬敌人,当然,想要真的震慑敌人,还有可能就是使用随处可见的杀人武器,当敌人死了几个后,就会震撼周围的人。

    车队继续往前走,格桑不耐烦,早就到了大王的营地,向大王报告了黑松林边上发生的事,就觉得非常奇怪,难道说人世间真的有天使子,以前只是听说,现在已经眼见为实了。原来,传说中的神人,就是天使和人间的女子所生的。只因天使看见人间的女子非常美貌,他们在天上,看着地上的美女,比天上要热闹多了,就觉得要下去尝尝女人的味道,于是就和地上的女子发生了关系,不久,就生下了天使子。

    当然,天使和女子能生出天使子,证明天使子一半像神、另一半像人。天使子的母亲在生下他不久,就染了一场疾病,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护和看顾,她就离开了天使子。

    天使子具有神性,也有人性,他的想法就是要看看人是怎样生活的,不至于天天呆在黑松林,无所事事非常无聊。

    这次遇到了加勒,算是人生中的大事,本来想打一架,看得出来,加勒还是不怕打的,越打越勇,不见得能打得过,与其自讨没趣儿,不如不打,让友谊快速成长,比打架要好得多。

    天使子说:“加勒兄,我以后就这样称呼你了,你觉得累,就说一声,不如我变成一匹马来驮着你,你看怎么样?”

    “还好,这一会儿,我还不算累,等累的时候,我再对你说吧。”加勒说。

    “好的,累的话,千万要说啊,我们是兄弟了,不要见怪,要知道,除了有鸟蛋吃,我啥都能干,不用说,我是最能干的。”天使子说。

    天使子喜欢吹牛,这是所有男人的共性,加勒也有一点,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女人,这是男人的本性,是天然的,不是娇柔做作的。天使子说他想变成一匹马来让加勒骑,实际上是想要得到加勒的欢心,只有这样,才能让加勒更愿意和他说话。

    天使子一个人在黑松林呆的时间长了,就很害怕孤单,虽然有天使爸爸在暗中保护,但是,他爸爸还有很多事要做,总是被派去做事,他没办法,只好换一个人玩,听鸟语,吃鸟蛋,听松林里的松涛,看百兽在林中游玩。

    加勒是他遇到的敢向他开口说话的人,这个是天使子的乐趣所在,本来天使子不是神,也不完全是人,是天使暗恋地上的女人,和女人结合生下来的半神半人的东西,不过,在某些时候,天使子还真是好样的,他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独特的思维,遇到了加勒,可以帮助他完成他的想法,或者可以有个交流的对象,这就是最大的满足。

    加勒的力气很大,不离开大地,力量就会无穷大,别说一个天使子就是一百个天使子,他也带得动,他不觉得累,倒觉得很轻松。天使子也是,这两个家伙要是联合起来,打败一般的怪物还是可以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93章 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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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知道天使子喜欢吃鸟蛋,到了中原国,要想吃鸟蛋,还必须要下一番功夫。

    过了黑松林,还好没有什么大的风险,再往前,就进入了中原国,在中原国,到处都在开垦成了土地,树林倒没有几个,稀稀疏疏的,数得清楚。

    要想吃鸟蛋,有点难,找到一棵树都难,到哪里找鸟窝呢?加勒夸下海口,说到了中原国,保证天使子有鸟蛋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走着走着,天使子就饿了,说:“大哥,你说有鸟蛋吃的,我饿了,你快给我点东西吃吧。”

    加勒就怕他说这话,到处看看,没有树,连一棵都没有,大车在大路上走,吱吱呀呀的,对天使子的说法不予理会,或者压根都没听到。

    这种情况下,加勒知道一诺千金的道理,说:“好吧,我知道了,我一定给你找到吃的。”

    他们这样说,大车停下来,狗剩说:“殿下说了,大家歇歇,累了,饿了,吃点东西再走。”

    天使子高兴了,说:“天使子还真行,知道我们饿了。这下子可好,你们都能吃肉,我不能吃。”

    加勒说:“牛肉干不好吃,想吃新鲜的。”

    萧生说:“你们快过来吃牛肉干啊!”

    “殿下,我不想吃。”加勒说。

    “为什么?”萧生很奇怪。“为什么不想吃?难道说结识了新朋友,兴奋得睡不着了吗?”

    “不是,不是,是我觉得牛肉干不好吃。”

    “那你想吃什么呢?在旅途上,哪里有吃的,不像在馆子里,想吃啥就吃啥,还有美酒,真是快活啊!”殿下说。

    “是的,我不想吃,是因为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没有吃的。”加勒说。

    “哦,原来你是为朋友啊!真够仗义的啊!行,你有种!但是,你不吃,万一倒下了,将来会怎么办?你要知道,你的朋友是在你手上,你没有力气,怎样才能戴着你的朋友走呢?”萧生劝道。

    加勒一想,说的有理,不过,他更想让天使子得到吃的。

    正说着话,看到前面有一只跑鸡,钻进了灌木丛。加勒来劲儿了,他很清楚,既然有了跑鸡,就一定有鸡窝,这个季节,跑鸡肯定会生蛋,孵蛋。

    他这么一想,就来了精神,对天使子说:“太好了,走吧,我们去找跑鸡蛋。”

    萧生笑了笑,摇摇头,走了。

    加勒顺着跑鸡钻进去的灌木丛一看,竟然很茂盛,人都进不去,加勒考虑到天使子要吃,顾不得许多,拔起灌木,一拔就是一串,拔了之后,人才能进去。大家一看,加勒竟然拔掉了这么的灌木和荆棘,心里很是敬佩,这力气十分了得啊!

    他拔出了灌木荆棘,看到后面还有一层,于是再拔,像这样的荆棘,大概有不少就是这样的,要让一般人来拔,恐怕需要一千人拔一天,还没有什么起色,但在加勒手里,就像拔小葱一样,一拔一大把,最后终于看到了鸡窝。

    这个跑鸡窝里有不少的鸡蛋,看起来比较晶莹剔透,有些斑点,像是鹌鹑蛋,不过,比鹌鹑蛋大,比家养的鸡蛋小,对加勒来说,这是最好的,暂时委屈了一下。

    没想到天使子立马从加勒手上下来了,直接扑向鸡窝,没有两下,鸡窝就弄得乱七八糟了,再一看,天使子抬起头来,头上满是杂草,还有一些蛋清和蛋黄,弄得满脸都是,加勒哈哈大笑。

    “笑什么?快吃,还等酒吗?”天使子问。

    “哦,哈哈哈哈,我不等酒,可是,这蛋有一股腥味,怎么吃啊!”加勒说。

    天使子说:“真是笑话,这是美食佳肴啊,不好吃?你没有尝过,怎么说不好吃?”

    “算了,如果是肉,才好吃,不是肉,就难吃。”加勒说。

    “别说吃肉了,我爸爸说,他们巨人,都是吃素的,不吃肉,吃肉的才长不大。你要是吃素,就更厉害。不信你试试。”天使子说。

    “算了,你怎么不吃肉?偏要让我吃?”加勒问。

    “你不清楚吗?我是半天使半人,人喜欢吃肉,我不吃,说明我现在不完全是人;天使喜欢吃素的,我也不吃,说明不我不完全是天使。”天使子说。

    加勒看着他的样子,更觉得可笑,担心他有意见,就不笑了,加上肚子的确有些咕咕咕地叫,觉得的确有点饿了,就说:“好吧,我想,我应该吃点东西了。”

    “牛肉干,你又不吃,想吃什么呢?”天使子问。

    “现在还没想好。”加勒说。

    正说着话,天使子还在捡拾鸡窝里散落的蛋,捡到一个,高兴地大叫,然后吃了,再捡,再吃,连壳一起吃,的确豪爽。他吃东西的时候,个子不高,和正常人一样。

    正在吃蛋的时候,突然,有两只跑鸡向天使子跑过来,直接冲向天使子面前,因天使子正蹲着,没有料到有东西来袭击,跑鸡跑过来,跳起来就啄天使子的眼睛,吓了他一跳,他立马伸手来捉,不偏不倚,一手一个,抓住了两只跑鸡。

    天使子一使劲儿,两只跑鸡的脖子就断了,鸡头飞出去,还张合着嘴巴,血汩汩地流出来,踢弹了几下,就没有了力气。

    他将跑鸡扔给加勒,说:“听说这肉也好吃,你尝尝,本来我不想杀它们,可是它们太小人了,竟然背后搞偷袭,要想打我,也可以,当面来,不要背后搞,那不够公开透明。”

    “你是想着理由来吃鸡肉吧?不过,鸡肉的确比牛肉好吃,太好了,那么,拿来吧。”加勒说着,将跑鸡的羽毛连皮撕开,剥了皮,连羽毛一起扔掉,肚子用刀子拉开,掏出五脏六腑,里面摸了盐巴,然后将两只鸡用荷叶包了,在地上挖了坑,埋在地下,然后在上面烧火,一边烧,一边和天使子说话。

    天使子很高兴,吃了跑鸡蛋,饱了,将手和脸都洗了,坐在火堆旁烤火。

    萧生已经用过牛肉,想要喝点奶茶,看见加勒他们在烤火,就走过来,架起了锅,开始烧起来,奶茶的香味很快四溢开来,他将奶茶烧得滚滚的,然后每人都倒了一碗,给大家喝。

    对于这个王子,大家都觉得不错,他没有摆架子,没有王子的样子,反倒和平民差不多,这样的王子殿下现在很少看到了。

    他说:“大家都不要叫我殿下,我和大家都一样,我们的王国都需要我们每个人来努力,其实,我是一个平民,如果大家信赖,可以暂时管理部族,让部族得到平安喜乐,如果不信赖,可以另外选择别人来管理。”

    他话说完,天一频频点头,说:“好啊,好啊,大家遇到这么一位好君王,是你们的神在暗中保佑你们了,应该感谢上苍,不是你们的神,你们也不会走到今天啊。”

    他说完,大家都认可,看看时间不早,大家都基本上吃过了饭,要出发了,看到这里还在架火,萧生问:“怎么样?我们都吃好了,你呢?”

    “好,我也好了。”加勒说,然后将火灭了,扒开灰堆,掏出荷叶,竟然没有烧坏,看来是土保护了荷叶,打开荷叶,一股浓烈的香味,顿时将所有人都征服了。

    不过,刚才喝了奶茶,吃了牛肉干,就是再香的食物,也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趣,这两只烤跑鸡,加勒推销不出去,只有自己吃了,萧生说:“人吃饱了,就是吃山珍海味,也不觉得好吃。人在饥饿的时候,就是吃糠咽菜,也觉得香甜。”

    “对,殿下说得对,我们都是这样想的。”加勒说。

    加勒烤的跑鸡简直太香了,狗剩凑过来,问:“好吃吗?”

    加勒一看,狗剩竟然流口水了,说:“嗯,还不错,比较新鲜。”

    “哦,那太好了,我们中原国就喜欢吃鸡,弯刀族部落喜欢吃牛羊肉,那东西吃多了上火,又喝牛奶,让人受不了。”

    “这就是你不懂了,你知道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弯刀族人住在高原,那里很冷,不吃牛羊肉,不喝奶,就会冷的,哪里像中原国,比较温暖,吃鸡肉就可以了,再说,鸡肉的油也多。吃多了,会长胖的。”

    “是吗?我就长不胖,不管吃多少,都是这样。”狗剩说。

    “好,我吃不完,这只鸡就给你吧。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快,快,大家都在等着我俩了,吃完了就走。”加勒说。

    “真的让我吃吗?”狗剩问道,生怕加勒改变主意了似的。

    “是啊

    ,我啥时候撒谎了呢?快吃吧,我说帮助天使子找鸟蛋,找不到,我心里难受,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说就算了,说了,就要做到,要么,就免开尊口。”加勒说。

    “嗯,那谢谢了,谢谢!”狗剩不客气,从小都饿怕了,吃鸡也是到过年的时候,才说不定吃个鸡屁股,就算了不起了,鸡大腿都是给别人吃,自己吃不到,还要干活,真是哭啊!那时候,只要能吃饱饭就行,就是幸福,不要说吃肉,连野菜都没得吃,树皮都吃完了。

    狗剩自古就有这样想法,就是要尽量让肚子满意,要吃饱,吃啥不吃啥,重要的是吃饱。

    这只鸡是在他吃饱之后,要来的,他本来不想吃,可加勒不停地要求,没办法,他只好吃了,谁知,赶车的人就是不同,竟然又吃掉了一只鸡!

    加勒将火弄灭,然后给天使子示意,让他变成指环,天使子说:“我变成牛,让你骑怎么样?大哥?”

    “不好,不好,牛走得慢。”加勒说。

    “我变一只速度快的牛不行吗?”天使子说,很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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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4章 神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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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使子要变牛,加勒阻止他,他不听话,摇身一变,成了一头青牛,这头青牛脚上是白色的,额头上也有洁白的毛,其它地方全是黑的,就像黑绸子,油光发亮。

    这是天使子变的牛,他说:“老兄,我是天使子,来吧,骑上,我不比那些蠢马走得慢,不信,骑上来试试。”

    加勒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看,说:“哎呀,你真是天使子,那好,你先跑一跑让我看看。

    “好,你看吧,绝对让你满意。”天使子变的神牛说,声音有点瓮声瓮气的,就像在坛子里说话一样。

    神牛说完,脚底跑来一些白云,又像雾气,将神牛的四只蹄子架起来,神牛开始移动,轻飘飘的,不像是走在地上,地上也没有脚窝,来去都自如,像在冰面上飞驰而过的雪橇,或者是鞋子底部有锋利的冰刀,在冰面上滑过,看起来比较轻盈、潇洒。

    加勒问:“速度还行,可惜,不知道经不经得起我。”

    “试试吧,让事实来说话吧。”神牛说。

    然后,神牛卧倒,加勒将信将疑,跨上了神牛的背,神牛说:“别害怕,上来吧。”

    加勒看看青牛的背,宽阔,厚实,骑上去肯定非常舒服,他就一步跨上去,加勒一离开地面,就软弱得和正常人一样了,神牛感觉到了,说:“老兄,你也太小儿科了吧?怎么一离开地面,就软如烂泥巴了呢?”

    加勒笑着说:“是啊,是啊,走吧,走吧,我们都掉队了,快赶上吧。”

    “好呐,你坐稳了,走——”神牛说着,然后起来,白云升起,就像地上有冰,神牛在地上滑行。

    这时候,神牛开始走了,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在滑行,不是飞翔,不是游泳,他的速度已经超过了四匹大马拉的马车,萧生看到一只青牛上前去,加勒骑在上面,正在往前走,与其说是走,实际上在漂,就像一个石片或者一个瓦片,被顽皮的小孩弯着身子朝河面上扔一样,掠过水面,飞向远方。

    萧生很羡慕,喊道:“加勒,你真牛啊!下来,让我坐一坐吧。”

    加勒听到了殿下的话,不敢不听,他也想下来,因为,离开了大地,他的心里总是空落落的,除了浑身无力气以外,就是心里也空虚。

    加勒索:“天使子,停,我们跑得快了,也显得冷清,停下来吧,等等他们,你听见了吗?王子殿下也想骑牛呢。“

    “是啊,看来,殿下很喜欢冒险猎奇,这是好事,如果王子殿下喜欢这个,证明他还是喜欢和大家在一起啊。”

    “为什么这样说?”

    “你想,我们这么玩,他感兴趣,是因为他很在乎你,如果不在乎你,就不会尝试你在玩的东西。要清楚,你是一个来历不凡的人,那殿下,更是这样,非常厉害,非常出名。”神牛说。

    神牛说着话,就停了下来,云雾散去,神牛先跪下前蹄,然后再跪下后蹄,加勒从牛背上跳了下来,喜滋滋地等着四匹马拉的大车前来。

    赶车的狗剩见了神牛,非常稀奇,老远在喊:“这牛真神了,跑得这么快,犁地就麻烦了,没有哪个农夫跟得上,肯定会把农夫拖死。”

    弘法说:“你说话真有意思,他是神牛,怎么可能去犁地?你净说笑话。”

    “神牛犁地犁得更好,一般的牛一天能犁几亩地,它一天说不定能犁几百亩,都说不定。”狗剩说。

    “别开玩笑了!它用得着犁地吗?它让它的朋友们随便走走,就能让一千亩地迅速犁完,你看这样的神牛,谁当农民,谁得到这头牛,谁就幸福。”弘法说。

    弘法是孩子,他说出这话,连天一都感到奇怪,这个孩子可不简单,不知道是谁教的,不过,作为他的师父,天一责无旁贷,肯定要承担起责任的。

    这时候,神牛已经停下,等车马上来,狗剩喊一声“喻——”,车马到了神牛后面,就停了下来,那王子殿下从车上跳了下来,三步并作两步,到了神牛面前,说:“天使子,我可上去了啊。”

    “上吧,不要客气。”天使子变成的神牛说,声音还是瓮声瓮气的。殿下以为出了什么问题,连忙问:“你这是怎么回事?感冒了吗?”

    神牛说:“没有感冒,我要学啥像啥,牛说话,都是这样子的。”

    “我们部落有很多的牛,只有听过牛哞哞叫的,没有听过牛说人话的,所以,没有办法来听。”萧生说。

    “你说的有理,我是在模仿牛说话,其实,我更喜欢飞,那样,就不用费劲儿说话了。说实话,我很喜欢说话,这么多年,没有人听我说,现在见到了你们,就有说不完的话。有时候说话比较害怕,可我看到有的人比我的胆子还要小,就有信心继续说下去,这个是真的。”神牛说。

    萧生明白了他的想法,就说:“好吧,我愿意和你一起说话,只是,你不要担心我的,我不像加勒,我不会欺负你,另外,以后说不定还要好好地用用你,替我完成一些我完不成的任务。”

    “这个没问题,说实话,我很愿意帮你。”神牛说。

    这个神牛,长着一颗天使的心,有着牛的厚重,也有比牛快得多的速度。萧生骑上牛,看着这个装扮,天一呵呵一笑,说:“看来,像个道士了。”

    原来,道士骑青牛还真有那么一个人,这么个人,还真是让人感到很高兴的、很敬佩的。

    像是元始天尊,又像太上老君,这么个造型,还真有道士风范,天一觉得这是好的开始。想必整个弯刀族部落会越来越厉害,只要有他在,想必不会遭到妖魔鬼怪的欺负。

    萧生骑上了神牛,这头青牛,看起来比较普通,实际是像一头麒麟,不过,它的头上没有角而已,麒麟有点像怪物,这头神牛就是青牛,从外表看,没有一点问题,正是一头普通的牛。

    当萧生上到牛背后,牛的是个蹄子开始升起云雾,就像脚上的白毛一样,融入其中,这样一头牛,足够比得过四匹马,不是出门来,在部落的营地里,恐怕还不容易见到这头会腾云驾雾并且会变化的牛。

    这时候,萧生已经完全体会到当神仙的滋味儿,他想,据说道士接近于神仙,如果学道成功,起码也是在向学道的路上前进,越走就越近,越走越觉得前途充满了光明。

    神牛载着萧生走了一会儿,然后停了下来,萧生说:“真好,不错,加勒认识一个好朋友,结果啥都有了,不过,你是加勒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如果以后有什么安排,可以跟我联系,我有需要你帮忙的时候,不要推辞。”

    “这个请王子殿下放心,我会的,要知道我认准了加勒,他是我的好兄弟,是好人,我不会背叛他,更不会出卖他。”神牛说。

    “是啊,你很会体谅他,知道他带着你到处跑,有点受不了,你就变成牛来载着他走路,看来,你们的感情很深厚了。”萧生说。

    神牛没有说话,然后载着萧生在前面等,狗剩见王子都走了,赶紧招呼大家上车,准备紧紧跟上。

    萧生骑着神牛走了,剩下来的是那些人,赶紧上了马车,当然,加勒上了车,车走着走着,他就犯困,不知道怎样才能去除困意,身上软绵绵的,天一看出来,就问:“加勒,加勒,你是怎么了?是不舒服吗?”

    加勒摇了摇头,说:“不是不舒服,是心里不满足。

    “知足常乐,你有什么不满足的?直接说出来吧。“天一问,其实他懂得加勒的心,加勒很想呆在地上,只是人小位卑,不敢说什么。

    天一看出来了,连忙问:“是这样的吧?你有什么要说的,就说出来吧,憋在肚子里很难受吧?”

    “是的,我在想,如果我们在中原国被抓被杀了会怎么样?”加勒说,因加勒离开了地面,感到特别为难,他不说的话,人家都会嫌弃他,说他清高,曲高和寡,没人响应,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种孤芳自赏,终老一生,没有什么朋友。

    “你想多了,如今,弯刀族和汉族成为了朋友,签订了和平条约,形成了一个联合和结盟的关系,两国的国民在一起玩,特别是孩子,是不分国籍和其他东西的,在一起玩得挺嗨,哪里会觉得对方是邻国的,肯定不和睦。

    加勒的考虑很简单,就是说他根本不会考虑到自身的安全,他在为萧生考虑,将来萧生是弯刀族部落的未来之星,是可以信赖的,就要加大保护力度,让他可以得到更多的人,他喜欢热闹,具体喜欢到什么程度,谁也不知道。

    马车一进入中原国的土地上,就看得出来,很多地方是炊烟四起,越是有炊烟的地方,越是有人,只要数一数烟子的数量,就清楚有多少人。

    这个简单的方法,可以判断有多少敌人,或者可以判断出打算来袭击的人有哪些。

    萧生骑着青牛跑了一圈,然后返回,跟在马车后面,加勒正在担心,看到了王子回来,而神牛仿佛也很疲惫,就让他们休息休息,再说赶路的事。

    加勒离开地面,在马车上没有气力,只有不断地给殿下打气,让殿下赶紧起来,让更多的人都清楚,殿下不仅是会骑马、骑驴,还会骑神牛。

    加勒的指挥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在他的指挥下,车马平稳地往前走,紧紧跟着神牛,没有掉队,直到神牛又走了一圈之后,情况才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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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5章 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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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使子载着萧生跑了,马车紧紧跟上,萧生看到前方有一座城,就是有名的青州城。

    萧生问天一:“道长,前方就是青州城,我们进不进去?”

    “是啊,我知道,这里住着三爷,我比较熟悉。”天一说。

    “是啊,三爷有野心,我们都清楚,再说,这次来,说实话,就是对付他的,只要把三爷控制住,天下就不会乱了。京都里再有人,也没有里应外合,还是成不了事。”萧生说。

    “是啊。不过,人心最难测,三爷的心,贫道略懂一二,但是,他中了魔法,要走邪路,贫道也毫无办法。”天一说。

    “师父,有我们几个,对付三爷,应该没问题,不要怕,有我弘法在,可以保证师父没任何危险。”弘法说。

    天一听了弘法的话,呵呵一笑,说:“难得徒儿一片心,不过,你不要给我惹祸就行了,其他的,我也不指望,你要保护好自己就行了。对付那些外表比较和善的人,你要小心,上苍看人看人心,世人看人看外形。注意,别上了眼睛的当。”

    弘法见他师父对他表示怀疑,连忙辩解道:“师父,你教我的本事,我时刻都在练习,只是在捉妖的时候,你多给我一些秘诀,我就能抓住得更多了。”

    “你还小,法力达不到,不是秘诀的问题。实话告诉你吧,那些妖魔鬼怪也有秘诀,你的秘诀,他也会,你要捉妖,妖也要捉你,人和妖,道和妖,人和道都是相互转化的,这些东西,你越长大,越明白,不长大,就不会明白。”天一说。

    “道长,我明白了,你是说,会背秘诀,不会用,还是不行的,要会背秘诀,还要会运用,另外,还要好好地锻炼人的心,让人的心从善,不会从恶,才不会从人变成妖,才会从人变成道,成为神仙吧?”萧生说。

    “殿下说错了,错了,不是这样的,是人要有阅历,人的心,有时候像妖,有时候像道,是不一定的,殿下要跟我师父学捉妖术,实际不用照着书本,每天都念经,而是需要多多体会人道、人妖、道妖的差别,这些是最重要的。”弘法说。

    天一听了弘法的话,频频点头,笑而不答。

    萧生看看加勒,这个家伙喜欢走路,那就走吧,这广袤的大地,可以任由他往来驰骋,没有人管束,非常自由,只是他没有格桑那样的速度,如果有了那闪电般的速度,岂不让很多人都望而生畏,这个家伙说不定就非常骄傲,谁的话都不会听了吧?

    看来,上苍造人都是给人不完美的,免得人人都完美,就骄傲,骄傲会让人自满,自满会让人受损,甚至会堕落,到最后,局面将无法收拾。

    天使子不停地跑,加勒看它口吐白沫,问:“你是不是饿了?怎么吐白沫?”

    “知道我心的,还是老兄啊!没错,我饿了,快给弄点吃的吧。”天使子说。

    “前面就是青州城,要想吃东西,城里的东西够你吃的,还吃不完,你知道吗?很多乡下人都会去城里卖鸡蛋,你去了,想吃鸡蛋,可以随便吃,我给你买单,当然,我没钱,要是轮到出钱,还是要殿下出钱,他有的是钱。”

    “什么?吃鸟蛋还要钱吗?要知道,是天苍养活了鸟儿,鸟下的蛋,一般来说,都不是全部能孵出小鸟的,我吃一些,也没什么影响。我吃鸟蛋,从来不付钱,为什么在城里吃鸟蛋需要给钱呢?”天使子不懂这个道理,迫不及待地问。

    “你真有意思,我告诉你吧。城里住的人多,鸟儿少,没有那么多的鸟蛋。有一些人也喜欢吃,只不过,每次寻找鸟蛋是多么地辛苦,没办法,人们就想了一个办法,从野外捉回来野鸡,将野鸡训练训练,让野鸡逐渐变成家鸡,不再想着到外面去找鸟蛋了,反而训练了野鸡成为家鸡,逐渐下了很多的蛋,这些蛋可以吃,并且味道很好,没有什么有毒物质,而且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加勒说。

    “哦,啊哈哈,我明白了,是这样啊,敢情青州城里有很多人神杂交的人啊。”天使子说。

    “这话怎么说?”萧生问。

    “你看,我喜欢吃鸟蛋,那些青州城的人也喜欢吃,都从外地运进去的,不知道有多少,看来,有不少人神杂交的,就像我一样。”天使子说。

    “不见得是,要知道,据说汉人都喜欢吃鸡蛋,基本上家家户户都养鸡,这些鸡蛋,就是大鸟蛋,不过,这些鸡大部分都不会飞了,可能不是真正的鸟蛋,也就是说,不是真正的人神杂交,这要问问天一道长,看他怎么说。”萧生说。

    他们的谈话,天一都听见了,只是不插嘴,他心里在琢磨,怎样顺利进出青州城,因为,要想从青州绕过去,不容易,不能立刻能顺利通过。

    萧生问:“要说你有这么个本事,从青州城飞过去都可以,你能不能带我们飞过去。”

    “能飞是能飞的,可是,不能飞,飞过去就不灵了。”天使子说。

    “什么?飞过去不灵?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要学道吗?人生就是学道的过程,遇到困难,就想回避,走捷径,那肯定学不到道的。”天使子说。

    天一听了天使子的话,点点头,原来天使子不愧是天使的儿子,还是更加接近上苍的,他清楚上苍的想法。

    车马渐渐靠近青州城,天一决定还是进城,不过,他们以研习道学为名,进驻青州城。

    因此,天一让所有人都打扮成道士的模样,让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套在了加勒的手上。加勒很乐意接受,他十分清楚,在这样的地方,应该有不少的人都愿意来学道的。

    最近,城里正在闹鬼,大家都人心惶惶的,听说来了一个道士的团队,非常感兴趣,看到大的车马,还有这一群奇怪的人,大家都来围观。

    另外,天一安排天使子将城外的高粱变成军队,将城包围,让三爷紧张,将注意力放在城外的防卫上,对他们的到来不做防备。

    高梁军队将青州城团团围住,是在他们都进城之后。

    三爷听到报告说:“敌人入侵了。”他非常紧张,心想,可能是夏王的军队吧,怎么不打个招呼,就突然来了?他正在纳闷,就派人去探个究竟,到底是不是敌人来袭?

    被派出去的人回来,说:“不是敌人,很奇怪,只是围城,没有进攻。”

    “再去探视,看有没有营帐或者埋锅做饭?”三爷吩咐道。

    下人答应了之后,迅速退下,在城头上,手搭凉棚,看看有没有人建立营帐,有没有人在埋锅做饭。

    奇怪得很,竟然没有,这些当兵的上下通绿,戴着红缨的帽子,目光呆滞,身材高大,他们就这样围着青州城,外面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也进不去,围得水泄不通。

    天一看到这种情况,就让众人准备了一个沙盘,在沙盘上建立青州城的模型,然后让天使子做起法事,天使子很娴熟,仿佛在数百年前都看过这个,他听从了天一的指挥,在沙盘上安排一些石子,然后做法,挪动石子,指挥石子围城。

    沙盘上怎样动,城外的高粱兵就怎样动。城墙上观察的人都十分纳闷,不知道会发生这种情况,看不懂,十分恐惧,赶紧跑过来,向三爷报告,三爷说:“再看,只要敌军进入射程,只管射箭,不要出城和敌人作战。”

    众兵丁接到命令,赶紧下去,在城头上布置下弓弩手,严阵以待,只要高粱兵进入射程,就直接射杀。

    这时候,三爷已经预感到是敌人来入侵了,不是一般的人,是有本事的人,或者在城外有高级指挥官,在指令这些大个子的士兵围城。

    他这样想着,在距离王府不远的地方,就是他们下榻的地方,天一道长让天使子指挥高粱兵,不要进入射程之内,免得露馅。

    天使子说:“放心吧,我会安排,道长,你看,这里就在射程之外。”

    天一一看,正是,他说:“这样吧,我们在城里不能久留,只要牵扯了三爷的精力,让他注意到城外之敌就行了。要给我们时间,准备离开青州城。”

    “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呢?”萧生问。

    “现在情况不明,要知道,三爷是想要造反的,不过现在在等夏王的消息,一旦条件成熟,会立马杀向京都。我们不是他的目标,不过,三爷很注意,我们这些人是不是向着他的,如果不是,就是他的敌人,他会派出各种密探,在各个客栈,等待条件成熟,立马杀出来。”天一说。

    “哦,明白了,原来,道长用的是声东击西之计,很好,很好。那么,我们住的客栈是不是有密探呢?”萧生问。

    “有,这里有,不过,已经被贫道解决了。哪些人是密探,哪些人不是,贫道都知道。已经安排徒儿弘法将他们请走了,殿下不用担心。”天一说。

    他们正说着话,弘法回来,笑着说:“师父,你真是神机妙算,徒儿只说了一句话,他们就乖乖地走了。”

    “什么话?”萧生问,他非常好奇,只晓得天一会钻墙术,没想到还会钻心术,竟然看得出来谁是密探,这门手艺好啊,学会了就能测验人说的话是真是假了。

    “徒儿按照师父说教的,只是问‘密探,跟我走,否则就走不了了’。果然,那些密探一听,见我是个小道士,就像着了魔一样,话一说完,他们都一个接着一个跟着我走出了客栈。”弘法得意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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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6章 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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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按照天一的吩咐,将密探一一找到,然后将他们一股脑地全部带出了客栈,那些密探心里的秘密被人发现,不好意思再做密探,这个很显然,是密探,就要秘密地工作,被人发现,就不是密探,走到哪里都被人看出来,显然,不再适合做密探的工作,于是纷纷请辞。

    三爷正在着急的时候,听手下人来报告说密探纷纷请辞。

    三爷很是恼火,在兵临城下的时候,正需要帮手的时候,那些人不识相,竟然要辞职,真是可恶,于是,他下令说:“一概不准辞职,安排到别的岗位工作,未经允许,不得离开,擅自离开者,杀无赦。”

    三爷的命令不讲道理,不过,在非常时期,无道理可讲,这是怎么回事呢?

    天使子将高粱兵安排在城外射程之外,围而不打,让三爷大为光火。三爷又不敢离开青州城去进攻,担心他们一出城,高粱兵就会趁虚而入,夺下青州,那样,三爷的根据地就没了,还谈什么夺取江山,驱赶弘毅下台呢?

    天一道长让大家准备好了之后,他们从西门进来,要从东门出去,高粱兵围城之后,三爷就已经将全城戒严,不准任何人外出,也出不去,也不准任何人进城,也进不来,然后下令,在全城收集保卫青州城的战略物资,比如,桐油、木头、竹子,还有铁器,只要是可以打死人的东西,都要准备好。

    天一这边都准备好了,他很清楚,如果高粱兵撤退,三爷会立马开放城门,让城内的人走出去,城外的人走进来。接着,他会立马和夏王联系,准备攻打京都。

    这样一来,京都就危在旦夕,只不过,他还不清楚和弯刀族部落结盟的事,如果他们一进入京都,见了皇上,这个结盟的事,天下皆知,就会让夏王加快和三爷的联盟,一起攻打中原国和弯刀族部落。

    天使子在沙盘里,将高粱兵一一撤退,放回田野里,让那些高粱重新生长,更没有离开土地是一样的。

    有人来报:“三爷,退兵了,退兵了。”

    三爷一听,立马传令:“再去察看,确定他们没有回来,如果回来,及时汇报。”

    众兵丁接到这个指令,继续观察,密切注意城外的大个子士兵的动向。有胆子大一点的侦察兵,跑到外面,看了看高个子兵撤退后的战场,发现高个子士兵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满地的新鲜的土壤,松松软软的,非常有意思。

    侦察兵仔细看了看情况,立马跑到三爷那里报告:“三爷,敌人确实已经撤退,只留下了一地的新鲜土壤。没有半个人影,和围城之前一模一样。”

    “是吗?这倒邪门,令人疑惑,到底是怎么回事,敢情是有问题的。不清楚,真的闹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先下去,让我想一想。”三爷说。

    再说,天使子让那些高粱都回到了自己的土地上,忘了收拾留在城外的新鲜土壤,天一说:“你赶紧吹一阵风吧,将那些土壤都吹走,免得三爷疑惑。”

    天使子一拍后脑勺,说:“哦,我明白了,好吧,我都忘了。”

    天使子长得和加勒差不多高,他说:“加勒老兄,我要上天了,你要不要一起去。”

    “不去了,你一个人影响力就够大的,把我带上,会更费劲儿的。”加勒说。

    “不是吧?我的动静大吗?我现在和你一样大,我飞上天,越来越小,根本会看不到的。”天使子说。

    天一道长看了他们说话,心里琢磨,只要天上出现什么东西,恐怕就会引起注意,不好,不好,还是暗中进行的好,他想到这里,说:“好吧,你想飞,我知道,可是,我不想让你弄出大动静来,你最好不要上天,能在地上处理就最好。刚才贫道着急,说的用风吹的方法不好,你如果有更好的方法,可以用一用,贫道不干涉,原则是不要让人发现。”

    天使子说:“行,我有一个办法,这样吧,我让土地神想想办法。”

    “行,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不露声色就行。”天一说。

    天使子点了点头,他伸出手指,点了点沙盘,从沙盘里钻出来一个小人,那小人长着胡子,雪白雪白的,拄着龙头拐杖,将拐杖放在左手臂的弯弯里,说:“好吧,我正睡觉,是谁这么无聊?让人活不成了。”

    这小老头正是土地神,加勒很感兴趣,问:“你是谁?”

    “我是本地土地,你是加勒吧?”小老头问,笑眯眯地。

    加勒听了,吓一大跳,惊讶地问:“你怎么认识我?没错,我就是加勒。”

    “小老儿当然认得你,在你还没出世的时候,小老儿就认识你,你是大地的儿子,离开大地,你还是什么?”土地神问。

    加勒说:“哦,在我没出生之前,你就知道了我了吧?”

    “是的,还好,我没有把你的老底子都说完。”土地神说,“哎呀,到底是谁招呼我出来的,真是奇怪啊!”

    “是我!”天使子说。

    小老头一看那天使子,连忙把拐杖一扔,倒地就拜:“哎呀,是天使子大人啊!您老怎么在这里啊?”

    “少废话,给你一个任务,去,把城郊的浮土全部收了,打扫干净,物归原主,恢复到以前的样子,就跟啥事都没发生一样,明白吗?”天使子说。

    “明白了,小神这就去办,请稍等片刻。”土地神说完,拿起拐杖,翻了个跟头,钻到沙盘底下去了。萧生弯腰去看,哪里有影子?这小老头自己把自己给埋了不成?

    加勒见土地神认出自己,本来就很稀奇,突然看到那小老儿不见了,更加奇怪。

    弘法更是觉得稀奇,连忙趴到沙盘底下仔细察看,还是不见人影子,他饶有兴趣地看着沙盘,突然,他发现沙盘上的沙土在变化,在移动位置,不一会儿,整个沙盘就恢复到以前的样子,大家一看,非常稀奇,弘法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外面传来一阵喧哗的声音,恰恰有人高喊:“开城门了,开城门喽——”

    大家都像煮开水的大鼎里的肉丸子,非常活跃,在大鼎里面翻滚,起伏不定,被压抑太久的心情终于放松了。

    原来,青州城的侦察兵,看到城外的新鲜土壤完全消失,就跟敌兵围城前一模一样,侦察兵觉得很有意思,就去找到三爷报告说:“三爷,三爷,很奇怪,刚才那些浮土都不见了。”

    三爷一听,觉得这事蹊跷,可能是做噩梦了,他掐了掐自己的肉,觉得疼,这不是梦!

    他再掐一掐腿上的肉,不觉得疼,他的下半身瘫痪,没感觉,他立刻想到了这一点,就没有说什么,心里宁愿麻醉自己,说:“这是一场梦,根本没有敌人来攻击,没有,就是没有。”

    于是,他下命令道:“打开城门,已经平安了!”

    他的命令一下,城门洞开,城外的人冲进来,城内的人冲出去,两股人流相互冲撞,狭窄的城门,显得十分热闹。

    大家都奔走相告,说敌军撤退,保卫青州城的战斗胜利了,大家都欢欣鼓舞。天一他们立马收拾好了东西,跟着人群,朝着城外走去。

    天使子已经变回指环,套在加勒手指上,城门口的卫兵,严查进出城门的人,三爷担心敌人会混进城,对进城的人严格审查,对出城的,倒放松了警惕。

    不过,这些道士一下子都出城,证明了一件事,城里肯定有比道士还要凶猛的妖魔,要不然,道士们就不会在大白天出城。

    正常的推理是这样的,实际上大家都很清楚,如果在城里,就有可能遇到妖魔,或者有敌军来围城,还好,有高大的城墙可以阻挡敌兵进军的步伐,这里,更重要的,是怎样消除这种影响,让更多的人都能够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但是,自从三爷有了反叛之心以来,想要和平,恐怕不能实现。

    大车渐渐靠近城门,卫士发现了大车,这样的车,仿佛只有皇家才有,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民间拥有,大车已经超过皇家定下的制度,对车的宽度和高度有严格的规定。

    卫兵发现了端倪,就问:“你们谁是负责的?”

    天一上前一步,说:“无量天尊,贫道是负责人。”

    “你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卫士问道。

    天一一看这卫士,心里动了功力,探查到了问题所在,于是对加勒使了个眼色,加勒会意,对手指上的指环悄悄地说:“车有麻烦了,大了,变小一点,免得出不了城。”

    天使子正在加勒的手指上睡觉呢,听到他说这话,立刻明白了,于是摇身一变,变成一股烟,飘到了车上,顺着车子跑了一圈,那车就缩小了,和道士所坐的车是一样的规格,这才作罢,悄悄地回到了加勒的手指上。

    卫士眼尖,看到加勒在对手指头说话,连忙跑过来,用长矛指着加勒的下巴问:“你在说什么?”

    加勒装作害怕的样子说:“我手有点冷,呵呵气,取取暖。”

    “那你手上的指环哪里去啦?”卫士继续追问,他刚才看到了加勒手上的指环消失了,立刻追问道。

    加勒灵机一动,扬起手上的玉指环说:“你看,在这里,如果你需要,就给你好了。”

    那卫士一看玉指环,觉得十分熟悉,只是拿不定主意,没有再问下去,挥了挥手,让加勒过去。他还想追究大车超过规定的事,突然,发现车子竟然小了一圈,刚好符合规定的尺寸,他十分好奇,但是无法解释,最近这里常常发生诡异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到,想想这些,还真的令人担心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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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7章 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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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士让他们离开青州城,天一他们一路向东北方向走去。

    加勒见已经没有了危险,就让天使子将马车变回原来的模样,大家习惯了乘坐大车,车突然变小了,还是有点不适应。

    狗剩最高兴。在经过城门的时候,担心车被他们收了,谁知有惊无险,没事,就一阵狂喜;后来发现车变小了,心里老大不高兴,这不是跟来的时候一样吗?什么样的车来,什么样的车走,不好玩。

    开始夸下了海口,只说要了车和马,就充当了车马费,谁知道大车变小,价值也跟着缩水,心里就有些不愿意,谁知很快就恢复了原来的形状,他就高兴不已了。总之是没有受到任何的损失。

    车马一路劳顿,不需多说。再说京都到处都是人,车水马龙的,城门墙上,粘贴的布告,上面写着悬赏捉拿加勒的内容,已经变得比较破烂了,但可以看得见,隐隐约约的。

    加勒不晓得,萧生很清楚,他笑道:“原来老哥还是明星啊!”

    “殿下笑话了,那是三爷的杰作。”加勒说。

    “三爷怎么和你过不去?”萧生问。

    “你不清楚吗?”加勒说,“我造访过三爷的王府,被三爷发现,到处通缉呢。”

    接着,加勒把上次在三爷家的经历简单讲了讲,他说了这话,然后闭口不言了,萧生看看他手上的玉指环,就明白了,笑道:“原来是这样啊!敢情他也喜欢宝贝啊。”

    “那是当然的,要知道,三爷他人本来是残疾的,可是,他不怕,心里还挺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造反。”加勒说。

    天一看看周围,对车下走路的加勒做了个动作,说:“注意,说话要注意,不要引起混乱。”

    加勒不懂天一说这话的意思,不过,他很听话,这里不像在草原,说话没人听,这里很多人,不小心说的话,自然就有人听到。说话不小心,就有问题,说话小心,就避免灾祸。

    加勒跟着萧生,萧生清楚,这次来中原国,不像上次来,上次是来玩,跟着波斯人商队来开开眼界,这次来,是为了学到真本事,好将来回家后能报效整个部落,为当地百姓谋福利,避免妖魔鬼怪来蛊惑人心,不让那些坏人来侵略部落。

    天一他们很快就到了皇宫,有人禀报,皇上刚好上完早朝,在养心殿休息,听说天一回来,赶紧准备接见。

    天一进来后,说:“启奏万岁爷,贫道归来了。”

    “好啊,好!一路辛苦,这三位是?”弘毅问道。

    “这是弯刀族部落的王子殿下,这两位是他的侍卫,男的叫加勒,女的叫格桑。”天一说。

    弘毅好像都认识,一时想不起,突然,想起来了,说:“你们不是波斯来的卖橄榄油的吗?”

    加勒参拜,赶紧说:“启奏皇上,我实乃弯刀族部落首领的儿子,上次来为了安全,隐姓埋名,跟着波斯商队来到这里,冒充了卖油郎,还请皇上多多原谅,这是没办法的事。”

    “哦,哈哈,很好玩啊,你不知道冒充波斯人,欺骗朕,是不是犯了欺君之罪啊?”弘毅笑着说。

    弘法听了,吓得直哆嗦,他怯怯地看着皇上,不知所措,大家都不说话,弘毅发现了弘法的样子,问:“这位道童,你是怎么了?你叫什么名字?”

    弘法一听,更加害怕,“噗通”一声跪了下来,连忙叩头,弘毅说:“这是干啥?快快起来。”

    弘法就是不起来,他说:“皇上赦罪,万岁爷饶命,饶命啊。”

    “你不说原因,朕凭什么要饶恕你?”弘毅问。

    天一笑而不答,知道皇上高兴,不会问罪,看弘法的反应了。

    弘法说:“万岁爷,小的名叫弘法,冒犯了皇上的字号,实在不应该。”

    “是吗?你叫弘法,挺好的啊!是和朕同一个字。”弘毅说。

    “正是,所以求皇上开恩,放过小的。这名字是师父所取,实在和小的没有关系。”弘法说。

    弘毅看看弘法,走到弘法面前,摸了摸弘法的头说:“小小的脑袋瓜,还转得挺快!朕没有说要治罪,你何必害怕,你是道家的人,是为朕祈福消灾的,和神仙有来往,朕怎么会为难你呢?不要怕,朕不将你治罪。”

    弘法一听,立马开口一笑,说:“皇上真是洪恩浩荡啊,多谢万岁爷!”

    弘毅问天一:“道长,不知道这次去弯刀族部落签了协议没有?”

    “签了。”天一说,“弘法,拿出来。”

    弘法一听,连忙从竹筒里掏出了互不侵犯同盟条约,交给了天一,天一将条约交给了小鬼子,小鬼子将它们交给了弘毅皇帝。

    弘毅看了看条约,说:“很好,很好,道长,你们辛苦了,你很会办事。”

    “多谢万岁赏识,贫道只是略尽微薄之力而已,没有想到会有这个好的结果。”天一说。

    “朕不追究你们的欺君之罪,你们这事做得漂亮,可以说是将功补过。从现在来看,朕觉得你们做得很好,以后朕有需要,再进行召唤吧。”弘毅说。

    “皇上,多谢万岁赦免我们的罪,不过,我有一事相求,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萧生说。

    “说吧,朕准许你讲。”弘毅说。

    “是这样的,本人想跟着天一道长到长春观学习道法,不想住在大使馆,不知道行不行?”萧生说。

    “当然行,完全可以,你来到朕的国家,就如同来到你的家一样。以前两国交战,总是刀兵相见,现在不是,现在是同盟关系,是盟友。你是弯刀族部落的未来的领袖,是部落的希望,来到朕的国家学习道法,将来要回去好好为部落的人提供服务,是好事,是好事。”弘毅说。

    “是啊,万岁爷,我们本来是盟友,也是好朋友,不是上次在鹿苑相见,结下友谊,恐怕今天见面,就没有这么顺利吧?”

    “对,对头,没错,朕很喜欢你们的豪侠之气,非常好,非常好,朕也希望你们为朕服务,只是你贵为一国王子,朕也就打消了念头,不过,你在潜心修道的时候,不要忘了到朕的府上来看看朕,或者,在你方便的时候,朕去你们的长春观学习学习道法也是有的,但愿能得到招待。”弘毅说。

    “皇上说这话就见外了,说实话,长春观就是为民祈福消灾的地方,皇上贵为天子,代替上苍来行使权力,管理万民,做的是正当的事,皇上想去就去,是很正常的,没有什么不妥。”天一说。

    “道长说的是,也是我想说的。”萧生说。

    “听说你生下来就会笑,不会哭,是吗?”弘毅问。

    “皇上说的是,听说是的,不过,后来还是哭了。”萧生说。

    “为什么?”弘毅问。

    “是这样的,不听父王的话,被打了一顿,就哭了。然后不犯错误,管了一阵子,但是好景不长,后来又犯错误,又被打,经常反复,就是笑的时候少了,哭的时候多了。可能是因为先笑多的缘故吧。”萧生说。

    话一说完,大家都哈哈大笑了,包括弘毅,都笑得不得了。

    笑完之后,皇上让小鬼子下去安排膳食,款待他们。

    然后,又说了一些闲话,等膳食上来,大家用饭已经完毕,离开了皇宫。

    赶马车的叫狗剩,他进了京都后,就不想出城,皇上知道后,另外安排了车马,送他们到长春观去。

    弘毅给了狗剩一些钱,让狗剩很开心,这是意外的收获,他只想得到四匹马一部大车就行了,没想到,还得到皇上的赏赐。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狗剩出使到外国,捡回一条命,还额外得到了一些东西,真是太好了!

    皇上派出皇家御用马车,将他们送到城外郊区的山上,加勒仍然步行,不肯坐车,担心车受不了,也没有什么车马能载得动天使子。

    天使子一直在听他们说话,也看到他们吃吃喝喝,很想吃鸟蛋,也渴望看到这里的鸟蛋,所谓的鸡蛋,结果还是没有,加勒也没想到要鸡蛋,天使子很生气,在路上就开始抱怨,说饿死了,饿死了,大哥,饿死了,你就没有这个朋友了,没有这个兄弟了。

    加勒说:“对不起兄弟,对不起!这里的山上,应该有不少鸟蛋,不是鸡蛋,鸡不会飞,但是,鸟会飞,会飞的鸟下的蛋,应该味道更鲜美吧。我们去找找看吧。”

    “行,行,你们都吃饱了,就不管我了。不过,找鸟蛋,我很在行,你不如我,你带我去大树旁吧。”天使子说。

    加勒自己觉得理亏,就对天一告了假,跑到一棵大树旁,看那树长得高大,顶端直接进入高空,云彩在树枝丫间跑来跑去,看不到顶,这时,天使子说:“行了,就是这里了。”

    加勒停住,天使子变成一条蛇,顺着树干,一瞬间就爬了上去,不一会儿,就下来了,天使子抹了抹嘴角,说:“好多鸟窝啊,这棵树就是我的餐厅。”

    他说完,舌头伸出来,舔了舔嘴角,说:“简直太美了,太好吃了。”

    加勒就觉得鸟蛋有点腥味,他喜欢吃,那就吃呗,也没什么。加勒觉得他的嘴角有腥味,说话时自然发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自己不觉得,别人都很清楚。

    天使子吃完了鸟蛋,变回了指环,重新回到加勒的手上,加勒伸手到鼻子前面闻了闻,还是有一股腥味儿,他将手在空中挥舞了一下,然后说:“你把嘴擦干净些啊,我都受不了了。”

    天使子哈哈大笑,说:“没办法,不够文明,下回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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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8章 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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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到了中原国,我们就要文明些,免得被人笑话。再说,现在的王子殿下正在学道,既然要学,就要好好学,殿下学成了,我们跟着享福,将来好为部族服务。”加勒说。

    天使子知道了加勒一心为了殿下,略有感动,他说:“想不到老兄这么拥护殿下。”

    “是的,我们做事要专心,对人也要专心,一心一意才能办好事。”加勒说。

    加勒说着话,到了长春观,进到道观内,他感到很新鲜,不错,这是个清静的地方,可以潜心修行,没有一点问题。一会儿的时间,没有看到他们,加勒正在迟疑间,有人跑过来,拉了加勒就跑,加勒一看,正是弘法,想到刚才见了皇上,他害怕的样子,就让人觉得有意思。

    加勒戴着玉指环,走进道观,弘法迎接,说:“你们来了,快点进来吧,先用点斋饭吧。”

    加勒说:“什么斋饭?斋饭好像是佛家吃的,道家的也吃吗?”

    “是的,道家的也吃。自古佛道都是一家啊,没有严格的区别。”弘法说。

    “不会吧,这是谁说的。神仙就是神仙,妖魔就是妖魔,两者有严格的区分,怎么可能是一家呢?就像这个佛教和道教,都是一家,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理,不管怎么说,都值得相信,让人们行善,不让人们学坏,这本来就是好事。”加勒说。

    “实话告诉你吧,老兄!我是天使的儿子,听天使说过天上的事。天上和人间都是一样的,只要你过得好,在地上就像在天上,你过得不好,哪怕在天上,过得也像在地上一样,充满了痛苦和伤悲。”天使子说。

    弘法对他很感兴趣,他说:“这样吧,你说的我不懂了,不过,你是好人,一心保护殿下,现在殿下成了我师父的徒弟,和我一样,不过,我是殿下的师兄,你保护殿下,也要保护我,因为我是殿下的师兄,按照我们汉人的规矩,需要尊敬长辈,师兄。我佩服你!如果遇到危险,你要保护我。在妖界,我还能抵挡一阵子,但最终还是要依靠师父,在人间,我需要你保护,当然,在仙境,我需要天使子来保护。这样才够朋友。”

    加勒一听,觉得有道理,不过,这是一个借口,小小的娃娃还当什么师兄,要知道,凭殿下的年纪,完全可以当他爸爸了,还这么不识相,真是天生的自由散漫,不懂家教。要不是天一道长教他,恐怕还会堕落下去,这个小家伙,真是大言不惭、狂妄自大啊!

    他们说着话,加勒觉得不吃饭实在说不过去,那就吃吧,管他什么饭,吃了不饿就行,别管那个天使子,他有的是办法找鸟蛋吃,这个家伙,除了鸟蛋,啥都不想吃,不过,也奇怪,无论到哪里,都有鸟蛋吃,这个鸟蛋非常有意思,天上飞的鸟下的蛋,味道最美,地上跑的鸟的蛋是次要的;根本不愿意跑的鸡下的蛋才最难吃。这是天使子的爸爸说的,小时候说过,一直没尝过。

    加勒知道天使子有办法弄吃的,就管不了他,就去吃斋饭。所谓斋饭,也就是豆腐青菜稀粥,不是炼丹炉里出来的丹药,这就好,吃那个东西,到底能不能成仙,还是个问题。

    吃了这粥饭,加勒说:“吃惯了肉,喝惯了奶茶,吃点素食还是不错的。”

    弘法说:“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加勒说:“哪里,哪里,我喜欢粥饭,听说,大力气都是吃饭的,吃肉的,长得不大,你看野狼和猎豹,都没有牛马的个子大吧?”

    “你不知道。”弘法说,“那些东西,长得高大,没有用,只有角,没有利爪和尖牙,无法咬住牛羊的咽喉,也无法撕开肉。”

    “你说的不对,假如牛马长大得够大,头挨着天,脚踏在地上,就能震慑那些吃肉的动物。”加勒说。

    “你说的不靠谱,要是上嘴唇挨着天,下嘴唇挨着地,就没办法来弄了,那不是更加厉害吗?别说撕咬了,不用撕咬,一口将那些吃肉的吞了,憋也能把那些吃肉的给憋死。”弘法说。

    “哦,哈哈,对啊,对啊。没错,那些吃斋的还是厉害,厉害。不过,我觉得这事不错,不错,来吧,你要是再跟你师父学几年,那么,我想你会更加厉害的。”加勒说。

    加勒说着,然后就跟着弘法去歇息的地方,当然,离王子殿下并不遥远,殿下有什么需要,或者需要什么帮助,马上就能出现,不会让殿下受伤,要是殿下有什么闪失,老首领一旦撒手西去,整个部族可能就要玩完,不是被外族人奴役,就是整个部落就被别国占领和统治。

    此时,殿下也用过了斋饭,被安排到房间休息,当然,弘法要照顾他,告诉他在哪里吃饭,刚才已经去过了,清楚了食堂所在位置,然后带他到茅厕所在的位置,练功的位置、炼丹的位置还有读书灵修的位置,这些地方都是道士该活动的时候就活动活动,让自己身心都得到健康地成长和保养。

    萧生住进了长春观,经过两三次的行走,他已经掌握了这里的大致的情况,长春观不复杂,天一道长就是这样设计的,他喜欢简单,越是复杂的地方,越有妖魔鬼怪,越是简单的地方,越没有妖魔,妖魔喜欢复杂,长得也复杂,背景也复杂,但是,他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弘法来了,他问:“殿下,按道理说,在外面我该称呼你为殿下,但是,在道观里,就没有这个称呼了,你说是不是?”

    “就是这样的。”萧生说。

    “是啊,是的,你比我来得晚,我先拜的师父,你后来的,按道理,你应该称呼我为师兄才对吧?”弘法说。

    “你想怎么样?在这里,你要我称呼你为师兄吗?”萧生问,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这个小娃娃还想占别人便宜呢,越是这样,萧生越觉得他可爱,没有什么坏心思,怎样想,就怎样说,不是像成年人那样藏着掖着,好像害怕别人看到一样。

    “我的意思呢,很清楚了,就是说你在外面的时候,我喊你为王子殿下,但是,你在长春观里,我就要喊你师弟,你看怎么样?”弘法笑着问。

    萧生心想,这是好事,好事啊,证明这小子还是不错的,他想当老大,那就当老大吧,这么一个人,就是这样的。什么人都一样,都是好大喜功的。

    不过,无所谓,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萧生说:“这样吧,我答应你,在长春观里,你可以称呼我为师弟,不过,不能当着加勒和格桑的面,你在师父面前称呼,看你的胆子了,我不做要求,你看怎么样?”

    “行,没问题,师弟,我相信我会做到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按照道长的意见,他不收徒弟,也就不存在先后问题,大家都是一样的,想必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尊重师弟,师弟尊重我,在师父面前,表现和睦,这样,师父才不会为我们的事情忧虑,让他潜心修炼,成为天下修仙得道的第一名英雄。”弘法说。

    “好吧,好吧,我相信,我是天下第一位王子,是好殿下,是将来的弯刀族人的首领,好的当家人,同样,也有一位年轻的师兄,可以照顾我,保护我,让我成为一个好的师弟,学习到更多更好的捉妖术,让大家过着和平安乐的生活。”萧生说。

    “哈哈,哈哈,师弟说的话很有道理,很有道理,没错,你休息吧,我去师父那里去了,他要焚香诵经打坐修炼了,我去给他准备准备,你也休息,等晚一点我们再聊天,我觉得和师弟很聊得来,真好啊,真好。”弘法说。

    弘法离开了萧生的房间,到了天一道长的房间,天一问:“徒儿,殿下安排好了吗?”

    “启禀师父,殿下已经安排妥当,他也答应了,准备在师父面前称呼我为师兄,他自称为师弟,师父,你看这样做合适吗?”弘法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突然问道。

    天一立马说:“徒儿,我们学道修仙之人,不能沾染那些世俗气,什么师兄师弟的,最好直呼其名。为师学道这么多年来,还有很多道理都无法掌握清楚,也不喜欢追求世界上的浮名,不要学习虚荣,那些都是靠不住的,不要想象着将来得到人的荣耀,而是要让上苍得到荣耀,不要标榜自己,要标榜上苍。”

    “师父,按道理说,我先来的,应该得到师兄的名分,我还是要照顾殿下的,他是后来的,是师弟,作为师兄,照顾师弟是天经地义的。”弘法说。

    “好吧,好吧,你喜欢当师兄,你就当吧,不过,我告诉你,你每喊一声师弟,你就要被扣分,你的道行,就要打一点折扣,你不喊师弟,而是喊殿下,你就会增加一点道行,因为你懂得尊重上苍派来的统治者,就说明你是敬天的,你归荣耀给天,天就会更加照顾你。”天一说。

    “哦,原来殿下是上苍所派的,是上苍所控制的,不是人能影响得了的。”弘法说。

    “是的,你要懂得天意,我们潜心学习道法,就是要弄懂上苍的意思,就是要让上苍能够怜悯体恤这些人,让一些人来统治万民,如果不派那些配得的人来统治不同地方的人群,恐怕世界就会大乱,人人自危,不知所踪了。”天一说,他的思想,就是古国的思想,让人人都参与,让人人都在这个环境下得到新生命和新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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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9章 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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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想占萧生的便宜,因为萧生是弯刀族人,又拜师拜得比弘法晚,在年龄上,萧生占了上风,但是,在拜师的时间上,弘法却遥遥领先,但是要是比较悟性,弘法还是逊色一些。

    弘法挨了天一的批评,闷闷不乐地回到自己的房间,但马上又回来,他担心师父有什么需要,才从弯刀族部落回来,就有些不适应了,天一倒好,就是弘法自己也觉得住帐篷要自由得多,不过,总觉得风一来,就能把帐篷吹跑似的。

    他到了天一的房间,天一不在,弘法感到奇怪,举着灯笼到处找,还是找不到,他心里一慌,没了主张,心想,难道是师父生气了吗?他不理我几天不就行了,偏偏来和我捉迷藏,真是的!

    不过,师父还是要找的,万一找不到,长春观岂不要散伙?师父都没了,还要徒弟干啥呢?师父不在,学习捉妖术就是空谈了,看来,师父很重要,一定要把他找到,免得大家都没有学好,都回家,见到了熟人,别人一问,啥都不会,还真的难为情。

    他迅速地举着灯笼来找加勒,他喜欢加勒,这个大力士,例外,加勒不行,还有加勒的好朋友——天使子——本领也十分了得,找他准没错。

    他噔噔噔地跑到了加勒的房间,加勒正在看着天使子变成灯花,在灯盏里面跳舞呢,见有人进来,他头也不抬,他毫无畏惧,自从交了这样一个朋友,就天不怕、地不怕,这个家伙还真行,上天入地,就连土地神都怕他,都听他的指挥。

    这些人间的小偷啥的,都是小菜一碟,根本不用担心,这么一个家伙,其实就是一个胆小鬼,要是胆子够大的,一定会光明正大地来战斗。

    “大哥,快,快啊,不好了,不好了,师父不见了。”弘法一叠声地说。

    “不见了?谁不见了?”加勒问。

    “是师父,师父啊,我们的师父!天一道长。”弘法说,灯笼挂在外面,还在闪着灯火,忽明忽暗的,看来有逆风吹进了灯笼。

    “哦,是吗?那,我们快走,你在前面带路吧!不好意思,才到宝地,好多不便的,对路不熟,还需要适应一段时间才行。”加勒说。

    “哎呀,大哥哥真有意思啊!你算问对了人,话说回来,你真够老实的,说实话,我从小就在这里,哪里拐弯,哪里有坑,哪里有山,哪里有水,哪里有洞,我都清楚,你要知道,我就是这里的土地小神,没有谁比我更懂长春观。”弘法说。

    这小子,说他两句好话了,就不是他了。简直太牛逼了!真是年少轻狂、不知愁滋味啊!

    “哦,是吗?那好,你在前面带路,我们一起去找你师父。”加勒说。

    “去哪里找?”弘法问。

    “这事非同小可,必须要跟王子殿下说。”加勒说。

    “为什么?不对他说,我们自己找不行吗?”弘法问。

    “不行,这个不好,殿下是我们部落的王子,如果不听听他的意见,就是不好的,是要出事的,要知道,殿下是大王的亲生儿子,也是独一的儿子,是我们部落的神,赐给我们部落的珍贵的礼物。”加勒说,充满着自豪之情。

    弘法一看这情形,知道了他们都十分尊崇上苍,他们的神,派王子——未来的王来管辖他们,是要顺从天意,凡事按照次序而行,想必就会美好的未来,如果逆天而行,恐怕就有灾殃了,因着这种纯正的信仰,弯刀族部落虽然历经战火的考验,还是生生不息,流传到今,没有陨落,仍然辉煌,并且在所有国族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威望。

    弘法心里不服,他对他的小师弟竟然这么器重!没想到啊没想到,既然如此,他只有老老实实地听加勒的话,在前面带路了。

    这样也挺有意思的,加勒听殿下的话,殿下的师兄是弘法,并且殿下也承认了,虽说是私底下承认的,不过,这证明了一个态度问题,那就是殿下是师弟,师弟要听师兄的,师兄又听加勒的话,加勒又听殿下的话,殿下和弘法都听师父的话,在这一点上,他们有了共同点。

    说着话,他们一起来到殿下的房间,萧生没有睡觉,看到窗外有灯光,还没等他们敲门,萧生就打开了房门,见了弘法,刚要喊“师兄!”,弘法聪明,连忙将手指头放在嘴巴前面,做了个禁止发声的动作,萧生也聪明,就没有继续喊出来。

    “怎么还没睡?想出去逮青蛙吗?”萧生问。

    “谁还有心情逮青蛙,再说了,青蛙一般是王子变的,谁敢去逮?要是王子去逮青蛙,还说得过去。”弘法说。

    “为什么说青蛙是王子变成的?”萧生觉得很奇怪。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据说因为国王得罪了巫师,巫师就施了魔法,将国王的儿子变成了青蛙,有多少王子,就有多少青蛙。”弘法说。

    “这个不可能,像在高原上的王子,一年四季都冷,青蛙不可能生存,那巫师还不如直接把王子们都杀了,免得麻烦,变来变去的,在高山之上,到哪里能找到活着的青蛙呢?”萧生表示质疑。

    “说的也是,很有道理,不清楚是不是这样的,当初,就是他选择要背叛国王,国王才将巫师赶出了王宫,巫师就怀恨在心,将国王的孩子们施了魔法,这个不分是在高原还是在沿海吧,都是可以的。高山上有牛蛙,海边也有青蛙,只不过,离海洋不是很近,咸水一般来说是不适应青蛙生长的。巫师的目的,就是要国王难受,如果王子们一下子全死了,还好说,只是伤心一会儿,如果让王子们活着,却还不如死了,那就更可恨是吧?”弘法说。

    弘法这样说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要让萧生的尊贵的王子的气概降低下来,知道自己的处境,从而抬高一点弘法的地位,让这个师兄当起来有滋有味的。再说了,这么一个弘法,平时都是被师父指挥惯了的,突然来了一个新的徒弟,真是熬出了头,总算找到一个比自己晚来的徒弟了,无论如何,都是好事,自己的出头的日子到了,开始可以扬眉吐气了。

    “你们来这里,不是要给我讲巫师将王子变成青蛙的故事吧?快说吧,已经不早了,快告诉我你们深更半夜来我这里,想要告诉我什么?”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发现师父不见了,就去找加勒兄,因加勒有本事,加上他的朋友也有本事,我就去找他,没想到,他说要跟殿下商量,没办法才来到这里。一路走,一路还在想,如果殿下休息了怎么办,还好,殿下还在挑灯苦读圣贤书啊。”弘法说。

    “哪里是圣贤书?所谓圣贤书,是你们汉人喜欢读的,对皇上忠心不二,对国家效劳。但是,到了我们高原部落,就不存在这些东西。在我们高原之上,我们就像羊群一样在风雪中抱团取暖,共同对付恶狼,其实,我们是弱势联合,和强者叫板的,是懂得分享温暖,让对方和自己不至于冻死的民族。不像你们汉人,自己住大房子,和邻居有防火墙,一般来说,都是单门独户的,没有谁喜欢和别人一起分享的。“萧生说。

    “好了,不要说这些话了,我们当下最紧要的工作就是要找到师父对吗?”弘法问。

    “是啊,我差点忘了,快去师父吧!”萧生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赶紧说。

    于是,三个人一个天使子一起来到天一道长的房间,到了家里一看,果然不见人。

    弘法说:“怎么样?我没骗你们吧?师父的确不见了。”

    话音刚落,房间里有人说话了:“这么晚了,你们都来贫道房间里干什么?”

    大家一听,吓了一跳,那声音瓮声瓮气的,像是从地底下发出来的声音,再看,没有发现人,地上也没有,弘法的心里就有些发毛,就问:“快走吧,这是不是有点像刚才那变青蛙的故事啊,刚好,我们这里有王子。”

    他本来说的是正常的话,可是有声音发出来:“徒儿,你又在胡说八道了,为师怎样教你的?”

    大家一听,还是只听见声音不见人。

    大家都在惊愕间,只听见又有人说:“不要找了,贫道在这里!”

    这一次弘法变聪明了,顺着声音,打着灯笼一瞧,发现墙上有人影,弘法数了两遍,不像是他们的人影,因为每个人就是一个人影,墙上的人影是谁的?不是天使子的,他正老老实实地呆在加勒的手上呢。

    没想到会这样,弘法怯生生地问:“敢问你是巫师吗?”

    “徒儿,你长点心吧!贫道是你们的老师,不是巫师,你看仔细了!”

    弘法听了,举起灯笼,往墙上仔细一看,发现了在墙上贴着一张画,只看到一张扁平的画,画上画的就是天一道长。

    弘法怎么看,都发现从正面看没问题,是栩栩如生的,好像是真的师父,可是从侧面看,就是一张薄薄的纸,弘法弄不清楚,就问:“师父,真的是你么?”

    “你有几个师父?不是我是谁?”天一说,有些恼火,遇到这样的徒弟,真够累的,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总之现在就有一种想抽打这个小子的心。

    “刚才已经说了贫道,第一句话就表明了身份,还问来问去的,问什么呢?”天一说。

    “师父,你怎么变成了一幅画了呢?”萧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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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0章 墙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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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听了萧生的问话,呵呵一笑说:“真有意思!贫道最近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什么问题?”萧生问。

    “贫道晚上潜心研究,发现钻墙壁不算啥,在钻进去的一刹那,会是怎样的呢?”天一问。

    “是怎样的?”

    “就是说,在临界点的时候,不会钻进墙,而是粘贴在墙上,不是一个立体的人,是一幅画,这样,外面的人可以看到,但是,里面的人却不是,还是一个整个的人。”天一说。

    “哦,真的吗?”加勒问。

    萧生给了他一个眼色,说:“好吧,你喜欢质疑,那是好事。你想要这样做,那么,你就是完蛋的。”

    “为什么说我完蛋,殿下,你太打击我了。”加勒仿佛很委屈,不知道怎样说话了。

    “你真是开玩笑啊,天一道长道行很深,你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道长难堪,不是完蛋了是什么?”萧生问。

    “开玩笑吧,我只是好奇而已,像一个好好的人,钻进墙里,从外面看,应该啥都没有,为什么说有呢?”加勒着急地问。

    “是的,你说的是,那么,贫道就演示一下吧。”天一说着话,从墙上走了下来,站立在地上,然后吸气,再轻轻地呼出气,只见他轻轻地升起来,然后脚底升云,靠近了墙面,再一运气,整个人就进去了墙,然后慢慢地在墙上消失。

    大家都很惊讶,弘法打着灯笼跑到外面,去看看师父是不是出去了,跑出去后他又跑回来,摇了摇头,嚷道:“不好了,师父没有出去。”

    “别慌,你看墙上是什么?”萧生说。

    弘法举着灯笼一看,只见墙上慢慢出现了一幅画,画上不是别人,正是师父,弘法更靠近一步,伸手去摸,摸上去,和正常的墙壁没什么区别,只是师父在墙上挂着,就像正常人一般大小,这么一个人,就是天一道长新研究出来的道法。

    天一在墙上,应该比较好,就是这么一个人,每天潜心研究道法,在这样的地方,他要让自己能够长进,他知道,如不把水缸装满水,徒弟还有其他有需要的人来求他,需要一杯水,这时候,就要给他一杯水,很多人来取水,水少了恐怕不行。

    弘法看到这一幕,惊呆了,像木头雕成的鸡子,一动不动地杵在那里。

    大家一看,也惊讶得无话可说。

    天一说:“好吧,大家都看清楚了吧?我这样变化,其实就是要让大家都明白,不是不可能,是看你想不想,想的话,只要付出努力,付出真心,打动上苍,就一定能行,如果不想,就没有动力,也不会交托给上苍,就万事都不能。”

    大家听了天一的话,觉得非常有道理,他真是一个道行深厚的道长啊,配得大家的尊敬。这么一个人,就是大家学习的典范,是大家的模范。爱一行,钻一行,再产生更重要的爱,然后道行会更深,本领更高强,想要打败妖魔鬼怪,就不用费力,除了法器,还有能力。法器只是一方面的问题,关键是使用法器的人。

    法器可以在街上买到,但不是充满能力的,也不灵,一件普通的法器,只要有有能力的人使用,当然,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拂尘只是其中的一件法器,相对来说,比较重要,最重要的,还算是天一的道行。

    他说完这些,然后又从墙上走下来,弘法上前,又摸了摸天一的脸,拉了拉他的手,说:“好吧,我相信了,师父,你真牛!”

    弘法总是怀疑,这样一个大活人,竟然变成一张纸,贴在墙上,真是稀奇啊!

    天一说:“今天太晚了,你们先回去吧,等以后再说!”

    萧生说:“好吧,我们该离开了,师父也累了,该休息了,我们走吧。”

    弘法很有兴趣,看萧生这样说,有点不高兴,嘴巴撅得老高,这时候,天一看出来,说:“徒儿,你这是怎么了?来日方长,你还想要知道什么?刚才你到墙上也看了,到我身上也摸了,还有什么疑惑呢?”

    弘法听了他师父的话,觉得再追问下去,很没有意思,说:“好吧,这样吧,师父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不过,徒儿很想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天一点点头,弘法知道,师父这时候不说话,就是想要睡觉了。他每天到了子时,就要睡,然后,紧闭门窗,继续打坐修炼。只要醒来,就不再睡觉,妖魔鬼怪在夜间活动猖獗,如果沉睡,恐怕不好,有些妖会趁机来偷袭,就是打不赢,也让恶心人一下,十分讨厌。

    他们都退出来,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

    大家都很清楚,这样一些人都是不清楚将来会怎样,不过,只要潜心修法,自然会有出路。殿下不用说,管理一方百姓,不存在无路可走的问题。弘法会捉妖术,当他师父升天之后,自然会有很多地方可去。人总会死的,人死不能复生,生存的时候,没有享到福,死的时候,就要为死者祈祷,为死者驱魔。

    死的时候,追思死者的一生的恩情,对生是一种安慰,对死者的灵魂进行引导。

    当晚各自休息,没有话可说,到天明时分,弘法还是不放心,起早去看看他师父。外面的院子里充满了朝霞,看起来很亮,小鸟在枝头唱歌,非常动听婉转,他悄悄地走到他师父门前。

    “徒儿,你来了?进来吧。”天一道长在里面说话。

    弘法知道他师父有透视功能,也就不奇怪了,连忙进屋,向他师父行礼,说:“师父,徒儿来伺候您!”

    “不用了,你去练功吧,我已经收拾好了。今天让萧生过来,让他开始给我练功吧。”天一说。

    弘法答应了一声,然后噔噔噔地跑到了萧生的房间前面站立,敲了敲门,萧生把门打开,疑惑地看着他,弘法扑哧一笑,说:“师弟,快,好事来了。快点!”

    “什么是啊,师兄?”萧生连忙问。

    “师父叫你呢。”弘法说。

    “叫我干什么?”

    “去练功啊。你不是拜师学法吗?这时候不去,等到什么时候呢?”弘法问。

    “好啊,我现在就去,走,一起去吧。”萧生有点害怕,想找个垫背的,万一他师父练功练到走火入魔的程度,就不好办了。

    “你自己去,你是我师弟,我是师兄,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师父不会要你的命,放心吧!”弘法说完,就噔噔噔地抛开了,只留下萧生站在那里发呆。

    萧生不敢怠慢,这次来中原国,不就是要学法用法,然后回到部落去拯救部族里的人吗?这时候怕,到时候会更怕。

    他赶紧擦了一把脸,就去到了他师父的房间。人还没到,还没敲门,萧生就听到了房间里发出的声音,说:“快进来吧,不要敲门了。”

    萧生吓一跳,转念一想,是的,师父是很清楚他的行踪的,在师父的感官所及的范围内,一切都逃不脱他的眼睛,包括心的眼睛都是,这样说来,他师父知道他来了。

    萧生二话不说,就直接推开他师父的房门,说:“师父,徒弟参拜师父,这厢给师父问安了。”

    “免礼,免礼,快快起来,起来吧。”天一说。

    天一说完这话,就让萧生坐下,不是坐在椅子上,是打坐,也就双腿盘起,坐稳当的。萧生自小在高原长大,要是骑射,摔跤,使用十八般武器,他还行,要是盘腿打坐,小时候还行,骨头是软的,没问题,可是现在就不行,因为骨头已经是硬的了,想要盘腿,不容易,拉扯着肌肉,比较疼痛。

    他试了试,就是坐不下来,天一看了,微微一笑,说:“看来,你的第一个功课,就是练习打坐了。要知道,你的这种坐法,其实非常有意思。不清楚你是怎样想的,不知道你会不会克服这点困难,坐下,然后起来,然后再坐下,再起来,一直练习到像你骑射那样娴熟才好。以前你是动蛮力的,现在是要动心力的,只要心力达到,你的蛮力会更加厉害,心力不到,蛮力再狠,也只是伤及对方皮毛,不伤关键,你清楚吗?”

    “我清楚了,谢谢师父指点,谢谢!”萧生说。

    “别光顾着谢了,你要加油,免得那个小家伙又要笑话你,占你便宜了,那个小家伙,从小就跟着我练习打坐,现在做得很好,你在这第一步上就没跟上,他不笑话你就不叫弘法了。”天一说。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觉得有道理,就说:“好吧,我来,再来一遍,你看看行不行。”

    他说完,开始试着往下蹲,就是蹲不下去,天一说:“心里面要排除杂念,不要胡思乱想,就是要放松,将腿脚想到没有,不存在,就是这样,只要忘了自己的存在,就是成功的,就能继续向前走一步。”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开始试着排除杂念,忘记自己的存在,和周围的空气、甚至鸟语成为一体,就像想着自己是一只小鸟,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放松了一下,放松,彻底地放松。

    萧生努力去忘掉自己,然后想象着小鸟在空中展翅滑行,滑行在水面,寻找可以吞吃的鱼,又在想象着鹰在高空飞翔,背靠着蓝天,眼睛俯视着大地,寻找草原上奔跑的兔子,还有那些紧张得到处张望的小田鼠,寻找机会,冲下去,找到那些猎物,这么想着,他又想到昨晚的师父飘飘然地蹬上了墙,一切都是那么轻盈,无声无影,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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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1章 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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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练打坐,可惜不行,在天一的指导下,他将心一沉,放松,彻底放松,将自己倒空,就像一片羽毛,轻轻飘落在地,然后忘了自己,成为坐垫的一部分。

    萧生有悟性,领悟到了忘我的含义,果然,他将腿一盘,竟然轻巧巧地坐下了。这样盘腿,开始有些不适,不过,马上就进入佳境,感觉十分美妙,仿佛他自己置身在空中,没有起风,他在空中飘着的一片羽毛。

    天一在旁边打坐,喊着:“萧生,萧生!”

    萧生竟然毫不理会,天一微微一笑,心想,这小子,这么快就进入了状态,真是太好了!

    于是,他也修炼,没有打搅他。

    这是修炼的必修课,即打坐,沉静,默想,排除外界干扰,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再说小弘法传递完了师父的信,让萧生去师父房间里练功,他就跑开了,到了悟真园进行练功,他呼吸急促,像蛤蟆那样,忽上忽下的,很有意思,在其中一个地方跑来跑去,绕着园子乱跑,像捕食蚊蝇一样,一会儿在墙上,一会儿在墙根儿,一会儿在中间,一会儿在两边。

    “呵呵呵,好啊!好!”突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接着是赞赏的声音。

    弘法收了功,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格桑。弘法听了她的表扬,高兴得手舞足蹈的,说:“多谢姐姐夸奖。怎么样?昨天休息得怎么样?”

    “你不清楚吗?我回家休息的,没在长春观休息,这个地方我不喜欢,回到我爸妈那里休息要好得多呢。”格桑说。

    “姐姐,你有没有弄错?我们道观是天下第一清静之所,你要清楚这个哦。”弘法说,替他们的道观辩护,仿佛就是要争第一。

    “是吗?那我倒要好好看看。”格桑说。

    “算了,不用看了,这里离京都最近,也最安静,在周围算是比较高的,这么一个地方,要在这里居住,起码需要多一点的时间,做好思想准备,免得无法适应。”弘法说。

    “为什么?”格桑很好奇。

    “你看,这里属于阳气茂盛之地,不像低处的地方阴气太盛,自古都需要阴阳相合,免得会出事。属阴的人,恐怕到了阳气茂盛之地,就有问题。”弘法说。

    “你懂得的真多,佩服,佩服。”格桑说。

    “那当然,这些年不是跟着师父学,恐怕就不会懂得。这要归功于师父。我没有什么悟性,如果有的话,恐怕还厉害。何止是蛤蟆功,就是丹顶鹤的功夫,我也会。”弘法摇头摆尾,有些骄傲,又有些谦虚,弄不清楚那些。

    “姐姐,你说你晚上回家休息,白天赶过来,你家离这里有千万里,你一瞬间都能有个来回,简直太神奇了,不知道你的本事跟谁学的?能透露一下吗?”弘法喜欢刨根问底儿,对于这个问题,可能会让格桑犯难,也可能不会使他犯难,谁知道呢?

    格桑微微一笑,向左走两步,又向右走两步,又向左走,弘法哀求道:“好姐姐,不要这样好吗?我的眼睛都花了。”

    “嗯,你也知道?我告诉你,这是我极慢的动作,不能再慢的。告诉你,这快走的本事,不是我自创的,是与生俱来的。”格桑停下来,慢悠悠地说。

    “哦,是这样啊,那么,你想怎样呢?总是这样跑来跑去吗?”弘法说。

    “我更擅长奔跑,这个没什么,我喜欢跑,不跑,就等于要了我的命。你要知道,人生下来,就要运动,不运动,就像死人一样。那还用活着吗?不如死掉算了。”格桑说。

    “你说的是,不过,我想学习快速奔跑,肯定会更厉害。我的蛤蟆功,需要快速,不知道能不能教教我,如果非常快,这个蛤蟆功,就是天下无敌了。”弘法说。

    “算了吧,你别搞笑了吧,实话告诉你,这个本事我没办法教你,这要有恩赐。”格桑说。

    “什么?恩赐?恩赐是谁?”弘法问。

    “是这样的,恩赐不是一个人,恩赐是一种能力或者是一定的好处,告诉你吧,实际上这是上苍给人的最好的礼物。”格桑说。

    弘法听了格桑的话,愣了半晌,觉得她说的话,不像是人话,根本搞不懂,到底是怎么回事。

    格桑看看弘法的那样子,笑了,说:“看你,看你,看你那傻样儿!咯咯咯……”

    弘法弄了个面红耳赤,没办法,他说:“不好意思!实在不好意思。”

    格桑停止了笑,问:“你说,殿下哪儿去了?”

    “殿下?哦,他在跟师父学练功呢。”弘法说。

    “好,你说,啥时候练完?”格桑问。

    “这个不清楚。”弘法说,“师父一早上就让他去了,不知道要多少时间。”

    “好的,我知道了,你去看看,我在这里等,如果练完了,就来喊我,我要去见殿下,部落有事。”格桑说。

    “好,我这就去。”弘法说着,挪动了脚步,这一次他没有动用蛤蟆功。

    他噔噔噔跑到了师父的房间前,放慢了脚步,因他担心,如果走路声音太大,肯定会影响师父练功,如果不去,也不行,证明他不是真的喜欢格桑姐姐,说起来嘴巴甜,一口一个姐姐,办起事来,却扭扭捏捏的,成何体统?不是口是心非吗?

    此时萧生已经打坐成功,师父没有继续教他,而是让他沉思默想,就是不说话,想心事,不要动杂念,一门心思想日月天造之物的奇妙,想到太阳,特别耀眼,想到月亮,特别温馨,这两个亮晶晶的东西,其实就是这样的奇妙。

    月亮管晚上,太阳管白天,月亮从圆的变成扁的,再从扁的变成圆的,就代表时间在变化,过去的时间,就像流过去的水,都不会回来。

    还有星星,星星一般在没有月亮的晚上显得特别亮。没有月亮的晚上就是阴天,月亮不是没出来,是躲在高天云层后面,在地上是没办法看出来罢了。

    但是,人心有时候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容易产生变化,在这时候,就有很多人陷入困境,不知道怎样走出泥潭。当然,这要有信心才行,相信那种超能力的东西存在。

    萧生在默想沉思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个,想到他的身边有两位高手,一个是加勒,一个是格桑,都是有异能的人,不是他们的保护,可能就走不到现在。但是,仅仅感谢是不行的,还必须要有实际的行动,如果自己有本事,就用不着麻烦人家。如果没有本事,光依靠别人,恐怕也不长久,所靠的人,可能就会倒下,或者垮掉,都说不定。

    萧生想到这里,听到外面有鸟叫,也有人趴在窗子上呼吸,他听出来,这是弘法的呼吸频率,于是就结束了修炼,问:“是弘法吗?”

    弘法见被人发现,连忙说:“是我,是我,你师兄。”

    “哦,师兄,怎么鬼鬼祟祟的?我还以为是妖魔呢!”萧生问。

    “我不是妖魔。”弘法赶紧辩解。

    “你不是妖魔,我知道你不是。进来吧,别站在外面说话了。“萧生说。

    “师弟,我就不进去了,格桑姐姐来了,说有事找你,问你练完功没有,如果练完了,我就去叫她来。”弘法说。

    “练完了,你去吧。”萧生说。

    弘法脆生生地答应了一声,就跑了,一边跑一边想,怎么觉得不对劲儿啊,我是师兄,怎么成了他的跑腿的呢?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格桑姐姐说的话,就相当于圣旨,她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一点都不奇怪。

    弘法跑到格桑身边,抹了抹头上的汗水,说:“格桑姐姐,快,你的殿下已经练完了功,在等你过去。”

    他说完,又抹了抹鼻涕,这么大的孩子了,还流鼻涕,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大概都是这样,有的人长得像大人,实际上是小人,有的人长得像小人,实际上是大人,仅仅从外形上看人,还不是很准确的。

    格桑说:“谢谢了,你辛苦了。”

    说完,就不见了。

    留下弘法站在原地发呆,后来想想,也是,他们都有本事,现在的师弟不是以前的师弟了,连他弘法呼吸的声音,隔着窗子就听得清清楚楚的了,看来,功力大增,为什么师父不教教我呢?我要是有顺风耳的本事,就能听到很多人的秘密了,无论是谁窃窃私语都是没用的。

    他这么想,为什么师父不教我呢?难道是偏心吗?难道是巴结王子吗?还是因为他不喜欢我当师兄呢?不喜欢,我也是师兄,这是无法改变的。在年龄上有多少之分,在身材上有高矮之分,在金钱的持有量上,有穷富之分,这不足为奇。

    再说格桑到了王子跟前,萧生站在走廊下,正在屏息呼吸,透过眼睛皮看早上的太阳。格桑来了,他也感觉到了,就问:“是格桑吗?”

    “殿下,正是格桑。”格桑回答。

    “很好,你辛苦了。”萧生说。

    “不辛苦,我立马回家,立马到这里,速度很快,我也没想到。”格桑说。

    “这种能力是天赐的,你要好好为苍天效力。”萧生说。

    “你贵为天子,不要担心什么,需要潜心修炼,但是这件事不得不说,因为这涉及到部族的命运。”格桑说。

    “什么事啊,搞得神神秘秘的,到底是什么事?”萧生说。

    “是这样的,大王说西夏国国王在周边集结军队,不知是怎么回事。罗格长老说,事态有点严重,不得不防,需要将这个信报告给小王子,让小王子做好准备。”格桑说,语气十分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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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2章 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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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桑来报信,说西夏国王调集兵团向弯刀族部落边境集结,看样子准备攻打弯刀族部落,大王已经吩咐下去,严阵以待,严密监视夏军动向,只要夏军胆敢向前跨越一步,他们将屠杀来犯之敌,因西夏国王调兵于弯刀族部落的领地,很容易让人猜到下一步,夏军将要攻打部落,不做好准备,就会吃亏。

    格桑说了这些话,萧生心里一惊,不过,刚才的打坐,让他没有立刻陷入凌乱状态,他问:“那么说,夏军还不一定侵犯我国了,有父王在,应该没问题。有父王在,夏军不敢擅自行动的。”

    格桑不懂军事,说:“这样吧,我不太懂,我现在去问问大王,看大王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我会把殿下的话带给大王,不知道殿下的意思是什么?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你告诉父王,就说我在这里挺好的,目前已经开始跟着天一道长练功了,进展顺利,不要担心。夏军如果真的要侵犯我国,就要迎头痛击,另外,不要放弃使用智谋,不能做无谓的牺牲,要懂得保存实力,然后找机会消灭进犯之敌。如果有需要,我立马赶回,在这里师从天一道长,学成之后要报效部族,可是,如果部族被敌人攻打,敌人若想灭掉部族,我就要中止学业,前往报效国家,替父王分忧了。”萧生说。

    格桑点点头,说:“放心吧,殿下!一定将话带到。如果没事,我先告辞。”

    “好,你去吧!”萧生一说完,格桑就不见了。

    天一知道格桑的闪电移步法,这是天生的本事,像弘法,可是天上掉下来的娃娃,结果没什么长进,本事不大,耍嘴皮子倒有他一套,他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让他们都清楚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谦虚谨慎才有出息。

    格桑走后,天一收了功,见萧生有些忧虑,刚要问个究竟,弘法噔噔噔地跑过来问:“姐姐,姐姐哪里去了?”

    “徒儿,你找谁?”天一问。

    “师父,徒儿有礼了。”他说着,向天一行了个礼,说:“师父,我找格桑姐姐。”

    “她来了吗?”天一问。

    “禀告师父,格桑姐姐来过了。说要找师弟,有重要的事情报告,徒儿我就从练功的地方来了,刚走到师弟的房间前,还没敲门,就被师弟从徒儿的呼吸听出来是徒儿,然后就问徒儿什么事,徒儿据实禀告,说格桑姐姐有事来找师弟,看这时候方便不方便,然后就让我去找到了格桑姐姐,让格桑姐姐去找师弟。徒儿像见到格桑姐姐以前那样练功,这不,没看到格桑姐姐过去,我心里挂牵着这事,就跑回来看看咯,谁知道遇到师父,没找到格桑姐姐。”弘法说。

    “徒儿,你说的太复杂,为师没有明白过来,也从来都没见你的格桑姐姐。”天一说。

    “哦,那就算了,徒儿知道格桑姐姐来去像闪电,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了,想要和她说话,就要提前想好说好,免得还没开始说,人就到了外国,说给谁听呢?”弘法说。

    “是的,师兄,你说的没错,是这样的,格桑姑娘从小就有这个恩赐,是上苍给她的能力,能够迅速跑开去,保护她的羊群,她牧羊的羊群,没有一只羊被狼叼走,很简单的原因是,速度太快,狼无法靠近羊群,就被格桑的羊鞭抽走了,无论什么狼,还没反应过来,狼的眼珠子就被鞭子抽中,狼只有嗷嗷叫着逃跑,别说吃羊肉了,就是连羊尿都闻不到。”萧生说。

    听了萧生的话,弘法哈哈大笑,天一忍住没笑,道长和道童的差别就在这里,道长的心很稳定,不会被周边的环境或者条件所影响,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道童的心喜欢猎奇,看到好玩的就想玩并看看究竟;看到好吃的就流口水,就想吃,吃到嘴里才感到满足,至于那些画饼充饥的事,他懒得去管,道童有时候是现实的,有时候是要浪漫的,喜欢幻想,问题也贼多,说话的语速也快,恨不得三分钟说完三天的事情,总之,这些区别就在这里吧。

    天一说:“徒儿,不要在这里耍贫嘴了,为师也说过的,你不要以为早点进入道观、跟为师在一起时间长就格外骄傲一些,为师不喜欢骄傲的人,你要小心,不要跌倒了。”

    “师父,徒儿刚才练的是蛤蟆功,跌倒了好几次了咋办?”弘法说,看起来很着急,样子也蛮可爱。

    “为师所说的跌倒是指你在灵性上跌倒,是被妖魔蛊惑了,辨不清前面的道路,看不出哪里平安哪里危险。”天一说,他顿了一顿,缓慢地说道:“这里的跌倒是指心跌倒,不是指身子跌倒,你清楚了吗?”

    “好像明白过来一些事情,嗯,我清楚了,很好,很好。那么,徒儿以后注意,不要喊师弟了,师父让徒儿喊什么,徒儿就喊什么,只要符合礼法,不让人产生骄傲之心就行。师父,你觉得我这个提议怎么样?”弘法说。

    “这个说法没错,但是,你在口头上改正了,心里不改正,不服气的话,还是没用。你清楚吗?在苍天的眼中,地上所有的子民都是平等的,为师不让你喊萧生为殿下,也让你喊萧生为师弟,你直呼其名就可以了。因为萧生生下来就会笑,这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在场的所有人,都有着不同的故事,都有经历和背景,不要摆老资格,摆臭架子,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成何体统?”天一说,显然语气重了些,稍微敏感一些的人都有点担心,是不是天一说这话有点问题?

    弘法听了他说的话,心里很郁闷,难道师父不爱徒儿了吗?实际上天一非常爱弘法。天一没有后,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得非常娇贵,越是爱他,越要管得紧,不然,他就会骄傲自满,不利于他成长。

    天一说:“好吧,你们都去吧,为师还没洗脸漱口呢,徒儿去准备一下吧。”

    弘法当然很愿意,他做这个是轻车熟路的。这边师徒俩在整理个人内务,再说萧生早已洗漱完毕,在房间里踱着方步,思考着怎样帮助父王应对夏军,这种大兵压境到底想干什么?难道想篡权夺位,还是要侵占部落的领土?

    正在思考的时候,有人敲门,萧生走到门边,问:“是谁?”

    “是我,殿下!我是格桑。”

    “哦。请进!”萧生说,然后打开了门,格桑一闪身就跳了进来,端起桌子上的凉茶,开始咕咚咕咚地猛灌起来,看来很渴,也很累。

    萧生没有立刻询问,在一边静静地等她喝完茶再说,过了一会儿,她放下了茶盏,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茶水,盯着萧生,噼里啪啦地说:“殿下,我见到了大王,传达了殿下的意思。你猜大王怎样说?”

    “怎样说?”萧生问。

    “他说夏军在搞军事演习,是一场准备抵御入侵之敌的演习。刚好拉练到了我国边境,现在已经撤走了,不要担心。大王还说,你要在这里好好学习,学会了捉妖术,让本国百姓平安度日,学会你捉妖术,可以捉出周围邻国国王心里的妖魔,让他们的心被和平的王占据,不要给战神留位置,让每个国王都珍惜和平,远离战争,这样才是好君王。”格桑说。

    “我明白了,原来是军演啊!我还纠结这件事,不知道将来会怎样,总之,夏军没安好心,总在觊觎着我国领土和人民,我们要小心,不要被他打个措手不及吃大亏。”萧生说。

    “殿下说得对,正是这个道理,没错,大王也是这么说的,看来,有什么样的大王就有什么样的王子,都是为百姓操心,这是我们部落的福气,是上苍特别的关照,有了大王和殿下,整个部落就不会遭殃,人民肯定会健康平安的。”格桑说。

    “先别捧我,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会认真学习,争取学到捉妖术,可是,要想学会捉妖术,必须要用时间来磨练,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知识,不是空泛的内容、贫瘠的经验,要想学会捉妖术,就必须要学会掌控时间,有了时间,才有可能掌握这些技术;还要有悟性,懂得师父所说的话的意思,要悟出道法的含义,然后多加练习,不能心浮气躁,否则一事无成。”萧生说。

    “你说的这些我不知道,我没读过多少书,大概汉字一个都不认识,弯刀族的文字还晓得一些,到了汉人区,我完全是个睁眼的瞎子,殿下说的这些,我听的似懂非懂,不过,我知道殿下肯定会取得良好的成绩,学会捉妖术,开始施法,成为弯刀族部落的保护神。”格桑说。

    格桑没有读过多少书,大概只认得几个常用的部落文字就行了,大多数人都在想着怎样获得别人的帮助,从来没有想过如何去帮助别人,结果,只懂得自私,不懂得分享。有了好处,先想到自己,从来不为别人着想,这是什么意思?这就是为什么说人的本位思想为什么这么严重?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陷入困境不能自拔。这种困境,不是用物质或者金钱能够解脱的。

    格桑报告完了大王的话,就想走,萧生刚好也要进行下一个环节,就摆了摆手说:“没有什么好说的,我继续关注,你也最好去看看敌人在忙什么,到底下一步想干什么,到底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是真军演还是挑衅行为?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萧生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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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3章 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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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摆了摆手,格桑立马消失,萧生将房门轻轻关上,然后回到自己的书桌前,翻开师父给的书,一会儿书籍,再继续沉思默想,然后再,再沉思道法的玄妙之处。

    过了一会儿,萧生听到有人走近,凭直觉,萧生猜出是弘法,果然,弘法敲门,萧生问:“师兄,进来吧。”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弘法。

    他一进来,一屁股坐在萧生对面,端起茶盏就喝,说:“不好意思,先喝了你的,来不及沏茶就算了,我只问一句话,如果行,就回答,如果不行,就不回答。”

    “行,师兄请问吧。”萧生说,眼睛盯着他看,弄得弘法身上发毛,于是问道:“师弟,你的眼睛很特别啊,眼珠怎么是棕褐色的,不是黑色的呢?”

    “这是一句话、一个问题吗?”萧生问。

    弘法一拍后脑勺,连忙说:“不,不,不是这个,这个问题不算,不算。”

    “那你想要知道什么?”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想知道格桑姐姐回来了吗?”弘法问。

    “你真有意思,我告诉你吧,师兄,你怎么老是问格桑呢?她很忙,她是我们弯刀族第一快人,全靠她来传递消息,没有她,弯刀族部落就是井底之蛙,没有办法了解到外面的情况,就是敌军杀到门前,都还在昏睡,根本没有警醒。”德志说。

    “师兄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是想她。她给人的印象太深了。”弘法说。

    “你的问题问完了,我也回答了,你还有事吗?”萧生问。

    “是不是在下逐客令啊?师弟,在师父面前,你是好人,我是坏人,其实,我不是坏人,你也不是好人。”弘法说。

    萧生静默不语,继续低头看书,他很清楚,弘法闲得无聊,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对弯刀族的格桑感兴趣。

    这是说不清的玄机,看来有些事无法用语言来描绘,只能用意识来领会。

    “你说我不是好人,那你是好人了,还请师兄多多指正。”萧生说。

    “哎呀,师弟,不是我说你,你是王子殿下,干嘛要来学捉妖术,你要是想除妖,请我去不就行了吗?用得着自己亲自来学吗?”弘法问。

    “这个你就不懂了吧,求人不如求己,自己能做到的事,千万别指望别人,你清楚吗?”萧生说。

    说完这话,外面传来银铃般的笑声,格桑像一朵雪花从天而降,出现在王子跟前,萧生还没反应过来,小弘法立马跳了起来:“格桑姐姐!”他叫了起来,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

    “你完成任务了?”萧生问。

    “完成了。”格桑说,看看弘法,然后说:“情况有了变化。”

    “什么变化,但说无妨。”

    “这,这,弘法,你不要在外嚷嚷啊!”格桑说。

    “我不说话,你把我当成哑巴吧。”弘法说。

    “这怎么可能,不过,你听到了,在外嚷嚷也不用怕。说吧,什么事?”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又去见了大王,大王和罗格长老商议,说夏军没有完全撤军,在离边境三十里的地方驻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大王让我来告诉王子殿下,在中原国打探一下,最近夏王和皇上有什么来往,有什么军事合作项目没有。还有,就是打听一下啊,现在中原国的国民对西夏屯兵边界有什么看法,也许,很多真相都在民间。”格桑说。

    萧生听了格桑说的话,说:“很好,很好,我清楚了,你说的我明白了,可能最近妖魔横行,不甘心失败,要卷土重来,不要紧,要想让人们安居乐业,必须要用血水和汗水来保护他们,让他们都放心。”

    弘法听得似懂非懂,他眨巴着眼睛,问:“师弟,你说的是什么?你不是在学捉妖术吗?只要自己学好本事就是了,你还想干什么?难道想不务正业吗?”

    “哈哈哈,弘法,你可真逗!殿下啥时候成了你的师弟了?哈哈哈哈……”格桑笑道。

    弘法突然发现自己说漏嘴了,他很清楚,已经违反了他跟萧生的约定,连忙纠正道:“不好意思,说错了!如果姐姐不喜欢听,我下回就不犯这个错误了。”

    “是啊,殿下无论从哪里,都比你要强啊,你不得不承认,小小年纪,还想充老大,看来,你的焦躁之气、浮夸之风,在你身上统治作王了啊。”格桑说。

    “没错,没错,我相信是这么回事,水到渠成,不必要年少轻狂,到了以后,越发不能自已,你不清楚将来会遇到什么,要谦虚谨慎,不要把自己弄成魔鬼的子孙。”格桑说。

    “什么是魔鬼的子孙?”弘法很奇怪格桑的这种说法。

    “魔鬼的子孙,就是撒谎者的孩子,骄傲者的孙子,目的就是要战胜正义之子,你跟着天一道长学习多年,从小都学道,应该比较熟悉了,就不用我多说了吧。”格桑说。

    “姐姐说得对,我发现最近我很骄傲,有点像争竞者,这个不太好,因在某些时候,我也无法控制自己,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关键是内心里控制不住自己的控制欲,总要比别人强心里才舒服。”弘法说。

    弘法说了这话,萧生觉得有理,在姑娘面前,敢于承认错误,还算不错。有的人,在姑娘面前也不承认错误,可见是多么可恶。不过,世间没有不可恶的人,但是有不可恶的事。这个要看怎样调整心情或者心态了。

    听了格桑的话,萧生说:“这个很好办,我让加勒去茶楼酒肆打听民间的声音,然后再亲自去参见皇上,问题不都解决了吗?”

    这时候,有人说:“好吧,这是一个好事,我清楚你的想法,那么就派我去吧。”

    说话的人不见,可是声音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是谁呢?

    大家正在惊慌间,格桑聪明,一把从弘法头上扯下一根羽毛,那羽毛在说话,看来羽毛的主人,功力非凡。

    那羽毛在格桑的手心里轻飘飘的,自言自语说:“干嘛扯我下来,呆在弘法的头上,舒服得很。”

    格桑看了看弘法,弘法脸都变绿了,有这么一个妖精呆在自己的头顶上,自称为捉妖道士的弘法,竟然毫无察觉,这是怎么样的道士啊!这关系到名声,于是赶紧问:“你是何方妖魔?在我头顶干什么?难道在偷听我们的秘密?”

    “不要说我是妖魔,我是天使子。”那羽毛一边飘,一边说。

    格桑看着羽毛忽上忽下的,连忙说:“你可真有意思,不是呆在加勒的手上吗?干嘛变成了羽毛来?”

    “你不清楚,我是在加勒的手上的,我总得吃饭吧?不能总呆在上面吧?我要吃鸟蛋,加勒让我自己去抓。他说,中原国的鸡蛋够好的了,想吃都吃不到,你还要吃天上飞的鸟蛋,你有本事自己去抓,我反正管地上,不管天上。他这样说,我没办法,饿得我难受极了,我就上了树去掏鸟蛋,结果发现鸟回来了,非常厉害,鸟蛋刚吃完,那鸟见我偷吃了鸟蛋,就来啄我,没办法,我才变成一根羽毛,飘走了,没想到,弘法刚好从树下经过,羽毛就飘在他的头上,带到了这里。”天使子说。

    “哦,原来是这样,看来,偷人家的东西还是不好,惶惶不可终日的,真够难受的!”格桑说。

    “那你干嘛说派你去?你去,哪里有这么高的房子够你住的,就是到了皇帝住的皇宫,也呆不下你,恐怕在天底下都难以找到适合你住的房屋了。”萧生说。

    “这个还得靠加勒,我刚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派我们前往,就是指加勒和我,有了我俩,保证能完成任务。”天使子说。

    “那好吧,我很相信你们。格桑有两个选择,要么在这里等候消息,然后去传递消息,告诉父王,把我们收集到的消息告诉他;要么先回去,告诉父王,我们正在打探消息,稍安勿躁。”萧生说。

    “我情愿现在就到大王那里去,说实话,我不喜欢呆在一个地方,除了睡觉,我都愿意运动,越运动越有力量,越不愿意运动,就越来越懒,就不想运动了。”格桑说。

    “行,你是自由的,可以先行离开,我们密切关注这件事,争取确保弯刀族部落的安全,让我在这里安心学道。”萧生说。

    “好,那么,天使子,你去吧,让加勒过来,有要事相商。”格桑说。

    “哦,不,我自己去,格桑,你回去吧。”萧生说着,伸出了手,那羽毛轻飘飘地飘到了萧生的手上,萧生将羽毛别在衣服的穗子上,看着弘法,问:“你去吗?还是在这里陪着你的格桑姐姐。”

    “别逗我了,我不是小孩子了,刚才格桑姐姐都说了,她要去大王那里报告,不会呆在这里,还在欺哄我呢?”弘法说。

    “嗯,看来你的确长大了不少,不喜欢插嘴了,反而喜欢倾听别人的意见,真好,这个真好!”格桑说。

    “谢谢姐姐,我弄明白了这事,人都会在不断碰壁之后,才会长大,才会明白一些道理。人在挫折中才会坚强,人在经历痛苦之后,才会珍惜当下的幸福和欢乐。”弘法说。

    “你说的话越来越有哲理,真不简单,不简单。看来,最厉害的人就在我们这里,不是别人,就是弘法。弘法懂得谦卑,将会无往而不胜,是个很好的人,真是后生可畏啊!”萧生说的话,充满了赞许和肯定,这个让弘法得到了不少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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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4章 专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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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听了萧生的话,觉得这位殿下还真不错,知道心疼人,还懂得怎样欣赏人,看来是个不错的王子,不过,事实上是后来拜的师,在他后面,按照先后次序是应该这样,可是,在某些时候还是不要过于较真,术业有专攻,这是有道理的。

    格桑向萧生打了招呼,又对弘法笑了笑,然后消失,只留下一阵香风,当然,这是野花的香味,没有大家闺秀或者那种书香门第的香闺之气,倒有些野性,透着自然的美。

    格桑消失,萧生带着天使子,弘法跟着,一起来到加勒的房间,加勒很高兴,说:“殿下,弘法,你们昨晚休息好了吗?”

    “年轻人,累了睡一觉,很快就恢复了,休息好了,你呢?”萧生说。

    “是啊,我很好了。”弘法说。

    “你还小,当然不算啥。”加勒说。

    “什么?我还小?你太小看我了吧?”弘法说。

    加勒不理他,弘法不敢拿加勒怎么样,因加勒的本事十分了得,弘法有点害怕,他不是妖魔,弘法就拿他没办法,他见加勒不理他,也就没了趣味儿。

    萧生有个好性子,对于弘法的年幼张狂,他一笑置之,对于加勒的矜持和严肃,他表示理解,如果顺着自己的意思,萧生也完全可以对他表示冷漠。

    加勒说:“殿下,有什么吩咐?”

    “是这样的,你去打探一下消息,看看中原国皇上和民间对西夏国屯兵于边境是什么态度?”萧生说。

    “什么?殿下说什么?加勒没有听明白。”加勒问。

    “你真有意思,我说的话听不懂吗?就是请你去打听夏军在边境三十里处驻扎后,中原国的皇上和百姓对夏军屯兵的看法,现在就要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然后向大王报告。”萧生说。

    “什么?你说什么?西夏竟敢觊觎我国吗?”加勒问。

    “是的,弯刀族部落有几十年没有卷入战争了,对于大王的英明领导,从上到下,都是无不感到钦佩,无不表示感谢的。”弘法说。

    弘法说了这话,萧生顿时感觉到这个小道士还真是凭着良心说话,没有成见,也没有什么想法,就像一张白纸,你涂什么颜色,他就是什么颜色,你说什么话,他也学什么话,不会拐弯,心里怎么想的,嘴巴就怎么说,不会打折扣。

    萧生说:“是这样的,格桑报信说,夏军大兵压境,来到我国边界,不知所图,我方严阵以待,谁知道他们向外宣称是军事演习,然后,夏军退兵三十里,本来以为他们会全部撤军回国,谁知道,他们竟然在三十里的地方驻扎既不后退,也不前进。不知道是咋回事,直接找西夏国王,有点不妥当,于是,父王就想让我们从侧面打听,弄清楚夏王的意图,才能准备好是战还是和。”

    “明白了,明白了,好吧,我知道,这肯定是夏王的阴谋,具体是什么阴谋,现在还不清楚。这样吧,我现在就去,不过,我需要天使子一同前往,这个家伙,去掏鸟窝还没回来。”加勒说。

    “回来了,回来了。”天使子说。

    他一说话,只听见声音,没有看到人在哪里。加勒问:“回来了吗?在哪里呢?”

    “在这里,在这里。”天使子在萧生的衣裳的穗子上。

    加勒很聪明,他发现了,在那里有一根羽毛,在萧生的穗子上飘舞着说话,加勒问:“好好的,咋变成了一根羽毛了呢?”

    “哎——说来话长,总之一句话,要不这样变,就会被鸟啄瞎了眼睛。”天使子说。

    “哦,我知道了,你一定在偷鸟蛋的时候,被鸟蛋的主人发现了,为了逃跑,你才变成羽毛的对吧?”加勒问。

    “嗯,你真了解我啊!”天使子说。

    “那么,你怎么又到了殿下的穗子上的呢?”加勒问。

    “这个问题我来答。”萧生接过了话题,将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加勒说:“我明白了,很好,很好。原来是这么个经历,那么,我就感到奇怪了,平时你都是重如泰山,不知道你变成了羽毛是不是还是很重呢?”

    “这个问题要问殿下了,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天使子说。

    “嗯,我看,不重,不怎么觉得重。”萧生说。

    “哦,是这样啊,难道变成羽毛就不重,这倒有些稀奇。”加勒说。

    “这有点意思,说,好吧,我也没发现,以后我就变成羽毛吧,免得让加勒兄累着了。”天使子说。

    天使子说着话,萧生从衣服穗子上取下羽毛,递给了加勒,加勒接过羽毛,说:“好吧,这个真轻,跟不存在一样。”

    羽毛飞起来了,看来要飞走,加勒一慌,连忙问:“怎么回事?你要去哪里?”

    “真是太气人了,我可是巨人,竟然说我不存在。大哥啊大哥,瞧不起人啊!”天使子说。

    加勒脸一红,说:“好吧,不好意思,我是粗人,说话没个分寸,你是存在的好吧!我说话说急了。我说的意思是你很轻盈,就像没有重量,是这个意思,不是说你不存在,我们是好兄弟,没有什么瞧不瞧得起的事,你说呢?”

    加勒一赔不是,天使子就慌了,连忙说:“开玩笑的,是开玩笑的,不要见怪。兄弟混熟了,自然说话不注意深浅,如果总是这样,恐怕还不行,需要重新考虑是否还是兄弟,说话就要小心,不要总是想着坑害别人,如果人人都自危,恐怕也就没有人缘,没有了关系,谁也不会来纠缠你了。”

    “别说那么话了,日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这样弄来弄去的,反而浪费了时间,不如这样算了,快,大兵压境了,我们没有时间去磨嘴皮子,要看看信息怎么样,掌握了信息,就掌握了未来。”萧生说。

    他说这话是很有道理的,不想被淘汰出局,就必须要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就要吃尽苦头,才能修成正果。不安分者,早晚就会被淘汰出局的。

    说完这话,加勒说:“殿下,待我和天使子去打探消息,一旦弄清楚,立马回来向殿下报告,如果凭我俩去边境,想必也不是难事,难就难在,夏军离我国边境只有三十里,而我们离我国边境有三千里,这就有了差距。要想稳操胜券,必须要有力量和速度。目前,我们只占有一头,也就是力量,可是速度却无法达到。在战争年代是这样的,在和平年代也是这样的,这两个方面都十分重要,如果缺少一个,就很遗憾,不容易打赢;如果都具备,则胜利只是时间问题,不是实质问题。”

    萧生听了他说的话,点点头,加勒出马,一个顶仨,应该不会错的,这样一个小子,将来绝对能达到目的,他就是愣头青,没多少文化,做事却让人感到大气和豪爽,并且到最后,都能得到补偿。

    加勒对天使子说:“以后,你就变成羽毛吧,在我的发髻上,我可以很漂亮,怎么样?”

    “算了吧,我还是愿意当指环,在你的头簪上,恐怕看起来影响你的名声。”

    “什么名声?”加勒很好奇。

    “知道的,说你爱护兄弟。不知道的,说你是偷鸡摸狗的贼。”天使子说。

    “为什么?”

    “你看,只有偷鸡贼的头上才有羽毛。”天使子说。

    “哈哈哈,你说的很有道理,很有道理,行了,你还是变成指环吧,我宁愿让你变重一些,这样才更放心。”加勒说,他停顿了一下,心想,如果太累了,也可以变成羽毛的,不过,不插在发簪上就行,无论放在哪里,都是可以的,于是他又补充说:“当然,你可以继续去偷鸟蛋,如果再被鸟发现,你可以变成羽毛飞回到我这里来吧。”

    “那没问题。”天使子说着,就变成了指环,重新飞到加勒的手指上。

    接下来,萧生继续跟天一练功,他要尽快学会,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的悟性强,学起来也快,可是,他不知道怎样才能达到目的。天一劝他要循序渐进,不可贪吃,一口吃成胖子,胖子就会很快死掉。

    为了学到扎实的基本功,他还是按部就班地学,不超越常规地学习,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往前走,至于加勒怎么做事,他不管,他充分地相信加勒的能力,况且他身边还有一个天使子在帮他,应该不会出现问题。

    加勒辞别了萧生、弘法,弘法很想跑出去玩,但是,他很想跟着加勒一起,开开眼界,但是,又害怕跟着他,因此弘法很纠结,这边天一和萧生练功,他就要在一旁伺候,喜欢动不喜欢静的他,还真有些忍耐心要锻炼。

    加勒离开道观,前往京都,好在平面距离不太远,差距就在立体距离上。道观建在高山上,相对而言,属于高山,在别的地方,这座山显得是低山了,因梅山周围都是一马平川,显得特别高大,实际的高度,不算第一,也不算第二,可能在山的体系中,倒着排序还差不多。

    加勒到了京都,他很熟悉的地方,就是那家茶馆。进入京都,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的,非常热闹,看着这样的繁华街景,在这样的人烟稠密的地方,应该没有战争的迹象。

    街道上到处都飘香,还有茶楼酒肆啥的,招牌林立,旗帜飞扬,包括那些提篮小卖,穿梭于街市之间的走卒小贩,都非常满意于目前的工作和生活,哪怕累点都无所谓。累是累,可是没有生命之忧,也不怕银钱被盗,治安状况相当好,这个和弘毅皇帝的治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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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5章 偷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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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看到了以前常去的茶楼,正要进去,只听得“啪——”一声,有人在拍打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格桑。

    “你怎么在这里?”加勒问。

    “我怎么不能在这里?空间对我还有意义吗?”格桑反问道。

    “也是,你真牛,真牛!”加勒想想,也是,空间对格桑来说,没什么意义,大概都是一种游戏,地域界限,限制不了格桑的脚步,她的快速挪移法,至今没有谁能参透,无法明白。

    “你来干什么?”格桑问。

    “我来告诉你一件事,借一步说话。”格桑说。

    “怎么了?还怕官兵抓你吗?至今好像还没有谁能抓住你。也没有谁敢抓住我!”加勒说。

    “算了,不要骄傲,强中自有强中手,你有的本事,人家也有,甚至超过你,不要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格桑说。

    格桑说这话,无异于给了加勒泼了一盆冷水,这是好事,让加勒冷静冷静,不要以为了不起,就会影响了前进的步伐。

    这些事让人明白过来,永远都要谦虚谨慎,不要自以为是。

    加勒说:“好吧,我们去喝一杯茶吧。”

    格桑点点头,二人进了茶楼,当然,天使子不算人,是人不会呆在别人的手指头上。

    他俩进去后,店小二眼尖,立马发现了他俩,赶紧招呼他俩,店小二没换,看来就是这命,当了这么久的小二,硬是没有升级到小一,没有当老大,永远都听老板的指挥,没有主见,也没有办法来决定自己的未来,不过,有个好处就是,当店小二可以拿到小费,这些小费每个月都不菲,只要把客人招呼好了,就有外财,每个月都有,可以贴补家用,然后可以慢慢地消费,满足家人的需要。

    小二认得加勒,赶紧说:“哦,这位客官,好久不见,这一向在哪里发财啊?赶紧请坐!”

    他说着,从肩头上扯下手巾,也是抹布,又能擦汗,又能擦桌子,看起来,小二的脸上永远都是油光光的,像是猪油抹了脸,舍不得洗,液洗不干净,索性就这样了,总之是非常好玩的。

    “博士,我从来的地方来。”加勒笑着说。

    小二顿时石头一般杵在那里,目瞪口呆。

    格桑立刻咯咯咯地笑了,小二见状,嘿嘿地笑问:“客官,小的没有文化,肚子里没有墨水,这个小的的确不懂,来的地方是什么地方?”

    “博士,你是博士,当然懂得比我多。我从来的地方来,是从一个老和尚那里学来的,意思说,你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家乡在远方。问了,我回答了,你也不知道,干脆不说。我们都是过客,生活的地方不一样,但是,能在一起说话,就是缘分。我们那里的人,都不问这些问题,不知道你们这里为什么要问。”加勒很好奇。

    “是这样的,我们这样问,表示的意思是关心,没有别的,其实,大多数人只是无意地问,很多人都是无意地答,最后,分道扬镳,各自归去,再也想不起啊,这其实是一种礼貌,一种问话而已,就像见面打招呼,互相问安道好一样。”小二说。

    “哦,我明白了,那就告诉你吧,我从邻国来。”加勒说。

    “你不是波斯人吗?在做橄榄油的生意?”小二问,这时候他不算忙,问问这些无聊的问题。

    “我上次是波斯人,现在是邻国的,这不可以吗?”加勒问。

    “当然可以,很好的,很好,邻国好,离我们近,你为什么不去大使馆?”小二又问。

    “你的话太多了吧?博士!”加勒说。

    “好吧,请问客官需要点什么?”小二问。

    加勒正要说话,格桑暗暗地扯了一下加勒的衣服,插进话说:“博士,我们需要两杯清茶,一碟花生米,一盘凉拌牛肉,还要一碟茴香豆。”

    “好的,客官请稍等,马上就来。二位客官,是到楼上坐,还是坐在这里?”小二屁颠屁颠地跑了。

    加勒不知道附近有没有敌国的奸细,不敢离开地面,就说:“就在这里吧。”

    “好呐。”小二跑了,嘴巴里重复着刚才格桑点的点心。

    格桑见小二跑了,对加勒说:“刚才你有些不耐烦,要知道,殿下安排你来这里做什么。你要从各种各样的嘴里了解情况。小二在这里能见到各种茶客,南来北往的客,他都见过,听多了,自然记住了,他掌握的信息,往往比较全面而且很具体,茶博士是非常厉害的,不要小看,说话也不要急躁,他们也需要真正的尊重,让他们感到被尊重了,就会给你说掏心窝子的话,你还用担心找不到信息吗?”

    “嗯,很有道理,谢谢提醒,不是你的提醒,我可能还要走很多弯路。”加勒说。

    “希望你听进去了,我不会劝人,但我说的都是真的。”格桑说。

    他们正说着话,小二跑过来,端着托盘,走得飞快,跑到他们面前,托盘里的茶水却平稳得很,没有一点问题,他将茶盏、盘碟放在他们面前的槐树桌子上,笑着说:“二位客官,请慢用!”

    加勒笑着说:“多谢博士!”

    “谢啥?别客气,都是老朋友了!”小二说。

    加勒还要说话,那边有人在喊博士,小二说:“客官,我过去一下啊,有什么需要,请吩咐!”

    他说着话,一溜烟地跑过去。

    酒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说书的开始敲着小鼓、打着梆子,那些家伙叮叮咚咚地开始响起来,全场还是闹哄哄的,看来,他们只是在调整,真正的大师还没上来,在台上忙着的,是大师的徒弟,还有一些打杂的。

    加勒问:“格桑,你说有话说,现在可以说了。”

    “是这样的,加勒,我从大王那里来,大王知道殿下会安排你出来打探消息,所以我直接奔你这儿来了,殿下那里,我一会儿就去。大王说,要你查一查青州府的情况,大王得到一个消息,说在边境抓到一个送信的,正是青州府派出的。不过,那送信的很狡猾,在被抓到前,知道自己走投无路,就将书信销毁,咬舌自尽,没有问到有价值的线索,但是被及时扑灭烧毁的书信,在灰烬中翻看,有一个‘青’字,因此,怀疑是青州城派出的信使。如果没有问题,也就不会咬舌自尽,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因此,大王命你先在京都查访民情,然后再到青州去看看。”格桑说。

    “竟然有这种事,简直是匪夷所思。我想,这是一场阴谋。”加勒说。

    “现在还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还要看事态的发展。”格桑说。

    加勒吃一块凉牛肉,非常爽口,很嫩的牛肉,加上点醋,的确很好!

    格桑喜欢吃茴香豆,喝着清茶,吃着茴香豆,不紧不慢地说着,这些年来,格桑变得格外成熟和懂事,她经常在外面跑,多少都开了眼界,增加不少见识,待人接物、为人处世各方面都有进步。

    这时候,说书的已经上台,他一上台,全场顿时鸦雀无声,都在静悄悄地等着他开场。连嗑瓜子的,都暂时忍耐一下,没有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格桑吃了喝了,然后问:“你的兄弟呢?”

    “谁?”加勒问,“哪个兄弟?我的兄弟可多着呢!”加勒问。

    “我说的是那个天使的儿子,叫,叫,叫……?”格桑说。

    “我叫天使子!”加勒的手说话了。

    格桑仔细一看,刚好,加勒正端起茶盏喝水,声音就是从他的手指发出来的,格桑说:“你大概又想偷鸟蛋了吧?”

    天使子说:“好吧,好吧,算你狠!我就是想偷,那又怎么样?这些鸟儿,都是我爸在照顾,每一只鸟,都会生蛋,每一个蛋,都不能保证成活,因为,鸟蛋营养丰富,谁都想吃,比如蛇、比如熊,或者其它鸟,都喜欢吃。我爸让地上的草籽、虫儿或者瓜果来养活鸟儿,鸟儿的蛋来养活别的动物,有什么不对呢?”

    “哦,当然对,没有一点问题,这是好的。”格桑说,“对不起,我一时情急,忘记了你的名字,实在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我是巨人,我还会在意吗?再说,我不完全是人,我是一半儿天使、一半儿人,你说的话,没有错,我干嘛要怪你?”

    “不怪就好!”格桑说着,“这说书的,我听不懂,现在茶也喝了,豆儿也吃了,我也该走了。不要忘了我刚才说的话,你完成任务后,我立马会出现的。现在,我要去殿下那里报告一下情况了,再见!”

    格桑说完,就不见了。天使子对加勒说:“大哥,你也别光顾着吃啊!”

    “怎么了?”加勒问。

    “我也要吃啊,你吃很容易,有人伺候,往那儿一坐,立马有人过来帮忙。我可苦了,还得自己动手,变大了不行,怕吓坏了人,变小了也不行,怕鸟儿来欺负我。变得不大不小,像个正常人吧,去爬树,又太累,你说我的命咋就这么苦哦?”天使子说。

    加勒没有理他,知道他是一时半会儿饿不死的,就是饿上几个月或者几年,他都不会死,他就是一种习惯,不吃不过瘾,吃一枚鸟蛋,管几年没一点问题。他喝西北风就能饱,因为风里面有大量的有益的东西,比如养分和能量,都能满足天使子的需要。他吃鸟蛋,只是想听听那蛋壳破碎的声音,非常过瘾,另外,就是那鸟蛋破碎之后流出的蛋清和蛋黄,让人顿时感到兴奋,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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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6章 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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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知道这些信息,是在天使子睡着之后,说了梦话后才晓得的,这些事在他心里,一直不说,天使子不知道他的老大已经得到消息,还在吵着要吃鸟蛋,加勒就是不理他,他闹了一会儿,也就罢了,只要加勒不愿干的事,天使子就没办法,不听老大的,还行吗?

    说书的说的内容,是远古朝代的事,说太子被人错抱了,皇上是奸臣的儿子,真正的皇太子在民间当农夫,后来被忠臣发现,找回太子,帮助太子即位,这是一部新书,说书的说到了最精彩的部分,可惜的是,加勒不是从头开始听的,只听到精彩的部分,这还不行,要从头开始听才有意思,但是,加勒不是这里的人,没有办法天天上茶馆。

    加勒说:“你别着急,我会让你吃个饱的,鸟蛋多得是,我们先办正事,办完之后就出去找鸟蛋,你去偷蛋,我来保护你,有鸟来偷袭你,我就用石子将那鸟给打下来,你看怎么样?”

    “好啊,好啊,太好了,简直太好了。”天使子开心地笑了,加勒的手指头不停地颤抖,这都是天使子使劲儿的结果。

    加勒继续品茶、吃牛肉,他顺便也尝了尝那些茴香豆,味道真不错,那格桑还真会吃东西,挑的东西不贵,但非常好吃。吃点牛肉,喝点茶,再吃点茴香豆,应该算是比较可以的了。

    茶博士来了,老远就向加勒打招呼,说:“不好意思,远方来的客人,我很对不起你,今天有点忙,不知道这些茶水和点心符合不符合你的口味?”

    “很好,很好,我住在邻国,以后有时间,还会经常来你这里吃茶听书,非常美好的享受啊!人生莫过于此!”加勒说。

    “没错,我们中原国好吃的好玩的,多了去了,京都里最多,而我们的店,是京都里最好的店,茶点师傅都是全国最好的,除了皇宫的御厨,就是俺们店里的厨子。”小二说。

    “是啊,如今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经历了战争、天灾和瘟疫,现在人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了。”加勒说。

    “也不全是,最近听说了西夏屯兵于弯刀族部落,不知道要干什么?看来,和平的日子快要结束了,人们重新要进入战争状态。”小二说。

    “博士,这可是真的?”加勒故意问道。

    “是啊,千真万确的!从那里来的商队亲眼看见的,没错。商队最关心战争,这个会影响生意的。一个国家经常打仗,商队就不愿意去经商了,因为担心物资会被人抢了。当兵的就不说了,兵荒马乱的时候,就有土匪强盗出现,抢东西杀人的现象就会越来越多,我的爷爷和爹爹都说过,想必是真的。”小二说。

    “你的意思是,邻国要打仗了?”加勒问。

    “是的,邻国要打仗了。据说,西夏是在练兵,搞军事演习,实际上没有完全撤兵,因为军事演习已经结束了,还屯兵在弯刀族的边境线三十里的地方,肯定就有问题。这个现象,就是傻子也看得出来。因为西夏的作法,就会影响到我们中原国。”小二说。

    “为什么?”加勒很好奇,觉得小二的话非常有道理,这么一个小小的茶博士,竟然对国家大事这么了解。这里不是胡图治下的朝代了,如果是,小二的人头早就搬家了。

    “原因很简单,就是说,西夏占领了弯刀族部落后,肯定会挥师侵占中原国。即便不打中原国,我国也会担心。”小二说。

    “担心什么?”加勒追问,

    “担心西夏占领弯刀族部落后,就会扶持儿皇帝,然后对中原国虎视眈眈,等待势力形成后,开始攻打中原国。”小二说。

    “你这个担心是多余的。你怎么知道西夏一定会打败弯刀族部落?又怎么知道西夏一定会攻打弯刀族部落?如果不是呢?”加勒问。

    “这个我倒没想过,不过,小的觉得,西夏就是借道攻打我国,弯刀族部落未必肯借。”小二说。

    “为什么?”加勒很好奇。

    “因为弯刀族部落已经和中原国签订了和平盟约,缔结成了伙伴关系,弯刀族部落遭到袭击,中原国必须要出兵相助;如果中原国受到西夏的攻击,弯刀族部落也要出兵相助。”店小二说。

    “非常有道理,话是这么说,可是,西夏兵并没有采取行动,到底将来如何,还不知道!”加勒说。

    加勒还想跟他说话,他被人喊,小二就给加勒的茶盏里加点开水,然后说:“对不住了,客官请慢用,我去去就来。”

    加勒说:“去吧去吧。”

    小二噔噔噔跑开去,提着大铜壶,健步如飞。

    加勒心想,这事是确实的了,还要证实一下官方的消息。他正想离开茶楼的时候,回头一看,发现那里坐着一个人,非常眼熟,加勒转念一想,不是别人,正是小鬼子!

    这位爷可是每天准时来听书的,每天伺候完皇上上完早朝,他就跑来听书,实际上是在打探民间对皇上施政的看法,好的就继续,不好的就改正,总之,宗旨是让老百姓得到最大的好处,同时,也要保证整个国家有序运转,向百姓征税,尽量用最低的税额和税率,不增加百姓的负担。

    他听书是幌子,不过,偶尔听到一些内容,和宫廷有关,也就注意听,感觉到皇上要想当得长久,就必须要听见百姓的呼声,当今天子就有这个胸怀,看来,这一代皇帝能干长久。

    他听书的同时,也收集民间呼声,然后回去跟皇上汇报,皇上就知道了底下的大臣所上的奏折内容到底有没有水分了。

    当然,这是没办法的事。俗话说,偏听则暗,兼听则明,多听听,没有坏处,只有好处。

    加勒就慢慢地踱步到了小鬼子面前,小鬼子眼尖,看着前面有个人很熟悉,但是只看到背影,还不敢确定,当他转过身,他就看清楚了,连忙站起来,说:“大侠,是你啊!”

    加勒赶紧做了个嘘的动作,小鬼子精明鬼一个,非常警惕,知道这是不能宣传的,要低调,如果都知道加勒是大侠,那么就危险了,谁都知道,就连小鬼子出宫,也要换换衣裳,以普通百姓的身份来喝茶听书,如果暴露身份,恐怕他就不会安然地坐在这里听书了呢。

    “一向可好?”加勒问。

    “不错,不错,如今天下和平、物资丰富、人民生活幸福,但是,老头子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要清楚百姓的生活。不知道你最近在哪里?”小鬼子说。

    “我们不是刚见面吗?我这次来,是受人之托,来打听消息来的。”加勒说。

    “我明白了,是这样的,我很清楚你们,但是,这里说话不太方便,我们换个地方说话怎么样?”小鬼子说。

    “好啊,一切都听你的安排。”加勒说。

    天使子很高兴,以为要带他出去吃鸟蛋呢,高兴得直跳,不过,他只是在加勒的手上跳跃,加勒有感觉,小鬼子一点都没察觉。

    小二发现加勒的座位是空的,往后一看,发现了加勒,他正在和一位常来听书的人坐在一起,他跑过来说:“好吧,我知道你们认识,这下子是朋友见面了,格外亲啊。”

    小鬼子做了个手势,不让他说,小二很乖巧,见此情形,就闭了嘴不说话了。

    加勒对小二说:“你把帐算一算,我来付钱。”

    “你来了,哪里让你买单的?”小鬼子说。

    他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两纹银,丢给了小二,说:“除掉了茶钱和点心,剩下的给你当小费吧。这是我的朋友,他的那一份算在我头上。”

    “多谢,多谢客官!”小二连声道谢。

    “谢什么谢?好事不是常常有的,这是我远方的朋友,应该请客,不知道他在这里吃茶,如果知道,一定请吃贵一点的茶点。”小鬼子说。

    “客官,我对二位非常感激,不知道刚才那位姑娘跑哪里去了?”小二问。

    “她走了,怎么了?你想让她买单吗?”加勒问。

    “哦,不不不,这个我担心,只是在想,她很怪啊,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走的时候,没看到。”小二说。

    “是的,她来的时候,和走的时候,我都不清楚的,你看不到,一点都不奇怪,要知道,你是很忙的。她走的时候,你肯定在忙,没有注意,她看你忙,也不好意思打搅,就走了,也是有的。”加勒在替格桑打圆场。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觉得好奇。”小二说。

    “没什么好奇的,现在的奇人多得很。”加勒说。

    加勒说到这里,他的手指动了动,加勒知道是天使子在闹,就摁了摁天使子,天使子老实了一会儿,要知道,在关键时刻,加勒还是拿得住天使子的,不怕天使子会闹出一些事来,他也不敢想咋样就咋样,在百姓聚居的地方,大多数人都敬仰天神,特别是天苍,更是信赖,对天心存敬畏,天当然会不让百姓遭殃,因此,只要有天的子民在世,上苍就不会让天使来害人,当然,天使不能害人,天使子就更不敢害人了。

    “博士,你说说看,谁在破坏中原国和弯刀族部落的团结?谁想攻打弯刀族部落或者中原国呢?”加勒问。

    “小的看来,还是有内鬼。没有内鬼,就不会有大兵压境。”小二说。

    “为什么?”加勒问。

    “你看啊,是我国和弯刀族部落签约后不久,就出现了这一幕,西夏离我国和弯刀族部落都很远,他们国内有很多事,凭什么要来出兵威胁呢?”小二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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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7章 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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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觉得小二说的话很有道理,他说的话基本上完结,下一步准备去问问皇上,看他是什么意见,在去皇宫之前,先要将天使子安排安排,免得他饿了瞎动弹,给人印象不好,还以为加勒在抽风呢。

    加勒想到这里,就问小二:“博士,请问你这里有没有树?”

    “树,有啊,我们茶楼后院茅厕旁有好几棵大槐树。”小二说。

    “博士,给我指指路吧,我去一下。”加勒说。

    “没问题,客官,请跟我来。”显然,小二非常乐意做这件带路的事。

    小二将加勒带到后院,他以为加勒要去茅厕,就离开了他,说:“客官,店里还忙,我去了,你就顺着这条青石板的路走到头,看到那树就不走了,茅厕就在那里。”

    “嗯,谢谢你了!”加勒说完,小二忙去了。

    加勒看小二离开,对指环说:“快,上树。我看到了,上面有鸟窝,有鸟窝一定有鸟蛋。鸟蛋的味道太好了。”

    “你也喜欢吗?”天使子说,然后变成一条蛇,越来越大,慢慢地缠在加勒的手上、胳膊上。

    加勒将手伸向槐树的树干,那蛇就爬了上去,顺着树干,很快就消失在浓密的枝叶中,过了一会儿,只听得树上一阵骚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一群鸟叽叽喳喳地飞走了。

    加勒正在迟疑间,一条蛇从墨绿色的枝叶中钻了出来,顺着树干爬下来,加勒看到蛇嘴里有一根羽毛,蛇的肚子鼓囊囊的,非常惊讶,连忙问:“天使子,你吃了小鸟吗?”

    天使子说:“没有,我没吃小鸟。”

    “那你嘴角怎么有鸟的羽毛?”加勒问。

    “哦,吃急了,是鸟蛋主人的羽毛,上去之后,开始大干特干,可把我忙坏了,因为上面有很多鸟啊,很多鸟窝啊,简直都看花眼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没控制住,猛吃了起来,也就顾不得羽毛不羽毛了。怎么样,吃相很难看吧?”天使子说。

    “你的吃相我没看到,因为我没上去看,不过,我看到很多鸟被吓飞了,是不是你干的?”加勒说。

    “是啊,鸟儿的天敌就是蛇啊,我上去后,就把他们全吓飞了,不是我故意吓的,是一只鸟看到了,就叫了起来,其它的鸟儿也跟着起哄,结果自己吓自己,越叫越响,越叫越多,他们越叫越怕,都飞了,一个不剩,就只剩下不会飞的鸟蛋,还在鸟窝里卧着呢,我一次吃了十个蛋,简直太美了,这次饱餐之后,可以三天不吃饭了,中原国的鸟蛋,是美食,吃的时候简直是一种享受。”天使子说。

    加勒听了天使子的话,不好责怪他什么,谁让他有这个需要呢,他不吃饭,光吃蛋,还行吧,不会让别人蛋疼吧。这个要求不高,应该尽量满足。再说,不是所有鸟蛋都是好蛋,不是所有鸟蛋都能孵出小鸟,不是所有小鸟都能安全长大。上苍造物,非常奇妙,让每一个活物都有活着的条件和活着的理由。

    加勒没有批评天使子,说:“好吧,把你的嘴巴弄干净,免得让人笑话,还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

    “嗯,这个没问题。”天使子弄干净了嘴上的鸟毛,然后变成了指环,重新回到加勒的手上。

    加勒回到了茶座前,小鬼子站起来,说:“大侠,我们走吧。”

    小鬼子很聪明,担心周围有敌人派出的奸细或者线人,就没说加勒的名字,直呼大侠,在当下也不例外,听起来还比较顺耳,也不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也没说去哪儿,让人觉得他非常精明老道,是个干事的人,虽说年龄不大,可是为人处世特别到位,做的事比较尽善尽美。

    加勒也知道要小心为上,不敢大大咧咧,小鬼子说了,他也不敢马虎,立马跟上。小二正忙,没有和他打招呼,小二却看见他俩,冲着他俩挥了挥肩膀上的抹布兼汗巾,算是告别,刚才已经结算了茶钱,并且给了他小费,想必他不会撵着他们要茶钱的。

    果然,他俩离开茶楼,小鬼子看到街角有些轿夫在等客人,就向他们招了招手,让他们过来,轿夫看了他们有俩人,就过来了两乘轿子,一人一个,可是加勒犯了难,站在那里不动。

    轿夫弄不懂,小鬼子也不明白,刚要问,加勒说:“有点私事,就稍等。”

    他就蹲下来,装作绑鞋带的样子,对天使子悄悄地说:“快,快,变成羽毛,到我的衣裳穗子上,免得你把人家的轿子给压坏了,要知道,那是人家吃饭的家伙的,弄坏了,立马就没钱赚了。”

    天使子问:“我明白了,好,稍等。”

    他很清楚,刚才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知道马上要坐轿子进宫,不能让别人看到,于是立马变成羽毛,到了加勒的衣裳穗子上。

    小鬼子看到加勒蹲下又起来,知道鞋带已经绑好了,加勒就让了一定藏青色的轿子,轿夫放下了轿帘布,小鬼子的轿子帘布也放了下来,轿夫喊道:“起轿!”

    “走!”轿子开始移动,一颤一颤的,两个人抬着,坐在里面还是很舒服的。

    轿子一前一后走在大街上,然后进入小巷子,再穿过去,就是大道,小鬼子的轿子在前,他知道路径,到了之后,他喊停。他的轿子一停,后面加勒坐的轿子,也放了下来。

    小鬼子给轿夫银子,对他说:“后面那轿子也是你们一起的吗?”

    那轿夫说:“是的。”

    “好,这钱拿过去你们几个分,具体怎样分,随你们的便,钱给了你们,就是你们的了,我不管。”小鬼子说。

    “客官,多了,让我找零给你吧。”轿夫说。

    “不用了,不用了。”小鬼子说,“多余的钱,拿回去买点粮食,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他这话说得有理,轿夫高兴得眉开眼笑,嘴里一个劲儿地道谢,世上还是好人多啊!轿夫哪里知道,坐轿子的可是当今九五至尊皇帝的亲信,花点小钱,不算啥,只要能得到民心。小鬼子经常听到弘毅说得民心,得民心得天下的话,不得民心,江山坐不稳当,也坐不长。

    小鬼子不理会,看着加勒下了轿子,招手让他过来,加勒一看就懂,立马跑过来,只听到“嘎嘣——”一声响,大家吓一跳,还以为是淘气的孩子在放炮竹,奇怪,不是过年,也不是过节,谁玩那个?循声一看过去,看到了是加勒发出的声音,因为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动,其他人都在看他,他跑过去之后,身后脚底下的青石板断裂成两半儿,有人说:“这个家伙,不简单,不简单!”

    加勒抱歉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弄坏了路面,多少钱,我认我赔。”

    轿夫们没有一个说话,这属于公共所有的,不属于轿夫的路,赔给谁呢,还不知道。小鬼子说:“你跟我走,我知道到哪里赔钱。”

    小鬼子喊加勒的意思,就是要他快点,别在路上耽搁了。赔不赔钱,只是皇上一句话,皇上叫赔,他就一定得赔;皇上不叫赔,他想赔也没人敢要。

    轿夫们也知道小鬼子有的是钱,这块青石板算什么,不值一文,就是买下这条街,小鬼子也不在话下。

    轿夫们收了银钱,就离开了。

    小鬼子带着加勒往前走。

    一边走,加勒一边悄悄问天使子;“是不是你?”

    “不好意思,是我着急,我还是愿意变成指环,比较舒服,我本来就是重的巨人,变成轻飘飘的羽毛,还真不习惯,在轿子上就想变回去,还当成指环,可不敢变,害怕你说我,后来一落轿子,我就迫不及待地变回去了,实在对不住啊!弄坏了青石板。”天使子说。

    加勒早先就发现了问题,他看到羽毛不见了,手上多了个指环,就立刻明白过来,是天使子这小子使坏了,不是他,也就不会突然增加了重量,弄坏了青石板。

    “好了,行了,以后谨慎点,要变回去也行,要先跟我商量商量,不要一意孤行,让我没有准备,以至于措手不及。”加勒说。

    “明白了。”天使子说。

    小鬼子看到加勒走在后面,好像在窃窃私语,回过头来问:“跟谁说话呢?”

    “我想起了一件事,在琢磨怎么做才好,没有跟谁说话。”加勒说。

    “哦,什么事,说来听听。”小鬼子问。

    “是这样的,我想如果敌人先屯兵于弯刀族部落边境,这是幌子,虚晃一枪之后,再抄近路包抄中原国,偷袭中原国,这可怎么办?”加勒说。

    “你在开玩笑吧,西夏没有那么多兵力,他攻打一个国家就够呛,还同时攻打两个国家,恐怕有心无力。”小鬼子说。

    “当然,可能是我考虑多了,其实,西夏很懂军事,也学过中原国的兵法书,懂得怎样得到别人的东西。他派出小股兵力佯攻弯刀族部落,让后用主力攻陷中原国,占领中原国后,再挥师北上,和弯刀族部落边境的佯攻部队遥相呼应,形成钳形布局,然后进行合拢,将弯刀族部落一举拿下,完成侵略任务,这是一石二鸟的战法。”加勒说。

    “快走吧,你说得有理,不过,我也不知道,这个需要问问皇上,皇上很清楚这个,他熟读兵书,并且知人善用,想必西夏的雕虫小技,在皇上面前不算什么。”小鬼子说,眼看皇宫在望,看到了宫阙楼阁,红墙黄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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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8章 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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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他们来到皇宫,从小门进入,到了上书房,小鬼子直接进去,门口的太监、宫女个个都低首弯腰在一旁伺候,见了小鬼子都毕恭毕敬的,这叫狐假虎威。小鬼子在弘毅面前是红人,宫里的人都知道,见面表示恭敬也是自然的。

    小鬼子见了皇上,叩拜,弘毅让他起来,说:“朕要听听最近盟国的战事,还有民间的说法。”

    “启奏万岁爷,刚才早朝,群臣已经讨论过此事。小鬼子从民间了解的情况,和群臣讨论的差不多。不过,今天,奴才遇到了大侠加勒。”小鬼子说。

    “好啊,朕刚想要见他呢,他在哪里?”弘毅问。

    “启奏万岁爷,他在门外候旨。”小鬼子说。

    “快快有请,准许觐见。”弘毅吩咐道。

    “奴才领旨。”小鬼子说着,慢慢退出去,出去后,迅速跑到加勒面前,说:“皇上有旨,加勒觐见。”

    加勒一听,高兴极了,说:“快,前面带路。”

    其实他早已知道怎样进去,为了表示尊敬,他让小鬼子带路,也让人们看看,他加勒虽然来自外国,可也懂中原国的规矩。

    果然,小鬼子非常愿意带路,他感到来自异国大侠的尊重,非常得意,瞧不起人的往往是本国人,外国人不知道底细,倒还保存着纯真。

    他说:“皇上说了,在问弯刀族部落边防的情况,你知道多少就说多少,不知道的,就别说。”

    “这个我当然知道,这是作人的基本准则,不知道的,偏要说,那是犯了欺君之罪,我当然清楚了。”加勒对这一点把握得很好,不会越雷池半步。

    加勒说着话,跟着小鬼子进了上书房。他跟着小鬼子学,小鬼子怎样做,他也跟着做,弘毅连忙扶起他,但是扶不动,弘毅问:“你是怎么回事,朕怎么感到你像一座大石雕,非常重啊!”

    “启奏皇上,加勒生来就重,这是从胎里带来的,没办法。”加勒说。

    “哦,朕明白了,你是生来如此,难怪你和常人不一样呢。言归正传,现在朕遇到一件头疼的事,正想去请萧生出面解决,没想到,小鬼子在茶楼遇到了你,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弘毅说。

    “哦,是这样啊!看来两国君王都想到一个问题。”加勒说。

    “请说,是什么问题?”弘毅迫不及待地问。

    “就是西夏兵准备侵扰弯刀族部落的事。”加勒说。

    “是的,朕也接到了边关通报,群臣议论,百姓哗然,民间现在已经有了囤粮的行动了。中原国历来多灾多难,在朕的治理下,好了几年,现在边关有又有战事,战火即将烧起,朕甚为忧心,所以想找萧生讨论贵国的战事,不成想你却来了,就免得再去请你们来。”弘毅说。

    “皇上,王子殿下他没空来,正在潜心研究道法,越是兵荒马乱,他越镇定自若,有什么事只管跟加勒说,加勒再回去向殿下报告,是一样的。”加勒说。

    “朕晓得了,很好,朕已下圣旨,责令西北大将军魏宏严防死守,密切关注邻国的战事,调兵遣将,加强巡逻,另外抓紧时间练兵,修整战车,打磨兵器,加强训练,弓弩手、骑兵、炮兵等各路官兵,都要加强训练,责令各路军马坚守岗位,枕戈待旦,准备随时调遣,当西北大将军魏宏受不住的时候,其他八大王都准备调兵北上,援助西北大将军。”弘毅说。

    “加勒知道了,皇上乃当今中原国的天子,是上苍派来管理万民的,对天下苍生,怜恤有加,对待上苍,敬畏不已,这个让加勒非常佩服。对于皇上的安排,加勒觉得非常周到。只是加勒要提醒皇上,注意中原国的内贼,如果不把内贼挖出来,恐怕中原国臣民要遭殃,甚至会危及到皇上本身。”加勒说。

    “是吗?有内贼么?朕倒还没听说。”弘毅问道,其实,弘毅隐隐约约地感到是有内贼,不过,他不想承认,怕外国人笑话,但是,这些话是外国人先说出来的,哪怕以后传出去,也不能说皇上愚蠢和昏庸,只能说老外太聪明,这就不能怪皇上了,要怪就怪那些乱臣贼子,或者怪那些背后小人,净在背后搞小动作,要搞颠覆,让皇上不安生,让百姓遭受生灵涂炭的煎熬。

    接着,加勒就将弯刀族部落的边防巡逻兵抓获信使的事说了,可惜信使知道自己走投无路的时候,先行打燃了火石,将信件烧毁,等到追兵赶到,信使咬舌自尽,信件也烧了,经过抢救,扑灭火堆,还是没能救出信件,后来经过仔细辨认,只有一个字“青“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考虑到大王只是在猜测,加勒没有告诉皇上他将去青州暗访的事,因为,青州是三爷的地盘,对皇上来说,青州是个他不想去的地方。

    听了加勒的介绍,皇上明白了内鬼肯定存在,但是,要知道谁是内鬼,还必须要在暗中查访,不能光明正大,就像小鬼子,要去了解社情民意,还必须到茶楼去问、去看、去听,尽量掌握多一点信息,拿回来报告给皇上参考,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讲,都是非常有必要低调行事的,要知道,当皇上也不是易。

    加勒听完了皇上说的话,然后要告辞,他要把皇上的话记下来,然后告诉格桑,让格桑告诉大王,要完成从京都臣民那里、甚至是皇上那里了解弯刀族部落边境战事的情况,随时准备待命出击,不主动出击,可能就要面临着被动挨打,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还是要主动些,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当然,早起的虫儿就另当别论了,在这里不做讨论,都是自然现象,一物降一物而已。

    弘毅觉得留加勒在上书房有些不合适,因为他发现上书房的地砖破了两块,刚好是加勒所站的位置,怪不得刚才搀扶加勒的时候,就像在搀扶一块石雕,一块大大的石雕,非常重,敢情这破砖就是加勒的杰作,如果再下去,上书房的地面就会变得坑坑洼洼了,想要恢复,恐怕要费时费力,关键是弘毅喜欢节俭,重新装修,起码要动用朝廷资财,这些钱都来自老百姓,肯定不能让百姓肩膀上压上过重的税赋,这样才能做到勤政爱民。

    上书房的地砖被加勒践踏成为一个垃圾场的说法当然有点夸张,不过,加勒闯祸了是有目共睹的,不过,弘毅很聪明,他就是不说,这是因为加勒救过他的性命,另外,加勒是盟国来的,是外国人,这些都可以得到皇上的赦免,没有罪,况且他只是踩碎了上书房的两块地砖而已,不足为奇。

    加勒似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发现弘毅皇上异样的眼光,略带点惊讶,再看脚下,果然碎了地砖,加勒心里明镜一样,他很清楚,走路要走快,地上才没事儿,一旦站在某地,只要有砖瓦或者大理石,都会遭殃,不是破就是损,总之,没有完整的,要想要完整的,还必须要小心谨慎才行,否则,就不肯完整。加勒本来就重,加上天使子,这个超大的巨人,重量可想而知。但是,天使子会变成羽毛,可以避免踩碎别人家的地砖,可是天使子懒惰,依赖心太强,啥事都靠加勒,不愿意变来变去的,这事,一不小心,就促使了碎砖事件的发生。

    加勒说:“对不起,皇上,加勒闯祸了,请皇上惩罚加勒吧!”

    “不必了,现在战事吃紧,各国都在积极准备,不说去侵犯别国吧,最起码要懂得保护自己,要保证自己人身安全,还要保证能自由地呼吸。”弘毅说,皇上说的话,都很经典,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多谢皇上开恩,那么,加勒就走了。后会有期。”加勒说完,看看小鬼子。

    小鬼子说:“请跟我来!”

    小鬼子弓着腰退出去,加勒看了,觉得这是对天子的尊重,自己的身份是外国人,相当于使节,要懂得规矩,必须要像小鬼子那样去做,只有这样,才能树立皇上的威信,当然,皇上做得再好,也不能保证人人都满意。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相对满意就可以了,要想得到绝对满意,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啊!

    “你们退下去吧,但愿都顺利,朕期待着你的好消息。”皇上说着话,他俩听完了皇上说的话,都是低首垂听,不敢插嘴,相当安静,然后慢慢退出了上书房。

    小鬼子送加勒到了上书房的后门,对他说:“大侠,你想找我,就去茶楼,老地方见。要想求见皇上,由我带话给万岁爷,你就不用辛辛苦苦亲自送消息到皇宫了,当然,你若想找到皇上十分不容易,就是找到了皇上,皇上的时间也够呛,也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场合,在宫内,不能保证个个都对皇上忠心耿耿,要有高度的警惕性,一旦出事,将不堪设想,明白了吗?”

    加勒觉得小鬼子的话太多了,不便插话,他下一步要去哪儿,就不会告诉小鬼子,一旦让皇上知道,后果会很严重,这个并非危言耸听。

    可以想象,最大的障碍是什么?皇上不喜欢去青州,原因很复杂,主要一点,是他十分信赖西北大将军魏宏,有了魏宏,可以抵挡来自外国或者内地的战争或者骚乱。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还有一点,是皇上不想见到以前的三爷,这个家伙令人讨厌,皇上没有杀他,他不仅不感恩,反而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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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9章 青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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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离开了皇宫,要出城去见萧生王子殿下,他刚到城门口,就遇到了格桑,格桑拍了他肩膀,说:“加勒,你见到皇上了?”

    “见到了,怎么了?”加勒问。

    “什么?你见到了皇上?”格桑有点不信。

    “见到了皇上,现在正要去青州。”加勒说。

    “皇上说什么?”格桑说。

    “皇上十分关注我国的战事,并且已经周密部署,西北大将军魏宏正在调集兵马,准备随时策应我国,当遇到危险,立即出兵。另外八大将军也在原地待命,随时听候差遣。在调遣之前,加强练兵。”加勒说。

    加勒一边说着,一边往前走,格桑紧紧跟上,要是论跑,他会跑得更快,要是论走,格桑还不行,连加勒都不如,加勒一走一个坑,有脚窝,因为他很重,格桑没有什么负担,但是徒手走起来,还是有一点困难,她说:“加勒哥,你慢些走啊,我撵不上了。”

    加勒呵呵笑了,说:“你可真有意思,这么点速度,你都撵不上,你的优势哪儿去了?”

    “懒得理你,你知道,我肯定不想和你比慢速,要比,就看谁快,比慢我比不过你。”格桑说。

    “可是,你的确比我慢啊!这我就不懂了,你是高手,我怕你好吧?”加勒说。

    正在说着话,有人在后面喊:“快点,快点,我们要迟到了。”

    他俩往后一看,是店小二追上来,加勒站住,问:“你们在干什么?我可不差你的茶钱,你是不是找错人啦?”

    “不是,你不差钱,我们要去青州一趟,进点货,刚好看到你们,就撵上你们,你们想不想雇辆车,要是雇车,我们一起去,这样可以省钱。”小二说。

    “博士,我不坐车,我走路。”加勒说。

    “你呢?”小二对格桑说,“你坐车吗?”

    “不用,谢谢!我走路吧。”格桑说。

    加勒和格桑都不坐车,这个让小二感到很意外,不清楚他们是什么样的人,竟敢这样,显得有点意思,难道是两个人有恋情吗?因为孤男寡女,一路同行,况且要走远路。

    小二见他们不雇车,也就不再要求,他说:“好吧,我先走了,再晚,真的要挨骂了,在家的时候,就被老板骂了,可能要迟到了。”

    “为什么要迟到?”

    “你不知道吧,我们和另外一个商人约好了,拿东西,他不肯到京都来,只在中间地点,也就是那个地方,就是青州,在那里碰头交货,如果去晚了,迟到了,他们就不等我们,会跟别人做生意了。真的让人很着急。”小二说。

    “好吧,我清楚了,可是,我宁愿走路,只有走路,才最踏实。”加勒说。

    “你们喜欢走路,你们在后面慢慢走吧,我们先走了。后会有期!”小二说。

    小二回头一看,人不见了,只有加勒还在,他问:“还有一个呢?”

    “不清楚,她可能去了青州。”加勒说。

    小二以为他在说胡话,笑了笑,没有再理会,就跑开了,他更想知道的,那个加勒到底和皇宫是什么关系,明显得很,那个常来喝茶听书的,是宫里人,这个瞒不过他,他和那个人有联系,一定清楚宫里的情况。

    小二走了,加勒在后面慢慢走,正在走的时候,格桑出现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嗨,你咋走这么慢啊!走了半天,才走三十里,那个谁,谁,小二走了吗?”

    “走了,怎么了,你去哪里了?”加勒问。

    “我去了道观殿下那里。”格桑说。

    格桑说完,看到前面有扬起的灰尘,一条土路,伸向远方,有不少的树木,郁郁葱葱的,一些鸟欢叫着,从草丛里飞起来,消失在灰色的天空中。

    加勒走过去,脚底下显出深深的脚窝,天使子又在蠢蠢欲动了,加勒连忙问:“格桑妹,你说,殿下那里怎么样?”

    加勒跟萧生的关系,比跟大王的关系更亲密,说话更随便些,也更好打交道些。加勒关心萧生,萧生也关系加勒,格桑是在中间传递消息的,来往比较快。

    格桑说:“这样吧,我告诉你,殿下进步很快,正在研习第二部心法。奇怪了,我来,你不问大王,偏要问王子,看来王子在你心目中的位置比大王还重要啊!”

    “是啊,大王比较威严,我心里徒然升起了恐惧心,不知道怎样和他打交道,王子倒随和,和我一起长大,亲如同胞兄弟,很仗义,有了这样的朋友,非常好,非常厉害,非常惬意。我很满足。”加勒说。

    “你的意思是什么?”格桑说。

    “我没有什么意思,大王有什么新的指示?”加勒问。

    “有,他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要你去青州了解一下情况,看看那里有没有什么异常。大王初步怀疑到那个地方,只是没有确凿的证据,先摸摸底再说。”格桑说。

    “我清楚了,好吧,我很想知道,大王到底是怎样想的。”加勒问。

    加勒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小二平时都很忙,在茶楼里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怎么突然要到青州接货呢?送货人为什么不去京都?

    他想到这里,看到灰色的天空渐渐变得明朗,越来越亮,他想如果能够参透一些人心就好了。在这里,人心最难参透,人心最难捉摸。

    格桑说:“大王怎样想的,我不知道,我只是传递消息,这是没办法的事。说实话,我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大王不告诉我,我也没办法。”

    “这些话完全是废话,其实,我们都是为了弯刀族人,不要别人来侵犯,如果敌人踏入我们的地盘,我们一定要将他们消灭,绝不手软。”加勒说。

    “加勒哥很厉害,就是来了再多的敌人,你也能对付,即便来了千军万马,你也能将他们全部赶出我们的土地。”格桑说。

    “哪里,哪里,我的力量有限,不过,我有着爱心,我会将敌人全部消灭,谁来灭我部族,我先要灭掉谁,绝不手软,这叫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脚还脚,以手还手,一定要将敌人全部剿灭,还我们一个好的天地,让我们重新归回和平的时光。”加勒说。

    格桑告诉了殿下的情况,然后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又说了大王的情况,他想知道的都知道了,格桑就离开,加勒很高兴,走起来也飞快,走着走着就累了。

    他坐下来休息,天使子从他手上下来,在地上变成了一头牛,说:“大哥,你累了,歇息歇息吧,坐在我背上。”

    加勒说:“算了,算了,我走路还踏实些,不想骑牛。”

    “哪里是牛,我是天使子,牛是我变的。”天使子说。

    “我知道,可是你不要跑得太快,我想跟在小二后面就可以,不要让他看到我,我能看到他就行,只要不走丢就行。”加勒说。

    “这个没问题,走吧,跟着他们,绝不走丢。”天使子说。

    加勒说:“我好渴,有没有水呢?”

    “我也渴,稍等一下。”天使子说。

    然后变成了巨人,高耸入云,用手抓了一把云彩,握在手心,然后再变回来,手心里的云彩变成了清水,他的手很大,捧给加勒喝,加勒不客气地喝了,喝完了,抹抹嘴说:“真好喝,行了,喝饱了,你喝吧。”

    “嗯,这是高天之上,云端上的水,绝对的干净。”天使子开始咕咚咕咚地喝水,然后说:“这是天河的水,变成了云,我抓了云,给你喝,我也喝,非常可口,非常甘美吧?”天使子说。

    “是的,是的,行,这件事你做得好,以后想喝水了就找你啊,不过,我担心到了闹市区,渴了怎么办?”加勒说。

    “你不知道啊,在闹市区还用得着到天上取水吗?家家户户都有水井。”天使子说。

    “这倒也是,我怎么没想到呢?”加勒说。

    “也是,你还有办法的,可以从地里找水,要知道,地下有很丰富的水。”天使子说。

    “我明白了,你可以找当地土地神送水过来,我很清楚这一点。”加勒说。

    “好吧,快走吧,我们去吧。来,还是骑上,你骑着牛,别人不会怀疑,你要是一个人走,会让青州官兵怀疑的,你放心,我不会超过他们的,我要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的后面。”天使子说。

    “你小点声,快,喝完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不要大声说话,免得让他们发现了。”加勒说。

    天使子喝了水,然后俯下身子,浑身一哆嗦,变成了一头牛,刚才是黄牛,现在是黑牛。

    加勒很好奇,连忙问:“怎么换了外套?”

    “你说什么?”天使子问。

    “刚才是一个黄牛,现在是黑牛,刚才的牛角小,现在的牛角大。是什么原因?”加勒问。

    “是这样的,我觉得黄牛那种黄色太显眼,容易被人发现,黑牛不显眼,还是比较安全的。”天使子说。

    “嗯,你长大了,不错,知道保护自己,其实,君子容易躲,小人却难防。君子来明的,小人来阴的。”加勒说。

    “走啊,要不然找不到他们了。”天使子说。

    加勒上了牛背,说:“走吧!”

    加勒扶着牛角,跳上了牛背,然后抓住牛背上的毛,天使子说:“快,轻点,松手,不会掉下来的,放心,把我抓疼了,我就受不了。”

    加勒听了,赶紧送了手,说:“对不起,对不起。”

    赶紧送了手,然后看着远方,远处一片烟雾,朦朦胧胧的,看不太清,他说:“走吧,赶紧撵上去,青州离这里不太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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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0章 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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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着快要咬上了他们,加勒发现他们不见了,于是他对天使子说:“变成一只老鹰吧,看看他们在哪里?”

    “好的。”天使子说完,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老鹰,翅膀伸开,就有两三米,加勒仍骑在上面,看那老鹰腾空而起,加勒睁大眼睛到处寻找,最后在一个地方找到了,他们正在小树林埋锅做饭呢。

    店小二对于做饭非常熟悉,只见青烟弥漫,肉香直上云霄,他带来了腌牛肉,加了佐料,经过沸水煮开,香气扑鼻。加勒说:“好了,我知道他们在哪里了,下去吧,别让他们知道了,如果知道了,那就暴露了自己,很是麻烦。”

    天使子听了,就俯冲下来,在离树林不远的地方,降落在地,变回原形,仍是一头黑牛,黑色的水牛,牛角弯弯,又比较宽大,这么看来,变成黑牛还是有好处,在牛的背后,是黑松林,牛本身就黑,陪衬着黑色的背景,从外面看,看不到牛,但是听得到牛的喘气声。

    加勒说:“你的呼吸太急促了,声音大,动作大,容易暴露目标啊。”

    “这个我也没办法,谁让我个子大,嗓子粗呢,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天使子说。

    “有办法,赶紧捏着嗓子呼吸吧,要不然,我们就被发现了,你看这里的草又不多,没办法藏身啊。”加勒说。

    “呀哎,我们两个,可以打败千军万马,还害怕那两三个蟊贼吗?”天使子问。

    “这个你就不清楚了,我实在告诉你,搞明的,我告诉你,我们都不怕,搞暗的,实话告诉你,你我都还要小心对付那个人,那个小子不简单,他是一个非常狡猾的人,我就是奇怪,他这是去青州要干什么?”加勒疑惑地问。

    “不太清楚,他肯定是要去那里有事。”天使子说。

    “是什么事?”加勒问。

    “现在不知道,绝对不是他们说的那么简单,要是去接货,肯定有问题。”天使子说。

    “什么问题,到那里接货,会有什么问题?”加勒问。

    “我说不到,只有去了看看再说。”天使子说,他故意捏着嗓子说话,让气流从鼻子根部出来,尽量让气流不太夸张,让所有的人都不容易发觉有这个人存在。

    加勒也不太清楚怎么回事,就说:“好吧,只有边走边看了,要见机行事。你看,他们开始行动了。”

    加勒躲在草丛里,偷偷地看着远方,店小二他们吃了饼子,喝了牛肉汤,然后收拾炊具,说不定以后还要用,他们将东西搬上了车,车开始开始慢慢地往前。店小二不想在店里投宿或者吃饭,原因非常简单,就是他懂得店里的规矩,店大欺客,特别是对外地人,特别地苛刻,吃饭、住宿都得小心,小心被店家欺负。

    开茶楼和开饭店都差不多,都是要欺客的,不欺客不可能赚到钱,这就是行业内不能说的秘密。小二很谨慎,他最清楚这些情况,不会轻易在半路住店投宿或者就餐,他知道很多客死他乡的,都是因为贪图方便,在路上遇害,要判断一个人是好还是坏之前,首先要假定他为坏人,好人只是坏得不明显而已。

    他们上车起行,加勒和天使子紧紧跟上,当然,离他们不远,否则就容易被发现,问题出现了。

    加勒说:“怎么走着走着感到饿了呢?”

    天使子说:“你还说我吧?快,我们往前走,说不定能逮到一只兔子或者一只梅花鹿,鹿吃不完,兔子还能将就将就,最好是吃一只兔子,管饱,你也别管我,我吃鸟蛋的问题,非常容易解决,到处都是树,树上的鸟窝也多,我可以解决鸟蛋的问题。”

    “好吧,我承认我错了好吧?你总该满意了吧?”加勒说。

    “嗯,这样吧,你说你要吃东西,想吃的话,我让土地神给送一个过来,免得你辛辛苦苦地去抓,再说,你这么笨,能不能抓到还是一个问题。”天使子说。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加勒有点生气了,“你说我笨?我哪儿笨了?快说!”

    “你跑不动,我说这个,你跑不过兔子和梅花鹿的,明白吗?”天使子说。

    “我跑不过兔子,但我的石子比兔子快啊,我不用撵兔子,可以打死兔子。”加勒说。

    “这个我知道,可是,未免太残忍,不如这样,我让当地土地神送兔子给你吃怎么样,想必比血腥杀戮要好得多吧?”天使子说。

    “可以啊,有人送,我当然没意见,只是无功不受禄,凭什么指挥土地神?土地神是我们的什么?”加勒问。

    “这个是职分的要求,没有办法,说老实话,我也不想麻烦土地神,可是,没人是全能的,多少都会遇到难处,遇到难处,就要求助别人,求助别人,不丢人,不懂装懂才丢人。”天使子说。

    “好了,好了,别讲大道理给我听了,我快要饿死了,你用什么方法都行,前提必须是要让我吃饱肚子。”加勒说。

    “好,等等吧。”天使子说。

    只见黑牛用蹄子在地上踢了两下,一位小老头从地里钻出来,飘扬的白胡子,脸面却像三岁儿童的样子,他说:“好吧,我得罪了你,你想啥时候踢我,就啥时候踢我,我命里犯了你什么没有?”

    “少废话,人不在困难的时候,找你干啥?你官不大,还喜欢发牢骚,看来,你不想升迁了吗?”天使子说。

    “你开玩笑吧,天使子?我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今年都九百九十八岁了,还往哪里升迁啊?我爸爸今年一千九百九十八岁了,还在地下工作,安排我在这里,生活得挺好,挺安静的,挺惬意的,你让我出来干什么?从你一踏进我的地盘,我就害怕得要死,这不,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土地神说。

    “你担心啥呢?”加勒问。

    “我担心的是,别人找我要东西,要知道,我面子薄,不喜欢求人,害怕被拒绝,一旦拒绝,多么没意思,这是怎么回事啊!”土地神说。

    “没意思的事挺多的,不单单是这一件,你想想看,你在这里多寂寞啊,只要天官不来巡查,你就没事,一直活着,多没意思,没有人知道,也不被别人纪念,就这样再活一千年,又能怎样呢?”天使子说。

    “哦,明白了,明白了,你是说,我还有用?”土地神问。

    “是人都有用,何况你还是神呢。”天使子说。

    “我明白了,你是在抬举我,我还以为我在这里终其一生,再也没有什么建树了呢?”土地神说。

    “哪里,你大小还是个神,既然是神,你就要小心,神的职分是不用得到的,你要珍惜,既然是神,就要做一些见证,让神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当然,神是救苦救难的,并非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的,不要小看自己的职分,你的现在,是非常难得的,需要付出辛苦,付出努力,还不一定能得到回报的。”天使子说完,脚又踏了踏地面。

    “哎呀,你是我的爷好吧?我被你踩痛了,你再踢我,我就要上玉帝那告你了。”土地神说。

    “你太搞笑了,你去玉帝那,我不拦你,只怕你还没去,我就把你踩扁了,你看看后果,哪个更严重?”天使子说。

    加勒心想,县官不如现管,在现在,要想占到优势,还必须要懂得变通,不能一条道走到黑,走到黑的话,就容易出现问题,这么说来,应该更需要双方协助,不能发生冲突,否则就很麻烦,最后弄得两败俱伤,还让玉帝看出他们不好来,不管是告人的,还是被告的,都不是好东西,要罚都一起罚,关键是有时候到不了那个时候,就完蛋了,呜呼哀哉,很是麻烦,魂魄幽幽而去,打入十八层地狱,那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地下工作者了。

    土地神害怕了,见天使子这么厉害,也就低头了,不敢再说什么,天使子见土地神不说话,连忙说:“去吧,去,快去,送兔子,我哥要吃兔子。”

    土地神说:“知道了,别着急,我这就安排。”

    土地神口中念念有词,不一会儿,土地裂开了一条缝,从里面慢慢升起来一个荷叶,荷叶冒着热气,有香气冒出来,加勒吃过兔肉,他赶紧上前,打开荷叶,把手烫了一下,他立马往回一缩,说:“好吧,算你狠,快点凉啊,我饿得心慌啊!”

    他看着土地神,土地神笑眯眯地捋着胡须说:“这是最好的野兔肉,放心,已经加工好了,在地下厨房做好的,我有专门的厨师,做了这些吃的,就是为了招待来往的客人。你不踢我,我也会提供,只要你喊一声,我就会来,干嘛要动手动脚的呢,动动嘴不行吗?我又不是坏蛋,干嘛这么对待我?真是的,委屈死我了!”

    “哦,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这人,不是我不尊重你,是你不识相,明知道我们来到你的地盘,不出来打招呼,偏偏要等我发了脾气你才露面,为什么回避?为什么不敢见我们?我们渴了,没有水喝,你在哪里?害得我只好伸手到天上去取云彩回来,变成水来喝。你怎么不及时出现呢?还说照顾我们客人,真是一派胡言。”天使子说。

    “你冤枉了小老儿了,说实话,我当时在打盹,你知道,人越老,就越瞌睡,就是神仙,也有打盹的时候,你总不能天天让小老儿眼睛瞪得像铜铃似的,盯着来往的客人看吧,我又不是铜狮子,我是活的,明白吗?”土地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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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1章 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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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神说了这话,让天使子感到好气又好笑,普通老人一老,就很少瞌睡,俗话说,三十岁前睡不醒,三十岁后睡不着。这土地神这一把年纪了,还睡不醒,看来,他只是普通人的三十岁前的样子。

    天使子本来想打土地神一顿,考虑到加勒踩在地上,天使子踏在地上,就等于在惩罚了土地神,也就没有继续加压,土地神也巴不得他们快走,这两个家伙,都惹不起,告状到玉帝那儿,也告不响,告不赢,还容易得到马上来的报复,反正一方土地神守护一方,又不能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在这里要呆到变成石像才结束。

    算了,打架斗殴是小孩子玩的,现在都长大了,想要玩,要等一段时间,等到了一定的时候再说,那就是返老还童的时候。

    “好吧,感谢你,你给了我兔肉,香喷喷看得见,简直太好了。”加勒说。

    “不用谢,不用谢。”土地神说话,声音都开始发抖起来了,他担心这两个混小子,不知道会不会突然变卦。

    他们年龄都差不多,土地神可能看上去比较老一些,但他个子小,又长了一张娃娃脸,比较圆润,红扑扑的,看得出来,就是一个小孩。小孩遇到小孩,不打架才怪。但是,加勒和天使子都比土地神大一些,在形体上看得像个大哥,其实,土地神想要一些东西,这东西就是平安。这两个混小子恐怕要夺去他的东西,目的是官大一级吓死人,再就是,天使子的出身高贵一些,是天使的儿子,土地神是神,可是在地下工作,这就没办法了,出身决定命运,谁也无法改写。

    加勒打开一层层的荷叶,看到了兔肉,娇嫩酥软,香气扑鼻,尝一口,入口即化,味道非常鲜美,吃起来非常舒服,他说:“好吧,好吧!你提供的兔肉救了你,你走吧,如果有需要,我们再找你。”

    “好的,多谢,多谢,再见!”土地神说着,然后一翻身,头朝下,钻了进去,刚才还平整无损的土地,裂开了口子,土地神进去后,地皮又合拢,看不到任何痕迹。

    加勒说:“走吧,走吧,天使子,已经耽搁了时间,不走,恐怕就走丢了。”

    “你还没吃完,怎么走?”天使子从加勒的立场考虑,问道,他担心加勒没吃好。

    “看你说的,我告诉你啊,我可以边走边吃。”加勒说。

    天使子听了老大说的话,二话不说,摇身一变,变成一头黑色的水牛,俯下身子,前蹄跪地,让加勒跳上了牛背,正在此时,黑水牛站了起来,脚底生云,向前飘去。

    刚才土地神的态度还行,没有继续踩轧他,天使子给了那小老儿一点面子,看在兔肉的份上。

    加勒在牛背上吃着香喷喷的兔肉,天使子在地上飘,跟着那几个家伙,加勒吃得高兴,只差唱起歌来。突然,一只老鹰直冲下来,奔着加勒而来,加勒感到有一股气流,向他冲击,他立刻站起来,往天上一看,那老鹰飞来,眼看就要冲到加勒面前。

    加勒赶紧站起来,在牛背上对天使子说:“快,起飞。”

    那天使子听了,立马腾云驾雾,那水牛竟然搅动着尾巴,四蹄腾空,云彩不断涌来,那老鹰见水牛会飞,还是第一次见,当时就傻了,在地上蹲着,看着天空,看那水牛还有什么本事,水牛只是听了加勒的话,只是叫飞,他就飞,没叫干别的,也就不能干。

    这时候,老鹰终于发现水牛只会飞,不会还击,也没有别的本事,就站起来,展开翅膀,扑腾腾地飞起来,直接冲向水牛,因为它的目的没有达到。

    加勒发现从下面来了个黑影,冲着他飞来,水牛个子大,他转方向比较困难,那老鹰飞上去后,从加勒背后袭来,加勒一只手抓着牛背上的毛,另一只手紧紧抓着兔肉,很明显,那老鹰不是来抓加勒,是来抓加勒手里的兔肉。

    加勒弄清楚了老鹰的意图,对天使子说:“不好了,不好了,老鹰要抢我的东西。”

    “你吃饱了没有?吃饱了就丢给它,那老鹰非常讨厌,也不说话,搞突然袭击,讨厌。”

    “好,我吃饱了,可我想留着下次再吃。”加勒说着话,那老鹰直接飞来,加勒将兔肉往背后一藏,那老鹰飞过去,扑了个空。

    它不甘心,折过身又来扑食,天使子说:“你在逗它玩吧,快,丢掉吧,别因小失大,它想吃,就给它,留到下次吃就不好吃了,要吃,再找土地老儿要,他敢不给吗?”

    正在这时候,加勒说:“好吧,再见了,兔肉!”

    只见他把兔肉狠狠地往远处一扔,那老鹰眼睛挺尖的,一眼就看清楚了它的目标飞出去,于是直接飞扑上去,嘴巴没有张开,而是跟平时一样,上嘴唇包着下嘴唇,眼睛瞪得圆溜溜的,让人永远猜不透它在想什么。

    它伸出了利爪,像抓活的兔子一样,像兔肉飞奔,眼看那兔肉就要掉在地上,那老鹰的利爪就把香喷喷的兔肉抓住,然后没有停歇,继续扑腾着翅膀,老鹰抓着兔肉向蓝天上飞去。

    加勒看老鹰飞走了,说:“不是考虑到它有孩子,我肯定要用石子取它的性命,可是转念一想,算了,不行,因为,打死了它,就等于打死了一窝小老鹰。”

    “为什么?”天使子问,然后从空中慢慢地降落下来,继续踩着云彩,在地上慢慢地飘行。

    “不为什么?你看,老鹰一般都吃活的兔子,这只老鹰很聪明,看中了我吃的熟兔肉,很显然,它是抓了兔肉回去给它的孩子吃。一般来说,一窝老鹰差不多有两只,多了也养不活,老鹰一次大概只能孵化两只小鹰,并且将两只小鹰养大。”加勒说。

    “哎呀,如果没有小鹰,是鹰蛋就好了,那我就能美食一顿了。”天使子说。

    “快跟上他们,等到了青州,想吃多少都吃得到,在青州,像京都一样,也有很多的鸟蛋。”加勒说。

    “你别骗我了,在青州吃鸟蛋,还不如吃鸡蛋,可是,在青州想要吃到一顿不错的鸟蛋,还必须上房檐,才有吃的。”加勒说。

    “为什么?房檐上有鸟窝吗?”天使子问。

    “没错,青州的鸟窝不在树上,因青州靠北一些,冬天来得早,去得晚,树木发芽很晚,又很早就掉树叶子,没有办法来保护小鸟,但是,青州有个好处,就是房屋高大,有的房子,像王府的房子,比他们家的树木还高,这样,鸟建鸟窝一般在房檐下就行,不必那么辛苦地在树上搭窝了。”加勒说。

    “哦,那有什么鸟?”天使子问。

    “什么鸟都有,以燕子居多。这是我偶然发现的,燕子非常轻盈,就像格桑妹妹,动作非常轻盈,来去都自由。”加勒说。

    “哎呀,我知道了,你在想念格桑吧?”天使子说。

    “没有,我怎么会想她?她是我妹妹,没有那个心思。”加勒说。

    “不要不承认了,想就是想,不想就是不想,想都想了,还怕说出来吗?”天使子问。

    “嗯,是的,我本来是不想的,可是,现在已经到了人生的青年期,有时候还是会想,但是,她是我妹妹,我要保护她,就打消了念头,再说,她很厉害,我笨,根本追不上她,她轻盈如同小燕子,飞去飞来的,捉摸不定,就如同人心,沉浮不定。”加勒说。

    “这就对了嘛!想就是想,不想就是不想,这是真的,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明明心里想,嘴上却不承认,那叫什么?那叫虚伪,明白点说,人需要坦诚相待,只有坦诚,才会交到好朋友,只有种下真实的种子,精心培育,才能长出真实的果子。”天使子说。

    天使子说完,加勒的脸就红了,他说:“快走,快走,别掉队了,那些家伙,狡猾着呢,一会儿就不见了,平时都不住店的,这时候,更是小心,我总担心醒着的是他们,睡着的是我们。”

    “不会,不会,我睡觉的时候变成猫头鹰,睡着了,眼睛却睁着,这样,他们就以为我醒着,不敢拿我们怎么样的。”天使子说。

    “你变成猫头鹰,我会吗?”加勒说。

    “你不会变,可是,你有力气,可以说,天底下,在人的系列里面,还没有谁打得过你,你这么厉害,睡着了也没人敢动。”天使子说。

    “这是知道的人会怕,不知道的,就不会怕,可能就会让我们陷入网罗,集中优势,各个击破,将我打败。”加勒说。

    “哎呀,老大,有我帮你你还怕啥呢?你对我没有信心吗?万一不行,我找我爸爸去,他肯定会出手相助的,不能见死不救的。”天使子说。

    “兄弟,你跟着我,冒死做事,为了人类的和平和安宁,这是在做好事,为了实现人间正义,理应受到天苍玉帝的支持,哪怕再狠的妖魔鬼怪,我也不怕,再说,有你支持,我更不怕,一定会将敌人置之于死地。好了,好了,快,你看,前面就是青州城了,我再熟悉不过,赶紧,不要掉队,跟着店小二他们,别走丢了。”加勒说。

    前面巍峨的城墙,十分坚固,这是中原国西北部的大门,但是城门是整个青州城最薄弱的部分,要想攻打,从城门进去,是最容易的。但是,城门的卫兵往往最多。

    加勒说:“停下,我们不能这样进城。”

    “怎么办?”天使子问。

    “你还是到我手上来吧。免得目标太大,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加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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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2章 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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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处的店小二站在门口排队,准备接受卫兵的检查,看来,最近邻国即将发生战事,边关城镇也加强了防卫,担心有敌国的奸细混进城,对进城的人,格外严格审查,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加勒的口音和青州的口音相类似,毕竟上次来过,都很熟悉,他让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在加勒的手指上,加勒又变得沉重,他对天使子说:“老弟,到城门口的时候,要小心,不要让我露出破绽,特别是脚底下,走过去,就会留下深深的脚印,还有,有青石青砖的地方,就有破碎的,这样就麻烦了。”

    “放心,老大,到了再说,我呢,就克服一下困难,变成羽毛,不给你留下麻烦,还有,你不要负担太重,在这时候,就需要心态放好一点,万一过不了关,我们就飞进去,这也难不倒我们,你说好吧,老大?”天使子说,他倒很看得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叫“天无绝人之路”。

    正说着话,加勒远远地看着前面,轮到卫兵检验小二时,小二从怀里掏出一块亮闪闪的东西。

    加勒在后面偷看,那卫兵接过那亮东西一瞧,马上一挥手,让小二他们进去。

    城门守卫官连连向小二鞠躬敬礼,非常敬畏,双手将那个亮闪闪的东西奉还,小二接过那个亮东西,然后离开,一行人进入到城里面。

    加勒见他们进了城,马上跟过来,天使子很聪明,悄悄地变成羽毛,悬挂在加勒的衣裳穗子上。

    加勒走到卫兵面前,卫兵看加勒很普通,老实巴交的,就是典型的一农家男青年,没啥异样,就摆手让他进城。

    出城的人,在左边接受检查,是两个通道,城门两边,站着两排的卫兵,准备应付随时发生的紧急事件。

    加勒通过了检查,天使子很清楚,变成羽毛的确让天使子喘不过气来,立马变回指环,重新上了加勒的右手手指,加勒顿时感到身上很重,不过,走路不觉得沉重,加勒是大力士,就是再加一个天使子,他也能健步如飞,非常轻便,但是,脚下的路就有些受不了,那些青石板突然断裂,发出了“咔嚓”一声响。

    加勒心想,完蛋了,这可怎么办?他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看看卫兵们有什么反应,但是,那些卫兵仿佛听到了什么,刚要过来查看,可没想到,从城里出去的人有人在大喊大叫:“凭什么不让我出城?凭什么?我要出去,我要出去!”

    大家一看,是一个小伙子,他在城门口出城检查处那手舞足蹈的,在质问那些守城卫兵。

    “接到上峰的命令,严格控制进出城人员,现在对进城的限制不严,对出城的限制要严。”卫兵解释。

    “为什么?为什么要限制出城?”那小伙子继续质问。

    “你不懂吗?邻国战事在即,现在人丁到处稀缺,打仗离开了人,就没办法。城内的人越多,越能保护这座城;城内的人都全部走了或者大部分都走了,还打什么仗?”卫兵解释说。

    “可是我符合出城的条件啊!为什么不让我出城?”那小伙子说。

    加勒管不了这么多,还好,他的吵闹遮掩了他踩破青石板的声音,无形中救了他,他继续朝前走,远远地看到了店小二,他正在往前走,不知道朝哪个地方走。

    只要跟着他,就没问题,另外,还要查一查,那个信使是什么人?到底是干什么的?谁谁派出去的?只要在青州城打听,应该没错。要知道,在整个中原国,还没有一个城以青开头的,这个范围就缩小了,完全可以从这里着手。

    小二很聪明,故意绕着街道到处乱跑,跑了几圈,还不停,加勒说:“这小子可能在摆脱尾巴,那好,我上房顶,看看你怎么走?”

    “老大,我也是这么想的,真好!你上房子吧,我变成羽毛。”天使子说完,立刻忍痛变成羽毛,他非常难受,说:“老大,看准了啊,不要让他们跑丢了。”

    “放心吧,这些家伙,一定逃不出我的手掌。”加勒说着,看准了街边有一棵树,噌噌噌,就爬上了树,然后往房顶上一跳,就上了房,看看远处有王府的宫阙,再看看,这里的街道巷陌很是复杂,如果跟在他后面,可能就有问题,永远也跟不上啊,主要他们熟悉这里的分布。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他们再厉害,也没想到高处有人,人在高处,就会看得较远。加勒上了房顶,看到小二还在街巷里转圈子,心里觉得好笑,这家伙,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怎么不往天上看看呢?人都埋头走路,却不管前程,看来,是在想怎样才能达到摆脱跟踪的人的目的,却不想想,跟踪的人早已经上了墙、上了房,在暗处盯着他们看,他们还以为自己的计策十分巧妙呢。

    加勒看着他们转了几圈,然后朝王府的方向而去,他们可能料到已经摆脱了尾巴,没有人跟踪了吧!朝前走,就是到王府的专用街道,在街道口,站立着卫兵,闲杂人等不得进入。

    站岗的士兵看了小二他们一行,喝令:“站住!”

    小二一愣,卫兵指了指牌子,上面写着告示“非常时期,进出王府需要特别通行证或者其它证件,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违令者,送交法办。此布。”

    小二笑着说:“官人,小的学识浅薄,不识字,还是你帮俺念念吧。”

    那卫兵一字一顿地念了,然后说:“没有证件,不准进。你有吗?”

    小二笑着说:“啥证件?你看这个算不算?”

    小二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块亮东西来,递给了卫兵。这次,加勒看清楚了,那是一块金牌,也是令牌,比通行证还厉害。

    那卫兵拿过金牌一看,顿时傻了眼,立刻鞠躬,点头哈腰地说:“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快,快快有请!”

    他说完,做了个手势,将金牌奉还给小二,小二带着人走近街巷,卫兵重新站好岗。

    加勒对羽毛说:“好吧,我相信你一定能行。走,跟上,带我飞过去吧。”

    “好嘞,刚好我现在想舒展舒展筋骨,走吧,我变成一只蝙蝠吧。”天使子说。

    “不行,哪有白天飞蝙蝠的,很容易被人发现。还是想想别的。”加勒说。

    “是你让我飞过去,除了老鹰、蝙蝠还有什么可以飞过去?”天使子问。

    “能飞的多了去了,像燕子、黄莺鸟、猫头鹰、鸽子、鹞子、乌鸦、喜鹊、八哥、画眉鸟、还有很多的东西,多得不得了,最普通的就是麻雀了,你啥不能变?偏偏对蝙蝠感兴趣?”加勒说。

    “哎呀,你不知道,那些鸟不算啥,白天飞来飞去的,靠太阳照亮大地,大地有光明,才看得清楚,那在光天化日之下,飞来飞去,不算什么,关键是那蝙蝠,在晚上飞,还撞不到房子、树还有墙壁,这就是本事了,要知道,太阳管白天,月亮管夜晚,当然,夜晚出来的东西会更厉害。在鸟中,要算猫头鹰还行,在兽中,要算老虎厉害,在半鸟半兽中,算是蝙蝠厉害。”天使子说。

    “好了,别说了,你看,小二他们走远了,快点追上去,要不然,就追不上了。”加勒着急地说。

    “不用担心,他们在我的眼皮底下,一举一动,我都看得清楚,毕竟我吃了那么多的鹰蛋,练就了一双慧眼,千里之外,都历历在目,看得清清楚楚。”天使子说。

    “别吹牛了,我就不信,你能看到千里之外的东西。”加勒说。

    “信不信由你,我们走吧,你看我的吧,你也不轻,刚才提到老虎,老虎的师傅是猫,不如我变成一只猫,我们跟踪着那个小二。”天使子说。

    “你会变猫,猫再大,也没有老虎大,我怎样才做得到,我不会变,骑着老虎去王府,岂不是自投罗网?”加勒否定了他的方案。

    “那怎么办?”天使子问。

    “你想不想变成羽毛?”加勒问。

    “不想。”天使子斩钉截铁地回答,他最担心变成羽毛,不得自由,憋屈得难受。

    “那么,你想不想变成翅膀?”加勒问。

    “好啊,我非常喜欢翅膀,行,这个没问题,绝对没问题,说,谁要翅膀?”天使子问。

    “我啊,我现在就恨不得飞过去,只恨我没有翅膀,你就辛苦一下吧,变成翅膀,带我飞过去,我呢,就不用骑着猫到处跑了,你要记住,在地上跑的时候,是我没有力气的时候,需要得到力气,只要每天都接触地面,我就会有元气,没有接触,就没有元气,也就没有力气了。”加勒说。

    “这个我知道,老大,我们去追赶小二吧,别在这里磨嘴皮了。”天使子说完,摇身一变,变成一对翅膀,安在加勒的后背上,翅膀说:“老大,快飞吧,你想去哪儿都行,我听你的。”

    天使子变成了翅膀,加勒心里想什么,就指挥着翅膀,翅膀开始不停地扇动,加勒显得笨手笨脚的,一下子掌握不好,蹬掉了两片瓦。

    那瓦片“啪嗒——”一声掉在街巷的地面上,加勒说:“不好,不好!”

    “老大,不用着急,瞧我的!”天使子说着,突然腰身一变,从黑色的翅膀变成了白色的猫,在房顶上盯着底下的街巷,那卫兵被掉落的瓦片吓一跳,赶紧拔出刀来,喊道:“快,有刺客,小心!保护三爷,保卫青州!”

    看来,三爷给他们洗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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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3章 野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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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兵严阵以待,抽出宝刀,拿着长矛,眼睛瞪得老大,仔细一看,是瓦片,他们被三爷洗脑,名义上保家卫国,实际上为了三爷,有三爷就是家国,保卫三爷就是保卫家国。

    他们抬头一看,发现一只白色的猫,瞪着铜铃一般的眼睛,闪着绿光,盯着他们看,卫兵这才弄明白,原来是野猫,卫兵冲着白猫喊了一嗓子:“好啊,小家伙,吓死我们了,快,滚吧,再不滚,一箭将你射下来,看你还到处撒野不?”

    天使子一听,哈哈一笑,当然,笑声发出来就是猫的喵喵声,跑了。

    白猫一跑,卫兵就收了武器,回到原位,继续站岗放哨,加勒伏在暗处,待天使子跑回来,对加勒说:“快,他们走了,我们也该走了。”

    加勒才缓过劲儿来,长舒一口气,说:“哎呀,憋死我了,也不知道那些蟊贼是怎么当的?心理素质非常好啊!”

    “哎,别说了,赶路要紧,已经耽搁了,那个小二已经消失了。”天使子说。

    “好,快,快,跟上,跟上,看看他们到哪里去了。”加勒说。

    天使子变成了一对翅膀,重新安在了加勒的背上,加勒飞了起来,翅膀是他兄弟变的,就像自己的手臂,非常听话,伸缩自由,他飞出去后,天就黑了,周围一片漆黑,只看见街巷里有灯光,有灯笼,有马车、轿子,打着灯笼的行人。

    再就是万家灯火,渐渐亮起来,这样刚好,可以遮盖他们,掩护他们,不被别人注意或者发现。

    有了翅膀,加勒也离开了地面,身轻如燕,很快就发现前面有人影,不是他们几个是谁?借着王府门口的大红灯笼,看得分明,小二早就改了在茶楼里的谄媚之态,变得耀武扬威起来。卫兵看了令牌,果然顿生畏惧,让他们进去了。

    加勒一见,赶紧飞起来,飞到了王府的宫门顶上,继续观察小二的去向。

    在二门上,小二的随从被拦住,小二遵从王府的规矩,也就没说什么,留下就留下,没什么。

    到了三门上,小二被搜去了宝刀、匕首,小二当然没意见。加勒看看小二已经到了二门,看样子,还要到三门,加勒就飞到了第三座宫殿,再往前,就是王爷的寝宫。

    但是,小二到了第三个门,就转了方向,到了另外一处,就是书房,议论要事的地方。

    小二前面走着一人,提着灯笼,后面跟着一人,也提着灯笼,看得出,是两个家丁,小二走中间,越往前走,背越弯,底气越不足。加勒看了,心里暗暗笑着,这家伙,看来是想要在三爷面前邀功请赏了,现在开始练习着怎样说话。

    “请!”前面的家丁指着书房,在转弯的地方,对他说,小二点点头,看来对家丁还算客气,然后他们到了书房门口,家丁在外轻轻叩门,然后小声喊道:“三爷,人到了。”

    “进来吧!”里面传出了三爷嘶哑低沉的声音。

    加勒听过三爷的话音,很清楚,只听得门吱呀一声打开,他进去后,门关上,两个打灯笼的家丁守在门口,一左一右,看起来非常威严。

    加勒扇动翅膀,飞过去,轻轻落在书房的房顶上,收了翅膀,对翅膀小声说:“天使子,我的好兄弟,快,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你想想办法吧。”

    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对加勒说:“这样吧,我变成蜘蛛,拉一根线下去,你在这里,听这个盘子吧,声音都在盘子里。”

    天使子摇身一变,一个黑色的盘子在加勒手里,另一端是一只小蜘蛛,然后在盘子里走了一圈,然后下了,盘子上粘着一根丝,加勒将盘子放在耳朵上,说:“啥都听不到。”

    蜘蛛说:“我还没下去呢。”

    加勒一听,的确如此!小蜘蛛还在盘子上吊着呢,看起来,小嘴巴一动一动的,显得有些小愤怒呢。

    加勒轻轻拨开瓦片,露出了一个洞,里面透出一些光来,加勒往下一看,看到了小二跪着,三爷坐着,当然,三爷是站不起来的。好像在汇报什么工作,就是听不清楚。

    加勒对小蜘蛛说:“快,兄弟,下去。”

    那小蜘蛛拖着长长的丝线,往下坠去,加勒赶紧将盘子贴在耳朵上,果然,声音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清晰,甚至连呼气吸气打屁打嗝的声音都听得清楚。

    “三爷,小的打听到了皇上已经密切关注弯刀族部落的战事,并且在调动一些兵马。”小二说。

    这是小二的声音,加勒很熟悉,原来这小子暗地里已经投靠了三爷啊!怪不得这小子总是很喜欢打听事,原来是一个三爷安插在京都的眼线,是三爷的眼睛,密切关注着京都皇帝的动向。

    “你说说看,弘毅准备怎样部署。”三爷说。

    “是这样的,据来自南方的人说,他让八大将军原地待命,随时准备起兵,听候调遣。”小二说。

    “这个我知道了,我不关心那八大将军,我只关心西北王,魏宏将军怎么办?”三爷问。

    “什么?魏宏?”小二很惊讶。

    “你有所不知,西北大将军魏宏,一个可以对抗所有大将军,这是皇上的利器,所向披靡,是皇上着重培养的,也花了朝廷的绝大部分军费,装备精良,兵强马壮,是皇上的心腹,只要把西北稳住,全国都稳住了。”三爷说。

    “三爷,小的听说……”小二说着,眼睛看了看左右,三爷会意,让人都退下,小二继续说:“三爷,是这样的,魏宏是皇上的心腹,已经开始调兵到弯刀族部落。”

    “是吗?这个我还不清楚。如果像你所说,证实了那个传言不是假的,是真的。”三爷说。

    “什么事?”小二问。

    “你可真有意思,你在京都当眼线,还问我,我指望你给我带来信息,你却问我?”三爷有些生气。

    “哦,对不起!小的知道了,这事小的也是才知道。”

    “你说吧,别绕弯子了。”三爷说。

    “是这样的,朝廷和弯刀族部落签约了,建立了攻守同盟,也就是一旦遇到战事,两国同进同出,要打就一起打,要守就一起守,谁受到攻击,未受攻击的就要出兵相助。”小二说。

    “这个本王已经听说了,不用多说,我想知道计划,下一步该怎样部署。”三爷说。

    “这个,这个,小的所了解的就是这些了。”小二说。

    “好了,算了,你下去吧,不过,你这次没有带回来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本王派出的信使,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估计可能遭到了不测,你再回去,到京都里,密切关注弘毅的动静,好好地盯着,白天瞪大眼睛,晚上也别闲着,好好打听,仔细观察,了解一下,看朝廷抓住了什么人没有,或者了解一下,看弯刀族部落那边跟弘毅有什么联系,联系了什么内容,都要把情况都摸准确,弄好了再来报告,明白了吗?”三爷说。

    “好的,三爷,这次小的一定要弄来有价值的情报,将弘毅的动向摸清楚,来向三爷报告。”小二说。

    “好吧,你下去吧。你要记清楚,朝廷是大家的,不是他弘毅的,人人都有份,不要认为弘毅就一定是天子,每个人都是天子,我们都要过平等的生活,你生来不是小二,你会翻身的,将来会谋个一官半职,过上幸福的生活,事成之后,那茶楼一定赏赐给你。”三爷说。

    “多谢三爷!小的下去了。”小二说。

    “行,哦,不过,本王想知道,你这次来还顺利吗?有没有人为难你?”三爷问。

    “很好!没有人为难我,大家对我都很好,现在戒备森严,人人都尽职尽责,没有一点问题。多谢三爷照顾。只是,只是……”小二说。

    “跟本王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说话吞吞吐吐的?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怎么像骆驼,放屁都拐弯抹角的。”三爷说

    “哎呀,三爷,这是没根据的,所以,小的说话都没底气,在小的来拜见三爷的路上,餐风露宿。”小二说,好像在表功。

    “行了,本王知道你辛苦了,本王有赏,给你五十两纹银,你把茶楼盘下来也就是五百两纹银吧。再跑十趟差,你就能赚回一座茶楼,还不满足吗?”三爷说。

    “三爷,不是这个!多谢三爷赏赐,小的一定好好为爷工作,将来得到更大的赏赐。”小二说。

    “好,你说吧,到底是什么事?”三爷好奇地问,“你是开店的,当然懂得开店的蹊跷,这些弯弯曲曲的事,隔行如隔山,本王不清楚,你自己心里不是跟明镜儿似的吗?”三爷说。

    “三爷,小的不是掌柜的,那是后来的事,小的清楚,安全来见三爷,不是容易的事,再说马上又要打仗了,路上就有些不平安,不多加小心怎么能行?”小二说。

    “那是当然,不过,你要知道,在中原国的地盘上,自古都有剪径为生的,这个不奇怪,没什么,多长个心眼就行了。”三爷说,“听说你做的不错,路上不投宿,住帐篷,就是住帐篷,埋锅做饭,也要小心野兽的袭击,有些虎豹豺狼饿了啥事都干得出来。”

    “是啊,小的正要说这个,比豺狼虎豹更狠的是人,小的一路上,总觉得有人跟踪,在进城之后,感觉更明显,于是只要在来王府的路上多绕了几圈。不知道,盯梢的尾巴甩掉没有,小的认为安全了,才到了王府专用街道,到了王府,见到了三爷。”小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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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4章 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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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明白了,很好,很好,你多长了个心眼是好事,办事就得像你这样,要好好小心,不要让他们逮住,现在正是危险的时刻,小心就能保住小命,粗心就会丧掉性命。”三爷说。

    “多谢三爷提醒,小的还要倍加小心,保留性命,才能为爷效劳。”小二说。

    “你这话倒是提醒了本王,本王也觉得很多事都挺蹊跷的。看来,最近王府附近还是不够平安,你来的时候有感觉,本王也有很多感觉。”三爷说。

    加勒感觉到差不多了,就扯了扯蛛丝儿,不一会,蛛丝儿动了动,那小蜘蛛就爬上来,到了加勒手里,盘子和蛛丝儿都没了,连小蜘蛛都变没了。

    加勒不敢说话,担心被发觉,他们说到这个话题,肯定要四处张望,加勒轻轻地将瓦片盖上,恢复原状,一束光线消失,加勒轻轻说:“走吧。”

    天使子明白过来,变成一对翅膀,重新长在了加勒的背上,加勒扑腾着翅膀,朝月亮飞去。

    因为刚才蹬掉了两片瓦,这次没有,他有了经验,动作变得非常娴熟,令人惊叹。

    “老大,朝哪儿飞?”翅膀问。

    “先飞到京都城郊郊外的道观,去见殿下吧,然后再做打算。”加勒说。

    这倒好,晚上在月亮底下飞,不用住店,省了这笔钱,在夜空里飞翔,还真是头一遭,加勒的耳边的风呼呼而过。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道观,加勒滑翔到道观院子,站在了殿下的房前,就收了翅膀,对天使子说:“行了,回到你该呆的地方吧。”

    “好的。”天使子说完,立刻变成了指环,老老实实地回到了加勒是手指上。

    “谁在外面?是加勒吗?”殿下在问。

    “好吧,我承认,殿下,你现在练就的本事,真是令人惊叹啊,我是加勒,可以进来吗?”加勒问。

    “可以,进来吧。”萧生说。

    加勒进屋,蹑手蹑脚的,还是把地砖踩坏了一块,他摸了摸头脑,说:“不好意思啊,殿下,这砖还行,可是受不了我的重量。”

    “没什么,不是你一个人的重量,当然重了,你要小心,不管到哪里,都要注意你的脚下,不要露出马脚,否则,就暴露了,一旦暴露,就有了危险。清楚吗?”萧生说。

    “谢谢殿下,没问题,殿下,我来报告一件事。”加勒说。

    “好吧,你说,是什么事?”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到了京都,见到了皇上,又见到了三爷。还有一个天大的秘密,都要告诉你。”加勒迫不及待地说。

    “好,你说啊。”萧生说,他也很感兴趣。于是加勒就把整个事件一五一十地对萧生讲了。

    萧生听完,沉默不语,加勒说得正起劲儿,门外有人敲窗。加勒问:“谁啊!”

    “还能有谁?我啊,弘法来了。”

    “你可真好玩,怎么不敲门,偏要敲窗。”加勒问。

    “有人规定必须要敲门吗?我敲窗不行吗?”弘法问道。

    “是没有规定,不过,你的行为有点古怪,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外星人,知道的,以为你是喝了酒的。”加勒说。

    “你别耍贫嘴了,看起来你值得我敬佩,说起话来,却没高没低的,甚至,有时候吹牛都不带打草稿的。”弘法说。

    “为什么这样说?”加勒问。

    “镜子是用来照人的,却照不到自己,自己脏,自己都看不出来。”弘法说。

    “是好朋友,都要做好对方的镜子,发挥自己的作用,照顾对方,让对方从自己这里可以得到帮助,让更多的人都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是麻木不仁的,都是面和心不和的。”加勒说。

    “那么说,我就是你的镜子了。”弘法问。

    “如果你愿意做我的好朋友,当然就是了,还用问吗?”加勒问。

    “是的,我很佩服你,有时候会让你生气,其实,都是好意。你发现的秘密,对我来说没什么影响,我觉得小二本来是为钱的,只要给钱,就给你办事,有奶就是娘,不管是谁,认贼作父的事一点都不稀奇。”弘法说。

    “加勒,谢谢你提供这么宝贵的信息,我还一直以为那个店小二是个好人呢,原来,知人知面不知心啊,那个小二还真阴啊,完全是三爷的人,三爷给钱,他还不知足,看来是想要得到茶楼,当上掌柜的。”萧生问道。

    “没错,三爷就是拿这个来诱惑他的,我觉得他就是一个贪图蝇头小利的人。这样的人,只要多给钱,他就替你卖命,三爷说那茶楼值得五百两纹银。看来,他再替三爷跑八九趟腿就能得到茶楼了。”加勒说。

    “这个真恐怖,那茶楼是掌柜的茶楼,小二是伙计,原来,伙计在打掌柜的主意,不久的将来,茶楼可能就要易主,只不过,茶楼交到一个不尊敬皇上、掌柜,靠卖信息发家的,也不算啥,这样的叛徒,早晚会得到报应的。”弘法说。

    “报应是佛家用语吧,怎么用在了道观?”加勒问弘法。

    “加勒,不要多问,这个问题比较深奥。”萧生赶紧打断了加勒的话,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是要让加勒成为一个说话小心的人,看来,人口中所说出来的话,要十分谨慎,话语是带着能力的,也能成就某事,也能坏掉某事。

    加勒不说话了,弘法说:“佛道本是一家,都是劝人为善,并且要求自己实践善行。当然,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定会报。”

    “加勒大英雄,最近看到格桑了吗?”弘法说了一些报应的话,然后突然想到了格桑,认为他一定和格桑在一起,出门在外,要完成任务才回来。

    “没有,没见到。”加勒说。

    “撒谎,你在撒谎吧,在骗人,我才不信呢。”弘法说。

    “逗你玩呢,见到了,怎么了?又在念叨你的格桑姐姐啊。”加勒笑着说。

    “是啊,格桑姐姐的歌声和她的人一样美,真是太美了!我很喜欢格桑姐姐。”弘法说。

    “哦,格桑妹妹是个好人,不过,她来去快如闪电,真让人受不了。一般来说,她只是在我们中间传递消息,别的本事呢,我还没见过啊,她有这个本事,是我们的福气,我们一定要让她好好地发挥作用,要不然,就浪费了。”加勒说。

    “你们都有本事,都是很特别的。”萧生说。

    “谁在背后说我啊!”大家一听,是女声,不用说,一个女的在道观出现,还能有谁,不是道姑,就是格桑。

    格桑的出现,让人眼前一亮。

    “格桑姐姐,你可来了。”弘法立刻跳上前,拉着格桑的胳膊,拼命地甩来甩去。

    “别甩了,甩得很疼。”格桑说,“你很想姐姐吗?”

    “当然想了。”弘法说。

    “小朋友,你想姐姐,姐姐谢谢你!不过,姐还有事,需要给大家商量商量,你是不是先回避回避,等晚点,我们再一起玩吧。”

    “好啊,好啊!”弘法说着,就蹦蹦跳跳地跑出去了。

    怎么了,这小男生?见了心仪的女孩,竟然找不到北了。

    “好吧,你说,什么事,格桑?这里都是自己人。”萧生说。

    “我从大王那里来,想先听听这边的情况,然后再说大王的安排。”格桑说。

    “行,加勒,你说说你打探到的情况吧。”萧生说。

    “是这样的,我已经从皇上那里得到的信息,在路上已经跟你说了,你应该很清楚了吧?”加勒说。

    “这个我知道。”格桑说,“然后呢?”

    “然后我跟踪店小二到了青州,发现小二果然跟三爷在暗中来往,小二在京都的茶楼里,是三爷派出的奸细,在观察汉人皇上的动静,还有各地将军的动向。发现了有价值的线索或者信息,就会向三爷报告。”加勒说。

    “我清楚了,是这样啊。难怪看到小二一路上鬼鬼祟祟的,不住店,不吃别人的饭,都是自己解决,敢情是三爷的奸细,非常顾惜自己的命呢。”格桑说。

    “是的,三爷已经知道各个将军的安排,还有,三爷已经发现了他的信使没有回来,可能遭遇到了不测,就让小二到京都里打探消息,顺便收集相关的情报,打听信使的下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再向三爷报告。”加勒说。

    “看来,三爷的信使在传递一个很重要的信件,如果信件没有送出,三爷可能还会再送,以后更要倍加小心。”萧生说。

    “我的话就是这些,殿下也让我少说话,我要听话,暂时说这些吧!”加勒说。

    “不错,少说话,多办事,这是爷们儿,不过,你现在可以说,我们要把情况都弄好,弄清楚,给大王尽量多的信息,那样,大王就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让大王做好准备,不至于弄得比较被动。”萧生说。

    “殿下说得没错,其实,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也要注意区分场合,良性循环就是每个人的心都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就容易达到目的;区分场合,就是说话要看人,看场合,没问题的,但说无妨,有问题的,就要小心谨慎,谨防隔墙有耳,不小心,透露出去了信息,那就麻烦了,会招来杀身之祸的。”加勒说。

    “加勒,你悟道了,不错,是需要经常去想想,不能糊里糊涂的,到最后,还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那就是不容易长大的人常常办的事,你现在很有进步,让我感到欣慰,加油啊!”萧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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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5章 蓄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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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噗嗤一声笑了,萧生说他:“怎么像个女人一样笑呢?要知道,你是男人,力气大得很,学女人去笑,可不太好。”

    加勒说:“谢谢殿下提醒,说实话,我不怎么会笑。”

    加勒说着,摇头晃脑,显得很不安,地下的砖没有破,他的力量在上行,手指上的天使子指环有些抖动不安,仿佛要发生什么事,就连空气的流动,都显得有些急促。

    萧生在运气的时候,也感到周围的气场有些异常,只是不知道有什么,他从加勒的笑声中也觉察到有事发生,但不知道是什么事,不是战事,不是西夏的兵临弯刀族部落,是什么呢?

    树叶在簌簌作响,空气也似乎在加快速度,鸟儿没有像往日一样歌唱,大家都在沉默。突然,有人干咳一声,大家循着声音一望,竟然是天一道长。

    “道长。”大家不约而同地问候。

    “大家都平安吧!最近发生一些事,我已经看到。不要害怕,邪不压正。大家做好准备,现在,萧生的功力大增,非常好,但不能停止练习。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大家都要加油,协助萧生把基本功练好,然后继续提高。萧生不要以为学会基本功就大功告成了,还有很多事要做,平时的修炼更重要,明白吗?”天一说。

    “明白,多谢师父指教。”萧生说。

    正在此时,门外有人打门,萧生刚想要问问大王有什么指示,遇到这种情况,只好作罢,弘法噔噔噔地跑去开门,打开一看,不是别人,门口有两顶轿子停在那里,有八个轿夫在那里候着,旁边领头的不是别人,是小鬼子。

    弘法问:“公公来这里,有何贵干?”

    “是这样的,万岁爷有旨,宣天一进宫,有要事相商。”小鬼子说。

    “公公请进,里面说话。”弘法说。

    “不用了,情况紧急,我就不进去了,去请你师父来吧。”小鬼子说。

    “好,公公稍等。”弘法说。

    弘法转身快步走,几乎跑起来,到了天一面前,说:“师父,公公在门外请师父进宫,说皇上有请师父,有要事相商。”

    “好,难怪最近为师眼皮子跳呢,有异象出现,只是不太明朗,这次进宫,想必皇上身旁有高人。”天一说。

    “师父,民间的说法,大概是这样的,说眼皮子跳,自然有福或者有祸。师父也信这个吗?”弘法说。

    “弘法,你的话说多了,告诉你吧,这些民间的说法也是从佛道那里出去的,不是以讹传讹,而是生来就有的。”天一说。

    “原来如此!”弘法说。

    “走吧,看来最近事情蛮多,清静无为,没有世外桃源。”他说着,朝前走。

    走到院门口,小鬼子见了,赶紧施礼,天一看看弘法跟上来,说:“你去,对萧生说,这两天闭关修炼,等为师回来,再教新法,不要偷懒,好生练习,马上就要用。”

    “好的,师父慢走。”弘法说。

    “什么?为师这次去,可能很快就回来了,你呢,暂时要下山!不过,你要在山下路口等着为师,并且要注意警戒,不让敌人靠近道观,免得影响萧生练法,明白吗?”天一说。

    “知道了,师父。”弘法说着,撅着嘴,气呼呼地,跑回去,噼里啪啦地对萧生说天一说的话。

    萧生点点头,目送着天一走出院门。

    萧生对加勒说:“你去吧,这一向辛苦了,回去好好休息休息,等候新命令,估计师父这次进宫,有事相商,马上就要用到我们了。”

    “好的,殿下,随时听命,我们去休息了。”加勒离开,然后进入自己的房间,不一会儿,就鼾声大震。

    萧生看看格桑说:“刚才想问你呢,话到嘴边就忘了,不知道你见到父王,父王有什么吩咐?”

    “是这样的,殿下,大王说,目前,夏王还没发动进攻,可是,敌兵还没撤退,在原地待命,好像在等什么事情发生。”

    “嗯,我知道了,夏王可能在考虑到下一步,当夺取弯刀族部落的时候,顺便进攻中原国,或者先在弯刀族部落边境安排下士兵,作为佯攻之势,然后再绕过弯刀族部落,向中原国进攻,等取下中原国,再杀一个回马枪,和弯刀族部落边境的敌军形成犄角之势,进行合围,再攻打弯刀族部落,同时,吞并两个国家。”萧生说。

    “殿下,大王让你潜心修炼,别管国事,等殿下修炼成功,再报效国家,替大王分忧。现在正是机会,夏王还没命令军队进攻,不用担心,就是进攻了,也不要怕,早晚会收拾他们,现在大王身强力壮,万一大王被俘虏或者被害,殿下一定会为大王复仇。”格桑说。

    “不会,父王不会有事的,父王平时就喜欢挑战恶狼猛兽,这些西夏士兵,只当是猛兽,可是父王能让他们变成困兽,在父王心中,他们早就被关进了笼子,想怎样收拾就怎样收拾,只是时间问题,没有谁能阻挡父王猎狼的步伐,父王的刀锋尚在,屠龙的心犹存,怕什么西夏匪兵,也不用担心,恶狼的进攻。”萧生说。

    “好,殿下的决心很大,令格桑十分佩服!格桑要离开这里,不知道殿下有什么吩咐?有什么话要格桑带给大王的?”格桑问。

    “现在的情况还不明朗,暂时没有话,你先回去吧,看看父王有什么消息,再随时报告给我。”萧生说道,“你下去吧,我要潜心修炼,要不然,师父回来,见我没长进,又有些担忧了。”

    “行,殿下,格桑就走了,有事再来报告。再会!”格桑说完,一转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说天一上了轿子,四人抬的,还算排场,走了半天,终于到达京都,进入皇宫,此时,小二已经回到茶楼,看到两乘轿子抬过去,再看看平时来喝茶、吃点心、听书的那个小家伙今天没来,就起了疑惑,问旁人道:“那是谁?还坐四人抬的轿子,好讲究啊!”

    “可能是皇上要找的人,一般来说,皇上比较节俭,准许官员坐轿子,都是两个人抬的,这是四个人抬的,想必轿子里面是人是个大人物,有些来头。”茶客在分析,小二频频点头,觉得言之有理,只是轿子帘布都是下垂的,密不透风,看不到里面坐的是谁。

    他就留了心,让一个心腹小伙计,就是上次去青州的,跟着轿子走,最好别被发现,看看轿子抬到哪里去。

    小伙计听了,立马跟上,小鬼子和天一分坐在不同的轿子内,看不到外面的情况,轿夫只管赶路,也没注意。

    天一感觉到有人跟踪,就令轿夫落轿,说:“去,通知公公,要绕道走,发现异常情况。”

    轿夫不敢怠慢,赶紧跑过去,就着轿子侧边的帘布,对小鬼子说:“道长有预感,发现异常情况,要绕道走。”

    “好,我知道了,你去吧,我晓得了。”小鬼子说。

    轿子没停,继续往前走,天一命令起轿,向前飞奔,快步撵上小鬼子乘坐的轿子。

    到了小鬼子旁边,小鬼子就命令轿夫抬着轿子先绕圈子,绕了几圈后,直接到了皇宫宫墙外,找到一个小门,将轿子抬进去,然后将小门关上。

    过了好一会儿,小鬼子命令将小门打开,然后两顶轿子从小门里面出来,再往前走,绕过两三个小门,看到的还是红墙黄瓦的,小鬼子看到一处熟悉的地方,就令轿夫落轿,然后给了轿夫银两,但还没宣布让他们离开,交代了一下:“这些银两是给了你们平时银两的十倍,你们可要当心了。我的这位朋友,谈完了事,你们其中一顶轿子,要保证将他平安送回城郊的道观,明白吗?”

    “明白了,就请放心好了。”轿头说。

    “明白就好,不明白现在可以问,不能不懂装懂。明白了,要是不送回去,小心,我可要加倍要你们偿还我的赏银,清楚了吗?”小鬼子又补充道。

    “嗯,清楚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您老就看好吧。”轿头说。

    轿头安排了一顶轿子停在这里,另外一顶轿子抬走,还有一处需要轿子,正等着他们去。

    那小伙计跟着轿子走,因他对这个地方比较熟悉,也是紧紧地咬住了,可他没想到,其中一顶轿子竟然消失不见了,他只好跟着移走的轿子走,一直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他抬头一看,呀,是办喜事的,他只好悻悻地回到茶楼,据实禀报所跟踪的情况。

    小二听了,觉得轿子消失在皇宫附近,有点蹊跷,不知道皇上还有那么多亲戚吗?有亲戚为什么不直接从大门进出?这是一个值得怀疑的行为,令人费解。小二没有多想,继续跑堂,给茶客提供服务。

    再说,天一进入红墙之内,面前是一个宽大湖面,那里停着船,小鬼子请他上了船,船上有人摇橹,不一会儿,船就到了河对岸,这里是宫廷里的海,平时供大家划船、垂钓玩的。

    小鬼子带着天一到了上书房,弘毅在那儿坐等,顺便看看书,平时日理万机的,的确很辛苦,这时候,就需要养精蓄锐,赶紧恢复过来,免得到时候过于疲劳,很有可能折寿。虽说名字称呼为万岁爷,其实,还真没有人活过二百岁的,都是一百多岁就死了,哪里能活到一万岁,好听是好听,不过是骗人的,终究,还是不能改变这个称谓,当然,既然是天子,就应该活的时间比别人要长才行。做好了天子,天会保佑,活长一点,对苍天的子民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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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6章 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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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岁爷,天一道长到了。”小鬼子叩头说。

    弘毅刚才还在想万岁爷是骗人的,这个小鬼子往枪口上撞,还说万岁爷这鬼话,心里不悦,不过,只要还活着,就要为民谋福,争取得到更多的民心,让后代来纪念这一代的皇帝,也算是丰功伟绩了。这样一想,他又高兴起来了。

    “有请!”弘毅说。

    “万岁有旨,宣天一道长觐见。”小鬼子跑到外面叫道。

    天一道长听了宣召,就进去,向弘毅行礼,弘毅赐给他座位,让他坐下来说话,他说:“这次宣你来,是有要事相商,朕就直说了吧。”

    “请皇上明言。”天一说。

    “最近发现青州城有异象出现,一颗很亮的天狼星,落入青州城,不知道是什么,而众所周知,青州府的三爷和朕有些过节,朕念及父皇旧恩,没有和三爷过不去,三爷表面上也拥护朕的统治,但是,私下里就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前段时间,有人说他谋反,想害朕,但是,证据还不够充分,朕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不和他计较,可是,事到如今,已经有了天狼星落入青州,证明天上的反叛之星,已经印证了这一说法,并且有天狼星帮助三爷,就不得不让朕坐立不安了,这么个家伙,在战事频仍的当今,还想兴风作浪,朕就容不得这种事发生,为了避免生灵再次遭受涂炭,朕想请道长辛苦一趟,去看看三爷的状况,看看天狼星的到来,对三爷造成了什么影响。“弘毅说。

    看来,皇上不好当啊,天天都在操心,这不,有高人指点,又在担心叛军了。

    天一说:“贫道知道了,贫道即刻动身,前往青州。”

    “嗯,朕非常信赖道长,再次前往,不要耽搁,查明情况,速来报告,朕给你特别通行凭证,直接进出皇宫来见朕,不用报告。”弘毅说着,找了一块御赐金牌,上面写着“特别通行”几个字,金牌的背面刻着玉玺。

    天一行礼完毕,退出上书房,过了皇家大院里面的海,坐上轿子,往城郊梅山道观而去。

    原来,皇上到藏经阁,韩半仙说:“青州有一星,名叫天狼星,已经坠落,天狼星降落在青州,可能有事,天狼星被谁得到,得到之后,又要发挥什么作用,现在还不明朗,需要人亲自到青州去查明情况,提前做好准备,以备不测。”

    “朕有一人,可以前往。”弘毅说。

    “是谁?说来听听。”韩半仙说。

    “上次好像向你提及过,就是天一道长。”弘毅说。

    “哦,对,你说过他,不过,这位道长,还很年轻,可是道行还是不错的,为人还行,品德过硬,值得托付和信赖,他的本事也十分强大,除了穿墙术,还会穿心术,从卦象上看,皇上得到天一道长,就如虎添翼,皇上的江山,就牢不可破了,首先,要听天一道长的话,他说的,往往都有道理,再说,他也无意于功名利禄,一心为朝廷为庶民考虑,这一生,主要是捉妖、保护百姓平安,你好好地使用这位上苍赐给你的人吧,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韩半仙说。

    “想不到,人家说,同行是冤家,你们不是,反而很融洽。”弘毅说。

    “皇上,冤家是佛家用语,在道家看来,天人合一,本来都是苍生,都拜上天所赐,人人都有道法,不过,有的走邪路,有的走正路,在走正路的时候,难免有些走邪路的来干扰,并且来拉人,将走正路的拉去走邪路,要知道,走邪路很舒服,很享受,但是,邪路是不归路,是永死的路,活着的时候舒服,死的时候却难受。”韩半仙说,“我希望天一道长越来越厉害,并且多收徒弟,多教子民,让人人都潜心学道,走正路,远避邪路,那么,皇上所希望的尧舜之治的天下就会来到了。”韩半仙说。

    弘毅听了连连点头,皇上正是希望有这种局面产生,让更多的人能够顺服他的统治,让人人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再说天一得到了皇上所赐的金牌通行凭证,心里说,天底下还没有什么墙能够阻拦我,皇上还以为我不会钻墙呢。不过,皇上倒是很正直,很可爱。

    很快,轿夫将天一道长送回了梅山道观。

    弘法果然在那里等着,天一让轿夫回去,他带着弘法爬山,好在,山不是很高,爬起来并不费力。天一身体强健,呼气吸气都在练法,常常练习,自然越练越好。

    到了道观,进门,发现门口多了一坨狗屎,弘法骂道:“哪里来的野狗,竟然在道观门口拉屎,真是污染了圣洁之地。”

    “这要问你了,是你没有看管好道观的门,不要责骂别人,再说,畜生就是畜生,人就是人,是不同的。如果是人在道观门口拉屎,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魔鬼,心里充满着恶,拉出来的当然是令人恶心的东西。你说是吗?”道长说。

    “是的,我明白了,师父,不过,师父,我的确是没有看到野狗进来啊。”弘法为自己辩护。

    “你不用多说,实话告诉你吧,你就是睁大了眼睛,还是难以避免野狗的进入,因为你在明处,它在暗处,它想来,你就拦不住,除非你变成比野狗还要厉害的东西,才有可能得到阻拦它的脚步,否则,就很难阻拦。任凭它去吧,在这里拉屎,证明它还记得这个地方,值得来看一看,不在别处拉屎,证明别处不够吸引人,就连拉屎都不愿去,万事万物都是相互效力的,不用担心。”天一说。

    “哦,师父说的有理,不过,徒儿很想知道,这次进宫面见皇上,到底有什么事情要做啊?”弘法很好奇。

    “天机不可泄露,这样吧,回去再说,小心在这里说话,隔墙有耳。”天一说。

    没错,天一非常谨慎。再说茶楼的店小二派出他的同伙跟踪两顶轿子,结果两顶轿子分开了,一顶轿子失踪了,另一顶轿子跑去办喜事去了,没有跟上。

    小二不死心,又派他的伙计去轿子失踪的地方埋伏,看看有什么情况,会不会再次出现,小二的安排,比较聪明,那伙计果然看到了曾经失踪了的轿子,等轿子开始移动,他也在后面悄悄跟着,一直跟到梅山。

    到了梅山,轿子返回京都,伙计就在暗处盯着从轿子里面出来的人,一看是个道士。眼看着他们就要上山,并且是两个人,他一个小伙计怕是龙不过他们俩,再说,他俩居高临下的,周围台阶又是一片空旷,想找个藏身的地方,比登天还难,就没有继续跟踪,知道了是道士去见了皇上,这就够了,而且还知道道士住在梅山道观,这也就够了,看道士的打扮,是本地的道士,这也不错,跑了道士,跑不了道观,任务算是完成,赶紧打道回茶楼,向小二报告领赏。

    想到这里,小伙计扭头就走了,跑回了茶楼,对小二说:“老大,没错,你真是太英明了。小弟我真的在轿子失踪的地方发现了轿子,那轿子载着一个道士到了梅山,小弟知道,那个道士一定是梅山道观的道长,周围没处藏身,小弟就走了,担心老大在家等着着急,就先来报告。”

    “没错,你干得不错,是这么回事,你呢,明天继续去梅山,就在那里盯着,看那个道士想干什么。估计是从皇上那里得到什么密旨,你去弄清楚。今天辛苦了,这是一两纹银,收起来吧,以后,做得好了,还会重重地赏赐你银两的。”小二说。

    小伙计千恩万谢地退下去,打算第二天一早就赶到梅山对天一道长进行盯梢。

    再说天一道长让弘法清理了门口的狗屎,就进了道观,让弘法去请萧生。

    萧生正在练法,见师父有请,不敢怠慢,赶紧过来,参拜天一,天一说:“免礼,明天我去青州,你在家练功。“

    “明白了,那么,格桑作为传信的,如果有需要,就对格桑姑娘说,学生一定尽力解决。”萧生说。

    “很好,有了格桑,就不需要快马送信或者飞鸽传书了,真是太好了!行,为师有什么需要,一定先想到格桑,让格桑带信给你。”天一说。

    “师父,这次去青州,要完成什么任务?”萧生问。

    “来,弘法,你不是也想知道为师这次到青州干什么吗?那为师就告诉你们。这次去青州,是因为天上掉下一颗天狼星,不偏不倚刚好掉进了青州城,这天狼星,是有目的而来的,这次天狼星造访中原国的青州城,让人措手不及,恰恰在西夏匪兵虎视弯刀族部落的时候,是不是想趁火打劫也说不定。不过,我们是正,他们是邪,邪不压正,古语已经说了,并且永远有效,但是,其中的过程非常艰难,大家都岙做好思想准备。自古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有办法来对付困难的。西夏匪兵假如来袭,也不用怕,都是我们平时训练过的,应付他们绰绰有余,不用担心。”天一说。

    “我明白了,师父,这么说来,去青州城只是打探消息,并不采取行动,如果以后要采取行动,需要去抓妖怪,就一定带上徒儿,徒儿现在很想尝试尝试,抓住一两个妖怪,也算没有白学一场吧。”萧生说。

    说完这话,门外有人高喊:“好,好,好啊,殿下进步很快,需要多多实践才行,免得只是纸上谈兵,毫无用处。”

    是谁这么放肆、敢这样插话进来呢?大家回头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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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7章 狼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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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扭头一看,不是别人,就是加勒。

    加勒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心想,手里正在发痒呢,现在倒好,天狼星来了,这是一个强劲的对手,当然,这不是加勒先知道的,是天使子先晓得的,他立马对加勒说了,说天狼星是天上比价凶残的星,没有谁愿意跟他玩,他以心狠手辣出名,在天上没有什么好名声,不过,上苍给他机会回头是岸,不要执迷不悟一直错下去,可是,他还不愿走正路,这不,他弄清楚了青州的妖气最重,适合在那里发展,就从天上偷跑下来,因为走得慌张,慌不择路的时候就失了脚,摔下去了,守卫天宫大门的卫士们都没注意到天狼星的异常举动。

    萧生说:“加勒,下去吧,不要在这里胡闹,现在还没查明情况,你不要瞎说。要去,也是让师父去。我们只要守好道观就行了。”

    “没错,这次去,只是摸清楚情况,暂时不打仗。我要马上走。这次去,萧生跟我一起吧,弘法在家看守道观,不得有误。”天一安排妥当。

    “不行啊,道长,殿下不会服侍人,他只是被人服侍。”加勒说。

    “谁让你在这里说话了?”萧生有些生气了,他说:“不会服侍人,只会被服侍,那还学道干什么?学道不就是为人服侍吗?”

    “萧生说的没错。在贫道眼中,没有殿下,只有徒儿;在贫道心中,要么是妖、要么是人、要么是神,就是这么简单,因此,贫道道号就是天一,追求的就是简单,单一,不是什么复杂的事。贫道今晚就走。”天一说。

    “为什么要在今晚就走,师父?”萧生问。

    “为师感觉到有人跟踪,今晚他不回来,一定会在明天早晨来,为了避免麻烦,还是趁夜里走比较安全。”天一说。

    “道长,加勒认为,殿下现在还没学成,如果贸然让他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加勒没办法向大王交代。要知道,大王只有这么一个独生的儿子,视同掌上明珠,眼中的瞳仁,千万不能出现任何差池,万一出现,加勒性命难保。不如让加勒一起去,只是加勒不露面,在暗中保护殿下,怎么样?”加勒问。

    “你的任务是保护道观,这里是我们的大本营,我担心明天有人来道观,找贫道,万一找不到,可能就有人来惹麻烦,你就在这里,配合弘法护院,一旦有危险,马上投入战斗。这个任务比啥都艰巨,清楚了吗?只要你这里打得越凶,越激烈,贫道和萧生那里就越安全,清楚了吗?”天一说。

    “清楚了,道长。”加勒说。

    “清楚了,师父。”弘法说。

    “为师自从收你为徒以来,我们师徒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看来,这一次要离开一些时日了,希望你独立、成熟起来,将来担任更重要的任务。”天一说。

    “谢谢师父提醒,弘法一定铭记在心。”弘法说。

    交代完之后,天一说:“走吧,萧生!”

    萧生说:“是不是需要带包?”

    “不需要,为师出门在外,就是一身道袍,一柄拂尘,其它的,都不用带。这个是学道之人必须要掌握的,到哪里,都是简简单单,来去并无什么牵挂,才好潜心研究道法。如果有太多包袱,起码心思都在外,不在内,久而久之,就变得比较复杂,而妖魔正是喜欢人们复杂,贪欲之心越旺盛,妖魔越高兴,道法将无立锥之地,无法在你心中扎根生长。”天一说。

    道长说的非常有道理,可惜时候不早,要不然,天一道长还要讲道法,还要给别人以实际的帮助。

    他讲完,萧生不回房捡拾东西,作为王子,他的东西可不少,在他认为,都是必不可少的用品,可是,在天一眼中,都是一些废物,这些物件,足以影响他的进步,虽说最近有些进步,可牵挂的东西太多,就不能轻装上阵,反而被一些累赘纠缠,怎么也得不到释放。

    天一带着萧生,离开道观。加勒再不愿意,也没办法,从小到大,他跟萧生也算是形影不离了,亲如兄弟,到现在却天各一方,无论如何,都有些伤感。

    在这个时候,月亮升上来,猫头鹰也出来巡逻,寻找可以吞吃的田鼠,蝙蝠在漫天飞舞,在寻找并吞吃着夜空中飞行的蚊虫,包括一些萤火虫,还有一些果子,都是蝙蝠们的美食。

    蝙蝠们没有相互撞击,看来,上苍给了它们敏锐的感觉,没有它们,夜空将变得毫无生机,另外,山林中回响着猫头鹰的叫声,声音荡漾开去,人行走在山间,仿佛在一个巨大的天井里,只看到藏青色的夜空,皎洁的月光,再就是回荡在山谷的鸟鸣,也像一块石头掉进了水坑,激起了涟漪,还伴随着叮咚的响声,在夜色里走路,除了上次跟波斯人去京都以外,这是第二次,对萧生来说,还是比较新鲜的。

    走下台阶,天一在附近村庄雇了一辆牛车,萧生跟着他,坐上牛车,前往青州。

    道士喜欢牛,不喜欢马,牛任劳任怨,又有力气,又好饲养,关键是,老子喜欢青牛,后来的道士们也都喜欢青牛,不是《道德经》的影响力有多强,而是骑着青牛去讲道,是多么惬意的人生啊!

    萧生跟着天一师父前往青州不提,再说到了天明时分,那个小伙计早早地来到了道观,观察道观周围,发现没有什么异常,在门口转悠了一圈后,不甘心,就想进去看看,但是大门紧闭,看来那些道士在闭关修炼,他就不想走大门,就想到了翻墙。

    天一道长为人不错,口碑广传,又有着那妖魔鬼怪的本事,世界上没有哪一堵墙能遮挡得住妖魔的脚步,因此,道观的墙做得不高。

    他翻墙,就像骑水牛一样,甚至比水牛还好办。水牛还是活的,要看清楚再伸腿,上这院墙,不需要看清楚,直接顺着山势往前一跃,就上了墙,然后在轻轻地跳下来,蹑手蹑脚,在道观里左看看、右瞧瞧,总之,该看的地方都看了,该瞧的地方也都瞧了。

    说的时候,怎么没提到弘法呢?还有加勒?原来他俩早就听到了门外的动静,加勒早就安排好了弘法躲藏之处,然后就让天使子变成了翅膀,安在他的后背上,飞上了天空,从空中可以鸟瞰整座道观,加勒看得清清楚楚,那个小毛贼不是好人,大门不走,偏走小门,根本不是什么善类,如果是善男信女,恨不得走一步,磕个头,一步一磕,一直磕到正殿,敬拜太上老君。

    这个小伙计进来后,没发现任何人,心里开始发虚,难道撞见鬼了?这里非常安静,啥人都不见,难道妖魔把道士们都抓走了不成?这里竟然是妖魔的殿堂了吗?

    他越想越怕,越安静越害怕,于是翻墙出来,连翻了几次,都没翻上来,越想翻,腿脚越不听话,加勒轻轻落在茂密的大树上,让天使子去拿鸟蛋吃,他透过树叶继续观察那个家伙。

    天使子吃了鸟蛋后,鸟们开始不依不饶,要找天使子讨个说法,天使子变成了翅膀,鸟们没办法找到他,开始悲哀地鸣叫,凄惨之声在山林中回荡,在空谷中回响,那小伙计更是害怕,手脚都发软,好不容易爬上了墙,然后跌跌撞撞地找到了上山的台阶,他越走脚就越软,最后竟然连滚带爬地下了山,然后找到来的时候骑的马,一路狂奔,逃回茶楼,身上全是汗,脸也被砂石划破了,渗出血水来。

    小二一见,怎么这么狼狈,于是把他叫到一边,问:“怎么样?找到那个道士了吗?”

    “没有,哪里有?差点都回不来了。”伙计回答说。

    “为什么?为什么回不来了?”小二问。

    “啊呀,不正常,太恐怖了。”伙计说。

    小二还要问,有客人在喊茶博士,他就不再问,赶快去招待,临走的时候,对伙计说:“你先去洗洗,然后先做事,晚点有空我再来问你。”

    喊人的不是别人,正是小鬼子,他服侍皇上上完了早朝,就来这里喝茶,听书,和小二很熟悉了,只是他不太清楚,小二是三爷的人,小鬼子是皇上的人,两个人天天见面,一个是茶博士,一个皇上跟前的红人。

    两个人都在这里打探消息,都是为了各自的主子,不过,小鬼子总是很低调,穿着朴素,出手大方,小二很喜欢,有时候,无意间也会把自己打探到的消息也说给小鬼子听听,小鬼子总是能给皇上最新最全面最真实的信息,因此,越发得到皇上的青睐和信赖。大臣们说写的奏折,内容庞杂,词不达意,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实际上是害怕说错话,怕掉乌纱帽,甚至怕掉脑袋,因此,在遣词造句方面格外谨慎。

    弘毅不喜欢大臣这样弄,越是担心掉乌纱帽,越是容易掉,不错,弘毅责成人员对官员进行秘密调查,证据确凿,尸位素餐的,并且最后由皇上来审问,弄清一个昏庸官员,就查处一个,或将其削职为民,或将其发配边疆,以观后效,如果能行,再官复原职,如果就此潦倒、破罐子破摔,也就永不叙用,要想当官,需要重新考试,以前的成绩全部作废。

    这样治理官员之后,弘毅发现官场的风气大为改观,官场之中,显得格外欣欣向荣,真正做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国内一些才子佳人,武将高手纷纷纳入朝廷系列,从而官场和军队都变得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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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8章 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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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爷一听妖怪,就有些稀奇,难道说民间的传闻是真的吗?他忍不住问:“道长,请问那个说法成立吗?”

    “什么说法?”天一猜出了他的心思,故意问道。

    “就是民间传说天上掉下来一个煞星,不知道落到谁家院子了,非常可怕,本王也在思想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三爷问。

    “是这样的,那个煞星实际是天使,不过,他受到了玉帝的惩罚,是一个犯错的天使,叫狼星,目前已经下来,就在王府之内,所以,贫道前来捉妖,求见王爷,请王爷多加小心。”天一说。

    “哎呀,这可怎么好?没想到在本王王府之内,竟然有狼星?他是不是要害死本王啊?”三爷很担心。

    “其实,不用担心,狼星降世,不见得会要王爷的命,但是,要想治好腿,让王爷重新站起来,必须要离开这个狼星,如果不离开,那么,王爷一定会被他所害。”天一说。

    “那么说,我不接受他,他也不会害我,我一接受他,必然会被他所害吧?”三爷问,心里充满了疑惑,不过,他是一个敢于冒险的人,他更看中的是权力和地位,还有复仇的野心。

    三爷充满了野心,他想将弘毅赶下台,他来登基称帝。听了天一的话,他想,既然狼星不来害我,我就要他帮助我,登基称帝,那么,就是死了,我也愿意,我要当一个没腿的皇帝,那要好得多。

    他的想法,被天一看得清清楚楚,天一已经将魂魄脱离躯壳,他人在那里,魂已经进入三爷体内,仔细看了看,发现了里面的问题,但他看破不说破,说破了,就会遭到三爷的忌恨,由恨就会爆发凶杀,恨的结果就是让人死亡。

    天一弄清楚了他的想法,目的已经达到,并且已经弄清楚他想利用害死他的狼星,想达到登基称帝的目的。

    想到这里,天一拱手说:“王爷,时候不早了,贫道要告辞了。”

    “可是,道长,本王还没发现狼星在哪里?”三爷问。

    “贫道还不知道,正在观察。”天一撒谎,在三爷面前,他用不着说实话,他已经发现,三爷的心里已经有了魔鬼入住,他一时不能将他唤醒,这时候,他再在这里,已经没有办法,而且,此时的妖魔的力量已经相当强大,但是,要过招,还不知道谁高谁低。

    “好吧,那么,有事本王再去请您吧,道长。”三爷说。

    天一一见,连忙说:“贫道很忙,如果有事,请到梅山来找。”

    “好,多谢道长!”三爷说。

    天一带着萧生离开王府,站在门口,马上有人围过来,天一一看,正是那些轿夫,轿夫说:“太好了,没有到一个时辰,道长,走吧,去看看我奶奶。我从小跟着奶奶长大,爹娘都死得早,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有病,我心里难受。”

    “好吧,我们走,你家在哪里?”天一问。

    “我家在城东南,那里地势比较低,是贫民窟。”轿夫说。

    “好,走吧,越是贫穷人,越是有需要。”天一说。

    他们到了城东南,果然,全城的污水,都从这里排出去,这个地方是穷人集居的地方,人口多,卫生条件差,房子低矮,比较陈旧,这些老宅子,看上去年久失修,遇到刮风下雨飘雪的时候,屋里面的人就有些遭殃。

    轿夫抬着轿子,进了巷子,越走越窄,没有办法进去,轿夫说:“走不进去了,就到这里吧,我们走进去好吧,道长?”

    “好的,我们走进去。”他说着话,带着萧生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天一经常在穷人中间行走,也早已习惯,可是萧生不常行走,就没办法。

    他看到这些穷人,吃住条件都差,在大街上,看不到这些,表面上看都繁花似锦了,暗地里,背地方,都是这样的。

    萧生问:“原来人间还有这样的苦地方?”

    “是啊,手指有长短,人有富贵贫贱,万事万物都有个区别,也有个源头,有结果就有原因,有原因造成结果。还需要好好地去悟道。”天一说。

    萧生点点头,原来是这样的。

    很快,他们到了轿夫的奶奶家,小轿夫老远就在喊:“奶奶,道长来了!”

    小轿夫的家很矮,萧生要低着头才能进去,天一也进了屋,里面很黑,外面有太阳,怎么回事呢?外面那么亮,屋里却那么黑!小轿夫说:“不好意思,周围都有房子,挡住了光线,冬天冷,夏天热,没办法开窗,一开窗,到处都臭烘烘的。”

    “谁啊?是小栓子吗?”有一个老人在问。

    “是的,奶奶,是我,我是小栓子。”小轿夫回答道。

    “我的小名。”小轿夫对天一和萧生说。

    “奶奶,我是小栓子,我今天遇到好人了,这是天一道长,还有这位小哥,是跟道长一起的。”小轿夫说。

    “嗯,好啊,道士是好人呐。”床上有老人在说话,萧生看了好半天,才看清楚,床上窝着一个老人,看清楚了有一个影子,如果不注意,根本看不到。屋里有一股怪味儿,不知道从哪里发出来。

    天一上前,握着老人的手,问:“老人家,你病了多久了?”

    “这是道长吗?”老人问。

    “是的,他是的,奶奶,他就是道长。”小轿夫说。

    “道长,我不能起床给您行礼了,实在不好意思啊!”老人说。

    “不用了。”天一说着,伸出手,摸了摸老人的头。

    “我奶奶的耳朵不大好使,她瘫痪在床已经七八年了,一直是我在照顾。我爹妈死得早,她一把屎一把尿地把我养大,我要好好地报恩,可是,我抬轿子没有多少钱,请不起郎中,就是请得起,郎中也看不好我奶奶的病,因为我奶奶她劳累过度,这病完全是累出来的。”小轿夫说。

    “你的孝心感动了玉帝,一定会让你奶奶好起来的,你相信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吗?”天一问小栓子。

    “我信。”小栓子回答说。

    “老人家,你相信道士能赶鬼吗?”天一问老人。

    “道长,我就是信,也劝孙子多做善事,遇到有需要的人穷人,想坐轿子就免费让他们坐,比如得了急病的人,比如那些残疾人,多做善事,多积德,最后都会有平安的。”老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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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9章 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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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听了老人的话,心里很是喜欢,就说:“小栓子,老人家,你们的信,救了你们了。”

    只见天一伸出拂尘,往老人身上一挥,再将拂尘收回来,那老人顿时感到眼睛一亮,身子有力气了,腿上的血脉通了,气也顺了,感到身上的骨节在嘎嘣作响,她的皮肤开始发亮,由黢黑变得洁白,也有了光泽,眼睛开了,看到了小栓子。

    老人下了床,“噗通”一声跪下,一直磕头,说:“谢谢道长,谢谢道长,你救了我,谢谢!”

    天一拉着老人的手,说:“快快请起,快快起来,老人家,你这样做,让贫道情何以堪。不是贫道救你,是你的信救了你,还有,你的孙子的孝心感动天地,不是贫道的能力,是上苍玉帝赐给的能力。”

    “还是要感谢你,感谢你!”小栓子说。

    小栓子的奶奶对天一感谢不已,然后看着小栓子说:“孙子,我的好孙子,奶奶终于又看见你了,你长大了,长高了,也长壮实了,太好了,太好了,以后就不用照顾奶奶了,奶奶可以照顾你了,免得回来没有热饭吃,没有开水喝,以后,你就有了,将来再找个孙媳妇回来,咱们家就算团圆了,好好地生活了。太好了,简直太好了!“

    天一治好了瘸腿瞎眼的老奶奶的病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多人都知道了,要请天一去治病。天一说:“世上有病的人有很多,可是不知道原因是什么,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没有顺从天意,天要人尽孝,人偏偏逆天而行,这就是疾病的根由,顺从天意的,就是没病的,逆天而行的,肯定会有病。”

    他说了这些,大家都不明白,可是,天一不治病,就离开了青州。

    天一悄悄离开青州,先去了京都。

    天一一出现在京都,就被小二盯上了,他时刻在注意弘毅的动静,自从上次他派出的伙计,跟踪天一到梅山,无功而返,他一直在犯嘀咕,这位道长,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何方高人,竟然来去都没有动静,这么一个道长,竟然让小二感到十分头疼。

    他时刻注意着城门口的动静,密切关注着进出京都的人,同时,还跟各个茶客保持联系,经常打听宫内宫外的事。

    这不,天一一出现在京都,他就知道了,于是,派遣伙计跟踪他,看他有什么举动,对弘毅有什么影响。

    他回来的时候,谁都没告诉,直接去了皇宫,凭借特别通行证,他到了上书房,见到了皇上,弘毅问:“事情办得怎么样?”

    “启禀皇上,的确有一个狼星落入青州城,他要和三爷狼狈为奸,图谋不轨,准备夺取皇上的位置,夺取皇上的江山,统治中原国,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无脚皇帝。”天一说。

    “道长,他,三爷,真的要谋反吗?”弘毅非常吃惊,“朕对他不薄啊!”

    “皇上,他现在还不敢造反,不过,随着狼星的到来,他就会谋反。”天一说。

    “他是一个无腿的王爷,就凭他,他怎样造反?”弘毅十分不解,连忙追问道。

    “没错,皇上,他现在是没有腿,不过,他有野心,他有这个心,就会谋算,加上天上来的狼星,和他结合,他就起兵,前来逼皇上退位。”天一说。

    “那么说,他会采取什么方法达到目的呢?”弘毅问。

    “启禀皇上,三爷会和狼星一起谋算,和西夏王一起,明为进攻弯刀族部落,实际上暗渡陈仓,来袭击中原国。”天一说。

    “嗯,是这样啊,朕怎么办才好呢?关键是不让他祸害老百姓,老百姓太苦了,不想让他们再陷入水深火热了。道长,你可一定要帮朕啊!”弘毅说。

    “放心,陛下,吉人自有天相,皇上一定能读过难关。命犯小人,这是老百姓常说的,不过,陛下是正人君子,又是天所选的统治者,实乃天子,天子不容易被灭,况且有天来保佑,更是确保无虞。”天一说。

    “这样说来,朕高枕无忧了,朕想知道,怎样度过难关?”弘毅问。

    “天机不可泄漏。”天一说,然后闭口不言。

    皇上见天一这样,只好作罢。天一说:“陛下,贫道一到京都,就到了这里,还没有去梅山,不知道梅山道观怎么样了。贫道觉察到京都之内有三爷的人,还望陛下多加小心。”

    “多谢道长,朕会注意的。”弘毅说。

    天一辞别弘毅,离开了上书房,乘着小轿子,出了城,到了梅山,然后拾阶而上,到了长春道观,敲门,弘法飞了出来,见了师父高兴坏了,问长问短的,天一说:“进来再说,小心有尾巴。”

    “尾巴?我知道,上次来过一个人,啥都没做,就跑了。”弘法说。

    “进去再说吧,在这里谈话不方便。”天一说。

    他们一行就进了道观,弘法左右看了看,见没有人就关上了门。

    进了屋,天一说:“这个人还在外面,你们上次遇到的那个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弘法,你去看看。”

    “是,师父。”弘法答应着,就跑到了门前,从门缝儿里往外一看,啥人都没有,刚想离开,就看到有人影跳出来。

    弘法知道,这人肯定要从门缝儿里往里面瞄的,就往旁边一闪,让开了,让他看个够。

    弘法计算了一下时间,见差不多了,那人肯定不会来敲门,也不会从正门走,可能会翻墙进来,然后偷听。

    弘法这么算计着,就悄悄在假山后面埋伏,等他出现,捉个现行。

    那人果然从墙上翻过来,刚落脚,弘法就上前,抓住了他,他刚要反抗,弘法一掌下去,将他打晕,然后背着他,进入天一的房间。

    弘法将人往地上一扔,说:“就这个人,上次来过的。”

    那个人还在晕着,弘法将其打醒了,问:“你是什么人?来干什么?”

    那伙计揉着肩膀说:“我是京都人。”

    “京都那么大,你是京都哪里的?”

    “我是茶楼的伙计。”

    “一个伙计,鬼鬼祟祟的,跟踪我师父来干什么?”

    “我是受人之托。”

    “谁?快说,要不然我打死你。”弘法说。

    “是,是,是。”伙计说。

    “是谁,快说!”弘法有些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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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0章 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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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计被弘法捉住,喝令伙计说出幕后主使,伙计害怕弘法打他,刚才那几下,是弘法的功夫了得,让伙计已经疼痛不已,只要不使皮肉受苦,赶紧招了才是正路。

    他刚要说,小伙计突然口吐黑血而死,弘法吓了一跳,拼了命去摇晃,那小伙计再也没有醒来。弘法腿脚发软,不知道如何是好,他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进去如实告诉师父,他师父肯定会责备他,退出逃跑,也不是正路,恐怕师父会伤心,养活他这么些年,说走就走,不念一点旧情,不懂得感恩。

    弘法正在迟疑,加勒跑出来,一看脚下,地砖都是完美无缺的,弘法一看,觉得奇怪,怎么加勒变了?以前还是身重如山,走到哪里,哪里都破砖,或者踩碎了石头,现如今,他身轻如燕,走到哪里,都像是在飞。

    原来加勒让天使子变成了羽毛,天使子开始不愿意,经不起加勒的再三劝说,他才同意,要知道变成羽毛是比较麻烦的事,他更喜欢变成有分量的东西,这样才不憋屈。加勒答应带他出掏鸟蛋他才答应变的,要不然,打死他他也动都不动。

    天一见弘法很久不回来,其实,弘法已经呆若木鸡,见了小伙计口吐黑血而死,他顿时失去了主张。天一让加勒去找他,他果然还杵在那里。

    加勒问:“弘法,怎么了?”

    弘法没说话,加勒上前一看,傻了,他说:“你,你把他打死啦?”

    “没啊,我没打死他,我只是抓他,他,他上次都来过了,是个贼吧,我问他,他不说话,就死了。”弘法说。

    看来,人只有在受到冤枉的时候才说话,遇到情急的时刻,说话干啥的,都很有意思。

    “你没打,他咋会死?还吐了黑血啊!”加勒问。

    弘法听了,更加急了,连忙说:“好吧,好吧,我去找师父来看看吧,看我是不是撒谎。”

    加勒心想,人都死了,还说什么?再说,也不能将人说活了啊!说不定,这小子该死,谁知道呢?谁也不知道的。加勒转而劝慰道:“你等着吧,我去告诉师父,还是,你去告诉师父?”

    “我去吧,谁闯的祸,谁来担当。”弘法说。

    加勒说:“好吧,你去,我在这里等着。”

    弘法抬脚就走,他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我的点子太低了,这是怎么回事?师父肯定会说我的,不过,事情已经出了,这也没有办法,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天一见弘法垂头丧气地走进来,问:“你是怎么了?像是霜打的茄子。”

    “师父,我把那个贼人打死了。”弘法心一横,干脆招了。

    “什么?你打死了人?是什么人?”天一问。

    “是的,我打死了那个偷偷摸摸来道观的人。上次师父不在家,我和加勒在这里,就是看到这小子偷偷进入我们的道观。今天又是他,他翻墙进来,双脚还没站稳,我就捉住了他,问他从哪来来,他就口吐黑血而死。”

    “黑血?”天一问。

    “嗯,是黑血。”弘法说。

    “哦,那,我倒要好好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天一说。

    天一说着,弘法带路,走在前面,天一在后面跟着。

    他们一路向小伙计死的地方而来。

    在弘法去找他师父报告的时候,加勒也没闲着,他蹲下去,拿手指在小伙计鼻子前,摸摸,没了气息,身子还是温暖的,他看看小伙计嘴唇乌黑,就问腰间的羽毛:“你说,还有救吗?”

    羽毛说:“有救,他只是急火攻心,心里发虚,黑血堵了气管,暂时憋死过去了。能救活。”

    “哦,那还等啥啊!快救啊。”加勒说。

    “哎呀,这样的人,死一个,少一个,是个坏蛋,救他干嘛?”羽毛说。

    “苍天有好生之德,快救吧,快救吧,你救了人,苍天会高兴的,你的爸爸会更高兴。”加勒说,他知道天使子很喜欢他爸爸,只要能让他爸爸开心的事,他都会去做。

    “好,你等着吧,我来了。”羽毛说。

    只见羽毛飞到了小伙计的鼻子底下,在小伙计的鼻子下面摩擦了几下,那小伙计突然打了一个喷嚏,“阿嚏——”一口血块飞出去,他坐了起来,大叫:“不要杀我啊,不要杀我,我招,我全招。”

    他一说完,加勒说:“没人要杀你,你怕什么怕?是不是做贼心虚啊!”

    小伙计还要争辩,天一来了,他问:“人在哪里?”

    小伙计已经完全清醒,看到加勒在跑,说:“是那个人,是他打了我。”

    “是他吗?”加勒问。

    羽毛飞回来,重新落到了加勒的腰间,悬挂在那里。

    加勒说:“谢谢啊!你做了一件大好事。”

    天一走过来,看着小伙计,问:“你是谁?”

    “我是京都天天见茶楼的小伙计。”小伙计说,嘴角还存留着一溜黑血。

    天一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我……”小伙计说。

    “实话说啊,要不然,我就走了。”天一说。

    小伙计看看天一背后的那个人,就是弘法,他还没缓过神来,刚才是死人,现在又活了,正是奇怪,难怪撞见鬼了?这个人死了吓人,活了又着实让人恨,还不如死了算了。

    小伙计从弘法的眼神里看出了凶相,弘法是想让他死了算了,在这个时候,不能就这么算了,死了,就按死人的方式来处理,活着,就有问题。

    小伙计说:“道长,不是小的想来跟踪你,是我们老大派小的来的,我要是不来,他就会杀了小的,要是来了,他就会赏赐小的。小的也没办法。”

    天一看出了他的恐惧心,就说:“我相信你,你走吧,贫道不追究你的责任了,要是来学道,来敬拜,就走大门,不要翻墙,本道观随时欢迎敲门的人,不要鬼鬼祟祟的,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慢着,师父,他还没说跟踪你干什么呢?还不能让他走啊。”弘法说。

    “道长,小的来,是要摸清楚道长跟皇上的交往,看看皇上有什么动静,是想要干什么?”伙计说。

    “好吧,你想知道皇上的动静,可以从大臣那里了解,跟着贫道有什么用?”天一说。

    “师父,少跟他废话,他是奸细,摸清了师父的动向,说不定要害师父。”弘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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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1章 拂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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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看伙计可怜,就摇了摇手中的拂尘,说:“去吧,只是要安分守己,不要想着做不到的事。”

    伙计看看弘法,凶神恶煞的,不敢久留,立马起来,说:“多谢道长!”

    跌跌撞撞地朝着院墙走去,看样子要翻墙,天一哈哈哈地笑开了,弘法说:“你就是翻院墙的命,看看,这不是大门吗?”

    弘法一提醒,小伙计一看,果然,大门早就打开了,那是羽毛干的事,他想出去弄鸟蛋吃,从他救活了小伙计之后,在飞到加勒身上之前,他就暗暗地打开了道观的门,等这事弄完之后,他就会出去找鸟蛋,为了免得马上又要打开门,先下手为强。

    这大门打开了,他却不知道,因为职业习惯,他要从墙上走,被弘法一提醒,他马上意识到这不是做贼,也不是跟踪,用不着费力去翻墙了。

    小伙计从大门跑出去,简直是连滚带爬,逗得大家哈哈直笑,弘法从刚才的经历中,惊魂未定,一个人在他面前突然死了,然后又活了,接下来又跑了。

    这一会儿时间,就走完了整个人生,简直太奇妙了。天一说:“都回去吧,大家以后要小心,这个人可能不会来了,但是,另外的人会来,大家要小心,不要马虎大意。”

    大家都走了,加勒说:“你们先回去,我还要完成一件事。”

    萧生不想问是什么事,这次去青州,他也算看清楚了,人心是无法猜测清楚的。

    与其去猜测,不如不说,啥都不说。从小和加勒在一起玩,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过分去管,反而有问题。

    加勒跑出道观,看看那小伙计已经跑远,到山下去了,从一个人慢慢变成了小黑点,这样一个家伙,加勒问羽毛:“天使子,你说说看,这个家伙刚才被你救活了,连声谢谢都不说,就这样跑了,简直太不像话了吧。”

    “人都是这样吧?好像懂得感恩的人不多啊!”天使子说。

    “这可是关系到性命的大事,这都不感恩,还指望他会像乌鸦那样反哺吗?”加勒说。

    “看来,大哥你懂得的真不少,没错,有个说法叫羊羔跪乳、乌鸦反哺,讲的就是这个理。羊羔跪乳还说得过去,他要吃奶,不跪着,就不好吃;小乌鸦反过来照顾老乌鸦就不好说了。”天使子说。

    “没错,是这么一回事。很好,我清楚了人的心,有时候还不如羊羔和乌鸦,看来,人心比什么都诡诈,这不是好事,这肯定是坏事。”加勒说。

    加勒看那个小伙计慢慢从小黑点变没有了,心里琢磨,这个家伙肯定跑回那个什么天天见茶楼复命了,刚才天一道长也说了,说不定会派人前来。于是对羽毛说:“天使子老弟,你变成翅膀吧,我要去看看究竟,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道长也说了,小伙计跑了,可能还会有其他人来,到底是什么人来,我倒想去看看。”

    “算了吧,大哥,你去的话,殿下会不会担心?他要是不批准怎么办?”天使子问。

    “我是为了他,眼看他的基本功就要练成了,我可不想在这个时候出什么岔子,要去,主动去,扫除障碍,不让他们来扰乱殿下,让殿下好好修炼。”加勒说。

    “好吧,也许你说得对,那我们就去吧,不过,我现在肚子饿得咕咕叫了,吃了再去好不好呢?”天使子问。

    加勒在才想起刚才的承诺,一拍脑袋说:“不好意思,吃饭是大问题,这个连玉帝都不管,你赶紧吃吧,老百姓就是认为吃是大问题,除了吃,就没有再大的了。”

    “那好,你帮我看看,看哪棵树上有鸟蛋?”天使子问。

    “好,我看看。”加勒看着这些树,都是又高又直的树,弯曲的树比较少,但是弯曲的树枝叶茂密,这样的树上才有不少鸟窝,有鸟窝就有鸟蛋,不信你上去看看。”

    “好吧。”天使子说着,就变成了一条蛇,慢慢地顺着树干爬了上去。

    天使子上去找鸟窝、吃鸟蛋,加勒在树底下、台阶上心想,这个很好理解,在又高又直的树上搭窝,是最愚蠢的,鸟不是傻瓜,不会在这样的树上搭窝,主要是担心又高又直的树比较容易被砍伐,一旦砍伐,鸟窝肯定会不存在,鸟儿的生命就受到威胁,这是真的,一点都不虚假。

    加勒的猜测很快就得到了验证,天使子一上树,就看到树上有数不清的鸟窝,在茂密的枝叶中间的树枝上,这一窝,那一窝,全是的,他高兴坏了,吃了个饱,那些鸟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吃,再叫也没用。

    天使子吃饱,就下了树,回到台阶上,看着加勒,竖起大拇指,说:“大哥真行,一猜猜个准,没错,我上去后,很快就发现了不少的鸟窝,吃了个饱,太好了。大哥,你说,啥时候走就啥时候走,现在听你的。”

    “不着急,你会飞,那小子只会跑,就是一匹快马,哪里有我们飞得快?”加勒说。

    “是的,没错,是这么回事!可是,我们早点到天天见茶楼等他不就行了吗?”天使子问。

    “嗯,很好,很好!你说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妨以逸待劳,看那小子怎么说,他的主子怎么做。”加勒补充说。

    “好的,没错,我们去吧,去吧,在这里玩,马上那个弘法又来了,他要在殿下面前说你,让你在殿下面前抬不起头来。”天使子催促道。

    “谁跟那个小子计较呢?那弘法还是孩子,没有长大。”加勒说。

    “对,他还是孩子,我长了四百岁,也是一个孩子,但是,在人间,我还算是长寿的了,至少比那个什么老和尚要长寿得多。”天使子说。

    “你不是普通人,你是一个半人半仙的人,不知道地上有多少这样的人。”加勒说。

    “实话说吧,我知道有一些,但是都很分散,有的在空中,有的在地下,有的在水中,陆地上的,有我,还有谁,我也不知道,问我的爸爸,他也不说,他只说这是天机,不能泄露,我猜想,肯定是像我爸爸的那些天使,是贪恋世上女人的美色,就偷偷地亲近了美女,将那些美女娶来为妻,就生下了很多半人半仙的人,这些人中间,不是每一个人都很良善,反而是邪恶的。因此,要格外小心。”天使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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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2章 悬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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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使子说完,看了看天,对加勒说:“大哥,你看天色不早了,到底怎样决定,要看大哥你的了。”

    “好,我们可以走了。赶在他前面,我们都清楚,看他怎么说,再看看他的主子怎样说。”加勒说。

    话音一落,天使子就变了翅膀,就像加勒长出来的翅膀一样,浑然一体,不能分割。加勒挥舞着翅膀,一阵大风,将石阶上的落叶刮跑了。加勒的脚往地上使劲儿一蹬,他整个人就飞了起来,开始还不算稳当,摇晃了两下后,开始平稳地往上飞了。

    飞了一会儿,加勒就看到了那个伙计,正骑着马往前飞奔呢。小伙计是骑马来的,因上山有一定的难度,他就把马放在了山下,让马在那吃草。

    等他从死里逃生,在道观里死了一回,被天使子变成的羽毛救活之后,他就下了山,寻到了马,那马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要有人有需要,它就会提供帮助。

    小伙计快马加鞭,但是再快的马也没有飞人快!加勒一旦离开地面,就变得无比轻盈,加上天使子有力的翅膀,扑腾腾地就飞到了他的前面,他却浑然不觉,就像他头顶上的高空中飞过去的一只老鹰或者大雁,根本没办法知道是雄还是雌。

    加勒直接飞到了京都城,没有从城门走,担心被天天见茶楼的老板或者小二看到,于是直接寻找那茶楼。找来找去,却找不到,因茶楼的招牌,从上面没办法看,只有走在地面上,或者骑在马上看得清楚。

    加勒记得在茶楼附近有一家酒楼,当然,茶楼里也卖酒,只不过茶楼里是以茶为主,不是以卖酒为主,而酒楼里是以卖酒为主,不是以卖茶为主。加勒记得茶楼就在酒楼旁边,酒楼的招牌也看不见,那是一个大的牌匾,不容易看到,但是,酒楼大门外面的有一根旗杆,旗杆上有一面旗帜,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酒”却是从天上可以看到的。

    因为酒字旗帜随风摆动,从天上往下看,看得十分清楚。只要找到了酒楼,就找到了茶楼,偌大一座京都城,找这样的地方,还是要动动脑筋的,好在加勒平时还不笨,在关键时刻脑瓜子也很好使,就这样,他朝着酒旗帜降落下去,他落在酒楼的房顶上,搭起凉棚,往前一看,果然,在这个角度很容易看到,在正前方发现了的确有一座茶楼。

    加勒趴下一看,是它,正是它,不是天天见还是谁?他立马腾空而起,飞跃到另一座房子上,这座房子正是茶楼。

    他收了翅膀,对天使子说:“老弟,变成羽毛吧。”

    “嗯。”天使子一听,马上照办。

    他很清楚,如果不变成羽毛,想要自由自在,变成了指环,套在了加勒手上,那么,整座茶楼就会变成废墟,很简单,世上还没有一座建筑物能够载得动巨人天使子的。他的体重就等同于一座小山。

    听话的好处就是,大家都安全。果然,天使子变成了羽毛,悬挂在加勒的腰间,显得格外飘逸漂亮。

    加勒没有接触地面,还是比较轻盈,不存在被人发现,他蹑手蹑脚地走到了茶楼的后楼,他很清楚,一般在前楼有很多茶客,还有说书的,闹哄哄的,根本无法听清楚说话,一般要谈什么私密的事,都在后头比较安静的地方。

    他从房顶上往下看,很快,他就发现在远处有人骑马前来,为了避免被发现,加勒降低了身子的高度,避免被人发现,也是奇怪,平时人们都是顾着看地上,和地上的人交往,到处寻找金子银子,盯着货物看,看了又看,就是不看天,不看房顶,很容易忽略天,只是看着地。

    加勒没有被发现,那伙计到了茶楼,下了马,然后牵着马匹到了后院,将马拴好,就有人去报告了小二,小二跑出来,示意小伙计往后楼里跑。

    小二跑到了后楼,又赶紧跑到前楼,对老板说了两句话,茶老板点了点头,小二又迅速地跑到后楼,这个都被加勒看得清清楚楚。

    他看到小二找到了小伙计,两人进了密室,加勒一看,很着急,对天使子说:“老弟,你看,他们进去了,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怎么办?”

    “大哥,你是聪明人,这还不简单!”天使子说。

    “怎样简单,说来听听,抓紧时间啊!”加勒很着急。

    “以前干过的,还问?快,到他们的房间上头。”天使子说。

    加勒还没想到,不过,这时候来不及细想,于是跑到了小二所在的房屋上面,他悄悄揭开一片瓦,只见手里突然多了一个铜盘,他明白过来,立刻将铜盘放在耳边,那天使子变成了蜘蛛,跑到了房梁上,然后在房梁上打了一个结,将丝线缠绕在那里,然后往下悬空,慢慢地悬在小二和小伙计的脑袋顶上,说话干啥的都清清楚楚,甚至打嗝放屁都听得分明。

    小二说:“你的嘴角怎么有血?”

    “差点回不来了。”伙计说。

    “为什么?”

    “翻墙的时候,被人打了,吐了血,昏厥在地,死了过去,后来不知道被哪位好心人让我打了一个喷嚏,就活过来了。”

    “看来,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我还没看清楚是谁救的我,要是知道,我就请他喝酒。”伙计说。

    “暂时别说这事,你这次去,差点死了,冒着生命危险你给我弄了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没有?”

    “啥?”

    “你跟踪那个天一,了解了什么东西?如果没有,不是白跑了吗?”

    “老大,你要什么信息?那天一道长的道观里有些高手,恐怕你我都不是他们的对手,我们想要了解什么信息,恐怕现在有点难。这不,小的才翻墙进去,还没开始有所动作,就遇到了袭击,要不是福大命大,现在就回不来,来年还要烦请老大给我烧纸钱呢。”小伙计说。

    “看看你,你就这么点出息啊!男子汉,趁年轻流点血、冒点汗,应该不算啥,你担心什么?真是的!现在不是没死吗?没死,就要好好地趁着活着多做事,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好的前途。”小二说。

    “多谢老大提醒,其实,我不担心,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还要为老大服务,弄到有价值的情报,让老大满意。”小伙计说。

    “行了,行了,就你那样,还想卷土重来吗?”小二万分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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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3章 飞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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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二对他的伙计很不在意,也很不屑,伙计当然有些恼火,可还是要让他跑腿办事,实在没有办法,如果彻底得罪了他,恐怕这小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将来自己恐怕也不好受,这叫打狗被狗咬,犯不着跟狗过不去。

    加勒在上面听得清清楚楚,但是跟天使子隔了一些距离,心里想的事不好跟他说,只好憋着,当听到小二和伙计说了还准备去道观的话的时候,加勒敲了敲青瓦,天使子会意,沿原路返回,变成了指环,套在了加勒的手指上,问什么事?

    加勒说:“好,这很明显了,小二是铁了心要从道长那里得到信息,不知道有用还是没有用,看来,不仅仅是冲着道长来的,还有更大的阴谋。”

    “大哥分析的没错,我们任务完成,该走了吧?”天使子问。

    “行,我们走了。”加勒说,不过,他马上又改变了主意,说:“还是飞吧,飞起来要快一些,如果经常飞,那感觉就不一样,像再遇到格桑,可以一比,这是好事,干脆飞吧。”

    “好,大哥长了翅膀,能飞,简直太好了。”天使子说。

    加勒不说话,他已经习惯了天使子对自己的膜拜。

    天使子变成了一对翅膀,轻轻地安装在加勒的身上,他很想知道当飞侠是什么感觉。

    在飞到城门口时,加勒发现从茶楼快马跑过来一个人,加勒一看,不是刚才死过去的那个小子了,竟然是另外一个人。这个人骑着一匹枣红大马,速度很快,看样子直接奔着道观方向而去。

    加勒冷笑道:“真奇怪了,他们刚刚密谈完毕,就另外派出了人,看来这个家伙没有碰壁,待我戏耍戏耍他。”

    加勒看准了他出了城门,就紧紧跟在他后面,加勒飞的速度要快得多,他不能让奸细来发觉,飞了一阵子,加勒发现他的确是朝着道观而去,就飞越过去,停在一条小土包上,收了翅膀,对天使子说:“去,吓唬吓唬他,然后马上回来。”

    天使子说:“怎样吓唬?”

    “你去,变成一条狗,一条凶恶的大狗,只要能吓唬他就行。但不要伤害他。”加勒补充道。

    “好的。”天使子说着,从翅膀变成了一条黑色的大狗,眼珠子是红彤彤的,呲牙咧嘴,嘴角流着口水,直接从土包上冲着枣红色的大马跑过去。

    枣红大马一看突然窜出一个怪物,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只狗,吓得奋蹄而起,长鸣一声,打了好几个响鼻,那马上的人,没有抓住缰绳,从马背上跌落下来,摔了个狗啃泥,在地上动弹了半天,就是起不来。

    天使子见达到了目的,就停止了袭击,迅速返回到了加勒身边,又变回了翅膀,加勒点点头,扇动翅膀,腾空而起,向道观而来。

    进了道观,找到萧生,他正在练功,现在已经练到了九级,还差一点就可以出师了。加勒回来,他已经察觉到,不过,他已经猜出加勒要到他的房间,也就没有另外起来迎接。

    加勒走到他面前,说:“殿下,加勒回来了。”

    “情况怎么样?”

    “果然,是茶楼小二指派来的,后面还有一个尾巴。”加勒说。

    “嗯,你跟我来,我我们去找找道长。”天一说。

    加勒点点头,跟着他到了天一修炼的房间,道长说:“你们进来吧,门没有栓。”

    他俩进入房间,天一说:“是不是有尾巴?”

    “师父,的确有,看来贼心不死,卷土重来了。”萧生说。

    “嗯,是这样的,为师也不想伤及无辜,不过,这样的人不要让他看见才好,为师想离开道观,去远方云游,你们都跟随为师,留下空的道观给他们。这样,既能保护好道观,又不会伤害无辜,还有,你在跟师父出游的过程中,可以学习到更多的东西,不是仅仅修炼才能学习到东西的。”天一说。

    “好,师父的一句话,胜似读十年书,不错,修炼不在密室,在人间。不为老百姓谋福,闭关修炼也没啥出息。”萧生对这个做了一个很好的诠释,不用说,萧生的修炼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境界。

    主意已决,天一就宣布了这一决定,出家人来去无牵挂,说走就走,也就没什么坛坛罐罐的,没有啥好留恋的,再说,只是云游,不是永远离开这里。最高兴的,还是要算那个弘法,他最喜欢到外边玩,在道观里显得太闷,没有活力,憋时间长了,会憋出病来,不过,他从小跟着他师父,学习清静无为,有点像庄周,无用就是有用,天造之物,凡物都有用。

    他不懂大道理,可是玩肯定是最喜欢的,这个是天性,无法改变。弘法着急,要带吃的在路上,加勒说:“出家之人,来去两袖清风,四海为家,哪里需要带吃的?”

    “到人家家里吃,那是大餐,自己带点,是零食,大人能忍,小孩却忍不住,何必伪装呢?”弘法问。

    “不是伪装啊,这是一种修炼,如果感觉到饿,说明还没修炼好,如果明明饿了,还没有感觉到,那说明修炼更进了一步。”加勒说。

    天一不说话,只是点头,觉得加勒说的有道理,不清楚他是怎样想的,总之是想让人们知道他不爱多说话,看来,每说一句话都带着能量的,这么说来,还是少说为妙,要积攒能量,在需要的时候,可以爆发,就像地火一样,熔岩在地下已经融化,在运行,在寻找突破口,等找到了薄弱的环节,就会喷薄而出,势不可挡。

    大家简单收拾好了,然后出了道观,从后门下山,目的是避开那个人。他肯定会从前门上山,前门的路是大路,容易走,后门的山路是小路,比较蜿蜒曲折,可是比较快捷,下山很快。

    这条小路,因为年久无人行走,显得比较荒凉,杂草荆棘都长出来了,萧生命令加勒前去开路,加勒乐此不疲,尤其是天使子,更是高兴,因为说不定在荆棘丛中会发现跑鸡的窝,有窝就有蛋,吃跑鸡蛋应该是比较美好的享受,再说,在开辟陌生的道路的时候,就显得格外刺激和新鲜。

    路上飞奔的那匹枣红大马,在路边啃草休息,那个小子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半天还不过劲来,不过,任务没完成,说不定就会丢了小命,还是要忍痛前往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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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4章 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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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小子是茶博士派来的又一个小角色,比刚才回去的那个小伙计要厉害些,即便再厉害,也忍受不了那种摔打,看来,这小子不是钢铁侠,不过是一个木人而已。

    木人没有摔死,活动活动,还能站起来,那马在旁边吃草,装作看不见,它会利用一切机会吃了草,等着将来再说,不清楚将来那木人还会在哪里摔跤,不过,刚才那狗来得也的确好玩,说来就来了。这可不是好玩的事,马的眼睛虽然很大,可也受不了这种突然而至的袭击,这种袭击让马硕大的眼睛备受欺骗,那黑狗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可能它的目的,就是要帮助那匹枣红大马将这个木人从马背上弄下来吧。

    黑狗和马可能就是朋友,这个木人下来,对马来说是好事,对木人来说,是坏事,对黑狗来说,也是好事,当然,现在是二比一,显然,木人占下风,他在地上呆了一会儿,觉得任务没完成,还得去,要不然,博士会派其他人来,如果发现了他躺在这里睡觉,很有可能会被告状,然后就有人来说这事,久而久之,博士就会派人来杀他,留着没用,不杀怎么能行?

    为了保住卿卿小命,还是要赶快起来,想到这里,木人就从地上翻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然后找到那马,马打了两个响鼻,鼻子喷出了粗粗的气,马的嘴唇咧开,仿佛在开心地笑,木人不管这些,翻身上马,突然觉得腰很痛,不过,为了保命,再痛也要忍着,这是没办法的。

    马感觉到这人平时上马跟现在不一样,很是奇怪,这个人其实就是想要到黄河,要不然,心里不觉得甘甜,反而感到苦涩。

    快马再加鞭,马再恨,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是马呢?马跑得越来越快,最后慢了下来,因为前面是石阶,马要上去,恐怕就没有多大的问题。

    马停止不前,木人下马,将马拴在在一棵树上,然后拾阶而上,到了道观门口,已经累得不行,他轻轻推门,门悍然不动,看来,道观已经从里面反锁了。

    木人想到了翻墙,可是,这墙做得高,还真的很扎实,要想翻过去,必须要找一个较矮的地方,因木人比较胖,翻墙不容易。

    他找到一个地方,看起来是个薄弱环节,院墙外面,刚好有一块石头,没准是上次那个伙计放的,还没有拿走,刚好给他提供了方便,这么说,干坏事很容易,只要照着前人走过的路线走就是了。

    干好事不容易,就是这样的事,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很简单,世上的坏人占多数,不占少数,大家都很清楚,在这个弯曲悖谬的世界里,喜欢干好事的,往往生存很简单,倒是那些坏人,活得挺滋润。

    木人找到了路径,就站在石头上,翻墙进了院子,但是,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木人开始还谨慎,后来就完全放松了,大胆地到处走。

    他转了一圈,啥都没找到,各个房间的门都没上锁,没上锁的,反而有些令人担心,上了锁的,倒勾起了他的兴趣。这是一个奇怪的心理。他很失望,为了避免被发现有人来过,他不敢走大门,也走不出去,大门上了锁,铜将军在那里把门,看来,这位将军的作用,就是要守护着整个道观,小偷不会到这里来,就是来,在这么一个荒山野岭的,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偷的。

    木人就翻了墙,沿着原路返回,下山,骑了马,快马加鞭,朝着京都的方向而去。

    与此同时,黑狗变回原形,回到了加勒的手上,加勒说:“翅膀,我要上去看看这人的反应,还有,看看他要去哪里。”

    天使子有点不想,可听了他说的话,不免说:“好吧,我清楚了,你是想看看那个傻瓜要去哪里?我告诉你吧,凭我的经验,他一定是去道观。”

    “这个不消说,谁都知道,刚才已经弄清楚了,茶博士一计不成,又来一计,看来是个不折不扣的顽固分子。”加勒说。

    正说着话,天使子摇身一变,就成了一对儿翅膀,安在了加勒的背上,加勒起飞,看到那木人在地上伸了伸腰,转了两转,就站起来,天使子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快,我起来晚了,那个小子还在地上躺着,准备起来,然后骑马要到道观去。”

    果然,那小子起来后,勉强骑上了马,哪怕那匹马再四讥笑他,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为了活命,他不得不忍痛前往道观,要知道,他也没办法。

    只要他前往道观,加勒就明白过来,马上说:“好吧,我相信,你说得对,他去了道观,肯定是无功而返,我们先下去吧。”

    天使子当然没意见,加勒扇动了翅膀,他们从半空云里下来,心里才有些踏实。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好吧,我清楚了你的想法,其实你想让那个小子快点来追我们吧,故意让他吓一跳,不要他的命,只要拖延时间,你们那么有本事,害怕什么呢?”

    大家回头一看,是弘法,他有时候猜得很准,有时候猜不对,总之,他是偶尔对,偶尔不对的,这个活宝,走到哪里,就把快乐带到哪里,要知道,他还很年轻,就是想要让这个世界变得格外丰富,他自己的经历一丰富,将来就能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欢乐和知识,总之,可以让他的伙伴和朋友们体会到作人的快乐,他把快乐传染给别人,别人也就开心了。

    “我不怕,是因为他是人,是人就有短处,比如疾病或者死亡,我不是人,我是半人半仙的人,加勒大哥是超人,不知道会不会死,总之,我是不会死的。”天使子说。

    他说着话,索性变成了原形,头顶着天,脚踏着地,让大家都很清楚,他的原形是什么,总之,他的原形,让很多人感到了快乐和安心,这么一个大力士,想要保护一个团体,是非常容易的,除非对手十分强大,稍微逊色一点,就足以让整个团体变得容易遭到攻击。

    天一道长说:“大家都清楚了,这次外出云游,是在一边学习的基础上,将学到的东西给用出来,不是只是在道观里学习枯燥的理论知识。在道观里学习很多知识,要将知识变成属于自己的东西,的确要花掉不少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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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5章 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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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道长说的很有道理,大家都不说话,弘法觉得师父处处都在讲道理,看来,天一在教人方面还是不错的,关键都是讲道理,人是通情达理的,如果不讲道理,就不算是完全的人。

    大家继续往前赶路,那木人回到了京都。天一他们没有进城,而是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木人回到了京都,见了茶博士小二,他看到木人回来,木人也不敢马虎,迅速跑到了后面的柴房,小二到柴房问:“怎么样?事情还顺利吗?”

    “还好。就是没有发现一个人。”木人说。

    “什么?没有发现一个人,他们跑哪里去了呢?”小二疑惑地问。

    “不清楚,道观里冷冷清清的,啥都没有,小的从院墙翻进去,开始心里还忐忑不安,后来发现没有任何人,就放心大胆起来,到处寻找,各个房间都找遍了,竟然没有发现一个人。”木人说。

    “哦,我明白了。我估计他们肯定没有走远,你呢,现在就去寻找,打探他们的消息,一旦有什么消息,马上告诉我吧。”茶博士说。

    “是的,大人,交给小人了,有啥要求?请说吧。”木人说。

    “你,还有那个伙计,名叫水人,他和你一起去吧,相互照应,也方便你们完成任务。去沿途打听,看看那个道长是不是人间消失了,如果没消失,就过来报告他们的去向,事成之后,一定有赏。”茶博士说。

    “好的,大人,小的去了。”木人说。

    “且慢,你去西厢房廊下等候,我找人来,一同前往。”茶博士说。

    他说完,就转身走了,他担心有人来找他。

    这个老板肯定不会放过他,这时候,正是关键的时刻,如果好的话,就可以过关,如果不好,就过不了关,他随便找个理由,将他辞了,他就没了这个岗位,也就办法来继续监视着宫内的事,或者监督进出皇宫的人,比如那些道长或者其他人,就无法继续监视。

    这个关键时刻,要保护好自己免受到老板的非难,继而辞退,甚至连工钱都不给结算,还有一种可能,离开这个茶楼,再遇到大方的顾客,也没有了进项,这无形中是在减少了收入,家人的生活就会起变化,受到影响。

    他在这个时候,在关键时刻,就要注重有些事情,必须要做到这眼到、口到、心到,一定要让老板不要责难自己,免得受到极大的损失,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古今的道理,千古不变,屡试不爽。

    想到这里,茶博士赶紧去找老板,老板看到他,怒冲冲地问:“你去哪里了?简直太不像话了,还想不想干了?”

    “哦,对不起,对不起,老板,昨个儿,我吃了不洁的东西,晚上又蹬了被子,就这样着了凉,实在没办法,今天就闹了肚子,这不,一会儿时间就去了几趟茅厕,对不起,对不起。”小二在老板面前点头哈腰,赔不是赔个没完没了。

    “行了,行了,快去忙吧,今天客人还真多。奇怪了,都要打仗了,人们都还喜欢来喝茶,跟没事一样。”老板说。

    “老板你不知道,其实,是邻国打仗,和我们没有关系。”小二说。

    “谁让你讨论朝廷大事了?真是多此一举,实话告诉你吧,我们开茶楼的,最好别讨论朝廷的事,也别跟着起哄,你开茶楼,图的是和气生财,你不是官,朝里没有人,也别想着当官。当了官,也不长久,出了事没有人保,下面没有人捧,上面没有人提拔,你在中间,不是跑腿的,是什么?行了,行了,别玩政治,玩政治的没有几个好下场的,快下去吧,客人都等得不耐烦了。”老板说。

    他说完这话,小二满脸堆笑,弯着腰,低头,垂手,听老板训话,一边听,他一边点头,听完了老板的话,他将抹布往肩上一搭,然后离开了这里,前往客人那里。

    巧得很,小鬼子今天在,他早已坐在那个地方喝茶听书,这时候,街上跑过去一批黄骠马,像电一般闪过去,就像一道黄色的闪电,闪电过去,众人议论纷纷,有的说边关吃紧,需要搬兵过去救援,有的说,邻国弯刀族部落已经和西夏国谈妥了,双方签订了和平条约,一致对抗中原国,因为中原国总是对他们两个国家虎视眈眈,一点都不含糊,想打就打,现在的中原国非常厉害,国势强盛,就如同猛虎下山,需要找到新鲜的嫩牛肉吃,而北方和西北各国,都是又肥又嫩的小牛,正是开始大开杀戒的时候。

    这番议论的确有些出奇,小鬼子不参与谈论,只是吃着茴香豆,看着说书的,饮着热茶。

    “这位爷,来了多久了?”小二问。

    “刚来不久,是那位伙计送来的茶,多谢。”小鬼子眼睛盯着说书的,对旁边的小二有一句没一句地说。

    “哦,不用客气,客官来到我们这里,又是老主顾,当然需要多多照顾了。您来,就是我们的爷,没有您,我们就没有衣服和食物,您是我们的再生父母,我们就靠你们,才能生活,缺少了您们,我们就要喝西北风了,爷就是我们的福星,爷来到我们茶楼,就让我们茶楼蓬荜生辉,爷到我们这里来,就是我们的福气,爷要经常光顾寒舍,让寒舍变得格外有生气才好。”小二说。

    “瞧你一张利嘴,真像前朝的胡图宰相啊。”小鬼子说。

    “咦,爷知道前朝那个宰相啊?”小二问。

    “是啊。”小鬼子说。

    小二还想问,看到老板在远处横眉冷对,他见势不妙,就马上闭嘴,不再问了。

    他给小鬼子添了新的开水,又拿来一些茴香豆还有水煮盐花生,放在小碟子里,放在小鬼子面前的小桌子上。

    弄好之后,小二对小鬼子说:“爷慢用着,小的到那边忙去了。”

    小二说着,他偷眼看了看远处的老板,老板点点头,有人到柜台送钱,老板正眉开眼笑地拨拉着算盘珠子,然后对那顾客说,收了一些银两,那顾客心满意足地走了,看来,是一个常年的老顾客,到了一定的时候,就过来结账。

    小二走开了,楼上楼下地跑,那说书的声音也很高亢,无论在哪个角落,都听得到他的声音,整个茶楼都很安静。当到了说书人休息的时候,整个茶楼又开始热闹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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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6章 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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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鬼子看他忙上忙下,心里暗笑,这个家伙还隐藏伪装得挺像的,要知道,他可是一个小角色,就是小角色,也在整个京都算是一个狠角色,他手下到底有多少狗腿子不清楚,还需要观察一段时间,看看两国交战的情况,再看他的举动,如果有异常,当即拿下,想必还来得及。

    小二看到小鬼子发呆,也不说话,只是冷笑,他跑过来问:“爷,快喝茶啊,茶都凉了。”

    “哦,没事,你去忙吧,时候不早了,我先告辞一步。”小鬼子说,他心想,不能呆着这里时间过长,要不然,他会发现的,这家伙很精明,是一个机灵鬼,不能小看。可是,他的心思没有用在正当的场合,要是用在正当场合,肯定可以为朝廷立下汗马功劳,但是,这还是一厢情愿的,他想要发财,又不想通过正当渠道,肯定就会走邪路,走偏路,这不奇怪。

    小鬼子回到弘毅身边,弘毅问:“最近民间可有什么传闻?”

    “启奏万岁爷,民间比较平静,可是小的发现天天见茶楼的店小二有些诡异,有可能是三爷的人。”小鬼子说。

    “朕明白了,你下去吧。”皇上说。

    小鬼子心里有些纳闷,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平时皇上不是这样的,他不敢多问,就退出了上书房。

    弘毅看到小鬼子走出去后,就想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想要谋反吗?先安排一家特务机构在朕的眼皮子底下。

    他想到这里,马上想到还需要小鬼子,于是喊道:“回来!”

    小鬼子就站在门外,没走远,他非常了解弘毅,在他思考问题,或者郁闷的时候,他就会不想别人在身边,但是过后不久,他会马上会喊他回来。

    在才开始见面的时候,觉得不想见,就让他出去,出去之后又后悔,这时候,皇上马上就会后悔,让他进去,对他更是这样,不会掩藏,不会弄虚作假,这个人其实就是这样。原来,皇上有时候就是一个孩子,比较随便,没有那么神秘,之所以觉得神秘,其实还是因为这是接触得太少。

    他进去后,跪下问:“万岁爷,有何吩咐?”

    “朕发现朕的周围充满了危险,但是又说不出是什么,不知道你有什么看法?”弘毅问道。

    “万岁爷,这事,奴才也说不清楚,不如去问问韩半仙,看看他有什么高见。”小鬼子很聪明,立马把皮球踢了出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不用承担责任,像是发生的事,还可以说出个一二三,可是,还没发生的事,就没办法说。

    谁说谁负责,到时候,皇上追究责任下来,恐怕就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是,对皇上那里,一定要忠心,不能三心二意,如果三心二意,恐怕百事不成。

    皇上怀疑到头上,马上就会飞来横祸,皇上信任,自己就不会处处遭到质疑,这样,其实对自己的积极性也是一种提高,这是好事。

    小鬼子明白这个道理后,总是抓住合适的机会踢出皮球,弘毅知道他偷奸耍滑,可拿他也没有办法。

    弘毅听了小鬼子的话,说:“好吧,走,朕这就去问问他,让他给算上一卦,看看前景如何。”

    “奴才领旨。”小鬼子说。

    然后弓着腰退出去,弘毅从上书房出来,随行人员全部留下,只有小鬼子一路伺候,到了藏经阁。

    这一向韩半仙一直在关注邻国的战事,不停地排卦,白天排卦,晚上观察星宿,不过,对弘毅的近来不安,他倒忽略不少。

    见面之后,韩半仙让服侍的宫女离开藏经阁,韩半仙施礼过后,弘毅让其平身,韩半仙说:“皇上,最近西边的星宿活动得厉害!另外,有卦象表明,三国必然有一战,不知道皇上这几日是否休息得安稳?”

    弘毅一听,正是说到了自己的心里,没错,这两天正是心事不宁,还是挺烦躁的,听半仙这么一问,还真勾起了他的近期的心态,弘毅说:“朕这几日的确有些心事,可没有个头绪,不知道从何处着手,总也不安静。”

    “这是卦象在动了,皇上日夜为天下庶民操心,急火攻心,故坐立不安,加上有些人图谋不轨,谋反叛逆,将对皇上的江山的稳定构成一定的冲击,为了皇上的江山,皇上也是日夜操心,只要江山稳定,国家稳定,人民才会幸福。”半仙说。

    韩半仙的须发尽白,看上去,白雪已经覆盖了半仙的头和下颌的胡子,飘然的白胡须,加上满头的白雪,他已经一百多岁,但是脸面还是还像是六七十岁的老人的样子。

    他说的话,正是说到了弘毅的心里,弘毅说:“这个没错,朕真的想让这件事快点结束,不必要为一些蝇头小利大动干戈,这样做,领导人心里高兴了,毕竟打了一场,可是百姓遭殃,要知道,打仗拼的就是国力,就是金钱和刀枪,还有就是强壮的士兵,以及坚强的后方支持。想必朕都具备了这个条件,只是战场太原,还隔了一个国家,就是弯刀族的部落。”

    半仙听了皇上的话,轻轻地摸着胡须,微微一笑,看着手里的龟壳和骨头,向地上一扔,那东西啪嗒一声掉在地上,然后,半仙拿起了龟壳和骨头,观察完毕,他掐指算来,微微一笑,说:“皇上,你不用担心,但是也要做好准备,准备随时作为正义一方的后援,特别是和弯刀族部落已经签约,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合约的规定,皇上应当带兵前往弯刀族部落的战场,对其提供帮助。”

    皇上听了半仙的话,心如刀扎,要知道他们已经和弯刀族部落签约,这个时候,当他们遭遇祸患的时候,就要伸出援手,让他们尽早脱离战火,让他们早点找到幸福的家园。要不然,这样下去,肯定会让老百姓遭殃。

    弘毅不想打仗,可是,当敌人来进攻的时候,总不至于等死吧?在适当的时候,还是要想一想怎样才能打死豺狼,只有打死了豺狼,才有可能生存。豺狼在饥饿的时候,会饥不择食;豺狼在被猎人追杀的时候,会慌不择路。人不是豺狼,可是,有些人比豺狼还要狠毒。因此,人越在关键时刻,越要沉着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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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7章 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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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毅听了韩半仙说的话心里有些不舒服,可韩半仙就是这样的人,心直口快,要不然,也就不会在前朝的时候倍受打击,被迫躲进深山老林,存留一条性命了。

    韩半仙说:“皇上不必担心,臣已经算准了,陛下没有任何危险,大可不必为此事忧心忡忡。”

    他越是这样说,弘毅越是担心,为了不让他们看出内心的焦虑,他说:“好吧,朕现在就依靠诸位爱卿的援助了,看来,最近一定有事发生,不是内忧,就是外患,朕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让敌人来得更猛烈些吧。”

    他说完,自己对自己的话都感到好笑,不过,他是天子,普天之下,都是他的国土,普天之下,都是他的臣民,普天之下,都是他的保护对象,他怎么能垮掉呢?绝对不能垮掉,要坚信自己一定能行,一定能做得更好。

    小鬼子一听,心里为之一振,原来皇上还是皇上,一言九鼎,不怕困难,是真正的汉子,是真正的英雄。想到这里,小鬼子说:“英雄,英雄啊!”

    “什么?”弘毅问。

    “奴才认为,皇上是英雄,是大英雄!敢担当,敢作为,一心为天下,全部为江山考虑,为了不让百姓遭受患难,宁愿冒着危险去面对困难。”小鬼子说。

    “行了吧!好话都让你说尽了,朕有那么厉害吗?”弘毅问道。

    “这是真的!奴才说的,是真实的,一点都不虚伪,一点都不做作,想必万岁爷一眼就看得出来吧。”小鬼子说。

    “罢了,小心你的嘴皮子惹祸上身。朕不与你计较此话真伪。哎,半仙,你倒是说说看,朕最近心事不宁,究竟是怎么回事?”弘毅问。

    “陛下,最近敌人在加强活动,他们的触角已经伸到京都,在陛下眼皮子底下活动呢,陛下要小心。”韩半仙说。

    “这个,这个,朕也有预感,只是还不是那么强烈,不知道到底是何方的怪物要来谋害朕啊?”弘毅问。

    “从卦象来看,那个触角在繁华地段,不是茶楼就是酒肆。小鬼子不是经常到那些地方查询民情吗?可以很清楚这件事,只是老夫行动不便,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老夫在这藏经阁,白天算卦,晚上看星象,没有时间去那里。”韩半仙说。

    弘毅转脸看看小鬼子,问:“怎么样?你说说看,半仙已经说了,你经常跑那些地方,应该比较清楚吧?”

    “万岁爷,的确是这样,那天天见茶楼实际是三爷手下蹲点的地方,从茶楼那里,收集京都的消息,然后,再把信息反馈给三爷。”小鬼子说。

    “那么说,天天见茶楼的老板就是三爷的手下了?如果证据确凿,可以将其捉拿归案。”弘毅说。

    “万岁爷,不是这么简单,那个老板还好,老夫知道,那个老板其实是世代在京都经营茶馆的人,三爷被逐出京都之前,经常在那家茶馆喝茶,但是,那个老板不问政治,从来不管不问朝廷的事。另外,据老夫所知,他也要求所有伙计只做事,不问政治,不议论朝廷的事。”韩半仙慢悠悠地说。

    “原来如此啊!怪不得当茶博士和奴才说话的时候,那老板总是生气,怒容满面,喊叫那个博士回去呢。”小鬼子说。

    “既然这样,那么谁是三爷的手下呢?刚才,小鬼子也说了,说是茶博士,不知道先生是不是掐算一下,是不是这样?请先生指点迷津,让朕心里明白。”弘毅说。

    “从卦象来看,老板那里显得阳,伙计那里显得阴;从星象看来,老板那里显得明,伙计那里显得暗。老夫认为,三爷的手下,不在老板那里,在伙计那里。这是真的。”韩半仙说。

    “朕明白了,那么,有没有证据证明是伙计在作案呢?如果有,朕要采取措施,对他们进行打击,绝不手软。”弘毅说。

    “皇上说得没错,的确是这样!要是将三爷的手下一个一个地揪出来,或者来个一锅端,那么,三爷就会凸显在众人面前,我们拨开云雾,终于可以见到庐山真面目了。”小鬼子说。

    “行了,别在这里耍贫嘴了,大家都清楚,都明白,不要多说话,特别是在长者面前,要知道,先生可是百岁高龄的人了,啥事都经过,啥人都见过,不必在他面前班门弄斧了吧。”弘毅说。

    “奴才明白,奴才明白!”小鬼子吐了吐舌头,不敢吭声,站立一旁,然后看到皇上的茶喝了一些下去,连忙找来铜壶,给皇上续上水。

    弘毅笑了笑,说:“这才像话,在大师面前,不要骄傲,他吃的盐比你吃的米多,他走的桥比你走的路多,不要奇怪,这是真的。”

    “皇上过奖,皇上过奖,老夫虚长这么多年岁,说实话,很多东西还在学习中,不知道的事物越来越多,不懂的事务也有不少,这些都需要加紧学习的,不能松懈的。老夫余下的时光不多,想在有生之年,多为朝廷尽力,人家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说实话,老夫不图别的,就只是希望国泰民安,自己也不浪费光阴就行了。”韩半仙说。

    “好一个国泰民安!不错,不错,国家安定,人民才幸福;国家动荡,人民流离,百姓遭殃,还是需要国家稳定,国家稳定,人民安定,才有好生活。”弘毅说。

    “至于打击三爷的羽翼,皇上很有斗争的经验,老夫不便多言,朝中也有三爷的羽翼,有的明,有的暗,皇上要多加小心。如果去掉明显的,比如天天见茶楼的伙计,恐怕会打草惊蛇,不利于打击到真正的大人物。”韩半仙说。

    弘毅一听,顿时明白过来,原来这人是在考虑到怎样才能做到不打草惊蛇,看来,姜还是老的辣,他早已走在所有人的前面了。按照自己的想法,就是发现一个,证据确凿,就处理一个,绝不姑息,给别人以震撼,让别人不敢蠢蠢欲动。

    想法是这样,可是,没有考虑到背后的事情。真的打草惊蛇了,打草惊蛇的结果,就是打了草,跑了蛇,蛇闻风而动,走为上策,;跑得无影无踪,到哪里去寻?另外,如同钓鱼,如果提前提起鱼竿,那小鱼没有咬住钩,大鱼倒跑了,得不偿失,看来,打击还要看对象,看时候,不能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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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8章 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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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上听了韩半仙的话,决定不先动天天见茶楼的茶博士,先放长线,再钓大鱼,这种情况下,就是要让敌人充分暴露,等暴露出所有的爪牙,再进行收网,将他们一网打尽。

    弘毅问:“下一步该怎么做?”

    弘毅这么问,其实是他得到了好处,说老实话,在某些情况下,他很在乎怎样达到目的,但是,要达到目的,还必须要做到大家都满意,可以说是天衣无缝、滴水不漏,能做到这一点,就算很不错了,可惜,很多人都做不到这个,都是急功近利,结果总是要想办法得到该得的东西,结果就挂一漏万,到处都是纰漏,实在是补都补不过来,最后只有扔掉,重新再来。

    韩半仙摸索着胡须,他的胡须稀稀落落的,像是人生七十古来稀,这个稀,估计是和胡须有关,没错,古人基本上不剃胡须,只有对犯罪者进行修面,意思可能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意思。

    韩半仙说:“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很明显,在打仗开始和结束的时候,都很好办,唯独中间的,战争的胶着状态的时候,就很难办,这个不奇怪,皇上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老夫活了一百多岁,也很清楚,有些人在开始很有信心,在后来,胜败已经成了定局,中间的情况就不同,也不知道结果,就是这样,大家在等着结果的时候,就变得焦躁不安,容易起变化,这种中间的摇摆分子,是最坏事的,有可能跟着皇帝,保护皇帝,对皇上忠心;有的会背叛皇帝,对皇帝不忠心,甚至包藏祸心,这样的人要小心,其实,有很多人都是这样的骑墙派,皇上强势,跟着皇上,皇上变弱,他们就是凶狠的狼,将来要分食皇上的。”

    听了韩半仙的话,皇上吓出一身冷汗,后脊梁开始发凉,这么一个家伙,说话不看对象,甚至面对皇上也该直言不讳,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皇上不和他计较,要不然,韩半仙的人头早就掉了,遇到明君,但说无妨;遇到昏君,话还没出口,就会身首异处,这是真的。可惜,明君自古不多,冤死的忠臣多不胜数。这韩半仙前朝被打压,现在得到伸冤,是好事,可惜,他还是本性不改,正应了那句话,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用在他的身上,一点错误都没有。

    弘毅听了韩半仙的话,说:“有先生辅佐,想必没有任何问题,不知道先生有没有破敌的良策?”

    “方法只有一个。”韩半仙说。

    “请讲,朕很想知道。”弘毅说。

    “是这样的。皇上是好皇上,是因为体恤万民,有正直的心,走正义的路,当然会得到上苍的帮助了。皇上的无敌法宝就是,继续行走正路,怀有正直的心,上敬苍天,下恤万民,这就是对了。”韩半仙说。

    听了这话,弘毅笑了,说:“嗯,不错,不错,谁说先生不会说话,原来先生很会说话。朕听先生说话,如沐春风,十分得意,真的说到朕的心里去了。”

    弘毅说完,对小鬼子说:“今天和先生对话,朕心里有数了,小鬼子,回去吧。先生每天都有很多事要做,不便打扰,先行告退为好。”

    “是,陛下,奴才知道了。走吧。”小鬼子说。

    弘毅说走就走,很快就离开了藏经阁。小鬼子走在前面,他在后面,刚走了两步,就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连忙转过来,喊:“小鬼子,回来,稍等一会儿。”

    小鬼子听到皇上在喊,立马站住,并且赶紧回来,一路小跑,到了弘毅面前,问:“什么事?陛下,忘了什么东西了吗?”

    “没有,朕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需要问问先生。”弘毅说。

    “什么事?”小鬼子问,“有啥事,让奴才跑过去问问不就得了,何必让皇上前去呢?”

    “不,朕还是亲自去问吧。”弘毅说。

    小鬼子见弘毅这么一说,也就死了心,本来想献殷勤的,结果弘毅不领情,既然不领情,也就不用勉强,小鬼子很懂,于是就放弃了这一点,这正是他的聪明之处。

    弘毅走进藏经阁,韩半仙手里拿着一块龟甲,问:“陛下,有何贵干?”

    弘毅说:“朕突然想起来,天一道长自从离开皇宫,不知道现在的情况如何,这么久,也不来宫里看朕,朕想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不知道先生能否算出个一二三?”

    说了这话,弘毅突然想到,在韩半仙面前说天一道长,会不会引起他的不满呢?要知道,文人相轻,文人相互瞧不起,这可是要命的,不知道他们是真的和睦相处还是在朕面前虚情假意?有些人会表演,有些人故弄玄虚,林林总总、形形色色的,大有人在。

    韩半仙微微一笑,说:“皇上,老夫早已算好了,刚才忘记告诉皇上了,话到嘴边,又打了个岔,竟然给忘了,实在不应该,看来人老了,脑瓜不太灵光,反应慢也是有的。实不相瞒,老夫比天一大很多,不会闹矛盾,都是为了陛下,都是为了保护皇上的江山,都是淡泊名利的,不会为了升官发财才做事,皇上尽管放心,老夫十分钦佩天一,天一也不会与老夫为敌,所以,两个人都为陛下出谋划策,都没有私心,结果能量就很大,请皇上放心,不必担心老夫和他的关系如何。言归正传,老夫掐算得出了天一的下落,目前天一正率领弟子外出行侠仗义,捉拿妖魔鬼怪,这是因为他不想让弟子们纯粹学习理论,也要学习实践,这叫学以致用,最终目的是让徒弟们快点掌握捉妖的技术,好早点让徒弟出师,继续在外带徒弟,久而久之,就学会了各项技巧,行侠仗义,不存在什么问题。”

    弘毅听了,点头微笑道:“朕还以为天一道长闭关修炼,对外界一直持有高度的警惕性,不想让杂事分心,看来,朕并非先知先觉之人,仍需要先生辅佐啊!”

    “皇上说得没错,简单说来,老夫辅佐皇上,是因皇上待臣不薄,臣有感恩之心,愿意凭借自己的能力来竭尽全身全心地为皇上服务,替皇上分忧,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定,不过,臣确信,在臣离世之后,皇上身边一定会有不少贤能之士前来辅佐皇上的。”韩半仙说,异常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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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9章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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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毅听了韩半仙的话,感到这个人还真厉害。越是厉害的,越是虚心,越是厉害的,越看不出厉害,反而看上去比较温柔。

    弘毅笑了笑,从藏经阁出来,回到寝宫,小鬼子继续照顾他,直到安排弘毅歇息后,就离开了寝宫,在外室休息,等候皇上的召唤,原地待命,这是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只有皇上的亲信,才会安排在皇上的身边,而寝宫是皇上歇息的地方,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小鬼子能在这个位置,是一种殊荣,也是一种皇帝的信任,有时候,信任比什么都重要。

    这里按下不提,再说天一带着徒弟们前往弯刀族部落,看看边境的情况,另外就是探个究竟是否真的要打仗。

    天一说:“前面就是弯刀族部落了,快要离开中原国,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是啊,师父,中原国是我们的家,这次出去,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弘法问。

    天一陷入了沉思,他也不清楚,到底啥时候能回来,一般来说,在两国即将交战的时候,要想弄个全身而退,恐怕有一些难度。

    这时候,他们看到前方有一片树林,天一说:“到前面树林休息一下,然后再赶路。”

    天一道长说了,一定有道理,没有人质疑,到了树林,正要埋锅做饭,加勒跑过来对萧生说:“殿下,不好,前面有一些穿白衣服的人,正在悄悄地朝这边看呢。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你稍等,我去问问师父,看师父如何应对。”萧生说,他快步走到天一面前,问:“师父,有情况。”

    天一微微一笑,露出白玉一般的牙齿,上面还有一些茶垢,道长十分喜欢饮茶,尤其对绿茶,更是喜欢,经常饮茶,久而久之,就成了这个样子,不过,这和智慧没有什么关系,没有猪八戒照镜子的嫌疑,他很会为自己想办法哦,将牙齿弄得洁白如新,是很简单的事,一般来说,都是充满了幻想。

    道长说:“不用怕,水来土掩,兵来将挡。”

    他这一席话,让大家都吃了定心丸,加勒见天一这么镇定,也不好催促,于是,令天使子变成了翅膀,飞了起来,飞上了半空中,从上往下看,看那些白衣人在干什么。

    那一群白衣人在那停下来,没有冒冒失失地往前走,而是派出探子,往前探路。加勒在天上停留,扑腾着翅膀,推动着空气,发出轻微的呼呼声,有风吹过松林,引起了松涛的声音,他才增加翅膀的力量,让自己的身体保持着平衡,尽量不让自己处于视线之外。

    白衣人一般关注着前后左右的情况,对于上下的情况,不做理会,也不太注意。

    他们的探子很快就返回,向首领说了前面的情况,首领低头不语,吃了一点肉,然后说:“好吧,你走吧,到旁边去,我想静一会儿。”

    白衣人首领看起来有三十出头,大胡子,这么年轻,当了首领,看来不简单。

    加勒借着上腾的风听到了首领的声音。

    他悄悄地飞下来,收了翅膀,对萧生说:“殿下,那人可能不是坏人,不知道他们要去哪里,看来,那个大胡子是头儿,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他们在哪里?”萧生问。

    “就在附近。”加勒说。

    “好,你下去吧,我再去问问师父,看他怎么说。”萧生说。

    自从萧生拜师学艺以来,变得中规中矩的,啥事都要请教师父,这成了一种习惯,一前的年少无知和狂傲,现在一扫而光,变得比较懂事,凡事也知道为别人着想了。

    加勒说:“好吧,我再去看看吧。”

    “不必了,他们既然在防着我们,一定有他的道理,不必再去偷看,我们有什么好怕的呢?我们什么都不用怕,师父也说了,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总有办法。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记住了吗?”萧生说。

    萧生说完这话,就去请教他师父。

    天一听了这话,说:“来者不是善类,要密切注意,不过,他们也坏不到哪里去,遇到我们,他们就会逢凶化吉,改邪归正的,希望他们活得好好的,不是社会败类。”

    萧生听了,立马返回,对加勒说:“上去,看看他们下一步要干什么,不要懈怠。”

    加勒点头,不说什么,腾空而起,这次声音有点大,白衣人看到了他,大家都非常惊奇,纷纷拿着弓箭,搭起了羽箭,拉起了硬弓,眼看就要向加勒射击,加勒很聪明,赶紧降落下来,一边降落,一边高喊:“别射箭,别射箭,我是好人。”

    白衣首领将手一挥,制止了大家射箭,加勒降落到地面,问:“你们是什么人?”

    “我还要问你呢?”白衣首领问。

    “我是弯刀族部落的王子殿下的侍卫。”加勒说。

    “真的吗?”首领问。

    “若是假的,情愿遭到雷劈电击。”加勒说。

    “敢发这个毒誓,说明不假,那么,我就信你这一次。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鬼鬼祟祟的。”首领问。

    “你先别管我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我想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加勒问,“实话告诉你,我可是有重要的任务在身上,不会和你们纠缠不清的,说了,就让你们过去,不说,休要怪我无礼了。”

    “看看你这位小哥,年龄不大,口气倒不小,你不妨亮出你的本事来,让我们开开眼界,如果不亮出本事,我就不信你。”首领说。

    他说完,加勒左看右看,心想,这些乳臭未干的小子们,看来想要看看我的本事,如果不给看,恐怕难以折服他们,于是,他瞅准了一块巨石,看上去,七八个人手拉手还不能将巨石包围得住,他走上前,蹲下身子,张开双臂,瞪大眼睛,倒吸一口气,憋住在心胸里,嘴里喊着:“起!”

    只见那巨石被加勒抱起来,举过头顶,加勒站稳了,脚板心里哧溜哧溜地往上窜气,那是巨大的能力,这能力是从地下上了的,通过脚板心,到达他的心脏,然后通过血管运送到身体的各个部分,手臂用力,血就流到手臂,腿用劲儿,那血就流到大腿或者小腿,那血里就饱含着巨大的力量。

    “厉害,真厉害!”白衣首领拍手鼓掌,嘴里不停地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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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0章 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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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听了,越发得意,他问:“这位大胡子兄弟,你说,这石头放哪儿合适?”

    “你随便吧。这石头是从地上来的,你还是还给大地吧。”首领说。

    加勒觉得他说的有理,就大喊一声“去——”将巨石扔出去,那石头像小石头一样飞出去,在远处的一汪水塘里落下,激起的水花到处飞溅,惊起了一群水鸭子,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水鸟,扑腾腾地挥舞着翅膀,向远方飞去。

    大家看到这个情况,惊得目瞪口呆,举起巨石就是能力,扔出去,又是能力,这是两种能量的结合,还是一种能量的爆发,简直是不可理喻,不可想象,真是太奇妙了。

    加勒拍拍手,然后打打身上的灰,说:“这是一点雕虫小技,没什么了不起,让诸位见笑了,我在众位面前献丑,还请大家多多指教。”

    “想不到这位壮士真是谦虚啊,本来本首领还想和壮士过过招的,看看壮士这么能干,又这么谦虚,看来,还有不少进步的空间,本首领也就算了,不和壮士比试了,壮士是弯刀族部落王子殿下的侍卫,本首领算是相信了,很好,很好。”白衣首领说。

    “大胡子兄弟,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我很想知道,你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加勒问。

    “实不相瞒,本首领看你还不错,就告诉你吧,我是波斯人,从波斯来,到京都去。”白衣首领,也就是那个大胡子说。

    “明白了,我知道了,你们是波斯人,到京都去,那里有很多物资,可以用来贸易,你把波斯的东西拿来,卖给中原人,再把京都的东西,买下来,送到波斯,卖给波斯人,从此可以多赚点钱,人越老,越要有钱,没有钱,就会被人看不起。”加勒说,“可是,在我们部落,不需要多少钱,这里有蓝天、水、草原、牛羊,都够我们吃喝快乐的了,是个很好的地方,不存在为了钱去偷、去杀、去抢,不存在要做非法的事,大家都活得很开心。”

    “我知道,在我们波斯,大家都过得很开心,钱是工具,我们都会利用钱,但不会让钱成为我们的主人。”白衣首领说。

    “你叫什么名字?”加勒问。

    “小买买提。”白衣首领说,一边说,一边摸着大胡子。

    “哦,我叫加勒,人家都叫我部落大力士。”加勒自豪地说。

    “看得出,你的确是大力士,说实话,我从小到大,还没见过你这样的大力士,不知道你有到底有多大的能量,能量是从哪里得来的?”小买买提说。

    “我生来就是这样,正因为这样,才被选进大王的营帐,成了王子殿下的侍卫。”加勒说。

    “我明白了,行了,我们要赶路,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小买买提问。

    “什么问题?”加勒摸了摸后脑勺问。

    “是这样的,我很想知道你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怎么一个人在上面飞?”小买买提问。

    “我不是一个人,还有一群人,在那边休息,吃饭,准备赶路。”加勒说着,指了指天一道长所在的位置。

    “我明白了,你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小买买提继续问,简直有点趁热打铁的嫌疑。

    “从京都来,严格来说,从京都郊区的梅山来,要到弯刀族部落的边境去。”加勒说。

    “哦,我明白了,你们是去打仗吗?”小买买提问。

    “不是。”加勒说,他停了停,加了一句,说道:“当然,我们这次只是去看看,如果有必要,我们会投入战斗的,王子殿下从小到大,还没真正地经历过打仗,这次,对他来说,也是一种学习和考验。”

    “那么说,王子殿下也在你们的队伍中了?”小买买提问。

    “是啊,王子殿下在跟天一道长学习道法,这是好事。这次出来,就是要练习理论,看看理论在实践中怎样运用了,是为了殿下,殿下掌握了理论,加上实践知识丰富,自然会越来越厉害,那么,整个弯刀族部落就有指望,就不会遭到外国的侵犯,就是遇到侵犯,也可以拿起武器,利用自己的本事来对抗,让敌人不容易得逞。”加勒说。

    “你说的很有道理,这是好事,我们要赶路了,在出发之前,想看看你们的殿下,不知道可行不可行?”小买买提问。

    “当然,没有问题,我们正需要多认识一些朋友,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是真的,一个人不可能带着房子出门。”加勒说,“跟我来吧。”

    加勒说着,他们都起来,跨上了马、骆驼,铃铛叮铃铃地响起来,加勒在地上走,小买买提给他一峰骆驼,他也不要,他走在地上,还是比骑在马上或者骆驼上安全,踏实。

    加勒带着一群穿着白衣、缠着白头巾的人过来,非常惹眼。萧生老远都看见,还没说话,弘法先喊了起来:“不得了了,不得了了,加勒叛变了,加勒带着敌人来了,马上准备战斗,准备战斗!”

    弘法慌了,赶紧找刀剑,奇怪的是,到处找刀剑,都找不到,他跑到天一道长跟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师父,师父,加勒叛变了,加勒叛变了。刀呢?剑呢?敌人来了,我们不能被动挨打啊,小心被杀啊!”

    “闭上你的嘴巴吧,加勒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他是英雄,不会做变节的事,尽管放心好了。”天一说,他对加勒很有信心,不会被弘法的说法所影响的。

    “师父,可是,您看,那分明是加勒带着他们走过来了,他们的人,比我们的人可多得多了。”弘法说,他始终相信人都会变化的,不会对人忠心到底的,在外在环境的影响下,肯定会有一些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人受环境的影响是比较大的,要说内心的稳定,还是有点不靠谱,当然,修炼成功的,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徒儿,暂且站在一边,静观其变,看看情况再说,哪里有这么多敌人,人的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是自己,你明白吗?”天一说。

    他们正说着话,加勒带着人就过来了,看上去,声势浩大,也有点来者不善的味道。

    这些人穿的白衣服,长袍子,戴着白头巾,黑胡子,一看就是外国人,猛一看,还真有点害怕,因为不太习惯,所以感到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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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1章 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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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先跑过来,弘法躲在天一的身后,说:“加勒,你别过来,别过来,再过来,我师父一挥拂尘,你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回不来了。”

    加勒不听,觉得他在说笑话,加勒说:“道长,为什么要对我施法?”

    天一说:“没有的事,你过来吧,我相信你的判断。”

    加勒当然很聪明,他立马知道,弘法误会他了,但是,天一没有误会,这是因弘法的道行不深,看人只看一方面,不会看很多方面,这样的小孩,没有多少悟性,又比较贪玩,久而久之,必然会成为一个没用的人。

    可是,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优点,就是对人非常热诚,而且真实,比较喜欢正义,还有一点,他不喜欢把话藏在肚子里,有话就说,有屁就放,绝对不藏着掖着,让自己憋屈,有时候,说话没天没地的,没边没际的,但是,这是他的率真和可爱之处。

    加勒走到他们面前,对天一说:“道长,我直接对你说吧,想必殿下不会怪罪。这些人是波斯人,来我们中原国做生意,从衣服和打扮就可以看出来。”

    “是啊,我知道了,你辛苦了,下去歇息,吃点东西吧。”天一说。

    “我也没有介绍呢。”

    “不用介绍了,我清楚了,你去对他说吧。”天一说,他说的意思,就是让他去对萧生说,萧生不太懂,不能马上看出来。像他很厉害,看一眼就明白了。

    加勒聪明,马上离开,小买买提从骆驼上下来,走到天一面前,说:“请问,你是殿下吗?”

    天一说:“我不是。”

    “那谁是殿下?”小买买提问。

    “我,我就是!”萧生跳了出来,说。

    天一有些尴尬,不过,他很镇定,微微一笑,不说话了。小买买提走到萧生面前,说:“王子殿下,不错,一表人才,能够担任弯刀族部落的领袖。”

    “夸奖了,夸奖了。来,我很相信加勒,他带你们来,想必已经略有了解,我听加勒说你叫小买买提,不知道买买提是你什么人?”萧生问。

    “买买提,正是家父!”小买买提说。

    “嗯,是你的父亲啊!”萧生说。

    “正是!哎——殿下,你认识我父亲吗?”白衣首领问。

    “认识认识,买买提是从波斯往中原国运送橄榄油,然后从中国带回去茶叶或者丝绸的,我很清楚。我第一次到中原国,就是你父亲带我们去的。”萧生说。

    “哦,我听家父也说过你,真的应了那句老话,叫无巧不成书啊,今天在这里见面,可能是真主的安排,太好了,简直太好了。”小买买提说,他非常兴奋,在异国他乡,见到父亲的朋友,也算是最大的安慰。

    于是,他们坐下详谈。

    从小买买提那里得知,买买提身体欠佳,这次出来,是小买买提和老管家一起到中原国销货和进货,买买提在家守着,即便是这样,许多人都喜欢这里的产品,不是波斯人蠢笨,而是中原国的人能工巧匠太多,随便一个小角色,在波斯国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但是,要想去波斯,非常困难,山高路远,还要穿过无人区以及茫茫的大沙漠,才有可能进入到波斯境内,即便进入波斯境内,还要走过沙漠,这里就不难理解,穿白袍、戴白头巾的意义是什么了。

    白色衣服可以反光,不吸纳热量,反倒可以反射出强光,让一般的热量反射出去,感到不炎热,还有,走在沙漠里,常会遇到风沙,头巾和长袍都能起作用,可以抵挡风沙。袍子的功能,可以当睡衣,在这种情况下,在沙漠地带,昼夜温差较大,穿着棉袄吃西瓜的事常有,一点都不奇怪。

    买买提已经老迈,这次出行,又要经历风沙,他想可能会死在路上,就不想把自己的一把老骨头放在异国他乡,就让他的儿子小买买提前往,同时,委派得力的管家,还有蝙蝠侠一同前往,在路上保护他儿子的安全,让他来去都平安,起码还能赚点钱,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蝙蝠侠看到了萧生,立马打招呼,小买买提更加确信他们是好人,不再怀疑,于是命令所有人刀剑入鞘,羽箭归回箭囊,不想误伤好人。

    蝙蝠侠说:“怎么搞的?现在西夏竟然在边境驻兵,随时准备进攻。不知道弘毅皇帝知道不知道,这么一个西夏国,弄得人心惶惶的,就连相见大王都没见到。”

    “什么?你没见到我的父王?”萧生很好奇地问。

    “没有,没见到,听说大王御驾亲征,到边关去了。”蝙蝠侠说。

    “哦。”

    “那西夏想打弯刀族部落,已经预算很久了。听说西夏因为遇到天灾,民不聊生,才会想到去抢,去偷,去人家的锅里、碗里抢吃的,这种抢劫,根本没办法来制止。”蝙蝠侠说。

    “是吗?我不觉得这是真的,西夏和弯刀族部落相隔不远,气候条件都差不多,还有,要是受灾,多少都有点;要说受灾就去抢劫,恐怕于理不通,于法无据,现在这个世代,弱肉强食,可是,西夏的国力和弯刀族部落相差不多,可以说是势均力敌。他也不想想,万一西夏攻打了中原国,根据和中原国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西夏就没办法收场,两国联合,攻打西夏,西夏亡国,时间就会倒数了。西夏国王如果聪明能干,就不会在边疆驻兵,看起来要随时发动进攻一般。”萧生说。

    萧生说这话,其实是在考虑了良久之后才说的,要知道,现在的形势十分复杂,弄不好,就会让人受害,特别是大王御驾亲征,不顾年事已高,也不怕死亡,显得体恤万民,甘愿冒着各种危险往前冲。为了不让萧生学道分心,硬是不告诉他的打算,包括到边关巡视,另外,随时准备迎头痛击来犯之敌。大王的作法,令人钦佩,但是,也让人担心,两鬓已经斑白,头上也有了白雪覆盖,还要御驾亲征,对全国子民来说是莫大的鼓励。

    蝙蝠侠说:“西夏自不量力,干脆灭了他算了,免得每次经过他们的地盘的时候,就被抢,他们简直是强盗,最好是一下将他们全部消灭才好,消灭了西夏,整个丝绸之路才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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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2章 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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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蝙蝠侠说了这话,天一还是不说话,像是在沉思什么问题。

    萧生已经习惯,天一不说话,一定有道理,不过,到底是什么道理,他也想不清楚,想知道,又不好问,道家的天机不可泄露,的确还是一个不小的命题。蝙蝠侠是好帮手,也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问:“这次去弯刀族部落,或者说去西夏边境,要不要我陪同,我还想去见识见识那个西夏国王呢,到底长的啥样,可以一饱眼福。”

    “别说了,西夏国王还不是一颗脑袋,也经不起刀砍斧劈,谁要是能取了国王的头颅,恐怕这场战争就能避免。”弘法说。

    天一见弘法说话不着边际,就说:“徒儿,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要学会聆听,并且要学会鼓励和尊重。在外头说话要小心,不知道的千万别说,知道的也要看准时机再说,在说话之前,先要想一想,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这些都要考虑清楚,不要因为说话,惹了麻烦,将来苦不堪言。”

    弘法听了天一的话,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躲在一边,他刚才看到加勒,就感到特别紧张,不知道加勒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怎么带着一群奇怪的人来?而且人数众多,恐怕难以招架,于是就很自然地躲在天一道长的身后,偷偷地朝他们瞄着,随时准备逃跑,不过,天一道长就像青松一样屹立不动,看起来胸有成竹,根本不害怕,也不担心,甚至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非常镇定,这个让弘法想学都学不会的。

    “道长的说法非常有道理,令我们非常钦佩,可是,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要想让人们生活得安宁,必须要有人牺牲,在这种时候,一定要挺身而出,为天下黎民百姓、为了天下苍生,要将敌人消灭,让敌人不敢侵犯他国领土,不让敌人抢夺他国财富和资源。”蝙蝠侠说。

    他的意思是相见恨晚,对天一道长十分钦佩,只恨上次没有见面。他很想这次一起去,但是,天一的意思不想带他去,他不想让这件事牵扯的人太多,特别是波斯人,更要谨慎对待。他们搞不好,会把东方人想成不好的样子,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不是没有道理。

    再说,这群人已经有不少高手,凭借加勒和天使子,目前还没有谁能赛过他俩,这两个家伙,对付两国的军队没有任何问题,这是对付人,不成问题,要是对付妖魔鬼怪,凭借天一的本事,也不在话下,这是在妖界,由道长搞定。还有就是仙界,道长的道行更不消说,非常厉害,这么一个人,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大家都清楚,这不是一个人的事,这是一个团队的事,如果再增添新人,比如说增加了蝙蝠侠,恐怕是对现有人员的不信任,与其不信任,不如不添人,添人说不定会降低工作效率,减人也是这样,唯独不添不减,这才能保证不会出问题。

    “蝙蝠侠的名声远播,贫道早就听说了,只恨没有见到,今天终于见面了,可惜要暂时告别了,原因很简单,大侠这次来的主要任务不是杀人,是保护小主人到京都做生意,一般来说,做生意贵在和气生财,不想半路上出什么岔子。再说,两国争战,不要让第三国卷入进来,战争,参与的人越少越好,结束得越早越好,主要是要保证百姓生活安宁幸福,不能为了图一时的杀人的快感,或者为了参与打斗的热闹,参与到各种各样的政治或者军事纷争当中,那样的话,很容易引起不快,大家都不开心,恐怕也就没意思了。”天一说。

    “道长,多谢指教和提醒,没错,小主人这次出来,不是为了打仗,而是为了把橄榄油卖掉,然后买一些丝绸还有茶叶带回国,不想卷入别国内乱或者参与两国争战,这是不好的。告诉你一件事,本来想去的,结果考虑到弯刀族人和西夏人解决问题有些特别,就放弃了,当然,我相信会得到解决的。”蝙蝠侠说。

    萧生听出了话外之音,非常担忧,可是,蝙蝠侠说中原国的话有些力不从心,仿佛才出去几天,就又忘了中原国的话怎么说,加上,又和弯刀族部落打过交道,对弯刀族部落的语言也略有所知,可是,没有上过正规的语言培训学校,这些也没多大的用处,大概都在想,怎样才能找到更多更好的乐子呢?谁会中规中矩地去学习一门语言呢?

    萧生连忙问:“大侠,你听到了什么风声?”

    “殿下,实不相瞒,大王他,大王他……”蝙蝠侠说。

    “他怎么了?父王怎么了?”萧生赶紧追问道。

    “大王去巡视边关,说起来是边关,实际上没有城墙,只不过在广袤无边的地方,有一些堆码起来的石头,看起来像是一个城堡,实际上根本无法阻挡射来的羽箭,还无法阻挡铁蹄的践踏以及铁轮的碾轧。在这里,就遇到了一支骑兵的包围,看来,不是西夏的正规部队,像是一支混编的队伍,有正规军的服装,但是装备是游击队的,怀疑是西夏人,可还不敢确定,我们从那里走的时候,发现了这种情况,我们以为是土匪之间在争夺抢来的东西,就没在意,可现在突然想起来大王是去巡视边关的,会不会是大王被包围了呢?现在看来,不是没有可能,现在,还没找到可以排除的理由。”蝙蝠侠说。

    “这么说,大王很有可能被匪兵包围了吗?”萧生问道。

    “殿下,如果孤立地分析,大王没事,如果联系起来分析,大王就有危险。”蝙蝠侠说。

    “好,你说得对,我很清楚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大家都明白,父王喜欢带领队伍去猎狼,这次是去猎捕想袭击羊群和人群的狼。现在的父王,宁愿想象他已经被包围,也不可想象他现在很安全。大家都要想想办法,怎样才能将父王解救出来?”萧生说。

    萧生是说法很简单,但是做起来有点棘手,要知道,大王在边关被包围,就是从大本营发兵过去解救,恐怕已经来不及了,从大本营到被包围之地,就是走路,也需要七天七夜,而且要马不停蹄才能及时赶到,否则,就达不到救援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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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3章 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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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很想快点解救他父亲,可现在还没回国,仍在中原国边境,先回国,再去弯刀族部落和西夏国的交界处,恐怕存在很大的问题。正在这时候,格桑出现了。

    萧生一看到格桑,眼睛发亮,仿佛见到了救星,可是,他转念一想,格桑就是一条皮鞭,能打散那些强盗吗?格桑的武功不如加勒,可是加勒的武功再强,也赶不上格桑的速度,加勒会飞,可是,不如格桑会跑,格桑的速度,快如闪电,格桑再会飞,也没有闪电的速度快。

    格桑见萧生发愣,就行了礼,说:“殿下。”她看了看天一,也向天一行了礼,说:“道长!”

    加勒才缓过劲来,问:“格桑,你掌握的父王的消息是什么,你看,小买买提说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还纳闷呢,如果是真的,我还真要操心去解救父王。”

    “是真的,殿下,大王很着急,对西夏的行为非常愤慨,真想将西夏强盗赶走,可是,西夏强盗不是为了这点东西而来,他是冲着整个部落而来,想要吞并我们的部落。他们的野心很大,不会轻易满足的。”格桑说。

    “这么说来,我们想要去救,恐怕已经来不及了,哎呀,父王,孩儿不孝啊!”萧生说。

    “殿下,不要忧愁,格桑这就去,去解救大王。”格桑说。

    “且慢!”天一说,大家听了,吓了一跳,这人闷不做声,一发声,就吓人,大家定睛看他,他可能有什么好主意。

    “师父,你有什么好方法救我父王吗?”萧生问。

    “为师有一个缓兵之计,可是不能从根本上来救援,只能缓和一下,赢得时间。”天一说。

    “快说啊,师父!”萧生迫不及待地说。

    “为师略略施法,弄起来风沙,将你父王和敌寇隔开,形成帐幕,让敌寇看不到你父亲,当然,你父亲也要受影响,可能暂时也看不到什么,毕竟隔的比较远,如果近的话,为师施法,可以让你父亲能够看见,这样,就能冲出包围圈。同时,要请格桑前往,对敌寇进行鞭打,让他们不至于死,只是丧失战斗力。”天一说。

    “师父,那么,格桑去鞭打敌寇,那些风沙会不会让格桑也看不见什么东西呢?”弘法跳出来问,弘法一见到格桑,就变得格外温柔,他处处都在为格桑考虑,替格桑的安危担忧。

    “不会,为师有一道符,给格桑,格桑的眼睛就不怕风沙,和正常人是一样的了。”天一说。

    “快,快,师父,快给我吧。”弘法说。

    “给你干什么?”天一说。

    天一也不着急,他在空中挥舞了一下拂尘,他的手里就出现了一道黄符,天一用手指在上面划拉划拉,符上就有了字,只是一般人都不认得。

    天一将符交给格桑,说:“去吧,快去救大王吧,我们随后就到。”

    格桑接了符,就消失了。

    天一面朝天,嘴里念念有词,挥舞了一下拂尘,空中出现一块黄云,土黄色的云彩,就像一条从黄土地里飞出来的一条黄龙,朝远方飞去,风声十分刺耳,听上去有些恐怖。

    萧生见天一道长施法,他才放心。

    那些波斯人看了,纷纷跪下,嘴里喊道:“真主安拉,真主安拉!”

    天一说:“快快请起,快快请起,不要这样,不要这样。真主只有一位,真主只有一位,我不是,我不是的。”

    小买买提不起来,萧生过去,将他搀扶起来,说:“师父有些异能,是经过潜心修炼来的,加上上苍垂顾,要他替天多做善事好事,从而归荣耀给上苍,让百姓有感恩之心,这就够了。”

    “都起来吧。”小买买提说着,蝙蝠侠也站了起来。

    “要说本事,谁都有一点,可不像天一道长的本事这么全面,人间天上地下都很在行,真是一个天下奇才,我十分佩服十分佩服。”蝙蝠侠说。

    “时间不早,我们还要赶路,这一路奔驰,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到达京都,什么时候回国?经商之人,最怕的是打仗,打仗会祸及第三国的,特别是经商之人,更是希望时局安定。”小买买提说,向他们拱手作揖,按照汉人的习惯为之,然后带着队伍离开他们,前往京都方向而去。

    他们走了之后,天一说:“萧生,你说说看,派谁去帮帮格桑好呢?”

    “我,师父,派我去吧,派我去,派我去。”弘法说。

    “什么?你去?你去能干什么?你去之后不久,我们也就到了,也说不定,你还没到,我们就早已到了呢。”加勒说。

    加勒的话让大家想笑又不敢笑,担心天一道长批评,不好意思笑出声,只是在心里乐。

    “弘法,你别胡闹了,要去那里,必须要赶快去,能赶上格桑的,天下还没有人能做到,要说这里奔驰速度最快的,除了格桑,就是加勒了。弘法的奔驰速度一般,不会考虑让弘法前往的,弘法就老老实实地呆在为师身边照顾为师吧,为师有很多方面都需要弘法照顾呢。”天一说。

    天一很聪明,很会用人,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他的徒弟办事。他清楚弘法没什么本事,可是他有一颗率真的心,不会害人;对于弘法,不能过分表扬,要不然,他就会飘飘然,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

    “师父,我建议让加勒去,加勒一去,父王就有救。派格桑去,也是缓兵之计,师父,我说的对吗?如果对的话,就请快点派人动身去吧。时不我待啊!”萧生说。

    “嗯,没错,为师很清楚,在朝廷,在国家,萧生的官比为师大,可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是真的。为师吩咐,也说得过去,不是乐厨代庖,不是为了达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才这样的,关键是要为天下苍生考虑,就没有错。”天一说。

    “加勒,你就辛苦一趟吧,快快奔驰到大王的地方,赶紧解围,让他们知道你的厉害。”萧生听了天一说完后,转脸对加勒说话。

    加勒一听,巴不得早点去呢,好久没有打架了,这是一个好机会,可以练练技术,有些坏人该死,有些不坚持原则的人该死,有些叛徒该死,等等,该死的人太多,可惜死不过来,因此,活下来的,大都数是不完美的,大多数都有缺陷,这个是无法避免的问题,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奔驰到大王的地方,将大王从群狼的包围中解救出来,脱险就算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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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4章 套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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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作揖,说:“多谢道长推荐,多谢殿下信赖,我这就前往,将大王解救出来。”

    “且慢!”天一说。

    “什么事?”加勒好奇地问。

    “你去了之后,不要大开杀戒,只是救人,不要滥杀无辜,那些当兵的不来攻击你,你就不要主动攻击他们,上苍有好生之德,不喜欢杀戮,不过,对于要置你于死地的顽劣之徒,杀之!”天一说。

    “明白!道长,殿下,再见!”加勒说。

    “等你凯旋归来。”萧生说。

    加勒笑了笑,对天使子说:“走,咱们有活儿干了。”

    “好!”天使子说,然后从他的手上滑落下来,变成了一只大雕,加勒跳上了大雕的背,抓住了雕脖子上的羽毛。

    大雕说:“老兄,你轻点好不好,都抓疼我了。有我在,还怕掉下来吗?你要想想,我啥时候亏待过你,摔过你?你就这样舍不得离开大地吗?”

    “哦,对不起,老弟,起飞吧!我在天上,简直就是弱不禁风的小鸟,任何一只猛禽,都是我的天敌,老弟,在地上,我保护你,在天上,你要保护我啊!”加勒说。

    “看你说的,老兄,亏你还是弘法心目中的大英雄呢?怎么说这样的话,太怂了吧?”大雕笑着说。

    “废话一箩筐,快飞吧,那格桑一个女子,对抗那么多强盗,你于心何忍?别在这里耍贫嘴,快点飞吧!”加勒又在催促道。

    加勒催促后,大雕扑腾了几下,腾空而起,朝灰色的天空飞去。

    这里天一带着弘法和萧生继续朝前赶路,加勒骑着天使子变成的大雕往前飞,都是向着弯刀族部落边境而来。

    再说格桑已经赶到大王被包围的地方,她刚刚站定,那黄龙一样的怪物滚滚而来,一头接着天,一头卷着地,将地上的砂石吹得打转,铺天盖地地向敌军和大王的军队吹过去,那声音十分恐怖,如同猛虎下山一样怒吼,让听到的人都毛骨悚然,身上的脊梁都一阵阵地发凉,身上也不停地打冷颤,腿肚子也不听话地发软,再加大一点分贝,估计人都会瘫软在地,无法动弹,也不敢动弹了。

    格桑冷冷地笑着,同时,心里也十分佩服那位道长,这是什么人哪,竟然连风都听他的话?那些西夏兵被风吹得七零八落,拿手遮了眼睛,马匹被吹得东倒西歪的,有的马四处乱跑,有的马干脆卧在地上,低了头,闭了眼睛,哪里都不去,鞭子抽打在身上,也不起来,怎么折磨,马就是不听话,就不起来。那些敌兵没有办法看清东西,相互碰撞,挤压,甚至自相残杀,让格桑看得也心寒,都是父母生的,都是血肉之躯,干嘛要来当强盗呢?

    敌兵看不见东西,格桑却看得清清楚楚,她拿着鞭子,像驱赶羊群那样,将包围圈撕开一条口子,有的人乱撞,将口子又合拢来,格桑就又开始抽打,再将口子撕开,目的就是要找到大王,然后将大王带出包围圈。

    没想到,敌兵太多,口子刚撕开,马上又合拢,合拢后不久,格桑再将口子撕开,如此反复,格桑跑来跑去,那鞭子上竟然有了斑斑血迹,格桑心里难受,心想,再这样打下去,恐怕鞭子都打断了,也没办法把包围圈撕开,那么,在这样的风沙满布的地方,要想找到大王,比登天还难!

    更要命的是,风沙过后,敌人就会看清楚她不过是一个丫头片子,很容易将她包围,那么,格桑想救大王,自己反而陷入阵中,那就麻烦死了!

    风沙的声音渐渐小了,格桑还没撕开口子,她慌了,跑来跑去的,没有成绩,就有些麻烦,再找不到大王,就要撤退,要不然,自己就要被捉,被敌军捉住,难免就会受辱,与其受辱,不如溜走,可是,大王还没有救出,如果就这样逃跑了,大王还在里面,传了出去,自己就是千古罪人,如果大王被活捉,经过谈判,割地赔钱,还能存留性命,还好说一些,毕竟自己是女流之辈,可以原谅;如果大王遇害,那么,自己难以逃脱干系,这可如何是好呢?

    她越想越怕,可是,她虽然快如闪电,在敌军外围进行骚扰,但是,始终没有什么进展,敌军什么都看不见,仍在那里乱撞,风沙过后,他们就会看见。

    正在苦恼的时候,天上冲下来一只大鸟,格桑定睛一看,是大雕,从大雕身上滑下来一个人,格桑不看则已,一看,高兴地跳了起来,说:“加勒哥哥,你可来了!”

    加勒说:“怎么样?打累了吧?天一道长说得真准。”

    “快,哥哥,快点,马上风沙要过去了,还没找到大王,真的急死人了!”格桑说着,扬起手里的鞭子,对加勒说:“你看,这些鞭子上,全是人血,我的鞭子,没有打死人,被鞭打之人,当时很痛,不久就会康复,你要怎么样才能找到大王?”

    “这个,这个,你不用管,道长有交代,不让我滥杀无辜,可我觉得他们一个一个都有辜,都是该死了,都是死有余辜的,我要打他们,不用鞭子,你瞧我的!”加勒说,满怀信心。

    “哥哥,不要打开杀戒啊!只要能将大王解救出来,只要能脱险就行了,不要让敌人死在边界,他们家中都有父母儿女妻子,如果死在外面,他们的亲人将是多么伤心啊!”格桑说。

    “你怎么和道长是一样的口径啊!是不是商量好了?我已经对道长做了承诺,不会乱杀人的,放心好了。”加勒说着,只见他从腰间掏出一条长绳子,打了一个活套。

    他比了比绳子的长度,估计了一下,然后向敌人扔出绳子,绳子很快就套住了一群人,大概有五百人,然后拖着他们往一个方向跑,那些西夏兵被什么东西套住,眼睛又看不见,说着方言,喊着脏话,大家都清楚,自己还在自己的队伍中,没被敌人俘虏,这才放心,就跟着别人一起走,走到很远的地方,然后,加勒就抖开了绳套,继续回来弄第二个五百人。

    格桑笑了,拍手说:“哥哥真有办法,兵不血刃,就将敌兵分开了。”

    加勒嘴角一撇,笑着说:“妹妹夸奖,这些绳子,其实是用来套马驯马的,用在敌兵身上,最恰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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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5章 悍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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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的是野马,是比较凶悍的,这些敌兵,刚好符合野马的特征,不经过绳套,它们就不知道哥哥的厉害,应该让他们吃吃苦头才对。”格桑说。

    “是啊,妹妹说得没错,你在这里等着,我再去干活。“加勒说,马上噔噔噔地跑开了去。

    加勒见风沙慢慢平息,他不停地将敌兵一拨一拨地用绳套带到远方,渐渐地,大王带着的队伍显现出来,齐刷刷地围成了一个圆圈,一个挨着一个,显得特别团结。

    有人认出加勒来,老远就开始喊了:“加勒将军,加勒将军!“

    加勒没有理会,继续用绳子套人,将敌兵基本上运送完毕,还有一些残兵败将,见了大王的队伍还有加勒的神勇,立刻溃逃,只恨爹娘少生一条腿,跑得无影无踪。大王命令追杀溃逃之敌,那些敌兵更加害怕,丢盔卸甲的,整个战场上一片狼藉。

    加勒知道这些敌兵不成气候,就跑到大王面前,向大王行礼作揖,大王很开心,说:“加勒将军,想不到你来得这么及时,本王正准备和敌寇做最后的一击,你就出现了,真是一场及时雨啊!”

    加勒说:“大王,末将从中原国来,在半路上听说了大王被围,因此急忙赶来,希望大王没有受到惊吓。”

    “这几个蟊贼算什么?真正的猎狼者,不会害怕狼群的数量巨大的,真正的猎手,总有办法对付野兽的,真的英雄,敢于对抗顽敌的侵扰。”大王说。

    “大王说得很有道理。”加勒说,“俗话说,穷寇莫追,这些敌兵已经逃跑,就不要再追击了,免得狗急跳墙、兔子急了咬人。”

    “看来,你去了中原国很有收获啊,不错,好,来人,传本王命令:收兵!”大王说。

    命令一下,大家都返回,围拢在大王的旗帜下,高兴异常,非常兴奋。

    “大王,这次有惊无险,令末将十分佩服,不知道西夏犯我边境,大王如何应对?”加勒问。

    “此事以后再议,这次巡防,其实,是对边疆将士的抚慰,按道理说,不该在这个时候去,但是,本王是急性子,要打就打,要和就和,不想做一些含糊的事。”大王说,大郎的性格就是这样,干脆利落,不留遗憾,要死就死个痛快,要活,就活得不憋屈。

    他的性格让他做事比较果断,不想拖泥带水,让加勒十分佩服。大郎问:“本王很想知道,你是怎样知道本王被围之事的?”

    于是,加勒将经过述说了一遍,大王哈哈笑道:“这是好事啊!原来,那个老买买提快不行了,又来一个小买买提。”

    加勒问:“大王,我记得以前是麦麦提,现在怎么是买买提了?老买买提和老麦麦提是一个人吗?”

    “是的,这是他们的名字,比较长,不过,用我们的语言翻译过来就是,买买提和麦麦提是一个人,只是发音轻重不同,字也不同,但是音基本相同,还有,人的长相相同,是一个人,这个毫无差别。”大郎说。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我越看小买买提,越觉得是老买买提呢,他们都蓄着胡子,看起来长相都差不多。”加勒说。

    “你说得没错,是这么个情况,他们都喜欢穿白衣、戴着白头巾,蓄着大胡子,只是眼睛大小不一样,连鼻子的勾都差不多,真是一方水土一方人啊!”大郎说着,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问:“你刚才说了,是格桑先过来救援的,她人呢?本王怎么没看到?”

    “大王,我在这里,格桑早就来了,只是鞭子太弱,敌人太多,没办法进来救驾,实在不好意思,不是加勒哥哥及时赶到,格桑恐怕就无法成功,反而会被敌人抓走。风沙散尽,他们就都看见我了,我想跑,也无路可逃啊!”格桑突然跳出来说,她向大郎行了个礼,然后低了头,退在一边,站在那里等大王训斥。

    大郎听了格桑的叙述,连忙说:“本王不会怪罪你,反而会感激你,你去吧,对王子殿下报个平安,这里有加勒陪着,不用担心,如果有需要,会通知你,你再通知王子殿下吧,顺便带话给天一道长,说本王感谢他,将来肯定专门登门道谢。”

    “好的,大王的吩咐,格桑牢记在心,格桑这就告辞。”格桑说着,刚要离开,大王拉住她问:“把鞭子给本王看看。”

    格桑不敢违抗命令,乖乖地把鞭子拿出来,递给了大王,大王细细地查看了一下皮鞭,发现上面的血迹,有的地方竟然还有一些细碎的肉,大王心想,这鞭子厉害,竟然有倒挂刺,非常厉害,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东西啊。他连忙将鞭子递给格桑,说:“这鞭子不是驱赶绵羊或者山羊的吧?”

    “禀告大王,这皮鞭是驱赶狼群的,为了保护羊群,必须要学会杀狼,杀掉了狼,羊群才会得到保护,没有杀掉狼,狼早晚还得回来,寻找机会来吞吃羊,或者寻机将小羊叼走,在背地方吃掉。”格桑说着,立马要走。

    大郎一看,还想再问,不过,格桑要走,他也不便留住他,就说:“好吧,你先走吧,去报信,不让殿下操心,以后本王再向你询问吧。”

    “好的,大王,格桑告辞,再见!”格桑一说完,立马消失不见了。

    这里大王命人打扫战场,然后带着队伍凯旋回到大本营不提,再说,天一带着徒弟继续往前走,正走的时候,遇到格桑返回,她很是兴奋,萧生还没问呢,她就开口说道:“殿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萧生问。

    格桑看看天一道长,他正在闭目想问题,没有在意格桑是不是行了礼。

    格桑清了清嗓子,弘法很懂事,立马笑眯眯地递过来一盏清水,对格桑说:“姐姐请喝水!”

    格桑接过那一盏水,咕咚咚地喝了下去,看得弘法目瞪口呆,格桑不管弘法诧异的目光,一五一十地将救援的情况对萧生讲了,萧生听完,哈哈大笑,说:“很好!很好!辛苦了,辛苦了啊!只要父王没事,整个弯刀族就没事,只要弯刀族部落没事,整个国家就没事,大家都会从中得到好处,西夏敌兵就别想从弯刀族部落拿走任何东西。”

    萧生说完,两眼放光,对未来充满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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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6章 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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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下,大王已经被解围了,他现在正和加勒一起返回大本营,先派格桑回来告诉殿下,让殿下不要担忧。”格桑说。

    “嗯,不错,不错,真是太好了,太好了,看来父王没事,就是我的造化,将来,父王管辖部落,还有很多日子,将来必定会让这个地方变成为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萧生说。

    格桑喝完了水,弘法赶紧上前,将空盏接了过来,问:“姐姐还要不要喝?”

    “要,再来一盏,这盏也太浅了。”格桑说。

    她的话还没说完,弘法立马取下皮囊,里面还有不少水,这个东西就是装水的家伙,比较实用,也不怕磕着碰着,本来过沙漠的时候,可以用上,但在旅途中,用这个也很好,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实用又结实的盛水工具。

    弘法给格桑盛了水,双手递给了格桑,格桑一仰脖,将水喝完,弘法立马伸手接了水盏。弘法将水盏收在包裹中,准备下次再用,要是放在别处,没有格桑在场,弘法宁愿抱着水囊,对着嘴儿,咕咚咕咚地喝,不像格桑这样文明,当然,在师父面前,他用不着掩饰,天一也看得很清楚,他撅什么尾巴屙什么屎天一都很明白。

    天一说:“孩子们,天不早了,该动身了。”

    道长发话,萧生立马行动,现在父王已经脱险,心里没有什么挂念,可以向前走了,巴不得早点见到父王,看看亲人,心里多少都是一种安慰。

    大家继续赶路,朝着他们的目标往前走,一路上还算平安,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前面隐隐约约出现了不少帐篷,白色的毡房,就像绿毯子上镶嵌的钻石,闪耀着光芒,很是吸引人。这个地方,就是弯刀族部落的一些小营地了。

    但是,大王的大本营还不在这里,在另外一个地方,离这里约有半个月的路程,因天一出门喜欢乘坐牛车,牛车的速度,比起马车来,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无法相比。

    天一的观念就是安步当车,不图快,只求稳。

    牛车慢慢往前走,突然,窜出几匹骏马拦住去路,马上有一个黑脸大汉,用弯刀指着赶车的问:“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赶车还没说话,天一说:“无量天尊,贫道从中原国来,去拜见弯刀族首领。”

    黑脸大汉露出滴溜溜转的眼睛,哈哈笑道:“奇怪,真是奇怪,你们去见大王,只怕大王见不到你们。”

    听了这话,萧生非常恼火,恨不得上去和他们理论理论,格桑拉了拉的他的衣袖,萧生明白过来,想到自己的身份,就忍住了,没有说话。

    天一心里已经猜透了他的想法,现在边疆突发战事,人民有些着急,情有可原,于是正色问道:“你说什么?愿听其详。”

    “大王在边关巡视,去边关安慰守关的勇士们,没想到,被敌人包围,到现在还没有脱险,你们去见大王,只能到敌人的包围圈里见了。”黑脸大汉说。

    “请恕贫道冒昧,既然大王被围,你们为什么不去解救?”天一问。

    萧生觉得有点奇怪,这人真有意思,还不知道大王已经回营,在这里像是有些动作,真是奇怪!

    天一很清楚,大王他们正在向大本营挺进,这些人不过还没接到消息,在这个地方比较封闭,比较偏远,从大帐来的消息,最快也需要七天才能听到。

    这时候,有人说:“好吧,我算清楚了,这是一件好事,你们去,是不是去救大王?我们这里没有人号召,没有人组织,怎样才能去?”

    “你们有这个心,就行,不过,你们是大王的人,我们也是大王的朋友,那就借过,我们走了。”天一说。

    “且慢,我们不仅不让你们去,还要问清楚了,否则就不会让你们去。”黑脸大汉说,粗声粗气的,看起来好像有什么误会。

    “看来,你的问题有不少,有问题就赶紧问吧,不要影响我们走路。”天一说。

    “是这样的,我们想邀请你们去毡房里坐一坐,喝喝奶茶,再赶路去好吧?”黑脸大汉看起来非常凶悍,可是心肠还挺好,竟然邀请他们去喝茶,在这个地方喝茶比较困难,都是从远方买来的,显得比较珍贵,可他们生来热情好客,对赶路的人特别照顾,因为他们有这个传统,知道在外面走路,肯定有各样的需要,谁都不可能带着房子走路。

    天一听了,说:“这个没问题,没问题。”他说着,看看萧生,萧生点点头,弘法高兴极了,竟然有些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样子也的确可爱,只是没有发出笑声,他要在格桑面前表现得像个大人的样儿,免得被格桑姐姐瞧不起。

    这是一场虚惊,天一心里很乐活。黑脸大汉见天一答应了,赶紧说:“好吧!走,走,走吧!”

    天一觉得这人还算热情,猜出他没什么坏心思,不过,他们住在这个穷乡僻壤,没有灵通的消息,也不能过分责怪他们的鲁莽,他们马上邀请,证明他们有诚意,想赶紧将功补过,好让他们能够马上得到谅解,消除内心的不安。

    进入毡房,和所有毡房大同小异,不过有骨架厚薄和帐篷高低的差别,在冬天里,外面冰天雪地,在毡房里却温暖如春,这是很多人选择的房屋样式。

    大家坐定,黑脸大汉说:“我叫萨达力,人家都叫我阿力,欢迎你们来到我们部落。”

    “萨达力,好熟悉的名字。”天一说。

    “是,我们部落很多人都叫这个名字,取名的意义就是,图的就是吉利。”萨达力说。

    “那么说,你们的部落好了多人都相信有好运歹运之说吗?”天一问。

    “是的,名字寄托着父母对孩子们的希望,说实话,我们部落靠的是我们的神,没有神保佑,我们的草场就长得不好,长得不好,就会影响依赖草原的牲畜们生长,我们是靠马牛羊生活的,没有了草,就没有了肉,没有了奶,也就没有了奶茶,这些东西是十分重要的。想必你也能理解。”萨达力说。

    说着话,有女人端上来奶茶,还有奶酪,以及果子点心啥的,应有尽有,非常丰富,弘法一见,高兴得很,眼睛都直了,不知道该看什么,不该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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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7章 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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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达力命人前来跳舞,人成了贵宾,就失去了自由。为了表现中原国的大气和知书达理,天一尽量做得合乎中道,他的道行很深,达到了那种程度,可是,那个弘法显得功力不足,还需要修炼。

    萨达力没有看出来,他只是要尽到主人的责任。毡房中间有个洞,房内有袅袅的烟子从洞里钻出去,毡房里非常温暖,有滚滚的奶茶,有热气腾腾的牛扒,还有羊肉,这些全是美食,不吃不觉得啥,一吃就觉得特别的让人难忘。

    天一在吃的方面没有什么禁忌的,他来者不拒,只要能吃的,他都吃,只要能碰的,他都碰,他最大的想法就是享尽玉帝赐给他的所有,然后为玉帝服务,让天下的妖魔鬼怪都听他的话,不出来祸害人,因为地上的人,都是玉帝的子孙,玉帝不想让他的子孙在世间受苦。

    萨达力很开心,毡房里充满了欢声笑语。萨达力说:“我不是富人,可是,我有草场,我有牛羊,我有我的神保佑,我现在过得很好。大王被围困,我没有办法去救,我们交了钱,养了军队,养了将军,应该让他们去救,不要占着位置不用力。”

    天一明白了,这小子看来是个倔强的人,不救大王就算了,还说一些风凉话,难怪当不了大官呢。

    吃饱喝足,大家都很开心,萨达力借着酒劲,眼睛微红,脸是黑色,看不出来喝酒红了脸没,他说:“大王被围困,我们却在这里饮酒取乐,真的有些不像话。”

    “萨达力,你说的没有道理,说老实话吧,大王已经解围,不知道你晓得不晓得,我们这次去,本来是直接去边疆的,听说解围后,就改道,先去大本营,参见了大王,再去边疆。”天一说。

    “哎呀,各位英雄,让萨达力十分佩服,十分佩服,萨达力不敢去,不敢去啊,你们却敢,而且,你们早已知道了大王被解救,看来是消息灵通人士,更令人佩服,这次真是幸会诸位,还希望各位多多指点,萨达力很感激。”萨达力说。

    “这件事不必感谢。说实话,贫道只是一介道士,到处云游,没有地方久居,你在这里倒好,有牛羊,有毡房,过的生活真的很惬意。”天一说。

    “道长,萨达力听说道长很会捉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萨达力说。

    “这是雕虫小技,没有什么好夸口的。”天一说。

    “那么说,这是真的喽!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萨达力说,“来人,给道长跳舞助兴。”

    天一倒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安排,要知道,在这种场合,安排舞蹈,给远方的客人观赏,是对待贵宾的最好的礼物,一般的客人,享受不到这种待遇。

    只见一群姑娘盛装出来,想不到在这样的偏僻的地方,还有这些能歌善舞的小鸟,他们的舞姿优美,歌声嘹亮,非常惹人喜欢,可惜,格桑好像不以为然,她不觉得漂亮,反倒觉得一般,因为在场的,的确还没有格桑漂亮,但是穿着比格桑华丽。

    格桑常常在外跑,看起来总是灰蒙蒙的,看上去没有什么干净的衣服穿。实际上,格桑的衣服都是在家里洗的,她的阿妈非常心疼女儿,知道她在外跑来跑去的,哪里有时间洗衣服?她的衣服总是被她的阿妈洗好后,晾晒干爽后,叠成一堆,整整齐齐的,堆放在毡房里,她回去后就将衣服换了,和阿爸阿妈小聚之后,又匆匆地外出工作了。

    格桑喜欢看那些舞女的衣裳,非常漂亮,看看自己的衣裳,倒不觉得不好,而是非常干净,穿着很舒服,这是因为这个衣裳带着父母的爱,这就不错了。带着爱的衣裳穿上很舒服。

    天一不太喜欢热闹,就对萨达力说:“时候不早,我们还要赶路,不好意思,贫道想先告辞了。”

    “哦,道长,已经夜深,希望在帐中休息一晚,然后再赶路如何?”萨达力说。

    天一不肯,萧生、格桑和弘法当然听他的,说走就走,这时候,萨达力竭力挽留,还是没用。

    萨达力说:“这样吧,你走,我不留你,在回来路过本营地的时候,再来帐中一坐怎么样?”

    “好啊,这个没问题。”天一说。

    “回来的时候经过这里,会给给准备好茶好酒,然后给你准备一些勇士舞刀,看看我们部落的优秀儿女。”萨达力说,“你放心,等到晚些的时候,萨达力会去拜访大王。”

    萨达力准备了一些火把,照亮道路。

    天一他们上了牛车,赶车的将牛车往前赶,夜空出现了不少明亮的星星,这些星星非常一闪一闪,有些飞虫向火把上飞来,宁愿在火中**,这样,在火光中飞舞,前赴后继,好像根本没有惧怕,这些飞蛾的一生如此短暂,也如此壮烈,竟然没有想到想到永生,只不过为了完成那个与生俱来的使命。

    萧生问:“格桑,你回去休息吧,跟我们在路上颠簸,有点辛苦,不如回家休息,我们还需要几日才能到。”

    “好吧,我也困得不行,那我先回家了,后会有期。”格桑说。

    弘法说:“姐姐,你回去吧,我们在路上会想你的。”

    “殿下,你在路上要小心,我和加勒哥都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道长,格桑先走一步,再见了!”格桑说。

    “你走吧,我们走夜路,为了是想见到大王,然后问明情况,再做打算,你回到父母身边,好好休息,再见吧!”天一说。

    格桑点点头,拱手作揖,然后离开这里,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就像一只飞蛾,在火光中飞舞,最后消失,留下了一阵风。

    夜很漆黑,火把的光所照的地方有限,在小范围内没有什么影响,牛已经吃饱了,走夜路,也是情愿的,只要人有需要,牛就会跳舞,这就是牛对人忠心,需要的不多,奉献的却很多。

    弘法有些害怕,他对天一说:“师父,野兽一般在夜间活动,我们这样走,是不是有危险啊?”

    “没事,吉人自有天相,你害怕什么?有为师在此镇守,天上地下人间,有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还怕野兽吗?”天一问。

    “师父,你不知道吗?野兽没有灵魂的,当然不服从师父的管辖了,因此害怕。”弘法怯生生地说。

    萨达力命人前来跳舞,人成了贵宾,就失去了自由。为了表现中原国的大气和知书达理,天一尽量做得合乎中道,他的道行很深,达到了那种程度,可是,那个弘法显得功力不足,还需要修炼。

    萨达力没有看出来,他只是要尽到主人的责任。毡房中间有个洞,房内有袅袅的烟子从洞里钻出去,毡房里非常温暖,有滚滚的奶茶,有热气腾腾的牛扒,还有羊肉,这些全是美食,不吃不觉得啥,一吃就觉得特别的让人难忘。

    天一在吃的方面没有什么禁忌的,他来者不拒,只要能吃的,他都吃,只要能碰的,他都碰,他最大的想法就是享尽玉帝赐给他的所有,然后为玉帝服务,让天下的妖魔鬼怪都听他的话,不出来祸害人,因为地上的人,都是玉帝的子孙,玉帝不想让他的子孙在世间受苦。

    萨达力很开心,毡房里充满了欢声笑语。萨达力说:“我不是富人,可是,我有草场,我有牛羊,我有我的神保佑,我现在过得很好。大王被围困,我没有办法去救,我们交了钱,养了军队,养了将军,应该让他们去救,不要占着位置不用力。”

    天一明白了,这小子看来是个倔强的人,不救大王就算了,还说一些风凉话,难怪当不了大官呢。

    吃饱喝足,大家都很开心,萨达力借着酒劲,眼睛微红,脸是黑色,看不出来喝酒红了脸没,他说:“大王被围困,我们却在这里饮酒取乐,真的有些不像话。”

    “萨达力,你说的没有道理,说老实话吧,大王已经解围,不知道你晓得不晓得,我们这次去,本来是直接去边疆的,听说解围后,就改道,先去大本营,参见了大王,再去边疆。”天一说。

    “哎呀,各位英雄,让萨达力十分佩服,十分佩服,萨达力不敢去,不敢去啊,你们却敢,而且,你们早已知道了大王被解救,看来是消息灵通人士,更令人佩服,这次真是幸会诸位,还希望各位多多指点,萨达力很感激。”萨达力说。

    “这件事不必感谢。说实话,贫道只是一介道士,到处云游,没有地方久居,你在这里倒好,有牛羊,有毡房,过的生活真的很惬意。”天一说。

    “道长,萨达力听说道长很会捉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萨达力说。

    “这是雕虫小技,没有什么好夸口的。”天一说。

    “那么说,这是真的喽!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萨达力说,“来人,给道长跳舞助兴。”

    天一倒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安排,要知道,在这种场合,安排舞蹈,给远方的客人观赏,是对待贵宾的最好的礼物,一般的客人,享受不到这种待遇。

    只见一群姑娘盛装出来,想不到在这样的偏僻的地方,还有这些能歌善舞的小鸟,他们的舞姿优美,歌声嘹亮,非常惹人喜欢,可惜,格桑好像不以为然,她不觉得漂亮,反倒觉得一般,因为在场的,的确还没有格桑漂亮,但是穿着比格桑华丽。

    格桑常常在外跑,看起来总是灰蒙蒙的,看上去没有什么干净的衣服穿。实际上,格桑的衣服都是在家里洗的,她的阿妈非常心疼女儿,知道她在外跑来跑去的,哪里有时间洗衣服?她的衣服总是被她的阿妈洗好后,晾晒干爽后,叠成一堆,整整齐齐的,堆放在毡房里,她回去后就将衣服换了,和阿爸阿妈小聚之后,又匆匆地外出工作了。

    格桑喜欢看那些舞女的衣裳,非常漂亮,看看自己的衣裳,倒不觉得不好,而是非常干净,穿着很舒服,这是因为这个衣裳带着父母的爱,这就不错了。带着爱的衣裳穿上很舒服。

    天一不太喜欢热闹,就对萨达力说:“时候不早,我们还要赶路,不好意思,贫道想先告辞了。”

    “哦,道长,已经夜深,希望在帐中休息一晚,然后再赶路如何?”萨达力说。

    天一不肯,萧生、格桑和弘法当然听他的,说走就走,这时候,萨达力竭力挽留,还是没用。

    萨达力说:“这样吧,你走,我不留你,在回来路过本营地的时候,再来帐中一坐怎么样?”

    “好啊,这个没问题。”天一说。

    “回来的时候经过这里,会给给准备好茶好酒,然后给你准备一些勇士舞刀,看看我们部落的优秀儿女。”萨达力说,“你放心,等到晚些的时候,萨达力会去拜访大王。”

    萨达力准备了一些火把,照亮道路。

    天一他们上了牛车,赶车的将牛车往前赶,夜空出现了不少明亮的星星,这些星星非常一闪一闪,有些飞虫向火把上飞来,宁愿在火中**,这样,在火光中飞舞,前赴后继,好像根本没有惧怕,这些飞蛾的一生如此短暂,也如此壮烈,竟然没有想到想到永生,只不过为了完成那个与生俱来的使命。

    萧生问:“格桑,你回去休息吧,跟我们在路上颠簸,有点辛苦,不如回家休息,我们还需要几日才能到。”

    “好吧,我也困得不行,那我先回家了,后会有期。”格桑说。

    弘法说:“姐姐,你回去吧,我们在路上会想你的。”

    “殿下,你在路上要小心,我和加勒哥都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道长,格桑先走一步,再见了!”格桑说。

    “你走吧,我们走夜路,为了是想见到大王,然后问明情况,再做打算,你回到父母身边,好好休息,再见吧!”天一说。

    格桑点点头,拱手作揖,然后离开这里,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就像一只飞蛾,在火光中飞舞,最后消失,留下了一阵风。

    夜很漆黑,火把的光所照的地方有限,在小范围内没有什么影响,牛已经吃饱了,走夜路,也是情愿的,只要人有需要,牛就会跳舞,这就是牛对人忠心,需要的不多,奉献的却很多。

    弘法有些害怕,他对天一说:“师父,野兽一般在夜间活动,我们这样走,是不是有危险啊?”

    “没事,吉人自有天相,你害怕什么?有为师在此镇守,天上地下人间,有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还怕野兽吗?”天一问。

    “师父,你不知道吗?野兽没有灵魂的,当然不服从师父的管辖了,因此害怕。”弘法怯生生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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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8章 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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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兽没有灵魂,这是让弘法最担心的事。

    天一捋着胡须笑着说:“你大概忘记了为师的教导了吧?”牛车继续吱吱呀呀地往前走,火把还很明亮,牛的车轮的轴需要加油了,有了油的润滑,可能就会好一些,走起路来比较顺滑、快捷。老牛拉破车才是一种受罪。

    “师父说过,动物是人的转世,比如牛马羊,在前世都是人,不过,是要赎罪的人,才转世为牲畜,为人服务,好赚取永生,将来去见元始天尊的时候,不会受到惩罚,反而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弘法说。

    “这有点像佛家的说法了,不过,佛道本来有关系,不是截然分开的。”天一说。

    “我明白了,师父,你是我要是做坏事,或者对天尊有承诺没有兑现,在我死后,就很有可能转世为牲畜,被人奴役,修炼期满,才有可能得到新的生命。”弘法说。

    “对,你明白就好,为师为民除妖,其实,也是一种修炼,在除妖的过程中,体会天尊的慈爱和威严。另外,为师也注意拯救人的生命,可惜,现在很多人都不明白,只是一味地追求金钱,他们到死也不明白,就是赚取了整个世界,却赔上卿卿性命,也是不值得的。”天一说。

    弘法仿佛悟道了,高兴极了,他笑着说:“师父,原来这很简单!灵魂其实到处都有,只要是活物,都有。是这样的吗,师父?”

    “不全是的,这还要看造化,有的有,有的没有。”天一说。

    弘法似懂非懂,可是不想用太多的时间在这方面,他的心眼还没打开,总是在想着怎样才能参透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不是来自夸夸其谈,而是实实在在的感觉。

    他们继续往前赶路,牛车是天一最喜欢的工具车,这种车,动作慢,天一在牛车的前进中可以思考问题,还可以练功。

    他练功是随时随地的,遇到白天就练白天的功,遇到黑夜,就沉思冥想,练习夜里的功,这些功,经常练习,就融入了天一的血液,越来越密不可分,只有这样,才能让天一成为道法的集大成者,他的练习,最终成为他的独门绝技,一般人都没办法学。

    正在走着,前面路边上慢慢走着一个人,弘法看这个人的背影像女人,很想上前说什么,可天一摆了摆手,将手指头放在嘴唇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弘法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没有再问。

    牛车慢慢走过了那女人,弘法觉得后背脊梁上一阵阵冷风吹来,让人不寒而栗。

    天一挥舞一下拂尘,那些妖气烟消云散,夜空中的星星就显得格外明亮。

    走过去了很远,那个人影已经消失,弘法这才松了一口气,问:“师父,那个人是谁?”

    “你想一想,有谁会在这个时候出来呢?”天一问。

    “我知道了,差不多正常人都不会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出现。”弘法说。

    “对,你看,这里是荒郊野岭,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又是深更半夜的,你就不动脑筋想一想,谁会出现呢?不是孤魂野鬼,是谁?”天一问。

    天一说了这话,小家伙眨巴眨巴眼睛,算是弄明白了,后来天一做法,将围绕在他们周围的怨气驱散开去,这个时候,天一没有时间来为这个野鬼做法,也没有了解野鬼的过去,总之,要是了解,还是可行的。

    他们继续向前,弘法的脑海中,还是那人的影子,不知道那人,或者鬼,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火把的火慢慢地越来越小,看来,要再往前走,火把就会完全熄灭。

    此时,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弘法昏昏欲睡,可不敢睡,担心一睡着,就会有鬼怪来攻击。

    弘法心里想着鬼,萧生却毫无惧色,他很高兴,现在走的地方,是自己的家乡,无论看到什么,都觉得亲切,他学法之后,更觉得这里很安全,像刚才遇到的孤鬼,就是打斗一番,他也胜券在握,不过,他不想这样,他不想欺负一个鬼,那样等于破坏了江湖规矩,实际是不对的。

    再就是,那鬼从后面看,是女鬼,好男人连女人都不打,还打女鬼吗?一般来说,女鬼肯定是冤屈的女人变的,在当人的时候饱受屈辱,在当鬼的时候,就要给她自由,这是萧生的打鬼原则。

    可是,弘法就不这么想,女鬼是要人命的,只要把鬼打了,才不会伤害性命,只要把鬼打得没有还击之力,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有了安全,才能干事。

    弘法知道跟着师父,确保安全无虞,可是,师父不可能总是存在于世的,天一道长早晚要离开他远去,去见元始天尊,去到一个陌生的乐园,留下的,就是他的徒弟,如果在弘法没有掌握捉妖术之前,天一就撒手西去,那么,这个人就要遇到麻烦事,原因很简单,就是弘法悟道不深,而萧生悟道极深,却在弯刀族部落,不会随喊随到。

    这时候,天边出现一颗极亮的星,弘法说:“师父,哪有一颗星星,好亮啊!”

    天一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说:“没错。你知道那颗星叫什么名字吗?”

    “不知道,师父,请告诉我好吗?”弘法说。

    天一将头转向萧生问:“萧生,你说呢?”

    “师父,我记得你说过,在天亮之前的那一会儿时间,是一天之中最黑暗的日子。要知道,事物有两个极端,黑到极处,就是白的开始,黑暗过去,光明就会来到;光明消失,黑暗统治世界。越是在艰难的时刻,越是轻松的转机时刻,痛苦到极处,就是欢乐的起始的地方。”萧生说。

    “哎呀,师弟,你怎么说话呢?我实在告诉你,你说的话,我听不懂,你说的太深奥,全是废话,还不如不说。”弘法说。

    “徒儿,住嘴吧!你要好好地向他学习,他已经领悟到了不少东西,我对有这样的徒儿,感到骄傲和自豪,不过,萧生,你不要骄傲,好好地研究道法,将来必定会成功。”天一一下子对两个人都说了话,显得有些语重心长,倒没有恨铁不成钢的嫌疑。

    天一道长的一番话,让弘法更觉得有些难为情,怎么搞的,总是萧生领先?难道就是因为他的王子身份吗?要真是这样,那师父还比较偏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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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9章 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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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弘法有些嫉妒萧生的才华,不过,他也不甘示弱,总是说自己这也行,那也行的,令人觉得他是全才全能的,萧生啥都不懂。天一看在眼里,心里有了数,知道了天造之物,有的行,有的不行,不行的羡慕嫉妒恨行的,行的瞧不起不行的,但,也不全是,还有的是比较谦卑,知道怎样才能达到和谐一致,尽量让方方面面都满意。

    “你说说看,到底是什么星?”弘法想要探个究竟,问:“这颗星我很熟悉,可就是叫不上名字来。师父在做法的时候,我就在旁边守着,困了乏了累了,就仰头看天,终于发现了这样的星,当时问了师父,师父也告诉了我,可惜,没有记住名字,你看我这记性。”

    “我知道了,你真有意思,看来,你是喜欢星星的,这颗星叫‘启明星’,是黎明前最亮的,而在这个时候,很多星都已经隐退,只有这一颗略显得明亮一些。”萧生忍不住说,他不想让弘法费心了,直接说出来还好一些。

    弘法在牛车上差点跳了起来,拍手欢叫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就是‘启明星’,您看我这记性,真是的,每次话到嘴边就说不出来,这叫‘茶壶里煮饺子,肚里有,嘴里倒不出来’。”

    “嗯,你还算会说这一句成语,不错,现在很多人都在想着怎样才能获得勉励,有的是物质上的,有的是精神上的,像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属于精神上的吧,跟着为师,到处不愁吃喝,物质丰富,不用担忧。”道长说。

    “精神上的怎么讲?”弘法追问道。

    “精神上的就是你现在需要在语言上多加鼓励,让你明白,在某些时候,需要投入一些精力,去提升自身的能力,让自己更能胜任工作。”天一说。

    天一说了这话,弘法觉得这是明显地瞧不起自己了,不好说什么。

    萧生见状,连忙说:“师父,弘法他道行比我深,他来得早,从小到大跟着师父,我来得晚,比较而言,学的十分稚嫩,没办法和他相比,要说学法得道,还是属于弘法,我哪里能和他相比?”

    “哈哈,师弟终于肯认输了,不错,师父,我的确比他强,他自己都承认了,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弘法说,十分得意。

    说着话,就往前走,越走越发现有些问题,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是说,在某些场合,他还是不错的选手,最起码他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天一学了不少东西,举手投足,都还很像天一道长,仅仅观看外表,就发现他没问题,反而觉得他比萧生还要胜出许多来。

    启明星渐渐隐退,此时,东方显出鱼肚白,接着是一轮红日喷薄而出,就像腌透了的鸭蛋的蛋黄,旁边的,就像咸鸭蛋的蛋白,加上朝霞,红遍了天,赶牛的车把式,还有青牛,都披上了金色的衣裳,远远地看去,熠熠生辉,非常漂亮。

    正在此时,有人说:“好吧,我算弄清楚了你,你就是想拉虎皮做大旗,想从中赚钱,不想载着我们上公路吧?偏偏从小路上走,磨磨蹭蹭的,走得时间越长,你赚钱越多,不要这样,小心我们一分钱都不给你,让你一分钱都得不到,看你还耍小聪明吧?”

    大家一看,是弘法在对车夫说话。

    车夫满脸委屈,说:“客官,你不要冤枉好人,在草原走路,无论怎么样走,都不会他耽误时间,因为道路到处都比较平坦,区别在于要走路过桥,因为这里河道比较多,要过河,需要绕圈子,有时候实在是没有办法,还请多原谅!”

    “如此说来,是我冤枉你了?”弘法说。

    “客官,的确冤枉了,我是赶车的,也巴不得早点完成任务,拿了钱,早点回家,跟家人团圆,谁都不知道赶车人的辛苦,只有到了家,才感到平安、温暖和踏实。”赶牛车的说。

    “徒儿,天生之人,都是平等的,不要随便说话,说话是带有能量的,不要因为言语冒犯了别人,自己还不知道,你要小心,不要自以为刚强,实际上需要付出努力,学会示弱,示弱的结果就是,会谦卑待人,让大家都清楚,在某些时候,需要对上苍心存敬畏,这样,说话做事才会得到元始天尊的赐福和力量,不要小看你的语言,你的语言在无意有意中,将成为一种力量,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但是,前提必须要示弱,这是学习道法的重要基础。

    太阳升了起来,前面有一个毡房,白色的穹顶上覆盖着金色的阳光,门口有一匹马,还有牛车,一圈羊圈就在毡房附近,羊圈里没有羊。羊圈旁边还有牛栏,两根木头,连接在木桩上,这样,这木桩就特别坚固地将横木抓在身上,牛栏里既可以关牛,又可以关马,可牛栏里没有牛,也没有马,羊圈里也没有羊。

    这就奇怪了。天一看了看,微微一笑,弘法问:“师父,我们要歇一歇吗?”

    “行,歇一歇,歇好了再走,就会走得更远。”天一说。

    “师父,我觉得这里有点问题,不知道我的猜测对不对?”萧生说。

    “什么问题?你看出什么了?”天一问。

    “我觉得这里有鬼气,要小心。”萧生说。

    “为什么?”天一问。

    “师父,徒弟的确还不怎么懂,法力达不到,还请师父多多帮助。”萧生说。

    “你太谦虚了,说实话,你看出来问题,的确有,为师也看出来了,你且等等看,看为师怎样处理的。”道长说。

    天一说着话,令驾车师傅停车,然后跳下车,走到毡房门口,身后跟着他徒弟,天一问:“有人吗?”

    里面没有人回答,天一等了一会儿,又喊道:“有人吗?”

    仍然没有人答应,他对萧生说:“你跟着我!”

    弘法马上撅着嘴,站立在一旁,不说话,他心里想,干嘛呢?喊了人家来,又不让我进去,这不是折磨人吗?

    萧生不说话,看了看弘法,对天一说:“师父,这,这,这不太合适吧?”

    “什么不合适?你在跟为师学,学成之后,就要离开为师单独去干,用不着跟着为师了。为师明白了,你是担心弘法吧,弘法一直跟着为师,跟为师学习,离毕业还早得很,不要担心,为师对他自有安排。”天一说着,试图打消萧生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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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0章 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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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跟着天一学道,其中一项要求就是要懂得人的心,要会钻到人的心里去,懂得人心,才能知道他的决策,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才是正当的。

    萧生知道自从跟随天一学道,弘法一直心怀不满,萧生一直很小心,似乎在分享他的师父,他当然心怀不满。

    “萧生,快,执行。”天一说。

    天一说完,萧生说:“师父,徒弟跟你学道以来,一直在追求进步,也知道当师父的确不容易,就请师父多多原谅徒弟的无知和笨拙吧。今天算是跟着师父牛刀小试,看看掌握的情况怎么样。”

    他说完,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呼出,心中默念“无量天尊、无量天尊”,闭着眼睛,往里面闯,结果,头碰在了毡房的竹片上,被弹了回来。

    接着,他又开始这样行,还是被弹了回来,经过两次碰壁,他变得垂头丧气了,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再说话。

    天一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看了看天,把目光转向他,说:“再试最后一次,如果能不掀帘布就进去,说明你的功力可以了,也有悟性进一步提升;如果进不去,有没有悟性,就说明你不适合学道,还是回去安心当你的小王子吧,为师不能教殿下,殿下可以另请高明。”

    “师父,我觉得还是有些问题,因为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外人看到自己外在的进步的表现,如果没有,谁来谁傻,谁来谁后悔。”萧生说。

    萧生心想,难道这穿心术和穿墙术是不同的技术?为什么师父什么都能行?偏偏轮到自己就不行了,这是怎么回事?

    正在思考的时候,天一说:“你要小心,小心,不要被妖术弄瞎了心眼,想要顺利达到穿墙的目的,必须要做到忘我,将自己融入到情境当中,也就是说,你想要穿过什么,就要想象自己就是什么,和要穿越的对象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成功。当然,念口诀和别的,大概不需要多付出什么,要清楚,穿透的时候,不要顾念穿不透的情境,而要一心想着穿透的情境。”

    萧生听着天一的详细解释,心里顿时明白过来,原来越是在意的东西,越不容易得到;越不在意的,却容易得到成功,当然,这是厚积薄发的问题。要是有情况,就是有问题,有问题,就一定有答案,有人说,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看来,这是一个非常简单而又异常复杂的问题,看来要想成功,还是要试一试,管他三七二十一,试最后一次,不行,就中止学业,然后回国,准备带兵到边疆去保卫整个弯刀族部落免受强敌的入侵。

    萧生在天一的鼓励下,想象着自己就是毡房帘布的一部分,他试着伸出手去,发现手指头可以进去了,他很高兴,然后把手伸进了毡房,接着是胳膊,他发现自己成功,几乎不敢相信事实,于是赶紧收回胳膊和手,仔细观察刚才伸手进入到帐幕的地方,发现,帘布竟然完整无缺,没有一点痕迹,他更加高兴了,看了看天一,天一徐徐地点了点头,微笑着。

    萧生得到了师父天一的鼓励,于是心中清楚了,只要按照师父所要求的去做,准能成功。

    萧生定了定神,再深吸一口气,又徐徐地呼出去,接着,他想象自己就是帐幕上的经纬线,他自己成了其中的梭子,他仿佛在完成一件织布的工作,他这支“梭子”,迅速穿过了毡布,透过了密密麻麻的羊毛驼毛织成的毡布,到了里面,发现里面有羊毛地毯,脚底软绵绵的,毡房里啥都有,就是没人。

    他一个人在里面,心里有点恐惧,不清楚是不是有人在暗处躲藏,他刚才穿过毡房的喜悦马上被冲淡,他看看穹顶上,缝隙里透进来一些光,像是朝霞的光,黄中带着红,这种光覆盖着整个整个穹窿,看起来非常美艳。

    萧生轻轻一发功,就从毡房里钻了出来,他一出来,弘法就跑过来,上上下下仔细看了看萧生,看看有没有问题,发现萧生没问题,到处都是好好的。

    他“啊——”了一声,然后,他又跑到毡房面前,仔细查看刚才他钻进去的位置,看毡布有没有破损,如果有,弘法就要羞羞萧生,说他没悟性,学了那么久就是学不会,应该好好地数落数落。

    谁知道他竟然真的钻进去又钻出来了,人和布都没破损,说明他已经练成了穿墙术,再接下来,可能就是学习钻心术了,会了钻心术,那么,萧生就会洞悉弘法的所有想法,甚至心理活动啥的,一看便知,就像师父天一道长那样,简直就是人心的一部分,心理活动一览无余,啥都知道。

    弘法跑过去,对萧生说:“师弟,你行,我却不服,你猜猜看,我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他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要试探试探萧生,看萧生的功力到底到了何种程度。

    萧生已经猜出了弘法的真实想法,弘法很佩服萧生,可不甘心就这样算了。萧生看出来弘法的心思后,立马笑了笑,任凭弘法怎样问,他就是不理,如果他说出来,恐怕弘法的面子没地方搁。

    知道弘法心思的还有天一,天一说:“徒儿,不要追问了,你要潜心修行,不要让血气控制了你!”

    “是,师父。”弘法说。

    弘法在天一道长面前不敢说不,他的想法师父都知道,只怕萧生也知道,不过,没有说出来罢了。

    天一笑着说:“萧生,恭喜你练成了穿透术。下一步,学习穿心术。”

    “多谢师父指点,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穿心术。”萧生说,他心里已经懂得一些穿心术,不过,他更清楚,在师父面前,不必要隐瞒,天一也清楚,不说出来,是考虑到弘法的感受,如果弘法知道了萧生的真实感觉,肯定会生出嫉妒恨来,一旦有了这个心思,就很难进步。

    “你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天一问。

    萧生见天一问,立马说了里面的情形,天一微微笑道:“很好,很好,你很有观察力。”

    “师父,我们进去还是不进去?”弘法问。

    “你说呢?你想进去吗?”天一问。

    “想。”弘法脆生生地答道,非常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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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1章 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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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你说说看,有没有必要进去?”天一问。

    “师父,我觉得没必要进去,这间毡房是废弃已久的,里面没有人,里面有东西摆放,并且非常整齐,肯定有原因。”萧生说。

    “你的意思是?”天一追问。

    弘法一听,马上就紧张起来,觉得这人说的很有道理,因为他进去过,看到了里面的情况,说得非常清楚,几乎不用描述性的词汇就能很具体地把事情说清楚。

    他想到这里,赶紧躲在天一的身后,生怕从里面出来一些非人类的东西来搞突然袭击。

    天一已经知道萧生的真实想法,萧生已经猜测出里面是什么,他不想说,怕弘法害怕,这事最好让天一道长说出口,他一说,弘法不会怪萧生,就不会记恨萧生,总觉得萧生懂得多、自己懂得少,久而久之,就没了地位,在江湖当中,人家都知道萧生,不知道弘法,地位不行,排座靠后,心中当然不爽,因此,宁可低调,不要高调。

    “我的意思是不进去,师父的意见呢?”萧生说。

    萧生很聪明,他把这个烫手的山芋交给师父,按说有道理。徒弟遇到问题,不好回答,请教师父也说得过去,就是懂得怎样回答,也不回答,为了表示谦虚,交给师父来回答也不无道理。

    天一明白了萧生是想法,他看着萧生长长的睫毛,浓浓的眉毛,方阔的嘴巴,饱满的额头,就知道这小子在学会推辞,因萧生始终明白他是弯刀族部落的王子,身上有重任,要完成使命的,不想和弘法争宠,他很清楚,很快他就要离开天一,回国,到父王身边,为国效力。

    “那么,为师也就不进毡房了,很明显,这里是废弃的毡房,没有人住,只有鬼住,这里面是一个饱含幽怨之情的鬼,我们不便打扰,只是这鬼还没开始害人,为师不便兴师问罪,只是给她一个警告,提醒她要小心,不要触犯条例,否则,就严惩不贷。”天一说。

    他说着,拿起拂尘,在空中划了一圈,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对弘法说:“徒儿,拿来!”

    天一手一伸,弘法就知道了他的想法,赶紧拿来一道符。

    天一将符在空中一划,一道亮丽的光划过,冒了一股白烟,消失在空中,符上写着一些咒语,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文字,全是一些天上的文字,看起来那些笔画非常优美,却不能说这些文字是取悦人类的,而是一道紧箍咒,会让这座毡房的居住者感到害怕,因为惧怕所以胆小,因为胆小,就不敢胡作非为,只要坚持行善,将来必然得到赏赐。

    天一将符张贴在毡房门帘上,只见毡房为之一动,不知道要干什么,仿佛这毡房要飞起来一般。

    天一道长的口中念念有词,凡听到的,都听不懂;这是天上的语言,文字也是天书,不是所有人都看得懂的。

    弄完了这一切,他说:“好吧,我们走吧,这里就不用管她了。”

    弘法巴不得师父说这话,他这一次先跑到牛车旁边,本来提议休息的是他,听说里面有鬼,他就不敢呆在这里,实在有意思的是,他叫得最响,可是迫切想离开这里的,反而是他本人。

    赶车的师傅见他们在毡房前忙不停,心里有些发毛,对于这些人,要格外小心,稍微有点问题,就很麻烦,到时候只怕甩都甩不掉,他早就听说了道士会捉妖,只要道士在某个地方停留一个时辰以上,这个地方注定在闹鬼。

    赶车师傅弄明白了这件事,在牛车旁看着他们的动作,再观察了羊圈还有牛栏,到处都悄无声息的,心里就有些发毛,清楚了这里注定不是人呆的地方,能走就赶紧走,要不是道长在此地,赶牛车的早就跑了,越远越好。

    过了一会儿,赶牛车的看到弘法走在最前面,朝着牛车的方向而来,就清楚了,弘法的这小子就是嘴巴甜蜜,说得好听,执行却是困难的,可能说了很多,做得太少,说大话吹牛逼的能够记住的事也就那么几件。

    要说真本事,赶牛车的心想,还是萧生可以,别看他不爱说话,可办事认真,做事一丝不苟,有持之以恒的精神。一般来说,人的待人接物非常重要,他做到了,做得很好;即便他做得不行,他也会自叹弗如,要求人家去寻找帮助。在请人帮忙的时候,还是要用到礼貌这个法宝。萧生的优势大概就在于此,虽说他父王不太注重礼仪,可是,像中原国那样,要建立一个礼仪之邦,让人人在坚持自己立场的基础上,适当做一些调整,增加一些先进的有用的因素在里面,来促进本民族的各项进步。

    弘法站在牛车跟前,还不停地左顾右盼,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出现,他大概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根本不懂得即便真有鬼,也不是在大白天里出现,那些金色的阳光,是鬼的最大克星,有了太阳,那些鬼立马消失,不会出现,除非那些想自杀的鬼,才会冒险在白天出来,如果遇到想自杀的鬼,那么他就会倒霉了。

    天一懂得弘法的心思,见他先跑了,就知道了指望那小子等于明天就过年。天一微微一笑,到了牛车跟前,对赶上来的萧生说:“走,上车,牛车走得慢,可以让赶车师傅休息休息,你去驾驭青牛如何?”

    “好的,没问题。我注意到这里的大路修得非常宽广,牛车走在上面,不需要指挥就行。我驾车的技术,应该比中原国的一般人要好一些,因为我生长在这里,从小耳濡目染的,无师自通。但是,遇到紧急情况,我就不行了,还需要请师父或者赶车的师傅出马。”萧生说,他始终抱着一个标准,无论在什么环境下,在什么时间下,在什么空间里,和谁打交道……都要谨记一点,要谦卑自抑,不要太张狂。

    俗话说,山外青山楼外楼,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人才济济,到处都有人才,真有点像强中自有强中手,高人中间有高人一样,要戒骄戒躁,尽量让自己少说多做,哪怕自己是王子,是殿下,在人世间,都讲等级,在非人类的空间里,却不讲这个,反而讲平等,人人生而平等,这是非常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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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2章 青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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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驾驭不在话下,上了车,对赶车的把式说:“师傅,你辛苦了,我来代替一下,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

    车把式一看,想起上次也见过了萧生,不觉得陌生,就说:“好吧,你来,我休息一会儿,不过,我想应该给你分一点车钱,要不然,我心里会很不安。”

    萧生一听,这位车把式还真懂事,还没帮忙就懂得孝敬,想到了前头,看来不是一般的人。但是,他到底还是穷人系列,要是富人,就不会亲自来驾车了,怎么能要他的钱呢,想到这里,他说:“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

    萧生说着,开始驾起牛车,那青牛十分温顺,看起来是经过训练的,青牛的脾气很好,并非想象中的倔强。

    萧生很喜欢这样做,他参与的越多,就越有生活,越能体会基层百姓的生活,民情自然掌握得很好。

    萧生舍不得拿鞭子来抽打青牛,他觉得只要是动物,就一定有来头,没准这青牛是道家先祖的坐骑,先祖有徒弟,那么牛也有后代。

    对人要尊重,对牲畜也要尊重,谁知道在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呢?牲畜不说话,也是上苍所造之物,应当是比较舒服的。

    走着走着,萧生有些疲倦,眼睛不听话,竟然耷拉下来,就像磁铁相互吸引一样,越来越沉重,他看看坐在车子上的弘法,早已是鼾声大作,天一道长和车把式倒还很精神,没有什么反常表现。

    萧生说:“师父,我想睡觉了,再这样走下去,恐怕连青牛也要睡着了。”

    天一早就料到萧生会这样说,他还是一个修炼中的凡人,还是受到力气和精力的限制,还没完全达到他的那个境界,该睡觉的时候就睡觉,该工作的时候就工作。

    他的想法虽简单,可是,他的做法却复杂,像弘法那样,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不和天一打招呼。天一看看弘法,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萧生看了师父一眼,刚好看到天一摇头点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变得比较好奇,打消了瞌睡,立马问:“师父,刚才我看到你点头摇头,是怎么回事?”

    天一说:“修炼的内容之一,就是要求突破身体的极限,比如,我们如果给别人做道场,就需要熬夜,有时候是三天三夜,有时候是七天七夜,这么长时间不睡觉,一般人都受不了,能受的了的,就比较特殊,这种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完全是超人,另外,极有可能就是修炼成仙了。”

    “那么,多谢师父指点,我想知道的,是不是我有可能修炼成仙?”萧生问。

    “这个不好说,要看你能不能坚持了?要是像弘法这样,就有麻烦,他顺服了肉体,结果,就疏远了精神,也就是说没有了精气神,也就缺乏了道家所常有的最基本的东西了。”天一说。

    “好,我明白了,原来是这样啊!师父,你看,前面好像有人家,要不要去那里歇息歇息,我看这头青牛也走累了,应该去看看有没有人在里面,然后让人和牛都得到休整,现在正在赶路,不存在修炼的问题吧?”萧生说。

    “不存在,不存在。行,去看看,看你的眼力怎样,能不能发现问题。”天一说。

    萧生听了天一说这话,立马陷入迷茫中,怎么,一户简单的人家,难不成也有妖魔鬼怪吗?不过,现在学的,就是这个。走到哪里,捉妖就捉到哪里。

    像汉族地区,有不少小人,小人其实是小人鬼在作祟,在那些普通人身上做法,就是让普通人变成小人,将来害人。在弯刀族部落小人鬼比较少,不需要抓,自己就存不住,溜之大吉。

    汉人区的小人鬼活动得很猖狂,一不小心,就容易受到小人鬼的攻击,哪怕普通人的意志很坚强,也经不起小人鬼的攻击,人总有软弱的时候,小人鬼不休息,日夜都在工作,像食物缺乏的季节里的豺狗,总在想尽一切办法来攻击那些小目标,像那些小兔子或者小角马等容易得手的小动物,他们成群结队地包围猎物,然后开始攻击,让它们成为豺狗的食物。

    正这么想着,萧生驱赶着青牛走近了毡房,像在这些地方,经常见到毡房,要是见到瓦房,倒还稀奇古怪,现在最常见的就是毡房,可是,隔着一层毡布,还是看不清里面的清楚,正常人只有掀开毡房的布帘子,才能走进去,好好地观赏毡房内的情况,可是,要是主人在家,就有可能在家等着,要是主人不在家,也就没必要进入到毡房里面了。

    萧生刚刚学会走进毡房,实际上,遇到毡房就开始训练,他倒有些舍不得将技术闲置或者荒废,反而,想把刚学会的本事好好地练习和沟通,让自己的本事得到大家的承认,然后再将大家如潮的好评,给传扬开去,从此,可以大家都明白萧生的确有两下子,有些吓人,可萧生看起来慈眉善目,也就不用担心他会凶神恶煞,也不怕他担心什么。

    车到了毡房跟前,青牛不再往前走,萧生看看牛车和毡房的距离,还有十来米,不想在这里下车,因弘法正在打鼾,睡得正香。

    谁知道青牛不再往前走,无论用什么方法,青牛就是不往前走一步,萧生舍不得拿皮鞭抽打青牛,青牛回头,哞哞叫着,眼睛看着萧生,仿佛要流泪一般。

    牛的大眼睛里,忽闪忽闪闪着泪光,这是什么信息?青牛要传递出什么信息呢?

    萧生动用心里的意念,在猜测青牛的心思,有时候是很灵验的。萧生看看青牛,再看看天一道长,道长微笑,不做理睬,只是说:“你要做什么,就大胆地去做吧,不要疑虑,不要想多了,有些事,靠想象是非常可怕的,当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和这个世界有了一定的距离。

    天一诡异地笑着,让萧生感到无所适从,青牛不听话,不肯往前走,用尽办法,都没有什么效果。这时候,弘法停止了打鼾,牛车向前走,一路走,一路摇晃,走着走着就能入睡;牛车突然停下来,没有摇晃了,突然不适应,断然从梦中醒来,似乎有些恐怖,可是,这就是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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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3章 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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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我说师弟,你也太笨了吧?”弘法睁开惺忪的眼睛,对着萧生说。

    萧生被弘法一说,信心瞬间大跌,气泄了一半,天一看出来,鼓励他说:“萧生,你是我徒弟,看样子,你想要出师,还必须要排除心理障碍,不要害怕,勇敢地向前走,不要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明白吗?”

    萧生经过师父的点拨,顿时开窍,心想,昏睡的人还在想着怎样批评数落别人,眼睛长在前面是在看别人的缺点,这叫神马人嘛?不过,训练到一定程度,人就会超凡脱俗,不受这些羁绊的影响。

    想到这里,他说:“师父,这青牛不走了,是为什么呀?”

    “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视角,看到的东西就会不同。就像庐山,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你想想看,牛的四脚在地,不停地动,早晚都会有疲倦的时候,四脚无力,很正常,肚子饥饿,也不奇怪,这些都是导致青牛不愿往前走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毡房之内,可能另有玄机。”天一说。

    他说这话,是说在有些时候,还是要考虑一下牛的感受,就想象着自己是牛,如果饿着肚子拉着车,那种感觉,简直难受死了。

    弘法还想睡,自从骂了他以后,车不朝前走,他又想睡,可天一师父说了毡房里面另有玄机之后,立马惊醒,不敢再睡,他担心再次遇到鬼,再次遇到鬼,可能就麻烦了,没准那些鬼可能要出来闹事,自己的法眼不明,或者说根本没有法眼,自己的武功不高,或者说根本没武功,要是这样,怎样对付恶鬼呢?假设毡房里面的就是恶鬼。

    萧生下了车,想牵着牛鼻子往前走,可是青牛就像焊在了地上,四个牛脚就像铁柱子,跟铁板一样的沙地焊接在一起,无法动弹,青牛被扯痛了牛鼻子,哞哞直叫,弘法在车上跳来跳去,挽起胳膊上的袖子,吹胡子瞪眼,在那瞎指挥,就是不肯跳下车,帮一下忙。

    天一说:“徒儿,你下车去吧!”

    弘法听了天一的吩咐,就是不肯,泄了气,陪笑拉着天一道长的衣角,扭扭捏捏地,像是扭麻花,害怕地说:“师父,我不敢,我担心下去之后,再也上不来。”

    “就你这胆量,还敢瞎指挥?萧生来得比你晚,没错,可是,他进步很快,早已超过了你。”天一说。

    “师父,他比我来得晚不假,可是,他的年龄比我大,我吃的饭还没有他吃的米多呢。”弘法说。

    “这你也知道啊!不错,他的岁数比你大,可是他的胆量比你大、智谋比你多,因为他潜心钻研道法,是一个爱道并且学道的模范。你要向他学习,不要以为自己先拜师就骄傲!骄傲会阻止你进步的,明白吗?”天一说。

    “师父,你给了师弟一双法眼,让他学会了看谁是妖,谁不是妖,并且学会了钻墙,这些都是值得我学习的,师父也教给我,那就好了。可是,师父不肯教,倒让徒儿无法理解。”弘法说。

    “无量天尊,这是冤枉为师了,为师经常教你道法理论,还带你出去捉妖,给人做道场,追思亡灵,你却不凭着良心说话,既然你这么说,为师也就无话可说了。”天一说。

    弘法说了,就跳了下去,手里拿着桃木剑,不知道啥时候弄的,他手拿着木剑,一脸严肃,其实内心十分害怕。

    他到了萧生身后,萧生已经没有再牵牛,他想知道那毡房里面是什么,就开始发了功,启动法眼,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

    他将气从丹田运送到胸部,再运送到颈部,直接绕到后脑勺,然后再将丹田气运行到前脑门太阳穴,再到两边的眼,他的眼开始发功,炯炯有神,发出了亮光,直接向那毡房看过去,看透了层层经纬和羊毛驼毛,甚至每一个毛孔,都透过了那眼力,看到了很多里面的东西。

    原来还有一些器皿,陶罐、瓷器,铜壶和小桌子,雕龙画凤的,像是来自中原国的物品,又有一些来自波斯和西域国家和地区的东西,有各种金属制成的器皿,但是,没有看到里面有烟雾,看来,毡房里没有人居住,但是,器物上面一尘不染,看来不像是没人住的。

    弘法出现在萧生面前的时候,萧生吓了一跳,他正在看毡房里面的情况,没想到,眼前突然出现一个小子,还是活的,这还了得,真是!

    萧生连忙压抑住了怒气,他知道,发怒其实是一种最差的表现,不应该这样,需要加强修炼。

    弘法看了萧生的眼睛,发出红光,一闪一闪的,吓了一跳,往后倒退几步,喊道:“妖怪,妖怪!”

    他一边喊着,一边拿着桃木剑就要施法,想想不对劲儿,赶紧往牛车上溜,他知道他师父在那儿,有了师父,就有了保障,这是真理。

    他上了牛车,跌跌撞撞地跪倒在天一面前,哆嗦着嘴巴说:“师……师父,那……那…….萧生是个妖怪,可了不得了,师父,快快,施法,将他捉拿!”

    天一看了弘法这样子,正色说:“徒儿,你看走眼了,快点退后,不要干扰萧生施法。”

    “师父,他,他萧生,可真是妖怪,我看到他两眼冒着红光,就像燃烧着的熊熊大火。”弘法说,手里紧紧攥着的桃木剑剑柄,竟然满是汗水,刚才还困得很,现在却睡意全无,高度紧张起来。

    萧生本来在专心致志地看毡房内的情况,没想到这弘法半路上杀出来,他没有继续往下看,心里很是不满意,听到弘法被吓走了,跑去向天一告状,他就有些烦躁,不过,又听到天一道长在陈明事实,向弘法解释,顿时就明白幸亏是天一道长比较清醒,没有糊涂,如果天一糊涂了,肯定偏听偏信,说不准会对萧生施法,废掉他的武功都有可能。

    萧生收了法眼,转身回来,向天一拱手作揖,天一说:“萧生,为师知道你已经看到了毡房的情况,不是弘法,你可能就看到更多的东西,是吗?”

    “是的,师父,萧生已经看到一部分东西,还要看到看不到的东西的时候,那弘法就拿着桃木剑来作法,真不知道弘法想要干什么。”萧生说,这有点像告状,可不是很厉害的那种,容易让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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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4章 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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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跳出来说:“师父,我看到师弟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很担心,也不放心,就跑过去一看,发现他正目露凶光,看着毡房,和正常人的眼睛不一样,师父,不要冤枉徒儿,徒儿只是担心师弟出事,没想到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还请师父明察秋毫,徒儿没有陷害师弟的意思。希望师父给一个公正的说法,别让徒儿受到不白之冤。”

    天一说:“徒儿,你退下,不要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弘法听了,耷拉着脑袋,不敢吭声了。

    天一问:“萧生,你说说看,你看到了什么,没看到什么?”

    “师父,徒弟看到了不少的物件都在毡房里摆放,都很干净,可以说是一尘不染。是一些锅碗瓢盆,啥都有,金银铜铁制造,奇怪得很,没有什么人在里面。这是徒弟看到的,也有看不到的,那就是,是谁在里面清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萧生说。

    天一听了,点点头,萧生问:“师父,我觉得里面一定有什么东西,不过,徒弟的功力达不到,还看不出什么。请师父赐教。”

    “是这样,我告诉你啊,这里面有一个妖怪。”天一说。

    弘法正耷拉着脑袋,听说了以后,心里很是着急,他说:“好吧,我算服了你,师弟,快点看看,用你的法眼,看里面是什么妖怪,打得过,就打,打不过,我们还是不要打扰妖家了吧。”

    弘法的说法让萧生眼前一亮,这是什么战法或者是什么武功?好像师父没有教他,没有教他,难道也没有教弘法吗?

    天一说:“谁让你说话了?你怎么老不改呢?我告诉你吧,对付妖怪,我们逃跑等于道家的耻辱,在给道家脸上抹黑,千万别跑,就是跑,也会被鬼怪追上;要勇敢去战斗,鬼怪是怕真正的道士的,你越怕,越会受到鬼怪的打击,你要是陷害别人,就是中了鬼怪的诡计。”

    天一道长一说,弘法才认识到错误,立刻站在一旁,不再说话,萧生说:“师父,这么说,这毡房里面住着的就是妖精了。”

    “没错,你还没完全打开法眼,里面住着的的确是妖精,你要小心,这里面的妖精还不止有一个,是两个。”天一说。

    他说了这话,萧生才明白这里的情况,不由得他想到了更多的毡房,是不是里面都住着妖精,如果真是这样,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看来,自己学成之后,还要教会更多的人来捉妖,要不然,仅仅靠自己来捉妖,恐怕要累死了,如果不培养多一点的捉妖之人,不把整个部落的妖精全部捉住,这个部落就要衰败了。

    “师父,这两个妖精在哪儿呢?”弘法问,“如果不把这里的妖精捉住,是不是会出来害人呢?”

    “那当然,肯定会出来害人,一般来说,这样的低级妖精一般会吃人的心。”天一说。

    “师父,那是不是要把这些妖精全部捉拿处死?”萧生问。

    “是的。”天一说。

    “那怎么办?我们是赶路还是捉妖呢?”萧生问。

    “捉妖。”天一说。

    “行,那是师父亲自动手还是萧生来捉?”萧生问。

    “徒弟,你学了不少,别忘了为师教给你的捉妖口诀,然后将妖精捉住,来检验一下你学得怎么样。”天一说。

    他说完,萧生听了,心里“咯噔”一下,这要动真格的了,看来以前学的,马上就要用上了,是骡子是马,要拉出来遛遛,看看谁是真金。

    萧生还想问,可是看到天一闭了眼睛,不理不睬,仿佛在睡觉,小弘法在一旁服侍,他不睡觉,看来会调整阴阳,调理了天地气息,顺应了变化,自然精神抖擞,看上去生气勃勃。

    但是这股仙气,无法用外物来掩盖,很容易让人知道这个人很有两下子,没有金刚钻,就不敢揽瓷器活儿。

    萧生明白了,这是在考试,刚才师父也说了,是个低级的妖精,不会出问题,这两个妖精其实就是萧生的实习材料,就是看萧生是否能收服两个妖精,如果收服,就证明萧生学成了,可以毕业;如果不能收服两个妖精,就证明萧生还没学成,不能毕业。

    萧生对王子殿下的名分并不看重,他看重的是怎样让老百姓可以得到相应的保护,能让老百姓过上幸福平安的生活。

    萧生心想,要想捉住妖精,必须要有法器,只有法眼还是不行的,不能空手套白狼,需要法器或者其他辅助用具。

    萧生正在这么想的时候,突然发现起了一阵风,风来得比较急,将天一道长的拂尘吹得乱飘,天一道长感觉到有妖精经过他们,可能要进毡房,就轻轻地说:“萧生,这里的桃木剑,你拿去用吧,记住,要将妖精就地处死,不要心存怜恤,心软住手。”

    萧生正感觉到没有办法,就听到师父的教了一个方法,非常高兴,他跳上牛车,将桃木剑从弘法手里拿过来了。

    萧生的作法,就连弘法都很高兴,要知道,如果萧生战死,弘法就是师父惟一的徒弟了,如果萧生战胜了妖精,收了妖精,将其处死,自己就安全了,不用在此时此刻受到妖精的侵扰,避免被妖精摘取他的心脏当下酒菜。

    弘法觉得,只要不把让弘法插手,却协助除妖活动,自己就谢天谢地了,要感谢元始天尊,让自己活得更有安全感。

    萧生心里明镜儿似的,想到这是一份考试卷,看看是否能及格,看能否得到天一道长的首肯,看是否能得到大家的认可,看老百姓是否还在过着不敢走夜路的生活。

    这些妖精一般在夜间活动比较频繁,出来谋害人,盗取人的心脏然后分食,估计眼前这座毡房的主人都被妖精害了,然后鸠占鹊巢,成为毡房的新主人,这些妖精着实可爱,而在这些地方,要想得到大家的认可,首要的任务就是为民除害。

    这座空空的毡房,让大家都觉得是一座恐怖的巢穴,这个巢穴,让大家避而远之,惟恐让这座巢穴成为妖精的一个据点,然后开始逐步攻击蚕食整个部落,让部落里的所有人的心脏,都成为妖精的美餐。

    萧生领取了命令,手持桃木剑,可是经过观察整座毡房,然后启动法眼,仔细辨别妖精的行踪,启动法眼,观察妖精的本来面目。这些活动都是要耗费体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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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5章 铆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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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萧生动用法力,启动了法眼,虽耗费不少精力,可是他正值年轻力盛的时期,就像一头刚长成的小牛,正铆着劲儿要向前冲呢。

    萧生的眼睛盯着前方,一动不动,发出红色的光,穿透了毡布,看到两个妖精正在里面忙碌。一会儿擦小茶几,一会儿烧大铜壶,铜壶被磨得铮亮,可以看得见妖精的脸,看上去面容姣好,身段婀罗多姿,没有想象得那么可怕,这是什么妖精,竟然鸠占鹊巢,将人赶跑了,她们住了进去。

    这是怎么回事?不管三七二十一,既然师父很明确地要他捉妖,很明确地是一个人,不会有人帮忙,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而且那些妖精,弘法看不到,他却看得到,说明他的法力已经超过了弘法,而弘法先来的,这时候已经落后了,但不要幸灾乐祸,道法之深,深不可测,学问深厚,越学越觉得浅薄。

    萧生看清了这些,提着桃木剑向前走,他动用穿墙术,轻松进入毡房,他一进去,妖精大吃一惊,白妖精问:“你是谁?为什么到我家来?”

    萧生不说话,举起桃木剑就砍,黑妖精见状,立马拿着铜盆来挡,那木剑得了萧生的法力,变得无比坚韧,铜盆被砍为两半儿,黑妖精恼羞成怒,骂道:“刚出道的吧?使一些蛮力还行,姑奶奶今天算是长见识了。”

    她说完,从头上拔下簪子,对着簪子吹了一口气,那簪子就变成了一柄青龙剑,她挥舞着青龙剑朝着萧生刺来。

    萧生心想,青龙剑是簪子所变,簪子是银或者玉的制成,外形起了变化,实质还是老样子,应该没问题,于是拿着桃木剑一挡,只见那簪子变成的青龙剑还没接触到桃木剑,青龙剑立刻变回了簪子,握在黑妖精的手里,萧生见她拿着簪子刺过来,觉得很有意思,忍住了笑,不敢分心,也不敢分气,全神贯注地对付黑妖精。

    那黑妖精见青龙剑变成了银簪子,更加恼怒,伸出的簪子不想收回,虽然明知道会被坚硬的桃木剑给刺回去,他要想办法将这木剑发挥到极致,因为在黑妖精的后面,就是白妖精,这是双凤齐飞之术,相互缠绕,依次向前,当第一个不行的时候,紧接着就是第二梯队,第二梯队精疲力竭的时候,就是第三梯队,这两个妖精配合默契,一黑一白,真有点像白加黑了,步步紧逼过来,哪怕黑妖精手里拿着簪子,也毫不畏惧,哪怕萧生身上的气场十分强悍,足以致命,她俩也不退缩,继续向前冲刺。

    第一次和这黑白妖精作战,萧生就遇到这搞笑的细节,不过,他的精神集中在要将妖精毙命,不会让她们存活,免得这第一份考卷就是不及格,不及格不担心弘法会嘲笑,担心的是师父伤心,也不想让父王担心,更重要的是,现在正是边疆吃紧的时候,在半路上除妖,本来已经耽搁了时间,再不前往,恐怕就说不过去了。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扫清前进的障碍,像这妖精,本来就是障碍,要前进,偏偏是横空出世,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让人无法顺畅前往。

    黑妖精的银簪子被桃木剑无声地挡回去,黑妖精气急败坏,还要重来,白妖精说:“姐姐,让我来!”

    白妖精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长柄剪刀,向萧生剪过来,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武器!萧生在当王子殿下的时候,从来没见过这个,没想到啊没想到,后来,跟着师父走南闯北,也偶尔见过剪刀,这些东西,都是居家过日子的妇女常用的,用来做针线活儿,也就是女红,是必不可少的。

    这剪刀是实实在在的,用来剜人心,免得用弄脏了芊芊玉手,白妖精特别讲究这个,有了剪刀,就相当于有了餐具,用餐具吃饭,是比较好的,这个东西,其实就是这样。

    萧生知道剪刀的厉害,可是,剪刀也有弊端,比如,太大了不够灵活,需要两只手来紧握才能发挥作用。小剪刀一般比较好用,可以用小剪刀来铰心脏,铰烂了,吃起来很方便。

    萧生懂得扬长避短,知道大剪刀的弊端,就要扬长避短,萧生眼瞅着大剪刀来了,他就躲开,然后弯腰,那大剪刀很快就剪过来,目的是想把萧生的头给铰下来,萧生躲过去,一个回眸一笑,手持木剑,朝着白妖精刺去,不偏不倚,刚好刺中了白妖精的后心。

    只听得当啷啷一声响,大剪刀掉在地上,那白妖精后心中了一剑,萧生口中念念有词,下了道符之语,拔出桃木剑,那桃木剑带着黑色的污血,白妖精化作一股黑烟,消散开去。

    黑烟散去,萧生不紧不慢,将剑上的污血用黄道符擦了,投进了铜壶里,盖上了盖子,转身,迎接黑妖精的进攻。

    黑妖精见白妖精被萧生收了,放在铜壶里,可能下半生就在里面度过,也可能以后永远不能出来,就非常恼怒,喊着:“妹妹!妹妹!”

    任凭她千呼万唤,那白妖精就是不出来。

    黑妖精又将银簪子变成了青龙剑,竟然飞了起来,她想改变战法,从上向下攻击,她手里握着青龙剑来个老鹰扑小鸡,从上往下俯冲,萧生蹲下身子,让她来个尽兴,等到她快要接近他的时候,他朝上突然举起桃木剑,说来也怪,那青龙剑见了桃木剑,竟然马上变回原形,立刻成为了银簪子,银簪子才多大多长的个子?桃木剑不偏不倚插进了黑妖精的心脏。

    黑妖精“哎呀——”一声,掉落在地上,萧生定睛一瞧,发现这黑妖精竟是一只小黑兔,这只黑兔子,从头到脚都是黑的,被桃木剑刺了心脏,一动不动,血汩汩往外流,萧生收了桃木剑,用道符擦了也投进了铜壶,然后在铜壶的外面贴上道符,盖了盖子,拿着铜壶,往外走。

    他回头看看地上的兔子,慢慢变成了黑烟,袅袅地往毡房的顶上升去,他清楚,这两个女妖已经搞定,实际上都是兔子精,在这荒原,修炼成人形,后来不吃草,改为吃肉,以人肉为首先,以人心为佳肴。

    两个女妖在铜壶里哀求,萧生只是不理,问明白了上述情况后,将铜壶带了出来,出来的时候,没有动用穿墙术,因为完全没有必要,经过一场打斗,的确有些累,不便再从毡布里进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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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6章 铜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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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妖精被萧生收了,装在铜壶里,萧生带着铜壶,从毡房里走出来,看到青牛此时放松许多,正低着头在找青草吃呢。

    看来已经危险已经过去了,青牛很懂。

    萧生走到天一道长面前,天一问:“搞定了?”

    “嗯。”萧生说。

    “真的假的?”弘法在旁边插嘴问道。

    “一边去,谁让你说话了?”天一说。

    弘法听了这话,他心里很不是个味儿,不过,想到自己马上要独自尊大,心里还是美滋滋的。萧生初出茅庐,竟然大获全胜,看来,他可以出师了,他一走,在徒弟的队伍中,就少了一个人,因天一道长只收下两个徒弟,一个出师离开天一,另一个留下,留下的恰好是弘法。

    弘法感到这样下去特别好,于是他对未来充满了希冀,眼睛也显得光彩熠熠。

    萧生懂得了心术,看到弘法的眼睛,立刻明白弘法的想法和念头,于是就淡然一笑,说:“师父,这两个妖精怎样处置?”

    “很好,既然已经捉住了,封在了瓶子里,那就继续封着,你做得很好。为师教给你的,基本上都用上了,虽然显得有些不太娴熟,可这是你第一次捉妖,还算可以,以后继续加油,就会越做越熟的,不要担心,不要害怕,早晚会出人头地、为民服务的。”天一说,眼睛里流露出无限的慈爱和希望。

    萧生将铜壶放在车上,弘法倒退两步,连忙问:“你想干什么,师弟?”

    “我想干什么?我想处理这两个妖精。”萧生说。

    “就留在那里吧,请师父来处理吧。”弘法说着,眼角瞥着,偷眼看看天一道长。

    天一道长很是熟悉他这一动作,就说:“善始善终,解铃还须系铃人,你捕获了两个妖精,当然由你来处理。你应当懂得除妖要诀吧,到了最后,怎样处理妖精才能让妖精不至于死灰复燃、卷土重来。这是一件重要的事,你要清楚这一点。不要以为妖精进了铜壶,就不会出来害人了。”

    “是的,师父,让徒弟来处理吧。”萧生这样说着,其实,他最担心的就是弘法刚才的吩咐,说起来他是师兄,可是,师父在场,师兄说话就不够响亮,说了也等于没说。

    既然得到师父的授权,萧生知道这样的兔精在部落为数不少,部落之所以有狼,是因兔子在养活它们,当然,狼肉是弯刀族人的美味佳肴,因为弯刀族人喜欢吃狼肉,无形中替兔子报了仇,兔子就越来越多,狼群也在扩大,可是,远没有兔子发展得迅猛。

    另外,兔子猛增,狼却减少,兔子被狼吃,狼被人吃,人被兔精吃,且,兔精最喜欢吃人的心脏,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让兔精来消灭弯刀族部落,实际上是替狼报了仇。这就是食物链,衔接紧密,牢不可破。

    现在兔精被俘获两只,这两个女妖,处理了,就不用担心再复活过来,想到这里,萧生就念了咒语,摇动铜壶,那铜壶上贴着的道符竟然发出光来,看样子,是三味真火,将道符烤得闪闪发亮,不久,铜壶变成了炙手可热的东西,只听得铜壶里面有液体在晃荡,晃来晃去的,看来,两个女妖已经在铜壶里面化成了水。

    铜壶里传出的求救声音越来越微弱,直到最后完全消失。看来,妖精已经彻底变成了水。

    可是,萧生担心水会流走,到了一定的时候,水会重新聚集,这样,两个妖精就会重新联合起来,成为新的妖怪,可是,在除妖心法中,要将妖精彻底打垮,必须要斩草除根,不能留下后患。

    萧生按照除妖心诀,将铜壶投进毡房,然后发起了三味真火,将毡房烧毁,看到熊熊的大火升起来,他心想,可惜了那些物件,不过,不用真火烧毁,那些妖精摸过的东西,就没办法消除净尽,只有将他们都烧毁,才有可能彻底消灭那些妖气。

    毡房见火就着,里面的支撑的竹木骨架,也是易燃之物,大火烧起来,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滚滚白烟下面是红红的火苗,窜起老高,一些飞腾上去的东西又掉落下来,飘飘洒洒的,飘得到处都是。

    隐约中看到那些东西全都消失,不一会儿,整个毡房变成了一堆废墟,烟子还没消散,火光渐渐黯淡下去。

    青牛变成了红牛,然后又变成了青牛,火光明亮,大火正旺,火光黯淡,大火变成了小火,最后只剩下了袅袅的青烟。

    完成了任务,他就回到了天一身边,天一见了他,让他上车,萧生上了车,说:“不错,你可以出师了。”

    萧生一听,十分开心,果然,这次除妖完成得比较顺利,幸亏是他潜心学习,悟性高,很快就掌握了一些技巧,让他明白学习的重要性,没有潜心学习和研究,恐怕很难做到,掌握了理论,再进行实践,这才是完美的。

    弘法一听,比萧生更高兴,不容易啊,真不简单,真不简单,这是好事,是好事,萧生一走,自己就是这里的老大了。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正是这个理,不管萧生多么有本事,还是要离开中原国的,迟早要离开天一师父。

    弘法拍着手说:“恭喜师弟,恭喜师弟,真不简单,真的了不起,后拜师后学艺,还先出师,真厉害,真厉害!”

    萧生说:“这是师父关照,多谢师父,多谢师兄,不是你们,萧生就没办法出师,萧生能顺利出师,完全是因为我们的神的保佑,让萧生在我们的神的帮助下,进步很快,人也得到不少激励,这不是个人的力量,是个人完全顺服真神的力量,不是真神的力量,我不会有今天,也不会取得进步。”

    萧生说着,上了车。驾车的车把式早已醒来。经历这些事,看到这一幕,惊得他突然有些举手无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当萧生上了车,天一吩咐他出发时,他才如梦方醒,拿起了鞭子,打了一个响,嘴里驾驾驾地喊着口号,那青牛很听话地往前走,刚才的倔强一扫而光。

    可能青牛也脱离了这种妖气的包围,变得格外轻松,走起来也稳健有力,青牛哞哞直叫,看起来刚才的青草已经发挥了作用,让它重新恢复了勃勃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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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7章 响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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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鞭子的脆响就像一声爆竹声,吓了大家一跳,青牛已经习惯了这种声音,就是说要听话,不听话,就有可能受到鞭打。弘法也惊醒了,他本来是昏昏欲睡的,本来想要拿着桃木剑去捉妖,没想到被萧生给吓了回来,萧生也被弘法吓一跳,这家伙要本事没本事,又对萧生不相信,后来受到天一道长的批评,他才退回来。

    牛车继续向前走,天一道长不休息,看上去没事。萧生经过一场打斗,身体有些疲倦,就歪在一边休息,随着牛车朝前走,车身摇晃,让他睡得更香。他很放心,知道跟着天一道长,不会有事;哪怕除掉两个女妖,也不用担心会有其他的妖怪来报复。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车停了下来,弘法要下车小解,赶车的师傅手执赶牛的鞭子,也快睡着了,好在走在这样的高原平地上,倒觉得非常自由,不用担心会走错路,只要方向不错,就会达到目标,当然,中间需要花费时间,需要坚持,否则,就容易前功尽弃,南辕北辙,本来能达到目标的,结果却越走越偏、越走越远。

    “车把式”停住了车,弘法跳下车,跑到车后,开始哗啦哗啦地尿起来,青牛哞哞叫了几声,那弘法才尿完。

    这时候,萧生醒了,他揉了揉眼睛,说:“到了吗?”

    “睡醒了?还没到,现在没事,赶紧再睡一会儿吧。”天一说。

    “咦,弘法到哪里去了?”萧生问,他看了看,没有发现喜欢说话的弘法,这里没有这样一个人,还真的像是缺少了什么似的。

    正说着话,弘法小解完回来,听到有人问自己,他连忙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呢,谁在惦记着我?”

    “是你师弟,你瞧瞧,你师弟多关心你。”天一说。

    “那是,师弟拜师比我晚,可是,进步比我大,现在他已经出师了,我还在学,真是的,我的悟性太差了啊。”弘法说。

    弘法这样说,心里却感到非常甜蜜,知道这么一个家伙,真是的,这一段时间把人缠死了,现在总算出师,谢天谢地,感谢无量天尊、太上老君、玉皇大帝,总算开恩让他离开,这时候开始做好人,假惺惺的,真的令人作呕!

    萧生打斗妖精,加上一宿未睡,累了,在车的摇晃下,睡着了,车走的时候,他能睡着;车突然停了,倒睡不着,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很简单,这是因为萧生虽是大郎的儿子,整个弯刀族的王子殿下,可是吃这样的苦,倒是第一遭,加上收服并除掉女妖,的确耗费不少的精力,这种情况下,他只能谦虚谨慎地学习,争取多掌握一些迅速恢复精力的方法,除了休息等自然方式恢复以外,看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萧生说:“师兄很谦虚,其实,道法学无止境,师弟我只是学了点皮毛,要想真正学会,需要付出努力。”

    天一说:“走吧,时间不早了。”

    他对萧生和弘法的对话不太在意,他很清楚,弘法、萧生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人,都有长处,也有短处,这样的人,其实内心都不坏,可以很忠实地办事,但是,不是很容易成为一个体系,相互帮助,可以共图大业,各自为政,守好自己一份事业和江山,就很不容易,更别说走其他歪门邪道了。

    弘法见师父不搭腔,知道师父很精明,早就看出来他说着话是虚的,不能在关公面前舞大刀,不能在孔子面前舞文弄墨,这些人都是精明鬼,想要偷奸耍滑、油嘴滑舌,都逃不过高手的眼睛。

    车把式显然有些疲惫,本来没有好好睡一觉,加上一顿惊吓,睡意全无,可是身体的确受不了,这时候,他最想要的就是睡眠。

    还有,所有人最想要的,是吃饭。天一显然没有被肚腹所影响,因为他的修炼,已经到了不吃饭、不睡觉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的地步,成了半人半仙,离人远、离仙近,就是他目前的状态。

    天一知道大家的状况,车还没开始起动,天一说:“先弄点吃的吧,大家都饿了,吃了再走。磨刀不误砍柴工,大家先别着急前进吧。”

    他的提议迅速得到了大家的响应和支持,尤其是弘法,一提到吃的,就格外来劲儿,他见师父说弄点吃的,第一个响应,并且摩拳擦掌,要大干一番似的。

    他连忙问:“师父,您真好!真的把我们的心思看得清清楚楚,大家的确又累又饿,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弄点吃的,可是我们还有什么吃的?”

    “这事你就别问我了,要问,就问问你自己。”天一说,把这个问题又回敬了弘法。

    弘法挠挠后脑勺,说:“师父,师父,我记得我们还有牛肉干的,另外,还有烙饼的。”

    “是的,师兄说得没错,这些东西应该都还在,没有被别人偷吃。”萧生说。

    “师弟,快帮帮忙,帮我找找,我这人玩性大,一旦玩起来,就没日没夜的,不玩到一定的时候,的确不太舒服。别说那些大道理了,就是解决实际的问题,要让大家都清楚,在某些时候,师弟师兄同出一个师父,相互关爱才是正路,走对了路,就不用害怕达不到目标,走对了路,就不怕路远山高。”弘法说。

    萧生不好再说什么,他也饿了,如果不帮他,恐怕这饭要黄,谁都别想吃。大家的道行都没有天一道长的高,不可能像天一道长那样,非常厉害,不吃不喝、不睡不坐,对工作没有一点影响。

    萧生在车上找了一条麻布编织成的袋子,用手摸了摸,里面有硬的,有软的,硬的说不定是牛肉干,稍微软一点的可能是烙饼,要多少呢?

    他摸了摸,猜出这是路上带的干粮,按照现在的速度,带的干粮,要想保证没有一点问题,起码要懂得勤俭节约,只有这样,才能让干粮保证大家的安全抵达目的地,如果没有了吃的,那么将来肯定要受到严重的影响。

    话是这样说,谁也不知道前面的路程怎么样,可是,脚踏实地才是真理,是真理就没有什么光彩,看上去总是平淡无奇。

    “找到了,师兄,你来分吧!”萧生说着,将麻布袋子递给了弘法。

    弘法眼睛瞅着天一道长,看看道长有什么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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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8章 分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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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接了干粮袋,眼瞅着天一,看是不是同意他的萧生的建议,天一很清楚,在这个问题上,两个人都能保持一致,他点点头,弘法一看,笑了,接二连三地说:“好啊,我来分。”

    弘法将牛肉干分成了三份,师父的多一些,另两份一样,烙饼也是这样。弘法说:“师父,我最公平,这是我分的,你看,你最大,我和弘法虽有师兄师弟之分,可是,在吃东西方面,我绝对做到公平,你看,你看,我分得怎么样?”

    天一睁开眼睛一瞧,微微一笑,说:“你是注重了师徒之分,尊重了师父,也注意到了公平,可是,你还有没做到的啊。”

    “什么?什么没做到,师父?我觉得我都做到了,难道我是挂一漏万吗?”弘法不承认,倔强地说。

    “你仰头看看天,想想看天是怎么对待苍生的?”天一问。

    弘法还是没有想通这个问题,他看看萧生,一脸无可奈何之状,就是抓破脑壳,也没有什么好主意,想到生命的终结也想不出师父说这话的意思。

    萧生见弘法实在可怜,见天一师父仍闭了眼睛,就用嘴巴向赶车的车把式努了努嘴,弘法一拍后脑勺,说:“是啊,是啊,我咋没想到呢!”

    于是,他又切了一点干牛肉,等于说车把式和他俩分得的一样多。

    天一的心眼已经打开,看得分明,于是点点头,弘法分好了牛肉,对天一说:“师父,徒儿明白了,原来上苍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不过,是委派皇上和大臣来管理万民,让人民按着次序来行,但是,在分享上苍所赐的食物方面,应当是公平的,上苍带众生平等,而众生不懂感恩,不管怎么样,学道之人,就要以上苍和众生为念,不要只是学道,不懂实践,只在嘴上喊着普爱众生,而不去做,这是不对的。就拿分食牛肉干来说,徒儿开始没有想到赶车的车把式,那位师傅,其实,师傅也是人,是上苍所爱的人,我们人容易忽略他,但是上苍没有忽略他,对吗,师父?”

    “你终于悟道了,不过,不要骄傲,还要更进一步,需要好好想想,人人生而平等到底是什么意思?”天一问。

    弘法一门心思在吃上,对于天一的问题,他头也没抬就回答说:“师父,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我现在饿得慌,先吃饱肚子,才有力气思考,师父,你就让徒儿吃饱肚子吧!”

    天一笑了笑,说:“追求进步的,大概都不讲究吃喝,吃饱肚子不难,学道如果学得圆满,肚中满是学问,那才是人生的快事,看人看事,待人接物,心情表情,都会不同。你还小,不过,悟道之心不分年轻年老,不分学道有先有后,大概起点相同的,终点终有不同罢了。”

    弘法听了天一的话,如同在云里雾里,他根本弄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心思不在这里,他只想快点满足肚腹之欲。

    这时候,萧生说:“师父,如今,天下苍生无法顾及,为了现在的几位苍生,先要解决实际问题,等卯足了劲儿,再去解救天下苍生,自己的性命不保,又如何保全别人的性命?”

    “对啊,对!师父,别看师弟来得晚,他可说出了我的心里话,真的是这样。你看,这牛肉、薄饼都是上苍所赐,是希望我们存留下去,再去为别人服务,这是一环套一环的,还请师父多多体谅徒儿的苦衷。”

    “你们真有意思,好吧,为师也从年轻的时候过来的,你们先吃,我等一会再吃。”天一说,继续闭了眼睛修炼。

    弘法得到了授权,立马活跃起来,开始撸袖子,吐唾沫在手上,擦了擦,开始分割牛肉、掰开薄饼,当然,他拿多少,也分给赶车的师傅多少,尽量做到公平、老少无欺。

    他的做法得到大家的赞许,果然,吃过了薄饼和牛肉,身上重新得到了能量,不像刚才那样寒冷,反倒觉得非常暖和。

    吃饱了,却没有喝的,弘法说:“师弟,附近有没有水井?”

    “这里难找,只要看到毡房或者牛羊,那里就有水井。还可以看看有没有饮水槽子,如果有石槽,就有水。”萧生说。

    萧生从小在部落长大,懂得在哪里找到水,这和他从小跟着加勒和格桑一起放牧有关,即便是皇室成员,也要学习基本的武功和放牧,包括骑射,还有埋锅做饭,寻找清洁水源,这些本事,都是他们学习和掌握的,否则,很难在茫茫戈壁沙漠之地生存。

    再就是,西夏之所以觊觎弯刀族部落,是因为西夏的大部分地区都在沙漠地带,地方虽大,有利用价值的不多。因为地方贫瘠,人们都渴望寻找到一些水好地肥人美的地方,为此,不惜刀兵相向,相互争夺,为了将来,为了后代子孙的幸福,打仗打了一代又一代,所争取的,也就是这些东西。

    正在发愁呢,天一道长也没吃没喝,都知道他几天几夜不吃不喝,潜心修炼,也不在话下,可是,从人的心理上来看,还是划不来,原因很简单,这是因为天一已经修炼得道,成了半人半仙的人,像韩半仙也是,他也在大山修炼,虽然年龄已经到了一百有半,可看上去还像中青年的样子,这是无意于红尘争夺,置身于官场争斗之外的表现。

    萧生说了半天,弘法就是听不明白,到了弯刀族部落,他就像没头的苍蝇,到哪里都是碰壁,更别说在茫茫高原上寻找水源了。不说高山流水,就是平地找井,都要费半天力,还是一无所获,这是他的弊端。可是,他也没办法,所带的水已经喝完,到毡房里取水,又不敢,没办法,只好求助萧生。

    萧生虽是王子殿下,可是,亲自找水的活儿也没干过,说起来理论知识一套一套的,可是实践能力还是有点差,没有经过锻炼,就没办法成熟;没有经过苦寒的腊梅,就没有清香扑鼻,这是真理,不容置疑。

    吃了些干粮,最迫切的就是喝水,即便天一道长不吃,也要喝点水才好,这水也是拜上苍所赐,是好的,是干净的,喝了之后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在喝水的问题上,大家都是一致的,都有着共同的目标,这是鲜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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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9章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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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为水发愁时,格桑出现了。她一来,萧生就格外来精神,不是别的,是对父王的担心,想知道最新的消息。

    格桑一出现,弘法就格外高兴,他说:“格桑姐姐,你从哪里来的?”

    “从我阿爸阿妈那里来的。”格桑说。

    格桑是一个非常孝心的人,她除了完成公事,就是陪伴她的阿爸阿妈,这是她的特性,也是她的习惯。她的茁壮成长,完全和她阿爸阿妈的精心养育分不开。

    他父母也希望她成为一个忠孝两全的人,在整个部落中,她还算比较优秀的。

    “大王那里去了吗?”萧生问。

    “去了,大王现在在大本营,正在商讨御敌之策,看来,西夏兵的动向不明,到底是打弯刀族部落,还是另有所图,现在还不明了,不清楚他们到底想要干什么,无论他们想干什么,大王都想给西夏来犯之敌进行迎头痛击。西夏兵无论攻打弯刀族部落,还是攻打中原国,大概都是想掠夺人家的土地,抢占人家的资源,因为西夏没有,他没有,看到人家有,就会去抢。”格桑说。

    很显然,这话只有大王才说得出,其他人都不会说这话,站在位置不同,观察的角度不一样,自然就存在一些差别,也就是说,在某些时候,大王考虑得比别人考虑得更仔细,这是他的细心导致的,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身旁有罗格伯伯,这个长老充满了睿智,对弯刀族部落的贡献最大,他是一个为了部落肯献出生命的人,对他们部落立下了汗马功劳,赢得了大家的尊敬。

    萧生点点头,只要父王现在平安无事,就行了,他觉得口渴,本来一见到格桑就想提出来的,考虑到格桑才来,肯定劳累,就没有说,现在基本上将紧要的话都说了,这时候,萧生说:“格桑,父王没事,我心很得安慰,可是我现在一路劳顿,还没有喝水,不知道你能不能弄点水来喝,我们刚才吃了点干粮,正缺少水,需要补一补,否则就很难往前走了。”

    格桑咯咯地笑了,说:“殿下,不是教过你了吗?”

    格桑说着,走来走去,在弘法面前,好像在卖弄知识,又像在卖弄经验,她娓娓道来:“要想找水,要注意,在干旱之地,找水源需要先找草,草茂盛的地方,就有水,草干枯的地方,就没水。在山上,山顶之上,水源较多,山脚反倒有河水或者溪水,没有泉水。”

    “哎呀,姐姐,嗓子都干得快冒烟了,有你说话的工夫,我们早就找到水了,并且现在就在喝,先找水,以后再教我们怎样找水吧。等命都没了,你想找听课的学生都没地方找去,你说是不是这样?姐姐!”弘法说着,急得跳来跳去的。

    “好,好,跟我来。”格桑说着,迈开步伐,就要走。

    “慢,格桑,你的动作快,弘法撵不上去。你快如闪电,他就是骑上世上最快的马,也追不上你,况且还是徒步呢。我们的牛车,更不用提了。”萧生说。

    弘法本来不想去,可是他一开始就选择为大家分食,包括干粮,也包括水,不能半途而废,起码要善始善终。他想到这里,也不好说什么,想到萧生马上就要离开自己,出师回国,他心里就不是个滋味儿,在一起争来争去的,一旦要走了,心里头咋说也不是个滋味儿。

    他二话不说,找了两个瓦罐,两个皮囊,都是用来装水的,谁知道下一个水井在哪里呢?

    他将两个皮囊绑在一起,挂在脖子上,一手一只水罐,提着,屁颠屁颠地跟着格桑,谁让他喜欢格桑姐的呢,这个是完全自愿的,都希望将来他能得到更多的心灵满足,也可能从小到大,都没有接触过成年女性,这位格桑一出现,就让他感到很大的安慰,弥补了母亲的缺憾。

    格桑找到一口井,井口横着一个木架子,十分粗糙,但是非常结识,乌黑的木,开裂了口子,水井口上方,有一条粗绳子缠绕在不太规整的圆木上,是一个轱轳,一口破旧的水桶,吊在井口的位置,格桑看弘法吊儿郎当的样子,没好气地说:“诺,这是水井,你要打水,我可没力气来摇动井轱轳,你练练吧。”

    此时,弘法已经气喘吁吁了,他紧紧跟着格桑,还是跟丢了,现在好不容易撵上来,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在他年少气盛,精力充沛,加上对师父和他师弟的爱,也就忍耐一下了,他立马抹了抹头上的汗水,对格桑说:“姐姐说的是,我这就来打水。”

    他摇动井轱轳,将木桶快速放进井里,只听得“咕咚”一声,木桶掉在了井里的水面上,正在此时,有人说:“好吧,我算服了,你到底会不会打水啊!”

    “会啊,姐姐,我从小都打水的,开始是师父教我,后来都是我自己打水,你看,我这不打到水了吗?”弘法说,然后将水桶哼哧哼哧地摇了上来,格桑探出身子去看,水桶是空的,里面啥都没有,只有水桶屁股是湿的。

    格桑一见咯咯咯地笑,笑得蹲下身子,摸着肚子,只留着弘法呆呆站在风中,让风无情地吹着他的头发。

    “你说,你说,格桑姐姐,这叫什么事啊,怎么打了半天,一点水都没有打上来?”弘法也着急,喉咙就像冒烟快着火了一般,说话都是干涩的,没有一点圆润的迹象。

    格桑见他这样,也就不再耽搁工夫,她二话不说,跨上一步,对弘法说:“一边去,学着点,别老想着自己比别人强,名声不是吹出来的,是行出来的。”

    弘法耷拉着脑袋,不敢吱声,要知道,格桑的话,比他师父的话还管用,格桑说的话,就像圣旨一般,他不敢反对。

    只见格桑将水轱轳的机关全部打开,将水桶重新丢进水井,只听得“咚”一声,好像掉了一块石头一般,沉入水中,显得有些沉闷,弘法觉得这声音比刚才的声音沉闷多了,不像是打到水的样子,不过,看到格桑有些吃力的样子,觉得有戏。

    弘法在道观里打水,没有这么艰难,因为道观后面就是一座山,山上有一个泉眼。泉眼在高处,天一用了个办法,就地取材,山中的竹子有很多,截下了竹子,劈成两半,将中间的节去掉,就成了一个小小的竹槽,用来接通泉水,引到道观里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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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0章 独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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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这么想,心情格外舒畅,当然,弘法心情也挺好,马上就要独享师父的关照和爱护了,简直太爽了。

    天一说:“为师饿了,还有没有饼?”

    弘法一听,连忙说:“有,有,有,还有牛肉干,师父要不要来点?”

    牛车吱吱呀呀地往前走着,青牛很有意思,走几步就哞哞叫一声,不是连续第叫唤,它可能在为脱离妖精而高兴吧。

    “牛肉干就不要了,只要饼就够了。”天一说。

    弘法拿出一张饼,准备给天一,道长说:“哦,不,不,不要一个,只要一半就行。”

    道长说了,谁敢不听?弘法掰饼给他,他接过去,吃了,刚才喝了水,现在又吃饼子,一般来说,道长不会饿了,他的修炼,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吃饱喝足,继续朝前走。天一道长的生活就是这样,他更多的时候,是在行走中度过的,走到哪里,都能做事,四海为家,到处除妖,另外就是祈福,这次来弯刀族部落和西夏国的边境,目的就是想阻止这场战争,当然,阻止战争的方法有很多,一是劝和,两边都要说清楚利害关系,二是劝走,万一不和,谈不拢,就跑,到另外的地方躲避,躲开他们的锋芒,等他们的怒气消了,或者等换了君王,能够平起平坐地讲道理了,再好好谈谈,谈好后再回到这个地方,自己的家乡。

    这两条计策最终的目的都是不打,不让老百姓流血。

    一路餐风露宿,最后终于到了一个新的地方,这个部落,萧生有些陌生。草原的河流,有时候会改变方向,一次洪水,就能让河流从东改道向西,这么一个地方,其实就是变动的,就像音符,总有起伏高低之分。

    萧生不熟悉,天一也不熟悉,因天一对中原国比较熟悉,到了这个地方,却非常陌生,不过,他是道长,对天造的一切,道理都是差不多,都是有造化的灵物,应该是可以化险为夷的,没有一点问题。萧生跟着天一道长,也没有什么异议,反而觉得有些心安。

    路上基本没有停止脚步,对熟悉或者不熟悉的地方,萧生都十分看好,这些地盘都是他的,他绝不容许西夏人将他的国土和他的人民掳掠过去,他要誓死保卫自己的家乡和人民。

    在这个时候,萧生正在犯迷糊,是不是方向弄错了,前方有一队人马出现了,朝他们走过来,为首的不知道是谁,穿着豹皮衣裳,头上戴着豹皮帽子,腿上绑着狼皮护膝,还有手上戴着龟甲护手罩子,这些东西都非常实用,看上去是打仗必备的东西。他的身后,跟着一帮小喽啰兵,不过,都是这样的装束,看上去比较多,黑压压的一片,就像草原突然起了黑色的龙卷风,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大家的心都揪了起来。

    为首的问:“呔,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贫道来自中原国,前往拜见大王。”天一说。

    “原来是道士!好啊,好啊。”首领说。

    又是首领,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呢?弘法心里直犯嘀咕,不过,没有说出来,他要独享师父的爱,就没好意思问萧生,萧生见那首领跟师父对话,也就没有插嘴,其实,他很清楚眼前这位首领,就是领导着一个小部落的头头,看他的装束,大概统领了约有五百户的样子,官职不大,还要对上一级部落首领负责的。

    萧生的装扮就是一名道士,那首领当然看不出来。

    “怎么,首领?你需要道士吗?”弘法忍不住问。

    “需要,需要,最近我们部落总有人死亡,死得蹊跷,不明不白,听说有人在暗杀我的弟兄,但是一时半会又找不到杀人凶手。”首领说。

    “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天一问。

    “尸体其它部分都挺好的,不过,奇怪的是,每个后脑勺都是空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首领说。

    “你的意思是说,那些死人的头脑勺都没了?”天一问。

    “道长,我也说不清楚,不如就跟我去看看尸体吧。这里离大王的营地不远了,想去见大王,不是很难。还请道长在我的部落多停留些时日,协助我来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然后再离开,不知道长意下如何?”那位小首领小头目说。

    天一听了这话,觉得快要到了大王的营地,就没必要那么赶了,本来这次带领萧生出来做法,目的就是捉妖,行侠仗义,为萧生以后当上大王铺垫基础,清楚萧生就是未来的大王,只不过为了多了解社情民意,下到基层,多多训练,早晚不得了。

    这次到了大本营的郊区,遇到这个小头目,真是有意思极了,看来,旗开得胜,又有活儿干了。萧生这样想着,只见那头目走到天一道长跟前,下了马,说:“道长,是这样的,这附近刚死了一个,我想带你去看看,不知道道长愿不愿意,如果不愿意,这两位小道长也可以去的。”

    “贫道自远方来,一路疲倦,不过,你为民请命,精神可嘉,贫道就要亲自跟你走一趟。弘法,你在此地等候,萧生,你跟我来吧。”天一吩咐道。

    “是,师父。”弘法说。

    “是,师父。”萧生也同时说,等于说,在处理案子的时候,天一在充分调动萧生的积极性,让他可以得到一些知识,可以有所长进。

    “好,道长是个痛快人,本头目十分欣赏,那么,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去看看吧。”那首领说。

    萧生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他还是道士的装扮,给人的印象还是道士,头目自我介绍说叫格萨尔,是一个小头目,负责当地的治安和调解,还分管一些征兵打仗还有畜牧生产,啥活儿都干,但是,没有谁会给他发薪酬,这完全是免费服务。

    他用当地方言招呼众人一起走,说:“不是敌人,是好人,是术士,来驱魔的。”

    天一听不明白,可是心里清楚,萧生懂得他说的方言,生怕他师父不懂,就连忙翻译。天一点点头。格萨尔觉得很奇怪,这是谁,竟然懂我说的话。

    二人被众人簇拥着到了一座毡房前,格萨尔说:“到了,请!”

    因为距离很近,他们骑马,格萨尔他们骑马速度很快,稍不注意,就到了另外一个部落,这些马是良**,跑起来像风像电,速度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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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1章 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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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毡房跟前,格萨尔高声喊叫,里面走出一个愁眉苦脸的老头,他见了格萨尔,连忙打招呼,想要让他们进去,格萨尔说:“不用进去了,这是道长,哦,对不起,道长,我忘了问您法号?”

    “天一。”道长向前一步,施礼说道。

    那老头儿赶紧还礼,说:“这是中原国来的道长吧?”

    “是的,贫道从中原国来。”天一说,“请格萨尔带贫道去办事吧。”

    格萨尔用方言向那老头儿说了来意,老头儿明白,顿时悲从中来,嚎啕大哭,嘴里用的都是方言,说了半天,天一硬是一句话也没听懂。

    奇怪,人在伤心、生气、高兴、甚至愤怒、骂人的时候,说的话全是方言,这种情境下,就连说话的速度,都非常快。

    老头儿抹了抹眼泪,停止了哭嚎,他现在已经是肝肠寸断,提起伤心事,泪水儿就像断线的珍珠,不停地往下滚,声音也变得哽咽起来,这种丧子之痛,不是亲历亲为之人,很难有切肤之感的。

    听说道士来了,老头儿没有停止哭泣,就说:“现在凶手还不知道,怎么断定一定是妖怪呢?道士有没有武功,怎么抓凶手啊!”

    “哎,老人家,你不要这样吧,我师父是会武功的。”萧生忍不住,插嘴说。

    萧生用的是方言,这个让萨格尔和老头儿都感到意外,怎么这位汉人道士竟然会说本地话?这是个什么人啊,真是奇怪,奇怪!他们定睛看看萧生,也没什么两样啊,和道士一点分别都没有?这是个本地道士吗?

    萨格尔和老头儿都是这样想的,于是异口同声地问:“你是弯刀族人吗?”

    萧生本来是为了帮助师父,没想到一着急,就说了家乡话,或者是他们说家乡话,受他们影响,情不由衷地说出了这个家乡话?或者是在汉人区生活的时间长了,突然听到了这么熟悉的家乡话,并且对话自然大方和粗犷,更加勾起了他的家乡情结,很自然就用了家乡话。

    萧生见他们问话,心想在师父面前,不好撒谎,再说,学道之人一定要诚实,对待老人,更要以诚相待,不能总是起哄别人。

    想到这里,他说:“我是弯刀族人。”

    他说了这话之后,就戛然而止,不再往后说了,他怕说出他是王子,他们肯定要大吃一惊,说不定就要请他们进屋喝奶茶,好好款待,这样就会浪费时间,一心在吃吃喝喝方面,就会耽误正事。

    萨格尔和老人听了之后,都很欣慰,老人的忧伤减半,对萧生更是不一般,更加信赖。他说:“这下子好了,我们部族自己有了道士,就不怕妖魔鬼怪横行霸道了。”

    他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可是萧生说:“不要高兴得太早,要知道,我是一个弯刀族人,只是一个人,要说捉妖,或者武功,我的师父堪称天下一绝,不会有任何问题,可是我偏偏就有问题,问题是什么?就是说,我还需要多加锻炼,能力才能提升,将来成为师父,多教一些人学习,让更多的人能够参加到捉妖的队伍中来。”

    其实,萧生说出一个复制的方法,知道自己力量的局限性,就说:“好吧,我清楚了,你们想让我们部族再多一些术士,积极捉妖,然后我们部族就很少有人被杀,后脑勺都是完整的,即便死,也是光明正大地死,或者病死,或者老死,不是死于非命吧。”

    “是的,你说的是。”二人附和,其实,他们很想得到一些术士,不过,整个弯刀族人,要说猎狼,那没话好说,一定一拥而上,让狼走投无路。要说练技术,恐怕没几个愿意去尝试了。

    萧生到了自己的土地上,王子的风范开始显露无遗,虎虎生威,让人一看,就觉得他与众不同。他心里格外地踏实。再加上旁边没有弘法的打压,一口一个师弟,也不看看自己的年龄和个头,就口出狂言,让萧生抬不起头来。他现在完全得了自由,心里格外轻松。

    说归说,做归做,萨格尔说:“好,天一道长,真好,你多收点徒弟,然后在我们部落除妖,那有多好啊!”

    天一点点头,说:“那是后话,现在先把问题给解决了再说。”

    “对啊,我差点忘了,跟我来,我也要跟着老人一起。”萨格尔说。

    老人在前头带路,转过一道弯,就看到旁边有一堆柴,码得很高,这些柴,是处理尸体所必须要用的。他们认为,只有经过火的东西,才是最纯的,想要让人的灵魂净化,必须要用燃烧的火来解决。

    高高的柴堆上,放着一床白色的单子,单子上面,躺卧着一个人,据说是老人的儿子,尸体放在上面,正准备焚烧,幸亏萨格尔及时赶到,想让天一看看尸体,看是谁干的。

    柴堆很高,可惜没有木梯,帮忙的将老人的儿子放在柴堆上之后,就离开了,木梯也跟着拿走。

    萨格尔一看,对老人说:“去,找个梯子来,道长想上去看看尸体,验验伤,看是被谁所害,替你找到凶手。”

    “好嘞,我去找。”老头儿说。

    当萧生将他们的对话翻译给天一道长听了之后,天一说:“不用了。”

    然后示意萧生将他的话翻译过来,让他们别瞎忙活了,于是萧生就翻译,他俩也就安静下来,没有再主张这事。

    只见天一轻轻运气,身体飘飘然,慢慢地升起来,萨格尔和老人一见,立马跪下,惊呼道:“神仙,神仙啊!请神仙不要生气,多多原谅草民的莽撞和无知。”

    他们说这话,可惜天一不懂,他见他们跪下,连忙说:“起来吧,贫道不是神仙,是道士,这么高,稍微蹦一蹦,就能上来。”

    他们一听,更不愿意起来,萧生上前,将他们搀扶起来,一边搀扶一边说:“师父说得没错!这个很容易。”

    他将他俩分别搀扶起来,看他俩疑惑地看着自己,心想,这是在怀疑师父说的话啊!不如,我现在也来一个,看看师父是如何上去?怎样在上面诊断伤情的?

    他这么想着,开始运气,打坐已经练了很长时间,只是运气运到能升起来的地步,还不知道,这又是一次考试,看看打坐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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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2章 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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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打坐运气,只觉得臀部升起祥云,轻飘飘的,慢慢地随着自己的意念走,直接到了柴堆上方,他才慢慢地落下,站在师父旁边。

    底下看的人都惊得目瞪口呆。过了一会儿,格萨尔说:“这个年轻人是我们弯刀族人,汉人能办到的事,我们弯刀族人也能办到,简直太好了,这是好事,好事啊!”

    他说的话,用的是方言,萧生听得清清楚楚,可是,他没有说什么,他的注意力在师父怎样来分析尸体上,根本没有理会柴堆下面人们的赞赏。

    天一睁开眼睛一瞧,发现这尸体在白布上显得青黑乌紫的,面部表情非常痛苦,可能在死的时候特别痛苦,脸部的肌肉竟然扭曲变形,没有整容师帮他整容,这种狰狞的表情,圆睁的双眼,令人惊奇,看来有很大的冤情。

    前面没有明伤,再往后看,翻转了尸体,发现后脑勺竟然没了,露出森森白骨,另外,一些脑浆的点点滴滴,在后肩的衣裳上,看得分明。

    天一看完,再发动第三只眼,也就是心眼,看到了妖精在尸体身上留下的痕迹。妖精看来很狡猾,表面看起来没什么外伤,后脑勺没了,看起来像是不小心摔破了头,造成死亡,实际上后脑勺是被妖精给弄坏了,人的脑袋一坏,整个人都死了,脑死,人的生命就不存在了。

    天一说:“萧生,你看,这么一个人,就是这么死了,看来,妖精知道我们要来,有所收敛,吃人还是要吃的,只不过没有那么猖狂,这不,就连吃人,也变得小心谨慎,不敢轻举妄动了。”

    “是的,师父,他们学精了,不会自己往我们的枪口上撞。他们既然这样,我们也要有所变通,尽量让他们不知道我们已经知道内情。”萧生说。

    “是的,你不妨糊涂些,为师也要注意。这次,你打坐能够升上柴堆,证明了你的功力,不错,不错,如果再把这个妖怪捉住,你不仅可以出师,还能在你的国家招徒弟,多多培养一些捉妖术士,将妖怪捉住,消除,让你的子民过上好生活。”天一说。

    听了天一这话,萧生非常高兴,简直太好了,太好了,这说明只要他将这害人的妖精给除掉,他就能顺利出师,并且能在本部落招徒弟,成为别人的师父。

    他成了师父,那么,天一道长就是师爷,也是祖师爷,成为众人喜爱的人,也是众位妖精所痛恨的人。

    天一察看完了伤情,对萧生说:“事情已经明确,这是活动力比较厉害的妖精。你说为师有武功,此话不假,为师的武功不是凭借血气,凭的是灵气,有了灵气,就有了一切,有了灵气,上接穹苍,下达大地,源源不断,有很多力量汲取,只要有力量,就能打败妖精,运用血气打斗,是最笨的,也是最基本的。运用灵气打斗,摧毁其意志,才是最重要的。明白吗?”

    萧生听了,半懂不懂,不过,在这种场合,不懂就不能装懂,如果不懂装懂,可能一辈子就麻烦了,永远都在不懂的状态,这是假的,是错误的。

    天一知道萧生有点犯迷糊,也就不再追问,不想为难他,他比弘法要有悟性得多,只不过,不想让他骄傲,就给他一些高难度的问题,让他感到自己的能力还差一点,这样才方便对他进行教导,等到将来他离开,独立了,成为好的师父了,再去教别人,才知道自己懂得多一些是多么重要,免得到时候不同的学生,就有不同的问题,每一个学生,都有不同的成长环境和背景,这样,每个学生有不同的问题就可以理解了。

    还有,学生都有一定的差异,领会的知识也有不同,进步的幅度有差别,成长的速度也有快慢之分。

    萧生想到这个,就说:“师父,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有不懂的,请师父赐教。这个道理有些深奥,徒弟需要好好地琢磨琢磨才行。”

    萧生说完,马上又说:“不过,师父,徒弟觉得既然已经查明死因,就该给苦主一个交代,人家还在等着点火焚尸,好让死者的灵魂净化升天呢。”

    “是的,我倒把这事给忘了。走!”天一说着,然后就从柴堆上飘然而下,轻轻地落在地上。

    萧生也跟着降落下来,看上去他俩还是要跪,不仅他俩要跪,到现场来围观的,还有来参加死者火葬仪式的都来了,看到了天一道长还有萧生做的事,非常惊讶,看到萨格尔和老头儿跪拜,他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全部齐刷刷地跪在地上。

    萧生一见,连忙说:“大家快快请起,不要这样,我们只是道士,不值得跪拜,要跪拜,就跪拜部落的神吧。”

    他说完,大家都很惊奇,知道了这个青年是本地人,说的话,都是方言,大家倍感亲切,原来这位身穿道袍的,不是汉人,是弯刀族人。

    大家都站了起来,看着天一道长走到老人跟前,对他说话,那萨格尔站在一边听。

    天一说:“经过验尸,发现你的儿子死于妖精的魔爪。这个妖精有点强大,另外,他还有不少同伴。”

    “是什么妖精,老夫要找它报仇雪恨,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以命换命。”老头儿恨恨地说。

    他说完这话,听起来显得有些幼稚,不过,这是作为死者的老父亲必须要做的,不做好这件事,就是死不瞑目啊!

    老头儿很想去抓妖精,他说:“这妖精要了老夫儿子的命,老夫也要要妖精的命,了不起来一个鱼死网破,大家一起玩完。我活了七十一,活够了,人总得一死,早死晚死都要死,为了给我儿子报仇,为了整个部族的儿子,老夫就是赔上自己性命,只要能换取妖精的命,老夫也值得。”

    老头儿说了这话,显然是在为民请命,当然,也带有一点私心,他不这样,恐怕就没有人愿意跟着他去除妖了,有时候有些人说的话,令人费解,但是有些事注定是要发生的。

    萨格尔见老头儿比较激动,就说:“告诉您吧,这位天一道长就是专门来捉妖的术士,有武功,还有异能,只要他出马,就能把妖精抓回来,到时候,你就任意处理妖精吧。师父就是这样厉害,更不用说徒弟了。师父的最好的帮手就是最优秀的徒弟,这是屡试不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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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3章 心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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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儿一听,心里有了数,可是眼神游移不定,看来对天一道长还是心存疑虑,不清楚他到底怎么样。

    天一不说话,萧生上前一步,说:“阿公、阿叔,这次捉妖我师父不参与,他在旁边指导,给我打气助阵,还是由我来捉。现在已经知道了元凶,接下来就要捉妖。你们可以跟我们一起,也可以将葬礼举行完毕,让死者可以得到安息。”

    格萨尔说:“很好,如果我们自己的道士会捉妖,那简直太幸运了,以后有麻烦,还能找你,哦,我忘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萧生。”萧生立马回答。

    “萧生,太巧了,我们的王子的名字也叫萧生,你知道吗?”萨格尔说。

    萧生听了,心里咯噔一下,这话可怎么回答,说不知道,那是假的,整个弯刀族部落都知道,你为什么不知道?这萧生可是殿下,未来的国王啊!

    “这个,贫道好像听说过,可能重名的人蛮多,这个也不奇怪。”萧生想打个马虎眼打过去,就说了两边都可以打哈哈的话。

    萨格尔问:“名字重了不假,可是,相貌也非常相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哎呀,我说头领,这妖精到底还捉不捉?别耽误时间了,捉完了妖精,贫道还要赶路呢!”萧生说,故意将语气放得非常急促,就是想利用这个机会早点抽身,如果再呆下去,恐怕就要露馅了。

    他说了这话,萨格尔才醒悟过来,没有再在头脑中苦思冥想地搜索王子殿下的名字和形象,想想也是,部落这么大,都是弯刀族人,都是一个血统,都有着差不多的穿着打扮,都佩带有弯刀,走到哪里,看这些弟兄姊妹,都相差无几,就是穿上道袍,也改变不了道袍里面的内在的东西,也可以说是民族魂魄,也可以说是弯刀族人的精气神。

    天一走过来,眼神一瞥,萧生就明白了,他解下腰间的葫芦,拔了塞子,对着柴堆,念念有词,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咒语或者口诀,只见火舌窜到了柴堆上,格萨尔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呢,那火“腾”一下就起来了。

    萨格尔用手拍着那老头儿,老头儿知道他的儿子将化为灰烬,白发人送黑发人,真是悲痛欲绝,那萧生也不捉妖,只是举着个葫芦在念经,让人心里着急,真恨不得让萧生在天上飞来飞去地抓妖精,谁都知道,老头儿的儿子和部落里其他壮汉一样,都是这种死法,最近附近的小树林里的柴都砍得差不多了,都是部落里的青壮年死了之后,用了不少的柴来烧尸体,造成了树林短缺。

    这次又是这样,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老头儿对萧生有些失望,没有拿出照妖镜、斩妖剑、或者捉妖绳,只是拿着一个丑陋的葫芦,举在头顶上看着玩,一边看,还一边唱歌,这哪里是捉妖啊,这分明是在玩嘛!

    老头儿摆摆头,哭得鼻涕眼泪横飞,萨格尔在旁安慰,怎么都没用,无法阻止他的泪水。

    柴堆的火越来越大,噼里啪啦,烧红了天空,只听见滚滚黑烟中发出一声巨大的声音,喊叫:“你干嘛,想找死吗?”

    这声音非常刺耳,明显是个妖精。

    老头儿和大伙一样,听到这个声音,都快吓尿了,大家看到黑烟中站着一股白烟,白烟中飘摇站着一个穿着妖艳衣裳的女子,正站在慢慢消失的尸体的上面,狰狞的面目十分吓人,大家一看,连忙逃跑。

    “妖精,你哪里跑?”萧生问,继续念叨,嘴里说的词儿一般人听不懂。

    只见萧生说完,就将葫芦往上一抛,那葫芦竟然飞了起来,葫芦嘴儿对着妖精,萧生打坐在地上,双手合十,左手托平,安抚天地,与大地平行,隔开天地两重天;右手在左手之上,上接苍天,下连大地,连贯上下,可上可下,中间由萧生的右手来连接,相互贯通,阴阳相合,力量非常巨大,托着空中的葫芦,直接指向那个妖精。

    妖精大喊一声:“不好!我和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和我有什么关系?竟然和我过不去,你暂时得势,可以,那你就等着,等我以后再收拾你!”

    萧生只是不搭腔,继续运气,他对天一道长所教的口诀一点都疑心,完全相信,照着前人走过的路去走,就一定不会走弯路,并且很快就能达到目的。在学道的道路上,不能偷奸耍滑,如果不听话,不踏实,在这种场合,在火里云里进行斗争,没准会吃亏,妖精捉不住不说,还有可能被妖精捉住杀了吃了,都极有可能。

    萧生越念,那妖精越挣扎,结果就变形,身体越来越细,头也越来越扁,最后成了一张纸一样的人,只有表面的艳丽,从侧面看,已经薄如纸张了。

    接着,那妖精身体开始卷起,变成了一个卷筒状的甜点心,接着管状物越来越细,越来越细,最后慢慢地变成了一条线,像风筝上的线一样,弯弯曲曲地飘进了葫芦嘴儿,直到将那妖精全部吸进了葫芦,葫芦飘了回来,萧生说:“成了!”

    然后站了起来,那葫芦轻飘飘地飘过来,萧生将葫芦塞子塞住了葫芦醉,上了封条,就是道家的道符,这妖精就被封在了葫芦里,并且被惩罚,在葫芦里见不到太阳,天长日久,就会慢慢化成水。

    老头儿见收了妖精,大家也都看在眼里,都很吃惊,还没反应过来,直到眼睁睁地看到萧生要走,众人才如梦方醒,过来问长问短,萧生懒得解释,说深了他们不懂,说浅了又说不出来,他只是简单地说:“大家都回去吧,这妖精已经收了,没事了,大家走夜路也不用怕了。”

    大家还是不肯散去,萧生有些着急,看看天一还没挪动脚步,他只是点头,萧生明白了,于是嘴里又开始念叨,念着念着,葫芦里发出了声音说:“道长,放我出去,我知道错了,以后改还不行吗?”

    “你的命运在大家手里,大家说放你,贫道就放了你,大家不说放你,那就对不起了,你就呆在里面,化成脓,变成水吧,将来将你倒出来,肥沃土地,让庄稼长得好一些,你也算为农民做了贡献,也算是一种悔罪的表现了,倘若真是这样,你算是为下一次脱胎转世铺垫下了基础,这倒要好得多。”萧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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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4章 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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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长,你这是不讲道理了。我好不容易修炼五百年,终于成为妖精,现在你要把我打入最底层,的确有些不讲理。你就放我一条生路,我愿意为你做牛做马,来赎罪,你看怎样?”妖精说。

    萧生说:“你这只松鼠精,真是岂有此理?好好修炼得道成仙不好吗?偏偏偷奸耍滑,走捷径,害死多少人命,还不如实招来?”

    萧生一说,大家都惊得目瞪口呆,什么,是松鼠精?难道松鼠也会成精?这么个小东西,真是太气人了,竟敢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

    看来,这是一只修炼多年的松鼠,终于修炼成精。大伙对这个小家伙看不上,这么个灵活的小东西竟然敢来欺负人。

    大家的眼睛齐刷刷地看着萧生,不知道萧生怎样处理这只鼠精。

    萨格尔说:“道长,你想怎样处理鼠精?”

    “这样吧,我将它打回原形,你们来处理吧。如果你们要它死,它就死,要它活,它就活,要想再修炼成精,估计需要两千年。因为每害一个人,就要延长百年,估计这只妖精害了二十个人,起码要两千年的修炼,才能达到现在这个地步。”萧生说。

    萧生话音刚落,大家欢呼,一致称好,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打回原形,打回原形。打死它,打死它!”

    萧生听了,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样吧。苍天有好生之德,它既已经认错了,我认为,暂且留它一条性命,让它去自我醒悟,让其它妖精听说了此事,不敢胡来,让其它妖精赶紧悬崖勒马,不要出来继续害人,你们觉得怎么样?”

    “不行,不行。处死它,处死它。”群众又是一片怒斥声。

    萧生左右为难,情急之下,突然想出一条计策,心想,干脆将它打回原形,看那松鼠精跑到哪里,能跑得了,就活命,跑不了,被人们捉住打死,就别怪我了,这样刚好满足了群众和我的想法。

    现在就是要赌一把,看鼠精的造化怎么样,如果福大命大造化大,没准能逃生,也是苍天的意思,那么,他一定会洗心革面,重新做鼠,老老实实地走完以后的路程,这要好得多。

    想到这里,萧生说:“这只鼠精现在在葫芦里,我要将它的气倒出来,打回原形,不过,你们要它死,贫道也不好说什么,那就依从大家的意见,将它打回原形后,为了弘扬苍天有好生之德的精神,贫道将它的命交给苍天来掌管,如果苍天让它活,就给它一条生路,你们想抓也抓不住;如果苍天要它死,你们可以任意将其抓住,然后将其处死,至于怎样处死,那是你们去商量的事了。”

    格萨尔说:“嗯,我看这个主意挺好!人死不能复生,但愿逝者的灵魂都得到安慰。逝者已经去世,追也追不回来,但对于凶手,也不要太凶,免得到时候我们接受上苍的审判,现在,我们就把鼠精的命交给上苍,看看上苍怎样来处分这个鼠精。大家都准备好,当鼠精被道长打回原形的时候,就立马出手,将其置于死地,大家都看仔细了,不要打盹,不要懈怠,复仇就在当下,屠杀就在眼前。”

    格萨尔的话音一落,大家都欢呼起来,个个摩拳擦掌,恨不得马上出手,将妖精置于死地,要知道,鼠精之气、之形都在葫芦内,将葫芦倒过来,那鼠精就会出来,然后被打回原形。

    萧生见格萨尔说了这话,老头儿也没意见,就将葫芦上的道符揭了,口里念叨,拔了塞子,将葫芦倒转过来,然后,只见一股白烟从葫芦嘴里冒出来,然后,慢慢在葫芦口形成了水滴,有些浑浊,不过,水气都是一体的,全部都在地上,慢慢地形成一只松鼠。

    大家开始都是群情激愤的,个个准备好了铁锹、耙子、镰刀、砍刀甚至菜刀,绳索、渔网,火镰,等等,其目的就是要将松鼠精给消灭。

    没想到,松鼠精真够精的,它一变成松鼠,被打回原形,人们看到这一幕,非常稀奇,竟然呆在原地,早忘了开打,那松鼠见人们迟疑,高兴坏了,不过,在不到一秒钟的判断下,立马开跑,它一窜一跳,竟然按照无规律的方式逃走,后面拖着长长的尾巴,作为掩护,人们看到一条白色的尾巴在地上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地乱跳,灵活得很,这么多人,竟然没有拦住,从人们的腿脚间逃走了。

    大家跟着它,在后面追,人多势众,围剿一只小松鼠,竟然打狼要艰难得多。对于狼,他们很熟悉,对于松鼠,知之甚少,非常难以了解。

    突然看到松鼠,又知道它是妖精,部落里死了那么多人,竟然在人们的心目中投下了阴影,觉得这松鼠不是一般的松鼠,肯定有问题,可说不出是什么问题,直到松鼠完全跳出了人们的视线,才定格为松鼠已经获得了新生,大家没有逮到松鼠,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丑话已经说在了前头,格萨尔和老头儿都没话可说,尤其是老头儿,只好作罢,那些失去亲人的群众,还有一些来看热闹的群众,都有些不满意,不过,事到如今,只好作罢,要知道,现在有些事是不好说的。

    大家没有打到松鼠精,非常懊丧,天一走过来,微笑着对他说:“萧生,你做得很好!”

    他说了这话不要紧,格萨尔马上睁大了眼睛,目瞪口呆,在那里呆若木鸡,就说:“你说,你说,什么,说什么?你是萧生?”

    萧生不好责怪师父,他这样说,意思很明了了,就是说,那个所谓的道长,自称为贫道贫道的,就是王子殿下,格萨尔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萧生见再掩饰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师父当中称呼自己萧生,那不是很明确了吗,就是说要出师,然后独当一面,恢复他的王子殿下的身份,现在是完璧归赵,好好地为弯刀族的百姓服务。

    萧生说:“贫道,贫道,凭什么说贫道是萧生?”

    “道长别开玩笑了吧,快,快,告诉我们实情吧,其实,你不说,我也猜出了七分,但还不确定,刚才天一道长已经亲自说了道长是萧生,为什么还要瞒着我们呢?”格萨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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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5章 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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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萨尔问完了,萧生心想,这个头目还不错,耳朵挺灵敏的,要知道,这么一个地方,有这么多的人,偏偏他听到了师父的声音,师父说了,捉了这个妖怪,即告圆满,可以到自己的部落进行服务,这层面纱早晚要揭开,不用遮遮掩掩的,想到这里,他说:“格萨尔,我就是殿下。”

    格萨尔一听,赶紧上前,将萧生抱住,左看右看,然后哭泣道:“哎呀,不错,我早就看出来了。”

    格萨尔用脸接触了一下他的脸,然后用鼻子碰了一下他的鼻子,然后右手放在胸前,低头,然后匍匐在地,行礼叩拜,大家见他这样,也都照着做,地上不一会儿,全是黑压压的一些人,这些人都是大郎的子民,对大王非常尊敬,到了现在,面对王子殿下,他们只听说,见到他很难,加上他本身也是一个十分勤奋的人,经常练习骑射啥的,都非常厉害,即便如此,还是要加大力度,经常让自己处于练习的状态,将骑射成为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又开始学习捉妖术,人家都说,道士没有武功,没有武功,妖精来了跑都跑不动,还怎么捉妖,不被妖精捉去就算谢天谢地了。

    萧生看到他们行了如此宏大的礼,心里捉摸不透天一道长的心思,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到让大家都满意,这边是父王的子民,那边是师父。说起来,大家都有一个想法,就是说要让大家都清楚了这个名分。

    萧生说:“多谢你为大王的子民操心,我一定当面奏明大王,给你赏赐,按功行赏。萨格尔一心为民,一心为民谋福,为民担忧,是子民的地方父母官,非常好,接下来,就是两国即将交战,正是用人之际,需要大量的人口前往作战,却不料想,因为松鼠精捣乱。”

    “殿下,这松鼠精是何来历?为什么要杀人?”萨格尔问。

    “是这样的,这只松鼠精修炼多年,在没有修成人形的时候,经常吃核桃,这些核桃吃腻了,就开始打人的主意。”萧生说。

    “就是吃人肉吗?”萨格尔问。

    “不是,吃人脑。”萧生说。

    “这种妖精为了要修炼得好,必须要吃人脑,吃一个人脑,功力就进步一点,吃一个人脑,功力就增加一点,久而久之,这个松鼠精就越来越厉害,不再吃核桃,改为专门吃人脑。贫道仔细观察,这人死的时候,没有了后脑勺,是妖精将后脑勺打开后,吃了脑浆,有的吃的干净,有的吃的不干净。”有人站出来说,然后,大家一看,是天一道长。

    格萨尔说:“天一道长,谢谢您的解释。”

    听了天一的解释,大家心里更是惊恐,看到这种情形,萧生说:“这妖精已经逃跑了,要想再变成妖精害人,起码还需要五百年,这五百年应该平安无事。”

    “噢,原来如此!我们不用担心松鼠精再来吃我们的青壮年的后脑勺了,简直太好了。”格萨尔说。

    “你还不知道,这些松鼠精不是一个,有很多个,不过,在你们部落,这里只有一个,别的松鼠精来,它肯定会把外敌轰走的。”萧生说。

    萧生捉了妖精,天一说:“萧生,你连连取胜,将妖精捉住,看来,你可以出师了。”

    萧生说:“师父,你是我的汉人师父,也是我一辈子的师父。你这样做,我真的不想离开你,你的优点太多,值得我学习。”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说实话吧,你跟着师父也学了不少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敌人赶出去,也要把部落里面的妖精全部除掉,这样一来,你就没有白白跟着师父学习了。也不辜负你父王的一片心,也对得起你的时间,没有浪费,每时每刻都在珍惜时间,这是好事,是好事啊!”天一说。

    萧生得到师父的评价,心里美滋滋的,不过,他马上就要恢复到王子的名分上。大王快要退位,王子将要当上部族的国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萨格尔当然清楚,说起来是个小头目,部族的事多少都清楚,不过,对于萧生,他还不是很熟悉,但是,他的记性很好,见过一面的,他都记住了那人的特征,这个过目不忘的本事与生俱来,没有后天的专业培训。

    王子自然和普通人不同,那些言谈举止,有贵族气,当然,所谓贵族气,就不是很小气,有了这种内在的气质,很多人都渴慕和贵族来往,当然,不单单是为了从贵族那里得到一些好处,更重要的,是从贵族那里得到一些和人打交道的技巧。贵族的周围,总是跟随一些人,除了金钱在起作用外,更重要的,是贵族也会全盘考虑,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知道这种相互的关系,不是建立良好的关系,干什么都不可能。

    萧生听天一说的意思就是这是一次考试,考官是天一道长,考试的科目就是捉妖,可以运用所有的工具,当然,可以使用一些场合,比如,平面内和力体内的,都能使用。这些东西大概就是这样,用上了,就是好的,用不上,就不是好的。到底是谁有用,很难下结论;到底谁更出色,也说不好。越是丑陋的,说不定越有用,越是好看的,说不定只是好看而已,轮到要用的时候,却胆怯了,毫无用处,到时候,就没办法了,即便临时寻找解决的办法,耽误工夫,可不是好玩的。

    这次考试,萧生合格,可以顺利出师,成为一个弯刀族的第一个捉妖术士,除了以前掌握的武功,加上现在的捉妖术,已经向别人宣称,他就是这样的殿下,要打能打,要说能说,要写能写,真可谓文武双全,这样下去,成为弯刀族的新国王,领导弯刀族百姓朝前走,让所有毗邻他们边境的所有国家都不敢小觑,不敢擅自进攻。

    王子顺利毕业,萨格尔、死者的老爹、被伸冤的老百姓,都十分高兴,但是,在当下不太合适,因为死者的尸骨刚刚烧完,死者的亲人还在悲痛欲绝的状态之中。想要欢笑,恐怕也憋不出来,想要惆怅,也没有什么可惆怅的,谁让他生长在帝王家呢?如果生在平民百姓家,恐怕只为一日三餐考虑,根本不会考虑到很远很多很杂的东西。只要小百姓的小日子过得甜甜美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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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5章 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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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萨尔问完了,萧生心想,这个头目还不错,耳朵挺灵敏的,要知道,这么一个地方,有这么多的人,偏偏他听到了师父的声音,师父说了,捉了这个妖怪,即告圆满,可以到自己的部落进行服务,这层面纱早晚要揭开,不用遮遮掩掩的,想到这里,他说:“格萨尔,我就是殿下。”

    格萨尔一听,赶紧上前,将萧生抱住,左看右看,然后哭泣道:“哎呀,不错,我早就看出来了。”

    格萨尔用脸接触了一下他的脸,然后用鼻子碰了一下他的鼻子,然后右手放在胸前,低头,然后匍匐在地,行礼叩拜,大家见他这样,也都照着做,地上不一会儿,全是黑压压的一些人,这些人都是大郎的子民,对大王非常尊敬,到了现在,面对王子殿下,他们只听说,见到他很难,加上他本身也是一个十分勤奋的人,经常练习骑射啥的,都非常厉害,即便如此,还是要加大力度,经常让自己处于练习的状态,将骑射成为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又开始学习捉妖术,人家都说,道士没有武功,没有武功,妖精来了跑都跑不动,还怎么捉妖,不被妖精捉去就算谢天谢地了。

    萧生看到他们行了如此宏大的礼,心里捉摸不透天一道长的心思,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到让大家都满意,这边是父王的子民,那边是师父。说起来,大家都有一个想法,就是说要让大家都清楚了这个名分。

    萧生说:“多谢你为大王的子民操心,我一定当面奏明大王,给你赏赐,按功行赏。萨格尔一心为民,一心为民谋福,为民担忧,是子民的地方父母官,非常好,接下来,就是两国即将交战,正是用人之际,需要大量的人口前往作战,却不料想,因为松鼠精捣乱。”

    “殿下,这松鼠精是何来历?为什么要杀人?”萨格尔问。

    “是这样的,这只松鼠精修炼多年,在没有修成人形的时候,经常吃核桃,这些核桃吃腻了,就开始打人的主意。”萧生说。

    “就是吃人肉吗?”萨格尔问。

    “不是,吃人脑。”萧生说。

    “这种妖精为了要修炼得好,必须要吃人脑,吃一个人脑,功力就进步一点,吃一个人脑,功力就增加一点,久而久之,这个松鼠精就越来越厉害,不再吃核桃,改为专门吃人脑。贫道仔细观察,这人死的时候,没有了后脑勺,是妖精将后脑勺打开后,吃了脑浆,有的吃的干净,有的吃的不干净。”有人站出来说,然后,大家一看,是天一道长。

    格萨尔说:“天一道长,谢谢您的解释。”

    听了天一的解释,大家心里更是惊恐,看到这种情形,萧生说:“这妖精已经逃跑了,要想再变成妖精害人,起码还需要五百年,这五百年应该平安无事。”

    “噢,原来如此!我们不用担心松鼠精再来吃我们的青壮年的后脑勺了,简直太好了。”格萨尔说。

    “你还不知道,这些松鼠精不是一个,有很多个,不过,在你们部落,这里只有一个,别的松鼠精来,它肯定会把外敌轰走的。”萧生说。

    萧生捉了妖精,天一说:“萧生,你连连取胜,将妖精捉住,看来,你可以出师了。”

    萧生说:“师父,你是我的汉人师父,也是我一辈子的师父。你这样做,我真的不想离开你,你的优点太多,值得我学习。”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说实话吧,你跟着师父也学了不少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敌人赶出去,也要把部落里面的妖精全部除掉,这样一来,你就没有白白跟着师父学习了。也不辜负你父王的一片心,也对得起你的时间,没有浪费,每时每刻都在珍惜时间,这是好事,是好事啊!”天一说。

    萧生得到师父的评价,心里美滋滋的,不过,他马上就要恢复到王子的名分上。大王快要退位,王子将要当上部族的国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萨格尔当然清楚,说起来是个小头目,部族的事多少都清楚,不过,对于萧生,他还不是很熟悉,但是,他的记性很好,见过一面的,他都记住了那人的特征,这个过目不忘的本事与生俱来,没有后天的专业培训。

    王子自然和普通人不同,那些言谈举止,有贵族气,当然,所谓贵族气,就不是很小气,有了这种内在的气质,很多人都渴慕和贵族来往,当然,不单单是为了从贵族那里得到一些好处,更重要的,是从贵族那里得到一些和人打交道的技巧。贵族的周围,总是跟随一些人,除了金钱在起作用外,更重要的,是贵族也会全盘考虑,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知道这种相互的关系,不是建立良好的关系,干什么都不可能。

    萧生听天一说的意思就是这是一次考试,考官是天一道长,考试的科目就是捉妖,可以运用所有的工具,当然,可以使用一些场合,比如,平面内和力体内的,都能使用。这些东西大概就是这样,用上了,就是好的,用不上,就不是好的。到底是谁有用,很难下结论;到底谁更出色,也说不好。越是丑陋的,说不定越有用,越是好看的,说不定只是好看而已,轮到要用的时候,却胆怯了,毫无用处,到时候,就没办法了,即便临时寻找解决的办法,耽误工夫,可不是好玩的。

    这次考试,萧生合格,可以顺利出师,成为一个弯刀族的第一个捉妖术士,除了以前掌握的武功,加上现在的捉妖术,已经向别人宣称,他就是这样的殿下,要打能打,要说能说,要写能写,真可谓文武双全,这样下去,成为弯刀族的新国王,领导弯刀族百姓朝前走,让所有毗邻他们边境的所有国家都不敢小觑,不敢擅自进攻。

    王子顺利毕业,萨格尔、死者的老爹、被伸冤的老百姓,都十分高兴,但是,在当下不太合适,因为死者的尸骨刚刚烧完,死者的亲人还在悲痛欲绝的状态之中。想要欢笑,恐怕也憋不出来,想要惆怅,也没有什么可惆怅的,谁让他生长在帝王家呢?如果生在平民百姓家,恐怕只为一日三餐考虑,根本不会考虑到很远很多很杂的东西。只要小百姓的小日子过得甜甜美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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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6章 边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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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格尔陪着老头儿送走了老头儿的儿子,又安慰了老头儿,现在又见到了部落的王子殿下,大家感到很稀奇,知道王子殿下来到这个部落,肯定就带来了希望,至少让殿下知道这个部落,可以向国王报告这个地方,然后可以多分得一些资源,少一些税负,无形中,就是增强了国力,让百姓死心塌地地为了部族而努力做事,争取让部族越来越壮大。

    格萨尔按照礼仪迎接萧生,萧生见事情既已至此,也就无话可说,只能接受。

    在招待萧生的时候,萧生提出来,要让弘法和车把式一起参加,格萨尔当然没意见,他准备了不少好吃的,又请了当地的喇嘛,给死者超度亡灵,这个和天一道长并不矛盾,各干各的,并不相干。

    弘法在席间听说了萧生已经出师,并且,萧生的身份已经公开,从各方面来说,对弘法都有好处。一是萧生出师后,不再跟随天一,天一身边,又是一个徒弟,惟独弘法是老大,很是快乐潇洒。二是萧生公开了身份,再也不用担惊受怕,成为一个来去自由的人,当然,到了任何一个部落,凭借王子殿下的身份,无论到哪里,都会被热情招待的。

    第三就是他现在在弯刀族部落,就是这里的贵客,被大王邀请来,受到尊重,并且自己学到的一些雕虫小技,在当地是一朵奇葩,很受欢迎。如果能在当地长期居住,那有多好!

    弘法一高兴,就多吃了点,好酒好肉,道家又没什么特别讲究,说不准吃,或者有啥忌讳的,总之,上苍所赐之物,都可以吃,都不用担心吃了会咋地咋地。

    天一的自控能力很强,对于吃东西,仍然比较讲究,不因为有好吃的,就特别贪食,这是修炼到一定程度之后,才会有的,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天一很不想参与,因为有喇嘛在场,这个没有啥,可他心里还是有些不爽,因为喇嘛所信的,和道家不同,如今为了一个目标,走到一起,偶然相遇,马上就会各奔西东。就是短暂的相聚,也不想这样。总觉得心里有一道坎儿,没有跨过去,在心里头纠结,不知道会发生啥事。从天一来说,能够看清楚人心,但是,要想弄清楚上苍的心思意念,是非常艰难的,不容易弄得清楚。

    宴席还要举办几天,天一要离开,萧生和弘法当然支持,天一是师父,这一点他们很清楚,反对无效,再就是,这次来的目的,是一路向西,为了弯刀族部落的安全,为了让老百姓放心,为了替大王分忧,在路上多耽搁一刻就是错误的。

    天一的决定一出,牛车就开始启动,那格萨尔尽力挽留,却毫无作用,天一等师徒去意已决,无法更改,只好说一些祝福的话,格萨尔带领群众出得营寨,送行送到很远的地方,才停止脚步。当天一他们走了很远,弘法扭头一看,那一群人还在那里,很是激动,回头说:“师父,他们可真过细,还站在那里,向我们招手呢?怎么不管他们请的喇嘛了呢?”

    天一听了弘法的问话,觉得这孩子虽然嘴碎,可也讨厌喇嘛,证明他还是一心向道的,不用担心他会受到喇嘛的影响,天一说:“这很简单,喇嘛念叨的,是当地的话,他们总觉得当地人不可信。别说他们是这样,就是我们在中原国的本地,也会受到严重的质疑,本地人是根本不愿意相信的,你想,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小伙伴,长大后,截然不同,因为太熟悉,所以没权威;因为缺少了神秘,自然看上去索然无味。”

    天一说了这话,萧生频频点头,这就是说,他心想,在有些时候,还是要学会舍弃一些东西。在格萨尔部落,不是每天都有宴席,即便现在每天都是,总有散席的时候,总有各奔东西的时刻,如果贪恋美食,美食到了最后,都会索然无味。另外,在某些时候,需要加大力度,要向主人说不,只有主动说不,才有可能获得尊重。哪怕是王子,也要尊重风俗,因为是王子,更需要加强个人的修炼,还有看见看不见的东西的能力,听话也要听得懂没有说出来的话,这才是真正的人才,才有可能进一步提升,让自己的能力得到全面的提高。

    牛车走得慢,可是走得很稳健,一路上还算顺利,走起来也没有遇到多大的困难,最后终于到了大王的营地。

    格桑早就告诉大王说他们快到了,大王很激动,好久没有看到王子殿下,心里的确非常想念,当萧生出现在他视野中的时候,他赶紧策马前往,后面跟着一些文臣武将,争先恐后地去迎接小王子。牛车的速度可想而知,哪里有马快?很快,他们就见了面,萧生从车上下来,急匆匆地跑过去,抱着他的父王,左看看,右瞧瞧,看他到底怎么样。

    萧生看到父亲除了苍老一些以外,其他还好,大王说:“回来得好!我的儿!快快回家,看看你额娘,这段时间,你的额娘可是日思夜想啊,简直快疯了一样。”

    “好的,父王,孩儿现在就去见额娘。”萧生说。

    萧生辞别了天一,道长说:“快去,快去,你的娘生了你,听说你倒把你娘吓一跳,后来是有惊无险,你的额娘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更是看得精贵,加油,去好好安慰安慰你额娘,为师这边就不用你陪了。”

    萧生当然很听话,然后就去了,这里大王陪着天一,一起回到大王的王宫,说起来是王宫,实际上非常简陋,因为他们经常搬迁,房子不能做得太漂亮,做得越漂亮,到时候搬迁的时候,越舍不得,因为投资太大,财富已经付出,心也就跟着财富走,财富在哪里,心就在哪里。

    天一和弘法到了王宫,享受座上宾的待遇,那位车把式也受到相应级别的招待,没有亏待他。

    大王笑着问:“道长,听说你一路走一路除妖,收效甚好,已经有地方官快马向本王报告了,真是太好了。”

    “大王,说实话,这次出来,一是要看看边防,为弯刀族士兵鼓舞打气,让他们有信心有决心守好边关,随时剿灭来犯之敌。二是要看看王子殿下学习的成效如何,看能否除妖,看是否会穿墙,和看是否正确使用工具。从这些方面来看,其实这次出门不虚此行。”天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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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7章 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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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王听了天一的话,哈哈大笑,说:“你们来了,是好事,那些西夏小兵,不在话下,天一道长一来,只要发功作法,一阵风,就能把他们吹回老家去,何必这么辛苦呢!”

    天一听了,心想,看来,大郎已经知道了,想瞒瞒不住,不如直接说明白才好。

    想到这里,天一说:“大王,贫道如果动功来作法,恐怕不符合道家处事原则和道家精神,道家讲无为而为,主动去攻打,一阵风将敌军吹散,这是上苍的意思,不是道家的意思,不能强迫为之,免得到时候,影响无辜之人,涂炭当地百姓。虽然有了一时之快,可是,快乐之后是永久的哀愁和悔恨。贫道认为,此事还得从长计议。”

    说完,天一口中念叨“无量天尊”,还有一些听不懂的话,大郎也听不懂,他点点头,笑呵呵地说:“那么,道长这段时间教给萧生不少东西吧?那要太感谢道长了。”

    “也没什么,实话说,萧生有悟性,进步很快。人一般来说,先天一半,后天一半,都是相互促进的,不是一方面的因素造成。现在,萧生已经出师,成为一个捉妖术士,是大王的造化,是整个部族的荣耀。”天一说。

    “哈哈哈哈,道长太谦虚,萧生生来就会笑,自那时候起,就不是一般孩童,到现在,长大成人,从徒弟成长为师父,不过,他还没招收徒弟,按照他的级别,应该没问题,这和天地造化有关,和道长的谆谆教导也有关,说到底,还是感谢道长的帮助,有了道长,本王的部族、也是萧生的部族,就有了希望,任凭敌人多么强大,我们都不用害怕。”大王说,眉飞色舞,吹胡子瞪眼的,看起来胡子虽然花白,可是他的腰还比较直,背也不算驼,这种情形,听他说这话,好像在交代后事,实际上,看他这身体,一点问题都没有,显得有些画蛇添足,节外生枝,完全没有必要这样。

    天一知道人没有信仰,就容易胡思乱想,这是因为,人在某些时候,总要想办法弄一些忧愁出来,其实,今晚上床睡觉,明天是否能够醒来,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忧虑呢?天一看得很透,可位高权重的大王看不透,从他对权力的依恋上来看,他是不愿退位给他儿子的,不过,他的兴趣,他的血管里流淌着的,就是杀狼的欲望,这个民族与狼结下了冤仇,但是,又和狼必不可分,狼总是喜欢这个民族,这就有点麻烦。

    狼之所以选择在这里生活,是因为狼已经适应这里的生活,在别的地方,狼不存在,是因为别的地方肯定杀狼比这里杀得更凶,或者说,别的地方没有杀狼的,但是,狼去了之后,没办法生存也是有的,因为那里没有狼的食物,也没有适合狼从气候,也没有适合狼生存的家园。总之,狼和弯刀族部落朝夕相处,打都打不散,分也分不开。

    “大王,贫道这次来,是想带着萧生、弘法前往边境看看,不知大王意下如何?”天一问。

    “为什么要去?”大王问,他的眼睛透露出一丝担忧,被天一看出来,天一运气,猜测出大王不想让萧生去冒险,上一次大王被西夏兵围困,幸亏加勒及时赶到,将大王解救出来,万一这次再被西夏兵围困,那就不是大王了,是王子殿下,那还了得!现在都知道天一道长的徒弟是萧生,只要他们敢去,西夏兵难道不敢来进攻吗?况且,天一已经表明态度,不轻易发功用法来吹散西夏兵,他们更会有恃无恐。

    “大王,这次去,是要带萧生去学习如何去除军队中的妖精,贫道认为,萧生已经学会在民间捉妖,可是军队中的妖精,更加厉害,贫道想让他去军队中捉妖,这样,两国的战争,因着战妖的被擒,而对和平相处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了。”天一说。

    “哦,原来如此,既然是这样,那本王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你们就放心前往吧,只是,不要放松警惕,那些西夏兵十分狡猾,又很强悍,又有些耍流氓,往往不遵守战争的规则,胡乱打仗,没有章法,不讲道理。”大王说,眼神中露出无奈的样子,他好像还没有从上一回被西夏兵围困的耻辱中走出来,他的偶尔被西夏兵围困,已经够惨的,不想让他的儿子——萧生重蹈覆辙,免得父子俩都遭遇同样的命运。

    “对于强盗来说,没有谁会讲道理,只能以恶制恶,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他来啥,我们回敬啥,只有通过铁的手腕,才能达到制服他们的目的,只要将他们彻底制服,包括心服口服,这才能保证边境的靖安。”天一说。

    他说这话,有些超出道家的观点,不过,这也是一种超越,后人超越了前人,才能让道法进步,但最终,还是大道之道,是讲阴阳平衡的,不下猛药,不能治重病,不下苦功夫,不能换来甜结果。

    正说着,弘法扯了扯天一的道袍的衣角,天一一看他,就看出了他的心思,这家伙想吃东西了,可是在大王面前,有点拘谨,天一说:“大王,你最近的饮食怎么样?”

    “哦,哈哈哈,本王的胃口一直不错,奶茶和肉,都能吃,一次吃两斤,不成问题。噢,对了,道长,看起来你是清心寡欲,对饮食要求不高,吃菜根,喝稀粥的,是不是?”大郎问。

    “是的,贫道潜心研究道法,对身外之物,倒看得淡了。”天一说。

    “那,道长现在是半人半仙,慢慢地就是神仙了。可是,道长的徒弟可能还和本王一样吧,来,来,来,请!不要客气,一路劳顿,饥一顿、饱一顿,什么都不方便,一路风餐露宿的,现在到了本王这里,就是到了自己的家,不要客气,今天,咱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放开点,好好吃一顿,这些食物都是上苍所赐的,欢喜领受吧!”大郎说,声音洪亮,虽须发花白,可嗓音听起来仍显得年轻有力。

    弘法巴不得大王说这话,心里头像猫抓的一样,跃跃欲试,摩拳擦掌就要大干一番。既然到了这里,就有客随主便,如果故意扭扭捏捏,明明想吃,却假惺惺地说不,岂不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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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8章 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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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看看天一道长,只要师父不搭腔,就不能先动手吃,现在萧生已经出师,这师父就是他一个人的师父了,以前的行为再孟浪,目的是争宠,得到师父的赞赏,现在却不是这样,现在要回归本位,该是啥样,就是啥样,不斗气,也不赌狠,好歹师父还在,凡事都还要尊重师父的,只有维持好跟师父的关系,就算成功了。师父不抛弃他自己,就不用担心吃饭问题。

    弘法眼睛一瞥天一道长,天一刚好也在看他,四目相对,弘法觉得天一的目光就像两把锋利的宝剑,将弘法刺得遍体鳞伤,不过,弘法很聪明,知道这是师父的默许,他已经成这样,不存在要求进步是事,要是进步,早就进步了,不必要等到萧生都出师了,弘法却还没入门,只是跟随师父多年,服侍师父而已。

    大王说了这话,又得到师父的默许,大家也就不客气了,在简陋的王宫里,开始大吃大喝起来,气氛马上都活跃起来。

    这里吃喝快乐不提,再说萧生到了他的额娘那里,他母亲一看到他就开始哭,简直就是喜极而泣,非常激动,母子俩见面后的情形不能一一细述,但是看起来,高兴之后,萧生的额娘问:“我儿子,下次你就别出门了吧,娘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一定要小心,就是出门,也要去安全的地方,一出门,到处都是野狼,野狼是兽,有些可怕,有些人比兽更可怕,比狼更凶残,你是我的惟一的儿子,千万要小心,你要是个三长两短,你叫额娘怎么活啊?”

    “娘,孩儿听你的,不到万不得已,坚决不出门,坚决守着母后,好好管理家事国事,每件事都放在心上,让母后放心,让全族人民放心。”萧生说。

    萧生知道他额娘生他的时候,颇费了一些周折,这时候又让他额娘担心,恐怕有些说不过去,不说尽孝吧,还让他额娘担惊受怕,实在不应该。

    萧生看他母后也有一些苍老了,高原的风霜,让他母后的脸上也多了沧桑,让头发也染了雪霜,人易老,时光易逝,萧生想要在家,可惜,家事虽好,国事倒多,这时候,他想的更多的,是边疆的安危,他就说:“母后,我和师父一起,要去边疆看看,然后再回来,服侍母后。”

    “行,你去忙吧,额娘在家等你。”他母后说。

    萧生告别他额娘,离开了后宫,然后到了父王的宫殿,看见他们还没散场,正在吃喝高兴的时候,有人高声喊道:“王子殿下驾到。”

    大家都起来,迎接王子,萧生连忙让人都坐下,他说:“请大家吃好喝好,不要客气。”

    然后大家重新坐下,继续吃喝,弘法不客气,敞开了吃喝,一点都不羞涩。这说明他们一路奔波,的确劳累;加上弘法年轻,饭量正大,在吃的方面没有满足的情况下,就很难受。

    他见萧生这么受欢迎,弘法有些嫉妒,他是王子,有父母,而且地位显赫;弘法自己从小到大,只认得师父,不认得父母长得啥样,心里有些难受,原来,自己没有父母,或者有父母被父母抛弃,自己生来就是没人要的孩子,不是师父收养并且养大,自己可能早就被野狗或者野狼给吃掉了,幸亏遇到天一道长。

    萧生生长在帝王家,当然出身高贵,皇室血统,比弘法这样的不知道来历的,当然要好得多,弘法知道自己的来历,他气就气在这里,没有萧生的出身,也没有萧生的地位。弘法要是输,就输在起跑线上,另外,也在乎上苍的特别眷顾与否,上苍要是眷顾,就会给他很多悟性,让他更加明白怎样行事为人,怎样在道法上多一些长进,上苍要是不眷顾,你就是拼了命去努力,也是白搭,看上苍的意思,不是看人的想法和愿望了。

    弘法暗地里生气,不过,看到丰盛的食物,气也就消了一大半,回头想想,不是萧生,怎么可能在王的宴席上吃东西呢?

    弘法倒了一盏热腾腾的奶茶,双手递给萧生,说:“不好意思,以前总是对你吆五喝六的,指挥来指挥去的,你也不要介意,我比较笨,比你先来的,从小都跟着师父学,到现在还没出师,你来了不到一年,就顺利出师,看来,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在学道方面,我的确要向你学习。为了表示歉意,这些日子,对你存在亏欠,特以茶代酒,请!”

    他说完,萧生说:“好吧,你不要这样,本来你先拜师学艺,这个不假,无论在何时何地,你都是我的师兄,这个不会变,哪怕我出师了,你还是的,你要知道,我是一个生在弯刀族部落、长在宫殿里的王子,从小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被人服侍惯了的,要我去服侍别人,还真不习惯,也服侍不好,幸亏有了你,教会我怎样去服侍别人,怎样行事为人,这都是宝贵的财富,你的作法永远值得我学习。我懂得怎样谦卑作人,替人分忧,为人着想。”

    萧生一说完,弘法竟然感动得哭了,不知道是什么让他如此感动?加勒跑过来,抱着弘法,弘法才停止哭泣,弘法说:“殿下真是平易近人,真是好人哪!我算是见识了。殿下有这么好的朋友帮助他,一定会挺过一个又一个难关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是好事。”

    弘法揉了揉眼睛,看到抱着他安慰他的就是加勒,很高兴,连忙问:“加勒兄,这么久没见面,一向可好?”

    “好,很好,真过瘾,在前线杀敌,真是痛快。不过,你们一路还算平安吧,我们没回来多久你们就到了。路上没有遇到妖魔鬼怪拦路虎吧?”加勒问。

    “拦路虎倒没有,妖精倒遇到一些,不过,全部都成了王子殿下的手下败将。”弘法说,弘法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没有一点斗气的样子,也丝毫不生气,这么个态度,倒令人有些吃惊,不知道弘法到底是怎么了,有时阴,有时晴的,有时风,有时雨,很有意思。

    “那就好,加勒也在担心,没有加勒在场,殿下是不是会吃亏。现在看来,有力气还是有局限的,不见得有力气,就一定会战胜妖怪,更重要的是看有没有精气神的。如果有捉妖术,不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加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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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9章 投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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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对加勒一直很看好,两个人很投缘,对于加勒,他倍加尊崇,觉得加勒就是天使,专门来让人敬仰的,但是,加勒却在师弟萧生的手下当差,被当成奴仆,吆来喝去的,成何体统?当他心中那个神落魄不堪,沦为别人的奴仆的时候,那种心情,那个滋味儿,简直难以言表,这是什么世道啊,不该当主人的,却在高位坐着;不该当奴仆的,却低三下四,在最底层被人奴役。

    这是人的命运,从这方面来讲,弘法出身不明,也可以说是天生,天为被子地为床,天是爹来地是娘,师父带着养活大,却不知来自何方,不知去向,也就是说,自己本来就是被抛弃的人,这是难听的,也最怕别人戳到这个痛处,从社会地位来说,弘法和加勒好像都差不多,而萧生是王子,出身就高贵些,说不定以后会当上皇帝,更加厉害,天下他最大,天上玉帝最大,玉帝托他管理万民,他就是玉帝的代言人,这份殊荣,无人能比。

    天底下能当皇帝的,就是他,在弯刀族部落,能当上大王的也只有他一个,其他的,都会死心塌地地帮忙的。

    当然,也有乱臣贼子,党派斗争十分厉害,要想坐稳江山,还是需要一些本领的,先不说武功,单单要学会一些实用的技术,包括攻心术、钻墙术,还有捉妖术,这些是对未来君王的要求,现在基本上都安在了萧生一个人身上,可谓是古往今来神威大皇帝大国王就是他萧生了!这些事,弘法都很清楚,可是不愿意面对,而是总在质疑,总在打击,萧生很懂这个,就是不挑明,而是装糊涂。

    装糊涂的王储,是未来的明君,外表越是糊涂的,心里越是明白,这是真的。

    加勒走到萧生面前问候,萧生还了礼,毕竟是君臣之别,在人多的场合,还是要注意一些礼节,不能太过,特别是和中原国结盟之后,文化相互融合,各有特色,也相互影响,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两国的君臣之礼,略有变化,免得说弯刀族是未开化的民族,是野蛮民族,不够文明,其实,如果二者相互融合,到了一定的时候,都是比较先进的了。

    比方说衣服,弯刀族人为了狩猎方便,就喜欢穿短衣袖的衣服,这样弯弓射箭,骑马打猎,上下马匹,甚至打仗,都显得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的,显得拖拖拉拉的,给敌人造成可趁之机,就有生命的危险。

    后来,中原国也发生了改变,从以前的袍子、长袖衣衫,逐渐改变,改为稍短一些的衣裳,这样,就显得比较干练洒脱,来去自由,伸缩自如,打仗很方便,不至于被长袍衣裳挂住了兵器或者战马啥的,都在进步。

    这叫“取长补短”,很快,两国的交往越来越频繁,两国的进步越来越明显,以至于西夏有些不安,坐不住了,加上夏三爷的挑拨和鼓动,西夏王就蠢蠢欲动起来。就出现了这种情况,西夏王派兵驻扎在和弯刀族交界的不远的地方,随时过来骚扰一下,然后又迅速逃跑,然后再趁虚而入,让弯刀族部落应接不暇、疲于奔命,上一次,差点让西夏兵给俘虏或者杀害了,不是加勒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加勒很谦虚,他见萧生被仆人带到桌前坐下,他就跟着萧生,在一旁服侍他,和其他仆人一样,并不以功臣自居。

    大王问:“萧生,你额娘见到你一定非常高兴吧!对你有什么希望?”

    萧生说:“父王,不错,额娘见了我非常高兴,问长问短,自然感慨万千,她希望孩儿在额娘身边陪着她,但是,孩儿有保家卫国的责任,没有办法陪护她,自古忠孝难以两全,先保卫了我们国家,让弯刀族部落确保无虞,平安无事,才能回到宫中,在额娘面前,端茶递水的,好生伺候额娘,只是目前强敌犯我边境,边境的百姓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孩儿还是要去边境,为国出力,替父王分忧。”

    “很好,你跟你额娘说了你的打算了吗?她支持吗?”大郎紧接着问道。

    “说了,她很支持,但是,说实话,她在为孩儿的安全考虑,但是,孩儿身边有这么多武功高强的人,还有通天地神鬼的人,这些师父同门,还有朋友,都会为孩儿出力,让孩儿平安地去,平安地回,不会出事,这一点,孩儿很有把握,绝对不会有事。”萧生说。

    “萧生,你身边虽有那么多武林高手在帮助你,但不要松懈,也不要高枕无忧,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你要小心,不要骄傲自满,觉得自己了不起,实际上,你要小心,不要让魔鬼钻空子,要知道,魔鬼总在工作,你要加强戒备,还有努力提升个人的能力。今天,是为父为你接风洗尘的日子,闲话少说,这一路你辛苦了,为父也从你师父那里了解了你一路上除妖斩魔,功劳显赫,战绩颇丰,为父很是欣慰,但是,你千万不要骄傲自满,倒要好好地跟着天一道长继续学习,到时候他会告诉你怎么做,好,来,大家举起杯盏角觥,好好地喝,酒和奶茶应有尽有,尽情享受吧!”大郎说。

    他说完,底下文臣武将都欢呼起来,弘法更是乐不可支,真是太开心了!大郎看到弘法,小小年纪,小小的个子,竟然喜欢充老大,从理论上来说,他先拜了天一为师,这个不假,但从实际情况看,他其实是天一的儿子,要说学道法,这么多年,还是老样子,根本没有多少进步的空间,也许是压根就没有进步。其实,学道是需要天生的条件的,这个是正常的,如果天生的资质不行,也就算完了,再努力,也没办法长进。

    这些事,是加勒偶尔向大郎说起的,大郎嘴上笑哈哈,心里却在琢磨,这个弘法,为什么要这样?

    要说这些细节,应当是格桑说才对,格桑是姑娘,一般来说,姑娘的嘴巴碎一些,喜欢说话,可是,格桑和萧生生活的时间,远远没有加勒的生活的时间多,加勒十分了解弘法和萧生,格桑喜欢跑来跑去,像闪电,又像风,来去无影踪,想追都看不到人影,不了解弘法,也就无所谓再告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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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0章 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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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和加勒投缘,是因大郎从民间选出的优秀的保镖,来保护萧生,因大郎就这么一个儿子,需要格外小心,万一有个闪失,大郎的香火也就到此中断。

    在保护小萧生方面,大郎没有麻痹大意,除了加勒是萧生的贴身侍卫以外,又加上一个闪电女侠格桑,她日行万里,瞬间可以到达,白天在京都工作,晚上回到自己的部落的毡房休息,陪着爹妈,没有要紧的事的话,她能每天回家陪着她的阿爸阿妈,从孝敬父母来说,格桑做得最好,从常回家看看来说,格桑是世界第一,还没有谁会超过格桑回家看父母的频率。

    于是,小格桑也成了萧生的好朋友,加上萧生的师父也有几个,武术也学了不少,加上他本身素质不错,悟性也高,身体健壮,具备自我保护能力,后来有了这个天使子加盟,成为加勒的好朋友,很奇怪,这个加勒真的成了大家都喜欢的朋友,无论是小道士弘法,还是半人半神的天使子,都铁了心喜欢跟加勒一起玩,倒不是因为加勒力气大,当时,在高原上力气大的人的确有不少,像加勒之所以能得到大家喜欢,极有可能是因为加勒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杀人,也是自卫,绝不会在敌人丧失进攻能力的时候,还将敌人杀死,带着故意去杀人,就是犯罪,就是谋杀,像加勒除了自卫,不会去谋杀上苍所造的人。

    吃喝总有结束的时候,果然,吃喝过程中,大郎安排歌舞,还有壮士们表演摔跤,看上去很热闹,弘法非常兴奋,高兴地大叫,天一几次制止,可是没过多久,他又管不住自己,又开始欢呼起来,像他这样的年龄,凡事都不用操心,饿了就吃,渴了就喝,高兴了就欢笑,心受了委屈就哭,泪水想流就流,不用担心憋坏了,总之,弘法有很多的渠道可以发泄情绪,当然,这和学道有一定的冲突,弄不好会影响进步。

    大郎见天一有些不感兴趣,突然想到,道长不喜欢热闹,再说经过长途跋涉,一路除妖,大家都需要好好休息,要说不想休息、玩兴正浓的,就是弘法,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想玩下去,少数服从多数,就宣布暂停宴乐,各自回自己的地方歇息。

    天一很支持,为了不冷东道主的心肠,他只有忍着,等有了机会,再向大王提出告退的请求,果然,大王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就宣布了,大家都很支持,弘法却撅着嘴巴,有些不快,不过,天一数落他几句,他就老实了,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就跟着师父,在奴仆的带领下,到了自己的住房,安排住下。

    萧生没有过来,他已经回到家,肯定不会住外面,一定会住在皇宫里面,哪怕皇宫再简陋,也是皇宫,住在里面,地位当然不同。那皇宫就是萧生的家,到家了,还不睡在家里,还需要睡到外面吗?

    当晚,大王没有到王后那里睡觉,而是要求萧生和他一起睡。因为大战在即,和王后的亲密接触,根据战事的需要,做一些调整。目前,战火已经烧起,就需要男人来应对这样的战火,萧生是男人,是整个部族的接班人,需要付出努力,在这时候,就不能被一些杂事弄得失魂落魄的,仿佛找不到北似的。大郎已经领教过西夏兵的厉害,不过,大郎现在信心猛增,要知道,战火既然烧起,就有熄灭的那一天,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预备好未来即将发生和已经发生的事情,绝对不要掉以轻心,上了西夏贼兵的当,那可就麻烦了。

    当晚,父子俩抵足而眠,一边睡,一边聊着国家大事和即将发生在家门口的战事,对外友好结盟的有,跟着针锋相对的也有,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但是经再不好念,也得念,谁让部族的神要选择大郎、选择萧生呢?还不是代理神的旨意,带领他们走出火坑吗?还不是要解救他们到安全的地方吗?

    想到自己身上的重任,萧生感到可怕,不过,在大郎的支持下,相信部族会越来越好,和中原国的关系也会越来越好的。谁要是侵犯弯刀族部落,就要让他有来无回。

    父子相互鼓励,在人前,要注意礼节,行君臣之礼,在宫里,君臣之礼就免了,以父子相称,非常惬意,大家都很开心,觉得非常有意义,不至于越来越生疏。萧生小时候总是撵着大郎,大郎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一般来说,孩子越小,越离不开娘,更加和娘亲近,可是萧生偏偏不是这样,越是父王,越要跟随,倒冷落了额娘。

    萧生也不喜欢女孩子玩的东西,倒对刀枪棍棒非常感兴趣,这可能和男性荷尔蒙分泌多了有关,男性的基因要多一些,女人的基因要少一些,看到这个结果,大郎感到非常欣慰,要知道,这是大郎皇家的香火,一切都要围绕小王子殿下萧生来转,为了小王子,大郎可以舍弃很多东西,甚至生命,他都舍得,只要对殿下有好处,大郎愿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萧生可能太累,就和衣睡了,当然,大郎也就不再说话,他本来还想和萧生说话的,可惜萧生太累,已经开始打鼾,大郎只好作罢,不想破坏了小王子的美梦。

    大郎还有千言万语需要讲出来,可惜萧生已经入睡,只有等下一个机会了。

    当晚,大郎还在思考将来的事,他有罗格长老帮助,在他旁边帮他出谋划策,甚至也能掐算天文地理,罗格是弯刀族部落的先知,有了罗格,大郎要少走很多弯路,另外,大郎的命运的走势,罗格基本能看清楚,大郎不想听,可是,罗格喜欢说直话,喜欢竹筒里倒豆子,噼里啪啦的,干脆利落,也喜欢窄巷子里扛竹竿,直来直去的,不喜欢做事拖泥带水的,不喜欢虚伪的。在他周围,还好,人们都惧怕部族的神会来审判,结果,只要是弯刀族的人,只要有纯正的信仰,就不会去做坏事,不用担心尔虞我诈,反倒对修真更重要,对自己的修炼也有好处。

    大郎这样想着,觉得用自己人还是放心的。另外,他还在考虑怎样才能让萧生发挥得更好,在这次西域之战中,能站稳脚跟,打一个漂漂亮亮的打胜仗,以雪耻,让自己的名声得到传扬,从而为萧生登基作王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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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1章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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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郎这样想着,没有个结果,昏昏然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大郎已经醒了,人到了这个年纪,是睡不着的年龄,不像三十岁以前,怎么也睡不醒。这是一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人有了依靠,就不会主动去操心,人没有了依靠,凡事都要靠自己的时候,就会发掘自身的能力,将所有的潜能都发挥出来,否则,真的没有谁会来拯救。

    大郎看着从窗外透进来的晨曦,他踢了踢萧生,萧生没有动静,看来很累了,这时候最需要的是补觉,在平时,都是很早就起床练功的。

    大郎踢了萧生,他没反应,后来,大郎想到了他很疲倦,就没再踢他,萧生突然坐起来,说:“哎呀,父王,我起晚了,如果这样下去,岂不要被敌人活捉去了?”

    “我儿,不要害怕,有父王在,他们不敢对你怎么样?”大郎说。

    “父王,你的年事已高,儿已经长大,应该反过来保护父王才是。上一次父王被西夏兵围困,儿没能赶上救援,心里的确不安,这次回来,有什么事,就请父王吩咐,儿一定竭力完成,以报答父王和额娘的养育之恩。”萧生说。

    他们说着话,门外有人敲门,问:“大王,起来了吗?我们可以进来了吗?”

    大王一听,哎呀,这不是罗格长老吗?还有谁?竟然说我们?他想看看究竟,就说:“起来了,进来吧。”

    进来的人中间有一个就是罗格,还有其他大臣以及一些部落的首领,他们要想及时赶过来,起码还需要提前起床,看来,当大臣宰相和部落首领的,一点都不能偷懒,这不,一大早就来了,为的是什么事呢?

    大家坐定,大郎穿着睡衣就起来了,罗格已经习惯,萧生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他马上就明白过来,弯刀族人虽在学习汉人的礼仪文化,可是,传统还没丢,穿着睡衣见客,证明比较随意,给来者没有什么压力。

    罗格说:“大王,情况怎么样?”

    “本王还想问你呢?”大郎说。

    “不好意思,昨天我走得早。对于热闹场合,老夫还是比较忌讳的。”罗格说。

    “是这样的,他们打算去边境看看。”大王说。

    “边境很危险,大王,殿下去,令人担忧。”罗格说。

    其他人也在一旁附和,算是附议,都是为殿下担心。

    “不用担心,诸位皇叔、各位臣工,不用担心萧生,萧生已经经历了很多,汉人有一句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还有一句话,叫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主动,总是被动,肯定会吃亏。我们人多,地广,西夏兵就是来了,也让他有来无回,就是来攻打我们,我们也能把他们引入无人区,让他们干死、渴死、困死在里面,要知道,我们的部落,有很多的无人区,就是有名的死亡之城。”萧生说。

    “没错,殿下长大了,也学了不少本领,现在正是学以致用、积累经验的时候,要加油,不要胆怯,在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本王非常欣慰,也不担心王子会出事,况且他有仙人天一道长辅佐,又有奇人加勒和格桑跟随,一般没问题,本王高枕无忧,诸位也要放心,在后方好好准备,带领百姓,准备战斗,确保百姓安全。”大王说。

    他处处为民着想,深得民心,大家听了大王的话,心里很得安慰,看到小王子的进步,也明白啊的决心,更加受鼓舞,真是虎父无犬子,养儿不在多,一个顶十个。

    罗格长老说:“老夫预测,王子殿下去,没有问题,尽管去吧,我们的神,在天上垂顾,又有天使天军,在保护着我们的希望,我们的王子,就像雄鹰翱翔在蓝色的天空,和它相伴的,是洁白的云朵,还有凛冽的风,这些都是雄鹰的良师益友,也是密不可分的伙伴,一定能帮助雄鹰在蓝天生活,并且是百鸟中的王,大家心中的偶像,一定能将我们部族保护,不会掉一根毫毛,一定能让大家清楚,有了大王,有了殿下,加上我们众人的努力,一定会排除万难,得到最后的胜利。”

    不愧是长老,说气话来很有鼓动性,大家都觉得已经胜利了。

    “诸位,不要担心,这次去,只是去探访边防兵,不是真正地打仗,如果有西夏兵来袭击,也不用怕,估计是小范围的战斗,不是全面战争,不用担心这个问题。还有,刚才忘记说了,实际上,我国已经和中原国结盟,西夏没有,我们背后有大国支持,更不用担心。还有诸多小国,当然,他们也会站在正义一边,一定会支持我们,正当防卫是必要的,不会受到谴责,侵略别的国家应当受到谴责,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加强团结。汉人讲,天时地利人和,看来,我们都占全了,打这场仗,已经能够打赢。”大王说,满怀信心地,目光炯炯有神,不是因为晚上睡的时间少,也不是操心国家大事,单单为了自己的家人,为了萧生,他就充满了希望,这是爱的力量使然,不是爱的力量,他也无法起五更、睡半夜,日夜操心了。

    罗格说:“不好意思,这么早来打扰,事情已经弄清楚了,这样吧,我们暂且告退,不知道小王子什么时候出发,等出发的时候,我们再来送行。”

    “可以啊,可以,没问题。”萧生说。

    大王在这个时候,心里琢磨什么时候出发才好。想来想去,他问:“我儿,什么时候出发呢?现在就给各位臣工说说,免得他们翘首以望。”

    “父王,这个要和师父商量,不知道他是什么意见,不知道他修炼到了什么程度。可以去问问再说。”萧生说。

    自从学道以来,萧生懂得发扬民主了,况且这次出行,是要师父一起去的,萧生虽出师了,可师父还是师父,这个是永远都存在的,不会因为出师有任何改变。

    大王说:“行,那就开始洗漱吧!来人,哦,不,不,诸位爱卿,你们还有事么?如果没事,等确定了出发日期,再行通知你们吧!”

    大王穿着睡袍,面部上长有大胡子,虽没有穿铠甲,也没有拿刀剑弓箭,仍显得非常威严,这种王的行为举止,恰恰证明了他能够统领一方,给万民造福的能力和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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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2章 失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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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见大王歪着身子,罗格长老和其他大臣都一一退出了宫殿,萧生说:“父王,我们这样见臣工,是不是有些失礼啊?”

    “失礼?”大郎问。

    “失礼,就是说,没把对方当回事。”萧生说,“在中原国,非常重视礼仪,坐有坐的礼仪,走路有走路的礼仪,说话有说话的礼仪。干什么都要讲礼,说是要合乎中道,不知道父王听说过没有?”

    听了萧生的话,大郎哈哈哈笑道:“孩儿,你是在中原国呆的时间长了的缘故吧?我经常这样见大臣,为父已经老了,不讲究那些虚伪的礼仪了,人一老,人心也易老,在老之前,要留给后人好印象,可是,为父现在有些力不从心。这些都是为父身边的亲信,都习惯了,有时候为父在马上办事,有时在床上,甚至有时候在如厕的时候,还是有人问事,为父都要一一解答,或者听臣工报告事情,这些都不拘泥于形式,不讲外在的形象,为父年事已高,他们都能理解,当你执政的时候,再多讲究一下吧。噢,哈哈哈哈……”

    萧生想想,也有道理,父王的亲信就是这样,见怪不怪,父王也懒得弄那些虚套,不过,要想提升部族的地位,有时候还是要注意一下啊,免得当成别人的笑谈。

    萧生起来后,有人过来帮忙,萧生说:“你们都下去吧,我自己能行。”

    大郎一见,说:“我儿,既然你要向中原国的皇帝学习,那么,就要懂宫里的规矩,要习惯于接受宫人的服侍,不要事必躬亲,啥都让你来做,这样不好吧?为父这一代就算了,要看好你这一代。”

    “父王,不要忘了,我还是天一道长的徒弟呢。道士,是出家之人,凡事都是自己做,另外,还有照顾老弱的义务。孩儿从道士到殿下,再从殿下到道士,角色不停地转换,要知道,孩儿是需要自力更生、男儿当自强的,不要这样总是依靠父王和额娘,有了父王和额娘,才有萧生,但是,父王和额娘给了萧生的生命,但是,剩下的路都要孩儿自己走,不能老是依靠父王和额娘,父王,你说是吗?”萧生说。

    大郎听了,很有道理,瞧这个小子还真长大了啊!再也不是那个懵懂少年,现在是青年,嘴角的轮廓很清晰,额头很饱满,鼻子也周正,脸色红润,完全是有为英勇的青年才俊、英雄典范,要是这么走出去,是整个民族的骄傲和希望。

    大郎哈哈哈大笑,不知道怎么了,在儿子面前,他总是很开心,本来他的性格豪爽,凡事都看得开,就像打狼一样,非常得心应手,不打狼,心里不舒服,打狼,心里才得意,只有打狼,才能体现出个人的价值,才是英雄,心里才痛快。当每消灭一匹狼,就好像看到多了一群羊,他心里那个乐啊,无法言表。对待狼是痛恨的,对待敌人也是。

    这倒好,父子两个谁都说服不了谁,都是差不多的,一个歪着身子待客,一个自己动手洗漱穿衣,帝王家和平民家都差不多,没有什么神秘的,因为帝王带着使命来的,因此给人以神秘感,平民人数众多,帝王看不过来,也有好奇心,像这样双方都存在疑虑,自然,时间长了,总觉得有些问题,可是,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就出在缺少沟通和交流上。

    大家都住得比较分散,一户人家,就管一大片草场,一眼望不到边,简直太远了,走起来,要走很久狠久,最后才到达,看清楚帝王家的,很少,只是从当地头目那里了解一些,头目真正知道帝王的不多,有时候听到的不如看到的,看到的不如听到的,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即便是同一件事,看的角度不同,自然有不同的观点。

    萧生洗漱完毕,大郎安排了今天的事,然后要去打狼,萧生不去,大郎带了一帮人就去了,走的时候交代说:“我儿,我打了狼就回来,你今天可以好好休息一下,然后去找天一道长,看他休息好了没有,如果休息好了,你们就商量一下以后的事。”

    “好的,父王,放心吧,我会立马去做。”萧生说着,“父王,你要小心!”

    “放心吧,为父现在还打得动狼,趁着有力气,多打狼,好保护羊群的安全。”大郎说,然后离开了。

    萧生见他大郎跨上战马,后面跟着一帮人,向着远方跑过去,扬起了漫天的灰尘,萧生的眼角渐渐湿润,心想,这是什么季节?怎么还有风沙,竟敢迷了我的眼睛!

    这时候,弘法跑过来,他说:“师弟,师弟!”

    皇宫里有人嗤之以鼻,还有摇头的,弘法好像意识到了什么错误,连忙纠正说:“萧生道长。”

    他这一嗓子,喊得萧生很不自在,这是怎么了?平时听惯了弘法的声音,总是喊“师弟,师弟”的,现在倒喊起来道长,仿佛把他喊老了。

    弘法还算见风使舵,看到了萧生,萧生也不怪他,就释然了,没有什么压力。

    萧生问:“怎么了?有事吗?”

    “哎呀,道长,不好了,师父非要这个时候走。”弘法说。

    “怎么了?是不是你把师父惹气了?”萧生问。

    “没有,早晨我不想起床,师父就骂了我,我想,反正也骂了,干嘛还要起床,于是就继续睡,师父就生气了,硬是要走,我立马起来,并向师父赔礼道歉,还是不行,没办法,我才来找你,求你帮帮忙,我还没准备好,到哪里去呢?”弘法说。

    “哦,原来如此!行,我知道了,你先回去,稳住师父,我随后就到,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萧生说。

    “行,我马上就去,看看他,这时候说不定正收好了东西,在套牛车呢。”弘法说。

    “你去吧,快去,我马上就到。”萧生说着,赶紧穿上靴子,命人备马,然后骑马,赶到了天一住的毡房。

    奇怪,毡房里是空的,他到处走了走看了看,还是没发现,正在纳闷,才发现从毡房后面走出来两个人,萧生定睛一看,是天一道长和弘法。

    弘法说:“师父,以后我改还不行吗?”

    “不行,你说过多少次了?说改,一定能够改正过来,但是,到时候又不能控制自己,还是老样子,你让我怎么相信你呢?”天一道长看起来很生气,说话都粗声粗气的,这倒是很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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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3章 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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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发脾气,倒是很少见的,要知道,天一道长可是好脾气。自从萧生拜师以来,还没见过他发过脾气,特别是对自己的徒弟,就像自己的儿子的人发脾气,更是少见。

    这时候,萧生上前,向天一行了礼,说:“师父,为何恼怒?”

    “为了弘法。”天一说。

    “师兄?他怎么了?”萧生问。

    “他昨晚在宴席上就有些不听话,乱吃乱喝一气,晚上吃那么多干什么?将为师平时的教导全部忘到脑后了,这还像话吗?”天一说。

    “原来是这样!师父,昨天是父王为我们接风洗尘的,说了要放开了吃吃喝喝,这是父王的命令,他也没有越轨啊!”萧生说。

    “就是啊,师父,徒儿不敢越轨,不敢越雷池半步,总是循规蹈矩的,哪里敢不听师父的话呢?”弘法见萧生替自己求情,他赶紧补充道,他的补充,让天一看出来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有点过分的话,就赶紧改正,如果提前改正,也就不用担心继续错下去。

    天一听了这两个徒弟的说法,又运用心思,运用心力,进入他们的内心,看出他们说的,都不是虚伪的,他所运的气一结束,就说:“这次就算了,从此以后,你不要再叫萧生为师弟,你看看你有多大,他又有多大,不太相配,别再喊这个师弟的名字,好好地称呼他为殿下吧,他这次到弯刀族部落,就要留在这里,不会再去中原国,说不定以后会见面,也不一定会见面,因此要珍惜现在的光阴,明白了吗?”

    天一的吩咐再清楚不过了,弘法说:“师父,徒儿知道了,以后在吃喝方面要有节制,不能只顾吃喝,忘乎所以,不知道自己姓啥叫啥了。还要请师父多多批评指正,没有师父的指点,徒儿就无法进步。无法进步,就不能助师父一臂之力。”

    “少贫嘴,你要多做少说,才能让师父省心,师父巴不得你早点出师。为师一生只收了你们两个徒弟,再也不收新徒弟了,但是,为师希望你们收徒弟,让师父平生所学,都能够传扬下去。”天一说。

    看看天一略有松动,没有要走的意思,但为了表示尊重,萧生问:“师父,你说说看,啥时候我们去边疆啊?”

    天一想想,大家都已经歇息得差不多了,年轻人,就是再累,好好睡一觉,第二天,照样是生龙活虎的,精力充沛。自己也不需要动气,刚才实在是想到昨天弘法太贪婪,不知足,暴饮暴食、暴殄天物,实在是一点都不尊崇道家的规矩,实在没有办法,攒够了,一起爆发。

    当然,这件事也让天一露出了不好的一面,他很想得到大家的肯定,可是做出来得不到人们的肯定,像这种情况下,还是凭着血气在行事为人,这就不对了,略有欠缺。

    这是天一道长跟神仙的有差别的地方,如果改掉这个,说不定就成了神仙,这一步如果改正,就是神仙,没有改正,就还是凡人。

    天一说:“好吧,为师想尽快动身,但是,今天动了肝火,使得修行退了步,为了将后退的部分给补起来,我还是需要修炼一天,等后天再走吧,这样,大家可以好好休息休息,等到了后天,再一起出发。现在是非常时期,要是在平时,为师需要修炼三到七日,才会动身,因为西夏不会等为师来修炼,越是在修炼的时候,越有很多考验和试炼。”

    “师父,修炼和试炼有什么区别?”弘法见他师父有所缓和,为了表示勤学好问,就赶紧问了。

    “这么肯思索,是好事。为师告诉你,修炼是来自内心的,需要修正自己,锻炼自己;试炼是来自外面的,包括妖魔鬼怪,也包括各路神仙和真人,这些内外的差别,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天一说。

    说完,弘法似懂非懂,不过,他不敢再问,如果再问,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一旦进去,就会陷入十分痛苦的思索,那一点都不好玩,赶紧要撤出来,否则就像陷入了泥潭,无法自拔,只有越陷越深,越动弹越往下陷,最后肯定会让淤泥淹没头顶的,是聪明人,就不会再往下问。

    天一整理好了行装,但是,被萧生一问,就改变了主意,决定后天再走,今明两天准备,后天出发。

    萧生听从师父的安排,他就辞别了师父,天一和弘法和好如初,弘法继续在天一身旁服侍,萧生自去忙碌。

    萧生找到赶车的车把式,他正在整理牛车,萧生说:“师傅,你辛苦了。”

    那车把式一边给牛抱草料,一边说:“不辛苦,不辛苦,想不到道长是王子殿下,非常厉害啊!”

    “我不厉害,要说厉害,还算我师父厉害!”萧生说。

    车把式给牛抱完了草料,然后拍了拍身上的渣滓、草根草叶啥的,看着萧生,萧生问:“师傅,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动身。”

    “动身?去哪儿?”车把式问。

    “一路向西,去我们部落的边疆。”萧生说。

    “哦,去边境啊?”车把式问,看起来有点不安。

    “是的,去边境。”萧生肯定了这个答案。

    “听说边境要打仗了啊,上一次大王不是被西夏兵包围了吗?”车把式问,“到那里不是很危险吗?你又是王子殿下,万一有个闪失,那怎么得了?”

    “先别管我,先问问你,你敢不敢去?”萧生问。

    “怎么不敢?人生自古谁无死?我是中原国人,一路经历了几次死亡,都是有惊无险,顺利脱险,我怕什么呢?死过了几次,再死一次又如何?我不怕,我可以带你们去。”车把式说。

    “难得你这么好的思想,真是了不起!你明天休息休息吧,我们后天动身。”萧生吩咐道。

    “是的,殿下,放心吧,我劳动惯了,如果突然停下来,我会受不了的。明天也不休息,明天我要继续劳动。管他做什么呢,只要做,不停下,就觉得舒服。”车把式说。

    “你真是辛苦!那好吧。你先忙着,我走了。”萧生说。

    “好的,殿下,尽管放心好了,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我这一辈子,我啥都不会干,就会赶车了。只要把牛车赶好,过好这一辈子,就行了,也不图升官发财,也不图大富大贵。”赶车的车把式说,看得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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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4章 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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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一边往回走,一边在想,难怪中原国人杰地灵呢?就连赶车的车把式都这么豁达,看透了人生,看破了红尘,真是太了不起了。看来,吃肉的民族和吃素的民族,还是有区别的。

    萧生走到后院,看见加勒,他正在带着天使子找鸟蛋呢。

    加勒看见萧生,连忙跑过来,问:“殿下,这么清闲!”

    “是啊,昨晚和父王同榻而眠,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什么时候起床的,竟然忘了练功,真是的!”萧生说。

    “你们父子长期不见面,见面后有说不完的话,肯定要说个痛快,可惜,你辜负了你父王的一片心,大王年事已高,正憋了很多话,想当面跟你说,可惜你太疲倦,睡得很沉,没办法听到大王的谆谆教导。”加勒说。

    “你先别说我,我来问你,你回家了吗?”萧生问,他就是不服气这一点。

    “我当然回家了,这个我做得比较到位,我每次从外面回来,都要抽空去看看我的阿爸阿妈。这次回来,时间更多,你还在路上,我就跟大王请了假,大王很支持,希望我在家多陪伴阿爸阿妈,可是,我掐算着你就要到了,在家只呆了三天,就回到了王宫。在王宫一边练武一边等你。”加勒说。

    “你还真够意思,不错不错,你大概很想知道,是什么导致我们在后面迟迟不到的吧?”萧生问。

    “你说什么?这还用问吗?昨天不是说了?其实,一是牛车慢,二是殿下你边走边捉妖,耽误时间是很正常的。”加勒说。

    “你说的没错,的确是这样,说起来我出师了,可是我心里没有一点底,不知道会不会带徒弟或者带学生,像我现在的功夫,恐怕还不行,仍然需要锻炼,经过勤学苦练,也许会让自己的水平的得到提升。”萧生说。

    “你不要太谦虚,其实,现在世上有很多人都不如你,可是,牛皮比谁都会吹,一般来说,很多人都不注意自己的言语,要知道,人的语言是带着能力的。就像儿子说了话,当父亲的就会记在心里,当儿子忘了的时候,父亲还记得,当儿子听话的时候,父亲就会满足儿子的需要。”加勒说。

    “不错,你的这个比喻比较合适,说老实话,这是真的,要知道,我肯定知道语言带着能力,只是还没有习惯吹牛,要是习惯了吹牛,就是不吹牛,也会浑身不自在。“萧生说,”你清楚,我是多么希望人人都不吹牛,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多说一句,就不是事实,就是撒谎,就是那恶魔的作为,在将来就要受审判。”

    “你说的太吓人了,我们还是说一些比较平缓的话,免得因为语言带着能力,让人变得忧心忡忡的,这不是一个办法,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事,就是不说话,沉默是金,是很有道理的,可是,很多人都误解,认为沉默是懦弱的表现,殿下,你看看,我是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加勒问。

    萧生还没回答,就看见有人跑过来,说:“好消息,好消息!”

    加勒拦住那报喜的人的去路,那人本来想跑开,可是无处可逃,只好站在那里,接受询问。

    加勒问:“怎么是慌脚猫一样的人?你这是干啥去啊?”

    “报喜啊!”那人眼睛一瞪,脖子一歪,看着加勒,想打又没有加勒有力气,想要挣脱加勒的手,也是动弹不得。

    他没有办法,喘着粗气说:“好哥哥,快让一条路好吗?我要去报喜!”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你这是想要干什么?报喜,不在王子殿下面前报喜,还到哪里去?”加勒问。

    “哦,殿下在这里,我多有冒犯,向王子赔礼道歉了!”那人倒挺乖,赶紧对萧生赔不是了。

    “算了,不追究你的责任,以后跑路看着点,不要只顾着高兴,望天不看地的,到时候摔跤了都不知道。”萧生说,“哦,我差点忘了,你这是急匆匆地向谁报喜呢?”

    “是王后,大王出师大捷,很快就打死了一只壮年的狼,非常爽,那狼竟然向大王跑来,大王手到擒来,将狼一刀毙命,直接扎中狼的脖子,鲜血喷射了大王一脸,大王一边擦着血,一边哈哈大笑,连说是好兆头好兆头,这次殿下到边关,肯定很顺利,因为在出发里,遇到了狼,杀了狼,就有狼血,狼虽然本性不好,可它的血是鲜红的,算是红红火火的预兆。”来人滔滔不绝地说。

    “看来,大王派你回来报喜,是没错的,真是太好了,把事情说清楚了,十分难得。你下去吧,快去给母后报喜。哦,等等,请告诉我,父王现在在哪里?”萧生说。

    来人很听话,他说:“小的这就去给王后报喜。大王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好,你下去吧。”萧生吩咐道。

    萧生见他骑着马跑了,想想好笑,真是奇怪,他骑着马呢,怎么会听加勒的话,甚至连马都听加勒的,说停就停,好像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拉扯着马匹。

    要是那人从马上摔下来,不是自身出了问题,就是马出了问题,马出了问题,就要对马进行修理,让马变成一匹健康的马,等到再有人来骑马的时候,不至于还有人从马背上掉下来。如果马无法修理,无法康复,那么,就是一匹病马,看起来还是一匹马,可是事实上,已经没有马的功能,上去一个人,掉下来一个;上去两个人,就会掉下一双人。

    这不是人的问题,就是马的问题,哪里出问题,就解决到哪里;当然,人和马都健健康康,就不会出什么岔子,事情会解决得理理顺顺的,大家都喜欢看到这个结果。

    来人跑开后,萧生对加勒说:“你看,人们都喜欢报喜,不喜欢报忧,但是,内心充满希望和喜乐的人,就像一杯子甜水,无论怎样晃荡,飞溅出来的水滴,没有一滴是苦的。”

    “殿下,你读的书多,说得很有道理,加勒怎么就说不出那些话呢?看来,书到用时方恨少,殿下要多帮帮我啊!”加勒说。

    “尽信书不如无书,说老实话,读书不要读死了,不要死读书,要将书中的知识学以致用,这才是写书的人的本意。”萧生说,他对加勒说读书,看来,加勒年轻,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新东西,希望加勒能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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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5章 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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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萧生在给加勒讲道理,他所讲的加勒似懂非懂。加勒说:“殿下,你就别说了,说了我也不懂。要是遇到强盗,你跟他讲道理,费不费劲儿?我不是强盗,都听得不耐烦。强盗要的是钱,没钱,他就要命。还将道理,强盗不耐烦听,干脆来真的,打一顿,谁赢了谁是哥哥,比讲道理要强得多。”

    “道家以讲道理为自己的特色,要叫人讲和平,也就是平和,运气,放宽心态,调整情绪,要的就是这个。不要害怕,三尺高头有神灵,讲道理讲不通,就会拳脚相向,或者是刀光剑影。”萧生说。

    “殿下,你说得对,和强盗没有什么道理好讲的,要知道,有些人就是这样,敬佩君子,是因为君子讲道理,敬佩小人,只能亏欠自己的敬佩,宁愿和聪明人打一架,打完之后,会消灭了冤仇,因为聪明人讲道理,知道为什么打架,消除了误会,心里不再记仇,早晚还是喜乐的;不要和小人吵架,和小人吵架,就等于降低了自己的身份,那些小人,越吵越苦恼,还不如不吵,落个心安理得。”加勒说。

    正说着,后面有一群人出现了,骑着大马,穿着短衣,背着弓,右边腰间的箭囊里放着羽箭,左边腰间挎着弯刀,几乎个个都是这般装束。左手拿弓,右手取箭,然后再将羽箭搭在弦上,再将羽箭射出去,当然,在遇到狼或者敌人的时候,在远距离作战的时候,会射箭出去;在近距离作战的时候,就用弯刀。弯刀是整个部族的生命和灵魂,连睡觉都带着弯刀。

    弯刀的韧性好,已经是弯曲的,抗击打,抗力量,还有锋利无比,轻者伤,重者死,全凭手和臂膀的力量,用力,就会让狼或者敌人死;不用力,对手就会伤,丧失反抗能力。

    看着这群队伍凯旋归来,萧生一眼望去,不是别人,正是父王,后面的马背上横放着一匹狼,嘴巴张着,呲牙咧嘴的,嘴角淌着血,四脚垂下,趴在马背上,随着马走路,一晃一晃的。

    “哈哈哈哈,我儿,你来接本王了?”大王在马上看到了萧生,对着他喊道。

    “父王,孩儿在安排未来的行程。”萧生说。

    “什么?你们安排好了吗?”大郎问。

    “父王,刚才孩儿问了师父,他说他后天出发。”萧生说。

    “后天出发?好,好,那本王回来得还算及时。走,回宫里再说。”大郎说。

    萧生跟着大郎一起回宫,他见加勒有些不愿意,扭头就问他:“加勒,你不想回宫吗?”

    “殿下,我就不去了,我现在要带天使子去吃饭。”加勒说。

    “行,你去吧。”萧生说。

    加勒点了点头,向大王行了礼,然后迅速跑开,他带着天使子去找鸟窝了,这里的萧生跟着大王回宫议事不提。

    再说加勒在附近竟然找不到一个鸟窝,就想到了山上。这里竟然没有树,没有树,鸟就没办法做窝,没办法做窝,也就没办法找到鸟蛋。

    想来想去,他觉得还是要山上,可是,山离这里很远,要想去,必须要有鲲鹏或者大鸟来带动,否则就靠马匹,无论如何也不行。再说,马爬山能力也稍微差劲儿,不像那个云豹,能在山上窜来窜去的,就像在平地。也不像山林中的老虎,在山上奔跑,就像在平地上玩耍,身手矫捷,动作十分迅速,就像一阵风。

    他对天使子说:“怎么办,兄弟?”

    “那还怎么说?飞呗。”天使子说。

    “等一等,看看周围的动静再说,不要被人看到了,都过来围观。那就不好了。汉人区有人说,树大招风,就是这个道理,不要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否则就麻烦了。”加勒说。

    “好,听你的,大哥,你见多识广,应该是这样的。”天使子说。

    说完,加勒跑到一个低洼的地方,看看周围没有人,就对手上的指环说:“来吧,兄弟,快,抓紧时间,说不定他们殿下马上要召见我。”

    “好嘞!”天使子说着,迅速从加勒的手上褪下来,就地一变,成为一只大鹏,加勒跳了上去,加勒一离开地面,就会变得非常轻巧,当然,因为断绝了大地的联系,地气无法上达他的身体里,也就减轻了重量,也没有了力气。

    等加勒一坐好,天使子变成的大鹏的脚爪使劲儿一推地面,大翅膀扑棱棱一展开,上下扇动,地面上的灰尘腾飞起来,加勒说:“快飞,灰尘来了,呛人!”

    天使子没说话,“腾”一下飞起来,然后朝着远处隐隐约约的高山飞去。

    天使子一上到空中,其它鸟纷纷避让,但是后面跟着一只鸟,黑色的羽毛,像一只大乌鸦,加勒回头一看,是一只黑色的老鹰,它紧紧跟着大鹏,没有回头的意思,加勒心想,这是一只什么鸟?竟然不怕死,一般的鸟见了大鹏,立马躲开,不敢打交道,这样一只傻鸟,还往大鹏的利爪上碰、向大鹏的尖嘴上闯吗?

    不是傻鸟是什么?加勒向那只老鹰挥手,意思让它快逃生,大鹏只是吃鸟蛋,不伤害活鸟,如果鸟蛋已经孵出了小鸟,或者即将孵出小鸟,天使子是不吃的,吃了等于屠杀生命。

    对于那些新鲜的鸟蛋,天使子十分青睐,这种食物的单一性,也让加勒增加不少麻烦,无论走到哪里,都要留意一下树,或者房檐,因此,总是往上看,怪不得格桑总是说加勒,以前还行,平易近人,还懂得谦卑自抑,现在变了,变得比较高傲,有些不可理喻。

    这里面的因由,只有加勒知道,加勒还准备找个机会向格桑解释解释,话是开心符,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原来误会这么多,误解这么深!

    那老鹰还在后面紧紧咬着,加勒赶不走它。对天使子说:“这只傻鸟,为什么老是跟着我们?”

    天使子说:“别说话,到时候给它一点颜色瞧瞧!我现在饿得不行,不要理它,等吃饱喝足,再跟它算账。”

    于是,继续往前飞,眼看前方就出现了一座大山,在悬崖峭壁上,有一个鸟窝,看得出来,那是老鹰的巢。

    悬崖峭壁下面是大峡谷,完全悬空,老鹰将鸟巢建在这里,简直是一只聪明鸟,不过,很久以前,老鹰都是选择在悬崖峭壁上建立家园的,只有这个高不可及的地方,才没有天敌来偷蛋,没想到,这只大鹏是十分难对付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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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6章 鹰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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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鹰在对面的悬崖上停下,对面山壁上,有一块石头凸出来,刚好可以立足,那老鹰停在凸石上,看着这边的动静。

    大鹏在附近飞着,就是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天使子说:“这可怎么办?没地方落脚。”

    加勒说:“这样吧,你飞到巢穴边上,我去拿鸟蛋,你一心不能二用,我们就这样分工吧,负责飞的是你,不能听,而且要听我指挥,我说上,你就往上飞,我说下,你就降低一点,我说左,你就左,我说右,你就往右飞,就这样,可以勉强拿到鸟蛋,要记住,不听话,或者拿不到鸟蛋,或者拿到了鸟蛋,可能在中途遗失,终成遗憾,因此,一定要小心。”

    “放心吧,瞧我的,你在上面可要看好啊!”大鹏说着,就听从了加勒的命令,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地,让加勒是手可以够得着那鸟蛋。

    加勒已经看见了鹰巢,正要伸手去够,没想到,那只老鹰疾飞而来,眼看就要啄加勒,大鹏眼睛很厉害,早在眼睛的余光里看到了老鹰来偷袭,它立马往上飞,加勒没来得及问,赶紧抓住了老鹰颈上的羽毛,紧紧抓住,免得掉入大峡谷,那可不是玩的,一旦下去,想要活着,比登天还难。

    大鹏飞上高空后,见那老鹰没有追来,而是守在了鹰巢边上,老鹰的个子比大鹏要小得多,它能在上面立足,然后护着小鹰,目光炯炯,歪着脖子,这瞧瞧,那看看,就是死守着鹰巢,一刻也不离开。

    看这种情形,老鹰是要和鹰巢共存亡的,大鹏看到这个,说:“大哥,怎么办?这只老鹰为了鹰蛋,要和我们决战,不会退让一步的,你看怎么办?”

    “这个很好办,我们下去,等它离开了再回来。”加勒说。

    “这个方法好,只是我现在非常饿,怎么办?”大鹏说。

    “不用着急,一会儿就好,那老鹰刚才没有带东西回来,估计还要出去抓兔子,耐心等候,一定有奇迹出现。”加勒说。

    “行,大哥,我相信你。”大鹏说。

    他们就绕过了山梁朝上飞。绕过山梁的意思是不让老鹰发现他们,往上飞的意思是在避免让老鹰看到,其实很简单,老鹰一般是看地面的,习惯看下面的情形,对上面不太关注,利用老鹰的这个特点,大鹏展翅高飞,让老鹰不容易发现大鹏,这样,大鹏就可以按照计划来做了。

    大鹏说:“大哥,你看它一般往下看,不往上看,不如咱们就停在它的上方的山上,一方面可以监视它飞走,一方面可以俯冲下去,拿到鸟蛋的机会会更大,你看怎么样?”

    “好,灵活多变,是因情况发生改变而改变,你说得对,就这么办!”加勒说。

    然后,大鹏就停在老鹰正上方的山梁上,往前走一走,就是悬崖,再盯着鹰巢看,就会发现,老鹰并没有注意上方,它一直警惕地看着前方和下方,没有料到在自己的头顶上,竟然还有一支劲旅存在,准备随时发动进攻。

    加勒看看那老鹰,仍是歪着脖子朝下方看,眼睛珠子转来转去的,对正前方的情况也在掌控当中,它要誓死保卫自己的蛋。做到蛋在它就在,蛋不在,它也就完结了。

    果然,老鹰正如加勒猜测的那样,它没有吃东西,可能在抓捕小兔子的时候,见到了大鹏,想想不对,就跟来了。只因这只大鹏和一般的鸟,一般的猛禽不一样,太猛了,太大了,大得可以乘坐一个大小伙子,真是匪夷所思。

    大鹏引起了老鹰的注意,可不是好事,于是它就跟来了,后来又逃跑了,老鹰不禁高兴起来,真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来了就来了,还逃跑,真是的!它跑了,就好了,也可以放心去找小兔子玩了。

    很快,那老鹰就俯冲下山崖,借着山谷中的风,将老鹰的伸展开来的翅膀吹起来,老鹰扶摇而上,然后滑行,然后飞出峡谷,去找小兔子,野兔的腿长,有力,不如家兔,可惜家兔有笼子,鸡也能吃,在没有兔子的情况下,鸡鸭鱼都可以充饥,无论如何,只要出去,就能找到吃的。

    老鹰飞走,头顶上的加勒看得清清楚楚,他对大鹏打了个手势,大鹏会意,赶紧起飞,做自由落体运动,很快,就到了鹰巢前,加勒伸手去够,一够一个,一够一个,只有俩个,加勒问:“怎么只有两个蛋?”

    大鹏说:“对,就俩,拿到了没?”

    “不叫拿,叫偷,偷到了,快,闪人,免得老鹰回来找你拼命。”加勒说。

    “大哥,不是偷,是拿好吧?老鹰回来也不怕,你看它那块头,怎么能和我打?最多只是在远处看着罢了,没有一点问题。话说回来,现在不是空战的时候,吃饱肚子先,否则真的飞不动了。”大鹏说。

    “行了,快走吧!晚了就完了,那老鹰看来不是一只,有可能会呼朋唤友,弄来一些老鹰,来和你拼命,你怎么能招架得住呢?”加勒说。

    大鹏也饿得慌,它见加勒在催,也没好意思不飞,在大峡谷里享用美食,恐怕被老鹰看到,那不是什么好鸟,本来喜欢偷鸡摸鸭的,还紧盯着别人,目的就是防止自己的儿女被偷走。

    大鹏载着加勒往回飞,没想到在半路上遇到了老鹰往回飞,老鹰的爪上挂着一条鱼,这只老鹰也算倒霉,不知道最近是怎么了,村民家的鸡鸭都不见了,兔子倒有,可惜吃不到,关在笼子里,近不了身,就是挨近了,还有笼子,弄不好,逮到了兔子,却关住了自己。弄得吃不到鸡,倒惹一身骚。

    老鹰发现了他俩,一愣,不过,没有证据,不好说什么,于是默默地飞走,等回到鹰巢一看,窝里只有羽毛,蛋不翼而飞,很明显,这蛋不是被狐狸偷走的,一定是那只大鹏,他们在鹰巢前已经徘徊良久,不是他俩,难道是悬崖飞来的狐狸不成?

    老鹰转过来,就朝着大鹏逃跑的方向飞,结果越飞越远。飞了半天也没看到大鹏的影子,它不知道,大鹏早已载着加勒到了营地,然后在郊区,大鹏将加勒口袋里的鸟蛋吃了个干净,天使子吃饱喝足,这两枚鹰蛋,是天使子最爱吃的东西,真是一生何求,但愿得到鹰蛋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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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7章 精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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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鹰没有找到大鹏,此时,大鹏已经吃了鹰蛋,即便老鹰飞来,也已经被大鹏吞入腹中,想要回来,比登天还难,何况老鹰的眼睛再好,也找不到大鹏到哪儿去了。

    大鹏吃完了鸟蛋,这两个小小的蛋,就是将来的蓝天上的雄鹰啊,没想到还没出世,就为天使子服务了,做出了牺牲,成就了天使子,让天使子可以在天上自由地翱翔。

    老鹰什么也没找到,哪怕运用它的鹰眼,它的接近于千里眼的鹰眼,也没找到大鹏的半根羽毛。就是加勒,也变了形象,本来在大鹏背上的时候,身轻如燕,小巧玲珑的,但是,一到地面上,就变得十分沉重,因为他和大地连接在一起,地气都是和他串通的,地气就像闪电一样,通过脚板心,可以在瞬间到达全身,全身的每个血管和神经,都被地气连通,这样,大地给他的力气,可以撼动山岳,另外,因为力气大,内心强劲有力,外在的表现自然是很不一般,看起来特别精神,就像换了一个人。

    他变形了,像是精变,妖精变化多端,肉眼凡胎如何得以看见?

    那老鹰的眼睛再好,视力再强,也是枉然,没有办法,它就只好像**回娘家——无功(公)而返。

    吃了鹰蛋之后,加勒倒觉得饿了,天使子问:“大哥,我们走吧,前面就是营地,一排排的毡房,还有皇宫,那里有我们的殿下,走吧,去看看,看后天出发,今明两天准备得怎么样了。”

    “行,没问题,只是觉得有点饿。”加勒说。

    “看你说的,你是不是看到我吃了鹰蛋,你有些嘴馋了?”天使子问。

    “不是,我真饿了。”加勒说。

    “你肯定是嘴馋了,那好吧,我给你吃,只是你不要嫌我脏。”天使子看样子要吐出鹰蛋来给加勒吃。

    加勒赶紧说:“不要这样啊!我不吃鹰蛋的,谁嫌弃你脏了?不要乱说,这样吧,我们快点回去,说不定还赶得上殿下的午宴,万一赶不上,我们还可以到我父母家蹭饭吃。”

    “到大哥的父母家,那倒是好事,不用担心怎么去,只要我想飞,哪里都可以去,对吗?”天使子有些骄傲,话语中带着自豪的口气。

    “是啊,只是不要骄傲啊,走吧,先去看看,再做打算。”加勒说着,就开始跑。天使子一见,赶紧变成了指环,迅速跑到加勒的手指上,和加勒一起,先到了皇宫。

    守门人一看这人,十分熟悉,不敢阻挡,他就直奔殿下的宫殿,萧生正在安排膳食,眼角一瞥,看见了加勒,快步走过来,问:“你跑哪里去了?”

    “殿下,我不是在走之前告诉你了吗?我带着天使子去找鸟蛋了,谁知道这里竟没有树,没有树,鸟就不在我们这里做窝,没有窝,也就没有蛋,没有蛋,只有带着他到处找鸟蛋去了,实在没办法,弟兄需要吃饱,然后才能打仗。”加勒说,好像带着很大的委屈。

    “哦,那对不起,不要紧,以后再专门谢罪赔不是。现在,快,帮帮忙,宴席马上开始。”萧生说。

    加勒当然愿意,他说:“去哪儿帮忙?”

    “你去厨房里看看,看看御厨准备好了膳食没有,特别是那只狼,看准备好了没,准备烤着吃的,所以,要把狼弄干净一些。”萧生吩咐。

    加勒巴不得去御厨房,看看膳食的准备情况,然后再做打算,瞅个机会,弄点吃的,谁也不知道,当然,厨师们知道就行,主管知道也行。他跑到厨房,问到了扑鼻而来的香味,真的让人垂涎三尺啊。

    厨师们一看,是王子手下的红人,也救过大郎的命的人,就是加勒,他们格外尊敬,连忙问:“加勒将军,你来这里干什么?这个地方不是练功夫的地方。”

    “实不相瞒,我来是弄点吃的,将军也是人,也有肚子饿的时候,快点,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吗?先弄点垫一垫,不要等到开席的时候,就没力气去宴客厅了,想吃都吃不了。”加勒说着,然后眼睛盯着厨房看,的确看到不少的东西,相当丰富,看来,大郎是想为他们师徒几人送行,没有什么。

    加勒问:“什么可以吃?什么不能吃?”

    “都可以吃,对加勒将军来说,这是招待客人的,当然,加勒将军是大王和殿下手下的红人,这些东西,将军想吃,就不用客气,想必大王和殿下都没意见。”厨师说。

    加勒看中了一条鹿腿,就撕了下来,放在嘴巴里一横,然后一拉扯,一大块肉被撕了下来,还带着肉丝,没有蘸酱,香气扑鼻,加勒高兴极了,这真好!要是早点弄这些御厨房,那多好啊!别说,这些都是跟中原国学的,以前就是在毡房里,一边吃肉,一边喝奶茶,然后欣赏着歌舞,或者摔跤表演,或者赛马,总之有很多活动。

    加勒大嚼起鹿肉来,然后喝了一口水,问:“什么时候开席?”

    “马上!”厨师头也不抬地回答,他一边在说话,一边手脚都不闲着。

    加勒吃了鹿腿肉、喝了水,然后问:“我走了,谢谢你们的鹿肉,我要走了,你们多保重。”

    “将军再见,你对王子殿下说我们马上就上菜。”厨师说着,还是忙碌着。

    加勒到了宴客厅,见到加勒说:“殿下,厨房已经准备停当,随时听候命令上菜,加勒也斗胆吃了一块鹿肉,只因刚才太累,太疲劳。”

    “东西是拜上苍所赐的,美食做出来,就是供给大家吃的,况且刚才你忍者饥饿去帮你的兄弟找鸟蛋,这是多么大的自我牺牲精神啊!值得称赞!我们兄弟不分彼此,特别是现在,兄弟需要拧成一股绳,好好地面对敌人或者妖魔的进攻,让他们最后失败,我们都要积极面对,吃啥喝啥,什么时候吃或者喝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要惧怕,不要惊恐,总有解决问题的办法的。希望你记得这些事,以后无论吃喝什么,都不要斤斤计较,不要向我或者父王请示,只要好好地行事为人,将来肯定得那美好的赏赐。”萧生说。

    自从萧生学道以来,有很多事情,都要好好地调整一下,包括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都有一定的差异。萧生学道,已经入门,并且在升级,他要将平生所学,用来教会别人,这种使命,一直伴随着萧生,没有离开,等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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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8章 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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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在厨房先吃了鹿肉,心情格外好一些,看来吃饱喝足了,人就会少发脾气。

    在这时候,有人来传话说,大王有请。

    加勒一听,觉得有事,就跟着来人到了大王的起居的房间,大王一见加勒,就竖起大拇指说:“加勒,你……!”

    加勒见大王这样问,心想,糟糕,是不是偷吃鹿肉的事传到大王耳朵里了?他心里这么想着,脸都红了,于是低着头,等大王来一顿猛批,可是,大王没有批评,从刚才竖起的大拇指来看,已经说明了他在向加勒表示赞赏的意思。

    加勒的心里忐忑不安,大王找我到底要干什么?

    “加勒,你真了不起,敢一人独闯西夏兵的包围圈,本王甚感欣慰,你真是我们部族的大英雄啊!”大王说,然后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加勒一听,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大王请他来就是要表扬他一番啊!

    他连忙摆手说:“不要客气,大王,这是将军该干的活儿,保家卫国,救驾是每一个弯刀族人的义务,谁见了那种情况,谁都会出手相助的,到了那个时候,谁还会考虑到那么多?先救人再说以后的事。”

    “可是,是你接到了军情后,才跑来救驾的,这还是要归功于你,不要推脱,本王肯定要重重地赏赐你,没有你的救驾,本王早已被西夏贼人砍死;那些西夏兵,就像年轻的狼,还没有碰壁,到处嚎叫,要是尝了老猎人的手段后,就会立马老实起来。”大王说。

    加勒很佩服大王,自从被选进宫,做了萧生的贴身侍卫后,大王对加勒的父母很是照顾,先是给了一千头牛,一万只羊,还有两千匹马,在当地,算是一个轰动的消息,让周围的十里八乡的,都羡慕不已,都说加勒是个好孩子,一旦有本事,就不得了,得到大王的器重,给了这么多东西。

    在部落里,最值钱的要算是活物,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有钱也没地方花,但是,用羊来换粮食,是完全可以的,也就是说,羊是货币,可以用来买东西、卖东西,用羊来做流通物,要好得多,不存在伪造钱币,羊就是羊,就是硬通货,想必不会有人说三道四,即便有人说闲话,了不起不用参与其中就行,不拿羊来交换物资,而是拿金银来交换,表现形式不同,实际上内容是一样的,都是一种流通的货币而已。

    加勒跟小王子一起长大,大王对加勒的父母照顾得好,他的父母总是说大王好,加勒心里很清楚,对大王要忠心,无论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永远都不背叛。

    他的决心一下,大王当然不傻,都看得很清楚。大王看不清楚,罗格长老也很清楚,就是这么一个人,其实,就是要他好好地照顾萧生,大郎可以为殿下付出所有。罗格很清楚,谁跟着萧生,谁就有福气,这不是吗?加勒和格桑的父母家都从大王那里得到不少的好处,因此,他俩的父母都苦口婆心地交代,让他俩好好干,好好服侍萧生,不要弄到最后遭到人们的唾弃,最终可能会无地自容。

    这是旧事了,在加勒的成长过程中,对父母的依恋最重了,当然,对大王的作法,他们都还饱含着感谢,另外,也会死心塌地为大王服务,替大王服务最好的表现就是,好好照顾萧生,让萧生过日子过得更快乐,同时,也让萧生可以在艰难辛苦中成长,多多了解一下社情民意,懂得一些治国方略,让小家伙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萧生果然不负众望,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洞悉人情往来,其实,知识是后天学习的,但是人情世故,还是需要好好琢磨的。

    这是以往的事情了,来不及详细记述,再看看大王,他还是笑眯眯地看着加勒,最后说:“今天找你来,本王只说一句话,就是,要好好地照顾萧生,他这次到边境巡防,无论如何,你都要保证他安全进出那个边境,萧生是整个弯刀族的希望,是将弯刀族部落发扬开去、继往开来的王位继承人。”

    “大王,这个我知道。”加勒说。

    “知道就好,那就劳你费心费力了。”大王说。

    “其实也没什么,殿下现在会法术,本身也有武功,加勒空有一身力气,没有技巧,也不会说话,笨嘴拙舌的,怎么能行?我和王子殿下从小到大,对我不薄,大王对我的父母也不薄,其实,论到感谢,我还是要感谢你们。这次去边境,其实,是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行走,要是西夏兵胆敢犯境,我们一定要他们有来无回。”加勒说。

    “噢,哈哈哈,你还真行啊!是的,本王相信你有这个能力,好好干吧,本王不会亏待你的。”大王说,他对加勒充满了信心。

    加勒也十分感激大王对自己的信任,要知道,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如果不信任,恐怕就很难共事。

    特别是大王,没有汉人区以前皇帝的虚伪,大王说一不二,说到做到,为人直爽,说难听点,就是缺心眼,可是,大王善于倾听和请教,不懂的,不装懂,一定要让自己成为一代明君,并且,他已经做到了。

    正在这时候,萧生走进来,问:“父王,宴席准备好了,可以开席了吗?”

    “可以,可以,哦,对了,加勒,我想问一下你最喜欢吃什么?本王好为你安排。”大王问。

    加勒听见大王的问话,脸“刷”一下就红了,他以为大王知道了他到厨房偷鹿肉吃了,这时候故意在问。

    “哦,大王,加勒什么都能吃,就是苦不能吃。”加勒说。

    大王以为他说了实话而脸红,世上的人有几个喜欢吃苦呢?大多数都是趋利避害,喜欢甜头不喜欢苦头的。

    “说具体点,本王不怪!”大王说。

    “鹿肉。”加勒怯怯地说。

    “这个简单。本王每次打猎,打到了鹿肉,给你留一条腿吧。”大王说。

    “多谢大王!”加勒说。

    “你说喜欢吃鹿肉,本王倒喜欢吃狼肉,狼肉别有一番风味。狼是这个草原的所有动物中的王,本王是吃动物中的王的王,那么,这个草原的统治者就是本王,未来的统治者是萧生,你就是未来统治者的得力助手,部族的兴旺发达和你分不开,因此,你的使命十分重大,明白了吗?”大郎说,一说到未来,他的话就滔滔不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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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9章 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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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王说完,萧生出去吩咐,安排开席,加勒站在房里,也想离开,但是,没有大王的命令,他又不敢擅自挪动脚步。

    大王看他的样子,猜出他有些局促不安,好像在王的身边,有点问题,这时候,大王说:“没事了,你可以走了,你喜欢吃的鹿肉,本王会做安排,本王马上去赴宴,你也要去,当然,你喜欢吃鹿肉,本王也会满足你,不仅是今天满足,以后也会满足,前提是必须尽到本分,好好干,明白吗?”

    加勒点点头,说:“多谢大王的关照,加勒一定要克己奉公,一心一意地尽到本分,好好地保殿下的安全,让殿下能够从侦察兵变成为真正的英雄。”

    “越说越远了,萧生不是当英雄的料,他要学习如何管理部族,这才是正道,当英雄,一般会有乱世,有乱世,人民就遭殃。自本王执政以来,最不喜欢战争,可是,事情往往不是按着自己的想法发生和结束,总是出乎人的预料之外,因此,本王认为需要加强内心的修炼,好好学习管理国家的经验,然后争取做一个英明的君王,让更多的人感到幸福。”大王说。

    萧生要出去,加勒也想出去,大王看出来了,就说:“好,你们出去吧,本王一会儿就到。”

    加勒巴不得大王说这话,他说:“好吧,大王,我出去了。”

    他说着,倒退着出去,这个是跟汉人皇帝学的,严格来说,是跟弘毅学的,弘毅在皇宫里的规矩不是他定的,是祖制,依照祖制,汉人的传统,一直延续到今。

    加勒跟着萧生出来,一边走,一边说:“殿下,大王真是心细如发,怎么这么关心我啊!”

    “关心你是好事,很清楚,这些都是他的品德,如果换个王,可能总在打仗,你也清楚吧,我们部族经常和汉人打仗的,他顺应上苍的好生之德,不打仗,爱好和平,是好事啊!不打仗,人民才能免除痛苦,不打仗,人人才有好日子过。”加勒说。

    “对,大王做得对,希望殿下将来也要这样做,如果做够三代皇帝都不打仗,我们的部族就没有人敢欺负了,国家强大,其他国家自然会尊重,国家羸弱,人家就要欺负咱。你说是吧?”加勒说。

    “是的,这个部族强大了,汉人不敢欺负,西夏不敢欺负,其他小国家也不敢欺负,是好事,好事。”萧生说,他对加勒的说法表示认同,另外,这些话说出来特别令人舒服,让人的心得到了安慰。

    他们一边说,一边到了宴客大厅,萧生突然想起来了师父天一,怎么不见他人呢?

    他扭头问加勒:“看到天一道长没?”

    “没。”加勒回答得很干脆利落。

    “行,我去找他!弘法也没见到吗?”

    “也没有,这个家伙,我从来不指望他能服侍好天一道长,我真怀疑他是否真的能够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天一道长,我估计是天一道长在照顾他,等我见了他面,我就要说他。”加勒说,气呼呼地,恨不得扇他几巴掌,在这种场合,应当先过来瞧瞧,不要等别人来请,那时候,弄得大家都不愉快。

    说归说,做归做,最终还是要想办法找到天一的,如果不在毡房,会在哪里呢?

    萧生想着,然后对加勒说:“你先去对管事的说,暂时别开席,让大家耐心等候,我去找道长,马上回来。”

    “殿下,这小事我去办吧,你觉得呢?”加勒问。

    “不必要,这是我们师徒之间的事,我估计天一道长还没有从和弘法的争吵中走出来。”萧生说,很不确定,但这个理由也说得过去,是人都有软肋,不知道的,还以为天一什么都好,十分完美,知道的,也清楚了天一道长是性情中人,当然也会发脾气。

    加勒见萧生这么说,也不再勉强,他清楚萧生,一旦决定的事,不会轻易更改。他要去找天一道长,是好事,就让他去吧。

    加勒自去宴客厅找管事的,萧生自去找天一道长。

    萧生急匆匆地到了天一入住的毡房,在门外喊:“师父,师父!”

    没有人应声,他就掀开帘布,进去一看,空无一人,只有铜壶还在炉子上突突突地冒着热气。

    师父不见了,弘法呢?弘法也不在。

    萧生突然想起了青牛,对,说不定在那里。青牛的主人,也就是车把式,应该也在被邀请参加宴席的客人名单中。萧生就跑过去找车把式。

    车把式正在修理牛车,萧生没有看到人,听到车底下有动静,他才俯身看到了车把式,车把式提前打招呼说:“王子,你来了?”

    “嗯,来了,马上要开席了,请师傅快去赴宴吧。”萧生说。

    “什么?有我吗?”车把式非常惊讶,停住了手上的活儿,呆呆地问。

    “有的,快点吧,洗洗手,快去,我还要找我师父天一道长呢?”萧生说。

    “哦,你去那边的坡地上找,我好像看到道长跟弘法过去了。”车把式说。

    “谢谢了!”萧生致谢道,然后拔腿就跑,现在还不是大王,不必要循规蹈矩,即便是登基称王,也有个过程,不是随随便便的,可是,大王现在其实也不太注意细节,他要是太文雅,估计狼早跑了。

    萧生回到这里,想要文明恐怕都难,要清楚,这里的部族,这里的高原,需要的是热情奔放,还有大动作,要的就是酷,还有魄力和风度。动作要快,还要团结,如果人不团结,狼是团结惯了的,人一定会吃亏。抱团,才能打胜仗,抱团,才能打到狼。

    萧生跑到了坡地,果然看到了天一道长正在给弘法施法,看天一双目紧闭,不声不响,然后又念念有词,这些话,是天语,比较玄妙,萧生略懂一二,但是,要想深入学习,还需要时间,还要一个过程。

    天一练功或者施法,外人不能干涉或者打断,免得前功尽弃,其实,萧生也会施法,但是他有些心结,无法打开,比如,对于弘法总是称呼他为师弟师弟的事,他就很郁闷,嘴上不表示愤慨,心里还是有点不爽。他年纪比弘法大,就因为拜师比较晚,弘法拜师早,谁早也早不过弘法,他还是奶娃娃的时候,就拜师了,谁的父母愿意将襁褓中的婴孩送给道长当徒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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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0章 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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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在给弘法施法练功,到底是什么?谁也不清楚,但是,萧生不敢打断,只是静静地看着,可是,马上父王就要赴宴了,看不到天一道长,他肯定会着急的。

    天一有了感应,他说:“萧生,你来了!稍等一会,我马上就好。”

    萧生知道,他也有这样的技能,要知道,在某些时候,他也经常练习观察周围的环境。

    虽然还有些稚嫩,不过,有几次弘法去找他,人还没到,他就有了感应,察觉到很多东西,的确有些小小的本事。

    萧生的方法是天一教的,天一教会了萧生,自己当然懂得怎样来融入周围的环境,比如,一草一木,一砖一石,都是可以用来感应的。他练功的时候,这些外在的东西都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都和周围的这些既存的东西相连接,久而久之,就练就了在没有看到人却能感到磁场的强弱变化的情况的本事。

    “师父,宴席已经准备好了,我来找您来了。”萧生说。

    他的徒弟爽朗地笑了,说:“真不错,真不错。”

    天一收了功,问弘法:“什么真不错!三天小宴,五天大宴,很爽是吧?”

    “是啊!”弘法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天一摆摆脑袋,说:“怎么你是个吃货啊!刚才还说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变了?”

    加勒赶紧说:“师父,肯定是说话说急了,没有经过思考,我要有闲心,也会说话慢慢地来,可是,现在都饿了,需要吃饭。人在饥饿的时候,都相当敏感,说话做事都十分迅速,说话当然不经过大脑考虑。”

    “你总是从正面看问题,很不错,是正能量,加油,不要像我,是负能量,我有时候看人,从负面看得多一些。”天一竟然做起检讨来,这是道长该做的吗?萧生想着,不过,马上一个念头闪过,就是要赴宴,于是他又提醒了天一道长,目的很明确,就是不想让众人等了太久的时间。

    天一不喜欢热闹场合,他说:“为师就不去了,让那些人不要等我,开席吧!”

    天一说完,想要继续练功,可是,被练的对象弘法不干了,他有些哭哭啼啼的样子,已经在抽噎了,他说:“师父,人生短暂,不吃不喝怎么能过?我还是希望参加这次宴席,说不定是大王在为我们饯行也说不定。”

    “师父,吃饭是我们弯刀族表示欢迎的方式,如果能坐在一起吃饭,证明是看得起,热情好客,吃啥喝啥倒不重要;如果不请吃饭,就是再热情,再妖艳,也丝毫起不了作用。还是在内心里在排斥。”萧生说。

    萧生说的不无道理,就是在中原国,也是这个礼仪,人走到哪里都要吃饭,吃饭是一种消遣,也是一种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最好方式,通过吃饭,可以消灭了冤仇,可以加深感情,让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变得很近,更亲密,以后做事干啥的,都很舒服。

    天一说:“既然这样说,我们走吧。免得让他们久等。”

    说完,天一起身,弘法更是精神矍铄,非常轻松,他笑着说:“真是太好了,师父很体贴徒弟,刚才怕徒弟惹祸,让徒弟练习运气,在人多的场合,要学会融入到人群,不要弄得很另类,如果很奇怪,就容易引起别人的重视,久而久之,人家就会盯上,为人处世,还是要平实些为好。”

    “怎么了?你简直是无法无天,或者是逆天的!你要想一想,为师是修道之人,不是滚滚红尘中的,要避开热闹,回归清静。以前庄子讲清静无为,现在,我还要讲无为,可是,在没有修炼到那种程度的时候,还是要努力,争取达到那种程度,但不可勉强,修为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是需要努力。排除杂念,一心一意,最后成功。”天一说,“好了,别只管说话了,我们要动身前往赴宴。萧生,你在前面带路,我们现在就去。”

    “好,师父,走!”萧生说着,开始走在前面,他的师傅走路不慢,可是萧生看到他师父住的毡房的时候,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说:“师父,你的毡房里是不是有一个炉子?”

    天一突然被问了,他想了想,说:“是这样的,我告诉你啊!我的毡房里是不是有一个铜水壶,水已经烧开了,正在汩汩地向外冒着泡、跑着水蒸气呢。”

    “是的,师父,是这样的,你看要不要将铜壶从火炉上取下来?”萧生听见他师父这么一说,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赶紧问师父,他的意思就是想知道如果想取下铜壶需不需要使用钻墙术,即便使用了,也不见得能有那么长的胳膊,能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完成一项任务。

    天一做事不喜欢磨叽,他说:“走吧,以后再说铜壶的事,为师已经将铜壶处理了,不要再操心。走,去赴宴!”

    他这么一说,弘法吃惊不小,可马上就恢复了常态,他说:“好吧,师父是最英明的,知道在什么时间做什么事,会抓住时机,善于利用时间。”

    “行了,又来了!你把耍贫嘴的工夫用在练功上,早就有了起色,早就有了较大的进步。你想,是不是这个理儿?”天一打断他的话,其实,最喜欢吃的还是弘法,天一最担心的就是他吃起来不要命,完全是旁若无人的态势。

    萧生不便说什么,他担心天一道长,带着弘法——这样一个活宝人物,到哪里都要操心,不过,天一是好脾气,有时候也发发火,可是发过火以后,马上没事,他很喜欢弘法,哪怕弘法一身缺点,他就是想将平生所学,用在一个顽梗不化、悖逆不堪的少年身上,看看效果怎样。也就是这样一个活宝,来不停地检验着天一道长的道行。

    他们师徒一行三人进入宴客厅,大王已经落座,看见了他们,马上起身,邀请他们入座,各路嘉宾也就落座,然后大王致辞,欢迎大家来赴宴。

    他说的意思就是说,马上(后天)天一道长和他的徒弟,加上殿下的贴身侍卫加勒和神行太妹格桑前往边境,检查边防,鼓舞士兵,严防死守,确保后方平安。为此,来为大家饯行,请大家一路保重、旗开得胜!

    大王的言辞言简意赅,弄清楚了他的用意,大家才开怀畅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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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1章 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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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赴宴,因为天一已经多次告诫了弘法,弘法这次变得文雅多了,格桑倒有些不习惯,时不时地偷笑一番。

    弘法不敢吃喝,终于学会了彬彬有礼,天一很欣慰,他不关心吃吃喝喝,倒是对道法总是在心里默念,随走随练,无论在何时、在何地,总要铭记在心,总是诵读。

    这样下了苦功夫,自然有好收成,他的想法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培养一个好习惯,一个好习惯会伴随人的一生,会给人带来好多益处,当然,运气不好的,总要遇到这些那些看似简单的实际复杂的事情,家事国事天下事,大小都是事。

    吃喝完毕,大家都很开心,大王语重心长地说:“道长,小王子就交给你了,明天本王就不陪你们了,要去远处追捕一群溃逃的狼,这群狼已经坏掉了我们部族一千只羊了,不把这群狼除掉,早晚还会回来祸害人。”

    “行,大王尽管放心前往,不要害怕,有我呢。当然,贫道学问有限,不想让人笑话,因此,敬请大家不要笑话贫道。对于王子殿下,贫道一定悉心照顾,元始天尊,一定会保佑殿下没事的。”天一说。

    “说这话本王爱听,道长谦虚,事实上,在以往的岁月里,道长一直没让本王失望,你看,王子殿下有多好啊!进步多大啊!这不是贫道的功劳吗?事实证明,本王将殿下交给道长,没有交错人,也没有啥遗憾的。”大王说。

    大王一说完,大家都点头称是。

    “老夫觉得,天一道长以身作则,不贪心,四海为家,一心为民,这些优良的品质,令人钦佩,小王子已经学会了这些优良品质,但是我们还是希望,王子以国家为重,以部族为重,要心里装着百姓,不要只管自己修为,自己修炼得再好,也要学以致用,给老百姓切实的好处,千万别太认为自己正义,太坚持正义,不要被善良搅黄了大事。”这说话的是老人,从声音可以判断出来,再一细看,正是罗格长老。

    罗格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治理国家和部族,需要有一些刚性,不要太仁慈和善良,这样容易被坏人利用,从而危害大家的。当一个害人精出现的时候,就要出重拳击打,让其丧失进攻的能力,争取让他无法翻身,无法卷土重来。这样出重拳打击之后,那些蠢蠢欲动,敢于以身试法的,就不敢向违法的路上走了,一些民俗和法律相冲突的地方,建议修改,或者修改也不怕。民俗的力量还是打过法律的力量,但是,民俗的力量十分巨大,需要好好地琢磨融合,这样才能有所进步,免得格格不入,弄得大家都不开心。

    罗格在当地算是有影响的,他说的话,大王几乎全听,因罗格是他们部族的长老,代表他们的神在说话,当然,罗格终生未娶,一心念经,一心为民,他的信心这么好,也相信部族法律的规定,要求新国王必须要让人们学法懂法,最起码不会犯错误,这里所谓的错误,实际上是不懂法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所犯的错误,不算是故意的,或者是预谋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在宴席上,天一不和罗格争论,道家讲的,有用即没用,没用即有用,这是一个问题,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萧生和弘法都不明白,又不好意思问,今天的情况一看,就明白了,天一故意在让着罗格,让罗格长老接受汉人的道家恐怕很难;让天一接受罗格长老的意见也比登天都难。因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门派,都有自己的思想,不可能统一。他们也各自有各自的能力,在适当的时候,都会发挥出作用来。

    大王见他们俩个有点不对劲儿,看起来都互不相让,嘴上再没发声,可是,那眼神着实让人担心。有一股摄人心魄的力量,目光在空中交战,各不相让,但是,天一很聪明能干,知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的说法,于是就放弃了继续争论。

    有些话,不容易听懂,就是听懂了不见得表达意思正确,就是表达意思正确了,不见得是符合上苍的意思,道家的是元始天尊,部族的是他们的神,到底哪个神更厉害,好像一直在交手,但还没到最后,不好分胜负。

    所谓争斗,也就是这么回事,到最后都是失败者,天一很清楚,因此立马刹车,不再犯错,这种错误不能原谅,是非常低级的错误。图一时口舌的痛快,就会尝尝口舌之后的痛苦。

    人在做,天在看,人与人斗,两败俱伤,并非其乐无穷,最后看笑话的仍是魔鬼。

    大家各自散去,约定第二天各自休息,不再见面,第三天早晨在皇宫门口见面,准备向边境挺进。

    当晚,天一带着弘法到自己的毡房歇息去了,萧生到皇宫,这一次,没有和父王一起就寝,父王去陪母后,并且说明第二天的打算。当然,父王还有一些妃子,不过,他父王最喜欢的还是皇后,也就是萧生的母亲。其他妃子说来奇怪,均不生育,只有皇后才生有儿子,这一下,继承王位的,非萧生莫属了!不存在争斗的问题,也不存在谎言啥的。

    谎言也是争斗的手段,萧生看看左右,没有弟兄姊妹,特别是没有其他王位继承人,何必神经兮兮的,非要争个头破血流呢?宫廷的斗争,无论到哪里,都有!汉人区有,弯刀族部落也有,有的激烈,有的平和。

    大王回到后宫,皇后出来迎接,说:“大王,臣妾这厢有礼了。”

    “免礼,本王在大宴宾客,为孩儿饯行,不知娘娘吃了东西没有?”大王问。

    “启禀大王,臣妾刚才吃了一碗奶茶,还有一些点心,一点都不饿,不知大王今天吃得如何?”皇后问。

    “还好,很高兴,今儿本王打着一匹狼,今晚宴请大家来吃烤狼肉,还好,本王给娘娘留了一条狼腿,不知娘娘有无兴趣尝尝?”大王问。

    “臣妾不想吃油腻的东西,好长时间都是这样过的,不过,臣妾看到大王仍和年轻时候一样,心里乐着,就特别开胃,好,给臣妾拿来吧。”皇后说。

    大王调皮地从怀里掏出一条狼腿,外面包裹着一层油布,大王将油布扯了,拿了狼腿就给皇后,就像他们在游牧的时候,大郎经常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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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2章 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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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他们也曾经在游牧生活中吃狼肉,围着火,烤着狼肉,两个人恩恩爱爱的,火苗窜起老高,舔着黑色的锅,火越烧越旺,人心越来越热,在这旷野地,围着火,唱着歌,哼着小调,然后相互拥抱着入睡,真是太美了。那时候,大王还没登基称王。

    这是旧话,两个人在一起,总是爱叙旧,这是不是衰老的表现呢?其实,这就是衰老的表现,不清楚是不是这回事,总之是人越老,越爱回忆,这个时候,大王已经厌倦了妃嫔,专心爱皇后,只是因为殿下萧生的缘故。

    皇后善于出谋划策,但是一切都由大王做主,她只是在一旁辅佐,要知道,她知道自己母因子贵,依靠的就是萧生,萧生是太子,是惟一的王子,稳稳当当地继承王位,是毋庸置疑的,皇后,母仪天下,当然会跟着儿子享福。

    大王清楚,整个部族要想发展下去,还必须要将家庭建立好,要稳固,不要分裂,更不要搞后宫的斗争。

    后宫皇后和嫔妃的争宠,从古到今,从中到外,都有;在这个地方,在弯刀族部落,也有。这是正常的,没有才是不正常的。

    在民间,夫妻都要在一起,不在一起,就容易受到魔鬼撒旦的攻击,给魔鬼留地步,就会让夫妻如同劳燕分飞,最后各自道别,互说再见。当然,再见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根本不可能再见,这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

    大王陪皇后,皇后谈兴正浓时,大王却在钓鱼,要知道,他昨晚陪着王子,基本上说了一晚上的话,简直像疯了一样,越是年老,话也越多,就像俗话说的那样,人老话多,树老根多。

    皇后却无法安睡,刚才吃了狼肉,没想到狼肉也是热性的,吃了身上燥热,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大王和她做了一盘,大王想的不是性事,想的最多的,是睡觉的事,只要睡觉,休息好,干什么都好;如果没休息好,头就会疼,这是不用试的,总是很灵验。

    加上大王鼾声如雷,皇后更是难以入睡,她已经习惯了大王的鼾声,只是现在老了,瞌睡少了,在鼾声中入睡的年龄已经过了,现在睡得很浅,稍微一点动静,马上就会醒。在这个时候,她最担心的事是,自己有大王,是一个家;王子还是一个人睡,晚上蹬了被子谁来掖,渴了谁来端茶递水?想说话找谁说?说来说去,一个人太寂寞,需要一个伴儿。

    皇后这样想着,彻夜难眠,需要给殿下找一个伴儿了,这事要好好地跟大王商量商量,这不是小事,是关系到大王的后代子孙的事,是关系到弯刀族部落存在和发展下去的事,没有人,说什么都是空的,没有人,啥事都干不了。不是因为萧生,大王不会喜欢皇后的,女人人老珠黄,就像鲜花一样,盛开的时候漂亮,可是好景不长,总有凋谢的时候,当鲜花凋谢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毫无价值,既不好看,也不好闻。香味还有些许,可惜,颜色以及惨淡,花瓣儿片片飞舞,最后化成泥土,再也不见。

    萧生给了皇后希望,也给了皇后永远无法撼动的地位,即便有后宫三千佳丽,最后还是难逃岁月刀剑的侵凌,即便在衰老之前,有的是时间来斗争,谁又能将皇后扳下来,那才叫本事。

    萧生当晚睡得踏实,他还不开窍,他也不清楚他的额娘此时此刻彻夜难眠,为的是他的婚事,现在还没有一点动静。当然,萧生有自己选择权,可是,萧生哪有时间来谈婚论嫁呢?他一直在求学过程中,一心在为部族的前途、为了部落的人民幸福考虑,他选择了部族和人民,就注定要牺牲一些东西。他为大多数人谋福利,就忘记了自己的福利,像谈婚论嫁,像延续香火这些事,在汉人区十分重视的,在弯刀族部落,在皇宫里,在王子殿下那里却没当成一回事。

    王子睡得安稳,第二天是自由活动的时间,萧生想到了要和额娘告别,就早早地到了后宫面见额娘。大王一大早就走了,为的是要赶早回来。

    萧生去找他额娘,却被挡在外面,宫女说:“皇后刚才睡着,需要休息。”

    萧生一听,心里一惊,马上想到,为什么才睡?难道是失眠吗?这可不是好事。他带着怀疑,对宫女说:“借一步说话。”

    那宫女名叫花红,属于很多宫女中一个,没什么稀奇的,她比较聪明,见到了萧生,总是不带笑的,其他宫女,见了王子,打心眼里喜欢,可惜不敢表现出来,只是憋着。

    花红跟着萧生走到走廊尽头,问:“殿下,有什么吩咐?”

    “母后怎么现在才睡吗?”萧生问。

    “是的,殿下。”花红说。

    “怎么回事?”萧生接着问。

    “奴婢也不知道,只是听值守的姐姐说,皇后夜里没有睡,仿佛有什么心事。”花红说。

    “好,我明白了,你去吧。我等一会儿再来。”萧生说,然后走了。

    花红还想说什么,萧生已经转身,只好叹了一口气,回到寝宫,守候皇后,准备服侍她。

    再说萧生离开他额娘的寝宫,想了想,还是先吃点东西,就想到了师父,他快步到了天一的毡房,问:“师父,在吗?”

    里面有人应声,一听就知道是师父的声音,他说:“在。”

    帘子掀开了,萧生一看,是弘法,弘法说声请,萧生倒感到意外,这家伙,啥时候学会讲礼貌了?看来,昨天在坡地上天一师父给了他一顿教训,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的。

    天一正在打坐修炼,他眼睛闭着,不理会他,萧生知道,在练功的时候,不能说话,免得影响练功的效果。

    弘法示意让萧生落座,萧生看看有地方,就坐了下来,弘法给萧生沏了奶茶,萧生看着弘法手里提着的铜茶壶,心里一直在纳闷,昨天师父是如何隔着毡布取了铜水壶的?这是一个隔着墙布提茶壶的功夫,如果学会了,那该多好啊!

    萧生这么想着,一边静静地等天一道长收功,因为弘法在一旁添香,又在烧水加牛粪,忙得不亦乐乎,萧生这时候倒觉得自己挺幸福的,看来,这里不需要帮什么忙,奶茶的香味沁人心脾,这可是家乡的茶,非常好喝,无论走到哪里,都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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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3章 牛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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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什么香味?是奶茶香?还是牛粪香?牛粪燃烧后有一种特殊的香味,这种香味,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天一喜欢洁净,可是,在红尘中,很难保持洁净。

    他也就适应了,如果以后升天,彻底摆脱红尘,那才能做到真正的干净。

    天一道长收了功,他说:“萧生来了!”

    “是的,师父!”萧生说。

    “今天没事吗?”天一问。

    “有,早晨去向母后请安,听宫女花红说,才睡着,我就过来探望师父,看准备得怎么样了?”萧生说。

    “嗯,你今天练功了吗?”天一问。

    “还没呢,这两天没有按时练功,因和父母见面,时间不够用。”萧生说。

    天一说:“这是一个理由,但是,作为道家人,还是要以练功为主。一日不练功,魔鬼就会来攻击,很容易俘虏你的心。你的心就是一座神圣的宫殿,只能给真神入住,不能给魔鬼留地步,明白吗?”

    “明白,萧生明白。”萧生赶紧回答,虽说他已经出师,可师父的威严还在,师徒关系永远都不会改变,另外,还有,向边境进发,怎么说都是伙伴关系。

    “吃饭了吗?”弘法问。

    现在,弘法不敢喊他师弟了,萧生倒有些奇怪,怎么回事?习惯了被人吆来喝去,突然不被喊叫了,反而有些不适应。

    “师父,没有吃,想过来看看师父这有什么吃的。”萧生说。

    弘法最关心吃的东西,正巧,遇到了萧生,想想在人家的地盘上,怎么都要矮三分,加上师父的训诫,想必要收敛收敛,努力克服自己,争取做到谦卑自抑,不要给魔鬼留地步。

    “弘法,去,拿一些粑粑出来,对于肉类,特别是牛肉,不要多吃。”天一说。

    “好的,师父。”弘法赶紧说。

    弘法一边说,一边从里面拿出一些粑粑出来,这些粑粑是高粱米做的,还夹杂一些小米,颜色很好看,放在火炉上烤一烤,香气扑鼻,再喝一些奶茶,是不错的早餐。

    弘法却不喜欢吃,他觉得还是牛羊肉好吃一些,这些牛羊肉,热量大,在高寒地区,能给人提供热量,还是不错的。

    但是,天一师父喜欢清淡的食物,严格来说,他不是很重视食物,特别是肉食,他更看不起,肉食吃多了,和虎狼相近,这个东西,符合天理。

    虎狼是食物链的顶端,也是清道夫,让食草动物成为食物,对生态平衡有好处;如果没有虎狼,任凭食草动物泛滥,那么,所有的草木都要遭殃,食草动物越来越壮大,规模越来越大,草木的面积就会越来越少,包括人类种植的庄稼,都难以幸免。

    虎狼虽狠,也是没办法,为了生活,为了生命的延续,食物也比较单一,不会去毁坏庄稼,当然,在捕猎牛羊等动物的时候,难免会发生一些厮打,或者爬滚,难免会压坏一些庄稼,但是,庄稼会自动恢复。

    食草动物泛滥的后果很严重,没有虎狼,整个草原就不复存在了,看来,上苍创造了虎狼,还是有道理的。

    烧牛粪,牛粪不臭,反而清香,这倒很怪,是在高温情况下,牛屎经过火的力量,起了变化,不仅能提供热能,还能带给人百草的香味儿,真是太爽了。

    弘法本来想吃肉的,被天一的吩咐给打乱计划,他有些懊恼,但是,敢怒不敢言,在萧生面前,也不敢大声说话了,他很清楚,这是萧生的地盘,好汉不吃眼前亏,不要太在意名分,只要吃饱喝足保证安全就行,这个要求不是很高,想必能够保证。

    萧生自从学道以来,也逐渐改变了一下膳食习惯,像肉就吃得少了,反而身体更好;肉食吃多了,反而会感到烦躁,体内的热量超过一定的容量,就有点不安,因此,他也努力学习上苍赐给人食物的有哪些。

    像牛羊吃草,虎狼吃肉,牛羊的粪便就不臭,虎狼的粪便就味浓。要说有用,牛屎能当柴烧,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牛粪是最好的燃料,可以帮助人们度过漫长而又严寒的冬天;而狼粪,只能作为烽火台上报警的信号,这些狼粪燃烧起来,一条线,风不容易吹断,老远都看得到,这些狼烟一烧起来,就有战事发生。

    狼烟给人的感觉是痛苦的,只要打仗,就有死伤人的事,只要打仗,就有妻离子散、国破家亡的事发生。狼烟,人们不喜欢;牛粪的烟,给人带来和平和安宁,给家庭以幸福和和谐。

    萧生吃饱喝足,问:“师父,你有什么安排?”

    “没事,都安排妥当了,近日静修,需要好好练练功法。”天一说。

    “好,那萧生先告辞了,去给母后请安!”萧生说。

    “你去吧,这里有弘法就行,不必担心为师。”天一说着,眼睛闭上,开始修炼。

    萧生静悄悄地退出来,他直接去后宫,在宫门口,那些人见了他连连鞠躬,据说也是从中原国学来的。

    萧生笑着说:“你们倒学得挺快的,看来,又接近了一步文明。不过,不要学得太像,还要有所超越,要有进步,要不然就会被人笑话。只有超越的,才会被人学习。”

    门人连连点头称是。

    萧生直接进去,穿过回廊,走到他额娘的寝宫门前,见花红已经不见了,他故意咳嗽两声,萧生眼前一亮,立马出现了一个人,萧生定睛一瞧,是花红,她说:“殿下,皇后有请。”

    萧生一愣,问:“怎么,母后起床了?”

    “嗯,殿下刚走不久,皇后就醒了。问奴婢有谁来过没有,奴婢说了殿下来过,结果,皇后就责怪奴婢为什么不叫醒她,奴婢不敢犟嘴,殿下知道的,奴婢不敢叫醒皇后,是因为皇后才睡着,怕影响了皇后的睡眠,对身体不好。等一会儿,殿下见了皇后,帮奴婢说说,就说不是奴婢故意不让见,而是心疼皇后,为了皇后着想的即可。”花红说。

    “这个没问题,你在前面带路,带我去见额娘。”萧生吩咐。

    “是,殿下。”花红说着,就低着头往前走,刚刚急匆匆地往前走,就一头撞到一个人,花红抬头一见,“哎呀”一声尖叫,马上跪下,叩头哀求道:“皇后饶命,皇后饶命!”

    萧生一见被撞的刚好是他额娘,皇后王后退了两步,差点摔倒,萧生上前一步,赶紧搀扶,才化险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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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4章 捣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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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后见是萧生,气就消了,况且花红正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皇后本来待人慈悲,也就算了,没有追究其责任。

    萧生说:“额娘,孩儿来请安!”

    “好啊,娘很好,不是刚才花红撞一下,没有任何问题。”皇后说。

    “对不起,奴婢该死,奴婢该死!”花红连忙赔不是说。

    “算了,你不是在中原国的皇宫,否则,早就人头落地了。以后要小心点,不要那么急匆匆了,显得莽撞,倒要显得稳重大方、谨慎体贴才行,明白了吗?”皇后说。

    “奴婢明白了,多谢皇后娘娘不杀之恩。”花红说。

    她这么一说,还真让人产生怜惜之情,特别是在殿下面前,她的表现更是令人怜爱。只是萧生不太懂女儿风情,不知道花红这种作法在预示着什么。

    皇后说:“你起来吧,给殿下沏茶,不要跪在这里了。本宫已经原谅你了。”

    花红其实早就知道皇后原谅她了,因为以前,她曾经打碎过五百年的瓷器花瓶,皇后也没责打她,这次又撞上了皇后,她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因皇后比较仁慈,一定不会惩罚她,况且她现在的表现的确很好,猛一看上去,还真的比较惹人怜爱。

    此时,花红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故意这么一跪,加上声声哀求皇后,没准儿会引起王子的注意,在潜移默化中,慢慢地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但愿这个小动作能够凑效,没准在不经意间,殿下就会想起来,然后就会逐步放开择偶标准,眼眶子变得不会那么高,也就容易和别人相处。

    花红起身,身段婀娜多姿,在萧生面前摇来摇去,忙着给萧生沏茶,萧生两眼不看花红,哪怕花红穿着各方面都还行,宫女的打扮,大概都是一样,在宫里呆的时间一长,也就那么回事,看惯了春月秋风,也就不怎么重视。

    宫里也有不少佳丽,萧生却和一般的王公贵族不同,不是那样的,却是有些与众不同,花红这样摇曳多姿,要是放在别的地方,早就被公子哥给开发了,但在大王宫里,遇到了独一无二的萧生太子,就绝对安全,甚至让花红感到太安全,反而不安,因为年轻年代就是短短几年,青春容易过去,一去不再回来,不趁此好日子,给自己留个好去处,到了人老珠黄,不是要老死在宫里吗?

    看起来有些残酷,但是不得不这样考虑。

    花红给萧生端来了奶茶,萧生接了茶,慢慢地品着,刚才在师父那里已经用过了茶,这时候不太渴。皇后看了出来,问:“我儿,用过了早膳了吗?”

    “用过了。”萧生说,“在师父那里用的。”

    “嗯,听说了你一早就过来,然后又离开了是吗?”皇后问。

    “是的,孩儿来了,看到额娘在休息,就没有打扰。额娘有什么心事吗?”萧生问。

    “我儿,你不清楚吗?额娘看到你一天天地长大,看到人家的孩子都出双入对的,额娘就十分心痛。”皇后说。

    “为什么?”萧生十分不理解。

    “额娘只生了你这一个孩子,你父王又经常外出打狼,宫里就只剩下额娘一个人孤零零的。你呢,也要求学,要学武,总之,也鲜有时间来陪额娘,额娘身边没有亲人,虽有一家人,可聚少离多,毕竟是遗憾的事。”皇后说。

    “额娘的意思是什么?”萧生还是不开窍,就是不清楚皇后的真实的用意。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萧生明显地感觉到了,定睛一看,原来是花红跃跃欲试,她终于插进来话来说:“殿下,皇后的意思是让你举行大婚。”

    “什么?大婚?跟谁大婚?”萧生脸红了,怯怯地说,“还没有心仪的人,跟谁呢?”

    “只要我儿想到这件大事,额娘就明白了,你要是想这样,额娘就去对你父王说,让他安排,我儿,你意下如何?”皇后说。

    “这样吧,额娘,这个问题比较重要,孩儿要好好地考虑考虑。”萧生说。

    花红在一旁,眨巴眨巴眼睛,皇后看看萧生,然后又瞧瞧花红,心想,难道他对眼前这个小丫头片子有兴趣?但又不像,他一心追求道法,没有心思用在这个方面,再说,他在宫中长大,多少宫女在他周围,不会偏偏看上这么一个花红的。

    这是不可能的事,婚姻大事,关系到部族的前途和安危,再说,这是单方面在想,还没跟大郎商量,看看大郎的意见再说也不迟,如果先办了,恐怕会让大郎生气,也许大郎有他的想法呢。

    想到这里,他说:“好吧,额娘也不逼你,你呢,就好好地学习道法,然后练习武功,去边境要多加小心。关于婚姻大事,额娘和你父王商量后再说吧,额娘觉得,这事还真不能急。”

    萧生长叹一口气,心里挺释然,觉得母后还是很通情达理的,也顶得住王公贵族的子女结婚嫁女的压力,尽量让萧生生活在宽松的环境中,不会感到巨大的压力。

    花红在一旁,不敢笑,也巴不得萧生不在外面找大臣的或者邻国的公主,宁愿在宫里找,最好能找到她头上,这样才好。

    花红心里这样想,但是,萧生不一定会知道。

    萧生突然问:“额娘,用过早膳了吗?”

    “用过了,全是花红为额娘准备的。”皇后说。

    萧生转脸对花红笑了笑,说:“花红,你辛苦了。”

    花红的脸一红,不知道该怎样掩饰自己,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这可是王子殿下亲口向他说这话啊!服侍皇后是理所当然的,从来没有得到过主子们的一句安慰,今儿,偏偏遇着了王子殿下,竟然这样说话!真的让人心里暖融融的,就像寒冬里遇到了火炉,让冻僵的手和身子,感到特别舒服。

    她“噗通”一声跪下,磕起头来,就像捣蒜一般。皇后和萧生一看,吓了一大跳,这是怎么了?萧生也没有说错话啊!

    皇后说:“你起来吧。”

    花红没动,萧生问:“敢问,是否说话伤害了你?”

    “没有。”花红仍然一边磕头,一边说。

    “母后让你起来,你干嘛不动?”萧生问。

    花红慢慢站了起来,皇后笑着问她说:“怎么了?皇后的话都不灵了,反倒听殿下的话,这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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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5章 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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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后对花红不错,说话也温柔,花红觉得有什么样的额娘,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将来,如果能嫁给他萧生就好了,哪怕做个嫔妃也是好的。但转念一想,自己出身奴隶,血统低贱,不配和王子结婚。

    萧生以前不太懂,只知道罗格长老经常在大王面前提到血统,王室成员、达官贵人,是高贵血统,一般牧民是贱民,是奴隶,被奴役的对象,没有尊严,没有地位,被奴隶主鞭打、杀害,随意性特别强,奴隶和牲畜没有啥差别,奴隶主不会和奴隶互通婚姻,奴隶主和奴隶主联姻,奴隶和奴隶联姻,生出的下一代,还是奴隶。

    萧生却不喜欢这样,不过,罗格长老的思想,的确对大王很有影响,萧生感到这个影响非常强烈,这是因为萧生潜心学习道法,肯定会受到道法的影响,道法的目的就是倡导天赐人权,人人生而平等,当然,如果说是平和的,恐怕还算大家的心是平和的,不会有问题。

    可是,在关键时刻,旧势力还是起了很大的作用。要想根除人们内心的等级观念,恐怕很难。

    萧生闲坐着,皇后看了又看,打心眼里喜欢萧生,他是皇后的心头肉,不想让他去冒险,可是,在温室里难以长成参天大树,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呢?

    皇后在关键时刻,还是听了大王的安排,哪怕是独生子,也要学会自立,不懂得自立,长大了是个废物,因为父母会死,孩子需要自力更生,养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习惯,就是寄生虫,永远不会独立和进步。

    皇后说:“你去吧,额娘知道,就是再留你,你还是要走,当然,暂时的分别是永久的团聚。这是好事,是好事。”

    “是的,母后,不要担心。孩儿到了边境之后,看看情况,立马返回,然后再向父王报告,父王再拿出对策来。”萧生说。

    “行,额娘知道了,你下去吧。”皇后在下逐客令了,在这里,说来说去,言语中的意思,就是舍不得萧生离开,可是,谁让萧生生在帝王家呢?如果生在平民家,情况也许要好得多。但是,平民家的孩子也要出去,也要当兵打仗,家里有独生子的,恐怕还是要面临暂时孤单的后果,这是没办法的事。

    萧生觉得他额娘没有休息好,如果他还呆在这里,恐怕会影响他额娘休息,他起身告辞,他额娘准许,花红看了他一眼,想说话,又停止,看来,她的确钟情于这个王子,可惜,王子没有那个意思,王子一门心思在防御敌人、清楚国内妖精的事上,对于女子,他看得很淡。

    正是:

    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无可奈何花落去,水自流。

    他离开了这个地方,回到自己住的寝宫,开始静修,心思收敛,专门用来在道法上,心想门第、血统,这些大概是上苍已经安排好的,看能不能改变。如果不顺应天意,恐怕就难改变,能改变人的,恐怕不是人,是上苍,是宇宙的独一真神。

    萧生越想越不是个味儿,花红的影像在他头脑中一闪即过,但是没有任何存留,想必有其他的人还在自己的心里?到底是谁,现在还没有个准儿。

    他这样想着,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难道真的是春情发动了吗?谁知道呢?这样很会影响学习进步的,不能这样,绝对不能这样,要淡定,淡定,现在没有目标,只能遐想,或者说难听点,是瞎想,想来想去,没用。

    当天,各忙各的,当晚无话。

    第二天,大家吃过早饭,都收拾停当了,到了宫门口集合,然后一起出发,一路向西进发。

    天一说:“萧生,最近看到你有些魂不守舍,有什么心事吗?”

    大家都坐在牛车上,格桑没有跟着,加勒在地上走。

    加勒不觉得累,从地里汲取了不少的地气,源源不断地供给他能量。

    萧生见问,知道没有什么好隐瞒的,隐瞒也只是一时,不是一世,他说:“师父,最近母后在问我的婚事。”

    “对一般人来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该结婚了,但是,你现在还不能结婚,因为你要把道法放在第一位,你出身高贵,是领头羊,需要照顾羊群,因此,你要后结婚,后享乐,先吃苦,先要将内忧外患弄清楚,大部分解决,再谈婚轮嫁,否则,你的功力会大减,你的将来,就是整个部族的将来,你的现在的决定,决定你将来命运,你的命运就是整个弯刀族部族的命运,明白了吗?”天一说,有些上纲上线,可是,局势十分危急,不这样说,不下猛药恐怕难以说服他,惊醒他。

    萧生一般来说,还是可以的,他一直在走正路,没有往邪路上偏,这是上苍对他的眷顾,注定要派他带领整个部族勇敢地往前走,不要被危险吓破了胆子,也不要被一些的危言耸听给吓唬住。

    正在这时候,格桑出现了,他说:“你们在说什么呢?”

    格桑一出现,弘法高兴地跳了起来,天一道长将眼睛一横,他立马老实了,低下了头,不敢说话。

    “在讨论婚事。”萧生说。

    “婚事?谁的婚事?”格桑问。

    “当然是我的了。”萧生说。

    “你,你,殿下,你,你有心上人了吗?”格桑问。

    “我,我当然有了。”萧生说,其实他没有,他说了这话,实际上是为了让格桑赶紧离开,不要在旁边听男人说话。

    格桑听了,心里一沉,没说什么,憋了好久,她又问:“是谁?能告诉我吗?”

    “不能。”萧生毫不犹豫地说,他很清楚,这么个丫头,从小到大,问题就非常多,问了一个,还有一个,问了一个,还有另外一个新的。

    格桑见他这样肯定,也就算了,弘法在一旁,听着很着急,他想插嘴,又怕师父骂他,只好忍着,等有机会再跟格桑姐姐说说话。

    格桑没有再问,正色问:“殿下,刚才大王在问。”

    萧生见她没有再问私人问题,觉得这样还行,只要不问他私人问题,涉及到公事,干什么都行,他问:“是什么事?”

    “大王在问我们出发没有?有没有必要派军队在后面做个接应,一旦有事,可以立马出击,保护殿下安全。”格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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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6章 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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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看看加勒说:“你转告父王,说这里不需要。”

    格桑没有挪动,萧生问:“格桑,你怎么还不走?”

    “我想知道殿下结婚的事。”格桑问。

    “没有的事,现在八字还没一撇,早得很!内忧外患,结什么婚?跟谁结婚?”萧生问,显得很不耐烦,知道格桑这妹子有点好奇心,可是动作太快,快如风,快如电,来不及说话,已经到天边,要说婚姻大事,非人力所及。这事古难全。

    格桑见萧生不肯说,也就算了,打了招呼,立马消失,弘法很想让她一直在这里,想要开口挽留,又担心挨骂,就算了。

    格桑离开了这里,然后出现在大王面前,大王问:“怎么样?王子怎么说?”

    “他说不需要后援,有加勒就行。”格桑回答。

    “好,你下去吧。”大王吩咐。

    格桑未动,大王感到有点奇怪,平时,只要说走,她立马消失,今儿是咋的了?他想着,看着她问:“怎么了?还有事吗?”

    “大王,格桑听说殿下在说婚事。”格桑说,“这句话我在心里憋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说,想说,又怕说出来大王惊讶,不说,自己很难受。”

    “我明白了,你是在想殿下将来会娶谁吧?”大王问。

    格桑听了,脸“刷”一下变红了,她说:“这个,格桑不知道,也想不到他会找谁结婚。”

    在议事厅,大王每次听取远方来的消息,只要在可能的条件下,就让长老过来,有了长老在场,大王感到安心一些,长老无儿无女,无牵无挂,无资无财,长老一心做先知,是部族的灵魂人物,让他来,就是要让他得到一些信儿,然后再做一些分析,拿出新的东西来。

    大王见罗格在一旁默不作声,见格桑久久不说哈,他感到这事有点难堪,但不能总是这么耗着,总得想办法打破僵局,婚姻大事,不容马虎,要让大家都清楚,在某些时候,需要多付出一些努力。特别是关系到子嗣之事,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不是大王的问题,是大王整个王国的事,也是整个部族的事。

    事关重大,眼前这个格桑,就像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面,荡起层层的涟漪。

    想到这,他就问:“长老,你说说看,这事如何是好?”

    “不要多想,大王,现在正是两国即将交战的时候,谈婚轮嫁有些不合时宜,要知道这是一件大事,草率不得。”长老说。

    长老说的有道理,要知道,他一生没有碰过女人,没有女人的概念,在他心目中,女人只是和男人稍微有点差别的,其余的,都不算啥。

    大王显然在这个方面显得有些粗心,也缺少足够的敏感度,就这样,他说:“好吧,长老,你说得对,就这么办。”他转脸对格桑说:“你下去吧,这事需要从长计议,到底选谁,现在不知道,你就告诉殿下,不要多想,婚事关系国家未来,草率不得,一心去边境查探虚实,鼓舞士气,有消息,立马来报。”

    “是!”格桑听了,赶紧答道。

    她答应完了,立马消失,就像在萧生他们面前消失一样,她习惯了快节奏,慢一点都不行,这世上,恐怕找不到这样的风电女子。

    格桑没有回到萧生那里,她现在已经明白一些事,不过,特别是男女之事,她略知一二,可是,要想在世上找到一个她心仪的和心仪她的,恐怕很难,难也要找,不这样找,恐怕就没有幸福可言。

    要想幸福,还必须要做到牺牲,最起码要做到不让自己成为一个阿爸阿妈操心的人,当她阿爸阿妈死了,格桑的下半生交给谁呢?这是一个浪漫、甜蜜而又苦涩、现实的问题。

    她回到家,看到她阿爸放牧回来,她阿妈给她做了好吃的,因为经常回来,她也就成了大家学习的模范,方圆几十里的人,都知道格桑这妮子非常好,经常回家看父母,这是孝顺女儿,应该好好地向她学习学习,她不是最近几天才这样做的,她是长年累月这样做的,就像本地人,或者就像住在房间里的人,从厨房到卧房,再从厨房到堆码柴草的地方,非常近,仿佛格桑从来没出国门似的。

    阿爸问:“格桑,你回来了,现在外面有什么情况?”

    “阿爸,王子殿下去边境了。”格桑说。

    “去边境?去那干什么?那里很危险啊,不是说西夏大兵已经在那里驻扎了,随时准备攻打我们部族吗?上一次,大王不是被西夏强盗围困、差一点没有出来吗?”格桑的阿爸说。

    “是的,阿爸,殿下和他的师父一起去的,当然喽,还有加勒。他们去,比大王亲自去目标要小一些,不容易被西夏兵发现,即便发现,也不会像上次围困大王那样了,这一次去,带着加勒,加勒还有一名兄弟,也带着,那加勒,就是几乎和我一个时间入宫服侍殿下的,他是殿下的贴身侍卫,我呢,负责传递消息。”

    “很好,很好!“格桑阿爸说。

    格桑爸话说的少,他喜欢死做,不喜欢说话。问完这句话后,他就闭嘴了,不再说啥,要想打开话匣子,要等到她的阿妈回来了才行。

    不过,她阿妈又显得有些啰里啰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阿妈是外交部的,知道的,就认为她阿妈吃多了鸡下巴,话多得很,没有一个停歇的时候。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听说格桑回来了,真是好事啊,怎么这么有空!”

    “才回来,才回来。大婶子来了,请进来喝奶茶吧!”格桑的阿爸说。

    “不了,我刚才看到格桑回来了,特别来看看小美女。”大婶子说。

    听了这话,格桑比较开心,有人说自己是美女,就是说千遍万遍都不嫌多,不觉得讨厌,反而是一种心瘾,不说恐怕不容易,心里倒有些空落落的,越是有本事的女孩,越渴望被人欣赏,被人赞美,让人说自己美,心里就比吃了蜜还甜。

    她顿时对大婶子起了好感,不过,大婶子是远近有名的媒婆,她平时都是忙得屁颠屁颠的,连放屁的时间都还要靠挤,哪里有空到这里来?

    她来,到底是什么目的?难道是真的,小格桑的婚姻线在动了,就像春天的芽,开始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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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7章 媒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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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婶子脸上竟然没有痣,不像中原国的媒婆,这些媒婆其实是靠大烟枪、美人痣,甚至美人痣上面还长有数根胡须,嘴巴能说会道,能够将死蛤蟆嚼出尿来的,这种人,在婚姻不太自由的地方,特别受欢迎,无媒不成亲,就像无酒不成席一样。

    大婶子一边说笑着,一边掀开毡布帘子进来,笑呵呵地问:“我说格桑爸,你真沉得住气啊!人家姑娘都纷纷外嫁了,你家咋还没个动静啊?”

    “嘿嘿,嘿嘿。”格桑爸笑着,不知道怎样回答。

    他起来,看看水壶里烧的水,已经烧滚了,他拿起水壶,茶碗里已经放好了奶酪和粗茶,倒入茶碗,水泛起了水蒸气,裹挟着浓郁的茶香和牛奶香。

    “请,喝茶,喝茶,嘿嘿!”格桑爸一边说着,一边邀请大婶子喝茶。

    大婶子其实有名字,因长得胖,体态臃肿,人称大花蛤蟆,嘴大,很会说,体态不够苗条,可能一直出于发福状态,竟然没有停止的意思!因此,远远看上去,她活像一只大花蛤蟆。

    “这是谁啊?是贵客上门来了吗?”有人说着话,掀开门帘进来。格桑一听,就连忙跑过去,没想到,跑到外面去了,她又跑进来,说:“阿妈,你回来了!”

    她这一出一进,惹来一声骂:“都老大不小了,还这么莽撞!你差点把阿妈撞到天边去了。”

    格桑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阿妈!”

    “少来了,你这孩子,这么没规矩,来了大婶子,竟然还不请坐,站着说话不嫌腰疼?”格桑阿妈问。

    格桑上下仔细看了大婶子,上下圆滚滚的,哪里有腰?腰在哪里?她想,这么一个大花蛤蟆,严格来说,是大花活蛤蟆,找不到腰,不存在腰痛的问题。

    “算了,小格桑一直在外奔波,为了国家,为了部族,付出很多努力,真的不简单,真的很好!一心为公,也要操心一下私事了。”花蛤蟆说。

    “什么?大婶子,难道说,大婶子已经打听到了合适的人选了吗?”格桑妈连忙问。

    原来,格桑不在家的时候,格桑妈已经找了花蛤蟆,花蛤蟆不想管这事,不过,她很清楚格桑有异能,世间的男子没有谁能配得上她,她要是一生气,立马消失,她丈夫到哪里去寻找呢?丈夫,丈夫,一仗之内是夫君,一丈之外就难说了!更何况,格桑在一瞬间,就能到天边,不管千里万里,瞬间就就能回娘家,或者一生气,跑到人烟罕至的荒漠,谁找得到她?

    因此,想来想去,格桑就不算一个人,更不算一个女人,怎么能结婚生子,将来好奉养父母呢?

    加上,格桑总在为国效劳,有很多问题,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就一年大一年,实际上,她看不出来,实际年龄,仿佛没有长,一点不显老,实际年龄格桑不清楚,她阿妈清楚,她阿爸也不清楚,在当家的,差不多也是她妈。

    “有,只是,只是……”花蛤蟆说,斜眼看了看格桑,把话打住,没有继续往下说。

    一听这话,格桑的一股无名火,腾腾腾地往上窜,她脸都变绿了,眼睛冒着火,格桑妈一看,吓了一跳,连忙问:“孩子,你是怎么了?”

    格桑还是不说话,眼睛盯着花蛤蟆,大花蛤蟆很会见风使舵,连忙改口说:“还没说好,没说好,不知道你这边的意见,我也不好向那边说。”

    格桑听到花蛤蟆说了这话,就明白了,这家伙在耍奸猾,但是,她巧舌如簧,不好说她什么。

    格桑爸说:“哦,好啊,是这样啊!”

    “是这样的。我还有事,先走了,再见!”花蛤蟆说着,站起来,端着奶茶,咕咚咕咚地将奶茶喝得干干净净的,她的肚子永远都装不满,总是处于饥饿状态,如果说媒成功,吃喝不成问题,还有谢媒的钱,名利双收,还很轻松,吃香喝辣,咋说都是快活无比的。

    花蛤蟆出了毡房,头也不回地走了,格桑妈在后面喊着,让她走好,下次再来。

    格桑心想,大花活蛤蟆啥时候变成死蛤蟆才好,这样一个家伙应该早点死,免得害人,格桑心里早有心上人,何必多此一举?

    格桑妈送走了花蛤蟆,回来后,拉长着脸,问:“你这是咋了?”

    “没什么。”格桑手。

    “你是不是气死阿妈你才开心啊?”格桑妈问。

    “我不喜欢她。”格桑说,带着怒气,甩着长长的辫子问。

    格桑的辫子很长,跑起来,辫子在脑后飞来飞去,她欢快的时候,总是甩着辫子,在忧伤生气的时候,也甩着辫子,乌黑油亮的长辫子,曾经让多少小伙子心旌摇动啊,这时候在她阿妈面前,也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知道了这个花蛤蟆肯定要来坏事,来破坏她一生的幸福,让她去嫁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

    “你不喜欢他可以跟她说,何必要给人脸色看呢?平时大家都挺喜欢你的,总说你孝心,嘴甜,今天的表现,让人失望。”格桑妈说。

    格桑说:“我开始觉得她还行,后来发现不是那回事,她不是善类,我不喜欢她。”

    “她成就了很多美好姻缘,怎么说她不是善类呢?”格桑妈问。

    “你瞧她那样,吃得像猪一样,净说好听的。只管撮合别人,不管别人幸福不幸福,只管赚钱,不管别人到底合适还是不合适。”格桑说。

    格桑说这话,是因为她也听说了一些姐妹们的苦情。结婚前说得好听,结婚后,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甚至在结婚当时,就已经发现了,但是,迫于父母之命,没办法反抗,知道父母一辈就是这么过来的,想要反抗,又没勇气,反抗胜利了,又能怎样。要说错,一开始就错了,错就错在媒婆身上,也就是那个大花蛤蟆身上,不是她弄虚作假,两边隐瞒,也不至于落个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格桑,你长大了,心变野了,难道说你在外面找到了心上人?”格桑妈问,这时候,格桑爸围过来,眼巴巴地看着格桑,看格桑说出什么话来。

    格桑说:“没有。”

    格桑父母长舒一口气,说:“还不是嘛!没有心上人,那就让阿爸阿妈为你介绍吧,不要耽误了青春,趁着年轻,趁着花要开的时候,找到如意郎君,是阿爸阿妈的心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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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8章 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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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桑渐渐长大,她的阿爸阿妈在为她的婚事操心,就像羊一样,到了发情交配的年纪,就要交配,别等到以后想要交配的时候,却没有能力再交配、再生育,鲜花开过了,就会慢慢凋零。

    格桑的阿爸阿妈考虑最多的还是要下一代,就像牛马羊,不繁衍下一代,是不正常的,早晚这个群会越来越少,在草原上,在部落里,没有牛羊马群,就等于是穷人,相反,人丁兴旺、牲畜成群,这才是好的,是正常的。

    格桑就是一个独生女,非常奇怪,不知道是不是部族的神在捉弄他们,还是管生育的神在折磨他们,只是给一个格桑,而这个格桑又与众不同,非常厉害,这么一个人,其实是整个部族的,不属于格桑父母的,有女儿,女儿还经常回来,是好事,可惜,女儿早晚要出嫁,是别人家的媳妇,到时候,女儿一出嫁,家里就只剩下老俩口了,很是相对无言,两行清泪话凄凉。

    因此,格桑的阿爸阿妈就下定决心,要给格桑说一个好的郎君,让他们生育繁多,像牛羊马那样,让人口壮大起来,这样,他们才满意,谁知道看到格桑一年这个样,两年这个样,N年也是这个样,心里未免着急起来,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女儿听话。

    但是没有勇气说出来,只是知道她在外奔波,为了大王,为了部族,为了部族的人,甘愿跑来跑去的,耽误了很多机会,那个大花蛤蟆,很清楚她的情况,只是觉得她是官场的人,不敢得罪,干脆就先别动她,等到再大一些的时候,她就少了一些大小姐的脾气,不轻易发火了,再进行出击,说不定就来个水到渠成也说不定。

    她是这样想的,可格桑不这样想,她觉得结婚没意思,不如单身自由自在,何必要套上婚姻的枷锁呢,多不自由!只要自己开心,让父母开心,就行,但是,格桑的父母宁愿不要开心,也要格桑结婚,生一大群孩子,走出去见了老姐妹、老弟兄,才好吹牛,如果没有,啥都没有,别说吹牛,脸面都没有了,躲避都来不及,还敢说话,见了面谈完了天气,就谈家长里短,谈天气还好说,谈家长里短就不行了,要问谁家得了孩子,谁家有多少儿子多少姑娘,这些都是可以比较的对象。

    格桑一直坚持不结婚,那就没办法了,她的阿爸阿妈都着急,知道鱼饵放在水里放久了,就没有大鱼来上钩,再放久了,就更麻烦,这些都是他们最担心的,将来自己的独生女不结婚,就不可能生孩子,没有孩子,这人生就没有趣味儿,好在她经常回来,可以看看阿爸阿妈,咋说心里还是得到不少安慰。

    格桑带着使命,为部族献出青春,献出时间和精力,特别是在传递信息方面更是快人一步,有了格桑的竭尽全力的奉献,整个部族发展得越来越快,国力越来越强,人民的日子越来越好,但是,好景不长,邻国西夏看到弯刀族部落的崛起,不甘心旁边的睡狮渐渐苏醒,就要驰骋高地草原,向敌人开炮,争夺财宝和女人,然后将这个国家灭掉,谁强势,就听谁的,这是规律。

    带着使命,格桑不敢谈婚论嫁,只有把情愫深埋在心里,就像昙花,总在夜里静悄悄地开放,可惜,那时候夜深人静,没有谁知道,只有爱她的人才知道,因为爱她的才清楚她的需要,她的情愫,她的爱,她的恨,她的想法,她的举手投足的意义。

    这样的人到哪里去找?不容易。

    她把爱情的种子种在心底,什么时候发芽,不知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生长、长大、伸展枝叶、然后开花、结果。这些她都不知道,她把她的爱情的愿望,交给了爱神,看爱神什么时候能带给她好运。

    格桑赶走了大花蛤蟆,她觉得对大花蛤蟆应该驱赶,可是对生养自己的阿爸阿妈又于心不忍,觉得没有结婚好像是在犯罪,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要说惩罚,可能就在这里了。

    不过,婚姻大事,草率不得,父母不能对自己负责一辈子,需要的是要谨慎、认真,现在正是两国交战在即的时刻,恐怕花前月下,谈情说爱的机会不多,只因西夏存在一颗贪婪的心,以抢掠他人为乐趣,这种国家级的犯罪行为,应当进行惩罚,等到把西夏的强盗驱赶出去,彻底消灭,这才有可能继续谈恋爱,到那个时候,使命已经完成,有了充分的时间,完全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新娘,哪怕人老珠黄,只要有下半生的幸福相伴,也就无所谓以前付出的努力了。

    格桑不知道前方现在有什么事,她说:“阿爸,阿妈,婚事现在还没办法谈,马上要打仗了,不是谈婚论嫁的好时候,把这事放在后面再说吧。”

    “傻孩子,越是这时候,越要结婚了。你想,青壮年男人都去打仗了,家里没有男人。打仗的事,说不好,不知道会不会回来。说难听点,要是都去打仗了,生死未卜,家里没有年轻男人,你跟谁结婚?到时候,就是想要结婚,只怕也没人跟你结婚了。”格桑妈说。

    “是的,孩子,你妈的话,你还要考虑考虑才好。”格桑爸说。

    “我们一天老一天,趁着年轻,你结婚生了孩子,我们还可以帮你带带孩子。有些事是不能等的。等你想通了,想要结婚,想要生孩子,只怕黄金时间已经过去了,想要结婚,没有人结,想要生孩子,恐怕就有些困难。这些事,都是我们经过的,看得多了,明白了一些道理。”

    格桑听了,心里挺难受,禁不住扑簌簌地掉下泪来,她无话可说。的确,阿爸阿妈年事已高,可是,希望自己当妈妈,他们好升级,成为姥姥姥爷的级别,现在自己却八字没一撇,这样下去,可如何是好?

    格桑的爸妈看见格桑哭了,他们也哭了,格桑的爸说:“好孩子,我们不逼你了,你自己也不小了,应该懂事,不用我们啰嗦,等你完成了任务,再做商议吧。”

    “你爸说得对,不要太固执己见了,要知道,人活着不是单单为自己活的,是要负责的,明白吗?”格桑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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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9章 听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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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桑听了她阿爸阿妈的话,觉得有理,可不知道下一步做什么,该怎样做?来不及细想,她说:“阿爸,阿妈,你们说的有道理,这样吧,我争取早点找到心上人,如果找不到,我就听凭阿爸阿妈的安排,怎么样?”

    格桑的爸妈听了她说这话,可高兴了,就觉得经过严寒之后,迎来了春天,三月桃花开,气温回升,浑身上下都暖洋洋的,相当舒服。这时候的感觉就如沐春风,已经扫除了往日的严寒和雾霾,变得晴空万里,非常惬意了。

    格桑的阿爸阿妈开始张罗着给格桑做饭,格桑帮忙,一家三口忙得不亦乐乎,很快就做好了饭,各自吃饭,然后格桑就洗了澡,换了衣裳。那些衣裳全是她阿妈认真浆洗后,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了衣箱里,她的阿妈比较讲究,做事也比较干净利索。

    衣裳不是很贵,可是,颜色很鲜艳,看上去比较醒目,也整洁,看起来不是灰溜溜的。

    格桑换上了干净衣裳,看上去更漂亮了,刚洗完澡,秀发还是湿的,长长的头发,拖到了臀部,走路时一左一右的,长发随着腰肢摇摆,也是比较好看的一种姑娘。

    洗了澡就想睡觉,可头发还是湿的,这样一睡,肯定会着凉,伤风感冒的滋味可不好受,于是就任凭湿漉漉的头发慢慢变得干爽,在等待的时候,和她的阿爸阿妈闲聊,说着家事,至于国家大事,部落上的大事,一家人也不好多做评论,总之,在大王的统治下,这些年还算可以,国力增强不少,也有不少的自由。

    越自由,部族的人越团结,不会逃离这个部落,反而欢迎别的部族的人都到弯刀族来,成为比较混杂的多民族的部落,让弯刀族部落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厉害。厉害到一定程度,自然就虎虎生威,自然就没有外人外族来欺负弯刀族部落了。话说回来,很多人都渴望部族强大,但是,即便强大,也不会以武力在征服那些小国。小国有小国的自由,不能以武力征服或者以武力威胁来达到目的,而是随时随地都要认真学习小国的经验,取长补短,尊重其自愿原则,想合就合,想分就分,这个没有什么,很快就能看到效果。

    头发渐渐干爽,红红的火苗舔着黑色锅底,让锅里发出咕咕的响声,水烧开了,格桑起身,给她的阿爸阿妈倒了奶茶,到了晚上,喝奶茶其实是十分好的,在中原国,有的人喝了茶,晚上就难以入睡;在弯刀族,茶碱好像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这是高寒地区的人,体质普遍都强,可以减弱奶茶的提神效力,加上牛奶本来都有催眠的作用。他们习惯在睡前喝奶茶,有助于睡眠,好在他们都还不是古稀老人,睡觉不成问题。

    一家三口就这样入睡,很是静谧,格桑想着心事,如果再添一个人,家里就热闹些,如果再生两三个娃娃,就更热闹,阿爸阿妈就是这个意思。没错,人家的毡房的确有不少人,阿爸的毡房却冷冷清清,看来,人气还很重要,增加人气,不能依靠客人,还是要依靠自己人。哪怕是外孙外孙女,都是自己的人,怎么说,都是好事,人活一辈子,还是需要脸面的。

    谁是格桑的心上人呢?

    连格桑本人都不清楚,想着心事,很快入梦,格桑的阿爸阿妈又聊到深夜,聊来聊去还是聊格桑的未来,谁都不想让格桑走错路,一直错下去,就麻烦了。

    他俩再着急,格桑不着急,也没用。他们聊格桑的未来,格桑自去呼呼大睡。她竟然也打鼾,这个出人意料之外,真没想到,小小的美女格桑,竟然打鼾如雷鸣,看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是真理啊!

    最明显的,是格桑跑得快,劳动量大,累了,自然鼾声响亮。

    还有一点,她到了自己的家,完全放松,没有什么顾忌,出入都很自由自在,不用戴着面具,说着违心的话;也不用戴着脚镣跳舞,身心都自由,好不惬意!

    到了天明,太阳刚露脸,格桑突然想起来了殿下,他们怎么样了?还有,大王的吩咐还没告诉他,要动身了,昨天去就好了,也就不会见到大花蛤蟆那令人生厌的嘴脸,昨天着实地让人恶心了一把,今天说不定她贼心不死,还要再来,没准又要恶心阿爸阿妈一把,知道的,就看穿了她,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热心人,在帮助格桑一家寻找幸福呢!实际上,她对自己肥硕的身材不满,不是嫌肥,是嫌瘦,她的理念就是,已经肥了,索性就肥到底吧,这样才有个性,个性得到张扬,那才有意思,不要掩饰自己,该是什么样,就什么样,一是一,二是二,黑是黑,白是白的,弄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那才好呢!

    格桑说:“阿爸,阿妈,我要走了,昨天忘了大王的口信,再不走,就对不起大王了。”

    “行,我来给你做点饭,吃了再走不迟。”格桑的阿妈嘴巴厉害,可她很勤快,一大清早就起床,哪怕晚上睡得再晚,到了早晨那个时辰,说什么都睡不着,就要起床了,起床后,要做的事太多了,丢下这个,拿起那个,只要想做事,天天都有事做。

    格桑的阿爸阿妈都通情达理,不会拖拉格桑的后腿,总是让她先完成大王交代的任务,然后再回家,他们的教训,有时候凑效,有时候不凑效,像昨天就没有想到去传信儿,哪怕传信儿需要的时间很短,传完了再回家也不迟,但格桑思乡心切,迫切想看到他的阿爸阿妈,就将大王的吩咐抛掷脑后,她很自信,不会耽误萧生他们,因为他们去边境,刚好坐的是牛车,虽不是老牛,也不是破车,但走起路来,四平八稳的,一点都不着急,看起来,天一道长要的是沿途的风景,不是快速地到达目的地,那样,为了实现目标,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是十分难受的。

    格桑吃了早饭,起身告辞。这样风一样回来、电一样离开家门,暂别她的阿爸、阿妈,对二老来说,已经习惯了,如果格桑天天在家,又不结婚,那才让二老看了心烦呢,这样更好,偶尔见面,暂时分开,反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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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0章 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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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桑到了天一道长他们乘坐的牛车,弘法看到格桑,像是打了鸡血一样,那个激动的样子,无法言表,实在没办法来说明。

    格桑说:“道长、殿下你们辛苦了。”

    “你也辛苦了,父王有什么话说?”萧生问。

    “是这样的,大王依照殿下的意见,不派兵在后作为援助,要求殿下多加小心。”格桑说。

    萧生听了,马上明白了,父王对自己十分信赖,尊重自己的选择。这辆小小的牛车上,坐着天底下最厉害的道长,还有正在崛起的弯刀族部族的王子,另外就是打下手的最强道长的徒儿,还有护卫牛车,其实是护卫牛车之上坐着的殿下的加勒,加勒还有一个好兄弟,半人半仙的巨人天使子,赶牛车的车把式就忽略不计了,他在为他们赶车,想必这些妖魔鬼怪还有一些坏蛋拿他也没办法。

    牛车没有停,继续往前走。车把式已经将牛车彻底检修好了,没有问题,车轴膏了油,没有吱吱呀呀的声音,听不到烦躁的声音,心情也格外好一些,蓝天白云,让人对未来充满遐想和盼望。

    格桑的衣裳比较鲜艳,衬托着蓝天白云、青草地和远处的牛羊群,还有弯弯的河流、潺潺的流水声,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越往西走,地势越来越高,这还不算啥,问题是潜在的敌人,不知道有多少,这些担忧总在大家头脑总闪现,不过,没有一个退缩的,包括弘法,都觉得应该往前走,因为,开弓没有回头箭,如果当逃兵,肯定会被人耻笑,另外,也肯定会遇到更大的危险。因为,敌人就像狼群,捕猎总是将猎物围在中间,寻找突破口,找到孱弱的,进行攻击。而弘法相对来说,正是属于容易攻击成功的对象,他思前想后,还是觉得不脱离队伍为好,只有硬着头皮往前走了。反正自己生下来,就没见过父母的面,生下来,就被人抛弃了,再抛弃一次,或者再死一次,又能如何?能拿他怎样呢?死不可怕,怕的是落下坏名声,如果将来在他的墓碑上写下当逃兵的经历,恐怕是一辈子的耻辱,终生的遗憾。

    牛车车轮包了铁皮,压在草地上,草地上现车车辙印子,车轮过后,那些小草又顽强地伸展开草叶,继续接受阳光和雨露的喂养。车轮走过砂石路,发出的声音是嘎嘣嘎嘣的,显得特别干脆利落,有的石子被挤飞了,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然后在远处落下,发出“啪嗒”一声响。

    格桑说:“大家都饿了吧?”

    “还好,这一会儿还不饿。”萧生说。

    弘法捂着肚子说:“不是格桑姐姐提醒,还不知道饿,经过提醒,倒觉得有些饿了呢。”

    天一笑呵呵地说:“你呀!就是格桑不提醒,你还不是感到饿吗?”

    “师父,人家在长身体嘛!不吃饭,怎么有劲儿长个子呢?”弘法说。他对天一道长在格桑面前说他好吃有点意见,就马上提出来,这也好,免得憋在心里难受。大家也就不用费尽心思去猜。

    加勒突然意识到天使子没吃饭,他的饭就是鸟蛋,可是,在这茫茫高原,到处是草场和砂场,哪里有一棵树,也没有一座山,哪怕是一座小山,或者一棵小树,也有希望找到鸟窝,有鸟窝就能找到鸟蛋啊!这可如何是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的确如此。

    加勒感到很奇怪,心想,这天使子怎么不闹腾了?要是在平时,早就叫嚷着肚子饿了,这个队伍中经常喊饿的就是天使子和弘法,这两个活宝仿佛是上辈子的饿鬼托生的,加上加勒和天一这两人的好性情(加勒的性情还是比较浮躁的,比起天一来,还差不少),他们肚子一饿就开始叫唤,一叫唤,就有吃的,屡试不爽。

    加勒没有听到天使子叫唤,看看手指,那天使子变成的玉指环,正紧紧地抱着加勒的手指头睡觉呢!

    “这小子,原来在睡觉,难怪这么安静呢!”加勒自言自语道。

    没想到,这话让萧生听到了,萧生问:“你的兄弟在睡觉,看来,你走路很有规律和动感啊!谁是天使子,谁到你手上,谁都要舒服地睡觉呢。你说是不是啊?”

    加勒心里想的,嘴里就说出来,这个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总之,是没有藏住话,这话被萧生殿下听了去,也好,他就说:“嘘——殿下,你不要说话好吧?在这荒郊野外,连一棵树都没有,哪里去找鸟蛋?”

    萧生这才想起来天使子不吃饭,只吃鸟蛋,这么说来,他的想法是对的,还好,刚才的声音不是很大,不知道惊醒了他没有。

    正在想着,那天使子说话了:“谁,谁在背后说我坏话?”

    “完了。”加勒心想,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殿下学习道法,懂得了窃听术,可惜,他把窃听术放在了这里,真真要命啊!现在惊醒了那个混世魔王,这可如何是好?

    加勒说:“好兄弟,没人说你坏话,这是在关心你。平时你都一到饿的时候,就开始叫唤,现在没有叫唤,大家都以为不正常,其实,都是在关系你。”

    “哦,那就好。我还以为在说我坏话呢。没说就好,没说就好。”天使子说。

    “那你到底是吃不吃啊?”加勒问,他没想到会这样,他不提出吃蛋,加勒的心里倒是空落落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吃啊,不过,我现在不饿,再说,现在四顾野茫茫,哪里有一棵树、一座山?吃什么?”天使子问。

    “只要你吃,我就去想办法。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加勒说。

    加勒说了这话,大家都很佩服他说的话。

    看来,加勒没读过多少书,但是,社会经验丰富,他听得多,说出来的话也就一套一套的了。

    天使子很感动,说:“是这样啊!多谢,多谢大哥,可是这里没有树啊!”

    “哎呀,你换个话题好吗?大家都知道,这里没有树,也没有山,可是,我们可以去找,现在没有树和山,是客观的情况,可是,我们可以想办法克服这个困难的,你知道吗?”加勒说。

    “怎样解决呢?”天使子追问。

    “老办法,以前不是常用吗?”加勒说,显得胸有成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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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1章 驻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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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用的办法就是变成大鹏,载着加勒飞向远方,找到树,或者知道悬崖峭壁,只要人不容易去到的地方,就有鸟驻扎,就有鸟的家。

    加勒看看周围有人,就说:“算了,不好意思,不能在这里献丑,我们换个地方吧。”

    加勒说了这话,天使子说:“这怕什么,早晚都会知道的,他们都知道我是天使的儿子,会一些变化。还怕什么丑不丑的?如果怕丑,只怕鸟蛋都没得吃,没有鸟蛋吃,岂不没力气,没力气怎么走路,怎么去安慰边境的将士?”

    “看你说的,你又不用走路,在我的手上缠着呢,都是我在走,我成了你的苦力搬运工了。”加勒笑着说。

    “这个没什么,希望我们继续合作,共同协助殿下完成任务。”天使子说。

    这些对话,萧生又看到了,他说:“你们真有意思,兄弟俩相互帮忙,没有什么出丑不出丑的。”

    加勒点头称是,不好再说什么,既然殿下已经说出了公道的话,那再强辩也没什么意义。

    正在这时,天使子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巨大的乌鸦,呱呱直叫,声音传到很远的地方。加勒一见乌鸦,哈哈大笑,说:“兄弟,你可真会变,这么一只黑乌鸦,人家以为你是烧炭的呢。”

    “大哥,你别笑,你知道,上次我们偷鹰蛋,变得是大鹏,老鹰们肯定内部有交流,早就说了,要提防那个大鹏,大鹏身上骑着一个人,都很厉害,他们来偷我们的儿子,不要让他们得逞。你想是不是这个理,他们一交流,自然就不存在问题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岂不是我们走到哪里,都被老鹰盯着,你说,那天上为什么总有老鹰,总有老鹰的影子在地上移动,那就是监视我们的,现在要变变花样,不要再变大鹏,要变一个他们想不到的,想来想去,还是想要多做好事,不要干一些偷偷摸摸的事,免得一上黑名单,一辈子都难以洗刷干净名声。”天使子说。

    “真想不到啊,老弟!你可考虑得真周到啊,是这个理,是这个理,你很清楚,我不吃鸟蛋,每次都是你带着我去偷,说起来是你带着我飞,实际上每次伸手去偷,都是我在干,要说跟老鹰和其他鸟儿商量商量,只要商量得过去,还是光明正大地去拿才好。可是,现实是十分残酷的,你要让人家断子绝孙,没了香火继承,人家就要先让你命归西天,不会答应让你存在的。这件事是没办法的商量的,也商量不成的,生命无价,谁也不肯拿着自己的亲生儿女去换钱的,因此,只有那傻瓜才会这么做。没有商量的余地,只有抢了。”加勒的强盗逻辑就是这么的,他说得头头是道,让听的人都聚精会神,看来,加勒不是没有口才,而是口才十分了得,而且加勒使用的方言是中原国的语言,这些日子,在中原国学习了不少的词汇,在关键时刻,全部都拿出来用了,这一席演讲,让很多人都惊叹不已,特别是格桑,简直难以相信,原来自己的身边就有一个过目不忘的、模仿能力超强的奇才。

    说归说,天使子不耐烦了,催促说:“快点,我知道你们讨厌乌鸦,我也讨厌,不过,为了更自由,我就要自由,要自由,要自由。”

    加勒听出了天使子的不耐烦,看来,他情愿在地上蹲着,天天靠偷吃鸟蛋活着,原来是为了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这还不错,目的就是要让大家清楚自由的代价,有人宁愿舍弃天上的生活,也愿意离开地上皇宫里的生活,为民请命,为民谋福,这是两个人,一个是天使子,另一个是萧生。至于加勒,也是浑身上下都是勤奋的苗子,忠心耿耿地保护着萧生,哪怕萧生现在完全能保护自己,可是,因为他是弯刀族人的太子,是独一无二的王位继承人,因此,不能有个闪失,他对萧生不忠心,就是对整个部族都不忠心,即便打败了仗,成了人家的俘虏,俘虏也是暂时的,不存在永远当俘虏,因此只要坚持,就会得胜。

    乌鸦呱呱叫,加勒跳了上去,抓住大乌鸦后颈上的羽毛,说:“走吧,还等谁呢?”

    乌鸦说:“我好思念我的九个哥哥。”

    “什么?”加勒问。

    “没什么!走你!”乌鸦说着,然后脚猛一蹬地面,一块石头啪啪啪滚出去好远,最后停下来,一些尘沙飞了起来,遮天蔽日的,让人不敢睁开眼瞧太阳,生怕这些砂石迷了眼睛。

    乌鸦起飞,在头顶盘旋一会儿,然后飞走,方向是正北方,因为那里出现了隐隐的树林,看起来像是白桦树,这些树掉了皮,斑斑驳驳的,看起来,树干很漂亮,再往白桦树上看,竟然发现没有鸟窝。

    这个消息对天使子来说,简直是迎头痛击,他不甘心,继续查找,看有没有奇迹出现。

    结果,在这么大的桦树林里竟然没有发现一个鸟窝,这可怎么办?

    大乌鸦飞累了,就对加勒说:“大哥,我想下来,实在太累了,你看你看,今天邪门不邪门,平时无论在哪里,都有鸟窝,今天在这么大的地方,竟然没有鸟窝!再飞也没用,不如歇歇再飞。”

    “行,我在你身上,没办法控制你的翅膀,先降落,我们想想办法再说吧。”加勒说。

    大乌鸦听了加勒的话,就减慢了速度,找个空地,俯冲下去,停在地上,收了翅膀,加勒从乌鸦背上跳了下来,找一块石头,坐下,大乌鸦呆立在一旁,偶尔歪着脖子、眨巴着眼珠子,盯着加勒手里玩着的草根。

    加勒将草根放在嘴巴里嚼着,一边嚼一边想,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里的蛇特别多吗?

    还是别的,难道是杜鹃特别多吗?

    蛇喜欢爬上树偷吃鸟蛋的,可是,现在的蛇还在冬眠期啊,没有出洞,怎么会偷鸟蛋呢?那么是杜鹃吗?杜鹃先将自己的蛋下在鸟巢里,小鸟将杜鹃鸟的蛋,连同小鸟自己的蛋一起孵化,然后,小鸟开始给鸟宝宝喂食儿,杜鹃的儿女身材高大,争抢鸟食儿,其它小鸟没吃的,杜鹃的儿女却越长越大,最后将其它小鸟给推出鸟巢,杜鹃的儿女独享其成,因此,鸟窝里只有一只大鸟,不会飞,却会吃,小鸟妈妈长年累月在外奔波找鸟食儿,喂养的不是自己的儿女,却是给别的鸟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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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2章 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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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吃鸟蛋的元凶没有找到,猜测的只有两样,一个是蛇,另一个是杜鹃,这两样都不是的话,就是这里的鸟不在树上做窝,只喜欢在山壁上做窝。但是,眼前的一棵树上,分明有一个鸟窝存在,再放眼看去,远处也有不少鸟窝,只是没有鸟蛋而已。

    加勒把想到的问题,一一对天使子说了,天使子说:“好吧,我相信你,你说的有理,只是我现在肚子饥饿,快点告诉我怎么办才好?”

    加勒还没有好办法,正在惆怅的时候,旁边有人说:“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不管再厉害的,也难以忍受饥饿的煎熬。平时很聪明的,现在咋的了?黔驴技穷吗?”

    加勒吓一跳,在这片林子里,啥都没有,这是在干什么?突然出现了这一声鸟叫,是人是鬼?真吓死人了!连大乌鸦都吓得脚一歪,连忙伸出大翅膀来保持平衡,地上的落叶被大翅膀扇了一下,飞起来不少的落叶和杂草。

    这么一个家伙,竟然这么及时地出现在他面前,这是谁啊?声音先到人未见,到底是声音的速度快,还是影子的速度快?看来,在有些时候,光影的速度快,有的时候,声音的速度快!

    声音落地,现出一人,来者不是别人,非常熟悉,就是格桑,她说完,就咯咯咯地笑,弄得加勒惊魂未定,就像刚刚被冰冰了一下,又遭遇到了热水的冲洗,这么一下,热胀冷缩,不冻死或者热死才怪。

    “我说是谁,原来是格桑妹妹,你来干什么?是来看我们笑话的吗?”加勒问。

    “开玩笑吧?我来看笑话?我可不敢!你们两个大男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又不会飞,能看到你的什么丑态,即便看到了,我也不敢说。”格桑说着,又笑了。

    大乌鸦定睛看了,是格桑姑娘,也就不说什么,只是呱呱啊啊地叫。格桑问:“怎么样?现在有没有问题?找到鸟蛋了吗?”

    “正在为这事发愁呢!我们在这片白桦林里,盘旋着飞来飞去,就是没找到一枚鸟蛋。”加勒垂头丧气地说。

    “别灰心,树上没有,树下应该有,我来的路上,看到有些灌木丛,里面不时地跑出来一些东西。”格桑说。

    “别说了,我知道了,啊,啊,那是跑鸡对不对?”天使子问。

    “不知道是啥,反正挺多的,全是,灌木丛里应该有不少的窝,那些鸟只会跑不会飞,跑起来速度相当快,而且,样子也不好看,有些灰不溜秋的,有的还像鹌鹑的颜色,背上麻麻的,也像是麻雀那样的颜色。”格桑说。

    “就是跑鸡,这种鸡实际上只会跑,擅长奔跑,但是,要说它们的蛋,比鸡蛋好吃些,但是,比会飞的鸟下的蛋要差一些,比老鹰的蛋更差,简直不能比。”天使子说,他吃的蛋多,最有发言权,说出来大家都没意见,就像梨子,要想知道它的味道,必须要尝一尝才行。

    加勒心想,不能离开殿下太远,不能和格桑比,格桑动作快,瞬间能去殿下那里,也能马上回到这里,然后又回到殿下那里,怎么说,格桑不会**,如果会,谁都拿她没有办法,因为她瞬间往返各地,瞬间消失,马上出现,那是一般人都无法理解的。

    加勒有自知之明,就不妄自菲薄,他说:“老弟,现在条件特殊,只能将就将就了,吃惯了老鹰蛋,换换口味如何?”

    “也行。”天使子说。

    “敢问格桑妹妹,那些跑鸡在哪里呢?”加勒问。

    “哎呀,瞧我这记性,记不清多少里,可能离这里有五百里,我没有确定,你们可以飞过去看看。”格桑说。

    “行,在哪个方向?”加勒追问。

    “就是我来的那个方向,正南方,这片白桦树过去,经过一片迎春花花海,就能看到方圆八十里的灌木丛,里面是跑鸡的天堂,跑鸡的天敌在圈外生活,有很多可以吃的东西,就不用去觊觎跑鸡那点肉了,不过,最喜欢吃跑鸡的狐狸,却总是把野兔和跑鸡换着花样来吃,换着口味,感觉就是爽。”格桑说。

    “看你说的,就好像你是狐狸似的,你怎么那么了解跑鸡呢?呱呱,啊啊。”天使子问。

    “闭上你的乌鸦嘴,我说你啊,以后就变成乌鸦得了,总是让人那么讨厌。”格桑说。

    “我本来就是大乌鸦,呱呱啊啊。”天使子说。

    格桑见了他这样,非常生气,就地抓起一块石头,朝大乌鸦使劲儿投掷过去,加勒吓了一跳,连连喊道:“别别,别啊,格桑,你疯了吗?”

    格桑扔出去的石头,加勒正担心被打中的时候,天使子也不挪窝,不躲闪,只是轻轻地张开了嘴巴,就轻巧地接住了,大乌鸦闭了嘴,他把石头放在地上,开始叫:“呱呱啊啊,你想干什么?”

    “你这个乌鸦嘴,我想干的已经干了,你还能拿我怎么样?”格桑说。

    “瞧你这脾气,将来怎么找婆家?”天使子问。

    这一句话戳到了格桑的痛处,她又蹲下去,找石头,加勒将她面前的石头都踢开了,说:“你怎么和老弟一般见识呢?格桑妹妹,你是好样的,多谢你告诉我们跑鸡的位置,我们马上就去,你也消消火,别伤了心肝。”

    “看看你老弟说的是人话吗?这次是你救了他,下一次,就有好戏看了。好心给你找吃的,却不领情,还说风凉话,简直太气人了。不教训教训他,将来越发蹬鼻子上脸了还!”格桑说。

    “行了,知道了,老弟说话口没遮拦,下一次就别变成大乌鸦了,下一次就变成不爱说话的鸟。”加勒说。

    “我还没见过没有不说话的鸟,哪怕是跑鸡,不会飞,也爱咕咕叫,这是鸟的本性。不让说话,岂不要憋死人吗?”格桑说。

    格桑对鸟的了解比加勒还多,这真是有意思头顶!加勒和天使子日夜相处,还不了解,不像格桑,没有和鸟朝夕相处,反而更了解,这是怎么回事啊?

    天使子笑哈哈,说:“格桑姐姐,呱呱啊啊,对不起啊!对不起!”

    “行,别假惺惺了,下一次你别这么孟浪了,要不然,哼——”格桑说。

    “再不敢了,格桑姐姐,再不敢了。下一次希望你打准一些,看我能不能接住。”天使子说。

    格桑听了这话,“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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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3章 跑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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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桑这一声笑,就算原谅了天使子。加勒说:“对了,这才对!我们都是要上前线的战士,一致对外,一致对付强敌,别在没开战之前,自己人先打了起来,这是不好的,让敌人看笑话是小事,被敌人钻了空子,来打我们,吃掉我们,都是不费力的,因为我们有内讧,自然就容易被分割包围,然后一个一个地吃掉。”

    “大哥说的是,以后我讲话要小心,不要乱说话。哪怕我是一只大乌鸦,也要注意,不要像乌鸦那样说话。”天使子说。

    “很好,那本姑娘就不和你计较了。饿了吗?快点去弄吃的吧,不要饿坏了,还要赶路,争取早点到达边境。”格桑说,“吃了跑鸡蛋后,立马赶回,殿下已经在等你们了。我也要走了。”

    “咋不早说?”加勒着急地问。

    “我想说来着,但是不让我说,再说,天使子还没找到吃的,如果立马返回,恐怕饿得飞不动啦。”格桑说。

    “格桑妹妹,还不错,懂得心疼人,行了,我们知道了,你先走吧,我们马上就回来,先去对殿下说,我们随后就到。”加勒说。

    “行,我先走了。”格桑说完,就消失不见了。

    她一走,加勒就说:“老弟,你看你,闯祸了吧?女孩子最怕别人说她将来没有幸福。你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以后千万记着,不要再变成乌鸦了,变成百灵鸟不好吗?说话就像唱歌,人人都喜欢。”

    “行,没想到格桑姐姐的性格还真难以把握,让人无法捉摸,最希望她快点找个男人嫁了,让男人来驯服这匹桀骜不驯的野马。”天使子说。

    “我最近发现你特别喜欢说风凉话,是不是饿的啊?我估计是的,不说了,我们走吧,殿下还在等我们呢。”加勒说。

    “行,走吧。”天使子说。

    他伏下身子,蹲在地上,加勒跳了上去,抓紧了颈上的羽毛,然后,爪子猛地一蹬地面,扇动了大翅膀,朝天上飞去,地面上的大风将杂草的草叶还有厚厚的树叶,全都吹翻了过来,打着漩涡,升起,然后再徐徐落下,一些小树竟然被吹得东倒西歪的。

    大乌鸦飞起来,天使子很清楚,凭借他的时速,五百里就是一会儿的时间,虽没有格桑快,可也不慢,不是吹牛,还真没跟格桑比试过,如果这次弄到跑鸡蛋,吃了再去追赶格桑,说不定还追得上,但是希望渺茫,这个格桑之所以骄傲,就是因为她的速度。

    只要能超过格桑,就能把她的骄傲的气焰打消,这样做的好处,是将来在格桑面前,不至于总是被她拿石头来击打了。

    没过多久,飞到了格桑说的灌木丛,还比较大,方圆有将近一百里,全是,这里的跑鸡简直比戈壁上的砂石还多,比牛身上的毛还多。

    也是,这里是跑鸡的天堂,因灌木丛有很多浆果,还有虫子、草籽,够跑鸡吃的了。

    这里也是狐狸的厨房,想换口味,就跑过来,跑鸡借着灌木丛的保护,这里几乎没什么天敌,吃得肥硕,跑都跑不动,狐狸来,随便跑几步,就能逮着不少跑鸡,吃饱了,只怕走不动。

    大乌鸦降落下来,一些跑鸡四散跑开,狐狸也吓得跑了,拖着长长的尾巴,跑得飞快,看看大乌鸦没有袭击它们的意思,扭头看着大乌鸦,停下来,当大乌鸦收了翅膀的时候,狐狸以为大乌鸦要来袭击它们,于是又小跑起来,见没有追来,又扭头来看。

    狐狸的狡猾和谨慎都是出了名的,在这方面,的确是食肉界的模范。

    加勒看看那些跑鸡,扒开灌木丛,往里一看,发现的确有不少鸡窝,这些鸡窝是一些短柴棒、树枝还有杂草、鸟毛、鸡毛搭成,这些东西大概都是一些没人注意到的东西,但在跑鸡看来,都是一些绝好的建筑材料。这些东西,成就了跑鸡一个幸福的家。是孕育下一代的好地方,当然,这些蛋,也是蛇的佳肴,狐狸有时候也会换换口味,吃点鸡蛋;还有同类跑鸡,也会来吃一点,吃鸡蛋黄、鸡蛋清的,倒还少,关键是吃鸡蛋壳,这些东西,可以成为跑鸡嗉子的填充物,帮助跑鸡消磨草籽或者果子的核,这些食物都是绝美的!

    加勒很快就找了几个鸡蛋,天使子再饿,一般来说一次只吃两个蛋。加勒多捡了几个蛋,放在包里,谁知道下一次能不能找到鸟蛋呢,没有鸟蛋,起码这些鸡蛋可以暂时充饥。

    他拿走鸡蛋,那些跑鸡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就这样被抢走,但是不敢出来反抗,只在不远处的灌木丛里偷看,加勒不做停留,给了天使子两枚跑鸡蛋,那大乌鸦一口一个,吃到了肚子,神奇的是,大乌鸦竟然吃饱了。他说:“啊啊,啊啊,饱了,走啊,呱呱。”

    加勒上了大乌鸦的背,然后说:“走你!”

    那大乌鸦竟然腾空而起,同样,那些灌木丛被吹散开,那些跑鸡吓得乱窜,等大乌鸦彻底飞到空中,那些跑鸡才慌不择路地回到自己的窝,左看右看,仔细瞧瞧,看有多少蛋被偷,多少蛋幸存。

    跑鸡承受的创伤比较多,这次受到的创伤比较大,这只大鸟本来也是同类,干嘛还要同类相残呢?这些问题,在地上灌木丛、草窝里窜来窜去的跑鸡是永远都想不通的。

    加勒坐着大乌鸦回来了,大乌鸦降落在牛车前,加勒下来,大乌鸦变回原形,仍是玉指环,紧紧箍在加勒的手指上。

    萧生问:“怎么样?找到食物了吗?”

    “找到了,老弟已经吃了,现在老实,可能要睡觉,我呢,倒觉得有些饿了。老弟要我也吃,但我嫌腥,就没吃。不知道现在这里有没有吃的?”加勒问。

    “有,弘法,看看还有烙饼和牛肉干没有?有的话,拿来一些。”萧生说。

    自从弘法被天一训斥了几次以后,现在也懂得礼貌和尊敬人了,见大称大,见小叫小,发生的变化,全是因为在萧生的地盘上,萧生又出师了,加上格桑在身旁,多少都要有所表现,要不然,师父会骂,自己讨没趣儿,格桑姐姐会有想法。从种种条件来看,还是不要太过张扬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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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4章 会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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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说:“多得很,这次要上前线,准备的东西,多得很,路上吃的管够,到了那里,还能维持一段时间。”

    弘法说完,找出一些牛肉干,还有一些烙饼,连同水,都交给了加勒。

    他对加勒一点都不反感,相反,十分敬佩,因为加勒读书不多,但很会玩,这些玩,是他最钟爱的东西。

    加勒拿起牛肉干,这种牛肉十分好吃,不知是谁弄出来的,那种味道,就像他的母亲做出来的一样,非常好吃。他吃牛肉就像吃烙饼一样,大口大口地吃,然后打开皮囊,对着嘴,咕咚咕咚地喝水,然后,用手背抹了抹嘴巴,说:“好,吃好了,走吧!”

    他的胡须浓密,黑色的、还泛着光泽,看来,他也没有多少时间用来梳理胡须,任由胡须乱长。

    加勒吃饱喝足,高兴地说:“真爽!走吧,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他说完,萧生摆摆手,说:“没什么,我们都要休息,师父也在修炼,他在哪里都是修炼,一点都不浪费时间。”

    “嗯,殿下,你说,你想怎样对付那些边关的西夏兵?”

    “我去了之后,先找一找,看有没有邪灵在西夏兵中间,如果有,驱逐邪灵,然后再说。”萧生说。

    “邪灵?那我们不是跟看不见的敌人作战吗?那怎么打?”加勒问。

    “这你就不懂了,这个邪灵,我们看不见,严格来说,是你看不见,我没问题,可是要打,还是要打敌兵,敌兵被邪灵控制,自然不听话,本来不想杀人,在邪灵控制下,也就杀了人,我跟师父去对付邪灵,你和天使子、弘法对付西夏兵,当然,也有边境的守卫部队,让他们和你们一起进攻。格桑作为传递信息的人,来往于大本营和前线之间,交流信息。另外,格桑的任务就是察看敌人的部署,摸清楚敌人是怎样安排的,然后我们再找机会偷袭,逼其退兵。”萧生说。

    经过萧生这么一说,加勒才明白过来,他笑呵呵地说:“我说呢,跟邪灵打仗就像跟空气作战一样,看不见在哪儿,怎么打?这一说,我才明白,原来敌人是听将军的指挥的,不听,就要受罚,这些将军是受邪灵控制,严格来说,是西夏王受邪灵控制,然后指挥将军去侵犯邻国,燃烧战火,破坏和平的。这邪灵真可恶!”

    “没错,邪灵在世已经有很多年了,到现在还没有撤退,他不甘心自己的失败,总要寻找机会,让人间充满仇恨、战火、流血和痛苦,总是在破坏人间的美好,让人与人之间互为仇敌,只有这样,才能让邪灵得到地位,才能赢得人民,这邪灵还会统治人类,具体多长时间,现在不好说。”萧生说。

    “是吗?那我们得小心了,但愿邪灵不要来统治我们,如果统治,恐怕不好,到时候邪灵控制住我们,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事来,那才好玩呢。”加勒说。

    萧生点点头,不说话,牛车慢慢向前走,车把式也不说话,仿佛在走一条不归路一般,显得死气沉沉的。

    格桑说:“唱个歌吧。”

    “好,来,欢迎,欢迎!”弘法拍手笑道,十分渴望,格桑姐姐献歌。

    “那我就献丑了啊!”格桑说着,清了清嗓子,唱道:

    “天上月,地上花,月照九州遍地花,

    东风疾,西风恶,疾风恶风不怕打,

    哥爱妹,妹喜哥,哥哥妹妹乐开花,

    天上月,地上画,画中有着我们俩。”

    格桑是歌声十分甜美,可惜没有打动萧生的心,他一直想着,如果这歌是花红唱的有多好!为什么老是想着花红,那个宫女,这不正常,萧生立马断了念头,不要把对母后的思念转移到花红身上,花红只是服侍母后的宫女,这个女人出身不好,按照血统门第,这不符合祖制,绝不可乱了皇家的正统血缘。

    话是这样说,可是邪灵的功力强大,不清楚是不是这样的,那个邪灵总在寻找机会让萧生堕落,然后将萧生俘虏,俘虏了萧生的心,就等于俘虏所有部族的心,那么,这个部族就极有可能会走邪路,在邪灵的带领,会攻打西夏、然后攻打中原国,久而久之,战火所烧之处,人民遭殃,生活得十分痛苦。

    萧生不能这样,于是他就在心里想,如果被女人夺去了心智,就没有了斗志,没有了目标和志向,人和牲畜没有什么差别,况且现在自己是太子,将来弯刀族的首领,不可因为这些事,而葬送自己的前程,给魔鬼留下了地步,想要弥补,恐怕不行,只怕悔之晚矣!

    弘法听了格桑的歌,笑呵呵地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说:“唱得真好听,好听!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弘法说完,格桑看看萧生,萧生闭了眼睛没说话,格桑一见,觉得萧生在生气,就没了兴趣,说:“算了,懒得唱了,有人在生气呢。”

    “谁生气了?大家都很开心啊。”弘法说。

    “不说了,也不想唱了,大家都很开心,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格桑说。

    格桑说话,让人摸不着头脑,萧生浑然不觉,对眼前这个妹子,没有什么感觉,没有产生静电,也就没有火花,这可能是和萧生操心国事有关,这个事,不能勉强,只能说,看缘分,缘分到了,就像洪水猛兽,谁也挡不住;缘分没到,就是让男女同榻共眠,也是一场异梦。

    格桑不唱歌了,弘法求了半天,都没用,格桑心烦,就说:“我走了,殿下,有没有口信带给大王?”

    “有。你去对父王说,我们一路顺利,离边境不远了,任务完成后,立马返回,不要挂虑。”萧生说。

    格桑听到萧生说这话,虽是命令,可是听到萧生是声音,就觉得很舒服,这是怎么了?难道有病吗?这是怎么回事?

    看来,经常回家,父母的命令,犹在耳畔回响,不回家,又内心不安,看来,还是要多点时间去陪伴父母,那个大花蛤蟆,不用理她。但是,她是媒婆,她的职业就是这个,她很想知道怎样才能达到目的,她熟知青年男女的心,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就有春情萌动,无法抵挡。

    格桑说:“殿下,在下领命!再见!”说完,立马不见,比一溜烟还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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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5章 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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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桑消失,弘法失落,立刻耷拉着脑袋,一句话也不说。天一不说话,他微闭双目,懒得管这些闲情逸事。他一生没有接近女人,当然不动色心,接触过女人的,或者亲近过女人的,更露骨地说,进入过女人身体的,这些男人尝过了那种味道,才会渴望再次亲近女人。

    天一道长一心研修道法,倒忘了这些男女情事,当然不懂少年的心。

    少年少女,一眨眼就是青年男女,再过两年,步入中年,时光无情,转眼即逝,花儿已开过,再也不会重来,蜜蜂不来采花,就错过了季节,也没有可能酿出蜜来。

    有些人不能等,有些花容易败,这是常识,不是危言耸听。东边日出,西边落下,这是规律;冬天寒冷,夏天炎热,这也是规律。弘法对格桑有一种莫名的爱恋,只可惜,弘法表错情了,格桑对他不感冒。

    这么一个人,他最大的冤枉就是能和格桑白头到老,他小,格桑大,女大三,抱金砖,这个说法不胫而走,看来,不无道理。可是,像这样的明媒正娶,还不好说,因为弘法的父母在哪儿?人家常说,父母之命不可违,在关键时刻,父母不在,就想违,也不知道违什么,怎样违?总之,吓是吓不出来的。

    弘法没有天一道长那样纯正,他还没脱俗,还要食人家烟火。

    这时候,走着走着,有一群羊出现,沿着大道走过来,咩咩地叫着,路上扬起了灰尘,不知道这些羊要去哪里,看那领头羊是公羊,弯弯的角,看起来是打出来的头头。

    在羊群后面,是一个骑着马、穿着羊皮夹袄的少年,只见他手里拿着鞭子,一边用腿夹着马肚子,一边向前跑。这个英俊的少年,正像加勒少年时代的样子,不仅长得像,连动作都差不多,都是牧羊的,都是孤胆英雄,像这少年,一个人放牧着一大群羊,看来,他根本不怕云豹豺狼,总之是非常英勇。

    少年骑着马跑过来,牛车已经停住,让羊群先过去,那些羊争先恐后地往前跑,不敢停歇,就像后面跟着狼一样,实际上后面是羊群的保护人,那英俊少年,扬起了鞭子,骑跨着骏马,腰里配着腰刀,风驰电掣般地来到加勒面前,问:“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我就是本地人,从本地来,到本地去。”加勒说,一点都不害怕这个家伙,说来说去,还是干着放牧的活儿,连问话的语气都那么重,他想干什么?难道想造反不成?

    加勒眼尖,一眼就看到了少年腰间挂着的腰刀,这弯弯的刀鞘,其实里面就是弯弯的尖刀。

    穿着都是弯刀族的样式,打扮也是弯刀族少年的样子,没什么,加勒咋说也是将军级别的带刀侍卫,专门在殿下跟前服侍的。格桑也是其中一个。加勒凭着这个级别,眼前放牧的少年应该行礼,才显得有教养、讲礼貌,否则就不算弯刀族的子民。

    萧生看到这个放荡不羁的少年,非常担忧,这个样子,怎样推进部族的文明进步呢?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有希望,则国家有希望。少年的未来,就是国家的未来,他这一出现在人面前,就原形毕露,放荡不羁,难道说根本都不懂怎样做吗?

    萧生强迫自己不要发火,只是说:“小伙子,我们从大王的皇宫来,也就是从大本营来,要去边境督战,看望守边疆的将士们。像现在这个样子,也即是要打仗了,你不害怕吗?”

    “哦,原来是国王的人。打仗,我不怕,有什么好怕的?那些当兵的还不是父母生、父母养的血肉之躯吗?离开家乡、离开亲人,去掠夺别人的东西,面临着被杀的危险,他们更害怕,不过,外表上装作很顺服的样子,也假装着坚强和壮大的样子,实际上他们是很害怕的,这个我可以负责地说,他们一定是害怕了,所以,先到我们的边境来,因为心虚,才想要先下手。”少年说。

    萧生听了少年的话,点点头,说:“看来,你很懂军事啊,也懂人心,你读过书了吗?准备到什么时候才不放羊了呢?”

    “这个,没想过,最近才听说这里开办了学堂,我阿爸要我来放羊,我阿妈想让我读书,等将来考个状元,好和王公贵族的女儿结婚。”那少年说。

    他的话音一落,人们都哈哈大笑起来,看来,读书是为了娶姑娘,至于报效王国和报效国王都是假的,真正的目的还是脱离不了风流的人生。

    “哦,那你呢,想不想读书?”萧生问。

    “你是谁?怎么问我这个问题?”那少年不回答,回避了这个问题,他看看弘法,可能觉得弘法稍微接近他的年龄,对他说:“这是你们一起的吗?”

    “是的,他是我们的殿下。”弘法说。

    弘法说的是中原国的话,他虽愚笨,可是,也学会说几句当地的话,会的不多,再多说,就要露馅儿。

    “殿下?哦,我的天,我的神,你是王子?”少年惊讶万分,顿时石化了。

    “没错,我就是萧生。”萧生承认了。

    “萧生?这个我倒没听说,不是叫笑生吗?”少年又问。

    “是的,以前叫笑生,现在改名为萧生。”萧生答道。

    “小伙子,你的羊跑了,快!”加勒说。

    “好,多谢,向殿下敬礼!”

    他说着,向萧生敬礼,这时候他又补充说:“不好意思,我要走了,弄丢了羊,阿爸要打死我的。”

    “好吧,你去吧,后会有期!”萧生对他说,他就立马跑开,那马踏在地上,得得得地响,将地上的沙土踢得乱飞。

    他说完,跑了,又跑回来,对着萧生说:“那个谁,刚才学我说话的,那个,不是本族人吧?怎么听他说话觉得怪怪的。”

    “这你都知道,看来,你不读书真的可惜了。他的确不是本族人。以后有缘再相会,见面再谈,你去追赶你的羊群吧,晚了,真的要麻烦了。”萧生说,催促他说。

    “好,再见!”少年打了一个响鞭,“啪——”一声,声响在空旷的草原上回响,吓了弘法一跳,刚才被看出来,真是!看来,还是没有学会方言,他不清楚,方言从到大,咋说需要勤学苦练的,不是鹦鹉学舌,说了两句就行的事,方言是最好的身份凭证,比用器物来证明要有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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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6章 西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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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被人识破了身份,吓得不轻,他凑到了天一道长旁边,想寻求帮助。天一道长不理不睬,继续闭幕修炼,就像把弘法当成空气一样,必不可少,却熟视无睹。

    这时候,弘法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特别是懂得了语言的重要性,要么等学得炉火纯青了再拿出来,要么就别拿出来,免得因为口音的差别,而连累大家,这个少年其实没什么,就是一个喜欢较真的人,当然,也不容易受到欺骗。

    弘法不说话,萧生看着少年远去的身影,说:“这人,是可塑之才,将来肯定要为我们部族使用,免得亏了这个人才。”

    “是啊,比较聪明,可能经常放羊,上苍特别青睐他,赐给他聪明才智,如果再读点书,更是不得了。”加勒说。

    加勒也是牧羊少年出身,格桑也是,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没什么好做的,没有书念,没有学堂,只有放牧,从上苍所造之物那里学习知识。

    牛车又开始朝前走,刚才为了避让羊群,被车把式一弄,自己停了下来,要是任凭牛脾气,牛是不会停下来的,牛的个头比羊大得多,对付那些羊群,绰绰有余。

    走着走着,前面就看到了较矮的山,再往前走,是较大的山,这条路是波斯人经常走的,走起来还算顺利,不是很麻烦。

    奇怪的是,路上有些客栈已经人去楼空,可能风闻要打仗,提前跑了,反正没有什么留恋的东西,倒是有些猎户没有搬走,山中有不少猎物,加上,搬到平地上也住不惯,干脆不搬,在这个地方,住了几代人,有了感情,到任何地方,都没有在这里舒服。

    猎户有本事,能杀狼,也能杀死豹子,这些东西都不在话下。单个的敌人来,他肯定没有豹子狠,就让他来,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萧生知道山里人的生活,特别是猎户,其实是牧民的朋友,如果山里没有吃的,野兽就会去造访牧民的牛羊圈,特别是羊圈,更是频频光顾,每次都不走空,无论牧民怎么厉害,总有一些篱笆不够牢固,这些篱笆总有漏洞,有了漏洞,狼就会很聪明地将洞由小变大,就像高明的魔术师,悄悄地将羊圈像撕开布匹一样,撕开了口子,狼就能巧妙地钻进去,叼了羊之后,再从洞口钻出去。羊一般是骚动之后,就恢复安静,那羊的咽喉已经被狼狠狠咬住,断了气,怎样折腾都无所谓,从原路返回,路上只留下一串串的狼的爪印,还有一趟洒落的羊血,白雪之上,是鲜红的血,让牧民十分头疼。

    狼在和人打着交道,跑的路线不断变化,让牧民无法知道它们的动向和路线,就是这样,狼们总是成功,最后牧民没办法,只有寻求有经验的猎户,逮住并屠杀了几只狼之后,狼才慢慢消失,他们不是一匹,是一个狼群,就搬迁到另外的地方,继续作恶,他们是狼,就是要吃肉,这是没办法解决的,只有想办法将其中的首要的狼杀死,足以震慑其它的狼,它们没有吃的,肯定要迁移到另外的地方,好度过漫长的冬天。

    这都是萧生和加勒所熟知的,毕竟是弯刀族人,从小都认识狼,为了保护羊群,几乎弯刀族的每一个人丁,都很清楚狼对羊群的危害,因此,从小都学会了和狼对抗,甚至打游击,这种斗争已经延续了很多年。

    走在林间小路,牛车碾压着厚厚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偶尔有林间的鸟,婉转啼鸣,在空空的山中发出回音。

    天使子一路摇晃,一路睡觉,在加勒的手指上舒服着呢,他听到了鸟鸣声,就从加勒手上跳下来,变成巨人的样子,说:“走了这么远了,我这一觉睡的时间不少啊!”

    “是啊,过了这座山,再走一段平原,又有一座山,然后就是边境了。”加勒说。

    “你怎么这么清楚,就跟你来过了似的。”弘法问,有点质疑,但是,胆量不足,不敢大声问,就是小声问,听起来像蚊子哼哼哼,也逃不过加勒的耳朵。

    天使子是巨人,说话的声音也洪亮,每说一句话,树叶子都要颤抖一下,说得话越多,树叶子颤抖得越厉害,他的声音传到很远,因为大山的回音也很大,拖得很长。

    “没错,我是来过,上次来解围,曾经路过这里。”加勒说。

    弘法突然想起来,自己又唐突了,没错,上次是来过,加勒先走一步,救驾,将大王解救出来,然后平安送到王宫,这就是加勒立了功,而且是一大功,这么说来,加勒是轻车熟路的,对于其他小问题,比如吃饭住宿问题,他都能够解决。

    加勒不懂得低调,他说了之后,对天使子说:“老弟,该吃饭了吧?你那么高,比树还高,想吃啥就自己动手啊,不必客气啊!”

    “噢,哈哈哈哈,谢谢你提醒我,大哥,我还真高兴地忘乎所以了呢!真的没想到,我也能一个人来做成一件事。”天使子说。

    “你真能搞笑的,以前没有遇见我,还不是一个人找吃的,自从遇见我,就有了惰性,啥事都要我帮忙,是不是?要知道,你是天使的儿子,在你没有难成的事,你还担心什么呢?”加勒说,有些抱怨,也有些沾沾自喜,知道自己是大哥,对天使子多少都有一定的帮助,这是好事,当自己有被别人利用的价值,证明还有存在的意义,否则,活着也是一种难受。

    “试试吧,不要以为有了大哥,啥事都能替你担当的。”加勒又补充说。

    天使子没有回答,他笑着说:“多谢大哥,有大哥在,小弟就少操一些心,有大哥在,小弟就活得特别滋润。”

    天使子说着,也没有停下搜寻目标的目光,他拨开树冠的树梢,然后看看底下有没有鸟巢,他说了后一句话,就不希望加勒来回答,他知道加勒的言语不多,说话对他来说,不是真正的特长,反而是一种累赘。如果他有弘法的表现欲,加上他自身的经历,想必说起话来,就没有可能让其他人参与说话的行列中来。

    天使子终于发现了一个鸟巢,当他拨开树冠上的叶子时,鸟儿早就吓飞了,尿没尿不知道,总之,加勒看到牛车车棚上,“啪啪”两声脆响,看来,鸟粪已经砸中了牛车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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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7章 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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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鸟被吓得屎尿一起像雨点一样砸下来,不知道会不会降牛车棚砸破,这些鸟粪个头儿挺大,看上去,就像一颗颗鹅卵石,砸中的车棚,比较结实,是牛皮绷着的车顶,里面有龙骨,牛皮上面,涂抹上各种油,还侵泡了不少时间,龙骨是牛骨头构造而成,牛棚上面再站一头牛,也没多大问题。

    严格来说,牛棚是牛骨做成的,但是,说出去是龙骨,显得神圣。谁都没见过龙,天一见过,呼风唤雨,就是天一指挥龙来做的。龙从云,虎从风,大概都有自己的特长。

    天使子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蛋,鸟蛋很大,大概像橄榄那样,又有点像椰子果,吃一个蛋,可以管一个月吧,这是预测的,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天使子吃鸟蛋可能是心瘾,不吃也过得去,吃了心里得安慰,当然,他的食物很杂,空气和水就够了,也包括鸟蛋。

    大鸟飞走了,在旁边的大树上,远远地看着天使子拿走了鸟蛋,那些大鸟就在一旁哀鸣,即便是哀鸣,也毫无办法,这些鸟从来不相信会这样,要知道,这里它们是老大,老虎、豹子、豺狼都拿它们没办法,想怎样就怎样,没有天地,他们反而会飞下来,吃一些兔子、野鸡啥的,大概逮到什么吃什么,根本不害怕什么野兽。

    这里有蛇,但不多,蛇不大,对大鸟蛋没有威胁,蛇就是想吞大鸟蛋,也吞不下去。

    天使子找到了鸟蛋,当着它们的面,将鸟蛋吞了下去,正在这个时候,大鸟向天使子飞来,看来是要报复,天使子立马变成了玉指环,套在了加勒是手上,很明显,他是不想伤害这些鸟的。

    加勒一见,对萧生说:“殿下,快,快,我们要赶紧离开,免得大鸟看出来我们是一伙的,说不定要发动攻击。”

    萧生说:“知道了,走吧,不要担心,那些大鸟的食物比较单一,不会主动攻击人的。”

    萧生说的没错,那些呆鸟发现巨人不见了,四顾茫然,没有发现什么东西,正在犹豫的时候,有人说:“那些鸟,身子大,脑袋小,看来,十足是呆鸟,这些鸟,本来就是该死的。”

    大家一看,说话的是弘法,弘法的话还没落,只觉得一件大衣从天而降,扑在弘法的头上,弘法为了避免被吹乱头发,戴了一顶瓜皮小帽,等到大衣飞走,那小帽就不翼而飞,他大喊一声:“我的帽子!”

    话音没落,那帽子已经飞走,再一看,发现抓走帽子的,不是别的东西,就是大鸟。

    可惜的是,帽子已经不见,弘法哀哭切齿流泪,也无济于事。他说了话,遭到了大鸟的报复,看来那句话,叫做“三尺高头有神灵”的,是不错的。

    这高头没有神灵,倒有神鸟,一般来说,会飞的,都带着点灵气,或者说是仙气,咋说都是天上的信使,传递天上的消息,还是不错的。

    弘法有些后悔,不该说那些大鸟呆头呆脑,看来,应该多说一些早就人的好话,不要老是抱怨,抱怨来抱怨去,最后自己倒霉。也就奇了怪了,那些大鸟不抓走别人的帽子,偏偏认准了弘法的帽子,看来,冤有头、债有主,还是比较准确的。

    萧生一见,连忙吩咐:“注意防范,加勒,把手洗干净,没准天使子吃了鸟蛋,嘴上留有腥味,说不定你手上已经染了,不要大意,洗洗放心些。”

    “嗯,多谢殿下提醒。”加勒说,然后让弘法倒出一些水来,将手洗干净了。

    再往前走,发现有一处山泉,叮咚叮咚的,看上去,水还比较清,应该好喝。

    加勒刚要去接水,因为刚才洗手的时候,发现水已经剩的不多,要知道这里有水,何必要浪费喝的水来洗手呢?加勒有些后悔,就说:“用多少,要补多少,再往前走,就是下山,然后是平地,找水井比较难,还是在这里接满水吧。”

    “你放心吗?”萧生问。

    “怎么不放心?这里的水我试过了,没问题。”加勒说。

    “没问题就好,你清楚吧?有一种毒,在树林常出现的,比如毒蜘蛛、毒蛇、毒蟾蜍、毒蝾螈、蝎子、蜈蚣,都会在这里出现,它们会不会污染水源?你要看清楚了。”萧生提醒说。

    “不用担心,殿下,我的手上的老弟天使子,很懂得分辨有毒没毒。有毒的东西,他一看就知道,有了天使子,能够解毒,没问题。即便这水源受到了污染,老弟也能净化这里的水,要知道,老弟他可是天使的儿子,怎么也不会让天使的儿子中毒、让天使伤心吧?”加勒说。

    加勒说完,就拿着皮囊去接水,萧生没有话说,谁让他那么牛呢?有天使的儿子甘愿为他服务,替他遇水架桥、遇到问题迎刃而解呢?

    加勒接了水回来,说:“水真好,我喝了点,山泉有点甜呢,要不,殿下也喝一点,喝了我再去接一些。”

    “行,我喝,大家都渴了,都喝一些吧,喝完了再赶路。”萧生说。

    经过萧生一提醒,大家才觉得嗓子干涩了,原来,走了这么久,还没喝水,牛也需要喝水,车把式也是,于是大家都下了车。车把式将牛从车辕解放出来,然后牵着牛去泉水边,让牛喝个饱。

    牛喝饱了,车把式从旁边的矮树上,扯下一片大树叶,卷成桶状,用树叶卷成的圆桶,接了一些水,开始喝起来。

    喝了之后,他再牵着牛往回走,走着走着,那车把式头一晕,站立不住,竟然倒了,车把式先倒在地,吓了人一跳,然后是青牛倒地,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他们倒地,不知道咋的,萧生说:“糟了,中毒了。”

    加勒感到奇怪,连忙跑过去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天使子说:“没事,没事,他们是喝快了,嗓子干得快冒火了,遇到甘甜的泉水,自然喝得猛一些,一热一冷,一热一冰,自然就会晕倒,过一会儿自然就起来了。”

    天使子说完,果然,那青牛哞哞叫了两声,活过来了,牛不装假,然后立马站立起来;那车把式,也像大醉之后,醒酒了,站了起来,拍一拍身上的浮土,还有一些树叶草根渣滓,笑着说:“不好意思,刚才死过去了。”

    大家一看,哈哈哈大笑开来。原来,干什么事都不要着急,要慢慢来。特别是对待吃喝,尤其不能急,越急越容易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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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8章 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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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青牛和车把式相继倒地,然后又起身,大家都吓一跳,以为有什么异常,后来经过天使子一解释,大家都弄清楚了是怎么回事。相互一笑了之,没有当成一回事。

    觉得水没有问题,大家都开始痛饮起来,喝饱了,车把式也把车套好,大家上了车,加勒仍在地上,没有上车,车把式吆喝了一下,那车开始吱吱呀呀地往前走了。

    弘法受到了大鸟的袭击,帽子被抓走,心里一直在后悔,真是祸从口出,不该乱说话的,那些鸟不是呆鸟,是灵鸟,它们虽然不懂怎样说人话,不过,它们听得懂大家说的话。这些话是好是歹,它们都清楚。

    还好,他们在以后的路途中,没有遇到异常。下了山,开始走在平原上,真的是一马平川,如果有快马,跑起来一定很爽,如果有滑翔的鸟,飞起来、降落下来,也是很好的。大家都很清楚,这里其实没有大鸟飞来,要说神秘的地方,要数山林中的东西了,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在林子里,林子越大,鸟越多。

    这些鸟在林子里有吃的,就不会跑到平原上来,平原的危险太多了,一不小心,就掉进了陷阱。

    加勒在前面,车在后面跟着;加勒一边走,一边唱歌:

    “大路朝西,太阳东升,

    西域有贼,大杀而归。“

    加勒一边唱,一边用一块石头敲打着另一块石头,作为拍子,听起来也是慷慨有力的,显得像是英雄好汉。

    加勒走着,突然不唱了,他发现前面好像有异常,就停下来,对萧生说:“殿下,停下,不要走了,前面有情况。”

    “什么?”弘法问。

    “有情况。”加勒又重复一下,非常认真地说。

    “是的,我也觉得前面有点不对劲儿,还是停下来吧。”萧生说。

    “哪里?没有的事,青天白日的,哪里有那么多事。大路朝天,平平常常的,哪里有什么异常的?”弘法说。

    “前面有危险,信不信由你。”加勒说。

    加勒停下来,不再说什么,那牛车继续往前走,因车把式是汉人,还是听天一的,而萧生和加勒都是弯刀族人,在关键的时刻,车把式还是听汉人的,这一点民族偏见,让车把式决定继续朝前赶路。

    加勒见他们不听,摇摇头,蹲下来不走了,看着牛车渐渐走远,他想想不对劲儿,殿下还在车上,不能不保护殿下,哪怕殿下屈服于他们,不信任自己就算了,还不太信任殿下,这些汉人是怎么了。不过,殿下有时候还比较温柔,不喜欢遥控指挥别人。

    走着走着,只听“轰——”一声,大半头牛掉进了一个大坑,车轱辘一边挂在洞口,其余都倾斜下去。

    突然遇到这个情况,大家都没想到,车把式大喊救命,天一和萧生还算镇定,在车掉下坑的前一刻,跳出来了,就剩弘法和车把式连同青牛,三样活物,即将掉入坑里,都吊在那里,上不上、下不下的,卡在那里,十分难受。弘法大叫:“哎呀,我要死了。快点救我!”

    萧生说:“不听话,就是这个下场吗?加勒,算了,别和他计较,去,帮忙弄出来,他还小,不懂事。”

    “好,我这就去。”加勒答应着,就冲向前,他很清楚,晚一点,那车带人全部要下去,就非常难以弄出来的。

    只见加勒跑到他面前,用手抓住了车后面的横木,然后稍微运了一下气,喊一声:“起!”

    那牛车开始慢慢往后退,弘法、车把式都紧紧抓住车前面的横木,弘法更是夸张地抱着,紧紧地抱着横木,不敢动弹,见加勒来救,高兴坏了,因为手占用着,就没有手舞足蹈。

    加勒拉着车后面的横木,因车掉下去的一刻,车头向下,车尾翘上天,不是加勒,那牛车,就是有三十人都难以撼动,这么一来,加勒出马,赛过了几十上百个壮汉,更是十九头牛的力量,将车、牛、人一起拉了出来,平稳地放在路面。

    弘法面如土色,吓得直哆嗦,看得出来,这一次,他是真的吓着了,关键是他根本没有想到加勒的预测能力这么强,还有,车把式赶了一辈子的车,这么明显的坑,竟然熟视无睹,难道车把式被妖怪缠住了不成?

    这时候,车把式说:“真后悔,没有听你们的话,这是咎由自取的,要知道,我赶了多年的车,像这种尴尬从来没有遇到过,现在开始清楚了。”

    “有错就改还是好样,加油,不要气馁,你会成功的,不过,别人的建议,不见得都是恶意的,大多数都是善意的。”萧生说。

    青牛也在哞哞叫着,它可能还在纳闷,为什么今天这么倒霉,接二连三地出事?摔了一跤,又摔一跤,一次比一次狠,再这样下去,恐怕对未来的路有担心,不敢走了。

    车把式说了心里话,青牛不说话,哞哞叫,可能也在说话,只是说的是牛话,没人听得懂,天一说:“牛也在害怕,是走还是不走,正是纠结的时候,车把式,你要好好鼓励鼓励,实在不行,给它一些豆子吃,再弄一些好的青草喂它,鼓励鼓励,打打气,将来它还为我们服务,要不然,青牛一胆怯,啥事都干不成了。”

    天一不轻易说话,一说话,竟然说出了牛想说的话,这青牛看来是轮回的,想来想去,还是要尊重别人的意见,包括一些地位低微、外民族人士的善意的建议和批评,都是重要的。

    加勒将车拉出来之后,看看大坑,里面啥都看不到。

    加勒对天使子说:“老弟,麻烦你下去看看,下面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天使子说:“老哥,怎么好事都轮不到我,遇到麻烦事,总是我啊?”

    “看看你,怎么说这话?还不是信任你嘛?你每天在黑松林偷鸟蛋吃,那里见过好多世面,现在带你出来,正如你的所愿,你很想到外面看看精彩的世界,现在可以看了,要知道,世界不全是光明的,还是很黑暗的,这洞里,就很黑暗,你去看看,到底是本来就黑暗,还是光明照不到的地方,都是黑暗的啊?”加勒说。

    “好吧,我说不过你。人家都说你的嘴笨,可是,我的嘴比你还笨,真是的!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难怪我们有缘分,一见面就以兄弟相称,敢情这是打断胳膊连着筋的关系,是好兄弟,就要为兄弟两肋插刀、在所不辞。”天使子说,终于答应下来,去坑底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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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9章 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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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使子不愿下坑,扭扭捏捏,哥哥弟弟喊了半天,加勒虽离不开大地,要从大地里面汲取地气,才有力量,可是,他从来没有跟大地有更深一层的亲密接触,于是他就有些胆怯。这纯属正常,年轻时代,如同小牛,连老虎都不怕,现在倒有些心虚,可能经历一多,自然有些变化,这也合情合理。

    天使子说:“给我一个绳子吧,要不然,我下去了,怎么上来啊?”

    “这个地方,怎么会有绳子呢?你真好玩,专门要没有的东西。”加勒问。

    “你这大哥真是有意思,你让我下去,我二话不说,就要下去,可是,你却不想替我找绳子,你是不是想让我下去了,你自己跑了,不管我了?是不是嫌弃我?我总是让大哥带着我,真是的,要是因为这个让我下坑,那我倒想说,以后你就骑着我到处飞好不好?”天使子说。

    “这里真没有绳子,你总不会让我的头发编成绳子用吧?”加勒说。

    “你这个主意挺好的!真的,我怎么没想到,用你的头发,将我的头发绑在一起,然后,你在坑外面,我在坑里面,头发绑在一起,谁也跑不了,坑外的人别想走,坑内的人也不容易出来,我们是一根绳子上的两个蚂蚱,谁也别想跑,生死在一块,不能轻易分离。”天使子说。

    “可是,老弟,我的头发和你的头发缠在一起,连走路都走不了,还怎么到坑里探个究竟呢?”加勒说。

    “这样吧,我实话告诉你,大哥,你的头发可以变长,只要你想用它,它就听你的,不信,你试试,拉扯一下头发看看。”天使子说。

    加勒听了他说的话,将信将疑,怎么可能?从小到大,没有剪过头发,还不知道头发有什么奥秘,试试就试试吧,看是不是像天使子说的那样。

    加勒将一缕头发缠在手指上,往下一拉,那头发竟然长长了,再拉,又长了一些,他拉了又拉,头发长长了,只要拉,就能长长,加勒一看,笑道:“怎么没发现?我还有这本事?感谢上苍!以后出门就不用带绳子了。绳子随身带,谁也夺不走。”

    “是啊,这是上苍赐给你的礼物,要好好珍惜,不要浪费了。”天使子说。

    加勒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问:“你说,我把头发拉长了,不能老是这么长吧?要是想变短,收回头发,怎么办?总不至于让头发成为我的累赘吧?”

    “这事简单,你的头发你做主,不用担心,本来你就是弯刀族人的带刀贴身侍卫,之所以被选进宫,是因为你有异能,很厉害的,这时候,不能因为细节成为你前进的羁绊,要想让头发变短,你甩一甩脑袋,头发就会慢慢缩回,恢复到起初的样子,不信,你试试。”天使子说。

    加勒说:“我相信你,不用试了。”

    “你试试吧,先试试,免得到时候你不会弄,那么,我就永远在坑底了,你不想让我成为井底的青蛙吧?”天使子说。

    加勒想想有道理,就摇了摇脑袋,只见那一缕长发,像蛇一样沙沙沙地缩回来,重新回到加勒的头上,和起初没有什么两样,根本看不出来头发曾经长长过,跟当初的情形是一模一样的。

    加勒一看,高兴的合不拢嘴,说:“哈哈,太好了。那么,我们开始吧?”

    “你发现了自己身上的秘密,何必要看看坑底的情况呢?这不是比大坑还要重要吗?”天使子说。

    “是啊,加勒,算了,不要看那坑底是什么东东了,还是赶路要紧,如今边关吃紧,时间非常重要,不及时赶过去,恐怕对不起守卫边关的将士们,这个坑,就让它敞着,在坑两边做个标记,让来往的车辆能够发现,并绕道走,这要好得多。”萧生说。

    殿下发了话,看来很有道理,不得不听,加勒发现了自身的秘密,欣喜异常,也就不想探究大坑的地气了,只要能从地表汲取到地气,钻到坑底又如何?算了,借着殿下给的台阶,下来算了。

    他说:“好吧,老弟,走吧!不下去了。哎——你的头发有没有这个功能?”

    “只要想,就有;不想,就没有,对我来说,没有啥难的。”天使子说。

    他是天使的儿子,说不定是天使长的儿子,谁知道呢?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从生下来后,父亲在他心目中只是一个字符,一个人称,没有具体的概念,无法触及,只是停留在想象中。

    他的本事到底有多大,无人知晓,即便他再有本事,也还只是冰山一角,谁知道他的来历呢?就是他本人,也不太清楚。

    这大坑已经将路面毁坏,刚才,加勒将吊在坑边的牛车、人和青牛一起拽了出来,可是问题来了,拽出来的牛车,还在这边,路中间凭空出现一个大坑,可以说是天坑,边境在那边,坑过不去,就要想办法,不能原路返回吧?要知道,返回的时候,要经过一处森林,里面的大鸟还在那里等候呢,至于其他危险,就不用说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是真的!只有硬着头皮往前走了,可是,要想把牛车带牛和人都弄过大坑去,还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刚才,加勒已经用了力气,拉拽还行,如果真的要将牛车弄过去,恐怕还真不好弄。

    天一用拂尘扫了扫身上的灰,其实没有灰,他反应很快,在牛车下陷的一瞬间,就往空中一跳,然后轻轻落下,就像一只鸿雁,落下来,在软泥上留下了轻轻的印痕,没有一点问题,非常轻盈,非常潇洒。

    他微微一笑,问:“怎么了,加勒?拉拽出来了,想要过坑,为难了吗?”

    他不问还好,一问,倒激起了加勒的情绪,他说:“这样吧,道长,加勒每次都用笨力气,这次就不用了,请道长多指教。”

    “是不是要天使子帮忙?”道长笑着问。

    “这个,嗯,不了,天使子是老弟,加勒能办到的事,不麻烦他。让他休息休息吧。”加勒说。

    车把式一听是加勒来,他有点心痛他的牛车,加勒的力气很大,九头牛的力气加起来,都没有加勒一个人的力量大。他担心加勒用力过度,会把牛车给弄坏,于是跳出来说:“将军,等一等,请听我说一句话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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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0章 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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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刚要用劲来推车,突然被他叫停,心想,这人是怎么回事?要让我闪腰吗?这个家伙,真有意思,先不说,现在快要使劲了加进来说,真的要命啊!

    不过,看在萧生的面子,他说:“好,你说怎么办?听你的。”

    萧生已经猜出是车把式的心思,就是心疼他的车,萧生说:“你就麻烦些,不要把他的车弄坏了。为了确保平安无事,建议你让天一道长来做吧。”

    “行,没问题。省得我出力气,请道长来吧。”加勒说。

    天一道长点点头,说:“贫道修养多日,也该出手舒展舒展筋骨了,免得到了前线,觉得有些手生。”

    他说着,轻轻地挥舞了拂尘,那车竟然轻飘飘地起来,徐徐升起,从坑上飘过去,那青牛竟然像是走在浮云上,跟着车子,一起从天坑上面飘过去,轻巧巧地落在了对面。

    车上没有人,车把式看得目瞪口呆,那车子能飞,干嘛还要在地上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呢?这是他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加勒看到那车和牛如同在云中飘一样,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看来,天一道长的意念,已经超出了人们的想象,简直太厉害了!

    这是一个秘密,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费好大的劲,才弄走了车,他就靠这拂尘,轻轻挥舞,那车竟然像是棉花做的一般了!

    天使子不以为然,他说:“这是天人合一之后的效果,不是拂尘多么厉害,拂尘就是普通的拂尘,关键是使用拂尘的人。不信,你看,如果再想要弄一个拂尘,也会将车牛都弄过去的。”

    天使子说完,没等加勒再问,就变成了玉指环,回到了加勒的手上,这么一来,天使子肯定很清楚天一道长肯定有些来历。

    于是,大家看到牛车和牛都平安到了天坑那边,天一也收了功,然后昂首挺胸,从天坑旁边慢慢走过去,其余人鱼贯而过。那些呆若木鸡的人,也如梦方醒,加勒再琢磨天使子说的话,也不知道天使子到底是什么来历。

    带着疑问,加勒跟着大家往前走。那青牛仿佛是从天上来的,可以说是天牛吧,它似乎惊魂未定,哞哞叫了几声,直到看到车把式,才如梦方醒,才安定下来,没有烦躁,而是温顺地站在那里,等他们都来了,上了车,坐下,车把式吆喝着青牛往前走。

    加勒在后面走着,心里一直很纠结,现在最强烈的感受是,这天使子到底是何许人也?

    他故意停下来,对萧生说:“殿下,我要小解,你们先走。”

    “好,我们在前面慢慢走,你快赶上来啊。”萧生吩咐道。

    等他们走远,加勒悄悄地问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了解那么多?”

    “大哥,我是天使子啊。”天使子回答道。

    “我知道你是天使子,是人都有名字的,你是天使的儿子,地球人都知道;可是,你到底是什么来历,叫什么名字?”加勒问。

    “别逼我!”天使子说。

    “你不说实话,说明你不信任我。我还一直蒙在鼓里,作为你大哥,不知道你的来历,我心里很心痛,你可以不告诉别人,但是一定要告诉我,要不然,哼,你就自己走吧,别指望我带着你走了。”加勒说。

    “真的要说吗?”

    “那还有假?你跟着我走了这么远,跟了我这么久,还在等什么?”加勒有些不耐烦。

    “行,不过,我还有个事,需要一点时间,你能等我吗?”

    “可以,我在这里等,不过不要太久。”加勒说。

    “要不了多久,稍等。”天使子说着,立马从加勒的手指上下来,变成一只小小的青鸟,落在加勒的肩膀上,然后脚一蹬,像一道霹雳闪电,离开这里,向高空飞去,立马不见了。

    加勒心想,这小子还有格桑妹妹的功夫,真是小瞧他了!

    原来,天使子到了天上,进入另一片天地,看起来都很空,有祥云笼罩,那里的人起码都能活一万岁,这天使子,是上帝的儿子,上帝对外说,是天使长,这个秘密,一直对天使子隐瞒,后来说了,天使子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是上帝的儿子!

    天使子对外称是天使长的儿子,没敢说是上帝的儿子,这是为了保护天使子,要知道,也有一些背叛上帝的天使,在暗中夺权,想要争取人民,并且已经采取行动,在想尽一切办法来拉拢人心,天使子被派下人间,就是要看看人民的人心归属。

    天使子一来,上帝就知道了他的来意,问:“儿子,你是不是想要问,可不可以说出自己的身份?”

    “是的,天父,我受不了了,本来是谨遵父命,不敢说出身份的,可是,我的一个好大哥发现了我的破绽,非要我说不可,没办法,我都快动摇了,拿不定主意,才来看看天父的意见。”天使子说。

    “这个我知道,你是为父最后一个儿子,你的九个哥哥都被后羿射死了,你呢,就不要提自己的名字,也不要提你的哥哥的名字,不要说他们的事,你需要好好地在人间摸清楚情况,多多地为人民服务,不要顾念地上的纷争,不要争强好胜,不要突出自己名,要谦卑,要谨慎,你知道,那些反叛我的,都在寻找机会害你,你是我剩下的唯一的儿子,当你完成任务,我就让你上来,坐在我的右边,执掌全宇宙的王权。这时候,你要小心,不要中了魔鬼的诡计,清楚吗?”上帝说。

    “天父,我知道了。我很怀念我的哥哥们,当时,我们在天上追逐嬉闹,玩得好不开心,现在剩下我一个,好没意思。我看到加勒,觉得很像我的最好的大哥,我就跟他拜了兄弟,结为金兰。”天使子说。

    “为父明白了,你还想知道一件事吧?是不是不好意思说?”上帝问。

    “是的。”天使子说。

    “你想知道你的名字吧?我告诉你,你的名字叫金乌。”上帝说。

    “太好了!我是有名字的,简直太好了!那么,天父,我可以告诉加勒大哥我的名字了吗?”天使子说。

    “可以,你完全可以对那个加勒说出自己的名字,就叫金乌,然后,你可以告诉其他人你的名字,这个没有问题。”上帝说,显得有些意外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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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1章 金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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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告诉了天使子的名字,天使子很高兴,并且将名字牢牢记在心里,他得到了准信,就是说可以对外宣告自己的名字了,而不是天使子这么简单,他很开心,遇到这么开明、智慧的父亲,比啥都要强。

    “那么,天父,我就下去了啊,加勒大哥还在等我呢!”天使子——金乌——说。

    金乌辞别他的天父,变成青鸟,一道闪电下来,青鸟就到了加勒面前。加勒知道他上了天,因为天使子的变化,令人称奇。在金乌上天的时候,加勒找个没人的地方真的小解了。

    没想到他刚穿好裤子,这天使子就出现在他面前,弄得天使子很尴尬,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人来去都快如闪电,让人没有秘密可言,想要做点坏事,都很困难。

    金乌站在加勒面前,笑嘻嘻地说:“让大哥久等了。”

    “没啥,没多少时间,一泡尿还刚刚撒完,你就来了!还不错,等格桑妹妹来了,我要好好数落数落她一顿,好像全世界就属她行,除了她,世上就没有快人似的。”加勒说,“行了,废话少说,你说说看,你是谁?来自哪里?你的父亲是谁?”

    天使子说:“我叫金乌,来自天上。”

    “还有呢?”加勒追问。

    “还有,还有,你一定要这么问吗?”金乌说。

    加勒一愣,远处的弘法在喊:“大哥,大哥,快来啊,后面有野猪来了!”

    加勒不怕野猪,知道弘法在骗他,哪里有野猪?就是有再多的野猪,也填不满天坑,他们在天坑这边,不在那边,有这么一个天坑,就是一个天然的陷阱,拿野猪说事,应该没事。

    不过,既然天使子不想说出他的父亲,那就算了,没有理由一定要他全盘托出,差不多就行了。这么想着,他就对金乌说:“走,我们赶上去,免得殿下担心。”

    金乌见加勒没有追问,长舒一口气,说:“太好了,走,掉队了可不好。”

    变成了玉指环,仍然套在了加勒的手指上,很快就赶上去了,萧生看了看加勒,问:“刚才是满脸狐疑,现在是烟消云散,看得出来,你仿佛解决了一个大问题。”

    “是的,我现在宣布,我一直不知道天使子的名字,刚才问清楚了,那天使子名叫金乌,以后大家都叫他金乌吧,不要弄得像是不存在的空气一样。以前的名字,大家都清楚,简直不是名字,只要是天使所生的,都叫天使子,这么普通,体现不出金乌的优势来。”加勒说。

    “好啊,好啊!”大家欢呼,“总算有名字了,太好了。”

    “哪里,其实早就有名字,人家谦虚,不肯说,不是我逼他,他才不会说呢。这是好事,以后大家都叫他这个名字,非常好的名字,干嘛要遮遮掩掩的呢?”加勒说。

    “做人是要谦虚、要低调,是这么回事,大家都不要气馁,说实话,在某些时候,的确需要像金乌学习,他的身上,有好多优点呢,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萧生说。

    萧生一说,大家都明白了,原来萧生也有这个特性,为人谦卑,待人诚实,只有这样,才有朋友,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

    正走着,远方出现了一段城墙,看上去非常坚固,有城门,城门很长,要说整座城最坚固的,属于城墙,城墙上长了青苔和野草。

    城墙之上,是一座城楼,门窗已经坏了。飞檐上面挂着铃铛,风吹过的时候,发出叮铃铃的响声。

    牛车刚接近城门,就看见不少的黑点扑棱棱地飞出来,铺天盖地,还带着尖叫,弘法一见,吓得不轻,差点从牛车上掉下来。萧生仔细一看,是不少的蝙蝠,这里久没有人居住,就成了蝙蝠的家园了。还好,这些蝙蝠不是吸血蝙蝠,一般是晚上出来,这里突然受到惊吓,一只蝙蝠报警,其余的都跟着起哄,生怕掉队了就会被吃掉一般,个个吓得不轻,争先恐后地向第二个家园跑去。它们的第二个家园在山洞里,那里相对比较安全,虽没有这个地方透风,可是吊在山洞里,只要没有人进去,就可以随便住,直到飞不动、最后死亡为止。

    从城门洞里走进去,脚步踩在青石板上,发出踏踏的声音,牛车车轮碾压在上面,也有咯吱咯吱的声音,说话,能听到回音,甚至在安静的时候,滴水,能听到水滴在地上的叮咚声。

    从城门洞一边进去,就发现前面有一点光线,看得到那边的情况,原来这不是一座城,这是一段城墙,城墙里面有一段门洞,这个长长的门洞,就像隧道一般,两边有光,里面漆黑一片,一个人走在里面,听得到心跳和呼吸,感到非常压抑,也非常害怕。

    从远处看到了城楼,就在头顶,但是,看不到从哪里可以登上城楼,也不知道长长的门洞那边是什么,真的很令人向往。那个神秘的所在,其实是最吸引弘法的,可惜,弘法紧紧抓住天一道长的衣裳的一角,手是光滑的,手心里满是汗水。

    青牛还好,扎着头往前走,一点都不害怕,青牛很好对付,只要有草料,有水喝,就可以往前走,无怨无悔,没有反抗的意识。

    他们朝前走,越来越亮,真的是个很好的地方,躲在这里,想必没有谁会发现,要是人躲在这里面,可以抵抗进攻,是很好的。

    出了洞口,眼前豁然开朗,萧生问:“加勒,这是哪里?”

    “殿下,这个地方就是边关。”加勒回答说。

    “哦,我们到了边关了吗?”萧生问。

    “是的,我们到了。”加勒说。

    “那么,人呢?”萧生问。

    “殿下,是这样的,这个地方名叫边关,可是,不是边境,离边境还有四十里,这个地方是弯刀族部落的大门,要是敌人来攻打,必须要经过这个边关,前面是一座大山,是弯刀族部落和西夏的分界岭,翻过那座大山,就是西夏地界了。”加勒回答说。

    “哦,原来是这样,好吧,我清楚了,这样吧,我们先休息一下好吗?还有路要走,说不定就会遭遇到西夏兵来袭击呢。”萧生说,他隐隐约约感受到有些问题,什么问题?他现在还不好说,等到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的时候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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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2章 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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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感觉到有事发生,但是,说不清楚是什么,前面是大山,大山那边是西夏地界,可是,西夏驻兵已经突破了三十里的界限,向弯刀族部落的地界进犯,总是翻山过来袭击边民,杀害巡逻官兵。

    这种侵扰还没有发展成为成集团军的样子,但是,上一次是因为误打误撞,遇到了大王,西夏才加大了围剿的力度,将大王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然后又不断地派兵前来,就像包粽子一样,将大王围困,意思是要困死大王及其部属。

    大王也是左冲右突,就是出不来,眼看就要全军覆没的时候,加勒来了。加勒及时赶到,替大王解了围,成为大王的救星,当然,大王不会亏待他,对他另眼相看,同时,加勒这样做,也是对大王知遇之恩,知道报恩,加勒的善良也就在此体现出来,从加勒的善良可以看出来,在整个弯刀族部落,人心本来是善良的,因为妖魔鬼怪的纠缠,才变得邪恶起来,被妖魔纠缠得越厉害的,就越邪恶。

    大山这边,是弯刀族部落,大山那边,是西夏地界,大山就是分水岭。山上覆盖着皑皑白雪,终年不化,山坡上是郁郁葱葱的松树、杉树、枫树等各种各样的树木,再往下,分布的是灌木丛,中间是草地,以及草地上生长的是不知名的各种各样的花朵。

    潺潺溪流在山涧中,叮咚作响,这座大山是和平之山,可是现在成了导火索,是风口浪尖上的东西,这些东西,一方面是正、另一方面是邪,自古正邪不两立,可是,正邪偏偏像雌雄同体。

    走完了平地,又开始爬山,按道理说,山下应该有营寨,怎么回事?一个人都没看到,萧生感到奇怪,问:“加勒,怎么回事?山脚下没有人,他们人呢?将士们呢?”

    “殿下,他们可能将营寨安排到山上去了。他们很勇敢,只要在弯刀族地界以内,任凭怎么玩,都不为过。前提是不超越国界,西夏兵在正常的年份,也恪守这个原则,可是,现在他们不这样了。反而是要想办法抢掠我们的东西,也就不遵守两国和平协定,反而铤而走险,冒着被抓被杀的危险,来到我国,不严格惩罚,恐怕这座山不是和平的见证,肯定会沦为贼窝,成为贼来偷东西的桥梁,也是一座邪恶之山。”加勒说着,看着蓝天、白云、溪流、还有层次分明是各种各样的树林,他陷入了沉思。

    加勒说着话,萧生却在考虑父王说过的话,看是不是邪灵在西夏兵中掌王权,要将西夏兵送入地狱之门?俗话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是这个道理。

    以后的岁月怎样度过?就全看这一次两国的交战了,这可能是一种对付强盗的方法,也是一种以战促和的手段。

    大家都很清楚,要想战胜,起码要有敌人,这次来,没有看到人,就觉得有些心慌。弘法问:“师父,怎么才能找到人呢?我们走在旷野地,马上要登山,越走,越害怕,离敌人越近,我们也就越危险。”

    “弘法,这个你不太清楚,越是人多,越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像这种情况,人越少,目标也就小,也就不会吸引大批的西夏兵来围剿,当然,为师并不是害怕打仗,想想那些当兵的,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为了完成当兵的任务,就稀里糊涂地来打仗,结果,还没开始打就先被敌人打死了,这样的家庭以后怎么办?他们的父母生了他们养了他们一场,结果就是因为统治者的一念之差,就造成了阴阳相隔的局面。实在是可惜,可惜啊!”天一说。

    道长说话,有时候就不是慢条斯理地说,而是很急促地说。

    这是激动还是咋的?天一已经预测到他们在哪里,只是不想说破,也知道这次来,会有什么结果。千辛万苦来到边境,过了边关,到了山脚下,序幕即将拉开,两国即将开战,偶尔的局部的战役,还是有的,但是真正的大战还没开始,只是在未雨绸缪的阶段。

    是上山还是在山下等候,大家都不知道该怎样走,要想上山,牛车肯定要弃之不用,因为这是一座大山,不像刚才翻过的小山,也就是说,要想上山,必须步行,如果有马,也可以,但是,现在到哪里去找马呢?

    不能想象的是,现在没有马,全靠两条腿。加勒和格桑都不用担心,格桑还没在,她说到哪里,就到哪里,不管山高路远。

    加勒有金乌,就是以前的那个天使子,天使子的本名就叫金乌,这次对大家宣布了,金乌在这个人群中也算是有了地位和名分。

    金乌会变翅膀,和加勒合体,成为加勒的翅膀,想到哪里去,就能去到哪里。再高的山,也挡不住加勒的翅膀。

    萧生说:“师父,还是要上山,牛车和赶车的师傅就留在山脚等我们,等我们办完了事,就下山来,师父觉得怎么样?”

    “好啊,既来之,则安之,万万没有回头的道理。要坚持去,坚持、再坚持,不要气馁,看个究竟后,再想想办法消除战争,还给人们和平,有什么不好的呢?”天一说。

    既然已经决定,天一对车把式交代了,车把式有点担心,说:“你们都走了,我在山脚下,万一西夏兵来袭击我,我怎么办?你们又不能及时赶回。”

    “不要怕,西夏兵看中的不是你的牛和你的车,他们看中的是广大的弯刀族部落的牛羊马,还有金银珠宝,要的东西很明确,目标也单一,断然不会对你的牛你的车感兴趣的,原因就是这个,简单说,就是看不中。目标越大,越容易引起敌人的注意,因此处处要小心,不要掉以轻心,我们把敌人吸引走了,你在后方倒安全了,大概是这个道理。”天一说。

    到了关键时刻,天一倒说了不少话,这是道长的作风,平时都是潜心修炼,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把修炼放在第一位,雷打不动,做到了一日三省吾身,这些切实发生的事。天一道长修炼的目标就是为人民服务,提供优质的服务,看样子,这个目标就要再一次实现了。

    萧生也发现了天一道长的活跃,他有些担心,师父活跃不是好事,既然有了徒弟,啥事都可以吩咐徒弟去做,师父不至于事必躬亲,要是那样,干嘛要收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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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3章 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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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只顾修炼,不问世事的,到了关键时刻,还是挺身而出的,那就是天一道长。他安排好了车把式,然后让全部人员都上山,车把式再害怕,也没办法,谁让他接了这个单子呢?

    天一的命令,大家都不得不听,萧生十分尊重天一道长,在这座神秘的大山面前,天一就是核心,是灵魂人物,没有天一,就无法成功。要说厉害,萧生也差不到哪里去,不过,这种气氛,的确是萧生没有经历过的,对于近在咫尺的敌兵,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要再走老路,重蹈覆辙,别想着要让大家都明白,十分重要的。

    天一走在前面,接着是萧生,后面跟着弘法,加勒,格桑还没回来。

    他们上了半山坡,发现有不少野果子,弘法就要上去摘下来吃,天一说:“有毒!”

    弘法撅着嘴巴,说:“真是倒霉,那果子那么好看,怎么会有毒?真想吃。”

    “你想吃,我不拦你,只是告诉你,那果子有毒,如果你不听,觉得吃了没事,那么,就请吃吧。不过,在吃之前,先要把你的后事想好,交代给为师,为师替你完成没有完成的心愿。如果你不知道果子有毒而吃了,为师一定替你安排好后事,可是,当你明明知道果子有毒,你偏要吃,那就不能责怪为师了。”天一说。

    弘法还是胆怯了,克服了口腹的欲望,要知道,作为吃货,最悲催的是,见到好看的食物却不能染指,这是莫大的遗憾,真希望自己有个金刚肠胃,做到百毒不侵,又能满足口腹之欲,那有多好啊!

    弘法想得倒美,但弘法还是血肉之躯,没有金刚之身,他还是需要好好地听话,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碰的,坚决不碰,免得到时候吃亏。

    弘法还是怕死,没有继续朝前多走一步。

    再往前爬,发现路越来越窄,想象不到,这个地方竟然没有一个人,那些边疆的将士们呢?萧生在琢磨,这是怎么回事?

    弘法紧紧跟着天一,越是这种情况,越有危险,说不定他们已经被杀害了,这里已经成了西夏的地盘。

    有些事不说就算了,越想越可怕,干脆别想,都放在走路上,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只要感觉到还活着就行。

    正在往前走,发现前面有影影绰绰的人,天一说:“注意了,前面有人。”

    他一说完这话,弘法吓得往天一身边紧靠,这时候,那些人越来越多,在林间埋伏,好像故意让人发现,总是不停地闪现,然后又消失,不知道是什么人。

    天一很淡定,他说:“不用担心,这些人如果是好人,就要当心,如果是坏人,就不必客气,大可大开杀戒,一个不留。”

    “师父,你说的当心好人是什么意思?”弘法问。

    “好人是因为坏得不明显,想做坏事可是没有胆子,想做好事,可又不心甘情愿,总是被迫地跟着,人云亦云,没有主见,跟着坏人就学坏,做坏事;跟着好人就学好,做好事。这还是有进步的,全部弄死,恐怕不太好。”天一说。

    道长的话有点深刻,不好理解,但是,他的意思就是说,要当心好人,就是不要误杀好人。

    这时候,道长说:“那些人像是弯刀族人,大家收拾好家伙,不要动武,想必,他们在埋伏,在暗中察看我们。”

    果然,天一越是坦然靠近,越很清楚地看到,那些人的确都在想办法,想要弄清楚他们几个人的来历,这个倒好,大家都很清楚,相互之间有问题。

    “来者何人?”山林中有人在问。

    天一示意弘法说话。弘法说:“我们是弯刀族的,从大本营皇宫来的,来到边关慰问将士们来的。”

    “明白了,听说殿下来了,在哪里?”树林里有人高声在问,就是不清楚从哪棵树后面发出的声音。

    听到这声音有些熟悉,用的是弯刀族的口语,弘法听不懂,没办法回答,加勒抢答说:“没错,殿下在此,还不快快现身。有了殿下,和众位有了亲密的接触,相互了解,这是好事。弯刀族部落开始要复兴了,将士们,快出来吧,让我们协同作战,争取赢得最后的胜利。”

    瞬间,从一棵棵树的后面站出来不少士兵,有的从树上顺溜下来,刚才还静悄悄的森林,顿时出现了不少的将士,真让人感到奇怪,刚才还是寂静一片的地方,顿时变得热闹起来。

    将军跑到萧生面前,下拜,萧生让他快点起来,那将军将军萨尔和,以前是大王的帐前侍卫,临危受命,带领精兵强将到达边境,为了不让弯刀族部落受到侵凌,只有走这条路了。

    萨尔和将军说:“早也盼,晚也盼,早就盼望这一天,想不到啊,殿下长这么大了!”

    “萨尔和将军,你们辛苦了!你临危受命,替父王分忧解愁,我替父王谢谢你了。诸位将士们,辛苦了!”萧生说。

    萧生的话音传得很远,因这里是谷地,声音可以拐弯,顺着坡度上行,然后通过对面的山坡,反射回来,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非常清楚,大家开始欢呼起来。

    声音非常响亮,震动了人们的心,空气中仿佛弥漫着喜悦的空气,殿下的到来,让诸位将士们感到非常振奋。这代表了大王,是整个王国的希望,全部族的人民都在关注这里,甚至连中原国都十分关注这个地方,这里真是一片热土。

    萨尔和将军站起来,说:“殿下,我们已经习惯了,你们才一路辛苦了,请到寨子里喝茶。”

    萧生说:“来,介绍一下,萨尔和将军,这位是从中原国来的,他是我的师父,天一道长,这位是弘法兄弟。”

    萧生向萨尔和将军介绍了天一道长和弘法,萨尔和哈哈大笑,向他们行礼,天一和弘法分别行了礼。

    萨尔和看到了加勒,大步跨过来说:“加勒,加勒将军,一向可好?”

    原来他们认识!

    加勒也熟悉萨尔和,因为他经常在大王帐前,当帐前侍卫,名字容易忘记,但是,相貌记得很清楚,很熟悉,加勒马上说:“嗯,很好,将军守卫边关,非常辛苦,我们来,向你们学习来了!”

    “看看你,还是这么谦虚!让人佩服!看来,你的进步空间有很大啊!哈哈哈。”萨尔和说。

    萨尔和将军带领大家在这里守卫国土,虽然紧张,但是还是不错,看不出来有什么忧伤和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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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4章 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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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为将军,相见格外亲,不像文人,有点相轻,将军同为君王效力卖命,大概直来直去,没有很多思想斗争的经验,只是把仗打好就行,他们在一起切磋的最多的还是怎样打败敌人,保存自己实力,最终目标是保卫疆土。当然,将军是听命于君王的,士兵是听命于将军的,君王若是昏庸,就想到去侵略别国,当然,将军还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

    寒暄完毕,大家兴致未尽,大概都是一起的,现在还在,马上就可能不在,这也说不好,因为前面可变的因素大量存在,不变的东西倒十分难得,特别是在和敌人近在咫尺的时候,需要加大力度,就是最大可能地保护自己,消灭敌人,以战促和,让战火赶紧熄灭,让刀枪打成镰刀,让战马成为驮粮食耕地的好牲口,总之,战将的目标是服从命令,说打谁就打谁,说停战就停战,虽然简单,可是内心里却在琢磨,怎样才能达到目的。

    这里萨尔和将军说声:“请!”

    邀请萧生走在最前面,萧生不干,邀请天一先走,天一知道,在军中,等级观念很重,士兵看将军,将军看殿下,殿下看大王,等级森严,不能乱了规矩,一乱规矩,就有麻烦,弄得毫无次序,凌乱不堪了。

    天一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他没有走在前面,他让萧生先走,萧生还是不肯,萧生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虽说我已经出师,可这是汉人的规矩,我又拜的是汉人师父,当然要尊重师父,免得被人耻笑。说我不懂规矩,将来就会授之以柄,被人抓住小辫子,那可不是好玩的。为了保住名声,还是要学会谦卑,免得被我的人民骂我,师父就成全我吧!再说,我们弯刀族人的规矩,就是特别喜欢热情招待远方的客人,对远道而来的客人,待为上宾,非常重视,情愿拿出最好的食物来供应远行客,让客人吃饱喝足,享受温暖的生活。”

    天一听了萧生的解释,他逐渐明白了,萧生是出自内心的,不是应付和虚套。于是他说:“好吧,这样吧!我们都不让步,就没办法走路,干脆都让一让,并排走,大家都好过,你说呢?”

    萧生听了他的建议,觉得非常厉害,天一道长方方面面考虑得真是周到啊!

    于是,萧生就点点头,同意了他的方案,如果不同意,可能就陷入僵局,大家都在这里杵着,有什么好?

    萧生让了步,他没有摆架子,待老师如上宾,在大家面前显示了他谦恭讲礼的一面,仿佛已经甩掉了野蛮人帽子,变得知书达礼,深得大家的肯定。

    他俩在前面走,诸位将士自动闪开一条道,在山林中,没有多少平坦的道路,将士们宁愿站在比较陡峭的地方,也把好路让给萧生和天一道长。

    天一看出来,这场战争,正义在弯刀族这边,看看那些将士们,就知道了胜败,西夏兵一时厉害,经常侵犯边境,这是大家都觉得不对的,西夏兵就是不对的人在做不对的事,最后的结局肯定是不对的。

    “殿下,小心,前面有陷阱。”萨尔和将军说。

    “为什么在后方还要设立机关?”萧生问。

    “嘿嘿,是这么回事,有时候西夏兵来偷袭我们,就出其不意,在我们身后设立陷阱,目的是让他们不知道哪里是前线,哪里是后方,现在处于胶着状态。要把敌人弄的身心疲惫,最好在山中将来犯之敌全部剿灭。实际上,那些西夏兵,有的来自山里,是穷猎户家的孩子,或者是牧民的孩子,对山里的情况比较了解,有些陷阱他们看得出来,但是,只要出其不意,趁其不备,还是能消灭减弱敌人的力量的。”萨尔和将军说。

    萧生笑了笑,避开了陷阱,他在这几年在外跑,对于危险还是认识很深的,在关键时刻,他懂得如何保存实力、避开危险。

    当然,天一更不在话下,陷阱、暗器或者机关,对他都没有什么作用,因为萧生的道行还差点,闭着眼睛就能躲避危险的本事还是没有。

    大家都听到了陷阱的位置,走到危险的地方,那里站着一名士兵,提醒大家注意。

    人们穿过高大的栅子门,门上还搭建的有守望塔楼,在营寨的四周,都有守望台,在守望台以外的树上,搭建的有树屋,那些树屋上站着两名士兵,在守望台上有八名士兵,守望台不多,树屋不计其数,士兵像鸟一样,住在树上,一是可以避免被野兽袭击,二是可以避免被西夏兵袭击。

    平安地走进木屋,这些木屋挺大的,这是中军帐,是萨尔和将军的营帐,里面有作战地形地势标识,从房顶、墙壁到地板都是由一根一根的木头搭建而成,非常结实。

    一张豹子皮放在一张大木椅子上,一张熊皮平摊在地上,看上去,这些毛皮非常温暖,看起来比较舒服,听萨尔和将军说,这是当地猎户为了表示欢迎,送给萨尔和将军的礼物。

    萨尔和将军非常喜欢,豹子皮自己坐,熊皮放在地板上,大家来了,没地方坐,就可以坐在熊皮上,一起来讨论战事,木屋里升起了火,显得非常暖和。但是有一点,萧生非常想知道,就是兵书上非常忌讳屯兵于山上,因为,山上取水不方便,要想打胜仗,必须要粮草先行,这些人都在山上,一旦敌军将山包围,切断取水的通道,山上的人必然大乱。

    萧生坐定后,勤务兵给大家沏奶茶喝,弯刀族人虽住在山上,可生活习惯没有改变,走到哪里,都喜欢喝奶茶,仿佛不喝奶茶,就等于没喝水一般。

    喝着奶茶,萧生问:“萨尔和将军,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不顾危险,将营寨建在山上,而不建在山谷里呢?”

    “启禀殿下,建营寨在山上是兵家大忌,因为,敌军很容易将下山取水的必经之道剪断,山上没有水,必然大乱,其实,我早就知道,不能这样冒险,可是,兵法又讲,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不按照兵法来作战,让敌人捉摸不透,这才好,如果让敌人看出我们的作战意图,那就麻烦了,干脆,反其道而行之,反而便易得很。”萨尔和说。

    萧生点点头,说:“战争要不断出新法才行,如果弄老一套,敌我都很清楚战法,最后不见得能赢得这场战争。如果老是创新,就有可能胜利,如果总是抱残守缺,可能就会输得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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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5章 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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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听了萨尔和的作战部署,弄明白了他是想打破常规,反其道而行之,让敌兵摸不着头脑。

    萨尔和说:“带兵打仗,就像打猎,有时候猎物很狡猾,但是,猎物再狡猾,还是没有猎人聪明,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猎人一定会成功,历尽辛苦,最后会得到甜蜜的结果。”

    “嗯,很有道理,父王很爱打狼,这是部落里的人都知道的。对待敌人,就像对待狼群,就是再狡猾的狼,也逃不过好猎人的手。我的担心,也在于此,就是说关于将士们饮水的需要,刚才喝了奶茶,想起来这个问题,我担心会忘掉,现在就提出来,免得到时候又忘了。”萧生说。

    “好,带兵打仗的,喜欢直来直去,行动要听指挥,有的士兵慢,就着急,一着急有时候工作就有疏忽的地方,像这样的,在山上扎营,跟在山下扎营,肯定不同。本将军经常带着将士们转移地方,没有固定的,这个寨子,是固定的,听说殿下要来,本将军就提前来这里等候,等殿下来了之后,本将军要带殿下到处走一走,看看这里的环境,如果有可能,去到山那边看看那些西夏兵,到底怎么样?如果没可能,就算了,我们经常在山中转悠,既不翻山到西夏的土地上,也不让西夏兵翻山倒咱们的地盘上。”萨尔和说。

    萨尔和说完,萧生点点头,脸转向天一道长,问:“师父,我们怎样决定?”

    “到了这个山头,就得听萨尔和将军的,他想怎样安排,就怎样安排。我们中间除了加勒以外都对这里还是不熟悉,不是吗?”天一说。

    “嗯,是的,师父说的是,那好吧,萨尔和将军,你就自己安排吧,客随主便,在这里,你就是主人,一切都听你调度,平时怎样,现在还怎样,不要因为我来了,就格外不一样,你们做得好,父王才安心,我先代替父王谢谢你和诸位将士了。”萧生说。

    萧生说的话,让人听了非常舒服,这和大王对他从小严格要求有关。从心底里喜欢他,因他是独生子,因为太爱他,但没有超出爱的界线,没有溺爱,总是有分寸地爱,知道溺爱的后果,十个从小受溺爱的孩子,长大后都是不成器的,从小严格要求的,反倒懂事得多,也容易成才。

    萨尔和说:“这样吧,我们明天派出一个小分队,前往侦察西夏兵的动向。”

    正在安排的时候,有人跑进来报告:“将军,有情况!”

    萧生听了报告,吃了一惊,他问:“萨尔和将军,这怎么办?”

    萧生还没有见过战事,这次来,也是观摩学习萨尔和将军怎样指挥将士们打仗的。萧生没有了主张,不代表萨尔和将军也是熊,他要是熊,那么一窝都是熊,熊将熊兵,熊到一家了。

    “什么情况?”萨尔和问,看起来,他很平静。

    “有动静,那西夏兵过来了。”士兵报告说。

    “有多少人?”

    “可能有三百人。”士兵报告说。

    “这可好,本来还打算要派出小分队去的,没想到送上门来了。”萨尔和说。

    “既来之,则安之,这三百人打算怎么处理?”萧生问。

    “本将军了解了,这些人都是贫苦农民的孩子,没有办法,才当兵混饭吃,他们没有什么作战经验,不是来送死吗?”萨尔和说。

    “将军,你打算怎么办?”萧生又问道。

    “这个,我已经想好了,这三百人可以先将他们俘虏,关在我们这边,因为很明显,他们即使放回去,也是死路一条,因西夏王绝对不会原谅被俘的人员,弯刀族人不杀他们,到了那些人手里,也是死路一条,他们死了,还能为军中节约粮食,也不用发饷了。我们就是勒紧裤带,不吃不喝,也要保护这些人。”萨尔和将军说。

    萧生听了这个萨尔和将军的话,心里顿时生出一计,就说:“将军,你不妨将所有西夏的降兵都动员过来,参加弯刀族部落的部队,这样,弯刀族将士越来越多,西夏兵就越来越少,除非,从西夏本土源源不断地派兵前来,要不然,边境上的西夏士兵,就会越来越少,我们越来越多,胜败不用多说,结果显而易见的。”

    “殿下,这个主意不错,但是,这样的话,就要增加军费开支。本来打仗就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说法,现在又抓到不少俘虏,一开始是不打仗的,将俘虏训练好,然后再派出去,他们表面上在打仗,其实心里没有真正地顺服。要等俘虏思想成熟,逐渐适应这边的环境之后,再进行扩编,将俘虏派到最需要他们的地方去。”萨尔和说。

    “军费、粮草,你都不用管,现在父王十分重视这里,要钱就会给钱,要兵马上派兵,要什么,都尽量给什么,万一没有,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帮忙解决,只要边境靖安,国内就会平安,人民才会安居乐业,打仗和抓紧生产,都是必要的。打仗是为了生产;和平是为了生产,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萧生说,“这些话以后有机会再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对付那三百西夏兵,如果有把握,就开始动手吧,抓紧时间,争取让将士们紧张。”

    “是,殿下。本将军手下的将士们非常听话,也对西夏的侵扰也弄得很清楚了,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方式,来一个,抓一个,来两个,抓一双。总之不让西夏兵跑回国,以后就这样处理。这三百个西夏兵就这样处理,先让他们进来,进来的越多越好,越深入越好,林子里到处是机关,有的是办法让来犯者马上就掉进坑里,丧失攻击能力。”萨尔和说。

    “将军,快下令吧!”萧生吩咐道。

    “是,殿下!来人,准备战斗,目标就是三百西夏兵,大家要小心了,争取将他们全部抓住,要活的,不要弄死了他们,小心一点为好。”萨尔和说。

    “殿下,你稍等,本将军去去就回。”萨尔和说。

    “去哪儿?”萧生问。

    萧生还年轻,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萨尔和不厌其烦地解释都没用,他的优势还在于服从命令,又不完全拘泥于命令,总有一些变通的方法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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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6章 天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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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尔和下令,要去捉拿三百西夏兵,大家得令后,立即前往。

    这个地方是弯刀族部落所管的范围,萨尔和将军早已布置下天罗地网,只等西夏兵来上钩投网。

    西夏兵进来,啥都看不到,看到的都是树,这些树和正常的树没有什么差别,这些树的背后和树上,都有弯刀族士兵,他们非常善于伪装,就像松树一样,动作敏捷迅速,做事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反而十分干脆利落。

    那些西夏兵进来后,对森林了解得不够,因为山那边的树和山这边的树有很大的区别。弯刀族部族的树是阳,西夏那边的树是阴,有阳光的地方,树长得高大,树叶稠密,没有阳光的地方,树就矮小一些。

    西夏兵才到这边,还很不适应,觉得山林稠密,里面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心里发慌,不知道怎么样才好。不过,大家都听首领的,只要向前走,就不能回头,大家都朝着一个目标前进,相互之间就有了依靠,相互鼓舞和促进,都不退缩,知道打完了仗,就可以回家和家人团圆了。

    大家簇拥着小头目,也就是首领往前冲,仿佛进入无人之境,仿佛这里非常安全,就是平安之地。

    小头目说:“弟兄们,今天出来的任务是找到他们的大本营,抓到萨尔和将军的,赏黄金十斤,杀了萨尔和将军的,凭着人头来领取黄金五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大家听了,这么优厚的待遇,个个跃跃欲试,恨不能立马冲到萨尔和面前,掀翻那个弯刀族的将军,将其五花大绑,牵着绳子去领赏,万一他要逃跑,就一刀结果了他,然后割下人头,也可以拿着人头去领赏,这样一来,功成名就,也有钱,在人前,就显得特别的有面子,咋说都算是一个英雄,被人敬仰。

    大家都兴高采烈,显得非常小看弯刀族的地盘,这么大的山,这么有利的地方,竟然不在这里设下机关,真是离死不远了,还想抵挡西夏铁军的进攻,真是痴心妄想啊!

    他说完,只听前面有人“啊——”一声,挂了彩,身上中了一箭,立刻倒地,众人上前仔细一看,只见血立马从箭杆根部往外汩汩而出,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是天外飞来横祸不成?

    这是第一箭,接着,有人又大喊一声“啊——”,人们接二连三地喊出声音,再一看,人们有的倒地,小腿中了箭,疼痛难忍,就地打滚,到处乱爬,却没有方向;有的掉进了陷阱,一串一串的,在坑里面,很深,坑又不大,但很深,掉进一两个人,想要爬出来,非常费力,无法动弹,哪怕两个人相互站在肩膀上、头上,也无法达到坑的上面,加上坑口十分光滑,别说坑里的人能够摸着坑口的边儿,又能如何?坑口十分滑腻,手摸到了坑口,也滑了下去。

    小头目也中了箭,无法站立,一头栽进了坑里,这个坑好像专门为他准备的,只能容下一个人,他是头目,当然要住单间,刚掉下去的一瞬间,他反应很快,马上站立,等着向上,可惜得很,没有办法,努力了几次,无法爬出来,只好作罢,放弃了努力,等到被活捉,谁让他的大话先说出去了,如果把他捉住,恐怕只能领取五两白银了吧。

    这个时候,最要命的就是,三百人已经有一半落进了陷阱,还有一些中箭倒地,只不过没有致命。

    在这种情况下,萨尔和将军下令士兵喊话:“自动放下武器的,既往不咎,并且优待俘虏,管吃饱饭,还有钱拿。”

    这么一宣传,大家都泄了气,反正连领导都找不到了,小头目在就像单人间的坑里,扼腕叹息、爱哭切齿,就是没有办法能够逃出陷阱,算是和大家失去了联系,小头目自信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信心满满,不要第二把手,啥事都是自己说了算,结果,果然出事,这时候,他也说不出来什么,在坑里面,也不知道外面的战况,只有在坑底哀哭切齿痛骂了,说萨尔和是小人,竟然背着他搞一些很麻烦的事。他大概不知道,猎手也是这么干的,对付野兽就得这么干,难道猎手也是小人吗?

    大家群龙无首,有胆小的,又想吃饱肚子的,先将武器投掷在地上,然后开始跪下,他们也太饿了,不吃饱饭,走路都打飘,更别说打仗了。

    胆小的先投降,大家纷纷效仿,很快,大家齐刷刷地跪在地上,武器解了,放在身旁。

    “你们不用跪,都蹲着,双手抱着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原地,等候命令,不得有误,否则,格杀勿论!”弯刀族将士说。

    大家都很听话,好在弯刀族的方言和西夏人的部分方言重合,他们说的话,西夏人都听得懂,喊话的将士说完,西夏兵纷纷按照弯刀族将士的吩咐而行,一点都不敢马虎,总是认真自信谨慎地完成,现在正是大家恼火的时候,早一点完成才好。

    弯刀族人大获全胜,三百西夏兵全部被俘,有三分之一的人受伤,其他的人倒是完好无损,只是受了点惊吓,然后,被俘是一定的了,大家都非常喜欢弯刀族,都愿意过来,包括小头目,嘴上不服,还想重来一次,萨尔和将军不想在这个时候跟他玩游戏,就拒绝了他,他还不服气,说:“以后我们再好好比试比试,看看谁厉害?”

    萨尔和将军说:“这个没问题,将军都是要带兵打仗的,将军不带兵,不如当普通一兵,还单纯些,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还是要小心,不要被利用。”

    西夏小头目听了萨尔和将军的话,说:“将军,你是熟读兵书的,怎么这么布置,按说,我也熟悉兵法,怎么会上你的当呢?真是伤心啊!”

    “你还嫩着呢!不过,你现在很好,知道我们的战略部署,现在成了我们的俘虏,我们不杀你,但愿你回心转意、弃暗投明,全身心地到我们弯刀族的军队中来。我们的军队是保护和平的,是自卫还击,不是来侵略别国、来抢夺别国人民和钱财的,我们是正正当当的军人,是军人,就要承担军人的天职,就是保卫和平,保护人民,担保家庭过得幸福美满。如果不是这样,还是建议要改行,别当军人了,一个不为人民服务的军人,与强盗何异?与当权派的爪牙没啥差别。”萨尔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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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7章 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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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头目垂头丧气,被萨尔和说得无地自容。萨尔和见小头目被五花大绑,连忙亲自给他解开,说:“你现在到了这里,算是弃暗投明了,欢迎欢迎,只是你要心服口服,不能人在这里,心在那里,要不然,本将军也不留你,现在放你回去,等你再带人来打,本将军奉陪到底。你带的人,要全部留下,不用担心,不要他们去当枪靶子,只要他们好好活着,等战争一结束,就放他们回家乡,你要考虑好。”

    “既然将军这么诚心,我呢,也就不想回去挨饿了,要不这样,把我的家人都接过来,这样就好得多,他们在家,夏王听说我被俘,一定会对我家人不客气,不仅是我,包括我的兄弟们,大概都会面临这个问题,将军,你就好事做到底,让我的家人都到山上来,搭救他们,你看如何?”小头目说。

    “这个,本将军不能做主,需要跟殿下商议商议再定,你们先下去吧,不过,在商议结果出来之前,你们要被统一管理起来,为了大家都不麻烦,现在要让大家委屈一下,暂时居住在帐篷里。”萨尔和将军说。

    “这个没问题,我也知道,在野外作战,没有在家里舒服。”小头目说,对于萨尔和将军没有杀他们,他就感到很欣慰了,毕竟这是一次你死我活的战斗。”小头目说了这话,马上就后悔,他准备挨批了。

    “你可能说话说急了吧,怎么叫你死我活呢?不过,这话由我来说,还差不多,算了,不追究你的责任了。来人,将西夏贵宾安排妥当,好吃好喝,好好款待!”萨尔和安排下去,然后来找萧生殿下。

    萧生听了他的报告,让他喝茶,然后对天一说:“师父,像这种情况,还是要想办法解决粮草问题,如果将他们都杀掉,不用操心他们吃饭问题,可是,名声一出去,就会影响整个部族几代人。人命贵重,虽要是想欺负他,恐怕就不行。”

    “你的意见很对,不过,贫道要补偿一点即可,不知当讲不当讲。”天一说。

    天一说话有点怪怪的了,这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很不习惯,因为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这是一种谦虚的态度,他平时都是以为师为师自居,不过,他的道行完全达到了师父的那个级别,他就是一个大师,在某些时候,不是很在乎称呼,可是,现在很明显,自从萧生出师以后,他就恢复到以前那个以贫道自居的状态。

    他说完,萧生说:“师父,你说吧。”

    天一不理他,萧生连忙改口说:“道长,请说!”

    天一这才转阴为晴,脸色稍微好看一些,他说:“这样吧,我觉得要是完全管理这些俘虏,肯定会增加弯刀族部落的负担,上次临出发前,大王也再四交代,不要和西夏兵为敌,要清楚西夏兵中的妖魔鬼怪,只要将一颗公义正直的心放在西夏兵的身体里面,他们在西夏,对我们还有利一些,再说,西夏兵在我们的军营中,心里却在想着西夏的父老乡亲,一心不能二用,这样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师父说,就是驱除西夏兵心里面的魔,然后放他们回去,可以减少我国的军费开支,另外,也可以让西夏兵与家人团圆?不为西夏王所用,不会再来攻打我国吗?”萧生问。

    “是的。”天一点点头。

    “这个恐怕还不行,师父,你看他们都是当兵的,当兵的不听将军的话,将军不听国王的话,那就是谋大逆,想要造反,按照军法处罚,需要灭九族的,他们不敢这么公然对抗,你的这个说法,其实是将他们推进了火坑,而不是积极地搭救他们。不过,师父的这个想法,和父王的想法不谋而合。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还是要从长计议。”萧生说,意思是否决了这个想法,想要弄好这件事,恐怕还得再想想办法。

    说到这里,天一陷入沉思,这是什么事?为什么还不咋地,萧生就开始反对呢?这可能跟刚才自己太谦卑了有关。他说:“这样吧,我呢,也没有想出什么特别好的办法,不过,有一点,可以尝试尝试,这也是一种新战法。如果把这些俘虏都管着,我们这边肯定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还不一定管得住,不如放他们一条生路,让他们自己去,贫道相信,只要驱除了他们的心里的魔,他们会改邪归正的,然后,俘虏再多的人,也无所谓,实行蚕食政策,逐渐将西夏兵心里的魔都驱除出去,这样,西夏兵就不会来攻打弯刀族部落了。”

    “嗯,那么,就这么定了,如果能驱除掉西夏王心里的魔就好了。这场战争就会很快停止,以后也不会发生了。”萧生说。

    “那是后一步的话,不过,现在先解决了这三百人再说。他们只要从善,回去后,会影响一些人的。”天一说。

    他说了这话,萧生还不清楚怎样驱魔,就问:“师父,这驱魔到底怎样做啊?”

    天一说:“这活儿我已经教给你了,这样吧,你想要巩固一下也行。我呢,在对他们施法的时候,你在旁边看,然后,你做下半部分。”

    “好啊,这样最好,以后再来了俘虏,全部由我来做吧,师父就在旁边指导好吗?”萧生说。

    “这个没问题,贫道就是干这一行的。其实,贫道早就教给你了,只不过,你没有记住,或者记住了,没有应用出来,等贫道做一次,你就明白了。”天一说。

    “好的,谢谢师父!”萧生说。

    “现在贫道不是你师父了,你已经出师了,以后不要这样称呼贫道,明白了吗?你如果再这样称呼,贫道就要带着弘法远走高飞,你再也找不着。”天一说。

    “知道了,以后萧生就注意一下吧。不过,中原国的风俗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还希望师……道长不要忘了萧生,继续指点萧生,直到让萧生完全独立成熟为止。”萧生说。

    “你不要担心,贫道会一直看着你成长的,直到你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君王,到时候,我们还会在一起的。”天一说。

    萧生听了,十分开心,毕竟天一还是没有抛弃他,有了天一道长的指点,想必一定会越来越厉害,将来,整个弯刀族部落还是有希望繁衍不息、国运昌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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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8章 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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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道长在这种场合,是给萧生留面子,在将士们面前,就得这样。军人和平民不同,军人就是机械的,是国家机器,每个士兵,都是机器上的零件,或者是螺帽或者螺丝,这些构成了整个国家机器。

    萧生说:“萨尔和将军,我们商量了之后,觉得还是将他们都遣散了为好。不是养不起他们,是不长久。”

    “殿下,为什么这么说?本将军已经对他们说了。他们都很高兴。”萨尔和说。

    “他们是因为惧怕你,才会装出高兴的,其实,表面上的热情过后,就会冷却下来,然后就开始想家人了,我们对他们再好,也没有亲情的力量大,留不住,留来留去,就会有问题。”萧生说。

    “是,殿下,本将军听令,依照命令而行!”萨尔和将军说,他这样,其实在向殿下表示自己的忠心。

    拥兵自重,哪怕赤胆忠心,也要表现出来,否则容易被人猜疑,到时候,哪怕是英雄,也会死在这个名分上。在弯刀族部落,还没有这个现象,可是在中原国的历史上,却层出不穷。

    “好,天色已晚,你把三百俘虏安顿好,等到明天天明时分再说吧。”萧生吩咐道。

    “行,没问题。”萨尔和将军斩钉截铁地说。

    他退下自去安排不提,天一又向萧生讲了一些驱魔心法,萧生都一一记在心里,反复琢磨,牢牢记住,免得到时又忘了。天一记忆很好,这个值得萧生好好学习,萧生虽年轻,可是偶尔显得特别笨,他最想知道的,就是面对三百俘虏,怎样驱魔,魔法有多大,怎样才能将中了魔法的俘虏,重新得到力量和智慧,让他们都明白,每个人没有了魔法的捆绑,就变成了清静的人,成为圣洁的人,没有那么多的心思意念,没有弯弯曲曲的花花肠子,总是对人真诚,充满爱心,这样人们才觉得自己生活在天堂,相反,就不是生活在天堂,反而觉得自己生活在地狱。

    有希望,有信心,在地狱里,就像在天堂;没有希望,没有信心,哪怕到了天堂,也像住在地狱。这不是一定的,总有人会走出这一步的,如果硬要说,做坏事的不得救,住在地狱,也不尽然,做好事的,不见得一定得救,不一定会上天堂,这是真的,并不是说好人一定值钱。好人只是相对的,相对于坏到头脚的人来说,还不错,比较可以,到底是好是坏,要看最后上帝来定了,谁能逃脱得了呢?

    当晚天一和萧生单独在一起修法,一直到后半夜,萧生受不了,倒头就睡,天一已经决定让萧生担任驱魔的主要战将,他只是在一旁协助,等到萧生需要帮助,他再出手。

    天一一天到晚都不休息,没有一丁点的问题,因他已经修炼到了那个程度;萧生还差一点,不休息,浑身上下都不得劲儿,总觉得少了啥。

    就是这一点差距,让萧生还要吃回锅肉,重新修炼,哪怕临阵磨枪,不快也看着光,心里踏实些,应该没多大问题。

    再说,萨尔和将军去探访俘虏,他们吃得好,住得好,比弯刀族人吃住的条件好多了,有些弯刀族人有意见,这话让萨尔和知道,他心里琢磨,看来,殿下的考虑有道理,留俘虏在我的军营中,反而不好,因为西夏兵不打仗,反而吃得好住得好,在前线享福,而自己人却要冒着生命的危险,和来犯境的西夏兵战斗,那些后来的西夏兵,更加厉害,像是才受了反动宣传,集中精力要打赢这场战争,好早点立功领赏,到了胜利的那一天,好解甲归田,还能发一笔小财,这是多么好的事!

    萨尔和慢慢体会到萧生殿下的一片苦心,原来,殿下竟然懂人心术,看来,殿下不是一般人,是具有超凡智慧的人,他治理弯刀族,应该是比较好的。

    将军说:“明天上去集合开个会,每个人都要到,有重要的事情。”

    萨尔和通知了他的手下,因为天色已晚,俘虏正要入睡,在安静的环境下,更容易睡着,果然,马上有一阵阵的鼾声出来。如今是敌人和弯刀族军人在一起混杂,没有敌情,反倒心安。

    萨尔和回到自己的大本营,心里琢磨,这三百俘虏没有回去,没有向西夏将军报到,想必在路上已经遭到了伏击,西夏方面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说不定就要派兵前来,还需要做好战斗准备。

    萨尔和安排好了这些事,然后又到各个哨卡检查了一遍,和巡逻的和站岗放哨的将士小声聊了一会儿,然后回到营房小木屋歇息,到了半夜或者是凌晨的时候,又出去走了一圈,确保无事,然后再回来歇息,一直到天蒙蒙亮,林中的第一只鸟开始婉转地啼叫的时候,其它的鸟儿也跟着起哄,也跟着叫起来,这时候,整个山林开始热闹起来,大家也就起床,开始忙碌起来。

    萧生一早就起床,收拾停当,到了兵营,旁边坐着天一道长,道长旁边,站着弘法,他在伺候道长。萧生旁边,站着加勒,他为萧生准备一些要用的东西,比方说,端茶递水的,一些杂务,都由他来,他听命于萧生,倒把萨尔和将军的位置给夺去了,萨尔和想要服侍萧生,却不得机会,萧生也看出来,比较心术学了没有白学,他就吩咐萨尔和去组织那些俘虏来。

    萨尔和昨晚已经安排妥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殿下已经端坐下来,天一道长在一旁督战,咋说都还像模像样的,不像是混着玩的。

    萧生是本族人,又是储君,是不远的将来的国王,他在学习怎样处理突发事件,也在实践怎样才能让所学的更加巩固,然后很好地发挥出来,让大家都得益,秉承这种理念,萧生尽量认真地去做事,不让别人留下遗憾,能做好一定做好,不能做好,就请师父来。

    萧生就像一枚国家的零件,不过,这个零件十分关键,没有它,国家机器就要停摆,或者即将停摆,这是真的。再说,萧生是大王独生子,不像其他部落的王爷,咋说都有七八上十个儿子,老大不行,有老二,老二不行,有老三,在儿子中选拔佼佼者,这才是部族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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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9章 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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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作为大王的独生子,在所有王爷中、所有王爷的孩子们中,都是一朵奇葩,大家都在看着萧生,萧生感到叔伯父辈,还有弟兄同辈的压力,对他的希望寄托得太大,以后实现不了,恐怕失望会更大。

    萧生看看加勒,加勒问:“殿下,有什么吩咐?”

    “你去,找一个铜盆来,里面装满清水。”萧生吩咐。

    “行,没问题。”加勒答应了一声,然后就去准备。

    弘法见加勒忙着,好奇地看,时不时地给天一道长添点开水,这样,天一仅凭清水,就能荡涤身体和思想里面的污点,尽量让自己变得更加接近于神仙,成为接近完美、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从此以后,可以长命百岁、千岁、万岁,和日月同寿,与天地共存。

    三百俘虏齐刷刷地坐在一块稍微平缓的山坡上,看起来有些矛盾,他们在窃窃私语:“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要派往前线和西夏人打仗吗?还是派到弯刀族部落做苦力呢?”

    “可能不会,将军已经表态,留我们在军营中,还没熟悉,不会擅自派我们离开这里的。”

    “如果不离开这里,家人怎么办?夏王会不会放过我们的家人?”

    “这个也不好说,也说不定,夏王见我们失踪,就会派人出来寻找,等找到这里,就是一场战役,这次战役,不见得能赢。”

    “你说谁会赢?”

    “当然弯刀族人赢了,这是人家的地盘,没有经过允许,来到人家的地盘上,就不行,肯定要被驱逐被打杀的。”

    “那怎么办?我们在这里等死吗?要么是被夏王杀死,要么被弯刀族人杀死,当兵的,可以真难做啊!”

    他们这样小声议论着,全被萧生听到了,这些人的担心可以理解,换位思考,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将来忧虑。留在这里,白吃白喝,时间长了,肯定不行,还为家人担心,当夏王知道三百人全部被俘,受伤了不少,还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会死,死了算不算英雄,家人会不会得到奖赏,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就是回到了西夏,夏王听信谗言,会不会将投降没有自杀成仁的全部就地阵法?这个谁也说不定,夏王的心思别去猜,猜来猜去,谁也猜不明白。这是个秘密,其实,很多人都有很多秘密,不单单是君王的心思难猜,就是平民的心思,也不容易弄明白。

    萧生领受了父王的命令,要将三百西夏俘虏甚至整个西夏的所有兵丁的心魔全部驱除,这个任务十分艰巨,需要花时间,需要付出较大的精力。

    这时候,加勒端来一铜盆的清水,放在萧生面前,萧生让加勒站在一边,萧生说:“好,多谢。”

    “不客气,殿下!”加勒说。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加勒给了萧生不少面子,很像一位贴身带刀侍卫,萧生对加勒没说的,十分信任,加勒也了解了一些情况,心态非常好,不会因为萧生不是大王而没有信心,反而,对萧生充满了希望。

    加勒看到萧生闭了眼睛,口里吐出一些一连串的语音,只是不懂,哪怕加勒是本族人,还是听不懂,这语言不像是方言,更不是中原国的话,到底是什么?加勒没读多少书,不知道,只有眼巴巴地看着萧生,再看看天一道长,和萧生是一个德行,真是有啥样的徒弟,追本溯源,看看源头,就知道师父是啥样的了。

    天一不说话,萧生却念念有词,这话,只有天一懂,连弘法都不懂,看到弘法吃惊的表情,加勒忍住了笑,心想,弘法还是先开始学道的,萧生是后来的,没想到弘法已经落后太多,和萧生相比,相差得太远。

    萧生这么想着,想笑不敢笑,担心萧生听到了笑声,没准儿会责怪他,干脆紧咬牙关,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来。接着,萧生开始拂动拂尘,不知道啥时候,弘法给萧生做了一个拂尘,比给他师父做的拂尘要结实得多,到处都是新的,说来说去,弘法嘴上喜欢争强好胜,心里却在为萧生考虑,这可能和他不善于表达关心有关,心里明明是关心的,可是嘴上说出来却不是这样,听起来有些傲气,还有些伤人,让听他说话的人差点气死,他却看上去完全是像没事人一般。

    人都气死完了,他还活得好好的,当人死了之后,万事皆空,但不是万念俱灰,还是有希望的。这个拂尘是新的,由弘法亲自打磨而成,弘法就是准备给萧生一个拂尘,作为出师后的礼物,给萧生,让他为民除暴、为民服务、也为了让师父少操心,该退下来的就该退下来,别占着位置,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多了去了,还是要小心。

    萧生轻轻念词,然后拂动了拂尘,三百士兵非常奇怪,竟然满地打滚,萨尔和一见这情况,连忙下令注意保护那些滚来滚去的人,免得滚到了山沟里去,那么,人就完蛋了。本来是三百,经过摸爬滚打,反而少了不少,据说是因为在战场死亡数据随时都在更新,不断有新的东西出现,包括伤亡数字的更新。

    现在俘虏在萨尔和将军手里,本来是三百,不是战死的,恐怕就很难解释。

    萧生施法,萨尔和将军带领众士兵来保护这些士兵,他们翻来滚去,好像是疼痛异常,个个都抱着脑袋在地上打滚,有的人捂着心,说心痛,有的抱着脑袋,说头痛。

    这些人平时都很正常,没想到一集中,就有了这么多事,当然,这个问题的背后,一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萧生只不过在做功,在逼他们心中眼中肉中的魔出来。

    萧生在上面施法,面前的铜盆里的清水水面上开始出现了涟漪,那些波纹,一圈一圈的,然后开始旋转,先是顺时针旋转,然后是逆时针旋转,清清的一盆水,竟然起了波浪,水的颜色也开始变绿,越来越绿,从淡淡的绿、逐渐变成了深绿,深绿之后,就是墨绿,然后完全变成了黑色,像是墨水、最后变成了浓浓的墨汁。

    这些变化的东西,让加勒大开眼界,但是不好问的,因为这是天机,一般来说,天机不可泄露,这是马虎不得的,有些可以问,有些是不能问的,即使问,也不一定会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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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0章 铜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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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兵们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满地打滚,忍受煎熬,那些人的头顶噌噌噌地往上冒热气,那些气由白变黄,由黄变绿,再由绿变蓝,再变绿,然后集中到一块,嗖嗖嗖地往铜盆里钻。

    这时候,加勒看到铜盆里出现一条黑龙,萧生施法,让黑龙在盆中游动,黑龙游着游着再没力气,加勒发现,铜盆竟然变得通红起来,那盆中的水逐步蒸发,然后,水量慢慢减少,黑龙也奄奄一息,水分继续蒸发,那黑龙由黑变白,再由白变黑,此时的黑龙,已经变得像木炭一般焦黑,焦黑过后,开始泛白,最后成了一堆灰。

    那些俘虏如梦方醒,个个稳稳当当地坐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刚刚还声嘶力竭地呼喊、打滚,疼痛得死去活来,现在却安静的像处子,除了额头上还有汗珠子没有擦干以外,其他的,都很正常了。

    弯刀族士兵群众发出欢呼声和热烈的掌声,然后,萧生站起来,对天一说:“师父,您看怎么样?”

    “不错,但是,还有一个尾巴,要处理掉才行。”天一说。

    “什么?”萧生抹了抹头上的汗水,加勒看见了,连忙过来,用自己的衣袖帮萧生擦汗。

    萧生吓一跳,加勒这样一弄,他马上想起来,于是对加勒说:“加勒将军,你去一下,把铜盆里的灰装进瓦罐,然后拿来给我。”

    “好嘞——”加勒答应了一声,然后跑开,他将铜盆里的白灰悉数倒进了瓦罐,抱着拿过来,交给了萧生。

    萧生问:“盖子呢?”

    加勒一拍脑袋,说:“忘了,还在那,我去拿。”

    他说完,噔噔噔地跑过去,拿了盖子过来,交给萧生,萧生将盖子盖上,抽出一条黄色的符,将盖子封上,嘴里仍然念着口诀,听不懂,事后,他对加勒说:“行了,把它埋了吧。找三棵松树,松树的间距应当在九尺,埋在三棵松树的中心位置,坑深要有三尺,不能浅,明白了吗?”

    “好,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办。”加勒答应了,然后就去找三棵松树。

    在这个地方,三棵松树多得很,但是要找到间距在九尺的松树,就有些难,再难,也难不倒加勒,很快,他就找到了符合条件的松树,然后再在中心的位置,挖了一个坑,坑的深度刚好是三尺,加勒将瓦罐放进去,再在瓦罐上盖了土,最后撒上一些叶子。

    办完这事,加勒返回,向萧生报告工作,萧生说:“很好,辛苦了。”

    萨尔和将军过来,问:“殿下,这些俘虏怎么变成这样了?”

    “你不太清楚,他们都是中了魔法,现在,我已经将魔从他们身上驱除出去,魔已经被封在法罐里,不得重见天日。现在俘虏们应该可以看清楚了他们自己了。”萧生说。

    “哦,殿下神勇!那么,我们可以把俘虏释放了吗?”萨尔和说。

    “且慢,我去问问道长。”萧生说着,他走到天一面前,施礼,说:“师父,这些人,已经解除了魔法。您看,是不是要他们现在就回去,萨尔和将军还在等着您的回话。”

    “贫道觉得,既然已经解除了他们的魔法,那就让他们离开吧,他们就是种子,回到西夏后,落地生根,发芽、生长、开花、结果,到时候,和平的歌声就会在西夏国内唱响。殿下,放他们走吧!”天一说。

    萧生觉得天一有点怪怪的,怎么回事呢?

    他致谢后,转身离开,萨尔和将军说:“殿下,怎么样?”

    “好,放他们走吧。”萧生说。

    萨尔和看着俘虏们,非常平和,手中没有武器,一个一个规规矩矩的,萨尔和下令道:“大家都听着,你们曾经是不速之客,不打招呼,就到了我们的地盘,图谋不轨,被我们发现了,你们没有得逞,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事,这是历史,这一页翻过去,我们不再提了,现在,就要想办法,展望未来。想想看,怎样才能得到应该有的幸福。你们靠掠夺别人的东西,来满足自己,那是强盗行径,被人所不齿,从今后,你们要做光明的使者,带着希望,奔向前程。我们殿下说了,放你们回家,好好地照顾家人,不要参加不义的战争了。如果执迷不悟、一意孤行,那么,等待你们的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想必,这不是你们的神的旨意,大家都不愿意看到,好吧,殿下恩德厚重,使得你们有福气回家,和家人团圆,回去后,代我们向你们的家人问好。走吧,都走吧!”

    大家听了萨尔和的话,都跳了起来,欢呼雀跃,喜不自胜,说:“将军真是好人哪!将军,将来必定大富大贵,将来肯定能长年百岁,添福添寿。”

    这些好话,不知道从哪来冒出来的。

    萨尔和做了手势,让大家安静下来,他说:“初次见面,希望再见的时候不是在战场上,而是在街上,或者在那达慕的竞技场上,有精力,就请来吧,来参加比赛吧,有热情,就请释放吧,不要隐藏,不要畏缩,要相信自己。将来一定会生活得十分幸福。”

    说完这个,底下的俘虏们又是一阵欢呼,不清楚是不是想要弄明白一个问题,想来想去,还是弄不明白。

    当时说留他们的是萨尔和,现在又让他们走,真是奇怪!当时说的有道理,现在说的也有道理,这么来说,其实,他还是承认这件事,只不过条件发生了变化,也就要对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

    群众中有人说:“那么,后会有期。我们本来就不该打仗,既然打仗就不要忘记了家乡和亲人,将军,真是我们的贴心人,知道我们在想什么。”

    “哦,哈哈哈哈,真是太好了!本将军就喜欢听这话,看来,你们说话,和我们说话都差不多。”萨尔和说。

    道长这时候站了起来,弘法赶紧奉茶,道长喝了一口清茶,说:“殿下,我们该出发了。”

    “出发,我们要去哪里啊?”萧生问。

    “是这样,大王命令,说去清除西夏兵中的魔,这里是第一站,是弯刀族部落的最后一站,但是,驱魔还是才开始。任重而道远啊!”天一说。

    正在这时,格桑出现了,她看到三百俘虏在不停地往前走,正纳闷,不解地看着那些穿着西夏军服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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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1章 干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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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桑走到萧生面前说:“殿下,这些人为什么要走?”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吧。”萧生说。

    “介绍什么?”格桑问。

    “这位是萨尔和将军,你看你认得吗?”萧生问。

    格桑很清楚,以前听说过在大王门前,有一个侍卫,深得大王的信赖,大王派他镇守边关,是一个得力的干将。

    从前只是风闻,没有亲见,这次经过萧生的介绍,她总算人名对上了号。

    “哦,萨尔和将军,久闻大名,如雷贯耳。”格桑说。

    “哎呀,不愧是常在外面跑的人,真是说起来话来,一套一套的。”萨尔和将军说。

    “行了,都别相互恭维了。萨尔和将军,刚才你也说了,这位是格桑姑娘,我的侍卫,又是我的好姐姐。”萧生转而向萨尔和介绍格桑。

    “听说过,听说过,格桑将军乃女中豪杰,是我们部族的巾帼英雄,是好样的,日行千里,来去快如闪电,真是天下第一奇女子!”萨尔和说。

    “怎么,大将军,又来了?不要恭维我好吗?带兵打仗,运筹帷幄,是将军的长处,是我们女流之辈无法做到的。”格桑说。

    萧生看看这些人非常高兴,走路的步伐都轻快,比较舒服,走的人舒服,看的人也舒服。

    萧生突然想到天一说的话,他们原来计划去驱魔,让西夏兵身上的魔跑出来,然后用道符将魔关进瓦罐,埋于地下,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要知道,他们根本没有想办法去做这事,去敌国,就凭这几个人,的确在冒险,要知道,这里面的人,都不是神仙,只有天使长,那个金乌,才是天使的儿子,他能对付,除此以外,没有更强大的人,这样去,无异于羊入狼群。

    天一的想法是,人少目标小,他仔细算了算,应该没多大问题。不冒险,就没有可能得到准确的情报,不冒险,就不可能驱除西夏人心中的魔。

    萧生也不怕,可是,萨尔和害怕,他听了天一的话,说:“殿下,这事大王知道吗?”

    “现在还不知道详细的计划,我想等以后再说。”萧生说。

    “哦,本将军觉得,还是给大王说一下才好,毕竟这事关系到弯刀族的未来,非常重要,意义非同寻常,不能不注意。”萨尔和说。

    萧生有点像初生牛犊,一点都不怕老虎,况且这是深入敌后,怎么说都有一些令人担心。

    “这样吧,萨尔和将军,你对西夏兵比较了解,今天也看到了,这些西夏兵都听你的。我呢,也不想让你担心,你担心就是将士们担心,担心我们深入敌后,你们要去救援啥的,这个完全没必要,其实,这是父王的意思,让我多锻炼锻炼,临走的时候,还要派兵在后不远不近地跟着,随时准备救援的,可是,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这样。要知道,这是人自己吓自己给吓的,我们的命都在上苍手里,说什么时候没了,就什么时候没了,多一刻都不行。”萧生安慰萨尔和说。

    “这个主意挺好,不过,殿下,如果你觉得没事,就去吧,如果有需要,可以让格桑姑娘传递信息,捎信给本将军,本将军在此地待命,有突发事件,本将军一定前往搭救。”萨尔和说。

    这时候,西夏兵的小头目过来,向萧生施礼,萧生还礼,问:“你是头目?”

    “是的。”

    “你想留在这里还是回到自己的国、自己的家里?”萧生问。

    “你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实话。”萧生对于他的问法感到有些奇怪,不过,马上恢复到常态。

    “我想回家,我不想打仗,我不想侵略人家,掠过人家,我只想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地过日子,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想法。”小头目说着话,看着那些西夏兵一个接着一个地过去,朝山上慢慢走去。

    其实,有的人会想,这次回去,如果能和家人在一起,死也愿意,没有什么遗憾的,因为魔,让人们丧失了本真,明明想和家人在一起,却要为国效力,要去干涉人家的生活。

    小头目还算诚实,萧生对他求真的态度,频频点头,萨尔和将军一看殿下的态度,连忙冲着小头目喊着:“来,过来。”

    小头目听了萨尔和的吩咐,连忙走过来,问:“将军,有什么吩咐?”

    萨尔和看着那些西夏俘虏被释放了,身上的魔也被驱逐,个个看上去都比较精神,小头目更是精神焕发,神采奕奕,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脸上的愁云再也不是密布,而是烟消云散,见到了灿烂的阳光。

    萨尔和问:“你带了多少钱?”

    小头目吓一跳,怎么想到这个问题?他迟疑了一下,没有马上回答,萧生说:“将军,这是人家的隐私,不能问的,怎么要问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当官的,应该有一些钱的,没有钱,怎么指挥别人打仗?有时候,在战场上,生命最重要,那是要死的时候,如果危险过去,人不会被突然打死,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就需要钱来支撑人的尊严了。活人活着的时候,需要用钱,没有钱,等于没有尊严;活人临死的时候,钱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在这个时候,钱不能买命,哪怕将钱财散尽,要去买命也舍得,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可是,到了弥留之际,就是花尽天下所有的钱,也没有任何作用。”萨尔和将军说。

    他说了这话,言下之意很清楚,就是要给小头目一些小意思,也就是给一些小礼物,意思意思,这很明显,不清楚是不是这回事,总之是在西夏俘虏离开得差不多了,他找到小头目来说的。

    小头目没想到会有这待遇,可是钱从什么地方出,还是个问题。

    正在发愁的时候,按说弯刀族边关部队的军饷都是及时足额发放的,但是,额外的钱却没有,实在没有办法,这时候,萧生说:“你是我们弯刀族的得力的干将,带兵打仗,又不是去抢劫人家,哪里有多少钱,这样吧,我看出来了,你的意思就是要给他一些盘缠,让他回家后,在家人面前说起,记得你的好。这是好事,不用发愁,我来想办法。”

    萧生说了这话,萨尔和将军非常感动,差点哭出声来,他说:“多谢殿下体贴末将,末将一定为部族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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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2章 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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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飞来一只老鹰,像一条鱼在清澈的溪水中游来游去,老鹰的身后是蔚蓝的天,清澈得很,下面是一望无边的大森林,这一座高山,是弯刀族和西夏的分水岭,是一条界线,将两个比较庞大的民族截然分开,山这边是天堂,山那边也是天堂,可是主宰着两个天堂的不是同一个神。

    萨尔和将军作为弯刀族的得力干将,深得大王的赏识,同样,萧生也觉得他还是一个忠心的仆人,将在外,不怀二心,就是好样的,这是一件好事。

    萧生手中的权力不大,可赏赐得力干将的权还是有一些,他知道萨尔和要送给西夏兵小头目一些礼物,就问格桑道:“格桑姐姐,你那有没有什么好东西。”

    “殿下,这,这,这。”格桑有些为难。

    加勒对萧生挤了挤眼睛,萧生很聪明,看到加勒的小动作。从小到大,他很清楚,加勒有办法。萧生心里有了数,他说:“好吧,没有吧?没有就算了,我也清楚,你要是负重,就跑不动了。至少要影响速度,算了,不为难你了。”

    格桑使劲儿地点了点头,她如释重负,实话说,她还的确没有什么好东西,有一件宝贝,就是一条皮鞭,非常厉害,那是她的武器,要说礼物,也就免了,西夏的皮鞭,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在山的那边,还有不少牧民,可惜不是弯刀族的人,是西夏人。在两个民族交界的地方,恰好是语言都差不多的。

    语言口音差不多,只是居住地不同,对话交流时感到特别轻松,但是,在某些时候,不是这样,因为都是分属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国王统治,待人接物当然有一些差别。

    萧生知道加勒有话,就示意他过来,加勒附在萧生的耳边说:“殿下,我有一样好宝贝,想给萨尔和将军,再转赠给别人,就是转赠给那个小头目。”

    萧生点点头,他突然心生一计,他想,有礼物给西夏人,是好事,可以建立好的感情,还有一点,可以借着礼物,先打进敌人内部去。

    萧生说:“好吧,我清楚了,你要是有礼物,赶紧拿出来,别让人家等久了。”

    加勒心想,最好的礼物就是金乌了,可金乌是好兄弟,不能让他去,于是悄悄地对金乌说:“老弟,帮个忙,你身上不是有很多羽毛吗?给我一根,变一变,变个礼物,随便变,不要怕不满意。”

    金乌很懂事,听了加勒的话,立马就变了一把匕首,还有一副剑鞘,加勒看看匕首,一道寒光,夺人心魄,令人胆寒,他将匕首拿在手里试了试,非常称手,又将匕首往石头上一扎,竟然深深地扎了进去,众人惊叹,唏嘘不已!

    然后,他从石头上拔出匕首,看看匕首的刀锋,完好无损,仍然令人不寒而栗,一把好刀,可以壮胆,一把好剑,可以让英雄增添不少豪气,脸上也有光彩。

    加勒将匕首插进剑鞘,剑鞘上有穗子,由蟒皮和牛皮的混合编织而成,非常精美,匕首的柄上镶嵌着一颗祖母绿,非常精美。

    加勒一看,有点舍不得,武士爱剑,这是通病,可加勒立马打消了念头,谁让他说了大话呢。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把礼物给萧生,萧生再把礼物给萨尔和将军,萨尔和把礼物转赠给西夏的小头目。

    要知道,这些人都是勇士,包括殿下,也有一颗年轻而又勇敢的心。

    萨尔和将军拿着匕首,心里也有些舍不得,可是,这是殿下给的礼物,因为自己捉襟见肘,实在拿不出来,现在殿下帮着拿出来,真是好事,真是雪中送炭。

    炭是送了,不能在之间截留,免得人家需要炭的冻死,再说,男子汉说话算话,更别说英雄了,更是一言九鼎、掷地有声的,不能让别人看笑话。他这么想着。就对小头目说:“本将军托殿下的福,给你一件小礼物,希望你喜欢,带回去,留作纪念吧。”

    小头目接到精致而又无比锋利的匕首,非常高兴,他说:“太好了!太好了!谢谢将军,谢谢殿下!”

    看来,他非常喜欢这件礼物!

    “你拿回去,最近你们那里有不少恶狼,拿着匕首好保卫家园,希望你来的时候,是以朋友的身份,不是以敌人的身份。朋友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刀枪,只要你来,都不会让你白白地来!”萨尔和说。

    “多谢大将军,看您说的!我们以前是听信了夏王的反动宣传,说弯刀族现在强大了,要来吞灭西夏,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于是全国军民都以弯刀族为敌,不想被弯刀族——你们——吃掉。尤其是军人,是以服从为天职,以完成任务为第一使命。实在没有办法,这才冒死前来,以前是不明白,后来突然就开窍了,敢情是殿下施法,将我们身上的魔给驱逐了,真是太好了!谢谢殿下!谢谢啊!”小头目一激动,说话像是在发连珠炮,噼里啪啦说了一通,貌似有余兴未尽的样子。

    萧生心里琢磨,看来,这个人的心魔已经驱除了,和他一样的,可能还有很多。他们是种子,回去后,一定能扎根,有了他们的作用,想必在西夏驱魔还是可以尝试的。

    萧生心想,如果把他放回去,他应该能起到作用,但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于是说:“萨尔和将军,请过来。”

    萨尔和赶紧过来,问:“什么事?”

    “帮忙问一下,他叫什么名字。我听他说话,不大听得明白。”萧生说。

    “好的,殿下,我清楚了。”他说着话,然后转脸问那西夏的小头目:“你叫什么名字?以后可以称呼姓名的。”

    “哦,忘了告诉你了,我叫牛虻。”小头目。

    “这个名字好记,牛虻!”萨尔和说。

    “这是阿爸给起的名字。”牛虻说。

    他说完,将穗子系在腰间,非常满意,他说:“多谢大将军,时候不早,队伍都已经走远了,实在不好意思,我要走了。但请放心,我绝对不会再来攻打你们,以前的错误,还请你们多多原谅。”

    “本将军原谅你了。”萨尔和说。

    “当要原谅的时候还是要原谅,因为仇恨会让人杀人,仇恨和杀人无异。人的心魔和仇恨密切相关,想必牛虻很清楚吧?”萧生对萨尔和说,他只听得懂一点牛虻说的话,大部分都不懂,不过,他的适应力很强,牛虻的话慢慢听,也还凑合,不至于误会得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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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3章 牛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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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虻说完之后,昂然离开了山寨,朝最后的西夏兵赶过去。牛虻翻越了高山,回到了家乡。

    萧生见大部分俘虏都走了,就找来加勒问:“你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什么?”加勒问。

    “你怎么变出来的匕首?”萧生问。

    “这是金乌弄的,我只是要求他变个礼物出来,没想到他弄了个匕首,怎么了?不好吗?”加勒问。

    “很好,很好,我想知道金乌能不能追踪到那把匕首?”萧生,问。

    萧生很有心计,一直在琢磨着怎样能跟踪到这件精致的匕首,他当时赠送给牛虻礼物的时候,就动了这个心思,想尽快弄清楚西夏兵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掌握整个西夏兵的动向,让西夏兵全体的心魔都被驱逐出来。

    牛虻带走了匕首,也带来了萧生他们,当然,首先要确定,那个匕首应当是神器,不是神器,就没办法跟踪,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萧生就问了加勒,加勒也拿不准,于是就问金乌。

    金乌是天使的儿子,严格来说,应该是地位比较高的,可是,他接受了任务,来到人间,对人民的苦情进行深入了解。

    加勒问:“金乌,你说,你变的那个匕首,是什么变的?”

    “那个,是我的一根羽毛,没有什么,每次变鸟,或者变成翅膀,就要掉一些羽毛,我想这次是你要我变的,我首先就想到了这个,不清楚你把我的羽毛送给了殿下,殿下把羽毛送给了萨尔和将军,萨尔和又把羽毛送给了牛虻。不知道你们送给他干什么?”金乌说。

    “你怎么搞的?我是大哥,我会害你吗?”加勒问。

    “我知道你不会害我,说吧,你想知道什么?”金乌问。

    “我很想知道,你的羽毛离开了你的身体,你还能找回来吗?”加勒问。

    “这个很好找,我的羽毛离开我的身体,会带着我的信息,并且能反馈回来。怎么了?你想找到那根羽毛吗?”金乌问。

    “好,等一等,我问问殿下再说。”加勒说,然后就询问了萧生。

    萧生说:“这就好,能找到匕首就行,等需要找的时候再说,我现在只是确定下来,能找到就行。”

    加勒听了马上明白过来,看来,殿下很聪明,早就知道了有这个功能,知道牛虻只是放回去的工具,他也相信牛虻已经荡涤了内心的污秽,心魔早已除去,可是在某些时候还是要想办法找到他,知道他的行踪,然后将最新的消息反馈回来。

    按照金乌所说的,他可以知道自己的羽毛在哪里,这才是开始,更重要的,能把当地的情况,就像千里眼、顺风耳一样,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然后,根据消息,知道敌人在干什么,从根本上了解到敌情,然后再做出调整和部署。

    萧生得到了确信,然后就回到了木屋,和天一道长进一步协商,具体的事,怎样才能进入西夏领土。

    格桑将这里的情况报告给了大王。

    罗格长老说:“不可,这样下去无异于羊到狼群中。”

    “长老,我知道,这是不好的,可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要知道,萧生是本王的独生子,他去到敌国,本王也担心,也害怕面见王后,不知道怎样开口说这件事,说实话,本王也十分不愿意。可是,不这样,本部族的问题就还在那里,人民的心还是悬着。”大郎说。

    “王子单身去敌国,老夫十分不赞成,因西夏就要灭掉我们部族,如果得知王子送上门,肯定会不惜动用全国的兵力来围剿王子,只要把王子杀害,整个部族就完了,因为王子是部族的希望,是未来,他们要将部族的未来还有希望,全部葬送。这些人就是要这样做。希望大王清醒一些,以前怎样决定的,老夫不管,现在想到了就要说出来,不说出来,恐怕就麻烦了。”罗格说。

    他是老人,看问题比较全面,另外,还看得清楚,有些危机就在不远处,就像狮子一样,在暗处躲藏,等待时机,然后一跃而出,将猎物扳倒,然后将猎物吞吃掉。

    西夏是潜伏的狮子,就在不远的地方,盯着小王子,这么一个家伙,可能最想知道的,就是这个事,将弯刀族部落的未来之星、将来的大王消灭掉,等于抽掉了整个民族的魂魄,让整个弯刀族成为无水之木、无源之水,让整个部族慢慢地死掉。这一招就比什么都狠。

    长老预见到了这个,可是,罗格也苦口婆心地向大王说,大王这时候有些动摇了。因为大王很佩服罗格长老,清楚长老是为部族着想,本来就是要让王子安全,这没有什么好批评的。可是大王决心让王子去闯一闯,就是再困难,也要尝试尝试,要知道,这些都是宝贵的资源,是十分重要的。

    大王说:“长老,你为本部族殚精竭虑,为了让大家都过得幸福,十分在乎小王子,本王很清楚你的良苦用心,可是,在某些时候,我更想要让王子独当一面,他去西夏,肯定有危险,但是,这一步不走出去,就永远是一道坎。要知道,西夏强盗要想占领我们的资源,就会想办法来攻打,如果真的打过来,我们的部族都沦陷了,还需要区分敌区和我区吗?”

    大郎说了这话,罗格长老陷入沉思,想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小河里没有巨龙,都是一些虾兵蟹将,不成体统,也不成气候。

    罗格叹了一口气,说:“既然大王这么坚持,老夫也就没话好说了。好吧,那就让王子去走一遭吧。不过,要提醒王子一下,尽量不要张扬,悄悄地入境,要有目标,动作要快,快快地进去,快快地离开,不能逗留,贵在神速。还有一点,最好是昼伏夜出,尽量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要让人产生怀疑。”

    “长老的话,句句都是为了王子,本王甚感欣慰,很好,本王答应你,把你所考虑的问题,都让格桑告诉萧生,让这小子提高警惕,不要中了敌人的奸计,要懂得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等于保护本王的人民。”大王说。

    既然商量好了,大王让格桑将商量的结果去告诉萧生。

    格桑当然很愿意,在弯刀族部落和中原国都习惯了奔跑,现在带着这个消息,要去西夏,那个地方对她来说,是一个陌生的领域。于是她领取大王的命令后,立马消失,仿佛人间蒸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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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4章 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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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桑离开了大王,很快就到了萧生面前,她说:“殿下,大王已经同意殿下去西夏了。”

    萧生一听,喜出望外,说:“真是太好了,我要把这个消息给师父说。”

    “不用说了,贫道已经知道了。”外面有声音传进来,木屋的地板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天一道长。萧生赶紧施礼说:“师父,这次去西夏,我们还是要多加小心,师父觉得让谁去最合适呢?”

    “是这样的,我们既然来了,同时来的,就要同时去,同时去,就一起回来。这些事情都是我们应该考虑的,你不清楚这个道理吗?”天一问。

    “我明白。只是觉得都去的话,会不会目标太大了一些?”萧生问。

    “目标不大,西夏地域广阔,比较容易隐藏,西夏人的眼睛是直的,看不到我们,在这么大的地方,躲藏我们这么几个人,应该没问题,他就是找到死,也找不到。”弘法插嘴说。

    弘法不插嘴,好像人家要把他当成哑巴,这个人就是这样的,生来是个说话的料,可是,没有地方施展才华,也是没办法的。

    还有一点,就是说他现在非常想要去冒险,这是年轻人的梦想。

    天一掐指一算,觉得去那里没问题,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羊在狼窝的头顶的山上,狼在山下的洞里,羊就是安全的,狼想要吃掉羊,必须要到山上去,才有可能接触到羊,否则只闻得到羊的膻味,却看不到羊的身影。

    羊和狼都存续下来,证明羊和狼都有智慧,狼吃不到羊,那些羊是聪明的和强壮的,再就是占了天时地利人和,羊不幸被吃,是因羊没有算到后果,还有,羊的点子低,没有高智商,也没有强壮的身体,这么说来,羊跟狼,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好在羊的数量多,哪怕生来就是狼的菜,也要轰轰烈烈地去死。在人们的印象中,羊总比狼给人的印象深。

    狼的叫声几乎被淡忘和忽略,可是,羊的叫声却总在人们的耳畔回响,那种柔顺、那种逆来顺受,都是很好的,博得人们的同情,加上,羊肉比较细嫩,狼肉比较结实,对弯刀族人来说,可以相互调剂,不至于总是一种口味儿,很没意思。

    说好了就动身,不管前方的路多么艰险,只要目标确定,就要勇敢向前,没有后悔的事。

    萧生看看灰色的天空,仿佛看到灰色的云彩后面,就是明亮的蓝天,这些是隐藏的美好,不是随便就能看出来的。有些人,表面看起来很光明,实际上心里很黑暗;有的人则相反,看上去,非常黝黑,貌不出众,可是心里却是红的,非常有爱,非常热情。

    萨尔和将军听说是大王的命令,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给萧生交代了一些西夏的特点,还有,注意脚下的路,到了山那边,就是西夏人的地盘,他们也会在路上设置障碍和陷阱,搞不好,就会中计上当,他们的智慧也高,非常会利用人的弱点来制服人。

    天一说:“走吧,说走就走,不要回头,越回头,舍不得的东西就越多。”

    萧生点点头,说:“是啊,师父,走吧。只要将车开动,就容易调转车头,如果车在原地静止不动,怎么都不肯向前,恐怕也就算了,那车比牛还犟,无法调转车的方向。”

    天一不说话,开始让弘法准备东西,尽量少,不要多,多了是个累赘。轻装上阵,要好得多,别的该丢的丢,该送人的送人,人这一辈子,总要有所失,有所得。

    很多人都想不通这个问题,特别是弘法,更是不满,可是,不满也不行。他担心在西夏被抓、被杀,如果真是这样,他的心愿还没完成,就这样匆匆地告别这个世界,咋说心里都不甘愿。

    格桑宣布完了大王的旨意,萧生心里非常感激,父王不是在虐待萧生,而是在锻炼萧生,山上的青松,每年都有大雪和冰雹的袭击,没有死掉,死去的,都是一些脆弱的,留下的,确是铮铮铁骨。

    这么想着,萧生感到特别舒服,听了天一道长的话,他对加勒说:“简单收拾一下,出发吧!”

    萨尔和将军再舍不得,也没办法,他说:“殿下,既然你坚持要去,本将军也服从命令,加上大王已经同意,末将也就没办法了。你去吧,末将加强巡逻,又需要,请立马返回,末将在边境接应,不会让殿下吃亏的。大王来到边境,鼓舞了兄弟们的士气,将来会有更多的人过来,参加守卫部族疆土的队伍中来,那么,我们就不会让西夏贼兵进入国土半步。”

    “萨尔和将军的决心,我已经知道了,只要有将军,一定会让整个部族固若金汤的。我十分欣慰,有了将军的支持,我会走得更远,也不会让将军担惊受怕的,我一定要完成任务后再回来,到时候,如果还有追兵追来,就请将军声援我们,在边境驻扎,然后出马营救。”萧生说,他这样说的意思,就是要让大家觉得自己很重要。

    大家都觉得自己很重要,就不用看将军的脸色行事,大概都是为了消灭敌人,保卫国土而努力奋斗了,不会为了表演给将军看、获得将军的好评而存在了,那样的存在,其实也是十分可怕的了。

    萨尔和非常遗憾,萧生殿下来巡防来鼓舞士气,连称心如意的饭都没吃到,在边境稍微停留后,立马就要越过国境线,向西夏老巢而去,相比较而言,这是极好的,至少让大家都明白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可是,萧生不怕难,偏偏要挑战自己,让自己懂得怎样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如果躲在王宫里读书,喝茶,生活倒也安逸,可是,在王宫里,就是一堵无形的墙,将人的心和外界隔绝,什么事都不知道,什么人都没见过,这些事其实一直萦绕在萧生心头,这次的冒险,其实又是一种补贴,让更多的人都明白,不是所有王子或者太子都是弱不禁风的。

    加勒在收拾东西方面比不上格桑。萧生没有安排格桑帮忙,格桑也要帮忙,在格桑出手的情况下,很快就清点了物资,然后略做收拾,大家开始步行。

    萨尔和找来三匹马,加勒和格桑不用骑马,天一、弘法和萧生分别牵了一匹马,在道路难行的地方,慢慢地朝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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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5章 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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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车的车把式还在山下,没办法管他,他也不会武打,也没有道行,去了西夏,恐怕有点问题,干脆在山下留守,还要好得多。

    加勒很兴奋,好久没有玩人了,身子骨都有些倔强,不太听话,看来,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是硬道理,很多人都愿意这样,经常操练,也就好了,不操练,手就会生,生疏久了,就不会了。

    到了山顶,他们才发现山顶上有积雪,这些雪,到了盛夏季节才会融化,这些雪融化的时候,山脚下已经是鲜花盛开,有的开始结出果子,野草甚至开始长出籽粒来。

    山上的青石上,覆盖着白雪,白雪有的融化,有的还很厚,有的地放裸露着青草,小小草从雪底下开始往上钻出头来,静悄悄地看着山下的世界。

    风凛冽地吹,发出唿哨声,加勒说:“幸亏身体好,免得早就累趴下了。”

    “你看看天一道长,他很健康,没有一点问题。”萧生说。

    “像天一道长那样的,估计没有谁比得过,天下难找,要说比岁数,我看中原国身边的韩半仙可以比得过。除了他,再也没有别人了。”加勒说。

    “你说的有理,”萧生说,“韩半仙是一定会得道升天的,他的冤情太重。昏君听信谗言,杀了他全家老小,只逃出去了他一个人,他是身上有着很多人的命,这些人的应该享受的岁数,都要加给他,借此来弥补他,让他得到安慰,将来要一心一意称赞上苍,太上老君、玉皇大帝。”

    “是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神,都有自己的信仰,这不是强迫来的,是很多年的习惯逐步形成的,不容易改变。走吧,前面就是西夏境内了,大家要小心。”天一说。

    天一道长不喜欢说话,说起话来,还是不错。分析问题比较独到,他的理念,让全民都学法用法,这样,妖孽就没办法生存。

    加勒很清楚,他的老弟金乌来历不凡,把人间看得很清楚,另外,他也有很好的未来,不担心年龄和死亡问题,在遇到他之前,他的岁数已经很大了,真是山中无岁月,岁更不知年!

    天一一眼就看出来,加勒不是一般人,这家伙肯定会赛过所有人,因为他不是人。

    到了山尖,天一提醒大家仍然要注意,有些敌人心魔没有被驱逐,在山尖有哨所,看到山坡上的动静,看得很清楚,就像雪豹在盯着猎物,猎物不知道,雪豹借着白雪的掩护,的确很不容易发现,猎物之一的羚羊或者小雪兔,根本来不及逃走,就被雪豹撵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现在不是雪豹和雪兔的关系,现在是西夏哨兵、弯刀族人、中原国人的关系,到底鹿死谁手,还真不好说。目前,是西夏兵占优势,一个哨所里面,最少有二十人,而天一的队伍,算来算去,能打的就是三人,弘法和格桑不能打,金乌不是人。

    人数明显占劣势,没办法一对一地打,再说,来闯关,不是来攻关,要潜入敌人内部,不是要撕破敌人的防线,要想撕破敌人的防线,恐怕还要在考虑考虑。

    大家都很清楚,天一道长一提醒,马上就明白过来,有些石头很硬,溪水不要硬碰硬,可以绕道走,只要绕过去,达到目的就成。溪水的目标在海洋,想方设法绕过很多障碍,最后终于到达目的地,这是水的智慧。当然,不是所有人都会从溪水那里学习到功课,反而是从很多地方明白,在某些时候,人在跌倒了,摔得头破血流,才懂得要早点听老人言,多跟智慧人交往,不要执迷不悟,耽误了正事,影响了走正路。

    哨所就是一个简单的营寨,里面的二十西夏兵,和另一个哨所遥相呼应,相互照顾,目的是形成一条线,然后和后方编成一张网,再加上常有兵丁在边境巡逻,自然会越来越严密。

    加勒行动比较笨拙,因他还带着他的老弟金乌,最轻巧的要算格桑,他习惯了在山地的跳跃玩耍。

    金乌很想飞,但是加勒不让,他担心殿下的安危,因现在马上要穿越敌人的封锁线,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不能光图自己痛快,自己飞过去倒容易,可是,飞过去后,殿下还在后面,谁知道过不过得来?这就难说了,要是能过去是最好的,过不去,也就没办法了,要想好撤退,要保护殿下过来。

    萧生看看那些哨所,再转过去,就会完全暴露在敌人面前,要想平安过去,必须要学会伪装,最好有一些青白相间的衣裳,和周围的雪地山石的颜色相似,只有这样,才能骗过敌人的眼睛。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不太现实,就是来一场暴风雪,借着暴风雪,可以让敌人发现不了他们。

    萧生示意大家停下来,然后说:“现在我们要想过去,就必须要瞒天过海,不能硬碰硬,碰硬的结果,要么是我们出事,要么是他们出事,无论是谁,都是不好的,因苍天有好生之德,这是中原国人说的。我想,这个很有道理,和道法一致,就要坚持这个道理。”

    弘法点头,说:“殿下,你说得对!”

    大家都一愣,这一下子,让人刮目相看了,弘法竟然也喊萧生为殿下了,看来,他确实长大了,竟然懂得了礼貌。

    萧生微微一笑,没有反问他为什么会这么叫?有什么企图?这些都是废话,看来,这些事都不是事,不过人会变化,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而已!

    萧生说:“大家要注意了,他们每过一个时辰,就会巡逻一遍,我们要在他们过去不久,穿着伪装服,从他们身后过去,这样才安全,如果错过了机会,就容易被发现。不是营寨的人发现,就是巡逻兵发现。”

    “这个要注意,免得被发现,就要前功尽弃,没脸回国,还不知道会不会回去呢!”弘法说。

    “闭上你的乌鸦嘴!”天一怒道。

    天一说了这话,金乌有点不乐意了,他心想,这个臭道士,还说乌鸦嘴?乌鸦嘴怎么了?难道不好吗?

    金乌的心思,天一知道,他感到了异样,空气中有这种不和谐的东西在飘动,他立马说:“这是中原国的口头禅,不好意思,贫道也未能免俗,下次要小心,特别是说话的的时候,要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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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6章 冷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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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说些自嘲的话,倒让人觉得有点意外,平时都是自顾自修炼的,没想到也有热锅里蹦出个冷豆来的时候!

    今儿个师徒俩是咋的了?一个突然喊萧生为殿下,平时都是喊师弟师弟的乱叫,想过一把师兄的瘾,现在倒好,平时都是耀武扬威爱占便宜的弘法,竟然变得这样谦卑。

    在萧生的地盘上,他不敢胡来,是因为他怕萧生的部下,现在萧生没有部下了,只有加勒和格桑跟着,他俩是友好对人的,弘法就不用担心什么了,不存在威胁,他就犯不着再去巴结萧生。

    可是,现在到了分界岭,即将踏入敌国的领土,他还这样谦卑,就一定有所图。可是,怎样有所图,外人还真不知道。

    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团结一致,不能因为个人恩怨而丢了性命。在敌人心目中,他们几个就是敌人,这不是好玩的,是提着脑袋在混日子啊!

    弘法怕死,从小被父母抛弃,那时候冻死饿死才好,就没有今天的烦恼。可是,偏偏苍天保佑,让他的小命保住了,成为天一道长的徒儿。天一道长成为弘法的再生父母,弘法因此特别爱惜生命,生怕自己会死掉,因此,对天一道长十分信赖。

    萧生的穿越方案,天一没意见,他已经算准了西夏兵这一次逮不到他们几个,所以说:“殿下的说法有道理,那么,现在首要的任务是找到伪装的衣裳,这样,才能蒙混过去,要不然,他们肯定会发现我们。至于穿什么样的衣裳,贫道认为,只要给弘法、萧生、加勒准备就行。”

    “师父,为什么这样说?”弘法不懂,忍不住问道。

    “为师会隐身术,再多的人,也看不到。格桑的速度,世间少有,无人能敌。剩下的,就有些够呛,我不担心加勒,他有金乌帮忙,一定有办法过去,金乌就更不用提了。殿下的隐身术还需要锻炼,再多试几次,就会连得娴熟起来,想要瞒过西夏兵的眼睛,还不是难事。”天一说着话,显得非常自信。

    “师父,你说的,我总不信,如果你说穿墙,我肯定信,连殿下都会穿过毡房,这是真的。但是,你说隐身术,我还没见过,到底是怎么回事,能不能展示一下啊?”弘法总不信,如果能行的话,他就不用怕了,有师父在旁边,就很安全,他看得到敌人,敌人看不到他,敌人无法伤害他,他却能让弘法逃生。

    弘法想到这里,非常高兴,很期待看到天一来施法。

    天一不喜欢卖弄的,他微微一笑,没有理会他,他很没趣儿,转脸和格桑说笑,但是格桑也不理他,一脸严肃,她也在为萧生能否过关而操心。

    正在这个时候,萧生对加勒说:“你让金乌施法,变三件衣裳,给我们三个穿,尽量不要被西夏兵,也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

    加勒点点头,对金乌说:“殿下说了,快行动吧。”

    金乌立马拔下三根羽毛,往天上一丢,在羽毛往下飘落的时候,已经变成青白相间的衣裳,然后下来,完整地披在三个人的身上,当然,金乌不用,他仍是玉指环,在加勒的手上。

    大家一看,相视哈哈大笑,天一问:“加勒,你们这身衣裳,可以变化吗?”

    “怎么变化?”加勒不解地问。

    “就是说,穿上衣裳,人就消失,肉眼看不出来,想干啥就干啥。”天一问。

    他问这话,好像有点返老还童的心态,如果都隐身,就是格桑不隐身,格桑快如闪电,用不着隐身,可以谁能发现他们呢,就是队伍中有人走失了,也看不到。

    萧生提出了质疑,加勒笑着说:“这样吧,我问问金乌,看他怎么说。”

    金乌说:“想隐身,很容易,只要把胸前的衣裳扯一扯,就消失了,别人都看不到。”

    金乌说完,加勒哈哈笑道:“这么简单。”

    “贫道知道了,可是,如果都消失了,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保持一致,谁走在哪里都不知道。那可怎么办?”天一问。

    “师父,这个简单,我们用一根绳子,每人都抓着绳子,然后就不会走散了。还有,大家隐身了,不是长久的,要是想现身,那可怎么办?”萧生说。

    “是啊,是啊,殿下说得对,说得对!”弘法在一旁起哄,他也是衣裳的享有者,当然更关心怎样变没有、怎样变有,不学会,还真的很麻烦。

    这个衣裳穿在身上,可比那个穿墙术强得多,穿墙术要学很长时间,没有悟性,还学不会,现在看来,学了几十年,还不如一件衣裳,看来,那个金乌非常厉害,了不得啊,了不得。

    弘法对金乌佩服得不得了,当然,对于加勒,也是这样,他更重要的工作,不是隐身,是为了保护殿下,为了殿下,他随时准备献身,更别说隐身了,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萧生的隐身能力比较强,不要这个东西就行。

    正在这时,格桑跑过来说:“大家都隐身了,我怎么办?你们都不管我了吗?”

    “哎呀姐姐,你是人才,不需要隐身,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赶得上你。”弘法说。

    “你真笨,要是敌人用网子呢?铺天盖地一张网下来,我们不都惨败了吗?你看看,能捉住鸟的要么靠毒药,要么靠网罗,有了网罗,就是再大再能干的鸟儿,也逃不出去。当然,这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不要对外面说。”格桑说。

    这时候,一支巡逻队从远处走过来,天一悄声提醒大家注意,大家伙一看,连忙就闭了口,不敢说什么,只是注意隐蔽,该隐身的隐身,该跑的快跑。

    很快,他们都隐身,格桑消失得无影无踪,弘法有点失落,哪怕就是一会儿时间,都觉得像是过了千年,非常难受,不是害怕说话被人发现,他还要问长问短,把情况都摸清楚,到底格桑是凭什么能够做到闪电速度,还有什么是软肋,怎样避免软肋,让自己变得坚强。

    巡逻队是一帮年轻人,领队的年纪也不大,但是,对巡逻这个活儿,他们很熟悉,经常干,对于每天的工作,经常这样做,就很熟悉了,甚至哪里有石头,哪里有树,石头长啥样,树长多高,他们都很清楚,特别是领队,更是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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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7章 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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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不暴露目标,他们都隐身,格桑早已到大王那里。

    巡逻队果然啥也没发现,队伍里没有火眼金睛,根本看不到这里有人来过。

    其中有人问:“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还听到这边有人说话。这一会儿时间,啥都没有,是不是跑了?”

    “哪有啊?我怎么没看到?”

    “明明有的,我都听到了,他们肯定没走远,到处找找看。”

    他们说着话,分头找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最后碰头,摇摇头,继续巡逻去了。

    等他们走远了,天一他们一一现身,弘法长叹一口气,说:“真是太险了,差点暴露目标,成为他们邀功请赏的资本了。”

    “嘘——小点声,他们还没走远,声音的速度很快,在山顶上说话,声音会传播得更远。”萧生说。

    “不是吧,在山脚下说话,声音才传播得远呢。”弘法不同意萧生是说法,非常肯定地说。

    “你们都别争了,要说在什么位置说话声音传播的最远,根据我的经验,是在半山坡上说话,声音能够传播得很远。”天一最后总结,算是盖棺定论,无法推翻。

    天一道长说完这话,他们都不再说话,觉得无法反驳,再加上刚才的有惊无险,还有啥好说的呢?

    大家都决定隐身过关,可是,没有绳子怎么能行?接近山顶了,哪里去找绳子?

    萧生想来想去,还是要加勒想办法,加勒当然愿意,又不是他来操办,这时候,金乌主动说话了:“大哥,你就爽快点,别让殿下着急。”

    “瞧你,又想卖弄本事了吧?好,满足你的表现欲。变吧,变出一条绳子来。要不然,大家走丢了,或者山高路险,中间掉一个人,也不知道,再说,山顶上有的地方雪很厚,没办法看清楚路,说不定有雪崩啥的,那可没办法了。”加勒说。

    “放心吧,有老弟在,确保大家平安,绝对能翻过山去,走进西夏,然后可以做想做的事。”金乌说了这话,正好说到了大家心里,都十分支持。

    说归说,马上就变,金乌抖落一根羽毛,变成了绳子,那绳子竟然自己飘起来,缠到了每一个人的手腕上,有了这绳子,大家不会掉队,强壮的,带着羸弱的前进,羸弱的被绳子带着向前走,绳子本身也带着力量,只要接触绳子的,大概都能被带着往前跑。

    上山的路是艰险的,但大家在一起,相互鼓励,就能战胜难关,应该没问题。

    金乌说:“你们想不想飞?想飞的话,就能飞越过去,不用担惊受怕的。”

    萧生不同意,他说:“闯关是一个机会,也是增加见识的好方法,不能一遇到危险,就裹足不前,或者是想走捷径,这是不好的,因为没有得到训练,没有走过山地,就不知道平原的可贵,没有高山,就显不出平地。”

    萧生一发言,大家也就不说什么了,因为这次到深入敌后,就是大王的意见,萧生是初生牛犊,当然不怕什么妖魔鬼怪,也不怕什么艰难险阻。不经历寒霜,梅香不会出来,不经历风雨,就没有彩虹。

    他们都隐身了,用绳子来相互联系,到了雪山山顶,没有被西夏兵发现,很平安地到了西夏境内,然后开始往下走。

    上山容易下山还难一些,走着走着,就崴了脚,弘法喊了一声,就倒在地上,不想挪步脚步,只说脚痛,他不走,大家都走不成,因为大家都在一条绳子上。在山坡上,往下走,不可能拖拉着弘法往前走,那样的话,不痛死,也被磨得残废。

    弘法的嘴巴长,爱说话,给队伍增添了不少乐趣儿,可是,他脚痛,实在走不动,大家见他痛苦比欢乐多,也就停下来,等他,加勒过来,问:“大小伙子,脚脖子这么金贵?还没走两步,就崴了脚,看看上头,全是西夏的卫兵,你还想在这里陪他们吗?”

    弘法说:“不好意思,拖了大家的后腿,其实,我很想走的,但是,平时好吃懒做惯了的,本来是我照顾师父的,没想到,反过来总是师父照顾我,真是不应该啊!现在得到报应了吧,缺少锻炼,身体不行;缺少修炼,灵命不行,不知道我到底是哪里行,哪里不行?现在看来,我实在很虚弱。别管我,你们先走吧!”

    他说了这话,心里就像吃了苦药,嘴巴一歪,像要吐一口唾沫,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要变回去,免得人家西夏兵居高临下,看得清清楚楚,到时候恐怕又要连累大家,他想到这里,赶紧拉了拉胸前的衣裳,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场的,除了天一道长没有人能看出弘法在哪儿。

    弘法看不到天一道长,只听到道长在说话:“你的心思,为师懂得,你不要自责,你还是个孩子,不要想多了。为师还懂得照顾自己,你也要学会照顾自己。当有一天,为师离开你,你要学会自力更生。”

    弘法一听,觉得这话里有话,不过,他悟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

    休息了一会儿,弘法感到脚脖子舒服些了,就说:“走吧,我知道了。”

    天一不想戳穿他,觉得没意思,无论如何,都要给他一点自尊,话说得太透,不是什么好事情,哪怕这人一文不值,也要给他留够尊严,要不然,这样下去,肯定有问题。

    他说完话,大家继续往山下走。

    天一发现离营寨越来越远,那些守望的西夏兵没有发现他们。在大山中,一条行走的绳子,谁也不会注意到,况且还隔着如梦如幻的薄雾还有漫天飞舞的小雪,发现人都困难,别说发现一条绳子了。

    他们平安地过了关,大家都很高兴,但是,想到现在就好像羊到了狼窝里,心里无论如何也开心不起来。

    到了山下,就是一条峡谷,峡谷里面有一条小河,水冲击着石头,发出哗哗的声音,看这小河,在里面行船还是不行,谁知道河面越来越宽,流水的声音也变得深沉许多,人在岸上走,河在山谷中流淌,如果有一条船,大家都坐上去,船被流水往前冲,比走路不是要强得多吗?

    想到这里,萧生又说:“加勒,你想想办法,弄一条船吧,看样子,坐船比较舒服,加上弘法已经崴了脚,走路还是会疼的,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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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8章 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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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当然要听萧生的话,谁让他是王子殿下呢?加勒低头对金乌说:“不好意思,老弟,快变吧,变一条船,我们好歇歇脚。”

    这时候,大家都已经现身,除了天一道长,大家都穿一样的衣裳,相互看着,想着脱离了危险,大家都开心地笑了。

    加勒的话带着能力,金乌说干就干,他说:“好吧,我来变。”

    金乌还是用了羽毛,是一根黑色的,流线型的,长得比较齐整,金乌话音刚落,一条船就在河岸边停靠了。船像豌豆荚,小巧玲珑的,也是流线型的,和羽毛差不多,大家都下去,然后坐上了船,那船不用桨,也没有舵,非常奇怪,借着水的冲力,向前直奔,像离弦的箭,射了出去。

    弘法高兴坏了,真是顺水行舟,不用力气,就能跑得很远。非常轻快,完全不像在敌国的领土上,像是在自己家的地盘上一样,非常放得开。

    这时候,萧生提醒道:“不要这样,不要得意忘形,人在欢乐的时候,不要太高兴,反而要好好地想一想,怎样才能做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八个字?”

    “哎呀,你就别婆婆妈妈的了,杞人忧天,天什么时候塌下来过?你也别担心太多,即便天塌下来,也有个儿高的顶着,你担心什么呢?”弘法说。

    水流得很快,再往前走,水就流得很慢了,天一说:“大家要小心,准备上岸。”

    “师父,走得好好的,为什么要上岸?上岸之后,又要走路,累都累死了。”弘法撅着嘴巴说,十分不愿意。

    “你不愿意下船,行,那你就在船上,我们走,要是遇到危险,别找为师,别怪为师没有提醒你啊!”天一说。

    弘法再不愿意,他也没办法,师父啥时候都是对的,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他吃亏,是因为他不听师父的话。‘

    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听师父的,在一瞬间,就会有很多变化,特别是思想方面的,一会儿时间,就会有上十个主意。

    “师父,我跟队伍走。”弘法终于下了决心。

    此时,船已经靠岸,大家依次下了船,弃船登岸,回头一看,船已经消失不见,看来,金乌收回了自己的羽毛。

    小河上面漂浮的是树叶、杂草,还有一些断木,朽枝,这些东西在眼前突然消失,大家眼前一亮,竟然发现有很多的阳光,照射在远方的水汽上,形成了细纱一般飘渺的薄雾,奇怪了,越往山下走,温度越高,应该没有雾才对。

    阳光照在薄雾上,又像是照在雨后的空中,形成了美丽的彩虹。弘法发出惊叹,说:“多美啊!多美的风景啊!”

    “还美呢!你看小河哪儿去了?”加勒笑着问。

    “小河不在前面吗?”弘法头也没抬,回答道。

    “是吗?”加勒继续追问,不依不饶。

    弘法仔细一瞧,不像那回事,于是继续往前跑了几步,揉了揉眼睛,“咦——小河哪儿去了?”

    果然,小河凭空消失,只听到山谷中传来雷鸣一般的声音,声音之大,震聋发聩,刚才还没听到,现在却非常清晰,仔细一想,原来刚才小河转了一个弯,将声音阻隔,无法听得很清楚。这时候,到了这边,听得很清楚。

    带着疑问再往前走,发现小河掉下去了,河水掉进深谷,一条白色的锦缎垂下去,挂在山体上,这就是一个瀑布,山谷里翻起来巨大的水花,翻腾着上扬起水珠,形成了水雾,加上阳光的折射,让美丽的彩虹形成,让人一看,发出惊叹!

    这个时候,弘法吓得直吐舌头,不好意思极了,没有说他,他自己说了:“真不好意思啊!如果不听话,现在变成了鱼鳖的美食,这样跟着河水掉下去,不是粉身碎骨是什么?”

    “是啊,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不怕你倔强,倔强的,到最后,哭都没眼泪。”加勒说。

    加勒说这话,是出自肺腑的,不掺假,全是真的。

    大家不好跟着数落弘法,再数落下去,恐怕会很难再打交道,现在他们好比是羊,到了狼群,羊再不团结,肯定会被狼分割包围,然后将羊一个一个吞噬,这个并非危言耸听。

    狼群战术,就是以团结来取胜,羊各自为政,肯定会完蛋,羊不团结,很快就会从这个世界消失,这是真的。

    瀑布流过的地方,落差相当大,没办法从瀑布上下来,只有绕道,从旁边稍微平缓的地方下山。

    下山就要走弯路,很冤枉,先走一条长长的斜路,然后再折回来,再折过去,弯弯曲曲,才能到达山下。

    看到这个气势磅礴的瀑布,大家对天一道长更加敬佩,知道天一有先知先觉的本事,从此以后更加另眼相看。

    在这个队伍中,天一算是老大,他的地位无人能比,也无法超越,在人间,还算他为老大,金乌不算人,至少不算完全人,萧生只是王子,在一个部族算是储君,也是王位继承人,在部族里是将来的老大。

    大家继续往山下走,一直走到谷地,要想出山,必须顺着河流的方向走,而顺着河流的方向走,路是十分艰险难行的。

    按照加勒的想法,恨不得每人都插上翅膀,一下子飞过去,这样走下去,真的很难受。

    天一说:“大家都饿了吧,现在休息休息吧。”

    他的提议,让大家都很开心,特别是弘法,早就饿了,只是不敢说,加上刚才吓得,一下子就把饿感给忘了。

    天一道长还真热心,替大家想到了,天一不饿,他呼吸空气,空气中就有无穷无尽的食品,还有水,都是他的好食物。

    弘法没这个道行,他很期待早点吃东西,这饿一上来,就很麻烦,真的很麻烦,那饿也是一种折磨,来自内心的折磨,什么能解忧,惟有食物。

    他们临走的时候,也带的有食物,不过,这些食物都是干粮,可以在路上充饥。像这几个人,想要带着锅灶出门,不是容易的,所以,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懂得吃苦。

    随便吃了点东西,继续往前走。

    他们走进了西夏国境内,在大山中,都还平静,没有遇到啥阻碍,也没有啥危险,奇怪得很,连野兽都没有看到一只。

    萧生心想,没来西夏之前,还觉得前途渺茫,到处都有危险,觉得神秘之至,现在看来,没有想象得可怕,就像过河一样,水深水浅,只有亲自下河去,才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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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9章 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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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山路上,走了三天,餐风露宿的,还算平安,总算出了大山,到了丘陵,再往前走,就是一望无边的平原,说是平原,算是高原上比较平坦的地方。

    平坦的地方走起来就是舒服,一望无边,但是,很容易被人发现,只要远处有黑点出现,不是人,就是狼,不是狼,就是野马、野驴、野鹿或者羚羊。

    奇怪的是,没有发现西夏兵,这个让天一也觉得纳闷。

    再说格桑回到了大王那里,说了他们一路上的情况,大王很欣慰,知道王子殿下没事,他就开心,再这样下去,可能会完成任务,然后让他们回国,进行下一步的交接工作。

    罗格听了格桑的报告,沉默不语,大王哈哈笑道:“长老,本王说什么来着?要想逮住老虎,必须要上虎山,要想抓住鱼鳖,必须要下河摸,要不然,就没有可能得到这些。”

    大王说了这话,感觉不对,显得有些骄傲。为了弥补这个,他立马说:“长老,你说的话,也有道理,这些年,你教会我不少东西,非常感谢。你说说看,这次他去到那里,现在没事,以后会不会有问题?”

    罗格心里不痛快,本来是为大王考虑,为殿下的安全着想,没想到,大王的冒失精神,很快就得到了肯定,这一点让人感到很不爽,怎么回事呢?

    “大王,小王子吉人有天相,这是中原国的人的认为,原话我不记得,但意思就是这样。”长老说。

    他心里还是很舒服的,毕竟自己还有用,大王并没有瞧不起自己,反而更加信赖自己。

    这就够了。大王看着格桑,说:“你去吧,就说本王十分高兴,让他们以后多加小心,完成任务后,立马返回,不得逗留,中间需要什么帮助的,立刻告诉本王,本王一定及时解决,明白吗?”

    “明白了,大王。在走之前,小女有一事相求,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格桑问。

    “有话请讲。”大王说。

    “小女想回家看看阿爸阿妈。”格桑说。

    “这个是小事,本王准奏。去吧,快去快回,殿下还在等着你呢。”大王说。

    格桑致谢,然后退出去,很快就到了家了。阿爸阿妈见了她当然高兴,可高兴了不到半个时辰,马上就不高兴了,看到自己的姑娘已经老大不小了,还待字闺中,的确出去没脸见人。

    可是格桑对这个事只字不提,觉得没事,那个大花蛤蟆——媒婆不是好人,总是赚钱,没见亏损,利用人们急于嫁娶的心理,到处游说,牵线搭桥,不管配不配,合不合适,都要硬往一块扯。

    格桑对于婚事,她抱着宁缺毋滥的思想,心上人有了,但不知道心上人的心里有没有她,这事不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看看谁占主动了。

    这时候,天色不早,格桑的爸妈显然没有办法来说动她,格桑也烦,她爸妈只好不谈这事,只是关心一下她的温饱,常在路上跑来跑去的,一定要保重。

    这一点,让格桑格外感动,她也对父母抱有亏欠,觉得不能在家里尽孝,心里早晚有一个灵在说她,或者在发出一声叹息。

    正在这时,外面有人进来,一看,巧得很,正事花蛤蟆——媒婆。格桑见了,直想恶心,她从腰间抽出皮鞭,对蛤蟆媒婆说:“走,我家不欢迎你,你怎么又来了!”

    花蛤蟆还没看到格桑的爸妈,先看到了格桑,马上有些不自在,看到格桑发脾气,又抽出了皮鞭,知道想要见到格桑的爸妈,可能有些不现实,于是放弃了这个意图。

    她笑着说:“听说格桑姑娘回来了,我特地来看看,谁知道会这样!”

    “你早就该知道会这样,还装什么装?滚!”格桑怒道。

    “行,你就在家等吧,等到花儿也谢了,看谁要你?”花蛤蟆怒气冲冲地说。

    “本姑娘就是一辈子不嫁,也轮不到你来笑话!快滚,否则,鞭子是不长眼睛的,到时候,别怪本姑娘给你破相,你就喊天天也不会应的。”格桑说。

    花蛤蟆自讨没趣,只有告辞,但是,格桑是不理她的,连一个词语“不送”都没说,花蛤蟆就走了!

    她走了之后,格桑的爸妈才从毡房里出来,问:“是谁来了?”

    “是花蛤蟆?”

    “哎呀,怎么不让他进来喝奶茶呢?”

    “恨不得打断她的腿,撕烂她的嘴,哪里有奶茶喝,她再来,就用皮鞭打死她。”格桑说。

    “哎呀,我的小祖宗,你怎么这么痛恨花蛤蟆?她可是你爸妈的介绍人啊!”格桑妈说。

    “不管,我看她横竖都不顺眼,怎么会这样?她就是要让我成为她的牺牲品,她就是万恶的巫婆,是妖魔的化身,她所介绍的男女,有几个是幸福的?”格桑说。

    “话可不能这样说,你不觉得我和你爸很幸福吗?”格桑妈问。

    “不排除她没有害到的人,像爸妈两个,是我们的神在暗中保护,不是她的本事,她只是一个喜欢到处耍嘴皮子的,没有什么本事。”格桑说。

    “她也是为你好!”

    “我才不信呢,她是为了牛羊好,另外,中原国的绫罗绸缎,她都喜欢,事成之后,不是要谢媒吗?她肯定会得到不少的好处。”格桑说。

    说到这里,格桑爸妈不说话了,的确,他们也准备了一下从中原国来的好缎子,准备在事成之后,给花蛤蟆,作为谢媒用的。

    这句话说到了格桑爸妈的心里,他们也无话可说,当晚,格桑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动身追赶萧生他们。

    追上了天一道长一行,这时候他们已经现身在行,很容易被格桑发现,格桑一出现,弘法就像被打进了鸡血,是相当地激动。他说:“格桑姐姐,好久不见了,一向可好?”

    “好,好。”格桑随口应付道,对于这个一往情深的小弟弟,她没什么好说的,这是一个十分重情义的人,说话嘴巴没有把门的,可没坏心眼。

    格桑说:“殿下,大王非常高兴,说一路顺利就好,以后的路有些难走吧,不过,大王吩咐,完成任务立马就回,不能恋战,如果有新的需要,及时告知,大王会在后方进行帮助的。”

    萧生听了这话,心里踏实许多,知子莫若父,的确如此!大王心思细密,对他十分关心,在细节方面更是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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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0章 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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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得知父王的态度,心里一块石头算彻底落了地。父王还是父王,打仗父子兵,多少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容分割。

    几个人走在草原上,奇怪得很,这里竟然和弯刀族部落没有什么两样,这么相似的地方,这里也是蓝天白云,河流,牛羊,非常漂亮的地方,肥沃的土地,美丽的草场,为什么要以掠夺别人的为乐?

    更奇怪的是,西夏驻兵在边境,除了山顶上的营寨、守望台以外,竟然没有什么敌人。

    那一群三百俘虏放回去后,也没有看到他们的动向,到底是死是活呢?

    继续往前走,突然听到一阵歌声传来,萧生懂得歌词大意,就是:天上太阳红,地上花儿靓,没有太阳,就没花儿,没有太阳红,就没有花儿靓。

    翻来覆去地唱,歌声甜美,可惜只听到歌声,没有见到人。

    这女声,就像百灵鸟,婉转动听。

    突然,歌声戛然而止,大家正在纳闷,歌声变成了“救命”声。那一声声的“救命”响彻云霄,看来中气十足,萧生听了,情况紧急,看看,跑过去好像有问题,就让格桑前往。

    格桑领命,跑了过去,一会儿时间,她就出现在萧生面前,说:“不好了,有一群狼把一位姑娘给包围了。”

    “啊,是这样啊!我说呢,快,去解救啊!”萧生着急地说。

    “听得到声音,可是距离还不近,就是加快速度,恐怕来不及。最好,最好是……”格桑说。

    “最好是什么?快点说呀!”萧生急得直蹦。

    “让他,加勒去。”格桑指着加勒说。

    加勒一愣,还没反应过来,说:“我,我去了,殿下怎么办?可能不是一群狼。”

    “哎呀,加勒,你快去,别管我。你去打狼,你那里打得越狠,我这里就越安全,去吧,去吧。快点,快点!”萧生说。

    萧生说了这话,突然对自己说的话感到震惊,这是我说的吗?不过,已经说出了口,也就无所谓了。

    加勒说:“是,殿下,我去了。”

    说完,他跑起来,肯定追格桑追不上,他一边跑一边对金乌说:“老弟,你快帮帮忙啊?救人一命,会开心一整年,你不会让老哥我难受十二个月吧?”

    金乌没说话,立刻变成了翅膀,长在了加勒后背上,加勒飞跑的时候,扇动了翅膀,他就腾空而起,果然看到了那群狼,正在将包围圈慢慢缩小,加勒看狼的意图,就是先把人干掉,然后再去干掉人所放牧的羊。

    这是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屠杀,被害人正是牧羊的姑娘,加勒看准了,弄清了狼的战术,对金乌说:“老弟,方便的话,给我一些石子。”

    “这是草原,大哥,拜托,到山上才有石子,这里怎么会有?”金乌很不满意。

    “那好,我们到山上去找一些石子吧。”加勒说。

    “拜托大哥,从山上到这里还有些距离,这样吧,我给你一些石子,你看看,有多少匹狼,我就给你多少石子,一颗也不准浪费,没有多的,一颗石子一匹狼。”金乌说。

    “行,没问题。这些狼,对草原有好处,因为他们是草原的王,他们的特点就是有组织性,服从管理,而且非常团结,他们会抱团打天下,保证自己的一群能够活下来。”加勒说。

    “别说那么多了,快,告诉我,有多少匹狼吧!”金乌着急地问。

    加勒这才想起来,忘了数了,连忙说:“不好意思,没数,等一会儿,我数一数再告诉你吧,老弟。”

    “行了,我估计没有三十匹狼,就给你三十颗石子了。不能浪费。多的还还给我。”金乌说着,然后变了一些石子,交给了加勒,加勒接了石子。

    加勒先摸出一颗石子,看准了那个个儿头比较大的一匹狼,看它比较行动不算迅速,可是,所有狼都在看着它的行动。

    加勒在空中飞着,底下狼群动作看得真真切切的,加勒投掷石子的功夫,世上少有,独一无二,别无分店。

    他看清楚了头狼,一颗石子飞下去,借着地球巨大的引力,那石子穿透空气,从气流中猛地一倾而下,只听得一声凄厉的狼嚎,那石子直接命中头狼的头部。

    只听得“砰——”一声沉闷的响声,那头狼脑袋开了花,血水和脑浆四溅,直接命中狼头,脑袋开花,头狼“噗通”一声倒地,四脚踢弹了两下,就咽了气。

    头狼一死,狼群中那个“二把手”立刻充当新一届的头狼,继续组织各匹狼将狼群的包围圈缩小,越来越小,直到要将牧羊姑娘给撕裂。

    加勒投掷石头的力度足够,可是,这些狼差不多有三十匹,头狼倒下,马上就有新的狼顶替头狼的位置,原来它们分工如此准确,简直是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加勒如法炮制,继续用石子击杀狼群中的“二把手”,很快,“二把手”也倒地断气,口鼻流血,脑浆迸裂而死。

    群狼袭击人,是因为想换换口味儿,特别是牧羊姑娘,细皮嫩肉的,肯定好吃。吃多了羊肉,就开始嫌弃羊肉有巨大的膻味,就想尝尝姑娘的味道,这是狼的本性使然罢了。

    狼群万万没想到,一会时间,就死了两个头头,真是活见鬼了!可是,那牧羊姑娘仍然是毫发未损。

    狼群很快做出了调整,让狼群中的“三把手”接过权杖,开始执掌领导的帅印。

    包围圈越来越小,狼群还是在地上转来转去,呲牙咧嘴,好像恨不得马上就开始进攻。

    加勒用惯了石子,他开始发明一项新的打法,就是连环发。

    所谓连环发,就是连续发,将石子,一颗接一颗地发出,但是,前提是必须要击中目标,这就看个人的本事了。

    加勒尝试新战法,没和金乌协商,金乌的作用很重要,他就是提供武器的老弟,金乌问:“你是准备赶尽杀绝还是怎么样,大哥?”

    “我不想赶尽杀绝,狼没有了首领,自然会解散,但我没想到这狼群的组织性这么好,打死了一个,又有一个,再打死一个,说不定又来一个。干脆这样得了,我只留一匹狼去报信,将其余的狼全部杀死,你看怎么样?”加勒说。

    “行了,可以,可以,找个方案很好,别耽误时间了,快点打啊!眼看那姑娘就要吃亏了。”金乌开始着急了,不停地催促加勒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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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1章 红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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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说:“急什么急?我自有安排!”

    他说着,目测了一下,还有二十八匹狼,他就一把抓住二十七颗石子,瞅准了,真真切切地,一下子将石子全部投出,只见那石子像冰雹一样,可是比冰雹准确多了,一群狼,接二连三地嚎叫着,纷纷扑倒在地,场面顿时凌乱!

    除了一匹狼,其余所有的狼,悉数在地上踢弹,就像头狼和二狼一样,个个毙命,断了气,血流了一地,将绿色的草染上了鲜红的狼血,从空中看下去,蔚为壮观!

    青草变成了红草,红草中间是一个穿着红衣裳的少女,一匹狼顿时傻在那里,不知道队友怎么了?为什么一会儿时间,活蹦乱跳的哥们弟们,全部咽了气,死于非命哪!

    一匹狼不算啥,加勒可以轻松搞定,他降落下来,那匹狼看到有怪物从天而降,吓得落荒而逃,尾巴翘上了天,不像狗在受惊吓时将尾巴紧紧夹在后腿之间。

    牧羊少女得救了,非常高兴,跑过来,脸上带着泪痕,说:“谢谢神人!”

    说完,就要下拜,加勒赶紧扶起她,说:“你没受伤吧?”

    “还好!没有,谢谢神人,你会说我们这里的话?”牧羊女问。

    “是的。”

    “请问神人是哪里人?”牧羊女问。

    “你知道了还问。”加勒不想告诉她,免得她回去一说,不是全部暴露了吗?就连殿下都受到了牵连,还是要低调些。

    “哦,真是神人,从天而降的,当然是神人,我真傻!你救了我的命,我要告诉我阿爸,请你吃饭。”牧羊女说。

    “嘿嘿,你叫什么名字?我好叫你。”加勒问。

    “我叫夏嘉。”

    “夏嘉姑娘,你先走吧,我还有事,就不陪你了。”

    “神人,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呢?”夏嘉问。

    “我叫加勒。”

    “哎呀,我有一回做梦,还梦见了一个哥哥,名字刚好也叫加勒,你是我的哥哥吗?”夏嘉问。

    “做梦不能当真。”加勒说。

    “不对,刚好就是这样的,我被一群狼包围,要吃掉我,我没办法,呼叫,然后就有一位哥哥从天而降,将我搭救,不是梦,原来是真的!”夏嘉说着,红润的嘴唇,露出洁白如玉的牙齿,非常欢快地说,眉飞色舞的,就像在描述昨天晚上才做的梦,非常清晰,一点都不打折扣。

    加勒听了,难道这位牧羊姑娘也懂意象?她能预测未来,做梦竟然做这么准,真有些怪异,可怕啊!要是她说出下面的梦,岂不要说出他的未来是怎样的?

    想到这里,加勒问:“夏嘉,你说,你后来梦见什么了?”

    “后来......后来......哎,你不是说你要走吗?”夏嘉突然意识到他问这个问题的目的。

    “我说有事要走,但是,我觉得我的未来更重要,你就说说看,后来梦见什么了?”加勒说。

    “我不告诉你!”夏嘉调皮地说。

    “好吧,你不说就算了,只当我没有救你。”加勒说。

    “看你说的,我肯定要报恩,告诉你吧,我知道,这是一个问题,你实际上是在说,我不知道罢了,行,那我实话告诉你吧,我的确不知道,因为后来,阿妈让我起床,我就醒了,不过,我做梦是十分准确的,说不定今晚就能梦见,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呢。”夏嘉说。

    加勒从夏嘉那里打听不到什么,还想问什么,格桑突然出现,她问:“哎吆,这是哪位被狼包围的小美女啊!”

    “加勒哥哥,这位是......?”夏嘉问。

    “我是他妹妹。”格桑立马回答道,抢在了加勒的前面。

    “尊姓大名?”夏嘉问。

    “凭什么告诉你,你还没告诉你的姓名呢?”格桑不愿意告诉她她的姓名,甚至连说话都懒得说。

    “不说就算了,我是夏嘉,多谢这位哥哥搭救。我阿爸知道了,肯定很高兴,要请你们到我们家吃饭。”夏嘉说。

    “吃饭就免了,我们还要赶路。”格桑说,格桑的意思就是不想在她家,她担心加勒或者萧生被这小美女给迷住,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要小心,尽量少接触才好。

    “那这样了,你们不来我家吃饭,我阿爸肯定会过意不去的,肯定要责怪我不会办事,长这么大,不会办事,少不了阿爸阿妈的数落,真的让人心烦。”夏嘉说。

    夏嘉说这种话,格桑和加勒都听得懂,加勒心想,这西夏国是不是以前的弯刀族部落分出去的呢?真的很奇怪,两个国家说话,说的话都是一样的。

    加勒听到请吃饭,本来不算饿,也被说饿了,他想,背上的老弟,看来也饿了,可是在这荒天野地,哪里去找鸟蛋呢?自己暂时不吃也行,可是,老弟不吃蛋就不行。

    想到这里,他说:“我也不让你为难,我暂时不饿,经过你一说,我就饿了,这样吧,我去吃饭,另外,我还有个朋友,喜欢吃鸟蛋,不知道你家有没有?”

    “这个嘛,掏鸟蛋,对于我们女孩子来说,有点难以为情,不过,我的朋友说不定有,我去问他要,如果有,我就拿来煮了给你朋友吃怎么样?哦,对了,鸡蛋行不行?”夏嘉说。

    “好啊,好啊,不过,最好是鸟蛋,如果没有,就算了,我还要再确认一下,我的朋友吃不吃鸡蛋。”加勒说。

    他已经收了翅膀,翅膀变回了玉指环,到了加勒的手上。

    她见加勒有了松动,再看看格桑,格桑就是再不愿意,也要考虑一下萧生殿下的感受,在这旷野行走,哪里有不渴不饿的?

    她不好再说什么,就算默认了。

    再看看,远处过来的黑点逐渐变大,是天一道长和萧生他们。

    他们见了加勒、格桑还有被救的小美女夏嘉,很高兴,天一问:“嚯,这里是血的草原,你们不怕血腥味儿啊?”

    这时候,加勒才发现他们三个都站在被狼血染红的草地上,到处都是狼的尸体,样子都是呲牙咧嘴、脑浆血水涂了满地的,非常恐怖,只顾说话去了,根本没注意到说话的环境。

    “哈哈,多谢天一提醒。刚才才完事,留了一匹狼,吓跑了。就让它回去通风报信去,免得这群狼灭种了,对草原没有好处,免得生态失去平衡,少了草原的王,整个草原都要完蛋的。”加勒说。

    “你还真行,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看来,你最近很有进步,武功见长,连见识也在增长,是好事,好事啊!”道长说话时,眉开眼笑,这是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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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2章 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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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夸了加勒两句,萧生赶紧说:“不错,加勒还不错,是一个人才。”

    加勒赶紧说:“天一、萧生,你们有所不知,这都是金乌老弟的功劳,不是他,我也打不了这么多狼。”

    “嗯,这位是......?”萧生问。

    加勒上前一步,说:“来,我来介绍一下啊,这是被救的牧羊姑娘,名叫夏嘉。”

    夏嘉上前一步,施礼致谢,加勒说:“别着急,我来介绍一下,这是萧生,这是天一。”

    弘法听了加勒的话,气得脸色发青,天一知道他在想什么,压住了他的怒火,然后说:“不要这样,我告诉你,等一会儿再跟你说。”

    弘法的意思很清楚,非常看不惯加勒这样说话,简直是判若两人!可是天一师父是绝对权威,他不会错,他出面制止,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况且他也说了马上再说。

    弘法就闭嘴不说话,看看他们下一步干什么。

    夏嘉听了介绍,连忙再次施礼,刚刚加勒才介绍,她都记得了他们的名字,也跟着加勒一起喊道长,没有直呼其名,可惜,天一听不懂,萧生听得懂。

    萧生见天一听不懂夏嘉说什么,可是,人心都差不多,天一已经弄清了夏嘉的心思。

    弘法心想,这些人在演什么戏?

    夏嘉是个少不经事的姑娘,这个时候她也想要弄清楚一些事情,比如说这些人是来干什么的。

    加勒看到萧生在给他使眼色,明白了萧生是意思,就说:“是这样的,夏嘉,这些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从东边到西边,路过这里,刚好看到群狼围攻你,就搭救了你。”

    “欢迎来到我们这里,前面是沙漠,你们要穿越沙漠非常困难,必须要吃饱、休息好,免得会出问题。”夏嘉说。

    弘法听了夏嘉的话,非常开心,只要有吃的,还担心什么呢?刚才,他还对加勒不满呢,现在脸色转晴,觉得还不错,他已经原谅了加勒的粗鲁无礼,尤其是对他师父,他总爱替师父打抱不平。

    他还有一件事不满,刚才都介绍了,就是不介绍他,说明加勒根本看不起他,不过,加勒救了夏嘉,夏嘉邀请他们去吃饭,弘法还是比较开心的,于是跃跃欲试要去吃饭。

    夏嘉施礼完毕,天一和萧生都还了礼,然后他们一起走。

    夏嘉找到了羊群,赶着羊群回家,加勒他们跟着她。

    夏嘉回到家,见到了她的阿爸阿妈。

    夏嘉的爸妈看到这么些人过来,吓了一跳,夏嘉就将她刚才的惊险经历对她爸妈说了,夏嘉妈还没听完她说的事,就痛哭起来,声音非常响亮,看来,她有一副好嗓子,难怪夏嘉会唱歌呢,就像草原上的百灵鸟。

    看来唱歌是有遗传的。

    夏嘉就是她阿妈复制出来的,继承了她的一副好嗓子。

    有时候哭声和笑声差不多,从哭声可以判断出笑声,乃至歌声,都是要经过嗓子的。

    夏嘉的阿爸阿妈非常感激,她阿爸吆喝了一帮人,骑着快马,前往夏嘉被狼群包围的地方,找到了那些横七竖八的狼的尸体,他们一人马背上放上三匹狼,还是装不下,夏嘉爸说晚一点再来。

    有人提建议说,晚一点来,狼就被豺狗拖走,或者被豹子捡了便宜,也有一些秃鹫和乌鸦来凑热闹。

    夏嘉爸说大家先把狼带回去,等一会儿,再派一些人过来驮运回去。

    这下子,大家都没了意见,非常满意,将狼带回寨子,然后继续返回驮运。

    夏嘉爸没有再跟来,他要招呼来客,这一点让弘法不能理解,干嘛要这样?既然当成救命恩人,就要善始善终地陪着他们喝奶茶,吃果子,还有一些小点心,先垫补垫补,然后等着吃大餐。

    弘法考虑最多的还是吃什么大餐,其实,夏嘉一家早就做了安排,烤全羊、炖狼肉,青稞酒,还有奶茶,这些东西,都是美食,在沙漠的边缘,有这么一个地方,简直是一种享受,因这里是一片绿洲,非常适应人居。

    还剩下几匹狼,去了的人,将狼运了回来,然后,寨子里的男女老幼都像过大节一样,开始分享这些上天送给他们的礼物。

    夏嘉很聪明,让她阿妈还有其他人,帮忙做干粮,七手八脚地,将分给她家的狼肉加工成肉干,包裹好,放整齐,准备带着在路上吃。

    夜色降临,大家燃气篝火,载歌载舞,一边吃狼肉、羊肉,一边喝青稞酒和奶茶,总之,是很开心的。

    这样一来,大家都很开心,也很尽兴。

    弘法更高兴,有些微醉,就斗胆偷偷地问天一道长:“师父,你说为什么不让我说加勒,他太不像话了,还不让说吗?”

    “你不清楚。”天一看看旁边,没有人注意,大家都在唱歌跳舞,兴致很高,没有把心思用在这里,他接着说:“是这样的,他们都还不清楚我们的身份,现在不能乱叫,免得出岔子,现在在这个寨子里,大家还分不清我们到底是什么人,你要是加勒吵起来,不都知道了吗?”

    “也是,我明白了,现在不能说,要注意保密,我怎么把这个事给忘了呢?”弘法说完,不好意思地笑了。

    “你呀,要多向他们学习学习,你看加勒,那么笨的一个人,在关键时刻,也知道保护大家,不暴露目标,知道随机应变,你看看他,再看看你,文不文武不武的,总得有一头长处吧!”他说着,然后看着他们跳舞,天一也跟着喝了两嗓子。

    这是难得的,天一很清楚,要是论妖气,民间不多,官中间倒不少,要知道,在有些时候,官民是水火不相容的,就像油和水不能相溶一样。

    萧生把持的住,不轻易喝醉,他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要注意每天都要修炼,特别是在外国,在西夏,处处充满了危险,不修炼,就没办法进步,没有办法进步,就无法战胜妖魔。

    要说西夏发动战争,其实还是仰赖于西夏王,他不被妖魔蛊惑,也就不会有掠夺的心思意念,他的目的,就是以抢人家的东西为乐,以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高兴。

    这种思想已经十分落后,不是正常人的思维,更谈不上明君了。他被妖魔统治,中了魔法,本来心是善良的,却被妖魔蛊惑,从而一直在邪路上和错误的道路上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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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3章 怪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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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尽欢而散,吃得香,然后安排住进了房屋,这里的房屋非常奇怪,竟然用了不少的石头,在这个地方,一边是沙漠,一边是草原,从哪里来的石头呢?真是令人费解。

    也来不及想那么多,弘法早就想睡了,吃饱喝足,就不想别的,就想睡觉,睡觉是人生最大的最美的享受。

    天一和萧生没有这么做,特别是天一,更会掐算时辰,在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醒,要和大地沉睡和苏醒的时刻相同,才会让大家明白,人有生死,也有黑白,有昼夜,有劳作,有休息,凡事都有个时辰。

    天一打坐,萧生打坐,弘法本来想伺候天一的,但自己喝了酒,身子发软,就开始点头钓鱼,一试一试的,很有意思。

    天一看他可怜,就说:“好吧,你去休息吧,为师这里不需要你忙活了。”

    “师父,那徒儿就去睡了。”弘法话一说完,倒头便睡,竟然呼呼地打起鼾来。

    天一见弘法睡了,开始修炼。

    他屏息呼吸,控制身体运行,和天地之气混合,然后再过滤,荡涤污秽,清洁心灵。

    这种吞吐之法,天一早已教给萧生,此时,萧生也用这个方法进行修炼。

    不过,萧生被眼前的石头所吸引,这些怪石,长得奇特,有的像熊,有的像骆驼,一块块堆码起来,看上去非常结实。

    石头缝隙里糊了泥巴,但是,看得出来石头的造型的确可爱,萧生在想,这些石头从哪里来的呢?

    他想问问加勒,但是加勒说他去找夏嘉的阿爸了,找他干什么,是为了他的老弟——狼口救夏嘉性命的功臣——金乌。

    金乌没吃饭,这些狼肉、羊肉,他一点都不喜欢,他喜欢的就是鸟蛋。

    夏嘉替他问了,可惜,就像加勒担心的那样,在这里,的确找不到鸟蛋。加勒问金乌:“没有鸟蛋,你看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了,说了几次,还问?”金乌饿得不耐烦了。

    他说:“好吧,我算认清楚了,你是惟一只吃鸟蛋的,连鸡蛋都不爱。好吧。”

    “大哥,别一个好吧一个好吧,就不见行动的。”金乌又不耐烦了。

    加勒没办法,只有问夏嘉的爸,他说:“要说新鲜的鸟蛋,只有到沙漠那边,有一座城堡,里面有鸟栖息,可惜太远了,来去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说不定,还被困死在沙漠,我们这里没有鸟蛋,只有城堡里才有。”

    “好吧,我们再想想办法。”加勒说。

    “我想问一问,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加勒问。

    “什么?”

    “你们这里到处都是草原,没有山,这些石头从哪里来的?”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问,我告诉你,这里原来是一座山,我们的祖先都住在这里。”

    “那后来呢?”加勒问,非常急切。

    “后来,山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变成了平地。然后长了草,就成了现在的草原。”夏嘉爸说。

    金乌在手上有动作,不停地甩着加勒是手,夏嘉爸问:“朋友,你的手怎么了?”

    加勒怕他看出什么破绽,连忙说:“刚才喝了酒,有些激动,手就抖个不停。”

    “朋友,我的女儿说你是神,我看你不像,神一般是千杯不醉的,你这样,肯定还是人。”夏嘉说。

    “没错,我就是人,夏嘉受到惊吓,可能有些眼花,这个不奇怪。”

    “哦,这么还像话,我说呢。”夏嘉爸一直不敢相信神会这么好玩,而眼前这个小伙子,就非常好玩,很显然,他不是神。

    加勒问:“你刚才说的,那座山在哪个方向?”

    “在西方。”夏嘉爸连忙说。

    “哦,我明白了。多谢!”

    “谢什么?我看你也很累了,去休息吧。”夏嘉爸说着,他让夏嘉妈带加勒去休息。

    加勒说:“哦,不,等一会儿吧,我出去有点事。”

    他说着,然后离开了石头房子,先去看看萧生,看他在修炼,也就没有打搅他,然后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对金乌说:“走吧。”

    金乌问:“去哪儿?”

    “去城堡。”加勒说。

    “好啊,好啊!”金乌一听这话,就来了劲儿。

    他立马变成了翅膀,上了加勒的背,加勒腾空而起,扇动大翅膀,朝西方飞去。

    晚上月亮很好,在夜空中,看得见地面上皎白一片,远处的小石子铺满了全地,反射出月亮的光,闪闪发亮。

    加勒越飞越高,为了早点找到吃的,金乌也卯足了劲儿,像箭一样朝前飞。

    这个速度,对加勒来说存在问题,可是对金乌来说,不是问题,与其说是加勒在飞,不如说是金乌在飞,金乌对鸟蛋的渴望,超出了对大地美景的眷恋,而加勒吃饱喝足,夜里飞上天空,有点不乐意,这活儿只有蝙蝠才干得出来。

    月亮挂在天空,加勒在月光中飞翔,速度没有格桑快,格桑早已自己家的小暖房里睡踏实了,这时候,苦逼的加勒为了兄弟在振翅高飞。

    怀着对鸟蛋的渴望,金乌不会舍得省力气,很快就看到了在月色笼罩下,前方有一座旧城堡,用白色的石头砌成,气势宏大,可能是以前的国都,因为被沙漠包围,河流消失,没有绿洲,也没有树,不适合人居,不知从什么时候,就废弃不用了。

    人去城空,寂寥无声。

    加勒降落下来,看看前方的确有些恐怖,真的有一些蝙蝠从城堡里进进出出的,在月亮底下飞来飞去。

    这时候,加勒没有心情继续观赏城堡的美景。的确,没有人的地方,风景格外美丽,沧桑感历史感特别浓厚,只要有人居住,环境就会遭到破坏,想要看到美景,是万万不能的。

    加勒看到有一座高楼,就前往察看,凭经验,鸟都喜欢到高的地方做窝,想必有窝就有蛋,窝是鸟的家,正是找蛋的好机会。

    他在高楼的楼顶上降落下来,然后蹲下身子,生怕惊动了鸟,那些鸟在夜里是瞎子,不到迫不得已,不会离开鸟窝。

    加勒确定晚上偷鸟蛋是十分安全的,因鸟的视力在晚上比人的视力差多了。人很容易偷到鸟蛋。

    果然,在不远的地方,就有鸟,看来,这次出来还是有收获的。

    加勒借着月光,从顶楼的天窗里翻进去,然后顺着木梯往上走,踩在木梯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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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4章 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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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生怕吵醒了鸟,但是,木楼太旧,年久失修,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

    加勒穿的是软底靴子,踩在木梯上面,没有踢踏声,可是,那木楼不争气,踩上去发出了声音,加勒想要控制都不行,铺上地毯也不行。

    加勒着急,额头上沁出汗水,金乌说:“好吧,看来,大哥在有些时候还是挺笨的。”

    金乌稍微动了一下,加勒竟然飘了起来,加勒连忙问:“老弟,你在干什么?”

    “我在帮你啊!”金乌说,“你用脑袋控制自己的脚,就像走路一样。”

    加勒一开始不适用,现在看来,还是有些明白,他听了金乌的话,就控制自己的脚,果然,那脚就像踩在海绵上一样柔软,没有声音,连木楼都不再发出吱呀声,这不影响前进的方向,也没有什么障碍。

    这种飘,就像石子在湖面上三连跳一样,非常轻盈,无声无息,可是,空气在移动,人经过的时候,发出了风声,这个无法避免。

    加勒轻飘飘地“走”到鸟巢边,看到一只大鸟的剪影在那里,就像中原国的皮影戏,他飘到鸟巢旁边,伸手到鸟的肚子下,鸟显然很累,对临近的窃贼毫无知觉,加勒发现雌鸟已经睡着,他看在雌鸟旁边,滚着两个蛋,看样子,在雌鸟肚子下面,还有几个。

    这两个蛋,对雌鸟来说,是它的命根子,可是,它已经被疲劳俘虏,没办法知道这场突如其来危险。

    加勒轻松搞定,将蛋拿了,放在怀里,然后飘走,雌鸟还在熟睡。

    加勒飘走,看看离开了鸟巢,然后飘到城堡外面。

    “哈哈哈,太好了。走!”加勒还没说话,听到金乌开始笑了。

    “老弟,你还真好玩!今天咋了,还没走远,就开始笑,你不怕鸟发现我们啊!”加勒说。

    “怕什么怕?鸟在夜里是瞎子,发现我们又怎么样?”金乌非常自信。

    话音刚落,一个黑影从天而降,加勒感到有危险,连忙说:“快跑!哦,不,快飞!”

    金乌来不及想,知道肯定有鸟来报复,具体是什么鸟,还不知道。

    加勒喊完,翅膀已经飞上来,立马起飞,后面跟着的,就是那黑鸟。

    加勒往上飞,它也往上,加勒往下飞,它也跟着往下,同样,加勒左右乱飞,它也如此,反正就是紧紧咬住,飞得加勒浑身都累。

    在空中,加勒没办法,光着急,不出汗,在地上,可以任由加勒纵横奔驰,无所畏惧。

    那黑鸟比较大,翅膀伸开就像牛车,加勒说:“好家伙,看来是被派来追回鸟蛋的。既然到了我手上,就休想再拿回去。”

    于是奋力向东飞,谁知道那鸟十分强悍,对他紧追不舍。

    得了鸟蛋,可是金乌来不及吃,又累又饿,让人受不了,现在又有惊吓,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那黑鸟在月亮底下,越发显得黑,它飞的时候,不是直线型,而是之字形,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竟然露出雪白的牙齿,在月光的反射下,显得狰狞可怖!

    这鸟竟然还有爪子,且都是锋利无比的,闪闪发亮,这可让加勒感到害怕,那怪物越来越近,加勒看清楚了,越来是一只巨大的蝙蝠!

    奇怪了,这蛋绝对不是蝙蝠下的,蝙蝠就是会飞的老鼠,样子和老鼠差不多,差别就在于老鼠不会飞,只会爬,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

    而蝙蝠却是夜空的统治者,白天睡大觉,晚上出来觅食,这些蝙蝠带着神秘,带着幻想,只是因为它们神出鬼没,昼伏夜出,和人们的作息时间不一致,人们喜欢传说它们的故事,据说蝙蝠的祖先,早已存在,甚至比人类的祖先还早。

    这只巨大的蝙蝠,看来是受了黑鸟的指使,替雌鸟报仇来了。这个家伙,看来势在必得,但是加勒也不是吃素的,他加快了速度,那蝙蝠仍然紧紧咬住。加勒甚至看到了那蝙蝠流出的口水,难道它不仅想夺回去鸟蛋,还要吃人肉不成?

    休想!

    加勒继续飞翔,可是,他老弟金乌不给力,这就让人为难了!情急之下,加勒说:“哎,老弟,快,拿一颗石子给我!”

    这点力气,金乌还是有的,虽说他们去偷蛋不太合适,可是,他也是没办法啊!

    偷了就偷了,还回去不就行了吗?但是,它却不依不饶,那好吧,那就奉陪到底。

    金乌弄了一颗石子,给了加勒,加勒接过石子,那怪鸟——大蝙蝠——已经飞来,谁知速度太快,竟然超过了加勒,它飞到了加勒的头顶,就要俯冲下来,这种之字形,太厉害,竟然比飞成直线还厉害。

    加勒看到它的嘴巴里竟然流下了口水,像雨水一般倾泻而下,加勒吓一跳,畜生!竟然敢弄这个给我!

    他心里骂道,加勒看得真切,对金乌说:“老弟,帮一把!就像打狼一样帮大哥!”

    “没问题!”金乌说。

    这是为金乌帮忙的,金乌当然愿意,不摆脱这只怪鸟,或者说不是鸟,是兽,这只畜生看来是要先下手为强,来抢吃人肉了!

    加勒在金乌的帮助下,将石子投掷出去,不偏不倚,正打中那蝙蝠的嘴巴,从嘴里进去,从后脑勺出来,那蝙蝠尖叫一声“吱——”

    只见蝙蝠像一片落叶,乱七八糟地,东摇西晃地下去。

    那怪鸟后来由落叶变成自由落体运动,直溜溜地下去,下边是沙漠,这么下去,那些沙漠里的老鼠可高兴了,这真是一顿美餐!

    果然,加勒见它下去,加勒考虑到金乌要吃蛋,也随后降落下去,站在那只大蝙蝠旁边,好家伙,蝙蝠不是一般的大,在空中看,像是牛车,原来只是一边的翅膀,另一边翅膀还没算在内,如果一起算,那还了得,简直是一辆超大的牛车,十六头牛才拉得动的。

    这种牛车,只有在弯刀族部落的牧民搬家的时候,才用得上。

    加勒收了翅膀,对金乌说:“老弟,这次我们又成功了。给你鸟蛋,我去看看那家伙断气没有?”

    金乌变回原形,拿了鸟蛋,高兴极了,一张口,将两个鸟蛋往嘴里一扔,那两只蛋直线进入金乌的大嘴里,然后一前一后,相互撞击,全部粉身碎骨,蛋清蛋黄,一股脑地进了金乌的喉咙,只听得“咕咚”一声,两个鸟蛋进了金乌的肚里,一顿美餐就此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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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5章 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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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加勒跑过去看那怪鸟死了没有,还没走过去,就听到吱吱的叫声。

    在这荒无人烟的大沙漠里,怎么会有别的活物呢?

    走近一看,借着皎洁的月光,看到一大群黑色的小东西,那不是老鼠是什么?奇怪,在这样的沙漠地,怎么会有老鼠呢?

    沙漠白天热,夜晚凉,穿棉袄吃西瓜是这里的特色。那些老鼠从哪里来,住在什么地方?是一个难解之谜。

    加勒冷笑道:“曾经猖狂一时,也有这个下场,活该!要想逮着我们,想吃掉我们,没那么容易。强龙还怕地头蛇,你这个自不量力的家伙,还不知道我的厉害,我不厉害,自然有比你厉害的。老鼠虽小,不会飞,可是偏偏能吃你这个会飞的畜生!”

    加勒说完,金乌走过来,他不过来还好,他一过来,那些老鼠全都跑得干干净净的,一只也不剩。

    金乌过来问:“大哥,你好雅兴,看什么呢?”

    “你不知道,我在看那个追杀我们畜生的下场。”加勒说。

    “怎么了?”金乌说。

    “它被打下来后,就成了地上老鼠的美食,你没来之前,这里有成千上万只老鼠在这里分食它呢。”加勒说。

    “看来,是我破坏了它们的聚餐,算了,物竞天择,这是没办法的。还有,它贪得无厌,夺回去鸟蛋就行了,还想吃人,简直自不量力,可笑之极。”金乌冷笑道。

    “行了,我们该走了,老鼠们的美餐还要继续,我们先走,我们在这里,它们害怕,这些家伙,从来没看到过像老弟这么大的人,别说巨人,就是一般的小喽啰,在这里也很少见到。看这里的情况,能走进来的,不过,能走出去的,更少。”加勒说。

    “好吧,我清楚了。走吧。”金乌说着,变小了,然后成为一对翅膀,安在加勒身上。

    加勒问:“怎么样?吃饱了吗?”

    “饱了,很饱,看来偷来的东西也吃得饱。”金乌说。

    “哎呀,算了,偷来的东西是吃得饱、吃得好,可是,不要高兴太早了。别只看贼吃香喝辣的,还要看贼挨打的惨状。”加勒说。

    “大哥怎么这样说话呢?我挨打,大哥会不管吗?”金乌反问道。

    “当然,我肯定管,只是你这个毛病也该改一改了,不要老是偷人家的鸟蛋吃。这样下去,恐怕不好办,大哥走到哪里,都在为你担心,到底怎样才能找到鸟蛋,我自己饿一顿不要紧,要是饿坏了老弟,我可担待不起。”加勒说。

    金乌说:“多谢大哥,真是好大哥,走吧,我们走吧,看看月亮都偏西了,这时间过得还真快啊!”

    “嗯,走吧,走吧!”加勒说着,扇动了翅膀,腾空而起,朝着月亮相反的方向飞去。

    很快就到了营寨,大家差不多都进入了梦乡。

    这里算是小村落,没有什么巡逻的士兵,倒有两个打更的,提着灯笼在慢慢地走着,查看有无危险,或者查看有无走水的、盗窃的。

    看样子是平安无事的。加勒降落后,打更的听到了动静,连忙跑过来,看到了加勒,问:“哦,是夏嘉的朋友,怎么还没睡?”

    “我吃多了,喝得也尽兴,真是太好了,因为激动横竖睡不着,就到外边遛弯去了,二位,辛苦了!”加勒说。

    加勒说完,两个守夜的,相视而笑,说:“我们这里的规矩,不喝倒,就算没喝好。你能遛弯,说明你的酒量还行。酒量差的,就倒在地上,一觉睡到天亮,还不知道醒,满嘴还是酒味儿。”

    加勒在说笑,打马虎眼儿,目的就是怕他们怀疑他,消除了他们怀疑,免得要费许多口舌要向夏嘉他们解释。

    值守的人说笑已毕,刚才吓人的东西,就是夏嘉的朋友,曾经搭救夏嘉的神人,他们也就不再怀疑,和加勒告辞,一边走,一边说:“这位夏嘉的朋友可真不简单,是夏嘉的救命恩人,原来真的是神人,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这时候都开始做梦打鼾了,他还在外面遛弯,看样子精力还很充沛啊!”

    他们二人边走边聊,加勒回房歇息不提。

    第二天,天一道长要求离开这个营寨,夏嘉有点舍不得,她的父母也舍不得,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家夏嘉一家还行,完全没有想象的那样厉害,不是所有西夏人都残暴,不是所有西夏人都狠毒,看来,只是某些人比较恶毒,大部分百姓,都愿意安居乐业。只要有英明的君主,度过暂时的难关,也是正常的。

    天一是老大,他说走就走,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他看得出来,这个营寨没问题,没有妖气,倒是有狼群滋扰,狼和狐狸不同,狐狸相当狡猾,狼自叹不如。不过,狼很团结,这一点,狐狸也自叹不如。要干大事,还是属于狼,狐狸只是小配角。

    夏嘉的阿妈还有一些女人,帮天一他们几人准备了干粮,还带了水,知道他们去意已决,没有可能再劝回头,就只有让他们去了。

    只是这一去,不知道能不能回来,这是他们担心的,很多人在穿越大沙漠的时候,竟然在半路上倒下,最后被黄沙掩埋,不知所踪,成为终身遗憾。

    大家都进入沙漠地,但是靠徒步也不行,靠马也不行,如果骑马进去,肯定会让马渴死在沙漠里。要说最好的,要算骆驼了。可惜,这个营寨竟然连一峰骆驼都没有。

    夏嘉爸建议去旁边的营寨去借来六峰骆驼,有了骆驼,这个号称为沙漠之舟的老实而又高傲的家伙,在沙漠里算是佼佼者,除了它,再也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了。

    怎样找到“沙漠之舟”?

    夏嘉爸的建议得到大家的首肯,说干就干,夏嘉爸说:“我去借,争取借到。实在借不到,我就出钱买。你们救了我女儿,女儿是我的无价之宝,我花再多的钱也值得,也愿意。”

    夏嘉爸说着,牵来一匹快马,将马鞍捆绑在马身上,然后叫他们过来,说:“你们稍等片刻,我去看看,不好意思,本来应该昨天就该去的。只是要清理被神人打死的狼,现在已经清理完了,可是又耽误了这事。如果你们再停留一天就好,可是,你们还有重要的任务在身上,我就没办法了,只有让你们走了,现在,你们需要等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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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6章 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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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嘉爸像老奶奶一样啰嗦,加勒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弘法却巴不得慢点走,往前去,是大沙漠,穿过大沙漠,才能到达沙漠那边的夏王皇城,这条路是向西的,西夏皇城其实是依靠沙漠天险的,相对比较安全。

    往东是回头路,往北,没有西夏皇城,往南,也没有。目标所在,就在西边,锲而不舍,才能成功。

    加勒是无所畏惧的,只要殿下去哪儿,他就去哪儿。格桑自不必说,也是如此,算是对弯刀族王子忠心耿耿。

    弘法体会肉体的东西多一些,他更加信赖,肉和美酒,这些能给他带来安慰,可惜,他的道行不深,和这个很有关系。

    夏嘉爸骑马一溜烟地跑了,大家只好坐下继续喝茶,天一还是修炼,弘法整理吃的喝的东西,看看数量够不够,包装的是不是严实。加勒在闭眼养神休息,昨晚闹腾得很晚,需要好好恢复恢复。

    格桑回来了,她笑着说:“我还以为你们走进沙漠了呢,跑到沙漠,没看到人,我又回来了。”

    她说完,自己笑了。萧生说:“昨晚休息得好吗?马上我们要进入沙漠了,夏嘉爸已经去借骆驼,我们在这里等。你去看看,这沙漠有多大,我们走过去需要多少时间?”

    “好的。”格桑脆生生地答道。

    格桑立马消失后,弘法说:“太瞧不起人了,来了就走,真是的!”

    “弘法,你有这本事,也可以走。”萧生说。

    “殿下,你别讽刺我,我虽没那本事,可是我会照顾我师父,格桑不见得会照顾殿下。”弘法说。

    “不错,你也有长处,每人都有自己的软肋,不得不服。”萧生说着话,天一点点头,看来,他已经修炼到了能听到外界声音的地步。

    以前修炼,只在脑海中和高手对弈,打杀得昏天黑地的,外面却平静似水,看不出来内心的争斗。也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不知道人们在想什么,在做什么,连声音都听不到,也就没有了和人的交流。

    这次格桑来,他也清楚,格桑走,他也明白。格桑走了之后,弘法和萧生的对话,他也很清楚。

    正在这时,听到远处有马的嘶鸣声,那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夏嘉的爸。

    他的马十分烦躁,因走得慢,后面跟着四峰骆驼,骆驼走得慢,夏嘉爸舍不得打,只能让骆驼快走。

    夏嘉爸下马来,对天一说:“不好意思,来晚了。”萧生在一旁翻译。

    “没事,我们还觉得来得早呢。”天一说,他已经结束修炼。在有些时候,他是不喜欢和人聊天的,特别是只能猜到心思,不能明白话语的情况下,更是专心修炼。

    对萧生、加勒、格桑来说,这些方言他们都懂,对金乌来说,不成问题,听懂他们说话不在话下。

    弘法看到了骆驼,高兴极了,这一下,不用他挑着胆子走沙漠了。

    “不好意思,本来想借五峰骆驼的,可是人家要用,只有这四峰骆驼可以用。”夏嘉爸说。

    “嗯,多谢,多少钱?”萧生问。

    “什么钱不钱,别提钱,你们救了我女儿的命,命比金子值钱,我女儿的命,何止万两黄金?借骆驼,是给我面子,他们也有找我借东西的时候,谁敢说一辈子都不会碰到点难处?”夏嘉爸说。

    “话是这么说,你不要钱,我们就不要骆驼。我们是租骆驼,如果骆驼死在沙漠,你拿什么赔给人家?”萧生说。

    “也是,有道理。我没想到这个,不过,我答应是答应接受你们的金钱,可是,我不是真心想赚钱,我是真心感谢你们,是在报答你们的救命之恩的。”夏嘉爸说。

    “行了,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上路了。你们要保重。加勒,拿一斤黄金给夏嘉爸,我们要出发了。”萧生吩咐道。

    加勒还在做梦,在梦中听到了马的嘶鸣,可是,他只当是在草地上躺着,听远处的马在疯打,在嬉戏玩耍,没有当回事。转而又昏昏然睡了。

    还要做梦时,梦中突然听到萧生叫自己,他立马睁开眼,看到大家的眼睛齐刷刷地盯着自己,他觉得很不好意思,连忙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殿下,什么事?”

    “你昨晚干什么去了?现在还在做梦,殿下说,要你拿一斤黄金给夏嘉的爸,算是租骆驼的钱。”格桑笑道。

    “哦,好的,好的,”他一边说,一边慌忙去怀里拿钱,手伸到一半,突然想到,哪里有钱?走的时候,没带钱啊。他在犹豫不定的时候,手在怀里果然摸到一块黄金,拿了出来,掂了掂,好像有一斤重的样子。

    加勒知道这是金乌搞的鬼,不过,也好,不是金乌,今天算是丢脸丢大了!金乌就是金乌,和黄金有关系,要不然怎么叫金乌呢?

    金乌不说话,这时候也不能说话,加勒心领神会,将金块交给萧生,萧生说:“嗯,不错,你的手真准!”

    萧生心里没数,他不知道加勒玫带钱,可能忘了这事,在夏嘉爸面前,又要面子,就说出这样的话来。

    萧生将黄金捧给夏嘉的爸,他只要接了,否则,人家不要骆驼,岂不是杀人吗?

    人在沙漠行走,如果没有骆驼,等于走向死亡。沙海和海洋差不多,都能淹死人,如果有了船,情况就能改观。

    萧生不在乎钱,只要能保住性命,不被沙海淹没,只要能顺利走过沙漠,就是好事,对他来说,更加有趣,增加了不少见识,还能锻炼自己的意志。

    夏嘉爸笑眯眯地说:“承让承让,不好意思,不该收钱,可是,你们说,不收钱,就不要骆驼,真让人头疼。好吧,我听你们的,暂时收下这钱,等你们平安回来,我再将金子还给你们。”

    夏嘉爸还真懂事,他知道作人的原则,该自己得的东西,坚决争取,不该自己得的东西,不要染指,连说话表态都不行。秉着这个原则,大家都对他另眼相看。

    大家都很开心,尤其是弘法,他赶紧将行李,大部分是吃的,放在骆驼两个驼峰之间,用绳索固定,然后试了试,还算结实。再将水囊放在骆驼背上,也用绳子固定了。

    第一峰骆驼脖子上系有铜铃铛,最后一峰骆驼也带了铜铃铛,每走一步,叮铃当啷作响,好用来相互呼应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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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6章 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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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嘉爸像老奶奶一样啰嗦,加勒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弘法却巴不得慢点走,往前去,是大沙漠,穿过大沙漠,才能到达沙漠那边的夏王皇城,这条路是向西的,西夏皇城其实是依靠沙漠天险的,相对比较安全。

    往东是回头路,往北,没有西夏皇城,往南,也没有。目标所在,就在西边,锲而不舍,才能成功。

    加勒是无所畏惧的,只要殿下去哪儿,他就去哪儿。格桑自不必说,也是如此,算是对弯刀族王子忠心耿耿。

    弘法体会肉体的东西多一些,他更加信赖,肉和美酒,这些能给他带来安慰,可惜,他的道行不深,和这个很有关系。

    夏嘉爸骑马一溜烟地跑了,大家只好坐下继续喝茶,天一还是修炼,弘法整理吃的喝的东西,看看数量够不够,包装的是不是严实。加勒在闭眼养神休息,昨晚闹腾得很晚,需要好好恢复恢复。

    格桑回来了,她笑着说:“我还以为你们走进沙漠了呢,跑到沙漠,没看到人,我又回来了。”

    她说完,自己笑了。萧生说:“昨晚休息得好吗?马上我们要进入沙漠了,夏嘉爸已经去借骆驼,我们在这里等。你去看看,这沙漠有多大,我们走过去需要多少时间?”

    “好的。”格桑脆生生地答道。

    格桑立马消失后,弘法说:“太瞧不起人了,来了就走,真是的!”

    “弘法,你有这本事,也可以走。”萧生说。

    “殿下,你别讽刺我,我虽没那本事,可是我会照顾我师父,格桑不见得会照顾殿下。”弘法说。

    “不错,你也有长处,每人都有自己的软肋,不得不服。”萧生说着话,天一点点头,看来,他已经修炼到了能听到外界声音的地步。

    以前修炼,只在脑海中和高手对弈,打杀得昏天黑地的,外面却平静似水,看不出来内心的争斗。也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不知道人们在想什么,在做什么,连声音都听不到,也就没有了和人的交流。

    这次格桑来,他也清楚,格桑走,他也明白。格桑走了之后,弘法和萧生的对话,他也很清楚。

    正在这时,听到远处有马的嘶鸣声,那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夏嘉的爸。

    他的马十分烦躁,因走得慢,后面跟着四峰骆驼,骆驼走得慢,夏嘉爸舍不得打,只能让骆驼快走。

    夏嘉爸下马来,对天一说:“不好意思,来晚了。”萧生在一旁翻译。

    “没事,我们还觉得来得早呢。”天一说,他已经结束修炼。在有些时候,他是不喜欢和人聊天的,特别是只能猜到心思,不能明白话语的情况下,更是专心修炼。

    对萧生、加勒、格桑来说,这些方言他们都懂,对金乌来说,不成问题,听懂他们说话不在话下。

    弘法看到了骆驼,高兴极了,这一下,不用他挑着胆子走沙漠了。

    “不好意思,本来想借五峰骆驼的,可是人家要用,只有这四峰骆驼可以用。”夏嘉爸说。

    “嗯,多谢,多少钱?”萧生问。

    “什么钱不钱,别提钱,你们救了我女儿的命,命比金子值钱,我女儿的命,何止万两黄金?借骆驼,是给我面子,他们也有找我借东西的时候,谁敢说一辈子都不会碰到点难处?”夏嘉爸说。

    “话是这么说,你不要钱,我们就不要骆驼。我们是租骆驼,如果骆驼死在沙漠,你拿什么赔给人家?”萧生说。

    “也是,有道理。我没想到这个,不过,我答应是答应接受你们的金钱,可是,我不是真心想赚钱,我是真心感谢你们,是在报答你们的救命之恩的。”夏嘉爸说。

    “行了,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上路了。你们要保重。加勒,拿一斤黄金给夏嘉爸,我们要出发了。”萧生吩咐道。

    加勒还在做梦,在梦中听到了马的嘶鸣,可是,他只当是在草地上躺着,听远处的马在疯打,在嬉戏玩耍,没有当回事。转而又昏昏然睡了。

    还要做梦时,梦中突然听到萧生叫自己,他立马睁开眼,看到大家的眼睛齐刷刷地盯着自己,他觉得很不好意思,连忙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殿下,什么事?”

    “你昨晚干什么去了?现在还在做梦,殿下说,要你拿一斤黄金给夏嘉的爸,算是租骆驼的钱。”格桑笑道。

    “哦,好的,好的,”他一边说,一边慌忙去怀里拿钱,手伸到一半,突然想到,哪里有钱?走的时候,没带钱啊。他在犹豫不定的时候,手在怀里果然摸到一块黄金,拿了出来,掂了掂,好像有一斤重的样子。

    加勒知道这是金乌搞的鬼,不过,也好,不是金乌,今天算是丢脸丢大了!金乌就是金乌,和黄金有关系,要不然怎么叫金乌呢?

    金乌不说话,这时候也不能说话,加勒心领神会,将金块交给萧生,萧生说:“嗯,不错,你的手真准!”

    萧生心里没数,他不知道加勒玫带钱,可能忘了这事,在夏嘉爸面前,又要面子,就说出这样的话来。

    萧生将黄金捧给夏嘉的爸,他只要接了,否则,人家不要骆驼,岂不是杀人吗?

    人在沙漠行走,如果没有骆驼,等于走向死亡。沙海和海洋差不多,都能淹死人,如果有了船,情况就能改观。

    萧生不在乎钱,只要能保住性命,不被沙海淹没,只要能顺利走过沙漠,就是好事,对他来说,更加有趣,增加了不少见识,还能锻炼自己的意志。

    夏嘉爸笑眯眯地说:“承让承让,不好意思,不该收钱,可是,你们说,不收钱,就不要骆驼,真让人头疼。好吧,我听你们的,暂时收下这钱,等你们平安回来,我再将金子还给你们。”

    夏嘉爸还真懂事,他知道作人的原则,该自己得的东西,坚决争取,不该自己得的东西,不要染指,连说话表态都不行。秉着这个原则,大家都对他另眼相看。

    大家都很开心,尤其是弘法,他赶紧将行李,大部分是吃的,放在骆驼两个驼峰之间,用绳索固定,然后试了试,还算结实。再将水囊放在骆驼背上,也用绳子固定了。

    第一峰骆驼脖子上系有铜铃铛,最后一峰骆驼也带了铜铃铛,每走一步,叮铃当啷作响,好用来相互呼应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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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7章 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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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萧生、弘法各骑一峰骆驼,第四峰骆驼,用来装水和食物,加勒和格桑不骑骆驼,加勒不离开大地,无论是戈壁沙漠、还是海边的沙地,都要依靠大地,否则就没有力气。

    格桑自不必说,来去如电如风,十分迅速,几乎看不到脚在哪里,想去哪儿,一眨眼,就到了,也用不着骆驼。

    这些骆驼就只有三个人骑,一峰骆驼备用,只会越走越轻松,还好,现在不是夏天,沙漠不是非常热,用水和食物都不是很多,勉强还能对付,要是放到以后天热,估计就没办法了。

    他们朝着城堡方向前进,那里可以躲避风沙,还有,可以在那里休息休息,等过了沙尘暴以后,再赶路。

    萧生骑着骆驼走进大沙漠,竟然看不到边,上面是蓝天,下面是黄沙。黄沙就像女人体,非常美丽,充满诱惑,这是早晨的沙漠。

    开始大家都很兴奋,在弯刀族部落,没有发现任何沙漠,到处是草原,美丽的河流,成群的牛羊马,非常壮观,草原辽阔,姑娘美丽,小伙俊俏,难怪西夏觊觎弯刀族部落,想要夺取弯刀族各个部落,统一整个大西域。

    刚开始大家都很兴奋,特别是弘法,骑在骆驼的两座驼峰之间,无可无不可,坐立不稳,就像猴儿一样,一刻也不消停。

    他从小都没见过骆驼,偶尔师父带他出去给人做法事,在街上或者在路上看到比马还高大威风的骆驼,就很想上前去摸一摸,如有可能,可以上去骑一骑,但是师父总是很忙,到处做法事,没办法,只好将这个想法放在心里,不敢提出来。

    今天正是瞌睡遇到了枕头,太好了,想什么来什么,想怎样就怎样,不仅摸了骆驼,还骑了骆驼,将来要是再在路上遇到山下的三毛,可以在他面前吹吹牛,气死他,三毛总是在他面前吹牛,说了很多经历,故意显摆,让弘法无地自容,真是羡慕嫉妒恨五味杂陈,难以言表。

    他在骆驼上,兴奋不已,铜铃铛一走一响,声音很单调,同时,也容易引起人睡眠。

    大沙漠里,寂静无声,没有风,连鸟都不飞来,只听得见驼铃声,还有自己的呼吸声,甚至连心跳都听得见。

    骆驼的脚走在沙上,没有声音,只留下一串串的脚印,这些家伙,就像船,在平静的湖面上,慢慢地荡漾,无声无息,它们也很安然,看起来很高傲,但是,走起路来还是比较踏实,有了骆驼,在沙漠行走,就没啥问题。

    走着走着,弘法开始烦躁起来,觉得骆驼是身上味儿太大,真受不了。太阳升起来,显得有些燥热,他们就很想找个地方休息,老是坐在骆驼背上,还是有些不舒服。

    骆驼反刍,嘴角有沫,弘法感到很恶心,可是,他不敢说停,还是萧生说:“师父,大家走了半天了,也该歇歇了。人受不了,骆驼也累了。”

    萧生的提议正好说到了弘法的心里,弘法不提,平时都是嘴快的,今儿可能兴奋过度,忘了这事。

    天一说:“嗯,可以休息一下,现在是日到中天,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需要休息。大家都下来,喝点水,吃点东西再走吧。”

    师父下令,没有人敢说不。况且都是为了大家好,又是殿下发出的倡议,更没有理由不听。

    大家下来,然后,坐在一块,加勒和弘法扯了白布,搭起一个简易的凉棚,遮挡一下太阳,大家席地而坐,打开食品袋子和水囊,喝水吃东西。

    格桑忙前忙后,在萧生旁边伺候,萧生骑在骆驼上,没有走路,就被太阳晒出一身汗,额头上、脖子上、脊梁后背上都是汗,加勒用麻布给萧生擦汗。

    弘法也要照着做,天一不干,他问:“凡事不要学人家,你看看为师身上哪里有汗水啊?”

    弘法仔细一看,还真是的,他不由自主地发出感叹:“师父不是人!”

    大家一愣,天一微微一笑,大家听了,哈哈大笑,萧生说:“弘法,你说错话啦!”

    “殿下,弘法没说错,师父不是人,他是天上神!”弘法说。

    难怪天一不笑,他知道弘法的心思,好话还在后头,大家这才如梦方醒,原来,弘法巴结师父,不显山露水的,非常厉害,技高一筹,令人佩服,不得不服。

    格桑没有在这里吃饭,她回家吃的,大家劝她,她也不听,她说:“从小到大,都吃我阿妈做的饭,已经习惯了,别的饭吃不惯。”

    “嗯,也好。你回去吧,吃了饭再来吧。”萧生说。

    “格桑姐,你回家后,能不能带点家乡的饼子来吃,这个地方没有。”加勒说。

    “你是吃谁做的?是我阿妈做的,还是你阿妈做的饼子?”格桑问。

    “我怕麻烦你阿妈,如果你不嫌麻烦,就给我带来我阿妈做的饼子,你回去时,先去我家,先对我阿妈说,让她先做,她在做饼子的时候,你可以回家,让你阿妈做饼子,等你阿妈做好了饼子,我阿妈也差不多做好了。”加勒说。

    “你倒会算时间。我说,你也不想一想,你不交代,我就不会吗?告诉你吧,加勒哥,我会这样算时间的。等我拿来了饼子,热气腾腾的,你肯定高兴。”格桑说。

    “看你们说的那么热闹,是不是谁的家,你都去吗,格桑姐姐?”弘法表示质疑。

    “这个没什么,你要是告诉我你的家在哪里,我也可以去。”格桑笑着说。

    “我的家,我的家,......”

    弘法沉默,无话可说,大家见他这样,早已忘了他的顽皮,还有贪吃的样子,倒是觉得他有点可怜。

    “格桑,你不要提伤心事,你知道弘法没家,你还提!他没家,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是谁,完全是师父又当爹又当妈地把他抚养,现在他走到哪里,就把家带到哪里,不会对家有眷恋,也没有家的概念。我们都是,天大地大,到处都是家,不要想着伤心事,有欢笑的地方,

    快乐的地方,就是我们的可爱的家园。”萧生说,觉得弘法可怜,于是替他打圆场。

    格桑自己觉得说错了话,又不好更正,就将错就错,索性不再说话。她不说话,弘法倒有些心慌,连忙说:“格桑姐姐,我不怪你,谁让我是弃儿呢......你走吧,我们都吃饭了,你还饿着,回去吧,你爸妈还在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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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8章 受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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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桑说话没有经过大脑,得罪了弘法,不过,弘法像是属于受虐型的人,不仅不生气,反而更高兴。

    天一道长知道这小子的秉性,也就不怪,格桑知道自己犯了错,说了错话,就是不承认,以沉默来对待他们。

    萧生看到这个情况,说:“好吧,你回去吃饭吧,我们要赶路,等你吃完饭再来。我还需要你打探前面的消息呢。”

    格桑刚才愣了半天,这时,听到萧生的吩咐,马上答应,瞬间离开。

    她到了加勒家,加勒爸看到格桑,格外高兴,连忙问道:“格桑姑娘,你从哪里来啊?加勒怎么样了?”

    格桑说:“叔叔,我从加勒那里来,准备回家,现在,加勒和王子殿下在一块,他们都很好,放心。”

    加勒爸听了,高兴了一会儿,然后叹口气说:“这小子,离开家以后,常常在外奔波,很少回家。真的很不习惯啊。你带信给他,让他没事就回家看看父母。如今你叔年纪大了,不再强壮,需要你跟殿下说一说,没事就放加勒回来吧,加勒已经很长时间没回家了,你叔想他啊!”

    “叔,我明白了。我会将你们的思念带给他,也会劝殿下尽量别占用我们的私人时间,人如果不孝顺,连天都不高兴。还是要多多孝敬父母,我们的神一定会保佑我们平安,将来会得到幸福的。”格桑说。

    “是的,你可一定要把话带到啊!我们生养儿子一场,没想到他很小就被选到了皇宫大王身边,在皇宫长大,对父母的感情慢慢就淡了,到时候,我们老得爬不动了,还指望他来奉养我们,养老送终呢。”加勒爸说。

    “叔,你说的太早了。加勒哥现在是将军了,享受将军的级别,将来也会按照弯刀族法律,会给叔和婶一些照顾的,不用担心。”格桑说。

    格桑也弄不清楚,为什么突然会说话起来,要知道,她平时说话就像打枪,子弹在枪膛,随时就可以打出的,没想到,在长辈面前,她还是懂得一些起码的礼貌,这个倒让人感到欣慰。

    “叔,加勒哥说了,他想要一些饼子,他说,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吃什么山珍海味,就是忘不了阿妈做的饼子。”格桑说。

    “好,你婶去放羊了,等她回来,我告诉她,让她做。”加勒爸说。

    “叔,殿下他们还在等我,我等一会儿马上回家,也让我阿妈做一些饼子,拿了饼子,我再回来,带着婶子做的饼子,一起上路。”格桑说。

    “上路?”加勒爸好奇地问。

    格桑突然意识到说错话了,王子潜入西夏,不为国人所知,这时,说漏嘴了可不好,搞不好会让敌人有机可乘,谁都知道,西夏人在弯刀族部落里安插了眼线,肯定会把这个消息透露给夏王,那么,夏王肯定会在全国范围内搜寻王子殿下,不费周折,就能轻松拿下弯刀族,逼大王就范,到时候就不好了。

    想到这,她立马说:“他们经常外出打猎,这时候说不定又要上路了。好了,叔,我要走了,我阿妈做的饼子比较慢,要早点回去对她说,她也可以早点着手。叔这边呢,我希望叔去放羊,让婶子回来做饼子,这样可以节省时间不是吗?”

    “嗯,是的,格桑姑娘真是聪明绝顶的孩子,好,你走吧,我去找老婆子,让她回来做饼子,我可不会弄。”他说着,就要走,想跟格桑打招呼说再见,发现格桑早已不见。

    格桑已经到了自己家里,她一出现,吓了她妈一跳,问:“怎么晌不晌夜不夜地回来了,有什么事吗?”

    “回来吃饭,然后带饭走。”格桑说。

    “回来吃饭就吃饭呗,谁都没有拦你,你不怕我催你嫁人了?”格桑妈说。

    “想说你就说,反正花蛤蟆的媒我不答应。见了她,我就心烦。她想干什么?还不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吗?这样的人,我看不起。”格桑说。

    “你看不起她,她还看不起你呢!不要太清高,过分正义,其实,你现在还小,等你变大,变老了,你就有深刻的体会,现在说啥你都听不进去。”格桑妈开始新一轮的数落。

    “行了,阿妈,婚姻大事,容不得草率,不说了,王子殿下还在等我呢,我还要去加勒家,时间紧迫啊!”格桑说。

    格桑跟着萧生、天一道长,又经常到中原国,见多识广,说话都一套一套的,格桑妈听不懂,只是摇摇头,傻呵呵地笑,然后开始和面做饼子,开始忙碌起来。

    很快,饼子做好了,格桑将饼子用花布一卷,揣在怀里,然后离开。

    格桑到了加勒家,老远都闻到了饼子的香味儿,怎么回事,加勒家的饼子格外香一些,她走进毡房一看,是加勒妈,格桑喊道:“婶子,你弄好了吗?”

    这时候,加勒妈猛一回头,可能吓了一跳,格桑的速度太快,静悄悄的毡房里突然出现一个外人,这一下吓得不轻,加勒妈惊叫道:“哎呀,你把我吓死算了!”

    “谁敢吓你?对不起,婶,是我,我是格桑。”格桑赶紧降低了声调说。

    格桑一见加勒妈,哈哈哈大笑起来,加勒妈见她一惊一乍的,十分不解,连忙问:“怎么了?得到什么宝贝了?”

    格桑看着加勒妈那样子,笑得更加厉害。加勒妈总是不解,但是手里没有停止干活。

    格桑憋不住,笑声停下来,说:“婶,你瞧瞧你的脸。”

    加勒妈说:“我手里满是面粉,你去拿一下吧,这是第二锅,第一锅已经做好了,你尝尝吧。”

    “我有,阿妈做的,可是不太香,我尝尝婶做的。”格桑说。

    格桑找来一面铜镜,放在加勒妈面前,加勒妈一看,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她的鼻子、脸上粘上了面粉,像小丑,看了令人忍俊不止。

    加勒妈笑声戛然而止,之后说:“这是难免的,我着急,想着你快来了,想赶在你来了之后,就能拿着饼子,本来打算做一锅就行,可是想想加勒这么久不回家,饭量肯定增加,就多做了一个。这可不是吗?我没顾得上脸面了。”

    “婶子,是的,每人都有做事专心忘了脸面的时候。我去尝尝婶子做的饼。”格桑说着,就扯了一小块饼子,填在嘴里,细细品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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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9章 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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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饼子很香,格桑仔细一看,饼子上有肉末,仔细品味,是羊肉末,还有一些小牛肉的肉末,真是美味佳肴。

    格桑吃完,对加勒妈说:“真的很好吃,怎么做的,让我学学。”

    “算了,你不是做饭的人。”加勒妈说。

    “为什么?这样说很打击我,我受不了,难道女人都是天生会做饭的吗?”格桑委屈地问。

    “我看人不会错,你不适合在家做事,你适合在外做事。”加勒妈一边说,一边将和好的面放进铁锅,然后填了几块牛粪,那火继续悠悠然地燃烧起来。

    很快,加勒妈弄好了饼子,一起包在布里,给了格桑,说:“婶子说话粗鲁不好听,你也别怪,孩子在外,是阿妈的心头肉,你们相互照应,婶子在家也就放心了。”

    “好的,不用担心,婶,加勒哥很厉害,他还有一个兄弟,也非常神奇,他们关系很好,没有什么问题。格桑我倒需要加勒哥的照顾呢。”格桑笑着说,有些不好意思。

    “那我就放心了,加勒照顾你是应该的,他的兄弟我倒没见到过,有机会可以见见,我还要感谢他呢。”加勒妈说。

    “好,我明白了。婶子,没事,我先走了啊。”格桑说。

    “行,你要小心,多多保重。以后常来啊!”加勒妈十分不舍,不是对格桑的不舍,是对儿子加勒的眷念。

    格桑离开了加勒家,立刻出现在萧生面前,萧生他们正在骆驼上,往前走,一步一步地,看起来非常悠闲,萧生想下来,格桑不让,说:“殿下,我已经吃了饭,这是加勒的。”

    萧生说:“你直接给他不就行了?”

    “不好意思。”格桑说,低下了头。

    “哎呀,格桑姐姐,这有啥不好意思的,都是青梅竹马的伙伴,从小都熟悉得很,怎么大了,反而难为情了呢?”弘法喜欢管闲事,这就是明证。

    弘法的话音刚落,格桑十分讨厌,但没有立刻对他说什么,因为她脾气一来,加上冲动,很容易说错话,会影响自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我阿爸阿妈要你带什么话给我没有?”加勒看格桑有些不好意思,就主动问。

    格桑说:“是这样,叔叔婶子很牵挂你,说你这么长时间都不回家去看他们,他们很担心你。”

    “这是老一套了,怎么了?”加勒说。

    “我才去的时候,叔叔在家,婶子在放羊。后来,我要回家,告诉我阿妈要带点东西在路上吃。就请叔叔去替婶子放羊,婶子回来做饼子,我就走了。等我拿了我的阿妈做好的饼子回来找婶子,婶子就告诉了她的想法。”格桑说。

    “还有吗?你跟我阿爸说话了吗?”加勒问。

    “说了,叔叔很想让你放假了就回去。”格桑说,眼睛看着萧生,怕萧生有意见。

    萧生听了格桑的话,觉得不好意思,这下子该轮到他了,他说:“真的,格桑不说,我还真忘了,人要尽孝,先要及时,不要等到以后来不及。加勒将军从小到了宫里,陪我一起长大,真的不容易。回去的时候很少,总是在我左右,倒忽略了对二老的照顾。”

    “殿下,你是一国的储君,是民族的希望,是弯刀族的未来领袖,我保护殿下,其实也是保护整个弯刀族部落,从而保护父母,这些事都是相辅相成的。”加勒说。

    “嗯,难得你这个志气,其实,我不赞成这个,弯刀族没有我,还存在,但是,加勒将军为了我,耽误了孝敬老人,老人等不了那么长时间,他们在正常情况下要先走一步,我们到时候,是不是徒留遗憾啊?”萧生说。

    他说的话很有道理,可是,一般人很难想到这个,大部分都在想着功名利禄,却忽略了对父母的关心,以至于望穿秋水,倚断门栏,也没有看到儿女回来的身影,的确令人扼腕叹息。

    加勒说:“你回去拿了饼子,在哪儿,我好像闻到了饼子的香味儿。”

    格桑说:“你的鼻子实在灵敏,不错,给你,这是婶子烘烤的饼子,我尝了的,非常好吃。”

    格桑说着,拿出饼子,递给加勒一个布包,里面装着的就是烙饼。

    加勒还没打开布包,就把布包放在鼻子上深情地一吻,说:“太香了,太香了!我好像闻到了家乡的味道儿,也好像闻到了阿爸阿妈的关爱。”

    “说得好,谁说加勒只有力气,没有感情来着?”萧生问。

    “嗯,不知道是谁说说的,好像是嫉妒的话,嫉妒加勒力气大吧。”弘法说。

    弘法说了这话,加勒看了他一眼,弘法赶紧扭转了头,不敢看他,加勒刚刚吃了饭,就没有再打饼子的主意,只要不饿,就成,犯不着撑着才舒服。

    格桑算是平安交接完毕,刚才想要离开,萧生说:“格桑,你去前方看看,这沙漠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走出去?看看这沙漠有多大。”

    格桑领取了命令,马上回来,说:“报告殿下,要想走出这沙漠,起码还需要七天到十天。”

    “怎么讲?到底要七天还是十天?”萧生问。

    “快的话,可能是七天,慢的话,可能是十天,照眼前的速度,可能需要八天的样子。”格桑说,萧生听了,沉默不语。

    格桑笑着说:“殿下,格桑对这些尺寸距离大小,还是不行,要想弄清楚,还是需要加勒将军去亲自跑一趟了。”

    加勒一听,觉得格桑真是没事找事,自己办的事,干嘛要攀扯上别人?真是的!

    加勒不高兴,萧生动用心术,猜测出一二来,就问:“加勒大哥,加勒将军,你是不愿去的吧?也是不愿意让别人来推荐你的吧?”

    加勒吃惊,心想,殿下坐在骆驼上,坐得高,看得远,难怪能看透我的心呢?这是承认还是不承认呢?

    看看远方,加勒说:“殿下真行,能洞悉我的心思,没错,我觉得要是需要用我,可以直接说,不必要让格桑来说。前面我知道,不是很容易过的,需要付出一些劳动力,否则,就只能躺在沙地上等着老鼠们来撕扯撕咬我们的肉了。”

    萧生听了加勒的话,心里一惊,难道这个家伙来过这里?为什么他这么清楚沙漠地的情况?

    正在迟疑的时候,格桑说:“行了,行了,少来这一套,这次是我去,如果不是因为我要学习献爱心,我早就跑回家睡觉去了,可是我没有忘记对叔叔和婶子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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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0章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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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承诺,大家都来了兴趣,这个格桑姑娘,能对人家有什么承诺,又不是人家的媳妇,也不是人家的心上人,干嘛要给别人承诺呢?

    大家都在洗耳恭听,对驼铃和骆驼的呼吸声,都觉得是一种干扰,恨不得不让骆驼来打搅大家的好兴致。

    加勒最终还是没能忍住,就问:“怎么样?你说的给人承诺,是给谁承诺?”

    “还能有谁?是叔叔和婶子,你感觉不到吗?”格桑反问加勒,他倒对大家的好奇觉得好奇,她能去哪儿?对谁承诺呢?

    “的确没感觉到啊,我又没有殿下那本事,殿下会心术,我还差得远,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刚才辛苦了,让你跑出了沙漠,可惜,大家都没你那本事,万一不行,你就背着我们大家,一个接着一个,然后带出沙漠那有多好啊!”加勒说。

    他说这话,可还没考虑好,要知道,格桑还是一个姑娘,还没接触过男人,让一个没结婚的姑娘来背大男人,说出去都难以启齿,另外,还有很多问题,都不是这时候能解决好的。

    “你们别斗嘴了,我们要抓紧时间赶路,看看太阳偏西,晚上沙漠上冷,大家要准备好帐篷,晚上都睡帐篷吧。”萧生说。

    太阳西下,红日照红了半边天空,映照着黄色的沙漠,就像刚出浴的美人斜躺在夕阳里,等着心上人快点来似的。这个地方真的很美!美的让人不想离开。

    太阳落下,还有晚霞,余晖迷人,但再过半个时辰,沙漠地可能就要全部变黑,能看到的,可能就是月亮和星星。

    天一吩咐:“原地休息,搭帐篷,天亮再走,免得迷失方向。”

    大家都听话,下了骆驼,然后揭开了包袱,打开,拿出帐篷,将帐篷支撑开,然后燃气干牛粪,烧水,很快,水烧开了,大家围着火堆,喝水吃饼,就着牛肉干,吃得香喷喷的。

    格桑又回家去吃,她的饼,全部给了加勒,加勒替他收拾好饼子,其实,加勒是替格桑保管,说不定格桑还回来吃,加勒不敢动她的,免得到时候扯皮扯不清楚,再说,格桑的饼子,的确难吃,要是实在没吃的,再想办法弄点。

    加勒不解的是,凭什么格桑也吃饼子,真是看人家嘴动,自己心里也馋,就拿了一些来,拿来了又不吃,全部给了加勒,这是什么意思?

    格桑的夜行能力还行,眼睛像小灯笼,比较厉害的那种,还有,皎洁的月光,星星寥寥无几,照在黄沙上,晚上竟然是银色的海洋。非常漂亮,星星虽少,但是,每一颗都像蓝色的宝石,镶嵌在夜空,熠熠闪亮。

    晚上,气温骤降,难怪骆驼的毛那么厚,原来从骆驼的祖先开始,都为自己留下了保护的服装,夏天再热,也有毛,那么,毛就是散热的,冬天再冷,骆驼毛能保暖,沙漠的凛冽的寒风,拿骆驼的毛没有任何办法。

    在这样的季节,又冷又热的,令人捉摸不定,在骆驼看来,是捉摸不定的风沙,让骆驼格外谨慎,再热也不换衣服,再冷,也不脱衣服。

    格桑看看月色如银,闪亮的沙漠和夜空,完全不像夜晚,倒像阴天,其实,如果有格桑这样的好眼睛,还是可以走夜路,在走夜路的时候,违反了正常的作息时间,打破了规律,不仅人不愿意,连骆驼也会抗议。

    骆驼晚上也要休息,另外,还要吃点东西,骆驼能够反刍,吃了之后,管好几天,可是,不停地走路,也会影响骆驼前进的速度。

    萧生看见格桑在这里,马上问:“格桑,你不是在家吗?怎么乱跑?”

    “殿下,我回家了,已经吃了饭,在家没事,出来转转。今晚的月亮真好!”格桑说。

    “哦,那你怎么不早点休息?”加勒问。

    “我不放心,因为叔叔婶子已经交代我了,让我来看着你。”格桑转脸对加勒说。

    加勒心里略有感到,听到这么温柔的话的确有些不知其可,这是格桑有生以来,说的最关心体贴的话了。

    这时候,格桑的脸上洒了月光,看上去比白天更加漂亮,弘法没有钻进自己的帐篷,看格桑看得呆了许久,格桑发现他这样,说:“小兄弟,你师父呢?”

    弘法经过她一提醒,猛地打了一个冷颤,怎么回事?师父到哪儿去了呢?

    弘法扯着嗓子喊:“师父,师父,师父!”

    就是没有动静,他更心慌,加大了喊的音量,正在这个时候,有个人影慢慢地朝他们走过来,走进一看,正是天一道长。

    “喊什么喊?人都有三急的时候,上个厕所还没消停!”天一道长可能吃多了,在处理大问题。

    他也尝了格桑带来的饼子,是加勒的妈做的,非常好吃,忍不住多吃了,结果,肠胃不争气。可能平时粗茶淡饭吃惯了,清风清水,都是好东西,使他可以荡涤一切心里的污秽,没想到最后,还是难以免俗。

    好不容易瘦下来,保持体型没变,谁知多吃了一次,就回到了以前,以前比现在要重一些,当然,更重要的是让他耽误了修炼,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修炼是必不可少的,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

    天一说了这话,引起大家的哄笑,原来道长很懂幽默。弘法也是,早不喊晚不叫,偏要在师父如厕的时候叫,道长就是听到了,也不可能应声,免得暴露了目标。

    道长在如厕的时候,一般会自己带铁锹,自己挖个坑,将大便埋了,这样才比较干净。

    道长说:“好吧你们笑够了吧,该睡觉了,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要出发,暂时不吃早饭,等到了中午天热的时候,再吃,路上只吃干粮。明白了吗?”

    天一在关键时刻,还是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说的话,没有谁不听的,在逢凶化吉的方面,天一的本事无人能敌,他知道怎样来保护这个团队,就像头羊保护羊群,或者像牧羊人舍命保护羊群一样,有时候爱得太深,提出的希望就越大,一旦达不到理想的目标,心里更加烦躁,对健康不利。

    格桑说:“好了,我走了,晚安!”

    她刚说完,立刻不见了,大家又说笑了一会儿,各自回到自己的帐篷里睡觉,骆驼继续反刍,然后休息,沙漠的夜晚非常静谧,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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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1章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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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桑回家,无可厚非,走沙漠地,需要毅力,需要恒心,也要坚持到底,才有可能穿越过去。

    听到远处偶有狼的嚎叫,天一淡然一笑,说:“大家要关好帐篷,安排人轮流值班,给篝火添牛粪,不能让火熄灭。只要有火,狼就不敢靠近。明白了吗?”

    他说完,大家觉得这样安排非常好,大家一致认为,让弘法守上半夜,因他在上半夜比较活跃,完全没有睡意,玩兴正浓,处于兴奋状态。让他值班,比什么都强。

    但是,到了下半夜,或者刚到子时,他就开始犯困,而萧生却精神十足,与此同时,天一也是,越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越能集中精力,冥想一些事情,和上苍进行交流,争取弄明白上苍的旨意,好将道法学得更好更深,为民避祸谋福。

    时间过得很快,当月亮偏西的时候,就过了子时,这个时候,弘法已经彻底崩溃,他叫醒了萧生,然后进了帐篷,倒头就睡,不一会儿,鼾声震天响,甚至赛过了远方的狼嚎。

    沙漠怎么会有狼?

    狼一般在草原出现,那里有牛羊马,还有大量的野兔和狐狸,都可以用来作为自己的美食。

    狼能到沙漠来,肯定这里离草原不远了,偶尔有一些散兵游勇的狼,来到这个地方觅食。

    萧生被安排值守,就像普通士兵一样,没有怨言,反而很开心,因为这时候,是他静思冥想的好时刻。

    萧生在火堆旁坐着,偶尔起来走走,因为有火,始终没有狼出现,一夜算是过得平安。

    东方现出了鱼肚白,月亮已经变得遥不可及,星星也只剩下最亮的一颗,看来,新的一天要开始了。

    果然,当帐篷被红霞笼罩的时候,就到了日出的时候,天一起来了,出了帐篷,看到萧生还在火堆边,那火已经熄灭,没有添加新的牛粪。

    天一走到萧生跟前,坐下来,说:“怎么样?很有心得吧,殿下?”

    “没错,独处的时候,要慎独,连野兽也不会伤害,更不用说月亮和太阳的伤害,只要一心追求正道,出入都蒙福,不会受害,反而得到很多恩典。”萧生说。

    “嗯,你的悟道很对,很深刻,需要加油,争取达到忘我的境地,那样,你就非常厉害了。好了,你看,太阳要出来了,我们该出发了,免得太阳出来,很快就变热,我们就麻烦了。”天一说。

    “好的,师父,一切都听师父的安排。”萧生说。

    “你还显得那么谦卑,看来,你很适合修道,不适合当君王。”天一说。

    “师父,不谦卑,骄傲自满,不容易进步,反而容易受到攻击。”萧生说。

    “谁的攻击?”天一追问了一句。

    “是这样的,这是魔鬼的攻击,魔鬼不会休息,只会寻找机会来攻击追求真理的人。”萧生说。

    “是的,你真是悟道了。好,时间不早,你去叫醒弘法吧,其他的不用管。”天一说。

    萧生比较讲礼貌,哪怕自己贵为王子,人家尊称他为殿下,现在还是为人谦卑,待人彬彬有礼,很得人心。天一认为,这是上苍给弯刀族的最好的统治者,虽说还没即位,可是,他是整个民族的希望,是民族的魂。

    萧生走到加勒的帐篷前,喊了两声,发现里面没人,又到弘法的帐篷前,里面发出鼾声,像猪一样,萧生不敢说他是猪,就说:“弘法兄弟,快起床,快点,师父要我们趁早赶路,不热。”

    弘法不愿意,翻了个身,又想睡,萧生喊:“你睡也可以,我们先走了,师父已经起来了。”

    弘法一听这话,腾地坐起来,说:“别走,我起来了。”

    萧生说:“还没走,你想多睡一会儿也行,不过,你自己收拾东西,自己背,我们要带着骆驼走了,你赶上来就赶,赶不上来就住在这里,好好地睡觉吧。”

    “那怎么行?我可不想喂狼。”弘法说。

    “奇怪,这里怎么会有狼?狼不会到这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来的。”萧生说,根据经验,这些狼一定在附近,而附近不远的地方一定有草原、绿洲或者城堡等等适合人居住的地方。

    没错,只要有狼的地方,就有小动物,有小动物,就有能提供给小动物的食材,这些食材的提供者,就是草地、湿地或者有水有土地的地方。

    弘法很快就起床,然后小解,喝了点水,想洗脸,不给,因为沙漠的水十分珍贵,洗脸就不必要了,等到了绿洲或者有人家的地方再补洗,好好地洗一洗。

    三下五去二,很快就上了骆驼,萧生正在纳闷,那个加勒跑哪里去了?怎么起床也不打个招呼,还是没有留意到?

    现在都要走了,连个人影都不见。正在迟疑间,到底是走还是不走的时候,加勒笑呵呵地出现在大家面前,他说:“不好意思,我带我老弟去吃早点去了。”

    “好啊,你竟敢吃独食儿?”弘法说。

    “大家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你可倒好,一大早跑得远远的,自己去享福快乐,就不管我们这些难兄难弟了。不管就不管吧,我无所谓,你怎么连殿下都不管了呢?”弘法质问道。

    “哪里,哪里,我也没吃,我是带我老弟去吃,你误会我了。我哪里只顾自己不管别人呢?”加勒为自己辩解。

    “没有就好,为了证明这个,你现在就吃给我们看看,到底是真没吃,还是假没吃。”弘法不依不饶。

    “你这人真是,我要是真吃了,就凭我的饭量,再吃一点又有何难?我没吃,可以少吃,你也看不出来,对不对?”加勒说。

    “是啊,你也动动脑子吧,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那样,当然,有一说一,你不喜欢跑,喜欢睡觉,很好找,这一点让为师很放心。”天一插进了话。

    “不好意思啊,师父,我太兴奋了,在沙漠过夜,还真新鲜,就兴奋过头,睡觉睡得天昏地暗的,让大家笑话了。”弘法说。

    弘法有自知之明,从小到大,天一最了解他,说他,他不敢犟,的确,他非常喜欢睡觉,只要把师父伺候完了,他就睡,师父反而来照顾他,给他掖掖被子,或者端茶递水,有时候发烧,说胡话,嘴角起泡,不是天一道长,弘法也活不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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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2章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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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还算有自知之明,他睡觉就好好睡,睡醒了就好好干活,生来比较懒惰,但是,没有歪心思,总是忠心耿耿地对待师父。天一对他非常熟悉,可是,有时候难免疏于管教,太自由了些。

    太阳跳出了地平线,给沙漠披上了美丽的霞光。

    弘法没有心情欣赏美景,他在考虑怎样弄点吃的。

    加勒一早就出去,给金乌弄了鸟蛋,奇怪,自从上次去了城堡之后,金乌就喜欢上了那个地方,可能在那个地方鸟比较多,有鸟就有蛋,谁都想住在衣食不愁的地方,这个城堡,吃不成问题,穿,不用金乌操心,而且比较安静,适合休息,离开了滚滚红尘,心情格外好。

    可是,金乌不能独善其身,他还有任务在身,不得完全的自由。

    自由诚可贵,金乌却没有完全的自由,在离开父亲之后,他略显得聪明活泼起来,在父亲面前,总是谨小慎微的,深怕会沾染上不良风气,从而给父亲留下把柄,将来无法向父亲交代,特别是面对面的时候,更是要命。

    大家上路,没有损失,没有什么遗憾,在骆驼背上,大家吃东西,然后喝水,眼看前方有一座黑黑的建筑,走近一看,正是那座城堡,既然有城堡,就离人家不远了,一路上餐风露宿,总算能吃上一顿称心如意的饭了。

    对着这个奢望,大家都满怀信心地往前走。

    走近城墙,却发现这是一座荒弃已久的城堡,人不在里面,只有蝙蝠飞进飞出的。弘法看到城堡里竟然没有什么人,心里非常害怕。他很清楚,没有人的地方,一定有鬼,有鬼的地方,可能有人,也可能没人,有些人是鬼上身的。

    弘法看看天一,天一道长说:“不用怕,跟着我,你能得到自由。你跟着师父,就应该懂得怎样才能得到安全的。”

    弘法此刻大脑一片空白,对天一说:“师父,我们回去吧,不要进城,城里有鬼。”

    天一呵呵一笑,说:“你真搞笑,有没有鬼,为师最清楚。鬼也怕寂寞,能受的住寂寞的鬼,一般是老鬼和小鬼。老鬼看透了前程,躲在穷乡僻壤,小鬼不谙世事,在哪里,都是乐园。”

    弘法说:“好吧,我清楚了。那么壮年鬼呢?”

    “壮年鬼不会在这里,壮年鬼如果在城堡里,你就不用进去了,因城堡里有很多,你能进去,不一定能回来。”天一说。

    弘法听了,更是害怕,更不敢进了。不过,根据经验,只要紧紧跟着天一道长,师父不会不管,他想到这里,笑着对天一说:“师父,我不怕,你到哪里,我到哪里,没有什么好害怕的。”

    “嗯,你清楚,为师,殿下,还有加勒,保护你一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应该不成问题。”道长说。

    “那就好!”弘法说。

    弘法说话有点像师父的口吻,这是受到惊吓和来自内心的恐惧之后发生的自然反应。

    既然如此,大家心里都有了数,放心大胆地前进,不怕妖魔鬼怪,都是老鬼和小鬼,有什么好怕的?

    再说,老鬼已经没了害人的心,即便有了害人的心,也没有害人的力量;小鬼连害人的心都没有,力量更不用说。

    上次加勒曾经来过,也看到了不少的东西,他在琢磨,上次那只大蝙蝠已经被打死,掉在沙地上,被野鼠分食,会不会还有那样的大蝙蝠呢?

    带着疑问往前走,城墙门口有告示,上面写着字,加勒看不懂,反正非常醒目。萧生看了,念道:“诸位,城内有妖,慎入。”

    这个告示显得非常陈旧,用麻布所写,已经支离破碎,在风中飘摆,好像马上就要掉下来。

    天一微微一笑。萧生念完,弘法说:“这些字看上去怎么歪歪扭扭的,和弯刀族的字差不多,可惜我不认识。”

    “你观察得比较仔细,这些字,只有萧生认识,加勒和格桑都把学问还给老师了。”天一说,“我说的对吗,加勒?”

    “是的,道长,你说的没错。”加勒笑着说。

    格桑不在,没有回答,天一不太懂那些文字,听萧生一念,马上明白,这是吓人的,根本不可能有妖,要是有妖,早就有妖气,估计是这里不适合人居住,生存困难,人们都搬走了,也可能发生部族之间的屠杀,屠城之后,剩下了一座空城。

    也可能是别人想将人赶走,想出的一条计策,天一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妖气没有,倒是有鸟和蝙蝠,因为天一看到城门口有不少的鸟粪还有蝙蝠屎。

    天一执意要进城,萧生只好跟着,他们一动,弘法和加勒也就不好说什么。

    走在熟悉的青石板上,加勒有些激动,悄悄对金乌说:“老弟,你可享福了,到了你家的厨房,想吃多少鸟蛋都成。”

    金乌说:“大哥,你说的没错,可是,小心大蝙蝠,估计不止一只,上次打死一只,这次可能还有,说不定要找你报仇,你可要当心。”

    “没事,有你,我就不怕。它们有的,比如翅膀,我也有,并且比它们的大,它们没有的,我也有,比方说我有手,还有暗器,它们没有。虽有爪子和牙齿,但在我面前,那些爪牙统统没用。”加勒说。

    走在青石板,上面有不少的白色沙砾,当然,鸟粪几乎遮盖住了青石板的泛青的颜色,变得斑驳,有的地方鸟粪很厚了,非常奇怪,这座城堡,在沙漠腹地,为什么成了鸟儿们的天堂?

    进入城墙里面,到处都是鸟,一听到鸟叫,金乌就兴奋,好像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兄弟,也难怪,谁叫他兄弟都被后裔射死了呢?如今在天上的,是金乌的小伙伴,是他委托他替他在天上值班的。当然,发亮的那个东西,是金乌的金车,谁坐在金车上,就会被金光笼罩,每天从东方来,到西方去,循环往复,周而复始,从未改变。

    金乌的幸福感越来越浓,弘法的恐惧感也越来越剧烈,因为有些鸟,叫起来实在吓人,非常凄厉,在空旷的城中回荡。

    天一说:“前面有一座客栈,看来也是鸟窝,不过,看起来,这客栈像是中原国商人设在这里的会馆,大家都去住吧,找一找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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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3章 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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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发现了一家会馆,建筑风格很像中原国的,看上去比较亲切,他建议大家进去休息,因为在沙漠走得时间久了,特别想家。可是,这些人都还没成家。像萧生还好,出生在皇家,长在皇家,体会到了皇上和皇后的浓浓爱意,但是其他人就难说了。

    进了会馆,到处是蛛丝,灰尘布满了桌椅,那些桌椅都非常结实,像是刺槐做成的,以前的油污,完全消失,完全被厚厚的灰还有沙尘给覆盖。

    有柜台,也有酒坛子,坛子上有黑红的酒字,这些东西,的确有些好玩,看来都是一些老古董了。

    想当初,这里也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好地方,人烟云集,南来北往的商旅都在这里入住,是一个热闹场所,可是现在人去楼空,成了鸟儿、老鼠还有虫子们的家了。

    弘法找到桌椅,将上面擦拭干净,灰尘飞上天,阳光射进屋子,看到阳光中有不少的灰尘在飞扬。

    天一坐下,想在这里找吃的,比登天还难。说到登天,先要登楼,看看楼梯,已经坏了好几个阶梯,没办法再修复,看来,想要上二楼的客房,没有功夫,是上不去的,就是上去了,也不见得还有被子和褥子,不如在一楼的地方敞亮,可以在一楼休息。

    弘法处理完了桌子,再擦干净了板凳,像这种场合,只能将就将就了,不能太讲究,否则还真是个麻烦事。

    板凳是给普通人坐的,有太师椅,看来是给达官贵人坐的,有一个戏台子,在稍微高一点的地方,可以给说书的用,也可以给唱戏的用,台子建起来,大家都不让它闲着,总是听到会馆里有锣鼓家伙发出的响声。

    准备好这一切,想要在这里找点吃的,看来非常困难,这是一座无人城,里面没有人做主,只有鸟兽以此为家。到处看起来冷冷清清的,像是打过仗一样,也像战士们全部牺牲,只留下一座空城一般。

    正在这个时候,格桑出现了。弘法连忙用袖子将刚才已经擦干净的凳子又擦了擦,对格桑说:“快,格桑姐姐,请坐,请坐!”

    格桑坐下,弘法给她端来了水,说:“请!”

    格桑也不客气,咕咚咕咚地喝了,弘法接过空盏,放在桌上,问:“姐姐,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很奇怪,无论我们走到哪里,你都知道,并且马上能找到。你是不是有特异功能啊!”

    “特异功能没有,知道殿下在哪的功能有,这是从小都知道的。还有,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如果我想找到谁,先将那个想找到的人的位置信息包括移动信息都存在小脑,要想找谁,就开动小脑,一般都能成功。”格桑说。

    “原来如此!我也想学,姐姐,你能不能教我?”弘法问。

    “这个不能教,这是天赐的,实在不好意思。”格桑说。

    听了这话,弘法撅着嘴不说话,显然有些生气,天一说:“徒儿,为师告诉你,你不要想太多。有些事不能勉强,有些事你要用心去悟,等到了一定程度,自然就悟出来了。前提是要用心。”

    “徒儿明白。我还以为格桑姐姐保守不肯教我呢。”弘法说。

    “没有的事,我要是懂得教你,早就教了,何必要等到你问,正因为我不太懂,只是会用,能用就行,可以让别人知道我的心思,不引起误会,就行。”格桑说。

    这里打着嘴仗,萧生问:“格桑,天快晚了,你回去吧,这里的环境不太适合你呆在这儿。”

    “是,殿下,我告辞了。”格桑消失,弘法为她擦拭的凳子,她也没坐,然后就像一阵风,消失得无影无踪。

    弘法心里怅然若失,不过,他有很多次怅然若失了,总在受到格桑忽来忽走的煎熬,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开始找生火做饭。在沙漠行走,天天烧牛粪,做噩梦,梦见的都是牛粪,走路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踩到,那才叫恶心呢。

    弘法找来一些木柴,然后找到一口井,发现里面竟然有水,这可乐坏了他,在沙漠喝的水,都有一股牛骚味,是皮囊装水,在骆驼背上晃来晃去的,将牛皮都晃软了吧,里面竟然还有免费的牛肉吃,但是单单从喝水的角度来看,还是纯净水好喝一些。

    弘法先给骆驼准备了水,让那些沙漠之舟喝好,再来准备给他师父和萧生、加勒,当然,天一又在修炼,他每时每刻都在修炼,萧生不必说,他是王子,身子骨金贵,从小没做过粗活,当然,他不是那种纨绔少年,他是知书达理的,从小受到的教育是非常严格的。

    加勒不用说,打仗很厉害,一人能敌万人,加上他的好兄弟金乌,自然在疆场上驰骋,如入无人之境,自然没说的,单单剩下弘法,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文也不文,武也不武,不文不武,成何体统?

    这荒弃的会馆到处都是木柴,可能以前的主人比较勤快,准备了大量的木柴,以供不时之需。水很快烧开了。弘法在会馆一楼到处找找,发现没有什么吃的,倒是有几坛子酒在柜台后面,坛口用泥封着,不知道还有没有,弘法试着打开一坛,将泥块敲掉,揭开盖子,马上有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弘法说:“师父,这里有酒。”

    大家早已闻到了酒味儿,真是香气扑鼻,真是让人闻着就醉,更别说喝了。

    天一说:“有美酒当然是好事,先别着急喝,我先看看再说。”

    天一说完,来到酒坛子前,从头上摘下簪子,那簪子是银子做的,伸进酒坛,然后拿出来,看看簪子,比刚才的更亮,他说:“可以。不过,不能贪杯。人喝醉了,就身不由己,免得酿下大错。”

    大家答应了,纷纷拿出酒盏,弘法抱起坛子,往酒盏里倒酒,再三小心,还是溅出不少,那酒盏装满了酒,香气弥散开来,整个会馆都被酒香充满。

    加勒拿出了牛肉干,还有一些干葡萄,放在桌上。

    水壶里汩汩作响,水已经烧开了,但是木柴仍在燃烧,大家一边喝酒,一边吃肉,一边烤火,其乐融融。

    天一说:“弘法,给骆驼饮水了吗?”

    “饮了。”弘法说。

    “喂草料了吗?”

    “没有。”

    “快去,骆驼是反刍的,走了很远的路,应该吃点东西了。我们不能专顾自己啊!”天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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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4章 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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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答应了一声,起身去到院子里,看看院子里除了有一口井外,左边是拴马、骆驼的木柱和石槽,右边是停车的地方,有一些车轮子已经损坏,奇怪了,这里是沙漠,这些车是怎样在沙漠地行走的呢?

    弘法来不及细想,他的目标是草料,可是,到哪里去找呢?他刚才喝了酒,酒劲儿上来,酒壮人胆,向前直走,拐弯,看到有一个后院,在院墙旁边,堆码了一堆草。

    弘法喜出望外,走近一看,竟然有不少的沙蒿,干的,这些东西,是骆驼最喜欢吃的东东了,这家主人可真有意思,特别给弘法准备了好东西。也难怪,沙蒿是骆驼的美食,一般的骡马牛都不喜欢吃,看来这里以前的骆驼不多,多的还是牛羊马或者骡子驴子。

    弘法开动了脑筋,想到了这些问题,不过,要是换了加勒,估计他也会高兴的,不过,加勒有可能不认识沙蒿。

    为什么弘法认识沙蒿?这要归功给天一道长。他跟着天一道长到边塞一户人家做法事,看到了骆驼,但是只是看看,没有骑过,很想骑一骑,又怕师父说,就忍住了,看到骆驼正在吃一种草,很难闻,但是骆驼吃得津津有味。

    他好奇,就忍不住问师父,天一没有回答,那家主人连忙回答了,说是沙蒿,弘法就默默记在了心里,要说记《道德经》,打死他都记不住,可是遇到这些东西,一记就记住了。

    弘法认识沙蒿,知道这是骆驼的最爱,就去准备抱了去喂骆驼,走到跟前,发现竟然有不少的鸟毛,奇怪,这种沙蒿有一种怪味,难道鸟们没有鼻子,闻了没感觉?难道鸟儿反而喜欢在这个地方做窝?

    弘法喝了酒,胆子比平时大许多,他手伸进了沙蒿,突然,扑棱棱,一群鸟从里面飞出来,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没有来得及看,那些鸟已经飞向天空,渐渐地变成了黑点,动作之快,令人惊叹。

    弘法抱起了沙蒿,然后返回,到前院的石槽前,将沙蒿放在骆驼跟前。那些骆驼见了沙蒿,眼睛格外明亮,像是见到了亲妈,本来是卧着的,见了沙蒿立马起来,嘴巴吐出白沫,噗噗的,好像在说着什么,埋怨着什么,这其实是让弘法感到很不好意思,为什么给它们喝水而不给吃东西呢?喝水喝得饱吗?喝,喝,喝你妹啊!

    骆驼是大个子,不会说话,可不代表没有喜好和厌恶的东西,像沙蒿这样的东西,就是它们想要的,于是争先恐后地来吃,吓得弘法倒退几步,看看那骆驼大嚼特嚼,弘法才意识到自己还没吃完,于是回头就走。

    骆驼们围在石槽前,开始昂首挺胸地吃沙蒿,弘法回到天一面前,坐在桌前,天一问:“骆驼都喂了?”

    “喂了。”弘法说。

    “喂了些什么?”天一继续追问。

    “喂了一些沙蒿。”弘法说。

    “嗯,骆驼爱吃这个,真没想到,这个沙漠中的城堡里竟然还有沙蒿,看来,这里以前有过骆驼客。只有骆驼才喜欢吃这个。”天一说。

    大家听了这话,顿时对以前这里的情形进行畅想起来,真没想到,这里曾是一个热闹场所,要说沙蒿,只有少量的骆驼经过这里,要是多的话,可能沙蒿早就吃完了。

    天一说:“徒儿,你辛苦了,喝点酒,吃点肉吧。”

    弘法使劲儿点点头,刚好吃了一半,继续吃。大家都很兴奋,特别是喝了酒之后,更是这样。这些酒,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真是香醇!喝了之后,不知不觉就有些晕晕乎乎的,当然,每人都还有所控制。这些酒,一次肯定喝不完,剩下的,又带不走,这可怎么办才好?

    弘法吃完,大家也就浑身燥热,于是找来另外的桌子,并排放在一起,然后再找来一些干草,上面铺着毡布,一张大床算是做好了。

    弘法早就烧好了水,然后开始洗漱,因为有了水,大家也就大手大脚,刚好格桑不在,大家开始用热水洗澡,懒一些的只是洗脸洗脚,不洗澡。弘法不想洗,他还牵挂着骆驼,因为刚才那些沙蒿不够四峰骆驼吃的,于是就再去抱一些过来,给骆驼吃。

    加勒问:“看得出来,刚才你很害怕的样子,遇到了啥没有?”

    弘法说:“没有啥,就是鸟特别多,连沙蒿里面都有。”

    加勒一听来了劲儿,连忙问:“是真的吗?”

    “是真的,不信你跟我去看看。”弘法说。

    加勒见他那样,连忙说:“我怎么不信,你说这鸟长得啥样?”

    “没看清,我去抱沙蒿喂骆驼的时候,突然飞出来的,吓我一大跳呢。”弘法说到这,心有余悸,不过,他稍微喝了点酒,不怕,但是,事后再想想,还是有点怕。

    他赶紧跑了,先去看看那些骆驼,然后到了后院,再去抱一下沙蒿回来。

    加勒心想大家都吃了,自己也洗了澡,看来,老弟的饭也要有个着落才好,不能让自己成为一个被人瞧不起人,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其实是最要不得的。

    加勒想到这里,也就尾随着弘法而来,他想,有鸟就有窝,有窝就有蛋,今天应该找得到鸟蛋。这里的鸟蛋比较多,对金乌来说,是相当大的福气,只是鸟蛋太多,不知道吃什么好,真是大伤脑筋。

    要知道低处也有鸟蛋,上次何必要到高楼去偷鸟蛋呢?还惹了一身祸,不把那只大蝙蝠打死,恐怕就会受到打蝙蝠的攻击。

    要知道不是所有鸟都愿意住在高处的,住在高处,是因为要躲避人,偌大的城堡里面,竟然没有一个人,那么,鸟的天敌就少了,几乎没有,要是有,也只是蛇,可是,蛇在冬天是不出来的,只有到了惊蛰之后,才略有松动,还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更多。

    这个季节也有鸟蛋,鸟正是利用这个机会,大量地繁殖,要不然,以后等蛇都出洞了,鸟们就遭殃了,不是鸟,就是蛋,那蛋也是鸟的儿女,咋说,都有点不忍心,可是一物降一物,没有任何的办法。要是鸟没有天敌,恐怕这座城堡就叫鸟城了。

    要是没有鸟,只有蛇,恐怕这座城就叫蛇城,但是,很多蛇都不愿呆在城里。因城里没吃的,老鼠也就没办法生存,老鼠无法生存,蛇也就没有老鼠吃,也就没办法给蛇提供食物。这是相辅相成的,加勒这样想着,看看弘法还在那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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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5章 鸟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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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上前问:“弘法,快告诉我,哪里有鸟窝?我的老弟还没吃饭呢,刚才喝了酒,就把这事给忘了。”

    弘法被叫停,回头说:“是这样的,你跟我来吧。”他说完就走,加勒连忙趔趄着跟上,看来喝了百年陈酿,大家都有些激动。

    到了沙蒿堆前,听见里面有叽叽喳喳的声音,看来,里面有鸟窝,鸟窝里不仅有鸟蛋,还有雏鸟,金乌不吃雏鸟,只吃蛋。吃雏鸟等于杀生,谋害性命,违反了父亲的教导,吃鸟蛋,就好一点,因鸟蛋还不是鸟,还没成型。

    加勒知道了鸟窝所在的位置,没有马上采取行动,等了等,看到弘法吃力地抱沙蒿。加勒说:“你站一边去,我看你喝了酒,找不到北了吧。”

    弘法一听,有了希望,马上坐在地上,说:“你算说对了,没错,我现在浑身都发软,实在没办法,干不动活儿了。”

    加勒要找鸟窝和鸟蛋,反正要清理这些沙蒿的,他说:“你走开,我来帮你。”

    加勒说着,然后找来一根绳子,巧得很,竟然在屋檐下挂了一捆长绳子,他找来一根树杈,将树杈绑在绳子上,然后对金乌说:“去,帮帮忙,变个钻地穿山甲,将绳子穿过那些沙蒿。”

    金乌知道了加勒的心意,他是想要弄走沙蒿,然后找出鸟蛋给他吃,他当然高兴,十分乐意去干这事。

    说的时候,金乌就变了一只穿山甲,将木钩子衔在嘴里,向沙蒿前进。然后钻进了沙蒿,接着,三下五去二,就将沙蒿捆了个结实,加勒将穿山甲回来,加勒说:“把钩子给我。”

    金乌照办,木钩子交给了加勒,加勒将钩子往绳子的一端一套一扣,然后收紧,那一捆沙蒿竟然成了一个正方体,规规矩矩的。加勒稍微一用劲儿,将沙蒿大方块举起来,对弘法说:“放哪儿?”

    弘法已经看得目瞪口呆,酒都变成汗水吓出来了。加勒问:“弘法,放哪儿?你怎么了?”

    加勒再次喊了一声,见弘法没反应,又追问道:“弘法,弘法,你咋了?你不会让我老是举着这沙蒿玩吧?”

    喊了几声后,弘法才明白过来,如梦方醒,他说:“好吧,好吧,放到前院骆驼的石槽处。”

    加勒答应了一声,举着大方块,朝前院走去,然后将大方块放下,骆驼们一见这个家伙来了,吓得直往墙角躲藏。

    但是,当加勒把沙蒿方块放下了,松开了绳子,骆驼们才发现是美食来了,看到的又是老朋友,刚才是没看到,消除了恐惧,这才放松,开心起来。刚才弘法送来的沙蒿已经彻底消灭干净了,正惆怅呢,操心下一顿美食在哪里,正巧,瞌睡遇到了枕头。

    加勒说:“伙计们,好好吃,这是最后的美食了。就想百年陈酿,吃完就没了,可要珍惜哦,别浪费了。”

    骆驼们噗噗噗地吐泡泡,加勒没心思看,照顾了骆驼,还想到老弟,刚才的大功臣,赶紧跑回来,看见弘法又坐在了地上,这次还有进步,坐在了旁边的青石上。

    加勒对弘法说:“你回去吧,天一道长的床已经铺好了吧,你也回去休息,明天还要赶路,或者干别的。”

    弘法点点头,趔趄着走了,他的酒量可见一斑,弘法问:“要不要紧?”

    “不要紧,你去忙吧,我没事。”弘法说着,差点摔倒,然后扶着院墙,然后顺着房屋的墙壁回到了会馆一楼大厅。

    加勒见他走了,对金乌说:“老弟,出来吧,找鸟蛋。”

    那金乌巴不得他这样说,立马现了原形,出来帮着加勒找,帮别人找其实就是帮自己找,没有绝对分离的关系,两个人都是相互配搭的,要不然,很难成功,起码也要费一些周折。

    谁知道金乌这次现出原形后,竟然长得比城中最高的城楼还要高,加勒只看到他的脚脖子,连小腿都看不全,加勒说:“算了,你还是变成鸟吧,我可不喜欢你这样。就是吃鸟蛋,也要注意吃相吧,你长那么高,在空中吃鸟蛋,不是让别人抓住把柄,好告你状吗?”

    金乌一听,的确有理,真是的,很多邪恶的天使,早晚在盯着我看,还是老哥细心,在为我着想。于是他立马变成了一只渡鸦,停在了加勒的肩膀上,加勒说:“这才像话,渡鸦到处都有,不怕别人说啥。你眼睛好,帮忙瞅瞅,我喝了酒,眼睛昏花,看东西都是重的。”

    金乌说:“没问题。”

    这对金乌有好处,当然愿意去做。他张开嘴说:“哇,哇,大哥,大哥,那里,在那里有哇,有哇。”

    金乌说话怎么是这个味儿呢?

    加勒想笑,但又担心下次金乌会变成巨人,和巨人说话都觉得累。于是憋住不笑,连忙问:“好吧,我相信你,走,去吧。”

    加勒向前,渡鸦飞起来,在加勒飞跑的时候,渡鸦想站在加勒的肩膀上非常难,与其站立不稳,不如起来飞翔,依赖别人,是非常吃力的,倒不如自己用力,反而会得到不少的自由。

    他飞起来,夜色也暗下来,加勒看到前方有不少鸟窝,在没有弄完的沙蒿中间搭建,窝里有一些细草,还有一些羽毛,鸟蛋有的已经孵出了雏鸟,有的只剩下了鸟蛋,刚才加勒捆绑了沙蒿,还有穿山甲的穿针引线,早已惊飞了那些鸟妈妈们,雏鸟没有飞走,在窝里叽叽喳喳地叫,有的张开口,露出黄色的大嘴巴。

    渡鸦飞来,小鸟以为是妈妈回来喂食,叫得更加厉害!但是,加勒对那些雏鸟不感兴趣,赶紧找鸟蛋。借着黄昏的余光,看到了鸟蛋,个个泛出青色的白光。

    加勒喜出望外,他赶紧上前,十分顺利地拿到了蛋。渡鸦高兴地呱呱直叫,金乌说:“好啊,好啊,太好啦。”

    加勒说:”走,快走。“

    加勒说着,拿了蛋转身就走,渡鸦跟着飞,撵了上去。加勒很清楚,在这座城堡里,是鸟的天堂,到了鸟的老巢,你拿了人家的蛋,让人家断子绝孙,这仇不能不报,是可忍孰不可忍,在这里停留越久,就越存在问题。

    加勒不是怕鸟,真是怕个鸟?他是担心那些鸟不依不饶,有了报仇的心,就像精卫那样,就有将东海填平的志气,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能躲则躲,不要硬着头皮上,免得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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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6章 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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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取了鸟蛋,只取两枚,金乌只要这些,贪多嚼不烂,何必要去贪?他只需要满足肚子的需要,拿多了也是浪费,吃不了,也是浪费,要知道,每一枚蛋,都是一只鸟,没有了鸟,这个城堡会更孤寂,安静得很,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那是多么恐怖的事啊!

    取了鸟蛋,渡鸦高兴极了,呱呱直叫,听起来,有一种不祥之兆,加勒不怕,他不信邪,他只信他的神,没有谁能剥夺他对神的爱,也无法隔绝他和神的爱,有爱,就有希望,有明天,就不会被眼前的困境所搅扰,更重要的,现在的环境还不错。

    渡鸦的叫声让加勒不安,他说:“老弟,不就是两枚蛋吗?你要注意,不要声张,肉煮烂了,还在锅里,你怕什么。现在蛋在我这儿,还担心鸟抢回去吗?告诉你吧,再聪明的鸟,想要抓住光滑的鸟蛋,恐怕有些难。”

    渡鸦呱呱两声,加勒非常恼火,说:“金乌,你再叫,我把你扔进滚水里煮熟了吃。”

    这一下,渡鸦不敢叫了,乖乖地站在了加勒的肩膀上,加勒往房间里走,他站不稳,伸出翅膀来,扑打两下保持平衡。

    进了屋,发现弘法已经摆成大字型睡着了,他不胜酒力,沾酒就醉,不知道刚才他是怎样回到桌子上的。

    加勒没有进屋,他说:“好吧,你先吃吧,吃了之后,我们进去睡觉。”

    渡鸦刚想回答,加勒手快,将乌鸦嘴捏住,渡鸦发不出声音来,急得挣扎,摇头摆尾的,加勒说:“好吧,你别动,你别说话好吗?不说话,我就给你吃。”

    渡鸦点点头,加勒将一枚鸟蛋放在手心,渡鸦一伸脖子,嘴巴一张,将蛋吞了肚子,只听得咕咚一声,蛋没了,连壳都没了。接着,加勒又举起一枚蛋,和前面那枚蛋的命运一样,一会儿时间就香消玉殒。

    兄弟俩吃饱喝足,加勒去看看萧生殿下,萧生喝了酒,谨遵师命,喝了一点,不像从前,喝酒都是比较多的,这次不同,他有使命在身。在这座沙漠中的小城里,一切都得小心,不能马虎。

    加勒喝酒也没问题,当初有点晕乎,马上就恢复正常,如果想喝,所有的酒都不在话下,如果喝多了,那么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了,也行,这座小城,就会被夷为平地。

    加勒走到萧生面前,萧生没有睡,在修炼,这是每天入睡前的必修课,不这样,就无法入睡。

    加勒轻轻走到萧生面前,虽说是轻轻的,可是,脚步声还是挺大,地面有灰,被弘法在先前的时候洒了水,比较湿润,有一股土腥味,但还是比较整洁。墙上挂着的物件上也布满了灰尘,不过,这些灰尘没有办法清理,也不打算长期在这里住,也就没有考虑打扫打扫。

    表面上比较干燥,室内还是比较温暖,加上刚才烧水,将整幢房子都烤热了,比在旷野和荒漠上,自然要舒服得多。

    “殿下,有什么需要吗?”加勒轻声问,生怕惊扰了天一。此时,弘法已经鼾声震天响了,甚至墙上和房梁上的灰尘都被震落下来。

    “不需要了,你也该歇息,这个地方还好,没有什么妖气,不过,气是会流动的。在这个时候,更要提高警惕,你先睡,到了后半夜,你再起来值守。”萧生命令道。

    “好的,那我先睡了。”说完,加勒上了桌子,倒头便睡,没过多久,很快进入梦乡。他的兄弟金乌,听着他的鼾声,就像催眠曲,不想睡的他,也被这有规律的声音弄得想睡了。

    天一和萧生也睡着了,加勒起来值守,弘法今晚算是好好地睡一觉,如果让他每天都这么沉睡,他当然高兴了。

    加勒值守,金乌当然也陪着,金乌一年到头都不睡都行,金乌到人间来,不是像有些天使一样行恶的,而是来查考民间苦情,为民谋福的。不过,有些坏天使不依不饶,要跟他作对,要知道很多天使都嫉妒他又怕他,但是,在暗地里都高一些小动作,这些都被金乌的父亲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只不过现在是任凭他们这样行,以后再算总账。

    金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是四面楚歌,不是在城堡中才有攻击的,在地上的任何地方,都会遇到一些让人恶心的天使,就像幽灵一样挥之不去,无法逃避,虽不致危险,可是也让人心烦意乱。

    金乌不睡觉,也很无聊,上半夜加勒睡了,他没有人说话,也很沉闷,现在有了说话的伴了,真是太好了!加勒也很开心,后半夜难熬,正是睡觉香甜的时刻,早点睡也不见得好,晚点起床也不好,最佳的睡眠时间就在后半夜。

    没有人说话,一个人守夜,非常枯燥麻烦,有了金乌,情况就好得多。加勒见萧生和天一都已经入睡,就悄悄地问金乌:“殿下说这里没有妖气,将来有气会过来,那是什么气啊?”

    金乌说:“我喜欢变成渡鸦,不想变成羽毛,你又嫌弃我的嗓门大,不好听,现在怎么办?我是变还是不变?”

    “算了,你一变,说话就不受控制,还是保持现状为妙。在我手上老老实实地呆着吧,不要乱说话。”加勒说。

    “那我告诉你有什么气啊!其实就是邪气,自古正邪不两立,白天属于正气,晚上属于邪气,白天属于阳气,晚上属于阴气,两种气,总在运动中,就像雨天晴天一样。”金乌说。

    “哦,原来很有道理,那么,我们值守,那鸟儿都睡了,哪里有气过来?即便有,也看不到啊!”加勒说。

    “看是看不到,可是要凭感觉。如果你看得到,那么天一道长和萧生就都不用潜心修炼、研究道法了。这里面有玄机,要靠悟性去悟,一般人是达不到那个等级的。”金乌说。

    他这样一提醒,加勒才明白,原来有看不见的,看得见的不见得是真理,看不见的不见得不存在,看不见的不见得是谬论,看得见的不一定不骗人。很多事情,都不是一下子就是这样的,背后总有一双手在推动着它前进,或者推动人,或者推动事。

    这时候,远方已经传来了鸟叫声,看来,黎明要来到了。这些鸟不像公鸡,要叫好几遍,只要鸟一叫,白天就要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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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7章 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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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鸟儿一叫,东方的启明星开始亮了,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就是启明星大放异彩的时刻。

    加勒在守夜,觉得眼睛发沉,越到黎明,越是瞌睡,这段黑暗的日子,真想闭着眼睛、枕着双手、仰望房梁再睡片刻,突然,他被房梁上的东西惊醒了,他看到一个影子闪过。

    加勒以为是做梦,他悄悄问金乌:“有人。你看到了吗?”

    “什么?”金乌问。

    “有人!”加勒说。

    “我早就知道了,我昨天飞的时候,就看到有人在跟踪我们。估计还没走。”金乌说。

    “怎么不早说?”加勒问。

    “你捏住了我的嘴巴,我怎么说?”金乌很是委屈。

    加勒突然想起昨天他嫌金乌变成的渡鸦呱噪得烦人,就捏住了他的嘴巴,真是,如果让他说,说不定就知道了,可以提前做好准备。他问:“不好意思,老弟,昨晚不该捏你的嘴巴的。”

    “算了,别提了。这个人,早就跟上来,也难怪,这人是独行怪人,不知道是谁的手下,功夫还不错,只是跟错了人。”金乌说。

    说归说,加勒还是想把那个人给抓住,然后好向萧生报告这个值守是有结果的,不至于说自己没用,实际上萧生从来不说他没用,是他自己多虑了。

    加勒说:“很想知道是谁干的,我们去把他抓住怎么样?”

    “这样不好,你想想看,我们去抓他,没有找到他,他回来,反而害了殿下,岂不犯了更大的错误?”金乌说。

    加勒听他这么一说,还真考虑得周到,没错,是这样的,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藏一个人,的确不容易找到,要想找到,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最好的办法是守株待兔,以静制动,这无影人肯定要跟着他们,他在暗处,他们在明处,不容易发现,还没行动,无影人就知道了他的动作,早就会做好准备,让他无功而返。

    计划很美好,执行有麻烦。无影人来无影去无踪,要想捉住他,还是有些麻烦。

    天空有红霞,透过破损的窗户,看到前院子里充满了朝霞,非常漂亮,骆驼还在反刍,嘴角有白沫,看上去有点恶心,不过,骆驼没意见,他们吃着多年前留存下来的沙蒿,在仔细回味着沙漠的风情。

    加勒打开了炉子,添了一些木柴,又起身到院子里打水,将一个铜做的桶丢进水井,听到咚一声响,井口的辘轳还没朽坏,可能是胡杨木做成的,非常结实,缠着绳子,叽里咕噜地转了几圈,绳子没有转完,听到一声响之后,那辘轳停止了转动,摇把上下晃荡了几下,就停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辘轳又转了一下,幅度不大,摇把也晃动了,加勒知道铜桶里装满了水,这时候,加勒开始摇动摇把,那辘轳开始转动,力气不算啥,去了还会回来,弄一桶水上来,对加勒来说,非常容易。

    金乌看到加勒干得这么起劲儿,就说:“打水不是你的强项,你打得还可以,可是毕竟还是出了力气。如果是我,就不这么干。”

    加勒面不改色心不跳,说:“这没什么,我告诉你,别说这一桶水,就是十桶水,百桶水,也不在话下。”他好像悟出了点什么,连忙问:“你刚才说什么来着,你说,你不这么干,你想怎么干?”

    “我想这么干。只是担心大哥不让我这么干。”金乌说。

    “你先说说看,我还要烧水,快点说,我要把水倒进锅里烧开。”加勒说。

    想不到力敌万军的加勒竟然还要烧柴烧水!看来,猛将绣花,粗中有细啊!他再三再四催促着金乌,金乌看躲不过,就说:“你先答应我,不责怪我,我能做到,只是怕有损失。只要你不埋怨我,我就做给大哥你看。”

    “行,我不怪你,说吧。”加勒催促道。

    “我想把井倒过来,不就可以有水了吗?”金乌说。

    “你太搞笑了吧,把井倒过来,岂不是要水淹全城?你还想出去吗?”加勒很不以为然。

    金乌被加勒说了一顿,只好默不作声,不想再说话,刚才还说不埋怨,现在又出尔反尔,看来还是不相信。

    加勒见金乌不说话,认为自己说得有理,就提着青铜桶进了屋,将桶里的水哗哗地倒进锅里,一看,还不够,于是又出去打水。

    金乌着急,就说:“这多浪费时间啊,我们该去找点吃的,你看,太阳都出来了,要想弄鸟蛋,得抓紧时间,现在雌鸟都外出找虫子了,要不怎么会有人说,早起的鸟儿有食吃呢。趁雌鸟外出,可以赶紧弄鸟蛋。迟了就不行了。”

    “你知道其一,不知道其二,我告诉你,鸟早起了有食吃,虫子早起了不见得是好事,你想想,早起的虫子和早起的鸟儿哪个更悲催和凄惨,很显然,一个吃,一个被吃,肯定有差别。”加勒说这话,还是很有水平的,谁说他四肢发达、脑袋简单呢,其实,说这话的,才是头脑简单呢。

    金乌说不过加勒,只是催加勒,加勒也想见识见识他怎样把井给倒过来,就说:“行,我改变主意了。你来,倒过来我看看。我说好了,你赶紧恢复原来的样子,我只想要一桶水,你不要给我一井的水。明白吗?”

    “行,打完了水,我们去找鸟蛋吧。”金乌附加了条件,看来没有白白看戏的道理。

    加勒说出去了这话,当然也是没办法的。他说:“好啊,我答应你,只要把灌满这桶水,不用辘轳和井绳,等把水倒进锅里,添一把柴,然后我就带你去找鸟蛋,你看这个交易怎么样?”

    “成交!”金乌说,高兴极了。

    “你需要什么?只管吩咐,我尽量满足你。”加勒看金乌好像无精打采的样子,就说了这话。

    “我啥都不需要,你走开,只把桶放在这里就行。”金乌让加勒闪开,只见金乌变成了巨人,他将手伸进井旁的土地,一直伸,一直伸入,结果这口井竟然被金乌抱着转了过来,就像小孩子在玩的转转坛坛罐罐的游戏。金乌就像小孩子一样把坛子颠倒过来,将井里的水给倒出来,桶一装满,金乌就将井倒转回去,除了院子里留下了一些新鲜的土壤之外,其他都是原来的样子,没有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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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8章 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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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乌将井翻转了去,恢复到原来的样子,院子里掉落了一些新鲜的土疙瘩外,基本上是啥都没动,还是老样子。加勒看了,目瞪口呆,想不到金乌竟然有这本事,他是巨人,可是,经常被加勒吆喝惯了,潜力和积极性竟然被尘封多日了。

    弄得金乌到最后,直晓得吃鸟蛋,依附在加勒的手上,弄得很没信心,实际上自从金乌到了加勒是手上,作为玉指环,其实已经奉献了很多。加勒以前是很笨的,没有手艺,只有到处讨饭吃的命,自从遇到了金乌,人生的命运就截然不同了。

    加勒惊讶之余,突然想起来自己的承诺,于是提着青铜桶向屋内走去,边走边回头,一看巨人没了,还是那一只渡鸦,飞过来,加勒在往锅里倒水的时候,渡鸦落在加勒的肩膀上,这时候大家都已经起床,渡鸦还是不敢叫,怕别人讨厌他。

    再说,中原国的人比较迷信,认为渡鸦一叫,肯定是凶兆,喜鹊一来,必有客来,嘉宾就在路上,说到就到。

    渡鸦不叫,加勒有些慌了,此时无声胜有声,他对萧生说:“殿下,我出去一会儿,马上回来,有事报告。”

    萧生说:“去吧,我不要你服侍,自己动手,越来越强,啥事都靠别人,到最后,自己啥都不能干。要当大王,必须要会照顾自己,才会照顾我的人民。连自己的都照顾不好,还怎么去照顾别人?”

    加勒很清楚,弯刀族和中原国有世仇,总是打来打去的,没完没了,结果到了大郎的时代,两国不仅不打仗,就是饥荒闹得再大,两国还是互不侵犯,友好往来,虽然两个国家朝廷的元老都担心得很,最终还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萧生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当然不会再被仇敌惦记和仇杀,对人格外温顺,已经完全不像过去的野蛮、铁血和暴力了。不是说他骨子里没有了勇气,而是更加文明、谨慎和理智。

    加勒得到萧生的许可,高兴坏了,赶紧往外跑,渡鸦从加勒肩膀上跳了下来,跟着一起往屋外飞,到了屋外,才开始呱呱地叫。他一叫不要紧,还没到后院,就有数不清的鸟飞来,朝加勒身上乱撞乱飞,铺天盖地,用翅膀拍打、用爪子抓加勒,就像冰雹一样,噼里啪啦地乱打。

    加勒没想到会遇到这个,这简直是偷袭,可能鸟们刚才已经开过会了,决定实施报复行动,现在算是认准了仇敌——加勒,帮凶就是那个黑不溜秋、叫声万分难听的渡鸦,这两个家伙成了鸟们的天敌,一股脑地朝他俩进攻起来。

    加勒一见,这还了得?偷蛋不成,反被报复,他边跑边喊:“老弟,快,钻到竹筐底下。”

    加勒眼尖,看到墙角有一个竹筐,就招呼金乌,金乌很懂事,果然钻了进去,加勒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了进去,这时候,鸟儿们无法进攻,躲在竹筐内的兄弟俩,只能暂时委屈一下了。

    鸟儿们见仇敌已经吓得躲起来,非常开心,大叫着,叽叽喳喳地飞走了。看来,有些鸟是来帮忙打架的,打完了,或者打胜了,就凯旋而归。加勒懂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他和金乌走到了竹筐里,相对来说,就是比较好的选择了,最起码没有发生流血冲突,免得到时候萧生殿下责怪。

    要是按照加勒的脾气,他完全可以让那些鸟变成肉雨,被加勒的弹石神功击中,非死即伤,一般来说,死的概率最大,好在死的是鸟,要是死的是人,那么,加勒就要难过好几个月。他只是自卫,没有想到,这种自卫反而击溃了鸟儿们进攻。看来,飞行中的鸟儿根本没有凤凰,没有鸟们的头,完全是一种自发的组织,因此缺少了主观能动性,也没有个章法。

    加勒不伤害鸟类,这些家伙,是金乌的衣食父母,他不能害了它们,所以他钻进了竹筐,顾不得羞,也不晓得耻,因此加勒也当了一回狗熊。

    外面没了动静,加勒想从竹筐里出来,刚一露头,只听得“啪啪”两声,竹筐上响了两声,吓得加勒赶紧钻进了筐子,渡鸦也吓得往加勒的胯下钻,真是好大一只黑鸟!

    过了一会儿,外面又没了动静,加勒探出头来,没事,然后全部身子都出来,渡鸦也走了出来,呱呱地叫:“大哥,呱呱,大哥,呱呱。”

    “说话啊!”加勒问。

    “大哥,你看,鸟屎!”渡鸦飞起来,落到了竹筐上面。

    加勒一看,可不是,幸亏出来得晚,要是早一点,岂不是要被鸟屎砸中,听阿妈说,被鸟屎砸中,可不好,说是要倒霉的,谁知道呢,到底是真还是假,这个也不好说。

    虚惊一场,鸟蛋没找到,倒惹来一群鸟,好在哥俩都聪明,躲过了一劫,开始找鸟蛋了,萧生殿下可能洗漱已经完了,要去照顾他,开始做饭吃。

    他心里着急,马上就开始找鸟蛋,在昨天的沙蒿里面,应该还有剩下的鸟蛋。于是就去找,找来找去,竟然没找到一个,难道有人在作祟吗?

    加勒突然想起来,昨晚房梁上出现的人影,到底是谁?难道是他?要将鸟蛋弄走,饿死金乌不成?

    金乌呱呱叫着,加勒说:“别叫,让我想想,可能有人要害我们。”

    “呱呱,我知道。”金乌说。

    “那么,我们怎么办?”加勒问。

    “很好办。”

    “怎么办,别说好办。我知道你能把井倒过来打水,这点问题应该难不倒你。”加勒说。

    “城里还有一座高楼,在那座高楼上,有鸟窝,无影人肯定上不去。”金乌说。

    “为什么?”加勒问。

    “那楼梯已经老化,一走就响,再好的轻功,也不能上,呱呱,即便上了之后,也不行,那鸟不是吃素的,肯定有防范。等他一上来,鸟就会攻击他,誓死保卫它下的蛋。”金乌说。

    “嗯,听起来有道理。”加勒说。

    “有道理,我们就走吧,快去快回,还要回来照顾萧生殿下呢。”金乌说。

    “你倒知道心疼萧生殿下,好吧,走,可是我们怎样去呢?”加勒问。

    金屋很不耐烦,说:“平时很聪明的人怎么也犯糊涂,飞过去啊!还指望爬楼梯吗?”

    加勒苦笑,没想到金乌为了吃,竟然说话没大没小的了。懒得和他计较,没有完美的人,就连天使也有犯错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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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9章 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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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乌催促加勒,因为这鸟蛋就是一种生命的保证,如果没有,金乌就不能活。金乌又不是他爸爸,是力量的来源,不吃不喝,能量无穷,就连大陆在他爸爸那里,大陆好比是大厦里的一粒盐。要想举起一片海洋中的大陆,就像手指上粘了一粒盐。

    加勒说:“快,来吧。”

    渡鸦飞到加勒的肩膀上,歪了歪,没站稳,翅膀伸展了,扑打两下,加勒说:“老弟,快啊,你在玩杂技啊!”

    金乌没有理会他,马上滚到加勒的背上,长了翅膀,加勒飞起来,朝高楼飞去。上次来过,加勒对高楼非常熟悉,就在高楼停下,站稳了,奇怪,里面没有大鸟,这正合加勒的心意,没有大鸟,就要赶紧行动,这个地方不宜久留。

    这个地方是高楼中最高的部分,里面当然不是什么鸟都能来的,是这个鸟的王国里的国王才能居住在这里,就像大家的皇上,住在皇宫里一样,而皇宫是整座城里最好的地方,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样,概莫能外。鸟类的社会也是这样。

    加勒往前飞,越飞越高,高过了塔楼的尖,这种建筑风格,不像是中原国的,中原国的建筑比较中正,两边都差不多,城堡的建筑风格有点像一根木柱子,看起来突兀,像是旗杆,也难怪,在广袤无边的沙漠之上,树立一根旗杆,也很威风。

    加勒轻轻飞到天窗旁边,这天窗是朝着东方开的,非常奇怪,难道这城堡里的人都是中原国的吗?为什么窗户不朝着其他地方开?加勒看到了那鸟窝,鸟窝里有多少蛋,加勒很清楚,上几次拿的蛋,都不是一个鸟窝里的,都是随便拿的,总之,不让鸟窝空着。

    很多人喜欢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结果篮子不小心倾倒,整个鸡蛋全部玩完,全部报销。如果将鸡蛋分别装在数个篮子里,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加勒很聪明,到不同的鸟窝里拿鸟蛋,每个鸟窝里总留有一两个,让雌鸟不至于马上发现,还有的鸟,是雄鸟孵蛋,雌鸟在外寻找食物,这样也行,分工明确,不会闹别扭。

    加勒飞进去,拿了两枚鸟蛋,马上飞走,这一次很顺利,竟然没有发现有袭击。

    加勒迅速沿着屋脊往回飞,这些屋脊保存良好,竟然破损得很少,风沙到了这里,就突然转回,像是遇到了强劲的空气流,或者是巨大的风,风转回去,裹挟着沙尘,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整座城,没有被黄沙埋没,可能和这强劲的风有关。

    只有飞在空中,才发现远处的风景,发现黄沙的造型充满了诱惑,原来是少女丰满的胴体,凸凹有致,看起来十分性感。

    远方是茫茫沙漠,黄色的沙漠连接着远处的蓝天。大风将云彩刮跑了,留下了湛蓝的天空,非常明净。

    加勒回到会馆,萧生笑着问:“加勒,怎么这么快!你的事办完了吗?”

    “办完了。”加勒笑着说,“差点被鸟粪砸中了,嘿嘿。”

    “你又去偷鸟蛋了吧?”弘法跳起来问,笑嘻嘻地,不知道他昨晚梦见啥了,嘴角竟然还有口水的痕迹。

    “哪里,我是带着我兄弟吃饭去了。”加勒说,不肯承认,在弘法面前,不必要承认,免得到时候弘法乱说一气。

    “还说没有,你看身上都有鸟毛了,还不承认?!”

    弘法眼睛挺管用的,马上跳过来,把加勒胸前的羽毛摘了下来,问:“看看这是啥?这不是鸟毛是啥?”

    他举起了羽毛给大家看,正要看的时候,突然,那羽毛竟然少了起来,发出一股臭味,弘法当时脸都吓绿了,呆在那里,动也不敢动,加勒也觉得奇怪。

    萧生看看弘法的手,弘法的手还是举着,僵化了,呆立在原处,萧生走到弘法面前,拿手在他面前晃了晃,问:“弘法,弘法,你怎么了?”

    弘法还是不动,天一微微一笑,用拂尘在原地一挥舞,那弘法才缓过神来,长舒一口气,说:“哎呀妈呀!这是什么东东,竟然敢烧我?”

    “还不清楚,反正,这座城堡有些诡异,不是鸟的天堂,还是蝙蝠的福地,大家都要小心,今天就离开这里,不要在这里再逗留了。昨天看,这里还是阳气很盛的,今天就发现了问题。”天一说。

    “谢谢师父提醒,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可是大家都清楚,羽毛很容易烧着,大家都看到了,我刚才离火堆并不远,是不是火星跳了上来,烧着了羽毛呢?”弘法还是不相信城堡里有鬼,不过,即便有鬼,有可能是人在装鬼。

    他一说完,加勒扭过头去,懒得理他了,萧生说:“加勒你还没吃饭吧,我很清楚,你刚才是去照顾金乌去了,自己还没顾得吃。我来做饭给你吃怎么样?”

    “哎呀,殿下,不要这样,是我照顾你才对,怎么能反过来呢?”加勒觉得很不好意思。

    萧生不理会,给大家倒了水,然后将牛肉干放到锅里煮,再把饼子放在盘子里,这个会馆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真的很不错。

    萧生以服务别人为乐,这倒让加勒感到不好意思,越是位置高的人,越是谦卑,因为位置越高,越能体会到上苍的美意,还有位卑的人,非常卑微的人,也能体会到上苍的怜恤,唯独是中间人,比较麻烦,上不上,下不下,有点像卡子卡在那里,动弹不得。

    萧生很乐意为大家服务,弘法算是得意得很,尾巴翘上了天,这下可好,从昨晚到后院抱沙蒿,到今天早晨手上的羽毛被火烧,他干的活儿都被人家给干了,包括打水、值守、做饭等等,都是别人在做,他在闲着。晚上睡觉,早上吃饭。

    理由就是昨晚不胜酒力,喝多了酒,想来想去,还是懒一些才好,谁都不想勤快,想勤快的,一般都是爱心太大的,不想勤快的,是爱心较小的,总是很自闭,担心将来会遇到一些麻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来行事为人。

    萧生很清楚弘法又馋又懒,能够容忍,一是弘法还小,有可塑性,有成长的空间,二是弘法的弱点都不掩藏,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说明他比较单纯,三是弘法其实对人忠心,喜欢说话,喜欢在人前人后说是道非,颠倒黑白,总比一声不吭不知道心里天天在琢磨啥要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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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0章 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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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是透明的,况且在天一面前根本无法躲藏,内心也无法隐藏,天一有这本事,那萧生也不简单,两位高手,想要弄清楚弘法,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萧生为大家做了饭,这是王子殿下亲自为大家服务,多少都有些令人感动,加勒在感激之余,心想,这座鸟城里肯定有高手,好端端的羽毛,怎么突然被烧了?

    吃完饭,天一说:“梁园虽好,不是久恋之家,大家该动身了。想必骆驼已经吃饱了。吃饱喝足,我们就得动身了,就是再好的地方,也有一些缺憾。”

    天一说完,大家开始收拾东西。萧生突然想起来早晨的时候,加勒曾经说过什么话,当时加勒在忙着出门,就没有仔细说,萧生也弄得稀里糊涂的,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达到目的。

    萧生想到这个问题,担心会马上忘掉,就赶紧问:“你说说看,你好像发现了什么?”

    “是这样的,在凌晨的时候,我在值守,没想到有人在房梁上,等我要看个究竟时,那人已经消失,不知道是人还是鬼。”加勒说。

    “估计是人吧,这里是鸟的天堂,鬼是喜欢人多的地方,这里除了我们,哪里有人?没有人,鬼都不来,人和鬼在一起,你看到的,可能是人吧,这个我相信,人吓人,吓死人。你看到了一个,可能就有十个,或者百个,十分恐怖。”萧生说,“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再说,到了另外一个天地,说不定还会遇到更多的考验,至于是什么考验,都要认,并且都要咬牙坚持。”

    萧生的分析很到位,没有迹象表明,房梁上的是鬼,因为据说鬼是不需要爬那么高的房梁上的,鬼要去哪里,不用爬,也不用走,基本上是飘着的,鬼出现的地方,不一定是在偏僻的没有人烟的地方,恰恰相反,鬼常常出现在人来人往、异常热闹的地方。

    萧生的武艺,对付一般人,那些习武之人,没有问题;如果对付鬼,师从天一道长,还是有些本事的。他最大的愿望,是在人间,还有在妖界,都能做到最好。在人间做好一名优秀的大王、人民的统帅,在妖界除掉一些妖魔鬼怪,树立自己的权威,让妖魔鬼怪不敢祸害人们。

    萧生站起来,因为是来到西夏王国,现在玩的地方在沙漠腹地,来刺探情报,观察西夏的战况,还有,就是驱除整个西夏内的妖魔鬼怪,让大家都有一颗明辨是非的心,只有这样,才能有进步,不会被别人笑话,尤其是现在是多事之秋,父王年迈,自己还不够坚强,更需要努力。

    加勒收拾完了东西,准备将包裹、帐篷往骆驼身上放的时候,发现骆驼少了一峰,连忙回来,对萧生说:“不好了,骆驼丢了。”

    萧生跑出来,数了数,骆驼果然少了一峰。

    弘法不相信,跟着出来,又数了一遍,果然只有三峰骆驼了,弘法骂道:“该死的盗贼,逮到了一定要他好看!”

    “你知道是谁偷的吗?”加勒问。

    “我不知道,肯定是人,不是鬼吧。”弘法说。

    “嗯,是人。”加勒说着,然后将脸转向萧生,那意思很明显,就是肯定了萧生的推测。

    这个窃贼一定在沙漠里,就是再有本事,在沙漠里也离不开骆驼,没有骆驼,坚持不了多久,就是再强势的人,到了这个恶劣的环境里,也要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

    人的局限性还是比较明显的。

    这时候,天一从屋里走出来,说:“我们快收拾上路吧。骆驼丢了就丢了,还好,没有全部丢,在沙漠里,没有骆驼,只有死路一条,也让窃贼有活路,给他一条生路吧,苍天有好生之德,丢一峰骆驼,救一条命,也是值得的。”

    天一道长一发话,大家都没意见了,这还能说什么呢?人命比什么东西都值钱,因为人是上苍创造的,没有父亲不爱自己的儿女的,当然,也有另类或者变态的父亲,完全是魔鬼的子孙,才会不爱自己的儿女。

    于是,大家继续收拾东西,弘法个子小,把东西放在他骑的骆驼上,对骆驼来说,无所谓,多一点也是走,少一点也是走,对弘法来说,有点不公平,不过,谁让他的个子小呢?

    加勒不骑骆驼,帮忙装东西,捆绑结实,然后将骆驼牵着,走出会馆,骆驼的眼角有泪,可能是对失去了同伴感到伤心。加勒心想,连骆驼都有感情,那西夏王干嘛要侵犯弯刀族部落呢?他不知道流人血的罪要归到他身上吗?可能人被鬼迷了心窍,自然就会做一些鬼才做得出来的事。

    会馆的青石,已经磨得油光铮亮,有些灰尘,遮盖住了光芒,变得比较晦涩,石头缝里,长着倔强的青草,拼命地向天空延伸。

    骆驼看到青草,眼睛发亮,可是,加勒不让它们吃,要知道,沙蒿吃得够多,再吃,没地方装,反而会影响走路。

    加勒感觉到有人在暗中跟随,那一峰骆驼肯定也在他那里,奇怪得很,骆驼为什么不发出声音?如果听到声音,对他也有防范。看来,跟踪的,一定是一个高手,不仅武艺高强,在训练骆驼、掌管骆驼方面还是技高一筹的。

    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很熟悉沙漠的,要么在沙漠地区居住,要么在沙漠边缘的绿洲居住,或者离湖海不远的地方居住,谁知道呢?从那跟踪的人的表现来看,的确有些特别。

    萧生说:“加勒,好好干,离开城堡,没有城墙的保护,我们更要小心。”

    “殿下,放心吧,末将加勒就是殿下的城墙,有末将在,殿下不用担心,一定能够走出沙漠,避开危险,胜利穿越。”加勒信心满满地说。

    萧生很开心,离开了城堡,幸好没有遇到危险,有加勒在,的确放心,可是,不能老是依靠加勒,自己要加强锻炼,在身体上和心灵上都要健康成长,只有这样,才是够格的王子。就像放牧群羊,牧羊人要强壮,能斗得过野兽,才能保护羊群不受伤害,否则,不仅保护不了群羊,就连自身都保护不了,还当什么牧羊人?

    加勒看看黄色的城墙,上面覆盖着一些细沙,在城墙的砖缝间,还长着一些青苔和小草,风一吹,飘摇不定,奇怪得很,在离城墙不远处,就是浩瀚的沙漠之海,波澜壮阔,起伏不定,非常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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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0章 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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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是透明的,况且在天一面前根本无法躲藏,内心也无法隐藏,天一有这本事,那萧生也不简单,两位高手,想要弄清楚弘法,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萧生为大家做了饭,这是王子殿下亲自为大家服务,多少都有些令人感动,加勒在感激之余,心想,这座鸟城里肯定有高手,好端端的羽毛,怎么突然被烧了?

    吃完饭,天一说:“梁园虽好,不是久恋之家,大家该动身了。想必骆驼已经吃饱了。吃饱喝足,我们就得动身了,就是再好的地方,也有一些缺憾。”

    天一说完,大家开始收拾东西。萧生突然想起来早晨的时候,加勒曾经说过什么话,当时加勒在忙着出门,就没有仔细说,萧生也弄得稀里糊涂的,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达到目的。

    萧生想到这个问题,担心会马上忘掉,就赶紧问:“你说说看,你好像发现了什么?”

    “是这样的,在凌晨的时候,我在值守,没想到有人在房梁上,等我要看个究竟时,那人已经消失,不知道是人还是鬼。”加勒说。

    “估计是人吧,这里是鸟的天堂,鬼是喜欢人多的地方,这里除了我们,哪里有人?没有人,鬼都不来,人和鬼在一起,你看到的,可能是人吧,这个我相信,人吓人,吓死人。你看到了一个,可能就有十个,或者百个,十分恐怖。”萧生说,“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再说,到了另外一个天地,说不定还会遇到更多的考验,至于是什么考验,都要认,并且都要咬牙坚持。”

    萧生的分析很到位,没有迹象表明,房梁上的是鬼,因为据说鬼是不需要爬那么高的房梁上的,鬼要去哪里,不用爬,也不用走,基本上是飘着的,鬼出现的地方,不一定是在偏僻的没有人烟的地方,恰恰相反,鬼常常出现在人来人往、异常热闹的地方。

    萧生的武艺,对付一般人,那些习武之人,没有问题;如果对付鬼,师从天一道长,还是有些本事的。他最大的愿望,是在人间,还有在妖界,都能做到最好。在人间做好一名优秀的大王、人民的统帅,在妖界除掉一些妖魔鬼怪,树立自己的权威,让妖魔鬼怪不敢祸害人们。

    萧生站起来,因为是来到西夏王国,现在玩的地方在沙漠腹地,来刺探情报,观察西夏的战况,还有,就是驱除整个西夏内的妖魔鬼怪,让大家都有一颗明辨是非的心,只有这样,才能有进步,不会被别人笑话,尤其是现在是多事之秋,父王年迈,自己还不够坚强,更需要努力。

    加勒收拾完了东西,准备将包裹、帐篷往骆驼身上放的时候,发现骆驼少了一峰,连忙回来,对萧生说:“不好了,骆驼丢了。”

    萧生跑出来,数了数,骆驼果然少了一峰。

    弘法不相信,跟着出来,又数了一遍,果然只有三峰骆驼了,弘法骂道:“该死的盗贼,逮到了一定要他好看!”

    “你知道是谁偷的吗?”加勒问。

    “我不知道,肯定是人,不是鬼吧。”弘法说。

    “嗯,是人。”加勒说着,然后将脸转向萧生,那意思很明显,就是肯定了萧生的推测。

    这个窃贼一定在沙漠里,就是再有本事,在沙漠里也离不开骆驼,没有骆驼,坚持不了多久,就是再强势的人,到了这个恶劣的环境里,也要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

    人的局限性还是比较明显的。

    这时候,天一从屋里走出来,说:“我们快收拾上路吧。骆驼丢了就丢了,还好,没有全部丢,在沙漠里,没有骆驼,只有死路一条,也让窃贼有活路,给他一条生路吧,苍天有好生之德,丢一峰骆驼,救一条命,也是值得的。”

    天一道长一发话,大家都没意见了,这还能说什么呢?人命比什么东西都值钱,因为人是上苍创造的,没有父亲不爱自己的儿女的,当然,也有另类或者变态的父亲,完全是魔鬼的子孙,才会不爱自己的儿女。

    于是,大家继续收拾东西,弘法个子小,把东西放在他骑的骆驼上,对骆驼来说,无所谓,多一点也是走,少一点也是走,对弘法来说,有点不公平,不过,谁让他的个子小呢?

    加勒不骑骆驼,帮忙装东西,捆绑结实,然后将骆驼牵着,走出会馆,骆驼的眼角有泪,可能是对失去了同伴感到伤心。加勒心想,连骆驼都有感情,那西夏王干嘛要侵犯弯刀族部落呢?他不知道流人血的罪要归到他身上吗?可能人被鬼迷了心窍,自然就会做一些鬼才做得出来的事。

    会馆的青石,已经磨得油光铮亮,有些灰尘,遮盖住了光芒,变得比较晦涩,石头缝里,长着倔强的青草,拼命地向天空延伸。

    骆驼看到青草,眼睛发亮,可是,加勒不让它们吃,要知道,沙蒿吃得够多,再吃,没地方装,反而会影响走路。

    加勒感觉到有人在暗中跟随,那一峰骆驼肯定也在他那里,奇怪得很,骆驼为什么不发出声音?如果听到声音,对他也有防范。看来,跟踪的,一定是一个高手,不仅武艺高强,在训练骆驼、掌管骆驼方面还是技高一筹的。

    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很熟悉沙漠的,要么在沙漠地区居住,要么在沙漠边缘的绿洲居住,或者离湖海不远的地方居住,谁知道呢?从那跟踪的人的表现来看,的确有些特别。

    萧生说:“加勒,好好干,离开城堡,没有城墙的保护,我们更要小心。”

    “殿下,放心吧,末将加勒就是殿下的城墙,有末将在,殿下不用担心,一定能够走出沙漠,避开危险,胜利穿越。”加勒信心满满地说。

    萧生很开心,离开了城堡,幸好没有遇到危险,有加勒在,的确放心,可是,不能老是依靠加勒,自己要加强锻炼,在身体上和心灵上都要健康成长,只有这样,才是够格的王子。就像放牧群羊,牧羊人要强壮,能斗得过野兽,才能保护羊群不受伤害,否则,不仅保护不了群羊,就连自身都保护不了,还当什么牧羊人?

    加勒看看黄色的城墙,上面覆盖着一些细沙,在城墙的砖缝间,还长着一些青苔和小草,风一吹,飘摇不定,奇怪得很,在离城墙不远处,就是浩瀚的沙漠之海,波澜壮阔,起伏不定,非常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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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1章 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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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漠和城堡相隔不远,黄沙却没有将城堡给掩埋,难道说城堡之下还有城堡?谁知道呢,懒得去想。萧生心想,这个地方,就是有地下城,也是西夏的地盘,可能是西夏的皇宫,也可能是西夏王的行宫,后来因为沙漠扩大,河水改道或者断流,人们无法居住,就搬迁了,留下一座废都。

    幸好,这座城没有被黄沙掩埋,也没有倒塌,昔日的雄风还在,在茫茫沙海中,这座城就像一座海岛,成为人类活动的见证,只是人类在上苍的其他受造物面前,仍显得软弱无能,上苍创造的沙漠,跟人类所建筑的城堡相比,相差甚远,沙漠就像大海,城堡就像一滴海水,二者的差别,非常明显。

    离开城堡,踏入沙漠,头顶的太阳越来越热,走着走着,就感觉到非常燥热,骆驼早已习惯沙漠的炎热和寂寞,不过,伴随着驼铃声,还有骆驼之间相互的依赖,相处得还算和谐。

    骆驼依赖人,因骆驼受到了驯化,开始野性十足,后来一代一代的骆驼,在人的调教下,慢慢地被人利用了。

    萧生看着骆驼,对天一说:“师父,你看,天这么热,骆驼没事,我们坐着不动的人,反而冒汗,这是怎么回事?”

    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苍天不仅有好生之德,还关心人,处处为人考虑,把最好的东西给人,把最好的东西让人享用。人应该多多感恩才对,不要动不动就埋怨苍天无眼,其实无量天尊是处处爱人的。”

    “我明白这个道理,其实,不必要埋怨,时间长了,人都会负面的,消极的,这些骆驼,没有人聪明,可是,骆驼偏偏能在沙漠生存,人却不行。从骆驼身上,我们就能看到骆驼的作用和特长,是人所不能做到的。人更没有理由骄傲了!”萧生开始诠释,替天一道长做了补充。

    骆驼叮叮当当地朝前稳步前进,没有急躁,主人比较心静,骆驼跟着也享福,如果主人烦躁不安,整个骆驼队也就完了。

    加勒走在沙地上,感觉脚板挺烫,对金乌说:“老弟,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脚板不烫?”

    金乌说:“这个简单,只要穿上镂空鞋就行了。不直接跟地面接触,就能保证脚板不被烫。”

    “是吗?可是我穿的是牛皮鞋,怎么不隔热啊?”加勒问,非常恼火。

    “你为了得到大地的力量,没有牛皮鞋,不行,有了牛皮鞋,又说不隔热,如果隔热,那么地气也隔开了,那些大地的力量怎么会到你身上呢?”金乌问。

    “哎呀,别说那么多了,快想想办法吧,要不然,等我还没走出沙漠,我的脚就成了酱猪蹄了。”加勒自嘲道。

    “不用担心,不会让你的脚变成酱猪蹄的。我给你一双鞋吧,但是,你自己的鞋还是好的,没有穿坏,就还能穿,不要浪费。”金乌说。

    “嗯,你说得对。这双鞋还是大王赏赐给我的,说是从波斯帝国那弄来的。有波斯商人,路过弯刀族部落,拜见了大王,为了表示感谢,就送了这双鞋。”加勒说。

    “原来这双鞋来历不凡啊,而且做工比较好,这些日子,看到你老是穿着它,一点都没磨坏,看来,质量上乘,不隔热,搭了地气,还真有这样的功能,能给大哥带来无穷无尽的能力,令人惊叹,真的没想到。”金乌说。

    加勒一琢磨,还真是这么回事,这鞋子穿起来比较轻便,还比较结实耐用,是好鞋子,如果丢弃,真是可惜。在沙漠地行走不隔热,可也不累,因为大地给了加勒无穷的力量,这要感恩上苍,上苍通过大地,让加勒变得孔武有力,在当时,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名气在外,自然就比较牛。

    加勒还在琢磨,金乌不耐烦,弄了一根羽毛,变成一双镂空鞋,在沙地上,加勒拍了一下骆驼,让它自己往前走,他蹲下来换鞋。将旧鞋换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问金乌:“我换了新鞋,是不是就没力量了,穿了新鞋走在沙地上,虽然隔热,会不会隔绝地气啊?”加勒问。

    他知道自己的问题有些愚蠢,可是有了老弟金乌在身边,有时候也偷懒,就多了一份依赖,他问完这个问题,就有些后悔,但是金乌马上回答:“大哥,没问题,你穿上我给你的鞋,不仅地气不会隔绝,还会增加力量,还有,你的脚不会烫了,就是走在被火烧着的铜柱子上,也会安然无恙的。”

    “是吗?那太好了!不过,现在谁会无聊去烧铜柱子玩呢?”加勒问。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现在很少去玩这个,可是,在过去和将来,还有人会玩这个。因为,铜柱子在人的心里,羡慕嫉妒恨都是火,燃烧着铜柱子,让自己的仇敌走在上面,走不好,就掉在下面的活里活活被烧死,对外称,就是自己玩死的,在铜柱上玩火,玩火自焚,自己杀自己,不值得同情,反而留下屈辱,留下骂名。”金乌说。

    “老弟,这就是了,是啊,人心难测,也说不透,走吧,骆驼要走远了,殿下需要照顾,我们快赶上去。”加勒说。

    “是的,走吧。”金乌说完,不再说话。

    加勒将鞋子弄好,挂在腰间,穿上了鞋子,感觉到非常轻松,走起来飞快,简直像在沙地上漂浮,非常快捷,加勒瞬间赶到骆驼跟前,是天一的坐骑,对天一说:“道长,这骆驼还认识路啊,没有人牵引,竟然能走直路,没有偏离方向。”

    “加勒将军,这些骆驼是天生就是走路专家,会走正路,不会偏离方向的。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咦,你怎么走这么快?难道是格桑教会了走快路?”天一问。

    加勒听了,非常得意,对他说:“那是,不见得世上只有格桑能走快路,这一下,我能在沙地上飞奔,就像在海面上飞奔一样了。”

    “咦,你的腰间怎么还有一双鞋,嗯,是旧的,你的脚上,是一双新鞋啊,不错,不错!”天一说。

    “道长还是眼尖心细。没错,这是新鞋,是我老弟送给我的,我的旧鞋子不隔热,走在沙地上,感到特别烫脚,没办法,只有让老弟弄了一双新鞋,这鞋子,就像骑上了骆驼,可是比骆驼快许多,不说像格桑那样有着闪电速度吧,至少也有风的速度。”加勒补充说,心里充满了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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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2章 新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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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上新鞋,加勒格外高兴,最亲还是弟兄亲,打断胳膊连着筋。他牵着天一的骆驼,弘法却像主人一般,骑着骆驼拖在最后,他也有理由,美其名曰,看管物资。

    天气太热,加勒的脚板却凉飕飕的,真是凉爽!加勒恨不得干脆将自己的脸也穿上鞋子,这样,脸上就不会出汗了。他的后背也已经出汗,背上也是汗津津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过,他庆幸自己没有在骆驼上,这时候,应该坐得越高,越感到热,因为高处离太阳近,低处离太阳远,感觉上要舒适一些。

    天一看到萧生和弘法额头上在冒汗,他自己心静安宁,再热也淡定如冰,没有什么汗水出来,这是什么功夫?谁也不知道,也有可能是心力使然。天一说:“太热了,歇一歇再走吧。”

    “好,师父!前面好像有一座城市,里面有人,骆驼,和中原国一模一样,是不是走错方向了?”萧生问。

    “是啊!师父,你看,我们快到家了,这是咋回事啊?我们走错了吗?回到中原国,需要经过弯刀族部落啊!”弘法说。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来了一阵风,前方的城市完全消失,加勒说:“那是天上的宫阙,不是真的,我刚才看到了,像在中原国,实际在天上,天上没云彩,就会看到,天上有云彩,就看不到。刚才一阵风,吹来了云彩,就将天上的城市给挡住了,再也看不到了。”

    加勒这么一说,弘法长叹一口气说:“哎呀,这可怎么办?”

    萧生安慰他说:“只有跟着师父,走遍天涯海角,都是家乡,还担心什么?还恐惧什么?”

    “你说得好听,殿下,我们到了敌国,就像羊到了狼群里,能有好吗?不如,我们回家吧!”弘法说,声调在炎炎的太阳底下,显得非常脆弱。

    萧生原谅弘法的所说的话,因为他可能热糊涂了,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要知道,穿越沙漠可能已经走了一大半了,这时候再返回去,说不定会更累,还不如一直往前走,说不定就快要走出沙漠了。希望就在前头,马上就要看到曙光,坚持走好最后的几步路。

    加勒痕高兴,他不觉得累,脚上有新鞋,也不觉得脚累,也不嫌热,总之,除了背上、额头上有汗珠子滚淌以外,其他地方都还好。

    加勒准备了足够多的水,他不清楚前面哪里有水井,为了走出沙漠,在沙漠里,要准备比黄金还珍贵的水,有水,就能活命,没水,就是有万两黄金,也没办法活命。在沙漠里,黄金既不能吃,又不能喝,一点用处都没有,要黄金有什么意义呢?

    越往前走,越有信心,加勒劲头十足,哪怕现在身上很热,他也无所谓,穿上了新鞋,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晓得,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的,增添不少豪迈之气。他心想,再坚持一会儿,说不定前面就有一棵胡杨树或者沙枣树,借着这些树可以乘凉休息。

    心里这样想,事情就这样成了,很奇怪,在前方果然有一棵胡杨,在茫茫沙漠中,看得到骆驼的白骨架子,却看不到一点绿色,这胡杨,恰好用生命证明了这还是人间,如果没有胡杨,就连生命也没有任何意义,看不到希望,越走越悲伤。

    天一看到了胡杨,说:“下来,在胡杨树下休息一下吧,刚才那座城市,属于空中楼阁,不够现实,现在这棵胡杨,才是实在的爱,是上苍爱护我们的表现,大家休息休息,为了赶路,休息是必须的。”

    弘法巴不得说这话,天一道长真是体贴人心啊,弘法最欣赏他这一点。加勒不觉得累,就是觉得热,然后坐下来,对天一说:“道长,我们吃点东西、喝点水吧。”

    “我们很好解决,金乌怎么办?”萧生关切地问。

    “殿下,你们先歇着,我去想想办法。”加勒说。

    “这样吧,金乌是你的兄弟,也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有吃的,也不能让他饿着,让我们一起想办法吧。”萧生说。

    “多谢殿下牵挂,说实话,我还没想到呢,要是饿的时候,我也想不到别人,先把自己弄满足了再说。殿下考虑得还是周到一些。”加勒说。

    “加勒兄,加勒将军,你要是站在我这个高度,站在我这个角度,你就明白了,当殿下不是容易的,当大王也不是容易的事,需要付出努力,才能明白一些事。”萧生说,“你去吧,帮金乌解决吃饭问题,再回来吃,如果你想吃,也可以和金乌说一下,吃了之后再带金乌出去找他喜欢吃的东西。”

    加勒答应一声,穿着新鞋就跑,跑起来也不慢,他很清楚,走过来的路上没有发现一棵树,要想找到树,就得站得高,要想站得高,不如飞得高。看看蓝天,底下是黄色的沙海,加勒说:“老弟,还等啥,有树,那是胡杨,可惜一棵孤零零的树,有没有鸟巢,一眼就看得出来。看来,只有飞,飞得高,看得远,才有希望找到食物。”

    加勒说得很有道理,金乌二话不说,就给加勒插上了翅膀,飞起来,在空中盘旋。这时候,风已经停息,黄沙和灰尘已经落定,留下一些平静的沙海,只有起伏,看起来像在移动,当加勒停止扇动翅膀,再定睛看远处,看上去十分明净,真是一目了然。

    加勒正在操心怎样找到鸟窝时,看到了前方有一片沙枣树,他喜出望外,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他迅速地飞过去,看到沙枣树上的确有一些鸟窝,加勒降落下来,找了两个鸟蛋,然后拿给金乌吃了,然后返回。

    那个胡杨很显眼,老远都看得到,他下来,快步走到萧生面前,说:“殿下,已经搞定。”

    “行,搞定就成,你的新鞋帮你了不少忙,现在走路既有力气,又有速度,非常合适,看来,金乌对你不薄。”

    “殿下,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把这鞋给你穿,你是王子殿下,理当享受好东西。”加勒说。

    “你可千万不要这样说,我在潜心修炼,看待人人都是一样平等的,没有啥区别。你要知道,我有骆驼,你没有,但是,骆驼对你来说作用不大,对我来说,有很大的作用,我的鞋子就是骆驼的脚,骆驼就是我在沙海中行走的船。”萧生说。

    加勒见他这么说,也就作罢,说实话,他要是真的将鞋子给了殿下,他的肠子可能要悔青,真的舍不得。有了这鞋子,就像鸟儿有了翅膀,可以展翅飞翔。不过,他穿着新鞋,也是一种骄傲的资本,有了鞋子,走路就格外清爽,走起路来,轻轻松松的,非常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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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3章 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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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要送给殿下他的新鞋子穿,脚上凉爽,但还是有一些汗,作为大力士,他的脚显然给给新鞋子留下一些汗水,不多,但也足够恶心的,萧生不说,心里琢磨,还是不要的好。

    在骆驼上坐着,除了热,没有什么,浩瀚的沙海,除了炎热和飓风,也没什么危险,昨晚看到的无影人,就只当是无影无踪,不存在好了,要是在这沙漠出现,只凭本人就能处理,这事也轮不到加勒出马。

    当然,加勒肯定不让本人出马,怕本人有闪失,没关系,在沙漠打仗,也算是舒舒筋骨,活动活动,比较好,俗话说,曲不离口,拳不离手,不练就生疏了。

    这时候,胡杨的背后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在安静的沙海里,听到有微风吹动,在耳畔的风不停息,好像是有人来了,在旁边喘着粗气,自己却看不到,知道他存在,不知道在哪里。

    萧生说:“加勒将军,大哥,你去看看,胡杨后面有啥。”

    加勒胆子挺大,他答应了一声,然后就绕到胡杨后面,说:“你在干吗?”

    他这一嗓子,声音洪亮,传到了很远的地方,吓了弘法一身冷汗,他再也不觉得热了。

    加勒看到了什么?加勒也不清楚,在沙漠里,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只见在硕大的胡杨树后面,挂着一个人,仔细一看,不是活人,是死人,死人的衣裳已经被风沙吹烂了,一绺一绺的,在风中摇摆,那声音是挂在腰间的玉被风吹动相互碰撞的发出的声音。

    加勒没看清楚,再一看,是个死人,也就不说什么,破衣裳下面是干尸,眼窝深陷,早就成为一具标本了。估计这里气候干燥,风沙也大,虫子都无法生存,让这个人得以保全身体。

    这是一个男人,从穿着看,不清楚具体是哪个民族的,是哪个国家的,但是,凭目测可以看出估计这个人就是一个西夏人。

    加勒喊了一嗓子,惊动了大家,连骆驼们也不安起来。天一说:“怎么了?是不是遇到死人了?”

    加勒佩服天一不是一天两天了,连忙答应说:“是的,道长,这里吊死一个人。”

    天一说:“不见得是吊死的,可能是谋杀,让贫道看看。”

    天一说着话,就转过了胡杨,看了一眼,说:“这是谋杀,大家要小心了,估计前面不远就有树林,有树林的地方就有人,我们快走出沙漠了。”

    加勒说:“是的,道长说的没错,前方有一片沙枣树的林子,离这大概有两个时辰的路程,再往前,我就不知道了,估计道长说的没错。”

    “那太,太,太好了!”弘法说,“总算走出来了,人都快被烤干了。到了有树的地方,我们可以好好休息,好好吃点东西了。”

    “嗯,你就知道吃,也不关心人,你看看,这里死了人,还不知道是谁害死的,你就吃得下去?我是觉得恶心。你们中原国的人不是讲人死了要入土为安吗?这里吊着一个人,他不安啊!我们是不是让他死也瞑目啊?”加勒说了弘法一顿,这个弘法为了吃,为了玩,的确不够重视人命。

    萧生说:“按照中原国的殡葬习俗,是该入土为安。一些妖魔鬼怪,还真的需要关押在地下,他们不能来到阳间,一见太阳就化了。这个人,死得蹊跷,不过,在这个干燥和风沙不停的地方,的确可以变成干尸,究竟会不会变成僵尸,出来害人,就很难说了。”

    “殿下,这个人还不是僵尸,僵尸在地下,或者在坟墓里,到了夜里出来害人,他被挂在树上,灵魂已经走了,在别的地方,说不定到时候或者已经在找谋害他的人索命也说不定,只有到了前方,打听打听,才知道谁家最近失踪了人,谁家最近死了人。在这里,没办法打听到。殿下和加勒都懂得当地语言,这是优势,加上格桑可以到处打听,倒也不赖。”天一说。

    天一说了这话,弘法紧张起来,他害怕这个鬼魂来找他,因他背靠着胡杨,离他非常近,这棵胡杨差不多活了五千年,还在活,这是吓人的,胡杨活着,人在那吊着,弘法为了贪凉快,靠到胡杨树根下,没想到,近在咫尺,有一个吊着的人和他差点亲密接触,如果他再稍微转个弯,就能和那死人来个外邦人的见面礼了。

    弘法想想不对头,就说:“师父,咱们快走吧。”

    “你不热了吗?”加勒问。

    “不热了,还觉得背上冷飕飕的,好瘆人!走吧,此地不宜久留,此地不宜久留,这是人家的地盘,我们占了,怕人家不依。”弘法说,他要想千方设百计地找借口离开,这个地方的确不宜久留。

    天一呵呵一笑,说:“看来,弘法生性愚笨,也有可爱之处,没错,死人只是死了躯壳,灵魂还在,将来要受上苍的审判,这个躯壳挂在这里,就是他的家,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哪怕是被杀死的,也是人家的地盘,估计凶手也没想到,会在无意中给死人一个园子,让死人在此地占山为王了。”

    弘法见师父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这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萧生殿下这么能干,悟性这么高,就没想到这个问题,看来,早起的虫儿没遇到晚起的鸟儿,这真爽啊!

    萧生说:“走吧,现在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哦,对了,师父,你说要把这人处理,怎样处理才最好?”

    “就这样吧,不用管,他是被谋杀的,如果将他埋下去,恐怕会和其他恶鬼在一起,学都学坏了,不用说,在审判的日子来到之前,这些恶鬼会加快工作,该害人的时候绝不手软,也不迟延,非常迅猛,不得不防,就是人间最强大的武林高手,在猛鬼面前,也不行,只有我们修道之人,才能制服恶鬼,而我们的武功,是来自上苍的恩赐。每一次发功,都要仰赖上苍的。”天一说。

    听天一这么一说,大家都不好再说,只有收拾东西,上了骆驼,加勒将骆驼牵引起来,嘴里吆喝吆喝地指挥,对于恶鬼,加勒没有一丝恐惧。他自信有了金乌,天上地下再狠的,也拿加勒没有办法。

    骆驼们对于现在的离开,非常开心,它们不懂人们的对话,可是懂得人要干什么,特别是人要它们干什么,这样,骆驼既是温顺的大型动物,也是得力的运输工具,比大牛车要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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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4章 沙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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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牵着骆驼向前走,铃铛清脆,传到很远的地方。弘法暗自庆幸没有在晚上留宿在胡杨树旁,要不然,那干尸的灵魂肯定要回来,说不定就有一场打斗,到底谁胜谁负,还真不好说。

    很快,他们就到了沙枣树林,上面只有小小的叶子,没有沙枣,叶片越小,看来越能积攒水分,也可能,在地下的某个地方,就有着丰富的地下水,可是,地表的干涸,让人窒息。

    就跟有人外表冷漠,心里却很火热一样,沙漠底下有丰富的水源,可惜弄不出来;大海表明波涛汹涌,下面却平静得很,人很容易被表面的东西迷惑。

    沙枣林里没有鸟,很奇怪,天一道长说:“如果不怕虫子蜇人,就在沙枣林里过夜,估计要走出沙漠还需要时间。”

    大家听了道长的话,纷纷行动,从骆驼背上下来,骆驼开始在沙枣林里找野草,奇怪,有树的地方,就有草,难道两者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吗?

    有狼毒草,骆驼草,都是其他动物不爱吃的,但是,对骆驼来说,这些都是美食,骆驼最爱吃的,是沙蒿,这种略带苦味的东西,干干的东西,都是骆驼的首选,骆驼吃草和灌木,不是斩草除根,而是留了一手,让剩下的树叶继续生长,等到时候长大了,再回来吃。

    加勒让骆驼自由活动,在有树叶和草的地方,不用担心骆驼会走失,况且,方圆都是沙漠,骆驼不愿意舍近求远,在这里,就是乐园,想到另一个乐园去,起码还要走很远,要经过很长时间。

    弘法对刚才胡杨树上的干尸还是心有余悸,虽然不敢看,可是还是恐惧,如果看了还好,不看的话,想起来更是可怕。

    沙枣林还不算小,数来数去,竟然有上百棵树,不知道是谁这么有爱?在这个地方安插了这些树,给来来往往的客旅留下一片绿荫?

    看惯了黄色的沙漠,突然看到这片绿色的树林,大家比看到胡杨更高兴,胡杨只有一棵,而这有一百多棵,真有意思,看来,胡杨喜欢独居,而沙枣喜欢群居,各有各的好处。

    沙枣没有枣子,只有叶子,上面有不少的刺,加勒将骆驼放开后,对萧生说:“殿下,那干尸会不会跟着我们?”

    “这个不太清楚,你问问道长吧。”萧生清楚自己几斤几两,在关键的时刻,还是要懂得将难题扔给师父。

    天一笑道:“这个属于地下的问题。听说土地爷都听你们的话。你可以喊他上来问问。”

    “道长,我要是从你那里得到了答案,就不必问他了。喊他出来多费事啊。再说,这里是西夏国境内,我呼唤土地爷的时候,是在弯刀族部落,怎么会在这里能喊得动他呢?”加勒说。

    “加勒将军,你说的土地,分管很多地方,你呼喊一个,其他土地都知道,不过,他们喜欢睡觉,装作不知道,其实,在大地之上,非常热闹,在大地之下,却很安静。”道长说,他的脸上始终没有油汗,这是内功修炼的好处,他咽了口水,说:“土地知道地上的事,经常在听人们的谈话,定期会到天上去给苍天汇报工作。”

    经过天一道长这么一说,大家算是明白了,原来人说什么话,土地爷都听到了,干什么事,他也了如指掌,怪不得,防止隔墙有耳呢,原来,人们不仅要预防隔墙有耳,还要预防地下有知,至于天上,就在人的头顶的三尺之处,就有神灵。这么说来,人没有什么秘密。

    奇怪得很,很多悲剧都能避免,可是,结果还是发生了,这很难理解,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难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是假的吗?如果是假的,那么,为什么不除灭人类呢?

    加勒想问,可是欲言又止,他说:“道长,我清楚了那句话,莫因善小而不为,莫因恶小而为之。做什么都是这样,人在做,天在看,什么事都有个因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知道这一点,就要非常小心,在有些时候,自己陷入险境,而浑然不觉。人家在菩提树下悟道,我们在沙枣树下探讨,还是挺有意思的。”

    “那是很久远的事,贫道不知道,再说,那好像是佛家的,和道家没有关系。佛教是洋教,和贫道的道教有着根本的差别。贫道所演习的教,是中原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在某些问题上,有独到的地方,应该说特征比较明显的。”天一说。

    看来,天一道长要来传道了,不过,加勒没有兴趣。刚才对天一说了不少的话,是因殿下的缘故,谁让殿下是天一道长的徒弟呢?

    加勒的兴趣开始转移,他想找找有没有鸟蛋,不过,很是失望,在这片沙枣树林子里,竟然连一只鸟都没有,可能没有虫子,即便有鸟飞过来,也会失望地飞走,这里不适合鸟类的生活。

    加勒对金乌说:“老弟,没办法,我们走吧,看看前面有没有鸟窝。”

    金乌不愿意,可他没办法,要知道,城堡里到处都有鸟窝,鸟蛋不在话下,随便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怎样吃就怎样吃。可惜得很,已经离开了那座城堡,城堡里虽有讨厌的蝙蝠,但是,大多数是鸟,在城堡里竟然没有天敌,真是一个奇迹!

    金乌答应,不过,刚才道长的提醒,倒让加勒改变主意,他说:“老弟,万一找不到鸟窝,我们就问问土地爷怎么样?”

    “还是自己找吧。”金乌说。

    “这样吧,我们先找,找不到再说。”加勒说。

    加勒很清楚,麻烦土地爷越多,越有可能将此事报告给上苍,也就是金乌的父亲,那么,父亲就会问三问四的,恐怕有些麻烦,况且,吃鸟蛋是父亲允许的,本来没问题的,可是,要费一些口舌。

    父亲知道金乌,可是别人会有误会,认为上苍照顾他儿子,允许他儿子犯罪,要知道,吃鸟蛋也是在谋杀小生命,这可不是好玩的。

    加勒没有想这么多,金乌却考虑到了,因为金乌的父亲太重要,天上地下都要听他的,没有权威怎么能统治宇宙天敌万物呢?包括人类,都是他造的。

    加勒说:“走啊。”

    “不飞了吗?”金乌问道。

    “算了,就在附近看看,不用跑远,走路就行了。”加勒穿了新鞋,想看看到底能跑多快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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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4章 沙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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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牵着骆驼向前走,铃铛清脆,传到很远的地方。弘法暗自庆幸没有在晚上留宿在胡杨树旁,要不然,那干尸的灵魂肯定要回来,说不定就有一场打斗,到底谁胜谁负,还真不好说。

    很快,他们就到了沙枣树林,上面只有小小的叶子,没有沙枣,叶片越小,看来越能积攒水分,也可能,在地下的某个地方,就有着丰富的地下水,可是,地表的干涸,让人窒息。

    就跟有人外表冷漠,心里却很火热一样,沙漠底下有丰富的水源,可惜弄不出来;大海表明波涛汹涌,下面却平静得很,人很容易被表面的东西迷惑。

    沙枣林里没有鸟,很奇怪,天一道长说:“如果不怕虫子蜇人,就在沙枣林里过夜,估计要走出沙漠还需要时间。”

    大家听了道长的话,纷纷行动,从骆驼背上下来,骆驼开始在沙枣林里找野草,奇怪,有树的地方,就有草,难道两者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吗?

    有狼毒草,骆驼草,都是其他动物不爱吃的,但是,对骆驼来说,这些都是美食,骆驼最爱吃的,是沙蒿,这种略带苦味的东西,干干的东西,都是骆驼的首选,骆驼吃草和灌木,不是斩草除根,而是留了一手,让剩下的树叶继续生长,等到时候长大了,再回来吃。

    加勒让骆驼自由活动,在有树叶和草的地方,不用担心骆驼会走失,况且,方圆都是沙漠,骆驼不愿意舍近求远,在这里,就是乐园,想到另一个乐园去,起码还要走很远,要经过很长时间。

    弘法对刚才胡杨树上的干尸还是心有余悸,虽然不敢看,可是还是恐惧,如果看了还好,不看的话,想起来更是可怕。

    沙枣林还不算小,数来数去,竟然有上百棵树,不知道是谁这么有爱?在这个地方安插了这些树,给来来往往的客旅留下一片绿荫?

    看惯了黄色的沙漠,突然看到这片绿色的树林,大家比看到胡杨更高兴,胡杨只有一棵,而这有一百多棵,真有意思,看来,胡杨喜欢独居,而沙枣喜欢群居,各有各的好处。

    沙枣没有枣子,只有叶子,上面有不少的刺,加勒将骆驼放开后,对萧生说:“殿下,那干尸会不会跟着我们?”

    “这个不太清楚,你问问道长吧。”萧生清楚自己几斤几两,在关键的时刻,还是要懂得将难题扔给师父。

    天一笑道:“这个属于地下的问题。听说土地爷都听你们的话。你可以喊他上来问问。”

    “道长,我要是从你那里得到了答案,就不必问他了。喊他出来多费事啊。再说,这里是西夏国境内,我呼唤土地爷的时候,是在弯刀族部落,怎么会在这里能喊得动他呢?”加勒说。

    “加勒将军,你说的土地,分管很多地方,你呼喊一个,其他土地都知道,不过,他们喜欢睡觉,装作不知道,其实,在大地之上,非常热闹,在大地之下,却很安静。”道长说,他的脸上始终没有油汗,这是内功修炼的好处,他咽了口水,说:“土地知道地上的事,经常在听人们的谈话,定期会到天上去给苍天汇报工作。”

    经过天一道长这么一说,大家算是明白了,原来人说什么话,土地爷都听到了,干什么事,他也了如指掌,怪不得,防止隔墙有耳呢,原来,人们不仅要预防隔墙有耳,还要预防地下有知,至于天上,就在人的头顶的三尺之处,就有神灵。这么说来,人没有什么秘密。

    奇怪得很,很多悲剧都能避免,可是,结果还是发生了,这很难理解,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难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是假的吗?如果是假的,那么,为什么不除灭人类呢?

    加勒想问,可是欲言又止,他说:“道长,我清楚了那句话,莫因善小而不为,莫因恶小而为之。做什么都是这样,人在做,天在看,什么事都有个因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知道这一点,就要非常小心,在有些时候,自己陷入险境,而浑然不觉。人家在菩提树下悟道,我们在沙枣树下探讨,还是挺有意思的。”

    “那是很久远的事,贫道不知道,再说,那好像是佛家的,和道家没有关系。佛教是洋教,和贫道的道教有着根本的差别。贫道所演习的教,是中原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在某些问题上,有独到的地方,应该说特征比较明显的。”天一说。

    看来,天一道长要来传道了,不过,加勒没有兴趣。刚才对天一说了不少的话,是因殿下的缘故,谁让殿下是天一道长的徒弟呢?

    加勒的兴趣开始转移,他想找找有没有鸟蛋,不过,很是失望,在这片沙枣树林子里,竟然连一只鸟都没有,可能没有虫子,即便有鸟飞过来,也会失望地飞走,这里不适合鸟类的生活。

    加勒对金乌说:“老弟,没办法,我们走吧,看看前面有没有鸟窝。”

    金乌不愿意,可他没办法,要知道,城堡里到处都有鸟窝,鸟蛋不在话下,随便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怎样吃就怎样吃。可惜得很,已经离开了那座城堡,城堡里虽有讨厌的蝙蝠,但是,大多数是鸟,在城堡里竟然没有天敌,真是一个奇迹!

    金乌答应,不过,刚才道长的提醒,倒让加勒改变主意,他说:“老弟,万一找不到鸟窝,我们就问问土地爷怎么样?”

    “还是自己找吧。”金乌说。

    “这样吧,我们先找,找不到再说。”加勒说。

    加勒很清楚,麻烦土地爷越多,越有可能将此事报告给上苍,也就是金乌的父亲,那么,父亲就会问三问四的,恐怕有些麻烦,况且,吃鸟蛋是父亲允许的,本来没问题的,可是,要费一些口舌。

    父亲知道金乌,可是别人会有误会,认为上苍照顾他儿子,允许他儿子犯罪,要知道,吃鸟蛋也是在谋杀小生命,这可不是好玩的。

    加勒没有想这么多,金乌却考虑到了,因为金乌的父亲太重要,天上地下都要听他的,没有权威怎么能统治宇宙天敌万物呢?包括人类,都是他造的。

    加勒说:“走啊。”

    “不飞了吗?”金乌问道。

    “算了,就在附近看看,不用跑远,走路就行了。”加勒穿了新鞋,想看看到底能跑多快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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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5章 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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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穿了新鞋,走沙地,一改往日展翅高飞的作法,想走路去找,这个对他更好,因为没有离开大地,总是有很多力量,比在空中悬着要踏实。

    加勒穿着新鞋,感觉倍儿爽,走起来也格外快。正在走,发现格桑站在前面,加勒停下来问:“你在这里看风景吗?”

    “我在等你。”格桑笑着说。

    “等我?你啥时候跟上我们队伍的?”加勒觉得很奇怪,有时候觉得格桑是一个幽灵,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大家面前。

    “我,你不是不知道,我就像鸽子那样,有方向感,有定位系统,记得路径,你们就像磁场,有一种引力,让我知道你们在哪里。”格桑十分得意地说。

    “你也别得瑟,我告诉你,你的速度没有我的快,不信,我们就比试比试。”加勒说。

    “算了,收起来吧!你穿了一双新鞋,就把你美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我告诉你,你那鞋子只能走在沙地上,要是在水面上,肯定不行,你没听说吗?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格桑揶揄道。

    “嗯,别说了,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看看到底谁在吹牛,牛皮不是吹的,马车不是推的。”加勒十分不服气。

    格桑咯咯咯一笑,说:“来吧,小样儿!”

    说完,立马消失,加勒还没反应过来,格桑已经到家喝茶去了。

    加勒自叹弗如,站在那里发呆,金乌安慰他说:“老哥,好男不跟女斗,你要知道,我们不要斗气使狠,要和平共处,你的力气和技巧是天所赐,好好利用发挥即可,不要想把人家的特点也占全了,那样不好。”

    加勒得到了这种讽刺,也就算了,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人在骄傲的时候,还真的要冷静,否则,一定会贻笑大方,自己还不知道,人家都笑掉大牙,满地里找呢。

    加勒说:“格桑妹妹,我认输了,你出来吧,我不跟你玩了,快点,我还有事呢。”

    加勒的话刚落,格桑出现在面前,不用说,加勒败得很惨。但是,加勒不放心,于是追问:“你到哪里去了?”

    格桑不说话,加勒着急,再问,她还是不说话,加勒看她嘴巴里包有东西,就问:“你回家了吗?我总不信。”

    他问完,格桑“噗嗤——”将口里的东西吐了出来,那东西在沙地上,现出一块痕迹,湿了一片,一阵奶茶的香味扑鼻而来,加勒好久没有喝到奶茶,正日里夜里在想,没想到在沙漠之地,见到了久违的奶茶,只可惜没了,给了土地爷做了好事。

    加勒见了这个,不敢吭声,这是无声的证据,看来,在加了还没开始跑的时候,格桑早已在家里坐着喝着奶茶了,那种悠闲自在,更是让人产生各种羡慕嫉妒恨了。

    格桑知道加勒认输,就说:“大河深水水流无声,倒是小溪流的水流总是哗啦啦,你知道,这是天赐的能力,不是穿新鞋就万事大吉的。况且你一旦骄傲,上苍就要给你好看。我在你还没开跑的时候,已经回家喝茶,在你没有想通问题的时候,已经有了一次往返。”

    加勒羞红了脸,不好说什么,他心想,还是有求于她,她过去过来的,应该知道哪里有树林,哪里有鸟蛋。于是问道:“我知道了,格桑妹妹,谢谢你提醒我,我的确还是不懂事。这样吧,我认输,跑是跑不过你,不过,你也不能见到我们困难不伸手相助吧?”

    “这才像话!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谦虚,我就不像你那样张扬,跟别人都没穿过新鞋子一样,好不容易得了一双新鞋,你那样儿,恨不得飞上天,要是有尾巴,你的表情会更好,你的表达会更生动。”格桑说。

    这么一来,加勒更加羞愧,他见金乌的饭还没着落,就说:“格桑妹妹,你来来往往的,看到树了吗?”

    “树,茫茫沙漠,哪有树?说吧,找树干什么?”格桑问。

    “我想给我老弟找鸟蛋吃。”加勒说。

    “你也真是的,总在找鸟蛋,找鸟蛋,弄得天底下所有的鸟都恨你。”加勒不解地问。

    “为什么恨我?又不是我吃,是金乌吃,我这不是冤枉吗?”加勒露出一脸的委屈来。

    “不是你吃,鸟们又不知道,只晓得是你在伸手,人家就认得你,就像窃贼,正在行窃,被抓住了,就是贼,不管你为谁去偷,偷了之后干什么,这些都不问,明白吗?难道伯伯婶子没有告诉你吗?”格桑一连串地反问和质问。

    “你说的有道理,可是要给我解释的机会。”加勒说。

    “你会鸟语?”

    “不会。”加勒说。

    “不会鸟语,你解释给谁听?”格桑问。

    “也是,我不知道怎么解释,不过,我相信我老弟会解释的。”加勒充满自信地说。

    “这个我相信,金乌本来就不是人。”格桑说。

    “哎——,格桑,你说话要小心点哦。我不是人?凭什么说我不是人?”金乌非常不满。

    “你不是人,是神,好吧?”格桑说。

    “这才像话!我是半神半人,准确地说,我不是完全人,也不是完全神,我要慢慢地从人转变成完全的神,但是,这个过程非常艰难,也充满诱惑和困难。我要克服很多方面的东西。比如说,我常常犯罪,唆使我老哥去当贼,偷人家鸟儿们辛辛苦苦下的蛋。”金乌说。

    “是啊,你能有这个认识,也是不错的。我相信你能越做越好的。不知道你要吃鸟蛋吃到什么时候?”格桑问。

    “这个我也不知道。要澄清一个问题,就是说,我吃鸟蛋是得到批准的,要知道,现在的鸟太多,经常在没有粮食吃的时候,会到农夫家里偷吃粮食,农夫种田很辛苦,一年到头辛苦弄点粮食出来,没想到会被它们偷吃,让人十分心疼。我呢,得到授权,别的不吃,专门吃一点鸟蛋,但是,如果鸟蛋孵出了小鸟,我就不再打雏鸟的主意,而是改到去别的鸟窝吃蛋的方法。”金乌的口才不错,对格桑说了一遍,非常清晰。

    “这么一解释,我就弄清楚了,好吧,告诉你们吧,在前面不远,就有灌木丛,是梭梭树,梭梭树上有鹰巢,那些蛋足够有鸭蛋大,一个就够吃了。”格桑说。

    “太好了!格桑妹妹就是仗义,看来,格桑妹妹除了脾气不好,其他方面都还不赖!”加勒赞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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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6章 梭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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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从格桑那里了解到,前方梭梭树上有鹰巢,这倒新鲜,鹰巢里有鹰蛋,这个消息令人激动!加勒不怀疑这事,对格桑说:“感谢你!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简直太好了。”

    加勒转念一想,老鹰怎么可能在梭梭树上做窝呢?老鹰一般是在悬崖峭壁上做窝,那样的话,就没有人可以偷盗鹰蛋或者伤害雏鹰了。在灌木丛中做窝,实际上是很危险的,有狼、狐狸还有老鼠,甚至臭鼬,都可能来偷吃雏鹰。

    加勒将信将疑,但又怕格桑的火爆脾气,就没有继续追问。

    格桑当然是马大哈,看不到加勒的疑虑,只觉得还不错,告诉了加勒哪里有鹰巢,哪里有鹰蛋,实际上是在帮他们,他们当然高兴,没有想多。

    加勒非常稀奇,觉得这是好事,真是千载难逢的日子,鹰巢在梭梭树上,等于是送上来的美食,这时候,加勒恨不得也变成金乌那样,专门吃鸟蛋,免得要吃别的麻烦,生活过得简单一些最好,过于复杂是坏事,心里装了太多东西,就没有了追求进步的心了。如果没有进步,在服侍殿下方面就要差点劲儿。

    还有,不少的人都相信没有才能的人懂得谦卑,不学习、不进步,对人才忠心,其实,这不是真的,真的东西,是需要时间来检验的,才能跟时间相比,时间更重要。

    加勒来不及仔细考虑,跑到前面,果然发现了梭梭树。梭梭树其实就是灌木丛,这些树,生命力极强。沙漠上,风刮不停,扬起了沙尘,看起来如烟如雾,这些灌木,将风沙挡住,被劲风吹得东倒西歪,可仍然紧紧抓牢沙土,往深处扎根,扎根,吸收地下的水分,根系十分发达,只有扎根扎得深,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活命。

    沙漠早晚温差大,有时候白天骄阳似火,将牛肉都考的熟,到了夜晚,则是冰冷刺骨,寒风呼啸,仿佛从冬天到夏天,又仿佛从夏天回到了冬天,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仍有不少的梭梭树茁壮成长起来了。

    梭梭树长成了,茫茫沙漠,没有什么人来到这里来偷鹰蛋,老鼠要是攀上梭梭树,不是很容易。狼或者狐狸、臭鼬可能会去抓别的小动物,对于梭梭树上的鹰巢,倒不在意。

    老鹰很聪明,在人和野兽都想不到的地方,修建了鹰巢,设计合理,非常实用,在气温变化无常的沙漠地带,更需要好好地打造自己的家园,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老鹰成了沙漠杀手,它的蛋肯定没有谁敢惹。

    加勒看那鹰蛋,上面有麻点,像是大鹌鹑蛋,这样的鹌鹑蛋,吃了肯定有力量,并且可以往上飞,会更有力。

    这些蛋比以往的蛋更大,像鹅蛋一般,加勒以前偷蛋都是在悬崖或者高处,人不能到达的地方,现在看来,在灌木丛里,发现那些鹰蛋,特别好玩。

    加勒心想,这老鹰去哪里了?怎么只有蛋,没有鹰?

    正在纳闷的时候,突然听到空中有鹰叫的声音,加勒抬头一看,发现在高空之上,还真的有一只老鹰在空中盘旋,姿势非常优美,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发现了加勒,也明白加勒的险恶用心,原来这位加勒是在图谋不轨,不过,老鹰不敢动,只是俯瞰,紧盯,不敢俯冲,它非常清楚,对手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角色。

    鉴于目前的情况,老鹰无计可施,只好等对方出手。加勒当然不客气,面对这些麻麻点点的像鹅蛋一样的鹰蛋,有啥客气的,他还没发现竟然有这么大的蛋,这个蛋看来平时都没注意,为什么在悬崖峭壁上的鹰蛋比较小呢?

    这是后来的问题,暂且不提。加勒很重视这梭梭树,看来,这是生命树,为什么在别的地方没有,偏偏在西部沙漠才有?

    加勒迅速拿了鹰蛋,对金乌说:“走吧,走吧,此地不宜久留,如果老鹰来进攻,我们在梭梭树丛里,恐怕也跑不了,到处都是障碍。”

    “你不用怕,跑吧,你的鞋子有助跑的功能,想跑快,也容易,只要用力蹦跳即可。”金乌说。

    加勒一听,就有了信心,金乌的话应该没错,经过很多次的试验,那鞋子穿在脚上,除了不能跑过格桑外,还是比较快的,至于蹦跳,作为一员武将,这不算啥,就跟年轻时候一样,累了,睡一觉,到第二天,马上都恢复了,非常迅捷。

    加勒将鹰蛋拿了给金乌,金乌还在手上,加勒说:“快,快吃,还要我喂你吗?”

    金乌不好意思,从加勒手上溜下来,然后变成原样,成为巨人,拿了鹰蛋,两个一起,丢进嘴里。鹰巢里有五枚蛋,拿走了俩,剩下仨,还好,给老鹰留个种,免得老鹰天天跟着,寻机会报仇。

    金乌像以前那样,吃了鹰蛋,这一次,像嗑瓜子一般,将鹰蛋蛋壳吐了出来,“啪嗒”一声,落在沙窝里了。

    加勒说:“好吧,殿下还在等我们,快,快回去吧。”

    金乌说:“好吧,走!”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迅速地变成了翅膀,安插在加勒的背上。

    加勒不解,问:“怎么了,不是有鞋子吗?”

    “为什么人们都想让老虎插上翅膀,叫飞虎呢?老虎在山中是王,可惜没有翅膀,如果有翅膀,那老鹰还敢嚣张吗?这是开玩笑的,你看,你不是说殿下在等我们吗?那就快走吧,不是图快吗?再说,我刚吃了鹰蛋,咋说浑身的力气用不完,不施展施展,就会消化不良的。”金乌说。

    加勒一心要去萧生那里,也就不再强调什么,于是说:“好吧,走!”

    他一蹬地面,那沙一软,可是他的鞋子具有弹跳功能,加上翅膀的力量,他一下子就飞到了萧生面前。中间经过那些梭梭树,看起来非常可爱,但愿前面也有,只要老鹰肯在梭梭树上筑巢,那么,金乌就有了长期的饭票,简直太好了。

    弘法看到从天而降一个怪物,吓得不轻,喊叫起来,大家仰头一看,黑点越来越近,天一无所畏惧,对大家说:“那是大家的好朋友,熟人,有啥好怕的?加勒,事情办完了?”

    天一道长一喊,加勒就听到了,他立马减轻了翅膀的力量,逐渐降落,等他收了翅膀,金乌变成了玉指环又套在他手上之后,他才说:“好吧,吓着你们了!实在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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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6章 梭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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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从格桑那里了解到,前方梭梭树上有鹰巢,这倒新鲜,鹰巢里有鹰蛋,这个消息令人激动!加勒不怀疑这事,对格桑说:“感谢你!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简直太好了。”

    加勒转念一想,老鹰怎么可能在梭梭树上做窝呢?老鹰一般是在悬崖峭壁上做窝,那样的话,就没有人可以偷盗鹰蛋或者伤害雏鹰了。在灌木丛中做窝,实际上是很危险的,有狼、狐狸还有老鼠,甚至臭鼬,都可能来偷吃雏鹰。

    加勒将信将疑,但又怕格桑的火爆脾气,就没有继续追问。

    格桑当然是马大哈,看不到加勒的疑虑,只觉得还不错,告诉了加勒哪里有鹰巢,哪里有鹰蛋,实际上是在帮他们,他们当然高兴,没有想多。

    加勒非常稀奇,觉得这是好事,真是千载难逢的日子,鹰巢在梭梭树上,等于是送上来的美食,这时候,加勒恨不得也变成金乌那样,专门吃鸟蛋,免得要吃别的麻烦,生活过得简单一些最好,过于复杂是坏事,心里装了太多东西,就没有了追求进步的心了。如果没有进步,在服侍殿下方面就要差点劲儿。

    还有,不少的人都相信没有才能的人懂得谦卑,不学习、不进步,对人才忠心,其实,这不是真的,真的东西,是需要时间来检验的,才能跟时间相比,时间更重要。

    加勒来不及仔细考虑,跑到前面,果然发现了梭梭树。梭梭树其实就是灌木丛,这些树,生命力极强。沙漠上,风刮不停,扬起了沙尘,看起来如烟如雾,这些灌木,将风沙挡住,被劲风吹得东倒西歪,可仍然紧紧抓牢沙土,往深处扎根,扎根,吸收地下的水分,根系十分发达,只有扎根扎得深,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活命。

    沙漠早晚温差大,有时候白天骄阳似火,将牛肉都考的熟,到了夜晚,则是冰冷刺骨,寒风呼啸,仿佛从冬天到夏天,又仿佛从夏天回到了冬天,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仍有不少的梭梭树茁壮成长起来了。

    梭梭树长成了,茫茫沙漠,没有什么人来到这里来偷鹰蛋,老鼠要是攀上梭梭树,不是很容易。狼或者狐狸、臭鼬可能会去抓别的小动物,对于梭梭树上的鹰巢,倒不在意。

    老鹰很聪明,在人和野兽都想不到的地方,修建了鹰巢,设计合理,非常实用,在气温变化无常的沙漠地带,更需要好好地打造自己的家园,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老鹰成了沙漠杀手,它的蛋肯定没有谁敢惹。

    加勒看那鹰蛋,上面有麻点,像是大鹌鹑蛋,这样的鹌鹑蛋,吃了肯定有力量,并且可以往上飞,会更有力。

    这些蛋比以往的蛋更大,像鹅蛋一般,加勒以前偷蛋都是在悬崖或者高处,人不能到达的地方,现在看来,在灌木丛里,发现那些鹰蛋,特别好玩。

    加勒心想,这老鹰去哪里了?怎么只有蛋,没有鹰?

    正在纳闷的时候,突然听到空中有鹰叫的声音,加勒抬头一看,发现在高空之上,还真的有一只老鹰在空中盘旋,姿势非常优美,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发现了加勒,也明白加勒的险恶用心,原来这位加勒是在图谋不轨,不过,老鹰不敢动,只是俯瞰,紧盯,不敢俯冲,它非常清楚,对手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角色。

    鉴于目前的情况,老鹰无计可施,只好等对方出手。加勒当然不客气,面对这些麻麻点点的像鹅蛋一样的鹰蛋,有啥客气的,他还没发现竟然有这么大的蛋,这个蛋看来平时都没注意,为什么在悬崖峭壁上的鹰蛋比较小呢?

    这是后来的问题,暂且不提。加勒很重视这梭梭树,看来,这是生命树,为什么在别的地方没有,偏偏在西部沙漠才有?

    加勒迅速拿了鹰蛋,对金乌说:“走吧,走吧,此地不宜久留,如果老鹰来进攻,我们在梭梭树丛里,恐怕也跑不了,到处都是障碍。”

    “你不用怕,跑吧,你的鞋子有助跑的功能,想跑快,也容易,只要用力蹦跳即可。”金乌说。

    加勒一听,就有了信心,金乌的话应该没错,经过很多次的试验,那鞋子穿在脚上,除了不能跑过格桑外,还是比较快的,至于蹦跳,作为一员武将,这不算啥,就跟年轻时候一样,累了,睡一觉,到第二天,马上都恢复了,非常迅捷。

    加勒将鹰蛋拿了给金乌,金乌还在手上,加勒说:“快,快吃,还要我喂你吗?”

    金乌不好意思,从加勒手上溜下来,然后变成原样,成为巨人,拿了鹰蛋,两个一起,丢进嘴里。鹰巢里有五枚蛋,拿走了俩,剩下仨,还好,给老鹰留个种,免得老鹰天天跟着,寻机会报仇。

    金乌像以前那样,吃了鹰蛋,这一次,像嗑瓜子一般,将鹰蛋蛋壳吐了出来,“啪嗒”一声,落在沙窝里了。

    加勒说:“好吧,殿下还在等我们,快,快回去吧。”

    金乌说:“好吧,走!”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迅速地变成了翅膀,安插在加勒的背上。

    加勒不解,问:“怎么了,不是有鞋子吗?”

    “为什么人们都想让老虎插上翅膀,叫飞虎呢?老虎在山中是王,可惜没有翅膀,如果有翅膀,那老鹰还敢嚣张吗?这是开玩笑的,你看,你不是说殿下在等我们吗?那就快走吧,不是图快吗?再说,我刚吃了鹰蛋,咋说浑身的力气用不完,不施展施展,就会消化不良的。”金乌说。

    加勒一心要去萧生那里,也就不再强调什么,于是说:“好吧,走!”

    他一蹬地面,那沙一软,可是他的鞋子具有弹跳功能,加上翅膀的力量,他一下子就飞到了萧生面前。中间经过那些梭梭树,看起来非常可爱,但愿前面也有,只要老鹰肯在梭梭树上筑巢,那么,金乌就有了长期的饭票,简直太好了。

    弘法看到从天而降一个怪物,吓得不轻,喊叫起来,大家仰头一看,黑点越来越近,天一无所畏惧,对大家说:“那是大家的好朋友,熟人,有啥好怕的?加勒,事情办完了?”

    天一道长一喊,加勒就听到了,他立马减轻了翅膀的力量,逐渐降落,等他收了翅膀,金乌变成了玉指环又套在他手上之后,他才说:“好吧,吓着你们了!实在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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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7章 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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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一听,定睛一看,才从天一身后探出头来,说:“大哥,你也别这样了,怪吓人的。要是死在这沙漠,鬼都不来,来了,走路都走得哭,我们被吓死了,你一个人也没有意思,以后别吓唬人了好吗?你这样子,让人受不了,你知道我是蝼蚁命,别人能害死我,我却拿别人毫无办法。”

    加勒走到萧生面前,笑着说:“殿下,不好意思,耽误了大家的行程。”

    “没事,这里是沙枣林,正是休息的好地方,你看,前面是沙漠,后面是沙漠,只有这里才有点绿色。”萧生说。

    的确,沙漠的风还真够大的,那些沙尘,总是很脆弱,一碰就开始飞扬,像要逃跑似的。

    沙漠里有蝼蚁,这些小东西,行动敏捷,在沙枣林里,这些东西有更多,在没有东西吃的时候,这些蝼蚁应该算是比较好的食物,因为难以捉到,人们更愿意捕捉野兔、狐狸或者狼一类的大东西,这些东西,还是不错的。当然,还有一些羚羊,偶尔出现在远方,一些小黑点,突然出现,又马上消失,走过去后,身后又是一些沙尘。

    风总是呼啸,到了这个地方,条件比较艰苦,可是,偏偏是这些地方,养育了不少的好东西,比如羚羊、骆驼还有野驴、野马、狼和狐狸等,有狼的地方,一定有野兔或者野羊,要么有其它食草动物,要不然,这些食肉动物无法生存。

    在这样的广袤的沙漠上,所有动物要么善于奔跑,要么善于隐藏,否则,就很难在沙漠上生存。本来自然条件非常恶劣,加上天敌不少。

    自然条件就是温差大,白天热死,晚上冻死,缺水,缺植物,到处是风,到处是沙尘,能在沙漠活下来的,就能在任何地方活下来,当然,完全是冰天雪地的地方,也不能生存。有水、但没食物,除非吃鱼,就不能活。

    萧生说:“大家都休息好了,该上路了吧。”

    他这话不知道是问话,还是命令,总之,是大家说的,有可能是命令,谁叫他是王子呢?不过,萧生没把自己当成王子,他看谁都是平等的,不会因为自己出身高贵,就看不起贱民。人人生而平等,不会存在贵贱,因为人总是拿有色眼镜来看人,或者在门缝里瞧人,把人都瞧扁了。

    说出发,大家都没意见,目的地没达到,往前走一米,就会缩短一米,离希望就是接近了一米,这是没办法的事,没有往前走,原地休息,就会永远在原地休息,离目标的距离等于定格了,根本没有办法知道。

    看到那些蝼蚁,总在不停地忙碌,萧生从它们身上学到了,蚂蚁没有君王,懂得凡事都规规矩矩按照次序行,一点都不乱来,夏天准备冬天的粮食,每天都在忙碌,可能就不为没有粮食而发愁,要知道,在发愁的时间,早已经准备好了未来几个月的粮食,因此,蚂蚁忙忙碌碌,不为没吃的犯愁,相反,他们倒为东西多得吃不完而犯愁。

    只要勤快,出去走一走,就能找到商机,只要有了商机,就一定有钱可赚。就像蚂蚁,每天都有蚂蚁外出寻找食物,蚂蚁的一生,就是为了建造房屋、储存粮食而生,非常忙碌,也非常现实。

    萧生命令完了之后,加勒首先响应,赶紧过来准备东西,将包袱都放在了骆驼身上,然后,弘法上了骆驼,加勒负责牵引萧生的骆驼。

    加勒发现骆驼不是很喜欢在一起,因此,要想找到它们,还要走点路。可能是因为骆驼喜欢承包,各自有自己的势力范围,有了吃的,各吃各的,互不干涉,没有吃的,才有问题。

    加勒让它们重新走到一起,但是它们好像不太愿意,因为还没吃好。这些沙枣林里有不少的杂草,这些草中,就有一种叫骆驼草的,顾名思义,骆驼们非常喜欢吃。在意犹未尽的时候,加勒过来牵了萧生的骆驼,然后将其它骆驼的缰绳一个连一个,成为一串,向前慢慢走去。

    骆驼队伍有点像蝼蚁,总是嫌不够,一有机会,就开始吃,存储粮食,然后连续一个星期不喝水不吃东西都可以,这些骆驼,从不挑食,不紧不慢,遇到好吃的,也很淡定,遇到不好吃的,也吃,骆驼们喜欢吃的植物,其他食草动物都不喜欢,因为骆驼喜欢吃碱性的草,比如骆驼草、沙蒿,等等,都是略带苦味的,有的是很苦的,其他食草动物一闻到这味儿,马上就离开,更别说慢慢地品尝了。

    还有,蝼蚁喜欢到不容易去到的地方,比如到树上,到树尖上,只要有路,就不怕路远,蝼蚁是两只触角就要不停地去碰触,去感觉,不休息,就是要寻找东西,存储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另外,还可以用来养育下一代。

    骆驼行走的地方,就像是蚂蚁在草尖上跳舞,蚂蚁是骆驼,草尖是沙漠,两者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

    骆驼往前走,稳稳当当,看来,大到骆驼,小到蝼蚁,都有智慧。骆驼没有蝼蚁动作快,但是吃东西,不挑剔,遇到了就吃饱,吃饱了就管一阵子,蝼蚁是日夜不停地工作,总是在存储,生怕不够,结果,蝼蚁和骆驼都生活得很好,没有什么烦恼,在沙漠这样的环境下生存,是的确不容易的,不过,它们都已经适应,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沙漠前方,现出一弯水塘,非常奇怪,远远地看,是黄沙中间,有一块蓝色的港湾,这是什么状况,加勒先发现了水塘,就对萧生说:“殿下,看,前面有水,前面有水了。”

    加勒一喊,弘法从梦中醒来,不错,在骆驼上坐着不动,摇来晃去的,很容易睡着,还有,弘法不用操心,有师父顶着,就不怕天塌下来,再说,自己要是主动管事,就适得其反,让人数落,为了不惹麻烦,还是不说为好。

    说什么话,什么时候说,都是学问,不是谁都能学会的,需要长时间地训练才行,到了这个地步,恐怕会很难适应。弘法高兴,但是这一次没有跳起来,也难怪,在骆驼背上,不容易起身。万一跳起来,起码会掉下去,虽说不是石头,摔在沙地上也不是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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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8章 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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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沙漠里找到一弯水塘,的确非常奇怪!加勒高兴极了,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没错!

    水塘不大,但映照出蓝天白云,水质很好,比较清亮,看来,这些沙漠的主人都会到这里来喝水,比如狼、羚羊、狐狸、野驴和野羊等等,只要是动物,都会来,植物没有脚,不能来,可是,植物有根,也会朝着湿润的地方伸展根系,也有的是向地下伸展根系,总之,是尽可能地要多向大地汲取水分,否则,树就死了,没有了活力,叶子也会枯干,动物们特别是食草动物,就会因食物短缺而一一暴毙。

    在水塘旁边,堆码了一些胡杨,像是有人故意堆放,光秃秃的,像是一个栅栏,要防止动物们来喝水,但是,仔细一看,不是有人故意将水塘包围的,是上苍的安排,非常自然,没有丝毫的雕琢,纯粹是天然的摆放。

    也可能是千年不烂的胡杨横木保护了山泉,因此,多年过去,这个泉没有增加水量,也没有减少水量,水永远都是那么多,没有多,也没有少。

    这倒奇怪了,萧生弄不懂,不过,马上想到,这是上苍给沙漠的行路人还有沙漠的生物一个好的地方,让他们和它们都能在这里生存,水多了会消失,水少了会补充。

    既然动物们都能喝,这个四周都是沙漠的地方,经常遭遇沙尘暴的袭击,可无论沙丘怎样移动和变迁,唯独这汪水泉没有被掩盖。流水不腐,但是,这里的水是静止的,没有任何流动的征象,不知道是啥原因。

    这里有动植物,且植物非常茂盛,动物品种非常繁多,好像有一千年,都是这样,这是沙漠腹地的独立王国,又有点像世界之外的乐园。

    弘法见了这水塘,说:“好水,好水,快,快,跳下去洗个澡,身上痒死了。”

    他跳下骆驼,就要脱裤子下去,天一说:“嗯——弘法,不得放肆。”

    他一说完,弘法就停止了动作,不解地问:“怎么了,师父?”

    “不行,先给骆驼喂水,骆驼不喝饱,怎么载你走路?”天一说。

    他一提醒,弘法立马明白了。

    弘法的聪明可以看见,那些骆驼仿佛懂得了天一道长的意思,非常开心,个个昂首向水塘快步走来,拦都拦不住,骆驼一来,萧生和天一站在原地,看着它们低头喝水,原来,骆驼十分自私,都专顾自己。

    加勒说:“师父,骆驼喝水,徒儿也渴,能不能和它们一起喝?”

    说完,就要趴在水塘边上低头喝水,就像骆驼一样。天一说:“弘法,你不要这样喝水,否则离死不远了。”

    弘法一听,吓得跳了起来,他最怕死,没想到会这样,他说:“师父,这水里有毒?”

    “你看看骆驼。”天一说。

    加勒一听,连忙看骆驼,那骆驼竟然没事,有意思,不仅没事,反而非常开心,在那里边喝水边唱歌,像是在和伙伴在一起唱歌,谁知道骆驼们的快乐呢?

    弘法就搞不懂了,为什么不能喝水?他的眼神迷茫,心中彷徨,忐忑不安,像是有火在嗓子口,冒出烟来,就是没有办法来解渴,在沙漠里呆时间长了,看到黄泥汤的水,都觉得是甘甜的乳汁,热腾腾的奶茶,没想到,看到这一湾清冽的泉水,竟然不能喝!

    弘法问:“师父,为什么呢?”

    “你不知道,喝水的时候要用手捧着喝吗?怎么能像牲畜那样趴在水边喝呢?”天一说。

    “哦,是这样啊!师父,徒儿知错了,徒儿还以为水里有毒呢。”弘法说。

    “知错就改就好!你看,我们现在是敌国境内,处处都有危险,这里是沙漠,敌兵不来,为师还有时间教你,如果你到了沙漠之外,照这种方式喝水的话,肯定会出事,一不小心,就会被敌人袭击,因为有经验的猎人,会守候在有泉水或者井水的地方,他们很清楚,猎物肯定要来喝水的,如果不提高警惕,就很容易被袭击,懂了吗?”天一说。

    弘法心想,也真是的,见了水,真比见了娘还亲,不过,话说回来,从小到大,还没见过亲娘长啥样,不见得有多亲,要说亲,还属于师父亲,师父为了自己的安全,苦口婆心,总是教导自己,又像爹又像娘,不过,师父比爹娘还要细心和体贴。

    这喝水的学问还挺大的,不是师父提醒,还真的有危险。

    天一说:“你喝水的时候,一定要用双手捧着喝,另外,还要时不时地看看天空,就像公鸡那样喝水,一是对上苍所赐的甘泉报恩,表示感谢,二是对周围的环境进行观察,人在解决实际困难的时候,就会陷入安全的空白区,比如说,放松了警惕,心里想着没事,一会儿就好,喝完了就走,这一会儿时间应该没问题,偏偏在这时候,是最危险的时候。你要知道这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软肋,都有自己的缺陷。”

    弘法听了,频频点头,在场的人,包括萧生和加勒都不得不佩服天一道长,不是天一道长,下一个可能也会像骆驼那样喝水,不会像公鸡那样喝水,特别是看到甘泉的时候,更是无法控制。

    骆驼喝了很多水,可是,水量一点都没减少,跟没喝一样,骆驼喝饱了水,然后就悠闲地离开,在水塘旁边,那些干枯的胡杨树,横在那里,经过风吹日晒,变得斑斑驳驳的。

    弘法跪下,双手捧起一捧水,然后放在嘴边啧啧地喝,然后抬头看天,表示感恩,然后再喝,喝完了再捧起泉水,一直到喝得打嗝,喝得饱足了,然后对天一说:“师父,这水十分甘甜,是我喝到的最好的水。”

    “是啊,没有人的地方,水最干净,有人的地方,多少都会有些破坏和污染,这里是一片净土,非常适合修炼,大家明白了吗?”天一说。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明白了!”

    萧生觉得天一可能过于高兴,竟然忘了这是谁的土地,看看天一道长十分兴奋,不好说破,就说:“师父,你也该喝点水了。”

    天一经过萧生的提醒,马上明白,自己还不是神,只是一般的人,不过,他在修炼,稍微比一般人要特殊些。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在敌国的土地上,于是说:“要是世界是一个国家就好了,就不存在纷争。”

    萧生明白过来,师父仍然很懂人心,明白萧生在想什么,马上对刚才的言语做了修正,这样的师父,天底下都难以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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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9章 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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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的思想到了世界大一统的地步,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可能在未来,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大家都在一个乐园里,非常舒服,没有战争,没有流血,没有眼泪,有的是和平、喜乐、健康,永远活着。

    天一的思想境界,无人能敌,在萧生他们看来,除了萧生,大多数人都不能理解,不过,加勒和金乌在一起时间长了,了解到一些天上的事,自然要懂得一些,弘法不用多说,懂得的少,主要是因为好吃懒做,思想比较僵化,对自己分内的事,做完之后就万事大吉,根本不去想其他的问题。

    弘法喝完了水,加勒问:“殿下,你要是喝水,加勒去给你取来。”

    “不用了。加勒,不要这样,我现在不渴,你去用牛皮水袋装点水带上吧。”萧生吩咐道。

    加勒当然照办,对于这水,加勒感到好奇,为什么这水用不完,在干旱的沙漠之地,竟然存在千年,看着这倒下去的胡杨树,就知道了泉水的岁数。

    这些水,白天有太阳,晚上有月亮星辰,和这水相伴,的确不错。加勒灌了水,放在骆驼背上,问金乌:“你喝水吧?”

    “不喝,怎么了?”金乌问。

    “没什么,我想知道你能装多少水。既然你不喝,就算了,我只是随便问问。”加勒说。

    “随便问问啊!我对你说啊,这水是......”金乌说。

    天一正从弘法手里接过来牛皮水袋,慢慢地喝水,然后观看远方的风景,加勒看了他们正忙着,然后看看金乌,不停地摇着他的手指,加勒问:“老弟,有事吗?”

    金乌说:“我现在说话憋气,变成乌鸦吧。”

    加勒点点头,马上,在加勒的肩膀上,出现一只乌鸦,乌鸦就是金乌,他说:“老哥,这水是上古洪水之后,留下来的,本来是要流到大海里面去,结果,这点水留恋内陆,更为可贵的是,对内陆特别是沙漠地区的生灵的爱护,就情愿留下来,保证他们的饮水需要。”

    加勒一听,原来还有这个传说,当时是谁在管理天上地上的水呢?

    萧生说:“你的心思我知道了,加勒将军,你很想知道上古是谁在管理水,是吗?”

    加勒听了,吓一跳,这位王子殿下,读心术学的好啊,竟然知道我的疑问,于是赶紧问:“老弟,不用多说了,你说的我明白不了,那是远古时代发生的事,我最关心的,是你能否将这水弄干。”

    加勒知道被殿下看穿了心事,马上就问金乌,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坦白,说了真话,应该心里比较坦然无惧。

    金乌说:“老哥,你是三岁小孩,还是闲着没事干啊?你干嘛要我吸干这里的水?这里的水,造就了这个乐园,怎么能吸干呢?吸干了,小鸟小兔、沙枣树和梭梭树、野草怎么办?更不要说野羊野马了。”

    加勒的好奇心遭到了迎头打击,这个打击不是轻的,非常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加勒显得有些势单力薄,不是因为他的力气大就厉害,是因为他没有道理而感到比较气馁,有些灰心丧气了。

    萧生笑着说:“看来,你是对金乌说的话不以为然,金乌当然生气了,要知道,金乌是很懂历史的,你不读书不知道历史是什么,光有力气是不行的,要有书卷气,不要凭血气,知道了吗?”

    加勒点点头,有时候像弘法那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非常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有时候,他也会考虑到一些原因,可是因为懂得的少,就没办法知道一些奥秘。

    金乌说:“大哥,殿下也说了,你也听到了吧?实话对你说啊,这里的水是生命之水,算是生命之源,我不能干这缺德的事。你要让我吸,我不能吸,也吸不完,实话说吧,上苍有好生之德,不仅仅对人,对上苍所创造的花鸟虫鱼,走兽飞禽,都很重视。不能破坏这里的环境。”

    加勒听了金乌说的话,马上明白过来,看来,要想弄清楚这些事,还必须要多问问,多了解一下,免得到时候心血来潮,坏了规矩。

    水已经喝饱了,骆驼们非常开心,然后,天一让大家上骆驼出发,骆驼们当然很乐意,喝饱了水之后,一个星期不喝水都没有一点问题,难怪说骆驼是沙漠之舟了,也只有骆驼能在沙漠负重走那么远,只有骆驼才能吃这份苦。

    大家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水塘,继续朝前走,看到远方有炊烟,弘法开始叫起来:“终于走出沙漠了,太好了,我们解放了。”

    他这一嗓子喊了不要紧,让大家都莫名地紧张起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要看到炊烟,反倒有些紧张,因为有炊烟,就证明有人在烧火做饭,有人烧火做饭,就有吃饭的人,炊烟越多,住户也就越多,要知道,这里的人都不是弯刀族人,也不是中原国的人,而是两国的共同敌人。

    天一制止了弘法,就像一个急刹车,让弘法戛然而止,热情和兴奋得不到释放,心里多少有些憋屈,不过,弘法还比较聪明,很会来事,既然不让弄,那就暂时不弄,等有机会了再仰天长啸吧。

    现在大叫,肯定会惊动敌人,在异国他乡,因为是入侵者,就是一个小孩,都让人心生恐惧。

    天一说:“走出了沙漠,前面就是西夏的草原了,你们看,前方有不少的住房,和我们经过的一样,看得出来,他们的房子,和我们见过的差不多,大家看,前面就是西夏百姓的住房,从他们的住房分布来看,属于被贵族驱逐的牧民,他们在贵族心目中,就是贱民,因此,不能住在好地方。”

    大家都很清楚,住在沙漠边缘,真的很难受。白天的热浪袭人,晚上冰冷刺骨,忽冷忽热的地方,沙尘常常光顾这块贫瘠的土地,看得出来,人们生活的比较凄苦,甚至连炊烟都看起来要哭的样子,摆着可怜的图案。

    萧生很熟悉草原,哪怕人们再累再苦,也不会停止唱歌跳舞,就像百灵鸟一样,哪怕不知道明天的粮食在哪里,也要心存感恩之心,向造物主献上感谢和赞美,只有这样,才能活得充实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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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0章 风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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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静卧着房屋,袅袅炊烟从房顶升上来,笔直的,没有被风吹断,奇怪得很,在这里竟然没有风沙吹袭。大家都很稀奇,觉得上苍对西夏子民的确不薄,可是,西夏王不甘于守着这一方土地,非要进攻邻国,这是怎么回事。

    这些场景,在萧生看来,好像都经历过,仿佛在哪里见过的。

    有时候做梦还梦到过,不过,这是异国他乡,不要忘了这次出来要干什么。加勒仰头对萧生说:“殿下,前面有人家,要不,我们去借宿?”

    萧生没说话,看看天一,道长点点头,萧生说:“加勒将军,我们借宿可以,但是,不能让他们看出我们的身份,因此我们需要伪装一下,免得有地方官报告给当地官兵,会来抓我们的。”

    萧生吩咐完,加勒说:“没关系,我们不是有隐形衣吗?官兵即使知道了,也不知道我们在哪里。怕什么?”

    “还是要谨慎一些,我们可以隐形,但是,骆驼怎么办?我们还要依靠骆驼返回,再次经过大沙漠呢。”萧生提醒道。

    “说的是,殿下还是考虑得周全。”加勒说。

    他很清楚,在某些时候,殿下看得就是远一些,他是饱读诗书、知书达理,然后在追求真理方面,是锲而不舍的,怎么说,对天文地理、十八般武艺、甚至心术、捉妖等,都是有着独特的本领的。

    骆驼看到了青草地,仍然昂首挺胸,仿佛没有看见一般,对于绿油油的青草,它们十分无视,不想确定青草是否存在一样。

    看来骆驼不屑于吃青草,生来是吃枯草、苦草和有刺的灌木叶子,骆驼真是喜欢生活在忧患当中的,因为它们比较安于现状,动作又比较舒缓潇洒,当然能长寿。

    好在它们都在不停地运动,只有运动,它们才能长寿,虽然慢,就怕站,他们悠闲地对待外在的环境,无怨无悔,这一点让人钦佩。

    弘法非常喜欢,马上就有好吃的好喝的,真是太好了,在旷野沙漠行走,可真累啊!骑骆驼是不错,可是兴奋不到一个时辰,就不好玩了,起码身上已经被磨得不行,特别是臀部,更需要好好地休息休息,要不然,非起泡不可。

    到底进不进村子,这是个问题,萧生说:“师父,你看,我们现在进村子合适吗?”

    天一说:“不太合适。”

    弘法一听他们对话,心里发毛,赶紧建议:“师父,我觉得我们在旷野呆的时间太长了,应该到村里去。我们年轻还扛得住,只怕师父年事已高,恐怕扛不住。”

    天一微微一笑,说:“弘法说得很有人情味,不错,为师年事已高,但是,为师老当益壮,不是为师吹牛,再活五百年也没问题。”

    弘法听了,直吐舌头,看来,天一道长是不想去村里了,至少目前没有这个打算。

    萧生清楚了弘法的心意,他是在考虑怎样吃到好东西,他所追求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他看都不看一眼。这就造成了他对事物观察和领悟的局限性。

    看看前方有一口井,周围有石头,垒砌而成,石头上长满了青苔,旁边是一个石槽,很长,远远看上去,像是一棵放倒在地的胡杨。

    胡杨的树干被掏空,就是石槽的样子,很明显,萧生一眼就看出这石槽是干什么的。

    井是不错的,水也看得到,奇怪的是,井口没有辘轳,也没有绳子,正在困惑不解的时候,萧生说:“这水离井口不远,可以用绳子系着木桶打水上来。大家又走了一段路了,可能渴了吧?”

    弘法觉得这殿下有点婆婆妈妈的,喝水喝得饱吗?现在到了村子旁边了,还不进村?要知道,村里肯定有牛羊肉等着,吃新鲜的肉、喝新鲜的汤不好吗?偏偏要吃干粮喝凉水,真是的!

    萧生说:“前面有村子,可是不能先进去,因为危险无处不在。况且现在是在敌国境内,不要忘了。”

    弘法一听这个,马上闭口,不敢再说,这个师弟有时候考虑问题还挺细致的,没错,万一冒失进村,确实有些鲁莽,吃了来历不明的牛羊肉,中毒了那可怎么办?

    井口的青石已经显示,这个村子有多古老,那石槽的窝里还有水,石槽边上还是湿的,可能刚才有人出来打水。

    萧生觉得,可能还会有人来打水,可能这是村里的水源,要想接触村里的人,这里是最好的地方。每人每天都离不开水,只要守在这里,见到打水的出来,可以了解一下村里的情况。

    萧生把想法对天一道长说了,天一说:“嗯,你这个想法是对的,贫道也有这个意思。我们一下子全到村里去,恐怕会引起村民的怀疑,或者惊慌,没准儿会打草惊蛇,走漏了风声,我们就会陷入被动,不如我们在这里守株待兔,说不定就能打听到村里的情况。”

    到了这个时候,村落里的炊烟多了起来,有冒烟,就要有来挑水的,果然,有一群姑娘飘了过来,穿着长裙子,看上去比较俊俏,身材绝好,世间难寻,脸蛋也红润,头发乌黑,戴着饰品,看上去像是玛瑙和和田玉做成的小珠子,非常靓丽。

    姑娘们看到萧生他们一伙,看起来非常狼狈,忍不住笑了,格桑在这时候出现,她有点不高兴,不过,那些姑娘们看到了她,倒觉得有些放心了。

    她们叽叽喳喳的,像一群树林子里的鸟,笑着,说着,好像从来没有烦恼,也没有什么危险,这个村落就像沙漠里的一汪泉水,非常静谧,非常甜美,其中一个说:“远方来的贵客,你们需要我们的帮助吗?”

    她们说的是土语,天一道长不懂,但是懂得她的心,知道她是好心帮他们,但是道长不便于发言,就给萧生一个暗示,萧生说:“我们需要帮助。”

    那女子说:“我们十分愿意为你们服务,请问,你们需要什么?”

    萧生说:“我们需要喝点水,不仅我们要喝,我们所骑的骆驼也要喝饱水。”

    “放心吧,我们的水井,水多得很,保证让你们喝饱,不仅让你们喝饱,也让你们的骆驼喝饱。”那女子说。

    她说了这话,大家都觉得这姑娘还真懂事,看来是非常善良的,怎么看都不像是西夏敌国的人,西夏王残暴,可是西夏的人们却不这样,真是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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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1章 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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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们知道他们需要帮助,就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飞到了井边,然后七手八脚地用陶罐打水,这些陶罐一看,就知道来自中原国,上面有中原国匠人留下的印记,在烧制的过程中,留下了名姓,将来可以追究责任的。

    看来,这些陶罐是皇家定做的,如果有错,就要层层追查下来,那么,追查到谁头上,谁就会倒霉的。

    从陶罐可以看到做工的严谨,不敢马虎。姑娘们将陶罐装了水,然后捧给他们几个喝,萧生看看天一,天一道长点点头,算是默许,要知道,陶罐是她们从家里带出来的,顶在头上,看起来婀罗多姿,非常惹人怜爱,那陶罐是她们带出来,目的是打水回家用,想必不会在陶罐里下毒。

    这么一推理,情况就摸清楚了,不是别的,就是为了达到给家里打水的目的,要说坏,这些打水的姑娘看上去比井水还清纯,从她们的眼睛,可以看出她们目光单一,说话天真,像是从来没有吃过坏人的亏一样,也没有什么上当的经历,面对这群如同白纸一样的姑娘,弘法总算找到了平衡点。

    弘法很高兴,看到这群花蝴蝶一般的姑娘,而且心灵纯洁,非常善良。她们打了水,送给各位喝,天一很清楚,这井水完全没毒,于是就着陶罐开始喝起来,觉得味道十分甘甜,简直是美极了!

    人们都喝完了水,就像在六月天喝凉水,一个字,爽!

    喝好了水,姑娘们又开始忙着打水,水井里的水离地面不远,将绳子放下去,绳子的那一头,穿着陶罐的鼻儿,放进水井里,可以听到“咕咚”一声,听到这声音,姑娘们比较开心,银铃般的笑声不断传来。

    陶罐的水倒进了石槽,哗啦哗啦地响,不一会儿,石槽就被清凉的井水覆盖,看看骆驼差不多能喝了,萧生让加勒把骆驼牵过来,骆驼们看到了水,马上就低下高傲的头,开始啪啪地喝起水来。

    萧生看那美丽的姑娘,问:“敢问姑娘姓甚名谁?”

    格桑在一旁,看着那姑娘,那姑娘不好意思极了,羞红了脸,就像中原国三月的桃花,她说:“我叫萨拉婕。”

    萧生突然忘了,这是在西夏,西夏和中原国不同,怎么会问这个问题?其实直接问叫什么名字就行,看来,萨拉婕还没想到这些问题,只当萧生随口而出,又是外地人罢了。

    弘法听到萧生这样问问题,也很惊讶,不知道怎么回事。

    “你叫什么名字?”萨拉婕问

    “我叫萧生。”王子回答道。

    大家都很谨慎,在敌国境内,谨慎比勇气更为重要,谨慎比胆大更有力量,这是真的。

    弘法很有进步,没有插嘴,也没有暴露身份,这些姑娘,好像是白纸,没有受到过任何的污染,这群人最大的心愿,就是突然看到外邦的男子,心里多少都有小鹿小兔一类的活的东西,在里面乱撞。

    “你们是干什么的?”萨拉婕问。

    萧生转念一想,不能说实话,她的问题可能有点问题,不过,她没有坏心眼。她打听他们是干什么的,估计也是一种礼貌,其实打听了之后,也弄不清楚他们是干什么的。

    他说:“我们是捉妖的道士,四海为家。”

    “道士?道士是什么行当的?”萨拉婕好奇地问。

    “道士是中原国的捉妖人士,赶鬼驱魔,祈祷和平和幸福快乐的。”萧生说。

    萧生也不清楚怎么说出这些话来,他掩藏自己的身份,其实是对自己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对加勒、格桑、弘法和天一道长的保护。

    一般人都是对外邦人心存芥蒂的,心里对外地人抱有成见,不会相信外地人,特别是外邦人,语言不通,存在很多误会。

    “萧生道士,道士,很新鲜的行当,我们这里没有发现妖魔,但是,我们都希望永远幸福和平安。你们来了,真好,可以为我们祈祷祈祷。”萨拉婕说。

    姑娘们对未来还是抱着憧憬的,都渴望永远幸福。对于道士们的到来,她们真是喜出望外。

    萧生问:“你们村里有多少人?”

    “我们村有二百户,大概有两千多人。”萨拉婕说。

    骆驼们喝抱了水,也把姑娘给累个半死,不过,累归累,她们仍然非常喜乐。

    萨拉婕问:“你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萧生说:“我们从来的地方来,到去的地方去。”

    萨拉婕一听,糊涂了,这是什么话?不过,好像这些话也不例外,说了跟没说一样,和“嗯”“啊”差不多。

    弘法也不懂萧生说的是啥。天一笑而不答,跟平时一样,萧生问:“敢问萨拉婕,我们现在不渴,骆驼也喝水了,能不能到村里借宿一晚,明天离开,还要继续赶路?”

    “好,我跟我阿爸说一声,姑娘们,我们该回村了。”萨拉婕说。

    萨拉婕说着,然后自己打了一罐水,将水罐顶在头上,她的脖子看上去更加秀美。

    萨拉婕的身段比较苗条,陶罐也很有造型,整个人和坛子都美轮美奂,真是一幅美丽的图画。

    她们依次回去了,走了之后,弘法长舒一口气,说:“哎呀,简直太美了。真是人间尤物啊!”

    格桑跳出来,对弘法说:“哪里美?”

    弘法一看格桑这样,知道她有点嫉妒,连忙改口说:“她们再美,也没有格桑姐姐美!”

    弘法说了这话,实际上是巧妙地回避了矛盾。

    弘法经历了不少,嘴巴学得更甜了,无论从哪里说起,他都比不上加勒,在萧生面前,更不用说了。

    他现在要加强的是,嘴巴上的功夫,要越来越强,人在江湖,全凭嘴一张,没有啥本事,全靠口才混饭。

    天一对弘法的转变,也感到好笑,不过,他没有戳穿他的用意。

    格桑没有和弘法过招,知道弘法认输,就不会再逼他,咯咯笑道:“这么才像话!我就奇怪了,为什么那么多男人都喜欢见异思迁,包括像你这样的小男人。”

    格桑说笑完,弘法的脸上就挂不住,红彤彤的,就像晚霞。他说:“其实,说老实话,哪里都有美女,都有丑女,女人十八,没有丑的,以前的丑小鸭,都会变成美丽的大天鹅。”

    正在这个时候,从村子的方向走过来一位姑娘,越走越近,发现不是别人,正是萨拉婕。

    她的身后,是一位老人,须发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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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2章 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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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发老者走到他们面前,可能是老年人喜欢老年人,他先走到天一跟前,问:“敢问可是道长?”

    “正是,你是......?”天一问。

    萧生很奇怪,这老人竟然会说中原国的话。连萨拉婕也惊呆了,呆若木鸡,一动不动。

    “小老儿姓李名单,生在中原国,长到八岁的时候,因家乡闹饥荒,饿死不少人,没办法,听说这里没有受灾,有葡萄、有奶、有蜜,牛羊成群,骡马到处跑,非常富足的地方,就跑过来,经过了千辛万苦,就像你们一样,穿过了沙漠,到了这里。”李单说。

    天一明白了,笑道:“原来他国遇老乡,两眼泪汪汪啊!想不到,能在这里见到国人,真是三生有幸。”

    “哎呀,老朽是没办法,遇到萨拉婕的父亲,好心收留了老朽,不至于漂泊,现在在萨拉婕家,成为一个管家。”李单说。

    “哎呀,原来如此!难怪老人家讲的话听得懂呢。”弘法说。

    弘法说话不要紧,那李单看了弘法一眼,说:“真是后生可畏啊!这位小哥,也是来自中原国吗?老朽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在这里了,难不成你也想到这里陪我?我觉得吧,这里有沙漠的阻隔,真是一个好地方,人间仙境,不如你就住在这里吧。”

    “多谢,如果有美女相伴,当然好,没有美女,恐怕不行。”弘法说。

    他说了这话,大家都侧目以视,怎么了?这弘法看来是好吃懒做还贪恋美色啊!

    天一不说话,李单说:“哎呀,真是率真,率真,难得一见,难得一见,在西夏住时间长了,觉得西夏人比较率真,想不到中原国的人更加率真,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他说的话,萨拉婕不懂,眨着眼睛看着李单,李单捋着胡子,说:“哎呀,差点忘了正事。主人派老朽出来,到这里来,主要是说主人有请,老爷说请远方来的客人到村庄吃饭住宿,略备薄酒,为你们接风洗尘。”

    弘法一听,喜上眉梢,天一一见,马上说:“多谢施主!贫道这厢先谢谢了。不好意思,初到贵地,就要讨扰,实在不妥,不过,贫道所带的徒弟们一路辛苦,需要歇息。”

    “老朽知道道长随遇而安,在哪里居住都行,天为棉被、地为大床,星星为灯,真是爽极了。”李单说。

    “哈哈哈,是的,没错,我很好办,就是徒儿们没办法。”然后,天一拉着萧生是手说:“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徒弟,萧生。”

    弘法立马撅着嘴巴,他说:“很好!我是大徒儿,师父偏心,不先介绍我?”

    “嗯,这也是我的徒弟。”天一立马伸出左手来牵弘法的手,弘法这才破涕为笑。

    李单立马要和他们拥抱,按照当地人的习俗,做到当地人的礼节。这不为过,人到了哪座山,就要唱哪座山的歌,要融入当地文化,否则很难生存,或者被人认为是怪物,没有什么人缘。

    弘法很想和萨拉婕拥抱,可惜她没那意思,只好作罢,然后,他开始憧憬着晚上吃什么,不吃什么,需要了解多一些,再做出取舍。

    既然李单代表主人来盛情邀请,也不好推脱,于是,他们和骆驼,浩浩荡荡地进了村。

    所谓的村,设计得十分巧妙,看起来杂乱无章,实际上房屋十分结实,就是遇到大风暴,也对房屋没有任何的影响。

    房屋很漂亮,画上了一些图案,看不懂,但是十分优美。还有,这些房屋屋顶的四个角上,都是羊角的样子,线条非常优美,看起来好像有特别的意义,难道说他们非常喜欢绵羊,让绵羊的角在屋顶的四角,目的是为了感谢羊给他们提供了羊肉和羊毛吗?

    到了萨拉婕的家里,房间里也布置得十分豪华,不像是在村庄里,很像在大城市的财主家,原来,这里离城市较远,但比城里豪华。

    萨拉婕出身在富贵家庭,还要亲自去打水,这是怎么回事,按说打水是奴仆们干的事。萧生心里琢磨这事,不知道具体原因是什么。

    萨拉婕的父亲说:“欢迎你们到我们的村庄。你们能穿过沙漠,看来有神灵保佑。一般人没有走出沙漠,都死在那里了。恭喜恭喜啊!”

    萨父说完,命令奴仆去准备晚餐,大家都很开心,对于萨父说的当地话,弘法听不懂,可是对于安排什么食物,那些词语对弘法来说,却一听一个准,非常清楚。

    看来,食物具有共同性,大概在吃的方面可以保证高度一致,再能干的人,也离不开吃,吃饱了,感情也就好了。饿着肚子天天谈感情,成何体统?很多事情在吃饭的时候能得到解决,这是一个诀窍。很多事情在餐桌上解决,不是在官府衙门解决,在哪里都是一样,不单单是在中原国。

    萨父安排好了,弘法看着天花板,那些精美的图案,看来看去,看不懂,反而让肚子更加饥饿,真希望那些图案变成油炸麻花,吃起来香甜脆,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还有那些精美的桌椅,如果是烤全羊,那又是怎样的一种享受?简直太美了,太爽了,加上一些当地的蜂蜜,抹上烤羊肉,那真是又甜又香,肥美的羊肉,入口即化,非常爽口。

    想象归想象,不是现实,弘法已经闻到了香味,更加刺激了他的味觉,感到仿佛就在吃一样。

    萨拉婕的父亲招呼大家坐定,闲聊着,不一会儿,羊肉挂在铁杆子上,放在炭盆上,火烧得旺旺的,羊肉被烤出了油,掉在炭盆里的火上,吱吱地冒着热气。

    热气中裹挟着一些香气,马上就充满了彩色的房间,这些东西,让人的胃口大增,经过了沙漠之海,和死亡擦肩而过,令人感觉到生的快乐。

    正像弘法所期待的那样,羊肉上抹了蜜,吃起来格外香甜,羊肉很鲜美,那些膻味完全消失,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处理的,总之让人吃一次,就能记住一生。

    还有奶茶,以及燕麦酒,这些东西,在中原国和弯刀族部落都没有,当地酿造,技术一流,就是不外传,谁都不清楚传了多少代,从烤羊肉、蜂蜜羊肉、奶茶到燕麦酒,都是传统工艺,一代传了一代,带给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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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3章 烤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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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了酒,吃了烤羊肉,大家心情好起来。安慰了肚子,心里就特别舒服,看来,肚子和心是一伙的。

    萧生自从潜心学道以来,对于这些酒肉一类的东西,看得比较淡了,他尽量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其实,烤羊本身没有问题,燕麦酒也挺好,只是吃多喝多了就不好。

    萨拉婕的父亲很高兴,加上李单做了他多年的管家,对萨父忠心耿耿,忠贞不二,萨父为人豪爽,对人没有坏心眼,可是有些人却觊觎他的财富和美女,总在打主意,暗地里想害他。

    李单经验丰富,替萨父做了很多事,无怨无悔,萨父十分信赖他,这次是他的家乡人来了,咋说都要好好照顾照顾,款待周详,不留遗憾。

    萨父非常热情,招呼大家吃肉喝酒,弘法高兴得很,哈哈大笑,合不拢嘴,萧生却看出萨父的忧虑,问:“村长,贫道先这样问,你是这里的首领,一村之长,不知道你最近有没有什么事?”

    萨父一听,心里一惊,他怎么知道我有心事?这道士年纪轻轻,可是不知道想干什么,知道我遇到麻烦了。外表的装饰,还是掩盖不了内心的狂乱。

    “哎呀,你真是圣道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过得踏实幸福呢。”萨父说。

    “是啊,看不出来,你们家道殷实,女儿乖巧漂亮,真是一方楷模,让所有人都敬仰,不知道伯伯有什么不满?”萧生问。

    “道长眼光独特,说实话,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告诉你吧,外边看着热闹,仅此而已。算了,还是不提,喝酒吧。”萨父说。

    萧生觉得这话里有话,肯定有难言之隐,不清楚,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如果强逼着问,恐怕他反感,只好欲言又止。

    天一微微一笑,说:“徒儿,不要问了,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外表的繁华如烟,实际上迷糊了双眼,看不透,猜不到,懒得去管,有为即无为,无为即有为,不要吹毛求疵,不要试图进入他人的心境。很多事,只要去悟,不要说透。有时,语言的表现很差劲儿,没办法弄清楚。”

    弘法只管吃喝,对他们说的这话,不想管,先吃到肚子里,满足了欲望再说,空着肚子谈什么思想?越说越糊涂,不是吃多了糊涂,是吃少了饿得心慌,只要心一慌,就糊涂了。

    看来,聪明人都是吃得好、吃得饱的人,这些人的确是肚子满足,思想不空虚,不是那些饿着肚子谈理想的人。

    萨拉婕忙着为大家服务,让每一位客人都满意,就像灵巧的小鸟,欢快地跳来跳去,要说规矩,这里的规矩还算是大的,因为他们有自己的信念。要说中原国的规矩,也有信仰的支持,没有信念,整个国家的支柱就会垮下来,没有信仰,国民肯定放肆,国将不国、民将不民。

    大家吃好喝好,看上去东倒西歪的,萨拉婕的父亲说:“大家去安歇吧,萧生道长,如果你愿意,可以陪陪我。”

    天一已经清楚了萨父的意见,是有事商量,他不好当众说,只想私下说。

    大家散去,只留下了萧生和萨父及管家李单。

    李单说:“萧生道长,老朽看你还不错,知道你有些本事,不过,不知道你愿不愿帮我们一个忙?”

    “什么忙?你说吧。只要能做到,我一定在所不辞。”萧生说。

    “是这样的。”李单说,他看了看萨父,萨父点点头,意思是准予他说,李单心里有了数,就说:“嗯,是这样的,在沙漠深处,有一位外号叫做‘沙漠判官’的土匪,看中了老爷家的女儿。”

    “你是说萨拉婕?”萧生问。

    “是的。”李单说,眼睛里透出一丝哀怨和无奈。

    “那会怎么样?萨拉婕知道吗?”萧生接着问。

    “她还不知道,没有跟她说,她现在无忧无虑,我们可是愁死了,那沙漠判官非常厉害,他想做的事,没有人能阻止,我们这里他常来,除了抢夺来往行人商旅的钱财外,还到我们的村庄来抢东西。人见人怕,拿他毫无办法。”李单说。

    “这是土匪,官府为什么不管呢?”萧生非常好奇,觉得官府是一方父母官,对土匪强盗应该严厉打击才对,可是,他从李单的眼神里看出当地官府胆小如鼠,拿那些土匪毫无办法。

    “官府倒也派兵来过两次,每次来,都一无所获,没有赶走土匪不说,他们自己倒从村庄里拿走不少东西,说是辛苦费,打仗补贴。老朽不才,也十分清楚官府收了国民的税,然后拿着税银作为军费支出,当兵打仗的,应该不愁吃喝穿的,就是闹不清为什么他们来了还要向我们索要辛苦费,这是巧立名目乱收费啊。”李单说。

    萧生听了,觉得有点乱,难怪西夏逐渐走向对外扩张、对内穷兵黩武的道路呢,他越这样,国内越是动荡不安,甚至连穷乡僻壤都难以幸免。

    “那么,那个沙漠判官就是铁了心要娶萨拉婕吗?”萧生问,他没办法左右西夏官府来剿匪,只有用别的办法来帮萨拉婕躲过这一场灾殃。

    “哪里是娶,是抢。据说沙漠判官有了压寨夫人,不过,前不久死了,不知道死亡原因,就要续弦,听说了小姐美貌,就起了心,带人进了村子,发现了小姐,就要定了。聘礼已经派人用车马拉了过来,黄金珠宝美玉还不少,但是,老爷看中的不是金钱,老爷是想让女儿找个好人家,得到真正的幸福。”李单说。

    “你说的,贫道明白了。贫道是出家修道之人,对于这些事,不能不管,你放心,如果老爷不想放女儿出去,不让那个判官得逞,可以包在贫道身上,一定不让判官得逞。”萧生说,十分肯定,要知道,萧生本身有些本事,加上手下有高手,上面有得道的名师,对付那个蟊贼不在话下。

    萨父听了萧生的话,高兴极了,赞不绝口,连连说道:“太好了,老夫这两天眼睛跳得厉害,有神托梦给老夫,说有贵人相助,今天果然遇到了,如果能打败蟊贼,归还老夫的爱女,老夫愿意将家财的一半赠与道长。”

    萧生连连摆手,说:“出家修道之人,不爱钱财,如果沾染铜臭,恐怕道行要退步不少,贫道认为,为老爷解忧,本是道家分内之事,不用感谢。贫道做好事,自然有功德记载在上苍的册子上,到时候一定会得到上苍的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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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4章 老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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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萧生打了包票,两位老人放了心。

    李单说话也眉飞色舞起来,说:“老朽早就看准了你是一个人才,老朽的眼光没错,知道你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人物,今天一谈话,就更加肯定了老朽的猜测,很好,很好啊!”

    “哪里,哪里,天地悠悠,神秘莫测,知识不够,还需要不断学习才行,在老者面前,不懂得谦虚,必然受挫,不会有什么出息,也不会进步。”萧生说。

    “道长,后天就是判官来娶亲的日子,爱女萨拉婕还不知道,道长可要摆平这件事,免得到时候判官人多势众,将爱女抢夺了去,那老夫也没脸再活在村庄里了。”萨父说,略带感伤,不过,看到萧生坚毅的目光,他觉得挺踏实的。

    “道长,老朽不才,斗胆问一句,你说那判官来了,我们需要做一些准备吗?村里有长老说,要向判官投降,不想让判官血洗整个村子。”李单说。

    萧生听了,愣了一下,连忙问:“村里还有长老?”

    “是啊,他们是这个村的老年人,据说是族人,有老资格,说话办事都很老练,在村里也有一些口碑,不过,他们主张投降,要和判官和平相处,目的是让村里的男女老幼不会被判官杀害,只要牺牲萨拉婕,保住全村人的命,这笔交易就值得做。”李单说。

    “这么说来,村里有两派,一派主战,一派主和,不知道村长主张什么?”萧生问。

    “这个很简单,献出爱女,老夫肯定不愿意,那么就主战,无非是拼了老命,保住女儿性命,也值得,因为女儿是老夫年老的时候才得到的,视若掌上明珠,怎么能轻易被贼人夺走呢?但是,老夫也不愿意看到因为小女一人,连累全村老少性命,有时候,也要考虑考虑主和派的意见。在没见到道长之前,老夫还是倾向于投降,见到道长之后,现在就改变了主意。”萨父说。

    听了这话,萧生摸了摸腰间的剑柄,然后将剑放在案几上,说:“勇士佩剑,不是空空地佩带着好看的,不是装饰品,剑出鞘的时候,肯定要喝敌人的血,但是,出家人不愿意看到杀戮,也不参与其中,只是为了保护人命,不得不舞剑伤人,让凶手丧失攻击能力,不至于取了他的性命。”

    豪华的房屋外面起了大风,呼啸吹过,在夜里听到这声音,的确有些害怕,晚上啥都看不到,可是耳朵特别灵敏,这是上苍赐给人的功能,白天喧嚣,看得见,耳朵却不灵敏;夜晚宁静,看不见,听力格外强大,好在屋里严丝合缝,外面再大的风,对屋里没有任何影响。看来萨父对房屋的建设和装修花了不少的心思。

    萨父听萧生说了这话,心里更踏实,毕竟是老人了,对于李单他十分信任,对于李单的家乡人,看起来也没什么问题,更重要的是,李单老谋深算,考虑周全,对付蟊贼,不在话下。李单说:“道长,你看这天,风吹得紧,蟊贼会不会来偷袭?”

    “不会。判官认为在沙漠当王,没有天敌,不会来偷袭,他的势力大,用不着偷偷摸摸,再说,聘礼已经送来了,就是********要娶小姐,看来是认真的。蟊贼再铁血,也有柔情的一面,蟊贼再凶悍,也有温柔的时候,看在谁面前当王了。”萧生分析说。

    “老朽也觉得是,不过,蟊贼自古都不讲理,盗亦有道,可是,有些蟊贼非常残暴,这个判官,就是非常凶悍的,不要认为他会讲仁慈,其实,他是非常狡猾和凶残的。”李单说。

    “总管说的没错,贼心不死,必然会做贼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心点还是没错。”萨父说。

    萧生感到很奇怪,和弯刀族部落隔着浩瀚的沙漠海,还隔着万重山,竟然说话都还听得懂,上苍造人还真的很奇妙,让大家都懂对方,有些语言上的差异,不过,大多数都能懂。

    萧生说:“贫道知道,贼心不死,必然会趁虚而入,但是,有贫道在,小小蟊贼,拿贫道没有任何办法,小小蟊贼,想要达到目的,恐怕很难,哪怕是沙漠判官,就是大山判官,也拿贫道毫无办法。”

    正说着,突然,感到外面有千军万马的声音,不像是打雷,也不像是万马奔腾,只见房梁上的灰簌簌往下掉,还有旁边的灯柱左右摇晃,外面听到瓦片掉落在地的声音,再仔细一听,风已经停止了吹动,在寂静的夜晚,耳朵格外敏感,萧生感到头发晕,放在案几上的剑,弹跳了两下,剑柄上悬着的穗子竟然飘动摇摆了两下,又恢复了平静。

    萧生喊道:“不好!”

    李单有些惊慌,以为判官来偷袭,他赶紧站起来,要去抓墙壁上悬挂着的宝剑,萧生看他那样,哭笑不得,李单从小讨饭到了这个地方,对这里应该非常熟悉,没想到今儿可是花容失色啊,弄得到处都很紧张。

    “道长,道长,没事,没事,是地震,地震,地震啊!”李单说。

    “地震?奇怪了,地震怎么会头晕?”萧生问。

    “地震是巨龙在地底下翻身,换个睡姿,我们这个地方,刚好属于巨龙的鳞甲边上,离巨龙最近,因此常常遇到巨龙翻身,它一翻身,就引起了地震,我们早已经习惯了。不过,刚才因为心里在琢磨判官,结果就出现了问题,看来,心里想什么,嘴上就会说出来,自己不知道,别人都知道。”李单说。

    他说地震轻描淡写,难怪村长家的房屋建造得格外结实和漂亮呢,不清楚的,还以为是钢铁造成的,知道的,是集合了所有建筑师的智慧,制造成功了这样的房子,非常结实,难怪巨龙翻身,引起地震,对房屋一点影响都没有。

    “总管,为什么贫道的家乡没有地震?难道巨龙只青睐这个地方吗?”萧生问。

    “道长,实不相瞒,巨龙不是青睐这个地方,是因为沙漠更容易潜伏巨龙。你还记得吗?我们中原国那里十分危险,山水都丰富,石头山、丘陵、湖汊等多得很,巨龙在中原国会迷路的,到处都是岔路,不如在西夏国,到处都是沙漠,山和水都少,容易记得路,因此格外活跃一些,它一翻身,就会地震,我们已经习惯了。”李单说,他说着想着,想着说着,对中原国十分眷恋,不过,仅仅是眷念,没想过要回国,哪怕这里条件艰苦,多少也能躲避一些灾殃,这种灾殃,其实是人祸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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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5章 灾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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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单害怕回到中原国,只因人祸带来天灾,天怒人怨的时候,就是民不聊生的时候,有很多妖魔鬼怪出来害人,其中,连皇上都不能避免,最后死于奸臣小人之手的皇帝不在少数。

    严格来说,人遇到地震不怕,只要同心协力,就能克服困难,走出死荫的幽谷,迎来艳阳天,但是,如果遇到昏君和奸臣,则是最大的悲哀,人杀人,比地震杀人更狠。

    这里经常发生地震,大家都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不地震才奇怪。对萧生来说,一次地震就能考验是否是昏君。从西夏的国情来看,西夏经常发生地震,西夏王到底是聪明还是昏庸,还真的不好说。

    大地摇动,马上就停止了,可能有问题,萧生没有多想,生死本来无所谓,没有什么挂牵,但觉得萨拉婕将来要被恶人霸占,断送她的一生的幸福,而她自己浑然不觉。

    萧生说:“地震本来是小事,我们要小心,尽量别被判官利用。地震之后,本来是灾殃,搞不好会雪上加霜。”

    李单听了,这位道士年纪轻轻,看来有不少经验,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考虑问题就是比一般人要周全。

    李单说:“道长,你考虑的是,老朽觉得还是要从长计议,早做准备,躲过这场灾殃,恐怕判官不会善罢甘休,还要再来,要不,就将他全部消灭,彻底摧毁,要不,就别动他。”

    “你说的,贫道知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与其在这里坐等被他消灭,不如先下手为强。”萧生说。

    “道长,你是说,我们主动出击,要将他消灭吗?”李单问。

    李单明白,萧生的意见是主动出击,到底能不能胜利,再说了,因为有些时候,想多了反而不利于身体健康,不如不想,心里还算舒服。

    “没错,事到如今,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变被动为主动,只有这样,才能打败判官。”萧生说。

    “可是,茫茫沙漠的海洋,找到他,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怎样才能找到他们,的确非常困难。”李单说。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努力,我有一个伙伴,非常厉害,能够找到他,他又不是神仙,不会从沙漠消失的吧?既然是沙漠判官,就一定能够在沙漠出现,只要出现,猎鹰就能发现狐狸的藏身之地。”萧生说。

    他说完,萨父说:“这样吧,你去是可以的,不过,老夫还希望有人在此地陪老夫,因为沙漠判官来无影、去无踪,踪迹难以寻找,也没有规律,就像幽灵一样,有时候会出现,有时候会消失,总之,居无定所,找不到他们的大本营在哪里。官兵来围剿多次,都没有找到。”

    “是这样啊,不过,没关系,这一次我们主动出击,提前进攻,让判官防不胜防。要知道,兵贵神速,不能拖拉,走漏了风声,他们早做了准备,到时候就被动受罪了。”萧生说,对剿灭判官的信心非常巨大,这种态度也影响了李单,李单没有刚才那样害怕了,虽说是小角色,可是他操的心却是很大的。

    萧生听了萨父说这话,明白了萨父十分害怕,可能经过数次的较量,萨父已经甘败下风,因为官兵拿他没办法,通过朝廷来惩罚他显然没办法。

    萧生笑着说:“你没有金刚钻,不敢揽瓷器活,事实上你们不知道我们的厉害,对付蟊贼,易如反掌,有啥害怕的?再说,自古以来邪不压正,他能那我们怎么样?”

    经过再四讲说,那萨父才得到一些安慰,还是将信将疑。

    李单说:“时候不早了,道长,你先去休息吧。明天的事明天再说,谁也不知道明天有什么事,有什么忧虑,今天的难处今天担当就行了,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明天再担当吧。”

    李单倒是想得周全,也懂得安慰人,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下,他的睡意全无,不过,刚才喝了酒,为的是尽到地主之谊,他的酒力上来,也有些疲乏,听了李单的话,也就算同意了,然后,萨父见还有人没睡,就命人安排他住下,暂且不提。

    萧生被人送到房间,送的家丁回去,一边走一边打呵欠,看来,实在太晚,耽误时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萧生的劲头儿很高,没有一点睡意。

    他体会到刚才地震,看来,头上虱子多了不怕痒,多一只少一只都无所谓。对于再伟大的人,也会遇到有些问题。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起了大风,不知道是从哪里刮来的风,萧生突然意识到,肯定要出事。他看到隔壁房间里还有灯光,估计是加勒,萧生喊道:“加勒!”

    加勒刚去给金乌找找鸟蛋去了,刚回来,金乌吃饱了。

    加勒很开心,正准备去问问萧生殿下,还没出门,就遇到了萧生来访,加勒问:“殿下,还没休息吗?”

    “是的,听到刚才的怪风声音了吗?”萧生问。

    “听到了。”

    “刚才的地震呢?”萧生追问道。

    “也感觉到了,我的感觉最真切。”加勒说。

    他是大地之子,对于大地的变化,感觉很真切,不用多说,大地和他的关系十分紧密,对于地震非常清楚。

    “我预感到有事发生,你要小心,不要睡得太死。”萧生提醒他说。

    “放心吧,殿下,我很清楚我肩负是使命。我睡着了,还有我老弟,他从来都不休息。有危险,他会告诉我的。”加勒说。

    正在这个时候,天空发亮,一道闪电,撕裂了夜空,黑色的夜幕被撕开,接着是一阵响雷,从天上滚滚而过,看起来,马上就要来一场暴风雨了。

    萧生说:“那就好。加勒,刚才萨拉婕的父亲说了,沙漠腹地,具体不知道在哪里,有一群土匪,头头外号叫‘沙漠判官’,非常凶狠,想要萨拉婕,准备将萨拉婕迎娶进沙漠,当他的压寨夫人,可是,萨拉婕还不知道。聘礼已经送到,不过,村长没有告诉萨拉婕,刚才说,想请我们帮忙,帮他们一个忙,帮萨拉婕躲过这一场灾殃,不知道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加勒一听,高兴极了,立马说:“太好了,好久没有练武了,手都痒痒,现在有好事找上门来,我高兴都还来不及。殿下,你说什么时候去打,我立马就动身,绝不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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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6章 蟊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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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听了加勒这么一说,心里有了底儿,对付这些蟊贼,不用加勒出马,自己都能搞定,但是,加勒肯定不会让他去冒险,除灭蟊贼,驱逐消灭妖魔鬼怪,是这次到西夏国来的目的。

    加勒非常兴奋,有些困意,也马上消失,他问:“殿下,我恨不得现在就出发去剿灭蟊贼,这些沙漠的恶狼,除掉一批,让人们安居乐业多好。我就想不通了,为什么西夏官府不来剿匪呢?”

    “我也好奇,就问了村长,村长说,已经报官了,可惜官兵来了不起作用,反而对报官的村长村民使狠,在这里大吃大喝,还拿走不少东西,本来国家给了军费,还要来搜刮民脂民膏,实在可恶,以后村长就长了心眼,不主动报官,自己想办法采取好防范措施。”萧生说。

    “那么后来怎么样?”加勒有点感兴趣,他最感兴趣的,是怎样让自己成为一个好的卫士,特别是在这个时候,更要显示出卫士的作用,没有蟊贼,就没有卫士,没有蟊贼,卫士存在的意义就不大。

    蟊贼越多,加勒越喜欢,一个两个蟊贼打得不过瘾,来十个八个还不行,来百个千个还凑合,够塞牙缝的,要是来一万个或者十万个,那才有意思。

    当然了,现在有金乌,金乌随便说一声,就有十万天使过来,一个天使瞬间击杀十万人不在话下,十万天使,瞬间击杀一百万人,轻松搞定,不费吹灰之力。

    金乌不想这样做,他考虑最多的还是让坏人被人来消灭,不想动用天使的力量。或者让上苍所造的猛兽来吃掉坏人。

    在有些时候,是没办法来分清好人坏人的,但是,如果把坏人投进鳄鱼潭里,被鳄鱼吃掉的,就一定是坏人,鳄鱼对这人连正眼都不瞧的,是好人。

    这不是绝对的,但是,有些鳄鱼也喜欢吃好人,看来,好人坏人只是人的认为,上苍不会弄错,鳄鱼也不会农村,好坏人只是相对而言。

    风越来越大,看来,这是一场暴风,萧生说:“加勒,你好好想一想,怎样才能达到不声不响地就将这件事给解决了的目的呢?”

    “殿下,其实很简单,我去找一找,看看是不是蟊贼要来,不过,我更想在白天去找。今晚风大,天黑,估计他们也没有出来,在这么大的风沙下面,没有几个人会赶夜路的。再说,野狼也不会闲着,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偷袭人,每天在这个时候,恶狼都要偷袭人,活着偷袭羊群,因为这个时候,是猎物最麻痹的时候。”加勒说。

    “嗯,这个是我没想到的,作为弯刀族的王子,我很惭愧,从小父王就告诉我了恶狼的本性,可惜我没有记住,没想到将军记得很清楚。”萧生说。

    “殿下,说话要小心,小心被人听到,暴露了身份,那可不是好玩的。”加勒变得谨慎起来,他很清醒,现在是在西夏国,目前来看,村长是有求于他们,即便知道了是敌国人,暂时不会举报,如果事情没有解决好,或者没有打败沙漠判官,那么就很危险,很有可能会遭到报复。

    萧生点点头,说:“没错,你提醒的好,凡事都要小心,弄错了可不是好玩的。”

    两人仿佛没有睡觉的意思,不过,在当下怎么睡得着?萧生说:“听,风小了一些,估计不是蟊贼来袭击,我多虑了。”

    “殿下谨慎是好,不过,有加勒在,就不用殿下操心。”加勒说。

    萧生点点头说:“我很放心,让风吹吧,来得更猛烈些吧,我一点都不担心。”

    说完,他又交代了两三句,然后进了房间,休息去了。加勒睡意上来,也放心睡着了,一直到第二天,风平浪静,阳光普照,好像啥事都没发生一样。

    加勒看看阳光洒满了院子,起来到萧生房间的前面,萧生已经起床,在那里打坐修炼,说:“加勒睡好了吗?”

    “嗯,不错,睡得香甜,今天是不是出去狩猎?”加勒问。

    “是的,你想去除掉那判官吗?”萧生问。

    “怎么不想?”

    “他们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你有没有把握?”萧生问。

    “当然有把握,这是小事,一定能成功,殿下就看好吧,在判官来抢人之前,就把他们干掉,让他们不能来害人。”加勒表态了。

    说着,他就起身,准备出发,萧生说:“且慢,我先去问问师父。”

    萧生在前面走,加勒在后面跟着,他们一起到了天一的房间前面,天一呵呵一笑,认真地看着萧生,眼神中充满了问题,但仿佛知道了答案,就是不说破,等萧生自己来说。

    萧生说:“师父,徒儿有事相商。”

    在这种情况下,天一不好说什么,他知道萧生年轻气盛,对于已经决定的事,不好变更,说来说去,********在某件事上,就要小心了,很多情况下,都需要付出耐心和毅力。

    “为师只说一句话,年轻气盛,不可斗狠,每样东西,存在就有存在的道理,不要拿自己的尺子来测量人家的长短,不要拿自己的长处来比较人家的短处,暂时领先不是永远领先。”天一说完这话,继续笑而不答了。

    萧生很清楚,在天一道长的心目中,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之分,坏人也有好的一面,好人也有恶的一面,不能拿自己的眼光来看事情,也不能拿自己的尺子来衡量别人的长短。

    存在就是合理的,看来,没有绝对正确的、也没有绝对错误的事物,都是相对的,这个是毫无办法的。

    萧生被师父迎头一击,马上冷静下来,看来还不能操之过急,看看对方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这么厉害!让天一道长都要忍让三分。

    其实,天一是在教导一个道理,就是说,那些蟊贼坏是坏,但是要考虑一下****************?

    是不是环境?是不是****?还是因为世风日下,人们都在追求好吃懒做,这些沙漠里的强盗,可能不想破坏美好,可是美好不存在,不想破坏,也身不由己了。

    这是环境影响人,人在影响环境,是相辅相成的。西夏王大概没有想到,在沙漠腹地,也有一个皇上,当然,不是简单地称他为沙皇,而是指可以和西夏王分庭抗礼的一群人。如果不是西夏王的残暴,还真的不好说他的臣民不会到沙漠腹地去建立独立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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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7章 橘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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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蟊贼本来不坏,橘生于南称为橘,生于北称为枳,本来是一个品种,环境不同,造成结果不同。

    蟊贼也是世人对他们的称谓,其实,不见得他们真是这样的。有时候,需要好好地想一想,为什么会这样?加勒很有成就感,因他本来就喜欢打仗,当然,那种快感是一般人无法体会的。

    萧生和加勒安排好了剿匪的事,正准备洗漱,有人来报告:“村长有请。”

    萧生立马跟着那来人一起去找村长,说:“村长,道长已经到了。”

    萨父的眼睛红通通的,不知道是不是一夜未眠,不是地震、也不是风灾,他造的房子,地震和大风都没有问题,看来,彻夜难眠的事不是别的,正是女儿的事。为女儿操心,对判官的痛恨。

    萧生说:“村长,不要担心,贫道让贫道的兄弟去处理一下。”

    “需要带多少村民前往?”萨父问。

    “不需要。只要贫道一人就够了。如果有需要,再让贫道来安排。”萧生说。

    他说完,看着远方,对加勒说:“兄弟,去吧。”

    萨父非常担心,就这么一个人,看起来比较壮实,可是,那判官也不是吃素的,看上去更加彪悍,更重要的,是判官非常厉害,萨父已经了解到了,非常清晰。

    加勒离开了萧生,对金乌说:“老弟,没办法,赶紧帮忙吧。”

    金乌问:“帮什么忙?我看还是要加油去做才行,你是走过去还是飞过去?”

    “这样吧,我飞过去,走起来还是太慢,我想等消灭了判官,然后回来吃早饭。”加勒说,非常自信。

    “大哥,你要是飞的话,在空中没有力气,怎样才能打败判官?”金乌不服气,给他提醒说。

    “这个我不管。我现在只想要消灭判官,好回来吃早饭,你知道的,那个弘法吃起东西来动作非常快,而且他不管别人,非常自私。”加勒说。

    “别说他,人人都自私,其实,我告诉你,有不少的人都自私,不过,有的人严重些,有的人轻一些。”金乌有点不同意他的观点。

    加勒不以为然,说:”快,大鹏,我要大鹏,别这样磨磨唧唧了。”

    他说完,金乌不敢怠慢,他很清楚,这个加勒肯定是要去找判官,然后徒手杀人,不在话下,但是,如果加勒在空中击打判官,力量要小得多,不知道在找到判官的时间,看是什么时候,如果知道,就不用多说,立马铲除;如果不知道,就还要先找到后再说。

    加勒问:“老弟,你说说看,怎样才能找到他们?”

    “非常简单,飞得高看得远,凭借翅膀的力量,飞在高空,看得辽阔,那些找他很容易办到,他们想要找我们就不容易,谁也不会天天仰望天空,要知道,每个人都喜欢看着脚下的。关心自己脚下的事,不在乎天上的事,只抓住现在的事,不管将来的事,只管肚腹的满足,不想将来得到永远的生命。”金乌说。

    金乌来自天上,可能懂得的更多,对于这些小事,他不太关心,但对于地上百姓得到永生,则不在话下,总要想千方设百计地要让百姓认识真理,只有真理才能拯救,只有真理才能让人们满足,真正的满足。

    因为在萧生面前加勒没有什么秘密,想要飞,很容易,但是不能飞,毕竟还有不少人,如果发现加勒有这个特长,恐怕树大招风,就会传到西夏王的耳中,那不是引火烧身吗?

    加勒看看离开了村子,远远地看不到了房子,更别说人了,就对金乌说:“没说的,快变吧。”

    话音刚落,金乌立马变成了一只大鹏,金乌不叫,怕引起村民的注意,加勒跳上大鹏的背,抓住了大鹏脖子上的翎毛,然后金乌脚一蹬地,腾一下,一阵狂风吹来,黄沙翻腾而起,加勒说:“快,起飞!”

    那大鹏飞了起来,直接向远方的蓝天飞去,高度在不断增加,离地面越来越远,加勒好久没有离开地面,一旦离开,心里就空落落的,不知道下一刻将发生什么。

    他对金乌很有信心,在天上翱翔,就像在游泳池里游泳的鱼,遇到危险,赶紧躲藏,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会到在外的孤单。

    飞得越高,越感到冷清,不知道老鹰怎样经得起这样的寂寞,正在这时,底下出现了一群小黑点,看起来像是蚂蚁,金乌说:“那就是了,有黑点,黑点就是人。”

    加勒说:“那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下去,大哥,你不是要击杀他们吗?”金乌反问。

    “是啊,可是我还没想好。蟊贼也是人,如果就把他们杀了,恐怕上苍会不高兴,你看怎么办?老弟出出主意吧!”加勒离开大地的时候,也没有办法,他最大的想法就是要把对方置于死地,可是心里有点恻隐,不知道是不是上苍在捉弄着他。

    他说:“好吧,我相信,这次是下去,不会将他们都杀死,而是要将他们收编过来,交给萧生殿下,让殿下来处置。”

    金乌说:“嗯,看来,你不是喜欢杀戮,希望给他们一个机会。”

    “是的,给他们改恶从善的机会。”加勒说。

    “不错,看来,你也在修身养性啊!”金乌说,“天父有好生之德,你是好样的!你的决定一定会让天父开心的。”

    金乌所说的天父,可能就是这样,其实,天父他最大的想法就是要让所有的人都明白,不是他不想给人永远的生命,是因他太爱人类了,结果适得其反,人类总在犯罪,他看到的都是让人痛心的东西,久而久之,就有很多弊病出来,让人无法知道他的真实的想法,显得非常神秘,非常严厉。

    加勒说:“下降,在他们面前落下,我要好好地修理他们一顿,如果他们承认修理,那就好办,如果不承认修理,那就先让他们成为一个木偶人再说。”

    金乌说:“太好了。本来是想杀人的,哪怕是蟊贼,也是人,你也要杀,看来是不想活了,杀人者偿命,东西丢了可以再找回来,如果把人杀了,不是杀一个人,是杀很多人。”

    加勒想一想,的确如此,一个蟊贼,身后是一个家庭,不是父母就是妻子,不是妻子,就是儿女,不是儿女,就是弟兄姊妹,他的身后,就是一群人,一个人死了,和这个人有关的人,都会伤心,有的是肝肠寸断,有的是悲痛欲绝。

    加勒心想,哪怕是橘子变成了枳子,也是一条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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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8章 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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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改变了主意,不杀判官和他的跟随者,判官之所以成为土匪和窃贼,是因为环境不好,本来是一颗好种子,结果变成了一棵坏苗,不是种子的问题,是土壤和气候的问题,而西夏王正是制造土壤和气候的人。

    加勒让金乌降落在判官面前,判官骑着马,身后跟着的土匪也都骑着马,奇怪,怎么回事,都骑着马,这马的脚比较大,身后扬起了漫天的灰尘。

    从天上突然降下一只大鹏,然后是一个人,看起来五短三粗的,不像一个青年,倒像一个中年壮汉,吓了判官一跳,众人见加勒从天上降下来,十分害怕,纷纷跪倒在地。

    看来,蟊贼虽然可恨,可对上苍还是尊重。看到从天而降一个人,心里一惊,以为是神人下凡,众人纷纷下马,判官见大家都十分崇拜这个短粗的汉子,连忙问道:“你是什么人?”

    “我是加勒。”加勒自我介绍,本来是比较稀松平常的一句话,没想到他们纷纷下拜,从马背上滚下来。

    加勒一看,立马有了主意,对他说:“你是判官?”

    “嗯,有事吗?你是人还是神?”沙漠判官问。

    “你真有意思,我是谁还用告诉你吗?”加勒说。他很清楚,这个家伙不用多加理会,越是理会,越发厉害,不能让他得逞。

    判官一听,有点急躁,抽出宝刀,向天一举,喊道:“弟兄们,拿起武器,他是一个人,骑着一只怪鸟,对付他,绰绰有余,不要认为他很厉害。不要迷信,他就是厉害的神。”

    他这一喊,大家纷纷响应,原来自己还在人间,刚才一喊,就陷入了困境,迷惑了,还以为遇到了什么好事,其实,这是一个新问题。

    加勒觉得机会来了,他动都不动,只等判官的下一个动作,看来,这小子贼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

    判官哈哈大笑道:“大家,跟我冲!这家伙就是一只怪鸟。杀了他,我们好去迎接新娘,你们的二当家,不要迟延,去杀人吧,让宝刀尝尝鲜血的味道吧,看来很长时间没让嗜血的宝刀尝鲜了,这是送上门来的。休怪本判官不客气。”

    加勒不说话,也不动窝,站在原地,金乌在旁边,眼睛盯着判官,目光如炬,让判官吓得倒退了几步,心想,众弟兄还在看,不能太掉价,于是说:“大家给我上,他没有啥本事,都吓傻了。”

    加勒冷冷一笑,不做解释,他开始运送一股气,脚板狠狠地抓着地面,地气就像一条金龙,嗖嗖地顺着脚心往上跑,直接到达了加勒的脸上,然后到了头顶心,头顶上现出紫色的光芒,判官没有看到,觉得这是被吓傻了的表现,不再理会。

    判官看看众人没动,他不耐烦,自己举着刀冲过来,他开始让弟兄给他冲,没有人动,但是,他在动了之后,其他人才明白过来,于是一拥而上,嘴上喊着胜利的口号,但是,口号喊得再好,没什么实际用处,也可能会给自己壮胆。

    加勒运送了一股气,将力量集中在手掌上,然后将手掌往判官面前一压,那一股气冲出,如同一柄无影剑,将判官面前的沙地划开一道大口子,那沙地就窜起来,像是一条黄龙,立刻腾云驾雾,将判官和他的弟兄们包围,水泄不通。

    那黄色的龙,不停地旋转,将判官和他的弟兄完全包裹,就像蟒蛇缠裹它的猎物一般,判官看不到,啥都看不到,这时候,他说:“好吧,我算弄明白了,快停,快停,求求你了。”

    沙漠判官终于软了下来,他最大的愿望,还是不想弄出什么动静来,自己搭上性命不说,还把弟兄们性命给搭上了,十分不划算。

    他的最大的愿望就是要让大家保全性命,有了性命,才有可能得到幸福,如果没有性命,说什么都是空的。

    加勒见判官告饶,马上就收了功,没有继续去做什么。这时候,风沙渐渐小了,恢复到四周一样的情况。

    判官领教,对加勒算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说:“好吧,我算服了你,这样吧,我们都跟你走,你说去哪,我们就去哪。”

    “这事轮不到我来说,告诉你吧,我怎么来,就怎么走,当然不是用脚走,你们要走就赶紧走,我只有比你们快的,不会比你慢。”加勒说,仿佛有点骄傲,不过,马上恢复到正常状态。

    “大神,我们以后就这样称呼你了,你说你让我们骑马走,我们撵不上你,撵不上,也要撵,你说我们要到哪里碰头呢?如果你不愿意,那就是瞧不起我们,不过,我们想改邪归正,你说怎么办?如果你实在为难,那就算了。”

    加勒嘿嘿一笑,说:“这个称谓倒不令人讨厌,不过,话说回来,我只是为了我的上级,我对上级很尊敬,你们喊我为大神,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大神,就是一种称谓,没有别的意思,不要想多了。我们很尊敬你,希望你能体会我们的心情。当然,你这么厉害,称为大神应当不例外,咋说都是好事。如果你硬是不需要,我们只有在心里喊了,因为你的确值得拥有这个称号。”判官说。

    加勒有点不好意思,说:“好吧,我明白了,这样吧,你说说看,怎样才能达到不张扬而又让你们尊重我的目的?”

    “那就接受吧,在你的上级的面前,我们不喊,在背地里喊,你看怎么样?我相信你会把握好的。”判官说。

    “你说的我明白,你们看情况吧,不要让别人笑话我就行。”加勒说。

    “行,没问题,大神,你是我们的神。”判官一喊,大家都跟着喊。

    加勒说:“其实你们不是匪类,你们是好人,和你们打交道,我更加轻松。”

    说完,他对大鹏说:“走吧,不要在此逗留了,要干正事了,别浪费时间了。”

    金乌听了,心里不快乐,他说:“刚才他们说我是怪鸟,我正为这个纠结,说实话,我真的很不喜欢这个说法。”

    “我明白了,你说的有道理,我来问问是怎么回事。”加勒说。

    加勒刚要问,判官立马跪下来,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刚才语言多有冒犯,还请神鸟多多原谅。”

    判官从来没有服过输,也没求过谁,可是在这个时候,此情此景,一切都很自然,判官从高傲的地方掉落到了谦卑的地步,无论如何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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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9章 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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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见判官对金乌道歉,金乌还没表态,加勒担心金乌会对判官进行惩罚,就赶紧说:“金乌,见好就收吧,再说,你是神鸟,不是怪鸟,这是多么大的尊荣啊!”

    金乌没了意见,他展开大鹏的翅膀,大家一看,赶紧躲闪,可是来不及了,翅膀一打,满地飞沙,加勒说:“快,快,不要那样了,收,收,收。”

    金乌听话照做,很快,就停止了拍打翅膀,说:“对不起,大鹏展翅,已经习惯了,真不好意思阿!扶摇几万里,飞入九霄天,这是大鹏该干的事,只是没有好好地发挥,在大海或者大漠之上,大鹏的雄姿应该到处都看得到。”

    “你就是经不起表扬,刚说了两句好话,你就找不到北了。”加勒说。

    加勒说着,然后上了金乌的后背,金乌飞了起来,一边飞一边说:“老哥,说话给我留点面子。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好直接批评我吧?咋说,我也算是一只神鸟啊!”

    “行了吧,早点收起来,你根本就不是神鸟,什么神鸟?你是金乌,金色的乌鸦,懂吗?”加勒说。

    “我是乌鸦,不错,我身上有金色的羽毛,也不错。大哥,你就不要回忆过去了吧,不要让我陷入痛苦的回忆中了吧。”金乌说。

    金乌说的,是他曾经有过的尊荣,就是和其他的哥哥们一起在天上打闹,本来是一个哥哥出来一天的,因为每次出来都很孤单,没办法,很想玩,就丢掉了这个原则,结果大家都出来,在天上玩,大家都开心了,地上受不了了,庄稼被晒死,人们的粮食绝收,地上像下了火一样。

    地上有火,就像白天盛夏的沙漠,令人窒息,没办法,人们成群成群地毙命,到处都是死人,玉帝听说此事,立马追查,原来,他的儿子们还在疯打着玩呢,这还了得,可是,他又舍不得惩罚儿子,想让儿子们改邪归正,但又舍不得下毒手,顿时他就没了主意。

    后来有人出主意,说,既然是儿子们闯了祸,不能用神的方法来惩罚,只能用人的方法,既然害了人,就要将人给消灭,但是,不能全部都消灭,要留一个,要不然,天上没有了太阳,整个天地都会变得黑暗,那么,整个世界都是漆黑一片,人们要天天点着火把或者打着灯笼才行。

    这段历史,曾经是痛心疾首的,让人不堪,想一想,都觉得恐怖。玉帝让人间来决定他的天上的儿子生死权,看来,他还是比较重视他地上的创造物,这些人类,是他的杰作,当然,天上的儿子也是他手所造的,他让他地上的儿子去打天上的儿子,实在是他更喜欢地上的儿子。

    但是,为了不让天使们觉得玉帝不讲情面和偏心,他将处决权交给地上的儿子,后来,后羿将儿子射死九个,剩下一个,地上的百姓,那些老者竭力劝阻,后羿才住手,没有将金乌的哥哥全部射死。

    金乌被加勒一提,悲从中来,竟然落下泪水,顿时,整个沙漠开始下雨,这大鹏的眼泪可真值钱啊,沙漠下雨的好处是,风沙立刻停止了,整个沙海被雨水全部覆盖。一场透雨将骆驼们弄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纷纷仰起头来看天,看看嘴巴能接到多少雨水。

    这是一场及时雨,噼里啪啦,非常热闹。然后,就等着百草发芽,百花盛开。这是大家的希望,但是,希望很快就破灭,这里不是金乌常来哭泣的地方,没有泪水的地方,可能会更好。

    因为没有泪水的地方,就是天堂,就很开心,哪怕是沙漠,也觉得舒服。

    加勒飞回去,看到村长萨父、李单、天一道长和萧生殿下,都站在那里,好像在等什么人。

    加勒降下,尽量不他们看到,然后让金乌收了翅膀,变回玉指环,重新到了加勒的手指上。

    加勒出现大家面前,萨父高兴得很,他又很期待,想看看匪首的头,但是,看起来加勒两手空空,别说沙漠判官的人头了,就一根头发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萨父的脸由笑脸转为哭脸,那表情无法描述,非常难看,不过,他说:“好吧,加勒辛苦,道长辛苦,捉妖捉不住,杀不了,只有把女儿准备给他了。明天他就要娶亲,我们拿他没有办法。”

    说完,萨父看看萧生,萧生笑了笑,然后拍了拍萨父的肩膀,说:“贫道敢保证,这事已经搞定,可以说是兵不血刃,就取得了彻底的胜利。”

    “那敢情好,真是好的无比。我想,如果没有道长,恐怕我的苦日子没有尽头,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除掉匪首,要想永远生活在和平的时代,必须要消除匪患。要让那些被捕的强盗纷纷亮相。”萨父说。

    “可能你太天真,这个世界贼永远都杀不完,也抓不完,关不下,牢房里人满为患,因为有的贼偷东西,有的贼不偷东西,而是偷心。比如说,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将全国人民的心都偷走了,就没有办法。这样的偷心贼,人神共怒,恨不得一下子全部消灭掉这样****昏君。”萧生说。

    萧生看穿了不少昏君,说了这话,也是没办法的,是肺腑之言。当然,村长看不到上层的东西,只晓得底下的贪官污吏特别厉害。有一点权力,就特别飞扬跋扈。

    加勒走过来,大家都拍手欢呼,好像在迎接凯旋归来的大英雄。

    加勒施礼完毕,说:“沙漠判官已经投降,正在回来的路上,估计还有半个时辰,他们的快马就到了。”

    萨父一听,有点吃惊,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马上问:“道长,这可怎么好?那判官是来抢亲的,不是投降吧?”

    萨父竟然不敢相信,他说:“那沙漠判官非常狡猾,他肯定会来抓老夫的女儿的。”

    “为什么这样说?”萧生问。

    “正是因为他狡猾,他和他所带的土匪们才没有被官兵抓获。”萨父说。

    “再狡猾,也怕力大。像我们的加勒,一去就能抓到他,并且将他们一网打尽,你不用担心,一定会让他们束手就擒的。”萧生说。

    他说了这话,是因为他对加勒充满了信心,事实证明,他的确有这个本事,加勒的确能抓到他们,并且制服他们。

    那些官兵为什么没有抓住他,原因很复杂,主要原因是他们根本没有用心去抓贼,只是用心去吃拿卡要。心术不正,百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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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0章 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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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勒说:“他们在路上跑,那些马跑起来比骆驼快得多,骆驼走三天,那些队伍只需要半个时辰就可以了。”

    正说着话的时候,远方出现了许多飞鸟,非常奇怪,在这个地方竟然还有飞鸟,真是令人惊奇。刚才的大雨,大概冲刷走了许多草籽,大水消退之后,留下了不少的草籽,在沙地上,这些飞鸟见到了许多平时需要辛苦才能找到的草籽,这时候是最兴奋的,因此乱飞。

    飞鸟乱窜,飞过之后,大家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有不少的东西,从沙漠深处跑出来,密密麻麻地,铺满一地。像是一条黑色的河水,从远处流淌出来,非常奇怪,刚才的大雨,这时候,有人说:“不好了,四脚蛇,四脚蛇来袭击我们了!”

    不知道是谁喊出来的,既然喊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萧生说:“四脚蛇不咬人,不用担心,有可能是遇到了惊吓,到处乱跑,其实对人不构成威胁,大家尽管放心。”

    他一说完,大家才明白过来,四脚蛇喜欢吃蚊虫,不喜欢吃人,看上去,它们行动迅速,非常快。这些小东西,是非常喜欢群居的,遇到危险,都是拼命往前跑,但是,最后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还真不好说。

    眼看黑压压的四脚蛇像黑地毯一样卷过来,大家都惊呆了,没想到,那些四脚蛇突然消失,无影无踪,再也没有痕迹,就像做了一场梦。

    四脚蛇大军凭空消失,让人费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到底是谁在驱赶它们,是刚才的雨水?还是鸟儿惊动了他们?

    不知道原因,大家都开始骚动,不知道前方出现了什么,正在这个时候,听到了马是嘶鸣声,加勒自言自语道:“不会吧,不会这么快吧!”

    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说到耳朵,萧生可是不含糊,他说:“是骑兵队,大家做好战斗准备!”

    他这样一喊,大家顿时紧张起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会有骑兵出现,村长萨父非常紧张,他知道那判官的厉害,于是赶紧命令村民拿起武器,青壮年和敌人对抗,老弱病残孕先逃跑,按照村庄的设计,在各个地方进行躲藏,尽量让敌人找不到村里的人。

    青壮年战死,就是烈士,会被村里人纪念的,那些小兵,更不用说,是非常厉害的,宁愿为了大家去死,敌人也就不容易攻打。

    村长很清楚,心里再怕,嘴上也要坚强,不能就这样束手就擒,哪怕是一块没有生命力的石头,只要敌人用脚去使劲儿踢他,他也会叫唤疼痛的。

    安排既定,萧生在一阵小小的紧张之后,马上恢复到正常状态,他说:“这样吧,我很欣赏你,村长,凭我们的经验,来者不是凶手,万万不能和他们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冲突,就要立刻采取行动。

    再一看,一群像蚂蚁一样的黑点出现,越来越大,黑点变成了一群黑羊,然后是一群狼,再后来,是黑的水牛群,水牛群比一人还高,比三个人还长。

    再一看,是两样东西组合而成,一个是骑马的,一个是马,两者合一,不是怪兽是什么?但是,这些怪兽中的领头的,举着白旗,迎风飘扬,不想过去他们经常打着的,黑底的白骷髅形状的土匪旗帜。

    村长萨父见了这个,非常震惊,难道是真的?他又有些激动,这举着白旗的意思,目的就是要向他们显示投降!

    加勒没有撒谎,萧生值得信赖!

    果然,他们出现在大家面前,那些队伍浩浩荡荡,足够有一个军团,加起来约有三万人。个个都是威武雄壮、孔武有力,这一帮队伍,走在哪里,都是一阵疾风暴雨。

    这是一支怎样的队伍?他们从马上跳下来,判官跑到加勒面前,就要参拜,加勒赶紧说:“且慢,我来介绍介绍。”

    判官点点头,说:“好,神人请!”

    萧生微微一笑,看着加勒不说话。

    “这位是天一道长,这位是萧生道长,这是我兄弟弘法。村长不用介绍了。”加勒说。

    “嗯,在下有礼,今天见到诸位,三生有幸啊!”判官说。

    萧生没说话,看看天一,天一也不说话,他知道,说话肯定会露馅,还是交给当地人来说吧。

    天一做了个手势,有请村长,村长惊魂未定,突然遇到这些人,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特别是已经收了人家聘礼,人家没有达到目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最后没有谈成,也就算了,现在人家带人前来,举着白旗,意思是投降,不过,到底是真投降还是假投降,现在还不知道。

    村长上前一步,说:“判官这一向可好?”

    “好,好,今天遇到神人,不得不服,特来请罪。聘礼不用返还,你的女儿还是你的女儿,在下多有得罪,还望村长多多谅解!”判官说。

    “算了,那是过去的事了,没事了,没事了。老夫年事已高,既然判官不追究,老夫感激不尽!”村长说。

    “村长,说实话,我告诉你,其实我还是喜欢你女儿的,不过,你女儿没有说过喜欢我,我也不想强人所难。那么,今天来,我就想问一问,你们到底是跟着夏王走还是不跟?”判官问道。

    “不跟。我跟你说,其实,在有些时候,老夫也是迫不得已,你知道的,现在夏王昏庸暴虐,弄得民不聊生,对外战争,对内镇压,老夫敢怒不敢言,不像判官敢做敢为,令人钦佩。”村长说。

    “村长过奖,村长比较圆滑,不过,为了村民的安全,你做得好。就像在下要来抢亲,村长即使不愿,也没有明明地拒绝,然后用了缓兵之计,请来了救兵,然后出奇制胜,让在下心服口服,实在不错,令人钦佩!”判官说。

    “好,走吧,我们到村里,款待诸位,略备些水酒,若不嫌弃,就请到庄上小坐如何?”村长发话,大家都很激动,在沙漠上跑了大半天,真是到了吃饭休息的时辰了,人不吃饭就没有精神,更别说打仗了,一点力气都没有。

    “哦,不了,不了,谢谢村长,我们人多,村庄小,呆不下这么多人。还是不去算了。”判官开始谦让。

    “哪里?吃一顿两顿,不会吃穷我们的。再说,村里的牛羊多得很,吃不完。俗话说,要优待俘虏,既然你们投降,我们就要负责,还客气什么?”村长又一次发出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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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1章 干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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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沙漠判官来说,吃饭是不成问题的,不管饭,就抢,损失会更大,因此,方圆几千里,都知道他们,走到哪里都不用带干粮,走到哪里,都有厨房,想吃啥就吃啥。

    不给就抢,天经地义,反正上梁不正下梁歪,夏王哪里先烂了,到了下边,也就不用说,官府自然如狼似虎,何必说判官是土匪呢?不过,在有些地方,判官做的比官府做的还好。

    判官说:“我不进村,我们自己想办法,绝对不拿村庄里的一针一线。”

    听了这话,村长感激得很,连忙说:“那太好了,这样吧,你们在村外扎营,我到村里给你们准备吃的去。”

    判官出来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不想当土匪了,毕竟有说法叫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这是很有道理的。

    判官当即表示没问题,立刻命人就地驻扎,这里离村庄很近,不需要再往前走,大家都没有意见。这时候,萧生看看加勒,加勒看着村长,村长带着李单到村里去了。萧生问:“加勒将军,你带他回来想干什么?”

    当然,萧生很聪明,专门找个机会,当判官去安排他的部下的时候,萧生找个空当就问了加勒,加勒说:“是这样的,开始他还不肯认输,想要反抗,被末将制服,至于怎样制服,其实没有啥好说的。”

    萧生笑道:“那是你的本事,怎么制服,我不感兴趣,只要你把他制服就行。好吧,你说说看,你把他们弄来,有什么打算吗?”

    “殿下,是这样的,他要拜末将,称末将为神人。不知道怎么回事,末将怎么能接受他们的膜拜呢?再说,殿下是末将的元帅,怎么能妄自尊大呢?”加勒说。

    “你有本事,众所周知,都晓得你有本事,我还说什么呢?你说说看,你如何处置这些人?有什么想法没有?”萧生问。

    “我的想法就是,这几万人,数量不在少数,不如这样,将他们组织起来,和夏王对抗,只要他们拉起旗杆造反,夏王就没有办法来攻打弯刀族部落,你说怎么样?不知道殿下意下如何?”加勒问。

    “嗯,很好,这个主意不错,只是还不知道父王和判官的想法。”萧生说。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你看看,大王离这里有千万里,隔着高山沙漠,要想知道他的想法,起码要有一个来回。还有,只要对弯刀族部落有好处,就可以做。没有好处,就不行,要好好商量商量。”加勒说。

    萧生看看天一走过来,他连忙迎上前去,行了礼说:“师父,刚才加勒出了一个主意,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殿下不用说了,贫道已经知道了,贫道已经看透你的心,知道是让沙漠判官带人造反,这个主意很好,不过,要流血牺牲一部分人的生命,主意虽好,可是,有些问题,令人担忧,贫道正在思考这个问题,就冲殿下来了。”天一说完,看看周围没有旁人,觉得刚才说错了话,连忙纠正道:“萧生道长不知道有什么吩咐?”

    天一后来说话的声音,音调提高了不少,目的是让别人都听到,这个方法比较简单,但是很有用。否则,就容易被人告密。现在这里的三万人不见得和萧生同心同德,难免有些会告密,那么,从军中获得的机密,是最敏感的,可以立马传到夏王的耳朵里,夏王知道后,就会采取措施。

    至于是什么措施,谁都不知道。

    “天一道长,是这样的。”萧生也学着天一道长的语音语调,目的也是消除别人的顾虑。

    萧生见没有人注意,就压低声音说:“这些人是反抗夏王的第一支力量,加上以前我们曾经放回去的俘虏,也可以加入他的队伍中来,有了他们的帮助,在西夏境内制造一些麻烦,还是可行的,只要能达到掣肘的目的,让西夏不能专心东进,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如果西夏兵分两路,一路去攻打弯刀族部落,一路在国内平叛,也没有多少兵力和精力。”

    说了这话,天一反应平淡,只是咳嗽两声,没有回答。

    这时候,判官过来,对萧生说:“听神人说,你是他的主人,真是太巧了。在下佩服神人,神人听从你,你让在下干什么,在下就干什么,不会迟延。”

    萧生听了,说:“嗯,你说的有理,不过,我告诉你,谁对就听谁的,不存在谁命令谁、谁指挥谁的问题,明白吗?”

    判官一听,这个人说话还中听,谁对听谁的,一点都不霸道,真好!看来,这个人来历不一般,非常厉害。就是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反正是败兵之将不可言勇,没有什么,哪怕他是错的,也要听从,看他那样子,即便犯错,也错得不太远。

    正说着话,只见村长萨父、李单带着村民过来,村民牵着牛羊,还有青稞酒、燕麦酒等等,浩浩荡荡的,将东西交给判官,判官一见,赶紧施礼致谢,这让村长闻所未闻,从来强盗夺取人家的东西都不带商量的,现在突然变得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起来,还真让人感到意外。

    村长说:“判官,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实在不好意思,大家都饿坏了吧,这些礼物,不成敬意!”

    “多谢村长,多谢村长。”判官不停地致谢。村长已经打开了一坛好酒,舀出了一瓢,递给判官,判官舍不得喝,就要献给加勒,加勒努了努嘴,眼睛对着萧生,那判官会意,赶紧将瓢递给萧生。

    萧生没有接,他说:“贫道刚才已经吃饱喝足,只是判官你们一道辛苦,到了这个地方,需要好好地休整休整,以后再做打算,你就不必谦让了。”

    判官看看加勒,加勒点点头,说:“道长说的有理。”

    判官吃了定心丸,知道该怎样做,于是接过来那一瓢酒,看了看村长,知道村长胆子不大,应该清楚他在做什么,通过这些年的打交道,知道村长的为人,也不担心他会在酒里下毒,更重要的,是他根本没有考虑到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萧生这么说、加勒那么说,要知道,加勒在他们心目中是完美的神。

    连大神都对萧生敬畏有加,那还说啥好呢?要是想要判官的命,早在沙漠腹地的时候,就被加勒给灭了。在沙漠腹地,消灭一支几万人的队伍非常简单,只需要一阵狂风,卷起沙浪,将军团埋没,谁都不晓得,何必要等到现在用酒来杀人呢?那手段不是太卑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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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2章 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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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官不怕,哈哈大笑,将一瓢酒一饮而尽,酒水喝得猛了,有一些顺着大胡子流了出来,这些酒非常香,老远都闻得到。

    加勒招呼判官,他走过来,拱手问道:“大神,什么事啊?”

    “是这样的,我告诉你啊,你要勇敢,在我面前,不要畏首畏尾的。”加勒说。

    他见判官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威风,可能是害怕加勒,其实,加勒一点都不可怖,最关键的是,加勒不动声色,就能决胜于千里之外,不动不摇,越是有本事的,越是谦虚谨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什么。

    这时候,队伍中发生一阵骚乱,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人们纷纷躲开,原来,是一只公牛跑了出来,脖颈上插着一根长矛,鲜血流了一地,看起来十分血腥和恐怖,血迹在后面,看来是刚才杀牛没有杀死,结果公牛发了牛脾气,更加厉害,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下,拼了命地跑,有人试图将它阻拦下来,可惜没有任何办法,眼看着就要撞上来,只好放弃,躲开,不敢再拦,不知道这头公牛负伤后会逃到哪里去。

    大家四散而逃,不清楚怎样才能躲开它,看来,只有一头公牛。这头公牛四脚在地上狂奔,就是不跑,也有一人多高,四脚更是有力,身长大概有两个头挨着脚、脚挨着头加起来那么长,不带牛头和牛尾的,这样的牛,的确很少见,可能只有在这个地方才能培育出这样的牛,或者是从来就没有绝种,从远古时代,洪水之后,遗留下来的公牛就是这样的,也有一些变化,表现是有些长进了。

    大家四散而逃,生怕被公牛撞着,这头牛看来完全疯了,什么人都不怕,它发起火来,也的确吓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头猛兽,它的尖利的牛角往天上冲着,粗大的鼻孔冒着热气。

    长矛没有扎中要害,虽流了一些血,可不足以毙命,只要还有空气可以呼吸进去,就会趁着这样的生命存在的时候,可以将最后的敌人消灭掉。

    公牛很是生气,眼睛发红,如同屠夫在杀人的时候,眼睛瞪得老大一样,对着人群,横冲直撞,人越多,越疯狂。有几个匪兵已经被撞倒在地,在那儿翻滚,叫喊不断,鬼哭狼嚎,满地乱爬,很明显,他们是胳膊或者腿折断了。

    加勒一看这情形,对判官说:“借酒瓢一用。”

    这个简单,判官早就准备好了,刚刚喝了酒,瓢还没还回去,加勒一眼就看见了,觉得壮士做事都要精炼,不要拖泥带水的,弄得清清爽爽不好吗?他是这样训练匪兵的,没想到这时候还用上了。

    果然,瓢在手,自然就放心,加勒接过了判官立刻递过来的瓢,只见加勒将瓢朝发疯的公牛那里一投,那瓢就像飞速旋转的一团闪电,又像一团火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公牛而去,公牛并没注意到对面来了一团火,自顾自地往前乱冲。

    那火球的速度超出想象,像一柄闪光的剑直接插进了公牛的脑门,那公牛被瓢一击打,立刻翻倒在地,踢弹了几下,口鼻流血而死,瓢在旁边,已经破碎,上面有红色的血,还有白色的脑浆,这力量,让人惊叹。

    公牛被击毙,大家都很开心,加勒说:“可惜了,可惜了一把瓢。”

    众人发出一片欢呼,村长笑呵呵,竖起大拇指对加勒说:“真是好样的!你可真棒啊!那瓢算啥,多得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不要过意不去。”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加勒,加勒,大神,大神啊,你太厉害了!我们要跟定你了。”

    大家正在听村长说话,没想到有人发出这样的感叹,扭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判官,这位叱咤风云的沙漠判官说了这话,看来,是真的被加勒的神勇所折服,要知道,加勒只是用了一点点力气,不到他气力的十分之一。

    判官说了这话,就是一部分人的心声,不过,加勒可不这样想,他还是佩服那个萧生,不是因为萧生是他的领导,是因为萧生的确有过人之处,不是凭借他父王的权威,而是凭自己内心的谦卑,这样的王子是强大的。

    加勒说:“不要跟从我,要跟从,就跟从这位道长吧!”

    加勒说着,用手指了指萧生,萧生连忙说:“哦,判官,你是这方圆几千里的判官,是众人仰望的人,贫道十分佩服,要你跟随贫道,恐怕也说不过去,不如这样,贫道带人在判官的鞍前马后,为判官做一些事,你看怎么样?”

    判官一听,受宠若惊,连忙说:“哦,不,不,我就是一个落草的土匪,靠剪径为生,做不了惊天动地的事业,你们跟我,肯定是要受委屈。浅水之处,容不下巨龙,哪里能让你们伸张平生之志呢?”

    萧生刚要说话,人们早已将公牛剥了皮,开膛破肚,一股牛味儿扑面而来,然后架起大锅,放了水,将牛肉投放在里面,火苗腾腾腾地窜上来,舔着黑色的锅底,没有多久,就有牛肉的香味儿扑面而来。

    匪兵们安扎好了帐篷,过来向判官报告,判官邀请萧生、村长、天一等人入座议事。

    有人送来奶茶还有点心,这些有的是自带的,有的是村里提供的,凑在一起,算是暂时安慰一下肚腹,等一会儿,牛羊肉端上来,可以好好地享受一番。

    判官说:“实不相瞒,在下从事打家劫舍以来,对于贫穷人,在下都照顾,对于为富不仁的人,在下就打压。当然,也有讲仁德的,讲善心的,在下就放过他们一马,让他们继续行善,因为他们做的,跟在下做的差不多。”

    “哈哈,原来盗亦有道,是真的,很佩服你的原则。那么,贫道愿意跟随判官去杀富济贫,一直做下去怎么样?”

    “在下实在不敢当,道长,说老实话,在下的能力有限,不能让天下寒士俱欢颜,想想自己也可怜,在下也是穷人一枚,自身难保,随着年龄增加,怎么样才能做到让大家都清楚明白地享受福利呢?还真不好弄,想来想去,在下的能力实在有限,的确需要帮手来帮在下。”判官说。

    他说了这话,眼神中透出一丝哀怨和无奈,是的,一个人的力量还是不行的,需要团队的力量,而且要形成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个团队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哪怕判官死了,也能让团队继续发展,需要选出新的领导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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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3章 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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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的目的是让判官带头反叛夏王,从内部开始乱,叫夏王没有精力向弯刀族进攻。

    萧生说:“判官,你是好样的,我十分佩服,你本来是善良的,我很清楚,但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这是没办法的。你很想忍耐,可是实在忍无可忍,他们不变革,内部不行,就需要王宫以外的人联合起来,开始针锋相对。”

    判官听了,顿时明白过来,敢情让自己走上绝路的是夏王,不是命运,夏王不仁不义,那就很有必要换人,换了好的君王,励精图治,认真管理国家,国运昌盛,不在话下。

    判官很清楚,在某些时候,不能将就这样的人,可是,仅凭自己的三万余人,能和夏王对抗吗?能不能让夏王下台,或者赶他下台?

    萧生看出他的疑虑,就说:“你不要怕,你只管往前走,贫道在后面支持你。”

    “呃,那除了道长,还有谁?”判官问

    萨父在跟天一道长说话,可能对这个关键的问题没有弄清楚,也懒得去管。现在判官手里有人,都是同生同死的弟兄,咋说不会出卖弟兄。判官很有信心,他其实不惧怕村长,倒是非常希望加勒的加盟,有了加勒的神力,加上萧生的聪慧,还有天一道长,也就是那位老者的睿智和经验,想必队伍会不断扩大,可以让更多的人加盟,那么三十万、三百万不在话下。

    手里有了人,还怕什么呢?

    想到这里,判官说:“道长说得有理,不过,要想成事,必须要有上苍保佑,还要有弟兄相助,像本人单打独斗,恐怕不能成功。”

    萧生听了判官说了这话,心里暗暗佩服这个人,原来,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说实话是一个人才,可惜埋没人间,要是论打仗,他有一套方法,要是论治国,他还是有方略。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人,可能考虑最多的,不是要造反,这次来,一是要驱除西夏国内的妖魔鬼怪,二是要让西夏百姓觉醒,让他们揭竿而起,对不肯悔改的西夏王举起正义之剑,让西夏下台,让有德有能的人上台,好统治万民,让他们不至于被瞎子带到坑里面去。

    帐篷里的土是新鲜的,有些土腥气,不过,人来人往,整个帐篷的地面已经被踩踏得比较结实。

    村长保住了女儿,端着酒来给萧生敬酒,萧生连连谦让,让他去给天一敬酒,萧生说:“人有长幼之区别,不能没大没小,这位老者,道行很深,我们应当尊敬他,他也很有智谋,在贫道之上。”

    判官哈哈大笑,说:“这样挺好,有了诸位的帮忙,就没有难成的事。哦,哈哈哈哈,我非常开心。”

    他非常开心,大家都有些担心,他这样说的意思,就是宣布要造反了,他说了这话,村长萨父当即就愣住了,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要知道,这里还是西夏的地盘,在非常时期,在战争的时候,西夏王派出了不少的特务,在民间监督个人的行为,当然,有组织的,也会注意。

    萧生察觉出了问题,担心萨父胆小,说出一些话来,让人感到不舒服,或者,私底下告诉了别人一些话,让人不舒服,于是说:“村长,刚才判官说了,要求我们给他帮忙,你看怎么样?”

    萧生问这话的目的,是让萨父也参与进来,免得到时候出事,他会置身度外,其实,他最大的想法其实就是要让萨父成为起义队伍中一员,这样,一个绳子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

    萨父像是被电击了一下似的,不知道会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但愿不要往坏处发展,要知道,萨父在这个地方,也算是德高望重,深得老百姓的爱戴,现在来看,这一块地方,除了萨父,就是判官。

    这两个人其实是让大家都明白,在蓝天黄沙之上,要么是判官,要么是村长,都是可以主宰命运的,这些人其实很简单,只要有事向他们说明就行,这些事不说不明白,一说都清楚。

    大家吃喝已毕,萨父要回村,天一道长奉陪,萧生和加勒不回,继续和判官协商。

    弘法早已受不了,想回到村中睡觉,要知道,住在村外的帐篷里,比住在村长家的大院里要难受得多。

    萧生心中惦记着这些事,加勒的劲头儿十足,他想早点结束这里的工作,好回家看看一大把年纪的父母,他们正在柴扉旁边等着他回家呢。

    在外漂流久了,就想安定下来,像这种情况,不想办法早点结束战争,就没办法回家。

    对判官来说,不早点推翻夏王,不施行仁政,恐怕国将不国、民将不民,这都是一定的。

    萧生见天一离开,其实已经明白了,天一不想卷入这场造反行动,不过,也不表示反对,也没有不要求他来参加这次行动。

    判官见村长和天一都离开了,就说:“好吧,我很清楚,现在造反条件还不成熟,我从来没想过造反,只想让我这三万弟兄吃饱喝足就成。”

    “你真有意思,你要心怀天下,在沙漠腹地当王,毕竟显得过分自私,没有夏王,你可以过得更好,有了夏王不实行仁政,你还是痛苦,没有将来的幸福,建议你还是要慎重考虑一番,怎样才能达到目标。”萧生说,他已经把握住了判官的心思,这个问题不是他没有想到,是因为想的太多了。

    这时候,天色已晚,大家都已经安歇,可是帐篷内仍是灯火通明,门外站着卫士,站岗放哨,加勒的眼睛也快要合上,不过,一谈到将来作战,他就来了精神,非常喜欢参与作战。

    说别的,没意思,说打仗,非常有意思。一些恶人注定是要遇到克星的,一些人生来就是要被别人修理的,不修理不足以平民愤,到底民愤有多大,这个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判官说:“天已经不早了,该休息了。道长到哪里安歇?”

    “还是在帐中休息吧,这时候回去,肯定会惊扰村长。”萧生说,他说这话,是为别人考虑。

    萧生养成了习惯,前半夜,替自己着想,修炼,后半夜替别人考虑,想的东西有很多,思考来思考去,都是为了别人,自己很少考虑自己的事。这样才公平,萧生养成的习惯,已经延续了多年,他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很多人都会考虑到投奔萧生,跟着王子殿下,应该不愁将来能得到很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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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4章 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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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人静的时候,倒没有了造反的念头,不过,想到天明之后,考虑吃喝,顿时有惆怅袭上心头,不知道怎样排解才好。

    造反肯定要死人的,这是真的,要知道,西夏的势力还很大,凭借三万人,恐怕难以成事,必须要招兵买马,再说,现在判官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每次来剿匪,都不成功,原因不是别的,是来的人有心无肝的,不是真心剿匪,名为剿匪,实际上是来吃拿卡要的,只要有点权力,就要大用特用,让权力发挥到极致。

    判官有些犹豫,萧生问:“你是担心什么呢?”

    “没什么。”

    “没什么就是有什么,难道你怕死吗?”

    “怕死?我自从当土匪以来,早已把脑袋挂在腰带上了,怕死就不当土匪。”判官说,似乎对萧生的问话不屑一顾,可是,有一段时间,他是挺害怕的,不知道原因,可能内心隐隐地感觉到将来要下地狱,接受上苍的审判,说不定还要忍受油锅的煎熬,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死不如永死。

    “哦,呵呵呵,贫道没有看错哦,你是不怕死,不过,在活着的时候,需要多为百姓谋福才行。不为百姓谋福,恐怕这一生都没有意义。”萧生说。

    “没错,道长,你说的没错。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判官说。

    “你看夜已深沉,应该休息了,天大的事,也要休息好,文武之道,一张一弛,休息好,才能工作好,不要担心将来会怎样,将来自然会怎样。”萧生说。

    判官对这个不太懂,不过,他看看加勒在钓鱼,就说:“好吧,本来我还想再谈一谈的,今天的时候实在不早,已经能够听到鸡叫的声音,可能是第一遍,道长就在这里安歇吧。”

    “那你呢?”萧生问。

    “我自有安歇的地方,不用担心。”判官说完,就吩咐他们睡下,他自己找个地方歇息去了。

    到天亮的时候,整个军中按照次序在做事,井井有条,有烧水的、有练剑的,有骑马的,还有巡逻的,俨然就是一支正规的军队,看不出来有些匪气了。

    就连判官都感到奇怪,这样的井然有序,在以前都没有见过的,难道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还是萧生道长的法力使然?这里面的秘密谁都不知道。

    原来,加勒让金乌发力,让土匪变成兵,其实,费不了多少力,土匪也懂规矩,而且,土匪是掌握话语权的当权者对他们的蔑称,土匪也是有血有肉的,有的土匪只杀贪官污吏,有的土匪是坑害百姓,但是有一个共同点,不是所有土匪都是一成不变,专门杀害无辜百姓的。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是一个通理,不清楚是不是所有人都会懂得,有官方的兵比土匪还不如,官兵是明抢,土匪是偷袭,官兵吃国家俸禄,实际上是吃百姓的税负,官兵靠百姓养活,不仅不保护百姓,反而残害百姓。

    土匪也残害百姓,但是,靠抢生活,不会设立法律,让百信依法纳税,受害人还是百姓。

    说到底,百姓中间有不甘心的人,就变成了土匪,宁愿跟着官兵干,哪怕背着不好听的名声,也是如此。

    大家按着次序行,判官心里有了底,看着这种景象,马上下定了决心,于是找到萧生说:“昨晚从你这里走了之后,我又想了一会儿,决定从今天开始,起义造反,与其偷偷摸摸地当贼,被官兵围剿,也要拉起旗杆,敢向当权派说不,那么,我别的不担心,就是担心你能不能帮忙,如果道长肯帮忙,那是再好不过的事,如果道长不帮忙,还请道长帮忙介绍几个帮手,一起帮我完成大业。”

    萧生听了这话,喜出望外,赶紧说:“没问题,没问题,只要肯走出第一步,剩下的就好办,开工没有回头箭,还是要小心面对,不要被敌人吓坏。敌人就是纸糊的老虎,看起来吓人,实际上非常脆弱,不堪一击,说来说去,打铁需要自身硬,我有了一帮好兄弟,又有道长的帮助,非常欣慰。”

    萧生觉得自己的策反其实作用不大,最大的作用还是要属于这支队伍的改变,不知道为什么在一夜之间,土匪变成了正规军,野鸡变成了凤凰,他看了看加勒,加勒眼睛看在别处,萧生顿时明白过来,越来是这个小子在捣鬼。

    这样倒好,省了自己多费口舌,判官不是傻瓜,知道怎样做对自己有利。

    萧生想到一个方法,让大家死心塌地跟着判官走,就是要起义,先找一个理由,这个理由就是说,这是天意。

    萧生对判官说:“借一步说话。”

    判官会意,就跟着萧生,策马跑到远处,加勒没有跟随,带着金乌去找鸟蛋去了。

    判官见四下无人,问:“道长,有何事相商?”

    “是这样的,你要起义,恐怕有人不服,为了压服众人的心,贫道想到一个方法,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萧生说。

    “请,这是好事,为什么不当讲?”判官说。

    “是这样的,你要想办法顺天承运,要造反,起码要让人们惧怕,以为这是天意,借着天意做文章就好办得多。”萧生说。

    “这可是个难题,我怎么知道天意?”判官问。

    “你看,你面前站着的是谁?”萧生问。

    “是道长。”

    “道长是干什么的?”

    “修道,潜心修善,有修成的,可以升天当神仙的。”判官说。

    “是的,贫道为了达到让西夏百姓安然居住、快乐生活的目的,不想让昏君继续奴役人民,要解放他们,不让他们去流血牺牲。”萧生说。

    判官听了,觉得有理,这可是大道理,他关心的是怎样才能达到起义的目的,神不知鬼不觉,让大家********跟他走,推翻残暴的西夏王,重新洗牌,让有德有才的人管理西夏,不能让昏君继续这样奴役人民,不过,听了萧生的说法,还是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清楚怎样做。

    “这样吧,你说出建议和想法,我支持,怎么样?”判官说。

    “嗯,这样想最好,才合理。这样吧,贫道想出了一个办法,供你参考,看看能不能行,如果能行,就这样做,然后才能保证下面的工作能顺利进行,你看怎么样?”萧生说。

    “快说吧,道长!我都快等不及了,要干事,就要快,快刀斩乱麻,这样才能成功,如果拖拖拉拉,恐怕就要惹人笑话,说不定还会遇到挫折。”判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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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5章 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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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判官比萧生还要着急,知道这事非同小可,可一时情急,竟然想不出来好方法。

    萧生心生一计,说:“不知道判官会不会写字?”

    判官哈哈大笑,说:“我学过,但经常舞刀弄枪的,差不多都还给先生了。不过,简单的字可以写。你要我写什么?”

    萧生说:“简单,就是一句话,天要灭王,替天行道,沙漠判官,来自东方。”

    判官一听,哈哈大笑道:“这几个字我会写,一共是十六个字啊!”

    “是的,这是十六箴言,会写吗?”萧生问。

    “会写,写在什么地方?这里没有纸和笔,怎么写?”判官问。

    “很简单,这里到处是石头,找一个稍微平整一点的,找到之后,再进行下一步。”萧生说。

    萧生吩咐道,判官不知道萧生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无法揣摩,只有听话照做。

    这时候,萧生见判官已经逐渐听从自己,就大胆往前走,他料定判官现在已经无路可走,久居沙漠,也不是事,还是想着那些肥美之地,不受黄沙的欺负,那要好得多。

    再说,他根本没有想到要改变什么,只是在想,还是保持现状,还是要试图改变一下生活的方式,免得时间越长,心里越是憋闷。

    萧生见判官跳下马,转了一圈,奇怪得很,刚好有一块符合条件的石板,判官将石头捡了起来,交给萧生,萧生看那石片,非常圆滑,经历了风沙的磨砺,变得粗糙,但是,昔日的光彩还在,非常奇怪,在这广袤无垠的沙海里,竟然还有这样的人间珍宝!

    萧生看着这石片,有一定的厚度,椭圆形,正好派上用场,他说:“要你写字,不需要纸笔,这石头就是纸,你有没有匕首,或者短剑,有没有?有的话,拿出来。”

    “有,有,匕首是我的随身携带的,一介武夫,没有这玩意可不行。”判官说着,从腰里抽出一把匕首,那匕首一道寒光,在判官的手里上下跳跃,仿佛是一条银色的柳叶鱼。

    “好,你在这石板上刻字,就是刚才那十六个字,记得吗?写好之后,再进行下一步。明白吗?”萧生说。

    “好,但是,我想不起来刚才说的十六字箴言,请再说一遍。”判官说。

    他说这话,其实非常简单,就是要让人明白,自己要专心干一件事,就是要好好地思考怎样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现在有了萧生作为自己的军师,也算是军师,自然处处都要听听他的意见,免得走弯路,要知道,这萧生可不是一般人,如果不利用好他,恐怕很多人会笑话他鲁莽,说来说去,就是打架靠力气,打仗靠智力,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人单打独斗,肯定存在问题。

    于是,萧生就又把刚才那十六字箴言重复了一遍,非常奇妙,说了这话,萧生更加肯定了西夏王的贪婪和残暴,自己国家这么美丽,人民这样善良朴实,还要觊觎其他国家,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看来,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要学会知恩图报,也要学会与人和善,与人和善,就是与国和善,与国和善,就不会发动战争。

    判官这次全记住了十六字箴言,用当地的文字歪歪斜斜地写了字在石板上,写得歪歪扭扭的,像是天书,不过,当地人都认得这种文字,看起来很形象,像是一幅画,这个石板,也可以说是石版,石版是一幅美丽的画。

    写好之后,判官将石版交给了萧生,萧生一看,竟然写错了一个字,沙漠判官中间的漠写成了海,成了沙海判官,不过,这样也挺好,毕竟是沙漠和沙海都差不多,都是没边没际的意思,来自东方,不就是相对西夏王王宫的位置,刚好在东方吗?

    这都说得过去,萧生没有指出他写错了,就接过石板,对判官说:“走,打道回府。”

    萧生说完,策马先走,判官跟在后面,问:“怎么办?费了好大气力刻了十六字箴言,干嘛不说一句话就走?”

    “先走,等一会儿再说吧。”判官十分不解,但是,萧生就是不说。

    等走了一段路,萧生停下来,然后低声对他说了几句话,判官高兴极了,哈哈大笑说:“真有你的!道长,你简直老有才了,我佩服死你了!”

    判官说了这话,然后一起策马往回跑,到中军帐之前,他找来一个心腹,然后将石版交给他,教他如此这般这般,心腹拿着石版离开。

    今天要出发,在出发之前要祭天,必须要宰牛,献上牺牲,敬仰天地之神、太阳神、月亮神还有星宿之神,名堂之多,令人瞠目结舌,不过,这次安排的确不一般,的确有些出人意外。

    心腹趁人不备,将石版放进了待宰的公牛的屁股中,不一会儿,祭祀开始,操刀人在坛前念经,跳舞,张牙舞爪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反正人都听不懂,估计连有些没文化的鬼也听不懂,再就是那些不起眼的小神也听不懂。

    公牛非常兴奋,可能和肚子里凭空多了东西有关,这时候,但是,人们都不注意,还以为公牛马上要被宰,可能感到了不安。

    祭祀仪式开始,屠夫提着一把手臂长的刀,走到公牛跟前,突然抱住牛头,顺手一刀,将牛头割下,牛血四溅,汩汩而出,有人拿来盆子,将牛血接住。

    祭师将牛血洒向祭坛周围,口中念念有词,只是别人听不懂,然后,将牛头放在坛上,将牛架在木柴上,点着了火,将牛烧了,等完成这些,在火的灰烬中发现了这一块石版。立马有人叫喊起来,将石版高高举起,大家都过来看。

    只见祭师念出了石版上的文字,一字一顿,连祭师本人都惊呆了,这是怎么回事?祭师走到判官跟前,举着石版对判官说:“判官,这是天意,是天给我们的启示,让我们跟着判官打夏王呢!”

    祭师一说,大家都跪了下来,知道了判官是上天派来的救星,是要带领百姓到美好之地的,于是一起喊:“沙王,沙王!”

    连绵之声不绝于耳,这很明显,西夏只有一个王,就是西夏王,不可能有第二个王,现在这三万多弟兄竟然三呼沙王,很有点分庭抗礼的感觉,这沙王和沙漠王子非常相似,也可能就是,沙王就是沙漠判官,从判官到沙王,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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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6章 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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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官有点不适应,萧生在一旁频频点头,鼓励判官接受这个现实。祭师说:“我活了这么大岁数,竟然不知道判官竟然是上苍派来的。”

    祭师在谄媚,这一点萧生看得很清楚,祭师拜了假神,可是,很多人都相信他,这是西夏特有的风景,不过,到底谁是真的,谁是假的,不要判断。

    判官改名为沙王,喊得久了,就听顺耳了,听顺耳了,就自然称王,没有谁觉得不习惯,没有谁觉得不满意,总之,有很多人都见不到西夏王的仁政,只觉得他残暴,巴不得有一个新王来顶替,不过,像他这样,沙王名符其实了,这是天意。

    判官说:“诸位弟兄,一直跟着我鞍前马后,浴血奋战,今天终于要走出沙漠,我们要向****说不,向暴君宣战,皇天后土,养育我们,本来想让我们过得幸福,但是,我们十分痛苦,特别是我们,他们说我们是土匪,但是,他们比我们更土匪,我们当土匪,是他们逼的,我们不要当土匪,我们要报仇,让他们也尝一尝被人驱逐的滋味。我们当土匪,当在明处,他们是更大的土匪,当土匪当在暗处。”

    大家在下喊:“好!”

    判官说:“大家跟着我,是要谋取天下人的幸福,不是只图自己的幸福,大家说,是不是啊?”

    “是!”大家异口同声地说,看着那些牛血,红艳艳的,让人头晕目眩。

    “大家觉得那个夏王是不是个昏君?”判官问。

    “是。”

    “对,不是昏君,我们也不会落草为寇。”判官自己回答自己的问题。

    “那么,我们该不该造反?”判官接着问。

    “该!”

    “我们反定了,大家有没有信心?”判官继续追问。

    “有!”大家的回答异常响亮。

    这可能是大家憋了好久的愤懑,全部压在心头,到了这个时候,要集中爆发,只差一个导火索,还差一点火星,就能燃着导火索,引爆整个火药桶。

    判官点点头。祭师说:“弟兄们,我奉我们的太阳神、月亮神、战神的命令,立沙漠判官为沙王,从今往后,不要称呼他为判官,而是称呼他为沙王,大家明白吗?”

    “明白!”

    判官听了这些话,非常满意。

    他清了清嗓子说:“我从今往后,奉我们诸神的命令,前往诛杀夏王,祭师是我们军中的长老,萧生道长是我们的军师,大家有没有意见?”

    “没有!”

    判官,也就是沙王,非常高兴,他说:“很好!今天我们已经算是祭拜了我们的神,造反是替天行道,剪除坏人,匡扶正道,大家跟着本王,就是再苦再累,流血伤亡,或生或死,都是为了大家的好处,都是为了我们子孙后代的幸福,大家都要义无反顾,英勇向前,绝不退缩,拥有勇敢的心,勇敢向前!”

    “向前,向前,向前!”

    沙王非常高兴,从判官到沙王,咋说都是升级了,升级是好事,谁都愿意在高位。

    萧生被当众宣布为军师,他也很高兴,自己的平生所学,终于用上了,还有,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走上这条借力使力的方法,利用西夏的百姓来阻止西夏王的错误举动,只要西夏闹得欢,乱成一锅粥,这样才对弯刀族有利。越乱越好,但是,尽量减少杀戮,让百姓子弟兵尽量减少伤亡,以劝降为主,辅助以战斗,迫使其放下武器,改恶从善。

    萧生的目的达到,知道判官成为沙王,自立为王,实际是和夏王分庭抗礼,举起造反的大旗,替天行道,大快人心。这个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到了萨父耳中。

    萨父已经察觉到判官的异常举动,不过,他心里对夏王也很不满意,萨父也想造反,可惜没那胆量,也没那能力。

    这时候,一听说判官造反,他心里又是惊喜,又是害怕,惊喜的是西夏终于出现了一个新生的力量,敢于向暴君抗衡;害怕的是,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自立为王,不过,这不是人的意思,是天的意思,更是了不得。

    天一获悉,心里自然明镜儿一般,非常清楚是萧生搞的鬼,当然,善于发现人心的需要,是很重要的,善于借力使力,一举数得,是聪明人的作法,免得自己这些人,单打独斗,不是不行,只是不是他们自己的东西,是外来的影响,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如扶持他们自己的力量来做事,倒要好得多。

    等他们一行离开西夏,西夏仍然能够自我管理,自己人民选出自己的领袖,自己人选自己人,不需要外界的影响和干扰,到那时候,才是最民主最好的时期。

    看来,已经得到了人心,就不用害怕失败,勇敢前行,是必要的。沙王已经命人做好了义旗,上面不是骷髅图案,是沙漠之鹰,目的是杀死所有沙漠上的坏蛋。

    比如害人的老鼠、毒蛇等,沙王的目标是造反,不是杀人,就像老鹰不仅是猎食,还有在空中散布、翱翔,还有生儿育女的任务,当然,在生育之前,有谈恋爱、求偶啥的,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萨父心想,沙王举旗造反,下一步会干什么呢?他派人去请沙王到庄上议事。

    沙王听说萨父来请,就问萧生,萧生说:“去吧,天一道长还在他那里,一起去,看看萨父说什么,然后我们再进行下一步。”

    “好!来人,备马,你们在这里稍微休息一会儿,本王去去就来。”沙王吩咐道。

    沙王现在成了天所立的王,一言九鼎,说一不二,是金口玉言,大家都不敢马虎,言出必行,行必有果,绝不半途而废。

    这里已经备好了马,沙王和萧生一同来到村里,在议事厅,萨父说:“这次举事,令老夫十分意外,但也在意料之中。”

    “为什么这样说?”萧生问。

    “判官早晚是成大事的人,不肯久居于人下,平生的志向没有实现,肯定心不甘、情不愿,加上天下想反叛夏王的不在少数,只是没有点火的人。现在火药桶已经装满了火药,又有药引子,就差点火的。判官点火正是时候。”萨父说。

    “没错,村长说得没错。老朽也这样认为,判官一定升官,我国最大的官就是王,如今,就是要当王,才和判官的才德相配。老朽很看好你,将来必定多的天下,让更多人跟着沙王享福。”李单说。

    他说完,看着天一道长,道长却不说话,意思是想从道长那里得到一些肯定,可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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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7章 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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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说:“今天亮明了观点,要勇敢往前冲。不管前面是什么,都不能退步,只要前进,不要后退。前进会生存,后退会死亡。这件事非同寻可,要和夏王干到底,就要准备忍耐,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萨父已经接受这个现实,他担心沙王会失败,于是说:“还是要谨慎,如今的人们,如果要他走正路,他们说啥都不肯,如果要他们走邪路,不用说,自己就主动贴上来,没有谁能保证绝对清白,有时候,人们的确不容易。”

    李单很想参加到萧生的队伍中,跟着萧生,然后跟着沙王,去攻打夏王,可惜,他担心萨父的安全,毕竟有知遇之恩,需要报答,更重要的,需要他加强村庄的安全,要保卫村庄,不能让村里人受伤。

    要是知道李单是沙王的人,夏王肯定要来围剿整个村庄,为了不连累无辜,还是要留在村里,不给夏王一些把柄,说老实话,只要夏王抓不住把柄,就没有围剿村庄的理由,如果滥杀无辜,恐怕会冷却不少百姓的心。

    凭夏王的作法,他会采取措施,如果知道村庄反对他,他会派来大军将整个村庄活埋,男女老幼,一个都不会放过,这样的屠杀和活埋已经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只要暴君在,就会有无数次。

    小小的一个村庄,在夏王眼里,可能就是一个马蜂窝,将马蜂窝一烧,烧个干干净净,啥都没有了,咋说都不会留下后遗症。

    看看外面太阳已经有一竿子高了,沙王请辞,萨父不敢阻拦,知道他们已经祭天,也有了力量,大家都很激动,毕竟这是对大家有好处的,都要去争取,不能把脖子放在砧板上,让暴君肆意宰割。

    与其被动地被夏王围剿,虽不成功,可那动作恶心,不如现在就主动进攻,不进攻,只能等死。进攻,就有活路,有希望获得幸福。人一死,完事皆空,死人不会说话,死人也不能为自己争取什么,死人没有喜怒哀乐,人死之前,就得有所动作,等到死的时候,才发现很多问题,有很多事没做,但到死亡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回头,做什么都晚了。

    萧生看出了李单的想法,他说:“不要担心,不久的将来,你肯定会看到沙王的胜利,会听到欢呼胜利的声音,多行不义必自毙,像夏王不得人心,将来肯定要受到人民的审判和处罚。”

    他说完这话,给人的感觉是他根本没有考虑到李单更深一层的意思。李单的目的是想报恩,对萨父肯定很在意,不想让他受牵连。幸亏沙王没有答应。

    萧生对萨父、李单说:“那么,我们就走了,多谢萨父、李单的照顾,为了不给你们添麻烦,我们先走一步,说不定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

    萨父、李单又说了一些客套话,不知道是不是言不由衷,不过,绝对是又惊又怕的状态。造反这事,可是株连九族的事,夏王从中原国啥都没学会,偏偏学会了整人,像这种整人的技术,学到了家,并且运用娴熟,无人能比。

    这时候,最大的受害人是西夏国的百姓,而最大的受益者是西夏国国王,还有听命于西夏王的臣子。当然,这个不包括像萨父这样的人。萨父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沙王以前要抢夺他女儿,并下了聘礼,他逆来顺受,敢怒不敢言,连半个不字都不敢说。不敢和土匪对着干,也不敢跟官府对着干,总之,谁都比他强,谁都喜欢抢他的东西。他在这里也算是一方土豪,可惜遇到强壮的,他也只好退让三分。特别是手里头没有多少兵,武器也不咋地,关键是没有信心。

    然后,他们又面临着一些问题,就是先到什么地方,既然造反,夏王肯定会很快就知道,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像这样的情况,他会很快知道消息的。

    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要注意建立根据地,划出一块地来,这块地易守难攻,不让西夏兵轻易占领。

    在沙漠腹地就很好,可惜不行,那里进出比较艰难,条件也艰苦,耗时耗力,不见得有好的效果。

    萧生比较熟悉草原的情形,但是,这里不完全是草原,沙漠那边是草原,然后是高山。

    要想保全性命,必须要借助山水的力量。但是,在没山没水的地方,只有想办法弄出一座城堡,这座城堡,可以成为一座保护自己,进攻敌人的最好的根据地。

    要是在旷野建立一座城,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成就的,不如夺取一座城,吃现成的,那要好得多,免得辛苦去筑城。

    萧生说:“时间不早了,我们要告辞,往前走,前方有没有城?地理位置怎样?”

    沙王说:“前面有,我对这里的情形比较熟悉,离这里五百里,是最近的位置,有一座城,名叫耳城,因其外形像人的耳朵而得名。我们要去那里吗?”

    “那好,我们就去那里?”萧生说,他想了想,问道:“那里有没有人守城?”

    “有,不多,全城有一万多兵,五万多百姓。”沙王说。

    “行,就去那里,我们有三万多兵马,攻下那座小城,如果敌兵投降,就是四万多兵马,再从百姓中招募一些,壮大我们的队伍。”萧生说。

    “嗯,不错,我们前往,不能耽搁了,今天是好日子,应该前往,能博个好彩头。”沙王说。

    “你也信这个?”萧生笑着问。

    “是啊。有些事不能不信。”沙王说。

    萧生不好说什么,要说信还是不信,都是一种信仰,无可厚非。

    他们商量好了之后,离开,然后带着众人前往耳城。

    天一前往,弘法也跟着,当然,那些骆驼是老伙计了,也要带着,毕竟还要穿越沙漠。可是,天一不想这样,他说:“前面还有没有沙漠?”

    沙王说:“没有了,过了耳城,就是丘陵,再过去,就是平原。”

    “那好,那就用不着骆驼了,可以把骆驼寄存在萨父这里了。等以后再来取,怎么样?”天一建议。

    “好,我对萨父说。”沙王说。

    沙王骑着马朝前跑,到了萨父面前,萨父刚转身,准备往回走,突然听到快马跑来,一看,是沙王,他很惊讶,以为他改变了主意,心里吃了一惊,连忙问道:“怎么了?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沙王看到他的表情,非常可笑,连忙说:“不要怕,我不是赖着不走,是有事找你。”

    说完这话,沙王再看看萨父,萨父的脸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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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8章 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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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父的脸变白了,沙王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他说:“生死就是一瞬间的事,难道你特别害怕吗?”

    萨父见他说到自己心里去了,但是,不能明说,否则,就麻烦了,更加惹人笑话,他说:“没有,我怕什么?你现在是沙王,不会和小民计较的,不知道你回来,是不是还在惦记老夫的姑娘?”

    “哪里,哪里,现在本王荣升为王,后宫佳丽,不在话下,哪里满足接一个老婆当压寨夫人?你的姑娘,慢慢地找个心上人吧,本王戎马倥惚,没有时间来迎娶,更重要的,本王做最重要的事,如果你家姑娘以后不管嫁给谁,本王只要活着,就会保护你家姑娘,谁敢欺负她,就先问问本王手中的刀答应不答应。”沙王说。

    “哎呀,老夫明白了,真是感人至深啊!有了沙王,不要夏王也罢。”萨父说。

    李单暗暗地扯了扯萨父的衣襟,萨父明白,他觉得说错了话,真是言多必失,要知道夏王安排的眼线在周围,只要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夏王都知道,现在竟然当着沙王的面,说夏王的坏话,那还了得?除非萨父不想活了,明目张胆地要跟着沙王打夏王,要是不是,那么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夏王,别弄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出来。

    “沙王,不好意思,老夫是老糊涂了,竟说错话。你要是让老夫做什么,就尽管吩咐吧,老夫能做到的,绝不推诿,一定尽力而为。”萨父说。

    他希望通过装糊涂,特别是装成老糊涂的样子,来蒙混过关,不清楚是不是真的,要想得到别人的信任,必须要做一些值得信任的事情出来。

    沙王来不及细说,心里还在惦记着大部队,特别是萧生和他的助手加勒他们,他们在朝前走,自己在这里和萨父磨嘴皮子,他有些急躁,就说:“村长,本王来这里,回来找你,没有什么事,就是想对你说,前方没有沙漠,天一道长他们带来的骆驼,需要交给你来代管,好生照看,以后他们回来再取,多谢!”

    沙王说完,眼睛看着别处,然后向萨父施礼,离开了这里。沙王刚走,就看见有人跑过来说:“村长,骆驼,骆驼,他们的骆驼没走,在路边吃草。”

    “老夫知道了,你去把他们都牵回来吧,好生看管,以后要完完全全地交换给人家,明白了吗?”萨父说。

    那人是村民,也是萨父家的家丁,顿时明白过来,赶紧说:“好吧,我清楚了,村长!”

    他说完,就策马跑去牵骆驼。这骆驼算是交代了,这些老伙计,在沙漠里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没有它们,人在沙漠必死无疑。

    萨父和李单带领众村民回到村里不提,再说沙王策马返回,撵上了队伍,这个王当得有意思,很像土匪,凡事都是亲自去做。不过,这样的事多做做有好处,不存在什么问题,毕竟还在创业阶段,要想摆架子,还没到火候。夏王现在喜欢摆谱,不过,他是在走下坡路,坡下的人看他,仍然很高,但是,每走一步,都不可能上升一个高度,只能是越走越低。

    越是喜欢摆谱的,越是内心空虚,越是内心空虚,越要向世人展示,自己的所谓强大。外表强大,内心空虚,照样不堪一击,早晚会被弱小的敌人吞灭。

    萧生看见沙王跑上来,说:“贫道以为你舍不得走,要和村长的姑娘成亲呢。”

    “道长想多了,没有想到会这样,村长很怕本王。本王就是和他女儿结婚,也不见得幸福,因为村长对本王心存芥蒂,不能这样下去,否则就很麻烦。”沙王说。

    他说完,赶紧住口,他最大的想法,就是要赶紧赶到耳城,他在旷野时间太久了,人们现在需要一个好地方。在沙漠,就是他的地盘,就像蓝天属于雄鹰,海洋属于大鱼一样,任何敌人进入沙漠,都要被沙海淹没,死无葬身之地,成为沙漠上的干尸,屹立千年。

    当然,人的生命长度是有限的,在有限的生命历程中,需要拓宽生命的宽度和厚度,只有这样,活着才有意义。

    他没有心思在萨拉婕身上了,虽然花了一些钱,送了一些聘礼,但是,钱就像沙漠里的沙一样,是流动的,流走了,还会来,不是固定不变的,钱在哪里,都无所谓,都是要让钱发挥作用。那些钱来自民间,也要用在民间,自己又用不了,为什么不把钱用在又需要的人身上呢?

    萧生看出他的心思,笑道:“走吧,大家都巴不得快点进城,好好休息休息。有了城墙的保护,大家会安心一些。”

    沙王点点头,说:“是的,本王也是这样想的,城墙最薄弱的环节是城门,那个地方要加强保卫,最好是在城门之内,再设立城门,将城门延长,或者建筑城中城,城中城里再修筑城,里里外外多做几层,那么,才能有效防御和进攻。”

    “说的有理,可是,那样的话,自己也不是很方便啊,再说,那样找一个非常大的地方,像耳城那样的小城,恐怕不利于修建多重城墙。”萧生说。

    他们一边走,一边说,队伍拖得很长,看到这群弟兄,沙王心里比较高兴,他说:“这样吧,我们去看了再说,有形的城墙能阻挡敌人前进的步伐,但是,世上没有攻不破的城墙,要想给敌人制造麻烦,自己首先不要怕麻烦,还有一点,就是自己首先要面临考验。”

    “沙王说的没错,很有道理,有形的墙容易攻破,无形的墙却非常难以攻破。”萧生说。

    沙王一听,糊涂了,什么是有形的墙,什么是无形的墙?

    这话听起来有些别扭。萧生知道他暂时不懂,也懒得说,继续往前走。沙王一直在琢磨这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很快就到了耳城,这么一个地方,恐怕兔子都不来屙屎吧?天底下,就一座孤零零的城,看起来平淡无奇,难道这里就是未来的根据地?

    碎石的地面,泛着明亮的光,是太阳的反射,令人头晕目眩。这样的地方,适合作战,战马践踏在上面,急促声特别响亮。大家骑在马上,三万人马,差不多有两万多匹战马,其他的都是善于行走的,在沙漠地带生存,练就了好的身体,不行的,都被淘汰,不复存在,留下来的,都是精华,这支精干的队伍,向着耳城挺进,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喜悦和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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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9章 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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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伍们来到了耳城城下,奇怪的是,城门紧闭,但是城头上没有人,这可如何是好?真的让人不知其可,越是安静,越感到恐怖,这到底怎么回事?

    耳城死一般的寂静,越是安静,越有问题,但是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城墙是石头垒砌成的,石头与石头之间是粘土,粘土是被米汤弄湿的,然后用作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粘合剂,这种作法,很有意思,但是非常结实,看到这样的石头城墙,大家都有些望而却步,有些为难,不像在沙漠里驰骋,只要跑得快,就不会面临生存的压力,就会生活得很好。

    向平面发展,是可以的,向上面延伸,就存在问题,主要的问题是,看在马背上跳跃的人,能够攀上城墙吗?

    当然,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令人费解,名为耳城,为何看不出像耳朵?为什么取名叫耳城,令人惊讶。还有,要说不用攀登城墙就能进入的,不是别人,就是天一道长、萧生,他俩能进城,不用攀登,他们想进去,无论是多厚的城墙,都能进去。

    这次应该没问题,有问题的就是他们,不知道怎样才能进去。

    弘法悄悄地对天一说:“师父,这是要打仗吗?为什么没有敌人?”

    “不要说话,风暴来之前,往往是最安静的,小心,别说话,被敌人知道了就麻烦了。”天一警告弘法说。

    弘法一听,吓了一跳,不敢吱声了。师父说的话没有说错的,都是对的,这是经验,当然,对于没有经验的他来说,对师父只能仰望,不能了解全部。

    城墙用石头磊砌而成,石头与石头之间,长有青草,看来,很长时间没有人打理了。

    天一让大家安静,沙王看看萧生,萧生说:“道长道行非常深,非常了解敌情,现在大家都安静下来,看看情况再说吧,不知道城里面有什么?”

    沙王吩咐道:“诸将听令,大家原地休息。”

    大家纷纷放下武器,到处都是一片沉寂,大家不情愿,平时都是大动作,习惯成自然,现在突然静如处子,恐怕还有些不适应,不管怎样,命令如山倒,不听不得了,肯定要打乱仗,到处都是乱糟糟的,没有一个齐整肃静的时刻。

    这时候,城内发出了欢呼声,接着城门打开,从里面冲出来一位将军,看起来身材娇小,但是骑在高头大马上,就显得英姿飒爽,比较威风。

    那将军策马跑到天一跟前,问:“你是谁?来耳城干什么?”

    沙王一看,上前一步,仔细一瞧,问:“你是玉面狐狸?”

    那将军听了一愣,上下打量了一下,咯咯笑出声音来,那声音里带着冷冷的气,她没好气地问:“你是沙漠判官?”

    “是。原来是你在守耳城?”沙王问。

    “是的,怎么了,你不在沙漠好好呆着,想打本姑娘的主意吗?”狐狸问。

    “哪里,借我一个胆子,我也不敢,你是相当厉害的,方圆几千里之内,谁不知道?你在为夏王卖命吗?”

    “你们来耳城做什么?先回答我,我再告诉你我的事。”玉面狐狸说。

    她的话音一落,从身后抽出一把刀来,沙王吓了一跳,这狐狸要耍什么花招?真的要杀人了吗?

    正在迟疑间,那刀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刀又回到了来的地方,看来,玉面狐狸只是在吓唬人,不过,她的本事也十分了得,在这一带名气比较大,都知道她的性格很像男人,但外表上看是娇小柔弱,娇媚百生的,一不小心,就可能遇到她的毒手。

    沙王也不示弱,说:“实话告诉你,以前的判官已经不在了。这次来,就是想要夺取耳城,作为根据地。”

    “什么?你在开玩笑吧?判官不是你吗?你不是判官吗?难道你想造反不成?”狐狸问。

    “是的,以前我叫判官,现在我叫沙王。现在已经造反,早就听说耳城比较适合做根据地,就跑过来,还望狐狸行个方便,不要让本王为难。要是敢说一个不字,那就休怪本王不客气,一定要屠城,将耳城杀个片甲不留、血流成河。”沙王说。

    “你开什么玩笑?我想怎么样?你想进城也可以,不过,先要问问我的宝刀答应不答应。”狐狸说完,手里不知道从哪里又抓了一把宝刀,寒光闪闪,似乎要喝人的血。

    刀是要喝血的,正像宝剑,在中原国非常流行,可惜天一道长没有佩剑,也没有带刀。

    在这里,带刀是经常性的,没有刀,在这里就没有安全感,因为在旷野,野兽较多,野兽一般不主动攻击人,在闹饥荒的时候,野兽没有东西吃的时候,就要拿人开刀了,对于人,也是吃那些比较羸弱的人,强壮的,倒避而远之。

    玉面狐狸抽出了宝刀,她的兵纷纷举起武器。沙王不怕,也抽出宝刀,想和狐狸过招儿,当然,他的兄弟也不示弱,一见要打仗,纷纷来了精神。

    玉面狐狸心想,他们才来,肯定比价疲惫,要打就要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不清楚是不是这样,不能让对手占了便宜。

    萧生见他们要打,心想,学道之人,最好是平和,不要刀剑,不要流血,但是要制止,恐怕已经晚了一步。

    这时候,敌人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不像中原国的人那样打仗,玉面狐狸他们竟然挥舞着大刀向人群砍过来。

    沙王突然收了宝刀,对狐狸说:“且慢,本王有话说!”

    “还不是判官吗?还张口闭口地乱叫本王,你是谁的王呢?”狐狸十分不服气。

    玉面狐狸说着话,一刀砍过来,沙王躲开,玉面狐狸砍了空,将刀往上一挑,沙王还是跳开,狐狸不服气,一个鲤鱼打挺,在空中转了一圈,然后稳当当地落在马鞍里,手起刀落,寒光一闪,朝着沙王的后脖子压下来。

    沙王将马肚子一夹,这匹老伙计非常懂事,说起来老,实际上才三岁,正是不怕虎的年龄,它肚子被夹,立马懂得了主人的意思,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前一窜,竟然矮了许多,马肚子几乎贴在地面,迅速抛开,那马竟然练出了这等本事,十分了得!

    沙王又躲过了这一刀,狐狸非常狡猾,她从马背上翻身跳下,快跑几步,像燕子一般,轻轻掠过地面,手里拿着寒光闪闪的刀,直接跟在战马后面,手里举起宝刀,看准了,向马屁股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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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0章 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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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看见了,惊叫起来:“沙王,小心!”

    沙王知道后面有一股风吹来,非常迅猛,他反其道而行之,让他的宝马腾空而起,从肚子紧紧伏于地,到宝马跳起来,那动作之迅速,在一眨眼间完成,这真是西域良马,快马!

    玉面狐狸没有劈到沙王,气急败坏地大骂:“蟊贼!哪里跑!”

    沙王不做理会,知道狐狸已经下马步行,他策马回转,冲着狐狸跑过来,她一看,哈哈大笑:“好啊,原来要送上门来,接招!”

    玉面狐狸没想到会得来全不费工夫,她将刀在空中划拉两下,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拿对方开刀了。谁知她的如意算盘已经打错了,再打已经没有意思。

    沙王没有朝前走,他而是将马往旁边一转,从怀里掏出一根套绳,在空中挥舞甩了几圈,然后看准了向玉面狐狸扔过去。

    玉面狐狸发现有一条蛇一样的东西朝她飞来,心想,坏了,这是套马绳,赶紧逃,否则来不及了。

    说时迟那时快,那绳子从沙王那里飞出来,玉面狐狸看得真切,她毫不示弱,打了一声口哨,她的坐骑马上飞来,刚好挡住了绳套,没想到绳套结结实实地套住了马脖子,那沙王见状,高兴坏了,没有了马,等于玉面狐狸没有了脚,可以好好地收拾她了。

    沙王来不及细想,收紧了绳子,那沙王臂力挺大,三下五去二,绳子立刻像蟒蛇一样缠绕在沙王的手臂上,沙王迅速拉紧了绳子,没想到绳子飞了。

    眼看绳索套住了马头,却使不上力,自己的宝马已经窜了过去,刚才的劲儿用过了头,那绳子断了不成?

    实际上不是,是那玉面狐狸见势不妙,宝马被套,自己就没有了脚,不是等着人家来踹吗?想到就要干,她手起刀落,将绳索砍断,沙王的绳子没用,接着马的力气,他一下子冲过去了。

    玉面狐狸见他跑过了,赶紧纵身一跳,翻身上了骏马,然后策马去追,沙王看到后面来人在追,冷笑道:“自不量力,刚才不是本王的马太用力,怎么也要把你砍为两段,哪里轮到你过来撒野!”

    他又将马噱头一拉,那马很懂事,赶紧后撤,谁知道玉面狐狸并不恋战,她将宝刀一举,说:“弟兄们,回城!”

    大家一听,呼啦一声,将狐狸保卫起来,像潮水一般涌来,阻断了沙王的追击,沙王也举起了宝刀说:“停!”

    他一声令下,全部人马戛然而止,没有继续追击,看看沙王,他哈哈大笑道:“鼠类小人,还敢和本王过招,真是自不量力啊!安营扎寨,明天再战!”

    他下了命令,大家依照命令而行。

    萧生十分佩服沙王,他还真厉害,和狐狸过招,没有多久,竟然把狐狸打得落花流水。

    这里安排扎营,暂且不提,再说狐狸带人进了耳城,将大门紧闭。

    耳城的大城门轰隆隆地关山,恢复了平静,再也听不到声音,就像湖面开始非常平静,里面投进了石子,激起了涟漪,涟漪一圈圈地荡开去,没过多久,又恢复了平静,跟没有石子激起波浪一样。

    萧生点头,天一摇头,萧生不懂,不好现在就问,只有等扎营后,到了中军帐之后,萧生才悄声问天一:“师父,为什么打胜了仗,你却摇头,几乎所有人都点头称赞,觉得沙王神勇,你却在摇头,究竟是谁优秀,谁做的更好?”

    “不要下结论下得太早了,这个狐狸狡猾,没有认输,这是缓兵之计,要小心。不信,你可以现在进城去看看,为师已经看到了她的心,根本不是真输,是诈降,今晚要加强戒备,不要被她乘虚而入。因为骄兵必败,你把这个道理讲给沙王听,告诉他要冷静,不要被假象所迷惑,也不要骄傲,否则就要中计了。”天一说。

    他的冷静是有名的,他说了这话,沙王不以为然,他说:“不用提醒,本王是男人,那玉面狐狸是一介女流,不足挂齿,今晚好好休息,明天等她来打,或者今晚来偷袭,一定叫她有来无回,死无葬身之地。”

    他说了这话,天一笑着摆脑袋,觉得沙王太自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小子可能没吃到亏。

    当晚,大家埋锅做饭,当然,离耳城有十里地的距离,这是萧生安排的,既然是军师,就要尽到军师的职责,不能让军师白当,他说的话,沙王当然买账,关键是他的背后是加勒,有了加勒,别说一座耳城,就是整个西夏,都不在话下,因此他很放心,只要让加勒呆在军营里,就能保证没事,所向披靡。

    当然,加勒也不可能听沙王的,只有拐个弯,要想达到目的,还必须要用到萧生,萧生聪明自不必说,可是论打,还是加勒要狠一些。

    左右文武,都齐全了,沙王确保没有问题。可以吃得香、睡得稳,一点问题都没有。

    夜幕降临,大家都要睡觉,沙王对萧生说:“军师,道长,你看这灯火忽明忽暗,是什么征兆?”

    萧生说:“可能今晚那个狐狸会来偷袭,要小心准备,不要被她钻了空子。”

    “道长,不用担心,这只母狐狸再狡猾,也没有猎人厉害,就让她来偷袭,本王呢,就等她来,只怕她不来。”沙王说。

    沙王很骄傲和自负,当然,玉面狐狸会不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来偷袭呢?这个事还真的不知道。

    看到灯火忽明忽暗,萧生猜测必然有异变,但不敢肯定,他就去找天一,天一说:“你是看到灯火的变化,就想到今晚有事对吧?”

    “是的,不过,徒儿还不敢确定,还请师父明示。”萧生说。

    加勒跟在后面,见到弘法,弘法知道兵临城下,是十分危险的,可是,跟着天一道长总能化险为夷,没有一点问题。

    但是,总有离开师父的时候,比如如厕的时候,师父就不能保护,可是在军营中,总是有敌人在盯着,说不定啥时候就有一支队伍跑出来,要向他进攻,或者袭击,总之,是要让他死于非命,可是他的命很是强盛,竟然就像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看起来,非常健壮,也毫无忧虑可言。

    加勒更不用说,自己有大力气,加上金乌的帮助,真是如虎添翼,这样的人,走遍整个天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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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1章 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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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担心有事,可又不能不管,对于弘法来说,天一就是他的天,天一就是他的地,没有了师父,就没有了他。他和他师父的关系,就像鱼和水的关系。就说:“好吧,你跟着为师,就是天塌下来,也有为师替你顶着,不要害怕。”

    萧生说:“师父,与其被动受偷袭,不如主动去看,看那个玉面狐狸怎样?到底长了几个脑袋?有多大的本事。”

    “不要这样,这个狐狸不是简单的人物,她不是真的败走,是诈降,里面有问题。如果你想知道真相,不如前往探个究竟。”天一说。

    他们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然后,萧生说:“那好,师父如果有空,我们去走一遭,说不定能发现一些秘密。”

    天一点点头,说:“萧生,你已经出师,这点小事,你一个人去吧,不过,可以让加勒作为外应。进去后,不可恋战,快去快回,不要迟疑。”

    萧生很想尝试,到底能否穿透这么厚的城墙?以前只是穿透毡房,这是一个新的考验,要是能穿过,证明还是可以的,要是不行,那就麻烦了,不清楚是否能活着回来,不过,有了加勒,应该没问题。

    萧生说:“时间不早,师父,萧生就去了。”

    天一双眼闭上,点点头,没有说话,意思是默许了,其实,年轻人多闯闯,有好处。流血流汗,无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不用呆在温室里,风雨不侵,不见得是好事。

    在某些时候,还是需要多锻炼锻炼,只有多锻炼,才能成长。他离开了营帐,前往耳城。

    加勒跟在后边。

    加勒说:“殿下。”

    萧生赶紧看看周围,没有人跟着,他小声说:“小心,不要暴露,要知道,在这里,我们要处处小心,沙王也是西夏人,我们帮他,他没话可说,不做计较,一旦功成名就,他成了好事,肯定会拿我们开刀的。不过是中原国还是弯刀族,或者是西夏,都是一样的,我们争取打乱并且破坏这个规律。”

    加勒吐了吐舌头,调皮地说:“要是他们都知道了你是王子,恐怕西夏要乱成一锅粥了,我们刚好可以趁火打劫,一举将西夏夺取了,看夏王还敢猖狂不。”

    “道理是这样的,可惜不能这样去做,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但是,有能力还不行,还要加上道义,没有道义,等于是不义之举,不义之师,为人所不齿。”萧生说。

    这个时候,他们看看月亮已经躲进了云层,厚厚的云层遮挡住了月亮,看东西都不真切,这个时候作案是最好的时刻。

    加勒说:“前面就是城墙。殿下,你进去,我在空中保护你。”

    萧生点点头,对加勒的本事的认识,更加加深了一步。

    加勒看看萧生,萧生有些疑惑,要知道,这次穿透城墙是一种挑战,是一种考验,看平时自己练得怎么样了。

    如果练得好,钻进去不成问题,如果没有练,或者练得不好,卡在城墙里面倒还是出丑的。

    想来想去,萧生决定闯一闯,况且现在不是国王,不是万金之躯,没有那么金贵,就不必太在意。要知道,多磨砺,就会放出光芒。就像钻石在地下,经过挤压,经过磨砺,才能发出璀璨的光芒来。

    加勒问:“殿下,你试试吧,不行,就对我招招手,我马上下来。”

    “好,我试试。”萧生说。

    他开始运气,达到忘我的境地,加勒担心影响他,就跑开了,然后让金乌变成翅膀,他飞到了天上。

    这时候,月亮从云层里出来,加勒看着萧生,非常清楚,现在的耳城,死寂一片,不像是刚才打过仗一般。

    加勒忘了自己,运了气,将自己想象成一只蚂蚁,对他来说,墙砖与墙砖之间的缝隙,是无限大的,足够在里面骑马奔跑。

    果然,萧生不知不觉就钻透了几层城墙,进入到内城,这样的城中城,非常隐蔽,就像一座巨大的隐蔽工程。

    加勒在夜空中飞,特别舒服,金乌说:“你别顾自己舒服了,也要顾及一下我的感受。”

    “你是什么感受?”加勒问。

    “我想要吃鸟蛋。”金乌说。

    “好,你的要求不高,不过,你看看,殿下都进城了,我要去帮他。”加勒说。

    “你可真好玩,你干嘛让王子那么辛苦地去钻墙呢,不如我变成大鹏,让殿下坐在我背上,我带你们进城。”金乌说。

    “那样不好,殿下抱着的目的是去试试自己的功力,没说要坐大鹏进城。这事还是要征求他本人的意见,凭我多年的了解,他是不情愿图省事的,免得他到时候没有什么值得记忆的东西。他就要在年轻的时候多做点事,多经历一些,多长点见识,等到老的时候,就不会徒留遗憾了。”加勒说。

    “嘘——别说话了,你看看,殿下已经进城了。”金乌说。

    加勒往下一看,果然,借着皎洁的月光,发现萧生进入内城,于是加勒开始往下降落。

    萧生从厚厚的城墙里出来,然后看到了内城,他不敢立马出现在路上,而是躲在一块大石头雕琢成的神兽旁边,不知道这城里人崇拜什么神兽,看那造型,不像是狐狸,也不像狼或者老虎,看不出来是什么怪物。

    既然是怪物,就不用理会,不过,躲在石头后面,相对是比较安全的,因为街上过来了一些人,看得出来,是安排守夜巡逻的士兵。

    看来,狐狸没有夜袭的计划,可是,为什么没有一点动静呢?按说这个时候,是最敏感的时候,这个时候出去偷袭,是天赐良机。有了这座城,进退自如,出去可以攻打,进来可以保护,要是沙王发动强攻,恐怕会造成较大的牺牲,那可不是好玩的。

    萧生看看他们巡逻队伍只有二十人,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么大的城,只有二十人巡逻?

    正在猜想的时候,那队伍已经走过去,隔着一个人,举着一个火把,这样明亮的夜晚,举火把显然多余,不过,这是制度,必须遵守。如果安排在白天巡逻,可以不举火把,但是,在晚上,必须要保证巡逻士兵有火把举着,不一定仅仅是要照亮自己脚前的路,更重要的,是给别人以警告,城中警卫队在此,威严不容侵犯,闲杂人等,赶紧躲开,否则,后果自负。

    这是祖制,以前就是这样做的,到现在还是,规矩一旦形成,想要改变,不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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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2章 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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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逻队刚过去,又来了一支队伍,人数也不多。很是奇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防盗马贼吗?就是偷了马,怎样从这耳城里冲出去呢?难不成要背着被盗的马翻墙出去吗?

    很显然,盗马贼有进无出,人进来容易,出去就会迷失方向,有这些层层城墙的阻挡,加上不停地有队伍出来巡逻,翻越不了城墙,或者被巡逻的抓住,都能让计划失败。

    萧生看看这一队士兵巡逻过去,天上的加勒也替他暗暗地捏了一把汗,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殿下具有的超能力,其实就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让他无法控制住自己的钻墙的冲动。

    他又运用体内之气,像蝼蚁那样,钻进了厚厚的城墙,到底有几层城墙,他不清楚,不过在天上的加勒倒紧张起来。

    刚才还好好的,现在突然看不到萧生,难道说是人间蒸发了吗?这可不是好玩的,自己负有使命,为什么刚刚眨了一下眼,人就消失了呢?

    加勒问金乌:“你看到了吗?”

    “看到啥了?”金乌不解地问。

    “殿下呢?”

    “他不是在那里吗?”金乌说。

    加勒借着月光往下一瞅,可不是,正在外面,这个王子,嫌钻墙钻一次不过瘾,还钻一次!

    殿下站在城墙外面,这才好!不用东躲西藏的,晓得这样,不如就在墙内钻来钻去的,倒要好得多,何必还怕什么巡逻的兵呢?

    萧生又钻进了城,这些重重的城墙,阻挡不了他的步伐,看来,设计这么复杂的,这么多层数的城墙,对大多数人来说有用,但对级个别人来说没用。

    萧生进了城,突然看到不少火把,他非常吃惊,这是怎么回事?竟然会这样!月亮够亮,还嫌亮度不够,增加了火把,这要是干什么去?难道真的要偷袭?

    果然,他们都不说话,马蹄上都缠裹了厚厚的麻布。马身上的铃铛也去掉了,听不到声音,举着的火把明亮,照着士兵们的脸,奇怪得很,竟然没有首领!

    原来,玉面狐狸已经悄悄安排下去,晚上子时偷袭城外营寨。

    在萧生和天一对话的时候,他们已经安排好了,只等时辰一到,就开始行动。

    约好的时辰到了,大家都按照以前交代好的,纷纷起来,集中赶到城内小广场,偷袭的队伍人数大概有五千快马,这样是足够的。多了不行,相互配合不到位,反而是个累赘,没有偷袭到敌人,自己反倒相互要践踏了不少。

    正在这个时候,城门打开,加勒在天上看着,差不多开了九道城门,这些薄弱的地方,加大了保护力度,外地看到这种情况,只能望城兴叹,根本没有办法,惟一的办法就是围城,将城团团包围,只要有足够的粮草,外围有吃的,里面没吃的,那就麻烦,时间不久,城内必乱,甚至有吃人的事发生。

    但是,玉面狐狸好像异常狡猾,她在城内储存了足够的粮食,吃个两三年没问题,问题是围城的人,反倒自己乱了,因为,狐狸总是非常狡猾地出现在他们的军营中,到处搞一些小动作,让城外的敌营也不消停。

    这次偷袭,玉面狐狸没有出面,而是让她的手下,冷血郎带队。冷血郎手段毒辣,善于夜行,就像野狼中的头狼一样厉害。

    他不说话,只是以身作则,身先士卒,他周围的一帮人都盯着他看,他做什么,其他人就做什么,总之是让行动说话,他的话语就是杀,杀,杀,总之就像一匹疯狂的狼,到处乱咬。看得出来,要想制服他,还必须要有豹子或者老虎一样的威力,力气比他大,比他凶狠才行,否则,只能甘败下风。

    他带领五千人马悄悄出城,每出一道城门,守门人就开门,等他们走过,马上关门,奇怪得很,连城门关上的声音都没有,看来,玉面狐狸不喜欢吱吱哑哑的声音,也不喜欢轰隆隆的声音,总之,就是要让这座城里最好都是安静的声音,最好是都不要发声,静悄悄地才好。

    玉面狐狸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她果然做到了,让城门没有声音,甚至连人咳嗽的声音都没有。

    咳嗽的士兵都不要,要的都是健康的。玉面狐狸不知道统治这座城统治了多少年,凡城内新出生的婴儿,只要发现有一点问题,马上就喂狼,或者抛弃到山谷中。

    不知道经历过多少代,现在的耳城的男人基本上都是身强力壮的,没有疾病,走起路来一点咳嗽都没有。

    他们出城,跟着冷血郎,冷血郎不说话,出了城开始狂奔。

    加勒说:“看,底下有动静了。他们出动了。”

    金乌说:“小菜一碟,不过,沙王要小心了,这带头的可不是什么好鸟,你看他那一身盔甲,全是黑色的,就像死神一样,手里拿着斧头,明晃晃的,不是要剁人头就像切瓜一样吗?”

    “也是,我们现在做什么,是要下去帮忙吗?要不然,沙王怎么办?”加勒说。

    “用不着,可以采取一个方法,让他们两边都不能相顾。偷袭不成,只有返回。”金乌说。

    “什么方法?快说!”加勒着急地问。

    “我们在城里闹出动静来,让他们退回来,这样就不会偷袭沙王营寨了。”金乌说。

    “这个方法挺好,那么,我们下去对殿下说吧。”加勒说。

    “慢着,看看殿下是什么意见,估计他够聪明,可以想到,也会办到,既然这次是考验他,那么,我们就别害他,让他多锻炼一下吧。”金乌说。

    萧生果然和金乌他们不谋而合,他看到他们一行出了城,然后重新钻进了城墙,找到一个地方,发现那里有一座孤零零的房屋,像是祭祀用的,不知道是谁家的祠堂,他想,祠堂是公共场所,应该对周围没有影响。

    萧生进去后,发现里面关了不少的马,心想,要是把马给偷出来,将马赶走,然后一把火烧了祠堂,就能替沙王解围。

    想到这里,萧生跑到祠堂里面,发现里面有香火,还有一些马在马厩里吃草,非常奇怪,怎么会把马放在马厩里呢?

    萧生刚准备去拿油灯,突然听到有人在咳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吓了萧生一大跳,幸亏有人咳嗽,要不然,就会出人命了,那可不好。看来是看守祠堂的人,或者是喂马的人,谁知道呢,不过还是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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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3章 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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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听到有人咳嗽,吓了一跳,五千人的队伍中没有人咳嗽,原来咳嗽的都在家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老弱病残都在家里,看来,狐狸很聪明,在家里的人不少,在人数上占有一定的优势,这是好事。

    再说,萧生不想伤及无辜,那穿黑盔甲的家伙看来很厉害,这时候已经快到沙王的营寨了,不抓紧时间,看来是不行的,想到这里,萧生赶紧循着声音去看,发现在昏黄的灯光下,有一位老人斜靠在床沿上喘气,看来是上气不接下气了。

    这人危险,萧生钻墙进去,可是,怎么把他弄出来呢?哎呀,真笨,干嘛不让他走大门呢?不过,话说回来,穿墙术不是所有人都会的,只有少部分人才会。

    这时候,有人说:“小子,你来干什么?”

    萧生吓一跳,赶紧说:“我来阻止一场屠杀。”

    “你是谁?”萧生问,连忙四处查看,发现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老人,老人在咳嗽,说一句咳嗽两声,让人害怕,不过,萧生立马恢复平静,机警地问他。

    “我是一个快死的人,你要阻止屠杀,凭什么?有些事不是凭想象的。”

    “哎呀,老人家,实不相瞒,我是来阻止屠杀的,你不知道吗,刽子手已经出城了。”萧生着急地说。

    “这个我知道,你想做什么?”老人说。

    萧生来不及问他是怎么知道的,要知道,他们出城是没有一点动静的,也可能老人瞌睡小,没有睡着,跑出来看到了也说不定。

    “我想烧了这祠堂,然后让五千兵马撤退。”萧生说。

    “我明白了,好,你烧吧,不过,老夫认为,不要烧祠堂,这祠堂是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比老夫的岁数都大,要是烧了,等于是烧了老夫的脑子,所有的美好的记忆都烧没了,你还是不要烧吧。”老人说。

    “要是不烧祠堂,那五千人马就不会撤军,城外的人就要遭殃,祠堂跟人命比起来,人命还是重要些,祠堂是死的,烧毁了可以重建,人死不能复生,孰轻孰重,还是要认真考虑考虑的。”萧生说。

    “来不及考虑了,快,要烧就烧吧,要想烧得快,就烧马厩,那里草料堆成山,玉面狐狸非常狡猾,早就准备好了草料,准备持久战的。现在一把火烧了,足以动其根本。”老人说。

    萧生一听,觉得有理,这老人,看来非常有智慧,说起来是军师,其实要多想想攻城的策略,尽量减少伤亡、减少流血,尽量做到兵不血刃,就取下该城,那才是奇才。

    老人抖抖索索地站起来,说:“老夫离开这里,你想烧就烧吧,老夫无力阻拦,只是在烧之前,老夫要离开祠堂,这祠堂,老夫已经看够了,也该烧了。烧吧,烧吧,希望火烧得更旺一些吧!”

    萧生说:“不用了,我不烧祠堂了,老人家,您继续住在这里,我去烧马厩,你的意见很好!”

    “那简直太好了!”老人说,像个小孩子,两眼放光。

    萧生来不及说什么,跑出去,没有走大门,老人当时就傻在了那里,没有说话,嘴巴合不拢。

    萧生穿墙出去,结果发现没有灯火,正在迟疑间,发现了在马槽旁边有一盏油灯,他将油灯取下来,看看马厩里没有一匹马,心中大喜,心想,还是自己聪明,刚才把马都赶出去了。

    要知道,盗马贼的名声不好听,可是,盗马贼也没办法,在现在,不偷盗,就没办法活命,只有偷盗,才能保证有钱,才能活命,要是人人都安居乐业,何必要背着坏名声、担惊受怕地东躲西藏,见不得阳光呢?

    萧生心中大喜,将油灯连油一起,往草料上一泼,那火腾一下起来,越少越旺,然后,萧生将马厩和祠堂中间的易燃物挪开,避免让火蔓延到祠堂那里,否则那老人一地葬身火海。

    火越烧越大,萧生进了屋,听着外面烧得哔哔啵啵的,火光也是冲天,照亮了窗户,真是熊熊大火啊,太壮观了!那天上的月亮再亮,也没有这火光亮,在火光面前,月亮黯然失色。

    萧生说:“老人家,我先走一步了。这里如果有危险,你就出来吧。不过,我估计没有事。”

    老人不说话,只是点头而已,他对萧生,真是另眼相看,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总之,觉得萧生不是人,一定是天神下凡,要不然,怎么会穿墙而入呢?

    再说,萧生的穿着刚好是道士模样,一般来说,得道的道士,都有着非常大的能力,有了这能力,就是天下无敌。能进入耳城九层城墙的人,不惊动看门人,纹丝不动的,甚至连一丝风都不惊动的,不是人间高手,就是人间奇葩。

    而萧生占全了这两者,真是奇妙!

    萧生离开了耳城,对他来说,离开耳城,就像离开自己的毡房一样简单,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从开始的担心,到现在的自然,只要经历过一次,下一次就有了经验,只要有了这一次的体验,下一次就会轻车熟路。

    再说加勒在天上往下看,只见那火苗往上窜,火光中飘舞着火灰和柴草碎屑,在空中翻滚,不一会儿,整座城都沸腾起来,大呼小叫的,盆子、锣鼓家伙还有一些能发出声音的,包括一些人的喊叫声,孩子的哭闹声,以及救火官兵的吵闹声,都夹在一起,这马厩非常大,合城的战马都在这里,马厩里堆放的草料,俨然就是一片巨大的草料场。

    这火烧起来,真是没完没了,不是一下就能控制的。玉面狐狸非常喜欢安静,听说草料场走了水,非常震惊。

    连忙问:“是否发现敌人来攻打?”

    狐狸心里有鬼,知道自己已经派人出去偷袭沙王的营寨,自己却贼喊捉贼,故意问有没有敌军来偷袭,有人报告说:“人多嘴杂,分不清是自己人还是敌人,都裹挟在一起了。”

    “宁愿相信有,也不要不相信无。现在的敌人非常狡猾,白天的时候已经和沙王交了手,知道这个沙王,就是以前的判官,非常狡猾,夏王派人来,抓他抓了好多次,抓得次数不计其数,硬是拿他没有办法,这时候正是敌兵进犯我们的时候,一定要将其捉拿,来一个瓮中捉鳖!走,我去看看!”玉面狐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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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4章 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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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面狐狸知道已经来了敌人,抱着信其有的态度来迎战。另一方面,立即下令,在城头鸣金收兵,让冷血郎率部返回,不得迟延。

    当晚,城头顿时鸣金,不远处,冷血郎接到报告,说敌人偷袭耳城,冷血郎拉紧马缰绳,掉头返回,后面跟着的骑兵也一看,头儿勒马返回,肯定是家里出了大事,要不然,不会在这么晚的时候,突然叫收兵。幸好没有走远,还能听到声音。

    冷血郎返回了耳城,萧生这时候正好在城墙边上,看到一群黑压压的人策马返回,就知道这一计凑了效,于是对天上打了个招呼,返回了大本营。

    加勒十分佩服萧生,一见面就说:“殿下真是厉害!”

    刚说了这一句,发觉有点问题,连忙说:“道长,不好意思,老是犯错误,看道长的装扮,很像弯刀族的王子殿下。”

    “不是,那个王子殿下到中原国学习语言去了,贫道虽然和他长得很像,但是出身不同,将来的结果也不同。”萧生说。

    他真的佩服自己的口才,能够灵活多变,见风使舵,在西夏人面前,还是要小心,否则就麻烦,可能成为众矢之的,那就算歇了菜了。

    耳城失火,让沙王惊醒,他还沉寂在白天的喜悦当中,晚上又来了一个喜讯,真是双喜临门啊!

    亲者痛仇者快,是一般人的想法,在交战双方看来,还是敌弱我强才好,在战场上,敌人死了,就是我赢了,没有怜悯,没有同情,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古今一理。

    沙王说:“这火烧得好!不知道是谁放的?”

    萧生说:“这是天意,不知道是谁放的火。我一直和天一道长在研习道法,突然听到外边在说,城内失火了,老远都看得到,还有不少人出城来打水。”

    “哎呀,这真是天赐良机啊,我们应该趁火打劫的,现在就去攻打,真是好机会。”沙王说。

    “不用,估计是草料场失火,如果城内没了草料,战马就没有吃的,战马没吃的,就没办法打仗。”萧生说。

    “道长的意思是,城内没有粮草,日久必然会乱,对不对?”沙王说。

    “对,何必这时候趁火打劫呢,贫道认为,狐狸就希望你去打劫,她可能正在张网以待,等王去钻口袋呢。”萧生说。

    萧生说完,沙王才恍然大悟,说:“是啊,那个狐狸,非常狡猾,知道城内出事了,肯定比平时更加小心,越是这时候,越要加强戒备,另外,还要预防狗急跳墙。”

    “看来,道长懂得不少啊!不是道长提醒,差点又上了狐狸的当,真是,要将对方想一想,不能光顾着自己的痛快,不管别人痛苦啊!”沙王说。

    天一还没睡,慢慢走过来,沙王赶紧上前,邀请天一道长入座。坐定后,沙王说:“不好意思,惊动了道长,这么晚了,本王难以压抑内心的狂喜,激动得睡不着。”

    “不要狂喜,要知道,在有的地方,你需要好好地想想,怎么打好下一仗。”天一说。

    “是啊!最紧要的是要预防他们反扑,在城内失火之后,他们肯定不会在城里坐以待毙,他们要出来,要攻打我们。这就叫狗急跳墙,不得不防!”沙王说。

    他说完,外面进来一个人,说:“我主我王,有一支队伍从耳城出来了。”

    沙王一听,吓了一跳,真是说什么来什么,真是巧了,竟然得来全不费工夫。

    沙王说:“很好,准备迎战,本王就是不信,我不能打败她吗?简直欺人太甚!”

    说完,他就拿着一把弯刀,有人给他送马,他牵过了马,准备上马,有人跑过来说:“我主我王,敌人进城了。”

    沙王心想,这些人在干什么,他们想要干什么,一会儿进,一会儿出的,让人摸不着头脑,就像丈二的和尚,真是苦恼!

    沙王气呼呼地回到中军帐,萧生问:“怎么了?”

    “那贼人又像缩头乌龟一样缩回去了,真是没胆量,害怕本王!”沙王没好气地说。

    萧生说:“不要气恼,估计是狐狸担心你趁火打劫,在到城门外打水救火的时候,你会发动袭击,为了安全起见,她派人护卫打水的人员,在战场之上,每次行动都要格外小心。”

    “真是一只狡猾的狐狸!”沙王说。

    “明白了,看来,蛇进了洞,就不容易出来了。”天一说。

    沙王听了天一的话,有点着急了,连忙问:“道长,怎样才能把蛇给弄出来呢?”

    “这个很简单,洞里没吃的,蛇就会出来了。把洞里的老鼠啥东西都消灭了,蛇想吃东西,就会跑出来。当然,要小心才行。”天一说。

    他说这话,意思很清楚,他很明白,除了沙王不知道萧生进了城之外,还有他的兵,他的弟兄,当然,知道萧生进城的,除了天一、弘法,还有加勒,金乌就不用说了。格桑回了家,在家里安睡。

    沙王说:“本王很想捉住这条蛇,熬蛇汤喝。”

    “贫道觉得,要想打败她,必须要智取,蛮干是不行的,她很狡猾,懂得借力使力,看来,她也善于蛊惑人心,不少身强力壮的人都被她利用。”天一说。

    “没错,她是聪明人,人们的心被她蛊惑后,就没了自己的主见,凡事都要听命于她,她是混世魔王,大家都跟着一起犯浑。”沙王说。

    他说这话,其实让大家非常奇怪,怎么缺什么说什么,自己是什么就说别人是什么呢?说实话,这位沙王还真有些犯浑,不过,人还不赖,品质还靠谱。

    沙王觉得自己说错了话,连忙岔开话题,说:“本王真想好好地跟她干一仗,不知道她手下有多少强兵强将,本王很想试试手中的弯刀到底锋利不锋利。”

    “还是不要杀生的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性命只有一条,死了就没了,损失太大了,不要这样。还是要想办法让她投降才好。只有投降,才能保全生命。”萧生说。

    “道长,你说的不靠谱,敌人拿刀来砍你,你还要保全敌人的性命吗?他要你的命,你不反抗吗?”沙王很不以为然。

    萧生说:“不是引颈受戮,而是要让对方丧失攻击力,让对方心服口服,情愿放下屠刀,弃恶从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哎呀,道长,这样的人在天上才有,民间没有啊。”沙王不信,他握了握手中的钢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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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第265章 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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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很想和狐狸决一死战,打进耳城,成为耳城的新主人。但是,按照现在这种节奏,显然太慢,没办法能够速战速决。

    萧生安慰道:“沙王,不要急,着急做事,肯定会出岔子,凡事还是要稳当些,这样才能打胜仗,刚才天一道长也说了,取耳城只能智取,不能硬碰硬,免得吃亏。”

    “道长说得没错,那狐狸如果像刺猬一样,蜷缩成一团,浑身是刺,让本王怎么下口去咬?”沙王说着说着,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赶紧闭了嘴,总觉得哪里不太一样呢。

    连弘法都听出来了,他想笑可不敢笑,忍住了,要知道沙王是土匪出身,喜怒无常,杀人成性,钢刀嗜血,这么一个魔王,说错话也正常,正是他的匪气和霸气,才吸引了不少人来到他的旗帜下,跟着一起吃香喝辣,妙不可言。

    现在是兵临城下的时刻,城内的人毫不含糊,城外的人跃跃欲试,很想和耳城里面的人一决高下,据说耳城的士兵身材高大,十分健壮,他们非常厉害,长得也非常齐整,这些人跟沙王的队伍比起来,要威风得多,正规得多。

    城外的人,也就是沙王的手下,是绿林好汉,大概都是穷苦的农民子弟,来自不同的行业,出身比较低微,耳城里的人要得意得多,因耳城内的人是城里人,比乡下人显得高贵,更重要的是,法律在耳城之内,非常有效,生下来的孩子有一点缺陷就不行,一定要扔掉,不扔掉,就违反了法律,孩子的父母就要被扔掉。

    这是残酷的,但是在民间,像在沙王那里,却不存在这个问题,沙王收集的人,大多是社会的底层,没有出路的贫苦农民子弟,这些人大概都被人唾弃,生来对达官贵人不满,也很想知道怎样才能得到幸福,却没有得到幸福。

    这些人的内心里,大概对权贵比较惧怕,但是也不想接近,觉得和权贵在一起,不太自由,压力比较大,和其他人在一起,才快乐开心。

    沙王想打,就是城里的人再高大、雄壮,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弱点,有弱点就可以抓住。每个人都有弱点,找出对方的弱点,然后加以利用,就比什么都强。

    因此,沙王很想拿耳城人开刀,但是萧生不同意,天一更是不想参与,本来因为杀气腾腾,他已经心声厌烦,加上沙王一口一个杀,仿佛非常恨耳城人一样。

    天一说:“不要心怀愤怒,否则会很不开心。杀人是犯罪,可是恨人跟杀人差不多,都是犯罪。你要决战,可以,以后很多时刻都有决战,人的内心的决战会更厉害。”

    沙王听不懂,稀里糊涂的,但是不好打断天一的话,他知道萧生很尊敬他,而加勒很重视萧生,自己是加勒的手下败将,对加勒不敢说什么。因为敬佩加勒,然后敬佩萧生,最后敬佩天一,但自己是主角,有些责需要自己负,有些事要自己担当。

    沙王非常郁闷,要打又怕有诈,不打,心里憋屈。不知道怎么办?要是决战一场,胜败当即出现,也不必遭遇这么多的煎熬,可是,对方硬是不出来,也真的没办法。

    萧生说:“要想决战,只能来一个决战引诱,让狐狸从洞里出来,才好围剿,狐狸不出来,在耳城之外,是没办法打到她的,没有动手,就没办法决出胜负来。”

    “引诱?怎样引诱?”沙王问。

    “其实很简单,就是在城外叫骂,刺激狐狸,让狐狸出洞,然后你诈降,等把狐狸引到了埋伏圈,再对狐狸进行抓捕。”萧生说。

    “这个计策挺好,可以试一试。”沙王说。

    “不过,狐狸不见得吃你这一套,她可能看出你的计策,看破你的心思,你就麻烦了,不见得会上当,搞不好,还惹一身骚。”萧生说。

    “这样的狐狸,弄到手也行,不过,最终还是上不了台面,咋说都是狐狸精。”沙王说。

    看来,这小子当了王,已经打算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子,养起来,随时取用,可是,自古皇帝贪色之人没有几个能活长久的。

    这狐狸不在他眼下,这就是自负,是一个非常自负的家伙,他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要把这座城取下来,当然,人随城走,得到了城,就得到了人,这些人成为沙王的部下,咋说都是壮大了力量,是好事,还有,自己的队伍,自己的兄弟,打败了那些城里人,无论如何,在心理上都是略胜一筹的。

    大家商量已定,也没有来偷袭的迹象,实际上萧生最清楚,偷袭者已经半路返回,走了一半,没有到达目的,因城内失火,被鸣金召回。

    这时候,要数天一最清楚,但是不好说破。

    大家各自散去,到了天明时分,有巡逻兵来报告,说:“沙王,今天巡逻在离耳城五里地的地方,发现有马粪,新鲜的。”

    沙王一听,吓了一跳,连忙问:“多不多?”

    “看那马蹄印,比较杂乱,估计有五千人马昨晚在五里地逗留,然后返回。”那人报告说。

    听了这话,沙王吓了一大跳,连忙问:“当真?”

    “是的,沙王,的确是的,凭小弟我多年的工作经验,那里的确有大队人马经过,但是,奇怪的是,直到五里地,没有再往前走,就半路返回了,这就弄不懂了。”那当兵的说。

    “本王明白了,好,你下去吧。”沙王吩咐道。

    那人刚要出门,沙王又喊道:“快回来,我还有事要问。”

    “什么事?”那人刚跑出去没有多远,马上返回。

    “昨晚是谁在值守?”沙王问,“去,把他们队长叫来。”

    “是。”那人答应一声,转身跑了。

    不一会儿,队长报告,沙王让他进来,有些诚惶诚恐,沙王赐酒压惊,他就喝了,问:“沙王有何吩咐?”

    “没啥吩咐,就是问问话。”沙王说。

    “请!”

    “昨晚是你当值吗?”沙王问。

    “是的。”队长说,心里犯嘀咕,没有事啊,昨晚都平安啊。

    “昨晚平安吗?”

    “平安!”队长赶紧应对。他心想,沙王可真厉害,竟然猜透了自己的心。

    “真的吗?”沙王追问道。

    “真的,没事。”队长说,昨晚的确兢兢业业,没有打盹,在敌人眼皮底下,谁敢马虎,一旦打盹,几万人的性命就丢了,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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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6章 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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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打盹就好,本王就相信你这样忠心的弟兄了。”沙王说。

    “多谢沙王信赖。哦,对了,沙王,不知道这事有没有用?”队长说。

    “什么事?快快讲来。”沙王说,有些迫不及待了。

    “鸡叫二遍的时候,听到远处有鸣金的声音,隐隐约约的,听不真切,是不是有事,后来声音就再也没有响起过,我也就放松了警惕,继续带队巡逻,不知道这个信息算不算重要信息?”队长说。

    “哎呀,你咋不早说?本王就猜着有这个事,行了,本王知道了,你出去吧,以后再警醒些,现在不是以前那样散漫,现在要严格要求自己,在战场上,真刀真枪的,那些东西不长眼睛,磕着碰着,就是事,明白吗?明白就好,好,你下去吧!”

    队长出去,沙王心想,原来,昨晚偷袭,真是有惊无险,看来,天一和萧生道长说的没错,的确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萧生的计策是,将狐狸引诱出来,然后诈降败走,将狐狸引入埋伏圈,对其进行围剿,这个方法应该可以凑效。

    对于二位道长的远见卓识,让人敬佩,可是,他们也有不足的地方,就是对敌人太仁慈,对敌人仁慈,就是害自己人,因为很多人都不会心存怜恤,总是恨不得你死我活,人专顾自己,自私自利,太多了,在战场上不能讲仁慈,讲仁慈是对自己最大的伤害。

    沙王这样想着,就出了帐篷,到了天一的帐篷前。

    天一没有出来,作为师父的师父,沙王不敢怠慢,赶紧问:“道长,你真是神机妙算,不是你,我还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呢。”

    “不是贫道的功劳,是萧生的功劳,你可能还不知道,昨晚狐狸鸣金收兵,是因为城内失火。”天一说。

    “这个本王知道,昨晚看到了城内的人出来打水灭火。”沙王说。

    “是的,但是你知道这火是谁放的吗?”天一问。

    “不知道。不是城内自己着火的吗?那是活该狐狸倒霉,难道不是吗?”沙王问。

    “不是自己失火,是有人放火。”天一说。

    弘法不敢插嘴,这是他们之间的对话,他只有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听,至于求证,是另外一回事,他没有这个习惯,也不想去动脑筋。

    沙王一听,非常有兴趣,敢情有人自己去做偷偷摸摸的事,真是令人高兴!

    看来,沙王非常喜欢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怎么越来越不像话了?不像是规规矩矩的王做的事?可是,从古到今,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的王,大概当上王都不怎么光彩,多少都沾染了鲜血,起码还有泪水,再就是担惊受怕,难怪有些王称自己是寡人,敢情说大王都是孤单的。

    “道长,是谁这么有意思,在本王的队伍中吗?”沙王赶紧问。

    “是啊,就在义军的队伍中。”天一说。

    “谁?”沙王问。

    “你猜猜。”天一故意卖弄关子。

    沙王不耐烦,见天一问,立马说:“肯定是萧生了。”

    “你猜得对。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天一说。

    “是的。道长快告诉本王,到底是怎么回事?”沙王追问。

    天一见沙王问得迫切,于是把经过简单说了一下,说完之后,沙王哈哈大笑,声音之大,仿佛惊动了穹窿,那穹窿竟然抖动起来,像是有地震发生,吓得弘法几乎坐不住,赶紧要去躲藏,可是帐篷就是这么大的地方,除了地下,没地方可去。

    正在这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两个人,来者不是别人,正是萧生。

    沙王见了萧生,赶紧施礼,问:“道长,多谢昨晚为本王去敌营偷袭,本来担心敌人来偷袭,没想到道长先去偷袭,好好好,这是为本王分忧,道长真是立了大功了,多谢道长,多谢道长!”

    萧生摆摆手说:“不用谢,不用谢,小事一桩,不足挂齿。”

    “哎——,还是要谢,这叫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们不能被动,引颈受戮的傻事,我们千万不能干,哦,对了,神人去哪里了?”沙王说着话,突然发现少了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加勒。

    “不用多说,你是知道的,加勒的朋友不睡觉,有事,总是喊加勒帮忙,他们出去玩去了。”萧生说。

    “去玩?到哪里去玩?”沙王问。

    “沙王,有些事不需要多问,问多了,给你讲吧,你可能不太懂,不讲吧,又显得没有礼貌,你说是吧?”天一补充了一句。

    他一说完,沙王就低下了头,没错,有些事沙王的确不懂,不懂就不懂,他还喜欢问,学问,学问,要想学到东西,就需要去问。这样才能进步。可是,弘法是耻于下问,不是不耻下问。

    昨晚的鸣金,让沙王如梦方醒,他有些自责,为什么没有听到?可能太累,送走他们后,倒头便睡,心想,自己的阵营中高手如云,根本不用担心会出现问题。

    天一说:“你也要学会用鸣金的方法,前进就用擂鼓,撤退就用鸣金,这两种方式,在战场上非常重要。当然,摆动旗帜,也是一种手段,尽量减少伤亡和流血,尽量保全人的性命,只有这样,才是战争的最高的境界,才是战神应该做的事,不要凭着血气,让将士们白白地牺牲,要知道,每一位士兵后面,都是一个家庭,一户人家。”

    沙王没有想到会这样,不过,他想,弟兄们跟他一场,总要修成正果吧,早点结束灾难,过上幸福的日子。

    “好,道长,本王知道了,这就去安排演练,看看诸位弟兄协同作战的能力怎样,不能在家里看兵书,还要有实战经验才有。刚好,我们要去挑战,就试试鸣金吧。”沙王说。

    说完,他辞别他们,出了帐篷,外面站着一些将军,当然,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弟兄,现在他升级为沙王,其他人跟着升级,也成了将军,还有其他官职。

    但是,只有战鼓,没有金可以鸣,这可怎么办?战鼓是弟兄们缴获的战利品,当时,夏王派人来围剿他们,带着的东西可是齐全的,包括这鼓,野牛皮做成的,非常结实,但是,因为体型较大,在逃跑的时候,丢盔卸甲的,这些鼓就被抛弃了,连盔甲都不要了,还要战鼓干什么?人在情急的时候,先保命,然后再顾及财产,财产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把财产留下,战鼓留下,保存了性命,将来再回来取,当然,先要保证将来还活着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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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7章 犁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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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战鼓就好办得多,剩下的就是要铸造一个可以敲响的金,这个金,和犁铧差不多。

    不过,要想做一个金,起码要找一个犁铧。如果是农民,找一个不在话下,可是在军中,就有麻烦。

    沙王命人去找铁匠,那些将军们看了沙王********要找金,心里就直犯嘀咕,为什么?谁知道为什么?反正和以前不一样。

    不是草寇英雄,现在是正儿八经的王,是和夏王分庭抗礼的,非常重要,如果不按照这个标准来做,就不是正规的军队。

    很好,很好,大家都下去找铁匠了,沙王喊回来一部分,说准备拉练士兵,大家一听,觉得好笑,可是,听说现在是将军了,看到那些官兵来了,耀武扬威的,不可一世的样子,但是他们是纸老虎,不堪一击,再会摆花架子,花拳绣腿,还是被打败了。

    不一会有人找来铁匠,其他人在练兵,这个铁匠和大多数铁匠一样,都是黑的,黑胡子,黑脸,仿佛一百年没有洗脸,或者一洗脸,满盆子都是黑水。

    但是,看上去还是比较有爱,看上去脸上的褶子一层加一层,很有立体感,据说他是给战马钉鞋掌的,也就是做马蹄的,从中原国来,算是高薪聘请,不过,沙王非常愿意,中原国的人到这里,就像李单那样,一直忠心耿耿地服侍萨父,是最好的管家,聪明,加上忠心,深得萨父的信赖。

    沙王

    没有得到萨拉婕,不过,得到了好铁匠,就比什么都强。战马是将士们的脚,打仗没了脚,就很麻烦,不仅杀不死敌人,反而被敌人杀死。

    这是非常残酷的,铁匠对马蹄很有研究,一辈子只做马蹄铁,给马穿上铁蹄,那马就格外有力。

    战马奔跑的时候,显得特别雄壮威武,马蹄跑路的声音,听起来特别有意思,非常好玩,但是,马在嘶鸣的时候,可能是马最欢快的时刻,当然,马不会说话,只会嘶鸣,也会撒娇,遇到自己的主人,也是欢快地跑过来,依偎在主人旁边,看起来特别得意。

    铁匠被找来,问:“沙王喊我干啥呢?”

    “打一个东西,要快!”沙王说。

    “什么东西?我这一辈子专门打马蹄铁,没有打过别的东西。”铁匠说。

    “哦,不过,今天要你打的东西很重要,希望你不要推辞。也是为本王破一回例怎么样?”沙王说,接近于哀求了。

    “嗯,既然沙王这样说,我也破回例,说吧,打什么?”铁匠问。

    “打一个收兵撤退的金。”沙王说。

    “什么?”铁匠十分不解。

    “就是打仗时,不是是击鼓往前,鸣金后退吗?”沙王说,好像铁匠是天外来客,对打仗的事一窍不通。

    其实,铁匠只做马蹄的生意,对于马蹄以外的事,他不清楚,也没时间去了解。

    这时候,天色不早,沙王不耐烦,说:“你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吧?这么点小事,让本王白费口舌,你说,你是打还是不打?”

    “打,我试试啦,就是打一个大的马蹄铁吧?应该没问题。”铁匠说。

    “这个我不管,你呢,是老黑,但是看你的样子,你的心不黑,我现在需要这个,赶快想办法弄一个吧。你的技术,堪称一流,可是,我不清楚怎么才打得出来一个超大的马蹄铁,那么,我只需要能敲响就行,并且声音要足够大,使本王的最远的弟兄都能听到本王的命令,也让最远的弟兄看到本王的旗帜,当然,旗帜的事就不找你了,即便找你,你也弄不出来,即便弄出来,还得要洗一洗才行。”沙王说。

    “哈哈,沙王说的是,我是面黑心红,对人没有坏心,像这种情况,我只能打马蹄铁,让马蹄铁震动所有敌人吧!”铁匠说,黑脸,看不出兴奋的红色,越是激动,越显得有些黑。

    沙王看到这个,心情很好,开心地笑道:“好,不错,你还真能说,也是这个理,看来,你是粗中有细啊!”

    黑铁匠当然没有辜负沙王的期望,他回去后,立马让伙计们开始行动起来,自从在沙王的队伍中,沙王没有亏待他,他也懂感恩,对沙王忠贞不二,一心一意地打好马蹄铁,让沙王的骑兵变成真正的钢铁战士,铁人、铁马、铁枪,让沙王的队伍逐步壮大。

    黑铁匠拿来了退兵金,呈给沙王,沙王命人敲击,只听得“当——”一声,传得很远,沙王很满意。

    他说:“时辰已到,准备骂人。”

    黑铁匠嘿嘿地笑着,不说话,笑得非常诡异,沙王不解,连忙问道:“笑什么?”

    “你知道吗?它为什么这么响?”黑铁匠问。

    “知道,是你打的吧?只要出自你手的东西,本王都放心。”沙王说。

    “想知道是什么材料打的吧?”黑铁匠问。

    “你真啰嗦,本王还要去骂阵,你快说吧,我只是关心怎样打仗,怎么关心材料来呢?”沙王说。

    “好吧,沙王和夏王就是不同,实话告诉沙王,这是用犁铧做的。哈哈!”黑铁匠说,非常得意,他更重视效果,不管用什么材质。

    一般来说,就像英雄人物,一般都是不问出处的,大概都非常厉害。但是,英雄不问出身的大有人在。

    沙王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普通的犁铧,到了黑铁匠手里,竟然变成了宝贝,做出来的东西就是非同凡响啊!

    这种东西,不是人间物,应是神仙的宝贝。犁铧对农民来说,非常宝贵。没有犁铧,就无法耕地,无法耕地,就没有肥沃的土地,没有肥沃的土地,就没有办法种植庄稼,也没有办法得到好的收成。

    沙王十分佩服黑铁匠,这个嘿嘿笑的黑汉子,可能只懂得做马蹄铁,没错,他做的鸣金用的东西,就是一个大的马蹄铁,看起来和狐狸用的鸣金的东西不一样,这种区别,让他沙王更加有信心打败狐狸。

    沙王让人扛着犁铧做成的鸣金,前行九里地,在离耳城很近的地方,队伍停了下来。沙王站在最前列,一边是鼓,一边是鸣金,通过这两样东西,加上发号司令的彩旗,就可以指挥千军万马在战场上厮杀了。那是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啊!

    沙王命令士兵到耳城的城墙外大声呼喊,说脏话,怎样脏就怎样喊,怎样难听就怎样来,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激怒狐狸,让狐狸尾巴露出来,才好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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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8章 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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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脏话,此处省略一万字,总之,沙王派那些能说会道打仗稍微逊色一些的士兵,在耳城城墙下的一箭之地之外的地方,开始没有节制地谩骂开来,怎么难听怎么来,而且节奏挺快,步步紧逼,有时候,自己都不敢相信,沙王心想,队伍中真是人才济济啊!哪里像狐狸那边的士兵,只有笨笨的力气,只会傻傻地打仗。

    沙王命人擂战鼓,另外请人去安排埋伏,管他呢,看有没有追兵,如果有,最好是狐狸亲自带队,如果没有追兵,或者是其他人带队,也可以,活捉一个是一个,慢慢地就会把对方给消灭完。

    正在这时候,有人跑到沙王马前,说:“沙王,萧生道长来了。”

    奇怪,在这个时候,他来干什么?但是,他不敢马虎,咋说是军师,打仗没有军师,这仗怎么打?再说,请师师为主,不要自作主张,免得到时候吃亏。

    沙王赶紧策马,跑到萧生面前,开始施礼,问:“道长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听说沙王已经开始骂阵了?”萧生问。

    “是啊,你看,他们骂的正起劲儿呢?”沙王得意地说。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他们个个都是精英,口才不错,可以当沙王的外交官了。”萧生说。

    “是啊,平时他们打仗,有些困难,头去腰不去,看起来有些困难,谁知道上苍给了他们好口才,伶牙俐齿的,看来,本王的队伍中人才济济啊!”沙王十分得意。

    “快,骂阵结束,马上撤退,你看,有情况了!”萧生说。

    果然,萧生话音刚落,耳城的城墙上就出现了黑压压的人,像是刚钻出来的小蚕,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

    只见城墙上的人,听着擂鼓的声音,从天上密密麻麻地射出羽箭来,这些羽箭,就像一场骤雨,突然降下,可惜,沙王很有经验,让那些骂阵的,都躲在羽箭达不到的地方,对方能听到声音,却看不到人,当然,那些羽箭没有眼睛,看不到骂阵的人,就是看到了,也没办法拐弯去追,那时候的羽箭,就是强弩之末,变得软绵无力。

    耳城城墙之上的人,见射不到沙王的人,非常气恼,又听到擂鼓之声,萧生说:“快撤吧,不要心存侥幸,他们下一步会出来攻击了。”

    沙王哈哈笑道:“嗯,不错,很好,本王新打了犁铧——哦,不,有金,来人,快点鸣金收兵。”

    命令一下,有人开始敲击那块犁铧片来,外形像马蹄铁,实际上是命令收兵的东西,那个东东,声音特响,比狐狸的金要响得多。

    骂阵的人听到鸣金,赶紧撤退,说撤就撤,动作迅猛,迅雷不及掩耳,很快,沙王的弟兄们就撤离了耳城,退回来,等他们一进入队伍中,立刻将这些演说家们保护起来,后面的将士们合拢,手持盾牌,有一人多高。

    一个盾牌不怎么起眼,一群盾牌放在一起,就非常厉害了。

    这些盾牌成了一道人工城墙,演说家们在城堡里,相当安全。那些人不依不饶,跑出来,为首的正是昨晚偷袭不成,又赶回去救火的冷血郎。

    他仍然是黑衣黑甲,骑着一匹黑绸子一样颜色的骏马,黑色的马,光泽还行,四只脚上有一点白,另外,在马的脑门心的位置,有一块白色的毛组成的图案,看起来像是弯月亮,就像黑熊一样,在黑熊的胸口,有一道弯月的印迹,那是别惹我的标记,如果不听,不信,那么就可以试试,看看黑色的家伙有多么厉害!

    沙王一看这骑着黑骏马的黑人,突然想到自己队伍中的黑铁匠,怎么这么像,是一个娘生的,还是一个爹生的?真是太奇怪了!

    萧生看到他,觉得冷血郎肯定要被俘虏,为沙王所用,但是,冷血郎不会看上沙王,在萧生的劝说下,他会成为沙王的得力干将,其实,冷血郎是愿意跟从萧生的。这是后话。

    萧生说:“沙王,你的力量会越来越大的,这个人肯定要为你所用,不要迟疑,增快点节奏,按照你的计划执行。”

    沙王会意,命令道:“大家注意了,这个黑家伙不可怕,和我们的黑铁匠一样,他来了,我们不欢迎行吗?”

    “不行!”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在这节骨眼儿上,竟然保持高度的一致,一点都不慌张,可见,这样的队伍要是打败了,到哪里去说理去?

    “沙王,你要快点,否则就有危险。”萧生提醒道。

    沙王很快,听到这么一喊,立马行动,翻身上马,和萧生一起,带领众人往既定的方向退去。

    黑面冷血郎跟在后面,像一团巨大煤炭,向前滚去,带着隆隆的雷声,这时候,风驰电掣的一团黑风,使劲地吹过来,沙王说:“这小子行啊,是一头好牲口!”

    这是自我安慰的话,萧生很清楚,可不好说破,现在是以逃为上策,在这个地方,晚一步都不行,遭受到不测,那可不是好玩的,刚当上王,就被不是王的冷血郎给追杀了,说出去,让人不能理解,也无法体会。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迎面跑来,说:“沙王,那边已经安排好了。”

    沙王点点头,一边跑,一边对萧生说:“军师,道长,我们现在只要跑出去,就能打败他。”

    “先跑路再说,如果他够狠,不会怕啥,如果不够狠,会掉头就回。贫道,现在,最担心的是他会掉头。如果不掉头,就是好的,如果掉头,那我们今天的骂阵就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了。”萧生说。

    他提到的这个,是中原国的歇后语,广为流传,也颇为流行,没想到在萧生那里,运用得非常娴熟,竟然信手拈来,随口而出。

    在跑路的时候,来不及多想,但是,跑路的时候,无法阻挡思考。萧生很想知道,沙王到底准备了一个什么样的口袋,可以让他们去钻,到底钻得怎么样,还不清楚。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不走就不算。

    萧生十分享受这种在运动中逃生的感觉,黑色的怪兽在后面紧紧咬着不放,好像是要竭尽全力要将沙王他们一网打尽,用黑马的铁蹄将他们全部碾碎一样,黑面冷血郎恨不得气吞山河,要将他们彻底打垮,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

    沙王只是冷笑,对萧生说:“道长说对了,这个人很有个性,值得培养,值得交往。过瘾,过瘾,真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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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9章 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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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和萧生骑马带着大家逃跑,萧生感到非常快乐。他很有信心,即便被俘虏,他也能跑掉,原因很简单,他会穿墙术。

    沙王和萧生的马都快,和黑旋风冷血郎的速度不相上下。但是,黑旋风冷血郎没有继续跑,他担心他人少,被沙王的人包围,然后蚕食,最重要的,没有单打独斗的英雄,抱团才能打天下。

    他们到了既定的包围圈。

    这个圈子有点意思,看起来平淡无奇,一些丘陵,还有一些灌木,一眼望得到边,都是一些小土包,要想看透所有的小土包,是万万不能的。因此,小土包就成了最好的藏身之地。

    沙王对这里的地形再熟悉不过了,他的弟兄们也是这样,在这里安排一些人马还是可以的。表面看不出来,但是,暗地里却是危机四伏。

    黑旋风来了,冷血郎追上来,突然发现没有一个人,到处像死了一样安静,像刚刚发生了一场战斗,大多数人都牺牲,只留下一些石首,还有一些觅食的乌鸦和秃鹫。

    黑旋风吓了一跳,他说:“和爷玩埋伏?好吧,爷知道你厉害,但是,爷比你还厉害!”

    黑旋风不信邪,带着五千人马出来,后面扬起漫天灰尘,看到这浩浩荡荡的场面,一般人都会心血澎湃,非常激动的。

    但是要淡定,越是大人物,越是淡定,不像小人物那样,像打了鸡血一样,激动得上蹿下跳,这可不好。

    黑旋风心想,好,看来,来犯之敌只是口头上厉害,实际上是外强中干。正在这时,没有什么好怕的,像那些人,嘴巴还行,打仗就要差劲了,这不,还不咋地,就跑得无影无踪,不过,小心有诈,有些人是不能怕的,越怕越有问题。

    黑旋风大胆,又小心翼翼,恐怕中了埋伏,可是,缩手缩脚,不能成大事,还是要冒险才行。

    正在这个时候,前方出现了一支队伍,看起来人少,黑旋风,笑着说:“这些人肯定是诱饵,老子才不上当呢。”

    萧生放出这支队伍,目的是试探黑旋风的,看他警惕性高不高,像这种情况,他肯定会想到一个办法,就是投石问路。不能让人做无谓的牺牲。

    这是牺牲,如果没有牺牲,就没有胜利;但是,胜利不见得一定要有人牺牲,这个道理不容易弄懂,可是,现实的确存在,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可是的确有人会这样做。

    黑旋风喊道:“大家要小心,前方有埋伏,不要贸然前往。”

    他一喊,顿时给大家浇了一盆凉水,心里的火热顿时偃旗息鼓,再也没有勇气向前冲了。

    果然,那一支队伍立马消失,黑旋风暗暗吸了一口凉气,说:“看来,对方阵营中有高人,我们一定要小心。”

    黑旋风正说着话,马上有人出现在后方,伴随着有人在擂鼓,黑旋风问:“怎么,谁来了?难道要搞背后袭击?”

    他说完,立刻有人跑来说:“不好了,将军,后面有人追来?”

    “是谁?”黑旋风问。

    “是敌人。”报信的说。

    他看得分明,正是他们,这群人可真厉害,前方有人做诱饵,没有上当,竟然还从背后袭击,好吧,既然来阴的,那么,只有奉陪到底了,看谁厉害?

    黑旋风冷血郎说:“后队改前队,摆开阵势,准备迎敌。”

    这时候,队伍已经凌乱,黑旋风喊道:“大家要小心了,首尾相顾,紧紧咬住,不要走散,紧紧抱成团,同进同出,不要单打独斗。”

    队伍还算听话,很快,前方出现了敌军,左边也有,右边也是,黑旋风正在纳闷,突然从天上飞来不少绳套,将他的队员一个一个地套住,拖走,很快,队伍被分开。

    黑旋风的优势发挥不出来,很快,他的队伍就像洋葱片一样,被一层一层地剥开,最后剩下了葱心,可惜,葱心是黑的,就是黑旋风。

    这个主意真是绝妙,太高级了,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不动刀剑斧钺,不见流血,就让他的队伍溃不成军。

    黑旋风的优势发挥不出来,很快,就被密密麻麻的绳索捆住,结结实实的,就像黑色粽叶包着的粽子,外面是紧紧缠裹的绳索,里面是黑米黑枣做成的黑粽子,乍一看,还以为是捡了一个煤球呢。

    结果,黑旋风被逮住,五花大绑的,送到了沙王面前,沙王问:“你是怎么回事?你想要干什么?”

    “哼!”

    黑旋风冷血郎果然不愿搭腔,他说:“你是怎么回事?到底想要干什么?”

    “少废话,要杀就杀,哪来的这么多话?”黑旋风有点不耐烦。

    “本王不杀你!只问你服不服?”沙王问。

    “别假惺惺了,要杀就来个痛快的,别钝刀子杀人,折磨人。”黑旋风说。

    “手下败将,还想当什么英雄好汉?我不杀你,不仅不杀你,还要放了你,不服的话,我们再来,看到底是谁厉害。”沙王说。

    “行,放了本将军,你不后悔?不后悔,当然没话说,我们再来。”黑旋风不服气。

    他说了这话,沙王看看萧生,萧生说:“好吧,我清楚了他的意思。听说你外号冷血郎,可是我看你还喜欢争斗,看来,对什么都不够冷静,如果跟错了,就是再厉害,也不行。正义之剑必然会打败邪恶之剑。”

    黑旋风听了冷笑道:“自以为义的人,不分正义和邪恶,倒来瞎说一通。”

    萧生知道他,心想,这个黑旋风,看来是顽梗不化的,不必要再这样下去,算了。他对沙王说:“沙王,建议放掉他,给他机会,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来人,松绑,放了他,发还武器,他带的人都放回去。”沙王吩咐道。

    底下的人都去忙,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只要听话照做就可以了。

    黑旋风得到了黑色的骏马,这个老家伙跟着他走南闯北的,战斗在沙场多年,由稚嫩的小公马变成一匹有经验的黑马。

    黑旋风见宝马回归,没有受伤,心里很美,觉得真好。

    他跨上战马,对沙王抱拳说:“后会有期!”

    后面跟着的喽啰们,被没收了武器,赤手空拳,跟着他跑回耳城。

    沙王算是打了一场漂亮仗。真的做到兵不血刃,取得第二场战斗的胜利,自从起兵以来,还算不错,连胜两局,到目前为止,玉面狐狸还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黑旋风回到耳城,见到玉面狐狸,她没话可是,唯有叹息。冷血郎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不过,事已至此,说多了无益,不如听玉面狐狸怎样数落。

    狐狸说:“你去那里,我不阻拦,但是,就这样回来,哪怕没有损兵折将,我也不甘心。要知道,这耳城是我们的老巢,没有耳城,就没有我们的一切,怎么能拱手让人呢?”

    冷血郎真是冷血,他心里充满仇恨,难怪丧失了理智,在打仗的时候,竟然冲锋在前,没想到中了埋伏。

    那个家伙,真是讨厌,竟然出奇制胜,埋伏的时候,竟然不按照兵法来安排,总是摸索到了一个真理,那就是,所谓的打仗,神出鬼没,在敌人疏忽的时候,可以出重拳,将敌人一举歼灭。

    狐狸说:“将军辛苦了,先退下。”

    冷血郎知道狐狸,有些话不好当着众人的面来问,可能在暗地里还有话说,这是后话。

    果然,当冷血郎退出去后,狐狸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于是对身旁的军师说:“你看怎么办?”

    所谓的军师,是狐狸找来的人才,愿意给狐狸出谋划策的,实际上狐狸不需要多么完美的计划,狐狸眼珠一转,计谋立显,不用多说,就是一条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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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0章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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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面狐狸没想到,冷血郎会失利。她问军师:“你说,姑奶奶怎么这么倒霉?遇到这么一个妖精,还真拿他没办法吗?”

    军师其实是个小孩,这个家伙没有念书,可是很聪明,玉面狐狸看中的就是他的聪明。对于熟读兵书不会应用的所谓军师,她一概谢绝不用。

    当然,这个小孩人小鬼大,正是可以被她利用。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更加努力去克服困难,没想到最终还是能够胜出。

    “听说,你知道那个沙王的来历?”玉面狐狸问。

    “知道,不光我知道,主人也知道。”小孩子说,面若桃花,比狐狸还俊俏。

    “是这样啊!我怎么知道呢?”狐狸问。

    “你不清楚吗?那沙王以前是沙漠判官,也就是夏王的眼中钉、肉中刺,可是这个钉子拔不掉,刺也拨不出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是上苍不想让他现在就死。后来,他添了人,就越发如虎添翼。”桃子少年说。

    “添了谁?”狐狸追问,她突然想到对付沙王的好办法。

    “就是他的军师,那位道长,他其实不是本国人,是来自古老的东方的人,可是很聪明,又有本事。”桃子少年说。

    桃子少年是狐狸的军师,军师对军师比较感兴趣,不存在相互利用,还有,军师更重视的是怎样让主人采纳自己的意见,才显得有成就感。

    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不是要做什么,而是要说什么,采纳什么意见。

    重重复复的耳城里一片寂静,不是来打仗围城,这座城,是最好的栖身之所,很适合养老。

    狐狸说:“军师,你是我的军师,年少有为,比判官那个军师,你们谁厉害?”

    “当然是我厉害了,判官的军师,比较愚笨,缩手缩脚的,不敢做事,我是敢做敢当,不怕麻烦,不怕困难,碰到山,就翻山,遇到水,就涉水,不像他那个军师,胆小怕事。”这可能是文人相轻,对于对方,他很看不起。

    狐狸看这个少年,有些轻狂,不过,他有才,不能不重视,就说:“好吧,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不过,遇到冷血郎屡战屡败的情况,你看怎么样办才好?”

    “主人,你太搞笑了,我告诉你,你也失败过,不要说人家。冷血郎再笨,也是在你的领导下,有啥样的领导,就有啥样的兵。”桃子少年说。

    “你胆子挺大的,不怕我杀了你?”狐狸冷笑道。

    “你不会杀我,我是文人,文人就凭一张嘴,没有别的本事,你杀了我是倚强凌弱,欺负人,说出去不光彩。文人就要死谏,死了也要说,听不听在乎你,说不说在乎我,不说是我的责任,说了不听是你的责任,后果是你要承担,我们只是你的工具,你是主人,你来决定工具的使用,在什么时候使用,使用在什么地方,都是听主人的,主人怎样说,我们就怎样做,做错了也不是我们的责任,结果还是主人的。”桃子少年说。

    他的这一席话,让人感到非常气盛,不过,狐狸早已明白,他是这样的一个人,有些小小的讨厌,不过,他最重视的,是他的率真,从心里早就原谅他,不和小人计较,在某些方面,不见得小人不能起作用,君子有时候会害人,君子也会变成小人,小人也会修炼成为君子。

    说归说,做还是要做,争取让小人修炼成君子,非常难,可是从君子堕落成小人,起码还需要时间,还要有心志,决心去做,才有好处。

    桃子少年年少轻狂,但是,狐狸非常喜欢,桃子受到重用,更加才思泉涌,傲视天下,他说:“那个军师,是个假道士,不过,他能进进出出耳城,就像进出自己家的厨房和客厅一样,这种人,有异能,不过,都是一些雕虫小技,没啥了不起。”

    听桃子吹得天花乱坠,狐狸说:“你不要吹牛了,快告诉本姑奶奶破敌之策,不能耽搁了。时间不等人,如果你没有良策,姑奶奶我就不找你了。”

    “笑话,你不找我,我就跑。”桃子说。

    “你能跑出姑奶奶的手掌心吗?”狐狸冷笑道。

    “主人,桃子跑不了,开玩笑而已。”桃子少年说。

    他很识相,见风使舵,在有些时候,需要做出变通,不能一条道走到黑。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句话应验在桃子身上再恰当不过。他突然想起狐狸主人安排的任务,连忙说:“我觉得,敌人再一再二得胜,这时候肯定非常开心,越是高兴,越容易放松警惕,这个时候,发动袭击是最好的机会。”

    “嗯,有意思,请继续。”玉面狐狸说。

    “那沙王有力气,有本事,但是不会借力使力,他容易骄傲,在沙漠地,他是王,说一不二,可是到了耳城,就不是他的天下,要想让人人都听他的话,最起码要让所有人都服从他才行,他才放回来了冷血郎,可是,不见得冷血郎就一定感激他。”桃子说。

    “没错,你说得没错,是这样的。”狐狸说。

    “建议让冷血郎再去偷袭,挫挫敌人锐气,也消除一下冷血郎的傲气,桃子每次看到冷血郎,就觉得他有些盛气凌人,不想让他这样。”桃子说,他说别人,非常轻松,至于自己是否做到了谦卑,还真不好说。

    狐狸说:“好吧,就这样决定了。还是要让冷血郎去一次。他现在成了败将,正在情绪低落的时候,需要安慰,不要在这个时候冒犯他,需要找个机会去说他。”

    “这样吧,我去说。桃子有办法。”少年军师说。

    桃子昂然离开了玉面狐狸那里,那个妖精,以姑奶奶自居,实际上是老妖精,还装嫩呢!只不过那个桃子不愿多说。

    桃子过一段时间,也会变成桃核,这是自然规律,就是狐狸善于保养,越老,面容越姣好,真是奇怪,不是因为她的脾气坏,想必也有不少男人对她暗送秋波的。

    桃子找到了冷血郎,黑旋风一脸的黑线,一蹶不振,像是斗败了的小公鸡,黑色的羽毛,滴溜溜转的眼睛,他见军师来了,说:“好吧,我清楚了,你来是来笑话我的,桃子军师,你走吧,我想静一静。”

    桃子哈哈笑道:“你真好玩,不是失败了一次的缘故吗?胜败乃兵家常事,你怕什么呢?”

    “我不怕,本将军自从娘胎里出来,就没怕过任何人任何事,这点困难算什么,人是活的,困难是死的。困难是尿,人是活人,人不怕困难,活人不会让尿给憋死!”冷血郎说,黑旋风说的话,很有意思,听起来俗,道理却很深刻。

    “将军是耳城第一名将,是将军之花,不会凋零在耳城城下的。将军失利一次,不要紧,下次再夺回来,你会成功的,合城的老百姓都看着将军呢,将军是最棒的,是耳城的骄傲,是我们的保障。桃子虽然愧为一名军师,但是没有帮到将军的忙,的确心里非常愧疚,不好意思,还望将军原谅。”桃子说。

    桃子说的话,非常中听,在黑旋风面前说的话,比在玉面狐狸面前说的话还要像话,这是军师的巧舌,正如歌声一样美妙,这就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的典故的由来。

    说归说,黑旋风还真的有点飘飘然,因为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这么重要,哪怕是失败了,还能得到这个小军师的肯定,真是喜出望外。

    “军师,你来找我,不是来笑话我,是来鼓励我,很好,我非常受鼓舞。说吧,下一步怎么做,有什么安排,尽管吩咐。”黑旋风催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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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1章 诱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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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旋风正在苦恼,黯然神伤的时候,考虑怎么在世上混,在耳城行走的时候,军师桃子来劝他,给他戴上了高帽子,他当然很开心,可是,马上又恢复到了常态,他内心的骄傲像火一样燃烧起来。

    他腾一下站了起来,说:“本将军豁出去了,要想打败沙王,必须要多长个心眼。”

    桃子没想到他会来得这么快,于是说:“好吧,我知道了,桃子一向非常欣赏将军。不知道将军这次打算采取什么方式一举得胜啊?”

    黑旋风决心,马上就出发,可能是打了鸡血,桃子的话语带着能力,非常厉害,三言两语就把将军的战斗的火给挑了起来,并且越少越旺。

    桃子说:“将军,不要给敌人喘息的机会,敌人这时候正在骄傲的时候,也是防备最薄弱的时候,没有防卫意识,自然是攻击的好机会。”

    “多谢军师的指点,本将军自有办法,如果又需要,本将军一定会请军师出马的。”黑旋风说,他已经看出来了军师的目的,就是要他继续打,只有打,才能确保安全。前方打得越狠,后方越平安。前方打不好,肯定会溃败,后方就会大受影响。

    黑旋风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桃子竟然非常懂自己的心。他的决心已经下定,要和沙王决一死战,桃子是人小鬼大,善于煽风点火,很会来事,不过,在某些方面,还是要小心才是,对他不能全抛一片心。

    桃子见黑旋风决心去打,又补充说:“将军,那沙王是乌合之众,都是一些沙漠上的土匪,市井的无赖混混,没有学过正式的武术,也不会打仗,仅仅凭借匹夫之勇,血气方刚,很不能成事,现在打仗,是一种拼智力的,不是光凭气力的。桃子相信你,一定成功。本军师年幼无知,还望多多赐教,有不到之处,还望多多谅解。”

    这时候,黑旋风已经黑了脸,为什么?他本来就黑,一激动,脸就像红云,结果,红的显不出,倒显出越发黑的皮肤出来,这样,他就是黑里透红,红里透黑,彻头彻尾的黑汉子,他站了起来,张开膀臂,仰望苍天,说:“苍天在上,黑面冷血郎,我,黑旋风,绝不败在敌人脚下。皇天后土,接受本将军一拜,绝不食言!”

    黑旋风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志在必得,实际上他被利用也在所不辞,谁让自己在耳城长大呢?对耳城很熟,对于外地的确还比较陌生。黑旋风对这里产生感情,是好事。

    这里的蓝天、白云、城郭、花草树木,甚至茫茫大沙漠里的金色的沙子,光洁漂亮的石子,都是他的最爱。他在广阔的可爱的家乡,能够自由地呼吸。

    桃子说完,就走了,黑旋风想好了计策,第二天,太阳升起一竹竿高的时候,他带领一万人马出了城,给他们送行的,是耳城的主人——玉面狐狸。

    她站在城头,披着披风,风吹动披风,像旗帜一样飘扬。

    她脸露微笑,看似冷笑,不过,骨子里有一股阴气,不知道是对男人的仇恨,还是对土匪的仇恨,总之,寄托希望在黑旋风身上,期待他凯旋归来。

    狐狸对老男人憎恨,可以说是仇恨,但对小男人,像小小的男人桃子少年,倒不反感,所以让他当了军师。

    再说黑旋风带领一万人马出了耳城,直接杀向沙王的驻地。

    沙王听到报信后,冷笑道:“来得正好,还没玩够呢,又招兵买马去了,好,不就是一万人马,本王三个打一个,还是吃得掉的。”

    萧生说:“沙王,不要大意,那个黑旋风这次来,是带着满腔的怒火来的,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他一再失利,已经破坏了他的声誉,在这里,人的名誉比性命还重要,他的英雄的战无不胜的称号被沙王夺了,肯定不服,要找沙王报仇雪恨来了。”

    沙王哈哈大笑:“来得正好,军师,你说,这次还放不放他回去了?”

    “你很有信心啊!可以不放,可是耳城之内,没有多少猛将了,要想速战速决,就不要放了。”萧生说。

    “好,不放了,猫抓老鼠的游戏该结束了,他来,想要本王的命,行,那本王就好好陪他玩玩。收了他,让他成为本王的左膀右臂,要好得多,只有这样,本王的队伍才越来越大,力量才越来越强。”沙王说,信心满满,非常得意。

    在某些时候,需要对敌人进行从心理上战胜,不是从肉体上,要摧毁敌人的意志,不是肉体。肉体受伤,害会痊愈,精神和意志垮了,那才是真正垮塌。

    沙王问:“敌人逼近,我们怎么办?”

    “诱敌深入,然后将敌人分割包围,一个一个地吃掉。”萧生说。

    “到底怎样做?”沙王有点着急,急促地问:“还用上次那个方法吗?”

    “不要再用了,上次的方法不要再用,这次来个新鲜的。如果你还用老方法,恐怕那黑脸汉子不会再上当受骗。”萧生说。

    萧生的话音刚落,弘法等不及了,这个弘法是萧生的同门,算是一个师父的,不过,他来得早一些,开始有些小瞧萧生,不过,后来逐步认识了萧生,关系才有所好转。

    他说:“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动脑筋,需要在智力上胜过他,才能让他彻底服从,甘败下风。”

    “你说说看,怎么做才能制服他呢?”萧生问。

    “很简单,他不是喜欢打胜仗吗?我们可以这样这样......”弘法低声说,萧生在旁边仔细地听,然后频频点头,表示认可。

    萧生听了弘法说的话之后,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安排下去,沙王照办,不敢说半个“不”字。

    沙王不敢,是因为萧生令人敬佩,这个被桃子看不起的道士,其实比桃子有城府多了。桃子说起来也是军师,可是道行不深,打仗可以,但是,轮到潜心修道,或者潜心研究军事,恐怕还要再多锻炼锻炼。

    黑旋风带人杀来,卷起漫天尘土,他吸取了教训,不轻易跟从假装溃逃的敌军,被引诱进入埋伏圈后,被敌人一个一个地活捉。这一次,绝对不上当,不为了好玩去冒险。如果这次再失败,那才笑人呢!

    黑旋风说:“弟兄们,这次要小心,一切行动听指挥,本将军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做,绝对不能上当。那个沙王,一肚子都是坏水,坏透了,别跟随,不要被引诱,不要为了争夺功名而中了敌人的诡计,那个小子非常狡猾。”

    黑旋风说的那小子,其实指的就是指沙王。在骨子里,他瞧不起沙王,反过来,沙王也看不起黑旋风,他以为黑旋风明珠投暗了,本来是一块好料,结果被一个妖精利用。那玉面狐狸不是狐狸精是什么,长相俊俏,勾人心魄,实际上内心对男人十分排斥。这一辈子,可能没有心仪的男人出现,倒不如涉世不深的小男生,倒还要安全得多。

    沙王吃一堑长一智,不敢贸然闯进,他的主张是,速战速决,凭借骑兵的优势,可以横冲直撞,将沙王的帐篷掀翻,然后一把火烧了,制造恐慌,然后趁乱一举俘虏沙王。

    沙王的诱敌深入的计策不知道能不能凑效,但是,黑旋风不傻,早已交代好了,他的弟兄们中间有一半曾经来过沙王的地盘上,多少都有些了解。对沙王的厉害,上次已经领教过,原来沙王的的手下,竟然文臣武将,样样齐全,什么人都有,的确是战无不胜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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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2章 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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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仗还是需要硬功夫的,而硬功夫是需要人的。队伍中没有人,就是再好的点子,没有人来实践,毕竟还在书面上,很可能就是纸上谈兵,毫无用处。

    骂阵的人有,语言之犀利,世间少有,非常罕见,而打仗的人更是厉害,那些东西,平等都是很常见的,结果却运用得非常娴熟,真是出神入化啊!

    玉面狐狸目送黑旋风到前方杀敌,看到冷血郎骑着快马走了,她立马返回,对桃子军师说:“你说,这次他是胜还是败?”

    桃子说:“肯定会败。”

    “为什么?”狐狸很纳闷,“难道说,要把这耳城拱手相让吗?”

    “是的,主人,投降算了,沙王只是路过这里,暂时寄居在耳城,实际上,耳城的主人不是他。”桃子说,他很会说话,走弯路达到目的,不得罪人,狐狸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她问:“你说他只是寄居,可是,姑奶奶涉嫌包庇,和匪首同伙,那么,西夏国国王就要兴师问罪,那姑奶奶不就麻烦了吗?”

    “主人,现在西夏王昏庸,你在中间地带,那个沙王已经和他分庭抗礼,你站在哪一边,都是危险的。现在你要作壁上观,谁强,就跟谁,主人以往的聪明劲儿哪去了?再说,主人是从来不吃亏的。”桃子军师说。

    狐狸微微一笑,说:“好吧,姑奶奶想也是这个道理,先看看冷血郎怎么样,是忠于姑奶奶,还是背叛姑奶奶,以后再说。等沙王一走,姑奶奶再收拾冷血郎。”

    “主人,冷血郎要好好利用,他是一只不错的老鹰,有时候会犯糊涂,但是,绝大多数时候都还不错。不要冤枉好人。”军师桃子说,在原则问题上,他把握得比较好。这也是他人小鬼大的一个特点。他很清楚,如果冷血郎不在前线攻打,那么,就是他桃子军师要上前线了,这是顺理成章的事,谁让你是军师呢?军师在外面打仗才叫军师,不打仗的军师,就是在家的宰相,要换名称了。

    这里主仆二人在闲聊,他们已经将耳城未来的走向已经阐述明白,接下来就是他们的棋子——黑旋风在外的征战了。

    黑旋风吸取上次的教训,不能抱团,否则被敌人撕开一条口子,一个一个将他们俘虏,就像摘桑叶喂食蚕一样,一点一点地吃,最后就只剩下了枯枝败叶,剩下了筋络,十分可怖,让主帅显露在敌人前面,就是一只吊睛大老虎,也没多大的本事,一群豺狼,不停地围攻老虎,老虎就有些招架不住。黑旋风是一只黑色的大老虎,对于一群嗜血的豺狼,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黑旋风带着队伍,准备直冲沙王的大本营,眼瞅着前方的帐篷,像蘑菇一样,密密麻麻,他毫不畏惧,带着满腔仇恨,带着复仇的心,抽出弯刀,他的副手,举着板斧,其他人举着长枪,有的抽出宝刀,向前猛冲。

    冲进去了,竟然没有任何人出来抵抗,帐篷完好,没有人,黑旋风有些感到有些奇怪,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有埋伏?

    正这样想着,只听到远处发出一阵鼓声,擂鼓的声音非常紧凑,一声比一声紧张,听到这个,大家都没了主张,到底是进还是退?前进,没有敌人,不知道敌人,跟谁打?退的话,往哪里退?退回耳城,会不会受到主人的讥讽?讥讽倒不会,老百姓怎么看?没脸见人啊!

    这么想着,他命令道:“大家原地待命,不要冲动,等敌人现身后,再进行厮杀。”

    黑旋风这么指挥,有点不像他以往的风格,他不出动,难道想以静制动?不会,这个时候,擂鼓声音越来越紧密,就像千军万马将他们包围了一般,果然,从帐篷里突然钻出来很多矮人,基本上都是跪在地上行走。

    黑旋风的风没有刮起来,就遇到了钻地虎,这些钻地虎从帐篷里跑出来,像一只只小豹子,非常敏捷,他们手里拿着长长的钩镰枪,将马腿钩住,然后一拉,将马匹放倒,黑旋风的兵倒地后,来不及反应,正在疼痛的时候,正在晕头转向的时刻,被冲上来的两个人用绳索将其结结实实地捆住了。

    人仰马翻,是当时的情形,黑旋风再厉害,还是没能逃过绳索,那个威力,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小小的绳索,竟然让一条条英雄好汉束手就擒,这些人大概都带着理想来,带着必胜的信心来,却没有得逞,曾经豪情万丈,到了这个地方,却变成噩梦一场。

    很自然,黑旋风的狂风没有刮起来就宣告夭折,没办法,这个事,不能追求完美。

    正在这个时候,上来两个人,一个是沙王,另一个是萧生。其他的人,萧生都不安排,他要让黑旋风有尊严地被捕,不能被其他人逮捕,只有这样,才能和他的将军的身份相配,他不这样,就不会让黑旋风心悦诚服。

    当然,这一招凑了效,黑旋风差点横刀向天笑,可惜没有留取肝胆两昆仑,他一见沙王,往日的仇恨袭上心头,于是将宝刀朝沙王投掷过去,沙王眼尖,立马一闪开,侧着身子伸手去抓,躲过了刀尖,抓住了刀柄。

    沙王看到刀上没有血迹,黑旋风的速度没有发挥出来,觉得这外号叫得有点窝囊,是什么风?还旋风呢?连微风都称不上,还没开始吹,就被熄火了,这风来得也太温柔了。

    沙王翻身抓住了沙王投掷给他的刀,哈哈笑道:“老弟别来无恙!这见面礼也太大了吧!竟然给宝刀!武士没了宝刀,还能叫武士吗?武士的刀是生命,千万别乱丢啊!”

    黑旋风见沙王这么说,更加生气,还以为沙王故意说他投掷得不准,歪在了一边,他说:“你不要笑话我!”

    说着,他想起来,沙王的人看到,一把将他压在地上,动弹不得,沙王喝道:“都让开!别弄伤了他,来,来,我们过过招,看谁有力气?”

    “过招就过招,谁怕谁?”黑旋风说。

    沙王的人立马放开了黑旋风,黑旋风一个鹞子翻身,跳了起来,沙王扔给他一把长枪,他知道黑旋风喜欢用枪。

    黑旋风耍起长枪来,虎虎生风,步伐坚定沉稳,枪一出去,必然会见血,但是,棋逢对手,恐怕在沙王面前就要稍微逊色了。

    沙王知道黑旋风出手既准又狠,而且杀人不眨眼,所以外号称为“冷血郎”,对于仇人,杀了就像杀鸡一样,砍头就像切瓜一样,的确有些恐怖。

    沙王他看到那长枪如同一条红头巨龙,伴着电闪雷鸣,直挺挺地向他飞来,他微微一笑,运足了气,不躲不闪,红缨枪飞来,枪头“嘭——”一声发出闷响,人们惊呼:“哎呀,沙王!”

    喊声过后,仔细一看,沙王竟然将枪头顶住,那红缨枪枪尖,明晃晃地顶着沙王的喉咙。

    眼看就要刺破喉咙,鲜血喷溅,遇到这种情况,冷血郎是不会放手的,因为他是冷血郎!

    黑旋风没有收回银枪的意思,他的动作非常快,就是一阵风,血色的红缨眼看就要刺破沙王的喉咙,沙王不躲闪,而是将全身的气,运用到此,只听“当啷啷——”一声脆响,一道寒光飞出去。

    随后,大家定睛一看,飞出去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只见黑旋风“啊呀——”一声,扔掉了枪杆,左手握着右手喊“哎呀呀”,看起来非常痛苦!

    听到远方发来一声重金属的声音,大家循声看去,像是有人在鸣金,难道要退兵不成?这样想着,只见有人“噔噔噔”跑过来,手里举着一个明亮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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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3章 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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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哈哈大笑,他看到黑旋风突然风平浪静,动也不动,可能震伤了虎口,黑旋风蹲在地上,半天没有反应,跑过来的人,正是鸣金的人,他负责敲击犁铧,那个东西,只有在沙王的队伍中才会出现,在黑旋风的队伍中出现,是十分值得羞辱的事,没有一点面子的。

    那人跑过来,沙王问:“怎么了?还没打完就收兵吗?谁安排你这样办的?”

    “不是,沙王,刚才不知道从哪里飞来这么一个东西,吓了小的一大跳,鸣金收兵是重要的命令,没有沙王的授权,就是借我一个胆子,我也不敢敲击金属啊!”传令兵似乎很冤枉。

    “本王借你一个胆子,你也不敢,说吧,是怎么回事。”沙王问。

    “天外飞物,就是这么个东西,很大的力气,像是神仙在打架,不小心把兵器给打掉了,仔细一看,不是别人的,是我们自己军队士兵用的,沙王,你看,就是这东西!”传令兵说着,举着那明晃晃的东西,递给了沙王。

    沙王一看,哈哈大笑,他举起枪头说:“这个家伙的头掉了,哦,哈哈哈,来,给它安上。”

    说着,他的脚在地上一跺,那枪杆竟然被震了起来,飞到了沙王的手里,沙王嘿嘿笑着,将枪头安插在枪杆上,看上去仍然是比较完美,看不出来曾经断头。

    黑旋风遇到了沙王算是倒霉透顶,以前的英勇气概,全部消失殆尽,真正应了那句话,叫做“强中自有强中手,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知道黑旋风到底怎样想的,曾经豪情万丈,到时候仍败在沙王脚下,别说宝刀了,连沙王给的枪也给弄折了,这叫什么事啊!说出去脸都不知道往哪儿搁。

    黑旋风第二次失利,不敢说什么,沙王按照计划,将黑旋风搀扶起来,不让别人拿着长枪对着他,沙王说:“实话告诉你们,别说你们拿长枪的,就是拿宝刀,射羽箭,也休想伤着将军的一根毫毛。”

    沙王说完这话,黑旋风比较感激,眼睛里露出和善的光来,他瞧着沙王,说:“沙王,你这是第二次逮着本将军了,没想到,你很会用绳索。本将军万万没想到,会两次摔到同一个坑里。”

    “哦,哈哈哈哈,这不是本王的主意。”沙王说。

    “那是谁的主意?”黑旋风感到好奇,对于这个背后的谋士很感兴趣,难道说是传说中的得道高人?

    带着这个疑问,可是他不敢问,手下败将,还是要小心为妙!

    再说,以前是黑旋风,黑色代表权威和力量,在这个时候,还是要好好地想想,怎样才能在第三次作战中成功。

    萧生看出不妙的地方,他赶紧过来,大家让开一条道,沙王问:“军师,你看,你神机妙算,一切都是按照你的设想在运转。”

    萧生笑了笑,说:“不是贫道的功劳,是贫道的朋友的功劳。”

    黑旋风一听,这个人是谁,是得道的高人,竟然说话还这么谦卑,看来不是一般人,是半人半仙的人,沙王有了这样的人当军师,哪里会吃败仗?

    他这样一想,算是明白过来,原来在某些时候,还是要多多想办法,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着聪明头脑的人的朋友,或者是战友,要不然,肯定吃亏,打仗肯定吃败仗。

    萧生比较谦卑,遇到荣誉,就让给别人,不抢功,不出头,令人敬佩。弘法没来,要是来了,肯定会为他感到欣慰,但是,这样的为人,在他看来还是不错的。

    黑旋风明白了,沙王的成功,可能不是沙王一个人的功劳,是他朋友的作用,不是朋友,就没有他的成功,这样一来,名声远播,咋说都是值得庆贺的。

    沙王命令将冷血郎带到大帐,给他奶茶,赐酒压惊,冷血郎有些感动,但是在琢磨怎么应付,不能就这样把一万兵马拱手相送,要是狐狸追究下来,恐怕受不了。

    沙王笑呵呵地说:“真是不打不相识啊!怎么又是你?为什么又中了本王的计?为什么又是绳子?”

    黑旋风说:“谁晓得你用兵神出鬼没,不清楚你要走哪一步棋子,让人捉摸不透!”

    “哪里是本王的功劳?不是本王神机妙算,神出鬼没,是本王的好兄弟厉害,不是好兄弟帮忙,还真不好说。”

    “沙王,你说的我清楚,你说的是刚才那位道士吧?”黑旋风问道。

    “你可能就知道一个厉害的,实际上在冰尖的下面,是硕大的冰块,在水面上看得到的,只是一小部分,绝大部分,都在水下面,不容易看出来。”沙王说。

    他变得越来越聪明,弘法在旁边说:“沙王,你真是聪明绝顶啊!不是你从善如流,喜欢听从不同的意见,尊重别人的想法,也不会有这样的胜仗。恭喜沙王,贺喜沙王,将来一定会趁胜追击,夺得最后的胜利。”

    “你说的本王明白,不要给本王脸上抹黑即可,你来自外邦,其实本王早就知道,也尊重你的选择,既然到了西夏,就是西夏的国民,本王肯定会热情招待,当然,也会听从别人的意见,无论对和错,都要仔细思索,不能以偏概全,弄得面目全非。”沙王说。

    他是民间的王,起兵和夏王对着干,夏王不顾百姓死活,早就弄得天怒人怨,这时候,黑旋风也很紧张,对于他所说的话,不知道是试探还是引诱,总之是让他成为一个俘虏,听沙王的指挥,这是同流合污,还是弃暗投明,不太明朗,可是,沙王手下高手如云,谁想和沙王对着干,在夏王看来,还是就是和夏王做朋友,当然会得到大家的怨恨,夏王的喜悦。

    黑旋风不知道沙王下一步要做什么,就问:“沙王,你这次放不放本将军回城了?如果不放,本将军就成了俘虏,任凭沙王处置,如果放回去,主人也不会饶了本将军。”

    听了黑旋风的一席话,大家都唏嘘不已,原来,表面风光无限的冷血郎,竟然是怕前怕后的人!

    沙王举起角,里面全是酒,他喜欢用角来喝酒,喝了酒,会更豪爽,非常痛快,说:“很好!你不能回去。”

    “沙王,为什么不能放本将军回去?”黑旋风有点郁闷,不想和土匪在一起,免得名声不好听,将来会遇到麻烦事。

    沙王还想说什么,看到萧生在点头,沙王顿时明白,这位道士军师,非常有意思。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可是对他的脾气十分了解,原来,萧生竟成了他的一种依靠。一个眼神,一声叹息,都十分清楚里面的意思。

    萧生笑着说:“将军,贫道告诉你,你是人才,可惜遇到你的主人,没有很好地发挥你的作用,你现在只是她手中的一个工具。将来,等天下太平了,你就没用了。任凭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会年老体衰,也会被人取代。你现在就要谋算将来,计划未来。像这种打仗,打来打去,对西夏国国王没有任何影响,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冷血郎听了萧生的话,觉得有道理多了,总比自己在家生闷气要强得多,他敢于直来直去,遇到不平事,就要拿出铲子来铲一铲,一直到铲平为止。

    回去要挨批,说不定那狐狸会杀人吃心,谁知道呢?女人的心,天上的云,说变就变,有时候,不说就变,有时候是根本没办法说,就先变了,让人猝不及防,等到别人看到变化的时候,其实已经变化了很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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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4章 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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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旋风正在惆怅,到底是离开沙王还是留在军营,留在军营,相对安全,可是被人骂作叛徒、卖主求荣,还是麻烦,名节重要,性命次要。

    想到这里,黑旋风说:“沙王,本将军第二次败在沙王手下,心甘情愿服输,但是,本将军不能留在这里。”

    “为什么?将军败在本王面前,但是,本王希望将军拜在本王面前。本王现在是求贤若渴,能帮助本王,本王感激不尽。自从受到众弟兄的拥立为王以来,本王非常欢迎各路英雄,来壮大本王的队伍,以后我们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沙王在拉拢黑旋风。

    可是,黑旋风去意已决,他还是想对狐狸一个交代,回去后任杀任剐,不管那么多,将军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他说:“沙王,本将军非常佩服王的心胸,不过,话说回来,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本将军来得明白,去得明白,死也要有光彩。本将军做事不想偷偷摸摸,还是先告辞了。”

    沙王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就说:“好吧,军师的性格你可能最清楚,他早就猜到有这个情况,不过,本王支持你,你回去,如果受到什么委屈,随时回来,本王热烈欢迎。不过,你去之前,你所带的人马,本王想留下来,借兵用用,你看怎么样?”

    黑旋风完全没想到,沙王会来这一手,这完全是强人所难,这样做,其实是让他的左膀右臂没了,他一个光杆将军回城,不是自取其辱吗?不过,他也没心思继续打仗,知道这样打下去,可能就没有这两次的运气好,其实,打仗是要靠运气的,万一遇到一个嗜血魔王,他的弟兄们就会流血牺牲。

    沙王的睿智,在这里体现,不过,他除了对沙王的恨,还是恨,恨过之后,仔细想一想,也没什么,站在沙王的立场想一想,还不错,如果自己是沙王,可能还要残忍,说不定要留一只耳朵啥的,让敌人永远记得,再也不敢侵犯营地,哪怕那营地属于耳城管辖的土地,也无所谓。

    沙王心想,阻拦他回城,会增加他的仇恨,如果不阻拦他,他没了兵,光杆将军怎么见狐狸?狐狸多疑,肯定会排斥他,到时候不还是要回来吗?这样一想,他心里就释然了,说:“好吧,这件事有点为难,不过,本王只是借兵,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你的兵放在本王这里,放心好了,保证没有一点问题。到时候,毫发无损,完全奉还,将军意下如何?”

    “好,既然沙王这么说,本将军也没什么意见,兵留给你,本将军回城。”黑旋风说。

    这时候,天一说:“好吧,作为老道士,贫道说句话,冷将军回城,是顺天承运的事,贫道支持。只是要想好怎样对付狐狸城主。她不好对付,人心难测,只怕稍有不慎,来个人头搬家。”

    他说完,低头喝茶,看都不看他一眼,黑旋风有点受伤的感觉,不过,他明显感到,大家都不愿意他离开去冒险,按照常理,丢了士兵的将军必定要遭受非难。

    萧生觉得,黑旋风肯定是年少气盛,要去,就让他去,碰碰壁就好了,要想知道苹果的味道,需要先尝一尝才知道。

    萧生已经看出黑旋风的意思,他是要去说明白不是他不努力,是遇到了狠角色,说来说去,解释失败的理由总是苍白无力。没办法,还是要硬着头皮前往,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不打不相识,打了才了解,只是和城主没有办法解释,难道不怕城主说他通敌吗?

    通敌和叛国等同了,是非常严重的罪名,如果有了这个罪名,那可是要株连九族的。当然,在西夏以前没有发生,在以后也没有发生,偏偏发生在当下,夏王很希望将株连发挥到极致,而不是在他手中终止。

    黑旋风站起来说:“不好意思,本将军先告辞了,后会有期。”

    他去意已决,谁都挡不住,但是,他更需要找一个明确的未来,需要一个更好的归宿。

    沙王说:“来人!”

    手下的人很清楚沙王的意思,这是要送行了,立马找来黑旋风的宝马,还有武器,统统交给他,说:“这是对你的宝物,原封不动,送还给你,你回去吧,代本王向城主狐狸问好!”

    他说完这话,黑旋风有点受不了,这样的王,这样的带路人,不想打胜仗都难,处处都想到了,以前还瞧不起响马,现在看来,响马也有好人,也有坏人,不能在门缝里瞧人,不能把人给看扁了。

    他说完,就接过来战马和武器,跨上马鞍,扬起马鞭,那黑绸子皮肤的骏马,十分来事,被主人两腿一夹,鞭子还没有落下,宝马就像离弦的羽箭,向前飞过去。

    黑旋风回来的速度非常快,没想到还没到城门,城门上的吊桥已经放下来,他感到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只是放下吊桥来欢迎本将军一个人吗?还是另有阴谋,宁愿不想这是一场阴谋,只想守城门的是自己的下属,哪里下属见了将军不尊敬的,特别是在战争年代,更是显得将军的重要性。

    黑旋风回来的速度要快得多,可能身后没有大部队拖累的缘故。

    他一上吊桥,城头上的人问:“冷将军,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其他人呢?”

    冷血郎没有说话,跑过吊桥,吊桥吱呀呀升起,城门轰隆隆打开,留了一条道,一人一马刚好跑过去。

    他对这里太熟悉了,连城门洞里有几块青石板他都清楚。马蹄子踏在石板上,发出嗒嗒的声音,十分悦耳。

    一路顺利,黑马穿过黑色的门洞,最后眼前豁然开朗,宝马配好鞍,鞍上骑着将军,很快到了城主的宫殿前。

    没想到玉面狐狸早就得了信儿,站在宫殿门口,看着黑色的将军,像一团黑色的烟雾飞过来,真是名不虚传的黑旋风,就像黑风怪,见了城主,滚鞍下马,向城主施礼,说:“主人,末将参见城主!”

    “辛苦了,怎么了,全军覆没了?”狐狸冷冷地问道。

    “禀报主人,这是将军的智谋,卑职以性命和人格担保,冷将军是在敌人内部安插下了伏兵,然后里应外合,来一个一锅端。”桃子军师跳出来替冷血郎打掩护。

    冷血郎还没想到理由,一路上,苦思冥想也没有办法,刚好桃子这小子突然跳出来替他遮掩修饰。

    于是,他从心里感谢他,但是不知道桃子的心思。

    狐狸说:“进府中说话。”

    看起来她不怎么生气,她担心旁人听到,恐怕瞎怀疑,就走进去,看看没有什么人,狐狸问:“你带出去一万人马,一个都没带回来,合城的人都会恐慌的,你为什么要弄这件事?”

    “对不起,城主!”黑旋风说。

    “你不用道歉,现在人都没了,道歉有什么用?你且说说,你屡战屡败,耳城的人都让你丢脸丢尽了。你还有脸回来,而且是正大光明地回来,是很光荣吗?带着满腔的荣耀吗?你到底想怎样?想把姑奶奶拱手送给那个土匪头子吗?”狐狸问。

    黑旋风低了头,这是他第二次低头了,以前的威风早已荡然无存,倒有点像是丧家犬一样,走到哪里,像是夹着尾巴讨生活似的。

    桃子说:“将军没有功劳有苦劳,没有苦劳有疲劳,总之,将军辛苦了!担惊受怕的,在敌人阵营中能活着回来,就是值得庆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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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5章 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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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军师打仗不上前,现在看到黑旋风回来,为了表示一心在为主人着想,显得没有桃子出马,必定要失败。有桃子在场,注定要成功,这是真的。

    黑旋风说:“主人,末将两次被俘,怕倒不怕,就是担心城中的百姓。现在末将返回,一万人马在判官那里,正像桃子军师所说,在敌营中安插,随时候命,将来,我好去找到他们,内外夹击,将敌人击退,彻底铲除敌人,不留一点。”

    狐狸看看桃子,桃子看外面,不和狐狸的目光接触。

    越是逃避,可能越无法逃脱。那狐狸说:“好吧,本城主相信你,你一定能取得胜利。不过,现在没有意义。”

    “为什么?”桃子军师说,“老夫已经太累了。主人,你就直说了吧,为什么会这样?”

    “少在这里卖老,你还没老,小屁孩一个,还在大人面前充老大。”狐狸说,不以为然。

    她非常信赖他,可是,有时候显得特别骄傲,在打仗的时候,他不是害怕,躲在后面,就是因为太聪明,让黑旋风无地自容,为了给黑旋风一个面子,让黑旋风发挥到极致,免得到时候,又说文臣不行,全靠武将。打不赢,就把帐算在了他的头上。

    黑旋风是斗败了的公鸡,在主人面前,不再昂首挺胸。这时候,他最想要做的,就是劝服狐狸,向沙王投降,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黑旋风是武将,是将军,对于小屁孩军师,以老夫自居,实际上完全是狐狸的功劳。狐狸其实是故意利用桃子的一张利嘴来打压黑旋风,黑旋风在某些时候,还是不能将自己弄到被动的地位去。

    “多谢主人指点,以后就不要再自称为老夫了,有时候说话太急了,没有办法,看来还是要慢慢来,一着急就容易出问题。人的短处,在说话方面,表现突出,在其他方面,倒要更有优势。”桃子军师说。

    他是桃子,少年军师,其实最喜欢的,就是打仗,可是他没有上前线,黑旋风把着关,担心他瞎指挥,将将士们的性命弄丢。

    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其实桃子没想到要指挥军队,这一切,都由狐狸做主,省了很多事,桃子虽是军师,可没有做到军师该做的事。

    黑旋风说:“主人,沙王不错,没有杀掉末将,真是真心想和主人和睦相处。为什么不给沙王一个机会呢?”

    “沙王很狡猾,是放长线钓大鱼,放你回来的意思就是要来分裂我们,让我们动摇,向他投降。你不要被利用了。沙王在搞攻心术,是想不动刀兵,而占领耳城。”狐狸说。

    “主人,如果沙王是派将军回来,成为耳城的卧底,恐怕主人和老......老......哦,小人死无葬身之地了。将军够仗义,想到了一个问题,就是替主人担忧,这次当卧底是不可能的,我们倒要想想归顺沙王的事。”桃子说。

    “为什么?我们还没有真正地打仗呢,怎么就要投降?”狐狸问。

    “不是投降,是归顺,归顺之后,就不会有战争,也不会有流血,主人,你看,冷将军连败两局,不是自己不行,是天意使然,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想办法智取,可是,沙王手下,高手云集,对我们耳城了如指掌,在以前是没有的,要知道,耳城设计巧妙,一般人只能进来,却出不去,大多数是进不来,早就被复杂的耳城布局弄得晕头转向,怎么能了解城内的情况呢?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仿佛在这座城里住了很久,对我们非常了解。”桃子军师说。

    这个久经沙场的黑旋风听了桃子的话,仿佛桃子也经历过很多战斗一般,说得非常有理。这和桃子喜欢读书有关,特别是兵书,更是读得滚瓜烂熟,在心里记得,历历在目,和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非常动听,说的比唱的好听,但是,有可能只是一些花拳绣腿,根本不值得一提。

    遇到实战的时候桃子应该离得比较远,桃子说,离得远远的,看得很清楚,这样一来,也免得惹火烧身,再说,隔岸观火,也是明哲保身的表现。

    他想要成功,必须要留得青山在,否则真的没柴烧。作为军师,不能身先士卒,要保护没有打仗的人的性命,不能为了图一时痛快,坏了性命,没了命,啥都干不成。

    狐狸说:“你下去吧,我们商量商量再说。”

    她下了逐客令,庆幸的是,他没有对他进行处罚,当然,也没有安排将军吃上一顿好饭,当然,现在在打仗阶段,不能被敌人占领的耳城,否则,按照沙王的脾气,有可能会屠城,遇到屠城,就很麻烦了,没有办法活命,当然包括桃子军师,哪怕外形上看就是一小孩,可是,早就听说沙王残暴,一定不会放过小孩子,何况是军事级别的桃子呢。

    冷血郎一走,桃子就站起来说:“主人,这个将军,已经被沙王收买,你说是杀还是留?要杀就要尽早,否则,留下来是个祸害。”

    “军师以为呢?杀一个人很容易,就像杀一只鸡,你说杀还是不杀,杀有杀的理由,留有留的借口。”狐狸说。

    “沙王围城,耳城危机四伏,要杀就要尽早,要留就要好好对待。这是很有必要的,免得走漏了风声,那后果很严重。”桃子军师说。

    “为什么?”狐狸追问道。

    “冷血郎统管军队多年,军士都信赖他,带领众人打仗,胜利的居多,失败的基本上没有,战士得以保全性命,大家对冷将军非常器重,如果因为失败,杀了他,恐怕难以服众。稍微把握不好,就可能造成兵变。”桃子说。

    桃子比较谨小慎微,对于这种情况,他只能采取温和的态度,来对待武将,有主心骨,就不会走错路。

    狐狸说:“好吧,你说的有道理,这样吧,我想我应该调整一下思路。要说投降,有点不好听,可是,大兵压境,为了百姓,还是要曲线救国为好。你吩咐下去,准备向沙王投降,但不能说是姑奶奶的意思,把投降的意思加在他身上。”

    桃子明白,知道了狐狸的意思,又想达到目的,又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真实的想法,借这个机会,可以让更多的人明白,自己的立场,如果不能接受,恐怕就麻烦了。冷血郎倒戈,不是好玩的,他重兵在握,一呼千应,哪里还有别人说话的份儿?

    桃子心里琢磨出来了狐狸的意思,就说:“主人,这好办,让人去命令冷血郎打开城门,放沙王进来,然后就不承认是主人下的命令,不久之后,人们都会把罪责归给了冷血郎。和主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狐狸冷笑道:“看来,你不愧是姑奶奶的好军师,有了你,姑奶奶省了好多事。不错,不错,你就下去安排吧,姑奶奶相信你,一定可以办好的。”

    桃子说:“主人英明,小的下去安排。”

    桃子离开了她,然后找人去告诉冷血郎,黑旋风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新命令,听完来人的说法,他想,这肯定是军师的主意,不过,也好,说明城主是为了合城的老百姓,才走到这一步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都清楚,城主是一位聪明人。

    他说:“多谢,请你代问城主好,本将军马上安排。”

    来人走了,向军师桃子报信,桃子很高兴,立马前往狐狸的住处,将冷血郎的情况报告给狐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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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6章 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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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师找人告诉了将军,让将军投降,说好听点,是投诚,或者起义,总之,是要将城贡献出去。

    将军就是这样,来去就像黑旋风,可惜,在桃子军师面前,没有什么优势,因桃子很会做人,很像弘法,天一道长的大徒弟,也是惟一的徒弟,本事没有,主意挺多,可能目的和心思都在取悦于主帅,没有心思用在学习本事上,没有真本领,还不想让别人说。

    黑旋风安排守门将士打开城门,城内的人一片惶恐,立马有人报告给狐狸,城主一听,名人将黑旋风捉住,打入大牢。但是,黑旋风已经跑出城去,早已有人迎面而来,没有黑旋风的命令,守门将士不敢关城门、吊起吊桥,他们一来,竟然轰轰烈烈地走进了耳城。

    昂首挺胸进城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沙王。

    原来,沙王接到报告,说耳城已经打开城门,经过萧生一说,都清楚了,这时候,大家都明白,不投诚就是死路一条,投诚还能保证活着,以军师为首的贪生怕死之徒,想到将来死于非命,心里就犯嘀咕,肯定不能得到安息。

    只有投降,才是唯一出路,否则,就很麻烦,没有力量抵抗。城中精锐部队已经有去无回,剩下来的,也不多。说起来是黑旋风是将军,但城主是狐狸。

    玉面狐狸还是很厉害的,一帮子人的心被俘虏,被奴役,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其实,在某些时候,被奴役惯了,想要抗争,已经无能为力,习惯于在温水中死亡,就没有烫的感觉。没有想办法偷生,只能求速死。

    沙王带人杀到,队伍中,大部分是黑旋风的部下,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黑旋风的亲信,他们被留在沙王的军营中,这时候回家,心里非常激动,不知道会不会被城内的人骂作叛徒,然后相互厮杀?

    从里面出来的人,可谓是比较强壮的,当然,他们投诚后,两股势力势不两立,看上去,一方有气势,一方没气势,城外的人显得有些气短心虚。城内的人没有这种感觉,哪怕被城主蒙蔽,也已经习惯了在温水中生长。

    城内冲出来的人,跟在黑旋风身后,大家都很惊诧,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黑旋风说:“大家不要害怕,跟着我来的,可能是追兵,因为大家可能听了什么风声,不知道该怎样做才好。”

    果然,那些人是听了副将的命令,前来捉拿黑旋风,黑旋风转身,横刀立马,厉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副将在马上欠了欠身子,说:“对不住了,冷将军,奉城主之命,前来捉拿通敌主犯。将军,麻烦你跟末将回去走一趟吧!”

    “且慢,你说什么?通敌主犯?谁?”黑旋风很惊讶。

    “没错,将军,对不起了,正是你!”副将说。

    说了这话,黑旋风暴跳如雷,说:“好大胆子,你敢以下犯上吗?”

    他说了这话,就要拿刀来砍副将,副将还是害怕,见了那冷血郎,吓得掉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喊:“冷将军造反了!”

    他带着哭腔往回跑,拼了老命,声嘶力竭,众人一见,吓得抱头鼠窜,毕竟,黑旋风的嗓子十分了得,十里之外,都听得到。

    果然,在城楼之上,站着的正是玉面狐狸,她的旁边站着的是桃子军师,这个家伙,看来是比较得意,他的计策成功了,让黑旋风投降,然后又说他通敌。

    这种事,只有军师做的出来,当然,是秉承了狐狸的意思在里面。到现在为止,狐狸还是站在城楼上,无辜地看着黑旋风,把罪过都推在黑旋风身上,黑旋风不明就里,追赶着副将跑。

    副将本来是带着必胜的心理来搞臭黑旋风,然后准备取而代之,由副转正,成为统领全军的将军,没想到,这饿死的骆驼比马大,随便一吼,就让众人惊吓不已,十里开外,竟然听到了吼声,胆小的人大有人在,在某些时候,更令胆小的人胆子都吓破了。

    桃子看到副将落荒而逃,笑着说:“主人,看来,副将想要转正还需要加油,不是那么容易的。”

    “人都有一颗心,都想争上游,可是,不见得都能成功。看那副将落荒而逃,估计对黑旋风没有威胁,这个副将,还是麻绳捆豆腐,无法提起来。”狐狸说。

    她倒很懂谚语,不过,用在副将身上,的确不错,非常现实,非常逼真。

    副将进城,没有拉起吊桥,因为黑旋风已经紧随其后,带领大军进了耳城,跟着一起进来的,是沙王的军队。

    玉面狐狸见大势已去,也没有超出自己的预料,于是下了城楼,满脸堆笑,竟然对黑旋风说:“大将军,你还不错,比较聪明,经受住了考验,真好!”

    她这么一说,黑旋风倒有点像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看看玉面狐狸,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这时候,沙王哈哈大笑:“狐狸再狡猾,也逃不出猎人的手掌心,狐狸再会跑,也无法逃离猎人的猎枪,无法挣脱猎人的绳套。这不,被本王活生生地逮住了吧!早点投降,早就没事了。何必拖这么久呢?”

    “沙王,你别得意,本城主不想让城中百姓受罪,故意投降,不是真的输了,你不要得意。你来耳城,一切都得听我的,要知道,你们只是借住,弄得好,让你们住,弄不好,就别怪我不客气,一定会赶走你们。”玉面狐狸说,她还没有认识到错误。但是,她的本心,就是要让沙王成为大雁一样的过路客,没有想到将苦心经营多年的耳城拱手相送。

    沙王笑道:“哈哈,可以,本王只是借住,要是当初借给本王,何必要受苦呢?弄得大家过的都不痛快,要是早点投降,不就没事了吗?”

    “沙王,不要老是说投降投降好吗?”玉面狐狸要面子,对沙王说了这话,可是沙王偏要戳到她的痛处,真是让人感到郁闷。

    狐狸看到萧生温文尔雅,跟沙王在一块,显得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不用多说,沙王就是草莽勇夫,萧生是俊俏的后生,温文尔雅,看上去比较清爽,只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文武配搭,的确做得很好。

    经过多次的磨砺,沙王也乖巧了许多。狐狸看不起沙王,不过,那萧生倒也不错,于是她就记住了萧生的样子,真想让萧生留在耳城,永远不离开,可是萧生是要辅佐沙王的,他是军师,行军打仗离不了,沙王肯定不会放,也隐隐约约地早就听说了这事。

    这里耗时太多,不过,拿下了耳城,算是起义以来就得到了重要的根据地。

    沙王说:“城主,你还是一城之主,不过,军队的领导权在我这里。我们歇息片刻,就要离开,奔赴前线,后来的问题,后来的人处理,时间紧迫,本王不想多费口舌。”

    “沙王,你想怎么样?”玉面狐狸问。

    “刚才已经说明了,本王只是借宝地一用,没想到,你们识时务,弃暗投明,成为新村,大家也都默认了这种行为,军民都开心呢,觉得不错。”沙王说。

    萧生在一旁频临点头,说:“大家要注意了,一定要等到敌人来犯时,如果只听见打雷,没看到下雨,就要格外小心。”

    大家听了萧生的话,觉得有理,玉面狐狸说:“这位道长说话中听,值得学习,不像沙王那样,太过于自私,无法得到人心,失掉人心,就算彻底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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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7章 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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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毕竟狡猾,看到情况不对,赶紧说人家好话,天一道长很清楚,语言不通,可心思相通,是真是假,一看便知,只是不好说破。

    狐狸见风使舵,见大势已去,弄不过沙王,又要面子,沙王不和她计较,只是根据萧生的建议,在耳城有一席之地,可以进退自如,另外,可以防止敌人进行进攻,如果发展壮大,可以向西夏国王挑战,从而占据整个王国。

    狐狸是墙头草,看到什么对自己有利,就做什么,这是事实。桃子军师更不用说,人小鬼大,啥事都瞒不过他,啥坏事都轮得到他,他对黑旋风出尔反尔,让黑旋风背黑锅,这下子可好,又是黑锅,又是黑马,人也长得像挖煤的、烧炭的,看上去,算是一辈子都和黑的东西斩不断理还乱,这是悲催的事,不过,他的意志没有因此而颓废,而消沉。

    萧生说:“沙王,城主非常开明,要不这样,我们暂且借贵地一住,相信不过多久,夏王会带兵杀来,我们必胜,胜利之后,立马离开,不要在此地逗留了。”

    狐狸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是好事,真的是好事。就怕不打,越打越好,打了就越出名,出名之后,自然就更会有钱赚,有钱赚,是好事。

    沙王笑呵呵地说:“多谢军师指点,当下的城主,非常英明睿智,令人敬佩,治理耳城有方,如果将整个西夏都拿下,交给城主来管,应该没问题。百姓都渴慕好的君王。”

    狐狸一听,呵呵笑道:“多谢道长抬爱,说实话,这是好事。”

    狐狸见风使舵的本领用到极致,刚才还在隔岸观火,现在又来凑热闹。沙王清楚,真不愧是一只狡猾的狐狸!不过,利用狐狸的狡猾,大家都清楚了,怎样才能得到大家的欢心,尤其是沙王的欢心,只要沙王没意见,就没意见,大家都会相安无事了。

    狐狸说:“沙王你借耳城不是不可以,早就答应了,只不过还是需要你亲自来要才行,不能二话不说,上来就打,要说,我也不比你差,只不过一直在想着老百姓比较凄苦。如果只图自己快乐,拼命去赚钱,为了赚钱,你不惜牺牲人命。那样的君王就是暴君,是要受到惩罚的。”

    “你放心,玉面城主,本王一定不学夏王,夏王不得人心,处处以本王为敌,屡次围剿,都宣布失败,贼心不死,还想卷土重来,真的让人心寒,本王决心,将夏王弄下来后,取而代之,然后再进行改革,励精图治,将西夏治理好了,在列国中有威望,让万国都来敬拜。”沙王说。

    沙王说的,是一个大目标,听起来觉得热情澎拜,令人仰慕。

    狐狸笑着说:“沙王是沙漠判官,沙漠之王,那夏王在沙漠之内,是无法和你抗衡的,但在沙漠之外,沙王要想取胜,恐怕还要付出努力。另外,你要小心,将本城主放在了风口浪尖上,夏王肯定要来围剿本城主,认为是本城主替沙王安排了地方,怀疑本城主是通敌的。”

    “正是,我们联手,共同对抗夏王,这样才能安全,与其被动,不如主动,与其等死,不如反抗,还有生存的机会。”沙王说,看来,他很策反的能力。

    即便玉面狐狸不和他一起反抗,沙王也能找到人马,不过,在某些时候,还不能这样招摇,他进入耳城的目的,是建立根据地,说是借地盘,其实是树立旗帜。

    当然,树大招风,旗帜一亮,自然是众矢之的,当然,要将耳城作为敌人,有了敌人,夏王绝不会不将敌人消灭掉。

    萧生心想,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既然已经进城,就要好好经营这座城,但是城主玉面狐狸没有交出管理权的意思。

    沙王也明白,如果硬要夺权,恐怕不行,对他不利,还没开打,自己倒要损兵折将,得不偿失。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城主,末将愿意和耳城共存亡,不要担心末将的能力,对付沙王,末将不行,可是对付夏王,末将的本事还是绰绰有余。”

    大家一看,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黑旋风,他接着说:“不瞒城主,对付沙王,不是真心对付,因为,末将深知,唇亡齿寒的道理,沙王在沙漠为王,从而引起了夏王的嫉妒,嫉妒之火燃烧,自然会杀人。末将愿意将杀人者就地正法,让行凶者不敢作恶。”

    沙王听了这话,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是他很想得到黑旋风,他知道,黑旋风和玉面狐狸,根本没有办法来对抗,只有慢慢来,黑旋风再有本事,遇到昏庸的主人,也是枉然。守在这座小城,肯定有问题,不如出走。

    沙王说:“将军劳苦功高,但是,玉面城主更是希望将军留在他身边,为将军的前途着想,在耳城还是大有可为的。”

    黑旋风觉得有点奇怪,这是什么话?难道说这是一种暗示?难怪,每次抓到都不杀,敢情是要永久占领黑旋风啊!当然,沙王求贤若渴,是要壮大队伍,现在正是招兵买马的时候,黑旋风又是人才,怎么说都会让他们觉得这是好事。

    在这个时候,黑旋风要找靠山,沙王是最好的选择。首先是因为沙王很厉害,另一方面,沙王手下有人才,以前黑旋风战无不胜,现在却总在受阻,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另外,沙王很善解人意,不想杀人,特别有个说法,叫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没错,他在某些方面的确不怎么样,但是,在对待将士们来说,还是比较温柔的。

    和善的王,对待勇猛的将军,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好的。在某些方面,敌人有时候会变成朋友,朋友也会变成敌人。从朋友变成敌人是十分可怕的,相反,从敌人变成朋友,倒要安全得多。

    黑旋风知道了沙王的意思,狐狸是很聪明的,知道黑旋风有疑心,因为太宠信少年军师桃子,在某些时候,更要小心,不要把自己弄进去了。

    狐狸说:“冷将军想跳槽,攀高枝啊,本主不阻拦,不过,如果想要回来,本主还会热烈欢迎。冷将军真是旋风,来去都自由,本主无法阻拦。”

    她说完,咯咯一笑,大家也哄然一笑,觉得狐狸到了关键时刻,说话还是比较精确的,看问题也比较全面和详尽。

    有人说:“好吧,我相信你说的全是对的,不过,城主要是手下没人,守城之人到哪里去寻?”

    大家听到有人这样说,循声望去,不是别人,是弘法,不知道弘法啥时候出现的,总之是在这里。

    弘法引起大家的注意,他觉得有点唐突,看着天一,天一早已经习惯,对他来说,弘法不说错话,不办错事,就不算正常。

    要说正常,还属于弘法经常说错话的时候,就像经常喝醉的人说的话才算正常。一般来说,有些人是不存在问题的。

    得到了这座城,沙王开始准备兵马,加紧时间练兵。

    狐狸敢怒不敢言,因沙王的将士人数占领绝大部分,从人数方面占了劣势,从另一方面来说,狐狸和桃子军师,就像姐弟俩,看上去比较弱势,加上黑旋风和沙王的关系不明不白,黑旋风一直想找一个更好的地方发展,瞌睡遇到了枕头,就会有这样的美事。

    黑旋风没有得到重用,结果倒向沙王,沙王成了他的靠山,有了沙王,黑旋风有了主心骨,对于练兵格外起劲儿,也愿意为沙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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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8章 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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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将领有愿意跟着黑旋风的,也有不愿跟的,这样就分成了两派。在沙王那里,心里就跟明镜儿似的,在狐狸那里也不含糊。

    黑旋风要走,就会带领一班人走,狐狸不愿意,现在她成了中间派,两边都不能得罪。夏王是统治者,沙王是造反派,有不少的将士;夏王的势力还很强大。

    这样一来,狐狸不能减少兵力,有兵,才能保卫自己,没有兵力,就容易被敌人攻破,这座耳城就是再复杂,也会被敌人摧毁。

    沙王练兵,实际上是树大招风,夏王知道了沙王造反,于是中止向弯刀国派兵,但是边防的兵力没有减少。

    夏王安排八十万将士在边关,八十万将士杀向耳城。这八十万将士分布在西夏和弯刀国的交界的地方,看形势有点严峻。

    西夏夏王对身边武将琅瑚说:“你带领八十万大军去围剿耳城吧,将叛贼捉拿归案,我在这里敬候佳音。”

    琅瑚长得比黑旋风冷血郎还壮实,不过,他穿的是白战袍,白铠甲,比较讲究,银色的护心镜,虎背熊腰的,看上去,劲头十足,一切都没有放在眼下。腰里挎着虎头狼腰刀,看上去虎视眈眈,威风凛凛的。

    他是八十万统帅,除了夏王,谁都不在他的心目中。这家伙十分厉害,就是因为他是大将军,属于西夏王国的一号将军,白色是纯洁的,可是他常年征战,多少都带点情绪在里面,杀人无数,血染红白色的战袍,却无法清洗干净。

    越是这样,越是要用白色来掩饰。琅瑚其实最大的愿望就是征服弯刀国,再将疆土扩大,和夏王不谋而合。夏王的野心,琅瑚的行动,促使了萧生和天一他们的西进,打入西夏内部,并且成功地策反了沙漠判官,也就是现在的沙王,和夏王分庭抗礼。

    这是真的,琅瑚不屑于在边关守着,打又不打,实在没有意思,他听夏王的安排,前往耳城,耳城不灭,星星之火,不让他死在萌芽时,那还了得,到最后必将燃气熊熊大火,没有办法控制,越是萌芽,越容易成功消除。

    琅瑚说:“我主我王,要剿灭耳城,其实很简单,只要狐狸离开耳城,整个耳城,末将将之付之一炬,烧个干干净净,不留任何痕迹不好吗?”

    夏王听了,觉得这个计划过于血腥,毕竟是一城的人,如果全部杀死,只留一个狐狸,那么,恐怕也说不过去。

    关键是那个谁,琅瑚不想杀害狐狸,主仆一拍即合,决心已经下了,就没有什么好阻拦的了。

    说实话,琅瑚对玉面狐狸还有感情,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狐狸已经人老珠黄,没有了往日的青春和靓丽,但是风韵犹存,这么一个人,其实最大的享受就是有人吹捧,没有人吹捧,她也不会这么骄傲。

    玉面狐狸之所以老而美丽,是因为她的脸面长得好,像玉那样的温润,像这样的女人,正是武士们喜欢的。她面容姣好,心却像狐狸,诡计多端,狡诈得很。

    狐狸不喜欢男人,特别是老男人,像琅瑚这样的男人,她只会利用,不会真正地使用,这个人,只是被利用,没有别的油水可捞。

    琅瑚作为一国的将军,听命于夏王,成为夏王的爪牙,也算是为夏王服务,得到了不少次的嘉奖,双手和战袍都沾染了不少鲜血,结果,无法用良心来洗尽,内心一直隐隐作痛,不过,没有为将来考虑什么。

    琅瑚暗恋狐狸,玉面的脸蛋,就像剥了皮的鹅蛋,非常滑润,看上去,水滴在脸上就会滑落下来,还有一部分在上面。

    恰在这个时刻,有人来报告说:“夏王,中原国探子来报。”

    夏王一听,见没有外人,他对仆从说:“让探子进来。”

    来人答应一声,然后朝外退出去,不一会儿,有人弓着腰走进来,行礼,礼毕,对夏王说:“夏三爷有密函。”

    夏王一听,连忙让人都退下,然后拆开密函,上面写着:“据查,中原国天一道长和弯刀国王子已经潜入贵国,还望彻查,就地剿灭,然后嫁祸于人,让中原国和弯刀国相互猜疑,继而相互争斗,然后西夏国从中渔利,三爷趁机可以将夺取帝位。届时一起分享胜利果实。”

    夏王看了来信,将信放在火上烧了,沉思半晌,对来人说:“你退下吧,我要好好想一想。哦,对了,你看看,琅瑚将军走了没?如果没走,请他进来议事。”

    来人答应了一声,然后弓着身子,倒退着出去,对琅瑚说:“大将军,王有请。”

    琅瑚正准备杀向耳城,渴慕已久的狐狸,他心中的玉面女人,只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自然而然,他没办法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要走没走,正在憧憬着未来的时候,遇到了这个问题。

    他为自己的多情,也为自己的聪明而叹服,竟然没走,看来有远见之明。

    琅瑚将军走进去,肚子大,坐着不舒服,夏王说:“你站着吧,看来,你这样子,没有骏马,拿你没法。”

    “我主我王说得对,我是这样想的,我不是胖,只是瘦得不明显。不知我主我王有什么高见?”琅瑚说。

    夏王一听,哈哈大笑,说:“你可真是太逗了!言归正传,我跟你说,现在情况发生了改变。你听好了!”

    “什么事?大王?”琅瑚说。

    他胖是胖,不过,有力气,要说大力气,还算萧生的助手,算是大力气,不过,跟琅瑚有的一比,在琅瑚面前,他是巨石,琅瑚是沙子,在一般人面前,琅瑚是巨石,其他人是沙子。

    这么一个活宝,竟然统领整个国家军队,带领八十万人去围剿一座小城。本来有点像杀鸡用牛刀的嫌疑,现在听说有了新任务,更是兴趣盎然。

    夏王说:“据可靠情报,有奸细到了我国。”

    听到这个,琅瑚非常感兴趣,说:“真的?”

    “本王啥时候说过谎?”夏王说。

    “嗯,那很好!末将没有怀疑过我主我王,不过是对这个非常感兴趣罢了。交给末将吧!末将一定将他们一网打尽。”琅瑚说,信心满满,毫不迟疑。

    夏王听了,觉得琅瑚在吹牛,但正是这样的人,才需要好好鼓励和培养,他说:“行,你去吧,不过,我告诉你,你还不知道来了些什么人吧?”

    “来了些什么人?请我主我王明说。”琅瑚说。

    “中原国的道士,弯刀国的王子,其他人,都是随从,不值一提。”夏王说。

    “嗯,王子值钱,如果把王子逮到,弯刀国就会被控制了,至于那个道士,还是有一些来历,不过,现在无从查起,只有将其捉拿归案,才会调查了解清楚。”琅瑚说。

    听了这话,西夏不得不对眼前这个大胖子另眼相看,他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他是都很复杂的,看得出来,他更喜欢侦查,对于一些案件,想必比当大将军更有兴趣。

    “将军,你说的是。很好,你下去办吧。”夏王说。

    “可是,我主我王,那人到底长得啥样?末将还不知道呢。”琅瑚说。

    “长得都像道士,关键人物是,其他随从不是。你去,一眼就能看出来。可是,在茫茫人海,到哪里去寻找这几个人呢?”夏王也有些疑惑,万一杀错了人,那怎么办?

    他很清楚琅瑚是忠心耿耿的,特别是对他,更没有话说。对国家尽忠,实际上是对他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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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9章 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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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瑚了解到潜入到西夏的人的样子,准备离开,夏王准许,至于能否抓获天一和萧生,还真不好说!

    琅瑚最大的愿望就是抓获他们,如果他们在耳城,合城的人都该死,唯独玉面狐狸还有敌国奸细。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到这个地方来撒野!

    他这么想着,对夏王说:“我主我王,放心吧,我一定要将敌人抓获,八十万大军,捉几个蟊贼,不在话下。”

    他说是这样说,其实,琅瑚还是有点轻敌,住在井底的青蛙,是不知道天外的天比井口大的,只晓得天就只有井口那么大。

    琅瑚见夏王闭着眼睛,知道他在休息,就想离开,可是没有夏王的命令,他不敢擅自行动。

    夏王也在故意试探他,看看他有没有胆子单独离开,就不吭声,这个倒让琅瑚有点着急,不过,早已经习惯了,不存在继续发脾气,这这样的环境下,忍耐是唯一的法宝,不忍耐,只有爆发,而爆发的结果,一定是死亡。就像烟花一样,就那一会儿时间,看得那么真切,那么令人鼓舞,可惜的是,美丽过后,炫目之后,就是死亡,或者是灭亡。

    夏王说:“本王累了,你下去吧。要注意,速战速决,早点报佳音给本王听,本王还要攻打弯刀国和中原国,先把内部的叛贼清理干净后,再去征讨列国,将来,这个世界必然是本王的。”

    夏王说得热情澎湃,遇到了琅瑚这位大将军,还比较冷静,遇到这种情况,他只有冷静,免得都热情,反而对事情不利,朝着不利的方向发展,最后得到不利的后果。

    琅瑚得到了夏王的吩咐,就离开了王宫,然后收拾收拾,骑上战马,朝前策马扬鞭,带领队伍离开了夏王王宫,前往耳城。

    一路风尘仆仆,大军离耳城五十里扎营。因为八十万将士,行动起来,还是有些不便,琅瑚不知道耳城的情况,听说是沙漠判官在那里,心里多少有些胆怯,不过,想到狐狸在耳城,心里也挺痒痒的,真的想把判官杀了,将狐狸抢走。

    一想到判官和狐狸在一座城里,心里就有一股无名之火,恨不得喝了沙王的血、吃了他的肉,对于潜伏在国内的敌人,他倒没放在心上。

    大军驻扎,帐篷连成一大片,举目望去,像是白色的蘑菇,洒满了整个草原。这里大兵已到,消息早已传到了耳城狐狸耳中。

    狐狸又惊又喜又怕又有期待,惊的是,夏王动作这么快,对小城这么关注,以前围剿沙王,没有这么积极,也没有这么大规模。

    喜的是,到底还是有人来报仇,失陷了耳城,心中不爽,正想找个厉害的角色,来替自己复仇,让以前屡战屡败的羞辱一扫而光,现在一山不容二虎,小小的耳城,沙王和琅瑚看谁厉害,狐狸正好坐山观虎斗,爽得无比!

    怕的是,马上要大战,人人都要牵扯到里面,应该来说,大家都不好过,合城的百姓,命运如何,令人堪忧!再说,这里的人虽然讨厌,但不至于要人家的命吧!这个琅瑚是杀人魔王,踩着人血往上爬的,踏着尸体攀登到现在的位置,非常恐怖和冷血,这么个人,一来耳城,岂不让耳城来个大屠杀吗?自己熟悉的人,恐怕难免一死,自己的命运也令人担忧。

    期待的是,沙王才起义,没有基础,几个外来的道士,以后还会走,帮忙帮到一半,没有继续帮,让人感到非常累,正需要人帮的时候,人家要走,岂不扫兴?想来想去,还是自己人可靠。

    外地人早晚要回到外地,或者云游四方,还是本地人可靠,本乡本土的,值得信赖。狐狸期待琅瑚进入耳城,不杀城中百姓,只杀叛贼即可,另外,将道士绑了,送到夏王宫,选个日子,将他们遣送回国,或者以妖言惑众、颠覆国家为名,将他们斩首示众,当然,对于那个俊俏的后生,留下来,在宫中作为男仆,终身服务。

    带着这些复杂的心情,为了表明自己还没有背叛沙王,她派人去请沙王。

    其实,沙王早就得到探子的信,说有敌人来犯,在五十里地驻扎。沙王问:“多少人马?”

    “不知道多少人马,但是,帐篷就有八万顶,密密麻麻,数来数去,足足有这个数。”探子报告。

    “有没有其他的物资?”沙王问道。

    “有,战车有五千乘;战马有十万匹,大炮有五千门。”探子报告。

    沙王听了,倒吸一口凉气,这夏王,看来是动了老本了,誓死要将本王剿灭啊!

    不过,没那么容易!

    沙王问:“带兵的将军是谁?”

    “琅瑚!”探子说,他看得非常清楚。

    “是他?”沙王一听,马上明白了,原来夏王真的动了老本了,琅瑚是在远征,要去攻打中原国的,面子上是要打弯刀国,实际上要打中原国,目的不是近处的,反而舍近求远,要去远方攻打。

    他说出了这话,天一和萧生在一旁,已经猜出了夏王的心思,但是,从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来看,还是很不错的。

    天一问:“沙王认识琅瑚?他是什么人?”

    “他是一个胖子,鲁莽小人,靠出卖弟兄上去的,本王十分瞧不起这样的人。”沙王气呼呼地说。

    “他从哪里来?”萧生也感兴趣起来。

    “他从前线回来。本来这些将士都是远征军,因为本王起事,他奉命回来残杀弟兄,这个人十分厉害,不过,他是邪恶的化身,本王已经痛改前非,现在是洗心革面,早已变成正义之师,为了西夏的未来,本王注定要和他决一死战,一定会消灭邪恶势力。”沙王说。

    “嗯,贫道知道沙王厉害,不过,再厉害,他人数众多,是我军的几十倍,他们就是拿出一半人马,也是我军的十倍。在人数上绝对吃亏。”天一说。

    “嗯,他们人多,都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本来去打中原国,隔着弯刀国,困难重重,他们发动了一场邪恶的战争,让很多人都卷了进来,或者即将卷进来。我们是正义之师,他们是歪门邪道,正要压邪,并且压得住邪。”沙王信心十足地说。

    “沙王,这人太厉害。我们还是要避其锋芒,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让他们找不到咱们,然后再一个接着一个地,将他们分割包围,一个一个地消灭,要知道,我们不能打正面战场的仗,而是要出的起,用不起。”萧生说。

    “军师,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出的起,用不起?”沙王感到纳闷。

    “是这样的,琅瑚想要来攻打我们,但是,耳城相当复杂,凭借耳城的天险,敌人很难攻打进来,但是,家贼难防,特别是狐狸,要特别小心,她是非常狡猾的。我们打仗,她要讲和,这是一定的,她见琅瑚一来,肯定先得到消息,比较兴奋,巴不得早点统治耳城,将我等至于死地。因此,我们要将狐狸控制住,不用说,要她去打琅瑚,就已经十分为难,更不用说守城了,她还巴不得早点献城投降呢,因此,我们要引敌深入,然后再分别吞吃。像琅瑚早就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可惜他没有马上攻打耳城,兵家贵在神速,他这样一来,实际上是给我们准备时间。因此说,琅瑚有兵,但不会用兵,这就是他最大的悲哀。”萧生分析道,简直是头头是道,令人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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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0章 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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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说完,沙王佩服,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不过,佩服归佩服,事还得继续做下去。他对琅瑚不放在眼下,觉得要想打败琅瑚,以少胜多,必须智取,不能凭着蛮力为之。

    怎样智取?就需要动脑筋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事。

    琅瑚不是省油灯,但是,有蛮力,仗着人多势众,没把小小耳城放在眼下。沙王说:“军师,城里有两位军师,狐狸身边那个,本王就不指望了,早晚是本王的盘中餐,可以将他吃掉。军师,还有天一道长,有了你们的保驾护航,本王高枕无忧。虽说有八十万精兵强将,在本王眼中,他们是粪土一样。有了这些兵,哪怕只俘虏一半,也有四十万大军,那么,本王这次举事也算成功。大家要努力,不要放弃希望,有希望,就有要抓住,会有好处的。”

    天一说:“那边的军师不能用,但是,狐狸也要注意,他投诚,不见得是真心,这次琅瑚率领大军杀来,她的心会动的,不要小看这个女人,她手里还有一些人,即使冷血郎黑旋风跟了我们,他的手里还有钱,有钱,就有人。那些人不看人面看钱面,对钱还是比较重视的。加上狐狸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有一定的人脉,熟悉这里的情况,想必不会让她自己人吃亏,至于其他人,她也管不了那么多。”

    正在说着话,外面有人进来,见了沙王,噗通一声跪下,说:“沙王,城主有请,商谈军事。”

    沙王哈哈笑道:“不错,刚才还在说,马上就来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和道长有心灵感应吗?”

    这不是心灵感应,可能是一种不谋而合,狐狸压抑住内心的喜欢,故意派人来请沙王到宫中议事,其实是想试探试探他,看他怎样想。

    要是投降,说不定会放过他,饶他不死。要是顽抗,可能就会流血。

    流血是沙王不愿看到的,可是,在起义起初阶段,流汗流血是很正常的。这次来了大军八十万,就是都吐出一口气,整个沙漠都会飞沙走石,一座小小的耳城,也会大受其害。

    人有钱,格外声高;人多势众,自然会膨胀。那琅瑚来了,虎视眈眈,对着耳城,五十里地扎营,一瞬间就要打过来,人心惶惶的。这时候,琅瑚肯定都飘飘然了。

    他肯定在营中高歌,信心满满,这座小城,每人投进去一块石头,就能将耳城砸碎,每人吐一口唾沫,就能把城市淹没,真是,现在这种情况下,胜券在握,琅瑚很有信心,狐狸更不用说了,就是三岁小孩,都知道虎狼之师一定会赢,城中的五万人马,有两万是黑旋风的,不知道是不是和他沙王同心,就是这么一个人,被狐狸抛弃,却没有完全的兵权的,被沙王收留,万一狐狸承诺给他更好的待遇,他会不会倒戈,也不一定,因此,五万中的两万人马不敢保证对沙王忠心耿耿。

    狐狸派人来请沙王议事,沙王决定前往,带着萧生,帮着出出主意。

    很快,他们都到了郡王府,这是狐狸的父亲留给她的,她父亲死后,她接了班,没有她父亲的仁慈,反倒多了几分焦虑和凶残。因此,和桃子玩得挺好,两人都差不多。

    桃子是个孩子,可是心思比大人还深,因此成为狐狸的军师。孩子没有性的需要,对狐狸来说,是比较安全的,狐狸更喜欢听话的男孩,也喜欢稍微坏一些的男孩,桃子刚好都具备这些条件。因此荣幸地成为她身边的宠臣。

    这时候,狐狸早已在书房等候,她看到两位进来,站了起来,说:“请坐!”

    狐狸比较高傲,在别人面前,一般都不主动站立,大家都知道,她被城主宠坏了,是大小姐,到现在,她成了城主。以前,她就是说一不二的,现在更是,在耳城,她算是土霸王,哪怕投诚了,败在沙王面前,她仍然具有不错的风度,那种娴熟和优雅,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不少。

    这种范儿,可能在其他地方没有显现,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算是一种妥协,没有那么夸张,但内心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张狂,她是这样的人,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多少。

    沙王到了这种庄严的香闺府中,闻到不少的香气,令人心旌摇荡,不过,他不喜欢这种气氛,他更喜欢沙漠上的狐狸,就像沙漠地上的玫瑰,美丽中略带着刺儿,那才算正常。

    沙王不敢细想,早知道琅瑚将军对狐狸觊觎已久,早就想霸占狐狸,只是狐狸太狡猾,琅瑚太笨,没有得逞。

    琅瑚想念狐狸,只是没有得手,得手后可能兴趣都没,得不到,才有更大的吸引力。

    这里行礼毕,狐狸安排就坐,各自落座,然后沙王说:“城主,强敌来犯,不知道城主是否知道?”

    “是吗?是谁来犯,胆子这么大,谁敢来打耳城,难道说,他们不知道城中有沙王吗?”狐狸故意问道,心里却乐开了花。

    萧生看透了她的心思,笑而不答,这种态度,也太诡异了,大敌当前,竟然没有害怕和恐惧,反而微笑面对?狐狸是笑在心里,萧生是笑在脸上。

    沙王很郁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城主,据探子来报,是夏王派来的琅瑚大将军,率领八十万将士前来攻打。”沙王说。

    “多少?”

    “八十万!”沙王说。

    “哎呀,这可如何是好?”狐狸说。

    沙王还以为狐狸害怕了,对狐狸生出怜悯来,作为男人,他有着天然的保护欲望,可是萧生不管这些,他笑着说:“俗话说,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我们的队伍以一当十,还怕他八十万将士吗?”

    狐狸的可怜相瞒过了沙王的眼睛,还以为琅瑚真的很厉害呢,把狐狸吓个半死。

    “军师,远方来的朋友,我们全城不到十万将士,怎样和八十万将士打仗呢?严格来说,只有六万士兵。”狐狸说。

    “人多不要怕,他们是乌合之众,不是正义之师,要是打,恐怕不能光拼人数,还是要拼正邪两方面的力量。我认为,敌人一定不会占到什么便宜。”萧生说。

    萧生这样说,实际上是在鼓励沙王,打击狐狸。

    沙王说:“有军师在,本王啥都不怕,可以向敌人进行攻打。不要退缩,不要害怕,敌人是乌合之众,经不起我们的暴风袭击。要知道,军师手下有一个人,非常厉害。”

    他说的是加勒,算是大力士,已经领教过,沙王很清楚加勒的本事,但是,在没有军师的命令下,不可能去攻打敌人的,只有等候命令,再向前攻打。但是,对于多如星辰的敌人,要想攻打,必须要全面观察,从哪里入手,是十分重要的。

    狐狸一听,觉得有问题,这是一个巨大的情报,是十分可怕的情报,对琅瑚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狐狸很想快点把这里的情况报告给琅瑚,可是,怎样出城,是一个难题。作为一城之主,就连攻打判官的事也不做,何况在这个关键时刻出城呢?这不是明显要报信是什么?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沙王一点都不紧张呢,敢情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是一个好事。但是,不知道沙王说的加勒,本事到底如何呢?真的很期待见一见啊!”狐狸说。

    狐狸想见加勒,萧生看出来了,原来狐狸想进一步摸一摸加勒的底细,然后好向敌人报告,做好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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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1章 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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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想弄清楚加勒的底细,萧生不愿意,他很明白,狐狸肯定会把加勒的情况告诉给了琅瑚将军,那么,琅瑚就有准备,找到了加勒的弱点,没准儿加勒会吃亏。

    加勒也有弱点,随着岁数增加,加勒有了一些想法,这个想法有点奇怪,就是说,他的内心有一些浮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沙王说:“城主,本王是借住的,最终这座耳城是要归还给你的。要想保卫耳城,城主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击退敌人;二是向敌人投降。不知城主作何感想?”

    狐狸见问,心想,这是在试探我,想让我上当,没门!她说:“我才不投降呢!本城主愿意和沙王共存亡,誓死保卫耳城,决不投降!”

    萧生一看狐狸,她的面不改色,清楚了这人的确不一般,练就了撒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事,从外面看,啥都没有,从里面看,她的心有所属,早就飞到了西夏兵那里,恨不得让琅瑚将军早点收复耳城,将沙王就地正法。

    萧生又笑了,狐狸一见,有点吃惊,这个军师,难道看透了心思?狐狸眼睛不敢看萧生,只是看沙王,沙王有点不好意思,也以为狐狸在抛媚眼,看上自己了,就连忙羞涩地低了头,竟然没有一点王的气概!

    萧生看出了沙王的心,连忙说:“沙王,赶紧想出对策,大敌当前,容不得迟疑,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不要失去机会,机会一失去,无法挽回,没法弥补。”

    “是啊,差点把正事给耽误了。城主,你拿个主意,到底怎么办?”沙王有点着急。

    “这样,本城主为了城中百姓,想派出一个使者,前往琅瑚将军那里,先和将军谈判,如果谈得成功,就谈;谈不成功,再打不迟,不知道沙王有什么想法?”狐狸说。

    狐狸说这话,意思很明确,就是想出城,再看看她下一步干什么,是自己出城还是委托别人出城,这是个问题。

    “选择谁呢?”沙王问。

    “本城主认为,选择萧生军师前往是最好的。不知沙王意下如何?”狐狸问。

    “萧生军师,不能离开本王,他很重要,整个耳城的保卫战,都离不开军师,如果派出去谈判,恐怕本王就失去了主心骨,不太合适,还是要从长计议,再做商议。”沙王说,他果然没有中计。

    沙王突然想到,不能这样明显地得罪她,于是又补充说:“城主,你是这里的主人,你如果想和琅瑚将军谈判,本王觉得,你家的军师桃子,年轻有为,胸中有丘壑,成竹在胸,一气呵成,顺理成章,非常适合谈判。早就风闻他非常厉害,纵横捭阖,舌战群儒,想必一定不辱使命,化干戈为玉帛,免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狐狸听了沙王说的话,觉得有用,十分中听,连忙说:“沙王不仅能征善战,而且能言善辩,真是人才,当上沙王,的确很有道理。既然沙王说了这话,本城主也不好再说什么。”

    “城主言过其实,对本王夸奖太过,其实,本王没有那么大的本事。那么,城主是答应了吗?”沙王追问道。

    “事实胜于雄辩,的确,本城主十分敬佩各路英雄豪杰,说实话,本王十分欣赏沙王,真是有远见卓识。太好了,本城主答应让桃子就辛苦一趟,也让桃子长长见识,免得在城中呆时间长了,变得有些愚笨了。”狐狸说。

    萧生觉得这是一只十分狡猾的狐狸,真会说话,说得人心痒痒的,这叫故意掩饰桃子的锋芒,在众人面前,没有抬举桃子,反而打压贬损桃子,为的是减少大家对桃子的恐惧。

    要知道,桃子属于年轻的后生,非常厉害,他就是玉面狐狸的得意参谋,城中第一军师,方圆一千里都很有名。就是这样一个人,其实是小孩,自古英雄出少年,一点都没弄错。

    桃子进来,向沙王行礼,然后浮在狐狸耳边说了句话,狐狸说:“好吧,本主刚好要委派你去替本主走一趟,否则,本主真要丢脸了,说起来,本主没有多少人可派了。”

    “主人,你说去哪里,桃子就一定去哪里,绝不推辞!”桃子斩钉截铁地说。

    他很清楚,在某些时候,就需要多说多做多跑腿,文臣靠的就是一张嘴;武将靠的是能打,会拼,会使用武器,在战场上凭借力气和技巧,将敌人消灭,保存自己的性命。

    文臣除了多说,还要多跑路,嘴勤、脚勤、啥事都好说。

    “有了这话,我都放心了,你真是好样的,是本主的好帮手。这样吧,你去,去找那个敌人,也就是五十里外的敌人,向他讲明观点,要打就打,要和就和,不要躲着不来,要来就早来,要不来就别装孙子。”狐狸说。

    狐狸说的话,令人惊奇,不晓得她是不是对琅瑚非常有意见,还是在沙王面前故意演戏?这个沙王不知道,只有萧生知道,萧生会读心术,对于这个人,不在话下,非常了解她。甚至包括沙王,萧生也清楚。

    沙王和狐狸对萧生根本不懂,萧生看他们却一目了然,也可能,太聪明、看得太明白,不是好事,不如糊涂一些才好。

    正在这个时候,桃子叹了一口气,大家都吓一跳,这小家伙想干什么?难道真是未老先衰吗?

    “桃子军师,你小小年纪,干嘛叹气?难道让你做多了事,心里不满吗?”萧生问。

    桃子见问,定睛一瞧,看萧生气宇轩昂,谈吐不凡,他心里一怔,这是军师对军师,将对帅,看谁狠一些。

    桃子说:“老人家说话,就是没人听,先桃子啰嗦,其实,桃子早就预言,必有这一天!”

    他说话像老人,看起来,这是未老先衰吗?还是故意卖弄?总之,他不是一般的小孩。

    “桃子军师,你的预言是什么?”萧生追问道。

    在问话的同时,萧生已经看透了桃子的心,这个小机灵鬼,其实没有啥好隐瞒的。他在狐狸面前耍小聪明耍惯了,一下子收不回来,想在任何人面前,耍他曾经耍过的把戏,但是,在任何人面前都管用,就是到了萧生面前不管用。

    萧生冷笑,没有搭理他,他觉得没趣儿,但是话说到这里,不说也不行,于是说:“是一个预言,就是说,沙王来袭,是夏王逼的,不是夏王屡次围剿,沙王也不会变被动为主动。谁知道,沙王一动,夏王更要动,这次是大动作,是抱着必胜的信心来的。基本动用了前线将士一半的兵力,看来,夏王是要用尽全力来围剿沙王。”

    “这个没说错。夏王的决定有点突然,也让人想不到,以前都小打小闹的,没有引起重视,现在不同,现在变得非常重视了,看来,有很重要的人物在耳城当中,要不然,西夏兵就不会倾巢出动了,要知道,夏王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当下,耳城中就有大人物,树大招风,是古今的说法,既然有这说法,说不定前朝就有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桃子说。

    桃子说的话,让人似懂非懂,这个小孩,说话却像大人,不知道这小子虚岁是多少,但是桃子的嗓音很特别,可能嗓子是童音,但是思想是成人的,带着成熟的思考。

    “军师,时候不早了,希望你早去早回,你出城,带着使节用的旗帜,然后向五十里外的敌军进发。你不用怕,本主会派人在不远处设下埋伏,当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们好出来做个接应。”狐狸吩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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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2章 凶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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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听话,答应了一声,就要离开,狐狸有点舍不得,就喊道:“回来。”

    桃子知道狐狸有点儿女情长,虽不是她儿子,可是也有感情,毕竟是多年的军师,就像弟弟一样亲。

    桃子没走远,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她,自然有些舍不得。要知道,那琅瑚将军杀人不眨眼,十分冷血,对于这么一个小屁孩,更不会放在眼中,杀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这次去,肯定凶多吉少,有可能有去无回,当然令狐狸担忧。

    桃子折回来,狐狸看着桃子,想说话,又停止,摆了摆手说:“算了,去吧,一路保重!”

    “多谢主人!”桃子答应着,然后离开。

    桃子猜出会有这个,狐狸看起来有些难受,实际上,女人都有这么一点缠绵,对于还是孩子的桃子来说,倒是无所畏惧,看起来,文弱无力,对方就会放松警惕,不会把桃子放在眼里。

    只要是这样,就能对付强敌。

    况且对方琅瑚将军是要踏碎耳城的,这个家伙十分可怖,小桃子过去,说不定要遭到陷害。

    还有一点,就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个桃子人小鬼大,在力气和武艺上不如人,但是在智力上超人一等。

    桃子带了一个侍从,桃子手持旄节,上面是鹰头,铜质的,磨光了,锃亮,杖有一人多高,在桃子面前,显然很不像话。

    跟着的侍从,显然有两个桃子高,这样一来,桃子感到了安全感,同时,也在考虑怎样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穿过长长的甬道,终于到了城门口,还好,城门外没有人,守城士兵喊:“军师一路顺风!”

    桃子扭头笑了笑,说:“好!”

    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从车内伸出头来,向城楼上的卫兵招手,又向开城门的招手,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样子。

    他的旄节放在车上,驾车人的旁边,侍从在路上走,看起来走得轻松,车是牛车,吱吱呀呀地往前,那人腿长,走起来一点都不费力。

    侍从叫阿里,跟着车身走,桃子问:“离开耳城了吗?”

    阿里有点烦,小屁孩,坐在车上,有马夫赶车,消遥自在,偏偏让我在旁边跑步,命运呐,不公平啊!

    他不敢发怨言,连忙说:“军师,这次去找琅瑚将军,听说他吃人心,我们这次去,是不是有这样恐怖的事发生?”

    “不要说,这事不好说,不过,本军师不怕,人都有一死,死一次怕什么,早死早享福。”桃子置生死于度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军师,正是早上刚升起来的太阳,还年轻着呢,为什么有这个感叹?”阿里问。

    阿里有老婆,有孩子,多少有些牵挂,但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要把命丢在琅瑚那里,否则就麻烦了。因为自己死在外面,老婆要改嫁,孩子找新家,得不偿失,以前的努力就白费了。

    这时候,更重要的,是怎样让琅瑚放了桃子,桃子活着,自己不会死;桃子死了,自己也活不成。

    他们俩和马夫,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都别想跑。

    车在原野上走,走了一段路,阿里说:“军师,我累了,想休息一下。”

    “这个地方,是主战场,你不想死在这里,就赶紧走,琅瑚将军派一支小小的队伍,就能将我们吞灭,他们可不管那么多。”桃子说。

    桃子的年纪小,说话比较直率,不会拐弯抹角,但是,作为使者,前往现在的敌人中间,恐怕有点冒险。

    桃子属于琅瑚的猎杀对象之一,他的意思,是屠城,除了狐狸,就是要抓住假扮成道士的王子殿下,只为这两人,其他人都是可有可无的,如同粪土一般。

    桃子前往,真的是凶多吉少,桃子也心知肚明。狐狸投降,和军师指挥不力有很大关系,这一点,也让琅瑚抓住了把柄,会更加利用这个弱点,大做文章,将这样的事无限扩大化。

    不过,桃子不害怕,这一点让人感到安心。

    阿里其实还蛮佩服他的,不过,把耳城让给沙王住,让人无法接受,要知道,沙王出身不好,是土匪,哪怕是不杀人、不放火的土匪,也还是土匪,名声已经出去,再掩饰也没有用。

    怎么能让土匪住在城内呢?粮食不够吃,草料也不够,还惹祸上身,这不,不是沙王入住耳城,就不会引来大兵来犯,哪怕是夏王安排来的兵,琅瑚统领的,以前是自己的兵,现在成了敌人。阿里不想当敌人,可是,没有办法,还是跟着城主走,城主投降了沙王,成了沙王的俘虏,虽然名分还是城主,可是已经不是以前的自由身,要受到沙王的影响,沙王表面上很尊重她,实际上沙王不会把她放在眼里,毕竟是女流之辈,不足挂齿。

    看到了前方密密麻麻的像是白色蘑菇的营房,阿里提议休息,桃子当然不想为难他,毕竟是他在地上走,不是桃子,桃子要走,起码动作还要快一些,因为是奴仆,是听命于人的,地位在那里摆着,不能和桃子并驾齐驱。

    桃子说:“休息一会儿,等一会再赶路。”

    他说着,从车上跳下来,马夫不说话,桃子看看鹰头铜杖,这是使节棒,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现在是一国内乱,能否适用规则,还不清楚。

    休息了一阵子,桃子说:“明知是鬼门关,也要往前。这是没办法的,人固有一死,死有什么可怕的?”

    不说还好,越说越怕。阿里说:“这样吧,我相信,你一定会说服琅瑚将军的。他说不过军师,军师一定会转败为胜的。”

    桃子听他这一说,心想,这家伙很怕死,越怕死,越会死到临头,不把死当成一回事,那才好。有人说,视死如归,就是这么回事。

    阿里说完,桃子笑了笑说:“大叔,你是有家的人,家人都盼着你回家呢,说实话,我还没长大,没有成家,要到这个地方,的确有可能有去无回。”

    阿里说:“是的,军师,自古英雄出少年,你当英雄,我是随从,你是红花,我是绿叶,到了琅瑚将军那里,一定要确保奴仆回家,家中老小都在盼着奴仆回家照顾呢。”

    “这个你放心,要是琅瑚杀人,就杀本军师,本军师啥都不怕,死不足惜,死得其所。如果要杀人,就让琅瑚杀本军师好了。”桃子说。

    桃子的说完,阿里哭了起来,马夫侧目看他,觉得他怎么不像个男人?这个家伙,其实很想弄清楚到底是否能回来,比较珍惜生命。

    以前是同伙,现在是敌人,使者去送信,实际和送死差不多。马夫一直受伤,一直在底层,也无所谓了。

    桃子吩咐动身,马夫面无表情,上了马车,阿里继续在后面跟着,腿肚子好像在发抖,不过,这是生死关头,放在谁身上,谁都有些把持不住。

    很快,就进入了琅瑚的警戒区域内,有一队骑兵跑过来,穿着打扮,都是西夏国军人的制式服装,看起来比较简单,但战士们看上去比较干练,适合作战,不是怎么拖泥带水的。

    骑兵队队长喝道:“呔,你们是什么人?好大胆子,竟敢擅闯兵营,这是战场,不要命了吗?”

    桃子在车里,听到声音,掀开帘子,站在车上,向骑兵队长拱了拱手,算是见面行了个礼,那队长一看是个娃娃,说:“你家爷娘呢?怎么一个人跑出来玩了?”

    队长话音一落,骑兵们哈哈大笑起来,看不出来,这是战场,反而更像是一次狩猎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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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3章 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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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昂首挺胸,听了这些人的话,一点不惧怕。他说:“你们仗着人多势众,我是一个娃娃,就这样欺负吗?你们是谁的队伍?一直是这样欺负弱小吗?”

    “娃娃,你干嘛来了?瘌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竟敢这样跟老子说话!来人,将这人给老子绑了,押回军营,请将军发落。”队长说。

    话音刚落,桃子拿出鹰头使节杖,举起来,那杖比他两个还高,厉声喝道:“我乃耳城使节,两军交战,不得为难两军使节,这道理你不懂还是故意装不知道?难道军中没有章法吗?”

    骑兵队长一看这种气势,还真厉害,再看看那根铜质鹰头使节杖,磨得亮亮的,看起来有些威严。

    骑兵队长不说话,阿里吓得发抖,队长说:“你,大个子,抖什么抖?什么素质?没见过这样。”

    阿里见队长说自己,吓得跪了下来,说:“官人,官人,别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要是死了,就是一家人全死了。”

    “哦,哈哈哈,原来是个胆小鬼!爷不杀你。起来吧,看来,你们是听差的,送信的,好,爷不为难你们,不过,你们到了琅瑚将军那里,能否混个全尸,就很难说了。哦,哈哈哈哈......”骑兵队长笑道。

    好像他们早已习惯了杀戮,看到琅瑚行凶杀人,不能阻挡,也胆战心惊。死的人,没有感觉,看的人,印象深刻,不敢胡来。算是杀鸡给猴看,越看越胆颤。

    桃子说:“队长,你是队长吧?我看你这一身行头,就知道你是,这么地吧,前面带路,我要去见琅瑚将军,有要事相商。关乎国家命运的,不得耽搁,一旦耽搁,恐怕你承担不起重任。”

    队长还想说什么,看看桃子不停地抚摸使节专用鹰头铜杖,队长会意了,知道这小子不好惹,万一在将军面前,说他不好,那可不是玩的,说不定会因此丢命。

    琅瑚比较爱才,骑兵很厉害,全靠队长,他屡建奇功,在快速反应作战中,总是能消灭敌人,而且能保护自己,正因为这,琅瑚才任命他为骑兵队长。

    可是,队长也有一身的臭毛病,不容细述,要是细述起来,恐怕一本书也写不下,关键是在某些时候,的确顾大局、识大体,不容易意气用事,容易出现偏差。

    队长答应下来,看着桃子小眼睛,但是很坚毅的目光,知道这小家伙非要见到琅瑚将军不可,这个家伙最大的目的,就是要让别人成为一个俘虏,因此,与其说,他在带着使者进入营地,不如说是他押着俘虏回来,就像打猎人的总要带着野味儿回来一样,只有打到了小动物啥的,都要得到别人的欣赏和肯定。

    同时,也会考虑到喜欢问一些消息,带着野味回来,也带着外面的思想回来,这种思想就是有成就感的意思。

    队长带着邀功请赏的心,将桃子,两军交战的来使,带到了琅瑚将军面前。

    队长谄媚地说道:“本队带来了耳城来的大使。请大将军裁决。”

    “裁决个头!滚一边去,大使算个鸟!”琅瑚说。

    他一说完这话,阿里就吓尿了,裤子底下竟然滴下水来。

    琅瑚一见,哈哈大笑,本来想要杀他们的,立马改变了主意,他也懂得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的规矩,可是,这贼哪里是来自另一个国家的?分明是****,还有脸来谈判,先看看再说。

    “耳城大使特向大将军致敬!”桃子高声说着,童声未改,声音十分响亮。

    琅瑚一愣,这是大使?倒很奇怪,以前曾风闻耳城总管很特别,真没想到,百闻不如一见,原来如此!是个孩子,既然是孩子,那么,居然是大使,说不定和狐狸有特殊的交情。

    想到这里,琅瑚说:“你是耳城来的娃娃?你的爹娘呢?”

    “本大使是来自耳城,耳城是本大使的爹娘。本大使不知道爹娘在哪里。这个问题,不是大将军所关心的。大将军所关心的,是怎样收复耳城,俘虏玉面城主,屠杀叛贼!”桃子说。

    琅瑚一听,这小子还真行,看来,是个少年英雄,玉面狐狸选择的人没错,一想到玉面狐狸,心里就一阵阵地感到喜悦,这是好事。

    因为爱屋及乌,对玉面的好感,也融化了琅瑚冰冷的心,他说:“好吧,你小小年纪,还一口一个本大使,未免有些骄傲。不过,看在你们城主的面子上,本将军不与三岁孩子计较。你来做大使,你先谈谈条件吧。”

    琅瑚说完,看着桃子,桃子不说话,琅瑚感到奇怪,桃子昂着头,琅瑚突然意识到,没有给他们沏茶,刚才那个大个子已经吓尿了,想必要补充茶水,否则就麻烦,回去对玉面一说,玉面娇嗔,那还没什么,如果红颜一怒,那就麻烦了。

    桃子看琅瑚的表现,知道了这个家伙欺软怕硬,说:“好吧,我算清楚了,你是想要我去当你的传话筒,好吧,你答应本大使的条件,本大使就答应你的条件。你看怎么样?不知将军意下如何?”

    “好,痛快!痛快!你先说,本将军洗耳恭听。”琅瑚说。

    桃子暗想,这个鲁莽的家伙,还会用词呢,还洗耳恭听呢!耳朵耳,耳城的耳,想要干嘛,想要血洗耳城吗?

    桃子可能想多了,琅瑚开始有血洗耳城的打算,也谨遵夏王的命令,可是,看到这位桃子军师,还有大个子阿里,他改变了主意,关键是耳城之中,就是这么一些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怎么舍得举起屠刀,滥杀无辜呢?毕竟是西夏百姓。自己内部先乱了,怎样打败真正的敌人呢?

    说归说,做归做,在关键时刻,还是要小心。

    桃子把脉把得很好,清楚了琅瑚的真实目的。

    “这样,耳城不交给你,因为耳城自古以来就是城主的,从城主的父亲老城主到现在,已经经过了若干年,现在要求拱手让人,恐怕不行。还望大将军三思。再说夏王有那么多的地盘,还在乎这个弹丸小城吗?”桃子说。

    听了桃子的说法,他感到很奇怪,这么个小小东西,竟然说话都像大人,看来,人小鬼大是没错的。

    “你这个条件不是不行,但是也要满足本将军的条件。”琅瑚说。

    “什么条件?”桃子说。

    “来人。”琅瑚吩咐道。

    桃子一听,吓了一跳,他的声音很大,那个阿里才换了裤子,这一嗓子,恐怕又要尿。

    桃子沉住气,说:“好,将军这么有诚意,我作为大使,也不虚伪。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琅瑚没有理会,他越是这样,阿里越是有点掐不住,有些坐不住了,想跑,到处都是人,往哪儿跑?

    那人进来,双手合十,问:“将军有何吩咐?”

    “上茶。上最好的茶,中原国的茶。”琅瑚说,“这茶是本将军抢波斯商人的,哦,好啊,真过瘾啊!”琅瑚说着。

    这个国家级的大盗,光天化日之下,抢外国商人的货物,想必不会想到报应,只会想到这是一场阴谋,是国家级的恐怖分子,一想到西夏,在这个地方,存在合法的抢劫,就让人不寒而栗。

    上茶给小家伙桃子喝,小家伙不喜欢茶的苦味儿,可是没有办法,只有硬着头皮去喝了。

    那人出去不久,进来,给大家沏茶,用的是细瓷釉面茶盏,这是当时最好的喝茶工具,但是,桃子来不及细想,走了一路,的确口干舌燥,但是,不能冒失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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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4章 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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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水里可能有毒,桃子有经验,他悄悄从袖子里拿出一枚银戒指,趁人不备,悄悄放进茶盏,然后拿出来一看,没有变化,证明无毒。再看阿里,早已在喝了。

    桃子心想,这么大一个人了,竟然没有一点警惕心,怕就怕得要死,正在面临生死考验的时候,竟然不要命了,抓住茶盏就要喝。

    阿里发现了异常,马上停止,看看小军师,发现他用东西在测茶水,他还算细心,看到这么一枚银质的指环,房贷茶盏中,好好的东西、好好的细瓷茶盏,干嘛要这样?况且现在正是一个好的开始。

    怀疑有道理,关系到性命,阿里是非常珍惜生命的人,总害怕死了。看到桃子这样,他停了,就像冻住的冰人一样。

    桃子没注意他的这一变化,经过检测,没有毒害,就端起茶盏来喝。

    琅瑚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其实,他没有想过要毒害这两个菜虫,马夫自不必说,阿里是随从,竟然吓得尿了,还能有什么大作为,这一辈子也就算到这里为止了,再往前走,恐怕走不通。

    他知道大使来自耳城,既然派他来,肯定有背景,或者有能耐。

    喝茶的动作各异,琅瑚喜欢大口大口地喝,桃子喜欢快速地喝,但是,看起来动作故意放得很慢,这样才和他军师的身份相称。

    喝了茶,琅瑚说:“中原国的人真会过生活,这么好的瓷器,这么好的茶,看来,如果把中原国给占领了,那些东西不都是我们的了吗?”

    桃子点点头说:“本军师认为,这个话题有点远。本军师来,是劝将军撤兵,否则后果自负。”

    “你在开玩笑吧。撤兵?想得倒美,实话告诉你,本将军一天之内,必定将这个耳城踏平。但是,考虑到城中叛贼不是多数,大多数人都是西夏百姓,不想因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你回去对城主说,交出叛贼沙漠判官,啥事都没有,耳城还是玉面城主的,如果不交,那就别怪本将军不客气了。”琅瑚说。

    他将夏王的意思表达得淋漓尽致,可是,还有超过的,没有不如的。

    说了这一席话,桃子觉得这个人真可怕,但是,再可怕的人,也难免一死,看他现在停激动,义愤填膺的,将来到底是什么状况,就很难说。

    桃子说:“本军师不觉得将军的话有道理。不能为了一个蟊贼,要将战火烧到耳城。将军知道,玉面城主不是为了城中百姓,不想看到流血,才不得不投降,但投降不代表心悦诚服,而是在寻找机会将判官杀死。可惜,判官手下高手如云,凭城主和本军师,一时难以凑效。但是,苍天有眼,将军来到耳城,城主非常开心。”

    说归说,做归做,桃子到了这个杀人魔王面前,不变得像狐狸那样,恐怕很难混。再就是,他从来不在比他低一等的人面前装孙子,别看他人小,他很懂得规矩,也懂得人们不是关心别人的外形怎么样,而是关心别人的地位高低和权力大小。

    喝茶完毕,琅瑚心想,只要能博得玉面美人的欢心,一座耳城算什么,就是整个国家都陷落了,也无所谓,只要有美人在身边就行。

    这货是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主儿。桃子对狐狸没感觉,不过是个头儿而已,但是,肥胖的大将军,活像蛤蟆,对玉面城主倒是情有独钟,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么下去,就是单相思,到最后,还是一场空吧!

    谁知道呢?前面的路谁都不清楚。

    琅瑚说:“军师,你小小年纪,倒很会说话,这样吧,你先回去,我答应你们城主,为了城主的缘故,本将军不毁灭耳城,另外,本将军希望军师回去后,设计将判官抓获,然后,我们内外夹击,将判官一伙捉拿归案。”

    琅瑚说完,摸了摸手里的刀,说:“听说判官手下有一些厉害的角色,本将军非常感兴趣,想和他们斗一斗,不斗不知道,一斗才见分晓。”

    “将军,实话告诉你,不说到这里,还没什么,说到这里,本军师不得不提到判官的手下,高手云集,文臣武将,全都具备。这些人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帮助判官夺取天下的。别的不说,就说说他的军师,一个名叫萧生的,就十分了得,真是文武双全,恐怕,文会超过大将军,武可能和将军不相上下。”桃子说。

    听了这话,琅瑚跳了起来,案几差点被掀翻,他站起来厉声喝道:“不得了了,还有人比我强?走,本将军此时此刻就要出战,将判官一伙一网打尽。”琅瑚说。

    桃子撇了撇嘴角,心想,鲁莽之人,难成大器,夏王看错人了,搞不好八十万大军毁在他手里!

    想是这样想,面子上还得说得过去,要不然,还真麻烦,弄不好,还没离开这里,就做了刀下鬼。这个家伙,反反复复,喜怒无常,比夏王还夏王,不能在此地久留。

    桃子想赶紧离开,于是说:“将军果然神勇,非常佩服,放心,本军师回去,一定向城主报告将军的意思,至于城主要和将军里应外合,将耳城叛贼捉拿归案,或者就地正法,全凭将军裁夺。本军师,还有城主,都担心叛贼的黑血污染了耳城的土地。不如本军师以举火为号,在明晚子时,到城头举起火把,将军的神勇的将士可以攻进耳城,不知道将军有何想法或者主意?”

    “噢,哈哈哈,小小嘴巴,挺会说话,不吹牛,本将军出马,一人能挡一万人,那判官手下该有多少人,本将军一挥手,他的兵马就去掉一半了,哈哈哈哈!”看来,琅瑚毫不客气,对于这个判官,根本不放在眼下。

    对于琅瑚,桃子已经弄清楚了他的为人,这人,见到棺材都不掉泪的二货,夏王将兵权交给他,算亮瞎了眼。

    “嗯,不错,本军师十分敬佩将军的力气过人,看上去比较果敢。时候不早,就这样约定,明晚子时,不见不散。”桃子说。

    桃子说完,琅瑚摇了摇头说:“不好,明晚子时,有点问题。还是改期吧。”

    “为什么?”桃子不解地问。

    “初来乍到,有些不服水土,军营中的将士们上吐下泻的,十分狼狈,想要再观察一天,如果能有战斗力,后天晚上子时,本将军必然率领大军踏平耳城,一举拿下叛贼鼠辈。”琅瑚气愤地说道,那语气,好像马上打败了沙王一样。

    桃子说:“但愿将军马到成功!事不宜迟,本军师要赶回耳城,向城主回报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策应将军在城外举事。”

    “好,你速速回去,到了城中,多多准备。对于耳城,本将军不太熟悉,里面地形错综复杂,能进去,但不一定能出来。越是力气大的人,到了城中,越是麻烦,还望军师不要掉以轻心,多多照顾本部人马,好早日凯旋,向夏王报喜。”琅瑚一口气说完。

    原来这小子,说话全凭嘴一张,并非全是文臣才有辩才,武将的口才也十分了得,真是在战争年代,就是文人,也能拿起刀剑,有了武士的风采,可是不是一般人,就不会做普通事。这个家伙,不光是肥胖,肚子里除了有板油,还是很有才的,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

    琅瑚将军说完,桃子站起来,要离开,琅瑚没有阻拦,说:“好吧,你去,本将军送你。你还行,就是你的侍从有些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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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5章 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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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很聪明,拿眼睛瞧阿里,不正面瞧,担心阿里有意见,就说:“西夏国耳城里的人,都是最棒的,谁来,都欢迎,任凭谁,都毁灭不了耳城,只有被毁灭。”

    桃子年纪不大,知道的事却不少,知道阿里有长处,也有短处,在军营中,受到了琅瑚的惊吓,就尿裤子,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爱之处,他对人还比较热情,没有坏心眼。对人挺实诚的,但是,太实诚也不是好事。

    说归说,马上启程,城主——玉面狐狸还在等他回去回信,往回走,需要走五十里,想必也比较麻烦。

    琅瑚目送桃子、阿里离开军营,他转身回去,自不必多提。这时候。

    来的时候,感到很慢,速度一直提不上来,回去的时候,倒觉得非常轻快,阿里走起路来,健步如飞,还不停地催促赶车的把式要走快点,别耽搁了时间。

    阿里惊出了一身冷汗,还吓尿了,谁知道见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竟然还没事!去得艰难,回来轻松,太妙了!

    车夫仍是面无表情,要说怕死,阿里属第一,在三人中,最不怕死的,属于桃子,真是年少无畏,车夫其次,最胆小的,就是阿里。这个家伙上有老、下有小的,实在难以割舍亲情。

    很快,到了耳城。

    城上早有人看到,连忙派快马前往城主王府,向城主报告,玉面狐狸长舒一口气,说:“好了,原来琅瑚不是传说中的那样的人。不错,还有点良心。”

    狐狸没有动窝,她很清楚,桃子出使,不辱使命,圆满完成任务,既然他出去了那个地方,又全身而退,小小的娃,竟然有这等本事,也算没有白疼一场。

    于是玉面狐狸说:“军师一路辛苦,安排宴席,为军师接风洗尘。”

    她说了这话,谁都不敢马虎,赶紧下去准备。

    反正到了吃饭的时候,即便不是为桃子接风洗尘,自己也要吃,看样子,他们能平安回来,说不定谈判还可以。

    于是放了心。以静制动,在王府总比在城墙上站着强,再说他顺利回来,大家都很高兴,城中有粮,就不用慌,加上能活着回来,敌人没有杀害桃子的意思,其实很清楚,耳城没有被围困,大家都有救,自然把这个情况弄清楚,然后再进行下一步。

    桃子他们进城,吊桥拉上了。到了王府,阿里站在门外,没让他进去,按照规矩,也不能进去。

    狐狸眉开眼笑,这是少见的表情,见了桃子,如同久别重逢的儿子,格外亲热,可是,桃子就是桃子,说:“城主,你的美名远播,琅瑚十分敬仰,不敢冒失来攻打,恐怕让你受到惊吓。”

    听了这话,狐狸心里美滋滋的,像是吃了蜂蜜一般,看来,最了解他的还是桃子,这家伙十分懂事,明白女人的心,那就是虚荣心,哪怕害人,也还是需要。

    狐狸说:“军师一路辛苦了,本城主十分欣慰,你是好样的。佩服!不知道这次去有什么收获呢?”

    “收获有很多,”桃子说,“主要是将军要城主和他里应外合,将敌人抓获,其余不问。”

    狐狸听明白了,他是在撒谎吗?看来没有。可为什么龟壳显示说,有血光之灾呢?难不成琅瑚改变了屠城计划了吗?

    原来,狐狸会通过龟壳来推算未来,前两天,龟壳显示,有一场腥风血雨要来,但是,今天听桃子一说,竟然没事!到底是桃子在说谎,还是龟壳在说谎?

    狐狸看看桃子说:“军师一路辛苦,来吧,本城主给军师准备了盛宴,来款待军师,凯旋归来!”

    说归说,做归做,既然已经准备了盛宴,不能浪费,在准备的时候,狐狸说:“军师,你先去沐浴更衣,然后到宴客厅,等本城主一到,即可开席。另外,请军师安排一下,有请沙王和他的弟兄来赴宴,分享好消息,但是,有些话不便公开说,就要有所保留。”

    桃子脆脆地答应了,然后退出去,沐浴更衣熏香不提,安排人去请沙王。

    狐狸等桃子退出去,然后拿出龟壳来算,翻开一看,竟然是真!桃子没撒谎,哪怕去了琅瑚的军营,见到了琅瑚将军,也没有背叛,反而更加忠心,这个人是可以信赖的。

    这就难怪了!琅瑚的眼光有问题,明知道不可能,还要来闯一闯。

    狐狸不想继续想下去。再说,将来的耳城到底怎么样,从龟壳上看不出来。只能跟着感觉走,走一步看一步,今晚还在,明早就无,谁知道会不会有事?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变化。

    再说沙王早就接到了报信,说桃子军师已经安全回来,大家都秀开心,桃子再不好,也是狐狸的军师,更是一条命。他有勇气,独闯敌营,就很了不起。

    大家正坐着议事,有人进来报告:“有请沙王和诸位到王府赴宴,为军师接风洗尘,恭喜平安归来。”

    沙王点点头说:“很好,本王正有此意。走,去看看,去听听,看敌人有什么高见?要传递什么信息。”

    天一说:“去哪些人?留下哪些人?”

    “都去吧,不好吗?”沙王问。

    “不要问,都去恐怕不好,不是遇到好吃的,都去凑热闹,一饱口福,要知道,有些饭不如在家吃。在外头吃,不放心,总是暗藏杀机,饭很香,可是离危险也很近。”天一说。

    “道长言之有理,军师,你说说看,谁去最合适?”沙王问。

    “沙王去,军师去即可。天一道长——贫道的师父——就不用去了,同时,弘法也不用去,本军师手下,也不用去。又不是打架,去了干什么?”萧生说。

    “道长,这个方法挺好,奇怪的是,为什么不清冷血郎呢?那个黑旋风其实主管全城的军事,这次又是去谈到军事,不去有些说不过去啊。”沙王问。

    “这个沙王不清楚了吧?他是心有所属了,跟我们走,对狐狸那一套根本看不上,现在是没办法,暂且在城中,和狐狸周旋,在这场冲突中,他要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狐狸不敢用他,只能先探探我们的口气再说。”萧生分析道。

    萧生的分析十分恰当,再说他懂心术,知道狐狸在防着黑旋风,这个家伙几次失利,在狐狸看来,都是带着敌意的,根本没有想到要做什么。

    这时候的冷血郎,已经在带兵训练了,根本不知道会派大使去和地敌人谈判,也不知道桃子已经回来。

    在狐狸心目中,黑旋风就是叛徒,跟着沙王走了,势不两立,成为这样的局面。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沙王,我也想去。”

    话音刚落,吓了别人一跳,大家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是弘法,本来连天一都不让去,本意就是免得弘法去,弘法很馋嘴的,这次去,恐怕要丢人现眼,还会被人瞧不起。

    说归说,做归做,弘法要去,萧生不好劝阻,沙王说:“好,去吧,你是娃娃,桃子也是娃娃,看看你们谁厉害,也让桃子看清楚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

    “好啊,好啊!还是沙王最体贴我。”弘法说。

    弘法是天一的大徒弟,从小跟着天一长大,被天一收养,而萧生来得晚,年龄比弘法大,可是,不是以年龄来排大小,而是以先来后到的来排大小。

    天一摇了摇头,不好说什么,知道这个家伙,总是为嘴伤心,总要为嘴找借口。这世上没有谁比他更爱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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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6章 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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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给足了面子,弘法倒有些不自在,巴不得早点离开这里,不看到师父的面最好,心里最舒服,才能得到自由。

    事情已经敲定,马上行动,弘法心里乐开了花,真是太好了!又可以大吃一顿了,这是好事,一生中,吃饱喝足才是正确的,何必要忧国忧民呢?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萧生有点不满意,但他给沙王面子,知道沙王十分喜欢热闹,人去少了,不好玩,再说,沙王对狐狸没有感觉,但是又怕弟兄们开他的玩笑。还是要避嫌才好。

    他不爱狐狸,狐狸对他也没感觉,琅瑚暗恋狐狸,狐狸也没感觉,不过知道琅瑚的野心和色胆,野心挺大,色胆却如黄豆粒一般大小。

    来报信的人已经回去,这里备车备马,前往王府。

    还没走到宴客厅,就听到里面有音乐声音,非常动听美妙,这是喜庆的乐曲,声音缭绕在房梁,回音令人沉醉。还没开始饮酒,仿佛已经被酒所麻醉。

    萧生看看弘法,他眼睛露出喜欢的光芒,非常明显,这个家伙活生生就是一个吃货,一边听音乐,一边吃喝,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很快,就到了里面,有人唱:“沙王驾到!”

    城主听了心里一怔,这个家伙,看来死到临头,还要讲究排场,世上有这样的活宝,世界就多了一份欢乐。

    “哎呀,沙王,有失远迎,多有得罪,多有得罪!”狐狸说。

    狐狸的声音就像清脆的银铃,声音具有穿透力,她一说话,整个场面都被震慑了。

    没有一个人敢说话。音乐停了下来,狐狸说:“怎么停了?谁让停的?”

    她质问之后,音乐顿时响起来,这个真见效,可能大家都怕她,她是城主,在任何时候都是。

    她笑着说:“这才像话。”

    “城主,不好意思,大敌当前,还让城主破费,实在不好意思。这次出来,比较仓促,没有带礼物来。”沙王说。

    “要什么礼物?城中所有的,都是我的。你带来的是我的,你带不走的,也是我的,害怕什么?”狐狸说话,非常霸气,不过这是事实,哪怕黑旋风已经离开她,她的老臣旧将还有一些,根深蒂固,牢不可破。

    “是啊!城主是耳城之主,令本王十分敬仰,真的很佩服。”他说完这话,沉默不语,不清楚是不是害怕城外的八十万大军,还是被饥饿俘虏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会产生幻觉。这个时候,就是一种幻觉。不太明白狐狸的想法,狐狸的诡异,天下有名。

    在耳城当中,她是老大,现在沙王强势,没办法,表面上还是要让一让,在耳城之外,沙王是老大,现在在城内。

    大敌当前,歌舞升平,这是什么节奏?

    萧生心想,一定有问题,不是别的,就是这么一个家伙,没准就是一个叛徒。看桃子不像是个正人君子,人小鬼大。有什么主子就有什么奴仆。

    狐狸说:“大家欢聚一堂,共同抗敌。敌人就像凶猛的狮子,在城外五十里走来走去,想要吞吃我们,可是,没有那么容易,本姑奶奶偏要过得潇洒一些,不是愁眉苦脸,每天都要开开心心,让敌人失望,让我们充满希望。”

    狐狸的鼓动,让大家兴奋不已,气氛开始活跃起来,大家情绪高涨,但是,对于这种情况,萧生非常冷静。

    沙王说:“大家都很拥戴城主,证明城主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明白,城主在,城就在,我们的性命就能保全,城主不在,我们都不在。”

    “沙王真会说话,真不愧是王,那么多人都愿意跟随王,不是没有道理,是大有道理。”狐狸开始说废话了。

    这么一个人,萧生心想,越是背叛,越要装好人,装无辜,越临近死亡,越是要疯狂。

    “大家都辛苦了。”狐狸说,“军师,开席吧!奏乐!”

    音乐之声,缭缭升起,如同云中仙境,让人飘飘然,这种音乐,让人忘了战争,忘了敌人,仿佛生活在极乐世界,就像活在乐园里。

    萧生看穿了狐狸的心,她已经通敌,并且已经有了反心,也可以说,不是反心,从来都没有真正臣服过,在她眼中,沙王不过是土匪。这个观念根深蒂固。

    铜盆里燃烧的火,噗噗作响,整个大厅充满了香气和酒香,听着音乐,观赏歌舞,感觉的确非常美妙!

    这些铜盆子、铜柱子看起来像是黄金铸成,擦得干干净净,磨得锃亮,可以照得见人影。

    狐狸喜欢干净,到处都弄得一尘不染,看上去比较舒服。弘法觉得不必要,只要吃好就行,外在的东西不很重要。

    萧生对牛羊肉不太感兴趣,哪怕那些肉香扑鼻而来,美酒也香气四溢,音乐缭绕,不绝于耳,真是人间美好的东西,在这里都有显现,都能享受到,弘法高兴地说:“这个地方真是人间仙境,太好了,真想一辈子都住在这里,哪里都不去。”

    萧生问:“你想不想回到你的中原国,那里是你的土生土长的地方。”

    “回去干什么?我在这里有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又不用伺候人,别人反而伺候我,生怕伺候得不满意,这样好的地方,到哪里能寻找到呢?我干嘛要回中原国。那中原国和我有什么关系?”弘法填了一块肥美的羊羔肉,放进嘴巴,喝了酒,大口嚼着,笑着说。

    萧生点点头,不好说什么,看到对方举杯,他也举杯,狐狸的手下,打仗的不多,可是吃饭不少,个个都是能言善辩,在大厅里,显得格外热闹。

    在这种情况下,最多的想法,就是怎样才能达到一定的成功。

    狐狸一直认为自己是成功的,耳城被沙王占据,表面上看,沙王胜利了,可是,到了后来,沙王进城后,没有将狐狸杀死,取而代之,当上城主,沙王听了萧生的建议,要树立好名声,以后再攻打其他城池,就比较容易些。免得人家都听说沙王暴戾,杀人不眨眼,谁敢献城投降?肯定会拼命抵抗,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光。

    没过多久,弘法已经吃得肚儿圆。萧生对沙王说:“这是有预谋的宴请,沙王要小心。”

    “军师,你是说他们要害本王吗?”沙王问。

    “这次不会,狐狸很狡猾,她会放长线钓大鱼的。”萧生说。

    沙王不好多问,狐狸也不谈论敏感性的话题。萧生全明白了狐狸的心,狐狸不敢看萧生的眼睛。这个家伙十分厉害,总是看透别人的心思意念。

    正在这个时候,明月当空,就像白色的牛乳倾泻进了宴客厅。地面上洒满了银色的光。

    狐狸说:“这样的良辰美景,大家吃好喝好,别辜负了大好的光阴啊!”

    听了这话,弘法打着饱嗝,说:“沙王,跟着你真有福,今天像是过年一般,简直太美了,真想在这里死了算了。”

    沙王哈哈一笑,说:“你的路还长着呢,怎么突然想死了?”

    沙王这一笑不要紧,惊动了所有人,沙王的嗓门大,有很强的震撼力。听了他的笑声,大家突然都停止了继续宴乐,把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他们。

    狐狸笑了,打破了僵局,说:“大家继续,继续。这位小哥,看来你来的次数少,有什么意见,招待不周,还请多多原谅。”

    狐狸说了这话,对弘法是一种莫大的鼓励,本来弘法对美女都是情有独钟的,没想到,这个狐狸竟然主动来向天一道长的徒弟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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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7章 殊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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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善于笼络人心,被萧生看出来,对沙王点头,沙王明白,微微一笑,说:“看来,这里面有很大的问题。”

    他说这话,是压低了声音的,看起来像没说话,实际上萧生听得清清楚楚。

    萧生明白沙王的心思,即便沙王不说,他也懂得。不懂的,就是弘法,他的肚子里被肉、美酒还有音乐装满,想要再装进一些智慧和知识,恐怕会很难。

    狐狸说:“桃子,你们都是小字辈,去,给沙王的部下敬个酒吧。”

    狐狸的命令,谁敢不听?桃子脆脆地答应了一声,然后端着酒盏来到弘法面前,问:“敢问小哥贵姓?”

    弘法来到西夏,听他们说话听久了,也能听懂,于是端起酒盏,说:“在下弘法,这厢有礼了。”

    说完,不等桃子反应怎么样,一仰脖,酒就到了肚子里。人喝酒喝到一定的程度,就麻烦了,喝的就不是酒,是水,那种水,喝再多,也会变成尿,排出体外。

    “弘法,弘法,好高深的名字,神秘莫测,天道合一,看来,天一道长的得意门徒就是你啊,久仰久仰!佩服佩服!”桃子说。

    桃子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他这样做,是因为他饱读诗书的缘故,因为读书多,自然会说,因为会说,自然让弘法羞愧。不过,弘法不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读书再多,也要吃饭。

    想到吃饭,弘法抹了抹嘴,用丝巾擦了擦嘴角,那嘴巴是明晃晃的油,泛着明显的光。

    桃子根本上看不起他了,他弘法纯粹身体上的孩子,思想上还是孩子;桃子不是,桃子身体上是孩子,思想上已经超越了成人的思维和智力。

    桃子玩弄成年人,而弘法却被成年人玩,要不是天一道长,还有几个朋友帮忙,估计弘法总是受欺负的对象,即便是这样,弘法仍不思进取,也不觉得这是感恩的事,反而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对萧生总是不敬,反而想当老大。

    萧生总是原谅他,能原谅人,这人才有进步。萧生的进步空间有很大。

    萧生说:“军师,这次出使敌营,想必收获颇多吧?”

    “呃,这个,这个嘛。”桃子支支吾吾。

    这很明显,桃子说:“同为军师,军中有些秘密,关系到身家性命,不太在这种场合说,我看还是免了,免得引起恐慌,那就麻烦了。”

    萧生冷笑道:“好,军中有秘密,尊重你的选择,很好,很好!”

    桃子听他冷笑,心里有些惊慌,这种感觉以前没有遇到过。这个人很厉害,桃子的心,跳得很厉害,比较急促,这是什么功夫?谁能影响自己的情绪呢?

    桃子喝了酒,转身就走,他觉得,再呆下去,恐怕肚子里所有的秘密都被萧生看了过去。

    他又随意说了两句,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就走了,弘法只记得吃好喝好的话,萧生记得了桃子的眼神,通过读心术,运气进入了桃子的内心,弄清楚了桃子的真实想法,感到开心,准备找个机会给沙王说。

    狐狸一见,马上说:“大家都辛苦了,实话告诉大家,这次谈判很成功,耳城有救,不要担心。”

    话音刚落,大家站起来,呼喊:“城主英明,城主英明!”

    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来说,是容易让人迅速膨胀的,狐狸当然也不能免俗,说:“大家辛苦,大家辛苦。”

    她的意思是把功劳都给大家,其实,萧生已经看懂她的心,在她心目中,没有谁比她重要,她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是唯她独尊的。

    他说了这话,别人都听不懂,萧生低声对沙王说:“她已经决定了。”

    “决定什么了?”沙王问。

    “这里人多,说话不方便,小心,隔墙有耳。”萧生说完,拿眼睛瞥了瞥弘法,看起来不能吃了,但是,看上去还想吃。

    萧生已经习惯,不好说啥,每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在这个时候,连苍天都不管人们吃饭、享受生活,作为王子,干嘛要多此一举呢?

    夜已深沉,大家都累了,狐狸说完,大家起身,纷纷告退。大家还是很懂规矩的,让狐狸先退,接着是桃子,跟着她走了。

    狐狸不客气,没说让着沙王,到了这个时候,更不会让着了。因为沙王马上就要成为阶下囚,将被关进笼子,送给琅瑚将军。

    如果琅瑚将军得到了安慰,就不会发怒,整个耳城就有救了。

    狐狸回到书房,翻开书看了看,然后又拿出龟壳,算了算,看不出什么,这世上,看来还有不少奇人术士。

    她有些苦恼,桃子早已告退,想要问,又不好意思打扰,她苦思冥想,没有想出怎样捉拿沙王。

    沙王、萧生和弘法回到住处,就是一处大宅院,回来的时候,弘法竟然连路都走不动了。

    弘法说:“都是贪心惹的祸,不带想吃又拿,肚子横竖就那么大,没办法吃完所有好吃的,有损形象,有损形象啊!”

    弘法说完,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就笑了,萧生早已经习惯,不再说什么,只是陷入沉思。

    弘法见他们都不说话,自己觉得没趣儿,找了个理由,说是要伺候天一师父,就先告辞一步。天一师父此时是需要照顾,可是,弘法喝的找不到北,还能服侍人吗?的确不好说。

    沙王也巴不得他先走,因为有些机密的事,不能让弘法知道,他知道了,恐怕口风不紧,泄露出去,说不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不告诉他,让他先走。弘法求之不得,正等着沙王那句话呢,要说听话,就要听沙王的话,这里,只有沙王的权力最大,不听他,恐怕都不好过。

    沙王说:“今天军师有话要说,看到了是什么问题?”

    “是这样的,贫道已经看出了狐狸和桃子的诡计,对我们很不利,尤其是沙王,要格外小心,她可能还会邀请沙王赴宴。”萧生说。

    “是吗?那太好了。今晚没有吃好。以后再补,早晚还有好吃的在等着我们。”沙王说。

    “吃喝倒是其次,关键是人的生命。”萧生说。

    “军师,说得有理。可是,遇到强敌,你不打死他,他要打死你。战场之上,都是你死我活,你活我死,没有中间路线。要么珍惜性命,恐怕不行。”沙王说。

    沙王是行伍出身,懂得的较多,同时,他也清楚,在某些时候,需要做一些变通,可是,他不想给敌人来杀自己的机会,战场之上,瞬息万变,包括去赴宴,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免得到时候会遇到麻烦事。

    麻烦总是会有的,有的怕麻烦,麻烦却总是上身,有的不怕麻烦,结果凡事都顺利,这是什么节奏?这是什么逻辑?总之,命运总喜欢作弄人。

    听到远处传来鸡鸣的声音,沙王说:“军师,不早了,该休息了。明天肯定有明天的安排。”

    “沙王,实话告诉你,他俩准备将你绑了,送给琅瑚,然后,琅瑚不放心,就会继续向耳城进发,是为了拉虎皮做大旗,本意不是要踏平耳城,血洗耳城,而是为了狐狸。将狐狸占为己有,然后退兵。”萧生说。

    沙王一听,就着急了,困意马上消失,无影无踪的,他惊恐地睁大眼睛,问:“军师,这可如何是好?将本王绑了,送给琅瑚,根据琅瑚的一贯表现,他们肯定会将本王杀了,凭借本王的人头去夏王那里领赏,另外,绝代佳人、美丽的玫瑰花终于到手,虽说狐狸有些骚味儿,可是,也算是一个人间的美人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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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8章 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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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再美,也难免一些哀怨,不过,在某些时候,一点点情愫就能让狐狸大发脾气,显得比较有性格,而这正是吸引琅瑚将军的地方。对于狐狸,沙王不感兴趣,说到屠城,沙王倒有些紧张,他不喜欢杀戮,官府逼迫,让他造反,他夺取了耳城,但是,没有杀人放火抢钱,而是秋毫不犯,老百姓紧张一阵子之后,又恢复平静。

    萧生不想睡,沙王也紧张。他们都还好,把持的住,美酒美色,动摇不了他们的心。

    沙王说:“军师,要是他们想采取行动抓本王,本王怎么办?”

    “将计就计,狐狸要抓你,就让她抓,把你打入囚车,送给琅瑚,这是好事。”萧生说。

    “你糊涂了吧?”沙王问,“是不是想睡觉了?开始说胡话?”

    “贫道没有糊涂,贫道很清醒,每到这个时候,头脑就格外清醒。贫道说的没错,你要去琅瑚那里,坐着囚车去,只有这样,才能打败琅瑚。”萧生说。

    沙王听了萧生的话,看着萧生,觉得他不像在开玩笑,就说:“好吧,我清楚了,你是想将计就计,让本王成为诱饵,然后让琅瑚上当对吗?将琅瑚打败,就是救了耳城。”

    沙王弄清楚了萧生的心思,把话挑明了,萧生很开心,这个沙王,注定是夏王的克星,太聪明了,超过了那些尸位素餐的人。如果拥有一支精悍强劲的队伍,就是天下无敌的。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不露声色。萧生说:“沙王,你要小心,其实,狐狸的心我已经弄清楚,她是在打你的主意,因贫道没有看到琅瑚,不知道他是怎样想的,总之,也要多一个心眼,避免被他所害。话不在多,要多加小心。”

    “军师,这个我十分清楚,今天是他们过年的日子,他们打定主意,要将本王交出去,换来全城百姓的性命,的确不容易,本王愿意去冒险,不过,军师在后方指挥,让军师的兄弟加勒跟随本王,本王哪怕上天入地,也无所畏惧,哪里都敢去。”沙王说。

    沙王说这话,是因他对加勒信心百增,只要有加勒,就有安全,有了安全,还担心小命不保吗?

    萧生说:“琅瑚将军让桃子平安回来,意思很明确,就是和狐狸他们达成了一致意见,说具体一点,就是要将沙王卖掉,给琅瑚交差,然后保全狐狸、桃子的性命,因为根据西夏法律,通敌叛变造反是杀头的罪,凡是沾一点关系的,都要受到处罚。”

    “这个本王明白,可是,那琅瑚万一把本王给杀了,本王的事业夭折怎么办?跟着本王出生入死的弟兄们怎么办?这些人跟着本王受苦了,还没有完全享福,就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了。真是可怜啊!”沙王说。

    “沙王,不要担心,他们自然会安排好。”萧生说。

    “谁安排?”沙王听了,吓一跳,难道说,这次去真的是有去无回了吗?肉包子打狗,一般是有去无回,这次被捉到琅瑚军营,或者琅瑚占领耳城,自己沦为俘虏,让自己成为一个阶下囚,饱受屈辱。

    但是,大英雄都要能屈能伸,让自己成为一个百炼成钢的人,必须要经历这一场。

    萧生笑着说:“沙王,你不用怕,自然是贫道来安排了。你在那边,刚好给弟兄们一个口实,说琅瑚和狐狸设计,合谋捉了沙王,弟兄们会痛恨阴谋诡计,特别是黑旋风,他们更瞧不起狐狸,会铁了心跟着沙王走,不对狐狸抱着幻想。这样,让我们的计划更进一步,不会让更多的人卷入战争。

    外面鸡叫三遍,沙王困意上来,萧生也没办法再练功,他说:“还可以睡一个时辰。去吧。”

    沙王不怕死,他想睡觉,就说:“本王也懒得回去,就在这里将就一下。”

    萧生说:“没关系。贫道还要看一会儿书再睡。”

    萧生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书,只有带书,他才踏实。

    人活着不读书,就要后退,这是真的。

    看了一会儿,沙王已经是鼾声大作。

    萧生到了睡觉的时刻,怎么弄也弄不醒,这两人都安然入睡,看来,对于数十倍的敌人,根本没放在眼里,起码有了这些好兄弟,再艰难的路也走得过去。

    萧生睡着,打了一个盹,窗外树枝上鸟就叽叽喳喳地叫开了。住在这里还好,不想住在王宫里,到处都没有树,没有树也就没有危险。

    有树的王宫,安全系数很低,谁想要谋杀皇上或者国王,恐怕不好玩,都是树惹的祸,哪怕墙再高,也挡不住江湖中人。

    沙王揉了揉眼睛,说:“哎呀,今天还活着,真好!”

    萧生说:“你还活着,我也活着,什么是幸福,能活着就是幸福。”

    “军师净说大实话,没错。军师,你说,今天狐狸的葫芦里要卖啥药?”沙王问。

    “不知道,反正不是什么好药。要小心,哪怕贫道和贫道的兄弟们再努力,再小翼,也要靠沙王自己采取防范措施,不要害怕,总会走出这段苦日子的。”道长说。

    萧生深知,如果要取得最后的胜利,必须要把敌人的情况弄得清清楚楚才行。

    像琅瑚将军带领的八十万大军,在他们面前,就是一盘散沙,非常容易处理,关键要找好扬沙的人,被风一吹,扬起的沙到处跑,这个效果就是萧生要追究的,当然,更是沙王的目标。要不,怎么叫沙王呢?

    既然生长在沙漠之地,就要遵守沙漠的规矩,从沙漠里找方法,包括生存和发展的方法,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尴尬的局面。

    他们洗漱完毕,奴仆们弄来了早餐,二人用了早餐,正在纳闷,不知所措的时候,天一过来,说:“昨天赴宴怎么样?那个小家伙,回来的时候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贫道还指望他早睡早起好练功呢,谁知道竟然会这样?再说,在走之前,已经说好了要控制口腹之欲,谁知道,这家伙一到了宴客厅,就忘了自己的身份,敞开了肚皮吃喝。贫道不在场,他谁都不怕,看来,他还是师父最牵挂的,其他地方都找不到这样的学生,这样的学生其实是欺软怕硬的,跟很多人相似,太普通了,就显不出贫道的本事,因此,贫道为这个人还真的操心,睡不着觉的时候,也要把事情弄清楚,争取让他走正路、别走邪路,否则会带给很多人痛苦。”

    天一就是天一,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像狂泻而下的江河水,滔滔不绝。

    沙王没有办法插嘴,萧生已经熟悉了天一的为人,这时候,是他最烦恼的时候,倒不是弘法贪吃懒作,是因为弘法这些年一点进步都没有,如果想要弘法进步,必须要在弘法的面前摆出切切实实的证据方可。

    天一觉得说话有点失态,连忙停下来,对于有争议的话题,还是少管为好。不再说话了,有时候,说话会分散精力。加上运用气体、心血,在体内沸腾,何必呢?

    天一慢吞吞地说:“这个时候,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主动献计,让敌人误认为我们投降,然后好做文章。”

    “道长,你可真聪明,我们昨晚想了一宿,才想到,道长一来,就想到了方法,真是太好了!依照道长的计策,我们依葫芦画瓢,弄得好,是大家的功劳,弄不好,大家都得承担后果。总之,和团队合作,没有啥不好的。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是一个道理。”沙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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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9章 被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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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一来,给沙王出了个主意,就像拨云见日,看到了真理。这是令沙王十分激动的,去琅瑚那里不是被俘送死,是去主动攻击,是作战,其实,这是一种策略。

    沙王说:“多谢道长指教。不是道长,我们还要在黑暗中摸索一会儿。”

    萧生对天一敬佩,不必多说,在某些时候,心有灵犀一点通,在某种场合,需要有这种气质的。

    天一说:“沙王,你不要见怪,萧生只是一个人,还不是神,不要太膜拜他,免得自己失去了主张。你可以随机应变,贫道认为,吉人自有天相,你勇敢去走,一定得到不少好处,贫道算来,你一定会凯旋归来,并且会扩大影响,威名远播的。”

    沙王说:“本王不会怪,要怪就怪夏王吧,他太自私。要不然,就不会有这些问题。”

    他这样说,其实是实际情况,带有很多的问题,不知道怎样处理,幸亏有了这些好弟兄,来无私地帮助他,他才有今天,不过,话说回来,天一和萧生都是带着目的来的,说实话,就是围魏救赵,声东击西。总之是要让这场战争成为一种智慧之战。

    正在说着话,有人送来一封信,打开一看,写着:“沙王,早安!本城主特邀请去府上作客,望给薄面,准时赴会,享受美餐。城主狐狸敬上。”

    看完请柬,沙王嘿嘿一笑,将请柬递给了萧生,萧生从是沙王的表情上,已经看出了信中的内容。

    天一问萧生:“怎么不接来信?”

    “徒弟已经知道了内容,不用再看。”萧生说。

    萧生说了这话,让天一感到十分欣慰,真是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这人说的有理,看来,他的功夫越来越厉害。

    天一说:“萧生,那我来靠靠你,你说知道内容,你把信的内容给贫道说说,看你说的,是不是请柬上所写的,怎么样?”

    萧生一字不差地把信的内容给念了出来,这时候,天一脸上挂上了笑容,如三月桃花,哪里像古稀老人,分明是三岁孩童!

    他说:“这样吧,萧生,你去,随机应变,贫道和弘法,不知道弘法这小子清醒了没有,如果没有,贫道就带加勒去救援,当然,不会离开得太远。”

    沙王说:“这个,本王清楚,一般人是担心有去无回,本王却不以为然,本王一定是来去自由。英雄不问出处,来去如风,自由自在,谁都无法阻挡,谁都可以驰骋疆场。本王去,一定会凯旋而归。”

    沙王跟着萧生,已经懂得不少,看透了人世,知道了渺茫的未来,这次去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样儿,不过,杀人不过头点地,怕个球!

    萧生没有接请柬,对沙王说:“走吧,走吧,到了那里再说。师父,你在家中坐镇指挥,看情况,适时而动,见机行事,争取得到全面、彻底的胜利。”

    沙王听了萧生的话,很受鼓舞,觉得,生死胜败都无所谓,像是好衣裳、坏衣裳,感觉不一般,实际上关键的不是衣裳,是穿衣裳的人。

    衣裳是外表,内心比外表重要得多。但是,人们只看外表,哪怕上了眼睛的当,也心甘情愿,总是吃眼睛的亏,也无所谓,只要不上心的当,就算成功。

    到了宴客厅,发现有好酒好菜,城主也是笑容可掬,非常和蔼,比平时的严肃要强得多。她说:“沙王,本主请你来赴宴,没有坏心,只是觉得大敌当前,我们一定要团结一心,不能起内讧,不能让敌人趁虚而入,要将敌人彻底打败,不是很容易的,但是,敌人想要吞掉我们,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今天请沙王来的目的,就是要让沙王出马,将敌人的嚣张气焰给打下去。不知道沙王意下如何?”

    沙王早已经知道狐狸的意思,但是,沙王不想说破,还继续装糊涂,问:“城主,沙王是一介武夫,无法去主张权利,只是希望城主拿出最好的方案,本王只要力所能及,一定照办不误,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沙王已经清楚了玉面狐狸的心思,昨天和萧生彻夜长谈,也是为了这件事。

    沙王揣着明白装糊涂,目的就是要让她说出来,说出来就好了。免得心里像十五个水桶七上八下的。不踏实,感到心情不爽,心情爽,看什么都觉得舒服。

    晚上的宴乐,纸醉金迷的,昏昏然,让人想睡觉;白天的正餐,倒觉得有些庄重,仿佛这酒宴就是最后的午餐,吃了,就不能再回头。不过,沙王早已准备停当,要想得到最后的胜利,就必须要懂得一些技巧。

    说归说,玉面狐狸命令大家都落座,开始饮酒,沙王也放开了喝,这没什么,男子汉大英雄,死就死吧,死得其所!喝酒,是好事!喝醉了,没有烦恼,一切都觉得朦胧,一切都在虚幻中,不必那么较真。

    沙王的想法,其实非常简单,哪怕是棋子,只要能赢,也甘心情愿,这没事,大丈夫能屈能伸,怕什么鸟事!

    狐狸心怀鬼胎,不敢拿正眼瞧人,总是在游移着目光,斜着眼睛看人,沙王不清楚,萧生却历历在目。

    城主让吃,他们就吃,举杯邀请大家喝,他们也照样做,总之,是让大家都很清楚,每个人都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沙王只是为民请命,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声。他揭竿而起,是很多人想做但是没有做的事。

    狐狸对夏王也不满,不过,为了耳城的百姓,只能忍气吞声,有时候,很难求全,不会统一,总之,是要让统一成为一个很要命的借口。都统一的话,完全没意思。

    吃好喝好,狐狸说:“沙王,今天对不住了,你让本主拿方案,本主苦思冥想了一晚上,终于想出一条计策,就是苦肉计,想让沙王辛苦一趟,去一下敌营,然后接受琅瑚的惩罚,这叫‘苦肉计’,也是负荆请罪的意思,只要浇灭了琅瑚的愤怒之火,然后再送一些礼物给他,想必没有任何问题。”

    沙王哈哈大笑道:“该来的早晚就得来,这个主意太好了,城主真是太聪明了。”

    沙王说完,全场爆发出一阵狂风暴雨式的掌声,这些掌声刚落,狐狸说:“沙王,这是暂时的,不要害怕,送过去的同时,我们在城内积极练兵,伺机而动,等看到对方疲乏的时候,我们带兵出去救你,绝对不让你受伤。”

    狐狸说啥都显得苍白无力,其实,这就是一场巨大的阴谋。

    狐狸说完,从外面进来几个大汉,拿着绳子,发一声喊,围在沙王身边。

    狐狸说:“沙王为民请命、舍身取义,这是好人,现在,请大家辛苦一下,将沙王绑了,打入囚车,打开城门,送沙王去琅瑚将军处,在那里,让琅瑚好好向沙王请教请教,多学一些知识,让他们懂得的更多,也让西夏的高级将领和这位草莽英雄好好学习,争取早点进入正规队伍行列,成为真正的战神!”

    听了这话,沙王心里像吃了蜜一样,也感觉不到有什么异样,沙王伸着手让壮汉们将他绑了,萧生在旁边说:“沙王,不要怕,我们在你身边,绝对放心。”

    萧生说着,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枚铜质戒指,对着沙王耳朵说:“沙王,这是加勒托贫道带给你的,他听说你要出城,为了预防不测,就将这铜戒指托贫道送给沙王,捏在手心里,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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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0章 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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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看了萧生一眼,萧生冲他点点头,塞给沙王的铜戒指,是加勒的朋友,也是兄弟,名叫金乌的送的。铜戒指实际上是金乌的一根小小的羽毛,没用的,但是,对沙王来说,这个东西到底作用如何,因为没用过,表示合理的怀疑,也无可厚非。

    这铜戒指是金乌的一根羽毛所变。

    早晨,加勒来找萧生,他带着金乌外出找鸟蛋,顺便来问问萧生昨天赴宴的情况,萧生简单说了说,然后谈到今天的打算,加勒明白过来,就让金乌弄了羽毛,变成了铜戒指,交给了萧生,说:“这是护身用的,在紧急情况时使用。交给沙王吧。”

    萧生看看沙王,他还在睡,就没有去打搅他。然后说:“好吧,我记住了,你去忙吧,以后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加勒答应了一声,就退出去了。

    这是早晨发生在大宅院里的事,萧生从回忆中出来,将铜戒指交给了沙王,算是完成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然后对沙王说:“保重,沙王,我们会再见的。”

    沙王使劲儿地点点头,他很清楚,在某些方面,的确要小心,特别是在敌人的阵营中,更要谨慎。

    这个时候,狐狸巴不得快点将他送走,壮汉们对沙王还是比较客气的。出来后,桃子对外宣称:“判官谋反,惊动夏王,大兵来袭,只为一人,尔等立刻解散,押送判官回首都,其余不问。”

    大家欢呼,听到大家的声音,沙王感到很苦恼,耳城的百姓怎么会这样?当初进城,他们也欢呼,现在出城,反而更高兴,

    原来耳城的百姓,和耳城的城主玉面狐狸一样狡猾,在这个时候,更重要的,就是要保全性命。

    沙王被推进了囚车,囚车是木轮,铁皮包着外沿,磨得铮亮,铆钉也很粗大,人在里面,就像一头牛,沙王个子大,长得比较壮实,人在车上,用了两头牛,才将牛车吱吱哑哑地拉走。

    车轮上了油,发出的声音不太刺耳。

    群众看了他,向他扔鸡蛋、豆腐、黄瓜、青菜、芹菜等等,整座耳城,变成了菜的海洋。

    萧生低着头,没人注意到他,狐狸也没安排人去捉他们,狐狸很清楚,他们是乌合之众,道士是靠判官,判官不存在,他们就要作鸟兽散,文人造反,十年不成,根本没把道士们放在眼里。

    萧生跟着囚车不远不近,沙王眼尖,隔着重重人群,高高低低的人,看到了萧生,看到萧生,他就心安。加上囚车做得比较高大,人在囚车里,看到的地方比较远。

    这么一来,沙王坐在囚车里,反倒比较出名了,还有一些人在议论纷纷,说:“沙王就是判官,判官就是沙王,不是他,黑旋风也不会叛变,下一个就是黑旋风了。”

    “你是说要关押冷血郎吗?”

    “是啊,这个家伙胳膊肘往外拐,不和城主一条心,是个卖主求荣的家伙,将来一定没有好果子吃。现在是他判官,下次就是冷血郎,把这些人给干掉后,耳城就平安了,他们是罪魁祸首,不是他们,夏王怎么会派琅瑚将军来收复陷落的城呢?”

    “这个你就不懂了,告诉你吧,下一步,城主要献城,估计城主还是城主,谁也无法取代城主,可是老大不是判官,就是夏王。那琅瑚只是夏王的棋子,夏王让他去哪,他就得去哪,如果不听话,就有人来收拾琅瑚。然后又是屠杀和反屠杀的对决。”

    行人的议论,萧生都听到了,他不说话,慢慢跟着囚车往前走。

    耳城看起来比较瘦小,但是,人们的心挺大,都想攀高枝,结果摔得狠重。城里的人都比较保守,不会为了将来打开心门,谁来统治耳城,都无所谓,只要耳城能保证安全就行。

    好死不如赖活着,轰轰烈烈地死,也就像烟花那样,只绚烂一会儿时间,没过一会儿,就变成一缕烟儿,一堆灰。

    囚车顺着弯弯曲曲的石板窄路往前走,走出城门,早已有人放了吊桥,牛车走出了耳城,然后那些人就呼啦啦地拽上了吊桥,生怕敌人会趁虚而入。

    琅瑚知道自己的计划在一步一步地实现,可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城头没有燃起火把,在漆黑的夜里,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火堆,这就是里应外合,攻城的记号了。只是还没出现火堆。看来,计划延迟,听到探子来报告说,沙王来了。

    琅瑚一听,吓了一跳,连忙问:“多少人马?准备战斗。”

    琅瑚最近总是在打仗,连做梦都是到处乱跑,生怕停下来,就会遭到不测似的。

    沙王出现在琅瑚的视野中,他高兴坏了,想到耳城的占领者和实际控制者沙王被俘,送上门来,结束了耳城之战,不费一兵一卒,大获全胜,那是多么好的事,夏王肯定会大为赞赏,并且要给予嘉奖的。

    更重要的,平叛有功,说不定会将耳城城主——心肝肉宝贝——玉面狐狸赏赐给他,他可想要了,可惜不敢要,这个夏王不能左右。

    只要夏王肯接受沙王,夏王也就算彻底胜利。一个天上不能有两个太阳,国家不能有两个君王,否则容易乱套。

    事实上也该如此。

    想到将来的美事儿,琅瑚格外开心。他跑到囚车前面,看着卡在木栅栏里面的沙王,说:“沙王,早就听说了你,真是威名远播,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本将军以为在下是天下最肥胖的,没想到还有比本将军肥胖的。看来,咱们是同命相连啊!”

    说着话,他就开始帮着打开木栅栏,这个牢笼,其实是关押罪犯的。

    他来打开木笼,琅瑚心里乐开了花,看着阶下囚,自己的地位显得格外重要,有点盛气凌人,说话自然提高了声调,哪怕他自己也开始变得不可一世起来。

    “大将军,多谢搭救!”沙王拱手道谢。

    “不用客气。”琅瑚说。

    “来人,将脚镣打开,这样极不舒服。”琅瑚接着吩咐。

    他看来很有体会,带兵打仗,总难免有些磕着、碰着,越害怕事,就越有事,只要勇敢面对,充满勇气去做,哪怕失败,也能无怨无悔;不论以后遇到再难的事,也能应对自如了。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跑过来说:“大将军,有一封加急信件。”

    “呈上来。”琅瑚命令道。

    那个人将书信交给琅瑚,琅瑚不打开,心想,打仗的事,难道就没有秘密吗?

    为了确保秘密,他没有当着沙王的面打开。不过,他转念一想,也对啊,不会啊,沙王已经被俘,他还是罪犯,不过,他是俘虏,有什么东西是秘密?为什么不如实跟他说说军事情报呢?即便他知道,又有什么用?

    对军事不构成威胁,知道作战计划,又能怎样,手里没有兵,怎么能构成威胁?

    他走回来,对沙王说:“沙王,你是王,比我高一级。我是将军,要尊重王,这是一封信,本将军认得很多字,不想费劲儿,这个机会让给沙王你了。你就瞧好吧,本将军只想听听沙王念这封来信,不知道沙王给不给点面子?”

    说了这些话,他把书信递给了沙王,沙王一看那上面,发现的确有不少的防伪措施,包括骑缝章,都做得非常精致,这些东西可以起到防伪的作用吗?

    俗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都是一个道理。大将军不喜欢,所以,对有些涉及到这些方面的问题时,要提前做好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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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1章 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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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战争有意思,王成了囚犯,将军是胜利者,两个人位置不同,看上去却像朋友。

    “那本王就当仁不让了。”沙王说着,伸手接过了密函,打开一看,上面写着“速将人犯押往都城。”

    沙王一看,脸都绿了,汗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滚,坐在囚车里,没有出汗,就成了这样,真是匪夷所思!

    琅瑚看到,连忙问:“沙王,你怎么了?是不是要死了?”

    “不,不,是夏王让你送本王去都城。”沙王老老实实地说。

    这个让琅瑚有了底儿,看来,跟随夏王多年,还是觉得沙王老实,这个人给人的感觉比较踏实。

    说到这里,他猛地觉得,比较危险了,琅瑚将军是奉命来屠城的,他沙王是屠杀的对象,也就是说,夏王的本意,是让他们全部死,整座耳城成为鬼城,可是,琅瑚违抗了命令,他舍不得玉面狐狸,想要保她,可是,见到了沙王,琅瑚改变了主意。

    琅瑚觉得夏王在撒谎,说沙王十恶不赦,要千刀万剐才解恨,但是,事实沙王不是那么歹毒,反而有些小可爱,倒不是因为他们都胖的缘故,这种外形,相互吸引,大概可以说明,他们有相同的地方,有同命相连的倾向。

    说实话,都是为公众利益。琅瑚受夏王指派,前往别国掠夺物资,为了西夏王朝。沙王为了西夏百姓,在沙漠自立为王,想和夏王对抗,让夏王改变错误决定,让更多的人生活得像达官贵人那样,但仅仅是愿望,到底什么时候实现,还不知道。

    琅瑚说:“沙王,本将军很敬佩你,这样吧,你不要担心,夏王不放心本将军,那么,本将军就要证明给他看,本将军是十分忠心的。”

    琅瑚的意思很明确,按照命令,屠杀耳城合成的人,但是,不能完全按照命令来屠杀,要不然,心爱的狐狸就没了,狐狸不能杀,当然,其他人也不能杀,因为得罪了狐狸,那可不是好玩的。从另一方面来说,琅瑚已经在撒谎,他要圆谎,必须要找理由。

    这次夏王来信,让他押送沙王到都城,看来是试探性的,这个试探可以响应。免得夏王对他的怀疑越来越多。拿什么来证明?就是听话照做,将沙王送到都城。

    沙王说:“将军,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不过,在做之前,先答应本王一件事,如果能达到,本王愿意跟将军去都城。”

    “什么条件?”琅瑚问。

    “和耳城打一仗,并且要拼命去打,如果打输了,本王跟着你走;如果打赢了,本王就留下来,哪儿都不去。”沙王说。

    琅瑚一听,傻眼了,这是什么条件?意思很明显,就是要求败不能,如果沙王败了,就不走,如果琅瑚败了,才走,那不明摆着要求扣人嘛!

    琅瑚说:“沙王,你要想招兵买马,只管说,本将军有八十万人马,随便你挑选,要谁,谁留下,本将军不眨眼,决不心疼。可是,你知道,将军最看重名节,你让本将军死了都行,就不能让本将军败了。那是最大的羞辱。”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抓狂,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不过,要想打赢区区几万人马,也不在话下,要是打赢了沙王,沙王就留下,要是打败了,才跟着一起去都城。

    沙王提的条件,琅瑚不懂,沙王说:“说实话,我们打算拼死保卫耳城的,开始是这样,后来改变了主意,因为耳城不是我们的,是属于玉面狐狸的,如果你喜欢耳城,就去攻打,就去俘虏耳城,如果不喜欢,就不用过去了。”

    琅瑚越发糊涂,不知道他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明明知道,耳城守军不足十万,偏要和八十万能征善战的将士过招,这不是自取其辱、以卵击石吗?

    琅瑚以为沙王看出了他的心思,连忙说:“沙王,实不相瞒,本将军杀戮成性,可是,到了耳城,愚顽之气马上消散,反而多了几分文明,在这个地方,本将军变得格外温柔,本将军愿意以一颗温柔的心来对待所有的人和事,只是,如果沙王向让本将军到战场上进行杀戮,本将军也愿意。”

    这时候,最最重要的,就是要将夏王的心安抚,这个人十分狡诈,不容易对付。凭琅瑚的一点小智谋,根本不在话下,要想对付他,绰绰有余。

    琅瑚心想,八十万大军,不能白来,至少做样子也要做一做,免得到时候,被人说三道四,脸上挂不住,以后在狐狸面前抬不起头来。

    他来到耳城,变得温柔,在遇到强敌的时候,他也变得强大,看起来有点桀骜不驯。

    不过,作为一国将军,没有一点霸气还是不行的,总之是要有霸气,才能战胜一切。

    想是这样想,沙王看到琅瑚有点动心,就说:“你可以去试一试,看看你的八十万大军,能不能拿下耳城,拿下耳城,本王就住进耳城,这一辈子也不用再操心打仗了。如果拿不下耳城,失败了,留下一部人马在耳城,剩余的回都城。本王在将军面前,任凭处置。”

    说是这么说,可是琅瑚有点迟疑,沙王再四催促,琅瑚才决心去试一试,知道这次去,恐怕要冒险,很大的风险,但是,不走出这一步,还真没办法长大。哪怕在家想狐狸想得要死,狐狸却浑然不觉,正如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样,都是这样。

    沙王说完这话,琅瑚频频点头,这可好玩,一个是将军,一个是王,将军捉了王,王又让将军去攻城。

    沙王很清楚,城内早有内应,不攻,城也会破。只不过,在开始阶段,先让琅瑚好好表现一番,让狐狸更为倾心,可以引得好感,才好进行下一步,如果总是碰壁,恐怕就不行,在某些时候,需要多做一些工作,多走一步,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既然这么决定,也没什么好说的,沙王的策反起了作用,琅瑚派出十万兵马前往耳城,他想像着城内有五万多一点人马,带上老百姓,也才十五万到二十万,这个数字,和琅瑚的正规将士想比较,要差得远。

    差不多是十几倍的兵力差距,十个琅瑚的兵,打一个耳城的兵,完全能赢。具体怎样赢?怎样以最小的牺牲,赢得最大的好处?

    十万铁骑听了琅瑚的命令,浩浩荡荡地朝着耳城而来,路上扬起漫天的灰尘。

    这些灰尘滚滚而来,夹杂着急促的马蹄声,还有马的嘶鸣,这些声音就像烧开的水,在铜鼎里翻滚。

    兵临城下,萧生早已得到了信,在送沙王出城之后,立即返回,知道沙王会依计而行,然后吩咐加勒准备迎敌。

    加勒的手早就痒痒了,听说有仗要打,高兴坏了,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过,天一说:“答应了沙王的事,就要做到,咱们在离沙王不远的地方跟踪,让沙王感觉到我们的同在,沙王就会信心百增,不会丧失斗志,万一他丧失斗志,一切历史都要改写。”

    对于沙王的重要性,在天一的分析下,到了一个新阶段,在取得统治权之前,整个西夏需要一股力量来制衡夏王,要不然,夏王肯定要做一个独裁分子,对于整个西夏是有害而无利,思考来思考去,不能只图一时痛快杀害了沙王,而让整个国家重器变得失衡,西夏也就算日落西山,马上就开始漫漫长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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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2章 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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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万大军,在耳城城墙底下集结,他们毫无畏惧,对于耳城城内的人,根本没放在眼里。

    加勒微微一笑,对金乌说:“兄弟,十万太少,是你去还是我去?”

    金乌说:“杀鸡焉用牛刀?区区十万,在金乌眼中,就是一点尘土,轻轻一吹,就会消散,不知道大哥同不同意我的观点?”

    大敌当前,如同微风,在加勒眼中,这些不算啥,要说谁厉害,还真没比试过,初步估计,算金乌狠,但是,善于打巨人的,又是加勒的强项。

    十万将士齐集在城下,的确有些浩浩荡荡,蔚为壮观,旗帜飘摇,摆动剧烈,风吹着,哗啦啦摆动,马匹不耐烦呢,不停地踢打着,地上扬起了细灰,迷迷蒙蒙,漫天飘舞。

    瞬间,黑云笼罩住耳城,看来,要下一场透雨了,但是,总觉得有些压抑,没有宣泄的时候,没有宣泄的地方。

    乌云压过来,耳城看来岌岌可危,领了命令的将士们,就是要夺下耳城,因为耳城城主没有明明白白投降,还要当一回好人。

    但是,自从狐狸将沙王绑了之后,送出城门外,给了琅瑚将军,事情就开始发生变化。人们想要和平,尽量不打仗,没想到,偏偏引火上身,将大部队引过来,这下倒好,整座城刚刚摆脱一场危险,又来一个威胁。

    加勒毫不畏惧,站在城头,当然,狐狸早已得到消息,也赶来助战,狐狸的出现,是为了安抚众人,要知道,刚刚说,送走了沙王,就迎来了和平,言下之意,就是说沙王是罪魁!

    狂风起来,猎猎地刮着,墙头上的战旗,和墙下的敌人的旗帜,猛烈地拍打着人们的脸颊,非常迅速,迅雷不及掩耳,加勒看着狐狸,狐狸面前摆着茶杯、点心,有不少的核桃。

    狐狸的想法很简单,坐山观虎斗,看看谁厉害,就跟谁,反正现在已经到了这个地方,骑虎难下,不如作壁上观,还要稳妥得多。在城头,看城下,一般没有什么危险。

    十万兵马,就跟一个人一样,加勒心里想,看那队伍中有人指挥,要想擒贼,先要擒王,要想拉起渔网,先要抓紧主绳,才能提纲挈领,将鱼拉起来,才能大有收获。

    加勒走到狐狸面前,狐狸不以为然,对加勒说:“你是来御敌的将士吗?”

    “不敢,末将是萧生道士的朋友。”加勒说。

    “嗯,你有什么好的御敌之术吗?”狐狸问。

    “有,不过......”加勒说。

    狐狸听了,吃了一惊,难道想让我出城和谈吗?这个家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狐狸不想这么冒险,见加勒有些迟疑,前面半句话还行,后面开是谈条件,这是不好的。

    “将军,不过什么,请讲!本主愿听其详。”狐狸说,她不这样说也不行,要知道,现在主动权在他手里,他说打就打,他说投降,谁也挡不住,要是论打,还是要靠武将,要是和谈,依靠的是文臣。像桃子这样的军师,不过有才而已,要说论成熟度,桃子还是不错,除了说话是童音外,思想和心智不简单,早就熟透了。

    “有没有核桃?想借来一用。”加勒说。

    “有,多得是,耳城盛产核桃,家家户户都有核桃树,想要多少核桃都有。”狐狸说。

    “嗯,现在就要。”加勒说,有点咄咄逼人,不过,狐狸很喜欢。

    他环顾左右,没有发现,然后低头,发现面前的盘子里有不少,就说:“这里的几枚核桃,你看怎么样?”

    加勒看看桃子,发现狐狸每说一句核桃,桃子就要动一下,加勒就感到奇怪了,没有说桃子,说的是核桃,桃子干嘛有那么大的反应?难道说核桃和桃子是一个妈生的吗?

    这绝对不可能,加勒来不及多想,说:“将城头上的所有核桃都给末将,末将要将核桃破壳。”

    “大敌当前,将军还有闲情逸志来砸核桃吃吗?”狐狸说。

    “城主,你说呢?”加勒对狐狸无所畏惧,因为,狐狸在加勒面前,就像蚂蚁在大象面前一样。

    狐狸不敢犟嘴,也无法生气,对于加勒,她无话可说,对于萧生,倒还有些好感,但仅限于好感,没有进一步的发展。

    萧生点点头,看着加勒,说:“加勒,你退下吧,你不是将军,怎么能御敌呢?”

    加勒笑了笑,不好意思,对狐狸说:“不好意思,道长表示怀疑,我呢,也不是将军,不过是道长的朋友,城主!”

    加勒说完,盯着狐狸,狐狸说:“为了表达本主对和平的追求,特允许你以恶制恶,当然,你不是恶人,你是行使力量来制止恶人恶事的。你去吧,将敌人驱赶,如果让敌人投降,让耳城安宁,就是最好的。如果不行,就算了,本主绝不为难你。”

    萧生看出来,狐狸已经和琅瑚暗中串通好了,假御敌,真投降,但是,打着和平的幌子,假装仁慈,满口道德,就是要达到自己的目的。

    加勒说:“城主,要想御敌,这区区十万兵马,不在话下,要知道,打退了这十万兵马,还有七十万在等着,会不会很麻烦?”

    狐狸说:“这个,不用将军,哦,不,不用道长的朋友——加勒——担心,我实话告诉你,就是有七百万兵马过来,耳城也能完全吞灭,让他们有来无回,不信,你就瞧好吧。”

    萧生看出来,对方——狐狸——在撒谎,目的就是要献城,现在为了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免得到时候说没有骨气,是墙头草——两边倒的,没有出息,难以为人。

    加勒说:“如果打赢了,敌人增兵,接下来,还要我来打,怎么样?”

    加勒在跟狐狸谈条件了,这是好事!萧生觉得很过瘾。

    狐狸说:“这位朋友,你先打赢这场仗再说,先看看你的本事再说后面的话,毕竟这十万兵马,不是容易对付的。”

    加勒微微一笑,说:“没问题,没问题。”

    “你要多少兵马,出城一战?”狐狸问道。

    “不需要一兵一卒。”

    “那要多少武器?弓箭或者刀剑?”

    “不需要一刀一枪。”加勒说的很有道理,简直就是斩钉截铁,一点都不含糊。

    “那你打算怎样打仗?”狐狸说。

    “这样,城主,我需要核桃。”加勒说。

    “这个有,你需要多少?”狐狸问,他觉得有点道理,不错,现在有很多人都放弃了抵抗,都渴望投降就能报名,目的就是要让人都保全,都不流血,那才好,至于说到这个不动刀兵斧钺就能打仗,肯定不流血不伤亡战士,确保生命的作法,的确很有道理。

    “应有尽有,你想不到有多少,我也想不到,可能比天上星星多,比海边的沙子多。”狐狸说。

    她说这话,简直太有诗意了,让人浮想联翩,不清楚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加勒问:“到底有多少?”

    “你数得过来吗?数得过来,我就告诉你,数不过来,我就不告诉你,情况紧急,算了,你不要数了,等你数过来,差不多我的头发全白了,要拄拐棍了。”狐狸说。

    “行,我的学问小,成绩差,不会数,除了打仗,我没别的本事。这样吧,城主,给我拿来一万个核桃,差不多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也行,然后放到城墙上,给我来用。”加勒说。

    不一会儿,除了狐狸面前的果盘里有一些核桃外,顺着城墙,也依着次序摆放着一筐筐的核桃,静静地躺在筐里,甚至都冒尖了。萧生看了很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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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3章 桃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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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看着这些核桃,就知道了加勒的想法。这些核桃,外壳非常坚硬,和石头差不多,有了核桃,就不用满地找小石头,城墙上有不少的砖,总不能把城墙给拆了,把墙砖当成武器吧?如果自毁城墙,岂不等于自取灭亡?

    萧生不做声,就让加勒操作。加勒说:“这十万兵马,都是爹妈生养,不能杀,不能流血,因此,不用刀剑箭簇。要温柔地将其劝走,败退。”

    “你别开玩笑了,战场之上,哪里有这样温柔的打法?要么活着,要么死了,战士就是为战而生,为战而死,而不能总是站着,不前进也不后退吧。”狐狸十分不解,按说,狐狸比较懂军事,可是,对人性缺乏了解。

    人和人之间,关系非常微妙。萧生看到加勒这样,不好阻止,心里琢磨,加勒用功,一人能打十万兵,不在话下,可是在敌人面前,还是要小心谨慎为妙。

    加勒到这个时候,如同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城下叫喊:“耳城的人听着,开门投降,饶尔等不死。如果负隅顽抗,我们一定踏平耳城。”

    “这个恐怕要令诸位英雄好汉汗颜了,希望尔等从哪里来,滚回哪里去。不要把肮脏的血,喷洒在圣洁的耳城里面。那将是耳城的光荣、尔等的耻辱。大家都听明白没有?”狐狸说。

    听了这些话,让人热血沸腾,真的很鼓舞人心,这个狐狸,真有一套,不清楚的,还以为她一心为了耳城百姓,清楚的,知道她是为了她自己。

    狐狸就是狐狸,善于蛊惑人心。大家都受蒙蔽,但是,她的这点伎俩,瞒不过萧生的眼睛,萧生不想说破罢了,最重要的是,让加勒能够得胜。

    城下的人还在叫嚣,就像当初沙王骂阵一样,狐狸苦笑道:“怎么打仗都这德行?”

    桃子说:“这个不奇怪!人在丧失理智的时候,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狐狸说:“你说说看,本主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没有?”

    “目前来看,还没有做出。”桃子说。

    “哈哈哈,还是桃子会说话。”狐狸说笑着。

    加勒感到非常郁闷,这么一个人,怎么会这样?战火都烧到门口了,人家骂的那么难听,跟没听到一样,还时不时打仗,还是在做别的?这事闹的,真是有意思。

    加勒心急,看着萧生,萧生说:“你去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实在受不了,城主这主仆二人了。真是奇怪,你要御敌,你打得好,沙王就能留下来,你打得不好,沙王就要到都城。”

    加勒弄不懂萧生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就是要让沙王打败,打败之后,沙王能留下来。

    加勒得到了授权,他对狐狸说:“城主,把核桃筐抬过来,我实在受不了城下的谩骂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真是欺人太甚了!”

    狐狸说:“嗯,这才像男子汉,是大英雄,早该如此了!”

    狐狸吩咐下去,众人纷纷摩拳擦掌,将核桃筐抬过来,放在加勒前面,加勒运气,将周围的空气吸过来,看得见城墙上面的战士的衣摆全部乱了,胡乱摆着,旗帜也是,呼啦啦地乱摆,几乎打着狐狸的脸。

    狐狸吓了一跳,这加勒是谁,竟然连风都听他!

    这风扶摇直上九万里,能将核桃筐吹上天,但气到了这里,加勒将风细分成千万只弓箭,每一张弓箭上,都有无形的弓弦,每一个弓弦上面,都搭着三枚核桃,就像投掷机器,纷纷往外飞去,直接冲向城下的敌人阵营,只听得城下顿时一片鬼哭狼嚎,就像一场核桃冰雹一般,无人能逃。

    城下一片大乱,十万兵马已经溃不成军,没有将军下令,纷纷后退逃跑,大多数人的头上都长了了比核桃还大的包,大家无心恋战,纷纷后退,往琅瑚将军的大本营逃跑。

    十万兵马,瞬间消失,城墙上的核桃如风吹走西沙一般,渐渐地有十筐核桃筐见了底儿。

    城上的人看得呆了,刚才还担心的要死,觉得敌人马上就要攻城,现在再往下一看,地上丢盔卸甲的,一片狼藉,人都跑光了,奇怪的是,没有人死亡,也没有人受伤,但是,非常诡异的是,都无法拿起武器,这些人,大概中了魔法,其实,是加勒用核桃打中他们的穴位,不得不丢下武器,仓皇逃窜,只留下滑稽可笑的身影。

    将军挡都挡不住,要是能挡住,就不存在问题了。这种败局,在以往的军事生涯中,还的确没有经历过。

    城墙之上,欢呼雀跃,风渐渐平静,加勒收了功,大家将加勒围起来,加勒说:“不要围着我,呼吸困难。大家散了吧,这是我朋友的鼓励,没有朋友的支持,给我加油,我也没那么多的力量。”

    加勒始终觉得这是小露一手,没有什么好称奇的,不过,每次都有新的挑战,一不小心,就容易陷入骄傲的境地,只要骄傲,就容易退步,只要骄傲,就容易陷入苦恼之中。

    膨胀的后果很严重,因此,加勒总是保持低调。对于萧生来说,也是这样,越低调越好。十万兵马,看起来十分吓人,实际上抓住他们的弱点,就能成功。

    狐狸仿佛做了一场大梦,心里直犯嘀咕,这人不得了,一个人能弄走十万兵马,还有七十万,想必也不在话下,这个家伙,十分危险,搞不好会一夜之间,将耳城的人都弄没了,这城就是空城,没有人住的城,当谁的主人?不是很无聊吗?

    她对加勒本来就有点怕,现在一看,差点吓尿了,这个家伙,一定不能小看,一定要好好地对待。

    想到这里,狐狸咯咯咯地笑着说:“本主就觉得你是人才,来,来,来,本主亲自为你砸核桃庆祝庆祝,庆祝将军旗开得胜!早知道将军有这个本事,何必一开始就怕得要死呢?”

    “原来城主还是害怕的,我还以为城主一直不怕他们呢!城主在我心目中,一直是比较英勇果敢的,今天一见,还真是这样!”加勒说。

    加勒一说话,全场都鸦雀无声,城主说话,还有人咳嗽,有人低声说话,看来,大家都崇拜真英雄!狐狸已经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大家的眼球被加勒吸引,也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他身上。

    萧生低声说:“加勒,已经退敌,咱们回去吧。”

    “哎呀,将军,你为本主分忧,替本主解围,城中百姓都有救了。十分感谢!本主要设宴款待将军。”狐狸说。

    她说完,给桃子做了个手势,桃子很精明,马上跑过来,问:“主人,有何吩咐?”

    “去,安排下盛宴,为庆祝退敌,大获全胜,为将军、为百姓庆功。我们没有费一兵一卒,竟然得到完全的胜利,简直太好了。”道狐狸感叹道。

    “好!没问题,桃子这就去安排。”桃子答应着,噔噔噔跑下来,看上去非常急切,加勒还以为他要亲自去安排,谁知道半路上停下来,对手下人说了话。

    加勒觉得这桃子还真会装,刚才在狐狸面前,卑躬屈膝的,到了底下人面前,又变得耀武扬威的。

    桃子是孩子,暂且原谅他吧!

    萧生看出来,对加勒说:“不要责怪,也不要有意见,那个桃子就是一个孩子,你是核桃,外面硬,里面软;他是桃子,外面软,里面硬,喜欢装老大,实际内心是孩子。”

    加勒一听,非常高兴,萧生还是很厉害,自己是头儿,还谦卑得像奴仆,说的话也中听,把桃子和核桃都分析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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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4章 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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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安排完了各项事宜,然后返回,对狐狸说:“主人,已经安排妥当,什么时候回府?”

    狐狸回头一看,看桃子满头大汗,不知道怎么回事,问:“你全都安排好了吗?”

    “安排好了。”桃子回答说。

    “嗯,不错,好,走吧,走吧,这个地方真值得回味儿。没想到,咱们城里到处都是宝,一个不起眼的小小的核桃,竟然退敌十万,佩服佩服!”狐狸从心里更加佩服那个加勒。

    加勒更重要的,不是看重他这个,他更看重的是金乌的想法,金乌是好兄弟,这次退敌没有用他这把牛刀,因为十万士兵,在他看来,就是一只鸡,杀鸡是用不着牛刀的,免得浪费。

    狐狸吩咐打道回府,并且邀请退敌英雄到府上赴宴。

    这种生活还不错,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要说满意,还算弘法满意。接到邀请,弘法也在被邀请之列。大家都到王府集中。

    因为加勒立了功,狐狸再不愿意,也要去做,因为他最希望得到的,还是要大家和睦相处。

    只要城中不乱,他就有机会获得城主的地位,在这个宝座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另一方面,他在这样的环境下,到处都是敌人,谁来都是可怕的,她不学会在夹缝里求生存恐怕早就变成沙尘,被风吹散了。

    古城显得很幽静,但是,王府显得特别热闹,整座城市,都被喜乐充满。当初都是凄凄惨惨戚戚的,现在,都是喜气洋洋的,只要有了加勒,耳城有救,城中的百姓有救。

    萧生心想,这喜宴吃了之后,估计又一场暴风雨要来。在沙漠地带,想要下雨,恐怕很难,到处都是干燥的地方,最近老是有乌云笼罩、黄沙铺天盖地,这里注定不会安宁!

    后来,来了沙漠判官,又来了琅瑚将军,判官有三万人马,琅瑚有八十万人马,屡屡侵犯耳城,都是自己人,但又都不是自己人,就这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都是西夏人,却自相残杀,狐狸不想看到,但是,狐狸也想分得一杯羹,谁强,就依附谁。

    将沙王绑了,送给琅瑚,目的是为了让琅瑚撤兵,谁知道这小子得理不饶人,非要来这里夺权,要是不夺权就算了,要是来夺权,不管是谁,都要给他点颜色瞧瞧,要不然,以后欺负的日子还多了去了。

    狐狸以温柔作为锋利的宝刀,弯弯的刀所到之处,所向披靡,敌人纷纷倒退,当然,这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刀。

    实际意义上的刀,就是弯刀,弯刀是一种壮胆的装饰物,是不能用来杀人的,不过,看起来狐狸冷酷无情,不苟言笑,实际上是想励精图治,将父亲未完成的心愿给完成了。

    狐狸安排大家都到宴客厅就餐,当然,那些被忽略的人,都是应该一网打尽的,考虑到都是加勒将军的朋友,也就网开一面了,反而将他们当作座上宾,照顾细心周到。

    狐狸看着弘法使用金盘子金碗,金筷子,从内心里有点瞧不起他,这个家伙好吃、贪财、喜欢享受快乐的生活。不过,弘法这样不是一天两天了,都有这个爱好,也就觉得没多大的问题,久在温室,就不觉得外面寒冷,久在兰花园中,就不觉得清香。

    这次赴宴,弘法照样是满载而归,这个人其实很简单,就是要吃,做一个地地道道的吃货。至于将来,那是聪明人考虑的。

    每人知道,在某些时候会发生什么。萧生正在练习,天一已经很清楚。他不愿意出城,决定是对的。出城之后,耳城就不属于他们,前进,有琅瑚将军;后退,有狐狸,狡猾无比,没有退路,前有拦路虎。

    沙王已经被逮住,送给了琅瑚,生死未卜,他们又来围城,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不是加勒,恐怕就没有了他们。因为狐狸还是看重结果,战场之上,或者战,或者和,都是为了少流血、少流汗,多存留性命,

    在某些时候,人会为别人考虑,但在大多数,人是为自己考虑的,是专顾自己的。这是真的。

    天一和萧生吃的东西加起来,也没有弘法吃的一半多,加勒不用提,是晚宴的主角,但是,他也是偶尔搭讪应付了他们一会儿,就出去了,他还要为他的兄弟金乌找东西吃。

    狐狸不知道他还有一位朋友,因为他的朋友不露面,加勒带着他的兄弟,关系一直不错,到哪里都带着。

    其实,狐狸最大的顾忌不是加勒的样子,是加勒的能力,这些力量从哪里来的?

    他们走后,曲终人散,对桃子说:“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主人,你说的是加勒吗?”

    “是啊,凭什么他就能一下子退掉十万将士?”狐狸问。

    “这是超能力,没办法,就连天地空气都听他的。这可能是来自天上的能力。我不太清楚。”桃子说。

    “这样吧,你去查一查,看他的能力从哪里来的?我们能不能也能像他那样?如果能像她那样,我们就可能会天下无敌,谁想来欺负我们,都别想。”狐狸说。

    “主人说得对。没有本事,别人就会欺负,总在打我们的主意。要是自己有本事,就不用担心,越害怕,越有问题,越不害怕,越坚强。越害怕,证明越心虚,越心虚,别人就越要欺负。从耳城的几任城主来看,都是这样。这次夏王不是来保卫耳城,而是另有所图。具体要图什么,现在还不清楚,需要问琅瑚将军才知道。”桃子说。

    “回到耳城来说,我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人,桃子,你学会了,咱们啥都不怕了,你去弄清楚力量的来源吧!智慧,你是有的,缺乏的是力量。”狐狸说。

    “这个没问题。我这就去查。”桃子说。

    “不,这时候恐怕不行,他已经走了,恐怕你找不到他。”狐狸说。

    狐狸看人看得很准,她的确很清楚,在某些时候,她看清楚了到底谁谁需要谁,在某个地方,她能预感到有什么事发生,而这件事,可以避免,也可以成就。

    只要有了这个能力,他就变得非常厉害,除了有女人的敏感,再就是有勇士的心。不过,在面对强势的力量的时候,懂得韬光养晦,厚积薄发。

    桃子说:“主人,知道了,我这时候不去,等有时间了就去。”

    桃子退了出来,等待机会,准备出击。

    狐狸回到府中,翻看龟壳,发现比较好,这种情况,适合好好休息,不知道败兵之将,回去如何向琅瑚交代?这个懒得去管,谁知道,会不会出现问题呢。

    残兵败将回到了琅瑚阵营。

    琅瑚看到这些人,一个都没减少,但是,个个头上都起了包,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问带队的将军,将军说:“很奇怪,一阵暴风吹来,天上下了硬邦邦的东西。冒死捡起来一看,竟然是核桃雨。”

    “少撒谎了!天上怎么会下核桃雨?”琅瑚不信。

    “真的,哦,不!”将军说。

    “你也是带领十万将士的人了,怎么这点素质都没有?到底有没有下核桃雨?”琅瑚问。

    “不是核桃雨,是核桃冰雹,简直像冰雹,太厉害了!”

    “说话这样到二不着三的,还当什么将军?是冰雹?这里为什么没下?是核桃,净说鬼话,天上怎么会下核桃?”琅瑚说。

    “大将军,的确是核桃冰雹,非常大,颗颗饱满,打到哪里都是一个包。”带队的将军说。

    “好,本将军相信你说的,你看看这些散兵游勇,像是死了爹妈一样,怎么会这样?没有一点斗志,没有一点生机!”琅瑚说。

    “大将军,末将怀疑对方阵营中,也就是耳城之内,有奇异之人!这个人要把他挖出来,否则,别说八十万将士,就是八百万将士,也拿耳城没有办法。”

    “胡说!本将军所带领的将士,个个都非常勇敢,对于那些鼠辈,根本不是本将军的对手,不足挂齿,你先下去休息,好生休养,下一次战斗,暂时不让你去,派别人去,如果打不赢,真是惹天下人耻笑,以后就难以在天地间立足。”琅瑚说。

    “大将军,实在不好意思,末将不才,愿意接受惩罚,愿打愿罚,悉听尊便。”

    “本将军不打你,也不罚你,好在你带出去十万,带回来也是十万,就是头上有包,其他没有什么大碍。本将军这次不罚你,下去歇息吧!”琅瑚说。

    带队的将军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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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5章 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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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败了的公鸡,个个都感叹,人到了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呛,这不,都呛上了。

    他们下去,琅瑚感到奇怪,就找沙王问个究竟,沙王听了琅瑚的问题,看他那个样子,觉得有点意思,十分滑稽可笑,就说:“我就不想知道,耳城靠什么得胜。”

    “你是你,你是王,我是将军,我很想知道。我想打败,带你回都城,耗在这里,的确不好。”琅瑚说。

    沙王心里觉得好笑,谁用琅瑚,谁倒霉,怎么派这么个大将军来打仗呢?还巴不得打败,真是白白吃了朝廷的俸禄,占着茅坑不拉屎,在其位,不谋其政,比较被动,还要速速求败,这是什么逻辑?这是什么节奏?这是什么意思?

    要说这个事,和沙王有密切的关系,从一开始就乱了,现在还没弄理顺,沙王有点捉弄人,可是琅瑚的脑袋不知道是哪里搭错了线,也跟着错下去。

    错下去的结果,就是一直错。琅瑚的错,一直在持续,不清楚他怎么想,要知道,这不是一件奇怪的事,这是一件顺利成章的事。打赢了,就留下来,耳城成了他的囊中之物,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打输了,卷铺盖滚蛋,回到都城,或者开赴边疆,进行远征,或者进行其他方式的惩罚。

    夏王是爱憎分明的,只要你行,就用,只要不行,就是再会巴结,再会讨好卖乖,也不行,这是正常的。有时候,会有些难以理解,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没有办法。

    “本将军就是想弄清楚,到底错在哪儿了?十万兵马,就是每人吐一口唾沫,也能把城墙下的沟填满,为什么还被打败了,难道是苍天在暗中帮助他们?沙王,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琅瑚很着急,越是着急,他越不说,沙王觉得要想打赢这场仗,还是很有必要让琅瑚长长见识。

    想到这里,沙王说:“这样吧,本王实话告诉你,本王不想去都城,你要想带本王走,现在就走,免得到时候想走也走不了,如果想打胜仗,夺取耳城,恐怕还不那么容易,你可能会遭遇很多的问题。”

    琅瑚一听,马上陷入了沉思,过了良久,他叹一口气,说:“这是命运吗?”

    “是命运,这是好事多磨的命运,你的运气不错,只是没有遇到机遇,如果有好的机会,你就发达了,就像龙困于泥潭之中,等到一声霹雳,打雷扯闪,你就飞黄腾达了。”沙王在劝慰道,这么个人,劝人的功夫还行,三言两语,就把人给说活了。

    说着话,沙王心里乐开了花,琅瑚,你也有今天!没想到吧,那家伙的威风,那家伙的厉害,你没尝到,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的滋味,也让你尝一尝,看看到底谁厉害?

    为了让将军好想一些,沙王就说了上面的话。琅瑚还是年轻,看起来胖,思想还是青年人的模样,真正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货,没听明白沙王的话里话,沙王不提醒他,这样的傻冒将军,支撑着夏王的王朝,想必没过多久,夏王哭都哭不出来。

    不过,有一利必有一弊,有一弊必有一利,琅瑚对夏王还算忠心,要不然,他的尸首早就喂了老鹰和老鸹,夏王对于忠心的人,还比较重视,就是笨一些,也无所谓,他需要的,哪怕是一群笨牛,只要能满足他这只金钱豹的口腹就行,反正笨牛最后要进入他的嘴巴。

    琅瑚感到有些可怕,对于未来,可以预知的,不怕;不可以预知的,有点怕;没见过对手长啥样的,更是怕得要死!两军对垒,知道对方,人数、布局、谁是头儿,打仗的特点,弱点,这些是最基本的。但是,现在敌人不出现,一出现,就来一场核桃冰雹,足够让人悲催得撞墙。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将这个地方的所有人都收复,不是琅瑚胜,就是沙王胜。至于狐狸,墙头草,两边倒,开始是倒向琅瑚,因琅瑚来势汹汹,锐不可当,现在遭遇了挫折,十万兵,全部败北,龟缩回去,成为一大亮点,黑到极处,就会泛光。

    琅瑚说:“沙王,不能就这么算了,还说我们军中无人才,哪怕是天王老子地王爷,本将军也要去闯一闯。本将军宁愿被打死,也要死个明明白白。”

    “将军精神可嘉,令人佩服,只是本王觉得,你是大将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十分显赫,如果你去,万一有个闪失,夏王一发怒,岂不举全国的兵力,踏平耳城,小小的耳城,经不起这样的折腾。”沙王说。

    沙王的想法很独特,就是要给琅瑚说清楚,要不然,琅瑚到时候死无葬身之地,即便到了那边,也会找沙王理论,那岂不太恐怖了?还不如把话说在头里,倒显得有智慧得多。

    但是,琅瑚铁了心要将沙王带回都城。他说:“沙王,本将军认为,还是要去攻打耳城,让耳城完全被攻破,只有这样,才能让耳城成为战利品,然后将沙王您留下来,担任耳城的城主怎么样?”

    “你没有老糊涂吧?天天在干什么?不知道这里是狐狸的天下?你要本王降级成为耳城的城主,那么,狐狸怎么办?你想让狐狸离开耳城,然后你们远走高飞吗?”沙王说。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吓一跳,怎么会这样?这个家伙,其实已经看透了本将军的心,知道本将军是在打狐狸的主意,其他人都没放在眼里。

    风早已停息,太阳西斜,很快就消失,然后是一片晚霞,一块天空,由明变暗。月亮升起来,云朵在游走,在月亮旁边跳跃,嬉戏打闹。

    琅瑚已经彻底失望,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能晚上去攻打耳城,据说就是白天走一趟,也不好走,何况是晚上,那些弯曲的巷陌,根本没有办法弄清楚,绝顶聪明的人,一旦进入耳城,就是走出来,更别说一般人,况且是在晚上,到处都漆黑一片,到哪里去寻找出路呢?

    这时候,琅瑚已经有了计划,他知道,如果想要沙王到都城,就要速速失败,成了战场的败将,回去有理。如果战胜,耳城就是他的属地,城里的人就是他的俘虏。

    当晚无话,琅瑚下了决心,派二十万将士前来攻打耳城。

    耳城立马被恐惧笼罩。

    传信的人跑路的时候,磕磕碰碰的,跌跌撞撞的,到了王府,见了狐狸,说话都哆嗦。

    狐狸说:“怎么了?撞见鬼了吗?”

    “城主,比,比鬼都可怕!”来人说。

    “什么事?”

    “敌人来了。”

    “敌人经常来,这有什么奇怪!”

    “来了多少?”

    “密密麻麻,多不胜数,像蚂蚁,倾巢出动。”

    “还倾巢出动?头上虱子多了不怕咬,来了再多也无所谓。看来,敌人是要把耳城夺了啊!”狐狸说。

    她吩咐那人下去,那人刚要退出去,狐狸喊他回来,那人赶紧往前冲,匍匐在地。

    “是谁的队伍?穿什么衣服?”狐狸问。

    “是琅瑚将军的队伍,穿着和以前的一模一样。”来人报告。

    “行,本主知道了,下去吧。”

    狐狸命他下去,然后回到内室,找出龟壳,摇了摇,扔在地上,看了看,是吉,她放心了,于是回到书房,看到桃子,说:“在这种情况下,军师,你说,怎样应对?”

    “主人,这事简单,仆人去见过他,他很想和平。但是,夏王的意思是,让他去杀人,来屠城。但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桃子说。

    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去,要打,也是假打,目的在于一人,不是在于整座城。

    但是,桃子看出了琅瑚的心思,不好明说,狐狸是何等聪明的人,不想这样。对他说:“军师,你有话直说,本主不会怪罪。”

    “是,主人。”桃子说,“主人,那个琅瑚将军,说起来来攻打这里,目的不是城,是人!”

    “谁?千军万马究竟为谁?为沙王吗?沙王,已经被我们送给他了,他还想要什么?”

    “主人。”桃子说。

    “什么?”狐狸不解地问。

    “他想要的人是主人。”桃子又强调了一句,升高了点音调。

    “他?那个肥胖仔,想要吃掉姑奶奶?”狐狸有点恼火。

    “是,奴仆上次去,已经查明了他的心思,他的本意不在城,千里迢迢,千军万马,仅为一人。”桃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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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6章 龌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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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说了这话,狐狸倒吸一口凉气,说:“这个死胖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来吧,本来对琅瑚还有点钦佩,没想到他尽做一些龌龊的事。”

    “事不宜迟,主人,如今兵临城下,也来不及发牢骚,还是要将敌人击退才行。这次来侵犯的敌人有不少,如果投降,能保存实力,秋毫无犯,如果不想保存实力,就可以和敌人对抗。估计这一次,琅瑚会增加一倍的兵力来攻打,以雪耻辱,免得在军中无地位,传了出去,大家都小看他。”桃子说,分析得非常到位。

    桃子是军师,在龟壳翻转和方面,他不行,但是,也略懂一些,最诡异的还算狐狸,她心里有数,微微一笑,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不用怕。就是再来多一点人,本主也不怕。”

    远处传来呼喊声,声浪像波涛拍岸,非常响亮,狐狸说:“看来在攻城了。军师,去安排一下,本来本主还想和对方和平共处的,没想到,对手心狠手辣,不怀好意。”

    “主人,要说攻打,不如防守,敌人来势凶猛,仗着人多,其实,他们人人相互鼓舞,士气大涨,但在内心深处,还是担心一个问题,就是说,上次的十万士兵惨败,想必在这些人心中留下阴影。对了,沙王的朋友,竟然一人能呼风唤雨,将敌人的战斗力全部消灭,无法战斗,只有逃跑。上次的核桃,颗颗命中要害,坏了敌人的经络,无法再打,这是好事。不如再去请那个加勒将军出马,他一个人出马,可以抵得上千军万马。”桃子说,力荐加勒。

    桃子不说就罢了,一说,狐狸身上就打一个冷噤,这家伙,简直就是肚子里的蛔虫,啥都知道,啥都清楚,到底是军师,军师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间懂人心,他小小年纪,都懂得很多,不知道以后老了会怎么样。

    狐狸说:“本主正有此意。”

    “那么,奴仆这就去安排士兵,准备迎敌,还是去请加勒呢,城主?”桃子说。

    他说完,狐狸点点头,桃子就退着出去了。

    琅瑚派兵围困耳城的消息一出,大家都忙起来,正在这个时候,萧生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来找天一。

    自从上次加勒立功之后,狐狸对他们一行还真不赖,好吃好喝,都非常好,和以前判若两人,让人无法适应。

    耳城的青石板上磨得光光的,泛着光,跑得急了,容易摔跤,一个跟头,可以跑得很远,与其说是跑,实际上是溜。

    外面人声鼎沸,城内也乱成一锅粥,都说敌人变本加厉,要来报复,整座城,都要被攻陷,人民都要被屠杀。

    人心都处于惶恐当中,变得相当浮躁,甚至有人说是加勒他们惹了祸,让他们滚出城,这样城内才会有平安。

    有一些人组织起来,跑到王府前面,高声呼喊道:“交出加勒,交出加勒,赶出道士,赶出道士。”

    狐狸一听,这还了得!她立马派人在门口布防,严防死守,绝对不能让他们进来,同时,她想躲着也不是办法,等桃子从后门进来,问桃子:“怎么样?弄好了吗?”

    “好了,现在弄清楚了,有二十万大军,将耳城围得水泄不通,看来是势在必得。”桃子说。

    “怎么回事?昨天十万,今天二十万,是不是明天就是三十万了,这样前后加起来,就是六十万,如果六十万都被打败,琅瑚就只有二十万可以动用,这样,我们就肯定会胜了,你想大多数人都不会这么想。”狐狸说。

    “这外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城外有敌兵,城内有闹事的百姓,这是内忧外患吗?”桃子问。

    “这是少数人,大家一恐慌,一害怕,智商就直降而下,没有一点分辨能力了。他们受少数人的蛊惑,说前面的大功臣加勒得罪了敌人,要求把加勒交给敌人,这样才能换来和平。”狐狸说。

    桃子哈哈大笑,说:“老百姓真有意思,主人想怎样做才好?”

    “加勒不给外面的敌人,再说,要想捉拿加勒,恐怕不容易,你找到加勒力大的秘密了吗?”狐狸问。

    “嗯,还没查到。只是吩咐将士们准备战斗。还没有想到怎样得到秘密。”桃子如实汇报。

    在某些方面,特别在对狐狸的忠实方面,他还是比较讲究的,绝对不会亏待狐狸,狐狸十分狡诈,但用人很会用。

    加勒此时还蒙在鼓里,不过,听到有人说外面有人围攻王府,要求交出加勒。

    加勒就来找萧生商议此事。

    萧生说:“没事,你不用怕。狐狸肯定会保护你,你不用担心,正在用人之际,肯定会珍惜人才,你才立大功,不会交出你,你放心好了。”

    听了这话,加勒心里如同吃了定心丸,不再操心和忧虑。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吵闹的声音,有人在大宅院门口坐着,要求交出加勒。

    萧生听了,看看加勒,加勒有点担心,因为,狐狸曾经捉住了沙王,并把他送给了琅瑚,那还有什么事不敢做的呢?

    这时候,有人说:“加勒是罪魁祸首。本来都是风平浪静了,城主准备投降,大家都相安无事的时候,没想到遇到了加勒,喜欢表现自己,结果导致更疯狂的复仇。这种遭遇,都是加勒带来的。”

    “城主绝对不会投降,他为了和平,将沙王交给了琅瑚,绝对不是为了个人利益。那么,开始主和,现在主战,到底是什么促使城主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呢?”

    他们的对话,传递到萧生的耳朵中,加勒犯了愁,要说攻打狼或者其他野兽,攻打侵犯的敌人,他还没问题,遇到这种情况,要向平民百姓开始动武,还有些于心不忍,况且他们没有什么武器,没有什么威胁,发发牢骚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没有采取什么行动。

    加勒没有料到,会出现这种事,他最大的感觉就是,难以下手。

    萧生说:“不用担心,这次你不用去。有人马上来找你。”

    “谁?”

    “桃子。”萧生说。

    他很清楚,十万大军已经退了,还有二十万,二十万大军退了,还有四十万大军,总之,复仇是变本加厉的,不会半途而废。

    果然,桃子突然出现,问他才知道,他从狐狸的王府里来,从后门出来后,后门马上被围,但是,桃子是孩子,没有引起注意,大家都不防备,结果,他就溜掉了。

    城里人都知道军师是个孩子,但他非常聪明。这样的人,无论在哪里,都是微不足道的,一般人都看不起孩子,而孩子是比较聪明的。

    桃子喝了一口茶,说:“麻烦来了,城外有敌人,城内的百姓也在造反,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军师,只要城主铁了心跟敌人干,就有办法,但是,城主万一要妥协,就没办法了。”萧生说。

    “这个请放心,城主那里,桃子已经做通了工作,以前对琅瑚还抱有幻想。但是,自从桃子说了那句话后,城主就铁了心要和敌人干到底。”桃子说。

    “什么话?”加勒问。

    “天机不可泄露,有些事现在不说为好。”天一突然冒出一句。

    天一道长的话非常少,但是,每句话都很精辟。他说不许说,就不能说,这个,桃子把握得很好。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大,口口声声要交出加勒,要道士们滚出耳城,一些辱骂,不绝于耳。

    桃子早已安排好了将士,将大宅院围得水泄不通,当然,那些群情激愤的人们,想要冲进大宅院也不容易,里面的人也不敢出去,外面的人也不能进来。

    凡是进出大宅院,都要有特别的通行铜牌,是一种特制的腰牌,一般人都没有。

    此时,大家都被声音弄昏了头脑,萧生却运气在胸,他说:“好吧,不说就不说,加勒,你也不要好奇。”

    加勒听了,就住了嘴。

    弘法此时已经快要失控,竟然嘤嘤地哭起来。天一说:“是爷们,不要装,哭有什么用?”

    弘法还是难以自我控制,声音越发大了。

    他边哭边说:“我就说不来,不来,偏要来,在自己家乡不是挺好的吗?还,还到了弯刀国,到了弯刀国就算了,还到了西夏国,隔着几个国,现在弄复杂了,看怎么回国?我可能再也回不去了,这可怎么办?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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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7章 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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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弘法在呜呜嘤嘤地哭,一会儿男声、一会儿女声的,听的人心里发毛,和外面的内部的敌人,还有城外的外部的敌人,一起叫嚣,更让人心有余悸。

    桃子看看弘法,再瞧瞧自己,总觉得自己还不算丢脸,在同龄人中,算是佼佼者,遇到这样的事,觉得没有事,不像弘法,有点像尿裤子,在吃喝玩乐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这一天呢?

    萧生说:“这样吧,军师,加勒,你就辛苦一趟,跟着军师走一趟,平息一下他们的怒气。在贫道看来,他们最大的担心是怕死,如果能让加勒出去而消除危险,那是求之不得的。”

    加勒当然没问题,他觉得萧生懂得自己,打或者不打,对于未来,都不好把握。就像现在的天气是这样,将来的天气就不是现在这样,风和云,变幻莫测,只有适应,无法改变。人心如云,瞬息万变,古今都是,没有例外。

    乌云来了,笼罩着耳城,人们热情不减,对未来的恐惧渐渐增大,大家都认为是加勒闯了祸,要求送出加勒出城,包括他的同伙。

    呼声越来越高,但是,青石板要想晒热,不容易马上就热,需要一个过程。

    桃子要带加勒出去,当然,士兵跟着进来,拿长矛,将加勒绑了,带了出去。

    加勒一露面,外面像是油锅里进了水滴,马上炸开了,大家高呼:“杀掉加勒,杀死他,杀死他!”

    加勒闭了眼睛,啥都不看,他嘴角上扬,微微一笑,不容易察觉,可是,萧生看得真切,

    但是,在明处看得到朋友,在暗处看不到敌人,加勒出去后,人们让开一条道,仿佛当初战胜的时候,也是这样,道路两边,全是欢呼的人,向他献殷勤,表示祝贺,甚至羡慕之情,难以描述,溢于言表。

    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巨大改变,竟然还是熟悉的人,熟悉的街道,熟悉的脸,但是,表情不同,这样的场景,很相似,但仔细一想,感到无比凄凉。

    战胜了为王,耀武扬威的,战败了为寇,啥都不是,见人都矮三分,这么一个喜欢和人打交道的人,就是打人,和被打,杀人和被杀,中间大部分时间,就是在和活人打交道。打交道的过程中,喜怒哀乐,都要经历。

    耳城比较诡异,沙王出去,沿途吃了不少生菜、瓜果还有鸡蛋,加勒在街上走,上上下下很干净。

    当时,可能想到沙王一走,就迎来了和平,要这些瓜果蔬菜,应该没多大用处。耳城是富饶的地方,盛产这些,但是,现在不同了,外面那个家伙,琅瑚反复无常,开始是十万,现在是二十万,说是为一人而来,结果,得到了沙王,却不撤兵,还在城外五十里驻扎,现在又变本加厉,想要吞并耳城,要更换城主,方便西夏统治。按说,千里迢迢、千军万马都为一人,那人已经抓获,目的已经达到,再在这里逗留简直有点像赖皮,有些耍赖,这样的将军让人不能接受,反复无常,没有谁会信赖。

    桃子走进了长门,里面没有了群众,桃子对加勒说:“跟我来!”

    加勒知道桃子在狐狸那里是红人,是军师,狐狸听他的话,加勒在这个时候,不能滥杀无辜,也要服从狐狸的安排,桃子来,就是狐狸的意思,跟着桃子走,应该没问题。

    桃子没有走出长门,里面漆黑一片,只有中间的墙上,才左右两边各放了长明灯,这灯在白天显得微乎其微,不甚明亮,眼睛也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原来,走这样的长门要十分缓慢,特别是第一次走的,要格外小心,弄不好,就会磕着碰着,桃子很习惯,对这里的地形十分清楚,他在长明灯旁边,搬动了一下石头,那门轰隆隆地打开,桃子对加勒说:“将军,请!”

    加勒愣了一下,毫不迟疑,加勒进去后,桃子跟着进去,卫兵也都进去,桃子再将里面的石头搬动,那石门也关上,看不出来,这里是一个门,里面有不少的长明灯,照得里面比外面还亮堂。

    走过一段路,再打开一个机关,石门慢慢开启,眼前豁然一亮,发现是一条小巷子。小巷子两边,都是高墙,没有民房。

    桃子说:“这两边是仓库。”

    “干嘛要对我说这个?”加勒问。

    “仓库里有什么,加勒将军不想知道吗?”

    “有什么?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对付老百姓,城中的百姓,简直有点发狂了。不清楚到底想要干什么。他们以为,把我像对待沙王那样送出去,给了琅瑚就万事大吉了吗?他们想错了。”加勒说。

    “是的,他们想错了。老百姓其实很可爱,是愚蠢得可爱,不知道大人物的心。琅瑚算是中等人物,其实,不是他将军的头衔,他就是一个死胖子,没有啥本事,不过,在夏王面前,他还算可以,夏王青睐他,重用他而已。”桃子说。

    桃子的心机深,他这个时候,不想去得罪加勒,作为狐狸,非常器重加勒,不像对待沙王那样。有了加勒,等于有了十万兵马,说不定有百万兵马的能量,没试过,不知道。

    桃子知道狐狸的用心,这个时候,不可能将加勒交出去,一交给琅瑚,狐狸就要自取其辱,被死胖子玷污,那可是奇耻大辱,宁可玉碎,不可瓦全。

    小巷子的高墙那边是啥,加勒不是萧生,不太明白,不过,这个时候,他也没心情弄明白,不知道桃子要带他去哪里。要是想知道高墙那边是啥,他会让金乌帮忙。金乌当然很愿意,他不会推辞。

    想到金乌,加勒有点愧疚于他,再说,好久没有去给金乌找吃的了。金乌这时候还是比较听话的。这时候他大哥遭遇人们的误解、非难,他一直沉默,看加勒怎样应付,要说应付,加勒一人能应付十万将士,对于城中百姓,翻几倍,来对付加勒,都不在话下。

    正在这个时候,大家都很疲倦了,远离了人们的喧嚣,他们倒觉得有些放松,放松过后,又有些懈怠,懈怠之后,又觉得有些烦躁。

    经过七拐八拐,终于到了一个小门,小门一推,就可以进去,小门是红颜色的,一看,是朱红大漆漆成的,虽然年代久远,可看上去还是比较鲜艳,不知道用了什么技术使然。

    桃子这里说一声“请!”,大家鱼贯而入,一到了小门,桃子就命人松绑,加勒只想笑,弄到痒处是其一,人们不知道他的本事是其二。

    穿过花园,就是王府的侧门,进了侧门,穿过甬道,走在大红地毯,然后去了另外大书柜林立的房间,想必是狐狸的藏书阁。

    “将军,这里是城主的藏经阁,里面有不少经书,将军闲来无事,可以到这里借书看,在整座城里,这里的书籍是最全面的,桃子我从小就在这里看。”桃子说。

    “难怪军师懂得的很多。”加勒的话少,可是,说了就是真的,不会骗人。

    “那当然,要不然怎么当本主的军师呢?”一个女声,突然响起来。

    有人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在森严肃穆的地方,还是女声,吓了别人一跳。好在加勒不怕,他定睛一瞧,就是狐狸,除了她,没有谁敢在王府里高声喧哗。

    说完之后,她就出现在大家面前。

    她的衣着看起来比较飘逸,有点像仙女下凡,红纱的衣裳,若隐若现的线条,美不胜收,难怪那个琅瑚对她垂涎三尺,真是抱得美人归,做鬼也风流!

    自从加勒击退了十万西夏王牌军,狐狸对他就另眼相看了,绝对不会让他受委屈,于是派了桃子请他过来。在王府,比在大宅院要安全得多。

    加勒现在成了香饽饽,他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不过,在狐狸心目中,加勒就是不一般。民众恨不得吃了加勒,只是因为加勒太过强大,引起了民众的不安,也许没有加勒,大家都投降了,可以保存性命,哪怕当奴才,只要能活下来,就是值得的。

    像家猪那样舒服地活着,名声不好听,可得到了不少的实惠;干嘛要像野猪那样活着呢?长得瘦骨嶙峋的,严重营养不良,听起来是自由的猪,可是,毕竟还是猪。活着的时候,舒服,这就是家猪的理想。野猪的理想,不是这样,而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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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8章 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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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说完,马上闭口,她懂得把握火候,在加勒面前,不能说得太多,言多必失。

    狐狸说:“加勒将军不要怕,有本主在,城中将士和居民都不会动你一个手指。”

    狐狸有这个自信心,当然,他对耳城的百姓再了解不过了,他们就是欺软怕硬,见到好处就来抢,见到坏处就躲之不及,总是趋利避害的,和平的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遇到危险,事情就来了,不是你的鼻子就是我的眼睛。

    加勒说:“好吧,多谢城主照顾。”

    外面有风,听起来,像是要下雪的节奏。北风吹得正紧,呼啸而过,看起来像有一场大战。

    桃子突然想起来,是什么力量加给了加勒。

    他问:“将军,桃子想知道你是怎样得到力量的,为什么一人能呼风唤雨呢?你看,非常奇怪,竟然有下雪的前兆了。”

    “这个,这个......”加勒不好回答。

    桃子看出来,他是欲言又止的,想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可能是一些恩赐,但是,大多数的勤奋可能和力量扯不上关系,和智力有很大的关系。

    “哎呀,不想说就别说了。”狐狸在替加勒解围。

    加勒当然感激,可感激过后,马上想到了萧生说的话,说狐狸很厉害,狡猾得很,需要处处小心,不过,他没有想到,他会在这里,他的想象,可能他已经在城外,面对二十万西夏将士,正在动脑筋想办法对打呢!

    萧生可能没料到,加勒还在城里,并且和狐狸在面对面。

    狐狸一直看好加勒,可是,加勒对她不感兴趣。

    加勒说:“城主,群众要让我出去,这样才能退敌,换来和平,如果真是这样,我愿意出去。”

    “不要出去,现在,我们要团结一致,共同面对敌人,不要被群众所惊吓,你来这里,群众是不知道的。他们只看到你被士兵抓走就行,至于到哪里去了,他们不知道,也不用他们知道。”狐狸说。

    狐狸对付城中的人的心非常了解,大家都安逸惯了,却接二连三地遭遇到侵扰,让人心烦意乱。

    不过,这是她的心结,不是她父亲,她也不会担当这个大任,有了担当,就要努力。

    “那我能做什么?”加勒不解地问。

    “你去,把二十万人击退,然后,你就进城,群众见没有了敌人,心里也不惧怕,就能重新接受你。当然,如果你想再次回来,你可以回来。我们都欢迎,我们也巴不得你回来。”狐狸说。

    “我回来后,会不会引起群众的不安?”

    “是的,你回来后,群众会不安,因为你已经取得了胜利,这次不安,是因为群众的误听误信,偏听偏信,城中有人造谣,早晚要将造谣者抓住,以正视听。”狐狸说。

    这时候,听了狐狸的话,加勒的心里才略略有些安舒,他对付二十万人马,应该不成问题,但是桃子和狐狸心里有些迷惑。

    桃子说:“将军,你说要去驱逐二十万敌人,那可不是小数字,不知道将军用什么方法,让敌人退兵?”

    “城主,这是很简单的,军事上的事,还是由军师来说。”加勒说完,看看桃子,桃子立马跳了起来,连连点头,说:“将军抬举桃子了!说实话,主人很厉害,对军事非常了解,你还不知道主人的厉害呢!”

    听了这话,加勒一愣,刚要开口,狐狸说:“你们不要这样吧,我告诉你们,聪明人,会借力使力,大家都得好处,只有傻瓜才孤军奋战。孤军奋战的,最后结果都不太好。”

    狐狸比较谦虚,言下之意,就是说大家都得到了好处,因为大家都比较谦虚和团结,只有团结才能打胜仗。城中百姓不懂这个道理,先自己乱了阵脚,不是给敌人可趁之机吗?狐狸看得很准,知道这里面的问题很大,归根结底,就是说,他们没有问题。

    到底有没有,只有出手才知道,狐狸说:“将军用什么方法去击打敌人,本主不管,只是喜欢听到你的佳音,捷报频传,才是将军该做的,本主期待你凯旋而归。”

    加勒听了狐狸的话,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于是点点头,就要朝外走。桃子跑到他面前,说:“别,先留步。桃子还有话说。”

    加勒佩服桃子,竟然知道他的意思。

    桃子说:“将军,这次和上次不同,这次是二十万,是我们的好几倍,相当于三四个人打一个人,我们怎么受得了?”

    “请放心。我朋友已经预测,敌人必然退兵,不用担心。只要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加勒说,看来,他也稍微懂得一些谚语。

    狐狸和桃子都是人精,对于语言很有天赋,没想到,这个壮汉,也略知一二。俗话说,十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他们隔着几千里,竟然还懂得这些谚语,可见语言的力量何其强大!

    说完,加勒就转身走了。

    桃子看看狐狸,狐狸努努嘴,意思是让他跟着一起去。

    桃子会意,连忙跑着碎步跟着他,问:“将军,你打算怎样做?先告诉桃子,桃子好给你准备,就像上次,你要了核桃。这次还要吗?城里的核桃还有十万斤。”

    “算了,留下吧,大家没事,可以吃着玩。”加勒说。

    桃子一听就明白,这次退敌不用核桃,但是,用什么呢?城中的羽箭加起来没有十万枝,城外有二十万敌人,难道说,一支箭射死两人吗?

    就是一箭双雕,也要留后路,万一琅瑚再派三十万将士前来怎么办?难道要通过巷战来决定耳城的命运吗?

    桃子把疑问对加勒说了,加勒说:“这次退敌后,回来和萧生道长谈谈,准备彻底、全部地将敌人赶走,具体是什么时候行动,看这一次的行动情况,如果不错,就去,如果有问题,就再商量。敌人来了,就得给人家一个说法不是?”

    桃子很想探寻他的秘密,对于这种自信,不是他的来自神秘的力量,他也不敢说这话,听起来像在吹牛,实际上的确如此,加勒的力量来自天上,是一种莫大的恩赐。

    桃子跟着加勒,见加勒往前冲,义无反顾,桃子有点心虚,怯怯地问:“将军,真的不要武器吗?”

    “不要。”加勒斩钉截铁地说。

    “明白。”桃子不敢再问,说多了是废话,干脆闭口不言。

    加勒问:“城外有多少沙土?”

    桃子说:“沙土,我们这里到处都是沙土,太多了,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那就成了。”加勒说,点点头。

    加勒有信心打赢这场仗。

    他俩到了城门,守城的将士一看,知道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加勒英雄。

    他说:“弟兄们,打开城门,放下吊桥。”

    守门将士听话照做,很快,就轰隆隆打开城门,再吱吱哑哑地放下吊桥。

    敌人没有防备会这样,开始一直以为耳城的人自己乱成一锅粥,自己人斗自己人,他们好看笑话,一开始,还有不少人在吵嚷,后来就平静了。这是怎么回事,大家都不清楚,就平静下去了。刚才还熙熙攘攘的,现在就没有了声音。

    二十万士兵,将耳城团团围住,就是每人呼出一口气,也能把耳城吹掉几块墙砖,掀翻几家茅屋或者瓦房顶。

    走在路上,也能踩出几个大坑,石头也会磨平,人们噤若寒蝉,连放屁都不敢放开了放。

    这是一种威压,人数占绝对优势,心理也占绝对优势。

    耳城阻挡不了二十万人,就是堆在城墙下,成为叠罗汉,也能登上城墙。将耳城踏平,然后凯旋而归,回到都城。

    城门轰隆隆打开,吊桥放下了,大家吓一大跳,这是怎么了?难道想造反逆天?区区几个人,还想咋地?

    等吊桥放下后,走出来两个人,一个是加勒,大家都不认识,没有骑马,也没有乘车,旁边有个小孩,紧紧地跟着他,亦步亦趋,那孩子就是桃子,不怕,就是有些怕落单,被人甩了。

    他们一见这阵势,开始以为有大队人马出城,刚好可以摆开阵势,大杀特杀一番,好为昨天的十万将士报仇雪恨,虽没有人命危险,但是,那些人个个带着一个大包回去,直喊头疼,让揉一揉,这比死了还丑。带着个大包,怎么出去见人呢?

    二十万敌军,面对的是两个男人,桃子还不能算是男人,只是小男孩,大家哄堂大笑开来,声音传到天庭,十里之外都听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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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9章 沙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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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哄笑完毕,声音才慢慢停止。笑声传到城墙之上,那有人穿着红纱,迎风飘舞,仔细一瞧,不是别人,正是狐狸。原来在加勒他们走了之后,很不放心,知道加勒没有要求兵力和资源的支持,她很想知道加勒怎样应对城外的二十万大军。

    当然,包围王府的群众已经散去,大家听说了加勒被逮捕,然后秘密送出了城,大家悬着的一颗心才算放下来,显得平静得多。

    加勒心想,看来,王子说得没错,这二十万士兵,也就是草一样的人,如果要取得完全的胜利,必须要将他们从心理上打败,自己才是真正的赢家。

    带队的将领一匹快马跑过来,后面跟着一些副将,紧随其后,笑声止住,劈头盖脸地问:“娃娃,不好好念书,跑出城来干什么?”

    桃子听他一吼,吹胡子瞪眼的,吓得退了一步,不过,他没有摔倒,觉得有加勒,啥都不用怕,于是提高声音说:“本军师来会会将军,知道将军车马劳顿,吃了不少的灰,现在过来慰劳慰劳,不知道将军这次是爬着回去,还是滚着回去?”

    说了这话,桃子感到在气势上已经完胜,对方气得样子倒十分可爱。这么一个小小的人,竟敢有如此大的口气,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这些壮汉们在羸弱娇小的桃子面前,感到威风不再,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

    夏兵将领哈哈大笑,然后说:“你们太搞笑了。就凭你?哦,哈哈哈!简直自不量力。豹子,上!”

    “在!”只见旁边窜出一只金钱豹来,这家伙穿着豹子皮的衣裳,身手十分敏捷,看起来像是训练有素的,又像是一只大狗。实际仔细一瞧,是草上飞,如同草蜢。

    这个家伙窜过来,手里拿着一根木棒,棒子头上有铁钉,磨得铮亮,钉头好像带着斑驳的肉渣,看上去好像木棒才棒杀过什么东西。

    看来,狼牙棒已经棒杀了不少人,谁知道呢?上面没有毛,估计是人,不是猪,狼牙棒杀猪,显得格外惨烈,猪的身上毛多,自然可以理解。人身上的毛比猪少,有一些超过人所想象的东西,的确存在。

    那人就是豹子,看起来充满了暴力,他的理念是只有通过暴力,才能达到目的。

    他听了命令后,举起狼牙棒,向大个子加勒冲过去。加勒一点都不紧张,他伸开双臂,料想下一步,敌人肯定要大张旗鼓,开始铲除障碍,对他很不利,与其后来被动挨打,不如先下手为强。

    加勒料想下一步,肯定要攻城,他远远地往城头一看,竟然发现了那个狐狸,身上穿着红纱的衣裳,看起来充满了诱惑,实际上,早已准备好了被人评头评足,她的脸皮够厚,心也很扎实,稍微有一些过分的东西,对他来说也没什么。

    加勒心想,狐狸再妩媚,也打动不了自己的心。心里还是想着萧生王子,早点干完了这一场仗,好回去服侍王子。

    于是,加勒伸开双臂,嘴里念叨:回去吧,来自尘土,回归尘土!

    他这么一念,桃子觉得可怕,自己还小,没想到会被人利用,这时候回归尘土,意思就是被人埋在地下,谁都不知道。

    听了这些话,桃子说:“将军,你的意思,是什么意思?难道要让我们变成尘土,或者活埋吗?”

    “别说话,一边看着,回去后把这个写成历史。”加勒说,他还比较懂,知道写成历史,历史给人看,淡对于同时代的人,更有感觉。“要想给后来人一个交代,还必须要有见证人。军师,你就是见证人。”加勒又补充道。

    加勒伸开双臂,豹子一见,狼牙棒高高举起,虎虎虎——,挥舞着过来。

    加勒喊了一声“起!”

    只见从地上冒出来许多黄色大汉,个个身高超过豹子两个,身上长满了石块,那小巨人一站起来,豹子的狼牙棒就打在上面,小巨人们用胳膊一挡,狼牙棒上的尖牙,碰出了火星。

    豹子一见,胳膊发麻,狼牙棒被弹飞了,他“啊呀”大叫一声,想要逃跑,小巨人一个箭步上来,一把抓住豹子,举起来,豹子四脚朝天,乱弹乱跳,小巨人没穿衣裳,可是,身上全是沙石泥巴等等,看起来脏兮兮的,身上有毛,毛上粘着小泥块儿,随着活动而左右上下晃动。

    颜色和周围的颜色差不多。

    豹子被小巨人举起,往远处一扔,豹子大喊一声,在空中翻转了几下,然后调整了一下,但是,没有调整过来,人就种种地摔了下来。

    带队的将军一看,吓了一跳,连忙朝天举起长剑,大声喊道:“冲啊!”

    命令一下,大家却没几个听的,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不少的人,那些人,全是巨人,个个都高大,穿着土黄色的战袍,个子都蛮高,不战而威,战斗起来,更是不要命,而且都不用吃饭、不用喝水,不停地将那些人举起来,扔出去,一会儿,地上就有不少人在地上打滚,根本没有办法再拿起武器战斗。

    这些黄袍巨人,没有把他们的刀枪放在眼里,这些刀枪也办法对付他们。

    巨人们将二十万士兵全部摔倒在地,刚才还战旗飘飘、气焰嚣张的,现在的他们全趴在地上,翻滚,叫喊,鬼哭狼嚎,可是,都没有死,爬还是能爬的。

    包括带队的将军,这时候也趴在地上,刚才还看不起小桃子,现在突然觉得小桃子特别大,特别有力量。

    加勒看见事情已经成了,就放下了胳膊,那些黄袍圣斗士们,全部消失,竟然没有一个倒下来的,恢复到平静。

    桃子走到将军面前,看见加勒动都不动,桃子没有理会他,直接问夏军将军:“你说,你们二十万将士,我们才俩,而且在你眼中,我还不算一个完全的人,看,你睁眼来看,到底谁胜谁败?让事实来说话吧。”

    “末将有眼不识泰山,还望饶命,饶命!”

    “行,以后别狗眼看人低了,饶你不死,也饶你的士兵不死,你们爬回去吧,慢了,可别怪我们不客气了。”桃子说,然后再看看加勒。

    加勒收了功,心里窃喜,看到将军已经倒地,就慢慢走过来,说:“本来想要你命的,不过,要了你的命,没有传信的。回去告诉你们大将军,有多少人都派过来,随时奉陪,多多益善。”

    加勒说完,看看带队的将军,脸都绿了,哪里还敢说半个不字,他磕头如捣蒜,不能跪着磕头,只是点点头,痛苦得闭着双目,不再说话。

    加勒说:“走了,欢迎光临,期待着下次和你合作,多多配合我们训练。”

    加勒说着,冲着桃子努了努嘴,桃子会意,立马赶过来,朝前走。

    狐狸在城头看得清清楚楚,她高兴极了。真是有了加勒,就有了千军万马,他的兵,还不用吃饭,不用休息,而且很强大。不要薪酬,不要升高发财,这是作战,没有什么羁绊,也不怕死,总之,非常划算。

    二十万围城的将士没有死亡,只是像上次一样,丧失了战斗力,没办法,没有战斗力,就没有办法继续围城,别说搭人梯,攀登城墙,就连走路,都十分困难,这是残酷的现实,实在没有办法。

    这时候,最重要的不是打仗,是逃命,谁知道那些黄袍小巨人,是怎么一回事,凭空出现那么多,这还罢了,谁知乒乒乓乓,一瞬间,全部消失,敌兵已经倒在地上,没了还击之力。

    夏兵将军躺在地上,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爬了起来,找到了马匹,勉强上了马,其他人也渐渐醒了过来,也各自找到马,上了马,但是,身体骨头关节,还很生硬,一动就痛,不动还好,勉强能走。

    加勒和桃子平安回到吊桥旁,吊桥重新放了下来,吱吱哑哑的声音,听起来没有刚才那么恐怖,倒像是非常愉悦的声音。

    然后是城门轰隆隆打开的声音,也像是凯歌,得胜的声音格外响亮。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出去时,觉得步履维艰,回来时,却觉得轻飘飘的,感到特别爽快。

    桃子还算不错,有勇气,有胆量,和加勒一起出城,也敢于面对浩瀚如沙海的敌人,他们的气势压人,令人窒息,可是,经不起加勒兵团的击打,那些人很快就土崩瓦解,溃不成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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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0章 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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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了城,狐狸连忙下来,旁边的群众又是欢迎,又是喝彩的,大家都听说了、目睹了加勒用沙兵打败夏兵的一幕,从心底对加勒敬仰起来,关键有一点,对加勒有点害怕了,原来加勒不吭不声,竟然凭空出现这么多的士兵,更有趣的是,这些小巨人,竟然来自不起眼的地方,完成任务后,又消失在不知道的地方。

    “哎呀呀,本主算是开了眼了。”狐狸上前来说。

    “怎么了?”

    “加勒将军,你真是我们的救星!是我们的神!”

    “哎呀——可千万别这样说,我只是完成任务而已!”

    “请多多原谅我们的莽撞!不该情急之下,要送你出城!现在相通了,自己不强,老是退让,最后还是吃亏;一开始就强硬,中间不怕,坚持到底,还是占便宜的。不给敌人可趁之机,就是成功的战斗。”狐狸说。

    狐狸说这话,实际是给他们听,从一开始,狐狸就翻了龟壳,显示的是吉卦,应该没问题,今天一看,的确有些真实,没有办法,这就是说,从一开始,就说明耳城有救。

    加勒受不了这种热情,他请求告辞,狐狸哪里敢阻挡,要知道,他是在找借口,给小家伙弄吃的,这个秘密只有圈内人才知道,只有萧生他们清楚。

    正在这个时候,萧生出现了,狐狸爱屋及乌,见了萧生,格外客气,知道萧生的话,加勒一定会听,想要笼络人心,先要笼络萧生的心。萧生的目标一致,没有任何变动,他更需要的,是怎样能够达到不战而和的目的。

    萧生过去应付,游刃有余,弘法当然跟着,天一闭关修炼,没有前往。天一修炼,弘法伺候茶水,等空闲下来,呆在一边,心里如同猫抓,特别是在得知加勒动用那个沙兵御敌之后,凯旋返回,大家在城里都吵翻了天,他更是如坐针毡,想要前往,他深知,狐狸一高兴,又要请大家吃饭。

    吃饭是吃不烦的,除了天一,基本对吃饭兴趣不大,喝西北风就能饱。萧生还没达到那个程度,偶尔还是要吃,牛羊肉吃得比较少,可是,吃其他的蔬菜还比较多。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戒骄戒躁,树大招风,人出名,就有灾殃。

    这是真的。

    加勒也不爱热闹。他带着金乌,尽量避开人群,可是,总有追星族,跟在他后面。

    到了一个小巷子里,加勒加快了步伐,让后面跟着的人跟不上,只有这样,才能完全杜绝跟踪。

    耳城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地方,当地人也有走迷糊的时候。加勒果然在摆脱他们的时候,少不了,连自己也弄错了路,好在金乌聪明,总是指挥着他的手,让他往东或者往西,往北或者往南,都在他的手上指挥。

    这么一来,当地人渐渐被甩掉了,他在一条小巷子里停下来,看看两边的高墙,有一些燕子飞来飞去,加勒眼睛很尖,说:“兄弟,你的美食到了。”

    金乌说:“老规矩,现在就去。”

    “怎么去?”

    “你抬头看。”

    “啊,有燕子窝!”

    “有燕子窝,就有燕子蛋。”

    “行,瞧好了!我上去给你弄鸟蛋吃。”

    “这才像好大哥!”

    加勒笑了笑,不说什么,但是,墙有点高,加勒不可能把墙推倒去找鸟蛋吧。他面露难色!

    金乌看出来,说:“用老方法,这点小事,难得住大哥吗?大哥现在是英雄人物,不至于弄出一些笑话出来!”

    加勒听了,突然想到,是啊!不是现成的东西吗?他说:“老弟,来搭把手,就是想上去,也得有个翅膀不是?”

    “算了,不想变来变去。给,我给你一对翅膀。”金乌说着,变出一对翅膀,安在了加勒的背上。

    金乌没有变来变去,他只是用了一下羽毛。

    金乌说:“大哥,给你一对翅膀,你可以飞上去。”

    “知道,现在你也变懒了。以前都是亲自帮大哥飞,现在只是让你的羽毛飞。”加勒说。

    “你开什么玩笑?大哥,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你倒好,随便都可以吃,我怎么行?吃不能吃,喝不能喝。看别人吃喝快乐,自己倒很苦闷。”

    “我看你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你在天上不好吗?偏要到人间来受苦。”加勒说,然后动了动后背,果然,后背上多了一对翅膀。

    这对翅膀,需要加勒自己使劲儿才行。以前,是金乌在帮他,金乌的力量够大的,他就不用担心什么,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上来。现在不同,需要靠自己。

    加勒离开地面,力气都没了,只有抓鸟蛋的力气,金乌虽跟着他,他自己却不用力。

    金乌说:“大哥,我饿得很,没力气扇动翅膀,你自己多费力吧。”

    说完,他就闭了眼睛睡觉。

    加勒没办法,轻飘飘地往上飞,飞到燕子窝旁边,他伸手去抓,没想到一条蛇爬出来,吓了他一跳,差点痉挛掉下来,还好比较镇定,那蛇见一个人会飞,还长这么大的个子,吓了一跳,赶紧跑,一会儿时间,就不见了。

    那蛇喜欢偷吃鸟蛋,对于鸟,没有办法,对于燕子,也有点够呛,遇到小鸟,或者个子小一点的麻雀,大蛇还是有办法,小蛇就无能为力。

    蛇是惯偷,经常扒窃,但是,对于加勒这样的半鸟半人的,可以称其为鸟人的,毫无办法,只要鸟人不为鸟类复仇就行。

    蛇溜走了,是一条花蛇。加勒伸手去摸,竟然有两枚蛋,这个符合金乌的要求。

    金乌的养生是少吃多餐,本来不吃也行,但是,大神约定要他去吃,因为鸟以前偷吃了仙丹,触犯天条,需要惩罚,加上鸟比较多,太多的鸟,将来会造成大泛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大神就颁布了新命令,让金乌到地上来,不吃别的,专门吃鸟蛋,这些蛋,取之不竭、用之不尽。

    事实的确如此。

    加勒和金乌认识以来,金乌基本上不吃饭,总是以鸟蛋为食。

    每次不吃多,只吃两枚蛋。

    后来,这些日子,都挺好,没问题。

    加勒下来,落在地上,收了翅膀,翅膀变成了两根羽毛,加勒没地方安排,就给玉指环金乌,金乌说:“算了,羽毛我多得是,给你,随时都能飞,不用跟我说好话。”

    加勒将羽毛插在头顶的发髻里,头发编成了辫子,倒显得格外俊俏。

    加勒将鸟蛋给了金乌,金乌吃了,高兴地说:“这倒好!大哥被抓,见狐狸,然后被送出城,这都是演戏,看来,大哥的人生经历又丰富了。”

    “哎呀,你别说,要知道这样,还不如不出来,不是为了王子,我宁愿在家放羊。”

    “少来!你放羊,他们还会打过来,你的羊保不住,你的爹娘、你的部族,你的国,都将保不住。”

    “那怎么办?”

    “不能逃避,要勇敢面对,积极促进善行,让夏王还有其他国家的首领,都一心向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点抽象,有点麻烦。不如这样,金乌,我们直接去,把夏王杀了不就行了吗?”加勒说。

    “你别开玩笑了,大哥!你放聪明点好吗?这个世界,是恶人当道,怎么会杀人?你杀什么人,是恶人,还是善人?”

    “金乌,我要杀的,当然是恶人了。这个世界,多一点善人,少一点恶人,不就和平了吗?”

    “其实,恶人杀不完,要想杀完,我就要走了。这个世界的魔鬼很多,魔王很厉害。我来,和你一起,就是要除魔的。是人会变成鬼,人变成鬼,就没有可能在逆转,这时候就要杀掉鬼,免得在世界上去害人。”

    “你的意思是说,是人就有可能变成好人,或者变成坏人,是鬼,就没有可能逆转成人,变成好鬼或者恶鬼是吗?”

    “是的,大哥很有悟性,不过,好多事情,我的父亲没有告诉我,可是我知道,我了解父亲的心,他的本意是救人,没有说去救鬼,只要是人,都有可能转变,不可能一成不变,除非不是人,才不会变化。”金乌说。

    “走吧,王子在等我呢。说不定还有什么事发生。”

    “好,你的忠心,我的父亲是知道的,你在地上,成了一个对主人忠心的模范,将来会不得了,一定会得到父亲的奖赏。”金乌说着,满怀希望,对加勒非常看好,甚至超过了对萧生的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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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1章 卷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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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返回,当然,金乌仍是玉指环,老老实实地呆着,没有办法充老大,如果都争抢着当老大,恐怕天天吵架。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加勒是个精神病人呢,天天自言自语。

    前面熙熙攘攘,看得出来,百姓已经安居乐业。但是,那些追星族的少年,看到了加勒,立马朝着加勒的方向来,加勒撒腿就跑,不过,他没有用头顶上的羽毛,一旦用了,就被人抓住了把柄,将来作为攻击他的工具。

    加勒再有本事,在人面前,有时候会被人瞧不起,这是真的。在人们眼中,需要英雄的时候,会有人跳出来,吹捧准英雄,或者吹捧胆大的人,等把英雄抬到高位,再摔下来,将英雄弄死。人言可畏,比简单打招呼要可怕得多。

    加勒一到地面,跑起来比谁都快,除了比不过那个女人,就是格桑妹妹,其他人都不在话下。

    只见加勒噌噌噌地一溜烟儿地消失了,他的追随者们望尘莫及,只好算定了要去大宅院,就跑到大宅院,谁知道偌大一个院子,悄无声息,只有天一在院中修炼,加上有不少的鸟雀在枝头叽叽喳喳地乱叫。

    他们料定了加勒会去王府,可是,离王府还有一里地的地方,人们不敢往前走,那里列了禁区,谁要是进入禁区,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狐狸的威严从她父亲那时候就开始了,到了她掌权的时候,以前的章法照样使用。人们习惯了习惯,需要满足的事情,要尽快去满足;需要马上去做的事,要马上就完成。

    加勒对王府比较熟悉,他脚底生了风,就像哪吒脚底下的风火轮,速度之快,无人能及,很快,加勒就到了王府。守门的人一看,加勒头上有两根白色的羽毛,就乐了,但是不敢公开笑,只是在心里乐。好好的一个男人,一个壮汉,怎么学女人那样呢?

    门子让他进去,他就直接奔到宴客厅。狐狸一看加勒,立马站了起来,开始鼓掌,大家一见,也都啪啪啪地拍起巴掌来。

    萧生没有站起来,加勒心里有数,大家都在鼓掌,唯独萧生不鼓掌,说明萧生是明白人,他不随波逐流。

    多点冷静的考虑,其实谁对加勒的保护,才开始,加勒被抓,也是群众的意思,现在被捧为英雄,当然,也是群众的意思。

    群众很会捧杀一个人,也会棒杀一个人,这个要根据那人的思想而定。加勒说:“很好,多谢桃子军师,不是桃子军师,我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

    桃子劫后余生,吓得不轻,经过加勒一提醒,马上说:“不是将军,桃子已经被敌人踏成肉饼了。老朽应该谢谢将军才对,哪能反过来呢?”

    加勒看看萧生,连忙施礼,不知道怎样回答桃子,萧生一听一看,觉得桃子自称老朽,令人惊诧,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还自称老朽,他还是个娃娃,现在称老朽,未免有些骄傲啊!再说,一个娃娃自称老朽,这些大人岂不该死吗?

    这时候,大家都站起来,齐声欢呼:“加勒大英雄,大英雄加勒。”

    这种情况非常熟悉,加勒似曾相识,不过马上就转眼云烟,不把他当回事。

    弘法真是开心啊!完全没有一点惧怕,城里人都辻欢欣鼓舞的,要知道,加勒将军手里有千军万马,这个不得不相信,敌军趾高气昂地过来,现在连滚带爬地回去,真是天壤之别,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令人惊叹不已。

    加勒得到了虚名,城外的百姓,久久不肯散去,都非常兴奋,不知其可。狐狸得到信息后,命人向来庆贺的百姓赠送东西,谁知道,百姓不仅不要东西,还给王府送来东西,说是犒劳大将军、大英雄。

    鸡蛋、核桃、牛犊、肥羊、饼子,等等,这些都是百姓最珍贵的礼物,在战争年代,食物永远比金银重要,这个道理大家都懂的,可是没有谁质疑。

    狐狸听说了百姓都来献礼,她吩咐下去:“礼物就算了,拿回去,自己享用,对于加勒将军的嘉奖,由本主来决定,不用担心。”

    狐狸很清楚,道士不爱财,一心向道,没有时间去膜拜任何人,甚至包括皇上或者国王。

    如果道士一直维护国王或者皇上,那就说明皇上是个昏君,连敢说真话的人都没有,则个国王离死也不远了,不是被敌人所灭,就是被自己人所灭。

    庆功宴正在热闹进行,弘法担心,这次是凯旋而归,下一次就难说。他借着酒劲儿,过来问:“加勒兄,你说说看,敌人现在会做什么,以后会做什么,会偃旗息鼓吗?还是要再来吗?”

    萧生看加勒怎么回答,在吃饭方面,加勒要比弘法差得多,不过,弘法就这些爱好,做别的,还真有些麻烦。不做别的,他也不放心。

    “大哥,你说,我们是留在耳城还是走了算了?”弘法问。

    “留在耳城,等沙王回来,不过,最后,还是由萧生殿下决定。”加勒小声说,那声调很低,低到几乎听不到,但是,弘法在这方面还可以,比较来事,一听就明白,他点点头,又自顾自地吃喝去了。

    在边塞,吃了喝了,玩了,就完了,逍遥自在,比在市井朝廷中药舒服得多。

    狐狸久居于耳城,熟悉边塞的风沙,这个时候,最需要聆听敌情。狐狸身边有加勒,就不存在惧怕,反而非常开心,但是,敌人此时此刻并不安静。

    再说他们失败,过了好久,才勉强上马,然后跌跌撞撞的回到大本营,主人败北,连战马都没了精神。

    等他们骑着马,偃旗息鼓,像打败了的公鸡,慢慢地拖着长毛,丢了盾牌,朝回走,大家都一致认为,这个地方的确不适合打仗了,第一次十万,失败,第二次二十万,还是失败,败兵之将,还敢谈勇?谁都不敢再尝试。

    琅瑚大将军,看看三十万大军已经负伤,丧失了战斗力,几乎一半力量丧失功能,他心里焦急,将军老是打败仗,还当什么将军?这个问题比较难。

    再说,琅瑚从来没有这么窝囊过,不过,沙王也够聪明,让琅瑚进退两难,打败了,带沙王走,打胜了,留下沙王,这是一个高智商的游戏,沙王已经胜利,哪怕沙王现在被羁押、或者被软禁在西夏官兵的大本营,在心理上已经得到了胜利。

    沙王听说琅瑚打败了,连忙过来安慰琅瑚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你遇到强敌了。别看人少,两个人;别看人家年轻,两个人加起来,还没岁数大,但是,打赢是硬道理。”

    琅瑚说:“沙王,王就是比将军厉害!本将军算是被你算计了,害苦了!现在在这里,上不上、下不下的。打,有点困难;不打,半途而废,无脸见人,回到都城,夏王肯定要好好地数落本将军一番。这可如何是好?”

    “你想多了!将军能打,王不能打,也有失身份,希望多一点机会,再去跟对方交战,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三的时候,说不定就有转机了。这是一定的。”沙王说。

    “多谢!多谢!常败将军,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看来,是很有道理的。本将军在有生之年,还是要打赢几场硬仗,才配得大将军的称号。”

    沙王一边安慰琅瑚,一边暗自高兴,小样,还跟加勒斗,他还没使出全部本事,别说二十万大军,就是二百万大军,又能怎样?

    这个人其实就不是人,十分厉害的,加勒不用自己动手,连天地都听他的指挥,随时随地都有士兵,还有武器。又不用发军饷,不用粮草,这些士兵都是免费的,要多好就多好,还担心什么?

    这个,大概琅瑚不知道,他也懒得说,说了也不信,不信就会让琅瑚更加变本加厉,要更加去围剿耳城。

    果然,琅瑚说:“沙王,为了让你能够留在耳城,本将军觉得,还是打最后一仗,这一仗无论输赢,都要有个交代,到底是对手运气好,还是我军的无能?本将军认为,肯定不是后者,一定是对手运气好,凭什么一人能退几十万大军?这是什么原因?难道对手是神仙不成?如果是神仙,这仗不用打了,胜败,就已经凸显,结果,就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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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2章 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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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不能表现的太张狂,况且现在是被软禁之人,命运在琅瑚大将军手里,将军让王死,王就活不成;将军让王活,王想死都难。

    帐篷内外,都是横七竖八的人,不知道中了什么魔法,被沙兵打着的人,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需要人照顾才行。很奇怪,能从战场回到大本营。回到大本营之后,就开始瘫痪,二十万将士,包括带队的将军首领,都需要照顾,大概照顾的人有十万之多,严重影响了战斗力。

    琅瑚进进出出,到处探访受伤的将士,包括第一批被核桃击中的将士们,他们看到琅瑚过来探望,非常感动,竟然痛哭起来。

    琅瑚又少不了好一顿地安慰,但是,安慰不了战将好斗的心,被打败的人,连他的心都是拔凉拔凉的,连说话都矮人三分,不敢高声说话,做事也是缩手缩脚的,放不开。

    琅瑚志在必得,他安慰完受伤的将士,回到大帐,对沙王说:“沙王,快点支个招吧,本将军担心,剩下能战斗的就有四十万,前面有三十万将士受伤,服侍他们的有十万,还剩四十万,是全部压上去,还是留一部分?如果上去二十万,还有二十万,说不定还能有转机,不知道能不能打赢最后一场仗?”

    “为什么是最后一场?”沙王不解地问。

    “你大概不知道,我很想知道怎样才能大败而归,但是,又不能让人看出来,所以,到了最后的阶段,我需要做出一些调整。”琅瑚说。

    “怎样调整?”沙王追问。

    “沙王,本将军想再确定一下,是本将军打赢了,你到都城,还是本将军打输了,沙王跟着本将军到都城?”琅瑚问。

    “当然是打输了。”沙王说。

    “当真?”琅瑚继续追问。

    “军中无戏言,都是带兵打仗的,在战场之上,动用战术,可以动动脑筋,除了力量的对比,没有其他的原因可以导致出现这个问题。当然,战争是凭力气、技术和智谋的,想要取胜,必须要有好的军师。不知道你有没有?”沙王很自信,而且很得意。

    他的这一态度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

    琅瑚想要反对,可是不清楚怎样反对,败兵之将,何以言勇?这是没办法的。

    想想战斗的屡战屡败,也让人沮丧不已,凭什么失败?看来,打仗不是拼人多,还要拼技巧,这些技巧,足以有二两拨千斤的功效。想要赢得战争,必须赢得人心,赢得人心,不只是赢得战争的胜利,而且会赢得皇上的殊荣。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陷入沉思,为什么?为什么失败?原因很简单,就是没军师?

    琅瑚点点头说:“沙王,本将军知道了失败的原因了,这样吧,你去,帮本将军物色一个人,担任本将军的军师怎么样?救救本将军的军队,救救本将军。”

    琅瑚看来走投无路了,竟然求教一名囚犯,他所信的人不多,身边可以信任的人几乎没有,琅瑚到了只信赖自己的地步,也到了没有什么办法面对战争陷阱的时刻,看来病急乱投医,沙王被囚禁,实际是被软禁,对于打仗,很有经验,听琅瑚一分析,琅瑚的眼睛就亮了,心眼全部打开。

    这时候,外面有人报告,琅瑚准许他进来禀告,他说:“报告将军,有人来下战书。”

    琅瑚一听,差点笑岔了气,这是谁啊?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来挑衅?或者说来挑战?真是欺负人到家了!岂有此理?他说:“呈上来!”

    那人不敢马虎,将书信双手递给了琅瑚,琅瑚打开书信,上面写着:“琅瑚将军!久仰大名!乍闻将军美名,渴慕已久,想要见面,只是不得机会。今日下战书,约后日决战!狐狸敬上!”

    这封信,无异于一个重锤,砸中了琅瑚的心。他非常气愤,将书信撕了个粉碎,大骂道:“什么玩意?小小的狐狸精,还敢向本将军挑战,竟然下战书,本将军没有找他,他反而来找本将军,行,后天,不去不是人!”

    他发完一通脾气,恨意未消,将碎纸片踩在地上,踏上几脚,地上顿时冒起了烟尘,看起来,新皮靴上立刻蒙上了灰尘。

    沙王看琅瑚的样子,突然觉得他好可怜,但是,不忍直说,没有吭声。琅瑚发脾气,可能正在急躁期,越是急躁,越容易出问题。他刚才还在物色军师参谋,八字还没有一撇,马上来了麻烦事。

    沙王没有冷嘲热讽,他只是叹息,他越这样,反而让琅瑚有点犯糊涂,他说:“沙王,这时候,你该笑才对!”

    沙王哭丧着脸,有些不正常,不过,他马上回应道:“你想我笑吗?这是关系到很多人性命的事,你觉得我笑的出来吗?既然是狐狸下的战书,那没有话说,迎战就行了。谁胜谁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保全战士们的性命,结束这场苦逼的战争。”

    从这时候起,无论沙王说的话是真是假,琅瑚算明白了,沙王还是有点怜悯人的心,毕竟是自己带出来的兵,没有兵的将军,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剩下一个人,回到都城,恐怕还没进城,就被夏王派弓弩手乱箭射死,还想进一步图谋荣华富贵吗?

    琅瑚说:“好吧,我明白了沙王的心,为了避免战事,我想请你当我的军师,怎么样?”

    “不好,本王已经惨败,已经成了将军的俘虏,将军就不要取笑我了。”

    沙王不敢自称为王,担心在这么下去,没准真的不叫走了,那可麻烦了,琅瑚打到哪里,他就得当军师当到哪里,还有,就是本来是起兵反对夏王的****的,没想到反而不消除****,而且要发扬光大,让人匪夷所思。

    本来琅瑚为一人而来,没想到梦中的情人,现在成了敌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狐狸开始以琅瑚为敌,以前想讨好他,让琅瑚撤兵,她好投降,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自从有了加勒,狐狸开始变化,自从得知琅瑚的真实目的,狐狸开始反感,从以前的惧怕变成了仇恨。

    沙王说:“大将军,你是身经百战的,还怕这封战书吗?”

    “这样吧,明天准备调兵遣将,训练一番,不可轻敌,谁知道对方有多少兵啊?简直有点恐怖。知道对方的实力,知道了部署,还可以想办法应对。本将军现在在和一个没有敌人的敌人打仗,尤其恐怖。”琅瑚带着哭腔言道。

    沙王只想笑,拼命地控制住,知道琅瑚就这些本事,所训练的士兵,毕竟付出了心血。现在突然遭到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现在是士气到了低谷阶段。

    琅瑚知道,沙王不肯作他的军师,原因很简单,他已经起义,不想帮着夏兵攻打自己的兄弟,这可以理解。

    不想成为敌人的,成了敌人,想要成为朋友,却难上加难。敌人还是朋友,由时间说了算。

    琅瑚开始想以狐狸为友,为佳人,狐狸却像流水,无情无义;琅瑚是落花,枉自飘零,没有办法。

    这叫花自飘零水自流,自然而然的事。

    当晚,他辗转反侧,无法成眠。现在软禁了一个家伙,可惜没有办法,他不为夏兵出力,只等着看笑话呢。表面上看不出,实际上心里美着呢。

    天很快就亮,琅瑚已经彻夜未眠,如今春梦已经醒了,狐狸对他非常冷淡,现在还没见面,可能不久的将来,就要见面,最快的,就是明天。

    正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沉住气,手里有四十万将士,对付狐狸,还是绰绰有余的。

    有了这点信心,琅瑚觉得还是要拼一拼,哪怕再笨,也要试一试,这样才能笨出精彩的一面。况且,夏王对他满怀希望,夏王再残暴,现在仍大力支持他,给他兵,给他权,目的是将耳城拿下,将王子抓获。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王子是谁。

    如果是加勒将军,那么,这个人看来是没办法抓获了,他非常厉害,两次出手,退掉三十万大军,将他抓住,何等困难!简直比登天还难!

    决战在即,这是最后一场战斗,马上就见分晓,要看敌人怎样被消灭,要看自己怎样才能凯旋回都城,像加勒将军那样,更加厉害。

    加勒其实最喜欢的是自由,跟着萧生,非常惬意,一人能打败三十万将士,说出去,不是他多么能干,而是他善于利用上苍所赐的东西,变废为宝,变普通为特殊,变无能为万能。简直太奇妙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03章 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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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向琅瑚下了战书,送战书的人吓得不轻,还好,琅瑚没有杀他,他连滚带爬地跑回耳城,向狐狸报告的敌情。

    狐狸听完,微微一笑,说:“你受惊吓了,下去吧!赏!有请萧生道长。”

    萧生被请过来,问:“城主有何吩咐?”

    “道长,大战在即,不知道有何高见?”

    “想让沙王脱离琅瑚之手,回到弟兄们中间。如果不解放沙王,恐怕日久生乱。”萧生有自己的打算。

    “这个不用道长操心,本主自有安排。”狐狸说,信心满满。

    听了狐狸的话,萧生不好再多说,他心里琢磨,怎样让琅瑚的兵成为沙王的兵,这个想法不好和盘托出,他要给狐狸一个思考的空间,让狐狸慢慢明白,悟出道理。

    现在她已经清楚了,琅瑚来攻打,是为了谁,但是,琅瑚的样子,的确让人生厌。狐狸能悟出的,就是这个,琅瑚为红颜而来,实际上,琅瑚是为萧生而来,这个,萧生已经略有察觉。要知道,假如琅瑚为狐狸而来,他就不是这样的打法,他可能会派出高手,将狐狸悄悄带出去,或者装入麻袋,带出城去,谁也不知道,然后再派来大军,将耳城拆毁。

    这样偷人的事,不奇怪,很多人都是这样干的,看来,琅瑚并不真正冲着狐狸而来,背后一定还有原因,简单说,肯定还要为了别人。

    狐狸见萧生不说话,就催促道:“道长,这场仗怎样打?如今战书已经下了,估计对方已经在秘密部署,看来,要打一场硬仗。”

    “这很正常,打硬仗的结果就是,要提前做好准备,不要被敌人所欺骗。”萧生说。

    他是王子,自然懂得良多,不然,怎样带领大家抵御强敌,确保部族和国家的安全呢?他的想法,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借力使力,让西夏从根本上丧失作战的能力,只能自保,不能攻击,让西夏有一个明君,施行仁政,让百姓安居乐业,这是此行的目的,要不,跑到这个地方,跑到外邦来干什么呢?

    说归说,做归做,要做起来,非常困难,非常不容易。因为,在某些方面,说的比做的容易,唱的比说的好听。

    狐狸看萧生有点怪怪的,萧生的心事,不会给她说。

    她再会掐算,对于人间的事,了如指掌,对于神界的事,和魔界的事,她却显得力不从心。

    “道长,大战在即,有什么想法?”狐狸问。

    “打!但是,不能弄死人。”萧生说。

    “这可难办了,刀枪无情,羽箭无眼,战场之上,磕着碰着,磕着就死,碰着就亡,人的性命,十分脆弱,这个事,怎么说得清楚?难免有伤亡,道长就别说笑了。”狐狸说。

    “没错,城主说的对。这要看谁去打了,如果仍是加勒,就不会有事。如果有事,那不是加勒所为。”萧生说。

    “加勒将军非常厉害,两场战役,已经显出了能耐,既让敌人退兵,丧失战斗力,又不损失分毫,这是好事。”狐狸说。

    萧生不想再呆下去,恐怕呆时间长了,狐狸看出什么问题,因狐狸也会算卦,包括翻看龟壳,预卜未来,她的眼神十分奇怪,作为正常的人,萧生略感到力量的不足,好像在狐狸面前有能力被压抑,无法施展,而且,狐狸的心和眼,是高度的一致,久而久之,萧生感到如果再和狐狸在一起,恐怕看出萧生的打算或者心思来。

    于是,萧生站起来告辞,狐狸没有挽留,狐狸送走萧生,然后跟桃子商议,桃子是铁了心跟从狐狸的,他说:“主人,这次大战,算是决战了。”

    “是的,主人,对方可能会倾巢而动。”桃子说。

    “行,那么,来一个了断也好!”

    狐狸看来非常有信心,上两次都以完全的胜利告一段落,中间遇到了麻烦,险些让加勒成为像沙王那样的牺牲品,实在不应该。还有,就是在某些方面,群众的意见不是对的,而且,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蛊惑群众,群众被利用的事,也是常常发生的。

    差点上当,不过,卦象救了狐狸,她还比较聪明,名为顺应城中百姓,暗地里给加勒一条逃生的路,不是桃子,不是逃生的密道,估计加勒就被包围,加勒又不能对他们怎么样。

    这就只有挨打,不能进攻了,处于这个地步,还真不好说。

    桃子又和狐狸谈了不少关于决战的事,最后决定还是要邀请加勒来部署作战的事。

    加勒得到了信息,说狐狸已经向琅瑚将军下了战书,准备明天开战,也可能是最后一战,加勒觉得与其下战书,明天打仗,不如今晚就去袭击,敌人撤退不就行了,何必啰嗦?

    狐狸说:“加勒将军,我们有实力打赢这场仗,就不用去偷袭。想必你的朋友,萧生道长已经清楚了我们的意图,你怎么打,有你的原则,我们尊重,我们的目的是保卫耳城,还老百姓安宁,不要被战火灼伤。你只要击退敌人就行了。”

    “我的朋友——萧生道长,也已经对我说了,要求按照我的打法,原则是不杀人,只要存留他们的性命即可。”加勒说。

    他说这话,意思最明白不过,就是要伤人,让敌人受到伤害,不能打,只能逃跑,就可以了。

    加勒的兵,知道轻重,这些沙兵,都是加勒所训练出来的,手有轻重,不会让人毙命,但是,会丧失杀人的能力,如果想恢复,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

    起初,沙王听萧生的主张,就是一路杀向都城,一路招兵买马,逐步扩大队伍数量。

    扩大沙王的势力,等于削减了夏王的势力,整个西夏,兵力就是这样,人口也不可能马上增加到很多,都要一个过程。

    当天,只是讨论这么多,加勒没有提出额外的要求,这个让狐狸感到非常欣慰,哪有这样打仗的?

    人家打仗费钱、费粮食、费草料,还要刀枪、战车、战马啥的,多得不胜枚举,现在倒好,就是一个人,加勒一人出马,能赛过千军万马,非常厉害。这样打仗,无往不胜。

    加勒告辞,到了萧生的住处,萧生问:“明天打仗,有没有信心?”

    “有。不过,明天打仗,末将希望王子一起出战。”加勒说。

    “好,没问题。”萧生说。

    他当然没问题,跨马横刀,萧生还算可以,比较厉害,看上去英姿飒爽,还算一流。

    加勒说:“太好了,殿下,这一场仗打完,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家了?”

    “不一定,你要知道,琅瑚带来的兵,只是夏王的三分之一,如果完全胜利,只是走完了三分之一,还需要走三分之二的路程,当然,要想彻底胜利,必须要将他们的意志彻底摧毁。”萧生说。

    对于这个,加勒不懂,不过,他非常信赖萧生。加勒力气大,有优点,就有缺点,优点是力大,缺点是没有头脑,要说懂得心术的,就是萧生。萧生的优点是有智慧,这个远在加勒之上,二人配合,能够打赢很多仗,至于和狐狸等人的合作,不过是一次,他们达到了目的,也就不用萧生、加勒他们了。耳城还是他们的城,人民还是他们的人民,无非是换了国王或者城主。

    当晚无话,第二天一早,加勒和萧生到了狐狸的王府,狐狸一见到他们,马上说:“快,走,到城外去。”

    说着,就有一辆车过来,狐狸上了车,桃子坐的是轿子,萧生和加勒骑马,向城外走去。

    狐狸说:“大家要小心,听,他们已经来了,希望你们凯旋归来,我们准备好庆功宴,敬候佳音。”

    狐狸想了想,说:“如果有什么需要,现在提起来,我们好做准备,比方说核桃一类的东西,城中还有不少,上次城头上还有不少,没有用上,不知道将军这一回用不用。”

    “不用了,谢谢!核桃用来打伤人,沾了血,恐怕在吃的时候,觉得恶心或者觉得恐怖,还是不用了吧。”加勒说。

    原来,加勒还不错,比较细心和体贴。

    正在这个时候,城门外响起了几声大炮,看来,琅瑚动了真家伙,想要来轰炸耳城了。

    加勒微微一笑,嘴角上扬,萧生知道,这是必胜的信号。萧生对狐狸说:“城主,你不用担心,这是决战了。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惊动城主的。城主只在城头观战,剩下的,交给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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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4章 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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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琅瑚,十分矛盾,打赢这场仗,沙王留下,这是一种承诺,必须要实践,免得以后不好在江湖上混。打败了,沙王要走,带到都城,到了都城,求夏王恕罪,也许夏王大发慈悲,不会杀了琅瑚。

    琅瑚的战术发生了改变,如果这次不成功,回去杀了头,也要给夏王建议,一定要用军师啊,否则,会很吃亏的。

    这次打仗,是再一再二输了之后的情形,琅瑚心想,万一失败,一点都不奇怪,要想有转机,必须要实在,拿出红衣大炮,向耳城开炮。

    先用炮轰,将耳城撕开一道口子,再打人海战术,让沙兵防不胜防,沙兵最大的优点,在于铠甲十分坚固,一般刀枪奈何不了他,可是,当你杀不死敌人,就有可能被敌人杀死,这就是战争的残酷性所在。

    这个铠甲是钻石做成,非常结实,刀剑斧钺砍也好、刺也罢,奈何不了铠甲,反而让刀缺口、剑断裂,斧头卷刃,钺高飞,再也无处可寻。

    加勒和土地爷是好朋友,这忙他会帮的,真是有求必应,让加勒感到非常开心。再说,钻石本来来自土地爷,用了再还,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土地爷好说话,讲诚信更好说话,不讲诚信就难说话,别说帮忙,就连鼓励的话,就懒得开口去说。

    有了好的口碑,土地爷当然帮加勒。

    出了城,狐狸上了城头,看到加勒和萧生骑马从吊桥上走过去,然后,琅瑚命人停止炮击,然后策马跑到萧生面前,狐狸和弘法都在城墙之上,往下观看,看到那琅瑚肥胖,胯下那匹马还比较壮实,要不壮实,恐怕垮掉。

    狐狸对桃子问:“瞧,这是败军之将,还来送死,要是本主出马,有加勒那本事,一定要让琅瑚摔个狗啃泥。”

    桃子听了,笑道:“琅瑚不像狗,倒很像猪,如果再胖点,恐怕就没有经得起他骑的马了,你看,那匹战马已经气喘吁吁了。”

    果然,那匹老马打着响鼻,十分不安,挪动着脚步,不停地跑来跑去,看样子十分嚣张,也有点不知所措,可能被刚才的炮声所惊动,也可能被人们的呐喊声所影响,总之,看起来焦躁不安。

    战马就是战马,不是骡子或者驴,个个都显得格外精神,仿佛不战斗就显得屈才,是马就得奔跑,是牛就得耕地,是驴子就用作代步工具,是骡子,就当作运输工具。

    没想到,真没想到,这次决战,由琅瑚亲自挂帅,他想把沙王留下来。

    沙王留下来,才能让狐狸离开,至于那个所谓的王子,长得啥模样,谁也不知道,谁知道谁来捉,这么大个沙漠,这么大的城,找人人无异于大海捞针,简直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大家都在想着怎样才能达到目的,结束这场苦逼的战斗。

    琅瑚也在其中,理由都想好了,就说上苍护佑,地神保护,平白多了很多妖魔鬼怪之兵,无人能敌,只有班师回朝,重整齐鼓,卷土再来。

    夏王有点迷信,特别是神道,更是一知半解,可实际上比较热衷这个,以前的热血澎湃,慢慢地相信了命运,但是,顽梗不化的心,仍然坚硬,将天下各国吞并是大英雄的气概,是大手笔,是可圈可点的东西。

    炮击之后,对耳城没有丝毫影响,不是炮弹质量不好,是耳城的太坚固,有固若金汤的样子,外人是无法进去的,火炮显然功力不够,对耳城没有办法,惟独有一个地方,比较容易攻陷,但是,吊桥高高悬起,大炮对吊桥没有办法。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摧毁耳城的城门。而大炮的射程,不及城门,隔着一座吊桥,要想攻陷耳城,必须要经过吊桥,要想夺取胜利,必须要夺取吊桥。

    琅瑚确定了这个作战方案,要是有军师,可以少走很多弯路。沙王很聪明,就是不揽瓷器活,将这个事暂且放下,看能否到了一定的程度,一个合适的机会,再物色一个合适的人才,当然,前提是自己还在担任大将军,就不愁国家没有人才。

    这个方案施行起来有点难,不过,难也要娶试一试。人数四十万,安排五百人,准备五百条绳索,绳索一头带着铁钩,将吊桥钩住,然后拖着,齐声喊,五百人拉着绳索,拉不动,然后将绳索套在马车上。

    继续往前跑,一起呐喊,吊桥看上去摇摇欲坠,不过,吊桥仍然很坚固,纹丝不动。

    琅瑚命加大战车的数量,并且让负重的牛车也加入其中。牛的力气,比马大得多,果然,那吊桥嘎嘣一声,断裂,横铺在护城河的桥面上。

    奇怪!桥上横刀立马,有两个人,一个是加勒,另一个不认识。

    琅瑚问:“来者何人?报上名来,免得做冤死鬼!”

    加勒没见到过琅瑚,看他身后的旗帜,知道他就是八十万夏兵的统帅,最高的司令长官,亲自来阵前,看样子是拼了老本了,势在必得的样子,不过,在加勒眼中,他就是一个兵,和别人没有什么差别。

    “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贫道是萧生。”萧生上前一步答道。

    琅瑚一听,心里一惊,难道说道士到了耳城,他就是其中一个。

    “道士?来自中原国?”琅瑚说。

    “没错。”萧生撒了谎。

    他知道,琅瑚的心在抓人,至于抓谁,还不清楚,不过,他的心很不安分,就像狂风吹动野花,摇摆不定。

    从他的表现来看,他已经陷入了迷惑当中,琅瑚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他正在想办法,努力分辨这句话的真假,但是,一无所获。

    “你来自中原国?来这里干什么?为什么会说西夏的话?”琅瑚问。

    “废话,要杀要打,快点来吧。何必那么多废话?”加勒说。

    “你可能是统帅琅瑚将军吧?告诉你,贫道云游四方,各地的话都懂得一些,会说一些当地话,一点都不奇怪。”萧生还是有耐心跟他说。

    琅瑚听了他们的话,断定萧生就是要找的人,于是哈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你就是本将军要找的人,来人,将那道士拿下,赏三座城。”

    这话有点夸张,不过,的确是这样,在这个地方,幅员辽阔,三座城不算什么,方圆八百里之内,轻松搞定,不在话下。

    他的话一落,大家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十分兴奋,这时候,有人就要跃跃欲试,前往捉拿吊桥上的萧生。

    战马和笨牛,已经完成任务,如释重负,牛在一旁哞哞叫,马也嘶鸣不已,群众也十分活跃,这个促使琅瑚下了决心,要将萧生抓住,其余可以不问,但是,要想抓到萧生,必须要过加勒这一关。

    加勒已经知道空气中弥漫着杀戾之气,他觉得要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那琅瑚肯定会有备而来,他这样做,其实就代表他要决一死战,绝不会退缩。

    果然,琅瑚举起了手,说:“英雄们,立功杀敌的时候到了,我的手不放,你们只管往前冲。”

    果然,琅瑚的手一直举着,大家一看,统帅要求大家进攻,为了避免沙兵,他们迅速列成盾牌方阵,盾牌是由战车改造成的,有三个人那么高,一般人很难翻越。

    第二梯队是炮队,炮队在前,先开了几炮,但是不行,对耳城没有任何损害,耳城就像金子做成的城,炮弹弹上去,就碎了,七零八落,如同天女散花一般。

    加勒对萧生说:“殿下,他们知道你的底细了。”

    “还不一定,他们直晓得来抓道士,不清楚抓哪一个道士,现在那个人已经在犯糊涂了。”

    萧生说完,琅瑚突然命令停止,不出萧生的所料。

    琅瑚此时还真犯了糊涂,他想起夏王让他去耳城抓道士,不知道抓哪一个,如果抓他,万一抓错了怎么办?如果抓对了,那么沙王怎样处置?

    萧生说:“大将军,贫道是一个不出名的道士,城里有好几个,不知道将军要抓哪一个道士?”

    他说:“好吧,本将军还没笨到那种程度。一般来说,重要的人物不会跑到这里当炮灰。本将军猜想,你不是本将军要找的人。”

    萧生对加勒点点头,加勒惊呆了,萧生也太厉害了。一下子就看透了琅瑚的心。简直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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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5章 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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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第一次看穿,死很多次看穿人心,萧生有了这本事,果然加勒惊叹,也让琅瑚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

    琅瑚的牛脾气上来,眼前这两位,哪怕弄错了,也要抓。其中一个还是坏了三十万大军的罪魁祸首,蛇鼠一窝,不就那么回事吗?要弄一起弄,免得留有后患,遗患无穷。

    想到这里,琅瑚举起手,说:“进!”

    话音刚落,盾牌继续前进,由牛车作为引力,稳健向前,紧随其后的,是炮兵,红衣大炮一排又一排,前后加起来,有三千门大炮,如果一起发射,耳城很快就变成尘埃。

    这里,萧生对加勒做出了指示,加勒说:“殿下,看来,这是一场硬仗,需要殿下举手,我好使力。”

    “这个没问题,你想怎样做,就怎样工作吧。”萧生鼓励他说。

    然后,加勒发功,地动山摇,举起了双手,看起来像是拥抱太阳的姿势,实际上地上凭空出现了三人多高的杀人,这些杀人照样穿着钻石缝制成的铠甲,刀枪不入,不知道大炮射上去会怎么样。

    三人多高的盾牌,被牛车推着,稳步往前推进,没想到,在盾牌后面的地上,突然出现了不少的沙兵,包括敌人的阵营中,满地都是,盾牌对沙兵完全失去了功能,丝毫挡不住他们前进的步伐。

    最怕就怕内部人相互攻打,从内部竟然出现了成千上万的沙兵,这些沙兵全身上下的铠甲,全由钻石做成,刀枪不入,更别说箭簇,碰到沙兵的铠甲,碰到铠甲上的钻石,箭簇就掉在地上,刀剑也是,根本拿这些铠甲没办法。

    沙兵奋勇杀敌,将夏兵掀翻在地,夺了兵器,扔到护城河里,很快,护城河里到处都是盾牌,还有不少枪杆,飘在水面,他们在城头看的人,都欢呼雀跃起来,纷纷表示,等战事一结束,将那些兵器捞上来,用来打成镰刀或者锄头,那些铁器,可是很有好处的。

    萧生举手,感到有点麻木了,就不想再举。可是,看到了加勒一直在指挥沙兵作战,他真正需要的是他的支持,于是咬牙坚持,没有松懈。

    加勒注意到萧生的力气渐渐变小,对金乌说:“老弟,你看看我们这么辛苦,怎么不帮帮忙?”

    “杀鸡焉用牛刀?这点小事,一会儿就搞定,还老是拖,拖,拖,多派点兵吧,反正他们闲着也闲着,闲了几千年几万年,偶尔出来透透气也是好的。”金乌说。

    “哎呀,现在需要帮助,不谈历史,不谈历史。老弟,快点,快点吧。”加勒催促道。

    金乌知道加勒是急性子,就弄了一根龙头权杖,放在萧生的胳膊肘上,刚好架着萧生的胳膊,因此,萧生的手一直举着,加勒使用力气均衡,沙兵源源不断地从地上涌出,越来越多,远远地看,就像一群又一群的蚂蚁,在对付着笔蚂蚁小得多的小肉虫。

    炮声渐渐停了,沙兵将红衣大炮全部掀翻在地,炮兵们被打得落花流水,炮兵起不了什么作用,炮兵一旦没有了炮,就连普通士兵都打不过,他们只要离开红衣大炮,就像老虎离开了山区,到了平原,老虎离开了山,还不如一条狗,或者野狼。

    沙兵将西夏的兵的武器全部收缴,投进护城河,河水漫出来,到处都是水,奇怪的是,那些沙兵不怕水,遇到了水,变得更轻松,看起来更加清爽,原来他们不是土做成的人,是沙做成的,沙不怕水,反而借着水,变得更加勇猛。

    萧生的手一直举着,加勒的力量越来越大,沙兵更是厉害,将西夏的兵一个一个制服,那些人的兵器被收走,人也变得软弱无力。

    战士没有了武器,就像鸟儿没了翅膀,很自然,和沙兵作战,不是对手。人要吃要喝,还容易疲倦,自从红衣大炮被掀翻,不能再用,炮兵也被击溃,东来西往的,穿梭不已,找不到北。

    接着是前进的盾牌倒地,在加勒、萧生面前出现了一马平川,除了横七竖八的夏兵,在地上呻吟,沙兵没有一个倒地死亡,沙兵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当琅瑚拿着长枪去挑沙兵的时候,沙兵一闪,他扑了空,但不甘心,仍到处刺杀,好像在刺杀空气。

    萧生看看差不多都倒掉了,战场上,剩下的基本上全是沙兵,一群沙兵将琅瑚团团围住,琅瑚看看自己的人马都在地上,疼得打滚,可惜,没有人能帮他忙。他感到万念俱灰,就想自杀。

    谁知道,他的心思,沙兵懂了,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直队伍,凭空出现在战场,打完仗,又要离开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更重要的,是懂得他的心,他基本上没有什么好隐藏的,连羞愧难当,自杀这件好事都被沙兵知晓。其实,沙兵是工具,等到人数差不多的时候,加勒会让他们消失。此时此刻,他还需要沙兵。

    琅瑚想自杀,被沙兵挡了回来,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处于这样的尴尬的境地,可真难受,恨不得马上碰墙去死了算了,但是,环顾四周,除了在地上喊疼的活人,没有办法达到目的,到哪里去找院墙呢?到哪里去找柱子呢?总之,眼前的一切条件,都不适合自杀,加之沙兵已经揭露了他的想法,在短期内是不可能自杀成功的。想到这里,琅瑚只好作罢,打消了自杀的念头。

    加勒看战局已定,对萧生说:“殿下,走,收拾残局,对方统帅已经成为阶下囚,请殿下去处置吧。”

    “先不要说,让他回去,自取其辱,我们不杀他,让夏王去安排他。”萧生说。

    萧生的意思是,借刀杀人,按照夏王的思想,他的目的是要让对方成为恶人,将夏王放在风口浪尖上,然后通过沙王将他消灭,只要西夏不向外扩张,就行。

    萧生收了杖,加勒说:“好了,可以收兵了。走,殿下!一起去看看。”

    他们策马跑到琅瑚面前,琅瑚的坐骑没了,早就想罢工不干,趁机会,溜之大吉,它再也不愿意回来。

    琅瑚兵器也被沙兵收了,扔到最远的护城河,现在手里啥东西都没有,不过,他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能站起来,其他人都躺在地上,偶尔动弹一下,看起来,他们没有死亡的,只是丧失了战斗力,毫无力气攻击别人。

    加勒让萧生走在最前面,萧生骑着马,显得格外高傲,不过,他不想面对一个将死之人,显得自己不够大度,看到琅瑚如同斗败了的公鸡,于是问道:“将军,这次战斗不算,你的兵没有死一个,休息一个月后,还可以再来打一把。不知道将军意下如何?”

    “算了,本将军认输,这些人就像太监,已经去了势,还想娶老婆吗?我是不想了。道长要是想杀我,就杀吧,将军不在战场上死,难道要老死病死吗?”琅瑚说,看起来,他在思考怎样去死,以什么样的方式死是最光彩的。

    “死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去活?”萧生说,“出家之人,更是为生者祈福,为死者祷告,不会去杀人,你看看你的四十万将士,黑压压的,就像蚂蚁,哪里有人死亡?只要不死,就有生的希望,就有可能得到快乐,如果要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连苍天都不放过,活着还不如死了。”

    “道长,在下已经失败,如果道长不杀我,就让我回到都城请罪吧!”

    “这个没问题,不过,贫道有一事相求,如果答应了,就放你走,如果不答应,就留下来。暂时在耳城呆着,等夏王派人来救你!”萧生说。

    “这个,这个,这个......”

    “这个什么这个?道长问你行不行?”加勒在一旁说话,那匹战马耀武扬威的,在旁边不停地挪动着马蹄。

    “加勒,”萧生制止了加勒,免得他继续发牢骚,“别着急,别着急,说吧,你有什么难处?只管说出来。”

    “道长,是这样的。我已经答应了沙王。沙王说,要是打胜仗了,就留下沙王。要是打败了,就带沙王到都城。”

    萧生一听,顿时糊涂,不过,转念一想,那沙王有羽毛在身,可能有办法,在才送到西夏兵大本营的时候,为了求生,为了活得好一些,未免说一些话,可能是缓兵之计也说不定,这事还是要问问他本人才行,不知道沙王有什么具体打算,需要见到他问问才知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06章 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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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琅瑚的话,萧生觉得这一定是沙王的缓兵之计,这家伙天天跟着萧生,还懂得了不少战术,萧生从小熟读兵书,对于战事,比较熟悉,以前打仗,追求敌人的伤亡数量,现在打仗,追求的是丧失战斗力的敌人数量,不追求敌人死亡。?〈 ?

    这个理念,让加勒接受,金乌也是这样做的,对于金乌的饮食,仅限于鸟蛋,鸟蛋足够多,吃点,无所谓,多的是,没有关系。加勒不像弘法,不吃不行,加勒吃的不多,可能考虑的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加勒让大部分沙兵消失,留了两个,押着琅瑚回大本营。

    大家看到琅瑚回来,竟然是光杆元帅,这样子啊!再看后面跟着的队伍们,也是光杆将士,没了马,没了红衣大炮,也没有战车,甚至连盾牌也没有,个个相互搀扶,赤手空拳地回来了。出征前,曾经是豪情万丈,归来时,确实是空落落的心,令人慌张。

    将琅瑚押回大本营,还在战场上是第一次,将来犯之敌的领,不杀不剐,将他送回他自己的大本营,这种行为让人惊叹,从来没有过的事,现在倒好,败兵之将,被胜利者送回其大本营,看来是别有用心的。

    在城头上的狐狸和桃子一行人,看到四十万大军像被砍倒的高粱杆子,开始的时候,英姿飒爽的,到后来,都变成了亲吻大地的使者,一大片全是的。

    狐狸的卦算得挺准,加上桃子的简介,更是确信不疑,耳城有救,自己还是城主。耳城中的人,更是高兴得很,看到加勒和他朋友,在吊桥附近,就弄翻了四十万大军,就知道,琅瑚的八十万将士,全都丧失了战斗力,而且武器丢了一大半,看上去都像得了重病,想要再恢复元气,恐怕没有三十天是没有效果的。

    八十万大军吃饭就是个问题。粮草供应不上,就没办法打仗,民怨鼎沸,肯定要在士气上大打折扣,没有了士气,打仗只会输.

    琅瑚输就输在急躁上,也没军师,等到了需要军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这个时候已经去了一多半的将士,就是再想翻身,恐怕难上加难。

    琅瑚被沙兵押着,众人看到沙兵,以前只是在交手的时候看,淡来不及细看,现在看来,觉得恐怖,面无表情,土一样的颜色,不过,身上的钻石铠甲倒很值钱,这些东西,价值连城,用来做铠甲,很是可惜,但是,钻石铠甲能保护沙兵,钱跟命比较,还是命值钱一些。有了命,才有可能赚钱。

    沙王没有被铁链锁着,看到沙兵带着琅瑚,很是开心,说:“今天真是整齐,看来,本王要去都城了。”

    “沙王,好久不见,别来无恙!怎么才见面,就要去都城呢?”萧生奇怪地问。

    “这个你不知道,哪怕你是军师,也无法猜到我和琅瑚将军的约定。”

    “什么约定?”

    “打胜了,取得了耳城,留本王在耳城,作为地方大员,效忠夏王,按时进贡;打败了,跟着琅瑚到都城,成为阶下囚,将牢底坐穿。”沙王笑着说。

    他一说完,琅瑚就低下了脑袋,半天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琅瑚说:“沙王,我们的约定,如果你不想遵守,也可以,现在我已经打败,成为阶下囚,任凭处置。我们的约定,对我们有用,可是,对于道长他们,就没有什么用处。”

    人失败了,说话没有以前硬气,不过,琅瑚是想尽早结束,不想耗下去,要么,跟萧生挑明了,自取灭亡,要么生,要么死,现在走的是又生又死的路线。

    因此,活着并不容易,死又没有勇气。

    这是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

    萧生说:“这样吧,你们还是按照以前的约定执行吧。这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们既然已经约定好了,就不要随意变卦,免得到时候,让外面的人笑话你们。但是,你们也要小心,就是做好事,也要注意保存证据,不要认为好事就一定好做。像你们如果解除约定,以前有言在先,大家都知道,琅瑚打败了,没有败,至少把沙王带回了都城;沙王胜利了也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毕竟是自己的自由身,沦为了阶下囚。耳城胜利,沙王失败;琅瑚失败,夏王胜利。这事不能追求彻底的完美。总有一些缺憾。”

    “好,那就这样说,本王也愿意践行诺言,去都城一趟,会会夏王,现在不见面,以后会见面的。这个是难以避免的。不过,本王现在去,明显处于劣势,如果本王有什么三长两短,本王希望兄弟另外选出新王,带领大家推翻****、推行仁政,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沙王说。

    琅瑚想不到沙王够仗义,叹了一口气说:“想不到沙王说一不二,令我折服,要是夏王有这样好的品德,想必沙王不会起义造反。真的佩服沙王!”

    “你别净说好听的。本王一身的臭毛病,自己都不觉,总觉得有很多事要做,没有注意到别人的感受。但是,作人有一点,就是要给人踏实的感觉,不要漂浮,漂浮的人,没有根基,不值得信赖。”沙王说。

    沙王的话,很有道理。

    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加油,争取在心理上得到胜利。

    然后,加勒对萧生使个眼色,萧生会意,就告辞,加勒指示沙兵撤退,那沙兵立刻变成一堆沙土,进入了大地,有人感到好奇,要跑过来看看,是否有没有钻石磕着碰着,掉在一旁,说不定还能捡两个,作为纪念。

    但是,钻石来自地心,经过了千锤百炼,想要得到,需要像钻石那样吃苦。

    加勒痕清楚,钻石太常见,没有什么好珍贵的,是没有见过的,才倍感稀奇。

    在加勒心目中,钻石就是一种工具,可以抵挡刀剑箭镞的,在战场上厮杀,需要钻石衣服,看起来比较笨拙,实际上是好东西。

    萧生和加勒上了战马,调转马头,萧生又从马上下来,和沙王拥抱,在沙王后背上拍了三下,说:“保重,保重,到了都城,别忘了贫道。”

    沙王是何等聪明的人!觉得萧生没有这种习惯,但是,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主仆友好、难舍难分的表现,是十分恰当的,没有什么不妥。

    沙王细细体会那拍三下的意思,是子时三刻,还是三十里,三百里?

    这种情况下,只能理解为时辰,也就是说,在今晚子时三刻,准备逃生。

    西夏的兵,归琅瑚将军统领,虽丧失了战斗力,可是,人数众多,加勒的沙兵,没有杀死他们,他们还有能力进行自卫,还可以进行必要的进攻。出来当兵,多少都能迅恢复体力。

    萧生重新翻身上马,离开了大本营,加勒跟着,一同出。

    等他走后,沙王才现他的身边有了一根权杖,仔细一看,是杏树做成的,做工十分精美,不像是人间的东西,真是一样宝物。

    沙王刚要说,转念一想,这是什么意思?可能以后用得着,暂时收下来,等以后再还给他。

    再说,加勒跟着萧生回到耳城,狐狸得到报告,立马亲自来迎接,合城张灯结彩,大家都传说,耳城保住了,他们可能不晓得,耳城一直没失去,这样,琅瑚夹着尾巴逃跑,再也不敢踏进耳城的地界,大家都欢呼雀跃,有的人上前来,拉着加勒是手说:“实在不好意思,实在冒犯了,对不起了!如果当初硬逼着加勒将军走,去了琅瑚老贼那里,这样的话,失败的就不是他而是我们了。多谢加勒将军。谢谢啊!”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有人带头向加勒道歉,所有人都七嘴八舌地道歉,这是在加勒活着的时候,道歉正是时候,如果加勒死了,就麻烦了。

    想道歉,都不能,再会道歉,人不在眼前,道歉没用。

    当然,狐狸大获全胜,大摆宴席,庆祝耳城保卫战取得圆满成功。当然,弘法是现场不可或缺的人物,他的任务就是吃吃喝喝,非常快乐,非常开心。这时候,就是八抬大轿,让他回中原国,也不情愿,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在这里享受快乐的生活,不用思念中原国家乡的山山水水。

    很快,笙歌一片,祥云朵朵,整座宴客大厅,充满了喜乐的气氛。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07章 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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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命人给加勒、萧生斟酒,底下的人赶紧跑过去,忙不迭地,看起来像是陀螺,转个不停。[ <

    狐狸现在非常开心,加勒义务替她解围,退敌八十万,这座耳城还是狐狸的天下。至于沙王,他只是过客,现在还在琅瑚的大本营,最好别回来。

    八十万将士丧失战斗力,没办法,现在基本上都成了废物,大概要十天半个月才能逐步康复,基本上是皮外伤,但没有流血,可能是内伤,总之是很有意思的。

    弘法说:“我就觉得他们做得对,做得好!加勒不是一般人,萧生也让人惊讶。看来,咱们队伍中人才济济,没有谁能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要说拼,还是属于加勒最行了。”

    弘法的嘴巴甜,吃香!当然,要说厉害,还是加勒厉害,萧生也不赖,谈笑间,举手之劳,四十万大军就这样灰飞烟灭,也算是一桩大事,在耳城的历史上,可圈可点。

    狐狸高兴极了,耳城一直是西夏的,后来被沙王借过去,沙王也成为其中的一员,狐狸处处还比较尊重沙王,沙王也尊重狐狸。狐狸现在因为投降了沙王,而触怒了西夏,加上风闻王子殿下潜入西夏国,据可靠消息,这人就是弯刀国的王子殿下,还有几名臭道士,要将他们一网打尽,才不惜动用这么多的将士。

    庆功宴完毕,加勒受到很多殊荣,不过,他还要去金乌找吃的,说实话,让别人去找,他不放心。

    他前脚刚一出来,萧生后脚就跟上来,加勒凭借多年的经验,知道他有话要说,就停下来,看着萧生,着急地说:“殿下,看来,你是有话说。”

    “是的,你先去安排你的事,完了之后再回来找我。”

    “好的。没问题。回头见。”加勒答应后,立马消失。

    他已经熟悉耳城,庆功宴后,恢复平静,人们都像以前那样生活,就跟没生什么事情一样。

    在狐狸的父亲治下,耳城还行,在狐狸的治下,耳城也还平静,遇到了沙王,算是一个波折,不过,有惊无险,因为投降,招来了大祸,没想到这队伍中有奇人,竟然破敌,且破了八十万的敌,看来,夏王短期内不会进攻耳城了。

    再说西夏兵阵营,大家都很疲倦,看起来像七老八十的老人,行动缓慢,连走路都困难,更别说拿起武器进行战斗了。再说,兵器被沙兵丢进了护城河,耳城的人正在那里捞,有的说,这家伙,可以打好几把镰刀,这东西,可以打成锄头。

    都是一些精良的武器,等到了耳城的手里,在他们眼里,就是农具,了不起,最起码,还能达成犁铧,用来耕地,还有做成马蹄铁,牛鼻子铁环,都是非常好的,在他们眼中,用来杀人的铜铁,可以做出很多实用的工具,这是好的无比的事。

    琅瑚命令做饭,吃了就走,免得耳城那边反悔,加勒和萧生还好,不杀他们,不代表狐狸和桃子就是好心,说不定,他俩会改变加勒的做法,勇往直前。

    正在这个时候,沙王说:“将军,你打败了,还是将军,你的气质特别,有大将军的范儿,不过,本王的确想去都城一次,不知道能否行个方便?”

    “说哪里话?本将军——哦,不——我在想,我是败将,你是自动送上门来,严格来讲,是你主动投降,实践诺言,目的是建立诚信,让更多的人来认识你。你完全有理由改变初衷,不去那里,既然想去,本将军一定要为你提供方便,希望王放心。”琅瑚说。

    “好,那么就这样说,一言为定。听他们中原国的人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看来,君子说话算话,小人却常常变化。我们既然是王是将,就要有王和将的范儿,你说是吗?如果总是出尔反尔,说不定会惹大家讥笑。”琅瑚说。

    他说得对,说到了琅瑚的心窝里,说老实话,琅瑚还没有他懂得的多,要说天文地理,十窍通了九窍,就是有一窍还不通。

    在这个方面,沙王显然懂得的多一些,看来,遵守约定的,对未来还是有把握的。就像船上的锚,给人的感觉是确定的,能经得起很多风浪。

    沙王说:“大将军,这次失利,其实没有失去志向,胜败乃兵家常事,没有啥!本王不也失败了吗?现在不还是好好的吗?”

    琅瑚听了沙王的安慰,心里踏实多了,原来沙王的心态这么好!真是少见,但不多怪!这么一个王,要是造反成功,岂不让天下人都跟着他走?他一直在推广他的理念。

    看到他和狐狸的关系,就知道,狐狸那么狡猾,就被她蛊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受到蛊惑,会逐步失去自我,成为狐狸的耳城的人。

    成为耳城的人,就变得是非不分,黑白不明,当然,不是一座耳城的人是这样,在外头的其他城也是这样。

    萧生算定了今晚必有事生,他给沙王的暗号,沙王应该明白。沙王听了琅瑚的话,琅瑚要撤退,但是,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其实,失败是最好的理由,投降的目的是为了保全性命,等待机会,卷土重来,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是这个道理。

    这里安排启程不说,沙王已经想好了逃跑的方法,看对方,也就是萧生聪明不聪明了,如果聪明,早已明白。

    再说加勒给金乌弄了吃的,金乌很满意,然后就睡觉,鼾声大震,这可比他父亲差多了,他父亲从来不休息,也不打盹,为什么一代不如一代呢?

    金乌睡觉打鼾,鼾声震天响,加勒走一路,他打鼾打一路,弄得路人侧目。

    加勒跑得快,看看情况紧急,干脆拔下头上的羽毛,往背上一甩,那羽毛竟然像磁铁吸引铁屑一般,将羽毛吸引,然后迅变大,成为一对翅膀。

    一路跑,翅膀一路变大,然后很自然地,加勒竟然飞起来!但是,金乌还没醒,仍在打鼾,鼾声如雷。

    好在是晚上,大家听得见头顶有隆隆的雷声,就是看不到闪电,也没有风,像是下雨天,可惜非常干爽,空气中没有弥漫着湿润的水汽。

    回到萧生的房间,门口站着一些士兵,把守着大宅院,考虑到有些无聊的人,总是来拜访大英雄们,自然为了安全,狐狸做了这样的安排,其实是为了保护自己。

    狐狸的安排,显示着耳城不归顺西夏朝廷,下一步,就会得到变本加厉的惩罚,为了将来,狐狸必须要考虑周全。

    加勒绕过了士兵,降落在院子里,然后沿着回廊,走到萧生的房间,敲窗,里面应了一声:“请进!”

    萧生知道是加勒来了,一般人的手,没有这么重,而加勒,是尽量轻轻敲打的,至少窗子没有被敲坏,只是移了一点位置,谁让当初该房子的时候,窗子要用木头来做呢?

    不可能用金银铜铁锡任何一种材料来做窗户,免得做起来非常难看,也不容易做,关键一点,是觉得不容易,怎么能用铁来做窗户呢?岂不是铁窗了吗?而铁窗是关押犯人的。萧生不是犯人,干嘛要被关进铁窗呢?

    加勒进去就问:“殿下,什么事?这么神秘!是不是有大事生?”

    “是的,你去准备一下,准备晚上迎接重要的客人。”

    “客人?”

    “对,是客人,而且是十分熟悉的客人。”

    “是谁,能透露一点吗?”

    “不能,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哦,不知道殿下有什么部署。”

    “没有什么好准备的。你去吧,好好休息。我们以逸待劳,等着这件事情生,要好得多,免得我们到处跑,最后还是找不到,反而心里焦急。”萧生说。

    “殿下说的是。”加勒说完,立马离开,因他担心,金乌的鼾声,会影响到萧生是休息,这一点素质,对于加勒来说,还是有的。

    加勒告辞,萧生开始练功,练功不能停,一停,想要再启动,就很难了。

    萧生练功,属于很浪费时间的事,干脆不提,再说琅瑚收拾完东西,启程回都城。

    收拾完毕,已经是一更时辰,走了约十里,到了二更天。

    沙王回想起白天,萧生和他道别时,在他后背拍了三下的意思,马上意会到,三更天的时候,可以想办法逃回。

    对于这种情况,为了让他更有面子,琅瑚重新将囚车改造,尽量弄得舒服一些,让沙王在里面不知受罪。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08章 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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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被关进了囚车,四个轮子,六头牛拉着,走起来还是比较慢的。

    六头牛拉着囚笼,沙王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要走,可能被萧生算死了,因此约定三更天逃走。

    沙王有些本事,打斗那些士兵,不在话下,现在的士气非常低落,来的时候,趾高气昂,走的时候,却像霜打的茄子,蔫了,再也没有雄风。

    琅瑚恨不得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男人在女人面前打败了,那男人的威风也就扫地。

    到了三更天,看看他们走路都很累,在夜里急行军,还真难受,不是正常的时间休息,自然存在一些问题,总感到很疲倦。

    夜里行走,可以专心走路,不会被旁边的风景所吸引,走起路来特别出成果,效率蛮高,

    走着走着,铃铛摘了,担心被人发现,也就没了兴趣,慢慢地,困意上来,大家都懒得再走,琅瑚拿刀逼着,都不管用,毕竟是失败了,大家一肚子的怨气,不想再走,琅瑚仿佛也没威信,说话也有点不管用,这是军中大忌,琅瑚这时候醒悟了,他觉得还是不要把人逼急了,于是命令人原地休息半个时辰再走。

    大家巴不得他开口说这句话,大家都出身于贫苦人,吃苦倒不怕,对于黑暗的恐惧却随着黑夜的浓度增加而增加。

    很快,在旷野上,就响起了一片鼾声,沙王看看机会来了,就用随身带的羽毛,变成一把钥匙,打开了枷锁,又打开了囚笼,然后将羽毛往地上一扔,变成了一匹马,沙王跨上马,那马就飞起来。

    马的头是龙头,看起来很漂亮,这么一匹马,不是在地上跑,而是地上飘起了云,那马就踩着云彩,朝着耳城的方向去了。

    沙王又惊又喜,没想到,真没想到,加勒给的东西,还真管用,在关键的时候,帮了大忙,竟然可以当成钥匙,也可以当成快马,严格来说,可以变成一匹飞马。

    很快,飞马载着沙王到了大宅院,他非常熟悉这个地方,他也很清楚萧生在哪个房间,于是降落下来,将飞马收了,变成羽毛,重新插在发髻上。

    沙王的发髻不太厚实,不过,插一根羽毛,地方还是绰绰有余的。

    沙王走到窗前,轻叩窗棂,萧生说:“沙王,请进!”

    沙王一听,顿时明白,原来,萧生早就料到三更的时候,他们会睡觉,沙王会逃走,萧生在这里等候。

    萧生打开了门,萧生在旁边,立马也进来,沙王坐定,说:“要速去速回,他们只有半个时辰的休息,马上又要出发。”

    “沙王,你是铁了心要去都城吗?”

    “是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去了都城,就很难保证你能安全。不过,你要实践你的诺言,是出于什么目的?”萧生问。

    其实,萧生已经明白了沙王的心,他需要沙王自己说出来。沙王说:“本王现在缺人,也缺民心的支持。这次去,是为了完成当初的承诺,如果琅瑚失败,跟他回都城;如果琅瑚战胜,就留在耳城。”

    “沙王的想法就是树立自己的诚信大旗,很好,这是好事,贫道支持。”萧生说。

    “还有一点,就是本王到了都城,看看夏王,夏王一时不会杀掉本王,等本王在都城扎下了根,再慢慢地收拾夏王。”沙王继续说,原来他有他的打算。

    夏王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因此要想得到整个西夏,将夏王推翻,就万事大吉,但是,不见得会一蹴而就、马上成功。

    萧生说:“你去了都城,不见得会见到夏王,夏王可能会在半路上就把你杀了,因为你去都城,必定会掀起轩然大波,很多人都慕名而来,到时候,整座都城就会失控,乱成一片,因为夏王知道他的日子不多,要在最后一刻,做垂死的挣扎,也是他到了最后的疯狂阶段。”

    说到这里,沙王有点动摇,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萧生说:“你先去探探究竟,如果发现情况不妙,赶紧逃跑,逃跑的方法,你刚才已经用了。”

    沙王没想到自己这么聪明能干,无师自通,给了羽毛,竟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遇到什么事,都不慌张,那才好。如果没有这点本事,遇到一点点小事,就慌里慌张的,肯定会忙中出乱,被人笑话。

    这次去都城,的确是冒险,不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夏王的最终目的,就是消灭沙王,正在绞尽脑汁,不惜血本来捉拿沙王,沙王却要冒险前往,真有点匪夷所思。

    事不宜迟,萧生看看加勒,加勒看看沙王,沙王说:“本王不去,没有人去,本王去探个究竟,看情况,再决定下一步。不要为本王担心,本王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他说完,转脸对加勒说:“谢谢你的羽毛。”

    “不用谢。”加勒说,“你遇到危险的时候,就弹三下羽毛。立马有人来救你。”

    “好,谢谢!”沙王说着,走出去,将羽毛往地上一扔,羽毛立马变成了白色的马,龙的头,看起来有点可怕,不过,看习惯了也就没事。

    龙头马一身白色,只有四只脚是黑色的,走起路来,潇洒飘逸,非常俊美。

    沙王跨上了龙头马,向萧生抱拳,然后起飞,很快就到了琅瑚的宿营地,他们还在沉沉地睡着,龙头马看得清清楚楚,降落在囚笼旁,龙头马变成了羽毛,回到沙王的头上,沙王重新将自己给锁上。低着头正要睡,旁边有人敲击木笼的杆子,沙王抬头一看,问道:“谁?”

    “本将军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这三更天已经过了,我们该赶路了,再晚了,被人看到,会笑话的,不如白天休息,晚上赶路。免得扰民。不知沙王意下如何?”琅瑚问。

    “嗯,很好!白天好热,有太阳,很毒辣,人们都受不了,不如昼伏夜出,要好得多。就是担心有野兽攻击。你知道的,将军,到了晚上,野兽特别活跃。”沙王说。

    “这倒是真的。”琅瑚说,“那我们要小心,对于人,不容易对付,对于野兽,倒还好对付。”

    “这么晚,将军怎么还没睡?”沙王问。

    “没睡,本将军来看看沙王,想到你在囚笼里不舒服,特别来给你松松绑,没想到你已经睡着了。”琅瑚说。

    沙王心里一阵窃喜,原来这二货没有发觉自己才从耳城过来,还以为一直在囚笼里老老实实地呆着呢。

    “将军,谢谢!将军照顾得很好,很舒服,没有不舒服的,你去睡一会儿,这些天,你的确劳累,如果没有休息好,恐怕对身体不利。”沙王说。

    沙王对琅瑚的关心,让琅瑚有点不能接受,要知道,沙王是敌人,是夏王的不共戴天的仇人,怎么可能安了好心来对待夏王派出的将军呢?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琅瑚这次出征,无功而返,人数虽没有减少,可是丧失了战斗力,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具有攻击力,这个时候,只有先求自保,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等有机会,如果夏王不因此事治罪,只要还有一口气,还要卷土重来。

    好在抓获了沙王,这算是将功补过,没准沙王会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不对琅瑚进行处罚,这事谁也说不好,在一瞬间,人就会转变思想,一转身,就会出现成千上万个主意,但是,最后决定的,只有一个念头,付诸实施的,也是只有一个。

    看看到了四更天,琅瑚命令继续前进,等到天亮以后,走到太阳一竹竿高的时候,再停止休息。大家都没意见,觉得琅瑚将军还是通情达理的,不是非常****,问题是他不是国家元首,只是带兵打仗的普通将军。

    囚笼前进,沙王继续睡,然后就是昼伏夜出,好在人多,野兽没办法攻击他们,一路还算平安,眼看离都城越来越近。

    早就有人报告给了夏王,说琅瑚将军带兵回来了,夏王一听,吓了一大跳,生怕有变,连忙追问有多少人马?

    探子据实禀报,夏王大惊失色,八十万大兵,临近都城,他们想干什么?难道?

    夏王不想继续想下去,于是说:“速去查明,还有什么人?”

    “是。”那探子很快退出去,没过多久,就回来。

    探子说:“夏王,有一个囚笼,里面装着一个人。”

    “谁?”夏王急切地问。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09章 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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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禀我主我王,是沙王。”

    夏王一听,如同晴空一个霹雳,哪里来的沙王,莫非是那个盘踞沙漠腹地的沙漠判官?对,情急之下,竟然忘了!

    旁边有一个老臣,叫胡夏,他说:“这是沙漠判官,现在举兵叛乱,就是他,占据了耳城,奇怪,为什么没有悉数回来?恐怕有诈,我主我王,要小心!”

    胡夏是老臣,做事小心翼翼,听了探子的报告,说:“我主我王,他们带着沙王——哦,不——匪首过来,目的不是别的,就是要夺取西夏王朝的江山,我主我王要小心,不要让敌人得逞。再说,带领八十万大军,一起进入都城,全是他的人,这事不可大意。”

    “依照丞相的意见呢?”

    “命令他们在离城一百里的地方驻扎,不得靠近都城。”胡夏说。

    “这是一个好主意。”夏王说,然后命令道:“速去告诉琅瑚,不准靠近都城。不得有误,违令者,就地正法。”

    王的圣旨就是法律,在紧急状态下,王说的话就是命令,命令一到,如同山倒,情况十分紧急,来不及仔细考虑,退着跑出去,向琅瑚宣布王的命令。

    琅瑚远远地看见都城跑出来八匹快马,到了他们面前,滚鞍下马,作揖,站立一旁,说:“琅瑚将军听令!”

    琅瑚走上前,施礼,使者宣布了夏王的命令,然后翻身上马,琅瑚一听完宣布,浑身酸软,立马就像霜打的茄子,蔫了,一蹶不振,本来就够倒霉的,屋漏偏逢连夜雨,真是祸不单行、福无双至啊!在这里,琅瑚感到非常窝囊。

    本来带着沙王回到都城邀功请赏的,没想到吃了闭门羹,反而被当成了敌人。估计又是那个胡夏出的主意,夏王比较感兴趣,对夏王有好处,对胡夏也有好处。城中术士不少,大部分都没有得到重用,为何偏偏要重用胡夏?

    城外不少猛将不防,偏偏要防备着元气大伤的琅瑚的队伍,这个道理从哪里说起?不过,这是现实问题。

    接到王的命令后,琅瑚苦笑,对沙王说:“沙王,不好意思,快到家门口了不让进,等候新命令。你看我们的命咋这么苦呢?”

    “将军,不要发牢骚,这于事无补,不难想象,夏王身边有小人,小人不除,西夏必亡。本王起义举事,不是图自己得好处,而是图天下人的福祉。”

    “是啊!西夏和前朝的中原国一样,用小人,则国家亡,换君王,用贤臣,则国家旺。这是真的!”琅瑚说。

    “啥旺不旺的,听命令吧,在这里等。”沙王有点灰心,其实,也是希望琅瑚觉醒,不过,沙王对琅瑚不抱希望,因为琅瑚比较固执,始终相信他会得到夏王的重用,毕竟在战争年代,武将比文臣还是有作用一些。

    沙王的意思,让琅瑚自己醒悟,实际上,琅瑚并不醒悟,他还在幻想中,夏王为了自身的安全,不愿意去冒险。这个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要让更多的人成为他的随从,而夏王不放心的地方就在这里,他很不愿意看到琅瑚将队伍扩大,扩大之后,对自己构成威胁。

    琅瑚对他忠心耿耿,因为胡夏丞相的担忧,琅瑚自然要被列为防范对象,这叫位高权重、树大招风,没有办法的事。

    沙王的想法更绝,他要将琅瑚的队伍弄一部分过去,只是琅瑚不干,还需要等待机会。

    在琅瑚的愚忠思想支配下,想要有突破,还得付出努力,不清楚他们是怎样想的,总之是让人郁闷。沙王深知,如果靠加勒,这西夏早晚还是夏王的,因为现在得胜全靠加勒,加勒是外人,早晚要走,靠不住,还得靠自己,因为自己才是真正的人。

    只要自己还存在,就要歌唱,就要奋斗,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不能气馁,不能灰心丧志,要有必胜的信心去面对各种各样的考验。

    整个军队都陷入绝望之中,打败了仗,到处都走不通,现在回家了,看得到家,回不了家,人家不让进门,这是多么大的伤害啊!幸亏捡的一条命。

    有了性命,就有希望,有希望,就不要丧志。琅瑚看到自己走进死胡同,进退两难,于是倒对沙王更加优待,让沙王去除了枷锁,请沙王喝茶,这里每日喝茶、养伤,闲居,另外一方面,都城之内早就听闻了琅瑚回来的消息,不过,夏王不准他们进城,百姓就觉得夏王昏庸,茶楼酒肆都在议论纷纷,说这不是要把琅瑚推给敌人吗?

    百姓的心里有一杆秤,谁奸谁忠,都很清楚,这是当局者迷。琅瑚一心为了西夏,一心为了夏王,结果到了这个地步。

    沙王心里非常乐活,他得意极了,这个夏王,是要死的节奏,怎么说,早晚都是沙王的一盘菜,想吃就吃,随时可以享用。因为夏王已经在走向坟墓,就像他的丞相胡夏一样。

    八大金刚,也就是传信的,生怕琅瑚留住信使,将他们杀了,因此,来传一个信,就派出八个人,八匹快马,目的是要跑,就跑得快一些,跑慢了遭殃,跑快了,就能捡回一条性命。

    如果传递的是好消息,说不定会得到奖赏,没有性命之虞,如果是坏消息,要快去,能跑则跑,大家都知道,琅瑚拥兵自重,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他杀人,跟杀鸡一样,不过,现在情况在发生改变,从他的兵被加勒的沙兵打伤开始,他就逐渐认识到战争的最高境界,就是不让敌人死亡,而让敌人投降,这就是真正艺术所在。

    八人回去,一人报告给夏王,胡夏在旁边,这个时候,老丞相一直担心国家安全,希望寸步不离王宫,可是,夏王很有信心,对于老丞相的过分关心,他倒觉得有些讨厌,可是,又不能不用他,在有些事上,还是拿不定主意,需要有个参谋在身边,帮助他做出正确的决定。

    夏王问:“怎么样?见到琅瑚将军了吗?”

    “见到了。”

    “怎么说?”

    “服从王的命令。”

    “嗯,还有一个匪首吧?见到了吗?”

    “见到了,在囚笼里关着。看起来,没有一点精神,快死了。”

    “哦,啊哈哈,真让人泪牛满面啊!你他那笨牛样,那样的熊,猪头猪脑的,还想造反,简直是自不量力!”

    夏王笑完,摆了摆手,让他们下去,他对老丞相说:“丞相,你说说看,对这个匪首怎样处置?”

    “这个判官,如果把他杀了,他背后有一帮弟兄,估计还要生乱,要为他们的大哥报仇雪恨,既然他也是我西夏国民,有着我们共同的血液,不如将他招安,为我所用,一是可以安抚他的弟兄,二是宣扬夏王的仁德,推广口碑,久而久之,就有人说夏王仁德。”胡夏说。

    “本王明白了,也就是要善待匪首,让其他人不敢蠢蠢欲动,先将土匪安抚了,就省了力气,派兵去剿匪,要知道,匪患不除,国无宁日,内忧外患,无法抵抗。本王纵然有三头六臂,也吃不消。”夏王说。

    然后,夏王吩咐,派人前往琅瑚军营,宣琅瑚和沙王进城。

    这次去了十六个人,准备了豪华的大车,一看,就知道是王公贵族乘坐的,这车浩浩荡荡的,出城,直接到了琅瑚的军营。

    离婚一看,喜出望外,找到沙王说:“夏王待本将军不薄,亲自派人来接了。”

    “不见得是好事。”沙王说。

    琅瑚一听,不以为然,眼睛斜着看沙王,哼了一声,说:“沙王,你是嫉妒夏王了吧?他还是有本事的,不得不服。如果你不服,可以和他较量较量,他其实很愿意和你较量,也愿意和你对话和交流。干嘛要和夏王过不去呢?别的国家,别的君王,也不见得会像他这样。沙王,你还是要小心吧。”

    沙王说:“你没在夏王的位置,你在他的位置,就不会这样对待本王。说实话,中原国有人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位,不谋其政,早晚要下来。”

    “夏王是有诚意的,他不喜欢屠杀,喜欢和平,对外扩张,也是为了西夏国的子民,让西夏子孙活得更好。”琅瑚说。

    “你太天真,本王可能没说清楚,只要你在夏王的位置,就一定要让叛贼死。你可能清楚,一座山上,只有一只老虎,一片天空,只有一个太阳,多了,肯定会乱。”沙王微笑着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10章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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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瑚听了沙王的话,半懂不懂,沙王着急地说:“你啊你,琅瑚将军,你在将军的位置,当然只懂将军的事,你要在王的位置,就明白了。”

    琅瑚还是不懂,不过,他看沙王的样子,像是饱读诗书之士,说话各方面都温文尔雅,没有什么怀疑,但是,要想彻底了解夏王,还需要漫长的过程,也需要有聪慧的头脑。

    要去,就只去俩,其余的都不用带。沙王非常自信,他有羽毛,在情况紧急的时候,连弹三下,就有人来救,没有任何问题。

    很快,他们就到了都城,看到熟悉的街景,想想刚才看到的高楼大厦,沙王心想,这些建筑物,花了多少钱,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资财,这些钱都是西夏老百姓的税收,花在都城,不知道敌军一来,一把火能把所有的建筑都烧光,化为灰烬。

    巍峨的亭台楼阁,令沙王更充满了愿望,他在都城,心怀天下,恨不得马上将夏王赶下台,自己当上王。

    奇怪!夏王竟敢邀请他来,这是什么节奏?是想干什么?难道说,想要擒贼先擒王,将沙王诱骗进城,然后将沙王斩首示众,让西夏国的所有人都看看,反叛者的下场?

    不能啊,不像是这样,且走且看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后,到了王宫,夏王降下台阶,慢慢到了沙王面前,看了又看,觉得这家伙长得比琅瑚清秀多了,怎么会是土匪?没有一点匪气,难道弄错了,弄得好像琅瑚是土匪头子,沙王不是。

    夏王哈哈哈一笑,说:“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啊!原来就是一个书生!”

    他笑的声音响亮,整座宫殿回响着他的笑声,沙王也没想到会这样,他遇到了劲旅,死对头,现在竟然呆在一个宫殿,在一个屋檐下,真是情何以堪啊!

    沙王说:“久在沙漠地,早就听说了夏王的威名,今日得以见面,真是比传闻中更加威风,真是大英雄啊!”

    “不要说英雄,不过是天将大任于本王,本王觉得十分残酷,十分辛苦,不过,还能应付。”夏王毫不隐藏什么,不过,他的心思不在这里,他在扩张,在怎样颠覆人家的政权,在于如何统治别国的臣民,只有这样,才是成功的君王。

    他和夏三爷是连襟的亲戚,都是一个夏,属于远亲,但是,夏三爷不会到这里来和沙王干仗,夏三爷是中原国人,因为陷害忠良,当年差点害死当今天子,天子在老臣的帮助下,登基称帝,继承大统,夏三爷就不服气,认为天下本来就应该是他的,结果一直在寻找机会叛乱。

    夏三爷的动静,引起了皇上的注意,于是暗中排查,找到了幕后指挥,其实就是夏三爷,他被逐出京城,没有像以前夏三爷对待忠良那样,株连九族,全部杀死,他倒没有杀人,而是将夏三爷一家赶到一个边陲小城,也是要塞,专门守护北大门,让北方各族进犯时,可以作为第一道屏障,用来抵抗敌人的进攻。

    夏王知道夏三爷的想法,他刚好想吞灭弯刀国,将弯刀国吞并后,再向中原国进攻。

    中原国是个好地方,肥沃的土地、美好的风景,真是一片大好河山!夏三爷能坐得稳江山,就让他坐,坐不住江山,就是夏王来坐,夏三爷还当他的王爷,安享晚年,当然,到时候,夏三爷可能体力不支,也就算完了。

    夏王看到了沙王,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但是,都是一个级别,既然请人家来,不能杀人家,杀了人家,他的一帮弟兄肯定不会放过夏王。

    夏王在明处,他们在暗处,就是派出全国的特务,也是查不到他们在那里,也许在沙漠,围剿他们何等困难?一般在茫茫大沙漠,土匪没有抓住,自己人先死在里面。

    剿匪不如安抚,牛不喝水强迫去喝,是不行的,对待敌人,需要动动脑筋,否则,真的会陷入被动,对待敌人,对于攻打别国,可以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掠夺他国的资源包括人民是最重要的动机。

    这是人的贪婪使然,可是,这个世界上,好像没有不贪婪的人。

    沙王看到夏王,夏王大笑,可是笑脸背后,是很深的忧虑,这个难逃沙王的眼睛,沙王比较冷静,因为他很清楚,就是再忧虑,也不能增加人的寿命,不如冷静,该是怎样,就是怎样!

    沙王现在是阶下囚,可是他很自由;夏王是坐在王位上的最高首领,可是,他却四面楚歌,甚至连最信赖的琅瑚将军也心存芥蒂,这都是官场惹的祸,谁都无法避免。

    这时候,夏王心内五味杂陈,到底是杀了他还是留了他?

    丞相很聪明,给夏王做了个手势,夏王会意,走到老臣相旁边,老臣相低声说:“为了留口碑,必须留下他,为了想杜绝后患,就不要放他一条生路,免得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夏王左看右看,不知道他说这话是啥意思。

    可是,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以前说的话,还是要当回事,毕竟不是儿戏。

    看到夏王游移的眼神,加上和丞相的窃窃私语,沙王心里有点瞧不起这西夏的一把手了,看来,他的江山,他再也守不住,他的江山,到了他是手里,将要改名换姓。

    他现在已经丧失了原则,目的是要稳固他的位置,将来,永远不会落后,多少都要做一些让步,从这方面来说,他不会被杀。

    沙王想了又想,要死也无所谓,生要轰轰烈烈,死也要死得其所,死的光明正大,光明磊落,不用偷偷摸摸的,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

    夏王的优越感立马表现出来,不是要等到情急之下,他说:“本王赦免你的罪,你说说看,你想当什么?”

    “当什么?当官不舒服,不如回家种地或者放牧。”沙王说。

    “真想不到,你可是沙漠判官啊!大小事你都能解决,当官是你的职责所在,你不当官,谁来当官?要知道,老百姓人多,事也多,没有当官的,怎么解决百姓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呢?”夏王说。

    夏王的意思,不杀沙王,留下他,为夏王服务。沙王却无此意。

    夏王说:“你来我朝当官,啥官都行,只要本王能办到的,都行。”

    话说到这个份上,作为王来讲,已经尽力了。

    他说的,就是表达诚意了,沙王听得出来,可惜,他没听进去。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于是说:“这样吧,夏王,你如果想让我当官,也行,不过,要给我时间考虑。要不然,就别想。”

    听了这话,夏王非常恼火,眼睛都变红了,想要吃人的节奏,丞相看出来,连忙给他暗示,夏王终于忍住,没有发作,他说:“好吧,给你时间去想,只限于今晚,回去好好休息。初来乍到,恐怕不想吃东西吧,今天就不吃,再说最近军费开支挺多,有人在提意见,本王要通盘考虑,不得不削减各项开支,也委屈一下你了,以后有钱了,再好好地补一补。”

    夏王说了这话,沙王不以为然,知道夏王的意思,是要招安,让他投降,替夏王服务。沙王的目的,是要取而代之,而不是为虎作伥,继续残害百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夏王惯于欺骗人,不要轻信,但现在,不能马上拒绝,而要从长计议,不得草率,免得留下遗憾。

    正在这个时候,远方传来钟声,钟声传得很远。夏王答应了他的请求,就吩咐他下去休息。

    巧得很,琅瑚也住在隔壁,琅瑚没有成家,来去自由惯了,不喜欢听人的指挥,除了夏王,没有谁能支使琅瑚。琅瑚一贯忠心,夏王会考虑利用他,当他被利用完了,也是离开他的日子,或者杀,或者贬,总之,到时候是又老又穷,没有人理睬。

    夏王支走了沙王,他对琅瑚根本没有放在眼里,琅瑚一肚子的气。

    回到住处,洗漱完了,然后弄了点吃的,他将服侍的人支走,沙王起身看看没有人,将门窗关了。然后轻轻弹了一下头顶的羽毛,立刻在空中出现一个蓝色的巨人,轻飘飘的,吓得沙王一屁股摔在地上。

    那蓝色巨人是气体,有轮廓,看得到嘴脸,巨人问:“主人有何吩咐?”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11章 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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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色巨人只有头,没有身子,手也不知道在哪里,沙王看了之后,感到恐惧,不过,听他喊主人的话,心里放心了,原来,巨人再强大,也是奴仆;自己再渺小,也是主人,主人可以指挥奴仆,奴仆不能指挥主人。

    蓝巨人说:“主人,你有话就说,奴仆只要能做到的,一定做到。”

    沙王很想知道怎样把这大家伙给弄回去,就问:“你叫什么名字?”

    “奴仆没有名字,你让奴仆叫什么名字,奴仆就叫什么名字。”蓝巨人说。

    “行,你就叫蓝莓吧。”沙王说。

    沙王喜欢吃蓝莓,就叫这个名字比较好,叫他名字的时候,就跟吃到蓝莓一样了。

    “好的,奴仆就叫蓝莓,就叫蓝莓。蓝莓个头小,奴仆个头高,这样才不宣扬,比较低调,是好事,是好事。”蓝巨人说。

    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不喜欢张扬,喜欢炫耀自己的,大概离死越来越近,就要做一些最后疯狂的事。

    ”蓝莓,你说,这夏王到底要我当官是什么意思?”沙王问。

    蓝莓摇了摇头,沉思半晌,蓝色气体,在屋内飘来飘去,顿了顿,他说:“主人,这夏王是想笼络人心。就像一匹野马,需要驯服,驯服常用的手段除了鞭子,主要的还是胡萝卜。”

    “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让本王同意这件事吗?”沙王问。

    “是的,暂时同意,夏王为了消除顾虑,要让你回去,将你的兵改编,打散,分到各个军营。”蓝莓说。

    “那怎么办?那岂不是要剪除我的爪牙了吗?”沙王问。

    “是的。”蓝莓说,他说这话,一点都不藏着掖着,有啥说啥,看来,不是人的人才值得信赖,是人,就有顾虑,是人,就存在猜忌和怀疑。

    这时候,最大的问题摆在沙王面前,要去除自己的兵,将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弄得四零八落的,打散到各个军营,肯定会受其他人的欺负,再说,名声也不好听,遇到冲突,人家随口一说,你是什么出生?你还跟我争,和我斗?土匪!

    说这话最伤人,可是,人们都习惯了说这话,证明这话是匕首、是毒药,能致人于死地而不后生。这一招学会了,想要得罪人,绝对是屡试不爽的。

    蓝莓让沙王接受,沙王左右为难,不过,次日就要回话,夏王已经给够了时间,也让他明白了道理,这时,没有理由拒绝,加上蓝莓的建议,蓝莓是蓝巨人,不是人,对未来更有把握,虽是奴仆,可能力不比主人差,看来,身份不同,能力就有区别。

    沙王看看外面的天色,好像快天亮了,果然,这种折腾让人难受。

    “主人,我去给你倒点奶茶喝吧。”蓝莓说。

    沙王一听,连忙说:“好啊,好啊!”

    自从被囚禁以来,还从来没有谁来主动侍候呢!现在有奴仆来伺候,是好事,又找回了当主人的感觉。

    可是,他转念一想,这个蓝莓,只有头有脸,竟然看不到他的手在哪里,脑袋偏大,挤压了手的位置,没有手脚,怎么做事,怎样走路?走路倒还罢了,可以飘浮,可是,像弄个奶茶啥的,真不是吹牛的,也无法吹牛。

    蓝莓伸出了手,从云雾中出现的手,非常轻盈,非常轻柔,听得杯盏倒水的声音,然后飘来了奶茶的香味儿。

    接着,那杯盏竟然瓢过来,稳稳当当地落在沙王面前的桌子上,沙王本来都昏昏欲睡,被飘浮的茶盏吓清醒了,蓝莓有这个本事,那还了得,将来肯定有更多的需要。

    蓝莓说:“主人,请喝茶,喝了茶,提提神,休息休息,等天一亮,就去给夏王说。”

    “好啊,好,本王明白了。在夏王面前,他总是本王、本王的,真的本王到了他面前,还有些心虚。”沙王说。

    “你不是他,怕什么?现在有了我蓝莓,还用得着怕他吗?”蓝莓说。

    “就是,没想到,真没想到,本王有这么一个保镖,这么好的奴仆,到哪里去找?又不管吃喝,又不发工钱,真是好的无比的。”沙王说。

    “主人,你说的是,是人当奴仆,人会变,主人并不安全;不是人的当奴仆,就十分可以信赖的。因为,不是人,就不存在升官发财的想法,不想去考虑害人后升迁,只对一个主人好,对其他人不屑于顾,那才是奴仆该做的。奴仆不该三心二意,这山望着那山高,刚好现在正面临着人们浮躁的情况,没有安定的心,总是做出出格的事。”蓝莓说。

    这一通话,是沙王憋了很久的,他没有说出来,有人替他说了,哦,有不是人的替他说了,自然而然,就有不少的问题,有问题,让人来解决,就更有问题,让不是人的来解决,就没有问题。

    沙王端起了茶盏,慢慢地品着香茶,心里非常高兴,这才叫生活,将来到了天国,可能会更享福,不过,现在的场景和待遇,和天堂没有什么两样吧!

    天逐渐放亮,蓝莓说:“主人,如果没事,我要告辞,如果有事,再弹三下羽毛即可。蓝莓随叫随到。”

    沙王说:“好,没问题,你去吧。谢谢你!”

    “多谢主人体谅,和主人合作,真是愉快,天底下难得这样的好主人。”蓝莓说。

    “本王相信你说的,真好!你应该不会撒谎,本王十分信赖你!”沙王说。

    “嗯,对待主人,蓝莓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再见!”蓝莓说完,立刻变成一股烟,消失的无影无踪。

    沙王一摸头顶,有一根羽毛,他放了心。听到窗户外面有鸟在叽叽喳喳地叫,知道天已经大亮了,没有理由再睡回头觉,否则,会被别人骂作懒惰的,懒惰者不可能得到吃的,也不可能获得别人的尊敬。

    沙王正准备洗漱前往,心想,还有琅瑚将军,他怎么了?不清楚,可是,琅瑚明明就住在隔壁,正在左右不定时,有人敲门,沙王以为是琅瑚,就说:“将军,请进!”

    门“吱呀——”一声打开,进来是使者,不是琅瑚,沙王叹了一口气,说:“我说是谁呢?原来是你!”

    “夏王有请!”来人行礼完毕后,恭恭敬敬地说。

    沙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弄错了人,突然想到琅瑚是不是遇害了还是咋的,就对来人说:“你去看看琅瑚将军起床没有?如果起床,就过来告诉我。”

    “好!”来人说了,立马退了出去。

    琅瑚回到住处后,一直忐忑不安,夏王仿佛对他的失败十分不满,带回了判官不代表他成功,最重要的是,接连失败,在整个西夏的战争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简直让人贻笑大方,太让人感到沉闷了,心里头是个疙瘩,总是不舒服。

    不过,他坚信,夏王还是器重自己,至少不会害自己,他对西夏有功,夏王念旧,给他八十万将士,虽说没有拿下耳城,可是,人数没有减少,也算是功劳,虽然武器丢失了不少,但是,武器还可以生产,人命丢了,就啥也没有了。

    看来,人命比武器重要,现在把最重要的东西——人——留下了,想要有武器,其实很简单,由人来打造武器即可,犯不着君王不理武将!如果只要文臣,怎么打仗?在战场上,文臣出谋划策,需要武将贯彻执行,这样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自然会获得成功,否则,总是失败。

    琅瑚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但要改正,改正了,还是郝将军,犯不着不理不睬,那多掉价啊!哪怕钱少一点也无所谓,将军的名声不是以钱的多少来衡量的。

    那人找到琅瑚,琅瑚正在长吁短叹,他睡觉睡得踏实,早上也起得早,然后在院子里练拳,武将不会拳术,还能叫武将吗?武将没有本事,不会打拳,又没有智谋,就不如普通百姓,如果只有砍柴打水的本事,没有杀敌的本领,还能叫将军吗?

    琅瑚听了来使的话,问:“没有本将军吗?”

    “什么?”

    “夏王没有邀请本将军吗?”

    “将军,夏王早晨起来开始忙碌,为的是期待着判官的好消息。夏王没有忘记将军,将军如果不介意,可以一起去。”

    “原来如此!夏王没有邀请本将军,那么好,本将军就不去了,你走吧,本将军还要休息一会儿。”沙王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12章 戳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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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瑚王说了这些话,听的人,感到他说的有点伤感,于是不好意思戳穿他,给他留一点尊严,不让他太掉价。

    他不去,来使已经弄清楚了他的想法,站立一旁,不说话,琅瑚倒头就睡。差役不知道该干什么才好,就说:“在下告辞了!”

    琅瑚没有理会,差役就站起来,要走;琅瑚突然坐起来,说:“等等,本将军也去。”

    他立马收拾停当,去了,走到他的旁边,问:“沙王,现在你成了香饽饽,夏王拿你没有办法,你现在想干啥就干啥,向夏王提出要求吧,将你的部下全部集中在你手中,不要让他们分散,一旦分散,夏王就要随便处分你了。”

    沙王一听,看看差役,立马笑道:“将军,不要想多了,这里没问题。实话告诉你吧,你说的,根本不成立。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本王十分信任夏王,他肯定不会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你的担心完全多余。”

    琅瑚见沙王不信,有点着急,脸都变得红通通的,他说:“好吧,你不相信,本将军也没有办法。想想吧,我们为什么失败,因为我们没有武器,总是打败仗,因为没有武器,就难保性命。没有武器,等于没有保护,随时都有可能失利,在战场上占不到便宜,最后弄得啥都没有了。”

    沙王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他心里很清楚,有差役在此,就是有夏王的耳目在此,啥事都不能说的太明白,否则就有可能惹祸上身。像这种事,如果把话说得太直太白,可能会让夏王生气,更有可能,会让夏王将沙王处死,然后再派琅瑚或者其他将军去围剿沙王的余部。

    沙王自有安排,没有采纳琅瑚的意见,琅瑚气得哇哇乱叫,不过,很快,琅瑚就恢复正常,回房间休息,再也懒得管他们的是是非非,看时间长了,自然会有所分辨,不过,此时此刻,他最好避开不谈。

    沙王辞别琅瑚后,跟着使者到了王宫,夏王命人上茶,看到沙王有些疲惫,就问:“沙王,你昨晚没休息好吗?”

    沙王想说没有休息,可是想到对手是敌人,何必要说实话?这不是傻是什么?

    “你不清楚,说实话,我是择床的,在这个地方,有些不习惯。”

    “要不是经费紧张,国库亏空,本王一定好好招待判官。以后再补,以后好好地补偿回来吧。”夏王说一些表面的华丽文章,不动真格的,不过,作为沙王来说,早已习惯了这种作法。

    沙王没有多说话,他心里很清楚,在夏王面前,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能用行为来表达,就有行为来表达,不要用语言,语言的表现有误差,可能存在误会,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解释。

    如果想消除误会,干脆不制造误会,语言的表达力有限,与其用很多语言来解释,不如不说。

    夏王见沙王不说话,于是主动问道:“判官,我国需要一个刑部部长,本王看你挺合适,不如就替本王来担当这个职位吧。你在边陲小地方,哪里比得上都城?在都城每天都能接触不少的案子,你在小镇根本没办法接触到形形色色的案件,希望你多到都城来参与案件的侦破和管理。”

    说到这里,夏王看了看沙王,没有什么反应,沙王好像陷入了沉思。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好吧,你不当官也可以,不过,住在都城,好吃好玩,供应你,应有尽有,不要担心。”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老丞相,他见两位王已经进入了僵局,不主导那个说话,恐怕难以打破僵局。

    沙王心想,既然有蓝莓支持,还怕什么,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干脆就答应了吧,否则,会很麻烦,西夏到底是谁的,不好说,西夏亡国,就是东夏,西夏属于夏王,东夏属于沙王,江山不是固定的,都可以轮流坐庄,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永坐江山的。

    “夏王,当刑部官员,我没有意见。”沙王快说完,立马闭口不言。

    夏王一听,喜出望外,说:“真的吗?本王没听错吧?”

    “是的,大王。”老丞相赶紧说。

    人越老,越怕孤单,越是担心被人忽略,像这种情况,老丞相有一颗心,要为西夏做出贡献,可是,人老话多,树老根多,自然而然,让人生厌。

    这种情形,让人感到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西夏国王任命沙王为刑部尚书,也即是管理刑部的主要官员,当了这个官,对惩罚犯罪,抓捕罪犯,就多了一份责任。

    沙王的担心不在这里,沙王最大的担心,是分兵,他不主动提,看夏王如何安排。

    “判官,你和你的名字、你的官职,是一致的,真是太好了。”夏王说。

    听夏王的语气,还是有不少值得尊敬的地方,不过,夏王代表一个朝代,早晚就会过去,沙王心里自然有数,不会为这事伤心,反而更有信心。一提到判官的名字,不仅沙王感到寒心,就连夏王都恨得咬牙切齿,因为判官曾经是反贼,是屡次围剿都不成功的强劲对手,现在竟然臣服在都城,不知道他是真心投降还是假意投降。

    现在是手下的官员,不见得以后还是。让他当官的目的,就是要他交出兵权,将他的部下解散,安排到各个军营,这样,就能瓦解了沙王的势力,将整个军营都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心里,不让别人插手,别人也无法插手,久而久之,国内就会安稳,只要国内安抚好了,就可以安心远征,夺取外国的领地,扩大自己的疆土,国家强盛,这一辈子就算没有白活一回。

    沙王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他最想知道的,就是夏王的打算,但是,夏王就是不说,凭沙王的学识,他的确懂得不少东西。

    沙王接受了这种安排,夏王非常开心,颁圣旨,要求大宴群臣,也为沙王担任刑部尚书而祝贺,这消息不胫而走,传到了耳城,掀起了大波浪。

    大家都说:害了沙王,也害了弟兄们,这可怎么办?

    于是,大家纷纷找到了萧生,因为萧生是沙王的军师,这是有目共睹的,萧生格外地忙碌起来,需要给大家解释,萧生很会做群众工作,大家都在耳城,烦躁一阵子之后,大家开始放心,听说这对大家都有好处,大家也就安心了,听萧生的安排。

    这些事,萧生已经知道。

    加勒告诉他的,加勒的消息,是金乌告诉他的,金乌身上的羽毛,和金乌是一条生命的信息,一根羽毛反馈回来的信息,金乌都记着。金乌身上的所有羽毛,只要在外面,他都清楚,那些羽毛所经历的事情,经历的事情越多,越成熟,越有把握掌控未来。

    金乌对他的羽毛——蓝莓——非常熟悉,蓝莓怎样对沙王提供服务,怎样鼓励沙王去面见夏王,其实也很重要。这些信息,和金乌息息相关,每一次说话,每一次心跳,包括每一次的心思意念,金乌全都知道。

    金乌把蓝莓的经过、沙王的变动等情况,和盘托出,全部对加勒说了。加勒很满意,再将信息收集后,仔细地迅地整理,然后将情况全部汇报给萧生听。

    萧生觉得沙王做得对,但是,沙王没有明确计划,要将人弄熟,争取让那些人都知道沙王的主张,然后,由沙王在敌人内部策反,那效果要好得多。

    萧生的心思深,可是沙王不懂,萧生的心愿,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沙王来达成,要说打仗,有加勒就成;但是,打仗不能全靠硬拼,还要靠智慧。

    智慧其实来自上苍,不过,没有多少人心存敬畏,结果导致很多人无法明白力量来自何方,力量要去向何处,这些稀里糊涂的玩意,却大有市场,让很多人陷入迷惑。

    大家何去何从,正在犯愁,萧生安抚众人,说:“马上就有圣旨降临,到底怎样,别人说了没用,要看圣旨怎样定的。如果圣旨对大家没有好处,一定要将圣旨废掉,当我们抗旨不尊的时候,就是造反的时候,大家时刻准备,有事贫道会告诉大家。”

    听了萧生的话,大家纷纷散去,既然这样说,就已经明确了,对于圣旨,就是临到了耳城,不见得有用,也不见得生效。哪怕耳城现在属于西夏管辖,对于他们来说,圣旨就是夏王的话,他的话,到了这里,夏王的话的威力已经降为零。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13章 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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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已经散去,心里还是忐忑,没有散去,没有放开,还想从萧生这里得到一些沙王的消息,毕竟是多年出生入死的好兄弟,现在到了都城当官,这些弟兄怎么办?不能出卖弟兄,只顾自己贪图享受啊!

    萧生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命运,没想到,大家都在不经意间,将自己的命运和沙王紧紧结合在一起。这可能和沙王有关,沙王情愿为大家服务,为了耳城的老百姓的安全,他情愿当作人质,被狐狸派人押送出城,给了琅瑚大将军,被敌军软禁,后来被押送到了都城。

    不是沙王灵活,随机应变,沙王就成了夏王的刽子手的刀下之鬼了,沙王愿意当官,官至刑部尚书,主管全国司法、听讼、判断,做出是非判决。

    再说萧生打发走了众人,突然想起了格桑姑娘。

    格桑日行万里,转瞬即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往往是一眨眼的功夫,萧生的父王千辛万苦,从民间找到这两位奇人,配合的珠联璧合,目的是让萧生能继承大统,拯救整个部族!

    萧生是独生子,在老国王看来,自己死了,惟一的合法继承人,就是萧生,因此,萧生千万不能有个闪失,如果有闪失,就是整个弯刀国的损失,为了避免发生这事,或者即将发生这事时不惜一切代价,保卫萧生。

    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格桑都很清楚,并且老国王也清楚,她和萧生之间基本是没有火花,也没有感觉,格桑的性格,就像猎人,有心机、有技巧、也有勇气,有些泼辣,跟萧生相比,她还是有不少的优点,这些优点,让萧生感到有些压力。因此,萧生对她并不感冒。

    弘法总在暗恋着格桑,因为弘法渴望被保护,只要有吃有喝有玩的,就足够了,不想做什么事,喜欢享受很多乐趣的事,这就是弘法的追求。

    对于前线的情况,弯刀国国王大郎十分了解,所取得的成绩颇感欣慰,但是,对萧生的安全还是很担心,因为那里局势不稳,很多问题都需要解决。如果允许问题存在,其实等于从小养虎,虎大伤人,现在就要想办法,积极主动,加快对他们惩处,否则,时间越久就越麻烦。

    格桑喜欢说实话,越说实话,越容易产生幻想,越有问题。

    大郎很担心,不过,听说加勒退敌八十万,他很高兴,说:“有了加勒,就有了国家,有了加勒,可以高枕无忧了。”

    罗格长老说:“大王,不要麻痹大意,那夏王非常狡猾,他再通过分解之法,将沙王分解,然后挫败沙王,消灭内乱后,再带兵犯我地界,杀我国民,抢掠资财。”

    “本王明白,要想杜绝此事,必须要先下手为强,争取积极主动,不要给敌人可趁之机。”大郎说。

    然后,大郎让格桑来往勤快一些,将萧生的情况弄清楚,拿出具体的应对方法,尽量让萧生放心,一心一意地为弯刀国服务。

    格桑姑娘领完了命令,就向前跑过去,很快,就离开了弯刀国,道了西夏国的耳城。

    萧生很想弄清楚那边的情况,就将格桑请过来,格桑巴不得殿下随时召唤自己,从小到大,格桑看着殿下一天天长大,对殿下情有独钟,可惜的是,没有办法让萧生打开心扉,来接纳格桑,因此,格桑也比较郁闷,可是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一种心理的不满足还是什么,谁知道呢?

    格桑领取命令,前往都城。

    沙王听说有人来拜见,吓了一跳,才当上了刑部尚书,就有人来送礼行贿,还是有什么冤案,或者有什么包庇犯?于是他命令准见,在书房接见。

    沙王自幼读书,饱读诗书,还算可以,现在做了尚书,主管刑罚,更是加油,尽量让自己早点进入正轨程序,免得到时候弄出笑话来,让人更加看不起。

    当他位列早朝的时候,在班列中,被同工议论,被人瞧不起,只是因为出身问题,现在就需要多加小心,做出一些事,让更多的人明白道理,重新树立自己的威信,让别人更加敬仰自己,不至于一直被人瞧不起。

    格桑进来,沙王眼前一亮,沙王本来有些好色,可是,看到格桑比较清纯,心里又有些犹豫,毕竟这是军师派来的特使,不能用,也不敢用。

    沙王的心,立刻被消磨殆尽,不敢任凭欲望滋长,赶紧刹车,或者是赶紧悬崖勒马,免得掉进深渊,万劫不复。

    沙王问:“你是谁?为谁而来?要说什么事?”

    “小女子名叫格桑,是弯刀国人,属于军师萧生的朋友,为萧生而来,主要是打听沙王担任刑部尚书的事。”格桑一板一眼地说,一点都不含糊,回答得干脆利落。

    听了格桑的自报家门,沙王彻底没有心情,就是好色的心情,他马上肃然起敬,知道萧生追求正道,比较熟悉萧生的为人,他身边的女人,也不会走邪路,反而会越来越清纯无邪。

    说完这些话,沙王频频点头,说:“好吧,本王,哦,不,老夫,哦,不,本官明白了。”

    沙王连说错话,让人不知所措,格桑想笑不敢笑,沙王遇到心仪的女人,严格来说,是个姑娘,还是心旌摇荡,可是,在理智面前,将波浪止住,尽量让心平静如镜,不起波折。

    这有点难,但是要保持心态不乱,否则,就对不起弟兄们,再说,这格桑既然敢来,证明有金刚钻,否则,就做不好瓷器活儿。

    “沙王,萧生托我来问,如果夏王让你分解你的弟兄,你怎样应对?”

    “不理即可。”

    “不理也不行,人家天天追问,你每天要去上早朝,在臣工面前,这样问你,你作为西夏臣民,不能不说,你要说,就必须态度鲜明,不知道沙王是怎样应对的呢?”格桑问。

    “这个很好办,本官是依靠弟兄们起家的。在关键时刻,绝对不能出卖弟兄。如果夏王要分解本官的弟兄,本官就辞官挂印而去,绝对不会在当这个鸟官!”沙王说。

    沙王的决心可以说是惊天地、泣鬼神,让人听了血脉膨胀,他说的话,格桑就信了,不过,格桑追问:“沙王,你说,我怎样向军师交代,军师才好向众弟兄交代呢?这两天,军师被弟兄们包围了,天天都在问问题,在打探沙王的消息,沙王在这里,大家在耳城,早晚替沙王担心。”

    “格桑姑娘,这个,你不要担心,军师很聪明,他会应对,你只要回去对军师说,好好在耳城呆着,等本官的消息,不出三个月,一定有结果。”沙王说。

    他说了这话,格桑不好再说什么,抱了抱拳头,对沙王说:“走了,沙王的话,小女子都记下了,回去对军师说,让军师和众弟兄都不要担心。”

    “嗯,你下去吧,本官还有案件要审理,就不耽搁了,这里处理案牍,非常劳累,还不如驰骋疆场,和敌人对打,那才过瘾,不过,现在要韬光养晦,争取厚积薄发,让弟兄们都能得到好处。”沙王说。

    “那么,沙王,小女子走了,后会有期。”格桑说着,转身就消失,她一边走,一边想,干嘛要说这话,简直是后悔有期。

    看上去,沙王有点色色的,这人不能和他单独在一起,免得吃亏上当,还有,不是殿下的威名,险些遭他黑手。总之,苍天不负,还是灭了他的贼心色胆。

    沙王看她转身离去,瞬间即刻消失,心里惶恐,这是什么世界?看来,神魔到处都有,这个小妞竟然有这本事,要想征服她,恐非易事!就像赤手空拳打空气,怎么得手?算了,即使人不知道,头上有神灵,也有蓝莓,这个家伙精明着呢,想要干啥坏事,都不能。

    这么想着,沙王埋头审案,看看这些刑事犯罪,竟然有这么多!看来,夏王的末日不远,作奸犯科的事频发,坏人当道,从上至下,大概都好不了,要想完全彻底胜利,还是要暗中积攒力量,寻找那些心存不满之人,当然,这些人要有奇异之术,要么能带兵打仗,要么能有奇术,能做常人不能做的事,积攒力量,联络外面的军团。琅瑚的兵还在城外驻扎,在夏王完全消除顾虑之后,才做安排。

    琅瑚现在非常郁闷,不知道到底哪里得罪了夏王,还是夏王身旁的老丞相有些神经质,不太正常,这不是逼人造反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14章 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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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在官府任职,没有想到,读书为了当官,但是,当不了,就去当土匪,也是一种捷径,怕就怕平庸,两头都不行,夹在中间受气。

    这里沙王案卷,想找出一点头绪来,可是,没有头绪,夏王治下的西夏,已经是千孔百疮,民不聊生,已经没了机会,不过,即便如此,上苍还是操心,让人们还有希望。

    每逢大乱,必有大治,这是中外古今的通理,想必放之四海而皆准,看来,真理的光到处招摇,甚至能到达阴暗的角落。

    沙王任职,走马上任,琅瑚却被排斥在外,在城中赋闲,但是,城外的兵,还是需要照看,这些兵,其实是琅瑚的好弟兄,为了避嫌,为了让夏王心安,不得不将他们排除在外,不得靠近都城,免得到时候生乱,无法收拾。

    琅瑚一肚子委屈,无处发泄,不就是一场失败吗?有十场战争,赢了九次,只是失利了一场战争,就落到这个地步,真是太亏了。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命运的安排?

    琅瑚长吁短叹,偶尔来沙王的地方诉苦。沙王好言劝慰,琅瑚心头郁闷难以排解。

    沙王说:“将军,你现在韬光养晦,正是时机,大多数将士还是听命于你,不要愤懑不满,将来,夏王必定重用将军。”

    “当然,你说的是,可惜,我等不了那个时候。”琅瑚说。

    “为什么?”

    “你看,现在本将军赋闲在这里,实际是在架空本人的权力。要想重新建立关系,需要重新付出努力,就像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一样。”琅瑚说完,看着天,又瞅着地,摇头,叹气,仿佛被关押了几十年的囚犯,不得自由。

    沙王看他这样子,就知道他是郁郁不得志,很想造反的节奏,不过,现在沙王已被招安,为了不留把柄给这将军,说不定是被派来监视沙王的,谁知道呢?最起码,他和夏王的关系,应该没有撕破脸皮,还有利用和被利用的必要。

    不敢肯定,夏王会故意冷落琅瑚,好让琅瑚反思,面壁思过,然后再起用琅瑚,毕竟他对西夏十分忠心,偶尔将他处罚,进行软禁,和军队隔离,看看情况再说,不一定是排斥他,永不叙用,而是将他的傲气打消,让他对西夏更加忠心。

    “沙王,你现在当了尚书,本将军有名无实,你得感谢本将军,但是,本将军更加希望你竭诚为夏王服务,将案件办好。然后,等到一定的时候,咱们再次合作,去找夏王,要求一起出征,攻打弯刀国,夺取城池,俘虏人民,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夏王的好感,让本将军将功补过,得到更多更大的奖赏。”琅瑚说,对沙王的现在的官位有些嫉妒,可是表面上看来,显得无所谓,毫不在乎。

    这时候,外面传来一声鸟叫,吓了他们一跳,琅瑚说:“什么鬼鸟?”

    沙王说:“鸟有自由!它们想叫,就叫,没有人干涉,当然,如果叫得太响,就会影响到别人,别人就会干涉了。”

    琅瑚听了,不太懂,站起来,挪动肥胖的身躯,说:“鸟能自由地飞,想叫就叫,本将军却还不如鸟。”

    “不是不如,是你这只鸟已经影响了别人,让别人感到恐怖,自然要将你拿下,换做别人,来顶替你掌管军队了。”沙王说。

    的确,过了一段时间,的确派了别人迅速地接管了军队,夏王这样安排的意思,就是要让琅瑚早点反省,知道自己的弱点,这就叫重用谁,先压迫谁,让他压迫的无法生存的时候,才能爆发超人的能量。

    琅瑚可能不懂,沙王说完,也懒得再对他讲什么,有的人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才会明白一点点,有的人稍微一思索,就明白了大部分的道理,还有一丁点,也是触类旁通的。

    沙王的心思就是要招兵买马,现在这个人,就是最好的投资,败兵之将,现在被打入冷宫,只要不死,就有可能重获生机,将来会活得更好。

    琅瑚对沙王十分佩服,总是能战胜困难,走出逆境,化险为夷,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琅瑚已经意识到自己锋芒太过,不注意谦逊谨慎,小心应对,可能在某些方面已经影响了他们脆弱的心。

    琅瑚想到这里,说:“沙王,你是王,我是将,将军听王的命令,你的判断是对的,本将军也就认命了,不说了,不说了。”

    琅瑚的认识到位,就像天上有亮的东西,有太阳,有月亮,有时候一起出来,有时候分别先后出来一样。至于有时候,会看到星星,那也很少见。

    星星有时候可以忽略不计,但一旦出现异象,那星星就预示有情况出现。琅瑚清楚这一点,沙王帮他明白,他明白得更快。

    正说着话,鸟飞走了,窗外一片寂静,沙王的案几上,堆码了不少没有审理的案卷材料,沙王抚摸着案卷,上面清楚写着当地文字,看起来像是飞鸟形状,样子有各种形状,有的展翅欲飞,有的在安静地休息。

    有的鸟在高空飞翔,有的鸟在水面游泳,还有的文字像马,有的在奋蹄奔腾,有的在安静地吃草。当然,这些文字,跟汉字有较大的不同。

    汉字有点抽象和含蓄,西夏文字更形象,像是祖先造字后,通过文字,在跟后人说话和交谈。

    琅瑚将军得到安慰,看案卷也看不懂,沙王说:“这比打仗难多了,要动脑筋,每次战争,就像办一个案子。有原告,有被告,原被告进行打仗,就是在战场上打仗,原被告在法庭,就像交战双方在战场一样。”

    “沙王,你说的非常正确。听了沙王的话,令将军我茅塞顿开,受益匪浅。”

    “少来,不要吹捧,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尚书,上面还有不少官员压着呢,要我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还需要时间。”沙王非常谦虚,这让琅瑚更加不堪。

    这份豪气,让琅瑚想都不敢想,这是沙王的自谦之语,他的目标远不止于此。他的最终目标是将夏王拉下来,自己取而代之,要想彻底让百姓安居乐业,必须要先付出努力,甚至牺牲自己,让自己成为模范,后面的跟随者才好效法。

    琅瑚哈哈一笑,说:“末将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末将很高兴,总算学到了一些东西。”

    “你学到了什么?”

    “一言难尽。”

    沙王笑着,继续埋头看卷,这些案子,需要细心琢磨,否则不容易发现疑点,无法破案。

    琅瑚看见此情此景,无法继续呆下去,就借故离开,沙王没有假意挽留,任凭他去了。

    沙王知道,没有在他面前泄露什么,说话也比较谨慎,在某些方面,他做的还是挺注意的。没有想到那么远的地方,在某些时候,还是要考虑一下安全性,沙王呆的地方,很容易安插特务,这些执行特别任务的人,很可能就是一些很普通很下等的人,比如厨子、家丁、丫鬟等,都是一些小人物,不被重视的,被人欺负的人。

    琅瑚走后,剩下了沙王,他现在是刑部尚书,在专心研究案子不提,但是,内心深处还有要做的事,还没有实现最终目标,需要一步一步地来,逐渐达到目标。

    再说格桑离开了沙王府,其实就是被软禁的地方,门口有士兵看着,说起来是保护,实际上是监督。

    其实,这种监督,对沙王来说,是很大的限制,他在沙漠习惯了骑马唱歌,在旷野非常豪放,可以自由唱歌,自由奔驰,自由飞翔,现在到了人口众多的都城,到了热闹非凡的地方,多少有些不适应。

    有时候这个场景,在梦中出现,沙王梦见自己真的在战场上,或者在原野上,在沙漠地,带着千军万马在飞奔。

    沙王阅卷,竟然沉沉地睡去,暂且不提。再说,格桑见了萧生,说了那里的情况,萧生笑着说:“他还是那个样子,没有任何变化。看来,他的目标看来不是刑部尚书。”

    “是的,殿下,他的志向不小,可有所隐瞒,不太明白他的意思。”格桑说。

    “你肯定不明白。他的身旁有不少的奸细,都是夏王安排的,到他身边监视他,就连那个琅瑚,都有可能和夏王是一伙的。”

    “可是,殿下,我看到琅瑚没有被重用。在沙王附近居住,琅瑚早晚去他那里玩呢。”格桑说,他总觉得里面有问题。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15章 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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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萧生的话,格桑似懂非懂,不过,对萧生这人,格桑怎么看都舒服,当然包括说话,也觉得甜美。[  ?[? [ 只要和萧生在一起,就感到特别幸福。

    萧生看着格桑眼神都直了,有点不对,连忙说:“可能有些事你不太懂。你经常在外面跑,多少明白一些政治的问题。像夏王,想有保住王位,必须要将他的反对者全部打倒。当然,要将敌对者全部消灭,自己才坐得稳江山。你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夏王派人到沙王的官邸干什么?意思再明确不过。”

    格桑听了,自己觉得不好意思,脸迈向别处,又用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话,岔开了话题,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萧生不明就里,看她疲累,让她下去休息,格桑自己觉得难为情,想说又停止,巴不得萧生放她走,听了萧生的话,又随便扯了别的话,然后离开。萧生看她离去,没有感觉,心想,这人,有点怪!

    想到格桑的住处,马上意识到,还是让她回去,在这里照顾不好她,怕有人谋害她,以前是她保护萧生,现在倒过来,是萧生要保护她,她是女人,萧生是男人,本性使然!

    他想起了格桑说的话,对沙王还是有些拿不准,就去找天一。

    天一道长正在吸纳空气中的紫气,这种气体,非常少,到了一定程度,空气的紫气才听他的,修炼到这个程度,还算可以。

    能够吸纳紫气,证明天一可以排除杂念,外界就是再吵,也丝毫影响不了他,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身在闹市,心却如同在深山老林中,非常安静,没有杂念,没有声响,什么都没有,周围寂静无声,即便掉了绣花针,也听得非常清楚。

    天一收了功,紫气仍萦绕在萧生的头顶,久久没有散去,他悠悠地说:“萧生,你来了!”

    萧生点点头,没说话,他一说话,就会影响天一动气,这样对练功不好。

    天一明白萧生的心,说:“格桑还没走?”

    “是的。”

    “行,你是来问,沙王是否丧失了斗志,甘心在夏王那里当官是吗?”

    “正是!”

    “这个你不用担心,人都不知足,包括沙王在内。当刑部尚书,不是他的目标,也不会干长久的。”天一非常自信。

    他说这话,基于对人性的了解,人心不足蛇吞象,在尚书的位置上呆着,早晚得网上攀登。不会停滞不前。

    萧生担心父王,就问天一说:“这是后话,现在格桑没走,她今天肯定要回弯刀国,我们要让她带回消息,不知道要带回什么消息才好。”

    “这事好办,你让格桑过来一下。”

    萧生刚想出去,格桑就出现在他们面前,吓了别人一大跳。

    正在这个时候,加勒也进来了,萧生一看,后面还有一个跟屁虫,不是弘法是谁?

    他们悉数进来,天一笑着说:“难得你们这么整齐,真是太好了,这样吧,你们既然来了,一定是不约而同的事。有共同的愿望,是同志。”

    萧生一听,觉得这有意思,师父啥时候变得这样了!一般来说,比较专注于内心修炼,根本无暇顾及外界的情况,现在的天一,已经关注民间疾苦,懂得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再高强的本领,也要以人为本,替老百姓说话。再累,也要有牺牲精神。

    “师父,你要我们做什么?”

    “你们已经想做事,这是好事。”

    “是啊,十分,我们早就想做事,把人都憋死了,这段时间,加勒兄出尽了风头,就是我们,还在苦苦挣扎,在底层无人问津,到老、到死,无声无息,真是郁闷啊!”大家听了这样的伤感的话,觉得有点未老先衰的气息,这哪里是催人向上的,倒是一种悲观的说法。看看他的年纪不大,灰心丧气的态度像是老态龙钟的人了。

    弘法有点意见,在众人面前说了起来,好在没有西夏人在场,大家都听到,任凭弘法脾气。

    没有人响应,弘法自己觉得没趣儿,就独自在一旁喝茶,这里的茶比较难喝,可是,难喝也得喝,好茶这里没有,大家没有喝绿茶的习惯,而绿茶喝起来,就像红茶一般。

    弘法的口感好,感觉敏锐,判断正确,他在这方面的确有特长,完这一通牢骚,倒安静了不少。

    天一说:“弘法越来越大,懂得的道理也越来越多,不错,不错,值得表扬,值得肯定。”

    弘法得到天一的表扬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总之,被表扬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弘法有些飘飘然,对自己没有一点把握,只是跟着感觉走,就觉得万事大吉。

    追求完美,是人的共性,可没有谁能做到万无一失,没有人是完美的。弘法深谙此道,也就无所谓,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睡就睡,自由自在,有着师父,还有弟兄们的帮忙,他感到人生莫大的幸福。

    这次出征,应该是大有收获的,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进步。再走下去,已经是意外的收获了。

    自从到西夏以后,经历丰富,长见识,弘法个子长得挺大,胃口也大了不少。

    “师父,多谢您栽培。我们应该离开耳城,在这里呆着,的确没用。”弘法说。

    这个提议倒新鲜,要是以前,弘法肯定不愿离开这个地方,干嘛要离开?

    耳城解围后,城中的核桃啥的,有很多,要吃的东西,太多了。应有尽有,吃不完,从玉面狐狸的父亲那时候开始算起,就懂得囤积粮食,最起码在遇到灾荒的时候,还能对付上**上十年,不至于像其他城市那样,吃人,被吃,这些都是令人胆战心寒的,但是,人在饥饿的时候,做的都是恶魔做的事。

    “弘法,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可是,你象没想过,要是我们走了,沙王的弟兄们怎么办?”天一说。

    弘法突然被问,马上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回答,显然,这是一个问题,人数不少,沙王自己有三万多人马,还有自愿投诚的黑旋风手下的兵,也有二万多,一共加起来有五万人马。这些人马都盼着沙王回来,沙王为了耳城的安全,自愿只身到了敌营,作为人质,从而放缓了攻城的步伐,要不然,琅瑚下令攻城,就是搭成人梯,或者人堆人,就能将耳城拿下。

    沙王只身前往,琅瑚上当,留下了他,放缓了攻城计划,赢得了时间,后来就接连打赢几场仗,整个情况生改变,对他们来说,这是新的开始。

    沙王劳苦功高,总不能在沙王不在的时候,就这样下去吧!让他的弟兄们七零八落,或者让更多的人都陷入战争的恐惧当中吗?

    萧生说:“走,肯定要走,格桑,你把沙王的情况说说吧。”

    “是!”

    “沙王现在在都城担任刑部尚书。”格桑说了这一句,萧生做了个手势,格桑没说下去,萧生站起来,走到门外,看看周围,没有什么动静,然后回来,又看看房顶,看看房梁上是否有人,毕竟是在西夏的地界,虽说狐狸已经向沙王投诚,但是态度暧昧,说不定啥时候就投靠了夏王,为了讨好夏王,会到这里来,收集一些可以讨好的证据材料,然后会利用材料大做文章。

    萧生的谨慎,让他们都安全。萧生关了门,然后回来,继续说:“大家要小心,说话要谨慎,特别是在当了英雄或者当了好汉之后,更要低调。”

    他的提议大家都没意见。

    天一说:“格桑,你说吧。”

    “是这样,沙王被任命为刑部尚书,每天都有很多案子需要和圈阅,非常忙碌。但是,琅瑚不被重用,赋闲在都城,有卫兵看守,进出都需要向夏王报告,经过允许,才能进出门。”格桑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他每天都很郁闷,就像我刚才叹气一样,郁郁不得志。”

    格桑看得很仔细,对他们都很了解,说出来自然比较顺利。天一清楚了那边的情况,说:“这样吧!沙王是困龙,在浅水湾,几乎干死。在遇到闪电霹雳,突降甘霖的时候,就会腾空而起。现在委屈,将来成大器。”

    天一的预测不会错,说完,大家都明白了沙王现在在玩潜伏,深入敌人内部,并且要将敌人彻底掀翻,这是远大的目标,很快就会实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16章 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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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说了话,大家都深信不疑,觉得沙王还是靠谱的,要想夺取胜利,中间需要让步,做出牺牲,付出代价。<〔<(?  这么多弟兄,胡乱一加,也有五万多兵马,刑部加起来,没有一千人,全国没有一万人,这些人只是事后出现,是维修工,不是主人公。他怎么可能丢下这些人,丢掉主人公,去建立维修工的队伍呢?

    按照常理,他终于做了明确的选择。

    天一分析完,就让大家散开,各自忙各人的。

    格桑回去,向弯刀国老国王大郎报告。

    老国王最近又去捕猎,狼群没有以前多,可能和最近的战事有关。

    有人的地方,狼就少,狼多的地方,相对比较自由一些。狼喜欢自由,谁都没办法来限制它们。

    狼宁愿死,也不愿失去自由。

    大郎知道狼的秉性,和狼打交道时间长了,大郎也有了狼的性格,宁愿死,也不愿被他人限制自由。这种自由,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造就了弯刀国的历史,出现了很多弯刀国的英雄好汉。

    强敌想要征服弯刀国,恐怕需要几千年,在几百年里,征服是十分困难的,在几十年里,也不容易征服一个国家,在几年里,可能会灭掉一个国家,这个国不是从外面攻破的,是从里面开始乱的。

    格桑报告完了萧生的情况,然后回去休息不提。大郎知道了前线的情况,才明白琅瑚为什么突然从边境撤兵的原因。原来,在边境的时候,琅瑚总是作战凶猛,对弯刀国构成极大威胁。大郎正在操心,怎样才能除掉这个人呢,没想到被闲置不用,真是感谢上苍啊!

    琅瑚失败,夏王对他不冷不热,实际上是故意排挤他,让他成为一个被压制的人,然后下一步,会重用,如果能受得了,就更厉害,如果受不了,这一辈子也就完了。

    格桑回去,第二天又去找大郎,大郎说:“你去吧,见了殿下,提出表扬,如果需要帮助,直接说出来。”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格桑,你再去会一会沙王,看他有什么变化,如果有,立马都殿下告知,还要回来报告给大郎,好想出办法来。当然,据说殿下的师父——天一道长还行,你们在做巨大决定之前,还是要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格桑听声音,知道是罗格长老在说话,罗格的年纪又老了一些,但是声音还很年轻,可能没结婚的男人,老了之后说话都还带着孩子气,不是那么老态龙钟的样。

    格桑答应了,然后告辞,立马消失。转瞬间就到了沙王的房间,沙王还在阅卷,抬头一看,是格桑,连忙问:“格桑姑娘,你来干嘛?”

    “是这样,军师已经知道你的情况,他很关心你,弟兄们很想你。”格桑随机应变,没有把大郎给说出来。

    沙王看看附近,没有外人在场,就说:“实话告诉你,我现在在这里,非常舒服,只要好好干,等到了一定的时间,我就会得到升迁。等我富贵了,肯定会去帮助弟兄们,我会带走他们,给他们封官,在这个国家,好好地时候,好好管理,将相本无种,江山也不一定,谁都有份儿。不是一个人的独裁世界。我很有信心,帮助那些出生入死的弟兄,过上好日子。”

    格桑一听,借故告辞,没有说啥,她很聪明,这时候,离开是最明智的。

    琅瑚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觉得她来无影去无踪,也就算了,不再多做要求,只是说:“好吧,你去,本将军还有不少案子要办呢。”

    格桑没有说话,她已经到了萧生那里,萧生连忙问他父王的情况,格桑快言快语,将他父亲的事说了个清清楚楚。

    萧生点头,知道他父王最忌猎狼次数比以前更少,心里放心了许多,现在战事吃紧,大郎的心一直在边疆,一旦边疆失守,自己的江山。对狼群倒关心的少了些,有狼的地方就有自由,没有狼,说明那个地方很危险。

    大郎喜欢自由,萧生最清楚,他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沦陷,于是特别关心国家的未来,国家要有未来,先要保证萧生的未来。

    萧生和大郎这种情感,世间少有,非常难得。

    问完了父亲,萧生才关心起沙王来,格桑说:“殿下,我已经去沙王那里了。”

    “真的?”

    “是的。已经去过了。”

    “沙王怎么样?”

    “要是你是我,亲自去见到他,他说的那些话,我不是很懂,你可以懂得,你可以知道他在说什么。”格桑说。

    “什么话?”

    “他说他先要当官,等升官晋级了,他有了权力,再来拉扯弟兄们。”格桑说。

    “明白了。”萧生说。

    他觉得事情有点紧急,连忙去找天一,天一听了萧生的话,叹气道:“看来,久在温柔乡中,忘了沙漠之地,忘了弟兄们!他说的那些日后升迁,带领弟兄过好日子的说法是哄骗三岁小孩的。”

    天一下了结论,倒让萧生觉得有些可怕,为什么会这样?沙王不是贪图富贵的人,他更渴望自由,像头狼那样,不自由,毋宁死,现在戴上了官帽,船上了官袍,竟然过起了好日子,这还了得?

    萧生问:“那这耳城看来呆着无益了,不如早点离开,否则,会越陷越深。弟兄们都还等着他的信儿,没想到,等来的是失望,完全不可能得到好的未来。我们是留在这里等沙王升官,还是一走了之?”

    天一说:“不用等了,等来等去,没用,不如让格桑前往,再跟沙王说一声,就说我们要离开了,如果没有忘记当初的抱负,就做出明智的选择,如果忘记了,可以提醒,提醒之后,如果仍然执迷不悟,我们就可以离开这里,让其自生自灭。”

    萧生点点头,站了起来,看看窗外,出现一抹暗黑的光,像是一团黑风刮过去。

    萧生觉得这是不祥之兆,不过,看不出你来是什么,天一说:“这是狐狸派来的奸细,你不要怕,狐狸听了这奸细的话,一定会把奸细杀掉。”

    “为什么?看不出来,狐狸一直比较爱惜手下人的性命的,不会动不动就杀人夺命吧?”萧生说。

    “这个你没弄明白,狐狸仇恨男人,要不然,不会这么对待琅瑚,开始不懂琅瑚来攻城的目的,后来弄清楚了,琅瑚是为一人——狐狸——而来,情况陡然一边,琅瑚处于风口浪尖,十分不利。果不出所料,狐狸果然对琅瑚开始抛弃,形势逐渐对我们有好的方面展,不知道你看明白了没有?反正为师是看清楚了。”天一说。

    萧生当然对天一的洞悉,不持怀疑,可不愿意让沙王就这样堕落下去。

    一匹头狼被关进铁笼子里,每天都喂肥美的羊羔,也收买不了狼渴慕自由的心。

    头狼肯定要奔跑,绝对不会在铁笼中终其一生,那还不如死了算了。自从办案子以来,沙王在悄悄生着改变。

    夏王对他不错,知道他常年在沙漠奔跑,没有条件,享受比较舒适的生活。夏王每过三天,就请沙王去吃饭,然后请他听音乐,舒缓紧张的情绪,还有请一些歌舞女人来陪沙王,甚至侍寝,在温柔乡中,过着逍遥的生活,就像仙界中的神仙一样。

    沙王觉得都城太快乐了,名利双收,有美人、有家丁、服务到位,当上王,需要时刻操心,不见得有刑部尚书当的舒服,享受着王的待遇,干着尚书的活儿,咋说都是舒服的事,谁都愿意接这个活儿,少操心、多享受,那才是好生活,这一辈子,就是这样追求就可以了。

    萧生命令格桑前往打探,看看沙王到底是怎么回事,当面问问,如果不愿意带兵打仗,就算了,他们好做离开的计划。

    格桑说:“殿下,我看沙王在温柔乡中,根本不理弟兄,不如撤走,再找其他朋友。”

    格桑说的有理,可是,萧生看到有黑烟雾飘过去,有些动摇,估计可能是有人在暗中监视。

    萧生摆了摆手,意思让格桑下去,格桑会意,立马消失,天一朝外努了努嘴,萧生没在意,格桑来去如风,没有啥好看的,他从小看到大,没有啥稀奇的。可是,天一还是努嘴,萧生觉得这和平时不一样,往外一看,又是一阵黑风,难道遇到黑风怪了还是怎么回事?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17章 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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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眼角一扫,现了黑影,手里按着剑,就要冲出去看看究竟。

    天一现他要动武,连忙制止,摇了摇头,按着他的手说:“且慢,看看究竟再说。最近一段时间,是多事之秋,过了这个关键的时期,能胜利,就在此刻,不能成功,也在此刻。”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心里顿时就像明镜儿一般,原来有很多玄机,其中有妙处,需要慢慢体会。师徒俩闭口不言,渐渐进入修炼佳境,如同行走在半空云中,十分美妙。

    再说格桑到了沙王那里,沙王一看,揉了揉眼睛,说:“你咋还没走?”

    “我走了,又来了。”格桑为自己辩护道。

    “哦,又来了啊!那,那,你来干什么?本王都要休息了。”他说着,旁边钻出两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来。

    “不好意思,我来得不巧了。”格桑说完,就离开了。

    萧生正在修炼,刚准备离开天一的房间,马上长叹一口气,看到了格桑。天一也现她了,连忙问:“怎么样?见到沙王了吗?”

    “见到了,不巧得很,正搂着俩美女玩呢。”格桑说。

    他刚说完,萧生的心猛地一抽,感到一股怒火,难以压制,声音刚才还细声细气,现在突然变粗犷了。

    他一把抽出宝剑,对天一说:“真受不了,这个窃国大盗,这个伪君子,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把他杀了,替弟兄们出气!”

    天一吃惊地看着萧生,总觉得他变了一个人似的,连格桑都看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是拦着他不让去,还是让他去?

    要让他去,耳城离都城有一段距离,不是说去就能去的。要不让他去,恐怕这怒气难以控制,不容易压抑,这可怎么办?

    天一说:“萧生,先别动怒,是人都有变化,沙王是人,是正常的男人,都有正常的需要,夏王用的是计,沙王上当,我们怎么能上当呢?还是要想出对付夏王的办法来才好。”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想想很有道理,没错,夏王为了达到统治、收买、奴役他,先给他一些好处。就像钓鱼,需要鱼饵,要想套住狼,就要舍得孩子。

    夏王肯为沙王花钱,是花国库里的钱,花老百姓的钱,然后将沙王的心俘虏,让沙王死心塌地为西夏为夏王提供服务,有了这个,就比什么都重要。

    “比如派加勒去......”萧生一边说着,一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那手势,看起来比较凶狠,让格桑格外开眼,她从小到大还没见到过萧生这么做。

    天一十分欣慰,萧生各方面比较优秀,在分场合的时候,更注意分寸。他清楚,这所大宅院并不安全,狐狸在周围布满了暗哨,还有奸细,甚至连一片树叶,都有可能暗藏机关。

    天一说:“不可。”

    “为什么?”

    “听说,沙王有个精灵,或者是守护者,名叫蓝莓的,是否有这个事?”天一问。

    “是的。”

    “那么,加勒去了,是否是蓝莓的对手?”天一疑惑地问。

    “你不清楚,实话告诉您,师父!这蓝莓属于加勒的,加勒在沙王临走、被送给琅瑚大将军被作为人质前,送给了沙王。这精灵是加勒的财产。”萧生说。

    加勒听了,在一旁点头,想要插话进来,可总也插不进来。

    天一看出来,于是挥了挥拂尘,那飘逸的拂尘,挥舞的时候显得人特别潇洒,让人感到有一阵微微的风吹来,令人赏心悦目,感到凉爽,微风袭来,不觉得疼痛,反而觉得非常惬意。

    “蓝莓蓝莓,在这之前,是加勒的,送给沙王之后,就是沙王的了,蓝莓就得听他沙王的。这叫认死理,从一而终,不信,你让加勒去一下,就明白了。”天一说。

    萧生一听,心里凉了半截,意思是说,现在的所谓非同寻常,一般人,没办法来对付他。难道就这样任凭沙王堕落下去吗?这些弟兄怎么办?死去的弟兄们的亲人家属怎么办?这些人都值得关注。

    天一说:“不过,要想制服沙王,他的蓝莓很好对付。”

    “怎样对付?”

    “蓝莓不怕水,就怕火,将羽毛丢进火里,就一了百了,可惜的没人能接近蓝莓,而且,蓝莓不会睡觉,要等到蓝莓打盹的时候,将其抓住。”

    “师父,你开玩笑啊!”

    “贫道是认真的,不开玩笑的。”

    “你说,蓝莓不睡觉,怎么会打盹呢?”

    “是这样,一般不睡觉的人,不是不睡,是睡的时间短暂,一瞬间,或者片刻,只是不容易被人察觉,因而给人的印象就是不睡觉。像那个蓝莓,是羽毛,在沙王头顶,睡觉不睡觉谁知道呢?”天一说。

    萧生转念一想,真的有道理,也就不再多问。他在问的时候,关于蓝莓的很多事情,他想到了点点滴滴,看看天一偌大的年纪,要替他分析,恐怕也要刨根问底的,麻烦着呢,算了,算了,以后再说。

    “师父,不知道羽毛还有什么毛病没有?这次交锋,可能会有很多问题。为了避免麻烦,师父,请明示,告诉我们一条明路,免得走冤枉路。”

    “其实,是人都有软肋,是神,也有更狠的神来辖制,是精灵鬼怪,当然怕仙人,我们是修道之人,对付蓝莓,其实很简单,如果是别人,包括加勒,来对付蓝莓,可能就有麻烦。”天一说完,看看加勒,加勒惊得张开了嘴巴,半天都合不拢。

    加勒非常吃惊,自己刚退敌几十万,还说不行,对于精灵,难道比对付几十万大军还难吗?

    他的疑虑,让天一给看了出来,他说:“好吧,我告诉你吧,加勒!精灵和人不一样,人在自然力量面前,不堪一击;精灵不受自然的控制。反而会控制自然。你在某些方面还行,但是在读心术方面,不行。你的力量很大,这是上苍赐给你的,你要多加利用,善于利用,将来一定会让上苍喜悦,但是,对付那个蓝莓,本来蓝莓是金乌身上的羽毛,自然带有神性,要想制服,除了用火之外,就是用金乌。用火的结果,是毁灭;由金乌出面,情况会有转机。请加勒将军三思。”

    “明白了,殿下的功力,在我之上,这个我承认,但是,要想战胜沙王,还是派我去比较合适,先,我的髻上有两根羽毛,对付一根羽毛,应该以多胜少,多数压倒少数,应该没问题,派我去,不会因此误事。我快去快回,怎么样?”加勒说。

    天一摇摇头,萧生问:“师父,为什么不让去?”

    “你不清楚,他去那里,沙王必定要跟着夏王了,如果不去,还要好一些,给沙王时间,让他自己醒悟。”天一说。

    原来如此!天一担心的是加勒把握不好,会对沙王不利,反而让沙王铁了心要在温柔乡中混日子,久而久之,就完全成了西夏官府中的人,就没有斗志,别说弟兄们都管不了,就连自己也要沉沦,以前的抱负会付之东流,以前的豪言壮语也随风而去,以上的承诺再也找不回踪影,更别谈实践诺言了。

    萧生说:“师父过虑了,沙王是喜欢斗狠的,如果不给他一点厉害,他不知道王字是怎样写的。”

    “对,殿下说的是。殿下不会飞,如果会飞,恨不得马上去教训他一通,给他一顿教训,他就懂了,知道锅是铁打的,免得老是想着升官财。”加勒说。

    在这种情况下,升官财对加勒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他在殿下的旗下,应该不担心官位或者官职问题,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在弯刀国,不认为当官是多么光荣的事,反而,当官不被认为是好差事,只有在**横行的国家,当官才是捞钱的好方式。当的官越大,越捞钱,地位越高,越有人送礼行贿,就不愁吃喝,因为有人不停地送礼,所送的礼,就够生活的了,温饱问题解决了,就要追求理想的问题,达到理想的地步。

    天一说:“好吧,加勒,你就辛苦一趟,将他头顶上的蓝莓收回来,让他清醒清醒,不要因为傲气,将自己陷进去,不能自拔。”

    萧生见天一道长松了口,心里很得意,知道天一肯定不会不管,不过,天一更懂得控制自己的血气,不轻易怒,免得影响别人,从而影响自己。让自己从开始到结束,都给人留下好印象,同时可以造就他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18章 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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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知道萧生一心为了弯刀国,但是,天一关心不仅仅是弯刀国,他关心西夏、中原国和弯刀国,这些国家的国民虽然说的话不容易懂,可是,都是上苍的生灵,属于有血有肉的人,是上苍的子女,本来不敢相互残杀的,而是友好相处的,结果却出现了这种事情。{(<<[<<<

    一般来说,有残杀,只要没有斩草除根,就有可能春风吹又生,只要还有人,就会成长,会长大,会带着仇恨的种子,在心中滋生复仇的计划,然后采取实施的行动。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从来都不存在较大的问题。认为复仇能解决所有大问题,挑衅能解决一下小问题。从而让一切都一帆风顺。

    加勒得到了授权,决定亲自去都城看看,探探究竟,那沙王到底想怎么样。

    格桑有点不爽,为什么不让自己去,让加勒去呢?这说明加勒在处理事情方面的确比她强,这个不得不服,要不然,何必要命令让加勒去呢?

    加勒对格桑说:“不好意思,格桑妹妹,让你休息休息,加勒去去就回。”

    格桑撅着嘴巴说:“我才不愿意去,你说说看,这叫什么事?前面的路我帮你看好了,到了关键时刻,不让我去了,倒要你去,这不是偏心是什么?”

    “你不要想多了,叫谁去不叫谁去,这是道长的决定,谁也没有权利阻挡别人,没有权利干涉别人。”加勒说。

    格桑对于这个道理,怎么想也不通,不过,想不通也得想,这里面的奥妙大概不是外界能够弄明白的。

    加勒不善于安慰人,没说什么话,就离开了,然后到院子里,从头上拔下两根羽毛,往后背一扔,翅膀像长了眼睛,朝着背上飞去,牢牢地粘着背上,然后开始和加勒的血肉连接起来,羽毛迅地长大,然后变成了一对儿翅膀,加勒扑腾了两下,加勒就腾空而起,飞上了高空,然后,加勒扑打着翅膀,一直往高空飞。

    越飞,越轻松,因为越到高空,越能感受到气流的强大,气流推动着加勒滑行,再推动翅膀,轻轻扇动,整个人都像箭一样射出去,很快,就到了都城。

    加勒找到了沙王的官邸,落在房顶,然后从房顶上,掀开了瓦片往里看,只见沙王的床榻上有两个女人,都是半裸着身子,在绫罗帐里,隐隐约约,沙王久在温柔乡中,早已习惯和女人同榻而眠,如果回到独自生活的时代。

    加勒不想当梁上君子,就轻轻地将瓦片盖上,然后从房顶上跳了下来,身上的翅膀重新收了,地上的落叶纷纷扬起,吹动了房檐下的风铃,叮铃铃地响起来,声音清脆,传得很远。

    这时候,门突然打开,沙王站在门口,一看是加勒,连忙跪下,说:“末将参拜神人!”

    加勒吓了一跳,这人刚才还搂着女人睡觉,睡得跟死猪一样,现在站在面前,还口口声声地说神人,到底谁是神人?

    加勒惊愕不已,沙王跪着不站起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会这样,加勒就问:“算了,快起来!有什么事就请说,我刚来宝地,想跟你说说话,说完就走,不会耽误你的事。”

    加勒这样说,是安定他的心,可能沙王更害怕,因为从耳城到都城,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到达的,这是神仙才能做的。

    世间的凡人就是马不停蹄,骑着快马,也要十天半个月日夜兼程、风雨无阻才能到达。

    这加勒不是一般的肉胎凡人,属于神人系列,但还没有位列仙班,因还没到时候,需要他加强修炼,逐渐步入佳境,才能修得正果。这次出来,名声在外,人在房顶,运用了自然之气,但是,没有将气集中,需要将气一泄而出,才能达到目的。

    不过,当他到了房顶,开启瓦片的时候,空气的震动,惊醒了蓝莓,小家伙提醒了沙王,沙王久经沙场,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偷袭,仿佛早就有备而来,一点都不慌张。

    蓝莓悄悄说:“主人,奴仆的头头来了。”

    “什么头头?”

    “就是给你羽毛的那位,加勒将军!”

    “哦,是他啊!但是,你是我的,他来了,是来接你吗?”

    “不是。”

    “那他来干什么?”

    “是来劝你的。”

    “劝我什么?我又没做错事、走邪路。”

    “见了面就知道了,你还是快起来吧!主人,他马上要从正门走来,从房顶上降下来,非常轻盈,还带着风,你不要怕,他是好样的,令人钦佩,千万别惹恼他,否则性命堪虞。”蓝莓说。

    沙王一听,马上就没了困意,全部消失,他想,这还了得,晚了连命都没了,连蓝莓的头头都来了,还说不是来接我?自从有了蓝莓,就顺利了很多,真的,蓝莓带来了好运,这次蓝莓的头儿来了,不知何意,快点去见,态度要好,尽量表现好一些,否则就麻烦了。

    还好,沙王听了蓝莓的意见,赶紧出去,刚好看到加勒下房,于是立马跪下,叩头,行大礼,十分谦卑,让加勒惊愕不已。

    “神人大哥,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少来,少来。”

    沙王一听,他咋知道我的想法的?我还真希望他少来!

    “神人哥哥,你来这里,请到书房叙事。”

    “不用,我要回去,只问问一些事,问完就走,不在这里耽搁。”加勒说。

    “是什么事?小弟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沙王问。

    “是这样的,耳城的弟兄们在等着你回话,是愿意继续带领弟兄们走,还是你一个人在都城当官?另外,天一和萧生道长,都是我的朋友,现在在等你回话,到底还要不要打江山,推翻夏王,你好建立新世界,让人们生活得更好?”加勒问。

    “这个问题比较重要,我需要考虑考虑,神人哥哥,我想请你给我一点时间,你看可以吗?”沙王说。

    沙王很狡猾,他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拖延时间,他很清楚,如果加勒不愿留下来喝茶,也就是说,他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多拖延一会儿时间就是好的,可以生出不少的智慧出来,他是急性子,肯定会马上离开的。

    “别想了,到底是造反,还是不造反?只问这一句!”加勒不耐烦地问。

    沙王心底没数儿,不过,在关键时刻,不说又不行,打又打不过加勒,看能不能岔开话题,想到这里,他拔下头上的羽毛,谄媚道:“神人哥哥,这是你上次给我的羽毛,我非常珍惜,现在还给你吧!”

    沙王说这话,简直是咬着牙说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十分舍不得,也许,蓝莓一旦交出来,他的仕途也就完了,不是羽毛帮他,不是蓝莓的作用,他做不到日理万机,多年积累的案件,在羽毛的帮助下,很快就查明了事实,很快就有了结果,真是大快人心!

    加勒说:“我都忘了这事,你还记得?不过,我要提醒你,不是我要给你的羽毛,是你的军师给你的,是为了预防万一,在情况紧急的时候使用的,不知道你用了没有?也不知道起没起作用。”

    “是这样的,这片羽毛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现在成了我的仆人,形影不离,真是起了大作用,我很喜欢。”沙王说。

    “你这么喜欢,为什么还要奉还呢?”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况且是你的东西,要物归原主,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神人哥哥?”沙王问道。

    “对,是这么一个道理。”加勒说。

    经过这么一来,沙王实际已经表明了立场,就是想要羽毛蓝莓,可是为了转移注意力,不让加勒得到答案,等过了时间,他就会忘了吧。

    沙王不敢肯定,可他的确不想造反了。

    加勒没有忘记问题,他说:“沙王,我在等你回话呢。”

    沙王心想,坏了,坏了,他一定要求我说,那就说吧,免得到时候,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于是说:“神人哥哥,这样,我还是回去得了,这叫挂印罢官,回去带领弟兄们来打都城,打下了都城,这西夏就是我的了。到时候,我们在一起分享胜利的果实,你看怎么样?”

    “西夏是你的?”加勒不解地问,“你说西夏是你一个人的?”

    他这么一问,沙王立马明白过来,心里叹道,哎呀,这个人真难缠,啥事都要考虑再三再回答才行,否则,容易被对方抓住把柄,陷入被动的田地无法自拔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19章 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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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见了加勒在逼问,有点架不住,连忙陈明,有钱大家赚,有福大家享,颇费了一些口舌,才将加勒的疑虑打消。〔  ?

    加勒本来是无心之人,听了沙王的巧嘴之言,心里得到了一些安慰,可记不住这么多话。

    加勒说:“行了,你的意见我明白了,告辞!你的羽毛还是你的,这羽毛一旦被人指使,就永远被人指使,不过,要是不听话,这羽毛将会落入地狱之火中,瞬间化为气体,消失得无影无踪。”

    “多谢加勒将军不杀之恩,这羽毛——蓝莓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形影不离,有了感情,不想分开,但是,我也尊重将军的决定,如果想要,随时奉还,绝不吝惜。”沙王说。

    他可能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加勒快走,等他走了,还可以睡一会儿,两个美人还在床榻之上等他去亲近呢,这加勒真不解风情,事都说完了,还不离开,真的令人心烦意乱。

    加勒不想再耽误他,就说:“好吧,我走,你在这里,我在耳城等你消息,限你十五天之内做出明确的决定,否则,你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我可没有军师那么好的脾气。”

    “是,是,是。”沙王说,忙不迭的样子,完全不像是王的样子。这样一个家伙,怎么能带领大家打天下呢?

    加勒告辞,长出了翅膀,腾空而起,沙王一见,立马跪下,心里怕极了!这哪里是人,分明是仙,可能,刚才已经被偷看到和美人同寝了。这可如何是好?

    管他呢!与其现在看到,不如将来看到,想到这里,他进了屋,现俩美人还在酣睡,这么俩活宝,除了睡觉,还能干啥?想想也是,现在是刑部尚书,就是一个普通的部门官员,需要多多努力,才能当上更大的官,享有更多的女人,有更多的美人侍寝,那是多好的事啊!

    这么想着,他就沉沉地睡了。早晨起来,他被人服侍,水不太热,冰了他一下,他立马清醒过来,难道这是天意?

    不是在尚书的位置上坐一辈子,应该要向着更高的位置攀登。再说,夏王已经弄错了,不能再让他错下去,要想达到目标,必须要想办法改变,改变是从内心里改变的。

    想到这里,沙王决定辞官,告老还乡。

    再说加勒回到了耳城,见到了萧生,讲述了经过,萧生听了,没说话,找到天一说:“师父,已经给沙王下了最后通牒,在十五天之内,沙王必有动静。”

    “明白了,沙王应该有更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天一说,“他可能在通过和平手段来改善朝政,提高百姓待遇,减轻赋税,但是,夏王绝对不答应,这就势必有矛盾。”

    天一的分析非常到位,萧生没有什么补充,就告辞到自己房间休息,加勒完成了任务,带着金乌出去找吃的去了。

    再说,沙王参见早朝之前,已经写好了辞职书信,等到向王提交辞呈之后,夏王立马傻在那里,呆若木鸡!

    夏王问:“你要走啊?”

    “是的,我在这里已经受够了。每天太多的案件,我太累了,需要休息休息。”沙王说。

    “你这人真是!早不请辞晚不请辞,你要给本王一些准备时间吧?现在倒好,你一走,丢给本王一大堆案卷,本王怎么办?现在找人都难找。”夏王抱怨道。

    “夏王,朝中人才济济,太多了,你要不拘一格降人才,不要等到考试时间,才从民间找一帮子人,来临时抱拂教。”沙王说。

    沙王说这话,老丞相在一旁,都倒吸一口凉气,这人要逆天啊,公开向夏王叫板,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想要得到什么?

    “夏王,老臣有话说!”老丞相上前一步。

    夏王看了看,说:“准许!”

    “老朽认为,刑部尚书是人才,不可多得,需要提高待遇,才能留住他。”老丞相说。

    他是千岁爷,在这种场合,他十分矛盾,明明对他不感兴趣,看为眼中钉、肉中刺,巴不得他早点离开,可是离开了他,他就成为自己的敌人,这个道理,三岁小孩都懂。

    人家不和你玩了,就离开了你,别以为就这样没事了,风平浪静了,其实,风平浪静下面,更是厉害的东西。

    底下暗潮汹涌,非常厉害,从表面看不出来,但是,在水面下,却是充满了杀戮和凶险。

    夏王说:“众爱卿,你们还有事要奏吗?没有事,就退朝。刑部尚书请辞之事,再做商议。”

    夏王宣布完毕,大家纷纷退朝,高堂之内,人们轻手轻脚地后退,只听得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玉相撞的声音,再就是,人人都有些惶恐,夏王想要讨论这个问题,有可能是不准辞官。

    沙王没有走,夏王命他去旁边的贝瑞楼等他,然后他们离开。

    沙王起身前往贝瑞楼。

    贝瑞楼是议事的地方,先来的官员,来得早,正殿没有开门,就先在贝瑞楼休息,等到正殿开门,他们再进去。

    或者等开完了早会,早朝之后,大家各自散去,夏王要跟谁私下议事,就会留下谁,然后和那个人商谈。

    沙王坐在贝瑞楼,外面没有树,树上没有鸟,只有蓝天、房子和高高的院墙,地上有大理石,磨得很亮。

    下雨了,大理石湿了,反射出青色的天空,显出像铅一样的颜色。

    沙王心里忐忑不安,这辞官不做,是抗旨不尊的表现,闹不好,会被杀头,这险冒得太大,没办法。

    正在这个时候,飞鸟飞过天空,出凄厉的叫声,更让沙王心惊肉颤,没想到也有今天,热闹场所不用怕,寂静之处听惊雷。

    夏王过来,笑呵呵的,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笑里藏刀”?这种阴笑,太可怕了,真是的,不知道下一刻会生什么,总之,夏王以前、现在、将来都是混世魔王,他要谁马上死,谁就不会到明天才亡,这夏王是最牛叉的人。

    像沙王哪怕是沙漠上的土布袋,六步倒的最毒的蛇,一旦被咬到,也会马上毙命,等不到写遗书过后才死。

    夏王说:“担心的事还是生了,本王一直处于不安之中,担心判官守不住清贫,向往着沙漠的自由,本王也向往自由驰骋,可是,本王却十分尊重判官的选择,要不然,怎么叫判官呢?”

    沙王听夏王这么说,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想,还不会杀我,可能我手里有些兵马,或者说有一帮出生入死的兄弟,肯为我舍命,这个让人感动,不过,要是没有弟兄们,我也不会辞官,当官真好,没有几个为民做主的,全是为自己服务。

    也偶尔为国王服务。夏王心里很清楚,越是功臣、越是名将,越没有把国王放在眼里。

    夏王觉得很悲哀,遇到了这么一个家伙,好不容易看上了眼,有了一点感情,三天两头请他吃饭喝酒,吃饭,前天还好好的,今天就变了卦,像三岁小孩一样,真是怪怪的!

    “多谢夏王!”

    “谢啥?都是兄弟。别客气。”夏王说。

    他说了这话,让沙王吓一跳,难道夏王知道他们的计划?怎么说了这话?可能明白了他的用心。

    沙王听到外面有人咳嗽,走路时伴着拐杖杵地的声音,打着大理石的地板,啪哒啪哒作响,沙王一听,就知道是老丞相,这个家伙,还有几年活头儿?看得出来,非常健壮,除了走路慢、驼背以外,其他都还好。

    沙王问:“是谁?”

    沙王目的是要显出自己愚笨,免得到时候夏王嫉妒,嫉妒会产生恨,恨和杀人没有差别。只要恨一个人,就希望那个人立马消失。这就是恨的具体表现。

    这个人出现后,就说:“大王、判官,你们都在,现在不妨把话都说明白一些。”

    “好啊!老丞相说的没错。没必要藏着掖着,大家到最后都会一样,就像进入温泉洗澡,啥都没有穿,但是,都要起身穿衣服的,在下水之后,大家都一样,都是平等的,只有到了出水之后,穿上不同的衣裳,才能分辨出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来,仅凭衣裳和佩带的饰品,就知道这个人的人品。”沙王说。

    “判官,尚书说的没错。的确是这样!”夏王说。

    夏王所说的,都是金口玉言,他不敢多说,恐怕言多必失,成为笑柄,或者会导致杀身之祸。

    夏王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附近的几个国家,都是自己的俘虏,然后将疆土扩大到当下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以实现自己的大帝的梦想。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20章 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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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王不想让沙漠判官离开都城,这座城属于西夏心脏城市,就像人的心脏,一定要健康,有了健康,才有一切。({{

    老丞相颤歪歪地,找了个地方,有太监过来,给了老丞相一把椅子,扶着他坐下,刚坐下,马上站起来,说:“臣罪该万死!”

    他就要下跪请罪,夏王说:“你这是干什么?”

    “对不起,夏王,老朽老糊涂了,岂敢不等我主我王落座老朽就落座?天底下都都没有这个道理!”老丞相说。

    他这样做,可能要让沙王看看,天底下都是讲规矩的,如果你不讲规矩,就是以下犯上、会乱了朝纲,这样做的下场,会非常难看。

    可是沙王就是想乱朝纲,不乱不治,乱得越狠,对他越有利,像这个家伙,已经老得不行,只晓得保护自己,只懂得让自己晚年无虞,不管天下老人,这样的官,完全是尸位素餐,是害死人的官。夏王不知道民情,老丞相也不说,捡好的话说,底下的不好的一概隐瞒,只在形式上表现虔诚和谦恭,实际上,老百姓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夏王,我虽然没有老丞相有德高年邵,这一辈子都比不了老丞相,加上身体不行,常年有病,可能在沙漠地习惯了,到了都城不服水土,有些不爽,我想再在都城呆下去,恐怕离死不远了。所以提出辞官不做的请求。”沙王说。

    他说这话,意思很明确,就是去意已决,生怕夏王反悔,又强调一下。再就是,老丞相的目的,是想让沙王幡然醒悟,留在都城,一旦放出去,就相当于放虎归山,那样的话,就麻烦了。非常麻烦!

    夏王想当好人,希望沙王回心转意,就说:“本王说一不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出去后,好好养病,等朝中有事,需要你回来解决问题时,希望你马上回来,本王不胜感激!”

    沙王几乎被感动了,他觉得要说离开,还真不好开口,可是不说,心里就不舒服,加上神人加勒那里已经说了,再不能反悔,免得加勒再次出现时,就挺麻烦了。

    沙王说:“大王,放心好了,我离开这里,身在沙漠,心在这里,绝对顺服朝廷,不和朝廷为敌,如果违反,天打雷劈!”

    正说着,天空一个炸雷,仿佛一块巨石从天空滚过,轰隆隆的,非常吓人,这雷声一想,刚才的一亮,闪电从东边起来,划破长空,落到西边,照亮整个房子。

    夏王说:“行,我相信你说的,你是好样的,你走,本王不会亏待你。赐给你的美人,你带走,另外给你黄金五百两,珠宝两箱,仆人若干,车十辆,马五十匹,骆驼二十峰。如果不够,你可以再提出要求,只要本王能办到的,绝对不推辞。说吧!”

    沙王有些感动,他不想要礼物,就说:“说实话,大王,我何德何能,能配受这些礼物呢?还请大王收回成命,目前,正是我朝急需金银的时候,府库需要充盈,百姓才会安心。仓廪足而知礼仪!”

    听了这个,老丞相身上一动,站了起来,走到夏王面前,说:“老朽觉得有问题,暂且告退。给对方的礼物,可以给,但是,需要保证一件事,才能放心放你走。”

    老丞相毕竟是老姜,生来就辣,他说:“沙王,老朽暂且这样称呼你,你马上就不是刑部尚书,因此,你要恢复你的名声。大王,权且这样,就封判官为沙王,取得合法地位,只是弟兄们不可作乱,给一些遣散费,想走的,都可以一些,不想走的,这笔钱也存在府库,等到退役的时候,再一并结算,以前作恶,现在从善,不再深究,争取改邪归正,早成正果。”

    老丞相说完,又咳嗽两声,揭开茶盏盖子,吹开漂浮在水面上的叶子,那茶冒着悠悠的热气,外面有了,抿了一口茶,清了清嗓子,说:“大王,我主我王,最近一段时间,老夫总在想着怎样才能让国势兴旺,现在,国内刑事案件不少,刑部尚书又要请辞,老夫认为,要起用琅瑚将军了,否则,琅瑚将军一直消沉下去,恐怕将变成一个废物。”

    老丞相的说法,正是戳着了沙王的痛处,他一走,的确有不少案子,需要重头再来,那些冤案太多,不是蓝莓的帮忙,他怎么应付的了?

    老丞相的意思最明白不过,他觉得刑事案件办得挺好,如果沙王走了,这个烂摊子怎么办?迄今为止,还没有谁能过他。

    他一走,西夏的刑事案件就要回到从前,旧案未了,新案又来,这些案件,足以让人伤透脑筋。

    这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将西夏的监狱扩大,扩大,还要扩大,目的是装得下足够多的囚犯。囚犯到底是不是蒙冤的,谁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预防犯罪,可是,有人愿意犯罪,只有犯罪,才有吃的,鉴于罪犯可以养活很多官僚,对于罪犯,老丞相明知故犯,没有制定相应的策略来消灭犯罪现象,反而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

    老丞相要找好一个接班人,来替补沙王的位置,沙王很开心,觉得总算有了下一家,免得到时候一走,那些人囚犯还真的没办法平反昭雪,让被冤枉的早点恢复名誉、赔偿人家的损失。

    但是,夏王没有这个概念,他觉得那些囚犯该死,听说要琅瑚来主管司法,心里不乐意,就说:“老丞相,算了,琅瑚另有用途,派他到前线,去掠夺别人的资源,去推翻别国的政权,对我们有好处,何必在国内干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老丞相一听,觉得有问题,但不好说,看看沙王,又看看夏王,他说:“别人的东西,就是抢过来,时间不久,人家还会抢回去。地盘也是,人也是,都不要太霸道,强扭的瓜不甜。”

    夏王哈哈大笑,说:“老丞相,你今天怎么了?这不是你平时教导本王的吗?今天怎么了?不像你平时的样子了。是不是在沙王面前不好意思,还是想故作清高,向装一装好人?”

    老丞相听了夏王的话,吃了一惊,心里非常难受!这是什么国王?竟然这样不给面子?竟然在他面前说这话!这叫我一张老脸往哪里搁呢?

    沙王看不过去,就说:“大王,在下要离开这里,都城不适合我,希望大王恩准。”

    “你这人真是的!本王早就恩准你了,你还在求,你想干什么?”夏王说,显得有些不耐烦。

    他说完,就对丞相说:“行了,咱们走吧。沙王,你走,本王不送你,你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本王支持你!不过,你在家闷得慌的时候,想出来工作的话,可以来都城觐见本王如何?”

    “可以,非常渴望能再次见到大王。”沙王说。

    他说这话的意思是,在不久的将来,他就会成为这个国家的新的国王,是主宰这片土地、管理这里的百姓的人,当然,苍天有好生之德,更不会将夏王处死,而是让他好好看看这个世界,这个美丽的世界,这个美好的家园,被毁于谁的手,又是谁的手将已经开始败坏的世界拯救?

    夏王命人进来,将老丞相送到自己的宅院好生休息,夏王也回到自己的寝宫休息,剩下了沙王,他回到宅院,收拾了东西,就要出城。

    跟随他的女人也要跟着出来,沙王禁止不住,可是,女人铁了心要跟随他,他既没有钱,也没有权,现在跟着他,等于从零开始,重头再来。

    沙王带着女人上路,经过一番恶劣环境,经过陡峭的山,那些石头形态可以,看上去挺美观的,有点像骆驼,又有点像祖先留下来的大书,上面的文字大多数是隶书,还有的是草书,总之,这里有着浓厚的文化气息。

    可是,沙王没有心情来看,他最大的愿望是见到这里写下他的历史,将来让后人看到,从而了解他这个人。

    再说天一听说沙王回来,合城的人都欢呼不已,觉得对不起沙王,当初是民众的意思,一定要送他出城,消除隐患,博得琅瑚的同情,当时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不明显,还是要慢慢笼络人心,因此,沙王处处留意,倒没有留下什么遗憾,反而赢得了琅瑚的好感,而且关系在逐渐加深,以至于后来琅瑚将军邀请沙王做朋友,想让他当军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21章 设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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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听说沙王已经回来,立马设宴招待。?[?〈[

    桃子举杯,对沙王说:“早就盼望沙王凯旋归来,今天终于得见,真是太好了,不知道沙王有什么想法和打算?老夫很想知道!”

    他的话已经没有人质疑,因为他习惯这样说,真的是口头禅,他年纪轻轻,说老夫老夫的,看来是资格老,是军师,战中是军师,和平年代是师爷,打仗的时候,可以出谋划策,指挥千军万马战场厮杀,和平的时候,就帮助治理耳城,处理案件,也是一个难得的人才。

    狐狸用他,主要是因为他天真无邪,人小鬼大,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人有不完美的时候,当然,伟人和平凡人的差别是,对待失败的态度,和坚持的程度,以及思考的时间长短的差别。

    “多谢军师,有了军师,打遍天下无敌手,军师真是人才!”沙王说。

    “哪里哪里!老夫已经多年没有出征打仗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带兵。”桃子说。

    “军师,你想打仗吗?”沙王问。

    “当然。”

    桃子回答得很干脆,斩钉截铁的样子,好像是个战争狂人,实际上狐狸舍不得他去一线冲锋陷阵,她倒希望桃子好好地守住这座城。

    “那太好了!”沙王说。

    沙王还想说下去,萧生给他使了个眼色,碰巧被沙王看到,沙王知道言多必失,就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很清楚,如果再说下去,恐怕夏王又派大军来攻城,现在还没准备好!

    沙王连忙改口说:“真的想不到,想不到军师如此神勇!”

    小屁孩怎会神勇?不过,人往往看不起的人才厉害,像桃子这类人,他是狐狸,后面有老虎,真正的厉害的,是狐狸,他就是狐狸前面的兔子。

    天一说:“沙王,你累了,该休息了,不要忘了,你对夏王的承诺。”

    他这一提醒,倒让他非常吃惊,难道他已经知道了他和夏王的对话?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果真如此,加勒回来后,就到萧生的房间,刚好萧生和天一正在谈道,看到加勒回来,还没开口,加勒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讲了个清清楚楚,师徒两个听了,沉思半晌,没有说话。

    沙王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说狐狸和夏王是一伙的,而且,自己在萧生和天一面前没有秘密。

    可能是蓝莓透露的信息,蓝莓对沙王很忠心,可是,这是对他服务忠心,是工作上的,但是,在信息方面,可以不忠心,因为蓝莓的母体在加勒这里,为加勒提供相关的消息是应该的,责无旁贷。

    信息是相通的,加勒往天上扔一根羽毛,立刻变成了镜子,镜子里没有自己,是沙王,在镜子里看沙王,能看得清清楚楚。

    因此,加勒知道沙王的情况,隔着遥远的空间距离,可以清清楚楚地知道沙王在干啥说啥。

    到了这个地方,天一和萧生对他也看得清楚,知道他的心里有什么。

    沙王有了蓝莓,喜忧参半,喜的是有能力强的仆人帮忙,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非常省心,忧的是,在他们面前毫无秘密,一点**都没有了,想撒谎都困难。

    “城主,本王当然没有忘记对夏王的程诺,本王言必行、行必果,就是要对得起夏王。”沙王说完,看看加勒,加勒闭目,不看他,免得给他压力。

    狐狸呵呵一笑,听起来有点冷,不过,这笑声不大,不够振聋聩,可是,很有震撼力,这是因为她是城主,城主就是老大,说一不二。

    狐狸笑完之后说:“这样吧,沙王,我们一向都尊敬你。你想一想,你答应了夏王,能否做到?”

    “这个,当然能做到。”沙王不以为然。

    但是,萧生很清楚滴看到了他的心,他是口是心非的,天一也点头,这点头,萧生清楚,其他人不懂,还以为的确是他们在做,实际上有很多人不想做。

    弟兄们不会答应,将来没有前途,跟从了沙王,还有希望。这好比是狼,总要有头狼,没有头狼,狼群就会消失。

    狼喜爱自由,不受别人摆弄,经过千百年的驯化,还是桀骜不驯,谁也拿狼没有办法。

    这时候,笙歌艳舞,开始响了起来,照样,沙王不太满意那些歌舞,在都城,夏王已经赏赐给他了美女,走的时候难舍难分,最后还是带了一起走,现在到了这个地方,算是对她们一个交代,从她们的反应来看,还算不错。

    沙王有了俩美女,对其他女人已经没了兴趣,两个女人,就可以要了他的命,这两个女人,是都城数一数二的美女,经过精挑细选,给了沙王,目的是笼络他的心,不要造反,如果屠刀举向五万西夏兵,恐怕会引起全国不安,为了安全起见,这个投资是值得的。

    再说西夏国国王的兴趣,对美女不是特别浓厚,他觉得美女是妖精,总会****,人会精尽而亡,再说,美女只懂享受,不知道体贴人,相比较而言,还是糟糠之妻最好。

    狐狸笑完,赐酒压惊,萧生致谢,天一说:“曲终人散,该走了。贫道休息不足,暂且告退。”

    可能,天一不想听他们说话,狐狸也不反对,他要离开,就让他离开;弘法还没有吃好、玩够,仍然岿然不动,天一踢了他一脚,当然,暗地里,在案几之下,谁也不知道,只有萧生知道,他想,弘法只顾眼目的****,只想满足口腹之欲,逮到免费的,吃个不停,谁知道,嘴上吃得饱足,大腿却挨踢,这种付出看来得不偿失。

    他踢完之后,弘法本想再赖一会儿,看到天一的眼神,有些异常,不敢再耍赖,就站起来,跟着师父,灰溜溜地走了。

    他一走,沙王就坐不住,看来,他回来之前,他的行踪,他的举动,都被人知道,在他们面前,沙王成了透明人,没有什么秘密

    要说道行深的,要数天一,萧生稍微差一些,但是,萧生有加勒,加勒和他是通气的,至于格桑,格桑经常来往,对弯刀国国王非常清楚,来往迅地传递消息,也是大功一件。

    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偷奸耍滑!狐狸懂得龟壳占卜,通过龟壳能知道未来,也知道真相。通过龟壳,可以看到很多东西,就像仙人的眼睛,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眼目所及之处,尽都精彩绝伦,令人感到非常神秘。

    狐狸说:“大家都疲惫不堪了,本来想一夜狂欢,但是,在座的都是高人,有着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是世俗之人,只贪图短暂的欢娱,也就算了,大家回去,各自好好歇息,以后再说。”

    大家都起立,向城主拱手,狐狸和桃子先行离开,剩下的人,才依次离开,各自回去休息。

    再说沙王回到住处,心情很糟糕,不知道该怎样排解。有些人不能光看表面,还是要看内心,这群人,都是些什么人?难道上苍安排他们来我身边,就是来辖制和欺负我的吗?

    他郁郁不乐,正要沉沉睡去,有人来敲门,他要起身开门,为他侍寝的美女,其中一个站了起来,准备去开门,他制止,然后说:“不要去,我去看。现在有危险,要死我先死,你们好过幸福的一生。”

    沙王很感动,不知道,在无意之间竟然得到一块璞玉,本质很好,外面看不出,看来,得到这个人是自己的福气和造化。

    在这个时候,最要紧的就是看看是谁来了,要干什么,在夏王那里,在都城,在敌营,感到比较安全,因为大家都清楚,沙王是土匪头子,是笼中的老虎,离开了大山,啥都不是,任凭小土狗在狂吠,恨不得吃掉他。

    他倒觉得在敌人当中比较安全,在朋友当中感到危险。这种场合,可能最大的需要的,就是安全。

    打开门一看,不是别人,正是萧生。

    萧生说:“不好意思,打扰了,沙王!”

    “你是军师,有事请讲,不算打扰。”沙王说。

    “这里说话不太方便。”萧生说,“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沙王的房子也挺多,这里不行,可以到另外的房间。沙王不想让萧生走路,就让他的两个美女回避一下。

    俩美女看来很懂事,也经常被人打扰,懂得回避的道理,更懂得怎样照顾客人,可能受过专门的训练,经过严格考核才脱颖而出,成为女人的美人,人精中的人精。

    他们刚从宴席上回来,肯定最想吃的就是喝点茶,只要有茶,就能提神。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22章 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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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懂事的美人给萧生送来了茶,其实是底下的粗使的丫鬟煮好了茶,经过一层一层的传递,到了沙王美人的手里,最后送来给萧生,算是一种招待贵宾的礼仪。[  ?[? [

    萧生接了茶盏,慢慢地喝,不是大口地吞,他来找沙王,是来说事的,不是为了讨茶喝。

    “军师,本王知道,现在弟兄们想要起兵,争夺城池,直到都城,将夏王赶下台,我们好上台,让弟兄们过上好日子,对吗?”沙王问。

    “没错,当初誓师起兵的时候,就是这样说的,难道沙王忘了吗?”萧生问。

    “没有忘记,时刻都在回忆,想当初,是不是有些犯傻?”

    “为什么?”

    “小美,你下去吧!”沙王吩咐道,原来那个沏茶的女人,名叫小美,是夏王赐给沙王的女人,为的是笼络沙王的心。

    小美说了一声“是”就低着头、踩着碎步,退了出去,沙王的房间空间大,房间多,这是狐狸安排的,为的是居住的条件,要和他的身份资格相称。

    萧生见她下去,看看左右上下,也没什么人了,等着沙王说话。

    “以前觉得夏王非常坏,心肠毒辣,原来那是以讹传讹,真实版的夏王是一个不错的国王,至少对我很不错,我也十分满意。他对我十分照顾,没准说不定将来扶持我到老丞相那个位置,这样简直太好了,真是本王梦寐以求的事。”沙王说。

    萧生听了沙王的话,心想,糟糕!沙王在撒谎。

    沙王很想再去都城,不想带领弟兄们去打天下了。他现在很满意,他何必要辞官,到荒漠戈壁上去过苦日子呢,现在过得挺好,一直不为吃喝忧虑,有吃的,有玩的,谁还去忧国忧民?都是拿着国和民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私欲罢了。

    萧生已经进入沙王的心里,看得清清楚楚,沙王的语言已经显得多余和苍白无力,萧生看到他的心,已经不再诚实,于是说:“沙王,你现在走上这条路,已经没有退路,必须要走下去,否则,你的下场会很惨。”

    “军师,你别威胁我,从小到大,本王就是一匹野狼,不习惯被人奴役,也从来没有谁能征服我,不过,你说的话,本王会听,觉得你是真心在帮本王。”

    “你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告诉你,贫道帮你,可能是不怀好意,想利用你达到贫道的目的。”

    “是吗?谢谢军师!你坦诚告诉本王,说你可能不怀好意,那么,本王估计夏王善待,大献殷勤,有可能也是不怀好意!”

    “沙王,你是沙漠之王,对于人心,看得比谁都透彻!你就像天上飞着的雄鹰,隔着高空,就能看到地上的小兔,哪怕小兔躲进了青草地,沙王也能找到那小兔子。”

    “军师,不好意思,你敢承认自己不怀好意,本王不相信,你肯定是好意帮本王,本王也看出来了,军师是心怀天下黎民百姓,不是为了自己私利,不是为了满足个人**,是为了大多数的幸福。本王自有分寸,按照既定目标在逐步实现。”

    “啥既定目标?贫道非常着急,你现在还年轻,不要被他迷惑,你是头狼,后面有一群狼跟着你,你的责任重大,不要上当,不要去吞吃毒钩,看起来非常好,一旦吃了,就一定上钩,上了钩,就很难再脱钩,成为猎人的俘虏,那样,狼皮和狼肉都被猎人利用,当然,也会有很多问题,当然,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没有人一辈子不求人,大王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要有弟兄们作为坚强后盾。”

    “是啊!本王一直在依靠弟兄们,也没有出卖弟兄,都是规规矩矩的,本王想通过制造平等、和谐的环境,然后取得夏王的信任,等到做到大丞相那个位置,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想必也是十分痛快的事。”

    沙王一直在为自己辩护,可是,萧生看得太清楚,就不会搭理他,这让沙王有点恐惧。此处无声胜有声,沙王的额头开始大颗大颗地往下滚汗珠子。

    萧生知道他已经产生恐惧,就说:“到底怎么回事,你心里清楚。无自由,宁愿死,这是你的追求,也是弟兄们跟随你的理由。你只顾自己,去享受荣华富贵,不管弟兄们死活,你的弟兄还会跟你吗?恐怕不会跟你,头狼最后的下场,你比谁都清楚。”

    萧生不说就算了,一说出来,沙王的确有些担忧。算了,就这样吧,夏王很有迷惑性,将我自己给迷惑了,那怎么行?到时候,再一口一口喝我的汤,我还能让夏王得逞吗?

    “沙王,贫道认为,夏王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他要杀你,是先给你煮温泉,开始很美,到后来,就死了,然后熬上十天半个月,你的骨头就被熬化了,成为肉羹,他要一勺一勺地挑着吃,或者喂鱼。”萧生说。

    萧生的话刚落,只听“噗通”一声,沙王跪在地上,对着萧生磕头。他觉得萧生是神人了!怎么自己所想的,他都知道?很厉害的神人,加勒都十分尊重他,这还了得,这不是说明加勒也认为萧生是神人吗?

    在神人面前,很难隐藏内心的秘密,刚才自己想的,没有说出来,他竟然全部知道,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萧生吓了一跳,这么一个家伙,竟然很会变化,不过,证明他还有善的一面,需要好好扶持,于是双手搀扶,说:“快快请起,贫道承受不起,快起来吧!”

    他说完,要将沙王扶起来,沙王不干,说:“你答应我,我再起来。”

    “答应什么?”

    “答应帮我,我再起来。”

    “我已经答应了,你起来吧。你想想,如果不帮你,我们早就离开这里了。”萧生说。

    “也是,军师真是很有耐心,容许我犯错误。那夏王本质上很坏,但他在装好人,听信他一派胡言,看样子比较喜欢撒谎。”沙王说。

    “这是道士的责任。如果西夏妖孽甚重,最大的魔头就是夏王,他是魔鬼,不可能对西夏国的国民好,只会吃人,不会吐骨头,外面看到的,都是活着的,没有被别人看到的,都是死了,被吃了,无处可寻。你要警惕,贫道看你是天上的星宿,是武德星,所以要辅佐你,你不要辜负上苍对你的期望。”萧生说。

    他说了这话,让他很感动,这是什么精神,沙王都清楚,没有萧生,天上的武德星就要陨落,成为终生遗憾,但是,偏偏就有这样的安排,这是命运,是注定的,你再努力,也没用。不可能和命运抗争,也不可能拿石头去砸天,砸来砸去,最后石头落下来,还是砸伤自己。

    外面的虫子叫得欢,萧生的话也说完了,沙王的决心也下了,决定还是要实践当初的诺言,既然上苍有意,让他带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寻找幸福吧。

    萧生的目的已经达到,也就不想再耽搁沙王休息,就要告退,沙王完全没有睡意,考虑怎样再起兵。狐狸那里已经表态,决心实践在夏王面前许下的诺言,可以到现在,情况生了变化。如果带兵出城,肯定会招来非议,说不定夏王以其背信弃义为由,再次兵,攻打耳城,那样的话,后果比较严重。这些道士,到时候轻轻扬起拂尘,离开了耳城,自己却走不了,这不是最大的悲哀吗?

    他的心思,萧生又看出来,但他没有说破,只是起身要离开,笑了笑,对他说:“最近,总感觉到事情特别多。”

    “感觉归感觉,但是还要有证据。本王在面子上是你的王,实际上,私底下我们是弟兄,这样才更亲密。我算看清楚了,患难朋友才是真朋友,你在这里,我要好好和你合作,将来打了天下,和你同享荣华富贵。”沙王说。

    萧生只是笑笑,然后离开沙王的房间。

    沙王送萧生出门,然后返回,看到他的俩美人已经坐在床榻上,沙王借着灯光一看,越美丽,可是,心情已经不被美色所迷,而是确定了心思,要先带领难兄难弟们走出困境,都有女人,都有家,不能光贪图个人的享乐。

    人活着,总得有个希望,人活着,就得奋斗,哪怕失败,也觉得甘甜。这个过程,非常难得,这个结果,倒是其次。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23章 带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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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回房,开始修炼,他见沙王回来,心里的一块石头算落了地,专门潜心修炼才是正道。[  ?[? [

    再说加勒一直担心萧生去找沙王恐怕要生争吵,沙王脾气一上来,恐怕对萧生不利,自己是带刀侍卫,保护着殿下的安全,岂能坐视不管?

    加勒的天职使然,让他不自觉地跟踪,离萧生不远,萧生不知道。加勒离他不远不近,如果看他停下来,他也停下,观察一下,周围是否有鸟窝,房檐下、树枝上,这成了他的习惯,萧生是弯刀国的殿下,是惟一的太子,千万不能出事,一旦出事,加勒就成了千古罪人。

    萧生进去后,加勒飞上了房顶,他听的很清楚,蓝莓传递信息的功劳很大,羽毛振动空气,通过气体的交流和传播,加勒的翅膀,还有收了翅膀之后的羽毛,都能从蓝莓那里得到有用的信息,这次去活动,因为加勒犯困,没有怎么在意,也没有听到具体的安排。等她一清醒,就马上明白了一些事,这些消息,瞬间让他知道。

    他们的对话,加勒听的清清楚楚,加勒也知道了一些事情,但他是带刀侍卫,不能多言多语,否则,他就是殿下了,而这血统是不妥当的,不能担任殿下,否则不被祝福。

    在听的过程中,他差点睡着,还行,有金乌的提醒,金乌饿着肚子,越饿越精神,没有睡意;要是吃饱了,倒头就睡,就是打雷,也别想吵醒他。

    他不停地提醒加勒,加勒的责任心也在起作用,结果,加勒没有睡着,觉得还行。如果没有担心,早就睡着,金乌很好对付,金乌的要求不高,只要有鸟蛋,其他都靠边站,都是小菜一碟,但是他不滥用的他的权力和法力。

    萧生离开沙王的住处,加勒看到他进入自己的房间,在进门之前,先看了看两边,确定没有人跟踪,他才将门关上。

    加勒松了一口气,对金乌说:“沙王不能到都城,一到都城就中了邪灵,跟着夏王跑,早就忘了正道。”

    “这个不奇怪,他还算可爱的,听别人的劝,还能迷途知返,懂得悔改,不是一条道走到黑的。”金乌说。

    金乌饿着肚子,还能说出这么光明正大的话,看起来,像是正人君子,他的话,当然要参考的。加勒不敢马虎,带着金乌出去,想起来耳城的东南方有瞭望台,可以去那里看看。

    他来到瞭望塔,可惜太高,要从那边爬楼梯才能上,看看金乌不停地催促,也就等不及,拔下头上的羽毛,往后背一扔,就变成了翅膀,扑腾腾,像老鹰那样,上了塔楼。

    他上了塔楼,楼上有四名士兵,看到一个长着翅膀的人飞来,突然从天而降,吓得不轻,纷纷丢下长矛和刀剑,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有人告诉他们,只要遇到这种神人,磕头能保平安。

    加勒说:“别客气,我是加勒。”

    大家一听,面面相觑,斗胆抬头一看,不是加勒还能是谁?他们经常守塔楼,看加勒看得最清楚。

    “将军,英雄,你来干啥?怎么没休息?”

    “没事,睡不着,出来转一转。”加勒不想让他们知道这个秘密,当然,金乌也清楚,不会再去想这些问题。

    他说完这话,眼睛扫了一圈,他眼尖,看到了在房檐下有鸟窝,就不想让他们看出来,免得说出去,别人笑话,或者看出了他们的秘密,引起狐狸的注意,就有可能流传出去,免得树大招风,或者让人耻笑,于是说:“你们下去休息吧,本将军替你们值一会班。”

    加勒知道,他们四个,可以喝酒,凑成了一桌,也挺有意思,在一起,吹牛、喝酒、吃饭或者博彩,或者戏耍,或者去逛窑子,都是允许的,前提条件要么是笨的,要么是有钱又有闲的。笨的的人,窑姐可以倒贴,自己过瘾了,比什么都重要。有钱有闲的就不用说的了,这样的人有很多。

    四个人巴不得这样,再说加勒将军是狐狸城主的座上宾,十分器重的一个人,谁见了加勒都十分佩服,他说一不二,大家都服从他的权威,这次让大家去玩,想必是真正关心士兵,让文武之道用到极致。

    大家都很开心,欢天喜地地道谢下楼,加勒说:“半个时辰后,回来见面!”

    他说的话,大家都爱听,并且感到深深的尊重,这是虚怀若谷的表现,只有这样的人,大家才心满意足。

    他们恨不得跳下瞭望塔楼,可是,没有那勇气,只有按部就班,掩饰着内心的喜乐,缓缓地下楼,然后消失。

    加勒看他们走下去,连忙飞起来,拿了带着麻点的鸟蛋,对金乌说:“兄弟,快吃吧!”

    他说着,将鸟蛋交给金乌,金乌觉得不好意思,赶紧说:“不好意思,动作慢了半拍,要抓紧时间,免得被人骂。”

    “明白就好!”加勒说着,拿出第二个鸟蛋来,金乌这时候已经变成了巨人,面对小小的鸟蛋,爱不释手,恨不得马上就吃,却四顾茫然,觉得有一股气场在影响着他。

    这个气场越来越强,像一阵狂风,迎面打来,以至于让翅膀左右摇摆不定,加勒吓一跳,正在寻思怎样对付,那风就过去了。

    金乌吃完了蛋,正想要睡觉,加勒说:“老弟,刚才是谁来了?是不是狐狸?”

    金乌抹了抹嘴巴,说:“不是,是蓝莓。”

    “这小子,在跟踪我们?”

    “是的,受人之托,来看看究竟,没有什么奇怪的。”

    “哦,受谁的托?”

    “是殿下帮助过的人,把羽毛给了沙王,沙王就是蓝莓的主人,是受他的托。”

    “哦,明白,那么,我们的秘密,他不是知道了吗?”

    “这枚啥奇怪的,我们的秘密,他生来就知道,只不过,是借着沙王的吩咐,他顺便出来玩一玩,散散心而已。”

    “哦,是这样,你说,他为什么生来就知道我们的秘密?”

    “这个不难理解,他是我身上的一根羽毛,我的羽毛,怎么不了解羽毛的本体呢?”

    “嗯,清楚了,原来如此!”

    “哦,哈哈哈,嗯,现在吃饱喝足了,该打道回府了。”

    “老弟,你说,沙王知道了我们的秘密,他会不会采取行动呢?”加勒不安地问。

    加勒的担心不无道理,他知道沙王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可是,在关键时刻,还是听劝的,知道孰轻孰重,晓得怎样才能保护自己。至于心怀天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慢慢培养,就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慢慢地雕琢和打磨,还是可以成为佳美的玉器的。

    这时候,底下有人说话,像是煮开的水,忽高忽低,加勒说:“老弟,他们回来了,还是蛮守时的,说这个时间,就这个时间,真好。”

    “他们怕是遇到了不想看到的人,才回来,否则,没这么快!”

    “谁?”

    “等我变回去再说。”金乌说完,就变成了玉指环,套在了加勒的手上。

    加勒见他变回去,然后催促道:“好,说吧,遇到谁了?”

    “黑旋风。”

    他刚说完,就有人上来,他们说:“本来还想玩的,真倒霉,要是没遇到他,那有多好啊!”

    加勒心想,会遇到黑旋风,黑旋风在干嘛呢?

    想到这里,还没开口,他们就围过来,大家都很气愤,看到加勒,开始起牢骚来。

    加勒问:“怎么了?没有玩尽兴?”

    “尽兴个屁,遇到了黑旋风。”

    “黑旋风怎么了?”

    “这是当差期间,他知道我们是当值的守望兵,现我们在街上闲逛,其实本来是想去逛窑子的,没想到被他打回来。”

    “怎么还打?”

    “我们不属于他管,但是,他的位置比我们高,听说他已经暗地里投靠了沙王,我们是城主的兵,他出来横加干涉,要不是看在他曾经是我们将军的份上,谁肯放过他?也不会听他?要是认真打起来,我们四个还打不过他一个吗?”

    “没有其他巡逻兵吗?”

    “没有,他每天有自己在街上跑步的习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出来,今儿个,我们真倒霉,遇到了他!”

    “哦,是这样,没有打起来。”

    “没打起来就好,打起来就不好,都是兄弟,干嘛要自相残杀?”

    “将军,你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我们一直敬仰你!就是想弄明白一件事,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他们刚才碰了一鼻子的灰,回来后开始向大将军问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24章 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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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兵的问题,让加勒感到有趣儿,看来,人都喜欢问问题,除了那些不懂装懂的,自视清高的或者害怕羞耻的,大概都喜欢弄明白自己想知道的事情。

    “好吧,你说,到底是什么问题困扰了你们,说完之后,我就要走了。”加勒催促道。

    “为什么在战场上不杀人,只伤人?”

    “苍天有好生之德,不杀生,只要敌人没有武器,丧失了战斗能力,就用不着杀死对方了。”

    “明白了,为什么要这样?”

    “我的本事,都是拜天所赐,应当怀着感恩之心,才能百战百胜。”加勒说。

    加勒说完,立刻闪人,腾空而起,飞走了。

    四人差点又给跪了,只感到风大,跪着还安全,瞭望塔上有风铃,铜的,竟然叮叮当当,响了好一会儿。

    加勒到了萧生房前,萧生说:“加勒,你回来了?”

    门没有开,萧生隔着门窗,看得清清楚楚,加勒不觉得奇怪,这是殿下的基本本领。

    加勒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前问:“可以进来吗?”

    “可以。”

    萧生准许加勒进来,加勒没有在门外称呼萧生为殿下,为的是防止隔墙有耳,听到了这件事,狐狸报告给夏王,夏王肯定又要发动一场血风腥雨的战争。

    当然,他没有想到,加勒一人能挡百万的兵,经过几次较量,想必懂得了一些。

    “怎么样?给金乌弄到鸟蛋了吗?”

    “弄到了,吃了,现在在睡。”

    “嗯,你们团结好一些,金乌的本领非常大,说不定将来还有硬仗要打,不团结,就会被敌人看笑话,还要打败仗。”

    “打败仗?自从打仗以来,我还从未打过败仗的。”

    “骄兵必败,你不要骄傲,否则,一定会失败。”

    “知道了,殿下。不知道格桑最近怎么样了?”

    “她还好,心高气傲,不过,在你面前,嘴上再不服,心里还是暗暗佩服。”

    “哦,我知道了,难怪有人时候说话那么冲呢!”

    “明白就好。”

    “奇怪得很,沙王竟然派蓝莓来跟踪我!殿下,沙王那里,不要太相信,多少要为自己留个后路,还是要善于利用才好。否则,恐怕对殿下不利。”

    “是吗?敢情你们内部就有纷争了,那蓝莓不是你们一伙的吗?”

    “各为其主。现在,是殿下将蓝莓给了沙王,我们当然没意见。金乌身上多的就是,不送人,也会自己掉,自己掉下来,掉下来的,被风吹到天山,就是天山上的雪莲花。”加勒说。

    “嗯,那是很美的花,在艰苦的条件下,能够生长得很好。”萧生看着远处,发出了感叹。

    天色微明,天快亮了,萧生才意识到没睡觉,就对加勒说:“你也辛苦了,去吧,休息一会儿。”

    加勒知道萧生经常是这样,熬夜练功,对身体很不好,但心里怀着芸芸众生,对自己身体再不好,也要坚持,坚持到最后,只要人民幸福,就足够了,心里就会有成就感。

    殿下的想法和加勒的想法不同,加勒只是想通过武力来解决问题,萧生是想通过教育来教导人走正路,不至于在邪路上越走越远。

    加勒不睡觉都可以,只要脚板心和地面亲密接触,就有无穷大的力量。

    就像天上的两个圆东西,会发光,总在值守,没有休息的时候。

    萧生也没有休息的意思,他说:“这样,我不休息,是说不过的,但不能休的时间过长,否则,就有问题,肯定不会长寿。”

    “殿下,你说的,我明白,睡的时间长的人,一般是不长寿的。这是符合天地运转规律的。”加勒说。

    他说这话,目的很明显,就是要让萧生保重,不要过于思虑,人的力量有限,思虑过多,对身体没有益处。

    萧生明白加勒的心意,然后闭目,调整呼吸,气运丹田,然后将气体慢慢运行在全身,迫使身体的瘴气,顺着毛孔,全部和外界进行交换。

    这样感觉才舒服,从头到脚,都感觉到酣畅淋漓,简直爽极了!

    这时候,外面的公鸡又开始叫了,非常奇怪,公鸡竟然在耳城成为一道奇特的风景。城主狐狸喜欢吃鸡,城里的人,都养鸡,将鸡养的肥肥的,送给城主吃,城主吃不过来,就专门挑选那些雏公鸡,还不会打鸣,但是,肉质非常好,比较鲜嫩。

    会打鸣的公鸡是老公鸡,每天都按时来叫,然后,催促人们起来,开始一天的工作。

    萧生听习惯了公鸡按照时辰来打鸣,加勒更加熟悉鸡们的生活规律,在没有鸟蛋的时候,他也会去拿鸡蛋来代替,但金乌不干,他说鸡蛋是老百姓改善生活的好东西,如果拿了人家的鸡蛋,就等于从别人的嘴巴里夺走食物,是不好的。

    加勒离开,萧生完全没有睡意,这是不是修炼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情况?

    正在沉思,格桑来了,她对萧生说:“殿下,我刚从大王那里来,最近大王身体不太好,问殿下这里的进展如何。”

    “父王没有杀狼了吗?”

    “大王已经收了屠狼刀,目前在静修,不过,狼的数量又增加了,最近北边发现了不少狼群,牧民们的羊群受到袭击,被叼走了一些羊。”

    “嗯,这是好事。狼群出现的地方,证明有羊,有羊的地方,就是富庶之地,人民生活的不错。”萧生说。

    格桑不懂,看来大王要好好休息,杀狼的事,就落在了萧生的头上。萧生越来越壮实,想必,在某些场合,更懂得怎样才能把握好自己。杀生的事,还是少做为妙,狼在食物链的上端,是清道夫,如果没有狼,爷就没有了自然规律,当地面上布满狼的时候,必定有的狼被别的狼吃掉。

    狼粪所烧的烟是笔直笔直的,不容易被风吹散,用狼烟来传递消息是很好的。

    格桑说了大郎的情况,勾起了萧生的回忆,真的很想家了,那美丽的草原,啥时候再回去看看呢?

    现在的西夏,才刚起步,沙王竟然有点动摇,要赶紧让他加快步伐,如果夏王卷土重来,说不定要放慢沙王成功的速度。

    沙王现在已经下了决心,从他离开都城那一刻开始,就已经进入到一个崭新的时期。

    萧生看看眼前这位靓妹,老大不小了,好像没有发动春情,倒像一个女汉子,的确让女孩的父母日夜操心,不清楚会怎么样,总之,没有办法来对付这个小东西。

    格桑现在是高不成低不就,想要表达爱情,可没有目标,她爱的人不爱她,爱她的人她不爱。

    这么一个宝贝,搁在哪儿都是她父母的一个心病,老大不小,和他同龄的,差不多都快当奶奶了,她还在当姑娘,这个着急,不是她的事,是她爹娘的事,这就是差别。皇上不急,太监急,急也没有用。

    格桑看萧生,越看越想看,不是从小看到大吗?非常熟悉的面孔,可是总也看不厌,甚至内心滋生暗恋。

    “哎呀,听说姐姐如期而至,小弟我有失远迎,恕罪恕罪啊!”

    循着声音,往前一看,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弘法,这家伙得了信,马上就出现,不是为了给他师父请安,而是为了他的姐姐。

    格桑的魅力超群,卓尔不凡,令弘法倾倒,可惜,弘法乳臭未干,在格桑眼中,弘法就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小弟弟,对他总是嗤之以鼻,不以为然。

    “你是道长,我是跑腿的,我不能定你的罪,怎么会让我饶恕你呢?”格桑好奇地问。

    弘法在讨好她,没有想这么多。只要有吃、有喝、有玩乐,就很舒服了。

    弘法很容易满足,他不喜欢忧国忧民,他总认为,忧国忧民的人都在牢房里关着,你忧国忧民,谁来忧你?人活在世上,总要懂得感恩。现在是自由身,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忧国忧民,只忧虑自己,把自己的事做好了,就是对国对民做了交代,就是做了很大的贡献。

    弘法很现实,也毫不留情地亮明观点,到底能得到芳心,还需要付出努力。再说,格桑是女汉子,长得比较彪悍,格桑敢嫁,弘法不一定敢娶,错得太远,这一点,明眼人都看得出,恐怕当局者迷,当情局者会更迷。

    格桑说了谦虚的话,弘法不以为然,连忙说:“格桑姐姐,我算看明白了,你是不杀生的,偏偏过来劝人杀生的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25章 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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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是好意,听起来是表扬,或者是巴结格桑,恭维格桑,实际上哪壶不开提哪壶,让人很尴尬。 弯刀国的弯刀族人不靠杀生,怎么延续到现在?奇了怪了,狼群就喜欢弯刀国,当然,其他地方也有,可惜的是,没有那么多,很容易被人消灭。

    大郎喜欢杀狼,整个民族都是,狼杀不完,越杀越多。萧生这样下去,不杀生,带领一个国家,怎么说得过去?

    弘法的意思,是提醒格桑要注意,萧生是靠不住的,现在是殿下,他还没有施政纲领,没有举起屠狼刀,一旦登基即位,情况生变化,也在所难免。

    萧生听出来弘法的话外音,格桑不懂,萧生说:“人就是人,狼就是狼,人无话驯化狼,狼也不会屈服于人。将来的天国,人和狼不再冲突,会和睦相处,但是,现在还不行。”

    “哎呀,殿下,那可怎么办?”格桑焦急地问。

    “你有不用怕,天底下没有谁能撵上你。那些狼,只能望尘莫及,望洋兴叹。”

    “我明白,但是,我的爹娘怎么办?”

    “他们自然有国家保护,绝对不会让狼进入人的领地。但是,如果在野外,就需要多加小心了,那些狼十分狡猾,会动偷袭。”萧生说。

    “这个我知道,如果殿下施行新政,不再杀狼,恐怕我们国内的狼会越来越多。那时候,人和羊都很危险。”格桑忧心忡忡地说。

    “你说得有道理,如果我将来等级,接续父王继续统治弯刀国,我会安排将军来做我父亲杀狼的工作,人不杀狼,狼就要吃人,因为人妨碍狼吃羊。这就是现在的情况。没有这些基础,就没有办法理解人狼矛盾。”萧生说。

    他说完这话,实际是让弘法明白怎么回事,就是要让他知道,屠杀是有终止的时候,到底什么时候终止,还不清楚。

    弘法听了萧生的话,打消了疑虑,于是说:“殿下,你看我,是你的师兄,却一事无成,师父健在,我还能有饭吃,师父要是当了神仙,我怎么办?我求殿下,将来让我去当将军,去杀狼吧,你放心,我绝对不让狼把我吃掉。”

    “你开什么玩笑?你去杀狼,先练习逃命的技术吧,你还没把狼杀死,狼就先撕碎了你,你不要小瞧那些狼,厉害着呢!可不像我们现在说的这样轻松。”格桑说。

    弘法清楚自己几斤几两,马上明白过来,这是在安慰,又是在讥诮,不过,都是源于事实。他也就不再犟嘴,要是放在小时候,恐怕早就哭了,或者大闹一场才甘心,不然,他就不是弘法,就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他从小没有父母,跟着师父长大,师父为人宽厚仁慈,满心都是慈善思想,充满爱意,自然对弘法培养爱心。

    但是,弘法的爱心长得比较慢,吃的心却日益增长,对于天下美食的渴慕,远远过对真理的追求,时间一长,人的个子长大了,心却还在幼年期。

    他就是这样,无人能说什么,跟着师父出行,后来收了萧生为徒,他就有了欺负的对象,谁让萧生比他后来呢?后来一天也是师弟,别说后来十几年,这师弟不欺负,就没有欺负的人;这师弟不多点,怎么能学习到本领呢?怎么能进步呢?从此,弘法开始虐待萧生,不管萧生是不是王子殿下,即便是,也不是中原国的太子,干嘛要惧怕?

    王子殿下倒也无所谓这些变化,总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对待弘法,没有杀狼了,不能跟随父王在野外奔驰了,挽弓射箭的本领没有放弃,时不时地拿出来练练。

    萧生觉得,你不杀狼,狼会来吃你,狼性不改,从古到今,都是的,因此要提高防卫能力,自卫不好,也难以应付凶残的狼。

    弘法说:“殿下,我以前不学无术,没有学会杀狼猎狼的本领,如果你封我为屠狼将军,我会好好学的。”

    “得了吧!等你学会了,天都快亮了,那些狼早就把你撕碎了,天天只想着吃喝玩乐,还想当将军?你能带领大家去杀狼吗?”格桑调侃着问。

    “格桑姐姐,我明白了,你不要门缝里瞧人,把我看扁了,以后,我一定好好地当将军,将来好为国家效力。”弘法说。

    “格桑,你不要看人看得太死,他早晚会有出息的,要有信心好吗?谁也不知道人在下一刻会生什么,每天都要珍惜,珍惜身边的人,珍惜身边的事,要多赞美,多欣赏,多肯定,多鼓励,让人家进步,自己也有成就感。再说,弘法是很在意追求进步的。但是,人人都有缺点,贪吃是因为没吃够,不是心理问题,是生理问题;如果一直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就不会逮到一次盛宴,就大开杀戒,吃了个肚儿圆回来,饭吃了还要吃,吃了饭就要做事,这才是人和兽的差别。”萧生说。

    他的这番话,让人唏嘘不已,看来,萧生的道行又加深了,弘法和格桑只有叹气的份了。

    萧生已经说了自己的观点,这让弘法感动,他哭了,叹着气说:“哎呀,师父怎么不说这些话呢?”

    “师父是有为无为的方法,有用无用的理论,你到时候自己就悟出来了,只要你肯悟,一定有办法悟。只怕你不去悟。”萧生说。

    弘法对萧生说的话,有点不理解了。怎么说有为,又说无为?

    萧生看出来,说:“这是道家的观点。你多听听师父的教诲就知道了。”

    “可是,师父没有教我。”弘法说。

    “怎么回事?师父没教你吗?”

    “没教。”

    “这不好说。”

    萧生看看他的状态,不想再说,格桑看出来,说:“殿下,格桑告辞,有什么话对大王说?”

    “你去告诉父王,就说,不要再杀狼,身体要紧,现在需要静养,多加调理,不要负重,有活儿就让家人去干,不要逞强,毕竟,岁月不饶人。我在这里,加快进度,尽量早点取得胜利,然后可以凯旋回国。”萧生说完,闭目不言不语了。

    格桑答应了,就离开,弘法很郁闷,竟然没和他打招呼,在格桑眼中,难道弘法就是一堆牛屎?

    弘法叹了气,也跟着出去,看看太阳已经升到一竹竿高了,加勒来报告,说沙王来了。

    沙王的确睡卧不安,他派出蓝莓,跟踪他们,回去也没说啥,就知道了这些问题在哪儿,要想成功,离不开这些弟兄,可以利用,但不可以耍弄,不能戏谑,不能讥诮,否则,将来肯定对自己不利。要觉得做得对,就要抓紧时间,不能拖延,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要快刀斩乱麻,不要钝刀杀人,刽子手不满意,被杀的人也不满意。

    到了这个份上,没有退路,要么放弃,到沙漠腹地,接受整编,成为被奴役的对象,被剥削,被屠杀,要么成为主人,不再任人宰割,不再受苦,翻身成为主人,这样下去,才够爽够刺激,那才是享受。

    沙王进门就说:“军师,你帮我想一想,怎样让我们的队伍扩大呢?本王昨晚上想了一宿,也没想出来。要想成功,必须要有人对吗?”

    “人是一方面,关键是要有理念。”萧生说。

    “什么理念?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弟兄们人人都有老婆,不好吗?这还不够吗?”沙王说。

    “这是低层需求,不足为奇。还要有更高的追求。”

    “什么追求?”

    “想一想。”

    “嗯,你是说,让人人都当官,去奴役别人?”沙王猜测道。

    “人人都坐轿子,谁来抬轿子?”

    萧生这一问,还真把他给问住了,这个问题真没想到过,的确,都坐轿子,没有人来抬,轿子还在原地,丝毫不动。

    “这可怎么办呢?”沙王没了主张,开始求助萧生。

    萧生看出沙王有些着急,就缓缓地说:“不要担心,你手中有兵,用不着那么急。”

    “兵?在哪儿?”

    “在敌人那里。”

    “军师是说,兵都在琅瑚将军那里吗?”

    “是的,不过,比琅瑚还多的,不在他那里,在另外的将军手里。”萧生说。

    “可是,琅瑚已经被罢免兵权,在都城遭到软禁,赋闲在大宅院,早晚有人看管,又怎样才能得到他的兵呢?”沙王说,“难道要向琅瑚举起屠刀,要杀掉他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26章 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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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生反对杀戮,他马上制止道:“上等的将军,不杀一个敌人,而赢得战争的胜利。[ <  中等的将军,杀三分之一的人,取得胜利;下等的将军,靠杀三分之二的人,勉强赢得胜利。你愿意做什么样的将军?”

    萧生将将军划分为三等,令人耳目一新,沙王说:“我是王,不是将军。军师,王有没有像将军那样的等级呢?”

    “王也分等级,有明君,有昏君,像你这样的王,是以明君的身份出现,就要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心里有老百姓,就会为百姓谋福利,将来得到人们的敬仰,让人们都纪念你。”萧生说。

    沙王似懂非懂,不过,最重要的怎样获得大家的一致好感。沙王问:“军师,赶紧指点迷津吧,怎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士兵跟从本王,让本王成为一个重要的领袖,足以和夏王对抗,足以让夏王成为本王的手下败将。”

    沙王叹了口气,坐在椅子上,摸着磨得锃亮的椅子扶手,看着桌上青瓷茶盏,这些东西,从弯刀国运来,当地做不出来,看来,能工巧匠,在江南分布较多,在这样的沙漠、戈壁地带,能够找出好土、好彩釉、或者就是素淡一些的瓷器,恐怕很难,这里的气候不行,很容易出现沙尘暴,天气也时好时坏。

    能工巧匠,自然不用多说,这里和弯刀国一样,都是喜欢吃牛羊肉,在中原国,逢年过节,才有牛羊肉吃,主要的还是以蔬菜、稻谷小麦为主,看上去比较清淡,实际上吃素也可以。

    沙王的头上还有羽毛,看起来比较漂亮,风吹过来,在风中飘摇,他说:“要是说着王,管他好坏,先将本地的小事做好,再管国家的大事,说来说去,需要付出牺牲,有牺牲,就有经验,向夏王宣战,必须要对全国老百姓有个交代,用最小的代价,赢得最大的胜利。”

    羽毛就是蓝莓,他和加勒那里的金乌,息息相通,但是,他只忠于他的主人,但是,对金乌,他不敢说半个不字,他的遗传密码,全部在金乌那里,哪怕是金乌废弃不要的羽毛,也具有灵性,无论在何时何处,都带着遗传密码,完全可以复制,不能随便丢弃和送人,否则,金乌身上的羽毛,给了数以千万亿的人,恐怕就会带来麻烦,而且是无休无止的麻烦。

    萧生对沙王说:“这些事要看你,如果觉得夏王有用,那就认命,在家里好好地做人,如果觉得没用,那就抗命,将夏王赶下台,自己坐上去,然后施行你的政治纲领,让大家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萧生说这话,实际上就像针在扎着沙王,沙王已经自责好久了。今天又被扯出这个话题,心里的确有些难受。

    沙王蹲在地上,几乎快垮了,萧生说:“沙王,王有王的气派,你这样萎靡不振,恐怕会有问题。有什么伤心的,或者有什么难受的,都说出来,或者喊出来,排解开了,就好了,带着大家继续往前。”

    沙王一听,越没了底气,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对萧生说:“算了,这个担子太重,我是三等的王,弄不了,干脆找一等或者二等的王来带领大家去奋斗吧,早晚将夏王拉下马,让有德有才本领高强的人担任国王,其他人都靠边站,除非有特殊关系,霸气外泄,镇服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才行。

    萧生见沙王这样,不知道怎样拿话语来警醒他,只是不说话,看着沙王头顶上的羽毛,他对羽毛说:“你是我送给沙王的,不是我,你可能就到地界的火里了,早已化成灰烬。现在你帮助沙王,重振雄风,要让他成为常胜将军,找回失去的自信心,然后再将敌人全部消灭,丧失战斗力,取得胜利,你能做到吗?”

    蓝莓没有回答,他在静默,可能羞于在这个时候,干扰了母体。蓝莓说的话,母体那里都知道,加勒没在这里,可是对这里生的一切,加勒通过金乌,都能了解得清清楚楚。

    沙王的郁闷之处就在这里,他是透明的,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看得到;无论说什么,他们都听得到。夏王是西夏的统治者,都没有他的弟兄清楚他,大概最大的情报组织头子不是来自敌人,是来自弟兄。

    萧生又安慰了他一会儿,沙王觉得这种安慰软弱无力,目前,荣华富贵对他来说不算什么,都像过眼烟云,虚幻得很。

    萧生说:“沙王,去吧,你去吧,要想成功,必须行动,不出去,就不知道路在哪里,要像狼那样,出去后,才有吃的回来,才能延续下一代。”

    沙王一听到下一代几个字,才猛然感到自己老了,竟然还没有下一代,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沙王虽接近了女人,并进入了女人,但心没有进入女人的心,没有完全融合,也就没有受孕。

    沙王为此事还伤感了,戎马倥惚,竟然耽搁了延续香火,罪过罪过!可他马上为自己寻找了台阶下,这不是正在马上打天下吗?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就要在他这一代上付出努力。

    想到这里,沙王竟然扑簌簌地掉下泪来。

    “哎呀呀,一个大老爷们,堂堂的王,还哭鼻子,说出去不怕人家笑话?”声音挺大,萧生一看,进来的不是别人,是加勒。

    沙王对加勒不敢马虎,总是毕恭毕敬的,沙王认为加勒是神人,不能算正常人。加勒具有凡的力量,有强大的本领。沙王遇见他,是缘分,也觉得前几十年算白活了,这么一个家伙,能抵挡百万兵,这是常人所不能做的。

    加勒的出现,让沙王眼睛一亮,对她来说,加勒能给他带来好运,只要牢牢把加勒抓在手里,就不用害怕,百万大兵算什么,但是,如果是天兵天将,那才重新评估自己的能力了。

    恰在这个时候,有人来报告,说:“夏王派使者来,要求见沙王。”

    这个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这不是很明显在欺负人吗?明明晓得在耳城,然后,沙王就被跟踪,送来了夏王的使者,这不是不相信人吗?

    使者还是要见,见过之后,让使者回去,让使者带信给夏王,对,就这样定了,至于说什么,要先和军师说了之后再定。

    夏王想到这里,对下人说:“这样吧,先让使者好好在外头呆着,好生伺候,送一些茶点,供使者享用。”

    说完,那人下去安排,沙王立马欢腾起来,觉得夏王这样做,肯定是要大开杀戒,当王对某人开始怀疑时,紧接着就要下令追杀他了。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历史事实。萧生说:“沙王,你不用问,贫道就知道你想知道什么。”

    “嗯哪,没错,我是很想知道一件事。就是说为什么我刚回来,就有人来访,是不是夏王要下追杀令了?”

    “夏王要杀你,不用等到你到了耳城,再派人来追杀,要是想杀,早就杀了。”

    “那是什么原因又派人来呢?”

    “估计是来看看耳城的动静,再派人来包围耳城,一雪耻辱。”萧生说。

    “是这样啊!要不这样,先要去看看耳城的布防还是人数,还是士气?”

    “这几个都要看,最终是要将整个耳城视为整体的敌人。”

    听了这个,沙王不以为然,他冷笑道:“军师,这一点你可能没看清楚,说实话,在耳城里面,最忠心耿耿的,要属于狐狸,因为狐狸世代承受西夏的恩泽,享受到世代的恩惠,肯定是死心塌地地效忠夏王,不肯再侍奉别的当王的人。”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其二是什么?”

    “是夏王喜欢一锅端,不分青红皂白,一人犯罪,株连九族,你不知道吗?”

    “这个倒有所耳闻,没有亲见,没有看到的,不能说没有存在。二十年前,一个村庄拒绝去前线当兵打仗,结果惹怒了夏王,夏王派来一支军队,将整个村子的人全部坑杀。”

    “坑杀?”

    “是啊,就是将所有活口,赶到坑里去,然后回填土,让所有能呼吸的能喘气的,全部停止所有动作,停止活动,成为坑中之物,渐渐土坑就会将人埋没,人也就渐渐失去了性命,这就是坑杀。”

    听的人,感到脊梁凉,就像自己已经站在了坑底,只等头顶上飞来土壤,渐渐地将活人埋没,呼吸渐渐停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27章 卸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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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王坑杀反对者,让沙王感到后背发凉,心里发慌,这个面善心狠的家伙,对自己好只是伪装,早晚就露出了狐狸的尾巴,再会演戏,也有唱完戏、卸妆的时候。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进来,萧生一看,对沙王说:“让使者进来吧。不过,不要奢华,粗茶淡饭招待他就行。”

    “为什么?”

    “你想想看,你过得好,证明你开销大,开销大,野心就大,在夏王的质疑下,你们的吃法都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吃下去,恐怕就难以收拾。另外,使者来访,肯定是有备而来,不会饿肚子,尽量让使者吃饱,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别干涉。”萧生提醒道。

    萧生说了这话,沙王明白了,原来要给使者一个假象,让使者回去后告诉夏王,使夏王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

    已经决定这样做,沙王就命人安排下去。

    使者进来,叩拜,然后说:“夏王口谕,近日很是思念沙王,不知生活得如何?有空前往都城,好好叙叙旧,此生愿望算足矣!夏王,即颂大安。”

    “好,带口谕给夏王,谢!来人,上茶。”沙王吩咐道。

    使者听了,心里吃一惊,怎么回事?刚才不是用过茶了吗?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还要耍什么花样?

    接到这个安排,使者喜出望外,看来,沙王不敢得罪夏王,乖巧地奉茶,看来,夏王的威严十分了得,没有谁敢违背命他的命令。

    果然,茶盘和果盘拿过来,使者落座,服侍的人,掀开了盖子,原来是锅盔大馍,这些东西都是寻常百姓吃的,另外,就是那些茶盏。看起来,茶盏不错,青花瓷,来自中原国,那些茶具,十分了得,看上去都是精品,不忍使用,但不得不用。

    刚看到锅盔,使者心里一沉,不大乐意,再一看茶盏里的茶,竟然十分粗糙,看样子,这是茶中最差的一种,根本算不上等级,是无级茶,说出去,都没办法开口,也让人噎得慌,根本没办法要求更换。谁都只得,沙王说一不二的,他比夏王还要二愣子,夏王有时候还圆滑一些,软刀子杀人,面善心狠,让人在逐渐加热的温水里慢慢死去,而沙王就是一锅烫水,一碰,就跳起来,人要么躲开,死不了,要么,一下毙命,再也看不到明天的日出。

    使者老大不高兴,可是沙王索性不见面,使者无趣,茶也没喝,就起身告辞,要去狐狸的府上看一看,拜见一下狐狸。沙王巴不得他走,就同意了。

    使者离开沙王,进了城主的官邸,在府上见了狐狸,拱手说:“夏王特派我来拜见城主,让我带话给城主,要好好招呼沙王,然后送沙王离开耳城,前往他想去的对方。”

    狐狸冷冷地说:“代问夏王好!夏王安排谨记在心,不用多虑,一定不辱使命。”

    使者在狐狸那里得到了好的招待,和沙王给他提供的待遇大不一样,真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无法比较。

    当天,就有很多人愿意到狐狸的府中,和使者一起大吃大喝,让自己也过过瘾,跟着沙王、黑旋风,大家都过的比较清淡,没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使者第二天就要离开耳城,狐狸表示了决心,要对夏王表忠心,萧生得知后,立马来找天一,问有什么对策。

    天一知道狐狸的狡猾,他也知道萧生有些急躁,连忙劝慰。经过天一的劝说,萧生的心情稍好一些。天一说:“现在是最难过的时候,这么长时间,竟然连耳城都没走出去,还打什么天下?推翻什么官府呢?”

    正在这个时候,最大的障碍就是,速度!

    萧生担心父王年事已高,现在打不动狼了,而狼群还在增加,需要自己出马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况且自己又是儿子,更要为父王分担责任和忧愁。

    “师父,现在已经很明确了,哪怕我们占领了耳城,可是,没有占领人心,耳城的百姓,已经不止一次证明,他们是忠于城主狐狸的。我们在这里只是寄居者。要想反客为主,必须要建立自己的威信,让人们心服口服。”萧生说。

    他的理念是对的,可惜,有不少人不这样想。弘法在一旁,心里直犯嘀咕。

    天一说:“徒儿,你去,给萧生拿一个东西来。”

    弘法会意,进屋,没过多久,从里面拿出一个包裹,交给了天一,天一将包裹接了,又递给萧生,对萧生说:“你现在到了可以用它的时候了,以前没到火候,现在掐指一算,有些时日,天地日月星宿,运行到这里,正好对准了你,你可以发挥你的作用,替你父亲分担一些了。”

    “师父,你说的火候是什么?”萧生不解地问。

    “不要问那么多,总之一句话,该出手时就出手。打开它!”天一命令道,从未有过的严肃。

    萧生看了看天一,然后将包裹一层一层打开,包裹不大,里面有一个圆圆的东西,一看是一个盒子,盒子上有一把铜锁,有铜绿的锈,萧生不解,问:“师父,这有钥匙才能打开。”

    “嗯,不要钥匙,有造化的,一碰锁,锁会开,没造化的人,就是用钥匙,也打不开,而且,钥匙是天下无双,根本没有办法拿到。钥匙在天姥山金顶。”天一说。

    弘法一听,来了兴趣,连忙问:“师父,天姥山在哪里?”

    “不在这里,在西南边,巨龟的左下角的地方,地势较高,不容易到达,因此,钥匙十分难得。但是,你可以试一试,看能否打开,如果不能,你还得修炼。”天一说。

    弘法一听,跃跃欲试,萧生懒得和他分辨,就将盒子,看起来是檀木做的,交给弘法,弘法连忙摆手说:“不必了,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他嘴上这样说,手却伸出去接盒子,弘法就将盒子拿过来,将身体状况调整到最佳,然后将右手伸出去碰触那铜锁。弘法还很担心铜锁会开,万一铜锁开了,里面出来一个什么怪东西,那可怎么办?

    心里咋想的,天一都清楚,他忍不住嘴角上扬,还是微笑了一下。另外,萧生也略有察觉,只是不说什么,等他自己去做。

    弘法用手指头碰了一下铜锁,铜锁晃了晃,没反应,弘法再碰,还是老样子,听得到哐当哐当的声音,就是没有任何动静。

    弘法不服气,抱着盒子,晃来晃去,铜锁也跟着晃,天一不管,萧生也没作声。

    弘法弄不开铜锁,就对天一说:“师父,不如我们去天姥山吧,到那里找钥匙。”

    “你别开玩笑了。我们这里除了格桑和加勒,没有谁能在短期之内跑个来回。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你不能飞、也不能跑,现在,我们有人能开锁,就不用钥匙。”天一说,眼睛看着萧生。

    弘法听了,叹了口气,就把盒子恭恭敬敬地交给了萧生,萧生面无表情,接过盒子,然后伸手摸了摸铜锁,奇怪,那铜锈竟然立刻脱落,簌簌地掉了一地。

    然后,那锁“啪嗒”一声,打开了,铜锁也变得格外光亮,像是用了很长时间的样子,被人摸来摸去的,越磨越亮,泛着幽幽的光。

    锁开了,萧生看到里面有一块黄绸子,打开黄绸子,里面是一面乾坤罗盘。

    萧生小心翼翼地拿出罗盘,不解地看着天一。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送给你的,你要好好地使用,将来一定会让更多的人受益。”

    “可是,这个怎么用呢?”

    “你要回想平时我怎样交代你的,总会找到方法来妥善使用这乾坤盘的。”天一缓慢地说。

    萧生明白,他见弘法在场,不能多说,免得弘法对外宣传,对弘法来说,没有关系,对别人来说,是致命的,特别是对懂得的人来说,更要谨慎,否则,会造成很悲催的后果。

    萧生恨不得马上就学会这乾坤罗盘的用法,可惜,弘法没有离开的意思,也就没有动。

    外面传来声音,是沙王回来了。

    他进来就说:“大家好,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可以离开耳城了。”

    “这不是好消息,如果离开耳城,我们到哪里安身,怎样抵抗危险?”弘法说。

    “小孩子,一边去,哪里容许你说话的份?你先听听人家怎样说。”沙王训斥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28章 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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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法遭到沙王的训斥,他很生气,可敢怒不敢言,沙王未免太小瞧人了,那萧生难道因为是殿下而特别重视?可是不对啊,他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沙王不知道萧生是王子,那么,沙王会猜测还是狗眼看人低?难道我弘法生来就带着贱形象?

    沙王也不理会他,就对萧生说:“现在已经决定,离开耳城,狐狸也在下逐客令,说来说去,还是要有自己的地盘,你又不让杀人,如果把狐狸杀了,城就是我们的了,那有多爽!”

    “这是必须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不能杀狐狸,杀了狐狸,等于杀了人心,人可以死,血可以流,头可断,但是,人心和意志不可摧毁。我们只能另外选择我们的地盘,这样才有用。”萧生说。

    “就是不杀人,少杀人,这可不好,有些人该死,不杀怎么能行?”沙王说。

    “不杀人,其实是最重要的,我告诉你,人和野草一样,人被杀了,还有后来人,就像野草被野火烧了,到了春天,还会有新的野草长出来,并且更加繁盛和茁壮。”萧生说。

    “你说的有理,也容易懂,这样吧。我们要离开这里,军费有些紧张,是否可以向狐狸要一些钱。因狐狸有钱,她的祖先苦心经营这里,积攒了不少的财富,就是拿一些出来,也是九牛一毛,没有什么影响。”沙王说。

    萧生听了,心想,为了耳城,将士们的确也辛苦,大家抗敌八十万,保卫了耳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咋说临走,要点军费或者工钱也说得过去,行军打仗没有钱,怎么能行?到哪来,都要粮草,现在的根基不是很牢固,就没办法保证粮草,不弄点钱,到时候真的要抓瞎。他的提议不是没有道理,是很有道理的。

    天一摇了摇头,萧生看见,连忙问道:“师父,你有什么高见?”

    “是这样的,我们进入耳城之前说过什么?贫道帮你回忆回忆。”天一说。

    “哦,想起来了,当初是借耳城一住,现在该还给人家了吧?”沙王说。

    “没错,你想到了,记性很好。这耳城本来是我们借住的,世间人情往来,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当然,耳城也是东西,可以借,也应当还,对吧?”天一说。

    “有道理,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耳城是西夏的,也是弯刀国的,是大家的。”沙王的理论有点前卫,太先进,好多人都不理解。

    “沙王,你这个想法倒符合世界大同的说法,要去哪里,离开耳城,我们还能生存吗?”

    “笑话!天地这么大,难道没有男子汉顶天立地的地方?我们要相信自己的能力,绝对不比聪明人差,因为我们懂得怎样发挥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取长补短,以夷制夷,让自己最后取得胜利权。”沙王不以为然,仿佛整个耳城、整个西夏都可以装进他的口袋里。

    “沙王,这事暂且不说,要走,贫道没意见,就是想知道,怎样才能找到合适的根据地。你说的,除了耳城,还有哪里更加适合做我军的营地,这种营地,进攻和防守都十分恰当才好。有没有?”萧生说。

    沙王见问,低头,站起来,走了一圈,坐下来,然后在地上划拉,划拉,然后猛地站起来,眼睛放光,炯炯有神,盯着萧生的眼睛说:“上山,本王觉得只有上山才是惟一出路,山上有老虎,狼就发挥不了优势,加上我们的队伍个个都是老虎。这些将士十分了得。”

    这里是沙漠居多的地方,要想找到山,只有还往南走,但是,往南走,就离都城越来越远,这无异于延长了夺取都城、自立为王的时间。

    萧生想到年迈的父王,时不我待,要尽孝,就要及时,不要等到以后空留遗憾。

    但马上又想到,这事不能太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要知道,有时是好事多磨,大多数时候是,偶尔的浮躁是可以的,但总是浮躁就麻烦,就是幼稚的表现。

    萧生说:“沙王,贫道觉得,可以不到远方的山。要想找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最好还是在沙漠。因为大家都知道,你是沙漠判官,现在是沙王,沙王依靠沙漠而生,沙漠是沙王的保护伞,有沙漠,就有沙王,有沙漠,就有天下。”

    沙王看看外面的蓝天,再看看脚下的大理石地板,心里琢磨,弟兄们在沙漠生活,的确已经习惯,黄沙和灰尘,让人睁不开眼,可是,人们的热情和豪爽,以及共同对付大自然的团结方面,还真不简单。就像绵阳那样,可以聚拢来,相互取暖,共同对付野兽和恶劣的气候,只有抱团取暖,才能度过严寒的冬天;只有抱团,才有可能避免幼小的羊羔被狼叼走。

    “好啊,本王咋就没想到呢,本来在沙漠长大的,对沙漠都习惯了,联想到自己是老虎,老虎应该到山上,没有想到狼更厉害,一群狼,可以吞掉一只老虎,一群老虎不见得可以吞掉一匹狼。”沙王说。

    沙王很清楚,缺少了其他狼的帮助,没办法对付大老虎;所以,狼要发扬团队合作的精神,而狼的杀手锏是逃跑。

    狼的智慧就在这里,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他们绝对有信心再反扑回来,在失败的地方,可以再打,扳回败局。

    这是狼的复仇心理。

    沙王决心做好头狼,发挥狼的特长,在广袤无边的沙海里遨游,好好地招呼那些来犯的老虎们。

    说实话,老虎在山中,借着山势,可以一展雄风,可是老虎一到平原,就没办法,甚至是山大王,到了平地,连小狗都敢欺负它。

    就这样,沙王决心重新进入沙漠地,沙漠地的带刺玫瑰,显得格外耀眼,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才会有这样好的玫瑰。人难道还不如花儿一朵吗?

    沙王弄明白了以后要走的路,不是萧生指点,沙王还要这样下去,恐怕这些人马,还没进山,就已经损失一半,更别说,还不知道山上有什么,恐怕还要开荒,山上啥都没有,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关键是,上下山都不方便,不如在沙漠,骑着骆驼或者马匹,相当自由。

    一想到这里,沙王眉开眼笑,他说:“好,就这样定了,简直太好了,说实话,本王很久没有到沙漠腹地了。”

    沙王很喜欢沙漠玫瑰,倒不是因为他爱好这一口,他不是采花大盗,不过,人有时候会有冲动,会犯一些生理上的错误,也是情有可原的。

    沙王决心已经下了,走出去,就是贵,寄人篱下,就是贱,贵和贱,只是一念之差,看你怎样选择了。

    朝着贵的方向努力,沙王决定离开耳城,带领五万大军进驻沙漠,一方面对夏王实践诺言,告病退养,在沙漠生活,有助于解决身体疾病,也说得过去。同时,对弟兄们也有交代,因为,弟兄们都看着他,目的是让沙王这匹头狼,带领大家到羊群密集之地,如果没有羊群,他们就会死亡。

    当然,如果西夏的狼,都改了饮食习惯,都吃草,那就好了,但现在来看,是狼,还是要吃肉;走一千里一万里还是要吃肉;是狗,就是****,无论走多远,也是****。

    这就是贵贱的差别。

    决心已经下了,沙王离开萧生他们,就派人送信给狐狸,说准备开拔,具体什么时间开拔,请狐狸拿意见。

    传信的到了王府,见了狐狸,将沙王的意思转达,狐狸顿时明白过来,不想当恶人,但又想做恶事,就让来人回去,然后另外派信使去找沙王,说:“城主看到沙王的变化,感到非常激动,也非常感动,具体迁走的日期,最好自己决定,走之前,城主会设宴饯行。”

    沙王听了,冷冷一笑,不过,马上恢复到原样,对来使说:“谢谢告诉这个珍贵的信息,等迁出的日期确定下来后,再登门拜访,一并表示感谢。”

    沙王打发走了信使,心里骂道:“啥玩意?到现在了还在忽悠我!自己心里明明巴不得我明早就走,还假惺惺地让我自己决定发兵转移的日子,这不是故意打太极拳、搞一些八卦吗?这人完了,早晚是西夏的一条狗,早晚要死在群狼的治下。”

    恨也恨了,这时候,为了避免使自己的情绪受到不好影响,他没有把脏话骂出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29章 卦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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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使迅速回到王府,向城主狐狸做了报告。狐狸细细地询问了沙王的表现,信使就告诉了她,她心想,根据卦象显示,沙王必奥搅起一场风暴,风暴就像黄龙,将沙漠掀起巨浪来,沙海所到之处,必要活埋不少东西,包括人和马牛羊等。

    狐狸派人秘密送信给夏王,报告了耳城的情况,尤其是夏王最关心的关于沙王的事,描述得非常清晰,到书信的最后,他提出要严加看管沙王,他是黄龙,要带来大风暴,否则,后果很严重。

    看了来信,夏王不以为然,“哼,就凭他?他还想闹翻天吗?”

    老丞相一见这情形,连忙说:“我主我王,不可掉以轻心,那人就是不想归顺,你对他再好也没用。要老臣说,对于他不能手软,免得总是欺负我主我王软弱,没有天子威严,被人瞧不起,早晚要出事。”

    “量他也不敢,区区五万兵马,敢和我五百万将士对抗?本王一百将士打不死一个敌人?本王不相信,就是打不死,也打得残疾。”

    “我主我王,打,是肯定的,要打,而且要狠狠地打,让对方没有机会还手。”

    “凭老丞相的智谋,你觉得怎样打才能一举成功?”

    “沙漠是他的老巢,根据以前围剿的经验,我主我王的将士,还没有成功过,关键是敌人有天险优势,又因为我们的人不得力,总是私心太重,又贪生怕死,造成屡战屡败的结果,从而让敌人越来越猖狂,越来越嚣张。从小养虎,虎大伤人,那时候才几个匪徒的时候,就该出重拳将他们拿下,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可惜,可惜!”

    “事情已经出了,无法挽回,要展望未来,老丞相已经竭尽全力,前一段时间,因为老丞相生病,有几次围剿都是因为他们冒进,老丞相在围剿的时候,不巧生病,无法亲自出谋划策,真是可惜了。”

    “这是天意,关键时刻,老朽生病,真不是时候,老朽一直在为这事内疚,无奈年事已高,力不从心。惭愧惭愧!”

    “老丞相可别这么说!人人都有老迈的时候,笑话老人的,将来必被笑话,这是真的。”夏王说。

    “对于沙王,要先下手为强,趁他刚进入沙漠的时候,阵脚不稳,正好可以发动突袭,一举而取胜。”

    “本王也有此意,但是,在选择将领方面,还希望老丞相出谋划策。寡人的确有些疲惫不堪了。”

    “我主我王,要用,就用前线的将士,他们富有经验,在远征中,取得了好的成绩,要让他们剿匪,应该不在话下。”

    “丞相,他们剿匪当然没问题,比捕快们强得多。但是,杀鸡用牛刀,是不是不划算?”

    “不是,需要发挥一下我朝军人的威力,给他们痛打一顿,才知道痛,隔靴搔痒,没用。”老丞相恨恨地说。

    听了这话,夏王觉得姜还是老的辣,这个老丞相简直心如蛇蝎啊!叛军再厉害,再调皮,也是西夏人。都是父老乡亲,干嘛要置人于死地呢?

    “老丞相,如果他们迫于我们的压力,缴械投降了,还杀不杀?”夏王问。

    老丞相气得直吹胡子,站起来,拄着拐棍转了一圈,说:“我主我王,你怎么有妇人之心?大英雄做事,要快刀斩乱麻,不要拖泥带水。”

    “老丞相言之有理,不过,寡人觉得弟兄相残,父子反目,还是不好的,不知道丞相是否再考虑考虑。寡人心想,要想得到民心,要恩威并重,不能只杀戮,不管百姓死活。”

    “老朽已经够仁慈的了,我主我王,弟兄相残,就是敌人,甚至比敌人更加凶恶。不要有妇人之心,免得成不了大器,要是有妇人之心,容易存在问题,就是说,敌人会变本加厉,来夺取我主我王的地盘,那么,我主我王必然会被敌人所害,与其这样,不如主动攻击,让对方没有还手的机会,干净彻底地解决掉敌人,以杜绝后患。”老丞相说。

    夏王听了,无法反驳,难道弟兄相残,真的比敌人还要剧烈吗?

    他有些怀疑,但是,老丞相这么多年,一直忠心耿耿,不会有问题,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老丞相可能先死,他死之后,以后发生的事怎么办?闯了祸,寡人怎么办?

    这个烂摊子,给了夏王,夏王还得要下功夫,把烂摊子弄好,前提是必须把沙王给干掉!

    沙王还比较听话,说起来卸甲归田,进入沙漠,还是比较不错的,他还没有什么举动,干脆别打草惊蛇,先观察观察再说。

    他想到这里,对老丞相说:“好吧,我清楚了。”

    “我主我王,你是想干什么。”

    “寡人想,先不要发兵,现在边关吃紧,兵力不够,先安排好现在已经有的兵力,一部分去边关,为下一步做准备。老丞相觉得怎么样?”

    “这个很好,现在我们这里还有兵。”

    “哪里?”

    “上次攻打耳城的兵,在都城之郊,我主我王还记得吗?”

    “记得,可惜没有一个得心应手的将领带领他们。”

    “有,但是,我们没有动用,只是在让他赋闲在家。”

    “嗯,你是说琅瑚将军?”

    “是的。可惜的是,他上次打败了。这次要重新启用他,总得找一个理由,要不然,他带着情绪上阵,的确还有些危险。”

    “正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故意冷淡,想必琅瑚将军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们容许他犯错误,只要他犯了错误后改正错误,还是一个郝将军。”夏王看着远方,悠悠地说。

    他们合谋,故意冷落琅瑚,免得琅瑚骄傲,被人利用,特别是他的对手,那个沙王,说不定会拉拢他,从派出去的卧底来看,那些人肯定不会要这样去做。

    他们觉得火候已经到了,琅瑚的傲气已经打下去了,现在变得更加谦卑,打破了常胜将军的神话,他痛定思痛,会加油的。

    “我主我王,要说他这个人,完全没有心肝,随意变化,但是还比较忠心,如果冷落他时间太久,可能就会被敌人所用,那么,到时候,不是有利于我们,而是有害于我们。这个就好比两刃的宝剑,剑锋伤人,甚至杀人,剑柄无害,如果相反,就有问题。”

    “言之有理,好吧,寡人有这个想法,去,派人去传信,宣琅瑚将军进宫。”

    “我主我王,你要做什么,就赶紧去做吧。”老丞相说。

    这里商量已定,于是,夏王命人去请琅瑚。琅瑚非常生气,早不来晚不来,刚刚适应了闲居生活,就来让本将军上马,这是怎么回事?

    琅瑚这段时间一直比较消沉,这么老是闲着,心里都荒了,长了野草了,不被重用,或者说,不被起用,一直在闲着,都闷出了病。

    他每天都练武,争取不生疏,知道沙王走了,卸甲归田,如果不把身体搞好,恐怕难以应付将来的情况,将来的情况难以应付,谁都不值得会发生什么。

    作为武将,自己不会武术,还能叫武将吗?智谋没有老丞相多,心眼没有老丞相坏,惟一引以自豪的,就是自己的身体棒。人总得有一头,人无头,人无头,人总得有一头,否则,就不能骄傲,没有骄傲的资本。因此,他每天都坚持锻炼,尽量让自己的功力不断上升,最起码,要是再遇到加勒发功,自己能站立得住,不至于被吹到十万八千里之外,有所去,无所归,那才叫凄凄惨惨戚戚呢!

    这段时间,琅瑚反思够了,觉得和夏王的关系再好,也是白搭,他没用,耳根子软,喜欢听命于那个老家伙,老家伙一肚子坏水,可能在活着的时候,就没打算从善,到死的时候,看他怎么做。

    要想有独立的地位,必须要有独立的思想。

    他这么想,但是没有胆量去做,毕竟他爱西夏,爱这个国家。

    正在这样想,有人来请,他喜出望外,嘴里喃喃自语:“还是夏王好!还是记得我!”

    “是什么好事?”

    “小人不知,只是奉命行事。”

    “好,你下去吧,本将军随后就到。”

    “是!”

    来人退下,琅瑚沉住气,心里比较美,又怕别人看出来,于是就憋着。他不说话,开始收拾收拾,毕竟要见夏王了。

    琅瑚准备好,兴冲冲地跨上战马,向夏王宫赶过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30章 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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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瑚到了王宫,夏王走下来,携手对他说:“琅瑚将军,好久不见,十分想念!”

    “夏王,本将军也十分想念大王。”

    “唉,寡人不是大王,只有蛮荒之地的部落首领,才能叫大王,大王的称呼不适合帝国,我们西夏将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帝国,现在已经略有起色,为了习惯,将来一定要称呼皇上。不要再喊大王了。”

    “是,大王。”

    “刚才喊什么来着?”

    “哦,不,大王。”

    “琅瑚,你这段时间天天在睡大觉吗?”夏王有点生气,狠狠地问道。

    “哦,没有。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琅瑚终于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他顿时明白过来,还不算晚。

    “寡人觉得你还比较有悟性,虽说你说了假话。”

    “什么假话?”

    “你说寡人万岁,寡人哪里能活到一百岁?”

    “这是皇上的后缀,一般来说,皇上一定要和万岁结合,那才显得九五之尊,是好事,如果没有,那才叫惨。明知是假,还喜欢听。越是昏君,越喜欢听。”

    “行了,算了,不追究你的责任,今天请你来,寡人想要让你去围剿土匪。”

    “土匪?土匪不是都解散了吗?”琅瑚听了,心里猛地一惊,平时不用,到用的时候,突然要剿匪,这难道说,要去剿灭沙王他们吗?

    他心里忐忑不安,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为什么会这样?刚刚才和平,现在又要挑起事端,难不成让老百姓安居乐业都不行吗?

    老丞相说:“大将军,现在正是需要你出马的时候,等剿灭了土匪,你立了功,再扩大一些兵力,再向弯刀国夺回本来属于我们的土地,那么,你就是帝国的功臣。”

    夏王听了,心里美滋滋的,老丞相就是中原国的老中医,非常清楚他的心理,难怪他总是平步青云,一直没有遇到什么障碍。人到了这个地步,到了这个年龄,也算知足,看看琅瑚,还没摸透夏王的心思,多次碰壁就不足为奇了。

    “真是太好了,文有老丞相,武有琅瑚将军,要想建立帝国,还是要依靠二位了。”夏王说。

    “是皇上英明!”老丞相说。

    这句恭维是恰到好处的,没有一点问题。

    琅瑚有点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什么,在老丞相面前,他已经显得特别愚蠢,说是说不过他的,他只好沉默。

    “将军,寡人十分器重你。前段时间冷落将军,是想考验考验将军,看是否对寡人忠心。”夏王看着老丞相,喃喃自语。

    琅瑚不敢看夏王,这倒好,听的人不敢看人,夏王不看听的人,不听的人,被盯着看,这倒让人觉得有些三角的关系,有点复杂,又有点有趣。

    天外的天,格外蓝,琅瑚心里想着蓝天,又想起,以前曾在沙漠地行军,感到沙海非常考验人,要是能走过沙漠而不死,恐怕就是一条铮铮汉子!

    不说打仗了,就是走路,就能让一部分死掉,别说动刀枪,晒也晒死不少人。

    更不用说因脱水干旱致死,饿死,被风沙吹死,被沙埋掉,总之,沙漠里有很多人。想到这里,作为武将不害怕,但是,要是想到活生生的人立马死掉,还是很担心。

    “皇上,什么时候出发,末将都等不及了。”他想到这里,没想到开始说了言不由衷的话。他是不想杀戮,但不杀又不行。夏王要去让弯刀族、中原国的人活得幸福,那两个国家的首领都是昏君,应该废掉,重新立一个儿皇帝,好听夏王的话,年年进贡,岁岁都能得到好东西。奴役别人的滋味,是十分美妙的!这是夏王梦寐以求的。

    “哦,哈哈,寡人想,你是个急性子。要去,就要看看日子。明天给你答复,哦,不,这样吧,老丞相,你给算算,什么时候发兵比较好?”

    “现在就算吗?”老丞相问。

    “是的,现在就算。琅瑚将军都等不及了。”

    “好,老朽就算一算,不过,这是作孽,要死人的。不过,为了大多数人幸福,还是很有必要牺牲一些人的。”

    人作孽,到了这个时候,估计已经被魔鬼占据了心,没有心思再去追求真善美了!

    夏王说:“这是寡人的意思,你下去吧,好好准备!但是,具体是什么时候动身,发兵需要选择好日子。”

    “没错,原来发兵可能没看,结果弄得屡战屡败,选好了日子,就可能节节胜利,令人欢欣鼓舞。”老丞相说。

    主仆的对话,让听的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

    他要告退,夏王准许,因为他再待在那里,显然有很多问题。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他见情况不妙,赶紧撤走,因这里不属于他,他的舞台在战场,可以好好地发挥发挥。

    在这个地方,无法施展本领,因为受到的限制太多,没办法继续施展手脚。

    琅瑚将军退了出去,他一出去,夏王就问:“丞相,你看看,时间上有没有问题?”

    “好,依老朽来看,我主我王,这个需要从长计议。”

    “为什么?”

    “出兵打仗,非常重要,一旦出去,必然要流汗流血,涉及到人命,非常重要。不能忽视。”

    “你一直以杀戮为乐,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谨慎起来?”夏王好奇地问。

    “老朽哪里是以杀戮为乐?分明是正当防卫。自古以来,边境屡受侵犯,外国敌人抢我西夏的地盘、俘虏我人民,人们生活得很苦。战事不断,烽烟四起,为了国家和人民,必须要主动,要去夺取敌人的武器,让敌人没有攻击的能力,在和平年代,要想到战事,在平安的时候,想到祸事,在平静的时候,想到动荡不安的岁月。”

    “老丞相,果然非常厉害!寡人只想要回自己的东西。谁敢阻挡?阻挡者死!”

    夏王已经表示了决心,而老丞相仿佛快死了,这样的搭配,看起来非常玄!因为马上面临着散伙,如果老丞相不在,这个西夏就可能要发生一些变化。这个纯属正常。

    人员更替,寒来暑往,无可厚非,人如果不死,就会很麻烦,因为人不都不死,生存的环境就受到影响。

    “老朽觉得,要想发兵,必须在七日以后。这七日,希望我主我王去看看自己的军队,到底是想还是不去,是不是去了一定有收获,是不是士气很高涨。看看士兵,就知道了底气,现在这仗打的不是力气和技术,打的就是人气和勇气。”老丞相说。

    “对,老丞相看问题果然十分了得!正是这个理,现在打的就是人气和勇气。目前,来看,我们不缺人,有将士,而且有武器,有装备,没有的,就是人气和勇气,遇到危险的时候,要有勇气面对,有了勇气,就有人投奔到我们的旗帜下,这样我们的队伍会越来越壮大。”夏王信心满满地说。

    “对,我主我王,你看,七日之后,开始发兵,这一次,必定要挫败敌人的锐气,让敌人彻底完蛋,然后,再扩大疆域,将弯刀国、中原国,纳入王的版图,那么一来,这个天下,就是大天下,就是王的了,哦,不,就是皇上的。皇上是弯刀国、中原国的统帅,他们是儿皇帝。一切都听我主我王的。”老丞相说完,就起身,作揖,想要告辞。

    他很清楚,夏王不能听别人说话说得太久,太久的话,一般都在前两句听得进去,其他部分听不进去,别人废了很大力气,说了很多话,夏王却没有全部听进去,这就打消了讲者的积极性。

    夏王准许,时间已经定了,就不用着急,本来就是他的错,安排琅瑚的兵在城外驻扎,现在突然又要起用,不知道到底会不会让城外之兵进入城内,到了现在的节骨眼上,还是要熟悉熟悉。

    于是他下令让西夏兵进城,因为兵符在这里,可以调兵,不用经过琅瑚,琅瑚的种种表现已经很清楚,琅瑚是忠心的,对夏王忠心不二的。

    有人进来,夏王将兵符交给他,是豹子头,看得出来,夏王十分喜欢豹子,豹子比狼更狠,这是一只豹子的样子,如果两只以上,就不怎么厉害了。

    一匹狼没什么,两匹狼以上,就非常厉害,狼善于团结,不像豹子独来独往。

    夏王喜欢豹子,于是做了豹子头兵符。

    豹子头做工精细,比较灵巧,看上去非常秀气,非常好玩,但又不失威严,这东西,给人的印象就是震撼!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31章 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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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人领了豹子头兵符,弄清楚了夏王的想法,就要退出去,夏王说:“去吧,速速调兵进城。”

    那人离开,夏王心满意足,有了这些兵,就有稳定的江山,听说,前段时间跟着琅瑚受了伤,不过,已经三个月过去,大部分人已经恢复过来。

    在恢复之后,马上要开始进入战斗状态,当兵就是打仗,不打仗,不如在家耕田务农。当然,在有些地方,主要是以放牧为主。

    来使手持豹子头兵符,给了副将,副将把兵符一对,十分吻合,就传令下去,让更多的人都清楚马上要大展宏图了。

    大家都很兴奋,以前关于渴望和平的誓愿抛掷脑后,根本没想到再要和平。战士就是要杀戮,才有存在的价值。

    副将名叫皂基,他哈哈大笑:“大家都听好了。往前,往前,往前就有幸福。”

    大家呼喊,大家像是看到了曙光,黎明要来,天地尤其显得黑暗。

    越是黑暗,越给人希望,皂基没想到,老大走了,他是二当家的,感觉到了权力的滋味,这是好事,其实,有不少的人都认为,老大不会回来了,这里就是他的天下,他想要干什么,就能干什么。

    接到了调兵命令,他开始摩拳擦掌,以为这次进城,肯定要委以重用。那么,将来就有更多的升迁机会。老大被打入冷宫,这是好事,谁让他不请人当军师,也不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呢?

    皂基看出琅瑚的毛病,就是不说,他巴不得琅瑚犯了错误,他皂基可以顺理成章地进入正将的爵位,再也不用担心被琅瑚指挥来指挥去,每天都活得很累。

    官大一级压死人,在军队里面更是如此。皂基生来喜欢自由,不愿听命于人,生性比较倔强。这么一个人,遇到了琅瑚,算是一个克星,他在琅瑚手下,算是一个听话的傀儡,可是傀儡就是傀儡,没有办法主宰别人。

    他领受命令,款待报信之人,然后送他回去,皂基开始点兵,看看这些队伍,心里的确感觉很好。队伍像长蛇一样往前走,逶迤前行,看起来真的够爽。

    整理好队伍,继续往前走。

    接近都城,皂基说:“他奶奶的,都城这么大,装得下我们的队伍,为什么不让进?看来是老大的问题,也就是说,是琅瑚将军的人际关系没处理好。”

    大家都不敢说什么,知道皂基的特点,只要他说什么,都说是,不能说非,他如果听到了和他说的不一样,一定要鞭打对方,让对方记住,不会再犯一样的错误。

    很快,队伍到了城门之下,皂基派人前往向城上喊话,要求进城,守门的将士说:“请皂基将军放心,稍等片刻,去报告给皇上再说。”

    没过多长时间,吊桥放下,城门洞开,从门洞里跑出来一个人,那个人不是别人,骑着彪悍的战马,上面端端正正坐着的正是琅瑚。

    “圣旨到!”

    皂基听了,连忙跪下。

    旁边的宫人宣读:“着琅瑚大将军统领原部人马进城,不得有误!”

    “谢主隆恩!”

    说完,皂基偷眼一瞧,发现琅瑚跪行向前,接了圣旨,皂基不解,干嘛要到城外宣布圣旨呢?难道说是要演戏给我看吗?

    可能有风闻,夏王知道了皂基的想法,他很想占山为王,将琅瑚调开,不是调虎离山,是在试炼他的心,经过仔细考察,也从卧底那里了解到他的确对西夏非常热爱,对夏王特别忠心,反倒从皂基那里看出,皂基有些猴急了,想蹬鼻子上眼了,越来越膨胀,看来,很有问题。

    这是意外的收获,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了抑制皂基的膨胀的心肆意滋长,本来觉得要派琅瑚去打压皂基,不是现在,是要等一段时间的,结果,皂基早就等不及,于是夏王提前下了圣旨,要求还是要琅瑚去打压皂基,否则,就很麻烦。为了避免杀戮,必须要做出新的决定。

    他这一来,在众人面前,重新获得了生机,大家对于琅瑚的重新启用,非常高兴,欢呼起来!没想到,谣言十分可怕,有人说琅瑚偶然风寒,死了!为了稳定军心,一直隐瞒了这件事。

    后来,说琅瑚造反,被夏王拿住,投入大牢,秘密处决了,同样为了稳定军心,没有公开问斩。因为军中大部分都是他的弟兄,不忍心看到他被杀,怕激起公愤和民变。

    琅瑚哈哈一笑,没想到琅瑚会官复原职,而且升高一级,官高一级,可以打击压制人,可是,琅瑚还不错,没有这个臭毛病。

    大家都佩服他,他也不辜负众望。皂基一看,连忙说:“末将参拜大将军!”

    皂基参拜完毕,琅瑚连忙说:“最近辛苦。本将军身在城中,心在军中,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弟兄们,日里想、夜里盼,总想和弟兄们在一起。哪怕吃不到什么,也是满足的。这是当兵的最大愿望,都希望打胜仗,成为英雄,英雄的名节,比吃啥喝啥要强得多。”

    军人中有人说:“大将军,带我们去杀敌吧!”

    “好!”琅瑚答应道。

    他心里掠过一丝不详的感觉,难道只有杀戮才能解决问题吗?

    大部分人都愿意跟着琅瑚,因为跟着他不会吃亏,哪怕钱少,但每个月都有赚的,军饷是拿命换来的,一旦战死,家人可以有点钱度日,现在换了皂基,最大的想法是,先满足自己,再说别人。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皂基就这样,成了一个充满功利色彩的人物,和琅瑚比较起来,他有优势,但和琅瑚比起来,他也是工具,只是一种利用。

    “琅瑚将军,进城之后,给我讨个老婆吧!”

    “哈哈哈哈哈......”周围响起一片笑声。

    “你们不要害人了。你们娶老婆,万一在战场上吃亏了怎么办?你们的婆姨将来依靠谁?”

    “依靠将军!”

    “本将军稍微懂得一点道理,就是活着的时候,多攒点钱,买点土地,等死了,还能给家人留下点念想。只要是人,到事上走一遭,都要做点有意义的事。打仗是为了将来不打仗。”

    琅瑚说了这话,大家都面面相觑,不懂他说的。

    他不做解释,说:“大家都辛苦了,跟本将军走吧,进城接受检阅。”

    大概他风闻了夏王的安排,因此这样说,其目的就是想说出自己的想法。打仗是为了消灭战争,可是,仅凭一个人的力量,远远不够。

    大军进城,将士们受到了热烈欢迎,城民都很喜欢他们,但也有人担忧,说他们太有问题了,怎么不去打仗?跑回来,难道是敌人追过来了吗?

    群众议论纷纷,像是煮开了一锅水,热闹非常!大军在指定的地方安顿,很快,夏王派使者请他们去宫中议事。

    “将士们安顿好了吗?”

    “启禀皇上,已经安排妥当。”琅瑚上前一步,跪着说。

    夏王看看他旁边的皂基,见他低着头,也不说什么,只是说:“你呢?寡人觉得你们配合得挺好。一个指头打人不疼,五个指头,合在一起,握成拳头,打出去才有力量。”

    “没错,皇上比喻的不错,末将谨遵皇命,一定和主帅琅瑚大将军一起,成为不败之师。”皂基说。

    他说这话,看来早已想好了,也许是一晚上都在想,没准就是要让他们都清楚,在某些方面,他们一直是最勇猛的,不过,有时候难免会失误。战场之上,瞬息万变,转眼胜利,必然转瞬即败,都是相对的。

    “哦,哈哈,哈哈,寡人很满意。你们下去吧,在近日,寡人要去阅兵,看看诸位准备的怎样了,能不能打败叛军,打败了叛军,我们好再精诚团结,扩大西夏的疆土,东南西北中,都是我们的地盘。到那时,一切都会改变!”

    这当然是好事!

    琅瑚心想,都是为了皇上,无论谁死,也死不到皇上的头上,他是被保护的,扩大了疆土也是皇上的,自己死了,还有后来人,很多人看着这个高官厚禄,谁都想当官,谁都想坐轿子,都不想当老百姓,都不想抬轿子,都不想当士兵,都想当将军、丞相、皇上。但皇上是一个,当然,这就是一个问题,为争夺皇位,杀来杀去,最后皇位上坐着的,只是一个人,难怪皇上老是称自己是寡人呢!

    琅瑚正在沉思中,被夏王看出来,马上就问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32章 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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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瑚将军的沉思,让夏王很感兴趣,这个家伙,没有什么野心,总在想着怎样才能让夏王满意和开心,当然,不是故意谄媚。

    夏王说:“琅瑚将军,你有什么作战计划?”

    “皇上,暂且按兵不动,等对方有了动静,再采取相应的行动,对方是喜欢战斗的,当然,我也不怕,皇上也不怕,怕的是劳民伤财。”

    “什么是劳民伤财?”

    “就是让百姓去送死,又耗费国库的银两钱财。”

    夏王听了,心里不太高兴,不过,要利用琅瑚,还是要装作高兴一些。他心想,子民是寡人的,钱财也是寡人的,寡人想用谁就用谁,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心里这么想,嘴上竟然说出来,琅瑚非常担心,这不是触怒皇上吗?还要命吗?

    他连忙补充说:“皇上,没错,人民和土地包括金银财宝,都是皇上的,但,与人同乐,才是真正的快乐;与人同苦,可以消散痛苦;与人分享快乐,会更加快乐。”

    夏王嗤之以鼻,不过,还是强忍,因为,琅瑚的弟兄们已经进了城,如果和琅瑚撕破脸,恐怕都不好看。再就是,他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这种事情发生,老百姓就是自己的子民,钱财是上天赐给的,都是西夏的东西,想给谁就给谁,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琅瑚的思想,令人捉摸不定,就像夏王的思想一样,也是扑朔迷离的。两人相互利用,但又相互防备,两人都自称忠心不二,可夏王经常撒谎骗人,设立陷阱害人,问题不在夏王这里,在老丞相那里,但是,老丞相是出谋划策的,可并不是最后决策者,最后的决策者应该是夏王。

    商谈完毕,夏王毕恭毕敬让琅瑚退出,然后再安排阅兵的事,暂且不谈。

    再说皂基刚到手的权力被剥夺,心里充满了怨愤,一肚子的火不知道向谁发泄。

    他气冲冲地来找琅瑚,见他这样子,像是吹猪的,鼓着腮帮子,跑来劈头盖脸地问:“大将军,干嘛要去打仗?现在不是挺好的吗?”

    “这话,我也想问,你说说看,为什么要打仗?”

    “这个问题很复杂,但又很简单,就是人的贪婪,人的自私。”

    “没错,每人都有这个毛病,无论是国王,还是****,都是这样。从****到国王,地位相差太远,可心思意念非常接近,差不多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嗯,原来琅瑚将军懂得的知识有这么多!”皂基发自内心地说。

    琅瑚说:“这不算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本将军统领八十万将士不算啥,统领八百万的将士也不算啥,统领八千万将士也无所畏惧。可怕的是,一人能战胜十万、百万的那位。”

    “真有这样的人吗?在哪里?我怎么没看到?”

    “你不打开心眼,永远都看不到,那人非常厉害,可是,那人不轻易发怒的,一个能消灭千万的。”

    “那不是人吧?”

    “是啊,那人不是人,人算什么?就像草一样,他就像野火一样。草干枯了,一把火起来,草就完了。”

    琅瑚说完,皂基陷入沉思,这个事让人感到十分恐惧,真的!真不清楚,他们是怎样想的,要知道,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人人都想弄成功,结果失败的,总是比成功的多。成功了的,众人瞩目,失败了的,悄然无声,暗自神伤。

    其实,胜败乃兵家常事,要洒脱一些,不要太多挂虑。

    皂基的怒气消退,不消退又如何?他喜欢这样的恶魔,他一直认为能瞬间击杀千万人的,就是恶魔。

    这个恶魔,其实就是加勒!这是皂基认定的事实。可是,没有求证,因为他没有看到过加勒的真面目,他明白琅瑚一直在说加勒。

    加勒不是恶魔,皂基以恶魔的观点来看他,他不知道,也不会在背地里打喷嚏。

    皂基心平气和下来,看看琅瑚,也就胆怯而归,现在还是琅瑚是一把手。

    他是英雄,自己是副手,要说主次,他是主英雄,自己是副英雄,要想成为主英雄,起码还得熬上十好几年。

    皂基知道弄不过琅瑚,也没想到要夺权,不过,通过这件事,他看得透,不到最后,不要太张狂,要做到水到渠成,心急是吃不到热豆腐的。

    这么一想,心态就平稳了,没想到会有这种事,要知道,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皂基离开了琅瑚,安排阅兵的事。

    时间很快就到了,阅兵开始了!

    方阵行走,前面是炮,中间是车,两边是马军,队伍看上去,像是乾坤图案,阴阳排列。

    夏王乘坐十八匹战马拉着的战车,站在车上,战车在队伍前面走过,每到一处,将士们高呼“皇上万岁!”

    夏王则回应:“英勇之师,皇家之盾!”

    将士们听了,心潮澎湃,更加激动!

    礼炮响过,震动都城天空,传得很远,吓飞不少都城里的鸟,扑腾腾地,飞向蓝天。那阵势,真像要打仗,或者要马上进攻,又像是敌人来围城了。

    炮声一响,要么是礼炮,要么是进攻之炮,总之,振聋发聩,让人感到极不适应。

    夏王乘坐的战车从人群中隆隆走过,人们高呼,声音上达天庭。大家都清楚了,夏王想要干什么,大家都猜测出八九不离十了,就是要称霸天下,但没有明说,明说,就不是他的作风。这是个秘密,掌握秘密的,是都城上下的百姓。唯独对他们,也就是对邻邦,还是秘而不宣,通过秘密行动,可以达到目的。

    阅兵之后,就是一片狼藉,然后大军离开都城,开赴沙漠,以剿匪的名义,向沙王宣战。

    夏王听说了沙王在行动,特别恼火,其实,都是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总之,他想去掉沙王的番号,一国不能有两个皇上,一个天空不能有两个太阳。

    当然,后羿时代,太阳有十个,太阳是上帝的儿子,他们和睦相处,一人一天来值班,守着规矩,坐着战车,从天上走过,从东边出来,到西边落下,按着次序而行,非常有意思。

    再就是,弟兄们都贪玩,不想当孤家寡人,弟兄们如果都出来,在天空追逐,相互疯打,的确玩得非常开心,可是,开心不是惟一要做的事。

    夏王的想法很简单,给琅瑚想要的一切装备,在沙漠作战,需要骆驼,战马、战车都不需要。

    帐篷,是必不可少的,食品和水,是进入沙漠地的必备品,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

    这些东西,让他们觉得自己不是在打仗,好像在旅行。如果能坚持走下来,就能获胜,不能坚持走下来,就会失败、死亡。

    苍天对人的考验,比沙王的将士对他们的考验还要厉害,这个足以说明人是非常脆弱的。人要灭人,还可能会得救,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天要灭人,肯定会死翘翘了。

    黄沙漫漫,烈风吹得旗帜作响,看着茫茫无边的沙海,琅瑚感到一阵阵心虚,知道上次打仗,被风给吓住了,事实上,也被风所害,这是一种风沙之害。

    在风沙中,不知道有多少敌人,这些敌人简直和黄沙一样的颜色,无法分辨,好像整片沙漠全是敌人,当然,这铺天盖地的阵势,不是惊弓之鸟,也不是草木皆兵,这里没有鸟,没有草木,只有黄沙。

    黄沙变成士兵,的确令人感到恐怖,事实上,黄沙的确比真人厉害,至少黄沙变成的士兵不用吃饭、喝水、闹矛盾,要强得多。

    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这样的军团,所向披靡,所向无敌。

    大军在沙漠边缘集结,等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像蝗虫一样,只等待一声令下,集体出发,那阵势,就完全像是飞逝而去的羽箭,纷纷落地,没有前行。

    皂基看看这沙海茫茫无边,就不想再走,就说:“大将军,我们能主宰整个沙漠吗?”

    “不能,但是我们可以做个沙漠第二,第一的就不说,做个第二也很不容易。”琅瑚说。

    琅瑚非常有经验,他说要是让沙漠判官沉不住气,然后必然阵脚大乱,他好趁机将沙王擒拿,或者遇到反抗,得到皇上的命令,就地先斩后奏,生杀予夺之大权,比皇上还厉害!

    在宫里,都讲礼貌,讲情理,也说得过去。这家里,或者在旷野,更是考验人啊!

    有了粮草,大家都处于和平年代,都会彬彬有礼,否则,必然比土匪还厉害!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33章 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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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瑚对沙王还是有感情,他觉得如果把沙王弄过来,可能会更好。

    琅瑚派人去找沙王,在总进攻之前,目的就是一个,将沙王拉拢过来,成为自己的帮手,成为军师。那样的话,沙王就成了琅瑚的目标,早晚将琅瑚纳入自己的队伍中。

    琅瑚的想法幼稚可笑,可不肯承认,沙王反倒想要追求更重要的东西,就是扩大队伍的规模。这种理由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拉拢大多数人,人多力量大,不能总是依靠外界的力量,还要考虑到私下里有多少人参与其中。

    天上有粮,不存在问题,神仙都不用吃饭,天粮是给世人吃的。可是,世人没有几个知道,没有多少感恩。琅瑚发现了沙王进步的特色,就是懂得感恩,天所造的,是非常对的,白白赏赐给你,实际上不要多少回报,只是一句谢谢而已!可是,很多人,偏偏对人感恩,对上苍负恩。

    琅瑚派出的使者很熟悉沙漠,三人中,有一人死在途中,剩下两人,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沙王。

    沙王感到意外,在这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竟然找上门来!

    风吹得帐篷砰砰作响,绳索够牢固,也被吹得上下颤动。

    沙王见那来使好像没了人形,快饿死渴死的状态,哈哈大笑道:“你们来是请本王回去做官的吗?”

    “沙王,我们来,是来劝降的。”

    “哈哈哈,你们倒直接,痛快,痛快!很好,很棒,很棒!本王喜欢!”

    使者看了沙王这个样子,觉得怎么像个孩子,就这样的人,还告病还乡?就这个样子,竟然让夏王寝食不安?

    沙王说:“不好意思,你们回去,说本王不投降,让你们的大帅死了这份心,如果来硬的,本王就来硬的,如果来软的,本王也对他彬彬有礼。如果不信,那就来试试。你们是来使,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两军对垒,同样适用。”

    使者听了,直吐舌头,可不敢犟嘴,军中规矩很大,自己不说,就有人说,要指出错误,要知道,人言可畏,不小心,就容易造成灾难。这灾殃不是来自天上,而是来自人间。

    在某些时候,需要做出调整,不调整,硬着头皮往前走,就很麻烦。使者听了沙王的话,连连点头。

    沙王问:“你们一共就两位使者吗?”

    “启禀沙王,一共来了三个,路上死了一个,现在剩下我们俩,不知道能不能全身而退,回到老家,还是很让人担心的事。

    沙王听了,愣了一下,这是什么意思?难道都城来的人都是胡杨的嫩芽做的吗?

    简直太不堪一击了,还没打仗,靠着沙漠,就能弄死一些人,实际上是好得无比的事。

    他想到这里,就说:“你回去对琅瑚将军说,我们不是打交道打了一次了。本王劝他早点投降,加入到本王的队伍中,本王封他为军师。本王就需要军师,啥都不要。至于投降,下辈子再说。今天,考虑到你们的同伴已经死在半路,不想让你们心痛肉更疼,就不割你们的耳朵了,下去吧!”

    来使听了沙王的话,有些担心,不知道是真是假,是真,耳朵或者鼻子难保,以后怎样见人?不是真的,还好说,保住了耳朵鼻子,以后还有可能升迁,担任更大的官,享受更高的待遇,否则,就要永远呆在下面忍饥挨饿,还要强装笑颜,说他们的好话。

    使者听了沙王要他们走的话,然后倒退着出了中军帐,沙王考虑到他俩肯定要连滚带爬地逃走,就派人送他们一程,免得因为惊吓,忘记了出口,走错了方向,就非常麻烦,将会越走越远,根本没有办法。

    他们没有吃沙王的饭,沙王也没有兴趣供他们大吃大喝,在沙漠腹地,水比什么都珍贵。给他们好吃好喝,将来还要来,于是就不给摆设筵席。

    使者被沙王的人送走,沿着来的时候走过的路,灰溜溜回到了琅瑚身边。

    琅瑚看到使者去了三个,回来一个,心里有点纳闷,就问:“怎么少了一个?”

    使者就说在半路上死了一个。琅瑚觉得真是令人悲伤!

    他想这肯定是老天在和他作对,上次打败,被夏王闲置了很长时间,简直是度日如年,可是,现在又遇到这个问题。

    “大将军,大事不好。”

    琅瑚问:“什么事?大惊小怪的!”

    “是关于招降的事。”

    “沙王有什么反应?”

    “沙王反应很强烈,他不但不投降,还要让大将军向他投降。”

    “什么?向他投降?你没听错吧?”琅瑚非常震惊!

    琅瑚没想到这个,沙王啊沙王,真是得寸进尺?难道说沙海就是你的家?你怎样在大沙漠里生存到如今呢?

    沙海深处是沙王的家,经过几次围剿,都以失败告终,这是怎么回事?

    沙王不占山、不占水,就占沙漠地,在这个地方,他最大的优势是利用沙漠之地的凶险、沙尘暴的肆虐,让来犯之敌有来无回。当然,他们肯定还有别的方法,可以让自己能够在沙漠之地,活得好好的。

    据说有五万多兵马,怎么突然就消失了呢?在行走的过程中,曾经发现了他们,在远处的天上,有楼台,有城墙,还有来来往往的人,看起来非常繁华,非常热闹。使者们去,也没看到啥,他们在哪儿?这仗怎么打?

    琅瑚问:“沙王让我们投降?你再说一遍。”

    皂基看看使者不说话,插话说:“大将军,既然人家说了,那肯定是不会投降,与其坐等,不如进攻,拿使者来问,问来问去的,没有用。”

    “有用没用,不问怎么知道?还是要问才行。使者去过沙漠腹地,有了印象,大军进去,要为将士们的性命着想,不能冒冒失失,否则就很麻烦。”沙王说。

    他说了这话,皂基没有再说什么,人家是主将,是大将军,是统帅,自己是副的,怎么能行?

    使者说:“看起来,没有多少人,可是,他们很厉害,沙王丝毫不害怕,总是谈笑风生的,没有什么忧虑,再回来看看我们,人数不少,士气却低落。”

    “闭嘴!谁让你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了?”皂基怒气冲冲。

    琅瑚不好说啥,向皂基摆了摆手,皂基只好站立一旁,默默无声。

    使者更是不敢作声,知道皂基的脾气,最好要识相点,不识相肯定不行。

    琅瑚让使者下去,他对皂基说:“去,再去侦查侦查,你看怎么样?”

    “大将军真是英明,要想逮到小老虎,必须要去老虎洞里去,否则,还真不好说。”皂基善于察言观色,再说现在官位较低,在琅瑚面前,要差得多。

    于是,琅瑚就安排一支小分队,前往沙漠腹地,奇怪的是,只派了一个信使。

    琅瑚心想,万一第一个信使进去了回不来,他回不来,侦查小分队也就回不来,如果第一支小分队失败,马上采取第二个方案,就是派出第二个小分队,第二个小分队,由第二个信使作为向导。

    同时,第二个信使还要带两个信使,跟着一起去,目的不是别的,是让他们记路。把路记住后,回来的时候,就不用担心迷路。在沙漠里一旦迷路,只有死路一条,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脱身。

    他们上路,依照琅瑚的安排,第一支小分队开始行动。

    一路还算顺利,奇怪的是,到了那里,竟然没有发现任何踪迹,连帐篷都没有,难道搬家了?难道到天上了?

    他们找来找去,竟然没找到。这可怎么办?

    所带的水和干粮都不多,如果再这样耗下去,肯定都要玩完,不如先撤。到底撤不撤,还无法得到琅瑚将军的指令。不如先撤了再说,回去挨批,杀头,都无所谓。总之已经尽力了。

    浩瀚无边的沙漠,到哪里去找那五万人马?真是奇怪!

    上次来,还看到不少,这次来,竟然连一只鸟都不见,哪怕是搬家了,也能看到一些痕迹。

    最近也没有沙尘暴,也没有掩埋什么东西。为什么凭空消失?

    趁着还有吃的喝的,赶紧撤,晚了,就麻烦了。

    天色渐渐暗淡下去,夕阳西下,还有一个时辰,天会完全变黑,能看到的,就是月亮或者星星,如果运气好,还能趁着夜晚的凉爽,可以多走一些路,如果运气不好,行走的速度就慢很多。每走一步,就要付出很多努力,非常辛苦。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34章 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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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出现薄雾,这是很奇怪的,只有南方才有,在干旱的沙漠,水比油贵重,水比黄金值钱的地方,竟然出现薄雾,有雾就说明有水,那么水从哪里来呢?

    水,显然不会从天而下,因为看得到乌云滚滚,来了之后,没有雨,有雷声,有闪电,就是没有水,可能水在半空,就被热气给蒸发了,那么,这些雾气的出现,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来自地下。

    地下如果有水,那是多么好的事!可以到地下挖井,但是,对于沙地来说,挖土等于自杀。

    在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中,感到特别没有把握,小分队带着恐惧在走。前方有黑影,在晚霞中突然显现。

    但不是狐狸,也不是狼,到底是啥,有些让人捉摸不定。

    看起来长尾巴的,冒着火,让人不知所踪,忽隐忽现,这是个什么事?如果逮到一只狐狸,或者野兔,在沙漠里,吃掉这些野味,也算是一种安慰,不算白来一回。

    正走着,有一人突然失踪了,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不一会儿,整个小分队全部消失。就这么活生生的人,立马消失。来不及细想,来不及逃跑,这么些人,就这样瞬间没了。

    再说,琅瑚安排出去了小分队,久久没有消息,他知道肯定小分队肯定遭遇不测,在荒漠之地,死一个人,就像风里的一粒沙,江河湖泊里的一滴水,瞬间消失,没有什么两样。

    琅瑚对皂基说:“看来,要使用第二套方案了。已经过去七天了,这些日子,掐指算来,应当可以返回。”

    “没错,以前曾经有使者前往,来回用了六天,现在,是小分队,行动稍微受限,但在七天之内返回,也说得过去。”

    皂基分析得很到位。

    琅瑚心想,这个人很厉害,在沙漠之地生存很久,围剿对他没用,可能在沙漠腹地建有城堡,但是,据使者所说,没有什么东西,在荒漠之地,很难生存,靠什么活下来呢?

    这小分队是大活人,去了竟然没有消息,如果一批批地派进去,是不是一批批地死在里面,或者在大沙漠里失踪呢?

    当然,在大沙漠里行走,是要很多准备和勇气的,头顶太阳晒,脚下的黄沙烫脚,走几千里,没有一个人,这真是火焰山烧坍塌了,经过千百年后,石头变成了砂,然后经过千百年的风化,变成了细沙,这些细沙,成为一个大丘陵,波浪一样,绵延数千里,上面是蓝天,下面是黄沙绵延。

    黄沙绵延几千里,没有人烟,没有帐篷,没有树,没有野花,也没有沙枣树或者骆驼草,啥都没有,一望无边,但是,看起来没有什么障碍物。小分队咋说也是蓝天黄沙上的风景,一目了然,为什么凭空消失了呢?

    皂基说:“大将军,要派他们去,恐怕凶多吉少,不如不去。要是去,也要增加人手,增多补给,慢慢地走,如果找到沙王,则再劝沙王投降,否则,赶紧走,再回来,带领大军一起去。”

    琅瑚点点头,说:“好吧,只能这样了。”

    第二梯队,仍由使者带队,也算是向导,另外,还多了一个信使,万一这个信使出现意外,还有一个可以替补。

    队伍很快就出发,前面的沙面还有驼队留下的脚印,深深浅浅的,看得出,骆驼非常健壮,这么大的个子,应该老远都能看到。但是队伍还是没能发现,这黄沙地,不知道何时是个头儿?

    队伍走前面的路,越走越怕,有了向导,连向导都有些动摇,如果坚定信念,说不定很快就能达到目标,可惜,信念很容易在寂寞的沙漠里动摇,向导兼信使,被大自然的肆虐,弄得六神无主,成了一个巨大的问题,不清楚该怎样才能解决问题。

    这是沙漠地,需要付出努力,才能走出去。想到第一支队伍消失,大家都觉得很诡异,再看现在,发现又有诡异的事发生。

    这是早晨,天边出现了晨曦,太阳还没出来,有人看到一只喷火的狐狸,在远处跳来跳去,那狐狸非常谨慎,也非常狡猾,让人能看到,却无法抓到,这样的狐狸,让人觉得有些奇怪。这是什么征兆?

    狐狸消失,使者第一个“啊——”一声掉下去,然后一个接着一个,最后一个没有掉进去,因他在后面屙屎,没有走,他是新使者,跟着一起来学习的,等他屙屎完毕,系好了裤子,才发现所有人都消失了,四周一片沉寂。

    新使者名叫萨丁,是额仑人,来自阿尔泰山南麓,没走过沙漠地,第一次走沙漠地,就遇到了这种状况,两人以上,走路不觉得孤单,现在竟然一个人都没有,萨丁到处喊,哪来有人反应?

    这个地方,就是喊破喉咙也没人听到,这是个什么地方?这是个连飞鸟都不愿拉屎的地方,连呼吸都带着火,没有什么能让人喜欢这里。不怕没水,不怕没吃的,就怕没人说话。

    好在有驼队存在,这些食物和水,足够维持一个人走完整个沙漠,还能走个来回。

    萨丁看着这情形,就打算放弃,回琅瑚那里补充能量,增加人手,再接再厉,一定能够达到目的。也可能没有那么顺利,但不怕慢,就怕站,坚持走下去,一定能走出去。

    难道沙漠吃人?

    连骆驼都不吃!为什么只有骆驼在,人却没了?这是一个十分恐怖的问题,这就是说,死神特别喜欢笨重的事物,而不喜欢聪明灵巧的事物。

    太灵巧了,遭人怨恨,不如笨拙,方能长命百岁、享尽天年!

    黄沙吃人,萨丁没想到,也不会往那个方向去想。上天不可能,他们都是当兵的和为官的,心术不正,神仙不收,上苍不要他们去当差。

    眼目所及,看不到,不会变成飞鸟飞走,那么,到地下的可能性极大。

    萨丁嗓子喊得冒烟,无济于事,只有带着骆驼,凭着记忆,根据老骆驼的习性,可以向出发地返回。老骆驼知道哪里有水,知道哪里有绿洲。

    萨丁比较聪明,懂得借力使力,知道老骆驼非常厉害,跟着老骆驼就不会迷路。为什么那些人迷路,是因为他们太自以为是。

    萨丁回来,没有狼狈不堪的样子,倒吃喝都好,面色红润,让人看了,觉得非常奇怪,都恨不得去沙漠走一遭,在这里,吃得都是按计划,没有多吃,抠门得很,不如去沙漠,比在这里好受,看看人家萨丁,活得多潇洒。

    琅瑚听说他们回来了,一看,骆驼不少,但是,人却只有一个,这是什么节奏?难道说第二梯队的人也全军覆没了吗?

    这是怎么回事?最近走背时运,打仗打仗不行,派使者出去,碰一鼻子灰回来,派出队伍去,一支队伍一直没回来,全部消失,第二梯队,剩下一人回来。这可真是笑人的事!

    皂基不甘心自己的计划的失败,这个馊主意是他出的,他看琅瑚呆若木鸡,就深有感触地说:“大将军,元帅,不要伤心,还好是两支小分队,不是两支大部队。”

    琅瑚真想暴打皂基一顿,他想到夏王,就克制住了自己。心想,他是夏王派来监视我的,如果打了他,他对夏王一说,那还了得!算了,忍一忍,退一步海阔天空。

    皂基自然有夏王的庇护,直接向夏王报告,直接负责,另外,琅瑚也可以直接面君,直接说皂基的坏话,但是,比较而言,皂基的话语会更恶毒。

    琅瑚缺心眼,被软禁多日,还是缺心眼。看来,生来的性格,不容易变化,只有按照常规来做了。

    “皂将军,你想,如果我们都进攻沙地,恐怕还是凶多吉少。你看,这么大的沙漠,别说八十万将士了,就是八百万将士,也会吞灭。本将军总不服气,要想围剿沙王,还必须要先讲和,能和平最好,以最小的牺牲,赢得最大的利益。”

    “话虽这么说,大家都很生气,怎么好好的两支队伍进去,出来就只有一个人,这让人想不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皂基说,“看来,我们轻敌了,还是苍天不保佑我军,实在不行,让末将亲自走一趟。”

    “别开玩笑了,你是国家栋梁,怎么舍得让你去冒险呢。”琅瑚否定了他的提议。

    很奇怪,只要皂基提议的事情,大多数都以失败告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335章 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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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皂基看着琅瑚狼狈的样子,心里很开心,如果琅瑚带领大军进入沙漠,全军覆没,那才好,这样就能转正了。

    有这样的队友,琅瑚注定是悲哀的。不过有了这样的队友,也是他的造化。

    琅瑚说:“主帅,你去吧,去到沙漠腹地吧,我在这里挺好的,你负责带领大兵进去,我在外给你压阵助威,作为后续部队,如果有需要,马上出现救援。”

    “哈哈,你太搞笑了,我是头儿,你要听我的。你干嘛要这样?”

    皂基心虚,他很想取而代之,就说:“这样吧,我去,将军在这里守候,等遇到危险,将军再出现,你看怎么样?”

    “当然可行,在这个时候,前进就是必要的,后退是没用的表现。原地待命是蓄势而发,你就去吧,我蓄势而发,一发不可收拾,一定要将对方置之于死地。”琅瑚开始吹牛。

    “怎么说?你是要我去哪里?”

    皂基问这话的意思很明确,就是确定一下,到底是谁去那里。

    去那里,明摆着有去无回,沦陷进去的,想要回来不知道;不进去,还有活的可能,如果活着,就有升迁的机会。

    琅瑚当然对丞相不满,可是现在拿他没有办法,活着就有希望,就有机会。死了,死了,一死百了。

    皂基不敢犟嘴,就说:“好吧,一切都听将军的,将军怎么说,就怎么做。为国捐躯,在所不辞。”

    他说了这话,琅瑚说:“好吧,我清楚了你的想法。你再有委屈,还是我的部下,没有到我这个官衔,就不能做出格的事。”

    皂基早就知道了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道理,没有说什么。再说,他们很清楚,在某些时候,要想完全驾驭对方,恐怕很难,只能求同存异。

    正在这个时候,最有理由的就是琅瑚,他是统帅,是将军,而他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要求大家都平安无事。

    这种认为是很恰当的。

    皂基领命,分出一部分队伍,拔营向沙王处出发,步步逼近。

    沙王接到报信,说敌人大兵来了,要对他们进行围剿。沙王冷笑一声,说:“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准叫他们有来无回。”

    说完,大家都觉得有理。

    这时候,萧生说:“沙王,对这些人,你打算怎样处置?”

    “军师,对于这些人,还没俘虏,现在不好说。”

    “沙王有没有信心将他们全部俘虏?”

    “只要有军师在,本王担心什么呢?肯定能将他们俘虏的。”

    “嗯,那么,你想怎样处置这些人?”

    “本王想让他们全部俘虏后,把他们收编进入本王的队伍,从而增强本王的力量,削弱夏王。”

    “琅瑚你打算怎样处置?”

    “他还行,作为本王麾下的将军,带他自己的队伍,去攻打夏王的军队,这叫借力使力。”沙王说。

    这正是萧生的本意。萧生不想看到杀戮,但不得不自卫,对于琅瑚,尽量不杀,推翻夏王,达到目的即可。只要将夏王推翻,就可以消除边境的威胁,从而减轻对弯刀国的压力。

    看来,沙王没有想到以夷制夷,只是想到不要多杀人,将敌人变成朋友,壮大力量,夏王自然会胆寒,想要扩军,恐怕在短期内不能达到目的。

    这里商量已定,于是决定使用活捉战术,不过,这一次,需要挖掘一个很大的陷阱才行。

    这陷阱很好挖,沙地不同于黄土地,当然,在沙地下面,就是一座地下迷宫,沙王就像蚂蚁那样,将沙地以下,修建成了迷宫。

    迷宫外面看不出来,实际上错综复杂,能进不能出。夏王清楚,人是泥巴是灰尘,活一回,然后回归尘土,变成沙,风一吹,四散飘零。

    夏王大势已去,不想再挣扎,伏剑自刎。

    萧生没了对手,反而空落落的。

    大风起兮云飞扬,壮士回故乡。

    箫生的故事到此暂告一段落,其实,他的故事还有很多,这里不再重复。

    萧生后来成为部族的首领,接续他父亲作王,带领整个部族走向繁荣富强。

    沙土被绿洲覆盖,树林也成片成片的,形成了一大片林海,风吹过去,像海浪拍打着礁石,非常悦耳。

    弯刀国成为当地一支强劲的部落,四邻国派使者与之讲和,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国与国之间相安无事二百年。在这二百年里,人民安居乐业,非常开心,国富民强。

    萧生也从毛头小伙子,变成了聪明睿智、强悍无比、文武双全的首领。他的一帮鞍前马后的弟兄姐妹也各管一些国家事务,为百姓服务,尽心竭力,不敢偷懒,也颇有成就,个个都仿佛圣人一样清正廉明,不敢做贪污腐败的事情。

    萧生成为一代贤明的君王,手下精兵强将虽多,但不滥用武力,反而毕生追求和平,与邻国和睦相处,国内也靖康安宁,奸臣无计可施,家中应有尽有,无所谓贪婪,即便有宝贝,也无处可藏。

    大家有钱共用,再有钱,就自愿交给头目,头目再送到弯刀国的仓库里,该仓库不是军事重地,无人去偷,也不用担心被抢。

    萧生安排,如果需要购买树苗、发展生产,扩大绿洲面积,就需要动用国家仓库里的钱,做一些对弯刀国将来有利的事。萧生明白,部族有经济能力并有军事能力,其他国家和人民才不会欺负部族的人。加上萧生以圣人的治国方略来统治弯刀国,人人都有道德理念,因此统治起来格外轻松。

    平时,谁有困难谁去拿钱,只是登记,在羊皮纸上写,如果拿钱的人以后有钱了,可以过来还上,如果没钱,萧生也不追究,免了他们的债务,让他们体会上苍对人类的爱,慢慢了解爱的真谛。

    萧生渐渐老了,他将王位传给他的儿子,他一共有八个儿子,其中老三最聪明,又不爱占别人便宜。时间久了,萧生的三儿子的名声越来越响亮。萧生有些不舒服,不过马上恢复常态,没有深究此事。

    老三继承王位是板上钉钉的事,萧生知道汉族人的规矩,太子一般选择长子,皇上即使有再多的儿子,也只能给长子,免得别人蠢蠢欲动,甚至动刀兵。

    萧生清楚这一点,如果选择一个愚蠢的长子当作王位继承人,那么,实际上是损害了整个朝廷、整个国家社稷的安危。

    这是后话。

    萧生果断选择了聪明的部族仆人,就是三子成为储君,将来自己死了,接续他继续作弯刀国国王。三子的特点除了睿智,再就是忠于百姓,忠于上苍,这是他的过人之处。

    萧生的眼光没错,看准了这小子。另外,萧生任人唯贤的作法写入典章,供后人参考。

    这种选择储君的方式,始于汉族,弯刀国萧生使用得相当娴熟,结果倒过来需要学习,这样对朝廷才有好处。

    故事到此结束。

    新的开始,就是新的晨曦初现在东方,显出鱼肚白的时候,红日就要喷薄而出。早晨是安静的,也是充满希望的。故事里有你有我也有他,大家都在故事里担任一个角色,但是不能对号入座,毕竟理想和现实还有一定的差距。

    太阳升起来,照红了天空和大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是好心情。这是真的!假的东西说不出口,如果出口成章,也绝不是假话。当然,驾驭语言的能力很重要,而文字没有风光美丽,这是真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