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明
作者:断片儿
正文
简介三 番外 三连科非典型代表徐直的胡说八道 转载《一品大闲人》忠厚老实的《写手们》 番外 夫子孙美和小传
我,和我的腐烂的们 关于所谓的玄幻情节 第一章 举人镇的真秀才 第二章 禽兽不如?
第三章 陌生狱卒和诡异和尚 第四章 不是我 第五章 布置 第六章 我们是你的人
第七章 金胖子、蛮姑娘 第八章 少男少女初念春 第九章 同是天涯无根萍 第十章 五只老虎谈恋爱
第十一章 兄弟情,不矫情 第十二章 跳火坑 第十三章 人梯 第十四章 刃
第十五章 袭 第十六章 刺 第十七章 被轻视的生命 第十八章 阴曹问徐直
第十九章 小人物(上) 第二十章 小人物 (下) 第二十一章 你把太子揍瘸了? 第二十二章 八卦之火
第二十三章 这么快就勾搭成那啥了? 第二十四章 作得一手好死 第二十五章 兀那色狗,你是要成精啊! 第二十六章 坠崖?坠崖!这梗太LOW
第二十七章 这是一只,人? 第二十八章 神话动物城 第二十九章 神话是人编织的美丽谎言 第三十章 近亲那啥能灭族
第三十一章 全民动员来挖坑 第三十二章 重蹈覆辙于前车之鉴 第三十三章 千年王八万年龟(上) 第三十四章 千年王八万年龟(下)
第三十五章 驱逐与救赎 第三十六章 回家的可能,痞子龙 第三十七章 痴迷于药膳的扑街老写手 第三十八章 欲行,未行,再不行
第三十九章 都是影帝(谢UTHER赏) 第四十章 蓝色的小药丸 第四十一章 流年不利,遇人不淑 第四十二章 失败的讹戏
第四十三章 棒子,大黄,花魁(上) 第四十四章 棒子,大黄,花魁(中) 第四十五章 棒子,大黄,花魁(下) 第四十六章 大黄又立功了
第四十七章 燃烧的白莲 第四十八章 还能有谁? 第四十九章 皇权与白莲 第五十章 背着书包上学堂
第五十一章 糗难之日 第五十二章 同窗和罚堂 第五十三章 哎,还没给钱呢! 第五十四章 昨日之心莫提,看今朝
第五十五章 大哥养成计划(上) 第五十六章 大哥养成计划(下) 第五十七章 邹蚺的选择 第五十八章 君子六艺
第五十九章 明州快递商行 第六十章 旧去,新来,权柄失 第六十一章 发财与盘剥 第六十二章 倩影一抹,萦怀
第六十三章 书院之痴儿(上) 第六十四章 书院之痴儿(中) 第六十五章 书院之痴儿(下) 第六十六章 谁都别拦着我娶媳妇
第六十七章 皇与后 第六十八章 爷与孙 第六十九章 墙角边的瓜藤 第七十章 藤子尽头竟然是……
第七十一章 媳妇也是个苦命的娃 第七十二章 什么是真正的盘剥! 第七十三章 莫名其妙的考题 第七十四章 老太监,不一般
第七十五章 脑残是病,没得治 第七十六章 露出马脚 第七十七章 读书人的心 第七十八章 放肆?放你妹了?肆你妈了?
第七十九章 拔灰与切掉 第八十章 我请求你,做我的弟子 第八十一章 声动明州,赵大傻 第八十二章 我妈到底是谁?
第八十三章 他不是他,是她 第八十四章 丈母娘驾到 第八十五章 今晚劫个色 第八十六章 静夜,撕
第八十七章 明人说亮话,姑娘林蛋大(上) 第八十八章 明人说亮话,姑娘林蛋大(中) 第八十九章 明人说亮话,姑娘林蛋大(下) 第九十章 城门下
第九十一章 炸城,造山 第九十二章 神迹 第九十三章 不是要出柜吧 第九十四章 欺贫,不笑娼(上)
第九十五章 欺贫,不笑娼(下) 第九十六章 软柿子好捏 第九十七章 我是什么人 第九十八章 朱顶的野望(一更)
第九十九章 楚中天还是白怜儿(二更) 第一百章 杨帆,起航 第一章 傻子中秀才 第二章 人命从来不关天
第三章 放学抓紧谈恋爱 第四章 白美的人儿,黑心肠(补昨天) 第五章 敢作敢当游侠儿!? 第七章 钱没带够
第八章 世界海盗养成 第九章 天儿是好天儿,风不正经(上) 第十章 天儿是好天儿,风不正经(中) 第十一章 天儿是好天儿,风不正经(下)
第十二章 游戏,刚刚开始 第十三章 巨型坐骑 第十四章 三份寿礼(上) 第十五章 三份寿礼(中)
第十六章 三份寿礼(中中)      
正文 简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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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渎,是亵渎。

    朱顶的大明便是一个亵渎者的国。

    亵渎什么?

    亵渎一切阻碍自由意志前行的礼法,亵渎一切阻拦大明前行脚步的所谓宿老,亵渎一切扼杀了华夏崛起的古老文明。

    大明朝立国称得上是千古无一。

    朱元璋是历史上第二个草根皇帝,却是唯一一个以南伐北而获得最终胜利的巨人。

    何以如此?

    热武器在宋朝就已经出现,在元朝得到发展,到了朱元璋手中甚至已经成建制投入到征战当中,可是纵观洪武大帝以后,几乎在正规战争中极少见到这种大杀器的身影,史料中也只是简单记载它发展到了何种地步,却极少见应用,仿佛昙花一现,仿佛它只是一件用来把玩的玩具,直到满清灭明,直到红衣大炮轰开北京城,它在明人手中都没有在体现出应有的价值。

    何以如此?

    朱元璋初起势时以善待士卒惜才重才闻名,且在身边聚集了颇广的文斗武魁,却在洪武后期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各种各样荒诞不羁的理由成批的屠戮着开国功臣,如此残暴竟几乎未遭受反弹,许多细节更是经不得推敲!

    何以如此?

    朱元璋出身白莲教兵,依赖白莲红巾军逐渐做到皇帝,且登基之后并没有明显的敌视宗派的政策,却独独对他出身的白莲教不遗余力的打压!

    何以如此?

    这些或许只是在大明洪武的迷雾边缘。

    那是一个有许许多多谜题让后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代。

    那是一个被清朝所谓学者歪曲的不成样子的时代。

    那是一个让许多后世史学家恨不得穿越时空重见真颜的时代。

    而朱顶便是在那层层迷雾的最开始降临大明。

    然后,他带领着大明,在那条亵渎的路上,越行越远。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番外 三连科非典型代表徐直的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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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国之初,朱元璋一方面的确求贤若渴,希望如同唐太宗李世民一样将“天下英才尽入我手”,另一方面,穷苦人出身的朱元璋清晰的从李善长、刘伯温二人身上了解到,一个有才能又不为朝廷所用的读书人,对政局会造成怎样的****。

    洪武三年五月十一,朱元璋征询大儒宋濂等人的意见后,当着满朝文武发出过这样的谕令:

    “朕,闻言成周之制,取才于贡士,所以贤者在职,而民有士君子之行,风淳俗美,国易为治,教化彰显。

    汉唐及宋,科举取士,各有定制,但贵词章之学而不求德艺之全。前元依古设科,待士优厚。

    然权豪势要之官,每纳奔竞之人,寅缘阿附,辄窃仕禄,所得资品或居贡士之上,致使怀才抱道之贤,耻与并进,甘隐山林而不起。

    风俗破败,以至于此。

    朕今一统华夏,方与百姓共享升平之治,所忧者官非其人,有殃吾民,愿得贤人君子而任用。

    以今年八月,为始,特设科举。”

    可是关于科举开试且连三年的真正原因,背地里,却有据说是朱元璋的贴身小太监张某某的远房二姑老爷的小叔子的二大爷的闺女的邻居家的小狗的女朋友的主人的二姨夫的野情人的姘头的小蜜,传出小道消息,朱元璋在寝宫中和马皇后其实是这么说的:

    “特么的,人家当皇帝老子也当皇帝,人家作威作福,老子做牛做马,这皇帝当得没滋没味儿的,凭什么老子累的半死连个泡妞的时间都没有,他们那些灌了一肚子墨汁的人就能游山逛水吟诗作画的?全都出来给老子干活去!”

    当然,这只是句笑谈,科举在历朝历代都是头等大事,以朱元璋的远谋自然不会如同民间戏言中的如此小家子气,可这也恰恰说明了大明朝开国之初的人才匮乏。

    总之一句话,大明国朝在最初的几年最缺什么?人才!缺到了如县令、知州一类的基层官员都要十缺其四,如同宋濂这样能做学问的大儒几乎是硕果仅存,如李善长、刘伯温这样能治国、能治军的文士更是小猫三两只的地步,蒙古人实在是把华夏文明祸害的太惨了。

    就这样才有了洪武二年的劝学令,才有以儒家为入仕学问,有了以官学促进教育的等等措施,但是大明实在是太缺官了,胆大包天的老朱决定拔苗助长。

    于是便有了洪武三年的开科取士,便有了之后三年的科举连试,甚至做出了举人具免会试入京听选这样的决定!

    拔苗助长的恶果很快就显露出来,虽然也出现了如首科状元吴伯宗这样的大才子,但是更多的却是不通事物的书呆子和废才。

    而这徐直正是废才中的废物点心,虽然早在科举之初便拜在胡惟庸门下甚至得到了他的举荐,可是这个人吟诗作对还有些斤两,谈到为官一方,恐怕就是一头猪都要比他更适合为官!

    近十年的县令生涯已经让他成了当初的同侪中最差的一个——除了那一半被剥皮添草的、发配充军的、贬职为民的,他是最垫底的一个,根本就在县令的椅子上没动过屁股。

    徐直这人吧,一开始还觉得自己相当不错,有点儿小自恋,觉得自己满腹才华,又攀上了胡惟庸这样的高枝儿,没准儿几年就能混个侍郎当当,肯定不会比那个假清高的吴伯宗差多少,把他分到了凤阳镇当个八品县令他还挺高兴,一个五十名开外的举人,毕业了就能主政一方,还是皇帝故里,美差啊!

    刚上任的时候他也想干点事儿,可惜,这儿满地勋贵,根本没人把他个芝麻小官当回事,再加上镇上剩下的基本都是孤寡和不堪用的,稍有点本事还没死的,都在京城当大官呢。

    除了最富裕的老朱家和镇东头老张家这两户外来户,他谁都得罪不起,老朱家还有个老太婆子罩着,这老太婆子据说还指着当了皇帝回乡祭祖的皇上鼻子笑骂过,这干不过啊!

    年年考核,年年中平,按说这也小十年了,就算偶尔有几次中下的他都该升官了,可没有,为什么呢呢?因为他谁都不敢得罪。

    这些年主管吏部的是徐达的旧部,凤阳镇又是个十分特殊的地方,吏部尚书曾经几次就凤阳县令人选的问题请示过徐达:“老大啊,你看啊,凤阳的县令早该换届了,徐直再干下去可就于理不和了,咱们是不是换个人祸害?”

    结果被徐达指着鼻子臭骂:“换个蛋蛋,就我老家剩下那几个怂货,换个人不得把他们欺负死?上哪找徐直这么又草包又面的县令去?让他老死任上吧!”

    就此,徐直仕途终不得进。

    徐直可是个上进的人,这老也不升官他急啊!

    急也没辙,虽然他这人谈不上什么风骨,还有些书卷里带出的迂腐,可是他这个迂腐不是别人的迂腐,人家那个说好听点,叫做坚持原则,他这个纯粹是读书读****了……

    ****的人当然有****办法,抱大腿啊!

    像他这样的小官,想要抱大腿,好吧,其实他早就抱上了大腿,胡惟庸吗,这腿可不细,为题是他徐直瘦啊,抱大腿也是需要代价的,这凤阳镇就是个养老的地方,连税都不用收,他这个官更是名副其实的为百姓服务,不到贴还是因为凤阳老少对他那点工资俸禄看不上眼。

    想招吧,细节暂且不提,透剧没好下场……

    反正他把主意打到了朱元璋拨给凤阳镇的银子上了,第一年还好说,他胆小,没几两肉,摊到人头上也没少多少,加上大明其实一直在对外征战,进行着坚定的统一步伐,有的地方还闹了点灾,老姑奶奶和老姑奶奶的老姐姐这两位实际上的主事人也就没当回事。

    可是第二年开始,这徐直可就胆大了,贪了快四分之一。

    老姑奶奶给徐达去了封信,问徐达:怎么着,你这给我们的银子越来越少是什么意思?

    徐大爷也纳闷,这事不归他管啊,老朱亲自抓的,这还不敢问,但是能侧面打听啊,这一打听不要紧,知道怎么回事儿了——老朱一个铜板都没少给!

    仔细一看物流明细,路上损耗高的能吓死宝宝!

    这还不明白!凤阳镇到南京才哪么两步道啊!

    徐达还没处置徐直呢,这是就到了某人耳朵里。

    某人一寻思,为了这么个废物去着手布置不值当啊,可这些钱毕竟是自己拿了,真追究起来,自己可没好果子吃,得了,反正凤阳镇还有一步棋,你徐直死了吧!

    至于具体怎么个情况,不能说了,我这已经透剧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转载《一品大闲人》忠厚老实的《写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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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手们》

    码字永远不光是一个技术活儿,它需要澎湃的激情,坚韧的毅力,玩命的态度,还要有能把一件事说来让人听得有趣的能力,还要有能想出一个有趣故事的能力。

    因为被404的缘故,老实有两年没码字了。重新回来,悄无声息,除了以前读者群的那几十个书友,没敢打搅别人。所以现在这本书码了十万字,只有8、90个收藏。

    俺心态很好,这是很正常的。如同当年从第一个收藏到最后收藏将近一万三,也是慢慢积累的成绩,也用了近三个月的时间。慢热的书一定会有持久的温度,我相信!

    老书友们散落起点各地没法找到,写手们倒是一来就遇到很多。新朋老友的亲切之余,不乏互相调侃,互相安慰,互相激励。两年不见,再见一如昨日,让人感动!

    我认识的写手中,《赤宋》的佛山赞先生是个很好玩的小朋友,每天都患得患失,生怕自己写来不如读者的意。不停地涂抹修改,态度认真,倒让人替他捉急。每次看他神神叨叨的样子,既佩服这小家伙的执着,也暗暗骂他死心眼儿。

    另外一个是《秀才的逆袭》的任国成,这笔名听起来简直像个老实巴交只会土里刨食的庄稼高手,居然隐藏着一颗想做海盗的野心,他娘的,真是人不可貌相,估计他这书也能逆袭!

    五岳为轻真是个急公好义热情好客的主儿,排着队到我新书来送花篮。看名字就知道此人有股盛唐的疯癫气象,李白的那种!想必他会把《盛唐霸业》继续到底,看得人眼花耳热,意气素霓生!

    比较讨厌的是那个写《冒牌小太监》的朱藤紫骢,我笑着喊他“猪疼自冲”,并解释说猪疼了自然会往前冲,于是这厮就不依不饶,连着几天怀疑我到底老实不老实。我说你一个冒牌的太监居然去指责人家的道德问题,这也太搞了吧?

    写《渎明》的断片儿,人虽年轻,却很严肃认真,嗯,还有些自恋。光看他接二连三在作品相关里发说明,发简介就知道,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不过为什么要渎明呢?是不是有很多404边缘的脚印?

    《重生南明当皇帝》的天剑客,练的是剑,也不知道平时贱不贱。不过他经营得很好,战场氛围描述得有模有样,又写的是一个**丝皇帝很励志的故事。相信有许多热血青年喜欢。

    《混乱大唐》的笔名居然叫属猪的小羊,这简直是天生喂狗的名字。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到颇有几分狄国老的家教,扮猪吃老虎,何况还扮羊呢?没准真能把大唐给吃了!

    还有许多写手,在我脑海里一一掠过,因为怕伤了他们读者的玻璃心,不能一一点名批评了,很遗憾。过段时间,再开个单章,说说这些道貌岸然衣冠禽兽的写手们背后的故事!

    唉,补充一句,今天老实有事出来得早,昨晚码好的两章,居然忘了存云盘。第一个蚊子腿就闹这么个大乌龙,简直也是没谁了!不过放心,晚上一定两章送上。大家可以翻翻目录,每天六千字没断过。

    用佛山赞先生对我拍马屁的话来说:老作者就是这么硬气!

    如果各位看了本书觉得还算像个样子的话,就请高抬贵手来个收藏点击和推荐。老实年纪一把了,这么玩儿命就是希望能给儿子攒点学费钱呢!总不能录取通知书下来,都是他妈妈给盘缠,我一毛钱人情也做不了吧?

    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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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 夫子孙美和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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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美和原形张美和,明初学者,被记载于《明史》卷一百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五,张美和传。

    至于为什么在本文里叫做孙美和,这个,我会告诉你们我把姓记错了?o(╯□╰)o

    张美和,名九韶,以字行,清江人。能词赋。元末,累举不仕。洪武三年,以荐为县学教谕。后迁国子助教,改翰林院编修。致仕归,帝亲为文赐之。复与钱宰等并征,修《书》传,既成,遣还。年八十三卒于家。著有《吾乐山房稿》。

    上面那段文字,就是他在正史中的全部描述,除了知道他会写写词赋,是个不怎么愿意当元朝官(或者也可以解释成考了很多次没考上?我更愿意取前者,因为仕不是第。)的读书人,当过几年老师,编过几年书之外,信息量缺缺。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没完,因为明史里没写,他有一本很出名的著作,讲的天地阴阳一类的理论,很出名,书名初为《格物篇》,后正名为《理学类编》。是明代研究程朱理学的重要材料之一。

    再有,请注意他的传记里出现的一个人名——钱宰。

    这位先生同样出自《明史》列传第二十五,但是字数就多的多了,也是当时非常有名的大学者,这里就不介绍了,有兴趣可以度娘。

    列举他,只是想说明,孙美和,额,不对,张美和这个人,绝对不像是《明史》里记载的那么简单。

    至少,就算他没有钱宰那么有名望,也相去不远,肯定很有才学。

    而本书里之所以选择他作为夫子的形象,是因为这个人真的是个老师,而且应该真的是个好老师,至于他都教出过那些学生,据我瞎猜,他和明初的首科状元吴伯宗关系匪浅。

    再者,看他的著作,就知道这位老大人是一个老学究一样的人物,对于天地阴阳的研究已经站在了当时的巅峰,只是有没有娶到白富美吗,这个真心……

    我为什么要写这一段?很简单,凑字啊,再有700就199999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我,和我的腐烂的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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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看,不敢说一目十行,但是万八千字,也就几根烟功夫的事儿,现在写起来,才知道,这个行当的不容易。

    写作,是一条寂寞的路,会因为一个收藏的增长而欣喜若狂,更会因为一个收藏的下降而沮丧一下午,点击、推荐更是一遍一遍的刷新去看。

    因为,我们都害怕寂寞,都害怕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文字,没有人认可。

    没有推荐的日子,我们尤其的孤独,俗称玩单机。

    好在,在最难熬的日子里,我认识了我的腐烂的们,下面就说说他们,和他们的作品。

    对,没错,我这是在打广告o(╯□╰)o

    求收藏、求推荐、求抱养,大大们能给什么我就求什么!别问我节操呢,那是啥?

    首先要说的,是忠厚老实,我的一位老师,我严重怀疑这货是当老师的,懂得多,属于那种什么都懂一点,生活更多彩一些的家伙,老死机了,(哎?好像哪里不对……)不是我这样嘎嘣脆的新人,因为某种缘故,不得不另起炉灶,但是水准可没降。

    书名:《一品大闲人》;

    推荐语牛叉的翻天,老人儿就是有底气啊,我等自愧不如:一块被煤球掩盖的金子,一本被烂书遮住了的好书!

    还有就是最初给我很大帮助的任国成,这货吧,我不多说,俩字“闷骚”,你们懂的。

    书名:《秀才的逆袭》,多高大上,早认识他我就不叫《渎明》了,改叫《私生子的逆袭》;

    推荐语:他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身边躺着一具光溜溜的绝色女尸。?他被抓进牢狱,面临着凶悍罪犯的邪恶羞辱。?他丢掉了功名、丢掉了婚姻、丢掉了所有的一切,成为一个等待秋后问斩的死囚。?面临绝境,他该如何反击??山河动荡,风云激变,他发誓要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逆袭之路!(我说他闷骚有错?)

    下面这个,是个神人啊,真神,属于我的前辈,我也相当佩服,他叫……轩樟,这俩字啥意思?好了,不瞎吐槽了前辈了,他书我看了,我给他的总结:

    《甲午崛起》绝逼是本神书,六十万字了!上架了!猪脚才一岁!啧啧,这大哥的思维,不是我等凡人理解,不扯了,我要去跟文了。(神吗?)

    还有一个,是我一个小盆友,在我还没有签约的时候,就一直鼓励我写作,一直夸我写的怎么怎么好,很感谢他这一路的支持,他叫……稍等,我去书评区找找……哦哦,紫云星空,原谅我这该死的记忆力;

    书名脑洞很大啊,《带着超级战舰回清末》。

    简介:看着甲午战争的惨烈,看着圆明园被完全烧毁,看着华夏五千年文明被那帮强盗抢夺践踏,我们能不愤怒痛恨?为了华夏民族不受欺凌,李仲举随身携带超级战舰系统穿越而来。既然你们费尽心机要阻挡华夏民族的发展,虐杀我们华夏人,那么就由我来终结你们这帮强盗,我要让你们千百倍偿还,付出最惨重的代价。犯我华夏天威者,虽远必诛。从此,世界上少了一个岛国,欧洲列强一厥不起,华夏屹立于世界之巅。

    爱雅玛雅,差点把我好基友忘了,宅不烦,和我签约时间差不多,却比我早早推荐,羡慕嫉妒恨有木有!这货文笔真不是盖的!情节真不是一般虐的!然而,虐的他自己都受不了了,改了……改了……还我虐文!现在爽了,爽的不要不要的,这货,双重性格吧?还有,最让我佩服的是,这货写的北朝!没点底蕴不敢试的题材啊!

    不多说,书名《北宋有条孤独狼》,额,不对,看我这脑子《北朝有个独孤郎》……

    上简介:荒野求生小主播子龙,魂穿南北朝独孤府上小汉奴。

    争霸辅助系统、属性扫描技能、热血、不屈……诸多异能外加老爷爷神奇乱入,助他一步步走上人生巅峰,手掌天下大势。

    上承南北朝之乱,下启隋唐盛世,谈笑间纵横大陆,暗操控三朝更替。

    皇权面前淡淡转身,只想千年后不再经历甲午之辱,辛丑之乱。

    据说作者喜欢没事儿借男主之口,淫出一手歪瓜裂枣的好诗,看了眼,有点儿“一片一片又一片”的意思。

    好吧,这就是个闲扯片儿,然后冒充正史的家伙!

    好吧《北朝有个独孤郎》,宅不烦为你讲述一个农奴翻身把歌唱的故事,有点儿小热血,男人,可以看一下儿!

    最后,我代表我的腐烂的们,给我们的读者大大们,鞠躬!

    谢谢你们喜欢我们用指尖构架得一个又一个世界,谢谢。

    秀逗麻袋,还没完,最最后,求收藏、求推荐、求抱养,能求的都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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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所谓的玄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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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大大,看到章节里神话动物成那一段儿可能就弃书了,小的理解,我也不喜欢披着驴头卖狗肉,但是,还是让我解释一下吧。

    第一,这本书真的没有什么玄幻内容,最多有点宿命论,但是穿越这种事情都出现了,偶尔有些超自然现象,这是很多作品和故事需求里不可避免的不是?

    第二,关于上古生物,我之前在书评区做过很多次解释,所谓上古,是我们很难去触及的一段历史,那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乃至流传下来那些让我们神往的传说和那些故事里的神奇生物,我们都不得而知,只能被动的去接受故事,那么为什么不做一次假设,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的文明还在萌芽,就有一些被大浪淘沙而去的其他智慧生物?他们没有高超的法术力量,只有不逊于人类的智慧以及强悍的体魄,他们也会生老病死,他们也是平凡的生物,于是就有了我文里的那一段,我觉得作为一本供人娱乐的,这并不是一件过分的事情。

    第三,关于种田和权谋,只有一句话,明初是一个很复杂的时期,朱元璋是历史上杀功臣最多的皇帝之一,它不同于唐宋初期,它没有大闲人滋生的养分,同时他也有很多被它下一个王朝或故意或无意掩盖的真相。我不是历史学家,我只是个码字的,所以我可以不负责任的在我的里瞎掰一下,供大大们一笑便罢。

    从心理学角度解释,人类在骤然受了刺激并且换了陌生环境,尤其是监狱那种陌生环境的时候,做噩梦的几率会是平时的很多倍,我想可能很多朋友都有做很真实的噩梦的经历吧?

    我做的,只不过是利用这点带入我的故事的一些线索,就像很多我们现实里发生过的事情,我们会依稀记得在梦里见过一样,一个道理,我只不过夸张化、细节化,最多中学的时候,老师就告诉过我们,故事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

    所有这些就是所谓的玄幻,甚至包括今天,我们还能在新闻上看到神奇生物的出现,比如北美洲一种像极了传说中中国龙的一种小蚺,比如不久前出现的会飞的猫,比如出现在青岛的四爪蛇。

    在现实里,我们不管做了如何真实的梦境,他都是一个转眼就会被忘的残像,在里,它就必须叫玄幻;在现实生活里,我们见识到不能理解的生物出现在新闻上,会感叹大自然造物的神奇,在里,它就必须叫玄幻;某个新闻里某只宠物聪明的直逼人类,我们会感叹别人家的宠物,里描写了某些神奇的动武,它就必须叫玄幻。

    对此,我只能表示,呵呵……

    最后,谢谢支持我和不支持我的大大们,你们的关注才是我坐在电脑前敲击键盘最大的动力。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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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举人镇的真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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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孙悟空和金箍棒在花果山生了几个小猴子,过上了幸福而美好的生活。

    唐朝和尚在取经之后,便还俗去了女儿国,与那女儿国国王在一起只羡鸳鸯不羡仙。

    至于八戒和沙和尚,也是各得所求,日子过的优哉游哉。

    这就是,一曲西行记,几段鸳鸯谱!

    好了好了,西游记的故事讲完了,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吧。”

    朱顶从软草堆上站了起来,自以为潇洒的弹了弹身上的草屑,又自以为优雅的一撩衣襟转过身形,哪料到在他讲故事的时候,他的听众之一就用细草绳在他脚下设了套,于是他便华丽丽的再次投入草墩的怀抱,换来一阵快速远去的哄笑。

    朱顶原名朱鼎,可是因为某种原因,他现在只能叫做朱顶,原因他是知道的,从看到这个世界的光明那一刻,他就知道——他生就宿慧,带着前世记忆来到这个世界。

    而他所生长的地方,正是当今洪武皇帝的故乡,凤阳府下辖凤阳县内凤阳镇,这镇上三百六十四户人家,几乎都当得起皇亲国戚的称呼,几乎家家当年都曾给过朱元璋一些照拂或者是他子弟近卫的家眷,所以老朱在做了皇帝之后,便在自己出生的地方圈了一大片地,成为他们新的家园,成就了这一方凤阳镇。

    朱顶手脚并用的从松软的草堆中央爬起身来,对着哄笑远去的五个坏小子就是一阵臭骂,换来又一阵的大笑,直至他们消失在镇子里的房屋之间。

    “呸、呸、噗”,朱顶吐出嘴里的草屑,无奈又认命的长叹一息,随后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远去的那五个坏小子是这镇上出了名的混世魔王,号称凤阳五虎,张家偷狗、李家抓鸡、冯家牵羊的“无恶不作”,却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五个兄弟,虽然曾经身为成年人的他,一直排斥和五个只知道胡闹的小屁孩之间称兄道弟。

    “我滴个孩来,你个麻赖娃子,你那几头蠢牛又把我家地啃了,看我不告诉你叔叔婶子,看不扒了你的皮!”

    朱顶听到这声喝骂,却没有像平常十二三岁的娃儿那样表现出惊恐,反而一脸挪揄的对那老农说道:

    “哎呀,吴家三叔,你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啊?

    镇上老少谁家不知道,你家那庄稼你向来是只管撒种子,可从来都不侍弄,你那地里谁分得清秧苗和稗草来?

    说吧,又找我啥事?我胆子小,可经不起你吓唬!”

    这吴老三的老母亲是出了名的善人,曾经给过饥寒交迫的朱元璋半块糟糠饼子,据说还是从这吴老三嘴里夺下来的,也因此,在老朱登上大位之后,便封了老吴家男丁一个世袭举人,月月有官府给的薪俸。

    不仅仅是老吴家,这凤阳镇的男丁几乎个个头上都顶着功名,就连新出生的娃儿都有薪饷可拿。

    对此,以老大人宋濂为首的一群大儒对朱元璋对自己家乡人的优待颇有非议,毕竟别人需要辛苦数载甚至数十载,都未必能够取得哪怕最低的秀才功名,可是这里的娃娃却在一出生就有了远超于他们的起跑线,对天下的读书人而言,这是大大的不公平。

    可是这些非议才一起头,就被铁血而强势的老朱给压了下去,这凤阳镇的老乡也是实在不怎么争气,空顶着功名的帽子,可是到现在立国十几年的时间,能识文断字的却只有堪堪双手之数,更遑论道德文章了,于是这里就成了大明朝举人、秀才最多的镇子,也是最名不副实的“举人之镇”。

    就此,这个大明朝举人老爷最多的小镇子,也就从老大人们的视线中渐渐消失,再也没有被关注过。

    而朱顶面前的这个吴老三就是这镇子上不学无术的典范,他与朱元璋同龄,两人儿时还是很好的玩伴,可是现在老朱已经成了一位注定会被万古颂咏的开国大帝,吴老三却把自己的举人头衔都输给了一个七岁的娃娃,若非两年前朱顶看他可怜,教了他点手艺,恐怕他就要成为大明朝第一个要饭的贵族。

    “哎呀呀,就知道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你,要不怎么说顶哥儿是注定要当大官儿的,从里到外都透着股子贵气儿,说到底是读书人啊,我们这些泥腿子……”

    朱顶连忙打断吴老三的唠叨,这个浑人叨叨起来也不分个时宜,这话要是被外乡人听了去,往严重说可是真的会掉脑袋的!

    他吴老三从根子上那可是御赐的举人,就算把功名输了,那也是输给了乡邻,输给了同样被老朱御赐过的乡亲,他自称泥腿子没事,可被夸的朱顶还要命不要了?

    朱皇帝的心眼可向来不怎么大!

    “打住打住,你这么说没事,别连累我,我和你比不了,我是外来户,官府可不会照顾我。”

    吴老三脸上一阵羞臊,转而成怒:“哪个不长眼的敢动咱家顶哥儿?看老子不掀了他房顶!顶哥儿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镇子那个衙门就是个摆设,那老倌儿他敢管谁?只要老姑奶奶在一天,他就得见天儿的去磕头问安!”

    朱顶白了吴老三一眼,这一老一少便挤在一起嘀咕了半晌,又在一阵窃笑之后,各自分开。

    朱顶看着逐渐西垂的斜阳,颠了颠怀里的散碎银子,满意的从吴老三的田里赶出已经开始倒嚼的五头肥牛,迎着夕阳的余晖,慢悠悠地驱着牛群向镇子里行去,在他的身后,是不知道跑去哪里寻找野味,刚刚回返的一条土狗,它有一个很土的名字——大黄。

    大黄其实已经很老了,它和朱顶同年同月同时出生,再过两个月就要年满十三,却丝毫看不到衰老的迹象,是镇子里名副其实的狗王。

    如今的凤阳镇可绝非后世凤阳歌里唱的那样多灾多难,这里是出了名的福地,风调雨顺自不用提,耕无税早在十年之前就已经实现,甚至就算农人不事生产,都不会有人饿到,朱皇帝对这些与他有过恩惠的老农们,真真不是一般的亲厚。

    朱顶驱赶着牛群走在光华的石板路上,偶尔传来“啪啪啪”的声响,在几坨褐色事物坠地的同时伴随一股子恶臭,黄牛这种生物排泄的时候从来不分时间地点。

    这其实是一件让旁人很烦躁以及厌恶的事情,想像一下,美丽的傍晚,人们在自己家的门前迎着和煦的微风纳凉,或逗弄着幼子乖女,或手捧着时鲜的果蔬大块骨朵,或在流经自家门前的清溪里洗涤着青菜白米,一抬头却有一坨屎摔到了近前甚至还会被溅上几点,这心情便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愉快起来。

    然而朱顶每天回家的“撒屎”之旅,却从来不会遭到厌嫌,反之,他的几头黄牛在哪一家的附近排泄之后,这家的主人便会笑呵呵的抄起杵在门边的铲子,撮一些黄土把那些排泄物收拾干净,倒进自家的粪便收集站,到了晚上自然会有专门的杂工来将这些禽、畜的排泄物,拉去镇外的沼气池处理。

    在镇上生活的人们有一个共同的认知,他们和大明其他地方的百姓最大的不同点,不是这里是皇帝的家乡,不是这里有着全国密度最大的举人,也不是因为他们从建国开始就可以不再纳税,而是因为他们自认要比别的地方的人,生活的“高级”许多。

    凤阳的冬季虽不会大冷,却也有些阴寒,可是这里的家家户户屋子里却总保持着惬意的温度;夏季的酷暑对镇子的影响也几近于无,在每条路上,在每家每户,都会有大大小小的“风扇”散布着,这里的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调节墙上的木质旋钮来控制风力。

    老一辈的人总说,这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而这些“风扇、暖气”,和道路两边每到夜晚就会被点燃的“巨型铁蜡烛”,以及更多的便利,都要归功于镇子远处那个并不如何脏臭的沼气池子,还有镇东头那座装着巨大“茶壶”的房子,而这一切便是朱顶在两年前,借吴老三之手实现的。

    然而,镇上的成年人之所以对朱顶如此热情、关切,却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毕竟这些也不是白来的福利,是要按时交钱的,虽然那点儿钱财对于现在的凤阳人而言微不足道。

    况且,朱顶才是那沼气池和“大茶壶”最大的东家,这本就是极少人知道的事情。

    他们对朱顶的热忱源自最根本的敬佩,对这个从小就用自己那神奇的小脑袋为镇上的居民们解决了无数疑惑、麻烦的小孩,对这个远未着冠,只旁听过几天族学就在九岁稚龄高中秀才的小孩的敬意,那是源自这个时代的百姓对真正的读书人,最诚挚的敬服。

    朱顶一直认为这个时代的百姓简直可爱的过分、糊涂得过分,他们对于读书人的认识,简直已经到了一种近乎病态的崇拜,甚至已经不分人格和品德,甚至供上神坛!

    而朱顶更是被镇上的学政认为是神童,是文曲星降世,是专为做学问而投胎的!

    学政大人胸脯拍的砰砰响,朱顶作为这个有着百余位秀才、举人的镇子上唯一的一个能做学问的读书人,是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代宰相的人物!

    先不管朱顶再如何优秀、再如何早慧,他的这点成绩放在一州一县或许还能值得称道,可是放在整个大明朝也不过一点绚丽的水花罢了。

    再说宰相这个称谓,显然,这位开口闭口之乎者也的老学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随着不久之后胡惟庸案发生,大明朝恐怕不会再有宰相这个职位了。

    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朱顶高中院试一等头名之后,正是要加紧用功提名乡试,眼看着就可以光宗耀祖的时候,却有人出面阻止他继续“上进”。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朱顶的叔叔,把他抚养长大的朱涂元。

    每每思及至此,镇上的人们一看到那座镇上数一数二的宅子,脸上总是会露出几分不解以及更多的鄙夷。

    那里就是朱顶的叔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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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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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将五头肥牛拴进牛棚,又在门前的清水里净了手,便满脸不愿意的走进了那座颇有规模的宅子,走进了他叔叔的家,走向了他的小窝——后院柴房旁的一个低矮窝棚。

    不出意外,一个圆滚滚的八岁男孩正在挣扎着、费力舞动着一柄相对他而言颇为硕大的斧头,劈砍着零散堆放在院子里的粗大圆木,****的上身甚至可以见到几滴有些油腻的汗珠滚动。

    “哥,你今天回来得有点晚啊,家里都吃过饭了,但是,你聪明的兄弟给你留了个肥鸡腿,还冒着热气呢!呀,接飞标!”

    稚嫩的话音方落,一个油纸包就从小胖子的手中抛出。

    朱顶笑呵呵抄过油纸包,在肥嫩的鸡腿上潜咬一口,便又抛回给看着他直咽口水的小胖子。

    “你吃吧,我在外面吃过些东西,还不大饿。”

    吃、抛、说之间,他已经走到了小胖子的身边,宠溺的揉乱他被汗水打湿的头发,又从工具架上拾起一柄用来修理树杈的柴刀,一柄很有些纤薄的普通柴刀,对着眼前满是斧痕却屹然不动的树桩轻轻一砍。

    “啪”的一声,树桩应声而开,断面光滑如镜,没有丝毫逆岔参差。

    小胖子朱举羡慕的看着兄长飘逸的挥砍,一段段大小均匀一致的劈柴被整齐的堆放在一边,费力的咽下最后一口肉丝。

    “哥,我得什么时候才能像你一样啊,简直太帅了!”

    朱顶轻轻的吐出一口浊气,呼吸没有因为二十几根圆木、树桩被砍成劈柴而有所紊乱,他抄起一块磨刀石,在刀面上啐上口水,认真的磨动起来,那柄纤薄的柴刀刃上,又新添了一颗微尘大小的缺口。

    “功夫还是不到家啊。”

    朱顶边磨砺着手中的柴刀,边安抚着这个自己名义上的血亲堂弟。

    “快了,你还小,等你长大了,你会比我还要厉害,快点长大吧。”

    天色就在小胖子不以为然的逗弄大黄和“锵锵锵”的磨刀声中渐渐变暗,直到杂工将路灯点燃,微红的光明才又将这小小的院子照耀微亮。

    “哥,你说吴老三也太笨了,他那个沼气池明明可以当柴火用,他也就弄出几个柱子当大蜡烛用,你说他要是挨家挨户都给通上沼气,那是不是就能代替柴禾了?是不是家家户户都可以不用再点蜡烛、油灯了?

    这样咱们镇上就再也不需要劈柴和照明花费,他也能再赚上一笔,你说是不是?

    哎?哥,你说我把这个想法和吴老三说了,他能不能分我点儿钱?”

    朱顶很诧异的看着眼前的小胖子,还真是想不到,这些话能从这个文不成武不就的弟弟嘴里说出来。

    事实上,就连沼气池最直接的操作者吴老三,也是最近才萌生了这一个想法,这还是建立在以沼气为能源提供供暖和推动镇东头那台最简易的蒸汽机的基础上,而这些都已经被运作、实施了两年多的时间。

    并不是这个年代的人们有多么的蠢笨,相反他们的头脑并不会比朱顶这个带着前世记忆的家伙慢上一分半毫,对事物的认知差异,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知识积累和水平的不同层次上。

    显然,在朱顶脑中的现代常识,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眼中,很多都可以称作异想天开甚至神仙手段。

    知识就是力量,在之前的那些岁月里,朱顶算是完全理解了这句话的全部含义。

    为什么朱举只是简单的说了下自己的想法,却让朱顶颇为惊异?着实是因为这个小胖子是一个大大的问题少年。

    要说朱举的品性,倒是也没什么可挑剔的地方,不顽劣,不骄横,对谁都表现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但是有一点,这孩子太懒了,懒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懒到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的地步,除了朱顶这个哥哥,他似乎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甚在意。

    这也罢了,以老朱家的资材,以朱顶这些年凭着沼气池和“大茶壶”攒下的私房钱,就是养他两辈子都绰绰有余,可是这孩子还有个要命的地方,那就是不在乎,除了对朱顶这个哥哥出自最原本的亲近和下意识的模仿之外,他似乎对一切事情都表现出无所谓,甚至于冷漠。

    并非天性薄凉,而是这孩子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仿佛活着就只是为了吃喝睡觉。

    若不是这孩子表现的太过平庸,或者说与这个年代的普通小孩相比,并没有什么特立独行的想法和行为,朱顶几乎以为他也是带着前世记忆转生,这孩子简直比朱顶这个穿越者更像一个看客。

    可是今天,朱顶第一次看见这个幼弟对某一方面便显出了强烈的兴趣,甚至有着自己独到的想法,比之吴老三那样的名义上的拥有着还要前瞻的见解,纵然吴老三不是什么人才,可是小胖子也才八岁,而且在镇上有着烂泥一样的称谓。

    烂泥,总是扶不上墙的。

    在朱举六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就为他延请了两位先生,一位温伯,号称学贯古今;一位春先生,号称马上步下鲜有敌手。

    他们二人也的确各有手段,至少朱顶在二人身上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御敌本领,可是自己的这个弟弟,除了把两位教师气的呕血三升之外,就没有别的什么收获,然而朱顶的叔叔婶婶却似乎并不在意,依旧留下两位老师按时上课,而上课的是时间朱顶必然在家的时候。

    朱顶知道,这两位教师其实是叔叔婶婶为自己找的老师,小胖子不过是个幌子,这从两位先生教授自己比调教小胖子要上心几层楼就看得出来,他们不加掩饰,叔叔婶婶也不是傻子,他们只是把朱顶当了傻子。

    爱至深,却以仇养。

    朱顶知道,也只能当作不知道,只是记在心里,不打算报答,因为那个他知道而所有人都以为他不知道的秘密,因为时间恐怕不多,因为他唯一能做的,或许只是记住那份暖。

    而那二位先生的身份,似乎也并不同寻常的西席。

    因为叔叔夫妇为了自己所做出的牺牲,因为为了替自己做掩饰,朱顶对自己的这位堂弟也就更生出几分愧疚。

    可是现在看来,这个弟弟似乎找到了兴趣的所在,只要有兴趣,朱顶就有把握把这块烂泥炼成一块臻美瓷器,只是不知道是否还有这个时间。

    再有就是,貌似现在这位朱皇帝对商人不是一般的讨厌,虽然现实是老朱和传说中那位富可敌国的沈万三并没有什么直接的交集,沈大富豪早在建国之前就去另一个世界报道了,可是民间都知道,老朱讨厌商人,不是一般的讨厌。

    士农工商,商人在末尾,在社会的最底层,就是再有钱,在正式场合见了一个佃户都要矮上一截,这可是老朱定下的死规矩,至少现在没人敢破。

    “车到山前必有路,总会有办法的,实在不行做一个幕后大老板其实也是不错的。”

    沉思了半晌,朱顶打定主意,既然小胖子找到了兴趣所在,那自己就要善加引导,总比让他混吃等死要好得多,更何况这可是自己的终极生活目标,怎能让自己的弟弟专美在前?

    他一抬头,院子里已经空空荡荡,好在下一刻就传来一阵冲水声,否则说不得朱顶就要硬着头皮,去大屋里找小胖子了,这个时候的孩子思想最是多变,别睡过一觉,就把今天的兴趣忘了干干净净,朱顶未必有时间等到他再有表现出明显兴趣的一天。

    “哥,下水道好像堵了,你明天叫吴老三找人来看看,顺便和他说说分钱的事儿呗?嘿嘿。

    茅房水缸里没水了,我去担水。”

    看着笨手笨脚拿起水桶和扁担的朱举,朱顶心中又是一暖,恐怕也只有面对自己的时候,这个连吃饭都懒得伸筷子的弟弟,才会如此“任劳任怨、不辞辛苦”。

    说到水缸、马桶和下水道,朱顶心里就暗自得意,能在这个年代把阉割版的抽水马桶搞出来,这也真真是没谁了!

    其实说到底,所有的这些不过就是为了让自己在等死的日子里,过的更加轻松恣意一些而已。

    这“冲水马桶”当初可是着实费了好大一番劲,才被吴老三那个蠢材鼓捣出来。

    手中的柴刀自然而然的将一段段圆木变成了大小均衡的劈柴,朱顶的心里却不停的为着小胖子做着未来的规划。

    这个年代,其实沈万三已经死去多年,云南也还不是大明的疆土,明史中关于老朱和沈万三的那点儿故事,看来又是鞑子们的抹黑。

    既然没有沈万三,朱顶不介意去成就一个朱举,一个隐在暗地里的金钱大帝。

    可是正在他于心中绸缪的时候,门口却出现一阵吵嚷,随后他的脑海便是一连串的雷鸣!

    “哎,张大捕,这大晚上的,你们又是刀又是枪的,要干什么?”

    以张大捕为首的一班衙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柴房附近,十几个人的队伍竟然没有发出喧哗,他们的眼睛都恶狠狠的盯着朱顶,全没有了平日里的和善。

    “朱顶,你的事发了,还不束手就擒!

    老姑奶奶那样的活菩萨你都能下的了手杀害,你真是禽兽不如啊!”

    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明显带出了哭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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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陌生狱卒和诡异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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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姑奶奶去了,凤阳镇的天,塌了。

    老姑奶奶走的平和,脸上犹自带着往日的慈祥,却不安详。她那漫布老人斑和岁月纹理的颈上,多出了一道横亘咽喉的血口,黝黑嫣红。她那不再明亮的眼和满是沟壑的唇没有痛苦,有的是满满的嘲讽。

    嘲讽某些人或者事?不得而知。

    她苍老的右手被她牢牢的抱进怀中,仿佛要伸进自己枯干的腹囊,那手心是一块被扯落的衣襟,源自这镇上一件独一无二的衣服。

    这衣服属于朱顶,是一件于后世再普通不过的棉质T恤,无袖且做工粗陋,而今天朱顶就是穿着这件被撕破一角的衣服游荡了整日。

    凤阳镇是天子故里,老姑奶奶于洪武大帝有过不止一次的活命之恩,县太爷只不过是一个从八品小官,自然不敢独断专行,连夜便启奏一封,八百里加急送往了金陵城天子手中,所以朱顶还要在牢中等上数日,才会被开堂问审。

    这数天时间却不平静,一场巨浪已经悄然的向着变得漫布阴霾的凤阳小镇,兜头打来。

    时已近仲夏,凤阳正是梅雨纷纷,将入夜时还是彩霞一片,转而便雷鸣爆起,急雨如瀑。

    朱顶蜷缩在逼仄阴晦的牢房一角,脸色青白,胸口没有一丝起伏,仿佛死去多时,没有生息。

    急落的雨滴拍打在并不宽绰的窗上,碎成细密水雾,弥散而下,早已将他那一身单薄的衣衫润透,裸露在外的胳膊已经浮现一层层的疙疙瘩瘩。

    牢房的地面即便在三伏之日,也冷如坚冰,加上这样的天气,就更显寒意,可是他就那样抱着膝盖侧卧在污秽地面上,任凭冷雨在他身下汇成一汪小潭,任凭汗毛乍起,也没有抖动一下。

    那个老人去了,那个唯一给过他真切关爱和安慰的老人去了,不是善终。

    朱顶很悲伤,虽说他并不在意自己会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中生存,虽说自己只是一个看客,一个不可能活过十八岁的旅者,可是他还是很悲伤,这悲伤源自这位满口牙齿已经几乎脱掉却依旧言辞泼辣的老太太,对他发自内心的疼爱。

    人,孰能无情,朱顶虽然自认为只是个停留短暂的异世旅者,可是别人对他的好,他全都铭记于心中,不说报答与否,至少那里一片温润与和煦。

    可是现在,那位老人去了,被人杀死,转而嫁祸在他的头上。

    这,绝对不行!

    雷声渐弱,雨势渐稀,空气却更显阴寒。

    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在寂静的牢房中骤然乍起,久久没有声息的朱顶,浑身颤抖的满地翻滚着,大声咳嗽着,他的脸重返血色,面红眼赤,鼻涕与眼泪横流,仿佛已经病入膏肓的肺痨病患,在无法呼吸和拼命的汲取氧气之间死死挣扎。

    朱顶还魂了,在他这俱皮囊行将步入死亡的最后一刹那,魂归来兮。

    调节好呼吸之后,他甚至没有清理脸上的污浊液体,他只是睁着通红的眼睛,狠狠地盯着牢门那处的狱卒,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镇里,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狱卒,那个杀了老人的剑手。

    朱顶知道了凶手是何许人也,他甚至看见了整个行凶场面,但仅仅只能旁观,无力阻止。

    这是在他穿越之后所获得的能力,已经伴随了他整整九世,这能力赋予他某种力量,可以灵魂离体,回到三天之内的过去,仿佛穿行于另一个空间,亲眼见证短暂的时间内所发生的某些事情,寂静如无声的电影。

    但是这足够他知道事情的始末,在身体濒临窒息而亡之前,他看见了所有的真相。

    他看到了那个一直以来表现的唯唯诺诺的县令在老姑奶奶面前嚣张的狂啸,他看见那个陌生的狱卒轻松的用一把细长的短刃,在老人的颈上留下一道深深的血痕,他看到老姑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那眼中的深深鄙夷,他看到老人家在呼吸无以为继的瞬间,眼中出现的痛惜和担忧,她的头颈左转,她的眼仿佛可以穿过层层阻隔,看到她想要看的地方,那个方向是朱顶的家!

    一滴清泪悄然落下,无关于肺腑与空气重新联通所引起的强烈反应,只是因为哀痛,哀痛一位慈祥的长辈已经溘然长逝,哀痛这十三年对他最好的老人也许是因为他缘故,而死于某种阴谋。

    什么样的阴谋,朱顶并不关心,对以一个经历过九次尔虞我诈算计人生的人而言,对于一个无论如何也活不过十八岁的人而言,再凶险的阴谋也不过了了,他现在只想着一件事,为老人报仇!

    看破自己的生死,却不能释怀亲人的横亡。

    现在,那个最直接的杀人凶手就在他的眼前,距离他不过数步之遥,一扇木门之隔。

    狱卒的手不自觉的扶在了腰间佩刀的把柄上,他不明白,为何会从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眼中看到了如此浓烈的杀意,那神情不是孤狼的择人而嗜,而是如万兽之王一般的压迫,仿佛一种气势的禁锢,一种源自内心处隐藏最深的恐惧的勾动。

    直到朱顶垂下他那高昂的头,有些萎靡的走向牢房的角落,将湿漉漉的身体缩在最黑暗的地方之后,狱卒才仿佛脱离了这种禁锢,甚至来不及快行几步以脱离朱顶的视线,就在牢门前大口大口的喘息起来,他的眼中是深深的不能置信和惶恐,但是却没有再鼓起勇气看看牢里的那个孩子哪怕一眼,便狼狈离去。

    骤雨来的快,息的也颇为从容,在狱卒离开之后不久,就变得淅淅沥沥起来,缓缓的释放着高云上那层厚厚的水汽。

    牢房外的排水沟已经几乎被雨水填满,但是得益于吴老三对镇上的排水设施和地下管道的成功建设,砂石路面上除了几处浅浅的水坑还能见到点点涟漪之外,并不存在多少积水。

    房檐上的水滴串成珠帘,变成了一个个微小的瀑布,敲击在墙根地面上,滴答作响结成水流又有潺潺之音,往常朱顶是最喜欢这属于大自然最美妙的音符,可是现在,这落雨声却让他有些心烦。

    狱卒离开之后,这里又再次陷入了相对的安静当中。

    这里是凤阳镇,这里是皇帝故里,这里民风朴素高洁,自立国初始,除了偶尔的几个外地流民之外,这个牢房就形同虚设,从来没有本地居民被关进来过,朱顶是唯一一个。

    他在牢房最阴暗的角落颤抖着,因为寒冷和心中的怒火。

    可是他必须忍耐,忍耐到他可以有机会为老人报仇的那一刻,所以他必须要好好的活下去,小心那县令的阴险算计,虽然现在他几乎是全镇百姓的生死仇敌!

    “报太平,开盛世!”

    朱顶在角落里调息着,灵魂离体查看始末对他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他的口中有一股浓郁的血腥味道充斥着,这是内脏损伤的征兆,若非他从小便开始着重锻炼体魄,只这一次,便会要了他大半条命。

    可就在这个时候,就在他聚拢心神调养内伤的时候,却有一个声音仿佛飘渺又似真实的飘入他的耳中,这声音从四面八方而来,在空荡荡的牢房里徘徊荡漾,这里本该只有他一个人。

    朱顶站起身来,小心谨慎的用目光搜寻着,终于确定了声音的来源——他隔壁的牢房!

    在他施展能力魂回过去之前,他明明探查过,这里没有其他人。

    可是现在,在牢房间隔的木栅栏处,明明有一个身影匍匐在地,嘴里不停的轻声颂咏着:“报太平,开盛世!”

    那人身穿一件几乎看不出来颜色的僧袍,有些虚胖很是邋遢,若非点缀在短发上的一排结疤,几乎就让人看不出他是一位僧人。

    这僧人隔着栅栏对着朱顶不停的叩首,嘴中不停的说着那句话,场面有些诡异。

    然而在朱顶的世界里,他实在找不出比自己的存在还诡异的人或事,所以他依然谨慎的防御着,他要小心,小心一切合理和不合理,在为老姑奶奶报仇之前,他要好好的活着。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儿?”

    让朱顶意外的是,这句简单的开场,这句最平常不过的询问,这句并没有打算被回应的话语,却被那僧人听入耳中,并恭敬的给予答复,可是这答复,却让朱顶惊出一身冷汗。

    僧人低着头,缓缓的站起身来,紧接着便再次伏地对着朱顶扣了三次头,如此三次,他才止住动作,声音轻细,语气狂热的回答道:“贫道周颠,叩见九世天子陛下,愿陛下康泰永驻!”

    然后,僧人缓缓的抬起了头颅。

    朱顶惊骇的连连后退,他已经来不及细想和尚的怪异动作,来不及思考为什么一个和尚会自称贫道,来不及惊诧这和尚竟然知道他的秘密,他的双眼只来得及紧紧的盯着和尚的脸,那张如同幻灯片一样不停的闪烁着不同面孔,满是鲜血的脸!

    它们之中几乎包含了朱顶认知的世界里,所有的种族,从发饰上却没有一个中土的面孔,无一例外,鲜血从孔窍处渊渊流出,每个面孔都是一副痛苦挣扎的摸样,然后它们突然汇聚在一起,在空中聚合成一张恐怖的绿色鬼脸,发出阵阵阴森的咆哮,向着朱顶吞噬而来!

    朱顶一阵战栗的坐了起来,清晨的阳光透过狭窄的窗棂照射进阴暗的牢房里,他下意识的看向对面,那里空空如也,哪里有什么和尚。

    或许,那只是一个梦,一个太过真实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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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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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在狱中的第一晚,就在风雨交加当中平安过去,除了那个陌生狱卒和梦中的和尚,他再也没见到其他人,凤阳镇本就没有狱卒,甚至似乎也没有人来牢房中看管他。

    时近中午的时候,终于有人来看他。

    提着一篮吃食,脸上带着惶恐不安和满腹疑惑,步伐虚浮双眼黯淡,看样子也是一夜未眠。

    朱顶不意外,这个时候还能来到这里、有能力来到这里、愿意来到这里的,也许只有吴老三这个镇上的头号大官人了。

    隔着牢门,如同往常一样老农打扮的吴老三把一样样并不精致却美味的小菜一字摆开,甚至还有一壶酒水,却只是摆开,没有一点儿要递进牢房里的意思。

    “那年你刚一岁多点,你叔叔婶婶赶着一辆破马车来到镇子上,说要落户,镇老和县令都不敢答应。

    那天下着下雨,你就在那辆马车上,身上埋汰的不成样儿了,你叔叔婶子也跟逃命似的,衣服上还带着血点子,他俩就抱着你跪在镇东头……

    要不是我姑心善,你们一家三口八成已经被仇家砍成了烂泥!”

    吴老三边说着,边将一盘炖鸡从专门的食口送进了牢里。

    朱顶默默地看着这个一向没心没肺的中年汉子默默流泪,没有伸手,也没有说话,吴老三说的这些他都记得,记得的比吴老三还要清楚,带着完整的灵魂和记忆降生,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发生的事情,他都记在了心里。

    那一年,朱顶刚满周岁,被一伙刺客偷袭,或许还不仅仅一伙,总之他的侍卫几乎全部阵亡,是叔叔婶婶牺牲了他们第一个孩子,代替朱顶被砍成了肉泥,这才瞒天过海逃得一命。

    但是终究是没有瞒过去,叔叔婶婶虽然相爱,可是却分属朱顶父、母两个阵营,而被杀死的刺客当中,却有着朱顶父或母最亲近密卫的身影。

    各自的主子再难见,更不敢见,事发之后未报主上而只顾逃命,已经形同叛逆,哪怕夫妻二人仅仅是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

    于是,他们只能来到凤阳镇,来找那位对朱顶父母都有大恩的老人家寻求庇护,这一求,便求得了十二年的平安。

    “那年,你发水痘子,眼看着就活不成了,是我姑逼着县令八百里加急给张老神仙去了封信,求了一副神药,你才又捡了条命!

    为了这事儿,重八……皇上还降罪给当时的邹大人,把人家发配到了岭南活受罪,皇上嘴上不说,可我估摸着他是对我姑有老大不愿意。”一盘小咸菜被吴老三递了进来。

    那一年,朱顶三岁,在外人看来是害了大病,其实他是中了毒,剧毒,几乎无药可解,症状与水痘无异,却要命的多的多,若不是老姑奶奶拿着剪刀抵在自己的脖子上,站在县衙门口胁迫县令邹城公器私用,八百里军务加急向张三丰求请灵药,朱顶恐怕真的就被毒死了。

    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被吴老三细数出来,都是老姑奶奶对朱顶的好,都是这位善良的老人对朱顶的疼爱与呵护,都是恩情。

    “咱们那个下水道要全镇挖坑,咱们那个路灯和那个避雷针要用好多的铁,徐大人不敢批啊,我去求我姑都没用啊,你去给老太太捏了捏肩膀,老太太就发话了,偏心啊……”

    “前年离近的几个镇子偷学咱们的沼气池,没鼓弄好,炸了,告到了府衙,徐大人怂啊,是我姑站在府衙大堂把那几个县令和知府骂了个狗血淋头,真他姥姥的痛快……”

    “去年,徐县令把沼气池和马桶报给了朝廷,好东西吗,谁不想啪啪马屁,可他拍到了蹄子上,皇宫哪能大兴土木,皇宫边上放个大粪池子也不成样儿,皇上小心眼儿啊,他用不了,他也不让咱用,还是我姑,指着钦差的鼻子数落了祖宗十八辈啊,把那个太监骂的,哈哈,现在想想都觉得爽气!”

    “我姑对你真好,我这个亲侄子看的都眼馋,我姑啊……”

    吴老三一声长叹,然后他盯着朱顶,眼中没有多少愤怒,只有不解和不信以及深深的悲伤的问道:“为啥啊?”

    朱顶的眼角微润,正如凤阳镇所有百姓那样,为老姑奶奶的离去感到沉痛的哀伤,更甚。

    但是他心中却另有打算,他知道了事情的一半真相,正在推敲如何获取另一半的时候,吴老三来了,带着一篮子美食前来探监,带着并不严厉的诘问。

    朱顶沉默了许久许久,他没有急于回答吴老三的问题,只是把一颗青菜放在嘴里细细地品咂着,然后,他随意的从地面上拾起一枚砾块,把吴老三已经端到嘴边的酒杯击成一片碎瓷与酒雾齐飞。

    他努力的平静语气,却难免有一丝愤怒:“三叔,你就是个傻、逼!”

    朱宅的大门紧闭,上面沾满了残蛋碎叶,十几个从邻镇雇来的佣仆下人在昨晚就一走而空,偌大个府邸显得很是清冷凄凉。

    府中的正堂两人倘然而坐、两人恭谨站立,分别在屋内的两侧,离得不能再远。

    一边歪坐着的是春先生,站在他身后的,是朱顶的婶婶,那个一向对朱顶表现出嫌弃和苛刻非常的丰润妇人。

    另一边温先生端坐高椅,已经开始发福的朱涂元满面死灰,两眼无神的与自己的妻子对视着,瞳孔中有些许的恐惧。

    场面有些诡异,本是一家之主的两夫妇却站在两个西席先生身后,好像下属等候听命一样,还带着些揣揣难安。

    而圆滚滚的朱举,却在一个角落里,手持一柄锋利匕首,双眼巡回、紧紧盯着他的父母,豆大的眼睛中闪烁着厉芒,如谋食恶狼。

    温先生首先打破了沉寂,将手中的扇子缓缓收拢,端正的摆在了桌案上:“知道这个孩子还在人世的,都已经被灭门了,除了主上,就是你的那位圣母都糊涂着,也就只剩下我们六个,而我们,没有这样的机会。”

    春先生把手中的酒坛重重的顿在桌面,几滩淡酒溅出,让棕色桌面越发深沉:“还有马皇后!”

    温先生神色一整:“两位主上都深信皇后娘娘,我们作为下人,自然也要相信的。”

    春先生却一副不以为然:“可是两位主上却相互不信任,嘿嘿,当年的人都被他们杀了个精光,死无对证了!

    倒是你,平时油滑的像个泥鳅,倒是对他挺忠心,更想不到,他竟这般信你!”

    温先生脸上浮出一抹别样的笑意,看了对面的壮汉半晌,才又说道:“我也想不到,与主上几可称兄道弟的你,竟是她的人。

    你的坟前,我可是着实抹了几把鼻涕的。”

    随后,两人同时爆出一阵大笑,寂冷的气氛似乎也有所缓和。

    半晌之后,温先生端起茶杯润了润喉,缓缓说道:“我离京时,主上已经注意到全国官员沿袭自前朝的空印运资一事,各地利用此种纰漏贪污差额数不胜数,这凤阳府更是没几个干净的官吏。

    徐直守着这座清水衙门八年了,除了每年朝廷运来的镇民赏赐和俸禄开销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油水,那吴老三也是个不懂事的,自己发了大财却不捎上县太爷,徐直不在这些东西上下功夫才叫奇怪。

    老夫人这两年似乎有所察觉,而且也曾经警告过徐直。”

    春先生狠狠地灌了一口酒,脸上的表情难得认真起来,也不理会在衣领间纵横的酒液,语气包含杀意的说道:“是徐直杀了我姑?真是天大的狗胆,竟然还嫁祸给小主人,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他竟然全信了温先生不着边际的猜测,可是任何熟悉他们二人的都不会感到惊讶,毕竟在立国之前,温先生就是闻名于世的料事如神、算无遗策。

    可是随后,春先生的杀意便烟消云散,仿佛想到了什么一样的一阵颓然:“我们不能动手,犯忌讳啊!”

    温先生却是满面轻松:“自然不可能是我们俩,咱俩已经死了,死人是断然不能再彻查出手,可是他们二人可以。

    要出手的是他们,不是我们。”

    屋内的两个角落突然有光影晃动,随后便回归正常,只留几点浮灰在照射进来的阳光里乱舞。

    “不是我!”

    凤阳镇的大牢里,吴老三被朱顶的一句话骂的怔忪不已,与朱顶接触最多的他当然知道那两个字不是什么好词。

    不理会傻呆呆的吴老三,朱顶将口中已经被咀嚼成细糜的青菜吐了出去,然而并未发现清水,又非常不满的看了一眼对方,这才“呸呸呸”的将嘴里的口水吐尽。

    “三叔,你让我说点什么好,拜托你老人家动动脑子!

    不是我!”

    再次强调了一次之后,朱顶便不再理会依旧发呆的吴老三,转身走到墙边,盯着那一缕窄窄的阳光出神。

    时间过了许久,或许也只是片刻,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的吴老三回过神来,有些怯懦又满是期盼的问道:“顶娃子,你别骗叔,叔傻,真,真的不是你?”

    朱顶不情愿的转过头来,看着这个老实了一辈子的老农,一字一顿的第三次说道:“不是我!”

    吴老三终于仿佛抓住了一线曙光,脸色才一放晴却突然浮现莫大的恐惧,带着哭腔大声嚎道:“娃子,叔对不起你啊,那菜里我下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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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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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先生轻摇纸扇小口抿茶,春先生大口喝酒竹箸不停,朱家夫妇各自站在他们身后,战战兢兢。朱举依旧手持匕首蹲在角落里,他盯着在阳光里乱舞的浮尘,脸上满是敬畏和向往。

    浮尘静,折扇止,温先生突然眉头一皱,仿佛想到什么似的,缓缓说道:“老夫人很关照少主,甚至不惜屡次开罪于君王,似乎有些过了。”

    他这淡淡的一句话,却换来春先生的雷霆怒喝:“你这个老匹夫,不当人子!”

    “啪”的一声,春先生手中的酒坛被重重惯在地上,酒液四溅。

    温先生却不以为忤,从容的摆了摆手中折扇,脸上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快,对于这位老友的脾性,他再了解不过,也不多解释,而是另起了话题。

    “那徐直身边出现了一个高手,不知影蛇卫能否确保那孩子万全?”

    春先生重新在桌上抄起一小坛淡酒,几乎一口喝干,之后将空坛重重的顿在桌上,却不接温先生话头,语气很是生硬的说道:

    “吴老三拎着食盒去了大狱,他这人虽然懦弱却也有几分孝义心肠,他是我姑的亲侄子,老人也一直帮衬着他这个不提气的晚辈,会不会……

    至于徐直手下的那个刀手,勉强倒也算个厉害角色,影蛇卫的娃娃们还真没谁是他对手,可那帮小崽子什么时候站在过明处?暗地里的活计,就是我一个不慎恐怕都会吃了暗亏!”

    温先生微微一顿,似乎认可了春先生对影蛇们的信心,又似乎对自己更有信心:“这孩子这些年和吴老三的小动作不断,还以为没人知道,就凭他吴老三能把这些家什弄得风生水起?我是万万不信的。

    小主人对他来说有再造之恩,想来他也不至于突放死手。

    更何况,我可是实打实的把自己一身本领传授传给了他,如果他还能被用些下作手段弄死,老夫就算给他陪葬也是活该!”

    “哗楞”,春先生一脚将碎桌残骸踢开,用不出所料的语气回应道:“青囊书果然在你老小子手里!”

    但是,他们还是算错了吴老三,算错了这个一辈子都没什么大志向,只求温饱和有些闲钱混迹赌场的懦弱老农此刻的决心,他本就没打算再活着走出这座牢房,他是来陪着朱顶一道去死的!

    虽然他所有的迹象都指明这男孩就是杀害老姑奶奶的凶手,可是那个男孩说的话他却信了,就像几年之前男孩还不是秀才,还流着怎么也止不住的鼻涕的时候对他说:“我要让你活得像个人。”

    那时他信了,于是他从一个功名土地丧失的赌徒摇身一变,成了今天十里八乡闻名的吴大官人。

    从本心讲,他愿意相信朱顶的每一句话,哪怕被骂的狗血淋头,哪怕朱顶从未自辩,只是简单的一句:“不是我!”

    说的理所当然,信的理所当然,就是这么简单。

    经过最初的慌乱,当他看到朱顶在知道菜中有毒还一脸淡然之后,他的眼中又燃起一丝希望,这世上对他最好的两人之一已经去了,他自然很害怕这最后一个也被自己冤枉鸩杀,这便是他此刻最真实的想法。

    吴老三用带着哭腔的声音颤抖的对朱顶轻唤:“顶娃子,你可千万别有事啊。”

    换来的,却是朱顶一口带着黑线的逆血,年过半百的吴老三一阵恍惚,开始蹲在地上,哭的像个犯了大错的娃儿。

    朱顶有些萎靡的依在墙角边,到底是高估了自己此刻的身体素质,经过昨夜回魂的折腾,这原本不值一提的一点点小毒,却给自己带来如此的痛苦,装酷果然要付出惨痛代价的,而且真的好痛啊!

    吴老三很舍得下料,那一盘菜里的毒物足足可以毒死三头牛,虽然他只是浅尝一口,可那毒物却已经在他体内迅猛的扩散开来,这绝不是一般的百姓家能够拥有的毒药。

    好在这两年温先生总是让他吃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身体的抗毒属性已经十分的强悍,若非昨晚情绪激动之下施展了能力,此刻已经受了很严重的暗伤,这些许药性恐怕连让他咳嗽几声都做不到。

    但是现在,他却很疼,并在后悔自己的托大,明知道这个向来不着调的吴老三今天反常,明明吴老三那死鱼一样的眼睛总是在菜上瞄来瞄去,他却还是想要看看,这个一向没什么正经的懦弱长辈究竟有没有那个胆量。

    结果很美妙,吴老三的胆子变得肥硕了,朱顶为了排毒喷了一大口的血,牵动昨夜伤势,浑身火辣辣的疼,这个结果,很好,好到朱顶都懒得再骂一句吴老三,却听着吴老三的哭泣有些悦耳,心里有些暖。

    然而,吴老三却不打算让朱顶小憩些许,依旧在做死的路上愈行愈远,他又抄起了那壶酒,以一种舍身陪葬的气势,昂头挺胸,眼中泛着泪花,脸上挂着水渍,五十几岁的人,却还把鼻涕弄到脸上,举起酒壶就灌!

    一声恨铁不成钢的轻叹,一枚准确落在吴老三腕上的石子儿,一阵玉壶落地的脆响,一片自由洋溢的酒液奔流。

    “三叔,你敢不敢不这么怂?”

    时近傍晚,吴老三已经离开了两个时辰,他走的彷徨却又执拗,因为可以为老姑奶奶的“报仇大业”出一份力,又因为已经确信凶手不是让自己得以再生的那个孩子,所以他非但不像来时那样心怀死志,反而满腹心事的盘算着朱顶交给他的任务。

    他从来没想到自己真的可以出一份力,他从不觉得自己有这样的能力,可是朱顶说他行,他便觉得自己真的行。

    吴老三是个耳根很软的人,所以他才会被镇上的师爷蛊惑,要尽一尽老姑奶奶在世上唯一的直系晚辈的责任,亲手杀死朱顶。

    但是一时的蒙昧之后,他却更加信任朱顶,是这个孩子给了他有尊严的生活,从心底里,他一直觉得应该听从朱顶,所谓马首是瞻不过如此。

    以前他或许觉得朱顶是个聪慧的如妖孽一样的娃儿,可是今后他们之间的相处便与年纪再也没有什么关系。

    牢门处传来脚步声,稳健而规矩,举步间隔几乎一致,说明这个人是一个非常在意风度,处事很严谨细致的人物,这样的人在朱顶印象中便只有一位,便是那位不管做什么都有章有法、一丝不苟的温先生,于是他的眉头微微的皱了起来。

    正如朱顶所听到的,这位做事一板一眼、做人也甚为圆润的西席先生,依旧一如既往的保持着他的风度,以一个老帅哥的形象,精神抖擞的出现在了朱顶面前。

    他空着手。

    朱顶现在很不爽,非常不爽,这不是他想要见的人,既然他想要见的人没有来,那就说明自己家里的水,比自己看到的、感受到的,要深得多,复杂的多,而他接下来要做的一系列事情缺少不得家里的帮助,可来的却是他眼里的外人。

    所以,朱顶决定要做一些他该做的事情,毕竟实实在在的,他真的是个孩子,还是个孩子。

    “有没有人性?有没有点同情心?我还是个孩子!我还在长身体!我一天没吃饭了!我快饿抽抽了!我要吃饭!”

    胡乱吼了几句,朱顶便不再理会有些发蒙的温先生,转过身背朝外窝进乱草堆,果断的把温先生晾在了那里。

    于是,风度翩翩的老帅哥再也不能保持淡定……

    几式不怎么精致的小菜,一小碗晶莹的米饭,只够朱顶吃个大半饱,味道也不如何美味,但是朱顶却吃的很满意,吃得好,心情自然便容易畅快起来,所以他决定勉为其难的理会一下这位自己看轻了的老帅哥。

    这餐食是出自那位对朱顶一向冷言冷语的婶婶之手,她已经很多年没有亲自下过厨房了。

    朱顶慢慢的整理好碗筷残羹,又按照原本的位置将他们一一装入餐盒,随后开始整理自己的仪容,虽然身上的衣襟还带着殷红的血渍,虽然这里是大牢,虽然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死囚,他还是像往常一样以弟子之礼恭敬地对温先生问好,仿佛之前那一小段的无礼根本就不曾存在。

    一日之师终身师,面对一个能够用心教书育人的先生,朱顶从来不会吝惜自己的礼数,礼,不可废。

    温先生却也不显意外,就好像两人已经约好了共同患上选择性失忆症一样,微微躬身回礼。

    牢房中陷入了短暂的寂静,朱顶跽坐在地,换来温先生满意的微微颔首。

    温先生是个很讲究礼数的夫子,他教授朱顶的礼仪也是最正统的古礼,朱顶在饭后的一举一动都与他平时所教授的无二,这让他很是欣慰。

    不论身处何等逆境,皆不忘自身修养,这是一个优秀的人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特质。

    然而,他还是不够了解朱顶,朱顶之所以这样做,自然不排除平日里的言传身教,但是更重要的却是,他有求于人,又实在把握不住自己在对方心里是什么样的地位,这不过是为了印象加分。

    如果不是这样,他是万分讨厌跽坐的姿势的,不光看着像是跪地一样,不用太长时间腿脚就会麻到不是自己的一样,那滋味是怎么一个酸爽了得啊。

    所以,为了让自己少受些活罪,他便直接开门见山。

    “我已经让吴家三叔帮我做了一些事情,但是他的能量还远远不够,所以我需要家里的助力,而今天来的不是我叔叔,却是先生你,所以我知道,家里真正说得上话的,竟然是先生,坦诚的说,我很意外,我原本以为,两位先生真的只是先生,才能大的有些吓人的先生。”

    朱顶坦率的言辞让温先生微微一怔,有些意外,有些惊喜,有些迷惑,却并没有认可朱顶的话,也没有反驳,而是用眼神示意朱顶继续。

    “两位先生平日里的表现自然与一般的先生无异,但是正如我之前所言,两位先生的才学却远远高出一般的西席。

    不恭维的说,先生您就算是入朝为相,想来也不会差于胡惟庸大人分毫,而春先生的武艺和韬略恐怕就算是比起威震天下的徐大将军,也不遑多让吧?

    民间多高士,而我也从未低估我叔叔的能力,所以两位先生的到来虽然让我好奇两位的真实身份,但是也未多想,可是今天这样的日子,今天这样的地方,加上我让三叔带给叔叔的话,来的却是先生你,所以,我才会猜测,或者说确定,先生才是能决定是否动用我家力量帮助我的那个人吧?”

    朱顶对两个西席先生的评价不可谓不高,这乍听上去简直就仿佛痴儿的呓语一般,不说这两位勋贵可以称得上是权倾朝野,就是被比作一般布政、知府一流,除非是自大到没有边际的草包,否则谁都会对这些话嗤之以鼻,然后表面逢迎,以后却定会离说这些话的人远远的,以免惹祸上身。

    朱皇帝是靠造反起家,所以极其在意民间的言论和动向,官府在这些方面也一向是管理的非常严格的。

    可是温先生看向眼前牢中那个正在说胡话的十三岁娃儿的眼睛,却是越来越亮,几可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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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我们是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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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已入夜,房中无灯,幽暗的星光透过狭窄的窗口照进小小的牢房,满是霉味儿的空间里,很是昏暗,可一老一少的答对还在继续,多是朱顶在说,温先生在听,说的口干舌燥,听者神采奕奕。

    夜色朦胧,蝉鸣蛙唱奏联翩,在这阵阵悦耳却吵人清梦的自然之音里,牢房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温先生一脸复杂的看着眼前这个一直以来表现的只是有些小聪明、小手段的孩子,心里也不得不承认,阅人无数的自己这次是真的看走了眼。

    温先生习惯性的放低了手,想要抄起那不存在的茶碗,才发现自己并不在书房,而身处牢房,心中不由得一叹,多少年了,已经很少有事情可以让自己如此入神。

    “我对你让吴炳执所做的事情,其实不是很关心,你让他搜罗赌棍打探消息也好,让那群你们养了两年的乞儿传播童谣也好,甚至你安排流民买通军士获取军资也罢,这些在我看来,虽然很诧异于出自一个孩子和一个无赖子的手笔,但不过都是些小谋,不登大雅。

    我所好奇的,是你如何发现我们两个和朱涂元一家异常的,老夫自认为平日里与寻常的西席先生无异,朱涂元和你婶婶也把刻薄长辈的角色演绎得很好,你,究竟是如何推敲出来的?”

    温先生如此问,朱顶自然是早就料想到了,毕竟任何一个正常的十三岁男孩都很难将自己的生活环境分析的如此透彻,更何况在这个没有什么YY的年代。

    若放在以前,朱顶也不会将这些想法如此显露出来,大家一起揣着明白装糊涂,等到自己在十八岁之前的某个生日俩眼一闭两腿一蹬去下一次穿越的地点报到,这大明的一切也就算完活儿。

    可是那个老人去了,那个给了他最实在的温暖的老人被人杀害了,所以朱顶再也无法保持沉默,他要为老人报仇便不得不借助温先生等人的力量,现在的他还太过弱小。

    而温先生的问题又是一个无可回避的问题,这件事绝不能实话实说,朱顶一旦坦诚的说出:朕乃九世天子,奈何皆夭折,今世拥宿慧而降生?

    他要敢这么说,要么被温先生一众人等当成妖孽一棒子削死,帮他提前投胎,要么被当成神经病关进小黑屋,从此就别见天日了,还亲手报个鸟的仇啊!

    于是这借口自然就落在了老姑奶奶的头上,目的是为了他老人家报仇,万一朱顶死后还能再碰见老人家,倒也不理亏……

    “先生知道,学生和老姑奶奶亲近,在她老人家那里的时间倒是比在家里还要多,老人家时常耳提面命叫我成长之后不要忘了叔叔婶婶的恩情,他们为了我的安危付出了常人所不堪负载的代价。

    学生记事早,清晰记得叔叔婶婶在我考中秀才之前对我是极好的,只是那之后态度才开始转变,并不是镇上人说的因为堂弟的出世而嫌弃我累赘。

    那年大病,若非婶婶衣不解带的侍候,我是活不到现在的,那时她疼爱的泪,学生铭记在心。

    在那不久之后,二位先生便来了,学生虽小,但《春秋》与《战国》倒是读过一些,二位先生大才不见得比列位前贤逊色,先生对我和堂弟的区别对待,虽不明显,学生却能够感受得到。

    再有就是,学生曾经发现家里有很多影子,寻常人家绝对不会有的影子。

    所以学生才猜测或许我的身份并不是一个乡下顽童那么简单,而方才先生的话也证明了这一点。”

    温先生沉默了片刻,才用不知是赞许还是感慨的语气说道:“老夫实在不知道该夸你聪慧,还是该说你自恋,你猜的倒也不算错,只是我们这些人,包括朱涂元夫妇都没那么简单,但你只要知道我们都是忠于你的父亲或者母亲,是忠于你的!”

    “你和我说了这么多,想必是你的计划里有些你无法解决的事情要我等去办,这个暂且不提,但是我要提醒你,你的父亲在大明朝可是很有些权势的,即使你什么都不做,老夫人的仇很快也会沉冤得雪,你也必然会平安无事。

    你又何必平生枝节?”

    朱顶席地躬身施礼道:“学生只是想,亲手为老人家报仇,她在九泉之下或许会更安慰吧,请先生成全。”

    温先生没再多说什么,却反过来对着刚刚直起要来的朱顶施礼,下属对上级的礼节,然后他平静的对朱顶说:“我和老春、朱涂元夫妇以及一十二名影蛇卫分别来自你父亲和母亲的麾下,但是从我们来到凤阳镇起,我们这些人的命,我们这些人家人的命就和你紧紧的连在了一起,所以我们终究都是你的人。”

    温先生稍稍舒展了有些麻木的腿脚之后,便提着食盒转身离开,他甚至不去询问朱顶凶手是谁,又是如何断定的,在他看来,这些都是小事,不值得他去劳神,甚至已经做好了杀错人而后以此开教朱顶的准备。

    朱顶的优秀与否和安危,才是他所需要理会的,为了朱顶的成长而死掉个把无辜,在他眼里,那都不叫事儿。

    温先生从来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是他却是一个忠心的下属,不迂腐而杀伐果断的,忠诚而有决断,这才是朱顶的父亲把他派来的最重要因素。

    温先生走后,牢房中又剩下朱顶一个人,散发着霉味儿的空间里,慢说老鼠,就是一只蟑螂都无,这很不正长。

    最不正常的却是朱顶昨夜的梦,重生九世加上他最开始的那短短二十余年,百余载的时间里,他一向睡的憨实,从未发过梦。

    那梦境是那样真实,就连那梦中人物都确有其人,同样在历史上口口声声的对朱元璋说着“报太平”,可朱顶在梦中看到的却是尸山血海枯骨无数。

    事反常态便为妖,果然这一晚朱顶的梦中又出现了这个邋遢和尚,口口声声的报着太平,却拉着他走遍了山川大漠、阔海壮湖,一切的一切都是血红,一切的一切都是森然白骨,那挥之不去的冤魂呐喊时时刻刻的困陷着朱顶,让他不得稍顷安宁。

    直到红日初升金鸡报晓,一缕尚显幽暗的微光点亮逼仄的牢房的时候,朱顶才一身湿淋淋的从梦境中挣脱出来,那梦境实在太过逼真,以至于一向颇为惊醒的他久久不能回神,以至于他嗅着身上的汗液都有一股鲜血的腥甜。

    心中有些惊惧,但顷刻便恢复常态,转而便回复往日的心境,九世为帝,虽不长命,却经历了无数的风雨,心境自不是寻常少年可比。

    他小心奕奕的抹去梦境带来的烦杂,微微抬起头,栅栏处却是一个还有热气缭绕的食盒,食盒盖上有书信一封,食盒边是一条有些掉毛的老黄狗,那是大黄。

    从里倒歪斜的字迹上看,这封信是出自那个胖胖的、有些呆萌的堂弟朱举之手,倒也没什么煽情的话语,只是简单的解释为什么送饭的,会是一条四处落毛的老狗。

    朱家现在在凤阳镇已经臭到了极致,家仆杂役跑了个精光不说,一家三口人甚至不敢离开家门半步,否则便是迎来一顿臭蛋烂叶的招呼,而温、春二位先生也似乎消失了一样,总是抓不到人影,于是送牢饭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使命,便落在了这条甚通人性的大狗身上。

    毕竟镇民就算再恨朱家,也不至于和一条忠犬为难,何况他们都自视甚高,自认为要比别处的百姓高上不止一等。

    自朱顶入狱开始,除了那天的陌生狱卒外,这监牢当中竟然再也没有县衙的差役来到过,仿佛那位高高在上的县太爷已经把朱顶遗忘,这全然不符合规矩,但是朱顶知道,县令徐直在等着自己逃逸,那牢门从未锁死过。

    可是他哪里知道,朱顶岂是寻常的少年,怎会遂了他的心愿?

    朱顶在这空落落的大牢里一呆,便是半月有余,朱顶猜测的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也没有半点要发生的影子,甚至县衙方面竟然没有安排过一次循例问话,这不合乎逻辑,更不合乎官府办案的章程,事情越发的透着诡异。

    好在,自从大黄来此陪他度夜之后,朱顶就再也没有发过噩梦,精神饱满之下,身上的暗伤便也好了个七七八八,于是,他开始耐心地等待,等待着徐直的手段,等待着珊珊迟来那道京城的旨意,等待着自己小手段在细密润物中骤然爆发。

    徐直在抓捕朱顶之后,并非没有后手,事实上早在朱顶入狱的当晚,他就准备发难,或许朱顶的秀才功名会给他带来一些麻烦,但是这对于他以及他身后那位大人而言,并不比抖落身上的灰尘更费手脚。

    那日那名陌生狱卒其实就是第一步棋,可他却被朱顶身上莫名爆发的气势所摄,竟被一个十三岁的文弱孩子惊出大牢,等他回过神来,县衙大牢就再也不是他一个小小差役进得去的了。

    凤阳镇大牢被六扇门全盘接管,非圣谕,任何人不得入内。

    至于这个向来只问江湖不理民事的特殊衙门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为何要干涉衙务?

    徐直看着那位身着青色常服配素银带、彪形纹饰的捕头,看到他那在自己脖项上来回巡曳的阴森的目光,吓得连屁都没敢放一个,便痛痛快快的交了权并遣走本已安排妥当的一班狱卒。

    洪武年间的大明武官,还是颇为悍勇硬气的。

    这一日,徐直带着他的心腹马师爷于湖上垂钓浅酌,他想好好的和自己的心腹聊聊,这些日子他可称得上是寝食难安,手下最强悍的刀手昨天也在青楼坠亡,这让他觉得头上似乎有一团阴影渐压渐低,若非府尊大人的保证,他几乎就要挂印跑路了。

    徐直手下那名快刀手,自然就是那个杀害老姑奶奶的陌生狱卒,已经在朱顶入狱后第三天死在了凤阳府,死的毫无高手风范,喝的酩酊大醉,从三楼栏杆失手掉落,大头朝下颈骨寸断、脑仁儿见天。

    他心中越想越不对劲,总是觉得那快刀手死的太过蹊跷,以那人的武功,即便是大醉之中也不至于从楼上跌落,更不会在跌落的时候不能自救。

    心烦意乱之下他便猛然提起手中鱼竿,想要和马师爷一吐心中惊惧疑虑,可哪成想鱼竿方起,手中就是一沉,接着就是一声痛呼和一声重物落水的噗通。

    而徐直的眼角也被溅上几点鲜血,他的鱼钩上是一枚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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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金胖子、蛮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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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凤阳镇的父母官徐直大人在乌篷船上凄厉的惨嚎、慌乱的抖动钓竿以求甩掉那枚眼珠,忘记了对始终没有冒出水面的马师爷施以援手的时候,凤阳镇上却出了一件奇事。

    奇事不是大事,去引起大批的不明真相群众瞩目,可是被注视的目标却一片坦然之色,只顾得埋下头与眼前的敌人奋战,满头大汗,神色坚定而执着。

    同样满头大汗的沈五爷爷惊恐的盯着眼前的胖子,手与脚不停的在面案和汤锅之间忙着,出于本分,他一碗一碗下着汤面,可是心里却在砰砰的打鼓,这个胖子也太能吃了,这已经是第二十八碗!

    小陶盆似的大海碗,足汤实料,寻常人吃上一碗能顶上大半天,可是这个胖子却连点汤汁都没剩下。

    “他难道就不怕撑死?他付得起钱吗?”

    沈五爷爷瞧着这个身穿一身看不出颜色道袍、一双四处漏风的破烂草鞋,嘴角溢出的汤汁在脸画出三两道黑色沟壑的浑圆胖道士,心中不知是第几次嘀咕着。

    “说钟离,道凤阳,凤阳本是天子乡,天子乡,天子养,青天老爷坐公堂,买纸白,萝卜印,一戳下去万万两。”

    一圈孩子看着圆滚滚的道士吃面,从起初的好奇变成了现在的无聊,便在一片脆生生的大笑当中轰然而散,唱着这几天才开始出现的儿歌,跑向了有更大热闹的镇子另一端。

    在孩子们的终点,有一个俊俏少女带着一个老人,正指着客栈掌柜吴老二破口大骂,言语泼辣近年少见。

    “这位姑娘,不是小老儿不肯给你那些风扇,实在是小老儿无能为力啊,这天下除了皇宫大内和我们凤阳镇,就再也没有一个地方有这件事物,就算是皇宫里,那也是人力拉动,可比不了我们这儿。

    再者说,小老儿开的是客栈,不是风扇店,要不是看你年轻,你爷爷又替你陪着不是,就凭你这张尖牙利嘴,我就能告你个诽谤诬赖举人,把你抓进大牢!”

    吴老二正是吴老三的亲哥哥,为人也颇为心善,只是太过瞧不起自己那败家的弟弟,就算吴老三借着沼气池和风扇再次发家,他脸上沾光的同时也依旧对弟弟冷言冷语,在他看来那些都是小道,被吴老三输掉的功名才是立命之本。

    泼辣姑娘身边的老人听到自己被吴老二称为姑娘的爷爷,却是脸色登时一白,对着吴老二连连摆手,仿佛急着要辩解什么一般,却被泼辣姑娘一拉之下打断。

    “你当本姑娘是吓大的吗?就你还举人?要不是那个伶俐的伙计,你连我的名字都不认识,就凭这个就能抓你去砍头,一个低贱的商人也敢说自己是举人?你是老寿星上吊活腻了吧!”

    吴老二这些年最听不得别人说他大字不识一个,更何况还被一个外地女娃子称作“卑贱商人”,当即再也没法维持自己凤阳人的大度,面红耳赤的就要拉着姑娘见官。

    老人见两人之间吵出了真火,急忙在姑娘耳边说了些什么,暂时稳住了她,又连连和吴老二作揖赔礼,之后几乎是半强硬的拉着泼辣姑娘远远离开了客栈。

    而这个时候,那小段儿歌才飘进他们的耳孔,少女的脸色也开始变得精彩起来。

    “他们就这么唱?难道不怕朝廷治罪吗?”

    在一个小巷里,没人能看见他们的地方,老人对少女虔诚鞠躬:“殿下,出宫之前老奴就和你说过,这凤阳镇不同于他处,这里是陛下老家,对他有特别的意义,陛下对这里的百姓非常优待,只要没有作乱造反,陛下都不会怪罪于他们。”

    说到这里,老人微微一顿,眼神里却没有他表面上表现的恭谨,反而真的像一个爷爷,疼爱着调皮的孙女。

    “这里几乎每一个人都有着功名,这是陛下在开国之初就册封下的,哪怕他们真的目不识丁,那他也有可能是一位举人,而且严格说来,这里的每一位都是殿下的旧林老亲,若是让陛下知道您对他们不敬,恐怕会不喜,而我们马上要去拜会的老菩萨更是被陛下视为亲母,还请殿下收敛些脾气才好。”

    如果换一个人和这少女说教,恐怕此时已经挨了好些鞭子,可这少女对着老人却极有耐心,也甚少对他发脾气,她是老人一手拉扯长大的,早就视老人为爷爷,只是两人身份差异太大,不能将这种情感流于表面。

    少女姓朱名玲珑,年芳十六,是朱元璋的十三女,母亲却只是一个卑微的侍女,在朱玲珑出生时便死于难产,故此他是跟着朱元璋的原配马秀英长大的,非常受马皇后的喜爱,对待她甚至要比对自己两个亲生女儿还要好上三分,所以马皇后身上的宽厚仁和她没学上多少,皇后娘娘身上那股泼辣劲她倒是学了个十足。

    而那位老人的故事,就有些感人了。他是朱玲珑母亲的继父,因为乱世而与继女失散,因为对妻子的爱,因为在妻子临终时的承诺,苦寻继女却得知她已经离开人世,而那时朱元璋已经登基为帝,已经是洪武三年,朱玲珑六岁。

    老人原来的姓名已经极少有人知道,自从他自宫净身长跪朱元璋面前之后,他就只有一个名字,被朱元璋赐名义,无姓,按他自己对朱元璋的解释,无后而绝后,愧对列祖列宗,不配有姓,从那之后,他就是朱玲珑身边的五品内宦,一直跟随到今天,或者还要跟随到死。

    可是这一切,朱玲珑并不知道,她只是单纯的觉得这名老太监对自己好,她只是直觉的感到对这名老太监亲近,所以从小到大她都很听老太监的话。

    少女在前,顷刻间从风火泼辣的蛮姑娘变成了温柔聘婷的小家碧玉,走在前方;义老太监佝偻着腰杆,两手藏在袖中放在胸前,满眼慈爱的跟在后面,向着巷子外走去。

    圆滚的胖道士就站在这条巷子口,他那十分不明显的眼睛仿佛闪烁着精光,在阵阵的儿歌声中静静的等候,静静的暗自戒备,那个老人给了他莫大的压力,这种压力他只在六位师兄的身上才见识过。

    圆滚胖道士来自武当山,是年轻一代最为传奇的弟子,他叫金大厦,诨号金大傻,因家中行三,且生的体胖如球,所以又叫金三胖,是张三丰的关门弟子,辈分大的吓人。

    不知道他来历的人,光看他的外表,光看他憨憨、木讷的处世为人,或许真的会把他当作一个傻子对待,可是谁若真的把他当成傻子坑了,那人也必定会成为所有人眼中的傻子,所有人饭后的笑柄谈资。

    巷口突然变得极静,市井的喧嚣和孩子们的欢唱仿佛被不知名的力量所隔离,这里只剩下金三胖和那一老一少,没有对峙,没有争锋,只有似是不经意的擦身而过。

    只这一瞬,世界就仿佛再次回归了正轨,一切世俗的声音都在这一刻再次降临,心事重重的少女毫无所觉,走在他身后的老者将右手伸去背后,静静的向着金三胖做了一个手势。

    看到这个手势后,锐意充斥身体的金大厦顿时泄气,又回复了吃面时那幅呆呆傻傻的贪吃像,一脸的肥肉晃动,十足的蠢货德行。

    主仆二人沿着长街缓行,再也没有过一句沟通,可是他们都想着一件事,想着该如何说服那位在朱元璋心中有着特别地位的老太太,去支持这位可怜的公主殿下。

    他们离京月余,又一路躲躲藏藏,自然不会知道老姑奶奶已经故去的消息,满腹希望的可以说服这位善良的老人,给这位没娘的公主一点支持。

    终于,这对主仆来到那处宅子门前,那处不太大,甚至有些简陋的小院子,那里站满了警戒森严的兵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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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章 少男少女初念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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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十一年末,高丽王子王昌率使团抵达南京,上书称臣欲纳贡于大明并祈求庇佑,同时希望可以沿袭元时旧历,求娶大明皇女为太子妃,以求两国之谊可以长久永昌。

    这个和亲公主自然就落在了年龄最合适,且最不受朱元璋喜欢的朱玲珑头上。

    朱玲珑已经十六岁了,到了现在也没有正式的公主封号,更没有封地食邑,是朱元璋众多女儿当中最没地位的一个,要不是马皇后一直视她为己出,又对她格外疼爱,恐怕朱玲珑的日子还不如一般的实权女官。

    可是近些年来马皇后的身体越发的虚弱起来,甚至从朱元璋起家开始就操持的内宅生产一应事物也已经停止,宫里的大事小情也早就已经极少过问,都交给了李妃、郭妃二位贵人打理。

    而且在这位贤后眼中,为国争取荣光下嫁外藩,是身为皇家之女的应有之义务。

    所以,满心不愿意被嫁给蛮夷的朱玲珑,在恳求马皇后无果之后,就想起了远在凤阳老家的这位老姑奶奶。

    义公公已经出去打探多时,朱玲珑呆在宅子不远的地方心中满是忐忑,她害怕父皇已经派人来到这里,断了她最后的希望。

    就在这时候,她看见一件有趣的事情——在老姑奶奶家紧邻的那座几乎是镇上最大的宅子角门处,走出了一条大的吓人的黄狗,那座宅子墙上、门上满是污秽的黑和片片腐烂叶子,隔得远远就会有一股恶臭传来。

    可就是这样一座宅子,却紧挨着老姑奶奶那样尊贵的人物,走出那条一看就很特别的黄狗。

    黄狗很干净,也完全不怕生人,更没有对街上的任何一个人表现出恶意,这条狗所经过的每一个人都会对他皱眉冷视,仿佛这是一条很可恶、很惹人厌的狗。

    可是朱玲珑却觉得这条狗很特别,至少能衔着一个冒着热气的食盒却不偷吃的狗,他就从没有见到过。更何况,不管别人怎样冷对它,他都不会对人狂吠,甚至在经过每个人的时候,都会摇摇尾巴、点点狗头,就好像熟人见面打招呼一样!

    “殿下,那条狗叫大黄,是到大牢里给主人送饭的!”

    朱玲珑面色一怔有些惊讶又有些不可置信的问道:“一条狗送牢饭?还真是有意思。”

    义太监实在太了解这位刁蛮公主的习惯了,看见她的眼神就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微微一躬身,就向朱顶的家里走去。

    朱玲珑没有理会义太监的擅自离开,毕竟是少女心态,此刻猎奇的心情已经渐渐压倒对自己前路的担忧,开始缓慢的跟在大黄身后,看着它的眼神,就像看着一件马上要到手的新鲜玩具。

    她看着大黄欢快的走在街上,并不会像寻常的狗儿那样左嗅嗅右晃晃,它看到每一个经过的镇民都会很有礼貌的摇晃尾巴,并站在路上等待对方通过,这让它的前行道路异常的缓慢。

    这一路上,包括一些孩子都很少有人对它报以友善,这让朱玲珑越发好奇,这样一条懂事的狗,为何会这样不招人喜欢。

    终于,五个男孩儿出现在了路的中央,阻住了大黄前行的路径。

    这五个男孩儿脸色很有些难看,似乎在这镇上也很有些不好的行径,路过的大人们宁愿绕路也不愿意从他们身边经过,这让有过很长时间混迹于市井的朱玲珑,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流氓混混等等这些不好的词眼,可是作为这个有前途的职业,这五个孩子又太过年轻了,他们之间最大的看上去也不过十三四岁的光景。

    大黄看见这五个孩子出现,好像很欢快一样,一阵小跑来到他们之间,放下嘴里的篮子,很是亲昵的在他们几个人之间穿梭。

    最大的那个男孩儿平伸出手,抓住这条大狗的两只耳朵不是很用力的拉扯着,却被大黄轻易挣脱并且很不客气的一爪子按在他脸上将之拍倒在地,终于让这些脸上挂着和他们年龄十分不符的阴沉神色的孩子们,爆发出一阵大笑。

    大黄耀武扬威的在被按倒的孩子身边走了一圈,便坐在地上,仿佛在等着些什么。

    五个孩子哄笑一阵之后,从自己身上拿出一个个油包,有些还冒着热气,有些看上去已经有些冷硬,却都被放进了大黄放在地上的那个篮子里,而在篮子里原本那些食物的下方,却被这些孩子明目张胆的放进了一些小玩意——锋利的小刀、很小的铲子等等,甚至还有一把闪着冷芒的小锯子。

    他们做这些都没有什么技巧,所以都落入了镇民和朱玲珑的眼中,任谁都知道,这些小玩意儿对越狱这种事情很有帮助。

    可是没有人阻止他们,也没有人去官府举报,朱玲珑看到周围的镇民看到这一切竟然不约而同的沉沉叹气,看向牢房方向也都露出不解和痛恨的复杂表情,但更多的却是可惜。

    可惜一个囚犯?这让朱玲珑对大黄狗送饭的对象越发好奇起来。

    “哥,那女的比镇西头老张家小花都好看,她自己一个人啊,咱们要不要,啊,要不要……”

    “搭讪!”

    “对,朱顶就是这么说的,搭讪,哥,咱们去不去?”

    出声发问的和中间补充的孩子都充满期待的看向最大的那个,剩下的俩个也好像刚刚发现朱玲珑一样,看向她的眼神也有种被惊艳了的感觉。

    十六岁的朱玲珑已经几乎完全长成,加上本就是皇家贵胄,姿容在姐妹当中也颇为靓丽,身上的气质更是在民间绝不会出现的,更何况长期在南京横行无忌的她身上还有种野性的味道,让她更是吸引眼球,更加能勾起男人们的某些欲望。

    在逃亡求救的路上,朱玲珑见过各种各样的眼神,向他投来这些眼神的男人无一例外都被义太监打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废。

    可是这五个男孩儿的眼神她却从未见过——肆无忌惮却很纯净,没有丝毫的阴暗意味,更没有占有欲望,如果非要给这种眼神定性,那似乎“欣赏”更能接近一些?

    不知道为什么,朱玲珑对这五个小男孩儿突然有些好奇,非常想知道他们那所谓的“搭讪”究竟是什么意思,而且被他们这样毫无遮掩的直视着,朱玲珑却丝毫没有被冒犯的感觉,甚至有种从未有过的情愫生出,那是害羞?

    “最大的那个孩子长得真是很耐看啊!”这是她此刻最真实的想法。

    可是朱玲珑却失望了,而且她感觉很耐看的那个男孩儿现在很狼狈,被大黄一爪子拍倒虽然很没面子,但是这几个孩子都已经习惯,而且已经成为他们之间一个很频繁的游戏。

    现在那个男孩儿脸上有两个硕大的狗爪印子,左右对称很协调,乱糟糟的头发上挂满了沙粒儿,他也不去整理,反而努力的让自己的眼神深邃起来,他着着其他的孩子摇了摇头,并开始教训起来:

    “你们真有出息,朱顶说了,在大街上围着陌生女子那不叫搭讪,那是耍臭流氓!作为凤阳五虎、作为长大之后会有很大成就的我们,怎么能做出那么没水准的事儿?

    朱顶出来了,要是听说了,他非笑话死不可,再说了,我们今晚可是要劫牢的,劫牢你们懂吗?那可是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你们还有时间想着泡妹子?你们可真有出息!

    走,去吴老三那看看我们要的东西他准备好没有,敢不给咱们就炸了他的粪池子!“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丝毫没有降低音量,也没有避着谁的意思,朱玲珑自然一字不差的听进了耳中。然后,或许是因为五个男孩儿的对话太过滑稽,连半大小子都算不上的几个小人儿,就敢明目张胆的嚷嚷着要劫县衙大牢;或许只是因为那最大的孩子形容太过滑稽。

    朱玲珑“噗嗤”的一声笑出声来,声音不大不小,可偏偏被那五个孩子中最大的那个听进了耳了,就便回头去看,这一看就打乱了搂肩搭背霸着道路一起向前的整齐步伐,然后五个刚刚放完豪言壮语的小小少年,就你跘我一下、他踩我一脚,一起华丽丽的摔倒在地。

    最大的那个男孩儿狼狈的抬起头,看向那个笑的快要直不起腰的少女,只觉得她那一刻好美,比之印象中最美的母亲,还要美上好多、好多。

    最大的少年是凤阳五虎之首,朱顶最忠诚的小跟班,叫徐翔坤,是当今武将之首徐达国公的远房侄子,母早丧,父亲是最早跟随朱元璋那八百勇士之一,多有战功可惜在建国前夕战死,于是这小小的孩子甚至继承了一个县伯的流爵虚衔。

    义太监从朱顶家方向走来找到朱玲珑的时候,朱玲珑已经停止了大笑,五个少年也已经看不到身影,但是义太监却明显的感觉到朱玲珑的变化,那些这段日子笼罩在她头顶的阴云,似乎变得很稀薄,那脸上因为大笑而遗留下的红晕,映衬着重新变得明亮的眼,让她整个人都变的明亮起来。

    义太监有些犹豫,有些踟蹰,不知道是不是要将自己手下人集合上来的消息,告诉重新变得明朗的朱玲珑,左右彷徨了半晌,终于被回过头来的小公主发现了他的存在,只能把变得更加佝偻的身子,慢慢的向着对方挪去。

    这里是凤阳镇最宽阔的大路,两边铁柱上那些被传得神乎其神风扇撩拨起阵阵微风,却并不是那样的解热,功夫深厚的义太监竟然在这样舒适的环境里,感觉到了久违许多年的酷热,他不愿开口,却不得不开口,这是少女最后的希望,这个消息一出口,便只会让少女变得无望和绝望。

    平时很机敏的皇十三女殿下,这时候并没有发现义太监的异常,她还是有些出神,还在在脑海中搜寻着那个少年留下的顽固印记,她又是微微一笑,然后,她便脸上一热,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脸红……

    “小姐,老仆无用,买不来那条狗,请小姐责罚。”

    街上人流不断,自然不能用公主、殿下之类的称谓,义太监也先摘一些并不重要的事情来说,以他对这少女的了解,恐怕她会闯到别人府上“讲理”,这样也好,至少在接收噩耗之前可以发泄一下,而且那还是凶手的家。

    可是义太监错了,或许是因为看到了大黄和徐翔坤之间的疯闹,那少年很开心,笑得很阳光;或许是因为那条狗很忠于主人,觉得自己不该夺人所好,哪怕那人只是个罪人;或许是因为她这时候已经没有心情再理会一条狗的事情,总之,听到这第一个坏消息之后,她只是简单的点了点头,就又开始继续发起呆来。

    “小姐,还有一个坏消息,是关于我们此行的目的。”

    朱玲珑依旧没有从遐思当中回转,只是惯性的点了点头,却被老太监接下来的话,惊得脸色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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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同是天涯无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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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以前,凤阳镇颇有几位见识卓著的妇人,除了前些日子被害逝去的老姑奶奶之外,时至今日,这里还剩也只剩下一位人瑞,她比老姑奶奶还要年长,只是当年并没有对朱元璋如何关照,所以才没有像老姑奶奶那样受人尊崇。

    但是谁也不敢忽视这位老人家在大明朝的地位,当年洪武大帝回乡征兵,如果不是她和老姑奶奶的前后奔走,朱元璋究竟可以带走多少子弟兵,甚至能否真的像今天一样建立大明国朝,那都会成了未可知的事情,而就在那件可以决定国运的大事里,这位老妇人的作用要比老姑奶奶都大得多!

    她是徐吴氏,是老姑奶奶的堂姐,是吴氏兄弟的远房姑妈,是朝廷册封的正五品诰命夫人,是老姑奶奶的主心骨,她是徐翔坤的奶奶,最重要的是,不管年轻时还是现在,她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泼妇,大明朝天字第一号泼妇。

    这个时候,徐家还有另外四位妇人在座,她们都闷闷的、有些战战兢兢的看着正座上那位闭目养神的老太太,她们是另外四虎的奶奶、母亲,凭借对自己孩子的了解,她们知道这五个孩子可绝对不是说着玩的,而一直以来,这几个孩子的管教却都是这位徐老妇人一手攥紧的。

    “顶儿那孩子,虽然是后来到这镇上的,可是这些年是个什么样子,你们几个也都看在眼里。

    我们那几个不争气的,这些年虽说玩的疯了一点儿,可是个顶个都是好孩子,个顶个都是讲义气的娃儿。

    这六个孩子和我那老妹子亲,知道孝顺我那老妹子,让我那个孤零零的老妹子多活了这么些年。

    要不是有顶儿管教着,就那五个小兔崽子知道个屁!不气死我们几个老小寡妇那都是烧了高香了!

    这几个孩子都是有娘生没爹教的,和顶儿玩儿到一起之前是怎么个混账样,我都没脸说,可是你们看看他们现在?

    顶儿中秀才那天,五个混小子觉得自己的风头被个外乡人压了,不爽气了,去找顶儿麻烦,哈哈,被揍的鼻青脸肿就回来!

    知道他们回来之后干什么了吗?

    不是像以前一样找我给他出气!个兔崽子说小孩子的事儿小孩子了,找大人帮忙不算真英雄!

    那个小兔崽子还要给我老婆子洗脚,说是顶儿给他的惩罚,不干就见一次打一次!不怕你们几个笑话,老婆子我可是哭了好一顿啊。

    不光大虎,另外四个小兔崽子也都被惩罚了吧?

    就这样你们几个护犊子的那时候还让我去找人老朱家麻烦,我呸,你们可真豁得出我这张老脸!

    真是他二舅老爷的越活越回旋,连几个混小子都不如!”

    徐老夫人年事已高,这么几句高嗓门的呼喝,就让她有些气喘,狠狠的吐出一口浓痰之后,她端起桌上的茶杯润了润嗓,复又闭上眼睛,开始养神。

    徐老夫人没读过书,但是认死理,她认定的事情,就是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剩下的四位大小妇人也都没有读过书,而且都很懦弱,虽说这镇子上细细论起都有些沾亲带故,但是她们却和徐老夫人格外的亲厚,亲厚到家里的事情、尤其是孩子的事情都是徐老夫人一言所决。

    她们没什么知识,也没什么大主意,一辈子都跟在徐老夫人身后,可是她们却不傻,至少没有傻到听不出老夫人的意思——她在护着朱顶,甚至对五虎劫狱这件事也准备不管不问!

    破天荒的,这四个一直以来都没什么主意的妇人,要忤逆徐老妇人的意思,毕竟这件事情太大了,甚至会杀头灭家,她们却无力阻止,孩子只会听老太太的话。

    可是就在她们站起来想要说些什么却不敢开口的时候,坐在位子上好像已经睡着了的老夫人穆然张开了有些浑浊的眼睛,并爆出一串喝骂:

    “你们四个就是四根棒槌,那顶儿待我老妹子就和亲奶奶一样,怎么可能是凶手!

    五虎有情有义,老婆子凭甚拦着?劫牢算个逑?他们老子连反都造过!

    滚滚滚滚滚,都他姥姥给老婆子滚,再敢多嘴多舌看老婆子不活撕了她那没用的口条!

    都滚,有事儿老婆子扛着!”

    朱玲珑和义太监已经来到了凤阳镇大牢附近,这里已经被一层又一层的差捕围了个水泄不通。

    对世事没什么了解的朱玲珑只是单纯的忧心着自己的命运,可是见多识广的义太监却从那一大队捕役里看出了不同寻常,这件案子不管怎么解释都不该是六扇门来插手,可是这里除了六扇门的人,却连半个县衙的差人都见不到踪影。

    再结合他手下人收集的情报,这镇子上和凤阳府里最近死于意外的人比之平时多了太多,太多的巧合就不再是巧合,鸡鸣狗盗之徒,现如今只有一只力量可以凑齐并用来杀人,可那只力量却攥在那个可怕的男人手中。

    朱玲珑这时候已经无暇再去想那个就算狼狈的时候,也很耐看的男孩儿,她满脑子都是那个叫做朱顶的杀人凶手,她在回想着义太监告诉她的关于朱顶的信息,总觉得不应该,她太了解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对待一个对自己好的人是怎样的感恩和眷恋。

    那个叫朱顶的男孩儿不到十三岁,九岁就中了秀才,据说他不仅仅读书聪明,还总有些奇思妙想,帮镇上的人解决了好多问题,把让人头疼的五个混世魔王训成了乖宝宝,最重要的是,他很孝顺老姑奶奶,总是能把老人家哄的开开心心。

    他的叔叔婶婶对他很刻薄,可他叔叔婶婶的孩子却对他异常亲近,甚至亲近到超过了自己的父母。

    他从来不会因为考取功名被阻而嗔怪长辈,甚至容不得别人在他面前说长辈一句坏话。

    他很懂事,与镇上的每一个人都非常友善,他的所作所为即便是许多成年人也无法比拟。

    这个小镇虽说可能是整个大明朝最为和谐的地方,但是时间长久之下,总归会有些摩擦,但是这些摩擦却总是会被那个男孩的三言两语解决,使得那个放牛的秀才人缘似乎出奇的好。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去杀害对自己最好的长辈?

    朱顶的身世让朱玲珑有种同命相连的感觉,最主要的是,她几乎是下意识的想到“那么耐看的男孩肯为他而劫狱,这怎么可能是个坏人!”

    怀春少女果然是有些被压制智商的。

    要说感情,朱玲珑对老奶奶可以说得上是两眼一抹黑,除了听马皇后念叨过几次并知道朱元璋一只将之视为母亲以外,就再也没有其他。

    可是她能从义太监的描述中听出这位老人的慈祥,和老人对朱顶的疼爱,再加上那个很耐看的少年,朱玲珑暂时压下了心里对未来的担忧,决定至少也要轰轰烈烈一次。

    “今天晚上有人要劫狱,我想去看看。”

    看着朱玲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那满是期待和兴奋的眼神,义太监竟然不知道该如何拒绝这个非常无理的要求,凭他对自己主子的了解,所谓看看并不会比亲自参有多少差别,可是即便如此,即便大牢已经被六扇门严密的包围起来,他还是无法拒绝他唯一的外孙,即使没有真的血脉相连。

    大黄口衔着食盒不紧不慢的来到大牢门前,虽然已经习惯了这条大狗的奇异举动,但是还是会有些不当差的捕役赶着饭点儿来这里看稀奇。

    就像往常一样,大黄乖乖的把食盒放在门前中央,巧顺的蹲坐在食盒旁边,专注看着负责检查的差人的一举一动,一枚枚银针被刺进一样样的食物里面,直到确定银针没有变色,才又放进另外一个篮子当中,不出意外,五虎放进篮子的那些“小零碎”很快就暴露在了牢房守卫的眼中。

    片刻之后,当班的六品大捕张宏就来到了牢门前,看着几个做工精致的“越狱神器”,脸色阴沉的几乎要滴出水来,一句“彻查”已经就在嘴边。

    可是他却没有也不能下这个命令,负责鼻喉的捕头刘彤在他的耳边轻声地说了句什么,让他高高举起右手,有些无力的垂了下来。

    “小的们,都给老子警醒些,格老子的,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仔……小娃娃还能闹出什么妖蛾子!

    都给老子记住了,擒住了他们,万万不、可、伤、了。

    他娘的,这地方真邪性,就是南京城的王孙贵胄都没这么猖狂!”

    张宏出身行伍,从小兵豆子一步步成长到小兵头子,却从没有经历过像样的战斗,自然也没拿到过什么军功,然后就是建国,天下越来越太平,他也成功的修炼成一位身经百炼的兵油子。铁血的悍勇气质没炼出多少,那些兵痞的气韵倒是渗了个十足。

    出口成脏已经不足以形容这位六扇门大捕大人,可是在这个地方,身处功勋贵族比京师都要浓密的凤阳镇,他还真有些没有胆量骂出口,毕竟从严格意义上讲,他不过是一个白身!以白身欺辱勋贵,可是要被处以极刑的。

    检查已过,不该出现在食盒里的那些小零碎也被丢在了路的一边,随后会有负责收集证据的干探拿去销毁,张宏能在六扇门中坐到这个位置,自然知道什么样的证据能压死手里的罪犯,什么样的证据能结果了自己的小命,当今陛下武功无双,却太护短了些,不能轻易得罪的,不仅仅只有那几位皇家血脉、亲王贵人。

    大黄摇晃着尾巴,衔着食盒走进了大牢,为朱顶送去了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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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五只老虎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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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高云厚风黑夜,正是杀人放火好光景!

    这是一句绿林道上公认的吉利话,每每有打家劫舍的计划,也总是会选择这样的天气行动,夜色本是他们最好的掩护。

    可是这句话却并不被适用于凤阳镇,那林立在街道两旁的一排排黑铁柱子让整个镇子的夜都笼罩在光明当中,县衙虽然没有被专门安置照明设备,却也不会有多少黑暗。

    所以,五虎的劫狱计划几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也难怪张宏丝毫没有把他们的行动放在眼里,更没有按排相应的应对措施,几个小娃儿、这样的作案环境、大鸣大放的四处嚷嚷,实在让他难以提起对待江洋大盗那样的兴致。

    然而,这真的不是儿戏。

    可这场惊动三省、更是惊得洪武大帝笔下蕴出难看墨点、惊得当今太子失手摔落了琉璃盏的劫牢大案,开场看上去的确很儿戏。

    朱顶时常对五虎念叨说,扮猪吃虎才最有趣,吃起来才最香甜,名刀执仗的和人家硬冲硬砍,远不如阴人这种事情来的有乐趣。

    朱顶的每一句话,都被五虎奉为圣典,儿时的调教带来的不仅仅只有友谊,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崇拜和些许不被察觉却不能消磨的敬畏,能为自己崇拜的人的自由而奋斗,以徐翔坤为首的五虎自然而然的觉得,自己这些人也应该被崇拜起来。

    是夜,凤阳镇左近暗淡无光,本就是蛾眉月,肥厚的云层却又把漫天的星光和不多的月芒严严遮挡,俄而一道细密的闪电从天际滑落人间,刚刚照亮了原野,便被凤阳镇的光明驱散。

    今晚,有大风雨。

    大虎徐翔坤领着他的四个小弟兄,就在一场豪雨将来未来的时候,拎着各自的木质兵刃,走出了家门,在他们身后,是一脸严厉的徐老夫人,和另外四位忧心夹杂着委屈的妇人。

    其实,徐老夫人并没有太多的担心,这五个小子不过就是去那守卫森杨的牢房走走过场,就会被全须全尾的“抓捕归案”,然后关上几天,在牢房中养上几天肥肉,尽一尽自己做兄弟的义务,必然就会被放回街上继续四处乱窜、招猫逗狗。

    年小齿幼、尊贵虚爵是这五个孩子最大的保护伞。

    “五只老虎,五只老虎,谈恋爱,谈恋爱,五只都是公的,五只都是公的,真有爱,真有爱!”

    不得不说,五虎的歌喉的确有些动听、有些悠远,这么一首调子竟让他们唱出了雄赳赳气昂昂的感觉,也不得不说,朱顶是真的真的坑了一手好队友。

    为了他而甘愿赴险的五个小霸王,唱着他给编制的五虎之歌,气势汹汹的杀向了县衙大牢,本该唱一些“风萧萧兮”之类的决然之音应景,可是这歌儿一出,画风就总是有些怪怪的。

    好在,这个年代还没有出现自由恋爱这么划时代的进步思想宣扬,便没有多少人会把恋爱联想到男女私情上,这若是在后世大街上唱出这样一首歌,那确不是有爱,是变态……

    雷鸣渐长,有轰隆之音绵绵而来,电闪渐亮,闪电光芒压住路灯的光明,为五虎的身影拉出一道道时隐时现的悠长。

    一个妇人突然快扑回到屋里,拿出一件蓑衣,要给去做大事的幼子遮些风,挡些雨,却在徐老夫人严厉的逼视下,蹲在门槛处默默地垂泪,哭泣是会传染,于是大大小小的妇人便开始了哭泣。

    徐老夫人苍老而浑浊的眼也有些微润,却也不忘低声呵斥,在他看来五个孩子是求仁得仁的仁义的大好儿郎,又必然不会真的死人,她应该感到高兴,感到欣慰,她觉得这五个只知道胡闹的孩子已然长大。

    一声巨响,在头上的高天炸起,一枚无朋火球在县衙放明、爆燃!

    两声轰鸣之后,两年之间从未熄灭过的路灯,在同一时刻陷入沉寂,几年不曾见的黑暗,再次降临这个号称不夜的镇子,几点雨珠自远天降临人间,狂风却先一步骤然来临,风摇树动,大片绿叶被强风撕扯而下四处飘零,可那五个小小的身影步伐不见丝毫紊乱、歌声依旧悠扬。

    蒺藜风行天地间,碎玉溅落入尘埃,一曲五虎之歌渐行渐远,阵阵妇人低泣被风雨湮灭。

    一道霹雳在五虎头顶炸裂,一瞬间的电光将这一片点燃如耀阳通明。

    五虎当中最小的一个“妈呀!”一声,将手中的双锤丢了出去,石板铺制的下水条口被砸出了两个硕大的孔洞,双锤表面也纷纷发出几声轻微的申吟,数条不算大裂纹在光滑的锤面上纵横。

    “哥,雷公打雷劈我!”

    他虽然身高仅次于最大的大虎陈翔坤,可实则他却是年纪最小的一个,现在还不足九岁,他名叫周添丁,世袭从六品忠显校尉,父亲战死于北伐。

    “老幺别怕,朱顶不是说了吗,天上打雷和雷公电母一文钱关系没有,是什么什么之间的磨蹭……”

    “是云和云之间的摩擦,就是声儿大点儿、闪儿亮点儿,有什么好怕的!”

    “轰隆”“轰”“轰”,“妈呀!”

    其余的几个兄弟看到老幺被雷声闪电所惊,不顾着雨水的拍打,纷纷开始安慰起这个长相生猛,实则最是胆小的老嘎哒,谁知道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头上想起了一连串的炸雷,于是属于普通孩童的惊叫声此起彼伏。

    到底还是年纪最大的陈翔坤沉稳,毕竟他虽然长相柔嫩,看着比实际年龄要小上不少,可是他已经十六岁了,在这个年代,虽然还未着冠,却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人了。

    他张开不算宽广的臂膀牢牢地将四个兄弟圈在身前,尽力的为他们遮风挡雨,没有一句多余的安慰。

    可就是这样简单的动作,却让在骤雨里被闪电雷鸣惊扰的四个孩子安静了下来。

    “哥,我不怕,我还要去救朱顶,以后他就不敢再叫我哭把精了!”

    四虎刘狄紧紧的环住比他高出许多的小五腰部,以此来安定这个胆小的老幺,义气蓬发的说道。

    刘狄,世袭正六品承信校尉,父亲死于陈友谅部将之手,今年十一岁。

    老幺仿佛感觉到了哥哥们的关怀,仍有些怯怯的从地上捡起了已经有些瑕疵的战锤,高高举去:“男子汉,不矫情!我是男子汉!”

    五虎齐声在暴雨中大吼:“我是男子汉,不矫情!”

    又是一连串的雷声响起,路过这里的闪电比方才那一阵更明亮了几分,这一次便连大虎陈翔坤也不由得惊叫了几声,乡村老人们的故事里,总是将雷公电母形容的太过恐怖,怪不得他们有些害怕。

    可是这一次,再也没有谁丢下手中的兵刃或者哭泣出来,他们就那样一路上唱着已经跑到南天门儿了的队歌,张牙舞爪的给自己打气,杀向了被一颗悬浮在雨中的巨大火球,照的通明的衙门。

    五虎长于安乐,又各自有着耀眼的头衔,镇上的长辈更是给了这些可怜的孤儿最大的宽容,在这样的夜,在这样的雨,在这样的一天,要做这样一件他们从未想象过的壮举,即便是自以为无法无天的他们,也难免忐忑抑或害怕。

    可即便再害怕,他们依旧没有过退缩,他们紧握着手中精致的、比较正常规格要粗壮许多的木质兵刃,就那样相互打着气,想象着在救出朱顶后该如何如何与他炫耀,一无反顾的奔向了被大批捕快严防死守的大牢。

    朱顶是他们的导师,是他们的玩伴,更是他们的兄弟,为了兄弟,他们便觉得真的可以无所畏惧!

    张宏紧紧皱着眉头站在牢门口的雨烟之中,没有披上蓑衣,他今天一整天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但是他从未把这种感觉与“嚣张”的五虎联系在一起,他感觉很是恐惧,就像当年他从行伍转到衙门,追捕一个大盗那一夜,有沉沉的寒意笼罩向他。

    那一次同行的十三位捕快以及一位紫衣神捕罹难,可是他却活了下来,拎着那个大盗的人头,这全要归功于每到危急时刻,他那强烈的第六感。

    他站在深及膝盖的积水里,看向那枚神奇的火球,在这样大的风雨中没有熄灭的趋势,反而愈烧愈烈,他再一次确认火球半人之下的县衙屋顶完好无损,深深觉得这件事透着诡异。

    据他手里掌握的信息,这位徐县令绝对算不得什么好官,又没有怎样经天纬地的大才,甚至前几日马师爷与他同钓的时候落水,他都慌乱到想不起施以援手。

    就这么一个废物,竟然会得到天兆?打死张宏都不会信!

    张宏没有去近在眼前的县衙一探究极,并且严加约束手下人进出,哪怕县衙的衙役已经第三次请求六扇门防卫县衙。

    他深深的知道自己这五十几号人来到这里的目的,不是什么看管犯人,他们是来做保镖的,来时六扇门总捕头尝鹤年不止一次的对他说:除了那孩子的安全,除了在陛下旨意之前不得让那孩子离开牢房,其余的什么都不要看、不要管!

    他不知道那个孩子到底是什么来头,他只知道,只要自己一个不谨慎,这一队五十几个兄弟可能就会命丧黄泉,甚至累及家人。

    混迹刑部这么多年的他,又怎么会嗅不出权贵之间博弈的味道,而那个孩子或者便是这一次连他寻不到丝毫蛛丝马迹的事情里,最关键的那枚棋子。

    他们这些人,便是连棋子都算不上的映衬,一旦棋子有失,他们必然会遭到某个大人物的滔天之怒。

    不论如何,官府之上显雨中不灭红日,都是治世之证,都是大好的祥瑞。

    然而张宏并没有去瞻仰、守护那红日,更没有如徐县令所请共参祥瑞。

    他现在被一种深深的寒意包围,他知道,会有非常恐怖的事情发生,他已经派出了全部捕快勤密的巡守着这座不大的监牢,可那种寒意反而越来越深,越来越冷,他开始心生恐惧。

    天在摇,地在晃,轰鸣的巨响声波让两道血线从张宏的耳中流出,燥热的气息几乎在瞬间燎焦了他的胡须和眉毛,与他一人之隔的牢门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吐着幽蓝火焰的深渊,那座大牢被这丛来自地底的火焰托举直升半空!

    “天罚!”

    这两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字,直接占领了他的全部心神,以至于来不及驱散那无处不在的恐惧,便又陷入了无尽的绝望当中。

    他无从注意到,在他的身后不远处,五个手执木头武器的身影,在火焰的照耀下摇曳,更不会听到这五个孩子的大声咒骂。

    “奶奶个爪啊,吴小六真是和他爹吴老三一样不靠谱,说好的火烧县衙呢?”

    “哥,那个飞起来的是不是大牢?”

    “哥,咋崩这么高呢?朱顶不能给崩死了吧?”

    “死、死、死不了吧,朱顶那小子不能这么容易就死了吧?”

    “哥,朱顶是不是死了?呜……朱顶……”

    “哭个屁,活见人、死见尸,杀过去!”

    “杀啊!”

    五个手持精致木头武器的孩子,冲向了混乱的大队六扇门捕快,冲向了腾空而起的大牢,去寻找他们九死一生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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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兄弟情,不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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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觉得自己牛叉了,非常非常的牛叉,他上天了!比自己计划中早了一年就上天了!

    在大明这个封建王朝,在这个没有且暂时绝对不会有热动力载人飞行器的时代,他上天了!屁股底下带着一座监狱,他上天了!在幽兰火焰的汪洋里,他上天了!

    现在这个世界,还有比上天更牛叉的事儿吗?

    “玛德,我要是死不了,非要活拔了吴老三的皮!”

    叫朱顶怎么能不生气!明明已经把地下管道图和吴老三仔细的说清楚,明明应该用两次爆炸,一次在离自己最远的一角,一次是自己隔壁牢房,来帮助自己脱困。

    可是现在呢?他上天了!

    朱顶恨死了吴老三。

    然后,他透过墙上的震出的孔洞,看到了他万万没想到的一幕。

    不是离他几步之遥的那个位于地面上的大窟窿和下面那片蓝旺旺的火焰,虽然这说明他现在就像一头被放在铁架子上炙烤的乳猪。

    不是原本的走廊那里正在片片掉落的土方,虽然这说明他可能等不到饿死,就得先行掉进火海。

    不是这座监狱好巧不巧卡在的那块山壁内凹处,一条大大的裂缝正在快速蔓延,虽然这说明貌似无论如何他都死定了。

    他看到的是,在依山傍水而建的县衙和大牢外围,五个小小的身影正在被一群训练有素、战斗经验丰富、常年和各路江洋大盗奋战的六扇门捕快围攻!

    虽然因为距离限制,他看不清那五个小小身影的面容,可是对这几个一直被他看成是小屁孩的兄弟,他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大虎徐翔坤一杆青龙偃月刀劈、砍、斩、拍,无往不利,但有挡者一刀拍飞,那是传承自武圣关云长的青龙刀法;

    二虎陈白鹌一杆长枪如龙似蛇的纵横其间,似棍棒横扫千军,似闪电逍遥难阻,但有阻拦,一枪挑飞,那是属于不世将军赵子龙的看家神技;

    三虎李七七一条丈八蛇矛威风八面挡着披靡,但有不怕死者,一矛抡飞,那是源自张飞张三爷的威猛招式;

    四虎刘狄一柄朴刀耍的虎虎生风,间不容发间抖起背上长弓例不虚发,但有碍眼者,一箭崩飞,三国弓神黄忠的刀、弓双绝再现人间;

    五虎周添丁的双锤左右呼应,左冲右突无一合之敌,挡者飞,阻着飞,谁来谁飞,绝世猛人李元霸的撼天双锤后继有人。

    看了半晌,朱顶有些自责的摇了摇头:“哎,都怪我把他们教育的太好,罪过罪过。”

    只见被五虎以各种方式打飞的捕快们,在落地之后经过不短的怔忪之后,发现自己除了狼狈一点之外,竟然全须全尾毫发无伤,一声狼嚎就返身重新杀回了战场!

    这几个孩子不敢下死手啊……

    朱顶眼睛有些殷红,鼻中感觉微酸,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被这几个一直以来被他视为没事逗着玩儿解闷儿的小屁孩感动到了,他绝对是因为这几个货太怂给气的,对,绝对是这样的!

    朱顶自觉在这个世界只是一个游客,毕竟只有不足十八年的短暂旅途,扣去生活不能自理的五六年,便更加所剩无几,所以,在不知是第几次穿越之后,他就抱定混吃等死的青山不放松,坚决做到有困难要混过去,没困难创造困难也要混过去,绝不在这个世界认证账号。

    毕竟,他之前九世的平均寿命不过十载,如若心留牵挂,又如何能自安?

    可是他也不是没有底线的,每个世界都会有一些他所在意的人,这些人无事则罢,这些人如果有什么万一,他绝对不会得过且过,更不会选择无视!

    这,便是他的逆鳞!

    这个世界他所在意的人尤其的多,他的叔叔婶婶;他的堂弟小胖子朱举;那位对他比亲孙子还亲的老姑奶奶,虽然她老人家没孙子。

    现在,又多了平时被他视作智商欠恭维、四处惹祸,让他忍不住调教调教的五个傻小子。

    看到五个从来没有经历过风雨的孩子,为了他做到这个份儿上,朱顶在有些愧疚同时,暗暗决定,这五个傻兄弟,他认下了!

    在五虎中最弱小的四虎刘狄,第一次被六扇门捕快打倒的时候,朱顶的身影消失在了摇摇欲坠、四处掉渣儿的牢房里。

    徐县令在一班衙役的环绕下、在一把大伞的遮挡下,站在衙门口,心里感到异常的狂热,看着那在雨中悬浮不见丝毫熄灭迹象的巨大火球,他觉得自己升官发财的日子即将到来,这是不折不扣的祥瑞啊!

    至于那五个逆贼和一群武夫之间的打打杀杀,以及牢里那个秀才的安危?他仿佛看到火球上飘来几个大字——那都不是事儿!

    温先生已经用特殊途径与以前的心腹打了招呼,让对方准备,准备着替五个胆大妄为的孩子擦屁股,毕竟都是当年一起打天下的老兄弟的遗孤,不管如何都要照顾一下。

    这个时候,朱举已经睡下,温、春两位先生正在一起或品茶、或饮酒的聊着当年的一些趣事、得意事,或温先生运筹帷幄之间万万大军灰飞烟灭,或春先生帅三万新卒杀得张士诚七万大军丢盔卸甲,总之话题渐入佳境。

    朱氏夫妇在一旁陪着笑脸伺候着,时而还能插上一句半句,恭维二人当年如何如何了得。

    大半夜不睡觉坐在家里吹牛,自然是有它的道理,他们在等待影蛇卫的回报,第一当然是不希望今晚的风风雨雨会对朱顶产生什么影响,第二则是等待影蛇卫传回关于五只小老虎的消息。

    可就在他们聊的正是欢畅的时候,只听得一声明显有别于雷轰的响声,接着就觉得地面如同地龙翻身一样颤抖,他们快步来到门边,举目而视,下一个瞬,春先生单手夹起温先生飞奔而去,朱氏夫妇紧随其后!

    院子里响起一阵急骤的踩水声音,从未现过真容的几个影子,急惶的在这场夜雨中显露身形,向着县衙大牢、穿过层层雨帘踏水风行——他们看到县衙大牢屁股上带着火焰冲天而起!

    朱玲珑名虽玲珑,却生了一副通直心肠,她只是简单的将心比心,觉得身世如她们一般,绝对不会做出谋害至亲的事情,就如她对马皇后那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感情,除非某些事情不同于表面,有着外人所不知道的隐情。

    于是,她便想要见一见那个叫做朱顶的少年,如果朱顶真的那样可恶,能对至亲行凶,她不介意给朱顶一个痛不欲生的临终告别;如果朱顶如她想的那样承受了某种不明之冤,她不介意用自己这个没有封号的公主之位拉他一把,然后带着义公公浪迹天涯,或许裹挟了那个长得很耐看的男孩子是个不错的主意?

    于是,在这个雨夜,她和义公公在衙门附近的一个角落,在潜入大牢的路上,见到了悬在县衙上空雨浇不熄的混圆火球,见到了带着火光极速升空的大牢,见到了那个耐看少年的勇武,于是再见倾心。

    朱顶在悬崖的一个凹洞里轻轻的出了口气,对着这些天一直守候他的大黄抱怨了一句:“大黄,你该减肥了!”换来对方颇通人性的一记白眼,然后朱顶便再次提气,沿着被石匠们凿石留下的瘢痕小心的向下游弋。

    这个时候,五虎已经露出了败象,但是朱顶却并不如何着急,虽未身入战阵,但是以朱顶的眼界又如何看不出,只怕这场战斗就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五虎最多也就是受些轻伤,那些身经百战的六扇门捕头们明显有所顾忌,根本就没有下过狠手,否则五虎虽然悍勇,但是毕竟还年少,毕竟没有真格与人动过手,又不敢真的下死手杀人,这便已经输了一半,若是实在对阵,这么长时间恐怕早就被枭首数回了。

    所以朱顶不慌不忙的向下爬着,顺便还分心仔细研究了一下那枚已经开始变得暗淡的火球,这一研究他便更加生气吴老三的气了,那火球原本应该是朱顶准备制作热气球准备的气囊!

    “把轻薄肠衣混着丝绸做出类似密封涂层涤纶那样的材料,又费了大力气无缝拼在一起我容易吗?浪费了大半年时间就这么给我烧了!吴老三,我饶不了你!”

    一边不疾不徐的向下攀爬着,一边不停的诅咒着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吴老三,朱顶只用了一炷香多一点的时间便爬下了那座不算高的悬崖,落到一颗大树的叶冠上。

    便是这一炷香的时间,那场打了半晌也不见伤亡、五个小孩儿对战数十个六扇门精锐捕头的战斗,又有了新的变故,义太监入战!

    那位总是垂着腰、弓着身、双手圈在袖子里的白发老人,不知什么时候进入了这场有些儿戏的战斗,一出手便展示出非同寻常的战力。

    他就如同老人家遛弯儿一样的缓步走进了战圈,却仿佛一个透明人一样,“酣战”的两方人竟然都没有发现他的来到,直到他溜达到五虎的左近,将双手抽出了袖子,伸懒腰一样轻展双臂,一名被他右手轻拍的捕头双臂竟然同时脱臼,被左臂轻划过的另一名捕头便呆立当场,除了惊恐转动的眼球,身体再也不能稍动分毫。

    “锵锵”之声不绝于耳,六扇门捕头们的佩刀,终于出鞘。

    五虎手中的木质武器经过与捕快们的水火棍碰撞之后,多有破损,然而破损的只有表面,那层层龟裂在雨中的火光射应之下,闪烁着莹莹润华。

    “咱家乃五品内宦,求请领队大捕前来叙话。”义公公一边亮出了腰牌,一边扬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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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跳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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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家乃五品内宦,求请领队大捕上前叙话。”

    义太监声音不高不低,在这骤雨的杂音中本该被淹没无声,可偏偏就洒落了这县衙的每一个角落,自然被每一个人听得真真且且,包括两耳血迹已经被雨水冲刷的六扇门捕快头领张宏,包括精神亢奋憧憬着上报祥瑞的县令徐直,包括正在扭着屁股向下攀爬的朱顶。

    张宏虽然双耳被巨大的爆炸轰鸣震得霎那间失去了听觉,可是经过了这些时间,已经有所缓和,多少能听见一些声响,至少义太监那远远的轻喝他听了个真切,于是他有些颤抖,有些不可置信,有些迷惑,然后则是狂喜,仿佛劫后余生,为他自己也是为了五十个兄弟。

    就在张宏激动着、颤抖着拄着佩刀,从满是泥泞的火焰深渊边缘站立起来的时候,一道身影却用着比他这个武力值不低的资深捕头还要迅捷的速度,蹿了过来,飞也似的“蹦”到了义太监的面前。

    “卑职凤阳镇八品县令徐直,见过公公。”躬腰塌背,嘴咧至耳根,双手如训练有素的小狗儿一样上下拱动,哪里再有一个读书人、一任父母官的样子,活脱脱一副奴才德行。

    “请大捕一见!”

    无视,赤果果的无视,义公公依旧佝偻着身子仿佛再也不可能站直了一般,他并没有收回自己的腰牌,双手带着些抖动重又缩回了袖子,他的双眼平视,似是眺望着远方,又似毫无焦距,只是在放空心思一样已经超脱了眼前的一切。

    老太监究竟超脱了什么,悟得了什么旁人自然无从知晓,但是任谁都看得出来,至少他是把徐县令从他的世界超脱了,更准确的说,他的世界便不曾存在过徐县令这枚尘埃。

    “咳咳,这位公公,噗,您看这外面风雨招摇,噗,又有电雷肆虐,噗,不若同张大捕,呸、噗,一同到内衙叙话吧!”

    诚然,义太监是内宦,原则上是属于皇室的私人奴仆,是个五品内臣,无论从品秩和所居而言,都要高出徐直甚多,但是就算他是如同后世魏忠贤、刘瑾之类品级极高的大太监,在朱元璋一朝,他也仅仅是个内宦,是个奴仆,和他们这些正经文士出身的官员,是毫无挂碍的,徐直甚至可以毫不理会这个没有说明携带圣上旨意的阉人。

    朱元璋登基之后,总结前朝经验,极其注重防范后宫、外戚、宦官干政的,这些年来除了那位受臣民共同爱戴,素有长孙之后第一贤能国母称谓的马皇后时而旁敲侧击以建之外,这个口子几乎是谁碰谁死,刚被朱元璋连同其家族一起处置的董贵人,就是一只活生生的鸡,杀来给猴看的鸡。

    只因为家里仗着是外戚,联通一个偏远地区的官吏,强占了几亩土地,董贵人家族自其父董八九以下一十八口皆被发配岭南,遇赦不赦终身不得重返中原,董贵人更是被赐了一卷白绫悬梁于寝宫,可见朱元璋在对待这些事情上的狠厉。

    一个有品级的妃子尚且如此,更何况义太监这样的残缺人士,就算徐直现在只是个县衙门属官,他都可以完全无视没有说明外派职司的义太监,更无需这样卑躬屈膝。

    可是徐直偏偏这么做了,而且做的毫无体面,他看到义太监就那样毫无遮挡的站在雨中,竟然从身旁为他打伞的衙役手中夺下雨具,弯着腰、艰难的露出一副笑脸,将雨伞递到了义太监的头上。

    暴露风雨中的徐直几乎是扯着脖子对义太监客气着,时不时的秃噜几把脸上的雨水,几句话下来几乎呛个半死,那副模样哪是县令该有的,活脱脱比义太监更像一个奴仆。

    凤阳夜雨,显红日在天祥瑞,这是大大吉兆,这个时候他已经被猪油蒙了心窍,哪还顾忌什么父母官声、文士风骨之类的,他满门心思都是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件大大祥瑞贡献给当今天子,而就在这个时候,这里便出现了一个太监,一个皇帝身旁的内侍。

    而他的这一片“劳苦用心”也终于打动了那位一直目中无人的宦官,徐直满心激动的看到那个佝偻的瘦小老者,缓缓的向他伸出了手,徐直看到的却不仅仅是一只手,还有祥瑞被献之后的名满天下以及今后的飞黄腾达!

    张宏踉跄的在骤疾的大雨中前行着,面若死灰的脸上只有眼中还有着些许希翼,只有耳里还有那一声“咱家乃五品内臣”的回响,这是他,是这五十几个六扇门捕头的最后机会,他相信这个太监必然是京中贵人派来监督他们这次任务的督官。

    如是放在往常,这样的督官莫说只是小小的五品,就算是正三品皇家密卫,他又有何惧,论起查案探罪,这整个刑部又有多少能和他相较的?

    区区阉人只要不妨碍他查案,他便会选择无视,背弃祖宗的东西,不值得尊重。

    可是现在,这个太监却成了他唯一的希望,如同正在向无间深渊坠落的灵魂攀住了最后一线弱光。

    然而,他最后还是失望乃至最深沉的绝望。

    张宏看到那个苍老的太监,向徐直缓缓的伸出了手,从徐直的手中夺过了雨伞,为那五个孩子中的一个,遮住了风雨。

    张宏止住了踉跄的脚步,他用不可思议的的眼神盯着那个老太监,那个老太监撑着伞,为那个今晚来劫狱的少年。

    那个老太监看着他,面无表情。

    于是,张宏懂了,他止住踉跄的脚步,缓慢而又坚定的举起了右手,然后重重的下压!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悲伤的发现,只不过一刻钟之前还谈笑风生的下属们,竟然已经减少九个,以至于他们竟然无法摆出需要七七四十九人才能补足的斗门战阵。

    那个仍旧喷吐着幽蓝火焰的深渊不仅仅将他们生的希望湮灭,同时还吞噬了他的九位下属,九个共生死的袍泽、兄弟。

    张宏只是一个履历最简单的武夫,他不是徐直那样饱读诗书的文士官员,可是这样一个时刻,他表现的却要比非正统进士徐直理智的多、冷静的多。

    他拄着佩刀,站在雨里,觉得那一点点热气带着自己所有的力气,渐渐离他而去,他看着那个老太监和那五个年轻的勋贵,心中满是苦涩,今日事,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必死之局。

    他现在甚至已经认定,这本就是一个有死无生的阴谋,无论那个孩子是否能够在今夜活下来,自己这些人都只有死路一条,这本就是某位或者某些权贵与那位权威日重的陛下之间的较量,否则,又怎么会出现一个护着“嫌疑案犯”的宦官。

    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们捉拿了那五个引起混乱的勋贵又能如何?那个孩子已经飞上了天,或者葬身火海,他们和家人都要为那个孩子陪葬!

    张宏无力的垂下了那只因为惯性举起的手,不再发号施令,再一次瘫软在地,就像一个饱经风雨的绝望少女一样,无力再做任何抵抗。

    他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战士,并不怕死,他怕的,是死的不明不白。

    三十九名六扇门捕快看到张宏的状况,经过短暂的错愕之后,便分裂成两个队伍,其中一队只有六人,是张宏的老部下,跟随他多年,对这位上司颇为了解,默默地垂首站在他身后,心中开始忐忑,开始猜到一些事情。

    另一部分只是临时抽调过来的精锐,在对张宏嗤之以鼻的同时,快速的向着义太监和几个孩子包抄过去,嫌犯可能已经被炸成了渣仔,他们需要有人为这件事找一个交代,还有谁会比那几个孩子更合适?

    张宏瘫坐在深及脚踝的泥水中,他的思绪不断的飘飞,想要飞翔在天空去求寻一道可生之门,可天空却只有厚厚的黑云弥漫,任他左冲右突却只在雷鸣闪电当中苦苦挣扎,于是他那本就不存多少血色的脸庞愈发的惨白起来。

    自建国至今,权贵之间的争斗一直没有停止过,像张宏这样的小人物,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勋贵上层的纠葛落得个家破人亡,他有许多同僚袍泽便这样神秘消失、祸及父母妻女,他想现在轮到他了,他却无力阻止,对皇帝的忠诚与敬畏,甚至让他生不出逃奔天涯的念头。

    义太监和五虎已经与杀上前来的六扇门捕快再次交上了手,只是因为缺乏了有力的调配,又不敢真的施出杀招,虽然几个孩子都难免受了些损伤,可这些铺头却以极快的速度被从混战中被剔除,义太监那一双苍老的手仿佛不知疲倦一样的轻轻舞动着,道道指影间一个个的捕快或被卸了关节倒地哀嚎,或者呆立当场。

    没有多少烟火气,更没有功夫的硬朗呼喝,仿佛义太监并不是在战斗,而是在舞一阕有些阴柔的妙舞。

    五虎已经不再战斗,他们已经被义太监的战斗手段所吸引,体内隐约有种力量生出,四肢百骸的游弋却偏偏不得门径,端是难忍。

    那是一个人与三十三位久经战阵的资深捕快的战斗,那是一曲充满魔力的雨夜阑珊乐章,即使那舞动的是一个躬腰塌背的白发老叟,却更显动魄悍魂。

    甚至,就连万念俱灰的张宏都感觉到那水下的地面,仿佛在应和老太监的步伐,开始微微震颤起来。

    大雨纷纷,溅落在被踩成泥泞的沙土地上,弹起片片朦胧水雾,荡起无数涟漪错碎。

    震感欲发强烈,来自镇子深处的轰隆声从清晰可闻到功力稍逊着如五虎几个孩子站立不稳,似乎仅仅一个呼吸的功夫,场间所有人骇然住手,一个裹夹大片水帘的壮硕身影,仿佛在无边黑暗中冲杀出来一般,骤然出现在了战圈当中,甚至不需他出手,圈外层几个距他十步之遥的捕快,就在他的脚步起落间,被扑面而来的水汽远远荡飞!

    那个如魔神一般的身影已经几乎奔到了尽头,依旧没有停步的意思,一道影子被他随手抛向了义太监,随即他竟然以更快的速度冲向了雨中的火海,那个依旧吞吐着幽蓝色火焰的深坑。

    这是名符其实的跳火坑,他也只是似神似魔,不是真正的神魔,即便从声势看来他是这世间站在武道巅峰的那几位超一流高手之一,可落入那火坑当中,也是十死无生。

    然而,更令人惊异万分的是,在他的身后也有数个身影紧紧的缀着,一样的一往无前,向着火坑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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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人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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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奔而来的身影,自然是春先生,而被他抛出的那道黑影,无疑便是温先生。

    这位居留凤阳镇多年却始终不怎么出府的武艺教师,展现了他不同寻常的武学造诣,狂奔之中罡气离体,在这大雨瓢泼的夜,真就如一枚天外陨星一般,不可阻挡。

    一声巨响与头顶一声炸雷同时响起,却又压过雷音几分,春先生壮硕的身体仿佛已经扭曲了最基本的规则,在丝毫没有减速的前提下,赫然在已经被烧的通红的大坑边际,踩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坑,在浓郁的水汽映衬下,在几点琉璃碎片的崩散中,脚踏已经燃起火焰的平底快靴,向着挂在悬崖上的牢房直飞而去!

    “是春先生!”

    五虎齐声惊呼出声,春先生的出场实在是太过震撼,以至于打斗的双方都已经停下手中的动作,愣愣的看着那个如神魔归天一样的身影,向着苍穹冲去。

    然而,场间唯一一个在从容间卸去温先生身上被抛飞时所携带力量的义太监,却将眉头紧皱,眼眸之间充斥着诧异与不可置信,诧异于这个早已经死去了的人竟然在这样的雨夜,带着这样的声势出现,而一个早就已经死去了的人,竟然要以这种方式再次死去,所以他不能置信——没有人能够跳到那样的高度。

    募然之间,他仿佛想起了什么一般,将视线收回在自己的双手上,在他的指尖一端,是依旧没有从那几乎突破音障的速度里回过气的温先生。

    然后,这位一直以来都非常稳重淡然的内侍,将脊背垂的更低,双手尽量的轻柔又恰巧托的住温先生微胖的身躯,轻声唤道:“恩公,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容易死去!”

    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几吸,春先生依旧如同超人一般,以急快的速度在向着那座摇摇欲坠的牢房飞去,但是人力终有尽,他的速度在减慢,越来越明显的减慢,他知道在这场风雨中,在这个漆黑的夜,光靠他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登上那悬崖中间的牢房。

    但是春先生仿若未觉,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调整着自己的身姿,让自己向上的阻力保持在最小,他从未担心不能登顶,虽然在看到那个燃烧着幽兰火焰的巨坑之后,在踏着滚烫的边缘跳起的一瞬,他便已经不再抱有什么希望。

    他还是要上去,也必须上去,这,关系到信仰,关系到许多许多人的命运,所以,他不会去担心上不上得去,因为他不是一个人。

    自他身后追赶而来的影蛇卫到了,仿佛踏着他的脚步,在水汽萦绕的火坑边缘,踩在同样的位置,踏着已经被烧成琉璃的地面,激起阵阵破碎光晕,他们紧随春先生的身姿,以略逊于春先生的速度,向上升起。

    空气中突然传来肌肤被炙烫的气味,如同年节时,用火焰舔去肉食粗糙的皮毛,那味道如此浓郁,即便是在这样的斜风密雨之间,依然几乎传遍了整个大街。

    在幽蓝火焰的映衬下,在突如其来的闪电光芒下,刚才发生过战斗的人们脸色突然变的有些惨白,他们都清晰的看到,那些突然出现的黑衣人如同连珠箭一样追随着那神魔一样的身躯,向着高空而去,更能看清他们紧紧绷直的脚尖以及五个或完整或在瞬间残缺了的脚趾!

    他们的武功远逊于春先生,又是从不正面对敌的暗影密卫,自然不可能像春先生那般的猛士一样走过火海而毫发无伤,只是一两个呼吸,他们的脚步就几乎被炙热的地面和不断升腾的水汽烤烂、烫焦,可就算最后一个黑衣人跳跃而起之后,六扇门的捕快们,都没有听到过哪怕一声轻微的惨呼。

    被这些狂奔和声势惊扰的回过神的张宏脸上,出现一抹不健康的红晕,他的眼球已经被慢慢的红线占领,他的那双曾经被称作刑部鹰目的双眼只剩下惊骇。

    他清晰的看到那神魔一样的男子如飞仙一般升空,那些紧随其后的黑衣人如何坚韧与充满毅力的相随,哪怕这一跳很可能因为落点不准而坠入火坑。

    他清晰的看到那个神魔一样的男人上升的速度开始明显降低,直至近乎悬浮在空中,或许下一个瞬间便会向着幽蓝火海坠落,而他与那座监狱之间,还停留着大半个身长的距离。

    他清晰的看到,那些有着大毅力的黑衣人,几乎是头颅托着同伴的脚尖,紧挨着向上升去,在最高处那人力量即将耗尽的前一瞬,最后起跳的黑衣人突然旋转身形,几乎用尽全身力气对着头上的同伴便是一脚,甚至震得对方口吐鲜血,之后便因为并没有算计这之后的落点,向着幽蓝火海投奔而去,无从挽回。

    仿佛传染一般,力量的接力自此开始,他们之中的大多数,都如同第一个转身的那样,毫不畏惧的坠入了火海,却也有几个向着相反的方向,向着唯一的生路坠去,而不管他们的坠落方向如何,武艺不高但是却见多识广的张宏却看得出来,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力量集中,全部供给于头上伙伴的上升!

    至于自己的生死,这些人似乎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

    这是怎样的一支队伍!即便张宏见过的最精锐的大内护卫,都不过这些人的十之一二!

    那个自己只是见过几次的牢里的孩子,到底是怎样的身份?

    仿佛一根劲绳突然崩断,先前的恐惧突然烟消云散,张宏不再恐惧,因为他已经被那个孩子所拥有的力量吓得不敢去恐惧,哪怕他已经猜到,这恐怕只是冰山的一角。

    那个孩子哪里是一枚诱饵,那分明就是一头嗜人的巨兽!

    自己和区区几十个捕快,恐怕远远不足以为他陪葬!

    就在最上方的黑衣人被口吐鲜血的同伴送到春先生脚下,并准备好用更加惨烈的方法把春先生送到更高处之后,张宏一口逆血喷出,丧失了最后的意识。

    一直以极低的速度上升并勉励调整身形,维持着近乎悬空的春先生,在黑衣人的双脚即将临体的一瞬,终于动了,他甚至没有向下看上一眼,便狠狠的向下点出右脚,重重的踏在最后一位黑衣人的双脚上。

    一声急促的惨呼终于在空中炸响,一道长长的血线从那黑衣人口中喷出,他的双腿以极不自然的形状弯曲着,他的身体以更快的速度,向着坑边翻滚。

    不知从哪个角落又走出两个黑衣人,一男一女,他们是影蛇卫的两位统领,在接住幸运的落向坑边的同伴,在目送春先生从已经坍塌的地板进入摇晃的大牢之后,在用尽全力接住那个双腿寸断几乎是砸向地面的黑衣人之后,他们二人却跪坐在地,双手合十,对着东方开始祈祷,似乎这已经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曾经那只即便面对成建制的正规军都有游刃有余的影蛇卫,便只剩下五人,只是这极少的时间里,这只潜伏凤阳镇十年时间的尖端武力,就这样几乎覆灭。

    而且极有可能覆灭的毫无意义,但却不得不做,在他们看来那是朱顶最后的生机。

    那座不算庞大的大牢,没有在爆炸伊始就崩解的支离破碎,已经是万幸,偏偏又卡在了悬崖半腰,只是即便如此,在向这里狂奔的路上,春先生已然发现,大牢不可能在那里坚持多久,随时都有可能会坠进火海。

    没有受到一直守候在牢房左近的两位影蛇统领的阻拦,春先生便知道朱顶没有获救,于是他便选择了最快的途径。

    现在,他站在了这座大牢当中,心,沉入了低谷。

    大牢里空无一人。

    或许是春先生的身材太过壮硕,即便他在跃进这牢房中所产生的震动,并不一定比一只灵巧的猫更加有力几分,但是这座大牢,还是开始了不可逆转的崩塌,卡住大牢的那个裂缝,也在一阵暴雷之后,碎裂离体,与挣脱束缚的大牢一起,投向幽蓝色的海洋。

    春先生就站在那,任凭大的小的碎石土方打在自己的身上,仿若未觉。

    那个孩子,应该是真的死了,这个帝国最后的和平希望,已经不存在了。

    他死之后,再没有谁能够抑制得住那个愈发疯癫的女人对这个国家的报复。

    他死之后,再没有谁能够名正言顺继承那个疯女人手中恐怖的力量,来维持江湖和皇权之间的平衡。

    他死之后,平衡败坏之后,那个疯女人所拥有的力量,必然会站在朝廷的对立面,因为那个在血与火中涅槃的男人,绝对不会被任何威胁所制,绝对不会放弃手中那股或者可以颠倒乾坤的力量——火器的威力只是如今就已经骇人非常,假以时日,自己这般武夫该如何自处?

    而那些武林门派,必然不会坐以待毙,哪怕让这个才安宁了几年的国家,再次变得动荡起来!

    更何况,现在这个朝廷的建立,其本身就有很多地方借助了他们的力量,他们的人也有很多身居要职!

    这个自己和一班老兄弟打下的大明江山,才一出生就要夭折了吗?

    春先生伟岸的身躯,瞬间变得有些岣嵝,即便如曾经率千军万马笑傲疆场的他,也在渺茫的希望破灭之后,开始陷入无边绝望的黑暗。

    他两眼无神的随着监狱一起坠落下去。

    一声震彻天地的大呼,还在向下坠落的大牢一角便兀然被震成粉末,春先生的发箍被他散发出的罡气震断,在这个雨夜张扬,他的眼睛怒张,他的心中很愤怒,需要鲜血去稍作平息。

    然后,他那本是投向徐直的噬人目光,突然被县衙上方那枚仿佛不会熄灭的火球吸引,那个火球开始缓缓升空,有无数细碎火苗随之飘落,兽皮被烧制的味道愈发浓郁起来。

    而在那火球的下方,在县衙的房顶,出现了一个让春先生心律狂博的熟悉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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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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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回到这间大牢还没有飞上天际、朱顶还在牢房里的一个角落对着大黄数落着吴老三;温、春两位先生还在秉烛夜谈;五虎也还没有走出家门的时刻。在距离县衙不远的一个涯中溶洞内,有着一老者、一青年、两少年和一群青衣武者,以及三门大明国朝大部分高层都不甚了了的洪武大炮!

    这个溶洞本应十分简单,地面也该是凸凹不平,可是现在,除了依旧像这些人没有到来之前一样只有十分稀薄的光亮自洞顶的钟乳发出之外,其他的地方已经大大不同,因为一座巨撵就停放在这洞穴的中央,那巨撵甚至要比那个十分隐蔽的洞口都要大上许多。

    青衣武者们有序的在巨撵旁忙碌着,在经过一片厚厚的石色大布时候,也不再向白天时那样的小心谨慎,这块大布的作用,自然是遮挡住这个偷偷开凿出的、正对着县衙大牢的洞口。

    一枚夜明珠被悄悄的升起,柔和的白光洒落在灰暗的洞穴内,最光明处,则是巨撵之上的一老三少。

    “能确定就是那个孩子?他当真没死?”

    声音有些含糊不清,仿佛出声的人被罩在一口大瓮当中不得透气,这是一个老者,头发已经近乎皓首,面白而无须,在堆满层层皱纹的额头之下,那本该是鼻子的地方却只有两个依旧带着几分殷红的褐色斑块与孔洞,他的倆侧脸颊更是有一对能看得到筋肉的骇人的创口,说话之间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紫黑色的牙龈、渍黄的牙齿和猩红的舌。

    老者的双腿已经齐膝而断,坐在巨撵大位上,两个空荡荡的裤管被青衣武者行走间带动的风声吹的微动,他的双手也并不完整,双手指数竟只有四根。

    就是这样一个残缺的老人,就是这样一个本该萎顿的老人,他的脊梁却挺得极直,他的头颅却抬得极高,与之对应的,是满洞穴的人那微低的头。

    他用仅存的食指在扶手上一下下的敲响,在不知什么材质的扶手上打出阵阵清脆回响。

    “是不是那个孩子,其实不重要,只要他死掉,只要我们能让那个疯子相信,她的那个孩子,又被她杀死一次,多美的事儿啊,想来她会变得更疯才是,桀桀桀桀桀桀……”

    老者开始大笑起来,那笑声却仿佛永夜中的暗鸦啼鸣,带着森森寒意,带来层层恐惧。

    洞穴中的人们仿佛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笑声,也没有人去接下老者的问话,这样的自问自答已经不是第一次,更不是最后一次,他们只是将已经低垂的头变得更低一些。

    大笑过后,老者用仅存的一只眼睛看向了了两个年轻人中间那个僧人:“你是我最看重的孩子,又已经进过京城,见过他的几个儿子,你觉得,在那个老东西下地狱之后,哪一个能去杀一杀他的子孙?”

    僧人让头颅更低,恭腰回道:“广孝回父上,朱贼诸子当中最贤能者,伪太子朱标也,虽年尚轻,又未曾主掌大事,然已有古之圣皇风采,又兼得朱贼狡诈,有他一日,恐难成事。”

    老者如老菊一般的嘴角露出几分嘲讽:“那就弄死好了。”

    老者的语气轻蔑而快意,仿佛他要杀掉的不是一个庞大帝国的未来皇者,而只是个阿猫阿狗。

    僧人的腰弯的更低,语气更加恭谨:“四子朱棣者,素有大愿,又鹰目而狼视,其性看似温纯实则暴戾,标去后,或可成事。”

    老者在扶手上敲动的手指突然息止,在短暂的沉思之后,眼放精芒的看着僧人说道:“去吧,现在就走,穿着我那老对手赐给你的僧衣,去辅佐他的儿子,去让他的一个儿子杀掉他其他的儿子,去让他的儿子造他的反,让他的最后几年过的越凄厉越好,桀桀桀桀桀桀……”

    又是一阵阴森的大笑之后,老者开始猛烈的咳嗽起来,几点血花从他的口中溢出,他却毫不在意,依旧疯狂的大笑,前仰后合,脸上的神情愈发狰狞起来。

    他再次开言之后,嗓音开始带着些嘶哑,言词更加浑浊起来:“想想都觉得快活啊,可惜,朕怕是活不到那一天了,可,那又如何?

    朕,将会在阴曹地府等着他,看着他,奚落他!

    你去吧,现在就走,从现在开始,你便不再是朕的义子,只是他朱棣的一个谋士,全力辅佐他,忘了你真实的身份吧,去用尽你的智谋帮他造反。

    记住,我不要什么夺嫡的戏码,我要的是真刀真枪的造反,朕的怨气,需要这天下愚民的鲜血去平复!

    事成之后,你愿享富贵也好,追寻着玄奘的脚步东行去追寻你心中的佛法也罢,由得你,去吧。”

    那个叫做姚广孝的和尚重重的跪在地上,重重的对着形体不堪的老者顿首,之后在地面上留下一团鲜红,最后一次深深的看了老者一眼,仿佛要将那凄惨的形貌刻入灵魂最深沉处,眼含着热泪转身离去,没有回头。

    直到他的脚步声不再在溶洞内回荡,老者的视线又转向了那位青年文士:“尚礼,你出仕吧,去考一考科举,做一做他的官,去好好的舒展你的才能,你终生只要做好一件事,去做一做他大明的晁错!

    我那老对手我了解,他活着的时候广孝恐怕掀不起什么风浪,可就像我一样,总是要死的,桀桀桀桀桀桀……

    你要做的便是不要让那朱棣有任何继位的可能,然后推动新君削番!”

    老者说到死字,去突然大笑起来,脸颊的创口因为剧烈的笑声又渗出点点发黑的血滴,漫布脸上的皱纹和伤疤在一瞬间交织在一起,愈发狰狞起来,然后便是猛烈的咳嗽,被喷出的唾液中甚至有些泛青的肉末。

    在听到老者喘息着说出最后一句话之后,地上又是一点新鲜的嫣红,溶洞中又是一阵仓皇的脚步回响,青年文士在和尚之后离开,这溶洞中便只剩下最后一个少年。

    “你的两位兄长,便是我留给朱元璋的两把利刃,就算他得了天下,就算他赢了我和张士诚,那又怎样?那又能怎么样?这天下终究是你们年轻人的,而他的子孙,必定斗不过我的孩子!”

    再一次剧烈的喘息之后,老者那原本异常明亮的眼,开始黯淡下去,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浑浊下去,只是很短的时间里,便失去了焦距,仿佛极不纯粹的琉璃一样,透着死灰。

    他有些疲惫的萎顿在巨撵上的轮椅里,挺直的腰杆在瞬间坍塌,他残缺的右手轻轻敲打着扶手,头颅转向用来掩饰洞口的厚厚石色帷幕。

    铁质的车轮在钟乳地面趟出一阵音符,早有青衣武者将帷幕拉开一道缝隙,风雨就那样贸贸然的入侵了这个并不干燥的世界,打湿了老者那空荡荡的裤管,晕染了他枯萎的面。

    他那浑浊的眼,甚至已经看不到悬挂在县衙之上的那轮雨中红日,而洞穴内的人们,也不愿再搅扰他最后的安详。

    不知过了多久之后,老者缓缓的开口说道:

    “鹏举啊,我从不掩饰你是我最疼爱的孩子,所以在我走后,我的所有力量便都会是你的力量,替我看好你的两个兄长,他们也同样会替我照看着你。

    人心啊……

    总是太过善变的……”

    许是经过夜雨那清凉的一激,本来已经萎靡的老者似又来了些许精神,于是一些本不想再提的话,便又再一次的说出口:

    “这天下,早已经不是曾经的天下,朱元璋算是阳光下的帝王,那个白莲教的疯女人就是黑夜里的主宰,第一世家的那个不是人的怪物手里牢牢攥着武林,三足鼎立已成啊……

    可他朱元璋的确了不起啊,居然搞出个火器营,了不起啊……!

    换做是我,也不会比他做得更好……

    但是那又怎样?像我这种死里逃生的孤魂野鬼,又怎么能让他顺心如意!”

    “鹏举啊,你和你手里的力量,就是游离在那三足之外的第四股力量,看似不堪一击,在关键时刻却有大用处,所以,你要学会隐忍,忍到不用再忍的那一天。”

    这有着骤雨的夜,有些凄沥,老者就此收声,并阻住要把他拉出这雨中的少年和欲拉起帷幕武士,最后一次认真的端详起这个雨中的世界。

    “轰!!!!”

    在长久的、只有雨滴拍打岩石声音回响的静处之间,突然一声巨响乍起,紧接着便是一阵地动山摇,就在少年欲将老者拉回溶洞,武士抢身遮掩的时候,一阵骤然的光明在天地间绽放,一座本该牢牢扎根大地的牢房冲天而起,可老者却已经不再能看清全貌。

    他只是依稀的看到,似乎有一大片烟花在这悬崖之下被燃放起来,成就了他此生见过做亮丽的景致。

    “多美的烟花啊,我陈友谅这一辈子其实过的算不得亏……”

    唇未再团聚,独眼却已紧闭,这个与朱元璋斗了大半生,并为大明江山留下三柄抵心刺刃的枭雄,就在这充斥着骤雨的夜里,就在人间难见的幽蓝火光中,阖然长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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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五章 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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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在被春先生发现之前,就已经站在了屋顶上,只是隐在屋檐的另一面,又被泛着幽蓝的火球所遮掩,才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朱顶从悬崖落到县衙旁的一棵大树叶冠,又从树干爬到屋顶,便已经听到了那一阵连绵不绝胜似惊雷的脚步声,众人被那声响所摄,是以他即便站在了极明亮处,却也未能引起任何人的注视。

    他迎着风雨大声呼喊,声音却被磅礴的雨声,脚步的轰鸣声撕碎在了这片夜雨里,甚至就连他自己都没怎么听清自己的呼叫。

    于是,他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春先生奋力一跃,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只是在极幼年时偶尔见过的黑衣人一个个口喷鲜血跌落火海,于是开始心痛,心痛于这些真正紧张自己的人们,死去的毫无意义。

    或许是因为骤雨的夜太过寒冷,或许是因为场面过于残忍,他的脸变得惨白。

    他只能无所适从的看着那些黑衣人坠落火海,只能无奈而彷徨的看着春先生将最后一名黑衣人踢的骨断筋折,他的眼睛开始酸涩的疼痛,就算清沥的雨水也不能少解分毫。

    春先生在极度绝望的时刻看到了出现在房顶的朱顶,于是冰冷的心开始猛烈的跳动,尤甚于当年揭开妻子盖头那一刻,于是心窝里开始泛起阵阵温热,可是紧接着,他便在漫天的大雨中听到了一阵躁动,一阵只属于精锐才会拥有的沉稳而又轻灵的行军步伐。

    一声胜似惊雷的爆喝之后,他不得不吐出右脚,将一面残壁踏成细碎,生生的改变了扑向朱顶的身形,向着那些在雨中变得不甚清晰的脚步声砸去。

    雨一直下,终究没有将无边的夜色融化,间或的电光也无力驱散这片幽暗。

    夜,黑且暗。

    漆黑的夜里,灯火通明处自然分外显眼,尤其是对于那些视线从未停止过巡曳的人来说,便更是醒目。

    春先生不是唯一一个,甚至不是第一个察觉到朱顶没有葬身火海的人,在离此不远的那个溶洞里,在那个老人离去之后充满浓郁悲切的地方,还有一个年轻人以及三门洪武大炮。

    那个由白色莲花组成的方阵发出的脚步声,只是这夜里故事的序章;而已经点燃引线的三门大炮,则是故事宛如强音的伴奏,是这夜里聚集在县衙的老少们的催命恶曲!

    音波渐散,除了烈焰杳杳与水雾激起了“嗞啦”声响,除了那座空中监狱崩解残亘申吟之外,场间的人等都有些呆愣。

    不说有着丰富江湖阅历的六扇门捕快们被震撼的不知所措,就是义太监这个前半生几乎从腥风血雨里走出来的强者,都已经身处热血灌顶与惊惧的复杂思维当中!

    看似简单的人梯攀爬却极其不简单,只要在江湖中行走过,便会知道那些黑衣人的分量究竟有多重,诺大个中原,无数个武林门派之中,如那些黑衣人一般身手的侠客武者,恐怕仅仅能找出不足一成。

    这也便罢了,武林奇人异士无数,若论打斗取人性命这样的事,总是不会少了人去做,而这些黑衣人虽然武艺高强,但也只能称作好手,离真正的高手还有着不小的差距,并不足以让他们这样震惊。

    他们震惊的不是那些黑衣人本身,他们震惊的,是那些黑衣人竟如此不顾性命!他们震惊的,是那些黑衣人竟然有如此严谨的行处!他们震惊的,是那些已经是一时翘楚的黑衣人竟然有如此强的协作能力!

    即便是最精锐军卒也不可能偕同的如此和洽!

    即便是各大门派赖以护佑扇门的,由无数代弟子精研并不断训练的独门对敌战阵,都不可能做到如此精妙严谨!

    所以,他们开始震惊和惶恐。

    他们震惊甚至恐惧的,是那个在空中向着远处极速划去的如魔神一样的超一流强者!

    他们震惊甚至恐惧的,是那仿佛凭空出现的强者和这些黑衣人身后的势力!

    他们震惊甚至恐惧的,是那个除了有一条通人性到令人发指的狗以外,再也找不出独特之处的孩子,究竟是何等身份,竟然让这样一队人马不惜己躯的从容赴死,只为了那一点点任谁都会认为是不可能存在的生还希望!

    义太监有些颤抖,有些彷徨,他那双在不停抖动的、如少女一样细嫩不似属于老人的手徒然静止下来,他面对温先生的身姿更加佝偻下去,雪白的头颅却已经抬起,眼神中是某种莫大的希翼,带着莫大的惊喜以及不能置信。

    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温先生,可温先生却看向了冉冉升腾的火球。

    出战的六扇门捕快们早已经放弃了争斗,他们面色苍白的带着满身伤痛退回到那不足十个的同伴身前,退回到依旧陷入昏迷中的张宏身边。

    先前的鄙夷神情已然不在,有的只有沉沉的穆然和最后的依托。

    “快看,朱顶!我就说他死不了,哈哈哈,祸害存千年可是他说的!”

    一声稚嫩的轻喝打断了场间的沉寂,众人顺着二虎陈白鹌的视线望去,只见那个孩子,那个被严密看守却被幽兰火焰炙烤的不知所踪的孩子竟然出现在了火球之下,县衙房顶。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今天来此劫狱的五个孩子,毕竟年纪尚幼,心思还很单纯,目的也异常单一直接,在发现朱顶的下一瞬间,四虎刘狄就向着朱顶射了一箭。

    朱顶已经从方才的焦灼中缓过神来,在刘狄向他弯弓的时候,甚至不用思索就知道对方的用意,于是他伸出了手。

    下一刻,一支连带着一根细细蛇筋长绳的箭矢就落在他的手中,力道刚好,那根无头羽箭乖巧的停在他手心时已经全无冲劲。

    然后,他就被老大徐翔坤和老幺周添丁合力荡在空中,如人形风筝一样,向着五虎飘去。这样的游戏他和五虎之间不知道有过多少次,早就已经做到荡起如风,落地如羽,但是或许是因为大风雨的缘故,大虎和小虎在力度上没有把握好,朱顶的手腕还是有些钻心的疼痛。

    “告诉你们多少次了,下雨天别放风筝,你们改放我了是吗!我还要不要命了!”

    稳稳落地之后的朱顶,心里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好在瓢泼的大雨掩盖了他眼中的湿意,他也顺势举起左手,踮着脚在大虎和小虎的头上凿了两记爆栗,以此来表现自己的感激……

    对于棒下出孝子这样的言论,他还是很以为然的。

    “你倒是别接箭……”

    小虎周添丁的嘟囔还在嘴边,一阵轰隆巨响就在县衙方向炸起,那片并不算雄伟的建筑,竟然只是在隔了这短暂的几个呼吸之后,就在一片火光当中被炸成了废墟!

    朱顶惊骇的看着那个方向,纵然看破生死却也难免后怕,如果再晚上一时片刻,他必然不能避免的同那座房子一样变成碎屑!

    也就在同一时刻,在距离这里不远的街道上,传来了打斗和惨嚎的声音。

    “朱顶!跑!

    平波流,毁炮!

    影蛇卫、六扇门,护主!”

    场间众人今晚已经经历了太多意外情形,神经也早已经麻木不堪,以至于在那巨大的轰鸣声和县衙破碎的火光的冲击下久久不能回神,到底还是温先生久经风雨,只是一瞬间就看破了端倪和发现了事情的关键,几乎用尽全身力气喊出了三句话。

    他的话音刚落,朱顶就已经带着五虎向着打斗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

    在被大雨浇灌和轰鸣震颤下醒来的张宏刚好听到温先生的呼喊,更巧的是,他曾经在万军阵前远远的见过他挥扬的风姿,是以甚至连震惊都来不及,就让一位同袍背起他并带领六扇门众,紧紧的护着朱顶六人而去。

    自雨起至此时,水势非但不见稍歇,反而愈发的急骤起来,被狂奔的众人践踏之后就更显浑浊,而这凤阳着此时的天空便如那摊浑水,晦暗难明。

    狂奔中的四虎刘狄双耳突然疯狂的颌动起来,随后他疾奔的脚步竟然生生倒转腾空,不知何时手中多出一支带着锋锐箭头的羽箭,在半空中弯弓,向着遥远的夜色发出了一道暗色的闪电之后,重重的摔在了过踝的雨水当中。

    这一次张弓,他把那张看似不起眼的黝黑短弓拉至了半圆,而整个夜晚,他用这把从未拉至三成的短弓,用那些没有箭头的羽箭射飞了不知多少六扇门的捕快,他向着夜色发射的箭矢足以有穿杨之力,足以洞穿一个重甲军卒而尚有余力。

    可就是这样一支箭矢,却在夜色中与那让刘狄惊惧的力量一撞之后,也仅仅只是激起一点闪光便告破灭。

    一声空气被撕裂的声响,一朵始一绽放就被雨水冲淡的血花,一个奔跑在朱顶左近的六扇门捕快重重的栽倒在前行的路上——他的脖颈几乎被来袭的巨大力量彻底撕开,一支刺在他头颅之上黝黑的箭矢,尾端依旧在轻轻的震颤!

    炮声再响,他们刚刚奔过的地面上便出现一个被雨水瞬间灌满的坑洞,无数寒光闪过,跑在外围的几个六扇门捕快便倒在了血泊当中,狂泻的雨水竟然一时之间都不能将那些嫣红冲散。

    朱顶眼中闪出一抹决然,一边拉起刘狄继续前行,一边喝道:

    “继续跑!剑!”

    朱顶被保护在人群的最中央,即便他耳目无法和自小就被他训练又是天生神射手的刘狄相比,却也已经知道一张针对自己的大网已经将他们牢牢罩住。

    几门大炮将他们牢牢锁定,停下来就是被轰击成渣。

    雨势密集,夜色深沉,可偏偏在这样的情形下,黑暗中却潜伏着至少一名神射手,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被发现的善于潜伏的神射手!

    刚刚如果不是刘狄反应机敏,现在倒在地上尸身分离的就是他朱顶!

    而这样的凌空一击,刘狄又能偏引几次?除了五虎,还有几人能为他挡箭?

    必死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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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六章 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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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的剑,是一把单看形貌,任何人都无法把它联系成一把剑类武器的剑。

    可它的的确确是一把剑,一把非常有名的剑。

    剑名轩辕!

    这把号称中华上古十大神器之首的兵刃的确有它的不凡之处,最让人无法解释的,那就是从第一世开始,它都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来到朱顶的身边。

    朱顶对着夜空呼喊着剑,这把剑便真的夹带着一个巨大的鞘飞进了朱顶的左手。

    神剑或者有灵,但绝不会如同活物一样自行运转甚至聪明到听从主人的召唤,它之所以招之即来,是因为它一直都被徐翔坤背负在身后,朱顶一声呼喊也不是给它听的,而是喊给负剑之人。

    剑匣怒张,剑柄上以古文大篆描绘的“轩辕二字”竟不沾染一丝水汽,神剑出鞘,便在这黑暗的雨中,在一道自头顶降下的电光中放出霞光万道。

    朱顶的左腕疯狂的振动起来,轩辕剑那几可透光且狭窄绵长的剑身随之舞蹈,如同舞娘手中的长绫织出层层妙曼。

    朱顶在狂奔,轩辕剑在轻柔的缭绕。

    五虎各自让自己的兵刃在轩辕剑层层叠叠之间擦过,几声轻吟之后,那些已经漫布裂纹的坚木便成了一摊碎屑,在雨水的冲刷下汇入了大地的泥泞。而五虎的兵刃,也终于显出了真正的姿态,只是这个时候却没有人去关心这本应该是震撼人心的一幕。

    雨水被从远天而来的强大力量兀自分开,又是一支夺命的箭雨向着已经被舞动的轩辕剑层层环绕的朱顶袭来。

    “呛”的一声,被轩辕剑轻薄的剑刃削断的箭头被远远带飞,锥进路边一块排水的方石,发出一阵刺耳的连音,而朱顶的脸色也更加苍白起来。

    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神射手所发出的箭矢,轩辕剑不同于寻常的剑,它更像是一条锋利无匹的长绫,全然舞动起来之后,能够将对手的绝大部分力量卸掉,让使用者几乎可以忽视同等级对手的力道。

    可即便是这样,朱顶却还是感到手中长剑所传过来的巨大力量,他甚至可以清晰的感知到骨骼之间的错动,那常人难忍的疼痛更是在一瞬间就侵占了朱顶的全部感知,让他舞剑的、已经被震得脱臼的左手只来得及让轩辕剑放缓、垂地。

    朱顶有怪病,源自幼时的那一次水痘、那次剧毒入体,张三丰传递过来的药物虽然救下了他的生命,可剧毒在他身体里肆虐的那几天,已经给他还很稚嫩的身体带来的无可弥补的损伤和遗症,只要有大力临体,他的全身关节就会立时错位脱臼!

    若非这两年温先生为他调养得当,光是刚刚那一箭就足够让他如一个面团一样软在当场!

    他的右手还在因为刚刚大虎和小虎的过力拉扯而剧痛,他的左手更是只被一击就宣告报废,全身骨节更是不知道有多少错行分离,他的大半个身体已经失去了行动的功能,脚下也随之一阵踉跄,若不是激灵的周添丁一把将他拽起,他几乎就要摔倒在地。

    刘狄手持着在身侧搭好的弓箭奔行在被周添丁背在身后的朱顶左近,两把刚刚解开桎梏,平日里被幺虎视若生命的战锤已经被毫不吝惜的抛弃在污浊的雨水里。

    其余三虎更是将闪烁着寒光的三把武器架在周添丁的周身,一边疾奔,一边防备着不知道何时就会再度降临的夺命箭矢。

    弓弦轻吟,来自幽暗的箭矢并没有让朱顶等人有太多的喘息机会,刘狄在奔跑中再度开弓将那支只有他能够察觉到的飞箭偏引到不知何方。

    “老四,能知道那个麻赖货在哪放的冷箭吗?”

    三虎一边奔跑一边拉起摔倒在地的刘狄,看着对方剧烈抖动的双手,满是气愤的问道。

    刘狄被陈七七拉扯着、奔跑着,不顾及雨水倒灌的剧烈喘息让他连简单的回答都做不到,只能无声的摇头,半晌之后才断断续续的回答道:“每次位置,不同!”

    刘狄的短弓是朱顶特意为他用秘法打造精炼而成,其价值就占了五虎其余六把可以称作神兵的武器的一半,其强力自不用说,至少在刘狄将朱顶教授给他的炼体之法大成之前,是很难把那把弓拉成满月。

    两记半月连发,已经远远超出的刘狄的能力所限,若在平时,拉至三成还能保证如此精度都已经算得上超常发挥,所以今天,刘狄所耗尽得不仅仅是体力,就连精力也大大耗损,以至于即便被陈七七拉扯着奔跑,也有无以为继的迹象。

    炮弹几乎是追着他们一行人轰击而来,若不是朱顶交代周添丁不规则的跑动,他们这些在夜里奔跑求活的亡命者,恐怕早就变成那漫天飞扬的弹片之下的亡命鬼,即便如此,跟随在他们身后的六扇门捕快也越来越少,义太监对着这些捕快可没怎么留手。

    若非这场大雨,应该早就能发现神射手的踪迹;若非这场大雨,自己这些人或许早在第一炮轰鸣的时候,就成了弹下亡魂。

    这雨的好坏,又哪里是人可以与之定性的。

    朱顶面色惨白的趴在周添丁的背上,心神却不知道飘飞到了何处,他能做的已经做了,现在已经是个半废之人,在武力上已经纯然是个累赘。

    朱顶自认为自己不过中人之姿,记忆最深远的那一世也不过是个不优秀也不垫底的普通人,重生九世也被严密的护卫在深宫大内,对这样的局面除了十几年前在襁褓之中,这可以说是唯一一次亲身经历亲乃至可以左右其中的事件。

    可是他能做的已经做了,他寻找不到应对的办法,他无能为力与这样的绝境,曾经所学到的教诲都是天子之剑镇天下的论调,即便是温先生的教育,也是潜移默化于如何安民利国。春先生除了敦促他练武强身之外,更是没有教过他其他的东西。

    是以,朱顶开始沉默,甚至于开始放弃,开始自弃。

    一直以来以穿越者自居的他,有着无可名状的优越感,他有远超这个时代的知识论调,他有经过九世帝王生涯所储备下来的海量正经杂学,他自认为自己一直以来是站在巅峰睥睨世界。

    可是直到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东西不过是虚妄,自己依旧若同草芥一样弱小,弱小到自己的生命都全然不能被掌握。这样的时刻,没有人会理会他会给这个世界带来怎样的变革,他在敌人眼中不过是任其宰割的羔羊。

    他的唇微微开启,却又无奈的苦笑,再次回归沉默,他闭上眼睛不再去看,心里生出悔意,生出对五虎深深的歉疚。

    一直以来,他都将在心中被无数人所崇尚的义之一字不停的灌输给五虎,在他们最可被教化的年纪,将他们打造成自己心中义薄云天的英雄形象,却从来不记得告诉他们君子不立危墙;却从来没有想过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从来没有让他们知道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一样或者还有开始下一辈子的机会,他可以轻视生命,可五虎不可能。

    对生命的漠视,难道要造成这一世的巨大悔恨吗?

    朱顶的心,无来由的一阵剧痛,甚至远远盖过那传自四肢百骸浑身骨骼的疼痛,让他不自觉的发出一阵闷哼。

    身下的震动变得不那样明显,周添丁开始刻意的控制自己奔跑时的起伏,可是速度却没有丝毫落下。

    或许是朱顶的那声闷哼让他产生误解,以为自己的剧烈动作让浑身骨节错位的朱顶正在承受着痛苦,所以这个一直被兄长们护在身后的高大幺虎开始控制自己奔跑的节奏,却从没有想过这样不自然的奔跑会让他的体力成倍的流失。

    朱顶微湿的眼被一声自身后炸响的爆鸣惊开,而后他就看到老大陈翔坤那把重达六十余斤的青龙偃月刀被一支已经破碎的箭矢击的严重的弯曲,已经成半圆的刀杆重重的抵在他的胸前,在一朵血花从徐翔坤口中喷出之后,这把今晚拍飞了十几个六扇门捕快的长刀最后一次携带者自己的主人,向着沉沉的夜色飞远。

    可是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来自暗夜的箭矢这一次竟然是连珠而至!

    陈白鹌的武艺远逊于徐翔坤,他的双臂几乎被那箭杆上携带的巨大力量震断,脚下在浑浊的地面上犁出长长的一道水印,可是从始至终,这个一向很惧怕疼痛,就算被毛毛虫蛰上一下都会哼上半天的二虎都没有发出一点惨呼。

    陈七七用尽全力将手边的刘狄远远甩出,借此将自己的身体横亘在朱顶的背后,却再也来不及挥动武器格挡,左肩炸起一团血雾,便又被一个娇小的黑衣人重重的一脚踢飞。

    然后,那个黑衣人开始倒退着奔跑,将她的背紧紧的靠在朱顶的背上。

    俄而,黑衣人手中的断刃骤然崩解,四散的碎片将她黑色的面纱滑落,露出精致的容貌以及条条血线,她手中的只是普通的断刃,与五虎手中的的神兵材质上相差极远又走的轻薄灵动路数,在远空袭来的巨大力量之下,甚至连微微的偏引都未能做到。

    刃已碎,人却在,在这间不容发的刹那,娇小的黑衣人高高跃起,用自己的身体让箭矢的轨迹偏移,夹带着自己被深深的钉在了朱顶的肩背上。

    突兀而至的巨力和突然增加的重量,让天生神力的周添丁脚下一阵猛烈的踉跄,几乎就要把握不住平衡摔倒在地。

    朱顶强忍着肩上的新伤和全身关节传来的强烈痛感,回过头,便看到了同样在回头看他的黑衣女子。

    他看到那女子因为疼痛而紧紧抽搐在一起却不显得丑陋恐怖而另有一番别样美丽的脸,他看到了那女子明亮的眼仿佛在对他诉说着歉意及解脱,他看到了那女子反身舞来的残剑割下她背上的一片血肉,斩断箭杆,将自己的身体与朱顶分离开来,为朱顶留下最后生的希望。

    然后,他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个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朱顶面前露出真容的的女子,就被随之而来的炮弹轰成了一滩碎肉,遍撒于污浊与泥泞。

    朱顶愈发的漠然起来,那女子的逝去并不能让他低沉的情绪激荡些许,现在的他就仿佛真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一样,好像已经被突如其来的血腥场面吓傻;又如同一个心肠刻薄的薄幸之人,看着一个个为他或伤或死的人,而毫不动容。

    朱顶面无表情的抬头回望,他的身边除了依旧孜孜不倦背着他狂奔的周添丁之外,已经空无一人,急急奔出的来路上,几乎随处可见残肢断臂,雨水都已经被这些人的鲜血染成了红色。

    他仿佛能听见不远处有人在呼喊,那是一个同样被人背在身后的汉子,他能听出那人的焦灼,可他身边的人却对他的声音恍若未闻,更没有向他所命令的那样冲过来保护自己。

    也好,找不到暗夜里的射手,似他们这样的身手也不过拖延一下时间,于大局无补,自己今天已经是在劫难逃,或许下一刻,就会有最后一支箭矢穿过自己的咽喉,洞穿幺虎宽阔的背,把兄弟二人送往另一次轮回。

    “好兄弟,如果下辈子我们还能遇到,我一定毫无保留的对你,一定……”

    朱顶很想再看一看这个似乎要陪自己走向死亡的兄弟那稚嫩的面孔,可是整个身体已经不能再受控制,那一箭之威虽然被黑衣女子用自己的躯壳抵消了大半,可是仍然让朱顶那已经要不堪负重的关节全部断开。

    他无声的一叹,疲惫的将头靠在了周添丁的背上,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他的身后只有被人体和弹坑填满的来路,他的身前却不见可以脱困的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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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章 被轻视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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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见生路,身后是猛虎恶狼,朱顶却不觉得有多少恐惧,只是有些遗憾,有些愧疚,有些迷惘。

    这一世或许是他所经历的生命历程中最为平淡的一处静谧港湾,国祚权谋离他是那么遥远,表面上他可以过一个普通孩童可以过的生活,可以享受老人的慈爱,可以半真半假的表现出对长辈虐待的委屈,可以像一个孩子王一样带着一群小坏蛋满山乱窜,甚至可以带着五个混小子偷看老张家快要出阁的大闺女洗澡……

    经历过九次短暂人生旅途的他,有过作为一个穿越者该有的雄心壮志,想要凭借脑海中远超时代的知识去改造出一个自己喜欢的世界;有着一切作为平头百姓想都不敢想的身份地位,上天却没有给他足够时间的不甘。

    他想过一切办法去抗争,可到了最后,人力似乎终究拗不过上天的意志,于是他逐渐变得逆来顺受,逐渐漠视生命,逐渐得过且过,逐渐开始期待每一次的生命终结。

    然而,时至今日,时间仿佛又到了他短暂的人生走到尽头的时候,他却在重重复杂的心绪里生出了浓浓的不舍。

    这情绪来的如此的炽热,几乎在生出的一瞬间就将他整个点燃。

    思绪飘飞的无边无际,时间已然没了意义,朱顶睁开眼,感受着周添丁依旧平稳的肩背,听到他已经凌乱不堪的呼吸,看到前方不远处那个在人潮里征战不休的雄浑背影,那是春先生。

    朱顶逃生的路,已经到了终点,追命的箭矢仿佛因为那个黑衣女子的离去而休止,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也没有再次被激发。

    炮击的轰鸣依旧在持续,弹坑却始终徘徊在距离朱顶五十步的地方停滞不前,那里已经被炸成一洼小塘,甚至街上的雨水都因为它的出现变得稀薄起来。

    奔跑已经没有意义,前方又已经到了路的尽头,街道两边的房屋房门紧闭,屋里也没有一丝灯光照亮,仿佛这整夜巨大的轰鸣都不能让他们的梦境稍躁。

    远处黑暗静谧与他身前的打斗呼喝映衬鲜明,往日热忱的镇民在这个瓢泼的雨夜或真或假的沉沉睡去。在这样的处境下,朱顶仿佛依稀听见了温先生不再从容的脚步在踏水而行,不知道那个严苛的老夫子是不是已经葬身在突兀袭来的炮火之下。

    周添丁在春先生战斗的身影远处停下了脚步,却没有将朱顶不再坚韧的身体放到雨水里,而是横直于身前捧扶,这时的朱顶已经如全身瘫痪的病人一样,除了脖颈以上都不能再有所稍动。

    “少,少爷,呜呜……”

    一个矮小的身影从一座房子的檐下钻出,急促的脚步和焦灼的心情破坏了他向来不好的平衡感,一路在泥泞中跌跌撞撞哭泣着奔向朱顶。

    朱顶有些意外,这个胆小的、一向不与他们合群的孩子无论如何也不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他是吴小六,族里排行第六,吴老三的独子,是个很容易害羞的瘦弱男孩,偏又长了个大大的脑袋,在吴老三发迹之前是镇上众多孩子的戏谑对象,直到现在性格都很胆小怯懦,一个十四五岁的大男孩偏偏比同龄的姑娘更加容易脸红羞涩。

    “少爷,你,你怎么伤成这样了,我……”

    吴小六的哭诉被周添丁的一声冷哼打断,怯怯的尽力止住哭泣不再言语,只是沉默的用竹竿一样的双臂去托举周添丁顾及不到地方,想要让朱顶少沾染一些浑浊的雨水。

    难言的痛楚和冰冷的雨水让朱顶再次恍惚起来,神志也变的浑浑噩噩。

    他们三个少年就在街的尽头雨幕之下静静地呆立,等待着,等待着春先生杀光那一眼望不到边的敌人,带他们回家;或者春先生被那些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敌人杀死,最后结束这一夜的喧嚣。

    周添丁是五虎当中年岁最小也最好动的一个,此时正心忧四个不知道倒在哪个角落里的兄长,手里甚至能感受到朱顶在这冰冷的雨夜了都明显升高的体温,见到哭哭啼啼没个男人样儿的吴小六,心里一阵厌烦,于是开口呵斥道:

    “哭哭哭,你成天就知道哭,你有那功夫能不能去找找我那几个哥哥?

    在这哭你个死人头啊!”

    听到周添丁的骂声,吴小六顿时收声,手脚并用的从地上爬起,慌忙之间就要向着已经成为废墟的县衙赶去。

    炮声已经停滞了半刻钟时间,那来自暗夜的箭矢也再也没有出现过,可这些不代表那片暗不见光的地方就是安全的所在。

    周添丁年纪幼小又不爱动脑,想不到这些,可朱顶不能,即便他的大脑现在已经有浆糊在里面翻滚,恨不得马上晕过去的难受,他也知道不能让吴小六走过去,同时他也祈求和相信其余四虎必定会安然无恙。

    朱顶焦急的对着幺虎使着颜色,他的下把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脱臼,就连喉咙也是火辣辣的疼痛,难以发声。

    “轰、轰,轰……”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的半涯一阵巨响,在这里可以清晰的看见那里冲天的火光,甚至有些人影带着一身火焰从高空坠落。

    吴小六就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样,急急忙忙的转过身,又好像害羞一样从怀里拿出一件让朱顶颇为惊讶的事物。

    那是一个做工有些粗糙的单筒望远镜,只是一次朱顶去找吴老三商量事情的时候,在他面前随便提了一嘴,没想到他竟然真的把这样东西做了出来。

    吴小六顺势将望远镜架在了右眼上,待看清那里的动静之后,惊讶的说道:

    “半山崖那居然有个洞,有个白头发老头儿也跳出来了,哎,是前几天和我二伯吵架的那老头儿……

    哎?那是啥玩意?”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好像受到了什么惊吓一样,一声尖叫之后就矮身向地面趴去,可刚刚到了一半又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赶紧起身,向着朱顶跑来,然后转身跃起,双手前伸,似乎要抓住什么重要的东西。

    下一刻,一支利箭带着他瘦小的身躯惯向了朱顶。

    这支箭无论速度和威力,都已经不能和前面那些相提并论,如果刘狄还在此处,如果那个黑衣女子没有死去,都能轻易的发现并不费什么力气的拦下它。

    可发现它的却是吴小六,也只是吴小六,一个没有没有任何武艺功底的胆小懦弱男孩。

    纵使那羽箭的威力不能和前几记相提并论,却也远超寻常射手的全力施为,它贯穿吴小六之后的犹不停止,继续沿着它预定的轨迹前行,虽然有所偏差,却未停止。

    眨眼之间箭矢就带着吴小六划过那几步的距离,周添丁只来得及抱着朱顶的身躯微微横移,虽然错开了箭矢的锋芒,却避不开已经与箭矢一体的吴小六。

    朱顶登时被砸了一个口鼻喷血。

    还不等朱顶从剧痛中缓过神来,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路边的宅子附近由远及近快速向着这里逼近——那人在全力冲刺。

    一个黑纱遮面的黑衣人提着一把似曾相识的短剑,向着朱顶三人快速杀来,而他手里的兵器锋芒指向的,赫然正是已经被吴小六撞离周添丁手臂的朱顶!

    没有兵器、体力消耗殆尽又不擅长拳脚的幺虎几乎一直个照面,就被黑衣人手中那把泛着蓝芒的短剑刺倒在地,他用最后的力气死死的抱住黑衣人的右腿,用自己的体重阻住黑衣人的脚步,可也仅仅是几个呼吸之后,黑衣人手中的短剑就在他颈上轻轻点过。

    周添丁突然地松开了双手,他的双手没有像他想象中的那样,如同朱顶给他讲过故事里那个悲壮的勇士那样,即便是已经死去也死死的抓着敌人不放,他就那样满心不甘的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只能拼尽全力抬起手指死命的前伸,最终也只能无奈的将头颅砸进水力,一抹泛着黑色的血液自颈间流出,转眼间就被冲刷殆尽。

    黑衣人放缓了前进的步伐,他看向衰弱至极,仿佛随时都会晕厥过去的朱顶,郑重的行礼,而后刺出了手里的短剑。

    然而,短剑却没有想黑衣人想象的那样轻而易举的刺进朱顶的身躯,结束这个孩子的生命,他的剑,被一双干瘦的手死死的抓住,塞进了手主人纤弱的胸膛。

    黑衣人有些意外,却也不在意,那双手的主人他认识,是这镇上最为懦弱的孩子,他意外于对方今天表现出来的勇气,却不在意于他的愚蠢,结局已经注定。

    可是下一个瞬间,他用力前刺短剑,想要将吴小六和朱顶一起穿透,却遇到莫大的阻力,那阻力他也并不陌生,是兵刃被卡在坚硬的骨缝里进退不能的感觉。

    那种痛楚黑衣人十几年前曾经亲身经历过,绝非常人所能忍受,可眼前这个平日里软弱的孩子眼睛里却在放光,脸上甚至带着微笑,一种强烈的危机感突然包围了黑衣人,他不及多想,几乎用尽了全身力量夹带着身体的重量向前挺进。

    而就在短剑刺穿吴小六的身躯,堪堪刺进朱顶左胸的时候,黑衣人听到一声犹似炮仗的响声,而后眼前一黑,失去了他全部的意识。

    吴小六艰难而小心的仰起身子,确定那把贯穿了他的短剑离开朱顶的身体之后,才转过身看向朱顶,他看的是那样的仔细,唯恐错过任何一个细节,直到确定朱顶只是被短剑刺破了肌肤没有伤到内里,才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之后,他艰难的坐在水里,身体想要接近却又不敢触碰一样的徘徊了半晌,才献宝一样的展示手里的事物:

    “少爷你看,这是我爹费了大力气淘换来的那把短铳,你说这玩意可以不用点火就能用,你还说它能在下雨天用,你看,是不是这样?”

    不等朱顶回答,他却低下了头,认真的看着手里的短铳,半晌之后才又说道:

    “你们都嫌弃我胆小,长得也不大,都不和我玩儿。

    可我爹说少爷你是我家的大恩人,让我叫你少爷,让我做你以后的家臣,可我爹又说我太怂了,比他还怂,指望不上我了,要再给我生个兄弟,我继承家产,我兄弟跟着少爷。

    可是我也想像他们五个那样整天能跟着你,我不敢做你说的那个兄弟,我就是想跟着你,就算当个跟班都行。

    我小时候徐翔坤他们老是欺负我,打我骂我,我娘走的早,我爹也不管我就知道赌钱,可是从你去找了我爹以后,我家的日子就好像天上掉馅饼那样好起来了,我爹也不乱发脾气了。

    徐大哥他们还是看不起我,但是也没再打过我。”

    他突然抬起头,脸上看不到痛苦,竟然带着极度的喜悦:

    “少爷,你知道吗,今天他们找我帮忙了,他们找我帮忙了!他们还和我说谢谢!”

    随即脸色又是一暗:“可是我太笨了,我胆子太小了,我没敢烧县衙,他们肯定又要骂我胆小鬼、娘娘腔了……”

    “我老是做错事,我什么都做不好,少爷你也嫌弃我吧……

    可是我就是想跟着少爷,不是因为我爹让我报恩,不是我要证明什么,是因为少爷不欺负我,还为我出头,还教我做哪些好玩的东西,还……”

    吴小六的越来越弱的语调戛然而止,他的嘴角还挂着回忆起某种回忆时独特的笑意,只是他那双方才明亮的眼已经暗淡无光,他那满是鲜血的胸口也不再起伏。

    朱顶的喉咙发出阵阵嘶啦声响,可是浑身的肿胀和已经脱臼的下颌已经无法发出只言片语,他只能无力的听着吴小六最后的语言,却不能给予哪怕一个音节的安慰和认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瘦小的身影在憧憬和失望中渐渐离去。

    眼泪终于冲破桎梏决堤流淌,一种他从没有过的悲恸在心底蔓延,不猛烈却痛彻心扉。

    他的眼前仿佛又浮现出自己还很小的时候,那个总是佝偻着身子衣衫褴褛的孩子,那个总是被同龄的孩子视为乞丐的孩子。

    他仿佛又听见那个逐渐健康起来却总有抹不去的谦卑的孩子,口口声声的叫着自己少爷,总是想问又不敢言的盯着自己的设计图傻傻的出神,总是在做出自己嘴里随便吐出的事物之后,献宝一样的跑来自己面前低着头看着脚尖,哪怕自己给予的不是夸赞甚至只是一句因为心气不爽随口说出的敷衍,也能让他欢天喜地的跑远。

    他好像第一次记起,不管自己在做什么,身边总是有个影子,想要亲近却又自卑的远远观看,会为自己喝彩,会为自己遗憾,会远远的同步自己所有的情绪。

    吴小六从来不是自己圈子里的一员,他却渴望于走进自己和五虎之间,哪怕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只是做个跟班,只是来回左右的跑腿儿,他也会很满足吧?

    吴小六明明比自己还要年长几岁,却对自己有如此强烈的依赖感。

    朱顶突然愤恨起来,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些发现,没有早些正视那个总是懦弱不堪的身影,如果早一些,甚至哪怕只是几天之前,吴小六会不会不这样满是失望的离去?

    可是没有如果,时间不能再重来……

    朱顶想要放声大哭,为了逝去才知道珍惜的兄弟,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忽视,为了自己心里的悔恨,可是他的伤势甚至剥夺了他出声的权力,只能无声的看着那个依旧坐在雨中的瘦小身躯默默流泪。

    一声狗吠突然划破大雨的咆哮,镇子外仿佛传来隆隆的声响,有脚步声在朱顶的附近响起,一个老人和一个胖子搀扶着虚弱不堪的四虎出现在了朱顶的面前。

    看着这些或陌生或熟悉的身影,朱顶突然觉得包括四虎、包括这两个陌生人、包括脚步蹒跚最后赶来的温先生、包括朱顶自己,包括这镇子上的所有人,是那样的可恶可憎!

    然后他便眼前一黑,结束了自己身体的痛楚和灵魂的鞭挞,晕厥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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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八章 阴曹问徐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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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凛风赫赫,有鬼哭和哀嚎似远又近的在耳边萦绕,在幽暗的光线下,依稀可以看见远处那一口口油锅里痛苦翻滚的身影,寒锋林立的刀池中鲜血淋漓却犹自被鞭挞攀爬的躯壳,黝黑的刑椅上口舌被污浊的石钳长长拉出涎液滴落****的胸膛只能呜咽哀哀。

    徐直已经被这个陌生又熟悉的环境吓得膝软无力,战战兢兢的拽着颈上的铁索,亦步亦趋的紧跟着身前引路的牛头和马面,生怕一个不慎就会落入桥下那汪泛着恶臭和黄色泡沫的幽河。

    路途似近在咫尺,又好像已经走了数百年之久,当徐直被牛头马面合力甩在坚实大堂地面的时候,他已经再也没有一丝力气,甚至不敢抬头去看眼前的环境,只是本能一样的磕头求饶,祈求自己的罪孽可以得到一丝宽恕,少受些折磨。

    “兀那堂下罪魂,还不快快抬起头来!”

    “抬起头来!抬起头来!抬起头来!……”

    堂上传来一声粗粝爆喝,又有无数声音缥缥缈缈不停附和,顿时间阴风飒飒,本来有些温热的空气竟然霎时变得阴冷起来。

    徐直本就心怀恐惧,被这么一惊更是连冷汗都吓的不敢再出,身体登时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徐直哆哆嗦嗦的抬起头,就看到大堂两侧有两排其丑无比的恶鬼浮在半空,手中的水火棍更是不断有鲜红的血水嘀嗒流下,掉在暗红的地面上不见踪迹。

    再看大堂正位,有手捧书卷判官恭立于一旁,有秉笔欲书的鬼吏端坐于侧案,正中央端坐一位身穿蟒袍扎白玉带,面黑如碳,额上有月牙肇天的人物正星目微睁的审视着他!

    徐直看见这个传说中的大人物,心下就是一激灵,赶紧膝行几步却又惹来两板水火棍,龇牙咧嘴了半晌才回道:

    “下、下官,不,不是,小的阳间凤阳府辖下凤阳县凤阳镇县令徐直,叩见阎王老爷,阎王老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大胆!”“放肆!”“孽障尔敢!”

    徐直这话刚说完,正准备顺势拍几记马屁,谁知道话头刚到嘴边,耳畔就响起了一连串的呼喝,紧接着就又是重重的几棍打在身上,顿时四肢着地半晌都不能爬起来。

    “阎君尊上与天地同寿,与环宇同休,你这恶鬼也是凡间小吏,怎的口出如此恶毒诅咒,来呀,先放进那油锅里炸一炸,再去那刀山上滚过一滚,待到交代阳世罪孽,便压去拔舌地狱,让他永世沉沦!”

    捧书判官大袖一挥,便有鬼卒落地,上前拎起不停告饶的徐直向着堂外走去,登时便觉一股刺鼻气味冲天而起,再一看徐直,已经屎尿横流的瘫软在鬼卒脚边。

    “罢了,不知者不罪,本王又岂是胡乱苛责他人之辈!”

    鬼卒闻听阎王发话,满是嫌弃的把徐直抛在一边,躬身行礼之后便又飘入班位,手持水火棍肃然而立。

    “兀那徐直,本王来问你,你可知身犯何罪,又有几何罪孽、几重报应、几点因果?

    念你前世为官,本王便准你一一道来,如要与生死簿相符还则罢了,若要相差分毫半点!哼,来来来,你抬头看去,那刀山火海就是你无尽的业报!”

    徐直这会早就被吓的一魂升天二魂怏怏,闻听阎王爷问话就要把自己的那点烂事倾数抖来,可是话到了嘴边却不知道哪里生出的勇气,竟然不急着搭话,反而狠狠的磕起头来,不大工夫就在地上碰出一圈殷红的血渍。

    捧书判官与阎王爷对视了一眼,微微的点了点头便走到了徐直近前:“那徐直,莫非你觉得我王心善便觉得可欺否,你一不答对、二不招供、三不鸣冤,只是一味叩首,是为哪般?”

    徐直依旧跪伏在地上,抬起有鲜血横流的头,眼中满是祈求的对判官说道:

    “启禀大人,小人自知罪孽深重,虽死亦不足以抵业报于万一,然则圣人有云曰: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家人。

    小人自幼丧父,是母亲大人靠着微薄桑蚕收入供养我考取功名,小人这一去再也不能侍奉孀居在乡的老母,小人不敢有过分奢求,只求知道他老人家未来如何,不胜感激。

    再有……再有就是我那夫人,我那夫人……”

    徐直说道母亲的时候,已经双眼通红垂然欲泣,等说道夫人二字就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开始大哭起来。

    好在他也知道现在身在何处,不等鬼卒的水火棍落在他的背上,他就已经整理情绪继续说道:

    “我那夫人天性良善,一直在家乡侍奉母亲,只是这几日来我衙里省亲,却无端端的遭此厄运尸骨无存。

    小人想知道,哪怕现在死了也想知道个明白,究竟是哪方恶贼在我大明腹地公然轰击官府,草菅官眷,到底是谁能如此无法无天!”

    “啪”的一声脆响,堂上阎王被徐直絮叨的不耐摔出手中惊堂木喝到:

    “什么大明不大明的,此处乃阴曹地府,不是你那阳世凡尘帝王管辖,你前世的恶果今世来尝,一饮一啄皆是定数,仔细了你自己的业障,你所求的本王自然会给你个说法!”

    却不知道阎王爷的话刺激到了徐直哪根神经,一只都表现嚅嚅的徐直竟然口出反驳:

    “阎君此言差矣!

    圣人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大明圣天子驱除前元蛮夷,光复我汉家河山,自登基以来吏治通明百姓乐业,虽战伐未止却也是讨还我大好江山。

    这幽冥地府虽是世外,然古之志异亦有云曰:天地之府邸,人间之弥也,断不可独存世俗之外也,既与世俗相通,便是我阳间王朝之一隅,岂可对我大明,对我圣君王不敬哉!”

    此言一出,竟让满堂鬼王鬼役哑口无言!

    公堂后的密室里,对徐直的问审一字不落的落在了两老一少的耳中。

    春先生满身绷带的躺在被包裹的和一个木乃伊一样的朱顶左近,身上几乎找不出一处完好皮肉的他依旧手不离酒的小口抿着,刚开始的时候他对这样审问徐直颇不以为然,在他的印象里,像徐直这样的怂包几棍子下去,就连小时候偷看谁家大姑娘洗澡都得招出来,可徐直竟然顶撞起“阎罗王”这一茬,倒是让他来了兴致。

    布置场景的时候,满身是伤却仍改不了爱凑热闹的春先生是亲眼看到,太子朱标带来的人手把那场景布置的几乎和民间流传的阴曹地府别无二样,别说他徐直,就是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下醒来,也会认为自己已经下了地狱。

    所以他很意外于熊包一样连面对知府那样的小官都只会低声下气的徐直,是哪里来的胆子敢公然在阴曹地府、在阎王殿内顶撞“阎王爷”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九章 小人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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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先生在没什么要紧事的时候,从来都是手不离扇,口不离茶,现在自然也不会例外。

    “别琢磨了,我和你打赌,以徐直那三钱不到的脑袋,他是想不到这只是一出诓他的戏码的。

    你只是太不了解我大明如今的官员了,哪怕他只是个谁都不待见的废物,他也是我大明的官,只要是大明的官,就有身为大明一员的风骨,你可以侮辱他、欺虐他,但是无论是谁胆敢污秽大明、胆敢轻视陛下,都会受到他们及其强烈的反弹甚至……”

    “阎王爷爷赎罪!小的,小的一时激动,小的该死……”

    温先生正在侃侃而谈,正说到起性的时候,堂上却传来徐直的求告声音,顿时一张老脸憋成酱色,狠狠的向堂前瞪了一眼,随后又捧起刚刚放下的茶杯,这一次他那不算宽绰的袍袖遮住的不仅仅只有口鼻,还有他大半张脸面。

    其实之所以有今天的这出戏码,他也很是不解,他也觉得如此大费周章是全无必要的事情,可是刚能开口说话的朱顶却执意要这么做。

    他和春先生与其说是朱顶的先生,倒不如说是因缘际会被安排在朱顶身边的下属,正如温先生曾经说过的那样,他们是朱顶的人,类似于朱顶的家臣,断然没有因为这样的小事去顶撞家主的道理,虽然这位家主还未及冠。

    唯一能够阻止朱顶胡闹的就是深夜来援的太子朱标,可是现在看来,这位仁厚的殿下已经入戏甚深,把个阎罗王演绎得不亦乐乎。

    “罢了罢了,休得在此呱噪,本王公事繁忙,岂容得你耽搁时间!

    本王再来问你,你那阳间罪孽说是不说?再来啰嗦,便让你晓得本王是如何铁面无情!

    判官何在!”

    阎王爷的脸色仿佛被徐直气的又黑了几分,也不管徐直如何答话,自顾吩咐判官进行下面的步骤。

    捧书判官躬身唱诺,转身又来到徐直的面前问道:“本判官问你,可有通关路引?”

    听到判官的问话,徐直不由得一愣,旋即面露喜色而后又迅速的显出颓废。

    通关路引的是什么意思他当然知道,在阳间那是百姓官员穿城过府的凭证,可在这阴间他却有另外一番意思,说白了就是新死的小鬼给鬼吏奉上的孝敬,这在市井传说里算不得什么稀奇事,百姓每有亲人过世或者通阴祭日,都会给亡者烧烧纸钱,为的就是给阴间的亲人送上花销。

    可徐直认为自己死得不明不白,甚至远在家乡的老母亲应该还来不及收到自己的死讯,整个县衙都被炸成了废墟,想来同僚下属也都不能幸免,即便侥幸不死也都要伤的伤残的残,哪里顾及到给他送“路引”?

    再想到那凤阳镇的百姓,这近十年来,又有哪一户人家是真的把他当成父母官来看待!

    徐直吭吭哧哧了半晌,也未能说出个子丑寅卯,那捧书判官顿时不耐烦起来,本来就绿汪汪的脸上顿时更显青翠。

    “左右,把这个死了也不舍腌臜之物的东西打下烈焰地狱,先烤上五百年哪!”

    两旁鬼差飘然而下,拉起浑身骚臭的徐直就像殿外走去,也不顾他死命的挣扎。

    “且慢,且慢啊,求判官大老爷容秉,求判官大老爷容秉!”

    捧书判官不耐烦的一声冷哼,挥了挥手,止住鬼卒的动作,斜着眼冷冷的看着吓得浑身打摆子的徐直。

    徐直从鬼卒手里挣脱,趴伏在地上剧烈的喘息起来,虽然他在恐惧之余也会好奇尽然自己已经身死,为何还需要喘气,为何在民间素有青天之名的包青天做了阎王怎么反而重财起来,但这些情绪远远不如对地府刑罚的恐惧来的强烈。

    深深的害怕之余,徐直也不免暗自庆幸,幸亏这包黑子当了阎王后开始吃起“凡间烟火”,知道了讨要好处,这就给了他一线希望,作为贪官的自己又怎么能不了解贪官的心理,只要自己能够拿得出足够的诚意,想来虽然下辈子投胎个好人家是太过奢求,可皮肉之苦却能大大的减免了吧。

    “阎王爷爷容秉,小人虽在阳间为官,然那凤阳镇刁民横行又都是功勋之后,小人着实没有什么积蓄,但是小人有一位结义兄弟名唤刘成,官拜卫指挥使司从七品经历。

    小人克扣之薪俸钱粮皆由我这义兄代我上下打点关隘以求晋身,而这一季财务恰恰交付不久,想来还未送往各位大人手中。

    请阎王老爷准许小人托梦与我那义兄,到时自然少不了丰厚路引!”

    徐直说完偷偷抬起头,待看到阎王那张黑脸上的神色少霁,这才偷偷的松了一口气。

    扮演阎王爷且已经入戏了的太子朱标听到徐直坦言贪墨之事,心中已然生出一口恶气,身为这个新生帝国未来的皇者,哪里有不恨贪官污吏的道理,更何况这贪污的还是他老朱家三亲四故的财务,那可是他父皇省吃俭用从内府支出的钱粮!

    倒也难为这位太子殿下了,为了这出戏的圆满,为了让自己那位初次谋面的弟弟出一口气,却要强撑着露出那么一丝丝的贪婪样子,他这辈子那干过这样的事儿!

    “也罢!来来来,那徐直,既然路引有了着落,便如本王先前所说予一个机缘与你,你的事儿,你自己来交代吧!”

    太子朱标强忍心中怒火,有些生硬的说出这一段话,随后也不管徐直什么反应,接着说道:“判官何在!请生死簿啊!”

    捧书判官闻言,将手中那卷旧书高高举起,而后收手三拜,口中高呼:“请法宝显灵啊!”

    再看那卷旧书处在半空却不坠落,等到判官喊出“法宝显灵”四个字之后,突然泛出一团绿油油的火焰包裹其间,而后书页无风自动开始翻飞,翻到某一页之后突然停止不动,带着绿色的火焰又飘回判官手中。

    捧书判官手拿着满是绿色火焰的“生死簿”仔细端详,双手再那火焰里自如穿梭却不见任何灼伤迹象,他看了半晌,才抬起头满是厌恶的看了徐直一眼后说道:

    “那徐直,你生前所犯罪孽桩桩件件都已载进这生死簿当中!你可要想清楚,想明白,不要有所缺漏。

    本官来问你,你与那张徐氏可有旧怨,为何加害与她!”

    听到判官的这句问话,正准备避重就轻挑些小事讲起的徐直顿时吓了一身冷汗,而在这场大戏上演之后一只在静室里闭目不语的朱顶,也穆然张开了泛着殷红血丝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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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章 小人物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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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睁开了眼,睁开了满是血丝的双眼。

    距离那一夜,已经过去了三天之久,朱顶也早在第二天清晨就恢复了意识,只是这些天他都一味沉默着,甚至太子殿下亲自屈尊探望都不能让他表现出别样情绪。

    那一夜死了很多人。

    影蛇卫自统领以下只剩三个残疾之人,几乎全灭。

    六扇门伤亡大半,因护佑不力被怒气冲冲的太子朱标关进了一处闲置民宅,等待发落。

    五虎全伤,索性幺虎捡回了一条命,索性那个变节的影蛇卫统领,曾经是周添丁父亲的亲卫,到底还是有几分香火之情,当时情绪激荡之下,朱顶真的恨不得所有欺负过吴小六的人都死了才好,尤其是周添丁当时的冷言呵斥更加让朱顶厌恶。不是厌恶幺虎,而是厌恶自己,厌恶自己没有能力更没有生出半点阻止的心意。

    经过几天的冷静,他知道自己那时的心情太过极端了,幺虎又有什么大过?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他黯然伤神,已经有一个不被重视的兄弟离开了人间,离开了他。好在周添丁无事,好在幺虎虽然受伤极重又在那个雨夜寒意催毒几乎攻心,可是却还活着。

    活着就好,只要活着朱顶的罪恶感或者便能少一些,剩下的债也不至于将他压垮。

    老姑奶奶的债,即将要还了;小六子的债,早晚也是要还上的,朱顶只是唯恐自己时间不多,唯恐不能为兄弟报仇,真到了那边,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向小六子交代。

    朱顶知道自己会死在十八岁以前的某个生日夜晚,九世以来从无例外。

    但是曾经有一个男人告诉过他,他的命并非不能更改!

    那是个被后世神话了的男人,那一世时空脱离了原本的轨迹,那个男人尊崇了昭烈皇帝的遗命,真的将后主取而代之登基为帝,只因为那个男人自朱顶还在黄月英腹中的时候,就已经算出他的独特命格,然后在朱顶出生之后竟毅然决然的禅让了大位!

    那个男人是诸葛亮,在朱顶最开始的时空里被誉为智慧与忠义的化身,人如盛名,才智与忠义皆无双!

    三国归蜀时,就是朱顶那一世的生命终结日,皇位在那个男人暗地操控下还是还给了刘姓。

    诸葛家满门老小都被拥立后主刘禅复位的魏延屠戮殆尽,可那个男人,不悔!

    在朱顶弥留之际,已经逃到秦岭深处的诸葛夫妇在那个破落的山洞里,告诉了朱顶逆天改命的办法——千万生魂为引,大世圣贤精魄恸天,九九人君心肉为糜,以荒雷得真命天子祭!

    成全一椿,延寿二十年。

    朱顶自认为是个自私的人,九世辗转更让他对生命冷漠,可要是让他用无数人的生命换他羁留人间二十载的时间,朱顶自问万万狠不下心来。

    更何况,那不是他的人间,他对那人间也无半点牵挂。

    可是现在,他需要时间,需要时间给他那个一只没有被人正视过的兄弟一个交代,为了这个交代,就算让他真的做一个手上有无数冤魂的屠夫,又如何?

    朱顶可以漠视生命,却不能无视自己亲近的人,甚至超过对自己本身的珍视。

    那一夜,死了很多人。

    那夜之后,会有无数倍的人为那些替朱顶赴死的人,为了那个只有代号的黑衣女子,为了吴小六陪葬,这便是朱顶找到的活下去的意义。

    如果这天意要改变他的心意,那朱顶也要把这天掀他个寰宇无宁!

    “就让我做一个亵渎苍生的独、夫吧!”

    朱顶对自己如是说道。

    朱顶眼睛睁开之后,温、春两位先生的小声叙话就已经停止,他们虽然只和朱顶接触了两年时间,却也了解这孩子,虽然平时看着散漫,却极为骄傲,不同于小胖子朱举的漫步尽心,朱顶随时随地都透着一种淡然漠视的气质,看似是个热心肠脾气好的少年,实则一直如世外之人那样鸟瞰这苍生。

    人老成精,活得久了见得自然就多了,朱顶现在的情绪如果放在其他人身上,甚至做一个大不敬的比喻,即便放在太子朱标身上,他们觉得也不过是短暂的时间里就可以消磨。

    可这个这几天一直在保持着沉默,即便是生活都不能自理的孩子身上却时时刻刻都散发出一种,就算是他们都为之胆战心惊的气息。

    这件事情断然不能善了了。

    一时间静室里就真的静了下来,除了堂上传来朱标手下旁门左道之徒营造的阴风鬼号和徐直呜呜咽咽的叙述之外,便连呼吸都要轻了几分。

    朱顶的喉咙还是火辣辣的疼痛,久未震动的声线有些酸痒,于是本不打算有任何解释的他还是开了口,说给两位先生听,或者更是想说给自己听: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那时候毕竟还是会有假话,还是会有所希望,即便是尊贵如太子,也未必能问出真言,是人,总会心存侥幸。

    何况这一切都是我的猜测。

    如果把徐直上交府衙,哪怕直接压到京城,哪怕天子亲自主审,都难免扯皮推诿这种事情发生,到了那时候,徐直和他所做的事就已经不再重要,他也难免会成为皇帝和大臣们博弈的筹码。

    到时候真相或许能够水落石出,可那要过去多少时间?一个月?半年?或者更久?

    奶奶已经走远了,不能让他老人家久等。

    小六子走得孤单,总该有些人下去陪陪他。”

    徐直是这件事情最直接的凶手,如果没有他的利欲熏心,或者还会有那样一场突然来袭的争杀,但是老姑奶奶不用死去,小六子也会继续谦卑的活着。

    现在,两个最不该死去的人死了,第一批祭品总不能拖的太久。

    而且徐直是个小人物,仅仅只是个小人物。

    “凭什么?阎王爷爷,我才是凤阳镇的一方主官,我也想做一个为民造福的好官,可再看看那镇上的刁民,哪一个有把我这个区区从八品县令看在眼里!

    阎王爷爷,您没听错,从八品知县,就是因为那个老太婆子一句话我就要降秩留用!

    凭什么!我才是正经科举出身的大明举人入仕,我才是这凤阳镇的一方父母!

    天子对我不公啊!”

    “镇上的账册不在县衙,一直都是那个老婆子在管,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透空印入册的事情,竟敢去我府上口出恐吓之言!”

    “我是通过马师爷结交的我义兄,从第一笔供奉递上去之后,我的考评便开始见了起色,我相信一年之后的大考我一定能如愿以偿升迁,离开这个鬼地方,再去做一个好官。哪怕是个鸟不拉屎的穷山沟,至少我能为民做主,不是像现在这样,被民做主。”

    “我只知道我义兄为府尊刘大人办事,刘大人又是徐公爷的老部下,徐公爷又一直监管着凤阳府事宜。”

    “再有两笔款项,我就能得到上面大人物的认可,我也算是胡相爷的门生,如果没有那老太婆的阻挠,我很快就会如愿以偿。”

    “府尊大人遣来一名厉害刀手,马师爷按排了一应事项,那个叫朱顶的孩子最没背景,又不受长辈待见,与那老太婆也亲近,正是最好的人选……”

    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道出,朱标扮演的阎罗王双眉几乎已经合在了一处,直到徐直说完这一切,他才有些不耐烦的下令道:“既然如此,来呀,叫他签字画押!”

    就在徐直刚刚将染上印泥的拇指脱离雪白的状纸,就见堂上的“阎王爷爷”兀然站起身形,然后一块黝黑的脸皮就砸在了他的脸上,在惶恐中胡乱的把那粘湿的事物抓飞之后,他抬起头,就见堂上穿着蟒袍的人已经换了颜面。

    那张脸,他许多年前唯一一次面圣的时候曾远远见过,正是当时坐在天子左近的太子殿下朱标!

    他有些茫然的看向了离自己不远的捧书判官,那本还在燃烧的生死簿被像垃圾一样丢在地上,泛黄的纸面上连点墨迹也无,再抬头看去,绿色的脸皮也被判官扯去,长相怎么那么像谪居凤阳的开科状元吴伯宗?

    咯喽一声,徐直总算摆脱了莫大的恐惧,两眼一黑晕了过去。有些事情,总要比死亡更加让人惊惧。

    “禀报太子殿下,凤阳知府刘显诞求见!”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直守候在堂外的“马面”见审问已经结束,步入大堂跪地禀告。

    太子朱标白净的脸上满是怒意,几乎是咬着牙吩咐道:“先给我押起来,严加看管,若有意外,你们就提头来见!”

    随后也不等“马面”领命,也不管大堂里的屎尿污浊,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清退包括吴伯宗在内的人员,独自一人走进了后堂静室。

    温春二位先生赶紧起身行礼,朱标也躬身回礼,随后才说道:“二位叔伯,可否让我与这孩子独处一会儿?”

    二位先生也不多说什么,再次施礼之后,温先生便扶着春先生从后门走了出去。

    朱标看着眼前浑身缠满绷带却依旧散发出满身煞气的少年半晌无语,犹自寻了个座位,认真的对朱顶说道:

    “母后已经不大理事了,但是在我领命过来之前,她老人家却反常的把我叫过去训话。她对我说一定要护住你,尽量顺你的心。

    徐直是个小人物,可以由着你来,但这件事情绝对不会和徐达叔父有关,那刘显诞嘴里也未必能问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我不会强压着你,但是请给我些时间,这件事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待。”

    朱顶并没有因为未来的皇帝到来而睁开眼,他不知道这会不会让太子不悦,他也懒得理会,他只是虚弱的摇了摇头,说了几句话:“殿下多虑,有这些小人物暂时就够了,就让先他们死一死吧!”

    “我听说我们伟大的陛下发明了一种很有趣的刑罚,叫剥皮添草,我想见识一下。”

    “做错事总是要有代价的,我要求不高,九族就好。”

    太子朱标看着脸上平静的朱顶,不知道为什么,背上突然泛起一阵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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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你把太子揍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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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还是个孩子,至少在世人的眼中他只不过是个孩子,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能让一国的太子,用一种近乎平等的态度这样对话,已经很不可思议。

    不管朱顶的真实身份如何,都不可能比朱标的身份更加尊贵,如果不是马皇后再三嘱咐,如果不是朱标敬爱马皇后比之敬畏朱元璋更甚,莫说一个没有名分的朱顶,就算其他皇子也不可能得到他这样的态度。

    可朱顶只是用几句话,就打破了朱标对他的习以为常的自矜,虽然这些天这个没怎么说过话的孩子身上的煞气有些骇人,但是朱标万万没想到他对人命竟然如此的冷漠,或者说冷血很恰当些!

    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竟能如此轻易了当的说出诛人九族族的话!还要求不高!大明立国十余载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诛人九族这样的大案!纵观历史,祸及九族的大案,又能有几桩!就他这点破事儿,就要灭人九族?

    这孩子竟然暴戾如斯!

    朱标的心里瞬间冰冷一片,原本温和的眼神也变的冷厉起来。

    “荒唐!你以为你是父皇吗?

    即便是父皇,也不可能随意定人生死!你知道诛九族是要犯怎样的大罪吗?即便是谋反都未必会得到这样的重伐!

    朱涂元那对夫妇是怎么教你的!

    两个叔伯是怎么教你的!

    怎生你这小小年纪想法竟如此恶毒!回京之后我便向父皇请命,从今往后你便跟在孤的身边,孤非把你那满身的煞气调理精光不可!”

    朱顶终于睁开血红的双眼,看向被自己气的开始称孤道寡的朱标,脸上毫无表情。

    他就那样直直的盯着几乎暴跳如雷的太子殿下,毫无规避之意,没有一丝尊敬和惧意,仿佛他眼前坐着的不是一国的储君,而只是一个在生闷气的市井顽童一样,甚至他的嘴角还带着一丝冷笑。

    “请太子殿下慎言,我们伟大而睿智的皇帝陛下是您的父皇,仁慈的皇后娘娘是您的母后,他们都不是我的,我只是个没爹没妈少人疼的孤儿,您这话被外人听了去,我这个孤儿可是要掉脑袋诛九族的,我还不能死,我还有好多事要做,好多人要杀!”

    静室里的温度仿佛凭空降低了许多,虽是盛夏,可朱标还是觉得有些凉意,这样的情形他不是没有见过,那些杀人如麻的开国功勋在盛怒的时候,却是会让人产生置身寒冬的错觉,尤其是与陈友谅、张士诚征战的那些年,这种气息也曾让还是孩子的他惊恐过。

    可是现在,他乃是一国的太子,未来的至尊,而他面对的却是个没经历过风雨的孩子!

    朱标以为自己一定是出现了错觉。

    朱顶依旧不闲不淡的说着话,只是血红的眼睛似乎更加红了一些,也更加大了一些。

    “殿下,让我来猜一猜,我的两位老师都是谁。

    其实以前我就有过怀疑,看到殿下对两位先生这般敬重,更是以叔伯相称,那便可以确认了。

    学贯古今的温先生是刘伯温?春先生是骁勇无匹的常遇春?

    能让一位王爷和一位伯爵做我的私塾先生,还真是有面子啊……

    殿下,我知道您要说什么,我知道他们都已经故去了,只是,死到我这来了而已。”

    朱顶这句话一出,朱标原本愤怒的颜色,已经带出了些许惊慌,看向朱顶的眼神也带出一些震惊,仿佛慈祥有德的大师傅,在看着一个行藏破露妖孽。

    然而,让他震惊的还不算完,朱顶接下来的话更是让他极度震撼,也被噎了个半死。

    “不要把我当成一般的小孩子去看,我与你们绝大多数人都不同。

    我也不关心我爹是谁,我又有怎样的兄长,我现在以及未来关心的,只是怎么样安抚我奶奶和我兄弟的在天之灵,这将是我以后日子里,活下去的全部意义。

    我说的那些条件并不是给殿下您提的,而是给您的父皇,我们伟大而果毅的大明皇帝陛下提的,陛下不喜欢您,这样血腥的决断,您是不敢拿注意的。”

    “放肆!”

    温文尔雅言,就算训斥朱顶时都没有多少狠厉语气的太子殿下,终于被朱顶不冷不热的软钉子和大不敬的用词、语气,气的暴走,一声爆喝之后,伸出手指,指点了朱顶半晌,竟没有再说出一句话来。

    朱标虽不受宠,但毕竟是皇长子,毕竟从名分和尊位上来说,是毫无争议的帝国继承人,这些年又帮助朱元璋处理过不少政事,他温和的行事风范还是颇受拥戴,所以,从他懂事起,就没有人敢这样轻慢的和他说过话,更没有人敢直言任谁都知道的皇家秘辛。

    朱元璋是马上皇帝,杀伐果决,执政以来一直保持着他的铁血风范;而朱标自幼跟随宋濂等大儒学习孔孟之道,所以在治国理念上更加贴近润物于细雨无声。

    两父子在治国理念上并没有达成一致,甚至可以说政见不合,朱标自然被杀伐惯了的朱元璋不喜,太子之位看似固若金汤,实际上却是隐忧重重,尤其是在秦王朱樉成长之后,这些隐藏起来的矛盾竟然已经开始明显起来。

    朱标的软肋被朱顶戳痛了。

    “殿下息怒,小人并非不分好歹,但我时间有限,也懒得去虚与委蛇的布置,但是请殿下相信我,即便殿下或者陛下没有答应我的条件……

    敢问殿下可知道那徐直之妻何姓?”

    朱标怒极反笑,心里不由得泛出若非此人是朱顶,他早就令人拖出去杀个安静了,难道真的以为君子可以欺之以方?他是君子,但他更是龙子之首,龙毕竟是种食血神物!

    “那女子万氏。”言罢,朱标也便收回了指向朱顶的手指,心里打下腹议,自己绝不能任这孩子胡为,并且要将他今天的言行细录下来呈给母后,让她看看她心心念念的幼子,已经成长成了怎样的疯子。

    朱顶的确已经疯了,从那个雨夜之后,他就已经疯了,已经开始准备杀人。

    他开始无声的疯笑起来,嘴角打开却不见多少笑意,反倒是像极了索命的魔鬼。

    “殿下,我向您保证,如果这次您和陛下不答应我的条件,只要我不死,十年之后,除魏国公徐达一脉,大明再无徐、万、刘三姓!

    不然,您现在就杀了我这个祸害吧?”

    刘知府的妻子,是徐达一系远枝亲戚,与五虎也都沾着亲带着故,朱顶虽然疯了,但还不至于想要见谁杀谁的地步。

    一瘸一拐的徐翔坤带着一瘸一拐的三虎和瘸了一条腿的大黄,趴在临时搭建的大棚角落里,看着一瘸一拐的太子殿下黑着脸走出这个大棚,之后一起一瘸一拐的走进了朱顶所在的那个静室。

    “朱顶啊,老大啊!真不愧是我们偶像啊!你是怎么做到的,伤成这样还把太子揍瘸了!要不咱们跑吧,别太子回过味儿来把你七里咔嚓砍杀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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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八卦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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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朱标一瘸一拐的走出了朱顶的静室,自然不可能真的是被朱顶暴揍了一顿,也不是被朱顶那漫不经心却狠厉非常的态度给气瘸的,他的一瘸一拐是因为他怀里的东西实在是让他太过震撼,实在是让他再也难以把控已经被朱顶刺激到的心肝,着急于将那份东西递送返京,递送给一直看他不甚如意的父皇。

    那份东西对如今的大明太过重要,来的也正是时候,早一天有了成效,或许大明真的可以少死伤很多将士,和这份东西一比,那徐刘两家的九族还真的显得微不足道。

    所以步子迈的太大的太子殿下瘸了,不是因为暴力所致,而是他本身就有一点儿跛脚,这也许也是朱元璋不喜欢他的一个原因,一国储君竟然身有残疾,实在是件有伤脸面的事情。

    就在太子朱标火急火燎的向京中派遣信使时候,一身绷带的朱顶终于因为四虎的软磨硬泡走出了那个屋子,来到他过去几乎每天都会游荡的街上,来到那一条条宽绰整洁的石板路上,来到凤阳镇乡亲父老们中间。

    朱顶知道,这或许是自己最后一次在这个可以称之为家乡的地方,再走一走看一看。

    人说离乡易生愁,或许在几天之前让他离开这个平静安逸的小镇,他多少会有一些不舍,可是现在,他对这个小镇只剩下挥之不去的厌恶。

    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在那个雷声炮声喊杀声交织的夜,这个以往夜不闭户的镇子却齐齐关上了一扇扇并不坚固的柴门!

    老姑奶奶说得对,这里稍微有些血性的男人要么已经死在了战场上,要么在京城共享富贵,留在这里的,都是些孬种和孤儿寡母。

    朱顶坐在老姑奶奶曾经做过的轮椅上,铁圈儿轱辘在石条地面上哗楞作响,一路上往日总是脸上挂着笑容的乡亲们,却像是在躲避瘟疫一样躲避着他前行的步伐。

    大黄伤了一只前脚,却依旧和以前一样没有一点儿老狗该有的懒散,依旧会扑蜂追蝶,凡事都不会搅扰它最快活的玩耍,做人如果能像它一样,多好。

    大黄是朱顶出生的那天,被一条街上的野狗生出来的,生完它那条野狗就死掉了,它也就在还没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条流浪狗,要不是府里有个下人经常偷偷拿一些羊奶喂它,恐怕它也早就死在了街头。

    朱顶至今都记得很清楚,那时不知怎么跑进他房里的大黄,比还是个婴孩的自己都要小得多,甚至不如一个成年人手掌大,浑身脏兮兮还有许多血痂带着一身的恶臭,趴在朱顶的对面,用一双满是好奇的眼睛打量着朱顶。

    从此一人一狗就再也没有分开过,就连在十几年前的那场袭杀中被刻意的遗忘掉,大黄也仅仅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找到了已经抵达凤阳的朱顶。

    大黄的眼睛很干净,十几年过去,小小的狗崽子已经成长成了十里八乡的狗王,可它的眼睛依旧干净如初,似露胜水。

    今天的大黄已经成为了传奇,在那个雨夜,这只看不出衰老迹象的老狗不知道用什么办法,竟然发动全镇大大小小的猫狗参加了那场三人对五百的战斗,如果不是有大黄召集的“手下”,即便骁勇如春先生或者说大明第一悍将常遇春,加上本事不怎么高超的朱涂元夫妇,十有八九是坚持不到朱标来援就会陨落在宵小之手。

    更加神奇的是,除了朱顶晕厥之前的那声犬吠,镇上大大小小的懦夫和寡妇幼儿,再也没有人听到过一声狗叫。

    那声犬吠是大黄发出的,在它付出一条腿重创把一名神射手的头颅从脖颈上扯离之后!

    大黄是和朱顶一起长大的,一直表现的很温顺,十几年来甚至没有对谁狂吠过,更别说咬人,镇上的人都说老朱家养了一条不会看家的废狗,可这条废狗却在那个夜里成了传奇,或者说成了妖怪。

    镇民躲得不是朱顶,虽然他们都好奇于朱顶为何伤的如此的重,但是没有谁会把这个曾经被他们冤枉了的小秀才和那个充满血腥和炮火的雨夜联系在一起,他们躲得是大黄。

    在这个神仙妖魔只存在于民间传说里的时代,突然冒出一只能力如斯的老狗,那不是妖魔又是何物?

    大黄是什么时候有了那样超凡的能力,朱顶并不关心,甚至不好奇,连穿越这样的事都接二连三的发生在他自己的身上,还有什么是他接受不了的?

    朱顶只知道,这条老狗是他的大黄,依旧是他的大黄,比之以前任何时候都要粘着他的大黄,这就已经足够了。

    “朱顶,那个……我知道我什么都不懂,可是……

    我说出来你别生气啊!诛九族是不是有点过了,能少杀点吗?

    小六子的死我们也很难过,也很后悔以前没好好对他,可就是小六子在天有灵,他也一定不希望那么多无辜的人因为他被砍头。

    小六子的心一直都很软,他平时连只泥鳅都舍不得杀的。”

    朱顶依旧愣愣的看着撒欢的大黄出神,没有出言斥责徐翔坤的劝解,更没有解释,就仿佛听不到一切声音一样;只是在追着一只彩蝶的大黄兀然紧张的回过头,却发现朱顶好端端的坐在那张有轱辘的椅子上之后,才茫然地摇了摇狗头,扑向了身旁的一只蜻蜓。

    不亲身经历那样的刺杀,不亲眼看到没被重视过的兄弟为了自己而逝去,是不会理解朱顶现在的心情,是不会知道朱顶现在是怎样的懊悔以及疯狂的。五虎还很干净,甚至到现在手上都还没有沾染血腥,那就让他们继续的干净下去,一直干净下去,一切的罪孽由自己独自承受吧。

    “老幺这几天都没怎么吃喝过东西,胖道长说他有心结,我不知道啥是心结,但是老幺一直最听你的话,能去看看他吗?”

    徐翔坤见朱顶没有回话,也不再提及,只是说出了自己最关心的。

    情况要比他对朱顶说的严重得多,金大厦和刘伯温的原本意思是周添丁的心律狂躁,又有寒毒入体,偏偏还有些自弃,没有一点求生的欲望,这样的状况恐怕难以将伤势稳定下来,更不要说启程前往武当山疗伤了。

    周添丁被放在一口大锅里蒸煮着,有黑蓝颜色在他面上游走不停,呼吸之间竟带着浓浓的白气,那个变节的影蛇卫统领剑上的毒药,果然霸道非常。

    若非朱顶被刘伯温教授了青囊书一卷,又幸亏这两年经常被逼着吃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否则别说只是调理几天就余毒尽去,以他那是时的伤恐怕早就一命呜呼去找老姑奶奶和小六子报道了。

    可周添丁没有他那样的条件,刘伯温和金大厦只能用最笨的方法为他逼毒,原本也应该无大碍了,即便毒性不能全去,可以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像一个冰人。

    幺虎毕竟还太小,心思也最单纯,受了那样的刺激,已经心存死志。

    “老幺,我来看你了。”

    听到朱顶的声音,一直处在半昏迷状态的幺虎眼珠动了几动,随后睁开眼,豆大的泪滴顺着脸颊滑落:“朱顶,我对不起六叔,我没办法,我动不了,我……”

    这些天都不声不响的周添丁看到朱顶到来,终于不再压制自己的情绪,只是哭泣着吐出几个字,就再也抑制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朱顶艰难的抬起右手,摸挱着幺虎已经被剃光了的头:

    “乖,别哭,活着就好,要好好的活下去,小六子的仇总是要报的,你不会忍心让我这个满身是病的人还有你四个缺心眼儿的哥哥去喊打喊杀吧,凤阳的混世魔王怎么能少了你这个最猛的?

    听先生和道长的话,好好养伤,养好了伤我们好去报仇啊……”

    经过朱顶的一番安慰,幺虎已经在大锅中沉沉睡去,连呼吸出的白气似乎也淡薄了许多,几天来不眠不休的金大厦深深的舒了一口气,小心的调好火力,跟着朱顶来到了屋外。

    “五个孩子的底子都很不错,我想带他们回武当。”

    金大厦满脸的疲惫,黑黑的眼圈几乎遮住了他小小的眼睛,整个人看起来更显呆傻。

    “道长为何而来?”

    朱顶感激这个胖道士捡回了幺虎的一条命,也有些自傲的听到对方夸奖五虎,但这依旧不足以让他与对方说些废话,一国太子都不能让他有这样的心情,何况一个道士。更何况,从很久很久以前,朱顶就不相信这世上会有无缘无故的爱,更不会有人会没有原因的不惜性命拔刀相助,这个道士来的太蹊跷了。

    充足的阳光将金胖子照的紧紧的眯着眼,只在眼睛的位置留下一条细缝,仿佛想不到朱顶连一点儿客套话和感谢的话都没说,就带着质问的语气对他说话,一时有些发愣。

    毕竟发愣才是他最大的本事。

    “我,我不是道士,我没出家,我虽然穿着道袍,但是我不是道士,小友可别胡说,我还是要娶媳妇生娃子的。”

    答非所问也就罢了,可金胖子在回答的时候偏偏又要手舞足蹈一番,好像不这样就显不出他对被称作道士的反感一样,激动的辩驳了半天。看见他的滑稽,朱顶的心里竟然生出一丝笑意,就连他自己都惊讶于他还能有想笑的冲动。

    这个金胖子当道士的确可惜了,他就是去个小茶楼不说话光往那一站随便动几下,都能养活了一家人。

    “我师父是个真道士,他老人家与老夫人从几年前开始就有信鸽联络,前些日子家师迟迟不见回信,怕有什么意外发生,就把我派过来了。

    哦,家师武当张三丰。”

    “嘶!”

    听到这个名字,朱顶不由得抽了一口冷气,虽然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张三丰的灵药救过性命,但是他还是诧异于竟然能和这样的人物有所交集,更好奇与老姑奶奶和张三丰竟然不曾断了联络,从这看来,一直集泼辣和慈爱于一身的老姑奶奶,也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大明初年最传奇的人物可不是从一个乞丐奋斗成开国大帝的朱元璋,而是武当山上的那个老道!

    老姑奶奶和那个有活神仙之称的老道士之间,这是有故事啊!

    满满负能量爆棚的朱顶心里,一股名为八卦的小火苗竟然无可抑制的悄悄燃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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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这么快就勾搭成那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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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皇在上,儿臣于故乡顿首以叩,遥祝父皇、母后康泰安好。

    时离京五日有余,幼弟重伤却无大碍,望父皇、母后无多挂念,另吾妹玲珑亦在此地,儿臣必严加管束,不日一同返京。

    现已查明,袭击凤阳五百余众者,皆当年白莲余孽,尽授首矣,奈何竟全死士之流而无一活口。

    于山半涯洞现洪武大炮三门,其开花之弹丸威力无伦,雨夜且能轰爆,此我火器营尚不能及也,然此为失踪四门洪武大炮其三无错,此事事关重大,儿臣恳请父皇暂息雷霆以留口舌,此事不清则我大明将祸患重重,此事不清安能安民收土焉?

    善火器而于军事者,纵观华夏只我大明哉,是如双刃之利剑,得而能用之可杀敌于无匹,得而滥用者则害国害其民,祈父皇慎之。

    吾幼弟朱顶者,儿臣观之虽不在父皇母后龙域凤霞之下,却丽质天成少而聪慧,尤以机巧恪物一途天赋异禀,先有沼气、风扇、马桶之安逸小道,今又献自行之辇可谓军中后勤开亘古之利器,此子假以时日必于国中堪皇天降圣之人望,有皇子如其斯者,此父皇母后之福也,我大明黎民之福也!

    然请父皇恕儿臣惶恐怯懦,与幼弟朱顶者,话不过篇语不及点墨,竟被其煞气所稍摄,姑祖母之逝、雨夜之刺……“

    马皇后有些疲惫的放下手中的信笺,揉了揉酸涩的眼睛,长吁一口,对着为她按捏着肩膀的朱元璋幽幽说道:

    “这孩子的杀心的确重了些,这些年,是皇家亏欠了他;重八啊,标儿说得对,就让他跟在标儿身边调教些年,或许我皇家又能出一个满腹经纶有本事的王爷。”

    朱元璋未着龙袍,没穿绫绦,而是一身粗布麻衣,除了那一身浓郁的铁血气质,几乎与寻常家的老农无异,而他们现在所在的院子,也像极了一个温饱之家的茅草房,像极了当年朱元璋最落魄时候夫妻二人的那个破败小家。

    “你这老婆子说的什么傻话,老太太对我像亲儿子一样,莫说九族,就是十族百族灭了都他姥姥的不多!

    让什么老大调教,调教来调教去又多了一个满口之乎者也,杀个人都抖索的废物?

    你现在的记性也真是越来越不能要了,都不记得那个孩子是不能封王的了?他连祖祠家谱的进不了啊。”

    朱元璋顿了一顿,小心翼翼的抱住马皇后的后颈,缓缓的将她放躺在床上,又细心的为她平了平药茶枕头,动作之轻柔让人绝对想不到这双手曾经杀死过无数骄兵悍将。

    马皇后好像真的很累了,在朱元璋将一张棉丝被轻轻盖在她身上之后,她的眼就有些沉重,随时都会睡去。

    她抓住朱元璋准备抽离的手,艰难的睁开眼,柔声说道:

    “少杀些人吧,这些年死的够多了。”

    “毕竟是你的骨血,是老朱家的骨肉,当年的事儿,还有几个活人记得,且看看吧,别亏待了这孩子,不能给他江山,再不给他荣华富贵,怎么都说不过去。

    况且,这孩子也有真本事,没有前两年凤阳递过来的那些家俬,我这两个冬夏都不知道该怎么熬过来。“

    “国事我就不掺合了,犯你忌讳。”

    “少去些烟花柳巷吧,宫里的女人还不够你折腾的,总跑出去疯玩,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年纪了……”

    朱元璋面带微笑的听着马皇后的唠叨,大手轻轻的拍在她的背上,就像哄一个不懂事儿的小闺女。

    直到马皇后的唠叨停顿,鼻息间响起微微的鼾声,朱元璋才小心翼翼的调小风扇的风力,轻轻的合上柴门,走进了院子。

    这就是大明第一任皇帝和皇后,一对患难多年的老夫老妻,一对似平凡却注定传唱千古的夫妇,他们之间相互信任,相互依赖,恩爱了一生,可是这样的日子已经几可掐指而过。

    朱元璋不知道为了什么,今天的心思前所未有的细腻,感受到老妻距离离别自己的日子越来越近,眼角竟然有些湿意,于是他盯着在院子里静静等待的执笔太监愣愣出神,盯着那太监手里的那身锦袍静静发呆。

    就在太监已经快被吓得尿裤子的时候,朱元璋终于又直起了有些缩瑟的腰杆,眼中的惆怅也全无踪影,恢复了朝臣眼中一个铁血大帝的神采。

    “开宫门,去把徐达家的门给我砸了,把那个老货给我叫到宫里来!”

    洪武十二年夏,凤阳镇遇五百匪徒袭击,恰太子南巡归乡祭祖,镇民方得幸免。帝震怒,连夜遣人宣魏国公徐达入宫责问,次日于朝堂之上敕令兵部调精锐入亲军都尉府,着毛骧组建训练锦衣卫……

    朱顶并不知道因为他的原因,让声威赫赫抑或凶名赫赫的锦衣卫提前两年被组建出来,他现在很烦,烦的无法维持那疯癫的心境,而陷入了从未有过的纠结当中。

    他的行踪暴露,是因为最亲近的人出卖,他的怀疑、刘伯温和常遇春的怀疑没有错,留守凤阳人员的中的内鬼不仅仅只有一个影蛇统领,还有一个任谁都想不到的人。

    小胖子朱举已经变的只是有些微胖,他就静静的跪在自己兄长的脚边,已经一天一夜,他受重伤的父亲也已经被严密的控制起来,她已经残了一条腿的母亲随时会被严刑拷打。

    他在向一直以来自己以为的唯一一个全心效忠的人求情,从他懂事开始,一直被父母师长耳提面命,要效忠朱顶,可事到临头,他发现仍然割舍不掉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

    朱举在为自己的母亲求情,一切有关于朱顶的情报,都是经过那个风韵的妇人,传递给白莲教的。

    没有她传递出的情报,两个影蛇统领本就是相互合作相互监督的状况,即使变节也只能选择潜伏;没有她的通风报信,白莲教一众不可能获取朱顶的具体位置,甚至可能还不会确定朱顶还活着,更不会有那夜的袭击;没有她的在这之间起到的作用,老姑奶奶或许依然会死,但是却不会有那个让朱顶懊悔的雨夜。

    婶婶虽然平日里对自己冷言冷语,可是她真的痛恨自己吗?朱顶不由得扪心自问。

    他清晰的记得,自己还很幼小的时候,在雷雨之夜哄着自己入眠满脸慈爱的婶婶;少时身中剧毒,是叔叔婶婶拼着重伤将刺客杀死,再确认自己的行踪不会暴漏之后,又没日没夜的伴在身边,婶婶的眼都快被哭瞎;一次次宠溺的拥抱,一次次深夜无人时的轻掖被角;自己的小屋虽破,却是整个府邸里最舒适的房间;有什么好吃食,婶婶总是躲着还很幼小的朱举让管家先给自己送来……

    从小到大的画面一一在朱顶脑海浮现,让他更加痛苦起来,更加彷徨,更加不知所措。

    那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之一,在过去十几年里有过不知多少次,为了保护他而浑身浴血,在那个雨夜更是去了大半条命。

    朱顶确定,婶婶是爱他的。可是,这又是为什么!

    “起来,你都快是大人了,还哭哭啼啼的让人家笑话,推我去见见婶子。”

    朱涂元的夫人,就被关在朱家,关在那个属于朱顶的小屋子里,小小的院子里几乎站满了太子亲军,领军的正是太子最信任的将领,平西候沐英长子沐春。

    沐春为人像极了他那个不苟言笑的亲爹,除了对待太子以外,对谁都一副铁岭脸孔,长得也是黝黑锃亮的,偏生个子还比正常人高大许多,往朱顶面前一站,就好像一堵城墙一样将前进的道路遮挡个严严实实。

    “无太子手谕,任何人不得入内。”

    就这一句话,也不撵人也不放行,端端正正的站在那看着几乎与他一样高的房檐上的蜘蛛网出神。

    “沐大傻,你想我不?”

    声音清脆而欢快,光听声音就知道来的是个美人,可沐春听到这个声音之后,脸色顿时一变,慌乱的四处乱瞅,好像要找个地缝算进去一样。

    哪有那么大地缝给他钻,正常的井他都跳不进去,只能硬着头皮心虚一样把腰弯的极低,才堪堪与来的那个少女平齐:“小姑姑,近来可好。”

    能在这个时候在朱府四处乱窜的少女,当然只能是逃家在外的朱玲珑,她自幼跟随马皇后长大,皇子皇女里和太子朱标关系最好,真的就像一个妈生的亲兄妹一样,没什么忌讳。

    沐春是沐英的儿子,沐英是朱元璋的义子,和马皇后也没比亲生的差多少,这句小姑姑私下里叫了很多年,倒也没什么人敢说逾制。

    但是沐春可怕极了这个刁钻古怪偏又泼辣非常的小姑姑,能不见就不见,能躲就躲,非要躲不过去,也就像现在这样,腰一弯,随便说点什么就开始装死人。少动少说少吃亏,这就是他这些年和这个没封号的公主斗争中总结下来的血泪教训。

    “小春春,里面关着的是朱顶的婶婶,你就让他见一面吧。”

    沐春弯着腰不说话。

    “小春春,太子哥哥在午睡,他起床气多大你也知道,你总不好让朱顶伤成这样,还在这大日头底下等着吧?”

    沐春弯着腰不说话。

    “沐春,你是不是皮子又痒痒了?”

    朱顶明显可以看出身高是朱玲珑两倍以上的沐春黑塔一样的身体抖动了几下,然后还是弯着腰不说话。

    就在朱玲珑行将暴走的时候,她身后一个身影悄悄的拉了拉她的手,又不满的瞥了她一样。

    “姑娘家家的,一点儿女人样儿没有,你也不嫌丢人?”

    “咚咚咚”

    原本坚定的站在朱顶面前的沐春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着急忙慌的急急退后几大步,用极为惊恐的眼神抬头看向说话的人,右手甚至已经下意识的放在了剑柄上,不知道是要防御还是要砍人。

    可让他更加诧异的是,原本应该爆发雷霆之怒的朱玲珑,在那个声音响起来之后,竟然面上一红,小脸一低,羞涩的往那人身后一站,啥也没说。

    不光沐春的眼睛快瞪出眼眶了,就连朱顶都有些傻眼。

    心说这才几天啊,这俩人就勾搭成那啥了?徐翔坤这小子好本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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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作得一手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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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标的这个午觉到底还是没睡安生,被毫不避嫌的朱玲珑直接闯进卧室,扯着耳朵就给拽了起来。

    朱标对自己这个没有妈的妹妹一向溺爱惯了,以至于虽然生在皇家,处处都讲究尊卑礼仪的环境下,还是让朱玲珑养出一身的刁蛮任性。

    沐春是块茅房里的石头,认死理到谁来都不好使,可太子身边也就只有那么一个沐春,其他亲卫属官见到这位小公主,躲都来不及,象征性的拦了一下意思意思也就罢了,毕竟这次来的都是太子近人,太知道这两位贵胄的相处模式了。

    朱标连脸都没来得及洗,就被朱玲珑火急火燎的拉到了朱顶的小院子,本来长得就不帅气,这一脸的睡相出现在众人面前,朱顶差点都没认出来,那样子丑的不能看了……

    太子亲临,沐春自然放行,只是和朱标道了个喏,一眨眼就消失在众人的眼前,只留下一串朱玲珑银铃般的笑声。

    朱顶挥手制止要跟进来的朱举和徐翔坤,只是和太子两个人,走进了这个满是药味儿的逼仄小屋,在朱顶的那张小床上,那个往日里明面上尖酸刻薄实际上及其疼爱朱顶的妇人,正两眼无神的看着房梁,对二人的到来毫无所觉。

    “婶婶,我来了,我想和您聊聊。”

    朱夫人的目光稍荡,却依然没有转头,还是愣愣的看着房梁出神,只是左腿上突兀渗出的一点点血渍和眼角的湿润,或许说明她这时候的心绪不见得如她表现出来的那样平静。

    朱夫人依旧没有开口的意思。

    相对于朱标脸上现出的不耐烦,朱顶心里却满是苦涩,他有些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杀了婶婶给那夜死去的人报仇?竭尽全力找一个理由保全她的性命?或者干脆不管不问?

    可是他现在已经来到了婶婶的面前,他心里知道,他不是想知道真相,却也仅此而已,左右彷徨拿不得主意,极度的纠结。

    朱顶从来不是一个没主见无决断的人,可面对自己最亲的亲人的背叛,他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正如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一样,朱顶欠了朱涂元夫妇不止一条性命。

    “凭什么?凭什么!这些年我们为了你牺牲的还不够吗?

    我的第一个儿子成了你的替身,才那么大一点点就让人剁成了肉泥,我这个当妈的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就只能像个老鼠一样藏在地底下看着,连哭都不敢哭!

    我是白莲圣卫,为道主奉献我的全部、我的生命是我的荣耀,可那个孩子,我那个可怜的儿啊……”

    长久的寂静之后,朱夫人终于开始宣泄自己的情绪,只说了几句话就开始嚎啕大哭起来。

    朱标轻声一叹,朱顶神色黯然。

    朱标或许知道当年的故事,可朱顶却是亲眼见证婶婶那时的痛苦,虽然因为生理结构,一个婴孩的记忆摄入量及其有限,可是那一幕朱顶却至今历历在目,所以他也跟着一起痛苦起来。

    “我一直是把你当成他在养的,可就是那么一个口头命令,这种日子我都过不了了,凭什么,他朱元璋是朱涂元的主子,不是我的!凭什么!”

    太子朱标脸色突变,极为不满的瞪向朱夫人,喝到:“放肆!”

    朱标这一喝,反倒激起了朱顶的逆反,他斜斜的看了一眼愤怒的朱标,轻蔑地说道:

    “我那个失散多年的野爹,可从来就不是什么心胸宽广的人,他对我不好,也见不得别人对我好,几年前我就猜到了,婶婶,我理解您,也从没怪过您突然地尖刻。”

    朱标更气:“伦常大义,岂容你胡乱褒贬!身为父皇骨血……”

    不知为何,朱顶心中突然升起无限愤懑,语气极为生硬的打断太子的训斥:“我认识他吗?”

    朱标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个幼弟会狠厉如斯,被突如其来的抢白给憋的哏儿喽一声,一口气儿差点没上来。

    朱标是太子,大明朝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虽然随着处理政务开始,多项国策政见与朱元璋分歧很大,越来越不受朱元璋待见,可就算是朱元璋也极少在他一句话没说完的时候就将之打断,寻常大臣更不会那么不长眼。

    可他这个从小长自民间的幼弟好像根本就不吃这一套,更是一副无所顾忌的滚刀肉模样。

    几天的接触下来,朱标知道这孩子虽然不满十三岁,可是心智之成熟超出他平生所见,就算比之自己都不遑多让,但是这份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视君父伦常如无物的劲儿,确然让他甚为不喜。

    朱标惜才重情在乎血脉传承,偏偏这些朱顶又占了个全,从第一次接触,他就知道这个幼弟将来必然是国之栋梁,所以这些天他对朱顶的态度可以说是在放纵,却没想到朱顶竟然无法无天到这种程度!

    什么叫失散多年的野爹!经过这么多天的交谈,虽然没有挑明什么,但就是个傻子都能知道,自己和他是亲兄弟,他口里那个“野爹”自然就是当今天子!这一句话就是大不敬!莫说身在皇家,就是寻常老农的儿子敢这么称呼自己的父亲,那都是忤逆大罪!

    什么叫做小心眼!这简直就是在辱骂天子,辱骂生父!就这句话便已经是死罪!

    什么叫亲爹见不得自己好!妄断父母心意,心生怨懑,放在寻常人家充其量就是家族不和,可是放在了皇家,那也是大的不行的罪名!

    三句话,几乎就是三个死罪,这孩子是不想活了,还是看似精明实则傻蛋一个?

    朱标叫他气的直哆嗦的同时,还下意识的回过头看看他这些话有没有别人听了去。

    虽然这几天他也看出来自己这个流落在民间的弟弟,是真的不把自己这个长兄、这个一国太子当回事儿,他却以为朱顶骤遇惊吓刺激,又突兀的身世大白而没有缓过神来,而且或许是因为很久以前就知道有这么个弟弟存在,母后也时常向他叨念,自己是真的喜欢和怜惜这个性情有些冷淡的弟弟。

    却没想到朱顶竟然如此荤素不忌,如此的能作死!

    除了作死,朱标实在想不出能有什么词形容这个弟弟了,说他无法无天都是夸他!

    最可气的就是那句不咸不淡的“我认识他吗?”,那个他不是别人,是当今大明皇帝!这五个字真是应全了不忠不孝不仁不义!

    太子浑身哆嗦着直指朱顶:“你,你简直岂有此理!你这个无君父纲常的孽障!”

    “顶儿,莫说胡话!”

    这下,就连在床上自怨自艾的朱夫人也被朱顶的几句话吓了个半死,不顾腿上的伤痛起身跪下,对太子连连叩首:

    “殿下恕罪,殿下恕罪,殿下恕罪啊,顶儿少不更事,还不知道这些话是怎样的大不敬,他只是受了惊吓,还有些傻嗫,孩子吓傻了啊,求殿下宽恕,求太子殿下赎罪啊!

    还不快向太子赔礼!”

    朱顶终于舒了口气,至少可以确定,婶婶是出于某种原因才犯下的错误,虽然现时今日朱顶还不能方下心中芥蒂完全原谅她,但是至少可以给她的生找一些借口了。

    朱顶不知道他的这些话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他也不在乎,他向来只在乎自己在乎的,比如他视之为最亲近的人之一的这个妇人对他真实的态度。

    有些矫情,但对他而言也是最可贵的。

    再者,如果历史上没有错,朱元璋和朱标是历朝历代皇帝、准皇帝里最为护短的父亲、兄长,老朱剩下那二十几个儿子没有几个是让他省心的,没有几个是对那张椅子没有盼想的,老朱还不是处处护着,朱标还不是时时容让,自己这几句话,算个屁啊!

    “殿下,我想和婶婶单独呆一会。”

    朱顶到底是没有服软,甚至还得寸进尺。

    朱标这时候是怎么想的没有人知道,他的整个人已经被气的仿佛就快炸了一样,指向朱顶的手指晃得厉害,本来就有一点朝天的眼珠,已经快要看不见黑眼仁,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又变得一瘸一拐起来,走出了房间。

    他深深的吸了了一口气,心中有些自嘲,就连宋濂老夫子都夸赞过自己养气功夫了得,今天却被这个刚见面不久的幼弟差点气死,着实不应该啊。

    自顾自得想着心事,习惯性的扫了一眼院子,他便看见自己的随身内宦哆哆嗦嗦的跪在地上,心里兀的一沉,而后开口说道:“此地怎么就你一个前来伴驾?小杜子呢?”

    那太监急忙回道:“禀太子殿下,殿下走的匆忙,想来小杜子还在整理寝具,没来得及过来侍奉殿下,请殿下责罚。”

    朱标松了口气,还是有些不放心的问道:“这么说我进去之后,就只有你一个人在这院子里?”

    跪在地上的太监已经抖成一团,声音颤抖的应了个喏。

    朱标点了点头,有些可惜的看了看这个平日里颇为机灵的小太监,不容置喙的说道:“你自己去吧,你家里孤会照应的。”

    小太监小声的哭泣起来,也没有再说出什么,对着朱标磕了几个头,猛然站起一阵疾跑,就撞死在了院墙上!

    朱标宽仁,从不妄开杀戮,却有一点和他老爹很像,从来就没把太监这种生物当人看过。

    他看着小太监的尸体摇了摇头,仁已至义已尽,他第一次对自己能否把朱顶调教出来,产生了重重的怀疑。

    他再次收拢了一下心情,向着院外走去,几乎要走出院门的时候,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再次自嘲的一笑,便命人抬来桌椅蒲扇,坐在了敞开的院门前小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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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五章 兀那色狗,你是要成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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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小而离家怎么都不是一件让人心情愉悦的事,更何况这一去,即便“老大”也未必能再回还。

    朱顶坐在徐徐向镇外行去的马车上,从车窗回望这个可以称之为自己故乡的地方,纵几世为人,心里也难免生出几丝愁惘。

    天色还不算明亮,公鸡也蜷缩在母鸡的环绕之下懒懒的不愿出窝,想着今天该去哪块地里吃虫,又该轮到哪一只母鸡被临幸。

    包着薄薄铁皮的崭新车轮在石板路上轻轻滚动,声音在宁静的空气里慢慢飘散,却没有惊动熟睡的乡亲父老。

    眼睛通红的吴老三搀扶着一身诰命袍服的徐老夫人站在镇口,看着马车越来越近又越来越远,没有临别的赠言,只是目送。

    太子在几天前就护送着老姑奶奶的灵柩先行向京城回返,按照朱元璋的意思,老夫人无儿无女,担心以后祭日连个上坟的都没有,便决定将老夫人以太后礼,伴葬孝陵,也算尽了一份孝心。

    二虎陈白鹌等三个兄弟,还要在太子走之前就陪着重伤的幺虎周添丁跟随着金胖子回了武当,至于以后武艺能到什么地步,朱顶也不知道,但是至少不会比军中的那些好手差了去。

    至于老大徐翔坤这个让人不省心的,正带着自己那个翘家的公主挤在这个车厢里眉来眼去,朱顶觉得自己和只知道傻睡的大黄就是两只特大号的灯泡。

    想来,这个时候徐老夫人那个老刁婆子,状告朱玲珑和义太监绑走自家孙子的信已经到了京城,朱顶不知道朱元璋会如何反应,但是这件事太子和徐老夫人可都出了不少的力,真要有什么错漏,一个欺君、戏君的罪名是绝对逃不了的。

    徐老夫人这么做,朱顶毫不意外,那个老太太对自己那没爹没妈的孙子疼到了骨缝里,根本就没什么原则可言,别说是拐走一个不受皇帝待见的公主,就是徐翔坤偷了皇帝的小媳妇儿,老太太八成都得给孙子把门儿。

    让他出乎意料的是太子朱标的态度,让他不得不暗自怀疑,在自己原本的时空历史上,如果朱标没有早亡并且继承了老朱的帝位,会不会比他的儿子丢掉江山的速度还要快。

    朱标是个君子,尤其是在对待和他那些弟妹有关的事情上,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滥好人,要知道这件事情一旦出了岔子,是真的会危及到他继承人地位的!这点朱标不会不清楚。

    但是他还是亲手策划并执行了一场大戏,如李靖之红拂夜奔,太子亲军也是实实的追索;然而真真切切的,一对亡命鸳鸯就藏在于堂前暴跳如雷的太子的房间。

    做哥哥的做到这份上,朱顶服了!

    也因此,他也第一次对除了伴他一起长大以外的一个人产生了好感,何况朱标除了少数几次言辞激烈一些以外,对朱顶一直是温言以待。

    朱顶自问,如果换了自己碰见自己这号儿的,恐怕早就挽袖子、抄刀子砍丫的了!

    朱顶摇了摇头,突然觉得如果有这么一个护短到如同恶狗护食儿一样的哥哥,其实也蛮不错的。

    他伸手入怀,掏出了一枚巴掌大的金牌盯着出神,这金牌的正面阳刻“锦衣卫”,背面阴刻“同指挥使”,这个牌子可是很重啊!

    朱顶不记得锦衣卫是哪一年建立起来的,但是却知道锦衣卫是有明一朝权力最大的特务机构,最嚣张的时候三四品的机要大员,甚至连证据都不需要就能被他们给合法弄死!

    而如果朱顶没记错,锦衣卫的最高长官就是叫做指挥使,这样一来,这个同指挥使的牌子,可就相当有那么点儿意思了。

    马蹄声纷杂而起,马车已经汇入太子留下来护送朱顶前往金陵的五百太子亲军,随着沐春的一声呼喝,朱顶与凤阳镇就此告别。

    酸楚自然是难免的,想法也有很多,朱顶这个时候最思念的,就是不知身在何处的朱涂元一家,自从几天之前他把叔叔一家三口“毒死”之后,他们一家就此获得了真的自由,却也让朱顶在这个世上又多了一份牵挂。

    朱顶是真的没想到,他的那个懒懒的、胖胖的堂弟竟然也是影蛇卫的一员,竟然还有一身就同龄人而言颇为不俗的武艺,而婶子也正是因为他,才做出了那样的事,这一切到底都是因为自己,一切的罪孽,都是因自己而起。

    直到和婶婶聊完,朱顶才知道影蛇卫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存在——非人的训练、阴影下的毒蛇、视家人如无物的死士、只知守护与杀戮的机器……

    总之,他们是一群没有自我的战士,主人的命令就是他们生存的全部意义,近乎没有自我观念的傀儡或者玩偶,简单到极点的人形兵器。

    或者两个黑衣统领还保持着本我,只以忠诚自我束缚,但他们都是跟随自己的将军征战多年的老兵,因为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只能生活在阴影里,可他们一手训练出来的影蛇卫却被自小洗脑。

    所以两个影蛇统领一个叛了,一个死前带着解脱,所以影蛇卫只是为了朱顶的一线生机欣然赴死,无所畏惧。

    朱顶的婶婶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会成为那样的人,所以他经过苦苦的挣扎之后,选择了相信旧主不是当年那件事的主谋,相信旧主只是想把朱顶接到身边加以保护,所以她便不声不响的联络起外界,所以才有那一夜的杀戮和死亡。

    朱顶到底还是选择宽恕了她,这非是她的本意,相信小六子泉下有知也会赞同吧。

    就在太子临行之前,朱顶“毒死”了朱涂元一家三口,这也惹得朱标把朱顶狠狠地训斥了一顿,甚至让他对这个“薄情寡义”的幼弟感到深深的失望。

    但是朱顶从没有解释过,也没有必要解释,就让那一家三口从这个乱怏怏的世界死去吧,死去了,才能真正平凡而安静的生活下去。

    而且,如果不这样做,真的让他们和自己去了南京,朱顶可以确定,小心眼的朱元璋绝对不会让这一家三口好过!

    想来这个时候,刘伯温和常遇春这两个“死人”已经把朱涂元一家“三个死人”安排妥当了。

    “梆梆梆”,窗棂响起一阵敲动,拉开棉帘,映入车厢的是义太监那张带着普通军卒头盔的老脸。

    “小少爷,后面有个女娃骑着一匹劣马跟着队伍小半天儿了,不知道是不是您的朋友。”

    朱顶探出头,向着来路开去,一个穿着一身碎花衣裙的小姑娘晃晃悠悠的骑在一匹瘦马上,远远的缀在队伍后面。

    这个人朱顶当然认识,镇上最好看的小姑娘,镇东头老张家的宝贝疙瘩,乳名小花、张小花。

    重伤未愈的朱顶步履蹒跚的走下马车,越来越粘人的大黄趁这个好不容易停下的空隙,在野地里一阵疯跑,却不会离主人太远。

    朱顶来到张家小花的面前,那个俏生生的小姑娘面带羞涩的站在马前,等着他说些什么。

    然而,朱顶自然不会说一些她愿意听的。

    “你跟着我干嘛?”

    “谁说我跟着你了,我出来游山玩水不行吗?”

    “我坐牢的时候,你爹已经和我叔叔退婚了,退婚书都……”

    “递到你叔叔手里了吗?递到你叔叔手里了吗?我撕了!我撕了!呜呜呜……”

    朱顶这下彻底没辙了,不管哪一世,面对哭泣的女孩儿,他都是一般的束手无策,一般的麻爪,而哭泣这种事情,别管真假,都是女孩子们面对自己无力左右的局面时,最好的自卫手段,不管什么时空,不论什么年代。

    “你回去吧,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会面对什么,没准这一去就是叫人砍头的下场。”

    小花止住哭泣,梗着脖子带着哭腔脆生生的回道:“我不,我就不,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走哪我跟哪,你死了我也陪你去死!”

    在原本的时空,不知听谁说起过明朝初年的女子受马皇后的影响甚深,一个个泼辣的几乎要不得了,朱顶那时候还很不以为然。心想一个男权至上的封建社会,一个地位不高的女人就算再泼辣又能泼辣到哪,可到了现在,朱顶信了,先有朱玲珑,再有张小花,这俩姑娘比之现代女性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按说人家一个姑娘家家的,在这个年代作成这样,如果嫁不成朱顶,那基本也没谁敢再娶了,她这事儿不出三天就得在十里八乡传遍;而这份情意也是真的很重,换做一般人估计也就从了这姑娘,十几年几十年之后,没准还能成就一番佳话。

    更何况小花姑娘不论从品行还是样貌而言,都是百里挑一的好人儿,谁家能娶这么个媳妇也算是积福行善得好报了。

    再者说两家人作为凤阳镇唯二的外来户,搬进来的时间又差不多,可以说是从小玩着泥巴长大的,说是青梅竹马都极为恰当,小姑娘又玩了这么一出,曾经又有娃娃亲在先,在一起应该顺理成章了吧?

    但是朱顶却是拒绝的,不说他现在的处境和困扰他的寿命问题,有一点最为致命的因素就让他不能接受这姑娘——不来电啊,无感啊,激起不了他年少燥动的心啊……

    感觉这东西,谁又能说得准不是。

    朱顶是个受第一世观念影响极深的人,在他的心思理,就只能装下一个人,虽然他对里那种美女大把大把的种马生活也曾向往过,但是真的事到临头,他却萎了,他还是不奢望却期待在自己短暂的人生里,有爱情这种东西会出现。

    小花看着朱顶愣愣的也不说话,一股怨气就由心而生,自己这一腔情意算是喂了狗了,也罢也罢,从腰间抽出一把精致的小匕首,这还是朱顶当年送她的玩耍的,今天就用这把匕首结果了自己吧,反正他不要自己,自己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朱顶还在出神,猛然间看家小姑娘拿着把匕首就要抹脖子,霎时间就吓出一身冷汗,就要出手阻止,可这身子骨却比以前差的多了,眼看一朵还在含苞欲吐的娇花就要香消玉殒,却只能徒呼无奈,这是又要以一缕香魂,为自己已经负债累累的人生再添上一抹擦不去的罪孽和愧疚吗?

    刀刃已经几乎贴在了脖颈上,下一个瞬间这个还远没有长成的小姑娘就要血溅在此摔落尘埃,朱顶的一声哀呼也已经到了嗓子眼。

    可就在这个间不容发的时候,一道黄色身影以闪电般的速度扑向了小花,准确的按住了她持刀的右手,将她整个人压倒在地!

    朱顶有些虚脱的长出了一口气,咧着嘴看着用舌头不停的舔着小花的脸的大黄,心里却想着,这条色狗这是要成精啊!

    最后,朱顶还是屈服了,人家都以死相逼了,还能怎么办,且让她跟着吧。

    转念一想,如果说在自己有生之年看见张小花嫁给了别人,自己肯定会感觉不舒服,虽然这和感情无关,只是单纯的占有欲作祟,但那不还是不舒服吗?

    跟着吧,万一溜溜达达培养出感情呢?话说这小花怎么比以前长的更好看了?这要是真的长大了还不得祸国殃民啊!

    朱顶不经意的扫向马车里嘿嘿傻笑的小花姑娘,视线漫不经心的划过那已经初见规模的双峰,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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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六章 坠崖?坠崖!这梗太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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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马车出行,是一件极其遭罪的事情,并不是每一条路都如凤阳镇那样是石板铺地,事实上,这个年代几乎所有城与城的大路都是被规整的相对平滑的土路。何况他们还专拣小路走。

    路面总是坑坑洼洼,没有任何减震设施的车轮滚滚而行,外面的一层薄铁皮并没有坚持多久便变成了斑斑点点,就算车厢里被厚厚的被褥垫起,也把朱顶震了个半死。

    这倒还在其次,最让人受不了的是现在已经盛夏,车厢里的温度简直能把鸡蛋烤熟,吴老三亲自改造并安装了风扇的那辆马车已经被朱玲珑和小花强行征用,他们现在坐的这架是沐春在经过一个镇子的时候临时买来的。

    他们分车了,朱顶对着长得像个娘们一样的徐翔坤和一条舌头吐出三尺长、睡觉打呼噜的色狗,在这个好像桑拿房一样的狭小空间,在这条快要把他癫成渣渣的路上,其滋味让他觉得这简直比便秘了三个月还要痛苦。

    “朱顶,我想出去骑马。”

    “你会吗?”

    “不会我可以学啊!”

    “那你能上马之前不腿软吗?”

    良久无声之后,就在朱顶终于要从全身的疼痛中暂时解脱,即将艰难的入睡的时候,徐翔坤那讨人厌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朱顶,我想出去骑马。”

    朱顶再也忍受不住徐翔坤的絮叨,大吼一句:“快去快去,你要是不去你就是大黄生的!”

    大黄刷的一下竖起耳朵,睡眼朦胧的瞟了一眼车厢里的两个人,看到竞相平安无事之后,把舌头在嘴里卷了两卷,又不满的看了看打扰自己酣睡的两人,就有在车厢里的一个角落舒服的卷起身子,再度进入梦乡。

    徐翔坤这孩子魔怔了,要不得了。

    中午打尖休息的时候,也不知被谁撺掇着骑上了一匹颇为英俊的大黑马身上,没几个呼吸就被人家一个蹶子甩在了地上,换来一串蔑视的鼻响。

    以徐翔坤为首的凤阳五虎是出了名的傻大胆,长这么大朱顶还真就没见过这家伙怕过什么,听说这位仁兄五六岁的时候带着几个跟屁虫去野地里玩儿,碰见过一只发了疯的野猪被追的满山跑,要不是恰好有个猎户经过,他们几个的小命基本也就交代了。

    这要是一般的小孩儿,就算是已经脱险也会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哭甚至吓病,可是这几个孩子哪是一般的孩子,看着猎人把野猪射的血了呼啦的,他们几个却咯咯大笑起来,甚至还有勇气上前揣那死猪两脚以示报复!

    倒是把那个猎人吓着了,这样的孩子他哪见过,还以为出妖怪了。

    可今天就怪了,徐翔坤从马上掉下来之后,一到马跟前儿就脸色煞白浑身发抖,别说骑了,上他都上不去,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晕马?

    这也不算什么大事,大不了以后不骑马就是了,坐马车也挺好的。

    可他不,已经对着朱顶叨叨了一下午,把朱顶烦的不要不要的。

    “朱顶,我想骑马。”

    “滚!”

    天色渐晚,日已西行,朱顶离乡之后的第四天就这样悄悄的走了过去,再有两天就出了凤阳府的地界,也是他和大虎分开的日子,从此兄弟二人江湖两端,便不知何时是再见。

    或许也正因为如此,不善于表达感情的徐翔坤,这两天总是没话找话的想和朱顶多说两句,这朱顶是知道的;所以朱顶表面上厌烦,可心里也有些伤感。

    他顺着洞开的车窗向外望去,远处有朵朵白云在山涧之间懒洋洋的游动,有几只说不出名字的大鸟,在那片土地突兀消失的空间恣意嬉戏。

    这是一处悬崖,想来也应该是极高的,就是不知道那悬崖底下是不是会如同里写的那样,有绝世武功的秘籍或者花也花不完的财宝;抑或有着仙人洞府,有个不知名且难看的戒指,里面住着个奇怪的老爷爷。

    朱顶被自己莫名奇妙涌来的思绪搞的无奈一笑,这都哪和哪啊,要是碰见个山崖跳下去就有奇遇,那不满世界都是YY流的猪脚了?

    行进的骑卒缓缓止住战马尚不疲惫的脚步,准备挖坑造饭配搭支帐,因为要隐蔽于有心人的视线,所以这五百太子亲军在沐春的引领下,除了那日派了几个人去一处镇子上购买马车之外,专拣一些人迹罕至的偏僻路径行走,这样的行军路线会一直持续到南京城周边驻军的势力范围之内。

    说来也可笑,堂堂太子亲军,竟然要像贼寇一样潜匿行军,这大明初年的天下,果然不怎么太平。

    到了南京之后,朱顶会以一种不如何突兀的身份出现在世人的眼前,曾经的凤阳镇小秀才将不复存在,只会多出一个流落在外的公府小少爷,魏国公徐达因战乱而走失的遗子。

    这个锅,不知道老徐是不是真的愿意为他的老大来背,反正朱顶会有一个新的名字,也会有一个新的家,新的“爹”。

    没人问过他愿不愿意,他只能被动接受。

    隔壁的马车传来两阵清爽的笑声,不知道这两个泼辣的少女又聊到了什么愉悦的话题。

    马车的车轮已经渐渐静止,周围是层层警戒的军士,第四个日头似乎已经平安的西落于原野,吃过饭、铺过床,眼睛一闭一睁就要继续面对明日的烈日与颠簸。

    朱顶脸部抽搐着伸了个懒腰,他身上的伤还未大好,这一次几乎全身关节都罢了工,若不是刘伯温和金胖子都是处于尖端的杏林妙手,他自己在医道上也算是小有成就,经过月余的调养,才恢复到勉强能够长途跋涉的地步,要是换了别人和他一样的病症又受了那么严重的伤、中了那么剧烈的毒,死八回恐怕都不够。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直在沉睡当中的大黄却突然人立而起,用四肢将朱顶紧紧的环住,惯性让他们一人一狗狠狠地砸向车门。

    车门被这这突如其来的力量砸的歪向了一边,车辕上的车夫也被从马车上撞了下去,两匹拉车的驭马也有些不安的踏着马蹄,好在没有因为这变故而变得惊恐。

    朱顶用双手划拉这大黄长长的狗毛,实在想不明白这条一直以来都异常温顺的大狗,这是抽的哪门子疯。

    但是他还没有从大黄的“怀里”挣脱出来,就听见接连两声巨响轰鸣在耳边炸开,而后似乎有温热的液体打湿了他的脸。

    朱顶忍着强烈的耳鸣从大黄颤抖的身躯里站了起来,第一眼看到的却是胸腹剧烈起伏、满身是血倒在地上的大黄!

    他们原本乘坐的马车已经变成了碎屑,紧紧追着朱顶和大黄扑出马车的徐翔坤,同样满身是血的倒在一片木屑残渣上生死不知!那原本马车的位置,是一个浅坑以及一地的金属残片。

    朱顶现在的世界除了嗡嗡的耳鸣再也听不见别的声音,他步履蹒跚的小跑向一点儿生息都不见徐翔坤,可是仅仅几步之后,他就不得不止住脚步,向着另一个方向扑去——载着朱玲珑和张小花的那辆马车车厢上镶满了金属片,而拉着那辆马车的骏马已经浑身是血、惊慌乱跑!

    朱顶在即将被狂奔的惊马撞击之前,强忍着全身的错痛止住脚步,瞧准机会拉住车辕上的绳索借力在空中几个翻腾,卸掉了大部分的拉扯力道,终于在车门前站稳。

    两个女孩儿已经被突兀响起的巨响和骤然提速的惊马吓得脸色煞白,张小花更是缩在车厢的一角瑟瑟发抖,看到朱顶推门进来之后,也不顾男女大防抱着他就哭泣起来;到底说还是朱玲珑处变不惊,颤颤巍巍的用一把随身秀剑狠狠的砍着车厢尾部以期脱身。

    这个马车被吴老三亲手改动过,车厢内壁都是铁木夹杂着薄铁板嵌连而成,所以要比普通的马车沉重许多,所以才会用两匹军中少见的好马来拉车。

    朱玲珑也是吓坏了,虽然能想到自救,但也是下意识的举动,她那把秀剑都已经弯的没法看了,车厢内壁也被她砍得露出了生铁被劈砍后独有的银色,可她恍若未觉。

    朱顶这时候哪有时间去安慰这两个被吓傻了的丫头,上前一人给了她们一一记爆栗,这才让她们清醒过来。

    两匹战马都是未曾上过战场的雏马,突如其来的袭击让未经过相关训练的它们只顾得疯狂奔跑,若仅仅是朱顶自己自然没问题,但是如果将两个女娃从处在前方的车门处推出,难保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旁的不说,这两匹惊马相互牵扯,车厢左摇右晃,跳出的时候磕碰一下伤筋动骨的是轻的!

    好在,这马车是吴老三忍着丧子之痛亲自加工的,按照他的习惯,像这种保命的东西,他一定会留一个逃生用的小门儿。

    朱顶四下摸索,果不其然,在车顶正中找到了一个熟悉的机关,“咔哒”一声一扇只能容纳一个身子钻出的小门儿应声而开。

    朱顶费了半天力气终于将两个姑娘都送上了车顶,自己也直起身将头探出车外,可这个时候两匹惊马相互牵绊之下,竟赫然向着断崖直直冲刺过去!

    马车颠簸的厉害,左右摇晃的幅度极大,朱玲珑和小花条件反射之下之牢牢的抓住一切能抓住的东西,一时间哪还有余力跳下马车?再没眼力见儿的人都能看出来,这时候撒手就只有被卷进疯狂转动的车轮!

    这架马车因为要配置防范箭矢刺袭的内壁,所以车顶要比寻常马车大上许多,可这个时候,却成了成了两名女子逃生最直接的障碍!

    在这样的颠荡之下,在这样的速度之下,想要攀在光滑的车顶上退去车尾,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至少没有习过武艺的两女万万无法做的到。

    眼看着几个呼吸之后,两匹惊马就要带着整个车厢一起坠入深渊,朱顶不及多想,紧紧抓住两女的手,几乎用尽全身力气,一声暴喝便将她们二人远远的甩了出去!

    而就在这个时候,两匹战马终于踏出了它们的最后一步,整架马车因为惯性在空中划出一段不短的距离之后,不可逆转的向着崖底坠去。

    在马车离开坚实土地的最后一刹那,朱顶向着地面全力跃起。

    他的身形仿佛摆脱了最起码的定律,那一刹那间在空中定格,他的身前是近在咫尺的悬崖,他的身后是渐行渐远的马车。

    朱顶用尽全部本领去舒展自己的身体,去伸出自己胀痛将麻的手臂,悬崖的边缘近在眼前。

    然而,他终究还是跳的太迟,他甩出两名女子的动作牵扯了他远未痊愈的伤势,那一连串不停歇的跳动与抛出耗费了太多他本就不存多少的力气。

    他跳出马车的力度还是差了一点点。

    这一点点就是生死之间。

    他的手指擦落几抹崖畔的尘土,他的身体在空中白雾皑皑之间缓缓下坠,他的心却反而平静了下来。

    早起时被小花整理的一丝不苟的长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散开,随着身体的下坠,在脸边自由的飘散,一只飞鸟悠闲的飞过,或者是好奇,或者是在宣誓领空权的归属,绕着他的身体飞了几圈又远远的飞走。

    朱顶放下一切心思,等待着最后时刻的来临,没有不甘、没有不愿、没有怨愤,就如那夜的雨中,在以为自己将要离开人世的时候那样,只有挥散不去的不舍。

    合上被罡风吹出泪水的眼,往事如云烟过海一一浮现,他看见了满脸皱纹的老姑奶奶对着他祥和的微笑,他看见了叔叔婶婶因为他的第一次走路而欣喜若狂,他看见了五虎被自己胖揍之后那钦佩的眼神,他看见了吴小六因为做出某个小玩意儿被自己夸赞后的羞涩笑容,他看见了朱标那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这一切的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吗?舍不得啊,那些暖还没有报答,那些怨还没有报复,那些仇人还好好的活在世上,舍不得就这样无声息的离去啊……

    他下坠的速度越来越快,身边的空气仿佛也被这速度所排斥,竟然连呼吸都困难起来,再次艰难的睁开眼,他仿佛看到一朵黄色的云自崖顶飘落,仿佛有一声熟悉不过的犬吠在耳边萦绕,而后便因为窒息而失去了全部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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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 这是一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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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崖之下的山谷,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广阔土地串联在山与山之间,也许因为日照时间过短的缘故,这里的植物大部分都是外界不曾见过的厌阳品类,而且这里实在太太过安静,甚至于连虫鸣和鸟叫都没有一点奏起。

    一声轰响骤然在这片诡异的寂静中爆鸣,在一株蕨类原本的位置上,出现了一个满是龟裂的大坑,碎裂的木板和扭曲的金属、骨肉分离和鲜血四溅在这坑的中央出现。

    一个满身长满了白色长毛的类人生物,刚刚躲过这个从高空坠落的事物,勉强调整好自己歪斜的身姿,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蹲了下来,伸出一只手指,在不及他指肚大小的残骸上浅浅的沾了一沾放进口中,随后急忙吐了几口口水干呕起来。

    他的一口口水淬出,山谷里的一小块地方便有骤雨降下。

    巨人疑惑的抬头向天,看见他的头顶稍偏位置,有一个黄色的小点儿正在追随着那坨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残骸,极速下坠着。

    巨人站起身,让出那个黄点儿可能着陆的地方,饶有兴致的等待着那个黄点儿摔成粉碎、汁液四溅;这是从他从小到大为数不多的几个爱好之一。

    只是几个眨眼,黄点儿就坠落到了他的眼前、划过了鼻尖、略过了他的脖颈,几乎以一种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挡的速度向着地面冲锋,下一个瞬间就会如他所愿,在他预料的位置开出一朵美丽的红色小花儿。

    可也就在黄点儿划过他鼻尖的那一刹那,一股极其熟悉的味道以远超于下坠的速度弹进了他的鼻息,窜进了他硕大的脑,于是他开始紧张起来、开始惶恐不安,几乎是下意识的伸出了同样长满厚厚白毛的手掌,膝盖也缓缓前倾。

    他手掌伸出的时机刚刚好接住了下坠的黄点儿,厚厚的白毛被巨大的冲力压得深深下凹,前倾的膝盖和微微的下蹲及时的卸掉了被白毛阻隔之后剩下的大部分力道。

    巨人惊恐的盯着自己的手掌,心里面拼命地祈祷那个黄点儿平安无事,直到发现那个远不如他指肚一半大小的黄色生物身上还有起伏,这才放下心来,小心的将它托举着,转身走向了身后的一处崖壁。

    “夸父!”

    这声音似乎只是巨人习惯性的鸣叫,他穿过一扇无形的门径,在声音犹在山谷里回荡的时候,消失在了谷底的广阔平原。

    从始至终,巨人的全部关注点都在那个令他既陌生又熟悉的黄色生物上,而没有发现在那生物紧紧蜷缩的怀里,还有一个和他有些相似的物种同样陷入在沉睡当中。

    巨人消失之后的几个呼吸,山谷里的世界仿佛骤然活了起来,虫鸣和飞鸟骤然出现,有褐色的猎豹与斑驳的豺狗在高矮不一的植被间穿行,几只类似羚羊一样的动物结着伴向不远的水潭走去,一条一人多长的大鱼突然从潭水中跃起,将一只飞过的彩色鸟儿吞入口中,又在一片水花间潜匿无声。

    几只食肉动物相互戒备着,小心翼翼的走向来自天空的血肉残骸,泛着眼紧盯同样的觅食者的同时,用极快的速度啃噬着嘴下诱人的美食,甚至连坚硬的骨头都没有错过。

    几个时辰之后,有一条条绳索从对谷中世界高不可攀的崖顶坠下,一个个火红色的光点快速的向这里滑落……

    在一个距离山崖不远的密林里,在入谷探查的太子亲军付出惨重伤亡才返回地面之后,陈友谅死去之后负责刺杀朱顶的那个叫做陈鹏举的年轻人,从太子亲军营地看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篝火燃起,满意的点了点头,对着凤阳镇的方向拜了三拜,就此离开这里,从此开始积蓄属于自己的力量。

    三天之后的大朝会过后,一份完整的记录了朱顶坠崖经过的报告被放在了朱元璋的桌案上。

    首位锦衣卫指挥使毛镶,这一阵子因为空印案和搜集关于宰相胡惟庸的罪状,而忙碌的脚不着地,在这份文案刚出现在他的文录里的时候,并未太过在意,一个魏国公流落在民间的孩子被仇家刺杀坠崖,在他眼里远远没有把手头的事情办好,并以此巩固自己的地位来的重要。

    这份文案在他的桌上摆了一天一夜,直到昨晚他才随意翻看了几眼,之后就被里面的内容吓得面色惨白,才有了今天御书房的颤抖叩首。

    他那不可一世的头颅沉沉的触在金黄色的地砖上,一缕鲜血从他的额间流下,他却不敢稍加擦拭,只敢在一地的碎瓷之间瑟瑟的无声告饶。

    丢失的四门洪武大炮里最后一门出现在这个案件里,远去故乡探望姑祖母的十三公主因此而罹难,一位有正四品虚衔的开国功勋唯一遗孤重伤不治,太子亲军伤亡惨重,哪一件都要比一个流落在民间的公爵儿子被杀死要来的严重得多。

    可他偏偏就被写在了文牍的第一页,这其中所牵连的事情让在阴谋算计中讨生活的毛镶不寒而栗。

    这件事情恐怕要比自己表面看到的重要得多、严重得多,可这个折子却被自己扣留在公房一天一夜。

    果然,他见到了朱元璋从未有过的暴怒。

    而也是在这一天他才知道,那个被刺杀了的魏国公小公子,竟然还有一块锦衣卫同指挥使的腰牌!皇帝嘴里随便一句斥骂他的语言,便让他脊梁森寒。

    第二天早朝,无国祭无需跪礼的开国功臣第二、左柱国、太傅、右丞相、魏国公徐达以头拱地于金殿之上哭诉白发人之送黑发人,直哭的肝肠寸断,文武百官心有戚戚,直哭的有女同丧的皇帝陛下感同身受,责令刑部与锦衣卫协查此案,一时间在凤阳一府掀起无数波折。

    朝会十天之后,远在蜀地的武林第一世家家主易铎接陈鹏举飞鸽传书,破关而出,一时间弟子门人频至,后三十日广发武林帖,纠集各大派武林豪杰参录武学奥义以图精进,是为明初第一武林会。

    再后五十日,以开国功臣第五、宋国公冯胜为首的五位大明要员齐齐告假,远赴断剑山庄朝圣——前元时,他们皆为易铎门人!洪武大帝虽赤目亦准奏。

    再二十日,杭州城一所普通民宅门扉大开,十年未走出过房门一步的白莲圣母韩倩儿,重临俗世,各地白莲余孽蜂拥而起交相呼应,大明各州府城门紧闭以待增援。去三十日,白莲匪患息,其教徒各返家园等待圣母法旨,大明朝廷竟皆不欲罪。

    太子太师、颖国公傅友德等近十位大将,因出身白莲教红巾军以为避嫌,自请除军职还家务农,帝皆准奏。

    自此,大明再无可用之将,急召筹备云南战事督办、平西候沐英返京领兵部事宜,徐达以大将军衔统全国兵马坐镇南京,征讨北元收复失地一事就此搁置!

    刚刚清醒过来的朱顶,并不知道因为自己的原因,大明国朝已经远远的偏离了它原本的历史轨迹。

    他现在身处在一个干燥却阴暗的小山洞里,躺在一堆散发着清香凝神气味的不知名干草上,身边是依旧沉沉睡着、满身血痂的大黄。

    他举起无力的双手,他抬起酸软的双腿,他在洞中一滩用石盆盛放的清水里,借着微弱的光线看清自己的脸面之后,才终于确定,自己这次是真的又没死成,于是一股他从未预料和经历过的狂喜在心间泛滥开来。

    朱顶强自抑制住自己狂喜的心情,开始思考起两个难倒无数哲人的问题——“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自己是如何从那样高的地方坠下之后,连点轻微的擦伤都没有受到就活了下来,从现在的身体状况看来,被山涧之间生长的歪树一类减轻阻力这样的事情,是必然没有发生过的。

    活下来的蹊跷,几乎不能以人力来理论。

    他今后的路该如何走?想来无论是谁看到自己从悬崖坠落,都不可能认为自己能够存活下来,也就是说再也没有人会安排自己今后的生活,这本是好事,可也让朱顶陷入了迷惘。

    今后的路,该从哪里踏出第一步?

    朱顶试着推开那块门一样的石块,用尽力气却换来纹丝未动。

    朱顶透过门上的圆洞大声呼喊,有回音荡荡,却没有点滴回应。

    坐回草堆,短暂的沉思之后,他终于按捺不住心中强烈的好奇以及身处陌生中的阵阵不安,开启了自己那个垃圾到极致的“金手指”,于是,呼吸骤停,脸色渐白。

    回到那天坠崖之前,他在另一片空间看见自己脸色憋得通红,将朱玲珑和张小花抛出狂奔的马车,看见她们落地之后因为惯性翻滚,几乎到了崖壁方才停止。

    他看见苏醒的徐翔坤艰难的向着崖壁爬行,似乎有泪珠在这个号称流血不流泪的大虎眼角荡漾。

    他看见太子亲军在沐春的亲自带领下,向着远处的一处黑烟冲锋。

    他看见留守的太子亲军慌乱的奔向大虎和两位姑娘。

    最后,他看见满身鲜血的大黄摇摇晃晃、却执着的跑向朱顶掉落的地方,跳了下去。

    视线兜转,他看见大黄不知道经过怎样的痛苦,竟然赶上了先它许多时间下坠并已经失去知觉的自己,四肢爪子紧紧的将自己搂住,反转身形,让它显得有些肥胖的身体处在自己下方,然后竟然不顾那些几乎将它包围了的金属片给它带来的痛苦,用那一身肥肉和长毛将自己的身体全部包裹。

    看着大黄小心翼翼的在自己鼻子与它身体之间腾出的空间,朱顶知道,如果没有大黄,即便自己不被摔死,恐怕也会因为快到不能呼吸的速度窒息而亡。

    然后,他看到了一双大手,一双雪白大手,一双比自己那个小小的院子大上许多的雪白大手!

    朱顶在剧烈的咳嗽中睁开了眼,还来不及去拥抱大黄,就看到了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奇怪一幕。

    那是一条狗,一只巨大的乌龟,一只黑色的老虎,和一个像是肉球一样的生物,更神奇的是,它们似乎在用某种朱顶从未听过的语言在交谈。

    如果不是已经确认自己还活在今世,朱顶会毫不怀疑自己已经再次穿越。

    更加让朱顶错愕的是,这几个生物在发现自己醒过来之后,视线也看了过来,他们的交谈就此停止,那个肉球身上开始探出触须一样的东西,缓缓在其他三只动物身上绕过,最后指向朱顶,用人类的语言,嘶哑而又缓慢,似确认又疑问的说道:

    “这是一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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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八章 神话动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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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目瞪口呆的看着四只应该只存于神怪志异里的不明生物,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入口的是一片腥甜。

    “哎,又吐血了,吐啊吐都快习惯了……”

    到底是几世为人,他很快平静下自己的心绪,强自镇定下来,用自以为平常实则还带着些许颤抖的音调回道:“准确的说,我是一个人,一个人类!”

    肉球用触角温和的拨开已经挡在它身前的三只不明生物,再出声时声音已经不那么艰涩,反而带着一种祥和的韵味说道:“不不不,年轻人,你是人类,但你与人类不同,所以,你是一只人。”

    朱顶最烦的就是这种话还没说过几句,就开始卖弄玄乎的老神棍,貌似最后一个和他云里雾里东拉西扯的神棍是一个叫做王诩的老头儿,非要和他讲什么天命所趋和道法自然,结果被烦不胜烦的朱顶关进了一个叫做鬼谷的地方;这老头儿还真不叫人省心,就这样还闯出一个鬼谷子的名头。

    好汉不提当年勇,今时不同于往日啊,那会儿再不济,自己也是东周天子,各路诸侯多少都要给自己点颜面,不会因为一个老头儿就撕破了脸,可是现在?

    朱顶做贼心虚的用余光扫了扫那条似狗不是狗的狗,那只似虎不是虎的虎,自己这糟烂身体估计不够它们几爪子撕吧的;就算那只看上去没什么威胁的大乌龟也能轻松把自己压成肉饼。

    人在屋檐下,且低低头吧。

    “恕小子愚钝,不明白您的意思。”

    肉球身上唯一的开口微微上扬,仿佛在微笑一样,它的声音却同时在空气中响起:

    “不要伪装,我虽然没有眼睛可以看,没有耳朵可以听,没有鼻子可以呼吸气味,我只有一张嘴让我摄入维持身体的养分,但是这一切的一切,我都可以用心去感受到;年轻人,不要伪装自己,那没有意义,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样聪明,而你也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蠢笨。”

    这哪和哪啊,朱顶敢指着太阳发誓,他这会儿真的什么都没想,光顾着惊讶以及……饿啊!等等,只有一张嘴?那排泄的问题……

    这个问题不能往深想,想多了容易恶心……

    朱顶经过最初的不安之后,已经不再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反正要弄死自己也早弄死了,何必这么多废话,既来之则安之,先找点吃食填填肚子是正事儿。

    仿佛感受到了朱顶心里的嘀咕,肉球那裂口上的笑意更浓了起来:

    “孩子,我是智者,你可以叫我智者,它们三个等一下你就会知道,相信我,你对它们应该不会陌生。

    你的小朋友还要睡一阵子,现在,让我带你去参观一下我们的世界,一个你想象不到的世界。”

    言罢,又用那种未知的语言对着它身后的三只奇怪动物似是吩咐、又似请求的说了两句什么,一狗一虎便合力将它抬上了乌龟的背,也没招呼朱顶,便当先一步向着洞外走去。

    “我是朱顶,你也可以叫我朱顶。”

    神棍那一套,其实不难学。

    可哪知道,这个肉球却没有按常理出牌,明明已经离开了朱顶一段距离,可它的声音却依旧让人觉得近在耳边。

    “我的孩子,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在我心里,你是一只人,这就足够了。”

    好吧,肉球赢了,一只就一只吧,量词而已。朱顶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拖着沉重的双腿,跟在了它们身后,去见识这所谓的神奇世界。

    走出那个不大的山洞,经过一条长长的甬道,来到一座山峰的颠顶平台,他看到了这世界的全貌,然后被震撼的许久无语。

    这世界的壮美,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

    天空少见日月,在一线连天之间,有莹莹光辉散落,无数的奇怪植物散发着或橘黄、或红耀、或精绿的微微光华,这些对单株而言微不足道的光交织在一起,却变成了一种让人心情宁静的纯粹光明,不耀眼,却令人沉迷与向往。

    地貌多平原,有几座矮山串联,层峦叠嶂盈盈翠翠。

    这是一个多彩的世界,植被虽然大多矮小,却异常挺拔,每隔里许便有一株参天巨树突兀而立,似杨柳飘飘却无柳叶招展,只有亲肤在树枝上的一枚枚纯白珍珠,将地面的光芒汇聚凝练,而后洒向天空,仿佛一支永不凋零的烟花。

    这一切,就是这片身处地底世界的日与月。

    不远处的山峦,在层层白雾云霭隐约之间,有无数彩鸟欢唱嬉戏,其声动心、其乐天籁,俄而一声脆鸣,一直人长大鸟划破白雾的阻隔,昂扬着顶着王冠的头颅,高傲的飞翔。

    百鸟齐黯,妙音乍止,彩翎翩翩低垂,首尾相连,以臣之礼待君王升腾!

    就在朱顶不由自主的在脑海里升起几许肃穆,一个存在于神话里的名词几乎到了嘴边的时候,空气中却突然充斥起浓浓的哀伤,那个自称智者的肉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履下巨龟的背,站在了他的身边,一腔惆怅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

    “那就是凤凰,这里最后一只凤凰,已无灵智,只剩最后的高洁。

    朱雀一族,从此消失了!”

    朱顶愕然。

    “嗷!”

    就在朱顶想要问出心里的疑惑的时候,一声似牛非牛的凄厉啼鸣突然在平台下的平原上炸响,这声音传到他的耳朵里,就像魔音灌顶,让他无来由的泛起阵阵恶心。

    一头头生四角,长有长长浓密棕色毛发的牛状怪兽,在那些散发着柔和光芒的植被间疯狂的奔跑,摧毁着它所看到的一切事物,甚至连那些高耸的“烟花树”也被它的利角折断了几根。

    在它的身后,是五头同样模样的牛怪狂奔,似乎它这些同族是为追索它而来,绕了一个大大的圈子将它缓缓的包围,却最终被它将其中一头刺穿。

    剩余的四头牛怪停下狂奔的脚步,在倒在血泊中同伴身边哀鸣起来,他们相互之间摩擦安慰,对着头上的白雾齐鸣。

    一双大手从天而降,轻而易举的抓住了那头已经破坏无数植物的牛怪,大手的主人发出一声带着哭腔的鸣叫之后,将抓着牛怪的手掌狠狠地向着地面惯去。

    “夸父!”

    巨人的动作,并没有在这世界荡起多少烟尘,可那巨力带来的震动,却险些让平台上的朱顶站立不稳。

    脱离巨人手掌的牛怪并没有即时死去,它瞪着殷红的双眸狠厉看着雪白巨人,拼命的在地上挣扎想要站立起来,却只能无奈的打圈自转,最后或许是生命的最后一丝力量绽放殆尽,疯狂蹬动的四肢渐渐归于静止,胸腹之间的起伏变得微不可见,直至走向了最后的沉寂。

    “夸父!”

    雪白巨人的手指,在四头泪流满面的牛怪头上轻轻拂过,似是道歉又似安慰,他在那头牛怪尸体旁边,抓出了一把灰色的泥土,将它的尸体掩埋,而后从远处拉过一株被拦腰折断的“烟花树”,重新栽植在了它的坟墓上。

    四头牛怪对着雪白巨人几声轻鸣,那头被贯穿了的牛怪便被巨人轻柔的抓在手里,缓缓的运到朱顶所在的平台,那个肉球的身边。

    做完这一切之后,巨人没有再发出什么声音,甚至没有看明显突兀的朱顶一眼,几步之后就消失在了雾海里。

    “这是獓狠,温顺而憨厚,它们是最可靠的朋友和伙伴,如果你在上面的世界见过和它们相似的动物,那很有可能就是它们的后代。”

    朱顶怔怔的看着身上有四个恐怖的血洞的獓狠,极难把这个山海经里的排名极考前靠前的凶兽,和温顺憨厚两个词眼联系在一起。

    肉球智者不再理会发呆的朱顶,开始着手治疗起那头明显失血过多的獓狠。

    在朱顶的想象中,这里出现了神秘的肉球、上古传说中的凶兽、神话中的巨人夸父,本应该再有一些神妙的仙法,挥一挥手或者说触角,那獓狠身上的创口便可止血,再挥一挥触角,它就应改变的活蹦乱跳起来。

    可事实却远不是那样,肉球智者不知道从哪里拽出一个放满了奇奇怪怪药草的石板,让身边的那条狗帮助将其中的一部分捣烂,然后用触角均匀的涂抹在獓狠的创口上,又将几枚红色的果实送进了它的嘴里,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它送进獓狠口中的红色果实朱顶有印象,那是记载在青囊书里,也在朱顶最初的世界充斥于网络里的仙侠中的神药——朱果!

    “那是朱果?传说里可以平地升仙增加无数法力的朱果?”

    肉球智者让那狗和那虎把沉沉睡去的獓狠抬进了朱顶苏醒过来的那个小石洞,极为人性化的用触须在额上擦了擦根本就不存在的汗水,才开口回答道:

    “你们管这个叫朱果?很好听的名字。

    但是升仙和法力是什么?这种果实非常难吃,当年我在沧浪山发现它的时候,几乎以为它是毒药,但是在生血养精上,却没有什么比它的药效更好。

    相信我孩子,别碰它,我尝尽百草,它是我吃过最……”

    它的话还是晚了一步,以吃货为第一职业的朱顶已经将一枚朱果塞进了嘴里……

    “呕……呕……

    智者大人,呕……

    您下次说话,呕……

    能不能,呕……快点!“

    只是嗑破了一点表皮、吮吸了一点果汁,就已经让朱顶整整的呕吐了小半个时辰,要不是肉球递给他一株闻起来腥臭无比,吃到嘴里却香甜无伦的绿色根茎,他现在恐怕已经把胃都吐出了体外。

    “当年,我可没有九穗禾解呕,是整整吐了三天三夜,差点儿就直接死掉了啊。”

    九穗禾,青囊书和山海经都有记载,号称吃了立地升仙万寿无疆,可朱顶吃了之后,连恶心的症状都没全去。

    “虽然闻起来恶心了一点儿,但是吃着味道还蛮不错啊。”

    朱顶心里嘀咕着,眼神贼贼的瞄向了石板上还有很多的绿色根茎。

    “哎……你是多久没吃过东西了,九穗禾少食解呕、清热、去阳火,吃多了可是最强烈的泻药,还会让食用者不能少离。”

    朱顶目光呆滞的看了看肉球智者,可心里却在哀嚎:

    “这就是被书里吹的牛叉哄哄的九穗禾?这是泻药加毒品好不好!

    这个肉球一定是从哪见过山海经,随便给这些乱七八糟的药材起的名字,一定是!”

    谷中无日月,等到朱顶虚脱的坐在地上并且总算不再恶心的时候,一石板五颜六色的果子被拿到了他的面前,虽然已经是极饿的,但是任谁吐了快一个时辰,都不会再有胃口吃得下什么东西。

    然而朱顶却把石板上的果子吃了个精光,连果核都没有吐出几枚,原因无他,味道真不是盖的!

    “我的孩子,想听听关于我们的故事吗?”

    就在朱顶捧着浑圆的肚子打嗝的时候,肉球智者那满是沧桑的声音,又在他耳畔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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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九章 神话是人编织的美丽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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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人类还没有被称作人类,只不过是一些聚集在一起讨生活的猿猴,比他们聪明的生物,还有很多很多。

    所有的生命遵循着生物最原始的法则,弱肉而强食,那时候的人类先祖,还没有学会制造和使用武器,几乎弱小到随便哪一支蛮族都可以将他们欺凌,于是他们献出自己采集到的大部分食物,去祈求最强大的种族予以他们庇护,在我们进入这个世外之地之前,它们被人类冠上了一个好听却满是羞辱的名字——五圣兽!”

    “人类的祖先开始创造和使用工具,他们的食物渐渐的丰富起来,并且在贡献和消耗之余,还能有所储存。直到他们捡到了第一缕火苗,他们开始称呼自己为人类。”

    “无数年过去了,曾经最为弱小的智慧种族开始强大起来,他们中间涌现了一大批强大的战士,凭借着手中的工具和武器,可以战胜那些曾经在他们看来几乎无敌的猛兽,而这些战士的名字,也被一代一代的传咏下来,比如共工曾经挖开河道淹没了一个大的梼杌部落,比如祝融曾经烧毁了不计其数的猛兽洞穴,比如后羿用他手中的弓箭射杀了无数体型远大于他的霸主。

    哦,我的孩子,我知道你想要问什么,我的兄弟曾经也和你一样的疑惑,我现在用他长大之后的话来告诉你——共工或者祝融并不能凭空创造出水和火,他们只是善于利用自然之力去对付自己对手的聪明人;后羿手里的只是粗陋的弓箭而不是星际导弹,更加轰不下太阳来,而且太阳真的从来只有一颗,他只是力气大了点、准头足了点儿,运气好了点儿的普通人。”

    “现在,暂时放下你的疑惑,我们继续这个故事,这才刚刚开始,而我的时间并不多了。”

    “又过了很多年,人类已经不再那么需要那些曾经高不可攀的智慧种族庇护,甚至开始为它们提供帮助,但是因为源自上古的友谊和习惯,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直都很融洽与平等。

    直到我和我的兄弟降生……”

    “就这样,我和我的兄弟打败了残暴成性的蚩尤一族,重伤之下的我不慎被唯一的一只貔貅吞进了肚子,因为连我也没有搞明白的原因,我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用我兄弟的话,这或许可以叫做夺舍?

    大自然总是这么神奇,许多我们无法解答的事情,都会一件一件的发生。

    比如我兄弟嘴里的进化,就完全不能用思想去解释得通,显然,人类的进化速度远远的超过了所有其他智慧种族,尤其是我兄弟的出现并且统治他们之后。

    然后我和我的兄弟在如何对待其他智慧种族的问题上产生了争执,他总是认为非我族类必有异心。”

    “我背叛了自己的族群,带着着除人类之外最后的智慧种族,逃进地下,这一躲就是几千年。”

    “貔貅真的应该是被供奉进神圣殿堂里的生物,我这具身体在衰老将死的时候,就会分裂出一个新的身体,然后我的思想就会被转移过去,我也因此活了几千年,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不是吗?

    但是,没有任何事物可以永垂不朽,现在我这具身体已经腐朽不堪,却没有丝毫的分裂迹象,我的孩子,我的时间到了。

    好在,你在这个时候来到了这里。

    世界存在着无数的意外和巧合,而这些意外和巧合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就成为了必然,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

    我的孩子,我的兄弟是我的命运,你也是我的命运,因为你们都是一只人。”

    朱顶听完智者的叙述,一股悲怆的情绪占领了他的全部身心,甚至为着之前的不敬而感到深深的懊恼和悔恨,智者说的没错,自己的确是他的孩子,所有华夏儿女都是他的孩子。

    他被部落里的人称作农,他尝遍了天下百草,他教导人们刀耕火种,他打败了以其他智慧种族为食的蚩尤部落,让人类文明得以生根发芽继而蓬勃发展。

    他是早就已经被后代谦卑的奉上神坛的伟人,他被尊称为神农,他是华夏共同的祖先——炎帝!

    热泪盈而出眶,不知道什么原因,一向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的朱顶已经全部相信了智者的故事,找不到任何一种反驳的理由,并且不由自主的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哀伤。

    智者的讲述,让朱顶知道了一段从未记载于任何文献当中,也没有在任何传说故事里有所呈现的真正上古。

    正如他所说,神农有一个同父异母的亲兄弟,被部落里的人们称为轩辕,也就华夏民族的另一位始祖,黄帝。

    在黄帝轩辕氏刚出生的时候,炎帝神农已经在人类的部落有了贤者的名声,而且他的勇武和慷慨也被与人类交好的其他智慧种族所认可,被敌对的蛮族所忌惮,除了蚩尤部族。

    那时,蚩尤部族是上古世界势力最大的种族,没有之一,强大到就算五圣兽这样繁衍了无数载的尖端族群联合在一起,都不是它们的对手。

    它们头生双角长着牛一样的头颅,满口锋利的牙齿,有八条手臂,健壮的下肢,完美的体魄可以碾压除了夸父以外的任何种族。

    而夸父性情温顺虽然身高雄壮如山岳,可大自然并没有赋予他们应有的智慧,按照智者的描述,夸父一族从来没有开过灵智,他们只是天性使然愿意亲近麒麟一族,可惜数量太少,繁殖能力也太弱,繁衍到炎帝一代,也只不过仅仅五十余个罢了。

    因为夸父的存在,蚩尤一族并不敢将麒麟族过分逼迫,可其他的种族却没有夸父的亲近和守护,于是站在生物链最顶层的蚩尤餐桌上,经常出现龙肝凤脑玄武心这样的食材,至于人类,那时候还远远没有被它们放进的眼中。

    这种状况,直到黄帝的成长,终于开始发生了质的改变。

    黄帝是一位思想极其超前且知识丰富到令人发指的人类,睿智的炎帝极其敏锐的感觉到,他的这个兄弟将会给整个人族带来怎样的变革,于是从一开始就坚定的站在他的身后,给予他最牢固的支持。

    人族本就是一个创造力极为强大的种族,加上黄帝和炎帝的引领之后,就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起来,只不过三十几年的时间,人口数竟然翻了四倍不止,而且他们手中甚至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出现了金属器皿和武器!

    人族的迅速强大,引起了上古霸主蚩尤一族的警觉,它们胁迫着其他的智慧种族发动了一场针对人族的围剿战争,而作为仅次于蚩尤的五圣兽部族,因为源自亘古的情谊和习惯,这一次依然选择了站在人类的一方,哪怕这样做相当于与全世界为敌。

    这场战争延绵了十几年的时间,并没有如同后世神话传说里的逐鹿之战那样,有诸多仙法神术参与到这里面,它们只是一些普通的生灵,依靠的也仅仅是自己的利爪尖牙和强壮的体魄。

    除了人类。

    体质无法与其他种族相提并论的人类,开始不断在战场上使用起种类越来越多的武器。

    伤亡以几何数量递增着,这场几乎涉及到所有智慧生物的战争,让它们从更古老的时代即开始积蓄的部族数量极速的减少着,甚至有许多数量本就不丰裕的种族直接灭绝。

    除了人类。

    当这场战争终于接近尾声,当最后也是最为强大的蚩尤战士、蚩尤一部的首领蚩尤九黎战死在逐鹿之后,所有的智慧种族骇然的发现,曾经相对弱小的人族已经占领了它们曾经的领地,铺天盖地的散布在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而人类此时的武器对准方向赫然正是他们曾经最亲密的战友——五圣兽,以及其他幸存下来的智慧生命!

    这时候的人类已经变的无比强大,他们有着海一样的数量,手里拿着的是可以轻易刺穿它们坚韧身躯的石质武器和少量“极其锋利”的金属武器,即便是最强大的夸父也在他们人山人海一样的攻击之下,倒在了血泊当中。

    而这一切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一直以来都站在炎帝身后出谋划策的黄帝,这个时候他的声望已经远远的超越了自己的兄长,成为了真正的人类首领。

    两兄弟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炎帝认为自己的兄弟不应该背信弃义,人类可以和其他的智慧种族和平共处,一起繁荣下去。而黄帝则坚决地认为只有人类成为了唯一的智慧种族,才可以真正的永远统治这片大陆。

    和平并没有因为蚩尤的消亡而降临,两兄弟之间不可避免的掀起了另一场战争。

    追随炎帝的人类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而曾经是炎帝最可靠的伙伴之一的麒麟,为了换取仅存的二十几个夸父的平安,分裂出近乎一半,投向了黄帝的阵营。

    只亲近于麒麟的夸父茫然不知所措,只能袖手旁观。

    一方面是老弱病残,一方面是锋芒正锐,胜负不言而喻。

    最终,黄帝还是对自己身受重伤的兄长和再也不可能有任何威胁、数量极为稀少的残余们网开了一面,准许他们消失在人类视线可及的世界。

    在最后的分离到来之前,两兄弟之间再也没有争吵,反而开始回忆。黄帝教授给自己的兄长一种他称之为阵法的东西,它的唯一一个作用,是可以让视线被几块石头折射扭曲,从而将一些东西隐藏,从此两兄弟再也没有相见。

    几千年过去,黄帝完成了自己的丰功伟业,大陆上再也没有出现过其他的智慧生灵。

    曾经的智慧种族已经彻底从人类的视线里消失,可它们曾经存在过的痕迹却被人类自己神话,或被推上神坛成为守护人类的神兽,或被无边魔化成为不可战胜的凶神;被祖先战胜并驱逐的,却被后代拜奉,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

    已经被貔貅吞噬,并且身化智者的炎帝,带着二十个夸父和最后的智慧种族,在广袤的大地上逃亡,并且最终寻找到四个地方可以让他们栖身。

    炎帝用黄帝传授的办法遮掩了各处入口,本以为可以就这样残喘生存下去,可是到了现在,这些上古时代的遗民也已经走向了末路。

    “我的孩子,我在你身上感受到了和我兄弟一样的气息,所以我相信你能并祈求你,拯救我们这些被遗弃的生灵。”

    已经变成了智者的炎帝,完成了对朱顶的讲述,十分疲惫的靠在巨龟的背上,满含期待的说出了自己最后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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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近亲那啥能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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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太过疲劳,智者那原本还算光滑的身体,现在已经变的层层叠叠就如同卖相及其不佳的黑枣一样抽吧着,也许给璈狠的治疗耗费了它太多的体力,也许为朱顶叙述上古秘辛熬消了它太多心神,智者靠在巨龟的背上,沉沉的睡去,三天都没有苏醒的迹象。

    虽然朱顶完全无法理解智者此时的生命形态,完全想不明白不同的大脑构造怎样转移思想。但是正如它所说的,大自然的神奇远非人力可解,即便是在那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无奇不有的世界,仍然叫人类深深地感觉到自己的无知。

    纵时间荏苒而过,一段文明已经发展到让人类本身都惊叹的程度,可依旧有很多未解之谜等待着人类去探索,仍然有许多历史的迷惑等待着人类去发掘,这些不能被解释的,甚至包括人类本身。

    智者口中的上古纷争和除了人类以外的智慧生物,并不如何让朱顶惊异,他不是那种唯人类至高论调的拥护者,但是站在人类的角度,他却赞同黄帝的做法。

    人类之间的内斗,总好过与异族的征伐,和平不可能永远存在,利用机会铲除异己,这是人类最原始的自我保护本能,也是大自然的基本法则,换做朱顶可能也会像黄帝那样去消除人类未来的隐患,甚至做得更绝。

    同样的道理,这些并不妨碍朱顶对这位背叛人类的老祖宗奉上自己最赤诚的敬意,为了它对处在蒙昧中的人类的贡献,为了它的无私,为了它超脱了种族界限的高尚品格。

    所以,作为华夏儿女的朱顶,决定为老祖宗做一些事情,比如他现在就在用自己的知识为那头璈狠治疗伤势,以此来为老祖宗稍作分担。

    然而,情况并不乐观。

    智者用在璈狠伤口上的药,有些朱顶在青囊书上见过,有些甚至闻所未闻,但是他却知道,这些或绿色、或褐色的叶子与根茎,在止血生肌一道上都能用灵丹妙药来形容,以如此的药量和搭配比例,如果放在同样伤势的人身上,甚至用不了两天伤口就会合拢生痂。

    要知道璈狠的体型可是远大于人类,庞大的身体、健壮的体魄必然有着远超于人类的抗击打能力和恢复力,它所受到的伤害如果放在人类身上即使不立时死亡,那也是极难被治愈的,可是这些外界世界几乎见不到的灵丹妙药,这些能把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药物,对它的作用却也仅仅是止血而已。

    这不科学!

    就算它们是从上古一直繁衍下来的智慧生物,但是朱顶极其确认,它们的基本构造和牛没什么太大差异,而对人类有效的药物一般对牛也都是有奇效的,这是体质所决定的,区别不过是用量上的大小罢了。

    这其中一定有其他原因!

    朱顶小心翼翼的翻开伤口,露出内里灰白色的肉——没有一点儿血液抑或体液渗出,干燥的就像一块被水泡了的风干牛肉,一直被药汁浸泡的肉质已经有些硬化,朱顶能清楚的感觉到硌手!

    这头璈狠的身体活性竟然弱到了这种程度!

    他又仔细的用清水将这块皮肉清洗干净,指手画脚的请求黑虎帮他守护着,以防还在昏迷中的璈狠挣扎伤了自己。

    语言不通之下,沟通起来也是很费力气的,洞里的温度又有些偏热,等到黑虎完全理解他的意思,他的脸上都已经见了汗水。

    简单的擦了擦汗,朱顶拿起那枚已经被他洗涤干净的锋利石片,开始谨慎的从灰白的肉上刮擦起来。

    如他预想中的挣扎并没有到来,这说明伤口周边的肉都已经完全坏死,按照如此看来,如果不进一步处理,就算它体制惊人能够活下来,也会留下四个随时会使之丧命的创口,从这创口处甚至能隐约的看见内脏与躯干的隔膜,这层隔膜一旦损伤或者哪怕仅仅是干硬化,都能给它带来死亡。

    直接与空气接触的内脏,并不能坚持太长时间就会萎缩败坏,而神话里的璈狠其实只不过是一头有智慧的牛,也不过是个普通生灵,不可能违背自然的法则。

    但是就算是一头牛,创口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硬化坏死,除非它已经垂垂暮年,各项生理机能都已经近乎停摆才有可能,但是这头璈狠应该正处在壮年才是。

    “奶奶个爪的,好奇心害死猫啊。”

    朱顶心里一阵嘀咕,一咬牙,抽出了被缠在腰间剑囊里的轩辕剑。

    “我的孩子,我从你身上感受到了我兄弟的气息,属于他的武器的气息,那把武器只会臣服于和他一样的人。”

    也许是轩辕剑出鞘之后,那种朱顶无法感觉到的气息惊醒了智者,时隔三天之后,那缕飘忽不定的声音,再次在朱顶耳边响起。

    朱顶惊讶的看着手里如一条长绫一样的轩辕剑,虽然知道这把剑号称中华十大神器之首,但是在三天之前,他从来没有真正的认为这把剑就真的是黄帝的佩剑!

    这把剑的锋锐和锻造工艺,绝对不是那个属于新石器时代末期的技术能够拥有的,别说在那样的时代,就算是他原来的世界,制造业已经极为发达,想要造出这样一把武器所消耗的科研费用和制造费用也一定是天文数字,就那还未必能成。

    所以,结合智者三天前的故事,朱顶已经基本可以确认,华夏的祖先之一黄帝轩辕,也是一位穿越者,而且穿越之前的科技也更为发达!

    “智者,您醒了。”

    朱顶垂下手中的轩辕剑,恭敬地对着智者问好,就算他再骄傲,也不能无视自己的祖先,不能无视带领人类走出愚昧的伟大人物,他可以不尊重所谓皇权,他可以不尊重所谓勋贵,他可以不尊重那些自以为是的才子佳人,但是他不能不尊重自己的祖宗。

    不管朱顶有过怎样的经历,曾登上过曾样的高峰,他都无法允许自己数典忘祖。这是作为一个人,起码的守则。

    他是根红苗正的华夏人,可不是倭国人那种,连自己祖宗是谁都搞不清楚的龌龊人种。

    “是的孩子,我醒了,不敢再贪睡了,因为你要学的还有很多,而我的时间却很少。”

    智者的话让朱顶一阵纠结,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接智者的话头。

    尊重归尊重,尊重不代表他就要无条件的接受智者给他的任务,而且很显然,这个任务不轻松不说还有反种族倾向!

    好在,智者并没有继续那种话题,而是好奇的问道:

    “你这是要治疗它,还是要杀掉它吃肉?”

    智者不理会茫然看着它的朱顶,继续说道:“你对食物的逾望,是我在智慧族群中所仅见。”

    朱顶一阵脸红,心说吃货的世界您老不可能懂!

    “有智慧的生命,我可下不去嘴,它的生理体征让我觉得很奇怪,按理说在那样的药物之下,它早就应该出现康复的迹象了,可是现在它的伤口却明显的恶化,这样下去它熬不了几天。”

    智者有些欣喜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么说,你真的懂得疗伤?”

    朱顶不无得意的说道:“智者,现在外面的世界叫这种技艺作医术,晚辈不才,略懂一些。”

    孩儿这种矫情的自称,哪怕是对着老祖宗也别想让朱顶喊出口。

    智者宽慰的笑声在空气中回荡了几声,再开口时竟然对着朱顶有着强烈的信心。

    “太好了,原来它的伤势只能听天由命,现在看来有救了。

    能不能告诉我这个老不死的,你准备怎么做?”

    朱顶开始认真的洗涤着手中的轩辕剑,没有火源更没有热水,只能尽量的对手术用具进行消毒,好在这几天他也在那些大大小小的石板上,发现了不少可以消炎退烧的草药。

    “它伤口附近的皮肉都已经坏死,我准备把这些坏死的部分割掉,然后对伤口进行缝合,希望这样可以对它有帮助,而且万幸的是,虽然已经几乎形成了贯穿伤,但是它的内脏是无碍的,不然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也同样束手无策。”

    朱顶边说着,边向死死压着璈狠的黑色老虎点头致意,这就准备动手。

    “等等,孩子,你这样可是会伤到自己的。”

    朱顶微笑的回道:“晚辈早就有安排了,这位老虎正在按着璈狠。”

    智者的声音继续回荡:“我感受的到,但是白虎的力量远远不足以控制住挣扎的璈狠,而且它们之所以强大是因为智慧,而不是力量。”

    朱顶瞪大了眼睛,看着听从智者吩咐逐渐远去的黑不溜秋的老虎,怎么都无法把它和圣兽之白虎联系在一起。

    仿佛感受到朱顶的疑惑,智者的声音缓缓响起:

    “它是这一代白虎的族长,我们都称呼它为黑瑰,它可是一只母老虎,脾气也不大好,你别惹它,白虎之所以叫白虎,是因为有圣兽称呼的那一代族长,毛发颜色是纯白的,仅此而已,白虎一族本身就有好多种不同的颜色。”

    关于神话传说里的那点儿破事,朱顶已经无力吐槽。

    “圣兽五族你已经见过了四支,可惜龙族没有迁来这里,它们曾经是人族最好的伙伴。”

    朱顶深深吸了口气,有点儿傻眼。

    朱雀凤凰他见到了,虽然已经不能再被称呼为智慧生物,但是其优雅和威严已经足矣让朱顶折服,那只大乌龟是玄武,那只黑了吧唧的老虎是白虎,这些朱顶也可以勉强认同,毕竟长相方面还是大差不差的不是。

    可麒麟呢?那种传说中集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马蹄、牛尾于一身的瑞兽,长得就和中华田园犬一样?就一条脏了吧唧的土狗!?

    朱顶觉得自己这幅,本以为已经很硬朗的小心肝,这会儿直颤悠……

    就在朱顶纠结的时候,黑色的白虎族长黑瑰阁下,已经领着两头长得奇形怪状的生物来到了这间不大的小石屋,二话不说就把璈狠的四肢和头颅狠狠按住。

    万事俱备,开始干活吧。

    朱顶小心地掐着纤薄的剑身,用一小段儿剑刃切割着坏死的肌肤,情况要比他想象中的严重得多,直到第三剑割下之后,璈狠才开始明显的挣扎,而第四剑才开始有血液流动。

    这四剑就已经划下了将近三斤的苍白肉块,这还只是四个伤口中的一个!

    朱顶用早已经准备好的石针和一种类似于羊肠线的植物纤维丝,将松松垮垮没有多少韧性的皮肉缝合到一起,再用自己调制的草药浆对着缝合好的伤口涂抹均匀,最后用璈狠的毛和一种有消炎作用的肥大叶片包扎好,一个伤口的处理就这样完成。

    再如此三次,总算完成了全部工作的朱顶擦了擦额间浓密的汗水,心情没有放轻松,反而更加沉重起来,这头璈狠的命应该能救下来,可是更大的问题摆在了眼前。

    看着手里纹理错乱的肉块,朱顶猜到了智者口中的智慧种族末路是怎么一回事。

    也知道了为什么凤凰一族会消亡在历史的烟云间。

    朱顶想起了自己在最开始的世界看过的一部教育片,讲述的是近亲之间交合所诞生的后代会发生哪些变异,那上面介绍,严重的同源血脉之间的链接,会造成基因链的变异,会影响智商以及身体,几代甚至十几代之后,后代中有十万分之一的概率,会产生一个远超于前辈的优异而强大个体。

    但是剩余的十万分之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必然都是“残次品”,而这头璈狠,就是这样的“残次品”,它所继承的基因链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和变异,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它的血肉已经没有明显的纹理,失去了它该有的韧性,再生机能也很不健全。

    如果所有的上古智慧种族都是近亲联姻,那么智者所说的末路的确已经到来。

    朱顶双眼无神的扫向这个几乎封闭的世界,意识到他所看到和担心的,几乎是必然。

    兀的一缕灵光在朱顶脑中闪现,他放下所有的沉重心情,几乎是跳跃起来喊叫道:“智者,您能送我去下面的地面上吗?”

    上古诸族的死活和朱顶没有直接的关系,他只是出自善心的同情,可如果能救活炎帝这位老祖宗,那可太有成就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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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全民动员来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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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徜徉在独特的绿茵之间,手里拿着一个铁锹一样的石条,有一下没一下的照着土壤湿润、花草丰茂的地方乱戳。

    那种在外界随处可见的、红红的、长长的神奇生物,在这里却像是娇羞的新娘一样,任门外的迎亲队伍如何气急败坏,就是不肯推开那扇并不牢固的柴门。

    “电梯”夸父同学百无聊赖的坐在朱顶不远的地方,就像是一座不矮的小山一样,将本就不多的光线挡的严严实实,即便朱顶商量也好,咒骂也罢,他就是无动于衷,颇有任你狂风暴雨,我自屹然不动的气势。

    说来也是,朱顶的声音传到他耳朵里未必要比蚊子振翅大上多少,何况天生智力不高的夸父就算听到了也听不懂不是。

    中华田园犬一样的麒麟就和大黄一样没溜儿,把夸父召唤过来之后就不知道跑哪儿野去了。

    智者又睡着了,已经变得毫无光泽的肉球上,更是生出的老年斑一样的斑驳,而且它的身材也比朱顶刚见它的时候缩水了很多,它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弱、老化着。

    正如智者所言,它的时间快到了,而朱顶的办法却是毫无根据的碰运气。寄希望于与貔貅神奇再生体质有一拼的那种小东西。

    黑色的白虎黑瑰,好奇的看着朱顶费力吧唧的挖着地面,歪着脑袋想了半晌,然后就用两只锋利的前爪在地上一阵猛抓,那模样真的不大像老虎,而更像一只大黑猫在掩埋着排泄物……

    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让湿润的细土在空中飞扬,没怎么留意它的朱顶终于中标了,一片裹夹着草根的土屑劈头盖脑的向着朱顶杀来,一个呼吸不到就把他变成了一个标准的黑黄色雕塑,而他那张正开合着斥责夸父的嘴,自然也没能辛免。

    “噗,噗,咦!?”

    朱顶带着恶心的把嘴里泥土吐出,正准备与那头还在专心致志挥洒着土雨的母老虎理论理论,却感觉到自己的唇边有一条软绵绵的事物挂着,伸手抓在手里定睛一瞧,随后兴奋的大叫:“可算逮着你了!”

    人形电梯夸父同学在母老虎黑瑰一声长嚎之后,又履行起自己的职责,把一人一虎送上了平台,而后再一次坐在地上,看着远处那颗新移植的“烟花树”发呆。

    朱顶激动的把手里那个神奇的生物放在智者的身体上,那是一条红色的长条形生物,那是地球上最古老原始的生物之一,它们有着极其强悍的生命力,即使把它们从中剖断,它们也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再次生长痊愈,成为两个全新的个体。

    这是一条蚯蚓,自然界生命力最强大的生物之一,最主要的是,它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分裂再生能力。

    朱顶失望了,他眼巴巴的盯着那只悠闲的,在智者那泛着苍白的身体上爬动的蚯蚓,已经一炷香时间,但是,那只蚯蚓没有如他所期望的那样,神奇的融化在智者那具貔貅的身体上,除了给这具干燥的身体留下几道水印以外,再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朱顶目光黯淡自嘲的笑了笑,神话里的终究只是神话,只是人类编出来骗自己的故事,智者的讲述,山谷里的一切无一不在向朱顶证明着,那些神神道道的故事,不过是虚假的。

    朱顶的希望,其实还是建立在对那些玄之又玄的故事上,而以此为基础的期望,最终也只能坍塌破灭。

    救不了,他谁都救不了。

    上古遗族的基因已经破败到无可修补的地步,就算以二十一世纪的科技再发展上几百年,也只能束手无策;更遑论在这个年代!而且他也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大大菜鸟。

    智者的死亡是生物走向的必然,正如智者自己所说,没有什么是可以永垂不朽,区别只是时间长短,一个生命可以延续几千年的时间,本身就是一段奇迹,不可能再奢求更多。

    朱顶突然觉得自己很疲惫,老姑奶奶的离世、凤阳镇的刺杀、兄弟的离去、亲人的背叛和离开,最后是崖壁的炮轰,他以为他终于摆脱了命运的囹圄,摆脱成为帝王的桎梏,在短暂的生命还没结束之前,杀杀人、报报仇,或者也可以跳跳舞,去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

    他是如此自负,也有资格自负,他有那样的自信,在短时间里就可以积蓄出足够的力量,去帮他做那些事情,因为在他看来,亡命之徒是任何时代都不缺少和容易聚集的一个群体——钱他会赚、所谓的武功秘籍他更是大把,这些都对那些人有着致命的诱惑。

    这个世界已经对他不择手段,他当然不介意对这个世界不择手段。何况,这又不是他的世界,他不爱。

    可是现在,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小六子离开人世之后,他再一次被那种令他极度恐慌的无力感所包裹,有些事情,终究不是人力可以扭转。

    他对这个世界无爱,但是不管哪个世界,炎帝这种足够被捧上神坛的仁者,都是他的先祖,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人可以不爱别人,不爱自己,但不能不爱祖宗。

    可是朱顶已经尽力了,想靠一条小小的蚯蚓,就救活一个已经耗尽生命力的伟人,那本就是如天方夜潭一样的荒诞。

    “或许,那个鱼饵真的啪叽一下融化在肉球上,我更会觉得很扯淡吧……”

    一股不太浓烈却极具冲击力的恶臭,不知道什么时候在石屋里飘散开来,那仿佛一具尸体在污浊的泥沼里发酵了千年的气味,让朱顶感到阵阵的恶心,几乎就要控制不了食道的括约肌,张嘴吐出来。

    这些天已经睡成了一条名副其实的死狗的大黄,难受的把鼻子在干草上擦来擦去,极不情愿的睁开眼睛,迷茫的扫视,看到朱顶之后一阵兴奋的窜起,又因为虚弱而险些摔倒。

    大黄里倒歪斜的跑到朱顶身边,来不及献上自己最欣喜的舌头和唾液为主人洗脸,就急不可待的咬住朱顶的衣角,把他向洞外拉扯。

    黑瑰自然不会比朱顶好上多少,事实上嗅觉要比人类强大太多的它,早就已经干呕起来,只是这种变故发生在智者身上,让它不得不谨慎并且看向朱顶的眼神已经露出了凶芒。

    那条起初显得很悠闲的蚯蚓,早就已经不再淡定,这种动作缓慢的生物,用着一种朱顶从来没有见过的速度,在智者身上疯狂的游动,随着它那一圈又一圈的滑行,它身上原本的红色逐渐褪色,中段偏下的腹部逐渐膨胀起来,最后排出一坨晶莹的卵状物,已经快变成白色的蚯蚓停了下来,僵硬的掉落下去。

    智者依旧没有苏醒,但是那几根属于它的触角却慌乱的舞动起来,把那团卵状物紧紧的卷起来、没有放过哪怕一粒,迫不及待的扔进了智者的嘴里。

    卵状物只有那么一点点,哪怕那几根触角再如何仔细的在自己身体上寻找,也不可能再有发现,于是“失望至极”的触角们又恢复到了那种软绵绵的姿态,无精打采的耷拉了下去。

    母老虎一声嚎叫就窜了出去,站在平台上用着那种朱顶听不明白的语言,对着山谷里的世界一阵乱吼。

    不长时间之后,朱顶悍然的发现,这个世界疯了!

    至少三百只动物开始汇集在平台下的地面上,疯狂的挖掘起来,它们用蹄子、用手臂、用头颅甚至用嘴去切入土壤,去将土地的内里翻开。

    随着它们对那些发光的植物的破坏,山谷里的光线逐渐黯淡下去,当最后一株“烟花树”艰难的喷射出最后的光弹之后,山谷里已经一片黑暗,只有极高处还透着一缕金色的阳光。

    看着已经显得很明亮、有莹莹矿物照明的山洞,朱顶知道,等不到太阳落山,这个世界就要陷入绝对的黑暗,到时候别说挖蚯蚓了,不叫它们挨个踩死都谢天谢地。

    “这也好意思叫智慧种族?”这真不怪朱顶吐槽。

    已经回到朱顶身边的黑瑰女士,仿佛用露着尖牙的嘴讪笑了一下,磕磕绊绊的说道:“我们……只是……太激动。”

    朱顶惊讶的看着这头黑色的老虎:“你会说人话?”

    黑瑰看起来心情不错,用真正的虎目白了朱顶一眼:

    “我……虽然不是……智者,我又不是……被轩辕……造大大筏子……放逐的那些……缺陷人族,当然……”

    这说话也太费劲了,朱顶哪有耐心听她磕磕绊绊的说完,就问出了他从黑瑰话里听到的关键点:“黄帝还放逐过人类?”

    黑瑰颇不高兴自己的话被打断,没好气的回道:“当然,当年……我们……败……他们……这里不……被派出去,征服……很远的……野蛮人……”,说到“他们不”的时候,又用爪子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黑瑰这话朱顶听懂了,似乎是当年大战结束后,有一批脑子不怎么好的人类,被黄帝派出去征战了。

    这回朱顶总算想明白为什么在蚩尤之战期间,别的种族都越打越少,唯独人类增加了十倍不止的人口,想来黄帝一定是用了某种手段,让人类可以被“量产”,而这种手段催生的个体必然有着缺陷,就像黑瑰所说的,他们的智商看起来不达标。

    让海量的弱智乘着“大筏子”去征服野蛮人?

    一个大胆的假设在朱顶的脑海里成型——难道除了华夏以外的人种,都是那些弱智和当地土著的后代?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除了华夏以外的大部分人类,智力发展是那么的缓慢,历史进程是那么野蛮和缺少智慧,以及糜烂!

    “这黄帝可够狠的!不过我喜欢!”朱顶在心里YY着。

    平台下的世界已经愈发幽暗起来,朱顶看着在能见度极低的环境下继续挖掘的上古遗民们,无奈的对黑瑰说道:

    “叫它们都停一停吧,这样下去也是挖出来多少踩死多少!

    帮我找些干的木头和干草,我试试钻木取火。”

    刚夸完自己聪明的黑瑰,茫然的看着朱顶,稍有些复杂的语言名词,它暂时还不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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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重蹈覆辙于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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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还是把火生出来了,但不是靠着钻木取火这个被传的神乎其技的技能,他从还有一点光线鼓捣到伸手不见五指,也没见着一个火星冒出来,传说果然和神话一样不靠谱。

    至于为什么不去有亮光的石屋或者甬道里?

    石屋和甬道已经充斥着一种让人嗅之不想活了的气味,而且它们可都是封闭着的!那味道真是谁闻谁知道啊。

    但是朱顶还是把黑瑰忽悠进去了一趟,因为他的手被小木棍儿磨出水泡之后,极度的怀疑洞里发光的是白磷,其实他是瞎猜的……

    果不其然,那些矿石不是白磷,不然智者很可能还没到寿终正寝,就已经被白磷燃烧所产生的毒素毒死了。

    意外惊喜的是,朱顶泄愤一样的把手里结构松散的发光矿石,在干草之间砸得粉碎之后,那些干草不大一会儿就开始冒烟儿了……

    木棍儿摇滚千百转,暮然回首,那火来自破石头。朱顶看着自己满是水泡的手,很有给自己来上一巴掌的冲动……

    当第一缕属于火焰的光明,降临在这个漆黑的世界,平台下的上古遗民竟然不约而同的齐齐后退,它们瞳孔里写满了畏惧,那是属于生物本能的敬畏。

    毕竟属于智慧种族,短暂的惊惧之后,一阵类似嚎叫的欢呼声响起,有了光明,挖掘工作自然就能顺利的进行下去。

    夸父走去朱顶坠落的谷间,寻了两根可以堪他一握的干枯树木,就变成了一座巨大的灯塔,一堆堆火焰分布在谷底的各个角落,一只只走兽如白泽、梼杌、獬豸,挥舞着蹄与角勤奋的挖掘着;体型略小如腓腓、庆忌,则或衔或把着藤蔓串联的大叶子,仔细的捡拾一条条蚯蚓。

    一只只重明鸟和毕方等飞禽不时起落的往来运输,将一坨坨蚯蚓覆盖在智者那已经被蚯蚓掩埋的身体上,直到石屋里的气味浓郁到让任何生物都望而却步。

    除了蚯蚓,这些原始到了极点的生物,在那气味足够浓郁之后,已经不需要被挖掘和运输,而是顺着气味的牵引自发的从土里钻出来,沿着陡峭的山崖向洞里爬去。

    那场面简直是……

    朱顶到了很久之后,想象起当时的场景都不寒而栗,那红色的蚯蚓大潮,那密密麻麻的蠕动,那满目的滑腻,估计密集恐惧症患者见到了直接就得死过去!

    “我好像忘了点什么……”朱顶皱着眉对身边的黑瑰说道。

    满是企盼的看着平台的母老虎不解的转过头:“嗯?”

    朱顶一个激灵:“那只璈狠是不是还在里面!”

    黑瑰一呆,随后嘴角咧的三尺长,心有戚戚的再次抬头看了看高高的平台说道:“让它自求多福吧!”

    现在要进去那个石屋,比直面死亡所需要的勇气都要多得多。

    气味本身就已经足够致命了,那景象更不是谁都可以忍受,无数条蚯蚓将智者裹成了一个大大的红色球体,里里外外的钻来钻去,那种律动对视觉的冲击是无法言喻的,反正朱顶在蚯蚓还没有自发的汇集之前,就吐了个稀里哗啦,而后直接下了平台,那地方没法呆了!

    至于现在?还是希望那头璈狠自己多保重吧!

    已经丧失了智慧的凤凰,带着一群傻鸟叽叽喳喳的在高空飞来飞去,似乎在嘲笑昔日同伴的忙碌,也似乎在躲避冉冉的烈火。

    已经有不止一只飞鸟向着攀爬的蚯蚓大军发起袭击,已经很疲惫的毕方等,只能再度展翅翱翔巡航,阻止傻鸟们的抢食,又不忍伤害那些它们曾经的同伴。

    飞禽类的智慧退化的尤其迅速,朱顶放眼望去,出现在这里、还有智慧迹象的鸟儿最多只有五十只,这代表着会飞的上古先民已经宣告消亡。

    闲来无事的朱顶,靠在崖壁上和黑瑰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数不尽的蚯蚓没完没了的向着洞里冲刺,那个不小的洞口都已经被掩盖了一半,朱顶真担心智者没有死于衰老,而被那些蚯蚓生生憋死。

    募然之间,朱顶的脸色变得惨白起来,他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可能,一个因为智者昏迷中还自然的捕捉蚯蚓卵食用,而从未被他忽略了的可能。

    现在空气里飘散的气味是腐朽的味道,也是这味道引起蚯蚓发疯一样的前往,而蚯蚓是腐食性生物!它们才不会管智者是多么仁善,又是谁的祖宗,它们可是无所不吃的!

    于是朱顶开始极度的不安起来,他自然不想智者所剩不多的时间,因为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能有成效的“办法”而骤然逝去,更何况在被万虫噬咬中死去。

    “快!快智者救出来!他们恐怕不是去被吃,而是去吃智者!”

    黑瑰一愣,显然有些没反应过来:“办法不是你想的吗?这些红色的虫子会吃智者?”它这次的语言极为流利。

    朱顶木然的摇了摇头:“我怎么知道,我只是瞎试的,我……”

    还不等他说完,旁边黑毛炸起的黑瑰就“嗷”的一声儿窜了出去,惶恐的召唤着同伴,开始清理这些数也数不清的蚯蚓。

    临走时还给了朱顶一个冷森森的眼神,让他一阵不寒而栗。

    朱顶也紧张的向着平台奔去,这时候已经顾不上遍地爬行的蚯蚓,是有多么的让人头麻、多么的恶心,他只顾得上在心里祈祷,祈祷他的猜测是错误的,祈祷时间还来得及,祈祷智者的平安。

    在空中飞行巡航的毕方、重名鸟等,已经放开了对笨鸟们的禁制并加入到清理蚯蚓的行动中,事实上它们已经不顾恶心的气味,开始从甬道内一团一团的向外推着蚯蚓。

    坠落的蚯蚓当中直接着地的那一部分,被强大的坠力和同伴的重量直接压成了肉泥,可是没有受到伤害的更多,这些蚯蚓丝毫没有理会同伴的死亡,依旧疯狂的加入到攀爬的行列,扑向平台!

    就像是对食物的本能渴望,远远的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这让朱顶的心一下沉到了谷底。

    不知道黑瑰和夸父说了什么,这个据说智商只有人类四五岁孩子水平的巨人,脸上挂着泪水将努力向上的蚯蚓大潮拍成了一条红色的瀑布,碎屑与恶心的体液被渐的到处都是。

    而只跑出了几步的朱顶,这个时候却只能抽出轩辕剑靠着一个角落戒备而立,他的面前是黑压压一片面目狰狞的所谓智慧种族,在唯一对他还是温和的微风里,传来阵阵的腥臭。

    始作俑者黑瑰就站在兽群和朱顶之间,似乎正在安抚这群将要暴走的同类,可它看向朱顶的眼光也极为不善,朱顶相信,如果不是智者将自己的安全交给对方,现在第一个扑上来将自己撕成碎片的,恐怕非这只母老虎莫属!

    僵持了许久之后,兽群突然分开一条道路,那只在智者清醒时从不离左右的大乌龟,慢悠悠的走了进来,在它身后跟着那只脏兮兮的麒麟和同样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大黄。

    大黄不明所以的看着这些把主人包围的走兽,感觉到它们身上所散发的恶意,对着麒麟“汪”了一声,就来到主人的身前,安静的坐下。

    这只乌龟的威望似乎要比母老虎高得多,它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环视一周,原本躁动不安的兽群便开始安静下来,更有甚者深深的低下了头。

    爬进洞里的蚯蚓被大团大团的抛出,随后被暴躁的夸父踩成了一滩滩的红色粘液,似乎这场面太过恐怖,也或许这个世界所有的蚯蚓都已经葬身或者即将葬身在这片旷阔的空间里,红色的大军再也没有出现新生的力量。

    朱顶手里的轩辕剑软绵绵的垂落在地,他没有理会那些随时可以把自己撕得粉碎,甚至吃进腹中的猛兽,而是费力的高高抬起头,看着与他几乎成九十度角的平台,看着一团团红色被抛出,被夸父踩成或者拍成一滩汁液。

    红色的浪潮终于不再出现,灰白色的影子取而代之,朱顶知道,那是被智者所散发出的气味“催产”之后的死尸,它们僵硬的躯壳被粗暴的从高高的平台上挥洒而下,最后在夸父的脚下便成齑粉,甚至没有溅出多少液体。

    看到那些没有比活着的蚯蚓数量少上多少的躯壳被逐渐抛出之后,朱顶的眸子又开始闪烁起希望的光芒,如果这些蚯蚓所排出的卵都能被智者所食,那么或许还有一丝希望,或许即便不能真正的拯救它即将燃尽的生命光辉,也能稍作延续吧?

    但是,他的这种设想,却被那头幸运的苏醒过来、没有被蚯蚓海洋吞噬的璈狠背上的那半颗肉球所湮灭!

    那是半颗腐朽不堪的肉球,那上面散发出的腐朽臭味儿,甚至连平台下地面上的朱顶都能够清晰闻到,它那不光滑的表面挂满了晶莹的卵茧,那几个粗糙不堪的触角已经消失不见,如果朱顶能够离得足够近,或许还能看见智者身体上那些也许清晰也许不清晰的噬孔。

    “智者被吃掉了,智者因为自己的狂妄而被凄惨的吃掉了。”

    又是那种让朱顶所痛恶的悔恨感觉将他包围,又是那种因为自己的错误而造成他人不幸的懊悔向他袭来,小六子死后,朱顶就暗暗发誓,一定不要给自己再次犯这样的错误的机会,可前车之鉴就在眼前,重蹈覆辙却接踵而来。

    而这一次,是有报应的。

    看到智者凄惨的遗骸,本来已经被玄武压制住的场面开始失控,一些猛兽一属大声狂吼,外围的身影也开始变得混乱起来。

    大黄毫不畏惧的对着这些身形和气势都远远超过它的敌人露出了利齿,可是它却万万没想到会有袭击从身后而来。

    它一阵踉跄的摔倒在地,余光看到的,是朱顶不舍和饱含歉意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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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三章 千年王八万年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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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黄摔在了有新鲜土壤翻起的地面上,翻了个身,将白色的肚皮对准自己的主人,眼神里闪烁着说不出的幽怨。

    然后它一个挺身拉开一段距离与朱顶并立后,继续对着那些气势凶猛的敌人,展示自己并不锋利的牙齿。

    朱顶视线无奈的在大黄和自己持剑柄的右手之间穿梭,心里咒骂道“怎么人家一打一个晕,自己学武的时间加起来比哪辈子寿命都长,还打不晕一条狗!”

    他哪知道,人家的击晕技能是开着必晕外挂的,是剧情需要,显然在他的金手指里,没有这样的设定。

    朱顶对智者的惨逝心存愧疚,而且他也的确应该担负绝大部分责任,虽然他手里擎着轩辕剑,却不代表他准备顽抗到底,这只是他下意识的举动。

    他只是不想让大黄看见他凄惨的死去,而且大黄是真的会拼命。

    兽群已经一片混乱,几乎所有在场的上古部族都知道智者为何会死,又为何死的这样凄惨,它们不关心朱顶为了拯救智者做了什么样的努力,它们不关心这样的惨状它们也卖力的参与其中,它们甚至不关心智者即便今天没有这样死去又能坚持几天。

    它们只知道智者被那些恶心的虫子吃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没有毛的猿猴。

    山谷里的篝火还在燃烧,大股大股的浓烟向着天空升腾,很多兽族的眼睛红了。

    它们开始疯狂。

    正如朱顶所看到的那样,它们已经经过几千年的族内繁殖,基因链早就已经变得极其破碎,平日里能够保持较高的智慧及理智,已经十分难得,正因为如此,它们之间的大部分一旦受到剧烈刺激,则必然陷入狂烈的疯癫。

    这疯癫是不可逆的。

    从一头穷奇开始,至少二十余只丧失了最后理智的猛兽掘起厚厚的土沫向着朱顶狂奔过来,它们的尖牙、他们的利爪、它们坚硬的胸膛甚至它们身体的任何部分都在蠢蠢欲动,都要把朱顶变成一滩烂泥,这几乎是它们已经变成混沌的脑海里,唯一的念头。

    正如朱顶所知道的那样,智者是上古诸族的精神领袖,几千年前是智者不顾和自己的种族反目,不顾已经垂垂一息的生命,将它们保护下来,让它们的传承得以延续。

    但是让诸兽发疯的原因,却并不是朱顶想的那样。

    事实上,关于那些古老的记忆,经由思想还认同自己是一个人类的智者刻意隐瞒和淡化,除了长寿的玄武一族了解其中的一部分之外,剩余的群体根本就不知道当年的背叛和往事,更不知道智者对于他们而言有怎样的恩情。

    上古诸族不同于人类,虽然算不上淡漠于先辈后代,但是比着人类的舐犊之情与敬老之心差的远远不是一星半点,它们虽有着不下于人类的智慧,但是生活方式更接近于动物的本能,更遵从自然的法则,更加的自私。

    经过曾经身为炎帝的智者或有意或无意的放任不管,这个山谷里的上古诸族文明非但没有像人类那样突飞猛进,反而缓慢的倒退着,以至于到了现在,到了数量稀少到合到一起都不够一个族类的程度,他们都没有形成一个像样的社会构架,远逊于其祖。

    可是智者又偏偏在一些事情上事无巨细,出生的幼崽是它教训扑食、教导语言、抚育长大,老弱的垂死者是它不辞辛苦的照顾着、安慰着,直至埋进土壤,都是它一手操办。

    生它们的是父母,可养育它们的却是智者,智者就是它们的至亲,它们的挚爱,它们的神明。

    智者的爱和操劳,获得了它们最虔诚的爱戴。

    而现在它死了,便不再有多少上古智慧兽族还保有理智,对于及其单纯的它们而言,智慧已经全无意义,现在所需要的只是最原始的暴戾!

    发疯的走兽在迅速的增加着,而第一个处于狂暴中的穷奇,已经轻而易举的将想要阻拦它的黑瑰撞飞,即将杀到朱顶的眼前。

    朱顶趁着大黄将扑未扑的那一刻,迅速的窜到它的近前,拎起它脖子上的软肉便远远的抛了出去,是否能真的留下它一条命,朱顶已经想不了许多,就算死,至少也让它死在自己之后吧。

    “说起来,最近每次往出扔人或狗,就下来都会面对死亡啊。”之后,他静静的闭上了眼。

    许久之后,想象中的兽吻并没有来临,反而有一阵野兽的惨嚎传进了他的耳中,他睁开眼,看到了一幕他完全无法想象的画面——那头巨大的乌龟已经人立而起,用有些干瘪的嘴紧紧咬住穷奇刺猬一样的身体,那些尖利的毛刺将它的口腔刺得鲜血淋漓,可它却恍若未觉,把穷奇那状牛一样的身体在空中左摇右甩,最后狠狠的向着空中惯去!

    与它一同到来的稍小一些的巨龟并没有帮助自己的族长,只是默默地走向在寒风中萧瑟的朱顶,缓慢而坚定的并排将朱顶围在了中心,然后将四肢牢牢的踏进地面,为他搭起了一座不算雄伟的龟之墙。

    狂暴的兽类已经太多了,它们只能采取被动防守。

    黑瑰一瘸一拐的从龟墙让开的缝隙里走了进来,用一种不知是歉意还是仇恨的眼神看着朱顶:“智者,睡,交代,你,安全。”

    朱顶明白了它的意思,智者在沉睡之前唯恐出现意外,唯恐朱顶的办法会有负面作用,所以交代了那只从不离它身边的大乌龟和黑瑰,无论如何也要保障他的安全,于是他愈加沉默起来。

    一阵阵沉重的冲击声音,在龟墙上不断响起,那些丧失了最后智慧只知道毁灭的凶猛野兽,正在毫无保留的撞击着那些巨龟的背部,龟墙里的空间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压缩着、坍塌着,也许不需要多少时间,这些巨龟用自己血肉搭铸的阵地就要失守。

    “再等一等,我的同族,去,找,麒麟,可以,夸父。”流泪不止的黑瑰,竟然安慰起朱顶来。

    朱顶皱着眉,反倒开始劝起母老虎来:“也许没有我,智者还能活一些日子,更不会那样凄厉的死去,我的罪我来受,你们何必为我陪葬?

    这些乌龟又何苦呢,它们坚持不了多久的,也许在找到麒麟、让夸父驱散那些疯兽之前,我们就会变成碎片。

    更何况,它们的发疯,本来就是我间接造成的,如果我不自以为是,如果我不乱出主意……”

    大黄并没有被朱顶抛出去多远,它太胖了,即使朱顶已经用出自己最大的力量。

    它仅仅落在距离朱顶不到十步的地方,同样因为它的肥胖,以及还未康复的伤势,它被摔倒在新翻的松软地面上之后,竟然过了一会儿才挣扎的爬了起来,然后那头发了疯的、眼中只有朱顶的穷奇就擦着它的长毛重重的撞在了老乌龟横出的背上。

    那样的血战,它小小的身材和虚胖的体格是万万插不上手的,等它回过神来,那些乌龟已经将朱顶合拢,它数不清的疯兽已经把那些龟墙撞得严重变形。

    大黄焦急的狂吠了几声,祈求能被那个有着极其亲密气息的同类听到,可是它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到那只脏兮兮的大狗出现。

    大黄焦躁而不解的摇了摇头,完全想不明白明明刚刚还在眼前,怎么眨眼就不见。

    它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虽然担心主人的安危,但是看到已经被鲜血染红了的龟墙周围,看到那些再也无力维持阵型,已经开始用相对柔弱的爪与口,对着那些疯兽撕咬却还牢牢的将它们与朱顶进行隔绝的乌龟,大黄聪明的知道,就算自己侥幸没有被四处乱奔的疯兽踩死,到了那里,也是于事无补。

    它四处嗅着,到处看着,期望着老天或许能给它一个办法,一点机会,去救出那个和它一起长大的主人。

    于是,它看见了那只巨大无朋的白色巨人。

    黑瑰看见朱顶的意志消沉,看见防御阵型的岌岌可危,心里面极为复杂。

    它的最深切思想其实和那些疯兽一样,恨不得将朱顶撕成碎片,去为智者陪葬。

    然而,智者最后的话却还在它耳边回绕,对于智者的敬爱完全压制住了对朱顶的恨意,更何况,它其实很聪明,作为和智者最亲近的五圣兽一族族长,它比谁都要清楚,智者的时间已经到了尽头,就算没有今天的事故,智者也很有可能就此一睡不醒。

    它也深深的知道,朱顶其实是想救智者,并且它也曾因为看到智者迫不及待的进食而雀跃过。

    没有谁会希望智者这样死去,它同样相信朱顶也不希望。

    但是这时候,并没有完全掌握人类语言的它,不知道该怎样劝说已经明显丧失求生欲望和斗志的朱顶,只能焦急的丢下一句“别死!”,就扑向了一只从已经近乎崩塌的龟墙缝隙里,奔过来的庆忌。

    龟墙已经开始失守了,十几头乌龟的数量远远少于那些疯兽,更何况还要承受它们不顾一切的冲击,虽然还没有大型猛兽进入,但是一些身材小巧的兽类,已经开始潮水一样的涌来,而朱顶身边,只有一个黑瑰。

    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或许是那个女黑衣人临死前的眼神,或许是小六子对他最后一次的谦卑微笑,也许仅仅是老姑奶奶曾经的一句:“我家顶娃子,长大了是要有大出息的!”

    总之,黑瑰那句“别死”之后,朱顶又开始动了起来,他灵巧的闪过一只腓腓的撞击,又避过一头形如刺猬小兽的毛针攒射,就此开始疲于本命起来,他始终没有舞动起手中锋锐无匹的轩辕剑。

    朱顶以前一直以为,电影电视里那些既要逃命,又出于某种原因不能出手伤害敌人的主人公,都是满肚子迂腐的傻、逼,可事到临头,他却发现自己连那些傻、逼都不如,好歹他们面对的是人类,可自己的敌人却是一群疯了的野兽,它们的祖先更是人类的敌人。

    妇人之仁要不得,可朱顶却偏偏是个妇人之仁的人,不然他可能早就在某个朝代,建立一个千秋万载的王朝了。

    涌入圈子的疯兽愈来愈多,就连黑瑰都有好几次险象环生,承受最大压力的朱顶更是已经如同一个血人,能够辗转的空间越来越小了,或许下一个瞬间就会有某只小兽洞穿他瘦小的身躯。

    而也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出现了零星的红眼飞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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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千年王八万年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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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顶拼尽全力的辗转腾挪,手中的轩辕剑翩翩挥舞着,却刻意的控制着剑身横置,免得将那些只知道横冲直撞的小兽们一剑两段。

    这样的战斗方式,阵战经验本就不充足的朱顶又哪里尝试过,他所接受到过的传承和教导,都是旨在用最小的力量治服或者击杀敌人,像这样的战斗,反而耗费了他更多的精力和体力。

    空中飞舞的疯化飞禽已经开始了一场无差别的杀戮盛宴,涌入龟墙里的只是一小部分,很多还保存着智慧的小型兽类已经葬身在它们的爪下和喙间。

    又一头长着六条手臂的小兽杀到了朱顶身边,朱顶向着它一阵疾跑,然后高高跃起踏在它长满了刀锋一样刺角的头颅上,脚底鲜血直流,可是他却借此升上了半空,进入属于飞行者的领地。

    果然不出他所料,那只抓间抓着犹在啼哭小兽婴孩的独角鸟经不住他的挑衅,戾鸣着向他飞来,在降降未降的中间时刻,朱顶挥出了手里的的软剑,剑身如一条游龙在他头上的爪间轻盈而过,带走了那只鸟的一只爪和那上面的婴孩儿。

    他凌空踏步,不顾脚下传来的剧痛,左脚点在右腿小腿,借此身体打横在空中移动了数分,险之又险的拉住了那个兽族婴孩儿的纤细尾巴。

    而手中长剑并不耽搁,迂绕而回,在那只不顾一切向他杀来的疯鸟尖喙即将洞穿他的肚囊之前,抢先洞穿了它的头颅。

    并不算小的鸟身夹带着余力撞击在朱顶的身上,尖锐的鸟喙虽然已经偏移,却再次给他的身体填了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

    朱顶双手牢牢的把那只小兽护在胸前,背部在泥土间夯出一个深深的凹痕。

    好像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小兽停止了哭闹,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水雾渐消,眼眸中的惊恐竟然瞬间消失,甚至伸出小巧的舌头舔了舔朱顶那满是血渍的手指,然后就静静的在他的怀中呆定,毫不乱动。

    朱顶这时候才注意到,这是一只小的不能再小的狐狸,看个头应该还没有断奶,毛茸茸的身体似是婴儿肥一样煞是可爱,最重要的是,它有九条尾巴,它是一只九尾狐!

    朱顶把只有巴掌大小的九尾狐小心地放进了自己的怀中,再一次挥动长剑将一只向他冲来的小兽引偏,便开始奔跑起来。

    受到严重震荡的内脏开始真实的反应它们的痛苦,一丝丝鲜血顺着朱顶的嘴角流下,一阵阵剧烈的疼痛冲击着他的大脑,早就已经因撞击而脱臼的左臂已经肿胀的几乎撑破了他的衣袖,而左腿的迟钝更是提醒着他,他必须在下次猛烈的打击来临之前找到脱身的办法。

    朱顶的手摸着怀里温热而安静的小狐狸,心里终于做出了他早就应该做出的决定,于是,他手里的剑开始在地表狂舞,早就已经按捺不住的剑刃开始饮血;于是,一只只横冲直撞的小兽的腿脚自脚踵而断,因剧痛而加深疯狂的它们开始混乱起来,攻击着眼前的一切事物,就如朱顶初见的那头璈狠。

    受了伤的小兽再也不记得自己缘何而发疯,只剩下无休止的发疯。

    伤在朱顶剑下的小兽越多,场间就越是混乱,无数疯兽开始相互攻击起来。

    就在朱顶削断了不知道多少脚或蹄子之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已经不再需要拖着脱臼的左腿奔跑,大部分小兽已经迷失在互相激斗之间,他再也不是这些疯兽的首要目标,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剧痛的刺激,这些疯兽的最后执念也消散而去,只知道疯狂的攻击。

    可就在朱顶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喘息一会儿的时候,一阵滚滚袭来的烟尘伴着一声巨响,打破了他的最真实的渴望,那只一直在龟墙之外阻拦最强大敌人的老龟,终于被源源不断的疯兽大军抛起,撞飞了数只巨龟,背部着地深深的被嵌进地上。

    一直到了现在,剩余的至少三分之一的没有发疯的上古遗民,都没有丝毫参加战斗的意思,更有甚者不顾幼小的同族被疯兽宰割而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哪怕它有着硕大的身躯;而黑瑰的族人已经陆续返回,可唯一能够在这种情况下控制夸父的麒麟,依旧不见踪迹。

    朱顶一声叹息,看着发足狂奔并将老龟深深踩进地下、将无数互斗的小兽踩成肉泥的兽群,知道即便自己不再是它们的目标,也无法在这样的肆虐之下活下去,于是他的手伸进了衣襟想要将那只小小的九尾狐抛去不远山壁上一个小小凹陷里,总能留它条命吧。

    然而,又是一阵凄厉长鸣,那些分撒在谷中各处的疯鸟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向着这个方向蜂拥而至,现在将小狐狸高高的抛起,无异于将它送入鸟腹。

    “罢了罢了,死在一起,往生也许还是个伴,就是不知道大黄活没活下来。”

    朱顶看着那些比自己都要大上不少的兽腿,再看看纤薄至极的轩辕剑,知道自己再也没有一丝幸存的可能,曼说他手里提着的是一把只是锋利一些的软剑,就是他现在拎着一把火箭筒,面对那黑压压狂奔而来的兽潮,又能炸死几只?

    一只比较巨象都要大上三分的疯兽,睁着通红的眼睛最先冲到了他的近前,他甚至可以清晰的闻到巨兽嘴里的腥臭,而那巨兽额上的长角也已经漫过他的头顶,下一瞬间,他就会和那些惨死的小兽一样,变成一团看不出模样的血肉污泽。

    大黄站在夸父的耳朵上,急躁的狂吠着,它那肥胖的身形相对巨大的白色巨人而言,甚至不如一只初生的蚊虫于人类,可是偏偏它那饱含急霍的吠声让巨人也跟着急躁起来。

    夸父已经开始奔跑,他的双腿交替的十分缓慢,却因为身形的巨大,步履之间的跨度也是极大,所以他的实际速度已经超越了所有猛兽。

    疯兽虽然已经疯了,虽然已经不顾一切,可是看到一座如大山一样的身影向着他们压来,却也本能的开始狂奔,开始汇聚,就在这汇聚的力量之下,原本还可以坚守一方的老龟被争先恐后奔来的疯兽掀翻、被撞进龟墙、被踩进地下。

    更是因为夸父带着些许疯狂的焦灼呼喊,本就分散四方的疯鸟,黑压压的向着朱顶压去。

    单纯而焦急的大黄,不知道它已经给自己的主人造成了最大的危机,它只是一味的催促着夸父,它只是知道夸父能够知道自己的心意,能够救出自己的主人,因为在它看来,如此巨大的夸父,应该是只比自己的主人差上一点点,是最能够救出自己主人的。

    至于夸父为什么会听自己的声音,会接受自己的意思,会受自己的指挥,它不需要去想,更不会去想。

    它只想自己的主人安好,从它还是一只脏脏瘦瘦的小狗的时候,就一直如此,以后也不会发生改变,主人就是它的全部。

    终于,它看到了那个黑点,那个自己死都不会忘记的身影,那个身影是那样的孤单无助,就像自己很小的时候,没有遇到很小的主人之前,受尽欺负,饥寒交迫,随时会死去。

    于是,它发出了一声不似狗类能够发出的凄厉嚎叫,那是它第一次发出这种声音,它不知道这种声音能够给夸父带来怎样的心悸,它只知道它的主人就在那里孤单着。

    它离开了夸父的耳朵,在那只巨大的猛兽就要奔到朱顶的面前的时候,它从极高的半空一跃而下,它要去保护自己的主人,去守候自己最重要的心。

    “轰隆隆”

    夸父大山一样的身体倒在了那个由巨龟组建的保护圈里,不知道压死了了多少或大或小的疯兽和巨龟,激起了几可遮天蔽日的尘土,强烈的震动甚至连崖上的大石都已经松动欲坠。

    大黄跳下去之前,夸父因为大黄传递给他的焦躁心绪,而对这一只从他胸口飞过的毕方狂呼,等他听到大黄凄厉的嚎叫,再从那嚎叫中包含的绝望与不渝的复杂情感中回过神,那个能让他有至亲感觉的小小的、胖胖的身影,已经几乎要坠在地面上,摔成一团鲜血淋漓。

    他更加狂暴起来,心绪已经几乎和那些疯了的野兽等同,他正在狂奔中、高高抬起的左脚以及其不自然的角度绊向了自己即将抬起的右脚,他知道只有这样让自己摔倒,才能在自己奔跑的惯例加成下追上那个身影,并且在它落地之前,接住它。

    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一次溪边玩耍,他就看见了一只愚蠢的庆忌这样把自己摔倒过,他还曾经因为这件事笑得不可开交,结果今天他却同样自己将自己绊倒。

    他那巨大的手终于如愿以偿的抓住了那个胖胖的小黄点儿,就像当初在悬崖底接住它时那样的小心翼翼,他的另一只手化作一座牢不可破的城堡,在朱顶被踩成肉泥之前拍飞了那头巨兽,并将其扣在了高高拱起的掌心里。

    三天之后,在那个智者逝去的石屋里面,一个逝去的巨龟的壳变身成一口巨大的锅,小火蒸煮着带着馨香和微弱苦涩的药材,火源自然来自谷间那些依旧在燃烧的篝火。

    没精打采的老龟趴在他曾经的地方,懒洋洋的抬起倾长的脖颈,对着比它小上很多的大黄絮叨着什么,也不管对方能不能听懂。

    “所以说,只有活了足够年岁的,才真正懂得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你是一只麒麟,最为高贵的纯血上古种族,你不能去作人类的宠物,虽然他是一只独一无二的人,但是这关乎到种族荣耀。”

    大黄晃了晃已经明显消瘦的脑袋,没有搭理喋喋不休的老龟,心里想着主人果然没有说错,千年王八万年的龟,越老越不懂事儿,自己明明就是一条普通的狗,永远都属于主人的乖狗。

    一个雪白的小脑袋突破大黄头顶厚厚的毛发探了出来,水汪汪的眼睛瞥了一眼老龟,之后,开始与大黄一起,对着那口有些微热气蒸腾的“大锅”望穿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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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五章 驱逐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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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这一次整整昏迷了五天之久,频繁的重伤让他本就不如何强健的体魄已经近乎千疮百孔,加上极小的时候那次中毒留下的病根,让他恢复起来尤其的慢。

    那次类似水痘症状的中毒事件,一直都不知道是什么人做的手脚,那时候朱涂元的妻子还极其疼爱于他,把他当成了为他而死的儿子一样抚养,从前些日子那唯一一次与他婶子推心置腹的谈话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朱顶的第二个特殊能力是能辩人言真假。

    那是一种特殊的感觉,并不服从朱顶的调配,出现的几率完全不可捉摸,可那次谈话里,朱顶这样的能力出现了一刹那,这便足够他确认,婶婶说的是实话。

    那个时候,影蛇卫或许还不存在,那个未来会变节的统领自然还没有去到他的家里,在他幼时那狭小的生活空间里,甚至连生人都没出现过,于是那次中毒的原委就成了一个迷。

    他从那口龟壳大锅中醒来,周身是火辣辣的滚烫,他下意识的想要从这快要把他煮熟了的热度里跳出去,却控制不了哪怕一根小指头。

    他的鼻息之间传来一股清馨的味道,之间还夹杂着些许苦涩,从这味道里,他能辩出十几种药物,却还有更多十分陌生的气味,也就是说,蒸煮着他的这锅汤水,称呼为百草浴都不为过。

    这些药物里有大补养生的灵药,有见血封喉的剧毒,都是难得一见的珍贵品类,而这些或滋补或害命的药物放在一起所起到的功效,恐怕只有出方之人才会晓得。

    但至少一点朱顶可以确认,这药效是极了不得的。

    他能清晰的感觉到,一股与他皮肤上传来的烫热形成清晰比对的清凉感觉,在肺腑和骨骼间游走,所过之处,莫不让他有一种舒畅轻松的感觉,能产生这种感觉的配方和药物,必然是极了不得的,恐怕那些传说中的所谓仙药都未必能做到如此效果。

    最主要的是,自他第一次重生开始就伴随在他脑中的那种浑噩感,竟然随着那轻灵的凉气游走,而逐渐变得淡薄了一些!

    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朱顶睁开了滑润的眼,第一次的感觉到这世界是如此的亲切。

    “汪”,一直守候在石室里的大黄一声欢呼,一阵小跑来到锅下,想要抬起身子攀在锅沿儿上,又怕太烫,急得绕着大锅团团乱转。

    看到大黄的样子,朱顶欣喜的抿了抿嘴唇,不是因为大黄的滑稽,而是看见它还好端端的活着,没有葬身疯狂的兽群,而生出的由衷的喜悦。

    一道雪白的影子从大黄的头上窜了出来,一下就跳到大锅的上空,落在了朱顶的肩上,毫不认生的用毛茸茸的小脸儿磨蹭着朱顶的脸颊。

    朱顶怔忪了许久,才想起这只自己临昏倒之前救下的小狐狸,想要伸手去稍加安抚,却奈何浑身无力不能稍动。

    “汪汪汪!”。一阵急促的叫声响起,让朱顶的视线离开肩上撒娇的小狐狸,再次回到大黄身上,于是朱顶惊讶的发现,这条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老狗,似乎是在吃醋?

    “吱吱吱!”。雪白的小狐狸像是在对着大黄挑衅一样,更加卖力的磨蹭起来。

    朱顶只能对着这两个家伙无语。

    “麒麟何其睿智,百日可语,半载便能明善恶,可你看看你把这样一只难得的纯血麒麟,养成了什么样子?这明明就是一只毫无灵智的玩物!”

    一阵苍老的声音在这个时候幽幽响起,语气里似是愤怒又似哀伤,缓慢的语速让人明显听的出这句话里的沉重。

    朱顶循声望去,这才发现洞里竟然还有一只乌龟,正是那只在墙外战斗到最后的老龟。

    “你,您也会说话?不是,我是说您也会人类语言?您说大黄是麒麟?不可能,他可是和我一起长大的,肯定是在外面出生的!”

    老龟引颈向天,颤悠悠的伸出前爪指向大黄,又咳嗽了两声才说道:

    “我活了一千多年,难道还会认错麒麟?上古的时候你们人类和我们说的是一样的语言,智者能从你梦话里推出你们现在的说话方式,你道我就不能?我只是懒得说!”

    老龟这几句话说的,怨念极大。

    说到了麒麟,那只脏的像流浪狗一样的麒麟族长和它的部族竟然在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智者的遗体已经在两天之前草草的掩埋,可葬礼却豪不草率,那一天,所有的上古移民都前往那个埋葬了它们先辈的洞窟,为它们最敬爱的长者送行。

    朱顶领着大黄和那只怎么赶都赶不走的小九尾狐,来到了智者的墓前,在这座大型墓场的最深处,有一个不起眼的新土包,智者就静静的在那里沉睡。

    他一想起它因为自己的错误,在临去之前不知道遭受了怎样的痛苦,便觉得心中有块巨石压坠,连呼吸都不能顺畅。

    说起来,朱顶和智者其实没有太多的交集,可它身上就是有一种无法言喻的亲和力,让人忍不住的想要和他亲近,可恰恰是这种亲和力,却让现在的朱顶无比的痛苦。

    他是个敢爱敢恨的人,自己想做的事,不顾一切也要做到,哪怕整个世界都会站在他的对立面;他犯的错,拼尽全力也要去弥补,哪怕这样会让他付出惨痛代价。

    朱顶站在属于智者的土包前,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想着心事,默默地和这位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诉说着自己的悲伤和歉疚,这些负面情绪来的如此炽烈,以至于朱顶觉得很长时间之内,自己都不能再真正开怀一笑。

    他即将要离开这个虽然没有生活多长时间,却让他刻骨铭心的地方,他已经被老龟驱逐,因为他善意的错误。

    之所以现在还能够在这里看望智者,甚至自己现在还能活着,都是因为智者临睡之前的安排,那口大锅里的药物正是出自它的手笔,对于植物的了解,再也没有谁能与它比肩;对于朱顶这样的存在,再也没有谁能与它一争长短。

    老龟也不知道智者为什么会如此安排,它只是听智者随口说过,有了这些药和一些天数的治疗,就能让朱顶摆脱他一直以来的烦恼,虽然不能完全将麻烦解决,却能给他争取至少三十年的时间去另想办法!

    老龟不知道它愤愤的叙述,给朱顶带来怎样的震撼,它更加不知道所谓的争取三十年,对朱顶意味着什么!

    算上最初的二十几年生命,曾经做过九次皇帝的朱顶,算上这辈子,整整十一世,他的全部寿命加起来也就刚满百年!

    活了十一辈子却从来没有真正长大过!没有经历过的人,不可能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痛苦!

    朱顶一直觉得自己简直可以被叫做圣人,因为他没有按照诸葛亮的方法去杀戮,去以此延长自己的寿命,不是不能,他不是没有经历过那种虽主幼而臣更愚忠的时候;只要他想,就算满朝奸佞他也能在极短的时间里统合权力,然后开始杀人。

    他只是不想,不想自己本来可以快快乐乐的日子,浸满了血腥味。

    他想要的日子其实很简单,唯开心二字而已。

    可是现在,在这个与世俗隔绝了几千年的山谷里,在一群疯子中间,在一个历史上已经成皇成圣的人物遗命之下,他竟然可能会在这一世,多出三十年的寿命,没有过他这种经历的人,是无法想象这件事给他带来的冲击的。

    人类不是老龟这种以长寿著称的种族,甚至一般的人类也会因为三十年的寿命而心生怨念,可朱顶不是他们,当他听到了这种可能的一瞬间,他就完全的丧失了思考的能力,竟然高兴到不知道该怎么高兴;随后他就想到了这件事本来的主笔智者,然后心情开始由狂喜转为黯淡,于是更加的愧疚起来。

    朱顶将手里还有些软绵的三根草棍儿递给了大黄,说了几句什么,然后继续对着土包发呆,再过几天,当他泡完最后一锅药澡之后,就该离开这个地方,可能再也不会被允许回来。

    不大工夫,大黄已经小心地用嘴唇抿着那三根已经开始冒着火星缓慢燃烧的草棍儿,回到了朱顶身边,自从那天之后,大黄已经很难离开朱顶的方寸之间,就连如厕都要寸步不离。

    好在大黄很聪明,很听话,很能感受主人的心情。

    朱顶跪了下去,将三根草棍儿戳进了地面,聊作三根贡香,然后重重的在地上磕了三个头,起身离去,再不回头。

    朱顶离了墓场来到牧场,这里圈养着那些发了疯的猛兽,它们在这里可以安安静静的生活,无忧无虑再也不需要思考和愤怒,直到老死。

    每天喂给它们的食物里,都会添加大量的含有神经毒素的蔓藤,这些蔓藤被种植在山谷里的一个角落,它们可以让一切生物的大脑停止运转,变成只知道吃喝睡觉的米虫。

    这片牧场囊括了整个山谷三分之二甚至更多的族群,其中一大半的数量是因为自己的错误而造成的,想到这些,朱顶的心里又是一痛,智者辛苦守卫几千年的族群,就要因为自己的错误而灭绝,自己却无力补偿。

    朱顶循着一条小径走进了牧场当中,几只正在处理排泄物的正常兽族看到他的到来,狠厉的向着这个方向撇里一眼就不再理会,草率的处理掉自己的工作,就此离去,好像和他多呆哪怕一刻都是一种无法容忍的侮辱。

    它们的亲族因为朱顶而狂化,它们的孩子因为朱顶而在混乱中死去,它们有足够的理由痛恨朱顶。

    朱顶真的很想对他们说,痛恨我的人多了,你们算老几?

    但是他却做不到,这是他的过,既然无法弥补,那便只能忍受。

    渐行渐深远,他看到了那日差一点把他踩成肉泥的巨兽,正在一滩烂泥里趴歇,双眼污浊无光,一群在哪里都不会缺少了的蝇虫,在它的嘴边爬进爬出,它却不知不觉。

    然后是他削断了腿脚的小兽、不再能够翱翔的飞鸟,所有的这些曾经或神武或骄傲的兽类,都已经如行尸一样,无知无觉的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汪,汪汪!”一直都很安分的跟在朱顶左近的大黄,不知道嗅到了什么气味,开始有些期待的对着一个方向叫了几声,然后摇着尾巴看了看朱顶,又看向那个方向,再看朱顶,如此反复。

    朱顶跟着大黄来到那处与寻常岩壁毫无二处的地方,然后看到大黄像是融化在空气里一样,走进了那个肉眼看不见的空间,于是想起了智者和他说过的那个用几块石头掩盖视线的神奇阵法。

    他四下扫视起来,直到大黄看他久未进入,又回过头来找他,才看出了几分端倪——几块或大或小的石头,以一种看似杂乱实则很玄妙的方位,分布在这周围。

    等到朱顶终于进到那处所在的时候,他看到了已经失踪的十几只麒麟,听到了一声再寻常不过的问候,可就是这样一句熟悉又陌生的话语,却让他情不自禁的泪流满面。

    那个声音依旧是那样沉稳而从容,虽然声色变的有些尖细,可是那种慈祥的语味却还是亲近如故。

    它说:“我的孩子,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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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六章 回家的可能,痞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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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听见这句熟悉的称呼,百感交集已经不足以形容朱顶这时候的心情,他甚至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悸动,压在心口的石头,似乎也开始碎裂于无形。

    这是智者,不会错。

    循声望去,在幽暗的光照之下,在十几只麒麟和一条金色小蛇的簇拥之下,有一颗大小与一般鹅蛋差不多的乳白色石卵,端端正正的立在一团草垫上,有微微的光滑反射,更显其晶莹。

    关于麒麟的失踪和智者在这里重生,其实是一个老套的不能再老套的故事,就像人间帝王重病将死,有奸逆重臣要夺权篡位,又有忠贞臣子护主藏匿。

    老龟就是那个类似奸逆重臣的角色,而麒麟自然是忠贞臣子。

    所不同的是,老龟所看重的并不是智者手中的权柄,在这个连社会构架都没有的世界里,也没有所谓的权柄一说,老龟和智者最大的分歧,是对于人类的态度和上古遗族的未来。

    玄武一族的寿命相对于绝大多数生物而言,都要长的多,寻常巨龟寿满五百岁都算夭折,大部分都能活个七八百年,而老龟更是族中的龟瑞,它已经一千多岁了。

    虽然玄武的繁殖力低下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只比夸父略好,但是它们悠长的生命同样赋予了它们其他种族无可比拟的优势——它们的基因还没有因为族内通婚而变得不可救药,相对而言它们还没有开始退化。

    同样是悠长的寿命让它们有着比较其他种族更加完整的记忆传承,比如几千年前那场让兽族退出地面的上古大战,以及人类可耻的背叛。

    而老龟有一个只有智者和麒麟才知道的主张,它要求智者带领四地上古兽族反攻人族,拿回它们祖先的繁衍之地,拿回它们应有的生存的权力。

    老龟不知道上古兽族一个个的变疯变少,变得逐渐消亡,是因为族内通婚的缘故;它单纯的以为,是这个终年见不到传说中太阳的地方给它们的诅咒,是上天因为它们的懦弱降下的惩罚。

    但是玄武一族的天性又决定了它们的忠诚,所以老龟又会坚定的维护智者的一切决定,而智者当然知道,就算外面的世界早就已经没有了黄帝,但是人类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恐怖的发展速度以及创造性,绝对不是这些在地下世界沉寂了几千年,实力连当年被放逐时三成都不够的上古遗民可匹敌的。

    最主要的是,不论身躯如何,智者都是一个人类。

    在忠诚和种族的延续与荣光之间,左右冲突,老龟在几百年前就已经疯了,每一次智者进入新生的躯体,麒麟就会带着它来到这个地方,躲避那头随时可能暴走的老龟。

    “我不明白。”

    智者的讲述,让朱顶觉得这个简单至极的权谋故事,简直破绽百出。

    他知道那些兽族对智者是何等的爱戴,只因为它逝去的噩耗,就有绝大多数的兽族从此陷入了疯狂的深渊,这或许能够解释为什么老龟能够长久的保持着它的忠诚。

    朱顶也猜测,智者选择老龟驮载着它,从不离身,或许也不是没有看管着它的因素。

    但是他想不明白,这一次,所有的生命几乎都已经确认智者的逝去,自己为什么还能享受智者的“遗泽”活到现在,甚至能够得以续命。

    他从来不认为自己的智商高人一等,事实上,他一直觉得自己和他所接触过的那些真正聪明的人比起来,其实可以称得上是笨。

    “我不明白,既然您早就知道它有异心,为什么还放心它时刻的在您身边。

    我不明白,您每次的重生时间恐怕都不会是很快的,这些时间足够老龟做很多事情,而据我这些天所知,每次您的涅盘,都是它打理着一切。

    我不明白,为什么,它明明真的非常恨我,却没有杀我!”

    这个现在只有智者和朱顶的牧场秘境里,经过长久的寂静之后,再一次响起智者那变的年轻的声音,话语短暂却极其肯定。

    “我的孩子,你想的太复杂,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夸父。”

    朱顶懂了却又不懂,于是智者的声音再次响起。

    “每一处藏身之地,都有五头夸父驻足,而所有的麒麟都在这里,所有的麒麟都和我很亲近,而你的那个小朋友,是天生的麒麟王者,所以老龟非但不会伤害你,还会想尽一切办法不让你受到伤害,但是它绝对不会让你离开,绝对不会让一只可以统帅最强大力量的麒麟,脱离它的控制。

    这些我们人类曾经的战友,曾经的敌人,最重视的,其实还是力量。”

    想到夸父那强大的力量,朱顶也不由得心悸,那是应该完全存在于传说中的生物,虽然不是无敌,但是要战胜哪怕一个,人类都必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几千年前,你们到底是怎么打败甚至杀死夸父的?”

    空间里响起一声长叹,智者的声音幽幽响起:

    “我那个兄弟说,那些巨人看上去不可力敌,但是他们有着致命的弱点。

    他用火焰炙烤一种黄色的石头,用石头融化出的汁液铸成武器,这些武器一旦破开夸父的长毛和皮肤,就能在一瞬间把他们杀死。

    他说,夸父其实很弱,因为一种叫做铜的东西是他们最致命的毒药!”

    金属过敏!这样的事情朱顶不止听说过,甚至亲眼见过,有些人一旦和所过敏的金属有了接触,轻则皮肤红肿,重者就会像是在被高温炙烫一样发生皮肤溃烂坏死,更有甚者甚至会血液中毒!

    显然,夸父的血液不能沾染铜,哪怕只是纯度极低的青铜,也会对他们致命。

    “黄帝轩辕又是怎么知道的?几千年前你们应该还没有发现青铜器才是。”

    “青铜器?很形象很好听的一个名字。

    我的兄弟无所不知,在我们最后一次分离的时候他告诉我,和他一同降生的,不仅仅只有他的灵魂,还有一台他称为时光鸡的神奇鸟类,所以我才称呼你作一只人类,而那就是他的武器,现在这武器属于你。

    你们的灵魂都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你们有着同样的宿命,短命。”

    好吧,黄帝不仅仅是一个穿越者,还是穿越者里比较高级的系统穿,自带强大作弊外挂的金手指,哪像他朱顶,几乎就是白板儿一个。

    朱顶抽出腰间的轩辕剑,好像第一次见到这把传奇武器一样,认真的检查着。

    时光鸡?时光机!

    可是这明明就是一把锋利一些的软剑,又哪里有着穿梭时空能力的样子?

    朱顶看向真的变成了蛋的智者,眼神里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炽热,心脏更是要跳出胸腔。

    他的大脑几乎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名词不断回旋,那就是,回家,回到最初的那个家!

    ————————

    阳光,久违的阳光照在朱顶的脸上,一如既往的温暖,虽然已西斜。

    朱顶被智者从那个隐藏的小小空间里,直接送出了地底世界,比预料中的早了几天,背上背着他所需要的草药,依旧带着不离不弃的大黄,以及一只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开的小九尾狐,和,一条龙!

    朱顶一路上一直回想着智者对他说的话,心里不能自己的对黄帝产生了强烈的好奇,他到底来自什么年代?

    按照黄帝的理论,人类的穿越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脑电波强度和无所不在的时间虫洞极为匹配,在死亡瞬间,脑电波大爆炸的时候,就会引动虫洞的能量牵引,进而穿越,至于投胎成什么,那基本就要靠运气了,显然,从这点看来,朱顶的运气简直好到逆天。

    九世皇帝,十世帝王家,每天买彩票都能中头奖也不过如此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脑电波从理论上讲,是一种包含了丰富信息的放射波,当脑电波中的信息量超出所在时空时间虫洞所蕴含的信息量,就自然会被虫洞吸收。

    如果把有独特烙印的脑电波称呼为灵魂,那么灵魂虽然不断积攒,但毕竟有速度和极限,显然,不论什么样的灵魂都无法对抗和满足一个世界的汲取,所以才有朱顶悲剧的九世短命。

    而灵魂的散射又是可以抑制或者同化的,比如药物;比如大量杀戮,身染煞气,被生物临死前爆发的脑电波感染,进而同化和掩盖自身的波动。

    第二类穿越是先进的科技使然,要在无数年后才会被实现,那就是借助时光机器。

    而黄帝轩辕的穿越,不同于两类又都是这两种,他是进行时光机实验的时候,出现意外,然后灵魂被时间虫洞传送到了上古……

    “哎我嗦小哥儿,你能不能快点儿啊,能不能行了,几步道儿啊?小岁数不大咋这么虚呐?用不用给你整几根东北老银参补补?败和我客气啊,你要实在过意不去就给我整几条漂亮的小母蛇就行了。”

    听到了这个满是东北风味儿的叫唤,朱顶脸上顿时一阵抽搐,始终无法把眼前这条生物和自己印象里的,联系到一块儿。

    那是一条龙!一条被誉为天命象征、华夏图腾的五爪金龙!

    朱顶没有接这条明显不怎么靠谱的金龙话茬,快走几步撵上那个只有小菜蛇大小的金龙,从最后的一层山石下探出头去。

    他终于完全回到了属于人类的世界。

    “行了,俺也把你领粗来了,出来时间可不短啊,俺得赶紧回武当山,姥姥的,老子不在还不知道那只大傻猫把俺家祸害成撒样呢!

    有功夫儿去武当山找俺啊!在那有事儿提俺,除了张三丰那个老牛鼻子,咱都杠杠好使!”

    说完,也不等朱顶的回话,自顾自的游进茂盛的草丛,几缕碧草轻摇,消失在夕阳的余晖里。

    朱顶深吸一口气,看到不远处有篝火青烟渺渺,便带着大黄和小狐狸向着那里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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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章 痴迷于药膳的扑街老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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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向着篝火方向走着,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突然停下脚步,对着正在扑着蚂蚱的大黄说道:“大黄啊,咱笨就笨点儿,可不敢像那条龙一样啊!”

    “汪。”大黄向着五爪金龙消失的方向叫了一声,又带着比它还要活泼的小狐狸,埋头奔向了不远处的一只彩蝶,心说哪能像那个痞子似的,镇子外的乞丐都比它有范儿得多。

    龙族一直是肩负着几个隐士之地的联络工作,是唯一一支还在世间行走的上古种族,每过百年就会向往来一周,所以,它们也是被传说最多的一族,所谓的真龙天子由来,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故事。

    之所以由龙族来负责这样的任务,其实原因十分简单,因为它们最善潜匿,又是上古遗民当中唯一可以水陆都可生存的存在。

    但是到了这一代,在武当山隐居的那一支却出现了一些变故,甚至开始接纳起人类,那里的老龟更是被捧上神座,被奉为真武大帝。

    而那个人类,自然就是张三丰。

    朱顶一想到满身痞气的五爪金龙,再联系到金胖子对他师傅的偶尔提及,心里对这位传奇人物愈发的好奇起来。

    渐前行,篝火越近,一股闻之令人作呕的味道也由飘渺若无变得浓郁起来。

    龙葵、灰灰菜、苦菜、夏枯草、荨麻、鬼针草、曼陀罗……

    随着朱顶的脚步向前,那股难闻的味道变得逐渐清晰起来,那其中的味道,朱顶都很熟悉,可是他却实在无法确定这些极为常见,药性却错综复杂、根本没法放在一起入药或者烹饪的植物,放在一口锅里乱炖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一个硬朗的白发老人从汤锅旁边的茅屋里走了出来,步履从容步伐有力,看上去身体甚至要较那些比他年轻十几岁的人都要健康,一点儿也不像是被病魔缠身的样子。

    老人还没有注意到远处朱顶的接近,他来到汤锅前,拿着一柄木勺小心的在锅里搅了一搅,颤抖着山羊胡子轻轻的闻了闻味道,然后老脸一皱,山羊胡翘起三尺高。

    随后,他做了一件让远处的朱顶的胃都直抽抽的事,那老人也不拿碗承装,从篝火上直接端起不大的汤锅,翘着胡子边吹边喝,不大工夫竟然将那一锅散发着恶心气味的汤汁喝了个精光!

    朱顶停住脚步,胃里一阵阵的上返,紧接着就干呕了起来。

    他干呕的声音,终于让老人注意到了他的存在,循声看来,然后愣了半晌,竟然面上一红丢下手里的锅子钻进茅屋,“砰”的一声,将那扇歪歪扭扭的破门关了个严实。

    朱顶差异的低头,左右看了看自己,虽然衣衫因为连番的争斗变得破烂了一点,但是还算整洁,怎么看也不像剪径强人啊!再说自己也不过十三岁年纪,长得又偏瘦弱,怎么就把个行动利落的老头儿吓成这样?

    天色已经大黑,朱顶坐在篝火旁边,不舍的把还有一口肉的骨棒扔给了大黄,捂着圆滚滚的肚子向给篝火添柴的老人报以感激的一笑,这些天来总算吃了一顿像样的饭食。

    老人自称姓方名而广,早年间混迹江湖却没混出什么名堂,老来孤独无所依靠,只能在明州府启蒙孩童、写写话本为生。

    然而,朱顶还是从方老人的阵阵唏嘘之声中听出,似乎他的话本并不如何受人欢迎。

    “我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跟随一位叫做孙不医的前辈,学过两年医术,救兵治人的本领没学了多少,可是在药膳一途,老方我在江湖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今天你见的……嗯,你见的那锅大补之物,就是老夫最近的钻研所得,虽味苦气泔,然……

    这……老夫去去就会!”

    朱顶忍着笑,看着老头钻进草喀喇,不一会儿就听见了阵阵声响——这已经是今晚第四次了,老家伙的中气还是这么的充足啊!

    朱顶着实有些疲惫了,这些天压在他心里的事情让他辗转发侧难成眠,今天一下儿去了大半,又在这篝火边饱食一顿,身体便有难忍疲乏上涌,这次终于没有等到老人回来,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夜无话,至少朱顶这一夜睡的是极为踏实,倒是老人跑了多少趟草喀喇,有没有就那么拉晕过去,他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天一早,朱顶被太阳的炽热烤醒,身上盖着一条散发着怪味、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被子,而初见时满面红光的老人,这会儿却面色惨白的准备着早饭。

    朱顶向老人讨了些清水净面漱口之后,就将老人让在了一边,接下木勺,继续熬起了已经快要烂透了的米粥。

    他左右瞅了瞅茅屋前满满当当的药框,这儿捡起一片青叶子,那挑一根儿黄梗儿,等到这一锅白粥烂透的时候,一股米粥的香气夹杂着说不清的清香,兀然在空气中肆虐。

    再看方老头,一张因为拉了一宿而变得煞白的连腾一下就红了,如同恶狗奔食一样,冲向了粥锅!

    朱顶目瞪口呆的看着方老头儿连吹都不吹一下,就抱起那口还翻着花儿的粥锅,一边吸溜儿、一边烫的直晃荡脑袋,心说这至于的吗!

    一大锅粥被老头儿喝了大半,嘴唇都烫起了水泡,犹自不舍的撒手,看向朱顶的眼神更加讪讪:“那个……老夫……老夫昨晚折腾了一夜,着实那个,那个饿的慌了,娃儿莫见怪,莫见怪……”

    朱顶冲着老人僵硬的一笑,顺手拿起门边的一口小锅,用清水洗净,把米袋子里最后的几粒米倒了进去,再次架起了炉灶;从始至终,再也没看老头一眼、说一句话。

    不是朱顶小气,而是他看着老头那只放光的眼睛,真怕这个贪吃的老头儿顺带着把他也给吃了。

    “看你浑身狼狈,又是小小年纪,是和家人走散了吧?”

    朱顶听到这句问话,不由得一愣,原本他以为老人昨晚就应该询问他的身世,但是却没有被问,就觉得老人不会再问。

    却没想到,现在却来问。

    好在他早就编好了瞎话,努力装出一副惶恐不安的神色,颤抖着嗓音说道:“我家本是苏州府富户,我出生之前,因为洪武爷爷的旨意,举家迁去了京城。今年我爹接到消息,我外祖父病重,想在闭眼之前见一见我娘。

    我爹就带着我娘和我从南京回苏州,谁知道路上碰见了强盗,我的爹爹和娘啊……”

    朱顶趁着方老头不注意,一低头,把早就准备好的茱萸粉往眼睛上一抹,也就几个呼吸,假哭就变成了真哭,怎的是个凄凄惨惨戚戚——书上也没说过,茱萸粉比大蒜辣那么多!

    看着早饭都没吃成,眼睛就哭的肿成了一对红灯笼的朱顶,方老头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眼神也是一阵黯淡,竟然放下宝贝一样的粥锅,来到了朱顶近前,欲抱却未拥,双手在空中划了几圈,最后轻轻的为朱顶拍了拍背,翘着山羊胡儿,有些慈祥的说道:“娃儿莫哭,爷爷带你去苏州找你外公,啊。”

    朱顶哭的更惨烈起来:“我连我外公姓啥都不知道。”

    在这个年代,一个非名门望族富户家的十三四岁孩子,不知道自己妈姓啥,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嫁夫随夫,女子的姓氏如果没有遇到什么重要事情,一辈子都没有被提及,都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那你京城家中,可还有什么人吗?”

    朱顶强忍着哭泣,装出一阵哽咽:“我,我爹说,他,他在户部活动开了,我们,哏喽……,我们这次回老家,就不用再回京城了……

    我要我爹娘啊……”

    方老头一声长叹,终于用右臂把朱顶圈在怀里,轻声说了些安慰的话。

    等到朱顶哭声渐稀,老头儿才好像下了多大决心一样,郑重的对朱顶说道:“苦命的孩儿啊,你要是不嫌弃我是个孤老头子,就做我孙子吧,砸锅卖铁,爷爷也让你有个好前程。”

    朱顶抬起头,努力的做出一副迷茫和不知所措的表情,僵持了半晌,才犹犹豫豫的点了点头。

    在不远的草丛里瞎玩的大黄没有感受到主人的悲伤,却看见主人哭的稀里哗啦,不解的歪着脑袋看了半天,努力的想着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从小到大眼泪都没掉过几滴的主人,哭的这样凄惨。

    “吱吱吱。”小狐狸不知道又发现什么有趣的事情,在不远的地方催促着大黄,于是,它在看到主人眼角那抹得意的眼神之后,晃了晃脑袋,一路小跑消失在草丛里。

    方老头儿定居在明州,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平日里靠着做人西席和写些话本维持生计,因为囊中羞涩又好药膳,所以在闲暇时候都会进到山中采药。

    现在,药也采足,还意外捡了个大孙子,最主要的是这个孙子熬了一手的好药粥,于是觉得终于时来运转的方老头儿在第二天,就带着朱顶踏上了回城的路。

    而明州,就是会在两年之后改名,并且这个名字一直被延续到后世的宁波,自古以来就是就是最重要的海贸口岸之一。

    朱顶在第一眼看见明州那有些破败的城墙之后,就暗自筹划着,这座城,或许会成为自己第一步大棋里的重要一环。

    他回到了人间,他有更长的寿命,他有更充足的时间。

    他看向天,视线随云而动,他看见了那个黑衣女子,他看见了小六儿,他看见了老奶奶。

    他平视城门,他要开始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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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八章 欲行,未行,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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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入城,老人背着药篓牵着孩童行在前,身后一条齐腰高的大黄狗耷拉着舌头跟随,一只谁也没有发现的小小狐狸,藏在狗毛中酣睡。

    朱顶就这样,来到了这座未来会因为他的存在,而成为传奇的城市,平常如走亲戚串门儿。

    其实今天的明州城很热闹,正街两旁的商铺门廊上,一盏盏绘着好看图案的灯笼,垂在沿儿上随风轻轻摇曳,门口是进进出出的伙计在忙碌的布置着门脸。

    间或几个路人经过,谈论着今年不知又是哪座楼里的哪位姑娘会夺得花魁,抑或到底是杨家的公子、还是屠家的少爷要诗文佳悦。

    经常会有和朱顶年纪相仿的孩子,打扮的像一个福娃娃一样,在家长的牵引下,行于路而隐于民居。

    路中央一座高台已经基本搭建完毕,正用红布彩翎点染,临台的店家抓紧洒扫以迎贵客,今晚将会莅临的,都是些平日里请都请不到的贵人。

    方老头儿比朱顶更像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打从进城开始,就不停的左瞅右瞧着,真是看什么都新鲜,看什么都稀奇。

    朱顶暗自叹了口气,心里有些没底儿。

    本来虐待自己的眼睛,又煞费心力的演那么一出戏,不过就是为了在城市里,有个身份以便行事,可是看到老头儿的表现,朱顶开始深深的怀疑起自己的选择。

    “宝儿啊,你今天真是来着了,今天可是一年一度的七夕节,当然什么节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选花魁啊,有眼福了啊!

    万花楼的枫香姑娘早就扬名在外,今天总算是能看见真人儿了!

    还有那宝翠居的怜儿、雅筑阁的浅萍,啧啧,人间之福啊……”

    七月初七,今天竟然是七月初七。

    朱顶抬头看了看,已经日近中天,再有一个多时辰,自己就来到这个世界整整十三年了。

    十三岁,对他而言,已经算是长寿了。

    看到朱顶因为心中的繁杂思绪而变的低头沉默,以为是因为自己的话题让这孩子觉得羞涩,方老头又是一阵脸红,随即脸色一正,终于拿出长者的样子,略略清了清嗓子,端起架子说道:

    “宝儿啊,你今年也快八九岁了吧?”

    再次听到这个称呼,朱顶就又是一阵牙痒痒,昨天满心以为方老头儿既然要收养他,就一定会给他改一个名字,好叫自己这支假假的也后继有人。

    可谁知道,这个气质偏斜的老头儿竟然还有君子的一面,说什么他只是代朱顶家人养育,未来还有归宗还乡的可能,于是就让朱顶还以原名入家。

    可问题是,朱顶顺嘴胡诌出来的名字是,赵大宝!

    好吧,谁让大宝天天见呢?谁让自己作孽呢?他忍!

    “爷爷,今天我刚满十三。”

    方老头儿意外看了看朱顶,随即说道:“额,我孙儿面嫩,咱长的少形一点儿不怕啊,你还小,是不知道啊,现在的小娘子,可都喜欢你这种面嫩的小郎君,我孙子长大之后,没准出入烟花之巷都不用掏银子,当真齐人之福啊!”

    “哎……”朱顶心里一声长叹,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主儿,三句话就算离不开下半身了。

    说说走走之间,一老一少已经横穿了大半个明州城,来到城西的一个小小院落之外。

    方老头儿放下背上的药篓,吩咐朱顶稍等,走到墙边,身子一窜,双手一攀,一个纵跃就翻身进了院子,随后就是一阵滑动门闩的声响,老头从里面把自家的门打开。

    朱顶愣愣的看着自己这个刚认的爷爷,身手比一般年轻毛贼都要矫健许多的进了院子,知道自己估计是遇上传说中的极品了!

    贪吃、好色,孤老头,偏偏又身体硬朗的如少年,看他见到城门卒和巡界步卒又处处透着谦卑萎萎,就知道老家伙没准犯过官司,所以怕差人。

    这样的老头儿要么是传说中隐士闹巷的前辈高人,要么是退出江湖的老混混儿;但不论哪一类,都称得上难见的极品。

    朱顶看着老头色迷迷的遥望长街,看着他把满是灰尘的房门推开,拿出几条看不出颜色的被褥晾晒,浸泡几件入水成墨的长衫,愈发的确定,这老家伙一定属于后者。

    朱顶在满是卷曲落叶的院子里,寻了个相对干净的角落,靠着大黄坐了下来,他实在是有些乏了,满是创口的脚掌火辣辣的疼,甚至有几滴脓汁在草屑的缝隙间干涸。

    他现在的身子,前所未有的虚弱着,智者又火急火燎的把他送出了山谷,现在总算暂时安定下来,心里就不自觉的松了一口气,谁知道积压的倦意和隐伤竟然在一瞬间就爆发出来。

    朱顶狠狠的咬了一下舌尖,强自提起精神,这个不知根底的老头还是有些不靠谱,莫要把他卖了人牙子才好。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方老头儿终于来到了昏沉的朱顶身边,手里端着碗面,面里铺着个荷包蛋,另一只手里还拿这个红皮煮蛋。

    “宝儿啊,来趁热吃了,不敢咬断啊,长寿面,呵呵。”

    方老头儿一边把手里的面条递向朱顶,一边笑呵呵的说道,脸上已经不见了猥琐,只剩下一个老人面对疼爱的孙子时的那种慈爱。

    朱顶朦胧之间听到似远又近的召唤,脑中勉强想起方老头儿,有些迷惘的睁开沉重的眼皮,向着声音方向看去。

    他的神志愈发的浑噩起来,天边仿佛有某种他不能拒绝的感召,在拉扯着他,让他放下一切牵绊,去投入那团冰冷的光。

    方老头儿发现朱顶的状况不对,将手里的面和鸡蛋草草的放在了一边,伸手摸向朱顶的额头,一片冰凉如寒石。

    “乖孙儿啊,你这是怎么了,你可别吓唬爷爷啊,爷爷还指望你养老送终啊,你可挺住啊,走,咱去找郎中,不是,爷爷这就去给你找郎中啊,你挺住啊……”

    朱顶迷惑的看着手忙脚乱的老人,心里出现一丝茫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更不知道自己该神归哪方,他只觉得折磨着他的伤痛在一点一点的消失,一股无法言明更不能拒绝的舒适感满满的将他包容,他真的想放弃一切抗争,跟随着那缕光明,扑向那团冷阳,那是大自在。

    朱顶的眼开始慢慢闭合,纵然方老头儿把他的身体晃成波浪,他也无所感触,阵阵惶急狗吠在他耳边飘渺,他安慰的想,这是大黄在祝他安乐。

    眼睛几乎已经闭合,灵魂似乎也要开始飘飞,最后一线余光撇到那碗被仓皇的方老头儿打翻的面,和那个红皮儿鸡蛋,眼睛突然定格,他想起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

    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再过不到一个时辰,就是自己十三岁的生辰!

    而他现在所经受的,就和其他九次在生日当天逝去的滋味如出一辙,这是又要穿越的前兆!

    脑海仿佛被定海神针自远空一击,迷离将行的朱顶瞬间回神,眼睛兀然怒张,颤动着嘴唇,艰难的抬起右手,指了指脚边满是草药的包裹,一字一顿的对老人说道:“热水,浴烫,快!”

    日已西沉,身体健硕堪比壮汉的方老头儿累的浑身是汗,汗水浸透他那身看不出原来颜色的粗布衣服,淌出几滴颜色不明的液体。

    未时四刻早就已经悄然过去,朱顶还活着,没有走。

    他全身浸泡在方老头儿厚着脸皮从邻家借来的浴桶里,一片暖洋洋,脑中仿佛被抽走了一大片隔膜,前所未有的清晰,甚至看着这个世界都变的新鲜起来。

    从今天开始,他就将摆脱困扰他九世的宿命,至少可以在这个世间平安三十载。

    “爷爷,不用在添柴了,我好了。”

    方老头儿被累得够呛,未时三刻的时候,朱顶身上突然涌出大股寒气,那澡盆里的水就像是怎么都烧不热一样,老人在惊骇的同时,只能无助的向桶底狂加柴禾,最后甚至趴在地上猛力的吹了起来。

    直到未时过后,水温在瞬间升高,他又手忙脚乱的向桶里加凉水,不间隔的忙了整整一下午,这才总算见自己捡来的孙子见好。

    老人心疼的摸挱几下朱顶的头发,看着朱顶身上那些或痊愈、或愈合中的伤疤,看着心口旁那处箭伤,心酸的说道:

    “作孽啊,这么小的岁数,哪就受了这么多的伤啊,那些土匪真是丧尽天良啊,这是拿你人猎啊,都是娘生爹养的,哪就能下得了狠心呐!”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老人竟然眼泪纵横起来:

    “可怜的娃儿啊,难怪你长的这么小啊,你这是受了多大的罪啊,你又是在尸堆儿里藏了多少天才跑出来啊,这尸毒都攻了心啊!”

    朱顶不知所措的看着老人哭泣着嘟囔,正不知该如何安抚,听到这句话,一时之间也是喟然,自己最大的无法解释的地方,竟然被老人自己解释了去。

    老人情绪稳定下来,朱顶自然继续编着瞎话,称家里是经营医馆和药材生意,自幼耳濡目染又兼名医指点,自然对杏林之术有所受益,而恰恰自幼就患了寒症,所以逃离匪窟之后,便细心的采撷所需药材,没想到瞎猫碰上死耗子,竟治疗了尸毒之症,捡回了一条命云云。

    而这老头儿当时也是乱了方寸,没有留意到朱顶包裹里那些堪称天材地宝的灵药和毒草,一股脑的全倒进了澡盆,对他的说辞竟然全信以为真。

    晚间,对老人下午不辞辛劳的照顾心存感激,并且终于定下心来的朱顶,躺在虽是夏季,却依然被老人暖的滚热的榻上沉沉睡去,再不理会外面的夏雨与冬雪。

    方老人儿看着睡的安享的朱顶,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有些怯怯的对着大黄嘱咐了几句,随后自嘲的摇了摇头,暗道自己还是老了,竟然和一条狗商量起事来了;哪知道他刚一说完,大黄就对着他“汪”了一声,甚至点了点头,趴在朱顶脚边再不动弹。

    方老头儿赞了两句大黄的通灵,又再次确认朱顶的呼吸平稳有力,终于按捺不住心里的悸动,翻身出了院墙,踏着疾步,向着有阵阵丝竹和喝彩声音传来的正街小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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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九章 都是影帝(谢UTHER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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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朱顶在有些散发着霉味儿的房间里醒来,方老头儿就坐在一张椅子上蜷缩着睡着,可头的方向却依然对着朱顶。

    这个老人似乎真的就把朱顶,当成了亲孙子看待。

    朱顶蹑手蹑脚的起了床,轻轻的推开门又小心的合上,除了几声轻微的摩擦,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响动。

    洗漱过后,朱顶推开灶房的门,就是一抽鼻子。

    满地的柴禾草屑,角落里甚至有老鼠盘桓在一个陶碗边上,里面是烂的看不出什么的一团绿毛;锅盖上一层厚厚的油腻沾染了无数灰尘,揭下去,就是一口表面被食物残垢漆的凸凹不平的大黑锅。

    这老头儿,究竟是怎么活到这么大岁数的?!

    废了牛力气,总算是把灶房收拾的像点样子,抹了把汗,看了看天光,时辰已经不早,可是老头儿还是没有出来,看来昨天老人也真的是累着了。

    淘米、洗草药,抄起灶台上的火折子燃起火来,朱顶就坐在灶前发起了呆。

    发呆自然不能什么都不想,他在想他的第一步该如何下手,现在的他毕竟还是个孩子,不管做起什么来,都会碍手碍脚甚至适得其反。

    需要一个忠诚可靠的代言人,需要钱,需要打手,需要船,需要水手,需要……

    朱顶叹了口气,看了看自己光洁的双手,一无所有。

    万事开头难。

    门折声响起的时候,锅里的粥就已经大好,朱顶把已经摘洗好的草药扔进锅里,不一会儿,就有一股让人难以抗拒的清香冉冉升腾。

    “哪不多睡会儿呢,你这身子可虚着呢!”

    气势汹汹的方老头儿走进灶房,看都没看一眼这昨天还叫他难以释口的药粥,进门劈头盖脸的就开始训斥起朱顶来,随后不由分说的拉着他回到屋里,塞进被子,又盛了一碗粥小心捣温,小口小口的喂着朱顶喝粥。

    朱顶几次想要张嘴说话,都被老人严厉的眼神瞪了回去,只能作罢,喝过一碗粥后,便老老实实的躺在榻上小憩。

    不大一会儿,就听见灶房方向传来的秃噜和抽气的声音,朱顶不由得会心一笑。

    饭后,方老头儿就像照顾病号一样,不知道在哪寻来一把躺椅,加上一条褥子充当的毯子,让朱顶在院子里晒起了太阳。

    七月份可是盛夏时节,没人的时候光着膀子都嫌热,这儿又不是凤阳镇,可没有风扇什么的让朱顶消暑;昨晚的“热炕”已经让朱顶一早起来就口鼻喷火,现在大太阳头上又给盖条褥子,朱顶觉得自己有翻脸的冲动。

    说谎是要付出代价的,自作孽不可活,现世报啊!

    热汗直流,可方老头儿看的实在是太紧,只要朱顶稍稍掀起褥子脚,就会换来一记严厉的眼神,和老头儿勤快的掖被角得手。

    朱顶觉得自己就算侥幸摆脱了宿命,今天也得被热死在这,成为史上第一个被太阳活活烤死的穿越者。

    “哎……这是什么世道啊!”

    就在朱顶不知道第几次尝试要逃离那条破破烂烂的褥子的时候,一早晨都没什么神采的方老头儿,突然幽幽的来了一句感慨。

    满头是汗的朱顶不解的问这个猥琐的乐天派老人:“爷爷这是怎么了?”

    方老头儿翘着山羊胡,咂巴咂巴嘴,看着长街方向又是一叹:

    “我可怜那个花魁怜儿姑娘啊,水灵灵的一个二八佳人,又吹的一手好萧,可惜、可怜、可叹啊,怜儿怜儿却终不得怜,这苦命的红颜啊……”

    老头儿这是要开唱儿?真着调啊……

    朱顶让老头儿弄得傻眉傻眼,愣愣的看着老头儿有开唱腔的去势,赶紧咳嗽了两声,抢言说道:“爷爷,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你这么感慨啊!”

    倒不是老人家唱的有多难听,恰恰相反,字正腔圆音浑厚;但是一个白头发白胡子的老头子,却掐上兰花指,一腔的幽怨,这画风让朱顶瞬间就感觉不到太阳的热度了,太冷!

    方老头儿终于止住自己的唱腔,满是不舍和气愤的说道:

    “好好的一个明州花魁,按往年惯例,都应是我明州才子吟诵佳作,由族老宿慧品评,择尔其优者赠与佳人,再象征性的拿出些许缠身之资以惠鸨母教劳,郎才女貌一春宵,成就了多少佳话。

    可昨天七夕花魁会,偏偏有个什么劳什子高丽王子要独霸花魁,若说他诗文才艺胜过我明州才子,倒也罢了,技不如人。

    可是那个草包连诗为何解都不甚了了,仗着自己有俩臭钱,又是外邦使节的身份,就那么强霸了花魁!

    可怜我那怜儿啊,肌肤胜雪面容娇……”

    见着老头又要跑偏,朱顶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大喊一声:“欺人太甚!”不顾着脚底疼痛就化身游龙,一溜烟儿的跑出了小院,留下一脸懵懂(BI)的老人,绝尘而去。

    朱顶跑出来,当然不是关心那个叫怜儿的花魁的死活,他是在乎自己好不容易捡回来的这条命!

    朱顶带着大黄躲在一个角落里,等着老人一阵风一样的向着正街跑去。

    老人跑远之后,朱顶弯下腰,在大黄软软的肚皮上摸挱起来,不一会儿就摘下一枚令牌,正是锦衣卫同指挥使的腰牌;昨天来的路上他就留意到,在离码头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锦衣卫千户所的衙门。

    朱顶领着大黄也不着急,闲逛一样的来到码头。

    说是码头,可是自从洪武七年之后,明州港就已近荒废,平日里忙忙碌碌靠着码头吃饭的苦力、脚夫也不得不另寻别的职司,几年下来,这里也就更显得冷清了。

    一上午的暴晒,让朱顶口渴得紧,随便寻了口水井猛灌几口,他就来到因为放成立不久,还没有像后世那样恶贯满盈的千户所附近,寻了个死巷藏定。

    大黄在离千户所不远的地方小心游离着,直到一个时辰之后,总算熬到街上无人,有一个穿着飞鱼服的差人独自一人从衙门里走出来之后,这才一溜小跑的来到那人近前,也不接近,嗓子里发出类似哀求的低吟,走三步返两步的诱着那人。

    那个差人似乎想着什么心事,眉头紧锁忧心忡忡的样子,所以没有注意到衙门不远的地方有一条大黄狗,更没注意到大黄狗已经向他跑来。

    大黄突然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的时候,倒还真把他吓了一吓,下意识的把手扶向了腰间的绣春刀,等到发现是一条大狗,才放松下来,暗骂自己一声胆小。

    大黄的举动引起了他的好奇,于是右手稳稳的扶着刀把,就跟随它来到了朱顶所在的那个死胡同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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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章 蓝色的小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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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狭窄的深巷已经到了尽头,领路的狗转身就跑,那个锦衣卫顿时觉得不好,反手就要拔出腰间的绣春刀。

    但是早就攀在他头顶的朱顶哪里会给他这样的机会,轩辕剑出鞘,如一条游蛇一般无声无息的向着锦衣卫划去。

    到底是军中精锐中的精锐选拔而出,只是一点依稀的破空之声,这人便知道敌人潜在头顶,刀也不拔了,一个驴打滚就让朱顶的一击击空。

    朱顶也不怠慢,飘身而下,手中轩辕剑舞动不停,剑尖不离那锦衣卫喉舌之间,剑身螺旋舞动,道道寒光就将那锦衣卫圈在了剑笼当中,而锦衣卫的绣春刀却只露了半刃。

    那锦衣卫倒也不是白给的,在地上横划几步之后发现如此下去恐怕就要葬身当场,也不含糊,拼着左臂被剑刃划伤,一用力从身上扯断刀鞘绑绳,用刀鞘与软剑对碰,在剑身被打微乱的一瞬,抽出了绣春刀!

    一刀在手,这人的气势陡然一变,寻了朱顶舞动的一个空隙将轩辕剑弹开几寸,左手掌击地面,刷的就站了起来,横刀在手,在背后一阵反转,一声大喝之后就向着犹自狂舞的轩辕剑全力一击!

    朱顶轻巧的将已经有些散乱的轩辕剑在空中兜了个圈,轻飘飘的收了回来,那大力一刀顿时劈空,那锦衣卫身上霎时间喷出一片血雾!

    轩辕剑剑身轻薄比纸,剑刃更是薄如蝉翼却极其锋锐,就在刚刚的舞动之间,已经不知道在那锦衣卫的身上划了多少伤口,只是因为创口太纤细,剑刃入肉时又如蜻蜓点水稍侵便走,让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受伤。

    这锦衣卫用一只手臂的代价脱出剑笼,本欲集全力于一击而破敌武器,他早已经看出,软剑虽然密集纤长,速度又极快,但是他缺料定如此纤细的兵器,必然经不起自己手中精工而制的绣春刀全力一击。

    欲胜敌,先破器,到时他就可以全占主动。

    然而,他却没有想到对手竟然可以那样的收发自如,甚至仿佛早就已经料到他接下来的动作,在自己站起来的一瞬间,就已经开始控制长剑回转!

    他更加没有想到,明明自己躲闪的甚好,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是满身中招!

    朱顶手中的轩辕剑依旧舞动不休,化作一个牢笼将自己团团护住。

    他看着因为骤然大量失血而变的面色惨白的锦衣卫,也有些意外。

    他之所以收剑,是因为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对上这样的一名好手,若不是袭击突然占了先机,若不是身处空间狭小令那人动作不敏,若不是轩辕剑的诡异和粘着性,是断不能够这样轻易的就控制住对方。

    如果不用出杀招,朱顶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让这锦衣卫丧失抵抗能力,一旦缠斗起来,变数太大,毕竟就在千户所衙门的旁边。

    朱顶找这锦衣卫,其实原因很简单,他只是想和对方心平气的的谈一谈,友好的协商一些事情。

    但他现在毕竟只是个小屁孩,穿的还是那套破衣烂衫,就算他怀里有那么一块腰牌,但是以现在的姿态,恐怕连拿出来的机会都不会有,就会被这帮骄横的官老爷当成乞丐轰走。

    现在,那锦衣卫已经脱出了他剑笼的控制,所以,朱顶这个临时起意而来的计划基本已经宣告失败,现在能做的也就是脚底抹油,跑了再说。

    可是那人却对着轩辕剑身施出了决然一击!

    就算这一下砍实,断的也只会是绣春刀,这毫无悬念!

    没见识,真可怕。

    轩辕剑回撤,集合全身功力的一刀全部砍在了空处,力量堆积之下,锦衣卫先前不经意间所受的剑伤自然在同一时间被引爆,于是,他就成了一个人形血色喷泉!

    也就十几息的时间,胜负就已经成为定局,朱顶都没想到事情能够如此顺利。

    就在朱顶慢慢的收拢起轩辕剑,思量着怎么友好的打开话匣儿的时候,就见那个以刀杵地的血葫芦将嘴巴大张起来,他这是要喊人!

    好在朱顶早有防备,左手轻弹,一枚幽蓝色的小药丸不偏不倚的命中那锦衣卫嘴里刚刚开始摇摆的小肉揪,把一声已经到了嘴边的呐喊变成了一阵剧烈的咳嗽。

    朱顶慢步来到差点被蓝色小药丸呛死的锦衣卫身边,捡起地上的绣春刀,等到对方的咳嗽稍止,才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尖着嗓子用一种很似女生的声音说道:“打劫!”

    那锦衣卫骇然的看了看早就把脸面用破布包裹起来的朱顶,又用余光扫了扫自己的官袍,满脸不可置信的回道:“打劫!?阁下说笑了,有话直说便是!”

    朱顶横在他颈上的刀紧了一紧,便有一缕血线缓流。

    “我说了,我是来打劫的!”

    那锦衣卫倒也利落,不再多言、双手一张,摆出一副任君采撷的架势。

    朱顶擎刀绕到他身后,扯下锦衣卫的裤带,将他的双手背在身后绑了个死结,随后又将他按倒用轩辕剑小心的在他脖子上绕了几圈,这才放下心,一屁股坐倒在地大口的喘起气来。

    “累死小爷了!”

    朱顶现在浑身说不出的难受,身体阵阵钻心的疼,心脏更是砰砰的几乎要跳出胸腔,全身的血液都似在向脑中倒灌,有无数的小星星在他眼前飞舞。

    不该动武的时候动武,结果他现在有点缺氧了。

    深深的喘了几口气,抬眼看去,那锦衣卫果然还不老实,就这么大一会儿功夫,竟然悄无声息的从朱顶系得牛蹄扣中挣脱,搭在他脖子上的剑身,更是已经被他移开了小半。

    朱顶冷笑着轻轻带了带剑柄,那锦衣卫脖子上的剑刃便堪堪入肉。

    “你很调皮啊!这样可不好!”

    说完,也不再管那锦衣卫的表现,也在没有了玩闹的心情,手腕轻抖,刃吐寒芒在那人双肩轻点,那锦衣卫的双臂便暂告瘫痪。

    “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聊一聊了。”

    朱顶从腰间拿出腰牌,放在手心高举,冷冰冰的说道:“我要你效忠于我!”

    半个时辰之后,朱顶满脸挫败的走出了那个小胡同,就像饱经摧残的娈童一样,用幽怨的眼神,看着他身边血葫芦一样的锦衣卫。

    早知道,他何必费这么大劲,直接亮明身份就好了!

    现在好嘛,自己难受的要死不说,未来的下属也是一身的伤,两条胳膊至少三天动弹不得!

    何苦啊……

    这名锦衣卫名唤邹蚺,并不是驻明州锦衣卫千户所的官员,而是锦衣卫都指挥使司的一名正四品指挥佥事,锦衣卫金字塔里处在第三梯队的大人物!

    当日太子亲军被炮击一案,就是由他整理成册,并亲手送到锦衣卫大老板毛镶的桌上的,也正是因为他在整理报文时候的细心,将朱顶这个看似毫不重要的人物放在了最前,让毛镶看到第一眼就知道这份奏报的重要性。

    毛镶的脑袋是保住了,可邹蚺的乌纱却差点儿因此丢了。

    锦衣卫指挥使被老朱骂了个狗血喷头,磕头磕的脑袋肿成西瓜了,他这个直接负责此事的下属,自然也没什么好日子可过,被派往地方巡查,什么时候找到已经被认定葬身虎狼口腹的朱顶,什么时候再回京城继续做他的指挥佥事!

    仕途之路再也看不到一点光明的邹蚺,沿着那悬崖周边一路查访,来到明州城也有小十天了,自然是一无所获,而且他的处境也是相当尴尬。

    别说明州城千户所的千户张万成不像以前那样奉承他了,就是个百户、总旗这样的小官儿,都敢给他脸色看,江浙一地的锦衣卫与京城都有着紧密的联络,自然知道他这次下放是怎么回事。

    他算是彻底完了,那件事儿,是谁粘谁倒霉,京城里已经杀了不少大员,将作坊几乎就是大换血,就连一向温润如玉且宅心仁厚的太子殿下,都把太子亲军杀了不少,这事儿可不仅仅是惊天那么简单!

    任谁都知道,他这个出巡连属官护卫都没一个的指挥佥事,是彻底的完了。

    当他被朱顶制服的时候,便以为是朝廷里的贵人,甚至就是陛下或太子本人看他碍眼,派人来杀他的,已经准备好从容赴死,可是接下来,他就听到了那句别扭女声:“我要你效忠于我!”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块腰牌,那块他被毛镶痛骂的时候,从对方口里得知的腰牌,于是,他本已经成死灰的心,瞬间燃起。

    激动的同时,他也更加谨慎起来,一旦有人冒充朱顶的身份,并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别说是他,恐怕他的一大家子都要遭灭顶之灾。

    但这又何尝不是探知那个坠崖的魏国公小公子下落的好时机?

    退一万步讲,万一眼前这个人真的就是那个叫做朱顶的孩子呢?如果真的向他效忠,就凭他手里的腰牌,自己今后的地位可就不仅仅是一个指挥佥事那么简单!何况,太子殿下对太子亲军痛下杀手,真的是因为不知道真死假死的十三公主吗?

    邹蚺斟酌了半晌,才缓缓开口:

    “这位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锦衣卫虽只是初建,然不才忝为指挥佥事,却没未听说过同指挥使这样一个职司。

    若姑娘就此收手,邹某人以人格保证,绝不追究此事,你可就此离去;若你想以手中仿造之腰牌行什么枉法之事,呵呵,还是请姑娘给在下一个痛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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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流年不利,遇人不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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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蚺原本就是从拱卫司再到亲军都尉司,又到现在的锦衣卫,他一路走过来,锦衣卫的改制他是一步都没落下,实打实的元老级人物。

    锦衣卫特有的腰牌虽然不是他负责设计、铸造,但是包括指挥使毛镶那块儿,都是经他手统一发派出去的,是不是真的,他自然能够一眼看出,而且锦衣卫高层的腰牌还有个别人不知道的细节,所有的腰牌绑英儿的那个豁孔的环内,都是有图案的,那里有一个极为不明显的阴刻计数。

    毛镶的腰牌计数是个古篆的贰字,他们一直以为这是为了以君王为尊之故,可是就在朱顶向他亮腰牌的那一刹那,他几乎集中了全部的眼力盯着环内,那里的确有一个阴刻的字符,而那数字竟然就是不在锦衣卫序列里的壹!

    一颗心因为紧张而跳动不休,强烈的情绪波动,让早已经不再喷涌的伤口再次开始有血渗出,他却来不及理会,他在等。

    他在等眼前那个矮个子女人或者说,那位小爷假扮的女人来到他身边。

    他的嘴紧紧的闭着,原本用来保命的手法已经准备待定,却只是为了一次孤注一掷。

    成了或许从此飞黄腾达,就算输了,也不过就是丧命,不会比现在更差。

    邹蚺看见朱顶的眉头一皱,凭借他阅女无数的丰富花丛经验来判断,这人十有八九不是个女人!

    再看朱顶向他行来的步伐,虽然因为有脱力或者有伤在身的轻浮,因此有些类似女子行步的聘婷,但是更接近于不敢吃力的自然力道的避让。

    方才的打斗过程,邹蚺可是清楚的知道,自己根本就没机会伤到对方,也就是说他本身就应该有伤在身,而且从刚才自己除被制服之后的表现来看,他的伤应该很重,重到就算从表面已经看不出伤势,却也不能轻易和人动手的地步。

    他看着朱顶眉带煞气的站起身形,居高临下的瞪视着他,眼神里满满的不耐烦和说不出的思虑,于是他又仔细回想刚才那场短暂的打斗,想到自己虽然被那把诡异的武器伤了全身,但是如果自己不集中全力劈砍,恐怕也就是些皮外伤,于是推断到朱顶只是想把他制住。

    敌人连太子亲军都敢埋伏,如果眼前的人真是那位小爷,就算再如何谨慎也不为过。对于朱顶的身份,他又确信了几分。

    脖子上的软锋又紧了紧,邹蚺甚至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薄如蝉翼的刃,切进肌理的滋味,冰凉而又丝滑,却又没有多少疼痛。

    “我现在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坏,所以,臣服,或者死!”

    一滴汗水从邹蚺的眼角划过,他久等的机会终于近在眼前,他不由得有些紧张,口了的涎液早已经积满,他却不敢下咽,于是就这样开口,泛着白沫的口水瞬间从嘴角溢出,被恶心到的朱顶向后稍退。

    “在下再不济,也是我大明的正牌官员,领锦衣卫职衔,忝当护我圣天子平安,你这贼子却想要挟于我?我呸!”

    邹蚺此时的精神前所未有的集中着,一边偏转脸面,一边仔细的回忆着刚才打斗时朱顶的进攻姿态,最终确定朱顶应该习惯于向左躲避骤然的袭击,这也是大部分人的习惯,于是随着一身“呸”音出口,早就被他从牙上刮下的口梭,被他用最后的中气猛激,向着朱顶的面门偏右袭去!

    正如他所料,朱顶的头颅几乎条件反射一样的向左一扭,避开了飞速而至的口梭,被带下几缕长发,而朱顶蒙住脸面的破布也在这一击之下被切断!

    “尼玛,作死!”被溅了满脸唾沫星子的朱顶,怒不可遏的就要进拉手中的剑柄,将那恶心的脑袋拽下!

    “大人且慢动手,下官锦衣卫指挥佥事邹蚺,叩见同指挥使朱顶大人!”

    说是叩见,可是他现在脖子被朱顶的软剑拿住,哪敢稍动,只是一味的谄笑着看向表情不知是怒还是惊的朱顶。

    用了近乎一个时辰的时间,邹蚺才将自己的如何如何被罚出京,如何如何用心的查访,如何如何对朱顶生出怀疑,又如何如何的不得不小心谨慎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向朱顶详细交代了出来,要不是朱顶好心的为他控制了伤势,这个刚刚还表现的视死如归,却实打实的是个马屁精的指挥佥事,恐怕就要失血过多而死。

    于是,就出现了巷子口这诡异的一幕。

    这个时间依旧是大中午头儿上,一天里最热的时候,稍有闲暇的人都在打着小盹,码头本就荒凉,自然依旧无人走动,邹蚺耷拉个胳膊弯着腰,将头低到身高只有他一半不到的朱顶脖子以下,让人看着就说不出的难受。

    “朱大人的真正仪态可要比画像上的强了千倍,只是这一身行头着实影响大人的风范,不如趁现在街上无人,下官陪大人巡视一番成衣店如何?或许某个小店儿能有荣幸,有那么一两件可入大人慧眼。”

    朱顶听他这么说话,心里说不出来的别扭,前一刻还打生打死的,下一秒就变成了个应声虫,这画风转变的太快啊!

    朱顶看着血葫芦一样的邹蚺,有气无力的说道:“看来,我还是太年轻啊,咱俩这到底是谁算计了谁啊!?”

    听到朱顶说话,邹蚺进一步的弯下了腰,脑袋都快贴了地皮儿,恭恭敬敬的回道:“大人此言差矣,下官不才,蒙大人慧眼青睐,实在是不知多少世修来的福气,又怎敢算计大人,只是事关紧要,不得不小心啊,还请大人万勿见怪才是。”

    朱顶脸部肌肉一阵抽动,恶狠狠的回道:

    “你敢不敢好好说话!我特么都快吐了!

    别大人大人的,你看我哪儿大?叫,叫少爷公子小哥儿随你便,还有好好说话!

    就这么着吧,我也乏了,你该干嘛干嘛去吧,记住我和你说过的话,要是让别人知道我还活着,我先宰了你!”

    言罢,朱顶也不再看邹蚺,一瘸一拐的向着正街走去,方老头儿风风火火的去那里寻他,不去看看他还真有点儿不大放心。

    “大、公子啊,您扔我嘴里那个是……”

    朱顶止住脚步,心中临时起意,嘴角带着阴笑:“嘿嘿,你不说我还给忘了,那可是好东西啊,那是我老师精心调制的极品毒药,名曰含笑半步颠,毒发之时面带微笑半步而亡,什么大小便失禁啊,都是小意思。真是便宜你了!”

    邹蚺眼睛猛地一阵放光,立马恭敬的向朱顶又行一礼,带着哭腔颤着嗓子回道:“属下铭记少爷信任!”

    朱顶脚下一个踉跄,这唱的是哪一出儿啊,是自己给他下毒好吗!不是给他长命百岁灵药好吗!这画风好诡异啊!

    看到朱顶的疑惑,邹蚺腰弯的更低,高抬起头,眼中带着泪花的解释道:

    “假如卑职站在少爷的角度,只会比少爷更加谨慎,手段更加毒辣。

    少爷用毒药拿住属下,就说明至少在毒药失效之前,属下就会得到少爷的绝大信任,成为少爷的心腹,如此又怎能不让属下对您感激涕零,又怎能让属下不为少爷的事情粉身碎骨、鞠躬尽瘁!

    属下对天发誓,少爷但有所托,属下绝不轻负!如违此誓,天诛地灭!”

    朱顶彻底没戏唱了,他发现自己到底还是没有了解古人的思维方式,或者他新收的这个手下格外的贱?

    朱顶沉沉的一声叹息,翻了翻手,叫他有多远滚多远,再说一会儿话,容易让他反过来把自己玩儿死。

    “那个,少爷,您看什么时候再给我补补毒?”

    身后再次传来那个讨厌的声音,朱顶顿时怒向胆边生,回头一声大喝:“滚!”

    然后那厮也不怕满身的伤口疼,真个滚着走了!

    这真是个极品啊……

    朱顶忍着浑身的酸痛向着正街走去,也不知道这老头儿去哪里寻自己了,能碰见最好,碰不见就先回家看看。

    想到那个腌臜不堪的家,朱顶再一次唉声叹气起来,流年不利啊,自己最近碰到的这都是什么人啊!可偏偏这些人在未来的几年,都是和自己有最多接触的人,这日子没法过了。

    行至正大街也就刚过了午时时分,正是人们睡好了午觉出门的时辰,这里也是颇为热闹,行商小贩不顾炎热的天气,在自家的店门前或摊位上卖力的吆喝着。

    朱顶一边走,一边东瞅西瞧着,始终没有看见老人的身影。

    明州城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可朱顶捡着繁华的地方走了一遍,甚至连还没开始作营生的春街柳巷,老头子不可能去到的饭馆儿茶楼,他都走了一圈,也没有找到老人家。

    就在朱顶以为老人已经自行回家了,准备往回走的时候,就听见离他不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呼喝和一个苍老的声音。

    “你这个老不死的,也不看看这里住的是什么人,区区一个贱民也敢在这里闹事!给我往死里打!”

    “我看谁敢动手!你们还讲不讲王法?高丽王子在大明就能为所欲为?不把孙子还给我,老头子今天就跟你们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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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失败的讹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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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循声而去,挤过越聚越厚的人群,来到了那间客店的大门前,被五个壮汉围在当场的赫然正是方老头儿!

    那五个壮汉个个满脸凶煞的瞪视这方老头儿,卖力的抖着浑身的横肉,显然是想要将已经气的满脸通红的方老头儿吓走。

    虽然明州是一个被蒙古化比较严重的城市,虽然许多汉人的习俗在最近几年才被重新拾起,但是明州人还是有些尊老爱幼之心,衙门也施行着,年过七十者,非大逆不罪,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而殴打户籍正式在册的老人,更是大罪一条。

    而方老人虽然为人有所瑕疵,但是在明州城却大小算个名人,他虽然在城西杨氏大族族学内授课时间不长,可学识却饱受诗书传家的杨氏一族认可,他的话本更是在屠家的各个茶楼、楚馆里被屡次咏唱、评书,大部分明州人都没听过他讲的学问,但是没有哪个明州人敢说没听过他写的话本!

    方而广老人就是这么一个没什么地位的私塾先生,就是这么一个赚不来几文钱的话本作家,可是满城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位平时里看着不怎么着调,有些好色却满腹经纶的老人。

    五个大汉也就表面看似凶狠,还真不敢把老人怎么样。

    但是方老头儿却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他本来就是一个不肯轻易吃亏的主儿,现在好不容易半截入了土,白捡个做了一手好粥的大孙子,这孙子还很有可能被客栈里的人拘了去,他心急之下,竟然直接动起手来。

    要说这老头还真有两下子,一伸手拽住面前比他高一个头的大汉衣领,左手攒拳就是一个猛击。

    那大汉也没想到这个玩儿笔杆子的老头儿真敢动手,本身没有什么防备,老头儿的拳头到的也相当迅猛,竟然被老头儿一拳打的双眼凸起,张大了嘴想喊喊不出的发出一声嘶吼,慢慢的抱着肚子跪倒在地,连翻滚的力气都运不上来一点。

    老头儿这一动手,其他四个大汉可就炸了庙了,他们不打老头是王法和道德所限,但是老头子自己先动手,那可就另说了,只要他们下手有分寸,只伤不残不要命,到哪都能说了理去。

    领头的当先一声暴喝,骂了一声:“老匹夫尔敢!”

    虎虎生风的就抄着砂钵一样的拳头向着老人袭去,方老头儿也不白给,转身就迎了上去,然而可能是因为真的年老体衰反应速度与思维已经不能协调,或者因为刚刚的一拳下的太猛,没有留下多余的体力,或者是看到了人群中刚挤进来的朱顶一愣神儿,竟然被这一拳正中心口!

    一口鲜血狂喷,老人瘦小的身体飞出三丈有余,摔落在了尘埃!

    而朱顶挤进人群之后,看见的就是老人被打飞那一幕。

    “爷爷啊!我杀了你个狗贼!”

    朱顶霎时间气血冲头目红如赤,手按剑柄就要杀上前去为老人报仇,可余光却看见面如金纸的老人倒在地上,还还不停的向他打着眼色。

    再一看那大汉,这会儿也不追击,傻愣愣的看着自己的拳头出神,朱顶心下顿时略宽,也不再理会壮汉,向着老人就奔了去。

    他伸出手搭上老人的脉门,心里就是一突突,不是老人受伤多严重,而是他的脉相太好了,比现在的自己都好了去了,哪有一点儿受伤的样儿啊;再一看老人虽然表面上呼吸无以为继、气若游丝,可眼中依旧闪着欣喜和那么一点儿戏谑,这哪还不知道怎么回子事儿。

    合着讹人,是早在明代就有的光荣传统啊!

    几个转折之后,想明白怎么回事儿的朱顶玩儿心大起,就势抱住老人就开始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还边说:

    “爷爷啊,您这是怎么了,您可别吓唬孙儿啊,爷爷哎。

    我滴个爷爷哎,孙子从小就没人疼没人爱,好不容易找着我的亲爷爷,您可不能就这么去了哎。

    您丢下我,可让我怎么活啊……”

    带着调的哭声已经让人动容,可朱顶哭着哭着突然调门拔高,惨嚎一声大叫道:“我的爷爷啊,您怎么就这么狠的心啊!”

    看热闹的人们一看,这心都跟着一阵颤抖——就见朱顶一张小脸已经哭成了花儿,原本应该很秀气的脸蛋上已经被眼泪冲出道道沟渠,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更是红的如在泣血,一时间围观群众对客栈恶奴的声讨之声不绝于耳。

    可是只有朱顶知道怎么回事儿,方而广个老东西看他哭了半天也不见眼泪,竟然趁着他的遮挡,往他眼睛里扬了一把沙子!

    在场的百姓,开始群情激奋起来,方老头儿的弱者形象,朱顶的凄惨哭泣,已经完全抹掉了老人对那个被他击倒的壮汉的猛烈一击,只剩下对弱者单纯的声援。

    慢慢的,事态开始严重起来,巡街的总旗更是亲自率队来到客栈门前疏散人群。

    也就在官兵出现的时候,一直紧闭的客栈大门突然洞开,几个穿着红袍的瘦矮武士夺门而出,指着朱顶孙爷二人对总旗叽里呱啦的不知道说着什么。

    这时候,一个身穿大明官服的中年文士从那几个红袍武士身后站出来,一副趾高气昂的对着总旗说道:

    “帕布礼邴大人的意思是,高丽太子殿下今日正在客栈内饮酒助兴,不知道怎么就跑出来一对疯癫爷孙在此大闹王驾,更是惊了太子的雅兴!

    邓总旗,最近我们可是收到消息,有一批匪人要在这明州城对殿下不利啊!

    我的总旗大人啊,这个干系,你与我,谁担得起?”

    邓总旗听到这官员的话,登时打了一阵寒颤,虽然他心里门儿清,这八成是这高丽太子因为这对祖孙的搅闹伤了颜面,寻个借口出出气。

    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秉大人,小人可以作证,方老头儿已经来明州城好些年了,一向老实本分,这次应该是寻孙心切,才搅扰了王驾千岁,但是小人可以一力担保,方老头儿绝对不是那心存险恶的歹人啊,大人明鉴!”

    朱顶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站出来为他们说话的,竟然是那个差点被方老头儿讹上的客栈护卫头子!

    ——————

    PS:今天码字那货,对就是鄙人我,摊上点儿事儿,这心啊,好比大姨夫来的感觉的百倍,实在静不下来,勉强码了这些,质量可能还不太好,还请各位原谅则个,理解下咩,谁每月还没那几天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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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三章 棒子,大黄,花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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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初的老百姓,充分继承了他们开国皇帝的光荣风格,那就是护短!

    我们老百姓之间的事,就算打到脑瓜子放了屁,那也是我们老百姓的事,官府要抓要拿没问题,犯了王法,跑不了,要杀要砍,咱认。

    但是现在却不是大明百姓之间,甚至不是民与官之间的事情,谁都知道那个什么鬼高丽太子在找茬,找大明平头百姓的茬。

    刚刚已经被平静驱散的人群一下倒流回来,甚至密度比刚才还要厚上几分,你一嘴他一言的顺着护卫头子的话茬溜缝儿,这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几个根本不知道方老头儿何许人也的异地行商。

    那个充当翻译的官员脸色愈发差了起来,脸色铁青的就要再逼拿邓总旗几句。

    可是还没等他开口,街对面就有马蹄声传来,不一时一伍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就到了近前,为首的赫然正是明州城锦衣卫所得千户张万成。

    自古民怕官,巡街总旗见天儿眼的在他们眼前晃悠着,又是本地人出任,为人也算良善,从来没有欺压百姓的事端发生过,所以这些百姓敢和他讲讲道理求求情。

    可是这回来的锦衣卫可不一样,这帮官老爷别看来了没几天,可是处处透着横劲儿,张万成一个五品的千户,来了明州没多少日子,就已经和明州知府段洪明争暗斗不知道多少次,处处都要争个先,生生的把明州城的土皇帝给压了下去!

    天子亲军,他个没什么后台的正四品中府知府,还真不怎么敢惹。

    见到锦衣卫的到来,原本群情激愤百姓,呼啦一下就闪到了十米开外,但是依旧没有离去,等待着看这件事究竟要以何种结局收场。

    这会儿的锦衣卫,还着实没做过什么大事,但是挂着天子直领亲军的名头,京中官吏们把他们惯出来的傲娇臭脾气,让他们在大明第一次的亮相,就没了什么好名声。

    朱顶一边偷偷的揉着眼睛里的沙子,一边不知是唱还是哭的抱着老头儿一个劲儿地猛摇晃,老人让他摇的都快翻了白眼儿了,他才稍稍消停一下。

    然后,他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这老家伙的脉相和呼吸出奇的平稳,寻常百姓可是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定力,再一看老人自从巡街兵士出现之后就紧紧缩在自己怀里的脸面,联系起初进城门时候的表现,这老家伙和当兵的一定有过不小的过节,可是他却不怕!

    只是单纯的不想自己被发现?啧啧,老家伙绝对没有他表面上那么简单啊!

    “邓总旗,你的脑仁儿都让狗吃了去吗?太子殿下乃金贵之躯,不入驿站而居客店已属屈尊降贵,一群贱民嚷嚷而观,这成何体统,还不快统统驱散!”

    张万成的话音很大,威风很足,一声命令下来,百姓们虽然敢怒却不敢言,然而依旧没有一个人离开,反而更加抱起团来,一个个都用倔强的眼神看着他和邓总旗。

    邓总旗被他一上来就是一顿破口大骂,脸色有些微红,但头沉沉的低着,懦懦的不敢回话。

    他不是不想驱散,本来人都走了,谁叫那个狗腿子柳城先瞎嚷嚷要治人家的罪,要知道邓总旗他亲叔可就在人群里,刚刚的嗓门还不小,他手下可都认识,谁敢动?让自己去揍自己叔叔?不用他老爹收拾他,段知府都饶不了他!

    张万成见邓总旗在自己身前低着个脑袋不说话,顿时就觉得失了颜面,胸中怒气升腾竟然当着这许多人的面给了他一记耳光,然后怒喝道:“不长眼的废物!锦衣卫,清散,违令者打死不论!”

    众锦衣卫领命,抄起手中绣春刀也不出鞘,向着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杀去,劈头盖脸的就是一番乱抡,一时间哀嚎遍街,就连邓总旗的叔叔都挨了几刀鞭,一撇一捺在脸上写了个分家的入,对,没错,就是上下位的八……

    “住手,快住手,成、成何体统,这成何体统啊!”

    百姓在挨着自己家当官儿的揍,客栈里有一人终于忍不住快步行了出来,对着街上正在行凶的锦衣卫高声呐喊,正是一身便衣的明州知府段洪。

    张万成看着属下立威的效果也差不多了,便挥挥手命令道:“且住!”

    锦衣卫整齐划一的收刀,重组阵型回归本阵,在张万成身后站定。

    等到场间逐渐平静下来,张万成才对着段知府草草抱拳行礼:“卑职见过知府大人,大人真是雅兴啊,呵呵……”

    “呵呵”这俩字,果然是集奚落、嘲讽、尴尬、喜悦等等情绪为一身的万金油语气助词,不知道有多少佳话趣事,都成也这“呵呵”,败也这“呵呵”,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啊!

    反正张万成这一声不阴不阳的“呵呵”之后,段知府一张白净的脸,生生的给他气黑了几分。

    “张千户,你这是何意,这写百姓可有犯了什么律条,你要这般侮辱殴打,难道觉得你锦衣卫就可以一手遮天了不成!”

    段知府这话一出,全场肃然,就连张万成脸上都有些端不住了。

    为官者,就算背地里恨不得把对方生吞活剥了,场面上也是嘻嘻哈哈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是官场不成文的规矩,段洪好歹也做了一任的知府,不可能不知道这些猫腻儿,可他今天这话,就相当于在大厅广众之下直接撩开他们之间的那块遮羞布,这是直接撕破了脸啊!

    段洪颤抖着伸出手指,在狼狈起身、战战兢兢却没有离开迹象的百姓身上划过,眼中有热泪盈眶。

    段洪是个不折不扣的腐儒,受宋濂举荐而为官一方。

    他是一个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读书人,上任伊始也想造福一方,信奉老子的无为而治,让这个城市以固有的节奏稳健的向前发展着,为官几年,不偏不坦也谈不上什么作为,倒是在治安和利民上小有成效,颇受百姓敬仰。

    但是随着洪武三年朱元璋一旨“片板不许下海”的旨意,明州的海运运营就开始受到影响,尤其是两年前取消明州港埠之责,能够下海的就只有一年几次的官船,明州海上丝绸之路的称谓,就此渺渺沧海淘尽。

    段洪是真的心急如焚,他看着明州的景象一天天的萧条下去,他对这个城市生出了浓浓的愧疚,甚至觉得对不起宋濂先生。

    于是,他对于平常百姓的思虑更加多了起来。

    看到在场百姓的惨状,他一收平日的懦弱,终于爆发出属于读书人的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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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棒子,大黄,花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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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求,求,无节操,无下限,各种求……

    大明律我翻了翻,看着一个头两个大,所以,那些罪名啊,惩罚啊,都是我编的,编的……

    ————————

    “巡城司听令,将这些辱我百姓的败类,给我拘押在案!”

    段知府疯了!这是包括那些没什么见识的百姓在内,心里生出的一致想法!

    张万成脸色铁青的看着他;翻译官柳城先面色殷红的看着他;邓总旗不知所措的看着他;锦衣卫绣春刀出鞘过半,森然的看着他;巡城士兵茫然地看着他;百姓像是被吓坏了一样看着他。

    所有人的视线,都在看着他,当然也包括朱顶。

    朱顶知道,那知府的这道命令代表着什么,更知道,他未来的下场会何等凄惨。

    张万成脸色铁青的挥手阻止锦衣卫的举动,眉头拧成了川字瞪视着段知府说道:“知府大人这是何意?”

    段知府看也没看他一眼,颤抖着手指问向邓总旗:“我大明律,殴打他人致伤者,罪几何?”

    邓总旗心下一颤,就觉一股寒意自尾椎涌向全身,战战兢兢的回道:“回禀大人,无故殴打而伤之者,轻则丈十五,罚银五钱,重则充军,在,在,在司欺压百姓者,罪加一等。”

    段知府听到邓总旗的回道,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之后,竟然从怀里掏出了随身印鉴,高举过头,大声喝道:“若有主使仆从者,又当如何?若有为官驱丁行恶着,又当如何?”

    扑通一声,邓总旗跪倒在地,哀嚎道:“大人,使不得啊!”

    段知府不加理会,高呼问曰:“圣天子训,大明律法,辱我良善百姓者,该当何罪!”

    一滴眼泪从邓总旗眼角流出,自此不可收拾,他也不再跪倒,站直了身子,昂首挺胸的喊道:“驱使恶奴殴打无辜者,主仆同罪;为官而仗势欺人者,夺其官禄押付有司待审定罪!”

    几十个巡城司的士兵不知道是受了什么感召,竟不约而同地一空同声高喊道:“驱使恶奴殴打无辜者,主仆同罪;为官而仗势欺人者,夺其官禄押付有司待审定罪!”

    说完,也不再等段洪吩咐,齐齐的抽出腰间佩刀,对锦衣卫虎目而视。

    就在这一触即发的当场,那个叫做柳城先的鸿胪寺官员,小跑进了锦衣卫和巡城司的中间开阔地带,惶急的前后摆手,欲要制止干戈。

    “段大人息怒啊,想想您的前程!

    张大人,不是下官嘴碎,这殴打百姓着实不好,不如这些百姓的医药费用由下官代付,您与锦衣卫诸位大人也向段大人赔个不是,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如何?”

    张万成鼻子都快气歪了,本来就是柳城先这厮替高丽太子请他来欣赏明州花魁怜儿姑娘的歌舞,现在好吗,明明自己是给他和高丽太子找场子,出了事儿都成自己的了,有这么办事儿的吗?

    他心里其实也怕,做了朱皇帝这么多年的鸾仪卫,他太了解老朱是什么人了,同僚之间白刃相见,还是在外国使节、很可能会成为十四驸马的高丽太子面前大动刀兵,这可犯了老朱的大忌讳了,他段洪这知府是肯定干不下去了,可张万成自己这颗脑袋不喂了野狗,都算老朱心情好!

    老朱这些年愿意看到文臣和武将吵来吵去的,但是得分谁吵,他一个小小五品千户和一个外放的知府,算是哪一棵葱?

    柳城先给递过来一根不怎么干净的杆子,可那也是杆子啊,顺杆儿下吧!

    强撑起一丝的笑意,张万成把腰杆微微的弯了一弯,比刚见时的诚意多的多的对段知府说道:

    “方才是卑职鲁莽,还请大人万万不要责怪,高丽太子殿下屈尊于此,而乱民啸嚷叨扰,岂不有辱我大国严肃?

    卑职情急之下手段有些失当,过后一定与他们好好补偿。

    您看这于外使门前妄动刀枪,是不是太有辱国体了?

    还请大人暂息雷霆之怒,今日大人与卑职来此都只是为了助兴之乐,何必如此啊,何必如此。”

    段洪也是面上一轻,他本就是为了还这些百姓一个公道,现在锦衣卫千户服软赔偿,他也就算满意了大半,至于今天这件事情会被锦衣卫如何添油加醋上报到天子案端?

    这知府做的如此憋屈,既不能为百姓造福,又要受锦衣卫的鸟气,还不如回家青梅煮酒度春秋来的逍遥自在。

    可是,就在他要点头的时候,看到了门口的一滩血,听到了朱顶依旧嘤嘤不绝的哭泣,他便一阵发自肺腑的愧疚涌来。

    他今天来这里的目的,不是什么风花雪月、品酒听曲,他是来做交易的,他是来给明州城寻一条生路,所以,方老头儿在门外寻孙他是听进耳里的,昨夜整晚都用剪刀比颈、直到弟弟被高丽太子使人拿来才准备就范的花魁怜儿,他是看在眼里的。

    可那个时候,他聋了,他瞎了,他以明州城的未来,明州城的活路为大义,舍了小节,更何况那对姐弟只是奴籍。

    围观的百姓遭到殴打,他出了头,当他准备松口答应张万成的时候,竟然忘了这对爷孙!

    一切事由都是因这对爷孙而起,如若不管,这对爷孙的下场会如何?

    段洪矗立在客栈门前,看着那对祖孙久久无言,他的笔直的腰渐渐有些下陷,他的眉开始微微抖动,他那只会拿笔的手攥成了拳,他的脊梁又重新挺直!

    “无老及幼,皆我大明子民啊!”

    他的声音不大,只是自言自语,并未传出多远,却真真切切的传进了朱顶的耳中。

    然后,这位老大人中气十足的对着邓总旗命令道:

    “锦衣卫侵袭平民一案,本府在此定夺,便如张大人所言,好生赔付乡亲父老,余罪交由有司另议。”

    说到这里,段知府沉默了片刻,仿佛又起了多大决心一样,洪声说道:

    “高丽太子王昌者,不从朝廷规范,舍驿站而就民店,强趋主客而不付资筹,此罪之一;

    强掠奴籍怜儿姐弟二人,以供己欲消遣,视大明律法如无物,此罪其二;

    鸿胪寺丞柳城先为迎恶客多端助纣为虐,全无我大明臣子自知,视我明州子民如草芥,其罪更恶,此罪其三;

    外邦怂恿而殴老丈血涌三丈于其外,是光天化日而行凶,次罪其四!”

    言罢,段知府略一停顿,视线扫过目瞪口呆的官吏兵丁,扫过神情激动的百姓,几乎用尽全力的大声喝道:“左右!给本官将这些恶人拿下!”

    朱顶也傻眼了,愣愣的看着站的笔直的老大人,心说这老头是真的活腻歪了啊!这事已经不仅仅是通天那么简单的了!

    “不过,这老头儿我喜欢!”

    再看向自己名义上的爷爷……差距啊……

    巡城司官兵齐声领诺,不管张万成递过来的杀人一样的眼神,就要将高丽太子一行人捉拿归案。

    “唧唧思密达!段洪你个老东西抽什么风!本王乃是高丽太子,圣天子陛下未来的女婿!唧唧思密达!你个狗奴才要造反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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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五章 棒子,大黄,花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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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大姨夫全面进攻,码字那货,对就是鄙人,被现实这条恶狗狠狠的哔了一顿,菊花已经绽放灿烂,现在是下午六点,上午写了不到五百,我在尽量深呼吸,希望可以调整心态,但是……有多少算多少吧,对不起了!

    然而,我还是要无节操的求,无下限的求,各种求,现实这条恶狗越凶恶,我就越要活出个人样儿来,乃们说是不?

    我会调整好状态,很快,因为这本书不再简单的是一本,更是一份寄托,我要像想象中,爱护那个腐女一样,爱护她。

    此致敬礼,再一次撒泼打滚各种求,靠你们了,让我活得像个人!

    ——————

    自上任伊始,就只为这座城一心扑奔,对上级笨拙的逢迎,对本地土豪极力交好的段洪段老大人,在今天终于霸气侧漏了一次,震傻了在场所有能听懂人话的官员和百姓,震出了一个没怎么太听懂人话的自恋高丽太子。

    “唧唧思密达,段洪你这条老狗!你就是皇家的一条狗,而本太子将会是大明的驸马!唧唧思密达,你个狗奴才还敢欺主不成!”

    张万成和柳城先的脑袋都快塞进裤裆了,他们实在是没想到,这个平日里看着风流倜傥,为人亲和,只是有些个好色的高丽太子,竟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草包!

    大明建国时间不长,但是开国之君朱元璋却是个在权利纷争上极有远见的人,或者说他抓权抓的极紧,慢说他一个蛮夷外国的小小太子,就算是公侯将相的子嗣娶了公主,都得夹起尾巴做人,真没见过有哪一个敢拿着驸马的名头招摇过市的!

    什么叫皇家的狗?朱元璋对儒家学说极其追捧,已经定为治国纲常,对有学识的文官更是礼遇有加,轻易不会呵斥;别看段洪屈居明州为知府,可他的学识,老朱也是相当认可的,每年吏部评考都会提及褒扬几句,他一个小小的高丽太子王昌又算什么东西?

    曼说是他,就是一位正牌王爷甚至是太子殿下,在面对学识、名声远播的地方官员的时候,都是要先行弟子之礼才问政事,谁敢这么叫嚣?老朱把礼数看的比天都高!

    自家事自家知,张万成之所以一来到明州就要和段洪争个高下,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他才不折不扣的是皇帝的一条狗,一条能卖萌,敢杀人,敢背黑锅,更敢不问缘由赴死的恶狗!

    他做的事情,每个锦衣卫做的事情,都是对权力执迷到病态的老朱愿意看到、想看到的,所以他敢,他敢争权,因为那不是为自己争权,而是替主子,替皇帝抓权,权力不是他的,连他都是皇帝的。

    但是段洪呢?段红就算再卑微、再懦弱,官儿再小,他也是他自己的!

    因为他是个声名远播的读书人!

    那个草包高丽太子骂的已经不再是段洪,他骂的是天下的读书人!

    “今天都疯了吗?”

    这是张万成和柳城先共同的心声。

    张万成向自己的副手使了使眼色,慢慢的向还未栓起的战马退去,这件事,他必须退缩,他现在正在疯狂的后悔着贪图高丽太子的深海明珠,后悔着接到那份邀请,后悔着来到这个该死的地方。

    这件事,他只能如实呈报,这件事他不敢参与,锦衣卫代表着皇帝的意志,所以他知道什么事情他能做主,什么事情他只能默默等待着结局和上峰的命令,一个不慎,他的仕途就会葬送在此!

    皇室和文人本就有很多矛盾,朱元璋这些年的手段开始狠辣起来,已经惹得山东士族的不满,当年又把浙江杀得太凶太狠,今天又出现一个准皇室成员辱骂一位大儒是皇家的狗的论调,这个锅别说背,就是这时候他在场就已经摊上大事儿了!

    张万成跋扈,可他不傻,他也知道以自己的能力,这个烫手的山芋他接不住,可是想想抽身而退,又觉得不放心,段红老头子疯了!看样子他是真敢干出抢抓高丽太子的事情,自己阻止与不阻止,都是大过!

    他犹豫着,他纠结着,他无所适从。

    高丽太子还在那里傻呵呵的叫嚣着,段洪老大人已经被气的浑身哆嗦,那是对读书人的绝大侮辱!

    邓总旗已经红了眼,不管不顾的传令巡城士卒冲向了高丽武士,那个叫帕布礼邴的高丽护卫队长见锦衣卫有抽身离去的样子,已经遣人去向西门,那里驻扎着高丽的三百人护卫军队。

    “锦衣卫听令,拦下两方!”

    眼看一场事关国与国之间颜面的械斗就要爆发,张万成一头的热汗瞬间变凉,脸色涨红如血,在第一个命令下完之后,他赶紧补充道:“不可争!”

    不可争,与谁都不可争,一伍锦衣卫才几个人?五个!五个身手只算一般偏上的锦衣卫,要执行这样的命令,难度可想而知!

    光巡城武卒就几十号人,高丽武士人不多,却个个高手!把五个锦衣卫劈开用都嫌不够!

    就在张万成抖动着手,要把腰间的特制的响箭放向天空的时候,五个锦衣卫已经三两背对的站在了巡城武卒和高丽人之间。

    三人面对高丽武士,绣春刀出鞘平举过胸,刃指红衣。

    两人面对几十巡城武卒,横刀在颈!

    对外绝不能屈,对内可动之以情。

    锦衣卫是经过百里挑一的军中精锐,是只忠于天子的特殊部队,是决绝的杀戮工具,但是他们始终是大明的子民,内与外相争时,刀刃必然不能面相自己的袍泽!

    果然,邓总旗在段知府的示意下,暂且止住了手下,对着不知道嘴里呜哩哇啦叫着什么的高丽武士虎视眈眈,而高丽太子看到这些大兵真的敢和他动手,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直愣了在那里,换句话说,他吓傻了!

    “段大人,段府尊,您这是干嘛,您这实在是让下官……“

    柳城先还没说几句话,就被老大人暴喝一声打断:“吾问汝老子兼娘,再问汝师,汝有何德何能尸位鸿胪寺,汝敢称读书人栽?斯文败类!“

    老大人真是气蒙了,已经开始爆粗口了,直接上来就是我去你马勒戈壁啊,你个有爹娘生没有老师教的玩意儿,你算什么东西啊,就在鸿胪寺当官儿?读书人要是你这X样儿,夫子都得气的诈尸,你就是个外表斯文内里混蛋的禽兽不如的东西!

    “今日谁敢阻我捉拿那羞辱学问的高丽棒子,谁就是我段洪不世之仇人!”

    老大人满脸通红的站在当场,身子已经有些晃悠,可是出言依旧掷地有声,铿锵如斧兵!

    “大人且慢,大人且慢,兹事体大啊,大人!

    卑职已经放起响信令箭知会千户所,指挥佥事邹蚺邹大人就在衙门巡视,待邹大人到来再定夺不迟啊,大人!”

    张万成终于想起来,这明州城还有一个比自己官儿大的锦衣卫上司,虽然那人基本已经废了,挂着个巡视的名头却一没有人、二没有权、三没有了靠山的三无四品指挥佥事,这样的人物哪有不在这时候请出来背上黑锅的?张万成想起邹蚺的时候,已经暗骂了自己无数声蠢货!

    “贱婢!你还想跑?

    哎呀,唧唧思密达!给我把这条脏狗打成肉泥啊!”

    那个名叫怜儿的花魁,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带着他瘦小的弟弟,趁着外间混乱,潜出了客栈,却被依旧不知道摊上大事儿的高丽太子发现。

    就在这个草包伸手拉扯怜儿的时候,一条不知道从哪窜出来的大黄狗上得前去,照着他的小腿就是狠狠一口,鲜血横流啊!

    朱顶嘴里直错牙啊,以前真没发现大黄这么好色啊!你这摇着尾巴直往人家女孩儿裙子地下钻,是怎么回事啊!牙痒痒的朱顶真想大喊一声:那色狗,放开那姑娘,让我来!

    他看着高丽太子在血泊中高声惨嚎,他看见怜儿姑娘惊恐的牢牢将那个瘦小的男孩护在身后,他看见大黄的尾巴摇成了螺旋钻裙底,无来由的想起了一句行酒令。

    棒子,老虎,鸡。

    棒子吗,刚才老大人已经指名道姓了;大黄可不比一般的老虎省心多少,就是和虎中之虎黑瑰比起来也不遑多让;至于鸡嘛,那怜儿姑娘……咳咳,心照不宣……

    就在朱顶看热闹不怕事情大,在脑海里想些不怎么健康的事情的时候,又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他循声望去,自己新收的狗腿子邹蚺在一个锦衣卫的驼乘之下,率领一大队锦衣卫赶到当场!

    PS:王昌,后来的高丽昌王,没什么迹象表明他是个草包,但是我故事写到这,需要这么一号人,所以这个锅,他不背也得背……

    本文纯属戏言,一切皆与事实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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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六章 大黄又立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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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锦衣卫千户所所有当值的差官,这下几乎全员出动,从各个方向,向着千户所和事出的地点奔赴着,也不知道是张万成故意的,还是已经吓得发傻,他点燃的是那枚代表着最严重事端的响箭,如皇帝出巡被刺驾遇袭、逆贼作乱等等翻了天的大案,才会出动这支令箭。

    这支令箭一出,千户所的锦衣卫头皮就是一麻,赶紧丢下手中的事情,闯进武库拿起最擅长的兵刃就开始集结待发。

    在千户所医馆就医的邹蚺听到这个独特的声音更是一惊,挣扎着走出了门,胡乱拽过一个人就爬上了对方的背,匆匆的向着越聚越多的锦衣卫大队奔去。

    不管他现在再如何落魄,按照大明军中规矩,他也是现时的最高长官,在这种紧急情况之下,就算没人听他的,他也必须担负起属于自己的职责。

    五百多个锦衣卫或在马上急催,或跟在后面跑步吃灰,不管马上步下,竟然一个没落下,只用了小半柱香的时间,就从码头杀到了这间位于繁华地段的客栈。

    邹蚺一马当先的……被人骑马驮载在最前方,他现在其实是很虚弱的。

    虽然朱顶一开始本没打算要弄死他,但是为了行事方便,还是让他受了不轻的伤。

    轩辕剑刃虽然在朱顶的有意控制下,留下的伤痕都比较浅,属于皮肉伤之列,但是架不住多啊,虽然谈不上千刀万剐,但是在他身上滚了那么两圈留下百十道伤口,总还是有的,更何况他还玩儿了个人形喷泉的把戏。

    面对朱顶的时候,各种心绪繁杂,注意力大部分被分散,所以还能强撑着溜须拍马,可一旦精神放松下来,他都觉得自己快要不会动了,要不是朱顶赏了他一瓶臭到没法闻的刀伤药,他这会儿还真没法起床,那药物端是神奇啊,药到血止,伤口就已经出现愈合的迹象;那个据说是全城最好的郎中,看到他伤口的药,那激动的神情不要不要的,就好像在自家地里挖出了五百两银子一样。

    他靠在骑士的背上想象着自己的未来,今天的事,他真的没怎么挂心,这城里除了一个小破国的小破太子,实在没有什么重要人物,就算张万成碰见什么棘手的问题让自己顶缸,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京中的大人物都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货色。

    放在今天之前,他可能还会恐惧,可是现在,他身后站着一位小爷,虽然那小爷三令五申向他说明不得破漏行藏,但是邹蚺还是在第一时间把这件事写信密奏给了皇帝陛下,他可以忠于朱顶,但是,他首先要忠于天子,他首先是个锦衣卫。

    小爷还是个孩子,所以必然不会看见自己这个玩具被他人毁坏,何况小爷是个狠辣之辈;天子因为这位小爷失踪大为震怒,魏国公差点在金殿哭晕过去,所以他们不会看着自己这根可能是唯一的线,因为这么明显的烂事就被断绝。

    所以,只要不真的涉及到社稷层面,邹蚺是安全的,他张万成的小算盘注定落空。

    一滴冷汗从邹蚺的额上划过,就在战马放缓的那一刹那,他抬起头,看见了一条黄色的大狗在和几个红衣武士对峙,露出的利牙寒光绽绽。

    那条大黄狗,他见过,很通人性,是那位小爷的狗。

    朱顶还在哭,泪还在流,方老头儿还在装死。

    眼睛里的沙子已经让他揉的差不多了,但是眼里的痛涩和鼻里的酸意,却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消退的。

    他不良的看着大黄在那几个红衣武者之间蹦来跳去的咬着人,心里毫不担心,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山谷里,自己才总算知道,这个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老狗,或者说小麒麟,是多么的生猛。

    红衣武者已经人人带伤,有的是大黄咬的,更多的是他们自己砍的,大黄很聪明,很善于用自己大半人高的身体,恰当的挡住视角,让那些向它招呼的刀和剑适当的砍在不该砍的躯壳上。

    高丽太子已经不再说汉话了,嘴里叽哩哇啦的不知道在咆哮些什么,但是看着那些红衣武士脸上的神情就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段洪和邓总旗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么严肃的事情,为何会因为一条狗而变成了一场闹剧。

    但是他们知道,事情非但没有变得简单,反而更加棘手起来,他们抓人最多不过意思意思,这是在为天下的读书人争脸面,在为百姓讨公道,但是任谁都知道,他们拿高丽太子没辙,别说见血了,就是大牢都得天字一号房的待遇,有酒有肉好好招待。

    段老大人看着下半身袍子已经被鲜血染得殷红,却还在一味狂吠的高丽太子,心里沉沉的一叹,这对爷孙和那狗的主人以及花魁姐弟,他保不住了,拼了命都保不住。

    看到锦衣卫的大队人马到来,段洪的心更是一沉,以锦衣卫的做事风格,恐怕那几个与高丽太子有直接冲突的平民,就要血溅当场!

    脚步声四散却不凌乱,五百锦衣卫迅速的将在场的所有人等控制住,独独大黄和高丽太子以及那几个红衣武者让他们有些无所适从。

    所有人都看向了张万成。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快将那畜生剁了!”

    五百训练有素的锦衣卫要杀一条狗,就算大黄是麒麟,比一只老虎还凶猛,又聪明得不像话,它也扛不住。

    这货平时看着不怎么精,贪吃好色爱睡觉,可事到临头也是真不傻,眼看着那一群人呼呼啦啦的就奔着它杀了过来,急忙跳出与棒子武士的战圈,冲向了向他杀来的锦衣卫,也不恋战,而是一味的闪躲,不一时就跑到了刚刚从马上挣扎下来,还没来得及阻住张万成的邹蚺脚下。

    大黄摇着尾巴,往地上一蹲,水汪汪的大眼睛满是可怜的盯着邹蚺,嗓子里发出类似求饶的呜呜声,就像一只做错事了的狗,在恳求自己主人饶恕。

    朱顶在自己心里哀叹,都说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自己就这德行?没发现啊!

    邹蚺看着脚边的大黄,制止了来杀狗的锦衣卫,嘴里满满的苦味,这下可是有嘴说不清了。

    傻子都能看出来,那几个高丽武士和一条狗没完没了的,那高丽太子身上的血,十成十是这条狗干的,虽然他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位小爷的爱犬被砍死,但是性质不一样啊!

    现在好,一个黝黑锃亮、臭烘烘的屎盆子已经稳稳的扣在了他脑袋上!

    这狗,成精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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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七章 燃烧的白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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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公子,已经打探清楚,高丽王子抢攞花魁怜儿,又劫其幼弟逼其就范,杨家的西席方先生以为那被掠男孩,是他刚寻回的孙子……”

    在距离客栈不远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静静的停了一架马车,被密密麻麻的锦衣卫,阻住了唯一前行的道路。

    马车前后,是一队手持长棍的护卫,他们的头上,都整整齐齐的带着一个绣着白色莲花的头巾。

    说话的老人很老,很有名望,当年朱元璋投身白莲教的仪式就是他亲自主持,那时的老朱不过是郭子兴帐下的一个小小军官,而老人已经是白莲教的一位长老。

    自从洪武皇帝建国前一年,朱元璋因为某件事情与白莲教彻底撕破了脸皮,并且在某人心丧若死无暇教务的关头,开始不遗余力的打压白莲教之后,老人便消失在了所有人的眼前,再也没有人见过。

    可是几个月之前,那个女人破门走出那间院子的时候,他赫然便站在迎圣的首班队列。

    现在,这个身份尊贵的老人,却站在车窗外,语气谦卑的对马车里的人说着话。

    听着老人缓慢的叙述着事情的始末,透过遮挡车窗的轻纱,看到向着这个方向戒备重重的锦衣卫,车窗里的人,用一种极为难声音,对着老人客气的说道:

    “刘爷爷,白莲高洁,眷顾每一个世人,那方老先生写的戏文,我这些天也听了一些,很有趣。

    至于那个花魁,既然她名唤怜儿,便是与我有缘,又在此被我碰见,我便不能不管。

    白莲高洁照世人,就让他们笼罩在白莲的光明中吧。”

    老人白眉微蹙,显然与马车里的人看法不一,沉吟半晌才又说道:

    “公子心地醇厚,容不得世人受苦,那高丽人倒是还好说,这些年教内潜心经营高丽,有李成桂在,他一个雍聩的王昌泛不起什么风波;只是,我白莲教众在华夏方见光明,恐怕不好和锦衣卫正面冲突,况且公子您现在实在不适宜暴露。”

    马车里的人一声轻笑,续而说道:“刘爷爷,无碍的,我师父现在分不出多少精力顾及到我,而且有她老人家在,朱皇帝绝对不会计较这样的小事,他们的眼睛只会盯着整个天下。”

    老人再次默然,然后便单独一人向着前方走去。

    客栈门前的纷争暂歇,甚至连高丽太子都安静下来,连痛呼声都已经停止,气氛一下从纷杂变得寂静,诡异非常。

    直到这个时候,朱顶才发现在场的这些大官小官的视线,早就已经脱离了彼此,齐齐的看向街角。

    朱顶也向那里看去,于是看见了那个站在马车前的皓首老人,看见了那一队穿着青衣头扎白巾的白莲教兵,看见了马车里的人。

    老人离开马车向客栈门前走去的时候,带起了一缕清风,将挡住车窗的轻纱微微带起,朱顶依旧趴在地上让方老头儿枕着,所以从他的视角可以清晰的看清车里人的模样。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朱顶差点没吐出来,车里那人长得实在太过抽象了!

    青丝如墨眉如黛,额头宽平发入参,长发隔着单薄的红衣垂在肩上,这便是那人全部的优点,剩下的一张脸,根本没法看了!

    左脸至少比右脸高出整整三寸,上面疙疙瘩瘩就像癞蛤蟆的背,偏偏一片通红;右脸白,白的不似生人,坑坑洼洼的一片,偏偏坑底是无数的黑色斑点;两半脸一般的丑,偏偏还泾渭分明的丑出了花儿!

    那鼻子更不用说,间夹在一红一百之间鼻孔朝天,个头快赶上朱顶拳头大小了!

    一张嘴,或者是两片嘴肥如香肠,唇间的缝隙就是飞进去一只拇指大小的绿头蝇都是绝无问题!

    朱顶胃里这个酸爽,再也不敢像那个方向看上一眼,看别人最多要钱,看他\她,真真的是在要命!

    客栈距离街角并不遥远,朱顶恶心这会儿,那个刘姓白莲教长老已经走到了知府段洪的近前,也不作揖,只是简单的拱了拱手,算是问礼。

    段洪等人却不敢怠慢,包括行动不便的邹蚺都恭敬地躬身回礼,之前因为看热闹、讲公道话而挨过揍的百姓们,更是已经跪到了一大片!

    段洪和邹蚺这两个高级官员看到百姓跪倒,脸色就已经见黑,但是他们没有阻止,也没有误了自己的礼数。

    现在已经不是前元,在非正式场合,百姓拾起有元之前的习惯,见到大官儿一般都躲着走,实在躲不过去,就在路边站立双手作揖低头行礼,腰都是不怎么弯的。

    就像之前段知府和邹蚺出现的时候,也没见谁扑通一下跪倒不起。

    可是这个老人出现之后,他们却给跪了,跪得诚心诚意毫不委屈,因为他们都是白莲教徒,虔诚的白莲教徒!

    在场的官员脸色都很难看,那老人代表着白莲教,他们又何尝不是代表着当今天子!颜面无光!

    几个月之前,突然一纸公文从朝廷迅速下达,命令各个地方官府取消对白莲教的控制,甚至出现白莲教徒大批量汇聚,隐隐已经有暴乱之象,至少四分之一的地方官员、军中骨干更是旗号鲜明的亮明白莲教徒的身份!

    在那样大乱将起景象的时候,全国各地的奏折如雪片一样飞往京城,向老朱请奏处理方案;可一向杀伐果决的皇帝陛下,竟然是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不管!不问!

    事反常态必有妖孽,果然,一个月都没到,几个白莲教出身的大佬集体请辞,朱元璋欣然接受,各地的白莲教徒竟然就此散去还乡,该种地的种地,该读书的读书,甚至连那些官、兵都没受到什么牵连!

    就此,虽然时间短暂,但是白莲教的声威是再一次的打出来了,在除南京以外的地方,信徒发展的速度令各地方大员冷汗直流,成为全国之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且这个时间绝对不会漫长!

    更加主要的是,白莲教已经明目张胆的成立了教兵!虽然数量不多,可是谁也不敢忘记,洪武皇帝是靠什么起家的!

    可就算是已经威胁到江山社稷了,端坐龙椅上的那位陛下,依旧是不闻不问!

    PS:某人嫑打我啊,照你的样子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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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八章 还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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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不仅白莲教实力大增,声名刚刚好转的蜀中易家也蠢蠢欲动。

    易家是个非常古老的家族,其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先秦,唐朝末年开始迅速崛起于武林,五代十国时期子弟大多活跃于抗击****、拯救黎民于水火的伟大事业中,当然,越伟大的事业付出的代价就越惨痛,在老赵建立大宋之前,这个家族就基本上快死绝了。

    可惜,快死绝究竟是没有死绝,万顷地还剩下几颗营养不怎么良好的小青苗挣扎着活着,有宋一朝,这个家族逐渐的恢复了元气,再次兴旺起来,惊才艳艳的人物就好像大白菜一样层出不穷,与各大派、各大武林世家明争暗斗了几百年,又因为祖上用血肉换回的好名声,终于搏回一个第一武林世家的名头。

    然后,或许是死怕了引起的痛定思痛,在宋朝岌岌可危的时候,他们萎了,没有向自己的祖先那样投入到抗击****、抵御外辱、为民做主的伟大事业里,而是选择蛰伏蜀中保存实力。

    他们怂了,易家的门人弟子因为对家族或者师门的忠诚,同样或心甘情愿或不甘心的潜匿起来,被契丹人压了好几百年的老赵家没有和江湖草莽开过口,金人入侵,宋徽宗赵佶向武林领袖易家服软了,但是,没用!

    易家举家失踪在蜀地的连绵山林之间,门人弟子也是不知道跑哪猫着去了,要知道那个时候,易家能控制的好手,至少有近千人,这其中能入万军斩上将首级的高手高高手可大有人在,多好的刺客小分队啊!

    草莽多忠义之士,少林峨眉青城等派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之后,北宋还是亡了,坐井二帝被金兀术抓了回去玩儿。

    宋军孱弱,武林豪杰松散,虽武艺高强但是终结难敌金人精锐大军,但是如果不是易家贪生怕死,约束族人和门客,而是让手中的力量加入到抗金之战,至少两位帝王不至于那般凄惨。

    再后来蒙古人大局已成,傻子都知道,易家手里那点力量,连螳臂当车都不配。

    蒙古人当政的时候,各大派都被祸害的惨兮兮的,尤其是峨眉派,更是差点儿山门被灭,传人流落各地苟且偷生,和灭派也没多大却别了。

    可他易家却如日中天!武林第一的扛把子地位坐的稳如泰山!继续在蜀中潜伏着笑看风云!

    刘福通举旗反元的时候,易家终于坐不住了,派了几个自幼研习兵法的内门弟子从军,算是几百年来第一次参与到国事之争里面,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们是想分一杯羹。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易家差点血本无归。朱元璋立国的时候狠啊!我的,我的,都是我的!什么白莲教、老易家,都是我的子民,一边玩儿去!

    易家除了几个看着显赫的官爵,毛都没捞着,然后他们又怂了,继续老老实实的蜗居蜀中,易老爷子更是宣称要闭死关。

    再然后,那个白莲教徒心心中虔诚信仰的女人走出了那间小屋,走出了那个院子,易老爷子终于看到了某种机遇,也决然出关。

    可是,他却万万没想到,那个明明已经疯的不像话的女人,也仅仅是走出了那个自幽十几年的房子,就仿佛只是出来透透气,就没有了其他的动作。

    于是,蜀中武林大会也变成了雷大雨点小的闹剧,草草收场。

    可是,易老爷子不甘心啊,家族好不容易在自己这一代积蓄了足够的力量,朝堂上有咱的大员,江湖里有咱的门客,民间有无数的商贾在为咱创造着金银,还没玩出点花儿来,老头子舍不得死啊!尤其是现在大明刚立国,一切都是方兴未艾,这个时候抓不住机会,难道还要等到下一次****?

    老爷子觉得自己活不了那么大。

    于是,他派出了自己最喜爱的重孙子,经他一手调教的易广远,去试试走老朱的科举途径,看看能不能在朝堂之上,为自家嫡系找到一方立锥之地,能不能向强势的老朱讨要一个话语权。

    于是,易广远来到了明州,因为明州城有一座书院,书院的院正名叫孙美和。

    他这时候,就站在离客栈不远的一家酒楼二楼临窗而立,在那里发生的纷争从头至尾他都看在眼里,怜叹着小小百姓在官府这架暴力战车之前的卑微,想着自己今后如何如何匡扶大世。

    十六岁的小小人儿,悲天悯人,以巨像之身,怜悯蚂蚁之哀。

    苍老的刘长老,已经对段洪和邹蚺说明了来意,白莲之火不灭,光明自在人间,每一个白莲教信徒都必然是纯良之辈,绝不会作奸犯科,而今天在场的当事人,那对爷孙、那对姐弟,甚至那条狗,都是他白莲笼罩下的纯洁生命,不应该受到来自污浊之手的迫害。

    老人没有理会高丽太子,高丽太子低头看着自己还在流血的腿,眼中极其小心的掩盖着愤恨,没有说话。

    老人在白莲教中身份很特殊,他叫刘福苗,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但是,他投身白莲教极早,在教别很松散的时候,就已经小有名望,最主要的是,他的堂兄是刘福通。

    所以,像张万成这种虽然稳稳抓着权力,却职位卑微的小人物,甚至连与他平等对话的权利都没有。

    至于高丽太子,则更不用说,高丽早就在这十几年间成了白莲教的牧场,而白莲教在那里的代言人不姓王,而是一个叫做李成桂的野心家。

    一个生于小国,一心争权夺利的野心家,远远要比一个腐朽的王室,容易控制得多、好用的多。

    朱顶被老人的话赫的骤然抬头,他的视线扫过段知府,扫过邹蚺,扫过张万成,在他们脸上看到的,竟然是理所当然或者愤怒无奈!

    在他的记忆里,从明朝之后开始,白莲教都是应该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只能在台面以下活动,而在朱元璋在位期间,更是连一点水花都没有。

    自己究竟做了什么,能让历史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蝴蝶的翅膀还未开始招展,远在无尽彼端的风暴就已经席卷成型,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朱顶的一颗心,开始怦怦乱跳起来。

    自己一直以来以为的简单,似乎并不怎么简单。

    这具身体的父亲是谁,他已经知道了,可是这具身体的妈,到底是谁?

    历史,已经被那个朱顶在原本世界从未听说过的白莲圣母所改变,但是那个女人是从他出生开始就一心要置他于死地的,绝对不会是他的母亲。

    自己的身世,似乎关乎到白莲教的归属,所以当某些人以为自己已经死掉之后,开始蠢蠢欲动,开始兴风作浪。

    可是,朱元璋竟然就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发生?

    显然,段洪和邹蚺的表情已经给了他答案。

    大明明初的历史,似乎并不像满清所描述的那样,除了杀杀功臣就别无旁事,这里边的故事似乎多得很。

    “但是,我妈到底是谁,还能有谁?!”朱顶都不知道为了什么,思想竟然跑偏到了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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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九章 皇权与白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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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州城说大不大,说下不小,曾经无比的繁华,现在一片萧条。

    就在这个萧条的城市,竟然有两个身份尊崇的人物,或身在局中,或冷眼悲悯,不得不说让人有些意外,和那么一点点的有趣。

    刘长老只身前来,苍老却不佝偻,皓首白须满面祥和,可他就站在那里,并没有盛气凌人,倒比五百锦衣卫加上数十个巡城武卒来的更有气势。

    朱顶止住哭声,就像是一个寻常人家的孩子受了骤然惊吓一样,开始反过来缩在方老头儿的怀里惴惴不安,这份演技,让他在自己心里给自己点了十万个赞。

    他很好奇于这个看上去有些倔强和不畏权贵的知府大人,究竟会怎样处理这件事情。

    在刚刚,他就已经看出来,这位老大人至少在表面上,是位爱民如子的好官。

    可是那刘长老所求诉的事情,已经不仅仅限于谁对谁错的诉讼之争,这已经涉及到教权和国法的争端,这已经可以说是那个被神化了的女人和高高在上的洪武大帝的争端,一个处理不好,后果可不是知府这种地方官吏能承受的起的。

    国不可有二日,哪怕一公和一母。

    朱顶思绪转来转去的不停飘飞,关于争权夺利这种事情,他几辈子下来虽然没有多少机会真正决策其中,但是却经历的多了。

    回到他现在的境地,他反而一点儿都不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官府压倒白莲教,他最多不过是去大牢一日游,能做到指挥佥事位置的邹蚺,不可能连这点事情都办不好。

    白莲教压倒地方官吏,他更省心,无非就是顶着个白莲教徒无罪释放,这有什么,真按血缘来论,他那大部分没见过,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几个的一大家子,早先可都是家传的白莲教徒。

    大黄刚刚已经抱住了邹蚺的大腿,想来也绝不会有事。

    至于花魁姐弟?朱顶并不关心,冷血也好,麻木不仁也罢,他没什么圣母气质,他只在乎他在乎的人。

    他现在甚至在恶意的猜测,段洪老大人刚刚已经被高丽太子气的直蒙圈,站都站不稳了,这会儿会不会借坡下驴,干脆来个“晕遁”,将这个烂摊子直接交给锦衣卫?

    除了刘长老,在场的其他人脸色都很难看,围观的百姓,早在刘长老那些话说了一半的时候,就被很有眼力见的邓总旗疏散回家了,然后他和几十个巡城武卒便把客栈周围封锁起来。

    朱顶这才发现,这个只会低着脑袋无声抗争的小军官,居然颇会处事,至少比从刘长老来了之后就开始假装隐身的张万成要好得多。

    段知府的面色很平静,至少现在平静了下来,他看向刘长老的眼睛,竟然不再夹杂其他情绪,完全没有要晕厥过去的迹象,很清明。

    他正了正衣襟,理了理纷飞的长须,对着南京方向恭敬拱手,说道:

    “刘长老此言差矣,圣天子自开国之初便言之以明,有作奸犯科着,纵皇子之尊亦以庶民同!

    今日这方姓老人爷孙,在外邦贵使落榻之处扬声喧哗逼责,已属不敬,虽事出有因,又被恶奴打伤,其因由自有本府从中详查,自然不会让良民蒙冤,让恶人逍遥。

    本府不问他出身何家,更不问他出身何门,只要是我大明子民,只要是我明州辖下,本府定会秉公而断,不劳刘长老费心!”

    张万成心下一惊,万万没想到段知府会如此应对,这话说的是相当不客气了,若放在市井,那意思就和“这管你什么事,你算哪根葱显得着你吗?”相差无几!

    段洪今天的为人处事,真让张万成大感意外,这哪里是平日里那个又软又孬的老好人?这明明就是一块茅房里的石头,臭硬无匹啊!

    朱顶事不关己的缩在方老头儿怀里打着哆嗦,余光瞄向好像漫不经心看过来的邹蚺,悄悄的打了一个胡同里约定好的肯定手势。

    他不喜欢官府,不喜欢锦衣卫,但是他更仇恨白莲教,那一夜的事情,到死他都不会忘记!能让白莲教重要人物吃瘪,他当然乐见其成。

    这已经是三个人的戏码,刘长老、段洪、邹蚺,其余人包括高丽太子在内,都没有插言的余地。

    段知府慷慨激昂的说完那番话之后,坦然的看着刘长老,看着他那张保养极好、看不出多少皱纹的白净脸庞,等待着老人的反应。

    刘长老面色很平静,已经很少有事情,能让从大风大浪里一路淌过来的他有所动容,可他反驳段知府的话,却让人心肝直颤。

    “段大人此言差矣,白莲教虽在大明,却不归大明朝廷约束,白莲教徒是大明子民,却有我教圣光护佑,一切因果福报,一切错恶端由,自有白莲明鉴,人间王法,怎能判定我教民皂白?

    官府多冤案,可我白莲上下却从未放过一个恶人,更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正如段知府所说,我教下善民,自不劳大人费心。

    不仅仅这对爷孙,那姐弟俩人,还有那条挺身护教的神犬,老夫今天都要一并带走。

    或者大人准备将我个老头子一并羁押?”

    字字诛心!

    纵观华夏几千年,就没有哪个教派敢和官府这么说话,纵然心里憋着天大的坏,见到代表着皇帝的官员,也只能处处恭顺!

    可这个刘长老,就是这么的硬气,硬气到牛哄哄的锦衣卫,听到这些无异于分疆裂土的叛逆之言,竟然一时间敢怒不敢言!

    就因为他是刘长老,白莲教内数一数二的长者,就因为白莲教教徒太众,甚至已经有了数量可观的教兵!

    牵一发而动全身,谁敢保证这个老头子今天在这里出了什么状况,那些信仰疯狂的信徒,会不会再起民乱?这种事情谁担得起?

    象征着皇帝权柄的锦衣卫沉默了,张万成沉默了,邹蚺在心里斟酌着措辞也在沉默着,可有人不会沉默,在他心中,正统的华夏皇权容不得任何亵渎!

    “老匹夫!竟敢口出如此狂妄之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你一介布衣,口口声声白莲圣光,本官问你,那圣光何在?

    你一介老叟,口口声声白莲无恶人,那本官来问你,六月十三,张家镇那一十八口惨遭罹害,连襁褓中的婴儿都被摔成肉泥,待字闺中的好女娃生生被禽兽侮辱致死!那张员外善名远扬,被你白莲匪兵一口一个入世邪魔,活活烧死在自己家门前!

    这就是你说的良善教徒?我呸!你也配!

    老匹夫啊!本官今天就是拼着千刀万剐,这件案子也是管定了!”

    段洪这些话一出口,别说他人,就连一副看热闹不怕事儿大心情的朱顶,都为之动容,别看他到明州城刚一天,可是段知府嘴里的那件惨案,他还真听方老头儿提起过。

    无非是镇上泼皮作恶,被张员外多次惩处,非但不知悔改,反而记恨在心,就在月前白莲教众大规模向城池聚合的时候,那泼皮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混进了教兵队伍当中,摇身一变,成了统管三十个教兵的小头头。

    一朝我得势,便把凶来逞;张员外一家就在那个夜晚被他满门杀尽!

    白莲教四散民间之后,段知府顶着巨大压力将那泼皮和几个附近的教兵抓捕归案,可惜纵然如何审讯,也没有问出其他人的下落;不是那些泼皮多么硬气,实在是白莲教兵组成太过松散,查无可查。

    几个月之前,朱顶在家乡曾经听到过段知府开场的那句话,那是徐直曾经对假扮阎王的太子说起的话。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一个说的凄凄惨惨,一个说的大义凛然,心中无愧就,就算是满口脏言,也能震烁人心吧。

    朱顶不由得在心里,佩服起这个看似嚅嚅,实则刚正的老大人。

    刘长老依旧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仿佛段洪那一口一个的老匹夫说的不是他,而是旁人。

    或者再懒得和段洪口舌之争,他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似是随意,又似是轻慢,然后他向身后招了招手,那辆马车前列的半队白莲教兵便向着这个方向,行了过来。

    邹蚺看着那七名施施然行来的教兵,眼角不由得一阵猛跳。

    不是因为凭他的身手都看不出那七个人的深浅,纵然他们都是少见的一流好手,也绝对不可能敌得过五百战阵有方的锦衣卫。而是,不到万不得已,他不可能真个动手!

    他又一次扫向了朱顶,看到朱顶对着他的那个仿佛抹脖子的动作,他的心里是一片苦涩的。

    “候!”

    胡闹也罢,不知深浅也罢,已经这个时候,已经这种争执之间,他也真没什么好的办法,既然已经上了那小爷的这条船,既然已经准备抱住那小爷的大腿,他就听天由命,只能在心里祈求着,若今天真的捅出了什么篓子,这个孩子在大人物心中的地位,能罩着他且罩得住他吧!

    这件事,朱顶罩得住他吗?朱顶没想过,他只是单纯的不想白莲教好过而已,但是好歹留邹蚺条小命,他还是有把握的。

    在场五百余锦衣卫只是一个错愕,视线便齐齐的看向了实际上的主官张万成,而张万成却一心一意的看着脚底下那只不存在的蚂蚁搬家。

    “我是本城锦衣卫最高阶者,紧急事宜,本官一力承担,候!”

    邹蚺的身体是虚弱的,喊出的声音自然不会如何的大,可是他那仿佛从嗓子里挤出的话语,却仿佛有着某种魔力,又或者仅仅是军规所限,五百余锦衣卫整齐划一的平举手中绣春刀,利刃随时可出鞘!

    段知府脸上更加凝重起来,眼中却透着欣慰。

    刘长老的脸色终于难看却隐隐有些期待起来,虽然他还是低估了段知府和邹蚺对皇权的维护,但是他却非常希望战斗真的发生,哪怕搭上他这条老命!

    局势一触即发,那七个伪装成教兵的高手,就要走到近前。

    就在这个时候,却听马车里传来一句轻呼,分不出男女,却很有些动听。

    一个长相非常清秀的少年,从马车里款款而下,手中折扇轻摇,倜傥潇洒。

    他很快就超越了停在路上的七人,来到刘长老的身边,认真见礼,随后,对着段知府又是深深一躬:

    “学生敢问知府大人,无心而滋扰外使却被恶奴所伤者,该当何罪?”

    段知府知道这人定是白莲教中人物,却不知他问这话的目的,于是皱着眉头一五一十的回答道:

    “纠察无心且无大过者,仗十,然事出有因又被侵袭,改判牢狱半月,罚银五两,行凶者同罪。”

    那少年听完,也不犹豫,从怀中拿出纹银十两,恭敬地递向段知府:“罚银学生愿代为纳付,有余者还请大人交代狱卒给这爷孙多些宽带,老少不易,更何况,大明不罪长者,还请大人多担待。”

    随后,他又正襟说道:“学生尝闻民不举而官不究,敢问大人此理可成?”

    段洪沉思片刻,便明白了少年的意思,心里一时有些迷惘,只是简单的点头应是。

    那少年回身向刘长老道:“有劳长老。”

    刘长老一声长叹,问道:“公子教你的?”

    少年躬身应诺。

    刘长老看了看剑拔弩张的锦衣卫,神情若有所失,随后看向了依旧低着头看自己不再流血的伤口的高丽太子,平静的问道:“老朽敢问太子殿下,您的一身伤,是如何而来?”

    高丽太子一愣,心想唧唧个思密达啊,怎么还奔我来了?

    张嘴就要实话实说,却被他的侍卫队长帕布礼邴,用标准的汉话抢先答道:“回禀尊贵的白莲使者,我家太子身上的伤势,乃是不小心摔的;那花魁姐弟,太子也本要放走的,并非是逃奴。”

    听到他的搭话,那少年面含微笑的对着段知府再次行礼,也不多说,就回转马车而去。

    PS:骑着摩托去泡妞,打个商量,算还债了成不,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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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章 背着书包上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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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州城的夏,无风无雨也无浪,刘长老领回怜儿姐弟之后,只在明州驻扎了三天就离开了,他此行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送那个少年上学。

    没错,上学!

    那个少年,据说是白莲教一位长老的孙子,少而聪慧好学,故此,被选拔出来前往明州就学。

    据邹蚺私下里和朱顶汇报,白莲教似乎想通过科举这条路,在朝堂上争得一席之地,讨要一份话语权,这一点朱元璋是默认了的。

    不仅仅是他,蜀中易家更是直接派出了首席继承人,来参加这场角逐,这将是两大民间势力,和老朱之间没有烟火气的较量。

    朱顶从未听说过易家,问起邹蚺时,对方只是不屑地告诉他,那只是一个强壮的懦夫,不足为惧。

    至于为什么要走科举的路子而以仕人身份争权,而不用那些开国的元勋已经巩固的地位,对此,邹蚺深深的低下了头,不敢多言。

    朱顶倒也不在意,无非就是暗中达成某种不可告人的协议,无非就是老朱为了天下不乱,做出了某种让步,同时也得到了某些他想要的结果。

    这阵子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由下台的朝堂大员可不在少数,大明本来官员数量就不怎么充足,想来这一下,老朱恐怕要忙的没时间喝花酒了吧……

    之所以这些人齐聚明州城,则是因为这里有一所新生的书院,主持书院的是一位饱学之士,名叫孙美和,名声虽不显,但是他的才学却被广为认可,最主要的是,他真的很会教授学生,他做教谕的十年时间,门下就出了三位进士及第的高才。

    这一天,刚刚二进宫被放出来没几天的朱顶,早早的起来熬着粥,心里面是有些烦恼和苦涩的。

    因为今天是鹿鸣书院开课的日子,是那些怀着勃勃野心的少年们迈出第一步的日子,同时,也是他的受难日——他也要去上学!

    方老头儿有本事啊!竟然混进书院做了一名教谕,一位花甲之年的教谕先生,顺带着把自己的孙子带进这个将来会涌现出一堆大人物的书院,不过分吧?

    可朱顶觉得过分,上学啊,他都十几辈子没上过学了……

    可是为什么心里会有那么点儿小期待和兴奋?用自己十几辈子积攒下来的学识,去欺负欺负那些小屁孩,貌似是件很有趣的事情啊!

    “哎,看我这点出息,敢来点三岁以上的脑筋急转弯吗?”

    “啪嚓”“哐”“咔嚓”

    一连串的声音在灶房里响起,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灶房门前的方老头儿,不知道在哪里淘换了一件干净利落的袍子,更不知道从哪抢了一顶似模似样的教谕冠带,竟然很有一副精神矍铄的学识大家模样,换个人似的崩在了朱顶眼前。

    “宝儿啊,快别愣神了,今天可是你第一天就学的日子,可不敢迟到啊!

    爷爷都打探清楚了,不说外地生员,就是本地的学生也都是了不得的人物啊,虽然年纪都不大,但是可都才名在外。

    杨家、屠家、陈家最寄希望的后生,可都有可能是你的同窗啊!

    乖孙啊,把握好机会啊,就算你愚钝不堪,不能在功名上有所建树,可这些都是人脉啊,将来或许都能成就大人物啊!

    哎呀,我孙子前途不可限量啊!这是要光宗耀祖啊!也算对得起你惨死匪手的爹娘了!

    快别愣着了,拿起书囊就学去吧!”

    看着兴奋的和什么似的老人家,朱顶嘴角一抽:几个烂菜叶子就把您激动成这样,要是让您知到那里还有两朵红花,您不得咯喽一下晕过去?

    当然,这话朱顶不能说,也就在心里叨咕叨咕。

    他弯腰捡起地上那个四处漏风、脏兮兮的破布包裹,觉得自己今天是注定要丢人了。

    随手翻了翻,都有打退堂鼓的心了。

    这里面的东西他认识,家里唯一一套文房四宝——四面锃毛儿的狼毫、不规则的青石镇纸、一打儿黄的不要不要的草纸,最过分的就是那块砚台,本来就缺了个角,这回好吗,刚才“咔嚓”一下,又磕掉了一块儿。

    朱顶很想问问方老头儿:“您这是让我去上学啊,还是去丢人现眼!?”

    朱顶到底是叫方老头儿一脚踹出了家门,一点儿讨价还价的机会都没给他,可朱顶,真的,不想去上学!

    大黄被方老头儿冒着生命危险强行关在了家里,按老人的说法,没见谁上学还带条狗的!

    但是朱顶没好意思说,这事儿他还真干过。

    “哎,真有些想那条能装进文具盒的小小小小狗儿……”

    朱顶第一次孤身一人在宽绰的大街上磨蹭的徜徉着,现在时间还很早,也就晨间五六点钟的样子,路旁花草上的露珠还透着晶莹,把翠绿的叶子压得弯弯。

    平时间,这个时候街上是没大有人的,就连最早的早点铺子,也不过是刚刚掀起门板。

    可是今天,这里却分外的热闹和急霍,就是朱顶溜达出两间房子的功夫,就有三辆豪车,额,豪华马车从他身边飞驰而过,向着距这里不远的码头冲锋而去。

    “噗噗,这特么是要疯啊,也不怕癫死,着急投胎啊!”

    吃了一嘴灰的朱顶胡乱骂了一句,一回头,发现家门前有个人模人样的老头子正狠狠的看着他,于是一缩脖子,加快了脚步,追着灰去吃了……

    说起来,鹿鸣书院的建址多少让朱顶两腿之间的球型物体有些疼,别的书院都依山傍水而建,环境幽雅,风景宜人,闲来听涛,趣时逗鱼,就算无心读书,也能自我消遣一下。

    可是建在一个荒废的码头是个什么鬼?就地征用几所破仓库改造是什么鬼?糊弄人也不带这么糊弄的吧!

    连个女同学都没有,这学上的,注定没滋没味了。

    一路心不甘情不愿的磨蹭着,大半刻钟的路程让朱顶磨蹭了又磨蹭,到底还是在半个时辰之后,来到了鹿鸣书院的门前。

    人山车海啊!

    比后世小学开学可是热闹多了!

    “这位……小兄弟,难道你也是来这鹿鸣书院就学的吗?”

    就在朱顶鼓足勇气,准备闭着眼睛往里挤的时候,突然觉得肩膀被轻轻的拍了一下,回过头,便见着一个能装下三个他的大胖子,正一脸贱笑的的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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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 糗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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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朱顶和那个叫做楚中天的大胖子,一身臭汗的挤到接待学生的教谕身边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刻钟,朱顶那个四处漏风的书囊已经碎成了几块儿,算是彻底报销了。

    邓总旗升官了,现在一身百户装束精神飒爽的带领一班累成狗的弟兄,在书院周围维持着治安,锦衣卫作为邻居,也派出了一些文职人手帮忙打理一些入学事宜,段知府更是早早的就来到书院,和孙美和先生盏茶言欢。

    锦衣卫的队列里,已经见不到曾经威风一时的张万成了,这点邹蚺没有像朱顶提及过,朱顶也懒得问,欺软怕硬的一个货色,他实在懒得留心。

    高丽太子王昌殿下舔着脸在明州城多呆了几天,据说是在活动门路想要进书院里进学,这也是他来明州城的主要目的。

    可惜出了那码子事儿,他一口一句狗奴才,把天下读书人得罪了个精光,这个学他要是还能求成,那才叫出了鬼了!

    现在明州城的锦衣卫老大,是之前还落魄的不行的邹蚺,虽说以指挥佥事代千户所千户职责,怎么看都是降格而用,但是朱顶不管怎么看,他表现出来的都是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

    而现在,不知道马蹄有没有疾过的邹蚺,正带着两名书办一脸严肃的站在书院大门以里,一脸严肃的向着这个方向盯着看。

    “后生,你且自行去书堂候着,本官有重要案情需要向……赵公子侦讯一二。”

    辞别了一脸疑惑的楚中天,朱顶被一脸憋笑憋坏了模样的邹蚺带到了一处僻静的房间,然后主次瞬时换位。

    “啪”

    朱顶坐在上首,一拍桌子问道:“我不是说过吗,有什么事情私下里找我,要注意隐蔽!隐蔽你不懂吗?这大厅广众之下,你还生怕别人不知道我和你们锦衣卫有关联是吗!”

    邹蚺小受一样的弓着腰站在一旁,小心地陪着笑脸说道:“少爷,您可是锦衣卫同指挥使,就是毛镶指挥使也不过比您高了小半级,真要说起来,锦衣卫是您的,可不是下官的。”

    呀哈,敢顶嘴了?

    朱顶从怀里掏出那块腰牌,往桌上一扔:“什么破玩意儿,你稀罕你拿去玩儿?”

    这一下,差点没把邹蚺吓跪了。

    锦衣卫的腰牌可不是谁带着就是什么身份,就是过家家都没那么随意的,他要是敢接过来,离抄家也就不远了。

    邹蚺面色苦闷的站在一边好话说尽,控诉自己的不是,讲了半晌,才让朱顶的脸色有所好转,心说这小爷看着城府挺深的,怎么做事就这么孩子气啊。

    这些天或明或暗的接触下来,经验老道的他已经分不清到底是老成持重的朱顶才是他原本面貌,还是真的就是一个孩子强装成熟。

    给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当事实上的属官,大明朝立国到现在,还真没什么人干过,邹蚺且摸着石头且过着河啊。

    朱顶肚子里的那点儿小气,经过邹蚺这一耍猴,也算是消的差不多了,他现在的心境,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其实有些无奈。

    他的思想是个成年人,但是身体却是个孩子,还是个孩子;来自外界对他的处事针对性,和生理发育的双重影响,在一些时候,真的会影响到他的思维定势,这也是一种无奈。

    “几天不见,补子换了,玉带换了,衣服上的图案也换了,你是掉级了还是升官了?”

    正在卖力哄孩子的邹蚺,冷不丁的听到朱顶不阴不阳的一句,先是愣了半晌,之后一点都不含糊,“噗通”一声就跪倒在了朱顶脚下悲号道:“大人恕罪,大人还在人世的消息,卑职……卑职密奏给了陛下。”

    这个朱顶倒是不意外,他甚至连时间都猜了个大概齐,这个年代的人,满脑子都是忠君忠国的思想,而君要排在国的前面,他不告密,才叫出了鬼。

    朱顶沉思片刻,问道:“毛镶知道吗?”

    邹蚺抬起头答道:“属下不知毛大人是否知情,但是属下密旨直奏陛下,在陛下览阅之前,包括太子殿下在内,任何人都不可能提前看过。”

    对于毛镶,在朱顶对他有限的认知里,只记得他是个为了逢迎朱元璋而不择手段的人,如果让他知道自己的存在,就算生命安全不用担心,恐怕对自己接下来的计划也会有所影响。

    于是他非常慎重的对邹然说道:“我交代你的事情,你可以和……陛下回报,但是我的事不能从你嘴里让其他人听了去,懂吗?”

    看到邹蚺恭敬的领诺,朱顶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问道:“说吧,今天找我什么事。”

    邹蚺先是对自己升官一事,对朱顶阿谀奉承了一番,什么多亏少爷提携、知遇之恩一类的滔滔不绝说了半天。当然,那天朱顶差点把他刮了,他自然是只字未提。

    已经是从三品指挥同知的邹蚺,难以掩饰脸上的喜意,颇有表功的意思,对朱顶说道:“少爷,您要的那批摸金校尉,我已经给您凑齐了。”

    已经快被邹蚺墨迹的睡着了的朱顶,听言也是一阵激动,问道:“这么快!”

    随后看着一脸笑意沉默不语的邹蚺,心下顿时了然,能不快吗,按野史记载,锦衣卫在这个行当似乎也大有涉足。

    朱顶脱下靴子,从袜子里拿出几张被踩的皱皱巴巴的图纸,也不管邹冉嫌不嫌弃就递给了他,说道:“这事儿抓紧办,三个月内我要见到现钱,我的时间可是很紧的,到时候拿不出钱,你就给我想办法补上吧!”

    随后在不管对方的反应,压制好喜悦的心情问道:“还有别的事吗?没事我去报到了。”

    邹蚺面上一苦,有些急迫又有些不敢的说道:

    “少爷,您看那个含笑半步颠的解药是不是该给属下了?属下最近总是觉得身子从里到外透着不爽利,抬不开腿儿,迈不动步,还动不动就想笑上一阵儿,这怕是要毒发了吧……

    属下这条小命不值钱,但是耽误了少爷的大计,属下可是万死莫恕之罪啊!”

    朱顶一愣,心想含笑半步颠?什么鬼?

    随即想起那天小胡同里随便丢出的那颗蓝色的小药丸,心下就是一阵猛乐,面上却毫不动声色。

    “哪那么快,这才几天,那药三月服一次解药就好。”

    边说着,便又从怀里拿出一颗蓝色的小药丸递给邹蚺:“自己记着时间,我可没那闲工夫,还有,最近少吃点辣,你是上火加升官闹的。

    让我去报到吧,你别去,你可是大官大官大大官了。”

    邹蚺小心翼翼的捧着手里的药丸,嘴上一会儿没口子的道谢,一会儿连声说不敢,倒是把他忙了个够呛。

    “来呀!将这赵大宝送去书堂,吩咐教习先生好生照应着,高丽太子的案子还没完结,不可让他有所差池。”

    朱顶被两个不明详情的锦衣卫押解到朱顶牌号的学堂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书堂的门敞开着,房间最前方的书案之后,坐着一位头发有些斑白的老夫子,正在捧着一本边缘卷曲的书籍,细细的品味着。

    朱顶慢步来在近前,躬身一礼:“学生晚来,请先生责罚。”

    老夫子将视线从书籍里脱出,看也不看门外明显有话要说的两个锦衣卫,对朱顶说道:“签了名,关了门,然后找个位子先坐下。”

    朱顶依言在名册的最末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不顾那两个锦衣卫杀人一样的眼神,轻轻的把房门关紧,这才跨步在书堂的桌案间穿梭起来。

    “兄台,兄台,这里……”

    喊他的正是在书院门前认识的大胖子楚中天。

    “肃静!成何体统!”

    来到座位的朱顶又歉意的对老夫子躬了躬身,得到对方示意后,这才坐定,等待着夫子训话。

    “锦衣卫,鹰犬走卒,你们以后都会是正统仕人,少接触些。”

    老夫子底气够硬的,锦衣卫虽然创建才几个月,但是其发展之迅速,行事态度之强硬,手段之激烈可要比他们的发展速度要厉害得多,这老夫子一句话就成了鹰犬走卒,满满的蔑视。

    朱顶脸上一红,赶紧站起身来对老夫子躬身道歉,又转着圈对学堂里其他人行了一遍礼,那老夫子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老夫就是孙美和,丑话说在前,学识其次,养心在先,若发现顽劣不堪、心术不正之辈,即刻逐出书院。

    品格分数不合格之辈,哪怕你才学惊天,也不得以书院生员身份应试。”

    孙夫子说完拿起桌上的茶杯润了润喉,继续说道:

    “院规院训就可在书院中央的石碑上,老夫就不再罗嗦了,只一句,男儿立世,立心当先。”

    “我手里的是你们的名册,以后都是同窗,当亲如一家,今天便先认识认识吧。”

    “易广远。”

    坐在夫子正前方的白净公子赶紧起身,按着规矩对着夫子躬身行礼,又抱着拳,微笑的转了一圈,可是朱顶却发现,在他的眼里没有任何人。

    “虚伪!”

    异口同声的小声儿评价了易广远之后,朱顶和楚大胖子又对视了一眼,心说英雄所见略同啊。

    “白无愁。”

    朱顶看向站起的那个白衣公子,认识,正是那天客栈前解围的少年,当时还没怎么注意,现在仔细一看,心里顿时就觉得不是滋味:“啧啧,我觉得我长得就不赖了,和他一比,这真不能要了!潘安复生当自愧啊!”

    楚胖子满不在乎的说了一句:“你没觉得我长得比他好看?”

    朱顶肃然起敬,面色严峻的说道:“脸呢?自恋是病,得治!”

    孙老夫子终于无法忍受这俩人的窃窃私语,呵斥道:“最后窗角那两个生员,肃静。”

    这一胖一瘦两位同窗立时成了所有人的焦点,然后齐齐的把脑袋埋进了裤裆。

    夫子还在点名,朱顶偷偷的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瓷瓶,头颅端正的对向不停起立的少年,却没耽误从瓶里倒出两粒蓝色的小药丸。

    他用眼神询问同桌要不要来一粒,回答他的,是在楚胖子嘴边一闪即逝的药丸子。

    余光扫向手掌中孤零零的药丸,朱顶在心里大呼道:神级吃货啊!同道中人啊!

    之后,他趁夫子在名册上沉吟不愿抬头的时候,把那粒用十几味药材配制而成,有清目去火、调养肝脾、提神醒脑功用的“加料版含笑半步颠”扔进了嘴里。

    之所以叫它加料版,仅仅是因为它比给邹蚺的那一种好吃的多,除此之外再无区别。

    朱顶嘴里的药丸已经化了一半,楚胖子也已经三番五次的用眼神索要药丸,可是夫子依旧沉浸在名册的世界不可自拔。

    长久的冷场之后,夫子终于脸色难看的点名道:“林蛋大?”

    鸦雀无声之后,便是哄然大笑。

    夫子连点三次名字,大家也没发现这个霸气的名字究竟该归属谁。

    夫子巡视了一圈,见没人出来认领这个名字,便一声长叹的点到了最后到场的朱顶:“赵大宝!”

    场间一片寂静,就在朱顶以为可以平安度过这个,他本以为会有些尴尬的点名环节的时候,他未来的同窗们又爆发了一阵比刚才更加强烈的哄笑。

    “肃静,成何体统。”

    等到学子们寂静下来,孙夫子满脸忧色的看着朱顶说道:

    “你爷爷那一笔温润如君子的好字,你是一点一滴都没有领悟啊!好生练练字吧,我六岁的孙儿都比你写的周正得多。

    哪个考官能耐心看下去这一笔字写出的文章?怕是连童试你都未必过得去!

    多多努力啊!”

    随后,夫子总算放过了面红如火烧的朱顶,继续问道:“方才哪个没有被点到名字?”

    楚大胖子有些发懵的来回扫视了一圈,起身怯怯的对夫子行礼道:“学生楚中天,还未被点到。”

    长久的沉寂之后,这间书堂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爆笑。

    夫子苦着脸,看着他的这两个学生,意味深长的说道:“你们还真是有缘人啊,不光坐在一起,连一笔字都是一般的不堪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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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二章 同窗和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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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已经在心里佩服起自己的同桌林蛋大,额,不是,是楚中天来,面对如此山崩海啸一样的嘲讽,面对孙老夫子的叹息,脸色竟然变都没变,不红不白该什么颜色,还是什么颜色,只是从那双并没有因为肥胖而显得小的眼睛里,流出的液体是什么?

    朱顶不动声色的站起身来,用相较楚大胖子单薄的多的身躯挡住了所有人的目光,然后厚着脸皮对老夫子回道:“学生回夫子话,并非学生不用心习字,六岁开始,学生便专心揣摩各名家笔法,但是在书法一道,学生的确愚钝,练来练去,就练出了这么一笔字。”

    正在尽力把自己肥胖的身体缩在朱顶身后的楚大胖子,像一个羞涩的小姑娘一样,怯怯探出头,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道:“我,我也是,就是写不好。”中间还夹杂这几声强忍,却忍不住的抽泣。

    帅到不像人的白无愁也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夫子刚刚说过,男儿立世,立心当先,你们便是如此立心的?”

    方才轰然大笑的学子们瞬时寂静下来,大部分都自惭形愧的低下了头。

    “说的你没笑一样,但是我们笑就只是觉得好笑,可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觉得能把楚中天写成林蛋大……哈哈哈……”

    在这个时候,总是有些不合事宜的声音会发出来,说话的、唯一这个时候发笑的,是坐在隔朱顶二人一桌的一个大块头,身高已经堪堪比得上孙夫子,但是脸上还满是稚嫩。

    “徐公子说得对,我们自然失笑于因连笔不畅而引起的误会,可不是因为那两位兄台的字迹,是白兄多心了!”

    那徐公子见有人拿他的话头顺杆下,却不乐意起来:“我是这个原因,可管你劳什子事?看你那长相!娘里娘气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说完还好对白无愁补了一句:“那个,白兄弟,我不是说你啊,你长的是真心好看!”

    孙夫子再也端不住了,眉头一皱,对着那徐公子说道:“过来!”

    一副蛮横不讲理德行的徐公子,瞬间蔫了下去,低着头走到夫子身边。

    孙夫子也不啰嗦,拿起案上戒尺,说道:“伸出手来。”

    徐公子连反驳都没有半句,伸出那只比在场人都要大出许多的右手,迎接老夫子十记戒尺,眉头都没皱一下,临了还不忘躬身谢打。

    老夫子挥了挥手,让徐公子回到座位,站起身来对着学子们说道:“友爱同窗,亲如一家。你们是把我的话当成了过堂风!今日念在初犯,小惩便罢,若他日再犯,我书院却容不下你等如此品行,到时候可别怪老夫不讲情面!都记下了吗?”

    一众学生恭敬领诺,这场小小的风波就此结束。

    接下来,就是老夫子对着自己的学生讲理想、讲坚贞的时间,朱顶便有些无聊起来,而且看着他身边依旧在小声抽泣的楚大胖子,更觉得自己的脸皮厚实了很多。

    一颗蓝色的小药丸刚刚出现在朱顶的手心,就告失踪,而做贼一点儿都不心虚的楚中天,甚至连姿势都没换过,朱顶真的很想问问他是怎么做到的。

    一个小纸团被前桌递了过来,朱顶展开一看,乐了,这笔字写的不比自己强多少。

    “兄台明鉴,在下徐、辉祖,我真不是笑你们,我是真的觉得把楚中天写成林蛋大好笑,蛋大啊!真男人!

    是爷们,下学之后小弟请酒赔罪!如何?”

    朱顶一皱眉,刚才夫子点名的时候,光忙着和楚胖子抢药丸子了,也没真个听听谁是谁,却万万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也会来这里求学,看来这个西拼八凑的书院,在朝堂大人物的眼里,颇为重要啊。

    从官面上讲,徐、辉祖应该是除了皇子之外最大号的那个二世祖了,却被孙夫子上来就是十诫尺拍打一番,而夫子也不可能不知道他的身份,以后的日子难熬了。

    一双胖手夺过纸条,窸窸窣窣的从怀里掏出一根炭条,歪歪扭扭的写上:“地方我挑。”就递给前桌传了回去。

    这一次朱顶算是真看着了,那一笔字,真的是该分的不分,不该连的全连上了。

    看见写字比自己还难看的,怎么心里就透着那么股子舒爽?

    夫子漫长的训示终于结束,全部生员起身行礼之后陆续离开,可是朱顶和楚中天、徐、辉祖没走成,作为夫子口中写字最没人样的三个人,他们被单独留下来开小灶——练字!

    有道是一起扛过刀、一起同过窗、一起逛过楼,号称男人三大铁,在同窗的第一天,就齐齐留堂被罚,三人之间的友谊度一下就超过了其他所有人大半截。

    等到一个时辰之后,已经过了午饭饭点的三个丑字同学齐齐谢过了夫子,就准备出去胡吃海塞一番,至于请自己老师吃饭这种事情,在这个年代,就算他们身份尊贵如皇子,也是远远不够资格的。

    天、地、君、亲、师,一师如父,可不是说笑的。

    等到夫子离开之后,朱顶把自己的一堆破烂儿,毫不客气的塞进了徐、辉祖那丝绸缝制的书囊里,然后问两人:“哪儿吃?我可是快饿抽抽了!”

    “不如小生做东,在浅月楼庆祝一下今天的同窗相识如何?”

    三人循声看去,却发现易广远带着方才接过徐、辉祖话头的那个同学,站在门口。

    易广远的眼神依旧是那么悠远,瞳孔里也只映衬出了徐、辉祖的影子。

    徐、辉祖看了他一眼,就直接转头对朱顶和楚中天说道:“我不想去,他太假,我不喜欢他。”

    朱顶是打心眼里佩服这个名义上的弟弟,也不知道这货是直接惯了,还是故意给易广远难堪,就这么大鸣大放的把话说出来。

    果然,连刚才三次哄堂大笑都一脸淡然的易广远,脸上也终于挂不住了,一开始雷打不惊的那份从容就此破功。

    还不等他说些什么,站在他身边的那个生员就接口道:

    “徐公子这话是怎么说的,易兄本是一番好意,为了联络同窗之间的情谊,已经在此等候了徐公子一个时辰,就换来徐公子一句为人太假?

    小生着实不知道徐公子好在哪里,能让易兄青睐有加,闹了半天竟然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草包!

    易兄,他如此不知抬举,你也莫要和他一般见识,就当他是一阵风,放了吧,不如今天就由我……”

    “啪!”“哎呦!”

    那个易广远身边的生员话还没说完,就冷不防被徐、辉祖一个箭步窜上去,两个大耳瓜子就抡倒在地。

    那生员一下就被打傻了,倒在地上用不能置信的眼神看着徐、辉祖,嘴唇翕动了半晌,才愤愤的说道:“你!你竟然敢打我!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土鳖,我告诉你,你完了!你全家都完了!我爹乃是从三品杭州知府,我家和……”

    “嘭!”“呜嗷……”

    他话还没说完,徐、辉祖又上得前去一脚踢出,把他生生踹出去半丈远,把个杭州知府公子疼的发出一声类似狗叫的申吟,就这好像还留着力,一点也不见喘息。

    “我老子徐达!有种你灭了我!

    你他奶奶的算什么东西,和小爷比家世?我还告诉你,我揍你算白揍,你要是敢找夫子打小报告,让我这学上不成,那小爷就先谢谢你,然后找个机会灭你全家!

    他娘的,什么东西!”

    徐、辉祖说完之后也不等对方反驳,拉着朱顶和楚中天夺门而走,徒留一脸惊诧的易广远,和如同在寒冬被那啥了的小姑娘一样,只会瑟瑟发抖的杭州知府公子,就此离去。

    PS:上传完,如果没有别的事,我自己会看一遍,然后我发现****祖……所以改成了徐、辉祖,各位大大原谅则个,河蟹大神无处不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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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三章 哎,还没给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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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书院大门外,有几个人在树荫下等候,正是朱顶的同堂同窗。

    那些人看见朱顶三人出现,便三三两两的笑迎上来,等到发现本应该一起出现的易广远并没有和他们在一起,那几个人的脸上就浮现出一丝疑惑,正准备询问朱顶三人,却被对方无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消失在街角。

    三人走出了一段距离,再也没有人会打扰他们之后,徐、辉祖停住脚步,有些歉疚的对两个人说道:“对不起你们了,可能给你们惹了点麻烦,可我这人就这样,急脾气,看他一脸欠揍我实在是忍不了啊!”

    朱顶非常不合时宜的踮起脚,拍了怕他的肩膀,玩笑的说道:

    “是啊,那俩个家伙人缘看样子不错,你是小公爷自然不怕,以后我和楚胖子可就烦了。

    为了我俩以后有安生日子,小公爷,你可不能丢下我俩啊!”

    朱顶的话是求着抱大腿的话,可说的时候却一脸的挪揄,没有一点儿认真的劲儿。

    楚中天在一旁不停的扯着他的衣角,一副想说不敢说的模样,显然,方才徐、辉祖对着那个杭州知府的暴力场面,把他吓得不轻。

    朱顶和徐、辉祖对视了半晌,突然一起爆发出轰然大笑,而后一起对楚中天问道:“哪吃?快饿抽抽了!”

    很多时候,成为朋友甚至真的兄弟,并不需要太多的时间,也许可能只一瞬,两个命途原本不同的人,就会被牢牢地的绑在一起,此生不会背弃。

    兜兜转转,三人绕着南城走了大半个时辰,在楚中天确定无比的带领下,许多地方竟然重复走了好几次,才来到那个被他誉为有无双美味的地方。

    对于无双美味这个词眼,朱顶颇不以为然,一个真正的吃货,就算连自己的家都找不到,也不会找不到有美味的地方,而楚中天的吃货品格是连他都自愧不如的,一个药丸子,问都不问就能扔嘴里,这样的人可不多见啊……

    这是一间馄饨铺子,不大的一座小二楼,虽然饭点儿已经过多时,可里面依旧坐的满满当当,将近二十大小不一的餐台之中,只有最里面的一张小桌子还在空置,将将能坐得下朱顶三人。

    跑堂的伙计一见到楚中天的到来,笑呵呵的打了声招呼,就把他们引向那个角落,问也不问,各种冷盘就摆满了一桌,又过了不大一会儿,三大海碗馄饨就被端了上来。

    楚中天早就已经消灭了眼前的小吃,看到馄饨上桌,也不等伙计放定,伸手就躲过一碗,更不谦让,一边吹着气,一边忍着烫喝了一大口汤,之后才满意的一声长叹,样子和方老头儿喝粥如出一辙。

    再看徐、辉祖,小意的用筷子把碗里飘着的葱花,一根一根的都拣去对面被楚中天吃空了的碟子里,才夹起一个浑圆的馄饨,吹了又吹,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轻轻咬了一口。

    也难怪他一个大块头吃起东西来像个娇滴滴的小娘子,自小锦衣玉食的他,哪里来过这样的小馆子吃过饭,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说的就是他这种从小就含着金汤匙长大的人。

    可是就这一小口,就吃出了事,就见他眼睛一亮,也不管碗里还有没挑干净的葱花了,也不管汤和馄饨烫了,几大口就连汤带混沌吸溜了个干干净净,憋红着脸,缓了半天才总算出了一口气,然后用能把房梁震下灰的声音大喊一声:“再给我来一碗!不,三碗!”

    店里的食客停下动作,向这个方向不满的看了一眼,随后仿佛这种情况见多了,也不多计较,继续埋下头与桌上的碗碟奋战,似乎这样的场景他们见得多了,已经习以为常。

    徐、辉祖不好意思的搔了搔头发,看到朱顶还对着碗较劲,终于找到了去除尴尬的突破口,说道:“你咋不吃?真的很好吃,我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就连皇……,反正很好吃就对了!”

    朱顶还是皱着眉头,不是他觉得东西不好,而是觉得这味道太熟悉了,熟悉到自从把这个东西鼓捣出来,就没少被那五个混小子死磨硬泡去做厨师。

    他拿起筷子浅尝了一口,没错,还是那个馅儿,还是那个味道,这家伙原封不动的拿出来赚钱了,自己是不是应该抽点干股?看这人流量,这一天怕是不少赚啊!

    想到这里,也不再多想,随便找了个借口,离了桌案,就走到了小二近前:“你家掌柜的在吗?”

    小二依旧喜笑相迎道:“掌柜的今天出去采办,还没回来,老板娘倒是在楼上歇息,只是……”

    他本想说只是不大方便见外客,可是朱顶刚刚十三,长得又比同龄人偏小,只得临时换了话头说道:“只是这位小公子有什么吩咐?”

    朱顶听言老板娘在二楼,心中便是一阵合计,关于徐翔坤和朱玲珑陨难涯前的事情,他已经听邹蚺说过,只是心里清楚,那天自己明明救了两女,而徐翔坤的伤势也不像是能要命的,知道这俩人多半是太子护持着私奔了。

    可是他却没想到会这么巧!

    想清楚始末,他也不在搭理伙计,自顾自的向楼上走去,边走边还合计着,这朱玲珑在楼上要是没穿衣服,那多尴尬?这天儿可不凉快……

    “虎鲨帮办事儿,没紧要的都趁早走!晚走一步,大爷认人,大爷手里的刀可不认人!”

    可就在朱顶刚走到楼梯口,伙计也刚要开口喝止,门口却响起了一声嚣张跋扈的呼喝。

    朱顶回过头,就见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围了十几个拿刀带棒的汉子,露出衣外的半个膀子肌肉遒劲有力,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

    满屋的食客一看到他们,就好像见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一样,也不顾桌上的食物吃没吃完,讲究一点儿的丢下几文钱,有占小便宜心思的干脆拔腿就跑,不大工夫就走了个精光。

    那个总是笑脸迎人的伙计这会儿也笑不出来了,战战兢兢的想迎不敢迎,一双腿只顾着打哆嗉。

    朱顶一看也紧张起来,心想没这么办事儿的啊,卯足了嗓子大喊一句“哎,还没给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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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四章 昨日之心莫提,看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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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几个地痞流氓而已,自然不需要如何担心,从古至今这些连真正黑暗的角落都接触不到,只能横行乡里、欺压没什么背景的小店的所谓帮派,都从未断绝过。

    朱顶不以为然,却觉得很新奇。

    帮派啊,大明时期的帮派在华夏史上是过的最滋润、同时也是最悲催的,究其原因,因为大明有个叫做六扇门的刑部衙门,专司江湖与民间团体。

    六扇门与民间帮派的关系,真的可谓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没有一点儿转嬛的余地。

    放在之前的朝代,哪怕是蒙古人统治的时朝,世家门阀和京中大老爷们对于江湖门派和民间的帮派,或多或少都有所染指,可到了老朱当皇帝,不好意思,你们想多了!

    朱元璋是从一个乞儿开始,一步一步的杀到皇帝宝座的,所以他和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皇帝,包括同样是草根出身的刘邦都不一样,刘邦身后有崔氏、有张良家族、有萧何一脉等等或明或暗的帮衬,才能让他最后击败了楚霸王,登上了天子宝座。

    可是朱元璋刚起家的时候,只不过是郭子兴帐下的一个小将,刚受重用没多久还被排挤在了权力核心之外,所以最开始的时候根本就没人看好他,身后几乎没有什么世家门阀的支持,单纯就是靠当年的八百乡勇披荆斩棘建立了基业。

    他这人心眼儿可不大,而且相当记仇,老子当年赤手空拳打江山的时候,你们袖手旁观或支援我对手,偶尔还下下绊子使使阴招,现在天下初定,你们就想搬凳子上桌、伸筷子吃菜?可以啊,老老实实的当我的臣民,老老实实的按我的规矩走,再想像以前那样超脱百姓之外,坐在家里当大爷?做梦去吧!

    所以,在还没有建立大明的时候,朱元璋就极为重视控制民间的武装力量,而松散的民间帮派,更是他的重点监测对象,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过的他,从不会小看这个从来上不了台面,却可以在关键时刻釜底抽薪的行当。

    帮派不可杜绝,却再也不容许他人染指,所以一个帮派的兴衰,就要看六扇门捕快大老爷们的心情如何了。

    而这些自称虎鲨帮的混混,来到店里闹事的缘由不是为了早就已经交到三年之后的保护费,而是因为一件连狗血都算不上,但是放在寻常百姓身上却如天塌的事情。

    明州城六扇门淄衣捕头全大海有次外出公干,追捕一名恶贯满盈的采花大盗回城,随便进了店里来吃点馄饨,见到美艳动人的朱玲珑之后,一见倾心。

    于是,徐翔坤和朱玲珑小两口,在这个还不熟悉的城市里刚落下脚来,还没享受几天甜蜜的日子,麻烦就不断的上门,不是今天有几个泼皮霸着桌子不走,就是明天有个像老鸨子一样的媒婆登门威逼利诱讨休书,把个徐翔坤逼的想要杀人。

    这事儿,大虎本不想忍,但是终究还是忍了,他们的身份实在不能见光,更怕查,一旦被有心人曝露,如全大海这样的小吏固然得不到什么好下场,可是他和朱玲珑将会更惨。

    拐带公主炸死私奔,这件事一旦被有心人利用起来,到时候别说他远在家乡为他建了衣冠冢的奶奶,就是太子朱标恐怕都会因为这件事而失了继承人大位!

    但是,好在在这间不大的馄饨铺子的众多食客里,竟然有一位武艺高强的侠客,来自声名远播的华山一脉,人长的帅气,为人也颇为和善,名字叫做独孤放响。

    可今天这些小混混却不是这位独孤大侠打发了的,出手的人是让朱顶万万没想到的一个人,把个暴力基因爆表的徐、辉祖都看得傻愣愣的,可想场面是多么血腥。

    胆小怕事并有些羞涩的楚大胖子,暴走了!

    那是一个前来驱散食客的、有两撇小胡子的瘦小汉子,或许是觉得膀大腰圆的徐、辉祖不太好欺负,或许是因为楚中天不管不顾的一个劲往嘴里划拉食物让他看着眼馋,总之在几句很不客气的催促之后,这汉子终于无法忍受楚中天的无视,一怒之下就把那张小桌子一掀。

    然后,他面对的不是徐、辉祖砂钵大的拳头,而是楚中天那一双如同到嘴的肉被抢走而暴怒后的猛虎红瞳!

    朱顶听说过杀人杀红眼,见到过哭红了眼,自己也被沙子迷红过眼,可是因为一口吃的就红了眼的,他没见过,但是今天在这个他觉得有些胆小的胖同桌身上,他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吃货口抢食的后果!

    那瘦小汉子被楚中天红红的眼睛吓得后退了半步,然后他便措手不及的迎上了向楚胖子猛扑过来的肥胖身躯,直接就差点被压背过气去。

    这还不算完,这时候的楚中天就像疯了一样的轮着自己胖胖的拳头,一下一下的砸着那人的脸面,几乎拳拳见血,不时还狠狠的来上一口,更是不管不顾于其他混混敲打在他身上的棍棒,只是逮住那个瘦小汉子往死里揍。

    被楚中天的表现惊得有些错愕的朱顶和徐、辉祖,到底是不如那些成天混迹市井斗殴无数的混混,等到楚中天被几棒子打在背上、发出的嘶吼都不似人声之后,才想起来动手解围。

    接下来的战斗自然法善可陈,就算有重重限制的朱顶,就算没什么机会参与乱战的徐、辉祖要对付起来几个泼皮也根本费不了什么力气,更何况,楚中天的发疯给那些泼皮带来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

    那个瘦小的汉子太惨了!从被楚中天压倒到,再到朱顶和徐、辉祖合力把胖子拉离那个汉子,其实并没有用多少时间,那汉子就已经被摧残得不成人形了!

    两只眼睛肿胀的根本不可能睁得开,一张脸上不是红肿出血就是深深的牙印,一只耳朵更是被撕下来一半,躺在地上直打摆子,出气多进气没多少!

    不光那些扛着瘦小汉子就走,连句场面话都没留下的泼皮看着楚中天的眼神像看疯子,就连朱顶这种见过大场面的主儿,也是被他惊到了!

    一碗馄饨被打翻,能把一个有些胆小羞涩的人弄疯,敢信?

    “狗蛋儿,半年不见胆子见长啊,连姐姐的店你都敢砸了?”

    在一众泼皮仓皇而逃,回过神儿来的楚大胖子,在同样吓得浑身发软的伙计陪同下,出门找个旮旯大吐特吐去了之后,一直没有露面的朱玲珑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楼梯的转角处。

    她那双明亮的眼睛看到了朱顶,显得喜悦与兴奋,却把这种情感掩饰的极好,然后全部反馈到了不知道是吓得还是高兴的浑身发抖的徐、辉祖身上。

    小店就此歇业,朱顶亲自下厨拾掇了一桌菜肴,只是上桌了几样,就让已经吐的没了半条命的楚中天瞬间回魂,用两只还有些红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和他一起等候的朱玲珑和徐、辉祖,仿佛不让他吃上一口,就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一样。

    “今天怎么关的这么早?那个姓全的又找人来闹……”

    徐翔坤推开店门,脸上浮起一丝怒气,但是当他看到正端着最后一道菜走进大堂的朱顶之后,嘴里的话戛然而止,眼角甚至开始泛起泪花儿。

    终究因为还有外人在场,兄弟相认的狗血桥段也没有上演,可就是席间徐翔坤频频向朱顶投来的询问和惊喜的眼神,已经让朱顶的心里一片暖阳。

    但是今天桌上的主角必然不会是他们,而是重新变得欢脱的朱玲珑和变成了一个乖宝宝模样的“狗蛋儿”徐、辉祖。

    “这么说你还是改名字了?早晚的事儿,母……母亲曾经说过,雄英的身子一直不见好,怕是不能长大,家里的基业恐怕要让老二继承,父亲也早有这个心思,就是这名字哪有允恭好听,还不如狗蛋儿叫着顺口呢。”

    早就变成了应声虫的徐、辉祖这回再也按捺不住,怯怯的开口反驳了一句:“姐,我同窗可还在呢,你能不能不总叫我小名?我有大号,你爹我伯父赐的啊!”

    “呦,长大了啊,不怕你这个翘家的姐姐了哈,忘了小时候我对你的好了啊……”

    朱顶见到朱玲珑摆出一副幽怨的架势,竟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毫不犹豫的从她身上撤回目光,加入到了与楚中天抢食的行列。

    徐、辉祖也终于败下阵来,赌气一样的开始大口大口吃起东西,一时之间大堂里除了咀嚼的声音,没有再发出其他的杂音。

    “今天,吓到你们了吧……”

    终于吃饱喝足的楚中天放下碗筷,低下头,用极小的声音说道。

    一顿不中不晚的餐食,直吃到了入夜,席间朱顶和徐翔坤并没有过多交流,甚至连眼神都没有多传递几下,但是兄弟已用默契约定。

    朱顶三人走出馄饨店的时候,已经满天繁星,早就过了一更三点的时辰,街口立起的夜禁栅栏依稀可见。

    五个身着青色锦衣佩戴单刀的汉子见三人走出小店,便迎了过来,对徐、辉祖请安道:“少爷,小的已经知会六扇门,想来那些腌臜泼皮再也不会扰乱您的兴致。”

    徐、辉祖仰着小脸点了点头,回过身问朱顶二人:“你们住哪?现在夜禁了,恐怕你们走不多远就得叫巡夜人逮了。”

    朱顶倒不客气,一伸手要来一块青衣侍卫身上的腰牌,也不和徐、辉祖道别,拉着楚中天就走向了另一个街口。

    “我今天是不是吓到你了。”用从徐、辉祖那里讹来的腰牌打发掉一队巡夜人之后,楚中天幽幽的说道。

    朱顶微微一愣,这个他在饭桌上已经提起过,并得到了大家的原谅,一时不明白怎么又说起来了。

    不等他搭话,楚中天用略带伤感的语气接着说了起来。

    “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我,无父无母,被师父一手带大,可是她只爱她死去的儿子,她不爱我。

    我师父是个疯子,一个很可怕的疯子,从她儿子死了之后,她就疯了。

    我是她唯一的弟子,是她的继承人,可她不爱我,甚至眼中从来都没有我,只有她那个死去的儿子。”

    一滴眼泪,悄然从楚中天的眼角滑落,朱顶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我五岁那年,师父的疯病更厉害了,我们那个小屋子除了我们以外,谁进来,她就会杀了谁,连把我一手带大的奶妈也被她一剑刺死。

    我被她当成了她死去的儿子,用一根绳子拴在柱子上,一直在她眼皮底下,哪里都不许去,像一条狗,但是她却经常忘了喂我。

    那段时间我饿坏了,你没有经历过,你不知道那种对饥饿的恐惧,我饿坏了,吃一切能吃的东西,甚至……甚至自己的粪便……”

    说到这里,他已经泣不成声。

    “就在我快饿死的时候,是方爷爷冒着生命危险把我带出了那间屋子,但是师父的武功实在是太高了,方爷爷本来就不如师父,还要护着我,重伤之下再也没能起床,没过两年就去了。

    我很想他,从小到大,只有他最疼我。”

    “再后来,师傅的病突然有了好转,在正常的时候总会按排一队人保护着我,然后教我练功,教我一些其他的东西,其实我的武功很高的。

    可是那些护卫并没有活下来多少,师父总是时好时坏。她太爱她那个死掉的儿子了,但是我却很恨。”

    “小时候的那种饥饿,让我作下了病,我会吃掉眼前一切能吃掉的东西,所以我从来不敢去厨房或者果园,甚至连那种街上卖包子一类的地方我都不敢去,我第一次离开家到外面的时候,差点撑死。

    现在,我十三岁了,长大了,但是那个病也越来越严重了,我不能容忍别人和我抢事物,我会发疯。

    或许,是因为我是一个和疯子一起长大的人吧。”

    “再后来,师父的病一天天的见好,能教我的时间越来越多,但是始终不敢走出那间屋子,我便从十一岁那年就开始学习着打理家业,好在,我还不算笨,上手很快,总算没让她老人家失望。”

    “但是我还是辜负了她老人家,我背叛了她,因为她要复仇,为她死去的儿子复仇,但是对手很强大,强大到她疯的时候想起那个男人就只会蜷缩在角落里发抖。”

    “我不能看着她的基业就这样毁了,那个男人即便在我眼里,也强大到不可战胜。

    所以,我带着一半的家底跑了出来,在师父闹的最欢的时候。

    我背叛了她,但是我救了她,因为我爱我的师父,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所以,我恨她的儿子,他夺走了所有本该属于我的爱。”

    “吓到你了吧,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和你这个只认识了一天的人说这些,说这些本应该烂在肚子里的话。”

    朱顶在沉默,他没有过那样的经历,不知道该如何出言安慰,他抬起手,想要拍一拍胖子的肩膀,可是那只手却因为对方的下一句话,悬在了半空。

    “大宝啊,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杀了你?”

    在楚中天的眼中,朱顶清晰的看到了浓郁的杀意和疯狂!

    但是,他还是落下了那只手,轻轻的说了一句:“别闹。”

    两个人拾起暂停的脚步,继续前行,沉默着走在只有星光的巷子里,一路无言。

    终于,他们到了楚中天租住的那个院子门口,沉思良久的朱顶终于打破了寂静,诚恳的说道:“作为回馈,我也告诉你一个关于我的秘密,我们相互保密怎么样?其实我不叫赵大宝,我叫朱顶,据说是狗蛋儿他哥。”

    说完,随意的挥了挥手,权作告别,身影在拐角消失不见,他走的太过最易洒脱,没有看见楚中天眼中的惊骇与茫然。

    愣了很长时间之后,楚中天抬眼看了看璀璨的星空,喃喃的说了一声:“过去的,总要过去,路还很长。”

    之后,推门而入,结束了他第一天的学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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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五章 大哥养成计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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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顶与楚中天辞别之后,便来到一处巡夜人绝对不会经过的黝黑的角落,对着黑暗说了一句:“出来吧,我知道他肯定会派人跟着我。”

    在距离朱顶不远的一个墙根,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随后就是轻轻的脚步声,在漆黑的夜里,一段如同空气被折射一样的波动后,一个浑身融进黑夜中的人影出现在了朱顶的不远处。

    “看你年纪不大,似乎知道不少事情,但是,孩子,不要以为和小公爷结识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我们锦衣卫可不会吃这一套。”

    这倒是让朱顶有些意外,看来那个邹蚺办事还是有些靠谱的。

    朱顶没有说话,只是盯着那人的眼在看,若换作一般人,被这样近距离的瞅瞧,必然会显出一些不自然或者露怯,可是那个黑影却不为所动,反而开始玩味的打量起朱顶。

    “小家伙儿,不错嘛,我知道你的案子,本就是受了那个草包高丽太子牵连,虽然不知道邹大人为何要这样严密的控制住你,但是我清楚,其实案子和你关系不大。

    我很欣赏你,不如拜我为师,等这件事情过了之后,入我锦衣卫做一个暗探如何?

    你这份心智我很喜欢,假以时日必然会成为一个不错的探子,前途可不是你读几年书可比的。”

    这下,朱顶倒是被他说的一愣,心说锦衣卫缺人就缺到这个程度?怎么四处乱逮人入伙啊。

    那黑影看到朱顶的表情,还以为这少年不知天高地厚,没有将他的话放在眼里,于是眼中有些愠怒,口气便有些不善的说道:

    “小家伙儿,不要不知好歹,这对你来说可是莫大的机遇,就算你考取功名又如何?最好不过从一个小小的七品官做起,熬资历、熬年纪、熬上头的赏识,等你坐到从五品的位子上,还不知道要过去多少年,但是如果你肯拜我为师,我可以向你保证,你十八岁时,至少就是一个享正六品百户尊崇的密探头目。

    如果你真是那块料,就算是四品的大员,恐怕到时候都要仰你的鼻息,你可要知道,咱们锦衣卫是见官大一级!

    还有,你的底子我可是清楚得很,就你那笔烂字考个秀才都难,何必浪费了大好年华?

    趁现在骨骼还未全成,好好用功将来必然是个好探子!”

    这下朱顶是真看出来了,虽然不知道邹蚺是怎么交代他的,但是可以确定,关于自己的事情,这个好为人师的家伙是一点都不知道。

    “我不光要考秀才,我还要中举人,我还要做状元,就算是锦衣卫里最大的密探头子,都是屈我的才!”

    然后换来对方看傻子一样的眼神。

    “别傻楞楞的站着了,这位老前辈,我找你出来是有事,可不是为了让你收我为徒,懂?”

    那人影看朱顶的眼神越发的像看一个傻子,看着挺灵的一个孩子,怎么就这么……不好形容啊。但是转念一想,邹大人如此周密的安排,调动了如此多的人手,怕不是真的要用这孩子下什么棋吧?难道是要渗透书院?这个陛下会准吗?

    到底是久在阴影中行走的老人儿,这边泛着小心思,那边厢也没忘记邹蚺的交代——他的确受过很慎重的吩咐,一旦朱顶身上发生了什么是由,不管时间地点,一定要第一时间回报,而中午的那件事,其实他已经算得上失职。

    那人影从怀里拿出一个口哨,几声夜鸦啼鸣在他嘴中传出之后,他便再次隐进了暗处,把朱顶一人丢在窄巷里,等待着邹蚺的到来。

    也就是一炷香的时间,行色匆匆的邹蚺就带着一队人马出现在了朱顶的面前。

    朱顶可以清楚的看到邹蚺见到自己无事之后,脸上那种骤然放松的表情。

    “少爷果然是少年之楷模,我手下的人潜行刺探可谓都是一流,竟然被少爷看破行藏,真是让属下佩服的五体投地!”

    看到朱顶身上没有什么事发生以后,邹蚺便屏退了下属,照例,话题从一记不怎么高明的马屁开始。

    朱顶一身长叹,这个邹蚺办起事来倒是蛮趁手的,就是这张嘴总不说人话是真心难受啊。

    “少放点儿没味儿的屁行吗?你自己不嫌臭,我听着恶心啊。

    废话不多说,两件事。

    第一,最快的速度给我查清虎鲨帮的底,就是他们老大半夜说的梦话,都要一字不落的给我抠出来,但是,暂时不要惊动他们。

    第二,六扇门有个叫全大海的,我要知道他还有没有必要活着。”

    随后,朱顶看着被训斥,脸色却丝毫不变的马屁精沉思了片刻,再次问道:“跟着我的那个人,可靠吗?”

    “少爷是说张二二?这个人除了年纪有些大,见到好苗子就想收归门下,不当差的时候爱喝些小酒之外,再没什么缺点,很好用,底子也很干净,而且他跟了卑职好些年了,如果不是这次受卑职牵连,也应该挂职千户等待告老了。”

    “这么说,他也是刚过来?”

    “正是,卑职本打算让他护着少爷些日子,寻些功劳让他千户坐定,再回家颐养天年。”

    “废什么话,我就是借过来用几天,不耽误他退休!”

    “少爷误会,卑职不敢!”

    就这样,刚刚还要收朱顶为徒的陈二二密探头目大人,解下了那块蒙脸的黑布,彻底的沦为了朱顶的老跟班。

    朱顶看着一脸懵逼的陈二二,心里那个小得意,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啊,能给自己找点小快乐的同时又不耽误别人生计,何乐而不为?

    “我以后叫你陈爷爷吧,我家还少一个管家,你就先干着吧,去了我家之后,就说你是因魏国公小公爷与我一见投缘,看我落魄,把你指派过去的,对了,你身上有钱没?”

    把陈二二打发回家忽悠方老头儿之后,朱顶脸上挂着一脸坏笑的走回了馄饨店,果不其然,刚敲响了两声门,徐翔坤就迎了出来。

    “嫂子,今晚借坤哥用用哈。”

    “混小子,我可是你亲姐!”

    “得了吧,你老子早把我发配给徐达做儿子去了,抡起啦,徐翔坤可是我堂哥,我叫你嫂子哪儿错?”

    “我老子不是你爹!?”

    可朱顶却不打算进去,而是和朱玲珑贫了几句,又在店里顺了两坛酒,就拉着徐翔坤搬梯子跑去了房顶。

    “小坤子,你觉得大明地下势力总瓢把子这个有前途的职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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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六章 大哥养成计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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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酸菜鱼来喽,有点晚,客官多包涵。求收藏,求推荐,求抱养,无节操无下限,满地打滚哭着嚎着求啊……

    PS:玛雅!玛雅!我有舵主了!谢谢uther大大,小的无以为报,唯有加更以谢,今天肯定来不及了,明天8000!

    ——————————

    “地下势力总瓢把子?就像故事里的陈浩南和山鸡?”

    “啧啧,瞧你那点出息,我说的是,黑暗世界的皇帝!

    你,将主宰大明的,半壁江山!”

    徐翔坤并没有因为朱顶话语里,对于皇权的不敬,而表现出任何情绪,他更没有怀疑朱顶是在狂妄的做白日梦,朱顶的任何话,朱顶的任何谋算,在他看来都是理所应当的会必然实现。

    他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他在动用那颗并不经常思考的脑袋去细细的盘算,然后,他苦着脸说:

    “我能不干吗?会很累,会让玲珑担惊受怕,她最渴望的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

    她说,平平常常,无风无雨,暖且甜,她很满足。”

    朱顶拍了拍他的肩膀,将自己的酒坛与他的碰了一下,当先喝了一大口,才说道:

    “你媳妇的那个爹有多生猛,不用我说,你真的觉得你们能这么过一辈子?

    真的到了那天,你凭什么和那个牲口一样的老家伙叫板?凭你的那几碗馄饨?”

    徐翔坤面上一滞,沉默了许久许久。

    “朱顶,要不是我从小和你一起长大,我真的不敢相信你只有十三岁。

    从很小的时候,我们五个还只知道满山乱跑抓兔子玩的时候,你就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

    你教我们练武,你给我们讲故事,你赚钱给我们造兵器,但是你从来没告诉过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所以我们一直都在模仿你,我们变得和你一样懒,我们不再叠被子洗衣服,可是我们永远都比不上你。

    你是个生而知之的人,我们只是一些凡人,不算聪明的凡人。我奶奶和我说过,什么事,听聪明人的,听你的。”

    朱顶看出他的紧张,那是一直被压抑在内心深处的恐惧,面对朱元璋这样一个从血腥荆棘中登上帝位的男人,没有人可以从容不迫。所以,朱顶能够理解他那散乱的语言里想要表达的意思,知道,他只是想要自己的承诺,哪怕顺嘴胡诌。

    但是经历了许多事之后,朱顶不准备给他这样的承诺,即使他能够做到。

    没有成长的男孩,就算活到一百岁,也仅仅只是个男孩,不能称为男人;朱顶不可能永远站在他的身后,为他遮挡一切,阻拦他的成长。

    朱顶相信,他完全可以撑起属于他的那片天空,所以,这一次,朱顶选择了沉默,他在等待徐翔坤的选择。

    如果选择对抗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朱顶将会不遗余力的帮助他积累足够的力量,让他能够牵着朱玲珑的手,毫不怯懦的与一国之君对视。

    如果选择屈服,未战先败,那么朱顶便准备把他送走,送到大明不能触及的地方,让他们在异国他乡了此残生。

    朱顶不准备对徐翔坤说这些,他只是想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大虎,是否还有曾经的勇气,所以,他沉默着。

    “朱顶,我不是你,我不能无视皇帝,从小奶奶就告诉我,他有多了不起,他是天定的君主,他的意志我们不能忤逆,他的一切旨意我们必须顺从,因为我们家的所有,都是他的,我是他的子民。”

    朱顶有些黯然,却能理解大虎的心理,毕竟他所说的事情其实与谋反已经无异,从小到大活在对朱元璋的敬惧中的大虎,会是这样的反应,本就是情理之中。

    他不再说什么,只是再次拍了拍徐翔坤的肩膀,便决定结束今晚的谈话。

    “我很害怕陛下,但是我更想在我的老丈人面前挺直腰杆,我更在意我的女人用什么样的眼神看待我!”

    夜色里,他看向朱顶的眼神,是近乎透着迷信的坚毅。

    这一夜,虎鲨帮帮主陈老大刚跨进新过门第五房小妾的房间,皂衫半解半披,气息渐乱;十四岁的娇嫩美人,嫣红肚兜飘零,俏脸娇羞,半垂眼,诱人娇吟才到耳畔。

    就在这个即将上演很精彩刺激节目的时刻,他却被不知道从哪个角落袭来的闷棍打晕,装在粗糙的麻袋里辗转到了城西的一个偏僻小房,从始至终,那些守在房外的手下都没察觉到任何异常。

    这一夜,六扇门淄衣捕头全大海,刚因为破了一个大案而受到上司嘉奖,紧跟着便接到来自魏国公府的隐约警告,正郁闷的在家中独酌独饮。

    他回忆馄饨店的邂逅,思念着朱玲珑那双晶莹的大眼,暗道可惜可叹可怜,一个倾城倾国的美人,就毁在了走卒之手,诽腹那小公爷竟然会到那种小店进餐,哀呼命舛,却不期然有五个黑衣人持锦衣卫腰牌,突兀出现在他的房间,只能束手被擒。

    当朱顶带着徐翔坤来到这间小小的房子的时候,陈老大和全大海已经被锦衣卫密探狠狠地收拾了一顿,在一段麻布屏障的那头,朱顶能清晰的听见他们的痛苦申吟,看来行刑者下手不轻。

    “少爷,按您的吩咐,都调查清楚了。

    陈老大全名陈大头,原本就是市井混混,后来纠结了一班人马成立了虎鲨帮,早年又认识六扇门的全大海,于是二人相互勾结,虎鲨帮便越做越大,现在已经是城南第一大帮派,仅次于城东的元宝帮,手下有那么一百多人,也算得上人多势众。

    帮众平时靠盘剥城南店家和走私海运货物为生,但是陈大头早年是靠贫民窟的父老养大,也颇为记得恩情,像是骚扰馄饨店那样的事情很少去做,更少对贫民动武,被他绑架勒索的也都是些为富不仁之辈。

    他还经常接济穷人,甚至还供养了十几个穷苦孩子上私塾,为人虽然好色,却从不欺男霸女,正妻早丧,有五房小妾,皆是有婚书文聘的好人家女儿,并且很受他的善待。

    所以,属下武断,此人虽有小瑕疵,却并无大恶,也还有些良心,可用。”

    邹蚺看到朱顶点头之后,又继续说道:

    “全大海履历简单,立国之前是行伍中人,洪武三年回到故乡明州城,在衙门里充当三班捕快的头头,后来六扇门开衙,他便调入为捕快,办案能力很强,没用多久就做到了淄衣捕头,此地六扇门大捕张万生很赏识他,最近又擒杀了一个恶贯满盈的采花大盗,想来很快就会再度升迁。

    他除了与虎鲨帮勾连,以及这次逼迫馄饨店的事情之外,没做过什么好事,可也没什么劣迹,为人也没什么恶习。

    属下武断,为人普通,办案能力超伦,可用。”

    锦衣卫的效率果然很快,只是两坛酒的功夫,就把全大海和陈老大查了个底儿掉,对此朱顶很满意。

    他低下头盘算了半晌,觉得可以先用这两个人来给徐翔坤涨涨经验、升升级,于是对着已经被他命名为陈二狗的徐翔坤点了点头,也没说,就带着邹蚺从角门离去。

    前路以铺就,人手也找足,剩下的路,就要看徐翔坤自己能走多远了。

    朱顶走出那间屋子,进了逼仄的院落,抬头看了看已经泛起鱼肚白的东方,扭头对恭敬的邹蚺说道:“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啊,就从今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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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七章 邹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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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拌芹菜叶,慢用。晚上还有一更,还差五千多字,绝对自我挑战啊……

    ——————————

    直到天空已经微亮的时候,徐翔坤才从那件屋子里来到屋外,来到朱顶的身边,然后,兴奋的点了点头。

    徐翔坤虽然一副娃娃脸,让人一看上去就会下意识的认小两岁,可是他毕竟继承了他父亲的遗传,身材远较同龄人魁梧的多,甚至比之邹蚺也要高上少许,而朱顶也只不过才到他脖颈以下。

    可是,当第一缕阳光蔓延过低矮的围墙,照射进院子里的时候,站在朱顶身后的徐翔坤,却似乎已经完全融进了他的影子里,毫不突兀,极其自然。

    邹蚺在一旁看着这对兄弟,看着他们一个平淡的背手看日出,一个尽力拔直了身体看另一个的背影,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似乎要因为这两个孩子发生一些改变,而他自己,就是这一切的见证者与执行人,一时之间竟开始感恩起上苍的眷顾。

    “少爷的朋友果然也是人中龙凤,竟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收服一个老辣的捕头和一个势力强横的地头蛇,真是让属下佩服的五体投地!”

    邹蚺自然不会放过一切可以溜须逢迎的机会,虽然他并不擅长此道,而且拍的也不怎么精彩。

    可是这一次,他却拍出了一件涉及皇家秘辛丑闻的大事!

    问题出在了大虎徐翔坤身上,收服了全大海和陈大头,使得他得意,使得他骄傲,使得他忘乎所以,使得他说了一句话。

    他说:“我好歹也是个伯爵,这点小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然后,邹蚺瞬间冷汗直流,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关于朱顶之前的事情,当时负责侦缉整件事的锦衣卫指挥佥事邹蚺,可能是最了解其中内幕的官员之一,怎么会不知道,悬崖前的那场炮击之下,有一位没有封号的公主殿下和一位流爵伯爵罹难在那里。

    又怎么会联想不到,那句“我好歹也是个伯爵”代表着什么,在大明朝,即便是荣誉性质的伯爵,数量也不多,而那些名字,他自然不可能不知道,以朱顶的履历,能被他成为兄弟的必然是他从小的玩伴,而出身自凤阳镇的伯爵,又如此年轻的,就只能是死了的那一个。

    再接下去,关于全大海看中的那名女子,关于那个馄饨店的老板娘,邹蚺已经不敢再想了,他只觉得有一股寒气自尾椎开始迅速的占领了全身,因为他想到了遭遇炮轰的是太子亲军,甚至想了一些连想想都是欺君的事情,这一次他真的怕了。

    更何况,在他跪下的前一刻,他看见了朱顶的眼睛,那里是凛然的杀意;他看见了朱顶摸向腰间的手,他知道,那里盘着那柄奇异的神兵。

    邹蚺不敢说话,他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朱顶没有看徐翔坤,轩辕剑半出鞘,思虑着该如何将这件事隐瞒过去,或者说,该不该相信邹蚺。

    即使是杀了邹蚺,可那之后引来的一系列盘查也难免不会暴露徐翔坤和朱玲珑的踪迹,不要看他平时在朱顶面前一副小意的表现,可他毕竟是一个从三品锦衣卫指挥同知!

    从三品实职大员,哪怕他现在是代五品千户降格而用,在大明朝又能有几个?

    徐翔坤微傻,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直到许久之后,才变的脸色苍白了起来。

    “朱顶,对,对不起。”

    朱顶没有怪罪徐翔坤的意思,人,总是需要经历一些事情才会长大,他不介意替自己的兄弟缴纳一些学费,只是今天的学费似乎有些贵,似乎很难处理好手脚,很麻烦。

    并且,会延误他对于明州城的一系列按排。

    朱顶的时间并不充足,三十年不过弹指一挥间,很多事情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何况,如果他没记错,大明很快就要迎来建国之后最严峻的考验,历史上那几年,很多穷苦百姓因此而丧生。

    他没什么圣母气质,更没有太多怜悯之心,他只是有某些猜测,既然杀人能够稀释不属于这世界的时空烙印,那么,救人呢?

    他想试试。

    被赞美的滋味,总要比满手血腥让人舒心得多,他求的,不过就是个舒心度日。

    朱顶对着焦躁起来的徐翔坤温和的笑了笑,这笑容似乎有某种魔力,让一直视他为主心骨的大虎顿时安定下来,然后,他看着瑟瑟发抖的邹蚺沉思起来。

    这个人的忠诚,是不是可靠?

    “你是从三品的大员,这里又是你的地盘,你掌握着明州的最高武力,你可以反抗,我们俩应该不是你的对手。”

    邹蚺没有回答朱顶的问话,只是一味的将头颅紧紧贴着地面,身体也早就抖若筛糠。

    看到事情还有弥补的余地之后,朱顶长出了一口气。

    “告诉我你的选择吧,是忠于你的皇帝,还是忠于我。”

    邹蚺的身体因为寒战和恐惧,猛然一震,慢慢地抬起头,说道:

    “小的贱命一条,不敢再想着苟活下去。

    小的不怕死,却不想背着莫须有的罪名耻辱的死掉。

    小的出身卑微,这些年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功劳,就是这个从三品的暗职,还是沾了大人的风光。

    锦衣卫在外人看来风光无限,但是小的知道,我们就是陛下的狗,我们能做的就是忠于陛下。

    皇家的事,哪有一条狗掺和的余地,而且小人知道,就算我今天犯上忤逆,将大人和爵爷擒下,将这件事捅到陛下那里,小的也只能死得更惨,甚至连累家人,我最小的女儿才五岁啊。

    而陛下对您和爵爷……

    我必须忠于陛下,我也不能让我的孩子因为我就这么早的死去,她还有大把的时间……

    还是求大人,赏我个荣耀的死法吧!”

    朱顶终于放下了大半的心,只要不是死忠、愚忠,事情就好办得多,自己又不是要真个造他老朱的反,只是打一打擦边球,而且很多事情对老朱也是有利的。

    只要徐翔坤这件事不被捅出去,其余的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又不是要谋朝篡位,效忠我和效忠陛下其实不冲突。我需要的,只是有些事情你帮我隐瞒或者迟报一下就好。”

    说完之后,朱顶当着邹蚺的面,从怀里慢慢的拿出一个小瓷瓶,倒出一枚散发着馨香的药丸,捻开,一条浑圆的虫子便在他掌心沉睡。

    “它叫食心虫,很珍贵,我也只有三枚这样的丸子而已,所以,我不会奢侈到拿来做实验给你看。

    你也不要再演戏,我知道我曾经给你吃过的那个蓝色药丸,你一定已经知道到底是做什么的。

    但是它不一样,它会在体内沉睡,直到我唤醒它的时候,它会用最快的速度吃掉你的心,相信我,不会比眨几次眼更慢。

    我不会逼你做什么伤害大明的事,但是我也要为我兄弟的安危考虑。

    要不要辜负我为数不多的信任,你自己选吧。”

    邹蚺对着朱顶狠狠地磕了几个头,然后,毫不犹豫的将那只虫子接过,没有咀嚼便吞进了肚子。

    他那几个头磕的诚心实意,他知道徐翔坤那不小心说漏的话,将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恶果,这件事情涉及到皇家丑闻,甚至涉及的到夺嫡,涉及到将来朱元璋百年之后谁会坐上那张椅子!

    这种事情,他参与进去绝对必死无疑。

    拐带公主的徐翔坤或者会死,但是邹蚺却知道,朱顶未必会死,太子必然不会死,等到事情平静下来,自己的一大家子,恐怕一个都活不了。

    至于自己?绝对活不了几天!

    所以,他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感激朱顶,那颗药不是在要他的命,而是在救他!

    朱顶看着邹蚺痛快地吞下了那只临别时智者送给他的虫子,一块大石总算落地,知道,这件事情总算暂时稳住,可以把他的计划继续下去。

    “好了,以后你就真的是自己人了,放心,我不会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更不会惦记那张椅子。

    我只是想赚赚钱,娶几个如花似玉的姑娘,生上一堆娃娃,多美的生活啊!”

    朱顶脸上挂起笑容,蹲了下去,对着满脸汗湿却还勉强扯出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的邹蚺说道:

    “所以,为了我的赚钱大计,为了你的官位还能向上动一动,今天开始,你要好好配合陈二狗整合帮派的计划。

    最迟一个月,我要看到明州快递行挂牌营业。”

    邹蚺跪在地上看着那个只有十三岁的小男孩,甚至开始怀疑起朱顶是不是天上谪下来的星斗,不然人间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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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八章 君子六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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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晚上的,来包方便面吧,加了卤蛋呦。实在写不动了,欠两千字,明天补上……没力气求收藏、推荐、抱养了……

    ——————————

    朱顶没想到这一夜会过的这样精彩,原本以为只是收服一个小吏和一个地痞头子,在锦衣卫这个最强大的暴力机构协助下,不过是幼稚园的入学考试一般简单。

    却没想到徐翔坤竟然给了他如此大的“惊喜”,幸亏邹蚺不是一个愚忠的人,可以分得清楚轻重,不然事情可就大条了。

    不过好在有惊无险,并且也算有意外收获,至少邹蚺这个人用起来要比以前放心得多。

    只是可惜了那个虫子,朱顶没有说谎,他真的只有三条,那是智者这次涅槃时的意外收获,在上古时也极为罕见,能在生物体能长时间的沉睡蛰伏,并且不会给宿主任何的伤害,可是一旦被特殊的药物激发,它就能将宿主的心脏在一息之内啃噬一空。

    这是朱顶手里唯一能够控制人的手段,万不得已之下用了出来,他心疼啊!

    用都用了,心疼也没辙,只能寄希望于这个连马屁都拍不好的邹蚺,能给他带来惊喜吧。

    朱顶胡乱的寻了个早餐店吃了一口,就慢慢悠悠的向着书院走去。

    上学,他所不欲也。

    以前在凤阳镇他喜欢去私塾外面偷听,那是为了监督五虎这几个坏小子,顺便弄点香味馋馋他们,没想到还落了个好学的美名,被逼着去考了个秀才。

    可是现在,却是真真正正的要像坐牢一样的坐在教室里听课。

    朱顶果然是最后一个来到书堂的,而楚中天也不出意外的在吃着一纸包吃食,二人相视一笑,仿佛昨晚的一番对话,并没有发生过。

    不久之后,孙夫子就踱着四方步来到了他们面前,朱顶这几辈子的第一次正八经的校园生活,便正式开始了。

    夫子将手中的杂物端正的放在案上,先喝了口凉茶润嗓,然后便挺直的站在那里,环视着自己的学生。

    “唐有圣贤韩愈曾言,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然,何为传道?立心也。

    何为授业?圣人之说也。

    何为解惑?学时之妄也。”

    “今有我圣天子洪武陛下开书院名鹿鸣,则寄望与汝等学子,为我大明栋梁,为开盛世之良才,为万民之楷模,可惜,你们却让老夫甚为失望!

    老夫问尔等,何为礼?”

    父子的声色中正平和,又在言辞之间抑扬顿挫,只是最简单的开场白,对于他们这些可谓饱读诗书的学子而言,却有些肤浅,但夫子的最后一句话,更是让所有人心下一惊。

    夫子对他们表示失望,而后问何谓礼,就是在说夫子,在挑理!

    满屋子得学子面面相觑,实在想不出自己何处无礼,一时间书堂里荡漾起窃窃私语。

    夫子这一次没有再说成何体统,也没有阻止他们的交头接耳,甚至没有任何表示,依旧笔直的站在那里,两眼却已经望向了窗外,开始神游。

    书堂里的声音越来越大,到了最后甚至变成了喧哗,不久在再一次的面面相觑之后,又逐渐安静下来,学子们看向夫子,夫子依旧在神游物外,似乎真的打算不闻不问。

    楚中天已经不敢再吃纸包里的食物,也和其他生员一样,紧张的看着夫子。

    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味,可朱顶却知道,不提后世的学校教育,就算是这个年代的乡间小私塾,也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上课之前学生是要给老师行礼的!

    由此,朱顶也算看出来了,他的这些同窗,估计都是些勋贵子弟或者官宦之后,家中的西席先生不给他们行礼就算不错了,又哪里知道待师之道。

    大明刚立国的这十几年缺乏有学识的官员,真正有声望的学者,要么远遁深山恣情人生,要么入朝在野一展所学,自然不可能去给一些小孩子做启蒙老师,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明初在对待西席先生方面的轻视,以及关于师生之间礼数的沿袭。

    实在看不下去的朱顶,只好扯了扯身边不知所措的楚中天,站了起来离开桌案,在过道上弯躬过半,对着夫子长揖不起。

    早被朱顶提醒,醒过神来的楚中天也赶紧离席,有样学样的跟着朱顶行礼,于是,一个又一个的学子如大梦初醒,纷纷的离席长揖。

    当最后一个学生也加入到了行礼的行列,夫子终于把视线再一次放到了他的学生身上,不置可否的说道:“好了,都入座吧。”

    等到一阵桌椅摩擦声音静止之后,他又再一次的说道:

    “原本,我是不同意这么做的,你们这些承袭了父辈荣耀的孩子,在我眼里并不会比其他书堂的孩子更优秀,而今天来看,你们确比他们差了许多。

    你们,连最基本的礼,都不知为何物!

    天地君亲师乃伦常之大,可你们却不知尊师为何物!

    老夫对你们很失望!

    不知尊重传业之人,又哪来的立心之说?汝等皆无心之人耶?”

    堂中学子齐齐动容,这一次动作出奇的统一,一起站立长揖道:“弟子之过,请先生惩罚。”

    “坦率的说,你们这些生员,是老夫最不看好的一班,你们都是名门之后,却极少书香传家,读书也不为学问,只为晋身之资,哪有那些寒门子弟淳朴?

    如若按照老夫的意思,你们根本就没有资格进这书院大门。”

    一言激起千层浪,几乎所有的学子都惊骇的抬起头,用不能置信的眼神看着自己的老师,这是最赤果果的侮辱,这是对他们全盘的否定,这几乎就是在说:“你们在我眼里,就是一群垃圾!”

    他们是什么人?

    他们是家族中最有潜力的继承人,是家族继往开来的希望,是被寄予厚望的人中龙凤,是必然会成为重要官员的未来名臣!

    可现在,在自己先生的嘴里,竟然成了扶不上墙的烂泥!

    知道会有下马威,可是这个下马威来的太猛烈些了吧!

    不光这些纨绔子弟,就连这些人里涵养最好的易广远脸上都显出了怒气,越是优异的年轻人,尤其是这些十四、五、六岁的半大小子,求胜心理就越强,就越在意他人对自己的看法,这与修养无关。

    然而,这些受到了极大刺激的高门子弟,并没有像他们以往一样“揭竿而起”,将讽刺他们的那个枯瘦糟老头子暴打一顿,而是憋红了脸、低下了头,不言不语。

    正如他们的家族之所以寄希望于他们身上的原因一样,这些人都是才智不凡之辈,都是一个个家族用大量心力堆积出来的青年才俊,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是傻瓜,他们知道,这个时候如果不肯低头,他们这辈子就别准备再把头抬起来了!

    这个书院太过特殊了,作为第一届学生的他们,必然也会有着特殊的前程去向,虽然依旧要依靠科举进身,但是却绝对不会按照惯例一步步的磨练上位。

    他们在来之前在就受到家族长辈的严厉警告,到了这里,哪怕是装,也要装成个真君子。

    这里是朱元璋对白莲教和易家妥协的产物,在这间书堂里,除了白无愁和易广远,其余的只不过是一些附属品,是朱元璋用来一争长短的工具,他们代表的,是皇帝的脸面!才第一节课就给老朱丢了脸,他们还想好?

    当然,朱顶和表面看上去没什么背景的楚中天,不在这两者之间,他们一个是方老头误打误着之下强加进来的,一个纯粹是运气使然。

    而他们在孙美和的眼里,或许更接近保持珍贵海鱼活力的小泥鳅。

    “好了,归座吧。以后要多向赵大宝和楚中天两个同窗学习,欲为人,先知乎礼!

    我们开始上课。”

    夫子脸色少霁,微微的点了点头,便拿起手中的教案,开始正式上课。

    “德行之表率,不外乎君子也,而君子有六艺。

    然,何为君子六艺?”

    见夫子提问,早就不忿头筹被两个平民小子拔了去,心气极高急于表现的易广远终于按捺不住,就要起身作答,却不料有人比他更快。

    白无愁长身而立,对着夫子礼敬之后答曰:

    “君子六艺者:礼、乐、射、御、书、数也。

    《周礼?保氏》有云: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夫子轻抚斑驳胡须,面带微笑的点了点头,然后不置可否的让白无愁回了座位。

    “学生画蛇添足。

    六艺者,又有六经,谓《易》、《书》、《诗》、《礼》、《乐》、《春秋》也。”

    易广远一口气说完,见夫子面露满意,这才长出了一口气,用挑衅一样的眼神看了一眼白无愁之后,安然的回到了座位。

    “你二人所答都不为错,这便是我们今年所要教授的课题。

    无规矩不成方圆,知规矩,则必守礼,我们第一堂课,便来讲讲礼……”

    随着夫子的讲述,最开始的尴尬已经消散于无形,书堂里的生员或跟随夫子那抑扬顿挫的语调高声朗诵起来,或低头沉思书文里的意境,总之,一片好学景象。

    可是往往再美味的鲜汤里,也总会有那么两粒老鼠屎,而这个书堂里的老鼠屎,却赫然正是第一堂课就被点名表扬的朱顶和楚中天二人!

    楚大胖子不愧吃货头衔,在书案之下稳拿那个仿佛怎么拿都拿不尽的纸包,只要夫子一个不注意,就会小小的来上一口,在嘴里细细的抿着。

    而朱顶却更为过分,他就坐在那里,睁着眼睛,无声无息的,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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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九章 明州快递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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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这章,个人感觉像流水账,实在不再状态,倒是还能写,但是不想糊弄事,抱歉,还欠两千字,没脸求了。

    ——————————

    那一天,朱顶被暴怒而起的方老头儿一顿胖揍,屁股开花灿烂烂啊。

    当得知朱顶在孙夫子的课上睡着,甚至还打起了微微的鼾声,当时正在给另一个班讲解诗经的老爷子当场就暴走了,课也不上了,脸也不要了,随手拿起一根撑窗的木棍,就杀向了朱顶所在的书堂,对着正在墙角罚站的朱顶,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乱棍。

    老爷子棍法狠辣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攻击,当时就把朱顶削懵了。

    那一天,这一对爷孙俩成了全书院的笑料。

    那一天,是老爷子眼含泪花的,背着朱顶走回的家。

    从那一天开始,朱顶再也不敢在课堂上开小差。

    从那一天开始,方老头儿的课就成了整个书院课堂纪律最好的,没有之一。

    朱顶心里苦啊,朱顶不能说啊,说多了都是故事啊。

    日子就那么一天一天的过去,没有女同学的学生生涯注定枯燥乏味,更何况,书院里教授的那些知识,朱顶早在几辈子之前就已经通读,甚至还召见过其中几部的编纂者,除了书院里少数几个夫子对经书很有见解的解读,其他的实在让他兴致缺缺。

    虽然有些时候看着易广远那副欠揍的脸孔,实在是有些按捺不住,想要在那张漂亮的脸蛋上踩上几脚,但是最终还是忍住了,他现在只是一个老教谕靠自己一张老脸夹带进来的关系户,是甲字一号学舍最差的学生,是所有人眼中绿叶到不能再绿叶的生员,很低调。

    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

    好在,大虎徐翔坤这小子总算给力了一回,收服陈大头之后的当天,对,就是朱顶挨揍那天,就以陈大头侄子的身份成了虎鲨帮的副帮主,然后就大刀阔斧的开始了他一统明州帮派的大业,一时间直杀得风云变色、日月无光!

    当然,这是徐翔坤对朱玲珑吹牛的话,事后,据邹蚺和朱顶交代,其实那些天统共也没死几个人,还都是手上不怎么干净的该死之辈,许多小帮派一看见大虎身后站着的全大海,屁都没敢放一个就乖乖归顺。

    原本以为会极为棘手的元宝帮更是比谁都痛快,没等大虎打到他们那边,帮主王元宝就连夜带着账本纳头归顺,只求声势无两的大虎给他主持公道——元宝帮闹了内讧,原来的副帮主张富贵基本把帮主架空了,再不找到出路,他王元宝就只能是死路一条。

    陈翔坤占着名正言顺,手里人强马壮,野心勃勃的元宝帮副帮主只能在某一个月高风黑的夜,收拾了家底儿远遁他乡。

    没用上半个月,徐翔坤就无惊无险的掌控了整个明州的混混和地痞,成了明州最大号的大佬。

    身后站着锦衣卫和六扇门两个巨无霸,一众帮派身后又没什么名门望族的支撑,要一统明州黑道,真的是比朱顶想象中的简单得多。

    至于历练徐翔坤的目的?那货十几天下来,就已经膨胀的不要不要的了,适得其反啊……

    洪武十二年初秋,九月初四,甲辰时,冲狗,煞南,时冲,甲戍,狗食,地兵,司命,右弼。

    宜:开市,作灶,赴任,见贵,求财,出行,嫁娶,进人口,移徙,安葬。

    忌:祭祀,祈福,斋醮,酬神,修造,动土。

    明州快递行在这一天开张营业,法人代表,额,不对,掌柜的当然就是已经一统明州地下势力的陈二狗副帮主阁下。

    虽然只是经过了不足半月的仓促筹备,但是它的声势却是近年少有,其代办点更是在明州四城区到处开花,仅仅自营店面就多达十余家,而且更是几乎所有的商户都与快递商行合作联营。

    对于快递这个新生的事物,明州城的大小商家本着毫不排斥、积极扶植、努力拉帮的原则给予了大力支持。不支持不行啊,商行是老板是明州城地下势力的大哥大,谁不支持谁就别想再安安生生的做买卖了。

    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这个原本被认为是变相压榨他们的商行,竟然给他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以及利润收益,与之相比,他们所付出的、只比以前的保护费多出不到三成的快递费用,简直不值一提。

    当然,这都是后话,今天的明州快递行只是刚刚打开门做生意,一个从虎鲨帮帮主资助的书生中,挑选出来的口舌伶俐的后生,正站在门前,滔滔不绝的推销着快递行的业务。

    “大家请看,这就是我家大掌柜发明的传声筒,每五十米就会有专人守着通传消息、记录订单,这样只需要一柱香的时间,就可以让您的订单从城北到城南,经过配货之后,我们将装上专门的马车,每天中午、傍晚各一趟,配送到我们的自营店面,再由我们的快递员分别进行配送。

    而您要做的,就是找一个距离您最近的商铺,对,您没听错,任何商铺,不管您需要什么,随便走进一家商铺,登记您的需求就好。

    我们统一货到付款,让你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自己需求的商品,当然对于主顾来说这些都是免费的,一切费用,都由商家承担。

    同时,我们还接受有偿的送餐服务,保证第一时间就会把热腾腾的美食送到您家的餐桌上,而我们只不过收一点点的跑腿儿钱。

    接下来……”

    今天书院沐休,朱顶早早的和方老头儿软磨硬泡出了一上午的时间,和徐、辉祖与楚中天跑出来看热闹,虽然知道这一切都是出自他的手笔的人极少,但那也是他的心血,他当然要看看自己的第一个买卖的开业现场。

    几乎可以称作万人空巷啊!

    徐翔坤为了这次的开业典礼,几乎是动用了虎鲨帮的老底儿,把个陈大头心疼的都要哭了,要不是徐翔坤向他再三保证很快就会赚的钵满瓢漾,并给以武力威胁,陈大头都差点造了反。

    明州城米店的存货差点告罄,只要今天到场的人,每个人都有半斗米拿,这出手可不可谓不阔绰了!

    朱顶和自己的两个小伙伴在人山人海里恣意的穿梭着,一会儿对狂舞的彩狮品头论足,一会儿却费劲的拉扯着在某个摊位吃的抬不动脚的楚中天,同时还得躲闪着徐、辉祖那些阴魂不散的侍卫,玩儿的倒是快把今天出来干什么给忘了。

    朱顶带着二人躲在一个偏僻的小胡同里,看着徐、辉祖的一干侍卫慌慌张张的跑过之后,相互之间一击掌,正准备穿过人群,去一个咿咿呀呀唱着戏的台子前凑热闹,却不料,在一个商铺的檐角上看到了一盏破烂的红灯笼。

    那是他和邹蚺商量好的相见暗号,无大事是不会打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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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章 旧去,新来,权柄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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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旧是那一晚的破落小院,偏安于一隅,不会有什么人留意,谁又能想到,这样一个偏僻的小小院落,其实是已经初露狰狞的锦衣卫在明州城最重要的一所据点。

    敲门三长两短外加轻轻一脚,润滑良好的门轴发出轻微的摩擦声,缓缓打开。

    看着开门的人恭敬地立在一旁,朱顶的瞳孔一缩,那人不是邹蚺。

    “见过小少爷。”

    朱顶没有再看他一眼,径直的进到屋子里,那个开门的老者,竟也跟了进来。

    “少爷,请恕卑职未能远迎之罪。”邹蚺对着朱顶躬身行礼,头没有像平时一样低垂,而是趁着朱顶挡住身后老者的空档,偷偷的给他打了个眼色。

    朱顶心下暗了,恐怕出事了。

    “说说吧,今天找我什么事。”

    朱顶自然不会再试图掩饰自己和邹蚺之间的真正关系,谁,都不是白痴;他更不会问那老者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这样的废话,很多时候,他更喜欢开门见山,尤其是,某些事情已成既定。

    朱顶落座,邹蚺躬身站在他的面前,老者却轻手轻脚的站在了朱顶的椅后,这让朱顶的眉头再次一皱。

    “陛下有口谕到,卑职不敢旁听,现下告退。”

    邹蚺走出了房间,那老者却又走到了朱顶的面前:“魏国公公子朱顶,陛下有口谕圣询。”

    朱顶在心里诽腹了一番朱元璋个臭不要脸的,不光愿意给别人戴绿帽子,还喜好给别人塞儿子,这都什么臭毛病。

    心里想归想,却不能浮于表面,当下脸上一肃,站起身来躬身朗声道:“草民朱顶,恭请圣安。”

    虽然他名义上是徐达的私生子,有一定的继承权,但是就算大明已经把私生子的地位抬到了历朝历代的最高峰,可是除非正统嫡庶都死光光了,才有私生子继承爵位的可能性;虽然他腰里别着一块锦衣卫的腰牌,可是一没有官身文凭备案于吏部,二没有天子亲封诰命,他顶多也就算密卫一流。

    他虽就学,却不在官学,也不能自称学生,因此,他就只能称自己为草民。

    别看朱顶在面对太子朱标的时候,敢上演花样作死剧目,那是因为那个时候的他,的确被雨夜刺激的失去了理智,更知道朱标是个护短到脑残的兄长,可是他今天要敢和老朱的使者玩这套,呵呵……

    再说,什么事情都还没发生呢,他不至于拿自己的大计和未来的自由开玩笑。

    “朕,有疑惑,望汝开解之。”

    “草民不敢,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其实朱顶的意思是,不敢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啥都让皇帝知道了,自己的小日子还想过?这他可没撒谎,至于老使者会怎么断句?呵呵……

    “朕,依你的图纸,打造出了自行之马车,工序全无错误,为何不堪三日之用就会分奔离析?”

    朱顶一愣,他当然记得,在凤阳镇的时候,为了换那两个狗官诛灭九族,他献给了太子一张图纸,其实就是蒸汽机的最初级应用,最简单的燃煤传动力“汽车”。速度不快,但是载重量应该远超牲畜拉动的马车,可是分崩离析是几个意思?用不了两天就会碎?

    不应该啊!

    “蒸汽机……大茶壶的温度隔离,你们做了吗?”

    老者脸上带出一丝微笑,却没有说话,朱顶问过这个问题,自己脸上也是一红。

    这简直就是一句废话,老朱的匠作营几乎涵盖了大明最优秀的工匠,怎么可能连这么明显的问题都发现不了。

    “问题出在哪?”朱顶皱着眉头沉思了半晌,突然又开口问道:“那层装饰性外壳,你们是不是给省略了?”

    老者一怔:“工匠们研究过,那就是一层花样子,所需物料又颇为昂贵……”

    朱顶怒道:“你们知道什么叫减震吗?那么大的动力,一点减震措施都没有,不碎才怪!”

    可是朱顶想通了关键之后,却也心下佩服起那些工匠来了,连个减震都不按,还能让一台最简易的蒸汽机车跑上两天,这手艺着实了得啊!要知道,那车子的主体可是木质!车轮也不可能是充了气的橡胶轮胎!

    老者脸上的表情不变,只是一副茅塞顿开的模样,再次开口说道:“陛下还有一句话带给少爷。”

    朱顶刚刚直起的腰只能再次弯了下去。

    “朱顶,你太胡闹了!”

    朱顶心下一颤,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从那老者身上爆发出来,几乎如有实质的压迫者朱顶瘦小的身躯,让他只能苦苦的抵抗。

    好在,这气势来得快去的也快,即便这样朱顶的脸上也是冷汗淋漓。

    “少爷勿怪,这是陛下的吩咐,陛下很生气。

    但是陛下风姿万古无一,老奴只能仿出十之一二。

    老奴说句下人不当讲的话,少爷这个年龄,就应当把精力放在治学上,将来成就自然不可限量,不要把大好的时间,耽搁在奇技淫巧和小孩子的胡闹上才好。”

    朱顶在他的话里,敏锐的捕捉到了一个字眼,“老奴”?

    大明有奴籍,但是就算一般奴籍的人也不会自己称自己为奴,而一个奴籍的人更不会被赋予代传口谕这样的重任,其他等级的人就算地位再卑微,亦不会一口一个奴的叫自己,那么,这老者的身份难道是,太监?

    不像啊,下颌长须飘飘,声音阳刚,中气十足的,怎么看怎么都不像太监啊。

    “敢问老先生可认识义公公?”

    这回,那老者一弯腰,急忙道:

    “老奴不敢当少爷敬称,残余之人哪敢称先生雅号,少爷以后叫我十三就好。

    至于义老哥,老奴自然是认识的,在宫里也多受他老人家的关照,只是可惜十三公主一去,义老哥因为护主不力,被陛下打入深牢,哎……

    哎呦,老奴多嘴多舌了,还请少爷治罪。”

    朱顶不免的心下一动,暗道难怪这些天没看见义老太监呢,原来是舍了一身皮肉回去替朱玲珑扛锅去了,真是不愧忠义啊!

    “陛下可还有口谕训斥草民吗?”

    十三躬身回道:“陛下的话已经全部带到,还请少爷深思。”

    朱顶点了点头,不失礼貌的继续说道:“那麻烦十三公公把邹蚺叫进来,然后从外面把门关上,有劳。”

    十三太监的脸上终于明显的抽搐了一下,但是很快又换上一副笑脸说道:

    “少爷折煞老奴,叫老奴十三就好,以后少爷的生活起居都会由老奴伺候,有什么不周的地方,还请少爷责罚。

    那老奴就先行告退了。”

    然后,十三就弓着身,倒着走出了房间。

    十三太监离开后不久,邹蚺就踩着略显沉重的步伐走了进来,走到了朱顶的近前,往日里常挂在嘴边的那抹笑意已经消失不见,换上的是眉头紧锁。

    他站在朱顶身边,脸上勉强的抽搐了一番,但终究没有再笑出来。

    朱顶看着他,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这些日子邹蚺给予他的帮助和对他的恭敬,他是记在心里的。

    “我的胡闹连累你了吧,被派去哪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邹蚺的脸上又抽了抽,连声不敢:“少爷哪里的话,少爷行事,属下真心感服,只是,少爷也真如陛下圣谕所言,手有些长了。但是少爷的圣眷之隆,也同样让属下惊叹!”

    是啊,换了别人试图统合帮派力量,没准早让老朱给咔嚓了。

    朱顶摇了摇头,再问道:“徐翔坤不会暴露吧?”

    “少爷放心,爵爷的身份属下掩饰的很好,除了我的几个心腹,不管是谁来查,他都是陈大头的侄子。”

    朱顶点了点头:“你,被发配到哪了?”

    邹然的脸上再也掩饰不住浓浓的哀怨:“属下被调往山陕一带,朝廷不知为何需要大量的石炭,缺个监工。”

    朱顶的眼睛骤然一亮,脸上挂起笑容,安慰道:

    “这里面的秘密我不能说,但是用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这是个肥差,你可得好好干,没准几年之后,草民可就得仰仗你邹大人了!

    但是有一点你要记住,石炭的产量会关系到大明的命脉,你可以贪、你可以给自己谋点私利,但是一定要保证质量和产量,更不能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你是我的人,如果让我知道你变成了一个只知道欺压良善的恶官,你知道后果。

    还有,善待矿工,他们都是苦命的人,稍后我给你一份生产流程,如果你还把我当少爷,就请你一定要执行下去,能让不少人多活很多年。

    如果遇到碍手碍脚的,下死手,出事儿了,来找我!”

    原本以为仕途已经再次走到尽头邹蚺,听到朱顶的话后,已经顾不得自谦,两眼重新燃起希望的光芒,忙不迭的应承着朱顶的要求。他对自己没什么信心,却信极了朱顶这个妖孽一样的孩子。

    “哎,你是发财去了,你走了之后,我连个趁手的人都没有了。”

    朱顶这可是真心话,眼看着自己的计划一步步的实施开来,却被老朱来了个釜底抽薪,邹然这一离开,那个口口声声说伺候他的十三太监势必不会再让他发展下线,并且很多事情实在不能当着他的面去布置,之前的努力就要前功尽弃。

    邹蚺讪讪一笑,有些献功一样的说道:“少爷放心,属下早有安排,我有五个心腹,都到了回家养老的年纪,人虽老迈,忠诚却没的说,办起事来也不是那些毛头小子可比的。少爷今后但有差遣,吩咐陈二二便是。”

    “属下还有两个好消息。”

    说完这个,摆脱了对前途担忧的邹蚺突然停止话头,站在朱顶身边一脸的贱笑。

    “有屁放,难道你还等着少爷给你赏钱?”

    挨了一脚的邹蚺用更贱的表情和语气对朱顶说道:“少爷乃是神人,属下这就要去那不安分的地界受苦,您总得赏点保命的手段不是。”

    哎呦喂,这货什么时候学会顺杆爬了?

    朱顶又好气又好笑的再次踹了他一脚,说道:“你不说我也得给你准备着,你走之前我会交给陈二二。”

    邹蚺得到朱顶的应承,眉开眼笑的说道:“少爷,咱的第一批货快到明州了,您绝对想不到收获有多丰厚!”

    朱顶一愣,问道:“什么第一批货?咱哪有钱买东西?”

    “少爷,摸金校尉!”

    朱顶的眼睛穆然一亮:“这么快?!”

    终于要摆脱贫下中农的苦日子了,为了点钱,连自己的墓都挖了,他容易吗!

    “什么时候能到明州?”

    “大概再过十天左右,有了公子提供的图纸,这次的活儿做的相当的顺利,而且宝贝的品质和数量都超出了最初的预期,公子放心,就算属下那时候已经离开,陈二二等人也有的是办法把它们变成真金白银,只是其中的损耗想想都叫人心疼。”

    朱顶也好像让人咬掉了三两肉一样,脸上也抽抽起来,目光透着狠辣:“放心,现在谁咬了咱的肉,过几年咱叫他加倍给我吐出来!”

    这一主一属的那个眼神啊,惊奇的相似。

    朱顶缓了缓神,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只能再次问道:“我让你帮我打听的事?”

    “公子放心,属下都已经安排妥当,您直接吩咐陈二二便是,而且就算是毛大人亲自出手,也绝不会查到咱们身上,更何况咱们做的一切,都是大明律不限制的。”

    允许和不限制,可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一个资深锦衣卫想要钻钻空子、打打擦边球,不要太容易啊!

    朱顶满意的点了点头,心里欣慰于自己的眼光和运气,当初能抓住这么会办事儿一个手下。

    邹蚺见朱顶半晌不言,直到他的事情都已经告一段落,脸上又挂起贱笑,整个人瞬间猥琐了很多。

    “嘿嘿,恭喜公子,贺喜公子。”

    朱顶被他看得直发毛,好奇的问道:“我哪里来的喜事?”

    邹蚺笑得更贱:“公子您还不知道吧,京里和地方上的诰命前段时间闹翻了天,几位身份尤其尊贵的,甚至直接跑到宫里找皇后娘娘哭诉,为他们家的小娘子求一份出路。

    公子,您猜那出路在哪里?”

    “嘭”,朱顶狠狠实实踹了他一脚,心里叨咕着:这特么和谁学的,说几句话还拿上架子了!

    这回朱顶可是真下了力气,邹蚺哎呦一声倒地上半天没爬起来,也不敢再卖关子,苦着脸说道:

    “十天之后,书院会开设女子书堂,就学的都是王公贵女和大家闺秀,有几个小娘子当真称得上是国色天香啊!

    公子,虽然以您的圣眷之深,必然会被陛下指婚,但是这一次的小娘子从八岁到十六应有尽有,总有几个能入您法眼,早早的寻几个侧室人选预备着,也算让您在书院里,有点儿事儿作不是?

    啊,公子?公子……”

    他话还没说完,再一看朱顶,已经是两眼迷离、嘴角流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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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一章 发财与盘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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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然走了,平平静静无风无浪,带着朱顶这个半吊子,给他的煤矿经营攻略和一本盖聂的修行笔记,离开这个改变他一生的城市,远走太原赴任,当然也少不了安定他心口那条虫子的药物。

    明州城的锦衣卫头目短短的时间里再次换人,毫无波折,只是新任千户周箜大人,却不知道朱顶是哪一根葱。

    最让朱顶心烦的,就是那个自称十三的老太监,人才啊!

    那个老太监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让自己头眼生疮、脚底流脓,一副马上就要死了的模样,穿着一身散发着浓郁尸臭味的破衣服,假装昏倒在了方老头回家的必经之路上。

    方老头是个好心人,虽然自己过的也很拮据,但是平日里看见可怜的叫花子也多有施舍,那每隔两个月采回来的草药也不全是自己吃了,家里附近缺医少药的穷苦人也多有受益;虽然朱顶一直怀疑叫他毒死的要比救活的多,但是方老头在这一带的名声着实不错。

    老太监那幅惨兮兮的模样,方老头哪能不管不问?

    接下来的剧情也就毫无悬念了,一个重病将死无依无靠的前元内宦,被方老头累死累活的救转还阳,无以为报之下,只能以身相许,额,不是,只能以己身报恩,为老方头当牛做马、为奴为婢。

    于是,朱顶从那时候开始,身边就多了一个怎么甩都甩不掉的老跟班。

    朱顶烦恼并快乐着,今天这一条上学的路上,他就没正常过,一会儿笑一会儿发狠,搞的跟在他身后的十三太监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阵阵的担心这位刚跟的小主子是不是有了魔怔。

    不开心不行啊,发财了,发大财了!

    邹蚺留下来的人靠谱啊!

    今早陈二二趁着老太监不在的时候,神秘兮兮一脸表功的递给了朱顶一打儿纸片子,朱顶细细的点查了一番,那颗心啊,都快跳到嗓子眼了。

    太刺激了!那是整整五万两白银啊!

    五万两白银什么概念?在明州最好的酒楼大摆筵席三天三夜,所需要的开销也就三百多两上下;一户三口人家一年有个七八十两,这一家子的小日子就能过的相当逍遥;大明这几年虽有些小灾小难,对外用兵也没停过,民生却大有好转,赋税渐丰,可就算这样,一年的赋税也不过一百多万两。

    手里的那打儿纸片子,就相当于全国一年税收的二十分之一!而且这笔钱完完全全是属于他朱顶的!

    换个人什么反应,朱顶不知道,反正他那会儿是真麻了,脑子更是一片空白。

    然而,陈二二的下一句话,就让朱顶的心情从天庭到了地府。

    “哎,大人太急着出手,那些奸商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厉鬼,邹大人这一离任,咱的货也不大能见光,他们真是下了死手盘剥啊,咱们拿到的,是那批货实际价值的三成,最多三成。”

    朱顶的眼睛,瞬间红的就像杀了一宿的人……

    那批货可不是白来的,那些都是他前前前前世的陪葬品!他都把自己坟挖了,然后大头儿还叫别人占了去?天理呢!

    朱顶的一颗心都抽抽的不要不要的了,心疼啊。

    可是心疼归心疼,高兴却也是真的高兴,那是真金白银啊,多大的一笔钱啊!

    朱顶自己留了五千两银票傍身,剩下的都被他狠狠心,交给了陈二二,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如果他的计划顺利,等到三年之后,五万两银子不过就是点儿小钱儿!

    朱顶一路上时而傻笑,时而目露凶芒,像一个愉快的神经病人一样就晃荡到了书院,却忘了今天的书院不上课,而是另有安排。

    半个多月之前,让朱顶满怀期待的女子学堂终于开课了,但是让人无力吐槽的孙老夫子大人却玩了一手绝活,他在女子学堂之前磊了高高的一道墙,然后又给书院开了个后门,让书院的一众学子恨的直咬牙啊!

    每天课余的时候,挨着那堵墙的书堂总是能听见从高墙那一头儿,传来的那些花季少女们银铃般的笑声,每次上课的时候,总是能听见她们动听的诵读声。

    但是,就是看不见人,看不见人啊!

    于是,很多挨着那堵墙近的学子,心里开始长起草来,课上课下溜号的比比皆是,最不幸的是,离得最近的,就是朱顶的书堂。

    在书院的每一天都是煎熬啊……

    不是没有活泼可爱的男同学,尝试过堵门口一窥俏荣,可是孙夫子太绝了,女子书院的上学时间比他们晚了半个时辰,放学时间比他们早了半个时辰,最过分的是,进出都有马车把那些小娘子掩的严严实实,就算你翘课去看,都看不见!

    至于爬上墙头儿看红杏?有胆子爬个试试!夫子的教条可不是吓唬人的!

    然而今天与往日却有大大的不同。

    今天是书院首次考较,内容以这一个月来教谕们教授的“诗经”、“尚书”两课为主,夹以御、射两艺表演,当然也少不了时下流行的诗文和对子的较量,而地点便是书院中央的大校场。

    最让人所兴奋的,则是今天的考较,女子学堂将会全员参加!

    一时间书院的众多生员都鼓足了干劲儿,加紧温书学习,简直就是一片兽血沸腾啊!

    原本,朱顶对于今天的节目也是满怀期待的,虽然他对于这种比试抱着嗤之以鼻的态度,兴致缺缺,但是今天他最大的关注,可不是一群小屁孩斗诗对对子,而是,看姑娘……

    “别说我没出息,你进个男子学校试试?连个雌苍蝇都见不到一只,时间长了太容易歪曲审美啊。”当然,这是他对自己的不堪的自我开解。

    但是,今早陈二二给了他一打儿银票,于是他就陷入在有钱的惊喜以及对奸商的愤恨中无法自拔,把这件事情完全忘在了脑后。

    他在学院门口与十三太监分开的时候,依旧沉浸在那种兴奋与愤恨的心理当中,直到走进了空无一人的书堂,这才想起今天的“大事”,于是一拍脑袋一溜小跑就杀向了校场。

    美女早去晚去都能看,可是书院对于迟到这种事情的处罚可是相当严苛,更何况他是一个在开学第一天就有前科的家伙,更何况,他还有一个“残暴”的爷爷。

    紧赶慢赶,朱顶总算在最后一声编钟消散之前,进入了属于他的座位。

    抹了抹额上的热汗,他对向他投来关切目光的楚胖子小声说了句:“我给忘了。”

    楚中天看向他的眼神,顿时充满了不屑和鄙夷。

    朱顶讪讪一笑,开始向四周看去,然后便怒向胆边生,回身对着一脸幸灾乐祸的楚中天抱怨道:“这不坑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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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二章 倩影一抹,萦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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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果蛋糕上桌,有糖尿病和怕胖的慎用。我尽量再写一章,求收藏,求推荐,求抱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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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夫子狠人啊!没这么办事的啊!这不打击积极性吗?整个书院的莘莘学子苦把苦熬的用功学习为了啥?还不是为了今天能大放异彩?还不是为了今天能够吸引一下那些小娘子的眼球?还不是为了一鸣惊人?万一被哪个小娘子看上了呢?

    书院里可不都是望族名门子弟,除了朱顶所在的那个班,其余的班级里,基层官宦子弟和寒门学子可是占了绝大多数,但是那些小娘子不一样啊,一个家世好过一个,长得怎么样暂且不论,教养品德必然是没得说,万一这些小娘子里,有哪一个看上某个穷酸学子,那人得少奋斗多少年?

    迎娶白富美,出任扶府衙,进阁入相,登上人生最巅峰,可就不再是高不可攀的梦想了!

    然而,书院的学子们被孙老夫子再一次打入了地府,永不超生啊。

    老夫子狠人啊!他是真的有钱没地放花啊!

    在学子们的落座场地之外,有一个相对而言小了很多的角落,依稀可见有婀娜人影攒动,清风徐徐帷幔翩翩之际,还能恍惚的看见几点娇嫩雪肤。

    可是,在那一个小角落和众学子之间,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白布屏障横亘在那里,将所有春色遮挡在帷幕以里!

    这还看毛线看啊,看个影子都费劲!

    对于老夫子的严谨和顾事周全,朱顶已经无力吐槽。

    该死的程朱理学,该死的男女大防!为什么出任书院院正的,非要是孙美和老夫子这个程朱理学的忠实拥泵!

    这会儿程朱理学还没完全一统儒道好吗?满大街的大姑娘小媳妇四处乱窜也没人管啊!好好的同学你连面都不让见一个,是什么道理?

    老顽固!老古董!老封建!老……!

    低眉耷拉眼的朱顶,垂头丧气的,加入到了沮丧的学子阵列,看着不远处的那些影影瞳瞳,唉声叹气。

    孙老夫子,坑人啊……

    “啧啧,失望啦?这就没精神啦?平常咱们三个上街厮混,也没发现你对哪个姑娘感兴趣过啊,怎么今天这么激动?”

    朱顶对着小声调笑他的楚胖子一摊手,横眉冷对的道: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今天连零食都没带,还不是想在那些小娘子面前表现一番?少在这说风凉话,平时不是挺灵的吗,赶紧想想办法,不然这个学可就真没法上了!”

    朱顶会对他解释什么是纯洁的校园恋情?什么叫做自由恋爱的享受?什么是追求姑娘的那种忐忑和满足感?在这个尊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不会有人理解他对美好自由爱情的向往的。

    邹蚺说得不错,如果朱顶在成年之前没有死掉,他的婚事必然会为朱元璋所指派,而他似乎只能被动地接受,但是他却不喜欢那样,他更不准备接受那样的结果。

    现在看来,至少三十年之内,他的性名应该是无忧的,所以十辈子加起来只谈过一次痛彻心扉的恋爱,更加没有结过婚的他,想要试试,能不能在这个世界寻找到一份真爱。

    不要小觑一个十世的雏儿,在面对纯洁的爱情与强权的暴横之间,所能爆发出的抗拒之力!

    而在朱顶根深蒂固的印象里,最纯洁的爱情诞生之地,必然非学校莫属了,所以他自然抱着莫大的希望,可是,半路却杀出个孙老夫子!

    朱顶觉得自己牙根直痒痒!

    朱顶咬牙切齿的表情,逗得身旁的楚中天一阵憨笑;胖子强忍着笑意小声地说道:

    “喂,我今天没带零食可不是因为什么小娘子,你看看我们在这儿连张桌子都没有,叫我怎么吃?

    还有,什么叫我想想办法?本少爷虽然智慧天成、万古无一,但是你当我是神仙?那么一大块布……

    哎呦,你还真是心想事成,你上边不是有亲戚吧?

    朱顶,朱顶?哎,男人啊……”

    明州城的冬季比北方来的晚了许多,但时下已经十月,即便在中午,天气也不免带着浓郁的凉意,间有大海依傍,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有一阵烈风吹过,掀起一蓬落叶,抖落丝丝尘土。

    而就在楚中天调侃朱顶的时候,就有这样一阵大风吹进了书院,冲进了或心中游弋、或关注校场台上考较的同窗学子阵列,袭入了那个角落里的莺莺燕燕。

    而那块临时被充当帷幕的大白布,被那阵风吹的高高荡起,露出内里那无限风光。

    而也就在这个时候,有些被那阵风带起的尘土眯了眼的朱顶,自然而然的顺着风的方向转头;于是,就在白布荡起的那一刻,他看到了那个侧站的身影;于是,他的一颗心在片刻之间便停止了跳动,脑海也随之沉寂;于是,那一层被厚厚包裹的记忆,又浮现在他的心尖,他又开始怀恋起那个女孩儿。

    那个身影,或者说,那个他只在照片上见到过的身影,是他永远无法忘怀的殇。

    源自记忆最初,他还是阳刚少年时,在广受诟病的同时依旧为人津津乐道的网络上,结识的一个女孩,他们没见过面,彼此只见过一张张的照片,但是他们相爱了。

    朱顶从未见过与他那般合拍的人,从未那样畅快的与人闲聊人生、畅想未来,他们的字里行间都能让他的心血狂涌,每一阵叮叮脆响都能让他激动万分,他知道,他爱了,他陷了。

    就在他鼓足勇气踏上开往她的航班,就在他终于走进有她的城市,就在他已经来到她的楼下,即将与那个魂牵梦绕的她见面的时候,却……

    那是一段他不愿提及的殇。

    那一天,一切都浑浑噩噩,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如何离开的那个小区,直到那声嘶吼把他惊醒,他下意识的阻拦那个手持尖刀的秃头男子,他抢下了男子手中劫持的孩子,可那把尖刀也深深的刺进了他的心脏。

    临死之前,朱顶的脑海里,依旧是那个照片中的侧脸倩影。

    也许是弥留之际的幻觉,也许是如黄帝所言的脑电波辐射,总之,在朱顶死去却还未离开之际,他又飘回了那个他魂殇的地方,又看见了那个她所甜蜜依偎的男人,以及那男人肩畔样貌同样如她般年轻的女子,还有那些她从小到大的全家福。

    餐厅里的桌上,已经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她一遍一遍的拨打着朱顶的电话号码,脸上满是焦急和愠怒。

    未来的岳父长得比自己还年轻这不是罪,怪只怪他一时迷了心窍,他平时也绝不是小气的人。

    热恋中的少男少女啊,哪有智商可言,只是,朱顶死的何其冤。

    或许是他死之前做了件大大的善事,或许是因为怨念与纠结惊扰了无处不在的时空虫洞,不管怎样,朱顶都不由自主的开始了一段又一段的崭新人生,只是,再也没有那样一个女孩可以让他心动,好在没有那样一个女孩再让他心动,他的寿命没有哪一世是到了能结婚的年龄。

    可是,就在这一世,就在他的寿命问题得到了暂时的缓解,就在今天,他又看到了一个身影,如那照片里的她,如那最后一眼的她,两厢重合。

    何其幸,何其泯,朱顶的呼吸停止,唯恐多喘一口气都会让那帷幕加快落下,朱顶的心跳暂息,唯恐惊了那以手遮挡的女孩儿,可是这阵疾风总要过去,那白色的障碍终究还是落了下来。

    朱顶隔着白布,痴痴的看着那个依稀的影子,心里怅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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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三章 书院之痴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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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拌苦瓜来喽,慢用撒。这章吧,可能不怎么好看,但是写得真心累,本来不想分章一气写完的,但是真写不动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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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究,再难看得那抹倩影。

    朱顶觉得自己丧失了全部的力量,浑身瘫软的坐在了椅子上,楚胖子似乎在和他说着什么,但是却一个字都未听清,世界仿佛正在离他远去,他的所有空间和时间,都回到了最初的时候,都回到了曾经的记忆,那段他早就已经封存的记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朱顶的眼前仿佛有个人影向他徐徐而来,身段婀娜笑颜如花,不美,却让朱顶魂牵梦绕,不柔,却触动着他每一寸的皮肤,是她。

    他伸出手,触碰那瓣他从未牵起过的柔荑,然后几乎使用尽全力的死死抓住,害怕哪怕少了半分力气,记忆里那个不算温婉的女孩儿,就会从此消失。

    “这手感,怎么像是抓了块肥肉?”朱顶在心里默默地叨念了一句。

    他的全部身心都被那个倩影,引回到了属于过去的回忆,所以他没有看到,楚中天那只能装下他一双的肥大手掌,已经被他揉捏的几乎变形,却依旧是原本的颜色,不见苍白更不见血色,而胖子本人也仿佛被他的动作惊骇到,脸上的表情有些因为疼痛的痛苦狰狞,可眼神里,却有着那么一丝属于少女的娇羞。

    幸亏朱顶这会儿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过去里,不然让他看见胖子那娘里娘气的眼睛,非把昨夜的晚餐都吐出来不可。

    校场中央的答对一个个的顺利进行下来,下台的生员或兴高采烈的对着同窗致意,或者垂头丧气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将进去,评判的教谕不会吝惜言辞夸奖优秀的学生,更不会吝惜话语去批评那些对经义不甚了了的学生。

    方老头儿就坐在孙夫子的下手,一套书院的先生长袍舒挺端正,头上的教谕冠更是整理的一丝不苟,一根乱发都见不着,出言夸奖或者训斥学生的,正是这个老家伙,换言之,这次考较的主考人,就是他。

    学子们一个个上台,又一个个下台,正午时分,就已经轮到了最后一班生员,也就是朱顶的所在的班级,第一个上台的,正是他们这一届最出风头的易广远。

    方老头轻抚颌下长须,翻了翻手中的尚书一册,看似随意的捡了几条问出来;易广远也毫不含糊,就着方老头的问题旁征博引侃侃而谈,一道不算太难的经义理解,倒让他把四书五经加论语孟子举证了个遍,让台下的甲班同窗大感脸上有光,那个被帷幔隔绝的角落,更是传出阵阵羡艳青睐的娇呼。

    孙老夫子和方老头同时满意的点了点头,经义的答对已经接近了尾声,可是在经义的理解上,却还无一人可出易广远之右,世家子弟必然有他不同凡响之处。

    就在易广远将要志得意满的走下台的时候,方老头儿向孙夫子递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在对方微微的点头之后,他开口说道:“且住。”

    易广远的旁征博引虽然充分证明了他通读诸般大著,对其中的涵义也大多理解的不错,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他所答出的答案已经大大的超出了问题的范畴,同时也有一处十分不明显的错误。

    方老头和孙夫子是什么人?不是在经史里沉浸了一辈子的老学者,谁敢来这个被包括洪武大帝的三大势力紧密关注的地方任教?

    易广远想卖弄一下自己的学识,却反被学识砸了脚。

    “我之问,无逸篇,‘周公曰: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

    你所答不错,经籍典章信手拈来,辞合意达,本是此问的上上解析。”

    方老头的问题,出自《尚书?无逸》的第一句篇章当中,说的是周公教育后辈,通俗一点的翻译就是:

    “你们当官从政的,可千万不能贪图享乐!

    要懂得耕田种地,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有了吃的,才能安闲的过小日子,这样就会了解小老百姓靠什么生存,看看那些老百姓,父母勤劳地耕种收割,而他们的儿子却不懂得种庄稼的艰辛。

    他们贪图安逸,行为粗野放肆,甚至于瞧不起他们的父母,无知的乱嚷嚷:‘老年人能懂什么。’”

    这本是劝诱晚辈理解民生,体谅百姓之苦,敬爱父母,要多向父母求取经验的;不要因为自己年轻力壮,父母年老体衰、接触新生事物少,就觉得父母什么都不懂,属于劝勉奉孝的篇章。

    引申出来的,就是大明以农耕为本、以孝治国的国策。

    而易广远作答的,关于孝悌的一方面引用了《论语?孝》中的: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说的是年轻人啊,在家要孝顺父母,出门在外尊敬兄长,行为谨慎,说话守信,博爱众人,亲近仁者。做到这些之后,还有余力,就可以学习更多的知识。

    以圣人之言对周公的尊尊教诲,一唱一和,自然完美答对。

    可是他接下来引用的,确是唐代韩愈的一句劝勉名言: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在士子大夫的眼中,这样一句话应对勤勉自然不错,而且《尚书》中的很多论调在这个时候,都已经被引申用到了学业当中。

    但是对上方老头的题目:“以农耕为本、以孝治国”这个大方向上,就忽视了一些立场,显得有些词不达意。问题里指的勤勉,却并不是真正的勤劳好学要去学习农耕知识,而是要落在一个“仁”字上面,仁者爱人,要想做个好官,自然先要学会爱民。

    果然,方老头在夸奖易广远之后,又再度说道:“圣人之言,不外乎礼、义、仁、智、信耳,你的作答,应该取在经义中的仁之一字上,有了仁心,才能包容百姓,做一个股肱良臣。

    你且下去吧,好好思索一下,少年郎,眼光不要只局限于一处。”

    易广远的一张小白脸霎时间通红一片,赶紧躬身回道:“谢夫子教训。”就匆匆的走下了高台,觉得自己这张脸面都丢的差不多了。

    可是台下一众学子却安静极了,哪里有人敢嘲笑他,单就答对而言,他做的已经近乎完美,试问,一群十几岁的书生,有几个能把简单的一句话,和大明的国策,和日后的为官一任联系在一起?

    但是易广远却不这么想,他那深深低垂的一张脸,已经阴的快要扭出水来了,他觉得自己答对的很好,不可能有人比自己更好,这一切都是那个平时看着道貌岸然的糟老头子,在给他下绊子。

    易广远在落座的最后一瞬,用一道极其骇人的眼神撇了撇还在发傻的朱顶,任谁都知道,朱顶是方老头儿的孙子,他不能、至少现在不能把身为教谕的方老头如何如何,但不代表他对付不了同是生员,而且是最不起眼的那类生员的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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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四章 书院之痴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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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总是有那么一种人,优异到只能让人仰视,只能有羡慕与佩服的情绪,连超越的想法都不敢生出,甚至不敢在内心愤恨与嫉妒,完美的近乎于完人。

    他们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智慧与才华更能让芸芸众生高山仰止,却又不会随意骄傲或者自矜,不管是面对高高在上的朝廷大员,还是平凡的市井走卒,总是在脸上挂着从容的微笑,温润而有礼,真诚不做作,让人不由得生出亲近之心。

    正在不疾不徐的,向台上走去的白无愁,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阅人无数的朱顶,甚至在他身上没有发现过任何的虚伪造作,他的一切行为举止,竟然都是内心缩影;他不会向易广远那样,刻意的耍一些小手段去拉拢人心,他就那样,自然而然的便被学子们聚拢于中心。

    如果不是朱顶的经历太过特殊,否则恐怕也会被白无愁身上的那种特质所折服。

    同时,朱顶心里更加好奇起来,这样的一个人,却只不过是那天在客栈门前作为传话人而出现,却只不过是他口中“公子”的属下甚至于随从。

    手下就如此完美的不像个人,主子会优秀到什么程度?

    朱顶也曾经在心中为白无愁暗自惋惜,这样的一个人,身后还站着势力越来越庞大的白莲教,朱元璋绝对不会让他成长起来,让他在未来祸害自己的子孙,让他搅乱甚至夺取自己拼了命打下的江山,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

    如果不是因为朱顶这辈子的身世,他或许会拉一把这个让自己感觉很舒服的“完人”,但是他不能,也不想搅合进去。

    这一世,朱顶来到了明初,他见到了朱标,受到了那个护短到脑残的兄长的照拂,早就已经决定,只要自己还活着,就不会让这位兄长重蹈另一个时空的覆辙,郁郁而终。

    所以,在书院的这段日子里,虽然白无愁也有过亲近他们三人组的举动,却都被朱顶不动声色的避了过去,他害怕自己会因为情分而心软,将来不能淡然的看着他走向末路。

    方老头儿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易广远记恨上了,还在一副“孺子可教”的欣喜模样,看到白无愁上台,想到那日自己在客栈前的装死表现,应该全落在这个学生眼里,更何况那天的事情也算受了人家的恩惠,便不觉得老脸一红,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可这个时候,那角落里的大家小姐们却齐齐的发出了一声娇呼,声色满是惊艳,老头儿顿时不乐意了。

    在老人眼里,自然是自己那个懒洋洋的孙子是最好的,能做了一手好饭食,长得也算是玉树临风,脑子也是相当灵光,必然要在今天艺压全场的,更何况,嘿嘿,自己还早有安排……

    可是看看今天,先是一个卖弄风骚易广远,几句话就让那些本该只为自己孙子惊叫的姑娘大呼小叫,又来了一个连话还没说的白无愁,就让那些小娘子不顾姿仪的嗞哇乱叫唤,这成何体统?

    不就是长得好看点吗?好吧,就凭这张脸,不管在哪个朝代都够锦衣玉食的吃一辈子了。

    放下心中对孙子的不平和担忧,方老头拿起手中的书卷,在《诗经》中随便摘了一段权作考较,毕竟为人师者,还不至于为了自己心里的小九九,就难为优秀的学生,这种事他做不出来。

    “死声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此句该当何解?”

    这个问句一出,甚至连孙美和夫子都为之动容。

    这一句,不该问!至少不该问白无愁!

    论及当今天下大势,扣除被远远赶出中原偏安于一隅的前元之外,就要数朝廷、白莲教以及易家统领的武林草莽三大势力鼎足而立,其中势力最大的自然是派系林立的朝堂。

    而那些或赋闲在家或在朝当政的,属于另外两方势力出身的开国功臣们,论及当年可都是朱元璋的战友,而且至少他们现在表面上还坚定的站在朱元璋的一方,坚决的维持着自己一刀一枪、流血流汗打下的江山,忠诚的拥护着朱元璋的统治。

    然而,明眼人却都知道,朱元璋搞出个锦衣卫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对付那些他曾经的战友!

    锦衣卫成立短短几个月,可是就有不少不大不小的角色的所谓罪证被公之于众,虽然这些人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官员,但是谁都知道这些只不过就是前奏,那些只忠诚于皇帝的锦衣卫和他们手中的绣春刀,刀锋已经向着那些高高在上的公、侯、伯缓缓的刺出了!

    背景如此错综复杂,叫白无愁怎么答对?

    这次考较可不是简单的说明经文的意思,白无愁要是直接来一句:“啊,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的战友啊,不论生离死别,我们都已经发下誓言,我都会牢牢的站在你的左右,和你一起到白发苍苍,坚定的阻挡我们的敌人。”

    那他非得叫人笑成徒有好皮囊的饭桶,他是要从诗文里摘句对答的。

    可是这问题对别人来说怎么回答都不成问题,但是对他而言,不啻于要表明自己的立场,表明白莲教的立场,就相当于直接被问:你说吧,你们白莲教什么态度,是坚决的拥护洪武大帝,伸出来脖子等刀子,还是扯旗****丫的?

    于是,白无愁终于罕见的皱起了眉头,意味深长的看了方老头儿一眼。

    天可见怜,方老头儿这会儿的关注点根本不在白无愁身上,他正有一眼没一眼的瞅着还在发傻的朱顶,他愁啊,不是自己的孙子不优秀,是对手太凶悍啊!

    这句经文,真的就是他随便挑出来的,他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自己问的啥。

    等到白无愁久久不回答,等到了台下的生员已经发出了窃窃私语,方老头儿这才回过神来,想了想自己的问题,要催促平时优异的不像话的白无愁作答。

    然后,他的脸色也是一阵剧变!他是终于回过味儿来了,可是后悔晚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收不回啊。

    他只能祈祷白无愁避重就轻的对付过去,甚至是不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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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五章 书院之痴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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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______

    其实这一问,的确有一个模凌两可的答案,可以应付眼前的问题,那便是同样出自《诗经?邶风?击鼓》中的:“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一句。

    只是这两句原本就是上下文关系,学子考对知识,一般不会从同一个篇章、甚至同一部经书里摘取答案,如果这样作答,就代表着落了下乘。

    可是现在就连饱读诗书的方老头儿,都找不到还有比这句所映射出的意思,更加合适的:

    “你朱元璋出门打仗,安营扎寨,却把最忠实的战马给丢了,你要是还想在以后打胜仗,你要是还想你这个江山稳固下来,你最好出门找找,其实不远,只要你找,总能在山清水秀的地方找到你最忠诚的伙伴,战马也必将全心辅佐你征战、治理天下。”

    还能有比这个更应景的吗?虽然明白人都知道这是句场面话,但是这个时候,场面话要比任何豪言壮志的表态,都要有用得多!

    明白过来自己闯了多大货的方老头儿汗都下来了,他看着还在那里低头沉吟的白无愁,真想替他把答案说出来,这个时候落了下乘就落了下乘吧,总比把事情闹大要好的多得多!

    事情能闹多大?泼天大祸!

    就算方老头儿不怎么关系国家大事,但是他作为一个教谕之前,可是写的,史书翻了可是不少,怎么能不明白现在表面上看似和洽的朝廷和白莲教之间,关系是何等的微妙?历朝历代也没有哪个民间组织势力能扩充到这个地步!

    想想把好好的大汉江山,祸害的分崩离析的黄巾之乱吧!

    现在要是有一瓶后悔药摆在方老头儿面前,他都不介意整瓶灌喽!什么时候溜号儿不好,偏偏他上台答对;诗经那么厚,摘哪一句不好,偏偏找那么一句;老头儿肠子都快青了,临老临老晚节不保啊!

    “周公有云:自古商人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则克宅之,克由绎之,兹乃俾乂,国则罔有。立政用憸人,不训于德,是罔显在厥世。继自今立政,其勿以憸人,其惟吉士,用励相我国家。

    学生不敢自比古之圣贤,但愿以我此身匡扶百姓,造福于一方,为大明、为陛下鞠躬尽瘁,唯死方歇!”

    “嘶”,细细的品咋了一会儿,方老头儿把胡子撸掉了好些根儿,白无愁这一句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对答,却将之前的问题迎刃而解,而且更说明了他自己的态度。

    “这真的是个十几岁的少年郎?怎会老辣如斯?”就连孙美和夫子都不淡定了,这份眼界觉悟,让他都暗暗的自叹弗如!

    白无愁的对答,出自《尚书?周书?立政》,其大意在场学子自然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所以他的这个答案一出来,众学子都纷纷蹙眉,只是因为他平日里人缘极好,学子们的修养又颇高,才没有引起哗然。

    但是有明白怎么回事的,易广远那一双眉头都快拧紧儿了,看着白无愁的眼神,更是越发的不善,你白莲教这般表态,让我易家如何自处?

    可是台上的老夫子们,以及知道内情的教谕们,心里可是着实的松了一口气,白无愁懂事儿识大局啊!

    白无愁用这句话对答的意思是:

    “人家周公都说了,从古代开始,君主一个人管理国家是不可行的,需要挑选、提拔有能力的人当官,帮着他治理,这样国家才能健康的发展下去;但是如果君王所挑选出来的官员,一个个都不是什么好鸟,那么这个国家也就离完蛋不远了,这个君王也就同样不是什么明君。

    朱元璋现在所任用的,都是他曾经的生死弟兄,但是治理国家不是打仗,能打仗的战将不一定就会善待百姓,不一定就没有污点。

    作为一位君王,不能因为曾经同生共死的誓言,就不顾及国家法律,就不管百姓生活的好坏,所以那些不适合当官甚至已经犯下罪孽的,该收拾就得收拾掉,这才是一位好皇帝该做的事情。

    而区区在下鄙人我,我仅代表我自己,愿意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成为我们伟大陛下统御之下的一名光荣的官吏,拼着命的去对老百姓好,当一个好官,追着陛下的光辉赴汤蹈火。

    但是,我只为我自己带盐,至于我身后的那朵小白花儿,是咸了还是淡了,这可和我没关系,我啥也没说。“

    老学究们欣慰的一把一把撸胡子,这回答的漂亮极了,即对应考题作出了回答,又把破坏和谐的敏感话题全给摘出去了,这学生真心不赖啊!

    满分,必须满分!

    他们是高兴了,台下的学生们还云里雾里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呢,就看见台上那个一向严苛的方夫子,噼里啪啦的把白无愁一个劲儿的猛夸,心里可就有点不是味儿了——这不偏向吗?他回答的这是什么玩意儿,你就这顿猛夸?合着就他是个宝儿,我们都是后娘养的?长得好有什么了不起的?

    然而,就在台下生员们心生不满的时候,已经开始离开高台,准备回到席位的白无愁,突然停住脚步,满脸委屈的对着台下的同窗,深深的躬了一礼。

    就是这简单的一礼,就是那毫不伪装的委屈,让这些同窗对他的不满全部消散于无形,甚至有人为他担忧起来:这位温文尔雅的同学,是不是遇见了什么难事,以至于今天发挥失常?

    人格魅力无双,还会体谅别人的感受,这,就是白无愁。

    之后的甲班考较,虽然比别的班级在应对上要好上不少,但是毕竟没有人再能表面上超越易广远,更别说连看出来是绝佳答对都没几个的白无愁,气氛便有些逐渐冷却下去。

    终于,在有书院最差生之一称号的楚中天灰头土脸的回到座位,并且把另一个书院最差生之一的朱顶,扯着耳朵拉回现实世界之后,这场持续了整整一上午,并且险些发生重大事故的考较,总算要结束了。

    在生员们用过午餐之后,才是真正热闹的所在——射、御两艺的表演,以及时下极为流行的诗文和对子。

    朱顶一脸迷茫的站起身来,看着前方的高台有些恍惚,这一上午,他都沉浸在对过往的遐思当中,对外界所发生的事情更是一无所知,甚至,他到现在都没有醒过神来,自己在这里,是为了什么。

    他机械的走上了高台,机械的给自己的爷爷和孙夫子行了礼,然后视线就不可抑制的看向了那方帷幕,这里与那帷幕之间可以说已经极近,所以可以稍微清晰的看到帷幕之后的小娘子们的阵列。

    最主要的是,朱顶终于又看见了那抹倩影,她就坐在第一排,她那朦胧的脸庞更是直接影进了朱顶的瞳孔。

    像,像极了。

    朱顶的心,声如雷动!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词句何解?”

    方老头儿苦把苦熬的,总算等到了自己孙子上台,其间还差点惹了大祸,原本准备好的语调就有点变了味道,但是这个也不要紧,这老家伙早在几天之前就选好了题目,倒是没和朱顶明说,更没说自己就是主考官,但是这些日子总是有事没事的在朱顶面前叨咕着答案,那信心不是一般的足。

    这一句,本是出自《诗经.卫风.淇奥》一篇,说的是精雕细琢方可成君子的意思,连答案老爷子都是煞费苦心的摘自《爱莲说》中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一句。

    没辙啊,不是出自《尚书》和《诗经》,落了下乘就落了下乘吧,谁让朱顶学习不好呢,那咱就只能在自身品格上做文章,咱不比学识,咱比风度,咱比气质,咱比内涵,照样压得他们直不起腰来!

    只要朱顶把答案说出来,那方老头儿也算脸上有光了。

    咋地吧,我出身没你们好,但是我洁身自好的不停磨练自己,我读书没你们多,那是因为我小时候耽误了,咱在你们这个大池塘里洗吧洗吧,照样能迎头赶上,成为一个有思想、有知识、有气质、有涵养的四有君子!

    这话一说出来,谁敢不服?老头子给他穿小鞋儿!

    就在方老头儿满怀期待的目光中,朱顶终于开了口: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方老头儿一脸诧异的看向朱顶,是真的没想到自己这个不怎么上进的孙子,什么时候这样用功,竟然背下了一整首《诗经?关雎》,虽然有些文不对题,但是,不是还有他这个爷爷吗,帮衬着也是能对付过去的。

    可是朱顶接下来干的事,却让他把眼球差点瞪出来!

    “我愿以我此世余年,牵你今生尘缘,死生契阔不足拆我对你的羁绊,与子成说是我最衷心的企盼,但愿携子之手同渡前路汪洋,祈愿与子偕老共观日出月升。”

    他的手,直直的伸出,手掌向上,指尖微起,对准那个帷幕中的少女,发出他最诚挚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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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六章 谁都别拦着我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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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场间大哗,孙夫子大怒,方老头儿大傻。

    朱顶却不为所动,平伸的的手,依旧执著地指向帷幔里,那个已经成为一众女子聚焦的姑娘。

    那个姑娘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茫然的左右看看,最后确定那只手指向的是自己,便开始仓皇的不知所措,俏脸通红,眼眸有水雾萦绕,险险就要哭出来,哆嗦着捂着脸,踉踉跄跄的向后跑去。

    属于她的那个身影,最终消失在朱顶的视线里。

    朱顶缓缓垂下平伸的手,毫不在乎那些向他发出斥责的声音,只是平静且认真的看向方老头儿,一字一顿道:

    “爷爷,对不起,但是既然我遇到了,我就不会装作若无其事,我不是君子,也注定成不了君子,我就是个小小的人儿,有些自私,有些任性,有些恣意妄为,我不想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逼我,我想要做的事,没有人可以拦我,那个姑娘,我要定了。”

    方老头儿给他的考题,何尝不是对他所寄予的期望,希望他经过人生的历程,成为一个受人敬仰的君子之士,哪个长辈,不希望自己的子孙出人头地?

    从方而广收下朱顶的那一天,就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孙子,也为了他的前程做了很多努力,甚至强迫自己暴露在很多人的面前,进入到书院,做起了教谕,而这一切,对他而言都存在着风险,他最好的选择就是像以前一样写写话本、教教幼童,直到老死。

    可是,为了朱顶,他甘愿冒风险而上;可是,他所付出的一切,朱顶都不知道。

    邹蚺在的时候,朱顶查遍了自己身边所有的人。

    单单这个让他感觉很安心,给他亲爷爷一样感觉的老人,他没有查。

    是因为那样对老人不尊重,更是因为他舍不得这种难得的关心与呵护,他不敢更不愿,他不在乎自欺欺人,九世的冰冷让他太过在乎哪怕一丝丝的暖。

    可是现在,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会让老人失望、甚至于伤心,于是他就在高台上跪倒在了老人的脚下,你心里期盼着能得到老人的理解,可说出的话,却是那般的硬邦邦。

    方老头儿萎顿在椅子上,平日里就算猥琐的谈论青楼楚馆的时候,都会挺拔的腰杆有些塌陷,朱顶给他的打击不可谓不大。

    方老头儿不愿入朝为官,是因为他与当今天子因为当年的事情,有过些许旧怨,加之年纪也大了,不想每天提心掉胆的生活,却不代表不希望自己的后人出人头地,而出人头地就是要先做官的,这是他根深蒂固的执念。

    他没有因为朱顶突然的放肆而感觉到伤心,却有些伤感和茫然,因为朱顶的作为,已经基本上绝了入仕的希望,任何一个考官听说过他今天的孟浪,都会坚决的将他剔除考生名录。

    朱顶的作答和行为,说好听叫不拘泥于教化,说不好听,那是真真正正的耍流氓,在仕人眼中,这几乎就与当街调戏良家的恶霸无异,而且更加招人厌恶。

    读书人最在乎的是什么?不是脖子上的头颅,不是如何如何显赫的家世,不是会做到几品大员光宗耀祖,而是名声!

    “名声臭了,孙子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就是当一个商人,都会被同行瞧不起吧?”这句话一直在方老头儿的脑海里回荡,可是看着在他脚边倔强的跪着的朱顶,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台下的学子们已经乱了起来,甚至已经有人口出秽言,若不是孙夫子及时的敲响手中的醒木,场间可能就会失控。

    “登徒子!”“浪荡子!”“枉为读书人!”这一类还算客气的斥骂声不断的在学子阵列响起,而帷幔里的小娘子们,也叽叽喳喳的隐晦说着朱顶如何不堪。

    与朱顶同窗,让他们觉得蒙羞。

    “今天的考较,到此为止,你们自行散去吧,未时回到这里,进行下面的演练和诗、对。”

    孙老夫子发话,生员们不敢忤逆,只能狠狠的看了一眼还在台上跪着的朱顶,甩袖而去。

    觉得非常解气的易广远终于见了笑脸,不无兴灾乐货的找上他平时的跟班,在对朱顶的声讨声中逐渐离去。

    白无愁若有若无的,看了一眼被朱顶的表现吓得有些痴傻的楚中天,站在座位旁犹豫,直到徐、辉祖把胖子拖走之后,才长长的一嘘,又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朱顶,便行离去。

    没过多久,这偌大一个校场就只剩下朱顶、方而广老人以及孙美和夫子,三人都没有再说话,沉默着维持这种寂静。

    “宝儿啊,乖孙啊,你看上哪家的姑娘你和爷爷说啊,你太冲动了,你太冲动了,都怪爷爷不好,总在你耳边提什么花魁,什么姑娘水灵儿,都怪爷爷不好,你才十三岁啊,可是你平时看着就像个小大人一样,怎么今天就……

    宝儿啊,太冲动了……”

    老人的声音很虚弱,说话也是断断续续,却没有多少怪罪朱顶的意思,反而开始向自己身上揽错。

    听见老人的话,朱顶的鼻子就是一酸,愈发的觉得自己对不住老人家。

    “爷爷,孙儿……”

    可是,他的话才说了一半,就被老人毫不犹豫的打断:“你先回家吧,下午也先不要来了,睡会儿觉,醒醒脑,这里还有我这个老头子在,去吧。”

    朱顶有些索然的走出了书院大门,他也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次,来到这个地方。

    这个时候,他没有因为那个他还不知道名字的姑娘而感到太多情绪,脑子里都是离开前,方老头那显得更加苍老的脸孔。

    老人,竟然没有怪罪他。

    “我,是不是做错了?”他问向迎他出门的十三太监。

    “小少爷的确过于孟浪了,于声名有大损,对以后会大大不利。”

    朱顶瞪了老太监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我会在意什么狗屁名声?我问的是,我爷爷……”

    老太监一声长叹,不无唏嘘的说道:“恩公怕是很失望,如果要责罚小少爷,老奴怕是不好搀和。”

    朱顶再也没心情和这个连男人都不是的老太监废话,转开话题说道:“奇怪,我还以为我那些同窗会在门口堵着我,找我麻烦呢,没来?那我拿谁撒气?”

    “回小少爷的话,段知府下午会来书院,约莫着也就是这个时辰,那些仕子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出来触您的霉头。”

    朱顶瞪了老太监一眼:“你干的?”

    老太监依旧不紧不慢的回道:“老奴不敢,只是小少爷现下真的需要静一静,那些闲杂人等来搅了您的心境,总是不好的。”

    朱顶不再说话,也不寻找去处吃饭,径直的向家里走去。

    十三太监和他错开身位,亦步亦趋的跟在身后。

    远远的听出朱顶的脚步声,按捺不住跳上墙头的大黄,和它脖颈上一点儿都没见长大的小狐狸,歪着脖子好奇的眺望站在街口的主人,不明白为什么已经到了家门口,却又在那里站住不动了。

    朱顶这时候之所以停住了脚步,是因为他这一路上已经有了一个计划的轮廓,而跟着他的老太监,无异于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你应该看得出来,我不喜欢你,或者说,我对除了对义公公以外的太监,都持着一种厌恶的态度,而且,我尤其讨厌本朝的太监。”

    他的话说的很不客气,可是十三太监却毫不见变色,依旧半佝偻着站在朱顶的面前,做出一副认真聆听的样子。

    “今天的事情,我不会阻止你,也不介意你告诉京里的那位,就算你添油加醋,我也不在乎,还要麻烦你帮我传句话,我的婚事我做主,恳请他不要搀和,作为交换,两年之后我会做一件事报答他。

    还有,这个学还能不能上的成,我也不在乎,但是我从现在开始要赚钱娶媳妇,你不要阻止我!”

    老太监终于皱起了眉头,也许是因为朱顶对于那一位的不敬,也许是因为朱顶口吻的狠厉,他的脸上明显可以看出不悦。

    “小少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圣上必然不会让您这般胡闹。

    还有,老奴说句不当讲的话,您想要知道那是哪家的小姐,您吩咐下来,老奴自然会办妥,何必要把事情闹得这么大。

    更何况,坏了那姑娘的名声,实在有些下作了。”

    朱顶的眉角一挑,真没想到这个老太监还真的不笨啊,竟然看出来自己今天闹腾这一场,只不过就是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知道那姑娘的身份,顺带着让那姑娘在这几年里没人敢要,毕竟自己才十三岁,离成亲的年纪还差了些。

    “我从没说过我是君子,我就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小人。做你该做的事情吧,不要耽误我的发财大计,不要拦着我娶媳妇,谁都不行!”

    说完之后,一挥衣袖,就丢下没有跟上来的老太监回到了家中。

    暮色时分,一阵急促的砸门声将正在纸堆里奋笔疾书的朱顶打断,随着陈二二打开大门,院子里就传出了楚中天那破锣嗓子的声音:“赵大宝,你个王八蛋,你给我滚出来!”

    朱顶刚打开房门,眼睛还有些不适应西来的阳光,一只肥胖的手掌就狠狠的掴在了他的脸上!

    胖子说得不错,他武功很好,这一巴掌朱顶躲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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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七章 皇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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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天府皇城,奉天殿小书房,子时过半。

    洪武大帝朱元璋挤了挤两眼之间的鼻梁,疲惫的看着案上堆积如山的公文奏报,忍不住一声长叹,心里哪里不明白,自己那些暂时蛰伏起来的老部下,打的是什么算盘。

    他们,是想把自己活活累死!

    很古老的阳谋,却破无可破,要么低头,要么就只能看着自己的身体一天天的垮下去。

    但是他朱元璋是那种低头的人吗?

    可朱元璋更不是那种只会坐以待毙的人!

    天下是他打下来的,是他的,不要以为现在的大明正在进退维谷之间,他就只能在两者之间选择。

    朱元璋看着案上右角孤零零摆在那里的一份奏报,他准备出招。

    他抓起那份奏报,再也不看公文一眼,对身边的侍应的大太监说道:“去皇后那儿。”

    马皇后并没有如平时那样,独居那间仿造他们年轻时居住的小院落,而是罕见的搬进了新落成不久的坤宁宫,这让朱元璋的脸上不由得多出一抹愧疚,更加在心里感叹: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马皇后的身体,越发的不济了,脸庞比之三天前相见仿佛更加圆润了一些,这让本就心事沉重的朱元璋,心里愈发的灰暗起来。

    浮肿上脸,时日怕是不多了。

    “重八,你来了?”

    朱元璋急忙上前几步,走到了马皇后床边,伸出有力的大手紧紧的握住那只虚弱的小手,早在一个月之前,马皇后就不能视物了。

    “秀英,我来了。”

    马皇后在朱元璋的搀扶下,费力的将身子半直起来,喘息了好一会儿才又说道:“快过年了,也不知道我能不能挺到那个时候。”

    朱元璋轻轻的为老妻梳理了一番乱发,罕见宠溺的说道:“说什么胡话,咱的日子还长着呢,莫想那些不吉利的。”

    马皇后肿胀的脸上,依稀浮现出一些满足的神色,却还是摇了摇头,也不再就自己的身体说些什么,反而突兀的说道:“那孩子自小没爹没娘,脾气倔强了一些也是难免,你不要深责他。”

    朱元璋没有动怒,只是平静的说道:“你搬了过来,我就知道十三把这件事先知会给了你,我这个皇帝还是没被放在他眼里啊。”

    马皇后也不紧张,他们夫妻之间,从来不会因为彼此的身份就战战兢兢。

    “十三可是和我一起长大的,要不是你横插一扛子,在那么多人面前让我下不来台,没准还真的轮不到你,他当然会偏向我多一些。

    说起来,那孩子果然是你的种啊,见到喜欢的姑娘就下死手,也不管姑娘家会怎么想。”

    这些当年的趣事,如今也只有马皇后还能在朱元璋面前轻松的提及。

    “哼,朕会在乎他的忠心?要不是当年他为了护住你,把那话儿丢了,老子早把他砍了。”

    “我那会儿可是背着你的,你不也欠了他一条命?”

    片刻的沉默之后,朱元璋爆发出了一阵欢快的大笑,而马皇后的嘴角也是微微上扬。

    一位皇帝和一位皇后,是被别人用两腿之间的那话儿换回了性命,这玩笑没人敢开。

    马皇后的泼辣,没有因为大病而少见分毫。

    “说起来,那孩子的性子,还真他奶奶的是老子的种。”

    “是没比你好到哪去。”

    朱元璋的表情,竟然霎时愧然。

    “你今天的精神不错。”

    “强撑着罢了,我知道你要干什么,可是,他还小。”

    “我不能再等了,每天看见胡惟庸那张老脸,我都会想起死去的老太太,我快忍无可忍了。”

    “老家伙们走的走、缩的缩,陛下再把胡惟庸去了,谁帮陛下治理天下?徐达担不起这个担子,宋濂迂腐,标儿太善又历练不足,其余的孩子都还不堪大用,陛下还是再忍耐忍耐吧。

    我一个妇道人家,本不该这么多话,但是,还请陛下多加斟酌。”

    朱元璋沉静了很久,他知道马皇后的话不错,更知道她为什么今天会一反常态的,说出这些近乎劝谏的话。

    “朕一向不避你的。”

    “臣妾终究是个女流之辈。”

    “那孩子又不是你亲生的,何必这般护着。”

    “连标儿都不是我亲生的,臣妾不是个合格的皇后。”

    “好端端的又提这个干什么,老子说是你生的就是你生的,谁敢造谣,老子诛他九族!”

    这个问题,夫妇俩在这些年不知道提了多少遍,每一次,马皇后都会被朱元璋的态度所感动,这一次,自然不例外。

    “我这辈子值了,当年他们都不让我嫁给你,是我挺着带病的身子长跪在义父门前,却没想到还是落下了病,也没能给你留下个一男半女,是我对不起你。”

    朱元璋强壮的手臂,轻轻的拥了拥榻上的老妻,温和的说道:“我不缺能生孩子的女人,这天下的女人都是老子的,可是,我的皇后却只有你一个。”

    马皇后已经看不清东西的眼睛有些湿润,每一次朱元璋说这些硬硬的软话,她的心里都会暖洋洋的,她伸出另一只手,在朱元璋的大手上摸索着、盘绕着,这只手她再也抓不了多久。

    朱元璋也难免伤感,又因为最近的劳累,所以嗓音已经不再洪亮,还带着些沧桑:“我不会让他直接参与进去,但是我要用他的身份,这是我最大的让步,明天我就会让武圣童离开属地,南下明州。”

    马皇后略微松了一口气,缓缓的说道:“老四倒是个合适的人选,只是他杀伐之气太重,那孩子又和你年轻时候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两个上来脾气就不管不顾的主儿,别再惹出了什么没法收拾的事儿。”

    朱元璋不以为然的说道:“闹吧,闹大了才好,哈哈哈……”

    马皇后无奈的一笑:

    “你啊,都当了皇帝了,前阵子说的那些相互制衡什么的,都哪去了?终究是要按着你的性子来。

    不管你了,我个妇道人家管不着。

    说说那孩子看上的那个姑娘吧,那孩子早有婚约,又涉及到你的谋算,正妻是必然不成的,但是只要不是那些老家伙家的嫡系闺女,偏房怎么也不算亏待了她。”

    提起这茬儿,朱元璋脸上浮现出一丝怒意:“这个皮赖娃子,让十三给朕带话,说什么他的婚事,朕不要管?什么混帐东西!

    朕就不信以武圣童的狠辣,还调教不好他了!

    那姑娘是扬州运同郭远安和小妾生的,品行倒也说得过去,却也不是什么美人,真不知道那小子看上她哪儿了,能那么胡闹。

    他不是要自己赚钱娶媳妇吗?老子最多让那姑娘嫁不出去,别的老子还真不打算管了……”

    朱元璋声音乍止,早就已经疲惫不堪的马皇后,终于放下心来,枕着朱元璋的臂膀沉沉的睡了过去。

    朱元璋轻轻的扶正马皇后干瘦的身子,为她盖好被子,又看了一眼炉子里的火势,摸了摸直通墙外的炉筒上炙热的温度,不免又想起了刚刚自己嘴里的那个忤逆的私生子。

    “这皮赖小子脑子瓜是怎么长的,这玩意儿是比火墙方便暖和。”

    朱元璋轻轻的带上门,大步的来到坤宁宫之外,对等候的大太监吩咐道:“你速去书房,亲自把那份旨意送给老四,还有,传朕口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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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八章 爷与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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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且放下那只蝴蝶扇动翅膀,和它打乱的故有涟漪;放下那匹疾马,和它骑手怀里的圣旨;放下刚刚从凤阳老家辗转金陵又到藩地燕京不久,就又要被外派的燕王朱棣。

    让故事重回主线,回到朱顶被胖子一巴掌将他的整个右脸打的高高肿起的那个晚上,回到那间小院子,回到那一对现在还毫不起眼的爷孙身上。

    正堂的屋子里,管家陈二二和硬赖在家里不走的十三,已经自觉的退了出去,右脸被打的高高肿起的朱顶跪在老人身边,而方老头儿却抱着执意不肯起身的孙子嚎啕大哭起来,画面如同即将生离死别,很是哀伤。

    至于朱顶为什么惨遭痛揍,方老头又为什么哭的像是生死离别,那就要让我们的视角再次倒转,回到朱顶离开校场之后,那里只剩下方老头儿和孙美和夫子的时候。

    那时候,孙老夫子的脸色铁青;那时候,在椅子上萎顿的方老头儿神情很是萎靡。

    两个老人家就那样静静的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以至于小半个时辰都没有相互沟通。

    方老头儿的脸上经过痛苦挣扎之后,露出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对孙夫子说道:“啊,呵呵,那个,九韶兄……”

    孙夫子一摆手:“彦端兄,还请免开尊口,也不要拿贯中出来说合,这个忙我不能帮,也帮不了!”

    方老头彻底没了样子,腰杆微弓的窜到孙美和近前,一个劲地拱手:“哎呀,还请夫子,还请院正大人通融则个,大宝还小,他还不懂得这些啊……”

    “嘭”“喀嚓嚓”,孙夫子把手里的醒目在台上丢出了三丈远,脸色通红怒目圆睁,大脖筋跳出来两尺高,断喝道:

    “兀那腌臜泼才,你还好意思说他不懂事?我看他懂事的紧啊!十三岁的小儿,就当着众目睽睽之下调戏大家闺秀?十三岁的小小年纪,就把祖宗经典歪曲的面目全非?我亏的他想得出来!

    他居然能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用到男欢女爱上,这还叫不懂事?他要是懂起事来,还不把圣人气的爬出陵墓?还君子好逑?你那孙子也配称君子?老夫去他个君子的逑吧!

    他、他、他……”

    一连三个“他”字出口,也没有“他”出个所以然来,倒是把自己气的嘴唇直颤、两手狂抖。

    方老头任由孙夫子的口水喷溅了自己满脸满头,只是一味的陪脸讪笑,一时也不敢多说什么,直到孙夫子的脸色稍稍平静下来,才又开口道:

    “不怪孩子,不怪孩子,我平时什么德行你又不是不知道,都是我把这个孩子带坏了,我以后一定注意,九韶兄,孩子还小,你可不能就这么断了他的前程啊!”

    孙夫子大袖一挥,气咻咻的用手指向方老头儿:

    “什么叫做我断了孩子的前程?那是他自己不在乎前程!

    朗朗乾坤、众目睽睽之下,他歪解经书大义,他调戏大家闺秀,他哪里还有读书人的样子?

    你叫我网开一面?彦端兄,你告诉我,我怎么去网开一面?书院的生员,尤其是他班上的生员都是什么身份,你难道不知道吗?今天的事情你以为瞒得住?恐怕现在整个明州城就沸沸扬扬了!

    这么个书院之耻,你叫我怎么留得住?我怎么敢留?怎么留?

    彦端兄,你也是当世大儒,你也是深研诸子百家和前代史书的大家,你告诉我,从古至今,可有像他一样败坏读书人名声的人吗?

    别再说他小,说不懂事,我看他懂事得很!

    彦端兄啊!你这一生的清名,都叫你这个不成器的孙子毁了!你不要再宠溺他了!你不是在帮他,你这是在毁他啊!”

    孙美和言罢,也不再给方老头再说话的机会,狠狠的甩了甩袖子,转身就走。

    方老头儿稍怔,脸上又是一红,就一边喊着孙夫子,一边惶急的追了上去。

    一个气汹汹的在前面走,一个慌慌张张的在后面追,不一时两个人就走到了台子的另一端,眼看着孙夫子就要走到台下,而这一边离角门就几步路的距离,一旦夫子出了那个门,可就不好再死缠烂打了。

    方老头儿心里一急,就小跑起来,更没有注意脚下,却不料到孙夫子大怒的时候,被随手丢弃的那块醒目就被他踩在了脚下!

    方老头本就惶急,正是一脚高抬的时候,又伸手去拦他追赶的人,一下没把握好平衡,狠狠的摔在了孙夫子的脚边。

    孙夫子听到身后噗通一声,一回头,看见方老头儿摔倒在地,正双手撑地的要往起爬,就要下意识的伸手去扶。

    可就在他手刚刚伸出去,腰还没弯下的时候,就听见在高台的另一端传来一阵大笑。

    “哈哈哈,怎么本府一来,两位夫子就……

    你们这是……”

    方老头的和孙美和木木张张的循声望去,就见明州知府段洪不早不晚的,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了台子的另一端上,一时间大脑都有些空白,转而就觉得心里有一千万头草泥马在汹涌的奔腾。

    这下是裤子后面粘了块黄泥,不是屎也是屎了!这根本解释不清!

    方老头儿这回算是把老脸丢光了,在场的不止段知府一个人,还有他的随从,还有一些零散的学子,这事儿要传遍明州城,恐怕要比鸽子飞都快。

    书院的老教谕给院正下跪求情,多好的一个笑话啊!百年难遇啊!

    段知府早就知道了朱顶闹出的那码子事情,虽然心里同样不耻于朱顶的行径,但是看着白发苍苍的方老头儿为孙子操心操到了这个份上,就是心下一软,委婉的替朱顶说了句话:

    “韩愈曾言,师者乃是传道、授业、解惑,那朱顶毕竟年纪还小,还不懂得人情世故,更何况也没酿成实质上的恶果,本府倒是觉得,这个时候把他逐出书院,倒是不符合师者的准则。

    万一他以后真的犯到了王法,别人可是会说书院没教好,甚至因为被书院开格才如何如何啊。

    不如先留他一段时间看看?”

    知府大人发话了,方老头儿“跪”了,孙夫子不坚持了,朱顶还得接着上学。

    射、御演练和诗、对大比,方老头儿都是红着脸,恍惚着精神生生的挺过来的。

    方老头儿心里苦啊!

    回家的一路上,都觉得别人在对他指指点点,笑话他一大把年纪还恬不知耻,那叫一个哀伤绝望,那叫一个不想活了。

    然而,当他回到家准备倒头就睡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宝贝孙子跪在院子里,不怎么光亮的灯光照射下,那右脸比左脸高出了不老少。

    这下也顾不上伤心了,急忙拉扯孙子进了正屋,问长问短、找药上药一顿忙活,倒是把丢人的事儿忘去了脑后。

    “宝儿啊,脸还疼吗?这个死胖子,咋就把你打成这样啊!我这个做爷爷的都舍不得打啊!

    乖孙啊,快别跪着了,快起来,起来啊,爷爷不怪你,等明天我就找胖子说理去!

    多大的仇啊!平时里称兄道弟的,怎么就能下得去手啊!”

    朱顶眼睛里擎着热泪,固执的跪在地上不肯起身,他是真的被这个老人感动了。

    “爷爷,孙儿不孝,孙儿让爷爷受辱了。

    不怪胖子,这一巴掌是替爷爷打的,打的还是轻了,爷爷你再打我一顿吧,你都……你都……”

    方老头儿面露尴尬,索性不再拉扯朱顶,随手胡乱的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讪讪的说道:

    “孙儿啊,你听爷爷说,他孙美和还当不起爷爷一跪,我就是倒霉催的摔了一跤,让知府给……”

    方老头儿把事情的始末说清楚之后,朱顶非但没有觉得好笑,心里却更加感激起眼前的老人了,他知道自己的这个爷爷虽然平时里看着猥琐,但实际上极为看重脸面,今天却能让他低声下气的为自己求情,甚至如果孙夫子直言下跪就放过朱顶,他相信老人会毫不犹豫的照做。

    有这样一个爷爷,是自己的莫大福气。

    “爷爷,您就是我的亲爷爷,等孙儿长大了,一定好好孝顺您。”这话朱顶到底没说出口,这也不是前世的国产肥皂剧。

    朱顶只是在地上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心里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能让老人为自己操心。

    方老头儿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的拉扯,终究没能阻止,却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看着额上和脸上都带红肿的朱顶,竟然破涕而笑起来。

    可就在画风马上要向温馨一面发展的时候,却又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院子里响起,随后正屋的门就被大力推开。

    “老爷,小少爷,不好了,大事不好了!那个姑娘,那个姑娘,那个,那个,郭家的小姐,悬梁自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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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九章 墙角边的瓜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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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今天就这点儿了,肠胃炎,快脱水了,小的尽量明天多写些……

    ————————

    陈二二进门的时候,扬州运同郭远安派来伺候那姑娘的家人和杂役,已经带着家丁护院向着朱顶的家赶来。

    可以说,如果姑娘真的出了什么意外,那也是被朱顶逼死的。

    朱顶懵了,他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样的一个地步。

    现在还是明初,他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几年,在这个城市也生活了半年多,哪里会不知道包括世家豪门在内,市井之间的男女之防还没有如清朝那么严重。

    老百姓还根本不怎么关心“存天理,灭人性。”究竟是什么样意思,道德观念里也还没有把“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扭曲的不成样子,依然该改嫁的改嫁,该划拉小老婆的划拉小老婆。

    虽然很多老学究和一些豪门已经非常重视男女之间的界限,但是还不至于因为在某种公开场合被陌生人表白,就以为失去了贞洁,就要寻死觅活的,当今皇帝朱元璋祸害了那么多寡妇、少妇,也没见谁第二天就自杀了!

    现在是明朝,还远远不是鞑子的天下,程朱理学虽然已经开始被歪曲,逐渐成为朝堂上贵人为老百姓洗脑的工具,但是大姑娘小媳妇也还没有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讲究,该逛街逛街、该串门串门,更别说达到只因为几句当众表白,就要上吊的地步!

    马皇后有一双大脚,所以她很反对元末流行起来的裹脚,所以这项陋习在大明建国短短十几年之间就变得不再普遍。

    并不是因为马皇后讨厌裹脚,所以才被禁止,事实上,据朱顶所知,大明官府从来没有明文规定鼓励或者禁止裹脚的说法,究其原因,是因为马皇后是一个勤劳的国母,自建国后,她就以身作则的鼓励妇女加入劳动,为不停歇的战事添砖加瓦。

    而裹脚是会不良于行,不利于劳动的。

    同样的道理,大明初年,壮丁多死于战,民间孤儿寡母无数,马皇后曾经公开表示过鼓励寡妇再嫁。

    大明初年的国情很不安定,还没有孕育歪曲、稼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原本约束士大夫的教条,强加到女子身上的土壤。

    所以,朱顶是真的没有想到,那姑娘会寻了短见?

    他之所以要那么做,一是因为的确按捺不住自己的情感,也不想忍耐。

    二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里,知道那姑娘的身份,他知道这件事肯定会闹大,到时候不用打听自然就知道那姑娘是谁。

    第三也是他最蛋疼的事情,他还太小,才十三岁,但是看那姑娘的身姿,应该和他差不多的样子,然而在这个该死的年代,十三岁的男子成家结婚的极少,但是大户人家的闺女早在七八岁、甚至肚子里,可能就许配了人家,十四五岁做了人妇、当了妈的比比皆是!

    他有些感谢程朱理学已经开始成功的被扭曲了一些,他这么干,绝对能让那姑娘在近几年没人敢娶!

    可是他确然没想到,那姑娘竟然刚烈如斯!这不科学!

    就是在所谓的男女大防最盛行的清朝中后期,都不至于因为这么点破事儿,就不要了性命的啊!

    朱顶慌了,心乱如麻,进而绝望和深深的自责懊悔,多少辈子才遇到一个能让他心动的女孩儿,因为自己的胡作非为,就这么没了?

    “大宝,你快走,那家人家没准要上门来抓你了,你快走,家里有爷爷顶着。”

    朱顶混混沌沌的抬起头看着方老人。

    “走?往哪里走,再能找到她?”

    谈不上什么要陪她共赴地府,但却多少有些心如死灰,对什么事都不想提起精神,那家人来就来吧,又不可能真个将他打死。

    “老爷、少爷放心,那郭小姐被救的及时,只是一时半刻还没清醒,但是已经没有性命之忧,那郭家来了也不过是想正正名声,讨要个说法,我们关上大门就是,他们必然不会硬闯进来的。”

    朱顶慕然抬头,看着说话的陈二二,哑着嗓子问道:“那,那女孩儿,没死?”

    这个时候,陈二二的脸色却有些不好看,他今天着实是有些着急,拎不清那女子在朱顶心里到底是什么分量,再加上一直以来对方老头儿都有些轻视,所以这些话说的有些贸贸然。

    可是他刚说完,朱顶还在回神,就见方老头儿脸色有点不对了,看向他的眼神也满是狐疑。

    他当下一阵心惊,心说坏了,那郭家的人到现在还没到这里,可是他的消息却先到了,这可远不是一个小户人家的仆人该有的灵通啊。

    搞不好是要露馅!

    就在他不知道该怎么圆过去的时候,朱顶用一副要死的声音问出了问题,而也就在这个时候,就见方老头儿死力的一啪大腿,激动的说道:

    “对啊,你不是魏国公府上的吗?是小公爷让人来送的信?

    人还没走吧?赶紧赶紧,把大宝一起带走,别再来不及!还愣着干嘛?快啊!”

    陈二二偷偷的长出了一口气,他还真把这茬给忘了,也顾不上答朱顶的话,搀起他的胳膊就向外走去。

    陈二二扶着还有些恍惚的朱顶来到了大门处,老太监十三佝偻着个腰,趴在门缝里向外张望着,已经依稀有杂乱的脚步传了过来。

    想来,郭家的人马上就要到了。

    “没死就好,是郭家的人来了?”朱顶其实在陈二二说郭姑娘没死的时候,就回神儿了,只是因为心里担心那姑娘的平安,惦记着想要去看看,所以才装作蒙混状,借着个台阶出门。

    “十三,我要去郭姑娘住的地方看一眼,不然不放心,你别跟着,在家看好我爷爷,算我欠你个人情怎么样?”

    十三太监回过头,脸上依旧波澜不惊,而且陈二二的身份,以及朱顶和他背地里倒腾的那些东西,其实他也不是一无所知,于是,就循着他固有的礼数,微微低头说道:“小少爷严重,家里有老奴在,您尽可放心。”

    这个家里,最不知道这个家水有多深的,就只有一家之主方老头儿……

    “大人,我的手下已经探查清楚,那姑娘应该不是自杀,颈上的勒痕不散,完全没有濒死时的挣扎,瞳孔涣散,似乎在之前就被人用药物拿住了。

    她在这个时候出了这样的事情,怕是有人要对付大人您啊!”

    带着陈二二在深巷里穿行的朱顶兀然止步,一股绝大的怒气瞬间填满的他的心胸:

    “他杀?嫁祸?玛德,小爷倒要看看到底是哪个狗杂碎!”

    眼睛已经充血的朱顶,带着陈二二加快了脚步,去寻找那根搭在墙角之外的瓜藤,然后准备把那个不知道在哪的瓜园子砸个稀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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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章 藤子尽头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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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在郭家别院不远的一个角落里,剧烈咳嗽起来,听到他的声音,早被远远赶开的陈二二快步赶了过来,一脸紧张的看着他。

    “大人,您这是……”

    一会儿功夫之后,朱顶直起腰来,挡住陈二二拍打他后背的手,再次深深的呼了一口气,看着别院方向说道:“你在这里,有多少人手?武艺怎么样?”

    陈二二赶紧答道:

    “有三个老兄弟就潜匿在郭小姐房间周围,大人放心,就算是一只蚊子飞进去,他们都不会错过。

    至于身手,都要比我差了一些,但是他们合击之下,我绝对挡不住十回合,更跑不了。

    大人,您是担心还会有人对郭小姐不利?”

    朱顶终于理顺了呼吸,嘴里也没有前两次的腥甜气血味道逆上,虽然还是会从里到外的疼,但是比以前要好的太多了,看来经过智者的药浴之后,自己这个身子也开始强健了起来。

    他没有马上按排陈二二去着手布置,而是皱着眉头在心里细细的分析起来。

    他魂往过去所看到的画面,有些诡异,有些微妙,甚至不能确定这件事情,究竟是针对他的,还是另有隐情。

    行凶者和引人来相救的,都是一个人,同一个人,一个和郭姑娘仿佛极为亲近的人。

    “第一,运作一下,让六扇门介入这件事,普通的衙役管不了,不要找我要理由和证据,我给不了。

    第二,提醒一下你手下的兄弟……算了,那人轻功极好,他们恐怕无能为力。

    第三,给我查查郭小姐身边的一个中年女子,个子和我仿佛,偏瘦,瓜子脸,脸色较之正常人苍白一些,右脸发间有条短疤。”

    陈二二心中一动,说道:

    “大人口中的那个女子,属下这里还真有些信息,她是明州府别院的老人儿,这宅子没有本家人住的这些年都是她在打理,平日里全无可疑之处,与人也很是和善,但是这个人的来历,竟然全无记载。”

    说到这里,他微微一顿,不无表功和得意的说道:

    “还有,如果大人担心有高手会对郭小姐不利,或许我的那几个兄弟会力有不逮,但是如果说轻行潜入、高来高去的这些手段,嘿嘿,那院子里有个叫张坤的老兄弟,这天下包括超一流高手在内,能超过他的,不足双手之数。”

    朱顶眉头一挑,真没想到在自己手下还能有这么个轻功高手。

    倒是陈二二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说道:

    “张坤本是出身天山,因为掌门人获罪于前元王保保,让所有门人流离失所,他是掌门上一道人的小徒弟,对师父感情很深,为了给惨死的师父报仇,那些年专干一些刺杀王保保爪牙的事儿,可惜他也就腿上利索,手上功夫实在是不怎么样,到了归附红巾军的时候,都没杀过几个人。

    他在常王爷手下当斥候的时候,有一次探营,行踪被发现,硬是靠着一双腿和几百个蒙古骑兵赛了一夜,他没怎么样,倒是那几百匹马都给累的口吐白沫,让一伙新兵蛋子白白捡了战功啊。”

    说到这里,他又激动起来,对着朱顶卖弄起来:

    “张真人您知道吧?老神仙啊,武功盖世,天下第一!

    当年我那兄弟还在干着行刺的勾当的时候,难免会因为囊中羞涩,做些劫富济贫的买卖,倒霉催的劫到张真人的一位故旧家里,更倒霉的是,那天张真人刚好在那里做客。

    我这兄弟也真不是吹的,生生的带着张真人绕着偌大的中都城跑了一宿,那是高里来低里去,上房跳坑飞檐走壁,和飞起来也没多大区别,最后实在是体力不支,才被也累了个够呛的张真人一把拿住。

    张真人一看我那兄弟竟然有这种本事,那也是相当喜欢的,不但没把他怎么着,还多有指点。

    大人啊,他虽然现在年岁大了,体力不如当年,可是单论短途追索、缀人,属下敢打保票,锦衣卫里就没有能和他一争高下的!”

    朱顶一听陈二二的这段“评书”,乐了,自己手下出人才啊!

    “事不宜迟,现在就去办吧,我在这里等你消息。”

    陈二二离开之后,朱顶踟蹰了很久,终于还是没忍住,一阵小跑借力,一蹬二抓三转身,就越过高高的围墙,轻飘飘的落在了院子里。

    可是他刚一落地,就觉得脖子上一凉,小心的转过头,就看见一个憋得满脸通红的黑衣瘦高半老头儿,正半躺在地,用一副能杀人的眼神,用一把短刀抵着他。

    陈二二手下真不是瞎混的啊,跳下来之前朱顶可是仔细观察过,附近没有人影。

    可是现在,他的右脚下分明的有一种软中带硬的触感,这一脚下来,加上从两米多高的墙上下落的冲力,脚下这条腿怕不是快断了吧?就这样连一声闷哼都没有,好定力啊!

    这种环境不便多交流,朱顶只是简单的亮了亮邹蚺临行前给他的一块腰牌,那个瘦小的黑衣半老头就一脸幽怨的收回了手中的刀,缓缓的抽出了朱顶脚下的腿,哆哆嗦嗦的在地上爬了两下,钻进一片灌木,再次消失不见。

    就在朱顶眼皮子底下完成了隐藏,甚至没有破绽,这份藏猫猫的功夫,朱顶真是不佩服都不行。

    朱顶猫着腰,轻手轻脚的走到那丛灌木旁边,用尽量小的声音问道:“劳烦问一下,谁是张坤?”

    在朱顶身后的花丛里,一只手无声无息的伸了出来,轻轻的碰了碰朱顶的背,这大晚上的,吓得朱顶差点没抽出轩辕剑直接划拉过去。

    看到那个碰他的人之后,朱顶犹不确信的在他和那片灌木之间巡视了半晌,这下是真服了!

    还是那个差点被他踩断腿的半老头儿!

    哪么大功夫儿啊,就转移了阵地?!朱顶都算眼睁睁的盯着这就几步大的地方了,完全没发现啊!怎么做到的!

    朱顶回忆着邹蚺曾经教过他的锦衣卫手势密语,在黑衣半老头儿满是鄙夷的目光中,费力的比划着。

    最后,黑衣半老头恶狠狠的对着他比划了一个拇指向下的手势,朱顶看懂了,那是在骂他白痴……

    看来邹蚺给他的那块腰牌,级别不怎么高啊……

    黑衣半老头儿比划完手势之后,也不给朱顶准备时间,右手将他往腋下一夹,猫着腰就滑到了房子的墙根下,又猛力一窜,右脚在窗台上轻轻一点,左手攀住房檐,在空中几个翻转,便稳稳的落在了房顶上,整个过程,没有哪怕一丁点儿的声音发出,真不愧是做过梁上君子的人!

    以朱顶的功夫,想要上个房自然是不在话下,但是想要在这种环境下不被人发现,倒也不是不可能,问题是现在没法找梯子啊!这么高难度的活计,还是找专业人士代劳比较好。

    朱顶掀下一块瓦片,向屋里看去,那个姑娘还在沉睡,一张只算得上清秀的脸庞,因为脖子上的痛楚而有些扭曲,那个亲手把她送上白绫又故意弄出声响唤人来救的中年女子,正满脸泪水的陪在她的床边,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什么。

    其余的朱顶听不真切,但是其中一句,差点把他骇的从房顶掉将下去。

    “我苦命的女儿啊,娘对不起你啊!”

    顺藤摸瓜摸到了未来丈母娘身上,这个瓜园还怎么砸?真是哔了大黄了!

    PS:做个掩饰,古代的房子,至少大户人家的房子,其实在内部,还是有一层类似于现在天花一样的隔离,所以就算揭开瓦片,也是不大可能看见里面的情形的,但是剧情需要,大家原谅则个。

    阿Q曾经说过两句话:“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电视演得,我就写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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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一章 媳妇也是个苦命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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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之后,事情已经平静下来,只是方老头儿和朱顶暂时还没脸回到书院,只能每日窝在家中,日子仿佛又回到了朱顶刚开始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无所事事的散漫着光阴。

    当然,这些只是表面上,或者方老头儿看到的。

    在这个疼爱孙子疼爱到毫无原则的老人看不到的地方,他的管家和唯一的仆人,已经将一台庞大的机器在明州与扬州之间开动起来,其信息量的获取和分析能力,就是朱顶这种吃过看过的主儿,都要一阵心惊。

    三天,仅仅只用了三天,巡盐运同郭远安的祖宗八辈都被查了个干净,事无巨细的记在几张白纸上,夹在了朱顶练习书法的那摞买纸中间。

    郭家小姐名叫郭曦,并不受其父郭远安宠爱,在家中的地位甚至不如正房夫人身边得宠的小丫鬟,她有三位母亲,一位是个死去多年的小妾,一位就是郭府的主母,还有一位就是她的亲生母亲,那位在明州郭府别院主事的中年女子。

    可郭曦却一直以为,那位死去多年的小妾,才是她的亲生母亲,这里面就隐藏了一段让朱顶很是气愤,也很瞧不起他未来老丈人的故事。

    而处境并不如何好的郭曦,之所以能够进入到书院,与那些真正的天之骄女成为同学,那是因为郭远安只有他这么一个女儿;更是因为那些小姐的身家背景,对巡盐运同大人的仕途有所帮助,让女儿进入书院打好关系总不是错事;最主要的,那书院里有太多可以钓到的金龟婿!

    她,不过是她父亲的一笔投资罢了,除了那个中年女子,没有人关心过她是否快乐和所谓的幸福。

    郭曦与朱顶同龄,都是生在大明开国前一年,她的母亲刘翠娥本是明州城一个海商独女,地位不高,家中却颇为殷实,而在刘翠娥和郭远安成亲之前,后者只不过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落魄书生。

    洪武三年,新朝开科取仕,本已经开始接手老丈人家业的郭远安,那颗早已经沉寂的心,又活泛起来,在刘秀娥的鼓励之下,在老丈人的支持之下,以原本户籍参加了科举。

    刘家可说对他是恩重如山了,要知道他可不是娶了刘翠娥,而是“嫁”了过去,他是赘婿,倒插门;刘家怕误了他的前程,怕自己的商人身份会对女婿的科举造成不良影响,才做出这样的决定。

    郭远安也真是有几分才学,大明的第一科也真是没什么人才,竟然让他一路顺风顺水的考到了举人及第,怀里揣着老丈人给的不菲的财资,进京面圣去了。

    半年之后,郭远安带着一份七品县令的告身,愁眉苦脸的回到明州,准备与妻女告别,远赴山西的一个小县城上任;刘秀娥看出了夫君不怎么高兴,一问之下才知道,那个县城周边匪患不断,短短的四年不到,就已经有五位县令罹难,此一去或许就是生死两别。

    第二天刘员外一听到这个消息,沉默了许久之后,拿出自己多年积攒下来的房契地契换成真金白银,一股脑的拍在了郭远安的手里,让他去活动门路,试着看能不能换换地方。

    郭远安也是真感动坏了,跪在地上给刘员外“嘭”“嘭”“嘭”磕了三个响头,脑袋都磕出血了,并指天指地的发下“乃富贵不相忘”的誓言,就此走上了跑官儿的征程,从这之后杳无音讯!

    屋漏偏逢连夜雨,女婿带着自己全部家当不知道跑哪里潇洒去了,四岁的小外孙女有天在家门外玩耍,就再也没回来,刘员外经不住刺激,一病不起,没几天就撒手人寰。

    经受被丈夫抛弃、幼女丢失、丧父三重打击的刘翠娥强打起精神,将已经变的破破烂烂的院子贱卖,为父亲办了力所能及的葬礼之后,就背着简单的行囊,提着幼年时恩师赐予的一把长剑,踏上了追索丈夫和寻找女儿的路程。

    刘翠娥经历了多大的磨难,朱顶并没有看到,他只是在案宗的最后一部分看到了事情的始末。

    他未来的老丈人,还真不是个东西啊!

    那笔钱,郭远安的确拿去跑官儿了,而且跑出了一个相当好的肥缺,在扬州巡盐司做一个小吏,官儿不大,也是七品,可是谁都知道那油水是哗哗的,就算一身清廉不贪不占的当官,几年下去也是个小财主了。

    他原本也真是打算回家报喜的,可是不巧的是,碰见了一个不远不近的亲戚,两人攀谈起来,不知道怎么聊的,就回到长兴老家祭祖,没超过十天就又与家族族老给他按排的一个大户人家小姐,拜了堂成了亲!

    那女子倒还算贤惠,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外面竟然还有家世之后,当即就狠狠实实甩了对方十几个耳光子,然后按排给丈夫纳妾。

    新婚几个月,就火急火燎的给自己男人纳妾,那段时间郭远安着实享受了一阵,只有男人之间才能会意的佩服的眼光。

    郭远安的新媳妇给他找的小妾,是一个寡妇,模样虽然还周正,却带了一个四岁大的女儿。

    在小妾带着小妾嫁过来的十天之后,郭远安的新媳妇就干了一件大事,她派自己最心腹的家人,把还在幼年的郭曦掠了过来!

    这个有心机深沉的女人叫胡月儿,是胡惟庸的亲侄女。

    李代桃僵也好,公主换狸猫也罢,总之郭曦成了那小妾的女儿,成了自己亲爹的继女,而那个原本和她一般大的小姑娘,早就不知所踪,或者这也是那个小妾没能活几年的原因。

    刘翠娥兜兜转转之下,又回到了明州城,却早就已经没什么人能认出,这个本就没怎么露过面又一脸沧桑的苦命女人。

    不知道是凑巧还是故意,她住进了郭家在明州的别院,那个曾经本就是她家的院子。

    朱顶满腹迟疑的放下手里的纸张,陈二二所能提供的信息就只有这些,在短短的三天之内就搜罗了如此多的信息,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就是在后世网络大爆炸的时代,都是一件不轻松的工作,更何况还涉及到众多见不得人的隐秘,朱顶不能要求更多了。

    “可是,我这丈母娘明显知道我媳妇是她女儿,那她先要勒死又想办法救她,是为了什么?”

    无耻的朱顶,满是不解的问身边的陈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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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二章 什么是真正的盘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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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当然不可能把自己认定的、未来的丈母娘抓起来严刑拷打一番,甚至就算秘密审问都不行,这超出了他原本就不怎么高的道德底线。

    但是事情却总要搞清楚的,毕竟关系到郭曦的安全,关系到他下半身和下半生的幸福,一个百多年的老雏儿,对于自己喜爱女子的关心和占有欲,已经无法用世俗的礼法去约束。

    所以朱顶准备从自己未来的老丈人身上下手,反正那老家伙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老陈啊,我怎么听说,你们锦衣卫,好像没有圣谕不能查四品以上的官儿吧?”

    打定主意拖陈二二下水的朱顶,一脸坏笑的如是问道。

    老陈一脸谄媚的笑了笑,走了个马屁精邹蚺,陈二二却有取代他的趋势,真是什么样的将,带什么样的兵。

    “回大人话,属下和几个老兄弟,从跟着大人的那一天起,就不算是锦衣卫的人了,而是直属于大人。

    至于您说的权限吗,锦衣卫是不能随便查四品以上的大员,但是陛下给我们的旨意里,可没有这样的规定,就拿这次的消息来说吧,周箜周千户知道我们在查人,可是他可不知道咱们查的什么人,他甚至连谁在查都不知道,便只能乖乖的配合。”

    朱顶一脸的诧异:“旨意?什么旨意?”

    陈二二一脸的不可思议:

    “大人您不知道?是陛下直接下旨,将我和一干老兄弟划归大人麾下,保护大人安危的啊。邹大人没有把圣旨交给大人?”

    朱顶心里暗骂,邹蚺混蛋啊!

    原本朱顶心里还有些小得意,自己的第一个手下,在即将被调往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之前,还会为自己考虑,担心自己办事不方便,还特意安排了一些得力人手。

    结果呢?他最忠心的还是皇帝!自己不过就是个君权之下的附属品。

    朱顶觉得自己还是太嫩了,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过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给他的玩具,一旦哪一天那个男人不高兴了,自己的一切努力,那些前世墓中起出的一切财富,自己的计划,自己的所有都将一丝不剩的离去。

    没有自己的势力,一切都是镜花水月。

    好在,朱顶的真正计划,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

    “对了大人,上次的那些银票,属下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将一万五千两银票交付给了邹大人安排好的造船场,您的图纸那船匠师父是赞不绝口啊,但是因为他从没有那么造过,所以工期可能会有所延误,最早也要明年夏天才能造好。”

    朱顶满意的点了点头,船场给出的时间已经算是快的了。他心里挂念着未来的媳妇,盘算着如何坑未来的老丈人,哪里还有精力去想这些,于是就挥了挥手,表示自己想安静一下。

    陈二二会意,转身就向门口走去,刚走了几步,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一拍脑门,神色夸张的说:“哎呀看我这记性,大人,那剩下的三万两,属下已经按照您的吩咐,通过特殊渠道递送返京,想来现在已经到了陛下手中,陛下的褒奖文书估计也已经在路上了。”

    陈二二说完,也不等朱顶反应,好像后面有条狗在追他一样,两步就窜出了房间。

    小半柱香之后,已经跑到大门口观望动向的陈二二,被一声从朱顶房里传出的惨叫吓得浑身直打摆子,然后为狗抢食一样,跑去看孙子是受了什么刺激的方老头儿默哀,谁都知道,朱顶是个钻进钱眼儿里的主儿,这么大一笔钱打了水漂,那可是会六亲不认的。

    “邹然这个狗东西,把这活儿让老子干,给这位小爷惦记上,这以后的日子还能过?”双腿直打哆嗦的陈二二,在心里问候起邹蚺的祖宗十八代。

    第二天一早,抑郁了一个晚上的朱顶,心情稍稍好转了一些,丢下家里抢了一早晨茅房的方老头儿和陈二二,悠悠哉的出了门,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十三太监这个老东西从来不吃朱顶做的食物,说什么没本分、折福之类的,倒是有些可惜了。

    朱顶慢悠悠的向着陈翔坤的大本营走去,一边走,一边长吁短叹,什么世道啊,三万两啊,就这么被人阴了,连个水响儿都没听着,早知道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自己揣着啊!

    两条船啊,两条下金蛋的母鸡啊,就这么没了。

    “穷了,穷了,只能指望大虎的快递公司了。”朱顶在心里嘀咕着。

    福无双降,祸不单行,朱顶正没精打采地走着,十三太监这个怎么甩都甩不掉的老尾巴又开了腔:

    “小少爷,据老奴所知,您那笔外财总共是获利五万两白银,孝敬了陛下三万两,又拿出一万五千两去造船,娘娘听说之后,觉得您太胡闹了,大明开国这些年银钱一向不足,想让您……”

    朱顶没等他说完,一蹦三尺高,也不管两旁行人如何看他,大声嚷道:

    “滚,滚我滚远点!

    你们都抢走我两条船了,还想怎么样?了不起啊!了不起啊!了不起自己赚去,欺负我个小孩子算什么本事!”

    朱顶是真的炸了庙了,这都什么人啊?为了点儿破钱儿,他把自己的坟都给挖了,还有谁比自己惨?就这他们还惦记上了?有天理吗?

    不就是想让过两年的那场灾难少饿死几个人吗?不就是想试试不杀人也能破除短命法则吗?怎么就那么难!

    朱元璋这两口子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他们标榜的圣皇和贤后就是这么当的?比那帮奸商都黑!

    “哈哈,十三你这是干了什么,把这小狐狸激成这个样子?”

    就在十三太监正准备对已经暴跳如雷的朱顶,继续说些什么的时候,一阵朱顶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在他们耳边响起。

    朱顶惊喜的回过头,语气难掩激动的说道:“先生!”

    说话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已经大半年不见的温先生,正是刘基刘伯温。

    PS:季节性肠胃炎,只能磨出这么多了,有时间一定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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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三章 莫名其妙的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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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伯温的出现,真真的是让朱顶喜出望外,这是个被后世神话了的军师啊,这是个被推崇的几乎与诸葛大神平齐的谋主啊,有这位大牛在自己身边,自己得省多少心?

    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幸福生活啊!躺在家里抱着媳妇、打着娃子的幸逍遥日子啊!做天下最有钱的米虫的伟大志愿啊!

    都指望他了!

    刘伯温年纪是大了点,但是这老家伙看起来最多五十,不光是因为保养有道,更是因为刘伯温自己本身就有一个很冷门的副职业,他是一位现在已经极其少见的方士!其职业特性便相当于后世的药物研究员一类的。

    高高在上的身份,决定了他不可能像那些坐堂郎中那样给人看病,但是不耽误他自娱自乐啊,就朱顶所知,刘伯温随身携带的一个小药匣子里面,可是装着不少好东西,说都是生白骨活死人的灵丹妙药那是瞎忽悠,一样治病救人的都药没有,可是养生延年的补药,那是一把一把的抓。

    就这么个********研究怎么多活几年的杏林高手,胡惟庸还以为自己把他毒死了?!老胡能在朱元璋十万伏特的高压下干到宰相还是囫囵个的,可绝对不会是个蠢人。

    这里面绝对有猫腻。

    刘伯温出现之后,十三太监并没有像当初义太监见到刘伯温时候那样大礼参拜,只是简单的点了点头,那张让朱顶一直觉得是面具的老脸上,竟然浮现出很浓郁的厌恶。

    一个被外放看小孩儿的大太监,尤其是朱元璋朝的大太监,敢给一位在为皇帝执行秘密任务的开国功臣摆脸色看,而刘伯温也似乎习惯了他这样,竟然不以为忤。

    哎呦,这里面绝逼有八卦哦!

    朱顶阴郁了一早晨的眼睛,瞬间开始闪烁起小星星,传奇人物的那些和谁谁谁不得不说的故事,一向都是他的最爱。

    “先生,和十三是旧识?”

    朱顶当然知道自己问的是废话,可是没有这一句废话,怎么引出后面的八卦?

    可是,温和的温先生却不接他的话茬,而是转手就给了他一记暴击。

    “以前你不知,我不怪,但是记住我教过你的,更不要对长者不敬,你嘴里的这个十三,就是太子殿下在私下里,也要叫一声十三叔,这是他用男人最宝贵的东西换回来的。”

    本是句好话,可温先生好像是要故意刺激十三太监一样,说道最后一点的时候,罕见的放下了自己最以为傲的儒雅,语调竟有些阴阳怪气。

    果然,十三太监忍不了这个,中气十足的暴喝一声:“刘老匹夫,有种别耍什么口舌之快,来来来,与某家大战三百回合,看某家不撕了你这张臭嘴!”

    温先生一挑眉头,手摸腰间,玩味的问了一句:“你确定?”

    十三的气势顿时为之一弱:“你,你敢不用那个破烂玩意儿吗?”

    温先生一耸肩,很有些嚣张的说:“老夫又不是你们这般武夫,凭什么要舍弃最利的武器。”

    朱顶看两个老头斗气,看傻了。

    这两个人和他最亲近的,无疑是相当于自己老师的刘伯温,了解自然也是多了一些,当然知道这位老先生的沉着和稳重,不管什么时候,身上都带有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做什么都有条有理,稳而不慢,更不会在语言上轻慢任何人。

    再说老太监十三,虽然相处日子不长,可是那一张脸就好像是雕刻上去的一样,朱顶还从没见过什么事情能让他激动过。

    可是现在,这俩养气功夫了得的老头,见面还没超过三分钟,就在人流穿梭的大街上撕将起来,这个热闹可是很有嚼头的啊。

    看热闹不怕事大的朱顶,赶紧往街边一窜,好整以暇的抱着膀子准备看戏,还贱贱的露出一副“您二位继续,我就是一个过路的。”的表情,要多欠揍就有多欠揍。

    看来十三太监当年是没少在刘伯温的手下吃过亏,看见刘伯温将手扣在腰间的一个圆筒上之后,除了一脸的狠厉和一句场面话,就再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把两只手往袖子里一缩,不言语了。

    瞧出撕不起来的朱顶,鄙夷的看了一眼虎头蛇尾的老太监,又走到街心刘伯温的身旁:“哎呀,先生,您二位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有什么话说不开,一见面就喊打喊杀喊下毒的,影响多不好啊。”

    刘伯温和十三太监看着朱顶这个腹黑的家伙,一脸的黑线。

    “大半年不见,少爷长进了不少啊,连老夫都开始调侃了。”

    “不敢不敢,先生教的好,学生只是学到了皮毛。”

    刘伯温无奈的叹了口气,再瞅一眼吃瘪的老太监,想象着自己的老对头以后很长时间,都要跟着这个“奇思妙想”不断的小家伙,心里竟还生出几分同情,当然更多的却是幸灾乐祸。

    “大虎搞出来的那个什么快递商行,是你的主意吧?

    这便算是我的一道考题吧,答对的好,老夫有奖励。

    还有,不要把陛下和娘娘当傻瓜,两位可都是有大智慧的人物,你以为把十三公主藏起来,给徐翔坤换个姓名就能瞒过去了?陛下掌控天下的工具,可不仅仅就只有锦衣卫。”

    然后,他拍了拍已经满脸冷汗的朱顶,继续说道:

    “十三公主是个灵秀的丫头,让她别再藏着掖着的了,陛下既然已经承认她死了,那她就真的死了。快去看一眼你的买卖吧,别和我这个老头子瞎耽误工夫了。

    老夫还要去看望一位已经死去的故友,大明正在用人之际,不能再让他装死了。”

    说完之后,刘伯温也不再搭理云里雾里的朱顶,背着手,溜溜达达,像是一个吃饱了的闲汉在消化食儿一样的走了。

    朱顶一脸心虚的,偷眼瞄向还在对着刘伯温背影运气的十三太监,知道这个老东西恐怕早就知道朱玲珑的存在,却没有点破。

    可是,消息是从哪传出去的呢?不可能是邹蚺,不然知道了皇家丑闻、秘辛的他,现在就不是被外派,而是一定会让人挖个坑埋了全家,还得有一票骑兵把土踩实。

    自己还是太傻太天真,竟然以为什么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殊不知一举一动都在人家的眼里。自己早就应该知道,朱元璋手底下那些见不得人的力量,远远不是一个锦衣卫就能代表出来的。

    清朝编的明史,坑人啊!没几件事儿能对的上号!

    还有那道莫名其妙的考题,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以大虎如今的势力,不应该出问题才是啊。

    满腹疑虑和心事的朱顶,再也不能向出门时那样淡定,加快了脚步向着虎鲨帮的总堂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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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四章 老太监,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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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翔坤那里的确出了事,不是大事,影响却及其恶劣。

    最近三天,只要是和入嘴有关系的订单,无一例外都出了问题,他们送出的食物,会让食用者上吐下泻不止,而且这些商品原本的来源,已经被确认毫无问题。

    好好的食物或者药材,经了快递行的手,就把人吃坏了,不用想,一定是快递行的责任。

    事实上徐翔坤和他的一众小弟也是这么想的,甚至那些负责派送的前混混也已经招供——接货人在之前和他们或多或少的有一些仇怨,他们是在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报复。

    大虎的处理方法也非常的粗暴简单,涉事人员被开除帮派队伍、打断双腿以儆效尤,对那些吃坏了的客户却有两种处理方案。

    赏脸的,真金白银奉上;给脸不要的,则诉诸于武力;想听软话?大爷答应,大爷手里的刀不答应!

    快递行虽然在派送货物的时候,因为朱顶的再三要求,对待客户都非常的客气,有些小活计如果被那些快递员碰到了,也丝毫不会顾惜自己的力气。

    但是,在快递行这层外表下,它的内里还是原汁儿的帮派!想让一群流氓恶霸低头认错,那真的是要比杀了他们还难。

    可是,朱顶却总觉得整件事情里透着股子诡异和蹊跷,太凑巧了,没理由所有的涉事快递员都选择同一种办法,以相同的原因违反帮规,为的就是让和自己没什么深仇大恨的人,拉几天肚子?

    要知道打断双腿,逐出帮派,可是最轻的惩罚了!

    再换一个角度去考量,在快递行正式运营之前,这些底层的小混混是没有正经收入的,每天东游西晃,全看小头头的心情给口饭吃,哪天犯了什么错误,那就很可能要吃不饱,更不要说被哪家的姑娘看上下嫁了。

    可是现在呢?他们的日子过的比以前踏实多了,每个月都有半吊钱可拿,虽然现在时间还短,但是就算最不会算账的人都知道,那一年下来可是最少六两银子!对于他们这种摸爬在最底层的人来说,那简直就是一笔巨款,会为了一点小纠纷就砸了金饭碗?

    可不是所有的帮派成员都能成为快递员的,几大帮派加起来,林林总总的人员一共好几千,快递员才能用几个?那要求长相标志、笑起来好看、声音不能太粗犷也不能太娘,那几乎就是在这几千人里面选秀一样,把外表最好的拿出来当门面。

    快递员的身后,有不知道多少人在等着替他们的岗呢!

    “傻货,你这是让人阴了,还有脸笑,脑子呢?你以为这就完了?肯定有后手等着你呢!

    这些人,严格控制起来,必要的时候就上刑,但是别闹出人命。

    查,仔细的查,差这几个人这些天都接触过什么人,到过什么地方,就是去过哪家楼子,叫过哪个窑姐,说过哪些话,都给我查出来!

    找讼师备着,去杭州府找最好的讼师!”

    朱顶看到一旁只知道憨憨傻笑的徐翔坤,就气不打一处来,所以他决定暂时不告诉这货,朱玲珑可以出门放风的消息。据说那位姐姐这些天已经在家憋疯了,有事没事就折腾陈翔坤玩儿,啧啧,多恩爱的模范夫妻啊。

    从后脚门走进一个无人的小巷,又从小巷里走进一个无人的小院子,再从小院子走进另一个大院子,如此兜兜转转,直到确定自己没有被人盯上之后,朱顶才又回到街上,当然,那根老尾巴十三太监,是无论如何都没法甩的脱的。

    “十三……”

    “小少爷还是叫老奴十三就好,别听那个老匹夫的,小少爷身份尊贵,我一介阉人哪里当得起小少爷敬称。”

    朱顶当他说的是实话,继续说道:“十三啊,温……刘先生没死,甚至他一直都在我身边,你是不是一直都知道?”

    老太监仿佛十分不愿意提起刘伯温,一脸便秘表情的回道:

    “那个老匹夫是几碗毒药就能弄死的?他胡惟庸也不傻,知道自己就是陛下手里的一把刀,陛下怎么摆动,他就只能怎么配合,倒也顺手。

    至于常小子和刘老匹夫一直侍候在小少爷身边的事情,老奴还是这次太子殿下回京之后,才听闻说。”

    朱顶的嘴角抽了抽,早就知道这老家伙身份或者不简单,却没想到不简单到这种程度,和刘伯温有旧怨,又有救驾之功,放肆一点也就罢了,一口一个常小子,这可就没几个人敢这么叫了。

    常遇春现在可是封了王的,追封的王爷那也是王爷啊!

    “敢问十三公公,您的品级是?”

    老太监又恢复到了那幅波澜不惊的嘴脸,但是眼睛里去写满了“就等着你问这个呢!”

    “老奴不敢当小少爷敬称,老奴无品无级,承蒙陛下、娘娘错爱,予老奴见官大半级殊荣,说句不知深浅的话,就是李善长都要唤老奴一声老哥哥。”

    大明功臣第一,现在还没被连累的诛九族的李善长,都要叫他一声老哥哥!

    朱顶一时之间竟然无言以对,心里暗暗的对他伸出大拇指,老太监这个X装的,他不得不给满分!

    兀然之间,朱顶想起一事,便小心地问道:“我怎么听说,陛下不怎么得意太监,更没听说哪个太监在宫外还有权柄的,不知道……”

    “回小少爷的话,老奴不是官,更不在内宦序列,老奴就只是朱家的家奴。”

    得,明白了,这老货才是朱元璋的真正心腹之一。

    “如果我猜得不错,影蛇卫应该就是你,或者和你身份相同的人管着吧?”

    “小少爷果然聪慧,影蛇卫一系,除了凤阳镇一支由娘娘直接管代着,其余皇子身边的孩儿们,都是老奴打理着。”

    终于问出自己关心的信息,朱顶的心里就是一突,又想起那夜变节的影蛇统领。

    难道那晚的白莲教徒刺杀事件,是那位贤名在外的皇后的手段?

    朱顶一路都想着心事,走起路来也可以说是漫无目的的瞎逛。

    或许已经习惯成自然,这一主一仆一路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竟然就走到了书院左近。

    如果放在往常,这个时间也早已经开课,自然不会碰到其余的学子,可是赶巧的是,今天书院监院教谕周陶柳要带着一部分学生到知府衙门观瞻,恰巧就在朱顶路过的时候,走出了书院大门。

    朱顶现在在书院的知名度可原非过去可比,一见到他的出现,本来就排着松散队列的学子们瞬间就交头接耳起来,传到朱顶耳边,自然不会有什么好听的话。

    他原本打算转身就走,搭理一帮子无关紧要且自以为是的路人,和不想给方老头儿再惹麻烦之间,他当然更在意老人家的感受。

    可是天不遂人愿,还不等他转身,就听那群学子里有人高声说道:

    “院监大人,那赵大宝怎么说也和我们同窗过一场,书院大比他因要事缠身而中途离去,不能与他切磋诗文,互唱对仗,学生深为惋惜。

    难得今日偶遇,学生怕再难碰到如此的机会,所以,恳请大人准许我和赵大宝在此切磋一场。”

    朱顶循声望去,便看到易广远的一个狗腿子,也在用挑衅的目光看向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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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五章 脑残是病,没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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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怎么了,全世界都在和我作对?

    皇帝皇后两口子,合起伙来惦记我那点可怜的钱;未来的媳妇,因为父母之间的恩怨,差点丧命;原本以为忠诚于自己的属下,其实一直都是哄着自己玩;好不容易有点小买卖,还让人给阴了,只能被动的等着对方继续出招;身边跟着一个来历大得吓人的老太监,目的不明。

    这些也就算了,你又是哪颗葱?小爷平时那么低调,没招你没惹你,你特么属疯狗的啊?见人就咬?”

    朱顶的心里瞬间炸了锅。

    他现在很不高兴,他现在就是一个一点就着的炸药包,如果说刚刚那些议论,他可以看在方老头儿的份儿上当作耳旁风不去理会,可是现在,这种直接的挑衅便彻底点燃了他的全部怒火。

    本已经开始转身的脚步骤然停止,本来微低的头豁然抬起,他看着那个士子,看着那个他来名字都叫不出来的同班同学。

    既然有了这么好的出气筒自己跳出来,那就请尽情的享受被怒火宣泄的快感吧。

    “同窗之间的比对,本官自然不会阻拦,只是想赵大宝这样声名狼藉之辈,哪里当得起周大公子亲自下场,以本官之见,不如随便选出一个生员,让他知道知道自己有多不堪就好。”

    “是学生想的简单了,多谢院监大人提醒。”

    这二人完全把朱顶当作无物,一唱一和之后,却把目光转向了平时和朱顶关系最好的楚中天身上。

    而楚中天却恍若未觉,他正一脸灰暗的盯着朱顶看,想要上前却又不敢,正在左右犹豫,哪里想到那些他从未亲近过的人,竟然把主意打到了他身上。

    楚中天在溜号,可是他身边还有一个看着莽撞,实则精似鬼的徐.辉祖。

    “往哪看呢?看谁呢?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信不信?自己没本事就说自己没本事,七拐八拐的有意思?你行你自己上,不行找个地缝自己钻进去,别在这儿瞎叨逼。

    周院监,学生可没说你啊。”

    徐.辉祖及时的往还在走神的胖子身前一站,高大的身材顿时把胖子遮挡住,更是没有一点顾及对方颜面的意思,连损带骂就把那俩人给噎了回去。

    然后,他带着些怒意的看了朱顶一眼,再不理会旁人,拉着盯着朱顶不肯错目的楚中天,就向书院里走去。

    徐达如今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徐.辉祖作为徐家正牌的继承人,自然可以不给任何人好脸色看,所以那一个院监、一个地方大员的公子,虽然气的面色通红,也不敢出言反驳。

    甚至就连这件事的幕后主使易广远,也只能保持沉默。

    他易家自然是不惧徐家的,但是为了一个小小的平民生员,便有可能会得罪掌管全国兵马的徐大元帅,这件事怎么算怎么划不来。

    看不见最好的朋友之间相互对撕,易广远有些遗憾,但是他最主要的目的,当然还是想要让朱顶出更大的丑,那天知府和孙夫子,关于方老头儿和朱顶的去留问题的讨论结果,没几个人知道,可易广远自有自己的情报渠道,他进书院可不仅仅是为了读书,更是要拉拢大明未来的重臣,为易家的图谋造势。

    知道朱顶和方老头儿在风声过去之后还会回来的易广远,当然要找机会让朱顶再次出丑,最好彻底的声名狼藉,让优异偏袒这对爷孙的孙夫子和段知府彻底没话说,只能把他们逐出书院。

    而一旦这对爷孙没有了书院的庇护,那还不是任由他易广远揉捏?那天方老头儿“故意”让他出丑,他便一直怀恨在心,长这么大,他就没有受过那样的屈辱。

    所以他暂且压下心里的怒气,在心里暗暗的打下主意,一定要在未来,给徐.辉祖这个纨绔子弟好看。但是现在,他只能暂时容忍,于是他向那个周大公子打了一个眼色。

    周大公子心里也憋闷得很,本来以为就是戏弄一个平民学子,还是个马上要被开除出学院的平民学子,又有院监族叔的配合,那还不马到擒来?可谁成想半路杀出个徐.辉祖,这个他真的罪不起,那杭州知府的儿子,这家伙说揍一顿就揍一顿,自己的爹不过是个五品官,更惹不起。

    于是,看见易广远的眼色之后,他就准备把一腔怨气都发泄到朱顶身上,可是哪里知道,他还没开口,朱顶就已经先声压人。

    “姓周的,你是脑残吗?”

    周大公子木然的抬头看向自己要戏弄的对象,虽然不知道脑残是个什么意思,但是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好话,至少不会比白痴更好听。

    他还没来得及愤怒,就先生出一些迷茫,这是认错了人吗?这还是那个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朱顶吗?他哪里来的底气敢和自己斗?

    “你,你说谁?”

    朱顶轻蔑的看着周大公子那根指向自己的手指,视线划过那哆嗦不定的指尖,看向他憋得通红的脸:“谁答应了当然就说谁,人话听不懂?你都不如我家大黄聪明,说你脑残有错?”

    周大公子一愣,问道:“大黄是谁?”

    朱顶突然觉得很羞愧,这家伙抓不住重点吗?自己在骂他,他却关心大黄是谁?看来自己真没冤枉他,脑残一个啊!和这种货色较劲,是不是太掉价了?

    “大黄是我家的狗。”

    周大公子愣了半晌,包括监院教谕周陶柳和易广远在内的所有人都愕然无语,朱顶这话说的太粗俗了,这可是大明唯一一个官办书院的门前,这可是天下读书人孕育未来希望的重地,他怎么就能这样不顾斯文?

    周大公子终于反应过来,用不能置信的语气再次问道:“你,你竟然敢骂我是狗?”

    朱顶无奈了,自己明明骂他脑残而已,怎么就和狗过不去了!?就这智商,斗嘴都斗的无趣。

    “哪只耳朵听见我骂你了?我是说你脑残!我什么时候骂你是狗了?我是说你连我家大黄都不如!

    对不住啊,我错了,你这哪是脑残啊,你是压根就没长脑子,或者脑子里装的都是浆糊?就这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书院的精英?还有脸满哪嚷嚷自己是大明未来的股肱之臣?股肱要是都你这样的,大明离亡国也就不远了!”

    周大公子这回彻底懵逼了,气得浑身直打摆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从小到大身边的人哪个不夸赞他的聪慧,谁谁都说他未来的成就一定会胜过乃父,前途不可限量,骤然之间被朱顶一顿大骂,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你才是狗,你全家才是狗,你这等贱民连狗都不如,我……,看我今天不扒了你的狗皮!”

    朱顶气笑了,这货怎么就和狗过不去了?他也不急着调理什么周大公子了,而是玩味的转头看向身边的十三太监。

    十三太监无奈的叹了口气,小孩子的事儿,他本不想掺和,奈何有人作死,骂朱顶也就算了,可是他家里的人却不是能随便骂的,不知者不罪对皇家而言,就是句屁话。

    他刚准备出手,可是却被朱顶一把拉住:“十三,你都这么大岁数了,怎么就不能稳重点?他非要当狗,你还跟他对咬不成?”

    十三一咬牙,心说这小子真不是东西,拐弯抹角骂自己是狗呢这是,这算是替刘伯温报复自己?

    朱顶拉住要出去“狗咬狗”的十三太监,满是无奈的说道:

    “今天在书院这样圣洁的地方,我就不和你这个满口污言秽语乱咬人的家伙一般见识了。你不是要对诗文吗?看你这脑子不好用,我就不难为你了,咱来点简单的,对对子。

    听好上联,我记性不好,可就只说一遍。

    脑残是病没得治。”

    说完他又顿了顿,满是同情的看了看周大公子,说道:“节哀顺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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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六章 露出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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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场寂静,所有的生员都在用一种看精神病的眼神,看着朱顶,他一定是疯了!

    这个时候,他们甚至还没有从那句“股肱要都是你这样,大明离亡国就不远了”的声音里回过神来,至于朱顶羞辱周大公子的那些话,已经不重要了。

    仅仅那句“离亡国不远。”就够治朱顶一个大不敬的重罪!

    众人不自觉的悄悄倒退了几步,好像离朱顶这个疯子再近一些,都会沾染上他的罪孽,除了周大公子。

    周大公子在笑,笑得酣畅淋漓,他已经把自己所有的愤怒都汇聚在笑声里,不这样做不能少解他心里的愤懑,他在嘲笑朱顶的上联。

    “不学无术之辈就是不学无术之辈,你这也能成对?本公子今天就不计前嫌的教育教育你,对子是要讲究平仄相合,词句看似简单又要合辙大道,你这个是什么东西?这也配叫做上联?书院的脸都叫你丢光了!”

    他是痛快了,可是刚刚还站在他身边的人,又下意识的远离了他一步,包括他那个当院监的族叔和指使他的易广远,所有人都想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他。

    现在的重点,已经不是那个似是而非的上联,而是朱顶那句惊世骇俗的诅咒大明之言,有一点朱顶没注意到,如今大明的股肱之臣论其出身,还真的就和周大公子差不多。

    周大公子他爹原来是朱元璋的一个亲卫,因为读过几年书,这才下放扬州为官,深究起来,大明朝真正执掌重权的那一小圈子,还真的就和周大公子他老爹是一种人,大多在根子上就是纯种的泥腿子。

    朱顶这不是在辱骂开国元勋,不是在诅咒大明国运,那是什么?就这一句话,抄家灭族都不会有人替他叫屈!

    当所有人都反应过来朱顶这一句话的严重性之后,就只有一个人还傻咧咧的在那扣一些细枝末节,还以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去反击自己的对手,却放着神兵利器于不顾,那他不是傻子是什么?

    “没准赵大宝说得不错啊,这个家伙没准真的有什么脑残的病。”这是在场所有人的心声。

    书院的门口极为安静,所有的生员都看着朱顶和周大公子无所言语,原本就安排好的附和之人,这时候自然不会傻啦吧唧的跳出来捧臭脚,这事儿已经不是欺负一个乡巴佬那么简单了,瞎掺和进去是真的会要命的。

    周大公子的人缘看来也着实不怎么样,不管平时和他如何亲近的人,这个时候,竟然没有一个出言提醒,都害怕沾染上这件事,都怕再和周大公子有什么粘连。

    鹿鸣书院设立之初,就是大明如今三方势力年轻一代的逐鹿战场,可以说完完全全的就是一个微缩小朝堂,平日里看似和洽的关系,其实是有层层的利益纽带,尤其是对朱顶的班级而言,这种角逐就更为复杂。

    为什么易广远会那样记恨方老头儿?就是因为那天考较的时候,他被方老头儿说成是故意卖弄学识,再加上白无愁的优异表现,这开学之后的第一次大比,他是实实在在的输了一城。这个时候失了先机,就代表着自己所代表的易家输了一招,这已经被自己的那些恨不得代替自己的兄弟们,作为把柄开始在家族里搞风搞雨了,他能不恨?

    有时候,他也会暗自庆幸,不知道当今天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竟然没有选拔出一个优秀的人物来和他们一起参加这场角逐,不然的话,自己的处境或许更加难堪吧。

    于是,他更加的谨小慎微起来,甚至开始有意识的观察起身边的人,那些是可以拉拢过来收为己用,那些需要小心防范,而父亲在扬州盐运司官居要害,叔叔又是新任明州锦衣卫千户的周大公子,自然就成为他的重点拉拢对象。

    可是现在,这个个白痴却在这个时候跳了出来,这让易广远偷偷的抹了把冷汗。

    与他类似,那些为着自己和自己家族考虑的生员们,又有哪个愿意在以后的日子里,被这个猪一样的队友坑上一把?

    说出大逆之言的朱顶自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但是他周大公子今后,也是再也别想走进书院的核心圈子。

    这个已经被一众生员在心里划清界限,甚至被自己族叔抛弃的公子哥,还在那里咄咄逼人,更是准备找几个平时关系好的朋友,以及之前就商量好迎合他的那些人,出来烘托一下自己狠抓朱顶错漏的气氛,然而他一回头,就见那些人一个个离他远远的,用一种他很熟悉的眼神看着他。

    那原本,就是他看向朱顶的眼神。

    “啪啪啪”

    朱顶在他的身后鼓起掌来,鄙夷的看着这些生员和周大公子说道:“你看,你的马脚露出来了,他们都不和你玩儿了,真是大明未来的好臣子啊,真该标榜青史啊,这心胸,这气度,小生佩服!”

    “唰唰”

    包括周大公子在内的所有人,又齐齐的向后退了几大步,看向朱顶的眼神已经不再是看疯子那样,而是变成了像是在看一个将死之人。

    “小少爷,开玩笑要有个尺度,刘老匹夫就是这么教你的?家中长辈岂是你能轻辱的?”

    朱顶回过头,就见一只在他身后的十三太监,面色极为不善的看着他,脸色铁青,一直以来和他说话的那些敬语也全然不见,这是动了真怒!

    朱顶不再理会那些学子,虚心的向十三太监问道:“您老人家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辱及家中长辈了?”

    十三太监面上更气,如果朱顶是一个一般的百姓,恐怕他早就一巴掌把他拍死以解心头之气。

    “小少爷,家主母对你一向疼爱有加,这些年若不是他多般回护,你以为你能在凤阳镇安闲这么多年?你以为你现在可以在明州城胡乱搞这些小动作?你就是这样报答她的?”

    朱顶这下更是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了,家主母?马皇后?自己什么时候有不尊敬她的意思了?好像所有人都知道,只有自己不知道?哪句话说错了?

    “小子真不清楚哪里犯了错,还请老人家指点。”朱顶恭敬的对十三太监行了一礼,认真的说道。

    十三太监脚步微动,利落的让开朱顶的礼敬,不敢相信的问道:“你真不知道那件事?”

    朱顶恼羞成怒,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对十三愤愤道:“我知道什么了我就知道,我哪错了你直说行吗?我改!”

    十三太监一怔,才又想起朱顶一直是在凤阳镇长大,那件事就算是传回老家,也不可能有什么不长眼的议论纷纷,他不知道,倒也是情理之中,可是他话里怎么会有那么几个字?

    “既然你不知道,‘那露出马脚’又从何来?”

    朱顶一愣,这哪和哪啊,不就一句话吗,依稀记得好像和马有关,怎么还和马皇后联系到一起了?

    “我哪知道这句话哪来的,感觉合适就说出来了啊!”

    十三太监又怒道:“告诉某家这话从哪听来的,某家去教教他们涨涨记性!”

    朱顶无奈一叹,问道:“您老就开开恩,告诉我,我哪说错了行不?”

    可是还不等十三太监回答,就听见身后不远处传来一声大喝:

    “犯了死罪还在这里强行辩白!赵大宝,你罪犯滔天,还不束手就擒?”

    朱顶回过头,就见不远处的锦衣卫卫所里,已经涌出的十几个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而对着他大喊大叫那人,他也远远的见过,正是新任明州城锦衣卫千户周箜。

    “叔叔,快把他抓起来,他刚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辱骂皇后娘娘!”周大公子对着锦衣卫方向,跳脚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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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七章 读书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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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回身看了看威风凛凛的锦衣卫,真是没想明白怎么自己几句话就罪犯滔天了?没听说过大明朝因为随便和人吵个架就被判刑的啊!

    朱顶斜眼看了一下,还在那像个小丑一样叫嚣的周大公子,有个当锦衣卫千户的叔叔很威风?

    朱顶瞥了一眼还是一脸气呼呼的十三太监,对于这个从开始就让他厌烦的老尾巴,愈加的讨厌起来,不就是说错了句话吗,不分场合不分地点的和自己捣乱,他这算是哪头的?

    他转过身,抬头看向已经来到他近前的周箜,朗声问道:“敢问大人,学生犯了哪家王法,竟然当得起罪犯滔天之名?”

    周箜眉头一皱,朱顶一不行礼,二不认罪,让他心中就是一阵厌烦,可是这毕竟是在书院的门口,明里暗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着他们锦衣卫,所以必须处理的有条有理,最主要的是要站住一个理字,也定然不可能像以往一样,深夜闯进罪犯的家里抓人那样粗暴。

    正因为这样,又是刚刚接手明州锦衣卫,他生怕出现什么岔子,所以才屈尊降贵的亲自率队出面处理,再有十天,奉旨都督海事的燕王殿下就要抵达明州,这段时间,是万万不能出什么问题的。

    燕王殿下虽非马皇后亲生,却是娘娘一手带大,与太子殿下感情也很是深厚,在这小小的明州城,在圣贤之地的书院门口,有一个黄口小儿光天化日之下嘲讽一国国母,他不得不慎重,生怕这件事的背后,有什么未知敌人伸出来的手。

    周箜低垂眼,扫了扫还不到自己一半高的朱顶,很不耐烦的呵斥道:

    “你算是什么身份,见本官全无礼敬不说,竟然还自称学生?你是有功名在身,还是我明州官学的生员?不要以为你在书院读了几天书就算是个人物,书院虽是圣上指派,也可应考院试、乡试,但是书院却不是官学,你又哪里来的底气在本官面前自称学生?”

    朱顶面上不变,心下却了然,这人绝对是来挑刺的,就是来给自己侄子找场子的。

    可是这一次他却大错特错了,一个周大公子还不至于让周箜冒着丢饭碗的风险来撑腰,朱顶不知道,洪武元年因为他不经意的那句“露马脚”而死了多少人。

    朱顶的双手成揖,歪歪扭扭的对着周箜晃荡两下,脑袋也象征性的低了两低,旋即便抬起头直视问道:“草民的错漏,但是草民有一事不解,周大人你今天来到这里,是公事还是私事?”

    周箜眼神更加凶狠起来,他已经没了什么耐性:“缉拿你这个辱没国母的匪类,自然是公事。”

    朱顶一昂脸:“周大人可别给草民乱扣帽子,我对皇后娘娘可是尊敬的紧,早晚遥祝她老人家身体圣安是从不敢忘的,我这老家人就可以作证!倒是周大人,既然您今天来这里是为了公事,那我倒要问问您,刚才那句叫他叔叔抓我的话,可是草民听错了?”

    周箜的脸色突然变的极为难看,狠狠的看了自己犹在那里张牙舞爪的侄子,牙一咬,心一狠,便扬声命令道:“来呀,把那个不争气的东西拔去外衣,赏十鞭,都别偷奸耍滑,不然你们就替了他去!”

    大明律里写得很清楚,衙门捕快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如果有家属指手画脚的干扰,可是要受刑的,而涉事的捕快还要向上司递交检讨并且自罚俸禄,这事儿要是出现在锦衣卫身上,惩罚可就更重了,锦衣卫直属于皇帝,对皇帝的人指手画脚,一旦被人抓住了当成小辫子,真不是好玩儿的。

    周箜之所以当场就要把他亲侄子扒了实施鞭刑,自然是因为被朱顶拿话将的没了余地,可是哪里会没有在新官上任之际,烧上一把火的意思?他连自己在书院读书的嫡亲侄子都能公事公办,那些找他求情办事的,又多了个啥?

    可正是因为他现在处置的是他亲侄子,所以他忽略了一件事情,如果在书院门前能够动武,他还和朱顶废什么话,早一脚撂倒押回千户所,多轻松。

    “住手!谁给你们的胆量在书院门前用武?圣贤之地岂容你们这些莽夫胡作非为!”

    果不其然,那周大公子的学子服饰刚被锦衣卫粗暴的撕去上襟,执鞭的刑手正将鞭子抡圆,周大公子正如个姑娘家哭哭啼啼的望着叔叔告饶的时候,一个洪亮的声音便将这一切静止。

    出言阻止锦衣卫的不是别人,正是书院院正孙美和老夫子。

    “周大人好大的官威,是谁给你的胆子在我书院门前,对我书院学生动刑?”

    老夫子一出,便是不同凡响,一干锦衣卫虽然未对老人见礼,可是他们身上的那种嚣张气焰倒是收敛了很多。

    周箜脸色变得很不好看,却还是勉强堆砌笑容准备说些什么。

    朱顶的脸色努力的没有变,可是心里却十万个不高兴,他才不信夫子是刚刚才赶到,又凑巧在皮鞭之下救下了什么周大公子。

    自己要被锦衣卫抓走了他不管不问,周大公子刚要被鞭子抽他就出现了,偏心也偏的太厉害了吧?怎么说自己也是书院的学生啊!

    就在朱顶在心里诽腹夫子的时候,在周箜还在组织着措辞应对夫子的时候,就听得一阵人喊马嘶的声音传来,一乘轿子和几个骑马的护卫正急急的向这里赶来,依稀有一些喊叫传过来,却怎么也听不清晰。

    可是来的人,朱顶却知道是谁,整个明州城,都再也找不出还有比知府大人那顶轿子更寒酸的了。

    不一时,轿子就到了众人的眼前,被颠得七荤八素的知府大人,扶着轿夫的胳膊颤悠悠的下了轿子,刚一张嘴就是一阵干呕,克制了半晌才没在大厅广众之下吐出来。

    段知府在那边缓着,因为着急赶路,被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摆动的轿子摇出的不适感,锦衣卫也就只能等着看他来此的目的。

    虽然互不统属,甚至锦衣卫在刑狱上的权柄还要高出知府衙门不少,但是毕竟名义上段洪还是明州的最高长官,这点脸面活儿,锦衣卫还是要做的。

    段知府总算倒匀了气息,脚下还有些蹒跚,走路还总出曲线,只能在身边护卫的搀扶下来到了周箜之前,一拱手说道:

    “老朽接了孙夫子的告急,这一路紧赶慢赶总算是赶上了,不知道周大人能不能给本官个面子,将这赵大宝交给府衙处理?这孩子还是弱冠之年,不知道在哪里听的市井流言,想来根本就不知道其中含义,是周大人严重了。

    让老朽把他带回府衙,好生惩处一番便是,就不劳锦衣卫麻烦了吧。”

    听完段知府的话,朱顶就觉得全身的血液一股脑的在向着脑袋涌来,一张脸热的和快着火了一样,恨不得找个地缝直接钻进去算了;他替自己羞臊啊,孙夫子哪是不管自己,老人家是怕一个人不够分量,去搬救兵了!

    羞愧难当的同时,他也心生感激,不仅仅是感激平时总板着一张脸,对谁都不假颜色的孙夫子,也感激这时候在低声下气的和周箜求情的段知府。

    要知道,虽然权柄没有周箜的来的实在,但是段洪毕竟是正四品的知府大人,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五品千户周箜的上官,如果不是为了把朱顶捞出来,何以这样让一个知府委屈自己?

    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老夫子给知府带了话,而知府大人也的确一直很回护方而广和朱顶爷孙俩人,不说远的,就说这次朱顶抽风,如果没有知府求情,不光朱顶要成为失学儿童,方老头儿也同样是要失业的。

    不论朱顶现在的心理反应如何,周箜却没有因为段知府的求情就要放过他。

    “知府大人此言差矣,早在洪武元年,陛下就曾经下过严旨,但有私下非议皇后娘娘者,则必从严查办,如遇居心不良、包藏祸心之人,更是予以各有司,可先以极刑再上报备案之权。

    知府大人,下官犯上一问,这赵大宝今天的言辞,知府大人恐怕也听通传之人说起了,够不够得上一个大不敬?

    再者,他在诋毁皇后娘娘之前,还说了一句‘大明离亡国不远’,敢问知府大人,我大明建国方十年,百姓却比较前朝安享的多,可他却诅咒我大明亡国,这种言语算不算的上包藏祸心?

    没有对他施以极刑,便是看在书院乃是圣贤之地的份子上,岂能因为知府大人几句偏袒之言就徇私枉法?”

    一通话说下来,把个段知府憋得满脸通红。

    周箜说的没错,朱顶的今天在书院门前的言行,如果换了在其他地方,说不定真的就已经被咔嚓一刀斩杀当场了,朱元璋对孩子好,对老婆也丝毫不含糊,当年就是因为马皇后的那件事,老朱差点就把那一条街的人杀了个干净。

    这些孙夫子和段知府不是不知道,可是孙夫子还是毫不犹豫的给段知府发去了求援,段知府的得知之后,放下手头正在问审的案子,忍着一路狂癫的痛苦,也要在最快的时间里感到这里,拼尽全力也要把朱顶保住,不是没有原因的。

    不想朱顶小小年纪,就因为出言不甚丢了性命,是很不重要一方面,更主要的是,朱顶是书院的学生,是读书人,在未来很有可能是大明的一个官员!

    朱元璋这些年对官员的杀伐太重了,国内刚刚安定,蒙古人还在关外虎视眈眈的要收回故土,朱元璋那狼一样的眼睛就已经瞄向了那些开国元勋,所以,作为文萃之地的书院,要拿出一个态度,一个不让老朱继续杀下去的态度。

    武将们的生死,他们顾及不到,但是大明以读书人为主体的文官团体,已经开始抱起团来。

    而今天朱顶的这件事,正是文官们试探朱元璋杀心究竟有多重的最好的引线!

    大明武将的手里固然沾满了血腥,可大明读书人的心里,也不见得有多干净!

    可是作为文官和皇帝之间博弈的诱饵的朱顶,却还不自知。

    孙老夫子和段知府,根本就没把握,甚至没打算将他救下来,他们只是在利用朱顶的事件,来表现出自己的态度,去给天下的仕人看!去给朱元璋斟酌!

    朱顶只是个平民老头收养的孤儿,命不值钱,能在这样改变天下仕人命运,能在朝堂上为仕人争取恰当的话语权的事情上付出性命,他也应该感到荣耀才是。

    这便是孙夫子和段知府,在今天的突发事件之后,心里面真正的想法。

    所以,段知府今天其实也是来拼命的!

    “周大人此言差矣,须知当年之事,圣皇后娘娘得知有无数无辜丧命,曾长跪于陛下面前以情动之,陛下也曾下过罪己诏,并召回相关旨意。

    当年的事情皆已不再作数,周大人今天旧事重提,难道是想矫诏吗?”

    段知府这话说的是没错,马皇后心善,没有因为几句老百姓的调侃而动怒,却因为朱元璋杀人杀得太多了而伤心,跪没跪求谁也不知道,求情倒是真的,但是那会儿朱元璋已经把那条街上的成年人杀得差不多了,这才象征性的下了一道罪己诏,又收回了自己的旨意。

    但是这些年,各地官府、尤其是新近成立的锦衣卫,因为这个典故杀得人,也真不少!皇帝愿意当真的事情,那叫金口玉言;皇帝不愿意当真的事儿,真的连个屁都不如,谁要是当真了,那也就快活到头儿了。

    周箜正待反驳,可是已经来到近前的孙老夫子,却又把他的话给堵了回去。

    “周大人当知我书院是何种地方,陛下立书院又是为了什么,陛下曾经说过,我大明以武立国,却要以文人治国,这些年圣上不遗余力的大兴文教,就算最小的山城穷僻之地,也有官学传道,时至今日,陛下更是创鹿鸣书院,以培育新一代的精英。

    这些还都是孩子,却也同样是我大明最大的希望,难道大人你要以几句孩童之言,就要治赵大宝这个弱冠的孩子以死罪?

    我华夏故土饱受蛮夷侵害,恢复汉室正统不过短短十余年时间,正是百费待兴的时候,而能读书、明经义之才子,更是如凤毛麟角一般珍贵。

    你今天要杀的,不是区区一个赵大宝,而是我大明读书人未来的希望,是我大明未来的能臣,是我天下仕人的尊严,圣人云:士可杀不可辱,如果大人今天一定要曲解言辞,致这孩子于死地,那你便是欺我整个天下的读书人,如若那样,你便连同老夫一起杀了个干净吧!”

    孙夫子以他固有的、不疾不徐却又洪亮异常的语调和音色,大声疾呼出那些话语,听得在场的生员和陆陆续续从书院里向这里赶来的书生热血随之沸腾,竟然一个个挺起胸膛,向着锦衣卫和他们手中的绣春刀靠拢。

    可是朱顶却热血散尽,冷眼旁观着孙夫子和段知府的表演。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要是还听不明白其中隐含的意思,他这九次皇帝就算白干!

    可是在场的毕竟只有他一个人,曾经有过那样的际遇,除了两个始作俑者之外,就连当事人之一的周箜,都以为孙夫子和段大人扯出这些大义,就是为了压住他,让他服软。

    锦衣卫是朱元璋麾下最凶残的猎犬,什么都可以服上一服,却独独不能服软!

    当下周箜一怒,就要下令先把朱顶强行捋走再说。可是这样,却又中了两个阴谋家的下怀,朱顶可以肯定,段知府带来的手下一定会拦着锦衣卫抓捕自己,而且看上去也是拼了命的拦,但是实地里,这些人必然会是出工不出力,自己也一定会被抓走。

    而自己前脚被抓走,这两个老东西后脚就敢死上一死!

    以死明志,从来都是这帮穷酸最主要的手段,到时候这件事情必然闹大,而朱元璋迫于天下读书人的群情激愤,也必须做出一定的让步,或许就会使得永乐之后读书人独大的情景提前到来。

    朱顶可是一直记得后世很受追捧的一句话,“亡大明者,读书人!”

    本来,他们爱怎么闹就怎么闹,朱顶真心不愿意搀和这些破事,最多以后朱标登极之后,自己给他支支招,多少都能打压一下他们的气焰,但是今天他却不得不出一次头。

    你们怎么做是你们的事,但是不要利用我!这就是朱顶最真实的想法。

    “草民赵大宝,愿意配合周箜大人调查。”

    朱顶的一声大喝,马上打破了这场间的对峙,让周箜喜出望外,让两个阴谋家脸色灰败。

    “赵大宝,你可是担心本官和夫子护你不住?你放心,就算拼了我们两条老命,也不会让这些鹰犬之辈把你带走!”

    听了段知府的一声呐喊,朱顶对他的那点好印象彻底烟消云散,爱民归爱民,但是那种读书人利益第一的思想,让朱顶极为厌烦。

    “这话说的场面、漂亮!您可不是真的巴不得去死,好受后世敬仰吗?小爷偏偏不成全你!”

    朱顶干脆没搭理他,而是简单的对着孙夫子一拱手说道:“今天的事,以诗对起,就让它以诗对为尾吧,学生恳请夫子赐下笔墨,让学生献丑,写上一副对联。”

    孙夫子若有所思的看了朱顶半晌,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当下就有生员从书囊里拿出狼毫笔,又吸足了墨汁递给朱顶。

    朱顶也不多话,在书院的大门两侧龙飞凤舞的留下两行大字,便发出一阵满是嘲讽的大笑,自顾自得向着锦衣卫千户所走去。

    PS:五千字,两更的量,就不分章了。

    再PS:给朋友的书打个广告:《北朝有个独孤郎》,写的蛮不错的,可惜因为改文耽误了推荐,对南北朝感兴趣的大大,可以移步去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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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八章 放肆?放你妹了?肆你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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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在那位将笔借给他的同窗,惊恐和愤懑的目光中,将手里的狼毫远远抛出,看着孙夫子和段知府一阵大笑之后,就在锦衣卫的层层包裹之下,走去了千户所。

    不像一个被拘押的犯人,倒似一个带着一群狗腿子做了坏事之后,扬长而去的纨绔子。

    孙老夫子面色沉重的走到大门旁,仔细的端详了半晌,最后一声长叹,无奈的摇了摇头吩咐道:“把,把楚中天找来。”

    朱顶千算万算,却没算到自己,本以为这幅千古一对,会让孙老夫子和段知府羞愧难当,他却忘了一件事,他的那笔烂字,尤其是心情激荡之下烂上加烂,还真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至少整个书院,能够不管朱顶写成什么鬼画符都看得明白的,就只有同为烂字一族的楚中天。

    不一会儿,脸色依旧如同往日,眼眸却透着浓浓灰暗的楚胖子和一脸气愤的徐.辉祖,就被勤快的同窗从不远处的一个角落寻了出来,他们没有走远,更没有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楚中天来到夫子近前行礼,顺着夫子的手指看去,便看到了那两排熟悉的字体,稍一留意,眼中的灰暗就去了小半,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惊艳。

    “这是赵大宝写的?”胖子的语气带出满满的不确信。

    夫子重重的咳嗽了两声,也不说话,只是严厉的瞪了楚中天一眼。

    老人家这时候没法说话,即好奇于朱顶会在这种时候写些什么东西,又愤怒于自己从开课之初就不停的监督朱顶练习书法,可是莫说收效甚微这样的话,那样他都知足,朱顶这家伙的那笔字啊,越练越难看,好好的楷书他都能写出草书的风韵,而今天这笔字,更是草的不能再草,夫子看了半天也就认出几个!

    难道让他当着这么多学生的面,对楚中天说:先生我不认识字,你给我念念?还不如干脆杀了老夫子清净!他哪丢的起这人!

    楚中天胖的像一个球,也很贪嘴好美味,但是人可丝毫都不蠢笨,那份聪明劲儿,就是朱顶几辈子的阅历加起来,都有些自愧不如,哪里不知道老夫子这时候的尴尬,于是又认真的看了看那幅对子,不自觉的点了点头,才开口诵道: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然后,他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叹息的说道:“大宝这个懒鬼,平时看着不学无术,怎么今天就能写出这么应景的一副对子?堪称千古佳作啊!”

    楚中天的声音是公认的难听,有些类似于变声期的公鸭嗓,偏又嘶哑的想让人用手挠墙,可是今天他读完这幅对子之后,场间的一众人等却突然从嘈杂陷入了安静,就连易广远这个最愿意打压别人抬高自己的公子哥,都没有因为胖子那句不符合身份的评语跳出来指摘。

    这些人里,没有一个是白丁,不说学富五车,但都是从小就饱读诗书,更有人小小年纪就已经考中秀才,哪里会不知道这简单的两句里,所蕴含的意境。

    孙老夫子仔细的品酌了一番这副对子,突然心中一动,无来由的泛起一丝寒意,之后就是浓郁的羞愧。

    他皱着眉头转脸看向段知府,就见自己多年的故交也是一脸惊诧的看向自己,显然,两个人想到了一起。

    那个一向不学无术的孩子,看出了自己二人真正的图谋?这怎么可能?

    旋即又反应过来楚中天最后一句话里的“应景”二字,不由得心下一颤,难道他也看出来了?暗自自问:难道这书院里真正的大才,其实是这两个表现的最差的学生?

    “好一个风声,雨声,读书声,说的没错啊,大明现在正是风雨飘摇之间,自己该做的,就是拼了这把老骨头,去让那读圣贤书的朗诵声,传遍天下的每一个角落。

    好一个家事,国事,天下事,可是自己现在做的是什么?满心以为自己是在为读书人开万世之宏图,但终究说起来,读书人的事情不过就是家事,现在这么做,对大明真的有好处吗?现在的天下,到处都是对这个新生的国家虎视眈眈的狼目,自己要做的事情一旦达成,对这天下真的就是最好的吗?

    绝对啊,千古绝对!”

    想到此处,老夫子便觉得自己真的老了,甚至不如一个十几岁的娃儿看得通透。

    孙夫子有些意兴阑珊,没有理会段知府向他频频飘来的眼神,低垂着满是白发的头颅向着书院深处走去,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拼着这张老脸不要,也要将赵大宝保住,无关于自己的算计,单纯只是惜才。

    已经进入千户所的朱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高高捧起,读书读多了想的便多,孙夫子所想的那些事情,朱顶可是没想到的。

    他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一幅对子很是应景,更何况那本就是题在一所后世很出名的书院门前的,他只是想单纯的羞臊一下要牺牲掉学生的夫子和知府,至于后来他们发散思维发散到哪一步,朱顶可不关心。

    心里悄悄的对百多年之后,才会出现的那位顾宪成先生说了句抱歉,至于这位东林领袖,以后要靠什么家喻户晓?管他朱顶鸟事!

    锦衣卫千户所还是老样子,也只能是老样子。

    朱元璋对于自己的产业一向有严格的要求,就连公室里的桌椅摆放都画出了条条框框,容不得他人置喙。于是朱顶轻车熟路的,径直走向了正堂而不是锦衣卫大牢,这千户所他可不是来过一次两次。

    当然会有人阻拦,但是别忘了,朱顶身边还有一个一直没有出过什么力的老尾巴,那些看上去凶巴巴且孔武有力的锦衣卫,没有一个能扛住老太监一个回合,凡是挡在朱顶之前碍眼的,都已经躺在地上愉快的翻滚起来。

    一路走一路躺,等周箜被动的跟随朱顶来到正堂的时候,院子里已经躺满了他的心腹属下,甚至让随后赶来增援的人没了插脚的地方,老太监还是一幅优哉游哉的样子,大气都不出一个,猛人啊!

    “你这匪类,竟然敢这般放肆,竟然敢视我大明律法于无物,竟敢在我锦衣卫本部撒野,你是当真不想活了吗?”

    自然而然坐在主位上的朱顶一拍桌子,大声骂道:

    “放肆?小爷是放你妹了啊,还是肆你妈了?就你长的这副怂样,你妹和你妈也好看不到哪去,免了吧,口味太重,小爷消受不起!

    还有,你算个什么东西?蠢得都不如一头猪,你还当千户?一个总旗你都不配!

    小爷今天救了你,救了你全家一命,你知道不?就你这德行还口口声声锦衣卫?你也配?

    我呸!”

    边说着,朱顶就要把手伸进怀里,掏出那块头衔大到吓人的腰牌,不掏不行啊,看今天这阵势,不亮明身份,估计自己活不过今晚。

    可是站在一旁的老太监却拦住了他的手,反手在腰间一摸,随手一掷,一块黑漆漆还有些铁锈的圆牌,就端端正正的呼在了周箜的鼻眼之间。

    朱顶嘴角一抽,看老太监的力度,和周箜惨嚎着向后歪脖子的角度,这一下可以称的上是整容了,也挺好,不破不立嘛。

    他是偷着乐,老太监也没闲着,把牌子扔出去之后,用比朱顶嚣张得多的语调说道:

    “狗东西,招子不亮,心里也都是猪油?明州锦衣卫从今天开始,由咱家接管了!”

    朱顶这才知道,腰牌这东西不光能拿出来吓人,砸人才更爽。没看出来,老太监还是个装X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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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九章 拔灰与切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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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大少爷不高兴,朱大少爷不开心,朱大少爷一缕一缕的揪头发,把一头好好的、黑黑的、长长的秀发,生生揪成了地中海、秃鹰头。

    当然,朱大少爷不可能这么折磨自己的头发,他对自己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飘逸长发满意的紧;他揪的是伺候他的杂役——周箜千户大人的头发。

    郁了个闷的,朱顶期盼已久的狂揍装X犯的戏码,生生地被老太监一块脏啦吧唧的牌子拍没了,拍没了,尼玛,不带这么坑人的!

    朱顶怨念啊。

    “给我打盆水,你这千户当得也太不注意个人卫生了,几天没洗头了?恶心死了!”边说着,朱顶还顺便把右手,在周箜的飞鱼服上蹭了蹭。

    听到朱顶的呵斥,不久前还威风凛凛的锦衣卫千户周箜大人,顿时浑身就是一阵哆嗦,连带着坐在他背上的朱顶也跟着颤了两颤,于是他头顶所剩不多的几根毛也跟着遭了殃。

    朱顶站起身来,有些舍不得的,目送着他的人形板凳,走出牢门去打水。

    还别说,在明朝能享受到真皮带液压的多功能板凳,这滋味,很带感啊!

    朱顶倒回占了牢房大半的那张大床上,把自己埋进带着芬芳味道的鸭绒被子里,长长的叹息了一声,这么舒服的床,多久没有享受过了,那方老头儿实在忒穷了点,自己要不要找一户富裕的人家重新求收养?

    “媳妇的安全问题,这事儿得及早解决,要不找个由头接出来单住?以什么名义呢……

    我都蹲了大牢了,朱元璋两口子总不好意思,再惦记我那点钱钱了吧?好吧,这事儿对他们来说连个屁都不如,奶奶个爪的,都讹走我两条船了,还想咋地?

    大虎那头猪啊,这个现在是最不放心的,信息量不足,只能等着对方出招,太被动了。

    楚胖子和徐.辉祖什么情况,没招他俩啊,胖子给我一巴掌心生愧疚了?我没那么小心眼吧……

    手里的人都不怎么靠谱,创业大计还得找胖子合作啊,得抽空溜出去找胖子合计合计。”

    一桩桩一件件的掐指算着自己最近遇到的事情,越算越心烦,仿佛那种悠哉游哉的生活一下就离自己远去,数着金元宝混吃等死的日子好像已经没了盼头。

    “吱呀呀”一声,周箜端着一铜盆水回到了牢房,看他身后的水渍就知道,这家伙恐怕这辈子也没干过这样的活计。

    朱顶就那样毫无形象的趴在床上,任由周箜当作脸盆架子,自顾自的将双手放进水里,缓慢而仔细的搓揉着。

    “那个什么周大公子是你侄子?”朱顶的语气极为平静。

    周箜的心中一颤,手里盆中水,便有波澜荡漾。

    “回小公……公子的话,他的确是我嫡亲侄儿。”

    朱顶依旧自己的看着自己的一双手,认真的清理着指甲中不存在的泥垢。

    “周院监被你侄子收买了?或者也是你们家亲戚?”

    周箜手里的水盆开始明显晃动起来。

    “他算是我一个远房族兄,几代人都在我家做工。”

    朱顶开始仔细的按起左手指尖。

    “周家在明州真是权势滔天啊,一个锦衣卫最高长官,一个书院二号人物,就是知府都要让上你们三分吧?怪不得能把我一个无辜的好孩子,定罪罪犯滔天,现在想想,我这心里都怕的要命啊。”

    朱顶从盆子里抽出了手,可盆中的水却依旧蹦跳着,向地面恣情坠落。

    他用手肘支起上身,以一个极为懒散和不雅的姿势,抬头看向周箜,眸中有怒火升腾。

    “我这人吧,人不大,心眼儿更小,你侄子想踩着我露脸,让我很不高兴,但是多少能理解,年轻人嘛,谁不想吸吸眼球,但是他最错的地方,就是不改把矛头指向我朋友。

    今天要不是徐.辉祖,你们有没有想过那个脸皮比纸都薄的胖子,该如何自处?还有你那个狗屁族兄,真是能舔你们爷俩的臭脚啊,他也配为人师表?”

    “哗楞”“哗”的两声,周箜终于把握不住手中重似千钧的轻轻水盆,将一盆犹自清澈的水,尽数扣在了自己的头上。

    朱顶遗憾的撇了撇嘴角,这活本来是他说完下一句话之后,准备自己亲自来做的,现在好,又叫人抢了先机,早知道洗什么手啊,洗脚多好。

    “怎么我准备欺负人的时候,总是有人抢了先?这样我很不痛快,所以你要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

    满脸水淋淋的周箜纳头便拜:“求小公子饶我那侄儿一条性命,卑职保证他再也不敢了,我周家三代单传,就他一个独苗,可万万不敢绝后啊!”

    朱顶的脸上一阵抽抽,心说你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还是欺负我年纪小没文化?三代单传?那你是个什么东西?

    可是不等朱顶发作,周箜又眼泪汪汪的抬起头,提供了一个喜闻乐道的关于隔壁亲叔叔的八卦。

    “卑职的兄长,乃是,乃是天阉,卑职那侄子其实是卑职的亲生骨肉,而卑职近些年于床笫只是也越来越力不从心了,还请小公子开恩,给我周家留个后吧。”

    朱顶嘴巴微张,这个梗是不错啊,这个貌似叫做“拔灰”或者“私通”,好像还是不小的罪名,周箜这是在用自己的前程,来换什么周大公子的性命。

    他回想了半晌,好像自己太善良了,自己根本就没想过要杀那个蠢货的啊。

    “我不管你是私通还是拔灰,看在你这么大个官,还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份上,让你家那个蠢货老老实实的在后宅里,当一辈子种猪吧。”

    听到朱顶的判决,周箜心中暗叹可惜,但是紧接着又安抚自己,能把命保住就已经是天大的幸事;但是他高兴的太早了,朱顶的下一句,直接就把他打落了深渊。

    “既然周大人那话儿不中用了,也就别留着了,切吧切吧,好好的跟着咱家伺候皇上吧。”

    朱顶几乎是咬着牙说出的这句话,心里暗暗发狠,这个小鞋,他迟早要变本加厉的还给十三那个死太监!

    敢让小爷顶着个皇帝身边得宠小太监兼密碟的名头,小爷就让你连太监都当不成!

    想起了十三太监,他随即就又想起了一件事情,那句“露马脚”到底是什么意思?怎么会惹得那样强烈的反响?

    他刚准备开口盘问面如死灰、瘫软在地的周箜,却不期然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然后便见一个狱卒跑进来通报道:“启禀二位大人,鹿鸣书院院正孙美和,要强闯千户所探监,如何处置,还请二位大人定夺。”

    朱顶只能暂且放下心中的疑惑,无奈的吩咐道:“拉帘子,换衣服,换牢房。”

    当孙老夫子踏着不再从容的脚步,在满是霉湿臭味的阴森牢房门廊里穿行的时候,朱顶已经脱去那套真丝睡衣,换上一身满是血渍的脏破囚服,缩在最深处一间大牢的乱草堆里,看着不远处的一团老鼠粪便,恶心的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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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章 我请求你,做我的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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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即是小盆友们的节日,也是这本书两个月的生日,4.1到6.1,经历了两个月,收藏在今天堪堪破千,可谓扑惨,但是还是兴奋的一宿没怎么睡安稳,也就这点心理素质了。

    其实,真的很谢谢大家,虽然书评区不是如何活跃,但是看着收藏、推荐艰难的在龟速增加,我的心里是满满的感激,感激你们喜欢我的文,感激一路有你们的陪伴。

    鞠躬。

    PS:正文。(咦,好像哪里不对,怪怪的?.?)

    ——————————

    夫子的脚步很沉重,因为他的背部有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不得不弯着腰杆,费力的挪动脚步。

    包袱是真正的包袱,不是所谓的开读书人万世宏图之类的精神诉求,而是他真的背了一个大得吓人的书架,上面是有他一半高的被褥以及同体积的书籍,这些重量是久不提物的老人,几乎不能负担的,但是,他还是背着这些东西,从书院到千户所,再到牢房。

    不曾放下过,更不曾停下脚步稍歇。

    “吱呀”一声,厚重的牢门被狱卒打开,然后恭敬的要去接夫子背上的重物,却被对方礼貌的让开。

    朱顶装出虚弱的样子,配上他那张被易容高手修饰过的苍白的脸,像极了就要死了一样,他微微的抬起头,看着夫子温和的对狱卒点了点头,走进牢房,将身后小山一样的行李放下,亲手关上牢门,又伸出苍老的手臂,落锁。

    “老家伙这是要没羞没臊的劝我英勇就义?”朱顶心里如是想。

    老夫子看到朱顶的惨状,眉头紧蹙,不理会头上蒸腾的热气,更没有擦上一把消瘦的脸颊滚落的汗水,而是有些气愤的问道:“他们对你用刑了?”

    随即一顿,眼色一暗,再次说道:“下午时,我要授课,所以晚来了些,让你受委屈了,对不起。”

    言罢,竟然向朱顶微微躬身。

    朱顶仓皇的想要挪动身体让开夫子的一礼,非但没用移动多少距离,却又牵动身上的伤势,不由自主的发出一声闷哼。

    当然,这些都是装的,他还不至于为了演一场戏,就让自己吃皮肉吃苦,为此,他又自恋的给自己的演技,点了十万个赞。

    “这是要先晓我以‘礼’,马上要动我以情的节奏?让我义无反顾的就义,也拿出点实质上的东西吗,读书人就爱玩这一套虚的。”朱顶的心里再次猜测着夫子的目的,当然,再如何有实质上的东西,他都不会把小命搭进去。

    夫子一声怜惜的叹息,也不再多言,从背来的架上拿出被褥铺好,又小心又小心的将朱顶抱起,吃力的、轻轻的将他放进铺好的褥子上,在这个过程里,朱顶又一次不自觉的发出一声闷哼,这次不是装的,夫子的胳膊太瘦了,偏偏骨头很硬,硌的他的脖颈生疼。

    夫子非常小心的将朱顶放好,可以看出他的真的很用心去避免触碰朱顶的身体,非是嫌弃之类的,只是不想刮碰到伤口,徒增朱顶的痛苦。

    可是,朱顶可以看出,夫子恐怕一辈子也没有做过这样温柔的事情,他那双满是皱纹的手,即便隔着衣服,也挂的朱顶皮肤一阵刺痛。

    做完这一切,夫子仿佛很疲劳,比他背着沉重的行李一路走到禁锦衣卫大牢还要疲劳,以至于陷入了很长时间的喘息当中。

    长吸一口气之后,他便在已经空空如也的书架上层,点上一盏油灯,将逼仄暗晦的牢房点亮。

    “你有伤势在身,今天就不用练习书法了,但是伤好之后,你可要勤勉一些,你那一笔烂字啊,会毁了你的前程的。

    今天,我们就先将你这些日子落下的课业补齐,想你那个老不正经的爷爷也不会强让你温书,他溺爱你的太过了。

    在此之前,老夫问一句题外话,今天的事情,你,看出来了?”

    朱顶犹豫了半晌,最后看到老人眼中的企盼和炽烈,还是微微的点了点头。

    夫子微笑的颔首,竟然再也不提及这件事情,翻开手中的书册,真的如同上课一样诵读起来。

    “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他的声音瞬间就在锦衣卫大牢之中远远传开,仿佛有一缕墨香的味道伴随着他的声线,遍地铺展,以至于离这间牢房极远的,另一个角落中犯人们发出的哀嚎,都渐渐的被这诵读的声音折服,只能静静聆听。

    朗诵之后,夫子便会仔细的阐明经义道理,还会加上自己生平研究的理解,引经据典之下,往往一句论语词句,就会讲上一炷香的时间,一晚上下来,却连一口水都没有喝。

    老夫子讲的很细致,那些他所理解的经文奥义,是他在课堂上从不会提及的,并非敝帚自珍,而是一代代大儒之间不成文的规矩,他们对经文的研究成果,就只会传给自己真正的学生,不求学生发扬光大,但求学生之中有那么一两个,能够打破他们的权威,在他们的基础上站的更高,甚至找到错漏以批判。

    到了孙夫子这种年纪和地位的儒者,已经不再捧着所谓的圣典膜拜,他们在这些前贤留下的典籍中读出了太多的疑惑,虽然不敢批判,却开始质疑和深思,开始愈加信奉起孟子的那句“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没有经典,可以永恒。捧着前人的著作,尊为真理,便只能愈发的迂腐不堪,只能称作读书,而不是做学问。

    孙夫子是个做学问的人,也有资格做学问,所以他对朱顶提及的经义理解,更多的是在质疑,是在联系现世的深思,是真正的传道。

    非入室子弟,不传大道!

    这个传统朱顶岂会不知道,几千年来那些真正做学问人的固执丝毫没有改变,反而变本加厉,他们的固执之深沉,比之皇权的集中速度都要快得多,以至于曾经的朱顶,以皇帝之尊都不能奢求大儒的真传。

    可是现在,孙夫子明明就是在将一生所学、所悟的精华,传授给朱顶听。

    朱顶有些意外,有些害怕,有些不知所措,有些把不准夫子的脉门。

    一位大儒的衣钵继承,尤其是像孙夫子这样,虽然名声不如儒家之首的宋濂那样显赫,但是对经义的研究却绝对是执掌这个时代儒学牛耳的大儒,传承衣钵,是必然会惊动天下的!

    “夫子的目的何在?难道自己在他眼中不是一个行将殉难的人吗?”朱顶开始疑惑起来。

    孙夫子终究还是累了,嗓子也有些沙哑,垂了垂因为跽坐而有些麻木的腿,长吁了口气。

    到底因为感叹于岁月的无情的自怜;还是因为遗憾于体衰不支,不能继续讲经传道的叹息;朱顶不得而知。

    “今天我所对你说的这些,你不要尽信,拿来做个参考便罢,你以后的路还长,总会在读书中找寻到疑惑,这些话或者能为你解惑,但是解惑之后的答案,终究还是要靠你自己去找寻,去体悟。

    就到这里吧,天色不早了,你还有伤势在身,睡去吧。”

    言罢,孙夫子便从书架的下层,又拿出一床比之朱顶的那一床轻薄了许多的被褥,一边铺展,一边若有所思的看着朱顶,几次停下手里的动作,仿佛要说些什么,却终究没说出口,有些神不守舍的又理了理马上就要被铺盖的被子,似是不甘心,又似是没勇气。

    终于,朱顶看着夫子那么难受的样子,也跟着难受起来,忍不住嘴欠的问了一句:“夫子可是有话要对学生示下?”。

    老夫子立马来了精神,从善如流的借坡下驴,正襟跽坐在自己的褥子上,严肃的对朱顶说道:

    “老夫一生,桃李遍及天下,却从未收过真正的弟子,甚至没有动过那个念头,但是今天,你让我看到了那幅惊才艳艳的对联,最主要的是你写出它的时机。

    不错,今天我和段大人本是没打算真正的把你救下来,你的那些言辞,勉强称得上大逆不道了,当时也让老夫极为不喜。

    我们本是打算利用你造势。

    可是,你点醒了我这个老头子,是老夫对不住你。”

    说完这些,夫子沉寂了片刻,仿佛在鼓励自己一样的深深吸了一口气,在朱顶开口之前再次说道:

    “赵大宝,我这个有错在先的老头子,能不能请求你,做我的弟子,继承我的衣钵,让我毕生所学、所悟,不至于被带进棺材?”

    朱顶虽然已经猜到一些端倪,却也被惊的一阵愕然无语。

    PS:是不是还会有大大看完这一章,出来指摘:毒,剧毒,孙老头要害猪脚,这猪脚还能忍?毒!呵呵……

    再PS:祝巨婴们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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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一章 声动明州,赵大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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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朱顶其实是蒙圈的。

    夫子在说什么?请求自己做他的弟子?继承他的衣钵?还给自己鞠躬?老人家剧本拿错了吧?这可不是琼瑶剧或者玄幻!自己也不是什么万古无一的练武奇才,能让无数大能争得头破血流!老夫子更不是那些头脑简单的武夫!

    夫子是大儒!夫子是能够站在金銮殿上大喝一声:“老子学问天下第一!”,皇帝非但不会怪罪,反而要给他捧臭脚的大牛!当然,这需要朱元璋下台之后,换个仁德之君上来。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夫子图的什么?他不想把学问带进棺材里,让自己帮着带?这不科学啊!对于极为重视师承的儒家来说,没听说过有大儒拿自己唯一的嫡传弟子当饵的,这活一般他们都亲自干。

    再说,老头看上自己哪儿了?那笔烂字?还是把“携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名句提前了几百年用在小儿女的言情戏码上?这些不把老头儿气死就不错了。

    当今天下,包括朱元璋在内的大人物,有哪一个不想,有哪一个没有尝试过将自己的继承人送到夫子身边,真正的拜在他的门下?就是太子朱标,都有过被退回的经历!

    最后退而求其次,那位在历史上转年就要因胡惟庸案,而受到牵连的宋濂老大人,成了太子之师,这个师更多的是官面上的称谓,至于宋濂有没有真正的将毕生所学交给朱标,朱顶对此持怀疑态度。

    身份差一点的世家豪门的族长们,更是恨不得将最得意的嫡传子弟送到夫子身边,哪怕端茶递水扫扫地,只要熬上几年,哪怕是根毛都没学到,也能出去显摆是跟着老夫子长大的,只要这人不是太笨,那仕途都必然一帆风顺。

    可是现在,一辈子都没收过弟子,天下人也以为他不会收嫡传弟子的孙老夫子,对朱顶极为客气,甚至用直逼哀求的语气请求他成为自己的弟子。

    朱顶的大脑几乎停转,他不由得自问:“我多了个啥?”

    非不自信,而是有自知之明,他朱顶最多中人之资,不过就是比正常人多读了三十几年书,其中大半还都是重复的在读,对经史更是没什么自己的见解,最多就是有些远超时代的认知,却只在最亲近的人面前才会袒露出来,在书院这段时间,更是能混就混,说成绩平庸都是在夸他。

    他真的是有些搞不懂,老夫子葫芦里面卖的是什么药,又有怎样的目的。

    但是,看到这位受世人敬仰,受学子尊崇的老夫子那张憋红了的脸庞,和那眼中执着却带着与年龄决然不符的怯怯的目光之后,朱顶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孙老夫子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点了点头,脸上竟然闪过如娃儿般的羞赧,很是喜悦的看了朱顶一眼,竟然就那么吹了油灯,钻进了薄薄的被子,开始睡觉。

    “这就,完了?”朱顶的心中更加疑惑起来,更加搞不明白老夫子到底是要干什么,直到夫子轻轻的鼾声响起,他才彻底缩进被窝,心事重重的准备入睡。

    “哎呀,人老了就是不中用了,啊,倒是也不急,你出去之后,让你爷爷拿一角腊肉去我家走走过场,再给我老头子敬上杯茶,到时候让段洪那个老家伙做个见证,他身份是低了一些,有些委屈你了,但是学问倒是实打实的,事出仓促,也只能权宜了。

    睡吧,你身上还有伤,明天让你师姐给你做上一锅牛蹄补一补。”

    随后,不待朱顶反应,鼾声再起。

    朱顶愣愣的看着瞬间睡熟的夫子,再也没有了睡意,这是要真的收他进门墙!?

    当被脑中纷乱的思绪折腾的大半晚未睡的朱顶,从沉梦中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不大的牢房中空落落的只剩下他一个人,要不是身上盖的被子,要不是角落里的书架和上面整理齐致的薄被和书本,朱顶几乎以为昨夜只是个离奇的梦境。

    朱顶的枕边有一张信笺,他随手拿起,是夫子的笔迹。

    孙夫子回书院去上课了,那是他最主要的职责,只是简单的对朱顶交代,不能因为有伤在身就耽误了课业,留下了目录让他在白天时咏读,夫子黄昏时会再次回到牢中教授朱顶夜读。

    朱顶垂下手,不知道自己该做如何想,难道一直以来,自己的思维都太过晦暗了吗?

    不久之后,他又将手里的信纸小心、整齐的叠好,珍重的放在手心。

    “来人,把小爷晾在这没人管了?”

    朱顶的话音刚落,就见周箜一路小跑的冒出头来,手里端着水盆,肩上搭着毛巾,嘴里叼着个篮子,像大黄一样跑在朱顶面前摇尾讨好。

    朱顶瞟了他一眼,真是可惜了一身上好的飞鱼服。

    “小公子,那孙老匹夫真是不当……”

    正在洗手的朱顶毫不犹豫的赏了周箜一个大大的耳光,这一下可是丝毫没有留力,直打的对方右脸高高肿起、四个红印攀爬,就连牙齿也飞了几颗。

    朱顶冷漠的看着又跪倒在地的周箜说道:“夫子的名声,岂是你这种小人能辱没的?有事说事,再让我从你的狗嘴里听到什么不敬的话,我不光要把你送进宫,连你的口条也别留了!”

    言罢,朱顶满意的看了看被周箜那张厚脸震得有些许疼痛的右手,意外却满意的点了点头,挺好,这只手今天很给自己张脸,没脱臼。

    不管夫子的真实目的如何,毕竟真心的教授过朱顶实打实的学问,如果真的会对朱顶不利,甚至有些关乎性命的图谋,朱顶虽然不会客气;但是那是他的事情,自然不能容忍周箜这种小人乱插手脚。

    周箜被朱顶这一下揍得不轻,满脸惊骇和意外的盯着朱顶的脚面,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个神秘的“小太监”,竟然还有这样的身手。

    “启禀小公子,那……那孙老夫子明里在这监牢中看护您,走的时候也曾威胁过我的属下,说是已经给圣上上了奏章,在陛下批复之前让我们不要动您分毫云云,但是从昨天他来之前,那……那孙老夫子就开始造谣诽谤,说小公子是……小公子是……”

    然而周箜添油加醋的话语终究没有说全,便被牢门外一个洪亮的声音打断。

    “说他是个傻子,痴蠢笨拙占全了的傻子,这明州的锦衣卫千户真是一任不如一任,老夫改日倒要问问他毛镶,他的手下难道都是从蠢货堆了寻来的吗?

    那孙美和分明是在变着法的救这孩子,怎么到了你的脑子里就成了诽谤?你这蠢货是怎么做到千户的?”

    朱顶循声望去,能这样底气十足的骂一个锦衣卫千户的,自然是温先生刘伯温。

    “大少爷,这下你可出名了,一夜声动明州城啊!

    赵大傻,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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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二章 我妈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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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又叫这帮老家伙给坑了,自从出了凤阳镇,他的前路似乎就不怎么平坦,传奇于后世的人物,一个一个的蹦到他眼前,然后或多或少、或大或下的坑上他一把。

    他的亲爹朱元璋心里不知道在憋着什么坏,把一块轻飘飘的牌子重重的砸进他怀里,那是个皇帝,那是个从不轻易相信任何人的皇帝;据朱标所言,朱元璋除了马皇后之外,从不会对任何人假于颜色,更不会坦诚相待,却把一块能调动大明最大特务机构的牌子拍进他的怀里,不是憋着坏是什么?

    别说什么雄狮舐崽儿,老朱不缺他这个儿子,历史上更是没有哪个皇子受到过这样的待见。

    上古一帝炎帝陛下,这已经不能用传奇来形容了,那就是个神话;他赐给了朱顶三十年生命,让朱顶有更多的时间去挣命,去打破宿命的束缚,去有机会终结无限轮回于童年的梦魇;这一切,不是没有代价的,炎帝扔给了朱顶一座大山,他把上古遗族的命运交到了朱顶的手里,比重新融合进人类世界更难,他要上古诸族能够继续延续下去,但是严重破败的基因链已然无解。

    别说什么圣皇仁心,他是上古诸族的智者,他首先要为它们的命运负责,他没错。

    三国之后第一谋主刘伯温,隋唐之后第一猛将常遇春,两个旷世奇人,口口声声是朱顶的人,实则还不是为了朱顶那连自己都不知晓的身世,还不是为了他们各自身后的利益,他们效忠的不是朱顶这个人,是他们自己。

    他们终究,是他们各自主子的人。

    现在,就连真的不如何亲密的孙老夫子,也要坑上他一把。

    然后,刘伯温却对朱顶说:“你的命,是真的不错,有那么多的人关爱着你,你要惜福。”

    朱顶想破口骂娘。

    “昨天郭远安连夜来了明州,你认得那个不怎么正经的爷爷,今早就跑上门去提亲,连主事的管家都没见到一个,就被恶奴乱棍打出。不过你不要担心,他的弟子已经来了明州,出任明州同知,会给那个老东西报仇的。”

    “陛下答应你了,这件婚事他不会管,但是最多让那郭家小姐嫁不出去,其余的还要看你自己的本领,但是只能做偏房,你的婚事是早就订好了的,就连陛下都不能左右。”

    “最近白莲教和易家小动作不断,陛下很不高兴,所以委派燕王殿下来明州都督海事,但实则却是要敲打敲打他们两家,这件事燕王自己不可能完成,需要你的配合,但是你不用露面,只要在需要的时候,借给燕王几张你的掌心纹就可以,掌纹有真龙之印,这个是伪造不来的。

    你安心当你的傻子就好,不要辜负了孙美和的一番苦心。傻子才最不会叫人在意,所以也最安全。”

    “我要走了,朝中的权贵都当起了缩头乌龟,陛下有些精力不济了,需要我隐在幕后出出主意,你有什么话要带给陛下吗?”

    从刘伯温进来之后,朱顶就低着头揉弄着手里的信笺,不声不响的听着他的叙述,未曾说过一句话。

    可是最终,有些话还是要问的。

    “孙夫子要收我当学生,入室弟子,传我衣钵,学生愚钝,想不明白他的目的何在,请先生解惑。”

    刘伯温面上一惊,眼中闪出不可置信之色,张嘴欲言却只是嘴唇上下颌动了两下,终究没有马上说出什么,直到这个从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大牛,将难得波动的心绪压制下来,才开口说道:

    “大公子,这是天大的好事,这是一件谁都求不来的大好事啊。

    孙夫子不是一个善于阴谋诡计的人,昨天的事情已经是他的极限,不可能再比那过分,而且大公子昨天的行径,如果换了普通人,恐怕等不到孙夫子入狱陪衬就已经人头落地了,说不得还要牵连家人,这么说来,孙夫子其实算不得害你。”

    说完这些,刘伯温又在狭窄的牢房里来回踱了几步,右手不断握紧又渐渐舒展,朱顶知道,那是他在思考。

    许久之后刘伯温摇了摇头,继续说道:

    “这便是你的造化了,孙美和这个人在官场不显,却实打实的是当今儒家第一人,就算宋濂在学问一途都要较他差上不止一筹,陛下曾几次下诏征辟,都被他委婉推辞,如果不是立书院乃功在千秋的大功德,估计他依旧不会出山,他是个真人,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

    但是,他看上你哪儿了?你这小子就算说是离经叛道都不为过。

    大公子,好好珍惜吧,这是天大的福缘,孙美和一生所学,够你受用一世。”

    朱顶认真的展开手里的信笺,仔细的看了看上面苍劲有力的字迹,突然想到,老夫子的名望或许对自己未来的计划大大有利,就算他别有目的,自己总有很多手段可以脱离他的掌控,可是他入室弟子的名头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总要远远大于这其中可能包含的危险。

    于是,朱顶点了点头说道:“先生,我信您。”

    说是这么说,可心里却别有打算,自从出了凤阳镇之后,他便再也不信任何人。

    “第二件事,看来燕王朱棣到来之前,我是出不去了,大虎那里……”

    刘伯温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回道:“既然那是老夫留给你的考题,老夫自然会保证你能够正常作答,在你出去之前,没有人能够再找大虎麻烦。”

    朱顶放下心来,终于按捺不住好奇的问道:“露马脚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就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刘伯温哈哈一笑,解释道:

    “洪武元年,皇后娘娘身体还很康健,性子也还有些……呵呵,总之初入金陵城的娘娘,哪里肯整天呆在皇宫里闷着,三不五时的就会乔装打扮逛逛街、走走集。

    可是有那么一天啊,风特别的大,皇后娘娘带着贴身的宫女刚一走到街角,便有一阵风中的疾风从那里吹过,娘娘一个不防被吹起了裙角,这倒也不是大事,坏就坏在在她旁边有个倒霉孩子喊了一句‘这个婆婆是个大脚妖怪!’。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马皇后为人善良,更是从不会因为一点小小的嬉闹就心中生怨,她那时哈哈一笑,抱起那孩子就该怎么逛还怎么逛。

    可坏就坏在那群死太监,一个姓徐的碎嘴子,竟然将娘娘的身份传到了市井,自此,马皇后以一国国母的尊位成了全天下的笑柄,就因为她有一双大脚。

    娘娘以为自己给陛下丢了人,给大明抹了黑,罕见的跪在了陛下面前,她要自请废后,陛下不允,娘娘到底是生了一场大病,多年的积劳在这一次彻底爆发,从此身体就一蹶不振。

    陛下盛怒之下也是有些冲动了,姓徐的太监被满门抄斩不说,那条街上的大人小孩,差点被盛怒的陛下杀了个干净。

    这就是露出马脚的由来,马说的不是马,而是皇后娘娘。娘娘一向把陛下的名声看的比命还重,从那之后,再也没有踏出过内宫一步。”

    朱顶想象着那个号称长孙之后千古第一贤后的女人,想象着一个女人从泼辣到自闭,要经受怎样的心理折磨,朱元璋很在意马皇后,以他的杀心,就算把金陵城的人都杀光,都不会让朱顶意外。

    “那个男人,除了杀人还会什么。”

    “那个男人是你父亲!”

    “我没爹没妈……”

    说到这里,朱顶微顿,终于再也忍不住长久的猜想,不抱什么希望的问了一句:“我妈,到底是谁?给我留下了什么?竟让你家那个万能的皇帝,都觉得我有不小的利用价值?”

    PS:刘伯温一声大笑,一撩衣袍:“你妈是……推荐、收藏和抱养……”

    再PS:今天就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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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三章 他不是他,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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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州城的早晨,一如既往的安宁与萧条,冬季的风,带着属于大海的湿意,将晨光点点晕染,摆着早餐摊的大阿嫂,在满是冻疮的手上哈了一口气,便将双手探进冰凉的面盆里和面,多烧一些水总是要多用些柴禾,今年的柴价并不比往年便宜,可是明州城吃得起早餐的苦力却已经不多了。

    “哎,听说了吗?昨儿书院有个生员发了傻病,竟然当街辱骂当今皇后娘娘,被锦衣卫那帮大爷当场就给逮进了大牢,真是活该啊。”

    “唉呀妈呀,可不咋地,听说那****崽子还诅咒大明亡国,刚过了几天好日子啊,还想打仗?

    俺们那嘎达穷啊,前元那时候啊,那是按人头收税啊,下等人,没人在乎咱的命,好不容易等到大明立国了,撵跑了蒙古蛮子,还免税三年,免税啊,历朝历代俺们那嘎达哪摊上过这好事。

    这就不说了,自己的开的地算自己的,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啊!圣天子陛下仁义啊,大明咋能亡国呐!个败类孩子。”

    “听老哥口音来自东北?”

    “嗯呢,来这噶哒探亲,你可别看俺从东北那噶哒来的,可俺家在金陵城里有人啊,俺家婆姨的七大姑的八大姨就在京城的一个贵人家里当厨娘,唉呀妈呀,你可不知道啊,人家贵人吃的就是好啊,顿顿有鱼有肉。

    倒是听贵人说,咱们大明的皇后娘娘可能吃苦了,说是苦日子过惯了,享不了福,前些年还种地呐,那一顿饭就是一张大饼,连根葱都舍不得吃啊,俺们那嘎达哪能离了这玩意,你说对不对?

    哎,大姐,我那碗面多放葱花啊。”

    “就是说的,大明有这样的皇后娘娘,那是我们的福气啊,可是谁能想到书院里也不全是文曲星下凡,总有个把瘟神捣乱,哪能辱没皇后娘娘呢,真是不当人子,皇后娘娘不就是脚……呜……”

    坐在他对面的东北大哥手疾眼快的一把捂住他的嘴,瞪着眼睛说道:“哎呀我的妈呀,你这潮愣玩意儿不要命了!?”

    二人相视一阵尴尬,一口同声的骂道:“都怪那个傻孩子!”

    这样的对话,在明州城的各个角落都在上演,总是有那么些不知趣的说出马皇后“脚大”的字眼,并被热心的群众举报或者自己投案,挨上几记水火棍,再被街坊邻居埋怨上几句,这事儿也便过去了。

    只要不提“露出马脚”,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只一夜加一晨,赵大宝的名字,在明州就已经家欲户晓,赵大傻的声威更是让所有人恨得牙根痒痒,尤其是对三班衙役而言,那些天他们连水火棍都打断了好些根,胳膊都快肿的不能要了。

    清晨不早不晚的时候,就是书院的学子们,从各自的家中或者租借的宅子里前往书院的时刻,三三两两穿着学院院服的后生,或单独挽袖前行,或三五成组聊聊课业,已经成了明州的一大景致。

    夫子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要读,路也要走,尊《尚书.周书》中周公教诲,为仕者当先亲于民。因此,书院的学生不管是身份尊贵如易广远者,还是出身寒门如贫农之子者,没有谁是可以再坐马车上学的,哪怕路程需要扰大半个明州城。

    也因此,城东码头附近的房地产生意,着实火爆了一阵。

    “他是不是个傻子,你最清楚,但是有些癫狂总是不错的,你又何必为了他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

    白无愁今天罕见的没有形单影只,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如丧了魂魄一样整日浑噩的楚中天身边,自从那天朱顶大闹校场,他就是这个样子,朱顶被锦衣卫带走之后,他更是连口水米的没有进嘴,对以食为人生第一等大事的他来说,这简直是世界末日。

    楚中天没有侧脸去看白无愁,哪怕他是整个书院最优秀的那个人,甚至好像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依旧机械的迈着步子,像一具僵尸一样向前挪动。

    白无愁眉头微皱,语气终于有些波澜,有些气愤,有些不甘:“他到底好在哪里?在我看来他就是个任性到不管不顾的无赖子,而你,是注定的一代天骄,何至于此?何至于为了那么个人,如此?!”

    仿佛一语惊醒梦中人,楚中天停住了脚步,巡回的扫视了他们周边,确定自己的话,不会有第三人听见之后,对白无愁淡淡一笑。

    胖子的脸自然是很胖的,胖到了一个树桩一样的脖子顶着一枚木球,胖到影响了表情的展露,就算是最好辨认的笑脸,也是蠢蠢的、憨憨的。

    可是,就这样的一张笑脸,却让人中龙凤、被无数女子学堂的大家小姐所倾慕的白无愁,为之痴迷。

    然而,他没有听到他想要听的话,脸色也因为胖子的话语落地,变得雪白。

    胖子说:

    “我不确定他有没有自保的力量,我不确定夫子的造势能不能保住他的小命,我更不确定他和那个已经夭折多年的人,是不是只是名字同音,但是,在书院门前的第一眼,他拉着我这幅皮囊穿过人群进到书院,我就认定,他就是我的命。

    我的命有危险,我不能等了,我的命任性,那我也只能任性。

    吩咐白莲圣卫,今晚劫牢,我不管伤亡和后果,我只要他平安。”

    声音不再是公鸭嗓带着金属磨砺的嘶哑,变得清脆可人,声如天籁。

    原来楚胖子竟不是他,而是,她。

    面色惨白的白无愁身上颤抖了几次,终于逐渐恢复平静,看着胖子逼视过来的眼神,强忍着不甘与不愿,遵守自小发下的誓言,艰难的点了点头,坚硬的吐出几个没有情绪的字:“谨遵……圣女法旨。”

    随后,他停住脚步,将刚刚泛起涟漪的眼睛紧闭,再睁眼,胖子已经远去,身后的同窗客气的向他打着招呼,徐.辉祖欢实的奔跑,向着胖子的背影追去。

    直到学子的队伍远去消失,他落到队尾,成了浩荡人流遗留的那一小滴,都没再挪步。

    一阵寒风在他孤零零的身体上略过,自他脚边打起清玄,成了两个小小的龙卷,他的脸上恢复无悲无喜,眸子里却多出了再也抹不去的忧伤。

    他无奈的长吐了一口气,转身,向着学院的相反方向行去,今晚要劫狱,总要布置一番,圣女可以任性,他却要为圣女多留些对抗她师父的本钱。

    PS:废几句话,感谢“三十年风云劫”大大的书评区留言,在此致谢,并略作解释,朱顶本身必然是个虚构的人物,而他的出生日期是大明立国前一年,即公元1367年七月初七,而明成祖朱棣是在这一年十二月才正式有的名字。

    再者,大大们应该看得出来,朱顶最多算个私生子,虽然明朝对私生子的包容,可以说是历史上最高水准,但是依然没有过多的继承权,也就是说朱顶无论如何也不会归到皇子序列,除非老朱家死绝了。

    所以猪脚的名字没有木字旁不是问题,还有就是,第一章提过,朱顶原名朱鼎……再说透剧了。

    再PS:推荐同组大神新书:《重生之我是慈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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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四章 丈母娘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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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伯温走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完成了他来明州的使命,朱顶的疑惑却仍在。

    那个他要称呼为娘亲的女人,为什么一心一意的要杀他?就因为自己一岁那年遭到刺杀,便认定自己已经死了?便要杀掉这天下所有可能会成为冒牌朱鼎的人?什么狗屁逻辑!

    果然是个疯婆子。

    然后他又想起楚胖子的那个师父,也是因为丧子之痛而变的疯癫,也是势力滔天,这大明什么时候冒出这么多可怕的疯女人?到底有多少权势可怕的人,如同上古诸族一样,被淹没在岁月的长河?

    最主要的是,小六子的仇该找谁报?

    一直以来,朱顶都把白莲教当成头号大敌去对待,可是突然在今天,他被告知:你妈就是全天下的女人里,最疯也是最有权势的那一个,她是小明王韩林儿的胞妹,是曾经的白莲圣女、现在的白莲圣母,是白莲教实际上的掌控者。

    刘伯温临走之前替朱元璋带的那句话,犹在耳边:

    “白莲教在你长大之后,本该是你的,这大明的皇位在我之后,也应该是你的,你是朱鼎,天下九鼎的鼎,定鼎天下的鼎,你便是镇压我大明国运的那只大鼎!

    可是当年你生死不明,险些让那个疯女人,坏了我大明的立国大业!从那时候开始,你就失去了继承这一切的资格。

    现在,你长大了,你可以去拿回所有这些本该属于你的一切。只要你按照婚约,娶了现在的白莲圣女,白莲教依然会是你的。

    至于皇位,你想要吗?凭本事来拿!”

    朱顶这才知道,大明朝立国之初,竟然是想要建立一个皇权与神权合一的帝国!老朱和那个疯女人好算计啊!朱顶这辈子果然又是一个帝王命。

    宗教的蛊惑式洗脑加上一国权力的高度集中,会造就出怎样一个可怕的怪物,初自后世而来的朱顶再清楚不过,皇帝即是精神领袖又是朝堂的掌控者,就相当于在人间的神明,一句话出口,真的可以让全天下的人心往一处去、力往一起使,但是同样也代表着隐患无穷。

    对皇帝而言,自然是无所不能,可是这世界上却不仅仅只有一个国家,一个全民满脑子都是神怪信仰的国家,必然会阻碍自然科学的前进,科学停滞不前就要落后,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不需要证实的真理。

    最主要的是,朱顶对皇帝这个职业兴致缺缺,甚至唯恐避之不及;正如智者抑或炎帝所说,他前九世那么短命,不排除因为他是皇帝,集合了太多人关注的原因;众生念或者说脑电波对时空虫洞的影响,至少在朱顶最初的那个时空,都是一种只存在于里的东西,真的没谁能说得清。

    再有就是,这话真的不像是朱元璋说出来的,那是个对权力怎样迷恋的男人啊,任何敢于挑战他权威的人都会遭到他无情的打压,就是他最喜欢的儿子朱樉都被他软禁过,何况自己这么个连面都没见过的私生子?

    他是要利用自己整合白莲教,然后一口吃掉,成就他政教一统的无双帝国!

    朱顶从怀里掏出那块锦衣卫同指挥使的腰牌,开心的笑了起来。

    老朱的好处不是那么好拿的,拿了他的东西,就得办了他的事,但是朱顶却打定主意,锦衣卫他要用,白莲教和那个什么圣女,他才不会管!

    至于小六子的仇……

    朱顶再次开始纠结。

    想不通,就不再去想,反正报仇不是一两天就能实现的事情,谁知道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变故?

    朱顶将那块牌子随便塞进了怀里,嘴上嘀咕道:“饶你朱元璋精似鬼,还不是要喝小爷的洗脚水?嗯……好像哪里不对……”

    郭曦那里早就拜托十三太监帮忙照看,想来不会出现什么意外;方老头儿那里有陈二二看护,而且据说他那个什么弟子也已经来了明州城,正五品的同知,官儿不算小了;大虎那里,既然刘伯温给了保证,必然也不会有问题;船场已经开始造自己的那艘船,十三太监总不好明抢,没有自己张嘴,那一万五千两他也就只能惦记惦记,毕竟自己对朱元璋还有大用。

    一下子,之前还觉得分身乏术的朱顶,就觉得没什么事需要自己操心了。

    放下心中琐事,随手抽出夫子留下的书籍,朱顶开始认真的温习起来,老夫子是个极为严苛的人,不好好看书,还真不好应付过去。

    就这样,一上午的时光就悄然过去,这辈子第一次认真读书的朱顶,甚至忘了回到自己那个超豪华套间,就在这间散发着霉味的牢房里,看书看的不知道了时光。

    “小公子,午间到了,今天您想用点什么吃食?”

    门外周箜的声音,将朱顶从书籍的世界里唤醒,他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的书卷,看了看窗外传来的通亮阳光,用指尖轻轻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眼睛,嘴上还不忘损上两句:“这宋江也忒不是东西了,好好的土匪不当,非要招什么安!”

    书页合拢,但见封面上赫然是三个大字:水浒传。

    “小公子,卑职没听说过最近有匪患,更没听说过我大明有招安的先例啊。”

    朱顶白了他一眼,训斥道:“你个从不读书的盲流子,能知道个什么。”说的底气十足,好像他在读什么经史子集一样。

    “今天中午吃点啥呢?”

    “是啊,小公子您想用些什么?卑职这就吩咐下去,必然是最好的馆子里最好的大厨亲自出手,包您满意。”

    在两人合计着中午的饭食的时候,久不开启的锦衣卫牢房大门,今天第三次被打开,之后,就是一阵女子的哭喊声音传来。

    “郭远安,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你不得好死!我那命苦的女儿啊!”

    郭远安?好熟悉的名字!

    等等!难道是自己未来那个败类老丈人?

    朱顶面色一正,对身边冲着自己媚笑的周箜问道:“怎么回事?”

    周箜脸上一苦:“小公子,您又不是不知道,卑职现在连大牢的门都出不了,接触的也都是十三公公的人,哪里会知道什么事儿啊,但是能进到我锦衣卫大牢的,就必然不单单是杀头那么简单的。”

    朱顶上前就是一脚:“不知道还不赶紧去问,杵在这等着小爷打赏吗?”

    没让朱顶等候太长时间,周箜就问明白了原委,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郭曦的生母刘翠娥,因为行刺扬州盐运司运同郭远安败露当场被抓,被带到锦衣卫严加审问。

    朱顶急忙站起身来,这个女人可大意不得,这是未来的丈母娘啊。

    “上刑了没?”

    “刑手已经准备好,这会儿应该快开始了,小公子您放心,刑堂兼着审问之能,所以隔音特别的好,不会打扰您的清净。”

    朱顶跳起脚来:“我要个屁清净,赶紧让他们停手,那是我未来的丈母娘,少一根头发我让你拿肉来偿!”

    周箜一愣,傻乎乎的问道:“小公子,您不是,您不是早就净了身……”

    朱顶上去就又是一脚,把周箜踹了个后空翻:“我净你大爷,小爷怎么做事用你来教?还不赶紧的!”

    周箜连嘴角的血都顾不上擦,火急火燎的奔向了刑房,他可再也不是威风凛凛的锦衣卫千户了,现在他一条小命就攥在朱顶的手里。

    朱顶整理了一下有些散乱的衣襟,将披散的长发仔细的盘好竖起,找了根筷子别住,确认自己已经风度翩翩之后,才跟在周箜身后也奔刑房走去,第一次见丈母娘,心里多少有些小紧张。

    朱顶走过他所在的空旷区域,来到犯人汇聚的地方,在一干死囚的注视下,从容的向那个有火光摇曳的房间走去,当他即将进入那个房间的时候,却看到那个前几天,在昏睡的郭曦床前哭诉的中年女子,猛的跪倒在周箜脚边哭嚎道:“求大人救救我女儿,她不能嫁给那个无赖做小啊!”

    什么?做小?嫁人?老朱说的话也和放屁似的?

    朱顶彻底的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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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五章 今晚劫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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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十三那条老狗给我喊过来!”

    朱顶一把拉起刘翠娥,又一脚把周箜踹倒在地,小爷丈母娘的一跪,你也敢受着?

    周箜满心的悲愤,心里窝火的紧,想他一个堂堂的锦衣卫千户,在明州城可以说横着走的主儿,却被眼前一个半大的小屁孩呼来喝去,动辄一顿拳打脚踢,若这人身份尊贵也就罢了,却是一个在他眼里极为低贱的小太监!他真的快忍不下去了!

    刑堂里那些他曾经的下属,用充满鄙夷和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他,他的心腹尽数被打散,软禁在他不知道的地方,那个叫十三的老太监太可怕了,更可怕的是他砸向周箜的腰牌,几乎每个锦衣卫中、高层都知道那块牌子的存在,但是没谁见过。

    影蛇卫,在锦衣卫成立、甚至在大明立国之前就存在的暗卫,只为护持皇族的安危、执行一些皇帝指派的秘密任务而存在,不见于任何部堂的公文记载,临时权限甚至还要高于锦衣卫,莫说他小小的一个千户,就是指挥使毛镶在这里,都不敢对影蛇大统领吐出半个不字。

    那才是皇帝真正的心腹,无品无阶,却见官大一级,影蛇卫大统领的权威就是说句如朕亲临都不为过,他才是真正代表皇帝最直接意志的人。

    锦衣卫是皇帝的忠狗,影蛇卫却是皇帝的恶仆,两者根本不在同一个层次。

    周箜害怕十三太监影蛇卫大统领的身份,屈服于他的指令,却不代表他就会怕朱顶这个“小太监”,他只是暂时虚与委蛇意图再起,可是就在朱顶在他的这些下属面前,在那个女囚的面前,在那些死囚的依稀注视下再一次一脚把他撂倒,他便不想再忍了!

    一个口口声声要娶媳妇的小太监,就算皇帝再宠信于他,也不可能认着他胡来吧?周箜大小也算是个五品千户,堂堂正正的大明命官,按照律法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有罪之前,是不能乱加刑讯的!

    他一个小小的太监,动不动就是一阵辱骂,动不动就拳打脚踢,凭什么?

    周箜感受着腰间传来的疼痛,感受着脸颊在牢门上划出的那一丝凉意,不再压制越燃越烈的怒火,决定不再忍耐,一定给这个不知深浅的小太监以教训。

    可是还不及他转身出手,他就听见朱顶那句满腔怒意的话语:“把十三那条老狗给我喊过来!”

    一道来自幽冥地狱的水线,将他正在蓬勃的怒火沉底熄灭、结冻,他有些恍惚,细细的回想自己耳中传过来的信息。

    那个自己要出手教训的孩子,称呼影蛇卫大统领,老狗?就是那二十多个皇子,就算是未来的天下共主太子朱标,都不会这样称呼影蛇卫大统领!

    这孩子真的是一个“小太监”?

    周箜最终没有回头,扶着刑堂的铁门站起身来,一路小跑就奔向了牢门,活生生的像一条落跑的野狗。

    朱顶扶住肩上的伤口还在渗血的刘翠娥,对一旁光着上身的两个刑手一瞪眼:“看什么看,还不把人扶到我房间?你俩也皮痒了?”

    说实在话,这些天这些连牢房都出不去的锦衣卫属员已经烦透了朱顶,他所表现出来的嚣张跋扈,简直比纨绔子弟横行市井都要让人厌恶。

    他是在坐牢,不是在度假,这些人更不是他的奴隶任他予取予求。可他在这短短的不足一天一夜里,都干了些什么?

    周箜这个最高长官已经快被他调理残了,所有的锦衣卫属员几乎都被他恶声谩骂过,就像训自己家的狗。

    朱顶现在的德行,他自己其实也很讨厌,但是他有他的顾忌,他缺人,他缺少不问缘由就专心替他办事的人。

    在他的观念里,想要让人全心的为自己办事,要么恩之以德,要么威之以戾。

    很显然,以德服人这一条至少现在他没那个时间,也不可能有那个心情去做,更没有人有让他收服的冲动;那便只能立威,那就要让他们害怕自己,要让他们在给自己办事的时候,不敢问因由,不敢不尽力。

    十三太监这颗大树不抓紧机会好好的靠上一靠,简直就是天理不容。

    至于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种可能,在朱顶那里是绝无可能的,进了他兜兜里的小钱钱还要吐出去?天下哪有这般道理?朱顶可以不要天下,不要身份,甚至不要命,但是不能不要钱!

    他要攒着钱,他要盖一所大大的黄金房子,面朝大海,抱着老婆,打打孩子,调戏下俏丫鬟,欺负下小家仆,做一做欺男霸女的勾当,顺便拥着春暖花开混吃等死,哎呀,小日子美滴很啊!

    “小……大人,大人啊,求求您,救救我那可怜的女儿吧,贱妇就是给您做牛做马都心甘情愿,求求您了!”

    得,朱顶一愣神儿,刘翠娥又下跪哭求起来,朱顶哪敢受他一跪,赶紧错开身让了出去,命令两个刑手先将她扶起,去到自己的那个豪华包间,可他自己却落在最后踟蹰起来。

    他该怎么称呼刘翠娥?叫岳母?这个貌似不大好,毕竟还没成亲,脸多少还得要那么一点儿;叫阿姨?这个年代,这词可不能乱叫,不是差着辈儿,就是在调戏,这个死不能作,得给丈母娘留点好印象;叫大娘?有点土;叫伯母?两家又不是世交。

    至于叫妈?朱顶这辈子就没妈!更没准备管任何人叫妈!更何况,在这个年代,除了入赘之外,没有那个女婿管丈母娘叫妈的。

    “哎,称呼什么的好复杂啊,先不想了,夜长梦多,先叫那个老东西把媳妇抢回来再说!老朱不是说怎么娶到手看自己本事吗?强抢也是一种本事!”

    于是,死不承认自己其实是害怕见家长的朱顶,在中途转折,也走去了大牢门口。

    周箜失魂落魄的瘫坐在大牢门口,他是透过小窗,原原本本的将那句话转述给牢门外的人的,可是那个强壮的汉子在听到身份尊贵的影蛇卫大统领,被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称作老狗之后,非但没有动怒,反而颇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周箜,然后有意的对身边的同伴念叨了一句:

    “有的忙了,看样子那位小爷知道他看上的女人,要被她老爹嫁人了,那孩子可不怎么讲理啊。”

    朱顶来到牢门之前,发现周箜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对着自己打摆子,虽然心下有些好奇,但是也懒得理会,这个人在他出去之前,是一定要除去的。

    他对着牢门大喊一声:“门外有没有喘气的?”

    “小少爷,鄙下的同伴已经去通传大统领,请您稍等片刻。”

    “告诉你家大统领,别来了,我改主意了,让他想办法拖住夫子,今晚我要出去劫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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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六章 静夜,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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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州城一个从未引人注目过的角落,楚中天租住的那个院子,今晚一反常态的聚集了很多人,人多却不嘈杂,反而很安静,安静到就连呼吸都隐约可闻。

    从来没有参加过应酬活动的白无愁,端正的坐在门前摆放的一张桌子之后,对着案上的图纸沉思着,那是锦衣卫大牢的构造图,这是他们唯一能搜集到的关于今晚行动的资料,关于大牢会如何布防,基本是一片空白,锦衣卫的保密工作一向很到位。

    他之所以坐在门前,不仅仅是因为他今晚是军师的角色,更因为他还是一个守门人,今晚真正的主角,正在他身后的房间里,脱了衣服去。

    房间里,唯一留下来侍候楚中天脱了衣服去的怜儿姑娘,面色惊恐的瘫倒在地,双手紧紧的捂着自己的嘴,强自控制住不要惊呼出声,同时也在强忍着不在巨大的视觉刺激下晕厥过去。

    这位已经失踪多时的本届明州花魁,看到了她以前在最骇人的噩梦里,都不曾看到过的画面。

    肥胖成球的楚中天,将圆滚滚的双臂抬高,双手费力的够着脑后,然后慢慢的将那里一点一点撕开,褶皱把楚中天一张蠢憨的脸,生生挤成了一个猪头模样。

    脊背开裂,双腿成絮,那幅朱顶最为要好的皮囊坠落在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身不着寸缕的婀娜身姿,只是要比原来的型号小上了不少。

    浑身冷汗的怜儿战战兢兢的站了起来,惊恐夹杂好奇的盯着这个她从未见过的真容看了半晌,刚刚的情形太过惊悚,以至于她忘了这时的举动是如何的无礼。

    “怜儿姐姐,能把衣服递给我吗?”

    从楚中天皮囊里挣脱出来的人,也是香汗淋漓,屋内没有燃起炭盆,她带着热汗的肌肤,就那样暴露在寒冷的空气里,泛着缕缕的热气蒸腾,却没有丝毫的颤抖。

    白罗为亵,红绸抹胸,罗裙轻披着翠袄,长发清婉鬓天高,明眸皓齿容颜改,只叹月宫女不娇。

    一旁侍候她穿衣的怜儿姑娘有些发傻,有些不能置信,刚刚这个人从楚中天皮囊里钻出来的时候,脸庞被一头汗水蒸湿的青丝团团遮掩,只看得清罕见的婀娜身段和一双修长的白腿。

    可是这个时候收拾停当,展露出的那幅面容,就是让她这个一届花魁,都不得不生出自愧不如和一丝嫉妒,这哪里是人间该有的姿容,简直就是上苍带给人间的礼物。

    那人将最后一丝乱发别进鬓间,将最后一缕轻纱挂上耳后,幽幽一叹:“该死的赵大宝,让本姑娘担心的都忘了洗澡,捂在那副皮囊里都快臭死了,今天见了他,非要好好和他算算这笔帐!”

    一旁的怜儿轻嗅,满是馨香入鼻,负责楚中天日常起居的她可是再清楚不过,这位披着一副胖子皮囊的圣女,在之前可是雷打不动每天至少一个时辰的时间,要独自一人关在屋子里沐浴香汤的。

    她有些怯怯的看了看地上那副,几乎看不出和常人有什么差别的躯壳,心里盘算着,如果是自己穿上这个厚重的要死的皮囊,恐怕用不上几个时辰就会臭不可闻吧。

    而圣女,的确已经两天没有沐浴过了。

    “圣女香的很,哪里会臭,您天生丽质,哪里是我们这种凡夫俗子能比得了的。”

    化名楚中天的圣女白怜儿微微一笑。两颗可爱的小小虎牙若隐若现,娇憨的说道:“怜儿姐姐就会哄我开心,等把那个赵大宝救出来,我可得好好的泡上一泡,都快脏死了。”

    言罢,就向门外走去,只是在经过镜子的时候,难免照上了一照,然后就是一呆,紧接着就是一声惊叫!她的脸上,有几颗暗红色的痘痘不知道什么时候展露了头角。

    白无愁坚决反对白怜儿以圣女之尊亲身犯险的举动,奈何也知道,这个比自己小了几岁的女子,一向是一个很固执的人,她打定的主意,便是谁都不能劝,只能事无巨细的交代了一番他规划出的行动计划,然后恭谨的弯腰祝福。

    “马到成功!”他所学颇杂,却样样可为翘楚,唯独武艺一道毫无天赋,像今晚这样的行动,他跟了去于事无补不说,还只能是个累赘。

    在白怜儿带着数十个武功高超的白莲圣卫,夜袭锦衣卫的时候,她所要营救的对向,却已经带着十三太监和几个手下,来到了郭家别院的外面,正在合计着如何不声不响的把郭曦带出来。

    “小少爷,您来之前就没做过计划吗?”

    由不得十三太监不愤怒,最近压在他身上的事情有些多,燕王朱棣不日就要抵达明州城,而在那之前,他需要把所有配合的工作做完。

    他的时间很宝贵,所以有些忽略了郭家小姐这件小事,却无法忽略朱顶的愤怒。

    不是因为朱顶复杂的身世和他的利用价值,而是因为马皇后一直觉得对朱顶有所亏欠,在十三太监临行之前再三的恳求,要尽力满足这孩子的要求。

    是恳求不是吩咐,十三太监的身份很是特殊,他本是马皇后父亲的养子,是她父亲认定的养老姑爷,如果不是朱元璋校场求亲赢得美人归,他很有可能就会成为马皇后的丈夫;所以对马皇后而言,他不是一个奴仆,而是义兄,是家人。

    他也是真心的疼惜马皇后,就算在朱元璋的面前他都不会稍加掩饰,只是更加倾向于兄长于妹妹,而非男女之情,这一点,在很多年前,朱元璋喜欢上马皇后的时候,他们彼此就很清楚,甚至十三还给过朱元璋鼓励和出谋划策。

    不然,以朱元璋的性子,就算他已经是太监,恐怕也早就一刀咔嚓了了事,更不可能还让他手握如此重的权柄。

    朱顶一耸肩,无所谓的回道:

    “这还需要什么计划,这里只是郭府别院又不是军营,你找个太监高手把我媳妇偷偷的背出来,送到之前买下的那个房子里,然后再把那个太监砍了,你们就可以该干嘛干嘛去了,我保证明天日出之前会回到大牢里。”

    朱顶的小心眼和朱元璋如出一辙,十三太监面上一阵抽动,强压着心中的怒火,尽力的平和说道:

    “影蛇卫里,只一个太监,就是咱家我,你想连我也杀?怎个小小年纪就这么重的杀心?”

    教训完朱顶,十三太监一摊手,补充道:“你也别指望咱家,早在十几年之前,我这一身功夫就因为救你爹废掉了。”

    朱顶一提眉毛,鄙夷的看了一眼想要偷懒的十三太监,就在昨天,这老家伙还生猛的把所有挡在他前面的锦衣卫一个个掀翻在地,这会儿跑来和自己说不会武功?骗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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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七章 明人说亮话,姑娘林蛋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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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十三太监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装X犯,昨天的那些锦衣卫当真不是这个老太监撂倒的,这老东西现在连一个强壮一些的大兵蛋子都打不过。

    当年替朱元璋和马皇后断后,他伤到的不仅仅是两腿之间那话,就连腿根的筋络和骨骼都受创严重,十几年过去,虽然日常行走看不出如何,可是一旦与人动手,他的双腿是一点力道都用不出的。

    习武之人都知道,双腿为盘根,自小练武接触到的第一个基本功就是扎马步,这一扎就不是一天两天,而是习武不止,马步不停,像朱顶这样懒散极少练习基本功的,毕竟只是极少数。

    十三太监废掉的,不仅仅是他作为男人的根,他习武之人的根,同样也没留住,所以,就勇武而言,他现在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废人。

    这些当然不可能是那个爱好装X的老太监对朱顶说的,说这些的是这次随行过来的一个中年男子,身材与朱顶恍惚,偏生的尖嘴猴腮还有一副罗圈腿,手臂比着寻常人要长出不少,基本上可以说马猴啥样他啥样。

    现在,朱顶正在和这个长得像马猴一样的男子,站在距离郭曦的房间不远的地方扯着闲篇儿,他们的周围,是十几个被男子腰间的大号弹弓打晕的护院和家丁。

    听完男子的叙述,朱顶古怪的笑了笑,问道:“这么说那个老……嗯,十三公公昨天击倒的人,其实都是出自你的手笔?可我怎么没看见你啊?”

    那男人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

    “小少爷,好歹咱大小也算是影蛇卫的老人儿了,要是能叫一般人发现小的的潜行,小的还不如直接抹了脖子算了。

    小的和头儿配合多年,之间早有默契,所以外人看来是头儿一掌将对手击倒,实则是小腰里的弹弓的功劳,不能和人动武,是头儿的一大心病了,我们这些作下属的,也只能这样帮他宽宽心。”

    朱顶听完,一笑了之,倒觉得能让下属如此,看来十三太监颇得属下人心。

    再说男子腰间的弹弓,真是让朱顶长了见识,那就是一把威力缩小了一些的AK加狙击步枪啊!那射速,那精准度,简直没谁了。

    盘算着时间,往郭曦屋里吹去的熏香应该起了效果,朱顶便不再等待,从那个小小的窟窿眼里确定屋中的人都被迷倒之后,就大摇大摆的登堂入室而去。

    可那画风怎么看怎么像是采花贼夜半登门,门外还留着个把风的……

    就在朱顶要上演一出“偷香”戏码的时候,白怜儿已经带着一干白莲圣卫杀进了锦衣卫大牢,没有声势震天,没有濒死呐喊,却不代表战斗不激烈。

    五十多个白莲圣卫中的精锐,她这次“翘家”所带出的小半精华,就这样折损了二十余个,没有伤员。

    锦衣卫大牢并不大,只是相当于一户中等人家的宅子,可是护卫巡岗却有一百多人,都是军中的悍卒,白莲圣卫付出的死亡,大部分是为了悄无声息的潜入,而不得已的牺牲,他们中间很多人是为了不让在他们眼中平凡的军士不能发出警示,而选择了同归于尽。

    要是换在平时,即便这些军卒悍勇,他们之中随便挑出来一个,都可以轻松战胜十个,可今晚却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只是为了一个不相干的犯人。

    没有一个人提出质疑或者表达不甘。

    圣女的意志,便是他们的兵刃所向,他们的生命归属于圣女,他们的信仰只系一人之身,圣女就是他们心中的仙佛,这便是宗教的力量。

    恢复了真身的白怜儿,退去披在身上的黑色披风,露出内里一套白色衣裙翩翩,行走在阴暗晦涩的大牢廊间,前后是浑身浴血的白莲圣卫,这座大牢外部的抵抗力量,都已经被清除一空,牢门也被紧紧的闭合,再也不怕什么突然的声响预警与敌。

    她努力的调整着自己,要在这次真正意义上的初见,表现出自己最优雅的姿态,这一天她盼了很久。

    从入学那天书院门前的牵手。

    从课堂上的那一粒蓝色的小药丸。

    从因为一笔丑字,而引起林蛋大的误会和满堂的哄笑,他挡在了她的面前。

    从第一天,仅仅是那样短的时间,她就喜欢上了浑身透着随意和懒散味道的赵大宝,他身上的味道让她安心。

    安心是一种她从小到大都在追寻,却没有人能够给予的感觉,她的童年另类的凄惨。

    可是她知道,她不能,就算她再如何喜欢,也不能。

    因为她从出生开始,就不是她自己的,她属于白莲教,是圣母唯一的弟子,是白莲教的继承者,更因为她是师父和洪武大帝生的儿子的未婚妻,她只能属于那个已经夭折了的人,哪怕他是个死人。

    那个一岁就死于刺杀叫做朱鼎的人,本应该是这个国度未来的君主,本应该是白莲教未来的神佛,本应该在两位至尊都去了之后,独掌天下万民的生命与信仰,白若怜其实只不过是一个过度的物品,好让这一切名正言顺,只因为白莲教在很久以前就留下传统,掌教者只能是出身圣女。

    她仅仅只是个道具。

    可惜那个朱鼎死了,好在那个朱鼎死了,她因此拜托了道具的命运,成了白莲教真正的继任者,她的师父却不爱她,甚至几乎所有关心她的长辈,都被发疯的师父一个个杀死。

    如果不是她的师父是个可怕的疯子,她想像现在这样自立门户,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便如此,她也只能影响到很小的范围,她的权威还远远不足以对抗师父,她还太小,而师父却早就已经是教众心目中的神佛,就算所有高层都知道她是个疯子。

    疯了的神佛依旧是神佛,信仰看不见疯狂,因为信仰本身就能让人无比疯狂。

    白若怜不能赞成师父再起战端的计划,她分不清那是因为丧子之痛的报复还是从未消去的野心,她只知道师父必败无疑,她曾经无数次看到师父嘴里念着朱元璋的名字,害怕到颤抖垂泪。

    心存恐惧,未战便已经败的无以复加。

    所以,她冒着丧命的风险分裂了白莲教,让师父的计划胎死腹中,但是她更知道这一切其实都是师父的默许,沉寂了十几年的白莲圣母重掌教权,总要弄出些动静警醒一下世人,但是韩倩儿还没有鼓足勇气,还有比教派分裂更好的台阶吗?

    韩倩儿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是同时她也是一个没有理智的睿智的疯子,为了报仇她可以不择手段,却不会因为不择手段就在毫无把握的时候,拼光赖以复仇的所有底牌。这便是师徒之间的默契。

    白怜儿以为,朱元璋之所以沉默着白莲教的再度崛起,沉默着并遗憾着白莲教的分裂,让他的功一战而永逸的计划付诸于流水,主要是因为大明现今的天下并不安宁,以及朝堂上白莲教和易家所表现出来的静默抵抗。

    可是她不知道,朱元璋从来没想过要消灭平时一盘散沙,聚集在一起可以爆发巨大力量的白莲教,因为他一直就想,在他还不是皇帝的时候就想把白莲教一口吞掉,建立起一个前无古人的庞大帝国,他不止一次幻想,这个皇帝就是人间神佛的帝国,可以万古长存。

    因为朱元璋知道朱鼎并没有死,朱鼎现在叫朱顶,叫赵大宝,是他和韩倩儿的孩子,是当年的约定,是他建立那样帝国的唯一鼎炉,所以他才纵容着白莲教的壮大,在他眼里,白莲教这块肥肉越得人心,将来他一口吞下的时候,才越香甜,好处才越大。

    知道朱顶还活着以及他真实身份的人并不多,而白莲教一方却从不知道这个人还活着,并且已经长大,甚至还出现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被他们刺杀,或被他们冠以教众名号予以搭救。

    白怜儿当然不知道朱鼎还活着,其实她也不在乎,但是她却知道,两位天下的至尊可以看着自己分裂白莲教的胡闹,甚至可以看着自己一步步的茁壮成长和发展壮大,却绝对不会看着她嫁人。

    这是他们彼此都清楚的底线,这个天下,除了那个已经死去的朱鼎,谁敢娶她,谁就是与整个天下为敌,就会死的连渣都不剩。

    可是,同样是在初识的那个晚上,赵大宝对她说:其实我不叫赵大宝,我真正的名字叫“朱鼎”(朱顶)。

    哪怕只是一种巧合,她也认定,朱顶就是她的缘,是她的宿命,是她的生死之劫,她决定任性一次,她想和他一起寻找一线生机。

    好在时间还长,她们还小,她还有充足的时间去布置这一切,哪怕最终只能亡命天涯,瑟瑟发抖的躲在一个深山老林的角落苟且偷生,她也会满足。

    但是那天考较时朱顶对郭曦的表白,却给了她重重的一击,于是她借着给方老人讨说法的引子,还了朱顶一巴掌。

    她不能也不敢再等了,她不能接受自己看中的男人有了别的女人,她不能接受与别人分享,她会把自己逼疯,因为她从小就缺失的安全感。

    朱顶入狱,生命受到威胁,就是她最好的表白机会,所以她不顾一切的来了,脱去皮囊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展露出来,来到了牢里,即将去到朱顶的面前。

    但是,她今晚在这座大牢里,注定见不到朱顶。

    “启禀圣女,大牢已经搜遍,没找到赵大宝。”

    一个白莲圣卫押着被制服的周箜,向她禀报。

    “难道我来晚了?”一个让她心丧若死的想法在她心中滋生,于是她用能够杀人的眼神,看向了满身是血的锦衣卫千户,那天,就是这个人,将朱顶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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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八章 明人说亮话,姑娘林蛋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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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箜一口咬定,赵大宝昨晚就已经被处以极刑。

    听到这个消息,白怜儿险些晕了过去,很多年不曾出现在她眼中的泪水瞬间满盈,流过她白皙的脸颊,浸透她漫过鼻梁的面纱,那一瞬间,她便觉得整个世界都为之一空。

    募然之间,她脑中灵光一现,总觉得这牢里的味道有些熟悉,仿佛在谁的身上闻到过,于是已经刺向周箜的长剑顿时一止。

    这味道,她今天在夫子的身上闻到过,只是心中牵挂着朱顶,算计着未来种种,并没有多加留意和细想,但是现在反思起来,既然一向洁身的夫子身上的味道是那样的浓烈,那便说明夫子极有可能在这里过了夜,甚至时间仓促,连回家换衣服的时间也没有。

    以夫子的品德为人,必然不会参与到锦衣卫的阴私龌龊,那他在牢里的目的自然不言而喻,便是来护着赵大宝,既然他已经在牢里过夜,那赵大宝就必然不可能真个被杀死!

    可是这周箜为何要骗她?

    泪水停溢,眼眸一亮。

    目的无非就只有两个,要么保护朱顶不被戮害,要么不想自己这些人将他救出,毕竟锦衣卫可不知道白怜儿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只要人还在他们手里,要生要死,还不是他们说了算。

    白怜儿想不到周箜保护朱顶的理由,他应该和朱顶有仇才对,就在今天,周大公子被开革出了书院,那个姓周的院监也没有像往常一样,站在书院门口监督生员们的仪容,听说是被暂时免职以观后效。

    那便是不想白怜儿将朱顶救出去。

    “搜,仔细的搜,找找有没有机关暗格!不要放过一处浮雕或者地上的石头,就算挖地三尺也给我找出来!”

    白怜儿下命令的时候,一双灵秀的眼睛并没有对着自己的属下,而是紧紧的盯着跪在地上低着头的周箜,当她说到“石头”的时候,明显的看到周箜的身体有那么一霎那的战抖,于是越发肯定,朱顶必然还在大牢里的某个暗格,而机关或许就是某块不起眼的石头。

    “把这里所有的石头都找出来,拇指大小的都不要放过!”

    周箜再也维持不住跪姿,瘫倒在地。

    白莲圣卫开始搜罗牢房里所有和石头沾边的东西,便是连几枚石锁都没有放过,于是,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白莲圣卫刚刚拎起两枚放在一堵墙附近的石锁,就猛然的见到两盏互照的铜镜出现在他的视野里,在铜镜那原本是墙的一边,出现了一块黑色的帷幕。

    那么大的一张黑布,那么多摆成奇形怪状的小石块,明明不可能逃得过任何人的眼睛,可是在石锁被拎起来之前,那里就只有一面墙。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在场的所有人一阵惊愕。

    白怜儿也是一呆,但是很快就会过神来,白莲教的密典里,就有类似的障眼法记载,例如相传源自诸葛孔明的神鬼八阵图便是如此,只是做不到这般的神奇,竟然让人看不到一点的瑕疵。

    她已经不奈叫醒那些被惊呆的白莲圣卫,抬动莲步款款上前,抓住那块黑布猛力一撕,就露出内里乾坤,那是一个比着豪华客栈还要奢华的多的房间,在廊间依稀的灯光照射下,隐约可见一个身影缩在角落里,举着一根木棍小心戒备着。

    “大宝,是你吗?”白怜儿惊喜的唤了一声。

    朱顶背着被“药翻”了的郭曦,带着十三太监一行人,鬼鬼祟祟的躲避着偶尔会经过的巡夜武卒和更夫,一路向那所距离城东码头不远的、刚刚购置的小院子走去,途中没有人开口说话。

    现在的朱顶,是异常兴奋的,最让他牵挂的事情,几乎已经落定,这个媳妇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跑掉了,更何况她的亲娘还在自己手上。

    只是,朱顶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是满满的强抢民女,又以对方至亲要挟的恶少即视感,然而,管它呢,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就好。

    朱顶无限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在脑海里构建出一幅美图,海边金黄色的房子里,他拥着郭曦,听着海浪的涛声,吃着最美味的食物,看着天下最可爱的孩子嬉闹,品着自己酿造的无双美酒,指使满屋子的杂役丫鬟团团乱转,过着有事没事胡天胡地美好米虫生活。

    胡天胡地,自然就会想到某些少儿不宜的画面,尤其是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背上人儿传递过来的温热,手上是郭小姐修长而混圆美腿的诱人触感,鼻间飘溢的是郭小姐漫过他肩膀的秀发散发的那一缕缕……额,这个有些煞了风景,这姑娘该洗头了……

    就在朱顶背着对他相当陌生的姑娘,脑中描画着不怎么健康的“未来美好生活”的时候,这次“救花”行动的随行人员之一,一个有着一对招风耳的汉子,突然止住一行人的步伐,在做了一个静默的手势后,利索的将耳朵贴近地面。

    当他再直起身子的时候,已经变的面色惨白,在幽幽的星光下,格外的瘆人。

    “小少爷,情况很不好,我们前方半里地,有二十几个人正在向这个方向快速的接近,脚步杂而不乱,有力而少声,恐怕都是高手,其中两个脚步声略微沉重,应该是背负着重物。”

    朱顶一诧,打量着这个招风耳,有些意外的说道:“你确定?”

    二百百多米开外,别说听到脚步声,就是对方站在那里大喊大叫,都未必能听得见,他把耳朵贴在地上就能听出人数?

    朱顶有些不信,挪揄着补充道:“这你都听得见?你以为你是顺风耳啊!”

    他今天的心情的确不错,抢了媳妇回家过日子,对胸无大志的他而言,美好的人生意义大半已经完成;如果是放在别的日子,他就算不相信有人的耳朵好用到这个地步,也会小心地做好防御,毕竟小心无大错,不会像现在这样子还有心情开玩笑。

    那男子脸色好像越发的白了,几次要张嘴说话,都让不着调的朱顶打断,终于在朱顶说话的间歇抢口道:

    “小公子,小的听到的可不止前边有人,今晚,您没发现狗吠不断吗?怕是要有地龙翻身啊!”

    朱顶一怔,觉得地龙翻身有些耳熟,偏又一时想不起在哪里听见过,他反复的回忆,却看见周围的人脸色同时巨变,十三老太监更是一步抢上,抓住那汉子的胳膊面色狰狞的问道:“你敢确定吗?这可不是说笑的!”

    那汉子焦急的回道:“地龙翻身之时,地上的家畜多有反映,犬吠不止就是一条,再者,小的刚刚觉得前方有声响,趴在地上听来的不仅仅有脚步声,还有虫鼠夜奔啊大人,那地龙就要翻身了!咱得护着小少爷快快出城啊!听那声势,这次的威势恐怕小不了啊!最多也就半柱香时间地龙就要到了啊!大人!”

    朱顶猛然抬头看向他们,他终于想起来什么是地龙翻身——那是地震啊!

    而且,朱顶还知道一个常识,滨海的城市一旦发生强烈的地震,就必然会伴随着或大或小的海啸,如果说地震还能凭借经验和预警尽力的减少伤亡损失,但是一旦有大规模海啸袭来,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明州城,可就是建在的海边!

    “速速护着小少爷出城,草上飞快去通知知府……

    来得好快!

    靠墙站好,对方没有敌意之前,不要轻举妄动!”

    十三太监十分果断的就要下达护着朱顶出城的命令,却看见夜色中,一伙身染鲜血的黑衣人突破了黑幕,直直的向他们这个方向杀了过来,而他们其中一人的胳膊下,赫然夹的是周箜。

    浑身浴血的把周箜从锦衣卫大牢里劫出来,只能是敌非友!

    自己一方人数太少,又都不是第一序列战斗人员,只能先试试能不能混过去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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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九章 明人说亮话,姑娘林蛋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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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怜儿带着自己的护卫极速的在黑暗的巷道里奔行着,近三十人的队伍除了一些杂乱的沙沙声,竟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

    只是一股哀伤的气息在这只队伍里蔓延着,这一夜,他们死去了一半的亲密袍泽,甚至不能将他们的遗骸带回,只能无奈的毁坏了他们的面容,拿走一切可以明辨身份的事物。

    白怜儿也很心痛,并不是因为她刚刚失去了很多力量,这些她从疯子师父身边拉走的赖以安身的力量,一直以来对她抱以无比的忠诚,都是她很珍惜的教徒甚至朋友,人谁能无情,纵使自小就被灌以各种自私冷血理念的她,也感到沉沉的悲伤。

    最主要的是,就算付出了这样大的代价,依旧没有救出她的心上人,甚至连面都没能见上一见。

    奔行的队伍骤然减速,四周的白莲圣卫瞬间团聚在一起,把本就在圈子最中央的白怜儿团团包裹,没有露出任何一个缝隙。

    他们的前方不远,出现了几个身着便装的鬼祟身影,靠墙而立,其中一人的背上背着一个身穿粉衣的妙龄少女,不用细思量,就知道这伙人多半是强掠民女的采花贼子。

    这样的人,最是让江湖好汉所不齿,如果放在往常,这些白莲圣卫定然会管一管件闲事,可是现在,他们只求能够平安的护着圣女回到住处,不让锦衣卫或者官府抓住了首尾才是要紧。

    他们小心的将白怜儿护在核心,手握腰间的兵器,戒备着那伙靠墙而立双手高举放在胸前的采花败类,从先头缓缓而过,直到倒退防御的队尾也要转身的那一刻。

    “曦儿!你们要把我女儿带去哪里?曦儿!”

    一个尖利的女声打破了双方的默契,也划开了夜色的黑幕,在两伙人即将达成各自本目的,平安的各走各路的时候,突兀的炸响。

    那是被队尾的白莲圣卫背负在身后的刘翠娥,认出了朱顶背上的郭曦。

    白怜儿骤然止步,一种连她自己都不能理解的情绪,在她心底蔓延开来。

    她当然知道那个女人嘴里的曦儿是什么人。

    白莲圣卫轻易地制服了拿着木棍在豪华牢房里瑟瑟发抖的刘翠娥,当她发现真正的首领,竟然是白怜儿,竟然是个女孩儿之后,她曾经对周箜和朱顶做过的事情再度上演,她跪在地上发疯一样的哀求这伙劫牢凶徒,去救救她那和他们毫无关联的女儿。

    这个女人已经半疯癫。

    她在寻女和复仇的路上,行走了小半辈子,最后终于探听了到了仇人的下落,却不是能靠着她一己之力就能手刃的,她虽然精于轻功,却并不善于搏击,那个亏心事做多了的男人身边从不会缺少护卫。

    万般无奈之下,她只能寻个由头回到了明州,成了郭府别院的内院管事,慢慢的等待着机会。

    远来明州求学或者说钓金龟婿的郭曦,就成了她最好的机会。

    她要杀郭曦,的确和朱顶没有任何关联,只是一次凑巧罢了,为的就是用郭曦的死,让那个男人来到明州城。

    她在赌,她在赌这个郭远安小妾所生的、唯一的女儿,能让他亲自来到明州料理后事,她就可以伺机行刺,这将是她最好或者最后的机会。

    至于郭曦是否无辜,满心里都是丧女之痛和背叛的仇恨的她,早就已经将一切抛下,良知对复仇何益?又有谁想到过她被气死的父亲、不知生死的女儿是否无辜?

    剩下的事情就有些狗血了,她亲手侍候主家来的大小姐吃下那碗下了料的莲子羹,在对方昏沉不醒之际,将之挂上事先已经准备好的白绫,加上白天朱顶惹出的那码子事,大小姐死的虽然有些蹊跷却并不可疑。

    哪知就在她从窗子翻出,看着那窗子缓缓闭合并且触动她布置的机关在内里划死之际,她却瞥见了大小姐因为悬梁而露出的锁骨之下,那枚蝶形胎记!

    这就是为什么她自己导演了郭曦自杀的戏码,又忙不癫的寻人去救,因为她寻找多年的女儿在那个地方也有同样的胎记!

    寻得女儿却不敢相认,甚至为了顾及郭曦的感受,她暂时的放弃了杀死郭远安的打算,而郭远安竟然也没有认出容颜不再的她。

    直到郭远安因为郭曦的名声变得不堪,嫁入豪门助他平步青云这一条路已经断绝,要把她嫁给自己上司那个虐女成狂的儿子,做妾。

    现在的刘翠娥,已经护女成痴成疯癫,甚至会毫不犹豫的向任何一个,她觉得有可能就女儿出苦海的人下跪求救。

    这让白怜儿很羡慕,这种叫做母爱的东西,她也想要,却永远都不可能得到。

    但是,抢了他男人的女子,正是那个郭曦。

    所以,此时的她停下了脚步,并不代表她要将郭曦从那些人的手里救下来,这只不过是下意识的举动,身材还未完全长成的她还有些矮小,被高大的白莲圣卫护在圈子的最里层,她甚至连那几个人大体是什么样子都不得而知。

    她在犹豫,救,或者不救。

    可是,事情却不是由她可定的。

    听到这声呼喊,朱顶骇然的抬起头,便看见距离自己等人不远的那队人的其中之一,背后竟然是未来的丈母娘!

    为了不让可能会回到牢里的夫子发现,自己明明已经用障眼法把她藏了起来!

    朱顶用能够杀人的眼神扫向了不远的、被夹在腋下不知死活的周箜,一定是这个小人告的密,真该早些杀了他!

    他看向身边的十三太监,眼神坚定,如果这个时候不把刘翠娥从对方手里救下来,他将来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面对郭曦,心存愧疚是没有办法当幸福的米虫的。

    十三太监一声长叹,甚至连犹豫都没,便开口说道:“我手下最少要半刻钟才能赶过来,希望老天爷能让我们等到那个时候吧。”随后,他从袖子里拿出一枚响箭,点燃,不一时,一点火光便在夜空长鸣。

    十三太监一语双关,即希望自己已经冲杀上前的手下,能够在几乎十倍于己方的敌人那里撑到救兵来援,也希望老天爷慈悲,让地龙翻身晚一些来。

    他这时候有些后悔,不应该以为一个小孩子家的胡闹就不以为然,将得力的手下都派出去做了别的事情,却不成想,竟然会遇到这样的危险,却没成想现在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人胆敢劫了锦衣卫的大牢!

    朱顶将背上的郭曦小心的靠在墙角放好,又细心的将那条用来束缚她的毯子轻轻的盖在她的身上,在确定对方不会着凉或者不适之后,抽出了腰间的轩辕剑,几个纵跳就杀入了战阵。

    “嘭!”

    还不等朱顶与面前的对手开打,他面前的人就随着身后的一声巨响应声而倒,他回过头,就看见十三太监正有条不紊的在向一个精致的手铳里填着丹药。

    “他那把手铳绝对是特制的,都快赶上袖珍手枪了,一般的手铳我又不是没见过,绝对没这威力,找个机会得晃点过来,大杀器啊!”

    朱顶一边在心里打着小算盘,一边在“大马猴”“咻咻”的弹弓连发下,杀向了背上背着刘翠娥的那个壮汉,他们又不是要和这些歹徒拼命和搞什么绳之以法的戏码,那是官府的事情,他们只是“私人组织”,没这义务,他只是要救人。

    朱顶将手中的轩辕剑狂舞成蛇,在十三太监例无虚发的手铳和“大马猴”严重缩水版AK的掩护下,很快就杀到了那个白莲圣卫的近前,眼看着就能结束这战斗,然后开始跑路。

    地震加海啸可不是闹着玩的,小不小心小命都悬,而朱顶的时间却很有限,他还要回家接上爷爷,还要派人去通知徐翔坤、徐.辉祖和楚胖子,时间就是生命,如果不在地震引发的海啸到来之前出城,那基本上就相当于等死一样!

    对面的黑衣人的确很强,朱顶一行人虽然都不如何善于战斗,但是几乎人手一把或大或小的手铳,威力自然远远不及十三太监那一把,但是却也勉强和对方打了个平分秋色,以至于没有人来阻挠朱顶的脚步,半刻钟的时间就这样即危险又轻松的缓缓而过。

    远处大队人马的脚步声已经清晰可闻,朱顶的轩辕剑也已经在背着刘翠娥那人的喉间浅浅划过,眼看脱身就在眼前,却不料在他的背后,一个声音在本该由十三太监和“大马猴”守候的郭曦身边响起。

    “如果我是你,我会让你的手下住手,然后,放那个女人过来。”

    这个声音很好听,如果放在平时或者会让有些音控的朱顶,忍不住好奇声音的主人的模样,可是这个时候,却不啻于是一道催命的魔符。

    朱顶缓缓转身,在郭曦的身前,依旧是站的笔直的十三太监,只是手铳已经不在手边,且脖颈之间却多了一把雪白的短剑,“大马猴”更是倒在血泊里生死不知。

    不需要朱顶的吩咐,双方已经停止了交战,各自向自己的主人靠拢,相互戒备着。

    很显然,话语权已经完全不在朱顶手中。

    刘翠娥从那个已经死掉的白莲圣卫身上爬起,踉踉跄跄的、哭泣着爬向了昏迷中的郭曦。

    朱顶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可是挟持了十三太监的那个娇小的身影,却不给他丝毫机会,在刘翠娥堪堪爬到郭曦身边的时候,已经聚拢到她身边的两个黑衣人,就上前把一对母女扛起便跑。

    十三太监对着朱顶直直的撞了过来,那个身披黑色披风的娇小女子的身形已经翩然而起。

    被当作肉盾丢过来的十三太监,就在朱顶的正前方,在正常情况下,朱顶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再出手拦截。

    但是朱顶从来就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正常人,他对着向他疾飞过来的十三太监刺出了一剑。

    轩辕剑有着旁人难以想象的长度,更有着这个时代所有金属都不可能达到的软绵和韧性,就在它的锋芒即将刺入十三太监的胸膛的一刹那,就在十三太监的手下已经发出一阵愤恨不解的呐喊的时候,它却诡异的转了个弯,打着螺旋划过了身在半空的那个少女的颈间。

    除了徐翔坤等五虎和曾经见识过朱顶耍剑的邹蚺,没有人会知道,轩辕剑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自如转弯。

    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十三太监没有想到,只是紧闭双目甘然赴死;那些影蛇卫的大小头目想不到,所以只能不甘心和愤怒的眼睁睁看着自己尊敬的上司和长者命丧黄泉。

    白怜儿自然也不会想到,但是她却没有受伤,从她看见朱顶的第一眼开始,她的视线就再也没有离开过他,于是在她将十三太监抛飞的那一刹那,在她飘身而起的一瞬间,看见了朱顶的眉角向上一挑。

    她是白怜儿也是楚中天,是朱顶在书院最要好的朋友,她对朱顶有着对方都想象不到的熟悉,她知道这个小动作是在说:“小样,小爷就等着你这一手呢!”

    心中戒备,她没有伤在朱顶这堪称阴险的一剑之下,可挂在脸上的面纱却被剑芒削飞,露出她那不该存留于人间的容颜。

    面纱飘飞,白怜儿犹在半空扑向远方,今晚无月,依稀星光遍洒,淡淡的白光,点点辉映在那张艳绝人间的白皙脸庞,好似仙子起霓裳之舞。

    朱顶愣了,几辈子加起来,他都没有被如此惊艳过,就算后世号称可以创造世界上最完美面孔的棒子国,都没有一个女星能有这女子姿色的十之一二,这少女已经不能用美来形容。

    白怜儿也愣住,她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自己真容与朱顶的初见,却从未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形下,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是如此的被动。

    她是白莲教的圣女,是白莲教未来的神佛,虽然平时里伪装成的楚中天有些懦弱胆小,但是她真实的性格却极度的骄傲。

    她想给朱顶看,朱顶才能看,而不是在她不想的时候,被朱顶一个阴险的偷袭割断了面纱,于是,心中有些气愤和惶然的她,说了这样一句话:

    “小淫.贼,你的美人本姑娘代劳了,想要找回那个小美人儿就来找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本姑娘就是林蛋大!”

    声音从发清晰可闻,到止已经有些杳杳难获,那个娇小的身影在地上几个起落,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当中,所以十三太监等人并未听清最后的几个字,但是朱顶却听清了,甚至比前几个字听得清晰得多。

    林蛋大,这个书院的笑谈,他又怎么会不熟悉!?

    然而,老天爷给足了这对小儿女面子,让他们之间的单爱和相杀有个清丽的结尾,可该来的终究会来,容不得朱顶多想,他脚下的地面就开始猛烈的晃动起来。

    这场即将吞噬无数人生命,让无数百姓流离失所的地震,在人们还在熟睡当中的时候,就这样突然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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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章 城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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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究还是晚了一步,那女子的轻功很好,至少比各方面都不怎么突出又偏生懒散的朱顶好上不少,而他们中间擅长追踪的“草上飞”,却在刚刚的战斗中腿部受了些伤,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女子飘然远去。

    紧接着就是一阵山摇地动,这场地震来的比“顺风耳”预料当中还要快。

    朱顶再不敢意气用事,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救人,救下他的那些亲人和朋友。

    然而却还是晚了一步。

    徐翔坤的小馄饨店塌了,小两口不见踪迹,但是从馄饨店废墟里,一直蔓延到街上很长距离的两双血色脚印看来,他们应该还活着。

    胖子的运气不错,他租的房子质量不错,歪在一边摇摇欲坠,但是终究没有倒塌,可是内里却没有一个人。

    林蛋大?楚中天?什么节奏?

    朱顶觉得,有些淡淡的,蛋疼。

    这场地震,没有如同“顺风耳”想象中的那样强烈,持续时间也十分短暂,也就几分钟的样子,可是造成的损伤却并不小。

    城中的房子几乎都有所损坏,住人肯定是不安全的,像徐翔坤家里那样直接成了废墟的也不在少数。

    大明官府的高效率在这时候表现的淋漓尽致,只是用了极短的时间,近距离的伤残百姓,就被集中在受损很轻微的知府衙门四周,住进了从巡城卫那里搜集过来的军帐当中。

    段知府更是带着一干衙役地毯式的搜寻和营救,每死去一个百姓,都是在向他的心里划着刀子,这位老大人一个多时辰的时间,已经哭了不止一次——损失太惨重了,几乎每一家都有人遇难,囫囵个挺过这次地震的简直就是凤毛麟角。

    可是老大人死活就是不肯开城门,而朱顶却很不安,尤其是大黄和小狐狸一直咬着他的裤脚,把他往城门方向拉扯之后,这种不安愈发的强烈起来。

    怕不是真的会有海啸!

    派去城东打探探查的人已经回来,带回的消息很不乐观,今日退潮后延百丈余!

    “必须出城,必须把城里的百姓都疏散到城外,不然真的等到龙王爷发怒,明州城真的会被还水灌满!”

    朱顶慎而又慎的对十三太监说道。

    十三太监眉头紧皱,思考了好一会才摇了摇头说道:“影蛇卫可以对锦衣卫指手画脚,但是却不能干涉地方官府政务,更不能私自指挥地方卫所的军士,这是死令,就算我拼了这身老骨头做下欺君大罪,他们也不见得认我这个没有身份的老头子。

    我们带你你们几个出城,不难。”

    朱顶不是圣人,他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赌不相干人的安危,但是这是一城的人!那不是一个两个、十几个人,那是近十万的军民百姓!

    那是朱顶家门口,摆着早餐摊儿的大阿嫂,她的孩子才刚会喊爹爹,还走不利落;那是书院旁,凉茶铺子的老板,时不时的就会来上一小段带些荤料的评书,换上有钱生员的小小赏钱;那是市井里卖唐人儿的张大伯,每次都会给贪吃的胖子多出些小零碎,好吃又好看。

    那是一条一条朱顶认识或者不认识的,活生生的生命。

    现在,他们的生死可能就决定于朱顶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朱顶实在狠不下这个心一走了之,一旦真的有海啸来袭,一旦真的因此而死掉很多人,他会觉得自己是一个间接的杀人凶手。

    最主要的是,郭曦和徐翔坤夫妇还在城里!

    还有楚中天或者林蛋大,再或者两者之间没有关系,只是一种巧合?朱顶有些乱。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将近十万人的命,就是快七十万几的浮屠,再怎么说也要尽一尽人事。

    朱顶从怀里掏出那块锦衣卫的腰牌,不是邹蚺给他的那块装身份的,而是那块大的吓人、前两天他准备用脸抽周箜的脸却没有机会拿出来的腰牌。

    “我知道锦衣卫也没有权利调动地方卫所,但是这块牌子应该多少能让段洪给点面子,我只是要打开城门疏散百姓,又不是做什么伤天害理的勾当,麻烦十三公公尽力为之吧。

    如果海龙王真的动了怒,能救下一条性命是一条啊,拜托了。”

    朱顶现在除了在城门附近一个断壁的遮掩下,看着他们中行动最利落的“顺风耳”,用最快的速度远去,就只能在心里祈祷,祈祷这场海啸不会来,最起码晚一些,再晚一些。

    尽人事,听天命吧。

    朱顶和十三太监缓缓的从断壁之后走了出来,迎上的是方老头的一脸关切,老家伙的身子骨虽然一向硬朗的能羡慕死壮汉,但是毕竟年纪在那里,家里被地震冲击到的时候,老人还是反应不及,被倒塌的家具砸了一下,要不是朱顶回去的及时,估计这会儿已经不会喘气儿了。

    “爷爷,您的伤没事吧?”

    方老头儿欣慰的摇了摇头,紧接着就说道:“你哪还不快跑呢?这城里现在可藏不住人!”

    朱顶一愣,心说这老头子也知道会有海啸来袭,催着自己逃命?

    哪知方老人的下一句话,却让他十分的不知该如何答对:“一会儿救灾的人八成儿就得过来这里,你这从大牢里跑出来的,可不敢让他们看见,爷爷不管你怎么跑出来的,你现在赶紧想办法出城,以后再也别回来,爷爷这你不用担心,你年纪还小,在外面飘着要多留点心眼……”

    朱顶一脸黑线的,听着方老人满是关怀的絮絮叨叨,夜风虽凉,可心里却暖洋洋。

    “爷爷,您想哪去了,我可不是跑出来的,我是被释放了,本来我就没什么罪,不信您问十三,他把我接出来不就赶上地龙翻身了吗,要不是这几位好汉护着,孙儿都未必能见到爷爷了。”

    一个漏洞百出的谎言,却让方老人信以为真,点头哈腰的对着十三太监那些浑身是血的手下客气起来。

    可是在他们一边带着自己的护卫跑来和朱顶汇合的徐.辉祖,却用异样的眼神盯着朱顶看。

    锦衣卫抓的人,他从没听说过哪个能全须全尾的走出大牢,更何况,别人不认得十三太监,他却认得,不仅认得,还熟悉的很,如果是在京城,他一个堂堂的小国公可是要敬称十三一声伯父的!

    可是现在,怎么觉得这位满京城权贵都有些害怕的,不民不官的人物,和朱顶的关系好像有些微妙啊。

    就这还是十三太监来了明州城之后,一直有意识的避着徐.辉祖,要是让他看见朱顶对十三太监的态度,估计当时就得吓得一口口水把自己憋过去。

    在这个当下,突然又是一阵“轰隆”声声,正要开始闲谈的朱顶等人,被脚下的一阵猛烈的震动晃得站立不稳,而朱顶的耳中似乎听见了远远传来的,属于大海的呼啸。

    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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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章 炸城,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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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解君良”大大的打赏。推荐的大大们,不能一一谢谢乃们了,作家助手抽风,看不了推荐票了,谢谢大大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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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最终什么都没能作成,什么都没能做到,大明律法严苛,就算十三太监这位影蛇卫大统领,是在京中是横着走的人物,但是在地方上却没人会买他的那张老脸,甚至连认识他的人都不多;就算锦衣卫可以先斩后奏,五品以下的大官小官说抓就抓,但是却打不开一扇夜禁的城门。

    现在只是明初,锦衣卫虽然凶悍,但是地方大员也多是名士鸿儒,是朱元璋半求着出来做官的,还远远不是永乐朝之后,那个几名太监牵着几条鹰犬就能一手遮天的时代。

    在现时,锦衣卫最多是凶狠一些的恶狗,而太监虽然是皇帝近人,但是在这些还有刚直之气的读书人眼里,这些辱没祖宗的东西,连条狗都不如。

    朱顶这时候,是多么的希望自己不是穿越到了洪武朝,虽然他也厌恶极了东西两厂的阉人和为虎作伥变了质的锦衣卫,但是至少那时的他们,能够在深夜,让明州这种身处腹地的城市,城门大开。

    属于大海的咆哮方起,本不明亮又充斥着烟尘的夜空更加阴沉起来,紧接着就是一道漆黑的天幕,压顶而下。

    明州城,完了。

    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天灾,但是又何尝不是一场人.祸,如果不是段知府刻板的遵守着大明律,把朱顶派去的人和他们拿着的腰牌一起摔进了臭水沟,会少死很多人,很多很多。

    而现在,诺大个明州城,近乎十万的人口,又能活下来几个?想一想长江或者黄河决堤把,赤地千里比比皆是。

    而现在,明州所要承受的的是来自大海的愤怒!

    明州城,却像是一枚封闭的大瓮,里面装着的,是在瓮中稀薄的养分里苦苦求生的弱小生灵。

    海的愤怒会把这口大瓮冲破,可是其中求生的生灵又有多少能够幸存下来?

    这座用以保护他们的城市,在这个时候,在四扇大门紧紧闭合,而城中百姓还在那场地震过后哭天抢地的时候,成了断绝他们最后生机的桎梏。

    朱顶现在就站在这个大瓮的沿儿上,站在明州城的城头,看着被滚滚的海水一点一点迅速吞噬的城市,没有恐慌,没有愤怒,没有不甘,竟然出奇的平静。

    并非旁观者的姿态,而是作为侥幸逃到城中制高点的当事人,所表现出来的平静。

    他的内心在告诉他,做些什么,于是他便真的准备做些什么,在滔天的海浪还没有蔓延到西门之前。

    明州城现在最需要的,是一处高地,能够容纳那些没有被无情的大海,吞噬掉的生命。

    “我知道,每一处卫军和锦衣卫都会有一定量的火药储备,我要炸了城墙,给大水一个宣泄的缺口,也要在豁口一旁炸出一座人工山,让百姓有个栖身的地方。

    好在城西是明州最高的地方,如果您的动作够快,或者我们还能救下一些人命。

    不要再拿着陛下严禁你们干涉地方政务和军务的由头草菅人命,我又不是要造大明的反!”

    站在城头朱顶身边的方老头儿,目瞪口呆的听着孙子说出那些让他连想想都觉得害怕的话,惊诧的看着他在半路救回的那个前元太监,连辩驳也没有一句,就走进了城门楼,几乎瞬间就接管了西城门的防务,开始向城根一桶一桶的搬运火药。

    他这才知道,自己的乖孙赵大宝,或者,并没有他一直以来以为的那样简单。

    有了城门军卒的配合,有了十三太监那些凭借手上绳索就能在城墙上自由滑动的好手,炸开城墙只用了很短的时间。

    很幸运,整个明州城的火药,几乎都集中在离海边最远的西城门;很不幸,就算明州城所有的火药加在一起,也只有可怜的十几桶,就算在墙根挖出了凹槽,也不过炸坍了几十丈的城墙,这点缺口对于一个海港的愤怒,对于几乎充斥在一个城市的大水,起不到什么作用。

    更别说在那么短的时间里,造出所谓的可以容纳难民的假山。

    但是朱顶的脸色依旧从容,就算来自城东的水声咆哮已经清晰可闻,就算在这里已经能够看到到如同水墙一样碾压过来的大水,能够感受到那扑面而来的湿意。

    他坚持着扣留下大多数的城卫军卒,去用拆掉城门楼得来的粗长木柱,制作四把巨大的“船桨”,为此他甚至动用了自己能够动用的唯一手段,去威胁十三太监。

    他手里握着一把从十三太监那些手下那里顺来的匕首,抵着自己的脖颈,好似一个无力抵抗暴徒的青涩少女那样,只能将生死当作自己唯一也是最后的筹码。

    但是朱顶的面上很平静,他的态度很执拗,执拗到完全无视来自于方老头儿的哭号。

    水势渐近,城下那些按照朱顶的吩咐,在城墙的豁口两侧,用那些城墙的断壁摆弄成奇形怪状的士兵,已经逐一的把所剩不多的城跺空间填满。

    朱顶终于再度开口,并且将那柄匕首轻轻的丢在地上。

    “把那四把大船桨固定在缺口两旁,城门做的桨放在下面,城门楼的门做的桨放在上面,一处缺口一对,成不成的,就看这一下了。”

    言罢一叹,朱顶有些脚步阑珊的走到方老头儿的近前,将哭的几乎力竭的爷爷搀扶起来,慢慢的走到角落最里,闭上眼睛小憩起来。

    能做的他都已经做了,计算那些士兵摆放残壁的方位以及巨桨安放的位置,耗费了他太多的心力,人事已尽,一切只能听天由命。

    士兵们,在城卫百户长官的催促下,拼了命的加固着两对巨大的桨,那桨身本就是几根城门楼的大梁和承重的巨柱,几乎要三人合抱。即便如此,朱顶也不能肯定,它们能否扛的住巨浪的第一步冲击。

    当最后一根粗大的木楔被锤进残余的城墙,当最后一个士兵也远远的退到朱顶划出的安全线以内,磅礴的洪水终于杀到,巨大的水浪拍击声响,几乎震碎了在场所有人的耳膜,让他们脑中只有阵阵的轰鸣和尖锐的刺痛。

    洪水从那个相对而言很小的空缺湍流而过,残存的城墙被极速上涌的海水拍击的阵阵摇晃,不一时就有些许水流蔓延到了城头。

    第一根巨桨终于和洪水接触,粗壮的巨柱甚至没来的及发出一声申吟,就此恐怖的弯曲起来,那两扇在洪水中飘摇的城门几经飘摇,费力的拦截着大海的冲力,犹如蚍蜉撼树。

    在这巨大的冲力之下,一根巨柱那已经弯曲的瘆人的主体上,开始出现肉眼可见的龟裂,而后极速的扩张开来,一条条浅黄色的木刺紧跟着迸发出来,那个牵连着巨柱和城门之间牵绊的绳索,也开始一层一层的寸断,朱顶的计划失败就在这一瞬间。

    “咔嚓”“轰隆”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巨响竟然压住了海浪的奔涌,在四把巨桨即将被不可阻挡的洪水冲飞的前一刻,在天地间炸响。

    而后,远比缺口要长的多得多的残墙,明州城的西城墙,就仿佛被天地安装上了两对门轴一般,好像只是寻常人家的辕门一样,缓缓的向着水流的方向打开!

    更为神奇的的是,就在方才下城的士兵摆放残壁的位置,生出无数道漩涡,那些漩涡更好似有一只参天巨手在搅拌着一样,将两片巨大的城墙推赶着、承托着,汇聚在了一起,随着大股的水流释放,竟然真的在残墙的南侧,推出了一座由城墙变成的、顶部有半里左右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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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 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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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三侉是一个老兵,虽然没有经历过什么战事,却也靠熬资历熬成了一个小旗,不是一般的小旗,而是西城门百户大人的亲兵头头,虽然说百户这样的低阶军官不该有亲兵这样的特殊待遇,但是也总会有几个铁杆的大头兵,这在军中已经成为了一种默认和默契。

    无关于拉帮结派,只是人之常情。

    张三侉就是西城门百户的最结实的那根铁杆,他觉得很荣耀,也很有盼头,年轻有为的百户大人,才二十几岁,正是力壮精旺的年岁,升职成为千户甚至更高,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作为心腹的自己,也终究有一天能成为真正的亲兵,甚至亲兵头子。

    到了那时候,自己家里进入兵户的行列,进到那个可以减免赋税的特殊阵营,在邻里街坊羡慕的目光里进进出出,就再也不是奢求了。

    如同往常一样,张三侉在同样的时间关上了城门,在同样的时辰,代替擅离职守去会老相好的百户大人巡城,在差不多的时间段里,将城门洞角门悄悄的开启,迎回满嘴酒气步履蹒跚的主官。

    伺候大醉酩酊的百户大人睡下之后,张三侉长出了一口气,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尽量放轻自己的脚步,向着营房走去,已经是深夜时分,不当值的兄弟们早就沉沉的睡去。

    成为百户大人的头号心腹,总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代替百户大人管理城西的日常事务这样的代价,张三侉却甘之如饴,哪怕为此,他每天的睡眠时间只有不足两个时辰。

    就在他要推开营门倒头就睡的时候,却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烈摇晃震得站立不稳,差点没一屁股坐倒在地。

    他先是一惊,旋即想起了某个可怕的词汇,紧接着就惊恐的对着这处屯兵楼大声的呼喊起来。

    沉睡的战士一个个被惊醒,训练有素的,在这强烈的震动下穿好衣甲,抄起靠在墙上的兵刃,摇摇晃晃的向着城墙上涌去。

    “别上城,快去空地集结,不是敌袭,是地龙翻身,是地龙翻身啊!”

    张三侉指挥着被吓的睡意全无的战士们,向着城墙下的空地集结起来,等到所有人员都已经安全就位,这场突如其来的震动也告停止,好在没有人员伤亡。

    “张头儿,好悬啊,兄弟们刚才连路都走不利索,这要是还是前些年的土城墙,这会儿咱们八成都得给埋喽。”

    张三侉站在只是生出一些裂缝的城门洞附近,伸手拍了拍看上去全无大碍的城墙,心有余悸的随口应和了一句,心里却暗自夸赞洪武陛下英明,在原本的夯土城墙上有加筑了石砖,不然自己和这百多个兄弟不可能还好端端的站在这后怕。

    唏嘘了半晌,他突然发现这些兄弟当中好像少了个人似的,可是却又想不起来究竟少了谁。

    良久的思索之后,他愤愤的一拍自己的脑门,惊慌的骂道:“老子娘哎,百户大人呐!”

    这位年轻的百户被张三侉等人抬出来的时候,依旧还在酣睡不醒,嘴里细细的嚼着被震下落入口中的砂石,甚至有几点血沫从他嘴角溢出,还依旧含含糊糊的嘟囔着:“窈娘啊,你今天这羊蹄子煮的不够烂啊,直硌牙,一会到了床上,你可得好好补偿补偿军爷,嘿嘿……”

    几乎所有的大小头头都知道这位百户大人在外面有个姘头,今天总算是知道这姘头是哪一个楼子里的姑娘了。

    张三侉咂巴咂巴嘴,有点不是滋味,不是说好的,在自己去给她赎身之前不接客了吗?也没几天日子了。

    “老子娘的,这个窑姐说话和放屁一样,说好老子下个月开了饷银,存够了钱就接她出楼子,姥姥的,鸨妈也忒不是东西了,这不是给老子扣绿帽子吗?”

    这些话是张三侉的心声,却不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而是一个他平日里最要好的兄弟。

    他黑着脸看向那个兄弟,想着要不要把怀里的那张预付了银子的票据拿出来,据理力争一下,却发现这话有些说不出口。

    和他一样黑着脸看那个抱怨的兄弟的,可不仅仅只有他,周围聚拢过来的头头没几个是脸色好看的!

    一人多卖!这是被那个黑心的老鸨子和那个没情谊的窑姐给坑了!

    将这些纷乱的心绪排解出去,手头还有正事要办,摊上了天灾,估计用不了多久知府衙门的救援命令就会过来,可是现在主官醉的直说胡话,怎么接令?

    “那个谁,赶紧去接一桶水过来!”

    大冬天,被一桶都快结了冰的水,一下泼醒是什么感觉,这位百户大人这辈子都不愿意去回忆,醒过来之后分清楚了状况,跳起脚来就把手下的这些大小头头一人来上一脚出够了气,这才开始点兵聚卒,准备等待知府衙门的命令一到,就开始救援城中百姓。

    张三侉和一百多个守城门的士卒,没有等来知府衙门的命令,却等来了二三十个平民打扮的“闲杂人等”,然后,被一块黑漆漆的腰牌瞬间接管。

    他发现这伙把自己这些大兵指使的像狗一样左奔右跳的人里,真正说话算话的,竟然是一个十二三岁模样的半大娃儿,于是更加卖力的做起手里那些怎么看怎么不靠谱的活计,并且督促手下的弟兄,卖上死力气。

    他可是听说了,魏国公家的小公爷可就在明州城就学,据说前些日子还把杭州知府的公子一顿胖揍,要不怎么人家老子能当大元帅呢,光看着小公爷的一身霸气,就知道元帅爷爷是多么的彪悍!

    炸城墙、拆城楼、做船桨,这些事情一一完成之后,已经有轰隆隆的巨响自东而西传来,张三侉和一众袍泽也都再一次站在了城跺上,这才看清,原来他以为是小公爷的那个瘦小的孩子,竟然一直在用一把匕首抵着自己的喉咙。

    他还来不及细想,却被同伴惊恐的脏话声音唤醒,抬头望去,也不自禁的倒吸了一口凉气,险险没有像个娘们似的惊叫起来。

    在他们的面前,在那黑漆漆满是烟尘的夜色里,一只泛着水色的巨兽,正张着獠牙向着这里吞噬而来,巨大的水浪和房屋被席卷而起发出的断裂声响,几乎让他瞬间失聪。

    从小在海边长大的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浪头,它吞噬着前方的一切,街道两旁的二层小楼甚至不足它的三成高度,它的身子就好像不是水而做的,而是由钢铁铸就,任何挡在它前方的东西,都会在瞬间被碾压成粉碎。

    张三侉的夜视能力,要比普通人好上一些,他清晰的看到,在那巨兽翻滚的身体表面,随着水流的波动而上下起伏的,不仅仅有被冲击的粉碎的房屋残骸,不仅仅有驮马和猫狗,那里更多的是人,是还在挣扎着哭喊着的活人!

    而就在张三侉眨一眨眼睛的时候,那只由海水化身的巨兽,就已经到了他们的脚下,大浪拍击的城墙一阵摇晃,最高处渐起的海水裹挟着一些木头碎片和不知谁的手臂与腿脚,冲上了城头,一颗被从脖子上生生撕裂的人头,不偏不倚的砸在了他的脚面,可是他已经顾不上惊恐。

    一道比头道浪更高更大的浪头已经紧跟着推了过来,看着那几乎与城头齐高的大浪,张三侉以为自己完了,自己兄弟完了,整个城头上的人都完了。

    他确定,就算再过十波八波这样的参天巨浪,刚刚才修建好的城墙都不会被冲垮,最多就是从那个被“小公爷”强行炸出的豁口上带走几条砖瓦,但是漫过城头的海水和它们所携带的巨力,足够把自己所有人拍下城头,然后远远的摔成一滩滩肉泥!

    浪头已经到了脚下,在翻滚的海水里,张三侉清楚的看到,有很多很多已经看不出人形的百姓,在在水里沉沉浮浮,而下一刻,自己这些人的下场,将要比他们更加凄惨。

    张三侉颤抖着双腿,闭上了眼睛,无助的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

    直到一声有别于海水咆哮的巨响和脚下的猛烈震动,让他从惊恐中醒来,没有死;他震惊的睁眼回望,这才知道,原来那些看似捣乱的布置,竟然能创造这样的奇迹。

    他不由自主的开始欢呼,所有的士兵开始自发的欢呼。

    欢呼过后,是瞬间的沉寂,他们的视线齐齐的看向了在角落里,仿佛已经睡着了的那个十二三岁的孩子。

    这些视线,感激中带着类似于人类对着神邸的敬畏,这一切本身就是一种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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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三章 不是要出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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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当然没有睡着,也,不可能睡得着。

    他在那个众目所视的角落里,在方老人健硕的怀里,瑟瑟的发抖,他,在害怕,真的很害怕。

    生命中,从未有过的害怕。

    那是极度的冷静之后,骤然的施展出自己的所有手段之后,一瞬间降临到他身上的恐怖。

    两种极端的情绪,没有缓冲的,在他已经耗尽了精神的脑海里,相互取代。

    那个他让士兵们看似毫无规律摆放的石阵,实则有着就算是格物大家也难以理解的复杂,既要保证可以顺利的牵引水流方向形成漩涡,将被巨桨借水力搬倒的城墙冲刷到一处,形成一座比积蓄到顶点的海浪略高的小山,又要保证这些被炸碎坍塌的城墙残块,可以抗住浪头的巨力冲刷而不变形。

    这一切,都是极耗心力的,往往是需要复杂的计算,地形的勘选,精密的布置之后,才敢进行试验,稍有一些微小的误差,都不可能有这样的效果。

    没错,仅仅只是实验,这样的方法,从来都没有被应用并实现过,它只存在于朱顶上大学时候的导师办公室里,存在在那本已经残破不堪的笔记里,只进行过几次不算失败但也没有成功的微缩实验。

    保证这个方法成功的条件太苛刻了。

    可是刚刚那种情形,朱顶只能赌一赌,成功了或者能多救一些人命,失败了,也不过是白忙一场。

    巨大的海浪可以提供足够的水压,相对狭窄的缺口能够冲击出足够的速度,而在本身就容易产生漩涡的湍流之下,布置石痕向有利的方向引导激流成为搬运甚至搭建山石壁垒的动力,这就是那本已经快要散架的笔记里的全部理论。

    看上去很简单,却耗费了某个学者整整十年光阴,最后却因为不被重视和积蓄告罄,而不得不中途放弃。

    以极小的材料和代价去运用自然的力量为己用,往往会被当权者看作是天方夜谭,而在学术界同样有个常识,微缩实验,和实地运用几乎就是两码事。

    这是一个被定性为不可能成功的理论,但是,朱顶做到了。

    原本,他至少该欣喜一下,为自己也为自己导师的导师,隔代的传承,在另一个时空得以实现,前辈被全世界所否决的研究成果,却被自己付诸于现实,的确该高兴一番。

    但是,朱顶现在有的只有恐惧,他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

    属于大海的愤怒,他是第一次得见,在海水中翻滚的尸体或者尚在拼命挣扎却终究难逃一死的人们,给了他太大的冲击,他强迫的将自己的全部精神,都应对指导士兵安放城墙的断壁,可是,他还可以听到在波涛声中远远传来的呼救和惨嚎,甚至听到了婴孩和儿童的哭叫,以及那些若有若无的声音里所带出的求生的欲望和无助的绝望。

    他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感受,他从来没有见到过,在大自然的愤怒下,哪怕明州这样数得上号的大城市,都不如一张纸更坚挺的场景。

    他第一次看到,人类,是这样的弱小,是这样的任其宰割。

    就算后世关于灾难的新闻数不胜数,可是没有所谓的感同身受,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也无法理解身处灾难中,人们的那种无助。

    所以,他在做完自己能做的事情之后,感觉到恐惧,渗入骨髓的恐惧,在洪流里,他看见了很多熟悉的面孔,其中就包括他的邻居,那个马上就要成亲的笑起来憨憨的小伙儿,那是个好木匠,是个好人,为了报答方老头儿不知道有用没用的一碗药,甚至可以不眠不休为老头儿打一把朱顶所说的摇椅。

    这样熟悉的面孔,朱顶见到了很多,可是今天,他们就如同,蝼蚁。

    而朱顶只是个运气好一些的蝼蚁。

    他死过很多次,所以他很怕死,他恐惧面对未知和一段段短暂故事的开始,他不敢在其中融入感情,尤其是在这一世寻到了长寿的希望,又经过了智者的初步调理,拥有了之前不敢想象的寿命,他就格外的怕死起来。

    如果今晚他没有去将郭曦劫出家门,如果今晚他还在家里,还在锦衣卫大牢里,或者,他就会是那些在滔天大浪里苦苦求生的一员,抑或干脆就被浪头和碎木夹击的粉碎。

    不论身份如何,在这样的灾难之下,都显得苍白无力,都同样要面对命运的审判。

    人,不该这样活着,至少,不该活的像个蝼蚁。

    欢呼声过后的寂静,朱顶睁开了眼,看到了那些敬畏的眼,然后他疲惫的挥了挥手,鼓动艰涩的喉咙,沙哑无力的说道:“捞人吧,救上一个是一个;还有,麻烦给我一杯水。”

    朱顶的声音很小,加上那滔滔的水声遮掩,几乎就到了微不可闻的地步,可是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真真切切的听清了他的话。

    他的话被听清了,之前被士兵们视为神人的他,说出了这样接地气的一句话,让这些大兵一阵愕然,随后,不知是谁带头,又是一阵欢呼,更是开始高呼一个名字。

    这个名字让朱顶有些莫名奇妙的歪头看向自己最为要好的同窗之一,也让徐.辉祖一阵茫然和羞臊。

    他们一阵阵高喊的是:“小公爷,小公爷,小公爷……”

    这百多大兵蛋子里的“聪明人”,不仅仅只有一个张三侉。

    不用朱顶再张嘴,救援工作就有条不紊的进展开来,一具具被大水浸透了身躯,被站在两座小山上的士兵,用绳索做的简易大网如同在大浪里兜鱼一样打捞上来,他们或者瑟瑟发抖,或者再也没有声息。

    朱顶抱着从行军锅里打出的热水,小口小口的呡着,他闭着眼,他不敢看。

    相对于灾难里的救援,其实他更愿意去厮杀不断的战场,在那里杀人可以理直气壮,死去也可得其所,可是灾难里,却只有不明不白和对生的眷恋,朱顶甚至出现了被浓郁的怨气包裹的幻觉。

    他,更加害怕看见自己熟悉的人,被打捞上来,却再也睁不开眼,再也不会动,再也不会和朱顶嬉闹,再也不会嚷嚷着求他下厨烹饪,而是成为一具具没有灵智的死肉。

    而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最牵挂和担心的,不是徐翔坤夫妇,不是像极了他几世牵挂爱人的郭曦,而是那个胖胖的却异常聪明的楚中天。

    “么得,难道我这是要出柜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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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四章 欺贫,不笑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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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下的事情,不需要朱顶,他也不想参与进去,他害怕看到一个个熟悉的面孔再也不能呼吸,更害怕看到自己已经为之投入情感的朋友或者师长,和他以另一种形式相见,之后就只剩下怀念。

    这一次,他真的睡了,精力高度透支的他早就已经乏力不堪,脑子里也是浑浑噩噩,可是一闭上眼,就是满目的哭号和求救,而他就在这些哭号和求救里,进入了极不安稳的梦境。

    噩梦竟然成了连续的载体,似乎在向他传递着什么信息,这梦境竟然是凤阳镇牢中的延续。

    大黄颈上的小狐狸不安的摇晃着被包裹了一层又一层的九尾,不安的展露出自己娇小的獠牙;大黄更是不再懒散,一圈一圈的绕着朱顶打转,身上长长的毛发竟然顶着海浪带来的风势,根根乍起。

    它们都感受到了源自朱顶的不安。

    一直到了天将放明,已经被冷汗润湿了衣衫的朱顶,呼吸才开始平稳,面上的苍白也逐渐褪去,浮现出一抹不怎么健康的红润。

    “哎,总算是退烧了,吓死老头子了,这时候可上哪找郎中和药去。”

    一直守候在朱顶身边的方老头儿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轻声念叨了一句,便示意一直守候在这个用破布和断木临时搭建的遮风小帐篷里的十三太监和陈二二,一起来到了外间。

    “我孙……大宝到底是什么来头?不是孤儿那么简单吧?”

    陈二二心下一惊,朱顶曾经三令五申的要求他,不要让老人知道真相,就让他开开心心的以为自己在抚养赵大宝这个孤儿,这样很好。

    陈二二面露难色的看着方老头儿,然后又询问似的看了看一脸淡然的十三太监,却得到了对方微微的点头,于是心下了然,是和老人摊牌的时候了。

    “小人知道的并不多,甚至不知道大人的真正身份,只知道他是陛下钦点的锦衣卫同指挥使,虽无吏部告身,却享有实打实的三品权责。”

    方老头儿被骇的倒吸一口凉气,圆睁的双眼满是不能置信的盯着陈二二,直到对方恭敬地掏出自己的腰牌递到他的手里,他才确信,这事情恐怕是真的。

    锦衣卫指挥佥事腰牌,如果没有造假,那就是说,自己这个据说是来自魏国公府的管家,竟然是一位正四品的大员!

    惊愕了半晌,老人也没有被对方的身份吓倒,反而变得从容和淡然,把视线放去了自己“捡回”的十三太监身上。

    十三太监依旧是那副万年不动的表情,挥了挥手让陈二二离开,准备和方老人实话实说。

    “彦端先生,在下程阔府,曾经在扬州城见过先生,先生的风姿却是大大不如当年了。”

    方老人诧异,这明州城除了段知府和孙夫子之外,他实在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人能够认得自己。

    “敢问你是?”

    十三太监脸上竟然带出些许笑容:“当年陛下和先生在万花楼争风吃醋,出手打架的就有我一个,把先生打的满脸鲜血的那个就是我。”

    方老头儿一怔,旋即大感意外的仔细打量起十三半晌,才惊奇的问道:“老夫虽已年老,可也还不至于到了不认识旧人的地步,当年的那些人我还是能记得的,可是对你可一点印象也无……”

    十三太监的嘴角又是一压,带着些笑意说道:“我就是那个满脑袋绷带,还下黑手打先生鼻子的那个,呵呵……”

    方老头怒目圆睁:“原来是你这个腌臜泼才!”

    十三太监不甘示弱:“先生可不亏,能给陛下下了泻药还活着的人,可没几个。”

    方老头脸上一滞,气势一下全无,嗫嗫的说道:“格老子的,那时候谁能想到他朱重八能……额,老夫那时眼瞎,不识真龙,好在陛下胸怀宽广,不和我这老头子计较。”

    十三太监接口道:“陛下听闻先生去世的消息,着实的伤心过一阵,先生大才,陛下几次征辟都被先生婉拒,却不成想,先生这样的高士竟然也学什么诈死的戏码,要知道,这可是欺君重罪啊!”

    能在青楼里因为争风吃醋,而给小心眼的朱元璋酒水里下泻药,且能滋滋润润的活到现在,方老头儿要比朱顶想象当中的还要不简单。

    且不提顶着寒风,在那里半真半假的闲话当年、论古言今的两个老东西,此时已有红日东升,映衬明州城内一片汪洋的疮痍,少了几分朝气,却多了几分暮色。

    救援工作不曾有丝毫的耽搁,忙碌了一个晚上的士兵们,虽然人人脸上都布满了疲劳的颜色,却没有一人喊苦道累,他们手上捞起的活人、将死的活人和死人,都是他们的父老乡亲,多打起一分精神,或者就能多救下几条人命,没有人敢疏忽大意。

    半里方圆的两座“小岛”已经被灾民占满,一个个泾渭分明的圈层自然出现,最里面的自然是本城的达官贵人和名流士绅,中间圈层则是有些身份地位的管家和近身随从之流,最外层也是人数最多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寻常百姓。

    即便是如此,也还是要分等级的,例如现在一个一半身子泡在已经趋于静止的水中、手臂僵硬的高举手中的幼子的精瘦男子,和正在比他高出一些且没有被水浸泡到的地方,用尖细的嗓音、用素净的手指几乎指着鼻尖谩骂男子的十几岁小姑娘。

    那骂声起的突然,嗓门偏又极大,与她娇小的身形完全不符,更与她还算清丽的面容不相符的,是她骂出的那些言语,几乎用尽侮辱之穷词。

    这女孩儿的骂声骤起,精瘦男子一张刻满皱纹的脸上先是一阵愤懑,随即黯然,将手里的娃儿小心的避过快到他腰间的海水,费力的抱入怀里,伸手想捂住孩子的耳朵,不想让她听见这些污言秽语。

    可是,男子还是慢了一些,在水里泡了半宿,被巨浪摇来晃去满是惊骇的孩子,哪里还能受得了这样的惊吓,小嘴一张就大声的哭闹起来。

    而恰在此时,朱顶也从沉沉的睡眠里醒来,抑或被孩子的哭声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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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五章 欺贫,不笑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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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在阵阵的小儿惊哭声音中醒来,脑仁儿从里到外透着疼痛,精神有些恹恹。

    眼睛已经睁开,可思想还有些迟钝,有些木然。

    他从地上的软草堆站起身形,皮肤被身上的粗布衣衫摩擦的刺痛,加上身体的虚弱和眩晕,朱顶知道,自己八成是感冒了,极可能还伴随着发烧。

    这让他看着那团还算干爽的草堆发了半天的呆,几世重生,除去中毒之外,他从来没有生过病,连牙疼都没有过。

    现在,自己生病了,这是件好事,还是坏事?

    这个不属于自己的时空,在接纳他,这场小感冒,或者就是这世界第一次对他表达的善意。

    可是朱顶接纳过这个世界吗?

    “小公爷,您醒了?东西实在是毁坏的厉害,营帐里……”

    朱顶无力的抬起头,对着那个有些惊慌的士兵挥了挥手,尽力温和的说道:“哪里的话,是我要谢谢你们才对,这个时候的一团干草,要比平时的软床难得的多。”

    随后,他走出了粗陋的帐篷,四下瞧看了一番,看见了还在不着四六聊着天的两个老家伙,看见了在一个避风的地方瑟瑟发抖的徐.辉祖,于是他抬起头,对比自己高很多的强壮士兵说道:

    “我想,我们之间可能有些误会,如果你说的是魏公府的小公爷的话,那你们认错人了,我就是个白丁家的小孩儿,那个老头才是我爷爷。

    你说的小公爷在那呢。”

    他先后指点了方老头儿和徐.辉祖之后,也不理发傻的士兵,缓缓的向着争执的地方走去。

    当然不是为了看热闹,而是那个小姑娘的骂声实在是太难听,他想过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在城墙上和两座小山之间搭建临时桥梁的士兵,来来往往的忙碌碌着,他们的脸上透着疲惫,从昨晚开始,这些人就没有休息过,因为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们的人数已经捉禁见肘,不可能再分批轮班休息,只能硬抗,很多年纪已经有些大了的老兵,脚步之下已经不再那么稳健。

    朱顶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放下手中的重物,军令如山,他们的任务几乎不可能完成,没有任何人敢于稍作耽误。

    可是他们看向朱顶的眼神,和他们重新挺起的胸膛,他们再次变得有力的臂膀,都说明了,他们对于朱顶的敬畏。

    现在的这个时刻,朱顶这个还没有着冠的半大小子,在这些拯救了数量是他们十倍百倍百姓的士兵眼里,就是上天派下来的仙使,他们以及这些幸存下来的百姓的命,都是因为朱顶而获救。

    朱顶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鼓舞。

    站在城墙上的朱顶有些显眼,这里本应该是属于士兵的地方,被打救上来的难民不管身份如何尊贵,都只能挤在已经人满为患的两座小山上,穿着湿透了的衣袍,在寒风里苦捱着,这是十三太监下的死命令。

    这个时候,与其让这些人碍手碍脚,还不如让疲惫的士兵们的精力,全力放在搜救工作中,而不是要分心应对不定会从哪里冒出的大爷来,于是只能一视同仁的将难民圈禁起来。

    至少在大水能容人在城里活动之前,没有更好的办法。

    所以,身穿一身干爽粗布衣衫的朱顶,站在了残破的那一小截城墙上,就显得格外的突兀,最里面的圈层里的那些达官贵人,已经议论了一早晨在城墙这端扯皮的两个老家伙的身份,现在又来了个朱顶。

    于是,这些人精开始安静下来,开始关注朱顶,开始盘算着该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里,接近甚至和这个看起来最容易的突破口打好关系。

    只要不是傻子,就能猜出能在城墙上呆着的人,就算真的是一个平常百姓,只要不是奴籍,在大灾之后,最起码也会是一方新贵,并且受收到地方大佬、甚至是朝堂大人物的注视。

    没有人想到,他们之所以会获救,是出自朱顶的一手安排,但是就算一个新贵家里的后生,也足够这些人折节下交。

    朱顶没有打扰士兵们的工作,水面上飘过来的身躯已经不怎么常见,已经疲惫不堪的他们需要集中所有注意力,才能尽力不放过任何一个人,或者尸体。

    他的脑子现在其实不怎么灵光,疼痛和眩晕让他难以集中精神去思考和分析,所以,他就站在城墙的断壁边上听了很久,而那个骂人的小姑娘也骂了很久,抱着孩子的汉子双臂来回交错,胳膊开始有些力有不逮的微微颤抖,孩子的一双小脚已经过了他的腰间浸在水里,周边的人却都一脸厌恶的尽力避开,没有人上前帮忙。

    其实,引起这场摩擦的原因很小,就是因为那个抱着小孩儿汉子,在从大水里被士兵们打捞上来的时候,用沾染了鲜血的手,弄脏了那小女孩儿主人那身华贵的衣衫。

    朱顶更是听出,小女孩的主人出身元末罪臣之后,被发配教坊司,是个娼妓。

    也就是说,这小女孩儿和她的主人,都是贱籍。

    一个奴籍贱人的丫鬟,竟然可以在这大灾的时候,指着一个良人破口大骂,却没有人阻止,甚至当事人都不敢出言反驳,这完全不符合朱顶对大明的认知。

    朱顶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双方。

    小姑娘虽然身份低下,可是一身衣着却很得体,面料虽然不是丝绸绫罗,却也不是便宜货色,更遑论她头上的金银饰品;反观那汉子,一身衣物随处可见补丁,甚至腰间破洞处露出他干瘦的后背,虽说明州的冬天不像北方那样残酷,可是十冬腊月却只穿一身破烂的单衣,足够说明这汉子的穷困潦倒。

    可是即便这样穷困潦倒,也不至于被一个贱籍的丫鬟这般羞辱,为的只是一件衣服被污浊?现在这个时候,他们所有人的脑袋上可是顶着大大的两个字——难民!

    朱顶小心翼翼的踩上通往小岛的“独木桥”,在一旁士兵们担忧和惊恐的眼神中走到了岛上,没有看上那姑娘一眼,汲着水来到了那个汉子的身边,微笑着伸出了手,要帮他分担一下双臂的酸涩。

    “呦呦呦,又来了个穷酸小子,怎么着,我骂他把你骂疼了?心里难受了?乞丐一样的穷鬼,凭什么和我们争地方,没看这块满了吗?你们这样的穷鬼就不该活在这个世上浪费粮食,还不赶紧扯着大水死了拉倒?”

    朱顶眉毛一挑,看了看自己一身衣衫,这才发现,昨晚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长袍被划出了个大大的口子,身上更是占了很多碎草末,他用手在头上摸挱一番,满手的草屑,难怪那女子会说自己像个小花子。

    可就算是叫花子,便不改在这洪水里有一个立锥之地?

    朱顶没有理会那个牙尖嘴利的骂人者,而是执着的将已经哭累了睡去的孩子接了过来,更是当她不存在一样,微笑着问道:“你倒是个好脾气,还我早大耳刮子抽她了,这孩子长得挺周正,长大了也是个棒小伙子,今年几岁了?”

    那汉子终于抬起了头,神情还是有些嗫嗫,一副不知道该不该说话的样子,半晌之后,才结结巴巴的说道:

    “我,在下不对在先,在下……,那个……,反正是在下不对。这孩子几岁在下也知,在水中狂狷时,这孩子躺在一个已经漏水的澡盆里,在下顺手抱过来的,还有,这好像是个女娃儿。”

    朱顶老脸一红,狠狠的瞪了一眼骂不停口的那个丫鬟,惹来对方的嗓门又高了三调。

    朱顶依旧不搭理她,在她的骂声里,对着再次低下头的汉子问道:“呵呵,我年纪小,还分不清这些,倒是听大叔说话文邹邹的,应该是读过书,怎么沦落到这般田地。”

    汉子抬起头,脸上暗淡的回道:“念过几年私塾,却不能参加科考,先前家里倒是还有些余钱,可是后来……

    哎,一言难尽,可惜了家族一生的心血啊……”

    朱顶好奇的****:“令祖是?”

    汉子的眼中竟然闪出与他苦闷的脸庞极不协调的自豪:“家祖沈富,字仲容。”

    沈富?很有名吗?朱顶满心疑惑。

    “刷”

    站在他们身边的人,竟然在人满为患的小山上又挤出了一些空间,在那汉子落魄的神情里尽力远离他,更有人惊呼出声:“沈万三的后人!?晦气,晦气……”

    沈万三?他爷爷是沈万三?!

    朱顶的脑子瞬间清明起来,两眼放光的看着眼前的汉子,好像在看一坨绝世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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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六章 软柿子好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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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万三是谁?元末明初的世界首富!据后来无聊人士折算他的家产,保守估计,要抵得上后世的三千亿美金!足够买下一个不大不小的国度!

    让朱顶一下振奋了精神眼前一亮的,不是沈家有过多少钱,虽然朱顶不知道这男子为什么会落得如此境地,也只是听说过沈万三富可敌国,但是一点可以肯定,沈家现在必然是落魄了的,他也没下做到去惦记别人的财产。

    他缺的,是一个有能力去帮他运作早已经制定好的计划的人,还有谁比家学渊源的沈家后人更合适的?

    大明朝的富二代,尤其是地位低下的商人之后,可真没有几个纯粹的纨绔子弟,他们在家族内部的竞争也是相当的残酷,不上进,就要被自己的兄弟踩在脚底下,这几乎是所有大家族培养后人的法则。

    这个年代,从来没有限制生育的说法,除非特殊原因,大家族更是不会缺少继承人的人选,所以他们在吃喝玩乐的时候,想的都是怎么削尖了脑袋去争一争族长的位子。

    不学无术的大家族子弟并非没有,但是朱顶相信自己的运气不会差到碰见那个百中无一。

    好不容易碰到这样一个人物,朱顶无论如何也要牢牢地攥在手里,绝对不能让他从自己的指缝里滑走!

    朱顶抑制住心里的喜意和希翼,抬起头,看向那个已经将全部的火力都转向他的那个丫鬟,和指向他的指尖:“我这个人,其实很不堪,但是有一点,我不打女人。”

    随后,他不再理会依旧不停口的丫鬟,抱着已经在他怀里睡去的孩子,拉着衣衫褴褛的沈家后人,抬起脚步,走出渐渐下落的水面,走进了那些可以远离他们的人中间。

    “这条小母狗的主人是谁?”

    朱顶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的年纪比之那个脏话连篇的下丫鬟还要小上一些,可是他说话的内容,他说话的语气,却让在场的人齐齐一寒。

    那丫鬟终于止住了叫骂,不是因为被朱顶叫成小母狗而被气的说不出话来,事实上这样的称谓,在她的生存环境里,再平常不过。

    这些难民最外层的人们,看向朱顶的眼神已经没了轻蔑或者同情,不再以为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因为两个小旗站在了朱顶身后,拔出了腰刀。

    “我再问一遍,这条小母狗的主子是谁,我的耐心有限。”

    人群里终于出现骚动,他们的视线一起看向了最里层的一个位置,一个全身湿透,紧粘在身上的华贵衣料,将诱人的婀娜身姿尽数显露出来的女人,就在这些难民的最里层,似乎在和一个年轻人闲聊着什么。

    她的颈下两团大的骇人的凸起处,正有一片血色痕迹,看来那个沈家后人是碰到了不怎么应该触碰的地方,所以才惹来如此的谩骂。

    还真把自己当成好人家的姑娘了。

    “一点朱唇万人尝的货色,还在乎所谓的贞洁?不就是碰了你那两团丑肉一下吗?至于指使的小狗狂咬人家一早晨?还连累让一个孩子在冰冷的水里泡着?你那颗心就和你的身子一样的脏,祖上是汉奸,到了你就长进成了恶毒歹妇!

    最主要的是,吵了小爷的清梦,你准备怎么赔我?”

    站在朱顶身后的两个小旗都倒吸了一口冷气,更遑论看热闹的难民,朱顶这短短的一句话,连消带打的两对方的祖宗都骂上了。

    前元罪臣,在大明直入贱籍,遇赦不赦,终身不得赎身或者破格科考,姓什么朱顶没怎么记住,但是却都是不折不扣的汉奸,这是不会错的。

    朱顶一直觉得在这个时代,动不动就祸及后人,实在有些过分和没有人权,但是今天他看见这一对贱籍主仆这样欺压一个犯了无心之事的人,还对一个孩子受苦视而不见,他就有些气不打一处来。

    最重要的是在场难民的表现,让他很失望,所有人的热血都被冷水泡凉,没人愿意出头,他可以理解,毕竟升斗小民的思想便是能不得罪人就不得罪人。

    但是,朱顶却在他们的眼里看到了戏谑和鄙夷。

    这些处境已经很悲凉的小市民,竟然还有心情去观瞧被人被辱的戏码,就因为被欺辱的人犯了点小错,就因为那人的穷困潦倒。却没有人在意,欺辱人的只是一个表子的丫鬟。

    欺贫而不笑娼,这就是老朱给他的老百姓们开的好头!

    朱顶对面的人堆了,开始议论纷纷,没有人因为朱顶为那个沈家的后人打抱不平而表示赞赏,反而渐渐的开始将声音汇聚起来,声讨起朱顶。

    “这是谁家的孩子,这般没有教养,那窈娘姑娘再怎么说也是我明州数得上的头牌,虽然身世有些污点,但是这些年也称得上是德艺双馨,在城里口碑也是好的很的。

    怎么这孩子小小的年纪就口出这样的污言秽语,真是有爹生没娘养……”

    “哎,老兄,你还不知道啊,这就是那个赵大宝,少说几句吧,别犯了痴病,把你打上一顿,都没处说理去。”

    “他就是那个大傻子?格老子的,让他来,老子代他那个没用的爷爷教训教训……”

    朱顶一开始并没有将这些议论纷纷放在心里,却有些心有不忿,竟然有些不懂,究竟是自己的是非观有问题,还是这些人的头脑有问题。

    他抱着怀里的孩子,不大的人儿还在梦里,小脸儿纠结成一团,不知道是做了怎样可怕的噩梦,还是身体上的痛楚让她睡也睡不安生,朱顶方才试过,这孩子在发烧。

    这些人,这些因为朱顶而得救的人,刚才没有人给予这个极可能已经失去了双亲的孩子帮助,哪怕一份关心都没有,只顾着看着自己的热闹,仿佛沈家后人和孩子的苦厄能够稀释他们自己的困顿。

    可是现在,朱顶只不过说了那个窑姐两句,却换来群起而攻之。

    虽然他的用词有些苛刻,但是也不至于换来如此激烈的反应,究其原因,在大明,青楼女子,尤其是身怀才艺的青楼女子,被捧的太高,谁让朱元璋好这口。

    而沈家的后人,是身带晦气的灾星;他朱顶,是名动明州的大傻子。

    柿子总是软软的捏来才有手感,才不会硌手。

    但是,他们错就错在,不该在污言秽语里,带上方老头儿。

    朱顶说那窈娘的祖先如何如何,不是来无因果,能因为身世而被定位贱籍的前元官员,必然是残害过无数华夏儿女的恶狗,这样的人,怎么骂都不过分。

    天下才安定了几年,这些人就忘记了曾经受到的凌辱,而开始一心为所谓的名妓抬起花花轿子。

    朱顶缓缓的转过头,面色还算平静,眼神却凌厉起来,看向那个言辞间对方老人不敬的壮汉说道:

    “我一直以为,你们是被这场洪水耗费了所有力气,所以宁可在这个凄冷的砖山上像狗一样的发抖,也不愿意伸出手,去帮战士们,救一救你们的相亲故里。

    现在看来,是我想对了,你们不过就是一群卑鄙无耻的懒汉,自私自利的小人,一切都等着坐拥其成,我真改就看着你们被大水冲走算了!”

    说完这句让所有人愤怒和面色铁青的话,朱顶一指他视线针对的人,对身后的小旗下令:“既然留着口条却不会说人话,那就别留着了,两位大叔,帮我割了他的舌头!”

    两个小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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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七章 我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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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小旗没有动,手中擎着半出鞘的要到愣在那里,因为他们听见了那些人的议论,朱顶是赵大宝,不是他们以为的那位小公爷;因为朱顶让他们去割了舌头的那人,并不属于他现在所站的位置,他的身份应该更加靠里,与那些真正的达官贵人紧邻,他是杨家的二管事,杨家是明州数一数二的豪族。

    但是,就在杨家二管事的舌头还是离开了温润的口腔,在他的嘴边和胸前洒下一蓬血花,以一个优美的抛物线,坠进了浑浊的水中,敲起几个水泡,就此再也不见。

    二管事瞪大了眼睛,不能置信的看着凭空出现在他眼前的人,看着那人手里染血的匕首,看着他舌头消失的地方,许久之后,才发出一声含糊的惨叫。

    朱顶是对着两个小旗下的命令,却不是下命令给两个小旗,而是他们身后跟过来的影蛇卫。

    就如他们的番号,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发现他们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两个小旗身后。

    谩骂了一个清晨的丫鬟将一张小口大大的张开,不大的眼睛闪着惊恐,脸色煞白,指向朱顶的手指还在半空,却已经再也不能如之前那样敲起妙曼莲花,她的手指所向已经初现了一把匕首,持器人半弯着腰,只待朱顶点头,她那只有些微胖的小手,就会指掌分离。

    朱顶微微的摇了摇头,没准备和一条只知道站在主人的面前咬人的小母狗较劲,那样很没劲。

    他看了一眼倒在地上呜咽嘶吼的二管事,轻轻的说了一句:“太吵了。”

    站在二管事身边的影蛇卫抬起脚,重重的踩在了二管事的嘴上,不管对方如何的挣扎都不能摆脱,知道脚下的人再也不能发出一点声响,他才厌恶嫌弃的把占满血迹的鞋底,在碎裂的城砖上蹭了又蹭。

    站在小丫鬟身边的影蛇卫,手执匕首平伸,指向那些要来援救二管事的人,他只一人,便没有人再敢上前。

    “先给这条狗止血,死在这里可惜了。”

    吩咐过后,朱顶的双脚前行,抱着孩子拉着那个脸上脏的看不大出的年岁的沈家后人,前行。

    那丫鬟和在地上疼的直翻滚却不敢出声的二管事,他再也没有看上一眼。

    所有挡在他前面的难民自动的为他让开道路,眼中满是惊恐。

    “世界安静了,狗,我也打了,你们这些当主子的,不站出来找找面子吗?”

    骚动渐渐平息,身材婀娜的窈娘,在一个俊秀公子的陪伴下,越众而出,来到了朱顶的面前,眼神里已经没有了先前的鄙夷,多了几分审视和小心。

    倒是那个清秀的公子面色铁青,看向朱顶的眼神极为不善,那条被割了舌头的,是他的狗。

    “赵大宝,不要以为你在锦衣卫的黑狱里,认识了几个草莽之徒,便这般猖狂。

    这场大水对我们是场灾难,倒是让你这个无家无国的傻子脱了囹圄,是谁给你的胆子,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公然亮相,有是谁给你的胆子,竟然如此欺压良善!

    难道你以为就凭你一两个三流江湖人物,便可以把我大明的王法不当回事?

    两位小旗大人,这人我认得,正是前几日因辱骂国母,被压入锦衣卫大牢的赵大宝,趁大灾逃出了牢房,现在把他捉拿归案,可是大功一件啊!”

    那窈娘站在这公子身边眼珠一阵乱转,在心里盘算着朱顶如此的强势出场究竟有什么凭依,最后看到了不远处被吓傻了的小丫鬟,终于开口帮腔道:

    “哎呦,二位兵爷,你们可都看到了,先是有个浪荡子轻薄奴家,现在又不知道从哪窜出来个不知廉耻的逃犯行凶当场,这朗朗乾坤之下,总还要讲王法的不是。”

    说到这里,她的眼珠一转,方才朱顶到场,两个小旗抽出腰刀为他压阵,她可都看的清清楚楚,着实是有些分不出朱顶的路数,但是转念一想,自己身边的乃是杨家的嫡公子、小少爷,杨家的二管事更是被那孩子割了舌头,这个仇怨不小。

    在她的认知里,杨家是比知府衙门还要厉害的角色,杨家不会与朱顶善罢甘休,她站在杨家一面也必然不会有事,于是又给自己加码。

    “两位兵爷有所不知,你们的肖百户大人是奴家那里的常客,他最喜欢听奴家唱的小曲儿;张三侉和刘大航小旗爷,更是口口声声的要给奴家赎身,要是这几位大人现在在这,必然不会看着奴家,看着奴家如此受辱,嘤嘤嘤……”

    两个小旗相互对视了一番,窈娘所说的这几个人物,百户自不必说,单单是那两个小旗,可是实打实的实权人物,说出来的话,一般总旗大人都不会反对,是他们的老大哥,是他们不敢得罪的人。

    再一思量,杨家的二管事负责杨府的对外采买和府外联络,全城的老少就没有几个不认识他的,所以刚刚二管事被当着他俩的面割了舌头,这件事杨家要是追究起来,他们是无论如何也推脱不掉的。

    而现在似乎是他们表现的机会。

    可是他们又想到了昨晚,要不是眼前的这个“逃犯”和“行凶恶徒”鬼斧神工的布置,自己这些人和在石山上的这些难民,恐怕早就死在了大水肆虐之下,于是便有些犹豫。

    不是犹豫于朱顶的身份,十三太监接管了城西防务,就只有百户、总旗和少数两个小旗知晓,像着两个小旗的身份地位,还不可能知道这样的机密,他们的犹豫单纯的是因为感恩以及对朱顶变现出来的神异的敬畏。

    于是两个小旗窃窃私语了半晌,终于达成共识。

    “杨公子,窈娘姑娘,我们两个位卑人轻,顶多不来,还请稍候片刻,我去请百户大人过来定夺。”

    朱顶冷眼看着杨姓男子和窈娘在那里一唱一和,静静的看着两个小旗左右为难,直到这个时候,才又开口道:“不用去了,他来了也不敢管我的事。”

    那杨公子一听朱顶这样说,大笑一声训斥道:“黄毛小子,你以为你是谁啊,先不说你还背着一个逃犯的不光彩,就说你一个书院的弃徒,加上你那个做了几年私塾先生,攀上了孙夫子高枝儿,舔着脸在书院混日子的老不死爷爷,也敢在这里大放厥词!”

    朱顶的眼中再放冷厉:

    “本来,我懒得和你计较,但是你辱骂我爷爷的事情,我会好好和你算算。

    我告诉你我是谁。

    我是方而广老人捡的孤儿,我是书院的学生,我是孙老夫子的入室弟子。

    或者,我还是当今陛下不为人知的儿子。

    您说是吗,十三大统领大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当场的十三太监满满的走了过来,满脸不解的看着朱顶:“小少爷,您究竟想干什么?”

    据他这段时间的观察,朱顶虽然有些任性,有些无法无天,但是绝不是傻子,更不会为了一口闲气就把自己的身份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

    他知道,朱顶早就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一旦曝光,可是一件要命的事情。

    朱顶阴森的一笑:“现在是大灾,这些人的命又都是我救的,但是我现在后悔救了他们,所以我想要了他们的命;现在他们都知道我的身份了,我的十三公公,我的十三大统领,不如咱俩仔细商量商量,怎么把他们废物利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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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八章 朱顶的野望(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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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坐在末首的位子上,看着在座的,盯着自己看的众人。

    他终究还是等到了这一天,他自己也没想到的这一天。

    “我这个人,没什么大志向,混吃等死,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要舒舒服服的混吃等死,首先要有钱,所以我在凤阳镇的时候,就开始努力的赚钱,然后,有了那场刺杀。

    我开始纠集力量保护自己,所以现在邹蚺和陈二二是我的人,有了徐翔坤那个所谓的物流商行,我的最终目的,是让他一统大明的绿林,对于这一点,最不安稳的社会因素掌控在自己女婿手里,我相信陛下也会乐见其成,他们会继续的强大,直到能够真的有力量保护我。”

    十三太监站在朱顶的背后皱眉,这些话在他听来,简直就是一个疯子的呓语,不要说他朱顶一个身世复杂私生子,就是太子在私下里做出这样的谋划,都是犯了皇帝的大忌的,最主要的是,这些事情或许可以偷偷的做,但是绝不可以明着说。

    接到明州受灾消息后,从燕京抵达金陵领命的燕王朱棣,便马不停蹄的一路疾驰而来,比预期的到达时间,要早了好些天,他现在就坐在主位上,一双眉头皱成川字。

    “顶哥儿,你这些话有些大逆不道了。

    父皇自创统以来,就开始收束叔伯们的权柄,对江湖和绿林也拔六扇门加以管束,更是机会勋贵掌管民间力量,你要赚钱,我会全力支持,你要力量,十三叔身为影蛇大统领,却来到你的身边贴身保护,这还不够吗?

    别伸手,不要伸手,太子哥哥对你青睐有加,护持有加,不要做出让他伤心的事。”

    朱棣年少时曾在凤阳府居住过几年,作为祖地的凤阳镇,他自然常去走动,也是所有皇子里,第一个与朱顶结识的,只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兄弟。

    作为幼时的玩伴,他与五虎的感情堪称弥厚,而作为凤阳镇的孩子王的朱顶,就更让他喜欢,只是朱顶那一副不冷不淡的性子,没能让二人走得更近。

    朱顶玩味的看着这个在未来,抢了侄子皇位的一代雄主,朱棣现在还很年轻,二十岁出头,还没有多大野心,还没有打过几场像样的大仗,最主要的是,朱顶知道,朱棣和朱标兄弟二人的感情很好,比一个妈生的都好。

    朱棣崇拜朱标,这从他一口一个太子哥哥的口吻里就看得出来。

    朱顶收起心里的杂念,既然自己已经决定,不会叫朱标郁郁而终,那朱棣自然就不会再有机会坐上那张椅子,而自己,也不想让这位本可以闪耀历史的人物就此湮灭。

    “我对那张椅子没兴趣,太子对我很好,很爱护,我知道,所以我狂妄的说一句,只要有我在,只要我能活到那个时候,那张椅子,就只会属于太子。

    我现在还很卑微,我现在还要依赖别人的力量活下去,但是相信我,我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人,我不是自恋,不是不知深浅,我有把握。”

    朱顶回过头,看到十三太监的脸上开始凝重起来,知道他是联想到了白莲教上。

    朱顶看向朱棣,看到的是对方的不以为然,于是又抛出一记重击:“殿下,小小的燕地,屈辱了你的才干,你有没有兴趣把眼光放得更远一些?”

    朱棣看着眼前毛还没长齐的孩子侃侃而谈,觉得自己今天竟然接受他密谈的要求,简直就是脑子进了水,便没了什么耐心,语气也就更轻蔑:

    “朱顶,你疯了!你小的时候,虽然怪了一点,但是却有些聪明,那个时候我就觉得你会成为太子哥哥的股肱之臣,现在更知道你也是我们的兄弟。

    但是,这样的身份就让你狂妄了吗?你以为一个皇子的虚位就能让你无往不利?

    看清你的身份,想想你的名字!你朱顶注定不可能列入皇子的序列!

    好好的跟着孙夫子学学经义吧,收起你那些不着四六的想法,安心做个富贵闲人,也不错。”

    朱顶没有回他的话,从怀里掏出用细线缝好的一摞纸,丝毫没有尊卑的朝着燕王扔了过去,砸在了对方的茶案上。

    朱棣被朱顶轻慢的举动愕的一呆,自成年之后,就是他最敬重的太子朱标都不会有这样的举动,当下就是狠狠的一拍桌在,想要站起来,给这个疯小子一顿教训。

    可是朱顶身后的十三太监,却缓慢而又坚决的,对着他摇了摇头。

    朱棣知道,有很多事情是他所不知道的,就比如十三太监,是一向守护在皇后娘娘身边,手里更是攥着一支比锦衣卫都不遑多让的密卫,权柄之大甚至超过了朱元璋最信任的徐达,而且他自小就跟着太子朱标称呼十三叔,这样一个人的暗示,朱棣不得不听。

    他暗自压住心里的怒意,随手拾起文稿,连封面上那几个丑陋的字写的是什么都没看,就草草翻开,然后他的眼睛就再难从第一页的一张看似涂鸦的图画上拔出。

    许久之后,他终于抬起头,不相信的问朱顶道:“这,这是?”

    朱顶拿起茶杯浅酌一口:

    “大明是不是比你想象中要小了太多?是不是觉得就算失地尽复,和这张图里比起来,我们的土地也不过就是弹丸?是不是觉得蒙古大可汗征战过的足迹,其实也没有像传说里那样漫布天涯?

    世界很大,我大明很小,世界很富裕,可我大明很穷,穷到还要在自己的子民身上盘剥度日。

    殿下,如果你有兴趣去开创一个比铁木真更伟大的传奇,就请你好好看看手里的计划书,如果你愿意,那里提到的那艘巨船,最多一年时间就是你的。

    如果你愿意,你就是世界的征服者,是我大明不二的大将军王。”

    听完朱顶的话,朱棣就是一阵恍惚,征战沙场是他一直的夙愿,可惜这些年战事方起,眼看着就要将失地一块一块的拿回来,眼看着就可以一统天下,却因为后院起火而就此耽搁,他心里不忿。

    可是他所惦念的那些,和手里的这张粗糙的地图,和地图上那些注解里的财富,和那些丑陋的毛笔字所构成的诱惑比起来,竟然什么都算不上。

    正如朱顶所说的,和他所谓的世界比起来,大明很小;和图上注解的财富比起来,一年国库盈收只有百多万两白银的大明,简直穷如乞丐。

    于是,他终于忍不住好奇心,翻开了第二页,依旧是丑陋到难以看出形状的图片,可是图片下的注解,却又让他心里一颤:满载水手五千之钢铁大船!

    朱顶笑眯眯的看着朱棣一步一步走进自己的圈套。

    开疆扩土这种事情,往往要比一张皇位来的更有吸引力,更何况开的还是前人从没有踏足过的疆域。

    “殿下,这一万多难民不是我自己要的,我是替你要的,他们的命是我救的,所以他们理所当然的要为我们效力,加上你的亲卫,五千船员和相关后勤杂役总是能凑出来的。

    有了那艘船,有了这些船员,加上殿下的雄才大略,大海就是们的。

    世界的未来在大海,掌控了海上霸权,这世界就是我们的牧场,我们要什么,他们就必须给什么,您说是吗?”

    朱棣已经再也听不见他说些什么了,只是机械的翻阅着那本草书,如饥似渴。

    许久之后,他停下因为激动而颤抖的手,瞪着通红的眼睛看向朱顶,饿狼看见猎物的眼神:“你这些的基础,都是那艘不可能被击沉的大船,如果你真的造得出那艘船,本王愿意以项上人头向父皇请命,领军,出征!”

    朱顶看着激动的朱棣笑了起来,酣畅淋漓的笑了起来。

    他的计划,再也没有比这位前来明州都督海事的燕王,比这位光耀一时的篡位帝王更合适的人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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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九章 楚中天还是白怜儿(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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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怜儿伤得很重,病得很重。

    她脸色煞白的躺在一张大床上,床的另一边,平放着名叫楚中天的那一副皮囊,看上去就像一个憨憨的胖子怀抱着一个病入膏肓的美丽姑娘。

    那个叫做怜儿的姑娘,守在她的床边三天三夜,衣不解带,终于换回了她的复苏。

    白怜儿所率领的白莲圣卫,在那场大水中损伤殆尽,白无愁至今音信全无,幸存的人带着她的这副皮囊来到了这所位于城西的、幸运的没有被大水损毁的房子里与她汇合。

    房子虽然没有被损坏,但是终究是被大水浸泡了几天,处处显得湿漉漉和阴冷,就连燃起的炭盆都半死不活的摇曳着火苗,就像这时候的白怜儿。

    明州城的城门,已经被大水裹挟着碎石、朽木和残肢壅塞塞死,无法打开,整个城市就像是一口注满了水的大瓮,让活着的人们只能找寻一切可以漂浮在水面上的器物,聊以立足。

    通往西城门的道路,在大水停歇的那个清晨就已经被官军封锁的严严实实,让幸存下来的,想要去城西高地暂歇的灾民们怨声载道,甚至段知府亲自出面都无能为力。

    好在,一道命令很快从城西的一个神秘大人物的手里传了出来——明州城的另外三面城墙,因此而被推倒,淹没了大半个明州城的大水,在半日之间就迅速的退去。

    如今的明州,充斥着灾后的惨淡,几百年的繁华几乎一朝丧尽,明州的父母官段洪老大人,几乎一夜之间就白了须发,却依旧强撑着病体四处奔走着。

    明州,这个在江浙一带都数得上的富庶之地,经此一灾,已成潦倒。

    白怜儿现在的心情,就好像这明州城的环境一样,哀愁惨淡,不是因为她手下的人都已经死的死残的残,最忠诚于她的白无愁也生死不知,自己更是半死不活,而是因为她在忧心着赵大宝抑或朱顶,那个她认定了的男人。

    房门轻轻推开,身体同样很虚弱的朱玲珑,在花魁怜儿的搀扶下,走了进来。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是怎么都想不到,那个贪吃的小胖子,竟然是如此标志的一个美人。”

    白怜儿虚弱的回以微笑,没有说什么。

    “我的命是你救的,如果不是为了救我们两口子,你也不会被那根横梁刮到,不会受这么重的伤,虽然我知道你是看在大宝的面子上,但是你终究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我不瞒你,我是当今皇上的第十三女,我叫朱玲珑。”

    白若怜微感惊讶,眨了眨困顿的双眼,微微的点了点头,示意自己了解。

    “你,喜欢大宝?”

    面对朱玲珑的问话,白若怜苍白的脸上终于出现一丝红润,而后重重的点了点头。

    “我男人已经凑足了人手,协助知府救灾,也尽力的去找大宝,我们比你还急,他是我们的弟弟,但是……哎……”

    朱玲珑一声叹息之后,房间里的气氛越发的惨淡起来。

    许久之后,突然想起一件事的朱玲珑,嘴唇颤了一颤,终于还是出口说道:“大宝有个娃娃亲,小姑娘叫小花,容貌虽然比你差了不止一筹,却对大宝很执着,很痴。”

    白怜儿的脸色愈发的苍白了几分,轻轻的吐出幽兰,终于开口,声音很小,即便就坐在她枕边不远的朱玲珑也是勉强听清:“只要他活着,怎样都好。”

    朱玲珑又是一声叹息:“我这弟弟,哪来的这些女人缘,先是小花妹妹为他寻死觅活,偏偏还招惹了厢房那个娇滴滴的郭曦,现在又加上一个有情有义的你,冤孽啊!”

    一个月之后,白怜儿的伤病将养的好了大半,徐翔坤带着手下在灾后的明州城发了疯一样的找寻,却始终没有发现朱顶的踪迹。

    他们所在的那个院子里,一直有一种哀伤蔓延,除了一间外人居住的厢房,与他们的情绪相反,郭曦从未有过的安宁。

    不再担心被父亲嫁给某个自己不喜欢甚至为人很不堪的郎君,不再担心家里哥哥们的欺辱,不再担心大娘的责罚,不再担心在书院里得罪了某个女同窗而给父亲面上难堪,她在这里虽无自由,但是最少不再是一枚任人拿捏的棋子。

    最主要的是,她终于有了一个真心疼爱的她的母亲,她亲生的母亲。

    “娘,你是说那个放浪子其实是一个大人物?他真的不是个傻子?”

    刘翠娥小心的将鱼中的软刺一一挑出,将一块鲜美的鱼肉夹进女儿的碗里,这才回道:“是啊,那赵公子的身份绝对不简单,锦衣卫千户那样的高官他说打就打,对方都不敢有丝毫的反弹。”

    郭曦慢慢的将鱼肉在嘴里咀嚼,有些含糊的问道:“那我要是真嫁给了他,是不是以后就再也不会有人欺负我了?”

    刘翠娥先是强撑起凶脸呵斥了一句:嘴里吃着东西时候,不要说话。

    换来女儿的一大口菜送进嘴里和鼓着脸颊对她做鬼脸,才无奈的摇了摇头,恢复一脸宠溺的表情。

    “也难啊,女儿啊,此间主人似乎对赵公子大有情义,又偏生貌若仙人,家世又不是你能比的,都怪娘没给你一副好脸蛋,以你普通的容貌,还有现在这个见不得光的身世,怕是能做个妾,都是此间主人的大度了。”

    郭曦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随意说道:“娘啊,做什么无所谓的,甚至给他做个冥妻,女儿都是无所谓的,只要不用回到那个家里,女儿什么都愿意。”

    刘翠娥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终究没说出口,只能抱着自小受了她想象不到的苦难的女儿,失声痛哭起来。

    “梆梆梆。”

    轻柔的敲门声响起,刘翠娥赶紧放开脸上淡然的郭曦,整理好仪容,打开那扇几乎没人敲响过的房门,门外赫然正是此间女主人的贴身丫鬟,怜儿姑娘。

    “怜儿姑娘您来了。”

    怜儿对着刘翠娥和没有起身意思的郭曦道了个万福说道:“大娘,以后别再叫我怜儿了,小姐给我改了名字,叫心莲,我这次来是知会一下郭姑娘,明天书院重新开课,小姐的意思是,郭姑娘可以去继续就学了。”

    郭曦脸色剧变,懦懦的问道:“我,我能不去吗?让我父亲知道我还活着,我就真的没有活路了。”

    更了名的心莲嘴角微微上翘:“小姐的原话,给他郭远安按个狗胆,他也不敢再找你麻烦!”

    白怜儿坐在自己的床上,看着楚中天的皮囊,已经呆了很久很久,明日书院就要复课,她是应该以本来面貌去见朱顶,还是继续做他的好兄弟楚中天?

    她坚定的相信,朱顶一定还活着,甚至明天会照常的去书院上课,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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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章 杨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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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荏苒,自水灾那夜失去朱顶的消息,已经一年有余,朱顶一直没有出现过。

    明州城的人口,骤降了四成,无数个家庭流离失所,无数个父母失去了喜爱的孩子,无数的儿童失去了家庭的温暖,段知府一急之下大病一场,自此身体每况日下。

    新任同知罗贯中,接起灾后安抚民生和重建家园的重任,不辞辛劳的奋战在第一线,在极短的时间里就恢复了一点点元气,至少庞大的灾民群体没有乱起来。

    扬、张、屠三大豪族在这次大灾里损失惨重,每家都有几个核心族人丧命在这场大灾里。

    自古天灾都是上苍见罪于天子的预兆,经有心人散布谣言,****的种子便在近十万的灾民里传播开来,却不及发芽,又被一场大水淹死。

    白莲教不止会蛊惑民心、制造****,安抚起人心来,也是出奇的好,在明州城白莲教分舵的配合下,这些无处所依,只能在残骸和断壁之下苦熬日子的百姓,情绪竟然出奇的好。

    罗贯中和临时抽调的锦衣卫、六扇门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抓了很多人,有市井小民,有江湖走卒,更有三大豪门的紧要人物,若放在以前任何一场灾难里,如此在“难民中”不罪而捕,势必会掀起一场大乱,可是这一次,非但无风无雨也无浪,这要归功于白莲教。

    难民几乎都是白莲教的教徒,对白莲花的信仰本就无二。

    至清至丽的那朵白莲花,终究还是再一次披上了楚中天的皮囊,回到了学院,没见到白无愁,更没见到朱顶。

    只有易广远那愈发得意和恶心的嘴脸。

    拖着一副胖子的臃肿皮囊,她走在已经恢复了一些生机,甚至比灾前更热闹几分的街上机械的滑动着,手里是一大纸包的吃食,现在的她贪食之症似乎越来越严重,无时无刻都需要有东西在嘴里咀嚼,只有嘴里的食物,才能够让她那颗惶惶的心,稍安。

    和她一起长大,她视为兄长的白无愁消失了,她芳心暗许,不管对方是何等身份她都打定主意成为其新娘的赵大宝,消失了。这世界上唯二的两个可以让她心里安宁的人,都已经消失了一年有余,多少次午夜梦回,她都梦见自己化身精卫,流着泪,衔着石,欲平大海,醒来却还是那个让她如此孤寂的世界。

    “胖子,打起点精神来,今天可是有大热闹看的,接完知府,咱们还要去码头,那两艘征用了大半城劳力加上金陵来的三千工匠赶工一年的巨船,今天就要试航了。

    保密工作做的太到位了,我一个堂堂的小公爷都看不了一眼,你说说朱……

    反正那个混蛋就是一点面子都不给我,今天见了他,咱们兄弟可要好好拾掇拾掇他,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就玩消失,真是不地道。”

    披着胖子躯壳的白怜儿,机械的跟着队伍行走,时不时的将手里的食物塞进嘴里一些,麻木的咀嚼着,其实她已经吃不下太多的东西,这样做只是为了填补心中的不安,这是她自小就养成的习惯,以为只要有食物,一切便都会好,可是现在,再可口的美味也无法将心中的空隙填满。

    同知罗贯中这一年来不辞辛苦的经营着这座被风雨摧残的城市,没有饿死一个人,极少出现纷争,没有人趁乱行不法,这一切虽然少不了白莲教和锦衣卫的全力配合,但是也不得不说,他本人的能力要比一直卧床不起的段洪高出几筹。

    所有人都知道段洪的知府做不了几天了,所有人都以为下一任知府,必然是这位能干、敢干的罗同知莫属,可是就在不久之前,一纸公文到达,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名字,被空降来到明州,补了段洪告老之后的空缺,成了新一任的明州知府。

    很多人都在为罗贯中鸣不平,甚至有人不忿,更有甚者早早的开始联络起来,准备把新来的知府架空。

    不是权欲熏心,任谁把一个烂摊子经营的初见声色,甚至可以预见用不了几年之后,明州就会恢复它最辉煌的面貌,甚至更胜往昔,却被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所谓名士摘了果子,都会不愿和不甘,都不会将自己的辛苦成果拱手相让。

    罗贯中阻止了向自己献忠心的下属,他们有不愿,更没有不甘,他极为欣然的等待接受新任知府的统辖,因为那人,是他的老师。

    他的老师本名彦端,字肇瑞,号子安先生,为了躲避朱元璋的征辟诈死,这一次出仕,原名自然不可能再用。

    所以老师启用了以前的化名,施耐庵。

    胖子跟随出迎知府的队伍,一路来到了城外十里亭,时间尚早,知府仪仗还不见影子,生员们大多簇拥着易广远攀谈着,没有了白无愁的压制,这个易家的继承人当真在书院拉拢了不少拥泵,这让徐.辉祖很恼怒,白怜儿也同样很不喜欢这个人。

    她与朱顶同样的感触,此人太假。

    一炷香之后,明州的大小官员都已经到齐,进到临时搭建的草棚子里躲避高高的热阳,孙夫子的车架才最后一个到达,自然又少不了一番见礼。

    仿佛约好了一样,就在夫子来到不久,便有依稀的鸣锣声声,再过片刻,便看到一支百人的队伍缓缓的向这里过来。

    看着当先从队伍里行出的,穿着一套书院生员服饰的人,白怜儿的心里一喜和一突。

    喜得是,她最在意的人之一,终于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突的是,她万万想不到,这人会和一个地方大员混在一起。

    这人,正是消失了一年多的白无愁。

    然而,更让她万万无法想到,甚至脑中一乱的是,那个穿着知府官服的人,她也认得,或者说可以称得上熟悉,那人正是已经失踪了的书院教谕,曾经的明州城话本家和私塾先生,那个孤寡的老人,那个收养了她最在乎的赵大宝的,方而广老人!

    方而广,施耐庵,或者她早就该想到。

    她的视线焦急的穿梭着,从恭迎知府入城一直到队伍已经行到了城东码头,从未停止过,可是那个懒散的身影,却始终没有出现。

    她的心,越发的灰暗起来,想来,或许,大概,他,真的不在这个世界了吧。

    之所以知府大人还未就职,就要来到城东码头,是因为那两艘救活了城中居民,甚至让明州城再度生机盎然的大船,今天要试航。

    洪武大帝早有旨意,这两艘大船,将关乎到大明的国运,明州这一年的所有事物,几乎都是围绕着这艘船在进行着。

    朱顶和朱棣,在已经完全建好的巨舰上巡视着,不敢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大明未来能不能走过连番的再难,少死一些人,就看这两艘大船,能不能从富饶的大海上,带回足够多的粮食,为此,朱顶已经在船坞呆了一年,监督了一年,带出了好几个老工匠。

    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并且发誓,哪怕进度慢一点,也再也不会脑袋一热的跑去制造部门督造,简直是要了亲命!

    他所要的生活可不是终日忙碌,他要的是自己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跑断腿和耗尽脑细胞的,不应该是他,而是手下的人。

    “殿下,八门洪武大炮齐射,正中船舷而无大损耗,这船才算达标。

    逆风而行,一个时辰至少要航出六十里开外,这船才算达标。

    容纳五千兵士,满载三十六门洪武大炮,又不会影响前两者,这船才算达标。”

    朱顶拍了拍船帮,扯下身上的围裙,长舒了一口气。

    “你们去试航吧,不达标绝对不准上岗。

    我就不凑热闹了,这一年可算是把我累屁了,我得出去好好撒撒欢儿,再见了您呐!”、

    言罢,也不管身后传来的朱棣那阵阵笑骂,像是一条脱了僵的野狗一样,带着家狗大黄和一点都没长大的小狐狸,向着角门杀去。

    白怜儿沮丧的走在队伍的最后方,进到了那堵高高的墙体的那一端,纵然心如死灰,也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撼,原本能够容纳数百条商船的码头上,被两条几乎有一套大宅子一样的大船塞满,船身表面被漆成淡蓝色,远远望去,仿佛大海的凸起。

    “胖子,怎么样,相当壮观是吧,悄悄的告诉你,这两艘船的外壳,可都是铁的,对敌的时候咱都不用开炮,用撞的就行了!”

    白怜儿呆呆的点了点头,算是回应耳边的声音。

    募然之间,她觉得这声音好生熟悉,那是无数次在梦里的你我呼唤,她转过脸,看到的是那张她朝思暮想的面孔。

    眼泪再也不能自禁,情感再也不能自矜,她忘记了自己披着的是属于楚中天的皮囊,忘我的一声高呼,便向着眼前人的怀中扑去。

    朱顶骄傲的看着两条拉响了启迪,冒着黑烟缓缓开动的巨船,这是他一年的辛苦所得,他混吃等死的完美人生,正在和这艘大船一样,徐徐启航。

    他刚要转过头,想要问一问,胖子是否知道一个叫林蛋大的美丽姑娘,哪知道,入目的是胖子庞大的身影,然后就在一阵尘土飞扬之下,被胖子牢牢的压倒在地。

    ~~~

    第一卷,篱落江湖远,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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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傻子中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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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夫子抽风了,明州,或者说已经改制成为宁波的学正张慧仪急的直跳脚。

    老夫子通令书院第一期生员,参加本届院试,不论是否有功名在身,都必须要拿一个秀才回来,算是今年的考较大试。

    这不是胡闹吗?!科举乃是千古大事,就算是第一步选拔的童试,又有谁敢马虎和儿戏?

    孙美和自己就是前元科举一步步走出来的,他怎么会不知道此中的严肃?

    张学政把嘴皮子都磨破了,孙老夫子还是那副老神在在,还是那一句:“精钢需百炼,不磨砺何以成器?”

    张慧仪真想跳起脚来指着老夫子的鼻子大吗:你那帮徒子徒孙还磨砺个屁啊!他们参加童试,还有普通学子什么事儿!

    最可气的,就是知府施耐庵,这位老大人从上任之后,只做过三件事:

    第一件,全面交权给同知罗贯中,自己猫在知府后衙,寻常人等根本难见其半面。

    第二件,闭门写作,因为新起的一座大型的造船厂和重新开通的航道,现在已经基本恢复了生色的宁波城,街头巷尾讨论最多的,不是半年之前远洋出海的两艘巨无霸,而是一本叫做三国通俗演义的话本。

    继几年之前大火的水浒传之后,这个故事已经成了各个茶馆坊司的必讲段子,只是这故事放出的有些太慢了,大家都被诸侯汇集斗董卓的情节卡的茶饭不思,那吕布骁勇无敌,到底是何许人也将其战败?

    不敢催啊!知府大人不干正事,还不赶紧更新,这是要闹哪样!?

    第三件,却被宁波百姓,当故事在瞧看着,那就是知府大人的那个傻孙子,书院大比,调戏了郭家千金,书院门前又公然映射当今国母皇娘,最近还染上了龙阳之癖,对象要是个漂亮后生也就罢了,出航的那天,可是有无数双眼睛,看到他和那个叫楚中天的愚笨胖子翻滚在一起,不堪入目,不堪入目啊!

    然而,就算是如此,还则罢了,毕竟是个人爱好,除了碍眼却不怎么碍事,更和别人没啥关系,可是自从知府大人当上了知府,这傻子依然快变成了武疯子!

    就在昨天,这个平时看起来蛮灵醒的半大小子,又在街上把屠家的偏房公子给打了个生活不能自理,顺手还把那个因其生事的卖身葬父的俊俏丫鬟掠回了家!

    强欺豪族子弟,私掠民女,却无人敢管,宁波百姓倒是没有怨声载道,只是觉得那个傻子行事太霸道了些,太不给别人留面子了些。

    傻子赵大宝欺负的可都是大族豪门,对普通百姓秋毫无犯不说,还经常跟着知府大人下去接济那些真正有困难的人家,甚至有些青壮还能想办法安排进宁波速递商行和造船厂,这两家可是现在宁波的头号好地方!

    至于强抢民女?现在穷苦人家的大姑娘,呆着没事就街头巷尾的乱窜,为的,就是想被这位傻衙内强抢走。

    就上个月,最近被抢走的杏儿姑娘,可是嫁了一个好人家,自己享福不说,还把一个原本破破烂烂的家,也提带的有声有色起来。

    娶了被傻子抢走姑娘的人家可都已经放出话来,新媳妇,是如假包换的黄花大闺女!

    傻子吗,龙阳之好吗,大家都理解,理解!

    施耐庵当着知府不务正业,整天就知道写自己的话本和给傻孙子擦屁股,好事也没少干,隔三差五就组织一批郎中在码头免费义诊,分批分拨,划区到片,不去就问罪里正!

    真有病,快递商行和造船厂管治好,实在救不回来,管丧葬!

    这么好的知府,有点个人爱好,有个不争气的傻孙子,百姓都对他深深的同情和爱戴着。

    看着隔三差五就冒出来卖身葬亲人的外地人,想想自己过去的日子,想想大明四处都在遭灾,宁波的百姓心底暗暗打算,就算知府大人一辈子都不打算理会政务,将来他要是真的被上面治了懈怠之罪,自己也要用一把把万民伞把他撑上去!

    当前的宁波,不需要知府大人有作为,就怕知府大人胡作非为。

    像现在这位什么都不干,还能写写话本,愉悦百姓业余生活的知府大人,哪里去找?

    至于那位傻衙内,又没有什么大恶,欺负的又都是豪门大户的浪荡子弟,和他们这些寻常百姓有何等关系?

    施耐庵到任半年,什么政绩也没有,便深受百姓爱戴,甚至朱顶的“傻”都没怎么给他染上污点!

    这一日,难得没有什么政务侵扰,宁波城的实际执掌之人罗贯中来到后宅,与自己的老师,共参那部新书的激昂之处。

    “老师,学生觉得这一句当做修改,想那吕布乃是勇猛无匹的无敌之将,也小有计谋刘关张三兄弟若想激起他的震怒,一句无耻被主小人,怕是万万不能。”

    施耐庵穿着知府袍服,虽不理政事,可是这身官服,他却常穿在身的。

    他轻捋长须,砸吧砸吧嘴,点点头,认可了罗贯中的建议,却又踟蹰了许久,最终无奈的放下笔。

    “还是再斟酌斟酌吧,毕竟是一位万古名将,虽名节有污,可是那份用武,确是古今难得,倒也不好太儿戏了。”

    一边抱着一枚红薯慢悠悠啃着的朱顶,终于把嘴里的甜腻咽下,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无耻的支招:“张三爷大喝一句:兀那三姓家奴,还不速速领死!”

    施耐庵和罗贯中齐齐一愣,又细细品咂一番,一口同声道:“大善!”

    朱顶无耻的接受了两位长辈的赞美,坦然受之,丝毫没有作为强盗的羞耻之心。

    “老师,大宝天资聪慧,见事也是极明,为何却担着一个傻子的污命,这对他以后的发展可是大大的不利啊。”

    已经知道了朱顶真实身份的施耐庵,正奋笔疾书,无所谓的回道:“随他吧,他高兴就好。”

    便不再理会替朱顶叫屈的罗贯中,快速的铺展着自己的故事。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门外响起一声兴奋的呼喊:“禀告大人,大喜,大喜啊!小少爷末等及第,高中秀才!”

    “啪”,施耐庵被这一声叫嚷惊得手下一抖,在雪白的纸上留下一道大大的墨点,不能置信的问朱顶:“真是你自己考上的?”

    朱顶一昂头:“末等?不可能!”

    老头子和罗贯中同时叹气,就凭他朱顶那笔连启蒙孩童都不如的破字,还有他傻子的名声,就算依旧就读于书院,可是他考上了秀才,也注定会被所有人看做是他们俩出力了!

    这下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问题是,这个真没有!

    ps:在火车上过夜,手机码字,错字和不通的句子可能略多,实在不便修改,见谅。

    再有,本卷卷名应该是,子不语怪力乱神,引章是兰若寺的故事,不喜的请删书,不要软刀子墩肉,心塞啊。。。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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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人命从来不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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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不再和两位老人家搀和,随便打了个借口,就从书房退了出来。

    说来有趣,又用化名出来骗人的老头子,在知道了朱顶的真实身份之后,就不再过多的管束他,甚至连每天逼着他练字的功夫都省了,按老爷子的原意,就算朱顶才高八斗能比管仲、萧何,那他这辈子也只能是个大闲人,富贵闲人,不管哪一个皇子未来继承大统,都不可能重用他这个私生子。

    倒是不明真相的罗贯中,兴奋的不行,在他眼里,朱顶这个在别人看来是傻子,可真实却是个很不错的孩子,不说多聪敏,但是凡事都有他不同的见解,凡事都能广为延伸,让他这个干吏都大受启发。

    他是真心觉得朱顶,是一个可造之材。

    朱顶中了秀才,即便是末等,那也是秀才,同样有资格参加后面的一系列科举,也就是说,朱顶是有机会当官的。

    就在去年,还有一批贡士被直接下放为官,罗贯中觉得,朱顶虽然在经义一道上悟性有限,却可以走一走这个路子,而且他敏锐的感觉到,这样的好事,恐怕持续不了许多年了。

    所以罗贯中做了一件事,他背着没比自己大几岁的恩师,写了一封保举信,要把刚中秀才的朱顶,送进金陵国子监,直为监生,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这件事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可他却想不到,就这样的一个小小的动作,在一个月后,却又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波折。

    按下此番暂不提,却说朱顶出了书房,走出后院,便迎来了出去办事的陈二二。

    依旧是邹蚺留下的那个小院子,或者说,是灾后重建的崭新小院。

    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连座椅的位置都原本的复原,朱顶喜欢那个布局。

    他坐在那个他很喜欢的位置上,缓缓的压动,让摇椅慢慢的摇晃,闭目养神,听着陈二二的报告。

    “燕王殿下已至扶桑,果然如大人所料一样,那里现在正纷乱不休,军阀征战不止。

    只是属下有一事不明,那扶桑不过弹丸之地,军无利刃,民不果腹,却为何让大人如此忌惮……”

    朱顶双脚垂地,止住摇椅的动势,认真的对陈二二说道:

    “这几年海盗渐渐的闹了起来,除了我华夏的乱民,更多的却是蛮夷,这些蛮夷中的大半,就是这个弹丸之地里出来了,不要小看扶桑人,他们是一群谦卑的狼,在他弱小的时候,他会像最忠诚的狗儿一样,对你摇尾乞怜,讨得你的欢心,骗取你的饵料,然后在他强壮起来之后,狠狠的给你来上一口,甚至惦记着占有原本主人的一切。

    绝不能看着他们做大。

    还有,那扶桑岛上有一样我大明极为匮乏的资源,那片群岛上,有数不胜数的银山。

    天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属于我大明的,更何况他这条养不熟的狼。”

    “叫周箜进来,你在门外把守,我们说的话你可以听见,但绝不许外传,更不要让人接近。”

    不一时,满身镣铐的周箜就跪在了朱顶的面前。

    “我,听说了,那天他们劫狱,你是替我掩护了的,刘翠娥也不是因为你才被掠走,是我错怪了你。”

    周箜听到朱顶的话,累了满面叩头不止。

    朱顶没有拦他。

    “本来,我是准备杀了你的。”

    周箜叩头的身形一顿,续而更加卖力的磕头,砰砰作声,血染青砖。

    朱顶终于微微的点了点头:“停了吧,你磕死了,这活命的机会,我可就省了。”

    周箜满怀期望的抬起头,任额头上的鲜血漫过眼边,却不敢眨眼,生怕最后一丝生机离他远去。

    “交给你一个任务,重任,这件事情做得好,我保你周家三代富贵。”

    周箜当即正色顿首:“小人敢不效死!”

    朱顶也不管对方看不看得见,摇了摇头:“先别答应的太早,这件事情,或许比死还要痛苦。”

    周箜跪伏在地上,没有抬头,只是身体轻轻的一颤。

    “我要你,去一个叫做扶桑的地方,找到他们的天皇,取得他的信任,效忠他,帮助他,架空他。

    我要你,成为扶桑真正的王!”

    “从今以后,世上没有周箜,只有一个叫做调调大丸的扶桑人。

    我的人会安排你进入一支海盗,会给你必要的帮助,但是不会太多。

    你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学会扶桑语,你要用最快的速度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扶桑人。

    你死了,便真的死了,我大明的周箜千户已经因公殉职,自然不会再死一次;你若活着,带我大明真正平定扶桑之日,你,便是我大明崛起于世界的大大功臣。”

    “你,可以因为执掌权力而滋生野心,可以用我大明给你的便利反过来与你的故国为敌,但是在那之前,你最好想清楚。”

    “陈二二会指引你一切,我在大明等着你的好消息,或者等着你掌权之后,回来向我报仇,我都会翘首以待。”

    “人是会变得,我不需要你的誓言,我只看结果。”

    “去吧,等到下次重逢,我会为你举办最隆重的庆功宴,或者,用你的人头祭天。”

    朱顶闭上眼,缓缓的让摇椅上下摇动,再也不看满脸惶恐的周箜一眼,直到对方跟着陈二二远去、消失,才复又一叹。

    “你就这么把握,这个人在执掌了一国的权柄之后,不会向你索回今天的屈辱?”

    屋子里除了朱顶,还有一个人,一个很胖的人,楚中天。

    难得的,他今天的手边没有任何的食物,只是习惯性的将胖胖的手,塞进朱顶的怀里,拿出瓷瓶,倒出蓝色的小药丸,含在嘴里,颇为受用。

    朱顶同样倒出一粒含在嘴里,无所谓的说道:“我可没这个把握,谁知道他将来能走到哪一步,又因为手里的权力,会生出什么样的心思,人心是最不可捉摸的。”

    “你真的不担心他将来会叛了?”

    “有什么好担心的,只要他能完成自己的任务,成为我要的那颗棋子,顺我、叛我,又有什么关系。”

    楚中天眉头微皱:“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那么重视那些扶桑人,但是你布置了这样的一手大棋,一旦在这棋子身上遭到反噬,最好的结果,也要死上很多人,人命关天,你要谨慎用之。”

    朱顶不以为然的说道:“相信我,他不敢,就算他敢,死的也只会是他的人,或者是他最忠心的手下。”

    “还有,人命这种东西,从来都只关乎于人,与那无智无灵的老天什么关系?”

    房间里陷入了短暂的寂静,直到朱顶再次开口。

    “哎,胖子,那个叫林蛋大的姑娘真的是你表妹?什么时候带出来见个面呗?”

    胖子脸色一滞,鄙夷的对朱顶说道:“你不是连那个叫郭曦的都没搞定吗?不是非人家不娶吗?怎么着,见我表妹国色天香,动了歪脑筋了?这就不要那个让你死活都不顾了的郭妹妹啦?”

    朱顶一脸正色:“圣人有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想见见你表妹咋啦?郭妹子那一定是我的,谁敢抢我弄死谁,你表妹吗,嘿嘿,胖子,所谓鱼与熊掌我可全得,咱俩这关系,肥水不能流外田啊,你可是我兄弟!”

    胖子狠狠的瞪着朱顶:“你可真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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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放学抓紧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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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捧着碗里的,绝不撒手,谁敢惦记,便一巴掌拍死。

    锅里有好的,也不准备放过,更不准备给其他人和自己抢的机会。

    这,便是无耻,便是现在朱顶的心态。

    那个白衣飘飘的姑娘,的确是让他动了心,不仅仅是那双美的惨绝人寰的灵动大眼,不仅仅是张让任何人都会失神恍惚的完美面孔,朱顶对她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一种无以言说的心动。

    一度,朱顶竟然觉得,那女子便是他最好的朋友,就是楚中天,就是胖子。

    可是很快,他就把这种想法抛之脑后。

    诚然,传说中的易容术的确存在,但是以朱顶的见识,和青囊书以及他做接触过的杏林之道当中,从未有过那样的神迹,能让一个人完美的伪装成身材相差如此之大的另一个人,更何况这两个人性别根本不同。

    朱顶,与胖子可是有过一起如厕的交情,虽然必然没见过胖子那话儿,但是他可以确定,胖子是站着尿尿的。

    那一天,胖子带着周箜和刘翠娥母女俩去找朱顶的时候,朱顶曾经私下里问过胖子关于那个叫做林蛋大的姑娘的事情,胖子毫不犹豫的告诉朱顶,那是他表妹,至于为什么作为一个孤儿会有表妹这一件事,胖子还给朱顶一个大大的白眼。

    谁说双亲去世就不能有表妹?从师父那边论的不行吗?

    对此,朱顶表示无言以对。

    那个叫林蛋大的姑娘,还有一重身份,让朱顶乍听之下,很心塞,很沮丧的身份,她是胖子的娃娃亲!

    胖子是修了几世的福缘,能娶到一个比天仙还要天仙的老婆!

    但是,胖子每每总能给朱顶意外的惊喜,这一次也不例外。

    胖子告诉朱顶,他早就有了心上人,他绝对不会娶那个名字如此二货的姑娘,只是碍于师父的强命,不能和心上人在一起。

    而胖子的表妹,同样不打算嫁给胖子。

    于是,二人一拍即合,翘家!

    从地狱到天堂,是怎样的一种体验!朱顶想要掐死说话大喘气的胖子。

    而,真正让朱顶下定决心大胆的占有不放手的,却是让他无比纠结,觉得对对方不住的郭曦。

    郭姑娘很直接的表示:我这人吧,从小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没人疼我,本来就盼着命好,能嫁一个疼爱自己的夫婿,她也就知足了,谁知道有那么一个混蛋,大庭广众之下对自己表白,搞的满世界都觉得自己和那个混蛋有一腿,清白不清白的,跳大海里都说不清了。

    自己那个狠心的爹,原来是自己亲爹,可就算是亲爹,却还不如一个后爹,这个不亲不后的爹,要把自己嫁给一个以虐待女人为乐的更大的混蛋,自己是准备去死的。

    好在,是林姑娘救了自己,让自己摆脱了进入狼窝的苦难。

    但是林姑娘同时又表示,向自己表白的那个混蛋,是林姑娘名义上的夫婿的好兄弟,就算是名义上的,却也不好让对方难做,自己可以在这里住着,可以接受林姑娘的庇护,但是却不能躲着那个混蛋。

    自己认命了,以现在的名声,以现在的处境,似乎除了嫁给那个混蛋,对,别摸鼻子,说的就是你,我除了嫁给你还能有个人样,除此之外嫁给谁都会受到歧视。

    但是,现在本姑娘觉得是被你坑了的,我心不甘情不愿的,所以,能不能让我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的嫁给你,你自己看着办吧。

    还有,我妈说了,咱俩现在身份大大不同了,一个是被自己生父扫地出门的所谓养女,一个是知府大老爷的唯一孙子,所以正妻的位子自己也就不想了。

    但是,我娘说了,我绝对不能在正妻过门之前嫁给你作妾,那样会遭主母记恨,没准就得被玩死。

    我娘还说了,她看出来林姑娘和楚中天俩人都没婚嫁的意思,要是林姑娘能嫁给你作正房,那我的日子可就好过了。

    以上,便是朱顶从郭曦小姐红着脸,怯生生的,带着因为害羞和不安的颤声诉说里,得到的信息。

    他爱死这个年代的女人了,还没正经谈恋爱,就着急给自己找姐妹。

    这个年代的男人,幸福啊!

    这还纠结什么,未来的媳妇和丈母娘已经恩准,这要是不把握住机会主动出手,朱顶非把肠子悔青。

    于是,就有了朱顶对楚中天的那番厚颜无耻的对话。

    于是,从那往后朱顶每天就只作两件事,上学和回家,回楚中天的家。

    林姑娘,自然是等闲见不到的,朱顶倒是也不着急,这些日子,他和郭曦之间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最起码那姑娘不会像以前那样,话还没说两句,脸却已经要烧着了。

    这个年代就算还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但是在成婚之前想要拉一拉姑娘的小手,抱一抱姑娘的肩膀,甚至厚着脸皮一亲芳泽,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就算是姑娘家已经认了命,承认自己是朱顶的人,但是在明媒正娶之前,这些“伤风败俗”的举止,朱顶也只能做梦想一想吧。

    每次离开楚中天的家,朱顶就会掰着手指算日子,自己现在十四岁马上十五岁,郭姑娘和自己同龄,就按虚岁算,怎么也得等到对方十八岁才好下手。

    这三四年的光阴,可如何熬得。

    十世的老处男,总算要等到了开花结果的时候,却被时间掐住了喉咙,这是怎生得难受!

    朱顶站在楚中天的家门口,郁郁不欢。

    楚中天这个死胖子,从来都不说在自己离开的时候,送一送自己。

    朱顶带着从燕王身边硬讹来的一个伴读和一个书童,一步三回头的向着街口走去,惦记着回去之后该搞点什么新花样,讨得郭小姐俏脸一笑。

    伴读是个和尚,法名道衍,俗家姓名,姚广孝;书生是个太监,叫马三宝,而朱顶已然决定,在不远的将来,抢了朱棣的命名权力,赐名这个小太监叫郑和,让他率领大明的无敌舰队,去西洋耀武扬威。

    而现在,朱顶却只是把他们二人带在身边。

    姚广孝好像就是个为证明自己价值而存在的人一样,把他放在朱棣身边,朱顶实在是放心不下;至于硬留下还不叫郑和的小太监,这纯粹是朱顶的恶趣味。

    不过,朱顶最近是无暇调教二人了,恋爱中的他,哪有心思去理会未来会发生的事情。

    都说郭曦长相最多就算普通,虽然谈不上丑,却绝对算不得漂亮,可是朱顶横看竖看,倒是觉得很顺眼,很舒服,虽然没法和那个美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林姑娘相比,但是却也想去不远。

    朱顶坚决不承认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绝对是审美观的差异。

    转角处,出现三人,中间一袭白衣飘飘,面纱舞动,一张美绝人寰的脸若隐若现,樱桃小口随风半露,嘴角微扬:“赵公子,可有时间和小女子说一说,你和我表哥提起过的那几桩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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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白美的人儿,黑心肠(补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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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顶终于知道胖子为什么不肯娶眼前这个比天仙还天仙的大美女了。

    她该,她活该嫁不出去,注孤生!

    这不,那天籁一样的声音,又开始嚼着讨厌的文字。

    “赵公子,你计划书里提到的琉璃虽然珍稀,可是却早就不是什么稀罕物了,哪个王公贵族、世家豪门,甚至大商贾家里没有那么一两件?

    按照你提出来的分成,小女子还莫不如在大食人那里接货,然后低价售卖了。

    这个我们要好好商酌一下,四六分账是决然不成的。”

    朱顶无力的一摊手:“那你说,怎么分。”

    白怜儿、楚中天、林姑娘本就是一人,一人分饰三角,却各有千秋毫不粘连,更是乐在其中,白怜儿是传说中的圣女,朱顶只知道有这么一号人,是他的未婚妻,而且也没准备和她有任何的交集;楚胖子自不用说,朱顶最好的朋友,除了那次给过朱顶一巴掌之外一直都是笑面迎人,对于朱顶更是有求必应,可谓只要有吃食,万事好商量。

    林姑娘这个角色,却让朱顶大把大把的薅头发,尖酸刻薄谈不上,惟利是图是夸她,今天朱顶提出的所有提议,只要和钱有所关联,这姑娘就会两眼放光,眼珠乱转,堪比街头砍价的不二圣手,宛如楚胖子见到了无双美食。

    在朱顶的眼里,楚胖子和林姑娘其实简直就是绝配!

    林姑娘俏皮的一挑眉头,虽隔着面纱,却也让朱顶一阵心跳,身体的某一部分竟然有种蠢蠢欲动的激动,自己这次几岁啊!怎么就和个色中饿鬼一个德行!

    朱顶暗骂自己一声没出息,更感叹这林姑娘哪里是个仙女,这绝对是个迷乱众生的祸事大妖啊!

    “三七开,不能再多。”

    可是,那姑娘接下来的话,让朱顶一下从烈日炎炎的盛夏,坠进了数九寒天,身体的一切机能回归本源,两只眼睛放出恶狗被夺了食一样的凶光,再也不顾什么形象,全忘了想要把姑娘收入房中的念想,一拍桌子大吼一声:

    “你怎么不去抢!你这比抢都狠!

    风扇和照明、取暖那一块,你说宁波林海,地底铺设线路多有不便,施工技术难度高,耗费人工大,成本高,三七开我也就忍了。

    可是这玻璃有个屁的成本?

    这玻璃就和白捡的钱一样!

    别把我这个拿去和洋鬼子的破烂相比,我这是无色的,无色的,无色的!

    你这样怎么让我把剩下那些想要什么颜色,就是什么颜色的法子交出来?

    你这不是做生意,你这是敲诈!

    胖子除了贪吃一些,从不在钱上计较,怎么到了你这里,却和一只铁公鸡一样!

    我不和你说了,我和你说不着,我去找胖子谈!”

    纤纤素手轻揭面纱,眼波撩动凝水莲莲,红唇微嘟,一脸的委屈,一脸的被欺负,看着怎么就那般撩人。

    小火儿又在朱顶的心里开始慢慢的咕嘟,不该硬的某个部位,又是火辣辣的勃然欲起。

    朱顶哀叹,这就是个小妖精,勾人魂魄的小妖精,能让任何男人毫无理智的拜倒在裙下的小妖精!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雄难过美人关,过美人关,美人关,人关,关……

    朱顶满心怨念的一咬牙,一跺脚,一脸的被抽筋扒皮的痛苦,几乎是用吼的说道:“最多四六,最多四六,不然就一怕两散!”

    画风急转,美人宛然,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在和朱顶说:“看你可怜,就依了你了。”

    可是朱顶怎么就觉得,勾引的意味仿佛更多?

    朱顶真是佩服楚胖子,这么个极品未婚妻,他竟然还想逃婚!还是佩服胖子,竟然能够理智如斯,真的娶了这个女人,胖子以后的日子还想过?能取舍,大毅力也!胖子好样的!

    朱顶认怂了,朱顶觉得自己不如胖子,所以他坚决的决定以身饲虎,母老虎。

    这个女人,朱顶决定,注定归朱顶了!

    白怜儿又从纸堆里抽出几张,眉头微蹙,思索了半晌,一脸肉疼的摇了摇头说道:

    “这个会很赚钱,赚很多很多钱,可是做起来有些难了。

    官府已经明文限制酿酒,今年大明又多处遭灾,我们多酿一些酒,可能就会饿死很多人,这个先放一放吧。

    钱什么时候都能赚,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人啊,怎么死都好,就是别饿死。”

    朱顶以为她是想起了楚胖子,也同样想起了楚胖子的童年,想起了他对食物变态的执着,于是心里也是一暗,不无安慰的说道:

    “饿不死多少,放心,再过半年光景,我的船,就会带回大量的粮食,如果运作得当,再以我的方法烹饪发放,且能捱过一阵,到时候,还在造的五艘更大的船,应该就能下海了。

    到那个时候,我大明就再也不会有人饿死。”

    白怜儿眼睛一亮:“那样的庞然大物,远洋出海,你真的只是寻找粮食?真的不是要寻夺香料和财宝?”

    朱顶一摸鼻子:

    “胖子还真的什么都和你说了啊,这货……

    当然,这次出海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找粮食,顺带着看看能不能在近处找一种叫做橡胶树的东西。

    人命为大,人都死光了,就算我把大明变得再好,我也享受不了这一切不是……”

    接下来的谈判,少了几分火药味,多了些默契和和谐,最终朱顶的那些丑字稿纸,基本上都被贱卖。

    朱顶很无奈,他以为胖子被这女人吃的死死的,坐在对面的可人儿告诉他,胖子管人,她管银钱,她想要调动人手,不需要经过胖子,胖子想要钱,不经她点头,一个大子都拿不出来。

    而朱顶之所以找他们合作,便是因为他们有忠心不二的手下,朱顶没有,他们有钱,朱顶和他们比起来,就是穷鬼。

    好在,朱顶信得过胖子,也对他们的“宰割”不甚反感。

    对此,朱顶虽然肉等非常,但是却也不如何心疼,就连那女人,早晚都是他的,除了有可能反悔的胖子,就只能是他的,谁敢抢,灭全家!

    目送朱顶离开之后,白无愁从内堂里走了出来,有些意外,有些哀伤的说道:“你变了,以前的你对这些黄白之物真的视若粪土。”

    白怜儿没有回头,看着朱顶离开的方向久久出神:

    “我的男人是个财迷,我也就只能是个财迷;其实不难,我把那些黄的白的,当成是吃食便好了。

    朱顶说得对,我这种……嗯,他叫心里障碍的病,是真的可以转移的,这段时间,我已经很少带着食物出门了。

    哎,金银可要比吃的沉得多……”

    朱顶出得门来,还没来得及感慨,就迎上了一脸焦急的陈二二。

    “少爷,徐翔坤被人打成了重伤!”

    PS:昨儿回来的很晚,很累。这章补欠,晚上还会有一章。

    吐槽一下,今天不用出门,九点打开电脑,外面施工,真是哔了狗了,嘈杂轰鸣的噪音,让我这个手残又脑残附体,一上午就只有这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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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敢作敢当游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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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发生的终究还是要发生,就算朱顶已经把那件事情遗忘在脑后,就算那件事情,因为徐翔坤和手下的弟兄,在这次灾后拼着自己的性命救人无数而变得无关紧要。

    可是那次投毒事件的的后手,还是让人轻蔑而又强硬的来到。

    为此,徐翔坤手下的十二金刚死八重伤四,而且俱都吃了官司,有理说不清。

    徐翔坤本人,更是只剩下一口气。

    镖局,是一个很古老的行当,其最原始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春秋时代,自隋唐开始,水运大兴,于是不论安全、费用、人员都远较水陆昂贵和冗杂的陆运行镖便不上不下的生存着,直到洪武大帝前几年的禁海令,让远途水运一度销声匿迹,催生了河运的繁荣和镖局的复兴。

    于是,相对的,又一个不上不下的行当随之崛起,那就是漕帮。

    和遍布天下的镖局不同,漕帮是上不得台面的松散阻止,没有任何官方的认可,其性质介于江湖绿林和码头劳工之间,暂时还没有形成同意的帮派体系,还处在以地方为单位的各自为战状态。

    就算再松散,无头不行,前明州现在的宁波,漕帮头领却是杭州人士,家里拥有整个江浙最大的镖局,暗地里更是控制着杭州一代的海运和河运码头上的大半劳工。

    不巧的是,明州城以前的所有小帮小派,幕后的大老板却都是那位总镖头。

    镖局名威扬,自元初开始至今,已经五代。

    总镖头姓林,家学渊源,颇得同行和剪径好汉“爱戴、尊重”,共尊江南第一镖。

    徐翔坤统合宁波大小帮派,无异于已经抢走了林家的一块鸡肋,虽然让对方气愤,但也不至于为了这么一块食之无味的丑肉大动干戈,小以惩戒,逼的徐翔坤服软认错也便罢了。

    本来就是一块赔本的买卖,但是林家却是还要脸的。自己的地盘被人撬了,里子不要也罢,但是可以不要钱,可以不要命,却不能不要面子,这便是他这种在江湖上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豪杰,最在意的东西。

    江湖人,活张脸。除非是像张三丰和少林、华山等古老的门派扛把子那样,已经几乎超脱世外,就算皇上都要假以颜色的存在,才可以在特殊时期,不要脸。

    他们那样的存在,一旦有什么能和脸面冲突,那十有八九就是涉及到传承断绝的千古大事。

    可是他林党南不是那样在江湖中高高在上传奇一样的人物,他不能不要脸,这次丢了脸,那些所谓的江湖同道,以后就真的可以不再给他脸。

    于是,就有了明州海啸之前的那场小打小闹的投毒事件。

    在那之后,明州的情形任谁都知道,而徐翔坤在那段时间的表现,江浙一带的官员和江湖大佬可都是有目共睹的,单算江湖,给他一个大侠的称谓都不为过。

    所谓大侠,不是你有多么高强的武艺,多少手下兄弟,多大的地盘,而是看你究竟有多好的口碑,做了多少让人称道的事情,有多大的脸。

    通俗一点讲,脸越大,侠字前面的那个大,就有多大。

    从那开始,徐翔坤的脸面很大,整个宁波的百姓,提到宁波快递商行的大当家的,没有一个不竖大拇指的。

    他的身份已经从一个翘了巨无霸边角料的愣头青,悄无声息的站在了林党南不远的位置,这个时候在因为以前的那点小事去找他的麻烦,便显得姓林的小气和不识大局,再怎么说,从绿林道算起,林党南也算是徐翔坤的前辈、长辈。

    而被这样一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抢了一块可有可无的地盘,就不再是丢人的事了,说好听些,他林大镖头那是提携小辈,不与其计较,非但不丢脸,还落了个爱护后进的美名。

    然而,这一切却都是江湖事,徐翔坤,毕竟不是江湖人。

    就算他已经名动江浙绿林道,他其实也还是个愣头青,在抢了姓林的地盘之后,随着宁波的海事重开,大量的商贾重新汇聚在这里,甚至许久不见的番外蛮商也开始陆续的出现在码头,原本只负责本城运输的徐翔坤和一众小弟,动了心思,利用地域和人脉便利,垄断了所有宁波通往外埠的运输生意。

    水运自己做,朱顶现在还真不缺那几条舢板船;陆运因为人手的关系,朱顶选择了外包,价格自然要比直接承运低了很多,以威扬镖局为首的一种运输单位,自然是选择抗拒的。

    朱顶一拍大腿,行,给你们口汤喝还嫌弃淡?行,你们自己玩去吧!

    从不过问政事的施耐庵亲自执笔行文,宁波锦衣卫千户陈二二署名,宁波知州罗贯中署名,宁波卫指挥使毛达亲自烙印,行文兵部;魏国公小公爷徐.辉祖私信他统管全国兵马的老爹。

    于是,征集全国退伍兵卒、伤残兵卒及闲散兵户,组成一个庞大的物流体系的公文便以急快的速度在各个地方预备起来。

    江浙一地,首为试点,统领这件事的,是宁波的一个千户叫做周韬奋,可实际上掌权的,却是徐翔坤。

    自从那纸巨船制霸海上抢夺财富的公文,被天生的强盗朱皇帝欣然的批复之后,宁波城可以说几乎就成了朱顶的封地,虽然这件事没几个人知道,但是知府是他爷爷,锦衣卫已经成了他的私人护院,卫指挥使曾经是徐达的亲随,而已经知道朱顶真实身份的徐.辉祖,根本就是无条件的配合朱顶。

    这宁波城,还不是随他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徐达主抓,各地方官员哪敢耽搁,只用了不长时间,徐翔坤那个已经进化成宁波物流的快递商行,就在江浙一地像蔓藤一样生根发芽,涨势相当的喜人,银子是花花的赚。

    而作为固有的大树,一众镖局自然被这个遍地开花的蔓藤纠缠的快要死去,狗急跳墙。

    朱顶,从这三天锦衣卫搜集来的信息里抬起眼,看着依旧躺在床上,面色惨白的徐翔坤,眼中难得的闪过一丝狠厉。

    “放心,这个仇我一定会给你报,你手下兄弟的仇,我顺带着也一起解决了。

    狗屁的行侠仗义游侠儿,还不是被断了财路乱咬人。

    打着男盗女娼的旗号,干着替天行道的龌龊事,狗屁的大侠!”

    “哈哈哈哈……”

    知道了自己的男人不会有生命危险和伤残的朱玲珑,终于走出了这些天的阴郁,被朱顶的一句话,逗得毫无形象的前仰后合起来。

    而被嘲笑之后,也意识到自己的话似乎哪里不对的朱顶,一摸鼻子,赶紧用另一句话,掩饰尴尬。

    “今晚连夜启程,小爷去杭州会会那个不知死活的林大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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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钱没带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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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主儿终于要出场了,一众雄性荷尔蒙分泌爆棚的大老爷们终于安静下来,视线同时投向高台的中央。

    朱顶自然也不例外,虽然他今天来到这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什么紫鹃姑娘,可好歹他也是个男人,听见场间的议论,自然不可能不泛起一阵阵的心痒,好奇于这个紫鹃姑娘究竟是长成什么模样,能让今天来到这里的人,如此的吹捧抬举。

    点亮整个厅堂的蜡烛,骤然间同时熄灭,唯一的亮处,就只剩那高台顶端,有丝竹之音冉冉,有丝丝绦绸自房檐卷下,白绸之间,是一个妙曼的身影。

    “这姑娘吃激素长大的吗!”

    朱顶身旁的十三太监听到他的叨念,也不免一笑。

    朱顶的各方面都不差,论样貌,虽然不能说貌似潘安,和白无愁那张帅到冒泡的脸也没法比较,但是相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他较之清秀的不是一两分;论头脑,救宁波于大灾来临之际,耗尽心神直接拯救了一万多人,而因及时引走大水而间接获救的,更是要数倍以上,更别说平时的小动作,小主意,莫说同龄人,就是争杀一生的十三都自叹弗如。

    但是有一点,也是朱顶一指纠结的地方,他矮,矮到身高要比同龄人还要哀伤那么一点点,加上因幼时创伤导致的瘦弱,其身形比之有些姑娘还要单薄一些。

    比如现在这位还在空中转着圈缓缓下降的紫鹃姑娘,就要比朱顶还要高上一头。

    如果信息对等,这姑娘和朱顶应是同龄。

    朱顶就见不得比他高的同龄人,男的不行,女的就更不行了。

    “啧啧,这胸一定隆过,不然怎么长了两颗西瓜?你说万一一会布绳子断了,她是胸先着地,还是脸先着地?

    你说要是那两颗肉球着地,会不会甩出一滩西瓜瓤?”

    “啧啧,这腿,从小没少敲折了重接吧?可吃了不少苦。”

    “啧啧,这腰,和射换过了吧?怎么接上去的?”

    “啧啧,这屁股……”

    一旁的十三太监实在被他絮叨烦了,接口打断:“小少爷,要不让老奴知会小的们,将那些绳索击断,将这女娃儿摔死,求个清净?”

    朱顶一摸鼻子:“十三,你太残暴了,你太不会怜香惜玉了!等会揭了面纱看看长什么样再说!”

    这一下,不光十三太监被朱顶的无耻搞的无言以对,和尚的经都念的串了篇儿……

    不得不说,这紫鹃姑娘能在这样的一个破烂院子里,在短短的三个月闯出这样的名气,其天赋之异秉,其身材之有料,真是没有哪个正常女子能有所比拟的,单论身材,就是美艳惊仙的白怜儿,都要逊色不止一筹。

    大多数男人看到这样的尤物,恐怕都不免心生占有之心,更何况这女子本身就是给男人消遣用的。

    可惜,朱顶从来不是大多数里的一员,除了那双在红色纱衣下几乎隐约全露的大长腿让他流了几滴口水之外,其他的却兴致缺缺。

    原因无他,那紫鹃姑娘的身形,实在是像极了后世变态整容的典范,毫无协调性可言,瘦瘦的身子,按着一上一下四团庞然大物,这即视感是深度强迫症的朱顶,绝对无法接受的。

    姑娘终于落在抬上,前厅的蜡烛依旧没有燃起,一阵阵口水声却此起彼伏。

    有一阵却在朱顶耳边,循声望去,竟是那已然忘了念经,直勾勾看着人家姑娘的道衍和尚姚广孝。

    朱顶一阵错身,让自己能离那和尚多远便有多远,顺带丢出一句:“秃驴果然都是变态。”让对方摆脱猪哥本色,显出金刚怒目。

    朱顶不理他,这种人就得晾着他。

    能把老朱留下来的产业给颠覆掉的人,岂会是简单角色?这货虽然平时捻声不语的,可是偶尔说两句话,就能说到人的心坎里,朱顶觉得自己要是没有从后世得知的历史,十有八九得被他忽悠进套。

    朱棣后来那么倚重他,不是没有道理的。

    可惜,朱顶来了,这个刘伯温后的第一参谋官,注定不能在斗倒朱允炆的大业上光彩崭烂了。

    这个时代,还没流行起鼓掌这么个礼貌而省力的欢迎方式,人们表达自己对喜爱事物或者人物的方式,还停留在最原始的呼喊和口号上。

    例如今天在场的众人里,就发出了诸如这样的呐喊:

    “这小娘们这身段,骚的够劲啊,一会儿谁都别和我抢,我是城东菜坊管事儿,得罪了我小心我叫你一年吃不上菜。”

    “哎呦喂,这个小妖精,这不是要了少爷我的命吗,这腰身,这屁股,品尝起来定然别有风味,这小妖精害人啊!诸位,不才在下愿意为你们代为受苦啊!”

    “吵什么吵,等大爷试试她那两团软肉一手握得来不,你们在上!你们谁有我手大!”

    林林总总,污言亵语不绝于耳,那姑娘依旧淡定的站在台上只顾使劲解数招展自己最重要的资本,全无羞涩意思;反观朱顶,已经面红一片。

    “各位大爷,不看脸面,光瞧我们紫鹃姑娘的身子,就知道这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极品胭脂马,今天哪位大爷能够攀骑在这姑娘的身子上,好好抚爱,让她知晓那般人间妙事,定能享得无边的美妙啊。

    老身知晓各位大爷现在心里必然是和长草一般,毕竟各位大爷纵横风花场无数载,必然不难看出,我这女儿必有那闺房中难以与外人说道的妙用。

    这里也就不多说了,我女儿今天破身,却也不会是这么简简单单的破身、见红便罢了,咱们前面还会有场前戏,名唤验身。

    让在场的一些大爷用尊驾老辣的眼光,判定我这女儿是否真的是女儿之身。

    今天参加验身关节的大爷们,将享有我这女儿的优先赏玩的优待,那边是说,在众位大爷骑腻了我女儿这匹胭脂马之前,我这女儿是不对外接客的。

    当然,还请大爷们准备好荷包里的银子,我这女儿的缠头之资可是不菲啊。

    废话老身说完了,大爷们报价吧,验身环节接纳十位贵客,叫价五十两官印起!”

    老鸨子声音方落,叫价声就一声高过一声,中间还夹杂着因被抬价而引起的叫骂声。

    男人对女人的想望,尤其是对紫鹃这样极品泄具的渴望,早就不是几顶银子能够隔断的,尤其是在那鸨妈说完没有进入第一关节的人,至少要等到进了此环节的人玩了痛快之后,才能才能饱尝手兽之欲,那还了得,等到了那个时候,一朵初开的曼陀罗还不给玩成黑灵芝?

    因此,那价格自起音开始就一路攀升,很快就叫到了三百两之巨,要知道,这还只到了验身关节,甚至连手都不能上一上,只不过看一样那女子身上的隐秘之处,如若真个要拿了紫鹃的红丸,那金额会是何等的令人乍舌?

    反正朱顶已经目瞪口呆了,他觉得自己挖了自己的坟之后,已经勉强能算作一个有钱人了,可是和这帮子烟花客一比,自己就是个穷鬼。

    朱顶今夜来此不是为了这姑娘,却也与这女子密切相关,所以这第一轮他是无论如何都要跟下去的。

    “你们带钱了吗?你家少爷我可是穷鬼。”

    三人纵然没有表面流露出来,可是眼神里或多或少的隐藏着这般意思:你个当老板的,找我们打工的要钱,你丫也好意思?

    PS:不成了,写这两章我就做沙发上睡了三觉,跪了,这是补前两天的,今天和明天的,明天发,洗洗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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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章 世界海盗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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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太监马三宝毕竟年纪还小,虽然平时里极为机灵,却也想不了那么许多,一听朱顶的问话,并没有像另外两人那样投去鄙夷的目光,而是实实在在的,从颈下拉出一枚玉阙,满脸不舍的递向朱顶。

    “少爷,我这里有一块玉,应该能值一些钱,您拿去应急吧。”

    小太监实诚啊,小太监好人啊,小太监比老太监和贼和尚强多了啊!

    朱顶接过马三宝递过来的玉阙,满意的拍了拍他的小脑袋:“三宝啊,这块玉少爷我不白要你的,想不想像燕王殿下那样,纵横四海啊?”

    朱顶向年少的三宝太监,投去殷切的期盼目光。

    果不其然,注定要成为伟大的航海家和外交家的小太监眼前一亮,小脸儿一红,谦卑的说道:“奴婢身份鄙陋,怎么敢和燕王殿下相提并论。”可是眼睛和表情里,却写满了:快培养我,快培养我,我就是天生的海洋巡航者!

    朱顶嘿然一笑,摸了摸三宝太监的小脑袋:

    “但是有一点你要记住,以后除了我找你要东西你要给之外,便只有你去找别人要东西,而且咱不还!尤其是将来你领船出海,扬我大明国威的时候,要好好学一学貔貅,咱光吃不拉,知道不?”

    这位在未来绕着世界送礼的三宝太监,日日被朱顶如此耳提面命,要是还能像固有轨迹那样善名扬海外,成了四处散财的外交亲善大使朱顶就把名字倒着写!

    朱顶,非常期待郑和成为世界海盗的那一天。

    换来龟奴,递过玉阙,简单的交代两句未带现银,明日来赎之类的,朱顶就开始性质盎然的看着大堂上那些或粗俗或假装文雅的家伙愉快的开撕。

    他一点都不担心那块玉阙的价值不足以进入验身节目,小三宝可是说了,那块玉阙乃是燕王钦赐之物,怎么得也能值个千八百两银子。

    朱顶心中感慨,自己累死累活也才撺掇出几万两银钱,看看人家正牌皇子,打赏一个小太监就是上千两,人比人气死人啊。

    朱顶笑眯眯的拍了拍身旁的座椅,拿出怪蜀黍诱惑邻家小萝莉的奇异表情,和蔼可亲的对小太监说:“不要拘束,来,坐这里,我们来聊一聊人生,聊一聊理想。”

    竞价还在继续,已经如火如荼,紫鹃姑娘依旧在淡定的搔首弄姿,那块比身上任何一处布料都要厚实许多的面纱,完全遮掩了她的面容,但是就如那老鸨所言,就凭她所拥有的身段,只要不是丑如如花,她今夜就能卖一个天价,熄了红烛享受的,还不是一个触感以及老鸨调教出来的磨人的功夫。

    厅堂里的一众健全男人都已经被台上若隐若现的白肉迷花了眼,就连和尚都开始一遍一遍的小声祷告着经文以静心。

    朱顶却有些腻了,这帮男人真是可怜,被那些来来回回的动作迷的神魂颠倒的,有什么好看的嘛,来个古典舞都比这个好,还不如来段钢管舞呢,真是无聊。

    找小太监谈谈心先,海盗要从小培养嘛。

    与拍卖不同,这种叫筹往往会以最高的价格统一成交,直到有人叫出一个价格,唱和的人不多于十人,就算成交,只会少而不会多。

    最终成交的价格,是让朱顶为之牙疼的四百五十两!

    四百五十两,就为了看个那啥?谁说明初都是穷鬼?这些钱能在现在这样的大灾之年半死不活的养百人月余,这些钱买来的药材能救活无数小病无人医治的人,这些钱最少能帮助二三十个那些经常出现在大街上卖身葬亲的可怜人。

    然而,现在,只为看一个那啥,这些人连肉疼都没有一下,还恬不知耻的得意洋洋!

    朱顶一拍桌案,愤恨的嘟囔:“真是过分,我大明正是灾祸不断的念头,这些匹夫不思救人积德,竟然为了看一块不知粉黑的臭肉就如此豪绰,真是气死我了!这些钱若是给我,我那黄金屋子的门是不是就凑出来了!”

    朱顶要在海边建造一所黄金宫殿,抱着老婆孩子坐看春花冬月的愿望,他身边的人几乎都知道,都以为这不过是一个孩子不切实际的幻想,更没想到他会在那些大义凛然的话语之后,转折到这个上头,于是集体呆滞。

    到底还是老姜弥辣,十三老太监自然也被朱顶的神转折搞的很无语,但是紧接着就祭出一记反击:“小少爷是什么时候知道,那个所在有粉、黑之分?”

    朱顶一摸鼻子,白了一眼要带坏他这个纯善少年的死太监,转头继续忽悠未来有无限可能的可爱三宝小太监。

    所谓验身,自然不会像朱顶以为的那样,远远的静观而不亵玩,反之是可以大玩儿特玩儿,几乎与无遮拦大聚会有得一拼,参与验身环节的十个主人,可以任意玩弄被验身女子全身的任意部位,只要那一成薄薄的肉膜不被破坏,只要不是见了红,一切都随着客人的意。

    而十位客人所带的仆从自然是不能上手的,可是也没人拦着他们看,也算是主人家给贴身信仆的一项福利。

    听完老太监的解释,还不怎么懂得男女之事也不大可能懂得的马三宝小太监一脸的懵懂,但是朱顶和早就已经不怎么淡定了的姚广孝小和尚,早就已经满脸的通红。

    见多识广的朱顶,甚至已经脑补了将要发生的事情,十个大男人围着一个几乎什么都没穿,身材辣到不要不要的妙龄少女大摸特摸,甚至还会轮流的掰开那道秘境仔细瞅瞧,最主要的是,看着大部分客人都已经被请进单间和别的姐儿壁咚,而显得大厅只有稀稀疏疏的几个人之后,却完全没有奴仆端水净手的迹象,朱顶一咧嘴。

    那些人的手刚才可都没闲着,什么生鲜果蔬东坡肘子之类的可没少造,甚至有个口味比较重的仁兄一手黄绿色的茱萸粉……

    朱顶幻想着即将发生的故事,又与脑子里留存的岛国活塞爱情动作片相印证,觉得几百年后的小鬼子那点想象力有点不够看啊,都是我大明的不学无术之辈玩剩下的。

    朱顶依旧端坐,不大敢站起,努力的想着别的事情以分散注意力,有些事情,不是自己想要控制就能控制的,这包括人的身体,比如现在,他经过脑补之后,可耻而不可逆转、不能自抑的硬了……

    嘴里有些干巴巴,好像要喷火,朱顶抄过茶杯狠狠的喝了一大口,这才有所缓解,余光看见满脸通红的姚秃驴也在不停的喝水,二人目光一触,然后同时懦懦一笑。

    这时候都没法对话,难道问对方:呀,真巧,你也在YY啊……

    朱顶控制着自己的脑袋和身体,半晌之后才压制过去,放下茶杯问十三老太监:“你确定,咱们要抓的那家伙,会让他的青梅竹马被验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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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天儿是好天儿,风不正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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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不尴不尬,或半弯着腰,朱顶带着老的老小的小,跟着一群昂首挺胸一脸淫笑,自以为风流潇洒,实则就是为了那么点破事儿的一众老少,徐徐登台而上。

    朱顶特意看了看,然后与姚广孝眼神交错,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鄙夷,又同时不屑和自豪的一笑。

    这九个老淫贼,没有一个是猫腰的!必然都虚了!

    台下是一片漆黑,紫娟姑娘单腿独立在唯一的亮光处,另一只脚平伸向后,前身却不前屈,而是张扬着双手,以一种近乎九十度的角度直立着,轻纱织就的小衣,两点红豆浮凸,薄纱缳成的亵裤,以抹幽森昂翘。

    朱顶咂巴咂巴嘴唇,又咽了一口口水,竟然真的生出那么一丝把这女子买回家的心思。

    这身段是不是他的喜好暂且不论,光是这稳定性,这平衡性,这站了一炷香晃都不打一下的耐性,还有那一双几乎从肚脐就开了叉的大长腿,这得能解锁多少匪夷所思的招数!

    当然不是武学招式,自然是那些心照不能宣的妙招,男人都懂。朱顶如是饥渴着。

    终于第一次走到那紫鹃姑娘的近前,厚厚的面纱遮掩,一双眼睛大而光闪,却如何也掩盖不去瞳孔之见沉沉的哀怨与不愿。

    那一闪即逝的认命的自怨自艾,竟让朱顶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

    是了,哪个豆蔻年华的女子,愿意成为一点朱唇万人尝的娼女。

    来此之前,锦衣卫已经查得很清楚,除了这女子的青梅竹马是徐翔坤被打伤一事的出头鸟之外,这女子的身世干净的让人心疼。

    娘早逝,爹再娶,后妈刻薄吝啬,小小年纪便要起早贪黑,好不容易有口好的吃食,却总是惦念着怎么吃也吃不饱的幼弟,年方八岁就许给村里大户的傻儿子做媳妇,她那个同样穷苦出身的情郎,不愿眼睁睁的看她跳进火坑,便随着一个游方道士学艺,发了誓言要在她过门之前回转家乡迎娶与她。

    情郎没有等到,却等来了一场地龙翻身,一家人,包括后母刚生养的小妹在内,惟她生还,是幸事,也是大大的不幸,为了那几口薄皮棺材,她落得被坊主人秘法催生发育,在今天如一个物件儿一样被人赏玩的境地。

    朱顶在她的眼眸之间,没有看到狠,没有看到憎,甚至没有看到不甘,只有淡淡的一点幽怨和浓浓的歉意。

    是对自己离乡多年情郎的歉意吧。

    朱顶轻轻一叹,看清楚那双虽闪耀内里却黯然的眸子之后,身体的一切生理反应随之冷淡,在他的眼里,再也没有几乎赤果的待为妇人的雏娼,有的只是一个身体和心灵被摧残的可怜少女。

    “交代下去,那人今天如果出现,就暂时留他一条狗命。”

    十三太监看着朱顶前后的表情差距,眉间虽是有些不悦,似乎不满意朱顶的妇人之仁,但还是点了点头。

    当当先冲上来的胖子,伸出一只占满了油腻的肥手,看看碰到紫鹃脸上的面纱的时候,老鸨子很合时宜也很不合时宜的挡在了他的面前。

    “呦,各位大官人,切莫这般猴急吗,我这女儿今天怎么都逃不了你们其中一位的宠爱的。

    大爷们也都看见了,我这女儿腰肢羸弱,又是未经人事,可经不起大爷们的恣意爱抚,还请大爷们怜惜,莫要将我这女儿玩儿坏了才好。

    这只是今晚的开胃菜,今晚之后,最晚十天半个月,我这女儿还不是诸位大爷的暖床佳品,切莫一时兴起毁了来日爽气啊。”

    九人一阵淫笑,最前头的胖子不耐烦的把老鸨子推在一边,带着淫邪的笑意说道:“你这老婢真个不懂事儿,大爷们是那种初入风月的毛头小子吗?自然知晓这验身的规矩和分寸,放心去吧,这紫鹃姑娘今天必然会在本大爷的身下辗转无眠,哈哈哈哈……”

    他这一说,却有人不乐意了,最终的竞价还没来到,这胖子竟笃定会成为摘花之人,把另外的人当什么看?

    能砸出几百两银子过手瘾和霸上前十位****名额的主,都准备好了在过后的竞价争夺初次春宵上面再砸出几倍几十倍的银子去。

    “高胖子,你少得意,你回头看看哥几个哪个家里不比你富裕?你还不是娶了一个母老虎才得以发家?你真能背着你家当家的拿出那么些的银子?”

    “就是就是,我家在西面可是有一座大矿,朝堂近年石炭需求量大涨,就这几百量几千两的银子,在小爷眼里都不值得弯腰一捡。”

    此人话一出口,杂音立除,旁人看着他的眼神是怎生的羡艳,所有人都知道,近一两年,朝中的匠务司弄出了一种极为沉重的自行铁车,速度虽然只如驽马,可是载重量却大的惊人,大部分在为行伍后勤服务,可以有一小半租借给民间运送货物。

    随着这种铁车的越来越多,对这车的“饲料”石炭的需求也就越发的大了,虽说官府一直压着石炭的价格不准上涨,可那越来越大的需求,也让那些坐拥开矿、售卖之权的矿主们赚的钵满瓢漾,年入过万两银子的大矿主,在江浙一地,就不下一手指数,听说在石炭矿产地的山西一带,本地大矿主就更多了去了,怎么着也不下于二三十个。

    也是借由这些石炭矿,匠务司称为煤矿的矿主们的突兀崛起,大明去年虽是大灾之年,可国库赋税竟然破了两百万大关,比之前年涨了三成还多!

    为此,世家和豪族们,给新崛起的暴发户们起了一个颇有梨园味道的外号——煤老板。

    而今天,现场竟然就有一个煤老板在场,这让这些人的心里不由得一暗,心说今天这小娘子青涩的味道怕是尝不到了,几百上前两银子,自己要收租、压榨店商很久,可是对他来说,不过就是几框土石的事儿,根本没法比。

    煤矿的出产竟然征农税而非高额的商税,这让在场的一众人等不由得腹诽朝堂大老爷们,一定是吃了那些煤老板某大的好处。

    趁着一众人等自叹弗如和因为没有早点买几块有石炭的山头而黯然伤神的功夫,十三太监在朱顶耳边小声说了几句,朱顶这才知道,难怪老鸨子煞有介事的说半天,原来被验身的女子,让一众赏玩的恩客玩儿残甚至玩儿死的,竟然不在少数!

    朱顶一咧嘴,心说这帮变态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场间也没见到鞭子、棍子一类的啊,不能破坏隔阂的情况下,难道用大嘴巴抽?

    但是,有一件事却让朱顶更加挂怀,同时也在心里痛骂起自己和邹蚺。

    怎么就忘了税收这码子事儿了。

    “这帮人是在嘀咕煤炭的税收走的农税吗?是真的吗?”

    十三沉思了一阵,毕竟不怎么接触这一类事物,想了半晌才回道: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石炭因为一直少有人买卖,所以价格一直不高,之前交易走的都是农税,甚至不交税。

    这一年自行铁车用的多了,石炭的价格稍有涨动,用量却大了极多,陛下有过涨税的念头,但是胡大人却说石炭也是地里长出来的东西,自然还是应该按着农税来征收。”

    朱顶快把牙咬碎了,虽然赋税不可能到得了他的兜里,但是这一切可都是因他而起,赔了赚了他也会哀之耀之。

    能在老朱跟前说这些话姓胡的人,自然就是因为种种事端推迟了倒台的胡惟庸,这老家伙一定没少收煤老板的好处,不然怎么会说出这么傻缺的话!

    这一年得少收多少税啊!本来就是暴利行业,再加上和没有一样的税收,他是脑袋让猪啃了吗?想不到会出什么事儿?他想不到,朱元璋和刘伯温这俩人精儿会想不到?

    这是没人挑头儿啊!

    “回头给邹蚺写一封信,看在他跟过我的情份上,我送他一件大功。”

    至于邹蚺会因为这个大功而惹上多少仇家?呵呵,他仇家越多,才会对朱顶越忠心!

    这么一耽误的功夫,老鸨终于被蜂拥而上的九个人推搡在一边,然后他们便迫不及待的,争先恐后的伸出了自己的咸猪手。

    然而今天的验身终究不能如了这些人的意,而朱顶要等的人,也到底还是出现了。

    听着门口传来的打砸和呼喝声响,朱顶和老太监对视一笑。

    那个出头鸟,真的来了。

    PS:睡前,我是说我睡前,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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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天儿是好天儿,风不正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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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鸣的破门之声,那是断然不会有的,这里只是宁波城的一个三流青楼,那扇看着很雅致的大门,装饰和遮羞的功用要远远的高于它原本该有的作用,就像一个娇羞的小娘子,半推半就,被一个孔武有力如金刚一样的男人,只用一只大手,就解除了全部的伪装,露出了白花花的一片。

    进门的,真的是一个孔武有力的,如同金刚一样的男人,黑男人,常被换做鬼奴。

    朱顶看着足有丈八高的黑色巨人,咬牙切齿。

    江南一带有黑奴出现,并不足怪,可那大多是元时大户人家里遗留下来的矮黑奴,而像这黑色金刚一样高大的黑色巨人,其原产地便只能是非洲。

    非洲人在华夏可是不怎么常见。

    前些日子,朱顶无事去锦衣卫溜达,一不小心在陈二二的桌上见了一封奏报,言燕王大军击溃海盗大船十余艘,其船员多是割舌巨鬼奴。

    哪里来的这么巧的事情,前些日子发现有以黑奴为主要战力的海盗在残害大明海商,今天就在这里碰见一个黑巨人来抢夺阁内倌人,要是说两者之间没有什么联系,打死朱顶都不信。

    这位林总镖头不错啊,派人袭击、设计大虎还不算,竟然还明目张胆的勾结海盗,真是玩的一手好好花样作死!

    当那扇华而不实的大门,如同窑姐逗人的衣衫被猴急的恩客轻易撕碎,碎屑散漫。

    朱顶没有动,站在依旧保持着那副羞人站姿的紫鹃姑娘不远处,冷漠的看着鬼奴肩上的那个男子,那个年纪应该和朱顶相仿,身材却比他还要瘦小了几分的男子。

    紫鹃许久未曾有过摇晃的身子,终于出现了几分颤抖,在一阵踉跄之后,又恢复了那般样子,只是那双眼下却流出两行清泪,那几乎没有什么情绪的眸子里,生出了几许死意。

    来的是那个叫做章梓放的男人,不会错了。

    破门而入的声音不算大,却也绝对不算小,楼上楼下不断出现衣衫不整的男人,和更多几乎没穿衣服的女人,不知道要有多少胆小的人,会被这一阵杂音和呼喝吓得或短暂或长久的不举,对此朱顶表示可以幸灾乐祸一番。

    楼子里的龟奴护院尽出,正欢喜的要指点几个嫖客玩弄紫鹃姑娘的老鸨,被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惊得一呆,但是很快便回过神来,带着为数不多的一众大手奔了下去。

    “敢问这位大爷,我翠雪居可有什么对不住您的地方,让您生了这么大的气,拿我家的大门做了出气筒?”

    话是客气话,老鸨脸上却没有一丝笑容,两只眼睛圆瞪,几乎把那些怎么抻也抻不平的鱼尾纹拉了个平滑如镜。

    鬼奴肩上的,比朱顶还要瘦小的男子,连垂眼扫一下老鸨的性质也无,更没有丝毫搭理她的意思流露,只是呆呆的与流着泪的紫鹃姑娘对视,面色铁青。

    老鸨见男子竟然无视了她,脸色变得更加不好看,再加之他身上的穿着也如同码头的苦力一般,老鸨心下料定,必然是那不自量力却有有几分蛮力的朋友的苦哈哈来此捣乱。

    以她的见识,自然是认不出鬼奴的来历,而且到目前为止,这高台之下也依旧没有掌灯,唯一的亮光,就是那些推开的房门和高台上的独光,斑斓之中,若不是朱顶这类的有心人,是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来人的具体形貌的。

    “这位大爷,您这是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喽?仗着有一个膀大腰圆一身傻力气的兄弟,就不知道天高地厚来我翠雪居闹事?你也不打听打听,我们大老板是何种人物,岂是你这种下三滥能惹得起的?

    老身打开门做生意,求的是个和气生财,今天这门就当咱们的见面礼,顺带着劝大爷一句,别惹了不该惹的人,命可就只有一条,大爷可不要为了一时的意气之争,枉断了卿卿性命。

    老身话已至此,今天也实在不是个招待大爷,改日老身做东,请大爷乐呵乐呵。

    请吧!”

    朱顶站在高台上看大戏,心里也不得不佩服这个看似懂了怒,实则依旧小心谨慎的老鸨子,能说出这样的话,今天是翠雪居转型的大日子,是从一个三流的烂窑子晋级风雅之地的重要时候,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有什么乱子的。

    一旦紫鹃姑娘凭借今天的聚会,被名声广播出去,给这翠雪居大把大把的赚银子,谁知道日后这里会不会培养出一代花魁?到了那个时候,这里可就再也不是一个单单提供下半身痛快的地方了,那可是就成了文人墨客云集的高尚场所。

    而注定与花魁这个称谓无缘了的紫鹃姑娘,只是一个博名揽财的工具,在人老珠黄再也没有利用价值或者新的红倌人崛起之后,嫁一个贪图她身段姿色的人为妾,甚至染上一身的病症葬身乱葬岗,这楼子里没有人在乎。

    没有人在乎一个玩具,再被玩腻了之后的去向和下场。

    可是有人在乎,那个坐在鬼奴身上的,比朱顶要瘦小一些的男子在乎。

    那男子终于把视线从紫鹃的眼眸之间挪开,仿佛对她那诱人的身姿视而不见,对那些欲染指她身体的猥琐男人们视而不见,他的眼睛只是扫向一条线,眼神从高台上她的眼干脆的收回,没有旁顾其他任何的地方或者人。

    他依旧坐在鬼奴的身上,俯视着已经不能用丰满来形容的老鸨子,然后从身后解下一个大大的包裹,扔在地上,用比那沉重的包裹坠地更有力的声音说道:“我是她的男人,我来替她赎身。”

    老鸨子心中一紧,明明之前已经询问清楚,紫鹃许配的人家已经死于大灾,这人似乎与她认识,怕不是这个小浪蹄子撒了谎要拐骗与她?

    老鸨给身边的鬼奴递了一个眼神,对方利索的弯下腰,也不捡起包裹,就那样当众打开。

    那里面都是钱,满满的钱,满满的铜钱,至少百余串,堆在一起,仿佛一张小桌。

    百余串就是百余贯,百余贯便是百余两纹银,老鸨满脸笑意的抬头看那年轻人,心里却长长的吁了一口气,那里除了钱没有其他的东西,更没有她所担心的文聘婚书。

    “大爷好大的手笔,想来是不知道积攒了多少年的家当了吧?

    可你却不打听清楚,我们紫鹃姑娘的身价。

    老身这就让大爷涨涨见识,现在还留在台上的十位老爷公子,便是这次验身的贵客,每位出钱四百五十两,十位加在一起,便是四千五百两,您说这样的行情,想要在我这女儿破身之前就替她赎身,又要拿多少银子呢?

    呵呵,一百多贯钱替紫鹃赎身,大爷真是好大的手笔啊!”

    扑通一声,那个比朱顶还要瘦小的年轻男子,直接从鬼奴的身上掉了下来,摔的一阵踉跄。

    PS:我有罪,我不对,我说话就是放噗……

    回来之后始料未及的忙,昨晚本想中途歇会,就那么睡过去了。

    这些都是借口,欠债总要还的,我错了,我不对。

    鞠躬。

    无耻的说一句,今儿就一章了,明天能出多少,不敢保证……

    再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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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天儿是好天儿,风不正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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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拿着一百多贯钱,用一个大大的包袱紧紧裹着,砸在门前堂上掷地有声的男人,那个紫鹃姑娘的情郎,那个设计大虎的执行人,那个叫做章梓放的男人,现在很窘迫。

    四千五百两,或许是一个让他从来都不敢想象去拥有的一笔财富,一百多贯钱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笔大的不得了的巨资。

    从趾高气昂到抬不起头,只是一句话,只是一瞬间。

    在轰鸣的大笑中,不及鬼奴腰部的章梓放沉沉的低着头,看着地上摊散开的一堆串好的铜钱。

    虽然它们已经乱作一团的散在那里,甚至有几串,因为他兴奋的大力,已经脱离了细绳的桎梏零散的滚落地面。

    就在昨夜,他还曾因为这样一笔巨款而彻夜无眠,自己的摸挱着每一枚大子儿,认真的清查,将它们一枚一枚的串好,憧憬着将心爱的人儿救出火坑,还能有些余钱买上几亩良田,一头耕牛,安安生生的生上几个娃儿,过一过自己的小日子,就像他们曾经为数不多的几次私会时,一起甜蜜的幻想那样。

    在他眼里,这是很多钱,他从未想象过能够拥有的巨大财富。

    他没有因为要付出这曾经他连想都不敢想的金钱,去拯救自己的青梅竹马而犹豫过,虽然他知道,这些钱足够他在乡下妻妾成群。

    他只是幻想着,当这些钱砸在地面上,那些羞辱或者正要羞辱他女人的人们,将会是如何的震惊,他又如何在自己女人崇拜和爱慕的眼神里,将她带走,带回家。

    他不在乎自己的女人已经深陷青楼,甚至在今夜就会失去女儿身,但是他知道那个女人的韧性,也知道,一旦她失了贞洁,就算自己不在意,那女人也不会再愿意。

    他知道,她嫌自己不干净。

    所以,他带着自己的一班兄弟,接受了那个人的雇佣,做了那件有违本心甚至让他深深愧疚的人,因为他知道,陈二狗虽然身为宁波的黑道瓢把子,却是大大的善人,做了许多好事。

    可是,他再也找不到别的办法在几天的时间里,筹到大笔的钱银。

    他安慰自己,就算自己和兄弟们不去做,也总会有人去做。

    可是现在,他昧着良心赚来的钱,这些十几个兄弟一个大子儿都没拿走的钱,这些让他来赎媳妇的钱,在这里的人们看来,竟然如此不值一提。

    他不敢抬头,他害怕看见那双已经不再清灵如水的眼睛,他害怕看他,他害怕让她失望,他害怕自己没有能力兑现曾经的承诺。

    他不懂山盟海誓,更没说过什么甜言蜜语,甚至连一句让她吃饱穿暖都没有保证过。

    他唯一给过的保证,就是娶她。

    现在,少年的夙愿,似乎遥不可及。

    他抬头,盯着老鸨子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道:“给我一晚时间,我会凑足足够的银子替她赎身。”

    他说的很认真,认真到任人一看就知道他的坚定和自信,让人愿意相信他是发自内心的企盼以及祈求,然而这里是妓院,他面对的不是正人君子和仁者,而是惟利是图的老鸨子以及花钱寻开心的嫖客。

    这些人,不管是否有机会染指紫鹃姑娘,但是他们的目的却是一致,那就是让那个女子在今夜,在某人的身下落下点点嫣红、承欢。

    而他,穿着一身粗布衣衫,仅仅只是整洁干净,即便光线幽暗,也能看见他晒成古铜色的皮肤以及一双满是老茧的大手。

    瘦小的身躯,偏有一双奇大的手,苍劲有力,看上去就是一个好劳力。

    他这样一个人,在这样的地方,在这样的场合,扔出一堆不怎么值钱的铜板之后,放出这样的“豪言壮语”,自然会引起所有人的反应。

    他,就是个笑话,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哄然大笑起来,笑声里是满满的鄙夷和不可思议,嘲笑着,这样的一个人物,是哪里来的底气,对今天在场的人,说出这样的话,难道他以为今天翠雪居里的人还是以前那些抗力气的?

    紫鹃颤抖了几下,怯怯的偷眼望了望窘迫之中的情郎,但是终究在几滴清泪落下之后,重又固执的盯向了了地面,眼神里古井无波,是绝望的空冥。

    朱顶也没有笑,他能感受到那句话里的决然,却不解于他要如何的决然。

    场间的环境很明显,就凭他,如果不诉诸于武力,他凭什么让这些“兴致”大发的人等待他一晚时间?现在是否给他时间,已经不是老鸨子一个人说的算数的了,朱顶不相信,他会想不到。退一步讲,就算老鸨可以一言以断,又凭什么等他?已经汇集在她身边的护卫和龟奴是假的?

    十三太监拍了拍朱顶的肩膀,朱顶顺着他的视线,看向了章梓放重新从怀里伸出的大手,然后瞳孔微缩。

    最该笑出声的老鸨子也没有笑。

    她的身体正对着门前,对着章梓放,背对着翠雪居里的的所有人,所以比所有人都看得更清楚,看到了门外街上那些手持钢刀的壮汉,看到了章梓放刚刚从怀里拿出的一样东西,一样极为罕见,她有幸从东家那里见识过一次的东西,一样很简单的勾动一下手指,就能收割性命的东西。

    那是一柄手铳,一柄绝对不应该握在这种人手里的手铳,即便是她身后那个身为大家子弟的东家,手里那柄手铳都不可能见光,若不是这老鸨是东家从府里带过来的老人,都不可能得见这种东西。

    她不是傻瓜,她甚至不敢去想象这背后牵扯的事与物,她更不可能抬出东家的身份,面对轻易就能夺去她性命的事物,她怎么能不怕?

    章梓放用衣襟遮掩着手里的手铳,若非仔细查看,否则发现不了他手里的东西,而且就算看得见,又有几人能认出他手里的是个什么东西?

    “人,今天我一定要带走,钱明天我一定会奉上,恳请妈妈行个方便。”

    老鸨子还能说什么?她现在只希望这里的宾客不要乱起来,不然可就真的出了大事了。

    可是这些人真的会让章梓放轻易的把人带走?

    这老鸨子也真是一个人物,对着章梓放点了点头,视线也不再看向他手里的手铳,对着身边的鬼奴耳语了几句,然后不理会对方惊诧的眼神,缓缓转过身,对着朱顶在内的十个人说道:

    “诸位大爷,今晚是我翠雪居对不住各位了,是我们识人不明,这少年郎拿着我们紫鹃姑娘的婚书文聘,在确定他不能偿还赎身之资以前,紫鹃姑娘是万万不能接客的。

    后日,奴家会把这少年郎和这个欺骗了我翠雪居的小浪蹄子告向府衙,到时候还请诸位大爷行个方便,做一做人证,奴家先行给大爷们道礼了!”

    说完,对着面色各异的十个人轻轻一福,才又说道:

    “至于今晚诸位大爷的资财,按照行内规矩,奴家双倍奉还,还请诸位大爷担待。”

    紫鹃惊讶的抬头看向那个对她一直很和善的鸨母,章梓放手里有没有她的婚书她再清楚不过,更清楚鸨妈对她的和善不过是因为自己的身体能为对方赚取银子,所以一时没想明白事情怎么会如此发展。

    只是,她那条高高向后抬起的长腿,终于落向了地面,与另一条紧紧的并在一起,似乎是想遮挡住几乎就是裸露在外的某个器官,只有被红色轻纱笼罩的一抹黑森若隐若现。

    九个宾客虽然小声的喧哗了几句,倒是也没起什么波澜,像这种刚刚要起势的小楼子,在对方拿出姑娘的婚书以及承诺会赎身之后,确实是除了因为被骗去向知府衙门告状之外,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虽然不理解这鸨妈为什么会同意那个穷酸小子这就把人带走之外,更多的则是因为不能一品那姑娘的滋味的惋惜。

    至于他们之中会不会有人另起别的心思,那就非外人而得知的了。

    朱顶颇有意味的把这些收进眼底,看着那些嫖客对着身边家人的耳语,当然知道他们准备做些什么;看着那故作镇静,应对也很有手段的鸨妈有些抖动的身体,惊讶于对方居然会认得手铳这件东西。

    当然,他最高兴的是,今晚平白无故的赚了四百五十两银子。

    月朗星稀,清风不染尘,蛙唱虫鸣,天高气爽。

    朱顶站在门前,看着远处逐渐消失在夜色里的十几个人,和那个被坐在鬼奴肩上的红色身影。

    鸨妈真是坏啊,为了报复章梓放劫走了自己的摇钱树,居然没有给那紫鹃姑娘找上一件衣衫遮羞。

    章梓放也是个二货,竟然没想起来给自己的女人披上一件衣裳,竟然就那样让她坐在了鬼奴的肩膀上,他就那么相信他那一行而来的十几个弟兄不会悄悄的抬头偷看?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因为夜禁而不得不困在楼子里的宾客们,不顾鸨妈的安抚,一个个用惊讶的眼神,看着站在夜色街上的朱顶以及从马上翻身而下的骑士。不管什么时候,特权阶级总是让人又恨又羡慕的,更何况那些宾客可都是有些家势的人。

    来人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在朱顶的耳边小声说了几句,在得到朱顶的进一步指令之后,才又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得到这楼子幕后东家身份的朱顶,现在很郁闷,心情很是不好,狠狠的瞪了一眼老鸨之后,发了狠的看向夜色里那个即将消失在转角的红色身影。

    偏巧一阵疾风吹过,将红纱凌乱,露出偏坐在鬼奴肩上的一双白长大腿。

    “这天儿是好天儿,可惜风不怎么正经,专掀裙子啊……”

    言罢当先向着那个方向坠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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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游戏,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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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的时候,天边飘来了几朵云彩,让皎洁的明月时隐时现,也让那抹红裳若隐若现,直到那是几个人和鬼奴身上的家人消失在一所处在城北逼仄角落的破小院子里。

    “四拨巡城官兵,对这一行人都视而不见,好大的手笔啊,这宁波城,到底是谁的宁波城?锦衣卫这阵子都光吃干饭了了吗?陈二二,你这个千户是怎么当的?”

    朱顶的脸色很不好看,十三太监的脸色很不好看,马三宝小太监战战兢兢,姚广孝微笑不语,陈二二额上见汗。

    朱顶很少在这些人面前露出怒意,一直表漏出来的,都是有些痞意和不故身份的胡闹和嬉皮笑脸,可是十三太监和陈二二却知道,一旦他动了怒容严肃起来,尤其是说话上纲上线的时候,那便是真的动了怒,后果一般都会很严重。

    哪怕这件事与朱顶无关。

    朱顶有个寒门同窗,平日里与朱顶并无交集,两年下来甚至没有说过几句话,可是前些日子那同窗却消失了很长时间,再次出现却不复往日的欣欣向荣,满脸憔悴。

    不用朱顶打听消息自然会自己飘进他的耳中,谁让楚中天有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

    朱顶那同窗是回去料理家人后世,全家八口,除了在外就学的他以外,全都烧成了焦炭,里正的说法是走了水就远不及时,那同窗满脸的悲愤,显然知道家人出事的真正原因却闭口不谈,只是一味的拼命读书。

    真的是拼了命,早晚不分,晴雨不避,每天只睡很少的觉,连吃饭洗澡都在念叨着经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是打算考取功名为家人报仇。

    在这个书堂里,有能力为那书生报仇的人很多,且不论朱顶和楚中天这两个隐藏级的BOSS,单单徐.辉祖、白无愁、易广远这三个人的家世和能量,就算一府府尊都要卖这几个小屁孩几分颜面,可他没说更没求告,那便是励志要凭借自己的双手为家人讨还公道,朱顶也是个不爱管闲事的,当时就把这篇揭过。

    然后,便出了事,那个生员出了事,一件施耐庵和罗贯中都无能为力的事情,一件就算在宁波城这个实际上已经属于朱顶的城市,他也无可奈何的事情。

    “伯仁,想要做一个最顶尖的幕僚,就要经历一切你所想象不到的阴暗,甚至在必要的时候,泯灭人性,你真的确定要这么做吗?

    我可以向你保证,胡惟庸蹦跶不了几天,到时候我自然会为你平怨昭雪,以你的才能,金榜题名必然不是难事,何苦游走在灰色地带不得见光?”

    朱顶与之说话的,是他身边的一个文弱书生,也就是那个险些死在了书院后身的小巷子里,被身着便衣,扮成乞丐形象寻找灵感,没事乱晃悠的施耐庵“捡回”家里的、全家冤死的生员,吴伯仁。

    吴伯仁的脸上还是不见多少生气,还是那副戴了一张面具的样子,同样没什么情绪的回道:“律法只能给那个县令和他的主子最公正的裁决,而学生要的,是以牙还牙。”

    他杀了我全家,我也要杀了他的全家,这就是吴伯仁的诉求,也是朱顶欣赏这书生并且决定用他的地方,被蒙古人奴役了百年,又被老朱开始洗脑的大明人或许有敢于直面强权和压迫的勇气,也能视死如归,但是却缺少了这种蚍蜉撼树的气魄。

    如今的大明人,只会从容赴死,却极少有在死前也要咬下仇家半块肉的决绝。

    “去吧,我会配合你,而且我答应你,如果未来有一天你因为报仇而对胡家使出了什么出格的手段,我会为你开脱,前提是胡家已经倒台。

    你要知道,我们的陛下胸中丘壑万千,在他没有将一个人打落尘埃之前,我们做臣子的,便只能对那人仰望,哪怕他与你有灭族之仇。

    忍耐,你要忍耐,未来在刑场上为胡氏一族演奏葬魂曲的,我保证,一定是你。”

    吴伯仁躬身,去不说话,只是身体有些颤抖,弯着腰,等着朱顶接下来的吩咐。

    “现在,凭你自己的本是混进去吧,机会只有一次,今晚,你可以杀人,杀我们自己的人,杀官兵,杀六扇门,杀锦衣卫,只要你有本事,甚至可以杀了我,只要你能取信他们,成为他们的兄弟,成为他们的头领,查出真正的幕后主使。

    我的人做无间道,也要做到扛把子,去吧,我会给你创造一切向上爬的机会,不要让我失望,同样我也不会让你失望。”

    朱顶转身,不再看吴伯仁,不理会远远响起的喊杀声,不理会吴伯仁骤然响起的呼喊,带着自己的一行半心腹,悄然远去。

    朱顶惜才,却更加尊重对方自己的选择,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他不想干预,何况吴伯仁的眼里,现在只有仇恨。

    朱顶的神情有些落寞,终究他不是一个所谓能做大事的人,看到一个原本可以成为栋梁之才甚至一时名臣的的人,选择在阴暗中行走,到底还是有些于心不忍。

    “小少爷,似乎,我们今天这翠雪居一行,有些没有意义。”

    朱顶暂停步,似笑非笑的回道:

    “没有意义?在我看来是很有意义,不怕告诉你,那紫鹃早就是我们的人,奶奶个怂的徐.辉祖,竟然拿着小爷的银子开起了青楼,我亏他想得出来,还什么稳赚不赔的买卖,皮肉生意可不是稳赚不赔吗?就凭他大明第一国公继承人的身份,什么样的姑娘他划拉不来?

    这是胆大包天啊!

    十三,给我那个名义上的老爹去一封信,就说我名义上的弟弟,拐带着我这个名义上的大哥,开青楼,具体怎么写你斟酌着,我就不信思虑深沉的徐公爷揍不死他!”

    十三太监眉头一颤,这位一向沉得住气的老人又怎么会不知道,徐达知道了自己的长子开了窑子之后,会气成什么样子,又怎么会不知道,徐.辉祖将会面临怎样的惩罚。

    朱顶幻想着徐.辉祖将要面临的未来,仿佛今晚损失的四千一百五十两纹银已经回到了他的手中一样,在身后的喊杀声阴沉下,抬起手,意气风发的说道:“让我们去杭州,会一会那位让人当枪使了的林总镖头吧。”

    PS:微短篇。

    惠帝二十有五年,吕宋部落大酋长使节入南京面圣称臣纳贡,言及南海归属,曰:南海距吕宋为近,当归吕宋,并附文周边小国谏言之书,一时间朝堂大哗。

    帝抱恙未出,太子朱允炆监国理政,拍案而起欲斩来使。

    唯布衣亲王朱顶者摇头笑而不语,来使方得幸免。

    后三日,使节访朱顶府,以报活命之恩,并携以表章言及南海当归属吕宋,未几,红绫骑士入京,传奏报,南海周边小国尽灭,扩吕宋在内十三国,王室、敌酋,皆押送赴京,歌舞以庆大明解倒悬于危难。

    吕宋使节伫立王府门前半日,突呕血三升,毙。

    自此,南海以南,皆大明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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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巨型坐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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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堪忧斯匹克英格力士?”

    面对朱顶的问话,把自己缩成一团也几乎占据了整个马车空间的鬼奴,瞪着一双乌黑闪亮的大眼睛,一脸懵逼的的看向朱顶,表示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

    朱顶一拍脑门,和他说得着英语吗?

    这会儿大不列颠恐怕还没从可怕的黑死病阴影下缓过神了,还不是那个把旗子插遍了大半个地球的超级殖民大国,它现在也就是个野蛮国度,还是人口快死光了的小国,可能随便派一个还没有被老朱开始屠杀的开国功臣,就能征服欧洲,和现在的大明比起来,它就是个屁。

    这也难不倒朱顶,谁还不认识几个已经快占领大中华高等学府的南非留学生了?

    “叽里呱哇,霹雳爬叉,叽咕叽咕?”

    几句土著语出口,朱顶看着更显迷茫的鬼奴表情,再也不淡定了,难道这货不是从非洲来的?

    “大银啊,你这嗦的撒啊?俺咋一句都听不懂捏?”

    听见这句纯正的东北腔从鬼奴嘴里吐出,朱顶一阵错愕,然后差点一口老血喷出。

    没听说过大明在东北有什么大城市啊!

    鬼奴有一个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叫傻柱子,是纯种的不能再纯种的黑人血脉,据说他爹比他还要高上小半头,他母亲也要比正常的华夏男人高上不少,那两口子就算在黑人里,都能算上巨人,能生出这么个黑塔倒也不让人意外。

    但是鬼奴却是在华夏出生,出生地是东北的天池,他的父母有一个很苦难的身份,参奴,被放置在长白上广袤的林海之间,由拿着锋锐武器和弓弩的监工看管,寻觅和挖掘人参的奴隶,割舌哑奴,他是跟着山中的监工仆妇长大,被那妇人当成了亲生儿子,要是还能说外语,那才是见了鬼。

    鬼奴的父母早在他懂事之前就不堪严寒和非人的劳作死在了监工的皮鞭之下,带他长大的仆妇虽然疼爱他,但是毕竟年事已高,在他成年之前也先行一步,好在他会说汉话,拜托了早死山林的命运,几次被转卖,在半个月之前在地下黑市被卖给了章梓放的雇佣者,一个全身黑衣不见脸面的神秘人。

    这就是朱顶从他浓郁大碴粥语气诉说里,所得到的全部信息。

    章梓放跑了,毫不意外的跑了。

    吴伯仁的先一步通风报信,城卫里的“内鬼策应”,早就预备好的缺口,城里一处非常偏僻的小院子,在这些便利条件之下,章梓放必然能够带着他的小情人逃出生天。

    这些自然都是朱顶安排的,而且,章梓放未来最亲密的枕边人紫鹃,也早在几天之前就是朱顶的人,当然只是上下级关系。

    但是,除了章梓放之外,那日与徐翔坤动过手并起将他和他手下打死、打伤的一干人等却不会像章梓放那样幸运,可以成为朱顶的棋子,只能变成一具具鲜血淋漓的尸体。

    朱顶就是这样一个人,从来不信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喜欢更加直接一些,谁打了他一耳光,他就直接砍下对方的手,痛快而简单。

    他之所以选择章梓放,是因为那天这个混迹洞庭湖的小水贼和他的一干兄弟并未动手,甚至还有过一些阻拦行凶的举动,如果没有他,大虎可能挺不到救援到来就成了刀下亡魂,原因就是如此简单。

    你投之以李,我饶你不死,还可能送你一场功名,哪怕章梓放早就上了十三太监的死亡名单。

    这就是朱顶的道理。

    朱顶拍了拍傻柱子厚重的肩膀,手感极佳不但不是那种硬的硌手的肌肉块,反倒柔软而极有弹性,比朱顶鼓捣出来的沙发可舒服多了。

    多么好的坐骑啊!

    “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那能吃饱不?章大哥可是好人,顿顿管俺饱饭。”

    “不管饱,管撑死。”

    朱顶习惯性的冷幽默了一把,可惜对方眨了眨眼睛,迷茫了半晌,砸吧砸吧嘴,仿佛顿顿吃饱的日子再也回不来一样哀伤的一声长叹,认命的点了点头。

    朱顶也不去管他,卧在自己的位置上闭起眼睛开始小憩,一夜未眠加上接下来还有一整天的急行,而重头戏却依旧在晚上,他需要好好的养一养精神。

    马车依旧在并不平滑的土路上疾驰着,车外是错乱的马蹄声,一行二十人甩离了城门,迎着朝阳而行。

    朱顶沉沉的睡去,鬼奴傻柱子的眼神依旧憨憨的、懵懂的看了朱顶半晌,最后终于确定不可能会有早饭这种即便是他最好的日子里,也没吃过几回的餐食之后,小心翼翼的打了个哈欠,就那样缩成一团,也低垂着头睡了起来。

    “十三先生,少爷自己面对那鬼奴,会不会有什么危险?这一路疾行,要是那蛮子想要对少爷不利……”

    身体跟随着骏马的节奏上下起伏的十三太监从远方收起视线,抬头看向那半轮还不如何刺眼的红日,徐徐说道:

    “那孩子虽然年少,可是你什么时候见过他让自己吃过亏?更何况谁说车里只有他和那鬼奴?你当大黄是假的?那条狗的厉害你又不是不知道,就是一头大虫都未必能在它前面讨得了便宜,安心赶路吧,前面寻个野店小憩一下,按那孩子的意思,我们今晚之前要进到杭州城。”

    陈二二犹自不放心的又看了看黑色的马车,用眼睛检查了一番裸露在外的简陋减震装置,这才发出了一声唿哨,整个骑队的速度便又跟着提了几成。

    斜阳西下,杭州城的城门前依旧是进进出出的客商和车马,一辆车厢外挂着一串有着奇怪螺旋形状铁柱的马车突兀的夹杂在了其中,车旁是三名骑着,老中青俱全,跟随着进城的最后一波人流,缓缓的向着城里行走。

    一行人为了不引人注目,分散开来从不同的城门进城,文牒一类自然全面,入城也没有什么波折。

    有波折的不会是依旧在酣睡的朱顶,也不会是捧着从路上野店买来的粗糙肉食吃的快要撑死的鬼奴,更不是蜷缩在车厢里已经有些不耐烦的大黄和小狐狸。

    但是对于有些人来说,朱顶的到来,无异于兜头打来的巨浪,不管其如何应对,他之前的日子都要一去不返,比如声威赫赫的威扬镖局和主掌一方江湖的林总镖头。

    PS:我还在,我重新长出来的下面也还在,并且不准备割掉,只是这段时间……哎……

    我知道对于新人来说这是自寻死路,然而,码字这种事情,真的不是你想不断更就可以不断更的。

    额,话说我都没脸请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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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三份寿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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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他?”

    朱顶将头伸出车外,看着一个正在检查进出人群的军官问道。

    陈二二牵着马,站在车旁回道:“少爷,就是他,虽然只是个小小的百户,但是那姓林的江湖草莽与官面上的来往,却都是通过他来款曲,这次陈二狗被陷害和遇刺一事,他也多有参与。”

    一阵风吹过,带来几粒尘沙,朱顶的眼眯了一眯:

    “今天是那位总镖头的五十大寿,我们总不好空着手拜访,还是要带一些礼物的。

    备礼,五品及以上监视起来,剩下的,按着大明律例,当死者枭首,不当死者也不要再让他们站起来,六扇门中人罪加一等。”

    然后朱顶伸出手,合上马车的窗子。

    在两扇窗门合拢之前,又飘出一句让陈二二浑身一战的话:“我不相信这里面没有锦衣卫的影子,查出来,活剥了。”

    陈二二松开手里的马缰,双手合拢成揖,对着那扇已经关严的窗子弯腰,恭声回道:“属下领命!”

    月上柳梢头的时候,西湖西畔却没有听到平常的蛙唱和虫鸣,既然月已登天,自然不会是因为烟雨起于断桥,而是它们的声音都已经被鼎沸的人声所取代。

    今天,是威扬镖局林总镖头的五十大寿。

    每一年林总镖头做寿的时候,总会在西湖西畔的泰岳楼大摆筵席,邀约江湖同道把酒言欢共庆生辰,可谓小半个杭州城的一时盛会,尤其是今年林总镖头知命大寿更是大肆操办,以至于西湖以西几乎囊括了半个江南的江湖和绿林道,而寿宴的主场地,更是高朋在座,随便碰到一个都会是一地的豪杰大侠,甚至是一个声威显赫门派的掌舵之人。

    几代人的经营,几十年的打拼,林总镖头的颜面不可谓不大,最近几年已经隐隐有一些执江南武林牛耳的趋势。

    更何况,自洪武八年他多了一位结拜义兄之后,他对武林的影响力就开始以骇人的速度扩大着,这也是为什么那些老牌的大派掌门人会亲自前来为他贺寿的原因。

    一众宾客基本到齐之后,虽然需要林总镖头亲自相迎的武林高人属于凤毛麟角,但是一个多时辰下来,他还是有些乏了。

    虽然他的武艺高超,几十年如一日的勤加练习从未间断,身体更是强壮如山岳,纵巨浪拍岸也未必能动上他几分,可是他还是乏了,心力疲乏。

    他今时今日的地位,他今时今日的经营,其实并非他想要,却不得不要,他更想如年轻时候那样,挺起威扬的镖旗,剑走天涯,快意而从容。

    现在,他已经背负了太多太多,每一个动作每一步棋都只能慎之又慎。

    他更加知道,今天来给他拜寿的这些人,除了少数的几个兄弟,却再也没有几人是真心为他作贺,不过虚与委蛇,是因为畏惧着他,畏惧着他那会在宴会的最后到来,迎接所有武林人士参拜的,自己名义上的义兄,自己实际上的主人。

    他还知道,虽然所有宾客都对他尽阿谀逢迎之能事,但其实,在这些人眼里,自己不过就是一条狐假虎威的弱小狐狸。

    可他自己却知道,自己不是什么狐狸,至少狐狸可以吃肉,可以去蛊惑猛虎帮助自己完成想要完成的事情,而他自己却不能也不可能有这样的能力。

    他只是一条狗,一条被推到台面上,随时可能被当作弃子的糟狗。

    拱拱手,将一个六扇门的缁衣捕头奉去楼上,林党南疲累的随便在大堂上寻了一张椅子坐了下去,沉沉的出了一口气,右手轻点案上茶水,在右眼上抹了几抹,这才压住狂跳不已的眼角,可是心里却还是七上八下。

    他总觉得今天似是要出事的样子,而且还是不得了的大事。

    他细细的回想近日里的一些举动,并没有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物发生,更不会得罪什么不得了的人物,退一万步讲,即便是有差池,他的手尾一向做的干净利落,断断不可能被寻常的江湖人物或者官府差役寻出漏洞。

    “难道是以前的仇敌会上门寻仇?”

    这个想法刚一萌生,他便自嘲的笑了笑,今天这满堂的宾客,就算是公认的武林第一人张三丰亲临,怕是也要掂量掂量。

    但是自己会的罪过张三丰那样的传说?

    他没疯!更没活腻歪!

    心中纷乱纠错,千回百转,林党南便愣在桌前忘了时间,只觉得一颗坚实如磐石的心,似乎不断的左突右冲,总有些冥冥的预感让他惴惴不安,知道身边的老家人在他耳边低低的通告,这才带着些恍惚的转醒。

    他知命大寿的时辰,到了。

    再次深深的吸入微热的空气,林党南的眼中精芒重返,腰杆挺直,顺了顺自己的剑眉,他对老家人点了点头。

    “吉时已到,总镖头登楼酬宾呐!”

    楼内楼外的喧哗乍停,林党南昂首挺胸,这个威震江南的武林枭雄,慢慢的踩着楼梯拾阶而上,他的眼睛和嘴角虽是带着淡淡的笑意,可在座的所有人,几乎都能从他身上嗅出几分睥睨之意,于是或甘心或伪装的,齐齐将视线看向了桌面,双手高举成揖,不曾离座,却恭迎。

    “今日林某做寿,有劳诸位前辈、同道、俊杰远道而来,赏林某人天大的颜面。

    都是江湖儿女,文邹邹的话林某也说不出太多,只能以淡酒寄林某人恳诚之心。

    诸位,请酒!”

    楼上宾客无不满酒离席,齐声贺道:“我等诚为林总镖头贺!”

    林党南举杯:“尽饮!”

    众人齐唤:“畅饮!”

    这一套,如果换做某个饱学之士以为官的雅吏或者王公贵人身上,自然是简单到粗俗,连寿表都没有一副,这是要被人鄙视和笑掉大牙的。

    可林党南却是个江湖人士,在座的也都是江南江湖的重要组成,江湖讲究的就是一个快意恩仇,这其中甚至有大半的人,除了自己的名字之外,连大字都不认得几个,所以即便是五十之龄的知天命大寿,双方的表达方式也依旧简单而直接。

    一旦这杯酒喝干,也就代表着再不会有什么繁文缛节,该送礼的送礼,该吃喝的吃喝,基本上就可以扯开膀子随意而为了,更代表着,这些好汉可以开始把林党南围在一处灌到趴下不起。

    虽说今天来的都是名门正派,可是武林中人在行走之时,难免囊中羞涩,有几个没做过剪径之贼或是梁上君子?不杀你就算行侠仗义了,是以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些匪气,做事情也更喜欢直来直往。

    至于今天来到这里的一两个朝廷命官和六扇门捕快?

    按往年惯例,这些都是自己人,是林大镖头的好友,是可以为他们解决麻烦的人。

    今年的寿宴可能比往年更多些祝寿的意思,但是实际上,去还是解决这些人身上案底的一场盛会。

    这杯酒饮尽之后,今天的目的才真正的开始,接下来将是大量的金银出手,去换取官府的不罪文书。

    林党南高举酒杯,环视堂下,微微躬了躬身,便将手中酒缓缓收回,头微仰,便要尽饮杯中酒。

    众宾客止住纷乱,横酒于胸前,只待林党南嘴唇粘杯,就要喝干杯中酒。

    然而,今天这杯酒,他们终究是不可能喝的到嘴中。

    就在林党南的嘴唇与酒杯将碰未碰之际,就听得楼下响起一声暴喝,震的楼板轻晃,震得屋顶簌簌沉灰。

    “宁波物流商行掌柜、虎鲨帮副帮主陈二狗,祝林总镖头生辰,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以大礼贺!”

    音落,楼梯响,人以至楼上。

    人不多,当先一个汉子带头,身后两人抬着一口沉重的箱子。

    可是林党南看见领头那人,却脸色剧变,手中一颤,险险将酒杯打翻。

    PS:我是极其想去睡觉的,一点才到家,困啊,可是再不更新说不过去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五章 三份寿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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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先那个身穿麻衣佩戴腰刀得人,林党南认识,却不知道对方是不是认得他。

    林党南近几年虽然被奉为江南武林魁首,可是在那人眼里,只不过是个江湖人物,比一般的小人物强上那么一点的人物,究其究竟,还是个小人物。

    那人是不久前刚刚从京师下派到江南的紫衣神捕,统领江浙两省六扇门,位立从四品,官职比林党南的义兄高了不止一阶,是一个林党南想要巴结都不知道该如何着手的大人物。

    可是现在,这样一个人物,却代替一个远在宁波,从来没有被林党南正视过的小小副帮主报门送贺,而那个小小的副帮主,就在几天之前,刚被林党南吩咐的心腹算计过,至今还身受重伤瘫倒在床上!

    这怎能不叫林党南心肝俱裂!

    他不是没有调查过陈二狗的背景,可是查来查去,都没有什么线索指向这人有什么强大的身世,只不过是个有一些小手段,很会赚钱,御下也很得力,在城中颇有口碑的后起之秀,仅此而已。

    这样的人物,在江湖之中,一年也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从草莽中爬将起来,最后湮灭在浩浩的江湖。

    江湖不仅是个讲究实力的地方,更是个讲究资历的地方,陈二狗错就错在太过目中无人,从来没有拜会过林党南这个江南武林领袖,甚至还从他口中夺食,这便涉及到一个颜面的问题,老牌的江湖大鳄,岂能容许一个愣头青轻辱?

    如果仅仅是因为如此,很知道爱护后辈的林党南或许还会放他一马,可是他背后的义兄却坚决的要制陈二狗于死地。

    这是林党南不能,也不敢违逆的。

    只是一个小人物,一个不懂规矩的初生牛犊,江湖上这种人一年不知道要死上多少,多他一个不多,布置下手段,并得到对方重伤未死的消息之后,林党南也只是一晒了之,几分恻隐之心稍动,没有将这个消息禀告给他的义兄,便准备就此收手,开始张罗起自己的寿宴。

    毕竟这才是每年的头等大事,这才是帮助义兄掌控江南江湖的最直接盛会,与之相比,一个小小的草根副帮主的生死,实在不值得一提。

    可是现在,有一个连他义兄都要仰望的人物,穿着一身家仆麻衣,带着两个人,抬着一口大箱子,真的像一个家仆一样,代替他眼中的小人物来此为他贺寿,他如何能不心生惧意?他怎么敢不心生惧意!

    那是一个拊掌之间就能定他生死的人物,却真如被他算计的小人物身边家人一样,站在了他的面前,高仰着头,虎视着他,轻轻的拍动已经放在地上的箱子,对他说:

    “林总镖头,接陈帮主贺!”

    不是客气,不是祝贺,而是命令,而是斥责,接与不接都要接!

    林党南心生惧意,知道今天这礼怕是不会这样简单,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稳了稳有些颤抖的手,不免有些感叹,想当年自己仗剑江湖的时候,何时如此惧怕过朝廷鹰犬?

    彼时行的正,俯仰皆于心无愧;今日坐的偏,陈梦之间犹有心惊。

    他知道,他一直担心的事情怕是来了,那个小小的陈二狗不可能有这样的能量,让一个威震江湖的六扇门紫衣神捕给他为奴为婢,这一次怕是大老爷们从宁波的事情上抓住了把柄,要喝一喝代表着同样在六扇门中处在重要位置的义兄的他,以此来索取这位张宏大捕该有的利益。

    是了,这位张宏大捕听说是在凤阳执行个什么任务,出了大纰漏,被朝堂之上的一群大佬围而攻之,已经赋闲在家两三年,这次外派出京也可以说是变相的贬谪,不可能不存在重新杀回刑部核心的心思,有这样的心思,就必须要上下打点,就需要银子。

    六扇门攫取银两的对向,便是江湖草莽和绿林好汉,安全而几乎没有隐患。

    而他林党南,不就是代表着江南的武林吗?

    新官上任三把火,只是这位大捕大人,似乎做的太过了,把自己的格调压的太低了些,这样的人,纵使官职再高,喂饱就好,又有什么可怕的。

    就在几个呼吸的时间里,林党南的心中千回百转,自觉的已经把问题想的通透,然后不易察觉的一声轻叹。

    他觉得自己终究还是老了,变得胆小如鼠,变得一旦有事发生竟然不及思虑先生惧意,果然是在阴私当中沉浸的久了,就开始容易畏惧起来。

    他知道,他不是畏惧什么六扇门大员,而是畏惧冥冥之中的公理,他这些年做的亏心事人太多,手里染的鲜血已经洗不掉,他害怕的,是报应。

    “好在,我那孩儿还小,我应该还有时间布置,让他走上正道。”

    纷乱杂念不断在他脑中盘桓,手上却没有耽误动作,他将酒杯递给一旁的老管家,整了整衣襟,理了理丝毫不乱的头发和胡须,恭恭谨谨的对着张宏长揖而礼:“林某人不知神捕大人莅临,有失远迎,还请大人海涵!”

    他如此做,就算对方再如何不怀还意,那么只要不是生死大敌,只要他们之间还有转换余地,至少能换来对方的一句客套话,甚至亲自相扶。

    可是林党南等了半晌,盯着地板看了半晌,那里竟然再也没有一丝的动静,于是他心里不免生出一股悲愤,料定对方是要将他往死里整!

    于是,他有些愤愤然的抬起头,再不能沉默,再不能软弱,整个江南武林今天几乎都齐聚在这里,一个应对不当,就算今天是一场误会,也再没有他林党南的立锥之地!

    他故作愤怒的他起头,就要质问对方,就要强自逞强,话已到嘴边,却再不能出口,取而代之的,是他怒张的双眼内紧缩的瞳孔以及迅速充血的眼球。

    他刚刚面对的地方,已经没有了三个人的踪迹,算着时间,应该是他刚刚躬身那几个人就已经离去,没有说一句话,没有辞别,仿佛那个对于江南武林来说身份最为显赫的神捕和他身后的两个汉子,真的仅仅只是苦力劳工。

    那口箱子已经打开,浓郁不散的血腥味弥漫,里面是满满当当的人头!

    林党南心腹死党的人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六章 三份寿礼(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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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党南紧紧的盯着那口似乎还有血液翻涌的大箱子,怒目圆睁,喉咙之间似乎有暗涌在翻腾,口里隐隐有野兽的咆哮。

    他的嗓子很痒,他的心很痛,很慌,很困惑,很恐惧。

    一声大吼终于打破这场寂静,却不是他,而是他身旁那个满脸的瘢痕,看上去时日无多的老管家,那箱子中,人头塔上,最高处独立的,正是林党南最得力的臂膀,是老管家的儿子,唯一的儿子。

    老管家这些年年纪大了,身子骨大不如从前,极少在江湖上行走,但是他当年也是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被他亲手诛杀的江湖草莽和千元高手也都不是籍籍无名之辈,一对峨嵋刺纵横江南,鲜有三合之敌,突然遭受丧子之痛,满头的白几乎根根乍起!

    老管家一声大吼,随手抄起一把方凳朝着张宏即将消失的背影执了过去,随后急换脚步,右手在楼梯扶手上轻轻一点,便飘身而起,在半空起势,向着仇人杀将过去。

    即将出得门口的张宏停住脚步,看都没看夹着万钧之力向他击来的方凳,更没有看须皆张,在半空对他怒视的老管家,而是看向了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害怕而浑身颤抖的林党南,半晌,半晌。

    一条长枪从门外刺入,一个顶盔掼甲的壮硕身影挡在了张宏的身前,长枪龙舞,那红木所制的方凳变成了漫天的碎屑飘散,他们的身后不知何时又出现十余点寒芒,和十余名劲弩手。

    武将对着半空的老管家挥了挥手,十余支弩箭齐,老管家又是一声不甘的呼和,只来得及打掉当先的几支努矢,就被余下的刺进了干瘦的身躯,喷出一股一股热血,栽落在地,几阵抽搐之后,就全无生息,活像一只退了毛的老刺猬。

    武将长枪在手,直指全场武林豪杰,然后在长久的无声中大笑而去。

    张宏还是盯着林党南,看着对方的愤怒,看着对方的哀伤,看着他最后的归于平静后对着自己弯腰抱拳。

    张宏有些索然,有些佩服这位几乎整合了江南绿林,并在武林占据魁地位的总镖头。

    可惜,就算林党南再能屈能伸,但是他不该成了别人的刀,砍伤了那个孩子的逆鳞,当初在凤阳,他是见到这个孩子为了自己的执念是如何忤逆太子并逼其就范的,他小小的林党南必然大劫难逃。

    林党南死不了,他会比死了还要惨。

    张宏是第一重礼物的递送者,他手里的都是些江湖人物,他知道第二批大礼将会在他离开这扇门之后的半柱香之内送到,那份礼物,足够压垮在场的所有人。

    但是朱顶还准备了第三份礼物,这礼物是什么,张宏不知道。

    不再看必将连死人都不如的林党南,张宏转过身,双手缩在袖子里,身影有些萧瑟的离开了这座酒楼。

    张宏离开盏茶之后,一二层楼依旧一片安静,很多人甚至举着手中的酒杯,看着曾经佝偻着身子却不碍威风的老管家倒在一层正中的血泊里,看着站在二层楼梯口青筋暴起的林党南,看着那口开启的箱子里放满的人头,想不明白究竟生了什么事。

    林党南也不明白,他不明白事情何以至此?紧紧是因为一个小小城市里的小小帮派?仅仅是因为那小小帮派里的一个小小副帮主?他怎么可能攀附的上连自己都望其项背的朝堂大僚?

    他相信,就算张宏这个初来乍到的六扇门总捕头肯自降身份的自编自演这一出戏码,他也不会有这样的胆量,经此一事,不管官府在之后会做出如何反应,就算林党南今天被拘甚至死在了这里,江南一地的武林,必然大乱。

    林党南在心里百转算计,酒楼里的一众英杰也终于回过神来,以几个掌门、掌教为开始大哗起来,一时之间兵刃出鞘的声响和“杀了狗官,报仇雪恨”的叫嚷不绝于耳。

    林党南心中一惧,强忍着恨意,费了一番口舌,终于将这些江湖人士的喧哗暂且压了下来。

    他还是站在楼梯口,丝毫没有命人将那一箱人头收拢起来好生祭奠的意思,跟着他鞍前马后一辈子的老管家依旧躺在已经开始凝固了的鲜血里,眼睛睁的大大的不能瞑目,他却没有再看一样。

    人死灯灭,再大的恩与仇都已经随着他们最后一口气的吐出而过,再也和他们没有一丝挂碍,可是还有人活着,林党南还活着,他们的死,或者能成为他的一柄利刃,一柄刺伤幕后敌手的利刃。

    林党南对着楼上楼上的江湖同道长揖不起,尽力的将那些愤恨和怯懦压制下去,在眼角强行逼出几滴眼泪,这才直起身子,再次环视一周,保证每个人都能看清他的屈辱之后,才准备开始诉说,开始诉控,开始蛊惑。

    这些人大多出身草莽,至少有一半的人连大字都不识得一个,最讲究江湖义气,他相信,今天只要自己能够正常挥,必然能给江南一地带来不小的动荡,给动荡的大明在核心之地,再添几圈不大不小的涟漪。

    可是他却忘了,张宏来时说过,他只是第一份“贺礼”,所以今天他想说的那些话,注定没有机会说出口。

    “金某人受小友所托,押解第二批贺礼,忝为林总镖头知命之年送瑞!”

    门口的那个声音中正平和,没有趾高气昂,也没有前辈示弱,语气平常,平常到就像熟人碰面互道:“吃了吗?吃的啥?”

    可是在场的每一个人心中都是一颤,第一批寿礼,依然足够血腥,足够让他们难以接受。

    来着是个身穿整洁道袍的年轻胖子,手里牵着一根不粗不细的绳子,绳索延伸到了门外,不知道那里捆缚着什么。

    这个胖子很胖,几乎就是一个会移动的球体,眼睛很小,和寻常胖子一样,显得总有些懒散和恹恹,看上去不像一个习武之人,甚至身体素质还不如寻常百姓。

    在座的有些人认识胖子,开始紧张的离席,恭谨的抱拳,动作做了一半才想起这人今天似乎似敌非友,于是双手停在胸前不知所措。

    在座的更多的人不认识那个胖子,可是看见自家老大如此恭敬,或者看到自己只能仰望的大山见了那个胖子似乎也要先行问安,于是到了嘴边的呵斥被强行收回,也急急的站了起来,跟着前人不知所措。

    “不知金少侠口中的小友,可是明州……宁波城的那位虎鲨帮副帮主?”自适应小说站xsz.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