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啸大汉
作者:寇十五郎
正文
第一章 【古代车祸】 第二章 【有缘相逢】 第三章 【大汉的天空】 第四章 【危机端倪】
第五章 【杀机倏至】 第六章 【丛林生死斗】 第七章 【噬 魂】 第八章 【以眼杀人】
第九章 【不是车祸,是谋杀!】 第十章 【擒 凶】 第十一章 【张放的必杀技】 第十二章 【灵魂穿刺】
第十三章 【盲女阿离】 第十四章 【重见光明的希望】 第十五章 【属国三水】 第十六章 【暴 行】
第十七章 【围 捕】 第十八章 【解 围】 第十九章 【初识班美眉】 第二十章 【惊 变】
第二十一章 【对 决】 第二十二章 【奇兵破贼】 第二十三章 【团 灭】 第二十四章 【五步绝杀】
第二十五章 【将 行】 第二十六章 【山村鬼泣】 第二十七章 【活 人 祭】 第二十八章 【再 遇】
第二十九章 【群体催眠】 第三十章 【都是“天癸”惹的祸】 第三十一章 【勇闯黑雾岭】 第三十二章 【狂蟒之灾】
第三十三章 【斩 蛇(上)】 第三十四章 【斩 蛇(下)】 第三十五章 【甘 露】 第三十六章 【暗流涌动】
第三十七章 【画 中 人】 第三十八章 【佳人有邀】 第三十九章 【做客灵州】 第四十章 【美 食】
第四十一章 【血 债】 第四十二章 【绝不饶恕】 第四十三章 【追凶八百里】 第四十四章 【杀 手 锏】
第四十五章 【遇袭反袭】 第四十六章 【天黑请闭眼】 第四十七章 【真 相】 第四十八章 【是敌是友?】
第四十九章 【谁该见礼】 第五十章 【他们要干什么?】 第五十一章 【万马奔腾】 第五十二章 【走人?留尸!】
第五十三章 【金箭使者(上)】 第五十四章 【金箭使者(下)】 第五十五章 【幕后黑手】 第五十六章 【锋芒在背】
第五十七章 【山不转水转】 第五十八章 【同舟共济】 第五十九章 【千年遗恨】 第六十章 【汉军后裔】
第六十一章 【落 水 狗】 第六十二章 【意外的援手】 第六十三章 【荒 城】 第六十四章 【围 城】
第六十五章 【抉 择】 第六十六章 【突围求援(上)】 第六十七章 【突围求援(下)】 第六十八章 【风暴将起】
第六十九章 【獠牙初现】 第七十章 【一壶热酒】 第七十一章 【一只羊腿】 第七十二章 【铩 羽】
第七十三章 【危 局】 第七十四章 【血 战】 第七十五章 【绝 杀】 第七十六章 【选 择】
第七十七章 【磨刀霍霍】 第七十八章 【最后一战】 第七十九章 【拒 援】 第八十章 【浴血孤城】
第八十一章 【霹 雳】 第八十二章 【牛 人】 第八十三章 【渊 源(上)】 第八十四章 【渊 源(下)】
第八十五章 【震 惊】 第八十六章 【拜 会】 第八十七章 【再 惊】 第八十八章 【三 惊】
第八十九章 【来者不善】 第九十章 【善者不来】 第九十一章 【西域都护】 第九十二章 【重 聚 首】
第九十三章 【无形打脸】 第九十四章 【风雪夜话】 第九十五章 【陈汤的决断(上)】 第九十六章 【陈汤的决断(下)】
第九十七章 【磨 戈】 第九十八章 【调 研】 第九十九章 【汇 合】 第一百章 【复仇者联盟】
第一百零一章 【套 装】 第一百零二章 【种 蛊】 第一百零三章 【遭 遇】 第一百零四章 【包 围】
第一百零五章 【激 战】 第一百零六章 【出 击】 第一百零七章 【困 境】 第一百零八章 【旗 火】
第一百零九章 【擒 酋】 第一百一十章 【审 讯】 第一百一十一章 【败亡之源】 第一百一十二章 【消 息】
第一百一十三章 【会 盟(上)】 第一百一十四章 【会 盟(下)】 第一百一十五章 【仇 恨】 第一百一十六章 【利 益】
第一百一十七章 【暗 雷】 第一百一十八章 【目标在即】 第一百一十九章 【债主来了】 第一百二十章 【文 斗】
第一百二十一章 【碰 撞】 第一百二十二章 【交 锋】 第一百二十三章 【强弩破龟阵】 第一百二十四章 【夜 火】
第一百二十五章 【走投无路】 第一百二十六章 【风云变幻】 第一百二十七章 【爷是带把的!】 第一百二十八章 【射你一脸】
第一百二十九章 【张放的构想】 第一百三十章 【天 罚】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一声巨响,两处惊魂】 第一百三十二章 【青铜人面】
第一百三十三章 【只有死单于,才是好单于】 第一百三十四章 【明犯强汉,虽远必诛!】 第一百三十五章 【收 获】 第一百三十六章 【人熊阿罴】
第一百三十七章 【布 局】 第一百三十八章 【故人相见】 第一百三十九章 【惹祸的礼物】 第一百四十章 【商 贸 城】
第一百四十一章 【话 别】 第一百四十二章 【东 归】 第一百四十三章 【风雪兼程】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变生肘腋】
第一百四十五章 【悲 愤】 第一百四十六章 【杀 机】 第一百四十七章 【爆 发】 第一百四十八章 【打 上 门】(第一更)
第一百四十九章 【重重黑手】(第二更) 第一百五十章 【侯府危机】(第一更) 第一百五十一章 【登 场】 第一百五十二章 【血印疑云】
第一百五十三章 【暗中调查】(第二更) 第一百五十四章 【服 软】 第一百五十五章 【狼 与 狈】 第一百五十六章 【服 丧】
第一百五十七章 【期待的访客】 第一百五十八章 【什么仇什么怨】 第一百五十九章 【功罪之争】 第一百六十章 【抛砖引玉】
第一百六十一章 【打 动】 第一百六十二章 【盖棺定论】 第一百六十三章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一更) 第一百六十四章 【迷之刺杀】(第二更)
第一百六十五章 【面 对 面】(第一更) 第一百六十六章 【把脸凑上来】(第二更)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两个萝莉引发的血案】(第一更) 第一百六十八章 【赔罪还是问罪(上)】(每二更)
第一百六十九章 【赔罪还是问罪(下)】(第一更) 第一百七十章 【原来是他!】(第二更) 第一百七十一章 【真凶是你!】(第一更) 第一百七十二章 【下地狱吧!】(第二更)
第一百七十三章 【逆子变孝子】 第一百七十四章 【驿站巧逢】 第一百七十五章 【蓄 势】 第一百七十六章 【富平侯的家底(上)】
第一百七十七章 【富平侯的家底(下)】(第三更) 第一百七十八章 【落 子】 第一百七十九章 【都护换人了】 第一百八十章 【陶·瓷】
第一百八十一章 【贵人驾到】 第一百八十二章 【太子也烦恼】 第一百八十三章 【加 冠】 第一百八十四章 【十六身袭富平侯】
第一百八十五章 【上 班 了】 第一百八十六章 【朝堂众生相】 第一百八十七章 【朝堂如战场】 第一百八十八章 【帝王家事】
第一百八十九章 【阿离不离】 第一百九十章 【未雨绸缪】 第一百九十一章 【瓷之曙光】 第一百九十二章 【将军白发】
第一百九十三章 【端 阳 会】 第一百九十四章 【求 打 脸】 第一百九十五章 【令人无语的制胜之器】 第一百九十六章 【此处有惊喜】
第一百九十七章 【碰撞·落汤】 第一百九十八章 【少女杀手】 第一百九十九章 【久别重逢】 第二百章 【竟 争】
第二百零一章 【冤家路窄】 第二百零二章 【美食攻略】 第二百零三章 【寿 礼】 第二百零四章 【贼心不死】
第二百零五章 【佳人可入画】 第二百零六章 【关 雎】 第二百零七章 【突如其来的袭杀】 第二百零八章 【愚蠢的报复】
第二百零九章 【王家有狠人】 第二百一十章 【寿 诞】 第二百一十一章 【惊 艳】 第二百一十二章 【能 上 天】
第二百一十三章 【太子寿仪】 第二百一十四章 【一碗长寿面】 第二百一十五章 【少女心愿】 第二百一十六章 【狙击班婕妤】
第二百一十七章 【真·雷 炮】 第二百一十八章 【匈奴人来干什么?】 第二百一十九章 【史丹的急智】 第二百二十章 【和 亲】
第二百二十一章 【居然是她!】 第二百二十二章 【狙击昭君(一)】 第二百二十三章 【狙击昭君(二)】 第二百二十四章 【狙击昭君(三)】
第二百二十五章 【狙击昭君(四)】 第二百二十六章 【狙击昭君(五)】 第二百二十七章 【狙击昭君(六)】 第二百二十八章 【狙击昭君(七)】
第二百二十九章 【狙击昭君(终)】 第二百三十章 【蛇 信】 第二百三十一章 【狗要咬人】 第二百三十二章 【各有手段】
第二百三十三章 【迷之来客】 第二百三十四章 【身陷囹囵】 第二百三十五章 【告 密】 第二百三十六章 【迅疾营救】
第二百三十七章 【秒 杀】 第二百三十八章 【险 胜】 第二百三十九章 【不爽单挑】 第二百四十章 【阴 人】
第二百四十一章 【石显的獠牙】 第二百四十二章 【移花接木】 第二百四十三章 【太子大婚】 第二百四十四章 【抉 择】
第二百四十五章 【突发事件】 第二百四十六章 【盲眼杜子夏】 第二百四十七章 【危机公关】 第二百四十八章 【储位危机】
第二百四十九章 【三 计】 第二百五十章 【狭路相逢,手快者胜】 第二百五十一章 【垂死病中惊坐起】 第二百五十二章 【衔 恨】
第二百五十三章 【昭君!昭君!】 第二百五十四章 【真容唯君可睹】 第二百五十五章 【交 易】 第二百五十六章 【欢迎回家,昭君】
第二百五十七章 【公然求封】 第二百五十八章 【摘星城入手】 第二百五十九章 【移民新策】 第二百六十章 【目标河东】
第二百六十一章 【来自背后的冷箭】 第二百六十二章 【进城前的意外】 第二百六十三章 【我要让你们活】 第二百六十四章 【宴会傲影】
第二百六十五章 【意外收获】 第二百六十六章 【暗 算】 第二百六十七章 【伏 袭】 第二百六十八章 【震 慑】
第二百六十九章 【复 仇】 第二百七十章 【尝尝这个】 第二百七十一章 【一 击】 第二百七十二章 【张放版怒鞭督邮】
第二百七十三章 【皇太后也要怼(上)】(第二更) 第二百七十四章 【皇太后也要怼(下)】(第三更) 第二百七十五章 【断 腕】(第四更) 第二百七十六章 【石显的末日】
第二百七十七章 【此时无声胜有声】 第二百七十八章 【麒麟阁上话征程(上)】(第三更) 第二百七十九章 【麒麟阁上话征程(下)】(第四更) 第二百八十章 【一路向西】
第二百八十一章 【西出阳光有故人】 第二百八十二章 【谁给谁下马威?】 第二百八十三章 【这是大汉的领土!】 第二百八十四章 【摘 星】
第二百八十五章 【突 变】 第二百八十六章 【劫 难】 第二百八十七章 【怒 袭】 第二百八十八章 【张放很生气】
第二百八十九章 【甩 锅】 第二百九十章 【追猎三千里(一)】 第二百九十一章 【追猎三千里(二)】 第二百九十二章 【追猎三千里(三)】
第二百九十三章 【追猎三千里(四)】 第二百九十四章 【追猎三千里(五)】 第二百九十五章 【追猎三千里(六)】 第二百九十六章 【追猎三千里(七)】
第二百九十七章 【追猎三千里(八)】 第二百九十八章 【追猎三千里(终)】 第二百九十九章 【未知的危险】 第三百章 【幽魂之敌?】
第三百零一章 【剑豪的复仇】 第三百零二章 【神级人物】 第三百零三章 【事了拂衣去】 第三百零四章 【望 赤 谷】
第三百零五章 【踏 膝】 第三百零六章 【侧 夫 人】 第三百零七章 【睡 美 人】 第三百零八章 【巾帼不让须眉】
第三百零九章 【风雪来骑】 第三百一十章 【摘星变摘桃】 第三百一十一章 【看 破】 第三百一十二章 【精灵公主】
第三百一十三章 【又见娅莎】 第三百一十四章 【借神打脸】 第三百一十五章 【自取其辱】 第三百一十六章 【雪止风起】
第三百一十七章 【一曲断魂】 第三百一十八章 【斩 结】 第三百一十九章 【蓝 图】 第三百二十章 【风 起】
第三百二十一章 【你刺我也刺】 第三百二十二章 【战云万里】 第三百二十三章 【谁最有发言权?】 第三百二十四章 【牛人就是牛】
第三百二十五章 【飞鹰传书】 第三百二十六章 【铁拳破阳谋】 第三百二十七章 【谁可代之?】 第三百二十八章 【昭君夫人】
第三百二十九章 【女汉子发飙】 第三百三十章 【唇枪舌剑】 第三百三十一章 【女汉子再发飙】 第三百三十二章 【我的刀不答应】
第三百三十三章 【聚 首】 第三百三十四章 【将 归】 第三百三十五章 【望 长 安】 第三百三十六章 【大 婚(上)】
第三百三十七章 【大 婚(下)】 第三百三十八章 【我是富平侯家人】 第三百三十九章 【水漫长安】 第三百四十章 【要不要当刘跑跑?】
第三百四十一章 【脊 梁】 第三百四十二章 【再闯西域】 第三百四十三章 【汉末之蟒】 第三百四十四章 【此子夏非彼子夏(上)】
第三百四十五章 【此子夏非彼子夏(下)】 第三百四十六章 【报 应】 第三百四十七章 【王氏的威胁】 第三百四十八章 【一顾倾城】
第三百四十九章 【赏日赏梅赏美人】 第三百五十章 【又一个作死】 第三百五十一章 【最佳使者】 第三百五十二章 【弃还是守?】
第三百五十三章 【请 缨】 第三百五十四章 【最佳拍档】 第三百五十五章 【有 奸 细】 第三百五十六章 【宜主出逃记】
第三百五十七章 【麻烦的选择】 第三百五十八章 【雷霆手段】 第三百五十九章 【你不去我去】 第三百六十章 【行藏泄露】
第三百六十一章 【宜主失踪】 第三百六十二章 【风雨如晦】 第三百六十三章 【囚禁玉女】 第三百六十四章 【设 局】
第三百六十五章 【自投罗网】 第三百六十六章 【突 袭】 第三百六十七章 【跳 崖】 第三百六十八章 【飞 燕】
第三百六十九章 【宁为君侯妾,不欲为帝姬】 第三百七十章 【开始行动】 第三百七十一章 【大干一场】 第三百七十二章 【真·夜宴】
第三百七十三章 【耳 括 子】 第三百七十四章 【火海舞刀】 第三百七十五章 【蹈火激斗】 第三百七十六章 【各有手段】
第三百七十七章 【要开始了】 第三百七十八章 【看不见的陷阱】 第三百七十九章 【好深一个坑】 第三百八十章 【遁 地】
第三百八十一章 【信我者,得重生】 第三百八十二章 【脱 困】 第三百八十三章 【毁灭之始】 第三百八十四章 【地上地下】
第三百八十五章 【点 火】 第三百八十六章 【惊天一爆】 第三百八十七章 【夜郎传说】 第三百八十八章 【暗流涌动】
第三百八十九章 【陶晟的选择】 第三百九十章 【整黑材料】 第三百九十一章 【够义气的公主】 第三百九十二章 【未雨绸缪】
第三百九十三章 【联 手】 第三百九十四章 【都升官了】 第三百九十五章 【王婆又发飙】(第一更) 第三百九十六章 【阴 招】(第二更)
第三百九十七章 【哥是穿内裤的!】 第三百九十八章 【淳于长的艳遇】 第三百九十九章 【来而不往非礼也】 第四百章 【二王相争】
第四百零一章 【釜底抽薪】 第四百零二章 【堵 枪 眼】 第四百零三章 【一招绝杀】 第四百零四章 【谁也不是吃素的】
第四百零五章 【真正的暗匕】 第四百零六章 【峰回路转】 第四百零七章 【虎圈阴谋(一)】 第四百零八章 【虎圈阴谋(二)】
第四百零九章 【虎圈阴谋(三)】 第四百一十章 【虎圈阴谋(四)】 第四百一十一章 【自食其果】 第四百一十二章 【告 密】
第四百一十三章 【嫌 隙】 第四百一十四章 【将计就计】 第四百一十五章 【不死不休】 第四百一十六章 【最后一日】
第四百一十七章 【面 怼 面】 第四百一十八章 【皇帝照样怼】 第四百一十九章 【要人头?给!】 第四百二十章 【皇太后受死】
第四百二十一章 【联手歼敌】 第四百二十二章 【后会无期】 第四百二十三章 【我会回来!】 第四百二十四章 【一无所得】
第四百二十五章 【斗转星移】 第四百二十六章 【大厦将倾】 第四百二十七章 【长安落日】 第四百二十八章 【天下谁属】
第四百二十九章 【长安合战】 第四百三十章 【枪炮天下】 终 章 【故国重游】 【完本感言】
正文 第一章 【古代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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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长吁一声,仿佛做了一场千年的迷梦,悠悠转醒。当所有的感觉回归躯体时,只觉脑子昏沉,四肢百骸,无处不痛,却很开心——是的,无论是谁,当他从一场空难中奇迹般生还之后,都会是这样的心情。

    怎都没想到,一次普普通通的旅行,竟然祸从天降——真的是祸从“天”降。号称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发生概率仅为百万分之一的航空空难,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万幸的是,自己活下来了,而且感觉没缺胳膊少腿,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张放慢慢睁开眼睛,先打量四周环境。天空很蓝,草木葱郁,浓郁的泥土气息在提示他,这是荒郊野外。嗯,这很正常,飞机失事,不是坠入大海,就是掉落荒野,至少目前为止,没听说过掉到人烟密集的都市的。

    张放左右摆动了一下脑袋,目光转动,竟没发现飞机残骸,也没嗅到任何燃油燃烧的焦臭味。难道自己的运气那么好,被远远抛离坠机地点?

    既然安全了,先打个电话报平安吧,张放试着抬起胳膊,心猛一沉——居然短了一截!难道断掉了!可是为什么没有疼痛的感觉?仔细一看,不是断了,而是……短了!就像是一个成年人的手臂,变成了少年人的臂长。

    更令张放惊讶万分的是,袖子居然也变样了,不是西装袖,而是宽大的赭色袖袍,像是古代服饰。张放目光低垂,身上穿的的确是一件赭色丝绸汉服:交领、右衽、隐扣、层层绕褒,腰间以红黑两色绳带系结……而且,还有一把古意盎然的连鞘长剑。

    张放以心理医生特有的冷静,控制住心中的巨大波澜,将剑鞘从腰部移到胸口,卡簧位置两面各镶嵌着三颗宝石。他对宝石不算太了解,但这三颗宝石却很好认,分别是绿松石、和阗玉、黄玉。剑鞘漆朱,剑格鎏金,绿黄白三色宝石,显示出剑本身品质不凡。

    张放右手握住剑把,左手一按卡梢,铮,抽剑半截出鞘。

    剑宽三指,中有血槽,刃芒如霜,寒气迫人,接近剑格处刻着两个篆字铭文,却是不识,剑身光亮如镜——倒映出一张稚嫩的少年脸蛋。

    张放眼睛圆睁,剑身倒映的那双眼睛同样瞪圆。

    这个人绝不是自己,但是……又真的是自己!

    张放持剑的手在颤抖,“镜”中的面容一阵模糊……在这一瞬间,张放意识到了一件可怕至极的事:在这场诡异的空难中,他不是幸运者,他的肉身已经消亡,但灵魂却穿梭千年时空,找到了一个宿主!

    锵!张放狠狠将剑插入鞘内,那张陌生的面孔随之消失。

    这情况太诡异了,诡异到纵使是经过特殊的心理训练的张放,此时大脑也是一片混乱。

    控制、控制、不能慌、深呼吸、保持心律平稳,大脑则尽量清除杂念,摒弃一切不好的联想,完全放空。

    确认自己的状态已平复得差不多了,张放以剑鞘支地,用力撑起,打算察看周围还有什么线索。身体一动,这时才发觉这副身躯受创不小:后脑勺肿起一个大包,还好没流血。左侧第八根肋骨按压痛感明显,估计是骨折了,幸好没有明显移动感,应当是青枝骨折,属最轻微的一种,只要不做剧烈活动,无需正骨就可自然愈合。除了这两处较明显的伤势之外,其余便是手掌轻微刮擦,肩胯磕碰淤肿之类的小伤了。

    从张放所处的地方看上去,是一道大于四十度、长度超过三十米的陡坡,有一条很明显的长长的滚压痕迹,从坡顶一直到他所站立的位置。很明显,他就是从上面滚下来的。

    张放以剑做杖,顺着压痕俯身向上攀登。刚攀了几步,就发觉宽袍大袖玩攀登,简直就是一场灾难,长袖被杂草勾挂不说,曳地的宽袍下摆几乎将他拌个跟斗,重新摔滚回原处。

    这样可不行,张放目光落在腰间那红黑两色绳结长带上……

    十分钟后,张放的造型为之一变:胸前交叉着红黑色的绳索,宽大的袖袍束于两肋,露出两条细白的胳膊;裙摆也被撩起,掖在腰间,只是似乎没有裤子,下身好像有点凉……

    准备妥当,继续攀登。

    张放边走边仔细观察,沿途可见大大小小的石块,大者如面盆,小者如拳头,石头表面新鲜,似是刚刚从山顶剥离滚落。一路还捡拾了不少丝线及破絮,对比身上衣物,确认是自己所遗落。快到坡顶时,竟拾到一块通体莹白、大如半掌的方形镂雕美玉,以及一个沉甸甸的锦囊。打开一看,满满的铜钱与一块块大小如指、扁平的饼状——黄金。

    吸引张放眼光的,却是不是那些金饼,而是铜币。伸指拈出一枚,淡淡的阳光下,“五铢”两个极易辨识的篆刻清晰可见。

    五铢钱!汉代的标准货币,难道自己身处的时代,竟是那个煌煌大汉?不过,光凭一枚钱币,也不能完全认定,因为魏晋南北朝同样也在使用五铢钱,更莫说汉朝还分西汉与东汉,这差别可就大了。

    张放将这些物品全塞进怀里,这衣服有个“怀兜”,正好可以盛放贵重物品。

    当张放终于攀上坡顶,入目情景,令他血液几乎凝结——

    这是一条尚算平整的蜿蜒山道,一侧是陡峭巍峨的山峰,似是刚发生了一场山体滑坡,遍地都是落石,最大的一块,堪比磨盘。而这块磨盘石,正镶嵌在一块厚车板上。比山体滑坡更令人心惊肉跳的,是满地散落着解体的马车碎片,折断几截的双辕,辐条断裂的轮彀,被砸得血肉模糊的马匹,以及,两具不成人形的尸体!

    这哪里是空难,分明是车祸现场。而且,还是一场古代的车祸。

    真正令张放毛骨悚然的,是四只围着马尸人骸,咯吱吱疯狂撕咬的似狼似狗的动物。这四只撕咬尸体的动物比狗大,比狼小,毛色棕红,短尾狐面,尖齿锋利,咻咻有声,形象狞恶。

    是豺!张放汗毛竖起,用力握紧剑柄。

    张放的出现,顿时引起那几头豺的警觉,四双黄绿的眼珠扫过来,幽冷阴森,令人发毛。毛茸茸的头颅沾满了黏结成块的血浆,鼻翼开合,喷着腥臭的气息,咧开的大嘴滴答着混合着鲜血和涎水的黏稠液体,齿缝间清晰可见残存的丝丝肉糜。

    张放见过许多泡在难嗅的福尔马林液体里的尸体,在医院实习时,也抬过刚离世的死人到太平间,至于手术台上的各种内脏、血污什么的看得更是多了去。但是,眼见豺狼疯狂啃食人的尸体,撕裂手足,吞噬内脏,将瘰疬肚肠拖出七、八米远……这样的经历却还是第一次。

    张放头皮一阵阵发麻,心里一阵阵后怕——他确信“自己”就是从这辆支离破碎的古代车辆里摔出来的,非常幸运地只受了一点轻伤,躲过了粉身碎骨之祸与豺狼分尸之厄。

    任何动物,包括豺狼,只要嘴里有食物,就不会冒险浪费体力去捕杀另一头看似高大的“动物”。所以,四头豺狼只是冲着张放呲牙咧嘴,喉咙发出嗬嗬颤音相威胁,警告对方不要踏入它们的猎食场,抢夺属于它们的食物。

    一般人看到这样的血腥场面,多半会腿软、呕吐、瘫倒、甚至有可能晕厥。万幸的是,张放的职业令他具有常人难以比拟的心理素质与承受力。既便如此,他的神经也是高度紧张,瞳孔收缩,握剑柄的指节发白。眼下豺狼有食物,或许顾不上自己,但以这样疯狂的吞噬速度,这点人马尸骨,能禁得住几时?倘若它们还没吃饱的话……

    一定要离开,无论如何都要离开!

    张放慢慢将剑抽出半截,眼睛死死与那群豺狼对视,一步步倒退。不管身后是何方,是否别有凶险,远离这些豺狼,才有机会看到明天的太阳。

    斜阳将少年的身影拉成细长,那群时而抬头吐信、时而低首啮咬的豺狼,也渐渐由清晰变模糊,从瞳仁中远去、消失……

    ……

    在张放的身影消失近半个小时之后,几只豺啃食得正欢,突然空气中响起数声尖锐的利啸,一支手指粗细的箭矢破空而至。噗!兽血四溅,一阵凄厉的嚎叫声过后,地上多了一具豺狼尸体。

    余下几只豺嗷嗷怒吼,但动物特有的危险预感,终使它们不得不放弃食物,夹着短尾,仓皇而逃。

    将豺狼惊走的,是十余个黑布裹头、褐衣直掇、窄裤麻鞋的汉子。这群人身上带着长短刀剑,其中一人持一把角弓,地上那只豺狼尸体就是他的杰作。

    目睹现场惨状,十余名汉子眉头都不皱半分,十分默契地散开,四下搜查。有的检查车辆,有的查看尸体,有的捡拾散落物品,更有数人,顺着之前张放滚下山坡的痕迹,细细搜索一番。

    在这些汉子四下搜索之时,只有一高一矮两个汉子站立不动。其中那五短身材、头如笆斗、脖颈粗短、腆肚如鼓的矮壮汉子,正仰头咧嘴对身旁那瘦高汉子道:“剧辛老兄,我没说错吧,这点小事,难不倒咱们弟兄,包管干净利索。”

    被称为“剧辛”的人,是一名脸颊瘦削,留着八字须,面目阴沉的中年男子。在这一群人中,只有他一人头戴幞巾,身穿直裾深衣,腰间佩剑,气质与这群粗陋汉子格格不入。他仰头望着旁侧高峻险陡的山峰,目光一落,扫了一眼满地坠石,阴沉的脸露出一丝笑意,点点头道:“以乱石伏击车马,造成意外事故模样,无懈可击。也只有熟知此处地势的贤仲昆,才能办到,剧辛此番未找错人。”

    矮壮汉子不无自得一笑,正待说话,却见一个右腮有撮黑毛的汉子,急匆匆走来,面色难看地禀告:“御手、侍从都在,唯独少了一人,有足印显示往北而去……正主跑了。”

    矮壮汉子笑容僵住。

    剧辛握剑柄的手一紧,森然逼视那矮壮头目:“焦孟,你要兵器我给了,要钱谷我也给了,只要求你将此事办得妥妥贴贴——这就是你所谓的干净利索么?”

    矮壮头目呼哧哧喘着粗气,脸色铁青,双目鼓出对十余手下怒吼:“给我搜!给我找!踏遍陀螺山也要给我挖出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章 【有缘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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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摆脱那群豺狼后,一口气跑出五百米,钻进路边一片树林,扶着一棵大树直喘气,然后按住肋间,贴着树干,慢慢滑坐在地。两只脚掌传来阵阵刺痛,提示他现在还光着脚。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本是有鞋子的,张放在上坡时就曾捡拾到一只,当他看到那只鞋时,就明白为什么会光着脚了——那是一只木屐。

    可惜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另一只,多半被埋在乱石堆下了。只有一只鞋,而且还是底子很厚的木屐,穿在脚上怎么逃?所以张放干脆把这木屐也扔了。光着脚在崎岖山路这么一阵狂奔,皮破出血再正常不过。

    张放跷起脚,白里透红的脚掌,看来“自己”出身还真不错,这脚掌保养得比现代那具身体的手掌都好。不过,这对走山路可没有什么帮助。当然,这小事难不住他,用剑割下两幅衣裳下摆,将脚掌缠绕包裹起来,做成一双“布鞋”。试着走几步,倒挺管用。

    望着莽莽群山,以及天空那逐渐西沉的太阳,张放知道,当务之急,就是寻找有人烟的地方,否则一旦入夜,饥寒交迫、餐风宿露不说,那群豺狼是否吃饱还是个未知数……

    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寻找人烟之处,没头没脑瞎转是行不通的,必须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前世是驴友,有过不少野外生活经历的张放,自然知道从哪里下手:先寻找水源,然后溯流上下搜寻,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

    张放相信,能有马车通行的道路,纵是大山深处,也一定会有人家,而且绝不会太远。

    当他走出树林,爬上一座山峰,再沿着一条明显是人踩出的小径,绕着山体三转两转之后,隐隐有潺潺水声入耳。张放一喜,加快脚步,穿过一片野杏林,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出现在眼前,其形酷似一尊面东而坐的巨佛。令人绝倒的是,在巨佛的“两腿”正裆处,一条瀑布飞流直下,注入清潭。泉水穿行于乱石间,汇聚成溪,沿着平缓的地势,奔流而下。

    河流两岸,可见一片高低不平的田垅。而在小溪的南侧,沿山势错落有致分布着数十间茅屋,篱笆内外,隐见人影,更有犬吠声声……张放悬在心头一块石头终于落地,见到同类的感觉,真好!哪怕隔了上千年。

    溪水很清澈,清澈得令嗓子冒烟的人完全无法抵抗。

    噗!张放一头扎进溪流中,水面咕嘟咕嘟地冒着气泡。十几秒后,张放酣畅淋漓地仰起脑袋,左右甩动,水珠四溅。

    清咧甘甜,这才是真正的农夫山泉。

    张放抹了把脸,双手合成碗状,掬水痛快饮了几口,舒坦地长吁口气。倏地,他的动作僵住,眼睛慢慢瞠大——水面倒映着一张清晰而完整的面庞:头发乌亮、额覆刘海、轮廓秀气、眉毛修密、双瞳清亮、鼻若胆悬、唇若涂丹……这张面孔,俊美得不像男孩,该不会是……

    张放冷汗刷地淌下,猛地站起,撩起袍子伸手在胯间一摸——感谢上天!带把的!而且那话儿还不小。从光溜的手感判断,这躯体不会超过十三岁。

    能重回十三岁,对于前世已过而立之年的张放而言,本是天大之喜,可是以如此少年之躯,流落到这古代深山老林里,这样真的好么?

    张放发了一会呆,突然浑身汗毛炸起,倏地蹲伏,抓起脚旁长剑,铮地拔剑出鞘,火速转身——

    “啊!”十多步外,正悄悄接近的三个人,被张放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失惊后退,其中一人更是失声尖叫。

    这是三个十来岁的少年,灰布裹头,上身是灰白色的麻布窄袖短衣,下身同色裤子,打绑腿,衣裤裰满补丁。三人差不多高矮,面黄肌瘦,身体单薄。其中两个少年手持自制短弓,肩背斜插着几支羽箭,而正中的少年手中却攥着两块圆石,做势欲掷——那声尖叫,正是此人所发。也正是这叫声,令张放发觉这少年不同寻常。

    相比另外两名持弓少年,这少年眉目清秀,脸形轮廓柔和,虽然瞪眼咬牙,却掩饰不住一种异性气韵,加上那一声清脆的尖叫……这是个女孩!尽管她的打扮与另外两个男孩差不多,但的确是个女孩。

    身为一名心理医生,观察入微,透过表象看心理,是应有的职业水准,何况只是从外貌判断一个人的性别这种小事。

    张放还剑归鞘,双臂张开,展现出一抹迷人的笑容,向这三个少年男女释放善意。

    大概是从未见过如此衣饰华丽、风姿俊雅的同龄人,三个少年男女嘴巴微张,动作定格,看得呆了。

    “是这样……我的马车在山那边遭到落石袭击,车毁人亡,我侥幸得脱……天色已晚,诸位能否行个方便,容我留宿呢?”张放话一出口,就有种怪怪的感觉。这带着变声期男孩嘎嘎的声音、这文皱皱的说话语气、还有这从没听过的雅言正音……这真是从自己嘴里蹦出来的话吗?

    三个少年面面相觑,少倾,左侧瘦弱少年挎弓还背,上前两步,神色有些瑟缩地拱手做了个揖:“这位小郎君请了,能得贵人光临寒舍,我等自是欢迎之致。只是……茅舍寒微,怕是……”

    张放展颜一笑:“再怎么样也是房屋不是,总比我露宿野外好,多谢。”

    少年满面惶恐,连道不敢。

    后面那少女撇撇嘴:“阿舍这家伙,平日里也没见他这般有礼。”

    右侧方脸少年憨憨一笑:“平日总见二兄有事没事翻看那破竹简,大概就是从那上边学来的。”

    张放抬手齐眉,双肘平肩,左掌叠于右手,合袖为礼——他做这个动做时,自然流畅,一点都不感觉生涩。看样子与语言一样,有些本能并不随着这躯壳的原主人而消逝。

    “在下张放,请教三位尊姓大名。”

    瘦弱少年恭敬还礼:“小人韩骏,那位是舍弟韩重,那个……”韩墨回头看向少女,目带征询。

    少女咬咬嘴唇,将手里的圆石放入拴在腰间的小布袋里,扬起小脸:“我叫青琰。”

    张放注意到韩骏这个有些奇怪的举动,随即恍然,貌似在古代,不能随便问女子的闺名,自己那样问,的确不妥。想到这里,歉然一笑,遥遥向青琰致礼。

    韩重眼睛有些发直,喃喃道:“这小郎君笑容当真好看……比阿离笑得还好看……哎哟!”却是肋下被青琰用肘尖撞了一下,疼得直抽气,“你干嘛撞我……”

    “因为你睁眼说瞎话。”青琰虎着脸道,“以前你说阿离姊是咱们青溪里最好看的女子,如今却……哼哼。”

    韩重揉着肋骨,苦着脸道:“我没说错啊,阿离是青溪里最好看的女子,这小郎君却是男的……”

    “强辞夺理。”青琰乜斜他一眼,转身而去。

    “我……我强辞夺理?”韩重愣愣地看了青琰的背影,摇摇头。如果他读过孔夫子的那句名言,一定会脱口而出,“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山里人是热情的,更何况是这样的贵客。在韩氏兄弟与青琰的带领下,张放从上游的独木桥渡过青溪,穿过一片高大的云杉林,进入了这个叫青溪的小山村。在这个时代,这种巴掌大小的村落,叫做“聚”。

    沿途所见,每一个见到张放的村民,都会在惊讶之余,敬畏瑟缩地向其行礼。张放初时不觉,其后渐渐明白,原来还是自己身上衣裳的作用。到目前为止,他见过的所有人,无一不是麻布葛衣,色泽灰褐,满是补缀,似他这般华服美裳的,绝无仅有。张放估计自己这身体的主人,多半是官宦或大富人家。

    此时张放还不知道,他身处的这个时代,百姓禁止穿各种带颜色的服饰,只能穿本色麻布。对商人的禁令更严,那怕是富贵人家,再有钱也不能穿绸着丝,否则视为逾越,是大罪。也就是说,张放身上华贵的服饰表明,他这副身体,不是非富即贵,而是大富大贵、出身于名门高爵的官宦之家。

    以张放娴熟的谈话技巧,三言两语,就基本摸清了韩氏兄弟的情况,甚至连那满怀戒备的青琰,也被他旁敲侧击,套出不少东西。以至到最后,青琰气恼之下,跑到前面远远躲开他。

    青溪聚坐落的这莽莽群峰叫陀螺山,属于一个叫北地郡的辖地,从名称上看,似乎是中国的西北方。韩家有兄弟三人,他们还有个大哥叫韩义,家中有老父、长嫂与小侄。韩骏十六岁,韩重十四岁,年龄都比张放大,但三人并肩而行,张放的个头却是最高的。而且无论是体格还是气色,韩氏兄弟与他都没法比。

    青琰却是个孤儿,被村里耆老收养,至于年龄,她抵死不说。不过据张放估计,大概是十一、二岁,反正比自己小。

    三个新结识的少年男女,韩骏比较机灵,谈吐也算得体;韩重是个闷罐子,问什么答什么,不问则闷声不响;青琰则是个类似假小子的倔强少女,这点倒也符合孤女成长状态。

    张放注意到韩重的眼睛不时偷瞄着自己腰间的佩剑,喜爱之意表露无遗。有几次张放差点想将此剑送给他算了,但想想还是忍住,这剑脊上所刻的两个篆字铭文,对他追查“自己”的来历是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张放实在不忍见韩重那眼馋模样,笑道:“你们自己做的弓?手活不错啊,狩猎用的么?”

    韩氏兄弟互望一眼,默默点头。

    张放目光很自然落到兄弟二人的腰间手上——空空如也,什么猎物都没有。

    这山清水秀的,怎么会没猎物?自己可就是被一群豺狼弄得如此狼狈的……

    韩骏仿佛知道张放在想什么,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从背囊拔出一支箭,递给张放。

    张放接过,知道韩骏此举必有其意,仔细打量这支箭矢:箭杆为坚木所制,笔直滑溜,色泽很深,明显使用了很久;箭羽新而整齐,看来最近刚换过;然后是箭头……张放眼睛一下睁大,不会吧?箭头居然是骨制的,也就是用动物骨头削磨而成。用手指试了一下,感觉也算尖锐,如果弓力够的话,倒是能穿透动物皮肉,但若是个头大些的动物,却未必致命……

    “飞禽难射,走兽的话,小个的都被捕杀得差不多了,大个的野兽,用这样的箭头……”韩骏摇摇头,不再说话。

    韩重有些难为情解释:“咱们上山,倒不是想捕猎,而是看看捕兽坑有没有猎物掉进去。”

    张放默然将箭矢交还韩骏,他现在理解了韩重为什么会用那样的眼光看自己的佩剑。

    闷声不响走在前头的青琰微侧首撇嘴:“刨了我们那么多底子,满意了吧?我能否也问你一个问题?”

    张放笑笑:“当然可以。”

    青琰停下脚步,转过身,目光如针,薄薄的嘴唇翕动:“客从何处来?”

    张放收敛笑意,停下脚步,沉默一会,低下头,双手拨开头发,将后脑的肿包亮出给三人看。在三双惊愕的目光中,平静地道:“车祸之后,脑袋被撞坏了,什么都记不起来——我,失忆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章 【大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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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氏兄弟的家,安在一个小山坡上。外围篱笆,中有小院,内有三间石块为基、垒土为墙、茅草为顶的茅屋。

    推开篱笆门后,听到动静,里屋走出一背着婴儿的妇人。身着裰满补丁,浆洗得很干净的粗布短襦,相貌平平,面色黑中透黄,这使得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了许多。

    妇人见了韩氏兄弟,刚笑着张口招呼:“阿舍、幺郎,你们回来了……”突然看到张放,顿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韩骏笑道:“兄嫂莫慌,这位小郎君的车驾在三盘口被坠石击毁,人也……受了伤,阿舍想让他……”

    妇人忙合手向天祈祷:“上苍保佑,人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快快请进。”

    妇人的淳朴善良,令张放大为感动,山里人就是敦厚朴实啊。

    青琰向诸人挥挥手,清澈的目光在张放身上一转,自顾向山下跑去。

    天色向晚,韩父与韩义都从田里回来了。他们一路上也听闻了村民说起自家来了尊客,便向各家凑了点粟米,回来后先是谦卑地见礼,然后命其妇煮了一碗稠粥。捧到张放面前,一个劲道歉,说没有肉食招待贵客,实在是失礼。

    张放看着手中黑乎乎且豁口的陶碗里黄灿灿的粟米粥,再瞧瞧韩氏兄弟碗里的稀粥混荼菜(即苦菜),一时说不出话来。

    韩义是个瘦而结实的汉子,性格与韩重类似,话不多,见张放端着碗不动,搔搔头道:“山里便只有这等粗食,请小郎君暂且食用,待天明之后,小人便上山猎些肉食回来。”

    韩重一边稀里哗啦喝着稀粥,满脸享受,一边猛点头:“我大兄可是青溪聚最好的猎手,只要他上山,总不会空手回来。”

    张放的肚子确实饿了,但是此情此景,让他如何下咽?

    这时门外似乎传来一阵轻声呼唤,听上去有些耳熟。不一会,就见韩义的娘子捧了两个小小的鸟蛋,笑容满面进屋:“是青琰送来的,无肉有蛋亦是好食呢。”

    韩重指着鸟蛋啊啊两声:“这是前日青琰从东角那棵大樟树上掏来的,原本说要给阿离……噢,给小郎君正属应当。”

    张放摇摇头:“给囡囡吃吧。”低头大口将粟米粥倒入嘴里……

    吃罢有生以来最难受的一餐,张放把碗一放,伸手入怀,掏出那个钱袋子。数都不数抓了满满一把五铢钱,朝碗里一洒,递给年不足五旬,却显得老态龙钟的韩父,有些不确定道:“我只有这个,不知能不能抵数?”

    却见韩家父子与其媳妇一个个张大嘴巴,呆滞了半晌,慌不迭将碗推还给张放:“小郎君,万万不可!贵客临门,我等却以粗食相待,本已愧煞,岂能收小郎君之馈礼,万万不可!”

    一方坚决要给,一方固辞不受,双方一时僵住。

    最后韩骏伸手从碗里拈出两枚五铢钱,对父兄道:“小郎君如此诚意,咱们便取二钱,改日买些谷米,送还诸乡亲,也是好的。”

    韩父正欲开口,却被张放讶异地打断话头:“这两枚五铢钱,能买多少谷米?”

    韩家父子互相看了一眼,心下恻然,看来这位小郎君脑子伤得的确不轻,连米值几何都忘了。还是由韩骏小心回答:“三合米,正好够煮这一碗。”

    张放一句问话更令韩家父子及韩嫂子鼻子为之一酸,险些掉下泪来。他问的是:“三合……那是多少?”

    连最迟顿的韩重都察觉到不对劲了,生怕刺激张放似地小心从地上抓了一把土灰:“大概这么多算一合。”

    张放略微目测,推测韩重手里这把灰土约有二两,也就是说,三合是五六两左右。

    张放脑子飞快计算,这碗稠粥大约要用半斤米,两文钱就能买半斤米,换算成购买力,相当于后世的一元至一元二角。即一枚五铢钱,等值于后世五角或六角钱,那么这一把五铢钱,怎么看都不少于二十钱——也就是说,他吃了一碗稠粥,竟给了十元钱,难怪韩家父子死活不收。

    这铜钱竟这么值钱?那么金饼呢……张放没想到,自己居然身怀巨款。欣喜之下,顿时有了主意,将盛钱的碗往地上一放,将袋子里的钱哗啦啦全倒进碗里。

    在昏暗的油灯下,那金灿灿的黄金、磨得亮闪闪的钱币,晃得韩家父子睁不开眼,那妇人更是看傻了。

    张放并不担心韩家人会见财起意,他自问透识人心,这一家人,还是信得过的。退一万步说,倘若他真看走了眼,便是将这些财物拱手相送也无妨,反正也不是自己的东西。

    而韩氏父子一家人,除了满脸惊惶,也就只剩下惊惶了……

    张放将金饼一一捡拾出来,放回钱袋里——不是他舍不得这些金子,而是黄金这东西,无论在现代还是古代,都属于贵重之物。一个贫民之家,骤然间拥有这些贵重物品,是祸非福。

    张放将满溢的陶碗往韩父面前一顿:“请把这些钱全拿去买米、肉、蔬菜什么的,能买多少算多少——这不是我给你的,而是你帮我买的,这样总行了吧?”

    韩父喃喃道:“这些钱可买差不多一石米了……小郎君真的要那么多米吗?”

    “多多益善。”张放笑着将满溢掉落在地的钱币扔进碗里,突然动作停顿,大拇指轻轻摩挲着那“五铢”二字,若有所思。过得一会,问道,“你们这里,有知晓前朝掌故的夫子么?”

    韩家父子一齐摇头。韩骏迟疑道:“青溪没有夫子,不过,耆老却是知道一些前朝及本朝掌故,不知小郎君……”

    “好!”张放面露喜色,“带我去拜会耆老,就现在。”

    耆老,就是这青溪聚有人望的长者,有什么邻里纠纷或赋税徭役之事,都是请耆老解决的。这样的人,不一定念过书,但一定有见识。

    在距离韩家约百米外一座小院子里,张放见到了年逾六旬的耆老。这是一个面容枯瘦,眉目和善的老人,穿着葛衣麻鞋,拄着拐杖,须发斑白。

    白天显得野性十足的青琰,此刻却是一副恭谨顺从的乖乖女模样。服饰也变成上衣下裳的短襦裙装,脸也洗干净了,在明灭不定的火光映照下,轮廓的线条有一种雕塑的美感。

    耆老携着青琰,跪坐于青蒲编成的草席上,与张放相对而坐,相互见礼。

    张放虽然没有这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但做这些动作纯粹发乎自然,无需过脑,完全是本能驱使。

    礼毕,青琰起身上前,接过韩骏手中的火把,将之插在墙角的座墩上,一室皆明。

    张放朝青琰点头致意:“多谢你送来的鸟蛋。”

    青琰也颔首以应,正犹豫着要不要说点什么。那边厢,大大咧咧跪坐于张放身后的韩重嘿嘿一笑:“小郎君没吃着,给囡囡了。”

    青琰小巧的鼻翼轻轻一哼:“食惯肉糜者,自然看不上这小小鸟蛋,让囡囡吃了最好。”

    张放笑笑,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正襟危坐,向耆老提出第一个问题:“长者可知前朝之事?”

    耆老抚着长至胸腹的白髯,呵呵一笑:“未知少君欲知哪朝之事?”

    张放目光灼灼:“本朝之前。”

    耆老哦了一声,道:“始皇帝之事,老朽知之不多,只怕会让少君失望。倒是本朝高祖皇帝之事,老朽知之甚稔。想当年,高祖以草莽之身,起于微末,斩白蛇,举义帜,破秦楚,收天下,遂有大汉百年基业……”

    饶是张放心理素质极过硬,当他真正想要的答案,自耆老嘴里吐出,给他造成的震惊与激动,几乎难以抑制。

    大汉!居然真是煌煌大汉!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越千年到长安。原来自己来到了两千年前的西汉帝国,真不知是不幸还是幸运。嗯,细细想来,还是幸运成分多些,没有人愿意生在乱世,所谓乱世人命不如狗。在张放的印象中,终西汉二百年,除了汉末,基本没有大动荡或兵灾。强汉之名,可不是说说而已。

    身处的时代已基本清楚了,下面要弄明白的就是,现在是西汉前期、还是中期,抑或后期,这个问题很重要。

    张放的历史知识还算过得去,天涯煮酒论史也是他常逛的论坛,但对于西汉这样早期的时代,他所了解的实在有限。除了知道建立与灭亡时间,对于西汉那一串皇帝,他真正熟悉的只有两位:汉高祖刘邦、汉武帝刘彻,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如果眼下不是这二位在位,就算耆老告诉自己,现在是某某帝在位(事实上不可能,帝号是死后才封的),也没法对号入座,准确定位年代啊!

    张放略加思索,有了!不能直接定位,但可以推断啊,就用在位五十余年,横贯西汉前中期的汉武帝来做基点,最合适不过。

    此时耆老已经说到高祖还乡之事了。当然,前面的亡秦之战,楚汉之战,耆老除了知道个开头与结局,中间完全是胡诌,张放却笑吟吟地不断点头。倾听,是一位心理医生的基本素养。倒是韩氏兄弟与青琰听得津津有味,眼睛发亮。

    好不容易等到耆老的“说书”告一段落,张放双手一动,差点想礼节性鼓掌,幸好及时想起,汉朝可没这项礼仪,生生刹住,频频点头道:“长者果然见识广博,遥想当年高皇帝风采,令人神往,这一晃,都过了多少年了……”

    耆老正接过青琰递来的木碗,饮水润喉,闻言果然入彀,眯着昏花老眼,伸出手掌掐算天干地支一番,不太确定道:“唔,这都是百年……不止,至少两个甲子的故事了。”

    两个甲子就是一百二十年,正好是西汉中期啊!张放大喜,如果当真是建国两个甲子,那么汉武帝应当在位了,或者,已经故去。为进一步确定年份,张放似是随意说道:“百年以降,若论功绩,怕只有武皇帝才能勉强与高祖相比了。”

    “武皇帝?”耆老明显一怔,随即似有所悟,“哦,少君说的是孝武皇帝吧。北击匈奴,除百年之患,扬汉家天威,的确可与先祖相捋……”

    韩氏兄弟与青琰显然更喜听这个,一个劲央求耆老讲卫、霍、李等将北击匈奴之故事。只是这事耆老知之更少,同样只知头尾,中间全丢。而张放脸上仍保持笑容,但一颗心却砰砰乱跳。好悬!后世人人皆知汉武帝,却鲜知其谥号其实是“孝武”,念错皇帝的谥号是什么罪名?张放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今日对面不是一个山村耆老,而是长安权贵,估计自己要吃不了兜着走。

    张放暗暗警省,这样的失误切记不可再犯。慑定心神后,正好听到耆老说到骠骑将军霍去病拔匈奴王庭,封狼居胥之事,韩氏兄弟与青琰听得那叫一个眉飞色舞。

    张放适时感慨道:“骠骑将军神绩,实令我等后人景仰,恨不能与其并肩驰骋,击杀胡虏。”

    韩氏兄弟一齐握紧双拳,面色兴奋,均道:“正是如此,恨不能早生……早生……”

    耆老含笑:“老朽祖叔曾在骠骑将军麾下任一小卒,细算起来……唔,若尔等早生七、八十年,当可一遂心愿耳。”

    成了!蘑菇了一个晚上,就为了这句话!

    霍去病北击匈奴,封狼居胥,这是写入历史课本的,张放记得很清楚:公元前119年。由此顺数八十年,大约是公元前40年——这,就是自己身处的时代!

    真是幸运,不是末世。

    临别时,张放诚心敬意地向这位间接解开了心中困扰的老人郑重行礼。

    耆老也恭敬还礼,目光温和地看着眼前俊美少年,温言道:“老朽虽不知少君何故问这些掌故,但能有助于少君寻回记忆,便是好的。”

    张放深深一揖,无言。

    ……

    入夜,张放久久未能入睡,并不完全因为茅屋的腥腐之气、床板的坚硬硌背(其实韩家对他很不错,专门腾出了一个单间给他,韩氏兄弟二人与老父共挤一间),更有身处异域的不安。这种感觉像回到十六岁那年,第一次离家,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打暑期工。现在这感觉愈发强烈,毕竟这里是一个跨越了上千年的时空啊!

    张放在回想自己是否有值得思念的人。他出身于一个单亲家庭,母亲早在十年前,就已罹患癌症去世。也正是因此,他才决心报考医学系。但真正从医之后才觉悟,人力终有穷尽,自己这辈子救不了绝症者,但有良好心态的重症患者,却可以存活更久。所以,他才决定改修心理学,成为一名心理医生。

    女友?自从在大学那场以失败告终的初恋以后,他再没动过真感情。工作之后,虽与多名女性有染,也只是逢场作戏而已,以至到了而立之年,还是单身……那一个世界还有可以思念的人吗?张放认真地想了一会,嗯,没有了。那么,就这样吧……终于合上眼,沉沉睡去。

    半夜,张放猛地从黑暗中坐起。月光透过窗户(如果尺半宽的小洞也算窗户的话),正照在铺着残破草席的简陋床榻上,也映照着他那张苍白如纸、大汗淋漓的面孔。

    倘若此时有人站在床前,一定会被张放那双瞳仁所惊吓——幽深如潭,诡异如妖,灰蒙蒙、冷冰冰,仿佛魔瞳一般,充满死气。

    不错!张放上半夜在睡梦中,就一直在与一个死人……准确的说,是一个死魂灵殊死搏斗。

    张放完全没料到,这具身体还有残留的意识,或者说是灵魂。在清醒状态下,这股灵识被压制住,而一旦入睡,意识沉寂,便为其所趁。从睡下至今,噩梦频频,浑身发僵,仿佛被一个幽魂拽扯着直坠九幽地狱。而自己的灵魂在不断地挣扎、坚守、苦苦支撑、拒绝沉沦。就在厮杀得不可开交,即将魂飞魄散的一刻,以绝大的毅力,终于夺回了身体的掌控权。

    从某种程度上说,其实张放才是鸠占鹊巢,而那阴魂不散的灵魂,只是想拿回自己的身体而已。但事关生死,哪有什么好谦让的?谁都不想当孤魂野鬼不是?

    张放在黑暗中喘息良久,不敢再睡,披衣而起,悄然开门来到中庭。

    暮色沉沉,四野寂静,花树芬芳,天穹广阔。这,就是大汉的天空。

    张放遥望天边那一钩弯月与几颗泠泠星子,轻呵出一口白气,陡然兴起一种莫可名状的孤独感。

    我已非我,时移世易,星空遥远,旷野无极……自己就这样被抛弃在一个二千年前的陌生时空了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章 【危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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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起来,第一桩头疼的事,就是穿衣。张放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会为了如何穿衣而伤脑筋。不管怎样摆弄,始终穿不出昨天那种熨贴的感觉。这时方才体会到,为什么古代官宦人家总要有人侍候宽衣。不仅仅是因为摆谱,更重要的是,没人帮忙,根本没法穿好这种左缠右绕的汉服。

    张放努力回忆昨夜脱衣的程序,可惜当时心情沉重而复杂,完全没在意,否则以他的记忆力与观察力,只需认真看过一遍,基本上可以模拟得八九不离十。而在这方面,那残存的灵魂意识却完全没法给他提供帮助——经历了昨夜的惊魂,张放总算弄清楚了一件事,为什么自己会对一些诸如礼仪、语言、举止有本能的正确反应,这其实就是一种潜意识反应,身体原主人灵魂碎片的潜意识。

    也就是说,这身体原主人会的事,张放也一样会,不会的事,那就没法了。很显然,这位贵族少爷平日里多半有仆人侍候,压根不用自个动手,所以这方面的意识很模糊……最终,张放不得已,只好向韩氏兄弟借了一套衣服穿。

    韩墨与韩重其实也没多余的衣物,而且他们的体形与张放也有差异。最后还是韩家嫂子取出一件压箱底的,丈夫成亲时用做礼服的半新不旧、但浆洗得很干净的麻布衣,交予张放,才算解决了难题。

    平民的衣服,可要比贵族的深衣华服简单多了,窄袖交领,下着穷裤(汉朝的合裆长裤,多见于平民穿着,又称为“裈”),简易方便,与现代相差无几。虽然布料与丝帛完全没法比,而且布质粗糙,穿久了磨皮肤,象穿麻袋的感觉,但张放别无选择,只能将就。脚下蹬着一双麻履,乍一看,昨日的华服贵公子,摇身变为山村少年了。

    尽管同样是粗布短衣,但张放与韩氏兄弟并排一站,如鹤立鸡群,怎都掩盖不住。

    早餐同样是稀粥荼菜,张放捏着鼻子,硬着头皮吃了小半碗这没盐没油、苦得令人难以下咽的东西。肚子有东西垫底之后,着实再难多吃一口。但看韩氏兄弟,却吃得稀哩哗啦,没有半分难受的表情,显然平日是吃惯了的。张放总算知道这一家,不,几乎是全村人个个面黄肌瘦的原因了。

    幸好今天就有粮买回,否则,只怕早晚也就变成这个样子——还是那句话说得好,无论到哪个时代,没钱都是万万不能啊!

    张放感概着佩好剑,小心揣上钱袋,辞别韩家嫂子,与背箭持弓的韩氏兄弟出门而去。

    韩父与韩义早早出门,出山到最近的一个邑集购买粮食去了,而补充肉食的任务,就交给了两个弟弟。所以张放与韩氏兄弟二人,此番正是上山打猎去也。

    虽然只接触了短短半天一夜,但以张放良好的沟通能力与亲和力,加上“年岁”相当,很容易就获得了韩氏兄弟的好感。初见时的那种拘谨、生疏,消除了大半,基本上是言谈甚欢了。加上张放穿着与他们同样的衣服,说话平和,毫无贵人的架子,恍惚间,差点令韩氏兄弟当他是本村少年了。

    走在乡间小径上,偶尔碰到村人,望向张放的眼光,无不瞠目。这些人无论如何都难以相信,一位贵族少年,竟愿意换上庶民的粗布短衣……尤其看那模样,居然还挺享受。

    三人经过小桥,来到昨日四人相遇的地方,韩氏兄弟四下张望:“青琰说她也要去的,怎地到如今还不见人?”

    张放将悬在腰间,行走时不断拍击胯部,很是影响行动的佩剑解下,改插在后背。然后很没形象地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悠然观望远处飞珠溅玉的瀑布,拍拍身边的草地,对韩氏兄弟道:“无妨,时辰还早,坐着等一等吧。难道你们不知道,女孩子永远都有迟到的权利?”

    韩氏兄弟面面相觑,一脸茫然。

    张放纵声大笑。

    ……

    此刻,就隔着一个山头,张放三人一心等待的青琰,却遇到了小小麻烦。

    青琰天不亮就背着藤篓上山采野菜去了。眼下是春夏之交,正是山花野菜盛开时,想要撑到秋收,没有野菜伴杂粮充饥可不成。

    直到日上三杆,眼看时间差不多了,野菜也摘了小半篓。青琰惦记着昨日与韩氏兄弟的约定,匆匆收拾一下,准备返村。一转身,差点吓得叫出声来——身后不知何时,竟出现了两个一脸乱糟糟胡子的汉子。

    两个汉子都是黑布裹头,面色黢黑,直掇绑腿,肋下夹着一个长条形布袋。其中一个宽脸盘大汉粗声粗气道:“兀那小子,过来,问你一事。”

    青琰但凡外出干活,都做男装打扮,一来身子骨尚未长开,二来她的确有几分中性气质,错非似张放这等观察力极强的人,一般人粗看之下,却也不容易认出。

    青琰心头气恼,昨日被张放吓了一跳,今日又是这般,而且对方言语又极是无理,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背起藤篓,没好气道:“二位找错人了,我一个无知小子,哪里会晓事?”言语暗讽对方“不晓事”,不轻不重刺了对方一下。

    大汉牛眼一瞪:“小子……”

    另一名个头稍矮的汉子扯了扯同伴衣袖,丢了个眼色,上前一步,挤出一个难看的笑脸,露出齿缝间还嵌着菜屑的黄板牙:“我这兄弟是个粗坯,小兄弟莫怪。借问一事,小兄弟可曾见过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年?”

    青琰本不想理会这二人,刚想抬腿走人,猛然听到这句话,心头咯登一下——这两名恶汉,竟是来寻那小郎君的!

    陀螺山地处边鄙,青溪聚更是个山野聚落。虽然不远的山那头有条数十年前军队开拓的运粮便道,可抄近路到北地郡治马领县,但年久荒废,一般不急赶路的话,很少有人走这条山道。一年到头,除了收赋税、派徭役的吏胥,何曾能见什么贵公子?青琰长这么大,真正见过的贵介公子,只张放一人。这两人毫无疑问,就是来寻张放的。

    他们会不会是小郎君的仆人?

    青琰有些犹豫,看衣着,这两人与自己穿得差不多,不大像富人家仆,但自己也没见过真正的富人家仆,说不准是呢?阿翁说小郎君伤了脑子,患了离魂之症,记不得家人了,好生可怜,这些人若是他的仆人,自是最好不过。

    青琰嘴皮子一动,正想如实相告。蓦地,小巧的鼻翼歙动数下,似是嗅到了什么,心头猛地一跳,话到嘴边,生生咽下。摇摇头,表示没见过。

    那宽脸大汉怒道:“这青溪里距山道最近,那小子若是逃……那位少年郎自然最可能来此,如此扎眼之人,岂会不见?分明故意隐瞒……”

    矮小的同伴又一次暗扯住大汉,皮笑肉不笑道:“我等实无恶念,乃是那少年郎的家仆。小主人走失,我等心急如焚啊……若是小兄弟知晓,还望见告,若能寻到小主人,必有重谢。”

    青琰已从大汉说漏嘴的话语听出不对,心头更是坚信先前的怀疑,如何还肯据实以告,撇撇嘴:“你这汉子说话着实可笑,这陀螺山又不止我们青溪里一处聚落,还有赵家岭、雀儿谷、十八拐好几处呢,就不兴你家小主人跑到那些所在去了?”

    宽脸大汉张了张嘴,气哼哼说不出话来。

    矮小汉子点头笑道:“也是。既如此,多有打扰,我们就到别处看看。”

    青琰扬了扬秀气的下巴,背着藤篓,快步离去。

    宽脸大汉气呼呼道:“这青溪聚的大人小儿俱是可恶,对外人防范之心甚重,没一个肯说实话的……我说,刘快腿,难不成我们真要往方才那小子所言的几处所在去搜索?”

    矮个的刘快腿盯住青琰的瘦小背影,三角眼阴阴一眯,摇摇头:“那几处所在,自有别的兄弟负责,你我搜查此地就好。那小子说话眼神游移不定,嘿嘿,毛未褪尽的小子,也想在我刘快腿面前使奸……”

    青琰边走边回头,确认那两个汉子没跟来,脚步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一路小跑,奔到张放三人面前,弯腰抚胸喘气,话都说不出来。

    韩骏上前帮她将藤篓卸下,奇道:“有狗追你么?跑得那么急。”

    青琰白了他一眼,接过韩重递来的竹筒,喝了几口水,润润喉之后,边喘边道:“有两人找……找小郎君,自称、是他的……家仆。”

    韩重喜道:“这是好事啊!你把他们带来了?”

    青琰摇摇头:“正相反,我把他们给甩了。”

    这下连韩骏都好奇了:“这是为何?”

    青琰不答,眼睛直盯着张放,但令她奇怪且气恼的是,那张俊得不像话的脸上,一派淡定从容,正冲自己含笑点头:“青琰小妹此举必有深意,这两位自称是我家仆之人,或有可疑之处。”

    青琰瞪大着眼睛——这是一个单眼皮女孩,眼睛细眯,怎么瞪都不显大,但足够表示内心的惊讶——难不成,山外的少年郎君们,都是这般聪明?或许是吧,阿翁说,那些贵人子弟,都能读书识字呢,想必比山野人家都要聪慧得多。

    青琰泄气之下,也没了卖关子的兴致,蔫蔫说道:“我其实是想如实说的,但是,正好一阵山风吹来,远远就能嗅到那两个汉子身上一股子咸腥味。这味道……再熟悉不过,大兄以前身上总是有这样的味……”

    韩氏兄弟面面相觑,脱口惊呼:“是盐隶!”

    见张放一脸困惑,兄弟二人你一言、我一语解释起来。

    原来距此地西北百余里外,有一处叫盐池的地方,是本朝官盐督矿所在,而采盐的盐工,就叫盐隶。盐隶的来源通常有两类,一是每年服徭役的庶民,一年只需干几个月便可回乡;一是来自各地的囚徒,这些人就得干到刑满为止,如果刑期长,甚至要干到死。

    采盐是一种很折磨人的苦工,加上常年饥寒,监卒凌虐,死亡率很高,这就造成了盐隶逃亡之事时有发生。这些逃亡的盐隶,多半是服刑的囚徒,其中不乏杀人越货者。这些凶徒逃亡之后,有家不得归,又没有正经营生,说不得,自然是重操旧业了。

    韩氏兄弟与青琰都是从未出过大山的少年男女,原本不可能知道这种事,但青琰的大兄、耆老唯一的儿子,也曾多次服徭役,对盐池发生的各种事情再清楚不过,时常对三人说起,是故得以了解。

    “眼下正是徭役期,大兄都还没回来,此时若是有盐隶出没,必是……”青琰眼里掠过一丝惊惧之色。

    若青琰所言不虚,这些逃亡的盐隶为什么要找自己?张放也想不明白这事。嗯,想不明白就先放一放吧,先忙正事。

    张放拍拍掌,扬声道:“好啦,这事咱们路上再慢慢琢磨,走罢。”

    当四个少年男女的身影刚刚消逝于山林之时,百步之外,一棵大樟树后,转出两个一脸凶狠的汉子——正是刘快腿与他的同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章 【杀机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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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陀螺山方圆数十里,群峰绵密,主峰高达数百丈,直插云霄,许多地方是人迹罕至之地,野兽毒虫甚多。青溪聚及附近几个聚落,都只安居在陀螺山边缘。至于大山深处,基本上是没人敢住的。

    韩氏兄弟俱是年少,弓是自制的软弓,箭是原始的骨箭,射些飞禽小兽还可以,稍大些的野兽是绝不敢碰的。因此,他们的狩猎范围就在陀螺山外围。而整个青溪聚及附近聚落的居民,平日里也都是在这些地段打猎,但有长毛生脚的,基本没活。在这般被反复过筛的地方狩猎,可想而知能有什么样的收获。

    与其说韩氏兄弟是进山狩猎,不如说他们是去看“收成”——陷阱的收获。

    韩氏兄弟的陷阱,设在陀螺山内外缘的交界,只有这个地段,才有可能碰碰运气。陷阱共有三处,错落间隔百丈,表面覆盖厚厚的落叶,伪装倒是做得很好,别说是飞禽走兽,就算是人都轻易看不出来。

    来到第一处陷阱时,韩重正要指给张放看,却被青琰止住,笑咪咪道:“小郎君读书万卷,聪慧过人,一定能看出那陷阱在哪里,何需你多事。”

    张放侧头瞥了青琰一眼,女孩心虚地偏开头,张放笑了笑:“这个测试不错,也好,我试试。”

    韩骏不安地道:“小郎君……”

    “对了。”张放正待举步,似乎想起什么,回头问道,“陷阱里没装什么杀伤性事物吧?”

    韩氏兄弟齐声道:“有木刺!”

    张放修眉一挑,嘴唇噙着一丝笑意:“这么有挑战性?很好,这样更有趣。”

    眼见张放举步前行,青琰嘴皮子一动,似想说什么,又有些犹豫,就这么一迟疑,便只见到张放的背影了。

    在韩氏兄弟与青琰的惊骇注目下,就见张放负手施施然而行,身形挺拔,绝不东张西望,更无半分小心翼翼的模样,就好像在自家后院闲庭信步一般。

    麻履踩在厚厚的枯枝腐叶上,细枝折断的啪啪响声不绝于耳,每一步,都留下一个清晰的足印。三双眼睛随着张放的脚步移动,越睁越大,就在距离三人二十多米远某处,眼见张放浑若无事还要再往前走,三人再也忍不住,同时张口。

    “且住!”二字尚在喉咙,还未滚到舌尖——却见张放看似很自然地抬起脚,正要踩下,脚悬半空,突然收回来,回首一笑:“就是这里了。”

    韩氏兄弟齐齐松了口气,黑里泛黄的脸色居然有点发白,赶紧快步走来。韩骏随手拾起一根断木,小心拨去树叶与浮土,显现出一方用细藤条编成的藤网,掀开藤网,露出一个长宽约一米五的深坑。

    张放籍着从树荫间泻下的光线,探头望去。陷坑大约三米多深,坑底犬牙交错倒插着十几根一尺多长的尖锐木刺,象鲨鱼张开的大嘴,不难想像掉进这个陷阱的后果。

    陷阱表面完好无损,自然不会有猎物入彀。不过,韩氏兄弟此时失望的心情已经完全被好奇心取代,韩重终于忍不住开口:“小郎君是如何看出来的?”

    这话正是青琰想问的,只是事情是她挑起,不好开口而已,眼睛望向别处,耳朵却是竖起。

    张放淡淡一笑:“是你告诉我的。”

    韩重嘴巴一下张大:“我……我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啊!”

    “你不是用声音,而是用眼睛告诉了我。”张放如是说。

    心理医生职业本能之一,就是随时随地观察目标对象的眼睛,即使是一个最擅长掩饰内心的人,他的眼睛总会暴露一些有价值的信息。韩重只是一个毫无心机的少年,如何会掩藏情绪?他之前正想给张放指点陷阱所在,眼神早已将具体地点出卖。张放短短一瞥,根据韩重眼神的角度、方位、停留时间,很容易就圈定了一个大概方位,所以很从容地走到近处。留神观察之下,果然发现其中一棵树刻了一个剥了皮箭头,箭头指示方向,正是脚下。

    心理观察方面的东西解释起来太复杂,说出来韩氏兄弟与青琰也未必能领会,所以张放隐去不说,只是朝那树干的箭头示意了一下。

    韩骏点点头,会心一笑。

    青琰咬着嘴唇,轻哼一声,原来如此,不过是胆大心细眼神好罢了。

    只有韩重摸着脑袋,有点迷糊:我的眼睛一直盯着陷阱啊,何曾看那箭头了?

    接下来再看另两处,三个陷阱布置得都挺巧妙,可惜,没有任何收获。

    看着三人一脸沮丧,张放安慰道:“无妨,韩翁与大兄多半也会料到此等情况,说不准会买些肉食回来。”

    韩重摇头:“那是要钱的,不一样。”

    张放看着韩氏兄弟认真的表情,心下感慨,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一点,哪怕过了两千年都不会改变。

    没有收获,韩氏兄弟与青琰都没了兴致,张放倒无所谓,权当爬了一回山。只是这副身体刚长开,平日养尊处优,显然无法与后世的躯壳相比。不到一个小时的山路,就累得浑身发酸,两脚灌铅,看来找机会得好好锻炼才行。

    一无所获,又奔波了大半天,早晨那点稀粥苦菜早清肠了,四人的肚皮不时发出咕咕之声。最后还是青琰发挥长项,四下引颈观察。少倾,敏捷如猿地攀上大树,找到一窝鸟蛋。韩氏兄弟一人用火镰生火,一人堆起一个泥灶,泥土烧热后,将鸟蛋置于其间,热土覆盖。不过顿饭功夫,用树枝将滚烫的泥灶扒开,热腾腾的熟鸟蛋就弄好了。

    张放微笑看着。两千年后,外出野炊,也是这样弄的,看来这技术才是真正穿越千年的东西。

    只有七个鸟蛋,四人分,有一人只能得一个。

    青琰率先拿起一个,边吹气边道:“我的食量最小,一枚足矣。”说罢自顾走开,依在一棵老树下,细细剥壳,细嚼慢咽。

    韩重则老实不客气急急抓了两个,不顾烫手烫嘴,剥不了两下就往嘴里扔,听那咯吱吱的声响,大概连壳都嚼碎吞下了。

    韩骏只吃了一个,另一个,则揣入兜里。

    张放则静静将两个鸟蛋剥壳食尽,肚子里有了点东西,多少恢复了些气力,拍拍手,站起来对韩骏道:“不管你想留给谁,我都建议你把它吃掉。食物还会有的——你不会认为我只有两百个铜钱吧?”

    韩骏轻轻摇头,勉强一笑,没有说话。

    在没有时钟、刻漏的山野,看时间完全凭感觉,估摸着快到晌午了,四人准备下山返家。

    刚走出山林,沿着小径走了一段,毫无征兆地,两棵大树后突然转出两个人,堵在道中,将四人吓了一跳。

    青琰柳眉倒竖,本待怒叱,声到嘴边,待看清来者,急忙改成低促的声音:“先前我说的就是这二人……”

    张放点点头,向前迈出两步,既然对方是冲自己来的,那就由自己来打交道好了。由于有了青琰之前的提示,张放特意用鼻子细嗅了一下,果然,一股淡淡的咸腥味,若有若无地从这两个粗汉身上散发。

    两个汉子眼睛一下就聚集在张放身上——尽管穿着同样的粗麻布衣,但那丰神俊朗的仪表,实在太抓眼球。别说只混在四人当中,就算是四十个、四百个,任何人第一眼,都会自然而然地汇聚在他身上。

    左边一个脸黄皮寡、身材瘦小的汉子,夹着狭长的布袋,挤出几分笑脸,向张放一拱手:“这位定是长安张公子了,果然是……这个……不得了。”这粗汉词汇贫乏,显然不知道怎样来形容如此美少年,磕蹭半天,才憋出一句。

    长安张公子?张放一怔,这么巧,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姓张?唔,这也不足为奇,张姓本就是大姓,同姓机率不是一般的高……长安!果然,这衣着华贵,囊中多金,有车马仆役的美少年,来历当真不凡,居然来自大汉朝的帝都长安!

    汉子随意的一句话,透露了大量信息。

    张放拱手还礼,面带微笑:“二位找我有事?”

    那瘦小汉子踏前一步,同时解开布袋,眼睛盯住张放,点点头:“的确有事,而且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张放下意识一惊,正想问是何事,但就在这瞬间,他从那瘦小汉子的眼睛里窥出一丝杀机。与此同时,那布袋也已解开,竟然是一把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章 【丛林生死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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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根本来不及思考这两人为何要对自己下杀手,一切全凭本能,一手握剑柄,一手按卡簧,拔剑出鞘,堪堪挥至胸前,对方的凶器已砍到。

    铮!一声刺耳金铁交鸣,张放年少力弱,又是仓促应敌,握剑的手臂一麻,差点脱手飞出,人也被震得向后踉跄。

    瘦小汉子没想到猝然袭击,居然也会失手,这小子也太警觉了吧。未等他再度出击,身后的壮汉已吼叫一声,抖开布囊,拔刀从他身旁冲过,劈向立足未稳的张放。

    张放这会手臂还有些发木,根本抬不起来。身后韩氏兄弟一左一右扶住他的身体,反应快速的韩重一声怒喝,挥弓格击,啪地一下,拍在刀身,将壮汉刺来的长刀打歪。

    壮汉吼叫着连劈数刀,居然都被韩重以弓臂拍击格开。真看不出,这韩家幺郎竟有恁般好身手。

    这时张放才看清两名汉子手持的都是笔直狭长的单刃刀,刀身呈青灰色,宽窄似剑,笔直无弯弧,刀柄尾部有一个圆环——正是典型的汉制环首刀。

    韩重的箭不好,但弓却是材质十分坚韧的柘木所制。而壮汉用的虽是铁刀,但汉代的治铁技术普遍较差,普通的环首刀还真未必能削断坚木。韩重挥舞着鸡蛋粗细的弓臂与手持环首刀的壮汉对攻,一时半会,铁器居然奈何不了木棍。

    山道窄小,两旁是陡坡,不击倒韩重,就没法伤害张放。韩重以身当敌,相当于以一敌二。

    瘦小汉子觑了个空,倏地从壮汉身侧闪出,一刀刺来,刀刃从弓臂下方穿过,猛地一挑,将韩重的弓挑飞,壮汉适时举刀平戳向韩重胸膛。

    韩重赤手空拳,如何能抵挡两个持刀汉子,眼见就要伤在刀下……

    壮汉环首刀刚刺到中途,突然眼前一暗,剧痛攻心,吼声如负伤野兽——左眼正正插着一支箭矢。没有流血,但形状可怖。

    箭矢是韩骏射出的,准则准矣,只是箭头为骨制,而且又是自制软弓,杀伤力不足。如此近距离,却也只是射瞎了壮汉的左眼,未能贯脑而毙。

    壮汉眼睛中箭,顿时失去方向感,原本戳向韩重胸膛的刀尖,结果却从左臂外侧滑过,割伤了韩重手臂。

    生死交关,韩重浑然不顾手臂淌血,怒吼一声,挫身猛扑而上,一头撞入壮汉怀中,两人缠抱着骨碌碌滚下山坡。

    瘦小汉子根本不去理会同伴,障碍一去,立即挥刀直取张放。

    韩骏刚搭上第二支箭,冷不防那瘦小汉子突然舍弃主要目标,反手猛劈一刀,将箭矢斩断,更将韩骏连人带弓震得翻滚下山坡。

    猝袭得手的瘦小汉子呲牙冲张放狞笑:“这下没有挡路石了,小子,受死吧!”

    青琰在四人中最为瘦小,而且又手无寸铁,在瘦小汉子眼里,只怕还要张放保护,毫无威胁可言。但是,很快他就为这种轻视付出了惨痛代价。

    青琰腰间沉甸甸的布囊总是须臾不离身,张放知道里面盛放着不少大小如鸽蛋的圆石,之前一直猜不透青琰带这些石头干什么,但很快青琰就让他大开眼界。

    但见青琰伸手入囊,抓了满满一手石头,手掌摊开,另一只手拈起一枚圆石,脱手飞掷——以这枚飞石为发端,接下来短短两三秒内,青琰手臂倏伸倏缩,迅捷无伦将掌中的五六枚圆石闪电般掷出。速度之快,直如幻影;动作之流畅,很有几分后世赌桌上荷官发牌的潇洒,又似山西刀削面大师傅的削片之势。

    连珠石弹密集地击打在瘦小汉子的脸膛,瞬间青包肿起,皮破血流。瘦小汉子痛呼不已,身躯摇晃,脚下踉跄,差点摔下山坡。

    青琰扭头对张放大叫:“往林子跑!”

    在这一瞬,张放与青琰交换了一道会心的眼神,重重点头,转身飞跑。而青琰则不断以飞石袭击,瘦小汉子叉开五指,以掌遮面,石块打在掌心、胸膛,虽疼痛难忍,终究是皮肉之伤,未能造成致命威胁。这也是青琰人小体弱,投掷的暗器又是杀伤力最弱的飞石,倘若换成是飞刀、袖箭之类的锐器,早把对方干趴下了。

    瘦小汉子连连怒吼,冒着弹雨步步紧逼,而青琰盛石块的布囊即将见。,觑个空回头,见张放的身影已没入林中,立即拔脚飞跑,方向与张放相反。

    瘦小汉子睁着肿胀的眼皮,吐出一口混合着血沫与碎齿的血痰,咬牙切齿向张放的背影追去。

    张放手按肋间,亡命狂奔,汗出如浆,心跳如鼓,双脚灌铅。上辈子加这辈子,头一回被人持刀追杀,说不怕是假的。这是无法无天的古代,又是荒山野岭,自己更是个身份不明的“黑户”,被人宰了随地一埋,找谁喊冤去?

    张放跑着跑着,突然似被杂草横枝一绊,整个人向前扑倒,但在着地瞬间,紧急一个前滚翻,险险避过脸撞地的悲剧。

    当张放用剑鞘支撑着身体,勉强爬起,身后却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回首——瘦小汉子距自己只有十步之遥。

    猎人与猎物,距离只有十步,一个筋疲力尽,一个气喘如牛,两双眼睛死死瞪视。

    “小子……没人……没人能跑得过我刘快腿,你就认命吧。”瘦小汉子刘快腿抹了一把脸,血迹与汗渍混合,将一张本就难看的脸抹得血污不堪,在幽暗的林子里,更显恐怖狰狞。错非张放的神经早被职业磨得够粗大,只怕脚都要发软。

    张放喘得难受,抓紧一切机会,尽力调整呼吸,根本答不上话。

    刘快腿缓缓抬起环首刀,刀尖对准张放:“若不怕痛,就用你的剑自裁;若是怕痛,我可以代劳。”

    张放稍稍缓过气,一点点将剑拔出鞘,青莹莹的剑锋与青灰色的环首刀形成鲜明对比,剑尖同样戟指对方:“从没、挨过刀剑……不知道怕不怕痛。不介意的话,等会你来告诉我。”

    刘快腿狞恶一笑:“不知死活的小子……好!咱这来告诉你。”踩着厚厚的软泥腐叶,发出沙沙之声,一步步逼近。

    张放神情平静,振声道:“你死之前,能否告之,为何追杀我?”

    刘快腿怒极反笑:“到阴曹地府去问吧!”声落,脚步加速,借势腾空跃起,环首刀高高举起,凌空下劈。

    张放却在此时,做了一个出人意表的动作——锵地一声,还剑归鞘,淡淡道:“既如此,你就去死吧。”倏地伸手拽住一旁横出的树枝,将之弯成弓状,猛然放手,树枝猝然弹出,像一根软棍,重重鞭打在刘快腿半空中的身体上。

    枝折叶散中,刘快腿发出不甘的怒吼,整个人打横摔落在地——下一刻,地面轰然裂开,碎叶腐泥四溅,刘快腿连惊叫声都来不及发出,瞬间陷入地底。随着一声短促的惨叫,一切归于寂静。

    张放抬袖抹去额角渗出的冷汗,好险!这一记兵行险着,总算奏效。早在青琰叫他往林子里跑的同时,两人就已想到利用陷阱收拾杀手,这也是张放果断退走的原因。反正杀手的目标在他,绝不会与青琰纠缠,只要分开跑就没问题,事态发展果如张放所料。张放之前绊倒摔跤都是计算好的,正好借前扑翻滚之势,不露痕迹跃过陷阱,这才引得刘快腿入彀。

    未曾想这刘快腿身手恁般了得,竟然来了个凌空扑击,无巧不巧正避开陷阱,若不是正好有一根横伸的树枝出奇不意的话,张放估计少不了要吃苦头,甚至负伤。好在一切有惊无险,这不明身份的杀手……张放探头朝坑底看了一眼,昏暗的坑底下,一人横卧,寂然不动,有淡淡的血腥味扑鼻而来,显然已毙命。

    纵使张放见多了死人,纵使这属于正当防卫,纵使不是自己亲手所杀……但终究是终结在自己手上的一条生命,那种心如坠铅、尿意澎涌的感觉,令张放浑身绷紧,虚汗不停,久久不能挪步。直到听闻青琰与韩骏的呼声,方才如同噩梦醒来一般,拭去额头冷汗,定了定神,拖着如灌铅的双脚,向呼声迎去……

    另一个杀手也死了,而且死得更早。

    当韩重舍身撞击,与敌缠抱翻滚下山坡时,只觉天旋地旋,半晌爬不起来,以为必无幸理。没成想,半天也不见有人拿刀扎自己。勉强支起身体一看——寻丈开外,那壮汉仰面朝天,原本插在眼珠上的箭矢,已在翻滚时磕碰折断一半,余下一半,竟齐根而没,尽数贯入脑中……

    四个平均年龄不足十四岁的少年男女,险之又险干掉两个持凶器的亡命之徒,除了韩重受了点皮肉之伤外,余人皆无事。四人面面相觑,后怕之余,更是庆幸之极。

    调整并消除负面情绪之后,张放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弄清楚,这两人为何要杀自己。

    只是搜了两具尸体,除了两把环首刀与几十枚五铢钱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把刀、钱都收起来,尸体……要不要报官?”张放不太清楚大汉朝的法治情况怎样,便询问韩氏兄弟。

    兄弟二人一齐摇头:“这两个凶人必是逃亡的盐隶,官寺抓到也是个死。咱们……还是别惹麻烦了。”

    张放试探道:“你们的意思是……自行处理了?”

    韩氏兄弟对视一眼,朝张放用力点头。

    张放咬咬牙,拳掌用力互击:“好吧,那就把他们埋了。记住了,这事谁也不能说。”

    韩氏兄弟与青琰猛点头。

    张放仰首望向昨日来时的方向,深长地吸了口气——突如其来的灾难,不明身份的杀手。或许,那场车祸未必是天灾,而是一场有预谋的人祸……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章 【噬 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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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降临,这是张放来到这个时空后的第二个晚上。白天固然经历了一场生死之战,而晚上,同样不得安宁,其凶险之状,更甚日间。

    因了穿越首夜的惊悚魂战,张放已经确认,这具躯壳还残留着原主人的魂灵。白天被自己的意识压制,而到了晚上入睡之后,便趁虚而入,争夺身体控制权。

    这般诡异的灵魂之战,无形无质,无可捉摸,纵是世界上最强悍的格斗家,也毫无办法,在恶灵面前,与婴儿无异。

    幸运的是,张放专业就是心理学,并且因为同质的关系,也涉猎过灵魂学。面对这场丝毫不亚于白天在山林中生死搏斗的夺舍之战,张放至少有一搏之力。

    事关自家性命的大事,张放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慎重对待。这场战斗毫无先例可循,一切只能靠摸索。综合心理学与灵魂学,以及昨夜那宝贵的灵魂厮杀体验,张放制定了三点应对之策。

    首先,临睡前以腹式呼吸进行调息,尽量放空大脑,使整个身心浸入到一种虚无、空灵的状态。这就跟真正的高手打人之前,必定全身放松,在遭到攻击之时,力量瞬间爆发一个道理。唯其不争,是为大争;为其空城,是为盈城。

    其次,就是使用自己的特殊专业技能“催眠术”了。

    做为一名心理医生,催眠术是必备技能。这门技术并不像常人想像的那样神奇,说白了就是一种强化的心理暗示,通过训练有素的施术者施展出来,常常可以展现外人看来不可思议的催眠效果。但是这种效果却会受很大制约,比如催眠师的水准高低、受术者的配合程度及对暗示的感应程度、此外还有对环境、信任等等方面苛刻的要求。

    大多数催眠术,其实层次较低。比如催人入睡、心理治疗等等。那种能快速催眠,甚至让人绷直着横躺在两把椅子在间,身上还站着个人的类似魔术的催眠术,属于高阶催眠术,很难掌握,而且失败率很高。

    至于将人催眠后,身心就被催眠师完全掌控,要你干什么你就会去干,要你说什么你就会说——这种事情,在正常的世界法则下,基本不存在,除非……

    张放要做的,不是催眠他人,而是自我催眠,这也是催眠术的一种。

    张放以类似气功的调息法,将整个身心完全空灵,然后进行自我催眠——不断向大脑发出反复暗示,最终形成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一旦遭受不明意识攻击,会完全凭潜意识发动反击。这种反击是纯粹的精神较量,与肉身强弱无关。

    以精神抗精神,以灵魂撞灵魂。张放能做的,就只有这样了。

    尽管做了两手准备,但对于胜负,张放一成把握都没有。所以,他再给自己加了一道保险:在茅草屋的顶梁上,悬吊了一根细丝,尾端绑着一截小圆木,位置正对着自己横躺着的肚子。细丝中部,同样绑着一截圆木,其上缠绕着几圈点燃冒烟的蒿草绳——这种蒿草绳,是村民用来熏蚊子虫蚁的,效果挺不错。

    张放将蒿草绳的末端与细丝相接。也就是说,当蒿草线燃尽之后,就会灼断细线,圆木就会落下,掉在自己肚皮上——倘若当真抗争不过,用这种办法强制催醒,或许可捡回一条命。

    日出而做,日落而息,两千年来,从未改变。万籁俱寂之时,做好充分的“自卫反击”准备的张放,再一次为自己的生存奋争。

    一个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对新的生命会更加珍惜,不到最后一刻,决不轻言放弃。

    夜黑如墨,天地沉寂,虚无空间,恍惚之际,脑海中响起一个凄厉的声音:“还我命来!”

    潜藏的魂灵如期而至——在灵魂学中,这种无形的实体在个人肉体死后继续存在,正式的名称应当叫“续存”,但不如魂灵易于理解。

    张放的潜意识本能回应:“对不起,不是我不想还你,而是——你已经死了。”

    “不!我灵识还在,只要你放弃争夺,我还能还阳。”

    “你的灵魂已经破碎,再难恢复正常,这一点,从白天你被我的意识完全压制可以看出来。就算重夺这副躯壳,也不过是一个痴呆智障而已,你愿意这样么?”职业本能已渗透张放的灵魂,纵使是潜意识回应,也带着心理医生的循循善诱。

    “不!不会!你休想用这样拙劣的手段来欺瞒我!”魂灵怒气冲冲厉吼。

    “你不信?那好,我们就来测试一下——你是谁?”

    “我……我是谁?”

    “对!你是谁?你的姓名、所居何处、父母何人、因何到此。”

    “我……我是……我是……我是谁?”魂灵的灵识开始波动,并且越来越剧烈,透着一股子惶恐、战栗。

    “对,不要害怕,说吧,说出来,对你我都好。”

    “我……我不知道……”

    “你看,不是我不想帮你、不想让你,而是你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过往,就算重夺回这副躯壳,也不过一浑浑噩噩的活死人而已,又有何意义?”

    “那……我……我该怎么办?”魂灵终究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而已,在张放选择劝诱而不是正面厮杀的情况下,魂灵终于被撬开了一丝裂隙。

    “很好办,你放弃,我取代你。今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会重新找回你的过往。你的父母,我代你孝敬;你的人生,我替你重写。相信我,我会让你活得更精彩!”张放的劝诱,充满了盅惑,并且潜意识使用了催眠术,而催眠术本身就是作用于人的意识的,这才是与魂灵对抗最强大的武器。

    魂灵在急剧波动,有逸散之势——按“中式”灵魂学说,人死而魂未灭,全因一股不甘之怨气。这股怨气,会因抗争而越来越强,也会随着心愿达成,而瞬间逸散。当魂灵失去了目标,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张放苦苦等候的就是这一刻,最后放出一记难以抗拒的诱惑:“身死而魂灭,你身未死、魂不灭,只要与我的灵魂融合,从今往后,你我一体,我能感受到的一切,你同样能感受到——这样你不就等于重活于世间吗?来吧,放开你的灵识……接纳我的灵魂,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你就是我,我就是你?”魂灵仿佛在喃喃自语,一遍又一遍,越来越细微……

    在一个漆黑、虚无的空间里,在反复单调的频率作用下,魂灵渐渐安静,并由一团紧密的聚合,慢慢松散。一团强大灵识潜藏而至,缓缓张开,将魂灵包裹,不断抽吸。魂灵已完全放弃抵抗,一丝丝被抽出、吸纳、最后一点点被吞噬……

    啪!寂静若死的黑暗中,火星明灭,有物坠落。

    张放倏地坐起,黑暗中,完全看不清他的面色表情。只有一双比夜色更黑、比星辰更亮的眼睛,不时闪泛着一弧又一弧精芒,象漆黑的夜空,掠过无声的闪电。

    这一刻,张放感觉自己脑袋里似乎多了点什么。一切,都将因此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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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章 【以眼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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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氏父子外出购粮,次日方归,比预计时间多了一个晚上。

    “本可于昨日按时归来,只是适逢上河农都尉班君出巡,聚邑戒严,不得走动,故此耽误了一个时辰。及至天黑,错过归期。好在是,谷米如期买回来了。”韩义边解释边喜孜孜从辘车(即独轮车,西汉晚期出现,时人称之为“爃”,民间通称辘车)上将一袋谷米及两瓮酱菜卸下,其中还有一个荷叶包,打开一看,却是两块熏制肉脯。

    嗅到肉味,令两天不沾油水,肚肠已经被野菜溲空的张放口腔分泌物激增。韩氏兄弟更不用说,两双发绿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那些谷米酱菜肉食。韩家嫂子抱着咿呀张手的儿子,眼眶蓄泪。

    一袋谷米为一石(相当于现在八十斤),韩氏父子为了节省,买的是未脱壳的粟米,这样便宜一些。余下数十钱,尽数买了酱菜与肉脯。

    韩父将一双布满厚茧的粗手伸到张放面前,摊开,是两枚五铢钱,一脸卑谦:“小郎君,尚余二钱,交还与你。”

    张放双手按住那双粗手,合拢,摇头笑道:“算是脚力钱吧,老丈与韩大兄辛苦了。”

    韩父连连摇头,惶恐道:“这如何使得?小郎君赠米,已是天大恩惠,如何还能赠钱,万万不可。”

    韩义也道:“山野之人,跑腿本是常事,岂可算脚力钱,请小郎君收回。”

    张放暗暗点头,这淳朴的一家人,是完全可以信任的。当下伸手入怀,掏出钱袋,取出一小块黄金,在韩家诸人面前一亮:“此金值价若何?”

    韩氏父子面面相觑,吃吃道:“怕……怕是值千钱……”

    张放一手拈起两枚五铢钱,一手托着金块,并排着向韩氏父子示意,扬了扬眉,再将钱放回韩父掌心,笑道:“所以还请老丈将钱收下。”

    韩父还是摇头:“小郎君纵有万钱,这二钱,也还是不属于我父子,请收回。”

    张放算是服了,只得道:“这样吧,这一石米吃不了多久,过得几日,还得劳烦老丈与韩大兄再去采购。届时将这二钱一并折算为米钱,可好?”

    韩氏父子互望一眼,暂时保管么,倒是可以,这才将钱收起。

    张放也将金块收好,双手一拍,笑道:“好了,打土豪的时候到了。”

    青溪聚共有三十五户人家,除去韩家与耆老两户,其余每户以陶碗装满满一碗粟米相赠,表示对村民善意的回报。最后剩下不到二十斤粟米,张放一分为二,一半赠予耆老,一半自用。

    不到十斤的粟米,脱壳之后,不过八、九斤,韩家包括张放在内的七口人,若是放开肚皮吃的话,顶多够两餐。

    这顿午餐,是张放降临到这个时空三天以来,吃得最香的一次。

    尽管韩家嫂子就是将粟米、肉脯、荼菜全混进一口陶釜(秦汉时期的锅)里,煮得稀烂,然后舀出沾酱分食,简单到极点。但是,有米、有酱、有肉,还能有什么不满足?

    看着狼吞虎咽的韩氏三兄弟,以及不时抹眼泪,给孙儿喂食的儿媳,韩父嘴唇哆嗦,老眼渐渐浑浊……这一顿“美食”,给予韩家那种浓浓的满足感,溢于言表。

    食毕,韩父郑重招集全家人,一齐跪坐在一张破烂蒲席上,向张放行顿首礼。

    张放也差不多了解了,这时期汉人最重礼仪,纵然是平民,也不缺礼数。你所要做的,不是上前扶起,那样反倒是失礼,而是还礼。还礼也有讲究,依据双方身份尊卑,有各种还礼姿势。张放不太懂这个,而且因为这身体的原主人的魂灵,已被他彻底融合,一些原有本能都失去了,所以他只能依着韩氏父子的礼节,原样还礼。

    韩氏父子行的可是大礼,眼见身份高贵的郎君也还以同样礼节,当真是又惊异又惶恐,连连顿首不已。

    张放可不想当磕头虫,挺直身躯,温言道:“老丈,有话直言,无需多礼。”

    韩父抬起满是皱褶的焦黄脸膛,满面感激:“一饭之恩,韩氏满门无以为报,日后但凭郎君差遣,无有不应。”

    张放正想说话,却听屋外一阵喧哗。韩家嫂子慌忙站起,提着裙裾,小跑而出。不一会,随着喧哗声,一群人拥进屋里。最前面的就是耆老与青琰,后面则是青溪里居民。

    诸人在耆老的带领下,齐齐向张放行鞠礼,场面安静,无人说话,但那发自内心的诚挚,尽写于脸上。

    张放也缓缓从蒲席上站起,躬身还礼——从这一刻起,青溪聚真正接纳了他。以善意报之,必得回馈。

    ……

    幽暗丛林,幢幢树影,风声凄厉,枝叶狂舞。

    张放披头散发,汗出如浆,亡命狂奔。身后追杀着一群面目狰狞的凶汉,一个个高举寒光瘆人的环首刀,锋芒砭肌颤栗。为首就是那刘快腿,双目惨绿,嘴滴黑血,张开肿胀发紫的舌头,叫声凄厉:“还我命来……”

    跑、快跑、不顾一切地狂跑!任由荆棘勾碎华丽的衣裳,划破俊美的脸庞,满是血污的脸上,写满了仓皇与绝望。

    突然,脚下一空,身体急坠,深不见底的陷阱,那纵横交错的尖刺,像张开的鲨鱼大嘴……

    啊!张放倏地坐起,冷汗涔涔而下。日间杀人之事刺激太强,果然还是做噩梦了——不!不对,不是噩梦!

    就在床前,立着一个黑魆魆的人影,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影手中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刃。此刻,利刃已高高举起。下一刻,打磨得光亮如镜,冰冷砭肌的刀刃,便会穿透他的身体……

    长剑就放在床边,伸手可及,但是,根本来不及。

    张放猝然坐起,也吓了刺客一跳,手中利刃滞了滞,但停顿不过半秒,便迅速刺下。

    一切都来不及了!难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仅仅三天,就要再次魂飞魄散吗?下一次轮回,是否还能如此幸运?老天不会永远眷顾一个人,这一次若死了,十有八、九就是人死魂灭……不!我绝不能死!

    电光石火之间,强烈的求生欲望,自张放的眼瞳炽烈迸发,仿佛一柄无形利剑,深深透入刺客眼睛,切割灵魂。

    刺客动作瞬间定格,像被一张无形大网死死裹住,动弹不得。

    倘若此时有人从门外进来,必定会看到这诡异的一幕——一个手持利刃的黑影,正刺向坐在床上的少年,刃尖距少年的眼睛不足数寸,似乎只要一眨眼,少年便将喋血三尺。但偏偏黑影就似被施了定身法一样,整个人变成泥塑木雕,刃尖剧颤,就差那么一点,死活捅不下去。

    这诡异惊悚的情形非常短暂,也就只是眨了两三眼的工夫,刺客浑身一震,恢复知觉……但就是这间不容发的短短一瞬,局面完全逆转。

    张放拔剑、缩肘、弹臂、挺刺,一气呵成。

    锋利的剑尖深深穿透刺客咽喉,切断气管,割裂食道,绞断颈后延髓——这是联接脑干与躯体的神经丛枢纽,延髓一断,所有神经反射中止,刺客刃尖距离张放眼睛只有三寸,却再刺不下去,如空麻袋般软软瘫倒。

    屋内的异响,惊动了韩氏父子。待他们匆匆披衣而起,点燃松脂火枝,抢入屋内时,只见到这样一副场景:地上趴着一个不明身份的汉子,身旁掉落一把短刃,脖子上插着一柄利剑,汩汩鲜血自脖颈喷涌而出,流了好大一滩,血腥之气,充窒整个房间。

    而张放依然保持坐姿,一动不动,像一具雕塑。

    良久,张放的脖子动了一下,发出喀啦声响,机械转头,木然望着韩氏父子,喃喃说了一句:“原来,杀人的感觉……是这样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九章 【不是车祸,是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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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之内,两度遇袭,闭眼之后,甚至不知道明日能不能醒来——张放怎都想不到,自己的穿越生涯,竟如此凶险。

    如果说,前日在山林里,被那两名盐隶暴徒截杀,还是个偶然事件,那昨夜的刺杀足以说明,此中另有蹊跷,他夺舍的少年身份绝不简单。但此刻张放更关注的是,“自己”究竟惹下了什么麻烦,引来一波又一波的杀手刺客。

    在刺客身上,没有搜集到任何有用信息。天明时分,韩家人按张放的吩咐,将尸体悄然掩埋。

    随后,张放召集韩氏父子前来,将思考了一夜的结论倒出:“从两次袭击事件来看,这是一个团伙。或许是不想惊动他人,引起官府注意;或许是团伙的人员不多,不敢明来,只能暗中下手。从现在开始,如果我还想睡个安稳觉的话,就必须要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查清楚是什么人在背后下黑手。”

    韩父是个老实人,但昨夜发生的事,加上刚刚知晓前日两个儿子与张放的遇险经过,再老实的人也被激怒了。在家门口下毒手不算,更杀到家中来了,真当韩家是面人不成?

    “请小郎君示下,我等父子,无不从命。”韩氏父子齐声而应。

    张放这时也已经适应了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地位差异,哪怕像他这样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单凭手中价值不菲的宝剑,以及一身华服,就足以令人相信,他来历不凡。更别说他那出众的仪表,如人中龙凤,更显示其出身尊贵。对于这一点,莫说是普通村民,便是颇有见识的耆老,都深信不疑。

    因此,耆老一再叮嘱韩氏父子,定要好生侍奉小郎君,凡事慎遵其命,切莫有违。父子四人,自是遵循。

    张放目光朝韩氏三兄弟脸上一扫:“我要到当日出事地点查看,你们兄弟陪我一道前去。”

    韩义、韩墨、韩重齐声道:“自当伴护小郎君。”

    “只有三人,还是少了。”韩父开口道,“大儿,你去将石牛等人召来,人多安全些。”

    ……

    弯弯曲曲的山道上,走来七八人,当先一人,虽粗衣麻履,却丰神如玉,正是张放,身后跟着韩氏兄弟与四名筋骨结实的青壮。这其中最粗壮的一个家伙名叫石牛,不过二十出头,与韩义并称为青溪里最好的猎手。不同的是,韩义以射箭精准著称,而石牛则以力大扬名。

    一听说是要护送小郎君到数里外的三盘口,四名青壮二话不说,扔下地里的活,提起木棒及自制弓箭,跟随而来。

    张放一一问清诸人姓名及所居之处,记在心里。看来,下一回买粮,份量得更多才行。

    当日张放生怕豺狼尾随,心慌意乱钻入林中,满山乱转,绕了不少弯路。实则从大道走的话,不过半个时辰,就来到当日车祸地点,当地人称之为三盘口的地方。

    不出所料,除了当日滚下山坡的那道痕迹宛然,整个山道,干干净净,连木屑都不见一片,血迹更是清理一空。

    张放略微搜索,便知难有结果,抬望一侧高耸山峰,问道:“这山要从哪里上去?”

    韩重向东南方一指:“从那片林子进入山谷,有条小道,不太好走,到山腰处无路可上,得攀上一处断崖才能继续。”

    攀岩?张放前世旅行时也没少干,但愿现在这具身体能撑得住。张放边活动身体边目测山峰高度:“登顶大概要多久?”

    韩重正计算着,韩骏已接口道:“最少半个时辰。”

    张放点点头,手一指:“咱们上。”

    这条山路,是采药人走的路径,连猎人与樵子都很少走,荆棘密集不说,山路窄仄难行,典型的羊肠小道。尤其是山腰断崖处,需搭人梯才可攀上。石牛等人虽然老老实实跟着,嘴上不敢说,心里却老大不愿意跟着这位贵介公子没事爬山玩。

    但是,一上山,众人立即感觉出不对。这条羊肠小道上,满地俱是折断的荆棘树杈,开出一条非常顺畅的道路。原本走在前面,手持唯一一把砍柴刀开路的韩义,完全没了用武之地。

    眼前情形再明显不过,这条山道,近期有人上去过,而且,不止一个人。

    韩义只说了一句:“采药人不会把荆棘劈砍得这么宽敞,这样会磨损一把柴刀。”

    张放听出他言外之意,在这个铁器匮乏的时代,一把铁质柴刀,对一个贫困人家而言,绝对是贵重之物,珍惜非常,不可能这样随意摧折。

    张放目光闪动:“看来这一趟,定会有意外收获。”

    石牛等人也隐隐感觉事态不寻常,但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小郎君的安全,其他的事,不去想太多,也想不出什么名堂。

    如果放在前世,攀爬这样一座艰险的山峰,虽有难度,但问题不大,只是现在这具少年身体,就吃不消了。若非韩氏兄弟前拽后推,几乎是半推半拖,单只张放一人,绝对爬不上这座险峰。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当然是指张放),一行人终于登顶。

    山顶一片狼藉,有明显的多人活动痕迹。满地都是断枝、碎石、割断的树藤,甚至还有一堆灰烬。扒开泥灰,露出一堆吃剩的鸡骨狗腿。

    韩氏兄弟与石牛等人检查一番,韩义来到崖边,向负手凭眺的张放欠身行礼:“小郎君,这伙人,不少于十人,而且身怀利器。”

    张放略微将半个身子探出悬崖,望着再明显不过的大量落石刮蹭山体痕迹,语气森然:“看来,这不是一场简单的车祸,而是蓄意谋杀!”

    ……

    “此子倒是机灵,居然回到原处探查,更爬上山顶……看来,他已经知道了点什么。”

    说这话之人,正是剧辛。此刻,他正与焦孟及其手下十一个弟兄,藏身于山道一侧的丛林中,将张放等人的举动,尽收眼底。

    “机灵个屁!我看怕死是真。”焦孟晃着笆斗大的怪异脑袋,狠狠朝地上呸了一口。也不怪他如此窝火,刘快腿与麻七,莫明其妙就失了踪,至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昨夜派出的赵跃,是手下弟兄里身手最利索的一个,结果到如今无声无息,怕也是凶多吉少。短短两天,就折了三个兄弟,目标却好端端地在眼皮子底下行动自如……这活计远比之前预计的棘手得多。

    本来终于看到目标出现,可以干活了。偏偏这小子带着七八个随从,全是挟棒带弓的青壮,自己这边根本不占优势,贸然出击,只怕损失惨重,得不偿失。

    那腮边长着一撮黑毛的手下目闪凶光:“头,咱们人比他们多,兵器比他们精良。待他们下山,疲乏无备时,突然杀出去,定可做翻大半,剩下的就容易收拾了……”

    “放屁!”焦孟毫不留情喷得黑毛一脸唾沫,“黑挞你活腻了?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你居然想一下干掉这么多青溪聚的青壮?还想不想在这陀螺山一带混了?咱们接的活是刺杀,不是屠杀!”

    黑挞被喷了一脸,见老大发火,也不敢擦,喏喏称是。

    剧辛冷冷瞥了黑挞等凶徒一眼,加重语气对焦孟道:“此事不宜拖久,必须在这陀螺山,在这青溪聚解决。记住,只可暗杀,不许明袭,若是惊动官寺,你我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官寺就是汉朝的官衙,焦孟等人身为盐隶逃人,更堕落为盗,比剧辛更不想与官寺打交道。

    “黑挞,这事交给你办。”焦孟恶狠狠盯住这个得力手下,“三日之内,你若不能拧下那颗漂亮得不像话的脑袋,我就拧下你的脑袋!”

    “喏!”黑挞磨着牙,死死盯住远处山顶那当风而立的身影,目中凶焰如炽。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章 【擒 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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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溪之名的由来,源于上游那条飞流百尺的瀑布,注入深潭成溪。潭水青碧,深达寻丈,激泉飞瀑,声震山谷。

    波!清潭水面破开,一张湿漉漉、令女子都为之嫉妒的面庞浮出水面,然后整个身体仰躺在水面,手脚舒展,张成一个“大”字,随波沉浮。

    夏日戏水,舒畅惬意,的确是很好的消遣。但张放所做的,却不只是消遣那么简单,这是他制定的健身计划的一部分。

    爬一座山,人就差不多累瘫,这身体素质真叫人蛋疼,更别说如今正被一伙凶徒虎视眈眈,如锋芒在背,小命随时都有“狗带”的危险。虽然有韩氏兄弟保护,但人不能总依懒他人,生命是自己的,必须把握在自己手里——那夜的刺杀,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具身体的本钱其实挺雄厚:营养好、身体棒、骨骼粗、肌肉丰,缺乏的仅仅是锻炼,只要这方面能跟上,身体素质一定会大有改观。

    张放据此拟定了一个晨昏健身计划:早晨起来,慢速跑二千米,徒手爬山,回来用过早餐之后,休息两小时。然后第二组锻炼:五十个俯卧撑、五十个引体、五十个收腹、五十个深蹲、五十个跬跳。每做完一项,休息半小时,接着下一项。随着锻炼的深入,根据身体的适应程度,慢慢加大力度,甚至负重练习。

    黄昏之后,游泳一小时,这对强化肺活量,增强体质大有益处。

    健身计划只是提高安全感的初步而已,张放下一步还要修习格斗,老师就是自己。前世他被分配到精神病院,出于医闹频发及从业环境的特殊性,他学习过防身术,主要是以控制为主的反关节术及巴西柔术之类的地面控制术。在格斗方面,他不缺技术,缺的只是如何将技术与身体完美契合。这需要大量的训练,将各种技巧完全形成本能,才不至于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

    不过在此之前,先得将身体素质全面提升,打下扎实的基本功。有一副强健的体魄,总是好事,说难听点,一旦有危险,就算逃命也比别人快不是?

    强身健体,从来就不是一件轻松惬意的事,每天完成训练计划,张放都有一种疲惫若死的感觉。而令他支撑下来的,除了坚强的意志,更有超乎寻常的旺盛精力。

    灵魂融合,对张放而言,是一场极大的冒险,说是赌命都不为过。事后想来,张放都不禁一阵后怕。当日融合若是失败,只有两个结果:或是自己被“杀死”;或是大脑中分裂成两个灵魂,最终导致精神分裂。

    万幸的是,他成功了,而成功,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或许是对痛苦与磨难后的一种补偿——如今的张放,整日都是精神焕发,神采奕奕的,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现在他每天只睡两个时辰就足够了,再赖在床上(事实上这样硌背的硬床,也不会让人有半点赖床的欲望),就会亢奋得睡不着——看来还真应了那句话“自从得了精神病,每天都精神多了。”

    为什么会这样?以张放的专业知识,都难以找到合理解释。如果非要一个说得过的理由的话,只能归结于灵魂的倍增。从某种意义上说,灵魂也可以说是一种精神力,当一个人拥有远超常人的精神力之时,他所能做的,只怕会远远超乎他的想像。

    小山村的生活单调,每日的睡眠又是如此之少,精力偏又如此旺盛,以至张放将大部分的时间,都用于锻炼。累得半死之后,舒舒服服地泡在清凉的碧水里,闭上眼睛,听飞流注潭的激响,嗅满满负离子的纯净空气,任水流“按摩”周身——那感觉,爽爆了!

    清潭中的张放,静静漂浮于水面,闭目不动,似乎真的睡着了。溪岸上,衣服胡乱堆放,最醒目的,就是压着衣物的那柄犀牛皮鞘,镶嵌宝石的长剑。

    岸边的丛林中,一个人影悄然潜出,蛇行鼠蹿,忽快忽慢,渐渐摸到堆放衣物的大石后面。一点点伸手,猛地抓住剑鞘,紧紧攥在手中,两只凶光熠熠的眼睛,恶狠狠盯住水中恬然安逸,浑然不知危险将至的少年。

    蓦地,眼睛凶光一闪,身形倏弓,拔剑出鞘,便待有所动——

    但剑一出鞘,就感觉不对,太轻了,而且也没有金属特有的磨擦音。那人低头一看,骇然变色——这竟是一把木剑。

    倏地脖颈一凉,一股透肌砭肤的寒意自脖颈浸漫全身。一个冷诮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是在找这把剑么?”

    几乎同时,林子里突然传出一阵怒叱打斗声。少倾,石牛与韩骏、韩重一道,将一名半脸染血的汉子反剪双手,自林中押出。

    清潭中看似假寐的张放,懒洋洋伸了个腰,双手划动,湿淋淋上岸,边用衣物擦试身体边笑道:“多谢韩大兄、石牛、还有阿舍与幺郎。”

    韩义在两个兄弟的协助下,将偷剑汉子捆好,还剑归鞘,躬身奉上,恭敬地道:“全赖小郎君妙计,我等遵命行事而已,何足为道。”

    另一边,韩骏正满面欢喜地弹试着刚缴获的一把角弓及四支铁镞箭。很显然,这两个刺客一持弓远射,一近身刺杀,相互配合。估计是林子距离水潭太远,超过三十丈(汉丈,约六十多米),没经过严格训练的射手,很难一击而中,所以才改为近身刺杀。

    韩重正以从刺客手中夺来的环首刀,抵在那偷剑刺客的咽喉,整出一副恶狠狠的嘴脸,凶狠吼道:“说!为何接二连三刺杀小郎君?你们有多少人?为首是谁?”

    刺客仰着一张粗黑面庞,右腮一撮黑毛分外醒目,桀桀一笑:“大爷不说,你又能怎地?杀了我?还是报官?”

    一句话,直击诸人要害。的确,这青溪聚可都是老实本份的平民,屠狗宰羊可以,自卫杀人也属迫不得已,但把人捆绑后加以杀害……还真没那个胆;报官?这前后加起来已经死了三个人,不管是正当防卫也好,过失杀人也好,总之,已经没法洗白了。真要报官,他们自己的麻烦不会比刺客小。

    杀不能杀,放不能放,那该如何是好?韩氏兄弟与石牛都没了主意。

    两个刺客互相看了一眼,爆出一阵大笑,状甚得意,丝毫没有当俘虏的觉悟。

    韩重愤然将刀尖一挺,刺破那刺客颈肌,顿时鲜血长流,怒道:“不说,我划你十刀八刀……”

    “来啊!有种下手!爷若哼出半声,就是****的!”刺客狠狠挣扎着,嗔目怒吼,“大爷在盐池那个屠宰场待了整整三年,吃鞭打挨割肉早就是家常便饭。看看你小子的手段,比那些监卒杂碎如何!”

    韩重不过一朴实山村少年而已,如何吃得住这亡命之徒?手持利刃,反被那刺客用脖颈硬生生顶得后退不迭,进退失据。

    看到韩氏兄弟投来的求助目光,穿戴停当的张放,将剑往腰间一插,淡淡道:“把他们埋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一章 【张放的必杀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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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兄出手了,出手就不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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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暗潮湿的林子里,两个刺客并排着,脖颈以下的身体部分,被埋在湿软的於泥下,只露出两颗脑袋。张放一双麻履,在两人眼前来回走动,那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感、泥土里不明虫蚁的钻爬、浑身僵硬如置身于瓮罐,令人头皮发炸,心生恐惧——张放敏锐地从两个刺客的眼中,捕捉到这一点。

    张放在那一撮毛刺客面前停下脚步,拔剑出鞘,冰冷的剑刃贴近其面颊,轻轻一划,便将那一撮毛刮掉。

    “吹毛断发,真是宝剑啊!据说宝剑都有个特性——杀人不沾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张放剑刃慢慢滑向刺客脖子颈动脉处,感应着从剑尖传递到剑身,再传递掌心的脉博跳动。

    一撮毛呲牙冷笑:“你试试便知道。”

    张放剑尖来回在刺客脖子游走:“你是不怕死,还是认为我不敢下手?”

    一撮毛直瞪张放:“出卖兄弟的事,我黑挞绝不会做。至于死……比死还可怕的酷刑都捱过了,还怕什么死!”

    张放扬扬眉,插剑于土,缓缓蹲下,柔声道:“黑挞是吧,死有很多种,在这个鬼比人多的丛林里,活生生饿死也是一种,这算不算酷刑?”

    黑挞嘿嘿冷笑:“除非你十二个时辰都守着,只要你一离开,自然就有人来救我。嘿嘿,能让你这般身份的贵人子弟为咱兄弟站岗,死了也值啊!哈哈哈!”

    张放点点头,用剑鞘支着身体站起,漠然道:“既然如此,多说无益,就用最后一招吧。”

    黑挞咧咧嘴,正要嘲讽,眼前一黑,被衣服蒙住脑袋。一任其怒骂吼叫,死命甩头,但除了换来头昏脑胀之外,没有半点作用。

    不知过了多久,呼地一下,头罩被拉开,被憋闷得眼冒金星的黑挞,迫不及待大口大口吞吸着新鲜空气,眼睛瞠大——倏然一道精光从眼睛透入脑袋,脑子也是一阵刺痛,随即变成一片空白……

    如果韩氏兄弟与石牛等人不是在林子外边警戒,而是在现场的话,必定目睹到这令人心底直冒寒气的一幕。

    张放盘坐于地,与黑挞近在咫尺,一旁是蒙住头面的另一个刺客。此刻,张放面无表情,一双比四周幽暗环境更黑暗、更深邃的眼睛,紧紧吸住黑挞眼神,声音飘渺轻柔,仿佛来自虚空。而黑挞的声音,与他的眼睛一样空洞呆滞,没有半分感情色彩,像个傀儡。

    以下是二人的问答:

    “黑挞,我是你最信任的兄弟,你一切都不需瞒我,向我畅开心扉,说出来,说出一切,你的心就可得平静。”

    “是……你是我最信任的兄弟,比头还值得信赖,我……一切都不瞒你……”

    “头是你的兄弟,也是我的兄弟,一定要介绍我认识他。”

    “头叫焦孟,是我们一群盐隶的头,我们藏身于陀螺山北面牛首岭二道谷,你一定要来做客。”

    “我会的……我们有多少兄弟?”

    “十五个……不,只有十四个,有一个不算……”

    “为何不算?他不是盐隶么?”

    “不是,他是雇主,提供我们武器与钱谷,条件是伏击一辆马车。”

    “为什么要伏击那辆马车?还要杀那个少年?他是谁?”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我的头好痛……”黑挞脸肌剧烈抽搐,汗珠滚滚,一脸挣扎之色。

    张放一张俊脸却是异常苍白,连红润的嘴唇都失去几分血色,只有一双魔瞳更黑更深,仿佛无尽深渊,令坠入其中的黑挞难以自拔。

    “深呼深,放松,放松……对,就是这样……雇主不告诉你们原因,是为你们好,这是对的……”

    “那个叫剧辛的家伙也是这么说……头也说,他给钱,咱们办事,不问情由。”

    “明白了,剧辛不是我们的兄弟,他不是盐隶,他来自……长安。”

    “不知道……我没见过长安人,不知道他们说话的口音。”

    “好,你做得很好。黑挞兄弟,告诉我,我们有多少兵器与钱谷……”

    问答持续了半刻时,在张放一声柔和的“合上双眼,睡吧——”长长尾音中告一段落。

    但这并不是结束,片刻之后,另一个刺客同样呆板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是的,你是扶昌最信任的兄弟……”

    那晚刺杀事件之后,张放一直在琢磨,是什么在最后关头令自己死里逃生?为什么在生死关头,脑海中突然产生一股强烈电波,由眼迸出,透入敌眼?那一瞬间,他有一种完全掌控刺客思维的奇异感觉,而做为一名心理医生,这种感觉并不陌生——深度催眠!

    这是一种很难达到高级催眠,在一定程度上,能诱导被催眠者的行为。当然,这种诱导必须是无损于被催眠者的利益,否则,很容易引起反弹,令施术者与受术者之间的信任与和谐被破坏,从而造成催眠失败。

    但是,张放事后想来,当时的情形完全不同。这种深度催眠,竟是建立在违反受术者本身意愿的基础上。这既是催眠术,又远远超出常规意义上的催眠术。如果非要找一个准确的形容,那就是——强制催眠术!

    在张放的知识体系中,任何时候,催眠术都是需要被催眠者配合,才有可能生效,从来没有强制催眠这种事。可是,自己竟能在利刃临头时,将刺客强行催眠,这是怎么回事?还有,每日睡眠如此之少,精力却又如此充沛,甚至能扛得住一天八小时的训练,稍事休息,很快又能生龙活虎——最终,他找到了根源。

    原因很简单,他融合了另一个灵魂,精神力远超常人。精神力!就是因为强大的精神力,他才奇迹般将催眠术升级到强制催眠的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已经超脱催眠术范畴,变成了一种精神控制。

    这是比世界上任何一种格斗术更为可怕的必杀技,因为被攻击的不是肉身,而是灵魂,没有任何人能抵挡。就算是霸王再世,在这样的必杀手段下,也脆弱如婴儿。

    为了检证自己的推断,张放需要几个活体实验,倒霉的黑挞与他的同伙正好送上门来,于是,他们悲剧了。

    天色昏暗,张放拖着疲惫步履,缓慢从林中走出。韩氏兄弟迎上前,惊讶地扶住张放打晃的身体,不明所以,审讯两个毫无反抗之力的家伙而已,怎地累成这个样子?

    “走吧,我们回去。”张放低哑的声音与他整个人一样疲惫。

    “这就回去?”韩墨朝林中张望一会,迟疑道,“那两个人怎办?”

    “他们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张放的瞳仁在黑暗中发出幽光,语气森然,“如果某些人再不收手,很快也将步其后尘。”

    ……

    在张放与韩氏兄弟离开半个时辰之后,剧辛与焦孟等人举着火把,搜遍了大半个林子,终于……

    “哇!人、人头……”一个盐隶光顾着东张西望,不留神一脚踢中一个软乎乎的东西,险些绊倒,举火一照,差点吓尿。

    叫声惊动搜索诸人,火把齐聚。

    “是黑挞与扶昌!”

    “好狠呐,居然斩首!”

    “不是斩首,只是身体被掩埋了。”说这话是的剧辛,倒不是他眼神更犀利,而是事不关已,旁观者清,自然能看到一些盐隶们惊怒之下忽略的东西。

    “快!快把他们挖出来!”焦孟又惊又怒,咆哮如雷,“竟用如此手段折磨我等兄弟,待我捉住那小子,我要将他那一身细皮嫩肉一块块片下来生啖了!”

    盐隶们一边手忙脚乱用手中兵器刨挖,一边大声呼喊询问二人伤情。但黑挞与扶昌二人,只是聋拉着脑袋,任由兄弟们不断摇晃,一言不发。

    “等等。”剧辛止住盐隶们的举动,蹲下身子,将剑鞘伸出,慢慢托起黑挞下巴。

    火光映照下,围观的盐隶们无不倒抽一口凉气,头皮发炸,手脚发麻。这、这还是那个一脸凶相,喊打喊杀的黑挞吗?

    他们看到的是一双死人般的眼睛:空洞、漠然、呆滞、毫无生气,对周遭一切嘈杂毫无反应,就像一个白痴——不,就是白痴!

    “这两个人废了。”剧辛缓缓站起,面无表情,握着剑鞘的手青筋毕露,微微颤抖。

    焦孟虽然暴燥,但能当这伙人的老大,也不是全无是处。他俯身捧起黑挞软哒哒的脑袋,越看心底越是发寒。冷不防黑挞嗬嗬嗬地一阵怪笑,当场吓得焦老大一个屁股墩坐倒在地。

    “黑挞、黑挞,你醒醒,说话啊!我是二黑啊!”一个平日与黑挞关系甚好的盐隶,不断摇晃着黑挞,得到的回应,只有一迭声如夜枭般地怪笑。这样刻板而毫无感情起伏、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只有一种人才会发出,那就是傻子!

    好好的两个人,几乎没有任何伤痕,莫明其妙就变成了白痴——他们究竟遭遇了什么?

    焦孟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凶戾的牛眼第一次涌现一丝恐惧之色,扭头看向剧辛……这个阴鸷的剑客,面无表情,但那无法自控的眼皮抽搐,出卖了他的内心……

    火光哔剥,夜林幽寂,一只夜枭怪鸣着从林子上方扑楞楞飞过,连同剧辛在内的剩余十人不禁为之一抖。

    枭鸣凶兆,这一次,莫不是死亡任务?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二章 【灵魂穿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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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十个人,其中九人为盐隶,一人为雇凶者。他们所使用的是制式兵器,有环首刀、角弓、还有一张擎张弩。”回到韩家,张放将从两个刺客口中掏出的消息,有选择性地告之韩家父子。

    房屋里清晰传出韩氏父子吸气声,这简直就是一小队军队啊,别说杀一个人,就算是屠村都足够了。

    “我们要先下手,把他们一个个揪出来。”韩重紧握双拳。

    “怎么揪?”韩骏质问,“这十人均是亡命之徒,又有利器,就算集青溪聚所有青壮,都未必对付得了。莫要人没揪出,反招至损伤。”

    张放点头:“阿舍说得有理,就算集合所有青壮,也不过三四十人,靠木棒与猎弓,根本不是对手。好在对方也不敢胡来,只是暗杀,不敢明来。所以,我们还有机会……好了,这事先放一放,刀子要砍过来尚需时日,但米缸却是见底了,先解决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张放说着从钱袋里掏出两块手指头大小的金饼,放手韩父手上:“把这两块金饼切割成金豆,分散给十户人家,让他们分别到附近聚邑去买谷米肉脯,嗯,若是有面最好……”

    韩父忙道:“黍面,倒是有的,只是比谷米贵……”

    “我只要好的,价钱不论。”张放认真盯住韩父的眼睛,“用黄金买米,不会给你们惹麻烦吧?”

    韩父拈了拈金饼,笑道:“若是拿这两块金饼去买米,定有麻烦,但小郎君安排甚妥,切割分到十户人家手中,以之兑换铜铁钱,再到不同聚邑购买,便可无碍。”

    韩义也道:“小郎君放心,我等定能将小郎君所需之物如数买齐。”

    张放微笑合袖一鞠:“如此,就劳烦老丈与韩兄了。”

    午夜,掩上门扉,倒头仰躺,张放压抑多时的兴奋终于释放出来。尽管脑袋还隐隐作痛,但一颗心却欢喜得几乎炸开。

    强制催眠,他真的做到了!

    经过反复试验,张放已经能够熟练运用这种可怕的精神攻击,唯一的缺陷,就是对被攻击者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如果持续时间较短,对方会出现头痛、头晕、精神恍惚、甚至间歇失忆等不良反应。在张放对黑挞与扶昌二人进行初次催眠时,二人就出现以上症状。随着强制催眠时间的延长,二人的状况越来越糟糕,等到张放测试得差不多时,这二人的记忆中枢及语言中枢已被彻底摧残,变成了白痴。

    这既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攻击术,更是最令人恐惧的酷刑,与之相较,五马分尸都算小儿科了。

    强制催眠,竟能把一个正常的人,变成行尸走肉,这比任何一种酷刑更令人崩溃——或者,称之为灵魂穿刺更贴切。

    拥有这样强悍变态的能力,张放终于有了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生存下去的信心。嗯,这个杀手锏很犀利,但也要慎用。把好端端的人变成丧尸,毕竟太过残忍,不是罪大恶极者,还是不要轻易使用这样的终极惩罚为好。

    ……

    买粮之事很顺利,两块金饼,共计买了八石谷、五瓮酱菜、二十斤肉脯、三十斤黍面。

    韩家小院几乎被半个村的人群挤破,看着那一袋袋谷米、一瓮瓮酱菜,村民们只有艳羡——这老韩家,真是交好运了。

    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张放走近辘车,打开米袋,抓起一把黄灿灿的粟谷。粟谷映着夕阳的辉光,闪闪亮亮,从指缝间溢出,像一颗颗金沙。

    “把青溪聚最大的釜拿来,就放在村口那个晒谷场上。”张放目光扫视全场,双臂高举,振声大叫,“今夜,青溪聚每一个人,都要吃饱!”

    韩家小院顿时沸腾。

    月上中天,火光熊熊,青烟袅袅,米香四溢。

    晒谷场上,一字排开四口大釜,木盖冒着腾腾蒸气,四周是一张张被火光映得红亮的朴实笑脸。

    在张放与耆老共同宣布盛宴开始之后,村民们笑逐颜开,一个个手捧陶碗,依次从四口大釜及五瓮酱菜前走过,由韩氏父子笑咪咪地用木勺将热气腾腾的饭菜一一盛放碗中。

    每一个手捧满满米饭的村民,都走到张放面前,满怀感激地深深一鞠,张放则颔首回礼。

    耆老抚着长髯,顿着木杖,感慨不已:“上一次这般热闹,是三年前的事了,那是个难得的丰收年啊……”

    张放笑道:“也来了这么一出‘自助大餐’么?”

    耆老虽不懂什么叫“自助大餐”,但望文生义,还是能理解什么意思的,呵呵笑道:“那倒没有,只是点起火堆,闹腾一番。”

    张放点点头:“原来是篝火晚会……嗯,等会大伙吃饱喝足,也该热闹一番。”

    耆老再次向张放稽首:“荒年之景,青溪聚之民竟有如此欢颜,全托小郎君之福,老朽代村民拜谢!”

    张放叉手回礼:“老丈无须多礼,我亦得青溪之民相助甚多,此举无非投桃报李而已。”目光一闪,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悄然离开晒谷场,心念一动,向耆老告了个罪,退出人群,快步向那身影走去。

    “青琰,你不喜热闹么?”张放快步追上那身影,刚笑着说了一句,目光一落,看到青琰双手捧着装满米饭的陶碗,不由一怔。

    青琰扬起那张清秀中又带着几分倔强的面庞,向张放欠身致意,淡淡道:“我素来不喜喧闹,而且……你说过今夜整个青溪聚,不容一人挨饿对吗?”

    “对,我说过。”张放盯住那碗米饭,若有所悟,“还有人没来就食么?”

    青琰点点头,借着明月的微光,熟门熟路地转向村北岔道。

    张放估摸着应是一个卧病在床的老人,不良于行,故而未能参与“自助餐大会”。这样看来,青琰这小妮子,倒是个面冷心热的丫头。

    “上回你不顾危险救了我,这几日没见着你,一直没机会道谢。”张放停下脚步,郑重向青琰施了一礼。

    青琰也垂首欠身还了一礼,眼皮子一撩,轻声道:“小郎君既来到我们青溪聚,自然要维护周全。而且,小郎君数次赠米,今日更宴请全村,令老弱妇孺俱得饱食,这才是大恩大德。我青溪之民,人人都欠小郎君一份恩情。”说罢又要行礼。

    张放双手一摊,摇头苦笑:“好罢,我们也不用你谢我、我谢你,大家就像朋友一样,互相帮助……”

    青琰手一颤,差点打翻陶碗,失惊道:“小郎君莫要折杀我等小民,若让阿翁知晓青琰这般不知礼数,必责以重杖。”

    张放也反应过来,虽然他身份不明,但跑不了是贵族子弟,还真不是青溪聚这些平民敢与之呼朋唤友的,还是现代思维没完全扭转过来啊!

    为尽快淡化青琰的不安,张放迅速找了一个新话题:“你飞石扔得不错啊,如果换成刀子,威力一定更强。”

    青琰语气平淡,却充满自信:“若是刀子,当日那盐隶凶徒就没机会追杀小郎君了。”

    张放点点头,若有所思。

    二人边走边聊,不觉间来到一家黑乎乎的小院前,院内立即传来汪汪狗吠声。

    青琰咤道:“大黑,别乱叫,惊扰了贵人,看我不赏你几颗石头。”

    院内吱呀一声,似有人推门而出,低喝几声,狗吠声便弱了下去,随即传来一个宁静轻柔的声音:“青琰来了么?啊,似乎还有位客人,难怪大黑叫唤得紧。快请进吧。”

    青琰一听这个声音,便露出一丝欢快地笑意,轻轻推开门扉:“阿离姊姊,小妹给你送饭食来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三章 【盲女阿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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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离?张放隐约记起,初次见到韩氏兄弟与青琰时,他们谈话中就提到这位“阿离”,似乎是这青溪聚最标致的女子,不过张放却没放在心上。这青溪聚不过两百人,年轻女子双手双脚就可以数得过来,多半都是如韩家大嫂那般模样,在这当中称“最标致”,恐怕只是不那么吓人而已。

    张放下意识看了青琰一眼,这小丫头片子,脸盘身段都还没长开,若是营养跟得上,过得几年,倒也称得上标致,这位阿离却又如何?

    青琰很敏感,立即感受到身旁一掠而过的目光,斜了张放一眼。

    张放轻咳一声,为了掩饰,随口扯了个话题过来:“这么黑,怎么没点灯?”

    青琰淡淡道:“因为不需要。”

    张放一怔,正要说话,却见灰暗的小院里,一布衣荆裙女子迎将上前,盈盈下拜:“小女子见过小郎君。”然后仰起脸,面色平静,轻启朱唇,“青琰说得没错,小女子并不需要点灯,因为,我看不见……”

    油灯还是亮了起来,尽管很微弱,却足以看清眼前少女的模样:约模十四、五岁,清瘦的瓜子脸,面容苍白,五官精致,身段纤细,给人一种楚楚可怜之感。

    张放特别注意她的眼睛,很大很漂亮,只是眼珠凝滞,大而无神,两个眼瞳仿佛像蒙上一层雾。这种朦胧之感,从某种程度上掩盖了她双眼无神的缺陷,反而平添一股迷漓之韵。张放不得不承认,自己先前估计有误,这少女的确称得上是青溪聚,甚至四邻八乡最标致的女子。

    青琰带着玩味的眼神盯着张放,轻笑一声:“看呆了吧?是不是比你俊美?”

    张放大汗,咱一个大老爷们……呃,一个毛没长齐的小屁孩,跟女孩子比什么美?而且这少女美则美矣,却有点营养不良,面色也过于苍白,唇色很淡,虽是青春妙龄,却明显缺乏这个年龄少女应有的青春活力。

    “你看不见,如何知道我是谁?”张放有些好奇,少女阿离在他甫一进门,就道破他的身份,这对一个盲眼少女而言,的确神奇。

    阿离呡了呡嘴,眼睛一直睁着,一眨不眨:“若是村里人,大黑不会叫得那么凶。而且,我听到了小郎君衣袂振风之声。”

    因为要宴请全村,这是个比较正式的场合,张放特意花了差不多一刻时,在韩家嫂子与青琰的帮助下,穿起自己那一身宽袍华服。这汉服称得上衣带当风,举手投足,衣袂摩擦,耳力好的话,的确可听出与粗布麻衣的区别——而盲眼之人,耳力绝对比普通人强得多。

    张放望着阿离的眼睛,正要说什么,蓦然一笑:“先进食吧,趁热,有什么话,等你吃完再说。”

    阿离带着感激与惶然,一拜再拜。

    在阿离进食时,张放与青琰走到小院,侧面了解了一下,这才知道阿离眼盲是后天性的。大约在三年前眼睛视物模糊,越来越看不清东西,持续到现在。视物总是模模糊糊,光线好的话,能看得到轮廓,但看不真切。

    阿离的父亲,没人知道是谁,母亲是青溪聚本地人,年轻时入长安为婢,后犯事被主家驱逐,重返故里。去时孓然一身,回时怀抱婴儿,这就是襁褓中的阿离。这对可怜的母女在村人的帮助下,缝补织纾,相依为命。两年前,其母贫病交加,溘然长逝,失怙的阿离在村人的照应下,饥一顿,饱一顿,总算熬了下来。

    去年邻近的十八拐村,有人曾想给阿离说个媒,找个依靠,结果人家一听是盲女,连连摇头。对山村平民而言,再漂亮也不能当饭吃。娶回来当祖宗供着,非但不能减轻负担,反而加重负担,谁敢娶?这事就这么黄了。

    单亲,失怙,举目无亲,无依无靠……这情况,居然与自己极为相似,张放心头泛起一股浓浓的同病相怜之情。

    “明日到韩家领十升谷米、两碗酱菜、两斤肉脯……唔,再加两升黍面,让她好好补一补。”张放望着屋内昏黄灯光下那纤细的身影,对着青琰道,“这事就拜托你了。”

    青琰喜不自胜,欢叫一声,飞快跑进屋里,向阿离报喜去了。不一会,阿离扶着青琰的肩膀,碎步急出,向张放深深一鞠:“小郎君一饭之恩,阿离感铭五内,于心不安,岂可再受厚禄?请小郎君收回成命。”

    张放却不接话茬,反而问道:“听阿离的谈吐,倒也不俗,可曾识字?”

    阿离轻轻点头:“阿母曾是大户人家的侍婢,耳濡目染,也略通文墨,并且,教会了我。”

    青琰在一旁补充道:“阿舍那家伙,以前也曾拿着他家祖传的那卷竹简,向阿离母亲请教呢。”

    “小郎君,你尚未收回成命呢……”

    张放打断阿离的话头:“青琰想必已经告诉你,我买了很多粮食,这当然不会是我一人吃用的。我准备给全村每户发放两升谷米,只要是青溪聚的村民,人人有份。”

    “那……小郎君所赠谷米数量也大大高于村民均有,还有肉、菜、面……阿离无功不受禄,请小郎君务必收回成命。”阿离顿了一顿,咬着薄薄的嘴唇,迟疑道,“若是可以的话,请发放给村西口的四儿家多一些米面,他们家里只有孤儿寡老,更卧病在床……啊,阿离逾越了,请小郎君恕罪。”

    虽然知道阿离看不见,但张放还是很自然地点头笑道:“真是个好心的小娘……那就照着给你的份量来一份,送给村西口的四儿家。”

    阿离与青琰齐齐鞠躬致谢,但在下一刻,阿离仰起头,依然还是那句话:“阿离无功不受禄,请小郎君收回成命。”

    这小姑娘可真够倔的!不过,我喜欢!

    说服他人,扭转别人观念,正是张放的拿手好戏。

    张放略加思索,便找到了突破口:“方才在里屋,我看到墙角有一个老旧的织机,上面还缠绕着丝线,很新……你眼睛不太好,竟然还能织布?”

    阿离还没说话,青琰便抢先道:“阿离姊的手可巧了,她眼睛好的时候,做女红可是远近闻名。虽然如今看不清,但只要用手摸上一遍,就能缝制出合体的衣服。”

    阿离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就是看不清,摸索着裁缝,用时太长了,故此渐渐也没人找我裁衣,只能替人缝补浆洗……”声音渐渐低下去。

    青琰忙道:“阿离姊,你的手那般巧,怎会没人找你?只是近两年年景不好,收成也差,没几个人敢做新衣了。”

    张放笑道:“青琰说得不错,这不就有主顾上门了——你看……呃,你估摸一下,我要改一改这身衣袍,是否可行呢?”

    阿离讶然抬起头,下意识伸出手。张放立即近前,同样伸出衣袖。阿离轻轻触了一下,捻了捻,脸上露出欢喜之色:“这是上好的蜀锦,柔滑细软,如丝如云,我襁褓所用的锦布也有一块……啊,小郎君这身衣物裁制极佳,为何还要改呢?”

    “当然是为了行动方便。”张放随口说道,却见二女脸上一片茫然,一拍脑袋,想起来了,“方便”这个词,是佛教世俗化后形成的俗语,在西汉还没佛教,当然也不会有这个说法。当下改口道,“为了不影响行动。我打算改成短打劲装。”

    阿离想了想,道:“是改成田猎劲服吗?”

    张放笑道:“正是,可以吗。”

    阿离点头:“可以,只是,需得十日八日……”

    “没关系,我有时间。嗯,方才我所说的赠礼,便当是裁衣糜费,如此,便可收下了吧。”

    阿离慌忙摇头:“阿离裁缝衣物,最多不过数钱。适才承蒙一饭之惠,足以抵数,万不可再收……”

    “阿离此言差矣。”张放侃侃而谈,“你平日缝制的衣物,不过是值十余钱的粗衣麻布,岂能与我这一身相比?你是织娘,对布料捻熟,你给估算一下,我这一身衣袍价值几何?”

    阿离犹豫了一下,轻声道:“我说不准,不过,阿母以前提过,蜀锦‘寸锦寸金’。小郎君这一身,只怕……只怕不下数万钱。”

    “这不就结了。”张放脸上从容,心中却暗暗咋舌,好家伙,自己一直嫌弃的这件碍手碍脚的衣服,竟然是古代的“阿玛尼”。这段时间他也基本弄清楚了汉代的物价,万钱的购买力,相当于后世五千元。数万钱,就等于一两万元,相当于整个青溪聚居民的好几年的赋税了。

    张放心下感慨,嘴上却不慢:“物品昂贵,手工裁制自然也得水涨船高。我也不多给,百中取一,不算过份吧。”

    青琰也在一旁帮腔:“小郎君所言极是,百中取一,还是少了。阿离姊,你已经吃大亏了。哼,就算再送来多一倍的谷米,也是应该。”

    阿离玉面泛红,如桃花染璧,嗫嚅道:“不,不是这样算的……”

    张放不容她再多说,抬袖行礼:“衣物明日便会送来,阿离娘子,打扰了,明日再会。”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并行离去,阿离倚着门扉,默默目送——尽管她什么也看不见。

    月华如练,辉光映照在迷濛的双眸上,这一刻,更蒙上一层水雾……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四章 【重见光明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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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还是一片漆黑,张放就精神饱满起床。洗漱罢,先来到院子中央,呼吸着山野清新空气,吐纳一番。气功这种东西,虽然远不像武侠里扯得那么离谱,但在这钟灵毓秀之地,时不时吐纳调息,对身体绝对有好处。

    调息半个时辰之后,天色微明,张放活动一下手脚,压压腿,下下腰,来几个凌空翻,待身体微微出汗,方才稍歇。

    过得一会,韩氏兄弟也起来了。韩骏与韩重,一执弓箭,一挟利刃,一左一右来到张放身旁。

    张放负剑于背,打开柴扉,竖指于唇,向守在门前的大黄狗(自刺杀事件之后,向邻居借来的)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迈着轻快的脚步,携韩氏兄弟消失于晨曦薄雾中。

    天色越来越亮,随着一声嘹亮的鸡鸣,家家户户都有了动静,锅碗瓢盆的磕碰声、梳洗声、招呼声,一片喧嚣。卯时(约六点)左右,各家劳力已纷纷出门,或给田地锄草,或上山摘菜,或下河捕捞,或入林狩猎,总之没有多少闲人。对山民而言,今日闲就意味着明日饿。

    张放与韩氏兄弟大约在巳时(约十点)左右,方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韩家,正好是韩嫂子煮好早餐的时候。这时代的贫民,一天就吃两顿,早晚各一顿。张放可是受不了,更何况他现在正长身体,一天四顿都不嫌多。所以在粮食充足之后,张放要求韩嫂子每日做三顿饭,晚饭份量足一些,吃不完可当宵夜。

    一天三顿的话,早餐应当在卯时(八点)左右较合理,不过韩嫂子多年来总是煮两顿饭,一下改成三顿,这习惯一时改不过来,结果还是拖到了巳时才弄好。

    张放的健身计划,原本只是自个训练,但接连出了几次刺杀事件,韩氏兄弟便成了他的贴身保镖。除了晚上睡觉,其余时段都得跟着他。这兄弟俩的身手颇为了得不说,关键时刻,都有为张放挡刀的勇气与觉悟,这点才最重要。张放锻炼,兄弟俩自然不能干看着。张放跑步,他们也得跟着跑;张放爬山,他们也得跟着爬。跑步爬山,对韩氏兄弟算小儿科了,完全不在话下,但引体、俯卧撑、起卧收腹、深蹲、蛙跳……一组动作做下来,兄弟俩也得累趴。

    张放倒没要求他们跟着做,但韩氏兄弟却不肯服输,似小郎君这样的贵人都能咬牙撑住,他们这些穷苦出身,如何能打退堂鼓?结果就变成了三人锻炼。锻炼这种事,人越多越有比较越来劲,效果比单独锻炼要好得多。

    看到又累又饿直嚷嚷的韩氏兄弟,韩嫂子急忙盛饭拌酱,一一端到张放三人面前。

    张放看着自家碗里堆得高高的香气四溢的肉块,再看看韩氏兄弟碗里,除了饭团与酱菜,一丝肉都没有。讶然道:“嫂子,为何阿舍与幺郎碗中无肉?”

    韩嫂子陪笑道:“肉脯无多,这俩小子食量又大……其实有饭有酱,已是美食了。”

    韩重一边埋头扒饭,一边含糊不清道:“嫂子说得对极,这样的好饭食,以前一月都难得几回,肉什么的就甭提了。”

    韩骏也连连点头:“山野之民,有碗饭吃就知足了,岂敢者奢望顿顿食肉?那是贵人们才有的食谱。”

    “扯蛋!”张放冒出一句令韩氏兄弟听不懂的粗口,“我是那种只顾自己吃肉,让兄弟喝汤的人吗?我碗里有什么,你们同样也有。韩嫂子,再切一斤肉全下锅。你们放心,山珍海味我供不起,但顿顿有肉,不在话下——只管吃!”

    韩嫂子用袖子擦去眼泪,急忙转身切肉去了。而韩氏兄弟扒饭的动作却慢了下来,过了一会,不约而同拚命扒饭。看不到他们的脸,只看到喉结上下滚动……

    ……

    阿离草庐小院前,张放双臂舒张,而阿离则手持一根细丝绳,摸索着测量他的肩、胸、腰、臀围。张放一霎不霎盯着在自己身前身后忙乎的少女。阿离眼睛不好,却更为敏感,对这近在咫尺的灼灼目光,焉有不觉?细白的面颊渐渐嫣红,测量也频频出错,平日只需盏茶工夫便可弄好,眼下折腾了好半晌,还没厘清。

    一旁的韩氏兄弟互望一眼,却没敢吭声。只有青琰略带不满地大声道:“小郎君,非礼勿视!”

    青琰一语点破,顿时燥得阿离低下头,慌里慌张拂了一礼,转身欲走。

    “等一下。”张放叫住阿离,“你的眼睛……有找过钤医看过吗?”

    阿离慢慢转身,轻声道:“青岭那边有位方士,阿母曾请他来看过,说是火邪入侵,也施过符箓,只是不见好。”

    “我方才仔细察看了你的眼睛,如果没诊断错的话,你所患的是眼云翳。这是一种眼角膜病变,说轻不轻,说重不重,但或许有一点能够让你开心。”张放盯住阿离的眼睛,一字一句道,“这种眼疾,只要调理得当,可以治愈。”

    阿离、青琰及韩氏兄弟听得呆了,尤其是两位少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随即惊喜叫道:“小郎君所言当真?”

    张放肯定地点头:“别的我不敢说,要论看病,那个什么方士跟我没法比。”

    所谓眼云翳,是中医的一种说法,宿翳呈片状,或似淡烟,或如浮云,故称云翳。一般以翳满而浮,色白淡嫩,未掩及瞳神者为轻,翳久色黄深厚,掩蔽瞳神者为重。这是眼球外部疾患,并未影响到眼底或视神经。患日浅的,可缩小和减薄瘢痕,若年深日久,更需耐心,但只要坚持治疗,都有恢复视力的机会。

    按病变轻重程度划分:角膜呈白色明亮翳,属“如冰如瑕”;角膜呈白色如浮云,属“云翳”;角膜色白如瓷,为“厚翳”;角膜色白带黑为“斑脂翳”……而阿离的双瞳,正是明显的“云翳”,属中等病变,大概是拖延了两年所致,但只要从现在开始有针对性的治疗,有望在数年之内好转,甚至完全恢复视力亦非不可能。

    听完张放的解说,未等阿离与青琰有何表示,韩骏与韩重这对兄弟已噗嗵跪下,激动恳求道:“请小郎君大发善心,一定要治好阿离的眼睛,阿离她,太可怜了……”

    青琰也跪下,一言不发,但那双细长的眼睛,却也是第一次露出恳求之色。只有阿离呆呆站着,眼泪扑簌直落,亦悲亦喜。

    张放双手虚抬,示意三人起身,望向阿离的目光柔和,声音同样温和:“护目先护肝,护肝先养身,身体若不能调养好,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今后我若给你什么吃食,不、可、拒、绝!”

    阿离下意识点头,随即脸蛋羞红,便如正午的艳阳。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五章 【属国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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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一如既往的支持,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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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炎炎,尘土飞扬,一条坑坑洼洼的官道上,走来七人。均戴着蒲草编成的斗笠,背着狭长草筒,推着两辆辘车,骨碌碌的木轮响声,在荒野上回荡。

    走在中间的一人,抬手顶了顶草笠,露出一张满是灰尘被汗水冲成一道道印子,却仍难掩俊逸的面庞,正是张放。

    屈指算来,张放来到青溪聚已经十余日了,尽管生活条件很艰苦,但在张放看来,大不了就当是回到大学时代下乡支教好了,也并非不能忍受。只是生活条件差点没啥,背后却有一群亡命之徒,如附骨之蛆,时刻盯住自己,随时要取小命却又算怎么回事?

    历来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之理?连睡个觉都不踏实,生怕有命闭眼没命睁眼。若非有强大的精神力,极短时间就能补充精力,估计不用别人动手,自个早就崩溃了。只是这样拖下去终究不是个事,不收拾掉这伙亡命之徒,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

    经过三次失败的刺杀之后,这伙人已变得十分谨慎,很长时间没见动静。张放觉得,是时候主动出击了。在此之前,他需要做一些准备,而这些准备工作,在青溪聚是无法完成的。

    “我要去一趟附近的城邑。”张放一大早就向韩父说道。

    “附近的城邑?”韩父欲言又止,期期艾艾道,“西边倒有是一处城邑,距此不过五十里,只是……”

    张放眉毛一扬:“有何不便之处?”

    “城邑名为三水,乃是匈奴属国。”

    “什么?匈奴……属国?”张放直眨眼,这不是大汉的地界么?怎么扯到匈奴去了。

    在韩父的解释下,张放这才明白,这匈奴属国设置,最早始于武帝时期。彼时匈奴浑邪王率四万众降汉,武帝“乃分徙降者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即设五属国以处之,并置都尉治之,这样的城邑,就叫属国都尉。其性质,类似于今天的民族自治区。在帝国的西北,就有不少这样的地方,而三水(今宁夏同心县),便是其一。

    当然,以韩父的见识,不可能说得那样条理清晰。以上内容,是张放根据韩父所说的关键部分,大致推导出来的。

    在张放所处的时空,匈奴人早在千年之前就已绝迹,对于这个历史上声威赫赫的民族,说不好奇是假的。既可以瞧瞧匈奴人的模样,又能顺便把事情办了,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好,就去三水。”张放说这话时很是兴奋,丝毫不在意韩父那张苦瓜脸。

    于是,在韩氏三兄弟、青琰、石牛等一众青壮的护卫下,张放一行,出现在去往三水属国的路上。

    五十里路不算远,但步行也够戗,尤其近半路程都是山路。张放这段时间虽然加强锻炼,毕竟时日尚短,光是这陀螺山二十里山路,就累得够戗。石牛让他上辘车推载一程,但张放拒绝了。他虽是少年之身,却有一颗成年坚韧之心。

    前方,一个人影远远奔来,青琰眼尖,欢声叫道:“渠良回来了。”

    这群人中,去过三水的,只有两人,一个是韩义,一个叫渠良。其余诸人,生平从未走出青溪里方圆三十里。便是韩义与渠良,也有好几年没去过三水了。为防走岔道,张放让渠良先行出发,打个前哨,余人远远跟着,一旦有误,就地折返,不致于跑冤枉路。

    顶着烈日走了大半天,来到一处半干的小河旁,韩义与渠良都认出这是一处叫“七里河”的所在,之所以叫七里河,正因为此地距三水恰好七里。于是让渠良前往打探——毕竟是匈奴人聚集的地方,心里不托底,余人就地休息。

    韩氏兄弟、石牛等人走到河边掬水洗一把脸。张放与青琰原本也想洗脸,但望着浑浊的河水,眉头直皱,互相看了一眼,还是老老实实从辘车上取来饮用的木筒水,倒出一小捧,慢慢擦拭面孔。

    韩义看着泥浆似地河水,抬头望望炽热的烈日,摇摇头:“前几日到聚邑上买粮时,那粮商就有言,今岁已旱旬月,收成怕是难好。现下看这七里河如此,只怕是……唉!”

    就在这时,渠良回来了。

    “我看过了,没事,可以带兵器。”这是渠良带回的消息。

    张放的历史虽然不是很好,却也知道,一帮挟刀持剑的人,公然出现于闹市,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绝对不允许的,不过对于属国却是个例外。对匈奴人而言,刀剑弓马,就是他们的生命。据韩义与渠良说,三水是不禁止带兵器入城的,但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为了保险起见,必须先行确认。

    渠良带回的消息,令众人大大松了口气,要是兵器不能带进城,可就麻烦了。

    “你们猜,后面会不会有人跟踪我们?”青琰突然冒出一句话。

    韩重搔搔头皮,道:“我一直很留意后方,却无发现……”

    韩骏嘿了一声:“没发现,并非没有。”

    张放目光向道旁两侧杂树林一扫,淡淡道:“这般地形,要跟踪一群人而不被发现,太容易了……不必在意是否有尾巴,走吧,进城。”

    ……

    张放自降临到这个时空起,就一直在陀螺山转悠,这是第一次来到一个能够称之为“城”的地方。

    三水,在辟为匈奴属国之前,是一个县城。眼下行政级别是上去了,但规模仍然是县级。

    远远看去,城墙低矮,不过三四米,俱为夯土垒成。城墙上插着各色幡旗,旗下立着头戴赤帻,身着短襦,外罩短皮甲,下着穷裤,绑脚,手持长戈的大汉卫士。夏风吹拂,烈日高照,那一张张黑红的脸膛,汗珠流淌。

    张放伫足于城下仰望,久久无言。这就是大汉的军士?没有头盔,没有甲裙,没有佩刀,没有盾牌,没有军靴……跟想像中完全不一样啊!嗯,似乎汉朝的郡国兵装备是最差的,京师兵与边防军大概会不同吧。

    入城之时,众人心里仍有些惴惴不安。细论起来,他们七个人,却拥有一把剑,三把刀,一柄短刃,一副角弓,只有渠良空着手。尽管兵器全塞进草筒里,粗看并不显眼,但明眼人只看外形,就能猜到是何事物。

    令众人庆幸的是,他们所担心的事并未发生。在渠良手捧十钱,笑咪咪交到城门守卒手中后,守卒点点头,大手一挥,放行。

    一进入城内,扑面而来的是夹杂着人体与牲畜所混合的难闻异味。入目所见,草棚鳞次栉比,棚下有卖瓜果的、有卖各种骨制器的、有卖活羊死狗的、更有卖奴隶的……街上行人,多是髡头结辫,胡须纠结,面孔黑里透红,身材矮敦粗壮,穿半截羊皮袄,肉袒半臂的胡人。狭小的城池里,人声喧哗,牛马嘶鸣,更有羊驼的哞哞之声,此起彼伏,令人头大如斗。

    韩骏、韩重、青琰,包括石牛在内,生平从未见过如此繁华热闹场景,一时间看得呆了。

    在张放眼里,这个县城,比诸后世最落后的小镇都不如:街道窄小,房屋低矮,芦苇为顶,夯土为墙。牲畜粪便满地,蝇蚊牛虻乱飞,各种脏乱差……这哪像一个县城,简直就是一个大型牲口交易市场。

    如果不是确有要事,张放会毫不犹豫转身,从哪来回哪去。眼见韩氏兄弟,甚至青琰眼中都有种跃跃欲试,想投身人群的意思,张放立即按住肚子,高声道:“走了大半天,早晨那点油水早化了。你们去哪我不管,我只去吃食。”

    这一刻,能将韩氏兄弟、青琰与石牛等人从逛街的强烈欲望中拉回来的,也只有这两个字——吃食。

    果然,张放话一出话,韩氏兄弟、青琰、石牛眼里逛街的渴望立马转为对食物的狂热。

    当下由渠良带头,一行穿过人群,往城东而去。

    这等小县城,并无几家食铺,仅城东、城西各一家而已。从外表上看,除了门前挑出一方白幡,上书“酒肉铺”三字,表明是个食铺之外,还真看不出,这占地达三四亩的大院子,竟是个食铺。

    张放一行进入食铺时,已过饭点,店铺内人不多。举目所见,食铺很宽敞,至少有三百平米,分上下两层,只是缺少窗户,显得颇为阴暗。店内分四排共摆放着四十多张几案,案后置席。在店铺东北角,摆放着一排足有半人高、双手合抱的大缸。据渠良说,那是酒樽,内盛各种酒,想喝的话,自行取瓢舀饮即可。

    张放七人各寻几案入坐——汉朝此时还是“分食制”,即每人一桌,而不是后世常见的围成一桌宴饮。

    店铺的保佣(即店小二)上前,殷勤询问吃什么,众人以目视张放。

    保佣颇有眼色,立即知晓付账的主儿是谁,当下点头哈腰来到张放面前。此时张放正好将斗笠摘下,那保佣一见,眼睛顿直——这边鄙之城,何时竟现如此俊雅人物?

    能够在这鱼龙混杂之地当保佣的,都是心思机敏之人。虽见张放一袭布衣,却仪容不凡,一望可知非等闲之辈。当下不敢多言,只问吃食。

    张放饶有兴趣地询问都有什么吃食,保佣板着手指,一一细数,诸如汤饼、胡饼、饵饼、麦粥、甘豆粥、羊、马、狗肉羹、肉脯、枸酱等等。酒类有黍酒、清酒、稻酒、马奶酒、醪糟等等。

    详细询问之后,张放点了一碗汤饼、一碗甘豆粥、一魁(一种平底的罐,主要用于熬汤菜)狗肉羹,再来一壶醪糟。而韩氏兄弟同样也来了一大碗汤饼,加大块肉脯及枸酱。青琰则只要了一碗汤饼、一碗甘豆粥及半斤肉脯。

    张放等人都点了的“汤饼”,实际是一种“片儿汤”,托面团往汤锅里撕片,类似刀削面,也可以说是面条的雏形。而醪糟则是一种低度米酒,口感微甜,类似后世的甜酒。对于诸人都喜欢的肉脯,张放则敬谢不敏。这肉脯是一种微带臭味的腌制品,之前韩氏父子就曾大量购买,张放也吃了不少,实在受不了那个味,只是比吃杂粮野菜好得多,不得已下咽而已。如今有了大把选择,打死都不会去碰这烟熏肉了。

    张放与青溪聚诸人,生平首次可以放开肚皮大吃大喝,七人相互举碗致意后,立即埋头大嚼。空旷的食铺内,回荡着吸面吞食的咂嘴滋溜声及箸碗磕碰之声。除了张放与青琰饮食举止尚算克制,其余人等的吃相之难看,令店主与保佣都直撇嘴。

    正吃得兴头上,蓦闻一阵人声喧嚣,店门涌入十余人。

    张放目光一闪,但见来者俱是髡头结辫、深目卷须、皮袄左衽、腰插短刀的胡人——准确的说,是匈奴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六章 【暴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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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首的匈奴人,是一个头大眼小,面阔多须,厚唇平鼻,满面疤痕,颧骨两侧有两团暗红的油光,左耳悬一硕大金环,腰插长短双刀的家伙。

    保佣一见,立马挤出笑脸,急趋相迎:“嗳呀!卜骨须当户,有一阵没见了,是否又得骨都侯赏赐?”

    那个叫卜骨须的匈奴当户(相当于小部落头人)咧了咧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板牙,大拇指向后一挑:“赏赐倒是有,不过不是骨都侯所赏,而是裨小王所赠,倒是细皮嫩肉,想不想尝尝?”

    这匈奴当户舌头生硬,说起汉话很是费劲,听着也费劲,竖着耳朵仔细分辩,勉强能听清。

    张放一行及保佣的目光一齐顺着卜骨须的拇指方向看去——但见在一群髡头披发,恶形恶状的匈奴人中,一对少年男女紧紧执手,垂首侍立。少年大概十三四岁,深目黄发,脸色发青,两颊及颈侧俱有鞭痕,从其发形及衣饰上看,也是胡人。少女年龄大些,估计有十六七,面目姣好,容色憔悴,身体单薄,神情木然,有种与年龄不相符的沧桑。

    看着这对明显饱受折磨的少年男女,耳闻卜骨须那不怀好意的话语,保佣脸色微变,勉强挤出一丝笑意,干笑一声,没敢接话茬,伸手延请。

    卜骨须一行十数人,一下占了食铺大堂的近半案桌,除了那对少年男女侍立于卜骨须左右,其余匈奴人纷纷解下刀弓,置于席边,双脚或盘屈或叉开,箕踞而坐——这种坐姿,叫“箕坐”,在中原,是一种极为无礼的举止。不过胡人自有胡俗,倒也不必苛求。

    胡人饮食,自与汉地不同。这些匈奴人叫来半只羊肉,两条马腿,大碗马奶酒,一个个大呼小叫,吃得汤汁淋漓,满手油污。吃相比诸韩氏兄弟及石牛、渠良等人,更难看三分。

    卜骨须坐下后,眯缝着细眼打量了张放一行数眼,看出他们是一伙人,而且身怀兵刃。因其所在的位置,只能看到张放背面,因此目光只在张放背影打了个转,便移开去,未多留意。

    张放自来到这个时空后,几乎所有生活方面都放低了要求,吃饭也是一样。虽不求包厢雅座,菜肴丰盛,但起码也得有个相对安静的环境吧?有这帮吃个饭都恶形恶状的匈奴人在侧,真是不用吃都饱了。

    张放向韩氏兄弟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们尽快食毕,结账走人。青溪聚诸人也早受不了这帮粗鄙的匈奴人,齐齐加快吃食速度。张放最先吃完,放下箸筷。这也不足为怪,他吃的全是连汤带水的东西,自然速度较快。不管是汤饼也好,肉羹也好,除了份量足,味道重,口感什么的,对吃遍二十一世纪世界美食的张放而言,味同嚼腊,也就混个肚儿圆而已。

    不过看着韩氏兄弟及青琰一脸享受的模样,这对他们而言,无疑是生平难得的美食。张放却暗暗发愁,这辈子就吃这些东西,日子可怎么过?有机会一定要弄些后世的菜肴出来,能否改造世界暂且不说,最起码得改造胃肠……

    张放抬手向保拥示意,准备打包几份,带回给青溪聚的耆老、韩父、韩嫂子、还有阿离……蓦闻身后一阵猖狂大笑,听得出是那卜骨须的难听破锣声,这回他所说的似乎是匈奴语,而说话对象,则是那胡人少年。

    在食铺内众人嫌恶的目光下,卜骨须将一物塞到那少年手里,然后向食铺一角的大酒樽一指,意思很明显,用他所给的那件物品盛酒。

    韩氏兄弟看了一眼,便不再理会。石牛与渠良则只把脸埋进碗里,只顾大嚼,别的什么都不管。只有青琰眨巴着长而媚的眼睛,盯着少年手中那件酒器,越看越迷惑,这酒器的样式未免太奇怪了,好似、好似……

    青琰一时辨不清是何物,但张放只扫了一眼,职业本能,让他很快就认出来——这件酒器,竟然是以人的头盖骨制成!

    素闻匈奴人好以人头骨制酒器,匈奴最负盛名的冒顿单于的继任者老上单于,就曾以大月氏王的头骨,镶以金边,以作酒器。今日所见,这传闻,居然是真的。

    少年双手捧着头骨酒器,不停颤抖,目光望向少女,却见少女紧紧咬住嘴唇,面色苍白,浑身发颤,微微摇头。少年惨然一笑,有若捧着千斤重物,一步步走向酒樽,取瓢舀酒,盛满后往回走。

    张放看他双手乃至全身都在发抖,一路泼洒,心下都替他不忍,照这样子,待到得卜骨须跟前,一盅酒怕只剩半盅了。

    卜骨须阴沉着脸,一手抚须,一手伸入少女胸襟,粗鲁地揉搓着。少女嘴唇已咬出血,僵尸般挺立着一动不动,面无表情,仿佛被糟践的不是自个。

    青琰看得柳眉倒竖,伸手入怀握住短刃,却被韩义瞪了一眼。青琰咬咬银牙,再望向张放,却见他正好整以暇地打包食物,视若无睹,着实把青琰气得不轻。

    酒送到卜骨须面前,只剩大半盅了。卜骨须松开手,向少女一指,示意她喝。少女浑身剧颤,眼中掠过一丝痛苦之色,内心挣扎良久,终于在卜骨须淫威之下,不得不颤抖着伸手欲接。冷不防少年突然将酒全部泼出,然后将头骨猛然塞入少女怀中。

    食铺里所有人都被少年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少女本能地紧紧抱住那头骨,惊恐地看着少年。

    正想看好戏的卜骨须暴怒,一阵哇哇乱叫,立即有两个匈奴人上前。一人揪住少年衣襟,两下一撕,将衣物剥下,露出瘦骨嶙峋、鞭痕交错的身体;另一人很顺溜地抽出皮鞭,叭地抖开,照着少年脊背狠狠抽去。

    血肉飞溅,惨叫碜人。见者惊心,不忍目睹。几鞭下去,那少年已趴倒在地,直欲打滚,但双臂却被另一匈奴人死死按住,动弹不得,一时间血和泪下,浑身抽搐。

    那保佣见张放一伙面色不善,生怕另生事端,赶紧上前,低声对张放道:“客人勿要动怒,此乃匈奴人聚集之地。这对男女俱为奴隶,拂逆主人之意,主人鞭之,外人不可插手。”

    张放只是冷冷道:“他若是在自家关起门来管教奴隶,外人自然管不着,但这可是公众场合,不要太过份了!”

    保佣连连赔笑,正欲待言,蓦见张放目光如冰,直视身后,保佣惊回首,却见事态又起变化。

    那少女不顾一切,猛扑在少年身上,硬生生受了一鞭,皮絮与血珠飞洒的同时,少女兀自紧紧抱住那头骨酒器,不肯撒手,显然这头骨与少女有某种特殊关系。

    就见少女伏地连连叩首,苦苦哀求。卜骨须油黑泛光的横肉抖了抖,乜斜那奄奄一息的少年,略微沉吟,向两名行刑手下点点头。

    于是就见那匈奴人松开少年双臂,转而将少女衣襟豁啦扒下,露出一具细嫩而遍布乌青淤痕的青春胴体——很显然,少女是要代少年受鞭笞。

    这一下,莫说张放、青琰,便是韩氏兄弟与石牛等人,都是怒形于色。

    店家大急,频频向保佣使眼色,保佣硬着头皮上前,强笑道:“当户贵人,管教奴婢,何不回营地再说,这毕竟是食铺,有客人在呢……”

    话音未落,脸颊一凉,冰冷的刀刃抵在面颊之上,刀柄握在卜骨须手中。这个匈奴当户狞笑着拖动手腕,锋刃过处,皮破肉绽,鲜血长流。

    保佣疼得面肌抽搐,却半点不敢动弹,生怕激惹这嗜血成性的匈奴人,发起疯来,把自个砍了,到哪说理去。

    张放深吸一口气,握住身旁长剑,缓缓站起。他是来办事的,不是来惹事的,但是这个匈奴恶汉的暴行,却逼得他不得不出手——虽然卜骨须虐待的是自家的奴隶,而且还是胡人,但他显然忘记了一点——这不是匈奴地盘,而是大汉领土!一切行为,必须遵守大汉律法。

    张放一动,韩氏兄弟、青琰、石牛、渠良也掷箸而起。大汉的平民,与后世在儒家高压束缚下低眉顺眼的顺民不同,骨子里还涌动着勇烈之风。

    卜骨须一双凶目冷睨过来,手下匈奴人也纷纷手按刀柄,推案而起,凶光熠熠。

    双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便在此时,大门处蓦然传来一声脆嫩甜美的娇叱:“大汉之地,都尉之属,谁敢妄动刀兵!”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七章 【围 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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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娇脆之声,如一掬清凉冰水,将一触即发的战火浇灭。

    众人循声望去,眼睛俱是一亮——就见大门处卓立着两名明眸皓齿,肌肤如雪,娇俏可人的少女,模样不过十一、二岁,身体都没长开,却已是十足的美人胚子。

    这叱喝之声,就是那身着一袭红白相间曲裾深衣的美少女所发。在她身侧稍后,是年龄与其相若,身着浅色短襦,裙不曳地的秀丽侍女。

    如果说,这两名美少女令人赏心悦目,肝火顿消的话,那么在她们身后矗立着的四名头戴武弁、身披皮甲、腰佩环首刀的甲士,那股子威严肃杀之气势,则令在场诸人气为之沮,不敢造次。

    在诸人愕然之际,四名甲士已越前将两名少女护住,其中一甲士大喝:“都尉之国,饮食之所,谁敢生事?”

    卜骨须脸色微变,缓缓将刀从保佣脸上移开,撩起衣袍擦了擦刀刃上的血迹,还刀归鞘,挤出一副笑脸——以他那一脸凶相,弄出这副表情,很容易让人想起笑面虎。

    卜骨须刚上前几步,却被那为首甲士伸手止住:“勿要近前,惊扰女公子,你这胡奴吃罪不起。”

    先前还骄横不可一世的卜骨须,此刻吃那甲士一顿排头,却不得不忍气吞声,拱手为礼道:“敝人乃是东且部骨都侯突犁帐下当户卜骨须,敢问诸位军吏可是王都尉帐下?”

    卜骨须虽是胡人,但来到汉地也非一日,知道汉家女子是不能随意搭讪的,尤其是这种看上去颇有身份的贵族女子更是如此,有话只能冲护卫来。

    甲士首领嘿然冷笑不语,他身后那美少女却道:“告诉这胡奴无妨。”

    甲士首领回身一揖应是,然后转身面对卜骨须一众胡人,昂然道:“好叫尔等知晓,我等乃上河农都尉班君麾下。”

    一众匈奴人齐动颜色,失声道:“原来是楼烦班君府上,失敬了。”

    如果说方才卜骨须还气不顺的话,现在只有冒冷汗了,连连打揖,口称恕罪。

    那少女从甲士宽阔的肩膀后探出头来,目光扫向那对受刑少年男女,脆生生道:“给这二人敷药着衣,今后再见有当街凌虐之举,我必质询王都尉。”

    都尉是属国的最高军政长官,就连迁徙于三水的匈奴最高头目骨都侯,都得听命都尉署。这少女若真是名动西北的楼烦望族、班氏女公子,那还真有资格质询都尉。那都尉毫无疑问会找骨都侯的麻烦。届时吃排头的,自然就是惹是生非的当事者卜骨须了。

    匈奴是个战斗民族,人人身上俱带伤药,多为草原上流传千年的本草,用时嚼烂外敷即可。虽然看着恶心,但效果的确不错。那对少年男女相互用草药敷伤之后,披衣搀扶而起,蹒跚走到距少女十几步距离,深深一鞠。

    张放笑顾韩氏兄弟:“好了,没我们什么事了。”伸手抄起食包,在桌案放下三撂码得整整齐齐的五铢钱,向众人做了个手势,转身走向大门。

    当张放走到店门,与两名少女及甲士交错而过时,目光与那美少女交接,就见后者漂亮的杏仁眼越瞪越大,水嫩的小脸蛋满是惊讶的表情。很明显,是张放的出众仪表与粗陋衣着所形成的强烈反差所致。

    张放冲美少女颔首一笑,错身而过,扬长而去。

    ……

    赵氏金垆。

    张放看到这面店幡时,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钱庄,而事实上,这是一家打铁铺。

    当张放告之众人,自己前来三水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弄些铁制器具时,渠良就将他带到此处。如果不是听到院子里传出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光是看那几个汉隶书写的旗幡,张放甚至以为渠良带错了地方。

    待张放携众人进入院内,走马观花一番之后,才得知为何叫“金垆”。只因这铺子不光打制铁器,也锻造铜器。青铜又称“青金”,而铁器在先秦时也称“恶金”,所以称为“金垆”,倒也说得过去。

    据渠良说,这是三水唯一一家打铁铺,而且还是官方指定的。但张放看了一圈,却没见到几个工匠,陈列架上也没有多少成品,只有寥寥数件铲、钯等农具,刀剑兵器一件没有,不知是没人订购还是禁止锻造兵器。

    张放有限的历史知识告诉他,无论那朝那代,都是禁止制造、买卖兵器的,端看管理的松与严而已。对于这一点,方才已向渠良探问过,得到的回答是,若是在别处郡县,什么样的铜铁器都买不到,只能向官寺申报领取,但在属国,却是可以。不过有规定,只能锻造一些切肉的尺刀(短刃)或匕首,若要制箭镞或长刀,须向官寺报备,否则工匠不会接单。

    张放当时看了青琰一眼,表示能造小刀就行,弄得小姑娘莫明其妙。

    正当众人被炉膛的高温烘得受不了,急急走到院中透气之时,渠良陪同一个满面烟火之色的老汉走过来,向张放施了一礼,道:“小郎君,这位便是此地掌炉,但有所需,只管吩咐。”

    那掌炉猛见张放形貌,不禁为之一呆,再看看他的衣着,表情惊疑不定,不觉放低姿态,恭敬道:“客人所需何物,但请示下,且看小店能否制做。”

    张放点点头,叫人从炉旁弄来半截黑炭,在石阶上边画边解说。

    张放此行原想制做三件事物:箭镞、飞刀及护心镜。箭镞是为韩骏所制,飞刀则是专为青琰量身订制,而护心镜,自然就是自己专用。保护自己,打击敌人,永远都是战斗的不二法门。

    箭镞因为要报备官寺,只得放弃,飞刀则在尺刀的规格内,问题不大,这一点,从掌炉脸上表情可以看出来。但当张放画到护心镜时,那掌炉却是脸色倏变,仓皇后退数步,死死盯住张放,眼里满是惊惧及警惕,最后扔下一句:“客人所需,小店技艺浅薄,实在做不来,恕罪,恕罪。”竟然就此转身不顾而去。

    弄得张放数人面面相觑,一时不明所以,但至少有一点很明显,人家不接这单生意了。

    众人扫兴而出,张放甩甩头,道:“算了,走,咱们买粮去。”

    说到粮食,众人的脸色才好看多了,当下由渠良引路,前往粮店。

    这一次,人手充足,张放便放开手脚,大肆采购,不但买米买肉,甚至还买了几只活羊,以便需要时再宰杀。不过,看青琰欢喜地逗弄群羊的模样,只怕到时下刀会有阻力。

    米面肉酱装满两辆辘车,还赶着几只绵羊,总共花掉不过半斤黄金,约占张放目下身家财富的十分之一。按汉朝一斤黄金值一万钱算,半斤黄金就是五千钱,其购买力,相当于后世三千元左右。三千元就能买那么多东西,着实大出张放意料之外,主要是那羊便宜,若是放在后世,光是这几只羊,怕都不只三千元了。

    虽然事没办成,但见识了这个时代的城池模样,更见到了传说中的匈奴人,还有西域胡人,大开眼界,满载而归,也值当了。

    张放也好,韩氏兄弟也好,石牛渠良也好,全将在金垆的不快抛至脑后,开开心心往城门走去。准备赶在申时(约下午四点)以前,紧赶一程,回到青溪聚。

    就在张放一行将到城门之时,忽闻身后传来厉喝:“前面几个人站住。”

    正在城门处等候出城的百姓皆愕然回首,张放等人也很自然停下脚步,回头看是怎么回事。不曾想,后面忽啦一下,围上七八人,均是手持长短刀,身着制式皂服的佐吏。

    为首一人,身材中等,其貌不扬,但眼神很凶,手持长刀戟指张放,扭头对身侧一人道:“可看清楚了,是否这些人?”

    旁侧一个小厮模样的年轻人连连点头:“正是。”

    韩氏兄弟、青琰等人都惊疑不定地看着那小厮,满面困惑。只有张放认出这小厮是谁。

    因为前世职业的缘故,张放有一项常人所不及的本事——只要被他扫过一眼的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忘记。这种在短短一瞥的时间内,将一个或几个人的形貌、衣着、动作特征迅速记忆并形成分析的能力,通常在经过专业训练的警员身上可以看到。而做为心理医生,同样需要有这样的素质。

    张放一眼就认出,这小厮就是在赵氏金垆干杂役的一名学徒。当时这人只是远远看着,没凑过来,所以韩氏兄弟等人压根没印象。张放也只顺带扫了一眼,但就是这随意一瞥,最少在十天半月内,这人的影像如底片一般,留存于脑海里,不会忘却。

    之前在赵氏金垆的怪异一幕,一直令张放隐隐不安,果然,来事了。

    “拿下!”为首佐吏想都不想,直接挥手。

    “且慢。”走在最前头的张放排众而出,按剑断喝,“大汉以律法治世,何故拿人?”

    先前张放走在最前,在韩氏兄弟等人遮掩之下,佐吏们没太看清,突然见一丰神如玉、形貌在周围人等衬托下如鹤立鸡群的少年出现,当即将众佐吏唬得不轻。

    这个时代,人的高低贵贱,从衣冠上就能体现,这也就是张放初临青溪聚,就得到众村民一致尊敬的原因之一。倘若此时张放穿着他那一身价值数万的“阿玛尼”,配上他那张整个西北难得一见的俊美容颜,整一个翩翩美少年,估计这帮佐吏就不敢造次了。可惜,张放眼下是“金玉其中,败絮其外”,那身大路货衣服太掉价了,直接影响了佐吏的判断。

    尽管如此,见多识广的佐吏头目,还是没敢象抓平头百姓一样,不容分说下手拿人,而是告之罪名:“既然说到大汉律法,本吏拿人,正依律法——赵氏金垆掌炉出首,尔等欲造铁盾禁器,已触刑律,休想脱罪。”

    “铁盾”两字一出口,张放恍然大悟,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原来赵氏金垆的掌炉,竟将护心镜当成了铁盾牌!

    有汉一代,至少在西汉,将士多披皮甲、持木盾。高级点的有革盾,铁盾也有少量存在,但绝对是保存在中央武库的禁器。私人就算是制造革盾,都是私制兵器的大罪,更不用说制造铁盾这种高规格的武器装备了。

    可明明造的是护心镜啊!怎么跟铁盾扯上关系了呢?

    想想汉代的铠甲形制,就不难明白。汉代的甲具,无论是皮甲也好,玄甲(即铁甲)也罢,都是多为札甲,也就是以长方形的大块皮革或铁片,钉在内衬上,绳缀而成。即便是鳞甲,也还没有圆护。而护心镜,也叫圆护,则是明光铠一种简化版。明光铠这种高级铠甲,至少要到东汉后期才有出现,这会连个影都没有,也没人见过,自然会把它当成骑兵专用的套臂骑盾了。

    这样一来,张放原想造一个保命的护心镜,结果却成了催命的“铁盾”,这误会闹得……更要命的是,你还没法解释。张放可不认为自己的口才好到可以让人相信,这是一种目前还没出现的简化护身内甲,而不是什么铁盾。再说了,私制盾牌是大罪,私制内甲算不算呢?

    没想到首次出远门,就惹下这样的麻烦,现代人混古代,真不是那么容易的啊!张放来不及感概太多,既然没法解释,也不可能武力拒捕,只好动用自己的保命大招了。

    张放不知道在这样嘈杂、混乱的环境下,强制催眠术是否有效,但形势迫人,说不得,好歹也要试一试。

    张放迅速摒除杂念,凝神聚气,正要动手……呃,是“动眼”的当口,一个十分耳熟,令人过耳难忘的声音响起:“佐吏且慢拿人,且容我稍加询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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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八章 【解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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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群佐吏围堵张放等人,正是在城门左近,人来人往,眼见官府拿人,顿时围拢上来瞧热闹。此地八成以上都是胡人,全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人群当中,就有一辆装饰华丽的辎车。四面帷幔,双辕单马,车盖方硕,四边稍稍上卷,呈盔帽形顶,车身硕长,坐卧随意,很有几分古代“房车”的味道。车舆前的轼板上端坐着一名身材魁梧的御者,而辎车两侧,各有两名披甲骑士护卫。

    看热闹的人群,多半都识得这种辎车是专供女眷乘坐,而且多为贵妇使用的长途车辆,因此无需骑士喝叱,倒也不敢过于靠近。

    这声音正是从辎车帷幔中传出,与声音同时出现的,还有一张清水芙蓉般的娇美容颜。

    张放与众佐吏齐转首侧目,俱惊讶不已。

    张放惊讶的是,这张面孔刚刚才见过——就在那间食铺内,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带着四个煞气毕露的军士,非但制止了一场有可能发生的流血冲突,更仗义执言,为那对少年男女奴隶解围。而眼下,竟又来为自己解围了。

    这是从哪钻出来的女侠?貌似与自己挺有缘嘛。

    而那帮佐吏之所以惊讶,则是因为他们认识这辆车子。近段时日以来,三水出现了一辆独一无二的华丽辎车,出入都尉府,只若等闲,或云车主是府丞班稚之妹。不管是不是,单冲着这辆辎车装饰之华丽,有资格乘坐之人就非富即贵,更不用说还有四名披甲骑士护卫。这来头,可不是小小一帮佐吏能惹得起的。

    佐吏都是有眼色的人,那头目收刀整弁束衣,恭敬行礼道:“女公子但问无妨。”

    那张娇美的面容随即隐入帷幔之后,过得一会,另一张同样漂亮的圆脸蛋探出来,向张放勾了勾下巴:“你过来。”

    这张脸蛋张放自然也不会忘记,正是那位几可与女主人媲美的小侍女。

    张放以目示意韩氏兄弟等人稍安毋燥,施施然走过去,却不防那骑士头目伸手一拦,厉声道:“解兵参见。”

    周围还有一群来意不善的佐吏虎视眈眈哩,这时候解除兵器,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张放抱剑入怀,冷冷一瞥。

    那骑士头目也是沙场征战、刀头舔血的悍卒,目中自有煞气,等闲人看了都要打颤,以卜骨须那等凶人,在其面前气焰都要消三分。但就是这满带煞气的目光,与两束冰冷死气的寒芒一触,炎炎盛夏,竟打了个激灵,一股寒气由心底腾起。在这一瞬间,骑士头目竟升起一个荒谬绝伦的念头:这不是活人!

    自负勇悍的骑士头目竟已胆寒,但职责却要求他解除这可怕少年的武装,正当他进退维谷之际,车内传来女公子那温婉清丽之声,听在骑士头目耳中,如蒙大赦:“不必解兵,请这位小郎近前。”

    张放依言而前,冲小侍女颔首为礼。

    小侍女脸蛋羞红,也不知是被众多不怀好意的胡人围观所致,还是因为面前这美少年令人面红耳热。

    小侍女妙目流转,轻启朱唇:“我家小娘子着我问你,你在赵氏金垆所制何物?”

    汉时儒礼未兴,女子还没有后世束缚之严,抛头露面只若寻常,不过在大庭广众之下,又多是粗鄙胡人围观,能不露面自然不露面为好。

    张放含笑:“你家小娘子果然有见识,知道那玩意不是什么铁盾禁器,就这一点而言,比某些人强多了。”

    小侍女以袖掩口,吃吃直笑,帷幔内也传来一声轻笑。只有身后不远处的佐吏头目,那张橘皮般的麻脸更黑了。

    “这是一种铁釜,在我们家乡又叫铁锅,是用来炒菜的。”张放在应少女之请,走过来的短短十几步时间里,就已经想好了说辞。无论如何不能承认这是护心镜,否则私制盔甲之罪,同样不比私制铁盾来得轻。

    那该说是什么东西呢?张放心思电转,一个关于一战的趣闻跳入脑海。据说现代头盔的起源,源自一战时,一名炊事兵为躲避炮火,用铁锅顶在头上,虽屡屡遭弹片打击,居然无事,于是头盔就此产生。

    既然铁锅能当头盔,那头盔或与头盔类似的东西,不也一样可以当铁锅吗?张放这些日子以来,整日里为吃什么、怎么吃伤脑筋,所以对这个时代的炊具最清楚不过——大汉朝还没有铁锅,更没有煎炒菜肴这种厨艺。所以,铁匠铺的掌炉误将铁锅当盾牌,也不奇怪。

    “铁釜?一派胡言!”那佐吏头目气极反笑,“你们谁曾见过这样的铁釜?而且从来只闻菜肴或烹或炸,那有用什么、什么炒的?当真可笑之至。”

    张放一脸不屑地扫了佐吏头目一眼,振声猛喷:“大汉万里江山,你走过多少地方?你可知南越之南是何处?你可知东海之滨是何居?你可知北海之北是何地?你可知西域极西是何所?天下四方,世间万物,千奇百怪,你没见过,甚至没听过的事物,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以尔井底之蛙,不知天下之大,竟然也敢妄断何者有!何者无!真正可笑之至。”

    原话奉还,打脸啪啪响!

    更叫人吃惊的是,张放这一番话,大气磅礴,大有胸藏万物,挥酋天下之气势。莫说这帮佐吏,就算是辎车内那对主婢花,护卫骑士,包括围观百众,无不听得目瞪口呆,全被镇住了。

    气势!这就是学问人的气势!

    在这个学问几乎完全由上层垄断的时代,在这个不知地球是方是圆的知识鸿濛时代,哪怕是一个后世中学生穿越过来,都称得上是饱学之士,唬太学生都没问题,更不用说这些小吏了。

    无知者在博学者面前,总是心虚气馁的,那佐吏头目及一群手下,无不脸呈赭色,狼狈无言。

    这时围观人群中,突然挤出几个穿着奇异服饰的胡人。为首一人,年约五旬,深目卷须,瞳孔淡褐,身材高瘦,项有颈饰,腰围玉带,显然是个颇有家底的胡商。

    这胡商向张放敬施一礼,操着生硬的汉语道:“敝人从西来,所领驼队足迹遍布西域城廓诸国,曾在极西之地,大夏国蓝氏城行商。据闻大夏更西之地,乃是安息番兜城,其国之大之富裕,不在大汉之下,未知小郎君可有与闻?”

    张放回礼,微笑摇头:“安息不是极西,在其以西更有大秦,其国自称罗马,富裕强盛,足以与大汉并称。罗马多黄金而缺丝帛,其臣民生性奢糜,对丝绸趋之若鹜,等闲丝绢便可匹换百金,若是上好蜀锦,千金不易。这位老丈,若能领商队顺利成行,只需一趟,足可使半生富贵。”

    那胡商满面讶异:“敝人在蓝氏城时,曾与一客商对饮,其亦有言,极西有一罗马之国,国民富足,多金奢华,汉帛运抵其国,争购如云,价值百倍之数。但客商于次日酒醒之后,又对敝人言道,此乃酒后胡言,当不得真……如今听小郎君一席话,此言非虚。呵呵,看来是某人生怕老夫分一杯羹啊!”

    张放含笑点头:“老丈既已明白,小子便无须多饶舌了。”

    胡商再次郑重向张放行礼:“小郎君足不出户,却明见万里,将来必非池中之物,阿里穆多承指教。”

    张放回礼,以告诫口吻道:“长安至罗马,何止数万里,千骑出阳关,未见几人还。有雄心、肯冒险是好事,但万里艰途,亦不可不慎。张放在此预祝诸君前程顺利。”

    以阿里穆为首的胡商们,齐齐向张放行揖礼致意。围观胡人,纷纷交头接耳,啧啧称奇。这一场围捕,竟演变成了个人秀之露天大演讲,着实大出张放意料之外。除了佐吏头目还有些羞刀难入鞘,其余吏啬,无不满怀敬畏,老老实实收起兵器,原本包围之势,也慢慢散开。

    韩氏兄弟及青琰等人暗暗松了口气,看向小郎君的眼神也是既惊且佩,尽管猜测小郎君必定出身官宦,却未曾料想,小小年纪,竟如此博学。

    这时却听一个清脆娇美的声音道:“小郎君果然博学,通明异域之事。小女子有一事请教,我曾闻先生说起前朝遗事,当年秦皇遣徐市携数百童子出东海寻仙山。结果一去悠悠,百年无踪,令人浮想联翩……未知小郎君可否告之,海外可有仙山?”

    张放听出是那美少女的声音,转过身来,只看到小侍女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满脸渴求地望着自己,张放一笑——身为一名以抚慰心灵为职业的医生,微笑是最重要的交流方式之一,尤其是在这样大庭广众、身侧却杵着一群欲与自己为难的佐吏的微妙情形下,富有感染力的笑容,是最好的脱困手段。

    “东海之外,大洋辽阔,此岸到彼岸,遥远无极。万倾碧波之间,仙山是没有的,却有无数珍宝。”张放侃侃而谈,声音不高不低,语速不疾不徐,所说的话,却一下抓住所有人的心。往日最喧嚣的城门,这一刻,包括守卒在内,竟鸦雀无声。

    人类的好奇与求知欲,在这一刻,显露无余。

    不需美少女开腔,那小侍女已代表女主人及广大围观群众发出询问:“珍宝?!在哪里?在海里么?”

    张放悠然道:“大海有无数珍宝,可惜我们看不到,更拿不到——至少现在不能。我所说的珍宝,是那一座座如明珠般的大小岛屿。或许此时此际无人理会,便如明珠蒙尘,但将来总有一日,一座小岛,便可牵动一个国家。”

    围观者无论汉胡,多是一生只见过风沙黄土的塞北之人,何曾见过什么大海岛屿?更难理解亮闪闪的珍宝与光秃秃的岛屿有什么关系,但正因不懂,才更为敬服。

    人的心理就是这样奇妙,两千年后,某些砖家叫兽也是靠这个混下去的。

    小侍女秀美的脸蛋缩回帷幔内,显然女主人有所吩咐,过得一会,小侍女又探出头来,这回却是对那佐吏头目道:“我家小娘子说了,佐吏拿人,可有证据?”

    佐吏头目以目示意那赵氏金垆小厮,小厮却害怕得直往人群缩。佐吏头目心下恼怒,却不敢当着贵人的面动粗,只得硬着头皮道:“赵氏金垆着人出首,此人意图……”

    小侍女敏锐察觉破绽,迅速截断话头:“意图?那就是无实物了?无凭无据,就凭一小奴指认,红口白牙,便可将人入罪——佐吏,你且说说,大汉哪有这样一条律法?”

    佐吏头目大汗,这种事,全凭一张口,宁信有不信无,可拿可放,端看对方有无后台。眼下看来,这少年气宇不凡,搞不好真是大有来历,普通庶民,那有这般学识?更别说这传言是楼烦班氏的辎车女主发话,维护之意,再明显不过,自己犯不着为一桩究竟是铁盾还是铁锅的破官司得罪大人物。

    佐吏头目心头拿定主意,连连向辎车贵女告罪,言道误听宵小之胡言,险酿大错,幸赖贵人明察秋毫云云。末了草草向张放一揖,算是赔罪,回头一挥手,众吏如鸟兽散去。

    小侍女笑吟吟问道:“我家小娘子正要出城,回城外庄院,敢问小郎君欲何往?”

    张放以手遮眉,打望一眼日头,道:“赶路,回陀螺山。”

    小侍女显然颇为惊讶,旋即侧耳频频点头,似是听了女主人吩咐,凝视张放道:“正好顺路,可否同行?”

    张放洒然一笑:“求之不得。”

    在众胡人纷议之时,张放领着韩氏兄弟一行,傍着辎车,扬长而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九章 【初识班美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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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得城门,行人渐少,小侍女奉命将帷幔卷起。一对主婢花,巧笑倩嫣,玉雪可爱,虽尚幼嫩,却隐约可见日后绝色风姿。

    辎车缓行,张放疾走,勉强能走个并排。那四名骑士也为其学识所折服,敌意顿消,放缓缰绳,落在后面。

    少女跪坐于车上,向张放敛衽为礼,朱唇轻启,声音甜美动人:“小女子姓班名沅君,家父乃上河农都尉班公况君,敢问小郎君高姓大名。”

    上河在哪里?张放不知道;农都尉是什么官,张放更没听过。但有一个常识还是知道的,在汉朝,都尉绝对不是小官,至少千石以上,有的甚至是二千石高官。都尉前面加个“农”字,应当是主管屯田方面的地方官员。

    事实上,如果班沅君所报的是另一个通称的话,张放会更加清楚——北地农都尉。

    北地农都尉,又称上河农都尉,因主管屯田殖谷之所在上河城(今宁夏永宁县)而得名。所谓北地,就是汉朝的北地郡,张放所在的陀螺山,就属于北地郡辖区。北地农都尉,相当于后世农垦师师长,厅级干部,的确称得上是高官了。

    张放虽然不能很精确地将上河农都尉与农垦师长划等号,但起码知道,人家班美眉是官宦之家,当下边走边拱手还礼道:“在下张放,一介布衣。”

    班沅君讶异道:“张君是陀螺山中人么?我听张君言语,却似带着长安口音呢。”

    张放微觉惊讶:“是吗?这我倒不知晓。我前阵子从马车上摔下来,磕碰了脑袋,以前的事记不清了,目下寄居于陀螺山青溪聚。”

    班沅君与她的小侍女一齐掩口惊呼,满面难以置信之色。半晌,班沅君方满怀怜意道:“张君不记得自己在长安的家了么?”

    张放摇头,就见小侍女眼圈一红,泛起晶莹的泪花。

    张放倒是很坦然:“昨日不可留,来日犹可追,天下之大,何处无家。”

    “壮哉!”发出赞叹的不是班沅君或是小侍女,而是那身材魁梧的御者。此刻他正满面激赏之色,向张放点头示意。

    张放颔首致礼。

    班沅君微笑:“昆奴甚少开口,更少有赞人,想来张君豪言,是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张放自嘲一笑:“别看我说得豪言壮语,其实若不是摔下车时,兜里还揣着钱帛,估计我现在什么大话都不敢说了。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更何况我还不是什么英雄。”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张君妙语,发人深省。”班沅君若有所思,深深目注这与自己年纪差不多,但言谈学识却胜于自己的少年。

    这一回,非但御者,就连四名骑士也频频点头,神情唏噱。显然张放这句话,戳到了他们的心窝子。

    边走边谈,不知不觉,来到一条岔道口。

    班沅君示意昆奴停车,轻叹道:“本想向张君多多请益,奈何歧途。他日张君若有暇,可沿此路前行十里,有一班氏别居,报上我的姓名便可。若我不在,也可到三水都尉署,找家兄府丞班稚,自有接待,祈请勿弃。”

    张放深深一揖:“多谢。”

    在帷幔行将放下的那一刻,班沅君突然含笑回首:“张君在赵氏金垆所制之物,当真是那个什么‘铁锅’?”

    张放从容回答:“好叫沅君小娘子得知,那绝不是什么‘铁盾’。”

    这话听上去似乎没有正面回答,其实却是断然否认了班沅君最担心的事。

    班沅君闻言果然轻吁了口气,这时却听到身边小侍女咭地嘻笑出声,这才记起张放似乎称自己为“沅君小娘子”。这称呼,忒也热络了些……顿时一阵耳热。

    张放正微笑地欣赏着一对主婢花,或者说是姐妹花相互调笑。冷不防身旁一阵蹄声带风飘过,耳边传来骑士头目的警示:“不管足下所制何物,此后绝不可再提此事。大汉律令,有私制兵器者,斩左趾。今次是你运道好……”

    骑士远去,但所说的话,却令张放背脊嗖嗖发凉,还真是好险!

    张放目送车马远去,正要回头招呼众人上路,却见青琰向前一指:“诺,那骑士又回来了。”

    张放回头,果然见骑士头目策骑奔回。到得眼前,跃下战马,双手托着一个青缎包袱,呈予张放,道:“女公子有交待,此物赠予张君。”

    张放打开一看,竟是一袭月白色锦衣,面料质地,竟与自己那袭衣袍一样,同为蜀锦。此时张放已对这时代的衣物有一个相对明晰的概念,很清楚这袭衣物的价值,耸然动色。

    骑士头目道:“女公子有言‘以张君之才华,饰以此衣,方显风采,请勿推辞’。”

    班沅君是官宦之女,有钱,欣赏某人,馈赠钱帛,这不奇怪。张放只是不解,一时半会,班沅君从哪弄来现成的男子成衣?要知这个时代可没有裁缝店,更没有成衣店,所有人的衣服,都是买布回去,再让织娘缝制的。正凝思间,突感鼻端传来一股淡淡的芬芳,这气息,之前曾从班沅君身上嗅到过……

    张放豁然开朗,原来电视上也不全是胡扯,古代女子,也确有喜欢易钗而弁的,所以有几套男装不足为奇。难得的是,两人身高也差不多,毕竟在十二、三岁这个年龄段,女孩子发肓明显快过男孩。

    张放也不矫情,坦然收下,道:“沅君小娘子一片心意,张放愧领了,请代我向小娘子致意,他日有遐,定当上门叨扰。”

    骑士头目点头应道:“自当将张君之言禀告,告辞。”纵身上马,飞驰远去。

    青琰撇撇嘴:“动辄相赠数万钱之物,这位班小娘子,还真是财大气粗啊。”

    韩重好生奇怪看了青琰一眼:“怎么?人家送了如此厚礼,那是对小郎君的看重,你还不高兴?”

    青琰翻了个大白眼:“你这幺郎,哪里看出我不高兴了?”转身丢给他一个背影。

    张放可没闲工夫去理会这些小女孩的心思,望着渐渐西斜的日头,紧了紧身上的剑与包袱:“走吧,我们也得赶路了。”

    ……

    当张放一行离开半个时辰之后,岔道口出现一群气喘吁吁的汉子,为首正是剧辛与焦孟。看他们一脸灰尘、大汗淋漓的模样,显然赶了不少路,更惨的是,每个人脸上、手足俱被蚊蚁叮咬得到处是红肿、包块……

    这时路边树林里窜出一条汉子,飞快跑过来禀报:“渠头、剧先生,那小子带着一群人又转回陀螺山了。”

    “怎么回事?他不回长安吗?还是在与我们捉迷藏?”剧辛又惊又怒。

    焦孟更是暴跳如雷:“这小贼,竟然让我们白跑一趟,暴晒吃尘,待抓住他,老子要生啖了他!”

    张放此次一出陀螺山,就引起了盯梢的山贼的注意。剧辛立即判断,张放必是回长安无疑。这公子哥在这穷山僻壤呆得那么久,也够令人吃惊的了,压根与他的身份与本性不符。

    从陀螺山往长安,最近最便捷的一条路,就是往北地郡治所马领(今甘肃庆阳北)。而这一段长达百余里的官道,人烟稀少,沟深林密,正是干点只有天知地知勾当最好的地段。

    计议一定,剧辛与焦孟立即带领六个兄弟前往山道寻找合适的埋伏地点,只留下两个眼线盯梢及传递消息。

    炎炎盛夏,日头如火,深沟密林,蚊蚁侵人,剧辛、焦孟一伙可遭了大罪了。

    剧辛自不待说,他接受的任务就是干掉张放,此人不除,他须提头来见,这点苦实在不算什么。而焦孟受雇于人,虽然得了不少好处,但损失更大,手下三分之一的人手都折了进去,尤其是黑挞与扶昌的惨状,更是令手下不少兄弟都有点打退堂鼓,不想再惹这个小煞星了。

    但是事情在前日却发生了变化。连续数日,黑挞与扶昌两个傻子,吃喝拉撒,浑然不知,浑身脏臭,米粪不分,完全成了废人,更拖累了兄弟。最后,焦孟不得不含泪和血,亲手将两个兄弟杀死,以结束他们的痛苦。

    在刀锋割开两个兄弟的喉管那一刻,山贼们悲痛的眼神渐渐变凶狠……一支馁兵变成了哀兵,最后变成复仇之兵。

    现在,焦孟等山贼,与张放之间不再是雇佣行凶与目标的关系,而是生死仇杀的关系。这将使他们抛弃以往诸多顾忌,不择手段杀人了。

    剧辛焦孟一伙,等得花儿也谢了,却等来了眼线报告,张放居然不走马领道,而是去了三水。等到剧辛焦孟拚命赶回之时,为时已晚,人家早回家吃饭收衣服了。

    剧辛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张放唱的是哪一出?难不成他当真在这山沟里待上瘾了?当然,他做梦都想不到,此张放非彼贵人,对长安完全没印象,当真是将青溪聚当成了自己的家。

    “不管了!”焦孟已经受不了这样屡屡失手的打击,彻底暴走,“现在就追上去,冲到村子里,砍了那小贼!”

    “不可,别乱了自家阵脚,反而遂了小贼之意。”剧辛断然阻止,目光渐渐阴森,“既然他喜欢玩花样,某就陪他玩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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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沅君”是字而不是名,班沅君在这个年龄段还不应该有字。汉代女子,十五及笈,取字而适人。也就是说,取字之后,就可以嫁人了。成语“待字闺中”,就是这么来的。但书中为了方便且前后一致,遂统一使用“班沅君”这个名字,识者勿怪。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章 【惊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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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亮闪闪的大萌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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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溪里,阿离小居。张放正在青琰服侍下,换上阿离改装好的新衣。

    宽达四尺的两只大袖被裁去,以密实的针脚缝纫,套上两块牛皮做成护腕;长可曳地的下摆也裁短至膝,行动无碍。去掉宽袍大袖及长裙般的下摆这些累赘,张放已经很满意了,唯一略感不足的是,衣襟部分还是太长,几乎绕整个身体半匝,非但多费布料,穿衣时更是不便——准确的说,最令张放头疼的穿衣程序,就源于这浴巾一般的长长衣襟。这衣襟部分一日不更改,张放一日就不能自行穿衣,非得像现在这样,让青琰从旁服侍,才能将这汉服穿得像模像样。

    “为何不将衣襟也裁了去?”张放有些奇怪地问阿离,他记得自己提过这方面的改制要求的啊。

    结果阿离却比张放更觉奇怪,瞪大着茫然的眼睛:“衣襟若裁去了,如何能扎紧衣物?”

    啊呀!我怎么忘了这个事?张放一拍脑袋,他对衣服的思维还停留在现代。在现代,衣服根本没有左衽右衽的说法,衣襟在正中位置对接,不会有半点多余的缠绕布料,哪怕是长及脚踝的风衣,都不用担心露出长裤。而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非常不起眼,却最是关键的部件——钮扣!

    钮扣起源很早,但用来扣系衣物,则是唐以后的事。至少在汉代,时人的穿衣方式都是缠绕、绑扎,贵族衣饰穿着繁琐,平民衣物松解麻烦,一切的一切关键,就在这个小小的钮扣上。在现代,一件男式外衣若没有钮扣或拉链,几乎无法想像。

    就拿张放这件长袍来说,如果裁去半幅衣襟,用衣带子根本绑不牢,除非箍上围带(腰带)。张放倒是有个玉围带,不过看着挺值钱,而且玉质易碎,锻炼穿着不便,所以一直收藏起来,这点阿离却是不知。

    “其实有一样东西,可以将衣服自由收束,这个东西,叫钮扣。”张放看了一眼阿离的眼睛,放弃了画出来的想法,而是耐心用语言描述。好在钮扣是个再简单不过的玩意,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

    非但是阿离,即便是旁听的青琰,也是眼睛发亮——此物着实太精巧了,以前怎么没想倒呢?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布帛完全可以当钱来使用,或者说,布帛就是钱,也就是常说的“布币”。有了钮扣,可以省下多少布料?换言之,可以省下多少钱?

    知道了实物加原理,要弄出来实在简单不过:将边角布料包裹黑豆,密实缝合,就做成了一个个大小一致的布扣,再缝出扣眼。前后不过短短半日,张放的特制服装新鲜出炉了。

    当张放驾轻就熟,无须青琰帮手,一个人轻松快速搞掂之后,这件样式奇异(至少在青琰眼里如是),却令人耳目一新的衣服,令青琰啧啧称奇不已。阿离虽看不清,但整套衣物出自其巧手,每一个细节及穿上之后的效果,完全可以在脑海中形成鲜明影像,再听到青琰的赞叹,阿离的一双大眼,也弯成了月牙。

    裁下的那几块帛料,张放表示自己要了没用,赠与阿离了。别看是几尺布,但蜀锦“寸锦寸金”可不是说笑的。阿离本待拒绝,但话未出口,衣袖却被人扯了扯,耳边传来青琰的低语:“留下来。”

    阿离不明其意,怔了一怔,就这么一迟疑,张放已发出满意的笑声,出门而去。

    阿离唤之不及,不禁嗔怪道:“青琰,你这是何意?你可知这几尺布价值几何?”

    青琰与张放接触远较阿离为多,对这神秘少年的价值观了解颇深:“不管价值几何,他都不会要回去的,这些锦帛他要了没用,但对咱们却很有用。”

    “咱们?”阿离好生奇怪,“对咱们有何用处?”

    青琰压低声音道:“用来做‘抱腹’啊!这锦帛质地柔软顺滑,这样就不会摩擦得辣痛了。”

    所谓的“抱腹”,就是汉朝女子的内衣。若内衣柔顺,自然贴身舒适,但若是粗麻葛布,摩擦嫩肉,尤其是胸前凸出部分,那个难受,自不待言。

    阿离的脸蛋腾地一下红了,用他的衣物做抱腹,这样好吗?怪难为情的。可是,青琰的提议,还真是充满了诱惑……

    ……

    张放早已过了得到一件新衣就开心不已的年纪,但这件新衣,还是令他颇为欣喜。不为别的,在这个时代,衣服的质料与样式,在某种程度上,还真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那日在城门口,若他穿成这样,那帮佐吏至少要掂量掂量,不会那么肆无忌惮地喊打喊抓。当日的遭遇,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句至理名言。

    张放笑咪咪出现在韩家院门,正准备迎接韩氏兄弟惊奇的眼光,没想到出现在眼前的,却是韩骏焦急沉重的脸色。一见张放,韩骏立即上前低声道:“正要出门寻小郎君,事情有变,快到屋里说话。”

    张放心头一沉,隐觉不对,急忙与韩骏进屋。却见屋子里韩家五口人俱在,人人面色悲痛,尤其是韩家嫂子,双眼红肿,用衣袖捂住口鼻,呦呦低泣。

    张放正待询问何事,忽然发觉少了什么——对了!韩家可不是五口人,而是六口人。平日里,韩嫂子背着婴儿,可是从不离身的。

    一念及此,张放生生将问话打住,转而对韩嫂子道:“囡囡呢?把他一个人放床上可不好。”

    张放不问还好,一问之下,韩嫂子再也忍不住,失声号啕起来。

    张放愕然,突然一个念头跳进脑海,失声道:“莫非囡囡……”

    韩义双眼布满血丝,额头青筋直跳,拳头捏得嘎吧响,切齿痛恨道:“囡囡被那伙强人抢走了!”

    韩骏在一旁补充道:“大嫂背着囡囡下地干活时,林子里冲出数名强人,将囡囡夺去,并撂下狠话……”

    事情已经发生,现在需要的是解决,张放沉声道:“怎么说?”

    韩骏迟疑一下,恨声道:“他们要求我们哥仨将缴获的刀弓箭矢俱交出,并且……并且……”下面的话,似乎难以启齿。

    张放面色平静,淡淡道:“是不是要拿我来交换囡囡?”

    房子里一下没了声音,所有人的目光,包括韩嫂子,都忍住了抽泣,惶恐不安地一齐望向张放。

    “手段很卑劣,但是很有效。”张放握剑在手,铮地抽剑出鞘,目光与剑锋一样冰寒,“看来,这件事也该了结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对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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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绑匪约定交换人质的时间是次日午时,张放与韩氏兄弟有一夜的时间可思考对策。

    对于绑匪提出的条件,有两种意见:韩氏父子是坚决反对交换;张放认为可以交换。而韩嫂子则是一个劲抽泣,不时念叨这天杀的匪徒会不会给囡囡喂食?深山寒冷,冻着咋办?

    严格的说,韩嫂子并未表现出半点意见,但给张放及韩氏兄弟带来的压力,却半分不弱于那伙绑匪。

    韩义烦躁之下,对婆娘大吼:“少在那嚎丧!出去!”

    韩嫂子一下捂住嘴,惊惧地看了一眼夫君与外舅(汉朝称公公为“舅”),目光所及的是两张难看的脸,韩嫂子呜咽着掩面而出。

    总算清静了,张放揉揉两侧发胀的太阳穴,理顺了一下思路,以不容质疑的语气对韩氏父子道:“人质一定要交换!非是我不珍惜自家性命,而是因为这伙歹徒已盯上了我,若我们不同意交换,接下来,对方还有接二连三的后手。总之,不达目的,绝不罢休。敌在明,我在暗,被一群狼在背后盯着,早晚会出事。既如此,不如趁此机会,彻底解决此事。”

    韩义沉吟道:“小郎君此言倒也有理,若是我等有兵刃在手,倒也不惧与匪人一战,只是对方指定要上缴兵刃,光靠软弓骨箭及木棒,只怕……”

    韩重恨声道:“若有兵刃在手,咱们兄弟三人,加上石牛与渠良,何惧与这伙强梁一战!”

    韩骏目光静静投注在张放脸上——初遇之时,这还是一张白嫩胜似佳人的脸蛋,不过短短十数日,竟染上一层淡淡古铜色,柔润的轮廓,也有了几分棱角……不知不觉间,这个俊美如处子的少年,已渐渐有向昂藏须眉成长的趋势。

    韩骏突然一笑:“小郎君定然已有对策了吧?”

    张放苦笑摇头:“阿舍高看我了,我也在为兵刃之事犯愁。诚如大兄与幺郎所言,若有兵刃,或可一战,木棒软弓,难以对手。”

    兵刃肯定要交出,这是交换人质的先决条件。用简陋的棍棒,以及没有任何训练的平民,与装备精良的职业匪徒打斗,就算人数多一倍都没把握,更何况对方还有人数限制,指明了只准韩氏兄弟与自己前往。人数劣势、武器劣势、地形劣势、心理劣势……以此劣势与优势之敌对战,胜算之微弱,可想而知。

    有什么样简单有效的武器,可以弥补人数差异及武器劣势,扭转眼下不利局面呢?

    张放苦苦冥思。

    汉以前的兵器谱是很简单的,不外乎刀弋剑戟铖这几样,材质非铜即铁,不管是材料还是兵器,张放是一样没有。就算有,也没人会锻造;就算有人能造,也没有足够时间。

    只能往后面再找找,论中国兵器发展,宋朝时期的兵器品种最为繁杂,所谓十八般兵器,就成形于此时。十八般兵器,张放板着指头也能数出大半,里面对材质要求较低的,好像只有弓、索之类。弓且不说,软索这东西,材料倒是有,但没经过专门训练,谁能玩得转?还有什么连枷、双节棍之类的奇门兵器,虽然也没有材质要求,杀伤力也不差,但要想玩得转,同样非一日之功。张放又不是布鲁斯·李,就算给他一对现成的双节棍,也没法“霍霍嗨嗨”。

    张放想得脑仁疼,硬是想不出在现有的条件下,有什么样的兵器符合非金属材料、上手快、简单有效等等严苛的要求。抬眼看去,韩氏父子俱眼巴巴望着自己,实指望自己能拿出个主意,只是这个僵局,又岂是容易破的?

    张放实在架不住韩氏父子的目光,晃晃有些昏沉的脑袋,从破席上站起,穿上麻鞋,走出柴门。

    院角的灶台边,韩嫂子一边生火做饭,一边默默垂泪,嘴里低低念叨着:“诸神保佑,继光我儿,万万不可有事……”

    张放扭头问屋里的韩义:“囡囡的大名叫继光吗?”

    韩义点头:“正是,昨日请耆老起的名,正准备请村里人同贺,结果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继光,韩继光,继光……”张放反复念着,眼睛渐渐发亮,猛地以拳击掌,大叫出声,“有了!用这个东西对付这伙匪徒,再好不过。”

    ……

    翌日午时,阳光依旧猛烈。多日未雨,泥块板结,草叶枯黄,步行其间,尘土飞扬,只需在一个高一点的山坡,老远就能打望到。便如此刻,当张放一行出现在陀螺形的山间小径时,在山坡树荫下担任放风任务的绑匪哨探,远远就朝林子里嘬唇唿哨。哨声方落,幽暗的树林中呼啦啦涌出一群恶形恶状的汉子,将张放、韩氏兄弟、石牛、韩嫂子一行六人,半包围起来。

    这是双方明争暗斗十数日以来,第一次照面。

    张放第一道目光就落到一个身材瘦长,面目冷峻,手执连鞘长剑,浑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中年人身上。这个人,无论气质与气势,都与同伙完全不同。

    “剧辛?”张放试探着问一声。

    中年人点点头:“看来公子所知不少啊。”剧辛说着瞥了一眼身旁的焦孟,显然认为是焦孟手下的两个白痴兄弟出卖了他们。

    张放正待继续试探,冷不防那大头矮胖的焦孟大吼一声:“兀那小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头,害死了我多少兄弟,你就要做好偿命的准备!”

    同行的石牛大怒,伸手就要拔刀:“左右是个死,那还缴什么刀弓?拚了吧!”

    张放及时止住石牛,顾不得诱问剧辛,冷然对焦孟道:“兵器带来了,人也送到眼前了,是条汉子,就先兑现承诺。”

    剧辛与焦孟俱是大讶,料不到身处如此险境,这少年还能镇静如桓,丝毫不为自家安危担忧。剧辛心下暗暗点头,难怪那个人要委托主人派门客出手,务求置此子于死地。小小年纪,气度不凡,还真是个人物。若不早日除去,那个人别想出头。

    焦孟以目请示剧辛,后者一点头,焦孟朝林子里打了个手势。不一会,一个瘦小的匪徒,怀抱囡囡,施施然走出。

    韩嫂子一见囡囡,眼圈顿红,就要扑上,被夫君及时拉住。

    张放也不多说,一挥手,韩骏便将各人身上的刀弓一一收取,上前数步,将兵器置在地上。

    一个匪徒上前一一验看,最后向焦孟点点头,表示数目对数。

    焦孟萝卜般粗大的手指向张放一指:“你的剑,也要解下。”

    张放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二话不说,解剑抛向剧辛。

    剧辛长眉一挑,扬手接过,拔剑出鞘,脸映青锋,目光顿凝,脱口赞道:“好剑!名剑‘龙影’,果然名不虚传。”

    张放暗暗点头,原来剑脊上刻的那两个篆字是“龙影”,剧辛果然认得,不枉自己故意将剑抛给他的一番心思。

    拿到了想要的东西,焦孟倒也不含糊,挥挥手,让那瘦小匪徒将囡囡交还。

    韩嫂子伸出颤抖的手接过婴儿,许是母子连心,在回归母亲怀抱的一瞬间,一直安静的囡囡哇地一下大哭起来。韩嫂子将孩儿的小脸蛋与自己面庞相贴,泪流不止。

    人货两迄,交割完毕。张放负手在背,向后摆了摆,示意韩嫂子带囡囡快走。

    韩义急忙低促地对妻子道:“快快离开,要哭回家再哭。”

    韩嫂子也悚然醒悟,赶紧拭干眼泪,感激地向张放深深行礼。张放头也不回,手摆得更急。韩嫂子含泪转身,刚走出十几步,道旁林间突然窜出一匪徒,环首刀一横,将其拦住。

    韩嫂子骇然失色,抱紧婴儿,仓皇回顾。韩氏兄弟又惊又怒,齐齐怒视焦孟。

    此刻这头如笆斗、身如矮瓮的匪徒头子,正仰首狂笑。

    张放心头一沉——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还是发生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奇兵破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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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与绑匪交易,都要做好被撕票、人财两空的心理准备。张放不是警察,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作为一个来自资讯爆炸时代的穿越者,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而且是很多“猪”跑。在交易之前,张放已作了足够的心理准备,也拟定了好几套应急预案,尽管不希望用上,但事态的发展,还是滑向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据说剑客都是一诺千金之辈,如今看来,却也不尽然。”张放并不理会笑得像偷鸡的黄鼠狼一样的焦孟,将矛头对准剧辛。以他职业的敏锐,不难看出剧辛是什么样性格的人——骄傲、自信、总认为一切尽在掌控中。这样的人,不屑于玩这等自打耳光的手段。

    剧辛向侧旁走开几步,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淡淡道:“在此事件中,我只是雇主,不会干涉受雇者行事,他们所做所为,亦与我无关。公子还是多为自家性命操心吧,小民贱命,何须理会。”

    剧辛的确有属于自己的骄傲,却并不死板,轻松将自己摘清,更毫不费力将张放指向自己的矛头卸到一旁。

    张放敏锐察觉剧辛这番话所透露出的信息,立即紧钉一句:“我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你在接下来的事态发展中,不会插手?”

    剧辛目光在焦孟等八名全副武装的手下,及赤手空拳的韩氏兄弟等人身上一转,讥诮一笑:“没错,我不会插手。”

    “很好!”张放暗暗松了口气,凭直觉,他认为光是剧辛一个人,其危险性甚至超过焦孟等九名匪徒总和。无论是剧辛本身的骄傲使然也好,抑或是为自己所布置的假象所惑也好,能够将此人的威胁剔除在外,今次的胜算,又多了几分。

    “强盗就是强盗,果然毫无信义可言。”解决了一个大麻烦的张放,心情轻松地转向焦孟,一脸遗憾地摇头,“我本以为阁下同是贫苦出身,同样经历盐隶的痛苦,至少明白‘盗亦有道’之理,未曾想……”

    张放不停叹息摇头,虽无半句指责,却刺得众匪徒一脸难堪。

    焦孟断喝一声,嗔目切齿道:“这都要怪你!我本只欲取你一人性命,是你将这些人拖下水。你与这些贱民合力害死我五个兄弟,我就要你们偿还五条人命!韩家三兄弟、这个大块头(石牛)、还有这个女人,正好五人……放心,我只要五条命祭我的兄弟,多一条不要,这个娃娃可活命……”

    张放的眼神锐利起来:“看来这就是你的‘道’了。”

    焦孟狞笑:“你若这样认为,亦无不可……”

    就在这时,那检视兵器的匪徒似乎想起什么,抬头失声道:“渠头,尚差一件兵刃……”

    焦孟惊怒道:“什么?”

    匪徒嘶声道:“尺刀,差尚一把尺刀……”

    所谓尺刀就是短刃,也就是夜潜韩舍,欲刺张放的匪徒所持之刃。这把短刃,张放送给了……

    张放纵声大笑:“青琰,将尺刀还给他们!”

    道旁一片泥沼倏地炸开,一个浑身污秽、面目难辨的瘦小人影弹飞而出,手臂一扬,寒光如电——噗!不足一尺的短刃,大半没入那名拦住韩嫂子的匪徒面门。

    匪徒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叫,捂面倒下。瘦小人影飞快扑过来,捡拾掉落的环首刀,双手执定,护住韩嫂子与囡囡。

    青琰!

    与此同时,韩义含指嘬唇,发出一声响亮的唿哨。哨音未消,泥沼边的芦苇丛中,茎叶激飞、尘土飞扬,一个灰头土脸的瘦长人影破土而出。

    前面青琰一现身,照面就飞刀干翻了一个匪徒,此刻焦孟等人已是惊弓之鸟,一见又有人跳出来,顿时做鸟兽散,半包围圈瞬间瓦解。

    但这回跳出来的人却没有任何攻击举动,而是弯腰屈身,肩背掮着一个鼓鼓的破草席。看他背脊被压成弓状,显然这草席内包裹之物份量不轻。

    那人奔近韩氏兄弟,奋力将破草席抛出:“来啦!”

    尽管满脸都是虫蚁叮咬的大小肿包,却仍不难认出,这个从地底钻出之人,正是渠良。

    草席落地,哗啦豁裂,滚出五件奇形怪状的兵器。

    韩氏兄弟、石牛、渠良五人,人手一柄,执定在手,站成一排,竟也颇见森然。

    不光是焦孟与众匪徒,便是剧辛都瞪大眼睛,这是什么兵器?

    说是兵器,都很勉强,其实就是一根从树上砍下的树枝,长丈二,前端斜削尖锐,四周横生枝杈前端斜削,只留下不到半尺长的尖锐根茬。同时还围着树枝横七竖八硬插了十几根鞭藤,前端也绑着尖锐木刺……这、这也算兵器?!

    焦孟与一干匪徒指着张放与韩氏兄弟等人,笑得直打跌:“哈哈哈……这群泥腿子,竟然想用树枝当兵器……哈哈哈……”

    剧辛也是冷嗤摇头,不可否认,之前的埋伏的确出乎他的意料——要知道他们是凌晨就来到此处做准备了,也就是说,这两处埋伏,最晚也是昨夜就布置下了。能够想到埋伏不稀奇,能够埋伏整整半天一夜而不露行藏才惊奇!如此忍耐与坚韧,便是军卒都未必能做到,恐怕只有经过训练的剑手或死士才有可能。这埋伏的两人很不简单。

    只是,刚刚升起的重视之心,很快就被对手的“武器”拍散。看来还是高看了对手,物质上的差距,终究不是所谓的奇谋就能弥补的啊!

    面对焦孟众匪的嘲弄,剧辛的冷嗤,张放报以平静一笑,向侧旁走开两步,犹如指挥官般举手下令:“进!”

    五人齐进,叉棒平举,目标——最近之匪徒。

    那匪徒戏谑一笑,拔出环首刀,双手握住刀柄,望定个头最小的韩骏,跳起来一刀劈下。

    韩骏举叉棒一挡,刀锋劈断了一根枝杈,却卡在了第二根枝杈上,一时拔之不出。韩骏发出裂帛的嘶喊,连人带棒向前猛冲,尖锐的木刺深深戳进匪徒的肚皮。

    那匪徒眼睛瞠大,难以置信瞪着眼前五尺的瘦小少年,旋即捂住肚子,满地打滚,惨叫声令人头皮发麻。

    环首刀居然干不过树枝?!焦孟与众匪徒差点没石化,剧辛也是倒抽一口冷气。

    韩氏兄弟与石牛、渠良等人俱是大大松了口气,这东西果然有效,不愧是小郎君啊!不远处护卫韩嫂子的青琰,更是将一双单眼皮眯眯眼,弯成一条缝。

    张放表面胸有成竹,实际上同样担足了心,毕竟这东西的威力,他也只是从资料上看到过,再加上半夜的紧急练习,实战如何,心里也是半点不托底。而今刀棒对决的表现,终于让他一颗悬着的心落了地。

    如果是一个来自后世的兵器发烧友,看到这种自制武器,第一感觉,就是——狼牙棒!仔细再看一眼,就会脱口惊呼——狼筅!

    没错,这就是戚继光所创鸳鸯阵的主打武器“狼筅”。

    戚继光本人都承认,明军的制式武器,碰上倭刀,很难讨好。为破倭刀,戚继光不但创造了最袖珍的冷兵器奇门阵法“鸳鸯阵”,更从竹子得到启示,制成狼筅这种专破倭刀的奇门兵器。

    狼筅制做成本很低——就是用南方结实的大毛竹,两头切去,只留丈二,前端斜削尖锐,周身横枝保留,绑上铁刺,再浸上桐油,握把处缠上麻绳,一把成本低廉的狼筅就出笼了。

    这种简陋得令人发指的兵器,效果却出奇的好。竹杆周身长满的横枝,既可扰乱对手眼神、戳刺对手、遮挡自身,更能任意抵挡锋锐凌厉的倭刀。再锋利的倭刀,再强的臂力,也不可能从上到下,一削到底。削不到底,必然卡住,兵器被卡,后果可想而知。

    汉代的环首刀,无论是重量还是外形,都与倭刀相差无几,区别只在一个直刃,一个弯刃。狼筅既能破倭刀,同样也能破环首刀。

    以竹破刀!这就是张放在目前情况下,所能想到的最低成本及最有可能实现的破敌之法。但真要实施起来,却碰上一个不算难题的难题——宁夏(北地郡)这个地方,自古不长竹子,在蜀地及南方随手可得的竹子,在此地却是遍寻不着。

    没办法,只好用树枝代替。而树杆笔直,枝杈茂盛横生,并且软硬适度的树枝,还真不好找,无怪乎戚少保要用竹子。

    费老大劲找到几根合适的树枝,再用老山藤皮编成韧性极佳的“横枝”,贯穿枝杆,增加密度。起初韩氏兄弟及石牛等人也不相信树枝能破环首刀,待实物入手后,在张放的授意下,一人持刀,一人持狼筅,互相攻守。果然,纵然是公认力量最强横的石牛,把环首刀舞得呼呼生风,甚至砍嘣了口,都未能攻入与之对手的韩重中宫,反被韩重以狼筅横枝划得手臂一道道血痕……

    正如戚继光所言,使用狼筅,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技术,只要臂力足够,就足以胜任。

    演练很成功,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如何将人手与兵器悄然埋伏在匪徒指定交换地点,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埋伏不难,带兵器也不难,难的是如何忍受虫爬蚁咬、污秽熏浸,默默捱过这漫漫长夜。以张放观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韩义、韩骏、渠良、青琰,再加上自己寥寥数人而已。自己与韩氏兄弟是被指定出场的,无法埋伏,剩下的只有青琰与渠良了。

    好在的是,两人都有不差的狩猎经验,或许还谈不上是优秀的猎手,但做为优秀猎手的基本功之一——蹲守,却是能咬牙做到的。

    他们做到了,狼筅的效果也在实战中得到印证,接下来,就是对决的时刻!

    匪徒尚余七人,张放这边同样是七人,一比一,究竟鹿死谁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团 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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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筅对环首刀,的确有着令人振奋的优势,但并非完全吃定对手,因为匪徒中除了六人持刀之外,还有一名弓箭手,这才是最大威胁。

    张放与剧辛不约而同注意到这个关节,剧辛大声警示:“弓手射矢,他们的叉棒挡不住……”

    张放更干脆,直接行动。但在行动之前,他还需要一个人帮助。

    “青琰!”

    说来也怪,青琰一向对张放不太感冒,但在战斗方面,两人却有着相当的默契。青琰仅凭张放一声招呼,一个眼神,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张放话音未落,青琰飞快从布囊内取出一块鹅卵石,扬手飞掷,正正打在引弓待发的匪徒手腕。

    匪徒吃痛,弓矢俱落。张放奋身扑出,翻了个滚,弹身而起,弓矢入手,旋即张弓搭箭,反指匪徒。瞬息之间,主客势易。

    张放再不会射箭,摆个POSE还是没问题的,而一般人都有这种感受——如果有人用一种弹射武器对准你,比如弹弓之类,你会如针芒在背,浑身不自在,束手束脚,对方越是引而不发,你所感觉的威胁就越大……

    这,就是张放所要的效果。

    正是在这样强力心理威慑之下,匪徒们一边手忙脚乱抵挡韩氏兄弟等人的狼筅扫砸,一边还要分神偷瞄边上引矢待发的张放几眼。每每见到箭矢指向自己,就会本能地做出规避动作,结果箭是没射出,但狼筅却往往拍了个正着……

    这群匪徒中,只有老大焦孟及其副手黑挞,俱是市井亡命。因吃了人命官司,被解配到这边荒苦寒之地服苦役、做盐隶。其余匪众,俱因事获罪,既算不得良家子,也谈不上是亡命之徒,之所以落草为寇,也是被逼无奈。这些人,被几年残酷的盐隶生涯催残,身体机能多多少少都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加上当强盗的日子也不好过,饱一顿饥一顿的,身体素质更谈不上……人多势众,手里有武器,吓唬老百姓可以,真打起来,一对一,未必能干得过身强体壮的青壮。

    张放这边,除了韩骏与渠良体质稍弱,使不好狼筅之外,韩义健壮、石牛力大、韩重勇猛,这三个主力几乎可以一挑二。加上兵器大占便宜,完全压制环首刀,又有张放从旁威胁压制,不过短短一分钟,又干翻两个匪徒。

    五比五,这一下,张放这边,才算真正取得优势。

    石牛一挑二,韩重一对一,韩骏与渠良二打一,每个人都很轻松,大占上风,收拾对手,只是时间问题。唯一感到吃力的,就是韩义,而他的对手,正是焦孟。

    焦孟这个老大,不是白当的,别看他五短身材,踮起脚尖只够着韩义的下巴,但手脚粗壮,身体胖大,就算是上到擂台称体重,与韩义也是同一量级的。焦孟原本就是个市井泼皮,打手亡命,打斗经验丰富,身大力沉,等闲之人,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韩义是青溪最好的猎手,无论是下套、射猎、搏兽,在青溪里,都不做第二人想,曾经用骨箭与木叉,杀死过一头成年野猪。

    焦孟外形倒与野猪有几分相像,但绝对比野猪难对付得多。一柄环首刀,舞得那叫一个奋不顾身、有我无敌。拚着被狼筅戳成筛子,也要将对手斩于刀下,凶狠剽悍之气,着实令人胆寒。配上那一张碜人的大毛脸,胆气稍弱之辈,不用打腿肚子就转筋了。

    韩义胆气不差,气力也足,但缺乏拚骨精神,打斗经验什么的更是不如,如果不是占着兵器优势,早被焦孟剁翻了。饶是如此,在焦孟疯狂劈砍下,木屑纷飞,枝杈断裂,一把狼筅快变成秃木棒子了。

    焦孟此时也换了第二柄环首刀。环首刀是铁刀,这时期的冶炼技术也不过关,对鸡蛋粗的硬木胡砍乱劈,崩口再正常不过。似张放那柄麻钢制品“龙影剑”,那是宝剑级数,放在大汉也是罕有的名剑,可不是普通制式兵器能比的。

    韩义能撑到如今,全仗狼筅之利,一旦狼筅变木棍,只怕扛不过三五合。

    张放与韩氏兄弟同时感应到这一点。韩氏兄弟连心,韩骏奋力一击,将对手匪徒逼退数尺,对渠良喊道:“六叔,你帮衬点,我去助大兄一臂之力。”

    渠良却道:“不,让我来。”不待韩骏发话,撇下对手,挥动狼筅向十步之外的焦孟砸去。

    焦孟这时终于将韩义的狼筅削成木棍,并将木棍格档在中门外,抢入五尺范围内——棍长丈二,刀长三尺,在一丈之外,是棍打刀,而一旦近身,则是刀劈棍。

    韩义危险!

    就在这时,渠良到了。

    焦孟发出一声不甘地怒吼,撤刀低头,象发怒的公牛,一头将韩义撞跌出去。与此同时,环首刀反劈,堪堪将渠良击来的狼筅震卸到一旁。仓促之下,力道不足,狼筅擦臂而过,尖锐的横枝将其衣袖划成麻布条,手臂鲜血涔涔。

    见了血的焦孟眼睛一下红了,额凸青筋,脖颈粗胀,一声打雷似地暴鸣从他喉中喷发,人如疯虎,连人带刀扑向渠良。

    在今日之前,渠良只是个本份老实的平头百姓,野兽杀过不少,人却没砍过一个,哪见过这个?一时目瞪口呆,手足无措,眼见那充血的兽瞳与砭肤的寒意迫睫而来……

    呜!

    一声尖锐的破空声骤响,正虎虎生风的焦孟大叫一声,肥壮的身体向下一扑,原本刺向渠良胸膛的刀尖,折向插入渠良的大腿,入肉盈尺,血流如注。

    渠良与焦孟同声闷哼,跌成滚地葫芦。

    焦孟的后胯,颤巍巍地插着一支箭矢。由于翻滚的原因,箭杆折断,箭镞切割,原本只有指头大小的伤口,生生划拉成三寸宽的撕裂伤,鲜血喷涌,半身尽赤,其状可怖,不在渠良之下。

    张放重重吐出口气,垂下角弓,这一箭,正是他所发。尽管距离不远,顶多不过十米,但对于一个头一回摸弓箭的人来说,还是有点难度。原想射焦孟的后心,结果却射到后胯,按圆心靶位来说,这一箭算脱靶了,好在目标是比靶子大得多的人,总算没误事。

    张放乜斜了对面边上的剧辛一眼,后者按剑而立,面无表情,仿佛真的与焦孟一伙没关联似的。张放暗松口气,只要这人当真不插手,管他有没有关联。

    便在此时,场中传来一声如负伤野兽地咆哮,突变再起。

    同样是腿胯受伤,渠良当场就失去了战斗力,脸青唇白,痛得直哆嗦,强撑着没昏死过去算好了。而焦孟这悍匪竟以崩口如锯齿般的环首刀支撑着滚圆的身体,一点点撑起,咬牙切齿,一步一血印,向张放逼近。在距离七八步远时,拚尽全力,嘶吼着扑过来。

    张放手里有弓,却无箭,面对这垂死之兽的频死一击,张放也像渠良一般站定不动——只有注意到他的眼神,才能发觉其中蕴含的寒意……

    七步……一枚圆石飞来,击中焦孟的后脑,鲜血四溅,焦孟踉跄一下,晃晃大脑袋,依然举步前进。

    五步……空气中响起一股凌厉的劲风,噗地一声闷响,焦孟胸膛突出半截带血的木矛,强劲地冲力将其撞出两步。距离张放还有三步,但就这三步,却是焦孟今生都无法逾越的鸿沟……

    焦孟张开嘴巴,想说什么,刚一张口,就像打开闸门的蓄水池,鲜血狂涌……最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重重扑倒在地,脑门顶正擦着张放的鞋尖,看上去像煞在行一个五体贴地的大礼。

    焦孟一倒,露出身后单膝跪地,喘息不已的韩义——奋力刺矛夺命解危,正是这位韩家老大。

    危机解除,张放眼中冷芒渐渐隐去,朝青琰与韩义点头致意。

    此时场中情形又是一变,焦孟一倒,余下四个匪徒心惊胆战,再无斗志,不约而同跳出战圈,掉头就跑。强敌一去,韩骏手里狼筅一丢,跪在地上直吐舌头。韩重将狼筅杵在地上,扶着木杆累得话都说不出来。石牛稍好点,狼筅还握在手上,目光盯住最后一个敌人,但稍加留意,不难看出他持狼筅的双手在不停颤抖……

    焦孟一伙,终于死的死,跑的跑,基本算是团灭了,但危机并未解除,真正的大敌,正好整以暇在一旁观望。现在,该轮到他上场了。

    剑客剧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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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五步绝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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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笃笃笃!场上响起一阵极不和谐的异响,那是剧辛手持连鞘双剑,互相碰击。

    张放不知这剑客发什么神经,其实他有所不知,这是剧辛对他的致意。在古代,这叫“击节”,表示赞赏之意,因为古人没有拍巴掌这种礼节,喝彩与击节,就是最高赞赏。

    当然,击节一般不会用剑鞘,不过是剧辛手无长物,随手应用罢了。

    “很好,很好。不错,不错。”剧辛连连赞叹,眼中满是激赏之色,“没想到,你们在完全劣势的情况下,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不起!若我所料不差,这一定是张公子的主意。”

    张放扔下手中角弓,慢慢走近剧辛,表情悠然,毫无半分敌意:“剧辛先生果然是信人,说不插手就不插手,我很欣赏。如今受雇者已做鸟兽散,你这位雇主也已失去意义,何不与我们一道前往青溪,把酒言欢如何?”

    剧辛脸上出现一种奇怪的表情,似是遗憾,又似讥诮,半晌,才缓缓摇头:“公子错了,我是雇主没错,但必要时同样需要亲自上阵。焦孟失手了,我必须要接手。真是遗憾呐!若是换一个场合,或许剧辛会为公子效力……可惜,可惜!”

    也不知他是因为没有机会为张放效力而可惜,还是为自己不得不了结这样一位少年俊彦而叹惜。

    这是一个意志坚定,不会轻易动摇,更不会放弃自己承诺的难缠家伙。张放收起轻松的神情,转为严肃:“此事当真无寰转余地?”

    剧辛缓慢而坚决地摇头。

    张放瞥了石牛一眼,还未及暗示,却听剧辛长笑一声:“公子设计这件兵器虽然颇具巧思,但使用者明显缺乏训练与配合,威猛有余,灵巧不足,对付寻常匹夫足矣,对剧辛却无甚用。”

    仿佛为了证明这一点,话音刚落,剧辛拔剑出鞘,由极静转为极动,快得令人来不及眨眼,倏突出现在石牛身前,剑光一闪而没,飞速退回原位。这一下免起鹘落,令人目不暇接,身法之快,拔剑之速,令在场之人,无不倒抽一口冷气。

    咔嚓!一声轻响,石牛手中的狼筅木柄,居中而断。不独是石牛一人发呆,所有目睹之人,都是丝丝吸气。

    剧辛玩的这一手,就算是最不识货的韩嫂子,也能看出,此人欲取石牛性命,易若反掌。

    张放暗暗一叹,这剧辛果然不是省油的灯,剑术惊人倒也罢了,更懂得以势压制之道。这么一来,在场所有人都兴起一股无可匹敌的无力感,尽管己方还有六七人之多,却与待宰羔羊无异。看来这世上懂得玩心理战的,不独自己一人啊。

    好吧,下面的事,就靠自己吧。

    张放大步迎上,向剧辛伸出手:“既然你是剑客,你我便以决斗来了断吧——把剑还来。”

    剧辛讶异地看着张放,方才自己所展示的剑术,便是边上站着的村妇,都看得清楚明白,这小子怎么了?是胸有成竹,还是虚张声势?

    虽然搞不清张放此举何意,但此言甚合自己心意,剧辛毫不介意将龙影剑抛还给张放。

    张放接剑,扭头对韩义道:“渠良腿上的刀先不要拔出,用树枝与藤条做副担架抬回青溪,稍后我会为他做手术。”

    韩义愣愣道:“什……什么……手术?”

    “就是疗伤,不必多言,照做就是。”面对生平首次危机,张放没心思多费唇舌,对韩氏兄弟等人摆摆手,转向剧辛道,“这里一地血腥,人多眼杂,不是决斗的好所在,不如到那边的山崖如何?我知道那里有个平地——当然,如果你担心有埋伏,可以另指定一处。”

    剧辛大笑摇头:“不必激将,我知公子之意,生怕误伤这些聚民。公子纵是不说,我也要换地方,那边山崖地势的确不错,剧辛先行一步,恭候公子大驾。”

    剧辛声落,抱剑施礼,转身疾行,丝毫没有半分拖泥带水,更不担心张放等人会跑,完全就是一付吃定他们的模样。

    “小郎君……”韩氏兄弟、青琰、韩嫂子、石牛、甚至连痛得快晕厥的渠良都惊呼。

    张放抬手制止:“我知道你们要说什么。这个人,不是你们能对付得了的。别说你们眼下这般模样,就算刀弓在手,体力犹存,合力共击,也没有半分胜算,反徒遭杀伤,白白牺牲。消灭焦孟一伙,你们已做得很好了,余下之事,就交给我吧。”

    “可是小郎君……”韩骏与韩重大急,各自抓起狼筅,抢步上前,“我们跟你一块去吧?”

    “阿舍、幺郎,多谢,但没必要。”张放心里涌起一股感动,明知此去凶多吉少,却争相跟随,实在是……摇头拒绝道,“这是决斗,不是斗殴。而且,对方的目标只有我一人,你们无须渗合进来,无论结果如何,量必不会为难你们(关于这一点,张放却是猜错了,那是他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好了,我去了,别让我们的大剑客等得不耐烦,以为我张放怂了。”

    望着张放快步远去的身影,韩骏与韩重俱望向兄长:“大兄?”

    韩义抚着胸腹,轻咳几声,调均气息,道:“青琰,先护着你嫂子与囡囡回去。阿舍,你留下照看六叔。幺郎、石牛与我一道前去相助小郎君。”

    韩嫂子闻言,浑身一颤,泪流满腮,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掩面而去。

    青琰先是关切地看着张放远去的方向,再扭头看看韩嫂子背影,跺跺脚,也跟着去了。

    ……

    山风凛冽,崖壁仞立,一个褚色劲装、按剑卓立的翩翩少年,与一个宽袍大袖、直裾深衣的中年两两相对。山风吹拂,衣袂猎猎,如云乱舞。

    “你这身衣服,怕不适合决斗吧,要不要换下?我不介意等会。”张放的表情极为放松,不知道的人,恐怕当真以为他与对手旗鼓相当,胜算满满。

    只可惜,剧辛不是等闲之辈,身为名剑手,他看人从不看对手表情,只观察对方行动举止、步伐身法,这些最扎实的东西是瞒不过人的。在张放从山坡走到山崖这一段,仔细观察之下,剧辛宽心大放,不出所料,银枪蜡样头尔。

    剧辛淡然摇头:“不必了,不过出剑收剑之事尔,解衣穿衣尚要费时得多。”

    这是当面打脸啊!

    张放毫不介意,仿佛没听到似的,不温不火道:“剧辛先生已经胜算在握,那么能否满足在下一个小小要求?”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看在你表现不错的份上,某便破个例——你想要得到的答案,我会在你咽气前一刻告诉你。”剧辛说话的口气,十足将对手当成了死人。

    张放暗叹,好一个精明与谨慎的剧辛,看样子从正常途径是没法获取真相的了,只有……

    剧辛突然说道:“知否你犯了一个致命错误?”

    张放扬了扬眉,目露证询之意。

    剧辛盯住张放,一字一句道:“你不该只距我五步,岂不闻剧辛之号‘五步杀人剑’!”

    张放的眼睛在这一刻,如深潭古井,深不可测,紧紧吸住剧辛眼神,声音忽高忽低,带着几分令人精神恍惚的飘渺:“我不知道你能几步杀人,我只知道——只有这么近,我才能一剑杀你!”

    最后“杀你!”之声,陡然转为尖啸,仿佛一根尖锥,刺入剧辛脑髓深处,连灵魂都在颤栗。尖啸声越来越大,最后如滚滚春雷,震得剧辛耳膜嗡嗡直响,甚至连整个颅腔都发出震荡的共鸣,搅得脑浆都似稀烂一团——剧辛从来没想过,这世上还有人能发出如此可怕声音,若他也是个穿越者,说不定会惊恐大叫“这、这是狮吼功吗?”

    事实上,这一切只是灵魂穿刺所造成的一种错觉与幻听而已。

    “啊——”剧辛发出痛苦与挣扎地嘶吼,血贯双瞳,额头与脖颈青筋暴胀,凸于皮下,如同一条条蚯蚓,状极恐怖。五指搭在剑柄上,颤抖如秋风之落叶,却好似石中拔剑,倾尽全力也难动分毫。

    从剧辛遭到精神攻击,灵识受控,到他挣扎抗拒,怒吼奋争,整个过程极为短暂——似这般面对面保持强烈的敌意与警觉情况下的强制催眠,较之俘虏后完全放弃抵抗的肆意催眠,在时效方面,完全不同。就如同那个刺杀之夜,张放异能初次觉醒,在生死一线之际,控制并击杀刺客,自我挽救。当时的强制催眠时效,也仅仅只维持了不到两秒。

    这是张放第二次在正面对决中,使用强制催眠术,而对手却是意志力比前番刺客坚韧强大不知凡几的剑客剧辛。若此时的张放,还是之前那个刺杀之夜的张放,估计剑都来不及拔出,就被恢复神智的剧辛一剑穿心了。幸运的是,张放已今非昔比,他已经完成了全部的“噬魂”。如果再来一次刺杀,他可以轻松控制摆布刺客,将其杀死十次。

    只是,今次的对手是剧辛,一个千锤百炼、意志坚如磐石的剑客死士,张放的加强版催眠术,作用于这样一个强人,时效同样仅仅只能维持两秒……

    足够了,杀一个人,无须十次,一次足矣!

    剧辛终于凭强大的意志冲破束缚,神魂归窍,手掌结结实实握住剑柄——但就在这一瞬间,颈侧一凉,嗤!一声泵响,有什么热乎乎的液体,自体内疯狂向外喷射。全身力道,一点点消失,剑握在手,却再无力拔出。

    “不可能!不可能!”剧辛一手死死按住颈侧,瞪大眼睛,与张放眼神一触,浑身激灵,慌不迭闭上眼睛,嘶声道,“你……你会妖术!”

    面对如此强大的敌手,短短两秒的强力催眠与奋力一剑,也急剧消耗张放大半精力,脸色苍白堪比大量失血的剧辛,柱剑喘息道:“别管我是什么,快兑现……你的承诺,把……把你知道的说出来。”

    剧辛双眼紧闭,脸白如纸,脖子以下,浑身尽赤,如同从血池里捞出,闻言嘴角勾起一丝讥诮,头缓缓垂下。

    张放一脚踢飞剧辛手里长剑,劈胸揪住其衣襟,怒吼:“我不问是谁指使你,也不要求你出卖主人,我只要你回答我——我是谁!”

    剧辛原本已奄奄一息,闻言浑身一震,惊骇睁眼:“你……”

    “是的,拜诸位山道伏击所赐,我从车中摔出,伤了脑子,失忆了!”张放在这一刻,也失去了一贯的冷静,他只想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剧辛面色一阵潮红,仿佛回光返照,豁然大笑,颈动脉泵出的鲜血,随着声音震动,喷涌更甚,触目惊心,但剧辛浑然不顾,笑得无比开心:“失忆了?离魂症!太好了!哈哈哈!如此,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是谁。剧辛也算是完成了使命,纵死无憾。好极、好极,哈哈哈……”

    “还记得那日车祸现场的豺狼么?”张放声音与眼神一般阴冷,“我只要一个名字,来换你的全尸,干不干?”

    剧辛猝然一颤,惊怒瞪视那张近在咫尺,俊美得近乎妖异的脸:“好狠毒……”

    “干不干?!”张放嘶声大吼,将剧辛摇成一个不倒翁,浑然不顾被对方喷溅的鲜血淋成血人。

    就在这时,剧辛突然做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奋力挣脱张放拽扯,拚尽最后一丝力量,急奔十余步,舍身一跃——

    山崖之下,是百尺深渊,剧辛为了免遭兽噬厄运,竟不惜粉身碎骨!

    当韩义、韩重及石牛等人气喘吁吁攀上崖顶之时,唯见一浑身是血的少年背影,险险立于悬崖边,任凭山风呼号,朝莽莽群山张臂怒啸:“我是谁——我是谁——”

    山谷回荡,群峰应和。

    “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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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五章 【将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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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进入六月盛夏,距离那一场惨烈的厮杀,已经过去大半月,除了渠良受到重创,其余诸人,均是有惊无险。渠良受创不轻,焦孟那一刀,扎断了他的股四头肌肌腱,割断了几条小静脉,几乎刺中股骨,血流了不少,看上去挺吓人。万幸的是,没有损伤坐骨神经,也没有切断股动脉,这两处但凡有一点损伤,他就算不当场失血休克,后半生也会瘫痪在床,就此成废人。

    饶是如此,这样的伤势,在缺医少药的古代,依然称得上是重伤,别的不说,光是止血,就是个大难题。好在的是,张放不仅仅是个心理专家,还是一个正牌医生——虽然本职是精神科医生,但外科基本手术还是能拿得下的。

    返回青溪后,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张放再次展现令人惊奇的一面:沸水消毒、清创除腐、结扎血管、羊肠为线、钩针缝合、白布包扎……

    在原始条件下,进行外科手术,真正的难题不在于施术者的水平,或者医疗器械的制肘,而在于两大难关:无菌与麻醉。

    无菌操作,几乎不可能做到,唯有隔出一个通风干净的场所,尽量以沸水消毒各种器物。手套(指套)也是用消毒好几次的羊肠缝制的。

    至于麻醉,此时距华佗的麻沸散出现,还差好几百年,世间尚无麻醉之说。但这个足以难倒任何一位古今名医国手的难题,对张放而言,却完全算不上什么难题。深层催眠与医疗麻醉有异曲同工之妙,此时的张放,堪称顶级催眠大师,只要受术者愿意配合,就算是剧辛这等高度催眠免疫者,也能麻翻几个小时不在话下。

    手术很成功,如果医药及护理跟得上的话,渠良预后应当比较良好。遗憾的是,这方面确实是短板。术后五日,渠良伤口出现感染,并发高烧。不得已,只得重新清创,切开引流,清热退烧,种种措施实施下来,总算扼制伤情恶化。

    此后渠良伤势趋向稳定,众人都是欢喜,望向张放的目光,简直就是敬畏了。只有张放暗暗叹息,渠良的伤势经过这次反复,恐怕会有后遗症,至于是严重还是轻微,端看他的运气了。

    进入盛夏,连日未雨,天气越来越旱。往日飞流百尺,气势磅礴的瀑布,已变成涓涓细流,那原本痛快淋漓的“大佛快意”,好似患上前列腺炎,滴漏不尽…而淙淙流淌的清溪,已浅至没踝,深潭亦变浑浊,再不能游泳了。

    “连年风调雨顺,上苍见不得人间千日好,今岁只怕会有一场大旱了。”耆老忧心仲仲地道。

    韩家父子,每日为地里的收成忧心不已。唯一能令他们宽心的,便是数日之前,小郎君又出重金,购入大批谷粟。手里有粮,心中不慌,古今皆然啊!

    这一次购粮,张放没有出面,而是让韩义、石牛带领一群青壮去的,所动用的资金,也是前所未有的多,足足耗去了张放囊中一半黄金。旱情已初显端倪,为了在往后的日子里有足够的口粮,张放也顾不得许多了,能买多少算多少,有麻烦再说。

    还好,购粮尚算顺利,但据韩义回报,附近邑聚谷米价格骤涨,往日十钱斗米,如今已涨至斗米三十钱,据说过几日还要涨。而且山下旱情更为严重,一路行来,可谓赤地千里,田垅干裂,禾秧半枯,到处人心惶惶,有传言朝廷都要派大员前来巡视灾情了。

    当所有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大旱倍感惊恐时,张放也在烦恼。他烦恼倒不是因为搞不清“我是谁”,这种负面情绪,因特殊事件诱发,亦随事件结束而平复。调整心态,变消极为积极,本就是张放的职业本能,对别人都能玩得转,用到自己身上更不在话下。

    张放对这事尚算看得开,自己这副皮囊,本就是撞大运撞来的,能找到原来的出身最好,可少奋斗几年。实在不行,白手起家,亦何惧哉?

    眼下张放烦恼的是,囊中资金已不多,如此光出不进,坐吃山空,就算是一座金山,也会吃空。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焦孟团灭,剧辛成渣,心腹之患已除,是时候出门找点财路,以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势头了。

    找什么财路?张放心里还没数,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闷在这山疙瘩里穷想,肯定想不出。得到外面走走,至少到三水那样的县城去,或许可以发现什么商机。

    张放将这想法对韩氏父子一说,韩骏与韩重都是叫好,韩父与韩义心中不以为然,但嘴上却是不敢反对的,唯唯而已。

    这消息不知怎地,让青琰知道了(张放估计多半是韩重“泄密”),也嚷着要去。张放也不介意多一个伴,自然应允,大伙合议次日出发。晚餐过后,张放前往阿离居处,取自己的新衣。

    之前那件赭色劲装,因为溅满了鲜血,怎么洗都有一股淡淡血腥味,嗅着着实不爽,而且穿着出门,也容易启人疑窦。张放遂将当日班沅君赠与自己的那件衣袍交与阿离,请其再施巧手,如法炮制,今日接到青琰传来的口信,衣物已成。

    班沅君所赠的这件衣袍,是月白色,张放拿在手上,竟不由得想起班淀君那皎洁如月的面庞,嗯,还有那个可爱的小侍女……张放失笑摇头,自己这是怎么了?难不成身为少年,连心境也变得青春了么?竟然对小萝莉也上心了……

    青琰见张放摇头,讶然道:“怎么了,不合身么?你还没穿呢。”

    阿离睁大着眼睛,惶然道:“哪里不合身?布扣太紧还是……”

    “没事,没事,我这就穿上试试。”张放赶紧穿上新衣,感觉比原来那件赭色衣裳更舒适几分,看来阿离是做出经验来了,水平见涨。

    “很好,很合身,我很满意。”张放赞口不绝,他之所以不吝赞赏,不仅是因为一个盲女竟然能有如此手艺而令人钦佩,更是因为从心理学角度而言,肯定与赞扬,是最好的心灵鸡汤。

    二女相互挽手,笑得极是开心。

    青琰一开心,顺嘴就道:“阿离姊,明日我们去马岭,到时我一定会给你带一顶花冠回来。”

    “马岭?是我们北地郡治所么?”阿离甚感惊讶,“为何要去那么远?”

    张放将自己的想法告诉阿离,悠然向东南遥望:“马岭只是第一站,若一切顺利,下一站,将会是长安!”

    “长安啊……”阿离翘首遥望,虽然什么也看不到,神情却无限向往。晚风轻拂,吹动着少女项长玉颈上细细的茸毛,分外柔和。

    张放心头一动,想起青琰说过阿离的身世,好像她就出生在长安,只是尚在襁褓中就被母亲带回青溪聚。如此说来,长安,才是她的第一故乡啊。

    一念及此,张放柔声道:“阿离,你……嗯,应当没去过长安,那么可去过马岭?”

    阿离摇头:“眼盲之前,阿母最远只带我去过一次三水,那是五年前的事了。自那以后,再没出过远门……”

    三水,不过五十里外一个小城镇,也就是说,阿离长到十四岁,最远只走出门五十里!若不是她因眼盲之故,早在去年就已嫁人了,如此,恐怕终其一生,都不能再走出这大山一步。

    望着夜风中、桃树下,那一抹茕茕孑立的倩影,张放心头没由来一痛,脱口而出:“明日,你也随我们一道去马岭吧。”

    此言一出,青琰与阿离同时转过脸,一个表情惊讶,一个神色惊喜。

    惊喜的神情很快就一闪而逝,阿离幽幽道:“不成的,我看不见,会拖累你们……”

    “这好办,带上一辆辘车,你坐上边,让韩骏与韩重轮流推你就行了。”张放很快就想出解决办法,笑道,“他们兄弟俩应当会很乐意出这把力吧。”

    “那是当然,他们敢不出力?”青琰越想越开心,拉着阿离双手,以她为轴心,不断旋转,欢呼道,“太好了,阿离姊,我们可以一起去买花冠喽……”

    明月初升,小院落里两道倩影被拉得细长,如彩蝶翩迁。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山村鬼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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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陀螺山到北地郡治马岭(今甘肃庆阳市环县东南),行程超过三百里,沿途并无城邑,只有少量聚落。韩父本不放心让这五个少年男女上路,更何况其中还有一个盲女。偏生此时石牛得要忙地里的活,没法随他们去那么远,渠良正养伤,而韩氏三兄弟总不能全部都跟去,那地里的活,难不成让一个老汉与妇人忙活?

    最后在张放一再坚持下,韩氏兄弟也表示会带刀弓上路,无奈的韩父只得勉强应允。

    翌日一早,张放、韩骏、韩重、阿离、青琰,五个少年男女,推着一辆铺着厚厚蓐草的辘车,带上米粮,在耆老、韩父及全村人的殷切目光下,依依惜别,踏上东行之路。

    自当日血战后,大半月来,风平浪静,再未见焦孟一伙余孽踪影,显然已逃得不知所终。但这是往好处想,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当日剧辛、焦孟一伙共有十人,干掉四人(包括两大罪魁祸首)、重创两人,尚有四人完好或只带轻伤。这些人,始终是潜在威胁,谁知道什么时侯会跳出来?丧家之犬也是犬,是犬就难免咬人,不可不防。

    因此不光张放佩带他的龙影剑,韩氏兄弟也各自带上环首刀与角弓,青琰则怀藏两把尺刀,盛满石子的革囊在腰。所有三尺以上兵器,包括张放的佩剑,俱藏在辘车板底一个特制的暗格内。马岭可不比三水,那是北地郡治所在,绝不允许平民持刃,更别说持军械。张放甚至考虑要不要在入城前,将兵刃取出,找一处隐蔽地点埋藏好,待出城时再取回。

    三百里行程,自然非一日可竞之功,行至夜幕时分,便需投宿。在这个时代投宿,当然不能与后世之便利相比,什么旅社酒店是不要想了,在到达最近的一个县城‘方渠’之前,要想不露宿荒野,只有两个选择:驿置或借宿。

    驿置是大汉朝廷在全国各地设置的交通网络点,供官员赴任致仕、公文传递、军情急报等休息补充用途,非官员、驿卒身分是不要想入住了。

    剩下的就是借宿了。在这一点上,古代可是比现代要好得多。在现代,你随便敲开一户人家请求借宿看看?看人家是打110,还是120(直拨首都安定医院)。

    出门之时,韩氏兄弟也是做这样的打算,借宿。但这条路谁也没走过,包括最有见识的张放。

    张放去过宁夏几次,还曾经到过中卫渡黄河、看沙漠。事实上,中卫距离这里并不远。或许在另一个时空的二十一世纪的某一天,张放曾靠在长途汽车的软椅上,眼皮半阖,随意一瞥车窗外飞逝而过的这片土地……但是,两千年沧海桑田,莫说一个匆匆过客,就算是世代长居于此的原住民,恐怕也完全陌生吧。

    好在这时的道路很简单,就只有一条尚算平坦的官道,顺着道走,总会抵达目的地。若是见到道旁有一条人畜踩出的小径,多半就说明往此处走会有人家。要借宿,请移步。

    黄昏时分,太阳落山之前,张放一行很幸运地找到一个小聚落。聚落人不多,大约十来户,房屋都是蒿草为顶,黄土为墙,与青溪聚差不多。

    当张放示意青琰上前敲开一户人家之时,男主人却十分冷淡,甚至可以说是麻木,对青琰求宿之言恍若未闻。

    见惯现代人嘴脸的张放倒没介意,阿离也是一脸云淡风轻,只有青琰与韩氏兄弟愤愤然。

    五人刚从这户人家中退出,便见一满面皱纹胡子,看不出多大年纪的男子远远快步走来。待看清张放五人面貌时,神情难掩惊讶,向张放一揖:“客从何来?”

    无论从衣着还是相貌上看,都很容易确认,张放就是这一行人中为首之人,故此来人很自然向张放行礼。

    张放还礼:“在下同伴五人,俱从陀螺山来,欲往马岭,天色已晚,欲借贵处稍歇,不知……”

    来人呵呵笑道:“若是客人不嫌敝处粗陋,可到老夫居处歇息……哦,老夫便是这小南聚里正(秦汉时期最基层行政管理者,相当于村长),唤我诸臾便是。”

    张放五人,俱行礼道谢。

    诸臾看到阿离坐在辘车上,两个少年推着,不禁关切问道:“这位小娘子可是身子不适?”

    阿离先是摇头,想了想,随后又点点头。

    张放解释道:“阿离小娘子视物有所不便,尚请老丈不要介意。”

    诸臾啊了一声,连连向阿离致歉,阿离也颔首还礼。

    诸臾居处并不远,不过间隔两三户,相距二、三十米,虽是里正,居舍亦与村人无异。

    “寒舍粗陋,实在是……”诸臾搓着一双布满老茧的粗糙大手,神情甚是不安。他也算是看出来了,那推车的兄弟与两名女子都是与自己差不多的贫寒下人,只有这为首仪态不凡的少年,定是官宦人家出身。这年头,绫罗绸缎可不是有钱就能穿得起的,自家这是真正的“寒舍”,真是太失礼了。

    “无妨,我在陀螺山的居所也差不多,都住了一个多月了。”都说人是最容易适应环境的动物,前世张放住得最差,也是帆布帐蓬、羽绒睡袋,比起这散发着说不出怪味的茅草土坯房不知好多少,而张放却在短短数日完全内适应了……再三致谢,五人随诸臾推开秸杆扎成的院门,将辘车停在小院。

    诸臾家中有一老母,加上老妻与一个幼子,原本还有两个女儿,已出嫁邻村。

    出于礼貌,张放等五人一齐入里屋拜会了诸臾的老母。

    昏暗而充斥霉味的房屋内,只有一张铺着破草席的矮榻,榻上是一个头发牙齿都快掉光的老妪,一目已渺,两颊干瘪,有皮无肉,近似骷髅,在幽暗的油灯下,模样委实骇人。

    韩氏兄弟也不是胆小之人,但只看了一眼,心头就拔凉拔凉的,赶紧低头不敢再看;青琰表面镇静,但从她不断朝张放身边挤的动作看来,显然极是害怕;这方面阿离可就占便宜了,是所谓“无视者无惧”,依然保持恬静的笑脸;而张放……身为精神科医生,什么恐怖的患者没见过?对这方面几乎完全免疫。

    那老妪许是太久不见有陌生人如此善待自己,更何况还是如此秀美可爱的女孩,心头激动之下,不禁伸出鸡爪般的枯手抚向阿离面庞……

    “啊!”一声尖叫,把韩氏兄弟及阿离都吓了一跳,发出叫声的却不是阿离,而是青琰。

    这一声尖叫,同样吓得老妪急收手,也令正与老妻准备饭食招待的诸臾匆忙入内,连连致歉。张放等人甚感不安,应当致歉的是他们才对,当此情形下,却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得怏怏而出。

    莫明其妙的阿离低声问牵扶自己步行的青琰:“你方才叫唤什么,吓了大伙一跳,也太失礼了。”

    青琰偷看张放与韩氏兄弟一眼,没吭气,心道我若不叫唤,那场面更吓人呢。

    张放一行出远门,当然不会两手空空上路,在辘车上还放着两石米、一瓮酱菜、少许肉脯。甭管能否借宿抑或露营,这吃食总得自己准备妥当。

    诸臾倒想尽心招待贵客,可惜家徒四壁,有心无力,反而因招待之便,平白令家人得食一顿白米饭。心中愧意,并不因贵客笑言“权当宿资”而好受些……

    食毕已是戌时末(约晚九点),在这个毫无娱乐的年代,普通农家晚餐之后,除了上榻搞些原始活动,实在没有别的娱乐可言。

    张放来到这时空的时间也不短了,基本已适应这作息表。当然,所谓适应并不是像大多数人早早入睡,而是借着夜阑人静,翻开一本羊皮册——封面端端正正写着四个简体字“穿越日记”。

    除了小学时被老师逼着写过大半学期所谓日记,张放前世并无记日记的习惯。日记通常都是晚上写才有感觉,而前世张放的夜生活可谓丰富多彩,哪里能有安静的时侯?自来到这个时空后,张放的时间就多得连挥霍都找不到地方。尤其是自灵魂融合后,精力异常充沛,只需三四个小时睡眠,就精神得不得了。大把时间如何使用?一半拿来锻炼,野蛮体魄;一半拿来读书,文明精神。

    张放此去马岭,目的之一就是想搞到一些书籍,他的知识都源于后世,与这时代的知识体系是脱节的。他既是这时代最博学之人,同时又是知识最贫乏之人。这个短板,一定要补上。而在此之前,说是打发时间也好,巩固记忆也好,记录自己的穿越生涯点点滴滴,同时将原有的知识分门别类总结,也是一件颇有意义的事。

    这年头还没有像样的纸张,官方记录都是写在木竹简牍上,张放可不想随身背着这种几十上百斤的东西,也用不起帛书,只能退而求其次,用硝制鞣化处理过的羊皮记录。笔则是毛笔,用的也是墨砚。

    张放与大多数祖国花朵一样,儿童时代就上过各种兴趣班,什么书法、绘画、英语、武术……前两项甚至还得过市里青少年大赛银奖。尽管这是二十年前的往事,有些技能荒废了,但在需要时,依然能捡起来,并随着使用时间延长而越来越娴熟。

    那一手蝇头小楷或许难入方家法眼,但能在一个月内把字写成这样,算很不错了。这本羊皮书算是张放最大的秘密,张放却不惮于暴露人前,除非是一个同样来自中国大陆的穿越者,否则谁也休想看懂这简体字。

    四壁斑驳,油灯昏暗,夜风穿窗,光影斑驳……如果再多一个女子俏立于纱窗的剪影,就有几分聊斋的味道了。

    韩氏兄弟已发出酣声,东厢两个女孩也早熟睡了吧,紧挨着的便是那老妪的房间,但愿她们能睡得着……阿离多半没问题,只是青琰嘛,呵呵……

    张放刚想到这,耳边就听到一阵幽幽呜咽,时断时续,似妇人泣,如婴儿哭,在这夜深人静的荒野山村,令人毛骨悚然,几疑置身于聊斋鬼域。

    张放一惊,生怕听错,侧耳倾听之下,声音越发清晰碜人,仿佛自附近传出。当了那么多年医生,作为一个见惯尸体,并与世界上最危险、最可怕的特殊人群打交道为职业的张放而言,“鬼”这种传说中的生物,并不足以吓倒他。

    正当张放掷笔起身,准备出门一探究竟时,东厢房传来一声惊恐万状的尖叫——“啊!”

    是青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活 人 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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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琰一声尖叫,惊起了一屋子的人。

    张放举着油灯,最先冲入东厢房。就见青琰缩在床角蒲席瑟缩发抖,看她衣着完好,发丝不乱的模样,显然压根没沾过枕头。只有阿离身着亵衣,青丝散乱,睡眼惺忪。幽暗光影下,一双洁白的玉臂与晶莹背肌,耀人双眼……

    听到屋外脚步杂踏,张放立即抢上一步,取过放在床角的外衣,罩住阿离身体……很奇怪,张放并未出声,阿离也看不见,但却似能感觉到就是他一般,双颊飞霞,攥紧衣裙,垂首无语。

    张放目光在那赭色的亵衣上一掠而过,略感奇怪,这内衣的布料及颜色,怎地与自己那件外袍一般无二?

    韩氏兄弟与诸臾夫妇赶来时,张放已秉烛迅速将东厢房里里外外搜索了一遍,除了撵跑一只耗子、几只蟑螂,别无发现。当他回到二女床榻前时,注意到阿离的脸色也都变了,变得与青琰一般恐惧。

    韩重看到张放做了个无事的手势,不禁打了个哈欠,埋怨道:“青琰你怎么回事?一惊一咋的,惊扰主人,还让不让人睡了?”

    韩骏心细,看到二女那害怕的模样可不像装出来的,不由大讶:“做噩梦了?可两个人同时做噩梦,倒也少见。”

    青琰终于抬起头,脸色发白,瞳仁因害怕而收缩成针尖状,颤声道:“你们……你们没听到鬼泣声么?”

    此时人声嘈杂,加之心情紧张,不要说懵然不觉的韩氏兄弟与诸臾夫妇,就连早有所觉的张放,也已忽略那时断时续的细微幽泣声。只有因眼睛失明,听力补偿性强化的阿离听到了,故此才有与青琰相同的恐惧。

    原来是这个。张放弄清原委,这才宽心,伸手按住青琰瘦弱的肩膀,宽慰道:“我也听到了,或许是风穿洞穴,或许是妇人哀鸣,唯独不会是鬼泣……”

    张放本想说这世上没有鬼,但忽然想起这不是二十一世纪。在汉代,甚至汉代以降的诸多朝代,上至帝王公卿,下至黎民百姓,无不信巫奉神。在如此大环境下,你突然冒出一句世上本无鬼,叫人怎么看你?

    而且……貌似自己就是通过灵魂夺舍而存续的。那么,鬼——或且说“灵魂”这玩意是否存在,还真不好说……

    场面一时安静下来,那如丝如缕的幽泣声渐渐清晰,韩氏兄弟的脸色也变了。诸臾夫妇互相诧异地看了一眼,同时吁出一口气,神情松懈下来。

    诸人脸上的表情,逃不过张放那一双善于观察的慧眼,诸臾夫妇神情有异,立即引起张放的注意。

    眼见那少年贵公子目光炯炯投注过来,诸臾苦笑一下,习惯性搓搓手掌:“此事……唉!真不好说。这样吧,请客人随我前往一观便知。”

    张放无可无不可,韩氏兄弟本就有保护张放的义务,无论张放去何处,刀山火海都得跟着。阿离虽看不到,却不愿离开张放与韩氏兄弟。青琰本不敢去,但所有人都走了,只留下她一人,还有隔壁那老妪……老天,她可是因为一闭眼就想起那可怕模样,这才熬了大半宿无眠,要她独自留下,那不是要她的命么?

    火焰在夜风中摇曳,明灭不定,照得远近行人面目青绿。诸臾持火把在前引路,张放与之并行,韩氏兄弟紧随其后,青琰则扶持着阿离,小心翼翼,亦步亦趋。不过看她的模样,与其说是扶持阿离,倒不如说是紧紧依偎……

    随着众人行进,那幽幽泣声越来越清晰,已经隐隐可听出是人声……诸臾并未走多远,很快就在一户人家篱笆围墙外停下脚步。张放仔细打量,这宅子,有点眼熟啊……呃,这不是日间借宿时,所询问的那户人家么。

    此时从篱笆墙外,已可清清楚楚看到,院落中一个妇人一边呦呦啼哭,一边将禾草苇杆撒到火堆上,火光熊熊,映得妇人一脸悲楚。妇人身侧不远,站着一名中年男子,正是日间拒绝张放一行借宿之人。男子神情忧郁,不时长吁短叹。

    终于找到这“鬼哭”真相,青琰又羞又恼,愤愤然道:“这户人家好没道理,半夜哭嚎,扰人睡眠。”

    诸臾轻叹摇头:“此事须怪柴成夫妇二人不得,谁让他们家宝儿今岁中‘血签’,要进献山君呢……”

    这诸臾话里有话啊,张放询问其故,诸臾示意回去再说。

    夤夜惊醒,众人一时也没了睡意,回到诸臾家中,围坐一起,听诸臾细细道出缘由。

    说起来,还是今年大旱惹的祸。本地有一古老习俗,但凡遇有灾年、荒年、天灾、地龙翻身(地震)等等灾变,便须请巫祝祈天祭祀,时间长短不一,端视灾情轻重而定。这祈天奉神仪式,除了需奉祭牺牲,呈献谷粟之外,最最重要的一项仪式,就是以童男童女献祭,是为“活人祭”。

    听到此处,韩氏兄弟面面相觑。青琰与阿离互相执手,彼此掌心沁汗。半晌,才听阿离幽幽道:“这些孩童,好生可怜。”

    在张放想像中的众人义愤填膺的场面根本没出现,惊讶之余,也有所明悟。看来这个时候的人的思想还停留在相当蒙昧原始的程度,他们敬神信巫,祭天拜地,以活人为祭之事,纵觉不忍,却也不觉是什么十恶不赦之大罪。旁人表现得那样理所当然,张放自然也不会跳起来怒斥其非,充当异类。

    青琰似乎想起什么:“那‘血签’又是怎么回事?”

    诸臾道:“哦,那是巫祝选择祭童的方式。以血涂鸡骨,置于火中,根据裂纹与卜辞所示,以择献祭童子。今岁,正好选中柴成家的宝儿,还有北岗邻村的一名女童。唉,这柴成也是命苦,大儿、二女相继饥病而死,仅存的这三儿,却被选中祭祀……”

    听诸臾这么一说,张放等人终于明白日间求宿之时,那户人家为何如此冷漠了。仅存的骨血就要没了,任谁都不会有心情搭理外人。

    那么,这“山君”究竟是什么?

    令张放无语的是,对于这个被村民世世代代敬奉的神灵,诸臾也不甚了了,只知道那是深藏在北边黑雾岭深谷的神灵。据古老传言,山君主宰一方云雨,黎庶须小心侍奉,若有违逆,轻者大地震动,重者颗粒无收。

    张放紧接着再问一句:“献祭之后,这些童子情形如何?”

    诸臾摇头:“再无音讯。”

    张放眉头一扬,语调有些冷:“难不成那些孩童的父母,也不去找寻自家骨肉么?”

    诸臾将头摇成拨浪鼓:“黑雾岭深谷乃是禁地,以前曾有樵子误入,却从来只见进不见出……人道是触怒山君,形魂俱灭,从此再无人敢入其间。”

    张放皱头紧锁,现在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献祭大典何时举行?

    诸臾回答得倒是干脆:“就在明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再 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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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雾岭,算得上是此地一个异景。无论山下及方圆百里如何干旱,那山岭总是灰蒙蒙的,似乎总被乌云包裹,随时都有可能下雨。

    看到这样奇妙的自然景观,张放总算明白了为何当地人会将此山与掌管云雨神灵联系起来。不过,对比周边被砍得稀稀拉拉的山头,再看看黑雾岭林木葱郁的情形,张放更愿意相信,这山岭的云雾,源于当地村民对神灵的敬畏,不敢妄动一草一木,百十年下来,所形成的良好环境所致。

    张放一行天不亮就在诸臾夫妇的引领下,跋涉数十里,来到观祭地。令张放大感意外的是,这场祭祀规模还不小,非但附近十数个聚落都来了,甚至还有从三水、方渠、郁郅,甚至马岭来的善男信女,总数近千人。不过,穿绸着缎的没几人,显然绝大多数是庶民。除此之外,还有数十个有点像丁役的壮丁,手持叉棒,在几个佩刀的游徼(汉朝乡一级三老之一,掌徼循禁贼盗)及佐吏指挥下,据守在路口及高处,监督巡察。毕竟这种非官方的千人大型集会,历来为统治者所忌,采取一些防卫措施,又不至于太刺激民众,使用附近乡村的壮丁,倒是一个不错的法子。

    山谷前林木荫郁,观祭人群虽多,但几乎每个人都能找到躲荫纳凉之处。别处阳光暴烈,蒸烤得整个大地如同桑拿房,但在这山岭下谷口前,却有阴风阵阵,通体舒泰。张放暗自揣度,这些人与其说是来观祭的,倒不如说是来纳凉的吧。

    现场最令人瞩目的,就是黑雾岭谷口前,一座高近两丈、方圆十丈的土台子。这土台子下宽上窄,呈金字塔形,两侧有土阶可上,台上被石碾滚压平整结实,而台下周围杂草丛生,显然不是最近才堆起来的,至少有几十年光景。

    此时台上立着八名精赤上身,披着一条赭色麻条的巫汉。烈日之下,黝黑的皮肤汗珠滚滚,但那八条巫汉却一动不动,手持各种古怪祭器,满面虔诚。台下还有两个巫汉,牵着两条呲牙吐舌的大黄狗,守住两侧登台口。

    按汉代规定,平民只能着本色麻衣,不得穿有色衣裳或饰物。不过,在这种祭祀的特殊情况下,还是可以破例一二的。

    在土台正下方,两个牵狗巫汉中间,有一个半人高的黑漆木箱,盖子翻开,不时可见前来观礼的平民排队上前,往匣子里扔钱,叮当之声不绝于耳。就连陪同张放一行前来观礼的诸臾夫妇,也往匣子里扔了十几枚五铢钱。最令张放等人吃惊的是,有好几个平民装束的男女,竟然往黑匣里扔了黄金、白金(银)及玉饰等贵重钱物。

    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大汉的平民那么有钱了?

    待诸臾一解释,张放方才明白,自己又被大汉朝的制度给涮了——汉朝最早确立了重农抑商制度,甚至给商人设“市籍”,打入另册。尽管这个制度在汉朝中后期有所松动,商人中亦不乏入粟拜爵,入朝参政者,但对大多数商人而言,地位仍然低下。商人不能乘马车,只能坐牛车,亦不能骑马,不能穿绫罗绸缎,不得戴冠,只能戴帻……无论你多有钱,走在大街上,穿着装束一如平民。

    那几位随礼的“平民”,其实是来自马岭的商人,无怪乎出手如此阔绰了。

    张放目光在人群中扫瞄,突然远在三十步外一棵大树后露出一角湖绿色裙摆,引起了张放的注意,在这满场满目粗布麻衣之中,竟有质地如此上佳的衣裙,其人必是贵族无疑。这穷山僻壤的巫祝活动,多是本地民众与耳目灵便的商人参与,官宦贵人极少出现,一旦有这样的人,自然极引人注目。

    临来之时,张放也正是为了不惹人注意,才换下一袭锦袍,改穿与韩氏兄弟差不多的葛衣麻鞋,再戴上遮阳笠,方才泯然于众。

    正当张放目光刚要移开之时,那湖绿色裙摆一收,又显出一淡紫色衣角来。这紫衣人身体探出树干大半,正好能让人看清其面貌。

    张放目光上移,一触紫衣人容貌,不由得霍然一震——这一震,立即令目不能视物,只专注于身边人感受的阿离敏锐感觉到。

    “小郎君,有何不对么?”

    “无事,见到一个熟人。”张放灿然一笑,低声道,“我且去打个招呼,你们好好在此呆着别动。”

    韩氏兄弟与青琰嘴里应着,惑然的目光随张放的行进路线看去,很快也注意到了那紫衣人,齐齐哦了一声“原来是她!”

    张放走近到那棵大树下,长身一揖:“班君别来无恙。”

    那紫衣人一吓:“你是谁?”

    张放摘下遮阳草笠,微微一笑。

    紫衣人又惊又喜:“是你,张君!”

    另一身着湖绿裙裾的少年更是喜出望外:“真的是张君呢!”

    这主仆二人,正是易钗而弁的班沅君与她的小侍女。

    张放没想到自己两次出远门,都能碰上这对主婢,倒也真是有缘。不过,待他仔细询问,方知在此碰到二女,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如前所说,班沅君之父班况乃是上河农都尉,主管北地郡农事。今岁北地郡中部大旱,最忧心如焚的,就是他这个“农垦师长”。短短一月之间,班况已在上河城与马岭之间来回奔波数趟,为筹谋对策,应对天灾,人都熬瘦了一圈。

    班沅君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总想为父亲做点什么,便决定发挥自己长项,易装外出访察,看看能否找到解决办法。前日途经此地,偶听有祭天祈雨仪式,无论是满足少女的好奇心,还是为父解忧,都值得来此一观,这才有了与张放的再次相遇。

    班沅君妙目流转,上下打量张放的装束一眼,秀眉微皱:“张君仍做如前装束,莫非不屑于沅君所赠?”

    张放笑笑,从肩上取下包袱,打开,那件月白色的锦袍宛然在目,班沅君这才释然。

    小侍女娇笑:“还是张君机敏,知道换下衣裳,不引人注目。我与小娘子一路走来,都被人看恼了……”

    张放讶然道:“你们没乘车吗?对了,你们的御手与护卫呢?”

    班沅君摇头:“车到山下,山路难行,故此步行,昆奴看车。此地非三水,不可随意带护卫出行。”

    张放点点头,这进入黑雾岭的山路,步行尚可,坐车的话,的确难行。以那辆车的奢华程度,不亚于后世之宝马、保时捷之类豪车,的确要人看护。至于护卫,好象这时代有礼制,什么身份配什么随从,什么级别的官员,配套的车马仪式及随从数量也不同。上回班沅君在三水那等异族聚居之地,其兄长派几个随从短程护送尚可。此次走通衢大道,自然不能带甲士护卫,否则便是逾制了。

    三人正叙话间,忽听人群一阵骚动,有人大叫“上师!上师显灵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十九章 【群体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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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不离不弃,唯有合什以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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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抬头望去,就见土台之上,突然无端起雾,一片氤氲。濛濛白霭之中,一个冠插羽毛,面带狰狞青铜面具,身披斑斓彩衣,手持一柄云纹玉如意的巫祝缓缓现身。

    这巫祝甫一现身,台上那八条巫汉立即摇铃击罄,埙鼓齐奏。而巫祝便随着节奏手舞足蹈,口中发出时高时低的“哦哦嗬荷”奇异鸣音,脚踏古怪步伐,似乎毫无规律,又似暗含玄机。

    从巫祝现身那一刻起,在场男男女女便跪倒一片,口中喃喃,虔诚而庄严,似是与台上巫祝应和。

    班沅君见张放紧紧盯住台上巫祝,神情若有所思,低声赞道:“张君见识广博,莫不是在琢磨那巫祝的‘禹步’?”

    那巫祝走的是禹步么?我还当是跳大神呢。张放倒是隐约记得所谓的“禹步”,就是上古时期巫者专用的一种特殊步伐,极具神秘感,能令观看者眼花缭乱,目眩神迷。据说武术中的“迷踪步”,就是借鉴了其中部分原理。

    张放当然不是如班沅君所想那般,在琢磨什么“禹步”,而是由巫祝的奇特舞姿、古怪发声、单调奏乐,以及对现场信众的操控,联想倒了自己的拿手本领——催眠术!

    没错,这巫祝从现身以来,所做所为,完完全全就是在施展一种群体催眠术!

    群体催眠术,无论古今,并不鲜见。在后世八、九十年代,各种所谓的气功大师讲座,成百上千人济济一堂,听大师“带功”报告,短短数小时,许多人就声称有气感,并随“大师”手法而出各种动作……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的群体催眠,最容易接受暗示者,就会即时感受到所谓的“气感”。

    神秘的黑雾岭、古老的禹步、反复单调的糜音、近千虔诚的共鸣,形成一个足以造成群体性臆症的可怕气场。

    张放明显感觉到,受到影响的观祭者越来越多,甚至有伏地叩拜,喃喃应和者……

    “小娘子,苹儿的眼皮子好重……”小侍女一手扶着树干,一手加额,语调模糊嘟囔。

    “啊,没事,那你睡吧。”班沅君也有点犯晕,虽觉在这睡着不妥,可是……

    “不能睡!”

    张放这一声低喝,声音不太,却极具穿透力,如同一根细针扎入脑仁,令班沅君与侍女苹儿为之一震,悚然惊醒。

    张放是催眠大师,自然也是反催眠高手,他这一声低喝,也属于催眠术中的一种,即完成催眠时的呼叫转醒术。别说是无特定目标、磁场相对较弱的群体催眠术,就算是针对性极强的个体催眠术,也会应声破解。这就是大师与业余段位的区别。

    唤醒了班沅君主婢,张放有些担心看向阿离、青琰与韩氏兄弟的方向。还好,韩重与青琰都还能站得稳,韩骏更是朝自己点头示意,显然这机敏的少年也感觉有异。而阿离……因其目不能视物,对外界的信息全来自听觉,而敏锐的听觉,此时反而成为催眠的强化剂。看她面色潮红,娇躯频颤,似乎有向众人看齐的趋势。

    张放皱眉,这种类群体性催眠,只是巫祝活动中常用手段之一,用意多半是体现与强化其神秘力量,以慑信众。这样浅度的催眠,对人体倒无损害,但内心实不愿阿离也与这些愚夫蠢妇一般,磕头大喊,形状不雅。

    张放正欲向班沅君辞别,忽闻众人一阵杂乱叫喊:“来了,来了……”

    霍然抬头,土台上方,两个身裹黑布,年约五、六岁的童男童女,端坐在一黄布方盘上,被八名披彩巫汉十六条粗壮胳臂高举着,步步登台。

    两名童男童女,眼神迷茫,神情呆滞,身体绵软,却安然稳坐。在这成百上千双眼睛聚焦下,不吵不闹,任由摆布,令人惊奇之余,更生敬畏之心。

    张放一眼就看出这对童子已被催眠,至于他们能坐得稳,多半是在背部衣物掩盖下,竖一木条绑定支撑,这等小花样用膝盖就能想到。

    张放目光扫视,从人群中发现昨夜悲泣的那对夫妇,此时面对台上麟儿,红肿的双目又见垂泪。妇人埋首入丈夫怀中,嘤嘤而泣,竟不敢高声。

    黑雾岭里隐藏着什么?山君是何物?这两名童子救是不救?若要救,该使用什么方法,才不致引起众怒,成为众矢之的?

    张放脑子急剧转动,但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却听身边班沅君道:“张君见识广博,对此等以童子牺牲祭祀祈雨,有何见解?”

    张放转头,但见班沅君满面忧色,一双大眼满是怜悯,也带着几分困惑。

    张放也是知道,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多有学识,对神鬼巫盅都是相信的,更别说似班沅君这样的稚嫩少女。她一方面同情那对童子,不忍葬送;另一方面,又企盼这仪式当真有效,为其父解忧……患得患失,天人交战。

    张放淡淡道:“问我的见解么,只有两个字——扯蛋!”

    班沅君与苹儿的脸蛋腾一下红了,羞恼地直拿眼瞟他。这人真是,看着玉树临风,谈吐不俗,怎地也有如此粗俗之语。

    就在这时,那巫祝率八条巫汉,托举两名童子,朝黑雾岭谷口方向祈祷完毕,慢慢转过身,青铜面具后似有厉光一闪,蓦然开腔:“你们当中,有人亵渎仪式,山君若怒,必不布雨,对此亵神之人,如何处之?”

    “竟有这样的人?是谁?把他揪出来!”

    “何人如此可恶,请上师明示,俺非抽死他不可!”

    “对,对,请上师明示,快快将之揪出来!”

    巫祝目光从全场一点点扫过,当他的眼睛与张放相触时,张放昂然对视,面色冷峻,暗暗蓄集精神,只待对方朝自己一指,立即发难——玩催眠术是吧?看谁怕谁!

    巫祝眼神一闪,从张放身旁的班沅君身上滑过,面具转向另一方向。

    不是冲我来的?尽管如此,张放并未放松警惕,仍保持戒备。

    就见巫祝蓦然抬手向某个方向一指:“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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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都是“天癸”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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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谷前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随巫祝手指方向看去——

    土台下两个牵狗警戒的巫汉,与两只大狗一起,向上师指示方向扑去——

    张放随着众人的视线望去,大吃一惊——

    被指为“亵渎神灵”的人,竟是阿离!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阿离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因为她看不见,但是那张清水脸儿,却是一片潮红,娇躯摇颤。

    两只大狗扑到阿离脚边,鼻孔咻咻,狂吠不已。若非两名巫汉用力拉扯,只怕早扑上去。

    韩骏与韩重大惊失色,横身拦在阿离身前。青琰探手从革囊里抓出一把石子,紧张盯住两只大狗,但有异动,非打破它们的狗头不可。

    因是在公众场合,又有乡佐监督,张放与韩氏兄弟都没敢带兵刃来。而且他们是来参观的,又不是来打架的,也没必要带什么武器,谁想到事情竟演变至此。现在唯一有武器的就是青琰,而她的武器,却只是石子。

    在这一瞬间,张放冷汗涔涔而下。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些被催眠、半催眠、几乎陷入群体性臆症的人们,一旦失去仅存的理智,将会变得何等可怕。

    张放奋身向阿离所在挤去——是的,他只能用挤。方才还显得十分空旷的空地上,已被聚拢过来的人群簇拥得满满当当,水泄不通。从张放所在处至阿离处,相距不过二、三十丈,但他拚命挤了半分钟,竟然才挤进了不到一半……

    为什么是阿离?为什么要为难一个盲女?

    张放汗流浃背,心急如焚冲挤时,脑海里不断盘旋着这个巨大问号。

    而在人群内圈,当众村民目光一齐随狗吠声看向阿离裙脚时,他们出离地愤怒了!

    韩骏、韩重、青琰也本能地随众人目光看向阿离那刚刚能蔽膝的短襦,三人也同时变色。

    诸臾夫妇暗暗叫苦,这可是自己舍下的客人啊,若是出事……本想出面求情,但当夫妇二人的目光触及阿离的短襦下鞋袜之时,顿时大惊失色,不禁步步退去,与阿离等人拉开距离。

    此时韩氏兄弟与青琰已齐齐扶住阿离,惶然道:“阿离(姊),你何时受伤了?伤在何处,流了好多血……”

    诸臾之妻还未退远,在旁听了,哭笑不得,低声咕哝道:“真是一群傻孩子,唉!为何选在今日来观看祭祀呢,岂不知这是犯大忌之事么……”

    阿离还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但她非常清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听得韩氏兄弟与青琰惊问,本已潮红的脸蛋,顿时变成一张红布,这、这让她如何开口?

    阿离的短襦下,两道蜿蜒的血流,顺着小腿浸入布袜,将布袜染得赤红。那腥红刺目的血痕,亮瞎所有人的眼睛。也有许多年轻巫汉,脸上神情如韩氏兄弟一般茫然,但更多的人,尤其是妇人,脸上露出羞臊、气恼、惊怒的神情。

    可怜的阿离,根本不知道,这一刻,有数百双眼睛,在看着她,看着她人生第一次“初潮”!

    阿离现年十四岁,《黄帝内经》有言“女子十四而天癸至”,所谓“天癸”,指的就是初潮。古人善用隐语,而月经是成形了的水,同时女子属阴,所以称为“天癸”。“天癸”之后,每月必来之月事,便称之为“月信”。

    汉时女子可是没有内裤这种东东的,那么她们是如何应对“月信”呢?很简单,使用卫生带。这堪称“妇女之友”的东西起源,绝对比我们大多数人想像更久远。汉朝时的卫生带,与现代形状差不多,只是在材质上有差距。通常以帛麻为面,内塞草木灰,可吸附污物,两头用细线系在腰间,原理古今相同。

    如果阿离已有月信,纵然幼失怙恃,左邻右舍的大婶大嫂们也会为她解决这个问题,而不至于当众出糗。偏偏这是阿离的初潮,此前没有半点经验。没有内裤、没有卫生带,更糟糕的是没有半点预感,一切就那样自然而然发生了……

    古人对于月事的看法,与今人大为不同。当时女子在月经初潮时,由于无知而产生恐惧感,或受周围人们看法的影响,对女性特有的这一生理现象产生不洁、厌恶一类的负面感觉。再加上男性觉得流血不祥,慢慢地月经也就形成一种禁忌。因此《礼记》有不可在月经来潮时行房的“月辰避夕”的观念,《玉房秘诀》中也有“月经之子兵亡”之语。至于民间对月事之忌讳,那就更多了。

    可想而知,在举行庄严肃穆的祈雨祭神大典时,出现如此不洁、不祥与禁忌之事,会引起虔诚的村民何等的愤怒。

    韩氏兄弟与青琰初时不明其意,只道阿离受到伤害,待从村民杂七杂八的口中得知真相,顿时傻了眼。这等禁忌之事,纵然如他们这般年纪的少年男女,也是知晓的。搞了半天,竟是阿离冒犯神灵,他们是理亏一方。

    当阿离在村民唾骂声中,被两名巫汉执走时,张放还是没能挤到圈子中心,但已经从愤怒喧嚷的村民口中得知原委。

    张放真想发笑,但笑不出来,相反,一颗心却沉了下去。他明白,这件事的后果可大可小,端看在什么场合,而眼下这种场合,正是最糟糕的情况……他娘的,那个巫祝是属狗的么?那么远也能嗅到。还是说,这些古老巫祝有不为人知的特殊本领?

    人群渐散,韩氏兄弟与青琰已慌了神,满头大汗挤到张放面前,求助的眼神望着他:“小郎君,这、这可如何是好?”

    青琰更是急得跳脚:“小郎君,你可不能不管阿离姊。”

    张放做了个稍安毋躁的手势,沉声道:“沉住气,且看那巫祝如何处置……”

    “诸位乡亲,对此亵神之徒,当如何处置?”一个随着乐声顿挫的嗡嗡声音传来,隐隐带着盅惑之意,正是那巫祝。

    而阿离则犹如一只受惊的小鸟,在两个壮汉的挟持下,踉跄登阶,无助地挣扎着,左顾右盼,一叠声叫唤:“青琰!小郎君!阿舍!幺郎!你们在哪里?”

    青琰急得不住跳起来,拚命挥手:“我们在这里。”情急之下,却是忘了阿离根本看不见,而她的叫声,更是淹没在喧嚣中。

    “祭山君!”人群中一人大呼。随即,仿佛醒悟过来一般,无数人大声应和:“祭山君!祭山君!”

    在张放惊愕目光中,村民们就象后世被洗脑的传销分子,一个个似打了鸡血一般,举臂挥舞,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整个山谷只回荡着三个字“祭山君!”

    这狂热的场面,连青琰与韩氏兄弟都害怕起来。

    土台之上,却又是另一番光景。但见巫祝晃动着身体,手中玉如意随袖袍伸展飞舞,一团团白雾从袖口喷出,口中发出令人昏昏欲睡的单调鸣音,不断环绕阿离旋舞。白雾迷蒙中,就见阿离身形不断摇晃,随时都会倒地。

    “那小娘与张君相识么?”张放耳边响起班沅君的声音。

    张放转身点头道:“她是我的同伴。”

    班沅君妙目往山道两侧的乡佐身上一瞟,低声道:“或可请官府干预。”

    张放朝那些不断挥拳顿棒,以壮声势的壮丁看一眼,苦笑道:“只怕不成。”

    “试试吧。”班沅君犹豫一下,略带歉意道,“只是我不便公开身份,否则,只怕这些佐吏会据实上报,恐怕会为阿翁带来麻烦。”

    “了解。”张放点点头,他是真的了解。如果班沅君身份暴露,值此非常之时,一旦被班家的政敌参上一本,说上河农都尉之女干预祈雨大祭,弄不好就是一个玩忽职守之罪。

    果不其然,当班沅君向乡佐求助时,那些乡佐虽对班沅君客气,但表示爱莫能助,认为如此冒犯山君之举,以身相伺方可抵罪。

    班沅君怏怏而返,满怀歉意看着张放,小侍女苹儿眼泪汪汪。

    土台之上,阿离终于软软卧倒,云雾袅袅,环绕其躯,宛若睡莲。

    巫祝也终于安定下来,双臂高举,大袖滑落,露出两截干瘦如柴的胳臂,面具后的声音嗡嗡震耳:“便如众乡亲所请,祭、山、君!”

    “祭山君!祭山君!”

    “我回去拿刀!”韩重眼睛红了,转身便冲。

    张放倏地出手,手臂一拦,脚下使了个绊子,上下一错,将毫无防备的韩重摔倒在地。

    韩重翻滚爬起,激动大叫:“小郎君!”

    韩骏快步上前,一把抱住乃弟,嘴里喝道:“不可莽撞。”

    张放拂了拂衣袖,冷然道:“你要拿刀砍谁?”

    韩重气咻咻道:“我要砍了那装神弄鬼的浑蛋……”话未说完,就被韩骏用手死死捂住嘴巴。而距离他们较近的村民已满带怒意地扭过头来。

    “我这兄弟脑子不好使,他说胡话呢。”韩骏一叠声道歉,连拉带拽,将韩重拖到远离人群的大树下。看到兄弟还脸红脖子粗地挣扎,低低说了一句,便让他安静下来:“小郎君会有办法,听小郎君的。”

    在韩骏、韩重、青琰的急切目光注视下,张放用力点头:“刀是要拿的,但要搞清楚目标——我们的目标,不是人!”

    “不是人?!”韩氏兄弟与青琰同时吸了口冷气,大热天,竟觉后背凉嗖嗖的。

    “张君,难道你为了这小娘,竟要……”班沅君似乎也想到了什么,粉莹的小脸刷一下煞白。

    “她是我带出来的。”张放回过头,认真看着班淀君的眼睛,一字一句,铿锵有力,“所以,我必须毫发无损地将她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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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勇闯黑雾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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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雾岭只有一条径道直通深谷,而土台正卡在径口前,张放要入谷,肯定不能走正道。于是让韩重回小南聚住处取兵刃,同时派韩骏另寻入谷捷径。

    张放当然不是让韩骏瞎子摸鱼般乱找一气,而是有的放矢,指引他们寻找捷径的人,就是诸臾。

    诸臾生长于斯五十余载,对黑雾岭周遭地形不说了如指掌,起码哪里有便道可上还是知道的。但知道归知道,在当前情况下,却绝不会告诉张放,这一点,张放也是明白。所以,他用上了一点小手段。

    班沅君与苹儿主婢,就见张放拍拍那老汉的肩膀,那老汉就乖乖跟着他走到大树后面。不一会,二人出来时,老汉一脸茫然,而张放却嘴角噙笑。

    接下来,张放就叫过韩骏,告诉他往西南方向行百七十丈,见到一块形状如猿的巨石,然后由此攀援,二十丈后见一可容一人侧身通过之裂隙,由此前行,便可入谷。

    班沅君看看那不断晃脑扶额的老汉,再瞧瞧语速快捷果决的张放,实在忍不住问道:“张君,这位老者竟肯如此助你,你可许了他什么好处?”

    张放笑笑:“也没什么,人上了年纪,睡眠难免不好,我许的好处便是——老丈今夜可好好睡一觉。”

    这样也行?班沅君与苹儿面面相觑,相对无语。

    韩重气喘吁吁将剑、刀、弓一家伙打包背来时,韩骏也正好将入谷捷径探明。原本山道有民壮巡察,兵器几乎不可能带进来,不过在张放施展大催眠术一路保驾护航下,过关不要太轻松。说到这个,张放还得感谢那巫祝,正是其营造了一个近似于群体催眠的氛围,才使自己相对较轻松地频频施展催眠术而损耗却微乎其微。

    人汇齐了,武器也入手了,接下来,就要面对那未知的“山君”了。但在张放计划中,最好能在碰到这东西之前,将阿离解救出来,此物能不碰就不碰。直觉告诉他,这未知之物,非常危险。

    张放一行暗藏兵刃,从人群中穿行而过,冷冷看着那巫祝当先而行。其身后八条巫汉分别托举阿离与两名男女童子,抱着装满“敬献山君”的黑匣,更后面是两名牵狗巫汉。一行人身影,渐渐没入林荫暗雾之中……

    在韩骏带领之下,张放看到了那块巨石,还别说,从某个角度看,真有几分像一个蹲着的猿猴。抬眼望去,山壁荆棘丛生,乱石纵横,倾斜大于四十五度,爬这样的险壁,绝对很考人功夫。幸好之前韩骏已爬过一回,明确路线,何处有岩石突出,方便搭手落脚;何处蔓藤结实,可支撑身体,都已心里有数。有他带路,可省不少工夫。

    张放目光一一扫去:韩骏、韩重兄弟,这方面绝无问题,他们可是爬惯山路的;青琰,虽然没见过她爬山,但见过她爬树,老实说,张放自愧不如;至于自己,原本就有攀岩底子,加上这一个来月强化训练,指、腕、臂、腿的力量都有明显长进,只是二十丈高度的话,估计没问题……慢着,怎么她们也跟来了?

    张放目光扫过来时,班沅君正啧舌着从那几乎无处下手的崖壁收回视线,向张放吐吐小香舌,羞赧道:“我也没想到这山壁那般难攀,张君别这样看我,我还是老老实实呆在这等你们好了。”

    张放笑着点头,这少女倒是很有自知之明,且颇具慧心,决不做力所不能及之事,倒省了自己一番口舌。

    班沅君主婢一霎不霎,提心吊胆仰望着张放诸人,如蜘蛛般在凹凸的崖壁游移,一点点接近那条细细的石缝。

    当张放搭住韩重向下伸出的手腕,奋力攀上石缝时,回首北顾,百余丈外,谷口之前,近千密密匝匝的虔诚身影,跪拜一地……

    ……

    挤进长达十余丈,如夹壁般狭长的石缝,出现眼前的是纵横交错、密如蛛网的蔓藤。青琰将两把尺刀交给韩氏兄弟,好一阵劈砍,刀锋都砍崩了好几个缺口,总算开出了个出口。

    当四个衣裳勾破、脸颊、手臂、指掌划破出血的少年男女从石缝中出来时,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葱笼绵密、浓郁得扯不开的茂密丛林。

    韩骏与韩重看着手中的铁制尺刀,再扭头看向青琰。青琰咬咬嘴唇,一脸不在意道:“开路吧,只要能救回阿离姊,毁了两把刀子算什么。”

    张放轻轻按了按她的肩膀:“放心,刀会有的,而且会挂满你的腰间。”

    青琰单眼皮一撩:“行,我记下了。我的记性很好的,你可别想食言。”

    张放微微一笑,快步跟上挥刀在前方开路的哥俩。

    这片森林已保存了不知几个世纪,蔓藤纠结,根深叶茂,荆棘密布,灌木丛生。韩骏与韩重挥动着两把并不趁手的尺刀,当做开山刀使用,生生将两把刀片砍成铁片,累出一身臭汗,才开辟出十余丈路径。

    “不成了。”兄弟俩看着手里的钝铁片,摇摇头,交还给青琰,反手拔出腰间的环首刀。虽然这等狭长直锋的长刀并不适宜开路,但总胜过钝刀。

    青琰接过砍坏的尺刀,一直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刀锋边刃固然被砍坏了,但刀尖部分却依旧锋利,当不得刀使,却可当飞剑使用。笑吟吟正待将尺剑还纳腰间,蓦然似有所觉,向韩氏兄弟打了个手势:“噤声!有动静。”

    张放也听到了异响,响声从前下方传来。四人停止利刃开路,而是捡拾之前砍断的树枝灌木,用断藤捆扎成垛,一点点压平前方荆棘,悄然向前推进十数丈,探头望去,眼前豁然开朗。

    他们身处所在,竟是一处断崖,离地五六丈,下方是一个狭长的山谷。谷中乱石密布,隐见积洼,可见在正常年份,这应当是条小河,只是此时已成为干涸的河床。

    就见深谷河床上,一支熟悉的队伍,正和着奏乐,载歌载舞。

    八条巫汉,又一次奏响乐器,巫祝不断晃荡戴着铜面具的脑袋,大袖飞舞,口中发出难明其意的咿呀之声,像抽风一样乱蹦乱跳。两个牵狗巫汉,则立定在山谷东面的密林边缘,面朝幽深暗邃的森林,一脸紧张。

    阿离与那两名童子,此时均已阖上双目,安然静卧于三张铺着红布的蒲席之上,仿佛三道即将上席的美味。

    张放诸人终于放下心来,只要人没事就好,总算赶上了。

    韩骏还刀归鞘,取出角弓,用力将弓身压弯,扣上弓弦。再取出一支箭杆笔直、尾羽细顺、铁镞锃亮的白羽箭搭于弦上,慢慢拉开,请示道:“小郎君,可要动手?”

    张放目测了一下距离,由此处至那巫祝所在,至少有五十米,韩骏能否射出五十米并正中目标?

    “不过二十丈,又有高处之便,当无问题。”韩骏信心满满。

    “好……”张放“等我命令”四字尚未及出口,蓦闻一阵狂吠,声震山谷。

    就见那两只大狗浑身炸毛,冲着密林疯狂咆吠。但不一会,突然呜呜哀鸣,夹起尾巴不住后退。两名牵狗巫汉变色道:“上师,来了,来了……”

    乐声停止,巫祝不抽风了,脸露惊容,边往后退边急急向手下下令:“退,快退……”

    枝叶沙沙,腥风阵阵,日隐云层,天色骤暗,天边似隐隐传来闷雷声,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怖笼罩黑雾岭山谷。

    山君,出现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二章 【狂蟒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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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腥风起处,飞沙走石,草木偃伏,鸟惊兽奔。

    幽绿深邃的丛林里,枝叶簌簌乱抖,探出一颗巨大头颅,这是怎样的一颗头颅啊!

    三角形的头部巨如面盆,有三条黑色线纹,一条在正中位置,两条由眼部延伸至嘴角;一块块巴掌大的鳞片附着其上,闪耀着暗青色的光泽;两颗鸡蛋大小,如同绿宝石般的眸子,在透过厚厚云层,如线射下的阳光下,闪动着邪恶嗜血的幽光;鳞状凹陷的唇窝、腥红分叉的信子、滴答黏稠的涎液、粉色蠕动的血盆大口——这竟是一颗巨大的蟒头!

    随着蟒头倏伸倏缩,水桶粗的蟒身蠕蠕滑出——竟然是一条长近十米、色泽青灰、布满棕褐色网状花纹、体型庞大的巨蟒。

    山君就是巨蟒,巨蟒就是山君。这,就是黑雾岭方圆百里的村民们供奉了近一甲子的“神灵”!

    张放在动物园里也见过不少大蟒,包括号称蟒中帝王的黄金蟒,但从没见过一条体长超过七米的,而这条巨蟒竟然比自己所见过的最大蟒蛇还硕长,堪称世所罕见。动物园里的蟒蛇,就如同它们的狮子老虎同伴一样,只在笼****人观赏,再无凶戾野性。而这一条巨蟒,却令张放想起那部曾轰动一时的大片《狂蟒之灾》。这条巨蟒,无论是颜色、形状、粗细、长度,都与之极为相似,更惊人相似的是——都是食人巨蟒!

    巨蟒一出,距离最近的两只大狗顿时屎尿失禁,四肢发抖,被主人拖死狗一样拖走。所过之处,一地遗矢。

    巫祝与手下巫汉,俱抱着乐器与装满钱财的黑匣,惊慌失措,仓皇急逃。

    巨蟒迫近,巫祝退却,一进一退间,阿离与童男童女,就成为最前沿、最醒目的目标。

    巨蟒游近三名祭品身前,缓缓昂起粗大的巨躯,诡异的蛇眸闪过一抹赤漓漓的凶残,蛇信吞吐,血盆大口一点点张开……

    从巨蟒出现的那一刻起,韩氏兄弟与青琰就吓呆了:长那么大,猎过那么多动物中,最凶残的就数野猪了,但就算是一头可敌虎豹的成年野猪,对上这样大的巨蟒,只怕也是一口吞的事。如此异兽,岂是人力所能敌?

    巨蟒的头高高昂起,巨躯弯成一个堪与大树同高的“S”形,鳞光闪闪的肌肉骤缩、绷紧,犹如一张即将弹射出去的弓矢。

    在巨蟒身下,是三个依旧处于半昏睡状态的活人祭品,那滴坠的蛇涎,就落在阿离身前五尺,而她依然昏沉安卧,丝毫未觉噬身之祸迫在眉睫。

    “阿离姊!”青琰终于忍不住悲叫出声,浑身一软,坐在地上。

    “该死的长虫!冲我来!”韩重猛然跳起来,挥刀向山谷大喊大叫。

    “没救了!”韩骏的箭矢原本指向那巫祝,在巨蟒出现后,又急忙对准巨蟒,但浑身发颤,始终未敢射出。此时一见那巨蟒行将吞噬的状态,就知道一切都来不及了。

    “还、有、救!”

    一个似是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响起,韩骏惊讶侧头,就见身旁的小郎君脸色苍白,鼻尖凝聚一滴汗珠,似坠未坠,身躯微微摇晃,仿佛在与某个看不见的敌人在殊死较量……可是,悬崖上下,方圆二十丈内,哪有敌人啊?

    且慢……那、那是什么情况?!

    山谷之中,众目睽睽之下,就见那本已逃出十余丈外的巫祝,在回首一瞥之际,蓦然浑身巨震,就此止步不动,生生定在当场。手下巫汉惊觉不对,急忙逃回,刚伸手抓住巫祝衣袖,巫祝突然做出一个惊人举动,将所有人雷得外焦里嫩,浑身冒烟——他奋力挥袖甩脱手下执握,拔足飞奔,方向——巨蟒!

    十余丈距离,巫祝居然只用了短短数息。他跑得那样急切,大袖飞扬,乱发如蓬,以至连两只木屣甩飞都不去理会。就那么光着脚板,丝毫无惧被尖石划破,所过之处,留下一个个血色大脚丫印……

    就在行将接近的一刻,巫祝纵身跃上一块半人高的大石,借势腾起半空,从阿离上方划过一道半弧。他跳得那么急,那么高,那么义无反顾,然后——

    一张血盆大口倏忽而下,犹如蟾蜍捕蚊,长鲸吸水,一口就将半空中的巫祝咬住。就见巨蟒一个吞咽,两侧颚肌飞快蠕动,巫祝半声惨叫未及发出,就被头前脚后,生生吞下。接下来,令人肝胆俱裂的一幕出现了——上半身已入蟒口,下半身还在踢蹬,随着巨蟒吞咽加剧,巫祝的腿脚也完全没入蟒口。巨蟒颈项陡然膨胀变形,就象蛇躯塞进了一个大肿块。这个“大肿块”不断滑动,由蛇颈降至蛇腹,慢慢停滞下来。而这个“大肿块”似有头、肩、四肢,恍如一人形……

    当,一声脆响,一副铜面具从蛇口掉落,翻滚两匝,停顿在阿离身前,那黑洞洞的眼窝,透着无尽黑暗,便如前主人此时下场一般。

    “哇!”青琰伏在地上,将早餐全吐了出来。

    韩氏兄弟也只觉喉咙发紧,想吐吐不出。

    “上……上师被山君吞噬了!”那十个巫汉发出惊恐地惨叫,亡魂皆冒,一个个丢狗弃匣,连滚带爬向谷口亡命狂奔。

    巫祝这近似自杀的疯狂举动,莫说韩氏兄弟与青琰,便是其手下都难以理解,除了张放。原因很简单,他就是始作俑者。

    如此超远距离,行将被吞噬的美好生命,此时无论做怎样的举动,都难以挽回了——除了在蛇吻之前,先行塞给它一个食物。

    这个食物,就是那罪魁祸首:巫祝。

    在巨蟒出现后,巫祝心志为之夺,仓皇奔逃,边逃边回首观望,就在回首的一瞬,张放发动了精神攻击。这是他首次在如此之远的距离上施展强制催眠,能否成功,他完全没有把握,但值此生死一线之际,无论如何,都要一试。

    他成功了!

    催眠术是一种意识诱导,无关距离远近。当然,距离太远,缺乏声音及各种手势的辅助,光凭眼神诱导,成功率要低得多。幸好张放的强制催眠术,本就是以眼睛为媒介释放强大精神力,从而实施精神控制的变异之术。但凡目力所及,无所不能。他只用一双眼,就远距离催眠了巫祝,然后释放了一个暗示,驱使其自陷险地。

    当然,如前所说,催眠术有一个最大的禁忌,就是不能指令受术者自残或自杀。因为人在潜意识里都有保护自己的本能,这是底线,一旦踩过这红线,受术者就会惊醒,催眠就会失效。当然,有自杀倾向的人除外。

    张放的强制催眠术再厉害,也不可能让一个心理正常的人自行结束生命,否则那就不是催眠术,而是魔法了。所以,他用的方法不是让巫祝自投蛇口,而是奔跑,在大蛇眼皮(如果蛇有眼皮的话)子底下奔跑。

    张放是医生,却不是兽医,他对蟒蛇没什么研究,但《动物世界》却看过不少。知道但凡是动物,包括蟒蛇在内,人若与之遭遇,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静止不动,因为动物通常都会优先攻击对它有威胁的东西。什么东西有威胁?自然就是运动的物体。

    一边是静止的美味,一边是奔行的猎物,就蟒蛇的本能而言,它会先行攻击移动的物体。这是纯粹的动物猎食本能,无关喜恶。

    被催眠的巫祝,在张放的意念驱使下,正蹦得欢实,甚至在大蛇眼皮子底下大耍空中飞人……结果人是飞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可怜这巫祝也算是这个时代少有的催眠大师了,但碰上张放这么一个异类,终致葬身蛇腹,自食恶果。

    目睹如此恐怖的一幕,韩氏兄弟纵是胆子再大,终究还是少年,包括青琰在内,无不胆栗股战,只想转身逃走。

    张放也想逃,他的目的只想救回阿离,而不是学高祖斩蛇。

    高祖斩白蛇,所谓赤帝之子杀了白帝之子,取而代之,全是穿凿附会,纯属瞎掰。估计也就是刘三某天在砀山睡懒觉,被一条不知死活的草蛇惊吓而醒,怒而拔剑斩之。此后为了政治需要,这条草蛇就升级成神蛇了。

    可是人家高祖斩的或是草蛇、或是水蛇、或是四脚蛇。而今张放面对的,却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超级巨蟒,在芸芸众生眼里,绝对的神蛇!张放可没有《狂蟒之灾》里那群男女主人公那般强悍,人家那是拍电影,打不死,吃不掉的。而他只想投食引开巨蟒,然后救人、走人。

    是的,动物跟人不一样,人是吃着嘴里的,挟着碗里的,盯着锅里的。而动物只要吃饱了,攻击性就会大大下降。蟒蛇吞下这么大一个食物,够它消化好几天了,相信不会……不对,这巨蟒在干嘛?

    但见这巨蟒竟然长尾一扫,将阿离三人卷在一起,缓缓往回拖,看样子竟是想带回蛇窝!若非蛇不食死物,只怕就这一下,就足以绞杀三个脆弱的生命。

    张放脸色都变了,巨蟒居然收集食物,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它是为即将孵出的蛇蛋做食物准备!

    怎么办?张放的脑子正急速运转。一旁的韩重眼见巨蟒正卷着阿离往密林里游动,急怒战胜了恐惧,再顾不得其它,伸手就欲夺韩骏的弓箭。

    韩骏却以手肘顶开乃弟手腕,咬牙道:“让我来。”引弓如满月,咬牙切齿,倏地一放,箭去如坠星,一箭正中巨蟒高高昂起的颈项。

    箭矢破鳞,污血溢出。

    “昂——”巨蟒负痛嘶鸣,声若牛吼,长尾一展,松开阿离三人,摇头摆尾,红信吞吐,向张放等人立身处扑来。

    张放拔剑苦笑——还真逼我学高祖不成?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三章 【斩 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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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住,谁也不要动。”张放断然大喝。他记得曾经看过某一期的动物节目,专门介绍蛇类的。里面提到过,蛇的视力不好,只能看清四五米外运动的人体轮廓,蟒蛇大抵也是如此吧。只要站着不动,籍着树林掩护,巨蟒一时间未必能发现他们。

    张放随即发现喊话纯属多此一举,此时韩氏兄弟也好,青琰也好,全被唬得手脚发软,根本站不起来。相比之下,张放还算好的,至少他还能站得稳,并拔得出剑。深邃的黑瞳里,倒映着那如同传说中的蛟龙一般的巨蟒汹汹而来的巨影。巨蟒所过之处,飞沙走石,河床被犁出一道道深痕。最碜人的,是蛇腹那人形肿块……

    这个世上什么人的胆量最大?答案是:一是与死人打交道的人,二是与疯子打交道的人,张放都占全了。再加上这条巨蟒再大,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条大蛇而已,也不是头一回见(当然,只在影视作品里见过),这心理自有优势。

    反观韩氏兄弟与青琰,何曾见过如此巨物?更加上“神灵”阴影影响,在射出含愤一箭之后,全然不知所措。

    不过,还好,不管是被吓的,还是听从张放的警告,总之,三人全呆立不动。

    巨蟒游近,蛇尾盘卷,蛇身努力昂起,蛇信频吐,探测方位。

    悬崖离地五六丈(汉丈,相当于现在三四丈),蛇身近十米,而且蟒蛇这种软体动物与一般动物不同,需圈尾盘躯,最多只能支起大半身躯,结果距张放等人所在的崖壁顶尚有三四米,根本够不着。

    张放一见大喜,急切对韩骏道:“快!快放箭!把所有的箭矢全射出去!”

    韩骏大汗淋漓,吃吃道:“小郎君,不行啊,若激怒巨蟒,随时可跃起攻击……”

    “绝不会!哎,没工夫解释了,快拿弓箭来。”张放顾不得解释,伸手抢过韩骏手中弓矢。他的箭术再不行,射几米外的目标总不会有问题吧。

    张放敢于如此近距离攻击巨蟒,自有他的道理。蟒蛇攻击猎物,不外乎两种方式:要么以身躯缠卷绞杀,要么张口吞噬。此时张放诸人居高临下,得地利之便,巨蟒根本没法甩尾卷绞,只能吞噬。可是,眼下这巨蟒还能吞噬吗?

    蟒蛇在进食之后,没有完全消化之前,基本不会再捕食第二个猎物,所以这个时候巨蟒那张可怕的大口,恰恰正是最无威胁之时。别看韩氏兄弟算得半个猎户,论起对某种特定动物习性的了解,远不能与从资讯大爆炸时代来的张放相比。

    张放几步冲到悬崖边,对准崖壁下不断伸缩的蟒头开弓引箭,只待巨蟒张开大口时,便一箭射入。只是蟒蛇除非吞噬猎物,通常情况下哪会随便张口?

    张放等了好一会,始终未等到巨蟒张口,唯恐错失良机,一咬牙,举弓瞄准,绷地一声,箭矢绝弦而去。

    在八只眼睛紧张的追蹑下,箭矢疾劲,一闪而没,正中巨蟒……

    韩氏兄弟与青琰跌足而叹:“可惜!”

    张放却兴奋挥弓:“好极!”

    什么情况这是?

    这一箭,射中了巨蟒嘴角左边的小窝,这个部位骨质较硬,箭矢射入三分后便卡在软骨上,血都没出几滴,故此韩氏兄弟与青琰大呼可惜。

    张放却知道,他这一箭,正中要害。

    蟒蛇这个部位,叫唇窝,是蛇类动物感知猎物最重要的器官之一。蟒蛇捕猎,一靠腹部感受地面震动;二靠蛇信探测温度与方位;三靠眼睛察看猎物轮廓;四靠唇窝对热源的感知。

    蟒蛇唇窝对热源感触灵敏,能分辩四五米外千分之一摄氏度的温度细微变化,从而使猎物形成热量分层的具象——从某种程度上说,蛇其实就是睁眼瞎,而唇窝,就是它的眼睛。

    这些知识,只需看上几期动物世界中关于蛇类的专题,就不难懂得。而韩氏兄弟与青琰,又哪里会了解这些看似简单,却绝非这个时代人所能知晓的知识呢。

    果然,巨蟒中箭,昂起硕大狰狞的脑袋,发出如婴儿啼哭的嘶鸣,蛇口大张,几乎达到一百八十度,蛇口里那根粗大的喉管都看得一清二楚。接下来,令人惊骇欲绝的一幕出现了——蛇躯一阵痉挛,颈项陡然鼓胀,整个蟒头完全变形。随后,哇地一下,吐出一个浑身包裹着黏稠液体、热气腾腾、被溶蚀得面目全非的人形物体来。

    这、这是巫祝?!

    这半溶解的腐尸、泛着浓烈酸臭的气味、恶心的呕尸场面,最终令韩氏兄弟也都吐了个稀哩哗啦。至于青琰,已经在吐胆汁了。

    张放什么恶心臭味没闻过?什么吓人场面没见过?此刻却也有种反胃的感觉。但这个时候,他已经顾不得身体的种种不适了,因为巨蟒搞出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不是为了吓人,而是为了清空肚肠,然后——食人!

    下一刻,巨蟒长尾鞭地,尘土飞扬,沙石激射中,巨蟒借力腾空飞起,硕大无朋的蛇躯,灵活异常缠上悬崖边一棵老树斜伸出的粗大枝桠。

    这一下,主客易势。方才还是张放等人占据地势之利,转眼间,就变成巨蟒居高临下。

    “糟糕,快跑!”

    张放大叫一声,拖起青琰便跑。韩氏兄弟也互相扶持着,跌跌撞撞向来路奔跑。

    身后是一声憾人心魄的昂吼,随即响起披荆破棘的沙沙声。张放、青琰、韩骏、韩重四人头都不敢回,顺着先前开辟的路径疯狂奔跑。衣服被勾成丝条、手足被划出无数血痕、草履甩脱半只、头发披散如蓬……他们什么都顾不上了,只是一个劲狂奔,谁落在后面,谁就是下一个腐尸。

    这样的亡命狂奔,只持续了短短十几秒,然后,就是青琰绝望的叫声:“惨了!”

    青琰跑在最前面,她的眼前,出现一条上宽下窄,长达十余丈的狭长石缝。这是他们之前穿过黑雾岭的那条捷径,此刻,却成为要命的捷径。这条狭长石缝,需侧身而过,别说跑了,便是欲疾走亦不可得,必须侧身滑步而行。在这争分夺秒的要命关头,这样走法,简直就是麦当劳的快递小伙——送餐啊!

    前有石缝,后有巨蟒,怎么办?怎么办?!

    四人的脚步放缓,脸上露出绝望之色。

    “幺郎,你保护小郎君与青琰先走,我来挡上一挡。”韩骏突然停下脚步,脸色呈现异样的苍白,用力拔出环首刀,转身迎向巨蟒。

    “二兄,不可!”韩重拔刀冲到兄长身边,嘶声道:“玩刀,你不如我,还是你先退,我顶着。”

    “谁也别争了,赶紧给我全进石缝。”张放跌足大叫,“在石壁外,巨蟒一个甩尾,就可轻易将你二人绞杀。进石缝,巨蟒就只能一个个吞食,至少我们有抵御之力……”

    韩氏兄弟只是关心则乱,一经点拨,顿时醒悟。眼见巨蟒那狰狞的大头已近在咫尺,慌忙撤下兵刃,掉头就跑。

    巨蟒游行的速度原本就比四人快,加上韩氏兄弟先前停顿耽搁,此时巨蟒的信子都快舔到韩骏的后脑勺了。

    眼见跑在最后的韩骏难以幸免,张放停下脚步,再次张弓搭箭。危机关头,容不得他专心瞄准,几乎是应手而射。不出所料,利箭从巨蟒下腹擦过……但巨蟒却发出“呱”地一声长嘶,下腹标血,其上颤巍巍插着一把飞剑。

    不消说,飞剑是青琰役掷的。遗憾的是,她的准头固然极好,却因人小力弱,这一剑只破皮入肉三分,蛇躯肌肉一收缩,剑就挤出掉落。

    张放扭头大吼:“射唇窝!”

    可惜,他叫慢了一步,青琰的最后一把飞剑已脱手掷出,目标——蛇眼!

    几乎所有的动物弱点都是眼睛,眼睛一伤,就算是虎豹,也得铩羽而逃。青琰也没少狩猎,对动物的弱点有天生的敏锐,因此一击无果之后,迅速射击弱点。可惜,偏偏蛇类就是个例外,蛇眼只是辅助捕食器官,真正的捕猎杀器,是唇窝。

    “呱!”飞剑入目,蛇嘶震空。

    这狂怒而凄厉的嘶吼,远远滚荡开去。

    山脚下的班沅君主婢,山谷外满地伏跪的人群,无不耸然动容,千百道惊惶困惑的目光,齐齐投注向云雾笼罩的黑雾岭——那里,发生了什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斩 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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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崖上,石缝前,激战正炽。

    青琰准头惊人的一记飞剑,令巨蟒痛极惨嘶,长尾扫处,荆棘草枝,漫空飞舞;粗若人腿的树杆枝桠,拦腰折断。现场好似刮了一场龙卷风,满地狼藉,声势骇人。

    正因了青琰这一剑,张放与韩氏兄弟才得以摆脱追咬,一个接一个钻入石缝。当韩骏最后一个挤进石缝时,身后传来嘭一声巨响,无数碎裂石屑激射,打得韩骏背部刺痛。韩骏骇然扭头,正见一截长长的巨尾从眼前掠过,不由惊出一身冷汗,倘若此刻还在石缝外,只怕下场也跟这碎屑一般。

    蛇是钻洞的,同样也不惮钻石缝,但问题在于这条长长的石缝道上宽下窄,呈漏斗状,最狭窄的底部,只容人侧身而过,粗如水桶的蛇身,根本钻不进来。

    巨蟒呱呱叫声震耳欲聋,就算是再不了解蛇性的人,都能听出其中饱含的愤怒。天空中云层越来越厚,越来越黑,蟒首高高昂起,仿佛乌云在头顶聚集。那蛇眼上颤巍巍的剑柄,不断流淌的污血,乌青发亮的鳞片,火焰般的蛇信……恍若一副混沌之初,远古洪荒,人与异兽大战的震憾场景。

    “终于出来了!”

    青琰与张放,一前一后从石缝从跌出,趴在杂草丛中,大口喘气,互相看去,彼此脸色都是灰灰的。

    张放喘息未定,扭头看去,前方韩氏兄弟狼奔豕突,拚命挤逃,后方裂隙间若隐若现的巨大蟒头,灰冷的独目闪动着复仇的怨毒。

    望着巨蟒渐渐弓起的身躯,张放蓦然想起一事,一下跳起来,对正要冲出石缝的韩氏兄弟大叫:“韩骏,别忙着冲出来。你一出来,巨蟒失去目标,难保不跳过这道石缝,那时我们除了跳崖,再无路可逃了!”

    韩骏一向机敏,闻言立即醒悟,停下脚步,急切道:“那我怎么做?”

    “拿着弓箭!”张放将弓矢扔还给韩骏,“用这个吸引巨蟒,当你抬头看到我的时候,就是冲出石缝之时。”

    “什么……抬头?”韩骏尚未想明白,张放的身影已从眼前消失。

    若从高空俯视,可以看到一线天石缝中,韩骏箭扣弦上,强抑恐惧,仰首指向目标,而巨蟒则慢慢将蟒首及大半身躯探进来。韩骏距离出口不过十几步之距,而这条石缝长达十数丈,巨蟒根本无法将全身探进来,更不敢将身躯压到底。面对猎物的挑衅与威胁,巨蟒退之不甘,进而受限,一时僵持不下。

    韩骏的两臂越来越酸胀,越来越无力。持续开弓可是需要相当的臂力与持久的韧力,韩骏箭术虽佳,臂力却平平,如何吃得消。正当他手臂越来越下垂时,忽听身后出口处青琰一声欢呼:“爬上去了!”

    韩骏一怔,什么爬上去了?就在这时,他一直仰着的视线中,出现了两个人。

    小郎君!幺郎!

    他们何时竟爬到了高达十余丈的山顶?

    韩骏终于明白小郎君先前所说的意思了……下一刻,瞳仁里的两个人影,拔剑擎刀,义无反顾,纵身跃下。

    若是在正常情况下,从十余丈高的山顶跳下一线天,基本上是十死无生,但是,若有一条超级血肉软垫的话……

    巨蟒此时全部注意力正贯注在韩骏身上,大半蛇躯已探伸进石缝,高度距地面约七八丈,根本没察觉在头顶上方,两个双手反握刀剑,高举过顶的玩命家伙,正从天而降。

    噗!噗!

    呱!吼!

    剑尖深深透颈而入,大股黑血顺剑脊两侧血槽狂喷而出;刀锋破鳞,穿肌断椎,污血也似不要钱般四下喷洒。

    倏遭重创的巨蟒蛇躯一拧,惨嘶着从半空重重砸落。

    韩骏被那从天而降的阴影笼罩,慌得甩掉弓箭,没命价朝出口挤去。

    嘭!身后尘土沙石飞扬,长虫般的巨蟒,被两侧岩壁刮蹭得血肉横飞,蛇尾疯狂乱甩,而头部及大半蛇躯则被狭窄的石缝漏斗底牢牢夹住,动弹不得。

    张放强忍着被震荡得几欲折断的双腿,以及被两侧崖壁磨蹭得血淋淋手臂传来的剧痛,拚尽全身气力,双臂叫劲,小宇宙爆发:“死开!”

    咔嚓!一颗脸盆大小的三角形狰狞蟒头,生生绞断,尸首分离,血喷寻丈,直如水管爆裂。

    ……

    一只苍鹰从黑雾岭西南上空飞掠而过,当经过一条狭长的石缝时,仿佛受了惊吓,一声唳鸣,双翅倏展,身形陡然拔高,慌慌张张振翅逃去。

    猎食凶禽尚且如此,更莫说山中林间飞鸟走兽了。以此为中心,方圆数十里,鸟兽俱无,一片死寂。

    不知过了多久,瘫软如泥的张放才慢慢回过气来。现在他就倚坐在巨蟒长龙般庞大的躯体上,滑腻腻、软绵绵,带着几分沉甸甸的厚实感,象躺在家里的弹簧床。只是那种恶心的腥臭与好似水管爆裂般喷涌的污血,所散发出的刺鼻腥臭,中人欲呕,难受之极。

    张放在青琰扶持下,勉强站起,两条腿仿佛不属于自己,整个麻木了。无论谁从二、三十米高空跳下,哪怕有个超级大肉垫,那股反震之力也够呛,张放两腿没断,已是侥天之幸了。相比之下,韩重可就倒霉了。

    韩重在空中一刀扎入巨蟒身躯,巨蟒负痛急剧扭动,身躯不断抽击两侧岩壁,枝藤折飞,碎石纷坠。韩重好似玩具一般,被拍得骨折筋断,口吐鲜血,若非跳下之前他以布条将手腕与刀柄牢牢缠住,早不知被甩到哪去了。一坠入石缝底,当即昏死过去。

    此刻韩骏正抱着满身尽赤,分不清是人血还是蛇血的兄弟,悲恸失声。

    “扶……扶我过去。”张放顾不得手脚剧痛,以剑做拐,再加上青琰半扶半抱,勉强挪到韩氏兄弟面前,先伸手触了触韩重颈动脉,随即大大松了口气,“还好,死不了。”

    青琰眼圈发红:“可是出了那么多血……”

    “未必都是人血。”张放检查了一下韩重躯干四肢,确认其左臂桡、尺骨骨折,左肋第七、八肋骨骨折,双足踝关节扭伤,全身大面积划擦伤、挫裂伤,目前尚未明确是否伤及内脏及颅脑。

    “去砍些树枝蔓藤,做副担架,再砍两根三尺长的直木枝,我要给幺郎正骨。”张放说完,再也支撑不住,瘫坐在地,无力动动手指,“去吧……”

    韩骏含泪点头,持刀去砍木枝,而青琰则跑进了树丛里,再出现时,手里已多了两幅赭色的柔软锦帛。青琰将锦帛撕成条,小心为张放裹两臂伤口。

    张放一眼就认出,这锦帛就是自己上回让阿离裁衣后剩余的布料。记得昨夜在阿离身上也看到过,当时见她用来做贴身亵衣,如此说来……张放瞄了一眼青琰,女孩清秀的脸蛋漾着一抹羞臊。

    张放话到嘴边,又吞进肚里。有些事,可做不可说,心照不宣可矣。

    吃力地为韩重正骨毕,张放都累虚脱了。聊可安慰的是,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韩重伤情没有恶化的迹象。如果颅脑及内脏没有受损,只是伤筋动骨的话,以韩重的体质与年纪,预后还是比较乐观的。

    松懈下来之后,张放才注意到,他们忙活了大半天,居然全是在蟒蛇背上完成,整个将蛇背当软垫了。

    看着这条长龙般的巨蟒,几乎占据了整条峡缝的蛇躯,四人或坐或卧其背上,渺小得就象牛背上的蝇虻……而就是这样四个渺小的人,活杀了一条罕见巨蟒,当真有一种恍如迷梦的感觉。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五章 【甘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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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良久,韩骏才喘着气问道:“我们……怎么下山?”

    张放沉吟道:“咱们攀上来的后山……已经不可能下去了,前方又是悬崖……或许能找到一条入谷的路。这样,阿舍,你在这守护幺郎,青琰随我入谷,我们从谷口出去,叫人帮忙,总得安全将幺郎抬下山才好。”

    韩骏有些担心:“可是,小郎君的伤……”

    张放摆摆手:“无事,皮肉之伤而已,已经结血痂了,走道还是可以的。走吧,我们去看看阿离。”后一句话,是对青琰说的。

    张放所料不差,确实有入谷的小径,只是多年无人走动,蔓藤纠结,杂草丛生,早已掩盖难辨。二人手持木棍,拨拉搜寻,费了不少工夫,总算找到了一条下山道路。尽管很不好走,但总胜过从悬崖索降。

    山谷静谧深邃,林幽雾涌,若大森林,竟然未闻鸟鸣虫唱,安静得几乎掉根针都能听见。若非地上那一道道被犁得土翻石乱、触目惊心的痕迹,完全无法想像,之前发生了一场何等惊心动魄的生死激战。

    “阿离姊!”青琰见阿离仍俯卧在红毯蒲席上一动不动,惊呼着放开张放的手臂,扑向阿离。

    “青琰,别碰她!”张放及时阻止青琰。对于被深度催眠者来说,无端惊醒,会使身体产生一些不良反应,诸如头晕、疲劳、精神不振、注意力分散等等。

    以张放眼下的身体状况,要施展强制催眠力不从心,但使用唤醒术还是可以的。

    张放吃力蹲下,伸手轻抚阿离头顶秀发,耳语道:“……阿离,你睡得很好,很舒畅……现在,醒来吧。”

    随着张放最后一声呼唤,阿离剪水双睫不住颤动,慢慢睁开眼:“……是,小郎君?还有,青琰!”

    张放也挺纳闷,阿离明明什么都看不清,却如同眼睛完好之人一样好使,难道真有第六感?

    “阿离姊……”青琰一下抱住阿离,带着失而复得的喜悦,她有太多的话要与阿离分享……但张放一句话就打断她的念想:“青琰,现在不是说闲话的时候,把这里收拾一下,赶紧出谷,幺郎耽搁不起。”

    青琰悚然而惊,乖乖领命。

    张放所谓收拾一下,指的是把那一箱财物妥善埋好。今日出生入死,如果什么好处都捞不到,这买卖可就亏大了。别的不说,自己与韩重的汤药费总得有个着落吧?还有,那条巨蟒,别的不说,蛇胆就是好东西,清肝明目,对阿离太有用了。

    青琰在捡拾散落的钱币时,一个幽亮的物什引起她的注意,拾起一看,立即呸了一口,咣当扔地上。

    “什么东西?”张放闻声走过来,好奇拾起,原来是那巫祝戴在脸上的青铜面具。此物作工精良,铜质极佳,粗犷流畅的雕刻手法,夸张的造形,颇具神秘感,很有几分三星堆青铜人面的风格。

    这玩意放个几千年可是宝贝啊!张放随手丢进黑匣里,权当是今日生死斗的纪念品吧。

    张放并未唤醒那对童男童女,毕竟他们三人对这两名孩童而言,也是陌生人。一旦安抚不好,孩童惊吓乱跑,这荒山野岭的,后果不堪设想。最好还是等他们的父母入谷来领人,届时再唤醒不迟。

    收拾妥当后,张放柱着木拐,来到崖壁下,深吸一口气,仰头振声大喊:“阿舍,将蟒头扔下来!”

    ……

    黑云低垂,雷声隐隐。黑雾岭谷口,百姓依旧黑压压跪坐一地,人人面带惊羡,听着那十名从谷中逃出的巫汉口沫横飞,连比带划地宣讲,上师如何与山君互动,如何得山君垂青,携之一同入谷修仙去也……

    突然,人群中有人惊呼一声,伸手指着谷口,抖抖索索,说不出话。随即越来越多惊呼声,此伏彼起。被搅了兴致的巫汉们大为不悦,一齐扭头望去,原本一脸不引为然,刹时变得目瞪口呆。

    就见谷口处,蹒跚走来一男二女。少年虽血迹斑斑,发束散乱,衣衫破烂,颇为狼狈,浑身却散发出一种凌厉气势,犹如一柄饱饮鲜血的出鞘利剑。少女也是纤纤弱质,娇柔可人。这样的三个人,当然是吓不住人的,真正吓人的,是少年拖拽在身后的藤网里兜着的可怕东西!

    少年将栓连着藤网的藤条背负于肩,一步步走上土台,立定,面向众人,将藤网一抖,一颗硕大狰狞的蟒头滚出来——嚓!一剑生生将蟒头钉住。

    “这个东西,你们都认识吧?”张放一手按剑,一脚踏于蟒头之上,目光缓缓巡视全场,有心也来个群体性催眠。可惜,身体与精神状况不允许。

    “这……这是……老天!这是长虫的首级……”诸臾发出惊呼。

    “好大的长虫!老汉活了六十余年,从没见过如此巨物……”

    “黑雾岭是山君修行之地,怎会有长虫?”

    张放伸出一根手指,在胸前摇了摇:“不,这就是你们口中的‘山——君——’!”

    现场一片寂静,倏地一名巫汉嘶声大叫:“他杀了山君的神兽!他破坏了祭礼!山君震怒,十年不雨啊!”

    其余巫汉也省过神来,大呼小叫:“没错,那是山君的座骑,我等亲眼见过。大胆贼徒!竟敢残杀山君神兽……我等都会倒大霉的……”

    十名巫汉一齐鼓噪,台下群情汹汹,许多村妇指着台上的张放大声咒骂,更有以手举天,放声大恸者。维持秩序的乡佐民壮,在巫汉们的鼓动下,竟然持兵执索,向土台扑来。

    张放呆住了,臆想中欢呼雀跃,拥戴“屠龙英雄”凯旋的场面,怎么变成眼下这个样子?我来错时空了吗?

    “不要抓小郎(张)君!”

    台下远近处,四个少女齐声惊呼,拚命想奔过来,却被汹涌人流推挤更远。

    “人倒霉起来,真是喝凉水也塞牙啊!”张放苦笑松开剑柄,两臂张开,摆出一副束手就缚的架势。

    让官府拿住,有班沅君从中斡旋,不会有大事,总好过落到几百癫狂的百姓手里。看着台下森森如林的手臂,仿佛《生化危机》里僵尸密密麻麻的惨白手臂……张放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唔?不对。张放抬头,鼻尖一凉,有什么冰凉的液体打在鼻尖、额头。伸指一抹,这、居然是……

    “下雨啦!下雨啦!天开眼啦!”

    “这是……上苍接受我等献祭了!”

    “不是说……会触怒山君么……”

    “啊!说不定是魔物被斩所致……”

    天降甘露,巫汉们的慌言不攻自破。

    雷声轰鸣,雨势渐大。台下百姓沸腾了,黑压压跪倒一片,望天而拜,喜乐无极。

    原本要拿人的吏胥,也面面相觑,进退维谷。最终还是随着百姓一道,拜倒在泥水中。

    “其实最应感谢老天的,应当是我啊!”

    暴雨如注,雨雾蒙蒙,满目伏跪,唯有一人卓立高台,张臂向天,喃喃自语。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六章 【暗流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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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戚里。

    东面是北宫,南面是未央宫,西面是桂宫,北面是东市。里坊宅第多为当朝权贵府邸,以及公车司马衙署区,因处在未央宫之北,故有“北阙甲第”之称。

    汉代长安城是在秦兴乐宫的基础上建立的,因此先有宫后有城。由于是依秦时宫殿旧址而建,形状曲折如斗,远远不能与唐朝那“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的整齐规模与大气磅礴相比。

    由于地形局促,加之宫殿众多,占据了大半个长安城,因此多数官员与豪强,只能居于长安外郭。能够在这寸土寸金的长安中心“北阙”占得一处宅第,非当朝一等一的权贵人物,或是帝国的元勋后裔,那是想都不要想。

    黄昏,夕阳余晖斜照在桂宫与戚里之间的华阳大街上,在十二城门守吏闻鼓鸣号,即将闭阖之时,一骑快马飞一般从西北横门驰入。门卫守卒刚迎上前,马上骑士从怀中掏出一块牌子,向守卒一亮,两名守卒立即满面堆笑,拱手行礼,张口欲言。骑士却一阵风飞驰而过,扬起的尘烟将两名守卒笼罩其中。

    尘烟散尽,两名灰头土脸的守卒却依然保持拱手微笑之礼,一张口,喷出一嘴“黄烟”:“……贵人,慢走……”

    此时东市、西市俱已收市,街道行人渐稀。风尘扑扑的骑士,顺着华阳大街,飞驰入戚里。

    汉朝的闾里,与唐朝的里坊一样,有里(坊)门、守吏。在北阙甲第这等所在,哪怕是二千石高官,也须下马落车,趋行而入。这骑士纵是心急,也不敢逾制,入里门后,将腰牌交与里正验看,然后牵马疾走。行至街道中后部,一户厚石高阶、朱漆大门的宅第前,将缰绳系于栓马桩,急匆匆走到一旁的侧门叩响门环。

    大户人家,权贵宅第,大门非贵宾光临,例不开启,平素往来,只走侧门。

    少倾,侧门开启,一名年轻仆役应门而出。头戴帻巾,交领短襦,足登布履,虽是仆役打扮,却干净整洁。

    年轻仆役一见来人,啊了一声,面露惊喜之色,退后两步,恭谨行礼道:“陶护卫回来了。”

    骑士急切道:“杨管事可在?”

    “在……”

    “快带我去见他。”

    眼见陶护卫神情急切,应门仆役不敢耽搁,急忙在前引路,前往杨管事所在的“外堂”。

    杨管事是这府邸外院的管事,除了管理外院日常洒扫、维护、迎客接待之外,并对前来府上拜会主人的客人进行筛选。哪些必须禀报,哪些可不予理会,哪些可做主婉拒……亦是其最主要职能之一。换言之,主人在府与否,需先询问杨管事。所谓侯门深似海,随便问一个应门的小厮,哪可能知晓呢?

    陶护卫一见杨管事,劈头一句话就是:“杨管事,君侯在府否?”

    杨管事见到陶护卫,显然颇为意外,从案几后站起,拱手作礼,道:“陶护卫,旬月不见,想必是出府公干,这一身风尘,可是辛苦了。哦,你要见主人吗?这可有所不便……”

    陶护卫急道:“君侯不在府上吗?”

    杨管事道:“那倒不是,主人这几日尊躯有恙,并未外出。已有多位朝臣勋贵前来拜望,方才送走最后一批探望者。难得歇息,若无要事……”

    陶护卫啊了一声,紧张道:“君侯尊躯是否要紧?”

    杨管事摇头:“据宫中卢医侍所说,无甚大碍,只是郁结于胸,情志有损而已。”

    陶护卫大大松了口气,面露笑容:“在下带回的消息,相信可令君侯心怀大畅,不药而愈。”

    杨管事将信将疑,到底还是应陶护卫之请,将其回来的消息报入内府,果然,内府很快传来消息,召其入内。

    “属下奉君侯密令,率府中一干卫士,一路西去,沿途打听,重点是那陀螺山事发之地。但未至此处,便听到一桩奇闻……”陶护卫将发生在黑雾岭“甘露金童”之事,一一道来,末了总结道,“属下仔细向多位当日目睹此事件之乡民反复询问,确认那‘甘露童子’之形貌与公子极为肖似。属下生怕君侯及主母焦虑忧心,故此让卫士继续查询,属下先行返回报与君侯。”

    这是一间陈设典雅而不失华贵的会客室,窗格涂朱,四壁施彩,地面铺着雪白的苇席,一张漆黑发亮案几,四边饰以云纹,案几上摆放着白玉笔筒,一卷半铺开的简书,案几后面则是四扇描绘着梅兰竹菊的汉白玉石屏风。

    此刻在这屏风与案几之间,正有一名系着青色抹额,年约三旬出头的男子,以手支颐,沉吟不语。这男子面如冠玉,长眉凤目,鼻直唇薄,三绺长须垂胸,一袭白袍,极为儒雅俊朗。

    男子正沉吟间,屏风后倏地闪出一人,伏倒在男子怀里,哀声道:“夫君,无须怀疑,定是咱们的孩儿无疑!咱们的孩儿没死!”

    屏风后闪出之人是名美妇人,不过三十许人,容颜清丽,身段婀娜。若是张放看到,必定大吃一惊,因为“他”与这美妇人的相貌,实在太过相似了……

    陶护卫赶紧伏身垂首,不敢抬头。虽说主母于屏风后窥听,此举于礼不合,但想来必是心系爱子,完全能够理解。

    男子轻拥爱妻,犹豫道:“咱们的孩儿是何等样人,你我还不清楚么?他如何能杀得了一条巨蛇?而且,若真是他,为何时近两月,竟未归来?”

    美妇泣道:“所谓母子连心,妾身已有所感,定是孩儿无疑。或许孩儿有苦衷,或许是有危险……夫君、夫君一定要将咱们的孩儿安然带回啊!”说到后面,已紧紧抓住丈夫手臂,一脸哀婉恳求。

    男子轻吁口气,目光终于坚定,沉声道:“陶晟!”

    “属下在。”陶护卫顿首而应。

    “你与护卫邓展,再率八名卫士,立即启程,前往陀螺山、黑雾岭两地,全力调查,务必找到那肖似公子的少年。”

    “谨遵令谕……”

    “记住,找到人,你们才能回长安;找不到,你们也不必回了!”这句话是女主人加上去的,声音冷漠,不带丝毫感情。

    陶晟深深伏首。

    ……

    是夜,长安另一处豪门宅第集中地“尚冠里”,昔年宣帝朝第一权臣、大将军霍光宅第之旁的一座府邸内宅,纱窗透光,两个交头接耳的剪影絮絮低语。

    “继祖兄,小弟刚从侯府得到消息,那小子……可能没死。”这声音较清朗,尽管压低嗓音,显得颇为低沉,听上去却似是年轻人。

    “怎么可能?那剧辛可是万章门下三大剑手之一,号称‘五步杀人剑’。纵然其所雇的盗贼失手,只要其人亲自出马,也断不会失手,怎地……”这声音同样年轻,只是与另一人相比,显得尖锐浮臊。

    “可是剧辛已整整一月未有消息传回,甚至其人迄今杳无音信,此前我等都已有所怀疑……如今已有确凿消息,有酷似那人之少年出现在北地方渠黑雾岭一带。继祖兄,你也知道,这世上能长得如那人一般容貌之少年,只怕这富贵如云的长安城里都找不出几人,更遑论北地那穷恶之地。肖似?只怕十有八九便是。”

    继祖兄一窒,咬牙切齿:“非是我不愿相信,实是不敢相信,那剧辛的本事,你我可是亲眼见识过的,端是了得。本想待其奏功而返,便收入门下,保他一个前程,不成想……混帐!既然‘五步杀人剑’不行,那我再找万章,让他将门下两大剑手一古脑派出去……”

    那低沉声音急忙劝阻:“继祖兄不可!眼下侯府已派出郑展与陶晟两大护卫,此二人俱是君侯贴身护卫,郑展勇悍,陶晟精明,一旦让他们发现端倪……”

    “那就把他们一块干掉!”继祖兄恶狠狠道。

    “不可,此二人还带了八名侯府卫士,而在外调查之卫士亦有近十人。如此之多的人手,莫说万章门下剑手能否敌得过,便是这两大剑手可以一敌十,倘若杀不干净,只须走脱一个,便有可能牵连你我二人啊!”

    继祖兄沉吟起来:“唔……有理,然则我们就此罢手?我出不了这口恶气,你也没机会坐上……”

    那低沉声音干咳一下,不露痕迹截断继祖兄的话,义愤道:“小弟之事,与继祖兄所受屈辱相较,何足为道?继祖兄是什么身份?五陵少年谁敢不给继祖兄脸面?偏是这小子依仗祖荫,夺人所好,纵是匹夫亦冲冠一怒,况乎堂堂中书谒者令之谪子邪?”

    继祖兄半响没吭声,只是不停喘粗气,显然想起旧事,怒气难遏,终于,带着咆哮音低吼道:“那你说,该如何收拾这小子!”

    那低沉声音缓缓道:“小弟初闻此事,也颇感棘手。不过,我府中有一门客,曾任北地郡三水属国都尉署佐吏,经此人一言提醒,小弟倒有个主意……”

    “哦,贤弟有何妙计?快说来听听。”

    “三水距陀螺山、黑雾岭,都是极近,此地多为归伏我大汉之匈奴人。这些夷狄,只要有好处,杀人放火都干。我们只须如此……”

    声音越来越低,良久,一阵夜枭般得意的笑声桀桀响起,惊飞数只宿鸟。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七章 【画 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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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河城,都尉署,农都尉班况焦灼的心情,随着一场及时雨的到来,终于得到缓解。

    不容易啊!近两个月来,严酷的旱情,已将他折腾得食难下咽,睡不安寝,整个人瘦了一圈,光是急报就往长安送了三份,朝廷都已做好了赈灾准备。

    万幸,上苍开恩,天降甘霖,避免了一场人间惨祸。不过,似乎有传言,这场甘霖,别有因由。班况不是采风使,对这种风闻之事,向来不予理会。旱情缓解,他这位农都尉要做的事并不因此而减少:统计各地受灾情况,开展救灾补种措施,筹算今岁减产数量,调整明年赋税征收……种种事宜,绝不比受灾来得经松。

    班况年不过四旬,面目清俊,长须垂胸,仪表出众,显然年轻时也是个美男子。此刻他身着一袭宽大的青色朝服,跪坐于公案后,手持朱笔,批阅简牍,极为勤勉。事实上,班况就任上河农都尉四载,连年课考第一,朝中声誉良好,极有可能再上一个台阶。但今岁一场十年不遇的大旱,险些毁了前程。如果旱情继续下去,别说升职了,他这个农都尉的位置能否坐稳都是一个大问题,若旱情严重,秋粮绝收,引发民变,甚至有可能被褫职论罪。

    幸好天不绝人,普降甘露,只要及时梳理北地农事,尽量挽回损失,再疏通朝臣。如此,纵然今岁升迁无望,但保住目前位置,还是没问题的。以班氏在西北的声望,若非天灾,人力岂能奈何?

    班氏兴盛,始于先祖班壹,这是个传奇人物。时值秦末,班壹为躲避战乱,举族迁居楼烦(今山西宁武、保德一带),以牧起家。至汉孝惠高后时代,便以财富称雄边塞,堪称西北畜牧之王。有牛、马、羊数千群,史称其以财雄边,出入弋猎,旌旗鼓吹,俨然帝王景象,年百岁以寿终。

    班壹非但积累了富比王侯的财富,更奠定了班氏一门,在西北的强大实力与影响力。此后班门之中,以其财力及影响力,子弟屡屡出仕。班壹子班儒,官至陕州郡守;其孙班长(嗯,就是这个名字),任上谷太守;班长之子班回,以茂才为长子县令;班回生子班况,举孝廉,为郎官,官至上河农都尉。

    班况目下有三子一女。长子班伯,通晓《诗》、《书》,被举荐入朝为郎官;次子班游,博学多才,好黄老之学,亦在朝中任议郎;三子班稚,颇具才学,年不过十八,便就任三水都尉署司马;便是那不满十二岁的小女儿班沅君,也是琴棋书画,诗赋女红,无所不精,是远近闻名的小才女。

    班氏一门,传到了这第六代,已尽涤暴富之气,俨然诗礼传家的书香门第。

    正因这家风清誉来之不易,班况才格外珍惜,勤勉努力,倒不完全是迷恋官位。对班家这等底蕴深厚的大族而言,官可以不做,但只能自己请辞,绝不能因施政差池而被撸。仕途中若有这样的污点,才真正是家族的耻辱。

    班况批阅公牍之余,暗暗感叹,上苍待我班况,果真不薄啊……

    衙室外有门吏来报:“禀都尉,时曹掾龚禧求见。”

    “龚禧,他来见我何事?”班况颇为惊讶。时曹掾,为县属胥史,主时节祭祀,属礼官之一。每岁除了春秋两季的祭祀之外,平日里甚少会面。虽然如此,但下属求见,自无拒绝之理,班况点头道:“请龚掾入内。”

    龚禧四十出头,形容儒雅,这是自然,主持祭祀礼仪的官员,外形必须符合人们心目中道貌岸然的形象。不过此刻龚禧所做之事,完全跟道貌岸然沾不上边了。

    “都尉,这是下官前往方渠,谢祭雨师普降甘露时,当地乡佐进献的‘恶龙之脯’。”龚禧一脸谀笑地将一个蒲叶包奉上,神秘兮兮地道,“据当地乡民所言,正是此魔物窃居名山。乡民无知,以童子供奉,触怒雨师,致久旱不雨。幸赖一少年奇士,以神剑斩之,遂降甘露,终解大旱,乡人谓之‘甘露金童’。据闻事后那甘露金童,将恶龙之肉分而售之,得获巨利。”

    班况估算了一下那“龙脯”的大小重量,似笑非笑:“此脯不下十斤,龚掾糜费不少吧?”

    龚禧打着哈哈:“俱为胥吏进献,不言及利。呵呵。”

    班况对“恶龙”什么的,大致知晓是何物事,故此对这“龙脯”置之一笑,并不放在心上,但对这传说中的少年奇士,倒有了几分兴趣,正待多问几句。这时室外传来家仆的禀报:“主公,小主人回来了。”

    ……

    上河城东南十里,便是大汉北地重镇灵州,滨临滔滔黄河水,西望巍巍卑移山(即贺兰山)。汉室立国以来,这里一直是控扼漠北的重要据点。

    在灵州城北有一幢占地十余亩,深庭广院的大宅邸,便是上河农都尉的府邸。此处本是当地一富商的私宅,自班况就任上河农都尉之后,就将此宅买下。不过,由于农都尉署位于上河城,平日班况食宿均在城中署衙,只有逢休沐日(汉时官员每五日一休),方才返回灵州府邸。故此,若大一个宅院,只得妻妾数人,幼女侍婢,加上仆役家人,不过四五十人而已。

    今日不是休沐,但出门旬月的女儿归来,班况多少有些放心不下,自然要回府一趟。反正来回也没多远,只要翌日赶早入城坐衙即可。

    两千石高官专乘的“朱其两轓”的施轓车刚到府邸门前,应门的仆役满面惊喜出迎:“主人回来啦!今日可不是休沐日……啊,主母与小主人定然欢喜得紧!”

    班况踏着侍者铺就的踏板步下车,漫声道:“沅君何在?”

    仆役恭声道:“小主人正在后院作画。”

    “作画?”班况失笑,别人家的女儿都是纺纱织布做女红,自家这女儿可好,舞文弄墨,呤赋作画,直如雅士。

    “不要惊动夫人。”班况只交待了一句,径直往后院而去。

    后院亭台楼榭,曲折回廓,小桥流水,花木扶苏,倒也颇为雅致。这景致多为宅院前主人布置,显然也有几分雅骨。

    沿着小径前行,花木掩映间露出一角绿檐,那便是女儿书阁所在。

    班况走进院落,正见女儿贴身侍婢苹儿,捧着一钵染黑的浊水,踏出门槛。

    苹儿一见他,瞪大明眸,张口欲叫,却见主人做了个噤声手势,当即乖乖闭口。

    在苹儿服侍下,班况在玄关处脱去厚履,着袜而入,足袜踩在席上,悄无声息。

    室内三面敞轩,绿纱垂覆,夏风吹拂,缦纱轻舞,斗室顿时灵动曼妙起来。室中布置素雅简约,只一案、一席、一笔墨、一帛卷而已。

    此刻正有一白衣似雪,长裙委地,宛若一朵盛放白莲的少女,静静跪坐于青绿菖蒲席上。嫩芽般的娇躯曲线曼妙,执笔的纤纤玉指,晶莹柔润,与手中的羊脂玉笔管相映成辉。

    少女面前案几上,一卷素白绢帛铺开,其上用或浓或淡的墨色,勾勒出一幅山林、原野、苍穹、苍生的宏大场面。而在画面的中心,是一方土台,台上一个影影绰绰、飘逸出尘的少年,足踏巨首,剑插七寸,傲啸长天。

    其时尚无宜书写作画的纸张,用绢帛作画,非富贵人家难以承受。身为西北第一豪门望族,班氏自然无虑于此。

    “沅君,这就是你此行所见所闻么?”

    身后突发人声,班沅君失惊之下,笔触一顿,好好一幅画,便多了一团极不和谐的墨污。

    “啊!大人何时回府?女儿失礼了。”班沅君急忙搁好笔管,双手触地,伏跪顿首。

    班况含笑伸手虚扶,目光转到画卷之上,若有所思。

    班沅君抬头看着父亲的脸色,轻声道:“女儿此行,最震憾者,莫此为甚,故成此图。”

    班况微感惊讶:“如此说来,传言之‘甘露金童’,果有其事?”

    班沅君嘴角噙笑,娇俏可人:“击斩魔物者,的确是他;魔物一除,天降甘露,其功也在他;解救无知乡民献祭之童子,也是他……当日女儿从三水归来,曾向大人提及一学识渊博的少年郎君——正是他。”

    “哦——原来如此。”班况捻须沉吟,若有所思。少倾,缓缓开口道,“如此异才,倒是不妨一见……”

    班沅君轻轻垂首,嘴角弯起一抹笑意。

    “你既回府,这段时日,就少往外跑,多陪陪你阿母。”

    “是,谨遵大人令喻。”

    班况临出门时,目光转到画面那团污渍,歉然道:“可惜了一幅好画。”

    望着父亲离去的背影,班沅君呡嘴一笑,伸出如雪皓腕,纤纤玉指掂起画笔,在那团墨渍上轻添几笔,一颗行云布雨的威猛龙首跃然纸上。

    兔毫披皴,龙鳞片片闪现。

    水墨挥洒,化为点点甘露。

    好一幅剑斩巨蟒,神龙布雨图!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八章 【佳人有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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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双赏……受之有愧,以后我都不敢轻易抱怨了。谢谢小胖、铁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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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州班氏的兴趣、长安侯府的惊喜、尚冠里某府邸的阴谋……

    以上这些,张放一概不知,他的生活,又回到了原点。每日强化锻炼,动作增加三组,时间延长一倍,游泳增加速泳、潜泳及水下闭气等项目。短短一个月,张放原本丰润如月的玉面足足瘦了一圈,原本柔和的线条,已有几分硬朗的轮廓。细白的肌肤,早已变成古铜色,松驰虚浮的肌肉,也渐渐凝实。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一双深邃如潭的黑瞳。开合之间,丝丝精芒迸射,如细针扎眼,令人难以睁目。

    张放这具身体,正值发肓期,也是一个人的身体素质优劣最关键时刻。虽然以前养尊处优,养出一身嫩肉软骨,但毕竟底子好、骨架大、个头高、营养充足,只要锻炼得法,持之以恒,成年之后高壮帅不是问题。

    一场与巨兽的生死搏杀,非但锤炼了他的身体,更淬炼了他的精神,整个人如同一柄深藏不露的暗刃:平和、优雅、毫无半分危险气息,就象包裹在鱼肉中的刺,正慢慢滑向食道……

    因为黑雾岭的意外事件,马岭之行不得不取消,张放一行折返青溪聚,除了带回一大笔财物,还有一个身负重创的韩重。

    韩父与韩嫂子看到包得像木乃伊一样的幺郎,以及两臂包着厚厚绷带的小郎君,脸都骇白了。及至得知没有性命之忧,方才放下心来。

    张放“甘露金童”之名,已经以惊人的速度,传播四方,这陀螺山聚落,不久也必会听闻,所以张放也不想隐瞒。当然,他说得比较含糊,关键地方一带而过,倘若还原现场,吓着老人妇孺也不好。

    听到是杀死一条大蛇,被蛇尾甩到岩石上撞伤,韩家人总算放下心来。在这个半农半猎人家看来,这也就相当于狩猎时受伤,这在以往是常有的事,只是少有伤得如此重而已。

    韩重所受的内外伤,放在现代,不算很严重,住上个把月医院,好生调养也就是了。但在这缺医少药,看病多半要请巫医的时代,被这种程度的创伤夺去性命,却再正常不过。

    好在有张放这么一个良医——放在现代,因为术业有专攻,作为精神科医生的张放,内外科水平,未必强于普通医师。而在这二千年前的中古时期,他绝对可称得上国手级的良医了。

    只可惜,他这位良医也难为无米之炊。不要说这时医疗器材及药材品种少得可怜,便是各种中医药验方,很还没出现。因为张放主要学的是西医,中医药这一块,他了解得甚至还不如这时代的医士郎中。因此,张放在为韩重正骨复位之后,还是拜请班沅君为他择良医药材。

    班沅君就近于三水为他们请来了郎中,并购买了大量内外伤药,临别时更是表示,最好能到较大城邑诊治,比如灵州……

    对班沅君的帮助,张放甚为感激,但从医疗角度出发,骨折的人不宜长途运送,尤其这时代的运输工具与路况,好身子骨都要颠散……在未发现严重内伤的情况下,张放的诊疗手段是,先让骨骼愈合,控制并发症,等度过危险期之后,再考虑延请良医复诊,评估预后情况。

    张放两膀子的擦磕伤,也将养了半月才基本结痂,而韩重的运气也不错,肋骨及双腿的骨折也未有移位现象。至于全身多处擦伤、挫裂伤等等外伤,在张放严格消毒杀菌敷料处理下,奇迹般没有发生严重感染。再加上韩重也不过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身体底子又硬朗,因此恢复得相当不错。

    于是青溪聚的河岸边,但凡晴日,不时可见张放、韩骏、青琰等人扶着两个柱拐之人散步:一个是韩重,另一个,则是渠良了。

    嗯,渠良的腿伤好得差不多了,可惜因为二次感染的缘故,落下后遗症,行走起来有些跛。渠良对此倒无半分怨言,当日之战,他可是将命都豁了出去的,如今不过不良于行,已是不幸中的大幸,还有何不满意?

    古人乡民之淳朴简单可见一般。

    渠良可以不在意,张放心中却充满歉疚。暗自决定,渠良及其一家的后半辈子,自己得管起来。

    日子在平静中流逝,一个月后的某日午间,青琰急匆匆来到清潭边,望着潺潺而下的瀑布与空无一人的平静水面,青琰一怔:“不对啊,他每日此时必来此处啊……唔……”

    青琰眼珠一转,从布囊中取出一枚圆石,望准潭心随手掷出。

    噗通!石入水中,水花四溅,几乎同时,一个人头破水而出。

    “青琰?你也想下来试试么?”张放抹了把脸,笑吟吟道。

    青琰撇撇嘴:“这潭我八岁时就玩腻了。快些起来吧,有客来访。”

    张放抹脸的动作一滞,讶然道:“客从何来?”

    “灵州。”

    韩家草庐,张放与一身着直裾深衣的中年男子相对跪坐。

    来客姓于,名员,来自灵州,自承为上河农都尉府邸管事,受小主人之派遣,邀张放一行前往灵州。

    “小主人已为张君从灵州、灵武及富平等地,延请名医。张君贵体若得便,还望前往详诊一番,以策万全。”于员奉命前来,怎也想不到这穷山僻壤里有何等人物,能叫小主人如此推崇,心下不免轻视。但及至见到张放时,顿时为其风采所夺。那完全就是一种写在脸上、刻在骨子里的贵族气息,庶民黔首决计装不来的。故此于员言行举止,毕恭毕敬,将对方放到自己之上。

    延请城邑名医复诊,这是一个多月前,就与班沅君说好的,这大小姐果然言而有信,如期派人前来了。张放自家早已痊愈,而韩重也度过了危险期,不过,请这时代的中医试试也不错。唔,再把渠良也捎上,看能不能让他的跛足有所改善,死马当活马医吧。

    “既然如此,就请客人暂歇一晚,明日出行。”张放目光向柴门外一瞥,“尊客所乘那辆牛车倒是宽敞,坐三个人没问题吧?”

    于员笑道:“小主人让于员选车之时,便指定最少能坐三人之轩车。在下来时,车上载有两瓮青酒,一瓮赠予张君,一瓮可与张君共饮。如此,把酒巡山河,不亦快哉……”

    张放淡然打断于员的话:“不,乘员三人,分别是于君、韩重,还有一位渠良老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做客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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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陀螺山道上,一头健壮的大牯牛,拉着一辆吱呀作响的木轩车,颠簸而行。轩车三面围栏,车上铺着厚厚的禾草,最上层还垫着蒲席,纵然颠簸,也不算太难受,起码比步行好多了。

    韩重与渠良箕坐其上,望着傍车而行的小郎君,心下又是感激又是不安。与他们二人一样不安的,便是于员了。张放是小主人所请的贵客,哪有客人步行,自家乘车的道理。但要他步行,十里八里尚可,而此去灵州,却有数百里,岂不走断腿?再看到傍车左右而行的那对少年男女,于员更有一种老了的感觉。

    此次灵州之行,除了张放与两个病号外,还有韩骏与青琰,以便照顾。这二人穷苦出身,走惯山路远途,上回黑雾岭之行,就是靠一双脚板走着去的。而张放锻炼了近三个月,每天长跑、登山加攀岩,这长劲也练出来了,跑马拉松欠点,走马拉松还可以。

    一路走下来,于员不由得暗暗感叹,这位张君,看着俊秀如处子,竟恁般能远足。尊客不乘车,于员自然不便在车上自饮,只得在投宿时浅酌一番,至于什么把酒巡山河,只能想想了。

    如此走走歇歇,一路向西,七日之后,终于来到黄河边上的灵州城。

    灵州始建于汉初,迄今不过百余年,虽然名为州,实际不过是一个县。这灵州虽比三水县要大一些,但人口稠密及热闹喧嚣,却不及三水那种异族杂居之地。韩氏兄弟、青琰等见识过三水喧嚣的,倒不至于太惊奇。不过,当他们进入班府之后……

    在班府仆役的引领下,牛车直接从侧门进入班府前院,这里已经有一众下人在此恭候,居中者正是小侍婢苹儿。

    豪门仆役也是分等级的,苹儿是小主人的贴身侍婢,在这府邸之内,相当于内宅管事,这一众仆役中自然以其为首。

    苹儿一见张放,一双杏眼弯成了月牙。施施然迎上前,屈膝行礼:“张君可算来了,叫人等得心焦。”

    入城之前,张放已在城外河边洗去手脸半斤尘土,否则此刻苹儿看到的就不是帅哥而是“帅锅”了。

    张放边拂去身上尘土边随意笑道:“谁等得心焦?是你家小娘子还是你?”一句话说完,方觉不妥。这可是古代,岂可随意调笑?再看苹儿,脸蛋果然成了红苹果。

    失言的最好补救措施,就是赶紧岔开话题。张放故作不见,双手一摊:“你看我们这一身风尘仆仆的,是不是先梳洗一下,才好拜见班都尉。”

    苹儿嫣然一笑,妙目流转:“今日并非休沐,主人在上河署衙未归。请张君与诸仆在府中暂歇,安心静待。”

    张放扭头,正待招呼韩氏兄弟,却发现青溪聚出来的一行人,一个个看着这雕梁画栋、红墙绿瓦、花圃园林发呆——这奢华的豪宅,与青溪聚所居的草屋相差着实太大,生平头一回入住,那感觉,与后世农村娃突然置身于顶级别墅差不多。

    虽然这“豪宅”在张放的眼里实在算不了什么,但他能理解这些山村少年的心情,温和笑笑,道:“先梳洗休整,往后有的是时间欣赏。”

    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才灿灿收回目光,脸上震憾表情犹存。

    苹儿对这些山村少年的表现很是满意,笑眯眯做了个请的手势。

    ……

    张放一行在班府后宅侧院住了三日,来自灵武、富平及灵州的郎中,连番为韩重与渠良诊治。诸医者都对韩重预后表示乐观,但对渠良的跛足,则无能为力。

    张放对此表示理解,他原本就不抱什么希望,以渠良这种旧创,就算放在现代,也未必能治好。而渠良更早已认命,能治好固然欢喜,治不好,也不影响种地……

    青琰终于圆了买头饰的梦,她在东城集市上买了两个花冠,张放陪着一块去并付钱。他一直不清楚花冠是什么,待见到实物后,哑然失笑。原来就是类似后世发卡的女孩头饰,不过其上点缀花饰比后世的发卡繁复得多,质地也有铁、铜、竹、苇等不同,但没见到金、银饰器。银在汉时称为“白金”,很少见,金则较昂贵,在灵州这样的小城邑,买主不多,店家自然不敢随意进货。若要买,只能先预订。

    青琰选择的是竹花冠,但张放认为竹不经用,易断;青琰遂选铁花冠,张放又说铁易诱蚀,然后拿起铜花冠,笑道:“就是它了。”

    铜花冠最贵,不过当张放看到青琰戴在头上,陡然由一个假小子,变成带点小妩媚的少女,就觉得太值了。不由想像当阿离将花冠戴在青丝上的模样。

    三天时间里,班沅君并未露面。这可以理解,古时女子可不能随便与居住府上的男宾私下相见。便是那小苹儿,也只露过一面,便未出现。至于主人班大都尉,更未曾听闻回府消息。

    直到这一日……

    多日未见的苹儿再度出现时,张放便知道,上河农都尉,回来了。

    张放身着一袭淡蓝色的直裾深衣,交领及袖袍绣着深色云纹彩边,腰间结系两条长长绦带,行动之间,随风飘动,煞是飘逸洒脱。

    这件新衣是张放到灵州后买的,虽然不是寸锦寸金的蜀锦,却也是丝帛好料,价格不菲。不过张放本就是习惯享受的人,只要条件允许,绝不委屈自己。刚发了一注横财,不在衣食方面改善一下,实在说不过去。更何况在有身份人家做客,衣冠整齐也是起码的尊重。

    莫说是张放,便是韩氏兄弟、渠良及青琰等人,都买了新衣,还替韩父、韩家兄嫂、阿离、石牛一干人等都买了。只不过在这时代,平头百姓只能穿麻布葛衣,与你是否有钱无关。

    苹儿在前头领路,张放跟随其后。不过他显然不惯于跟在人屁股后,几步赶上,与苹儿走了个并肩,侧首笑道:“苹儿小妹妹,这几日怎么不见你啊?”

    苹儿翻了个可爱的白眼,微嗔道:“什么小妹妹,好生难听,我也不比你小多少。”

    “小一日也是小啊,我大概……呃,我十三了,小妹子芳龄几何呢?”

    苹儿下意识回应道:“十一……啊,不是不是,我忘了……”脸蛋羞红,女孩子的生辰,岂可叫人知晓,忍不住又狠狠剜他一眼。

    虽然张放并未说什么讨好的话,但凭着他拿捏女孩儿的手段,略加逗弄,便将苹儿哄得咯咯声不断。走不到半程,张放已是一口一个“苹儿妹子”叫得十分亲热,有关班府的情况,也了解得差不多了。

    张放不会简单的认为仅凭班沅君的欣赏,就能派出府上管事,接他们这一大票人大老远从陀螺山接来灵州,一住三日,管吃管喝管治病。真正的原因应当是班府主人,也就是上河农都尉班况对他产生了兴趣,估计十有八九是因为自己这个“甘露金童”的形象。

    班况既然籍着女儿的由头大老远接自己过来,自然是为了详细了解自己的情况。那么,张放同样也得对这位农都尉有所了解。这几****逛这灵州城,有意无意打探班府尤其是班况的情况,的确得到不少消息,虽然都是尽人皆知的东西,至少令他心里有了底。此刻再旁敲侧击,从苹儿嘴里又掏出不少料,张放心下更为托底了。

    班府后宅,走过一道长长的曲折回廊,前方出现一座八角水榭,斗角飞檐,朱漆立柱。水榭与木廓相连,三面环池,荷叶田田,微风拂面,带着一丝淡淡清香。

    水榭亭子里,或坐或立着两男一女,男子俱是高冠广袖,跪坐谈笑;女子凭栏而立,似乎在往池里抛鱼食。

    苹儿上前恭敬行礼:“主人、六先生、小娘子,张君来了。”

    少女转身,两名男子停止交谈,六道目光一齐看向张放。

    张放驻足于阶下,深揖一礼,朗声道:“青溪张放,见过班公、六先生、沅君小娘子。”张放确实是想“朗声”,可惜,他正值变音期,这嗓音怎么也“朗”不起来,与他翩翩浊世美少年的外貌很是不搭。

    少女上着淡绿襦衣,下着藕色长裙,纤细的腰肢以同色丝带束紧,更显得盈盈一握。腰畔结环佩玉,更悬五色香囊,裙裾委地,婷婷玉立。

    班沅君。

    “又见张君了,张君风采如昔,沅君也可安心了。”少女垂首屈膝还礼。

    两名中年男子暗暗点头,果然是难得一见的风流人物,如此风姿仪态,纵是长安豪门公子,也未必能及,怎可能是山村野夫?此中定有缘由。

    右侧高冠男子抬袖道:“请张君入座。”

    张放揖礼道:“谢班公。”昂然而入,脱去鞋履,踏上洁白的蒲席,扶膝跪坐于矮几后。

    这高冠男子正是班况,虽然对这未曾谋面的少年竟能认得自己感到些许惊讶,却只是微笑点头,并未发问。

    张放入座之后,又向那位“六先生”致礼:“见过达远先生。”

    中年微感讶异:“张君识得某?”

    “不曾。”张放微笑道,“但在下对敢于远涉西域,横行戈壁大漠之人,最为佩服。”

    中年淡然扫了一眼侍立在班沅君身边的苹儿,料想是这小婢透露,含笑道:“不敢,在下班行,字达远,一介行商而已。”

    班氏虽以畜牧起家,但光是卖牲口,怎能买得富比王侯?自然得包揽毛皮、鞣制、草料、屠宰、店铺等等产供销一条龙。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扩大产业,并利用近边地之便,大搞边境贸易,谋取暴利,方成巨富。

    武帝之时,张骞凿空西域,贯通丝绸之路,至此大漠驼铃,响彻万里戈壁,东西方商贾络绎不绝。这样一条金光闪闪的财富大道,身为北地第一豪门的班氏,没有理由不涉足其间。而班行,当代家主班况的六堂弟,就是班氏家族在商业方面的掌舵人。

    苹儿一一为三人斟满一怀酎酒。在班况示意下,三人举杯以袖遮口,满饮而尽。

    关于这酎酒,张放这几日倒是在班府饮用过,据侍者说这是彼时最高档的酒水了。乃经过反复精致酿制,原料和酿制方法都很考究,主要供给贵族宴席时享用。酒在当时,不过是饮料一样的存在。但纯以口感而言,这样的低度白酒,实在淡寡,当作饮料的话,又远不及后世种类繁多的各种饮品。因此,这所谓的高级饮品,张放实在喝不惯。当然,对付几盅还是没问题的。

    酒过三巡,班况方道:“曾闻小女言道,张君博学多才,通晓地理,天下四极,无有不知。吾尝将张君当日所言,说与达远贤弟听,达远异之。那大秦之国,他也是前番至大月氏行商时,方听闻一大夏胡商说起,其国情况,与张君所言近似……”

    班行笑道:“说来可笑,某在此前,还想将张君招入敝商团。如今得见张君风采,便知某那小池,难容张君这等蛟龙啊!”

    张放忙谦逊道:“小子只是纸上谈兵而已,莫说那极西之地,便是西域,亦未曾涉足,岂敢在班门弄斧。”

    “班门”弄斧,还真是形象,班况与班行相顾宛尔。而班沅君则安安静静坐在父亲与堂叔身后,双手交叠于膝,垂首含笑,十足的书香门第小淑女之状。

    班况沉吟道:“张君言语的确是纯正的长安口音,又有如此风采学识,可想而知,必是长安人氏,且出身不凡。长安张氏权贵豪门……唔,待老夫入秋之后入长安述职,或可替张君打听一番。”

    张放连忙鞠礼致谢,心头苦笑,自己的名字与这具身体完全是两码事,用“张放”这名字到长安查询,能查得到才叫怪?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章 【美 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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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间雅轩,正中置彩漆四羊跪驮缕空云纹食案,案上置四彩盘、一彩碗,内盛热气腾腾的食物。分别为羊骨煲萝菔(萝卜)汤、蜀酱蘸芜菁(大头菜)、清汋冬葵、藕汤、腌笋干。

    这就是西北首富千金班沅君的午膳。

    这样的饮食,放到后世,说好听些是节食,说难听就是寒酸了。事实上班沅君并没有节食的想法,这就是她正常的午餐。与她的父兄们的区别,也就是少了几盘肉食及一卮洒而已。

    班氏以畜牧起家,家中肉食那是绝不会缺的,班沅君打小就吃腻了,饮食方面偏向清淡,所以多为素食。只不过,以汉代的初级烹饪技术,加上食材短缺,纵然是这时代顶尖的大厨,也休想做出什么美味佳肴来。

    这餐四菜一汤,加上清香的梁米,以及蜀地所产上品枸酱、茈姜末、葱花等佐料,绝对堪称丰盛了。

    面对如此“丰盛”的一桌案菜肴,班沅君却无半分食欲,手持洁白的玉箸轻点红唇,怔怔出神。

    一阵轻快的脚步传来,苹儿端着一四方托盘步入雅轩,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

    班沅君并未多加留意,她的目光投注于托盘的彩碗之上,秀眉微蹙:“不是让你送一碗鹿脯过去么,怎么这样快就端回来?张君不喜食鹿脯么?”

    苹儿忙道:“张君收下了鹿脯,并以三道菜回赠,眼下是第一道菜。”说话间,已将方盘置于案上。

    班沅君颔首而笑,这张君,还真是礼尚往来啊。只不过,这西北最好的庖丁都在自家府上,班氏酒楼做出的菜肴,那也是远近驰名。这几****让苹儿送去的都是府上庖丁的拿手好菜,张君回赠固然是心意,只是他那随行的侍女不过一山野女子,怕都没吃过几样好的,哪能调制出什么好菜来。

    班沅君挥了挥玉箸:“张君心意沅君领了,一道菜足矣,余下两道菜就免了……嗯,这碗菜你端回屋,略尝几箸,吃不了就分给这几日服侍张君的府中下人吧,就说是张君谢礼好了。”

    苹儿欲言又止。

    班沅君这才注意到她脸上奇怪的表情,蹙眉道:“怎么?”

    苹儿嗫嚅道:“张君说……这菜是他亲手烹制,务必请小娘子亲尝……”

    班沅君杏眼越瞪越圆:“你是说……张君亲手……烹制?”

    “嗯,张君是这么说的……”

    “这……这可……”班沅君都不知说什么好了。

    这时代讲究“君子远庖厨”,她们已认定张放是长安贵公子的身份,完全无法想象一介贵公子挽袖下厨的模样……

    虽然对张放这样有失身份的举止着实无语,但念及他“失忆”之事,也还算情有可原。既然是张放亲手做菜,班沅君可就不能不领情了。

    “这样啊,那就……打开碗盖,且看张君手艺如何。”说这话时,班沅君已做好皱眉咽菜的心理准备。

    盖子一开,一股混和着肉菜香的特别香味扑鼻而来,令人不由得唾液加剧分泌,咽下口水。

    班沅君与苹儿一齐圆眼睛:“这是……鹿脯煮蕹?”

    “可是……鹿脯煮蕹我不知吃过多少次,哪有这样的……”

    鹿脯就是鹿肉,蕹就是空心菜,这算是汉代的家常菜之一。此刻这碗“鹿脯煮蕹”,焦黄的鹿肉滋滋冒油,碧绿的空心菜泛着油光,看着就令人食指大动,加上炒菜特有的香气扑鼻,令从来只吃煮食的主仆二人全看呆了。

    班沅君试着夹了一箸,放进嘴里,眼睛顿时冒出小星星,然后是第二夹、第三夹……当碗底最后一根空心菜被玉箸夹住时,传来苹儿弱弱的声音:“小娘子,小婢才夹了两箸……”

    班沅君哧地一笑:“好,张嘴……”将夹着的最后一根空心菜扔进苹儿口中。

    班沅君食毕,用淡盐水漱了口,以丝绢抹了抹嘴,想到方才的大块朵颐,吃相不雅,真是太羞人了。

    主仆二人对视一阵,心里转着同样的话:这张君的庖丁手艺简直……

    而班沅君一张口,说出的话却是:“不是说还有第二道菜么?”

    苹儿啊了一声:“小婢这就去……”

    班沅君脸微红:“……我是看你没吃多少,所以才……”

    苹儿掩口道:“是是是,小娘子对小婢真是关爱有加……”边说边跑得没影了。

    苹儿回来得很快,还是那个方盘,还是那个彩碗。而这一次,班沅君已充满期待。

    盖子打开,两颗小脑袋一齐凑近,这次是……好像是鸡蛋?

    没错,这次是煎蛋,准确的说,是蛋松卷肉。也是煎得油香四溢,混合着肉末、葱花的香味……四个蛋松卷肉,主仆各吃两个,意犹未尽。

    然后是第三道菜:肉片炒笋。同样在开盖后不到一分钟,风卷残云,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而那一桌子“佳肴”,从头到尾没动过一箸。

    其实这三道都是家常菜,张放的手艺也就是后世小餐馆厨师的水平,而且还受到没味精、没调料的各种制肘。但放在这个饮食还处在瓮煮釜焖的时代,头一回吃炒锅,又怎令班沅君与苹儿不为之倾倒?

    “走,去向张君道谢。”

    班沅君道谢不假,但更多的,是想看看张放是怎么弄出这几道如此美味的佳肴。

    在张放等人所居的西院,班沅君终于看到了,但也更困惑了。

    张放向她展示的是一个可一手持柄、面盆大小、底端平滑的铁制怪盘子:“这叫平底锅,我到你府上的铁坊打造的,今日方完工。以此物炒菜,传热快,味道香,可煎、炸、炒、焖,做出不一样的菜肴……”

    张放边说边用勺子下油、热锅、放菜、翻炒……轰地一下腾起火焰,把班沅君与苹儿吓得连连后退,失声尖叫。

    一旁的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边吃边看,津津有味,当真好享受。

    望着围着古怪布兜(围裙),动作娴熟地翻炒的张放,班沅君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她的目光随炒锅上下闪动,似有所感,脱口而出:“当日张君被三水胥吏误认为私制盾牌……莫非便是此物?”

    哗啦一下,一锅热气腾腾的喷香回锅肉倾入大碗。张放随手将平底锅抛向空中旋转几圈,扬手接住,回首一笑:“正是。”

    嘴里与班沅君说着话,头也不回,咣当一声,铁锅将大碗扣住,将几双木箸挡在锅底外。

    “我说,厨子也是要吃饭的,这最后一道菜,总得留给我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一章 【血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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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一行,在灵州前后呆了七日,治疗、游玩、购物、宴会。七日之后,方尽兴而归。

    班况与班行很慷慨地赠送了一辆牛车,更有米面布匹堆满半车。据张放这几日因购物而明晰的物价,这连牛带车带物,市值十金。以大汉俸禄计,超过一上县的县令年俸了(汉时县令年俸为六百石)。这出手可谓大方,而张放也老实不客气尽数收下。他有好几十口人要养,什么时候都不会嫌钱多。

    张放心似明镜,经过几日相处,这班氏兄弟已认定他必是出身长安豪门,这是在提前投资呢。做官的谁不知奇货可居?行商的谁不知买跌卖涨?人家要投资,自己需资金,各取所需,何乐不为?

    韩氏兄弟与青琰坐在牛车上,看着半车馈礼,几疑在梦中。充当车夫的渠良,更是晕晕乎乎,几乎将牛车赶入道旁沟里。

    白吃白喝,管吃管住,来时车迎,去时馈赠,区区山野小子,何时竟也能享受如此这般厚遇?

    四双钦服的眼睛一齐投注向那挺拔修长的背影:“小郎君,当真是我等命中贵人啊!”

    此刻,坐在近车辕处,顾盼生辉、满面春风的张放,心里也是这么认为。

    但是,他真是青溪聚乡民的福音么?

    来时半是乘车,半是步行,故此用了七日,而回去则是全员乘车,只用了五日,便赶到了陀螺山。一入三盘口,所有人都跳下牛车,望着整条山道满地凌乱不堪的痕迹,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这些痕迹太明显了,即便是像张放这样追踪查迹的门外汉,也可轻易辨识,这里边有大量马蹄印、车辙印、牛羊蹄印、还有……大大小小的人脚印!

    这是什么情况?什么时候陀螺山这般热闹了?

    张放站起,扭头问韩骏:“这陀螺山里的各聚落,有什么祭祀吗?”这自然是想起当日黑雾岭之事。

    韩骏把头摇得象拨浪鼓:“没有,这时节没有祭祀。”

    青琰突然大声道:“脚印全是向山外去的,而且……而且……”青琰不光脸色,连声音都变了。

    “而且,有好几道拖曳的痕迹……”韩重嗓子发干地接了一句。

    诸人脸色凝重起来,面面相觑,突然一下跳起来:“快!快回青溪聚!”

    青溪聚,昔日山青林郁,小桥流水,鸡犬相闻,荷锄笑问的场景再也不见。入目的是冲天烈焰,浓烟滚滚,断壁残垣,半溪尽赤……

    张放、韩骏、韩重、青琰、渠良,纷纷从牛车跳下,个个手脚发软,几乎是踉跄着往村里跑。

    血!火!

    整个青溪聚,已变成血与火的世界!每一间茅舍,都在燃烧;每一户人家门前,都浸渍大滩鲜血;每一家院子里,都一片狼藉;每一户人家,都有至少一具尸体。

    满地伏尸中,有村西口四儿一家老小、有隔壁卢家嫂子的姑舅、有渠良的老母、有石牛瞎眼的老父、更有韩父,还有……耆老。

    除了张放,所有人都扑倒在自己亲人遗体旁,捶地大哭,几欲晕厥。

    张放手足冰凉,脑袋轰轰乱响:“为什么?为什么?!”

    “谁干的?谁干的!”韩重跳将起来,双目赤红,拔出环首刀,咆哮山谷:“出来!滚出来!”

    眼看乃弟乱劈乱砍,状若发疯,几乎绷裂创口。韩骏顾不得擦去眼泪,猛地将乃弟抱住:“幺郎,冷静一下,还没发现大兄、大嫂与囡囡的……”

    韩重顿时停住:“对啊!还有大兄……”

    “大兄在这,还有气,快过来!”张放在青溪边朝诸人拚命挥手。

    韩氏兄弟、青琰与渠良一听,一下跳起来,向溪边跑去。一路但见鲜血标洒,相距十余丈处还伏着两具胡人的尸体。从他们身上的致命伤来看,一人中箭,一人挨刀,死得不能再死了。

    很显然,张放就是顺着这不寻常的迹象,一路搜索过去,从而发现韩义的。

    韩义的确还有气,不过只有出气,没进气了。他的伤很重,左臂被齐肘砍断,血流不止;身上多处创伤,胸腹中了五箭之多,幸好无一中心脏,所以才得以存活至今。

    “小郎君没事……太……好……了……”韩义满面是血,连眼睛都糊住了,根本看不清人脸,只能通过人声分辨。大概正因此故,凶手认为其已死,未补上致命一刀。

    “谁干的?”张放急切询问,他心里清楚,韩义只怕挨不了多久,当务之急就是问出凶手。

    “匈奴……人……为首的是……那个卜骨须……”

    “卜骨须?卜骨须!”张放的记忆本就好,加上自来此地后,与匈奴人接触的机会仅有一次,很容易就能想起来,这不是当日在三水食铺里遇到的那个残暴的匈奴当户么。彼此无怨无仇,甚至是八杆子打不着,为何要血洗青溪聚,干下这人神共愤之事?

    “大兄!大兄!”韩骏与韩重一齐扑过来,跪倒地韩义身旁,看到血人也似地兄长,不禁涕泪交加。

    韩义口角直冒血沫,拚尽最后一口,瞪着血红的眼珠子:“你嫂子、阿离,石牛……还有全村青壮妇女,尽数被掠去……一定……一定要救她们……回、来……”

    张放霍然而惊,原来如此!难怪村中尸体多半为老弱病残,几乎没见几个青壮及年轻女子,原来竟是被俘掠去了。如此说来,他们在三盘口看到的凌乱印迹,便是青溪聚被掳乡民遗留。

    青琰大叫:“囡囡呢?”

    韩义再出不了声,只颤巍巍抬起手,指向不远处的水井,下一刻,手臂嗒然垂落……

    “大兄……”悲愤嘶吼响遏行云,惊起满空飞鸦。

    村头那口古井,深不见底,血腥浓郁。青琰趴在井台边,泪如雨下,根本不敢看井下情形。

    张放探头朝深井查看一阵,摇摇头,伸手按住青琰肩膀,声音嘶哑:“不管在不在里面,青溪聚已经毁了。把井填上吧,就算是个‘井冢’,九泉之下,愿他们得以安息。”

    张放望着不远处,将韩父、韩义及一众乡亲尸体排放得整整齐齐,伏跪恸哭的韩氏兄弟与渠良,黯然一叹,正要招呼他们过来帮忙。蓦然似有所觉,目光投向进村的那条盘山道。

    几乎同时,韩氏兄弟、青琰与渠良都止住悲声,愕然抬头,所有目光都聚焦于盘山道入口。

    山道空空如也,人影俱无,但那由远及近,渐渐清晰,一阵紧过一阵的如雷马蹄声,却如重锤,重重敲打在五人胸口上,几欲窒息。

    “胡狗又杀回来啦!好极!好极!哈哈哈……”韩重腾地跳将起来,拔出环首刀,指天狂笑,血贯双瞳,“来得好!要么把小爷的命拿去;要么,留下尔等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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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绝不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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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道转弯处,一个戴着黑漆牛皮面帘的的马首露出来,随后是黑鬃飞扬的马颈、强健宽厚的马胸、刚健有力的马腿、还有那碗口大的马蹄……

    马背上的骑士,一袭土黄劲装,头戴幞巾,腰束宽边牛皮带,鞍旁挂着一把环首刀。随着这骑士一马当先,后面如同串绳上的蚂蚱一般,一个接一个的骑士,从滚滚烟尘中破雾而出,像一连串闷雷,轰隆而来。

    渠良拐着跛足,拔出环首刀,与韩重并臂而立,脸上一片毅然决然。既然避无可避,就拚了吧!能多杀一个,便是替乡亲讨还一分血债。

    韩骏也飞快从牛车蒲席下摸出弓箭,青琰则亮出重新磨砺锋利的双尺刀。

    张放手刚按上剑柄,突然竖掌:“等一等。”自从他靠眼睛制人之后,视力也跟着大涨,眼神极佳。虽然来人尚远,面目觑不真切,但所着衣饰、发式均不似胡人,反倒像汉人模样。难不成是胡人装扮?抑或是……

    唏聿聿!

    随着为首骑士勒马驻足,后面的骑士一个接一个停下。眼前一幕再明显不过,这小聚落刚刚遇袭,惨遭屠戮。从满地凌乱的马蹄印迹来看,还是一伙马贼干的。行凶者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到,自然难免嫌疑。

    为首骑士翻身下马,双手摊开,表示自己手无寸铁,并无敌意。随后急步走向当道而立的韩重与渠良,面色焦急:“某来自长安富平侯府,乃侍奉君侯之护卫,名唤邓展,请问此处是否青溪聚?”

    长安?侯府?

    韩重与渠良一阵发晕,这天边一样的地方,怎会有人来这小山村?两人只是傻傻的点头。

    “这里发生了何事?”问话的是另一名骑士,他居然满面惶然,声音都在发颤。

    “匈奴胡狗!”韩重咬牙切齿说出这四个字。

    邓展看着那满地尸体,身体也有点打晃,使劲吞了口唾液,道:“贵处有位小郎君,不知……”

    “少主人!”冷不丁身边同伴惊喜大叫。

    就见那骑士疯一般从韩重、渠良身旁冲过,奔行到井边,噗通一下跪在张放面前,激动得泪流满面:“当真是少主人!叫陶晟找得好苦啊!”

    由于韩重、渠良手持利刃,当道而立,几乎所有骑士的目光,全凝聚到他们身上。但仅仅一瞬之后,远远站在后面的张放,依然如鸡群中的傲然白鹤一般,耀眼夺目,不由得人不将目光投注过来。于是……

    张放还没反应过来,邓展与二十名卫士呼啦啦涌到跟前,跪了满满一地,人人热泪盈眶,神情欢喜无限。

    韩骏与青琰慢慢垂下刀弓,看前眼前这惊人的场面,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少主人!不会是叫我吧……

    张放一颗心砰砰乱跳:不会吧?这么巧?真撞大运了?慢着,方才那叫邓展的骑士,说他们来自长安富平侯府,而自己所占身体的少年又是姓张,莫非……

    张放脱口而出:“富平侯——张放!”

    陶晟讶然抬头,旋即顿首:“少主人是君侯唯一血裔,他日必定继承富平侯爵。”

    张放衣袂振动,浑身都在发抖——他实在想大笑,但此情此景绝对不宜,故不得不憋住,以致全身肌肉都在颤动。

    还有比这更巧的事么?他居然穿越到了一个同样叫“张放”的少年身上,而此人,在西汉晚期,绝对是一个传奇。

    八百年以后,大唐诗人李商隐在其诗作《富平少侯》里,曾有一句“十三身袭富平侯”。所指者,就是西汉富平候张放。

    甘罗十二拜相,张放十三封侯,俱为少年即登庙堂,荣耀至极之典范。

    张放对西汉时期的历史不太清楚,但对这个“张放”的资料,却甚为捻熟——原因很简单,谁让大家同名同姓呢。

    张放曾在一次上网时,心血来潮,输入自己的姓名,原意是想看看中国有多少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人,结果……结果百度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这个——富平侯张放。

    无论是谁,对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人,尤其还是古人,必定怀有极大兴趣,张放自然也不例外。于是,他详细地看了“张放”的资料,了解这个与自己相隔两千年的少年侯爵的生平。但做梦也想不到,他竟变成了“他”……世间之奇妙,造化之神异,莫过于此。

    十三岁,富平侯,也就是说,很快,他就能成为大汉朝野的一段传奇。

    “张放啊张放,我曾答应过你,要以你的身体活下去,并让你活得更精彩。看来,我能做到了。”张放对那已经魂飞魄散的“他”,暗暗还愿。

    “少主人失踪这段时日,君侯与夫人日夜忧心,夫人更是终日以泪洗面……这下好了,上苍保佑,少主人安然无恙。君侯与夫人正在长安翘首以待,请少主尽快返回长安吧。”陶晟边说边左右转动了一下眼珠,没发现随侍小主人的仆役与御手,只有几个山野少年男女,心中大讶,却不敢多问。反正只要小主人安然返京就好,别人管他去死。

    但是,小主人下一句话,却令陶晟、邓展及一众护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不,我暂时不能回长安。现在我要做的,就是将青溪聚被掳乡亲,一个不落救回来!”

    张放一字一句,斩钉截铁。

    “小郎君!”韩氏兄弟、青琰、渠良,齐齐下跪,热泪盈眶。

    陶、郑二人互望一眼,难掩焦虑。陶晟当下道:“小主人千金之躯,不宜涉险……这样吧,由邓展率数卫前往营救,属下等护送小主人返长安……”

    张放抬手打断陶晟话语,平静的声音却有着不容置疑的果决:“人没救回来,我不会回去……这个村庄因我而死的人够多了!哪怕只有一个人,我也要去救。你们跟不跟来,都一样。”

    陶晟、邓展急道:“少主……”

    “如果你们认我是主人,就执行命令。”

    两名侯府护卫互望一眼,小主人的命令,自然不能有违。左右不过对付一群胡人而已,想来不是什么难事,当下无奈顿首:“诺!”

    “无论凶手跑到哪里!无论他们有多少人!无论他们背后有何等强大的庇护!我只要他们的尸体,还有所有活着的乡亲!”

    张放拔出长剑,从掌心划过,猛地掷剑插地,如是誓言。

    夕阳映剑,光芒灼目,一缕鲜红,蜿蜒流淌。剑如墓碑血如酒,只不知,这墓碑将为谁而立,酒,为谁而洒?

    谁也不会想到,此一去,蝴蝶翅膀将掀起一股狂飙,一场流芳百世、震古铄今的远征决战,即将拉开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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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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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第一卷完成了,说实话,点击与收藏都挺惨淡的……我一向相信,书好,一切都会好,只是这个过程,颇为煎熬。感谢给我鼓励的新老书友,你们的支持,是我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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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三章 【追凶八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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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卷开始,感谢大盟、小胖、l蓝黑色、铁锤S及诸位新老书友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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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云漫天,红崖如峙,驼铃声声,空旷悠远。

    一支驼马混合,商队不象商队,旅人不象旅人,马贼不象马贼的长长队伍,穿行于绵长苍凉的戈壁大峡谷。在峡谷上方,还有几骑与队伍并行,不时有骑士离队,沿斜坡策马上下崖壁,沟通消息。

    这支奇怪的队伍,就是张放与他的伙伴,以及十八护卫所组成的复仇之队。

    时间,是他们离开陀螺山后的第二十天。

    如果早知道这个任务如此耗费时日,如此艰难危险,邓展与陶晟绝不会跟随他们的少主人这样干,更要阻止其这么干。

    违抗少主的命令,固然会遭受惩罚,但若不阻止,置少主于险地,那后果之严重,更非他们所能承担。这一路上,他们几乎是一日一谏,苦苦恳求少主回返。得到的答复,永远都是那一句“再赶一程,或许就在前面了。”

    匈奴人犯下天惊天血案后,并没有回三水,而是掉头往北,绕白于山西麓,经眗衍(今宁夏盐池)出长城,进入茫茫草原。

    这伙匈奴人很是狡猾,这片数千顷的大草原,分属北地郡、上郡、西河郡、朔方郡等四郡共辖,西、南、北、匈归、浑怀各部都尉均有所属,简直就是个五不管之地。

    这伙匈奴人进入大草原后,行踪飘忽,时隐时现,一路指向西北。经都思兔河,过黄河,横跨三百余里,竟然从朔方重镇鸡鹿塞出关,进入荒凉的戈壁荒原。

    邓展与陶晟悔得肠子都青了:为什么不在鸡鹿塞掉头?居然在与少主人一番长谈后,鬼使神差答应出塞,弄得现在不上不下。前进固然吉凶未卜,掉头同样困难重重。

    这两位侯府护卫并不是怕困难,而且怕危险。这一路追遂下来,他们已经隐隐感觉,这伙匈奴人不同寻常——一伙携带刀弓的匈奴人,掳掠数十汉人充为奴隶,居然能连过两道关卡,其中一道还是大汉边防重镇鸡鹿塞。如此通畅无阻,哪里像是普通匈奴人了?如果邓展与陶晟身上没有带着通关文牒,只怕连出塞都不可能,相比之下,更显出这伙匈奴人不简单。

    邓展、陶晟几乎是走一路劝一路,信誓旦旦表示,只要将此事交与他们处理,少主人回转长安,他们必将人救出,并提那卜骨须的人头来见。

    张放只扫了他们一眼,都不用使出催眠刺探,就知道他们说这话没半点底气,谁信谁脑残。

    这支队伍,就是在这种纠结情绪下,渐渐接近大汉边境张掖郡。此时距离他们的出发地陀螺山,行程超过八百里……

    黄昏时分,一行人下到峡谷,找到一处大裂缝,打尖驻扎。

    戈壁荒原,风沙摧折,岩石风化严重,经常可见有岁月磨蚀及岩石塌陷所形成的断层裂隙。这些裂隙有小有大,小者只容一人一马侧身而过,大者如岩洞,足能容纳千百人马驻营。

    张放选这峡谷裂隙所形成的崖洞,不算大也不算小,容纳百余人倒没问题。

    由于匈奴人走的并不是一条传统商道,故而一路行来,很少旅人,这也使得他们比较容易发现敌踪,一直紧紧追蹑在匈奴人的身后。只是匈奴人比他们早走一日行程,而且前面走的人可以随心所欲选择行进路线,而追的人却要小心观察,反复确认,这速度想快也快不起来。以至追了近千里,双方距离虽然在不断缩小,却仍未能追及。

    张放一行,除了有二十多匹马,尚有八峰骆驼,用以托运物资。这些骆驼是在出鸡鹿塞之前买的,行走戈壁大漠,骆驼绝对比马管用。八峰骆驼所负载的是足够支撑二十余人一个月的口粮、饮水、草料及帐蓬。至于买东西的钱,则是邓展与陶晟从侯府领取的经费——这二人身负重要使命,岂能不带足够的钱?临行前主母可是下了死命令,找不回少主人,此生休想再进侯府。这哥俩早已做好了长期在外奔波的准备,钱物自然不会少带,几十斤黄金及布帛还是有的。

    驻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桩脚、搭帐蓬,然后生火做饭。饮食则很简单,把水烧开,将干饭(把粟米煮熟以后再晒干,汉代方便食品,可以作为军粮及旅行中的干粮)、腌肉、酱菜、面片下釜,煮成一团饭糊,就可以开吃了。

    张放虽然弄出了铁锅炒菜,但人在旅途,只能因陋就简,没法与居家相比。其实纵然是在大汉城邑食铺酒肆中,这菜谱也好不到哪去。这时代的饮食,就是这样简单。什么煎炒焖炸,酸甜苦辣,色香味俱全,请出门往右转,前往大明或大清……

    晚餐过后,邓展与陶晟安排好明暗哨位,又在洞口布下防野兽陷阱,然后一齐走向少主人主帐,进行每天例行的汇报。

    两名护卫边走边互相交谈,面带忧色,他们忧虑的问题只有一个:兵器。

    没错,张放这支队伍,共计有二十三人,但武器装备却奇缺。甲具一副都没有,兵器只得一柄麻钢剑,五把环首刀,四张弓,十五把尺刀。这其中真正能称得上有杀伤力的兵器,只有一柄剑、一张弓加五把刀而已。

    张放、韩氏兄弟、渠良所持剑刀弓,都具有一定杀伤性。只有那群侯府卫士,除了邓展与陶晟各佩有一把环首刀外,余者尽佩尺刀,所背弓箭,也是有效射程不足二十丈的练习用软弓,杀伤力甚弱——这不稀奇,如果他们能带精良武器出塞,那才叫个怪。

    汉朝边关有规定,但凡超过三尺的长兵、制式弓弩、甲具盾牌、马匹铁器,禁止出关,违者以通敌论处。试想在如此严令之下,如何能携带大量武器出塞?光是将韩骏那把制式弓箭夹带出来,就费了老大劲了。

    出了鸡鹿塞,已经是汉军的势力边缘。尽管汉匈百年之战,以汉朝全面胜利而落幕。南匈奴归附,北匈奴远遁,边境已无战事。凶残的敌人是没有了,但大大小小的马贼沙盗,戎胡部落以及荒野猛兽,却是永远都除之不尽的。一旦撞上这些强盗、野兽,就凭着他们手上简陋的武器,别说杀敌,自保都困难。更何况,这一路追踪下来,已大致弄清楚了这伙匈奴人大约有三、四十人之多,武器装备不清楚,但再怎么样,也不会比他们更差吧。

    武器装备不在他们之下,人数多一倍,究竟是你去杀人,还是人家杀你?

    这段时日,郑、陶二人着实担足了心。好在这条路不是什么重要商道,强盗马贼的倒没出现,豺狼花豹之类的倒是有几只,见他们人多,也不敢搔扰。担心的事没有出现,但武器问题一日不解决,二人一日不得安心。

    在找到少主人之前,邓展与陶晟共带来二十个卫士。其中两个卫士一人双马,飞驰长安报平安去了。另有两名卫士,则在两日前,被遣往休屠泽东南的武威城,借邓展早年在武威镇边戍守时所打下的军中关系,看看能否弄来一些武器。

    武器啊武器!哪怕是弄来七、八张旧弓也好啊!

    白色主帐前,侍立着两个身着白色麻衣、腰缠孝带、面容冷峻的少年。郑、陶二人认得,这是那对韩氏兄弟。原本二人安排有卫士保护侍奉少主人的,但渐渐发现,少主人显然更信任这兄弟俩,到最后干脆取代卫士,成为护卫了。郑、陶二人除了暗叹这几个山野小子好运道,还能说什么?

    “阿舍,请通报少主人一声,护卫陶晟、邓展前来复命。”陶晟微笑着称呼韩骏的小名,神情透着热络。

    韩难骏点头:“稍候。”禀报一声后进入帐篷,很快出来,向郑、陶二人点点头,“公子请二位在帐外稍候。”自从知悉张放的身份后,韩氏兄弟等人已改口称之为“公子”了。只是还没资格叫“少主人”,除非他们入籍侯府,以目前的情形看,怕也是早晚的事。

    邓展、陶晟互相看了一眼,似有所觉,一齐快步走到帐篷正前方。但见帐帘挂起,映入眼帘的是身着一领青色劲装、头挽短髻、面庞呈现健康的古铜色,英华内敛,神情专注的少年郎。在他身旁,是一个束着男子发髻,身着孝服,却不难看出是女子的少女。

    看到少主人与这名叫青琰的少女正在做的事,邓展与陶晟相对苦笑:又来了!每到休息时,他们就没完没了做这个……唉!真不知少主人鼓捣这玩意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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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杀 手 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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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朝帐外的郑、陶二卫一瞥,点点头算打个招呼,继续专注自己手上的工作。

    韩氏兄弟拿来两块毡垫,邓展与陶晟道了声谢,默默跪坐,满眼忧虑地看着他们的少主人在忙碌。

    张放此刻的确很忙,他一手持铜杵,一手握铜臼,正不断搅拌一团黑糊糊的半粘胶状物。而青琰则在他的指示下,不时将一些黑、黄、白色粉末倾入臼中。张放搅拌得那样用心、那样专注,眼睛闪闪发亮,仿佛那团令人恶心的东西是什么不得了的奇物一般。

    等搅拌得差不多时,张放与青琰同时戴上一个自制布口罩,在铜臼边缘搭上一块白布,然后将铜臼移到一个铁圈架上,架子中间是一个火盆,盆内置干燥的牛粪,已经点燃的牛粪正发出暗红的火光。别看牛粪这玩意说着恶心,但晒干后燃烧效果真心不错。

    随着铜臼温度升高,帐内的气味慢慢变得难闻,便是守在帐门两侧的韩氏兄弟,都掩鼻走开几步,担忧地看向帐内的公子与青琰。

    而此刻张放只是眯着眼睛,右手握着铜杵,稳定而均匀地搅拌着,同时持铜臼的手也在不停做同心圆运动,让铜臼内物体充分受热。而铜臼内那团黑糊粘物,则在热量烘培下,慢慢干燥,形成粉末……

    待那黑团半干时,张放移开火源,让铜臼散热。然后倾倒在一块灰布上,将之裹起,用丝绳扎好,小心放置于一个小匣子内。而小匣子中,已有五、六个这样的灰布包。

    另一边,青琰也没闲着,她正以米浆粘着粗草纸,一层层卷裹起来,形成一根圆管子。那形状,越来越眼熟……当她小巧的手指将一根细细的药捻子插上那圆管时,任何一个来自后世的人必定会脱口而出——

    炮仗!大炮仗!

    没错!张放在制造炮仗,具有杀伤力的大炮仗!

    张放可不是愣头青,更不会因为仇恨而不顾一切,他怎么可能让自己的手下只拿小刀子去与匈奴人拚骨呢?他们是来杀人的,而不是自杀的。

    当邓展与陶晟在鸡鹿塞大肆购买骆驼、粮食、草料、被服、帐篷之时,张放却带着韩氏兄弟等人扫荡了本地所有药馆与商铺。最后大包小包装着药秤、杵磨、草纸、硝石、硫磺及各种应急伤药与敷料,再收购了上百斤上好精炭,方与手下卫士们会合。

    出塞之前,张放又做了件令郑、陶无语的事:请十几个帮工,将所有精木炭全磨成粉;这还不算,那一块块硝石与硫磺,同样研磨成粉,并反复过筛;之后少主人更将这些物什装盆独自在房间里鼓捣,说是什么“提纯”;最后,所有药粉分装几大袋,足足有好几百斤,全放上骆驼运走。

    从出塞第一天开始,张放就着手配制火药、制造炮仗——严格的说,这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鞭炮,而是威力巨大的爆炮,或者说,是雷王。

    从张放的职业来看,很难想像他居然会配制火药及制造炮仗,但说起他的老家——准确的说,是他母亲的老家,必定让人会心一笑——全国烟花爆竹最大生产基地——浏阳。

    张放从小学到初中,每逢暑期,必定随母亲回老家,到几个舅舅的家庭作坊里帮工,勤工俭学。在家庭式的花烟厂里,各种手活,什么裁筒(裁纸壳)、扯筒(卷糊纸筒)、上筒(装黑药)、插捻……除了配药,所有流程都干过。

    事实上,到了初中以后,张放连配药都掌握了,并亲手制做过无数超级大炮仗,原因只是为了炸鱼。

    村前有条大河,是浏阳河的分支,每逢夏季,便是盛产草、鲤的季节。村里人从不用网或鱼钩,而是直接丢爆炮炸。

    要炸鱼,普通的鞭炮威力当然不够,用的都是特制爆炮。这种被称为“雷王”的炮仗,粗如鸡蛋,长约半掌,药量大,并加入各种增效的化学药品,采用拉发装置。那威力,杠杠的。

    丢一个下水,象炸了一个闷雷,炸出的水花足有一人高,河里一下浮起几十条死鱼。如果把四个雷王捆扎起来,扔下水底,那家伙……站在河边,真有种地动山摇的感觉,威力丝毫不亚于炸山石的雷%管。

    张放与村里小伙伴看得眼热,于是大伙一齐动手,以他们的火药知识与造炮水准,弄出个雷王不难,只是拉发装置却将人难住了。这玩意是有独特配方的,一般人根本没可能知道。于是大表哥亲自出马,把自家的配方给偷了出来……最后雷王成功制造,鱼炸了一大筐。后山小树林里全是考古状的鱼骨头,小伙伴们吃了个肚儿圆。

    就在那一天,小山村所有村民都看到了这一幕,大表哥被大舅用浸了油的藤条追了半个村子……

    上高中后,张放就很少回老家了,到了大学、工作,离老家几千公里,更是几年难得回一次。就算回去了,人渐渐长大,也已不可能玩炮仗了……

    张放怎么也没想到,这门手艺,居然也有大放光芒的一天。

    从制造第一枚雷炮开始,张放就是冲着伤人,甚至杀人的目标去的。为此,他在黑药中加了不少鞭炮中绝对禁用的、他在这个时代所能搜罗到的各种矿物提炼成的类化学药品,以及部分金属粉末。他所配制的火药,与一般黑药不同,威力更强,具有燃速快、湿度小、易点火、高爆性等优点。只可惜,有些关键性的化学药品实在提炼不出,雷炮的威力未免打了个折扣,无法与真正的雷王相比。而且由于独特配药缺失,也无法制成拉发装置,只能手动点火。

    一路行来,张放全程自己动手,再加上青琰辅助,帮着扯筒、上筒、插捻。二十天下来,已制成雷炮一百二十余管。不过张放一管都没试爆过,他不需要试,经他手里做出来的药、炮,他有十足的把握。

    将最后一管雷炮放入一个黑色箱子,张放摘下口罩,嗅着空气中淡淡的二氧化琉(配火药时产生的有毒气体)气味,摇摇头,招呼青琰一块出帐,大口呼吸新鲜空气。过了好一会,才招呼郑、陶二卫一块进帐议事。

    张放净手之后,望向郑、陶二护卫:“看你们的脸色,是有什么好消息吗?”

    邓展与陶晟互望一眼,邓展点头致礼道:“正是。适才派出哨探的卫士传来消息,五里之外发现有明显人马痕迹,最重要的是,马粪还是新鲜的……”

    “哦!”张放与青琰俱是喜动颜色,“这么说来,目标不远了……”

    邓展愁眉苦脸:“可是,派往武威购置兵器的兄弟尚未返回,咱们追得越近,就越危险。”

    陶晟建议道:“我与郑兄商议过了,最好能将队伍分两什,郑兄率一什在前探道,我率一什为后队护卫少主人。如此,可策万全。”

    张放想了想,摇头否决:“这样分开,人马是不是太少了些?我们的人数原本就比匈奴人少,若是分散,岂非更易被各个击破?不妥,不妥。”

    邓展焦虑道:“可是我们武器不足,纵使追及,只所未伤虎反被虎伤啊!”

    张放一笑:“武器么,我……”

    便在这时,帐外传来卫士兴奋的声音:“禀报少主人、郑头、陶头,我们在峡谷外发现一片白桦林,可以制弓。”

    邓展与陶晟大喜,齐齐站起:“好极了!桦木制弓,虽不及角弓,总胜于尺刀,少主人……”

    张放却做了个稍安毋燥的手势,笑了笑:“我们不需要自制弓。”

    “可是……”

    张放伸手从黑匣中取过一管雷炮,眉头一扬:“我们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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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关于火药筒所用草纸,西汉已经有较粗糙的纸,也就是“灞桥纸”,材质为麻制,易破碎、晕墨,不宜书写,但用来糊药筒还是挺合适的。估计擦腚也比木片好使,不知为何没人用……但请放心,主角是一定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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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五章 【遇袭反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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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铁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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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的戈壁,白昼挥汗如雨,夜间寒意袭人。

    邓展原是西北边镇的老兵,熟知此地气候,早在出塞前,就备了厚毡绵絮,复袍复绔(即厚实的衣裤),再点上几堆篝火,整个崖洞便暖和起来。

    崖洞共有十余顶帐篷,呈同心圆状分布,张放的主帐就在正中位置。右侧是韩氏兄弟的帐子,左侧是渠良,后方是青琰,前面则是邓展与陶晟二护卫之一——这两位护卫首领永远都不会同时休息,通常是一人守上半夜,另一人则守下半夜。

    子丑之交,张放准时苏醒。在这个时代,出门在外,很难有什么精确的时间。但张放却知道,他醒过来时,一定是子丑之交。因为他入睡时间是亥时左右,而每天四小时睡眠,是他的极限。

    时间一到,张放就象常人睡了十个小时一样,神采奕奕,精神抖擞。其实他根本不需要郑、陶二护卫守下半夜,他本身就是最好的守夜人。只是这匪夷所思之事,说出来谁信?护卫们又怎敢放弃自己的职责?

    长夜漫漫,距离天亮最少还有两个时辰,张放要怎么过呢?自然是锻炼。

    不过这锻炼与青溪聚时又大为不同。如果说在青溪聚都是动态训练,那么此时张放所进行的,就是静态锻炼。

    首先盘膝调息半个时辰,吐故纳新,去浊存清,然后开始在黑暗中打绳结。

    练习打绳结,可训练手指灵活性、身体协调性、大脑灵敏度,磨练耐心与专注力,是狙击手、魔术师及外科医师最常用的训练方法之一。

    因为本身职业及爱好远足的缘故,张放懂得很多种绳结,什么半结、八字结、双套结、三套结、渔人结、营钉结、缩绳结、接绳结……眼下他已经能在黑暗中凭手感,准确无误打结解结。再往下一步训练,准备只用一只手结绳。

    训练完大脑、肺心、手指,接下来,就是锻炼下肢了。方法有很多,深蹲、跬跳、负重跑都行,但静态锻炼只有一种较合适——扎马步。

    实际上,张放的下肢每天都不好受。别看他们有马有驼,但在汉代骑马,绝对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没有马镫,没有高桥马鞍,就凭着马背上一张厚毡,加上摇摇晃晃的绳镫,能坐得稳就算不错了。由于两腿老是要夹紧马腹,一天下来,非但大腿内侧皮肤被磨伤,更是比走路还累上几分。

    这些艰辛磨砺,张放都咬牙撑下来了,每天半个时辰的马步,同样不能拉下。不过在今夜,有人似乎并不想让他完成锻炼。

    丑时刚过,漠风呼啸,寒意袭人,透过帐帘缝隙,可见洞口处两名巡卫已经停止走动,倚在两侧岩壁昏昏欲睡。

    张放才打了几个绳结,耳朵一动,隐隐从风声中听到不同寻常的声音。张放此前早已穿戴整齐,立即抓起身旁长剑,着靴而出。

    刚掀开帐帘,就见洞口处蓦然出现一道火光,远远奔来一人,声音急促:“敌袭!快快起来!”

    宿营地顿时象炸开了锅,一片忙乱。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一直和衣而卧的陶晟,他冲出帐篷,第一时间就奔向主帐,急切大喊:“少主人,快……”话音未落,张放鬼魅般出现在他眼前,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来袭者谁?有多少人马?眼下情况如何?”

    陶晟脑子差点拐不过弯来,这、这是什么情况?少主人的反应怎么比自己还快?身上衣服比自己还整齐,难不成他压根没睡?可是,那双大眼在火光映照下,却如此明亮逼人,哪有半点睡眠不足的样子?

    张放一连串问题,陶晟压根没法回答,而张放询问的对象也不是他,而是那报信的卫士。

    卫士单膝着地,声音透着惊惶:“峡谷外暗哨发现,有一彪人马自西北方驰来,约三十余骑。他们移动速度不快,马蹄声也很小,当是用厚布包了马蹄,悄然接近我处。我们发现敌踪时,已来不及拦截。郑头正率十名巡逻的兄弟从山梁全力奔回拦截……”

    陶晟拔刀大呼:“兄弟们赶紧集结,助郑头阻敌。”

    卫士们急匆匆披衣持刃聚集,其中两名卫士还与韩氏兄弟发生争执,卫士要兄弟二人的环首刀与角弓,韩氏兄弟却死活不给。

    张放倏地喝道:“等一下!”

    众卫士愕然齐望,包括与韩氏兄弟拉拉扯扯的一干人。

    张放沉声道:“如果来敌有三十余骑,他们的人数就比我们多,甚至兵器都比我们好,怎么拦截?有胜算么?”

    陶晟看着身后七八个卫士,以及他们手里长不过尺许的尺刀,咬咬牙:“我们顶上,请韩氏仲昆护卫少主人先撤出峡谷……”

    “我来这里是杀人的,而不是逃亡的。”张放冷冷一扫,自陶晟以下,每一个卫士都有一种死气扑面的感觉,无不激灵灵打了个寒颤,有几个卫士甚至连打好几个喷嚏。

    “你!”张放向那报信的卫士一指,“立即通知邓展,不必急于拦截来敌,放敌入谷,然后立即封住谷口,断敌退路。见我信号,立刻从峡谷口向敌人后背发动攻击。快去!”

    “啊!啊!是!”那卫士下意识看了陶晟一眼,只见陶晟拚命向自己使眼色,忙不迭应声而去。

    张放淡淡扫了陶晟一眼:“我就在这里,看着你如何应敌。”说罢,朝主帐一指,向韩氏兄弟示意一下,抬脚朝洞外走去。韩氏兄弟入帐抬出那沉重的黑色箱子,与青琰如影随形跟上,就连渠良都高一脚、低一脚跟在后面……

    陶晟望着那坚定的背影,喃喃道:“少主人,真的变了……”随即扭头对手下卫士大吼,“快给我把驼背上的家伙取来,不过就是三十多个胡奴吗!咱们一个汉儿,就能顶三个胡奴!给我上!”

    ……

    青琰在前面打着火把,张放与韩氏兄弟,加上渠良,半抬半拖着将近百斤的大箱子,踩着不断扑簌滚落地的沙石,费力爬上山梁。

    夜风凛冽,天幕黑沉,不知何处传来一声长长地凄厉狼嚎,令人陡然生出荒野逆旅的苍凉感。

    张放长长吐出一口浊气,目光仿佛穿透黑沉夜幕,直刺三百丈外峡谷出口。只是夜色浓重,任他穷尽目力,却还是什么都看不清。而在张放的脚下,峡谷之中的陶晟,正率八卫拎着两个布袋,往地面布撒铁蒺藜。然后将八峰骆驼一字排开横在峡谷径道,将径道遮断大半。

    拴马桩的缰绳,全部换成活扣,一旦情况不妙,可以立即解绳,飞身上马。

    做好一切应敌准备的陶晟,拔出环首刀,立在骆驼阵后。而在他身后,八名卫士,整齐排列,除一人持弓外,其余七人,俱人手一根丈二胡杨木棒,棒子前端绑着一把尺刀。这种样式简陋的自制戈,是实在没有合适武器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虽然卖相难看,总好过手持短刃上阵吧。

    陶晟已经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努力,但他心里依然半点不托底——他们这二十人的护卫中,除了邓展真枪实刀上过战场之外,包括自己在内,全部都是富平侯府的家生子,有忠心,有勇力,惟独没有战斗经验。这个排兵布阵的抵御方法,还是邓展教的,能不能扛得住匈奴人的冲击,真是没有半点底,万一……

    陶晟抬头看了一眼山梁上凌风卓立的少主人。暗暗下定决心,事若不谐,拼着性命不要,也得让少主人安然脱身。否则,他们在长安侯府的家人命运,只怕比今夜他们的下场还要凄惨万倍。

    这时隐隐听到有卫士咕哝:“若是早用桦木制弓,至不济也比这木戈好……”

    “噤声!”陶晟回首怒视,“难不成身在北地,就忘了侯府禁忌了么?妄议主人者,断足!逐出府!”

    此言一出,卫士们顿时噤若寒蝉。先前说话那卫士求告道:“陶头,切莫禀报少主人,我还有阿母、妹子……”

    陶晟扭过脸去,阴沉着脸:“我不会说,但莫要怪我不提醒你们——少主人无事,我们纵是死了,家人也能得善待;若少主人有何不测,我们及家人纵然活着,只怕也比死了更惨。”

    众卫士面面相觑,脸上都有一种明悟,原本惴惴不安的神色,慢慢坚定起来。

    突然,一卫士向前一指,失声惊呼:“那是什么?”

    黑暗之中,谷口方向陡然亮起一簇火光,恍若幽冥鬼火。然后,仿佛是一点火星扔进火油里,蓬地一下,一串串火把,照亮整个谷口,显出幢幢人马身影。随即,各种唿哨声、马嘶声、呜嗬声、弓弦震动声、刀剑出鞘声,充斥整个山谷。

    下一刻,铁蹄轰隆,如雷滚来,群马奔腾声经峡谷扩音放大,更显声势骇人。

    纵然是抱定必死之心的卫士,也不禁色变,而挡在前方的骆驼,更是敏锐感觉到危险,骚乱四散,却为缰绳固定,挣之不脱。

    而另一边,奉命封闭谷口,截断敌人退路,前后夹击的邓展,却突然发觉忘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他盯住报信的卫士:“少主人说等待信号……信号是什么?”

    卫士瞠目结舌,对啊,信号是什么?

    山梁之上,张放打开黑色木箱,拆开油布,取出一管直径如鸡蛋、半掌长短,重半斤的雷炮。用手指戳破封膜,将卷曲的药捻子勾出,接过青琰递来的火把,微微一笑:“这个信号,够响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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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六章 【天黑请闭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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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百丈距离,快马奔驰,不过数十息,转瞬即至。

    韩骏握弓持箭的手心全是汗,一颗心随着纷乱地马蹄或狂跳或抽紧,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怀疑心停跳了。

    韩重则与渠良双刀交叉,守在上坡路口,像哼哈二将,无论谁想上来,都得先踩着他们的身体过去。

    青琰双刃在手,一会正握,一会反执,不时做虚掷状。

    一支支火把,将峡谷映照得红亮通明,来犯之敌纤毫毕现——的确是胡人!头戴翻毛边浑脱帽,身着油腻反光的左衽皮袄,蓬乱的胡须遮住大半面孔,有的挥舞着粗陋的刀矛,有的高举着弓箭,呼啸扑来。

    张放细数了一下,大约有三十多支火把,俱为胡骑,与情报吻合。夜色昏暗,场面混乱,也不知那元凶——匈奴当户卜骨须是否在内……嗯,没关系,等会验尸的时候,再瞅仔细吧。

    张放估算了一下距离,将雷炮引索凑向火把,长约十厘米的引索立即嗤嗤燃烧,在黑暗中发出赤红的火花。

    这一奇景,一下将青琰、韩氏兄弟及渠良全吸引住了。尤其是青琰,怎也想不到,自己平日里插了不知多少的药捻子,居然能发出这般奇妙的火花。

    “你们可要睁大眼睛看仔细了。”张放嘴角微弯,举起雷炮在四人面前亮了亮,来了句某人的台词,“下面,就是目睹奇迹的时刻!”

    说罢,手一扬,雷炮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从近二十米高的山梁,投入那片火光点点、人吼马嘶的混乱之地……

    这时敌骑已冲近二十丈,堪堪进入练习弓的有效射程。十余胡人蓦然夹紧马腹,凭下肢力量牢牢固定身体,双臂箕张,开弓引箭。

    嗤嗤嗤嗤!

    乱箭齐发,箭矢从半空坠落,大半钉在挡在谷道的骆驼身上。两峰骆驼发出一声哀鸣,慢慢跪倒,其余骆驼更为混乱,相互冲撞嘶鸣。

    站在最前头的陶晟很走运,没有受伤,但身后却有两名卫士中箭,一伤臂,一中腿。箭矢入肉不深,拔出一看,却是骨镞。

    陶晟大喜,这伙胡人弓软矢钝,武器也不比己方好多少,他们未必没有一拼之力。

    “兄弟们,操家伙,将胡奴从马背上捅下来……”陶晟话音未落,就被一声前所未闻的巨响彻底淹没。

    黑暗的峡谷中,一蓬刺目的红亮骤然闪现,像火中爆出的闪电,像天雷劈落人间。当所有看到这炫目亮光的人,下意识闭上眼睛时,一声震耳欲聋的爆响,彻底终结了袭击者的突袭。

    前所未见的爆炸,令袭击者惊恐万状,混乱一团。这一管雷炮,除了炸伤不到一米范围内的两名胡人之外,并未造成多大损伤。真正要命的是,马匹受到如此惊吓,一匹匹象疯了似的,又踢又跳,甚至着地打滚。这些胡人正被吓得手脚发软,如何还能夹得牢马腹,瞬间便有七八人被掀翻落马。

    黑灯瞎火,惊马乱踏,肚破骨折,惨叫不绝。

    无论是峡谷径道的陶晟一众卫士,还是在峡谷口外等待信号捅菊花的邓展等人,抑或山梁顶上的青琰、韩氏兄弟、渠良。无不瞠目结舌,全看傻了。

    张放轻吁了口气,摇摇头,又点点头。他不知扔过多少威力巨大的炸鱼炮,但用来炸人,还是第一次。效果与他事先估什的差不多,杀伤力是有,但绝不致命。之所以有这样的战果,与其说是伤人,倒不如说是吓人……呃,是吓马所致。

    半斤重的雷炮,响声的确够吓人。如果这么个大家伙扔在都市里,一条街的车辆都会报警三分钟。偏偏今夜的战场,是一个宽径不过十丈的狭长隘谷,那动静,那回音,十倍放大。夜黑如墨,爆炸的火光同样十倍放大,亮瞎人眼。就算是一伙狮群,都要吓尿,更不用说没有经过训练,极易受惊的马群了。

    “天雷!是天雷!山神发怒了!”

    来袭的胡人脸色煞白,浑身颤抖。无论马上马下,无不举手过顶,望山而拜。

    骑马的还好,被掀落马下的,伏拜的结果,便是直接被惊马当肉垫……

    山梁上,张放又取了一管雷炮,正要点燃,似乎想起什么,回首一笑:“你们谁想试试?”

    青琰脸色还是白的,见张放目光扫过来,慌忙摇头;韩骏看看手上弓箭,再看看那管可发恐怖雷霆之声的小圆筒,也忙不迭摇头;韩重的眼睛闪亮,似有点跃跃欲试,终究还是没敢上前。

    渠良苦笑:“我倒想试,就怕站不稳,吓得滚下坡。”

    “也罢,等你们想好再说。”张放笑着摇头,又点燃一管雷炮,随手扔出,象给一锅沸油注入了一滴水。

    轰隆!又一声不逊于之前的巨响,整个峡谷回音不断,巨震的音波,竟无法掩盖此起彼伏的惨叫及马嘶悲鸣。

    三十余匹马从狭长的峡谷狂飙而过,每一匹马背上俱是空无一人,而它们碗大的蹄子,却粘满血肉……

    滚滚如雷的蹄声消失后,之前仿佛被堵在谷口的长风,呼啸着从峡谷一头吹向另一头。风中夹杂着惨叫悲鸣,微弱求救,以及,浓烈刺鼻的血腥……

    谷口两头的富平侯府卫士,山梁上的青溪取诸人,全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其中震撼最甚者,莫过于邓展。他曾戍守河西五载,屡与匈奴人交手,知道这些胡骑的难缠:来去如风,如狼窥猎,一击不中,立马远飏。他想打你就打,你想打他找不着人,稍不留神就被咬一口,要想一举聚歼十倍兵力都不够……而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来犯的三十余胡骑,一个没跑,而自身损失只是伤了两个护卫。哦,还有两峰骆驼……

    这一切的原因,只是因为两声天雷——从少主手里发出的两声天雷!

    黑沉沉的峡谷里,传来张放比夜风更冷冽的声音:“别发愣了,干活!邓展率队警戒,陶晟率队打扫。渠良、韩骏、韩重,你们都识得那卜骨须,去认人,或者认尸!”

    如果说,此前富平侯府护卫对这位少主的发号司令,还只是基于仆从必须服从主人的天职,再怎么不甘愿也只有听从,而此时却是发自内心的敬畏遵从了。

    胡人没了马,就好比没了双腿。再加上被惊马群掀翻踩踏,死伤过半。兼之“天雷”轰击,惊魂未定,斗志尽丧。护卫们割断他们的腰带,一个个捆住,竟无一敢反抗。或许在他们的心目中,这是神灵的惩罚,必须接受的结局。

    甄别的结果,没有发现卜骨须这个屠村元凶,不过其中的确有当日参与屠村的匈奴人。于是张放下令将胡虏全押进山洞,详加审问。

    在抬一箱子雷炮回山洞时,韩氏兄弟的心情、表情、举作已完全不同。那股子小心与稀罕劲,就象抬着一箱易碎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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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七章 【真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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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问主要由张放与邓展主导。之所以是邓展,盖因只有他略懂匈奴语。今夜来袭的匈奴人中,有近半是卜骨须所部族人。这些迁徙三水数十载的胡人,能听懂汉语,但不会说。故此由张放发问,对方用匈奴语回答,再经邓展翻译,便完成一个审讯流程。

    直到这时,张放才弄清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而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这件屠村血案的诱因,居然是自己!

    一个半月前,一个自称从长安来的老者,找到卜骨须,以重金为酬,要求他杀一个人。

    杀人这种事,对于崇尚弱肉强食,刑律意识淡漠的匈奴人而言,不在话下,尤其是有足够酬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如果是在草原上,卜骨须二话不说,拔刀就干。但这是在大汉境内,已经在此地生活数十年的卜骨须,自然不敢把草原那一套搬过来。他首先派人打探一下,目标是什么人,结果令他大为宽心——不过一山野少年。

    一个山野少年,怎会得罪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安贵人?对于事件的始末,卜骨须不想知道,也不能打听。他就是个杀手,雇主出钱,他出手,如是而已。

    卜骨须本意只派一两个族中勇士出手,干完事收钱就好,但这位长安来客执意要他亲自出手,而且至少带十几二十人,为此宁愿多付酬金。

    虽然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但看在钱的份上,卜骨须最终勉为其难答应下来。

    当卜骨须率二十余族中勇士杀到青溪聚时,找上韩家,逼问张放下落。

    韩父眼见这些胡人气势汹汹,不怀好意,那肯实言。双方由言语冲突演变为肢体冲突,卜骨须力壮,韩父老弱,冲突中一时失手,将韩父推倒,后脑撞墙而亡。

    这下不得了,冲突终于酿成血案,杀人演变成灭门,最后不可控地变成屠村。

    直到杀得差不多时,卜骨须才从一垂死村民口中得知,他们要找的正主,已经被上河农都尉邀请到灵州作客去了。

    卜骨须当场傻了。

    屠一个村对卜骨须而言算是不小的麻烦,不过有随行的长安贵人相助,终究可抹平,但惹了上河农都尉的贵客,那真叫摊上大事了!

    在北地,甚至放眼大汉西北,塞上草原,谁不知班氏威名?别说他区区一个当户,就算是顶头上司骨都侯,上头的上头大当户、大都尉都惹不起。

    一个山野少年居然有这样的后台?杀红了眼的匈奴人眼珠子掉了。

    卜骨须强忍拔刀砍了长安来客的冲动,提出两个要求:一、酬金不退。二、对方要提供通关文碟,他要举族北迁。

    没错,卜骨须要跑了。主因固然是惹了不该惹的人,而诱因,则是他在月余之前,见到了来自北面贵人所派的一位木箭使者。使者要求他参与塞外一桩会盟行动,据称此会盟将决定匈奴人的末来。

    当时卜骨须还在犹豫,毕竟在汉境住久了,要全族迁移到未知的塞外,多少令人心里不托底。召开族里大会商议,族人也摇摆不定。而时至今日,他已别无选择。

    既然得罪了人,那就干脆得罪到底,这一趟买卖总不能空手。反正都要离开汉境了,把青溪聚幸存的青壮妇人押解北上,充为奴隶,这也是壮大自身部族的不二手段。

    于是卜骨须派两个族人返回三水,通知部族北迁,而他则带着二十个族里青壮,先行押着青溪聚俘奴离境。

    正常情况下,别说象卜骨须这样押着一群汉俘出关,就算是他的部族举族出塞,也是千难万难。但是,在来自长安的那只幕后黑手操控下,这一切不可能都将变为可能。

    至于为什么卜骨须没能完成任务,长安来客却还要费力助其脱身?原因很简单,不管事情成与不成,都不能走漏消息。如果做不到举族灭口,就只能送瘟神了。

    这就是青溪聚血案的前因后果。

    原来都是因自己引起的,几十条人命啊……张放良久无言,双手合拢顶着额头,陷入深深自责。

    邓展更为震惊,是谁竟敢盯上自家少主?竟从长安追杀至此,更下如此狠手?长安黑手……会是谁?

    “少主,此事必有蹊跷,不能再往北走了,必须尽快赶回长安。”邓展再次伏首苦劝。

    张放没理会,缓缓抬起头,盯住匈奴人,目光酷烈:“卜骨须在哪里?”

    “在……在北边距此六十里一个叫莫奚的部族里,跟随我们一起出击的人,就是莫奚的族人。而且……而且也是他们发现你们追踪我们的……”

    “这个莫奚部有多少人口?有多少控弦之士?”

    “大概……五百多人吧,能骑马操弓的近百人。”

    “那个长安人呢?”

    “也在莫奚部。”

    “嗯?这是为何?”张放微怔,按常理,这个背后下手之人,不管干不干得成事,都应急返回长安复命。怎么可能出塞,跟匈奴人跑来这荒凉的鬼地方?

    “当户要求他必须送我等出关,然后……在出关之后,劫持其北上。当户说此番举族被迫北迁,都是这长安人带来的噩运,要他的主人用重金赎回,否则就用他的血祭祀。”

    张放与邓展面面相觑,不知是该大笑还是叹息,这真是不作不死啊!好,好极了,这大概要算是卜骨须唯一做的一件好事了。

    “那个木箭使者,还有会盟是怎么回事?”

    “这个……当户也没说太清楚,只说到了地头再召开部族大会详议。”

    面对这个被“山神”眷顾的人,匈奴俘虏不敢有丝毫隐瞒,唯恐神灵降罪,竹筒倒豆子,知无不言。

    “好吧,那我就当面问你们的当户。”张放转向邓展,毫不含糊下达指令,“再找几个俘虏,把刚才的讯问内容重审一遍,若答案一致,就证明他说的是实话。然后,留下四个人看守俘虏。其余人等带上所有装备,以此人为向导,逆袭莫奚部。”

    二十多人,袭击一个五百人的部族?!邓展张了张嘴,想要劝说都不知该怎么开口。

    张放竖掌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眼里发出的光芒,连邓展看了都有莫名寒意:“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这件事一定要做。有些事,我一定要弄清楚;有些人,我一定要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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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八章 【是敌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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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袭成败的关键,一是快!二是快!三还是快!

    张放一旦决定反击,就不再犹豫,立刻将指令传递下去。

    趁着夜色,穿上胡服的邓展带两个护卫押着匈奴向导出发,前往莫奚部驻地先行侦察。

    邓展所带的两个护卫也是行伍出身,但服役所在地却是兖州一带。大汉承平百余年,国内只发生过短暂叛乱,很快平息,总体太平无事,各郡国兵基本没什么作战经验,与边军没得比。故此张放这一行二十余人,真正拿得出手,能当先锋使唤的,只有一个邓展。

    “郑头,你说咱们这才二十多号人,却要突击一个五百人的帐落,这是不是也太……咹?”一个护卫回望幽深的峡谷,再看看漆黑一团的前方,心下惴惴,不安地低声对邓展说道。

    邓展瞥了一眼身后被捆绑手脚,横置马背的匈奴向导,压低嗓音厉声道:“这节骨眼上,你说这般泄气话,若是在军中,非砍了你不可!”

    护卫缩了缩头,悻悻道:“十七律五十四斩,我知道,这又不是在军中……就算在军中,这心有疑问,也不能总憋着吧……”

    “有疑问可以,但上头决定了,就得不折不扣执行。更何况,这还是少主的决定。”邓展先敲打一下护卫,再一五一十分忻,“除去少主、女娃子与那瘸子,咱们有十八人可以出战。莫奚部除去老弱妇孺,只有控弦近百。一个打五个,又是突袭,又是趁夜,打好了,胜算还是有的。更重要的是,少主所制那桩厉害事物……说实话,若无此等利器,我就算拚死也要阻止少主……”

    说起那“厉害事物”,护卫的眼睛也亮起来,嘴里啧啧有声:“这可怪,少主就把一些药石、炭末什么的全混在一块,就能做出这惊人利器,可真是……”

    “哪有这么简单。”另一个护卫驱马凑近,低声道,“必有秘方,说不准还加了符咒……”

    “少扯淡!”邓展厉声喝止,“妄议尊上,想吃家法么?”

    两护卫低头噤声,各自走开,再不敢出声。他们已不是大汉军士,军法是落不到他们头上,但身为富平侯家卫,这家法可是实实在在的。

    三人虽已不再是军人,但行进仍依足战阵之法:一护卫押着匈奴向导在前探路,一护卫落后五十步警戒,邓展则居中策应。

    这样的好处是,无论前头埋伏,还是后头包抄,都能跑掉一两个。若遇前后夹击,中间那个也有机会跑掉,避免被一网打尽,连个报信示警的人都没有。

    夜黑如墨,又不能举火,地面还坑坑洼洼。走到半道,一个护卫的马便崴了蹄子。幸好还有一匹驮俘虏的备用马,把匈奴人转移到瘸马背上,总算没耽误事。六十里地,紧赶慢赶,约莫四更时分也差不多到了。

    “翻过那道山梁就是了……”匈奴向导话音刚落,黑暗中便窜出两骑,用胡语向三人招呼。

    邓展听得真切,来骑是用匈奴语问话:“是不是图鲁打胜了?”

    邓展审问过这伙袭击者,知道领头的是一个叫图鲁的莫奚部人,当即回应:“山神、祖灵保佑,大胜!大捷!”

    尽管玉门关以西,长城以北,幅员万里,都曾是匈奴人的草场,治下说的都是匈奴语,但每个部族都有自己的不同口音等细微差别。如果这次不是因为两族合兵偷袭,就凭邓展这句生硬的匈奴语,迎接他的,就不是毫无戒心的靠近,而是两支利箭了。

    在匈奴人靠近时,邓展双腿猛夹马腹,抽刀出鞘;前头的护卫悄然摘弓抽箭;押后的护卫则奋力打马冲来。

    这一切,都借着夜色的掩盖及匈奴人戒心松懈而飞快发生。

    “你们是卜骨须当户的……”一匈奴人话音未落,迎面一道亮光打来,锐风刺目、破骨。

    匈奴人本能向后一仰,刀锋划过一道扇形弧光,自下而上,刮!从下巴到嘴巴到鼻子,半边脸被生生削掉,鲜血怒喷。匈奴人喉管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嚎,破麻袋般摔下马背。

    一击得手的邓展也并不好过。由于此时还没有铁质马镫,也没有高桥马鞍,借马势砍人,常常要承受巨大的反震力,骑术差点的人都不敢玩这一招。两马交错的瞬间,邓展的身体也斜挂于马腹一侧,上下颠簸,全靠一手死死挽住缰绳,另一只腿牢牢勾住绳镫(马镫的雏形,用绳索或皮革做成软套,在骑兵做简单劈杀动作时防止摔下马),方免于坠马之厄。直到冲出十余步后,邓展才勉力翻坐回马背。

    别看邓展砍一个人那么费劲,在汉军中,这样的骑术已经算是佼佼者了,不是边军出身,还真不容易做到这个程度。

    在邓展得手的同时,护卫也引弓而射。尽管他已勒停战马,尽管双方距离不过十余步,但黑夜中视线不良,加上匈奴人驰行快速,一箭射出,击中左肩。

    匈奴人惊怒交集,顾不得拔箭,更顾不上同伴死活,立即掉头,冲入黑暗中。

    “追!一定要杀了他,否则必坏大事!”邓展大吼着以刀面猛拍马臀,奋力追击。

    余下二卫也顾不得理会那匈奴向导,纷纷解下背负的自制长矛,挺矛挥鞭,拚命追赶。

    黑暗之中,只闻急遽的蹄声与急促的喘息,谁都没有发声,咬紧牙关,全身气力都用在逃命与追杀上。

    匈奴人虽带伤,但骑术明显在邓展三人之上,而且熟悉地形,距离也是越拉越开。而这一逃一追,已快翻过山梁,距离莫奚部驻地也是越来越近……

    “该死!”邓展双眼通红,几乎咬断牙根,恨不能胁生双翅将匈奴一头撞倒。

    希聿聿!随着一声嘶鸣,那骑影已冲上山梁。回首望去,邓展三人还在山腰奋力打马。

    匈奴人发出一声嘲弄的嗤笑,扭头,举鞭——这一鞭抽下,就能放蹄而下,直冲坡底,冲回部族聚落……

    咻——

    斜刺里一箭飞来,穿颈而过,夜幕下飞溅铅灰色的黏液。

    叭答!匈奴人尸体坠马,一路翻滚而下,最后停在邓展马前。

    邓展下马检查,一箭穿颈,镞锋透出,死得不能再死了。

    好强的劲道!好惊人的准头!

    邓展抬头,漆黑的山棱线出现三个鲜明的黑影:一人挽弓,一人牵住匈奴人的战马,正中一人,身形魁梧,正抱臂面对他们。

    黑暗中,刀光反射,六只眼睛森然泛寒。

    杀了匈奴人,却又拦住他们,来者是敌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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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九章 【谁该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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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没想到,邓展除了带回两具匈奴哨探的尸体,还有三个不速之客。

    山脚下,一片背风的土坡后,张放与三个神秘来客间隔丈许,相对而坐。邓展、陶晟两个护卫头领挎刀左右侍立;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环护于侧;十余护卫呈半包围之势,牢牢看定三人。

    之所以如临大敌,只因三人拒绝解下兵器——塞上草原,除非双方完全信任或一方强势,否则轻易不会自除武装。

    四野一片漆黑,只在来客面前点起两根火把,微弱摇曳的火光,照亮三位来客的面孔。

    “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简洁报上姓名。

    曹雄是个身材魁梧的壮汉,一脸络腮胡,年约三十出头。林天赐年轻些,面皮白净,双目有神,上唇留着八字胡。初六则是一个少年,长相与他的名字一样普通,披头散发,满面泥垢,属于丢进人堆里找不出那种。但若目光下移,那双奇长的手臂与半身高的骑弓,却令人过目难忘。

    张放坐在一块大石上,横剑于膝,面目隐于黑暗中,只有一双晶亮的目光闪动。在问话之前,他先从相貌装束来推测对方的来历。

    三人都是汉名,他们的长相,也与匈奴人有异。其中最像汉人的,是名为林天赐的青年。曹雄面目粗犷,肤黑须浓,介于汉、胡之间,可能是混血。只有初六是一张大众脸,放在汉境像汉人,放在胡地像胡人。

    三人都穿着胡服,这不奇怪,邓展与两护卫为前哨时,也曾换上胡服,但张放从一个细节窥出,这三个人不一样。

    胡服与汉服的最大区别,不是窄袖筒裤(汉服的武士装也差不多),而是开衽方向不同:胡服左衽,汉服右衽。

    习惯汉服的人,从怀里掏东西总是伸右手——之前邓展换上胡服后,在掏东西时就屡屡出错,这一幕张放的印象很深。而对方三人中那名为林天赐的青年,在取火熠子点火把时,伸手入怀十分自然,而右手始终不离刀柄,正契合胡服的功用。

    也就是说,至少可以肯定一点,这几个人多半不是汉境之人。

    “首先,我要谢谢三位援手相助;其次……”张放带着审视的目光,缓缓开口,“我要你们报出身份、目的。”

    三人中汉语说得最流畅标准,而且颇有文采的是林天赐,所以多由他出面答话。尽管看不清张放面目,但那变声后期的嗓音,仍难掩稚嫩,林天赐微感错愕,但没敢细想,毕竟张放这排场不小,很难令人与一个十三岁少年联系起来。

    林天赐与曹雄交换一下眼神,转过脸,沉声道:“你们有多少人马?”

    张放举手向左右示意:“如足下所见。”

    “你不诚实!”那叫初六的少年突然以弓梢向张放戟指,大声道,“我亲眼看见那伙匈奴人冲进峡谷,向你们发动袭击。他们有三十多人,你们不到二十,怎么可能打得赢,而且几乎没有人伤亡。”

    初六突如其来的举动,令众护卫齐齐抬矛,邓展与陶晟横跨一步挡住少主,抽刀半截出鞘。直到看到对方并无不利企图,这才还刀归鞘,各自退开。

    “原来你们一早发现了匈奴人……”

    听到对面的冷笑,林天赐忙辩解道:“我等原打算让初六示警,但看到你们封住谷口,便知有备,也就不多事了。”

    张放笑对初六道:“你说我不诚实,就是因为我们二十多人打败了三十多匈奴人?难道就不兴我们有以一敌二的能力?这不算夸张吧?”

    “不、可、能。”初六的汉话很生硬,咬字很慢,倒没有强调讥讽的意思。他指着邓展及之前探道的两个护卫道:“他们三个,打两个匈奴人,还是突袭。结果,还跑了一个……”

    这简直是当面打脸啊!邓展与二护卫既惭愧又难堪,垂首向张放谢罪。

    张放淡笑摆手:“这人没机心,口无遮拦,你们不必在意。”

    林天赐哈哈笑道:“足下说出了我想说的话,看来不必在下多费唇舌解释了。”

    张放亦笑:“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在好猎手面前,咱们也别装好把式——初六是吧,你说得没错,真要面对面硬碰匈奴人,能不能打赢不敢说,纵胜也是惨胜,绝不会如此完整。你既然跟到了峡谷前,应当听到奇怪的响声吧?”

    初六猛点头:“听到,好象是石头坠落的声音……哦,你们在山崖布下了石阵?这就难怪了……但你们是如何察觉匈奴人来袭,提前布阵的?”

    诸护卫不约而同绽开无声笑意。张放也没点破,对方自以为是,也省得他多费唇舌了。

    “好了,我已经回答你们不少问题,现在该你们表示诚意了——身份、目的。”

    林天赐目光闪动:“目的可以告诉你,其实我们目标一致,这也是我们愿随这位邓兄弟来见足下的原因。至于身份……诸位还是不要知道为好……”

    目标一致?他们也要救人?

    张放正琢磨这句话背后的意思,蓦闻陶晟厉声喝道:“若我一定要知道呢?”

    原本在张放这个主人没发话之前,身为家将,陶晟是不得妄自插嘴的。只是身处险地,陶晟不得不刨根问底,而且也担心少主应对经验不足,被对方蒙混过去,再加上张放沉吟不语,陶晟这才擅自发话。

    林天赐三人听到这句威胁之意十足的话,不怒反笑,互相对视一眼,笑道:“好,既然如此,我等若再不道明身份,恐怕要被人误认是宵小之辈了。”

    “乌丹支离右都尉曹雄。”

    “乌丹支离府丞林天赐。”

    “乌丹支离军甲队伍长初六。”

    曹雄踏前一步,双目圆睁,一字一顿:“还不近前见礼!”

    三人身份一报,在场诸人反应不一。张放对什么“府丞”完全没概念,至于“伍长”,这个知道,就是五人长的意思,不算什么。倒是那“右都尉”,貌似不小啊。张放目前唯一接触过的大官,就是班况,而班况的职位,正是都尉——上河农都尉。

    在职官方面,富平侯府护卫们可比他们的少主明白得多,一听这些高大上的官职,无不骇然,心下打突。

    陶晟先是一惊,旋即皱眉,凑近张放耳边低语:“须防他们假冒,哪有都尉、府丞只身出行,只带一个少年伍长的。”

    张放点点头,问道:“都尉我知道,那府丞是什么?”

    一旁的邓展接话:“在西域一带,府丞多为诸国文官之长。”

    “哦,来头不小啊。”张放扫了邓、陶二人一眼,“你们听说过这个‘乌丹支离’么?”

    二人一齐摇头。

    张放心下有底了,端正坐姿,对两位“高官”道:“两位可有印信?”

    林天赐从怀中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白绫布包,由护卫转交张放。曹雄却不动。也是,只要证实了林天赐的身份,曹雄的身份自然不证自明。

    陶晟接过白绫布包,稍离开两步,一层层打开,直到入目所见真是一枚三寸见方的龟钮铜印,方才呈与少主。

    张放抬抬手,韩骏点燃一根火把凑近。火光之下,看得分明,印章是用标准的汉隶写的,别说张放了,就连邓展、陶晟,甚至韩骏都能看懂。

    “乌丹支离府丞署印”,倒是不假,但龟钮两侧还有一行字。

    “坚昆右校王监制?!”

    张放与二卫面面相觑,这是什么鬼?

    “很遗憾,这不是大汉天子赐予的印信,我们不认。”张放将铜印交还林天赐,淡淡道,“这礼嘛,就不见了……但我确认你们所言非虚,看来我们有合作的基础。现在,你们可以说一说,何谓目标一致?”

    火光亮起时,对面三人已看呆了眼。怎都没想到,这个一直娴熟地与他们打交道,始终控制着交谈节奏的首领,竟然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

    林天赐踏前一步,与曹雄并肩,重重吐出一口气:“在此之前,我也要知道你们的身份。”

    火光中,对方似笑非笑,说了一句似曾相识的话:“这身份嘛……诸位还是不要知道为好……”

    林天赐扬了扬眉,学着某人道:“若我们一定要知道呢?”

    张放与一众护卫都笑了。

    陶晟按刀踏前,一字一顿:“大汉富平侯世子、张公子放!诸位还不近前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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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章 【他们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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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礼仪之争,最后以双方平礼相见结束。

    林天赐好歹还有一枚印信证明身份,张放那边却只有邓展、陶晟身上的侯府腰牌。而张放本人尚未受封世子(之前当然是陶晟大言),所以无印信自证。不过,对张放而言,他的脸,还有气度就是最无可置疑的“印信”。慢说是侯爵之子,就算他说自己是诸侯王世子,只怕也没人敢不信……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主要看气质。

    论官秩,区区一个侯爵的嫡子,自然不能与都尉、府丞这等二千石高官相比。但这也要看是哪里的官秩,一个谁也没听说过的小国高官,对上一个大汉正当权的侯爵嫡子,还真不好说谁更高一线。

    林天赐三人对大汉富平侯的权势并无概念,而张放一行也对这“乌丹支离”的几位“高官”毫不感冒。于是彼此都有意识回避身份贵贱,只要确定彼此身份真实性,建立初步信任,就有了合作的基础。

    “我们也要潜入莫奚部救人,绝不能出现意外,所以才出手料理那匈奴人。”天边微亮,时间不等人,林天赐不再绕圈子,开门见山道出目的。

    “你们要救什么人?有多少?”

    “一男一女,都是少年。”

    “知道关押的地点么?”

    “知道。就在帐落西北的牛羊圈里,那里还关押着一批汉、胡奴隶,你们要救的人多半也在那里。”

    “你们有什么计划?”

    曹雄拔出腰刀,就着火光在地上画了一个简略示意图:“此处便是关押奴隶的地方,左右两帐是看守,这是马圈、这是草谷仓……”说到这里,他的刀尖顿住。

    草谷仓就是游牧部落存储牧草谷物的棚子,等同于粮仓。这对任何一个部落而言,都是命根子,通常都放置在毡帐最中心位置,安保级别怕是比部族头人都高。

    曹雄刀尖停顿,林天赐目光从火把上一掠而过,初六双瞳映着两簇火苗——这三人的表情动作,无论是明显还是细微,都逃不过张放锐目。张放心下明了,拔出火把,将之往示意图上的草谷仓位置一插,目光迥迥盯住曹雄:“有几分把握?”

    以二十余人对五百余人,其中还有近百游牧战士。很明显,单靠人力是不行的,还需要借助大自然之力。火攻的想法是不错,就是不知可操作性如何。

    曹雄坦承:“若是平日,最多两分,而今夜或许有五分。”

    面对惑然的侯府护卫,林天赐接过曹雄的活计,继续在示意图上勾划:“这是莫奚当户的主帐……旁侧是贵宾帐。昨夜莫奚部众款待一位贵人,饮酒作乐,防卫较平日松懈,正是绝好机会。”

    “贵人……我想我知道是谁。”张放摩挲着下巴,脸上露出一抹森然笑意。

    林天赐望着张放,欲言又止,最后点点头:“公子既知此人身份,想必也知晓当如何处置,那再好不过。”

    张放与林天赐都没想到,他们在这里出现了一个认知上的失误,而这个失误,将给他们带来一系列的麻烦,甚至危及生命……

    “三位想不想听听我们的计划?”

    “愿闻其详。”

    “潜入部帐中心放火太冒险,能有三分胜算就不错了……我们的目标应当在——这里!”张放拔剑出鞘,重重往地上示意图某处一钉。

    夜风吹拂,火光摇曳,曹、林、初六看得分明,无不为之怔住。

    ……

    黎明前最黑暗的一刻,天际泛起一线微弱白光,却无法驱散笼罩四野的黑暗。

    草丛中,像蛇一样蜷伏着的初六,夜鹰似地双眼眯缝如刀,透过草叶间隙张望。以他常年锻炼出的夜视锐目,仍只能看到周围十余丈距离,再远就是一片模糊了。

    “他们要干什么?”初六低声问,“咱们怎么见机行事?”

    见机行事!这就是那位侯爵世子给他们交待的任务。

    曹雄与林天赐没有回答,他们以同样姿势潜伏于初六侧后方数尺,悄声交谈,语气满满困惑。

    “他为何选择马圈?”

    “与草谷仓相比,马圈在外围,防守较少,更容易潜入。只是,想把火点起来,比草谷仓可难多了。而且,马料也少,纵能得手,也难成燎原之势。不过,倒是可以惊马……”

    “没用。”曹雄摇头。乌丹支离盛产良马,乃是其部重要经济支柱,曹雄头上顶着个“右都尉”的吓人头衔,其实在部族里就是个牧马总管。只不过,对于一个小部族而言,这确实是个掌握着重要经济资源的大官了。

    以曹雄的经验,部落里把马圈设于外围,除了便于牧马,还为了防止惊马。一旦马群受惊,看守的牧民会第一时间出现安抚。若是场面失控,也方便引导、驱赶,快速将惊马群驱离帐落,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先别说未必能瞒过巡游牧民潜入马圈,就算真能潜入,想凭一把火惊扰马群,怕是火还没烧起就被扑灭了。

    林天赐虽是分管文书账目,却也弓马娴熟,对部帐事务不及曹雄熟悉却也并非不知。话一出口,就知行不通,否则也不用等那群侯府卫士出手,他们三人岂不是更能胜任?这种事,并非人多越好。

    “那他们选择马圈用意何在?”这句话林天赐没说出口,但三个大大的问号在三人的脑海里直转。

    “照我说,咱们真不该屈从那小娃的主意,还是咱们的计策靠谱。”初六瓮声瓮气道,颇为不满,丝毫没有自己也是“小娃”的觉悟。

    曹雄与林天赐相视苦笑,他们又何尝愿这样?可谁让人家人多?这事放在哪里都一样,谁的人多谁就占主导权。

    “别去管他们怎么折腾,咱们按商量好的走。等会只要一乱,他们人多目标大,会吸引住大批胡人,咱们趁乱把小王和鹿奴救出来就走人。”林天赐再次重申他们的任务,曹雄与初六频频点头。

    见机行事?说得对,他们就是要见机行事——见对方的机,行自己的事。

    三人正窃窃私语商量对策,远处蓦然传来一阵金铁交鸣及弓弦震响声,随即叱喝、马鸣、唿哨之声大作,撕裂了无边黑幕。

    行踪暴露,计划失败!

    曹雄拔刀出鞘、初六握弓一紧,林天赐弹身而起,准备以最快速度冲回藏马处,翻身上马趁乱冲入莫奚帐落。

    突然,初六细眯的眼睛一瞠,弓梢戟指:“看,那是什么?”

    远方激战之处,蓦现一道细微却异常明亮的光弧,划破黑沉沉的夜空,向远处呼啸而去——然后,曹雄、林天赐、初六就听到一声前所未闻的震撼,以及一幕令他们瞠目结舌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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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 【万马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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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道光弧划过夜空之时,紧随其后又飞出五、六道桔红色光影,夜空仿佛为这片光弧切割。此时黎明初起,天际急遽透亮,而晨曦再快再亮,也快不过亮不过那猝然爆裂的眩目光幕。

    砰砰砰砰砰砰!声震四野,人畜失惊。

    纵然比不了峡谷回音响亮,但在空旷的原野远远传开,效果同样杠杠的。

    “那……那是什么?”

    曹雄、林天赐、初六等人动作刹时定格,面面相觑,一脸惊骇。然而还不等他们回过神,更大的动静远远传来,越来越震撼。

    砰砰砰砰砰砰!又是一串连响,把整个莫奚部都炸开了锅。

    随后无数人声惊呼,牛羊噪动,以及……群马嘶鸣!

    这一连串爆炸虽然吓人,足以将整个部帐搅乱,但也仅此而已。趁乱混水摸鱼救几个人多半没问题,要彻底击溃甚至完灭一个几百人的部帐,就这支民兵性质的府卫而言,却是太难为他们了。

    而张放的要求是毁灭!

    毁灭卜骨须!毁灭所有屠村凶手!毁灭这个助纣为虐的莫奚部!

    富平府卫的力量做不到,但上千匹惊马却可以!

    正如林天赐猜测,张放攻击的目标就是马圈。用的当然不仅仅是火,而是声、光、火效果叠加的雷炮。

    长驱直入,直捣马圈,这就是张放的计划。简单粗暴,却很有效。

    马群受惊,破栏而出,如同决堤的洪水,向四面八方狂涌。

    便如曹雄所言,在马圈周围,有十多帐看守,都是经验丰富的牧马人。爆炸初起,马群初惊,十余警觉的牧马人连衣服都来不及穿齐整,提着套马杆,赤着脚冲出帐,翻身上马。

    但不等牧马人有所动作,爆炸声再度响起。不过这回不是炸马圈,而是封堵。爆炸的方向有两处,一是外围西北方,一是西南方。西北方的爆炸,截断惊马外围奔逃之路,迫使这股可怕“乱流”向部帐内部冲击;西南方的爆炸,则是因那边是奴隶囚禁区,必须阻止马群乱冲,防止意外。

    面对这股失控的狂流,纵然是经验丰富的牧马人,同样什么都做不了,被无数奔马汇成的洪流裹挟着,像洪水中随波沉浮的漂浮物……

    晨曦灼亮,四野澄明。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牵着马,爬上高坡,俯视莫奚部帐。但见可见一条带状惊马群,如决堤的洪流,在一朵朵小蘑菇般的毡帐堆里左冲右突。“洪流”流经哪里,哪里的“小蘑菇”就被抹平……当洪流终于溃围而出,泄向远方,若大一个莫奚部一片狼藉。就像……不,简直就是一万头草泥马狂踏而过。

    这还没完,“洪流”过后,便是燎原野火。十余骑手持火把的骑士,紧跟惊马狂流,走到哪烧到哪。残存的“蘑菇”变成一团团冲天火光,像极了草原篝火。

    若大一个莫奚部,男人翻滚于马蹄下;妇孺号泣奔走于四野;老人惊恐朝爆炸传来的方向磕拜;真正能操弓反击的,寥寥无几。

    咕咚,初六咽了一口口水,特别响,一开口,声音艰涩得连自己都吓一跳:“那……那阵雷霆……是什么?”

    没人能回答。久久之后,林天赐一声长吁:“莫奚部,完了。”

    呛!曹雄拔刀出鞘:“人家活干得漂亮,咱们也不能干杵着。走,添一把火去!”

    ……

    “莫奚部完了。”半个时辰之后,一脸血污的邓展驰骋而返,扔下布满崩口的环首刀,翻身下马,心悦诚服向张放跪禀。

    在莫奚部帐西北里许之外,张放按剑坐在一个小山包顶上。青琰、陶晟及四个府卫团团环护,手里刀弓出鞘。山坡下还有一群骆驼连结成阵,形成一道屏障。

    韩氏兄弟与渠良却不见,他们奉命赶到囚禁奴隶的牲口圈救人去了。

    在率领府卫突袭莫奚部马圈之后,张放便退到一里外高处静待战果。只留下邓展率十个府卫就近监视,四下放火,兼趁火打劫。

    “除了妇孺,凡高过车轮的男子都可杀死,不要俘虏。”

    这是张放突袭前下达的命令。尽管他是为复仇而来,尽管青溪聚惨遭血洗,尽管他已立誓血债血偿……但他还是没有冷血到下达“鸡犬不留”的屠杀令——至少现在的他还做不到。

    张放横剑膝上,安静眺望。长风吹来,帻巾翻飞,衣袂卷扬,还真有几分运筹帷幄的儒将气质——然而真相却是,他的手正在衣襟下摆轻揉小腿肚。

    先前突袭冲锋时,遇到过几拨莫奚巡哨拦截,都被他们这二十突骑驱散或砍杀。张放从头到尾都被府卫们团团环护,前后左右都是人与马,一眼望过去都是穿着胡服的重重背影。别说轮不到他出手,便是敌人的面目都没看清。即便如此,头一次参与这冒险行动,张放还是因为过于紧张,生怕被马颠下来,缰绳几乎攥进掌心,双腿死命夹住马腹……结果突袭成功,汗毛没掉一根,小腿肚却抽筋了。

    身为侍女的青琰本想为张放按摩来着,却被拒绝了——这飞刀女的手掌比他的都粗硬,而且论按摩技术,谁能跟他比?

    “看来以后时机合适的话,得把马镫做出来,否则这么骑马真是遭罪了。”张放边揉边想。

    其实这罪也是张放自找的,出击之前,邓展、陶晟苦苦劝阻,就差磕头了,但张放坚持参战。

    做为一个前世喜欢远足的驴友,张放骨子里并不缺乏冒险精神,不过促使他冒这种豁上性命风险的,不是猎奇,而是身上背负的沉甸甸愧疚与责任——整村人都因自己的缘故,死的死,抓的抓……人若救不回来,他不知道这辈子怎么安放这颗心。

    值此紧要关头,他怎么可能退缩,躲得远远的做壁上观?

    好在老天有眼,马到成功。炮放了,马惊了,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就看老天……不,是看那群惊马的了。

    无需邓展赘言,莫奚部的惨状尽收眼底,张放更关注的是自身折损,关切道:“有无伤亡?”

    邓展面带笑容:“伤了几人,幸无大碍。莫奚人只来得及组织一次反击,人马不多,也就十来骑,但箭矢着实厉害。若非他们用的多为骨矢,只怕伤势更重,而且也幸亏那几个乌丹支离人援手……那个叫初六的小子,驰射尤其厉害,箭无虚发,近半敌骑就折在他手里。”

    张放松了口气:“那就好……找到卜骨须没有?”

    邓展小心叉手回禀:“回少主,已经着人去找韩家兄弟及渠良辨认了。不过场面太乱,一时半会完不了事……”

    “没事,咱们有的是时间。不是么?”张放掸衣而起,长长吐出一口气,侧首看着满面焦急、引颈远眺的青琰,“行了,脖子都扯细了,这就接乡亲去。”

    被关押在羊圈的奴隶们很幸运,因为羊圈地处部帐边缘,加上府卫们以雷炮截路,没有受到惊马群冲击。

    张放在这里见到了石牛、韩家嫂子等青溪聚乡亲。尽管都没少受折磨,好在命保住了。

    望着相拥而泣的青琰与韩家嫂子,张放只对渠良说了一句:“只要人在,一切都会好。”

    在激动悲泣的人群中,张放意外发现一个熟人,就是当初在三水县城食铺里,被卜骨须凌虐的那个少年。此刻那几个乌丹支离人正围在少年身边,神情激动不已——难道这个少年就是他们要救的人?

    记得当时还有一个少女来着,却不见踪影……张放心里突然咯噔一跳,好像,没看见阿离!

    远处一骑飞驰而来,陶晟立即按刀迎上,却见是一名府卫。

    府卫远远招手大喊:“少主,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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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二章 【走人?留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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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圆数里,原本青葱的草地,被无数马蹄践踏翻犁,一把野火烧过,尽成焦土。举目皆是焦黑的毡帐,扭曲的尸体,还有伏跪在尸体前哀号的莫奚人。

    因为职业的缘故,张放与各种各样的尸体打过交道,对于这方面的心理承受力还是有的。不过莫奚人的哀号,多少对他产生一些影响。只是眼下有迫在眉睫的危机在等着他解决,也因此而冲淡了不少负面情绪。

    在那府卫的引领下,张放、邓展、陶晟、青琰、渠良一行来到事发地。远远就看到韩氏兄弟与几个府卫正如临大敌,包围着一座毡帐。

    放眼望去,整个莫奚部帐,大多数毡帐都被摧毁或烧焦了,只有零零落落十余帐得以幸免。张放一行来到的帐子前,就是其中最大、装饰最上档次的一座——莫奚部的贵宾帐。

    失控的惊马群可不管你高低贵贱,见人就撞,见帐就踩,就连莫奚当户的主帐都被碾进泥里了,偏偏这个贵宾帐幸运躲过一劫。事实上到处放火的府卫们并不打算放过刚从乱蹄下幸免的贵宾帐,他们也不管帐里有谁,就要扔火把,结果帐子里一下奔出四个人,两男两女。

    府卫们的箭矢长矛就要攒刺过去,韩氏兄弟及时惊呼阻止。因为他们认出其中一人——阿离。

    韩氏兄弟与阿离的相认,却正给了两个男子机会。他们把刀子顶在阿离与另一名少女背后,要求放他们离开。

    两个胡人,都是体形胖大,一高一矮。高个胡人看似仆从,体格健硕,神情凶狠,正将一把弯刀架在一个少女的脖子上。矮个胖子满身酒气,摇摇晃晃,正咬牙切齿用一把切肉刀顶在阿离腰眼。

    韩骏、韩重兄弟及几个府卫正在十余步外,剑拔弩张,半包围着四人,却不敢轻举妄动。

    这就是张放一行抵达后看到的情形。

    “对方有什么要求?”张放确认阿离暂无危险,这两人也不是自己追杀的目标,略松口气,当即单刀直入发问。

    韩骏低声道:“他们想要离开,要我们提供马匹……还要押着阿离一程。”

    张放顿时明了,放这两人离去自然没问题,只是对方还要以阿离为人质,以策安全。万一对方脱险了,人质却没放回或杀之泄愤当如何是好?这便是韩氏兄弟纠结所在。

    阿离是盲女,看不清眼前情形,眼不见自然心不慌,虽有刀尖透衣砭肤,但面上神情却比另一少女平静多了。但当她听到隐隐传来的对话,神情一下激动起来,嘴唇微颤,欲言又止。

    背后的矮胖胡人虽看不到阿离面上表情,但少女娇躯的颤抖却瞒他不过。矮胖胡人细眼一眯,嘴角一咧,两撇翘起的八字须更翘了。

    “能听懂汉话么?”张放一抖缰绳,驱马排众而出,振声喝问。

    高个胡人一脸茫然,矮胖胡人目光一闪,以一种与他那胖体形不相称的尖声道:“你是谁?”

    很难听,很费劲,但确实是汉话无疑。

    确认能与对方对话,张放也不理会,只管高声道:“我不管你们是谁,我找的人也不是你们。所以,我向你们保证,只要放开人质,你们可以离开,我绝不会追杀。”

    张放所说的“人质”,也包括了另一位少女,这少女他也并不陌生,就是当日在三水食铺见到的那个同被卜骨须凌辱的少女。若那几个乌丹支离人就是为那少年而来,那这少女也当是他们要救的目标。既然如此,他也不介意送上一个人情。

    矮胖胡人泡眼一转,嘎嘎一笑:“好,我也不管你们是谁,放两匹马过来,把路让开,等我们穿过前面的峡谷,就把人还给你们。”

    这胡人的汉话说得着实难听,张放伸长耳朵才勉强听懂,脸色顿时冷下来。前面的峡谷?这方圆数十里只有一个峡谷,就是他们之前穿越的那个,距此十数里——跑出十几里才放人,真当我是菜鸟?

    “鹿奴!是鹿奴!”

    “该死的胡奴……”

    张放还没开口,就被一阵惊怒声打断。转头,便见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正簇拥着那少年驰来,惊呼发自少年,怒吼出自曹雄。但曹雄只吼出半声就戛然而止,像被人掐住脖子。

    张放只瞥了一眼就转回头,重新将注意力锁定矮胖胡人,也因此没注意到曹雄与林天赐在看到矮胖胡人时倏地变色的神情。

    “这个条件我们不能答应。”张放断然拒绝,丝毫不给对方幻想的余地,伸出两根手指,直视矮胖胡人,“你只有两个选择——放人,走人!或者留人,留尸!”

    矮胖胡人显然是在这草原大漠上打混多年的人物,岂会被眼前这乳嗅未干的小子唬住?仰脖尖笑一声,也不说话,只伸出两根棒槌粗细的手指,捻起阿离颈后数根细细的绒丝,搁在锋利的切肉刀刃上轻轻一锯,绒丝齐断。

    矮胖胡人嘬唇一吹,朝张放等人阴阴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那高个胡人更干脆,手里刀锋一紧,立时在少女鹿奴细嫩的玉颈上拉出一道红线,鲜血长流。

    鹿奴脸色苍白,嘴唇咬出了血,却始终不发一声。

    倒是那少年急了,策马驰近张放,却被陶晟所阻,按刀冷视。

    少年忙松缰行礼:“我是坚昆小王李忍,谢过公子相救大恩。”

    陶晟讶然,目光与邓展一碰,彼此都是一般吃惊。与默默无闻的乌丹支离相比,这“坚昆”却颇有来头,为西域三十六国(城邦)之一,地域广阔,地处西极,邓、陶二人都有耳闻。

    不过,这天底下见闻最为广博的张放反倒没听过。他只是安静地望向少年李忍:“你想救回女伴?”

    “正是,请公子稍安毋躁,让我跟桑多谈谈。”

    “桑多?就是那个矮胖胡人?”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张放点头,“好,既然你们认识,那就交给你……”

    话音未落,矮胖胡人桑多已矶哩咕噜说了一番话,说话对象是李忍,不过却是用胡语,说完还发出一阵尖锐地狂笑。

    张放听不懂,不过从李忍难看的面色不难得知,人家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也是,不管他是什么小王,在前一刻,他还是个奴隶。

    邓展驱前低声道:“他们身后有毡帐遮挡,身前又有人质,很难下手。不如先答应,由仆先行在峡谷处安排人手……”

    张放微微摇头:“太冒险,我要万无一失……这事你不用插手,我来处理。”

    邓展结舌,这事连他都倍感棘手,少主又凭什么来处理?

    张放招手让青琰过来,对她俯耳低语几句。青琰讶然,略微犹豫一下,还是咬牙点头。

    张放肃然道:“行不行?”

    单眼皮少女丹凤眼一眯,声音铿锵:“行!”

    张放与青琰同时翻身下马,快速逼近——二人突如其来的举动不光吓了自己人一跳,更大出两个胡人意料之外。等对方反应过来,二人已逼近至十步之距。

    桑多瞪圆眼睛:“你、你干什么……停!停下!否则我就……”

    还没等桑多把威胁的话说出口,张放与青琰同时停下。

    张放将腰间连鞘长剑解下往泥地一抛,双臂张开,表示并无敌意,脸上也满是笑容。但嘴里说出的话,却与他的举动大相径庭:“桑多,天堂有路你不走,那就下地狱吧——”

    张放伸展的右手掌四指收拢握拳,大拇指挑起,拳头一旋,大拇指朝下。

    同一时刻,青琰右手从腰间抹过,倏地一扬,白光闪动,自阿离右鬓掠过,正正钉入桑多露出半边的额头。

    在众人骇然目光中,桑多直挺挺倒下。由始至终,他竟然没有半点反应,就像一个活靶子,被青琰以尺刀贯额,一击毙杀。

    这一刻所发生的事,曹雄、林天赐、邓展、陶晟……以及所有人,多年以后都没想通,为什么会这样?

    那高个胡人眼见主人被杀,惊怒悲呼。就在他一扭头的工夫,咻地一声锐响——噗!怒血喷溅,一箭透颈。

    张放回首,向刚刚垂下大弓的初六挑起大拇指。却见林天赐一脸不可置信,指着桑多尸体,又指向张放,吃吃道:“你、你竟然杀了他……”

    张放扬了扬眉:“怎么,杀不得?”

    “你不知道他是谁?”

    “知道。”

    “知道你还……”

    “他不是叫桑多么。”

    “你……你惹大祸了!”林天赐气得牙痒痒,从牙缝里挤出六个字,“他是金、箭、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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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三章 【金箭使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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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色的夕阳给初秋的荒原涂上了一层眩目的亮色,浑浊的河流也被映成橙红,好似一条红带子蜿蜒于荒原之上。硕大橙红的圆日,映着一个个饮马的剪影。长风吹来,马鬃飞扬,鞭儿脆响,为这萧瑟的荒原,平添一股苍凉的诗意。

    置身于这样的景致里,张放却无半点诗情画意,负手远眺,目光闪动,口中喃喃自语:“金箭使者!郅支单于的金箭使者!”

    许多事情,在这一刻,都串连起来了。

    汉甘露元年(前53年),漠北的匈奴人之发生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内讧。时匈奴两单于争位,老大郅支单于击败了小弟呼韩邪单于,夺取了匈奴王庭。

    而败走的小弟呼韩邪单于一百二十个不服气,于是一不做二不休,阖族投向百年世仇大汉朝——这便是深刻的影响了两汉历史的南匈奴内附事件。

    至此,南北匈奴分裂。

    南匈奴内附大汉,北匈奴远徙漠北。南匈奴这一支基本上是消停了,但北匈奴却依然闹腾。

    甘露四年,扛不住小老弟与大汉联手的郅支被迫离开王庭,率北匈奴大军一路北上,以避锋芒。郅支先败乌孙,再接连吞并乌揭、坚昆、丁零三国,建帐坚昆,称雄漠北。

    所谓“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反之,兄弟阋墙,自然难以外御其侮。一个分裂的匈奴,再不是大汉的对手,昔日曾与汉家天子平起平坐的大单于,开始放低姿势,争相讨好汉廷。

    小老弟呼韩邪单于先是南迁至汉朝边塞,自愿为汉朝屏障,还遣送儿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入朝侍奉天子。

    郅支单于不甘落后,也把儿子右大将驹于利受送往长安入侍。当然,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向汉朝表忠心,而是惧怕呼韩邪与汉朝联手对付自己。

    甘露三年(前51前),呼韩邪单于到长安朝觐天子,受到汉朝空前隆重的接待。

    郅支单于不甘落后,立即派出使者到长安进贡献礼。

    与其说这哥俩是卯上了,倒不如说在“合纵连横”这个国策赌桌上,呼韩邪在不断下注,而郅支则不得不硬着头皮跟注。

    翌年,两单于都派出使者入朝觐见汉宣帝,贡献礼品。汉朝对呼韩邪单于使者的礼遇更为优厚,并与呼韩邪订立攻守同盟,讨伐不从。这使得郅支单于纵在万里之外,亦如惊弓之鸟,日夜不安。

    到汉元帝即位时,南匈奴遇“白灾”(雪灾),部众困乏,呼韩邪单于求助于汉朝。汉诏云中、五原二郡转谷二万斛以援。而同样遭受白灾的北匈奴,因为距离遥远,加上桀骜不驯,结果毛都没捞到一根。

    低眉顺眼那么些年,竟不如跪舔!于是,郅支怒了,他不跟了。

    既然铁了心不再讨好汉家天子,自然得先把儿子要回来。于是郅支上书汉廷请求送回他质于长安的儿子,同时仍表示愿意依附汉朝。此时郅支早已在坚昆建立新王廷,所谓愿意依附汉朝不过是一句空话。

    从道理上说,越是难以掌控的势力,就越应该扣押质子,质子的用途本就是如此。郅支此举放在草原上各部落间,那是想都不要想。郅支上书时也没抱太大希望,只是尽人事而已。

    不得不说,郅支走了****运,此时在位的是大汉第十一位皇帝汉元帝刘奭。刘奭是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尊儒的皇帝,正是他改变了汉朝延续百余年以黄老之术“无为而治”的国策,代之以儒治国,开启了儒家治国的先河。儒家对外族是什么态度?内王而外圣也,不管之前你干了什么,只要放低姿态,愿服软,愿跪舔,一切既往不究,好处大大的有。

    张放不知汉元帝及一帮大臣怎么想的,只知道他们居然答应了。

    初元四年(前45年),汉朝派遣谷吉为特使护送郅支单于之子驹于利受回国。结果,一到坚昆王庭,就被郅支杀害。至于他为什么这么做,是要泄愤还是汉使惹怒了他,没人知道。

    郅支此举可谓冒天下之大不韪,所以他敢杀却不敢认。在最初时汉廷只见谷吉迟迟不归,却并不知道他已被杀害,还道是被匈奴扣押,这在以往有过多次先例。直到后来投奔汉朝的一些匈奴人说他们听说谷吉已被杀,汉朝廷大为震惊,多次派使者前往坚昆质问,郅支一概否认。这种事,基本上是死无对证,一国之君倘要耍赖,谁也没法奈何。

    郅支情知从此与汉朝结仇,汉朝一旦知道真相绝不会绕恕,又知呼韩邪单于势力日益增强,日夜忧虑呼韩邪单于和汉朝联手攻打他,想躲得更远。恰好此时康居王想借力于他对付乌孙,郅支单于正是瞌睡遇枕头,求之不得,从而踏上西迁康居之路。不料西迁途中遭遇暴风雪,随行部属大半冻死,仅余三千人到达康居。

    不过,匈奴人就是匈奴人,就算只剩三千,郅支依然依靠这么点人马西击大宛,东攻乌孙,打得这两个西域大国不要不要的。至于周边小部落,更是敬献求免。

    最后,在康居王的人力物力支持下,郅支也摒弃了匈奴人千百年以降的游牧生涯与毡帐生活,于康居以东的都赖水南岸筑城。历时两年,损耗人力数千,终成坚城,以号为名,称郅支城。

    筑城、重建王廷、征讨四方……走出低谷的郅支迎来了人生最辉煌的时刻。

    雄心勃勃的郅支显然不甘心只当个“北匈奴单于”,他要重新统合南北匈奴,他要补充西迁途中严重损失的部众,他要成为真正的“匈奴大单于”。

    于是,“金箭使者”正式出炉。

    郅支总共向东方派遣一十三路使者,其中六路持鎏金赤铜箭为信物,称“金箭使者”;七路持白漆胡扬木羽箭为信物,称“木箭使者”。这一十三路使者的使命,就是威逼利诱西域各国与其结盟,同时游说漠北各部族脱离南匈奴,归附到他郅支单于的帐下。

    金箭使者等级较高,多由部落中的贵人担任,出使对象也是西域各国及漠北大部落。而木箭使者等级较低,主要出使一些中小部落。比如卜骨须的部落,就是由一位木箭使者悄然潜入汉境,利诱而成。

    而被张放与青琰合力击杀的矮胖胡人桑多,就是郅支所派遣的金箭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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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四章 【金箭使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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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郅支与汉朝及南匈奴的恩怨纠葛,半是林天赐所说,半是张放从自己有限的汉朝知识里推测补完的。当然,具体细节他现在也不清楚。眼下他只明白两件事:一是卜骨须举族西迁,就是木箭使者怂恿的,而莫奚部则是卜骨须此行首个汇合地点。二是金箭使者桑多,是郅支亲封的大当户。他此行的目的,是二百里外的一个匈奴大部落——鞮汗部。

    鞮汗部栖息于鞮汗山下,故名鞮汗部。这个部落曾兴盛一时,参与过数十年前匈奴内乱时的五单于争位之战。不过后来站错队,站在伊利目单于一边,而这个伊利目单于则在十余年前被郅支所灭,吞并其部。经此一败,鞮汗部实力大损,整个部众仅余千人。虽经十余年休养生息,眼下部众也不过二千多人,控弦五百。

    若是在匈奴全盛时期,这点人马根本不会放在郅支眼里,但今时不比往日,二千人、五百战士,对郅支而言,已经算是一股可观的力量了。所以金箭使者桑多,就是带着招揽使命而来。

    由于鞮汗山近河西,鞮汗部近南匈奴,在桑多来之前,鞮汗部是依附于呼韩邪的。只不过胡人天性服从强者,郅支屡败呼韩邪,眼下又在西域呼风唤雨,这可比低眉顺眼侍奉大汉的呼韩邪有吸引力多了。而郅支开出的条件更有吸引力——只要鞮汗部西迁,所有鞮汗山以南归附的部帐,皆为所属。

    在草原上,实力代表一切,除了牛、马、羊、驼,以及人口,其他一切都是虚的。郅支的条件,鞮汗部无法拒绝。

    于是鞮汗部奉桑多为上宾,接受徙附之议。而桑多也不白给,以大当户之尊,金箭使者之名,为鞮汗部四下笼络各来附小部落。这也就是桑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张放现在也终于明白,先前林天赐所说的“贵人”所指。而他却会错了意,以为贵人是指卜骨须。在不明桑多身份来历的情况下,以催眠大法制住桑多,令青琰一击毙之。用林天赐的话说,是“惹大祸”了。

    这“大祸”当然不是指郅支的报复,郅支城离这里一万八千里呢。而最有可能的报复,来自二百里外。

    鞮汗部。

    鞮汗部已经为此次西迁徙附北匈奴做了充分准备,先是借故与巡逻的汉军士卒发生冲突,将巡逻小队击走,以掩盖本族动静。然后在与两批行商交易时,突然翻脸,杀人越货。更将监督交易的汉廷牙吏扣押、囚禁。

    可以这么说,眼下的鞮汗部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而张放杀死桑多,等于是拔掉了箭上的羽毛,鞮汗部这失去平衡的一“箭”射出,怕不知会飞到哪里去——引见人都没了,你还能迁到哪去?

    “鞮汗部还可以西迁,郅支定会笑纳,但金箭使者之死,鞮汗部护卫不周,难辞其咎。若鞮汗部就这么西去,极有可能被郅支以此为由问罪,夺其部众。就算郅支放他一马,桑多的部族也会找他们的麻烦。”林天赐面色凝重,走到张放身边,与其并肩而立,“为今之计,鞮汗部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拿我们所有人的首级,向郅支、向桑多部交待。”

    张放手里把玩着一枚六寸长的金箭,淡淡道:“我们灭了一个莫奚部,你不担心被报复;但杀了一个桑多,你却认为鞮汗部不会放过我们——这支金箭那么值钱?”

    曹雄低沉的声音从后方传来:“我劝公子天明之后带护卫快马加鞭返回汉地,不要为你所救出的那些人所绊,否则,悔之晚矣。”

    邓展与陶晟焦急的声音接踵而来:“少主,曹都尉所言极是……”

    张放猛回头,细长的眉毛一挑,逼视邓、陶二卫:“我追杀上千里,耗时一个月,就是为了救回这些人。如今总算心愿达成,你们竟然要我放弃?那我们之前所有的努力是为了什么?”

    邓、陶二卫刷地跪下:“请少主天明即刻启程,我等带领十卫兵分两路,一路缓行诱敌;一路领青溪聚民逃离。绝不会让少主心血白费。”

    张放望着二人,半晌说不出话,久久方道:“也许,情况没那么糟……”

    河岸边扬起一溜黄尘,一骑穿过饮马的人群,人未近,声已至:“发现残余莫奚人尾随……”

    夜幕降临,山坳背风一面,大大小小的毡帐围成一圈,黑乎乎的无一点灯。不远处的牲口圈里有从莫奚部缴获的牛羊牲畜,一下添了几十口人,这口粮是必须的。在外围各处则点起一簇簇篝火,若有人接近,必难掩行藏。而在更远处的黑暗里,设下了好几道暗哨。个把潜行好手或许可以瞒过他们,但若是大量牧骑接近,必可提前示警。

    在最靠近毡帐的一簇篝火边,围坐着几个人,正是张放、曹雄、林天赐、邓展、陶晟及青琰与韩氏兄弟等人,商议接下来的行动。

    熊熊火焰将张放一双眸子映照得闪闪发亮:“……邓、陶二位说得不错,不能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我们必须分两路走。我的想法是这样,陶护卫率八个府卫,护送青溪聚民从原路返回,由鸡鹿塞入关。只要说明原委,相信守关都尉会放行。我与邓护卫领八府卫反方向走,绕过蒲类泽,从西南方向进入玉门关……”

    话音未落,邓展、陶晟齐声惊呼:“少主万万不可……”

    曹雄与林天赐互望一眼,心下明白张放的打算——这是要以身为饵,吸引鞮汗部的注意,令青溪聚民得以逃脱。他可是世家子啊,竟会为了一群贱民……二人困惑不已。

    张放却道:“往西走看似以身为饵,自陷险境,但从好的方面说,这也是脱离鞮汗部有可能的追杀的最好方法——莫忘了,原路返回,必经鞮汗山,那是往虎口里送肉啊。”

    张放的意思很明确,无论往东往西,都有风险。分两路走虽可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但也是五五之数,究竟谁能脱险,看运气了。

    邓展急道:“小人先前所说,乃是少主先行,由我等引敌……”

    张放摇摇头:“我也想先走,可怎么走?我带的人少了,若被鞮汗部的人截击怎么办?我带的人若多了,你们就几个人吸引敌人?那跟找死有什么区别?我们的人太少,分两路走是不得已,不能再摊薄了,否则两路都危险。”

    其实这道理邓展又何尝不知?只是他宁愿置身险地,也不敢让少主涉险。若少主有个好歹,他赔上性命倒也罢了,只怕远在长安的家人也要受牵连。

    张放抬头望了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一眼,还没说话,四人便齐声道:“我等愿追随公子。”

    张放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既然他们选择了成为自己的随从,这个觉悟就必须有。

    “既然公子已做出决定,那么……”林天赐想了想,问道,“公子可识得前往玉门关道路?”

    张放摇头。

    林天赐道:“我们倒是知道……”

    曹雄沉声道:“我等恐怕无法与公子随行。”

    林天赐搓着手,低声道:“若无公子援手,我等要救人只怕不易,原本应当为公子引路。只是保护王子,责任重大,实在……”

    张放抬手止住:“不必多言,我明白。你放心,我不识路,但有人识得。”说罢向后一指,“那就是我的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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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五章 【幕后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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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雄、林天赐齐回首,但见一高瘦胡人向张放脱帽行礼,恭恭敬敬道:“阿里穆多谢公子救命之恩,但有吩咐,无不从命。”

    同样是胡人,这个胡人的汉话却说得甚是流利,还带点长安口音,措辞也是彬彬有礼,令人惊讶。

    韩重“咦”了一声,眨巴眼睛,这胡人好生眼熟啊,好似在哪见过。韩骏用肩膀轻轻撞了兄弟一下,低声道:“还记得在三水时被佐吏围捕之事么?就是那个胡商。”

    韩重长长地哦了一声,想起来了,不解道:“这人怎地在这里?”

    韩骏狠不得敲一下兄弟的脑壳,没好气道:“此地除了我们及被救的乡亲,就只有莫奚部的奴隶了,你说他怎会在这里?”

    韩重嘴巴张大:“奴隶?!”

    韩重的嗓门大,阿里穆听得真切,又是惭愧又是愤慨:“……都是该死的鞮汗人与莫奚人,他们抢了我的货、杀了我的仆人,还把我没为奴隶,幸得公子相救……”

    嗯,这下韩重明白了。鞮汗部准备离开鞮汗山西附,这胆子自然肥了,竟在距汉境数百里之地劫掠了两批入其部交易的胡商,其中一批就是这阿里穆。估计莫奚部也有份参与,所以分战利品时,也分得一些奴隶,阿里穆就在其中。

    张放点头算回礼:“你行商西域多年,往来道路想必熟悉,可知如何尽快赶到玉门关?”

    “熟!熟啊!”阿里穆就差拍胸膛了,“这条道走了不下十数回,闭眼都能去到玉门关。”

    “好,作为回报,你当我们的向导。”

    “阿里穆乐意之至。”

    有了这个意外的识途“老马”,不光是曹雄、林天赐松了口气,便是邓展、陶晟及一众府卫都安心不少。接下来就是解说路线。

    按阿里穆所说,从此地到玉门关,先经蒲类泽,从蒲类后部以东穿越二千里荒凉戈壁、峡谷、沼泽、沙漠、草原等复杂地形,最后进入鄯善,向东行便可进入玉门。正常走的话,整个行程需时一个月以上。

    “鄯善?”张放若有所思,“是不是曾经的楼兰?”

    阿里穆点头:“是的,就是早年的楼兰。”

    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汉使傅介子斩亲匈奴之楼兰王安归,另立质于大汉的楼兰王子为新王,改国名鄯善。自此,楼兰便以鄯善之名存于史册。算起来,这差不多是半个世纪前的事了。

    傅介子杀楼兰王,楼兰改名鄯善,这也算是个历史常识,张放当然知道,不过他对自己所处时期的准确纪年还不太清楚,阿里穆不说他也不会想到这一茬。

    邓展手指顺阿里穆所画线路移动,眼睛也越来越亮:“若我们明日立即出发,带上所有的马匹,紧赶一程,就有机会甩掉莫奚人与鞮汗人。就算胡奴咬紧不放,只要我们能先一步赶到鄯善,任他胡儿再嚣张也不敢追。”

    张放大感兴趣:“为何?”

    “因为那里有我朝驻军。”

    从昭帝年间,傅介子斩楼兰王之后,考虑到楼兰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汉朝遂于其地驻军,以监其国。此时的鄯善等同于汉朝的附属国,宗主国驻军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陶晟以拳击掌心,兴奋不已:“如此大好!”

    张放左看看、右看看,明白二卫心思。其实他提出往西走,以身做饵,二卫是极力反对的,只是身为下人,不敢争辩而已。此时有识途老马带路,有充足换乘的马匹,有驻军可接应,危险系数降到最低。如此一来,在二卫心里,这计划方才算是可行。

    曹雄与林天赐互望一眼,一齐向张放拱手:“既然公子已有安排,我等明日便分道启程,他朝有缘再会。”

    自个还有一堆头疼的事,张放也懒得问那什么坚昆小王李忍是怎么回事,合袖回礼便了。

    待曹、林二人告辞离去后,张放向两位护卫示意近前。

    张放向牛羊圈一指,对陶晟道:“你取一半牛羊,骆驼全给你,还有……剩下小半箱雷炮全拿去。若鞮汗部的匈奴人不放过我,同样也不会放过你们,他们若也兵分两路追索,你就带人扼守我们来时那处峡谷,截击追兵。人不够的话,把那群匈奴俘虏也算上。守住了,就放他们一条生路;守不住,他们也别想活。你的任务就是守个三两日,待青溪聚民走远,匈奴人眼见追之不及,你们又不是主要目标,匈奴人自然会放弃。”

    陶晟略微犹豫:“那雷炮的确好用,只是小人若全拿走了,少主这边……”

    “这一路有的是时间,我还可以再制作。”

    “喏!”

    “邓展”

    “在!”

    “叫所有人动手,宰杀全部牛羊,烤炙好当口粮,天亮之前必须全部弄妥当。”

    “明白。”

    交待完毕,张放目光转向韩氏兄弟:“把那个人带上来。”

    张放没说是谁,但韩氏兄弟却明白,领命而去,很快连拉带拽将一个身着破烂汉服的五旬老者提来。

    此人容色憔悴,但肤色甚白,一身衣裳虽肮脏破烂,却可看出料子是丝绸质地。这年头能穿丝着绸的,非富即贵。一个养尊处优、有身份的汉人,竟然出现在匈奴人的奴隶圈里,本身就透出诡异。

    “公子问话,老实回答!若有半句不实,休怪我兄弟无情。”

    说话的是韩骏。这少年虽有几分机敏,却不是蛮横之辈,但这句话却是咬牙切齿说出的,让人一听毫不怀疑他说得出做得到。并不是一场杀戮令韩骏心性大变,而是因为眼前这个人——神秘的长安来客,青溪聚血案的幕后指使!

    这人也是倒霉,机关算尽,却没算到胡人的野蛮,结果一出鸡鹿塞,便由座上宾变阶下囚。卜骨须跑得急,也顾不上他这个能换大笔赎金的人质,终于落到张放手里。

    老者一眼看到张放,目露讶色。这种惊讶,不是因为面前的话事人是个少年的缘故,而是一种“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的吃惊。很明显,这老者认识张放,而且他认知里的张放与眼前的少年气度与气质浑然不同,故而吃惊。

    张放辨识入微,读懂了老者的眼神,平淡道:“你认识我,很好,省了我不少口舌。今夜我有很多事要忙,就不跟你绕舌了——我要一个或几个人名,告诉我,再留下耳鼻,你可以活着离开,接受交易么?”

    老者惨然一笑,反问:“若是邓展、陶晟之辈出卖主人,富平侯府会如何处置?”

    张放冷冷盯着他,一言不发。

    老者豁然大笑,须发张扬:“无话可说了吧?让我来告诉你——不敕之罪,祸及家人!你认为我会告诉你么?”

    张放淡淡道:“不说也没关系,把你押回长安,总有人会认识你,进而揪出你身后之人……”

    话音未落,老者脸色大变,突然向前冲出。

    韩氏兄弟同时拔刀拦截——不料老者突然转身,以身体撞向刀尖。

    韩氏兄弟收刀不及,噗噗两声,双刀入体。

    老者须发蓬乱,仰天厉啸,奋力前顶,让双刃贯体而过,形成致命创伤。

    谁也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老者竟会如此绝决,不过三言两语,眼见事不可为,立即诱使韩氏兄弟出手,“助”其自裁。

    眼前一道人影一闪,张放猛扑过来,十指箕张,摁住老者脑袋生生扭过来与自己对视:“想死不拦你——先把名字留下!”

    这一瞬间,张放发动了强制催眠。对一个将死的人发动强制催眠能否有效?会有什么后果?张放不知道,他从没试过,但今次他别无选择,必须尝试一次。

    四目相对,一双瞳仁幽邃如潭,映着两点跳动的火苗,诡异惊心。一双瞳孔逐渐涣散,陡然转厉,面容惊怖扭曲。

    “名字——”

    “咯咯……不……”老者喉管发出如刀划金属般呕哑难听的怪声。

    在老者惊骇欲绝的眼神中,张放仰天长吁,喃喃道:“石荣?好熟悉的名字,他是谁?!”

    嘭!老者尸身重重摔倒,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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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六章 【锋芒在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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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阳光,照在一堆已熄灭的灰烬上。一只穿着鹿皮靴的大脚在灰烬上拨拉两下,灰烬散开,尘土飞扬,被掩盖的残余热气袅袅升起。

    视线随着袅袅热气抬升,可见鹿皮靴之上是一条绸缎褶袴,而褶袴之上的袍子,居然是狼皮所制的皮袍。这上身是手工粗陋的兽皮袍,下身是色彩鲜艳、质料精美的绸缎……这造形,亮瞎眼。

    这个穿着不伦不类的家伙,是个戴着镶金边的兽皮帽,身材高大,脸皱得像风干的橘皮,满脸黑白间杂的胡子,看不出多大年纪的胡人。这胡人虽貌不惊人,打扮秀逗,但却有两个很特别的标志:一是他的左耳戴着一个硕大金环,份量很沉,将他的耳垂平白拉长一截,显得怪异畸形。二是他脖子挂着一圈白色的貂尾,细滑如绵,一看就知是上品。

    金箍兽皮帽,金环,貂尾,这不是普通胡人能佩带的东西。很快,有下人的回报证实了这一点。

    “禀骨都侯,据灰烬的温热与马粪的新鲜度来看,他们离开不会超过半日马程。蹄印显示一队人马往东,一队人马往西。”

    骨都侯?这方圆千里之内,只有一个骨都侯,那就是鞮汗部的头领,右骨都侯莫顿。

    若林天赐在场,一定可认出这装束怪异的胡人,就是鞮汗部的右骨都侯莫顿——他的金箍帽,耳朵上的金环与脖颈上的貂尾,都明白无误地昭示了他的身份。

    莫顿抬眼西望,顺着他的目光,可以看到一个个醒目的毡帐桩钉打出的洞眼,遍地牲畜粪便,宰杀牲畜遗留的毛皮、内脏、血迹,残破丢弃的毡帐……更远处,是蜿蜒的小河,连绵起伏的群山,离离接天的原上草……还有密密麻麻的草原牧骑。

    很明显,这里正是昨夜张放一行的驻地,此刻却已被胡人占据。

    莫顿收回目光,用马鞭敲敲皮靴,蓬起一圈灰烬,开口——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好似嗓子里塞着一把沙子:“倒也算聪明,兵分两路,一队全骑士朝西,一队大半步行东返,给我玩疑兵啊。卜骨须,你说的那个人会往东还是往西?”

    在莫顿身后,是一个头大眼小,面阔多须,厚唇平鼻,满面疤痕,颧骨两侧有两团暗红的油光,左耳悬一硕大金环,腰插长短双刀的家伙。

    正是罪魁祸首卜骨须。

    从前夜到此时,卜骨须的脸色一直很难看——无论谁损失了近半实力,又差点被惊马踩死,那脸色都会与卜骨须一个样。

    听到莫顿的话,卜骨须用力磨了磨黄板牙,那咯吱吱的响声,就像在嚼某个人的肉:“那人不过是个身娇肉贵的公子哥,如何敢往西?他所布和这个疑阵,就是要让我们以为他会跟着大队骑士往西走,实则是混在那群奴隶里头往东逃……哼,汉家贵人胆子像兔子,心眼却不少。”

    莫顿眯着细眼,用手揪着胡子:“似乎有道理,不过这样一来,他就不怕经过鞮汗山时被我们追上,到时连逃的机会都没有。他敢冒这种险?沙鲁鲁,你怎么看?”

    莫顿身后,卜骨须左边,是一个二十多岁,脑门光秃,脑袋一圈髡发扎成小辫,手拎短柄斧,凶相毕露的青年胡人。

    “简单。兔子两头跑,狼分两头追。”沙鲁鲁眼睛透着一股嗜血的凶残,“我追东面,这个人,我一定要亲手拴在马尾拖死!”

    沙鲁鲁语气里那股凶狠劲不在卜骨须之下,他比卜骨须更仇恨张放,因为他就是新任的莫奚当户,而老当户已于前夜葬身于乱蹄之下。不管是草原还是中原,身为人子,杀父之仇都是一样的不共戴天。

    莫顿笑了,面皮更皱,眼睛眯成一条线:“年轻人的脑子果然好用,莫奚部振兴有望。好,带领你部帐余下的勇士向东追击吧。我会给二十骑助你。”

    莫顿说完再转向卜骨须:“我也会给你二十骑,还有足够你部族战士乘骑的马匹,敢不敢往西追?”

    卜骨须伸出紫黑的舌头舔舔厚嘴唇,狞笑一声:“兔子才不敢。”

    莫顿哑声一笑:“好,无论谁发现了这个人的踪迹,立刻向我传讯,我将尽起阖族勇士擒杀。除了那个巫师与正主必须活捉,其余人等,死活不论。”

    ……

    距离匈奴人不到一百里外,一条长长如带的河流边,一支十余骑的骑队正傍河而行,正是张放一行。

    张放知道鞮汗部的匈奴人有可能追上来,却没想到匈奴人竟因为他使用雷炮惊马,一夜破营而将他视为巫师。

    莫顿之所以如此卖力追杀,目的有二:一是正如林天赐所分析那样,鞮汗部是非西迁不可,金箭使者之死,必须有人负责。二是雷炮问世,震撼胡人。胡人不知是新式利器,想当然认为是巫师做法,召唤雷火。这么牛逼的巫师,无论是莫顿、卜骨须还是沙鲁鲁,都想弄到手。

    这一路行来,张放的脑海里只盘旋着一个名字:石荣。

    对于这个人,他没有一丁点记忆,尝试问了邓展、陶晟,却发现这人居然是个名人,长安最知名的权贵公子之一。嗯,张放“自己”,也是其中之一。

    不过,与张放这样的老牌世家不一样,石荣属新贵,他是当朝权阉中书谒者令石显的独子。这是一根真正的独苗,因为石显已是阉人,再不可能有子嗣了。

    张放对于这个石显没什么印象——无论是历史上的,还是这副身体的。只是看到邓、陶二人提到这个名字时,脸上惊惧之色,可以看出必定是很不好惹的家伙。

    昔日的富平少侯与石荣的关系怎样,邓展、陶晟都不清楚,因为他们原本只是侯府府丁,还没资格去侍奉少侯。若非此次出事,他们根本没机会与张放有如此密切的交集。

    不过,也不需要二人来证实什么,事实摆在眼前。就是这么个人,雇了一群凶徒在他必经之地设下杀局,险些要了他的命……不,是真的要了他的命,富平少侯张放,已经死了。

    当发现“张放”还没死,还是这个人,再出狠手,这次雇佣的杀手是更凶残的匈奴人,结果张放逃过一劫,而青溪聚却天降横祸……

    张放一直有个疑问,这具身体的前主人贵为世子,不好好在长安呆着,过着他那“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的纨绔日子,跑到北地这边鄙之地来干什么?只是先前旁敲侧击,技巧性地问了一些有关石荣的事,已经令邓展感到奇怪了,实在不好再开这个口。也罢,等回到长安再一探究竟吧。

    自从那个噬魂之夜后,张放再也没有原身体的丝毫记忆,只残存原身体的一些本能,所以他不明白二者的恩怨纠葛。但他只知道一点,现在他就是张放,张放就是他,既然石荣就是幕后黑手,那么不为自己也要为青溪聚乡亲,砍下这只黑手!

    心念动处,握剑的手一紧,按动剑鞘卡簧。

    铮!一声龙呤,利剑弹出半尺,雪亮的剑身映着朝阳,璀璨夺目,直欲脱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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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七章 【山不转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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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穆是个好向导,仅仅一天工夫,就带领张放一行奔出一百五十多里。这一路跑下来,基本没遭遇牧人或部帐,最大限度避免了行踪泄露机率。

    张放一行能一天跑百余里,全赖有充足的马匹。他们原本每人都有一匹马,攻破莫奚部后,又缴获数十匹好马。现在是一人双马轮着骑,还有一匹驮行李。

    只不过这一路下来,马不累人却累坏了。

    黄昏时分,纷纷下马驻营打尖时,张放谢绝了同样累成狗的邓展与韩氏兄弟驮他下马的请求,咬牙偏腿下马。以怪异的“骑马舞”造型,迈着鸭步,歪歪扭扭走到青琰铺好的厚草席上,毫无形象四仰八叉仰躺在地。

    良久,勉强恢复的张放支起身,向青琰与韩氏兄弟招手:“都过来,帮我弄个小玩意。”

    张放要弄的小玩意,就是马镫。他可以断定,若不弄出马镫,再这么骑下去,他一定会落下后遗症,比如罗圈腿什么的。张放不只是在影视上见过马镫,也曾在马术俱乐部玩过,对马镫、马鞍什么的都有所了解。限于条件,做不出马鞍子,但弄个简单的马镫还是可以的。

    割下皮条勒成马肚带,用坚强的胡杨木制成两个铃状马镫,镫踏处包裹着厚而坚韧皮革,绑在马肚两侧,调整好高度,把脚放进去,兜马一圈,感觉果然好多了。

    韩氏兄弟、青琰及府卫们看得稀奇,纷纷仿效。一试之下,无不大赞少主聪慧。只有军伍出身的邓展,以及老练商人阿里穆眼睛闪闪,显然从中窥出了不同寻常的东西。

    夜幕降临,篝火燃起。有人搭毡帐,有人炙羊肉,有人安陷阱,有人砍下树枝扎成拒马,摆放在有可能受袭击的方位。自出鸡鹿塞开始,这一套流程府卫们都是做熟了的。

    邓展这个曾经的边军队率还真没白当。

    除了张放之外,人人忙碌。从内心而言,张放是想帮忙的,要说累大伙都一样累,但他好歹没忘了自己的身份。按这个时代的行情,以他这样的身份,哪怕身边只剩最后一个随从,都不应该自己动手。

    很快,青琰双手托着木盘向张放走来,木盘上的烤羊腿发出诱人的喷香。

    来到张放面前三四步距离的草席,青琰一手托盘,一手抚裳跪坐,将木盘置于临时充当食案的木墩上。之后取出切肉小刀,将羊肉切成薄片,双手托盘奉上。

    张放双手接过,饶有兴味地看着她:“是邓展教你的吧?”

    青琰垂头,双手交叠于膝,低声道:“回公子,邓护卫说,侍婢就要有侍婢的样子,不可逾越。”

    张放拈起一片羊肉,放进嘴里咀嚼,若有所思:“其实在这荒野之地倒不用讲究什么,一切从简。不过一旦回到长安,诸般繁文缛节必不会少,你事先适应一下也好。邓护卫这样说,也是为你好。”

    青琰低低嗯了一声。

    张放又吃了一会,见青琰没动,笑道:“刚才说了一切从简,不用你侍侯,忙你的去吧。”

    青琰又嗯了一声,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临分别时,阿离姊有话让我转告公子。”

    张放正拈起一片羊肉,闻言一顿,慢慢放下木盘,专注而温和地望着青琰。

    或许是得到了鼓励,青琰咬了咬嘴唇,轻声道:“阿离姊告诉我,她与那个叫鹿奴的女子,都是被卜骨须当做礼物送给金箭使者。原本是要让她们二人侍奉的,但前夜宴饮,胡使贪杯大醉,回到毡帐后一直酣睡不醒,未曾侵犯二人分毫……虽是如此,设若公子未及时相救,待天明后,胡使酒醒,她们必难逃此劫。阿离姊再三要我代她谢过公子……”

    张放轻轻点头,算是明白为何阿离与鹿奴都被桑多执为人质的缘由了。在击杀桑多后,因其金箭使者的特殊身份,此后为收拾手尾,一直忙个不停,有些忽略这个女孩了。如果他还是个心理医生,这算是严重失职,但如今他肩负着几十条生命的存亡,有些东西实在无法兼顾。

    终于完成嘱托的青琰如释重负,躬身退下。

    夜色渐浓,周遭安静下来。张放独坐草席,距离他最近的人,都在十步之外守护。自从他的身份确认,韩氏兄弟、渠良、青琰奉他为主后,昔日亦友亦主的关系,逐渐被主仆关系取代。

    “少主是君侯唯一的嫡血嗣子,尔等须时时小心侍奉。”邓展不止一次告诫这几个山野少年。言外之意再明白不过,这位小主人将来必定会继承富平侯的爵位,是大汉朝响当当的侯爵。你们要心里有数,知道上下尊卑,莫要等到回长安后,失了礼数而被责罚。

    “仅仅还只是个侯爵子啊,与平民之间就有如此鸿沟,那真正的侯爵会怎样?大汉朝的天子又会怎样?”已经渐渐体会到这个时代等级森严的张放,有时会有一丝迷茫。他不确定,当自己面对必须俯首的强权时,他能做到怎样的程度……

    ……

    黎明,当那一阵异响传来时,最先察觉并做出反应的,不是守夜的邓展,而是被重重保护,本应熟睡的张放。即使白天赶路再累,张放的睡眠时间并不因此而增加。身体疲劳恢复较慢,但精神能量恢复却很快,每天两个时辰的睡眠,不能再多了。

    张放一动,韩氏兄弟、青琰等人立刻惊醒,再加上远远传来邓展的呼喝,整个宿营地顿时炸开。

    这异响再熟悉不过,是马蹄声!

    当众人集结于拒马后面,挺矛张弓,如临大敌状时,远处奔来的,却只有三骑。

    匈奴人只派三骑就想拿下他们?自信过头了吧。

    邓展惊疑不定,高举的手正犹豫着要不要劈下,蓦听少主猝喝:“停!不要放箭,来者是友非敌。”

    这会工夫,三骑已接近,众人也看得真切,果然是友非敌。

    居然是刚分道扬镳不过一日夜的林天赐、李忍、鹿奴!

    邓展越过拒马,正要喝问,却见三人马不停蹄从众人面前飞驰而过,林天赐挥手大叫:“快走!匈奴人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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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八章 【同舟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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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以为会有一场遭遇战,结果直到张放一行跑出五十里,渡过一条大河,也没见匈奴人的影子。直到黄昏时分,河对岸出现两个疲惫的骑影,大伙才知道,能顺利摆脱匈奴人,全拜曹雄与初六所赐。

    乌丹支离人的运气很不好,刚踏上西行道,就被卜骨须的搜捕队追及。卜骨须足有五六十骑,战力如何且不说,光是这悬殊的数量,一旦被追及,那就是死个定定。

    卜骨须也发现不是正主,但没关系,只要当天参与了攻击莫奚部的人,都得死。

    曹雄当机立断,他与初六诱敌断后,林天赐带着坚昆小王李忍及鹿奴先走。

    不幸中的大幸是,当匈奴人发现乌丹支离人的行踪时,天色已暗,林天赐等人才得以趁夜色突围。而断后的曹雄与初六同样也是藉着暗夜的掩护,最终摆脱匈奴人。

    饶是如此,也付出了不小代价:曹雄半身染血,初六身中六箭。

    二人受伤如此之重,初见时的欢喜已变成悲痛。李忍、鹿奴忍不住恸哭。林天赐神色还算平静,但扶住二人的双手不停颤抖出卖了他的内心。

    邓展与府卫帮助林天赐为二人验伤,结果不太乐观。曹雄是近战时被砍了一刀,左肩胛深可见骨。好在他穿了皮革内甲,阻挡了部分杀伤,这一刀才没把他的臂膀卸下来。

    初六身插六箭,看上去吓人,其实真正造成伤害的只有两箭。其余四支箭的箭镞都是骨矢,虽然穿透皮甲,刺破皮肉,却未能贯入身体,杀伤自然有限。造成伤害的两支箭镞一是铜镞,一是铁镞,均破甲贯体,透股入背。

    邓展曾是边军队率,林天赐也略通医理,两人都有处理外伤的经验,当下端水取布,好一阵忙乱,为二人处理伤口。

    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是见识过张放的医术的,只是张放眼下的身份已大不同,他不开口,谁也不敢贸然出声,只是眼睛随着张放的背影打转。

    张放现在正拾起被拔出的铁镞箭,随手薅一把草,将箭头的血污擦去,定睛一看,倏地扭头:“等等,大腿处的箭伤不要包扎。”

    邓展与林天赐俱停手,讶然回首。

    张放施施然走近,将箭头一亮:“箭镞生锈了。”

    林天赐眨巴着眼:“是生锈了,那又如何?”

    “最好不要包扎,开放伤口,否则……恐有不测。”张放踌躇了一下,还是没说出“破伤风”这病症名。这时代中医的发展还很缓慢,许多典籍医方尚未问世,估计没人了解什么是破伤风。

    被生锈利器所伤的创口最易感染破伤风,尤其是比较深的伤口,罹患可能性更大。因为破伤风杆菌是一种厌氧菌,越深的伤口越不容易接触空气就越易受感染。莫说是汉代,就算在现代,一旦破伤风发作,致死率也几乎是百分百。

    张放将破伤风特有的身体强直,痉挛抽搐等症状一说。别说是邓展和林天赐,就是曹雄、初六都变了脸色,因为他们都见过出现这种症状而死的同伴。细细一想,无一例外,都曾受箭伤或较深刀斧伤。

    初六原本因疼痛而显灰败的脸色,一听这话,几乎变黑了。

    “公子当真博学,不知可有施救之法?”这时代贵族垄断着最高端的知识,尽管张放只是个未满十四岁的少年,林天赐却半点不敢小觑。

    “我来吧。”张放挽起袖子,接过林天赐手里的伤药与布条。

    邓展失惊,正待劝阻,却被少主眼神所止。

    张放为初六重新处理腿部伤口,用烧开后放凉的温水反复冲冼伤口,尽可能把残留的锈碴冲出来,之后除了止血,并不上药,伤口亦不包扎。这样固然会有炎症的危险,癒合也慢,但至少感染的机率下降,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时侯当然没有麻药可言,整个过程疼痛可想而知,而少年初六嘴里咬着一根胡杨细枝,疼得满头大汗,始终不哼一声。

    处理完初六的外伤,再到曹雄。张放吩咐青琰取来缝针与自制的羊肠线。自从当初为渠良治伤之后,张放意识到缝合术在这个时代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指不定哪天就能用上。故此自制了镊子、针线,煮沸消毒后存放于一密闭木匣里,眼下果真派上用场。

    张放将曹雄肩膀的布条重新解开,用煮沸的布条清洗一遍,道声:“忍着点。”然后用铜镊子拉皮对齐,开始缝合。

    大约缝了二十多针后,用小刀切断线头,张放拍拍手:“成了,只要不发炎化脓,癒后应当不会出现明显疤痕,半月之内最好不要用左膀子发力。”

    曹雄略略活动了一下左膀,明显感觉比之前舒适许多,心下大为感激,嘴唇颤动,终是说不出话来,只是重重抱拳。

    张放按住曹雄手背,微笑点头,旋即转身交待林天赐:“所有包扎伤口的布条必须煮沸,包扎时手部不要接触内层……”

    初六定定望着正以水囊净手的张放,吃吃道:“我……会死么?”

    张放扭头,嘴角一勾:“会……几十年以后。”

    初六先是脸一垮,随即张大嘴,半天不知说什么,只是咧嘴直笑。

    汉代的医药技术还比较落后,有时一个在后世看来很普通的外伤就能要人命。张放能做的也只是简单的清创缝合,尽量减少伤口感染的机率,至于能不能扛得过去,三分看运气,七分靠自身抵抗力。

    张放在为曹雄和初六处理伤口时,也看到二人身上遍布大大小小的伤疤,显然曾多次受伤,相信抵抗力比常人要强……当然,安慰的话也得说。有时侯,与疾病的抗争,心理上的宽慰与信心比生理治疗更重要。这一点,身为心理医生,张放最清楚不过。

    眼见曹雄与初六脱险,李忍与林天赐相携而来,面对张放,席地而跪,双臂平直,双掌交叠,贴额屈身,郑重行礼。

    张放依样还礼,道:“举手之劳,当不得这般大礼。”

    林天赐满面惭色:“事前借公子之力救人,事后又畏敌而一走了之。如此行径,却得公子以德相报,着实令林某愧煞。”

    张放笑笑:“之前算是互相借力,谈不上谁欠谁,至于之后……不管你们曾想走哪一条路,现在的事实是,大家都走在同一条路上,互扶互助,同舟共济,理当如此。”

    林天赐与李忍互看一眼,为之动容,齐声道:“理当如此!”

    曹雄与初六略显虚弱却不失铿锵的声音适时传来:“理当如此!”

    在一阵阵大笑声中,邓展又是高兴又是不解:少主很不错啊!这样的心胸手段,就算放在军中,也能统御一校,绝对是世家子中难得一见的人物。只是……为何无论府中还是长安市井的评价却是如此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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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九章 【千年遗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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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兵在即,随时都会从河对岸的林子里钻出来。

    邓展顿觉压力山大。他不光要四下安放陷阱,设置路障,安插明暗哨,甚至要安排人手过河,前出十余里,监视匈奴人最有可能出现的东北面。邓展既不放心缺乏经验的府卫监控东北,更不放心少主的安全。真恨不能分身两处,若是陶晟在就好了,至少可以为他减轻压力,只是……唉!

    张放同样也有危机感,但表面还是一派轻松之状,只是与青琰钻毡帐的时间更长了。

    林天赐与李忍看在眼里,不免摇头,到底还是长安贵公子啊,局势如此险恶,还有这心思与婢女……鹿奴更是直撇嘴,严重质疑这纨绔公子的品味——与婢女厮混倒没什么,只是这婢女的身子都没长开啊。

    开晚饭时,林天赐与李忍挨近张放草席,鼻端却嗅到一股淡淡的硫磺味,好似那个凌晨,天雷轰鸣时嗅到的硝烟味一般。微感惊讶之余,觉得事情恐怕与他们的想像有出入。

    “不知公子用以袭击莫奚部的雷火是何物?”林天赐犹豫再三,还是开口询问了。他好歹也读过几卷竹简,而且有汉家传承,不至于像胡人那般无知,将利器当巫术。他其实早就想问了,只是这明显涉及到他人机密,开不了口。不过眼下又不同,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有什么御敌手段,最好能通个气。

    张放示意青琰取来一管雷炮,展示给乌丹支离人看:“就是这个……点燃引线,扔出去,然后就象你们看到的那样——砰!”

    从林天赐、李忍到鹿奴、阿里穆,甚至受伤爬卧的曹雄、初六都好奇地传看一遍。怎都想不通,这么个灰不溜丢的玩意,怎会有如此威力?

    面对一双双怀疑的眼睛,张放却没有半点演示的意思,将雷炮交由青琰放好,淡淡道:“演示的动静太大,别把‘狼’招来。”

    林天赐等人想想,的确是这个理,连连致歉。

    张放摆摆手,目光投注在李忍脸上,单刀直入:“我想知道,你这位坚昆小王怎会成为卜骨须的奴隶?还有,乌丹支离与坚昆是什么关系?为何三位不辞万里,舍命相救?”

    正如林天赐等人所虑一样,既然大伙同一战线,辗转千里,张放也必须了解这几个人的来龙去脉。之前萍水相逢,不方便打听,现在必须问个明白。

    李忍与林天赐、曹雄交换了一下眼神,似是做了某种决定,回首望向张放,正色道:“公子身为大汉富平侯世子,想必对一个人不陌生吧?”

    张放这个“富平侯世子”的底子可有点虚,但他还是点头:“说说看,是哪位?”

    “汉骑都尉,李公讳陵。”

    “李公……李陵!”还好张放的古文底子不错,能听懂这句“人话”,刹时瞪大眼睛——只要不是历史盲,谁不知道李陵啊。

    “是,正是先祖。”李忍有些不满地盯了张放一眼,对方直接称名而不称字,是严重失礼的行为,但想到先祖在大汉的名声不佳,也就忍了。其实这里李忍倒是错怪张放了,后世知道李陵的人不少,但知道李陵字少卿的人只怕不多。

    张放的眼睛瞪圆:居然是,李陵后人?!

    李陵有没有后人?当然有,而且还有南北两支,这坚昆小王李忍,就是北支。

    事情要追溯到公元前99年(天汉二年),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率三万铁骑出征匈奴。两军在天山相遇,随即摆开战场。为减轻正面战场的压力,骑都尉李陵主动请缨,向武帝请求领五千步卒从居延海以北深入敌境,开辟第二战场,牵制匈奴军队。武帝诏对之后,同意李陵请求。

    李陵率五千步卒,行军一个月,与匈奴单于率领的八万骑兵在浚稽山展开激战,历时十天,斩杀匈奴甚众。最后因李陵寡不敌众,矢尽粮绝,于突围时被俘,副手校尉韩延年战死。

    李陵投降匈奴后,匈奴单于对其十分器重,甚于嫁了一个女儿给他。这个时侯的李陵,内心时刻准备着寻机逃回大汉,但一年之后发生的一件泼天大祸,彻底断绝了这位绝世名将的回家之路。

    天汉三年,公孙敖奉命出征匈奴,无功而返,为开脱免罪,便从匈奴俘虏那里捕风捉影得来的谣传回禀武帝,说李陵传授兵法给匈奴单于,并准备侵犯汉朝,故有此败。武帝一听勃然大怒,下令将李陵一家灭门。

    灭门之痛,最终使李陵决意留在匈奴。直到后来汉朝遣使匈奴时,才弄清楚教兵法给匈奴的并非李陵,而是另一位降将李绪。

    李陵得知真相,悲愤扼腕。因恨李绪为匈奴练兵而使自己全家被诛,便在一次宴席上派人刺杀了李绪。其实李绪在匈奴的地位更在李陵之上,也娶了匈奴大阏氏之女。大阏氏恼恨之下要杀掉李陵,单于爱惜李陵之才,遂封其为右校王,令监管北面的坚昆,离开龙城(单于王庭),直到大阏氏死后才回来。

    李陵为坚昆王近十年,在这个极北之地,留下了李氏血脉,是为北支。他与匈奴王女拓跋氏诞下的后代,居于王庭,为南支。

    公元前74年,一生纠葛于国仇家恨的李陵,在匈奴生活了二十余年后,与世长辞,留下无限唏嘘的千年遗恨。

    李陵死后,他在南支的后裔参与了五单于争立,支持乌藉单于。在乌藉单于被郅支击败后,李陵的后裔遂投往坚昆的北支。

    李陵南北两支后裔终于在万里之遥的坚昆相聚,原本以为是幸福的开始,却没想到大祸尾行。

    数年后,郅支为摆脱汉朝与南匈奴的联合打击,举族北迁。大肆攻杀沿途部落,一举攻灭坚昆、丁零、呼揭等部落联盟,并于坚昆重建王庭——可想而知,李陵后裔会遭到怎样的报复。

    郅支对李陵后裔,采取的是一手打,一手拉的策略:李氏南支,与匈奴同出一源,多少有香火情,而且与郅支部族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属拉拢对象。而李氏北支,早些年曾与丁零、呼揭联合,配合汉朝攻打过匈奴,此次又对北犯的郅支抵抗激烈,新账老账一起算。

    最后的结果是李氏北支被郅支灭族,李忍是北支唯一存活的后裔。因当时年纪尚幼,没高过车轮,故逃过一劫。此后被一路转卖,落到南匈奴裨小王手里,最后作为赏赐,给卜骨须为奴。

    张放怎都没想到,一个奴隶少年身上,竟牵扯出这么一大段历史秘辛。

    李忍一口气说到这,拉过一旁鹿奴的手,对张放道:“鹿奴是坚昆右大将的遗孤,当年抵抗郅支入侵,右大将是统帅。”

    张放若有所悟:“这么说,当日我在三水食铺看到你二人拼死保护的头骨……”

    “便是右大将的遗骸……”李忍声音哽咽,鹿奴失声痛哭。

    林天赐舒臂向北一指,幽幽道:“那片群山之后,就是当年汉军血战匈奴的浚稽山。”

    那个狼烟峰聚的夏日,五千汉军对八万匈奴,血战旬日,矢尽粮绝,犹浴血奋战。三处受伤者用车载,二处受伤者驾车,一创者坚持战斗……他们为大汉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啊!

    张放久久北顾,追思先烈,扼腕唏嘘。

    篝火“啪啪”地几声响,火星儿从火苗顶端迸发出来,随着风儿飘得很高,红色的光在黑色的夜空明灭闪烁,像夜空的繁星。那镶嵌在苍穹的无数星子,想必是大汉军人之魂吧。

    良久,张放缓缓转首,目光投注到林天赐身上:“乌丹支离与李氏后人又是什么关系,为何三位要跋涉万里,拼死相救?”

    林天赐同样也出神地仰望星空,闻言收回目光,静静道:“因为我们都是当年李都尉与韩校尉麾下,汉军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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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章 【汉军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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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的信息量之大与对张放的冲击,比方才李忍说自己是李陵的后裔还强烈。

    这些乌丹支离人是汉军后裔?可能么?仔细想想,还真有可能。

    当年浚稽山血战之后,五千汉军,生还入塞者不过四百余人,其余汉军,不外乎三种情况:一是战死,二是失踪,三是与主将李陵同一命运——被俘。

    按林天赐的说法,当年被俘的汉军士卒多达千人,许多都是伤痕累累,加上俘虏的生存环境恶劣,陆陆续续又因伤病死近半。最终存活下来的,不足半数。

    这几百存活下来的汉军士卒的去向有两个:一是打散编入匈奴军队,再一个就是成为李陵的卫队。作为分散的个体存在的前者,最终湮灭于历史长河,而后者,则随李陵北迁至坚昆(今吉尔吉斯坦一带),后来成为唐代“黠戛斯”的一支。

    公元648年,一支黠戛斯朝贡团在其酋长失钵屈阿栈率领下,抵达了唐朝首都长安,自称是李陵后人,要与天可汗认亲。这看似离谱的要求却也有其依据,因为李陵是陇西成纪(今甘肃静宁)人,而唐朝皇帝的先祖也出自陇西成纪。其时黠戛斯人大多为赤发绿瞳,而自称是李陵后裔的黠戛斯人则为黑发黑瞳,明显具有同黄种人混血的特征,确有一定可信度。

    失钵屈阿栈最后认亲成功,这一点从公元708年,黠戛斯遣使访唐时,唐中宗一句话可以得到确认,他说的是:“尔国与我同宗,非它蕃比。”

    当然这是后话了,不过从这段史料来看,也可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汉军后裔的存在,毕竟光靠李陵一个人,创造不了一个种族。

    这一支黠戛斯后来灭掉回鹘汗国,自建汗国,倒也不枉称“李陵后人”。

    而另一支李氏后裔,也不可小觑。

    建帐于坚昆的郅支数年后阴杀汉使,为逃避汉朝报复,遂阖族西迁。李陵后裔(南支)没有随行,而是留在了漠北。“胡俗以母名为姓”,他的后裔因此姓了拓跋。此后,拓跋一家逐渐繁衍成—个小部落,并与鲜卑人通婚,最后形成了拓跋鲜卑部。拓跋鲜卑可以说足鲜卑民族中血统最不纯的一支。不过正是这一支后来统一了混乱的黄河流域,为后来的大唐奠定了基础。

    当然,彼时汉军士卒还无法想象自己的后裔在后世的风骚,他们还在为自己的生存而奋争。在李陵为坚昆王的数年间,他的护卫队发生了一起分裂事件。

    当时有几个原校尉韩延年(李陵副将,战死,后被追封成安侯)的部下,痛惜老上司之死,不甘为匈奴人仆从,于是联合一批志同道合的汉军士卒,逃离坚昆。于呼揭以北,自建部帐,独立成国。

    这个国家,就是《汉书》所记载的,西域三十六国中最小的城邦国——乌贪訾离(乌丹支离)。

    “乌贪訾离国、王治于娄谷。去长安万三百八十里。户四十一,口二百三十一,胜兵五十七人。辅国候、左右都尉各一人。东与单桓、南与且弥、西与乌孙接。”——《汉书·乌贪訾离国传》

    这样一个弹丸小国,在弱肉强食的西域能存在,而不被到处肆虐的匈奴人吞噬,简直就是个奇迹。而这个奇迹的产生,就在于李陵的维护——是的,李陵并未怪罪麾下士卒的叛离。人各有志,在这陌生的荒原上,他们同出一源,正应守望相助。

    当然,乌丹支离能在群狼环伺的异域存活下来,不仅仅是靠李陵的庇护,更有着自身的实力为支撑。

    李陵麾下将士是什么素质?当年李陵向汉武帝请战时曾有过表述:“臣所将屯边者,皆荆楚勇士奇材剑客也,力扼虎,射命中。愿得自当一队,到兰干山南以分单于兵,毋令专乡贰师军。”

    很明显,这是一支单兵战力强悍,组成军队后又能形成非凡战斗力的强军。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何在浚稽山血战时,能在敌我兵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依然英勇无畏,战至最后一息。

    这些血战余生的大汉勇士建立乌丹支离后,国虽小,战力却强。周围一些小部落,纵然人数多其十倍,也被打得抱头鼠蹿。而一些大的邦国,比如且弥、乌孙,也不愿为了一个小小的乌丹支离而招惹右校王。可以说,乌丹支离就像一颗硬核桃,小是小,却嘣牙,硬吃不合算。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个袖珍小国乌丹支离,才能在夹缝中生存下来。

    李陵不计前嫌,愿庇护乌丹支离。同样,若坚昆李氏有难,乌丹支离也会倾力相助。近一甲子以来,双方一直心照不宣,默默坚守着这个不成文的约定,无论经历了几代人,承诺不变。

    这便是乌丹支离人拚死相救李忍的原因。

    当年郅支攻打坚昆时,乌丹支离也曾发倾国之兵相助。被击败后,损失了大半“国力”,元气大伤,不得不到处迁徙以避祸。最后在距坚昆数千里之遥的且弥以北,乌孙以南,定居下来。此后郅支西迁,撤离坚昆,乌丹支离人也未再返回故地。

    虽然两国距离遥远,但血脉依然相连,后经过多方打听,得知李氏尚有后人存世,这才派出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前来营救。

    听罢林天赐的讲述,张放这才明白,为何曹雄与林天赐,一个是右都尉,一个是府丞,头衔都大得吓人,却没有半点高官的样子,原来是光杆司令啊。搞不好自己手头的“兵力”都多过堂堂“右都尉”曹雄哩。

    乌丹支离南迁之前的几十年里,与坚昆李氏卫队一直保持通婚,尽可能维持汉家血统的纯正,而他们的后代,自然也使用汉名。或许过得百余年,他们最终会被胡化,但至少在现在,他们还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并固执守护。

    守住汉名与汉礼,就是守住最后一道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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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史书记载是“乌贪訾离”,“贪”为贬意,“訾”字难识,故以谐音改称“乌丹支离”。其故地就在乌|鲁|木|齐西北的玛纳斯,所以有一种说法认为,乌|鲁|木|齐的得名,就源自乌贪訾离的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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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一章 【落 水 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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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篝火已熄,余烬袅袅,两岸一派沉寂。远处灰濛的群山与树林,象一片剪影,单薄而毫无生气。

    突如其来的一声尖锐的鸣响,打破寂静。

    李忍从睡梦中惊得跳起,骇然抬望,映入眼帘的是一道从未见过的长长火光,就象流星。只不过流星是从天而降,而这道火光则是冲天而起。从距离上看,至少在二里之外。这么远都能让人看到听到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这……这是何物?”李忍张大嘴吧,半天合不拢。

    曹雄、林天赐、初六、鹿奴与他一样茫然,能回答他的,只有一个人。

    “这是信号,匈奴人来了。”张放走到众人身边,早已穿戴整齐,腰悬宝剑,手持具弩,仿佛昨夜未曾入睡一般。

    “信……号?”林天赐似乎明白了什么,望着张放的背影多了几分惊悚,这个富平侯家的公子,还有多少宝贝?

    嗯,林天赐猜得没错,这信号正出自张放之手,简易版的“钻天猴”。

    张放能制造大威力炮仗,当然也能做烟花,炮仗能惊马吓人,而烟花唯一的用途,就只能是用做信号了。不过受限于材料与技术,张放没能做出那种在空中爆开,炫丽灿烂的真正烟花。仅仅只发出尖厉响声,飞上半空,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就象是哑火的钻天猴。

    这玩意当烟花,那绝对不合格,但用来当信号,却足够了。

    张放交给河对岸值守的府卫三支信号烟火,用来警示,现在烟火窜空,说明匈奴人来了。

    很快,河对岸出现了几个骑影,但不是匈奴人,而是撤离的哨卫。

    “匈奴人来了,在东北十余里外,他们同样发现了我们,正急扑而来。”府卫们奔到河对岸,边大声通报敌情,边策马渡河。

    但是,这时却发生了一件意外——河水涨了。

    这是一条不起眼的小河,宽不过三丈,深不过马腹,水流平缓,昨日张放等人就是骑在马背上直接涉渡。但一觉醒来,河面陡然变成四、五丈宽,水流甚急,河心还有漩涡。府卫们驱马欲渡时,还没泅出丈余,水面就没过马腹,而且水流推得人马难以把持。

    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只有一种可能,昨夜河流上游某处下了一场大雨。

    “好,天助我也!”邓展喜不自胜,河水满溢,对追击的匈奴人无疑多了一道屏障。不过,当务之急,得接应河对岸几个府卫过来。

    当下招呼营地的府卫入林砍些粗而长的树枝,捆绑连接,然后几人接力,把树枝伸到河中心。对岸的府卫也搭肩握臂,三人一组,奋力打马向前。饶是如此,也数次被急流冲散打偏。几经周折,方才把浑身湿透的府卫接应上岸,但他们置于马毡子后的干粮睡毯等物品却被冲走了。

    最后一个涉水的府卫两手刚搭上岸沿,远处山棱线已出现隐隐绰绰的骑影。

    匈奴人,终于来了。

    ……

    天空灰濛,淡淡的日影透过薄薄的云层照在荒凉的原野,长风吹拂,青黄相间的荻草向南偃伏,空气透着丝丝凉意。两支骑队隔河对峙,更将这凉意扩展开去。

    匈奴人来得很快,邓展一边组织府卫临河阻截,一边尽快收拾粮草毡帐等用具。他们不可能扔下这些东西扭头就跑,在茫茫荒原上,失去基本生活用品,寸步难行。

    匈奴人在人数上占有绝对优势,足有五十余骑,比张放一行多出一倍有余,如果不是中间横亘着一条河,匈奴人早就像恶狼一样扑上来了。

    在匈奴骑队中间,那腰插长短刀,模样狞恶的匈奴恶汉,不是卜骨须是谁?

    卜骨须策马来到河边,瞪圆牛眼,恶狠狠扫过对岸的人群,突然鞭梢一指:“你,射杀了我五个勇士,我要把你五马分尸,每一截残肢祭一人。还有你,砍杀了我两个战士,我要把你砍成两段,一段祭一人。”

    卜骨须鞭梢所指,分别是初六与曹雄。

    府卫们无不侧目,曹雄与初六逃回营地时,俱一身是伤,谁也没想到,他们在重围之下,居然干掉了对方七个人。这样的战果,邓展自问都做不到。

    初六沉默寡言,闻言只凶狠瞪回去,没说半句话。

    曹雄却哈哈一笑,因笑声牵动伤口,直抽冷气,嘴里却道:“才砍成两段?太少了,起码要大卸八块才像样。”

    这话听上去像泄气的自嘲,但联系卜骨须前面的嚣张话语,无异于宣告“我还要杀六个,凑够八人。”

    卜骨须能当上当户,自然不笨,这点绕弯子还是听得出来的。他汉话说得不太好,口拙,也没还嘴,只以马鞭向二人重重点了两下,意思是我记住你们了。

    这时已收拾停当的张放拍拍手掌,从人群中挤出,面对卜骨须:“卜骨须,我问你,你亲自动手杀了青溪聚多少人?”

    卜骨须眯着眼,惊奇地看了半了,从齿缝里挤出字来:“你,就是张放!”

    这是卜骨须真正意义上第一次与张放照面,在三水那一次,张放始终背对卜骨须,在昏暗的食铺里,不留意的话多半没注意。张放认得卜骨须,而卜骨须并不识得张放。

    卜骨须此前从未见过眼前这个俊美少年,但在他看到张放第一眼时,就能百分百肯定,这一定就是那个长安人出天价袭杀的目标,同时也是害得自己举族西迁的罪魁祸首。

    张放用剑鞘末梢向卜骨须一指:“回答问题。”

    卜骨须拔出连鞘短刀,向张放一亮,狞笑道:“我每杀一人,就在刀鞘上划一道。想知道?过来数数。”

    张放双目冷芒一闪,死气森然:“不必,有人替我数。”

    “谁?”

    “河伯。”

    话音刚落,卜骨须只觉大脑嗡地一响,意识顿丧,一片空白,只有一个无可抗拒的声音在回荡:“冲冲冲冲冲冲……”

    于是,隔河对峙的敌我双方便看到这样诡异的一幕:毫无征兆地,卜骨须突然拔出长短双刀,一磕马腹,疯也似地向张放冲去——问题是,在二人之间,还横着一条汹涌的河流。

    战马前蹄刚探入水中,因畏急流,缩蹄后退。卜骨须则拚命催骑,结果战马踏入软泥的前蹄一沉,后臀一掀,竟将卜骨须甩下河中。

    噗通!水花四溅,隔断了张放与卜骨须之间的目光联系。

    张放哈哈一笑,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匈奴人顿时乱了套,等卜骨须被救上岸,张放一行早已远去。

    落水狗般的卜骨须折腾了半天,差点连黄胆水都吐出来了,方才还是满面油光,此刻却面如土色,发梢滴水,嘴唇发紫,定定往着前方若隐若现的身影,突然大叫一声:“他……他就是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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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二章 【意外的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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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望无际的湖面,大片大片的湿地,满天芦苇摇曳,香蒲茂盛,飞鸟成群,碧波倒映。雪山纯白,草原如黛,湖水碧绿发蓝,那种浩渺与纯净,宛若人间仙境。

    张放没想到,印象中一片荒芜的塞外,竟然还能看到这样的美景。

    这便是塞上明珠——蒲类泽(巴里坤湖)。

    既便在后世,这里也是塞上江南般的美景,更遑论二千年前了。

    在湖岸边,已经搭起了十几顶毡帐,除了张放一行,还多了十几个梳着奇异发型的胡人。这些胡人,说是牧民吧,却佩带制式刀弓;说是军卒吧,却衣着各异,令人费解。

    而事实上,他们真的就是军卒——蒲类前部的士卒。

    在蒲类泽方圆千里内,有一支迁徙不定的游牧部落,人数很少,不过几百帐,数千人。当初汉匈相争天山北道,五伐车师,蒲类人俱附于车师,在匈奴的支持下,对抗汉军。

    经过数度征伐,汉军攻破车师,俘其王。蒲类人败逃,没来得及逃的,也都做了俘虏。不过随后匈奴反击,与汉军形成拉锯,并控制部分败逃车师人及蒲类人,重建部帐。

    而汉军当然也不会将大义名份拱手相让,很快为两部另立部帐。于是车师、蒲类被一分为二,汉军控制的称车师前部(国)、蒲类前部(国);匈奴控制的称车师后部(国)、蒲类后部(国)。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汉神爵二年(前60年),匈奴日遂王先贤禅降汉后,失去倚仗的车师后部、蒲类后部方臣服于大汉,属西域都护府管辖。尽管这两个部落并不具备哪怕是城邦国的基本条件,但汉朝官方却习惯性称之为国。

    游牧民族与中原王朝不同,凡能拿得动武器的,都是战士。这蒲类前部不过二千多族民,但“胜兵”居然有八百之多,三比一的比例,简直称得上是全民皆兵了。当然,这样有一个算一个的所谓战士,素质自然参差不齐。这蒲类前部八百“胜兵”中,真正能称得上“可战之士”的,恐怕一半都不到。而这部分真正的战兵,装备着蒲类前部用蒲类泽物产,马匹、盐与芒硝换来的大汉制式兵器:环首刀、短戟、铁镞。

    大汉的兵器向来禁止外输,主要是防止被匈奴人夺取为战利品,不过对附属国的军事援助不在此例。蒲类国国力弱小,兵力单薄,不提供一些兵器很难让他们有勇气对抗匈奴。

    这也是张放眼下看到的,这些胡人穿着像牧民,却佩带制式武器的原因。

    这支蒲类前部巡哨士兵,是张放一行穿越蒲类泽时碰到的。双方通报身份后,蒲类国士兵大为吃惊,立即请他们稍歇,然后派人快马返回王帐,向其王禀报。

    在等待过程中,蒲类士卒对这一支汉人骑队表现得十分恭顺,尤其对那为首的张公子十分好奇。不少蒲类国士卒一度怀疑所谓张公子是女子假扮,因为搜遍他们可怜的见识,哪怕所谓最好看的女子,都无法与这位张公子相比。直到那张公子一开口,所有猜测都被粉碎——那明显变声期的少年嘎声,当真是如假包换的“公子”啊!

    午后不久,前往迎接的林天赐和邓展,伴随一支骑队回来了。

    这支骑队约三十余人,看上去与蒲类国的巡兵并无不同,看样子也是“胜兵”,其中一中年胡人十分醒目。这中年胡人虽魁梧强壮,但不是醒目的原因,因为周围如他一样的胡人也不少。他的醒目,在于他头戴的皮帽,插着两根差不多两尺长,颜色洁白的雉翎。这在穿着基本以棕、褐为主的胡人当中,自然格外醒目。再加上他与林天赐并驾齐驱,更能彰显其身份——毕竟林天赐的身份可是西域诸国官制中,文官之长府丞啊。

    “敝人蒲类前部辅国侯奎木,这位一定是富平侯世子张公子。果然,当真是丰神如玉,平生仅见啊!”这位自称蒲类前部辅国侯奎木的,一见面就大赞不已,不过绝不是客套话,实实在在语出真诚。

    蒲类前部说白了就一游牧部落,举国上下无一通汉语,更别说这样带点文采的溢美之词了。为他做翻译的是林天赐,翻译时自然经过润色,蒲类人说的也都是匈奴语,林天赐胜任有余。

    张放这一路上也有向林天赐、阿里穆学习匈奴语。如果是真正的富平侯世子,绝不会这么做,堂堂世家子,煌煌大汉民,岂能学胡语?但来自现代灵魂的张放,却没有这样的心理障碍。他这一路上多与胡人打交道,而塞外西域受匈奴操控百余年,多以匈奴语为通用语,总指望别人翻译怎么行?万一落单怎么办?连问个路、讨个食,都不知怎么张口,这不是张放为人处世之道。

    张放脑子灵活,口齿灵便,又有后世的广博见识,语言天赋是极好的。但毕竟所学时日尚短,勉强能听懂,说还是不行,所以还是以汉话回应:“张放向辅国侯问安,请代向贵国国君转达敬意。”

    张放这些天没少向林天赐打听西域的风土人情及各国状况,自然也是知道,西域诸国的官制相对固定。一般而言,比较大的邦国,如乌孙、大宛、康居、月氏等,除国王之外,下设副王,通常由国王的兄弟或伯叔子侄,又或部族中实力强盛者担任。其下设辅国侯、击胡侯,却胡侯、左右大将、左右都尉,击胡左右君、左右骑君等等。文官职位较少,只有府丞、译长等。

    不过对许多西域小国而言,并无这许多官职,似乌丹支离,就只有辅国侯及左右都尉两级而已。而蒲类前部则多了左右大将一级,再多的话,什么大将、都尉就掉价成为队率、什长了。

    眼下这位辅国侯奎木,就是仅次于蒲类前部君长的副首领,派他来接待,应当说对张放还是挺重视的了。当然,与都尉一样,西域诸国的这个侯、那个侯与汉朝的侯爵没有可比性。张放这位富平侯世子,权势秒杀蒲类前部这类君长,更别提什么辅国侯了。

    奎木先向张放表示了敬意,再解释国君出猎未归,故未能远迎,致以歉意之类。

    其实张放并无证明自家身份的印信之类的东西,不过有曹雄、林天赐这些货真价实的乌丹支离都尉、府丞旁证,再加上整个西域都找不出第二人的风采,奎木哪有质疑之理。

    奎木孤陋寡闻,并不知道富平侯在汉朝的地位如何,但当听说张放的母亲是当今汉家天子之姊,他是汉天子的亲外甥时,这简单明了的身份信息完全将其震住了,呐呐道:“难怪、难怪……”

    大概这是奎木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见到汉家皇室贵胄,激动中更带着几分惶恐,惟恐怠慢。在得知他们身后追着一群“胡盗”之后,立即自告奋勇,表示愿率国中勇士前往截击,教训这帮有眼无珠的恶徒,公子尽可放心前往我部帐休整云云。

    张放表示府中有要事,需赶回长安,不克前往,再三致谢。

    奎木再三挽留未果,当下拨了一什人马给张放,既为保护,也为向导。然后急吼吼拍马回驻地,召集部族战士,为张放阻挡追兵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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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三章 【荒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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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呃,推荐的事,我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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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咻——

    一声尖利的锐响划空而过,凶猛地穿透一个打马飞奔的骑士后背。箭镞入体,怒血迸射,骑士喉管发出长长的颤音,一头栽倒。失去主人的战马,发出阵阵悲鸣,茫然奔向苍凉的原野。

    很快,一队胡骑飞驰而过,两骑脱队而出,一左一右包抄无主战马。其中一人扔出套索,精准套住马颈,将其捕获。

    另一个骑士眼见同伴被射杀,头都不敢回,拚命挥鞭打马,马臀被抽出条条血痕。仿佛也感受到迫在眉睫的危险,那马也像发了疯似地狂奔。身后破空声不绝于耳,一支支箭矢如附骨之蛆,不离左右,最险的一支箭,竟是从骑士耳边擦过。

    这一追一逃很快走远,消失于地平线。约莫过了半个时辰,蹄声轰鸣,那支胡骑追兵返回,看样子是追杀无果。在经过先前被射杀的骑士尸体旁,胡骑停下,先将骑士的刀弓箭矢等兵器收走,再翻找财物。不过他们注定失望,除了少许干粮,什么都没有。

    胡人显然很不爽,最后将尸体身上的衣物尽数剥下,扔下赤条条的尸体,纷纷上马,一声呼啸,扬长而去。

    当那淡淡的烟尘消失后,荒野又恢复亘古不变的苍凉,若不是那滩未干的血迹与渐僵的尸体,简直让人以为之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觉。

    张放也希望这一切都是幻觉,但侥幸逃回的蒲类士卒的哭诉,让他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

    这是张放一行遇到蒲类人之后的第七天,他们向南走了三百多里。有了蒲类人做向导,一路都很顺利,三天就走出了蒲类泽,来到了后世哈密西南的一片区域。这里距离敦煌近千里,如果都像之前那样顺利的话,再有个把月就能抵达玉门关……可惜,他们的好运到此为止了。

    “我们翻过山南向东南方探查时,发现大批匈奴人,他们在土伦河谷扎下毡帐。我们刚想靠近观察,就被发现,驼奴在逃跑时被射杀,我是弃马逃进山谷才捡回一条命。”逃回的蒲类士卒一脸后怕,还有掩盖不住的悲伤。

    “土伦河谷?!”林天赐与阿里穆都变了脸色。

    “怎么?”张放见二人神色,心下隐隐感觉不妙。

    林天赐与阿里穆苦笑对视一眼,才向张放一揖,道:“土伦河谷是入玉门关的必经之道,倘若真如哨探所说,匈奴人在此扎营,我们就没法通过了。”

    张放皱眉:“就没有别的路了么?”

    “有倒是有,但绕路太远,得上千里,与其那样,倒不如……”阿里穆略微犹豫一下,建议道,“不如往西走。”

    “往西?”张放惊奇不已,他的目的地在东边,阿里穆居然说要往西,这不南辕北辙么?难道这胡商知道地球是圆的,想绕圈?

    “好主意,往西。”没想到林天赐也兴奋叫好。

    邓展也似有所悟:“难不成,是说西域都护府……”

    “不,都护府太远了,在乌垒城呢,那也有上千里路程。”林天赐也是个喜好看图说话的人,他拾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划了一条曲线,两头各打一个叉,“这头是我们眼下所在,这头是都护府,在中间偏近我们位置这里,是车师前部的交河……”

    一听后两个字,邓展便叫起来:“交河壁!”

    林天赐与阿里穆齐声道:“正是。”

    张放听得有些迷糊,交河他知道,这地名一直保留到后世,他到吐鲁番旅游时经过这里。但在这个时代,交河代表着什么呢?

    为张放解惑的,不是林天赐,也不是阿里穆,却是邓展,他一脸兴奋地比手划脚:“交河城是车师前部王治所在,那里有一支我大汉朝廷屯田驻军,统领这支驻军的,就是戊己校尉,而驻军之营,名交河壁。”

    邓展对西域情况远不如林天赐与胡商清楚,但好歹也曾是边军军官,对朝廷边塞军制还是有了解的。

    张放恍然大悟,说到西域都护府,那是如雷贯耳,但这个什么戊己校尉、交河壁,却是头一回听说。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距离多远,有多少兵马。

    阿里穆伸出三根手指,言简意赅:“三百里,三百户。”

    三百里,倒是不远,值得走一趟,但这三百户是什么情况?什么时侯大汉朝的校尉也跟西域小国的都尉一样,只管几百兵马了?

    邓展一解释,张放这才明白,原来这戊己校尉别看兵力不多,但权力与管辖范围都不小。按大汉军制,在情况紧急时,戊己校尉可以调动周边各国的军兵。也就是说,遇有战事,戊己校尉除了本部近千人马之外,还可以指挥车师前部、车师后部、蒲类前部、蒲类后部、伊吾卢、东具弥、西且弥,甚至是龟磁国等诸城廓邦国的兵力,有多少算多少。

    张放咂咂嘴,搞了半天,这不就是后世某超级大国的海外驻军模式么?利用土著打土著,用最少的军事成本,达到控制一个地区的目的,唯一的区别只是多了一层自力更生而已,真是高啊!

    “好,就到交河壁。”张放拍板。

    张放可不认为就凭他们这么一点人马,加上几个炮仗,就可与狼一样的匈奴人叫板。虽千万人吾往矣,那叫勇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叫愚蠢。

    第二天午后,张放一行驰出数十里,阿里穆远远向前方一指:“看到了,那就是东庚烽燧。”

    所谓烽燧就是烽火台,相当于一处哨所,不过这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了。

    在汉匈五争车师其间,为防范当时还是敌对势力的车师、蒲类各部有可能的骚扰,汉军在这一地区设置了不少烽燧,编有段号。这东庚烽燧,就是东面第七座烽燧之意。不过在汉宣帝神爵二年以后,匈奴日逐王降汉,随着天山北道诸部归汉,这些烽燧慢慢被废弃。斗转星移,风沙侵蚀,多数以夯土筑成的烽燧都已残破不堪,眼下这个东庚烽燧却是保存最完好的一个。

    直到渐渐靠近时,张放才知道这烽燧为何能保持基本完好。

    原来是建在一条已经干涸的河床边,当年的汉军士兵为了加强防御,从河床里挖来许多鹅卵石,镶嵌入烽燧外墙。这在很大程度上延长了建筑物的生命力,远远看去,颇有几分后世楼房外墙镶马赛克的模样。

    午后的阳光映照在烽燧上,棕、褐、红、黑,各种颜色的鹅卵石镶成的夯土墙,反射出丰富层次感的光晕,犹如海市蜃楼。

    只是当越发接近之后,透过眩目的光晕,才会发现垛口杂草丛生,墙体到处开裂,坍塌的豁口,随处可见的破败。

    这是一个早已没有生人气息的戈壁荒城。

    正当张放犹豫是现在就停宿在这个烽燧里呢,还是再赶一程……

    咻——

    一道烟火冲天。

    所有人都变了脸色,互望一眼,再不犹豫,抖缰催马,全力奔向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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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四章 【围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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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匈奴人来了。

    从烽燧的敌台望过去,车马辚辚,牛羊成群,烟炎张天。不时有挥弓舞刀的匈奴骑士从滚滚烟尘里钻出,很快又被吞没。

    “来……来了五六百人,多是控弓之士,咱们……被包围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府卫哨骑奔到烽燧下,仰头大声禀报敌情。

    五六百人听上去不多,但加上七八百匹马,上千只牛羊,还有近百大车。那种人声鼎沸,牛马嘶鸣,尘烟滚滚,比赶集还热闹的气氛,形成一股巨大压力,扑面而来。

    张放在垛口探出半个脑袋,口舌发干,手心出汗,心跳如鼓。尽管他此前也曾参与甚至是指挥了两场战斗,但一次敌我人数相当,心里有底气,再有一次是计划周详,又有利器,更是偷袭……那都是有准备、有把握的仗。

    而这一次,情况却完全反过来,在完全陌生的战场,突然遭遇强敌,敌我力量更是悬殊达十几倍。这种几乎看不到任何胜算的战斗,是张放极力避免的——但这一次,怕由不得他选择了。

    匈奴人并没有一窝蜂冲到烽燧下,而是在东、西两个方向开始扎营。这两个方向一旦被堵住,张放一行既不能东归,也无法西行,生生被包围在一座鸟不拉屎的废墟里。很明显,匈奴人打的是一网打尽的主意。

    匈奴人不紧不慢从大车上、马背上、驼背上取下毡包,拉绳打桩,布置牲圈,饮马牧羊。许多人边干活边朝烽燧指指点点,风中不时传来断断续续的嘲笑声。更多手持刀弓的匈奴骑士,只是远远监视,甚至都没靠近百步。

    张放长长一叹,心理战呐,看来不只有他一人会玩。

    张放观察之时,其余人等也在抓紧时间备战,不管胜算几何,都没有束手待毙的道理,多一分准备,或许就能多一线生机。

    众人忙碌的当口,张放站在敌台,俯瞰这座烽燧。

    初步观察,这烽燧虽然破败,但基本设施还是相当完善的。

    首先是烽燧外围有两道半人高的羊马墙,平时圈养牛羊,战时可用来阻挡敌军。虽然过了几十年,风雨侵蚀,墙体已破败不堪,很多地方都裂开大豁口,但多多少少还是有点阻挡作用。

    烽燧外形四方,面积相当于一个篮球场,有敌台,有箭垛,东西两侧有土阶梯,可以通往敌台,而敌台也是相通的,便于士卒环形守御。在东西两侧各有一个丈许宽的大门,门板早已被拆除,不过在门内两侧各堆放着十几根长短不一的顶门石,这会邓展正指挥蒲类士卒把这些顶门石撂起来,堆叠成一人高的样子,可以有效阻挡骑兵冲入。

    烽燧分上下两层,上层是作战区,而底层则是生活区。在南北两侧,是两个大通铺,邓展看过了,表示住下十几人不成问题。在外侧还有厨房和储藏室,甚至还有疑似茅房的黑乎乎小屋。后来得到邓展证实,那的确就是茅房。

    在西南角有个醒目的方台,很像后世的垃圾围台。张放探头看去,里面也是黑乎乎的尘土灰烬,确实像个扔垃圾的所在。

    张放点点头,又摇摇头:“还算有清洁意识,但把垃圾扔在楼上,有些不妥。”

    因为背伤未癒,行动不便,跟张放一样观察地形的曹雄奇怪地看了这位少侯一眼,说道:“这是烽燧,有敌情时用来点火的……”

    张放直摸鼻子,这下糗了,赶紧转移话题:“那现在能否点火示警?我看墙角还有点狼粪块……”

    曹雄还没说话,经常走这条道的阿里穆摇头:“交河壁还在二百里外,看不到这么远。早年在西面还有三四个烽燧,可以接力点火示警,可惜早已废弃。就算没废弃,也没人替我们传递啊……”

    烽燧令人泄气,不过也有令人惊喜的,就是烽燧靠近河床那一面还有一口井。只是轱辘、木桶、绳索什么的自然是没有了。

    不过,随着初六扔下一颗石子后,众人的惊喜就只自下惊了——石子落井,声音沉闷,不闻水声,而似泥尘。

    这是口枯井。

    所有人的心都沉了下去,没有水源,这将是一场注定会失败的战斗。

    “匈奴人来了!”

    骑在垛墙上瞭望动静的初六一句话,像滴水珠溅入热油里,众人哄地一下,扔下手头的活,纷纷涌上敌台。

    蹄声清脆,十余骑轻快驰来,在七八十步外停下,随后左右各有骑士持木盾将三个人遮挡住。

    匈奴人通常都备有两把弓,骑弓有效射程三四十步,步弓远些,能有个五六十步,所以一般来说七八十步之外算安全距离。但这个距离对某些神射手或强弩而言,依然具有相当的杀伤力,因此匈奴人不得不防。

    “鞮汗部骨都侯莫顿,莫奚部当户沙鲁鲁、还有来自汉境的东且部当户卜骨须,向张公子致意。”

    声音远远传来,在风声中时断时续,说的是匈奴语,大概匈奴人也知道,张放身边有一大群人可轻松翻译。

    张放也在垛口后探出半边身子:“有劳三位当户千里相送,前方二百里就是戊已校尉所驻的交河壁,也算是送到家了,盛情已领,诸位请回。”

    那声音哈哈大笑:“不劳张公子提醒,匈奴是西域的主人,这里的形势我们比公子更清楚。有我们相送,二百里不过二三日可达,若无我们相送,只怕一辈子也走不到。哈哈哈!”

    张放提醒对方,汉军就在二百里外,你们掂量着办。而对方也暗含威胁,哪怕援军近在咫尺,有匈奴人挡住,你哪也去不了。双方无形中交手一回合,有恃无恐的匈奴人明显占上风。

    “然则骨都侯有何所求?”张放确认说话的人多半就是这支匈奴军队的首领莫顿,也没跟对方多纠缠,直奔主题。

    莫顿也不含糊,爽快道:“公子身份尊贵,我们绝不会为难,只要从烽燧里走出来,我莫顿必待之以上宾之礼。哦,还有那几位乌丹支离的兄弟,我们也会给与相应的款待。”

    这么好说话?张放有些不敢相信,扭头看向邓展及曹雄、林天赐等人。众人也是面面相觑,满脸不敢置信。

    张放想了想,试探道:“在下不过一长安富贵人家,谈何尊贵……”

    莫顿笑声不绝:“公子过谦了,这么说吧,我们在三日前击溃了蒲类部的奎木。这样说,公子明白了吧?”

    张放明白了,知道他真正身份的,只有蔳类国那伙人。莫顿应该是从他们口中得知自己身份,这才全力追击,以兵力优势分兵抢占土伦河谷,封锁了他们东归之路。想想也是,以他的身份,的确称得上奇货可居,政治意义大小且不说,光是赎金,就足够一个部落崛起了。莫顿的确没有放过他的道理。

    钱财乃身外之物,只要能保住性命就行。

    张放挺直身子,高声道:“既然如此,我要骨都侯发个毒誓,绝不会为难我们。”

    莫顿的声音传来,一字一顿:“我向祁连神发誓,绝不会为难公子与乌丹支离、蒲类部的兄弟……但其他人,必须用血为莫奚族人献祭!”

    在匈奴语中,“祁连”就是天的意思。匈奴人占据河西百年,视巍巍祁连为天神居所,设坛祭祀。以祁连神发誓,属重誓,无人敢违背。

    烽燧敌台上先是哄地一阵骚动,随后沉寂下来,一股无言的绝望气息在蔓延。

    张放没有回头,但他知道身后有十几双眼睛在看着自己。他深吸一口气,探出身子,高声道:“若骨都侯答应不流血,我张放这就出来……”

    远处的莫顿似乎摇摇头,语气绝决:“必须有人为我的族人偿命,这是我身为骨都侯的责任。张公子,你要明白,我已做了最大让步。”

    “没得商量?”

    “没得商量!”

    “那好……”张放挺直身躯,一字一顿,“那便——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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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五章 【抉 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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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晚秋,白天的温度还有些闷热,但到了傍晚,从西北吹来的长风,已带着砭肤的寒意。而张放与莫顿之间的对话,使这股寒意更是降到冰点。

    莫顿的声音与傍晚的寒风一样,渐渐冷下来:“公子可要想好了,莫要自误。”

    张放的声音更冷:“想好了,你要流血,那我只有以血还血——这点,也是没得商量。”

    谈话到这里,已经没法进行下去了。

    但匈奴人并没有立即战斗的意思,缓缓后退,驰回营地。大概认为这些人如鼠入笼,慢慢玩。

    望着匈奴人的背影,张放不无遗憾地叹了口气,距离还是太远了啊!否则大可重演卜骨须自行投水那一幕,把莫顿牵过来,那就什么事都解决了。

    张放的强制催眠术是有距离限制的,那就是以看清对方眼睛为准,越近效果越好,最远不超过三十米。而莫顿等人却在七十步外,还有盾牌可随时隔断视线,这一招行不通啊。

    匈奴人一走,敌台上的气氛出奇沉默。过了一会,以邓展为首的富平侯府卫齐齐跪下,向张放叩首:“少主,请不要为了我等贱命而自陷险境,否则,我等纵是百死亦难赎其罪。”

    另一边,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互望一眼,也同时跪倒,俯首道:“公子万金之躯,不可冒险,请公子答应匈奴人的条件。”

    张放左看右看,只问了一句:“你们都是跟我从北地出塞的,我问你们,我们出塞的目的是什么?”

    出塞的目的?这还用问,当然是救人。眼下匈奴人全被吸引来了,大概他们要救的人已经安然脱险了吧。

    张放两手一摊:“我出塞的目的是救人,如果我答应了莫顿的条件,那之前付出的努力岂不白费?岂不是又回到原点?”

    韩家嫂子、阿离、石牛是青溪聚乡亲,非救不可。而韩氏兄弟、青琰、渠良又何尝不是?还有邓展与那群富平侯府卫,不管是迫不得已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他们终究随自己奔波数千里,任劳任怨,无怨无悔——拱手把他们送到匈奴人的屠刀下,这种事,张放怎能做得出来?

    众人面面相觑,道理好像是这样,可又似乎有些不对,到底哪里不对,也说不上来。

    “起来吧,匈奴人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张放蹲下身子,两手分别按在邓展与韩骏肩膀,环顾众人,“既然匈奴人铁了心要拿你们当祭品,那就振奋起来,为自己的性命拼搏吧!”

    邓展张了张嘴,终究没能说得出话。匈奴人的确说过不会伤害张放,可一旦他决意抵抗,敌我对垒,生死搏杀,斧矛临头,刀箭无眼,谁也不敢说会是什么结果。

    战事一起,没有人会绝对安全。

    这一点,张放心里比谁都更明白,所以,他不会拉人陪绑。

    “多谢诸位一路相送,你们可以离开了,匈奴人说了不会为难你们。”张放对那九个蒲类士卒说道。

    九个蒲类士卒互相用口音很重的胡语嘀嘀咕咕一阵,一齐伏地向汉朝贵人行匍匐大礼,然后将身上的刀弓、粮食、水囊及马匹尽数留下,纷纷翻过烽燧豁口,向匈奴人营地跑去。

    很快,匈奴营地驰出十余骑,先搜查一番,再将他们带走。不时有匈奴人向这边挥舞刀弓,大呼小叫,耀武扬威。

    九个人只走了八个,竟有一人留下来。

    莫说张放,所有人都大感意外。

    张放上下打量一番,认得这人正是先前侥幸逃回的那个哨探。

    “你跟匈奴人有仇?”张放没问这人为什么留下来,敢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做这样的选择,恐怕只有唯一的理由了。

    那蒲类士卒依然保持匍匐姿态,面容悲戚:“跟我一起探查而丧命的驼奴,是我的堂弟,他死了我活着,我不敢回家。除非把杀他的仇人首级带回,部帐才会接纳我。”

    张放听完林天赐的翻译,紧接着问一句:“蒲类人有这样的习俗么?”

    林天赐点头:“不止蒲类,胡俗皆如此。”

    阿里穆也补充道:“若能复仇,非但能重获接纳,更可获得死者妻女财产。”

    张放深吸一口气,望向那蒲类士卒:“你叫什么?”

    “回公子,小人叫宗巴。”

    “宗巴,你也算蛮拚的。”

    蒲类人的事解决了,接下来就是乌丹支离人了。

    李忍首先表态:“我与鹿奴的命是公子所救,莫奚之祸有一半是因我而起,我无法置身事外……我与鹿奴都会留下。”

    张放沉吟道:“你好歹是坚昆小王……”

    李忍苦笑:“我已经被郅支削去封号,贬斥为奴,整个西域亲郅支的势力都不会承认我的身份。我被匈奴人抓去,就是个奴隶,什么都不是。”

    “我是右校王的后人。”李忍面容肃然,“绝不能当两次奴隶。”

    张放看向鹿奴,本是依偎着李忍的少女,挺起****:“我是右大将之女,绝不会不战而降。”

    张放点点头,转向乌丹支离人。曹雄抬了抬下巴,示意林天赐表态。

    林天赐淡淡一笑:“正如公子所言,我们也是为救人而来,若是现在走了,之前所有的努力岂不白费?”

    “可是两位的伤……”

    曹雄活动一下臂膀,嘿嘿一笑:“公子针石之术极好,伤势愈合比以往任何一次受伤都快,我换一只手使刀,不会太牵扯伤口。”

    张放目光转到初六身上:“你一手一足受伤,使不了弓……”

    话音未落,初六已摘弓在手,一手取箭,搭于弓弦上,接下来的动作,令张放瞠大眼睛——就见初六坐在墙墩上,以完好的一足蹬着弓把,另一只没受伤的手拉动弓弦,手足用力,刷地开弓如满月。

    绷!啪!

    弦声响处,正中枯井上方竖着的辘轱。本已朽坏的辘轱,被这强劲的一箭爆成碎片。

    站在左近的邓展被一块碎片划破面皮,鲜血渗出。初六慌忙丢弓俯首请罪。

    邓展却毫不在意,连声喝彩:“好箭术!硬是要得。”

    张放无语,这家伙,只剩一手一脚,却比寻常四肢俱全的人射箭还厉害——嗯,说的就是自己。

    现在,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接下来的问题是,这场仗,究竟能不能打?是不是毫无希望?

    “我们并非毫无希望。”张放竖起一根手指,“要想翻盘,只有一个机会。”

    曹雄、林天赐、邓展、阿里穆齐声道:“交河壁!”

    “没错,交河壁,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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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六章 【突围求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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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张放向匈奴人喊出——战吧!的确舒筋活络,提神振气。但真要战,凭什么战?

    外无必救之援,内无必守之城,要想守住这个小小的烽燧,必须有援兵,有援兵才有信心,有信心才敢以弱击强。输阵不输人,输人不输气,只要气还在,早晚赢回来。

    现在要想保住这口气,他们需要援兵——二百里外,交河壁,大汉屯垦部队,戊已校尉。

    “我们需要最少两个人突围,向西求援。”

    张放话音刚落,韩重立即叫道:“那不用说,就是公子与青琰了。”

    渠良也苦苦劝道:“公子,你应当先走。这里太危险,指不定匈奴人一个冲锋就……”

    邓展也请求:“去五个人吧,外加三个保护公子。”

    “不是我,也不会是青琰。”张放摇头,示意众人稍安勿躁,“突围的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骑术要好,否则就算出其不意突围,也难逃匈奴人追杀;二是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也证明我们的身份。若不能取信于戊已校尉,又怎能促使其发兵救援?”

    张放这话一出口,乱哄哄的人声就静了下来。没错,的确是这个理。首先就是自己要有能力逃脱,再者还得能向交河壁驻军自证身份,二者缺一不可。这样看来,这求援之人还真不能随便派。

    张放肯定不行,第一条就把他刷了下去。他要是接这活,以他那拙劣的骑术,恐怕跑不出二里地就会成为匈奴人的俘虏。青琰更是两条都不合格。

    实际上,当张放说出两个条件时,众人心里已差不多有了合适人选。只有三个人符合这条件:邓展、曹雄、林天赐。

    “邓护卫,拜托了。”张放向邓展合袖一揖。

    邓展慌得忙不迭俯身下拜,有心想说护送张放一起走,但嘴巴张合,终究开不了口。其实他心里也很清楚,且不说张放这样抽身而走在道义上合不合适,单是张放那不入流的骑术,就会拖累整个突围行动,搞不好大伙全完。

    张放扭头望向乌丹支离人:“我这边解决了,你们……”

    林天赐毫不犹豫:“曹都尉走。”

    未等曹雄说话,张放也点头同意:“应该。曹都尉肩背的缝线刚拆,正需小心养护,若此时贸然动手,创口迸裂,必有性命之忧。”

    “张神医”都这么说了,曹雄只有闭嘴。

    “公子若不能同去,见到戊已校尉后,我该如何分说?”邓展犹豫再三,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邓展是有个富平侯府的信牌,但说破天他也不过是个随从,在堂堂二千石食禄的校尉面前,犹如鞋底泥一样的存在,恐怕人家连多看一眼的兴致都欠奉,你凭什么能让人家冒若大风险发兵?

    至于曹雄这个乌丹支离右都尉,人家顶多会给予应有的礼遇,但涉及到实际利益,怕未必能有多大影响力——毕竟乌丹支离太袖珍了,西域是个一切唯实(力)的地方。有实力就有话语权,没实力哪凉快哪呆着去。换成是龟磁、车师这些重要邦国,就不会有这样担心了。

    张放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一枚玉玦——就是穿越之初,与钱袋子一起拾到的富平少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张放研究过这枚玉玦,质地上佳没错,却不是什么稀世珍品。不过也正因这一点,令张放有了另一层猜想,以堂堂富平少侯身份,佩带这么件谈不上多珍贵的东西,多半是因为这是一件特殊饰品。其后与邓、陶二卫会合后,他也搞清楚了,美玉的镂空雕刻,并非随意而为或是什么艺术纹饰,而是富平侯的家徽。这样的东西,或许能证明什么。

    邓展郑重双手接过,贴身藏好。

    定下计划之后,开始盘点头手资源及防御要点。

    张放再不懂兵法,那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是知道的。“知彼”现在还做不到,但至少可以做到“知己”。

    很快,情况汇总过来。

    “我们还有六日口粮,省着点可支撑七八日。”

    “大伙水囊尚满,足够撑三四天不成问题。”

    “烽燧多处豁口,其中东南段有两个豁口最大,必须堵上,否则很容易冲进来。”

    “这里没有太多可资利用之物,无非土石而已,易攻、难守啊……”

    最后林天赐建议:“不若把食物与水囊都集中起来,可以多撑几天……”

    “可以。”张放向林天赐揖礼,“守御之事,就拜托林兄了。”

    曹雄与邓展走后,这里除张放之外,身份最高的就是林天赐了。而且不光如此,论对匈奴人习性之了解,对匈奴人战法之熟悉,亦非林天赐莫属。将防守指挥权交给他,正是量才施用。

    林天赐暗松了口气,连声称谢。眼下他最怕的就是这位富平侯世子不肯将手下交给他指挥,届时令出多门,不用匈奴人打,自家就乱了。

    计议已定,刻不容缓,正好太阳已落山,突围,正其时也。

    “二百里,大约三日可抵达……”

    “两日!”邓展头一回打断少主的话。

    “好,算两日,援兵来也需两日,你们有一日的时间说服戊已校尉。”张放盯住曹雄与邓展,五指一叉,“我们等你们五日。”

    五天,这是个沉重的时间表,匈奴人能给他们五天时间吗?

    黄昏时分,包围烽燧警戒的匈奴人发现异状,那本已被堵住的哨墩“东大门”被扒开了,随后数骑飞驰而出。

    匈奴骑士立刻摘刀擎弓,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双方稍一接触,却并未交手,匈奴人一分为二,十余骑左右挟持,另有数骑则飞速驰回营地禀报。不一会,几个匈奴骑士簇拥着一个头顶光亮的青年急匆匆迎上来,正是莫奚当户沙鲁鲁。

    沙鲁鲁一见就大叫:“谁是曹雄?”

    曹雄跃马而出:“我是。”

    沙鲁鲁眼睛直冒凶光,瞪了半晌,伸手一指:“算你识相,没跟那个公子哥发疯。看在你识相的份上,这一刀先寄下,等你背伤好了,我要与你决斗。你输了,算偿还我族人的命;你赢了,仇怨一笔勾销。”

    曹雄想都不想,立刻回答:“就这么定了。”

    沙鲁鲁策马围着曹雄等人转了一圈,喝道:“报上名号。”

    “乌丹支离右都尉曹雄。”

    “乌丹支离府丞林天赐。”

    “乌丹支离甲队伍长初六。”

    “坚昆人李忍。”

    沙鲁鲁发出一阵鬼哭狼嚎的大笑:“好、好,哈哈哈哈!禀报骨都侯,乌丹支离人来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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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七章 【突围求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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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远远望着匈奴人簇拥着曹雄四骑进入西面匈奴营地,双手紧紧扣住墙沿,能否成功,在此一举,不由得他不紧张。表面上,他还是露出轻松的笑容,对身边的少年道:“不如咱们数数,看什么时候出乱子。”

    少年难为情地直挠头:“初六不识数……”

    初六?初六不是随曹雄进匈奴营地了么,怎么又有一个?

    韩骏倏地一指:“看,匈奴人有动静了。”

    众人运足目力,果然见匈奴营地一阵骚动,许多匈奴人扔下手里的活计,乱纷纷向营地中心蜂拥而来。同时可以看到不少匈奴骑士匆匆牵出马匹,向西面追去。

    青琰紧紧握住刀柄,手心都攥出了汗,嘴里不停叨叨:“快!快!快呀……”

    韩重则一个劲问阿里穆:“大叔,你确定那沼泽地可以通过么?要是……要是不行,可就完了!”

    渠良重重给了韩重一个爆栗,斥道:“说什么丧气话!”

    阿里穆眼睛紧盯前方,头也不回向后一点:“看到那干得像酥脆胡饼的河床了吗?下游都这么旱,上游也好不到哪去,我说的那条道就一定能过去。”

    忽闻匈奴营地一阵叫嚷,随即两骑从营地冲出,飞快向哨墩子奔来。紧随其后的是一群发疯似地匈奴人。

    初六跳起来,大声叫道:“快,快到东门,搬起石条,做好封门准备。”

    府卫们刚习惯性朝张放看一眼,就被狠狠训斥:“看我干什么?没听懂副指挥的话么?快照做!”

    副指挥?初六?没错,莫看初六年纪小,好歹人家也是正经八百的伍长,有管理及指挥五人的经验。林天赐不在时,他就是副指挥。这一点,是经过张放确认并定下的。

    十余府卫顺着土梯哄然而下,奔到东门,七手八脚扛起顶门石,露出一个可容一骑通过的缺口。

    不过盏茶工夫,蹄声急遽,渐驰渐近,随着两声约定的唿哨响起,两骑飞驰而入。府卫们立刻蜂拥而上,将手里顶门石不管不顾一抛,砰砰嘭嘭一阵乱响,缺口顿时堵住。

    围墙外传来纷乱马蹄声、咒骂声、弓弦嘎吱吱绷响声……

    “保护公子!”

    随着韩骏一声大叫,韩骏、韩重、渠良、宗巴像叠罗汉一样将张放压倒,最上面的宗巴还举起木盾。

    几乎同一时刻,烽燧上空嗤嗤之声大作,十余支利箭交织成网,从天而降。

    下方府卫纷纷寻找遮蔽物,敌台上的阿里穆更是慌不择路,一失足从近五米高的敌台摔下,轰地将茅房砸出个大洞……

    几轮乱箭过后,匈奴人箭势一停。原本与鹿奴依偎在垛口下贴墙而卧,利用射击死角躲过箭袭的青琰一下跳起,扬手掷出两颗飞石,旋即立马卧倒。

    烽燧下传来两声痛呼,立即惹来一阵狂暴攒射。甚至有匈奴人从马背跃起,扒上垛墙裂缝,打算冲进来。

    就在这时,远远传来阵阵轰鸣,有点像夏日的闷雷,一声紧过一声。

    匈奴人的攻势一滞,一个个讶异回首,惊疑不定。短促的号角适时响起,来自东面的鞮汗部营地,这是撤退的信号。烽燧下的匈奴人终于放弃,骂骂咧咧撤走了。

    不一会,向西面追击的二十多个匈奴骑士也灰溜溜跑回来,显然一无所获。

    “成了!成了!”

    韩骏、韩重、渠良一个个跳起,兴奋不已。只有宗巴拎着插满箭矢的木盾,眨巴着小眼睛,一头雾水,喃喃道:“这天不像要下雨啊,好生奇怪的雷……”

    半晌,地上传来一个哼哼唧唧声:“我说……有没有谁能拉我一把?”

    ……

    “看情形,曹雄、邓展都安全突围了……咝!轻点,别把我的肩膀当你手里的石子啊。”张放呲牙咧嘴,为他按摩的青琰忙放轻动作,连声陪罪。

    众人脸上都露出笑意,旋即又被沉重之色取代。援兵是突围了,但此举明显激怒了匈奴人,匈奴人越是安静,就越发令人感觉如同暴风雨来临的前奏。也就是说,他们的苦难就要开始了。

    宗巴一肚子疑惑,却不敢问张放,只压低声音问身侧的阿里穆:“那片沼泽地有什么?匈奴人怎么会那样快放弃追击,任由他们逃走?”

    匈奴人是草原之狼,他们追击敌人也像饿狼尾行一样,有时几天不眠不休,如附骨之蛆,甩都甩不掉,不将敌人杀净杀光绝不罢休。可这次明明激怒了匈奴人,为何只追了不到烤一只羊的工夫就放弃了?

    宗巴想不明白,更想不明白的还有那一阵奇怪的雷鸣声。

    阿里穆笑而不语,他同样也并未得到告知详细的突围计划,但一听那“雷声”,获救那晚莫奚部的惨相就浮现眼前,当即就明白匈奴人甭想追了。而比起这个,他更佩服突围前的计划。

    如果曹雄、邓展直接冲营突围,阿里穆敢断定,百分之一的成功率都没有。而张放、林天赐利用先前匈奴人的劝降,玩了个诈降,一举成功。

    这并不是说匈奴人笨,匈奴人既有狼的凶狠,也有狼的狡猾,但他们完全没想到,除了投降没有半点希望的乌丹支离人竟然敢拚死玩这一手。最妙的是先前的蒲类人是实打实的真投降,这就给匈奴人一种心理暗示,接下来乌丹支离人还会陆续投降……直到最后那嘴硬的公子哥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不得不举白旗。

    正是利用了匈奴人这种惯性思维及麻痹心理,林天赐、李忍、曹雄、邓展才得以进入匈奴人营地中心。趁敌不备,二骑奔西,二骑杀回,令匈奴人目瞪口呆,措手不及,最终溃围而出。

    巧妙把握匈奴人的自以为稳操胜券的心理,示敌以弱,出其不意——而且是在这么短的时间拿出这样一个计划,这才是阿里穆最佩服的地方。

    这时张放抬抬手,示意青琰停止,站起边活动腰边朝匈奴营地张望:“那沙鲁鲁看上去不像是个胸宽之人啊,我们打了他这么个大嘴巴,他居然也忍了?”

    林天赐向天边一指,苦笑道:“匈奴人在等。”

    张放顺着手指处望去——不知何时,山颠升起一轮圆月,此时夕阳刚刚西沉,圆月还晕染着橙色的阳光,如同一面鎏金的圆盘,金黄而清亮。

    张放有些莫名其妙,月色是不错,但关匈奴人什么事?不过他还是笑道:“老天爷待我们不薄啊,有一座现成的防御工事不说,还赐与了一个不易被偷袭的明亮夜晚。”

    初六、阿里穆、宗巴也抬头看到了这一轮明月,脸色齐刷刷变了,异口同声:“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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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八章 【风暴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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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穹庐广阔,月辉澄澈,山如勾勒,四野通明。远处簇簇篝火,映出隐隐绰绰的人影,时有烤肉香随风飘来,间或夹杂隐约人声马嘶。置身其间,顿生天为被、地为席的荒凉沧桑之感。

    而感受着这一切的张放,却并无半分这般诗样情怀,因为他知道,很快——也许就在明天,这看似美好的一切,都将被匈奴人的弯刀切碎。

    今晚是十四,明天就是月圆之夜。月圆,对汉人而言,是相思,是团圆;而对匈奴人而言,则完全相反,它代表着——战争!

    匈奴人一直遵循着一种原始、神秘而独特的军事准则:“月满而战,月亏而退”。

    当匈奴人要发起一场战争,通常会选择在一个满月时分进攻,一直持续到月亏时退兵。这不由令人联想到月圆之夜的狼啸。看来匈奴人不光在战术方面以狼为准则,连习性也在向狼靠拢。

    张放本想月色明亮,不利夜袭,有利防守,没想到人家匈奴人偏偏就是要在满月时开战……不由得苦笑不已,看来老天爷还真是公平的,给了他们一个现成的防御工事,同时也给了匈奴人一个进攻契机。

    夜已深,但篝火边没有一个人休息,所有的人都在工作,区别只在于是体力工作还是脑力工作。

    烽燧里别的不多,就是土方杂木多。大量用于修补哨墙的渣土、石块、干草、柴枝、芦苇等物,散落堆放在地窖、在四周。尽管经过许多年月,多有朽烂,但土石没事,柴枝也能用——因为多是胡杨木。

    “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朽一千年”的胡扬木。不过区区几十年光景,自然不在话下。

    几乎每人手里都有活:有搅拌泥土,修补垛墙;有制做简易陷阱,部置于四周;有削制木叉、木矛的;更有临时赶制木箭的……防守第一利器就是弓箭,再多都不嫌多。当然,在缺乏箭镞与羽毛的情况下,这样赶制出来的粗陋箭支,也只在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应急用,杀伤效果不容乐观。

    要说制做陷阱,青溪聚的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都是一把好手。他们就用简单的木枝加上编织的草绳,再配以挖坑刨土,在烽燧外围的羊马墙内外设下一个又一个令人防不胜防的陷阱。

    韩家兄弟一边挖坑一边细语。

    “明日要是打起来,你多留意那两个胡人。”韩骏向烽燧呶呶嘴,这样嘱咐兄弟。

    韩重停下手里木铲,从半人深坑抬起头。讶然望着二兄:“你是说宗巴,还有阿里穆大叔?他们不对劲?”

    在整支队伍里,只有两个胡人:蒲类人宗巴、胡商阿里穆。

    韩骏阴沉沉道:“我不相信他们,我不相信胡人。”

    “可阿里穆大叔一直为我们当向导,宗巴今日也豁命为公子挡箭了啊。”

    “人心隔肚皮,你知道人家咋想?一旦匈奴人发起攻击,大难临头,谁知道会怎样?总之,你多留意没错。”韩骏丢下这句话,继续埋头刨土。

    韩重骚骚头,似乎也觉有理。

    咣!另一边的渠良扔出木铲,费力地从一人多高的坑爬出,抖落一身泥,下意识向远处那片星星点点火光聚集地望了一眼,喃喃道:“胡奴……太多了啊!”

    青琰刚安好一支伏弩,正喵着腰从旁侧经过,闻言扭头安慰:“六叔,公子也说了,咱们不跟匈奴人硬拼,就守上五六日,大汉的军队就会来救咱们了。”

    “可是,咱们能撑五六日么?”渠良语气极不自信,充满浓浓的无奈,“还有……那曹都尉与邓护卫能求来救兵么?”

    青琰瞪大妙目:“怎会求不来?公子可在这里啊!”

    “那也要人家肯相信才行啊!”渠良终究还是没说出这句话。他半辈子都是老实巴交的庶民,最远才去过三水。而在遇上这位公子爷之后,整个人生天翻地覆,面目全非。先跟强盗干仗,再以一介草民,竟出入农都尉别邸,最后更追击数千里,与匈奴人厮杀,生生端掉了一个部帐……这经历,简直像梦一样。

    渠良相信,如果他向人说起这段时间以来的经历,怕是没人肯信——不是没人相信他的遭遇,而是没人敢信天下会有这么胆大包天,肆意妄为,这么的……乱来的贵介公子。

    二百里外,大汉交河壁屯将戊已校尉,他会相信么?这才是渠良最担心的。就算他这样最底层的庶民,也是明白,调动驻军是什么概念。若是大汉境内,那是想都不要想,而塞外驻军还有几分希望。但是,真有希望么……把所有人的性命,都拴在这点指望上,这样好么?

    “我们不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交河壁驻军身上。”在一个无人打扰的小火堆前,林天赐与张放这两个决定所有人命运的人,互相交流着不可入他人之耳的秘语。

    “我知道。”张放也有同感。

    “其实,投降是最好的选择。”林天赐接下来的话更是直言不讳。

    “我知道。”张放倒很坦然。

    怎么做是一回事,怎么想又是另一回事。

    “能拖就拖,能守就守,能保住多少人就保住多少人。”张放也向林天赐交底,“现在投降,会死很多人。”

    “现在投降,至少公子不会有事,但若死拼的话……”林天赐望着眼前这个美少年,蓦然发现,与初遇时相比,那线条柔和的轮廓,已显现几分棱角,少了几分俊美,却多了一股刚毅。

    塞外的风沙,还真能磨砺人啊!不光是心境,也包括样貌。

    “不战而降,把他们交到匈奴人手上,让他们来承担我所行之事的后果……他们怎么想我不知道,我这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张放重重吐出一口气,在冷风中凝成一团白雾,迅速被吹散,“并肩而战,不管结局如何,我们总算奋争过,我让他们看到,我没有抛弃他们……纵然结局是死了,残了,俘了,都不会有人怨我。”

    林天赐深深望着他:“在公子之前,我没见过真正的汉室贵胄,但我总感觉公子不像那些皇亲贵胄,倒是更像我们塞外汉子。”

    张放哈哈一笑:“在塞外就得像塞外人,入长安则像长安人,这叫入乡随俗。”

    林天赐笑了,按塞外风俗取过一支箭,单手持握一端,箭镞冲自己,箭羽朝张放:“林天赐愿与长安来的塞上人共御强敌,同生共死。若违此誓,便如此箭。”

    张放伸手握住箭羽尾端,重重道:“若违此誓,便如此箭!”

    两条手臂同时用力一折,喀嚓!木箭断为两截。

    箭折,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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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九章 【獠牙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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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天空阴霾,云层低厚,今夜若有月,那一定是看不到了。

    很显然,匈奴人也是这么想。

    “不要让那些狡诈的汉人活着看到今晚的月色。”

    随着这无声的口号,匈奴东西大营的号角声此起彼伏。三三两两匈奴人钻出毡帐,拎着弓箭,从畜栏牵出马匹,翻身上马,向立着硕大牛头骨旗杆的首领帐前汇聚而来。

    在牛头旗下,匈奴人开始举行冗长的出征血祭仪式。

    先是一个头戴羽冠、浑身涂满各种颜料,面目狰狞的萨满巫师围着火堆,抽风似地跳大神。而聚拢成群的匈奴人自骨都侯莫顿以下,无分贵贱,俱跪倒一地,顶礼膜拜。

    远远望去,黑压压一片人头。

    仪式的最后,由莫顿亲手牵过一匹精心挑选的白马,用弯刀割开马颈。在白马的悲鸣声中,四五个匈奴人奋力压住白马,又以大盆接血,接了满满一盆后,跪奉于巫师面前。

    莫顿先上前,由巫师用手指蘸马血在其额上涂抹其意难明的古怪符号。涂毕,莫顿以手加额,躬身退下。然后是沙鲁鲁、卜骨须、屈突……大大小小几十个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匈奴贵人。

    其余普通匈奴人与奴隶,眼巴巴看着,眼睛透着炽热。

    白马祭祀,匈奴人最常用的歃血方式。

    在匈奴人做这一切的时侯,烽燧一片死寂。所有人都隐于垛墙后方,从垛口的十字射击孔默默注视着一切。

    祭祀毕,随着巫师一声鬼哭狼嚎的厉叫,匈奴人哄然大呼,纷纷上马,挥舞刀弓,大呼小叫着冲出营地,从东、北、西三个方向,朝烽燧猛扑过来。

    一时间,蹄声如滚雷,响彻荒野。铁蹄过处,草木摧折,泥石四溅,沙尘飞扬。荒野上空腾起一片黄云,几乎与低厚的云层融为一体,远远看去,仿佛天牢地狱之门打开,放出无数妖魔鬼怪。

    当烟尘渐散,烽燧百步之外,已是黑压压一片人马。压倒性的优势,给烽燧里的人造成极大的威压。

    还是在昨日的距离,一队匈奴骑士策骑而至。

    耳熟的粗哑声音远远传来:“你们汉人不是有一句话么,叫什么‘我们手里拿刀,你们就像牛羊’。张公子,何必再做无谓的抵抗,投降吧,我必待之以贵宾之礼,绝无虚言。”

    嗯,莫顿,这位意气风发的匈奴骨都侯在做最后的努力,想玩一把汉人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

    张放直翻白眼,哪有这句话?

    倒是林天赐既通汉典,又懂胡俗,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嘴角含笑,轻声提醒:“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吧。”

    张放恍然,探出身子,仰首长笑:“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话不假,但别忘了——鱼不光有肉,也有刺!”

    莫顿眼角抽搐,这个公子哥是怎么回事?降了有好酒好肉,不会伤他半根汗毛,是信不过还是咋地?打死他也不相信是为了一群仆从,他宁愿相信这长安贵公子不知天高地厚,以为自己不敢动他。

    莫顿磨磨牙,眼睛闪过狼也似地绿光,声音从齿缝挤出:“好,那我就来拔掉你这根刺!”

    莫顿不再多言,打马返回,对心腹爱将,族中第一勇士屈突道:“出击,五十人,一只烤羊。”

    屈突在马上俯首为礼,答道:“一条烤羊腿。”

    如果是张放听到,必莫名其妙。若是林天赐也听到,必会告诉他,这是某些匈奴部族计算时间的方式:烤一只羊,大概要一个时辰;而烤一条羊腿,只需一刻。

    莫顿抚须大笑,正要说话,身后传来一阵蹄声。回首,正见沙鲁鲁带着两个从骑,急驰而至。也不见他勒马,直接从马背飞身跳下,向前奔跑几步,脱帽伏跪于莫顿马下,声音难掩恨意:“那烽燧里的人,与莫奚部的仇恨,比天池的水还深。沙鲁鲁请求骨都侯把复仇的机会交给莫奚勇士。”

    屈突亢声道:“大当户已经把任务交给我……”

    莫顿抬手止住手下言语,平静望着沙鲁鲁:“沙鲁鲁说得在理,这里没有人比你更有资格复仇。如果不是你的部族损失太大,原本应交给你的。好吧,你要多少人?”

    沙鲁鲁咬牙仰首:“请大当户一旁观战便是,我莫奚部的勇士足够了。”

    “真是勇气可嘉啊,不过,狼光有凶狠不够,还得有同伴。”莫顿用马鞭轻敲皮靴,略一沉吟,道:“这样吧,你二人一齐出击,谁先登上烽燧,活捉张放,谁就是我新的莫顿部第一勇士。我将在此亲手热一壶马奶酒,敬给勇士。”

    嗯,攻击人数倍增,时间自然又缩短了,由“一只羊腿”,变成“热一壶酒”。

    沙鲁鲁重重顿首,翻身上马,勒转马头,飞也似冲回本部帐旗下,也不戴帽,露出光亮的半秃脑门,对仅余不足五十人的部族战士嘶吼:“杀我父兄,毁我部帐的汉人凶手就在眼前,他们的人数不到我们的一半,只有几天口粮,人手箭矢不过几十支,就像陷入狼群的兔子。你们说,怎么办?”

    “杀!杀了他们,一个不留!”

    “不,要活捉,绑在马尾拖死。”

    “再砍下他们的脑袋祭神!”

    沙鲁鲁双手拔出一刀一斧,声如狼嚎:“谁第一个冲上烽燧,赏羊五只,角筋一捆,奴婢一人。是奴隶的,可以解除。砍下的人头,祭过祁连神后,由你们处理。是喂秃鹫还是制酒器,随意!”

    “嗷嗷!嗷嗷!“

    荒野上传来阵阵亢奋的嚎叫声。

    随着沙鲁鲁刀斧一指,匈奴人就像嗅到血腥的饿狼,呲着利牙(弓箭),撒开四蹄(马匹),疯狂向烽燧扑去,搅起一股股尘烟。

    而屈突只向莫顿致礼:“我会杀光汉人与乌丹支离人,再把那个长安公子哥绑跪到骨都侯面前。”

    莫顿摇头:“不要捆绑,他到底是汉家天子的外甥,身份尊贵,不要让人笑话我们匈奴人无礼。”

    屈突俯首应是,伸手接过从骑呈来的灰狼旗,迎风一抖,大旗猎猎声中,没说半句动员的话,而是一马当先,向前冲去。身后从者如云,呼喝震天。

    望着呼啸而去的族中战士,莫顿细眯的眼睛里,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他手头可以调动的人马超过五百,而对手不过区区十余人,只要他愿意,一个冲锋就足以将那烽燧里的人碾成肉泥。他之所以又是包围,又是劝降,又是祭神。目的有二:一是利用这个机会统合新加入的莫奚、东且两部。对新加入的部帐而言,最好的磨合办法,就是并肩子打一仗。仗打完了,也就变成一个新部帐了。二是向那位汉皇贵胄展示自己的实力,将来借过此人之口,向长安的汉皇、将军、大臣们传达这样一个信息——莫顿,与他的部族,是漠北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

    莫顿丝毫不担心这样做会引来汉军的打击,这会不是军臣单于时期(汉武帝时期),也不是壶衍鞮单于时期(汉宣帝时期)。那时候匈奴人面对的,是汉王朝一个强势的帝王与一个睿智的天子,稍露獠牙,就会招至坚决打击。而眼下这位汉家天子,明显是一个动口多于动手的“君子”——这一点,从郅支单于杀了汉使长达九年,而汉朝廷除了三番五次派使者前去谴责,徒费唾沫之外毫无所得可以看出来。

    既然耀武扬威不会招来打击,只会引来重视,他为何不干?

    莫顿想着,连嘴角都绽出笑意。只要屈突冲上烽燧,将那杆灰狼旗插在烽燧台上,他的如意算盘,就可以完美达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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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章 【一壶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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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角低沉,烟尘激扬,两股匈奴轻骑,自东、西两个方向,如同两支箭矢,激射而至。

    烽燧敌台上,张放握剑柄的掌心全是汗,面对来势汹汹、数倍于己的匈奴人,他们无非有两种结局:一是匈奴人冲上烽燧,他们或被杀、被俘;二是打退了匈奴人的进攻,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

    无论是哪种结局,都是不能承受之重。

    那么,有没有第三种结局呢?

    “韩骏、韩重,把黑箱子抬上来。”

    随着张放一声令下,韩氏兄弟飞快冲下楼,从驮马背解下黑箱,合力抬上敌台,小心放在地上。

    “打开!”

    砰,盖子掀翻,露出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灰白色管形器物。

    “这就是雷炮。”张放对林天赐、李忍、初六、宗巴、阿里穆等人道,“我会教你们怎么使用。我的要求是——每人手里都要准备两、三枚,在匈奴人冲上来时,听我号令,一齐扔出。”

    李忍松了一口气,初六好奇瞪大眼睛,阿里穆眼神发亮,只有宗巴一脸迷糊。

    林天赐露出笑容:“我还以为公子要压箱底哩。”

    把所有存货全给了陶晟之后,张放与青琰又赶制了一批,约有半箱,在场十多人,基本上可以人手两到三枚。

    府卫们基本上都有实弹投掷经验。林天赐、李忍、初六等人也都见识过这利器的威力,稍加说明,也很快明了。唯有宗巴,拿着这奇怪的东西倒来倒去看了半天,差点想用牙咬一咬,更伸手欲掐捻索……

    听了兄长的话,一直留意胡人的韩重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宗巴腕子,怒目而视:“方才没听清讲解么?不准乱动,否则捻索松动,投出去变哑炮,不是害人么?”

    宗巴听不懂汉话,但愤怒这种情绪,是没有语言障碍的,而众人齐刷刷投来的带刺眼光,更令宗巴淌下冷汗,连声谢罪。

    宗巴来得晚,又不通汉话,自然不清楚韩氏兄弟的来历,只知这兄弟二人都是汉家贵人的随从,自然非他一介“草民”(草原之民)所能比。他这一放低姿态,同样底层出身的韩重倒有些手足无措了,再有重话也说不出口,只得讪讪放手。

    说话间,烽燧墙外沉闷的蹄声逼近,弓弦绷张的嘎吱声清晰可闻。

    “隐蔽——”

    “镝——”

    随着一声尖厉的鸣镝声,烽燧上方出现一张密集交错的箭网,带着尖厉的呼啸倾泄而下。噗噗噗噗!箭矢透墙,杆振羽颤,泥沙四溅,烟尘激扬。噼里啪啦象下了一场冰雹。

    已经有过躲箭经验的诸人,全挤在垛墙根下,有盾的用盾护身,没盾的身体蜷缩,护住要害,尽量减少身体部位的暴露。面对占绝对优势的匈奴人一轮又一轮狂暴打击,除此别无他法。

    最初修建这烽燧的汉军显然更有这方面的经验,将半人高的垛墙修成一个向内凹的斜角,只要人往下一蹲一趴,就形成一个射击死角。只要运气不是太背,不为从侧方射来的流矢所伤,安全方面还是很有保障的。

    汉匈打了百余年交道,彼此战守之法都是门清,几乎没有秘密可言。匈奴人也是知道,只要烽燧上的守卫者不露头,他们想射杀对手着实很难。不过匈奴人此举也并非寻求什么杀伤效果,他们的目的,与后世的炮击弹幕一样——压制!威摄!

    古代战争,士气占绝对主要因素。甭管怎样精锐的军队,只要士气散了,也就完了。匈奴人不惜耗费箭矢,弄出这片箭雨,就是要瓦解烽燧守卫的士气,更为接下来的登燧作战创造机会。

    数轮箭雨过后,张放感觉箭袭停止了,推开护住他的渠良与韩氏兄弟,举目看去,倒吸一口凉气——原本光秃秃的敌台竟“长”出密密麻麻的“狗尾巴草”。

    “快报告,有没有人受伤?”职业本能令张放最先意识到这个问题,高声询问。

    “没有!”

    “无事!”

    “好着呢!”

    “啊!三才伤了小腿,中了一箭。”

    “鹿奴,上!”张放摆头示意。

    鹿奴望了一眼李忍,后者向她点点头,鹿奴旋即拎起一个木盒,飞快奔向伤者处。

    敌台中段,最易受到两侧箭袭的所在,一个点背的年轻府卫右小腿外侧插着一支箭矢,满头大汗,脸色煞白,腿肌打颤,衣裤晕染一圈血渍。

    “别动,让我来。”鹿奴口里安抚着,打开木盒,取出扩口器,一边熟练把创口略微撑开,一边快速将箭拔出。在血标出之前,飞快用洁净的厚纱布摁住创口。接下来是结扎止血、清创消毒,最后包扎。

    张放远远注视着,缓缓点头:“干得不错。”

    一旁的李忍满怀感激:“多得公子指教。”

    张放淡淡扫了他一眼:“没什么,我也是人尽其用而已。”

    嗯,鹿奴,是最没有战斗力的人员。但在这要命关口,没有人能闲着,正好,让她当卫生员。鹿奴被发为奴这些年没少吃苦,多少懂得一点治伤之术,再有张放这专业的医生稍加指点,处理一些简单的外伤还是没问题的。

    这时墙下传来一声带着痛楚的怒吼,伴随着马匹悲鸣。

    韩重扒着射箭孔向外一望,哈了一声:“匈奴人踩中我下的套了。”

    话音未落,啪地一响,一根牛皮索套住韩重头顶的箭垛,差一点就连他的脑袋一起箍住。

    韩重惊得跌了个屁股墩。

    旁侧一把短斧飞来,铿铿铿连砍数下,皮索断裂,刚刚攀爬露顶的匈奴人啊地大叫,旋即消失,下方传来重物坠地的沉闷响声。

    同一时刻,咻咻之声不绝,几乎每一个箭垛都被套上绳索。

    “快砍绳索,别让匈奴人爬上来!”林天赐嘶声大叫,双手举刀,奋力砍去。

    “韩重,别发呆,快砍!”张放吼一嗓子,还不忘朝以斧断索的宗巴颔首,“干得好!”

    牛皮索非常坚韧,除了用斧子,一般刀砍不易斩断。加上心神慌乱,落点不准,一时间没几人能砍断。

    一个府卫刚刚举刀,不意飞来一根索套将其套住,一声惨叫后,生生被拽下墙头。

    墙下马嘶声声,一匹又一匹战马从烽燧下飞驰而过,马背的匈奴人依次扔出套索,纵跃而起,援索飞攀。

    眨眼间,小小的烽燧眼看就要被如蚁附城的匈奴人淹没。

    远远的,莫顿正将刚热好的一壶马奶酒高高举起,狂笑不已:“看,就只有一壶酒的工夫。”

    卜骨须正驱马奔来,听到莫顿的笑声,也跟着哈哈大笑:“骨都侯神威,鞮汗勇士威武,看来没我什么事了。”

    莫顿揪着杂草般的胡须,咧开大嘴,呲着一口黄板牙,笑眯了眼,正要说话,蓦然瞪圆眼睛。而卜骨须的表情也如出一辙。

    远远的,他们看到那个少年的身影倏现,剑指群敌,声裂长空:“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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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一章 【一只羊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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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突率五十鞮汗战士冲锋,起步晚于沙鲁鲁,当他们冲到烽燧下时,莫奚人已经绕着羊马墙朝烽燧射了好几轮箭。有的跳下马,有的直接用马蹄踹破残破的羊马墙,连人带马冲进去。

    鞮汗部与莫奚部是第一次联手作战,但胡人战法相似,配合也颇默契。一见莫奚人收弓登墙,鞮汗人立即接手,左右散开,边跑边开弓,不断向烽燧发射,牢牢压制住烽燧的反击。而莫奚人则冲到烽燧下,纷纷扔出套索,攀援而上。

    整个过程,烽燧上竟连一支箭都没法射出。倒是羊马墙处所设的陷阱,陷了几匹马,摔伤了几个匈奴人。

    “羊腿还没熟。”屈突勒停战马,仰首大笑。以他过往的经验,把对手压制到这个程度,后面的事已无悬念,只等着收割首级便是。

    就在这时,垛口处人影倏现——屈突看到了那个挺拔的身影,燃烧的双眸,雪亮的剑光,以及变调嗓音的嘶声呐喊:“扔——”

    屈突弓在手,箭在弦,但从冲锋到此刻,始终没射过一箭。他是神射手,用的是部族里最好的铁镞箭,他从不无的放矢,而现在,目标出现了。屈突此前从未见过张放,但只消一眼,他就知道,这一定就是那个大汉富平少侯。

    屈突举弓,张弦,闪烁着灰冷光芒的镞锋,直指少年手里的长剑——骨都侯有严令,他不能伤这位少年贵人。击落其手中剑,不失为一个震慑的手段。

    弦张满,弓如月,下一刻,箭如流星。

    砰!一声爆响恍若耳边惊雷。屈突一哆嗦,弦一松,咻——箭矢从少年上方掠过,连发丝都没碰掉一根。

    第一管雷炮就落在屈突马腿下,战马受惊比人更甚,灰聿聿嘶鸣着人立而起,将屈突掀下马来。

    远处莫顿的瞳仁里,十数个小黑点凭空倏现于烽燧上空,每一个小黑点都闪烁着耀眼的火花,拽着长长一溜淡淡的青烟。

    火箭?不像,这些小黑点的长度连半根箭都不到。火把?也不像,这点火花能烧得了谁?等等,莫非是那个……

    莫顿不止一次听卜骨须、沙鲁鲁及莫奚部民说起那个凌晨发生的如同神罚的天雷轰鸣,他也曾在昨日隐隐听闻沼泽那边一连串闷响……但如此近距离亲眼目睹,还是头一回。

    小黑点纷纷落下,没入烽燧下的人马之中。然后,火光频闪,砰砰砰砰砰砰砰……

    在空旷的平野上,这连串的爆响传得很远,同时声波也渐次减弱,传到莫顿与部下匈奴人的耳中,其实也就跟有人在耳边鼓掌差不多了。声响不大,但对莫顿及一众匈奴人心里的冲击,却只能用震撼来形容。

    匈奴队伍传来阵阵骚动,营地的牛羊驼马俱不安嘶鸣,乱跑乱窜,人畜脸上都写着“惊疑不定”。更有人畏惧地扔下兵器,不断向后退。以往出现这样的情形,后方督战的匈奴力士手里的刀斧早就砍下来了。但这一回,连匈奴力士都吓得不知所措,哪还顾得上砍人?

    这世上竟有东西能发出这样的爆响!这样的火光!感觉就象阴云密布的苍穹中,一串滚雷从天而降,劈入人堆。这对远在百步之外的莫顿的冲击可想而知……远在百步犹如此,而近在咫尺,身临其境的部族战士,又会是怎样的感觉?

    鞮汗部战士此刻若能回答,只有三个字:没感觉!

    爆炸一起,半数鞮汗战士都被掀下马背,摔得浑身发麻,点背的更折了手腿。未知的恐慌,令他们大脑一片空白,张嘴瞪眼,面容呆滞,连爬起来都忘了。便如当日峡谷反袭之夜,初次被雷炮吓坏的匈奴人一般。

    余下运气好没被波及的鞮汗战士,也被这突如其来的连串爆响吓得够呛,拚命勒住乱踢乱跳的战马,四散逃开。

    仅仅一轮投掷,就击溃了鞮汗部的攻击,一如张放所料。

    张放顾不得欣喜,长剑一落,声嘶力竭:“目标,墙下,扔!”

    羊马墙外的鞮汗人被击溃了,但还有烽燧墙下的莫奚人。

    府卫们早见识过雷炮对匈奴人的打击效果,见状一声欢呼,奋力将点燃的雷炮向下扔去。有的甚至将雷炮劈面扔到已经爬上垛口,近在咫尺的匈奴人脸上。

    而对首次见识雷炮威力的乌丹支离人与坚昆王子而言,那种震撼,不在敌人之下。

    蒲类人宗巴更是不堪,他早早就手握一根雷炮,学着人家点燃,正要扔出,这时第一声爆炸响了。然后,宗巴傻了。他这一傻不要紧,手里的雷炮引索还在嗞嗞燃烧……

    呼——

    人影一闪,一人劈手夺下快要燃尽的雷炮,飞快扔出。

    雷炮刚离手数尺,砰然爆炸,将那人与宗巴震倒。

    待那人灰头土脸爬起来,先是重重地掴了一记宗巴,再把过来扶他的韩重踢开,咆哮:“让你多留意胡人,你倒好……万一伤了公子怎么?”

    解危之人,正是韩骏。

    韩重吭吭哧哧半天,嗫嚅道:“我,我光顾着扔雷炮炸胡人了……”

    宗巴吃了一掌,自知不对,半点不敢有怨言,刚坐起来,张口想说什么。

    韩骏冷着脸,一把将宗巴手里剩下的两枚雷炮全抢了去,呸了一口:“胡奴就是靠不住……”

    继那个血色凌晨之后,莫奚人再次倒大霉。在绵密不断的爆炸声中,像蚊子吸血般附满墙壁的莫奚人,如同被电蚊拍大力劈下,在火光中噼里啪啦掉下来,摔得比鞮汗人还惨。

    沙鲁鲁在追杀陶晟那一路人马时,就曾吃过雷炮的大亏,生生被堵在峡谷口两天,最终不得不放弃追击。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再次面对迎面飞来的冒着火花的“可怕小管子”,沙鲁鲁还是没由来一悚,本能松手,顺索滑落墙下。

    砰!

    雷炮在头顶爆炸,碎屑纷飞,沾满沙鲁鲁一头一脸。

    沙鲁鲁呸了一口,抹一把脸,嘶声大吼:“拿好木盾,提防汉人的雷火利器,不过是吓人的玩意,没什么可怕的。鞮汗人吓跑了,咱们莫奚人不怕,再给我上……”

    呜——

    沙鲁鲁话音未落,低沉的牛角声响起,是匈奴人撤退的号声。

    一掐时间,从进攻到撤退,不多不少,刚好够烤熟一只羊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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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二章 【铩 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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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赢了?

    望着渐渐淡去的烟尘,烽燧之上,人人喘着粗气,面面相觑。蓦然发出一阵欢呼,互相拥抱、大力拍击肩背。然后一个接一个瘫坐在地,脸上充满劫后余生的庆幸。

    张放四肢百骸也是阵阵发软,若不是用力撑住垛沿,他也别想摆出“临危不惧”的Pose。方才那一刻,最危急时,连匈奴人的鼻毛都看得清清楚楚。尽管匈奴首领对他下达了免死令,但匈奴人杀上来了,你拔不拔剑?你拔剑,人家当然也会举刀,谁也不会伸脖子给你砍吧——还是那句话,兵凶战危,谁也别想绝对安全。

    身侧砰地一震,有人跌坐在身旁。回首,正见林天赐倚着垛墙,举起手里剩下一枚雷炮反复端详,惊疑不定:“如此犀利之物,莫非……莫不是大汉新制军器?”

    青琰不满插嘴:“什么呀,这是公子与我……”

    张放打断道:“正是我设法从武库领取的,此物尚在试验阶段,未曾装备军队。”伸手顺回雷炮,交给渠良,“把剩余雷炮全数收回,清点数目,再缒绳下烽燧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哑炮,若有就要收回。完事后禀报。”

    渠良躬身领命,一瘸一拐地去了。

    张放的举动,更坚定了林天赐认为这是汉朝新研发的秘密军器的想法。

    张放为何要否认这是自制的独门利器呢?很简单,今日之战,敌我双方都见识到了所谓“天雷”的真面目,面对如此利器,能不动心?如果他自承就是研发者,难保不会引起他人觊觎,就像后世某些研制出秘密武器而被别国势力盯上的科学家。

    身处险境,不由张放不多长几个心眼。

    初六早就见识过雷炮之威,但那会是远观,此刻亲手使用,当真有说不出的喜欢。热切望向张放,两眼放光:“张公子,你带了多少这器物?”

    张放苦笑,两手一摊:“我怎想到出趟远门竟会与成百上千匈奴人放对?就只带了几驼。匈奴人若照此规模再来一两回,恐怕我都得操刀子上了。”

    初六眼神一下黯淡下来。

    林天赐仰天叹息,看样子,自救是不可能了,还是得指望援兵啊。

    ……

    偃旗息鼓,马放北坡的匈奴大营陷入一片沉闷。开战之前,拜神祭天,杀牲祭祀,好大阵仗,足足折腾了大半天,本以为一只羊腿就能搞定的事……结果,真的是一只羊腿就……被搞定了。

    营帐里,莫顿连饮数碗酪酒,一旁跪侍的女奴小心用毡布为其抹去胡须上沾着的酪浆。莫顿不耐烦一踢:“滚,别碍事。”

    女奴惶恐伏首,手足着地,倒退挪出帐子。

    莫顿重重将木碗一顿,叹道:“原来不是巫师做法,而是汉人利器。今日所见……沙鲁鲁,莫奚输得不冤啊!”

    陪坐莫顿左右的,正是沙鲁鲁与卜骨须,还有如斗败公鸡的屈突。

    沙鲁鲁狠狠啜了一大口酪酒,鼓起腮帮子,嘴唇呡成一条线,眼里涌起血色。本以为今日就可雪恨,剥几张人皮,锯几个头骨酒器,以祭告族人在天之灵,没想到……其实方才退兵时,就有不少族人抱怨,说鞮汗人没担当,被几个雷火吓成兔子(说这话的人也不想想,当日他们初次接触雷炮时也好不到哪去)。甚至有几个一心复仇者认为不该退兵,汉人就要撑不住了,只要再加一把劲……

    沙鲁鲁也深以为然,但当着莫顿的面,自然没敢说出来。

    骨都侯承认汉人古怪武器的可怕,因而并未见责,这让屈突好受不少,悬着的心也落回肚里——至少今次不会吃鞭子了。这时忍不住问卜骨须:“当户在汉境多年,见汉军使过这军器么?”

    “没有!”卜骨须回答得很干脆,“别说没见过,连听都没听说过。”

    “能发出轰雷一样的巨响,火焰炸裂一样的光芒,连汉军都没有的厉害杀器……”莫顿眼睛慢慢眯起,掠过一抹贪婪。

    屈突侧首回忆日间突遭雷炮打击时的感受,沉吟道:“这雷火嘛……虽然不会如真雷电一样致人死地,但若是运用得好,杀伤也不小——就像当日以雷火惊马,驱使乱马踹营一样。”

    沙鲁鲁最恼别人提这事,恨恨道:“其实雷火这玩意,初时吓人,接触多了,也就只有吓人而已。”

    屈突横了沙鲁鲁一眼,这话什么意思?说我是胆小鬼,不禁吓喽?

    沙鲁鲁自顾道:“前些日子,我奉骨都侯之令,追杀往东去的另一批汉人。眼看就要得手,就是被这玩意炸得不轻,到手的兔子又跑了。虽然伤了不少人马,但总算没白受罪,摸清了这雷火习性。只要见火花划过,赶紧躲到盾牌后,或用盾牌击飞,包管没事。”

    卜骨须正要饮酒,闻言顿住:“这样就行了?能挡住你说的雷火?”

    沙鲁鲁瞪着眼,一字一顿:“我试过,一定行。”

    这里就属沙鲁鲁,或者说是莫奚人吃过雷火利器的大亏,这方面最有说服力,他说行,多半就能行。

    卜骨须闭嘴了,但屈突有话要说:“就算人没问题,但马怎么办?”

    是啊,这玩意与其说是吓人,不如说是吓马。人受惊吓还可以克服,马受惊吓怎么控制?今日之败,几乎所有受伤的匈奴人,都是从马背摔下或被惊马踩踏所致,真正被雷火炸伤的,少之又少。

    莫顿重重一拍短案,木碗打翻,酪酒倾出:“那就弃马步战,匈奴人不光是马上战士,也是攻城拔寨的勇士!”

    不管怎么说,搞出了这么大阵仗,烽燧必须攻下来。如果拥有绝对优势的力量,却被区区十几个汉人吓跑,莫顿这个骨都侯也不用当了,迟早会被部族里的反对者掀下台。

    无论是为了自己在族中的威信、地位,还是那个有大用的汉朝贵人,还有,那种神奇的武器……都必须攻下烽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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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三章 【危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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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天色依旧漆黑,东方天地连接处,隐现一线微光,而远方连绵的山脉仍灰蒙蒙地看不真切。

    苍穹之下,孤零零矗立着一座残破烽燧,象是废弃的远古城堡遗迹,透着一股遗世独立的苍凉。而两个抱着长矛,蜷缩垛口下的守夜人,就象垣古守卫城堡的守卫。

    随着一阵轻微地脚步声入耳,一个看似打盹的守夜人倏地惊起,弯屈的食指一下塞进嘴里,刚想打唿哨未来警,一个声音及时传来:“初六,是我。”

    守夜的初六慌忙拿出手指,啊了一声,垂首致意:“是张公子,这么早……”

    “守了一夜,辛苦了,来点羊肉吧。”张放递过一大块肉,是羊排骨。

    初六确实饿了,谢过之后,老实不客气接过大嚼。

    张放一身短打,腰佩长剑,踱上敌台,轻拍垛口,远眺匈奴营地,长吁一口气:“睡不着啊!我看你也一样吧?”

    “我没事,习惯了,以前狩猎时,两天两夜都没合过眼,一犯困,就吃祖父一记爆栗子。”初六嘴里嚼着肉,含混应道,蓦然变色,向张放急招手,“公子别站着,快躲到垛墙下,小心匈奴人的冷箭……”

    张放也意识到自己疏忽了,急忙伏低身形,坐靠在初六身旁,屈起双腿,抱膝而笑:“祖父很严厉啊。所谓‘爱之深,责之切’,想必平日还是很疼你的。此次出门甚远,历时又长,老人家想必很担心吧?”

    初六停止咀嚼,神色一黯:“祖父……两年前已逝去了。”

    张放连忙致歉,初六哪敢受礼,惶恐还礼,只觉这张公子不愧是贵族世家,如此谦和有礼。却是不知,真正的贵胄子弟或许不乏谦和有礼者,但更注重上下尊卑,绝不会对他这样的小人物放下高贵的身段。

    张放还是将话题拉回眼下的局面来:“你有过与匈奴人交手的经验,依你所见,今日匈奴人还会不会进攻?”

    初六想了想,随手将吃干净的羊排骨扔到烽燧里篝火处,双手边在皮袄试油腻边道:“公子带来的雷火利器着实惊人,若是寻常情况下,倒也能吓住他们。只是匈奴人摆出这大阵仗,怕不会草草收兵。”

    话音刚落,号角声起。

    二人闻声互望一眼,一下跳起,远远看到匈奴营地已开始骚动,人呼马啸,四方聚集。

    张放的脸色沉了下来,初六无心之语,正道出了雷炮的弱点——说到底,这不过是一枚炮仗,顶多就是威力大些的炮仗。其作用,也就是“吓人”而已。

    这玩意就象战鼓一样: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首次使用,任何人都会不明觉厉,尤其对信神拜巫的胡人,那心理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大。峡谷反击,夜破莫奚,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是,一旦胡人适应过来,更明白那轰雷焰火跟神灵无关,雷炮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就难说了。

    经过一夜休整,匈奴人再度发动攻势,这是否说明,敌人已经发觉这个弱点?如果这唯一利器失去威慑力,接下来的四天怎么守?

    号角声骤响,烽燧内杂沓之声顿起,人人夺帐而出,手持兵器,头发蓬乱,眼睛熬红,却衣裳整齐。这倒不是说大伙穿戴迅速,而是压根没人敢除裳,全是和衣而睡,而且看模样还没几个人能真正睡着。

    林天赐飞快登阶而上,双手按刀,与张放并立,侧首看了一眼:“张公子睡得很好啊。”

    在垛口火把映照下,张放神采奕奕,双目发亮,如同饱睡了七八个时辰。林天赐很是无语,不知该说这贵介公子是有恃无恐呢,还是没心没肺。

    张放同样无语,他总不能说,自己压根就没睡!周围环伺着好几百堪比豺狼的匈奴人,随时有命睡没命醒,谁敢闭眼?他的神经还没那么大条,不过他的“精神”,确实够强大。估计若有必要,几天几夜不合眼也能撑住。越是危机时刻,就越是体现这种能力的可贵。

    这时身后传来宗巴兴奋的声音:“张公子,是不是该发雷炮了?”

    宗巴很为昨日不堪举动而惭愧,憋着劲要好好表现,只可惜……

    张放没说话,目光望定匈奴营地,凝神看了一会,苦笑摇头:“没用了……”

    此时天边已泛起鱼肚白,晨曦毫光透过层云射下,隐约可见一队队匈奴人鱼贯而出。而最前列的匈奴冲锋队,与以往匈奴人一冲出营地,就策马扬鞭,迅疾如风不同,他们没有骑马,而是每人手里都多了一面盾牌。

    盾牌不是匈奴人的常规装备,至少对鞮汗部的匈奴人不是。而这些盾牌多为圆木盾,许多连边缘都没削规整,模样粗陋,很明显看出是急就章。匈奴人这一手,毫无疑问,是掐到了雷炮的软肋。

    看到这场面,林天赐也似想到了什么,嘴巴发苦:“张公子,这雷炮,破不了……木盾?”

    张放微叹:“连皮袄都破不了,遑论木盾。”

    听了这话,烽燧上所有人都变了脸色。他们最大的倚仗就是雷炮,若是连这奇兵都不管用,那还用打么?人家光是挤就能挤扁你。

    眼力最好的初六手搭眉际张望一会,报了个数:“来了六十五……不,是六十七个人。”

    诸人都吸了口冷气,敌人是己方的四倍,虽然不及昨日多,但昨日那种轻松,怕是一去不复返了。

    张放心头沉甸之余,也有些奇怪。莫顿看样子也是惯于厮杀之人,怎么打起仗来那么蘑菇?若是换成自己,一下砸出手头所有兵力,几百人一拥而上,他就算把所有雷炮换成手雷都没辙啊!

    其实张放还真没看错,莫顿打的其实就是这个主意。只不过,昨天那串雷炮没白扔,不但击溃了进攻的匈奴人,更在所有匈奴人心里烙下一时难以消除的后遗症。

    任是莫顿发出重赏,都没有多少部民敢进攻烽燧。而巫师也罕见地不吭声,既不支持,也不反对。没了巫师打鸡血,再多犒赏也不好使,结果只能是驱赶一些奴隶,加上被雷炮炸皮了的莫奚人与东且部众,勉强拼凑了一队人马,交由卜骨须指挥。

    嗯,这位当户也该动一动了。

    虽然是一支七拼八凑的攻击队伍,但在饱含杀伐之意的号角驱使下,匈奴人发出此起彼伏的呼喝怪叫,如狼似虎,凶猛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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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四章 【血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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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铿!宗巴第三斧砍在垛口的套索同一位置,坚韧的牛皮索终于断裂,手掌快搭上垛沿的匈奴人发出一声闷哼,连人带索,重重摔下。

    在匈奴人进攻伊始,就被韩氏兄弟、渠良、青琰等半请半推,硬拉下敌台,推进营房的张放,趴在坍塌了半边的断垣前,将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看不出,这矮小墩实的蔳类人还真有一手。反观富平侯府的七八个府卫,同样也在狂砍匈奴人抛来的套索,却鲜有得手。区别就在于宗巴连续三斧都砍在同一位置,而府卫一气砍了七八刀,几乎没有重叠的刀痕,手法相差甚远,能砍断才怪。

    正因府卫抵御不得力,终使匈奴人一个个扑上敌台。

    一切正如张放所担心的那样,匈奴人找到了破解、或者说对付雷炮的方法。当匈奴人扑近羊马墙时,府卫们试着扔出雷炮。结果大半被匈奴人以盾牌拍挡开。爆炸声依旧惊心动魄,也有不少匈奴奴隶吓得腿软跌跪,浑身哆嗦。但整个过程,除了几个倒霉蛋被炸伤眼睛、耳朵之外,无一重伤,更无一人阵亡。

    在此过程中,鞮汗部的奴隶落胆而逃不少。莫奚人势单力孤,被府卫们以箭矢、石块阻击于烽燧下,一时不得登城。随着时间推移,炮声渐稀,莫奚人攻势渐急,战局的天平开始向兵力优势一方倾斜。

    而这时候,匈奴人也终于适应了轰雷与火焰。再一次进攻时,不光有奴隶,更有壮着胆的鞮汗人,以及看到便宜就捡的卜骨须。

    当红彤彤的硕大圆日跃出大地那一刻,第一个匈奴人也跳上了烽燧。

    最惨烈的一刻终于来到。

    韩氏兄弟冲上去了。

    瘸子渠良也冲上去了。

    同样受到初六保护的李忍也冲上去了。

    最后连一手一脚受伤的初六,也拖着伤腿冲上去了。

    张放不顾青琰阻拦,跳出断垣,拔出长剑,随手扔掉剑鞘,向青琰一指:“你跟鹿奴呆在一起,不管情况如何危急,不要动!”

    青琰急得差点哭出来:“不行!我要保护公子啊……”

    “青琰,你睁大眼睛看着,本公子用不用你保护!”张放横剑在胸,嘴唇呡成一条线,略显单薄的身躯向前倾斜俯冲,登登登沿土阶冲上混乱一片的敌台。

    当张放踏上最后一级台阶时,眼前人影一闪,一匈奴人背对自己,正挥刀与林天赐对砍。

    这匈奴人个头不高,但肩宽背厚,显得很有力量,每一刀劈下,金铁震鸣,溅射出灼人双目的火花。

    令张放吃惊的不是匈奴人的悍勇,而是林天赐这个标准的文官“府丞”,非但稳稳接下对手攻击,还不时觑机反击,还以颜色,整个一西部刀客的形象。

    惊讶之色一闪而逝,战局激烈,来不得半点迟疑。张放毫不犹豫,曲右肘抬剑对准匈奴人背心,左手以掌心贴住执剑的右手小鱼际——这是一种剑术中短距击刺时的发力手法。

    张放前世因为职业关系(精神病院,危险系数大),学过反关节术、地面控制术等,却没学过剑术。而他之所以能使出这一手法,皆因这具身体的本能反应。

    大汉标准的贵族世家子弟,不光习文,也练武,骑射击剑都是必修课。真正是朝“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方向发展。这具身体虽然底子虚,但同样经过正规的剑术训练。张放噬魂之后,也将这种本能融入自身,就像礼仪一样,需要的时候,就会自然展现出来。

    剑尖触背,倏地加速——噗!四尺长剑,足足没入半尺,可见宝剑的锋利。

    啊!

    匈奴人发出愤怒的吼叫,反手挥刀——张放却先一步弃剑,向后飞退。他可不是技击盲,基本的攻防准则岂会不知。

    下一刻,刀光闪过,血喷如泉,匈奴人脖子被劈开一半,凸着死鱼眼,以怪异的姿势倒下。

    身后现出林天赐柱刀喘着粗气的身形,向他点点头,然后再度挥刀杀向敌人。

    张放上前一脚踩住匈奴人尸体,双手奋力拔出长剑。挥手一甩,剑锋划过一个半弧,血珠飞洒,剑身如镜,竟不沾半点血迹。杀人不见血,果然是宝剑。

    经过青溪聚事件的洗礼,张放对于杀人已无心理障碍,而满地的鲜血业已司空见惯。

    杀戮,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

    呀!一匈奴人挥殳从垛口怪叫跃下。只一击,就将下盘不稳的渠良打得东倒西歪,险些摔下敌台。

    殳,形状似锤,大小如拳,有铜、铁、石不同材质。这个匈奴人用的就是石殳,不下七八斤重,借跃起之势,一锤下去,生生打断渠良的矛杆。兵器一折,顿时险象环生。

    这个匈奴力士比方才与林天赐对砍的匈奴人还要凶猛,而下方的青琰与鹿奴惊骇看到,身形足足比对方小一圈的小郎君,竟疯也似地扑上前,朝对方刺去……

    渠良早已浑身乏力,左支右拙,苦苦支撑。就在随时都要倒下时,身旁突然蹿出一个助力,心下一松,正要出声感谢,蓦然眼睛一直,刚放松的心顿时抽紧。

    与时同时,匈奴力士的石殳一转,重重砸向来人。

    “公子不可……”

    两个惊骇的女声与一把悲痛男子之声同时响起。

    几乎与惊呼不分先后,血光迸射,迷糊了人眼。

    待血色散去,眼前的情形不是殳碎颅,少年殁;而是剑入喉,殳坠地。

    怎么会这样?

    匈奴力士最后一个念头是“我怎么会突然犯迷糊了……”

    亲眼目睹这一幕的青琰、鹿奴、渠良等都呆住了,脑筋一时转不过弯来,喉咙里的惊叫还在继续……

    听到惊呼的张放百忙中不忘回头向青琰扬扬下巴,意思是“看,我究竟用不用保护?”

    但张放看到的却不是青琰的笑容,而是惊恐的眼神,还有陡然提高八度的尖叫:“公子小心……”

    张放还没回头,一股大力涌来,身不由己向后踉跄。一瞥之下,他已看清是一突然出现的匈奴人挥刀劈砍。是渠良捡起半面破盾奋身抵挡,被对方巨力所撞,拿桩不住,后背重重撞到自己。

    张放一路跌跌撞撞,几次差点从阶梯滚下来。在离地面还有五六阶时,终究还是刹不住势,咕噜噜翻滚摔下。好容易定住身子,柱剑撑起上半身,仰首一看——一张熟悉的狰狞大毛脸映入眼帘。

    卜骨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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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五章 【绝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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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骨须呲牙狞笑,目光锁定张放,看都不看拼命冲上来的渠良一眼,抬腿就将其踹飞。发辫一甩,双臂伸展,像秃鹫一样从三丈多高的敌台纵身跃下。

    张放这一摔一滚,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痛,但他顾不上揉搓,双眼死死盯住卜骨须,全神贯注,心里不断大喊:再近些、再近些……

    灵魂穿刺!张放的必杀技。先前那个凶悍的匈奴力士,就是一个照面就着了他的道,割喉放血,如同杀鸡,毫无还手之力。这也是张放敢于以弱质之躯,杀入险象环生的战场的最大倚仗。

    方才卜骨须望定他得意狞笑时,张放就有机会发动催眠,但对方距离稍远,而自己摔得浑身都有些发麻,一口气差点缓不过来,无法保证在此过程中一击必杀。

    张放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卜骨须要置他于死地。就如同他不会放过对方,卜骨须也不会留下他这个大患。至于莫顿的命令,对于一个刚投靠没几天的部落首领而言,又能有几分约束力?

    卜骨须一定会走近,只要他踏入十步之内,就是他的死期!

    果不其然,卜骨须纵身跳下,双刀在手上转着刀花,脸上涌起猫戏耗子的残忍,一步步向张放逼近。

    张放以剑做杖,垂着头,慢慢撑起,状甚辛苦。其实经过这么一缓,刚摔滚时身体那种麻木疼痛感已大为缓解,手脚灵活性又回来了。张放缓慢而僵硬的动作,是示敌以弱,以求出其不意。

    烽燧直径不过十多步,卜骨须三两步就踏入了十步之距。

    张放缓缓抬头,正对上卜骨须饱含杀意的双眼……好机会,就是现在!

    蓦然一声尖叫传来:“休伤公子——去死!”

    张放跌足,要糟。

    卜骨须飞快转身,双刀飞舞,铮铮两声,将迎面掷来的两柄尺刀击飞。火星四溅中,一团灰影入目,砰!正正打在他的左脸颊,却是一枚鸡蛋大的鹅卵石。

    不用说,这是青琰的手笔。只可惜,她只有两柄尺刀,外加一袋飞石。如果还有第三柄刀,这一记必定会给卜骨须来个穿脸,重创仇敌。

    啪啪啪啪!当当当当!

    面对屠村杀亲的元凶,青琰像只炸毛的猫,双手连挥,入袋、取石、扔石,快得只见虚影。短短十数息,就把一袋飞石掷了个干净。

    卜骨须也没白给,双刀抡似飞轮,打飞了大半飞石。

    当那瘦弱的少女终于消停时,堂堂的当户,几百族人的首领,已是一副鼻青脸肿,唇破齿折的狼狈模样。

    呸!卜骨须吐出一口带着断齿的血沫,瞪着一只乌青的眼睛,恶狠狠盯住青琰。脚步一动,开始向她逼近。

    手里有飞石的青琰是危险的,有飞刀的青琰是致命的,而两手空空的青琰,却是无害的。

    啪!一块泥块砸来,正中卜骨须面颊。

    是鹿奴。

    “小母马,永远别想逃出我的手心。”卜骨须狞笑着从革囊取出坚昆右大将的头骨,扔在地上,大脚踩上,一用力,啪!头骨碎裂。

    “啊——”鹿奴发出尖叫,浑身颤抖,瘫坐在地。

    张放的声音适时传来:“卜骨须,你的对手是我,来啊,来取我性命啊!”

    卜骨须置若罔闻,脚步不停,握刀的指关节噼啪直响,显然一心先取二女性命。那边的青琰已抓了两块泥块在手,而鹿奴挣扎着从怀里掏出一把五寸长的切肉小刀。只是拿这样的小刀对付似卜骨须这般庞然大物,怕是用来自杀还快些。

    张放大急,剑尖遥指卜骨须后背,大喝:“卜骨……”

    名字都没喊全,异变倏生。

    卜骨须猛回头,大旋身,呼噜噜旋转得象沙漠龙卷风——方向,张放。

    张放暗骂,这混蛋还真狡猾啊,玩得好一手声东击西。从头到尾,对方的目标始终没变过,就是自己。

    卜骨须这一手或许谈不上什么刀法,但刀刀凶猛,势大力沉,简单有效。张放避无可避,只能硬扛。

    叮叮当当,一连串急如密雨,好似打铁的声音传来。

    张放握剑的双手完全失去知觉,脸色阵白阵红,嘴唇都咬出了血,胸口翻腾,直欲吐血。面对不断翻腾劈砍,根本对不上视线的卜骨须,张放空负足以秒杀敌手的必杀技,生生被打压得命悬一线。

    张放的险境,敌台上的韩氏兄弟及府卫们俱看在眼里,一个个急得嗷嗷叫,却苦于陷入苦战,自身都难保,更别提杀出重围来救主人了。

    当!一声大响,一道白光激飞,夺地钉在土墙上,泥尘簌簌而下。

    龙影剑。

    吭!卜骨须收刀起腿,将张放踹飞。蓬地一下撞倒尚有余温的篝火架,炭火四溅,烟灰弥漫,翩翩公子成了黑人。

    张放仰躺在地,大口喘息,嘴角溢血,两臂麻木,多处擦伤,浑身无处不痛,一时竟爬不起来。

    卜骨须那张大毛脸居高临下俯视:“小子,也许你很有用,但我不敢留你。”

    他是用匈奴语说的,张放居然听得懂七七八八,嘴角抽动,想笑一下,却见两把弯刀高高举起。刀身映照阳光,泛着令人发毛的暗褐色血芒。

    如果张放眼下一切正常,随时可以秒掉卜骨须……只可惜,他的体力消耗太大,直接影响到无法集中精神。

    任何一种催眠术,都应在静态下施展。累得气喘吁吁,甚至浑身伤痛,怎么能集中得了精神?精神力看似无形无质,却同样需要身体这个载体,身体极度疲劳,精神同样也会涣散。

    刀锋临头,张放没有绝望地闭上眼,就那么冷冷地盯着卜骨须——如果一定要死,他会睁着眼死。

    四目相对,卜骨须只觉一股说不出的冰冷死气射进双眼渗入心腔,刹时浑身冰凉,不禁打得了寒噤,双刀为之一顿。

    邪门!这……这小子会巫术!想起前日鬼使神差扎进河里差点送命,卜骨须汗毛竖起,用力晃晃摇脑袋,嗷地一声狂吼,正待劈下。

    蓦然狂吼变痛呼——在他背后插了一把切肉刀。

    鹿奴!

    她的眼神冰冷,毫无生气,在头骨破碎的一刻,她心已死。所以,这一刀刺下,她也不打算活了。

    就是现在!

    张放奋起余力,抬脚朝卜骨须左膝重重一蹬。就在卜骨须曲膝跪倒的一瞬,张放猛然挺身坐起,与卜骨须面面相对。

    “死吧!”

    噗!在撞倒篝火那一刻,胡乱抓在手里的尖锐羊骨化做致命武器,闪电般从卜骨须下颌刺入,一直深入颅脑……

    一切戛然而止。

    盏茶之后。

    砰!一颗蓬乱的人头扔出烽燧,原野回荡着一个疲惫沙哑、却铿锵有力的声音:“卜骨须死了!莫顿,换你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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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六章 【选 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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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骨须死了!

    当莫顿看到东且部民捧着那个血肉模糊的脑袋奉上马前时,他知道,这一次,又失败了。

    卜骨须是指挥,指挥都被砍了脑袋,下面的人还怎么打?

    当退兵的号角声响起时,匈奴营地飞驰出数骑,当先正是沙鲁鲁。

    “为何退兵?”沙鲁鲁人未至声已达,眼里翻腾着怒火,若不是下令的人是骨都侯,只怕手里的皮鞭就要抽出。

    莫顿没回头,更没说话,其实也不用他说什么,沙鲁鲁奔近之后,一见人头,倒吸一口凉气,什么话都说不出了。

    其实今日之战本应由沙鲁鲁指挥的,只因昨夜心情郁闷,多喝了几杯,又折腾几个女奴到大半夜,今早竟爬不起来,卜骨须这才取而代之。不曾想,竟成了替死鬼。

    “怎……怎么死的?”沙鲁鲁突然觉得嗓子发干。

    “当户杀进烽燧,与那个汉人公子交手。起初占上风,后来不会怎么回事,被他用羊骨反杀了……”东且部众齐齐跪倒于莫顿马前,哭诉道,“请骨都侯做主。”

    无论是莫顿还是沙鲁鲁,对卜骨须都谈不上什么情谊。尤其是莫顿,卜骨须死了,他便可名正言顺吞并其部……但不管怎么说,总不免兔死狐悲。

    莫顿长叹一声:“我会请神师为当户祭灵。至于你们,就加入我鞮汗部吧,我会视你们如兄弟。”

    东且部民俱行五体贴地大礼,这就算是正式认莫顿为主了。草原大漠就是这样,部落首领死了,就得找新靠山,否则随时会被周边部落撕咬粉碎。强者为王,生存为主,一切都很现实。

    匈奴人第二次进攻,在行将得逞时,因为卜骨须意外丧命,再次铩羽。

    而张放这边同样不好过,这一次血战,他们损失了三分之一,只剩下十三人,而且几乎人人带伤,就连张放这个重点保护对象都裹满伤带。没有受伤的只有三个人:青琰、鹿奴,还有……阿里穆。

    前二者都是少女,属受保护对象,未参与战斗情有可原,况且青琰也是出了大力的。这阿里穆又是怎么回事?

    “阿里穆,你是怎么回事!”因少主差点丧命而心怀内疚的韩氏兄弟及府卫,将阿里穆揪出来,团团围住,若不是现在非常时期,怕早就拳脚相加了。

    之所以说是“揪”,那是因为在战斗初起,人人奋战时,这个胡商竟躲藏在南门的乱石堆后。无论形势如何危急,始终匿而不出,哪怕是在张放最危急的时候。

    阿里穆嘴里呜哩哇啦,用胡语做着各种解释。在拉扯中衣襟被撕裂,啪地一声掉出一物……

    所有人动作定格,视线凝固,齐齐落在此物上。

    人皆畏死,有一两个逃兵不足为奇。半卧着的张放原本抱着看戏的心态,甚至带点笑意看着阿里穆的狼狈状,这时也不禁撑起,强忍身体不适,缓步走来,弯腰拾起此物——一枚雷炮。

    准确的说,这是一枚捻索燃烧怠尽却并未爆炸的哑炮。

    张放记得很清楚,自己曾下令在战斗结束后,让渠良及韩氏兄弟将所有未使用及使用后未爆炸的哑炮尽数收回。为什么阿里穆会私藏一枚?

    张放目光一扫,渠良、韩骏、韩重不由噗嗵噗嗵跪下。

    张放摆摆手:“战后疲惫,偶有疏漏,在所难免。你们都有伤,起来吧。”

    说罢缓步走到阿里穆跟前,将雷炮一晃:“解释一下吧?”

    阿里穆苦笑,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说出口,只是深深垂下头。

    张放悠然道:“还记得你我初遇时的情景吧?”

    阿里穆点了一下头,强笑道:“如何敢忘,当日公子的风采,迄今,呃,这个……犹在眼前。”

    张放没理采对方奉承,继道:“当时三水佐吏诬陷我私造军器,故而围捕。呵呵,私造兵器,斩左趾。这雷炮是最高级别军器,你胆敢私藏……说说,该当何罪呢?”

    阿里穆额头大汗,脸色发白。

    而府卫们已将手按在刀柄,只待少主一声令下,就将这个可恶的胡商乱刀砍死。

    张放却未下令,只是将雷炮纳入怀兜,挥挥手:“你要投匈奴人,请自便,但恕我不能送你这个见面礼了。”

    韩重吃惊道:“公子,这就饶过他?”

    “敌强我弱,每个人都有投降的权利。”张放一摆手,肚里还有一句没说出口“只要你不怕被恼怒的匈奴人撕了。”

    阿里穆感激不已:“多谢公子,大人大量……”

    林天赐突然走过来,边走边拔刀,嘴里道:“张公子饶过你,林某却还有一事要你做。”

    正当众人以为林天赐气不过要教训一下阿里穆时,却见他竟将刀柄塞给阿里穆:“拿着。”

    阿里穆不知所措:“林府丞……”

    “拿着!”

    阿里穆不敢多说,老老实实接过直刀。

    林天赐向侧闪开,露出身后一人,旋即向其一指:“杀了他!”

    这是一个半身染血的匈奴人,小肚子中了一矛,肠子都露出一截。这样的伤势,放在后世还有救,但在这个时代,尤其是边荒,基本死个定定,只看时间长短而已。

    匈奴人还没断气,蜷缩在地,聋拉着眼皮,听到充满杀气的说话声,微微睁开一线,就那么直勾勾盯着阿里穆。

    林天赐杀气腾腾的话显然吓倒了不止阿里穆一人。青琰踏前一步,刚想说话,却被张放伸手拦住。

    张放认出这匈奴人是白天战斗后唯一活着的、匈奴人未及时抢回去的俘虏。林天赐要杀俘,自有用意,先听再看,再做决定。

    阿里穆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握刀的手有点抖。

    林天赐平静道:“我知道你今日所为,不是因为惧战,而是怕我等战败,为匈奴人所俘。你手上若沾了匈奴人的血,以匈奴人睚眦必报的狼性,必难逃一死,故而为自己留个余地,没错吧?”

    众人皆恍然,手上没沾染匈奴人的血,再加上还有一个雷炮做礼物,一旦烽燧被攻破,还真能够买命。商人就是商人,无论汉胡,都是一般精明。

    而林天赐所为,就是要断绝其后路——你想不沾血?现在我就让你沾。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一个匈奴人,这手上的血是洗不掉了,无论是投降还是被匈奴人抓住,都逃不过拴马尾拖死的下场。

    果然够狠!

    “你也可以不杀。”林天赐拔出腰间切肉刀,食指试着刃口,神情淡淡地,“我们的食物不多,必要时可能要吃人肉,我会把你当做第一人选。”

    青溪少年少女们听得一阵恶寒,胃里一阵翻腾。

    在场诸人中论识人心,胡商阿里穆坐二望一。他可以肯定,这个看似文质彬彬的人绝对说得出做得到。

    既然没得选择,也就没什么可犹豫的了。

    阿里穆一咬牙,避开匈奴人的眼睛,跨过其身体转到背后,用刀尖对准其后背狠狠刺入……

    一旦下决心,就干脆利索执行,胡商阿里穆的果决冷酷,令一口一个“大叔”地叫着的韩重、青琰差点惊掉下巴。

    张放眼睛微眯——一个貌似谦逊有礼的林天赐,白天操刀砍人,晚上逼迫杀人;一个看似懦弱的胡商,杀人的手法竟也相当老到……看来能在这草原大漠生存,谁也不是省油的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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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七章 【磨刀霍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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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匈奴营地火光冲天,差点让人以为匈奴营地失火了。但隐隐又有歌声传来,还可见有幢幢骑影围着一堆堆篝火转圈,显然又不是那么回事。

    烽燧敌台上顿时挤满了人。张放问了林天赐才知道,这是匈奴人在举行葬礼。

    匈奴人的丧葬仪式,与汉人有相同也有不同。他们也会为死者送葬,若是至亲或是部落首领死去,送葬者不光要割发辫,还要“梨面”。也就是用刀割破面颊,以血和泪献祭。

    祭奠之后,会在巫师的引导下,骑马围着死者及火堆高声歌唱——类似于汉人的招魂曲。之后,还会阖族聚集,狂吃海喝,这点与汉人的白事也很像,

    相比起探寻风俗,张放更关注一个问题:“会不会有什么战争禁忌?”

    林天赐笑望他一眼:“我知道张公子的意思,匈奴人会不会因丧停战。”

    张放盯住林天赐的眼睛:“会不会?”

    “不会。”林天赐回答得很干脆,“匈奴人不留隔夜仇。若非此次公子的雷火奇器将他们吓住,匈奴人会先杀光烽燧里除你我之外的所有人,再以仇敌之血祭之。”

    “非但不会停战,反而气焰更甚。”一旁的韩骏听了,脱口而出,“这是哀兵啊……”

    张放扭头望他:“你想说哀兵必胜?”

    “啊,不,我是说……”

    “没事,你没说错。”张放招手唤过青琰扶自己下楼,夜风中飘来一句,“别忘了,我们也是哀兵。”

    韩骏望着下楼梯都走不稳的张放,再看看吊着膀子的自己,喃喃道:“是哀兵没错,可更是残兵呐……”

    不多会,黑暗中跑来一人,正是青琰,她是传达张放命令的:“把剩余雷炮,还有所有配料,全部抬到公子帐子里。”

    看到几个受伤较轻的府卫,在青琰、韩氏兄弟的指挥下,将那几个层层包裹的神秘箱子抬进张放帐子里。包括林天赐在内的所有人都在想,与匈奴人一样,公子也要孤注一掷了,他这是要一口气做完所有雷炮的架势啊。只是已经被雷炮炸皮了的匈奴人,还会害怕么?

    帐子里,只有张放与青琰,还有一地原料,以及十几枚没用完的雷炮。

    张放边换工作服边道:“你现在是不是与帐外的人想的一样,我们今晚要把这所有原料全部制做成雷炮?”

    青琰正挽着袖子,闻言一愕:“难道不是?”

    “不是。”张放换好窄袖直筒便于工作的服装,双手一拍,“正相反,我们要把所有雷炮拆开,重装!”

    青琰瞪圆眼睛,差点以为听错了。直到张放动手拆了一个,她才确信自己耳朵没问题,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凭着对公子的信任,她还是一言不发地照做了。

    张放把所有已造好的雷炮尽数拆散,与剩余的药末全混在一起,然后不再分批倒筒装药,而是全部打包——没错,就是打包。

    炸药包!

    半斤重的雷炮对匈奴人的威胁已经越来越低,吓马还可以,吓人恐怕也吓不了几次了。与其不痛不痒扔雷炮,不如一次来个狠的。匈奴人不是说这玩意伤不了人么,给你一个大号的,你看伤不伤得了。

    经过一番精心炮制、层层包裹,插捻上药,一个重达二十多斤,大小如面盆的超时空炸药包新鲜出炉。

    整个制做过程中,青琰的眼睛一直是瞪着的——尽管单眼皮任怎么睁都大不到哪去,但看到这么一个大家伙在自己手底下慢慢成型,那种感觉实在是……

    张放轻轻拍了拍成果,腾起一蓬灰雾。张放一边用手扇着一边咳笑:“这可是大汉第一炸药包,足以载入史册的,看看是哪个或哪几个匈奴人有福消受了。”

    青琰对什么载入史册并不在意,或者是当张放随口说笑。她更在意的是,这比雷炮大了几十倍的大家伙,威力如何?

    张放弯腰看着她:“你一定在想威力如何?”

    “嗯。”

    “这么说吧。”张放双臂张开,做了个爆炸的姿势,嘴里拟声,“轰!一定,会死人。”

    青琰眨了眨眼,似在说,这就完了?

    张放甩下工作服,边朝帐外走边笑道:“人死了,当然就完了。”

    ……

    “你们的族人死了那么多,这事能不能完?”

    “没完!”

    “你们的兄弟亲人死了那么多,这事能不能完?”

    “没完!”

    “杀了他们!”

    “屠尽汉奴!”

    距此里许之外,匈奴营地,熊熊篝火旁,沙鲁鲁赤着半边膀子,披发血面,血沫喷溅,状若恶鬼。每呼问一声,便有莫奚人与东且人高声应和,群情激愤。

    “大伙不要怕,那雷火不过是汉人的新式军器,不是什么天雷。前日初战时,就有一个响雷在我头顶爆炸,我还不是屁事没有?那就是个吓唬人的玩意……”

    隔着两个火堆,几个人静静隐于火光映照不到的黑暗之中,冷冷看着这边。

    正是莫顿及他的护卫们。

    屈突匆匆走来,躬身道:“骨都侯,神师占卜结果出来了。”

    莫顿摆摆手:“走吧,没什么好看的。”

    一行来到萨满巫师帐前,巫师正坐在火堆前摆弄着一副牛骨。火光映照下,巫师那张涂满白垩及黑红赭石染料的面孔明灭不定,配上一双仿佛渗血的眼珠,分外碜人。

    莫顿、屈突及诸护卫俱向巫师膜拜。礼毕,莫顿坐到巫师跟前,双眼紧盯那副牛骨。牛骨似被烧过,出现了好几道裂缝。而莫顿的眼神就死死盯着这裂缝,仿佛陷进缝隙一般。

    好半晌,莫顿才抬头:“好象,不吉啊……”

    巫师如铁勺刮锅的声音响起,只吐出一个字:“凶!”

    “再次出战是凶啊……”莫顿喃喃自语,脑海里闪过刚才看到的画面,眼里掠过一抹难以捉摸的意味。

    一护卫远远奔来,向莫顿、巫师行礼,高声禀报:“莫奚当户沙鲁鲁恳请骨都侯准许明日出战,必屠尽汉奴方罢兵。”

    屈突望着那对预示凶兆牛骨,心下一叹,沙鲁鲁的热情,怕是要被浇一盆冷水了。

    就在这时,耳边响起骨都侯淡淡的声音:“准!”

    屈突愕然抬头,旋即深深埋头,不敢看骨都侯背影,心里掠过一抹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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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八章 【最后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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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穹下,一只苍鹰展开双翼,仿佛贴着草木滑行而过。在它飞掠的轨迹下,一群群匈奴人从营地拥出,手持简陋的木盾与兵器,背挎自制的弓箭,一眼望去,人头黑压压,人数多达上百。这还不包括助阵或说是第二梯队的数百匈奴人。

    莫顿已掏出全部阵容,不管他心里是什么打算,表面工夫却是做得十足,给予了己方强大的信心,同时也给对手造成强大压力。

    草原上此起彼伏的呼啸及号角声,压得人心头沉甸甸。

    而烽燧里,张放同样用一件沉甸甸的东西,点燃了幸存者们的希望。

    除了敌台上担任哨卫的四人,其余人等,俱围着一个四方包裹,充满好奇地打量。

    “这物事叫……”

    “炸药包。”青琰担当“讲解员”,得意地介绍。

    “那雷炮呢?”宗巴最关心这个。

    青琰听了初六的翻译,呶呶嘴:“全在里面了。”

    宗巴张大的嘴巴能塞进一只羊蹄:“全……全在里面?”

    所有人的表情也都跟宗巴差不多,看这叫炸药包的大小,至少能装二、三十个雷炮,一下炸了的话,那动静、那威力……这还了得。

    拍拍拍!几声清脆的掌声,吸引了大伙的注意。一齐朝声源处看去,正见张放立于土阶上,用沙哑的变声期异声道:“大伙听我说。”

    “这是我们最后的杀手锏,也是我们反败为胜的秘密武器。”尽管这时代还没有“锏”这种兵器,但张放相信大伙都能明白自己的意思,“这是第三次,也极有可能是匈奴人最后一次进攻。他们几十倍于我们,又自以为找到了克制我们雷火利器的办法,他们这一次进攻,一定抱着必胜的信心。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摧毁他们的信心。”

    “不错,我们人太少,几乎个个带伤,甚至有可能顶不住匈奴人一个锋冲。而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匈奴人这一次若敢来,必将付出惨重代价。不要担心杀得太狠会激怒匈奴人,因为我们早已经激怒他们了。也不要指望他们有怜悯之心,更不要认为放下武器,他们就会宽恕你们。能救自己的,只有手里的武器与拼死的决心,或者,还有随时都会到来的援兵。”

    援兵?援兵还会来么?下面一片嗡嗡低语。

    张放深深吸一口气,忍住嗓子的裂痛,嘶声大喝:“想死很简单,放下刀矛即可!想生也很简单,举起刀矛就行!生死选择在你,尽自己最大努力,将匈奴人杀怕为止——激怒的敌人不会放过任何人,而害怕的敌人,必将跪求我们放过!”

    “杀!杀!杀!”

    机灵的韩骏立即振臂高呼,带起吼声一片。尽管只有区区十数人,竟也吼出了气干云霄的气势。

    如果没有炸药包给张放他们的底气,这样的大吼,也只是悲壮的誓师而已,但拥有一个极可能改变战局的犀利武器,这吼声就有了不同的意义。至于能不能借此翻盘,就看怎么运用好这件大杀器了。

    吼声随风远远传来,莫顿脸上露出讽诮的笑意,他虽不懂汉话,但个把字句还是知道的,尤其是这个“杀”字。他不怀疑巫师的占卜结果,但他认为这凶兆是应在今日敌我双方——如果沙鲁鲁的结局是“凶”,那汉人的结果就是“大凶”。这一点,无论从那方面看都不用怀疑。

    莫顿清楚知道烽燧里有多少人,只要砍杀一半,剩下的不降也得降了。而且他也吸取了前番两战的教训,调整了对那位汉皇外甥的命令。之前的命令是“务必活捉,不可伤人”;现在的命令是“要活不要死”。也就是说,只要人活着就行,至于是不是缺胳膊少腿,已不纳入考虑中。

    这样一来,就等于给沙鲁鲁松了绑,至少能放手施为,而不至于落到卜骨须那样的下场。

    无论是沙鲁鲁还是卜骨须的族人都认为,卜骨须之死的主因,正是囿于骨都侯的那道命令,令其在战斗时束手束腿,这才为敌所趁。否则无法解释明明在搏斗中占了上风,刀都快砍到人脖子上了,为何竟被反杀?

    这一点,连莫顿本人都深信不疑。这才不得不重新调整命令。

    既然给脸不要,那么,就尝尝匈奴人的拳头吧。

    莫顿取来一碗酪酒,递给沙鲁鲁:“沙鲁鲁,去吧。这一次,你可以把刀砍钝,可以杀死所有的人,包括乌丹支离人,只要留下一个活的就行。”

    沙鲁鲁双手接过,仰脖一口饮尽,啪地将碗摔得粉碎,拔刀转身对着部众一举:“走,宰羊!”

    “宰羊!宰羊!宰羊!”

    这是对烽燧杀声的回应,百人高呼,虽然声音错落,并不齐整,却也颇见声势。对他们而言,上百人打十几个,又是摸清了对手底牌的情况下。这样的战斗,毫无悬念,就是宰羊。

    一望无际的平野上,上百匈奴人嘶吼着,奔跑着,所过之处,草叶纷飞,扬起大片尘埃。

    张放双眼透过垛口箭孔,死死盯住跑在最前的匈奴人,几乎连对方的黄板牙都看得一清二楚。

    在他身旁左右,半蹲着剩余九个能战的人:林天赐、初六、韩骏、韩重、渠良、宗巴、阿里穆,还有两个府卫。坚昆小王李忍也还活着,但受了重伤,如果没有张放医治,早撑不住了,战斗是指望不上他了。至于青琰与鹿奴,男人没死光就轮不到她们上场。她们各自要了一把缴获匈奴人的短刀,必要时,用来杀人,或者自杀。

    “已经四天了。”当滔天的杀意逼近,所有人浑身绷得紧紧之时,不知谁竟不合时宜说了一句貌似与眼下危局无关的话。

    无关么?当然不是。匈奴人的确包围了他们四天,但烽燧里所有人都知道,这话的意思绝不是指这个。而是——

    已经四天了,他们早该到了吧?援兵呢?为什么还不来?或者——会不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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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九章 【拒 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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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漏倒流二十四个时辰,距血肉横飞的烽燧二百里外,大汉经略西域的两大支点之一,交河壁汉军驻地一派详和。

    举目所见,一条大河将壁垒分为两岸,左岸阡陌处处,平整如方格,长风吹来,金色黍浪滚滚如波,不时可见农人劳作的身影,到处充满收获的喜悦。而大河右岸,则是草叶茂密,牛羊成群,牲口群里时隐时现牧人的骑影。

    大河两岸,桑田牧场,农耕文明的气息与游牧习性的粗犷交融,别有一番风情。若不是周围不时轻快驰过的一队队巡逻骑兵,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处军营。

    在左岸阡陌之中,有一条宽达十余丈的夯土大道,道路的尽头,直通汉军驻营地。此刻,这条大道上正有一队身着淡褐色军服的汉军巡逻骑兵飞驰而来。而在这支骑兵队中,有两个身着杂色衣服,满身尘土的骑士分外扎眼。

    有农人直起腰,冲着骑队大喊:“杜队率,又抓到细作了么?是胡奴探子还是马贼?”

    被农人称为“杜队率”的,是一个年约三旬,四方脸盘,粗眉细眼,留着一圈络腮胡,体格健硕的骑士。骑士内着棕色戎衣,外罩玄色胸甲,无甲裙,无头盔,只带着一顶平上帻。背负羽盒,左右各插着一根深褐色的长尾羽毛——这是汉军吏士的一种标识,称“负羽”。两根褐羽,就是队率,统领五十人。

    杜队率此刻眉心拧成一个疙瘩,显然有什么困扰,闻言冲农人喝道:“平季,少废话,这是……这岂你应当知晓之事,小心司律找你麻烦。”

    农人咧了咧嘴:“行了行了,我多嘴……我说老杜,若得了酒食犒赏,可别忘了叫上我们兄弟啊。”说罢与一众农人大笑起来。

    笑声中,骑队已走远,直奔营地大门而去。

    无紧急军情,军营严禁奔马。一入大营,巡逻骑队齐下马。杜队率一扔缰绳,头也不回:“看好这两人,我去禀报校尉。”

    杜队率来到校尉所前,躬身执礼,粗声道:“甲屯丁队队率杜勋,有军务禀报校尉。”

    门前执勤的持戟卫士向他点点头:“杜队率稍候,校尉正在会客,且等着。”

    “这……事情紧急。”杜勋上前几步,从随身革囊里掏出一个方方正正,象印一样的包裹,“请将此物呈交校尉,见与不见,但凭校尉定夺。”

    眼见杜勋神情焦急,持戟卫士不敢怠慢,接过包裹,略做检查,面露异色,道声稍候,快步入内。

    持戟卫士捧着包裹,绕过正堂,从侧门进入内庭,一座结实的二层木楼出现眼前。木楼下有一队持戟甲士守卫,楼上正传出一阵豪笑:“素闻子公善饮,小弟这里有车师王刚送来的上好葡萄酒十瓮,正要请子公品鉴,不醉无归。哈哈哈……”

    另有一个中正平和的声音呵呵笑应:“想当初在长安时,也曾在胡肆沽过葡萄酒,的确是佳酿。后听君况说,那胡肆的葡萄酒不纯……哈哈哈。不纯已如此,若是上品,又是何等勾人啊。”

    “那子公算是来着了,车师可是西域葡萄佳酿的产地……来,小弟也不多说,子公且饮一杯便知分晓。来人,取车师王送的酒来……”

    “禀校尉,甲屯丁队队率杜勋求见,称有紧急军务。”

    木楼里顿时为之一静,随即传出客人的声音:“西域百事,军务为先,能之请先处理,不必理会汤。”

    “如此便怠慢子公了,请先入内室稍候,待某询问明白,若无大事,再与子公会饮。”

    这时持戟卫士忙将包裹交给内卫,由其送入内。不一会,传来一声大喊:“人在哪?叫杜勋给我带……不,请过来。”

    半炷香之后,杜勋已领着两个人进入正堂——不是庭院木楼,那是内院,招待亲朋的,外客则须在正堂会见。

    正堂上首,案几之后,蒲席之上,一人按膝而坐。此人脸形偏瘦,样貌普通,但骨架粗大,双目细而有神。他的脸上、脖子上,都有几道明显或不明显的疤痕,这使得他整个人看上去多了一股很不普通的凌厉之气。

    此刻,在他面前的案几上正摆放着一方铜印及漆木牌,此人目光从案上物件转到堂下二人身上,缓缓开口:“哪位是乌丹支离右都尉?”

    堂下一人抬头应道:“正是曹某。”

    “那么这位便是……”

    “富平侯府护卫邓展。”

    堂下二人正是张放派出的求救使者,曹雄与邓展。此时正一脸期盼地望向那人。

    此人点点头:“某便是大汉西域戊已校尉、交河壁守,郭习。”

    这正是张放苦苦期盼的救星。

    曹、邓二人不约而同向郭习稽首,邓展更是急切道:“东北二百里外,我家少主被匈奴鞮汗部围困,请郭校尉速发救兵,迟恐不及。”

    “不忙,先润喉,再把来龙去脉说一说。”郭习好整以暇端坐,示意侍从奉上酪浆。

    邓展手捧浆碗,尽管喉似焦碳,却顾不得喝上一口,用最快的速度将事件始末一一道出,争取时间。

    郭习越听眉毛扬得越高,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是冷笑:什么千里救汉民,夤夜袭胡营,说得比唱还好听。长安那班贵公子他又不是没见过,虽然也不乏有胆识之辈,但为一群庶民能够做到这样,放眼天下,能有几人?此事可信度极底,内中别有隐情。

    当然,这乌丹支离右都尉的铜印不假,那块富平侯府的腰牌也不假。

    郭习心思三两转,就找到最合理的解释,那就是在二百里外的确有人被匈奴人所困,但不是什么富平少侯,而是那个坚昆小王。故此乌丹支离人才舍命相护。至于为何会有富平侯府中人卷入,这也好解释。富平侯三代以降皆取商利,由此富甲京师,四海之内,无论胡夷,皆有商贸往来。他镇守天山北道数年间,就没少见佩有富平侯府家徽的人员夹杂于胡商之中。

    不用说,此事多半是双方利益互惠。这个富平侯府卫借府上名头,想请自己发兵解围,以获取坚昆及乌丹支离的感恩。呵呵呵,以为随便编个荒诞不经的借口,就想要他召集成千上万军队出击,天下岂有如此便宜之事?

    郭习不动声色听完,扬起的双眉缓缓回落,点点头:“原来如此,既有匈奴于左近生事,身为戊已校尉,为天子镇守天山北道,自是不能坐视。请二位随杜队率至营外民居稍歇,待某向车师、蒲类、且弥发出召集令,一切备妥之后,自会着人告之二位……”

    曹雄、邓展大急,西域广阔,召集诸城廓邦国人马,这得等到什么时候?等人马来齐了,恐怕连尸都收不了啊。

    邓展单膝跪地,叠掌前拱:“恳请校尉先发屯兵,以慑匈奴。救人如救火,迟恐不及啊!”

    郭习眼神一厉:“看你行的是军礼,想必也是行伍出身,岂不知无令调兵该当何罪?汝欲陷郭某于危境耶?”

    邓展失惊,顿首不己:“小人不敢,实在是少主危在旦夕,耽搁不得啊!只要校尉肯发救兵,无论结果如何,邓展敢以项上人头担保,君侯必可保校尉无事……”

    郭习面无表情:“你项上人头,能值几何?”

    邓展瞠目,的确,在堂堂千石高官眼里,他区区一个侯府下人能担什么保?谁会把大好前程交到他的手上?

    曹雄踏前一步,沉声道:“那再加上曹某人头如何?”

    郭习淡淡道:“曹都尉乃他国之臣,郭某岂敢失礼。”言下之意很清楚,你是别国的官员,担保没意义。若事有不谐,难不成我还能砍下你人头?那不成了外交事件了?

    事情似乎陷入僵局,而主因就在于此事匪夷所思,人家压根不信。

    邓展一急,伸手入怀,想取金饼馈赠,看能不能打开局面,不想却碰触一物,心意一动,取出奉上:“邓展知此事太过离奇,校尉心存疑虑。此物乃少主随身饰物,其上镂刻家徽,可为明证。”

    扈从接过奉上,郭习拿在手里摩挲,反复观察,除了的确有富平侯家徽,别无印记。不禁失笑,这能代表什么?这样的玉玦,自家少说有十件八件,件件有过之而无不及。话说身在西域,还会缺美玉么?

    郭习看玉玦时,邓展已经从对方脸上看出不妙,当即由单膝改为双膝下跪,声泪俱下:“匈奴人如虎狼,少主命悬一线。祈请校尉无论如何都要救上一救,侯府上下俱感大恩啊!”

    郭习面色木然,说的是安慰的话却没有多少安慰的意思:“某自会派人前往东庚烽燧查看一二。你放心,若世子当真在烽燧,以他的身份,量匈奴人也不敢为难。”

    邓展已是欲哭无泪了,匈奴人是不敢为难,但少主却向匈奴叫板了啊!等你查看清楚,一来一回,这人还有救么?

    “校尉!”邓展头叩在地上,咚咚有声。

    “校尉!”曹雄也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同样叩拜。

    郭习头也不抬,挥挥手:“杜勋,带二位下去歇息。人是你带来的,一事不烦二主,探查之事,就交给你了。”

    “喏。”

    邓展叩拜顿止,伸手入怀——他还剩一个雷炮。

    入见校尉,身上兵刃包括切肉刀都被搜去,但这真正的利器,却无人能识,故而未收缴。邓展已做好准备,要用雷炮令郭习及护卫失惊,然后趁机夺刃制之,逼其发兵。至于后果,他顾不上了。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少主绝不能有事。

    就在邓展取出雷炮的一瞬,一个平和的声音从堂外传来:“且慢,这枚玉玦可否容我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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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章 【浴血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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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一蓬血喷溅在张放脸上,将他一张俊脸染得异常狰狞,原本清亮的眸子,也变成散发着说不出的妖异的血瞳。

    张放一脚将匈奴人踹飞,顺势抽出长剑,剑身依然光华灼灼,只是使剑的人,已不再光鲜。

    此时无论何人再看到张放的模样,都绝不会与“俊”字联系起来:披头散发,满脸血污,五官难辩,衣衫破裂,浑身浴血,分不清那些是敌人的,那些是自己的……整个人就像从血池里爬出来。

    张放还真是从血池里爬出——经他手中长剑放出的血,足够灌满一个浴盆了。

    张放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化身修罗,一步一命;更未曾料到,烽燧至今未陷,泰半赖其之力——这场绝死反击之战苦战半个时辰,击杀匈奴三十余人,死在他剑下的,就有十二个。

    换而言之,没有张放,烽燧早被攻下了。一个看似最需要保护的少年郎,居然是最可怕的杀手。这不光吓坏了敌人,也吓坏了自己人。

    而张放此时却浑然不觉,他已进入暴走模式。

    张放能做到杀人如刈草,毫无疑问,靠的是他的夺魂魔眼,灵魂穿刺。这种精神层面的无形杀,在单挑中几乎无可匹敌,哪怕霸王再世都扛不住。但杀法再强,终究也只是一人敌而非百人敌。身体就是桎梏,血肉之躯,终究是有体能极限。群战时大量消耗体力,很快就会因此而致精神溃散。这一点,在昨日与卜骨须险死还生的一战中明显暴露出来。

    就好象一个魔法师,魔力枯竭时,禁不住普通骑士一击。

    开战之初,张放原本也以为以自己的体力,出其不意斩杀三五个敌人就会累趴,然后直接下场。但没想到,当他频频发动噬魂杀技,手刃数人之后,渐渐有身不由己之感——在摄人魂魄同时,连自己的魂魄都陷进去了。

    杀人、溅血、夺命、噬魂……还有比这更疯狂的么?疯狂的行径,直接导致了疯狂的意念。这一刻,他脑海里只有一个杀字,肾上腺素急剧飙升,大脑轰轰隆隆,意识全被淹没,整个人陷入疯魔。这使得他的灵魂穿刺完全失控,类似走火入魔,但威力不减反增。几乎每一个与他充满疯狂死气魔眼碰撞的匈奴人,瞬间就丧失意识,变成行尸走肉,就算不杀,多半也变成白痴。多刺一剑,反倒是送人上路。

    若大一个烽燧上,所有的喊杀声都被一个变调的疯狂嘶吼盖过。每一声吼,都有一个匈奴人应声喋血,杀戮之速,甚至敌人还来不及靠近。以至出现张放提着滴血的剑,追砍匈奴人的场景——直白点说,他是杀疯了。

    这种情况在古今战场上并不少见,不少浴血拼杀的将士,杀敌杀出状态时,都有这样的表现。这是潜能的激发,也是体力的透支。

    这一刻,张放真正成了个丧失理智的杀人机器。也正因如此,炸药包迟迟没有扔出——守护炸药包的青琰只听从他的命令,谁来都不好使。

    再凶悍的杀人机器,也只有一个,纵然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而匈奴人,已源源不断涌上敌台,烽燧岌岌可危。

    灵魂穿刺就是一把双刃剑,成就了一个战场修罗,同时也淹没了他的理智。

    “啊!”一个府卫被三四把不同兵器捅入身体,瞬间成了个血人。

    吭!韩重被一记重锤打飞,直接从敌台摔下,蜷伏不动,死活不知。

    凶悍的宗巴半身染血,瘫倚着垛墙,嘴里喃喃:“驼奴,我已经为你报仇了,还拉了一群伴,莫怨我……”

    阿里穆被好几个匈奴人追得满楼跑,不停冲着青琰大喊:“炸药包!炸药包!”

    林天赐此时也是发须蓬乱,满身溅血,一边拚命狂砍,一边声嘶力竭:“快!快弄醒他,再这样下去,他不疯也要累死……”

    韩骏、渠良、青琰齐唤:“公子——公子——”但在混乱一片的杀场,这样的呼唤毫无作用。

    “我来!”随着一声断喝,初六以足发射,连射三箭,两箭取敌,一箭射向张放……右肩。

    铮!利箭居然被剑格飞。这么短的距离,以强弓发射,竟被击飞,可见张放的潜能激发何等可怖。

    初六一咬牙,再射三箭,箭箭取张放手足。不过他的目的是以痛楚唤醒张放,未敢真个伤人,所以只开弓小半,顶多伤皮肉。

    铮铮铮!三箭再被击飞。但并非无效果,张放显然被激怒,停下追杀的脚步,眼睛瞪视初六——这一刻,初六仿佛回到六岁那年,放羊时遭遇风雪而迷路,被冻僵在河沟。身心从里到外尽寒冷麻痹,仿佛连血都凝固了。那是他有生以来,离死亡最近的一刻。

    现在,这种感觉又一次降临。

    就在初六行将栽倒的瞬间,一声怒吼,浑身束缚尽去。噗通!初六扔弓瘫坐,大汗淋漓,手扼咽喉,大口喘气,脸色灰败,好似溺水一般。

    初六绝没想到,“救”了他的人,竟然是沙鲁鲁!

    就在张放心神为初六及三支箭所吸引的一刹那,蓄势已久的沙鲁鲁短斧一转,挑飞林天赐手中弯刀,另一手里弯刀一转,刀柄敲在林天赐额头,将其砸倒——若不是知晓此人身份,沙鲁鲁用的就不是刀柄而是刀尖了。

    就在张放差点要杀掉初六时,沙鲁鲁刀斧俱到——仓促间回身横剑一挡,当!身体被震得踉跄,一脚踏空,从敌台打横摔下,砸进残破的营房。

    “公子!”青琰尖叫着扑过去,不顾灰土扬尘,将满身混和着血泥的张放拉出来。

    “啊……放、放手,你抓住我的伤口了。”

    青琰一呆,松手,定睛看去,正对上一双血色渐褪,恢复清明的眸子。

    “公子,你……你好了……”

    “咝,你再不放手,想好都难……”

    青琰慌忙松手,看到昔日丰神俊朗的公子,已变成一身血泥的泥人,眼泪不禁流出。

    “没时间哭了,把……把炸药包拿来。”

    这重重一摔,差点令张放五脏挪位,同时也终于让他恢复神智。感觉一恢复,顿觉四肢百骸,无处不痛,脑如针扎,眼前一阵阵发黑,连站起来都吃力。状态一解除,刚才还是金枪不倒,现在顿成松下微软了。

    张放微仰首,但见沙鲁鲁正被满头流血的林天赐死死抱住右腿,搞得这莫奚少当家用刀柄砸不方便,用刀尖刺又不甘心——活着的乌丹支离府丞,少说也能换几十匹良马吧。

    “公子,给。”青琰将炸药包塞入张放怀里,与鹿奴一起将他扶起,“公子,让我去吧。”

    张放一手挟住炸药包,一手抹去嘴角溢出的鲜血:“你不行……咳咳。”以剑做杖,一步步走上台阶。

    这其间有好几个匈奴人有机会向张放递刀子,但张放方才表现太震撼了,匈奴人根本没胆往前靠。

    张放就这样穿过激烈的斗场,如入无人之境来到沙鲁鲁面前。这会沙鲁鲁正低头对林天赐怒吼:“最后一次,再不松手,我宁可不要几十匹好马了!”

    一个孱弱沙哑的声音入耳:“那就要这个好不好?”

    沙鲁鲁猛抬头,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一个重物撞进他怀里。

    “拿好——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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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一章 【霹 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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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用不着你上了。”莫顿用马鞭一指烽燧,“莫奚人付出了代价,不过他们赢了。”

    在莫顿身后,以屈突为首,一字排开,共三列匈奴骑士。人数不多,只有不到五十骑,却着一色皮甲,佩刀盾,挎弓箭。有些马毡后还挂着殳、斧、短矛之类的副武器。

    这是莫顿的亲卫扈从,鞮汗部的精锐。如果沙鲁鲁溃败,屈突就会率这支精骑顶上。反正谁都能看出,烽燧守卫者已是强弩之末,这击破强敌的荣耀,必须属于鞮汗人,属于他莫顿的亲卫扈从。

    莫顿说这话时,语气萧索,毕竟攻下烽燧的,不是他的亲卫扈从。若不是听信巫师的预言,他本该让屈突率亲卫上的。

    屈突策马近前,望着骨都侯脸色,小心道:“莫奚人大多还挤在烽燧下,沙鲁鲁也还没能将人杀绝,不如让我……”

    “算了。”莫顿摇摇手指,“抓到汉家天子的外甥,带到郅支城,献给大单于,必得重赏。眼前这点好处,就留给莫奚人吧。”

    屈突应喏,随意抬头看了一眼,突然睁大眼睛:“那,那不是沙鲁鲁么……”

    莫顿心头一跳,抬头,果然看见烽燧垛口之上,沙鲁鲁怀里抱着个东西,侧对着他们。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一个令所有人惊掉下巴的举动——他紧紧抱着怀中之物,就像抱着最宠爱的侍妾。然后,身体倾斜、失衡,如同一截断木,从三丈高的烽燧直直栽下!

    烽燧墙下,人头攒动,挤满了等待攀爬的匈奴人。全像呆头鹅一样仰头,俱被沙鲁鲁的举动搞懵了。当沙鲁鲁从天而降时,匈奴人如蜂而聚,无数双手臂伸出,甚至有人用胸背去接。

    同一时刻,烽燧上的张放正与林天赐互相搀扶,声嘶力竭招呼部众,奋起余力退下敌台。

    “沙鲁鲁这混账,搞什么……”莫顿看得莫名其妙,脑海里不其然闪过那副牛骨的裂痕所示征兆。

    轰!

    突如其来的巨响,如同晴天霹雳,火光爆闪,浓烟冲天,沙尘飞扬、泥石俱下,草皮都为之震动,惊恐的叫声与牛马驼羊的嘶鸣混成一片。

    霹雳一响,莫顿就被胯下的战马掀翻坠地。扭伤了胳膊。他身后的精锐骑兵,也全乱成一团,咬牙切齿与自己的亲密伙伴战马较劲。好些人猝不及防被掀下马,还没来得及爬起又被乱蹄踩踏……

    “这……这是……”莫顿失魂落魄趴在地上,脑里一片混乱,茫然望着前方。

    透过蒙蒙尘雾,可以看到烽燧的西段垛墙出现一个大豁口,可以轻易翻墙而过,完全失去防御性能。此时匈奴人若发起进攻,可毫不费力攻陷烽燧。

    在垮塌的垛墙前,就有不下三四十匈奴人,但他们不是蜂拥而入,而是四散狂奔。

    鬼哭狼嚎,连滚带爬,抱头鼠窜、一败涂地……这就是上一刻还杀气腾腾的匈奴人的现状。

    屈突骑术甚佳,爆炸发生时,他的战马也是又蹦又跳,费九牛二虎之力才降伏。之后慌忙下马扶住骨都侯,望着眼前的惨状,眼睛发直:“沙鲁鲁不是说,这雷火,伤不了人么?”

    “呵呵呵呵。”莫顿吃力撑起,咬牙切齿,“伤不了人?说这话的人恐怕舌头都炸没了吧。”

    屈突望着那倒塌的垛墙,用力咽了一口唾沫:“骨都侯,我们,还要不要进攻?”

    这确实是个大好机会,只需一队骑兵,便可长驱直入,手到擒来。问题是……刚才那威力可怕的超级雷火,对方手里还有没有?

    远远望去,那“V”字形的巨大豁口,好似恶魔张开的大嘴。那倾倒的沙石形成的斜坡,好象伸出的舌头,周围参差不齐的断茬就像交错的尖牙……

    “先整军,看看再说。”莫顿望着前方呼号溃逃的莫奚人与卜骨须族人,再看看身后面如土色,毫无战意的鞮汗部众,只能这样说。

    激战至今,已经整整四天。卜骨须、沙鲁鲁两个当户,先后两度杀进烽燧,结果是活人进去,尸体出来。下回若是自己杀进去,会不会……想到这里,这位纵横北鞮汗山,凶狠暴戾的骨都侯,没由来心头一阵发悚。

    与匈奴人相比,张放这边倒是早有心理准备。饶是如此,当剧烈的爆炸声响起,除了张放倚剑靠墙,勉强站稳,所有人都被震倒,双耳失聪达十数息之久。

    爆炸刚歇,周遭还是尘雾弥漫,张放就掏出软布耳塞,张口大呼:“人都齐没有,报名号!”

    “林……咳咳,林天赐在此。”

    “初六在……啊嚏!”

    “韩骏……韩重……还好……”

    “宗巴……没死。”

    “阿里穆活着。”

    “渠良呢?”

    “六叔还有气,但说不了话。”回应的是青琰。

    至于李忍、鹿奴,距离爆炸现场最远,旁人无事,他们自然也无事。

    每一个回应的声音都很虚弱,而现场充斥着被炸伤或压在土石下的匈奴人的哀号,不支楞耳朵都听不清楚。

    “太吵了,谁还有力气,让这些人安静。”

    这令人头皮发麻的话,出自张放。不是因为修罗附体,而是他必须要这样做。

    “咳咳,我、我来吧。”

    看到说话的这个人,包括张放在内的所有人无不为之错愕。居然是前日因惧匈奴人报复而甘当缩头乌龟的阿里穆!

    阿里穆拎着一把弯刀,一拐一拐步出,冲张放苦笑:“都到这个份上了,匈奴人若杀进来,谁也不会放过……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干。”

    阳光透过尘雾,淡淡照着那个举刀的身影,每一刀戳下,那戛然而止的惨号声,都令里许之外的匈奴人心腔一麻。以往若有人敢当面屠戮他们的亲人兄弟,匈奴人早就化身恶狼扑过来了。但这一次,没人敢动。

    只因对手以这样酷烈的方式向他们发出浓浓地蔑视:你们只管来,老子管杀不管埋!

    莫顿的眼睛眯成细线,有针芒在闪烁,手里的马鞭被捏得咯咯直响。几度欲从齿缝里蹦出格杀令,但看看身后畏缩的部众,他不能;看到烽燧下血肉模糊的尸体,他不敢。

    “包、围、他、们!让他们饿死!渴死!”莫顿一字一顿,几乎是磨着牙说出这句话。

    话音刚落,远处一骑如风,从西面狂奔而来:“骨都侯,不、不好了……”

    还没听到何事不好,莫顿心头猛地一沉,一种强烈的不祥预感涌上心头……

    “匈奴人逃了!匈奴人逃了!”当阿里穆第七次举刀时,惊喜看到对面的匈奴人如同草原上受惊吓的麋鹿群,四下奔逃,连毡帐大车都来不及收拾,甚至连视若生命的牛羊马驼都弃而不顾。

    “哈哈哈哈!匈奴人逃了!”阿里穆张臂狂笑,怎都止不住。

    看到这一幕,烽燧里所有幸存者全像被掏空的麻袋,一下瘫倒。匈奴人为何溃逃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活下来了。

    “看……看那边!”眼神最好的初六,突然像打了鸡血一样跳起来,指着西面狂叫。

    远处出现大片烟尘,隐见重重骑影,最醒目的,是一面面若隐若现的各色旗帜。

    “那是汉军旗帜!是交河壁的汉军!”

    援兵!大汉的援兵!

    张放仰天喷出一口腥咸的气息。他长长的睫毛凝固着暗红色的血块,以至于这天空望去,竟也变成血色的了。然后,天空旋转、扭曲,形成一团诡异的血色漩涡。一切都在旋转,一切都已颠倒,一切都在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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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二章 【牛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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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苏醒时,下意识先看自己手臂长短与服饰,手臂没有变化,但衣服变了。当然不是变成现代装,而是缠绕着白色的布条,像个粽子,或者说,木乃伊。

    “还好,没有再穿越一回,老天玩人还是有分寸的。”张放心里咕哝。当然,他没惊慌,因为束缚他的,不是绳索,而是绷带。感受了一下,发觉绷带绑得很熨贴,既不过于紧绷,也不太影响行动,无论是青琰还是鹿奴都没这么老到的手法。

    身不动眼珠动,上下一转,可以看出身处之所不是毡帐,而是木结构的房屋。这明显不可能是荒野,难道……嗯,想起来了,昏迷之前,看到了援兵……这大概是军营吧,为自己包扎伤口的,多半是军中大夫。

    张放先感受一下身体,内脏没事,骨头也没断,手脚、前胸、后背都有火辣辣的痛感。比较难受的是咽喉,好似塞了把火碳般难受。不过还好,都是皮肉之伤,总体说来只算轻伤。

    “青琰,水……”喉咙的难受令张放大声呼喊,但他随即发现一件可怕的事——他居然发不出声音了。

    “咯咯……水……咯……水……他娘的!”张放憋得脸红脖子粗,但除了能发出咯咯之声外,那“水”字发音变成“丝丝”的吐气,别说旁人,连自己都听不清。急怒之下,爆了粗口。但是,这句粗口,同样听不清。

    难不成,哑了?莫慌,冷静,先梳理一下情况。

    首先,自己活着,这很好;其次,五肢俱在,应当感谢老天。在此基础上,就算真哑了,也是莫大的幸运——至少比起一直并肩战斗,却没能等到最后的府卫们,够幸运了。

    喉咙无法发声,应当是声带受损。张放记起来了,当他陷入疯魔时,嘶吼如兽。就算是正常情况下这么声嘶力竭,也会对声带造成不小的损害,何况他还在变声期。

    好吧,但愿只是声带水肿出血,好转以后,可别变成破锣嗓才好。

    张放是医者,对人体有比普通人更多的知识,会理性分析,倒不会过于惊慌失措。

    不过,纵使是医者,他也很难解释当时自己为什么会变得完全丧会理智,如此颠狂。

    忆起当时的情况,张放仍有不寒而粟之感。不过说实话,彼时他的记忆很模糊。从某种程度上说,他的情况与被他控制的匈奴人一样,都是大脑一片空白,身不由己。区别在于一个凭本能挥刃,一个完全被驭使受戮。

    是灵魂沦陷了?不,张放更愿意归结为是血腥与杀戮,激发了人的毁灭天性。再加上他的情况又比较特殊,最终演变成理智被杀意所蒙蔽。不过,这次失控,也不全是坏事,等于给他提了个醒,灵魂穿刺是把双刃剑。善加运用,威力无穷,失之掌控,必受反噬。

    有点“吸星大法”的节奏啊!

    张放虽然说不出囫囵话,但能发出声音,而且身体一动,硬榻就发出嘎嘎声,惊动了屋外守候的人。

    吱呀一声,木门推开,走进一人,看到张放睁眼扭头,惊喜大呼:“公子,你醒了!太好了,我告诉邓叔、六叔、阿舍和幺郎去……”

    张放吃力抬起手,嘴里啊啊数声,青琰已以比进来时还快的速度冲出去了。

    “想喝口水而已,就这么难。”张放深深一叹,无奈放下手臂。

    门外,已响起急匆匆踏楼板的脚步声……

    ……

    张放的身体,好转得比任何人预料的都快,不过四五天,身体各处伤口就开始发痒,这是伤口愈合的前奏。起初一两天,他的精神还比较萎靡,清醒时候不多,大多数时间都在昏睡。从第三天开始,精神一日旺似一日,而身体的愈合也在加快。以至每天为他换药洗伤口的医工颇感惊讶,这种情况,以往只在那些身强体壮,血气旺盛的军卒身上看到过。只是,这少年公子的身子骨并不强壮啊,更别提他还气血两亏。

    而接下来更让医工吃惊的是,这少年公子竟不时加以指点,比如包扎伤口的布带要煮沸,包扎时尽量不要用手触及布带与伤口接触面,不同部位的包扎方式还可以这样、或这样,如此可最大限度维持伤者基本肢体活动及舒适感……

    最令医工惊叹的是,人家不光说应当这样做,更能说出为什么要这样做。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不由人不服。

    医工由衷赞叹:“公子若悬壶,必是良医。”医工并不知晓张放的身份,否则决不敢说这样的话。

    哦,这时的张放,已经能够说话了。

    正如他所判断那样,他是声带受损。经过几天休养,出血停止,水肿吸收,渐渐能发声了。当然,还不能说话太多。不过,刚一开口,连自己都吓一跳——原本的公鸭嗓已变了,变得低沉、略带沙哑,却并不难听,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这种腔调,放在现代,会被认为是一种带磁性与沧桑感的男中音,对女性有额外杀伤力加成。

    因为用嗓过度,造成声带受损,反而因祸得福,得到一副辩识度很高的独特嗓音的现代歌手不少。所以这种情况无论在医学上,还是现实中,都是存在的。只是,这种嗓音与张放阳光俊朗的外貌,还真不太相符。倒是对他的治疗性催眠,有额外加成。

    治疗性催眠与强制催眠(灵魂穿刺)并不是一回事,前者医人,后者伤人,前者需要循循善诱,而后者则简单粗暴。无论前世今生,张放都没忘记自己的本职是心理医生。而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心理治疗,都应有用武之地。

    在张放休养期间,林天赐、邓展、青琰、韩氏兄弟等人,都从各个角度向他报告了事情始末。

    援兵的确是大汉交河壁的屯军,带队的不光有戊已校尉郭习,还有西域都护府的副校尉。结果汉军还没杀到,匈奴人就跑得没影了。

    “据一个被俘的莫顿扈从交待,当时莫顿曾下令围困我们,若汉军不至,我们纵不被刀兵所杀,也会饥渴而死。”林天赐重重道,“所以,是交河壁汉军救了我们。求援这一步棋,走对了。”

    “不,应当说是都护府副校尉陈公救了我们。”邓展语气充满后怕,“若无陈公力证公子身份,说服郭校尉,并亲率卫队出击解救……后果,邓展不敢设想。”

    救人于水火,解困于危难,这恩惠够大的。

    张放点点头:“陈公名讳是什么?我要前往致谢。”

    邓展正要开口,屋外蓦然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大汉使节、西域都护府副校尉,陈汤陈子公,拜会富平侯世子。”

    张放腾地一下坐起,双睛瞪圆:谁?陈汤?!我没听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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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三章 【渊 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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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汤!会是历史上那个牛人陈汤么?

    有可能!西汉、西域、都护府、陈汤,再加上郅支单于,这几个关键词凑到一起,答案呼之欲出。

    张放对西汉历史了解泛泛,但对这个曾发出历史最强音的传奇人物,却是如雷贯耳。你可以不熟悉他的名字,但不可能没听过那句千古名言。万万没想到啊,居然是他救了自己。

    这样的人物,不应半卧会见。

    “邓展出迎接待,阿舍,幺郎,替我更衣——选最好的一件衣服。”

    张放休养的地方,是交河壁河西牧场靠近山林的一座木楼。附近象这样的建筑还有很多,原是交河壁屯军军官及车师王公贵族的避暑地。张放一行伤者俱被安置此处,显然很得戊已校尉重视。

    就在木楼的外间,权充正堂,衣帻整齐的张放见到了陈汤。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这时他们恐怕谁也不会想到,在往后的日子里,他们将要并肩面对无数风雨,也将迎来眩目彩虹。

    在张放对面案几后坐着的中年人,年纪大约三十到四十之间,头发帻巾很整齐,发际线较后,似有点早秃。他的额头很饱满,脸的轮廓狭长,这使得他看上去头有点大。这样一个人,样貌、身量都很普通,属于那种丢到人堆里找不出的类型。浑身上下,找不出半点军人气息,倒是像个教书匠。

    在对话的时候,他的目光温润柔和,脸上始终洋溢着微笑,情绪饱满,很能感染人。

    这就是陈汤。

    看着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甚至可以说长得有点“残”的中年男子,张放多少有些错愕。少顷,倏地一笑,释然了。历史名人,大抵如此吧,俊得一塌糊涂,抑或丑得人神共愤的,终究是少数。

    二人各跪坐于短案后,合袖见礼。

    礼毕,张放先再三道谢,感谢陈汤援手之德,相救之恩。

    陈汤再三辞谢,先代追击匈奴未归的郭习向张放告罪,并说拖到现在才来探望,一是军务缠身,二是听闻张放喉舌受伤,不能出声,故而推迟探访时间。

    一番应有之仪过后,陈汤抚须笑道:“公子果然是人中龙凤,三分似富平侯,七分似敬武公主,宋玉复生,不过如此。”

    张放亦笑:“陈君不会是因在下肖似翁母,方信出自富平侯府,故此施以援手的吧?”

    陈汤微微一笑,心里挑起大拇指,这位少君侯好生机敏,竟能随口顺着自己的夸赞,轻巧抛出他的问题。遂笑道:“想必贵属已将当日情形相告,公子方有此疑。”

    张放坦然道:“在下很是好奇,陈君是凭什么如此肯定被困烽燧的便是张放,更甘冒风险,亲自率军解围。”

    “说来也简单。”陈汤步出短案,来到张放面前,面对面端坐,从怀兜取出一物,双手捧着,奉还张放,“便因此物。”

    张放接过定睛一看——半掌大小,圆润莹白,正是自己随身所带的那枚玉玦。

    “陈君识得此物?”

    “当日缪侯兴定公召汤与会时,曾在兴定公腰间看到此物,故而识得。”

    兴定公是谁?张放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称呼。但陈汤短短一句话,透露了大量可供分析的信息。首先,这枚玉玦是家传之物,所以“缪侯”应当是指张放的祖辈(因为“缪侯”是谥号,所以不可能是张放的父亲)。其次,从陈汤的年纪上看,也不可能与张氏高祖辈有交集,顶多就是张放的爷爷辈。所以他口中的“兴定公”,十有八、九就是张放的祖父第三代富平侯张勃的字。

    陈汤与富平侯世家有交集?这倒是新鲜,正要细问,没想到陈汤语出惊人。

    “陈汤此次援手,不求公子感恩,只为富平后人报恩,以赎汤之罪之万一。”

    “报恩?赎……罪?”张放吃惊不小,若说老缪侯对陈汤有恩,那倒说得过去,可这赎罪又是怎么一回事?

    陈汤注意到张放的讶异表情,眉毛一挑:“公子不知?”

    “呃,确实不知。”张放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知晓这事,但又没法糊弄过去,只能是先承认,再见机行事。

    陈汤抚须点头:“也是,这是初元二年之事,彼时公子尚幼,此事又关乎缪侯声誉,君侯未曾提及,亦属应当。”

    原来我不知道算是正常啊,张放暗松了口气,摆出一付洗耳恭听之状。

    陈汤欲言又止,长叹一口气,告了个罪,转身回到案几后。在这过程中,他似乎调整好了心态,再次面对张放时,已经平静下来。然后,开始述说。而故事,却是从十年前的初元二年(前47年)开始。

    初元二年二月,陇西曾发生一次大地震,毁坏城郭、房屋,死者众多。三月,刚刚即位两年,对关乎国运的天象特别敏感的元帝,除了下诏免除地震灾区百姓租赋,还要求群臣推举茂才异等、直言极谏之士,以纠己失。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富平侯张勃向元帝推举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陈汤。而陈汤当时任职为太官献食丞,一个掌管祭祀饮食的小官。这就是陈汤先前说到的报恩。至于一个斗食小吏陈汤是如何得到堂堂富平侯担保举荐的,他没细说。不过以张放接触这段时间看,陈汤说话专注而热情,极富感染力。这样的人,很容易博取他人信任,想必当年他的祖父便是因此而赏识吧。

    这本是一件好事,如果事情顺利发展,或可成就一段慧眼识英才的佳话。可惜,就在张勃去世其间,陈汤也出了事。他因为父死而不奔丧,被司隶校尉诸葛丰弹劾。元帝大怒,下旨将陈汤禠官下狱,而举荐人张勃也受牵连,被削爵二百户。

    恰在此其间,张勃新丧。大汉侯爵死后,按常例是要封谥号的,而张勃的谥号就是“缪侯”。

    “缪”是什么意思?那就要看你想怎么解读了。有好的意思,如未雨绸缪,缪巧;也有不好的意思,如纰缪,也就是出错的意思。此前大汉也有那么几个曾犯错的侯爵谥此号,这对富平侯世家,是一个不小的耻辱。

    追本溯源,陈汤就是始作俑者,在富平侯府最不受欢迎人员名单上,他名列第一。也是因此之故,他在面对张放时,愧疚满满。却不知这位“富平少侯”压根就不知道这些陈年掌故,更不知这其中的许多弯弯绕绕。

    这就是陈汤所称“报恩”与“赎罪”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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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四章 【渊 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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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陈汤后来又是怎样脱离牢狱之灾,并且出任西域都护府副校尉这样的要职的呢?

    张放刚要动问,陈汤却话锋一转,回到那枚玉玦上来:“公子既得君侯传此宝玉,想必对此玉之渊源早已明了。”

    我哪知道,就等你说呢……张放含笑点头,一脸明了的表情。

    陈汤已陷入追忆,只是随口问一句而已,打死他都想不到,张放这个宝玉传承者,对此玉的来历,还不如他这个外人了解。

    “当年汤与兴定公初会,见堂堂富平侯竟将一块普通玉玦珍而重之随身佩带,大为诧异。兴定公因笑称,此玉为高祖所遗。当年张氏高祖故去,身后只遗五百金,玉器只得一件,便是此物。后子孺公虽身居三公高位,美玉无数,却只佩此玉,意缅怀先人,并引以自省。自此张氏历代家主,皆佩此玉,并以玉上之纹饰做为家徽。”

    原来这块玉玦居然是张氏先祖,曾任武帝朝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张汤遗物。张汤被诬自杀后,全部家产不过五百金,最值钱的就是这块玉。张汤之子、张氏中兴的奠基人、第一代富平侯张安世,为缅怀先人,并时刻警醒,便将此玉定为传家之宝,唯家主方能佩带。或许是张放太受宠爱的缘故,当代富平侯张临还没死,宝玉就传给了其子张放。

    张放这下总算明白,为何一块谈不上珍品的玉玦,竟会出现在一位未来的侯爵身上,并且还能做为自证身份的信物,原来真是家传的“宝物”——对富平张氏而言,这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张放感概不已,张氏因陈汤之故,蒙受耻辱,更坐削爵禄,多半恨死陈汤,断绝来往。但没想到也正因有此恩怨,才令陈汤有缘识得宝玉,并在十年之后,反过来救了张氏后人。当真是一饮一啄,果报不爽啊。

    “汤之出身,犹不及张氏高祖。少时家贫,以借贷度日,学成之后,入京游宦,谋得一斗食小吏。后蒙兴定公高看,举荐茂才,又迭逢巨变,身陷囹圄。幸得大赦,又有挚友提携,方能至此。”

    陈汤并不是个轻易向初识者倾倒过往经历的人,或许是见过故人之后,心情激荡;或许是因为张放的精神感染力强大,不自觉受到影响。不过,有些心底的秘密,却是绝不会向他人倾诉。比如说,他为何不奔父丧,以至引起轩然大波,既令自己身陷囹圄,又连累了恩主。

    不过,陈汤不说,张放从方才他的自述中,也能猜到几分。贫寒的出身,拮据的生活,总不免引起家庭各种矛盾,如果再摊上一个刚硬的父亲,扛上一个不服软的儿子,矛盾就会激化,并越来越深,或许半生都难以化解……

    这种情况,在张放前世的职业生涯中碰到着实太多了,多到可以见微知著,听了个开头,就能猜得八、九不离十。

    陈汤感概一番,目光停留在张放手里的玉玦上,悠悠一叹:“汤,亦想在西域得到这样一块玉,留传后人。”

    这是话里有话啊,张放的眼睛慢慢亮起来,果然不愧是陈汤。人首先得有志,才能做事;有多大的志向,才能做多大的事。陈汤这句话,是在含蓄表达要以张汤为榜样,立志做出一番事业,博取封侯,拥有专属家徽,流传于后世。

    “陈公有此志,必可心想事成。”张放含蓄一笑。

    不知怎地,看着张放的笑容,陈汤竟觉有几分神秘。

    奇怪,自己怎会生出这样的感觉?告辞出门之后,陈汤想了一会,不得要领,不由自失一笑,摇摇头,径直去了。

    ……

    张放身体刚恢复,不顾众人劝阻,决意主持东庚烽燧之役战殁者祭奠礼。

    这一役,战前共有十八人,战后只剩十二人:张放、李忍、林天赐、初六、青琰、鹿奴、渠良、韩骏、韩重、宗巴、阿里穆,再加上一个幸运的府卫。不过,活下来的人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除了两个女孩,无一不带伤,象张放一样重伤不省人事的,就有好几个,其中好些人还落下了伤残。

    张放的情况算是特殊,他只是精神消耗过巨,身体受的不过轻伤。同样昏迷了好几天的李忍,据主治医工言道,内腑受到重创,就算能活下来,也无法恢复到从前,而且寿元折减,怕难终老。

    其余如宗巴瞎了一只眼、林天赐断了两根手指、韩重伤了内腑、唯一幸存的府卫被砍了一条手臂……几乎每一个人,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战死的六个府卫的尸体都找了回来,火化之后,装在六个檀木盒里,准备将来送回富平侯府。

    祭拜之日,晴朗了很长时间的交河竟下起小雨,仿佛老天都感染了那股情绪。

    除了伤重难起的李忍,其余幸存者俱到场,为并肩而战的战友送行。

    陈汤原本也要出席,但临时有紧要军务,只能派随行的都护府丞代替出席。

    张放对此倒是能理解,陈汤出席,无非也只是因与他有故旧之谊,有事不克前来,也在情理之中。

    林天赐的消息似乎更灵通:“陈君未至,多半是迎接郭校尉凯旋大军去了。”

    张放剑眉一扬,眼睛眯起:“郭习回来了?不知有没有抓住莫顿。”

    “我劝你别抱太大希望。”林天赐摇摇头,“汉军出击仓促,未及召诸国城邦相助,人马并不占优势,能驱逐匈奴人就不错了,其它的最好别多想。”

    望着祭台上的六块灵牌,张放不似笑地一笑:“没事,郭习若是办不到,我们接着干。”

    林天赐深深望一眼这个迷一样的少年,由衷道:“我相信,当日公子曾有言‘激怒的敌人不会放过任何人,而害怕的敌人,必将跪求我们放过’——你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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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五章 【震 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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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张放祭奠英灵时,三十里外,一支旄旗飞扬,健马奔腾的军队冒着细雨,快速行军。

    这明显是一支凯旋的军队,不光是因为他们士气昂扬,更因为军队中间那长长的车队、大量缴获的牛羊及被绳索串连在一起的俘虏队伍。

    军队最前头,疾风细雨中猎猎劲吹的赤色大旗下,是头顶铁盔,身披沉重犀甲的郭习。与欢欣鼓舞的军士不同,郭习的脸上并不见多少喜色,反而带着几分凝重。一双细长的眸子,不时掠过若有所思的神情。

    前方一阵蹄声传来,开路骑卒飞驰回报:“禀校尉,都护府副校尉在前方相迎。”

    郭习浓眉舒展,挥手加了一鞭:“岂敢令子公久候,走,迎上去。”

    身后十余扈从亦快马加鞭,一行飞驰而去。

    驰不出五里,远远传来陈汤爽朗笑声:“恭贺能之击破匈奴,再建奇功。”

    郭习双手放开辔头,连连拱手,满面感激:“郭习于前方立功,却让子公兄为我守护后院,习着实愧煞。”

    陈汤微笑:“能之何出此言,你我不过各司其职而已。何况交河壁亦属都护府辖下,能之立功,都护府又岂会少得了?倒是汤安坐交河,未尝出半点力,却沾了能之之功,愧煞的是汤才对。”

    郭习大笑:“好一个子公,这么一说,你好象还真是占了大便宜……”

    陈汤固然可以率随行扈从杀奔二百里为张放解围,但随后的召集城邦诸国,追击匈奴,却只能由郭习来。这并不是说陈汤不够格,恰恰相反,陈汤才是最有资格代表都护府行使号令诸国的人。只不过,陈汤才刚刚到任,今次还是他代表都护府首度出巡交河壁,无论是交河壁守军,还是车师、蒲类、且弥等城邦君长都不熟。

    打仗最忌讳的就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眼下陈汤不光不知兵,甚至连助战的属国君长都不识,又岂敢擅自揽权博功?所以,让郭习带兵出击,陈汤为他看守大本营,才是最好的双赢选择。

    陈汤在出迎前,已得到捷报,大概知道过程,追击还算顺利。车师前、后部,以及蒲类前、后部都出动兵马围追堵截。莫顿被杀得如丧家之犬,一路狂逃,沿途丢下各类旄旗车帐,牛马驼羊,然后是奴隶,再到部众,最后只带着不足百人逃过蒲类泽,不知所踪。

    这一仗,可谓大获全胜。但陈汤敏锐发现,本应踌躇满志的郭习,却带着一丝隐忧。正想动问,不想郭习却先开口:“那位富平侯世子……当真是以十八人力拒莫顿五百余众,守御四日,更先后击杀两个当户及近百匈奴人……子公,你刚从长安来,可曾见过这样贵公子?”

    陈汤也惊奇地扬起眉毛,对张放的御敌经过,因为刚被救出那会,几乎个个伤病卧床,他也不好打听。其后他在拜会张放时,也曾有动问。而张放只给他一句话“待郭校尉回返自知”。

    陈汤初时还不太明白,这位富平少侯又要玩什么神秘感?此时当真听到这个答案,陈汤也与郭习一样,难以置信。这时他才明白张放为何说那句话,只因就算张放当时据实以告,他断然不会相信。

    自己说会让人误会你是吹牛,最好还是通过他人之口,说出事实真相。

    “他是怎样做到的?”陈汤实在想不明白,这实力太悬殊了。就算那莫顿是军事白痴,一拥而上总会吧?几十倍力量,怎么会被打成这样?

    “雷火。”郭习先说了两个字,顿了一顿,又说了两个字,“霹雳。”

    陈汤莫名其妙,下意识抬头望天:“这般小雨,不会降雷吧?你们归程途中遭遇霹雳了?”

    郭习无语,半晌才有气无力道:“我可不敢挨上一记霹雳——那莫顿之败,就败在我们这位小郎君的霹雳手段上。”

    陈汤惊奇不已:“此话怎讲?”

    郭习眯着眼,有莫名意味在流动,一字一顿:“张公子手里,有前所未闻之军械利器!”

    大胜归来的驻屯军,受到留守军卒及家属们夹道欢迎。牛马入圈,辎车入库,兵甲入藏,俘虏入监……一派忙碌,人人脸上喜气洋溢。汉军作战胜利,战利品循例可截留一部分,而对西域屯田军更优渥,允许截留的比例远超汉境驻军。今次收获如此之丰,怎不令人喜开颜?

    在屯卒及家眷们欢天喜地盘点收获时,交河壁两位最高首脑,正满面肃容端坐于议事堂,提审俘虏。

    堂下伏跪的匈奴人恭谨地有问必答,译者越来越惊奇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厅堂。

    同样是听审,同样的严肃,两位校尉的表情却各有不同。

    郭习在归途中早已提审过众多俘虏,对情况掌握得也差不多了。此番重审,多半是为了让陈汤了解情况。既便如此,再次重闻,心中的困惑非但没减少,反而越发浓郁。因此,他的眉头是越皱越紧,眉心拧成了个疙瘩,那表情像是便秘。

    而陈汤则相反,越听眉毛扬得越高,眼神闪烁不定,充满惊奇。

    雷火、霹雳,原来不是指天时,而是巧夺天工的人造利器。不需想像,光是看到匈奴人说起雷火霹雳时脸上的恐惧表情,就能明白,为何那位公子能以区区十余人,硬是守住烽燧四天,并创造了三度击退匈奴人,击杀两个当户及近百匈奴的惊人战绩。

    陈汤刚从长安赴西域任职,他可以肯定,大汉朝武库从没有过这样的奇异武器。现在他算明白了,为何会感觉这位富平少侯有几分神秘感,原来如此。

    陈汤也好,郭习也罢,都是第一时间就明白这件事的重大意义。

    在提审了七个匈奴人,听完差不多的叙述之后,陈汤推案而起:“能之,看来你我都要去拜会一下这位富平侯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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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六章 【拜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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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陈、郭二校尉前来拜会。”

    韩骏叉手站在门槛禀报时,张放正在看书。书是木简,字是汉隶,书名《西域都护府志》。

    张放在休养期间,就想找本书来看,目的有二:一是看看自己能不能认字;二是看自己能否流畅。不过这年头,书……或者说是木简绝对是稀缺资源,找金子容易,找本书千难万难。

    若大的交河壁,一本像样的书都没有,只有公文条例,这些东西当然不能随便给人看。直到找了陈汤,他正好随身带了几卷《西域都护府志》,便借了一卷给张放看。

    《西域都护府志》是五凤三年(前55年),由首任西域都护府都护郑吉命人撰写。主要记述在西域发生的大小事件,风情民俗,山川地理及施政条令。其目的是为继任者提供一个可资参考的资料,是历任都护不可不看的重要资料。而每一任都护不光是读者,也是作者,不断为《府志》充实新的内容。

    陈汤上任伊始,处理军政事务之余,随身携带《府志》,手不释卷。而他给张放的这一卷,正好不涉及山川地理及施政条令等敏感内容的西域掌故。

    这一卷书其实内容并不多,张放数过,不过寥寥千余字。放在现代,千把字的内容,不用两分钟就看完了,而张放足足看了三天。且不说古人文字不加点逗断句,令看惯了现代标点断句的今人看得无比辛苦,光是那高度浓缩的文言文,就够烧脑的了。

    张放看得懂繁体字,古文底子也还行,这样一字一琢磨,一句一推敲,逐字逐句看下来,三天能看明白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听到韩骏的声音,一旁侍奉的青琰低声咕哝:“不会是来索书的吧?这人也忒小气。”

    张放微微一笑,放下手里书卷:“若是他一人前来,或许真是取书,但与郭校尉同来,必是为寻求释疑解惑的。走,一起出迎。”

    刚走到阶前,陈汤与郭习已联袂而至。望见张放出迎,齐齐立定,合袖为礼。

    陈汤与郭习,都是比二千石的高官,但在张放这位未来的富平侯面前,却是半点不敢托大。郭习常年驻守边塞,或许对长安朝局缺乏了解,那陈汤可是刚从长安来,对有特殊情结的富平侯府情况非常了解。

    从第三代富平侯张勃开始,张氏就是一脉单传,如今在位的富平侯张临,只有一个儿子,那就是眼前这位翩翩少年。也就是说,下一代富平侯,毫无悬念就是他了,试问他们又如何敢失礼?

    这并不是郭习第一次见到张放,不过上回初见时,看到的是一个浑身血泥,面目难辩的血战余生者,自然看不出什么。此时乍见,惊叹之余,心下感概,若当日是这少年亲自前来求援,哪怕没有任何凭信,他怕是也会出兵吧——人家这张脸,就是最好的凭信啊。只是大错已铸成,为今之计,只能寄希望于这位世子真如陈汤所言,有容人雅量了。

    郭习合袖行礼,顿首道:“习前番不知公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公子恕罪。”

    张放笑了,郭习这话还真有技术含量啊。表面上似是寻常客套话,实则既有含蓄的请罪,保全面子,又有投石问路的意思。也不知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还是陈汤给他的提点。

    张放的回应,只有深深一鞠:“二位校尉之大恩不敢言谢,放铭记五内,他日必有厚报。”张放这话也有技巧,如果是针对郭习说的,难免会让对方产生歧意,以为说的是反话,但连陈汤一块说进去,那就不一样了。因为陈汤是实打实的救命恩人,这话完全可以从字面上理解就对了。

    郭习悬着的心总算放下,这位富平侯世子果然与五陵少年不一样。想想也是,一个敢带十几个扈从出塞,奔袭千里,追杀胡奴的人物,胸襟气度,岂会等闲?

    当下三人相对施礼,然后韩氏兄弟引导,张放在前,陈、郭在后,步入木楼前堂就坐。

    陈汤是通过审讯匈奴俘虏,才明白张放出塞的真正原因,击节赞叹之余,也不免以略带责怪的口吻道:“且不说公子远离长安,离家千里,令君侯、公主担忧,就算要解救汉民,也可求助于军队啊。据汤所知,鸡鹿塞校尉窦严,乃章武侯之后,素与富平侯友善,大可求助之,想必不会推辞。如此,也不至于身陷险地……”

    张放眨眨眼,章武侯是谁,老实说,他还真不知道。如果真如陈汤所说,两家交情瓷实的话,在出鸡鹿塞时,他还真会前往求助。可惜,他是张放,但不是“张放”,三代富平侯积累的人脉,相当于一座金山,他却没法挖上一撅头……

    张放只能叹气:“唉,放此次离家,个中情由,实在是一言难尽。若前往拜会窦君,别说出不了塞,怕是要被立刻‘解送’回京啊。”

    陈、郭二位都是一副恍然、了然的表情,不再深究这个问题了。侯门深似海,个中内情还真不是他们这些外人能置喙的。

    陈汤与张放算是蛮熟了,远有上一代的渊源,近有前段时日的搭救,加上张放对这位牛人又极上心,态度热忱。双方由客套到聊天,由《西域都护府志》聊到西域风土人情,越谈越投机。

    当然,张放也绝不会忽略郭习,不时向他询问西域局势及诸国情况。

    郭习越谈越惊讶,这位张公子对西域情况并不陌生,甚至在某方面了解得比他还深。有些东西他都不知道,少年随口道来,条理清楚,宛若亲睹,不由人不信。

    不过,惊讶归惊讶,郭习心里有事,始终心不在焉,最后终于抓到一个空子,颇含深意道:“据匈奴人所言,公子破敌之法,乃引天雷攻之。不知然否?”

    张放哈哈笑道:“放知郭君必有此问,嗯,想必陈君也存疑虑。放对此早有准备……青琰,把匣子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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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七章 【再 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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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匣子打开,内中端端正正摆放着一枚雷炮。

    东庚烽燧血战,张放耗尽了最后一点原料,不过,来到交河壁后,张放立即交待邓展、青琰及韩氏兄弟,秘密补充原料。张放购买原料时,可不会傻到只买三种,而是大量混杂了许多无关的东西。除了参与制做雷炮的青琰之外,就算是邓展、韩氏兄弟这样的经手人,都不知道雷炮的真正成分构成。

    此事无关信任与否,而是有些东西,越是不知,越不用担责。这对他们的安全,以及火药的配方,都好。

    若是换一个地方,张放未必如此上心购进原料。毕竟在中国境内,产硝石与硫磺的地方不多,小量购进可以,大量的话都没处买去。不过,谁让他来到交河了呢。

    交河在哪?就在后世的吐鲁番。一说起吐鲁番,首先想到的是什么?葡萄!瓜果!火焰山!

    火焰山就是一座死火山,这里原本就是中国最大的硫磺与硝石产地之一,最不缺的,就是这两样。

    张放几乎是立刻就做出决定,今后一定要在这里设立个店铺,专门采购硫磺、硝石。所以这次采购,不光是补充原料,更是与本地卖家建立联系,为将来合作打好基础。

    当然,这种层面的商贾往来,张放无需亲自下场,由邓展出面刚刚好。

    匣子里摆放的是张放刚刚制做完成的一枚雷炮,因为是交给两位校尉检测的,所以还特意给雷炮刷上一层红漆,看上去十足像一枚特大炮仗。

    “这是……”陈汤拿在手里,半天看不明白。

    “这就是匈奴人口中的‘雷火’!”

    “啊!”郭习刚伸手想拿过来瞅个仔细,冷不妨听张放来这么一句,顿时如触火碳般缩回手。旋即自知失态,老脸一红,神情讪讪。也不怪他有这反应,实在是匈奴人恐惧的情绪,对他造成相当的影响。鬼神天命之说,不光在西域胡地泛滥,既便在大汉中原,同样也是大行其道。

    张放向青琰颔首示意。后者会意,提裙趋步上前,俯首伸手:“还是由小婢为二位校尉演示吧。”

    张放振衣而起,肃手道:“木楼后面的山坡有一块空地,正合适演示。二位请随我来。”

    四人一行在前,十余扈从在后,翻过一道山坎,果然看见一片平缓的坡地。

    张放以保密为由,要求全部扈从在山坡后等待,只允许陈、郭二人同去。

    张放三人立于坡上,但见青琰纤手一扬,一道红影划过,轰地巨响,声震山谷,回音不绝。

    饶是陈汤、郭习事先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仍然被这前所未闻的轰鸣震撼到,失神数息,连青琰上前施礼告罪都视而不见。

    张放也没出声,只是轻轻摆手,示意青琰退到一边,安静无言,静待两位校尉慢慢消化。

    又过数息,陈汤回过神来,踏前一步,执住张放手腕,眼角扯起,神情激动:“此物……是何人所造?”

    张放笑而不语,青琰忍不住插口:“那还用说,当然是公子的发明。它叫‘雷炮’。”

    雷炮?陈汤点点头,又摇摇头,奇道:“声如雷,响如鼓,叫‘雷鼓’岂不是好?为何叫‘雷炮’?这‘炮’又做何解?”

    雷鼓?张放无语,这名也太奇葩了吧。孰不知在时人理念里,这“雷炮”之名才奇葩。因为在汉代压根没有“炮”这个字。这纯粹就是张放的发明,除了他,没有第二人会写。

    “公子手里有多少?”回过神来的郭习可不会理会是雷炮还是雷鼓,只问最关注的问题。

    这话不好答,能说只要原料充足,要多少有多少么?张放遂笑:“足够再打一场烽燧防守战。”

    “难怪匈奴人望而披糜,心有余悸。”郭习脸上震惊的表情还没完全消褪,快步走到爆炸现场,勘验一番后感叹道,“便是汉军,猝遭此等袭击,怕也……”

    “若在两军列阵的战场,以一队骑卒持此利器突袭,必可令敌阵大乱,一举破之。妙啊!”陈汤脸色潮红,两眼放光,一个自西行以来,一直在心里翻腾的大胆意念再次涌起。蓦然抬头望向西北,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忍住。

    这时听到爆炸声的扈从们仓皇奔来,还当是山石滑坡,待见到三人谈笑风生,还有一地红色纸屑,再无其余异样。不由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公子巧思,习只有叹服,必上报朝廷……”郭习兴奋之下脱口而出,旋即醒悟打住。

    果然,张、陈二人俱望他而笑。郭习讪讪拱手,一脸尴尬。

    若是一介庶民发明了这等利器,献到军中,郭习这样说自属应当。但张放是谁?富平侯世子,天子外甥,论上达天听,你一个边塞校尉拍马都不及啊。

    所以最好的程序,就是等张放回京之后,自己上报朝廷。等朝廷批准量产之后,他们等着军火运抵即可。

    眼见陈、郭二人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张放不得不给他们泼一泼冷水:“此物虽可发巨声,但杀伤不足,若用于战阵,可一而不可再。”

    “那么……增量如何?”陈汤这话算问到点子上。

    “此物重半斤,要想达到一定的杀伤,最少三斤,而要达到理想的杀伤力,至少五斤。”张放苦笑,两手一摊,“五斤重的雷炮,能投掷多远?”

    “这样啊……”陈汤与郭习互望一眼,不免失望。他们都长于军伍,深知抛掷性武器最关键的就是距离,距离足够才有实战意义。这么重的东西,能投二十步不?投几个会力竭?

    半晌,郭习长吁一口气,捻须而笑:“无妨,至少又是一守御利器。”

    张放点点头,没错,这才是正确用法。炸药包守城,或者攻城,还是岗岗的。

    唯有陈汤长长一叹,可惜啊,原以为可以有此利器之助,便可做一番大事……

    “好了,回去罢。”张放转身而行,经过陈汤身旁时,嘴角弯起一弧神秘笑意:“陈君无须担忧,君之所愿,必可达成。”

    陈汤心头莫名一跳,刚要动问,张放却已负手施施然走远。

    望着那逐渐远去的挺拔身影,陈汤心头再次涌起莫名神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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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八章 【三 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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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木楼前的空地上,竖着一个草人,戴胡帽,套胡服,明显是一个胡人草靶。草靶的面部、咽喉、心脏等致命位置,各用红漆画了一个杯口大小的圈。

    噗!白光一闪,草靶的面部正中插了一把飞刀,刀势沉猛,没刃而入。

    紧接着又是噗噗两声,草靶咽喉、心口两处要害各中一刀,位置都在红圈之内,十分精准。

    拍拍拍!一阵鼓掌声响起。张放满面笑容,点头嘉许。而被嘉许者,正是青琰。

    距草靶二十步外,青琰一身利索短打,青巾裹头,卓立于场上,英姿飒爽。最醒目的,是她腰间围着的一条暗红色皮带,共有十二个套扣,其中九个套扣各插一把飞刀,只有三个套扣是空的——飞刀已插在草靶的身上。

    此刻青琰正拔出一把飞刀,细细把玩,满面欢喜。

    飞刀长八寸,无柄,两面开刃,形如矛头。锋刃雪亮,刀身暗青,反差明显,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飞刀的尾部有一铁环,可以套进一根手指。取用时只须伸两指,一指解扣,一指勾环,便可将刀从套扣里取出杀敌。

    张放很早就说过,要为青琰打造一批飞刀,当初在三水属国就差点弄成了,只是没想到后来出了岔子,这事就耽搁下来。直到来到交河壁,才有机会。

    交河壁是大汉经营西域的两个重要支点之一,得到朝廷许可,可生炉炼铁,打造及修葺兵甲,以及锻造各种农具。当然,在打造兵器的数目方面是有严格章程的。除了朝延规定的必要储备之外,基本遵循损一补一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兵器损坏到无法修补,才能领取新武器。而且不是空手领取,必须是以旧换新。这一切都需登记在册,有底可查,乱来不得。

    不过,正如前文所说,无论那朝那代,都只限长兵,短刃不在此例——总不能打把菜刀都要报批吧。

    因此,张放打造飞刀过程很顺利。只向陈汤、郭习告知一声,再把要求的形制及数据写出,自然就有专人跑脚,连铁料都不用他出钱,全是郭习支付。郭习因为判断失误,险些误了富平少侯的性命,正一心寻些事来弥补,自然不会放过这示好的机会。

    西汉此时无论是冶铁还是锻造兵器,在量产方面还有所欠缺,兵器质量参差不齐,好坏主要看“炼”数。所谓炼就是折叠锻打,一叠为一炼,次数越多,炼数越高。三十炼就已是精铁,七十炼就是精钢,而百炼则是有价无市的宝刃级别了。比如张放腰佩的龙影剑,就是这个级数。

    由于折叠锻打耗时费力,很难做到大批量产,因此汉军大多数士卒的矛、戈、戟头只有五至七炼,环首刀可达十余炼。基本也就是这个样子了。

    张放对订制的要求是可回收,能反复使用而不易损坏。因此郭习亲自下令,按他自己的佩刀标准打造,不低于三十炼。这才有了青琰专属的十二把精铁飞刀。

    从拿到飞刀那一刻,青琰就欢喜得不行,怎么把玩都不够。在熟悉体会一番后,开始尝试投掷。经过十几遍练习,很快找到手感,距离也越来越远,命中越来越高,不过半日,就达到最好水准。

    张放看了,也不禁赞叹鼓掌。说实话,飞刀锻成时,他也有尝试过,十刀倒有三刀能上靶,但也仅此而已了,什么准头、距离,都谈不上。由此可见,这手活还得有天赋,不是什么人都能玩得转的。

    青琰,就是有天赋的人。

    “多谢公子赐刀。”青琰俯身下拜。

    女孩子发育快,加之遇上张放后,营养又跟得上,几个月下来,早已不是初见时的面黄肌瘦,而是肌骨俱丰。这一拜,竟也有了些许盈盈之态。

    张放负手而笑,而要说话,忽闻韩骏的声音从廓外传来:“禀公子,陈、郭二校尉又来拜会。”

    张放嗯了一声,猜测是为了雷炮供应一事,向青琰挥挥手,示意她赶紧更衣侍候,径直出门迎接。

    没想到走出柴门,却只见陈汤、郭习的两个扈从在,两位大人物却不见影。

    两个扈从一脸歉意上前致礼:“校尉令我等候此,向公子致歉。临时有紧急军务,匆忙离去,待得闲时,必亲自登门致歉。”

    张放与应门的韩骏面面相觑,这是什么情况?

    ……

    此刻,两位窜门爽约的老大,正围着一匹马转圈。

    马很普通,五尺高,栗色带棕,毛色略杂,脸短颈长,四肢强健。这样一匹马,放在中原,属上佳,但在西域,只能算中等。就这么一匹不起眼的战马,竟吸引住两位校尉的眼睛?

    事实是,陈汤与郭习的四只眼睛,并不是盯着马,而是盯着马身上的鞍子,以及一对木镫。

    鞍子两头略翘,前面有铁辔头,与平常的马鞍略有不同;而木镫与他们常见单边镫好象差不多,却又略有不同,不但是双边,而且多了勒带。

    这是交河壁屯军队率杜勋的坐骑,很普通的一匹马,正衬他的级别。方才他难捺心情激动,飞驰渡河,向正要拜会张放的两位校尉禀报。

    按道理,已经着人通报要拜访主人,在主人出迎之前,不应擅离,否则是为失礼。但陈、郭二人一见杜勋骑马的姿态,再看到他放开双手,一手持盾,并拔刀左右虚击。两人的眼睛顿时亮了。二话不说,顾不得失礼,立马走人。

    见二人看得差不多了,杜勋躬身道:“请校尉一试便知。”

    陈汤肃手:“能之骑术在汤之上,请。”

    郭习也不客气,更顾不得换戎服,穿着无裆深衣就翻身上马,也顾不得露腚了。好在在场都是大男人,看惯了,无所谓。

    郭习飞驰了三圈,第一圈,持刀虚击;第二圈,绰矛突刺;第三圈,弃兵换弓,左右虚射。

    三圈跑下来,郭习未等扈从勒马,更挥斥以身当“上马石”的仆从。偏腿纵身跃下,第一句话就问:“杜勋,这是你的发明?”

    杜勋摇头:“是属下看到张公子的护卫邓展坐骑上有此物,初时不在意,后来与其交好,无意间试骑,方知此乃奇物。”

    “邓展?”陈、郭二人互望一眼,甚为惊讶,他们都见过这个人,看不出,深藏不露啊!

    杜勋话还没完:“……据邓展说,此物实为他的少主,也就是张公子所制。”

    陈汤、郭习正捻须振袖,心情激荡,闻言眼一瞪,手一颤,扯下好根茎须来——又是他!

    雷炮、马鞍、马镫……他到底还有多少神奇手段没亮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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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九章 【来者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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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秋高马肥,草枯鹰飞。逐水草而居的牧民开始转场,天山南北,到处是一派收割牧草与谷粟的场景,而交河壁也进入一年中最忙碌的时候。

    张放就在这时候,离开了交河壁,随陈汤前往西域都护府所在地,乌垒城。

    陈汤的巡视结束了,在返程之前,特意找到张放,就行程安排征求他的意见。陈汤有两个建议:若是归家心切,可由交河壁派出一队人马护送入关。二是先到都护府,再将养一段时日,再由都护府派人护送入京。

    虽然提出两个选项,但陈汤私心却希望张放能选第二个。他很想跟这位张公子多相处,看看还能挖出多少好东西。不过他也是知道,经过这样的历险,任谁都会格外想家,更何况还是个不满十四的少年。而且无缘无故,谁愿到都护府那样的边荒所在。

    但出乎陈汤意料,张放听完,几乎没有多少犹豫,很痛快地选择去都护府,着实令陈汤惊喜不已。只要张放答应去就行,至于原因,陈汤也不去多想,反正这少年心思挺深,他也猜不透。

    的确,张放的心思,陈汤绝对猜不到,但陈汤的心思,张放却心里有数。因此,他以“须当面向都护致谢,以及都护府护送入京更安全”的理由,否决了邓展的劝阻,决意西行。

    张放一行,伤势有轻有重,重者自然需卧车,而轻者为防伤口破裂,也不宜颠簸,所以全都坐车。陈汤甚至把自己的车驾都让出来,给张放与他的侍女乘坐。

    张放自然是老实不客气,因为他这一次是来助陈汤的,坐车太应该了。

    曹雄、邓展、林天赐、韩氏兄弟、青琰、宗巴、阿里穆等俱随行。只有唯一幸存的府卫三才,因为断臂伤太重,留在交河壁将养,等张放返回时再接他。

    这其中,李忍因伤重无法行动,鹿奴随身照料,初六护卫,故未能同行。同样,渠良也因重伤未愈而卧榻难起,留在了交河壁。只有韩重,虽然伤势不轻,但仗着年轻、底子厚,死活不肯留下。他的原话是“我是公子的仆从,公子去哪,我当然就得跟到哪。”

    于是一同上路,好在路途不远,气候宜人,又有医工沿途照料,量无大碍。

    一路西行,张放抓紧时间学习匈奴语。如果说最初学匈奴语是格于形势,不得不学,那么如今学习,就是为了接下来的重大行动而做准备。这西域,他要呆的时间,怕是不短。

    张放的“外语老师”有两个,林天赐与宗巴。嗯,现在这个独眼蒲类人,已经幸运地成为富平侯世子的扈从之一了。

    林天赐教得比较系统,包括匈奴人的礼仪、忌讳、称谓等等。而选择宗巴,则是考虑南北口音不同——匈奴语也有口音问题。林天赐是西北口音,宗巴是东北口音,而且这是他的“母语”,口音更纯正。

    张放对自我的要求是要么不学,要就学全喽。

    张放在学习,同样也没让韩氏兄弟与青琰闲着,督促他们既学胡语,又学汉字。这是张放在有意识培养身边几个少年。现在的他(她)们,或许平平无奇,但谁又敢断言,若干年后,经过学习与摔打,未来的大汉舞台,没有他(她)们的一席之地呢?

    张放不光有老师,也有同学,那就是陈汤。

    陈汤也在学匈奴语,这是必须的。汉朝全面掌控西域不过二十来年,而匈奴控制西域却远不止二百年,匈奴语可以说是西域的“官方”语言。不会这个,还真没法与西域诸国打交道。

    而要想让汉语在西域大行其道,不光靠文化、经济的优势,还需要时间来沉淀。

    这一日,队伍行至西海(博斯腾湖),行程已过半。日影西斜,又到宿营时。

    张放跳下马车,登上附近高坡,眼前是一片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湖,大片大片的芦苇,连绵不绝,似乎长到天边。许多不知名的水鸟在湖面起落飞掠,鸣叫声声,令人心旷神怡。

    青琰与韩氏兄弟等扈从也先后登高,俱被眼前的美景震撼,一时无声。

    打破这宁静的,是快马蹄声。

    张放回首,见到是一个背插小旗的骑士,认得这是警戒前哨。但见哨骑穿过长长的车马队伍,驰至陈汤马前,似乎说了些什么。

    过了一会,陈汤带着几个扈从匆匆登高,对张放道:“前哨来报,焉耆国王捭卢塞,携臣子前来迎候。公子不妨与汤前往相候如何?”

    焉耆,西域大国之一,人口达数万,而且占据丝路要道,是大汉经营西域,必须搞好关系的重要邦国之一。

    张放颔首,望着陈汤及其扈从的马鞍与马镫,认真道:“这些物件最好取下,能保密一时算一时,别弄到我大汉军队还没装备,却让胡人先装备上了。”

    陈汤一省,连道有理,一边吩咐扈从摘下鞍镫,一边略带歉意对张放道:“此物为公子所造,汤不告而制,实为不妥,望公子……”

    张放摆摆手:“无事,东西就是拿来用的。这两样物件,可大辐提高汉军骑兵的实力,理当使用。不过……”张放顿了一顿,郑重道,“在取得一场决定性胜利之前,务必保密,如此方能保持优势。”

    陈汤频频点头,蓦然一怔,什么叫“取得一场决定性胜利”?莫非……正要问清楚,却听扈从高声道:“看,焉耆王来了。”

    远处烟尘高扬,显见有大批人马接近。

    有经验的宗巴一看便道:“来的至少有百骑。”

    蹄声滚滚如雷,旄旗卷舞,喝叱声声,转瞬间百骑驰近。

    张放与陈汤这边,人数也有五、六十,大半是职业军人,眼见对方来势迅猛,不由得互相策马靠拢,手按刀弓,暗暗戒备。

    尽管已事先得到通报,来的是焉耆王,但在西域呆久的都知道,西域之地,风云变幻,早晨微笑,下午拔刀,并不鲜见。

    来骑冲至百步之外方才停下,百骑冲势形成一股狂飙,夹杂着沙尘,劈头盖脸扑向汉军。

    “放下帘子。”坐在马车里的张放对青琰道,身体往后一靠,闭上眼,双手交叠于腹,淡淡道,“来者不善啊。”

    狂风袭来,帘子噗噗作响,车厢顶上还有沙粒敲打的沙沙声,可想而知在外骑马相候的陈汤与汉军骑士的模样。

    风沙吹过,一个粗豪的声音响起:“焉耆小王捭卢塞,在此迎候,哪位是都护府陈副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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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章 【善者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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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焉耆国,王治员渠城,居西海之北,近海多渔猎,有户四千,口三万二千余,胜兵六千。国王捭卢塞,继位十余载,正当盛年。国之将臣有辅国侯、击胡侯、却胡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击胡左右君各一人,击胡都尉、击胡君各二人,译长三人。

    以上是陈汤在等候期间,为张放讲述的焉耆国大致资料。焉耆距都护府不过四百余里,又是西域屈指可数的大邦国,身为副校尉的陈汤,自然少不了做一番功课。

    其中陈汤重点提到一个情况,引起张放的注意。在大汉置西域都护府之前,也就是二十多年前,焉耆国,是匈奴所置的僮仆都尉治所。所谓僮仆都尉,是匈奴设置于西域的最高军政首领,监督西域诸邦国,并收取赋税、贡献,同时控扼丝路,其职能类似于汉朝的西域都护府。也有可能是僮仆都尉的启发,催生了西域都护府的出现。

    如果说公元前二世纪前叶,西域是匈奴的殖民地,那么焉耆,就是殖民中心。从国王到将臣,到民众,受匈奴影响甚深,即使此时南匈奴归附,北匈奴远遁,依然难以消除匈奴几个世纪积累的影响。

    毕竟大汉太远,匈奴太近,区区几千人的都护府,很难让人有安全感。特别是发生了大汉使者谷吉被匈奴单于所杀事件,长达十余年,汉朝只放嘴炮(三次遣使问责),始终不见动真格。西域诸国,渐有微辞,更生怠慢。

    张放犹记得陈汤说起这事时,握拳切齿,神情激愤。但你自己不争气,又有什么办法?西域大小数十邦国,从来只信实力。以德服人这一套不好使,这里只流行以力服人。

    果然,张放很快就体验到了这种“怠慢”,或者说,比怠慢更为严重。焉耆人之举,甚至说是下马威都不为过。

    面对这样的下马威,陈汤只是放下遮脸的衣袖,挥退身前的扈从,浑不在意迎面风沙,张口高声应道:“陈汤在此,迎侯王驾。”

    风沙扫过,张放掀开车帘,便见前方百步外焉耆人一齐下马,明显看出事先演练过,但动作还是不太整齐。这个没法,整齐划一,规矩方圆,是游牧民族的天生短板。

    在代表国王的白旄王帜之下,一个只见胡子不见脸的白袍人远远行礼,洪声大笑:“捭卢塞拜见陈君。”

    从身份上说,代表都护府的陈汤可号令西域诸国,但平常交往,谈不上谁高谁低,所以捭卢塞说是拜见,是放低姿态。而且臣下军兵一齐下马,执礼甚恭,摆出一副谦卑姿态,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但之前的举动又算怎么回事?前据后恭?还是打一棒再递根胡萝卜?

    其实自陈汤以下,所有军士都被弄得灰头土脸,人人肚里好生憋气,但你能怎样?怪人家来势太猛,还是怨这迎面狂风?

    张放探出身子,对车驾旁的陈汤道:“焉耆王顺势而为,既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又故作姿态,这脸打得倒酸爽。陈君,有何应对之策?”

    陈汤叉指理须,掸去夹杂在胡须里的沙粒,平静道:“君子争一世,不争一时,先由他拔扈。”

    “陈君所言,不无道理。”张放跳下车,伸了个懒腰,“走,我们这就去见识一下这位焉耆王。”

    汉军士兵纷纷下马,立定不动。陈汤则与张放带着四名扈从,向前走去。

    对面焉耆王也带着几个将臣迎来,双方渐行渐近。焉耆王这边,有人识得陈汤,暗指给焉耆王看,但焉耆王的目光却渐渐跑偏,从陈汤身上转到他身边的少年身上。

    这一看不要紧,眼睛却睁越大,忍不住问身边臣下:“那少年是谁?是陈君的侍妾易装,还是……”

    他话没说完,身边的臣下会意接口:“男宠。”

    捭卢塞啧啧几声:“汉家之地就是不一样,有的是好货。”

    随着距离接近,焉耆君臣已经可以确定,这少年并非易钗而弁,而是真男子,那股轩昂之气,非女子能有。

    双方接近十步,互相行礼,未等焉耆君臣询问,陈汤便肃手引见:“此乃大汉富平侯世子张公子放,出塞游学,偶然相遇,因与汤有旧,故引之至都护府暂居。”

    陈汤这段话简简单单,隐去了太多信息,比如还有一重汉天子外甥身份,比如惊动北道诸邦国的击胡之战,实为张放之故等等。这是张放要求的,他不想太引人注目——尽管他的外貌已经够引人注目的了。

    汉朝先后受封的侯爵不下百位,别说塞外,就算是汉境,若非三辅之地或世宦之家,一般人也不会知道富平侯是什么概念,捭卢塞这个焉耆王当然也不知道。

    不过,光是个候爵世子的头衔,也足以使焉耆君臣收起别样眼光,不敢有半分不敬了。

    张放一边笑着回礼,一边以低得只有陈汤才听得清的声音道:“我说,这气你真能忍?不打算抽回来?”

    陈汤一怔,霍然一惊,“不可造次”四个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就见张放已上前数步,合袖一揖:“多谢焉耆君及诸将臣出迎——其实迎接就可以了,下跪的大礼,就不必了吧?那多不好意思……”

    陈汤及几个扈从听得迷糊。什么?下跪?人家何时说要下跪了?这张公子不是糊涂了吧。

    就在这时,陈汤看到张放说完这句话后,抬头看了焉耆王捭卢塞一眼。接下来,捭卢塞的举动令所有人大吃一惊。

    但见捭卢塞突然一举手,声音响亮得能传出二里地:“焉耆将士,跪迎陈君、张公子及汉军壮士。”

    所有人目瞪口呆。这礼,也太重了吧?怕只有当年参拜匈奴僮仆都尉时,才会行如此大礼吧?

    一时间,只闻风沙劲吹,大雁鸣叫,全场无声。

    捭卢塞眼神茫然,但声音冷硬:“不遵王令者,斩!”

    砰砰砰砰砰砰砰!

    沙尘再度扬起,不过这回不是迅猛的骑兵奔驰,而是百膝叩地之声。

    焉耆国上下,只有捭卢塞站着,所有人都给跪了。

    背对着无比震惊的陈汤及汉军将士,张放负手受礼,悠然道:“焉耆君,不知你是否听过一句汉谚,叫‘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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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章 【西域都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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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焉耆王捭卢塞此番率领臣下及军兵前来,一为迎接,以全礼仪,二为展现本国实力。同时,也正如陈汤所言,不无看轻之意。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汉使被杀害一事。

    汉使代表汉家天子出使,那就是皇帝的脸面。汉使无故被杀,那不光是打脸,还唾了一口啊!结果你来个唾面自干……这让西域诸国怎么看?还怎么指望人家尊重你?

    张放理解这种心态,但并不表示他就能容忍胡人劈面洒灰。

    你喷我一脸,我就让你脸着地!

    这种立刻打回去的行为,虽然简单粗暴了些,但这不正是胡人最能接受的方式么?人家就愿意简单,你玩得太复杂,搞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那一套,黄花菜都霉了。

    黄花菜霉不霉不知道,捭卢塞这次是真倒霉了。在下令臣属下跪后,他整个人就陷入迷糊状态。最后还是陈汤再三恳请,焉耆将臣们也看出国王有点不对劲,这才未得令而起身,草草送上礼物。然后扶着他们“撞了邪”的国王,惶惶而返。

    原拟要来一场盛大的欢迎仪式,载歌载舞的篝火晚宴,就这么无声无息流产了。

    望着那惶惶远去的烟尘,汉军将士你看我,我看你,一时说不出话来。任谁都看得出来,焉耆人这一跪,实在太过突兀,突兀到令人难以踏实,这玩的是什么玄虚呢?

    陈汤上前一步,与张放并立,侧首而望,满腹疑虑,心里很想问同样一句“究竟是不是你在弄玄虚”。但这念头太过荒诞,无异于指人为巫。因此话到嘴边,就变了个问法:“公子当真有未卜先知之能啊。”

    他说的是张放在焉耆人还没有任何动作之前,就先说破下跪之事——这是不问而问。说完之后,目光迥迥盯住张放的面孔,不放过一丝异常。

    但是,他失望了。张放连眉毛都没半点异样跳动,平静得就象刚与他散步回来,反问:“这难道不是参见都护府副使之礼么?我记得陈君说过,当年焉耆人参见匈奴僮仆都尉,就是这样的礼仪吧。”

    这是不答而答。

    陈汤怔了一怔,眼睛慢慢眯起,额头笑纹堆起,豁然而笑:“是极是极,便是如此。哈哈哈……”

    这一刻,这个少年在他心目中已经由神秘转为神奇。

    青琰悄声问:“公子,那我们还要不要进员渠城?”

    “这次不去了,但终有一日,我会让他们心甘情愿下跪,然后踩着他们国王的膝盖走进员渠城。”张放如是说。

    ……

    九月末,越过焉耆山,绕过西海,穿过草原,趟过沼泽,乌垒城遥遥在望。

    乌垒城,是乌垒国治所,而乌垒国的前身,就是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的轮台国。

    在汉武帝时期,贰师将军李广利征大宛,因轮台国地处西域要冲,却亲匈奴而敌视大汉,对征讨大宛的汉军后路造成严重威胁,遂被李广利所灭。

    半个世纪后,轮台复国,故地改名乌垒城。宣帝时,置西域都护府,因乌垒城地控丝路要扼,正处在西域中心点上,最宜调控西域诸国,遂将都护府置于此城。

    复国后的乌垒国不过一城邦小国,实力比昔日的轮台还弱,国民不过千二,胜兵不过三百,全国最高军职者不过一都尉而已。乌垒既是国都,也是唯一有廓之城,当然,西域诸国的城墙,说白了也就是那么一回事。高不过寻丈,城不过双重,门不过前后,墙不过土石,连护城壕也是挖得又窄又浅,河水时常干涸,学大汉朝的筑城之法,只得一二。

    西域都护府进驻乌垒城后,倒也没有大兴土木,改头换面,只在原有的基础上,加高、加深、加宽、加固。反正无论是匈奴人还是西域诸国军兵的攻坚能力,都乏善可陈,对这样的防御措施,只能望城兴叹。

    不过,在张放这等见惯后世高楼大厦,或者明清包砖古城墙的人来说,乌垒城,这个大汉设在西域的军事、经济、政治中心,防御不过如此,卖相更不怎么样。

    远远看去,城墙低矮,不过五、六米,底层为石基,露出表面部分俱为夯土垒成。墙面在戈壁草原的烈风曝阳长年磨蚀下,已多处斑驳开裂。城墙上插着各色旗幡,旗下立着头戴赤帻,身着短襦,外罩短皮甲,下着合档裤,脚穿皮靴,手持戈韩的大汉卫士。

    长风吹拂,秋草离离,远山如线,云卷云舒。

    古城、戍卒、远山、古道,汇成一幅令人心驰神往的画面。

    随着古城正东大门轰然开启,一队骑兵飞驰而出,迎向陈汤、张放一行。骑队最后,是四名持金鼓幡旗的仪仗郎,旄旗正中是一个大大的“甘”字。最后出现的,是一个骑着乌锥马,甲胄齐整,佩刀挟弓,装束严整的壮硕将领。

    骑队渐近,忽分左右,一字排开,解刀按马,齐齐顿首。这是一种军中礼仪,迎接贵宾时用。

    陈汤指笑道:“那便是西域都护甘君况。汤与君况相交十余年,彼此早用不上这等虚礼,这定是为迎接公子所做的准备。”

    这时一个洪亮声音传来:“哪位是张公子,都护甘延寿有礼了。”

    但见来者头戴平上帻,身着禅衣,下穿单袴,外罩长方形铁片串缀的连体札甲。比较醒目的是,在铠甲的右披膊处,斜披着一条类似披肩的赤帛饰物,末端呈燕尾状,跟现代的绶带很像。在这条绶带上,绣着三排赤色绳结,呈倒三角形,细数有六个。

    张放这一路西行,向陈汤请教了许多方方面面问题,汉代军制也是其一。认得这绶带称之为“幡”,是汉代军官专属识别标志。而绳结则相当于军阶,六个赤色绳结,为都尉一级,一目了然,便于指挥作战。

    虽说人靠衣衫马靠鞍,但张放一眼看去,便觉此人一定配得上这身华丽铠甲。但见此人豹额环目,狮鼻阔口,颔下虬须根根似针,脖子几乎跟脸一样粗,胸膛厚实得将胸甲高高顶起,握着缰绳的拳头,令张放想起那句台词“你见过沙煲大的拳头没有?”

    这,就是西域都护、骑都尉甘延寿?简直就是一个小张飞嘛。

    陈汤先前是怎么介绍来着?“君况乃北地郁郅人,少以良家子善骑射为羽林郎。军中演武,投石拔距绝于等伦,尝超逾羽林亭楼……”既力可举鼎,又身轻如燕,十足的军中高手啊。

    更难得的是,这个高手并不是那种一根筋的军人,而是相当活络,这一点,从他大张旗鼓迎接张放就可以看出来。常年驻守边关的边将如郭习之流,或许对富平侯这个概念还有点模糊,而身为皇宫禁军高级军官的甘延寿又怎会不知富平侯的权势?

    西域最高军政长官对自己的态度居然是这么低姿态?张放眯眼笑了,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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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 【重 聚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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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同乐村落、机器1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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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塞北一日寒甚一日,每日天空都是阴沉沉的,呼啸的寒风仿佛永不停止。北望天山,绵延无尽的山峦,尽是白皑皑一片。

    西域的初冬来临了。

    幸运的是,这时张放身体的外伤已完全愈合,只有几条淡淡的疤痕,还有那略带一丝沙哑的嗓音,铭刻着曾经有过的一段惊心动魄遭遇。其余轻伤者如林天赐、韩骏、阿里穆也都一一康复。而重伤者如韩重、宗巴也都渡过了危险期,身体一天天好转。

    每个人都在养身体,每个人都不急——除了邓展。

    与寒冷的天气相反,邓展见天着急上火,细思这一路寻找少主的经过,他都有一种想撞墙的冲动。

    遥想当初出长安之后,寻找少主,没费多少工夫,就在陀螺山青溪聚找到了,一切都挺顺利的啊。可能是好运气用完了,后面的事急转直下。先是平生事端,胡奴屠村,出塞救人。这一追,就是上千里……救人似乎也算顺利,没想到打了一条狗,引出一只狼,咬得众人遍体鳞伤,差点连命都搭上。如今危机总算结束,可以回家了。可谁知少主又不知发什么疯,不往东走回京,反而莫名其妙往西跑近千里,来到这边陲重镇,然后歇着不走了。嗯,美其名曰调养身体……

    这下可好,身体是调养好了,天气却变坏了。这时若硬要上路,恐怕还没入关就会被大雪封堵在关外,进退两难。邓展戍边多年,对关外的气候知之甚详,眼见错过了最好归期,也只能是按捺焦心,安心等明年春季再返京了。

    也好,相信到那时,所有人的身体都已康复,少主再无籍口滞留了吧——真不知道一向留恋繁华之地的少主,怎会对一个边陲军镇感兴趣起来?不过,貌似少主早已有巨大改变,恐怕再难用以往模样来衡量了吧。

    邓展不敢置评少主这样的改变好是不好,他只知道,如果让自己选择,他会毫不犹豫追随这样重情重义、睿智悍勇的少主……好吧,既然暂时回不去,还是先请示少主,派人回京,通报一下府上吧。

    不过,还没等邓展有所动作,一行意外的人出现,解决了这个问题。

    谁呢?陶晟、石牛及五个府卫。

    七人到来,不光惊动了张放、邓展,连韩氏兄弟及青琰也闻声而来。一见就七嘴八舌问个不停。

    “石牛你还活着,太好了!”

    “我家嫂子如何?”

    “阿离姊怎样?大伙都还好么?”

    石牛本就是嘴拙之人,被一连串轰炸得头都大两圈,只得一个劲说道:“好,好,都好……”

    张放负手笑吟吟看着,并不打断。

    邓展却是看不下去了,皱眉断喝:“公子在此,肆意喧哗,成何体统?”

    韩氏兄弟一路上没少向邓展请教骑术与战技,算得上是半个师父,对其甚为敬服。一听他的喝声,顿时一缩头,赶紧回到自己的岗位——门僮。

    少了两人,光青琰一人也闹不起来,亦自知不妥,立马由喜鹊变鹌鹑,乖乖转到张放身后。

    一切安静下来,张放才请众人入座,让陶晟将事情经过慢慢道来。陶晟等人哪敢入座?主上可以有礼,可以客气,你做家臣的可不能没有这样的觉悟。

    陶晟等人还是立于堂下,一一将别后情形道来。

    当初为青溪聚百姓安全,张放兵分两路,东西背驰,以避匈奴人追杀。而匈奴人同样也兵分两路,衔后追杀。追击陶晟及青溪聚百姓的,便是沙鲁鲁等莫奚人。

    陶晟便依前计,先让百姓东奔,自领七名府卫及自愿留下的几个青溪聚青壮,于峡谷口截击数倍于己的匈奴人。

    凭借着少主所赐的半箱雷炮,陶晟等人生生阻击了匈奴人两天。而莫奚人也由最初遇袭时的惊恐、逃散,慢慢适应,并摸索出应对之策。正当沙鲁鲁准备一鼓作气,将陶晟等人屠灭时,骨都侯莫顿派来信使,告之沙鲁鲁,毁灭莫奚营地的凶手已现踪迹。

    正当沙鲁鲁犹豫要不要先干掉陶晟时,恰好当初派往武威求取兵器的两个府卫回来,带来弓矢,还有几张弩。骤添生力军,又得利器,陶晟指挥众人猛烈反击,一下将进攻的匈奴人杀得死伤甚重。

    沙鲁鲁只道对方来了强援,而己方最大倚仗鞮汗人又尽数西去,加之心切复仇,眼见一时吃不下这些汉人,只得悻悻作罢。

    侥幸得脱的陶晟等人,也付出了死伤近半的代价。

    幸存的陶晟一行,驮运着死伤者,紧赶慢赶,终于在距离鸡鹿塞百里时追上青溪聚民,随后被汉军巡骑发现,带回军塞。这回终于没法瞒过鸡鹿塞都尉窦严了。

    若是普通庶民,从塞外逃归,又是伤又是血,还带有刀弓兵刃,少不得要先监禁,一一甄别之后才会放出。不过有富平侯做护身符,尤其还牵扯到富平侯世子,事态非同一般。

    窦严立即派出一队骑兵,由陶晟领路,一路往西追赶,希望能助张放解围。一队骑兵五十骑,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不过窦严也只能帮到这了。因为大汉军律规定,天下郡国,调动兵马超过五十人,需上报所在地郡守或国相,得到批复后方能调派。五十骑,已经是窦严所能调动的极限了。倒不是说不能请示,只是就算一切顺利,等拿到调令,来回折腾,再派兵也就毫无意义了。

    陶晟安排一个府卫带着手书、腰牌,领青溪聚民前往北地郡治马领,张氏坞壁暂居。自与五个府卫,加上自告奋勇的石牛,领五十边骑,掉头西返增援。

    张放听到这心下暗讶,张氏在马领还有坞壁?马领距离陀螺山没多远啊,早知道就……呃,其实也不可能早知道。

    张放却是不知,他的曾祖张延寿,曾任北地太守。任职其间,购置田产,并在马领城外筑有坞壁。这在富平侯府并非秘密,只有他这个“灵魂西贝货”才不知道。

    陶晟等五十余骑一路向西,奔驰千里,直到遇上交河壁屯兵巡骑……后面的事就无须赘述了。

    得知目标安全,那队边塞骑兵自然不敢久待,带上交河壁提供的粮秣,立即返回交令。陶晟等休息数日后,不等疲惫的身体完全恢复,再次踏上西行寻主之路。

    末了,陶晟问出了邓展最想问的话:“不知少主何时东归?”

    张放望了一眼寒风凛冽的室外,目注邓展:“这样的天气,适宜远行么?”

    邓展无奈摇头。

    张放向陶晟摊摊手。

    陶晟小心道:“既如此,少主总得手书一封,驿递回府,以解主上及主母之忧才好……”

    张放还没说话,邓展已向陶晟解释:“前番激战,少主右手虎口震裂,无法执笔,又不宜让他人代笔,故迁延至今……”

    陶晟啊了一声,连忙赔罪。

    张放不引为意摆摆手:“修养时日不短了,已无大碍。你说得有理,这就写,青琰,取笔墨来……只是笔迹难免粗疏,让二位大人笑话了。”

    诸人皆为公子诚孝之心拜服,却不知张放这么说,乃是预先埋下伏笔,以免字迹不符,启人疑窦。

    这时堂外传来青琰轻呼:“下雪了!”

    望眼室外,但见片片飞羽,如绒似絮,轻盈飞舞……是的,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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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三章 【无形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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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外狂风怒号,大雪飞扬,而屋内却是炉火红亮,温酒轻响,羊羹飘香,气氛融融。当真是里外两个世界。

    屋里共有九人:张放、陈汤、曹雄、林天赐,还有几个温酒执壶的侍从。

    曹雄与林天赐虽来自弹丸小国,但人家身份在那摆着,也能上得了台面。而似邓展、陶晟之流,虽然未必把曹、林二人放在眼里,但这会却只能在外堂烤火站岗。

    诸人天南海北,谈论各自见闻,不时有人发出会意笑声,直到堂外传来一阵厚重的脚步声。

    陈汤披着一件羊裘厚袄,因热气蒸得鼻头发红,眼带熏意,端杯指着门口道:“这般虎步熊形,必是君况无疑……来来来,迟到罚三杯。”

    门前人影一闪,进来一人,果然是甘延寿。这位西域都护正解开大麾,甩给扈从,大步上前坐下,接过侍从呈上的酒爵,仰脖一饮而尽。不待陈汤催罚,便呼:“再来。”

    诸人都停下手里杯碗,望向甘延寿,俱感受到这位都护的愤懑。

    陈汤微讶:“君况不是送焉耆使者返都么?怎么,区区使者还敢对都护不敬?”

    甘延寿只摇头,连饮数杯后,方才吐出一口酒气:“不是焉耆使者对我不敬,是郅支那个混账对大汉不敬!”

    诸人面面相觑,怎么扯到北匈奴去了?

    这时扈从队率忍不住道:“禀报副校尉、张公子及二位贵人,是焉耆人又跑来控诉了……”

    原来焉耆人自从上回被折了威风,焉耆王回都之后,头痛夜梦了几天,赶紧找来巫师。巫师占卜后告诉焉耆王,他是冲撞了厉魂,要去祖庙供祀化解。于是焉耆王遵照行事,果然几天之后,情况好转(其实是灵魂穿刺的轻度后遗症消除)。

    焉耆王欣喜之余,也对那个神秘莫测的富平侯世子有点怕怕起来——胡人就是这样。你明刀明枪,他敢伸脖子让你砍;但你若玩鬼神莫测之术,他们就给跪了。

    于是焉耆王派出国中第二号人物辅国侯为使者,既是向都护府表达诚意,同时也是向张放释放善意——便如此刻张放身上穿的白貂裘,头上戴着貂尾帽,足下豹皮履,还有满兜的美玉,便是焉耆王的“意思”。

    都护府自然大加欢迎,甘延寿甚至还冒雪亲自送使者出辕门二里之外,给足了对方面子。原本一切都好好的,直到又来了第二拨使者……

    焉耆国出了桩不大不小的事,国王急召辅国侯返都商议。这本属寻常,可坏就坏在,使者不知是奉命,还是着急,竟当着西域都护的面,把这事说出来了。

    焉耆国与某胡商预订的今岁最大、重要的一批商货,在伊利河谷,距乌孙赤谷城二百余里某处,被郅支匈奴与康居人劫走了。胡商血本无归,命都丢了半条,焉耆国事先预付了部分订金,损失也不小。不过损失还是小事,最重要的是,东西没了,直接影响王室对臣民的信誉,还被打了脸……

    “被掴脸的是我们啊。”甘延寿重重将陶碗顿在案几上,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我在一旁听着,感觉就象有人这样……”

    屋里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若早个十天半月,张放不一定知道为什么焉耆国商旅被劫,甘延寿会说象是他被打脸。而经过这段时间与都护府上下频繁接触,他了解到了许多以前从不细思的东西,比如——西域都护。

    什么叫西域都护?“并护车师以西北道,因总领南北两道诸国,故号都护”。焉耆就是车师西南城廓诸国之一,是大汉的属国。都护“护”的就是属国的民政安全,属国商使被劫,你说是不是打了都护的脸?

    再来说职责,西域都护的职责,是很明确的,为“统领大宛及其以东城郭诸国兼督察乌孙、康居诸国,颁行朝廷号令;诸国有乱,当发兵征讨”。现在康居与北匈奴勾结,劫掠商道……你都护的职责哪去了?焉耆人简直就差指着鼻子说这样的话了。

    如此之辱,甘延寿能忍到现在,张放都得佩服,换成是他……恐怕也只能忍。

    或许是酒意上头,或许是有感而发,陈汤击案断喝:“八载了,整整八载!此辱何时能消?!”

    在场诸人,俱为汉人,便是曹雄与林天赐,血管里流淌的,也是炎黄血脉居多,一直视汉为母国。对陈汤之愤,亦感同身受,一时气氛压仰。

    “这郅支是怎么回事?烦请甘君、陈君细加分说。”张放先前曾听林天赐大致说过事件原由,不过林天赐也是道听途说,语焉不详,而甘延寿与陈汤就不一样了。甘延寿一直在朝为官,而八年前,正好又是陈汤出狱重新入朝为郎官的时间,这二人算得上是事件目击者,最有发言权。

    甘延寿口才不如陈汤,加之心气难平,便由陈汤为张放详加解说。

    初元四年(前45年),北匈奴郅支单于上书汉朝天子,请求将其子驹于利遣送回匈奴。当然,郅支不是无缘无故提出这样要求的,他的理由很充分:自己年老体衰,恐怕不久于人世,希望长子而回来做好继位准备。

    早前张放听林天赐说得不清不楚,一直百思不解,汉朝为何会归还匈奴质子,现在总算明白了。这样的理由,确实没法拒绝。

    于是便以卫司马谷吉为正使,送还匈奴质子。不过,人可以送,但怎么送就有讲究。当年朝廷中不少大臣都认为郅支离汉地太远,不能有所约束,怕对汉朝使者不利,因此要求谷吉把驹于利受送至塞下即可。

    汉元帝也吃不准,分别征询朝中大臣及谷吉本人的意见。

    御史大夫贡禹等人认为郅支单于所在绝远,又归化之心未彰,建议朝廷使者送郅支王子到边塞就可以。而曾经力斩莎车王,扬威异域的右将军冯奉世则认为出使无妨。

    谷吉亦上书:“中国与夷狄有羁縻不绝之义,今既养全其子十年,德泽甚厚,空绝而不送,近从塞还,示弃捐不畜,使无乡从之心,弃前恩,立后怨,不便。议者见前江乃始无应敌之数,知勇俱困,以致耻辱,即豫为臣忧。臣幸得建强汉之节,承明圣之诏,宣谕厚恩,不宜敢桀。若怀禽兽,加无道于臣,则单于长婴大罪,必遁逃远舍,不敢近边。没一使以安百姓,国之计,臣之愿也。愿送至庭。”

    谷吉有自己的想法,他认为南匈奴已归附,就剩一个北匈奴。若能让北匈奴也归附了,则大汉百年之患将彻底终结,此诚不世之功也,而送还驹于利受正是一个绝好的契机。而且此次自己是代表大汉送还其子,这是天大的恩惠,郅支感激还来不及,如何会加害?更何况匈奴向来有不杀汉使的传统。汉匈争战百年,其间互遣使者无数,羁押有之,驱逐有之,留用有之,唯独未有刑杀。

    在谷吉的坚持下,终于获准出使坚昆。但谷吉错了,他不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一个何等残忍之人——这是一个可以把自己妻子的脑袋割下,扔进都赖水而不眨眼的豺狼。

    当谷吉不辞万里,历经风霜雨雪来到坚昆单于庭,等待他的,不是感激的美酒,而是冰冷的刀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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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四章 【风雪夜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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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以及诸位书友支持。三江位置居中,还不算难看,哈哈。今日下榜,本书也恢复一更,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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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外,大雪纷飞,天地之间被厚厚的皑皑白雪连成了一体,分不清哪儿是天,哪儿是地。屋内,炉火通明,被温热了的老酒散发出浓郁的酒香,弥漫着整间屋子,席案上一条被烤熟了的全羊腿已经被割得只剩下几根白骨。

    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又牵扯到陈年旧案。曹雄与林天赐终属他国,再坐下去难免尴尬,称不胜酒力告退。其余侍从,也都被打发下去。屋里,就只有张放、陈汤、甘延寿沉默对坐而饮。

    汉使谷吉的经历,令人唏嘘。

    应当说,谷吉也是一个敢于冒险,意欲成就博望(张骞)、定远(班超)之不世奇功的标准大汉士人。只可惜,他的运气欠了点,碰上了个做事不计后果的匈奴单于,以致壮志未酬身先死。

    令人扼腕的是,壮士魂断异域,朝廷却不知情,以为又是像前辈使者张骞、苏武一样被囚禁。几次三番派使者讨人未果,最后还是辗转从乌孙人那里打听到,汉使尸骨已寒……

    更令人叹息的是,已经得知汉使确凿死讯,被打了脸的皇帝,却保持沉默。这一沉默,就是整整八年,不快九年了。

    汉元帝建昭二年,既公元前37年——这,就是张放身处的时代,以及准确纪年。

    这个时期的匈奴,虽然已经在走下坡路,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不时还能蹦哒出来恶心人。郅支之所以敢这么干,正应了那句老话——山高皇帝远。

    天山实在够高了,而郅支城更是超出西域范围,已经算中亚了。距长安,不,距大汉最西边境敦煌都不止万里之遥。空间,给了郅支巨大的安全感。同时,也令大汉君臣望而兴叹。

    “自古以来,有千里破虏,未尝闻万里击胡啊。从河西,甚或从三辅发兵讨逆,都是不可行的。”甘延寿长叹一声,如针虬髯,在旺火的烘烤下,似乎也微微卷曲起来,“当年我曾向右将军请教过,其曾有言,错非从都护府发兵,或可行险一搏。惜乎其时西域诸国人心未定,都护府兵力不足,难以成议,故而搁置。”

    “那么如今的西域又如何?”张放将目光转向陈汤,这位副校尉刚刚进行“任职调研”,对西域的情况想必有个大致了解。

    谈到本职,陈汤眼里熏意尽去,清亮明澈,他只用了二十个字总结说明:“匈奴缩南北,都护居正中,塞上无胡骑,诸国皆畏服。”

    嗯,陈汤这段话,虽然略有长自己志气之嫌,但基本还是符合事实的。匈奴两大单于,一南一北,相距万里,彼此反目,整个西域,包括漠北,都出现了势力真空。汉朝及时抓住这个良机,驱逐匈奴残余势力,占领这个空间,并拓展声威,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当然,再怎么挤占,胡人总是不会绝,匈奴人走了,别的什么部族又会趁势崛起。塞上无胡骑,也只是指没有大股胡骑犯边而已,小股胡骑劫掠商道,甚为至于追杀汉人(便如张放此次遭遇),那是永远都不会绝迹的。

    西域诸国畏服不假,但究竟是心服口服,还是口服心不服,那就不好说了。从此次焉耆人的举动来看,多半是后者……但不管怎么说,只要西域诸国表示臣服,那就大有文章可做。至少不用担心都护府本身安全,并且,可以动用朝廷赋予都护府的权力,调动诸国……

    甘延寿刚倒满一碗洒,正要往嘴边凑,闻言顿住,脸还冲着碗口,眼皮翻起,吃惊满满:“子公,你、你该不会是想……”他太了解这位相交十余年的老友了,那种表情,那种眼神,只说明一件事——他想干一票大的!

    陈汤显然早已做好充分的调研与心理准备,借着这事的由头,加上酒意激发,当即掷杯而起,负手踱步,侃侃而谈:“夷狄畏服大种,其天性也。西域本属匈奴,今郅支单于威名远闻,侵陵乌孙、大宛,常为康居画计,欲降服之。如得此二国,北击伊利,西取安息,南排月氏、东离乌弋,数年之间,城郭诸国危矣。且其人剽悍,好战伐,数取胜,久畜之,必为西域患。郅支单于虽所在绝远,然蛮夷无金城强弩之守。如发屯田吏士,驱从乌孙众兵,直指其城下,彼亡则无所之,守则不足自保,千载之功可一朝而成也。”

    陈汤越说越兴奋,最后竟将裘袍脱丢一扔,单衣绾袖,抓起温酒的大魁,仰脖痛饮。

    “好!壮哉!”张放拍案大笑,“别喝光,给我留一点。”

    看着两个豪情激扬的“理想家”在互抢酒喝,表面粗豪,但心细责重的甘延寿只有摇头:“此等事朝廷岂会不知?想那冯右军当年也是纵横西域,威慑诸国之辈,却容忍郅支至今。实因干系重大,贸然行险,后果难料,委实难以决断啊。”

    “任何一场军事战争,其实都是赌博,朝堂诸君应当更明白这个道理。”张放指着东面恣笑,“朝堂大佬们不过是觉得手里筹码不多,不敢轻易下注罢了。”

    “好,说得好!君况啊,我觉得,无论从身份还是外貌而言,这话当是你说才合宜,结果……哈哈哈!”陈汤指着甘延寿大笑不已。

    对于老朋友的调侃,甘延寿一笑而过,抚着虬髯,点点头:“张公子所言确有道理,子公雄心延寿亦知……不如我等具名上书朝廷,俯允发兵如何?”

    要说甘延寿对郅支心里没火,肯定不对,只是他在中央警备队(羽林)干久了,言行谨慎,轻易不表态而已。既然副手兼好友有这建议,下面诸国也有倒逼之意,那就上一道奏章,请示朝廷吧。

    陈汤先是点头,又不以为然摇头:“国家与公卿议,大策非凡所见,事必不从。”

    陈汤在朝中也呆了近十年,虽然官小职微,但冷眼旁观,朝局风向如何,大致还是清楚的。眼下的大汉朝,儒学兴盛,言必引经用典,以能诵诗赋为荣,士子腰间佩剑,多为装饰,甚至刃不开锋……当年汉匈之战时那种气吞万里之势早就荡然无存了,加上阉党弄权,打压军方,想得到批准远征,只怕比让郅支自个割下脑袋赔罪还难几分。

    甘延寿依然坚持按流程走,上奏朝廷,等待批复,再做决断。

    二人一齐看向张放,看他是什么意思。

    张放沉吟道:“按程序走自然是最好的,但是,只怕时间来不及……”

    甘延寿依然大摇其头,神情坚决——开玩笑,无旨发兵,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张放、陈汤互望一眼,彼此都看到对方眼里跳动的火苗。

    历史的车轮已然启动,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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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五章 【陈汤的决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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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九寒天,一年中最冷时节,西域的寒冷,更甚中原。连续数日,狂风呼号,大团大团的雪花夹分着雪粒打穿了不少屋顶,甚至压垮了一片营房,至于被冻死的牲畜就更多了。

    好不容易等到一个晴天,云开日出,屯田士兵及家眷们纷纷出动,从库藏运来木檩木条,重新修筑营房,争取在下一场风雪来临前完工。

    当大伙热火朝天干着,屋顶上有人惊奇指着远处大呼小叫:“看呐,那、那是谁?”

    被惊动的人群,上百道目光齐刷刷看去——不远处的确有几个人影。这不奇怪,风雪连日,难得放晴,谁不想出来透透气?有人有啥稀奇。但众人运足目力细看,还真是稀奇。

    远处一个少年,居然在这数九寒天里脱得只剩裤衩,沿着被凿出的冰池跑圈。随后,纵身跳入寒冷刺骨的冰河里……

    “这谁家的娃?疯啦?”

    “不会是害了热疾吧?”

    “恁冻的天,也不怕冻掉那话儿……”

    “哈哈哈哈……”

    田卒与家眷们停下手里的活计,笑得前俯后仰。

    直到有个眼尖的人惊呼:“那、那是张小郎君!”

    所有的笑声顿时被掐断,有几人收声太急,差点没噎住,呛咳不止,涕泪直流,来不及擦试就被冻在脸上,那叫一个难受。

    田卒们没看错,大冷天玩冬泳的,只有张放了。他让邓展、陶晟与府卫们凿冰为池,自己在一旁活动筋骨。等池子凿好了,他也活动开了。然后,衣服一甩,卟嗵!

    正长身体,有用不完的精力,有大把时间……不用来锻炼,造就一副好筋骨,以及坚强的意志,还有耐寒力,岂不是白白浪费?

    一旁韩氏兄弟看得直咂舌,青琰也捂嘴咕咕笑个不停——若是一般小姑娘早羞跑了,只是青琰何时当自己是姑娘?

    池子里“浪里白条”边呵白气边大呼痛快,还不停向韩氏兄弟及府卫招手。兄弟俩倒是跃跃欲试,府卫们犹豫着朝两位头看了一眼,被狠狠瞪回,警告之意明显,便不敢造次了。

    远处传来一阵喝彩:“公子好气魄!好体魄!”

    张放用力搓了把通红的脸,顺水拭去水珠,吐出一口白气:“陈君何不下水一试?”

    陈汤披着裘袄缓步而来,呵呵大笑:“老夫岂敢与公子相较。”

    张放游近池边,挥退陶晟欲扶,撑住池边,一跃而出,接过厚毯,满不在乎擦试着热气腾腾的身体。几个月下来,少年的身体已经有了像模像样的肌肉,再这样下去,当初豆芽菜一样的孱弱之躯,说不好真能让他锻炼成型男。

    在众人既惊且羡的目光下,张放从容穿上衣物,示意手下别跟得太近,与陈汤并肩而行。尽管这两人一个十四,一个四十,但个头却差不多高了。

    陈汤满面赞赏:“寒冬雪浴,公子之心性、毅力及勇气,长安诸子无出其右啊。”

    张放只是笑:“现在若不练好耐寒力,他日西行,寒气更甚,如何能禁受得住。”

    陈汤长眉一挑:“这……公子当真对朝廷征伐郅支如此有信心?”

    张放含笑:“我不是对朝廷有信心,我是对陈君有信心。”

    陈汤哈哈大笑,接着连连摇头:“公子谬赞了,莫说朝廷,便是这西域,也轮不到我做主啊。”

    张放皱眉:“甘君还未认同先发制人么?”

    陈汤苦笑:“滋事体大,君况身为主官,肩担重责,顾虑难免。”

    张放也没过多纠缠这个问题,转而问起奏章情况。

    经过那个风雪之夜的交谈,三人都已达成共识,拟向朝廷报告,请求发兵,征讨郅支。不过若是这么直接打报告,显得有些突兀,缺乏圜转余地。陈汤想了个辙,把这份建议附在每季例行转呈朝廷的军报里面,这样这份不算正式的奏章会先送到大司马那里,再由其决定是否呈交天子。

    陈汤点头:“奏章已写好,君况已签押署印,汤也已具名。只是天寒地冻,驿递难传,只能等明年开春才能将奏章送出了……”

    陈汤在奏章里,向朝廷报告了西域的现状,以及他们的想法。尽管他也知道,这道奏章呈上去,多半没下文,但程序还是要走的,这个绝不能省,否则将来会有麻烦。

    张放也深以为然。当然,他对朝廷之事一无所知,之所以认同,皆因倒果为因。他知道,陈汤将会走一道怎样的“程序”。

    这份奏章上,只有西域都护甘延寿与副校尉陈汤的签押,再无他人。这是为了避免一旦有所不测,减少牵连。尽管张放没有签名,但无论是甘延寿,还是陈汤,对这位无爵位、无官身的少年都不敢存半点轻视。富平侯具有什么样的能量,他们很清楚,能把这位世子拉进来,绝对有益无害。本着这个想法,甘、陈二人在此事上非但没避开张放,反而巨细皆与他相商,一派三人同谋之象。

    陶晟比较心细,知道少主身份的敏感性,担心他年少不知轻重,被人利用,因而曾委婉提醒过张放。这还是陶晟不知三人所谋之事,否则多半要跪泣苦谏了。

    论识人心,张放岂会不如陶晟?但在这件事上,他并不介意为甘延寿、陈汤二人当挡箭牌。甚至可以说,就算甘、陈二人不忍拖他下水,他自个也要跳进去,否则他又何必来乌垒城?

    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事关国家荣辱,什么心机、得失、明哲保身之类的小算盘统统放一边。但凡能出一份力,必迎而不避。

    张放一脚一个坑,踩着厚厚的积雪,爬上一个斜坡,东望莽莽雪野,沉吟良久,还是问出一句:“事若不谐,陈君又当如何?”。

    陈汤声音低沉:“尽人事,听天命。”

    “是啊,天命难违……”张放侧首望着陈汤的眼睛,“那么,人力能否挽回。”

    陈汤嘴唇呡成一条线,缓缓吐出六个字:“尽人事,听天命。”

    张放眯眼笑了,同样的六个字,但再次重复后,内涵已截然不同。果然,这就是陈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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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六章 【陈汤的决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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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域的风雪固然冷冽,却终究挡不住塔里木的春天到来。戈壁的冰雪刚刚消融,都护甘延寿就开始履行职责,督促田卒在春种之前,先行训练。

    都护府的汉军属于屯田兵,类似后世农垦兵。忙时耕种,闲时操练,每年有夏操与冬操两季例行操练。都护府也可以依据西域当前情况进行调整,增减训练时间。不过,无论增减,都以不影响春耕秋收为前提。

    粮食是都护府稳定的根本,而都护府又是西域的稳定根本,容不得半点差池。

    甘延寿提前操练之举,也是在为他们的计划做准备……但是,一份从长安驿传而至的批文,给他们迎头浇了一盆冰水。

    张放在接到陈汤邀请时,还当是寻常宴饮。等到地头,步入陈汤的宅院,看到屋里只有满面沉郁的陈汤一人,还有案几上那卷醒目的木简,心下顿时明白几分。

    张放挥退近侍,自行除履,着袜而入,往右侧案席一坐,先揭开案几前的瓮盖嗅了嗅,笑了:“醪糟啊,甚好,甚好。”随即自取陶碗倒了一碗,也不多说,自饮自酌。

    西域比较流行马奶酒、酪浆与葡萄酒,前两样既酸且骚,张放是无论如何都喝不下,甚至大汉境内各种低度谈酒他同样不习惯。惟一还能勉强入口的,就只有带点甜味的醪糟及果酒了。至于葡萄酒,即使在西域,也只有贵族才能偶尔喝到,都护府里收藏也不多。张放尝过,酸味太大,还有点涩,可能是发酵技术的原因,反正不合他口味。

    陈汤也倒了一杯,向张放示意:“公子可愿尝尝这个?”

    “是什么?”盛情难却,张放接过呡了一口,眉头一皱一扬,不动声色递还,“黄连酒?有性格。”

    陈汤讶异不已,张放不但能喝出是黄连,而且并未吐出,而是从容咽下,着实不简单。而张放接下来的话更让他吃惊。

    “陈君此刻饮此酒,想必是因酒如心情之故吧?”

    陈汤直直盯住张放一会,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叹道:“公子当真聪慧过人,今日非此酒不能浇我胸中块垒。”

    案几上的木简是朝廷令喻,张放自然不会去看,但他不用看也知道内容是什么,想必比陈汤所饮的黄连酒更令人苦涩。陈汤与甘延寿的雄心壮志,被这一爵“苦酒”浇萎了。

    张放向对面空案看了一眼:“甘都护呢?”

    “到校场练兵了。”

    “练……兵?”张放瞪大眼睛,这时侯甘延寿还有这心情?该不会是还没接到消息吧?

    陈汤懂他的意思,摇摇头:“君况是第一个看到的……胸中块垒,我以酒浇,他以刀削。”

    张放默然点头,碗口凑近嘴边,突然停下,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这公文还有谁看过?”

    “君况、我、还有公子你,就只我们三人。公文通常在早会时由府丞向诸府吏宣读……”

    “那么,能不能由你来宣读?”

    “自然也可,为何……”陈汤顺口应答,蓦然瞠大眼睛,整个人定住,惊骇望向张放,“张公子……”

    张放笑了,他知道,陈汤一定明白自己的意思。他不知道,历史上的陈汤,是如何做出那个胆大包天的决定的。如今看来,至少他还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既然如此,自己就“帮”他下决心吧。

    “若我没记错,陈君已过四旬了吧?”

    “去岁刚过。”

    “恕我直言,夫子云,四十而不惑,陈君一定会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要怎样才能得到。”张放伸出两根手指,直视陈汤,“我只说两句,取舍但在陈君。一、高祖遗训‘非功不侯’;二、功名祗向马上取,便是英雄一丈夫。”

    “功名祗向马上取……功名祗向马上取……”陈汤喃喃叨念数遍,眼里有火苗在燃烧,猛地用力灌下一大口苦洒,啪地将碗一砸,吐气开声,“大丈夫当建功于世,岂可坐困愁城?”

    这时门外一声喝彩:“子公豪言壮语,却不知何出此言?”刚刚操练回来,卸下铠甲的甘延寿,一身热气,大步跨入。

    陈汤哈哈一笑,一指案上公文:“朝廷已颁明旨,许可你我将兵击胡。天子圣明,诸公明见,我等自当不负圣望,一战抵定西域!”

    甘延寿脚一软,差点没跌个屁股墩,手指陈汤,瞪眼如铃,张口结舌,半天说不出一句囫囵话。

    张放推案而起,漫声道:“昔年壮武侯抗旨,龟磁城下斩姑翼,方保我大汉威名不坠。先帝事后非但不见责,反得以封赏。更有当朝右将军,莎车城外斩名王,回朝请罪,天子不罪反赏,遂有封侯入阁。更不消说更早前之傅介子刺楼兰,为大汉扫平阻碍……再说句通俗点的,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二位不想在这个职位上终老一生,碌碌无为吧?”

    张放这话是有典故的。历经武帝、昭帝、宣帝、元帝的四朝元老,谥号壮武侯的传奇人物常惠,曾经是苏武的副使,与苏武一样,被匈奴关押了十几年才返汉。宣帝时,曾被派使乌孙。常惠临行前曾上书,请求惩处十余年前杀害屯田交河壁的使者校尉赖丹的龟兹人。但宣帝不欲节外生枝,没有同意。而得到大将军霍光“便宜行事”指示的常惠,一到乌孙,就联合诸国,讨伐龟兹。最终迫使龟兹王在兵锋下低头,将杀害赖丹的权臣姑翼交出,旋即被斩于城下。

    凯旋而归的常惠,最终并未因违背圣意受责罚,反而得到天子厚赏,此后一路青云。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同样在宣帝朝,元康元年(前65年),卫侯冯奉世出使西域。闻知莎车王杀汉使路充国,断绝北道,围困都护,形势万分危急之。遂果断矫旨发诸国兵,攻破莎车,斩莎车王。事后天子亦未见责,冯奉世更因此封侯,拜入麒麟阁,位列十一功臣之一。

    至于傅介子斩楼兰王,更是无人不知。

    这可都是前辈壮举,足以成为后人的楷模。

    以上这些都是张放近段时间恶补的西域掌故,没想到这么快就能用上。听到这话,莫说陈汤,就连甘延寿的眼睛都发亮了。

    甘延寿呼吸急促,双拳紧握,咬牙切齿,内心挣扎,良久还是摇头,语气艰涩:“此一时,彼一时,眼下之朝局,与当年大不同。贸然行事,只怕后果难料……”

    “甘君若实在担心的话……”张放托着下巴想了想,双手一拍,“不如这样,甘君退居,陈君接手。这样将来朝廷怪罪下来,至少有个托辞,不至于两人都倒霉,便可有圜转余地。”

    甘、陈二人互望一眼,的确是个办法,但以什么理由呢?

    正好此时一阵寒风透过帘缝吹来,甘延寿刚骑马回来,出了点汗,打了个冷颤。

    张放眼睛一亮,向他一指:“你病了。”

    甘延寿瞪大眼,莫名其妙:“我没病……”

    “不,你病了!”张放加重语气道。

    陈汤的眼睛也亮了:“对,君况,你是病了,而且很重。”

    甘延寿张大嘴巴,指了指张放,又指向陈汤,一时说不出话来。

    张放畅笑拂袖展臂,向二人遥遥伸掌,以略带沙哑磁性之声,低沉缓慢,一字一顿:“傅介子刺楼兰,常惠定龟兹,冯奉世平莎车,如今再加上你陈子公,你甘君况,共破匈奴,必成千古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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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七章 【磨 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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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昭三年(前36年),二月,春到丝路。与春天一同到来的,还有从乌垒城汉西域都护府,向西域南北两道城郭诸国传达的大汉天子诏令。

    诏曰:“奴酋郅支,擅杀汉使,遁边不臣,绝我域道。更侵陵诸国,倚道远而跳梁,视中国若无物……今天子降威,域动雷霆,发屯田吏士,诸国攘举,虽万里必讨之……”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道诏令顿时在天山南北两道掀起轩然大波。

    焉耆、尉犁、危须、龟兹、温宿、前、后车师、前、后蒲类、东、西且弥等等邦国,从国王到臣民,从宫廷到穹帐,从高车到马背、从木简公文到口耳相传……都在奔走相告这个令人震撼的惊天消息。

    大汉朝,要对万里绝域外的匈奴单于动刀了!

    三月,交河壁屯田吏士将春耕托附家人,整兵束甲,向西进发。

    同月,葱岭河流域城郭诸国陆续派出本国牧骑,或由国王亲领,或由大将统率,从四面八方向中央汇聚。

    所有行军的箭头,都指向同一个地方——乌垒城。

    诸国齐动,处在暴风眼的西域都护府自然也没闲着。操练场上的嘶杀声又重新热火起来,甚至出现了韩骏、韩重、青琰等人腾跃的身影。

    点将台上,端坐正中的督操已变成副校尉陈汤,而之前那个异常活跃的壮硕身影已然不见。

    西域都护、骑都尉甘延寿呢?答案是:病了。

    那么一条生龙活虎的汉子,说病就病了?而事实上,所有得知都护病情的人,非但相信,而且还深表担心。

    都护府对外宣称,甘都护于某日操练归府后,受了风寒,猝然病倒。

    整个西域,无论汉胡,多是能骑马弯弓的士民,对这种情况有很深的体会。在中原汉境,它有一个令人谈之色变的名称——卸甲风。

    所谓“卸甲风”,就是剧烈运动时,因厚甲厚衣捂体,热汗不易散发,当行动结束后,冷风袭体,造成身体调温失衡,突然发病的症状。因为以上阵厮杀的将士多见,故名卸甲风。此症极为凶险,稍有不慎就会在极短时间内夺人性命,是古之将士一大“职业病”。

    后世名将常遇春,据说就是因此而英年早逝。

    由是骤闻甘都护受寒卧病,无不担扰。还好,甘都护还有个好助手,副校尉陈汤,一力担当起整训统合之责。

    张放呢,作为整个都护府精力最充沛的人,他除了每天上午例行骑射、骑砍基本训练之外,下午则进行走访调查、摸底工作。

    张放一直想弄明白一件事,为什么会有如此之多的汉军士兵,毅然随陈汤、甘延寿踏上漫漫西征旅途。除去所谓的“皇命”之外,应当还有什么实际的东西,在激励他们。他的调查,先从“眷聚”开始。

    汉朝的军队,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京师兵(南、北军),一是郡国兵(包括边塞兵、属国兵、屯田兵)。其中屯田兵是比较特殊的一类,最明显体现在,将士可以带家眷。

    众所周知,军队历来只有军人,不允许出现眷属。莫说士兵,就算是将军,也没有携带家眷的权力。但屯田兵却是例外,因为他们既不是“更卒”(短期服兵役),也与一般“正卒”(长期服兵役)有所区别。他们忙时农耕,闲时操练,更接近于民兵,但又比民兵更正规。他们就像后世的农垦大军一样,终其一生,都将在塞外扎根、开花、散叶……所以,他们不是一个个人,而是一个个家庭。

    所以,当初被围困在烽燧时,张放问阿里穆,交河壁有多少兵力时,阿里穆回答不是多少人,而是“三百户”。

    无论是都护府,还是交河壁,都有军营,营里有将士,所有的管理,与其余郡国兵营没什么不同。只是在军营数十里之外,有一个军属聚集区,形成一个聚落,这就是“眷聚”。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扩大版的“军属大院”。只不过后世的军属大院里都是军官家属,而眷聚则不分吏士,大伙都是军属。

    张放暂时没有进入军营调研的权力,但他可以自由出入眷聚,而有些东西,从吏士的家眷口中,或许能够了解更透。

    屯田吏士多半来自三河(河东、河西、河内),来自北地郡的自然也不少。青琰经常出入眷聚,与那里的妇孺老妪都相识,而且还跟一户来自陀螺山十八拐的丘姓人家认了远亲。

    张放的初步调研,就从这户人家开始。

    从外部看,眷聚更像一座城寨,有高高的土增,有坚实的红枊寨门,四角有瞭望塔,塔侧有烽燧,塔里有专人守望。看来历代西域都护都明白一个道理——要想让部下吏士安心,就必须确保眷属们的安全。

    张放是在军吏丘堂引领下进入眷聚的。丘堂就是今次张放要拜访的人家。得知贵人来访,丘堂特意休假,引领而来。

    拍马驰近高高的红枊大门前,丘堂重重拍门,很快上头垛墙处探出一个脑袋:“丘叔,你回来啦……咦,这些是什么人?”

    “贵人。丁季,你也不要多问,快开门。对了,今日我家二儿可曾巡逻?”

    垛墙上少年好奇打量着披厚斗蓬的张放一行,点头道:“丘仲在西角守望呢……”

    “叫人替他一下,让他回家迎客。”

    “呃……好。”少年又使劲瞅了几眼,这才缩回去。旋即红枊大门嘎吱吱向两侧敞开。

    “眷聚内多是妇孺老弱,尚有少许未博籍的少年,便令他们担当巡守,卫护家园。”丘堂一边肃手延请,一边解释。

    张放点点头,他这几天刚弄懂“博籍”的概念。所谓博籍,就是徭役登记,汉朝以十七岁为准。也就是说,满十七岁,就需要承担各种徭役,其中自然也包括兵役。而在此之前,这些未够年纪的少年,便可以承担起瞭望、巡逻、示警等基本功能。这既是保卫家园,也不失为一种训练,可谓一举两得。

    邓展边策骑前行边问:“丘吏中子年纪几何?”

    “年十六,虚十七,过了春天就博籍了。”丘堂深深吸一口气,“不瞒邓老弟,我此次请求西征,半是为了这小子将来不用更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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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八章 【调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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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眷聚内部,与乌垒城差相仿佛,同样的井字街道,同样的土屋棚顶,连食铺、畜场等交易场所,都一般无二,相当于缩小版。

    丘堂的家,就在街尾转角处,两间厢房,一个庭院,一个畜栏,加一口水井,就是这样。

    得知贵人来访,丘堂的妻子拿出家里最好的食物,最簇新的一张苇席,还有刚沽来的醪糟相待。

    张放笑了,看来自己喜饮醪糟之事,都护府里尽人皆知了啊。当下谢过,招手让府卫们奉上礼物——却是一石谷、一瓮酱,以及刚宰杀洗净的半只羊。

    丘堂夫妻又是感激又是惭愧,这明显是贵客考虑到来的人多,他们难以接待,便自带食物,权做礼物。这样既不令他们难堪,也解决了主客宴饮,当真是周到。夫妻俩再三推却不过,满怀感激收下。当下由其妻张罗煮食,丘堂则在庭院铺席,招待客人。

    众人刚坐定,院门一开,一个黑黑瘦瘦,几乎与丘堂一个模子印出的的少年走进来。看到那么多的客人,一时有些手足无措。

    丘堂哈哈笑道:“这是小儿丘仲,哈哈,快来拜见张公子及诸位客人。”

    丘仲忙扔下手里什物,依其父所言,向张放行拜礼,心下吃惊:这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少年,竟是近段时日眷聚流传的那位长安来的贵公子么?

    丘堂一一指点儿子向不同身份的人施礼后,挥挥手让他给其母打下手去了。

    张放望着少年离去的背影,笑顾丘堂:“方才听丘吏曾言,此次出征,乃是为了中子无需更戍,不知何解?”

    丘堂笑道:“公子有所不知,我朝明令,凡有军功、资历、爵位者,视功勋多少,少者可复身(本人免役),大者可夏家(全家免役)……”

    听了丘堂解释,张放才明白,汉朝有律,凡应役年限内的免役,需有一定军功、资历、爵位,或者饲养、捐献军马及粮食、钱币达到一定数量者;还有朝廷礼遇的功臣子孙、学者、高龄者,男子身高不足规定尺寸(6.2尺以上)者,均可免役。

    好似丘堂这样的人,自然只能往军功、资历、爵位这方面努力。若无战争,自然谈不上军功;资历,这个得靠熬;爵位,要么靠军功,要么靠出粟……归根到底,象他这样的普通吏士,想要得到朝廷的红利,只有一条路——上战场,搏军功。

    “……眼下我已经是良士了,若能升至官首,便可复身,免除一子更戍……”丘堂在说这话时,脸上充满希冀。

    张放却听得有点不明不白,秦汉二十级爵他知道,也能说出一部分,但好像没有“良士”,“官首”什么的。低声问陶晟,这才知道,丘堂说的爵不是民爵,而是武功爵。

    说到武功爵,就不能不说设立这种爵制的汉武帝。武帝年间,汉匈之间的战争打得如火如荼,为筹措军费,武帝下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再为将士立功者另设武功爵十一等,分别为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其后亦卖之,不过总算有点底限,最高只卖到第八级乐卿为止。

    丘堂只是一个管军需低级小吏,熬了些年资,总算得到三级良士之爵,再升就有心无力了。虽然军需算是油水部门,但至少要中级以上官员才有油水可捞,最底级的,嗅个腥都难。因此,丘堂想要为家人做点什么,就必须上战场,搏军功,舍此别无他途。

    张放连连点头,明白了,这种激励措施的确很好。上有“非功不侯”,下有“军功授爵”,如此从上到下,形成一架搏取功勋的阶梯。每一个身处不同“梯位”的人,都能找到努力的方向。

    陈汤如是,丘堂,也如是。

    张放侧首望向自己的扈从府卫:“如此说来,你们也有民爵?”

    府卫们俱笑,俯首应是。这个说是二级爵上造,那个说是三级爵簪袅。只有韩氏兄弟与青琰默不作声,他们什么爵都没有……而宗巴这个胡人就更不用说了。

    “你们二位呢?”张放笑顾邓展、陶晟。

    “陶晟是四级爵不更。”

    “邓展的民爵转给内弟了,只保留军爵元戎士。”

    “元戎士啊,邓护卫定是军中翘楚。”丘堂笑容更见苦涩。

    邓展笑道:“这军爵也是兄弟当年拚了性命,砍下犯边的胡奴什长脑袋换来的。若丘兄此次随都护征讨匈奴,立下擒杀胡奴百长以上功勋,更可立晋三级,升为秉铎。届时不仅可减免赋税,运气好的话,可得十户实封,脱庶入士矣。”

    丘堂连连摆手,苦笑不已:“邓护卫休要取笑,丘堂不过区区一运输马料的斗食小吏,连执刀上阵的机会都没有,如何擒杀……呵,取笑了,取笑了。”

    张放笑道:“谁都有机会的,你看看我,不也一样砍了两个胡酋的脑袋么——对了,邓展,我这算不算军功,能拿几级爵啊?”

    在众人笑声中,羊肉已熟。

    食物上席,丘家没那么多案几,只有张放面前放着一张半新不旧的食案,其余诸人只以手捧陶罐、木碗,沾酱抹盐佐食。

    丘堂操刀切下羊腿,唤二儿进献给张放。

    张放端正接过,唤住欲退的丘家二儿,正容道:“可知汝父出征之心愿?”

    丘仲垂下头,低声道:“恨不能以身代父。”

    张放欣然而笑,向丘堂点点头:“丘吏的苦心没有白费啊。”

    丘堂咧了咧嘴,笑容中带着欣慰。

    黄昏时分,在丘家人殷切相送下,走出眷聚。

    邓展、陶晟面有忧色,互望一眼后,彼此用力点头,策马奔近张放:“少主……我等有一言……”

    张放正安坐马背,用细毫在那本《穿越日记》上写着今日心得,头也不抬道:“说。”

    “不知……咳,不知少主打算何时回长安?”

    张放抬起头,左右打量,而邓、陶二人亦不避其目光。

    张放笑笑,收起笔卷,想了想,勒停战马。

    众人不知何事,亦纷纷勒缰。

    张放环顾左右,长鞭向府卫们一指:“你们,想不想升不更(四级爵)、大夫(五级爵)?”

    众府卫不明其意,但没人不点头。

    张放再向韩氏兄弟、青琰一指:“你们想不想得民爵,甚至得军爵?”

    韩氏兄弟与青琰毕竟跟张放历经患难,比邓、陶等府卫更了解他们的公子,闻言似乎明白了什么,眼睛渐亮,用力点头。

    连没被点名的宗巴也用刚学不久的汉话喊了一句:“我、也、痒(想)。”

    众人大笑。

    张放亦放声大笑,挥鞭虚击,发出噼啪脆响,伴随着铿锵之声:“想就对了!心动不如行动!就连边塞一介小吏都在为自己与家人更好的未来而努力打拚,你们难道就甘心在侯府漏夜巡更、应门迎客一辈子么?”

    府卫们大眼瞪小眼,就连邓展与陶晟都说不出话来。少主的话,触动了他们内心最深的渴求——谁不想出人头地?

    “如果你们相信我,就请跟随我。”张放长鞭向西戟指,目闪异彩,吐气开声,“在那里,会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在等着你们。我向你们保证,你们绝、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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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九章 【汇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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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匹枣红色的西域健马在校场飞驰,鬃毛飞扬,铁蹄扬尘。马上的骑士穿着赤色铠甲,赤色的皮兜鍪,口鼻掩巾,只露出一双异常明亮而专注的眼睛。右前方二十步外是一具人形靶,高度与步卒相仿,斜持长矛。

    校场边的围栏外,邓展、陶晟、韩氏兄弟、青琰、石牛、宗巴及一众府卫,无不神情紧张关注着。

    飞骑渐渐接近,骑士身形半躬,身体压抵,持缰的手微松,右手反握一柄弯刀,雪亮刀光,映耀人眼。

    当健马从人形靶前飞驰而过的瞬间,骑士蓦然长身挥臂,刀光一闪。啪!人形靶急剧震颤,布满各种创痕的“胸膛”多了一道清晰的刀痕。

    “好极了!公子(少主)当真了不起!”

    校场上,传来阵阵欢呼与鼓掌声。

    赤铠骑士勒停战马,扯下防尘面巾,大口喘气,面带喜色——正是张放。

    这是他连续训练七日的成果,终于挥出完美的一刀。

    当张放正式宣布将参加西征之后,包括他本人在内,所有扈从,都投身到紧张的训练之中。无论谁取得哪怕一丝微小的进步,张放都不吝掌声鼓励。初时大伙都觉这种击掌方式蛮奇怪,但久而久之,俱感非如此无以表达激奋之情,于是鼓掌相庆便飞快在校扬里传播放开来。

    出塞半载,奔驰几千里,先追杀敌人,再被敌人追杀,最后栖于军营……经历了这么多,张放的骑术已在压力与使命驱使下,飞速进步,完全称得上合格骑手。

    但是,骑手并不等于骑士。

    战场上,骑手只能逃命,骑士却能夺命——你愿做骑手还是骑士?

    张放此番随军出征,或许在甘延寿、陈汤想来是积累资本,在邓展、陶晟想来是搏取名声,九成九不离中军左右,安全得很。而在张放看来,如果说这个世界上什么变化莫测如女人心,那么战争一定是其中之一。

    这个世上没有绝对的安全,依靠别人,不如靠自己。既然决意投身战争,就要把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骑士。

    这个时代,骑士的标准只有两个:骑射、劈刺。

    骑射这种远程杀敌技术,没有三年五载的苦练,别想玩得转。张放可没那么多时间玩这个,他也不想与马背民族比这个,劈刺相对而言容易一些。

    不过等张放真正骑上战马,挥刀劈向木靶时,这才知道,世上没有一件事是容易的。骑在颠簸的马背上,高速飞驰,在交错的瞬间,把握时机,果断出手,准确刺中或劈中目标……在这过程中,出手早了,等于送死;出手晚了,错失先机。控马也很关键,靠得太近,直接撞到目标,远了根本够不着。

    看起来简简单单的刺劈动作,却是个骑术刀(矛)法兼顾,需要一心二用的高难技术活。

    张放第一天上手时,先是用矛,来回奔刺五次,没有一次击中目标,最后一次还因用力过度差点摔下马,好在有新式马镫稳住。据邓展说,初次练习,很少有不摔的。张放能稳住,除了他平日里锻炼有方,骑术过关,更得益于马镫的应用。

    张放直到第三天,才成功刺中目标。之后练习难度更高的劈砍,几天下来砍坏了两把环首刀,还震伤了虎口,不得已休息了一阵。

    按邓展的说法,如果掌握火候,时机把握准确,是不会震伤手臂的。

    张放承认自己还需多加练习,但他同时也注意到一个问题——环首刀有局限。

    环首刀是一种直刃刀,很不利于劈砍,更不利于马上劈砍,这方面匈奴人的胡刀就比较趁手。

    于是张放画出图形,让军匠为自己打造了一把弯刀。结果刀出炉后,看到的人都是大眼瞪小眼。这刀也太弯了,比胡刀还弯几分,看上去象是上弦月。

    在众人的疑虑目光中,张放就用这把阿拉伯式弯刀,使用反手握刀法(更有效发力、避免震伤),经过数日练习。然后正式披上订制铠甲,来到校场,进行测试。经过短暂热身后,一次出击成功,收获欢声一片。

    当张放兜马准备进行第二回合时,邓展忍不住跨过围栏,走到跟前,细看弯刀与张放不断花式耍刀,道:“这种样式的刀配合反手握刀,当真比正握环首刀更好?”

    张放想了想,道:“器械之道,阴阳把握,端视实战情形,不可一概而论……咦,这是谁跟我说来着?”

    邓展由衷道:“大剑师之论,果然不凡。噢,少主活学活用,亦是不凡。”

    大剑师?那是谁?张放话一出口已然想起,这些论述不是自己原有的知识体系,而是与剑术一样,来自那个“张放”——准确的说,来自于教他剑术的老师。这个老师是大剑师么?嗯,将来回到长安,倒要见见。

    “哈!”

    张放再次催骑,飞一般从木靶前掠过,一刀挥出,得心应手。

    “笃!”

    这一次,刀锋准确从人形靶的脖颈处切过。

    比扈从众欢呼声更快的是一声喝彩:“好,这一刀,足以将匈奴人的脑袋削下来!”

    声音有点耳熟啊,张放勒停战马,还没来得及回头,一个熟悉无比的激动声音入耳:“公子!”

    张放猛回首——渠良!

    呼叫的是渠良,他正坐在一辆装满草料的大车上,神情激动。一旁傍车驻马,高声喝彩的,正是交河壁甲屯丁队队率杜勋。再望过去,一溜长长的车队中,夹杂着几张熟识的面孔:李忍、初六、鹿奴。

    “六叔!”

    “鹿奴!”

    韩氏兄弟与青琰欢叫着奔去。另一边,曹雄与林天赐也正快步迎来。

    张放策马趋近,上下打量渠良:“如何?”

    渠良拍拍胸膛:“除了腿还跛,什么事都没有……咳咳……”

    张放俯身以马鞭轻敲渠良肩膀:“不要勉强。”

    “公子,这场大功,我也不想错过。”渠良显然也从韩氏兄弟与石牛那里得到了消息。

    “能骑马你就去,不过还是那句话,不要勉强。”张放说罢下马走到李忍、鹿奴的马车前,向二人点点头,“甲胄在身,不便行礼,见谅。”

    三月回春,天气渐暖,李忍却还披着厚裘,不过脸色比起几个月前好多了。望着眼前这个初见时还有几分文弱,如今却是英武挺拔的少年,再想想自己……李忍只有羡叹:“真希望有朝一日也能穿上这样的铠甲,与张公子并肩纵驰啊。”

    林天赐笑道:“铠甲或许会迟些日子才能穿,但与张公子并肩驰骋,眼下不正是么?”

    张放讶然:“小王子,莫非……”

    李忍握拳:“坚昆亦是大汉属国,也是乌丹支离盟友,更与郅支有灭国之恨。此番征讨,又岂能少得了我们坚昆?”

    曹雄道:“我会倍同王子返回坚昆,召集人马,前来攘助。”

    忽闻辕门一阵喧哗,宗巴翘首遥望,满面喜色:“又来一批人马……是焉耆人,啊!还有车师人……看!那是我们蒲类的旗号!”

    天空云层卷涌,地上人马沸腾,一场席卷西域以西的风暴,即将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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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章 【复仇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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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长风刮过校场,林立的幡旗猎猎激振,与狂风交汇成震荡耳膜的巨响。无数旄旗之下,是森然如林的矛、戈、戟、刀;是攒动的旄帽、帻巾、武弁、头盔;是花色各异的战马;是一排排汉军吏士与西域诸胡组成的人墙。

    无数人的目光,聚焦在高台之上一个身影——陈汤。

    高台之上的陈汤,内着白色禅衣,外罩玄甲,头顶玄色铁盔,盔缨红似朝阳。烈风鼓荡,吹动甲裙,铁片互相叩击,发出金属特有的清脆响声,一领朱色大麾被扯得笔直。

    可容万人的大校场,挤得满满当当,风声、旗帜振响声、兵器磕碰声,铠甲振响声、战马喷鼻顿蹄声……响成一片,唯独没有人声。

    在校场一角,有七个被鞭笞得血肉模糊,双耳贯箭,绑在木桩上的胡人。他们就是因为在校场喧哗、争吵,而被执行军法。有这几个活生生例子,谁还敢邈视军纪?

    没有人敢开口,除非台上那个人允许,而此刻他却仰首望天,久久不语。

    阳春三月,江北已是春暖花开了吧?山阳老家山后的桃林,想必亦如往昔,满目缤纷;桃树下的坟茔,荒草已长,今岁不知何人为你锄草……阿翁,记得孩儿离家之时的誓言么?此身不为关内侯,誓不还家。为了这个誓言,我已经付出背负不孝恶名,以及牢狱之灾的代价。这一次,是我最后的机会——功名祗向马上取,山阳陈氏将会光宗耀祖,还是彻底沉沦,尽在今次!阿翁,这也是你想要的,那么,请你在天之灵保佑我吧……

    久久,陈汤长吸口气,冷风入肺,脑子为之一清,目光慢慢收回,向台下人墙前排某个方向微微颔首。

    迎着陈汤的目光,张放报之微笑,他知道陈汤这是在颔首致意,感谢自己的帮助。只可惜,张放没法告诉他,哪怕自己没有出现,这一天,同样会到来,只是略微迟一些而已。

    陈汤的讲话,通过十个大嗓门军士复述扩音,在校场上空回响:“初元四年,大汉天子派出使者卫司马谷吉,护送匈奴郅支单于之子、右大将驹于利归国,这是大汉对匈奴的善意与诚意。那么,郅支用什么来回报呢?不是美酒、不是肥羊、更不是骏马,而是——斧铖!我至今无法想像,九年前那一天,在那个遥远的城里,卫司马遭遇了什么?天子也多次遣使质问郅支,我们的使者遭遇了什么?九年来,郅支,从来没有正式答复。既然如此,我陈汤,就准备再去问问他。这次我不止带一张嘴,还将带我的剑,与诸君一同去问问他……”

    灰聿聿!一声马鸣,蹄声急遽,辕门飞来一骑,远远大叫:“子公,不可造次!”

    校场前排,张放眼睛微眯,是甘延寿,他来了。

    校场上的汉胡军士们无不诧异,都护不是病重么,怎么……汉军吏士军纪严明,还能忍住,胡人却忍不住交头接耳起来。

    甘延寿飞驰而至,甩镫下马,登登登急步登台,三步并做两步冲到陈汤面前,怒形于色:“子公,我授予你监府之责,不是让你滥用的。你、你竟做出此等事……”

    陈汤斜睨老友,按剑冷然道:“君况何出此言?我也是奉圣谕行事,君况对圣命有疑么?”

    “不,我是说……唉!子公之意延寿如何不知,只是事情可从长计议,又何须至此?”甘延寿挣扎着想说什么,终究忍住。

    陈汤拇指一按卡簧,剑自鞘中弹出数寸,森然道:“大军已经集合,今之势如箭在弦上,你想坏大家的事么?”

    二人对话,只有台上都护府丞、府侯、千人、译长等听到,无不面面相觑,惊疑不定。虽然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两个上司要掐起来是真,一个二个正要上前劝阻。

    甘延寿却张开蒲扇大掌一推,示意众人止步,环目如豹,死死盯住陈汤。而后者毫不畏惧,坦然对视。

    嗡嗡的议论声慢慢停止了,连战马的喷鼻顿蹄声都小了许多,只有风声依旧,而呼啸的烈风,反而衬托着整个校场的反常安静。

    正当汉胡吏士忐忑不安时,甘延寿终于有了动作。

    这位西域都护慢慢扭头、转身,目光从老友身上移开,转向校场万千之众。深深吸了口气,前排的人都可以看到他厚实的胸膛鼓起来。下一刻,一个不需要传声、中气充沛的洪亮声音响起:“我是大汉西域都护、骑都尉甘延寿。现在,我正式宣布,此次西征的统领将是……”他朝陈汤看了一眼,一字一顿,“都护府副校尉——陈汤!”

    呜嗷嗷!

    校场上空传来阵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旌旗招展,刀盾互击,震耳欲聋。

    在校场外观礼的青琰与鹿奴俱以双手掩耳,满脸欢意。

    张放笑了,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二人转,演得不赖。

    台上的都护府军吏虽然闹不清这一出是什么情况,但两位上司争执的一幕,却尽收眼底。他们至少明白一件事,在西征之事上,两位上司是有分歧的——而这,正是这出戏所要达到的效果。

    陈汤按剑归鞘,伸手与甘延寿互相把臂,另一只手臂高高举起。随着他这个动作,台下欢呼渐渐平息。校场上空,响彻陈汤慷慨激昂的宣战辞:

    “孝武皇帝天汉年间,汉使苏武奉诏出使匈奴,为单于所扣,面对叛将卫津不降则死的威胁,曾发出掷地有声的回应‘南越杀汉使者,屠为九郡;宛王杀汉使者,头悬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独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欲令两国相攻,匈奴之祸从我始矣!’”

    铮!陈汤拔剑出鞘,戟指西北,声遏行云:“杀汉使的下场,即祸之始——早在一甲子之前,大汉使者就对匈奴人发出了这样的警告!且鞮侯单于明白这警告、卫津也慑于这警告,他们都没干蠢事。但且鞮侯单于之孙郅支却没有他祖父那样明智,他罔顾了这警告,他以为事情过了九载,时过境迁,就没事了。我请诸君与我一道,当面告诉他——郅支,你摊上大事了!”

    建昭三年,春。

    陈汤来了,张放来了,甘延寿来了,三千汉军来了,西域诸国联合军来了——一个复仇者联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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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套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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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昭三年三月末,风起乌垒。一支由汉朝西域都护府乌垒屯田吏士、车师交河壁戊已校尉屯田吏士,以及焉耆国、龟兹国、车师前、后部、蒲类前、后部、东、西且弥、前、后卑陆、乌丹支离、危须、尉犁、乌垒等等诸多邦国所组成的“多国部队”约四万人马,从乌垒城向西进发。而更多因为距离太远,一时未能汇合的邦国、部落,正从漠北到西域这片广袤土地的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四月末,当这支多国部队抵达温宿国姑墨城时,为了减轻后勤压力,加快进军速度,甘延寿与陈汤决定分兵。

    二人将大军分为六校,沿南北两路并进。由戊已校尉郭习将率领其中三校南下,沿葱岭河穿过莎车、疏勒,最后越过葱岭从小道到大宛,转道乌孙。另外三校则由甘延寿、陈汤率领,从温宿国出发,穿过伊利河谷、草原,进至乌孙。

    两支大军的会师地点,是乌孙赤谷城。

    温宿虽然是个小国,但它东接龟兹,北连乌孙,南临疏勒、莎车,是丝路北道一个重要枢纽,也是必经之道。以这样的小国,很难供应一支几万人的大军人吃马嚼,所以西征大军不能在此地久待,必须尽快进发。

    入夜,汉军军营巡骑四出,高度戒备。而诸国人马则按草原惯例,搭建起一顶顶毡帐,圈起牛羊,围坐篝火。整个河谷,火光处处,好似在开一场盛大的篝火晚宴。

    中军主帐里,陈汤与甘延寿正举烛伏案,就着一张简陋地形图,研究下一步行军方案。

    这时帐外传来通报:“张议曹派来门下史,说是请都护、校尉同去帐中,有事相商。”

    陈汤与甘延寿互望一眼,放下手里铜烛,剔了剔眉,道:“门下议曹有事,不前来禀报,反让上官前往,在大汉怕也是头一遭吧。”

    甘延寿摊摊手,苦笑道:“人家来头大,有什么法子?子公,忽略掉这劳什子门下议曹吧,他就是富平侯世子——只要这样想,你心里就平衡了。”

    嗯,没错,张议曹,就是张放,这是他的新职务:门下议曹史。

    门下议曹史,是大汉郡府属官,主献谋建议,类似于参谋的角色,而且是副职,正职是门下议曹掾。张放随军出征,出入军营,参与军机,总得有个名份。而西域都护有开府征辟之权,也就是说可以自行征召幕僚。于是甘延寿便行使职权,给了张放这个职务——还别说,挺适合他在军中的定位。

    为了便于新任门下议曹史开展工作,甘延寿干脆给人给全套,也安排了张放几个随身扈从如韩氏兄弟、渠良、石牛等一个门下掾、史的身份。这门下掾、史其实就是打杂跑腿的,类似机关杂务人员,斗食小吏而已。但青溪众扈从甭想多开心,再杂务,也是进“机关”了啊,哪怕是“临时工”,好歹也是大汉官府里的一员了。

    以张放的身份,请陈汤、甘延寿上门,倒也不算托大,但行军途中,一切以军职为大,他这个门下议曹史的态度,难免令陈汤有些不满。因此陈汤并未掀帐而出,而是坐下,淡淡道:“有说是何事么?”

    “未细说,只道是有关加快行军之事。”

    “加快行军?”

    “是,说是张议曹想出一策,可使行军速度加快。”

    “哦?!”陈汤与甘延寿讶然对视,想起从这位少年公子手里流出的种种军事利器,顿时坐不住了,“走,去看看。”

    不过等陈、甘二位随韩重来到张放帐外时,在帐前守卫的韩骏走过来向二人恭敬行礼:“公子知二位军务繁忙,末想到来得如此之快。请稍等,公子正在训诫,很快就好。”

    训诫?陈汤与甘延寿面面相觑,这位神秘公子又在搞什么名堂?

    过了一会,就见帐帘一掀,一群人陆续走出,先是向帐内再拜,再向甘、陈二人施礼之后退下。陈汤与甘延寿都认得,这些人全是张公子的扈从,那韩骏没说错,还真是训诫。

    张放略带一丝疲乏的声音从帐内传出:“门下议曹史张放,恭迎甘都护、陈校尉。”

    说是恭迎,但甘延寿和陈汤直到走进毡帐,也没见张放真个出来迎接。甘延寿心里早有定位,浑不在意,陈汤也不动声色。不过等他们见到帐子里的张放时,才明白这是有原因的。

    毡帐大小如房,两盏酥油灯光度还算明亮,短案后的张放,脸色有点发白,眼睛偶尔有精光一闪,但稍纵即逝。一向笔挺的跪坐身姿,看上去也有点发软,显示出一种疲态。

    这训诫要很久?还是行军疲惫?甘、陈二人还没来得及张口,四道目光就被短案上两件事物吸引住了。

    一个是一枚“几”字形的铁圈,看上去平平无奇;另一个,则是一条被砍下的马蹄。这两样东西,如果扔在帐外,甘、陈二人甚至都不会多看一眼,但如此郑而重之的摆在案上,必有其意。

    张放露出一抹笑意:“二位都是日理万机的大忙人,我就不卖关子,开门见山了。如二位所见,这就是加快行军速度的东西。”

    见二人脸上露出迷惑之意,张放一手拿铁圈,一手握马蹄,然后将铁圈往马蹄一压,然后提起马蹄,往案面重砸几下,确认砸实了,这才笑着递给二人。

    陈汤和甘延寿初时不明其意,但当他们拿在手上,仔细察看时,豁然开朗。

    自行军以来,在后勤方面,除了粮秣这个大头之外,最令两位统师伤脑筋的,就是战马非战斗损耗。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损伤,就是马蹄受损。西域地形复杂,有乱石难、有戈壁、有峡谷,有草原。在通过质地较硬的地形时,马蹄最易受损。而一匹好好的马,一旦跛蹄,就算废了。近一个月行军以来,因为伤蹄而“报废”的战马,已多达二千多匹。万幸这是在西域,而且一路上有诸多邦国部落可以购置补充,还不至于影响行军作战,若是在汉境,实在不敢想像。

    也正因近段时间以来两位统帅没少纠结这个难题,因此一眼看到这东西,就明白它的用途。

    甘延寿用力一拔,将铁圈与马蹄分离,这才发现马蹄已经做过处理,马掌削薄,且事先打好洞眼,正对应铁圈上的突钉,难怪一敲就可以贴合得这样紧。

    陈汤目光闪动:“此物或许有用。”

    张放静静道:“有用。我事先让铁匠打造了好几套,再让老马夫尝试削马掌,钉蹄铁,试验了好几天,弄伤了几匹马,最终结果令人满意。有了这个,我们可以加快行军,而且在无须更换战马的情况下,长途奔袭也就成为可能。”

    “果真如此,那就太好了!”甘延寿喜得嘴巴快咧到耳根,“有了此物,咱们这次远途奔袭更有把握了。”

    陈汤按捺心中的激动:“此物何名?”

    张放耸耸肩:“马蹄铁。”

    马鞍、马镫、马蹄铁,这是真正骑士的三件套。有了这三样,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弓骑兵、游骑兵、甚至重骑兵的诞生。匈奴人不是靠骑兵称雄一时么?那就来看看大汉的骑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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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种 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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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不飞de鸟及诸位书友支持,本书已上强推,周末上架,本月将持续两更,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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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汤、甘延寿拿着马蹄铁,心满意足离去。暗影中的张放轻吁一口气:“能帮的我已经帮了,希望能有更好的结果吧。”

    青琰掀帘而入,跪坐请示:“公子,是否歇息?”

    张放摇摇头:“明日就要进入乌孙地界了,赤谷城距此不过三百里,这也是郅支势力辐射的边缘。今后想必会是多事之秋,很难安下心了,还是一次性解决吧。熄一盏灯,把阿里穆与宗巴叫来。”

    青琰垂首应喏,移步上前,吹灭一盏灯,帐内顿时为之一暗,青琰缓缓退出。

    不一会,阿里穆来了。而宗巴则在蒲类前部的营盘那边,与故旧叙话,一时未归,石牛已经去找他了。

    当阿里穆来到张放帐前,在韩骏的示意下掀开帘子时,眼里掠过一丝茫然。他记得这已是行军以来,第三次在夤夜接到这位张公子的传见了。前两次也是在晚间,至于谈了些什么……很奇怪,他一点都记不起来。

    阿里穆自认记性很好,心思也很活络,在二十多年的行商生涯中,他从来没有算错过一个银币或铜板。可事情就是这么奇怪,无论他怎么回忆,就是想不起前两次会面这位张公子究竟说了什么,还有自己说了什么……有鉴于此,他对这次会面,心下惴惴。

    阿里穆正踌躇间,帐内传来一个淡淡地声音:“阿里穆来了是吧,进来吧。”

    声音一入耳,阿里穆就像着了魔,应声而入。厚厚的帐帘垂下,隔断了一切……

    盏茶之后,在“张议曹”的毡帐里,呈现一番神秘气氛。

    灯光幽邃,光晕昏黄,朱漆短案被晕染成暗褐,而案后只见一模糊轮廓,莫说面目,哪怕近在咫尺,身形都模糊不清。

    大半光亮都照在阿里穆的脸上。他的表情很奇怪:呆滞、麻木、毫无生气,两只眼珠也是凝固空洞,好像一个瞎子,又好像在梦游。

    阿里穆当然没有瞎,不过在这一刻,他与瞎了也没两样。

    毡帐沉寂安静,只有一个飘忽不定、似从漆黑深洞里发出的声音:“阿里穆,我是你最亲近的朋友,我的忠告,你一定要记住。这样,你的心才得安宁。”

    “是的,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相信你,我愿一切照办。”阿里穆的声音,也是那样的空洞麻木,宛如梦游。

    “很好,阿里穆,如果有人向你提起雷炮、雷火、天雷等等这一类字眼。你会很难受,恶心、反胃、虚脱,整个脑袋似乎要爆裂……就好像宿醉之后,清晨醒来第一感觉——你有过那样的感受么?”

    “我……有过……”随着这个带着说不出的奇异声音的诱导,阿里穆的表情也变得难受起来。他张大嘴,额头直冒冷汗,两只眼珠凸出,颤抖的手用力按压胸口,不停干呕,嘴里嗬嗬有声,像离水的鱼,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气。

    “放松、放松,慢慢呼吸……对,就是这样,就是这种感觉。只要你说到,甚至听到这些字眼,就会出现这样的感觉,你一定不会喜欢……”

    “是、是的,我不喜欢……我、很、难、受……”

    “还有,马鞍、马镫,这些东西你也不要去想,想太多,头会痛,很痛,痛到爆炸……”

    “我不想,想了会头痛。”阿里穆抱着头,脸肌抽搐,显得十分痛苦。但令人惊悚的是,他嘴时吐出的话语,却与表情完全剥离,腔调没有半点起伏,毫无感情色彩,仿佛梦游一般。

    不用说,这正是张放在给阿里穆洗脑,或者说,是“种心蛊”。

    当一个人处在被催眠状态,反复接受同一暗示与诱导,他在心里就会不断强化这种暗示。如果时间足够久,诱导足够强,将会在心理上形成一个“禁区”。任何触及这个禁区的语言或行动,都会引起强烈不适反应,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过激行为。

    就像在心里种下一枚蛊,平日饮食起居如常,而一旦出现任何有意无意的试探,都将会引发剧烈反弹。

    当然,这种近乎于埋“定时炸弹”的诱导,不是等闲催眠师能玩得转的。大多数时候,他们顶多只能做到“埋一个小炮仗”,而且还常常是“哑炮”。而张放所做的,已近乎于巫术。当然,这种可怕的巫术,其实有着心理学基础,张放只是将其发挥到极致而已。

    阿里穆是胡商,他终究还是要回到他的故乡,继续行商。他目睹了雷炮之利,炸药之威,他看到了马鞍之便,也看到了马镫之奇。他非常明白,这些新奇事物意味着什么。张放相信,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一旦这个胡商离开他的视线,泄密在所难免。

    马鞍与马镫,经过这次多国联合行军,早晚会泄露,但张放要把这种扩散方式与进度尽量降至最低——最起码要打完这一场。至于火药,对于一个精明的商人而言,谁也不敢确定他从中看出了什么。所以,不管他看到或猜到什么,张放都要将之从其脑海里抹去。

    张放种“心蛊”,不仅局限于阿里穆一人,他身边的所有人,但凡能接触到火药原料的,都接受了他的“训诫”,而且不止一次。

    张放并不怀疑他身边人的忠诚,但你不能把一切寄托在所谓的忠诚上,人心,是最不可测的,就算是心理大师也不敢说能测出这个。忠诚不是永远的,更不是绝对的。更何况,有的时候,并不是这个人忠诚与否的问题,而是他身边亲近的人的问题——否则这世上又怎会有“间谍”这种生物?

    堡垒最易从内部攻破,而张放要在此之前,给他的手下筑起一道心墙,把一切不可控因素,尽数隔绝!

    张放的声音继续响起:“阿里穆,记住我说的每一个字,把它刻入你的脑髓里。无论清醒、昏睡、吃食还是如厕,甚至在与你的妻妾欢好时,都不要忘记——忘记,就意味着痛苦。”

    “是,我会牢记每一个字,无论清醒、昏睡、吃食、如厕还是与妻妾女奴欢好……”

    又过了半晌,阿里穆躬身退出毡帐,除了神情有点恍惚,一切如常。

    少顷,毡帐里传来一丝略带疲乏、厌倦的声音:“宗巴。”

    “是,主人,宗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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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遭 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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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心安否,第二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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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白色的圆日半隐于稀薄的云层间,风沙从荒凉的孤峰顶上吹过,一个骑士矗立巅峰,如雕塑般遥望地平线。

    孤峰之下,是一条浅浅的河流,几个汉、胡军士正解鞍饮马。河岸边亦有几个军士或在调弓弦,或以磨石砺刃。一个背插两根旗羽,负羽标志为队率的军官正来回踱步,显得有些焦燥。

    过得一会,军官停下脚步,扭头对一个正在调理箭羽的胡人道:“奚奴,你确定约定的时辰就在午时初刻?”

    军官一扭头,面目宛然,正是交河壁甲屯丁队队率杜勋。

    杜勋并末随老上司郭习走南道,而是做为支援力量,带领他的小队,归入都护府,隶属都护府三校之一的白虎校右曲丁屯第三队。眼下他正带领手下一什人马执行任务。

    出温宿国后,北道大军已进入乌孙地界,需要与乌孙大昆弥取得联系,以获得过境许可及粮草支援。此时乌孙与大汉朝廷的关系是真正的甥舅关系,相当亲密。如果问大汉在西域最可靠、最倚重的盟友是谁,乌孙当之无愧。

    如此强力盟友与臂助,陈汤当然不可能不借助。征召令早已发出,只是乌孙距离都护府太远,一直到西征大军过龟兹时,乌孙方面所派的联络人员才接上头。

    乌孙方面派来的是一个译长,一个百长,以及三十余骑。当然,这只是一个联络小队,作用是互相沟通信息,当作驿卒用的。而真正的支援,等到了赤谷城才会有。

    杜勋此次正是协同乌孙百长奚奴,前来迎接乌孙大昆弥派出的使者。这次来的是真正的贵族,他将带来大昆弥的最新令谕。

    奚奴是个三十来岁的乌孙人,精瘦精瘦的,眼窝很深,眼珠是褐色,鹰钩鼻下是两撇八字胡。从级别上说,奚奴的百长相当于汉军的屯长,比杜勋高,不过作为属国,原则上是见官低一级,所以奚奴也只与杜勋同级,而且在联合行动时,更是屈居副手。

    奚奴抬头看看日头,道:“快来了,我们乌孙人对时辰没有你们汉人那么精确。”

    奚奴这点倒没说错,莫说乌孙人,包括匈奴在内的西域诸胡,对时间的概念非常模糊,经常使用的表达语是“一个白昼的马程”、“一箭之地”、“一只羊或一条羊腿”等等。

    早在一甲子以前,乌孙王庭还是一座座毡包,并且随季节转场。直到大汉先后嫁入两位正宗公主,带来先进文化与理念,乌孙昆弥才正式筑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廓之国。同时也引进了刻漏这样的计时工具,时辰概念,才出现在乌孙人的生活中。

    不过,能用得起铜刻漏的毕竟还是少数,所以大多数乌孙人还是沿用古老的模糊计时。双方虽然约定在午时初刻碰头,但对乌孙人而言,“初刻”大概可以是正负一两刻之间。嗯,就算更久一些,也不足为奇。

    杜勋在西域服役超过十年,自然知道胡人的时间观念,只得按捺心头不安,耐心等待。

    就在这时,忽闻一声大喊:“来了!他们来了!”

    所有人同时停下手里的活计,引颈西望。

    但见远处的山坡蓦然出现十余骑影,先向这边打望一阵,似乎也发现了他们,旋即飞快冲下山坡,向他们奔来。

    杜勋一打手势,汉、胡小队立即翻身上马,并列成排,弯弓拔刀,保持随时出击状态。虽然来者很有可能是约定的乌孙使者,但在西域这块被铁与血浸透的土地上,危险从来不预约,你永远无法确定,来的朋友还是敌人。

    “是我们的使者……最前面的正是击胡君。”奚奴纵骑驰上矮丘,眯着一双细眼,手搭眉头,细看一阵后,大声通报。

    杜勋轻吐一口气,还刀归鞘,伸手下按,示意士卒们收起兵刃。

    就在此时,孤峰上的骑士蓦然大呼:“不对,有敌情!”

    “什么?”杜勋讶然抬头,冲孤峰上担任警哨的骑士喝道,“来的是乌孙击胡君,奚奴已经证实了。”

    “不止十余骑,后面……后面还有!”骑士面露惊惶之色,勒转战马,飞奔而下,边跑边大叫,“撤,快撤!”

    “搞什么?”杜勋与他的小队骑士们莫名其妙。

    “快跑——有——康居……人——”这远远传来的呼喊,不是孤峰骑哨所发,而是正飞驰而来的乌孙人示警。

    随着乌孙人的呼叫,在他们的身后,那片山棱线,倏地冒出一排骑影。随后,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该死!”杜勋眼如铜铃,猛然勒转马首,高高举起马鞭,狠狠抽下,“快跑!回营地!”

    一只苍鹰从天空掠过,好奇看着大地上这“奇怪”的一幕:二十余骑拚命打马狂奔,后方数百步外,密密麻麻,不下数百骑,狂追不止……

    大约一刻时后,追逃双方越拉越近,由数百步拉近至百步。当逃骑翻过一道土梁子时,眼前出现一支首尾长达二里的辎重队。有堆得高高的粮草,还有大群牛羊。一眼看去,人马倒不少,但大多是征募的役夫,真正押送粮草的军队,不过几十人。

    杜勋的脸色一下变了:“糟糕!”

    奚奴勒停战马,看看下方的辎重,再回头看看烟尘滚滚的追骑,倒吸一口冷气:“杜队率,怎么办?”

    杜勋脸色变幻,猛一咬牙:“击胡侯率队先走,康居人看到辎重,必定顾不上你们。就算要追,也势必分兵,如此你们就有机会逃走。”

    击胡侯气喘吁吁望着杜勋:“那你们呢?”

    “我是大汉军士,决无坐视我军粮草被抢之理。”杜勋拔出环首刀,面色肃然,“交河壁甲屯丁队第三什听令。”

    “喏!”

    “引开追兵,确保乌孙击胡侯安全;保护辎重,固守待援。”

    “喏!”

    杜勋望向奚奴,后者苦笑:“出发时译长有交待,一切唯杜队率之令是从。奚奴,会留下来。”

    杜勋哈哈一笑:“好汉子,你放心,我军大营不远,只要击胡侯一到,援军立刻出动。”旋即向击胡侯拱拱手,“告辞,祝顺利。”

    十余骑如风冲下山梁,迎向辎重队,在辎重兵惊疑不定的目光中,吼声如雷:“敌袭——备战——”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包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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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白虎校右曲丁屯第三队率杜勋,奉命迎候乌孙使者……呼呼,那边就是乌孙使者,我们身后有好几百骑康居追兵……”

    杜勋话没说完,辎重队顿时大乱。不仅仅是因为他带来的可怕信息,更重要的是,那轰隆的蹄声已清晰可闻……

    “谁是辎重队指挥?”杜勋的吼声,几乎淹没在纷乱的杂音中。

    一个汉军骑士催骑奔来:“是我,都护府扬威校左曲乙屯第七队队率高震。”

    “高队率,指挥你的人,围车阵,我率一什人马为你们掠阵。”

    “好。”高震也是老军伍,干脆果断,从鞍后搞下一袋马料,扔给杜勋。他身后的军士也纷纷摘下马料袋。

    杜勋与他的属下扬手接过马料袋,催动疲惫而浑身湿漉的战马,向北边百步之外一处高坡驰去。

    此时辎重队已乱成一团,许多牧人赶着牛羊夺路而逃,一时半会没法把粮车合拢围成一个车阵。

    杜勋本已策骑奔上山坡,眼见这般情形,立即打马奔来,边驰边喊:“大伙不要慌,大营距此不足五十里,只要我们坚持一个……不,半个时辰,援军就会到来。如果你们现在脱离队伍独自逃走,康居人会很快追上你们,把你们杀死,夺走你们的牛马、财物……”

    杜勋的话,终于令大伙渐渐安静下来,也能听得进指挥了。

    山梁上出现第一个骑影、第二个、第三个……当越来越多康居骑兵出现时,看到的是这样一幕:广阔的草原上,一辆辆大小不一的粮车围成一个并不规整的弧形,而这弧形的两翼还在慢慢变长、变弯、变圆……

    粮车外围,放置着一排简易拒马,粮车之内,则挤满了一两百人及同等数量的马匹与峰驼。而更多的牛羊驼马,则因车阵无法容纳,不得不弃之于周边山坡原野间。

    康居骑兵越聚越多,除了一队约五十骑衔尾急追乌孙击胡君而去,绝大多数人马都停了下来,虎视眈眈盯住下方辎重。

    随着一声长长的号角响起,山梁顶的康居骑兵突然分开一个缺口,一队骑士簇拥着一杆绣着奇怪图案的旄旗印入所有人眼中。

    “天呐!是‘断腕者’伊奴毒,这下我们死定了!”

    “不,不会死,只是会断手……”

    “混蛋!这个时候你还敢开玩笑,祁连神一定会惩罚你!”

    这杆奇怪图案旄旗一出,立刻令稍稍平稳的辎重队伍再陷慌乱。

    小山坡上,杜勋与他的一什军士正松解马鞍,再从马料袋里掏出混合着麦麸的黑豆,喂食战马,蓄养马力。

    望着山梁上那似是黑乎乎爪印的奇怪旄旗,杜勋惑然问奚奴:“那是什么旗?为何运送辎重的牧人见到如此恐慌?”

    奚奴直勾勾盯着那旄旗,脸肌微微抽搐:“‘断腕者’伊奴毒。”

    “断腕?”杜勋与军士们一齐瞪大眼睛,“那旄旗上的黑乎乎的图案就是手腕?”

    “是。准确的说,那是一只熊掌。伊奴毒曾只身杀过一只黑熊,所以他用了这个图案,向人宣扬他的武力。”

    杜勋扯了扯大胡子,嘿了一声:“老子只杀过野猪,熊没杀过,也不知道哪个更厉害……他在康居任何职?”

    “他是康居左都尉,是个刽子手。”奚奴握弓把的手指节因用力过度而发白,嘴唇微抖,“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将战俘和奴隶的手掌切下来,看着他们痛苦嚎叫着死去或残废……”

    杜勋同情地望着他:“一定有不少乌孙人被他砍了手吧。”

    “是的,我侄子就是其中一个。”

    杜勋与军士们俱无言。

    此时,山梁顶上,熊掌旄旗之下,一个骑着黑色战马,披着褐色斗篷,内罩皮甲,下巴留着短髭,眼神阴鸷的将领,正冷冷盯住辎重队。这人长着一副令人一见难忘的脸,不是因为太俊或太丑,而是因为他的左脸有三道从眼角沿伸到耳根的明显疤痕,触目惊心。

    “我想你们大多数人都认出了我,我就是伊奴毒。”这人的声音尖细,像高音的破音一样难听,“断腕者,伊奴毒。”

    人群轰然,更加混乱。

    “你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自己砍下手腕,要么我来帮你们砍。”伊奴毒拔出弯刀,淡淡的日头映照着刀锋,隐见血色。

    听到这饱含杀机的威胁喊话,杜勋不惊反喜:“这家伙以为吃定我们,但他犯了个错,这是逼着大伙跟他干。”

    果然,听到这样的狠话,慌乱的人群反而渐渐安静,高震的嘶吼响彻车阵:“你们都听到了,不反抗的结果就是死,最起码会残废。反击,才有活路。撑住半个时辰,康居人就会像狗一样逃走!”

    “吼吼吼!”

    草原牧民没几个是善茬,被康居人一逼,也都冒了火,纷纷拔刀摘弓。

    杜勋咧嘴笑了:“这个老高倒也有两下。好,入阵。”

    车阵终于完成,杜勋也要在赶在康居人行动前入阵,与高震合兵一处。从战法上说,车阵外侧有一支骑兵,可互为犄角,牵制敌人,令围攻之敌无法放开手脚进攻。不过这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支骑兵的数量要有一定规模,起码不能少到让敌人一口就吞下。

    杜勋一什人马太少,很难牵制康居人,相反很容易被康居人分割,分而歼之。所以,他们必须合兵。

    几乎同时,康居人也动了。他们分出一半人马,将原野上四散的牛羊马群聚拢。然后再分出百骑,驱赶着成百上千牲口,以及汉军来不及收拢的粮车,向北而去。

    康居人大约有四、五百骑,当他们分兵捕牛羊时,包围车阵的人马数量其实与被围的汉军辎重队人数差不多了,但杜勋与高震都没敢趁虚突击。原因很简单,对方是兵甲齐备的战士,而他们这边大半是普通牧民役夫,不少人用的还是骨矢、尺刀,无论是武器还是战斗意识都远远不及。固守待援还勉强可战,硬要出击,恐怕刚冲出车阵,还没与敌人交手,自家人马就全散掉了。

    康居人也正希望他们这么干,故意分兵诱之。不过杜勋、高震都是老军伍,与胡人打交道多矣,自然不会轻易中招。

    遍布山野的牛羊已被清空,原野上只剩下一个足球场大小的“围城”,以及其中惶惶不安的人群。

    直到这时,那个破音再度响起:“我们刚从赤谷城过来,抢了很多的牛羊,还有奴隶,乌孙人为他们不听大单于的号令付出了代价。现在轮到你们了,刚才我收到了你们‘贡献’的牛羊,就差奴隶了。给我一百奴隶,还有一百辆粮车,我就离开。否则,我会在你们所谓的援兵到来之前,抢走所有粮秣,再杀光你们!”

    车阵里响起杜勋粗豪的声音:“伊奴毒,有种你过来,我们按草原规矩决斗。角力、射箭、骑战,随你选。你赢了,都给你;我赢了,你滚蛋。如何?敢是不敢?”

    伊奴毒呲牙一笑,露出暗红的牙肉,弯刀向前一指:“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激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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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隆隆隆,蹄声如雷,近百康居骑兵催动战马,拔刀擎弓,逼近车阵。而左右两边亦有数十敌骑慢慢接近,既是牵制汉军车阵,也可寻机突入。

    面对三面威胁,高震能做的只有自己率队挡正面,杜勋率一什人马及一队役夫挡左翼,奚奴领一队牧民守右翼。

    迎面而来的近百骑已距离车阵不足百步,这时已经可清晰看到这些康居骑士的样貌及装束:他们的身材矮而粗壮,头大而圆,除了头顶上留着一束头发外,其余部分都剃光。多数骑士的五官被浓密的胡须遮掩,不少人长长的耳垂上穿着孔,佩戴着一只铜铁耳环。他们身穿长齐小腿的、两边开叉的宽松长袍,有些人有甲,有些无甲,腰上系有腰带,而弓箭袋与箭筒就系在腰带上。

    每一个康居人战马鞍边都悬挂着弯刀、石殳、长矛等近战兵器,这些兵器色泽青灰、血迹斑斑。很明显,都是饮过血,切过肉的家伙。换而言之,这些康居骑兵,都是上过沙场的战士。

    康居骑兵奔驰到百步时便放缓冲势,徐徐而进,口里发出各种怪声,配合着手里呼呼旋转的刀矛,的确给人相当的压力。逼近至六十步时,康居人纷纷下马,开始张弓搭箭。在没有马镫的时代,骑兵很难骑着战马稳定放箭,为了获得较好的精准度,只能下马步射。

    高震从一辆堆满粮草的车后探出身子,举手示意:“弩手准备。”

    汉军对付胡人的一大利器就是弩。若有足够的弩手,配合车阵,甚至能够反压制胡人。不过很可惜,这是一支辎重队,弩手是有,但少得可怜,只有三个。高震这一队人马足有三十多骑,按汉军军阵弓弩比例,不会这么少,但仔细看看他这三十余骑的装束,就知道不少了——这队人马里只有十个左右的汉军士卒,其余全是胡兵。

    三个弩手用的都是三石擘张弩,这是一种可以在马背上使用臂力张弦射击的弩,比较灵活,但有效射程不算远,与胡弓差不多,但胜在精准。

    三个弩手俱以半跪姿势对准六十步外的康居人。高震手臂一落,绷绷绷连声,三矢一闪而没,六十步外两个康居人仰面跌倒,一人狂叫丢弓捂臂。

    几乎同时,康居人的箭雨也倾泻而下。

    “快躲!”高震高呼着与三个弩手紧贴车壁,箭矢从头顶呼啸而过,插得车顶噗噗乱响,草屑纷飞。由于这一波箭雨射程仅及车阵边缘,并未对车阵中央的人畜造成什么损伤。

    而辎重队的守卫们在躲过这一波箭雨后,也纷纷从车后探出身子,举弓还击。

    康居人拉来战马,借马身掩护,躲避箭矢;辎重队守卫则以粮车为掩体,不时予以还击。双方你来我往,箭矢交错,满天乱飞,嗤嗤尖啸令人头皮发麻,间或传来一两声惨叫。

    游牧之战,任何时候的开场白都是先用箭矢打招呼,这场突如其来的遭遇战,就很简单粗暴地展现了这一点。

    当正面攻防陷入胶着时,在两翼游弋的康居骑兵突然纵骑急驰,向车阵两翼扑来。

    以弓箭正面压制,以突骑两翼扑击,这就是康居人的战术。

    “操家伙,咱们的活来啦!”

    杜勋暴吼一声,抬起手里强弩板下悬刀,与他的小队军士一齐射出一蓬箭矢,然后飞快扔下弩弓,拔出环首刀。他们呼吸急促,胸膛起伏,但执刃的双手与眼神同样坚定——纵然敌众我寡又如何?他们是大汉军士,连不可一世的匈奴都打垮了,康居算得了什么。

    箭矢如蓬,射杀数人,而那跌滚于黄尘的血影与战马的悲鸣,丝毫不能阻止康居人的冲刺。不过几个呼吸,康居人就冲近车阵。

    一个骑术精湛的康居骑兵借着马速猛地提缰,战马一声长嘶,从两辆粮车之间的车辕衔接处纵跃而过,跳入车阵。

    “杀!”

    刀光一闪,鲜血四溅,一条马蹄飞出。

    康居骑兵闷哼着摔下马背,未及挣扎爬起,眼前一暗——噗!一刀从上而下,贯胸透背,生生将他钉死在地。

    “老子开张了。”杜勋抹去满脸血珠,露出森森白牙,猛力拔出环首刀,双手高举过头,“下一个!”呼地双手抡掷长刀。

    环首刀打着旋子,发出令人发毛的呼噜噜响声……噗地一下,深深透入一个刚刚跳上粮车的康居人腹部。

    其余康居人像疯了一样,或连人带马,或从马背跃起,扑入车阵。

    杜勋与属下军士拼命阻截,但面对数倍之敌,以及临时组织的役夫不给力,仍然无法阻止康居人的突入,陷入苦战之中。

    另一边的奚奴更不好过,杜勋好歹还有一什军士,他却只有光身一人。虽然配给他三十余牧民,但青壮却没几个。想也是知道,青壮早就被征召随军了,似这般赶车牧羊的,多半都上了年纪。更糟的是,很多人手里连把像样的刀具都没有……

    当康居人哇哇怪叫着跃上粮车,如草原狼一样扑下时,牧民们惊骇得步步后退。几个退得慢的被扑倒在地,乱刃戳下,鲜血滋滋标射。

    “哈!”被喷了一脸血的康居人抬起头,面目狰狞扭曲,倏地张大嘴,血红的舌头、满嘴发黄的尖牙,仿佛即将变身的狼人。

    当!一个牧民手里木叉坠地,惊呼一声,扭头就跑。这一举动立刻像瘟疫一样传染,其余牧民无不扭头而逃。

    咻——嗷!

    身后的惨叫声令奔逃的牧民骇然回首,但见那狼一样的康居人双手扼喉惨叫倒下。

    奚奴的箭。

    奚奴以弓梢指着逃跑的牧民,声色俱厉:“这个车阵是你们最后的堡垒,你们还能逃到哪去?在这里拼命,还有机会等来救兵,逃出车阵,就等着‘断腕者’收集你们的手腕吧!”

    奚奴说罢猛然扭身,闪过一柄滴血的短刃,顺手抽出一支箭,狠狠刺入举刃杀来的康居人左眼,未等嚎叫出口,一脚将之踹倒,从其眼窝拔出的血箭搭在弓上,引弦射出,再射翻一人。

    “哈——”一口气干翻三个康居人的奚奴仿佛也杀出狼性,双臂箕张,仰天喷出一口气。

    苍穹如漩,滚滚乌云之下,杀戮正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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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出 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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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激战中心五十里外,一支汉、胡联合巡骑,正在常规巡逻。突然一个胡卒跳下战马,伏地贴耳,似有所觉。

    “你听到了什么?”有人问道。

    胡卒不答,翻身上马,朝不远处的高坡驰去。身后的巡骑立刻跟上。当他们登上高坡时,就见前方影影绰绰,似有骑影。

    带队的什长举手示意:“鸣镝示警,让对方表明来意。”

    咻——

    一声尖锐鸣镝,远近皆闻。前方的骑影闻之,倏然加快速度。当骑影越来越近时,已经可以清楚看到,来者不过三骑。他们看到巡骑时,不但不放缓骑速,反而疯一样冲过来。而在来骑身后不远,倏地冒出大群人马。

    巡骑队惊疑不定,纷纷盘弓上弩。

    来骑越来越近,奋起余力裂嗓嘶吼,“我是……乌孙……使者,后面是康居人……敌袭——”

    声音在旷野滚滚传开,伴随着这裂帛嘶吼,急促的号角鸣镝层层传递,迅速传遍驻扎于河谷旁的汉胡大营。

    张放正在帐子里记录一路见闻,并绘制详细地图,最终将这些资料汇总,附于《穿越日记》中。而青琰则在一旁打下手,做些基础归纳工作,同时也是在学习。

    听到隐隐号角声,张放先是一怔,旋即反应过来,推案而起:“是敌袭!”

    不一会,张放便已结束停当,边佩剑出帐边对守卫的韩氏兄弟大叫:“快去牵马,还有,取我弯刀来。”

    韩骏飞快向另一边帐子跑去,韩重边奔向马圈边回头大喊:“公子,我能去不?”

    张放笑道:“我都去了,你说呢?”

    韩重大喜,飞快牵来张放的枣红马与自己的大青马。

    张放刚刚翻身上马,远处奔来二人,一人拉住战马笼头,一人扣住缰绳——正是邓展和陶晟。

    张放静静看着二人:“你们要阻止我么?”

    “少主,是康居人,有好几百,后面还不知道有多少。”邓展用力咽下一口唾沫,硬着头皮吃力道,“少主,你可是保证过,绝不以身犯险……”

    “是的,我保证过。但别忘了我也说过,我是来观察与学习的。如果我只是呆在帐子里,我观察什么?学习什么?观察满帐子乱飞的牛虻么?还是无论白昼夜晚都在毯子旁爬进爬出的虫蝎?”

    邓展、陶晟张口无语。

    张放盯住邓展、陶晟,看得两人背背发凉。猛然一夺,收回缰绳,啪一鞭抽在马臀,枣红马一声长嘶,箭也似冲出。

    张放的声音远远传来:“我不一定会是战争的亲临者,但至少要成为战争的目击者和记录者,决不会是旁观者——只有这样,这一遭,我才不会白来!”

    邓展、陶晟互望一眼,摇头长叹,转身奔向马圈。

    张放旋风般冲进中军帐时,帐内已陆续聚集各校、曲军将,以及诸国王将,甘延寿、陈汤正低声商议着什么。而在他们的对面,是一个好似从泥水里捞出,一身泥一身汗的胡人。

    张放一眼就看到这人手里握着的节杖,不用说,一定是乌孙使者。

    张放向甘延寿、陈汤行了下属礼,然后坐到二人身侧席后。做为参谋,这是他应坐的位置。

    “击胡君要不要先盥洗一下?”陈汤转头询问乌孙使者的意思,得到否定的答复后,点点头,“也好,情形紧迫,便请击胡君为在座诸君细说一下情况。”

    乌孙击胡君只是简单用湿布擦把脸,显露出一张四旬左右,蓄着山羊胡的清瘦面孔,尽管休息了很长时间,说话还带点喘:“我奉大昆弥之令,刚出赤谷城不过半日行程,就碰上康居骑兵,可能有四五百骑,领头的是康居左大都尉伊奴毒……他们截断我们回城之路,所以我们只能按约定往南跑……我们出城时共有使员二十余人,还带了牛羊及各种礼物,全被康居人抢了去,还穷追不舍。最终使员连我在内,也只剩三人……”

    在座诸人听了,表情各有不同。来自都护府及交河壁的汉军诸校司马与曲侯,无不怒形于色,纷纷向甘延寿、陈汤请令,调兵教训康居人,抢回乌孙大昆弥馈赠的礼物。

    而应召随军西征的西域诸国王将,表现就“淡定”多了。他们基本上都是西域小国,而就算没有匈奴撑腰,康居也是西域有数的几个大国之一,虽然对康居人截断商道有怨气,但却没有足够的底气像汉军那样喊打喊杀。

    陈汤望向左侧席——这边基本都是应召随征的诸国王将,西域人知西域事,多少会了解一些汉军所不了解的情况。

    果然,温宿国辅国侯应道:“伊奴毒是康居副王抱阗的腹心及头号干将,号称‘断腕者’,生性凶残,曾多次引导匈奴人侵陵大宛、乌孙,是匈奴人帐前叫得最凶的狗。”

    陈汤颔首,望向甘延寿,后者点点头,道:“眼下情况大致如下,康居人有四百到五百骑,领头的是左大都尉,他们不但追杀乌孙使者及随员,还包围了我们一支辎重队。我不确定这支辎重队以及我们派往迎候乌孙使者的一什人马是否还存在,但我要告诉诸君的是,在汉军眼皮子底下,在乌孙地界,绝不允许此等行径!”

    张放拢在袖子里的手暗挑大拇指,甘延寿这是响当当的宣战啊。

    这时帐外传来禀报:“禀都护、副校尉,我军已击溃来犯之康居骑兵。斩首十三级,俘七人,获战马八匹,刀弓若干……经审讯,来犯者乃康居左大都尉伊奴毒,共四百五十余骑……”

    “很好,情报确认。”陈汤环顾帐内诸将,目光落在左侧三排诸胡首领身上,“区区几百康居人,当然,或许后面还有更多……但别忘了我们有二万人!我们一人吐一口唾沫都可以淹死他们,他们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我要求你们聚集各自部族控弦之士,围歼康居人。战后所获,除了我们原有的辎重与乌孙的礼物,其余所得,俱与诸君共享。”

    战利品的诱惑果然巨大,许多首领的眼睛都亮起来,想想也对,二万人啊,还怕什么?

    这时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们出击,汉军做什么?”

    张放循声看去,出言者正是焉耆王捭卢塞。

    而捭卢塞的话显然也引起一部分共鸣,几个首领开始小声议论。

    却听陈汤悠然道:“适才温宿辅国侯说得好,康居不过是匈奴帐前的鹰犬,而我们的对手,是匈奴。焉耆君,你愿意选康居,还是匈奴?”

    捭卢塞无语,被他煽动起来的几个首领也缩头了。是啊,给你软柿子你不捏,难不成要去啃硬骨头?

    陈汤淡淡一笑,向甘延寿点点头。

    甘延寿蒲扇大小的巨掌一拍,短案发出砰然大响,木牍令箭散落一地,“擂鼓聚兵,火速驰援——一个也别放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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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困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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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咔嚓!血光迸溅。

    “啊——”

    惨叫声撕心裂肺。

    一截刀尖穿着一只血淋淋的断掌,慢慢挑起。弯刀握在一只苍白但保养甚好的手上,手的主人黑篷玄甲,眼神阴鸷,左脸有三道爪形疤痕,甚为恐怖。配合他此刻在做的事,更令人毛骨悚然。

    伊奴毒。

    马蹄之下,被断腕的胡人俘虏满地打滚,断肢处血如泉喷,四处喷洒,惨叫声连天空的苍鹰都听见了,无不吓得扑楞羽翅远远逃开。

    伊奴毒歪着头,以刀尖挑着乌紫的断掌凑近,左看右看,大力吸一口气,一脸满足。

    这时一个下属走过来禀报:“断气了。”

    “果然是老弱残兵。”伊奴毒伸出刀,很快跑来一个奴隶,双手举起,将断掌取下,放入一个木匣里。又有一个奴隶上前,从怀里掏出一块白麻布,小心翼翼将刀锋血迹擦去。

    伊奴毒将刀锋对准淡淡的日光照了照,满意地弹了一下,嘴一咧,又露出了暗红的牙肉:“下一个。”

    俘虏被推上来时,脸色已变成青灰,上下牙都在喀喀作响。

    伊奴毒蛇一样的三角眼眯起,不是因为这俘虏的年轻,而是因为俘虏的装束:头发蓬乱披散、满脸血污,上身是破烂的葛麻衣,下身单袴,赤足。怎么看都与一般的俘虏并无不同。

    但这俘虏的确不同——他穿衣方式是右衽。

    伊奴毒下巴动了动,下属自明其意,立即将俘虏转了个身,背对伊奴毒。这时可以清楚看到,俘虏的后背衣服上,缝了一块巴掌大小的圆形厚布片。扈从刮地撕下,呈给伊奴毒。

    伊奴毒看了一眼:“是汉字。”在手上一抖,弯下腰,盯住俘虏,“念出来。”

    俘虏用力咽了一口唾沫,颤抖道:“扬……扬威校、左曲、乙屯第七队,公士,丘仲。北地郡郁郅人氏……”

    这个年轻俘虏,居然是都护府军吏丘堂的仲子丘仲!他居然瞒着父亲参加了西征,并且悲催地被俘了。

    伊奴毒撕下来的东西,正是汉军士卒的徽识——章。

    汉代军队主要徽识,有幡(徽)和负羽、章三种。幡为武官所佩带,为右肩上斜披着帛做成的类似披肩的饰物,诸如甘延寿与陈汤胸肩处的帛缎赤结便是。负羽则是后背负着的小盒,其上插羽旗。而章的级别较低,主要为士卒所佩带,章上一般要注明佩带者的身份、姓名和所属部队,以便作战牺牲后识别。这点倒与后世美国大兵的铭牌很像,而在中国,两千年前就已经采用同等标识了,虽然“布章”这玩意容易损毁,但在铜铁都可当钱使的汉代,也不好再求什么了,毕竟布也是钱……

    “你是汉人?”

    “是……”

    “把手伸出来,随便那只手。”

    “不、不,我……”丘仲惊惶大叫,拼命挣扎,却被康居人死死摁按在血迹未干的树墩上。

    冰冷的刀锋在手腕上来回刮动,而在丘仲在感觉里,却似烙铁灼烫,浑身颤抖,五官全挤成一堆,完全不成形了。

    “看看他尿了没有?”伊奴毒的声音与刀锋一样冷硬。

    “……没尿。”扈从直接扒下裤子,确认后禀报。

    “倒也有几分胆色。”伊奴毒收回弯刀,“把他押下去。”

    鬼门关前打了个转,丘仲浑身虚脱,连站起来的气力都没有了,不由得暗暗庆幸,自己在刚一开战时就尿了,这会想尿都尿不出……为什么这恶魔会放过自己?

    丘仲还没想明白这个问题,啪地一下,康居人将一物扔在他的臂弯里,低头看去,正是自己的徽章。丘仲抓在手里,若有所悟。然后他听到那凶戾的声音:“下一个。”

    丘仲抬眼望去,一个胡人役夫被推过来,摁倒,举刀……

    “啊——”

    惨绝人寰的叫声,几乎刺破丘仲的耳膜,也终令他明白,康居人的屠刀,原来只敢砍向胡人……

    ……

    一声声凄厉的惨叫,也传遍了整个车阵。

    此时车阵内已形如修罗场:折断的箭矢木矛遍地,到处是一滩滩的血迹,横七竖八的尸体,有的完整,有的残缺,敌我难分……

    高震倚坐在车轮旁,满脸满身血污,插在身边的环首刀已经嘣得看不见刀锋了。

    “丘仲,过来给老子磨刀!”高震扯着嗓子大喊。

    一个不时往地上吐血沫的胡卒应道:“队率,丘仲他……他被俘了……”

    高震声音戛然而止,呼呼喘气,象扯风箱一般,半晌,才喃喃道:“该死,我不应答应他来的……但愿那惨叫不是他所发,否则叫我怎么向老丘交待……”

    那边杜勋一拐一拐走过来:“那个什么伊奴毒在砍人手腕子,我算知道他为何叫‘断腕者’了。”

    高震呼出一口带血腥味的浊气:“他不光是满足僻好,更是想借此催毁我们的胆气。”

    杜勋转头向那些面露惧色的牧民扫了一眼:“如果是这样,那他的目的达到了。”

    “我们还有多少人能战?我说的是有战斗力的人。”高震先报数,“我这里还有七八人。”

    杜勋按了按肋下的伤口,从马背褡裢里取出磨刀石,坐下来边磨边道:“我这边,也差不多是这个数。”

    “我只有一个人了。”接话的是蹒跚行来的奚奴。他身上沾的血倒不多,但两条胳膊都在微微颤抖,右手拇指勒出一道道血棱印。

    杜勋与高震对视一眼,心头沉甸甸的。

    “你看康居人还会不会再进攻?”杜勋瞄了一眼车阵内的尸体,“我们最少干掉了他们三十个人。”

    “我们伤亡比他们更多,而且,我们剩下的人,比他们更少。”高震苦笑,“若是我,一定会再进攻。”

    奚奴道:“要不要把这些尸体清理一下,腾出厮杀地方。”

    “算了,省点力气吧。”杜勋把身体往车辕一压,有气无力道,“如果我变成那其中的一具,我也不想你乱动……”

    “康居人动了!”有人大叫。

    杜勋、高震、奚奴像屁股安装了弹簧一样跳起,齐齐向西北望去。果然,康居人的旄旗在左右卷动,骑兵的弯刀长矛大棒重新举起,森然如林。

    “怎么办?”奚奴望向两位队率。

    杜勋面肌微微抽搐,随手将磨石一抛,抬起打磨得并不锋利的环首刀,横在胸前:“要么战死,要么被俘,别无选择。”

    高震也吃力撑起身体,补上一句:“要么断腕。”

    杜勋哈哈大笑。突然奚奴举手作势:“什么声音?”

    “废话,当然是老子的笑声……”

    “不,不对……看,康居人也停下来了。”

    “看那!”

    随着奚奴的大喊,车阵里,车阵外,所有人望向同一方向——远远的,一蓬火光在半空炸开,璀璨夺目,光芒敛去,那声怪异的尖啸才贯入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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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旗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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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王斐2014。第二更在今晚零点以后,大家不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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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倒流半个时辰,汉军营地,到处人马奔驰,四方聚集,甚嚣尘上。

    陈汤翻身上马,倒执长鞭,向甘延寿拱手:“便请君况坐镇中军,汤自为前驱。”

    甘延寿一边还礼一边咂巴着嘴:“都说让我去更好,子公坐镇不一样么。”

    陈汤放下手:“你是都护,当然应坐镇,再有,杀鸡焉用牛刀?”

    甘延寿还想再说,却见三骑轻驰而来,当先是一个赤甲骑士,驰近细看,竟是张放。

    张放披着一身威武的铠甲,领着两个府卫策骑驰来,向两位上司行礼。礼毕向后伸手,一个府卫解下腰间革囊,双手奉上。

    张放接过,从革囊里抽出一支像箭不似箭的东西:“此物名‘旗火’,可借火药推力冲天,于空中闪爆。最宜示警。我想让两个府卫乘骑快马先行出发,将到地头时发射旗火,以慑敌军,亦为被困汉军振气,更为援兵争取时间。”

    甘延寿讶道:“比鸣镝还好?”

    张放耸耸肩:“要说声光效果——是的,比鸣镝好得多。”

    陈汤含笑:“论及巧技,汤对张议曹深信不疑。”

    张放谢过,回首对府卫道:“再领两匹马,全副鞍镫,全速奔驰,不要怕跑坏马,抵达就是胜利。去吧。”

    “喏!”二府卫扯转马首,双足一夹,飞驰而去。

    陈汤目注张放,正色道:“张议曹可随汤前往,但有一条,不可离汤左右。”

    张放扣了扣胸甲,点头:“放心,不会令副校尉难做。”

    张放的身份确实敏感,也容不得半点差池,否则陈汤也好,甘延寿也罢,恐怕仕途要就此终结。

    陈汤呵呵一笑:“汤也请张议曹放心,我们出动三千人马,俱为诸国王将统率的锐士,又数倍于敌,此战,必胜。端看是击溃还是全歼罢了。”

    这时扬威校司马纵骑而来:“副校尉,人马已聚集,只等下令。”

    陈汤长鞭北指:“扬威校前曲之焉耆、后曲之车师前部共一千精骑为先锋,左曲都护府兵千骑为中军,右曲车师后部、蒲类前部千骑殿后。出击!”

    东、南、北三处辕门大开,千骑奔腾,滚滚如雷,如出鞘之剑,杀奔向北。

    大军出击,并不是随心所欲想怎么跑就怎么跑,想跑多快就多快。需要保持一定队形,前锋、中军、殿后互相呼应,殿后部队还要保护辎重,而辎重兵与役夫多为步行,这一块会明显拖慢行军速度。

    因此,陈汤让前锋分出三百精骑,先行驰援。这支精骑的任务只有一个:缠住康居人,咬住康居人,直到大军合围。

    而比这支精骑更早抵达目的地的,是富平侯府的两名府卫。当血腥随风飘来,当惨号令战马不安,他们知道,康居人就在前面。

    咻——砰!

    旗火一支支冲天、爆炸,好似********,满天火树银花,中断了康居人的必杀攻击。包括汉军辎重队在内,所有人都呆呆仰头,茫然无措,谁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即将会发生什么。

    “那……那是什么?”高震喉咙发干,一手抓过水囊,却迟迟不拔塞子。

    噗通,奚奴直接给跪了,双目发直,语不成声:“神……迹。”

    只有杜勋瞪大眼睛看了半晌,想起以前听过类似的传说,似有所悟。猛地跳上粮车,一脚将其上的康居人尸体踢飞,环刀高举,嘶声振呼:“我们的援兵——来了!”

    这吼声滚滚传开,直入康居人阵中。

    永远都是一脸阴鸷表情的伊奴毒,神色终于变了,望着这天空的异象,惊疑不定,连属下数番请示都无法下达命令。直到天空异象消失良久,伊奴毒才咬咬牙,下令:“去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伊奴毒控制下属,一向心狠手辣,胆敢抗命的,一概断腕,死不了的罚为奴,因此一向令行禁止。但这一次,命令下达好一会,身边扈从居然一个个你望我我望你,面有惧色,没有一个像以往那样争先恐后。

    伊奴毒大怒,拔刀指向一扈从:“你去!”

    那扈从脸色刷一下灰了,哭丧着脸:“大都尉……”

    伊奴毒恶狠狠打断:“不去,我断你双腕!”

    扈从面如死灰,看看那边幽深的山林,仿佛藏匿无数未知恶鬼,再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浑身抖得不成样子。

    喳!光刀一闪,血溅三尺。

    扈从双手扼喉,咯咯有声,但任他捂得再紧,也止不住鲜血滋滋标射。身躯一晃、再晃,啪地摔下。战马不断用鼻去拱主人,可惜,主人再也不会应答。

    “这样的人,不配做我的扈从。”伊奴毒毫不理会奴隶伸出的拭血布巾,沾血的刀伸出,左右移动,寻找下一个饮血对象。

    扈从们一个个如寒号鸟一样缩着脑袋,不敢对上主子的眼光,生恐自己是下一个倒霉鬼。

    就在这乱糟糟的时刻,远处驰来一骑,扯着嗓子大叫:“大都尉,那些怪响是两个汉军弄出来的,他们是巫祝!”

    来骑是布置在周边预警的康居巡哨。

    一听这话,扈从们胆气顿壮,原来不是鬼神,而是巫师整出的巫术啊。只要把汉军巫师的脑袋砍下来就成了。这一下,不用伊奴毒下令,一个个踊跃争先了。

    很快便有十余骑脱阵而去,冲进密林,截杀那两个汉军巫祝去了。

    伊奴毒的笑声远远传开:“没错,你们的援兵来了——是两个玩障眼法的巫祝!”

    “哈哈哈……”数百康居人一齐大笑。

    笑声未歇,远处密林突然涌出十数骑,正是刚刚冲进密林的扈从。他们仓皇奔来,边跑边喊:“是汉军!焉耆人!还有车师人!有好几百!”

    车阵那边欢声雷动。

    伊奴毒脸色阴沉。来援的汉胡联军人马与他们相当,再打下去绝对占不了便宜,更何况后面一定还有大队人马,只能撤。

    左右扈从一听撤退顿时急了:“可是那些牛羊驼马,还有粮草怎办?”

    康居人抢的大批牛羊粮草虽然早已上路,但大量辎重行动迟缓,肯定跑不过追兵。到嘴的肥肉生生吐出来,谁舍得?

    并不占优势的对手,大量到手的辎重,尚不见踪影的汉胡大军……伊奴毒要如何选择?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擒 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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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风呼啸,汉旗猎猎。

    麾盖之下,一袭朱色大麾,玄甲耀目的陈汤按剑而坐。在他身侧,便是赤盔朱甲,英气逼人的张放。二人身后,是一群群扈从甲士,从一具具精良铠甲与锋刃耀目的兵刃厚盾可以看出,这是汉军的精锐。

    这是一座孤峰,不高,但视野开阔。从这里可以清楚看到下方平阔的原野上,数千胡骑围杀康居骑兵的场景。

    正如陈汤所言,这场战斗,必胜。端看是击溃还是全歼罢了。

    伊奴毒最终还是抵受不住丰厚战利品的诱惑,没有第一时间快速脱离。他选择了且战且走,为战利品的转输争取时间。而汉军主力迟迟不至,也给了伊奴毒错觉与信心。

    最终结果是,伊奴毒达成了他的目标,迟滞汉军,战利品成功转输。而汉军也达成了预期目标——先遣骑队咬住康居人,主力大军侧翼包抄,完成了对康居人的合围。

    半个时辰以前还是猎人的伊奴毒,现在沦为猎物了。

    视线所及,整个荒野都成了战场。烟尘滚滚,千骑奔突,旌旗狂舞,人嚎马嘶,羽檄弦震声不绝于耳,金铁交鸣声响彻荒野。每一刻都有人从马背摔下,每一息都有怒血泼洒。若大草原,如同一锅烧开的水,沸反盈天。

    从陈汤,到张放,甚至大多数汉军都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大规模激战。无不看得心驰神摇,震撼不已。

    张放几次欲伸手入袋,想掏出笔册,把眼前这震撼一幕与心头所感记录下来,终究还是忍住。此地此景,实不宜做这样的举动。

    陈汤瞥见张放的举动,捋须笑道:“如此场面,汤也是首次与见,确是激人气血,筋脉贲张,恨不能拔剑催骑,侧身其间。呵呵呵!”

    这话似是玩笑实为点醒,张放当然听得出来,便知陈汤误解了。张放的革囊悬于左胯,与剑同侧,陈汤以为他想拔剑呢。

    张放叉手叠腹,笑应道:“征战沙场,博取功勋,或减赋晋爵,或授田赐金,或封妻荫子。这样的荣光,应当交给大汉的吏士,或附军远征的盟军。我就不参与了吧。”

    陈汤赞许点头:“张议曹能这样想,当真再好不过。”

    “我不需要什么功勋,不过……”张放转头望向身后一众扈从,“他们需要。”

    陈汤在官场中也是经过沉浮的,自然明白。西征行动,他需要张放的武器支援,将来功成事了,他需要富平侯为他说项、脱罪。所以西征路上,他需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张放一些要求。

    陈汤点点头,从旗令官那里取来一支三角黄旗,正容道:“邓展、陶晟。”

    “在。”二人一齐出列,拱手平推,向陈汤致礼。

    “令你二人率十骑生兵驰援,加速灭胡。”

    “诺!”邓、陶二人接过令旗,脸上的喜色怎都掩盖不住。

    西征军十倍于敌,如此压倒性优势,根本不是垂死挣扎康居人能抗衡的。现在派他们出击,等于指着一群快累趴的人说“你们去砍下他们的脑袋吧,到时给你们算军功。”

    这是喂到嘴边的肥肉啊,怎不令二人惊喜?就连陈汤所率的中军左曲都护府甲士,都露出艳羡之色。

    邓展、陶晟除了带上所有府卫,还点了韩骏、韩重、石牛三人。邓、陶二人也是有眼力见的,这三个少年仆从与少主共患难,关系匪浅,身份虽低贱,但前程未可限量,现在有机会示好就别错过。

    韩氏兄弟与石牛热切地看向张放,张放只微微颔首:“去吧,回来时,你们就有民爵了。”

    韩氏兄弟、石牛大喜过望,齐齐躬身,转身,按刀抻弓,奔向马群。很快,十人翻身上马,呼啸而去。

    邓展等人一去,张放身边的护卫就空了,但有这重重叠叠的几百甲士在,还有什么不放心?

    荒野战场,此时也已近尾声。康居人左冲右突,拼命冲杀,短短半个时辰,死伤大半,终于胆寒。已经有许多康居骑兵弃械下马,举刃投降。而诸胡卒杀红了眼,往往不管不顾,飞驰而过就是一刀。直到山顶那边传来号角声,同时有表示纳降的旌旗低伏,如是者三,诸国胡卒这才收敛杀意,开始收缴兵器马匹及财物,捆绑俘虏。

    快到山脚的邓展等人一看就急眼了,再不快些连汤都喝不上了,一个个打马如飞。

    这时忽闻一阵欢呼雷动,就见许多胡卒拚命朝西南某个方向飞奔而去,依稀可见那里有一面熊掌怪旗……

    “是虏酋伊奴毒的旗号,这家伙被包围了。”陶晟引颈遥望,不无遗憾,“咱们是赶不上了,只能捞些虾兵蟹将了。”

    “有得吃就不错了,还有什么可抱怨。”邓展狠狠一鞭抽在马臀,“这可是少主为咱们争取来的,你们……”

    话音未落,蓦然一旁的树林里冲出一彪人马,看装束正是康居人。

    变生仓促,邓展等人来不及取弓,纷纷拔刀迎上。

    金铁交鸣,怒吼惨叫,人仰马翻。双方交错而过,各倒下数骑。

    山顶上,张放看得真切,手伸向腰间——这一次,是真的按剑。

    人马混乱中,传出韩骏的焦急大呼:“幺郎!有没有事?”

    “二兄……我……无事。”韩重柱刀,用力撑起,抹去嘴角的血,满面喜色,“我斩杀一人!”

    这队突然杀出的康居人俱是精锐,无论骑术、杀法、骑战经验都远在富平侯府卫之上,但交手结果,却是各有损伤,平分秋色。原因无他,府卫这边以完善的三件套马具,弥补了这方面的差距。以至连韩重这样半年前还是农民、骑战训练不过数月的少年,都能斩杀一个精锐骑士。

    “拦住他们!”邓展发觉对方并未纠缠,而是夺路而逃,当即大呼,催骑冲近,一刀劈向一披斗篷的黑甲骑士。

    “当!”黑甲骑士反握弯刀格挡。

    火星迸射,一粒火星从邓展右脸颊划过,黑痕顿现。与此同时,黑甲骑士弯刀柄绕着手腕滴溜溜一转,刮!划过邓展握刀的手腕。

    邓展大叫一声,挽缰勒马。

    陶晟自后驰近:“老邓,有无事?”

    邓展抬腕检视,但见坚韧的牛皮护腕已被划破,有血渗出。吸了口凉气,摇摇头:“皮肉之伤,这家伙棘手。”

    陶晟摇头:“拦不住了,可惜……”

    话音刚落,林子树梢突然跃下一人,将那黑甲骑士从马背扑倒,重重摔倒在地,斗篷掀飞,头盔脱落,露出一张有着醒目的三道爪痕的阴鸷面孔。

    伊奴毒!

    这家伙竟然玩了一手丢卒保帅,金蝉脱壳的把戏。

    邓展、陶晟诸人失惊,将二人团团围住,刀尖指着那不速之客:“你是何人?”

    那人捡起伊奴毒的弯刀,刀尖顶住其咽喉,抬起半边染血的面孔,喘息道:“扬……扬威校、左曲、乙屯第七队,公士丘仲。”(。)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审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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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伊奴毒就擒,康居人彻底落败,除逃走十余骑,几乎全军覆没。

    这是西征大军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战,大获全胜,可谓开门红。陈汤当场兑现承诺,宣布所有缴获,尽数奖赏参战将士,都护府分毫不取,当即换得欢声雷动。

    张放暗暗点头,要驱使西域诸国,不光靠汉天子诏令,以及利益同盟,更需要物质刺激。没有这些组合手段,真当胡人是“国际友人”,任你随意驱使?对于陈汤而言,他只要一样东西——郅支的人头。只要有了这个,所有的代价都值得,所有损失都能挽回。

    虽然丢失了一批辎重,不过比起全歼三百多康居骑兵,更俘获康居左大都尉这样的战绩而言,太值了。

    打扫完场战后,天色向晚,大军不宜行动。陈汤遂派出信使,向大本营报捷,大军就地扎营。

    随后,陈汤在营帐里接见了此战几个功臣代表:杜勋、高震、丘仲。

    正因有杜勋与高震孤军奋战,才保住了大量粮草,更拖住了康居人,使一场微不足道的遭遇战变成大规模的围歼战。而丘仲,这个刚刚博籍,不顾父母劝阻,毅然参加西征,并险些被俘杀的少年,用奋不顾身的一扑,为此战写下完美句号。

    “杜勋、高震皆升屯长,赏牛羊,晋爵二级。”

    “谢校尉。”

    “公士丘仲。”

    “在。”已经洗净血尘,换上洁净禅衣的少年丘仲,挺起胸膛。脸上、脖子的鞭痕刀伤,这一刻仿佛也在发着光。

    在中军帐靠近门帘的一隅,是比儿子还激动的丘堂。丘堂不过一军需小吏,本无资格登堂入室,是张放为其说项。

    “儿子的荣光,应有父亲在场。”张放这句话,触动了陈汤的抱憾。这才使丘堂得以入这中军帐,亲眼见证儿子的荣耀。

    “奋力抗敌,生擒贼首,为此战首功,特晋武功爵为四级元戎士,升什长。此外尚有牛羊金帛赏赐,到功曹那里去领吧。”

    “谢校尉!”

    噗通噗通两声连响,却是丘堂与儿子一齐跪倒,老泪纵横,黑白参半的胡须不停哆嗦,没人怀疑他下一刻会嚎出声来。

    陈汤含笑点头:“这是你们应得的,去吧。”

    在帐外守侯的邓展、陶晟等人得知,无不大叹这小子运道好,更为自己错过这天赐良机而懊悔不已。

    张放走过来,笑道:“别摆出那副懊丧脸,这才刚开始,以后机会还有的是。”

    邓展按了按绷着厚纱布的手腕,苦笑道:“胡奴确实有机会杀,但胡酋就难了。”

    张放摸着下巴,似笑非笑:“你们觉得,就凭伊奴毒这几百人马就敢横跨千里,跑来乌孙这样的大国撒野?”

    邓展、陶晟及众府卫一下来了精神:“公子,莫非……”

    “还有,你们觉得伊奴毒抢来的大批粮草牛羊及奴隶,会藏到哪里?”

    “难道还有一个康居都尉?”韩重眼睛发光。他以斩首一级(甲士)之功,获得了二级上造之爵,还得了两只羊的赏赐。不过他没入军职,所以获得的是民爵。韩重尝到了甜头,颇有再接再厉之势。

    张放眼睛凝视某处,扬了扬下巴:“有没有,就要问他了。”

    众人一齐朝那处看去,便见四个甲士押着一个胡俘走过来,细看之下,正是康居左大都尉伊奴毒。

    很显然,陈汤要亲审伊奴毒。

    这样的“热闹”,张放当然不会错过。当然,他不是光看戏的,论及审讯,他认第二,天下没人敢认第一。必要时,可以提供帮助。

    中军帐里,审讯人员除了陈汤、张放,还有一个通译、一个记录,以及两个甲士之外,再无多余人等。

    就张放的职务而言,他不应该出现在审讯现场,不过他早已与陈汤达成默契,除了军事行动必须听令之外,他可以出入任何地方,参与任何议事及行动。

    伊奴毒被反剪双手缚住,跪在帐中。从入帐开始,他的眼睛一直没离开陈汤,而陈汤也从容对视,捻须微笑,并不出声。

    良久,伊奴毒才以匈奴语冷然道:“你们不可能战胜大单于,这样远距离征战,你们根本撑不了几天,你们想用几天时间击败大单于么?”说罢仰首大笑,笑声充满不屑。

    陈汤的匈奴语也练得不错了,也许说还不太流利,但听已无障碍,闻言只淡淡道:“如果你知道我们有多少人马,再想想郅支有多少人马,你就笑不出来了。”

    听罢通译的翻译,伊奴毒冷笑连连:“那是你还没把我们康居算上吧。”

    陈汤盯住伊奴毒的眼睛,声色俱厉:“天子发诏,诸国景从。试看整个西域,除了康居还有哪个邦国附翼匈奴?你们康居当真要助纣为虐,乃至与郅支一起玉石俱焚亦在所不惜么?”

    伊奴毒冷哼:“你吓不了我。这一战,你们赢不了。如果你们还想有命回家的话,最好现在就撤兵——自古以来,汉军的刀锋,最多就到此地,再往前,必折!”

    张放忍不住对陈汤道:“这位康居都尉对他的大单于信心满满啊,看来我们有必要留下他的小命,让他看看结局。”

    陈汤缓缓点头:“张议曹言之有理。就让他看看我汉军的刀锋是折于都赖水,还是斩破郅支城!”

    “好吧,无需再做口舌之争,现在我只要消息。我要知道,尔等夺走我军粮草及抢掠乌孙的牛羊人口,现在何处?”陈汤一霎不霎盯住伊奴毒。

    伊奴毒也只是淡定地与陈汤对视,一言不发。

    两个甲士按住伊奴毒的肩膀的手掌一紧,十指扣入肩窝,伊奴毒面容痛苦,却咬牙不吭一声。

    陈汤摆摆手,示意甲士放手,侧首望向张放:“贼人负隅顽抗,张议曹可有良策?”

    张放正想说话,蓦然发现陈汤眼里有莫名光芒一闪,心头一动,审讯这种事,陈汤没理由询问自己对策的,他之所以这样,会不会与当日焉耆王失魂,莫名下令跪迎汉军有关?当时陈汤就对自己的表现倍感疑惑,或许就是借此机会,来个管中窥豹。

    张放颔首:“有。”

    陈汤含笑做了个请的手势。

    张放振衣而起,拔出腰间龙影剑,伸出两指一抹剑锋:“我这柄剑很锋利,断掌不沾血。伊奴毒,你号称‘断腕者’,今日实至名归了。”说罢将宝剑向二甲士一递,“砍下他任一手掌,我可以确保他不会因失血过多而死。”

    张放这话是用匈奴语说的,在座诸人,包括伊奴毒都第一时间听得清清楚楚,无不色变。难以想像如此俊美人物,手段竟恁般毒辣。

    伊奴毒恶狠狠盯住张放。两个甲士一时不知所措。陈汤眯起眼,抚须若有所思。

    一个甲士吃吃道:“若他还不肯招呢?”

    张放不假思索:“那就再断一掌。”

    二甲士面面相觑:“若是他抵受不住,死了呢?”

    张放淡笑:“没事,我们需要的情报都是大路货,并非绝密,相信任何一个康居俘虏都能提供。这个人对我们并无特殊价值,留他活命只是想让他亲眼见证郅支覆亡。若他不知好歹,我也不介意让他先行一步,在地下等候他的大单于。”

    张放说罢执剑而出,将剑锋搁于伊奴毒手腕,半句废话不说,直接开锯。只一划拉,顿时皮破肉翻,鲜血长流。

    伊奴毒闷哼一声,面肌抽搐,额渗冷汗——他终于体会到无数被他断腕之人的痛楚了。

    “住……住手。”伊奴毒低着头,不敢让这个俊如处子,毒如蛇蝎的少年看到他眼里的怨毒,虚弱地从齿缝里挤出一句,“我……有机密。”

    剑刃停止磨锯,但并未移开,只有一个冰寒刺骨的声音:“说。”

    “我是随副王来的。”

    “副王?”张放与陈汤对视一眼,“是谁?”

    “康居副王,抱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败亡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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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居并不是一个类汉朝的中央集权国家,而是类匈奴的部落联盟,其中最强大的部落,就任国王,其余次级部落首领,则称“小王”。康居是五王分治,也就是说有一个国王,四个小王。其中实力最强的小王作为首辅,入卑阗城(康居王都)辅助国王,称副王。国王与诸小王(副王)之间的关系,只是大部落与小部落之间的关系,彼此只有联合,并无统属。

    由于行政治度、语言、风俗等与匈奴近似,加上百余年受匈奴影响,康居与匈奴有天然亲和性。所以才有康居王迎郅支之举。

    这个康居副王抱阗,是康居五部之一的迭利部首领,按伊奴毒所说,是个死硬挺匈奴派。在与匈奴人的联盟中,他比康居王还积极。让康居王娶郅支之女,并让郅支娶康居王之女,这种互为翁婿,伦常颠倒,令人瞠目的行为,就是抱阗提议的。

    “互为翁婿啊……啧啧!”张放摸着下巴,想像着某个场景,有点恶趣味道,“他们见面怎么互相打招呼?”

    伊奴毒一脸迷惑,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他们现在已不怎么打招呼了。”

    “嗯?闹掰了?”

    “是,大单于杀掉了康居阏氏。”

    张放咂舌,这家伙,太狠了吧,枕边人也能下得去手?

    伊奴毒的消息非常重要,需要核实。而核实也很简单,无论是抱阗的行踪,还是郅支杀康居阏氏,都不是秘密,伊奴毒只是第一个说出来而已。只要找来多个康居俘虏,分开核对就行。

    半个时辰之后,还是中军帐,但人数已济济一堂,左边诸胡,右边诸将,各排三列,俨然军议气象。

    陈汤目光迥迥,难掩兴奋:“我们已得到并证实了消息,康居副王抱阗,就在距此三百五十余里的红柳沟。那里还有劫夺我军之粮秣,以及抢自乌孙的牛羊人口。”

    帐内轰然而震,康居副王啊!康居五部之一首领,这地位身份可比伊奴毒高太多了。

    “有多少人?”捭卢塞高声询问。

    自全歼康居人之后,这位焉耆国王一反常态,再不抱怨,比谁都积极。看来丰厚的战利品,比什么天子圣谕,同仇敌忾都好使得多啊。

    “不超过一千。”陈汤断然道,“已经审讯了所有俘虏,所言无虚。”

    帐内的气氛更热烈了。敌不过千,而己方是敌三倍,如果出其不意,破敌擒王亦非不能。

    “吾意以二千劲骑,带足三日口粮,于明日清晨出发,直击红枊沟,覆将擒王,正其时也。”陈汤按剑瞠目,“诸君意下如何?”

    帐内轰然应诺:“愿附校尉尾翼,再破康居胡!”

    ……

    翌日,天刚蒙蒙亮,大队大队骑兵就开出驻营,在陈汤率领下,分两路向西北而去。

    张放卓立于孤峰,目送大军离去。这一次,他没有随行。

    张放不是什么行动都参与的,昨日救援之战,敌寡我众,又是近距突击,他才参加。即使这样,也被邓展、陶晟等人劝了又劝,就差跪下叩头了。这次是远程奔袭,兵力倍于敌,但并不占绝对优势,战局难料,就连陈汤也劝他不要涉险。

    张放也不逞能,他还是很珍惜这条“捡”来的性命的。在预计安全的前提下,他可以参与,而在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他也不会无谓地冒险。

    陈汤在大营里留下七百多人马,看护伤员,看守俘虏,守护粮草。在这片相对安全的区域,拥有这样的力量,基本可以保障安全。

    当铁蹄卷扬起的最后一缕烟尘消散之后,张放转身对扈从道:“走,去俘虏营。”

    张放到俘虏营干嘛呢?自然是继续审讯伊奴毒。

    伊奴毒是重犯,看守很严,等闲人是不允许靠近的,更别提审讯了。所以张放先到营地临时指挥官白虎校司马那里,弄来一枚通行令箭,再来到关押伊奴毒所在木囚笼。

    由于是临时营地,条件受限,抓了一大堆俘虏都没地方关押。只能用绳索一个连一个串起来,置于露天之下,四周布上岗哨。而似伊奴毒这样的高级重犯,多少有优待——奉送木囚笼一个,单独关押。

    “伊奴毒,我又来看你了。”张放笑吟吟道,“放心,这次我不动刀剑。”

    伊奴毒站起,双手扒着木栅栏,一双阴冷的眼睛盯住眼前这看似人畜无害的少年,扬了扬下巴:“如果不动刀剑,你又凭什么来威胁我?”

    张放伸出食指摇了摇:“我不威胁你,我只想与你谈谈,了解一些事情。”

    “例如呢?”

    “例如郅支为何要杀康居阏氏,康居王对此事做何反应,抱阗与康居王是否有矛盾,康居国中,有多少权贵倾向郅支,又有多少权贵反对郅支……等等。”

    伊奴毒仰首大笑:“你们那位陈副校尉昨夜也想问这些问题,但最后还是放弃,你知道原因么?”

    “知道。”张放耸耸肩,“你可以乱说一气,而他无法甄别这些消息的真假,因为这是真正的机密,无法验证,也没处核实。除非抓到与你份量相等的康居贵人,比如那位副王。”

    伊奴毒笑不可抑,都有些喘不上气了:“既然……如此,你、你还……敢问?”

    张放摊摊手:“他没有甄别手段,我有。”

    “什……什么?”伊奴毒笑声顿止,想说什么,突然眼前一暗,仿佛坠入深渊,脑子嗡嗡直响,天旋地转,所有意识剥离躯壳而去……

    半刻时后,张放离开囚笼,走出木栅门之时。岗楼上奉命看守的汉军队率望着囚笼里萎顿在地,如同烂泥也似地伊奴毒,带着困惑问道:“那胡酋……没事吧?”

    张放挥挥手:“当然没事,审问嘛,精神难免疲惫,休息一会就好。”

    “那胡酋精力旺得很,一直大叫大骂来着,怎么一会工夫就……”队率嘴里咕哝,不解地摇头。

    步出监牢,张放脸上带着莫测的笑意,喃喃自语:“辅国侯贝色、左骑君开牟,还有……犀月部小王屠墨。呵呵呵呵……郅支啊郅支,恐怕你做梦都想不到,杀死一个女人,竟然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吧?看来,这就你败亡之源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消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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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诸位书友支持。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首订之惨淡还是出乎意料。好吧,自己选的路,跪着也会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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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之后,甘延寿率领大军前来会合。同日,陈汤那边也传来了消息。

    抱阗跑了。

    虽然很遗憾,却也在意料之中。毕竟合围伊奴毒之役中,并未能全歼康居人,逃走了十余骑。这些人,虽然有些会走散,有些会逃亡,但只要有一人逃回营地,抱阗就会得到警讯。如果他够聪明,就会选择避敌锋芒。

    很显然,这位康居副王是个聪明人,做了正确的选择。

    不过,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抱阗跑了,他率领的康居骑兵跑了,但抢来的粮草、牛羊、人口,这些战利品却没法带走。此前伊奴毒已为此付出了全军覆没的代价,抱阗不会再重蹈覆辙。

    不过抱阗显然也不是个善茬,他人是跑了,东西落下了。但自己得不到,也不甘心拱手相送。临离开时,下令放了一把火。

    好在汉胡联军的前锋赶得及时,在火势初起时迅速杀到,阻止了火势蔓延,并截杀了部分康居人。

    汉军被抢的东西,大部分物归原主,部分放火的康居骑兵与未及逃走的奴隶,也束手就擒。此外,抱阗、伊奴毒打劫乌孙人的牛羊人口,也尽数归汉军所有。

    “子公与乌孙使者带领获救的四百七十一乌孙人,前往赤谷城,会见大昆弥,并将人口交还。”中军帐内,甘延寿边看信使传来的简册边道,“所有缴获,不日运抵,充为军用。”

    帐内无论汉胡诸将,无不喜动颜色,又一次漂亮的胜利啊。

    其实对于西域诸国附庸军而言,这才是他们想要的战斗——不用打生打死,敌军望风而逃,丢下大量辎重,大伙分得盆满钵满,自身实力不损……要是每仗都能这样,打破头也要争着来啊。

    西征行动,甘延寿与陈汤各有任务。甘延寿负责军事部分,陈汤除了军事之外,还负责与诸国君王使者交涉。因为他除了是西域都护府的副校尉,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身份:大汉使节。

    因此他与乌孙大昆弥会面,正合礼仪。

    “子公建议,大军拔营西进,沿伊利河谷进入康居地界,他会随后赶来与大军汇合。”甘延寿卷起简牍,抬头道,“诸君各自准备吧。”

    诸将纷纷行礼告退,最后帐内只剩两人:一个是张放,一个是乌丹支离府丞林天赐。

    二人互相望了一眼,张放笑着做了个“你先请”的手势。

    林天赐遂行礼道:“禀都护,当日敝国曹都尉护卫坚昆小王离开时,曾有言,若汉军抵达乌孙地界时,可遣人北上呼揭,与之会面,届时便可知有无坚昆援兵。”

    甘延寿盯住林天赐,缓缓点头:“没错,你曾说过此事。那么……”

    林天赐正容道:“属下愿前往。”

    甘延寿略加沉吟,道:“也好,你去。若无援兵便罢,若有,你们不必前来汇合。”

    林天赐一怔,急道:“都护,我等俱为汉军之后,更与郅支有血仇,绝不会……”

    甘延寿抬手止住:“听我说完。我不是拒绝你们,而是要你们从北面截断郅支北逃之路——这是我军唯一无法堵住的缺口,如果你们有军队,我希望是独挡一面。”

    林天赐热血上涌,重重抱拳:“定不负都护所望。”

    张放暗暗点头,甘延寿果然有大将之才。林天赐与他的乌丹支离,全部兵马加起来不过几十人,在这几万人的大军中,有他不多,无他不少。但若能招来坚昆兵马,从北面直插郅支后庭,则不失为一步暗棋,运用得好,可收奇兵之效。

    林天赐退出帐后,甘延寿转向张放,呵呵笑道:“张公子有何见教?”

    在公众场合,甘延寿会称呼张放的官阶,而私下则称公子。张放的份量,他比谁都明白,放低身段,保持足够的尊敬,将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张放看了一眼帐外的甲士,笑而不语。

    甘延寿微讶,但还是扬声道:“放下帐帘,退出十步,不得让任何人接近。”

    帐外甲士应诺,放帘退后。

    张放这才低声道:“我得到一些消息,本想等陈君返回后一同相商,但眼下陈君一时不得便而时不待我,便只有请都护定计了。”

    甘延寿没有说话,只露出专注的神情。

    “都护想必已经知晓,郅支杀掉了他的康居阏氏之事。”

    甘延寿点头,伊奴毒的口供,他也是看过的。

    “这位被害的康居阏氏,是康居王任塞的居次(匈奴语,公主),其母为任塞之妃,亦为康居显贵辅国侯贝色之次女。而贝色之长女,则为犀月部小王之妃,亦为现今在位的犀月小王屠墨之母。”

    张放说到这停顿一下,好让甘延寿理顺这有点复杂的亲戚关系。

    甘延寿着实理了好一阵,总算理顺了。被杀的康居阏氏,外祖是康居重臣、辅国侯贝色,表兄是康居五部之一的犀月部小王屠墨。无论那个,都是很有份量的康居重臣。

    甘延寿咂巴着嘴,若有所悟:“康居阏氏被杀,除康居王任塞之外,至少有四人心存不满——康居王妃、辅国侯贝色、犀月部王妃、犀月部小王。”

    张放接话道:“是四人没错,但没有康居王妃,此人已故。需要加上另一人,康居左骑君开牟。”

    甘延寿微讶:“这又是谁?”

    “贝色之子,康居阏氏之舅,也是戍守康居与乌孙东界的将领。”

    “戍守康居与乌孙东界?”甘延寿一下听出了门道,眼睛亮了。

    “若我们能先派出使者,与开牟联系,展示我军之威仪,表达我军之善意,取得康居人支持,西征胜算又增三分。”

    “倘能如此,必然……”甘延寿笑容乍绽倏敛,惑然望着张放,“张公子这消息从何而来?”

    “康居左都尉伊奴毒。”

    甘延寿将信将疑:“贼酋之言,恐难取信。”

    张放不紧不慢道:“都护何妨一试?左右不过一个使者而已,在我大军兵临城下之际,康居人再没眼力见,也不敢学郅支斩使吧?”

    甘延寿想想也有道理,试探一下也好。康居人既然雌伏于郅支淫威,说明还是很识实务的,那么面对大汉天兵,安知不会重新选择?

    “好,我会派遣都护府兵曹,并温宿国辅国侯,前往康居东界,与这位左骑君接触。”(。)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会 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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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蓝的天空,偶尔飘过几朵淡淡的白云,远处是奶油一样的天山,近处是绿得发亮的草原,一条蓝色缎带般的河流,从天山深处郁郁葱葱的森林泻出,奔腾而下。

    这就是伊利河谷。三山夹两谷,天然牧场,西极之地,景胜江南。

    乌孙就是凭着这块肥美的土地,以几乎被灭族的绝境,重新崛起,孕育出了强大的国力,成为西域第一大国。而优越的草场,自然也引来觊觎的目光。近年来,康居人在匈奴的蹿掇下,趁着乌孙内乱,分裂为大小乌孙之际,频频沿伊利河谷西口入侵。以至于昔日曾令全盛时期的匈奴都不敢轻易叫板的堂堂乌孙,沦为不时被康居“割肉放血”的弱国。

    “乌孙眼下的情况很不好,部族分裂,大小昆弥相争,内战频仍。小昆弥倾向匈奴,大昆弥虽然是汉室之后,支持西征,但国本不固,受人制肘,也很难分兵助我。汤只从乌孙要来三百骑及十日军粮,并且保障后路通畅之承诺,其余未允……”

    就在伊利河畔,陈汤负手而行,向张放叙述此次乌孙之行的结果。

    张放专注地听着,不时加以询问,所涉及的问题包括乌孙数代君王的施政及对汉朝的态度、汉室两位公主出塞的因由、当代大小昆弥的恩怨、乌孙国力的消涨等等。

    陈汤尽一切所能解答,目光欣慰。他这么做不是好为人师,也不是为讨好未来的富平侯,而是寄望未来大汉朝能出一位对西域有足够重视与了解的权贵,这对将来大汉的西域政策走向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张放与陈汤也不是因为散步而来这伊利河谷,而是在等人。

    张放前番建议取得出人意料的成功,甘延寿派出的使者,没费多少周折便与驻守伊利河谷西口的康居左骑君开牟接上头。开牟果如张放所言,对郅支充满怨恨,但对于汉军的实力表现出谨慎的怀疑。

    于是亲自随使者前往汉胡联军大本营,直到亲眼所见,方为汉胡联军威势震慑。终于相信,汉军有能扫灭郅支的实力。

    开牟旋即与甘延寿达成以下协议:一、开放伊利河谷西口,让汉胡联军通过;二、带领汉胡联军从小道绕开康居巡骑,逼近郅支城;三、为都护府与康居犀月部联络,促成双方结盟。

    这个结盟对双方都有好处。在汉军而言,可以利用犀月部打击康居亲匈奴势力,减轻西征郅支时来自侧背康居的压力。而且在西极之地,扶植一支亲汉势力,对汉朝稳定西域局势,也有积极作用。

    对康居犀月部而言,如果匈奴势力在康居瓦解,一直抱紧匈奴粗腿的迭利部副王抱阗,必然失势。届时康居的话事人就不是匈奴,而是汉朝。那么谁能抢先一步与汉朝搭上关系,谁就是下一个受益者,甚至借势上位,也不是没可能……

    于是,就有了陈汤与犀月部小王屠墨的会盟。

    外交事务,一向是陈汤这位使节主持,而张放,自然不会错过这等盛会。

    黄昏时分,终于传来消息,康居犀月部小王屠墨、左骑君开牟一行,出现了。

    因为是秘密来访,康居人一行很低调,既不张旗,也不动众,远远看到那队人马出现时,张放还以为是一队行商。

    屠墨一行确实是以行商的身份来掩饰,他们送给陈汤的见面礼:牛羊、酪浆、毛皮、羽尾(羽毛、马尾,可制箭矢与弓弦),就是货物。路上遇到行商,那是看不出什么端倪的,除非碰上巡哨,要开箱检查。不过,乌孙的巡哨已被遣走,而康居的巡哨又尽是开牟的人,哪还会有问题?

    一行在汉军骑士引导下,渐渐接近。

    一阵带着几分尖细的笑声传来:“这位想必便是汉天子使节陈君了,康居开牟,拜见陈君。”说话间,来者踩着一壮硕奴仆的厚背下马,遥遥向陈汤鞠躬。

    这是一个头戴圆帽,身着彩褶,面容清瘦,高鼻深目,蓄着山羊胡,十个手指戴满嵌着宝石的戒指,怎么看都像商人多过像将领的中年。

    陈汤微笑合袖还礼,目光移到此人身后,那个骑着黑色健马,额箍金环,黑发卷曲,样貌威武,体型壮硕的壮汉身上。

    康居人来的不多,也就二三十人,但除去杂役,那些骑士一看就知是精锐。个个膀大腰圆,盯人时透着杀意,浑身散发出只有沙场锐士才能有的凌厉气势。但混杂在这些个骑士之中,却无法掩盖此人锋芒,就像一堆刀剑中,砥砺得最亮的那一把利刃。

    康居犀月部小王——屠墨。

    屠墨下马,俯身一鞠,声如洪钟:“屠墨见过陈君。”

    陈汤合袖推掌,躬身还礼:“犀月小王,名不虚传,果然有兕犀之威。”

    屠墨不通汉语,他说的是大月氏语,陈汤则以汉语回应。屠墨不知“兕犀”是什么,侧目望向通译。那通译也没读过什么书,瞠目以对。好在陈汤机敏,一往便知卡在什以地方,于是解释一番。

    当屠墨得知所谓“兕犀”,是与熊罴虎豹并列的一种猛兽,欢喜不已,连连致谢。

    开牟也近前与陈汤见礼,此人不光外形像商人,言语举止也颇肖商人,奉承话说得那叫一个顺溜。在张放看来,这样的人当将领实在是屈才了。

    双方会见,这开场气氛相当友好。

    在陈汤引屠墨一行前往营地时,张放留心一个个观察,目光很快被一个人吸引,迅速上前。

    当张放走近那人时,其身边四个康居卫士横身拦住,面色不善。

    张放手掌轻轻拂过剑柄,用匈奴语淡然道:“每个参与会盟的人,都必须表明身份,足下这样藏头露尾,是进不了辕门的。”

    四个康居卫士被一双白嫩的小手分开,显露身后一个全身裹在青色斗篷的矮小身影。

    这人微微抬头,因为其身高只到张放下巴,加上帽兜遮掩,张放只看到此人口鼻及下巴,心下大讶——这明显是一张小孩的嫩脸,看那身高与体型,只怕比青琰还小。

    会盟之事,何等重大,怎么还带着个小孩呢?

    张放捏着下巴,盯住这小小少年,用匈奴语问:“你是屠墨的儿子么?”

    此人伸出白暂的双手,轻轻掀开帽兜,露出真容,眨巴着眼睛反问:“你是陈君的儿子么?”

    张放瞪大眼睛,直直看了好一会,莞尔一笑:“好,我说错了,更正——你是屠墨的女儿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会 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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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萝莉美女。

    张放自来到这个时空,见过的萝莉美女着实不少,既有阿离这样温婉型的小家碧玉,也有班沅君这样知性型的大家闺秀,还有苹儿这样活泼靓丽的邻家小妹型……这些女孩子一个比一个漂亮。应当说,张放也算是见识过了的,而眼前的小萝莉,仍然令他小小地吃了一惊。

    这的确就是一个小萝莉,顶多八、九岁,长得像个洋娃娃——洋娃娃并非形容,而是她就是个洋娃娃。

    栗色而浓密的秀发,如波浪般卷曲,皮肤像奶油一样白嫩;长长的睫毛如扇贝,开合之际,那双灵动的大眼,隐隐有琥珀流光闪烁;小巧的鼻子明显比一般女孩高而挺翘,薄红的嘴唇,如同两瓣玫瑰……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亚小美女,或者说,更近接于张放印象里的波斯女郞——当然,这里单指相貌与气质,至于总与波斯女郎相伴的各种标签如“妖娆”、“美艳”、“性感”等等,限于年龄,还看不出来。

    小萝莉弯弯的秀眉一剔,红唇微勾,似笑非笑:“我是屠墨的母妃的妹妹的夫郎的女儿。”

    这话就算是用汉语来说,也是够绕的了,何况还是用匈奴语。

    匈奴语刚过“四级”的张放抽了口冷气,不过张放是何许人,哪会被一个小女孩的绕口令牵着走?立即不动声色绕过这个“关系中的关系”,轻松道:“原来如此。看来你我都猜错了——那位陈君长那样,你看跟我有几分相像?”

    小萝莉咯咯直笑,声音脆得像咬一口苹果:“说不定你长得像阿母呢。”

    张放没有接话,而是再次瞪大眼睛。借着说话的工夫,他已经把小萝莉的绕口令关系破解了,真正的答案,又一次令他震惊:“你是……康居王的……”

    小萝莉点点头,宝石般的大眼闪啊闪:“我叫娅莎。”说完这话,便盖上帽兜,随着四个护卫快步离去。

    张放停在原地,摸着下巴,眼睛里有隐隐笑意:康居小公主也来了啊,这次会盟,倒是别有惊喜。

    很快,陈汤就知道这个消息。而屠墨也再三致歉,说出原委。

    娅莎的确是康居王任塞的小女儿,彼时她正在犀月部做客,看望屠墨的母妃。在得知屠墨要与汉军会盟后,极力要求同去,屠墨拗之不过,只得同意。不过,因为娅莎的身份特殊,又是私自前来,屠墨不便声张,故此恳请陈汤不要大张旗鼓,更不要在公开场合以公主之礼相待。

    陈汤表示理解,同样,在介绍张放时,也只含混地说是朝中一位君侯的世子,并未详说。张放的身份,同样也不能大张旗鼓宣扬。

    屠墨自然不知眼前这少年的份量,只是为其风采所折,心下也存了结交之意,没少送好礼,言辞也十分客气。但令人意外的是,真正与张放言谈甚欢的,居然是开牟。

    正如张放所料想,开牟这个人,骨子里更像商人,对财富的看重,远远高过权力与军队。而张放对丝路贸易,也早有想法,结果双方一聊,顿时大感投机。开始双方还分左右席会谈,到后面开牟干脆撇下外甥及谈判,不管礼仪,直接挪到张放那边席位,压低声音,窃窃私语,生怕商业秘密为外人听了去。

    对于这位未来的富平少侯种种异行,陈汤已经见怪不怪了,再想想富平侯富甲长安的财富,也就不难理解这位少侯对商贸有如此兴趣了。

    陈汤也好财货,但眼下对他而言,没有什么比打赢这一场远征更重要。赢了,一切都会有;输了,原有的一切都会失去。因此,他对战争以外的东西,不会过多关注。

    由于双方结盟的好处显而易见,因此几乎没有过多试探,很快达成意向。

    屠墨为西征军牵制康居国——主要是抱阗的军队,一旦对方有所异动,必须尽快通报西征军,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牵制。同时,开牟还将亲自引领西征军,从山谷小道穿插,避开康居及匈奴耳目,直插郅支城。此外,犀月部还将尽其所能,为西征军提供粮草、牲畜。

    而都护府则将于战后禀明朝庭,言及犀月部之功,使朝廷对康居的政策有利于犀月部,这是远的方面。而在近的方面,西征军在取胜之后,需助犀月部打击迭利部。

    说实话,这第二条涉及到了康居内政,陈汤擅自应允是很危险的。除非有必要,朝廷一向不主张介入西域诸国内政。陈汤这么做,搞不好被人参一本,仕途堪忧。

    不过陈汤本就是个敢下赌注的家伙,现在他用一生的仕途及身家性命,押在此次远征之上,不成功便成仁。但凡有利于西征的,他都会尽力争取,其余之事,皆置于度外。更何况,这里已是西极,真个是天高皇帝远。堂堂汉使被杀,都得辗转好几年才为天子所知。现在不过暗中助力,被朝臣抓现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完全值得。

    最后还有一条,开牟希望能将被俘的伊奴毒交给他。问及缘由,开牟含糊其辞,只说其父与抱阗做了一笔政治交易。

    陈汤考虑了一下,答应了。反正这个伊奴毒的份量也不咋地,搁在手上也无大用,若能以之示好康居国挺汉派,还是值得的。

    于是双方商量好,陈汤派人通知后方大本营,将伊奴毒押解过来,然后开牟则率康居骑兵于半道“劫囚”,将伊奴毒营救出来。这样既不会暴露彼此结盟关系,又能达到目的。

    之后,屠墨向陈汤透露了大量关于郅支的情报,比如郅支城只有不到三千人马、郅支此时正在城中,其子女妻妾,包括许多名王贵人,亦在郅支城。也就是说,这个时间段杀上门去,只要封锁消息,很有机会包饺子……

    双方计议已定,按照西域风俗,杀白马,饮马血,面东方盟誓。

    这热闹的场面,张放与韩氏兄弟等人看得很是有趣。韩骏还弄来了一点据康居人说有神秘力量的白马之血,端给公子。

    张放笑着拒绝,青琰也不领情。于是韩骏与乃弟分而饮之……那表情,那酸爽,张放看得忍俊不禁。

    傍晚,伊利河畔,点起一堆堆篝火,到处可见杀牛宰羊的场面。一个个装满汤水的大釜咕咕冒泡,蒸气腾腾;一罐罐酪浆、一瓮瓮酒水被抬上来。

    盟誓已成,会当同庆。

    这,将是一个宴饮狂欢之夜。(。)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仇 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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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的狂欢,充满异域风情,有女奴载歌载舞,有力士互搏角牴,有点着火把跑马夜射,展现箭技……暗蓝色的星空下,尽显粗犷豪放,野性蓬勃。

    张放与随从正饶有兴味地逐次观看,忽闻身后有人用匈奴语说道:“主人请公子前往……这个、一晤。”

    张放等人一齐回头,却是一个高大健硕,面相凶戾的胡人。难怪将一句邀请之语,说得这样嗑巴。

    青琰、韩氏兄弟、石牛、宗巴及府卫们顿时警惕起来,排成人墙,横身挡在张放身前。

    张放拍拍众人肩膀,示意退下。随从们不识此人,但张放却是认得——这正是日间康居小公主身边的四个护卫之一。

    “贵主人在何处?”

    那护卫做了个请随我来的手势。

    张放向随从们示意无妨,只带了青琰前去。待远远看到康居小公主后,更是连青琰都被指令停下,与众随从远远看着,不得近前。

    康居小公主的身份是个秘密,除了双方为首少数几人,再无他人知晓。作为联盟一方,张放自然有义务为她保密。

    康居小公主娅莎,就坐在一簇熊熊燃烧的篝火前,双手抱膝,柔嫩的下巴搁在膝盖上,怔怔地看着眼前跳动的火焰。

    “你不喜欢这些热闹么?”张放走近,老实不客气坐在娅莎身旁,随口问道。

    那几个护卫面面相觑,有心上前阻止,但不知是张放的外形太具迷惑性(没有威胁),还是因为小公主没有表现出不悦,似是默许,护卫们终究还是默然退后。

    “你们汉人可能看得少,但我看过很多。”娅莎依然默默看着篝火,火焰舞动,光影明暗,衬着这张充满异域风情的脸蛋更为立体。而此刻,脸上有着她这个年龄不相衬的黯淡。

    “知道我为什么请你过来?”

    “你想了解汉人,我正好是一个还算得上有身份、面善,并且是少数知晓你身份的汉人。”

    娅莎嘴角微翘:“还要加上一点——是一个聪明的汉人。”

    “可惜,我再聪明也猜不透,郅支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说完这句话,张放盯住娅莎。

    果然,这位康居小公主的脸色变了。她咬着嘴唇,眸光闪闪,有泪,更有恨。

    “因为,他不是人,是个恶魔!”娅莎一字一句说完,仿佛用尽力气,小小的身躯都在颤抖。

    张放是个心理学者,从不以主观恶意来揣测人,但对娅莎的话,却表示认同。这绝不是讨好,而是,郅支这家伙,对康居人而言,确确实实是恶魔一样的存在。

    虽然不知是什么原因造成郅支与康居王任塞交恶,但无论从康居王在郅支最困难时刻,接纳他到自己的领地,还是将自己的长女嫁给他。彼此之间,既有恩德,亦有姻缘纽带。纵使反目,亦应留几分情面。可是郅支做的叫什么事?

    堂堂康居公主,居然被砍下脑袋,弃于都赖水。更有近千康居之民,被斩首筑为京观。也算得上是西域大国的康居,生生被匈奴人的野蛮疯狂吓得噤若寒蝉,不敢讨还公道。

    正如陈汤所言,西域诸胡天性畏服“大种”,施恩会拜服,施威会畏服。面对凶残的郅支,康居人咽下了引狼入室的苦果。被打服的千方百计迎合匈奴,如抱阗、伊奴毒;被激起仇恨的,把仇恨埋于心底,忍辱侍奉,期待有朝一日雪仇,如贝色、屠墨、开牟,以及,康居小公主。

    看到康居小公主的模样,再想想她的姐姐……张放不禁感叹,这郅支竟然也下得去手!

    张放这样想着,很自然就多看了娅莎几眼。康居小公主眨巴了几下眼睛,忽道:“阿姊与我并不像。”

    初见之时,张放就已领教了这位小公主的灵黠,这下又小小惊奇了一把。能从自己的眼神里读出某些信息,这小公主当真长着一颗玲珑心啊。

    “我的母妃,是帕提亚公主,并非与阿姊同一母妃。”

    娅莎当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张放再次吃惊一把。

    帕提亚,就是安息帝国。安息是汉人的叫法,源自司马迁《史记》所书,以帕提亚首位国君阿尔撒息的音译,称为安息。而中亚诸国,皆称帕提亚。

    康居属中亚,与波斯帝国的延续安息帝国相临。安息自公元前247年建国开始,就与西方强敌罗马互为宿敌。两国时战时休,互有胜负,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安息处劣势。在这样的局面下,安息利用包括政治联姻在内的各种手段,拉拢周边诸国如大月氏、大夏、康居等等。纵使不能引为奥援,起码不至于拖本国的后腿。与康居王的联姻,便产生于这样的背景下。

    公元前57年,安息国王弗拉特斯三世被儿子奥罗德斯与米特里达梯暗杀。米特里达梯随即自称米底国王,并与奥罗德斯互相攻战。其后战败,被围困于巴比伦,最后为奥罗德斯手下、安息名将苏雷纳杀死。

    米特里达梯死后数年,他的长女,便被其叔叔奥罗德斯二世,惩罚性地嫁到康居,成为年过五旬的康居王任塞之妃。

    这不由令人想起汉代实打实的两位宗室王女:细君公主与解忧公主,也是因为其父谋叛,以待罪之身嫁入乌孙,与娅莎之母的命运如出一辙——在这一点上,东西方的帝王处理方式竟惊人地相似。

    张放听完娅莎的叙述,这才明白,为何娅莎会给他波斯女郎的印象,原来人家真的是正牌的波斯女郎。

    张放先前一直以娅莎为模子,臆测那位康居公主的模样,对郅支如此辣手摧花深为震惊,能够无视如此美色的郅支,绝对不容小觑。不过这下算明白了,原来人家不是一个妈生的,甚至连人种都不一样,无怪乎郅支能下得去手。

    “虽然阿姊与我不是一母同胞,但我刚出生,母妃就逝去了……阿姊待我,实如母妃一般。没想到……”娅莎眼圈发红,嘴唇几乎咬出血,小小的身躯都在颤抖,“她死得,好惨……”

    张放默然。长姊如母,这种情感,他能理解。

    娅莎终于偏过头,望向张放,眼睛亮晶晶:“所以,我曾发过一个誓言,如果谁能取得郅支项上人头,我就……”

    娅莎下面的话,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雷鸣欢呼掩盖。

    屠墨以刀刺牛,彰显武勇,赢得满堂彩。(。)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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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利河畔的清晨,从河面到森林,漂浮着一层层淡淡的薄雾,看上去像蒙了一层半透明的薄纱。

    晨雾之中,康居人的身影渐行渐远。

    陈汤遥遥拱手,直到康居人的身影消失,方才施施然走到一块大石旁,撩起袍裾坐下,向张放招招手。

    张放边走边把玩着手里一柄镶满宝石的短匕首,这是屠墨送的礼物。黄金柄、宝石嵌倒也罢了,主要是钢火极佳,锋利无匹。据屠墨所言,这是用大马士革钢锻造,百金难求,张放估计它的钢质尤在自己的龙影剑之上。

    在屠墨与开牟所送诸多礼物中,张放最喜这把匕首,即便看到青琰眼里的馋相也没有转送的意思。张放当然不是小气之人,只是这把匕首装饰太过华贵,给青琰是祸非福。

    张放坐定,还匕归鞘,便听陈汤道:“今次之盟,全赖公子情报得宜。大战未开,公子先立一功……公子当真不打算居功?”

    张放随军西征之前,就曾与甘延寿、陈汤说定,这一路上,无论是否建立功勋,都不必记于册簿。因为他的身份太敏感,如果出现在西征名录中,容易为甘延寿、陈汤,甚至远在长安的家人带来麻烦。很多时候,政敌不会因为你的家人、朋友做了正确的事,就会放弃打击你的机会。

    张放没涉足过政坛,但现代社会,别说各种资讯爆炸,见过各种“猪跑”,便是小小一个单位或办公室,又何尝不是一个个微缩版的“宫斗”与“政争”所在呢?

    见微知著,一斑窥豹,颇谙“办公室斗争”的张放,深知“居功有时就是揽罪”的道理。他宁愿置身事外,以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

    张放微笑摇摇头:“‘非功不侯’。我已注定是侯,这功要不要都一样;但陈君不同,多一份功,就多一分机会。”

    陈汤还能说什么,唯有拱手:“公子盛情,却叫汤如何敢受?”

    张放却笑着摆手:“你我皆知,此次西征,风险与机遇并存。有多大的功绩,就相应背负多大的政治风险,有多少担当,就有多少收获。陈君何须惭愧?倒是我年少肩弱,有些东西扛不起,只得不分好的歹的全撂下,倒是让陈君见笑了。哈哈哈!”

    陈汤注视着眼前一脸恬淡的少年,良久,方轻叹道:“缪侯得孙若此,当可含笑九泉。”

    对谬侯,对张氏,陈汤始终心存愧疚。要知道,当是时,不少因功封侯的侯爵,所得的食邑,也不过几百户。而富平张氏受其牵累,坐剥二百户,相当于被削去一个侯爵——说实话,就算张氏有人拿刀来砍他,陈汤都不奇怪。怎都想不到,居然会在异域之地,与下一代张氏家主成为忘年之交……

    陈汤打死也想不到,或许富平张氏每个人都想拔刀砍他,唯独眼前这位未来的富平侯,压根不在乎。

    张放似乎想起什么:“嗯,说到情报,在下倒想向陈君讨要一人。”

    陈汤饶有兴味:“是谁?”

    “伊奴毒。”

    陈汤怔了一怔:“要他?原本无妨,只是昨日已经答应了康居人……公子也是在场的……”

    张放笑道:“若不是康居人要此人,我也不会向陈君讨要。”

    陈汤有些糊涂:“公子之意……”

    “将此人交与我看押,一直到康居人做好‘营救’准备为止。”张放弹了弹手指,脸上浮现一抹莫测笑意,“在交还之前,我要与此人好好谈谈。”

    只要不影响盟约,张放想怎么折腾伊奴毒,陈汤都不会在意,他现在更想听听张放对此次会盟的看法:“依公子之见,康居人是否真心?”

    陈汤授予张放门下议曹史之职,还真不是摆设,不时会抛出各种军务及外交问题。与其说是问计,更象是在锻炼张放。不过,令陈汤讶异的是,这少年常能做惊人之语,便如此刻他所言。

    张放一边摩挲着刃柄上光滑的宝玉,一边漫不经心回答:“康居人是否真心,在我而不在他。”

    “哦?此话怎讲?”陈汤不过心有所感,随口一说而已,没想到听到这样一个出乎意料的回答。

    “我们赢了,就由不得康居人不真心;若是输了……就算屠墨再来此地刺马杀牛,剜面血盟,陈君会信么?”

    陈汤豁然大笑:“公子所言甚是,人心惟危,可不正是如此?”

    张放疑视着手里黄金匕首,道:“贝色、开牟父子,想通过打击抱阗及匈奴人,攫取更多利益;屠墨想削弱迭利部,以犀月部取而代之。他们都各有所图。而唯一不计利害,********只欲复仇者,唯有一位康居小公主而已。”

    陈汤嘉许地望着眼前侃侃而谈的少年,含笑点头:“公子已获其中三味,可喜可贺。只可惜那位公主实在太小,作用有限。”

    张放点点头,旋即若有所思:“眼下看来是这样,不过,风物长宜放眼量,未来的西域,安知其无所为?”

    陈汤笑而不语,心下不引为然。如果来者是位康居王子,这话倒也没错,只是公主嘛……她将来不至于落到长姊那样的惨境就得感谢诸天神灵了,还有何能为?

    正闲聊间,突见一骑快马飞驰而来,骑士背负长长的驿匣。到得跟前,将身上驿匣解下,交给陈汤的扈从。扈从检视封泥,验证无误,转呈陈汤。

    陈汤用小刀剜去封泥,取出一卷木简,展开一看,喜动颜色:“是南道大军的消息。”

    南道大军,也就是分道而行的另外三校人马,这支人马要翻越葱岭,进入大宛,路途艰险比北道更甚。张放没说话,专注听下文。

    “……郭校尉所率的南道三校兵马已至大宛,其前锋已与我军会师……”

    张放笑了:“看来,今夜又会是一个狂欢之夜啊。”

    陈汤啪地合上简卷,开怀大笑:“南北会师,西道又通,此乃神眷我军,天亡郅支也!”(。)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暗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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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北两路大军会师,意味着汉胡联军已完成对郅支的攻击准备。至此,这支远征大军已迈过中最艰难的一道坎,计划成功了一半。

    整个汉胡联军大营,彻夜狂欢不止。

    这一次,张放并没去凑热闹,他悄然来到一个帐子前。

    守在帐子前的几个卫士之一,从黑暗现身,向张放恭谨一鞠:“见过少主。”

    正是陶晟。

    张放向帐子瞟了一眼:“如何?”

    陶晟轻笑道:“不出少主所料,他并未生疑。眼下差不多醉了。”

    “他喝了多少?”

    “一魁。”

    张放轻啧一声:“都说草原人酒量宏大,这家伙,也不过如此嘛。”

    “就是。”陶晟面上微笑,心下却是苦笑,任是再好的酒量,你不给吃食,空腹而饮,有几个能扛得住不醉?

    “既然喝得差不多了,那么,试验开始。”张放走进帐子,帐帘在身后放下,隔断了随从们的目光。隔不断的,是他们心里各种猜测。

    帐子里只点了一盏油灯,光线幽暗,毛毡上醉卧一人,满身酒气,怀盘狼藉。帐内空气的味道很不好闻,张放若无其事,只从革囊里掏出一枚形似鸡蛋的东西,凑近嘴边,悠悠吹响。

    这是……

    若是现代,很多人就算看到,也不懂这是什么东西。但在这个时代,就算是大字不识的村夫,也能认出,这是一件乐器,叫做“埙”。

    埙是一种上古乐器,陶土所制,闭口吹奏,音色朴拙抱素,有种特别的原始沧桑感。

    张放第一次接触到埙,还要追溯到当初在黑雾岭观祭。当时那巫祝手下的巫汉中,就有人吹埙,那古朴幽远的音色,对巫祝施术,起到很好的烘托。

    其后张放在灵州市集见到这种乐器,尝试吹奏一下,以他曾学过竹笛的基础,很快就吹得像模像样。于是便买了一个,偶尔无事时练习。

    张放不是音乐发烧友,他学这个也不是为了陶冶情操,而是受到巫祝的启发,觉得这是一个辅助催眠的好道具。只可惜从灵州刚回到青溪,就陷入了没完没了的追杀与反追杀,也顾不上琢磨这一茬。

    直到上次“种蛊”之后,张放又一次想起这事,于是开始这方面的研究,近日有所得。而前日康居人索还伊奴毒,触动了张放的灵机,他觉得有必要试一试。

    试什么呢?以音乐配合强制催眠,语、音、术,三者结合,指令暗杀,或勒令自杀。

    如前所言,张放的强制催眠再厉害,也没法令人自杀或杀人。但这个是相对而言的,在多数情况下不可以,而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却又并非不能。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张放不能随便指令一个人自杀或杀人,否则他就是神了。但如果某个人有强烈的杀人欲望或自杀倾向,那就完全可以——说白了,就算是普通人用语言诱导或行为刺激,估计都能刺激以上二者干出可怕的事,更别说张放这样的催眠高手了。

    既然如此,如果经过变异催眠,进行特殊诱导,反复多次,强化暗示,形成潜意识的条件反射……能否驱使一个人对某个特定目标猝下杀手,抑或自杀呢?

    张放觉得,是可以的,至少值得一试。尽管这看上去有点邪恶,但这确实是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张放知道,他需要这个。道德观什么的,在这个丛林法则的世界里,过于奢侈了。

    张放此前也曾有两次类似的施展,不过与这种情况并不相同。

    一次是当初被卜骨须追杀时,张放隔河放大招,险些让卜骨须投水而死。但这并不是强制自杀,张放能做到这一点,取决于两个原因:一是卜骨须当时有强烈的渡河愿望。在当时的情形下,卜骨须恨不能立刻冲过暴涨的河水,立毙张放于刀下。再一个,诱导涉水属于隐性暗示,因为人的潜意识并不认为涉水等同于自杀。事实也是如此,卜骨须一下水,就被激醒了。

    另一次是东庚烽燧最后一战时,张放控制沙鲁鲁抱着炸药包,纵身跳下烽燧——这更与勒令自杀无关,因为烽燧下全是人及尸体,掉下去根本不会死,此前不知有过多少曾攻上烽燧又被打下燧墙的匈奴人,掉下去拍拍土又站起再攻。这只是一种正常的攻城现象,既不是跳楼,更不是跳崖。

    而现在,张放试图打破这个限制,人为制造凶杀与自杀。欲达成这个目的,就需要进行多次诱导,像种‘心蛊’一样,深植于潜意识中。而且动手时还要营造合适的环境,寻找契机,布置杀局……一切都需要布局与运作,绝不是以眼杀人那么简单。

    当然,以上这些也只是张放的设想而已,究竟能否成功,他也没把握。不过没所谓,放着伊奴毒这么个“小白鼠”,不试白不试。

    从前日的会盟中,张放注意到一个关键人物——康居副王抱阗。

    贝色、开牟父子希望打击他,屠墨希望取代他,而这人对西征军也抱有敌意。干掉此人,对大家都有利。那么,能不能以较低的代价,或者便捷的手段将其除去呢?身为抱阗的心腹,伊奴毒似乎可以利用。

    张放眼下就在做这样的尝试。

    乐声响起,音调悠远而宁静,透着一股隐隐禅意,分明是后世佛音《净心咒》。

    死蛇一样的伊奴毒动了动,开口说话,声音含混不清:“乐……乐伎……不吹这个……我要听……胡笳……”伊奴毒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沉寂。

    而张放带有魔性的声音却响了起来:“伊——奴——毒,你在断人手腕时,是不是感觉,操控人生死,无比爽快?”

    伊奴毒咕哝一声,似是应声“是”。

    “那你是否感觉还缺了点什么。”

    “缺……什么?”

    “缺伴奏,缺背景音乐……哦,你不懂,我解释给你听……现在你明白了吧?缺了这个,你的快感,无法淋漓,难以畅怀。”

    “是……是啊,我需要这个……没有的话,我……我不痛快,我憋得难受,砍再多手腕都难受……”

    “好,听这一曲,在最高音时,出刀!你就能释放心里最大快意,获得最大满足……”

    随着埙音陡然拔高,原本烂泥似的伊奴毒像木乃伊一样跳起,撮掌成刀,虚空击下——目标,正是那盏油灯。

    帐子彻底陷入黑暗,而张放的双瞳却异常明亮。

    一个嗜好断人手腕的家伙,必定有心理暗疾。张放正是利用这一点,成功在伊奴毒心里埋下了一个“心理开关”。这个开关,就在他的手上,一旦他以特定暗示启动这个开关,杀意瞬间被唤醒,一个看似最忠诚的仆人,将变身为致命杀手。

    伊奴毒能不能成为一颗定时炸弹,抑或是暗雷,张放很是期待。(。)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 【目标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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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蓝色的夜空下,皑皑雪山,壁立千仞,高耸入云。寒风肆意在峡谷穿行,呼啸声令人头皮发麻,深山密林里不时发出各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怪啸。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峡径,等闲人不会走。

    此刻,驻马高峰,俯瞰峡谷,星星点点的火把,照亮了三条蜿蜒西向的队伍,有条不紊穿行其间。人马杂踏声、隆隆车轮声、清脆响鞭声、夹杂着各种吆喝声,使得这条人迹罕至的峡径,于此刻分外热闹。

    高峰之上,一群玄甲骑士仿佛与铅灰的山石融为一体,默黩注视下方源源不绝的行进队伍。

    张放也是其中一员,他不时轻抚战马脖颈,使它安份下来,偶尔吐出一口白气,活动有些麻木的手指——很难想像,这是盛夏八月的一个凌晨。

    “西极之地,六月飞雪,八月凝霜,诸般气象,莫说比诸中原,便是与西域相较,也是大不同啊!”陈汤穿着厚夹袄,裹着翻毛披风,身为山阳人的他,即便在长安生活近十载,耐寒性也不及张放、甘延寿、郭习、杜勋这些关西人。

    张放望着熬红着眼,眼窝深陷,神情憔悴的陈汤,不免有些担心,眼下可是关键时刻,身为主将的陈汤可不能垮了。

    陈汤看出张放的担心,笑道:“放心,这是远征的最后一段行程,目标在即,我绝不会有事。呵呵,早知如此,当初我就应当学议曹那般,以雪浴体,冰池潜泳了。”

    张放无奈笑笑,心知陈汤是故意避重就轻。毕竟是八月天,白昼温度其实很高,只是夜间寒冷而已。但再冷,也不可能与三九天相比,陈汤还是扛得住的。真正令人担心的,是高强度的工作,而且是连轴转。一支三四万人的、包括了十几个大小王国及部落的大军,统领起来绝对让人操碎心。

    陈汤拍拍张放手背,感慨道:“有议曹相助,汤一定可能支撑到最后。”

    陈汤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张放这几个月来,一直尽力为陈汤分担压力。除了为他整理、分析大量情报之外,还不时出现在各部落营地,协调各方矛盾。

    凭着出色的口才,灵活的手腕,加上大汉皇室背景,诸国王将都得卖他几分面子,不知解决了多少纠纷。有时语言实在解决不了问题,张放就“放出”焉耆君俾卢塞,请他去“劝和”,结果往往有奇效。

    陈汤对张放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不感到奇怪,长安公卿子弟,本就长袖善舞,未来的富平侯更应如此。他真正惊奇的,是这少年的精力,无论什么时候见到,都是神采奕奕,丝毫不见疲态。便如眼下,为避匈奴耳目,连夜行军,身体强壮如甘延寿、杜勋等人,都难掩疲惫,而同样忙活了一夜的张放,除了衣服皱了些,头发有些凌乱,神色如常,精神饱满。

    陈汤等人,除了感叹年轻就是好,实在不知说什么了。

    甘延寿喷出一口浊气:“这条陉道果然隐秘,若非康居人领路,我们的前锋向导恐怕找不到。”

    杜勋一脸惭愧:“属下无能,有负都护所望。”

    甘延寿摆摆手:“杜百将无需自责,你的前锋屯骑,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张放也笑道:“杜百将真不需自责,若你们领路都能胜过康居人,我们还与康居人结盟作什么?”

    众人俱笑。虽然大伙都知道与康居人结盟不光是为了领路,但对张放的说法都会心而笑。

    杜勋也在笑声中安心不少,躬身一鞠,匆匆离去。

    开牟在顺利“营救”回伊奴毒之后,也履行了约定,亲自充当向导,引领西征军穿过乌孙山,绕过康居北部防御区,避开众多康居游骑,挺进康居腹地。据开牟所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最迟明日午后,走出这条陉道,就能看到都赖水,彼岸山谷下,就是郅支城。

    “报,康居左骑君送来消息。我大军前锋已走出陉道,进至都赖水。”

    “好极!”众人击鞍大喜。

    “康居犀月部小王屠墨派来使者,转告都护、副校尉,他已派兵截杀抱阗派出前往郅支城报信的三批信使,彻底断绝匈奴人的消息来源。”

    “好,干得好!”

    众人大喜过望,要知道,此番远征,不怕郅支硬杠,就怕郅支跑路。汉匈鏖战百年,最令汉朝军队头痛的不是匈奴人的战斗力,而是匈奴人的机动力。西征军远道而来,兵疲粮乏,必须速战速决。最怕就是匈奴人提前得到消息,脚底抹油,茫茫草原,无垠大漠,到哪找人去?

    屠墨这一手,等于为远征军进行战场遮敝,单凭这一点,这个结盟就值了。

    在长蛇似地行进队伍中,一辆不起眼的马车里,一个瘦小身影倚着车壁,随车厢晃动而无所觉。蓦然车体微微震动,车帘一掀,一个人头探进来。

    瘦小身影霍然一震,搭在腰边的手倏动,黑暗中寒光一闪——而钻进车里的人似有准备,抢先出手扣住对方手腕。

    瘦小身影轻啊一声,连忙收刀,伏拜于地。

    来人找了个位置,盘膝而笑:“警觉不错,眼神也好,我还没开腔,就知道是我了。”

    正是张放。

    瘦小人影赧然道:“小婢本想等公子回来,但车子摇晃,睡意上涌,就……”

    嗯,是青琰。

    汉军军律是严禁携妇人行军的,不过胡人却不禁。这支汉胡联合的远征军中,女奴、女伎就不少。由于联军里诸国军队占绝对比例,又是在人家的地盘行军战斗。陈汤与甘延寿考虑再三,终于还是默许了这种情况。

    也正因此故,青琰才得以随行。

    张放弄这辆车,本是夜行军时休息之用,但他没用上,倒让青琰用了。

    张放摆摆手:“没事,你睡吧,我闭目假寐一会就好。”

    青琰慌忙道:“小婢怎敢,要是让邓叔、陶兄知道,少不得要对小婢一顿数落……”唧唧歪歪说了一大通,却没听到回应,壮着胆子移膝近前细看,公子已入物我两忘之境……

    青琰倚着车壁,蜷缩着身体,一手横膝做枕,一手轻握着飞刀锋刃,感受着那种冰冷与刺痛——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入睡。

    当日华初升,行军一夜,疲惫不堪的“长龙”突然出现一阵骚动。

    青琰悚然惊醒,却见对面公子一双明亮的眼睛透着笑意,正望着她。

    青琰脸色发白:“什么情况?是不是康居人,或是匈奴人……”

    张放微笑摇摇指头:“你听。”

    青琰侧耳倾听,啊,听到了——

    “都赖水!我们看到都赖水了!”

    此时,距西征军终极目标——郅支城,直线距离不过百里,而郅支,还懵然不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债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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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过重重天山北麓,眼前是一望无垠的草原,无数大小湖泊散落其间,如同镶嵌在碧毯上的一枚枚蓝宝石。〈  而“宝石”的来源,则是一条长达千里,河面宽广,河水清澈的都赖水(今塔拉斯河)。

    都赖水南岸三十里处,一片坚实的沙碛地上,耸立着一座形制特别的城池。说它特别,是因为它完全不同于西域城邦诸国类东方式的方形建筑,而是圆形。

    最外层是防御性木楼,中层为外城,是以夯土筑成的主防御墙,内城居然是用巨大石块砌成的城堡。这种里外两重土木城墙,以及巨石城堡,怎么看都更象是这个时代西方,也就是罗马式建筑。

    这,就是郅支城,一个国中之国。

    郅支或许是第一个住进土木建筑的单于,这也算是与时俱进了。不得不说,无论挑选地方,还是筑城建堡,郅支还是颇有眼光的。

    而郅支的眼光还不止于此。

    此处地处康居腹地,都赖水南北两岸,地势多为起伏的平原,其北部是大草原。湖泊草泽众多,物产丰富,是畜牧渔猎好所在。南部是荒凉的沙漠,西南是海拔上千米的绵延山脉,东南部边缘环绕着十余座海拔数百到数千米不等的雪峰。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这里是丝绸之路北道的必经之道。

    郅支城所在的位置有多重要?在后世,它有一个令国人心情复杂的名称:怛罗斯。

    是的,这就是令后世唐军饮恨、大唐帝国折翼、中原文明与阿拉伯文明之争的分水岭——怛罗斯!

    正因为掌控了这条丝路命脉,郅支才能得以在短短数年间恢复元气,威慑大月氏、康居、乌孙、大宛等响当当的西域强国。同样,也因为对丝路控制权的争夺,当初好得同穿一条裤子的郅支与康居,终于产生无法弥合的裂痕。

    因利益而结合,因利益而分裂,这便是郅支与康居之间关系的最好注解。

    不过,郅支也不完全是个简单粗暴的家伙,毕竟当了那么些年的单于,多少懂点政治手腕,更明白一个道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铁板一块,康居也是如此。

    此刻,在这个如后世篮球场大小的的双层城堡里,北匈奴郅支单于呼屠吾斯,正在宴客。

    郅支已经五十有三,体型胖大,不过胡须与头都还乌黑,满面油光,显得精力旺盛。他长着一副很威严的面容,五官也比较端正,只是过于浓密而遮住大半边脸的胡子,还有脸上或深或浅的数条刀疤,完全破坏了这一切。他的左耳戴着一枚匈奴贵族常见的装饰金耳环,不过郅支的金耳环与众不同,他的耳环,是用罕见的乌金所制。而且,其上刻着他的单于号,是独一无二的身份标志。

    城堡内部虽然空旷,但以防御为主的窗口太小,即便室外阳光灿烂,室内光线依然很暗,全靠油灯照明。不过对于客人而言,并不在意这些,他在意的是短案上的美食,以及怀中的美妇。

    天气很热,但客人依然戴着翻毛厚帽,穿着深褐麻衣,须花白。干瘦如橘皮的脸颊上,有奇怪的刺青图案,配上一双深陷眼窝的灰褐眼珠,整个人透着一股阴侧侧的气息。当他鸟爪似的瘦长五指将妇人的丰盈揉捏变形时,妇人纵然疼得变色,却半声也不敢吭,反而强颜欢笑。因为这个肆意摧残她的干瘦老者,只须一句话,就可以让她上天堂或下地狱。

    郅支双手交叠于便便大腹,背靠着充当靠垫的奴隶,满意地看着眼前一幕,粗豪的声音在城堡上空回荡:“这样的招待,国师还算满意吧?”

    老者呲牙一笑,残缺不齐的黄牙,格外恶心。但妇人在其示意下,却不得不强忍恶心,先饮一杯,然后凑嘴过去,为老者渡酒……

    一声夜枭似地尖细笑声,自老者口中:“单于真是好享受啊,神仙亦不过如此。”

    郅支神情恭敬道:“神师侍奉神灵,庇护草原万千生灵,呼屠吾斯愿倾所有,侍奉神师。”

    老者眯眼捋须,喉咙出嗬嗬怪笑,显然满意已极。

    在整个康居,能让郅支如此相待的人不多,除了康居王任塞之外,便只有康居大祭司乌陀了。

    康居,或者可以说整个西域及中亚地区,祭司都是一个举足轻重、堪与国王并列的神圣不可冒犯的人物。大到一国,小到部落,都有自己的专职巫师。没有巫师,就如同没有国王(领)一样,是不可思议的。

    康居的巫师、大祭司乌陀,在康居朝野拥有巨大影响力。他的每一次占卜,每一次预测,都会对康居臣民产生巨大影响。国王之位有人觊觎,但没人敢冒犯祭司。

    郅支不怕与任塞翻脸,却绝不会与乌陀作对,甚至为拉拢此人,不惜将自己的宠妾相让。

    郅支的康居策略是,控制五王中实力最强的抱阗,拉拢连康居王都要让三分的大祭司。如此一来,受此二者制肘,康居王着实奈何他不得。就算女儿被杀,也只能捏着鼻子认怂。

    郅支每隔一段时日,就会请乌陀及抱阗前来相聚宴饮,保持这种良好关系,也就保证了自家在康居的利益。

    二人正欢饮淫乐时,厚重的木门被嘭地一下撞开,一个身形健壮的青年冲进来。

    郅支目光一横,愠怒道:“大胆!太无礼了,没看到国师在此么?”

    青年止步,按捺焦急,脱帽致礼:“驹于利受见过国师。”

    这个三旬上下,一脸络腮胡的青年,正是郅支的长子,左大将(当初是右大将,现在升级了)驹于利受。而此人也是陈汤远征的二号目标,汉使谷吉之死,此人有脱不了的干系。

    乌陀瘪着嘴,边端起一杯酒边呵呵笑道:“不妨事,年轻人嘛。想当年我们年轻那会……”

    驹于利受急吼吼地叫道:“汉军!汉军来了!”

    噗!乌陀一口酒喷出,将面前娇媚作态的美妇淋成落汤鸡。

    郅支咣当打翻银杯,浓密的胡须酒水淋漓。

    城堡里安静了足足五秒,方才响起郅支暴跳之吼:“什么?你胡扯什么?汉军在万里之外,怎么可能来到这里?你是不是见到海市蜃楼了?”

    驹于利受语气艰涩:“孩儿亲自策骑去看过,就在六十里外,的的确确是汉军,还有西域诸国的旗号。”

    “不会的,不会的……他们要来,早在十年前就应来了,为何直到如今才……”郅支喃喃自语,蓦然似被踩了尾巴的猫般跳起来,“快,快带我去看看……”

    半个时辰后,郅支、乌陀、驹于利受及一众匈奴骑兵出现在五十里外的百丈高峰之巅。由此处望去,方圆数十里景象尽收眼底。

    眼前的情景,令郅支以下,无不齐齐倒抽一口冷气。(。)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文 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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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赖水畔,连营十里,旄旗如林,人马如蚁。

    一眼望去,平日里风吹草低只现牛羊的广阔草原,此时尽现一座座毡包,如同白色的蘑菇,铺满草原。

    胡人多以毡帐来计算人数,郅支打了半辈子仗,已经练出了一眼扫去,就能大致估摸有多少帐落的眼力。

    “八千帐!”郅支发出牙疼似地“丝丝”吸气声,“不下三万人……”

    “大单于,怎么办?”驹于利受说话的声音都带着几分惊惶。他不是没打过仗,正相反,在北匈奴西迁的过程中,打乌孙、打大宛、打大月氏,他都是一马当先。但从来没有碰到过上万敌军,而且还是汉军!

    郅支凶狠盯着儿子,就像头狼盯住狼崽:“怎么?怕了?”

    “怎……怎么可能。”驹于利受握刀在手,昂然道,“孩儿愿打头阵。”

    郅支脸色转缓,点头道:“这还像话。不过不急,我们得先探虚实。”

    郅支旋即下达了两道命令:“译长为使臣,携礼物前往汉营拜会。左大将聚控弦百骑,视汉军回复以定出击与否,”

    驹于利受与译长连忙躬身领命,接过令箭后飞快退下。

    郅支深深吸了口气,以手按胸,向康居大祭司乌陀弯下腰:“恶狼扒开羊圈子,嘴里不叼着食物,不会离开。汉军此番不打招呼杀上门来,怕是不会善了。现在,是考验我们友谊的时候了。”

    乌陀一直半闭着眼,此刻终于睁开,眼神阴鸷:“单于放心,我必可使康居与单于并肩而战,驱逐汉儿。”

    郅支深深鞠躬:“一切有劳国师了。”

    在郅支登高窥探汉胡联军大营时,本着勿使不教而诛的理念,陈汤也派出了使者,向郅支通报了来意。于是,双方就有了以下的对话:

    单于遣使问:“汉兵何以来?”

    应曰:“单于上书言居困厄,愿归计强汉,身入朝见。天子哀闵单于弃大国,屈意康居,故使都护将军来迎单于妻子,恐左右惊动,故未敢至城下。”

    郅支得到这样的答复,鼻子都气歪。他当年是说过臣服汉朝,也说过入朝觐见汉家天子,但那不过是隔空喊话,你们听个响就行了,难不成还当真?但这确实是他说过的话,一时被戗得无言以对。只好换个话题,言道都护及诸国贵人远来是客,单于当尽地主之谊,设宴接风。

    用膝盖想都知道,这是有去无回的鸿门宴。

    陈汤的答复是:单于真是贴心啊,知道我们的难处,赴宴就免了。我军“兵来道远,人畜罢极,食度日尽,恐无以自还,愿单于与大臣审计策。”。意思就是我军粮草确实很紧张,都不知道还够不够吃回去。你们考虑一下,是不是接济一二?

    郅支得到译长的回复后,窃喜之余,还有些不放心。有手下为他献了一计,不如顺水推舟,如汉军所请,咱们送些谷米干草过去,借机窥探汉军谷囤,便可知虚实。

    郅支采纳了这个建议,立刻送了三十车粮草——对于三四万大军及上万牲畜而言,三十车粮草,不过两三日用度,杯水车薪。

    匈奴人将粮草送到汉军大营东门,正与军需官交接时,突然运输粮车的一头公牛无故发狂,连番冲撞多人,一头扎进军营,甚至冲进囤谷重地。很快,疯牛被汉军守卫以劲弩射杀。而匈奴人也拔刀对死牛一阵乱砍乱剁,此举究竟是泄愤还是想掩盖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不少匈奴人借此蹿进营区,明为捕牛,实为窥探,尽管很快被驱逐,但已颇有斩获。

    于是,郅支得到这样的情报“汉军谷圃不过百座,只有一月用度,不堪持久。”

    郅支大喜:“好,很好,汉人呆不久矣!”

    几乎在同一时刻,陈汤与甘延寿、张放得知此事,也相顾莞尔:这个郅支,纯属多此一举啊。想都知道,汉胡联军万里远来,一路消耗甚巨,能有多少余粮?你这么想知道,好,我们明明白白告诉你!

    于是,陈汤又一次派出使者,表达不满:“我为单于远来,而至今无名王大人见将军受事者,何单于忽大计,失客主之礼也!”

    我们万里远来,全是为了单于,结果到现在都没个有份量的人来拜见受命,单于你懂不懂待客之道?还有,三十车粮草,能吃几口?你堂堂单于也送得出手,忒小气了。

    而郅支则只是假惺惺赔罪,说自己这“地主家也没多少余粮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双方你来我往,使者忙得脚后跟踢后脑勺,互相试探,文斗了几个回合。

    郅支得到了他想要的,汉军粮草不继,呆不了多久,只要固守反击,加上康居驰援,一定能击败汉军。汉军若败,其余诸多邦国必离心四散,不战而溃。

    陈汤、甘延寿同样也得到了他们想要的,故意示敌以弱,暴露弱点,将匈奴人牢牢摁在郅支城。只要你不跑,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暴露情报也在所不惜。

    无聊的外交辞令说了一大堆,眼看也玩得差不多了。双方都不约而同扯下和善的面具,文斗结束,武斗开始。

    第三天,远征军拔营,逼近郅支城,于城外三里外扎下营寨。

    而郅支城也是满城矗立五彩旗帜,城头遍布披着锁子甲、手持各种长短兵的守备甲士,乌央央一大片,不下三四百人。又有百余轻甲骑兵往来奔驰于城下,声如密雷,搅得烟尘滚滚。马上骑士还不时做出翻腾、反骑、侧悬、拾物等种种高难动作。

    除此之外,还出现了一支很奇怪的步兵阵。这支步兵皆为甲士,人皆持大盾,约百余人,在城门两边排列阵势。其阵左右各六十人,分三列,第一列竖盾于前,藏匿于后;第二列举盾横架于前盾上,形成盾檐;第三列举盾如遮,将盾横搭在第二列盾上。如此,一个密不透风,可防御远程九十度打击,堪称无懈可击的盾墙便形成了。

    这样的三叠盾阵,远远看去像是一片片鱼鳞——这是一种与汉军阵形完全不同的另类鱼鳞阵。

    什么时候以机动为主,来去如风的匈奴人,也玩起了阵法来了?

    就在远征军将士面面相觑时,城上匈奴甲士或挥舞兵器,或伸臂勾指,或解袴****,极尽挑畔之能事。一阵阵乱哄哄的嘈杂声,汇成巨大声流:“斗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碰 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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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龟甲阵!”

    张放一见这熟悉的阵形,脱口而出。他对什么阵法之类的没研究,但影视作品看过不少,也玩过《罗马全战》,眼前匈奴人所布的这个阵形,确实有几分像罗马龟甲阵。再结合这郅支城颇具罗马风格的建筑,莫不是当真有罗马人来到这东亚之地,且为郅支所用?

    “罗马?龟甲阵?”陈汤咀嚼着张放这两个关键词,“罗马就是大秦吧?龟甲阵,倒是很形象。张议曹,你是如何得知?”

    张放的解释张口就来:“我曾到灵州上河农都尉班公府上做过客,班公有一族弟,行六,字达远。其人行商于异域,履足于西极,见闻广博。与其一席话,胜读三年书,故而得知。”

    这话如果让班行听到,必定大呼“冤枉啊”。

    陈汤、甘延寿俱点头:“班达远啊,听说过,班氏能保持兴盛,此人功不可没。”

    说到玩阵法,汉人可是老祖宗,而且匈奴人摆这龟形阵的人数太少,不成气候,因此陈汤也好,甘延寿也好,都没放在眼里。

    这时统合三校的郭习驱马而来,向甘、陈禀报:“匈奴势劲,诸胡俱忧。”

    郅支没白费力气,他摆出的架势,确实吓住了远征军中一些小国与部落。

    匈奴人又是跑马,又是列阵,又是叫嚣,可不是吃饱了撑着,而是向汉胡联军展示自己的实力。这就像蹬羚跳得高高,可不是抽风,而是体现活力,用意吓退捕食者——看,我蹦得这么欢实,活力四射,你要追咬我,绝对是白费力气。

    匈奴人看似展现的不过五六百人,但不可忽视的是,这些人俱为甲士与甲骑。这时代,招人很容易,但配给精良装备,就千难万难了。有防御刀剑性能良好的锁子甲,有骑术精湛的骑士,有整齐厚重的大盾,有锋利齐备的兵器……这无一不展现出郅支的强大实力,足以吓退自以为是的捕食者。

    事实也正如郅支所料,联军中不少邦国与部落确实被吓住了。只不过,汉军是更高级的捕食者——猎人。不吃你这一套。

    陈汤当即召集诸邦国首领前来军帐,分析道:“郅支有三败:一、弃弓矢之利,驰马之速,而据守坚城。此乃舍长取短,自困愁城也。二、不以快马利箭袭忧,反而设阵邀斗,此亦自曝其短也。三、匈奴之害,在于胜则兽聚,败则鸟散,难以尽除之。而今郅支恋栈固城,以寡兵拒巨众。有此三败,郅支不亡,汤愿奉项上人头!”

    陈汤撂狠话了,三万人打三千人,十倍之强势,若不能胜,脑袋早晚保不住,敌人不割自家人也会割。既然败了脑袋注定不是自己的,不如趁着还能做主,当赌注再押一把。

    张放暗暗挑大拇指,难怪陈汤一战而挤身名将。能够快速寻找到敌人的弱点,做出准确判断,并且敢于以命相赌,激励士气,的确具备了名将素质。

    如果匈奴人还住毡帐,游走不定,那才真让人伤脑筋。既然住进城里——呵呵,郅支一定没想过,农耕民族不但很会修城,更会拆城,而且拆的效率一定远远高出修的速度。

    诸胡首领频频点头,均觉有理,信心复炽。

    便在此时,卫士来报:“匈奴人来搦战了。”

    陈汤拍案而起,目光暴涨:“来得好,便叫胡儿识得汉家骁士的厉害。”

    登上用于指挥号令的巢车,甘延寿、陈汤、张放及诸胡君看到,营门正前方一里之外,是一支百余骑的匈奴骑兵,正是先前在郅支城下跑马炫技的那支轻甲锐骑。这一次,多了个指挥官,从那纯白旄旗的独特标识上看,指挥官的身份相当高。

    来者正是匈奴左大将驹于利受,以及王庭精锐百余骑。这明显是试探性进攻,但驹于利却还说得冠冕堂皇:“此前大人言道单于失礼,无名王贵人前来拜会。诺,我这不就来了!”

    呵,果然是来了,只不过是带着刀弓来。

    陈汤回答毫不含糊:“来而不往非礼也。白虎校百将杜勋,领一屯强弩力士,前往接待。”

    弩是对付胡骑的最有效武器,郅支派来他认为最精锐的骑兵,陈汤也派出同样人数,汉军最精锐的强弩士,针锋相对。

    这将是远征军与郅支第一次正式交锋,陈汤力求首战必胜,震慑敌军,振我士气。因此,他派出的不是一支普通屯兵,而是诸屯中精选的强弩士。之所以选杜勋,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强弩士。

    接到命令的杜勋,立即选了百名精锐,并根据敌情,选用长戟、擘张弩与破甲专用的三出矢刃。

    擘张弩为臂力上弦的臂张弩,射速比蹶张弩快。为了达到震慑来敌的目的,杜勋申领的均为五石擘张弩,这是擘张弩中最大石力,非臂力过人之士难以操控。这样的劲卒汉军虽不多,百十人还是找得出来的。

    五石弩的有效射程超过百步,如果运用得好,完全能够在匈奴骑兵还没来得及跑到跟前时,将之击溃。

    杜勋率百名强弩士冲出辕门,于三十步外立定,然后分左右两队,各三排,间半丈,列阵于野。

    百名弩手,列阵于野,前方没有任何屏障(拒马鹿角可以迟滞匈奴骑兵,但同样也会影响弩手射击),左右没有步骑保护,就这样完全暴露在铁骑之下。没有过人的胆气,严格的训练,以及丰富的战斗经验,绝不敢这样做。

    站在巢车上的张放,终于看到这时代汉军的弩阵。

    汉军弩阵为左右三排,第一排强弩士置矢盒于身前,双手持弩,单膝跪地,取半蹲位,弩矢向上斜指三十度,食中二指扣住悬刀,待命击发;每二排强弩士挺身直立,弩上弦,但不放矢,垂指于地,似有所待;第三排强弩士,正躬身拉弦,随时候补……

    很眼熟啊,这不就是三段射么?汉军居然有这么先进的射击理念?

    其实张放有所不知,这种类似后世火枪时代的三段连射法,早在战国时代就已出现,秦军更将此战术推上巅峰,秦弩军阵,曾令六国丧胆。而汉承秦制,于弓弩一道亦一脉相承。当年李陵以五千汉军对抗八万匈奴,便是将这种战术发挥得淋漓尽致。

    而此时,匈奴人也开始动作,原本松散的骑士由两侧向中间聚拢,排成一堵由骑兵组成的兵甲厚墙,徐徐推进。兵刃与皮甲皮靴的磕碰声,链甲特有的金属摩擦声,无不令人心跳加剧。进至二百步,匈奴骑兵开始加速,闷雷般的蹄声,重重叩击大地,震动着人的心脏,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黄沙卷扬,百骑奔突,势不可挡。

    张放身在大营,都能感受到那股子骑兵组成肉墙威逼而来的气势,浑身汗毛竖起,胸口发闷,握剑柄的手湿漉漉地打滑——他不过是旁观者尤如此,可想而知,身在战场,直面强敌,汉军强弩士们所承受的压力了。

    令张放欣慰的是,强弩军阵虽然略有骚动,但阵脚未动,阵形也没走样——不是什么士兵都能承受一支即将发起冲锋的骑兵威压的,这也是陈汤选择一支有丰富作战经验的正卒老兵迎敌的缘故。

    “预备——”杜勋的声音带着撕裂的破音,但依然稳定。

    号鼓手高高举起包着红布的木棰,百名强弩手次第端起手里的弩弓。

    森森利矢,戟指来敌。(。)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交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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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我心&伤痕、lmj刘刘刘、赵无恤2014。嗯,赵宗师好久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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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先出击的,却不是杜勋,也不是前排强弩士,而是队列左侧一名队率。

    这队率迅速出列,平端弩弓,扣动悬刀——绷!强劲的反震,将他整个人震得向后一仰。

    弩矢破空,划过一道弧线,远远落下,距匈奴尚有一段距离——这当然不是他无聊,也不是紧张乱套,而是测距。那支稳稳插在地上的弩矢,就是标志。

    蒙蒙烟尘中,健蹄如林,渐逼渐近……咔嚓!铁蹄终于踏折那标杆似地弩矢。

    强弩抬起,闪耀着铅灰光芒的生铁三出矢刃(三棱箭矢),斜指已冲近百步之内的匈奴狼骑……

    绷!杜勋板下悬刀,手臂一震,强弩的弓弦嗡地震颤,箭矢如电疾射——

    咻——噗!

    杜勋首发命中,锥形利矢飞射百步,贯穿了冲在最前面的一名匈奴骑兵的胸膛,匈奴人发出一声惨叫,重重坠地,旋即被其后数十骑践踏成一团肉泥。

    屯长的攻击就是号令,汉军鼓手重重捶下。

    绷绷绷绷绷绷绷绷绷!

    左右两队第一列强弩士应声按下悬刀,三十余支弩矢****而出,形成一片扇面荆棘。

    嗤嗤嗤嗤!箭矢错空,交织而下。

    匈奴人的轻甲可以挡住一些箭镞,却绝挡不住如此劲矢,中者无不落马。还有的是被射中马匹,马失前蹄而被掀翻在地。

    其中一个从马背掉下的匈奴骑士十分悍勇,落地翻了个滚后立即弹身而起,翻上一匹失去主人的马背,嗷嗷叫着继续冲刺,其利落的身手赢得了同伴们一阵喝彩。

    彩声未落,弦翻震耳,一阵巨大的嗡嗡震鸣响彻战场上空,第二波劲矢接踵而至。

    又有好几个匈奴骑兵被射翻滚地,其中一支劲矢更是穿透那悍勇骑士披着牛皮坚甲的胸膛,将其射离马背,从空中重重摔下。

    汉军那边,第一排发射后,立即退后,第二排上前,互换位置,次第击发。完成射击后,第二排退回原位,而第三排则持弩前进,变成前排,再次扣下悬刀,形成第三波打击。如此周而往复,保持远程打击输出的连续性。

    当第三波弩矢射出时,匈奴人已冲近七十步,而迎接他们的矢雨,杀伤性也就更强。

    一时间,但见联军大营辕门前,弩矢如蝗,一波接一波,连绵不绝。数十步外的匈奴骑兵则不断应声落马,尸体砸地翻滚出的烟尘,战马失主的悲鸣,混成一团。

    联军大营内观战的将士,欢呼声响成一片。

    但戊已校尉郭习的脸色却沉了下来,历年来与匈奴人交手的经验告诉他,这些草原之狼可不是笨蛋,他们决不会傻呼呼冲阵。之所以要冒着箭雨冲过来,是因为匈奴人的骑弓射程较短,其杀伤力大约在五十步左右,破甲力则须近至三十步,如果不能抵近射击,就只能光挨打而没法还手。为了弥补射程上的劣势,他们只能先接受数轮弩箭洗礼。而现在,该轮到自己一方来接受同样的待遇了。

    好在甘延寿、陈汤等已将临阵指挥权交给他这个边军老将,而郭习也早有准备。但见郭习手上令旗一挥,早已整装待令的两支汉胡步兵百人队,纷纷执兵持盾,聚集于辕门之下。当两扇大门轰然开启时,二百步兵齐声发喊,如潮涌出。

    正如郭习所料,当汉军射击到第五轮时,匈奴骑兵已冲至六十步,然后以高超的骑术,于急驰中勒转马头向斜刺里跑开,同时一个个张弓搭箭一齐射向汉军弩阵。

    匈奴人本是马背上的民族,甚至还没学会走路的孩童就先懂得骑马,任何一个部落中无论男女老幼都精通骑射之术,而族中青壮无不是天生的骑手与战士。这支匈奴骑兵是号称“王庭精骑”的郅支亲卫,更是其中佼佼者。虽然是在高速颠簸的奔驰中,这些匈奴骑兵却只以双脚牢牢夹住马腹,双臂舒张,动作流畅地从箭囊中抽出箭矢——这可不是普通匈奴人所用的骨镞,而是真正的的青铜镞,在阳光之下,泛着金青色的光芒。

    几乎就在匈奴骑兵射出箭矢时,汉军第五轮打击也近至眼前。

    箭矢交错而过,效果却完全不同。匈奴骑兵以其快速机动性从汉军弩阵前侧翼掠过,这一次,距离近了,但汉军的攻击效果却明显差了,弩矢大多数落空,中者寥寥。而汉军弩兵排列整齐,移动不易,他们身上轻薄的皮甲,面对的是精准度极高并且穿透性极强的狼牙箭……

    双方首轮对射,匈奴死二人伤三人。汉军中箭者达九人,其中六人当场身亡,包括那名测距的队率。

    抵近驰射,匈奴人似乎占了上风,但匈奴人只来得及射出一轮,就看到蜂涌而出的持盾步兵。

    驹于利受早年曾质于汉朝,对汉军的战术略有了解,也知道汉军强弩的厉害。但还是没想到,真个交手,损失会惨到这个地步。原本他拚着吃个大亏,也要冲近汉军弩阵,不光要拚回血本,还要打压联军士气。此时见势不妙,立马卷旗开溜。其余匈奴骑士眼见主子跑路,无不娴熟勒马,掉头奔逃。

    匈奴人试探惨败,丢下二十多具倒在血泊中的尸骸。但联军却不会轻易放过这样的机会,在甘延寿、陈汤拍栏大呼“出击”,以及郭习大旗左右飞扬之下,诸国胡君纷纷召集本国(部)人马,随鼓声而动。最先出击的,则是杜勋的强弩士与二百步兵。

    当杜勋等众冲到郅支城下时,为掩护驹于利受的骑兵入城,那支匈奴步兵龟甲阵迎头拦住。

    杜勋号令停下,与匈奴步兵对峙。直到后方出现五辆运输车时,杜勋等强弩士一涌而上,扯开车上盖着的蒲席,露出一把把六尺大弩。

    汉军强弩士再次列阵,不过这次上弦却是以足****环,双臂叫力,以全身之力开弩。其中有些人还坐在地上,四肢叫力,如同划船般开弦。

    当森然如林的弩矢对准匈奴步兵时,躲在大盾后的匈奴人还不知道,他们将要面对的,是这个时代的超级弩——汉代蹶张弩“大黄弩”的恐怖洗礼。(。)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强弩破龟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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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黄弩,又称黄肩弩,为大汉制式弓弩中次强的存在,属八石具弩。[〉一次拉开需四百五十斤以上的力量,有效射程达一百五十步。既然是次强,那最强是什么?答案是大黄力十石弩!拉力六百斤,有效射程二百步。

    大黄力弩的杀伤力有多强?有个流传千古的例证。

    西汉最著名的将领之一,飞将军李广,曾于雪夜巡营,疑有虎,引弩而射,中之。天明搜寻,方知为巨石,而矢没石中。李广所用的弩,就是大黄具弩,而且是最强的大黄力弩。

    如果是弓的话,它的势能就摆在哪里,不会因为使用者肾上腺素激增,就威力大增,而三四石的弓是射不进石头的。只有穿透力近乎变态的大黄力十石弩,才具有近距离穿石的强悍威力。

    十石力弩,哪怕使出吃奶的劲,能拉开的军士也不多,所以杜勋等强弩士使用的是次一等的八石大黄具弩。虽然不是最强,但有李广射“虎”的例子在,谁敢小觑这些强弩的威力?

    龟甲阵后的匈奴人,透过盾牌的间隙,也看到汉军弩士上弦的吃力,心下隐隐不安。但掂掂手里半人高的大盾,看看左右同伴组成的如墙盾阵,那种厚实感与安全感溢满心头,驱散了不安。

    杜勋与强弩士一齐将弩抬起,包着软布厚革的弩尾顶住肩膀——这也是被称为黄肩弩的缘由。他们都保持着身体前倾,双腿呈弓步之状,纵然气喘吁吁,额头汗珠滚滚,渗入眼角辣痛,但谁都不敢眨眼。全神贯注支楞着耳朵,等待那射击的嘶吼。

    五十步,盾如墙,矢如矛,是盾破,抑或矢折?

    双方对峙的时间很短,这会驹于利受已率败骑入城,而联军大营也三门皆开,大量汉胡步骑从辕门涌出。

    碰撞,就生在这一刻。

    “射——”

    一声裂帛的嘶吼,爆出了矢与盾的撞击火花。

    “绷——”

    粗如手指的弩矢,带着强劲的动能弹出。这一刹,强烈的后座力震翻了近半弩士,还有好几人其操作不稍而被弩弦割伤了手指,鲜血涔涔,失去再战之力。

    “嗡——嘭嘭嘭嘭嘭嘭嘭!”

    铁矢破盾,木屑纷飞。八石强弩所释放的强劲势能,洞穿了五十步外的牛皮大盾,破碎的木刺四下****,将持盾的匈奴人扎得惨叫不停。好几个哀嚎着跌出盾阵的匈奴人,满脸木刺,鲜血淋漓。

    龟甲阵内一阵骚乱,被射出一个个豁口的匈奴人急忙左右聚合并拢,将缺口堵上。而这当口,汉军的第二、三轮弩矢出的令人头皮麻的尖啸再度临头……

    嘭嘭嘭嘭嘭!噗噗噗噗噗!

    破盾声与破体声混合,怒血与悲鸣交织于郅支城下。

    城上及木楼的匈奴守军都红了眼,拚命将手里的箭矢射向汉军。

    郅支城上的守军因距离远,箭矢射到眼前时已是强弩之末,而木楼的守军箭矢则对汉军造成了不小的威胁,幸而有汉胡步兵盾阵的掩护,强弩士的伤亡得以控制。

    匈奴人的龟甲阵已经被强弩士的暴击撕得七零八落,这个时候,如果匈奴人顶住矢雨,靠上去,粘住汉军强弩士,必定会造成不小杀伤。可问题是人家千军万马正如涨潮的巨浪汹涌而来,而自家的兵马正急吼吼逃回城,靠上去的结果,就是反被缠住,最终一个不剩被吃光抹净。

    这支装备精良的匈奴步兵可是郅支的精锐,死一个都得肉疼半天,哪肯干这样的蠢事?见势不妙,立即向后龟缩——真的是龟缩。

    在木楼守军的大力掩护下,在密集的笃笃声中,匈奴步兵终于顶着一面面插满箭矢的大盾,缩回城内。

    蒙着厚革的城门轰然关闭。

    这一刻,在杜勋声嘶力竭的指挥下,退出木楼射击范围的强弩士们,一个个瘫坐在地,累得直抽筋。八石具弩实在太累人了,更何况他们之前还以五石擘张弩击溃了一支骑兵队。体力损耗之大,已经到了崩溃边缘。

    杜勋正喘得像头老牛,身后蹄声接近,一个熟识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干得不赖。杜百将,或许这是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了。”

    杜勋仰,正见一骑将俯身对自己微笑,正是老上司,戊已校尉郭习。可是,这话是什么意思?

    看着一脸莫名的杜勋,郭习身侧的新晋屯长高震拱手而笑:“老杜是欢喜糊涂了,此战之后,必可高升,再不可呼百将了。”

    原来是这么个意思,杜勋咧开大嘴,喜笑颜开,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时前方哄然之声大作,却是出现一个意外情况。率先冲到郅支城下的不少胡卒,顾不得从木楼飞来的冷箭,急不可耐地抢夺遗弃的匈奴步兵尸体上的装备。这些组成龟甲阵的匈奴士兵可以称得上是重步兵,身上披着的札甲及锁甲,都是十分昂贵的战利器,绝对值得打破头甚至豁出命去争抢。

    这一抢就乱了阵脚,给予匈奴人可趁之机。木楼上、城头上,乱箭齐下,许多从盾牌、马匹、橐驼等掩蔽物后面冲出来抢争战利品的胡人,纷纷倒在血泊之中,尽数成了战场冤魂。

    汉军强弩士看得无不愤然,若不是他们都已累成狗,跳起来捶人的心都有了。

    此次联合作战,对战利品的分配早有章程,谁打赢归谁,上缴一半,自留一半,这些缴获按理应归汉军强弩士。只是最先动手抢的,却是掩护他们的一部分胡卒,大概他们觉得自己也有功劳,之后才引随后冲上来的胡人乱抢。

    前敌指挥郭习见状大怒,立即招来诸胡领,一顿训斥。诸胡领也不断派出干将,甚至亲自下场,冒着乱箭,鞭打脚踹,好容易才制止了这场无谓的争抢——而此时在匈奴人的尸体上,已密密麻麻堆叠了好几重联军尸身……

    这场意外,给联军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但在郭习及时处置下,一切终于回到正轨。

    接下来,联军诸国各有任务。有负责堵塞城门阻断敌进出通道的;有负责挖壕沟的;有拿盾牌顶在前面,掩护刀戟弓箭士卒前进的;更有大量胡人不断向城头及木楼射击。虽然地势处劣势,但凭着绝对人数的优势,将匈奴人牢牢压制,掌控了主动权。

    及至黄昏,二万联军终于完成对郅支城的包围。

    郅支的生机,已断绝一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夜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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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分,郅支城下,到处都是星星点点的火光,整个草原似乎都燃烧起来。[? ([

    激战半天,又到晚饭时间,无论敌我都得进食补充,这些星星点点的火光,近半是烤肉篝火。

    既使是草原牧民,也不可能顿顿有肉,尤其是那些奴隶,能得根带筋膜的骨头,就是额外恩赏了。

    不过这一夜,远征军正副两位统帅亲自下令,并令巡卒于各营宣扬:“今日之战,人人出力,今夜之食,人人有麋。饱食之后,再接再厉,攻破郅支,财帛任取。”

    天大地大,利益最大。能刺激汉军士卒及诸国胡卒的,莫过于此。一时间,郅支城下,尽是兴奋的嗷嗷嚎叫,连草原狼都被这声音吓得不敢嗥叫。

    今夜有月,半圆,在整个草原数万人都低头望着汤锅与滋滋滴油的丰盛食物时,只有寥寥数人,仰望着天空。

    望楼之上,一身征尘的郭习来不及回帐摘盔卸甲,向两位主官禀报了包围郅支城的情况:“左校胡兵三千人堵住西门,右校胡兵三千人马截断了南门,而北门,则由中校三千步卒封堵,还有二千步骑守住都赖水上游浅水处。郅支若突围,这是最有可能的方向。”

    西征军共分六校,郭习指挥左中右三校,堵塞三门。而另三校除留一校护卫大本营之外,两校堵正东门,以绝匈奴孤注一掷,正面攻击大本营。

    陈汤收回目光,转身颔:“有劳郭校尉了,郅支若选择往此方向突围,只怕会有一个大大的惊喜在等着他。”由于在军营之地,并且是谈公事,所以陈汤没有称呼郭习的字,而是以官衔相称。

    “惊喜?”郭习有些不确定道,“莫非是犀月部?”。

    甘延寿向北指了指:“不止犀月,还有坚昆。”

    郭习恍然,没错,他们可不止这几万联军,还有好几着暗棋哩。

    “郅支会不会突围,还得看我们是否能毁掉这座木楼。”陈汤目光再次转到郅支城的方向,那一圈环绕大半城池的木楼,是攻占郅支城要击破的目标。

    郭习自信满满道:“我军出其不意,兵临城下,匈奴人来不及为木楼做防护,可以火攻破之。”

    郅支外城这木楼虽然蛮有特点,也有相当防御功能,但最大的弱点就是怕火攻。通常可以用糊湿泥的方式,对木楼进行防火,但郅支外城这木楼面积实在太宽了,而且西征军又来得如此突然,根本没给匈奴人准备时间。结果木楼结构尽数果露在联军眼皮子底下,而且,这还是天干物燥的八月底……

    甘延寿点头:“尽可能多收集油脂,多处设火点,不点则已,一点必燎原,令敌救无可救。”

    郭习颔,深以为然。

    陈汤向天边半圆的月亮一指:“据说匈奴人常于满月出击,今夜月不满,不知郅支当做何处置?”

    这时刚晋升军侯假丞的杜勋壮着胆子接话:“我若是郅支,必烧骨占卜。”

    众人皆笑,的确,按匈奴的习俗,这会郅支必请巫祝烧牛骨占卜,以做决断。

    笑声中,传来卫士禀报声:“晚食已就绪,温宿国辅国侯请四位贵人前去啖饮。”

    “四位?”郭习环顾一圈,只有三人啊,总不会是这新晋的军侯假丞杜勋吧。

    “没错,是四位。”陈汤笑着左顾右盼,“呃,张议曹张公子不见呐。”

    杜勋倒是很有自知之明,压根就没往自身想,向下方寨墙某处一指:“在那。”

    杜勋不愧是弩手出身,眼力了得,他所指的人,也正在望月。

    张放在黄昏时就登上营寨木墙,密切关注联军围城行动,间或还用笔册记录什么,直至整个行动结束。傍晚来临后,他就一直负手遥望,久久无语。

    良久,在木墙阶梯入口警戒的韩骏忍不住问:“公子是否想起那烽燧之夜?”

    张放缓缓回头,双瞳映着簇簇火光,明亮异常:“是啊,那一夜的月色,不也差不多么?”

    韩氏兄弟互望一眼,默默点头。那几个夜晚,是他们有生以来最难熬的日子,曾一度以为,那时的圆月,将会是他们最后一次看到月圆。没想到,他们非但看到无数次月亏月满,还看到了当初莫顿要以他们的人头来献媚的匈奴单于的末日。

    遥想一年之前,他们还是从未踏足山野五十里的懵懂少年;而一年之后,竟身处数万里之西极绝域,投身到一场旷古烁今的大战之中。当真如做梦一般……

    张放又何尝不是如此?区别只在于,他是主动投身入这股洪流当中,他明白自己所走的每一步。而韩氏兄弟、渠良、青琰、石牛以及诸府卫则是被动跟随,而他们的人生与阅历,也就是在这看似无可选择的追随中,渐渐丰富起来……

    想起那段生死时日,张放就想到那个几乎终结了他的穿越之旅的鞮汗部骨都侯,目光仿佛透入城中:“不知那莫顿在不在城里,若在就好玩了。”

    “这个混蛋若在,我一定要亲手劈了他。”一提此人,韩重就气不打一处来。

    “兽困笼城,这一战会很快结束,比所有人预料都快。”张放十指轮流轻叩寨墙,沉吟道,“你们若要功勋赏赐,今夜及明日就是最后机会,就算杀不了莫顿,也能斩下几个胡奴级,再获赏爵。你们意下如何?要不要我去找甘都护为你们请战?”

    韩氏兄弟、石牛、宗巴、渠良互相看了看,前者都有些跃跃欲试,后者却道:“我一个瘸子,也不奢求什么功勋,只想守护公子就好。”

    寨墙下担任警戒的邓展、陶晟等府卫也道:“我们的职责是护卫少主,若有敌来犯,则取其级,并获功勋,除此未敢他求。”

    张放笑着摇头:“我未曾白来一遭,你们就甘心白来一趟?”

    诸随从俱无语,只有呼吸愈沉重。

    张放轻轻一拍寨栏:“就这么定了,我为诸位请战。至于我的安全——身在大营,与甘都护、陈校尉共处一帐,你们还有何可担心?”

    忽见宗巴向前一指:“看,城下有火光!啊,两处、三处、五处……越来越多了。”

    张放回望,果然见到木楼处处有火光冒出,当下深吸一口气,沉声道:“诸位的机会来了。我只希望,你们所有人都能获取最大功勋,并且——都活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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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大单于,敌军……敌军,放火烧木楼了……”

    禀报声戛然而止,报信兵分明看到,满座名王贵人俱在,唯独不见大单于。[  直到顺着诸王目光看,才现他们的大单于正负手立于黑乎乎的矮窗前,如同一只蹲伏在黑暗中的怪兽。

    此刻,窗台已隐泛红意,那是被远处熊熊火光映照所致。此情此景,哪里还需要禀报?

    良久,郅支转过身,面对众臣属,双眼似乎也被火光熏染,透出一股血色暗红,他的声音有一种不可抑制的怒意,似乎随时都会爆:“火攻!该死的汉人,他们永远都是那么卑劣。纵然有多过我们十倍的兵力,却不敢堂堂正正打一场,就知道用弩啊,火啊……”

    一个贵族干咳一声,道:“正如单于所言,汉军与他们的帮凶人数太多,失去木楼牵制,我们就算把城里所有车轮高的男丁全集合起来,登城御敌,也没有办法挡得住。”

    另一人道:“那你说怎么办?”

    这人叹了口气,无法回答。

    又有人不满道:“我早说过了,咱们是草原之鹰,应当展开翅膀,飞翔战斗,怎么能困坐城里,学汉人防守那一套……”

    驹于利受顿时不悦:“索古列,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在教大单于怎么打仗么?”

    索古列大怒:“你说什么?我身为左大当户,难道不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够了!”郅支将腰间宝刀扯下,重重拍在案上,众臣属顿时噤若寒蝉。

    郅支呼哧哧喘气,半晌才吐气开声:“既然如此,索古列,你就带着你的部族勇士,向北门出击。驹于利受,你率你的部帐勇士,往西门出击。看看谁能为我们打开一条通道。”

    索古列咬牙再咬牙,终于顿:“遵单于令。”

    如果郅支只派他出击,难免有挟私报复之嫌,但人家同时也派出儿子出战,这就让他无话可说了。没法子,只能是拚一把了。

    在索古列与驹于利受离开后,郅支有气无力坐下:“大伙收拾东西吧,随时准备突围。”

    郅支之所以选择东门与北门突围,自有道理。往西门突围,若能成功,进可合击都赖水北岸的伏兵,退可逃往康居王都卑阗城。而北门若能打通,渡过都赖水,就有机会逃回坚昆,重建王庭。

    天下之大,唯有康居与坚昆尚可立足,此外去任何一处,都是死路。

    当然,还有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法子,那就是正面进攻东门的西征军大营。只要击破汉军中军,危机自除。只是,上到郅支,下到诸匈奴贵人,谁也没敢提这一茬。兵力太过于悬殊,又要守城,又要突击,而汉军的战斗力日间可是看得清清楚楚,这样做的下场跟送死也没差。

    向汉朝竖起中指(挑衅),向周边诸国倒竖拇指(杀戮)的匈奴人,在面对时隔十年上门讨说法的“复仇者联盟”,终于丧失了血拼的勇气。

    匈奴人不敢撄汉军之锋,但对付诸国胡卒却是底气十足。索古列的五百骑兵,面对堵塞北门的三千胡卒,却是丝毫不惧。打开城门蜂涌而出,越沟跃壑,猛冲敌阵。

    这个时候,西征军的弱点就暴露出来了。

    西征军的弱点是什么?联盟!这既是强势,也是弱点。

    联盟的最大问题,就是号令不一,指挥不畅。尽管甘延寿与陈汤在出征之前,已经将这支“联合****”划分为六校,以便统一指挥。但是,这样也仅仅解决了都护府对联军的指挥问题,而诸国之间协同作战,则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要知道,西域各国,相邻国家之间,都有几十上百年的恩怨纠葛。把这些邦国凑一块联合作战,难免不互相争功,甚至拖后腿。如果把不相邻的邦国凑一块的话,恩怨倒是少了,但彼此语言、习俗格格不入,也很难融洽。

    这个弱点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并且也是除了粮草不继之外,西征军的最大隐患。迁延越久,越容易出问题,这也是陈汤要战决的重要原因。

    索古列与驹于利受正是抓住了这个弱点,只以数百骑,猛打猛冲,搅乱敌阵,最后从各国阵列的结合部楔入,以微小的代价,突破重围。

    两支匈奴骑兵突破北门与西门之后,合兵一处,猛扑扼守都赖水上游浅滩处的二千胡骑。这两千胡骑由西域诸强组成,包括乌孙、焉耆、龟兹,以及康居犀月部。

    这四国联军,即便是面对相同数量的匈奴骑兵,也有得一拚——当然,前提是他们必须齐心合力。

    可惜的是,焉耆与龟兹,康居与乌孙,都是世仇。所以,郭习将四国兵马组成四道防线,层层阻击。每一道防线都只有几百骑,兵力摊薄,无法形成合力。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总好过互相扯后腿甚至干架的好。

    也正因为这样无奈的部署,索古列与驹于利受才不断突破联军阻截,成功渡过都赖水。

    “快,回本城向大单于禀报,我部已突破敌军三重阻截,杀出一条血路。”浑身浴血的驹于利受用力抹了一把脸,兴奋大叫。

    信使立即飞驰而去。

    驹于利受的高兴劲还没过,前方突然奔来数骑,高声道:“左大将,大当户请你前往阵前。”

    驹于利受嘿然一笑:“怎么,索古列吃不住劲了?还有最后一道拦截而已,一鼓作气冲过去就是了——嗯,汉人是这么说的。”驹于利受在长安为“侍子”达十年之久,很是学会了一些汉语词汇。

    来骑声音苦涩:“情况不妙,左大将上小山坡看看就明白了。”

    驹于利受勒马转了半圈,手里马鞭向对方一指:“莫顿,小心说话,你这样动摇军心,若是我的部下,我抽死你!”

    驹于利受策骑而去,扈从执火把紧紧跟随。火光飞掠而过,映得来骑五官忽明忽暗——正是张放此前还在“惦念”的鞮汗部骨都侯莫顿。

    莫顿果然还是投奔郅支来了。这也是没法子的事,他已经被鸡鹿塞与交河壁两大校尉东西夹击,根本没法在鞮汗山呆下去,不远遁西附,还有什么别的路可走?只不过,他的运气显然太糟,这才安生几天?就碰上这倒霉事。

    扈从小心凑上前,从侧面看着主子阴晴不定的脸色,愤愤然道:“骨都侯,左大将未免太……他还没当上单于呢……”

    莫顿抬手止住,目光游移不定:“等会打起来你们要多留个心眼,找机会脱离。”

    “骨都侯……”

    “郅支单于,怕是不成了。”莫顿长长一叹,说不出的惆怅。

    当驹于利受登上山坡,眼前的情景,如同兜头一盆冷水,从头凉到脚,令他顿生如莫顿一样的哀叹。

    郅支城那边,接到驹于利受传回的好消息,整个郅支城都亢奋起来。匈奴人是迁徙惯了的,平民就几匹马或少量牛羊,把帐篷一卷,往牲畜背上一搭就能跋涉千万里。而贵族也就多了些物品与牲畜,只要舍下这些,轻装上路,集结起来还是很快的。

    但是,等郅支一行乱哄哄冲到北门时,迎面冲来一名信使。虽然半身染血,满面血迹,郅支还是一眼认出,这正是儿子的近侍领。

    “大单于,不好了!现了康居人,是犀月部的屠墨。还有、还有坚昆与丁零人的旗号……”

    郅支胸口一闷,手足冰凉,仰天咆哮。

    最后一丝希望,彻底破灭。(。)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风云变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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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夜,对于不可一世的草原霸主郅支而言,是漫长而灰暗的。

    在今天之前,他就是这片广袤土地的主人,什么康居、大宛、大夏、大月氏、甚至包括曾经的西域第一强国乌孙,无不低眉顺眼。若敢有违,他是想揍谁就揍谁,哪怕是曾接纳了他,更送女送地,给了他这一切的“丈人”,也是照揍不误。

    直到那支可恶的军队出现之前,他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就是这片天地的君王——而这一切,在今日都被粉碎了!

    空旷的“宫殿”里,杯碗狼藉,食案倾翻,酒肉泼洒一地。这座城堡的主人,正把身体深深埋入熊皮座椅,双手支额,垂不语。

    在宫室大门处,挤得满满当当,有男有女,俱是衣着华丽,披金戴银的名王贵人及郅支的大小阏氏。厅堂虽空旷,这些人却胆战心惊,宁可挤在门口,也不敢进来触霉头。

    在宫室正中,伏跪着一个血迹斑斑的人,正是驹于利受。他杀进杀出,终于逃了回来。但索古列就没那么好运了,在退至都赖水时,中箭落水,生死不明。而其部属骨都侯莫顿,趁乱逃离,不知所踪。

    驹于利受逃回,证实了康居人倒戈,还有坚昆人、呼揭人及丁零人联手杀上门来了。康居犀月部与坚昆人、丁零人的出现,不仅仅是兵力上的简单加成,而是昭示了郅支已无处可去——天下之大,他已无立锥之地。

    “难道我郅支已被祁连神抛弃了么?”

    不光是郅支,所有名王贵人都在这样想。

    “单于,到祖灵前祭祀祈祷吧。”大阏氏缓缓行来,忧伤相劝。

    郅支一动不动,大阏氏还想再劝,蓦闻城外隐隐传来呼号声,声浪很大,而且似乎源自不同方向。

    众人正惊疑不定,忽见一个满头大汗的传信兵挤进来,兴奋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大单于……有、有好多援兵!”

    一直埋头久久不动的郅支蓦然抬头——双目熬红,布满一条条蚯蚓般的血丝,灰冷的瞳子里闪过赤漓漓的血意,整张面孔都是扭曲的、变形的,如同在强忍着什么剧痛——这一刻,郅支如同一头困兽。

    郅支的声音沙哑,却出奇的冷静:“探清楚,是什么情况?”

    驹于利受猛抬头:“让我去。”

    郅支点头,无力地挥挥手。

    宫室里一反方才死气沉沉,诸贵人议论纷纷,同时暗派遣手下前往打探。在这节骨眼上,“援兵”这两个字,太牵动人神经了。

    消息很快汇总而来,同时驹于利受也带来了一位康居信使。

    信使带来了好消息,的确是援兵,而且是康居副王抱阗亲自率领的援兵。在康居大祭司乌陀的鼓动下,与郅支利益关联的抱阗尽起迭利部阖族男丁,会同另外两个部族部分受大祭司鼓动人马,合计一万二千余人,从外围反包抄围城的汉胡大军,为绝望的匈奴人注入一剂强心剂。

    本已陷入绝境的郅支,又迎来了转机。

    听着城里城外互相呼应,号角声、擂鼓声、呜嗷嗷的嘶吼声,郅支狰狞的面容终于平缓下来:“大祭司没让我失望,抱阗没让我失望,他们是大匈奴真正的朋友。”

    驹于利受问道:“大单于,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办?”

    郅支揪着大胡子,磨着牙,眼神坚定:“汉军远来,粮乏兵疲,必不能久攻。我们只要坚守城池,守一个月,不!守半个月,这支联军就会垮掉。”

    驹于利受也说出自己的现:“汉军与十余国联合击我,各国之间,互不统辖,暗起磨擦。只要我们坚守一段时日,敌军必自乱。”

    郅支仰大笑:“便是如此。甚好甚好,驹于利受,你也没让我失望!哈哈哈哈!”

    笑声中,郅支缓缓站起,向外走去:“现在,我要去祖灵祭拜了。明日,我要让汉军与诸胡儿看到我的决心!”

    ……

    这一夜,可谓风云变幻。

    郅支突围,以及所逃方向,尽在甘延寿、陈汤预料之中。而郅支突围的失败,也不出所料。唯独没料到,康居人居然还在帮郅支!

    以屠墨为代表的康居人的出现,给了郅支当头一击,彻底绝了他出逃的念想。而以抱阗为代表的康居人的出现,则反过来坚定了郅支继续顽抗的决心——康居这个边远之国,居然成为一场决定了大汉西域走向与北匈奴存续的命运之战的最大变数。

    现在,局势演变成汉胡联军包围郅支城,而上万康居援兵又在更外围反包围城下的联军,形成一个夹心饼干。不过,即便如此,联军仍然占有兵力优势,这优势足以支撑联军从容分兵,起一场围城打援的战斗。

    面对新局势,甘延寿、陈汤连夜召集诸将与各国王将紧急磋商。最后确定下来,时不我待,立即由都护甘延寿亲率合骑校二千汉胡骑兵,逐一攻击分部于郅支城周边十余处,不停对西征军进行骚扰的康居兵。而陈汤则坐镇中军,继续与郭习指挥围城之战。

    这样的应对,正是经典的围城打援。

    木楼的大火烧了一夜,整个夜空亮如白昼,百里可见。各种喧嚣沸反盈天,这一夜,无人入眠。

    天明时分,只睡了不到一个时辰,相当于打了个盹,根本没怎么睡着的陈汤被一阵异响吵醒。

    “何事?”陈汤是和衣而眠,也不用怎么整理,立时坐起,抓住身旁的长剑。

    帐帘一动,探进一个脑袋,却是贴身扈从:“校尉,是张议曹。”

    陈汤松了口气,放下剑鞘:“让他进来。”

    不料帐外却传来张放的声音:“我就不进来了,校尉,郅支城有好戏看了,你要不要上望楼看看?啊,我先去了。”

    “好戏?”陈汤怔了好一会,才把这个古怪词汇与“百戏”联系起来。郅支什么疯,这当口还观看百戏?不过,不管郅支玩什么花样,他都必须尽快前往望楼察看。

    陈汤率扈从刚出营门,迎面正碰上郭习,看那架势,显然也是要通知自己的。

    郭习脸上表情甚是古怪,也不回答,只道上望楼一看便知。

    当陈汤登上望楼时,晨风吹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焦糊味。触目尽是焦木断梁,间或可见烧焦的尸体,不时还有某处传来金铁交击,人马悲鸣之声。

    望楼一角,那个一身铠甲的少年冲他笑笑。望着那张神采飞扬、丝毫不见倦意的俊美面孔,陈汤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了。

    下一刻,透过袅袅青烟,陈汤看到了郅支城的情况,而眼前的景象,即使事先做了充足心理准备的陈汤,也不禁为之目瞪口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爷是带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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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郅支城上立郅支,胭脂马上驰阏氏。

    这就是陈汤以及围城的汉胡将士看到的情景。

    郅支手持铁戟,一身玄色重甲,头戴铁兜鍪,甲裙过膝,远远看去如同一尊铁甲怪兽——身为单于,亲自披甲持戟出战,也是够拼了。

    但这还不算完,在城头上来回跑马的二十几个手持短弓,身着华丽胡服,在马背做着各种花哨动作的骑士,居然是女人!

    女人出战已经够惊人的了,而当陈汤得知那些女骑士俱是郅支的阏氏时,赶紧托了托下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全家总动员啊!拼到这个份上,郅支的死战决心显露无疑。

    原本经过昨日一天一夜的激战,成功困住郅支,陈汤便想尝试劝降。一个活着的单于,比一个死了的单于更有价值。但今日见此情状,什么话都不用说了。要么汉军败走,要么郅支全家死绝,没有第三条路。

    郅支这么玩,除了表示决绝之心,更有激励之意——我连大小老婆都贡献出来了,你们还不拚命?

    果不其然,郅支城上下,阵阵呼喝,如山呼海啸,无论是守城的匈奴人,还是在平原上与汉胡骑兵互相角逐的康居人,士气值都蹭蹭蹭往上涨。

    陈汤拎起一个铁皮卷成的喇叭——这是张放在得知他有劝降之意后,特意找工匠为他制做的。

    “单于何须如此作践自己妻妾。”陈汤的声音经喇叭扩音,响彻东门战场,“自古未闻女子出战。以阴杂阳,其势自弱,单于此举,不怕你们的神灵降罪么?”

    陈汤不打算劝降了,但打击敌军士气,却很有必要。把女人置于战场,自古便是忌讳,信奉神灵的匈奴人恐怕更在意这个吧。

    果然,经陈汤这么一说,匈奴人呼喝之声顿时弱了不少,还夹杂着一些嗡嗡议论。

    郅支怒极而笑,扯着嗓子大吼:“是你们汉军先置女子于战场,还有脸说这种话!”

    郅支体型胖大,声音虽哑,但中气十足,自非陈汤所能比。他直接喊话,城外汉营都听得清楚。

    汉军这边无不为之一怔,张放首先就想到青琰,但青琰并不在本营里,而在后方三十里的辎重大营,与众多胡人家眷为前方将士煮食浣衣。不过,她们都属于后勤杂役,不算在作战序列,与郅支把大小老婆推上战场第一线是两码事。

    陈汤冷着脸,将喇叭口正对远处城头的郅支:“单于以女子驰马操弓,登城列阵,无人不见。我军之女子,却又何在?”

    这种没由来的荒唐指责,陈汤都懒得反驳,反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指出这一点,看你郅支还有何话说。

    不料郅支手里长戟一指,正对着望楼,声色俱厉:“大家看到那个穿朱甲的‘少年’没有?不要以为披上一身龟壳,就想掩盖过去,除非她能把脸也蒙住!行军作战,却携带女子,还以甲胄掩饰,这就是你们汉军的统帅!哈哈哈哈!”

    望楼、朱甲少年……貌似只有一个人符合郅支的指控——张放。

    看到所有人望向自己的古怪眼光,张放愣住了,汉军这边认得张放的将士也愣住了。

    “我——操!”张放终于忍不住爆出自穿汉以来第一句粗口,上前抢下陈汤手里的喇叭,冲着郅支咆哮,“呼屠吾斯!你哪只眼看老子像……是女人了?有种把你的那群阏氏送过来,老子骑给你看!”

    此言一出,无论汉胡,甚于包括匈奴人,无不哄笑。弄得其余三门的敌我双方莫名其妙,不知是什么情况。

    事关名誉,张放也是急眼了,顾不得自己毛都没长齐,就用匈奴语直呼郅支之名,放话***。

    张放的嗓音很有特点,略带沙哑而富有磁性,男性魅力十足,绝对没有半点阴柔之音。

    郅支脸色难看已极,被人这样公然塞绿帽,换谁都受不了,更何况是草原霸主。他并不是胡乱指鹿为马,而是先听到手下哨骑报告,说是潜近观察,汉军主将甘延寿与陈汤身边有一美少年,身份很特殊。两大主将对此少年也与众不同,实在可疑。再然后,他的阏氏们今日登城时,看到那策马出营,沿城巡视的少年,也都发了好一阵呆,对他说这少年美得不似男子。

    郅支听罢,心里似乎明白了什么。这个少年,要么是女人,要么是娈童。风闻汉境,官员颇好男风,想不到万里远征,居然也……郅支顿时有了主意,就让自己的阏氏们参战,以振士气,若汉人以此指责,就以这个人来反讽。“他”若是女子,汉人就是自打耳光;他若是男子,那么曝出此人身份,必可在联军中引发不满,至少也会令下面的士兵暗自耻笑。如此,可削弱汉军主将威信……总之,这是一条有赚不赔的好计。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么?

    陈汤使劲咳了好一阵,脸憋得通红,实在看不下去了,向张放要回喇叭,清了清嗓子,高声道:“好叫单于得知,这位小郎君,非同寻常,乃是大汉富平侯世子,张公子放,于我军中任议曹。单于勿要眼拙,出口不逊。”

    如此显赫身份,自然与当初的猜测毫不相关。郅支听罢,脸色阵青阵红,一时难以下台。

    但张放明显不肯善罢甘休,这也太气人了。长得帅点怎么了?居然当着万千汉胡将士的面,强行改性别,不彻底澄清事实,本公子以后还怎么混?

    “渠良,给我卸甲。”张放身边侍奉的只剩下渠良一人,其余府卫及青溪随从全被张放打发到各围城部队参战去了。他今早也正因将众随从送到各部队,顺便绕城观察,这才为郅支单于的阏氏们近距离看到,闹出这令人啼笑皆非的幺蛾子来。

    无论卸甲还是披甲,一般都得有帮手,自个整不了。渠良一足不便,动作慢了点。张放干脆拔出宝剑,分挑两腋,绦绳断裂,铠甲自落。

    扔盔卸甲的张放,在众人惊疑不定的目光中,扶着木柱跳上围栏,高高站立。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扯下腰带,掏出话儿,迎风而尿、气冲斗牛:“呼屠吾斯,还有你家那群娘们睁大眼看仔细了——爷是带把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射你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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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一泡酣畅淋漓的“非童子尿”,拉开了决战的大幕。

    鼓声四起,号角连营。包围郅支城四门的上万士兵,几乎在同一时间向各自目标发动进攻。

    城上城下,乱箭如雨,矢石俱下,空气中的撕裂音,与各种嘶吼惨叫混杂,把整个都赖水南岸搅成一锅粥。

    韩骏、韩重、石牛、宗巴就夹杂在其中,他们被分在同一队,进攻东门。而邓展、陶晟等府卫,则被分到另一队。这也是张放动用了自己的影响力,尽可能把他们放在同一队里,互相有个照应。功勋什么的慢说,至少存活机率大些。

    韩重与石牛是刀盾兵,一手执环首刀,一手持步兵盾。盾高齐胸,榉木为底,外蒙牛皮,非常坚固。除非碰上之前汉军的大黄具弩,一般箭矢难以穿透。在西征军中,这样的革盾并不多,以张放的金面,也只弄来了四具,府卫、青溪,各得两具。

    张放能做的事都做了,后面的就靠他们自己了——功名但凭马上取。不仅一军之帅如此,普通一兵更是如此。

    身前身后是潮水般的人群,韩氏兄弟与石牛、宗巴混在人群里,藉着盾牌的掩护,随波逐流向东门南侧城墙冲锋。满地散落着一截截焦黑断木,以及残存的木架子,为进攻方平添许多掩体,同时也割裂了进攻阵形。一个上千人的攻击大阵,冲到城下时,已完全不成阵型。

    身边的人越来越散,而韩氏兄弟与石牛、宗巴始终紧紧依靠。

    韩骏躲在幺弟的盾后,不时探出头去,寻找射杀的机会。相比起来,宗巴可就老到多了,他也是从头尾紧紧黏住石牛,弯腰弓背,亦步亦趋,根本不抬头,连弓箭都仍负于背上。

    “阿舍,少抬头,别拉弓,那是白费力,距离还远着哩。”宗巴大声提醒。

    “我知道,就是紧张,忍不住……”

    韩骏扭头回答,一不留神,踩了一截半焦的圆木,身体向一侧倾倒,幸而及时用手撑住,一跃而起。

    “咻——笃!”

    就在韩骏跃起的瞬间,一支弩矢从下方穿梭而过,射入焦木,把韩氏兄弟惊出一身冷汗。

    “二兄,我看到了,是个娘们射你。”韩重大声喊道。

    “没事,方才公子射了那群娘们一脸,咱们就当是为公子承受一波怨气吧。”逃过一劫的韩骏,心理素质看涨,居然能在战场上轻松说笑了。

    宗巴向他挑起大拇指,既是赞他反应敏捷,也是赞他心态过硬。

    事实上,经过东庚烽燧一战后,当日所有的幸存者,对生死与战争都不再陌生,心理承受力也超越新兵,否则张放又怎会把他们扔进这场混战里?

    身旁不断有胡卒倒下,挣扎着看着体内不停流出的鲜血痛哭咒骂,直到声音渐渐弱下去……

    韩氏兄弟紧紧呡着嘴,踩着一具具渐冷的尸体,一步步向前推进。此刻,他们的脑海里只回荡着公子所说的话:“这场战斗,我们必胜,而且会很快。这是你们提升自己地位的最好机会。从我个人角度而言,我不希望你们冒这种险,但从你们自己的利益出发,这是一个以小博大的绝好机会,不容错过。选择权在诸位,我不会耽误你们。”

    自从相识以来,公子的神奇,他们亲眼目睹,他们绝对相信公子的判断。所以,这个险,一定要冒,也值得冒。

    “二兄,那娘们被人射杀了,帮你出气了。”

    听到兄弟的叫唤,韩骏从其肩膀后探出半个头,果然看见一妇人扔掉手里的弓,尖叫着从城头摔下。可怜这妇人在今日之前,还是令匈奴贵人不敢仰视的侧阏氏,如今却如同普通一兵,坠城殒命。

    而这还仅仅是个开始,随着攻城军队的逼近,不断射箭还击,属于女性的特有尖叫,越来越多……

    当韩氏兄弟等人终于随大部队推进到城下,盾牌上已插满箭矢,甚至被石块砸裂了一条缝,幸好人没事。

    郅支城没有护城河,只有鹿砦拒马等障碍,不过已被先前的攻击队伍清除,后续梯队只要保持不间断攻击就好。由于这一段城墙正是郅支与他的后宫们坚守所在,所以也是联军攻击的主要目标。

    陈汤集结了白虎、扬威两个主力校,以郭习为前敌指挥,向郅支城东门南段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整个战场,就数这里最为激烈,死伤也最惨重。

    “噢,你们来得正好,我的小队已经死得差不多了,正愁没人顶上。快快快!”一个胡人将领用沙哑的胡语大声叫唤,伸出粗砺的大手,将士兵一个个推上登城梯。

    韩重也被抓了差。

    联军没来得及做攻城器具,就只有临时赶制的登城梯而已。梯子以两到三截木梯连接,顶端有两根粗大的铁质钩刃,钩住城墙后,咬得很紧,轻易推不倒。

    韩重在二兄“幺郎小心”的叮嘱声中,踩着吱呀作响的梯子,口衔利刃,一手举盾过顶,一手扒扶梯子,顶着前方的士兵屁股,奋力向上攀登。

    咻!一箭射下,梯子最顶的士兵身体后仰,惨叫摔下。出于本能,摔下时双手乱抓,连带身后之人也被他拽下。

    梯子上第三人手里有盾,连续挡开几支箭矢,奋身扒上垛沿——冷不防寒光一闪,一截锋利的戟尖扎入脖子。鲜血狂飙中,一个全身玄甲的身影出现眼前吼声入耳:“死在单于戟下,算你福大。”

    韩重是第五个,当他头顶那人被石块砸得脑浆四溅时,韩重以猎人的敏锐,察觉不妙,一边把盾压低,一边侧身做好跳跃准备。

    刚刚做势欲跳,嘭地一下重击,韩重脑子一晕,手臂一麻,摔下梯子。

    韩骏在下面放箭掩护,清楚看到幺弟被一块大石砸在盾牌上,盾牌碎裂,人也从梯子摔下。

    韩骏一收弓箭,从盾牌的掩护下冲出去,冒着矢石扶起幺弟,紧紧贴住土墙,形成打击死角,以避矢石。

    “幺郎,你怎样了?”

    “没事,就是……手脚发麻,缓一会就好。”韩重也算机灵,事先做准备,被石块砸落时是双脚着地,并无大碍。这在先后登城的十几个士兵中,算是运气最好的一个。

    韩骏看着幺弟蜷缩着不能动弹的双腿,很是担心会不会折了,这年头腿若折了,很容易就要了命,或者像六叔那样跛了脚。

    担心、愤怒,焦虑,各种负面情绪涌上心头。蓦闻头顶一声惨叫,又有一登梯士兵被守军刺落。

    韩骏仰头,正看到那俯身刺杀得手的胡将得意狂笑的大饼脸:“死在单于……”

    “去死!”正没处发泄的韩骏,愤然举弓一箭射去。

    咻——这来自墙根,角度诡异,令人防不胜防的一箭,从胡将面门擦过,血光迸溅,胡将捂鼻而倒。

    一箭中的,攻城的联军将士齐声惊呼:“我……操!这小子,射中了郅支!”(。)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张放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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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于乃被甲在楼上,诸阏氏夫人数十皆以弓射外人。  外人射中单于鼻,诸夫人颇死。单于下骑,传战大内。时,康居兵万余骑分为十余处,四面环城,亦与相应和……”

    以上是建昭三年八月底,西征军录事掾许某的征战记录。做为一个普通的、连正卒都算不上的“辅卒”,韩骏的名字无法记录在册,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他这含愤一箭,削掉了郅支半边鼻子,改写了战争进程,加了郅支的灭亡。

    历史,常常会因某些佚名的小人物而改变。

    当郅支负伤而退的消息传到大本营,一直在望楼紧张地关注战局的西征军将官无不喜动颜色,于是纷纷向陈汤提出各种建议。其中占主流的一项建议就是,将城外散落的诸多未燃尽的木料收集收来,堆放到土城下,以草引燃,熏烧城上守军,并且以火箭射入城内,焚尽郅支城。

    这是尝到了火攻的甜头,再接再厉的节奏。

    陈汤听到这些建议,也颇为意动,正要下令执行,蓦然有一种锋芒在背的感觉。下意识回一看,却见张放正向自己打眼色。

    于是陈汤以时至午间,先进食再决议为由,暂不表态。

    回到营帐,陈汤干脆唤扈从将食物端来,与张放对案而食。边吃边聊,本就是国人传统。

    张放也不着急,从容吃了五分饱后,用清水漱了口,再以丝巾拭嘴,举止优雅从容。若不是渐渐突起的喉结,以及鲜明的棱角,确实像个……对比方才在望楼上当众以尿为矢,****单于与阏氏,简直判若两人,令陈汤很无语。

    让人撤下浆食,收拾干净之后,张放这才整衣正容,对陈汤道:“对于下一步攻战之策,我认为无须如此兴师动众。交给我,我助你把东门打开,并且清空东门守军,让大军长驱直入。嗯,若顺利的话,一个时辰应当足够了。”

    陈汤看看张放,再看看食案上的酪浆,暗自庆幸张放没在吃食时说这话,否则他非噎住不可。陈汤长吸口气,问道:“议曹需要多少人?”

    张放伸出两根手指。

    “二百?”

    “两个。”

    “两……个?咳咳咳咳……”陈汤终于噎住了,换谁都会噎住。

    张放自顾说下去:“一个是我的随从渠良,还是一个是女子……校尉大概也猜到了,是我的侍婢青琰。”

    因为是战时,而且谈的是公事,故此二人以官职相称。

    陈汤只有一个感觉,太不靠谱了!倒不是因为青琰之故,反正郅支连老婆都亮相并全搭上了,本军有样学样也不是不可以。不靠谱的,是张放所说的只需两个人!只需一个时辰!攻入东门!

    要是这样都行,那东门城下的五千将士,浴血奋战一天一夜,尸枕藉,血流遍地……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张放仿佛听到陈汤心声,诚挚道:“我之所以敢说只凭数人破东门,正是建立在我军浴血奋战,击伤郅支,压制土墙守军的基础之上。如果没有取得这样的优势,我就算带二百人过去,也会在第一时间被乱箭礌石干掉,无所能为。”

    陈汤这回能确认这位张公子确实不是开玩笑,而且他也听出了一点门道:“议曹之意,莫非是要借助雷炮之威?”

    张放伸出大拇指,给陈汤点了个赞:“就是这样。给郅支、匈奴人、康居人,或者还包括西域诸国的盟友们,点个大炮仗。该受惊的受惊,该提醒的提醒,是不是很不错?”

    陈汤会意而笑,但还是有些担心:“那雷炮,当真能炸开城门?”

    “一枚当然不行,百千枚就可以。”

    “好。”陈汤也想见识一下,究竟这种东西能在战场上起到什么作用,“但我不能让议曹只与两个扈从前往,我会把议曹所有扈从调回来,再让军侯假丞杜勋率一屯步卒接应。”

    陈汤说完,也不给张放说话的机会,立即唤来护卫传令下去。

    张放无可无不可,他也是知道,陈汤必需要这样做,否则一旦出意外,他承担不起。

    刚从战场奉命归来,满身血渍,满脸烟尘的邓展、陶晟,顾不上清理,找到少主噗嗵给跪了:“兵凶战危,请少主勿立于危墙之下。”

    张放早习惯了每做一件事,此二卫必加以劝阻的流程,只淡淡道:“我要去炸城门,这件事,你们觉得有谁可以代替?”

    邓、陶二卫面面相觑,玩雷炮,他们都很在行,但使用炸药包,他们没有任何经验,只见过它令人色变的威力。那样的威力,确实足以炸开城门。

    “炸药包的使用,并不像雷炮那样简单,尤其炸建筑物,在安放位置,药量使用,掘进深度方面都有要求。虽然我也不太懂,但至少见过猪跑,总比你们一无所知的好。”张放拍拍二人肩膀,“有你们照应,后面还有杜勋及百名精锐步卒。再看看城头匈奴人已萎下去的士气与有气无力的反击,你们还有何可担心的?”

    邓展、陶晟不说话了。不担心?当然不可能,但他们都知道,这位爷是说到做到的人。劝阻无用,最好的办法,就是全力相助,把事件做好。

    在告退下去准备时,陶晟犹豫一下,还是说出自己的疑惑:“让士卒火攻破城不是很好么,为何少主一定要冒险炸城门?”

    邓展也停下脚步,回望少主。他知道绝不是因为少主贪功,因为没有这个必要。

    张放的回答,令二人当场懵逼:“因为我要保留郅支城,而不是让它毁于战火。”

    没错,张放就是要保留郅支城。历史上的郅支城,基本毁于这场战役。当然,郅支城建造不过数年,压根算不上什么古建筑,更谈不上什么艺术,若放在别处,毁了也就毁了,没啥保留价值。

    张放之所以要保留,看中了两点:一是郅支城内城是石筑城堡,这要西域很少有,整个中亚也不多见。可以于战后在此基础上扩展,建造一座真正的大型城堡。第二点,就涉及到他与康居左骑君开牟,及其背后势力康居辅国侯贝色,所达成的贸易意向了。

    从地理位置上看,郅支城地处丝路要冲,无论东去还是西来,这里都是必经之地。如果能把郅支城开成一个商品集散地,让东西方的货物在此进行第一次分销,然后再分流,绝对大有赚头,可谓前景无量。

    张放当初向开牟提出这个构想时,立刻就把这颇具商人头脑的将领吸引住了,双方越谈越投机。

    要实现这样的构想,必须满足以下三条:一是要有一座在商人心目中比较安全的城池;二要有辖地所在国的支持与庇护;三是必须有强势后台撑腰,能吓得住本国眼红的贵族,以及别国的觊觎。

    拿下并保全郅支城,代表大汉贵族的张放与代表本地贵族的贝色父子联手,就能打造出这样一座万里丝路上独一无二的商贸中心城。

    这,就是张放不惜冒险,也要尽力保留郅支城的原因。(。)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天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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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我射伤了匈奴单于!我削掉他半个鼻子!是我干的!”

    韩骏一见张放,激动地叫嚷不休,平日的沉静全然不见。〈  也难怪,击伤匈奴单于,有史以来有几个人能做到?他一介草民居然干成了这事,简直比做梦还像做梦。

    张放惊讶不已:“真是你干的?”

    “就是,我亲眼看到的,还有好多攻城的士卒也看到了。”韩重比兄长还兴奋开心。

    张放也替兄弟俩高兴:“好,等战役结束后,你们去找目击者,也就是看到你射伤郅支的士卒,越多越好。等你们所在队什的长官向上报功时,上头必定会派人下来核实,目击者越多越有利。只要功劳证实,我再帮你们敲敲边鼓,这功劳与重赏就跑不了了。”

    韩氏兄弟乐得合不拢嘴,人都晕乎了,以至于青琰在他们面前出现时,哥俩半天没回过神来,一旦反应过来,顿时跳得老高:“青琰!你、你怎地来了?”

    “当然是来助我大军破城。”青琰没好气道,“你要不是射伤而是射死那狗单于,不就省事了么?还累得公子要前去冒险。”

    韩氏兄弟直搔头苦笑,得,一桩百年不遇的功劳,在她嘴里,变成吃灯心草那般轻巧。真当单于是毛贼么,想伤就伤,想杀就杀?

    重新聚拢自己的扈从之后,张放开始向众人交待任务:“火药罐装在一辆长辕车里,总共六罐,三百斤。由邓展、陶晟及府卫们负责运送到东城门前预定地点。石牛、韩骏、韩重,你们负责卷放导火索。要小心,不可弄湿,更不可接触火源。青琰、渠良,各持火种,听令点火。”

    接到任务的每一个人,都满面肃容应喏。

    宗巴急道:“那我呢?”在张放所有扈从里,只有他一个胡人,最怕就是被忽略。

    张放玩笑道:“你,顶炸药包啊。”

    “啊……”

    张放哈哈大笑,挥挥手,正色道:“你的任务最重,负责驾驶。”

    张放原计划是等天黑之后,借夜色掩护,接近东城门。不过,既然人手充足,计划不妨提前。

    半个时辰后,宗巴骑着一匹雄健的西极马(伊利马),出现在纷乱的战场。马胸加着套子,后面拉着一辆盖着厚毡,其上覆着厚厚湿泥的两轮长辕车。

    战场上,这样的车很寻常,通常都是用来运送补给的,只是专门用好马来拉却是少见。因此东城门的匈奴守军只随便看了几眼,并不在意。

    宗巴小心驱使战马,在邓展等人的护卫下,穿过纷乱的攻城军队,渐渐接近东城门外一箭之地。

    此刻,时近黄昏,天边彤云翻滚,有如火烧。宗巴、战马、长辕车,被夕阳拉出一条长长的斜影。

    直到这时,城头守军才注意到这过份接近城池的骑士与车辆,眼里泛起困惑。

    宗巴深长地吸了口气,举起手里的皮鞭,在空中顿了顿,重重抽下——啪!同时双足一磕马腹,战马长嘶,载着辕车,轰轰隆隆,奋力向城门冲去。

    “他……他在干什么?”

    别说匈奴人,便是自己人都闹不明白宗巴突然疯之举。

    里许之外的望楼上,陈汤眼睛圆瞪,一霎不霎,密切关注。

    张放与青琰、渠良,手持火折,策马紧随其后。

    匈奴人不知道宗巴什么疯,驱马冲击城门,与自杀何异?有一个敌人要自杀,该怎么办?是在城头看戏,还是助其一臂之力,还是阻止……守军一时不知所措。

    直到宗巴冲近五十步时,才有匈奴将领号司令:“杀掉他,别让车辆撞击城门。”

    咻咻咻咻!十余支箭向宗巴攒射。宗巴举盾左支右拙,也只格开三四箭,其余箭矢,尽数射中他的身躯。满身插着箭矢的宗巴,居然仍能坐稳马背,显然内着坚甲,而他抽击马臀的鞭子,挥得更急了。

    “再射!”匈奴将领边嚷边摘弓取箭,向城下那疯的家伙瞄准。

    嗡——又一波箭矢袭来。

    宗巴眼见避无可避,就要被射成刺猥。突然身体一倾,整个人从马背消失,箭矢从马鞍上飞掠而过,尽数射空。

    东面城墙段的匈奴人看到,齐声指笑。想也知道,从这样快奔驰的马背跳下,断手断脚都是轻的。这一跳,搞不好保不了命反而送命。

    但东北段城墙的匈奴人却高声惊呼——从他们这个方向看得分明,宗巴根本不是跳马,而是将身体悬挂在马腹一侧。如此漂亮的“镫里藏身”,用绳镫怎么做得到?

    几个呼吸间,宗巴已冲近城门十步,旋即挥刀斩断套索,马、车分离,然后勒马向一侧急转弯,几乎是贴着墙飞驰而过——能够在十步不到的短距离做急转的高难动作,在张放的扈从里,也只有马背长大的宗巴有这样的精湛骑术了,这也是张放选择宗巴完成关键步骤的原因。

    虽然失去马的牵拉,但车辆仍带着巨大惯性,狠狠冲撞城门,砰然震响声中,城门劵上泥尘纷纷落下。

    当城上的匈奴人纷纷探身察看时,却见车上厚毡一掀,跳出三个人来。

    这是三个身着巫衣,脸上涂着赭石与羊血混合的油彩,怎么看怎么像巫祝的三个巫汉。

    三个巫汉跳出车后,都不向城头瞅一眼,嘴里叽哩咕噜唱着难懂的咒语,头也不回向汉军本阵疾行而去。

    如果车里跳出三个士卒,甚至是役夫,匈奴人都会毫不犹豫举弓乱箭射杀之,但是三个巫汉……草原故老相传,杀巫不详。就如同后世西方不会轻易杀传教士,东方不会随便杀僧人一样。草原人也不敢随意向巫祝下手。更何况,这三个巫汉莫名其妙从车里现身后,立马往回走,丝毫没有威胁可言。

    当然,几乎没人察觉,在其中两人的掩护下,中间那巫汉的长衣下摆,露出一条长长的细索,行走之际,细索也越来越长……

    而青琰与渠良也手持火折,飞快迎向三个“巫汉”……

    蹄声得得,清脆而空旷。一朱甲赤马的汉军少年将领,策骑行至东城门一箭之地,驻马仰,高声宣布:“吾乃汉家天将,奉天命,讨逆臣。天应人意,万里复仇;天若有灵,当降雷霆。郅支,今日就让你看看真正的天意;匈奴人,接受神灵之罚吧!”

    张放说罢,平坐马背,两臂舒张,仰望天,嘴唇开合,出一声拟音:“嘭!”(。)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一声巨响,两处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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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外激战正酣,城内咆哮如雷。

    出离愤怒,无处泄的郅支,已经连杀了两个巫医。鼻子被削去半边,彻底破相,他这个单于将来若召开龙城大会,难免被诸部取笑,再难与他的兄弟呼韩邪一争长短。他怎能不怒?

    至于诸阏氏死绝,郅支倒不太在意,他的大阏氏仍在,死的不过是些侧阏氏。只要他想要,随时可以让诸部及周边大小邦国送来,要多少有多少。尽管这此死去的侧阏氏中不乏诸部贵人之女,但那又怎么样?他砍了康居公主的脑袋,康居王还不是屁都不敢放一个?更遑论其他小部落。

    好不容易包扎伤鼻完毕,此时郅支被布巾环绕裹着厚厚一圈,看上去整张脸被白布一分为二,甚是滑稽。当然,但凡看见的人,从贵人到仆人,没人敢露出半点异色,地上那两滩血迹还没干哩。

    “大单于!”驹于利受满身血污,跌跌撞撞奔入,“西门、北门,守军死伤惨重,若无生兵,恐怕撑不到明日啊!”

    郅支按住鼻子,嗡声嗡气道:“抱阗怎么说?”

    “他、他派来使者,说是兵力分散各处,又被汉军骑兵攻击甚急,无法入城协守……”

    “屁!”郅支勃然大怒,大手刚举起要拍案,旋即急急按住鼻子,呲牙咧嘴,狠狠道,“既被追击甚急,何不入城,与我合兵,凭坚拒敌?摆明了是见势不妙,只想抽身……他也不想想,事到如今,就算他抽身,汉军又会放过他么?”

    不得不说,郅支到底也当了好些年单于,多少有些眼光,在这方面看得比较清楚。只是说得再有理,人家都不在眼前,然并卵。

    郅支城最大的问题就是兵力少,四门分守,每个城门段也就几百人,面对十倍的攻城之敌,就算是冒顿复生也为难啊。更何况,匈奴人拙于守城,而汉军擅长攻城,这是以己之短对敌之长,自取灭亡。

    尽管有种种困难,但驹于利受看着父亲的模样,再难也没法说什么了,重重叩下头去:“请单于安心休养,孩儿去了。”

    郅支点头:“你很好,若我有不测,你可接任单于之位。”

    驹于利受胸口一热,再不说什么,叩而去。

    “阿罴!”

    随着郅支一声呼唤,一个人形巨熊出现在门前。但见此人身量九尺有余,腰阔十围,身披重甲,外露部分除了一双铜铃巨目与蒜头鼻,脸、手全长着粗而硬的毛,整个一个大狸狸,或者人熊。

    “守在门外,敌军若攻进来,除非死了,不得让路。”郅支的眼神残忍而疯狂。

    “人熊”顿,在他转身的一刻,可以看到后背负着一根六尺长、大腿粗的坚木棒。

    这时有匈奴兵大声禀报:“大单于,汉军派了一个少年将领,还有三个巫汉,将一车物什扔在东门下,还诅咒单于……”

    莫说匈奴人,就算是汉朝人,也很忌讳这个。

    郅支怒不可遏:“他们诅咒什么?”

    “说是……说是天若有灵,当降雷霆,要对匈奴人施以神灵之罚……”

    话音未落,郅支按鼻“呼呼”怪笑:“雷霆?神灵之罚?他们以为这里是什地方?这是匈奴人的地盘,要说神灵,那也是我们的祁连神,只会保佑我们,降罚于汉军。嘿嘿,霹雳……”

    轰隆隆!

    惊天动地的巨响,掩没了郅支未了之言。

    ……

    当攻城部队对郅支城动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攻势时,打援的甘延寿与二千白虎校骑兵也没闲着。从后半夜开始,甘延寿率军击退康居人一次次袭扰。康居人明显也没有勇气向西征军大本营动攻击,只能采取骚扰手段,不时环绕军营纵驰呼喝。火把如流,乱箭如雨,终夜扰军。汉军骑兵一出,康居骑兵则退,汉骑入营,康居骑兵复来,如此往复,折腾了一夜。

    抱阗将康居骑兵共分十队,每队千骑,除了本队三千骑不动,其余九千分队或袭扰汉军营,或骚扰围城部队。康居人的战术虽然没能给汉军造成大的损失,却也如同苍蝇般可厌。

    天明时分,甘延寿终于率军出击,如同一条淬水的鞭子,不断抽打袭扰的康居人。由于康居人分散多队,总人数比汉胡骑兵多,但每一队在人数上却处劣势。数量不行,质量更不行。甘延寿的精锐骑兵,可是足以向匈奴人叫板的强兵,而康居人,却被匈奴打得没脾气。两相比较,结果可想而知。

    汉胡骑兵每每冲向康居骑兵队,便如猎犬冲进鸡鸭群,扰得鸡飞鸭走,鸟雀四散。

    康居人既打不过,也不敢打,只仗着熟悉地形躲猫猫。但见汉胡骑兵来攻,或钻山入林,或四散奔逃。汉胡骑兵吃不掉他们,他们也再难袭扰攻城部队。一天下来,康居人死伤数百,士气低落。不少将领纷纷向副王抱阗抱怨,他们许多马匹都伤了蹄子,损失的马比人还多,眼下只有六队勉强能用。但让他们想不明白的是,汉军也没见换过马匹,却并未损失多少战马,真是奇哉怪也。

    “我们特意用一批包裹马蹄的骑兵,将汉军引入白石山道,那里半道青草半道乱石,不知底细者很容易伤蹄。没想到……汉军骑兵简直就是‘石上飞’,没受半点影响,直冲我军后队。就这一下,我至少损失了上百骑……”

    一个康居将领,正一脸郁闷向抱阗禀报战况。仔细看,这不正是那个汉军俘虏伊奴毒么?

    伊奴毒被开牟“营救”回来后,交还抱阗,这自然又是一笔政治交易。由于伊奴毒是康居诸将中唯一与汉军交过手、并曾取得“胜绩”的将领,抱阗自然要拿出来用。而伊奴毒也不负所望,想出一条引汉军入险道的妙计。没想到竟是这个结果……

    抱阗的脸遮着厚厚的防尘面罩,看不清面目,只能从一双灰褐的眼珠里,看到一丝动摇:“方才前方来报,单于被射伤鼻,诸阏氏多死难……此战,不妙啊!”

    伊奴毒张大嘴,吃惊不已,半晌方道:“那,那我们还要不要坚持下去?”

    抱阗手里皮鞭轻敲马靴,沉吟难决:“……这样,再坚持一日夜,若明日再无转机……”

    就在这时,一声轰雷,同样截断了抱阗的话。(。)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青铜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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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声雷鸣,似晴天霹雳,将整个战场的各种杂乱声音尽数掩盖。时近黄昏,四门的攻击已暂停,守军也松懈下来。城内城外,士兵杂役都在准备晚饭,突如其来的霹雳轰鸣,不知惊掉了多少碗箸,打翻了多少釜罐。

    人人惊骇望天,搞不懂明明云霞万里,为何会有惊雷霹雳?只有东城门的匈奴守军,身体压在垛口,俱向下齐刷刷倾斜四十五度角,眼神呆滞,嘴巴张大能塞拳头,悉数定格。

    他们真的看到了“神灵之罚”!

    轰雷、火光、浓烟,碎片……辕车四分五裂,城门炸开一个大洞,沙土哗哗坠落。硝烟与尘土混和,被强烈的冲击波劲吹,好似平地刮起一阵龙卷风。距离爆炸点最近的匈奴人,或被巨震吓趴,或被烟尘迷眼,无不惊恐万状,趴伏在地,浑身颤抖。

    巨响之后,整个战场,出奇安静,甚至可说是死寂。

    张放缓缓收回舒张的双臂,淡然瞥了一眼同样呆滞的一众扈从,以及杜勋那一屯护卫,吐出简短两字:“出击!”

    众人方如梦初醒,继而欣喜若狂——可不是,城门洞开,敌军吓呆。如此天赐良机,不杀进城去,斩将杀王,更待何时?

    而张放在完成对郅支城的致命一击后,并未退缩回营,而是取出一件亮闪闪的东西,往脸上一罩。瞬间,一个俊美少年,就变成金面獠牙,狰狞可怖的青铜猛将。

    是的,张放戴在脸上的,就是一副铜面具。那夸张、怪异、线条流畅的造型,很是眼熟啊——这不是当初在黑雾岭斗巫祝、斩巨蟒,从蛇口里掉落的那巫祝的面具么?

    但凡男儿,都有过这样一个梦想:披甲持戈,纵横驰骋,率领千军万马,踏破贺兰山缺。

    张放也不例外,而且,眼前就是机会,他当然不会就此退缩。但是,他有一个大问题,就算披着铠甲,骑着高头大马,他的面相却出卖了他,无法使敌人畏惧。日间郅支的嘲笑,就是明证。

    战场永远与生活相反,在这里,漂亮只能招来轻视,而凶恶,才会令敌人胆寒。

    张放想起了历史上也有那么几个人有这样的困扰,他们的解决之道,就是……

    在戴上铜面具的那一刻,张放在心里默念一句:“对不住了,兰陵王,这面具冲阵的荣耀,由我而始。”长鞭脆响,双足一夹,战马长嘶,风驰电掣冲向洞开的城门。

    紧随其后的,是韩氏兄弟、石牛、宗巴、邓展、陶晟,杜勋及屯卫,还有一波波醒悟过来的联军战士……

    这一声雷霆,改变了整个战场态势。

    首先是东城门的匈奴守军意志彻底瓦解,他们是这一声霹雳的目击者,就算没有张放那番神鬼之论,匈奴人也只会视之鬼神之力。再加上张放“预言式”的诅咒,守城的匈奴人狂喊着“神灵之罚”,或叩头如捣蒜,或抱头四下逃蹿。

    这恐慌如瘟疫迅速般向其余三门及城内蔓延,造成匈奴人士气雪崩,防御崩溃。

    这时出现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被这声爆炸吓倒的不光是匈奴人,围城的西征军也一样。除了目睹爆炸发生的东城门军队,其余三门攻城军队,士兵一个个吓得不知所措,将领则急吼吼找来随军巫祝,卜算是什么情况,是不是天神发怒了?还能不能进攻?

    等到陈汤一口气派出十几个传令兵,奔赴各门,告之原委并催促进攻时,最先随张放攻进东门的那一路汉胡联军战士,早已杀进内城了。

    最后,被这前所未闻的爆炸震撼的康居副王抱阗,在得知郅支城东门被“天雷”炸开后,一言不发,将手里马鞭一扔,拨马就走。王旗一动,即为撤退,号角频响,举目所见,整个草原全是伏鞍狂逃的康居骑兵……

    张放没有看到这些,透过面具两个眼孔,他眼前是滚滚烟尘及号叫奔逃的人影,两耳呼呼生风,胯下战马不时会碰到阻碍而猛震一下,那是冲撞到人体之故。横在马鞍铁环上的弯刀,如同一把大镰,在奔驰的战马带动下,无需做多余动作,只要牢牢抓紧,锋利的刀刃自然会带起一蓬蓬的血光……

    张放并没有想太多,既来到战场,就要有所觉悟,战场不是悲天悯人玩小资情怀的地方,这里只有铁与火、血与肉——或是你的,或是敌人的。

    从张放第一个冲进城门开始,他的身边不断聚拢着汉胡将士,以他为核心,逐渐向单于庭挺进。目击天雷之威的匈奴人心胆俱裂,毫无战意,望风而逃。前半程几乎没有任何阻力,推进得相当顺利。直到接近单于王庭,才遇到比较激烈的抵抗。

    守卫这里的,是单于亲卫,这些人既是精锐,又未曾目睹雷霆之威,战斗意志仍在。当大批汉胡联军将士的身影出现时,迎头就是一波波箭雨,许多装备简陋,无盾无甲的胡卒及部分护具不全的汉军士兵,应声而倒一大片。

    张放被簇拥在中间,前后左右都是人,邓展、陶晟、韩氏兄弟、石牛等拚命用盾团团护住。张放只听到周围惨叫不绝,箭矢透盾笃笃有声,也不知道他的扈从们有没有事。

    张放从马鞍边的革囊里取出一具三石****,用足踏住弩前端脚环,一手引弦,手足齐用力,引弦扣牙。正当他将一支六寸弩矢置于箭槽时,眼前突然一亮——原本当在身前的石牛,怒吼倒地,左膀子插着一支颤巍巍羽箭。

    石牛刚倒地,立即有一府卫填补缺口。但他还没站稳,咻地一箭射来,正中额头,府卫仰面栽倒。

    “少主(公子)小心,有神射手!”

    石牛与府卫都是有盾牌在手,藏得严实,竟在同一位置连续中箭,这只有一种可能——张放被瞄准了。

    当此府卫倒下,新卫未至的空档,张放透过间隙望去,正与数十步外高台围栏上一举弓欲射的匈奴人冷冷相对。这一瞬间,匈奴人为之一呆——指天发誓,这一次,真不是张放施放无敌大招,而是对方为其脸上古怪的面具所惊。

    就在这间不容发的一瞬,张放抬手,平端弩弓,抵肩瞄准,扣动悬刀。

    绷——咻!

    匈奴神射手应声扔弓栽倒。

    张放举弩至嘴边轻吹口气:“弓箭我不行,弩射,还是可以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只有死单于,才是好单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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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于亲卫的疯狂顽抗,不过是困兽之斗,垂死挣扎罢了。在汉胡联军悍不畏死的反复冲击下,很快被清除干净——无论谁杀到单于王庭之下,那战斗力都会爆表的。

    不过,清理顽敌之后,诸国胡兵被安排包围王庭,直接杀进去的只有汉军。这是早有协议的,擒杀郅支的荣耀,只能属于汉军。听上去似乎很不公平,但只要想想,若郅支死于某西域小国王将之手,这对其国的声誉提升是何等之大,而主导这场远征的都护府、大汉帝国,就有沦为配角的尴尬。

    任何战争都是政治的延续,从政治上说,郅支的人头,必须由汉军的环首刀砍下。这一点,不容商量。

    不过,由于先期杀到王庭的汉军最高军官是军侯假丞杜勋,固然拦住了一些小国将领,可也有部分自恃身份高的,无视区区一个假丞的命令,更将出征时陈汤的指令当耳边风。利益当头,谁不眼红?

    眨眼间,就有好几支胡兵在自家将领率领下登上两侧台阶,冲进王庭,拦都拦不住。

    杜勋暴跳如雷,突然胳膊被人拉住,怒目回首,脸色一变,躬身道:“张……议曹,恕罪。”杜勋这个军侯假丞的秩阶与张放的门下议曹史是一样的,但两人身份差距巨大,杜勋自须以下属自居。

    杜勋从来不敢小看这位世家公子。无论是谁,能有东庚烽燧那样的战绩,又能万里迢迢随军远征,还能身先士卒,都足以赢得他这样的老兵由衷敬佩。而方才城门那惊天一爆,更令杜勋由敬佩转为敬畏,能操控这样的可怖武器,就算他这身经百战的悍将,也感到害怕。

    张放放开杜勋手臂,摘下面具,笑道:“先让他们进去也无妨,你不会认为郅支一见城破,就束手就擒吧?”

    杜勋苦笑:“属下是怕这老家伙伤重昏迷,想反抗都……”

    话音未落,嘭地一声大响,伴随一声人猿泰山似地兽性咆哮。在无数道骇然的目光中,就见王庭大门由内向外爆裂,碎木四溅,与碎木一同飞出的,是一个接一个胡兵,令人目不暇接。

    紧接着,兵刃撞击声大作,重物击体的沉闷声不绝,又有五六个胡兵倒飞而出,趴叽摔地。一个个或脑浆崩溅,或身体变形,或肢体扭曲,没有一个完好的,那样子好似与一只巨兽搏斗过一般。

    随后破门涌出一群胡兵,个个面如土色,抱头鼠窜,仿佛后面有怪物追赶。

    跑在最后的一个人,似有所觉,猛回身用盾挡了一下——啪!革盾爆裂,整个人飞起,一路从前庭的台阶滚下。

    这人头戴的皮帽脱落,滚到张放脚下。张放拾起一看,这皮帽顶上插着两根差不多两尺长,颜色洁白的雉翎,不是等闲士兵能戴的。

    那边厢,翻滚到台阶末端的人被左右扶起,哎哟哟直叫唤。张放一看,不厚道地笑了,竟是熟人——蒲类前部辅国侯,奎木。

    说起来,这奎木也曾帮助过自己,手下的宗巴还是他送的呢。

    张放将帽子一递:“辅国侯,里面是虎豹还是野牛?”

    奎木一见张放,既畏且喜,一叠声叫道:“张公子,快,快施雷火咒术,炸死那人熊……”

    张放刚想问什么“人熊”,旋即目光越过奎木头顶,看到破门处现出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个穿着重铠,手持大棒,全身外露部分披毛,如同一头站立着的棕熊似地巨人。

    当真是人熊!

    这下张放、杜勋等人都明白了,有这样一个猛兽战士守在狭长的庭道,难怪几十号人都冲不进,反击被逐出。

    杜勋一阵后怕,如果方才他率军冲入,这地上的一堆尸体,就是他的下场。

    “用弓弩,射杀他!”

    张放与杜勋几乎同时喊出这句话。

    那人熊身披的重铠不畏弓箭,寻常的胡弓射出的箭镞,划出一溜溜火花。人熊以巨棒遮脸,巨躯半跪,甲裙遮住小腿、足踝,整个人像极了蹲着的铁甲兽,乱箭无奈他何。

    先前的胡兵就是因为弓箭无较,近战不敌,这才被一个人生生撵出来。不过,汉军不一样,他们有强弩。杜勋的屯队里有二十个强弩兵,对付一个人,够了。

    此时郅支城四面杀声大作,城头上已出现隐隐绰绰的厮杀身影,显然联军已发动总攻,留给杜勋的时间不多了。

    “斩杀此獠!生擒郅支!”

    在杜勋发狠的暴吼中,三排轮射的劲矢,疾风暴雨般射向铁甲人熊。

    满身插着弩矢的人熊怒吼连连,不断挥动大棒格挡,几次欲冲,都被乱矢击退,山一样的伟躯不停向后退却。

    张放、杜勋等汉军一步步挺进,穿过庭道,越过中庭,最后,杀入内宫。

    王庭里很安静,能逃的已逃得差不多了,逃不了的,也都成了汉军刀下之鬼。

    那步步后退的铁甲人熊已被射成刺猬一般,半身染血,一步一个血印,脚步越来越沉,呼吸也粗浊如牛喘……当他退到最后一道大门之时,突然停下,再不肯退。倏地以拳叩胸,仰天咆哮,尖牙森森,目露凶光。

    随强弩队跟进的张放大声提醒:“小心,这野人要爆发了。”

    二十支强弩一齐对准铁甲人熊,两侧的刀戟步兵也呼啦啦展开,决战一触即发。

    “等一等!”张放高声喝止,然后对杜勋道,“这人身中数十矢而不倒,生命力顽强,意志过人,而且也很忠诚,杀之可惜。”

    杜勋也早看得心惊肉跳,纵是生死之敌,也只有一个服字,闻言点点头,又叹息摇头:“是条好汉子,可惜,他不会束手就擒的。”

    “交给我。”

    杜勋及张放的扈从们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张放已施施然迈出,一边戴上铜面具,一边顺手从一汉军士卒手里抽过一杆长矛。

    如果张放就这么走出去,那铁甲人熊可能连看他一眼都欠奉,因为双方根本不是一个量级,但戴上面具的张放,却足以吸引所有目光。

    铁甲人熊凶焰如炽的眼神,也不由自主为那狰狞面具所吸引,心神为之一震。

    张放要的就是这一震。

    身中数十箭而不倒,铁甲人熊无疑是个意志力极为坚强的人,或许还要在当初的剑客剧辛之上。一般情况下,张放也是不敢冒这个险的,但眼下有两个有利条件:一是铁甲人熊已负重伤,是强弩之末;二是他脸上的面具。

    张放的面具是从巫祝手里夺来的,这面具本身就是一种祭祀用的巫器,任何人看到,都会联想到与巫、神秘、祭祀相关字眼。而这正是铁甲人熊的弱点——越野蛮,越崇巫,这是蛮荒时代的铁律。

    四目相对,一双眼瞳漾起一弧弧流光,如银色闪电;另一双眼睛如猛兽嗜血,仿佛燃烧着兽性火焰。

    四道目光碰撞瞬间,铁甲人熊突然发出野兽般的嗥叫,如狮虎怒吼,似熊罴咆哮,音波之强烈,令在场之人几欲扔下手里兵器掩耳。

    张放面具下的脸色刹时血色褪尽,苍白如纸,只是无法看到而已。

    下一刻,铁甲人熊大棒坠地,十指屈张,扣住自己笆斗大的脑袋,嘴里发出呜呜难受之声,雄躯摇摇欲坠,面容痛苦而惊恐。而在他痛苦低头的一瞬,嗥叫戛然而止,气喘得像拉破车的老牛,浑身不停颤抖。

    整个过程非常短暂,也许只有几个呼吸,甚至更少,但对张放而言,足够了。

    张放拧身,挥矛,以矛当棒,重重横击铁甲人熊双膝。

    啪!矛杆折断,本已摇摇欲倒的铁甲人熊终于推金山,倒玉柱,噗通跪倒。

    “绑了!”张放错身而过,看都不看一眼,踏入内宫。

    空荡荡的内宫,点着牛油巨烛,明亮的光线弥散着一种说不出的惨白。熊皮靠垫上,只坐着一个人,一个脸被渗血的白布巾分成上下两部分,看上去颇为滑稽的人。

    这个小丑一样的家伙会是匈奴单于郅支?

    张放一眼就看到那标志性的乌金耳环,点点头:“没错了,你就是郅支。”

    郅支不知眼前之人正是他日间嘲笑之人,他只看到这个人只一击就放倒那个“万人敌”阿罴,再一眼就看到那神秘中透着邪恶的面具,郅支本已抽出半截的刀顿住,傲然道:“我就是郅支大单于。”

    “你知我为何而来。”张放的声音与面具一样冷硬,“当年你杀害汉使谷吉时,可想过有今日?”

    郅支面肌抽搐,呼呼喘气,不答反问:“我只想知道,方才那阵雷声是怎么回事?”

    张放一步步走近:“你问对人了,是我放的。”

    戴着巫祝面具,使着巫术手段,果然是神灵的惩罚么——郅支颓然长叹,终于收刀归鞘,放弃顽抗。

    张放脚步不停,反而加快,伸手入怀取出一物,嘴里道:“这是你的,我要还给你。”

    郅支还没看清楚是什么,眼前金光一闪,眼睛剧痛……

    “啊!”郅支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一枚金光闪闪的箭杆,几乎没入郅支的眼窝,深达脑髓——正是当初张放从金箭使者桑多手里夺取的金箭。

    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北匈奴单于,最后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只有死单于,才是好单于。”(。)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明犯强汉,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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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杜勋用木杆挑着郅支的级,飞骑纵驰,满城喝降之后,所到之处,匈奴人无不望而号泣,弃械伏跪,解兵而降。

    战事,在天黑后不久结束,至此,郅支城破,前后历时不到两天。

    这是中国有史以来远征第一战,也是足以载入军事史的最成功的闪电战,更是汉匈战争以来,成本最小,影响最大的一场战役。为汉匈奴百年之争,划下一个完美的句号。

    战果无疑是辉煌的:此役,共斩杀匈奴单于郅支以下,阏氏、王子、名王以下一千五百一十八人,俘虏一百四十五人,收降了一千余人。整个郅支城无论大鱼虾米,基本上是一网打尽了。

    联军这边的损失也差不多,不过八成以上都是胡兵,汉军士兵折损不多。因此,陈汤下令,将俘虏及收降的一千余人,尽数分给联军中诸国十五个王。此举顿时在诸国中引起强烈反响,收获一致好评。诸王将都真切感受到,汉军的统帅说话都是算数的。

    分完人之后,接下来自然是要分财物了。包括牛羊驼马、奴婢帐车、兵甲弓矢,还有,郅支的宝藏。

    诸国接受大汉征召,出人出力出粮,奔波万里,自然不能光凭几句好听的就算了,得有实惠。远征之前,陈汤就有明令,缴获战利品,五五分成,战绩最优者拿大头,这才激诸胡卖力卖命。

    整个西征军,汉军不过几千人马,诸国胡人占了八成以上的比例,没有足够的利益驱动,光凭大义与影响力能行?

    匈奴诸王及贵人的财宝自然不少,但最富有的,自然是郅支这个王中王。

    郅支在位数十年,五单于争位时,先后杀死、击败好几个单于,夺其部众财赀。此后从东打到西,连灭坚昆、丁零、呼揭等部,抢掠乌孙、大宛,截断商道,四方纳贡……他的财富,又怎会少了?就算只有五成,也足够联军诸国王将乐得见眉不见眼了。

    郅支的宝藏存放在内宫的地宫之下,先现的是最先杀进去的张放与杜勋。张放还在单于地宫中找到了当年汉使谷吉的两个符节及所带的诏令帛书,证实了郅支杀汉使罪名,于是立即命令士兵封存。这些东西,将来都是将来汉朝诏示天下,占据道义至高点的铁证。

    其实张放对大义什么的并不很在意,但他比谁都明白一点,只有朝廷有了面子,有了堵住诸胡悠悠之口的铁证,陈汤、甘延寿才会好过点。

    至于财宝什么的,张放倒很坦然,他知道自己的定位,也知道自己的身家。没有谁不想要财富,也没有人会觉得满足。张放也想要,而且多多益善,只是他的眼光已不局限于眼前这些沾血烫手的财宝之上,他已经有了自己的财路——财宝是死的,财路才是活的。

    每一个看到这堆积如山的财宝的人,眼睛都是红的,呼吸都是乱的,身体都是抖的,包括那些纯朴的青溪少年。

    张放对此只问了他们一句:“这都是郅支的财宝,郅支又在哪里呢?”

    少年们了一阵呆,连忙告罪退出。邓展亦深吸口气,与陶晟向少主鞠躬致意,然后头也不敢再回,快步退出地宫外。

    张放走出地宫,与扈从打着火把,沿着宫墙内梯而上,登上王庭最高点,扶栏遥望,俯瞰全城。

    月出雪峰,长河如带,深蓝的夜空下,满城火光点点,如繁星眨动,长风劲吹,驱散了浓郁的血腥……

    张放双臂高举,天空的星子仿佛触手可及。张放若有所感:“举手可摘星,就叫‘摘星城’吧。”

    郅支城——嗯,从此刻起,这个名称将永远埋入故纸堆里了。

    “后世不会再有怛罗斯了。”张放转对扈从说了一句,在众扈莫名其妙的目光中,仰大笑,笑声在夜空下的都城远远滚荡开去。

    ……

    战争结束了,战果达到了最好的预期,陈汤与甘延寿压在心头大半年的巨石,终于落地。尤其是甘延寿,绷紧了大半年的脸,终于有了笑容。不过,这顶多算是个好的开始,并不表示他们可以高枕无忧。朝廷会怎么处理还不好说,而眼下战后也有太多的事务要处理。

    陈汤先召见的,不是诸国王将,而是张放。

    张放一进军帐,就见陈汤指着帐角一个黑漆大箱子道:“斩杀郅支,是为功,这是给公子的嘉奖。”西征结束了,张放这个议曹也没有再当下去的必要,他又恢复了富平少侯的身份。

    张放的确是立了功,纵然如此,也没可能分得到这么多的财宝。真相是陈汤以嘉奖之名,将郅支的宝藏分一部分给这位富平少侯,这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张放看了一眼,也不打开,只走到陈汤案左安然跪坐,微笑道:“东西我就笑纳了,但奏章上千万别提我。”

    陈汤盯住少年恬静的面容,再次确认:“斩杀匈奴单于,如此不世奇功,公子当真不要?”

    张放摊摊手,无奈道:“不是我不想要,你知道,我是见不得光的……”

    张放身份敏感,而西征又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矫诏行动,暗地里参与还好说,若是写进了明面上的奏章里,会给富平侯家族带来多大的麻烦?会给政敌多大的把柄?谁也不知道。这里面所牵扯的厉害关系,就算张放在政治上还没入门,也是很清楚的。

    所以,西征对张放而言,是一场可做不可说,可问不可认的秘密。

    “每个人都看到杜勋挑了郅支的脑袋,这功,就给他吧。”张放说这话时很诚恳,如果没有杜勋及他所率的屯卫力战,光凭张放与扈从,能否过得了铁甲人熊那一关都不好说,更别提斩杀郅支了。

    陈汤点点头,认可了张放的提名,再问一个问题:“公子当真要这郅支城?须知这同样会给君侯带来不小的麻烦。”按陈汤与甘延寿的打算,本是要烧毁这座城的。他们也承认这座城的确有价值,只可惜实在太远了,鞭长莫及,留之无益。

    张放恬然道:“没错,我要这座城,但这座城里不会有我的身影,也不会有人知道,我是这座城的主人。”

    陈汤若有所悟:“公子是要与康居人……嗯,辅国侯父子达成协议?”

    张放笑而不语。陈汤也就心照不宣地笑笑,不再追问。

    张放起身告退之时,无意间扫了一眼,看到陈汤案上正摆放着一卷木简,旁边摆放着笔墨,心头一动:“这是……奏章?”

    陈汤点头:“是,刚写完,正要送给君况过目。”

    张放道:“我能不能看看?”

    陈汤笑道:“放心,没写公子大名。”话虽如此,还是做出个请看的手势。

    张放慢慢伸手,缓缓展开,眼睛越来越亮,他看到了、看到了这脍炙人口的千古名篇:

    “臣闻天下之大义,当混为一,昔有康、虞,今有强汉。匈奴呼韩邪单于已称北籓,唯郅支单于叛逆,未伏其辜,大夏之西,以为强汉不能臣也。郅支单于惨毒行于民,大恶通于天。臣延寿、臣汤将义兵,行天诛。赖陛下神灵,阴阳并应,天气精明,陷陈克敌,斩郅支及名王以下。宜悬头槀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收 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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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一天,整个军营充满轻松欢快的气氛,一路走来,触目所及,无论汉胡,无论正辅,甚至连随营的妇人都喜得咧开嘴,点数自家新进的牛羊。 许多一路跟随的牧人,最初只有一匹马,几只羊,这会已是牛羊成群了。

    战争的红利,永远都是暴富的捷径,这也是游牧民族为何喜欢攻掠的原因。

    张放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对自己参与这场战争的满足,虽然在官方文档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但他知道,无论是西征军,还是匈奴人,都会记住他。

    “少主,我们要随都护府兵返回乌垒城么?”

    听到身后随行的邓展的问话,张放笑了笑,知道这忠心耿耿的护卫,又在隐讳地提醒自己了。

    “这个看情况吧,跟大部队行动比较慢,我们自己走会快一些……不过,得等处理完一些事之后。”张放边走边答,周围不时有胡人向张放行礼或打招呼。这些人中,既有贵人,也有普通牧民。而张放也含笑回应,无论贵贱,笑颜如一。

    这大半年下来,张放与参战十五国的王将无一不熟,都建立了良好关系。就算是焉耆国王那样曾经闹过不愉快的,也都慢慢化解了。甭管焉耆王内心对他有多忌惮,至少表面上,大家是一团和气,这就够了。

    可以这么说,张放只要在天山北道这条线上行走,或者他的手下在这条线行商,只要亮他的名号,沿途大小国(部),没人敢不卖他的面子。这也是邓展敢于提出不随大军行动,自行返回的重要原因。

    在草原上,无论是贵人还是普通牧民,最看重的情谊,就是一起驰骋沙场、一起饮酒高歌。即便在后世,一起扛过枪,那关系也是最铁的。

    这是张放此次参加西征,除得到郅支城之外的最大收获之一——广泛的人脉。

    就冲着这两样,这趟历险,就值了。

    正招呼间,就见一身假小子装扮的青琰背着一个黑漆木匣远远跑过来,向张放一鞠:“公子,青琰来了。”

    张放点头,示意她随行,于是青琰欢快地加入扈从队伍里。

    韩骏奇怪地看她一眼:“你怎么来了?”

    青琰向他顿为礼:“当然是公子叫我来的。”

    青琰的致礼,让韩骏有点懵:“你、你这是干嘛?”

    青琰嘻地一笑:“你是公乘嘛,民女当然不敢无礼呀。”

    邓展等扈从们出一阵善意的笑声。

    韩骏也是一脸讪讪中夹杂着得意。没错,他现在是第八级公乘了,这是平民授爵所允许的最高等级。除非挤身士人阶层,否则再有勋爵,也必须分授亲族。这是对韩骏射伤郅支的奖励,除此之外,他还获得了一群牛羊马匹,及金帛谷酒的嘉奖。眼下的韩骏,不但爵位在诸扈从之上,连身家也是第一。

    张放昨夜就问过韩骏,回国之后,想不想自立门户,在三水或马领或长安当个小地主什么的。韩骏想都不想就拒绝了,就算他没有经过万里征途,开阔眼界,也都明白一点,好似他这样的平民,若无靠山,这点钱财还不够吏胥吸榨的。只有跟着公子,到手的财富才能保住,甚至更多。这个道理,连韩重都明白,更何况韩骏呢。

    论到韩骏的好运,众扈从也就自然而然地为公子鸣不平起来。射伤郅支的韩骏都能有这样的嘉赏,而手刃郅支的公子,却只得一箱财物,也太令人不忿了。

    “那杜勋,挑着郅支的级满城跑,结果人人都当是他杀的郅支,也太……”韩重很为公子不平。

    陶晟也抖出一个不知从哪里打听出的消息:“听说功曹名册哪里,记录的就是杜勋斩郅支。”

    这一下,扈从们都炸锅了,群情激愤。

    张放一直笑而不语,有些事,就算说出来,手下也很难理解,或许要等到回长安后,身处其境,他们就会慢慢明白。

    渐渐的,激愤声讨弱下去,不是因为张放喝止,而是他们的目光都看向一个方向。

    前方有几个汉军,为的军官大步近前,两臂平举,向张放深深一鞠:“杜勋参见公子。”

    张放畅笑着上前几步,扶住杜勋的臂膀:“老杜啊,恭喜你了,赏赐不少吧?”

    杜勋满面惭色:“公子就别讥讽我了……”

    张放摇摇头,盯着杜勋的眼睛,认真道:“你错了,我绝无讥讽之意,这是你应得的。”摆手止住杜勋欲言,续道,“扪心自问,当时若不是因为我的身份的缘故,老杜你会把这天大的功劳拱手相让?”

    张放这么说是有其道理的,在当时的情形下,没有张放,杜勋同样能斩杀郅支。但反过来,若无杜勋,张放能不能顺利突破,杀入内宫,与郅支面对面,都不好说。换而言之,张放得以顺利杀郅支,是杜勋甘心成全所致。从这个意义上说,杜勋占一半功劳,半点不为过。

    杜勋那粗豪的大脸,除了激动,哆嗦的嘴唇再说不出半句话——不仅仅是因为让功,更重要的是,理解!人家是高高在上的侯爵子,能够如此细致入微地理解他一个大头兵……难怪古语有云“士为知己者死”,他现在就有这样的感觉。

    张放瞟了眼杜勋背后的负羽,笑道:“还是假丞啊,晋升令还没下?”

    杜勋嘿嘿笑着,惭愧中难掩欢愉:“都护说了,要上报大司马署……”

    张放明白了,笑容真诚:“可喜可贺。老杜,说不定将来你我还能在长安共事哩。”

    杜勋深深稽:“若有此幸,杜勋必为公子效犬马之劳。”

    西域都护府有权直接任命六百石以下职官,放在军队里,也就是军侯以下军官及文吏,如果职务达至军侯以上,就必须上报大司马署,由朝廷任命。也就是说,杜勋最少也能当个军侯。想想半年前,他还只是个小小的队率,而且在这个低级军官的位置上至少干了七八年,基本没挪动过。而一场远征之战,就连跳四五级,一跃挤身中层军官,而且还与张放这位未来的富平侯结交……教他如何不感慨?

    杜勋告辞之后,扈从们都罕见的沉默了,他们都从少主的话里,听出弦外之音。他们都是这场战争的参与者,知道少主说的是实情,杜勋的功勋,当之无愧。

    沉默中,不知不觉来到军营西北角一处戒备森严的木栅栏前。

    邓展轻咦一声,这不是关押俘虏的槛所么?

    “认出来了?”张放回笑笑,“走,去看看我的战俘。”(。)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人熊阿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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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的战俘,貌似只有一个——铁甲人熊。

    攻破郅支城后,甘延寿与陈汤决定,俘虏一个不要,全分赏给随军出征的诸国王将,收获一致感谢。不过,其中也有例外,那就是这铁甲人熊。

    就算没见过当日铁甲人熊的凶悍劲,但凡见到此人需仰视的伟躯,都不难想像其武勇,所以他也是诸国王将眼中的最热门俘虏。不过两位西征军统帅并未将此人转赠给任何一家,对于前来询问的诸国王将,只有一句话:“这是张公子的俘虏,你们找他要去。”

    大部分人一听,就知难而退,也有那么几个国王或派人或亲自上门提出购买,张放都是王顾左右而言他,于是大伙都明白了。也是,这样少见的优质战俘,谁愿卖?

    由于大部分俘虏都已被领走,所以槛所显得有些冷清,许多槛笼都是空的,不时可见一些杂役正拆卸槛笼。

    众人来到一个明显比其它槛笼高出一截的囚笼前,就见里面坐着一个庞然大物,乱发如蓬,肤色漆黑,赤着上身,只穿兜裆,浑身肌肉像一块块岩石,覆盖其上的毛绒绒体毛好似岩石上的杂草。

    此刻,这个巨猿一样的野人,上半身包裹着纵横交错的白布条,布条晕出一团团血晕——正是那个令人心有余悸的铁甲人熊。

    这铁甲人熊的生命力当真惊人,都被射成刺猬了,血都流了半盆,转天就跟没事人一样。就算当日有铁甲护体,但能近距离硬扛强弩攒射而不死,这家伙的体质,也算是达到人类的极限了。

    众扈从见到这猛人,不禁脚步一顿,而青琰却径直上前,迎向囚笼笑着解下木匣,用胡语柔声说道:“阿罴,我来给你换药了。”

    那铁甲人熊也咧开嘴,一双巨灵之掌扒住碗口粗的栅栏,嘴里发出嗬嗬声,行动之时,发出锵锒之声,却是双足铐着铁镣。又是巨木囚笼又是镣铐,整个俘虏营,也就只有他一人有这样的“待遇”。

    铁甲人熊原本看到青琰是咧着嘴的,但一见她身后众人,扫帚般的眉毛一拧,示威似地捶击木栅栏。碗口粗的木栅栏,竟被他捶得砰砰震响,木屑纷飞,声势煞是吓人。

    唬得邓展等人慌忙挡在少主面前,纷纷拔刃。而身后脚步杂乱,却是守卒也被惊动了。

    张放头也不回摆摆手,示意守卒退回岗哨,同时拨开扈从,施施然来到那叫阿罴的人熊跟前,仰首饶有兴趣地望着隔着栅栏向自己瞪眼、呲牙,极尽恐吓之能事的人熊。

    张放连死灵都斗过,又怎会在意这可笑胜过可怖的鬼脸,微笑道:“我知道,你叫阿罴,昆仑山野人。五年前被人捕获,献与郅支,故认其为主。你不是哑巴,但独居深山,常年不说话,舌头功能退化。不过没关系,你能听懂胡语,所以,也能听懂我这一番话。”

    “每天为你治伤包扎的,是我的侍女。”张放揽过青琰肩膀,拍了拍,把青琰闹了个大红脸。

    阿罴看看青琰,再看看张放,神情惊疑不定,收敛了恐吓。

    张放又拍拍青琰背的匣子:“你每天敷的药,是我配的。”

    阿罴低头看了看身上的布条,鼻子发出咻咻声,抬起头,望向张放的眼神缓和了些,但眼里那种戒备、抗拒、敌视、甚至不屑,仍然是浓浓的。

    “还有……”张放从怀兜里取出青铜面具,往脸上一罩,隔着面具的声音也变得肃杀,“你,也是被我所俘的!”

    “嗷呜!”阿罴发出惊天动地的大吼,这吼声充满着愤怒,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惊恐。更不断捶击栅栏,整个囚笼都在晃动,声势惊人。

    扈从们又一涌而上把张放围在中央,兵刃齐指,身后一阵杂乱脚步声,却是刚离开没多远的守卒又惊慌跑回来。青琰却贴近栅栏,满面焦急地对阿罴大声劝慰。

    张放高举双手,示意众人安静:“慌什么?你们听不出来么?这吼声有愤怒,更有恐惧。莫说他出不来,就算出来了,他也不敢攻击我。”

    张放慢慢掀开青铜面具,语调缓慢而清晰:“因为我是堂堂正正与他正面决斗,击败并俘虏了他,他是我的战俘。”

    张放这句话,是用胡语说的,与其说他是说给扈从与守卒听,不如说是提醒与警告阿罴。

    果然,阿罴听了,咆哮声渐息,呼呼喘气,眼里的凶焰渐消。这阿罴虽是野人,不通情理,但却有最朴素的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的本性,否则郅支怎会让他来当最后的守卫?

    胡人勇士决斗,有不成文的传统,谁输了,就将自己的性命包括妻女财产一并输给胜利者,绝不耍赖。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原始价值观,也是在草原立身处世的准则之一,没有人敢违背,包括阿罴。

    他的的确确是在面对面的情形下,被眼前这个虽有强大兵力却弃而不用,孤身与他单挑的少年所击败。他输得堂堂正正,无话可说。

    于是,扈从与守卒惊讶地看到这一幕:这个堪比熊罴的巨汉,费力地挪正双膝,向张放俯首,笆斗大的脑袋叩在泥地上,砰砰有声,光听声音都痛。

    “很好,看来你还是懂规矩的。”张放走近栅栏,凝视那双近似老虎的吊睛,从怀里掏出大马士革匕,递给阿黑,“你的前主人郅支已经死了,现在我是你的主人。你不会起誓,那就用血誓来证明,你将终身效忠。”

    阿罴接过匕首,握在那蒲扇大的手里,匕首简直就像玩具。但在拔出匕首时,阿罴的眼睛却亮了,是不是好钢,谁都识货。

    寒光一闪,粗黑的左脸颊又添一道血槽,然后是右脸颊再来一道。血肉翻卷,鲜血涔涔,触目惊心,但阿罴却眉毛都不动一下。

    “梨面啊,呵呵。”张放暗暗点头,不忘本,念故主,果然要得过。

    匈奴单于死,阖族上下,俱梨面(割面)割发和泪而祭,这是匈奴丧礼。阿罴这样做,既是祭奠前主人,同时,也等于是对新主人起了血誓。

    血誓一成,阿罴就是张放的奴仆了,至死不背叛。

    众扈从齐向少主祝贺,个个喜上眉梢,有了这个生猛得不似人类的大家伙扈从,他们肩膀的担子可就轻多了。

    正当众人七手八脚打开囚笼之时,槛外传来人声:“张公子何在?犀月王屠墨有请。”

    张放露出笑容,总算来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布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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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犀月王屠墨派来信使,邀请张放前往犀月部族地,楚河上游的弓月谷会晤。距离有二百多里,不过一日夜行程,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无论远近,张放是一定要去的。

    张放谢绝了甘延寿派军队护送的好意,只带上他的扈从队,莫看只有区区十多人,但其中一人,足可以一敌百,隐藏属性极高。

    人熊阿罴。

    这巨汉非但生命力旺盛,愈合力也异于常人。他的伤势对一般人而言,也算是重伤,起码得躺个把月,还得小心别让箭创崩裂。阿罴却不过七八日就好得七七八八,活动无碍。虽然这里面也有张放的缝合之功,但阿罴的自愈力之强大也可见一斑。

    所有人都骑马,但阿罴的体重,没有一匹马能承受,所以他只能乘骑橐驼。而他的巨型木棒与已经修补好的铠甲,则打包由另一峰橐驼驮运。橐驼速度虽不如马,但论长劲却比马强多了,走长途并不比马差多少。

    大伙对这位新同伴,初时都不太敢接近,只有张放与青琰除外。张放是主人,自然没得说。青琰却是因为替阿罴治了几天伤,渐渐了解这个外貌凶恶的野蛮人,其实没那么可怕,只要你对他释放善意,他也会回报温和。

    而阿罴也对青琰格外友善,很愿意听她的话,以至于大伙取笑道:“青琰,不如你认他做哥得了。”

    青琰则摸出飞刀做势欲击,说话的人赶紧跑开。

    说来也怪,扈从多畏惧阿罴,而阿罴则好像有点害怕张放,而且明显不是奴仆敬畏主人的那种害怕。他从来不敢正视张放的眼神,个中原因,或许只有二人心里明白。只是张放不说,阿罴不会说,别人看着虽奇怪,却难明其故。

    按信使所言,只需一日夜,第二天午后就能抵达。傍晚时分,信使带张放一行来到一个小部帐休息。信使明显与部帐首领很熟,尽管没有透露张放一行的身份,仍然得到热情的欢迎。

    入夜,安排好岗哨之后,陶晟得到通知,少主要见他。陶晟不敢怠慢,交接后即刻前往——只是他不知道,此次晋见,非比寻常。

    陶晟进帐时,看到帐子里只有少主一人,正低头看着案上摆放着的一幅帛图。陶晟一路随少主西行,不止一次看到过,少主用羊皮绘制地形,各种草图积了满满一箱。而这幅帛图,就是在整理了大量草图的基础上,汇总而成。

    阿里穆曾有幸看过一眼这幅帛图,对陶晟说过这样一句话:“这幅帛图,是我见过最好、最精良的西域北道地形图。任何一位大商人,都会不吝高价购买。”

    陶晟除了自豪,丝毫不觉奇怪,这一路行来,少主知识之渊博,早令他们习以为常。能把寻常之物变成天雷,测绘地图算什么。

    “陶护卫来了,坐吧。”张放抬起头,肃手示意。

    陶晟垂首躬身:“在少主面前,岂有小人之位,小的还是站着好。”

    张放笑了笑:“只是让你提前适应一下而已,或许很快就有你的坐位了。”

    这话有点奇怪啊,陶晟莫名抬起头。

    张放向帐角一个黑漆箱子一指:“知道那里面装了什么吗?”

    陶晟隐约猜到一点,却只能说:“小的不知。”

    “还记得郅支城地宫里的情形吧?这箱子里装的就是其中一部分。”

    郅支城地宫?呃……陶晟连忙移开目光,当日他也是进入地宫的人员之一,那里面的情景,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甚至梦里都曾多次出现过……

    “追逐财富,是人的本性,就连君子一样爱财,只是取之有道而已。”张放正色道,“陶护卫,如果给你一个选择,让你在这里待三年,然后给你一箱财宝,你会如何选选择?”

    陶晟愕然,一时不知所措,喃喃道:“这、这……怎么会……少主说笑了……”

    张放凝视着陶晟,安静不语,待他消化得差不多了,才继续道:“摘星城是甘都护与陈校尉应我的要求而保留的,我是这座城的主人,但我无法留在这里。所以需要派驻一人,代表我,与康居人合作,联手打造一个新城。”

    陶晟吃惊地瞪大眼睛:“少主……我……”

    张放语速很快,不断放出新信息轰击陶晟:“如果你愿意留下,只需三年时间,我敢保证,你可以积累下不亚于这一箱子财宝的财富——如果不够,你可以找我补足差额。”

    张放说完之后,就不再多言,让陶晟慢慢消化。

    陶晟离开的时候,脚底都是打漂的,与平日坚实的脚步完全不同。张放让他考虑一个晚上,不用急着回答。

    是的,张放无法在这里呆太久,他必需安排一个合适的代理人。在他的扈从里,从各方面考量,勉强只有一人合适,就是陶晟。

    陶氏从父辈起,就是富平侯府家人,陶晟是家生子,在这个时代,属于最忠诚可靠那一类。他们的命运,是与家主及家族共存亡的。从这一点上说,陶晟确实可以代表张放。而且在众扈从里,陶晟也是为数不多几个能写会算之人,并且性格也沉稳,思维灵活,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

    张放要郅支城,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有深远的考量。

    陈汤灭郅支,等同于霍去病破龙城,都属斩首行动。首虽斩,但肢犹在,匈奴并未灭亡,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东汉,在三国,在南北朝,匈奴人依然依然像牛皮糖一样粘在中原王朝身上,伺机搅风搅雨,甚至给汉民族带来深重灾难。

    历史上这场诛远之战,使汉家天军威震西域,若能趁热打铁,以西域都护府为基地,以郅支城为支点,撬动整个西域甚至中亚,挤压匈奴人的生存空间,很有希望将匈奴人彻底逐出漠北及西域。可惜当时的汉元帝无心外事,加上国力已开始走下坡路,白白放过这大好时机,未能将这场远征之战利益最大化。而匈奴人经过数十年喘息之后,很快又复崛起,于东汉初年重新为患,至使丝路“三绝三通”。遂有邓禹击胡,耿恭孤守,窦固出征、班超出使……即便如此,几百年下来,匈奴人依然顽强存在,最终成为五胡之乱之首恶。

    匈奴人就像蝗虫,杀不绝就要驱逐,一点机会都不要给他们,稍有松懈,后患无穷。

    所以,张放要以郅支城为支点,布局经营,将来时机成熟,他要将匈奴人彻底从西域赶出去。别在东方祸害,祸害西方去吧,反正你们早晚也要去的,晚去不如早去,咱助你一臂之力!(。)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 【故人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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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哔——

    一声悠长而嘹亮的鹰唳,从峡谷上空传来。峡谷里一群骑士抬头望去,眼前一暗——一只展开双翼的巨大雕影从上空掠过,恰恰遮住正午的太阳,整只大雕的轮廓,反射着金色的光晕。

    “好一只大雕!”邓展脱口惊叹。

    “是小王的猎雕。”信使眼睛一亮,欣然大叫,“它发现了我们,很快小王就会派人来迎接张公子了。”

    张放眯着眼睛,目送那在空中兜转了两圈,振翅远去的大雕,啧啧赞道:“倒是极好的‘侦察兵’,屠墨还真会玩。”

    果然,刚出峡谷,就见前方旌旗猎猎,足有几百骑奔腾而来。大股烟尘扬起升空,迷蒙烟尘中,隐约可见一只雕影展翅盘旋。

    “哈哈哈哈!青铜天将莅临,屠墨与犀月部俱感荣幸。”当先一骑正是犀月部小王屠墨,远远便大笑着下马,迎向张放。

    随着屠墨的举动,数百康居犀月部的骑士也纷纷下马,分列两侧,脱帽伏地,恭敬跪迎。这其中包括了不少犀月部的耆老,及康居国的权贵。这是一种很高规格的迎接仪式。

    无论谁,能够杀掉一个威霸西域的匈奴单于,都有资格受到这样的欢迎。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屠墨刚才的称呼——青铜天将。

    西征军只用了两天就攻破郅支城,斩杀单于,震动西域,而与这个消息一并流传开的,还有一个“汉军青铜天将,引天雷破城,郅支知天命不可违,束手而毙”的传闻。

    这传闻听上去很神奇,甚至离奇,但真正神奇之处在于,这个传闻九成以上的内容都是真实的。现场目击者何止千人?而且还包括了汉军、胡人、匈奴人等敌我双方,可以从各个不同角度补充、证实,以及添油加醋……

    如此确凿而神奇的传说,就像长了翅膀一样,比大雕飞得还快,与郅支授首的消息一道,传遍四方。可以说,现在张放的名气,比甘延寿、陈汤都大。或许有人不知道西征军的统帅是谁,但无人不知“青铜天将”引动天雷斩郅支之事。按照“传说”这种流言的天然属性,随着时间的发酵与流传范围的广泛,必定会衍生各种神奇版本,内容夸大百十倍亦不无可能……

    现在的张放还不会想到,他将来会因为这个名号,而收获多大的益处。

    张放同样翻身下马,面露微笑,上前致礼:“犀月王亲迎,放愧不敢当。”

    屠墨鞠躬之后抬起身,目光越过张放肩头,看到那个雄壮的身影,不无艳羡:“连熊罴悍卫都归顺了,公子的手段当真了得。”

    张放笑答:“我不过只得一人而已,犀月王却平添百骑啊。”

    二人相视大笑,把臂而行。

    张放所说的“百骑”,就是此行之前送给屠墨的见面礼——一百零三个康居俘虏。当日攻城打援之战中,俘杀抱阗的康居步骑兵近千,其中伊奴毒所率一部为抱阗的精锐,因算计甘延寿不成,反而折了一百多人。陈汤与张放一商量,就把这些康居精锐转赠给屠墨,既是感谢其出兵相助,也有示好拢络之意。果然,比起财宝,这批礼物更令屠墨欢喜。

    在屠墨的引导下,一行放蹄驰向犀月部帐。

    屠墨看到张放及扈从们不时抬头看一眼天上的大雕,笑道:“这是金雕,巢穴居于悬崖峭壁,需冒死攀岩,取下雕蛋,孵化训练,数年方成。在康居,只有一个小部族懂得驯雕之法,这个部族,就在我犀月部……”

    张放了然,金雕他知道,最大的猛禽,成年金雕体重达十几斤,双翼展开达两米,俯冲一击,能抓断奔跑中的羊鹿等动物脖子。这样的猛禽训练好了,绝对是狩猎的好帮手。

    话说回来,正因这种金雕性情凶猛,想弄到一只都很难,训练难度更大,整个康居,也就只有犀月部出产。诸国王室贵人,不惜千金,也是有价无市。

    说话间,犀月部驻地已到。

    这是弓月谷水草最丰美的一处草场,三面是巍峨连绵的雄峰峻岭,山顶一年四季冰雪覆盖,夏季冰雪消融,雪水流淌,汇入楚河。清澈丰沛的水源,滋养了楚河两岸无数的生灵,孕育出康居、乌孙等骁勇牧骑。

    张放、屠墨一路行来,不断有部民前来叩拜问安。每每此时,屠墨就让张放一同接受部民拜礼祝福,表达了极大的重视与敬意。

    在一座纯白毡帐前,一群服饰鲜艳的人迎上来。为首一个须发灰白的老者,身板挺直,头戴镶着红宝石的胡帽,捻着胡须的手指,戴满了镶嵌宝石的金戒指。

    张放确定自己是第一次见这老者,奇怪的是,看着眼熟。待他目光转到老者身后一人时,恍然而笑——老熟人,康居左骑君,开牟。而这老者与开牟颇为肖似,难怪看着眼熟。不用说,此人定是康居权贵,辅国侯贝色了。

    屠墨上前数步引见:“这位是……”

    张放上前施礼:“大汉张放,见过辅国侯。”

    老者呵呵大笑上前见礼:“张公子之风采,果然绝世无双,今日得睹,是贝色的幸运。”

    张放正待谦逊一番,蓦然神情一喜,他又看到了几个熟人,而且是没想到会在此见到的熟人。

    坚昆小王李忍、乌丹支离右都尉曹雄、府丞林天赐,还有掩藏不住一脸喜意的初六。

    故人相见,纷纷见礼,好一阵热闹。

    寒喧之际,张放的目光突然被一对扑楞翅膀、飞掠如梭的幼年金雕所吸引。这对金雕只有游隼大小,淡金色的羽毛在夕阳下闪闪发亮,极其引人注目。

    金雕一左一右,交错盘旋,两声清唳之后,羽翼一收,停在一位骑着红色骏马的华服少女伸出的两条戴金属套的前臂上。

    少女缓缓张开手臂,两只金雕就像两扇大门缓缓打开,露出真容。

    张放笑了,两手一抬本能想拱手,想想又放下,只举起一只手,很随意地打了个招呼:“嗨!娅莎公主,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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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西域卷即将完结,要放慢速度好好琢磨长安卷的内容,即日起恢复一更。不过请大家放心,情况允许时,会继续二更。谢谢大家支持!(。)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 【惹祸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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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犀月部驻地见到坚昆人与乌丹支离人,虽在意料之外,仔细想想,其实也在意料之中。当日坚昆、丁零、呼揭联军,正是与康居人一并联手,截断了匈奴人北逃之路,并击杀匈奴左大当户索古列。

    “我们一直率领人马于都赖水北岸巡游,封锁匈奴人北蹿之路。在汉军大破郅支城后,本欲前往大营拜见都护与汉使,后来听犀月王说,会邀请张公子前来,于是便在此迎候公子。”

    李忍说罢,与曹雄、林天赐、初六互使了个眼色,突然整衣肃手下拜:“公子斩杀郅支,为我李氏宗族及坚昆人报仇,请受我等一拜。”

    张放手伸出一半便顿住,摇头苦笑,无奈接受四人一拜。

    其他三人都是一拜而起,李忍却多拜了一下,起身道:“这是为鹿奴拜的,右大将可以瞑目了。”

    在李忍等人身后,还有几个穿着兽皮,脸上涂着各种染料,浑身散发着难闻气味的蛮族壮汉。他们看向张放的眼神颇古怪,一副不敢置信又有几分畏缩之意,见李忍等人拜谢,也迟疑着过来见礼。

    张放此时方知,这些是丁零、呼揭诸部的首领。

    初六觑了个空,悄声告诉张放,这些蛮人初闻张放斩杀郅支后,还直嚷嚷要与这位汉家勇士比斗一番。待听闻“青铜天将”的传闻后,一个二个噤若寒蝉。无他,越野蛮的部族,越畏惧这种神异之术,他们都把张放当神巫了。

    而李忍等人,却是对所谓“天雷”心知肚明,但守口如瓶,无论是对康居人,还是丁零人、呼揭人,都未说破。

    张放听罢,拍拍初六肩膀,向李忍、曹雄、林天赐等人点点头,很是领情。

    见礼毕,作为受邀的客人,张放第一件事,就是分发见面礼。登门不空手,这一点,无论是在文明社会,还是蛮荒部落,都是相通的。

    张放所赠送的礼物,自然来自那一箱财物。由陈汤亲自挑选的,自然不是寻常之物,件件价值不菲。就连贝色、开牟这对见惯宝物的父子,也眉开眼笑。丁零人与呼揭人的首领,把玩着镶宝石的弯刀,也是乐不可支。

    张放馈赠的礼物都是有针对性的,基本上都能做到投其所好,这样送出的礼物,才能真正物有所值。很明显,他在这方面做得不错,收获了各部族贵人一致好评。

    出发之前,张放特意问过信使,康居小公主还在不在犀月部?得到肯定答复后,颇伤一番脑筋,挑挑选选,总算捡出一样还像样的东西,用锦盒精心包装了。

    当娅莎最后一个接过礼物锦盒时,好奇眨动琥珀色的大眼,忍不住问一句:“是什么?”

    张放笑而不语。

    于是娅莎迫不及待打开,一下愣住。

    初六伸长脖子瞅了一眼,看不出什么名堂,但见那康居小公主的表情着实奇怪,暗暗拉了拉林天赐的衣袖:“林大哥,那盒子里装的是什么玩意?”

    林天赐轻打了初六一下:“不得无礼窥视。”话是这么说,但见眼小公主神情异样,还是随意扫了一眼,然后,顿时冒汗。

    那边厢,张放也注意到了,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劲,还来不及细想,就被康居贵人们举着酒杯包围。混乱中,只见一只雪白的小手从人群里挤来,递给他一物,张放下意识伸手接过,一看,更糊涂了。再抬头时,那小手及其主人已消失不见。

    等到连续几波敬酒潮稍歇时,林天赐端碗近前,一边向张放敬酒,一边压低声音道:“张公子,你送给康居小公主的礼物,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举?”

    张放开始意识到自己似乎犯了个错误,沉声道:“纯属无心,怎么?有讲究?”

    林天赐苦笑:“公子送什么不好,偏生要送玉玲珑,就算在汉境,这也是男女定情之物,公子岂会不知?”

    林天赐的目光透着怀疑,这会换成张放苦笑了。天地良心,他是真不知道玉玲珑的含义。事实上当时他看到箱子里这对造型奇怪的玉器时,还不知道这就是玉玲珑。后来是问了陶晟才知道,印象里这似乎是女子喜爱之物,就顺手当做馈礼,送给康居小公主了,没想到……

    “若公子当真是无心之失,还来得及。”林天赐小声道,“只要公子找个借口,再以别的礼物相赠,把那玉玲珑换回就成……当然,少不得要赔罪了。”

    “这样也行?”张放现在不敢随意确定了。

    “应当可行,不过得赶紧,若康居小公主送还珑玉就麻烦了。”

    “这……这是为何?”张放觉得喉咙发干,赶紧将碗里的酒饮尽。

    林天赐神情似笑非笑:“若小公主送还半璧珑玉,就说明,她接受了公子。”

    林天赐说完走人,张放额头一滴汗珠滴答掉入碗里——他的另一只手,正握着半璧珑玉。

    这叫什么事……

    先把这荒唐事按捺下,张放来这里是有正事商谈的。一番庆祝宴饮之后,无关人等退出帐外,帐子里只留下张放、屠墨、贝色、开牟四人。

    “诸位没喝醉,很好,下面我们来讨论一下摘星城的共管与开发。”张放目光从四人脸上一一扫过,笑道,“摘星城是我给起的名字,诸君觉得如何?”

    开牟击掌而笑:“好!好名字,有气势,不愧为汉侯。”

    屠墨与贝色互望一眼,没说什么。城是汉军打下的,又是眼前这少年保留的,他的确有冠名权。

    “这个城池,我的意见是我们三家共管。”张放知道胡人不喜绕弯子,所以他也很直接,铺开一副摘星城的平面图,手指连点,嘴里不停,“北城两个巷子,还有东门是我的;西、南两个区域,你们两家分;中央的宫城,三家共管,轮流值守与使用。如何?”

    张放这个划分,他本人占近一半,屠墨与贝色父子瓜分另一半。不光如此,东、北两个区域,近都赖水,是商人入城首选,那里有现成的集市,很得地利之便。张放占这两处,非常符合草原价值观——强势一方,拥有主导权,又出力最多,理所当然占最大好处,天经地义。

    屠墨与贝色父子商讨一阵,接受了。说白了,这个城如果汉军要全部占领或摧毁,他们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现在人家愿意与他们共管,分他们一杯羹已算不错了,实难要求更多。

    屠墨试探道:“汉军会否在此驻军?”

    张放笑笑:“我们没有军队可以驻扎,驻军是你们的事——这是我把西、南两区分给诸君的主要原因,你们要保障这个城的安全,我相信你们会竭尽全力。”

    贝色目光闪动,道:“公子要这郅……摘星城,究竟做何用途?”

    张放手指朝平面图上重重一敲,环顾诸人,眼睛闪亮:“商贸城!”(。)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商 贸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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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张骞凿空西域算起,迄今已近百年,东西方商业交流,也开通并形成两条通道,既天山北道与南道。 〔 商贸活动,日益频繁,丝路驼铃,不绝于道。

    当时商人们并无固定贸易区,基本上是走到哪个国家,如果觉得价钱合适,又没有把握能安然前进,遂就地抛售。而丝路沿途诸城邦国,也从中抽取各种税利,并在收购货物后,重新组织商队,或东行,或西去,二次分销,从中赚取差额利润。许多丝路上的城邦国,就是这样展起来了。

    张放随西征军一路走来,对各国商业及商队都进行了考察,在他看来,这种贸易行为还停留在比较零散与混乱状态:各国税率不一,货币不一,多是以物易物,许多商人因为缺乏商品信息,常常在交易后才现吃了大亏……甚至经常生交易过程中一方恃强压价,以至抢货的情况。

    丝路南北两条道,沿途的大小城邦国不下数十,邦国很多,商人很多,唯独缺少一个让东西方货物流畅交易的商品集散地、一个纯粹的商贸城。

    在张放看来,这样一个商贸城,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必须处于丝路要道,商旅必经之地。二是这个商城不能专属于哪个国家,一旦被丝路某个城邦国控制,这些撮尔小国的当权者的急功近利会毁掉这座大商城。三是这个商贸城必须有驻军,能够威慑马贼与沙盗,确保入城交易的商人安全。四是这个商贸城的管理必须足够开放,只收取极低的交易税,以吸引大量商队。

    摘星城以其特殊性,完全符合以上条件。张放的目的,就是要把这里打造成丝路南北两道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商贸城。控制住这里,他就拥有了一个集财源、兵源、情报于一身的西极基地。有了这个楔子,他才能拨开眼前迷雾,看清中亚、西亚,乃至欧洲的局势。

    要想睁眼看世界,先就要登上一个位置正确的瞭望点——摘星城,就是张放的瞭望点。

    “商贸城?”

    对于这个前所未闻的新鲜提法,在座三人都有点懵,尤其是屠墨,他对商贾之事比较迟钝。开牟则灵活得多,他手捻胡须,深陷的眼窝里两只小眼珠骨碌碌乱转,每转一次,便亮一分,最后手一抖,扯下几根茎须来。

    开牟咝咝两声,不顾疼痛,问道:“张公子的意思是……这座城,只做买卖,不做其它?”

    “对,这就是一个大集市,整座城都是集市,足以容纳整个丝路商贾。他们可以在此安居、交易、开商铺。除了商人与军队,别无他人。”张放手指在平面图四周点戳,“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必要时都可以用土石围起来,扩展成外城。这座城,可以不断外扩,无限容纳。”

    三人面面相觑,纯商业城,没有统治者,只有管理者,哪有这样的城池?摘星城的坚固与完善,就连康居王都卑阗城都有所不如,比乌孙的赤谷城、大宛的贵山城胜过何止一筹。这样的城池,如果没有强力人物坐镇,以及充足的兵力,必定引来诸国觊觎。

    “公子不会留在这里吧?”贝色盯住张放的眼睛。

    张放淡然道:“对,我不会留在这里,但我会派人留守,让他来行使我的权力。”

    开牟眯着眼:“让我来总结一下,张公子将此城一分为三,我们各得一部,然后将此城辟为商贸城,各取其利。张公子只派人代行职权,而我们则需派兵驻守。是这样吧?”

    “大致差不多。当然,军队这一块,费用可以分摊,或者我向三位支付雇佣军费,都可以商量。”张放将一份早草拟好的协议章程摆放在三人面前,“这里有几十条细则,诸君可以慢慢看,细细琢磨,有什么不明白的就问我——我能告诉诸君的就是,这是一份多方共赢的协议,也是上天给我们最好的馈赠。我们汉朝有句话叫‘天与弗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遭其殃’望诸君明智取舍。”

    张放说罢,行礼而出,给三人一个空间,便于商量。

    出得帐外,天色已晚,四周火光簇簇,人影跃动,这是犀月部民载歌载舞欢庆。

    张放负手立于帐前,出神地听着,虽然他听不懂犀月人歌唱的内容,却能够感受到那种欢快。

    火光中,林天赐携初六远远走来,笑问:“谈好了?”

    张放颔:“差不多。”

    “公子会很快回长安吧?”

    “是,很快。”

    “公子若不嫌弃初六笨拙,我希望他能追随公子左右。”

    张放略显意外地看了初六一眼,目光转到林天赐身上:“这是你的意思还是初六所求?”

    “是我的意思,初六也同意。”林天赐将身后的初六拉过来,“这小子还年轻,我不希望他这辈子就当个牧马人。若无机会也就罢了,眼下若蒙公子收留,能回到他祖先的故里,挣一份前程,总比在我们那小部族里窝着强。”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无可厚非。

    张放转向初六:“你确定了,要跟我走?”

    初六认真点头,眼睛亮闪闪。

    得到肯定答复,张放更干脆,一摆头:“好,入队。”

    韩氏兄弟早按捺不住,一齐上前用力抱住初六,兴奋欢笑。他们都曾一起历经生死,结下深厚友谊,而且年纪相当,很容易就结成好友。

    张放目注林天赐,笑道:“其实林兄若能随我入长安,或许更有用武之地。”

    林天赐哈哈一笑:“不怕公子见笑,乌丹支离能读写汉文的人不剩几个了,我若走了,恐怕过不了几十年,就没人知道自己的根了。”

    张放按住林天赐肩膀,用力扣了扣,没有再说话。

    林天赐离开之后,张放也离开王帐,边走边掏出半壁珑玉,轻轻晃动细绳,侧耳倾听。循着细微的玉鸣之声,渐渐来到一簇木柴架得最多,燃烧得最旺的篝火前。然后,他看到了那个纤细的小小身影……(。)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话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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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亮的火光照耀着半璧玲玉,透明而鲜艳,跳动的火影,仿佛石中精灵,那神秘的云纹似乎也活了起来……女孩呆呆举璧望着,一时痴了。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这么好的玉,不应分为两片。”

    女孩猝惊,怒容乍现,但很快听出这是某人独特的嗓音,怒意一闪而逝,嘴角上翘,绽开一丝笑意。扭头,就看到那张很好看的面庞。

    女孩下意识双掌一合,遮住玲玉,嗔道:“你悄悄到我身后,我的护卫也不拦你,你使了什么手段?”

    张放很自然坐下,笑道:“你看得那么入神,想必护卫也不忍心打扰吧。”

    火光之下,女孩的笑容带着几分羞涩。张放毫不掩饰看着,这位小公主多大了?有没有十岁?草原人都是这么早熟么?

    张放知道,不少部落互相联姻,其中不乏十一、二岁就嫁人的例子。在这个寿命普遍不长的草原上,早婚习以为常。或许正是因为在这样的氛围里成长,以至一个不到十岁的女孩子,就有了花季少女才有的心思。

    不管这其中有什么误会,张放的态度是不回避,直面解决。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我明日会返回汉军大营,然后,踏上东归路途。”张放没有徒劳地解释自己不懂玉玲珑的含义,也不去说什么年龄问题,他只摆出一个最现实的问题。

    娅莎红扑扑的小脸似乎白了一下,脱口而出:“这么快?”

    “现在已是九月,最多还有两个月冰雪就会封道,我要赶在这之前进入玉门关。时间,很紧。”

    娅莎轻轻点头,沉默一会,抬起亮晶晶的眼眸:“大汉呐,听说离这里上万里,一年都走不到……”

    张放失笑:“也用不了一年,路线正确、马力充足的话,也就大半年吧。”

    “听说大汉有许多繁华的城池,每一座,都比得上我们的卑阗城。”

    “我没见过卑阗城,不好比。不过,如果与摘星城差不多的话,的确如此。”

    “真想去看看。”娅莎神情充满向往,“或许长大些,就可以……”

    张放默然,她虽贵为公主,灵慧聪颖,却未必能有多少自由,远涉万里,怕也只是少女梦想而已。

    娅莎抬起头,注视着那双在黑夜中异常明亮的双眸:“我要谢谢你,为我阿姊报仇。”

    张放淡然道:“郅支大势已去,在当时情况下,任何一个汉军士兵,都可以斩下他的头颅。”

    “但是斩下恶魔头颅的是你,不是其他人。所以我感谢你没错。”

    张放无奈道:“好,我心领了……”

    “心领可不够,你当康居女子都是不识报恩之人么?”娅莎从领口摸出一枚铜哨,凑到唇边用力一吹,尖锐嘹亮的哨声中,两只小黑点如黑夜精灵倏地幻现。

    张放眼力锐利,一眼辨出正是那两只小金雕。一阵翅膀扑楞声响过,两只金雕停在头顶两根长长伸出的木杆上。

    “这两只金雕一雌一雄,只有一岁大,雌的叫‘青金’,雄的叫‘紫金’,喜欢哪只,送给你。”娅莎说着,解下套在玉颈的铜哨,递给张放。

    但凡男人,都有驰马追风、驱鹰逐猎的豪情,张放也不例外。他也不故作姿态推却,接过铜哨,尝试着吹了几声,声音倒响亮,只是两只金雕歪着头看着他,一动不动。

    娅莎咯咯直笑:“鹰哨有特殊发音,不是什么人都能吹奏指挥的。我会送你一个饲养金雕的鹰奴,他会为你照料。若你愿意,可向他学鹰哨之术。”

    “好。”张放也不矫情,向其中一只稍大的金雕一指,“就要它了。”

    “那是紫金,雄鹰呢,正配公子。”娅莎笑得很开心,不过接下来召唤金雕过来时,抚着金雕淡金色的羽毛,娅莎的神情浓浓的不舍与伤感,“紫金啊,你就要随张公子飞翔万里了,去看看汉境的美丽山河,过几年回来告诉我好不?”

    打锣听音,说话听声。张放从这句话里,听出了娅莎的真意,这其实是在问人而不是在问鸟。

    张放笑道:“现在郅支城已经归我了,哦,我改名为摘星城。我要用这个城池,做一些在汉境做不了的事。三五年之内,我定会回来。”

    娅莎双眸一下亮了,在火光映照下,琥珀色的眼珠闪着迷人的流彩:“摘、星、城……我喜欢这个名字。”

    ……

    张放不过出帐转了一圈,回来时居然提了一个鹰架,架上立着一只顾盼神气的金雕。屠墨、贝色、开牟吃惊不已。

    屠墨指着金雕,啊啊两声:“这、这不是紫金么?公子从何得来?”

    贝色老眼微眯,嘿嘿一笑:“屠墨啊,你糊涂了吧,既知是紫金,当知无主人允许,纵是汉家公子,也是拿不走的。”

    屠墨长长哦了一声,似有所悟,哈哈笑道:“还是公子手段了得,这紫金我可向娅莎开了几次口,她都不肯给……哈哈哈哈!”

    张放淡笑道:“这是小公主的谢礼罢了……是了,诸位商议如何?”

    开牟看了看老父与外甥,干咳一声,道:“公子的协议我们都看了,很详尽,有些条款更是闻所未闻。不过,细细琢磨,颇有道理,我们大体上同意……就只有一点,如此低的商税,当真要持续十年?”

    张放毫不含糊:“最少十年。我想请诸位不要把眼光盯在商税上,只要商城发展起来了,我可以保证,你们所获得的收益,必定远远高于商税。”

    尽管眼前这位汉家贵人信誓旦旦,但屠墨三人心里仍不托底,对这个计划并不抱太大希望。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至少他们得到了半个城池。而且,这位汉家公子很快就会离开,将来还会不会再来都难说得紧。长安、摘星城,相隔何止万里,对方鞭长莫及,有心无力。到那时,整座城,还不都是他们的……

    张放都不用催眠刺探,很容易就能猜到对方的心思,换成是他只怕也会这样想。

    在完成一系列签押手续之后,协议正式生效,众人纷纷举碗相贺。

    张放起身告退之前,意味深长说道:“离开之前,我只有一句忠告可以奉送给诸君——不要忘了,摘星城的本名是什么;更不要忘了,它上一任主人的下场。”

    张放说罢,提着鹰架,飘然而出,留下三人面面相觑,垂首沉思。(。)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东 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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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木小日、彪哥???、余下一人、爱吃白菜的猪。谢谢大家支持,第二卷顺利完结(^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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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返回摘星城东的汉胡联军大营时,整个大营一片忙碌,到处可见收拾毡帐、捆包放在马背或车上、赶车骑马离开的军士与部民。都赖水两岸,烟尘滚滚。更远处不时有康居巡哨出没,远远看着,无人敢靠近。

    张放进入主帐,就见陈汤不断签发各种军令,传令兵、信使、奏事进进出出,络绎不绝。

    看到陈汤这样忙,张放脚步一滞,正想退出,却被陈汤唤住:“张公子,来得正好。公子之事可处理好了?”

    张放上前一揖,道:“有劳校尉动问,诸事已毕。”

    “既如此,公子打算近日东归否?”

    “越快越好。”

    陈汤笑道:“正好,我安排一支辎重队明日上路,共有三百人马,可安全护送公子抵达都护府。”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西征军完成了历史使命,东归之前,必须沿途建立粮仓,以保障大军供给。带着这任务的辎重队,陈汤近日已派出不下十队,沿北道一路分布。给张放安排的这一队是最远的,已接近龟兹。而一过龟兹,就是都护府的巡逻范围了。

    对陈汤考虑之周全,张放唯有长揖以谢。

    陈汤最后告之康居王任塞已派使者前来谢罪,并转告汉使,原康居副王抱阗已被解职,抱阗已率残部退回迭利部以避汉军。

    张放边点头边问:“校尉准备如何处理?”

    陈汤淡淡道:“令其王遣使者入长安谢罪,并循例遣王子入侍吾皇。”

    这是要一位康居王子为质子啊,无论中原草原,都遵循此例,相信康居王也没什么可说的。

    回到自己帐内,张放立即唤来陶晟与阿里穆,开门见山问道:“二位考虑得怎样?”

    陶晟不敢迟疑,要是让这胡商抢先回答,他可就没脸在少主手下待下去了。当下踏前一步,朗声道:“陶晟愿留下,为少主看守摘星城。”

    阿里穆也没有太多迟疑,很痛快地道:“阿里穆愿意留在摘星城,协助陶晟护处理商务。”

    阿里穆本就是商人,商人天性逐利,在听到张放对摘星城的宏伟规划之后,阿里穆敏锐地嗅到其中巨大商机。而且这位张公子还给了他一个叫什么“商会会长”的古怪头衔,说是可以统领半个摘星城商人的头领。无需万里奔波,坐拥半城商户,亦官亦商,坐地收利,这样的好事到哪找?当然,这还仅仅只是画饼,还需要漫长的时间与努力。不过,阿里穆以商人特有的敏感,对此计划的实现充满信心。

    手下痛快,张放也不含糊,打开宝箱,看都不看,随手抓了两把,也不管抓到什么,抛向二人:“这是赏给你们的。余下财宝,全部交给你们支配,作为开发摘星城的前期经费。我不管你们怎么用,只有一条,当这箱财宝耗尽之时,我希望能看到一个初具规模的摘星城,明白么?”

    “遵少主(公子)令喻,我等必不令少主失望。”

    至此,张放的摘星城计划才算基本落实下来。陶晟不懂商业不要紧,只要他为自己看住这个城就行了。阿里穆是个精明的商人,将他的利益与这个城绑在一起,他会迸发十二分热忱与干劲。

    当然,他们绝对斗不过康居人。不过,有这场辉煌的西征之战打底,康居人想打什么主意之前,都得掂量掂量。张放估计,他与陈汤、甘延寿的威慑,可保三五年太平,之后,一切都难以预料。而到那个时候,他也将有新的应对手段。

    九月初八,张放终于踏上东归旅途。身为扈从队长,邓展又是高兴又是唏嘘。高兴的是少主终于踏上回家的路,唏嘘的是,相处经年,情同手足的陶晟却不得不留下来,在这远离故国的异域,为少主的奇思妙想买单。

    护送张放一行东归的辎重队军官,也是熟人,已升为假军侯的高震。张放还见到了那个走运小子丘锐,他现在是什长了。

    当队伍沿着都赖水行进时,张放架在小臂上的金雕紫金,突然无令振翅而起,发出一声嘹亮的长鸣。几乎同一时刻,空中也传来了同样的鹰唳。

    张放讶然回首,但见秋草漫漫的河对岸,一片起伏的山棱上,一个细小的身影,纵马如飞,并行飞驰。

    是娅莎,她来送别了。

    张放一阵感动,真是个重情重义的女孩子啊!他也驱马脱离队伍,纵驰至岸边,举臂向那小小的身影挥手以谢。但在下一刻,他挥舞的手臂停顿,表情僵住。

    风中,传来细嫩而尖长的呼喊:“张放——你记住——他年——我、必、嫁、你——”

    整个辎重队,如同热油滴锅,一下炸开,哄笑震天。

    张放手放下,摸摸鼻子,啼笑皆非——这就是草原儿女,敢爱敢恨更敢说,只是,未免太早熟了吧?

    ……

    张放一行,昼行夜宿,一路向东。途中不时遇到返乡的西征军胡兵,受到热情邀请。一般情况下,若是正值宿头,张放会欣然接受,来场烤全羊宴;若是正值赶路,便婉转回绝。甚至在经过各国王都时,也没有拜会国王,匆匆住一晚就走。没办法,得与老天争时间啊,如若真被风雪堵在西域,那将又是一个半年。

    十月末,北疆已飘雪,南疆也寒意袭人,而张放一行,也终于赶到了乌垒城。

    已经先期抵达的军吏丘仲冒着寒风出迎数十里,带给张放一好一坏两个消息。

    好消息是今岁暖冬,大雪迟迟未至,若是往年,结冰飞雪,旅人早已苦不堪言,也根本不够时间行至玉门关。以丘仲十数年经验,半月之内,当无冰雪,赶得快的话还来得及。

    坏消息是,去年在张放随军远征时,长安富平侯府曾派来一位家臣,要将他接回去,只可惜晚了一步。大军征战,这家臣既不敢西进,也不敢东归,只得留在乌垒城苦苦等待。但就在上月,家臣在接到一封急信后,匆匆离去,此时想必已返回长安。

    那卷简牍书信,就在张放手里,上面的内容,归纳起来与后世知名的“六字电报”内容一样:父病危,儿速归。

    “大家还能不能坚持得住?”张放目光从满面风尘的众扈从脸上扫过,最后落定青琰脸上。

    青琰策骑而出,道:“我们都是穷苦人,没有什么苦是吃不了的。只是公子……”

    张放在马上活动一下身子,骨节啪啪直响,剑眉一挑:“从你们认识我开始,什么时候见过我享福?”

    一支骑队,顶着漫天乌云,迎着呼号寒风,冲出乌垒城。

    朔风扑面,铁蹄踏冰,张放一马当先,心头滚烫,无声呐喊:“大汉!长安!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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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风雪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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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子,下雪了,快进屋暖暖。”

    “可还没到轮值的时候……”

    “瞎,有什么可担心的?上月西域都护府的报捷使经过时不是说了么,北匈奴的王庭被我西征大军攻破,据说连单于都被斩了。这西边,要太平了。”

    “平叔,你真信?咱们大汉可没一兵一卒出关啊,能把匈奴的入侵打退就算好了,还……还斩单于?”

    “咋不信?这可是送往长安的捷报,敢胡吹?谁有这胆?”

    “你又没看捷报,咋知道里面怎么写?说不准是那报捷使在咱们这些小卒面前吹牛……”

    “平叔、燧长,好像有情况。”

    争执声骤停,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烽燧台上,出现两个披着厚毡,连脑袋都蒙住的人影,与先前站岗的士卒并肩而立,一起向西张望。果然,数里之外,风雪之中,隐约可见十几个小黑点。

    “燧长、平叔,会不会是马贼?”站岗的年轻新兵三子紧张问道。

    “不像,来人不多,只有十几骑,还有些驮马与橐驼,说不准是商队。”平叔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卒,经验丰富,判断一向很准。

    话虽如此,却也不得不防。三个守烽燧的士卒用顶门石顶住大门,分别取了两张弓,一把弩,各背一袋箭矢,挎刀提矛登上敌台。不顾落满冰雪,将身体紧贴垛墙,从射击孔向外张望,目光紧紧盯住那队不之客。

    漫天风雪,掩盖不住驼铃声声,越来越近,最后停在烽燧下。

    “劳驾,问一下,玉门关还有多远?”

    一把粗豪的男声入耳,烽燧上三个士卒互望一眼,燧长探出半个脑袋:“你们从哪来?可有通关文碟?”

    人群中有人招了一下手,很快奔出一骑,取出一块两片合拢的木牌,奋力向上一扔——啪!木牌掉在敌台上。

    年轻士卒猫身捡起,递给燧长。后者拿在手里,打开,费力地看了好一会,虽然上面的字认不全,但西域都护府的鲜明署印却很清楚。

    燧长合上文碟,正要说话,那平叔向他丢了个眼色,一指骑队:“看那个骑橐驼的大个子,是个胡人,这么大的个子,当真少见。”

    “是个护卫吧,果然剽悍。”燧长探出半边身子,晃了晃手里文碟,“你们是什么人,从哪来?”

    那粗豪的嗓音道:“文碟上不写着么?不认字?”

    燧长脸上讪讪。

    粗豪嗓音道:“我们是长安人,从鸡鹿塞出塞寻人,如今人寻到了,急着赶回长安。”

    燧长看向老卒:“平叔,怎样?”

    “没破绽,这汉子操河西腔,但确实带点长安口音。”

    燧长点点头,将文碟抛回,俯身对燧墙下骑士道:“三十里外就是玉门关,如果你们脚程够快,天黑前就可赶到。”

    “谢了。”骑士拱拱手,汇入骑队。

    眼看骑队就要离开,那燧长忽道:“各位,能不能搭个伙,借两匹马乘骑,橐驼也成。”

    十余骑士一齐回头,数十道犀利目光直射过来。

    燧长搓搓手,颇不好意思:“我们还有几铺冬毡没领回,等会几个休假的兄弟要回来,晚上没铺盖。正打算到关口申领,只是,我们只有一匹瘦马,病几天了……”

    骑队中传出一个非常年轻、略带疲惫的声音:“可以,一同上路吧。”

    燧长与三子打开门时,但见骑队的骑士们已将两匹驮马上的行李转到两峰橐驼背上。细看这两匹马,燧长与三子都露出艳羡的表情。好家伙,只是驮马而已,却恁地健硕,赶得上中品军马了。这帮家伙,若不是很有钱,就是有来头。

    不管怎么说,二人也很承情,连声称谢。接过缰绳,翻身上马,双脚很自然垂下马腹,突然轻咦一声——这居然有两个脚镫,试着把脚套进去,登时有种踏实牢固的感觉。

    燧长试驰一阵,脸上神色越来越惊奇,忍不住道:“你们谁带的队?”

    “是我。”那个年轻的声音响起。

    燧长顺着声源看去,是一个全身罩在厚裘里的骑士。当下策骑靠近,突然眼前一暗,被一个庞然大物挡住——正是那骑着橐驼的巨汉。巨汉一双铜铃大眼冷冷盯住他,带着兽性的狂野与嗜血。燧长也是老卒,却被盯得头皮麻。

    “莫误会,我只想问,这马镫是你们弄的?”

    那年轻人似乎笑了一声,道:“我明白你的意思,觉得此物有大用是吧?不劳操心了,整个西域都护府屯兵,都已经用上了这种马镫。相信不久之后,我们汉军骑士都能装备。”

    燧长与三子听得呆了,半晌,才吃吃道:“你、你们是什么人?”

    年轻人身边的一个骑士扯掉头罩,昂挺胸:“好叫尔等知晓,我们曾参加西征,奔行万里,刚从康居归来。”

    两个汉军啊大嘴巴,灌了一嘴的冷风,呛咳不已:“咳咳……咳咳……你们是汉军?”

    “不是。”为年轻人拉下头罩,露出一张风尘扑扑,略显憔悴,仍难掩俊逸风采的面庞,“但我们的确随军出征,参与了整个战事。”

    这支奇怪的骑队,正是风雪兼程,赶回长安的张放一行。经过长达三个月的奔波,终于赶在大雪封冻之前,接近了玉门关。

    除了报捷使之外,张放等人是第一批抵达汉境的西征参与者,带给两个守卫烽燧的汉军士卒的冲击可想而知。此去玉门关还有三十里,左右无事,既然已说开了,也不再藏着掖着。韩氏兄弟一说这个就神采飞扬,随便捡西征战事一两个片段,就令两个汉军士卒听得眉飞色舞,完全忘记了寒冷。

    燧长开始还有些怀疑,但在听到一个个西域大小国(部)王将名讳,还有他们所率的大军,以及西域都护府的出征部署,沿途经历后,渐渐打消疑虑,这些东西,非身临其境者难以说清。再看看他们所乘马匹,神骏非凡,当真是产自康居、乌孙的西极马(伊利马)。桩桩件件,无不说明,这些人,当真是参与了那场传闻中的万里西征。

    汉卒三子与韩氏兄弟年纪相当,很快就熟络起来。当听到兄弟俩都立了功、得了赏、获了爵,不由得艳羡不已。

    韩氏兄弟说得还是很有分寸的,既没透露公子的来历,也没说出公子在军中的地位,更没说自己曾射伤单于——没人证明,说出来别人还当你吹嘘,反倒会对你前面所说的话表示怀疑。这一路上,韩氏兄弟没少碰到这样的事。

    燧长对西域都护府有多少人马也是知道的,自然明白,这场远征之战,必然动员了大量人员随军出征,真正的汉军屯兵其实不多,所以这支骑队真有可能不属汉军但确曾参战。

    燧长边听边击马鞍,赞口不绝:“都是好汉子。”

    如此不紧不慢前行,黄昏时分,终于看到一座气势雄浑的关口,如同一只巨型卧狮,矗立于漫天风雪中。

    燧长举臂一指:“那就是玉门关。”(。)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变生肘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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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门关始建于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与东北面的阳关同时兴建,是大汉取道西域最重要的关城。举目所见,坚城巍巍,飞雪飘飘,旌旗猎猎,雄关如铁。

    即使是隆冬季节,等候通关的商旅居民也不少,或许是快闭关的缘故,关前排起一条长龙。

    张放问燧长:“你们领取被服,是进玉门关领么?”

    燧长摇头:“不是,还得再往北走几十里,那里有座河仓城,粮秣被服都存放在那里。”

    尽管已确定张放等人并非军人,但人家实打实参加了西征,燧长打心眼是佩服的,心里已认同他们是同袍,所以也不介意将这并不算机密的情况相告。

    张放很豪爽挥手:“既然如此,这两匹马便送你们好了。”

    燧长与三子又是吃惊又是感激,却坚辞不受,除了因为馈赠太过贵重(两马市值不下十万钱),仅一面之交实在受之不起。更重要的是,身为普通军士,就算他们接受馈赠,这样的好马他们也保不住,很快就会被上官弄走。这玩意不比钱财,藏不住啊。既然保不住,何必要欠人这么大个人情呢。

    张放也只是敬重这些汉军边卒的艰辛,想帮一把而已。在对方再三谢绝之后,得邓展提醒,也意识到其中关窍,便不再多言。

    “等候通关的人不少啊,走,我们再送诸位一程,好快些通关。”燧长虽然没有接受馈赠,但这心意却实领了,爽快说罢,翻身下马,与三子踩着泥泞的雪泥官道,深一脚浅一脚向关前通检口走去。

    嗯,这是在利用熟人关系,为他们插队来着。

    张放一行松缰缓缓而行,不疾不徐跟在后面。

    待走近时,正听到燧长说道:“不能少一些?好歹人家也帮了我一把,我老吴这张脸,难道还值不得几十钱?”

    对面那三十来岁,蓄着八字胡的城门丞嘿嘿一笑,不冷不热道:“若是几十钱,你老吴这张脸也值得,但上百钱……呵呵,你自个说呢?”

    燧长脸色有些难堪,回头向正行来的张放勉强一笑,道:“让你们先过,但通关税……”

    张放微笑拱手:“明白,明白,多谢老吴。”

    或许是没能为张放他们争取减锐,或许是上官的面子被驳而不爽,年轻气盛的三子愤然道:“依我看一钱税都不当收,你知道他们是谁?他们参与了西征之战,大破匈奴,为我们免除了多少边患,这样都不值得几百钱?”

    此言一出,莫说城门守卒,连正等待通关的的商贾百姓都被惊动了,纷纷投来诧异目光,更有商贾近前,询问情况。对西域行商而言,这方面的信息最为敏感。此时距那场大战结束还没几个月,由于距离太过遥远,很多行商都不知道具体情况。这是他们首次见到西征参与者,哪会放过打听机会。

    一时间,关城秩序有些混乱,守卒不得不上前吆喝维持。

    一片纷乱中,那城门丞讶然问老吴:“真的假的,不会为了免几百钱骗我吧?”

    老吴刚被打脸,也不多说,向邓展要来文碟,交给城门丞。

    城门丞是文吏,果然比老昊能看出更多东西。这是都护府所发文碟没错,而且在都护府署印之外,还加盖了都护甘延寿的钤印封泥,这是最高等级的文碟。如果这些人不是身份不凡,则必然是对都护府做出不小的贡献,方能得到都护本人的亲发的文碟。

    城门丞再问了老吴几句,已然信了八、九分,满面堆笑:“你怎么不早说,既有功于国,又有都护亲颁文碟,那还有什么可说的。诸位,请通行。”前一句是对燧长老吴说的,后一句则是对戴着头罩,只露出嘴巴与下巴的那个为首年轻人说的。

    张放点点头:“多谢。”招了招手,唤过被商人团团围住的邓展,向城门丞方向指了指。

    邓展策骑近前,从马褡里掏出早已备好的税金,往城门丞面前的木案一扔,发出嘭地大响:“我家少主遵循国法,依律交税,绝不恃功。看好了,这是五百钱,足抵我们的货物、马匹、橐驼及人员入关税了吧?”

    张放怎会在意通关税多少,他在意的是态度,守关将士对西征军的态度。如今看到了,还算是满意。

    城门丞一脸讪讪,哪敢细数,向邓展拱拱手,正想说句场面话,身后长长的门洞甬道传来一阵急促的蹄声。吵吵嚷嚷的说话声一下小了不少,大多目光投向深邃的门洞。

    不一会,一骑从甬道驰出,从其后背所插的旗子看,是个驿卒。驿卒将一个圆柱形套筒交给城门丞。

    张放认出那是邮驿,里面装的多半是公文。这不关他的事,当下拢着衣袖,与牵着马的扈从们走向通检台,执笔写下个人身份信息。一般是姓名、年龄、籍贯等简明信息。

    张放写是“张放,年十五,家居长安戚里闾右。”

    这边关之地,怕没几个人知晓“长安戚里”是个什么所在,意味着什么。

    张放写完之后,掀开头罩,遥遥向燧长老吴与三子拱手。二人也微笑挥手,转身而去。

    张放拉下头罩,挥挥手:“走!”

    就在这时,突听彭地一声击案,一个森然声音响起:“往哪走?围起来!”

    四周脚步杂踏,门洞甬道两端人影幢幢,刀光闪眼,利刃出鞘声与弓弩张弦声响成一片,夹杂着商人百姓的惊惶叫声与慌乱脚步声。

    不过,很快人群就发现,这不是冲他们来的,而冲方才那支骑队而来。

    面对这样的突变,那支骑队居然没有惊慌,反而从马鞍侧拔出刀剑,并张弓搭箭,与包围他们的汉军士卒对峙。

    张放与他的扈从们,这一路西行几万里,出生入死,再大的阵仗都见过了,心志早磨练得坚硬如石。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虽惊而不乱,立即组织防御。

    邓展一路上最担心的就是少主的安危,没想到怕什么来什么,又惊又怒,大吼:“你们要干什么?知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人?”

    “就是因为知道你们是什么人,所以才要拿你。”包围圈裂开一个缺口,现出城门丞那阴沉沉的面孔,方才和善的面皮早已扒下。他昂首负手,森冷的目光一一从张放诸人身上扫过,咄然厉喝,“好一群贼子,差点被尔等瞒过逃脱。拿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 【悲 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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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的心慢慢下沉,怒火渐渐腾起——难道一回到大汉,那如附骨之蛆的黑手又笼罩下来?甚至胆敢动用军队,明目张胆下手?如果真是这样,那等于撕破脸皮,跨过最后一道红线。

    那个叫石荣的二世祖,会愚蠢到这个地步?堂堂中书令,会纵容儿子干这种没底线的事?

    如果真到这一步,大家直接开撕,那张放也不会客气,一进长安,第一件事就是杀了那混蛋!

    此时,随着城门丞一声令下,一阵兵戈磕碰与甲叶振响,甬道两端的汉军士卒挺矛推盾,脚步沉重而整齐向前踏进。

    蓦闻嗷地一声暴吼,如狮吼虎啸,巨大的回音震耳欲聋,在门洞滚滚鼓荡开去。

    人熊阿罴!

    包围的汉军士卒无不骇然失色,阵脚大乱。好几个弓兵吓得手一抖,箭矢嚓地射到甬道顶壁,扎入土壁里,泥尘簌簌而下。

    “怎么?你们胆敢拒捕?”城门丞脸色微变,往后退了几步,让几个刀盾兵挡在身前,这才冷笑连连,伸手划了半圈,“睁大眼睛看清楚,这是大汉重镇玉门关,纵有万千胡虏也无法叩关而入的玉门关!就凭尔等瓮中之鳖、区区十数人马,就想破围而出,视我大汉军士如无物邪?”

    张放举起两根手指,轻轻晃动一下,示意扈从看住阿罴,不要轻举妄动。垂着头,两道犀利的目光从头罩下缘射出,锁定城门丞的下半截身体,缓缓开口:“要拿人,也得有个罪名,不知我们犯了哪条大汉律法?”

    城门丞目光从那猛兽似地巨汉及一众严阵以待的扈从身上扫过,终于压制住不教而诛的想法,从袖怀里取出一卷公文,单手高举:“司隶校尉令,诸郡县奉行,凡西征吏士入关者,先行羁押,再论罪议处。”

    张放的扈从们一阵骚动,怎么会这样?他们是载誉而归的啊,就算不披红挂彩、箪食壶浆欢迎,也不能刀剑侍候吧?

    韩骏第一个大叫:“我不相信,哪有这么混账的司什么校尉……”

    城门丞手指一点,厉声喝道:“光凭这句邈视朝廷重臣之言,我就可入你的罪。”

    邓展举手止住己方激愤,深吸一口气,高声道:“我们实实在在参与了西征之战,打败了匈奴人,斩杀了匈奴单于。如此旷世奇功,岂会无赏反罚?此中必有误会……”

    城门丞语气也缓了缓:“兄弟也是奉命行事,而且朝令也说了,只是羁押,并未定罪。此事由敦煌郡从事负责,本官随后会上报。只要尔等不负隅顽抗,放下兵器,我也绝不为难。如何?”

    张放一直沉默,他心头一片雪亮。陈汤矫诏之事,在场诸人中只有他一人知道,邓展等人俱不知情,所以他们难以理解这道令谕,张放却心知肚明,这也是张放告诫扈从尽量少提或不提他们曾参加西征的原因。只是张放明显低估了事件的严重性,怎都没想到,此事竟然牵连了整个西征军将士,连他们这种不在军籍的辅助人员都不放过。看样子,陈汤没有常惠、冯奉世等先驱们的好运,或者说,他在朝廷没有足够的人脉,他要倒霉了。

    不过,现在的情况是,陈汤、甘延寿距离倒霉还有一段时间,而他与手下扈从倒霉就在眼前。

    当所有人目光齐聚在这个看不清面目的为首者身上时,张放凌厉得有若实质的可怕目光慢慢从城门丞下半身收回,举手往下一按:“朝令不可违,放下兵器。”

    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圈的城门丞大笑:“这就对了嘛……我敬诸位都是好汉,会向都尉建议,不以罪囚待之,也请诸位配合,束手就缚。”

    这是张放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绑缚。

    实际上方才张放已经做好准备,一旦此事是因私怨而引发,他就会立即制住城门丞,以之为质,突破关口。他不怕闹大,相反,闹得越大越好,只要他不死,那幕后的人就会死得很难看。

    但城门丞的公文却表明,这不是私怨,而是朝廷令喻,这就没法了。他就算能杀出玉门关,还能杀进敦煌?杀过河西?这件事,用暴力手段是解决不了的,只能另寻他法。

    一眼望过去,无论是怒形于色的阿罴,还是呡嘴咬牙不吭气的青琰,都遵从命令,没有反抗,这才放下心。

    “少主,这太过份了,我们要表明身份。”邓展实在不能忍受少主受此屈辱。

    张放一边坦然受缚,一边用胡语道:“是要表明身份,但这里不合适,要找就找他们的上司。”

    邓展默默点头:“只是,委屈少主了……”

    张放平静道:“这很值得,你只要想想,我们算是西征军的问路石。我们现在遭罪,却能给更多将士警醒,如何不值?”

    邓展惊讶望着少主。

    张放点点头:“不知道也就罢了,既然知道,我必须做点什么。此事,回长安再说。”

    汉军士卒一边绑人,一边收缴兵器,同时搜查驼马。

    张放突然嘴里发出一声唿哨,向鹰奴牙使了个眼色。

    牙顿时明白过来,双手被绑,突然飞起一脚,踢翻驼峰上的鹰架。笼子打翻,金光一闪,一声鹰唳,金雕“紫金”振翅飞过重重人头,从门洞另一端消失不见。

    汉军士卒一阵骚动,鹰奴牙被按在地上一阵好打。

    城门丞气急败坏:“那是什么?说!”

    刷!张放的头罩被士兵扯下,他仰起面,淡淡道:“一只扁毛飞禽罢了,我放了它,其实也是在救你——因为你们一旦把它弄伤或弄死了,我很难向别人交待,你们的麻烦就大了。明白?”

    城门丞本待发火,但望见张放的脸,不知为何,喉咙一窒,竟说不出话来。

    这时甬道一端传来嗡嗡之声:“都尉到了,发生何事?”

    城门丞手指点了点张放,拂袖而去。

    城门处一片乱纷纷之时,还没走远就被突如其来一幕惊呆的燧长老吴与燧卒三子,呆呆看着,不知所措。飘飘洒洒的雪花,落满了他们的肩膀与眉梢,两人佇立在雪中,久久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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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不是作者强行拉仇恨,这是真实历史。万里雪国耻,无功反获罪,西征汉家儿,流血复流泪。(。)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杀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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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门丞倒没有食言,将张放一行投进关口西面的地牢——要知道,一般囚犯是直接丢在城墙根下,要么带枷示众,要么罚为城旦(修补城墙的劳工)。这天寒地冻的,遭老罪了。

    也就是说,被关进阴暗霉腐的地牢,却算是一种优待了。

    其实张放放走金雕的行为,已经激怒了城门丞,原本是要罚为城旦的,但玉门关都尉问明清况后,示意关地牢,等候郡从事前来讯问。

    张放没有找到机会与关都尉面谈,不过,有郡从事来也不错。所谓郡从事,隶属司隶校尉,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相当于中央在地方的耳目。

    报上富平侯的名头,想必不敢留难。更重要的是,他现在是“父”病危,在以孝治天下的汉朝,就算是天子诏令也得网开一面,何况区区司隶校尉令。

    这么一想,张放也就气定神闲了。而邓展也把差不多的意思向众人一番分说,于是众人也就安静下来。初六甚至与韩骏商议,等出去时,怎么收拾那城门丞一顿。

    韩重却在担心自己与二兄的赏赐,还有公子的财物会不会被吞没。

    如果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恐怕不会如此安静,更不会去担心这些身外之物……

    监牢里不分昼夜,而监牢之外,已是天色向晚,飞雪停歇。从东边敦煌方向的官道上,一队车马碾过一道道雪泥辙印,渐渐接近玉门关。

    半个时辰后,一辆马车及几个护卫骑士停在了玉门关内,关都尉、司马、假司马、长史、城门丞等官员尽数出迎。又过一刻时,车内来者已成为玉门关诸官员宴席上的座上客。

    马车里正是敦煌郡从事卢安,他的职位并不高,不过三百石而已,但位卑而权重。他是直属司隶校尉的郡从事,职责为纠察所在郡(国)官员不法之事及督察公文。如有不法,可直接上报司隶,很有点后世锦衣卫的味道。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何一介小吏,却令诸多千石高官出迎了。

    卢安是奉司隶校尉令,特意从敦煌驱车二百里,走了两天才来到玉门关。他之所以大雪天不辞劳苦,不仅是上峰的命令,更有利益驱使。他要守在这里,缉拿入关的西征吏士,拷问财物。若是呆在敦煌,好处都让玉门关守军得了,何时轮到他?

    卢安下车后方知居然已拿到第一批入关的西征相关人等,欢喜之下,笑容满面,先行赴宴。

    酒过三巡,卢安终于按捺不住,问道:“这首批入关者是何人?”

    众人皆望向城门丞,城门丞躬身道:“据关引所注,他们并非吏士,而是应都护府征召,随军协助之旅人。”

    “哦,不是军吏啊。”卢安沉吟一下,道,“若非官吏,则非我之责。不过,既是与西征有关的首批入关者,还需仔细盘查。”

    众人皆道:“正是。”

    卢安声音放低:“司隶密令,西征诸吏士,破国屠城,所获财赀甚多,但上报朝廷之数不尽不实,诸君要分外留意。”

    关都尉及属下互望一眼,俱顿首道:“自当谨遵司隶之令,全力攘助。”

    “还有一事,若有从都护府过来,欲过关的人中,有叫张放者,务必报与我知,某家自有相报。”

    玉门关诸官员轻哦一声,含笑点头,举觥敬酒。这种事大伙都是心知肚明,必是此人与某贵人有怨,借此机会,公报私仇。此等事亦属寻常,大伙心照不宣便了。

    觥杯交错间,城门丞起身如厕,告罪而退。

    不过,一出厅堂,城门丞并不往茅屋,而是匆匆前往库藏。

    三转两转绕过回廓,城门丞来到库藏,推门而入。里面还亮着油灯,几个佐吏正整理籍册,见上司突然驾到,忙放下手里活计,躬身行礼。

    城门丞急急挥手,问道:“今日拿获的那伙人里,是不是有姓张的?”

    佐吏面面相觑,好一会,才有人期期艾艾道:“好像是有姓张的,叫什么……”

    “张放!”城门丞脱口而出。

    “对,就叫张放。”那佐吏想起来,急忙从一卷卷简牍里抽出一卷,打开一开,“是了,就叫张放,是个少年,长安人氏,家住……”

    城门丞抢过籍册,一看之下,两相比对,眼前立即浮现那个英俊不凡的少年——原来是他!

    戌时末,宴席已散,在专门接待官员使者下榻的驿置门外,出现了城门丞的身影。

    城门丞掸去两肩雪粒,合袖一躬,口喷白气:“城门丞许敬,有要事求见卢从事。”

    不一会,城门丞许敬出现在卢安面前,手捧籍册,恭敬呈上。

    卢安酒量不宏,已颇有醉意,以手扶额,有气无力摆摆手:“有话直说。”

    许敬干笑着收回手:“禀从事,今日拿获的首批入关的,与都护府有关人等,其中就有一人叫张放。”

    “嗯……嗯?张放!”卢安愕然抬头,酒意一下醒了几分。

    “是,正是张放。据籍册所录,此人是个少年,长安人氏……”

    “对头!就是他了!”这下卢安酒意全醒了,拍案大喜,“城门丞,你的财运来了,就看你想不想要。”

    不过盏茶工夫,许敬走出驿置,满面红光,像打了鸡血一样,完全无视扑面而来的寒风。他先来到马厩旁的库房,这里聚集着几个值守的吏士。

    许敬一进门,劈头就问:“都搜出什么?”

    “禀关丞,粗看了一下,多是一些普通货物,明日拆封细查……不过,他们所使的兵器多是军器,马匹也是军马,其中似有西极骏马……还有,从那为首少年身上搜出的这柄剑与尺刀,俱是宝刃。”

    许敬接过连鞘长剑,一按卡簧,铮,剑身弹出半尺,寒气扑面。许敬鼻子一痒,打了个喷嚏,啧啧称赞:“龙影?果然是好剑。”再接过尺刀(大马士革匕首),光是刀柄上镶嵌的宝石,就令他两眼发光。

    许敬最终将尺刀塞进怀里,把剑交还:“剑上交都尉……诸位,可愿发一注横财?”

    这世上哪有人不想发财?一听这个,值守的佐吏眼睛俱是一亮,一齐围拢过来。

    许敬铮地一下拔出匕首,森寒的刃光映照着同样森寒的目光,从齿缝里渗出的声音令人不寒而栗:“想赚一笔,就助我杀一人!事若成,每人可得两千钱,干不干?”

    两千钱,可买十几石谷米,对这些斗食小吏而言,等于一年的禄米,谁能受得了这样的诱惑?

    “杀、杀谁?”有人口干舌燥,哑着嗓子问。

    这些围在一起商量杀人勾当的诸人完全没料到,一墙之隔的马厩茅房里,正有一个少年神情紧张地贴墙偷听。

    “一个无名小卒,杀之无碍。”许敬磨着牙,眼泛绿光,“就是这批货物的主人,为首叫张放的少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爆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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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咣当!牢门打开,随着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响起,各监牢一阵骚动。?  许多囚徒纷纷从粗大的木栅栏里伸出干枯乌黑的手臂,嘴里含混大叫着什么。前一刻死寂的监牢此刻堪比菜市场。

    邓展侧耳倾听一阵,道:“是送囚食来了。”

    由于监舍紧张,加上张放一行并非重犯,因此他们十几人全被关押在一起(除了青琰被关押在女监)。他们被缉拿时,天色近黄昏,算算时间,正值晚餐时分。本想入关后再找家食铺吃顿热食,没想到却吃上了牢饭……

    梆梆敲响的木桶声,证实了的确是送牢饭的来了。

    在张放的印象里,阴森潮湿的监牢,总与霉馊的牢饭联系在一起,所以他打算要学学道士的“辟谷”了。但当牢卒将木桶里盛的牢饭从栅栏外一碗碗递进来时,张放惊讶现,他猜错了。

    黄灿灿的粟米,用木箸翻翻,居然没参杂几粒沙子,除了配了两碗不知名的菜肴外,还有几块肉脯,而张放面前更多了一碗羊羹——如果这是大汉的牢饭,那囚徒们的待遇真不错啊。

    但张放再仔细观察一阵,现他又错了。其它监舍的囚徒们,碗里是黑乎乎的东西,虽然光线阴暗,距离稍远,看不太清,但可以肯定,与他们碗里的食物不一样。

    牢卒显然看到了张放一干人诧异的神情,呵呵笑道:“你们走运,牢头特意交待,你们敢去触胡奴的霉头,都是够胆的好汉,要给最好的食物。吃吧,没看见别的囚徒眼睛都绿了么?”

    “公道自在人心啊。”张放笑着端起木碗,“大家吃吧。”

    大伙七手八脚抢过木碗,有些连木箸都不要,低头猛扒,都饿得狠了。

    邓展捧着碗迟疑了一下,想了想,还是摇摇头,自己也太多心了。对方若要对他们不利,也不会等到现在。

    饭、肉、菜、酱,大伙都有份,唯独那碗羊羹,只放在张放面前。

    张放鼓着腮邦子咀嚼,嘴里唔唔几声,用木箸连指羊羹,示意大伙喝汤。

    那等着收碗的牢卒却道:“监牢有监牢的规矩,这碗羊羹是牢头赏给领头的,别人不能喝。再说了,这么一小碗,一人一口都不够啊。”

    其实不用他说,众扈从谁也不敢当真去喝。

    张放放下碗箸,端起羊羹凑到嘴边,皱起眉头。羊羹,听上去很美味,那是放在佐料齐全的现代。在古代,缺乏各种基本调味料,羊更是没经过处理直接宰杀,膻味冲鼻得很。张放吃羊肉还行,却并不喜欢喝羊羹。不过身在监牢就别讲究了,先喝几口润润嗓,剩下的分给大伙也就说得过去了。

    这碗羊羹,比张放以往喝过的异味还大、还刺鼻,张放捏着鼻子喝了一口,摇摇头,算了,宁愿喝清水。

    这时突然啪地一声,从监牢的透气窗掉进一样东西。

    东西正滚到阿罴身边,他好奇捡过一看,却是一块破布包裹着石头。阿罴反来复去看手里的石块,实在看不出是什么宝贝。

    张放伸手接过那块破布,只看了一眼,就噗地喷出含在嘴里还没下咽的羊羹,盯住牢卒,将木碗一递:“这汤馊了,换一碗。”

    牢卒惊怒:“怎么可能?刚煮出来的,我还喝过一碗……”

    “那你再尝尝这碗,绝对馊了。”张放一口咬定。

    牢卒一边伸手接过一边愤愤然道:“这又不是大热天,怎会这么快馊?小子,你若骗我,就等着……”边说边将碗凑到嘴边,正要喝下。

    蓦然一个声音响起:“莫轻尝,这位少年郎说得对,的确是馊了。”

    随着说话声,牢门彭地推开,几个人影踏着沉重的脚步,拾阶而下。走到近处,火把映照,面容俱现,为者赫然正是城门丞许敬。在他身后,跟着四个佐吏,以及牢头。

    许敬向呆愣的牢卒伸手:“把碗给我。”

    牢卒不知所措,本能遵命递碗。

    许敬接过,挥挥手:“走吧。”

    牢卒看看牢头,后者对他使了个眼色,摆摆头。牢卒似乎明白了什么,扔下木桶,一言不,扭头就走。

    “等等。”许敬扭头对牢头道,“把所有监舍里的囚徒,全转移到最前头两间,办完事后,再放回来。”

    牢头躬身领命,与牢卒一间间打开监门,将囚徒提出,转到距离最远的前头左右两间监舍。囚犯们挤做一堆,谁也不敢吭气,他们都知道,接下来会生什么。

    张放与他的扈从们都在冷眼看着,张放没声,谁也不吭气。只有阿罴将那块鹅卵石合在掌心,不断挤压,厚袄下的臂肌鼓起,掌隙间有细细的碎末簌簌而下。

    许敬端着碗,缓缓走近栅栏,几乎与张放面对面:“你怎么知道这碗羊羹有毒的?”

    扈从们一阵骚动,有几个反应慢的如石牛、韩重、阿罴等,这时才恍悟。无不怒形于色,正要喝骂,却被张放抬手制止。

    张放盯住许敬,也不说话,只将手里握着的破布抖开。火光之下,看得分明,破布上用木炭歪歪扭扭画了一张图,图的内容很简单:一只碗,一个小木管往里倒不知名的东西。

    图画很简单,技法很拙劣,但意思却表示得很清晰,让人看一眼就明白什么意思——当然,阿罴这样的浑人除外。

    许敬看了一眼监舍的透气窗,森然道:“不管这人是谁,我都会查出来。”

    张放淡淡道:“如果你还有机会活着走出这牢门的话。”

    许敬愕然,定定看了张放一会,仰大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里的羊羹都洒出不少,身后几个小吏也跟着凑趣捧腹。

    那淡淡的声音穿透狂笑声:“你若要杀我,先前大把机会动手,但你没有,这也是我险些中招的原因。而短短两个时辰之后,你却费尽心机,用这等下作手段——这中间一定生了什么,你可以告知我是什么事么?”

    笑声渐止,许敬带着喘气声响起:“很聪明,的确有事生,但一个死人没必要知道太多。你只需知道,有人要买你的性命,所出的价,令我很动心。”

    原以为是私怨,没想到是国罪;当以为是国罪时,偏偏又变成了私怨。

    张放叹了口气:“如果我给你双倍价钱,你会不会放我们出去?”

    许敬愣了愣,失笑道:“莫说这话空口无凭,难以取信,就算你当真肯给,我也不敢要。这不光是钱的事,还有别的,明白么?”

    “明白。”张放点头、负手,向后退开两步,蓦然断喝,“动手!”

    啪!鹅卵石在阿罴的掌心碎裂。这个人熊大步跨前,似慢实快,在许敬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阿罴两只大手从监舍栅栏伸出,扣住许敬后脑,猛然力往内一压——

    嗷!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叫,令人亡魂皆冒。

    许敬的脑袋,竟被巨力硬生生挤压进两根不过一拳宽的栅栏之间,颧骨尽碎,血肉模糊,两只耳朵都被划蹭掉,只连着一丁点皮……

    宗巴眼疾手快,飞快上前接过许敬脱手跌落的木碗,将剩余小半碗“加料羊羹”,尽数强灌入许敬大张的口中……

    在许敬杀鸡似地惨叫与几个小吏目瞪口呆中,张放目射异芒,手掌从栅栏间伸出,声音柔和:“牢头,钥匙。”(。)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打 上 门】(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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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张放一行走出牢门之时,外面值守的牢卒都很奇怪,怎么刚关进去就放出来了?但有牢头在前面带路,谁也不敢多嘴。

    刚出监门,就看到两个黑影在不远处张望,见到张放一行,两个黑影不避反迎,待走过时,可以看到两张又惊又喜的面孔。

    张放将手里握着的救命破布向来人一抛:“多谢提醒,原物奉还。”

    众扈从齐齐望去,无不惊讶,这两人竟然是一路同行的燧长老吴与燧卒三子。而老吴军袄的下摆,明显割去一块,与少主扔出的那块破布,质地颜色果然一致。

    “你们没事,真是太好了!”老吴看看张放,再看看神情萎靡、双目无神的牢头,一时搞不清是什么状况。

    三子不停伸长脖颈,向后头张望:“那……那许关丞……”

    “里面凉快,他们想呆一会才出来。”张放随口说了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向两人拱拱手,“多谢二位援手,你们怎么知晓许敬的阴谋?”

    三子搔搔头皮,憨笑道:“我在马厩的茅屋里偷听到的……”

    邓展忍不住道:“你们不是要去河仓城么?怎么又进了玉门关?”

    老吴道:“是我把你们领来关口的,是三子把你们的身份泄露的,你们的麻烦也有我们一份,咱可不能看着不管,那不地道。”

    三子道:“燧长本想找马丞约牢头出来,给说说情,多照看一下。我就上茅屋,结果就听到了。”

    老吴愤然道:“上头有令要收押,咱认倒霉,挺过去就好了,可不能让小人坏了性命。你们是打胡奴的好汉,咱们不能眼睁睁看你们送命……”

    “明白了,多谢。”张放双手按住二人肩膀,“你们别急着走,回头找马丞安排待一夜,我们办完事后自会找你们。”

    老吴犹豫一下,还是说道:“你们能被放出来已是好运道了,马匹橐驼货物怕很难要回来……要不,我向马丞说说,赊给你们几匹马,但都是老马,远比不得你们的好马。”

    张放边走边挥手笑道:“不必担心,好马会有的,我们这就去取。”

    邓展、韩氏兄弟、青琰、石牛、宗巴等经过两人身边,都重重抱拳致谢,迎着寒风,没入黑暗。

    十余双脚步踩着薄冰道路嘎嘎做响,黑暗中传来询问:“公子,我们是不是去找关都尉,亮明身份,说明原委?”

    “不,我们直接找正主。”

    “正主?公子猜到是谁使的坏了?”

    “不是猜的,是许敬临死前告诉我的——看,就是那片灯火明亮处。”

    ……

    驿置宾舍,因为刚到玉门关就把受人所托之事办成了,卢安一高兴,酒意便醒了几分。一时睡不着,便又叫来一魁酒,继续喝。

    等到熏熏然时,正准备趁着酒劲舒舒服服困一觉,忽闻外面一阵喧嚣。睡意上头的人被突然打扰,那种恼怒相信每个人都有体会。卢安拍案尖叫:“混蛋!外面吵什么?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这置啬夫就是这么治理驿置的么?”

    随行侍者慌忙提着裙摆,从烧着炭火的暖和小屋跑出来,甫一开门,寒风一吹,顿时打起摆子。而当他探头向外张望时,更倒吸一口冷气,抖得更厉害了,脚一软,差点栽倒。旋即跌跌撞撞奔向上官房间,嘭地一头撞开,声音颤:“从事,不,不好了!有野兽闯进驿置!快避一避。”

    “什么?”卢安睡意一下消了,紧张问道,“什么野兽?是狼么?”

    “不,不是,是……是熊!”

    砰!卢安推倒食案,身体一歪,差点摔倒。他本就喝了不少酒,膀胱胀,天冷易溢,此刻吃这一吓,顿时尿出几滴,强行憋住。

    这、这叫什么事啊?戒备森严的边关重地,居然跑进来一头熊?

    卢安本不敢信,但随后屋外传来一声震天暴吼,如荒野兽咆,伴随着驿卒的纷乱惊叫、呼痛及兵器坠地声,他哪敢不信?

    “快、快,快去都尉署避一避。”

    在几个侍者扶持下,卢安一行仓皇奔出门,正与闻讯而至的置啬夫(管理驿置的官员)打了个照面,大伙都是一样狼狈。

    “怎么回事?”

    “怎么会有兽吼?”

    “听说有熊罴闯入!”

    “置啬夫!你是怎么管驿置的?竟让野兽闯入,我要劾你管理不力之罪!”

    置啬夫一脸冤枉:“从事,这玉门关哪来的野兽……啊!快看!”

    众人目光一齐望向驿置广场,这里白天是访客停放车马的地方,不过到了晚上就显得空荡了。黑沉沉的夜空下,飘飘洒洒着细碎雪花,七八个驿卒持戈戟包围一头熊……不,是一个形似熊的巨汉。

    雪地上已倒下五六个驿卒,生死不知,而那七八个驿卒虽说包围别人,但从他们一脸惊吓来看,仿佛被包围的是他们。

    不是熊!是人!

    卢安这下终于心头大石落地,这时他们才看清,入侵驿置的,不只一个野蛮巨汉。在靠近大门处,还有一群人,就伫立在风雪中,拢着袖,任由雪花落满一身。当卢安的目光投注到这群人身上时,对方也正冷冷与他对视。

    远处已隐隐传来角鼓声与喧嚣声,显然驿置的打斗也惊动了玉门关驻军。

    援兵将至,卢安胆气一粗,气焰复炽,猛地一拍栏杆,高声怒斥:“何人如此大胆?竟敢夜闯驿置,行刺官员,不怕被诛九族么?”

    话音刚落,蓦然寒光一闪——笃!一把利刃从眼前掠过,正插在卢安左脸颊数寸的门框上,卢安的脸当场煞白,方才没排出的尿终于没憋住……

    众人骇然的目光齐聚利刃,惊异现,这竟是把镶嵌宝石,寒光四射的胡制匕。

    什么样的人能拥有这样的胡匕?并且还毫不在乎当飞刀扔出?

    “这话应当我来问你们。”那群人里走出一人,掀开头罩,振声斥喝,“你们当中谁人如此大胆,敢唆使城门丞许敬暗害大汉富平侯世子,不怕被诛九族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重重黑手】(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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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驿置大堂,一片狼籍。? 〔{

    张放端坐左,身后是一众扈从,最惹眼的自然是那一身杀气的人熊阿罴,任谁都忍不住瞅几眼,却又不敢多看,更不敢与那双泛红的兽瞳碰触。

    上端坐着玉门关都尉翟广,左侧坐着从事卢安,右侧一排端坐司马、假司马、长史、主薄等玉门关属吏。

    大堂之下,横卧着一具尸体,正是城门丞许敬。其死状之惨,令一众同僚看了不寒而栗。尸体之后,跪着一排与此事相关人等:燧长老吴、燧卒三子、牢头、牢卒,以及四个垂头丧气的库藏佐吏。

    这时大堂里正回响着杵作的禀报:“……查验了残余的羊羹及许丞的呕吐渣,已经确认,是乌头之毒。”

    大堂一片肃然,过了一会,响起关都尉翟广的声音:“如此,结果很明显,是许丞鼓动四个佐吏,欲以乌头之毒,谋害张公子。如此恶毒手段,令人指,张公子令仆从反杀,系许丞咎由自取。来人,把四佐吏押入大牢……”

    “翟尉请稍等人。”张放慢悠悠话,目光若有若无从卢安脸上扫过,淡淡开口,“许敬临死前,供出了事情原委,系有人买凶下手,我希望此人能给我一个交待。”

    此言一出,满座哗然,卢安坐立不安,大冷的天,额头竟渗出汗。

    玉门关司马义愤填膺,拍案而起:“何人如此大胆,胆敢谋刺朝廷勋贵,一定要追查到底,绝不放过!”

    张放起身拱手道:“多谢司马仗义直言,有关此事,我想与卢从事私下谈谈,可否?”

    卢从事!怎么与他扯上关系?众人目光刷地一下落在卢安身上。

    卢安捏了一手冷汗,连连拱手,满面感激,一迭声道:“好、好,我……在下愿与公子相谈。”

    后室,炭火熊熊,隔绝了屋外的寒冷,室内只有张放与卢安面面相对。

    张放正襟危坐,从容淡定。反观卢安,则是一脸懊恼,自怨自艾。

    此刻,卢安手里正拿着一卷展开的简牍,懊悔不已——如果早看到这个,也不至于将事情弄得无法收拾的地步啊。

    这正是先前城门丞许敬拿来当证据,证明张放来历的那本关引籍册。当时卢安已半醉,加上许敬所提供的信息足已证明,他就没细看。而现在他看到了、后悔了、恨不得打自己两记耳刮子……

    籍册上籍贯一栏写得明明白白“长安戚里坊闾右”。戚里是什么地方?那些一辈子没到过长安的边关小吏不知情有可原,但似他这样每岁入京述职,面谒有司的地方监察使,哪有不知道的?北阙甲第,有资格住在这里的,哪一个是等闲人物?他母亲的谁嫌命长了去找这样的人的麻烦!但……天知道,竟然会有一个世子跑出关外,这叫什么事啊!

    张放没说话,就那么面带微笑看着卢安,后者被看得心里直毛,不得不硬着头皮道出原委:“呃,是这样……我接到公文时……呃,有个自称贾仁的找到我,说愿出百金,取一人性命。无缘无故取人性命,我自然不干。但来人说,此人混入西征,参与逆举,正是我此番奉令缉拿的逆犯之一,大可顺手料理,于公于私都是好事……张公子,我是当真不知是你啊!否则打死也不会干……”

    张放含笑连连点头,温和道:“是的是的,我明白。那‘贾仁’就是假人之意,而百金……呵呵,富平侯家世子,又何岂千金?”张放是真明白,不用催眠都知道,对方说的是实情。倘若知晓他的真实身份,居然还敢下杀手,这得疯到啥程度?而这卢安看起来,一点都不像精神病——对于这一点,曾经的精神科医生张放,有绝对权威的辨识能力。

    卢安没想到这位少年公子如此好说话,心下渐安,说起话来愈流利:“对对,还是公子聪慧,那混蛋用的是假名,而且百金……公子岂止万金……呃,不、不,公子万金不易……”

    张放抬手打断,含笑道:“我想知道,此人现在何处?”

    卢安苦笑:“下官并不识得此人,事后也着人查了一下,却无所获。”

    张放笑意宛然,眼神如锥:“不会吧?若你无法联系他,事成之后,如何收取酬劳?”

    卢安开始擦汗:“他直接放下五十金就走了,说若能办成,必奉另一半,即使办不成,五十金就当送我……咳,下官糊涂啊!”

    张放认真地盯住对方眼睛一会,缓缓点头,确信了对方的说法。张放现在现,有时候他并不需要使用灵魂穿刺这样激烈的手段,在近距离盯住对方眼睛时,就能判断出对方说的话是真是假,或许是强制催眠的一种衍生能力吧。不过,也只限于判断真伪,至于若是假的,怎么个假法,真相是什么,还得用大招。

    张放呵呵笑道:“好大方啊!五十金,算订金,不管成与不成都不再要回。我想,这也算是封口费吧。”

    卢安伏颤声道:“下官愿将五十金奉与公子,请公子恕下官不敬之罪……”

    张放不吭声,就那样直盯卢安。大冷的天,卢安额头竟渗豆大汗珠,后背尽湿,重重伏叩于地。

    “谋害世子之罪,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有多重。”

    “是、是,下官罪孽深重。”

    “别说我不给机会你——要我饶你,你就得将功补过。”

    “下官……愿、愿将功补过。”卢安稍稍抬起头,似有所悟,“公子之意……对对,此人居心如此险恶,胆敢对公子图谋不轨,罪不容赦!公子宽心,下官一定将此人缉拿归案。”

    “很好,那我就等你的好消息了。”张放缓缓站起,淡淡道,“那五十金你就留着吧。我没空在这里等结果,若有所获,可使人报往长安。”

    在卢安连连顿感激下,张放拉开大门,步入中庭,望着天空飘雪,长长吐出一口白雾。

    真是没想到,除了石荣,还有人欲置他于死地。不由得张放不感叹,这副身体还真不白给,老天还真是公平。他虽然得到一副好皮囊,还有好出身,却背负着迷一样的重重危机——自己究竟还要为这位四面树敌的富平少侯付出多少代价?

    好吧,尽快回长安吧。到时候,无论怎样的冷矢暗箭,都将化为明刀明枪。

    不管你是谁,面对面打十二回合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侯府危机】(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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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昭四年(前35年),春,长安。< [

    泾水、渭水清澈奔流,龙山如龙盘卧,灞桥两岸,春风绿野,杨柳吐枝,万物重生,一派欣欣向荣。只不过,天生万物,自有衰荣,有生必有死,纳新必吐故。当长安城又一次迎来新季之时,这座城里,一位显赫人物正步入生命最后一刻。

    正月十八,戚里,富平侯府,第四代富平侯张临,苦苦支撑病躯一年,始终未能等回独子。终于在这一天夜里,于昏迷中大骂“逆子死于野”,继而又呼“我儿胡不归”。就在这骂与呼的反复中,撒手人寰,年三十七。

    富平侯辞世,天子震惊,百官震动。

    正月十九,天子下诏,赐东园(专为皇家诸侯制造随葬品的官署)秘器十二品以葬,敛以玉衣,并赐号“富平共侯”,极尽哀荣。

    而与富平侯离世一并引起世人瞩目的,还有一桩富平侯府家事——富平侯唯一的嫡子张放,游剑塞北,一直未归。

    关于这位富平侯世子的行踪,张府其实一直在隐瞒,直到去岁处暑之后,富平侯病倒,宫中及官员前来探视,这才觉府中少了一个重要人物。父病重而子远游,这在以孝治国的汉朝来说,是不能容忍的。天子震怒,百官物议,敬武公主连夜进宫谢罪。

    而当敬武公主出宫后,奇怪的事生了,天子在此事上表现出与之前不同的缄默,而以天子言行为风向标的百官自然集体失声,有关这位富平侯世子的物议也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张氏子弟的良好风评。

    张承彦,杜陵张氏分支,阳都侯之后。不过,与富平侯不同,阳都侯二世而不存,其封爵食邑早已去封除国。所以张承彦虽同是张氏之后,却与平民无异。不过富平侯张临平日里还是挺拂照这个旁支侄子的,而张承彦也知恩孝敬,在张氏嫡子未归的情况下,毅然尽子侄之责,昼夜照料,形容枯槁,看上去他本人更像一个病人。

    如此孝行,自然是朝野褒掖,与他那个不孝无德的堂弟放一起,这对比更是强烈,阳都后人张承彦之名渐渐传开。

    又半年过去,直到翌年冬春之交,富平侯辞世,而世子始终未归,这又一次点起朝野义愤之火。而漩涡的中心,富平侯府,此时已陷入悲痛急怒之中。

    正月二十,这是祭奠富平侯英灵的第一天。主持仪式的,是富平侯张临的未亡人敬武公主。

    这位年不过三旬,昔日风华绝世的美妇已完全变了模样。她头束白绫,身着孝服,不施粉黛,由此脸色的苍白与眼圈的青黑格外明显,整个人给人一种憔悴至极的感觉。而厚厚的白裘,衬着细长的玉颈,更显得身躯瘦弱,惹人生怜。

    丈夫新丧,儿子年余沓无音讯,甚至无法赶回治丧……种种严重后果,忧愤交加,郁结于心,致使这位原本身骨子不错的大汉长公主整个垮了。若不是强撑着主持祭奠,只怕早就顶不住了。

    现在唯一能给她安慰的,就是她还有个好侄儿——门堂阶下,那模糊在淡淡雪花中的颀长人影,不断向前来拜祭的宾客鞠躬回礼。雪花早已落满他的一身,每一鞠躬,帻头与双肩的雪粒洒落,雪粉飞扬……

    此间事了,一定要奏明天子,好生褒奖这位侄儿,敬武公主如是想。

    正思虑间,一阵踢踏脚步入耳。敬武公主忙振起精神,恭迎入堂祭拜者。一般千石以下官员,只在堂下祭拜,能登堂入室者,非贵即故,纵是公主之尊,亦不敢怠慢。

    但见堂前门槛处四人一字排开,在侍者服侍下解下厚麾,脱去革履,整衣着袜而入,向敬武公主行礼:“金氏四子,拜望英灵,请公主节哀。”

    敬武公主欠身屈膝:“未亡妇谢过金氏仲昆。”

    嗯,来者正是与富平侯张氏并称“金张”的大汉权贵典范之一,城都侯金氏四昆仲:金常、金敞、金岑、金明。

    一般认为,金氏迹,肇始于武帝朝的辅政大臣金日磾,但严格的说,这“金张”的“金”,并非指金日磾的直系后裔,而是金日磾的弟弟金伦。因为金日磾的秺侯爵位只传了二世便绝嗣了,而金伦这一系则代代不绝。论功禄,金伦根本没法与兄长比,但最后得以庙享并代代恩宠的,却是金伦一族。由此可见,纵有造化之功,不及造人之能。

    金氏昆仲,既是高官显贵,亦是张氏故旧,登堂入室,望棺而拜,理所当然。

    礼毕之后,本应退下,金氏家主、城都侯金常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我等与共候,俱是至交,心有所虑,不敢不言,还望公主恕罪。”

    敬武公主欠身施礼:“未亡妇岂敢,贤昆仲但请直言无妨。”

    金常道:“恕常无礼,如此大事,未见富平侯子身影,敢问公主,少侯仍在否?”

    敬武公主脸色一白,轻声道:“吾儿尚在,冰雪难行,故而……”

    金常摇摇头:“父逝儿不归,无论是何缘由,必遭御史弹劾,削户降俸那是轻的,若是物议沸腾,只怕爵位难保。”

    敬武公主咬着嘴唇:“吾儿身在胡地,身不由己……”

    一旁的侍中金敞听不下去了,忍不住道:“春季乃行葬之季,共侯之棺最多只能停放三日,若三日后出殡,何人扶棺?”

    敬武公主身躯一晃,有些站不稳了,左右侍女慌忙扶住。

    金敞之言直击要害,若三日后无后嗣扶棺,按世俗礼法,将视为绝嗣。若是普通平民,绝嗣也就绝了,顶多家里的两亩地便宜了族人而已。但身为大汉侯爵,那可就大不一样。“无嗣国除”,这是汉律规定的。倘如此,富平侯便将终结在这一世。到那时,那位富平少侯无论归与不归,都将无力回天。

    金常深深一叹:“秺侯之事,当为前鉴。”

    敬武公主浑身软,如果说金敞之言直击要害,那金常之言便是当头一棒。

    秺侯是谁?就是辅政大臣金日磾。论位高权重,论帝王恩宠,第一代富平侯张安世犹有不及。即便如此,当金日磾之子无嗣,亦无奈除国,何况张氏乎?这是金常以自家之事,对敬武公主的警醒。

    直到金氏昆仲告退离去,敬武公主还呆呆立着,神思不属。(。)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登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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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富平侯府正堂,凄雨孤灯,灵堂寂寂,阖府俱哀,了无生气。?

    敬武公主一身孝服,跪坐于堂上棺前,身后十步之外的堂阶下是一众张氏旁支,有老有少,亦不乏年轻面孔。按礼制,家主辞世,张氏诸支族人皆守灵,阖府上下三日内不得举火——也就是说,只能寒食。

    这天寒地冻的,寒食生饮,身体差些的,怕是扛不住,搞不好落下病根。仅仅守灵第一日,就已有几个上了年纪的张氏族人咳嗽不止,被安置在耳室休息。更令人担心的,是敬武公主的身体。

    夫君亡故,独子无踪,已经够让敬武公主悲痛神伤的了,眼下又有一桩天大难题,像山一样压过来,当真要把她给压垮。

    实际上以敬武公主的出身,以及身处的圈子,她不可能想不到这个问题。实在是这几日悲痛过度,神思不属,加上坚信儿子一定会平安归来,所以基本没往这个方向想……而今被金氏昆仲一言点醒,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如果富平侯在她这一代手里被除国,那么在家祀之际,她将成为家族罪人,被后代非议。这样的耻辱,她难以接受。

    在汉代,如果君侯没有子嗣,而又不愿除国的话,只有一个折衷办法——过继一个族侄为子。不过,庶子和继子之类袭爵要特旨,叫“昭封续绝”,而且爵禄减半。说白了,收一个义子,他所能继承的就只有一半封邑。即使是一半封邑,非极得恩宠的臣子也很难得到天子特旨。就象金日磾那样,虽然是武帝、昭帝两朝重臣,但到了元帝时,所有的恩情都淡了,以至身死而国除。

    而富平侯的情况要好得多,不仅正当宠,而且敬武公主还是天子的皇姊,可以进皇宫关上门唠家事的主,求得一封特旨还是有可能的。只是敬武公主现在陷入两难——究竟是要为儿子守住一个完整的家业,还是为了保全名爵而有所牺牲?

    间歇之际,敬武公主入侧室喝了一点冷羹之后,摇头拒绝侍女劝食,道:“去,让承彦公子进来。”

    不一会,一个年约二十五六,身量颀长,头戴帻巾,面目清俊,披麻带孝的青年趋步而入,躬身行礼:“不知叔母召承彦有何吩咐?”

    敬武公主赞赏地看了一眼这位得力侄子一眼,沉吟道:“日间城都侯向我提到一事,就是明日大殓及三日后何人扶棺出殡……嗯,莫非你也想到了?”

    张承彦深深一鞠:“侄儿的确早已想到,只是……不敢向叔母提起。”

    “这是为何……”敬武公主话刚出口,立即打住,她已然明白过来,不禁叹道,“承彦,当真难为你了。”

    张承彦不敢说,想必也是为了避嫌,以他在张府目下的声望,很容易让人认为他别有居心。

    “那么,你认为此事当如何处置?”

    张承彦搓搓手,迟疑道:“要不,让季父扶棺?他老人家是二房最长……”

    敬武公主摇摇头:“子庸不行,他身体不好,刚刚才病倒。在室内犹如此,若出行数十里,顶风冒雪,执绋扶棺,恐怕还没到地头人就……不可。”

    “那么……孟修如何?他是二房庶长。”

    “正如你所言,孟修是庶长。”敬武公主念到“庶”的时候咬字重音。

    张承彦不敢再说,陷入苦思冥想。

    敬武公主微微一叹:“承彦,为何不说……”

    屋外传来一阵仓促的脚步声,紧接着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传来:“主母,杨守德求见。”

    “杨管事?快,快进来。”敬武公主霍然起身,满面激动。她如此失态是有原因的,杨管事是富平共侯尚在时,就安排到北地郡治马领蹲守,等候少侯归来的守望人员。出行时曾被君侯下了死命令,不见人归,不得回府。

    他的出现,意味着什么,不问可知。

    然而,当杨守德出现在眼前时,那煞白的脸色,踉跄的脚步,颤抖的身躯……一切都显示出不详之兆。

    “主母……”杨管事一见敬武公主,双膝一软,噗通跪下,颤抖的双手高举过顶,手里捧着一个小布包。

    敬武公主死死盯住那小布包,双手抖个不停,想伸手,却僵硬得动弹不得。

    张承彦见状,上前几步,双手接过,一手捧着,一手拈着布角,层层打开。当掀开最后一层时,蓦然脸色大变,迅盖上。

    “不要盖,拿过来!”敬武公主的声音,突然变得沙哑低沉,每一个字都吐得很吃力,仿佛从肺里挤出。

    张承彦深深一叹,打开最后一层,双手奉上。

    敬武公主一见,苍白的面庞突然涌起一股异样的红晕,身体颤抖得像寒风中枝头的枯叶,以手按心,惨叫一声:“我儿……”

    噗地一口鲜血喷出,软软倒下……

    什么叫“屋漏偏逢连夜雨,行船却遇打头风”,这就是了。

    富平侯府,彻夜无眠。

    翌日凌晨,当一批批官员前来拜祭之时,却被告之请在堂外稍候,府中有大事宣告。

    又过一刻之后,脚步杂踏,回廓转出一行人,俱是张氏宗亲的重要人物:二房家长张平、侯府家令(大管家)张敬臣、张氏后辈之秀张承彦等,唯独不见主母敬武公主。

    侯府家令张敬臣是个年约五旬的老者,不过比起年不过四旬、身体孱弱的张平,这位侯府家令却是身板结实、老当益壮,说话的声音也沉实有力,连堂外等候的官员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昨夜家门不幸,主母闻噩耗卧病,难以主持殡礼,故而召我等三人入见,托以唁事。”

    张敬臣之言,如同一块大石扔进水里,立即在张氏族人与诸官员心里掀起阵阵巨浪,但在庄严肃穆的灵堂前,谁也不敢有半点失礼。

    张敬臣的声音继续回响在厅堂上空:“主母嘱咐,从子承彦,身端意正,恭谦知礼,孝悌族亲。半载以来,榻前尽孝,侍俸汤药,长安无人不知。君侯身前身后事,亦多赖其力。意以张侄承彦为丧礼主事,明日大殓及三日后扶棺出殡。”

    此言一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张氏族人一阵喧哗,众吊唁官员也是惊叹一片。

    这是要以侄为子,取而代之啊!这将置那位行踪不明的富平少侯于何地?公主不会是病糊涂了吧?

    就在一片纷乱之中,一个略带沙哑而充满磁性的声音,压过所有噪音,从大门方向清晰传来:“大殓、扶棺,乃身为人子之责,岂敢假手他人?诸君盛情,张放心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血印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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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二十,长安上层生一桩奇事,失联近两年的富平少侯张氏子放,在其父亡故,其母病倒的关键时刻,突然出现。 〔 更令人捏一把汗的是,当是时,侯府家令正奉主母之命,欲过继其侄,代其子行孝礼。倘此意成行,就算那位富平少侯归来,也将面临不可知的变数。万幸的是,在最后一刻,富平少侯的出现,将一切拉回原点。

    唯一令外人不解的是,富平少侯尚在,为何其母敬武公主会如此仓促过继其侄?难道就没考虑过万一儿子归来,如何收场?不过,随着富平少侯的出现,过继之事无疾而终,这样的情况终究没生。存于人们心中的疑惑,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快淡去。

    张放回来了,连他都没想到,自己回得那么及时,再晚一点,情况将变得难以收拾。许多张氏族人,包括前来吊唁的官员,或许都以为敬武公主是伤心过度,精神恍惚,加上三日后扶棺出殡之事,故出此下策。

    只有寥寥数人知道不是因为这个,张放就是其一。

    现在,取代其母敬武公主之位,跪坐于堂上棺椁之前的,正是张放。从背后看去,他身形笔挺,端坐如钟,一派正心诚意之状,只有转到正面,才能看到,他敛眉垂目,专注地看着手里把玩的一样东西。

    这是一方如后世功夫茶杯大小的铜印,上面沾着一团凝固的黑褐色血迹,印的正面被血迹掩盖了一角,但其上篆刻的文字依然清晰可辩“富平世子”。

    原来,自己已经受封,是正式的世子!原来,自己是有身份证明的!

    敬武公主正是因为看到这枚带血的铜印,才当他已出意外,最终绝了念。加之形势逼人,不得不仓促收继侄子……

    但是,张放可以肯定,打自己睁开眼看到大汉天空的第一眼起,就从未见过这方铜印。而且他也可以确定,上面沾的血,不是自己的。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当初“张放”陀螺山遇袭,车毁人亡,侥幸逃生时,这方铜印就掉落在车辆的残骸里。上面沾的血,不是御手的,就是仆从的,或者干脆是驾马的。由于当时豺狼当道,啃啮尸体,张放第一时间逃走,无法检查现场,所以也就没有现这方意义重大的铜印。

    其后张放曾回到事地,但已被凶手毁尸灭迹,了无痕迹。所以可以明确一点,这方铜印落到了剧辛手里,然后,他将这重要物件托人送回长安雇主手里,以证明自己没白忙活。这样的推论是合乎逻辑的。

    现在摆在张放面前的问题是:谁把这方铜印送还?目的何在?

    据杨管事说,铜印是一个富平侯府仆人送还的。这个仆人居于北地郡马领别庄,多次随府中管事出塞行商,故此他将铜印送还时,杨管事才不疑有他——因为张放的行踪本就在塞外,若有不测,被这仆人现合情合理。

    眼下这仆人的行踪,不用说,找是找不到了。但他背后指使之人似乎不难猜,剧辛送回长安的铜印会落在谁手里?不外乎这么几个:或是他的主人万章,或是石大公子石荣,还有,就是那个假公济私,收买内侍谒者在玉门关暗害他的幕后黑手了。

    那么会是谁呢?选在这个节骨眼将铜印送还,想达到或能达到什么目的?是石大公子贼心不死,还是万章得知自己将归,生恐秋后算账,铤而走险?抑或那未知的第三人……或者根本没有第三人,其实就是万章……

    张放没想到,回到长安,身体是安逸了,但千头万绪,却把脑袋搅成一团浆糊。偏偏他有重孝在身,除了灵堂、居住,哪都去不了。所有这些疑团,只能埋在心里,等待时机。

    身后传来一阵着意放轻,但还是难掩沉实的脚步声,左脚踏地重,右脚略轻,都是脚尖着地……这个步态张放已听过不下十遍,是侯府家令张敬臣的专属步态。

    张敬臣虽也姓张,但并非本姓,他原是富平缪侯张勃的书僮,在富平共侯张临时代成为家令,陪伴了两代富平侯的成长,处事老成,忠心耿耿。如今,他又要陪伴第三代富平侯了。只不过,比起前两代富平侯,张敬臣有种奇怪的感觉,眼前这位他看着长大,却离奇失联两年的少主,突然变得让人看不透了,陌生且令人难以接近。

    少主这两年究竟经历了什么?张敬臣有无数疑问,但他明白,自己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

    张敬臣深深弯下腰:“少主,有宾客来了。”

    手掌一转,铜印入袖,张放单足踏地,一掌按膝,缓缓站起:“我带回的人,是否已安置好?”

    “禀少主,俱已安置妥当。”

    “所有人,无论汉胡,按近侍之规格相待,不得有误。”

    “喏。”

    尽管只回府不过一日,但张放号司令,如在军中,从容自若。而张敬臣也真真切切感受到少主身上散的无形压力,丝毫不逊于两代家主,应答之间,毕恭毕敬,如履薄冰。

    如果在一年多前,张放没有经历塞外生死、万里远征,直接回长安,他绝不会有这样的气场,搞不好会被反压。或许日久可培养出来,但绝不会在第一天就能有这样的无形威压。

    丧事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极考验耐性与体力的,而这两样,张放都不缺。唱礼、拜礼、还礼,一拨拨人来,一拨拨人去,不断重复,麻木而机械。

    张放已经从宾客看他的表情,以及短短一日夜所了解的蛛丝马迹,知道自己触犯了这时代的大忌。他及时赶回,只挽回了最危急的一局,而在之前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他未能于其父病榻前奉汤药尽孝,早晚逃不了被言官弹劾,坐削食邑是少不了的了。比这更严重的是,名声受损!在以孝为本的汉代,这种损害比后世“监狱风云”里的明星被毁星途更严重。

    名声无形,能成就人,也能毁掉人,这个局面,他必须想办法挽回。

    综上,回到长安的张放,所面临的重重困局与危机,绝不比当年身处东庚烽燧绝境时弱。

    战斗,无处不在,无论是长安,还是塞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暗中调查】(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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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榻上的女人,脸色依然苍白,面容依然消瘦,但双目蕴彩,直勾勾望着眼前少年,目光充满惊奇、惊喜、以及,那么一点陌生。{[ 〈((〔〔({<

    这是她的儿子么?比当年整整高出一大截,昔日柔美的轮廓,也变得棱角鲜明,细白的皮肤,也被淡褐光泽所取代;五官变深邃了,肩膀变宽阔了,声音变浑厚了,筋骨变壮实了……尤其那双眼睛,顾盼之际,流光泛彩,熠熠生辉,让人不忍移目却又不敢多看。

    变化太大了。若非眉眼一如当年,她几乎认不出这是她的儿子——准确的说,这与她两年来脑补出的儿子的形象完全不同。

    不光是外形,气质更是天差地别。她怎都无法将眼前这个器宇轩昂、气定神闲的少年郎,与当年那个动辄撒气、遇事无措,最后更是因惹出祸事被迫出走的无知稚子联系起来。

    屈指算来,已经差不多两年了,两年,会将一个人改变到如此程度么?他在凶险莫测、猛兽盗匪出没的塞外,究竟遭遇到了什么?这两年,他又是怎么过来的?如果不是正值丧礼,敬武公主非得让儿子将两年来的经历,巨细无遗,一古脑倒出不可。

    而在张放眼里,这个他要称之为“母亲”的女人,也与脑海里的形象大相径庭。其实如果他提前两个月回来,脑海里的形象还能重合对应得上,如今却只能看到一个形削骨立的重病女人。

    如果说张放一见“母亲”,怜悯而感动,顿生孺慕之情,那未免也太扯了。从心理年龄而言,他比眼前的女人还大,进门恭敬叩,已经是他代替身体原主人尽了心意。

    他只有一个生母,已经消失于另一个世界,眼前的女人,并不能令他生出多少心理波动。他的目光更多透出一种垂怜——医者对病患的怜悯。

    “阿母只是郁结于心,又受强刺激,情志受损。只要安心休养,不萦怀外物,必可渐次而愈。”

    敬武公主显然被儿子的关怀所感动,伸出苍白瘦削的手:“我儿,来,让我摸摸……”

    张放也伸出手,但伸至半途时突然五指飞动,凭空打绳结,手指之快,幻出根根虚影。

    敬武公主的眼神一下被吸引住,然后,莫名陷了进去,眼神迷蒙。这时耳边传来一个柔和恬静得令人想合眼的声音:“睡吧,你太疲劳了……枕头很舒服、被子很暖和、身体很舒适,你浮在厚厚的云端……”

    催眠一个精神极度疲劳,意志格外软弱的病人,对张放而言,不过举手之劳。他不想与这个女人呆得太久,因为对“张放”的了解,没人比得上她,加上女人可怕的直觉……在眼下这关键时刻,他不希望节外生枝。而且,催眠对她受创的精神也有好处。

    轻轻将厚被拉高,掖好被角,张放直起身,走出阁楼,对侍婢道:“主母已入睡,三个时辰内,不要打扰。”

    侍婢小心应是。

    张放侧对随身小厮道:“唤邓护卫前来。”

    随身小厮是张敬臣为他安排的,张放无可无不可,他现在是“初来乍到”,一切都在观察——他在观察别人,别人也在观察他。

    邓展匆忙赶来时,正看到少主匆匆朝灵堂走去,邓展快步上前深深一鞠。

    张放向后摆摆手,随身几个仆人立即止步,直到少主走出十几步后,才小心跟上,始终保持一段距离。

    “整个府中,只有你知道我忘记了一些前事。”张放压低声音,目光平视,并不看身边紧随的邓展,“我想知道,以前在长安之时,我有没有走得比较近的朋友?”

    张放从没对邓展说过自己失忆之类的话,但邓展追随张放那么久,多多少少也从韩氏兄弟嘴里隐约听到一些,闻言忙道:“少主所说的朋友,可是当年一起出入章台,走马五陵的诸位公子?”

    五陵,张放知道,那是历代汉帝墓葬之所,环绕长安周边,多富贵人家居住,酒肆店铺很多,但章台是什么地方?

    邓展低声道:“城中章台街,乃伎乐云集,声色犬马之所。”

    张放顿时一阵无语,两年前,这副身体还没长开吧,就到那种地方胡混了?这位公子哥未免太早熟了吧。

    “对,我说的就是这些狐朋狗友,拣家里比较有权势的说。”

    两年前邓展并不是张放的随从,甚至没见过几次,不过显然张放一伙“五陵少年”在长安的名声不小,连邓展都略知一二,当下板着指头道:“嗯,有车骑将军、大司马幼子许新,有侍中史丹之二子史邯、史通,还有西平侯之子于恬……还有其他一些人,小的就不太清楚了。

    “行了,有这几人就够了,你拿我这块玉珏去,暗中求见,请他们几位打听一下关于处置西征军将士的诏令是怎么回事。”张放扯下腰具带上的玉珏,交给邓展,“两年,不长不短,人情不薄不厚,哪个够朋友,这次可试出来了。”

    邓展躬身接过:“喏。少主还有何吩咐。”

    “做完这件事后,你再去打探一下万章的情况。”张放出一阵笑声,但脸上却无半分笑意,“呵呵!‘城西万子夏,三辅豪侠’,好大的声威啊,给我探探这位江湖大佬的底。”

    张放没想到,他刚念叨这个人,这个人就出现了。

    张放刚踏入灵堂,张敬臣便呈上一份来宾礼单,表情很是奇怪。

    张放接过,不忙看,反问:“怎么?”

    “好生奇怪,京兆尹门下督贼曹万子夏,又前来拜祭。送来的祭拜礼数倍于前,而且……”

    “就是那个城西万子夏?”

    “正是。”

    “而且什么?”

    “他还请求上堂祭奠。”

    京兆尹门下督贼曹,相当于市公安局长,不过在古代,这个职位的行政级别不能与现今相比,完全上不了台面,只是个四百石的小官。按理只能在堂下祭拜,就算提出这样的请求,都是无礼之极。但这对别人是无礼之事,放在这位万章万子夏身上,却完全不一样。

    曾有一次,万章随京兆尹至宫廷公干,宫殿官员贵人争与揖礼,而不与京兆尹言。就连权倾朝野的中书令石显,亦与其多有往来。这是一个真正的官小能量大的人物。

    就凭这些,此人提出的要求,还真不算过份。

    “让他来。”张放淡淡道,“我正想会一会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 【服 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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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严肃穆的祭堂之上,一个体形胖大,面目威严,垂髯至腹,以锦囊盛托的华服壮者,正毕恭毕敬向灵位再三鞠礼。

    张放侧立于一旁,执人子之礼,躬身回谢,

    礼毕,此人转过身来,面对张放——仅仅就这样一转身,那雄伟的身躯就有股令人难言的压迫感。

    张放身后侍立的家令张敬臣都下意识瑟缩身子,而那几个家仆,则不禁低下头,不敢对视。

    煞气!还有上位者的威压!

    张放可以断定,眼前这个人,手上沾过不少血,否则不会有这样浓重的煞气。对方虽然只是个区区四百石小官,但在他的江湖天地里,他就是王。除非是手握千军的将校,有过征战沙场的战绩,否则难以在气势上与之抗衡。

    张放开始同情这个人的上司京兆尹了,难怪带着下属进宫会被人忽略,慢说人家背后有什么靠山,光是这股气势,下属就把上司比下去了。身为上司,当真是压力山大啊。

    张放还好,论煞气,他估计比对方还浓烈几分,只是他很善于收敛,而且他的外形也有助于这一点,所以一般人感受不出来。至于威压,对方再强也比不上杀戮无数的西域魔王郅支单于,而张放也是说杀就杀了……

    “万君两度拜唁,当真云天高谊,张放深感诚意。”张放从容谢礼,身形动作,流畅自若。

    万章眼里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讶异,旋即深吸一口气,尽量收敛气息,双膝跪地,双掌撑地,以额触掌背,向张放行了一个大礼。

    张氏族人及堂下官员无不惊讶,因为张放现在还没承袭富平侯爵位,他还只是一个普通的世子而已,按理当不得这样的大礼。这万章是怎么了?这么急着抱大腿,连礼制都不顾了?而那富平少侯,居然也半点不避让,生受一礼!

    只有当事两人明白,这个大礼的含义——当众请罪!只不过,是借着丧礼以一种隐晦的方式表达出来。

    礼毕,万章从袖中取出一卷帛书,垂恭敬呈上:“少侯两载历炼,如金淬火,风采不凡。万章仰慕之至,愿为少侯尽绵帛之力,祈请少侯万勿嫌弃。”

    张敬臣上前,正要接过,不料万章头也不抬,不紧不慢道:“此帛书唯少侯可接、可观。”

    老家令愣住,一时进退不得,颇为尴尬。

    张放伸手接过,算为老家令解了围,淡淡道:“多谢,万君言重了,放日后必登门拜谢。”

    万章没有多说,只是颇有深意向张放看了一眼,合袖躬身告退。

    这是祭拜最后一天,长安权贵6续前来吊唁,但张放期待看到的几个人却只来了一个。不过张放也知道,并非对方无礼,而是因为自己迟到一天——在日吊唁时,包括天子唁使在内的相当部分权贵,已经祭拜过了,礼单上都写有。

    中间进食休息时,张放打开帛书,看着看着,脸上不时泛起冷笑。直到邓展求见,才放下帛书,令他进来。

    “少主,我按吩咐持信物分别拜见几位公子,但是……”邓展吞吞吐吐。

    张放闲闲道:“说吧,不要有顾虑。”

    “是,史侍中之九子史通公子本欲相见,但却被中子史邯拦住,说了一些‘近日又添幼弟,红白事相冲,不便与会,待少侯除丧之后,定当登门拜望’之类的话……”

    “又添幼弟?”张放也知道这不过是史邯的漂亮借口,但仍忍不住好奇,“史侍中有几个儿女了?”

    邓展答:“十五个,加上新添一子,十六个了。”

    张放怔了好一会,才说出一句:“很好、很强大。”

    “小的接着又到恩平侯府,大司马幼子许公子不在府中,长公子许况接见了小的,然后……”邓展一脸难堪,仿佛又回到当时场景,咬咬牙道,“他……痛斥了少主一顿……并将小的逐出府。”

    邓展没敢说许况痛斥的内容,张放也不问,也不需要问,他心里明白。

    室内沉寂了一会,才响起张放淡定的声音:“这么说,你一无所获?”

    “不,西平侯之子于恬,答应了少主的要求。”

    张放轻轻吐了口气,说了一句邓展完全听不懂的话:“我说呢,秦桧还有三个好朋友,咱富平少侯不至于连这位都不如吧……好,于恬,我记住了。”

    邓展恭敬将玉珏奉还,道:“小的复命完毕,这就去打探万章之事……”

    “不必了,这个事可以缓一缓。”张放抖了抖手里的帛书,“知道是谁写的么?”

    “小的不知。”

    “是万章。”

    “啊!上面写着什么……”话刚出口,邓展便知失言,慌忙伏请罪,“小的一时情急,少主恕罪。”

    “无事,本来就是要让你知晓。若大侯府,我能信任并委以重任的,只有你了。”

    张放不是为了故示信任才这么说的,他说的是实话,眼下他手下太缺能用之人了。因为包括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石牛等人在内的青溪众,并没有随他一起回长安,而是留在北地郡马领张氏坞壁,与阿离、韩嫂子等青溪聚民等候他的招唤。

    青溪聚民毕竟太多了,张放必须先入长安,先行做好安排,才能接他们过来。此刻他身边的扈从,只有邓展、阿罴、初六、宗巴及幸存的四个府卫。论打架,后面几人哪个都比邓展强,但论打听消息,还真的只能靠邓展,别无选择。所以,有些事件,必须要让他心里有数才好。

    “这是一份美阳府寺出具的勘验简牍,内容有关三具尸体,一妇二童,俱被人所杀。邻里证实,她们是剧辛之妻与子女。”

    邓展悚然:“这、这是万章……”

    “对,万章说了,当年伏杀我之事是剧辛自做主张,受人雇佣,他并不知情。但是因此事连累主人,罪不可赦,灭其一门,既为警示,亦是为我出气。”张放冷冷摇头,“老万想错了,我不需要找弱者出气,只会令我厌恶。”

    “这是他的和解呈文,他无条件答应为我做三件力所能及之事。”

    “少主答应和解了?”

    “此人即使不是参与者,起码也是知情者。但这个人市井能量很大,我有用得着他的地方。而且我们现在有很多亟需的事情,暂时顾不上他,且放他一马。”张放缓缓将帛书与简牍收好,放入袖里,平静地道,“如果我查到事情并不像他所说那样,抑或玉门关事件的幕后黑手是他……届时新账老账一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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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 【狼 与 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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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长安诸坊皆闭,唯有长安城最中心一条街坊,灯火通明,喧嚣热闹,这是长安权贵们夜生活唯一的消遣处——章台街。

    女伎据说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或许更早,无稽可查。虽然在春秋齐桓公时代,就有“女市”,即伎馆,不过,有据可查且知名度最高的,当属西汉的章台了。这里是长安伎馆云集之所,因后世唐诗宋词里频频出现此名称而广为人知。

    从古至今,能到这种场所消遣的,多为权贵。当然,也有平民,毕竟伎馆也分档次的。

    “烟雨阁”,听上去挺高雅的一个名称,其实是章台最知名的一处烟花场所。这里也是石荣石大公子最常流连之所,基本上一个月里,至少有二十五天可以在这里找到他。剩下五天,则在养“精”蓄锐,次月再度出“”。

    这就是石大公子的生活常态。而石大公子与当朝权贵的许多内幕交易,通常也是在这种地方完成。

    当朝驸马都尉、侍中史丹,同样也是个欢场常客,曾在一次酒后对这位石大公子的评价是“豚犬耳”。若是旁人说这话,估计早被石显弄去修城墙了。好在史丹也是外戚,而且是正受宠的外戚,又与大司马许嘉是亲家。纵是石显,也不敢因为一句酒后之言肆意加罪。

    石大公子或许真如史丹点评那般不堪,不过,奈何人家有个跺跺脚朝堂抖三抖的老爹啊。论拼爹,整个大汉还真没几个人能拼得过他。

    今日石大公子又得一商人进贡十余万钱,为其鬻爵,开心之下,又多饮了几杯。

    买官鬻爵,这在大汉是合法的。有一个专门的称呼“赀选”,即以钱财买官,起源于武帝时代,主要用于弥补汉匈之战的巨额军费缺口。时人谓之“入粟拜爵,入谷射官”。以这种方式拜爵为官者,被士子视为铜臭之官,普遍鄙视。

    赀选之制在宣帝时期曾废止,但在元帝后期,经中书令石显倡议,死灰复燃。这口子一开,就再也堵不上了。

    赀选本有正常程序可走,不需要玩贿赂。不过,如果不这样做的话,爵是会给你,官也会给你,但多半是汤官、献食丞之类的微官虚职。想要实缺,甚至肥缺,就只能呵呵了。

    所以,如果不甘心只混个虚衔,想把赀选的钱财捞回来,就得另找路子,而且要找对路。很显然,没有比走这位石大公子的路子更好的了。

    石大公子年纪不大,不过比张放大多了,足足年长十余岁,长着一张扑克脸,看谁都是一副你欠我钱的表情。严格的说,石大公子并不姓石,亦非石显亲生,他其实是石显姐姐的儿子,也就是石显的亲外甥。

    石显是在成年并成家后,因犯事被处腐刑,入宫而迹的。虽然他曾有妻室,但并无子嗣。石显权倾朝野之后,一直遗憾自己没来得及留个后代。正好这时他姐夫死了,留下个儿子。经过商议,姐姐同意将儿子过继给他,结果石大公子就改姓换宗,认舅为爹了。所以他就算是一团烂泥,石显也得硬着头皮往墙上扶。

    醉卧高阁,日进斗金,偎红倚翠,夜夜笙歌。这神仙般的日子,一旦沉溺进去,就别想拔出来了。

    石荣公子,宁愿溺死也绝不想拔出。

    阁门外,突然传来嬷母的尖声:“哎呀,这位贵人,你穿成这样,可不好见石公子啊……”

    一个低沉的声音打断道:“见与不见,由继祖兄决断,岂是你这女闾敢做主的!”

    女闾,指的是倚门卖娼之女,是对伎女的一种蔑称,当面说更有鄙夷之意。隔着阁门,石大公子都能想像嬷母的难看脸色。

    “行了,我知你心情不好,却又何必与嬷母为难。”石大公子懒洋洋对门外道,“是本公子好友,别挡道,让他进来。”

    门打开,一个披着雪笠,遮挡面目的青袍人走进来。先向石荣鞠礼,再对四五个衣衫不整的伎女做了个出去的手势。

    伎女们一齐撒娇望向石大公子,后者懒散地摆摆手:“先出去,谈完事后再进来。”牵起一个妖艳伎女的玉手,眯眼一笑,“很快。”

    砰!门关上后,青袍人摘下雪笠,轻轻扇了扇空气中浓烈的脂粉香。虽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却也不难想像皱眉不爽的模样。

    “事情全办砸了,那小贼回来了,还准备受封了,你也只能干瞪眼,还冒险跑来这里找我干什么?”石大公子无精打彩,举杯向青袍人示意,一饮而尽。

    青袍人执杯在手,沉声道:“继祖兄一定没见过他,对吧?”

    石大公子继续往杯里倒酒,眼皮都不撩一下:“见他干嘛?没得惹晦气。”

    青袍人沉吟再三,还是把那句“此子已与昔日大不同”吞回肚里,改口道:“那继祖兄是否知晓,万子夏已经与他和解。”

    “哦,这家伙倒懂得见风使舵。和就和呗,难不成还指望他与富平侯硬扛?”

    青袍人俯身道:“以继祖兄之见,他知不知道此事背后是你我所为?”

    石大公子一脸无所谓:“知道又能如何?顶多我向他赔个不是,再赔份重礼就是了……唔,不过,他未必知道你……哦,我明白了!你放心,兄弟一场,我不会把你说出去的。”

    青袍人略显尴尬,轻咳一声,道:“继祖兄的人品,小弟是信得过的,小弟倒不担心这个。只怕他于心不甘,向令君诘难,届时令君难免责难继祖兄,小弟于心不安……”

    石大公子不引为然:“这事都过了那么久了,他也毛都没掉一根,还能怎样?再说了,就算没这事,他老人家训斥又何尝少了?我知道你眼下忙得很,又不方便来此等场所,还得遮掩面目,含混腔调……行了,我这里你放心,你把自己的尾收拾妥当就行了。”

    青袍人放下耳杯,端正身形,举袖抬臂,恭恭敬敬向石大公子行了一礼:“如此,小弟多谢了。继祖兄若有事吩咐,只管开口,小弟无不从命。”

    石大公子眼珠一转,凑了过来,嘿嘿笑道:“那好,你动动脑筋,把那两个小美人从阳阿公主那里弄过来。可别让张放那小子抢了先,那我的脸可就丢大了。”

    青袍人心下深深一叹,躬身应道:“小弟遵命。”(。)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服 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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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并不知道,章台“烟雨阁”发生的一幕,既便如此,他也能猜得到,自己的归来,会给长安某些人造成不安。不过,目下他的重心并不放在这里,与私人恩怨比起来,关乎两位大汉栋梁与几千屯边的汉家儿郎的命运更为紧要。

    张放手头可利用的资源、人手都不多,更要命的是他还几乎失去人身自由——古代服丧其实跟坐牢没差。

    按礼制,在出殡之后,孝子不能返家,而是须在亲人墓前结草庐而居,是为服丧。其间不能煮食、不能行房、不能声乐,但不禁亲友探访。通常守丧时间为三十六天,即可除丧。

    居草庐、盖薄衾、念招魂、吃冷食,除了方寸之地,不得四下走动——这与坐牢有什么区别?

    张放并不怕吃这些苦,与他这两年的经历比起来,实在是小儿科。令他伤脑筋的是,守丧其间,他的一言一行,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不得行差踏错半步,仅仅依靠邓展,所能做的事情有限。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弄清楚这条司隶署令的出台始末,才能思考对策,希望于恬那里能传来好消息吧。

    正月二十二,卯时正,吉,宜南行。富平共侯出殡,天气阴冷,虽无雪却有丝丝小雨。富平侯府族亲上百,仆僮数百,在朝廷礼官引导下,执绋牵棺,浩浩荡荡出长安东面的清明门,前往杜陵下葬。

    杜陵距长安不远,也就二十多里路,不过天寒地冻,又不能借助任何交通工具,只能步行的情况下,还真不容易。

    这点路张放并不放在眼里,不过对于敬武公主而言,那就是苦难了。敬武公主的身体稍有起色,她可以不参与守丧,但出殡必须随行,除非真的病重到爬不起来。

    但对于敬武公主而言,受苦难的不是自己,而是儿子。望着当先执绋,在雪泥中艰难前行的儿子,心疼落泪。

    古礼“助葬必执绋”,绋就是拉柩的绳子,只能由亲友牵引。按制诸侯为四绋,富平共侯出殡执绋者,为张放、敬武公主、张平及张承彦,当然这只是一种形式,并非当真出力。其中张承彦还承担高唱挽歌之责。

    当一行送葬者来到杜陵时,时已近午,杜陵令段会宗已率胥吏迎候。之后,在段会宗亲自引领下,来到一处背山临水、草木茂盛的高地。这便是张氏家族墓葬区,埋葬着从高祖张汤、一代侯张安世、二代侯张延寿、三代侯张勃,以及被封阳都侯的张贺、张彭祖、张千秋等等张氏先人。

    本代富平共侯张临,临终前曾有言“薄葬不起坟”,家人遵其遗嘱,除了天子赐予的玉衣、明器之外,只陪葬代表身份的四驾马车一具,少量漆器、陶器,别无长物。

    而在墓地之旁左侧二十步外,有一间临时搭建的简陋草庐,那就是张放未来三十六天的守丧居所。

    下葬、殉器、封土、立碑……张放就这样默默看着,面容木然,他挤不出泪水,但感谢老天,淋湿一身一脸,这样看起来,也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了。

    敬武公主一脸戚容:“我儿,你要在此独居三十六日夜。这天寒地冻的,你这身子骨,如何受得了?”

    张放麻木的脸肌动了动:“这点寒意,我这身子骨,不在话下。”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贤弟,请让愚兄一同相守,可好?”

    张放转身,看到族兄张承彦一脸真诚的面容。

    张放微微点头致礼以谢,道:“多谢仲兄。只是,兄之孝贤无人不知,请把这个机会留给小弟,成么?”

    张承彦惶恐躬身,连称不敢,再不敢多说。

    直到张承彦退开,敬武公主才略带责备对张放道:“承彦也是一片好意,想照应你而已,你不该说这话。”

    张放谢罪道:“母亲教训得是,儿这就向仲杰兄赔罪。”

    “算了。”敬武公主无力摆手,“今日之事甚多,且人多眼杂,你准备继任家主了,得有家主的威严,不要随便向族人赔罪。”

    望着敬武公主离开的背影,张放眼里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他是故意说那番话的,尽量把自己的言行往昔日“张放”身上靠,以免前后表现太过突兀,启人疑窦——旁人倒没什么,顶多当他成长心性改变而已,但敬武公主不一样,知儿莫若母啊。

    傍晚,张放负手立于一方巨石之上,目送蜿蜒山道上那一串串火把,远远望去,如同一条火龙。前一刻还是熙熙攘攘,这一刻,冷冷清清。回想起临别时敬武公主抹泪不停,满面担忧的情景,张放真的很想对她说,这一刻的安静,才是他最想要的。

    按制,张放可以留下两三个仆人,照顾他的饮食起居。通常被留下来的仆人,被视为下一任家主的心腹,是莫大荣耀。但当所有仆童满眼热切地望着他们的少君侯时,结果听到的人选,令人错愕。

    张放指定了两个人:阿罴与三才。

    留阿罴倒是能理解,这个大块头一看就是天生的保镖。但那三才不过一废人,自己还要人顾照,居然也得如此殊荣,当真令人羡慕嫉妒恨。

    与大家猜想的差不多,张放把阿罴留在身边,一是为了约束他以免在府里惹麻烦,二是可以当保镖。而三才则是当日东庚烽燧之战中唯一幸存的府卫,断了一条胳膊,全身无处不伤,能够活下来,简直就是奇迹。他的赤胆忠心,是无可置疑的。

    张放用这种方式明示诸人,这个人虽是残废,但千万不要试图欺辱他。

    火龙渐远,张放从石头上跳下,扶起一直跪在泥地里的三才:“你身体不便,腿脚有疾,以后没有外人在场时,免礼。”

    三才抬头,泪水滂沱:“少主对三才之恩,恨不能衔环相报,但礼不敢废。”

    张放轻拍三才肩膀,没有再说什么,举步走向草庐。身后阿罴亦步亦趋,三才也赶紧从地上撑起,蹒跚跟在身后。

    草庐内部如外表一样,很简陋,只有一席、一衾、一案及数件陶碗陶罐而已,就连枕头都是土块,所谓“寝苫枕块”是也。四面墙壁也显得很粗糙,勉强算是不漏风。这倒不是因为时间太过仓促,因陋就简,而是风俗如此。守丧是表孝心之举,身心所受的折磨越大,就越能彰显孝心。无论贵贱,住的草庐都一样。

    草庐是没有灶的,也就是不能生火煮食。除了头三天不能进食之外,此后一切饮食,都由杜陵老宅的仆人送来。

    张放摸摸薄衾,捶捶硬榻,用力搓了搓僵木了一整天的脸皮,呼出一口白气:“很好,一切又回到了原点。”(。)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期待的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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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回到长安,还没看几眼帝都繁华,还没享受半点王侯奢侈,就变成了山居隐士。每天早中晚各一个时辰在墓地前静默祈祷,诵念《孝经》,风雨无阻,雷打不动;日食二餐,清汤寡水,戒荤食素;夜卧硬榻,身盖薄衾,庐外寒风呼啸,庐内寒气逼人。这样的环境下,能睡得着才怪。

    不过,张放主仆三人,却都能扎扎实实睡着。

    阿罴是个能在昆仑山雪峰祼身而眠的怪胎,长安的“倒春寒”对他而言,实在不算什么。张放也早已打熬出一身筋骨,以雪浴身,三九冬泳都不在话下,这点寒意如何奈何得了他?三才很年轻,比韩氏兄弟大不了几岁,但身子骨被伤病搞坏了,他是吃不住这寒冷的,能够睡得着的原因很简单——阿罴的禾草与张放的被衾全给他盖上了。

    阿罴不需垫禾草,直接睡冷硬地板。张放则只需两个时辰睡眠,醒来后就不需要被衾。三人互相支撑,终于熬过这初春的寒意。

    对于自己这位“父亲”,张放甚至记不清他的模样,但无可否认的是,他有今日的地位、权势,俱来自于张临。就冲这一点,他就应当怀感恩之心,守丧以报。所以张放将守丧之礼执行得很严格、很彻底,不欺天,不欺心。

    而朝廷礼官与杜陵令段会宗,也时不时不打招呼倏然而至,名为探访,实为监督,看看是否有违制之举。这并不是针对张放,而是一种监察制度,对所有守丧者都如此。区别只在于若是平民百姓,监督者就是乡老一级,是官员的话,就是所在地令长。诸侯一级,则是礼官监督了。

    礼官及尹公每次“探访”过后,回去都要写奏呈,报告情况。而他们的奏呈,内容惊人地一致“富平共侯世子格守孝令,祀考甚勤”。

    至此,外界对这位“不孝”的富平少侯的物议,才稍稍平复了一些。

    张放没去管这些,也无法管,他只做自己应当做的。

    守丧第十日,迎来一位访客。与之前所有访客不同,这一位,是张放一直期待的客人。

    西平侯世子,于恬。

    当张放闻报刚走出草庐时,远处木屣踢踏声不绝,一人疾奔而至,还没到跟前就大叫:“少子,你这家伙,总算回来啦!”

    眼前少年与张放差不多年纪,顶多大个一两岁,长得十分俊俏,很有几分两年前张放的模样,厚厚的白裘,难掩那单薄瘦削的身体。这便是当朝光禄勋、西平侯于永中子,于恬。

    在张放观察对方的同时,于恬也在上下打量他,突然满面喜意,拍手大笑:“好极好极,少子,我终于比你俊了!哈哈哈哈!”

    跟在后面的于府仆人们以袖掩口偷笑,张放亦笑而不语,“少子”这个称呼他知道,这是当年“张放”与一群长安贵权子弟厮混时,互相论年纪排行,他最小,故称少子。这不是秘密,府中知道的人很多。

    而关于于恬的底细,张放已令邓展打听明白,这家伙的出身、成长甚至样貌都与“自己”很像。

    于恬是宣帝时丞相于定国的孙子,他的父亲于永娶了宣帝长女,馆陶长公主,诞下二子,次子就是于恬。也就是说,张放与于恬是表兄弟。同样是权贵之后,同样是天子外甥,差不多的年龄……尤其二人样貌都一般俊美,又同样喜欢斗鸡走马,这使得于恬与张放关系极好。

    不过于恬一直有一样很不爽,那就是从小到大,他跟别的世家公子站在一起,便如鹤立鸡群。唯独跟张放站在一块,所有目光都会从他身上转移……好在这两年张放突然消失,他又成为了焦点。

    这次得知张放回来,而且听说形貌大变,按捺不住好奇,急急忙忙收集张放所需要的信息,急不可耐乘车赶来了。结果一看之下,当真是心花怒放——没错,张放果然与两年前大为不同了。

    面前的张放,眉眼五官倒没有变多少,一眼就能认出是他本人,但是,又的的确确有明显变化:他的轮廓不再柔和,而是有棱有角;他的肤色不再白嫩,而是透着淡褐光泽;他的身体不再单薄,而是挺拔轩昂;他的眼睛更明亮,笑容更具感染力……

    于恬笑着笑着,突然觉得,好像这位儿时好友并没有变难看,只是从俊美少年向昂藏须眉转化了……

    一阵冷风吹过,于恬打了个冷颤,缩起身子。

    张放忙道:“季子,进屋说话。”

    于恬在府中行二,但在他们的圈子里行四,故称季子。

    于恬面有难色,身体缩得更紧了。

    张放若有所悟,笑道:“这样吧,你进马车,我傍车与你交谈。”

    于恬讶道:“何须如此?这时辰不会有访客来的。”

    张放笑笑,指指天,指指心口,虽不言而自明。

    于恬叹道:“长安朝野对少子物议沸腾,许家兄弟与史家兄弟也颇有微辞。今日见之,少子之诚孝,远迈我辈。”于恬这话并不是恭维,确实发乎真心,因为他心里清楚,换成是他,绝对没法在这种恶劣天气苦熬。孝心,在很多时候,还得靠一个强壮的身体来支持。

    于是张放先引于恬到墓前祭拜,礼毕之后,于恬已经冷得直哆嗦了,赶紧在仆僮的扶持下进入马车。

    于恬的马车外表装饰华丽,车内布置更是富丽堂皇,光是鎏金炭炉就有两个,白熊皮毯子更是铺得满满当当,车外寒气逼人,车内温暖如春。

    于恬躲进马车,好一会才缓过来,支起窗子,探出脑袋:“我说少子,你当真不进来?”

    张放走近车窗,虽是一袭夹衫,却昂胸负手,丝毫不见冷意,微笑道:“说句不怕打击你的话,这温度,刚刚好。”

    于恬不由得好奇:“我说少子,这两年你都跑哪去了?怎么回来好像变了个人?”

    张放道:“季子若出游两载,必定也会脱胎换骨。”

    于恬连忙摇头:“免了免了,这等事我可做不来。是了,你让我打听的事,有眉目了。”

    张放立即显出专注的神情。

    “前几****在请教阿翁政事时,故做无意询问此事,阿翁当时有些惊讶,但还是说了一些,并告诫我不得外传。”于恬左右看看,他的僮仆与张放的仆人都在十几步外,基本上听不到,遂压低声音道,“此事表面看是诸葛丰所为,其实真正主使者另有其人。”

    “谁?”张放目光暴涨。

    于恬示意张放俯耳过来,声音更低:“就是石阉!”(。)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什么仇什么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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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一直很不理解,甘延寿、陈汤发诸国兵,远征万里,击杀单于。这样的战果,此战的意义,不管怎样说都不过份。尽管陈汤的确是矫诏了,但与战果比起来,孰轻孰重,大汉君臣们岂会分不清楚?退一万步说,就算要追究为首者的罪责,为何要牵连几千将士?

    而今,通过于恬的内幕消息,再结合张放对西征军的了解,事情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说起来,这里面还牵涉到个人恩怨。

    首先是甘延寿与石显的怨隙。

    这两人的结怨,还得从一个女人说起——别误会,石显是真“断根”了,此事无关风月,而是与石大公子他妈有关。

    大约在十年前,石显的姐姐孀居,当时石显虽然还达不到如今权倾朝野的权势,但已不可小觑,于是其姐托请他为自己在朝官中择一良婿。石显经过细细筛选,将目光锁定在时任羽林期门郎的甘延寿身上。

    甘延寿这个人,形貌雄伟,家世清白,文武兼备,又慎言谨行,可谓前程看好。应当说,石显挺有眼光的。不幸的是,甘延寿同样也有眼光。面对石显的求亲,他再三婉拒,结果这婚事自然黄了。

    这事放在谁身上都难免不爽,更何况是心理不正常、最易怀恨的阉人。石显与甘延寿这个梁子就算是结下了。

    以石显睚眦必报的心性,不知整死多少朝臣的手段,甘延寿能囫囵到现在,已经很走运了。现在捅出个大漏子,石显哪会轻易放过,被他咬上,这次甘延寿不死也得脱层皮。

    不过石显此人,政治手段非常高明,打击政敌,他从不撸袖上阵,自有打手上场。

    早在去岁,西征军刚出征时,甘延寿、陈汤表奏朝廷,自请矫诏之罪。奏章一到长安,一石激起千层浪。以丞相匡衡、御史大夫繁延寿为首的朝廷官员,一力请求治甘、陈二人之罪。

    其实可谓群议汹汹,基本没人站在甘、陈二人一边。只有大司马许嘉与右将军王商认为,应等待战事结束后再治其罪。

    虽然当时石显恨不得立即派谒者将二人抓回来治罪,但许嘉说得在理,人家都已跑到天边西极之地去了,你到哪找人去?只能等回来再说。

    当时朝野上下,对此次西征最乐观的预计,也就是甘延寿、陈汤击退匈奴,抓点俘虏,弄点单于王庭的器物进献回朝而已。更多的人,则认为距离太过遥远,多半会扑空,甚至半道折回,一无所获。

    当几乎所有人都想看笑话时,捷报送抵长安,所有想看笑话的人,都被打脸啪啪啪!

    大司马许嘉与右将军王商等军方首脑,顿觉扬眉吐气,心怀大畅,认为可叙功。而石显一伙,目瞪口呆之余,显然心有不甘。丞相匡衡、御史大夫繁延寿揪住矫诏这一点死不放,认为功是功,罪是罪,不可混为一谈,坚持应治罪。

    两派争执不下,元帝左右为难,便决定等甘延寿、陈汤返京后再议。

    天子没有拿出处置意见,但并不表示石显就没办法,在他与时任司隶校尉的诸葛丰碰面之后次日,诸葛丰便“移书道上,系吏士按验之”。身为纠察百官的司隶校尉,诸葛丰是有这个权力的。他捕系西征军将士的理由就是,陈汤等将士击破郅支城,斩杀单于、名王以下千余人,等于是将单于财物全部起底,但上表朝廷的缴获具册里,明显不符合一个单于应有的财产。很显然,一定是被以甘、陈为首的西征军上下私分了。

    于是,一场沿途抓捕西征军入关将士,拷掠财物的行动,就此展开。

    诸葛丰这样做,除了石显的压力,财帛的吸引,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非常看不惯陈汤,甚至可以说是痛恨这个人——没错,第二个有仇怨的人,就是他。

    这两人的仇怨,也可以追索到十年之前,当时陈汤因未奔父丧遭弹劾下狱,并连累恩主富平侯张勃坐削二百户。这个弹劾之人,就是司隶校尉诸葛丰。陈汤的仕途甚至性命就差点坏在他手里。对于这个“不忠不孝”之人,诸葛丰是异常痛恨的。时隔十载,又一次抓住陈汤的痛脚,诸葛丰这次打定主意要让陈汤牢底坐穿了。

    于恬的消息对张放而言,十分宝贵。弄清楚朝廷对此次西征的看法,对矫诏的处置意见;弄清楚哪边支持,哪边反对;更重要的是,弄清楚天子的态度等等都极为重要。这样,接下来该如何做,他心里就有底了。

    张放心念转动,道:“季子,我还要你帮我一个忙。”

    于恬嘿嘿一笑,挤了挤眼:“我知道,这个忙,为兄定会帮你。”

    张放奇道:“你知道?说说看。”

    “不就是为了那对姊妹花么?当年你就是因此事与那石继祖结怨。闹到最后敬武姨母把那对姊妹花送到阳阿姨母那里,然后你就负气出游了。如今你回来了,那口气必定不平,我敢打赌,那石继祖也会打同样的主意,想从阳阿姨母那里弄到人,打你的脸。”

    张放很久没露出这样的惊讶表情了。当初的少年富平侯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家出游,跑到陀螺山;又是什么原因与石荣结怨,遭其雇凶伏击,一直是他百思不解之事。这次回长安,这也是他要解开的迷团之一,只是身负重孝,一时顾不上这事。没想到居然被这童年玩伴随口揭开……

    不过于恬说的只是大概,具体细节,还需进一步探查。于恬肯定很了解,但眼下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张放轻轻摇头道:“小弟有重孝在身,暂时不能做这事……”

    于恬挑眉道:“所以我才帮忙嘛。”

    “不,我要你帮的是另一个忙。”

    “哦,什么?”

    “帮我打探一下,有没有既不属于外戚派系,又不属于权阉派系,对西征之事持中立态度的勋贵。”

    “我说少子,你对这事很上心啊。”于恬眨巴着眼睛,若有所悟,“似乎听说你出塞了,该不会这事扯上关系吧?”

    张放合袖一揖:“季子兄帮忙就好。”

    于恬哈哈一笑:“行!包在我身上。”

    临走之际,于恬突然想起什么:“哦,差点忘了一事。”

    张放目光一动:“什么?”

    “看你对西征之事很上心,想必会关注此事——郅支单于的首级已经送抵,听说朝堂上因为此事吵翻天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 【功罪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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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昭四年二月初,陈汤的奏章与郅支的首级一并送抵长安。关于郅支首级的处理,在未央宫引发了激烈争辩。

    首级运到长安,很明显,接下来就要涉及到是否悬首示众的问题。朝堂上同样分为两派,嘴炮互攻。

    丞相匡衡、御史大夫繁延寿认为:“郅支及名王首更历诸国,蛮夷莫不闻知,如同传首万里。且《月令》有载,春乃‘掩骼埋胔’之时,宜勿悬。”

    丞相匡衡是继帝师萧望之之后的儒派代表人物,言必引经,论必据典,他搬出汉朝最重要的典籍《四农月令》,确有相当说服力。

    大司马许嘉、右将军王商也不甘示弱反驳:“春秋夹谷之会,优施笑君,孔子诛之,方盛夏,首足异门而出。宜悬十日乃埋之。”

    你不是以大自居么,咱就用圣人之言反将你!

    一旦悬首,则必然论及甘、陈之功,这是石显、匡衡一系绝不愿看到的。而身为军方首脑,许嘉、王商则乐见其成,因为说到底这是军方的荣耀,更是他们领导下的光辉战绩,足以彪柄青册。更重要的是,甘延寿出任西域都护,推荐人正是许嘉。甘延寿取得的骄人战绩,证明了他慧眼识人。西征的功绩,怎么算都有他一份。

    这两派所有的争论,看似为国为公,其实都牵涉到各自团体及个人的利益。石显与匡衡,固然有个人私怨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借此打击政敌。同样,许嘉与王商等外戚派,也对此心知肚明,别说甘延寿与陈汤打了胜仗,就算打败仗,他们也要力保。

    在这场治政博奕中,甘延寿与陈汤,只是他们手里的棋子,互相攻讦政敌的工具。

    悬首之议,相持不下,同样难决的,还有甘、陈功罪的问题。

    石显、匡衡俱奏:“延寿、汤擅兴师矫制,幸得不诛。如复加爵土,则后奉使者争欲乘危徼幸,生事于蛮夷,为国招难,渐不可开。”

    这是典型的儒家言论了。使者代表大汉出使,最好别生事,被杀算你倒霉,但你矫诏兴师讨伐,万一失败,给国家带来灾难怎么算?

    元帝频频点头,这话听上去有道理,但又好像哪里不对……

    许嘉驳道:“矫诏兴师,非始于延寿与汤。远有长罗侯(常惠)违旨合乌孙击龟兹,雪戊已(赖丹)之耻;近有冯右军矫旨(冯奉世)击莎车,平定西胡,安我远邦。先帝不以为忤,俱封侯。今延寿、汤,不烦汉士,不费斗粮,以屯田之卒,合四夷之兵,诛斩郅支,扬威异域,古之将者,莫此为甚。臣曾闻,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美者不疵细瑕。《司马法》曰‘军赏不逾月’,宜速犒赏。”

    论嘴炮,这位凿壁借光,读书万卷的匡衡又岂会惧,立即抓住许嘉论点中的一个破绽,以彼之矛,攻彼之盾:“既言冯右军,当知昔年是何人阻其封侯,而先帝又是因何之故未封?”

    许嘉、王商心下暗道糟糕,这个匡稚圭(匡衡的字),还真不好对付。

    匡衡说的这个人,就是前太师、儒家宗师萧望之,而他也是元帝最敬重的老师。

    当初还是宣帝在位时,冯奉世矫诏合兵,平莎车之乱后,宣帝召集朝臣议功。丞相、将军都说:“《春秋》之义,大夫出使国外,如果遇到有利国家之事,可以自行其事。冯奉世的功劳尤其显著,应当加封爵位赏赐土地。”

    宣帝很高兴,正要拟诏,时任少府令的萧望之却道:“奉世奉使有旨,而擅矫制违命,发诸国兵,虽有功效,不可以为后法。即封奉世,开后奉使者利,以奉世为比,争逐发兵,要功万里之外,为国家生事于夷狄。渐不可长,奉世不宜受封。”

    瞧瞧,这话与之前石显、匡衡的言论何其相似?不愧是一脉相承的儒家代表人物。

    最终,宣帝采纳了萧望之的意见,冯奉世终身未能封列侯(只封关内侯,有封国,但无法世袭)。

    搬出先帝、搬出帝师,匡衡这一记杀手锏很厉害。

    从悬不悬头,到封不封侯,朝堂变辩场,口水仗愈演愈烈,把元帝弄得头晕脑涨,左右为难。

    这时候,每个人都意识到,能打破这个僵局的,只有持中立立场的第三方力量。谁符合这要求呢?从石显、匡衡、繁延寿,到许嘉、王商,都在苦苦思索。

    张放没有思索,因为他缺乏这方面的人脉(其实他有人脉,只是随着记忆一起丢失了),但他把这件事交给了于恬,希望这位表兄能带来好消息。

    守丧第十五天,好消息还没来,坏消息先到了。带来坏消息的,是一位老熟人。

    “公子,请救救同袍吧!”

    一条五大三粗的汉子,噗嗵跪倒在泥泞的洼地,重重将头叩进黄浊的泥水里。

    杜勋!居然是杜勋!

    “公子!请救救我父亲!”

    杜勋身后的人,叩头如捣蒜,竟是丘仲。

    张放惊讶不已:“是你们?你们怎么来的……噢,郅支的首级,是你们护送来的吧?”

    杜勋点点头,张口刚要说什么,却忍不住痛哭失声,用力捶地。

    三才下山到邑集买食物去了,只有阿罴慢慢转到二人身后,虎视眈眈。

    张放缓缓蹲下,注视着杜勋的眼睛:“我知道,我是第一批入关者……但你们不一样,你们护送郅支首级入京,谁敢为难?”

    杜勋眼睛通红,悲声道:“他们不敢为难我们,但是,许多入关及关外的同袍,都被沿途郡县抓捕,投入监牢,拷掠甚急啊!丘吏被捕不过一日夜,就被打折了腿……”

    后面的丘仲已泣不成声:“他们……要、要阿翁交出……交出私藏的缴获,可阿翁不过是典吏,根本没上过战场,哪来的缴获……呜呜呜……”

    张放拳头攥紧,嘎嘎直响,声音从齿缝里挤出:“甘都护与陈校尉到了哪里?”

    “快到玉门关了,副校尉写了一封奏章,想让我转呈。可是、可是我连丞相署大门都进不了啊。”杜勋这个在战场上勇猛剽悍的悍将,此刻却像孩子一样无助,哭丧着脸,“我、我实在想不出办法……我也知道公子眼下服丧不得便,但、但我真的不知能求谁啊!”

    “你们做得对,我们是袍泽,有事不找我找谁?”张放用力拍拍二人肩膀,“奏章拿来,这事我来解决。”

    “公子……”杜勋、丘仲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道,“可是,公子正在服丧……”

    张放接过奏章,轻击掌心,西眺长安,悠然道:“谁说服丧就不能做事情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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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呱——”

    随着一声响彻天地的鹰唳,远方厚厚云层间冒出一点褐影,不过眨眼工夫,褐影愈加清晰。在天空盘旋数匝,倏地双翼收束,一头扎下。又是一声清鸣,稳稳停在一只伸出的胳膊上。

    胳膊收回,现出张放的笑脸。张放一手轻抚紫金背羽,一手拨开雕腿毛茸茸的羽毛,露出一截拇指大小的竹管。将一块肉塞进雕喙,顺手解下竹管,振臂一挥,金雕扑楞楞升空,旋即投入林中,消失不见。

    金雕紫金,只认两个主:一是鹰奴牙,二是张放。

    张放就利用这一点,将鹰奴牙留在府中,为他传递信息。用金雕传递信息,不但隐密,而且快捷,就算是朝廷十万火急的八百里快递都远不及也。

    张放拔出竹管塞子,往掌心一倒,滑出一卷细帛。展开之后,大概只有超市购物小票大小,其上写着数行字:前宗正刘向,字子政,天子叔。永光(年号)初,数度弹劾弘恭、石显,又评击许车骑、冯右军。下狱,旋释,免为庶人。博学有名望,虽庶人,朝野声望足与匡相分庭抗礼。目下于府中校订古册,著书立说。

    这是邓展发来的消息,而消息提供人则是许二公子许恬。很显然,这位刘子政就是许恬认为最适合张放要求的人选。

    张放这段时间当然不会白白闲着,他在恶补各种常识及资料。身为权贵世家,最基本的常识,就是要了解朝廷构架及各级官员。从三公九卿,到各宗室外戚,再到得势的与不得势的王侯,都要有所了解。可以不认得人,但不可以没听过。

    张放知道弘恭其人,这人也是宦官,并且是石显的老大,他没死之前一直稳压石显一头。他死之后,石显才冒头的,这是好些年前的事了。这个刘子政竟把权阉与外戚两派全得罪个遍,能不死恐怕全因他是刘氏宗亲之故。而且能当上宗正的,必是皇室中德高望重者,这样的人,皇帝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下杀手的。

    此人敢于向两派叫板,固然有他身为皇族的立场原因,但这份胆识与硬气,也确实令人刮目相看。皇帝虽将其免为庶人,但依然对其保持相当敬重,如果他能出面,必定能打破僵局。

    许恬果然有眼力(当然也可能是得其父指引),这个人,正符合张放的要求。

    人选找到了,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借力?

    张放反复看着手里的帛书,几乎要从字里看出字来,他如此专注,以至于三才连叫了好几声“少主,进食了”,都充耳不闻。

    三才扭头想让大嗓门的阿罴来叫——这家伙虽然舌头短,发声含混,但不是哑巴,只是说话困难而已。结果看到的是这浑人几乎把头埋进饭盆里,吃得稀哩呼噜,汤汁淋漓,胡子衣服沾得到处都是……这是个吃饭大过天的浑人,指望不上了。

    三才不得不上前两步,举起盛满梁米的陶碗,正要再度开口,冷不防少主一声大叫:“有了!”

    一转身,啪将碗碰飞,却浑然不顾,直奔草庐。

    三才扶额长叹,没想到啊,回到长安,少主的困扰一点都不比塞外少啊!

    那边厢,阿罴已用手将洒了一地的梁米饭拨进自己饭盆里……

    ……

    午后,阴雨多日的天空终于放晴,长安尚冠里前街刘府门前,迎来一位访客。

    马车驶到侧门,御手勒停驾马,跳下车座,从怀里取出一片洁白的玉片,双手呈给门僮。

    刘府门僮看后,连忙向马车恭敬行礼,然后告罪入府禀报。

    不一会,门僮与一管事出来,躬身行礼:“主人有请公子。”

    车帘一掀,探出一张俏丽的脸蛋,眯眼左右看看,扭头笑道:“公子,可要小婢相伴入府?”

    随后出现于恬那张不亚于俏婢的俊脸,轻笑一声:“你在这等着就好,叔祖一向不喜小辈嬉戏。”

    俏婢乖巧应道:“是,沁儿就在这等公子。”

    于恬在御手的小心扶持下,踩着脚踏板下车,然后整理衣帻,让小婢沁儿看看没有失礼之处,方才进入刘府。

    刘府管事在前面引路,于恬在后面暗暗嘀咕:“这个少子,一回来就给我出难题。帮他找到人不算,还要我转交东西——难道他忘记了?叔祖逮到我们,哪次不考问几句《诗》、《易》。平日里见着绕道还来不及,今次却要我送上门去,这不是要我好看么?”

    在于恬无奈地腹诽中,来到一处素雅的斗室前。

    来都来了,于恬也只能硬着头皮,恭恭敬敬向斗室一躬:“侄孙于恬拜见叔祖,叔祖贵躯金安。”

    斗室玄关门打开,一仆立于门侧,目光透进斗室,可见室内灯光明亮,一个蓄着三绺长髯,气度儒雅的青袍中年端坐案后,执笔书写着什么。闻声抬头,露出笑容:“是馆陶家的仲子啊,难得有心来看我这老头子,进来吧。”

    于恬拾阶而上,在玄关处恭敬除履,着袜入室,跪坐于仆人取来的软垫上。

    儒雅中年正是当代大儒刘向,微笑望着这个侄孙:“好像有几年没见了,倒是越发俊秀,不知学问比之品貌如何?”

    于恬暗暗叫苦:“来了来了……”

    刘向也不多说,劈头就是几个《诗》的要义,而且是越问越深。于恬初时还能应答自如,及至最后,汗湿重衫,如坐针毡。

    于恬实在招架不住,顾不得搞什么铺垫了,赶紧从袖兜里取出一卷印着封泥的帛书,双手呈上:“叔祖,这是少子……哦,就是富平侯家的少子托我转交给您老的。”

    刘向本是满面笑容,但一听“富平侯家少子”几个字,脸色顿时沉下来:“这就是你今日拜访的真意吧?”

    于恬啊了一声,赶紧道:“当然不是,侄孙前几日至杜陵祭拜,心有所感,想起多日未曾探望叔祖,故而……”

    刘向大袖一拂:“速速收起,莫让那个逆子之物污我之眼。”

    于恬干笑一声:“叔祖,这不是少子之物,而是富平共侯之遗书。”

    刘向一怔:“哦?什么遗书?”

    “少子前些时日,整理共侯遗物时,发现这卷帛书,记录了一篇奇文。少子自言学识浅薄,不知此文可有副本留存于世,若有,则欲焚之以祭先人。故而以半篇残文托侄孙转交叔祖鉴定,以叔祖之博学,天下不作第二人之想……”

    “既如此,且呈上来。”刘向懒得听于恬拍马屁,他的心思被“奇文”二字吸引。富平侯家藏书颇丰,有一两篇奇文倒也是有可能的。

    仆人接过帛书,以火烤软封泥,再用刀削去,细细展开在书案上。

    刘向秉烛细看,眼睛越睁越大,突然一拍案头:“焚不得!焚不得!来人,备车,我要去杜陵,取下卷残篇。”(。)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打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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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微熏,枝抽绿芽,草深林茂,鹧鸪乱飞。

    俄而,山道间传来一阵朗朗吟诵:“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这声音停止后,少倾,山坡上传来一个略带沙哑却异常悦耳的高声:“可以调素琴,阅赋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孔子云:何陋之有?”

    山道上传来一声赞叹:“好!好一个‘何陋之有’,不枉我驱车一遭。”

    随着说话声,山道转弯处现出一行人,当先正是刘向,身后跟着于恬及一众僮仆。

    山坡一处突出的大石上,一袭粗麻孝衣,手持丧棒,轩昂卓立,遥遥拱手的少年,正是张放。

    当刘向看到彬彬有礼,迎候于道的张放时,微感讶异,眼前这英气逼人的少年,显然与两年前印象中的风流小郎君大为不同。刘向颔首致意,并未多言,径直来到张氏先人墓前,让僮仆摆上供品,一一祭拜。

    如此这般折腾大半个时辰之后,刘向才与张放一并进入草庐。今日天气稍暖,加上刘向亦不避春寒,于恬也只能添加一件夹袍后跟着进屋。

    一入草庐,刘向目光逡巡,长眉一挑:“斯是陋室,德馨否?”

    张放淡然道:“君子争一世,不争一时。”

    刘向盯着张放看了一会,后者平静对视,目光平和,只做了个手势:“请。”

    刘向、于恬分别跪坐于苇席,其余仆人,俱在庐外侍候。

    刘向将上下两篇念诵一篇,赞叹之余,皱眉道:“下篇似有缺句,少子可记全了?”

    张放恭声道:“的确有缺句,这是残篇,侄孙遍寻遗书,未有所获,故而方生焚之以祭之念。”

    张放引来刘向的这篇“奇文”,正是后世传流甚广的名篇《陋室铭》。这篇文张放学生时代就背诵过,后来工作中,院长办公室也贴着这篇书法,隔三岔五总能见到,想忘记都难。

    在得到于恬传来的信息后,张放就在琢磨,该用什么方法请刘向出山,趟这个浑水。最好的办法,是打动他,那用什么来打动呢?对于一个出身皇族的文学大家而言,权钱对他毫无作用,能打动他的,只有好文章。张放手里有两篇陈汤的奏章,他相信能打动刘向,但不能简单粗暴地让于恬呈上去,否则搞不好适得其反,他需要先做一个铺垫。

    用一篇纯粹的佳文,把刘向引来——是的,必须把刘向引来,因为张放无法离开此地。救人如救火,他也等不起。

    张放倒记得不少唐诗宋词,但这是西汉,什么七言、格律、绝句、词曲,未必有市场。能在登得汉代大雅之堂的,只有四言、五言,还有赋。其中赋在这个时期最为流行。不过张放真没记住什么赋……等等,《陋室铭》,好像算是赋吧?

    虽然《陋室铭》是唐朝的刘禹锡写的,但这篇小记确实是赋体,而且就内容而言,正与刘向被贬后的心态很接近。张放相信,这篇能够打动后世无数文人的文章,也一定能打动刘向。

    于是张放将此文一分为二,上篇交给于恬,让他送到刘向面前。同时还编了个“遗书”的晃子,等于在告诉刘向——你来不来,不来我就烧了。

    果不其然,刘向第一时间跑来了,并且一语道破其文不全。

    没错,张放没说全,还漏了一句“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没法子,这句是典故,里面提到的两个人物,一个还没出世,一个虽已出世,但比张放大不了几岁,尚属藉藉无名之辈,根本入不了文章。所以张放只能推说是缺失了。而且他还改动了一个字,原文是“阅金经”,他给改成“阅赋经”。因为“金经”指的是《金刚经》之类的佛经,这会连佛教都没影子,哪来的《金刚经》?

    得知是残篇,刘向扼腕叹息不已:“文意高洁,淡泊明志,无穷达之念,无贵贱之忧,无生死之虑,正合君子如玉之意啊。实为向数年来所读之佳文,不知何人所作?”

    张放双手一摊:“佚名。”

    刘向怅然,似乎为错过一位大才而遗憾,旋又道:“文何名?”

    “陋室铭。”

    刘向抚掌称妙,再问:“可否容向抄录?”

    张放合袖:“叔祖言重了,但录无妨。”

    在刘向执笔抄录的沙沙声中,张放与于恬目光相触,颔首而笑,以示感谢。于恬扬眉弯嘴,表示小意思,过了一会,眨巴着眼,有点困惑,不知这位少子将叔祖引来此地何意?若是这文是他作的还好说,可以借此扬名,但眼下情况明显不是这样。难不成想用一篇佳文获得叔祖帮忙,出面为西征军说项?好像有点不可行吧?

    于恬百思不得要领,却见张放打开案上木盒,取出一卷木简,轻轻展开。

    刘向正抄到最后一字,正准备放下毛笔,见状目光一闪:“少子尚有何奇文?”

    张放先是一笑,随即肃然,道:“前篇《陋室铭》,虽是千古佳文,但此篇奏疏,却可震烁千古。”

    “奏疏?”刘向眉头一皱,“谁的奏疏?为何在你手?”

    “西域都护府副校尉陈子公的奏疏。正本已送入丞相府,这是侄孙默记抄录的副本,每每读之,心潮鼓荡。叔祖安坐府中,修生养性,想必未曾与闻吧?”

    刘向若有所思:“陈子公……就是朝野相传矫诏兴师,远伐匈奴,斩杀郅支之人么?”

    “正是。”

    刘向不语,捋须沉吟。张放、于恬,俱安静端坐,但两人的心都是怦怦而跳,成败在此一举了。如果刘向拂袖而去,今日所做的一切就白忙活了。

    良久,终于听一个低沉的声音:“陈子公与你有何关联?”

    张放坦承道:“侄孙离家二载,便因参加西征之故,陈君乃侄孙上官。”

    这是张放第一次向长安勋贵透露自己近两年的行踪,他别无选择,要救西征将士,他就不能有所隐瞒。

    于恬瞪大眼睛,他虽猜到张放与西征军有关,却万万没想到,这位与他一般身娇肉贵的风流公子,会跑到风沙满天的塞外,参与一场血腥征战!这还是他所认识的儿时玩伴么?他哪来那么惊人的勇气?

    刘向深吸一口气,目光如锥:“为何有家不归,却甘为伍卒?”

    张放毫不畏缩:“侄孙自幼仰慕霍骠骑,斯人有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侄孙不才,亦当效之,‘匈奴未灭,何以归家’!”

    刘向豁然大笑:“好!好一个‘匈奴未灭,何以归家’,奏疏拿来!”

    半刻之后,草庐里传出刘向振啸之声:“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当得起振聋发聩,震烁古今。如此人物,我刘向岂能坐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 【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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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八,正当朝堂两派意见争执不下时,已经归隐多年,不问政事的前宗正刘向,出人意料向天子上疏。

    “郅支单于囚杀使者吏士以百数,事暴扬外国,伤威毁重,群臣皆闵焉。陛下赫然欲诛之,意未尝有忘。西域都护延寿、副校尉汤承圣旨,倚神灵,总百蛮之君,揽城郭之兵,出百死,入绝域,遂蹈康居,屠五重城,搴歙侯之旗,斩郅支之首,悬旌万里之外,扬威昆山之西,扫谷吉之耻,立昭明之功,万夷慑伏,莫不惧震……立千载之功,建万世之安,群臣大勋莫大焉……”

    “……今延寿、汤所诛震,虽《易》之折首、《诗》之雷霆不能及也……延寿、汤既未获受祉之报,反屈捐命之功,久挫于刀笔之前,非所以劝有功厉戎士也。昔齐桓公前有尊周之功,后有灭项之罪;君子以功覆过而为之讳行事。贰师将军李广利捐五万之师,靡亿万之费,经四年之劳,而廑获骏马三十匹,虽斩宛王毋鼓之首,犹不足以复费,其私罪恶甚多。孝武以为万里征伐,不录其过,遂封拜两侯、三卿、二千石百有余人。今康居国强于大宛,郅支之号重于宛王,杀使者罪甚于留马。而延寿、汤不烦汉士,不费斗粮,比于贰师,功德百之。且常惠随欲击之乌孙,郑吉迎自来之日逐,犹皆裂土受爵。故言威武勤劳则大于方叔、吉甫,列功覆过则优于齐桓、贰师,近事之功则高于安远、长罗。而大功未著,小恶数布,臣窃痛之!宜以时解县通籍,除过勿治,尊宠爵位,以劝有功。”

    这道掷地有声、全面力挺甘延寿、陈汤的奏疏,有如重磅砝码,彻底将舆论的天平压向军方。石显、匡衡之流一时失声,许嘉、王商气势大涨。尽管外戚派一时弄不明白,这位一向与他们不对付、名显德昭的宗亲为何突然出手相助,但不妨碍他们趁热打铁,接连上疏。

    元帝虽然平庸,却非昏君,内心对甘、陈之举其实是嘉许的,只是缺乏一个有份量的声音压住石显之流的反对罢了。刘向的上疏,打破了两派之间的角力僵局,给了天子一个就坡下驴的机会。

    三月初九,天子正式下诏:“匈奴郅支单于背畔礼义,留杀汉使者、吏士,甚逆道理,朕岂忘之哉!所以优游而不征者,重协师众,劳将帅,故隐忍而未有云也。今延寿、汤睹便宜,乘时利,结城郭诸国,擅兴师矫制而征之。赖天地宗庙之灵,诛讨郅支单于,斩获其首,及阏氏、贵人、名王以下千数。虽逾义干法,内不烦一夫之役,不开府库之臧,因敌之粮以赡军用,立功万里之外。威震百蛮,名显四海,为国除残,兵革之原息,边境得以安。然犹不免死亡之患,罪当在于奉宪,朕甚闵之。其赦延寿、汤罪,勿治。”

    这道诏令,终于正式为西征军正名,为甘延寿、陈汤洗罪,功罪之争,至此盖棺定论。

    外戚派抚掌而贺,他们又赢了一着。而原本以为胜算满满的匡衡、繁延寿,也被这横插一杠子出来搅局的刘向搞得郁闷不已。不过事已至此,就连幕后的石显都不敢动作了,这两位前台代表人物,也只能认了。

    不过,事情没完,几乎就在这道诏令下达的同时,一道由西域都护府军侯假丞杜勋呈交的奏疏,出现在未央宫宣室殿(皇帝日常办公所在)天子案前。奏疏是西域都护府副校尉陈汤所书,为沿途被扣押拷打的西征军将士鸣冤。

    奏疏很简短,但句句铿锵,结尾更是气涌如山:“……臣与吏士共诛郅支单于,幸得擒灭。万里振旅,宜有使者迎劳道路。今司隶反逆收系按验,是为郅支报仇也!”

    元帝刚下诏表彰甘、陈西征之功,结果却来了这么一道奏疏,这不是打脸么——当然不是陈汤打脸,而是司隶校尉诸葛丰打脸!

    元帝脸色难看,召诸葛丰入殿,狠狠痛批一顿。半刻时之后,狼狈不堪的诸葛丰拭汗出殿,立马派邮驿四百里加急,沿途急告河西诸郡从事,释放被扣西征军吏士。同时朝廷以公文形式,令诸郡县,于官道具酒食,以劳胜利之师。

    既然西征的性质已定性,郅支的首级之争也尘埃落定。诏令如许嘉、王商二将军之议,将郅支首级悬于槀街十日,威慑百蛮,以儆效尤。

    悬首当日,长安万人空巷,倾城围观,几乎把槀街的坊门给挤坏了。而坊间的诸国胡人,脖子比平日短了三寸。

    郅支悬首,整个长安城最激动的不是张放,也不是杜勋,更不是刘向,而是为国罹难的大汉使者谷吉之子,太常丞谷永。

    谷永以百金包下长安西东市一片酒楼,遍请街坊邻里,不管相识还是不识,但凡入楼,只要高诵一句“明犯大汉者,虽远必诛”,便可得一卮酒。被谷永这么一搞,这句话瞬间成为年度知名度最高,流传最广的名句。

    南匈奴方面,也派出了好几个名王、都尉来辩认、瞻观。尽管郅支的首级经过腌制、封冻等特殊处理,但毕竟过了半年之久,多少变形干缩了。不过,有了那枚如假包换的乌金环,无可置疑。据说,呼韩邪单于确认消息后,“既喜且惧”,事汉更加恭顺,并因此而萌发了与大汉关系更进一步的念头……

    三月底,服丧期满,即将返程的张放,接到由杜勋送来的于恬手书,将上述结果及朝野动态一一详列。

    面对感激涕零、长跪不起的杜勋,张放将手里的帛书轻打掌心,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是我除丧之日,收到的最好礼物。”(。)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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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辆普普通通的牛车,无论外表还内部,看上去都十分寒酸,除了拉车的牛还算强健。很难令人相信,这是即将就任的第五代富平侯的车驾。

    车厢内,张承彦正向张放施礼:“斩衰其间,不敢奢华,这是叔母之意。”

    张放点点头,表示明白。

    三十六日服丧结束,并不代表丧礼完成,还有一个居丧期。至少在五个月内,孝子不得饮酒作乐、出入烟花之地,亦不得出任官职。服饰简素,出行简朴,三餐粗茶淡饭,早晚焚香祭拜。

    不要觉得时间太长,实际上真按周礼来,斩衰(丧礼五服中最重一等)时间为三年(或二十五至二十七个月)。不过一般情况下,不会很严格去执行。一般权贵只居丧三到五个月,达到最低一等标准,说得过去就行了。

    如果真有人放弃享乐,拿出人生中宝贵的三年去守孝,就会成为时人称诵的楷模,所谓“举孝廉”,基本就是指这样的人。毫无疑问,能守得起三年孝的,只能是士子或衣食无忧的富人之家。普罗大众,终日辛劳只为三餐,守个三年孝,还要不要种地了?还要不要吃饭了?还要不要活了?

    因此,从物质上说,守孝只有社会上层才能玩得起,但这些人通常又吃不了苦。而普罗大众能吃苦,但又缺乏物质基础。正是这样的矛盾,使得这样的孝举弥足珍贵,分外夺人眼球。

    张承彦是专程接张放回府的,同时向正式成为家主的张放报告一个多月来府中的情况。

    “叔母接到太后传诏,入住长乐宫已逾月,昨日方归,太后、陛下赏赐甚多……”

    “府中一应事务平稳……”

    张放拱袖道:“府中之事,有劳仲兄了。”张承彦行二,因此张放称之为仲兄。

    张承彦连忙还礼:“家主言重,张氏之事,何分彼此?能效绵薄之力,此乃承彦之幸。且府中主事乃家令敬臣,承彦不过协助而已,当不得家主夸赞。”

    张放依然诚恳道谢,再问:“我带来的几个仆人,没在府中惹麻烦吧?”

    张承彦苦笑:“也没什么,就是那个叫初六的,跟商平与王中郎中子较箭,射伤王家仆人……为这事,家令已数次上王府赔罪,王中郎未怪罪,只说等家主服丧之后再行处议。”

    张放也就随口一问,没想到还真有麻烦。这个叫“商平”的,如果没猜错,应当是三房家的三子张商平吧。邓展给他的张府资料里有这人,年纪跟自己差不多,也不知为何要与初六比射,那不是自找难堪么?还有,比射就比射,不管是长垛还是驰射,靶子都是草人,怎么还射伤仆人?至于王中郎与他家的中子是谁……中郎不过是个比六百石的郎官,长安一抓一大把,邓展的资料只涉及千石高官,而且还很不全,自然不可能有六百石郎官的资料,因此张放也不得要领。

    张承彦显然看到张放眼里的疑问,当下将事情原委一一道来。

    事情的经过很简单,就是某日初六在张府校场练箭,正被张商平及其好友王柱见到。王柱颇善射,眼见这与自己年岁相当的少年箭术不凡,一时手痒,便下场要求比箭。

    若是张府一般仆人,绝不敢答应,但初六来自塞外,从不会拒绝他人挑战,因为这在塞外会被视为怯懦。初六不但爽快答应,还全力以赴,半点没有手下留情。

    结果一轮比射下来,王柱输得那叫一个惨——这时他才知道,人家方才练习,不过在练基本功,根本没拿出看家本领。

    王柱输了,不但输得难看,而且还输给一个胡奴(初六虽是汉裔,但举止有胡风),脸色自然好不了。身为好友及府中半个主人的张商平,自然不能坐视,立即喝斥,令初六跪地赔罪。初六是什么人?性情质朴,宁折不弯,从来只跪好汉,哪会跪孬种?

    于是,冲突不可避免。

    好在初六还知晓轻重,没伤着两位公子哥,只射伤动手的王家仆人。因在张府治丧其间,故而张王两家都先将此事压下。

    从张承彦的叙述中,张放总算知道这位“王中郎”是什么人了。官不大,但来头不小,此人就是王立。他姐姐是当朝皇后,大哥阳平侯王凤,太子刘骜得管他叫舅舅……这家世当真杠杠,属于一线外戚,别看他官小,但后台之硬,犹在富平侯之上。

    这件事邓展没有报告,应当是不知情。张承彦也说了,当时在场的人不多,张府这边只有当事人初六、张商平及三个仆人目睹而已。已吩咐他们禁言此事,以免为张府带来更大的麻烦。

    大概初六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守口如瓶。

    说明来龙去脉后,张承彦看了眼张放的脸色,轻声道:“此事不大不小,端看家主如何处理。”

    张放身体随着牛车有节奏地摇晃,不紧不慢道:“王府那边有没有透露过他们的意思?”

    “据家令所言,王中郎倒没说过什么,但当时其子王柱曾要求将此人驱逐出府,王中郎没说话,应当是默认。”张承彦轻声道,“倘如此,王中郎着实是看重张王两家之谊了……”

    “驱逐?”张放忍不住冷笑出声,没错,这个条件的确很给他脸面了,只问罪仆人,不牵涉到他,更不影响两家之谊。只不过,他们恐怕不明白初六是谁,更不知道他张放是谁。

    “家主……”

    张承彦正要劝说,却被张放抬手止住:“不忙,待我回府详细了解后,再做决定。”

    “承彦明白。”张承彦显然是个很知进退的人,向张放揖礼,“承彦告退。”

    张承彦边说边弯腰起身,抬手拨开车帘,正要躬身而出,蓦然大叫一声:“家主小心!”

    大叫声中,张承彦身躯一震,向后跌进车里厢。

    张放迅扶住,目光闪动,只见张承彦右肩膀上插着一支箭矢,巍巍颤动,触目惊心……(。)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迷之刺杀】(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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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平侯府,厢房之内,药香弥漫。张承彦躺在榻上,脸色腊黄,肩膀纱布隐透血晕。

    一切处理停当,府医向张放躬身道:“幸甚箭头无毒亦无秽,张君已无大碍,只要创口不开裂,调养数月即可痊愈。”

    张放点点头,向家令张敬臣偏偏头:“送康医工,再到账房另支一千钱。”

    康医工忙弯腰:“谢家主赏赐。”

    二人出去后,张放掂起案上一支带血的箭矢,细细验看:这是一支标准的弩矢,长八寸,矢杆笔直,木羽,铁镞。值得注意的是,矢镞既不是三出刃(三棱箭头),也不是带倒钩的镞头,而是很普通的扁平箭头。

    这是一种很普通而常见的箭头,照理说没啥奇怪的,但只要想一想,它所射杀的目标是一个准列侯,这就未免让人觉得草率了。只有一种解释,刺客弄不到三出刃或倒钩刃。可这样一来,就更令人困惑了,难道此次刺杀并无背景?否则没理由弄不到区区一支军用利矢。

    张放手指无意识转动弩矢,陷入沉思。这次刺杀究竟是什么目的?老对头石荣?不像!身在长安的张放与当初陀螺山下的张放,情况完全不同。可以说,从他踏入长安那一刻起,不管石荣多不甘心,都不能、不敢再动他。除非这家伙是疯子,但从邓展所给的资料来看,石大公子还没疯。

    那么,万章?也不像!万章说白了就是权贵手里的一把刀,工具而已,他活腻了敢对自己下黑手?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动机。

    那么,是那个第三人?抑或是咱们的张小郎君以前得罪过的别的什么人?

    正沉思间,门外传来禀报,主母回府了。

    张放将弩矢放下,对榻上的张承彦道:“仲兄好生歇息,我先去了。”

    张承彦吃力点头:“家主万事小心。”

    张放颔,目注张承彦:“今次多亏仲兄。我保证,这一箭,仲兄不会白受。”

    正说话间,远远听到敬武公主的尖声:“怎么回事?谁敢伤我儿!我要进宫面见圣上,下旨令司隶、执金吾彻查……”

    张放与张承彦相互对视,摇头苦笑。

    进入轩室,张放母子相对而坐。眼见儿子无事,敬武公主总算安下心来,情绪终于稳定。但想到方才见侄儿的模样,不禁心有余悸,眼圈微红。

    张放俯见礼:“阿母尊躯康健,孩儿当真说不出的欢喜。”

    敬武公主纵是心忧惊怒,仍不免露出笑意,旋即一脸心疼:“倒是我儿吃苦了,你可从没吃过这样的苦啊,还好我儿无恙……”

    这就叫吃苦了?张放笑笑,尽管这个便宜老妈关怀真切,但张放内心是抗拒的。让一个已经有成熟三观的成年人,突然接受一个“母亲”,实在很难。他所说的话、做的事,都只是在演好“儿子”这个角色而已。

    张放不想有太多亲情互动,不动声色转移话题,道:“今日之事,孩儿认为不宜闹大。”

    敬武公主一怔,收敛笑意,蹙眉道:“我儿之意……”

    “事件生地点在距长安十里之外的柳亭左近,当时官道行人不多,几乎无人目击,知情者只有我的两个扈从、御夫及四个家仆而已。”张放斟酌措辞,道,“孩儿之意,府中新丧,朝野物议,值此非常之时,不宜闹得满城风雨。最好低调行事,暗中调查。”

    敬武公主沉吟一阵,缓缓点头,欣然道:“我儿当真长大了,思虑果然周全。那么,要如何暗中调查呢?”

    “只让京兆尹调查,不要惊动司隶、执金吾。孩儿会找人暗中行事。”

    敬武公主想了想:“京兆尹么……嗯,门下督贼曹万章,此人颇有手段,或可缉拿恶贼。好罢,等会便叫敬臣前去京兆尹府……”

    张放欠身道:“缉拿刺客,宜早不宜迟,孩儿入城之时,已先行向京兆尹府报案,想必他们已经有所动作了。”

    “哦,这就好。”敬武公主忽然有种感觉,儿子自从回来后,非但形貌有异,连性情也大变。若是两年前,遇到刺杀这样的大事,怕是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哪里还能面不改色,从容应对。

    不过,对于这样的改变,敬武公主还是很欣慰的,当下将自己入宫所知相告:“为娘此次入宫,太后、皇后,甚至皇兄都多有告诫,兰台亦屡屡弹劾……我儿要做好被削食邑的心理准备。”

    张放知道。兰台就是御史台,纠察百官,弹劾不法。他现在头上顶着一顶“不孝”的帽子,仅靠常例三十六日服丧是摘不掉的,御史台弹劾是跑不了的。听敬武公主这么说,张放反倒松了口气,原来只是削食邑啊,不让我削手足就行。

    敬武公主惊讶地现,对诸侯谈之色变的“削食邑”,这个儿子居然面不改色,只是随口问:“会削多少?”

    敬武公主强忍不悦,道:“皇后从皇兄那里探知,最少三百户。”

    三百户,比当初张放的祖父缪侯张勃被削二百户还多。而张氏食邑总共不过五千户,占了十七分之一,倘若当真实施,将是张氏封侯后最严重的一次打击。

    张放其实对这三百户可收多少赋税,对富平侯产业会有多大影响并不清楚,他也并不在意,但他不能不在意敬武公主的心情,当下安慰道:“阿母,放心吧,世事总有起落,今日削我三百户,他年未必不能加封三千户……”

    纵是满心不悦,敬武公主也只有摇头苦笑:“唉!眼下就剩我们孤儿寡母,在朝中也没有可倚重之宗亲,全指望太后、皇兄、皇后垂怜……但愿你今后学好,不再惹事生非,保住你们张氏这点祖产,为娘也就安心了。”

    张放不敢多言此事,只问:“孩儿何时继爵?”

    提到正事,敬武公主也正色道:“我儿需****沐浴祈祷,一月之后,陛下自会召见,赐印绶带,再到宗庙誓辞,方承爵位。”

    “哦,一个月啊……”张放若有所思点头。既然如此,好吧,那就在一个月内,把所有的事了结吧!

    先从“张放”开始。

    母子二人正叙话间,外堂执事急趋禀报:“禀家主、主母,石中郎石荣、京兆尹门下督贼曹万章求见。”

    这两人居然联袂而来!

    “有趣有趣,想必是今日那股邪风将他们吹来的吧。”张放振衣而起,眼底掠过莫名的寒光,“我这便去会会这位石大公子。”(。)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面 对 面】(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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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降临大汉,睁开眼的第一刻起,张放所承受的暗算、追杀、屠村,乃至出塞,千里索仇……种种苦难,都与这个人脱不了干系。

    石显继子石荣!

    必须要加上“石显继子”这个前缀,因为没有这个前缀,石荣什么都不是。他的命运,最有可能就是个在赌坊里瞪着血红眼珠子、随时会输掉裤子的市井无赖而已。

    两年之后,张放终于与这个人面对面。

    只看了这个人一眼,张放就大失所望,深深叹息——这是一个把所有心思都写在脸上,毫无城府、不知所谓的纨绔公子哥,根本不配当自己的对手。

    这个人之所以能给自己造成一连串的麻烦,不在于他多有手段,而在于他占据了“势”——说直白点,就是一种强大的社会资源。他都不需要多出色,只要这种强大的资源能为其所用,就能轻易碾碎那些比他出色不知多少倍的个体。

    曾经张放就一直为这种“势”所压,他能在绝对劣势下屡屡逃生,化险为夷,甚至一点点板回局面,实在算是异数了。

    今非昔比,现在的张放,同样也拥有了“势”。而当双方的资源持平时,要较量的,就是个体了。而这个石荣,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对手,不值得把心智花在他身上,那纯属浪费。

    侯府正堂之上,张放目光在石荣与万章脸上逡巡,相比而言,这个万章较石荣不知强大多少倍。如果二人互换,找自己麻烦的是万章,张放可以断言,自己活着回长安的机率不会过三成。

    双方见礼之后,张放不等二人开口,示意仆从呈上一物,道:“二位是为此而来的吧?”

    一支沾血的弩矢。

    万章与石荣俱面露惊容。仆从按吩咐将凶器交给万章。

    万章接过一看,顿时皱起眉头,显然也想到了什么,问道:“公子可曾看到刺客面目?”

    张放摇头:“箭矢是从林子里射出的,当我的扈从冲进树林时,刺客已逃离……哦,还留下这个。”张放从袖子里取出一片布条,灰色,麻布,一边有很明显的撕裂痕迹,显然是刺客匆忙逃走时,不慎被树林划破扯下的。

    万章仔细验看,可惜这种布料实在太普通,难以从这方面着手。

    那边石荣已沉不住气,嚷道:“我说张少子,这事可跟我没关系。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

    张放笑吟吟颔:“我当然相信不是继祖兄所为,继祖兄绝对不会愚蠢到这个程度,对吧?”

    石荣一下噎住,不知当说“对”,还是“不对”,貌似说哪个都不好使。

    万章目不斜视,只顾研究手里凶器,根本不敢搀和到两位衙内的冲突中去。

    张放沉声道:“两位都是局中之人,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建昭二年之事,我需要一个交待。”说完,目光迥迥逼视二人。

    万章不与张放对视,目光死盯住手里弩矢,仿佛要看出花来,嘴里只道:“今日公子遇刺之事,乃督贼曹之责,章必给公子一个满意交待——不算在三件要求之内。”

    万章再一次表明态度,否认自己与两年前的追杀案有关,但因自己府中门客牵涉其中,身为主人,难辞其咎,所以答应为张放无条件办三件事的承诺不变。这一次,万章是当着主谋石荣的面否认的,如果事情与他有关,他绝不敢这样说,这也算当面洗脱嫌疑了。

    石荣很多年没这样尴尬、羞恼、狼狈过了。说实话,张放回来那么久,他始终没来拜望,根本原因,就是知道自己理亏,做事太不地道,破坏了游戏规则。别看石显那么牛,几乎一手遮天,但这事若捅出去,只怕石显都保不住他。

    石荣不敢来,就是怕刺激张放,这小子若像自己一样疯,大伙都玩完。但黄昏时分,万章紧急登门,把张放遇刺之事一说,石荣呆了,他知道,这回躲不过去了,再不登门就得背黑锅。

    其实张放并没打算把两年前的事捅出去,一来他手里没有像样证据;二来他也不想在立足未稳的情况下,把石显得罪死;更重要的是,一旦要说,就得竹筒倒豆子全说,他这两年的行踪就会暴露于人前,这不孝罪名就妥妥的摘不掉了……眼下他要做的,就是慢慢把真相一一挖出来。然后,让所有牵涉其中的人,按罪责大小,一一付出代价。

    现在他已占了势,时间在他这一边,不着急,慢慢玩。

    石荣咬牙再咬牙,双拳紧握,憋得脸红脖子粗,终于嘶声低吼:“你想要什么交待?当年你为了两个丫头片子,照我胯下踢一脚……全靠烟雨楼嬷母为我连续品萧一个多月才康复……你又何曾给我交待?”

    张放面无表情,内心却不知喷了多少声“卧槽”,原来如此!难怪石荣要下此狠手,接二连三追杀,居然是因为差点被踢成“石显第二”啊!这身体的原主人,还真不是个让人省心的主。难怪他要离开长安,出门远游,想必这也是原因之一吧。

    从某种程度上说,石荣的报复事出有因,“张放”咎由自取。而承袭了这具躯体所带来的利益的张放,却也不得不承担起其所欠的“债务”……好吧,这笔狗肉烂账且放一边,自己昔日所受的罪,就当是为那位富平少侯还债好了。但是,青溪聚民的血债,石荣必须负责,这笔账,他逃不掉。

    当然,张放也知道,区区贱民,不会放在石大公子眼里;又或且,这些人命完全可以按个计费……所以他不会就此事问罪。这个仇,记在心上就好,时机到了,报应也就到了。

    “好!难得继祖兄如此坦诚,我张放亦不为己甚,只要你告诉我一个名字,你我之间的账,就此一笔勾消,如何?”张放将“你我之间的账”几个字咬得很重,自然是为了今后为青溪聚血案讨债留下个扣子。

    只是石荣心惊之下,不曾留意这句话的深意,事实上他对这场血案压根没有半点印象——这些蝼蚁般的性命,如何能在石大公子高贵的头颅里留存?

    “什、什么名字?”石荣强压着内心的不安,故作镇定。

    张放淡淡道:“你的同谋。”

    石荣突然哈哈大笑,仿佛听到什么特好笑的事:“同、同谋?张少子,你是在小看本公子呢,还是小看我府上的门客?本公子行事,还需要同谋么?”

    张放没说话,就这么直视石荣,那灼灼亮的目光,形如实质,生生将石荣的笑声切断,堂上顿时陷入一种尴尬的安静。

    万章不敢装聋做哑了,赶紧打圆场:“章乃市井粗人,坊间有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令日误会解开,当真可喜可贺。二位公子俱为贵胄,将来必是朝堂柱石,正应互相提携,些许不愉往事,能放下便当放下。张公子、石中郎,以为如何?”

    张放淡淡望着这位江湖大佬,这家伙还真有做和事佬的潜质,一番话说得面面俱到,不愧是调停江湖恩怨的豪侠。

    说实话,若不是因为此人在场,张放必施术控制石荣,将其同谋挖出。可惜,强制催眠不能同时控制两个人。而且这个万章一看就是个意志力不在剧辛之下的强横人物,不可小觑。只能暂且作罢,好在今后还有机会。

    “万君言之有理。”张放忽尔一笑,凌厉的眼神一敛,笑容如沐春风,“待我服丧期满,必与石公子会于烟雨楼,把盏再论旧事,如何?”

    “行、行啊!”仿佛脱离无形桎梏,石荣大大松了口气,浑身软,呵呵干笑——看上去更像是在陪笑。

    “如此大好!如此大好!”万章喜出望外,笑声欢畅。

    厅堂上回荡着三个迥然不同的笑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 【把脸凑上来】(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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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展,交给你两件事。”石荣与万章刚离开,张放便召来邓展,“一、查一下当年我与石荣发生冲突后那两个女孩的下落,以及对此事最为了解的人是谁。”

    “明白。”

    “二、你去一趟烟雨阁。”

    “什……什么?”邓展瞠目结舌。

    张放一笑:“不是让你去享乐——至少不是现在,否则被人发现,你难逃家法。你找到嬷母,搞清楚石荣是否在两年前萎过一段时间,是不是她‘治’好的?记住,暗中查访,别暴露身份。所需经费,回来后找家丞报账。”

    邓展顿首:“喏。”

    望着邓展离去的身影,张放叹了口气,这段时间真是辛苦这位护卫了,什么事都得让他办,奔波劳碌,实在是缺人手啊!看来,是时侯让韩氏兄弟、青琰、石牛、渠良,还有阿离她们回来了。

    “来人!”

    “家主有何吩咐。”

    “去把初六叫来。”

    片刻,初六出现在居室阶前,垂首行礼。

    张放放下喝了一半的果酒:“来得倒挺快。”

    “初六知道公子一定会召见,一天都呆在屋里,哪都没去。”

    张放笑了,招招手:“进来吧,要不要来一杯?”

    “这……可以么?”正弯腰除靴的初六抬头,舔舔嘴唇。

    张放将一壶果洒及一空杯置于地面,向前一推,酒壶与空杯顺着地面滑行,稳稳停在初六跟前。

    初六啧啧道:“公子这巧劲,若是用来习射,不出数月,定能在那王柱之上。”

    张放拿出另一瓮果酒,边启封边道:“把当天的情况巨细无遗说一遍,越详细越好。”

    事件经过其实很简单,大体跟张承彦所说的差不多,不过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初六并未与王柱比射,那家伙纯属自找的。

    初六在校场练习时,被张商平与王柱看到。王柱一时技痒,也取了练习弓射了几箭,倒是箭箭上靶,还有一箭正中红心。正当他得意顾盼时,却被初六一个举动气坏了——这家伙居然反手背射,箭箭靶心,后面更玩起了足射……

    这不是打脸么?偏偏王柱根本玩不了这些高难度动作……尽管从头到尾,初六没与他说过半句,你玩你的,我射我的,但射出的每一箭,仿佛都在抽他的脸。

    等初六准备牵马练驰射时,王柱终于爆发了,一箭射向初六所乘战马,存心让初六摔个嘴啃泥甚至摔伤,出口恶气。没想到初六眼疾手快,挥弓拨开。这下激惹了王柱的仆从,立即冲上来要揪打初六,结果被初六三箭连珠,射倒三人,现场一阵混乱……如果不是家丞张敬臣及时赶到,都不知道会闹多大。

    如果做下这事的是个普通下人,早被张敬臣重杖半死,再交给王府处置。但这是家主的近卫,没有家主的令喻,即便是总揽府事的家令,也不敢随意处置。因此只能将初六禁足、监视,不得外出,等请示家主后再行处置。

    “那个王柱,是自找的。”初六最后愤愤道,“如果在塞外,遇上这样的人,我会先给他一箭,再抢走他的马匹饮食,让嗅着血腥味来的野狼教他做人。”

    换做不知情的人,可能认为初六是故意扫王柱的脸面,但张放却知道,初六绝非故意,他的练习程序就是这样。每天射百箭,先易后难,长垛、足射、驰射,甚至还有盲射。初六只是按自己固定程序练习,但看到王柱眼里,就成了打脸——说白了,他就是自己把脸凑上来的。

    张放沉吟道:“整个事件中,张商平是什么态度?他做了什么补救措施?”

    “没有。相反,在王家仆人惊退时,他反而冲上来,若不是家令及时赶来,我会放倒他。”初六说这话时,神态自若,丝毫不觉这样做会引发怎样的严重后果。

    张放笑着摇头,这就是草原人本色,生存至上,只服从主人或强者。对于弱鸡,哪怕身份再光鲜,在他眼里也是一坨屎。

    看到主人摇头,初六紧张道:“公子,我这样不对么?”

    “不,你做得对!”张放神色平静,“看仆知主。你是我的近卫,辱你等若辱我,如果你在强权面前低头,任其折辱,我会给你路费,让你回乌丹支离。”

    初六神情一松,刚咧开嘴,张放下一句话,顿时让他笑容僵住。

    “明日随我到王府赔罪,这个事总要了结的。”

    初六发了一阵呆,咬咬牙,伏首于地:“喏!”

    张放站起,迈步,经过初六身边时,淡淡丢下一句:“带上弓箭。”径直而去。

    初六一愕,缓缓抬头,眼睛闪闪发亮。

    ……

    在张放面前垂首恭立的,是一个中年妇人,上身青襦,下着绿裳,俱为帛缎;发髻上的金步摇与银钿,雕工精细,一看便知出自名匠之手。这样一个衣着装饰华丽的妇人,却只是侯府的内院行人而已。

    “行人”是诸侯家臣中最低一级,比执事略低,但高于普通仆人。眼前这个妇人叫卢妪,是服侍敬武公主的一名行人。她之所以被张放召来,皆因她是一个知情者。当年之事,在侯府中并非秘辛,不过也不是尽人皆知,基本上等级较高的家臣都略知一二,其中以卢妪所知最为详细。

    邓展略加打听就得到这个消息,立即让府卫上报,于是卢妪很快就被请到家主面前。

    站在张放面前的妇人略显局促,一个劲赔笑,那抹粉的面肌都发僵了,脂粉簌簌而落,显露一道道细纹,令人不忍卒睹。

    但张放却一霎不霎地盯住卢妪,两点黑瞳不断扩大,声音越来越飘忽:“卢妪,放轻松,你现在眼皮越来越沉,很想睡……”

    “是,我很困,想睡觉……”卢妪的声音庸懒,脸上赔笑消失,慢慢侧身伏倒。

    “你会说梦话,说了会很舒服。”

    “我……说……梦……话……”

    “现在,告诉我,少主在两年前,是因为什么而离府的?”

    “因为,两个女娃……”

    张放一怔,差点忘了施术,怎都没想到,居然还带有桃色事件的性质,这个前身呐……

    随着卢妪断断续续的讲述,事情终于被还原到最初状态,张放的眼睛也越来越明亮,困扰了他整整两年的疑云,终于拨去一角,显露出部分真相……(。)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两个萝莉引发的血案】(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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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魂穿前)与石荣的结怨,始于两年前。

    当时有一个掮客,认识张放的驭手(车夫),便对驭手说起渭城有一户人家,男主人病入膏盲,遗下二女,年虽幼,容色极佳。因为无亲无靠,便央求他帮忙卖入官家为婢。这样一来可以让自己有钱下葬,二来两个幼女也算有了栖身之所。

    驭手却不过熟人情面,于是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随掮客前往渭城。但一见二女后,立即答应卖下,随即回长安向少主人张放禀报。

    张放当时正与一群公子哥游玩,并不在意此事,只让驭手找账房支钱,买回来就是了。

    于是驭手找账房支钱了,跑到渭城了,也顺利买下二女了,但没能带回来——因为二女的父亲病逝,需为父亲服丧守制,起码两个月后才能入侯府。

    张放当时半点不在意,因为他跟这两个女孩并无交集,所有事情都是仆役去办的。就算两个女孩领回来,他可能都不会看上一眼,直接交给母亲安排。

    没想到一个月后,一向与张放不对付的石荣,突然派家令求见,希望张放将两份奴婢的官契转让给他,并愿出三倍价格。

    区区奴婢而已,按理说张放应当卖石荣这个面子,但石荣此举,却引起了张放好奇。于是找来官契,看到中人一栏写着驭手姓名时,才想起有那么一档子事。

    张放很快找来驭手,让他带二女前来。当他看到两个女孩后,立即做出决定:不卖!

    张放与石荣都是权贵之后,之前只是互相看不顺眼而已,但经此事之后,二人就此结怨。

    数日后,张放乘车外出时,与同样乘车的石荣偶遇于街市,两车互不让道。先是驭手互相鞭击,最后发展成主人互殴,石荣就是在这乱战中被踢了一脚命根子……

    事发之后,张临与敬武公主为之震怒,把儿子叫来,令其将事情经过从实道来。之后张放表示,愿将二女送至石府以赔罪。张临意动,但敬武公主不同意,认为这样会弱了富平侯府声望。

    于是叫来卢妪,让她将二女转送到妹妹阳阿公主府。如此一来,既不弱富平侯脸面,也暗示妥协之意——人我送走了,你想要,找阳阿公主就好了。

    出了这种事,石荣那边自然也瞒不住了。石显闻讯大怒,狠狠教训一顿儿子,然后让人扶着儿子,亲自登门向富平侯、公主请罪,自言教子无方,请君侯、公主惩罚。

    石显这一手,着实够狠,表面上看是陪罪,实则是问罪——我儿子伤成这样了,你们看着办。

    富平侯张临实在被逼不过,咆哮道:“家令,准备家法!来人,把逆子找来,我要打断他的腿!”

    敬武公主花容失色,慌忙唤来仆人,通知儿子出逃,前往北地马领张氏坞壁,暂避一时。

    这就是张放“出游”的前因后果。至于张放为什么跑到更远的陀螺山一带,恐怕只有问马领张氏坞壁的家丞才知道了。不过也不难推想,最有可能的原因是,张临为了给石显交待——至少是表面交待,他再派人前往马领,声称要抓这逆子回来。如此一来,张放也只有往更北面避一避了。

    这就是卢妪所了解的一切,但后面的事,自非她所能知。但前因一明,后果自显,很显然,石荣咽不下这口气——你爹妈不舍得动真格的,那好,老子来动手!

    这一动手,果然报销了富平少侯的性命,却换来了一个异世灵魂。

    听完这一切,张放好一阵无语,这算什么?两个萝莉引发的血案?而且,蓦然发觉,自己似乎还要感谢这位石大公子。若不是他指使人山崖伏击,自己还不知道在哪个时空当孤魂野鬼呢。好吧,冲着这不可言明的一点,自己与石荣的仇怨一笔勾销,大家扯平了。剩下的,是青溪聚死难者与石荣的债……

    ……

    夜深,从厢房出来的卢妪,不断晃着脑袋,不时轻捶额头,眼神迷茫,脚步虚浮,好似大梦初醒一般。

    当她转过两道长廓,穿过一片草木扶苏的园林,进入一条幽深曲径时,道旁假山后突然窜出一人,吓得卢妪差点尖叫。

    来人眼疾手快,慌忙捂住卢妪嘴巴:“嘘——是我!”

    卢妪眼珠乱转,一触之下,似认识来人,恼怒甩开来人手掌:“丁甲,你这浑人,没事消遣老娘!信不信老娘到家令那里告你的状……你想打什么浑主意?我呸!老娘才不会依你这杀才……”

    卢妪正喷得欢,突然咝地吸一口气,眼珠差点没凸出,瞳孔里映着一枚黄灿灿的事物,差点晃瞎了她的眼。

    “金饼!这是哪来的?”卢妪急忙伸手欲夺,嘴巴咧得能见牙肉,“行,老娘……妾身便依你……”

    丁甲捂着口鼻,挡住卢妪乱喷的口水,持金饼的手握拢,将卢妪的手挡在外,冷声道:“少卖骚,你那两片老肉,留给马夫苟五吧。要金饼,行!我问你答,满意了,金饼就是你的。”

    卢妪脸肌抽动,几乎忍不住要破口大骂,但那黄灿灿的诱惑,终于令她强忍下来,没好气道:“想知道什么?”

    “少主深夜召你入室谈那么久,都说了什么?”

    卢妪眼睛慢慢瞪大:“你、你问这做什么?”

    丁甲左右看看,低声道:“你也知道,老主人仙逝,现在是少主掌事,身边用了不少古怪胡人。这还不算,听说还派人到马领坞壁那边,招一群贱民入府……我看少主多半有裁撤旧人之意,叫你去,是不是询问这事?”

    卢妪张大嘴巴,一脸惊愕:“会这样么?不、不会吧?”

    丁甲颇不耐烦:“有没有说?”

    “没、没说阿。”

    “那少主究竟跟你说了什么?”

    “不知道……我不知道啊!”卢妪用力揪头发,惊慌失措,“我……我想不起来……”

    丁甲压低嗓子,声音从喉管滚出:“你还想不想要金子了?!”

    “我……我想不起,头好痛……啊!”卢妪发出一声尖叫,抱头痛苦蹲下。

    这动静着实不小,丁甲惊慌失措,转身蹿入黑暗中。

    半刻之后,丁甲出现在一间厢房里,将方才之事禀报给帷幕之后的人。

    烛光将人影映在帷幕上,幕后之人也百思不解:“为何是卢妪……她真不是装出来的?”

    “小人觉得不像,卢妪没理由跟金饼过不去。”

    帷幕后的影子似是点点头,道:“这段时日辛苦你了,那金饼你就留着吧。”

    丁甲喜出望外,感激涕零,连连叩首。

    在丁甲离去后,映在帷幕的影子久久沉吟,灯火漏夜未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 【赔罪还是问罪(上)】(每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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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张放就带着初六前往尚冠里前街王邸赔罪。

    驾车的驭手换成了邓展,车副是独眼宗巴。初六、阿罴各执兵刃傍车而行。这两人一个远射过人,一个近战无敌,有此二人保驾,若再来刺客,不管是远狙还是近刺,都只有一个下场——死!

    尚冠里在未央宫正东,出门举头就可望见未央宫墙,东面是京兆尹寺,北面则是京畿重地武库。能住在这种地方的,自然非权贵莫属。事实上,长安权贵居所,向来以戚里第一,尚冠里第二,能在此地有一处宅第,都不是等闲人物。

    身为王家老六的王立,只挂了个“中郎”的名头,领着不到五百石(中郎为比六百石,实不足五百石)的俸禄,并无实职,只是一清贵闲官。只不过这个闲官的后台太硬,就连京兆尹都要让他三分。

    张放坐在车里,手里握着一卷资料,专注而认真地看着,一双雪亮的剑眉微微蹙起。

    他手里拿着的是王立的资料,是邓展匆忙收集的,虽然失之仓促,谈不上齐全,但仅仅这些,已令张放为之皱眉。王家兄弟很多,有身居高位的,如任卫尉的阳平侯、老大王凤。还有母仪天下的,那便是皇后王政君;亦不乏品性孤高的,如老二王曼,不当官,不任职,隐居北地,甚少与家里几个大富大贵的兄弟姊妹来往。

    当然,龙生九子,各有不同,有好的,就有赖的——王立,就是赖的。

    出入烟花,频上章台,斗鸡走马,夺产侵地。京兆尹寺每年都会接到不下十起有关王立不法行径的诉状,结果不是受害人自己撤诉,就是大事化小,最后不了了之。

    其实说到不法,长安诸多权贵,朝堂衮衮诸公,几乎没有哪个屁股是干净的。只是人家掌握分寸,顾及名声,知道收敛,不似王立这般张扬,肆无忌惮。而这也是王立始终未能获实职朝为官的原因。

    王立的名声很差,他干的恶事,很容易就能收集到。当然,多是长安洒肆茶余饭后的谈资,真要查是查不出实据的,但此人风评之差,可见一斑。

    这样一个人,却是张放回长安后,所拜访的第一人。如果可以选择,张放也不想跟这人打交道,但事情来了,他也不会回避。面对不同的人,要有不同的应对手段,王立这类人,后世很常见,典型的官二代,而且还是很嚣张那种。

    张放在后世没有与官二代打交道的经验,不过不要紧,他现在也是官N代,大家处在同一阶层,王立赖以欺人的“势”,对他无效。扒下了这层虎皮,他所要对付的,或许只是一个加强版的石荣罢了。

    思虑间,马车一停,传来邓展的声音:“家主,王邸已至。”

    张放竹卷一合,刚钻出车帘,王邸突然中门大开,两排锦衣华服的僮仆分列大门阶梯两侧,随着一阵丝竹之声响起,传来一个有些尖细、颇为刺耳的大笑:“富平侯光临敝舍,当真是蓬壁生辉,有失远迎,尚请恕罪。哈哈哈哈!”

    随着笑声,中门出现一前一后两人,合袖向从马车下来的张放行礼。

    前面那人,年约三十五六,头戴二梁冠,以黄绦系于颌下,五官端正,肤白须黑,一袭织锦深衣,手里把玩一柄白玉如意,一看便知官宦世家中人。稍后那人,则是与张放年纪差不多的少年,前额还覆着刘海,头戴帻巾,额圆面方,身体壮实,与前者有几分相似,看来是父子。

    “前面就是王中郎。”邓展低声提示。

    “后面那小儿就是王柱。”初六一眼就认出对头,立即提醒。

    这就是王立,看不出啊。张放含笑回礼:“王中郎太客气,只是在下未曾袭爵,富平侯云云,愧不敢当。”

    “早晚的事,早晚的事。”王立哈哈大笑着迎向张放,伸手欲挽,以示亲热。

    张放并未伸手,微笑着坚持:“未封不得称侯,放不敢逾制。”

    王立笑容有些僵,笑声一歇,正想说什么,蓦觉袖子被扯了扯,传来儿子的低语:“就是傍车右的那个胡人崽子。”

    王立目光飞快朝初六一扫,眼神阴鸷,鼻孔冷嗤一声,转到张放时立即换上笑脸,侧身肃手:“请。”

    王邸的正堂,当然不是谁都能进的,除了张放与王氏父子面对面跪坐于堂上软席,余人皆侍立于阶下。

    王立先表达了对共侯的哀思,再令其子向张放请罪。王立到底是官宦出身,表面工夫做得不差。

    张放同样也向王立致歉,只道疏于管束,以至僮仆伤人。

    王立连连摆手,笑呵呵道:“胡奴性蛮,不易约束,须怪不得少君,何须如此多礼,亲自送人上门。呵呵呵呵……”

    张放扭头示意初六出列,伏跪于阶下,道:“此人虽出身乌丹支离,却并非胡儿,实乃汉种。”

    王立抚掌笑道:“哦,是么?如此更好。”

    更好什么?他没说,相信面前这位少君自会明白。

    张放明白是明白,却并不打算按王立预想的套路出牌,他扭头淡然道:“初六,你可知自己犯了何事?”

    初六昂然道:“初六于富平侯府,误伤王氏家奴。”

    “既如此,还不快向中郎谢罪!”

    初六顿首道:“初六一时失手,误伤贵仆,请中郎惩处。”

    王立看都不看初六一眼,仍笑对张放:“上回我也有个家奴,在恩平侯府与其仆争执,回来后我就直接杖断其双足,让人抬到恩平侯府请罪,这才没让长安诸公笑话。”

    张放淡笑:“是么,看来贵府家奴很喜欢到他人府上闹事啊。”

    王立这才醒觉失言,授人以柄,一时不知说什么,打了个哈哈:“此一时,彼一时,此次是家奴护主,并非闹事……”

    张放立即截断王立话话,肃然道:“中郎的意思是说,令公子在我府上有性命之忧了?如此指责,放担当不起啊!”

    “立绝无此意。”王立吓了一跳,他可不敢担这样的严重指责,急切之下,也不弄玄虚了,直接亮底牌,“此事纯属家奴相争,不涉其他,少君切勿多心,只要施以薄惩就好。”

    张放挑眉道:“然则中郎意欲如何‘薄惩’呢?”

    王立把玩着玉如意,笑而不语。

    王柱忍不住发言:“我家僮仆伤三人,一伤足,一穿臂,一贯耳,伤得不轻还破了相,少君这伤人的家奴总不能囫囵吧?”

    王立训斥儿子几句,什么“大人在此,不得胡言”,什么“少君虽少,却有共侯之风,自然知如何处置,何需你这竖子置喙”云云。虽是训儿子,却句句有所指。

    看着这对分别唱红脸与白脸的父子,张放突然说了一句出乎二人意料之外的话。(。)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 【赔罪还是问罪(下)】(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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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说的是:“当日参与此事的未受伤的僮仆还有几人?”

    王立父子不明其意,还是王柱回答说:“还有三人。”

    “便请二公子唤那三人出来。”

    王立父子面面相觑,不懂这少君侯意欲何为,但这要求也无法拒绝。于是命人召那三个家奴前来——实际现场就有两个当事家奴在场。

    三仆到齐后,一齐于阶下跪叩,就跪在初六身旁。

    张放向三仆一指,厉声对初六道:“你身为护卫,本有护府击贼之责。当日共有六个恶奴到我府上滋扰,视富平侯府如市井,你击伤三人,尚有三人无事,从容离开——尔等当富平侯府是什么地方?肆意滋事,来去自如!初六!”

    “在!”

    “将这三个目无尊上的恶奴照原样来一遍!”

    “什……什么原样来一遍?”

    “伤足、穿臂、贯耳啊!你干的事还要我教?”

    “哦哦,喏!”初六站起,踌躇道,“那小的是到马鞍边取弓还是……”

    “取什么弓?这里可是王中郎府邸,岂容你持械而入?若大王邸,还怕没一张弓么?”张放说罢,静静注视王氏父子,那意思是——老王,拿弓箭来吧。

    王氏父子已经目瞪口呆,完全被这对主仆的对话吓住了——这是什么情况?这是赔罪还是问罪?从没听说过有人这么搞的。

    王立脸色阴沉得几乎拧出水来,胸膛急促起伏,腮帮子鼓起一条条肌棱,声音从牙缝里挤出:“少君意欲何为?欺我王氏无人邪?”

    张放缓缓起身,负手踱至玄关前,语调平缓而从容:“王中郎,请允许我做个假设。如果某一天,王中郎不在府上,我带僮仆来拜会,令公子邀我到贵府后园一游。然后,我的僮仆在后园把贵府的仆役痛殴一顿,扬长而去……王中郎,你会带仆人来赔罪么?”

    王立黑着脸,一言不发。

    王柱忍不住大声道:“可是打人的是你的家奴……”

    “我的僮仆是自卫,而且他也有职责制止滋事恶奴。最重要的是,不管他被打还是他打人,这件事的本质没变,与我方才的假设一致。”张放斜睨王氏父子,“若王中郎说,即使发生这样不愉快的事,也愿意带家奴到我府上赔罪,那真是好极了。我这小奴,很快就会给王中郎证明胸襟的机会。若王中郎选否……”

    张放踱回软席,慢慢坐下,双手按膝,平静说道:“张放年少识浅,实在不知如何处理此事。想来王中郎乃阳平哀侯之后,当朝皇后胞弟,胸襟见识,非常人所及。放欲效法王中郎之决断,唯君之马首是瞻,请君决断。”

    王立现在有点晕,本来说好的赔罪,怎么绕来绕去,变成自己决断了?说是的话,府上三个仆人就会当着自己的面,被那胡崽子一人一箭;说否,就变成自己要向对方赔罪……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了?

    王柱比父亲还晕,惊怒交集,戟指张放:“你、你……”半天“你”不出个所以然。

    张放看都不看王柱一眼,盯着王立道:“王中郎好家教。”

    王立正憋着一肚子气,闻言眼神一厉,猛地挥手,玉如意正正敲在儿子乱指的手背上。

    啪!玉如意碎了一地,王柱捂着手,一脸惊恐痛苦望着父亲。

    王立抬膝缓缓站起,他想直视张放的眼睛,但不知怎地,目光一触就辣眼睛,实在受不住,只得很不甘心地避开,冷冷道:“少君之辩才,王立领教了。今日之事,立铭记于心,不敢或忘,来日必报。送客!”说罢头也不回拂袖而去。

    张放知道,他赌对了。王立根本不会在意那三个家奴的死活,但丢不起这个脸。

    张放携众扈从走出王邸,正要弯腰登车,身后传来初六迟疑的声音:“公子,事情是我惹的,其实把我交出去就好了,犯不着得罪皇后的胞弟啊……”

    张放止住身形,扭头望着初六,认真说道:“一、这事我们占理;二、还记得东庚烽燧么?”

    初六用力点头:“此生难忘。”

    “我们曾并肩作战,那就是战友,我张放不会出卖战友。”

    ……

    当一行车驾经过京兆尹寺衙前时,车厢外传来一个声音:“可是富平少君?”

    张放有过耳不忘的能力,立即听出这是万章的声音,当即喝令停车,抬手掀帘,果然看到寺衙石阶上万章躬身行礼。

    “正要过府拜会少君,没想到在此相遇。”万章边说边步下石阶,走近车驾,左右看看,低声道,“已经查到刺客下落,可否借一步说话?”

    张放很干脆:“上车。”

    车帘放下,马车继续前行,万章从袖兜里取出一卷简牍,交给张放。

    张放安坐不动,问道:“公文?”

    万章明白他的意思,低声道:“是誊抄本,万章再大胆,也不敢私取公文,少君放心。”

    张放点点头,伸手接过,展开。

    这是一份验尸格,在霸陵城北,有人在一户人家发现一具尸体,报官后经按检确认是自杀,现场搜查出禁用兵器劲弩。死者名青,年约三旬,刚租住不到两个月,邻里多不识,身份来历成迷。

    “光凭这些,自不足以确认真凶,之所以认定此人就是刺客,皆因有少君提供的碎布条。”万章说着从怀兜里取出一块灰布,将张放昨日交给他的碎布条一拼,裂痕部分严丝合缝。

    “这是从尸体身上剪下的布料。”万章将灰布捧上。

    张放接过,细细对比,确认无误。不得不说,万章破案的效率相当不错。只是刺客身亡,所有线索中断,此次刺杀的缘由及幕后又一次成迷。

    不管怎么说,张放算承万章之情,拱拱手:“辛苦督贼曹了。”

    万章露出一丝苦笑:“辛苦的事,可不止这一桩。”

    “嗯?”

    “方才刚接到一桩凶案,在东市一家食铺,两个醉汉因事口角,互相斗殴。一人失足,跌下楼摔死。经查,死者,是少君族人家奴。”

    张放原本倚着车壁,闻言不禁挺直身躯:“是谁?”

    “是贵府二房长公子家奴,名唤丁甲。”(。)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原来是他!】(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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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修来了,坐吧。”

    “谢家主。”

    在张放左首跪坐的青年,年方弱冠,眉清目秀,就是身体单薄点,与他父亲一样。这就是张氏二房张平庶长子,张昱,字孟修。

    杜陵张氏年轻一辈中,除了张放之外,就数这张昱比较引人瞩目。至于张承彦,是近半年来才因孝行声名鹊起,后来居上,算是张氏又出一才俊。张昱目前在太学入学,明岁便有望入朝为郎官,前途大好。他唯一的短板就是出身不好,是侍妾所生,虽长而庶。若不是这个出身,当初差点接替未归的张放行大殓扶殡的人,就不是张承彦而是他了。

    以前的富平少侯是如何与这位堂兄相处的,张放不知道,也不需知道,他找张昱来,不是为叙旧,而是寻找真相。

    “家逢不幸,放自回府以来,奔波劳碌,心哀若死,一时未能顾及孟修,直至今日方有闲暇会晤,望兄见谅。”

    张昱顿首道:“家主言重。昱添为二房之长,未能替家主分忧,着实愧煞。”

    张放摆摆手,问道:“孟修在此居住月余,可还满意?”

    张昱点头:“甚好。”

    张昱早在其祖父时就已分家自立,在灞水一带有两处庄园,在香室街有一座府邸,此外在平原富平封邑,还有数顷田产。虽比不得富平侯,却也算是富贵人家了。

    张昱平日是住在自家府邸的,近两个月来,因富平少侯守制,主母入宫休养,若大侯府,家令张敬臣独木难支。故而暂居于此,与张承彦一道,帮忙打点应酬。

    客套完毕,张放话锋一转,直切正题:“丁甲是孟修府上家奴吧?”

    “丁甲?”张昱愣了愣,怎都没想到家主莫名问起一个仆人来,定定神,道,“是,是我的僮仆,他怎么了?”

    “此人现在何处?”

    张昱想了想,这才记起:“今早丁甲向我告假,说家中有急事,要返家处理,归期倒没说……怎么?此人可是触犯家法?”

    张放道:“昨夜我召见府中卢妪,询问些事。卢妪离开后,被这个丁甲截下,以金饼诱之,套问我所询何事……”

    张昱吃惊地瞪大眼睛,又惊又怒:“这个泼奴,好大胆子,竟敢如此!”

    张放淡淡扫了张昱一眼,道:“孟修家资果然丰厚啊,给家仆发工钱都是用金饼结算。人说富平侯富甲长安,嘿嘿,却也是自愧不如啊。”

    张昱额显汗迹,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半晌才呐呐道:“这金饼,不是我给的。”

    张放眼神犀利:“他可是你的家奴。”

    张昱咬咬牙,顿首道:“请家主稍待一二,我立刻让人把这泼奴抓来,一问便知……”

    “晚了。”张放微微一叹,“他已经死了。”

    张昱是太学生,习儒学,平日很讲究礼仪,举止端庄,但在这一刻,竟不自觉张大嘴巴,两眼瞪大。

    张放遂将万章所言之事如实相告,末了说道:“手里有来历不明的钱财,阴探主上,突然告假,死得不明不白……孟修,你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么?”

    张昱汗湿后背,已经说不出话了,最后只能是惨然一笑:“昱无话可说,请家主责罚。”说罢伏身于地,甘领责罚。

    张放叹息起身,摇摇头:“孟修啊孟修,你是真不知此事的后果啊!”

    当张放从张昱身前走过,直出大门时,身后传来张昱的声音:“请家主责罚。”

    张放脚步一顿,回头说了三个字:“不是你。”转身离去。

    留下一脸懵圈的张昱,反复咀嚼“不是你”三字,百思不解。

    的确不是张昱。张放虽然没有使出大招,但凭着测心之眼,他已经能确定,张昱不知情,他的否认是真实的,他没有说慌。这个丁甲,是个烟雾弹,是那个幕后之人用以转移视线的手段。不得不说,此人心思缜密,手段狠毒,失去利用价值的人,能毫不犹豫除去。那刺客如此,丁甲也如此。

    不过,张放知道,现在他已经比对手快了一步。

    首先这个人一定是富平侯府的人,然后他一定看到自己唤张昱入见,然而他一定想不到,自己这么快就排除了张昱的嫌疑。毕竟所有证据都指向张昱,这位堂兄根本无法自辩,只能请罪——当然,张昱绝对没料到事情的严重性,这可不是区区一个家奴刺探主人隐私那么简单。

    如果张放入彀,少不得要在张昱身上大费周折,浪费时间精力不说,更会动摇家族根本。轻则兄弟阋墙,家族失睦;重则指鹿为马,误伤手足——端是好毒的心计。

    既然已经抢到先手,就要善加运用,在对手没反应过来之前,先行出击。

    “邓展、初六、阿罴、宗巴。”

    “喏!”

    “在!”

    “主人有何吩咐?”

    “备车,随我出府。”

    长安东北洛城门到宣平门交叉的大街,属平民区,虽然只占长安面积十分之一,却是帝都内唯一可容平民居住的区域。能在此有一席之地的,最少也是中产阶级,更多的是商人——商人有钱不假,但社会地位一如平民。在这另类的寸土寸金地面上,能有一座宅院,在普通百姓眼里已了不得了。

    便如张放一行来到的这个宅子,看上去不过后世三居室的面积,顶多百来平米,引路的里长却一边称赞一边惋惜:“丁甲一家不过五口,又执贱役,能住这样的宅子,挺不容易了,四邻八舍都羡慕得很,偏偏遇上这等祸事。唉……”

    张放驱车所至,正是丁甲的家。由于丁甲横死,尸体还放在京兆尹的殓房,丁家还来不及办丧事,因此只闻哭声,并未悬缟。

    以张放的身份及丁家眼下的情况,他不便入内,便让邓展唤丁甲之妻应门。在闾门之前,里长见证之下,询问丁甲的情况。邓展所提问题,都是张放事先拟定的,而张放也坐在车里,隔帘细听。

    邓展还没问完,车里的张放已经摇头,知道没什么收获了。

    少顷,邓展返回复命。里长也一个劲赞道:“公子当真宅心仁厚,还送来殓礼,丁甲当了张府的仆人,也算是他的福份。”

    张放没报身份,这里长也就想当然把他认做丁甲的主人张昱了。

    张放从车窗缝隙看着丁甲的宅子,看不出,这丁甲竟然生财有道,随口道:“这宅子不错,是租的吧?”

    里长也不无艳羡:“所以说丁甲运道好,这是两个月前,一位公子送给他的。”

    张放眼神一凝:“哪位公子?”

    里长摇头:“没见过,只听丁王氏提过,不过她也不清楚是哪位公子。”

    张放立即对邓展道:“回头查查这宅子原主人是谁。”

    里长却笑:“哪用查啊,小的知道,这是阳都侯的私产……”

    张放目光暴涨:“你说什么?阳都侯?”

    里长吓得浑身发软,差点坐倒,语不成声:“是……是啊……”

    再看邓展,也是一脸惊容。至于初六、阿罴、宗巴等人,则一脸茫然。

    张放虽然恶补了不少长安权贵的封爵名称,但并不是所有的都知道,尤其一些早已佚爵除国的名号,这阳都侯,就是其中一个。但可以这么说,张放别的爵号不知道无所谓,这个却一定、必须知道。

    “哈哈哈哈!”张放拍栏大笑,车身震得直晃,“好心计!好手段!原、来、是、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真凶是你!】(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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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主。”

    “家主。”

    所过之处,奴婢无不躬身俯首。而张放率领四卫,如风疾行,毫不理会。望着家主与四卫远去的背影,奴婢们俱面露惊容,好像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

    曲径回廊处,闪出家令张敬臣的身影,见到张放一行,立即止步,躬身迎候。

    对于这位老家臣,张放自然不能无视,经过家令身边时,点点头,吩咐道:“一个时辰之内,无论有何外客来访,都替我挡驾,明白吗?”

    家令眼里讶异一闪而逝,深深一鞠:“老奴明白。”

    当五人来到一处庭院之时,张放抬手左右一指:“你们各守一边,无论何人,准出不准进。”

    邓展低声道:“小的随家主入内……”

    张放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放心,自家宅第,外人翻不了天。再说了,进去之后,有些言谈可能会涉及家族秘辛,你确定要旁听?”

    邓展当场淌汗,连称不敢。

    张放笑着按了按邓展厚实的肩膀,向初六三人一指:“多向他们学学,你看,他们就半点不紧张。”

    初六、宗巴呲牙一笑,他们可都是见识过张放在东庚烽燧时的疯狂,半点不担心。而阿罴则一向敬主人如鬼神,更无半分操心。

    邓展苦笑,无话可说。

    踏入厢房,一股浓郁的药香扑鼻而来,榻上躺着的那个人,安祥而沉静,仿佛外面所有的风雨,都与他无关。

    “家主。”

    “家主。”

    僮仆们一个个伏地跪迎,而张放的目光始终不离榻上那人。

    似是为噪声所动,榻上之人倏然一动,睁开眼,看到张放时慌忙挣扎起身:“承彦见过家主,请恕承彦有伤在身,礼数不周之罪。”

    张放慢慢踱近,坐到榻边,问道:“近日可觉好些?”

    张承彦一脸感激:“多谢家主动问,已经好多了。”

    “那就好,这样就不影响我们接下来的对话了。”张放边说边挥袖,“我有要事与仲兄相商,你们且退下。”

    众家仆偷偷看了张承彦一眼,后者微微点头,众仆方齐齐告退。

    张放把一切看在眼里,似笑非笑:“仲兄,如果我没记错,这些僮仆是家母配置给你的吧?”

    “是,叔母对小侄,当真恩重如山。”张承彦边说边一脸感恩向东边合袖行礼——东边是敬武公主的东院居所,张承彦的礼数当真周全。

    “没想到,不过半载辰光,这些侯府僮仆对我这家主的命令居然心存犹疑,还得劳动仲兄肯首。”张放淡淡笑道,“仲兄对僮仆的控制很有一套啊!”

    张承彦自从见张放后一直带着谦卑的笑意,但这时候笑容已很勉强了:“家主言重,承彦知错,明日起……不,即日承彦便将所有僮仆遣返……”

    “这样不好。”张放连连摇头,“仲兄还是伤病之躯,岂可如此?都留下吧。”

    张承彦大急:“家主……”

    张放摆摆手:“说到家仆,我倒记起一人,不知仲兄可有印象。”

    “家主说的是……”

    “丁甲,仲兄可认识?”

    “丁甲?”张承彦面露茫然之色,偏头想了一会,哦了一声,“家主说的是孟修的家奴吧?见过几次,怎么,这人有问题?”

    张放不动声色从袖里取出一卷木简,递给张承彦:“这份房契是仲兄签押的吧?怎么?把自己三分之一的房产送人,居然还想半天才想起这人姓甚名谁么?”

    张承彦终于笑不出来了,他直盯着木简,没有伸手去接,只是一个劲咳嗽:“咳咳咳咳……家主想必是误会了……”

    “你这么拼命咳嗽,是想提醒我,这伤是为谁而受吧?”张放摇了摇头,淡淡盯住张承彦,“如果到这时候,你还认为我会相信这个所谓的‘刺客’刺杀的目标是我……呵呵,是否太小瞧我这个家主了?”

    张承彦咳嗽渐止,却一直垂头不语,过了一会,慢慢抬起头——他的神情终于变了,不再谦卑,不再恭谨,也不再有笑意。有的,只是落寞与萧索。

    张放就像一个耐心的审判官,静静等待罪犯吐露实情。

    半晌,张承彦轻吐一口气:“你说得对,我是太小瞧你了。”

    面具撕下,所有的敬称都省略,只剩下尖锐的“你”、“我”这样的称呼。

    张放笑了,他不想每次都使杀手锏,而张承彦现在的状态,表明对方已放弃无意义的挣扎,愿意吐实了。

    从另一方面看,这也体现了张承彦的骄傲。既然事情已败露,就别做无谓的狡辩、垂死的挣扎,大丈夫要有输得起的觉悟。

    “少子,我从没想过,你会变成这样。”张承彦说这话时,紧紧盯住张放的眼睛与表情。

    张放眼睛都不眨一下,原话奉还:“我也没想到,仲兄你会变成这样。”

    张承彦哈哈大笑,旋即按住伤口,边咳嗽边道:“人总是……咳咳,会变的,只不过有人越变越精明,有人越变越愚蠢。恭喜少子,你是前者……如果早知道你变化如此惊人,有很多事我就不会做,也就不会引火烧身了。”

    笑着笑着,张承彦面容一整,道:“少子,你信不信,自从你回来后,我所做的一切,都不是针对你,更不是对你不利……”

    “我明白。”张放是真的明白,“玉门关之事,是你最后的努力,失败之后,你的当务之急,就是如何抹去线索与痕迹,让自己置身事外,对吧?”

    “什么都瞒不过你!什么都瞒不过你!”张承彦连声叹息,“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当代张氏阖族最聪明那个,现在看来,我错了——你,才是那个人。”

    既然已互相交底,接下来就可以开诚布公了。

    “我希望听完整一些,从两年前说起吧。”张放向门外看了一眼,“放心,一个时辰之内,不会有人来打扰。”

    张承彦笑容有些苦涩:“你若真想听完整的,恐怕就得从三十年前说起了。”

    果然牵涉到家族旧事么?张放微叹,笑道:“没关系,我们有的是时间。”

    于是,在张承彦夹杂着咳嗽声中,一段关于张氏家族的唏嘘往事,娓娓呈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下地狱吧!】(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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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菜猪、小胖、qgqp、武侠狂、雨希寄情、大飞机1234、非常玄幻、晚上做c梦、楚寒城、燃烧生命719888、1xy1y、疯狂胖象、3生缘夜寞。谢谢大家这一个月的支持!下月加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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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代富平侯张安世的兄长张贺,曾因卷入戾太子刘据“谋反案”,被廷尉下狱。后得张安世求情,汉武帝免其死罪,施以宫刑,入为掖廷令。张贺任掖廷令其间,幼年的皇曾孙刘病己也被没入掖廷,得张贺抚养,并与张贺继子张彭祖为伴,读书玩耍。

    张彭祖本是张安世的幼子,因兄长受宫刑无后,遂以幼子过继之。

    而这位皇曾孙刘病己,就是后来的汉宣帝刘询。

    一个是皇帝的养父,一个是皇帝的玩伴,这父子二人将来的富贵,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到。

    而这两位,就是张承彦的先祖。也就是说,张承彦与张放一样,同样是张安世的直系后人。

    果不其然,宣帝即位后,立封张彭祖为关内侯。不久之后,更欲加封其为阳都侯。张安世屡屡为从子(其实是亲子)辞让,结果宣帝说了一句“吾自为掖庭令,非为将军也。”意思是说,我是为你兄长张贺而封,并非为车骑将军你的缘故。

    皇帝都这样说了,张安世不敢复言。

    彼时张贺已辞世,宣帝谥号“阳都哀侯”,以表哀思。而张彭祖,就成了实际上的第一任,也是最后一任阳都侯。

    张彭祖这个阳都侯,既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不久之后,他便突然横死,他的死因,则成为张氏家丑——他是被小妾毒杀的。

    由于张彭祖之子早夭,没有留下后人,“无子国除”,因此阳都侯只存在一任就消失了。

    但张彭祖真没后人么?答案令人唏嘘——他有一个遗腹子,就是毒杀他的小妾所怀之子。

    毫无疑问,这个遗腹子,因其母之罪孽,绝对得不到继承权。若非张彭祖的长兄富平爱侯张延寿看这婴儿可怜,让阳都侯的老仆抚养,并向宣帝请求还几座宅子以安身立命,张彭祖铁定绝后,这世上也就不会有张承彦这个人。

    “我祖母死在牢里,我父亲打一生下来,就没有见过双亲,还要背负着亲娘弑父的恶名。常年郁结于心,结果在我六岁时,就撒手人寰。他临终前拉着我的手,反复说着一句话‘穷汝一生,定要封侯;汝未偿愿,子孙继之’。”

    张放沉声道:“汝父之意,怕不是简单的封侯而已,而是夺回阳都之爵,以振家声吧。”

    张承彦深深看他一眼:“你现在明白,我背负着怎样沉重的责任了吧。”

    张放道:“你还年轻,又在太学就读,完成学业后,不难获取郎官之职。以你的谋算,加上同属我张氏一脉,假以时日,或许真有时来运转的机会也说不定……”

    张承彦摇头苦笑:“高祖遗训,非功不侯,但眼下大汉哪里还有立功业的机会?我也没有姊妹,膝下亦无子女,没有半分成为外戚的机会。靠自己,太难了。”

    张放冷笑连声,蓦然正色道:“你错了,功业不是靠别人给的,而是自己去争取的。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大汉至少再出两个关内侯,而他们的出身,甚至不如你。”

    “你是说甘延寿与陈汤吧,没那么容易的。”张承彦吐出一口气,“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以览封侯,有几人会干这样的事?至少我张承彦不会。”

    张放眼神如锥:“矫旨的风险的确很大,但暗害世子的风险就不大么?”

    话题终于涉及正题了。

    张承彦“哈”了一声,用一种古怪眼神望着张放:“其实如果不是你出了那一档子事,我根本不会想到打你的主意。”

    张放缓缓道:“石大公子其人我知道,如果没有你的怂恿、诱导,他断不敢、也不会想到利用山贼来伏击我。更不会一计不成,又施一计,接连不断的追杀。如果我没猜错,剧辛是你找来的吧?”

    张承彦坦然承认:“没错。不过佣金是石荣支付的,我请不起这位杀手。”

    张放扬扬眉:“然则要收买敦煌从事,价钱也不会低吧?我想时隔两年之后,石荣不会因为那桩旧怨死咬不放,他还不至于蠢到这地步。所以这事他应当没有参与,全是你一人所为对吧。”

    张承彦并不否认:“假公济私,顺手而为罢了。我卖了一些祖产,加上叔母的补贴,足够了。”

    张放忍不住冷笑:“真是讽刺啊,拿我母亲的钱,买她儿子的命……能干出这种事,你也是人才。”

    张承彦面不改色:“那钱是我应得的——你认为当半年孝子容易么?你在杜陵服过一个多月的丧,想必清楚。”

    张放哈哈笑道:“‘孝悌族亲,兄恭弟友’,长安人对仲兄的风评,原来不过价值数十金。”

    张承彦淡淡一笑:“的确是廉价了些,只不过少子就算花百千倍价格,也买不来。”

    “不劳你提醒,我知道我在长安的名声不好,不过不要紧,这世上不止你一个人会装。”张放手指轻叩榻边的食案,将张承彦前面所说的话从头理了一遍,频频点头,“当不成阳都侯就当富平侯,果然好算计!而且,你差一点就成功了。”

    张承彦苦笑:“从你重新出现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失败了。接下来我要做的,就是如何清理手尾,消除一切痕迹,不让你怀疑到我。我让人假装刺客,以身挡箭;我以房产为饵,诱使丁甲为我所用,并以他来嫁祸孟修,并在事后将此二人铲除……可惜,机关算尽,还是难逃少子如炬慧眼。”

    张承彦沉默一会,长叹一声:“我知道我败在何处,所以无话可说。”

    张放饶有兴致:“说来听听。”

    “我低估了你。”张承彦盯着张放的眼睛,缓缓道,“我所有的谋划,都是针对当年的富平少侯张放,我相信,这些手段足够对付他了。但我没想到,当他再次出现,竟会如此可怕——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你不是他!”

    张放灿然一笑,蓦然反瞪,眼里精芒暴涨。张承彦不由得轻啊一声,捂住眼晴,眼泪直流。

    张放缓缓站起,从袖里掏出一物,轻轻放在榻上,然后起身,缓步走向大门:“如果你知道我在西域经历了什么,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张承彦睁开眼,死死盯住榻上那件东西——弩矢!那支曾射伤自己的弩矢。

    张承彦浑身颤抖,用力抓起那支弩矢。他是那么用力,以至指节白,指甲入肉。抬头,望着那个仿佛融于阳光的身影,不甘地嘶吼:“你究竟在西域经历了什么?!”

    张放微微侧身,刺眼的阳光模糊了他的脸,但他的声音平静而清晰:“与你即将要去的地方一样。”

    “什么?”

    “地——狱!”(。)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逆子变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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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一度是长安话题的富平侯府,又一次曝出大新闻。√

    那位以孝悌闻名的张氏子弟张承彦,因创伤迸裂,突然病逝,闻者无不扼腕。更令人震惊的是,侯府主母、当朝敬武公主,也因心伤亡夫,悲痛过度,猝然离世。

    短短两个月内,富平侯、公主、张氏才俊,接二连三离世。如此景况,长安人除了说富平侯府走霉运,还能说什么?

    一时间,富平侯府又是唁者如云。

    世人皆道富平侯府走背运,其中真相,只有张放等寥寥数人知晓。

    张承彦之死,本就是张放所为,自不待言。唯有敬武公主之死,实是始料不及。而后者之死,与前者密切相关,或者干脆点说,就是诱因。

    当日张放与张承彦摊牌之后,自知难逃一死的张承彦如实供述。最后,为了家族与自己的声誉,在张放离去之后,用那支曾射伤自己的弩矢,狠狠捅进伤口里再猛然拔出。饶是张承彦意志坚忍,也不禁出惨叫,血喷数尺。

    而这血腥的一幕,恰恰被敬武公主看在眼里。

    敬武公主为什么会来?这并不奇怪,也不是巧合。张放带人气势汹汹找张承彦算账,这一路走下来,府上不知多少奴仆看到,更撞上家令张敬臣。试想,敬武公主焉能不知?

    敬武公主得报后,原想这是兄弟间或有小矛盾,等儿子过来请安时再问清楚好了。未曾想左等右等,儿子始终没见出来。敬武公主心中不安,当下前往一探究竟。结果无巧不巧,正好目睹了张承彦自杀的一幕。

    这个强刺激,堪比当初看到那带血的世子铜印。敬武公主浑身抖,捂心倒地——原本就郁积了太多内创的虚弱身体,如何经得起如此强烈刺激,敬武公主这一倒下,再也没能站起。

    敬武公主的葬礼,比富平共侯还要隆重,非但长安权贵、几乎所有二千石以上高官,包括馆陶公主、阳阿公主及诸宗亲都来了,甚至当朝天子还派遣太子代其凭吊,规格堪比诸侯王。

    大殓之日,张放向天子上了生平第一封奏疏。内容简洁,除去一些哀悼之语,自责之辞外,在奏疏结尾,抛出一枚重磅炸弹——自请于凤栖原张氏祖墓前结庐,为双亲斩衰一年。

    此封奏疏一出,震惊朝野。

    大汉近几十年没有出过诸侯世子行此孝仪了——能够禁乐禁伎,早晚供俸,就算不错了。

    在荒岭间、乱墓前,筑一草庐,苫席枕块,寒来暑往,披麻执杖,服丧一年——如此斩衰,诸侯之中,还没有哪个继承人这么干过。

    这富平少君张放是不是疯了?他能扛得住?还有,他离开了,侯府交给谁打理?

    无数质疑,沸盈朝野。

    其实严格说起来,诸侯们并不是做不到,而是不能做。越是高位者就越不能离开权力中心太久,服丧一个多月已是极限,再久的话,你确定你回来后府宅不会面目全非?天子要求天下人尽孝,自己本应是表率,为何从无一任天子卧庐斩衰的?就是这个道理。新旧王权交替时刻,正是最敏感最危险的时刻,一日离开权力中心,再想回来就呵呵了。

    因此能这样做的多为士子阶层,尤以寒门士子常见。而这一次,罕有的出现了一位诸侯世子,而且还是前段时间朝野风评极差的那位“逆子”。

    此奏疏一出,朝堂之上,无论是否识得这位少君,都不得不暗赞一声。不是赞他孝行,而是赞他聪明——谁都知道,孝这个东西,是做给活人而不是死人看的。富平少君这一手,别的不说,至少他的恶劣名声可以抹平了。

    这也正是张放的目的,他无需隐讳,这种事,明白的都会明白。

    四月初三,天子批复,准奏。

    时隔半月,凤栖原草色依旧,杜陵草庐还没来得及拆,张放再一次住了进去。

    这一次,他很安心。

    隐患解决了,整个侯府他是唯一的主人,从现在起,他不用担心露馅,也不需时刻提防,他可以放心布置,放手安排了。

    有了上次初六的前车之鉴,这回张放不敢再留扈从在府里。初六、阿罴、宗巴,全部带去杜陵,只留邓展、鹰奴牙、三才等府卫在府中保持联络。在张放离府之前,给予邓展新的任命:富平侯府丞。

    这是仅次于家令的高级家臣,整个侯府只有两个,内外宅各一。而随着敬武公主的离世,且少君又未纳新妇,内宅丞名存实亡,邓展这才以外宅丞的身份顶替。不过,侯府之中,任谁都看得出来,这位入府不过五年(刨除外出寻主的两年,其实只有三年),更非家生子的府卫,早晚会取代现任外宅丞,成为侯府新贵。

    有三代老仆张敬臣主事,再有邓展从旁协助并监视,加上快捷便利的通讯,可及时获取府中信息并遥控指挥……张放有理由相信,他离开的这一年,非但不会让侯府脱离,反而会更牢固掌控。

    更何况,再过半个月,他的伙伴、忠仆就会抵达。随着可用人手增加,对侯府的控制,只会更强……

    草庐与离开时并无不同,但再次住进来的人的心态已与前次有所差异了。

    张放此次服丧一年,要说是什么感念亲恩,心诚至孝,那未免太虚了。富平共侯张临,这个“父亲”他压根没见过,能有什么感情?敬武公主,从回来到现在,刨去服丧的一个多月,总共就相处了不到一周,见面不过五次……说实话,每次见面,张放都犯尴尬症,只想尽快结束,远远避开。如此,何来孺慕之情?

    上一次服丧,张放是为“张放”尽孝;这一次服丧,张放为的是自己。

    这一次,张放仍然遵守不饮酪、酒之例,但不再素食。他正长身体,一个月不食肉勉强可以,一年不食肉,那就是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了。他不会虚度这一年:读书、锻炼、了解朝堂、密切关注时局……这就是他接下来每日要做的事。

    现在的张放,对朝堂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还是一知半解,而一年之后,他要成为最了解长安的那个人。

    草庐前,张放身穿素白布衣,腰围粗麻布裙,手持丧杖,向双亲之墓叩拜三次后,站起,转身面对初六、阿罴、宗巴,下巴一点:“现在,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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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萌、小胖、宝贝豪豪12、hun1incj、莱英哈特、133哈哈嘿嘿、mmzmm、at2o11、灬浮沉灬、xathena、雨希寄情、泪水已轮回、1蓝黑色、守护者ymk、佛祖不见了、3生缘夜寞、I坚守I……等等许多书友,谢谢大家月初支持,尤其凤萌支持力度实在太强大了,为表谢意,本月尽最大努力两更以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驿站巧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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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槐里,距长安百里,是一个县城。出北门往西约十数里成国渠边,设有汉朝西去第一个驿置。

    驿置是用来接待来往官员、邮驿的官办招待所。由于不是每天都有足量官差入住,为了不让资源闲置,增加收入,有时也用来接待行商、旅人。区别在于要收费,而官差则是免费。

    不过今天置啬夫(招待所长)老徐有些头大,因为在黄昏时分,来了一批骑马乘车步行皆有之的平民。因为眼看天黑,驿置里还空出大半,老徐估摸着不会再有官差来了,咧着嘴接待这批旅客。

    但很快,老徐的嘴便瘪了——因为刚刚安顿好这批旅客,竟然忽啦啦涌来一支官差队伍,还有全部武装的骑兵护送。

    这下够老徐受的了。

    若是天色尚早,老徐还可以让前一批客人前往槐里投宿,以腾出地方。但此时天色已晚,城门早闭,你能让人家到哪去?可是,也不能不接待官差吧?

    结果老徐又是协调,又是腾空合并房子,折腾半天,还差两间房不够,除非两批客人部分人员能挤一挤。

    那批平民还好说,但那伙骑兵一个个浑身散煞气,一看就知不好惹。他们所保护的那辆马车,看标志级别不低,也不知里面坐着什么官员。这可怎么办才好?

    “啬夫。”几个年轻人走过来,向老徐揖礼道,“可否让我们与那队吏士商量一下?”

    老徐正头疼呢,既然这些年轻人想碰壁,就让他们去好了。

    老徐将几个年轻人引领到那队骑兵屯长面前,恭声道:“蒋百将,这些人也是投宿的,人不少,你看看是不是……”

    “叫他们腾出来。”那屯长冷冷打断,手按刀柄,丝毫没有商量余地。

    老徐脸一皱,苦笑回头,正要说话,冷不防其中一个年轻人指着屯长咦了一声:“你们是都护府的。”

    屯长脸色一变,锵!刀出鞘半截。其余骑士,也纷纷策马围拢过来。

    老徐呆住,整个驿置都被惊动,房门砰砰推开,探出无数脑袋。

    “且慢。”一个声音从马车里传出,“都散了。那两位是韩氏昆仲吧,哦,还有石牛,都过来吧。”

    说话间,车帘卷起,一人探身而出,微笑招手。

    西域都护府副校尉,陈汤!

    那几个年轻人正是韩骏、韩重及石牛。三人见到陈汤,无不欢喜,俱上前行礼。

    韩骏忍不住道:“校尉怎么换护卫了?我们一个都不识得,否则也不会差点闹误会。”

    陈汤踩着踏板下车,笑道:“护卫俱随甘都护押送缴获进京了,我从交河壁那边调了些人,无怪乎你们不识。”

    这时一个少女与一瘸腿中年相携而至,向陈汤躬身行礼。

    陈汤笑容满面:“青琰呵,还有渠良……一别半载,大伙气色都不错,甚好。看诸位风尘扑扑,莫非是要出远门么?张公子可在?”

    青琰咬着嘴唇:“我们这半年并未与公子一起……”

    韩骏拱手笑道:“我们此次出远门,正是奉公子之令入长安,侍奉公子。”

    陈汤笑容愈盛:“原来如此。恭喜诸位,得入侯门。”

    韩骏、青琰等无不躬身称谢。

    置啬夫老徐终于抹去一把冷汗,既然都是相识,那就好办了。房屋么,只要愿挤,总是有的。

    待扈从骑士们簇拥陈汤远去后,一直躲在后面不敢出来的韩嫂子及青琰兄长纪孟,瑟缩地从青琰身后探出半个头:“那便是千石大官么?恁地和气,比马领的门城吏都和气得多哩……”

    韩骏摇摇头,道:“阿嫂、孟兄,咱们是托了公子的福,不一样,不一样啊。”

    ……

    “青琰,你说,明日便能见到公子了么?”

    驿置斗室里,一灯如豆,两个少女相对跪坐,促膝闲话。

    时隔半载,青琰已长成一个明朗少女,顶束马尾,额裹青巾,五官轮廓鲜明,加上一身短衣长裤的利索装束。乍一看,还真像一个英俊少年。自打从西域回来后,青琰便是这样装束,因为裙装无法掩盖她腰间那一圈飞刀。这是她在西域经年养成的习惯,刀不离身,哪怕回到相对安全的汉境,也改不了这习惯了。

    “明日我们便能见到长安,但……不一定能见公子。没听接引我们的府卫说,公子正在凤栖原守制么?”很难想像,一向说话脆而快的青琰,会用这样柔和的语气说话。

    “那……凤栖原在哪呢?离长安多远?”

    “我又没去过,怎会知道。”

    “守制,我听马领坞壁的仆人说,很辛苦的。”少女幽幽一叹,“公子在短短数月间骤失双亲,一定很伤心,而守制又如此清苦……真担心他的身体……”

    青琰轻轻按了按少女手背,柔声道:“别担心,公子现在的身体,早已不是青溪聚那时的模样,他比……比韩重还壮实呢。”

    “那就好。”少女漫声应着,神思不属。

    青琰低笑一声:“若不信,等到了长安,你再替公子做一身衣裳,亲手量上一量,就知道了。”

    少女脸蛋没由来绯红,掐了掐青琰手背。

    青琰眼睛弯起,少女虽然看不清,却也可以想像得到,也呡嘴笑了。

    嗯,阿离,已经十六岁了。

    两年的将养,少女的面颊丰润,唇红肤白,玉颈修长,已长开的身躯隐现曼妙曲线,而她的一双眼睛……如果说两年前阿离的眼睛像蒙上一层水雾,现在则像蒙上一层薄纱,似乎在下一刻就能变得如宝石般透明纯净,却又总差那么一点,令人恨不得想动手帮她撕下来……

    巨蟒药胆,功不可没。

    溶溶月色,透窗而入,清辉洒在两个少女身上,分外柔和。

    两个少女都不再说话,仰痴痴望着天空。

    玉兔在东,长安在东,那人更在长安之东。但愿,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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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凤萌、菜猪,菜猪第二(杯酒笑狂歌)终成萌!!谢谢三顾三明、c手蚕宝宝升堂主!致谢龙太子之魂、碧海-孤帆、凛夕、墨秦墨秦、泪水已轮回成舵主!谢小胖、楚地灵杰、八巷、墨秦墨秦、三顾三明、hitman4o94、o爱你一生、qgqp、很湖罗卜、看过来我在这……大伙飙了,十五郎也要奋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蓄 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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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暗的墙角堆满了木简,有的成卷,有的散开。靠近门边,是一张光滑简洁的案台,台上铜烛台错落安插着四根明烛,将案台照得纤毫毕现。一卷木牍展开,一根修长的手指顺着字迹一点点挪移,喃喃有声。

    随着第一缕阳光照进草庐,手指一收,掌缘拨动,木牍自卷。长长伸了个懒腰,踱出草庐,又是新的一天。

    对于只需两个时辰睡眠就能精力充沛的张放而言,长夜漫漫,打时间的最好办法就是思考或读书。

    思考,如何利用富平侯府的资源,巩固并展自己的势力。

    张放并不是一穿越就整天想着培植势力,吊打朝堂大佬,与权贵别苗头,走上牛逼哄哄的人生颠峰……如果当初他继承这副身体原主的福利,平平安安回到长安的话,或许他就只想当个平平淡淡的富贵侯爵就算了。毕竟他在穿越前,就一普通人,他所能做的,也只有普通的事。

    但是,当那小山村毁灭后,一切都变了。他的人生,走向一条连自己都无法自控的道路。

    他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走过数万里征程,他参与了那场传奇之战,他砍下匈奴单于的级……他已脱胎换骨,不再普通。而屡屡遭遇追杀,也使他看到了“势”的可怕,这种“势”充斥着长安。如果他不好好把握自己的势,不把自己的势变得更强,不要说帮到别人,恐怕自己都会在这无处不在的各种“势”的挤压下粉碎……

    既然已经进入这个圈子,既然他已经不再是一个普通人,那么,就成为最强的势吧。

    而论到读书,张放绝对比这个时代所有人读的都多,但这个时代的书籍,他几乎没读过一本。

    《易》二百九十四篇。《尚书》四百一十二篇。《诗经》四百一十六卷。《礼》五百五十五篇。《乐》一百六十五篇。《春秋》九百四十八篇。《论语》二百二十九篇。《孝经》五十九篇。还有其他诸如《曾子》、《孟子》、《董仲舒》、《太玄》等八百三十六篇。诸如《老子》、《庄子》九百九十三篇。亦不乏医经如《黄帝内经》、《五藏六府痹十二病方》等等。

    以上这些,都是富平侯府的藏书,张放是一个字都没看过。诚然,他有一肚子越千年的学识,但正所谓“前半步是天才,前一步是疯子”。后世无数知识,能用在这个时代的并不多,不合时宜的乱用,只会被当做疯子。活在汉朝,只能顺应汉朝,顺应这时代的文化,至于改造,那是将来的事。

    张放不确定一年下来自己能看多少书、能看懂多少书,他能做的只是尽力去看,多多益善。

    几乎在张放步出草庐的同时,草庐周围四个茅舍也走后出四人:初六、阿罴、宗巴、三才……嗯,三才还是强烈要求来了。

    四人向张放恭敬行礼,然后随行至富平共侯夫妇墓前,祭拜一番。

    随后,三才背藤筐下山取食,而初六三人,则各取兵器,钻入林子,到后山晨练。

    这三人都是保镖,靠身手混饭的,一天不练,手就得生,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这话是不错的。

    初六每天射二百箭,从不间断;阿罴每天举重三百下,只多不少;至于宗巴,每天都要持械格斗及角牴,训练的对象,便是张放。

    初六最擅箭术,张放可以跟他学,但没法与他比。至于阿罴这家伙,根本不是人力可抗衡的,没有可比性。只有宗巴,这家伙的单兵格斗与角牴都不错,最适合当张放的陪练。

    张放的剑术,是身体原本的肌肉记忆与后天经历生死搏杀的经验融合,是实战剑技。宗巴在蒲类部也是有名的勇士,擅用短斧与盾牌组合,非常适合当张放的对手。但这是持兵器的情况下,如果是空手,宗巴与初六联手都干不过张放。

    因为前世职业的关系,张放学习过柔术与反关节术。不过那是在工作之后,应职业需要而学习的,而且几乎没有应用的机会,顶多就是半拉子水平。但来到这个时空后,险恶的环境倒逼,使得张放早早就开始练习,到现在已近两年。韩氏兄弟、石牛、邓展、陶晟,以及众多府卫,都曾当过他的陪练,最后全变成他的沙包。一提起要与少主角牴,个个变色。

    就如同宗巴此刻的脸色一样。

    嘭嘭嘭嘭嘭嘭嘭!

    张放双手抡木剑,身如旋风一阵狂劈,将盾牌后的宗巴劈得几乎拿不稳盾牌。盾面的皮革也为之开裂,基底木盾碎屑四溅。

    嘭!最后一击,宗巴仰面摔倒,盾牌脱手,大口喘气:“主人……现在,现在若再与卜骨须……交、交手……定能正面击败他。”

    张放柱剑于地,微微喘息,侧着头,似在回忆。这副身体的剑技,据说承袭于一位神龙见不见尾的“大剑师”。不过限于天赋与懒惰,学得并不好。张放“接手”这副身体管制权后,才凭着肌肉记忆,慢慢练出来。可惜一直没机会见那位大剑师,否则请教一番,必大有裨益。

    张放吁出口气,将剑一扔,向宗巴勾勾手:“来吧。”

    于是,宗巴的脸就皱成了苦瓜,将木斧扔到一旁,目光投向那边练箭的初六。初六张弓搭箭,如抱满月,眼睛斜了一下,嘴边勾起一丝幸灾乐祸的弯弧。阿罴更过份,直接将磨盘一甩,笑呵呵跑过来看热闹。

    宗巴咬咬牙,慢慢撑起,突然暴起,如同一头受强刺激的公牛,猛撞向张放。

    早有准备的张放,双手及时控制住宗巴双臂,身体主动向后仰倒,一足蹬宗巴腹部,借力抛送——下一刻,宗巴整个人飞起,翻着跟斗摔出七八步远……整个人七荤八素,一时爬不起来。

    扑楞楞!一只金色大雕的出现,拯救了宗巴。

    张放戴上臂套,架雕取信,展开一看,笑容满面。扭头,看到三个护卫一脸询问神情,扬扬帛书:“青琰、韩骏、韩重他们带着青溪聚乡亲抵达侯府了。”

    听到这消息,最高兴莫过初六,他终于有伙伴了。

    张放慢慢卷起帛书,还有一条消息,他没告诉三仆,也没必要告诉他们——甘延寿、陈汤,已经抵达长安。

    想来,朝堂之上,又有一番争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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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凤萌、菜猪!绿萝语已经是护法了,开心!谢谢小胖、132769o、龙太子之魂、七上八下LL、jesan52o、看书的这些年、胖宝oo1、aping999、风羽诺、八域丿残叶、慕钱、噶噶噶噶99999、天下无双66!……太多写不下,感激已溢出[鞠躬、鞠躬]!)(。)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富平侯的家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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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槐里,距长安百里,是一个县城。出北门往西约十数里成国渠边,设有汉朝西去第一个驿置。

    驿置是用来接待来往官员、邮驿的官办招待所。由于不是每天都有足量官差入住,为了不让资源闲置,增加收入,有时也用来接待行商、旅人。区别在于要收费,而官差则是免费。

    不过今天置啬夫(招待所长)老徐有些头大,因为在黄昏时分,来了一批骑马乘车步行皆有之的平民。因为眼看天黑,驿置里还空出大半,老徐估摸着不会再有官差来了,咧着嘴接待这批旅客。

    但很快,老徐的嘴便瘪了——因为刚刚安顿好这批旅客,竟然忽啦啦涌来一支官差队伍,还有全部武装的骑兵护送。

    这下够老徐受的了。

    若是天色尚早,老徐还可以让前一批客人前往槐里投宿,以腾出地方。但此时天色已晚,城门早闭,你能让人家到哪去?可是,也不能不接待官差吧?

    结果老徐又是协调,又是腾空合并房子,折腾半天,还差两间房不够,除非两批客人部分人员能挤一挤。

    那批平民还好说,但那伙骑兵一个个浑身散煞气,一看就知不好惹。他们所保护的那辆马车,看标志级别不低,也不知里面坐着什么官员。这可怎么办才好?

    “啬夫。”几个年轻人走过来,向老徐揖礼道,“可否让我们与那队吏士商量一下?”

    老徐正头疼呢,既然这些年轻人想碰壁,就让他们去好了。

    老徐将几个年轻人引领到那队骑兵屯长面前,恭声道:“蒋百将,这些人也是投宿的,人不少,你看看是不是……”

    “叫他们腾出来。”那屯长冷冷打断,手按刀柄,丝毫没有商量余地。

    老徐脸一皱,苦笑回头,正要说话,冷不防其中一个年轻人指着屯长咦了一声:“你们是都护府的。”

    屯长脸色一变,锵!刀出鞘半截。其余骑士,也纷纷策马围拢过来。

    老徐呆住,整个驿置都被惊动,房门砰砰推开,探出无数脑袋。

    “且慢。”一个声音从马车里传出,“都散了。那两位是韩氏昆仲吧,哦,还有石牛,都过来吧。”

    说话间,车帘卷起,一人探身而出,微笑招手。

    西域都护府副校尉,陈汤!

    那几个年轻人正是韩骏、韩重及石牛。三人见到陈汤,无不欢喜,俱上前行礼。

    韩骏忍不住道:“校尉怎么换护卫了?我们一个都不识得,否则也不会差点闹误会。”

    陈汤踩着踏板下车,笑道:“护卫俱随甘都护押送缴获进京了,我从交河壁那边调了些人,无怪乎你们不识。”

    这时一个少女与一瘸腿中年相携而至,向陈汤躬身行礼。

    陈汤笑容满面:“青琰呵,还有渠良……一别半载,大伙气色都不错,甚好。看诸位风尘扑扑,莫非是要出远门么?张公子可在?”

    青琰咬着嘴唇:“我们这半年并未与公子一起……”

    韩骏拱手笑道:“我们此次出远门,正是奉公子之令入长安,侍奉公子。”

    陈汤笑容愈盛:“原来如此。恭喜诸位,得入侯门。”

    韩骏、青琰等无不躬身称谢。

    置啬夫老徐终于抹去一把冷汗,既然都是相识,那就好办了。房屋么,只要愿挤,总是有的。

    待扈从骑士们簇拥陈汤远去后,一直躲在后面不敢出来的韩嫂子及青琰兄长纪孟,瑟缩地从青琰身后探出半个头:“那便是千石大官么?恁地和气,比马领的门城吏都和气得多哩……”

    韩骏摇摇头,道:“阿嫂、孟兄,咱们是托了公子的福,不一样,不一样啊。”

    ……

    “青琰,你说,明日便能见到公子了么?”

    驿置斗室里,一灯如豆,两个少女相对跪坐,促膝闲话。

    时隔半载,青琰已长成一个明朗少女,顶束马尾,额裹青巾,五官轮廓鲜明,加上一身短衣长裤的利索装束。乍一看,还真像一个英俊少年。自打从西域回来后,青琰便是这样装束,因为裙装无法掩盖她腰间那一圈飞刀。这是她在西域经年养成的习惯,刀不离身,哪怕回到相对安全的汉境,也改不了这习惯了。

    “明日我们便能见到长安,但……不一定能见公子。没听接引我们的府卫说,公子正在凤栖原守制么?”很难想像,一向说话脆而快的青琰,会用这样柔和的语气说话。

    “那……凤栖原在哪呢?离长安多远?”

    “我又没去过,怎会知道。”

    “守制,我听马领坞壁的仆人说,很辛苦的。”少女幽幽一叹,“公子在短短数月间骤失双亲,一定很伤心,而守制又如此清苦……真担心他的身体……”

    青琰轻轻按了按少女手背,柔声道:“别担心,公子现在的身体,早已不是青溪聚那时的模样,他比……比韩重还壮实呢。”

    “那就好。”少女漫声应着,神思不属。

    青琰低笑一声:“若不信,等到了长安,你再替公子做一身衣裳,亲手量上一量,就知道了。”

    少女脸蛋没由来绯红,掐了掐青琰手背。

    青琰眼睛弯起,少女虽然看不清,却也可以想像得到,也呡嘴笑了。

    嗯,阿离,已经十六岁了。

    两年的将养,少女的面颊丰润,唇红肤白,玉颈修长,已长开的身躯隐现曼妙曲线,而她的一双眼睛……如果说两年前阿离的眼睛像蒙上一层水雾,现在则像蒙上一层薄纱,似乎在下一刻就能变得如宝石般透明纯净,却又总差那么一点,令人恨不得想动手帮她撕下来……

    巨蟒药胆,功不可没。

    溶溶月色,透窗而入,清辉洒在两个少女身上,分外柔和。

    两个少女都不再说话,仰痴痴望着天空。

    玉兔在东,长安在东,那人更在长安之东。但愿,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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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富平侯的家底(下)】(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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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邑五千户,岁入五百万,府中僮仆过千,并有各种作坊、商铺;长安城外,泾、渭两岸,有良田数百顷,宅院数十;在北地、在平原、在魏郡,更有田宅若干……林林总总加起来,富平侯府岁入依然过千万。

    以上就是张放这段时间理出的大概家底——看来减来减去,这国家财政收入的千分之一还是没能减掉啊!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算的。食邑五百万,这是明面上的,大家都看得见。而田宅收入,作坊、商铺利润,这些是个人私产,属隐性收入。除非抄家,否则谁也算不出。

    皇帝打赏的(食邑),你可以红眼,但人家生财有道,你就没法说什么,长安权贵谁不是这样干?所以现在的富平侯,属于“隐富”,不至于招来太明显的猜忌与眼红。

    当然,收入高开支也大,别的不说,光是府中僮仆、工匠千人,每年所支付的钱谷怕不下百万,还有各房族亲、眷属例钱,这开支亦不下百万钱。至于维护侯府运转的各项费用及人情往来支出,数目就更大了。

    即便如此,每岁盈余依然有百万钱之多。经过四代积累,加之上一代家主张临崇尚节俭,连下葬都不要陪葬品,这积累下来的家财,几乎达到一个天文数字。

    看着那个数字,张放眯眼笑了,很是满意。看样子,他的摘星城前期投资有着落了。

    富平侯资产里最有价值的,莫过于泾水、渭水两岸肥沃的上良田。但张放更感兴趣的,是侯府名下的作坊与商铺。

    侯府的作坊,主要集中在西市、城郭庄园及杜陵老宅。所涉及的行业五花八门、包罗万象。锻造、纺织、洗染、木作、漆器、制陶、琢玉、蓄牧……生活所需一切,应有尽有,完全达到自给自足。

    长安西市,主要集中各行各业的作坊区,多为官办,而侯府几乎都有涉及。

    长安东市,多为商铺,侯府所经营的铺面就不下十几家。自产的物品,除了部分自用,大部分都拿到这里贩卖。其中最知名的,当属斜文锦,“戚里斜文锦”,是仅次于蜀锦的上品锦缎。由于蜀锦的难得与昂贵,斜文锦一直是长安中上阶层衣物的主流。

    张放看得啧啧不已,这简直就是一个完全自给自足的产业链啊。

    张放放下账册,向陵墓方向郑重拱手,感谢历代张氏祖先,留下如此丰厚一笔遗产。

    ……

    又一日,张敬臣送来最后一批账册,并将之前的账册与经书押送回府。东西送到后,照例进草庐向家主问安。

    这时张放突然问道:“我这几日看到工坊名录,几乎称得上百业皆有,唯独没有纸张工坊,这是何故?”

    张敬臣不知家主为何问这个,但还是恭敬回答:“回家主的话,以前是有的,但经营数年后,获利甚微,便转卖了……”

    张放细问之下,这才明白,此时汉代的纸张质量并不好,即便是“灞桥纸”这样的京师名纸,也是易碎粗糙,色暗且厚,不宜书写。一般是用来糊灯笼、窗子,以及药铺包药所用。因为用途不广,做出来也是薄利,前几任富平侯自然看不上眼。

    张放摇摇头,这段时间以来,他看木简看得头都大了。别看张敬臣运了好几车账册,少说上千斤,其实换成后世账本的话,一车都不满。

    “是时候弄出好纸了。”张放拍拍案边堆得高高的卷牍,木卷出卡卡声响。

    于是张敬臣就接到家主个命令:“给我在西市盘下一家纸坊,是否盈利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经验丰富的纸匠及完善的造纸设备。”张敬臣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但这种小事他是不会质疑家主的,恭敬应是。

    如果说盘下个纸坊虽然有点奇怪,但多少还算靠谱的话,接下来家主的第二个指令,就令他彻底迷糊了。

    “据坊册所载,府下治业中,在渭城有一家药铺是吧?”

    “是,是二房永兴家在经营,盈利尚可……”

    “我不管盈利,我只要囤货。”

    “囤……货?”

    “对,囤硫磺、火硝。可以直接从西域交河进货,这条渠道我已经理顺了。”

    张敬臣对药材多少懂一些,知道硫磺、火硝都可入药,但量并不大,一般说来药铺不会压货,小心问道:“不知家主要囤多少?”

    “万斤。”

    “啊?这……各五千斤是否太多?”

    “你没听清楚,是各、万、斤。”

    张敬臣脸上的表情,只能用精彩来形容。

    嗯,没错,张放要开始“黑科技”了。他不懂造纸,但基本常识是知道的,比如使用竹子做原材料,经过浸泡、椿捣、压实、脱水等等。不过具体的东西,得看到纸坊实物,再与有经验的造纸匠交流,才能找出问题,加以改进。张放相信,就造纸这项技术而言,应当不算太黑科技。因为就算他不做,再过不到百年,也会有人造出真正的适宜书写的纸来。

    至于火药,那配方估计要进献朝廷,不过在张放的印象里,汉朝晚期基本没怎么打仗。新武器必须要有战争来检验,而战争也是推动武器与科技展的原动力。张放很怀疑,没有战争助推,这火药最后是否会沿着原有的历史轨迹再走一遍——比如沦落为烟花……

    最保守的估计,这火药三五年内都不会成为管制军器,所以张放放开手脚采购,将来研究开军用火药的责任,还得靠自己,不能指望朝廷。

    除此之外,还有一样在后世很平常的东西,但张放来到汉朝那么久,从没见过,他想试试能不能找到。

    “家令。”

    “啊,老奴在。”

    “给我找一找,有没有一种叫‘茶树’的树种。”

    张敬臣搜肠刮肚半天,也想不起有这种东西,只得先答应下来,等回府再慢慢找人问了。

    这时又听家主问道:“新到的仆卫可安顿好了?”

    “新到的仆卫……”张敬臣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定定神,恭顺道,“共有二十二人,已经安排在府中住下,听凭家主示下。”

    “二十二人?”张放皱眉,“我记得不止这个数。”

    “此事有个叫渠良的对老奴说了,他们原有三十余人,一部分故土难离,返回青溪故居;一部分留在马领,说离家近……”

    张放默然,缓缓道:“这样,也好。”

    “有几对少年男女屡次请求要与家主一同为老主人守制,被老奴劝阻了。”

    张放点头笑道:“知道了,让他(她)们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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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落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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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

    “公子!”

    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石牛神情激动,伏跪一地。不远处是一辆牛车,帘子掀开,车内的韩嫂子扶着阿离,遥遥行礼。

    张放满面欢欣,一一将诸人扶起,同时向韩嫂子示意稍待。

    半年不见,休养充足的青溪众个个满面红光,体格健壮。尤其石牛这个原本就很壮硕的汉子,半年安逸下来,已经有向胖子展的趋势。

    张放都不用问他们半年来过得怎样,只看气色就知道,马领的张氏坞壁,完全遵循了自己的指令,不敢半点亏待。

    “在侯府住得习惯么?有没有人找你们的麻烦?”

    “谢公子。侯府可比马领坞壁好多了,家令与邓兄亲自安排我们住进一个独门院子,基本看不到别的人,自然不会有麻烦。”诸人中以渠良为长,自以他来回答。

    张放含笑点头,知道张敬臣与邓展是怕再出一次初六事件,不敢让他们分住。

    “知道我为何叫你们来?”

    青溪众互相看一眼,韩骏试探道:“自然是侍奉公子一道守制。”

    张放笑着摇头:“不,我叫你们来,是要做事的。”

    张放让韩氏兄弟、青琰、石牛、渠良来,可不是简单的抓差“有难同当”。自己因为守制而寸步难行,正需要人手办事,哪能让他们渗和进来。再说了,服侍主人守制的仆人,将来都是府里的红人,如果全用一些突然冒出的“外人”,府里的老人自然会有意见,不利于侯府平稳。

    一听要做事,青溪众顿时热情高涨,纷纷请缨。他们在马领一呆近半年,等侯召唤,原本奔波劳碌一下闲下来,骨头都痒,听到有事做,无不雀跃。

    “渠良。”

    “在。”

    “你的任务是考察西市陶市、纸市,把全部制造流程看清楚,然后向我汇报。如果担心说不明白,可以带你认为能说明白的匠人同来。明白吗?”

    “喏!”渠良与张敬臣一样,对主人的指令并不明白,但不同在于,他绝不会质疑,只会不折不扣地去执行。

    “韩重。”

    “在。”

    “你要去一趟渭城,做好接收火药原料的准备,并且在附近庄园找一处合适的储藏点。你与青琰在西征途中,一直担任火药管理,各种须知都清楚,不用我细说了吧。”

    “韩重领命。”一提及火药,韩重很自然想到当时任门下吏时的职责,不自觉地以军中口吻应答。

    张放目光落在青琰、韩骏身上,二人都昂挺胸,一脸期望等待指令。

    “随我来。”张放负手而走,步入草庐。

    二人毫不犹豫跟上。

    进入草庐,张放从袖里取出两卷帛书,分别递给二人:“先看,看完再说。”

    二人顿接过,齐齐跪坐,将帛书摊开于书案,细看起来。青琰与韩骏原本就识得一些字,在西域都护府休养其间及西征路上,一直被督促学习。二人都是聪颖之人,又有基础,基本上是教什么会什么,读写计算已不在话下。

    看了半天,二人脸上露出三分吃惊,五分迷惑,还有两分,若有所思。

    待二人先后放下帛书,张放十指合拢,顶住下巴,目光在二人面上逡巡,缓缓道:“看完后有什么想法?谁先来?”

    青琰举手。

    张放点头:“好,你先来。”

    青琰的声音快而脆:“公子的帛书里,记录了长安内城外郭所有侯府名下的商铺、工坊、酒肆,以及人员总数……是要我们监视他们么?”

    张放笑笑,不置可否,转向韩骏。

    韩骏略加沉吟,开口道:“我看的这份帛书,记载着张氏及与张氏交好的诸多官员、权贵的资料,但比较粗略,各种关系都不清晰。公子的意思,可是让我们补足?”

    “有点意思了。”张放笑着放下手,两手由内而外划了一个圈,“如果我要掌握长安所有的情况,你们认为,应当如何着手?”

    二人眼睛渐亮,异口同声:“情报!”

    张放缓缓点头:“没错,富平侯府有着天然的情报网络,只可惜,从来没有运用起来。你们的任务,就是整合所有资源,化为我用。”

    韩骏吃吃道:“那、那要怎么做?”

    “查清每一个人的底细,无论是保佣(店小二)还是郞官;列出每一个人的性格背景、家庭成员、教育程度、优点缺陷——最重要的是,要查出这些人的**及秘密——每个人都会有,就看你们能不能找到。”

    韩骏、青琰听得呆了,他(她)们虽然拥有这个时代大多数同龄人所没有的丰富经历,有经过生死锤炼后的坚韧无畏,同时也接受了一位“刺探之王”长时间的耳提面命……但真要干这类事,还是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

    张放不理会二人呆,继续道:“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大量人手,还要大量经费,我只是让你俩牵个头,定出个章程。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问,但必须有自己的想法与方法,我不仅要执行者,更要决策者。”

    青琰与韩骏互望一眼,咬咬嘴唇,道:“我要回去想想……”

    韩骏也是愁眉苦脸:“我也要回去琢磨。”

    张放大袖一挥:“去吧,十日之内,拿出个结果。”

    二人愁眉不展,卷起帛书,施礼而去。

    张放看着二人背影,负手而笑,他身边可信任的人不多,只能赶这二人上架了。

    张放走出草庐,远远向韩嫂子拱手:“大嫂安好。”

    韩嫂子哪受得这个,卟嗵一下跪下:“公子折杀小奴了。”

    张放苦笑,想伸手扶,又怕适得其反,向青琰一呶嘴。后者已燕子般飞出,跳上车扶起韩嫂子。

    张放走近,目光落在阿离脸上。

    阿离仿佛感受到那种目光,耳根红,慢慢垂头,但只过了一会,又勇敢昂起脸来。

    张放试着用手掌近距离晃了晃,阿离眼珠固定,一动不动。

    张放有些失望放下手,蓦闻阿离轻笑道:“公子晃手了。”

    张放惊喜:“你,居然能看见?”

    “看不清,但能看到影子晃……”

    张放与青琰、韩嫂子对视一眼,俱从对方眼里看到喜意。有光感,这说明阿离的眼睛在好转,至少她能看到模糊影象,再不似过去那样两睛一抹黑了。

    少女经过一年多的精心调养,不但整个人健康丰润,身条也长开了。嗯,现在的她,或许不止是“青溪聚最标致的女子”,把“青溪聚”换成“马领”也不算过份……

    张放正欣赏着,身后突然有人不合时宜来了一句:“公……公子,我干什么?”

    张放扭头,却见石牛一脸郁闷,显然看见同伴们都有任务分派,而自己却没有,实在忍不住了,斗胆动问。

    张放没好气道:“你的任务?有,找鸽子。”

    石牛嘴大如牛:“找、鸽、子?!”(。)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都护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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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琰、阿离、韩氏兄弟等人刚离开,又来一队老熟人,为首二人,正是杜勋与丘仲。而他们身后的几个扈从,也是曾随军西征的都护府吏士。

    初六、阿罴、宗巴与杜勋、丘仲都是老熟人了,都惊喜相迎。

    张放走出草庐,笑问:“升赏可下来了?升什么官?”

    杜勋嘿嘿一笑,见牙不见眼,一揖到底:“托公子的福,老杜现在是交河壁的假司马。”

    “可喜可贺。”张放连连拱手,真心为杜勋欢喜。

    交河壁最高指挥官是戊已校尉,左右手就是军司马与校尉丞,接下来就是假司马。遥想一年多前,杜勋不过区区一个队率,低级军官。如此之短的时间,蹿升为六百石的假司马,挤身高级军官。果然是“因功授爵,非功不侯”啊。

    丘仲也按捺不住开心,不等张放询问,自动汇报:“我现在是队率了,武爵升至七级千夫。”

    张放含笑点头:“很好,你阿父也会为你骄傲的。”

    说到其父丘堂,丘仲更为感激,若不是张放暗中出力,他父亲被关押下去,就算不死也得残废。

    在一片感谢声中,张放振声笑道:“甘君、陈君,最应当感谢的二位缘何跚跚来迟啊!”

    山道传来一阵豪笑,正是甘延寿特有的洪钟大嗓:“我等居功,少侯受累,实在无颜以对!”

    随着话语声,山道转弯处现出甘延寿、陈汤的身影。张放趋前相迎,这两人现在一个是列侯,一个是关内侯,就身份而言,都不在他之下了。虽然里子还差得很远,但双方再见,已可施平礼。

    双方见礼之后,相视而笑,仿佛又回到当初征尘万里的时光。

    甘、陈二人让杜勋等扈从摆好牺牲祭品,向张氏祖陵拜祭。

    初六等人也在草庐前摆好三张白苇席与三张短案,案上没有酒肉,只有桃花饮。这是在三月桃花盛开时,摘取花瓣,晾晒干后储藏。用时以沸水冲之,可得溢满桃花芬芳的饮品。三月饮桃,九月饮菊,在汉代很普遍,算是古代自制饮料。

    三人落坐,张放举杯,对甘、陈道:“祝二位心愿达成,功成名就。”

    陈汤饮毕,放下耳杯,感慨不已:“惭愧,若无少君出力,我等恐怕也无法立身此地。汤昔年有负缪侯举荐之恩,今又承少君如此大恩……汤欠富平侯之恩德,此生不知何以为报。”

    甘延寿也道:“少君助力,满朝不知,若非杜勋说起,谁能想到说服刘子政出面的竟是少君。如此大恩,延寿及西征将士,感铭五内。”

    张放顿杯于案,正色道:“这是二位应得的荣耀。若是远征万里,披肝沥胆,斩王灭胡,扬汉家天威,返朝却落得身陷囹囵的下场,岂不寒了天下人之心?”

    甘、陈感动之余,深为当初让这位富平少侯一同西征的决定而庆幸不已。

    张放问道:“二位调任北军,何时上任?”

    甘延寿答:“陛下准我等休沐十日,下月初便需到任。”

    张放目光闪动:“不知下一任西域都护及使节是谁?”

    陈汤答道:“这人少君认识,而且,住得很近。”

    张放微讶,略加思索,心头一动,脱口道:“莫非……是段令段子松?”

    陈汤笑道:“然也。”

    张放亦笑:“果然是熟人,而且住得够近。”

    张放所说的段令,就是杜陵县令段会宗,字子松。身为杜陵令,段会宗本就有为诸侯服丧提供便利及监督之责。段会宗每隔十天半月都要来拜会他,询问所需。

    张放早在年初首次服丧时,就认识段会宗了,不过那会的段会宗对他是敬而远之。张放也知道,他那时名声不好,连向儿时好友打听个事都不受待见,所以也无怪罪之意。直到他上疏斩衰,为双亲服丧一年,朝野俱赞,这才挽回名声。而段会宗也在此事之后,渐露善意,一改往日拜会时的敷衍,诚心拜望交谈了。

    张放彼时还不知这老段将来在西域的地位,不过见此人年不过三旬便任杜陵令,身强体健,举止沉稳,思路敏捷,跟陈汤很像,便知是个有料的家伙。须知当时西汉长安诸陵相当于帝都卫星城,陵邑所居者非富即贵,豪强众多,没有点背景与手段,根本吃不住。换言之,能安稳坐上这个位置的,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西域都护一般任期为三年,朝廷按需要召回或留任。甘延寿从建昭二年秋到任,到建昭四年春调职,只当了一年半的都护。这是没法子的事,发生了矫诏这种事,赦罪叙功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哪可能还让你呆在西域都护这个位子上,换人是肯定的。

    在甘延寿去职之后,朝廷五府推荐(即三公、太傅和车骑将军等联名推举),以段会宗为下一任西域都护、骑都尉,兼使节。而西征有功的郭习则调任都护府副校尉。

    “这是昨日未央诏令。”

    “原来如此。”张放微微点头,因为目前处境的缘故,他对朝堂这一块的消息来源还略为滞后。虽然甘延寿被免职颇为遗憾,但对段会宗出任西域都护,张放还是乐见其成的。此人未必有陈汤、甘延寿的进取之心,守成应该没问题。郅支覆亡后,西域将会获得很长时间的安宁,身为西域都护,能守成就好。而最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位老熟人出任西域都护,自己的丝路商贸计划就更有把握了。

    张放神游万里,对眼前客人却也未失礼数,拱手道:“义成侯,陈侯,将来你我同朝为官,还请多加关照。”

    这话得倒过来说吧,甘延寿与陈汤连忙回礼:“正当如此。”

    三人正叙话间,三才急趋而至,躬身禀报:“禀家主,杜陵令请见。”

    说曹操,曹操到啊。

    张放与甘、陈相顾而笑:“想必是这位未来的都护最后一次履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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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 【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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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凤萌、菜猪及诸位打赏投票的书友,这股洪荒之力,我看着都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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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交待的各项事宜,交令最快的是渠良。渠良接受的命令是两条,考察侯府名下工坊里的造纸与制陶流程,然后回报。

    由于是首次接受家主之令,家令张敬臣不敢把收购纸坊的事交给下人,而是亲自操刀,多方考量,慎之又慎,生怕不能令家主满意。如此一时半会渠良也没法考察造纸,便先汇报制陶之事。

    渠良做事很稳,他不光一人来,还带了一位制陶三十多年的老匠人同行,以备咨询。

    陶匠名田安,年逾五旬,背有些佝偻,一脸褶皱,须发皆白,一双粗黑的手掌,褶皱比脸上还多。田安所在的陶坊,就在长安城廓西南,各种工坊遍布。

    田安曾在老家主出殡时远远见过少主一面,如今竟能近前拜见,着实惶恐,一直伏身,头都不敢抬。

    张放先是详细询问渠良,问得差不多之后,再转向老陶匠,语气平和:“田匠,听说你制器已有三十余载?”

    田安伏身慌忙回应:“回家主的话,老奴从爱侯时期就在坊里制陶,已有三十六载。”

    爱侯是曾祖张延寿的谥号,也就是说。这田安早在张放曾祖时期,就开始制陶,果然是老匠。

    张放微笑:“既是老匠,这制陶的手艺,想必很娴熟吧?”

    说到手艺,田安惶恐之中,亦不免有一丝自得:“老奴这手活,不敢比长安大匠,但在直城门以西,咱陶坊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张放问起制陶流程,田安起先还有点嗑巴,后面越说越流利,甚至脸上都涌起一种神采。

    张放安静听着,基本不打断,过程中还不断点头、微笑。他的肯定令田安更加进入状态,连声音都高昂起来。

    张放以前休闲时也玩过陶艺,对古代制陶略有了解,不过也是泛泛。此时听到老匠人连比带说,从最开始的淘泥,到摞泥、拉坯、印坯、修坯、捺水,以及画坯、上釉,最后入窑烧制。整个过程所需时日,注意事项,手艺关窍,清楚明白。

    张放一边仔细听着,一边看着手里一个酱褐色的黑瓷碗。这种黑瓷碗准确的称呼是釉面陶,属于原始瓷器,似瓷而非瓷。器物内壁施一层薄釉,外壁只在口沿及肩上部施釉,腹中部和下部露胎,显得十分粗陋。

    秦汉以来,这种釉面陶成为富人家用器皿主流,民间仍多用陶器。富平侯府的产业,自然是走高端路线,制作出售的多为釉面陶。

    张放摇摇头:“这些是陶,不是瓷。”

    正说得口沫横飞,十分起劲的田安一怔,惊讶望着这年轻的家主,旋即知失礼,浑身哆嗦一下,赶紧伏首,喃喃道:“长安制陶皆如此,家主……”

    张放瞥了渠良一眼,前些日子他交待任务后,特意叮嘱一句,让渠良在考察各陶坊时,末了一定要问一句“为何不制青白瓷”。如果有匠人明白,便可带来,若不明白,就一直找下去,直到找到明白人为止。

    渠良今日既然带此人来,必定有所得,可是这老匠人的回答,却令张放皱眉——皆如此?那带来干什么?

    渠良被少主一瞪,额头也渗出汗来。他这十余日在一位熟识府卫的伴同下,找遍长安西市、外廓、诸陵邑,那句密语一样的“为何不制青白瓷”,问了不下百十遍,几乎无人知其意。最后好不容易找到这个老匠人,竟然听懂了“密语”,渠良当即抓救命稻草一样将他抓来,没想到这老匠头整出这么一句,完了……

    张放目光转回老匠人身上,语气依旧平和:“你知晓制青白瓷?”

    田安嗫嚅半天,突然嘣出一句:“老奴曾在师祖家中,见过天青色瓷,听师祖所言,是其祖上……”

    啥?!师祖?还祖上!哪得是啥年头?你不会告诉我先秦时期就有瓷器了吧!

    “……老奴本是会稽乌程人氏,于莫干山下,世代制陶为业。少时为学徒,曾听老匠工言道,先祖师曾为当年越王制秘器,施过一种青釉……”

    老匠人田安的述说,为张放揭开了一个千古之迷——最早的釉面陶,竟然早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当时吴越制陶业十分发达,大约在越国中晚期时,有匠人研制出一种釉水,施于陶坯表里,经高温烧制,出窑后陶器莹然,呈现墨绿色。这种介于陶与瓷之间的釉器,被当做王室秘器(即殉葬品),葬于越国诸王族与贵族的墓葬中,并未当做生活用品,故而未宣诸于世。

    越国灭亡后,因不再制秘器,这门手艺逐渐失传,只在历代莫干山陶匠中口耳相传。

    原来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有釉面陶瓷了,而越人陶匠,代代相传,有所突破,亦在情理之中。张放按捺激动,问道:“你可曾见过实物?”

    田安回道:“少时曾在师祖家见过一件残器,色泽天青,触手温润,与寻常陶器大为不同,老奴从未见过有如此精美瓷器,故此记得很牢,虽数十年未忘。前日这位府里行人一说,老奴就记起少时印象……”

    渠良与青琰、韩氏兄弟、石牛等人一样,都得了个“行人”的头衔,在侯府里算是中层家仆,有一定身份的。这倒不完全是因为张放偏爱的缘故,更多的原因,在于他们都有与这个头衔相对应的民爵,这也是他们随军西征的额外收获。

    “你可知调釉水与烧制之法?”

    “老奴不知……不过,曾听师兄说过,师祖曾想恢复先祖手艺,暗自研究过。究竟做得如何,老奴离故籍多年,加上师祖仙逝,也不知如何了……”

    “好,这样。”张放果断道,“我给你放长假,再发放盘缠,你回会稽一趟,把那件残器买下来。如果你的师兄弟或别的陶匠对此器物有研究的,一并请来,我以重金礼聘之。”

    田安有些踌躇:“家主,这秘器可不敢私造,被人察觉可不得了……”

    “哈哈哈哈!”张放爆发一阵大笑,把田安吓得一激灵,“谁说这东西是秘器?我告诉你,如果你们真能复原,并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我担保你光宗耀祖,青史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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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文中釉面陶实有其事,上世纪八十年代考古时,曾在浙江德清挖掘出大量战国中晚期釉面陶碎片,经考证俱为越国贵族墓葬秘器。虽然还不算是真正成熟瓷器,但却可以说是早期准瓷器。(。)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一章 【贵人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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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隔十日,听取家令张敬臣、家丞邓展汇报府中运行情况,以及签押用印;每隔七日,韩骏或青琰会带着新近成果或疑难,前来报告。

    这就是张放的日常,他的守孝生活,就在这有序状态下如水流逝,

    青溪聚诸人已入富平侯府籍册,正式成为家臣家仆,按说现在他们拜见张放,一率都要称“家主”,但喊了两年多的“公子”,好些人改不过来,经常性口误。最后张放给他们特权,就叫公子好了,反正他对家主这个称谓也不感冒。

    张放要求的纸坊已买下,就在长安城廓东北,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西市那边的工坊在场地方面达不到“研发”要求。

    相比起来,造纸较制瓷或许容易一些。西汉造纸术已经有粗略步骤,比如选料、蒸煮、磨浆、压榨、干燥等程序都有,但为什么纸质不行呢?

    张放根据渠良的反馈,估摸着应该有这么几个原因。首先是原料不行,这时代的纸多以苎麻为原料,这种植物纤维密度比较稀疏。再有就是中和介质(碱性物)纯度不够。还有就是制造过程有欠缺。

    张放当然不懂造纸,以上推测都是根据渠良对造纸流程的考察所得出的结果。

    原料方面,张放认为其实用竹子最好——这也算是常识了,现代人都知道。但三辅地区很少竹子,而用于造纸的竹子都得使用嫩竹,无法从南方运输,没法子,只能从草树方面着手。张放开始考虑用树木、树皮。时隔一月,渠良来报告结果,树木处理难度很大,光是浸泡就得好几个月,只能用树皮与木屑。他拿来用木屑做出的成品。

    张放试用了,倒是能写,但会晕墨,而且卷起来时得很小心,稍用点力就会折断甚至碎裂。这样的东西,当然不是张放想到的纸。看来这时代的纸匠还没有能力处理树木这种硬质原料。

    那么,还有什么量大有韧性又相对柔软易处理的植物呢?桔杆好像可以,不过受季候影响,得秋收才有,而且那是牲口草料,制约成本。

    张放目光无意识间落在跪坐的苇席上,脑海里登时跳出一样植物——芦苇。

    从三辅到北地到河西甚至塞外,黄河两岸,最常见的植物,就是那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芦苇通常被用来编苇席,硬帘、篱笆之类,不过怎么用都用不完。芦苇泽那厚厚的沼泽,都是腐烂了多少年的芦苇淤积而成……

    果然,改用芦苇后,纸张性能好多了,但距张放心目中的真正的纸,还有一段距离。张放要求继续改进,他不是专业人士,能提供的改进意见有限,他只是管理者,所能做的,就是发布激励机制,奖励改进者。

    张放相信,古代工匠并不缺智慧,就同战国时代就有匠人研制出釉面陶一样,他们缺的,只是被发现。而这个时代,掌握资源与话语权的上层人物,对这些地位卑下的匠人从来不屑一顾,又谈何发现?

    张放相信,造纸的难关一定能攻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春去夏至,秋去冬来,建昭四年的冬天,来了。

    张放的守孝,也到了尾声。

    ……

    建昭五年,正月,一年之始。汉初沿用秦制,以十月为一年之始,直到武帝时,改正月为岁首,此后一直沿用二千年,并将一直用下去。不过在汉代,还没有过年的习俗,正月岁首,除了宫廷及达官贵人会庆祝一下,平民百姓顶多摆点三牲祭祖,打点尾牙,远不如后世热闹。

    草庐外的灶壁口前,独臂三才顶着寒风,往灶头添柴草。天气虽寒冷,但灶口涌出的热气依然令三才有发热的感觉。三才边添柴边在心里暗赞,家主当真是聪颖过人,竟能想出用这种法子取暖,说是什么“火坑”。还别说,入冬以来,他们四个草庐都用上了这东西,白天晚上都暖暖的,那舒服劲,比放满炭火的府里厢房还好。

    据家主说,他们现在是试验,如果效果好,将来回府之后,就把这“火坑”在全府推行。到时候,府里无论贵贱,人人都可暖暖和和的过冬。

    三才想得,嘴角露出笑意,蓦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富平少侯可在?”

    三才赶紧将柴草扔进坑里,合上陶盖,转过身,但见十几步外,一个看样子像是下人,但衣着华丽,干净整洁的年轻人向他拱手询问。

    三才躬身道:“家主在那片林子后面,不知是那位贵人来访,请报上尊号,小的即刻通报家主。”

    三才因为少了条手臂,无法像常人那样行礼,只能用躬身代替。

    那年轻下人显然也注意到了他那随风轻荡的空空袖管,眉头不由自主跳了一下,道:“来的是贵人,你最好避一避,莫惊吓主人。这样吧,你速去通报,让富平少侯迎……迎接,家主人会在此处相候。”

    三才不引为杵,只是略感惊讶,这年轻仆人口气很大啊,似乎来头不小,赶紧应了,快步朝林子走去。

    三才前脚刚走,三个人后脚就到。

    这三人中后面两个明显是家奴,而前面一人,不过十八、九岁,面如冠玉,长眉凤目,十分俊逸。

    年轻人问明情况后,奇道:“林子后面我知道,就一条小河,挺深的,别的什么都没有,他到那里做什么……走,看看去。”

    于是四人也不在草庐前等着,望着三才的背影,紧随而去。

    四人走进满地枯叶的树林,蓦闻三才高昂的声音:“家主,有贵客来访!”

    连唤三声,下面才传来一声:“好……稍待,这……这就上来。”

    随着这声音,还有一阵阵击打水花声。四人好奇心大起,加快脚步,走出林子一看,无不目瞪口呆。

    但见寒风之中,冰河面上,三个赤膊人影正击水狂泳,噼啪之声震耳,水花激起数尺高,如同三条大鱼。

    很快,一声高呼响起:“耶!我又赢了!”

    旋即水面破开,一个矫健的身影双手往河岸一撑,跃出水面。刺骨寒风中,竟然周身热气蒸腾。抓起布巾边擦边问:“是那位贵人啊……”

    倏地动作一滞,定定望着树林边缘,少顷,将布巾一扔,躬身下拜:“张放拜见太子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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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 【太子也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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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子,你这草庐看似破败,却内有乾坤啊!不错,真不错!”太子刘骜抚着草庐四壁,感受着与室外完全不同的温暖,赞不绝口。

    已经穿上布衣麻裙的张放,亲自将苇席铺好,请太子就坐,笑道:“这也是逼的,不想点法子,这寒冬腊月怎么熬得过去?”

    刘骜瞪眼道:“那你还玩什么‘冬泳’?不怕冻死在河里?”

    张放恭谨地面北而拜:“非如此,无以表孝敬之心也。”

    古时守孝,有个奇葩的逻辑,孝子形貌越枯槁、越憔悴,越能显示其诚孝。卧庐服丧、苫席枕块、布衣麻裙、禁荤禁欲就体现了这一点。反正只要你可劲折腾自己,最好瘦成一把柴,别人看了,就越称赞你诚孝。

    张放的气色其实非常好,人虽然是瘦了一些,但筋骨更结实,就像一把宝剑,越磨砺越耀眼。冬泳于张放而言,虽然是一种锻炼,但既然被太子现了,那就不妨宣称是为了表孝心而自寻苦楚,反正在汉朝这样的事不少,反倒能在太子心目加分。

    刘骜赞叹不已,打量坑上的苫席土枕,再看看张放,摇摇头:“季子曾对我说,都快认不出你了。我还道相貌或许变了一点,但人还是那个人……眼下看来,还真是。若非亲眼所见,我都不敢相信,能斩衰一年,甚至赤身冬泳……这还是当年那蹭破一点皮就呼痛半天的张少子么?”

    张放微笑道:“人总要变的,富平少侯变成富平侯肯定不一样,太子变天子,也定然不一样。”

    刘骜左右看看,侍从都在草庐外,低声笑骂:“出门厮混数年,胆子果然变大了,竟敢说这等话。”

    张放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这不明摆着么。”

    刘骜忽然叹息一声,无精打彩:“你守制经年,寸步不离,有些事怕是不知……便如今日,奉皇命前来祭祀的,除我之外,还有济阳王。”

    这是张放与刘骜第二次见面。第一次是刘骜代表天子,为姑母敬武公主送葬。其实张临去世时,同样也是刘骜代表天子吊唁,不过那会张放还没回来,因此错过。而刘骜今次出现,原因也简单,他再次代表天子,于岁拜祭祖陵——杜陵就是刘骜的祖父,汉中宗、孝宣皇帝刘询之陵寝。

    刘骜拜祭之后,想起张放就在附近,顺道过来看看。

    刘骜与张放,年岁相近,既是表亲,也是小,更是五人组中人,刘骜的排行,就是“伯长”。

    张放自回归以后,因为斩衰的关系,确实没什么时间与刘骜来往,但对于这位未来的天子,以及周边关系,列为要重点。所以刘骜一说济阳王,他就知道是什么人,以及什么情况。

    济阳王名刘康,乃刘骜的异母弟,生母为傅昭仪。“昭仪”这个比较知名的后妃尊号,就是汉元帝特地为她及另一宠妃冯嫒量身订做的,并沿用千年。由于汉元帝并不喜欢皇后王政君(刘骜生母),连带着也不是特别喜爱这个长子。

    而刘康则不一样,因为傅昭仪很受宠幸,汉元帝爱屋及乌,对这中子也颇为宠爱。及至刘康长大后,多才多艺,尤擅音律。按说皇子擅长音律也是很正常的事,但需要注意的是——汉元帝本人,是一位级音乐烧友。

    汉元帝曾展示过一手炫酷技能:他让人将一排军中用的鼙鼓摆在宫殿前的台阶下,自己站在走廊的栏杆旁,然后扔出小铜丸去击打这些鼙鼓,竟能准确地打出相应的节奏。而当时在场的三位皇子,刘骜、刘康、刘兴,只有刘康能以丸击鼓,配合父皇的节奏,合奏一曲。其余两位皇子,只能靠边傻站。

    这就是知音啊!可想而知,刘康会引得汉元帝何等欢喜,元帝因此经常在大臣面前夸奖刘康的才干。

    侍中史丹觉得这个东西味道不对,就进言说:“才干应该是指是敏而好学,温故知新,也就是像太子这样的人。怎么能用演奏乐器的能力来衡量一个人的才干呢?要是这么说的话,陈惠、李微(后宫的乐工头头)的才干岂不是要比丞相匡衡高多了?干脆用他们俩代替匡衡辅政好了!”

    史丹是外戚,一向很得元帝看重,所以说话挺直,不过还是比较有道理的。

    元帝听完史丹的话,作沉默不语思考状,过了一会一笑而过。

    这件事情算是揭过,之后元帝也确实比较少提刘康演奏乐器的才干,但是元帝对刘康的偏爱却已经是人尽皆知。幸其母,宠其子,几乎取代皇后太子。

    这方面的资料,邓展、青琰、韩骏几乎不用费多大的劲就能弄来。所以张放一听“济阳王”三字,就知其中关窍,也明白了刘骜的感受,因此劝解道:“济阳王也是先帝之孙,随太子拜祭,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刘骜不忿道:“一同拜祭是理所当然,但礼仪如我,且与我并立而祭,这算什么?”

    张放瞪大眼睛,竖指指天,眼里满是问号。

    刘骜点点头,闷闷不语。

    这是天子的意思,那就耐人寻味了。

    张放有点担心,会不会是自己这只“蝴蝶”扇动翅膀,改变了什么。但反复考虑,好像没改变什么啊。嗯,希望如此。

    正沉思间,蓦闻刘骜叹道:“下月我还要到中山国拜祭,唉!这一年到头不知跑几家了。”

    “中山国?”张放讶道,“是谁?”

    “说来你怕是不敢信,是‘孟长’去了。”

    这下张放当真吃惊不小,孟长,是五人组的老二,名刘竟。但为什么不叫“仲子”,而叫“孟长”呢,因为这刘竟是当今天子元帝的幼弟。也就是说,他是刘骜的叔叔,但与刘骜同龄,自幼便在一起玩,与张放一样,同属小。因为刘竟比刘骜还小两个月,但辈份又是叔叔,所以便排行为“孟”,与刘骜并列。

    刘竟在十六岁改封中山王,出京就国,没想到刚过两年就去世。这才十八岁啊!

    张放在脑海里翻找这刘竟的影像,一个模糊的瘦弱多病的形象浮现眼前。唔,这就难怪了。

    “替我多拜一拜。”张放环顾草庐一圈,露出一丝淡淡笑意,“等太子回来时,我的斩衰也将期满,届时希望我们四人能聚上一聚。”

    刘骜愁容尽去,哈哈笑道:“正该如此。”(。)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加 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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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里,富平侯府,从外院到内宅,到处都是僮仆婢女闪动的身影,平日里静谧安宁的侯府,变得有点乱糟糟。之所以如此,盖因侯府主人,斩衰一年,守孝期满,终于回来了。

    苦尽甘来,原本是值得庆贺之事,但就此事的性质而言,又似乎不便庆祝,所以张放从凤栖原回府后,一直安安静静。不过张放也知道,这安静不久就会打破,时间就在天子召他入宫授爵之时。

    两个月前,太子刘骜就曾对张放透露,父皇对他的孝举很满意,加上哀怜其双亲俱亡,他的袭爵不会有问题,并且会有例授侍中之职。这对张放而言是个好消息,因为汉代有规定,诸侯若无实职,则不得留居京城,必须回到封国。

    侍中虽然只是加官而非实职,但性质特殊,属内朝官。侍从皇帝左右,出入宫廷,与闻朝政,同时还有宿守皇宫之责,可自由出入禁中。一般只有很得皇帝信任的勋贵及外戚才能得到这个清贵的官衔。如果当初张放没有熬过这一年,以他之前的名声,就算元帝看在死去的皇妹份上勉强让他袭爵,也必无职衔,十有八、九无法留京。

    不过对张放而言,还有一样比授爵更紧要,或者说,是授爵的前提,那就是加冠。

    古时二十岁行冠礼,但天子诸侯例外,登基或授爵之时即可加冠。加冠代表成人,只有成人才能执掌一国。张放已满十六,虚岁算十七,此时加冠,也能说得过去了。一般加冠者为父辈,但张放双亲俱亡,只能请长辈代行。

    张氏人丁比较单薄,而且大多寿元不长,目下仅存的长辈只有两个:二房之长张平与三房之长张宣。

    早在张放回府的前一天,张平就携其子张昱先一步入府等侯。等张放盥洗罢,张平父子才至中堂拜见。虽然这两人一个是仲父,一个是族兄,但面谒即将袭爵的张放,却也只能执下礼。

    张放守制其间,张平父子在寒食与岁时季各去拜祭及看望过一次,那种苦寒令父子二人为之色变,而最令他们不可思议的,就是一向养尊处优,从来吃不得半点苦的这位少君,竟然甘之若饴,泰然自若。

    以前张平还认为自己的儿子胜过老大(张临)的儿子,现在看到侄子如此巨大的变化,光是这服丧之举,自己哪个儿子都做不到,张平心里不知是何滋味。

    幸好,张放即将行冠,让张平找到心理平衡——甭管你是列侯还是家主,这冠礼还得请我出手吧。

    张平摆出长辈姿态,伸手入袖,慢条斯理道:“少子啊,我这里拟了几个字,你看选哪个好……”

    由于张放与诸贵戚少年往来,皆称其为“少子”,所以长者也多以此称之。不过,待张放加冠之后,估计除了刘骜、于恬等少数几个死党还保持这个称呼之外,大多都会以字其称——没错,加冠之后便是起字。可以自己起,也可由长辈起。看张平的架势,要包揽此项了。

    能为下一任富平侯起字,张平那感觉……嗯,有点像后世西方的教父。

    张平的手还没从袖子拿里出来,就被一个平淡的声音止住:“不劳仲父挂怀,小侄之字,已经取好。”

    张平愣住,挤出一丝笑意:“啊!呵呵,原来少子自己取字了,不知何字,说出来让叔父参详一番如何?”

    张放摇头:“不是我取的,是请长者代取,主冠亦如是。”

    这下张平就不乐意了,虎着脸道:“这府里还有哪位长者?叔扬么?”

    张放再摇头:“不是叔父,亦非府中长者。”

    张平怔了怔,与儿子交换一下眼色,有些沉不住气了:“少子慎行,加冠,取字,人伦大事。若所托非人,令人耻笑事小,影响家声事大……”

    “明日便知。”张放颔而笑,“小侄担保此人必不会令叔父失望。”

    张平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觉没法再说,只得向儿子使眼色。

    张昱轻咳一声,正要开口。

    张放笑眯眯道:“此君身份,不在先考之下,绝对当得起主持加冠之仪。叔父最好莫争,以免明日见到,平添尴尬。”

    此言一出,张昱顿时不敢说话,转头望向父亲。张平也没法再说什么,只丢下一句“但愿如此”,携子郁闷离去。

    望着张平父子灰溜溜出去的背影,张放嘴角勾起一丝冷笑。他明白张平的用心——在张氏所有族人及家臣面前,以张氏长辈之身份,为自己取字、加冠。如此一来,今后便可与自己分庭抗礼……只能说,想太多。

    建昭五年三月壬辰,富平侯府北邸宗庙前,族亲好友云集,见证富平少侯加冠礼。

    一袭黑红相间的曲裾深衣礼服,头罩网帻,前额覆的张放,带领族亲家臣向宗庙灵位叩拜。

    当主冠出现时,张平父子嘴巴开合,半天说不出话来。

    刘向!居然是刘向!

    刘向是当代大儒,又是前宗正,每年不知多少权贵及宗亲奉上厚礼,请他代为加冠,但刘向殊少理会,万没想到……

    张平终于明白昨日张放所说“最好莫争”的真意了,幸亏没争啊,否则就丢人到家了。

    张平庆幸之余,满心不是滋味,耳边却听张放笑道:“侄儿欲请叔父赞冠,不知意下如何?”

    赞冠是主冠的助手,通常也是由长辈或好友担任。张平一听,便知是侄儿给自己挽回一些颜面。

    张放低声道:“未提前告知,便是担心叔父不豫……”

    张平苦笑摇头:“刘子政为主冠,我为赞冠已是荣幸,岂敢不豫?兄长有子若此,当是我张氏之幸。”

    一切就绪,冠礼开始。

    张放即席入坐,宾客分坐两侧。赞冠张平用栉为他梳头、挽髻、加笄,用缁黑缯缠住髻。主冠刘向从有司手里接过缁布冠,向张放致祝辞,然后为他加上缁布冠,张放起身回到房中换上玄端服,系上赤黑色的蔽膝,出房面南站立,此为初加。

    之后还有再加和三加,与初加的礼仪一样,只是冠服不同:再加将缁布冠换成皮弁,并更换白色衣裳,系白色蔽膝;三加加爵弁,换熏裳,系赤黄色蔽膝……这便是“三加”。

    在此过程中,刘向每次加冠时都向张放致不同的祝辞,皆为劝勉与祝愿之意。

    三加礼毕,刘向扶起张放,道:“《礼》有云,男子二十冠而字。君将袭侯,十七而冠,亦合古礼。君性豪放,有羿啸九天之志,可字‘羿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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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十六身袭富平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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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张放完成冠礼的次日,诏令下达,天子将于未央宫宣室殿,亲为富平侯授爵。

    一大早,富平侯府中门大开,涌出一群家臣僮仆,分立两侧。

    一袭朱色深衣,头束玉梁冠,腰悬宝玉,神采奕奕的张放,众星拱月般走出府门。

    蓦闻一阵笑骂:“好你个张少子,我于季子都没加冠,你倒好,先跑到前头了。”

    不用看人,光听声音,就知是于恬这家伙。

    张放笑道:“别跟我比,跟伯长比,你就宽心了。”

    于恬信步走来,本想借故吐槽一下,结果一听这话被噎得不轻。是啊,别说他了,就算是五人组的老大,太子刘骜,今岁也就才十九,得明年才加冠……他于恬得排到最后。

    张放笑着向于恬挥挥手,从容登上轩车。

    侯府门前,张氏族人,以及张敬臣、邓展、韩氏兄弟、青琰,包括一直充当保镖的初六、阿罴、宗巴等随从,俱立于阶前,齐声道:“恭贺家主,封爵而归。”

    驭手渠良长鞭一甩,健马喷出一口白气,举蹄向南驶去。

    身后传来于恬高声:“我在章台烟雨阁设了宴,不管你来不来,账记你头上!”

    张放从车窗探出手,摇了摇,表示随意。

    出戚里,向南直行数百米,巍峨高耸的未央宫北阙便出现在眼前——是的,就是这么近。

    张放之所以乘车而来,既不是显摆,也不是懒行,而是表示庄重。

    阙门厚重,朱漆似血,铜泡如金,鲜艳夺目。两边阙楼之上,甲士雄壮,兵锋森然,居高临下,令人望而生畏。

    渠良吁一声,停下马车,偏腿下车,弯腰放下踏板。

    张放刚踩着踏板下车,迎面走来一个小黄门(宦官,职责通报内外),躬身行礼,笑容满面:“这位定是张少君了,小奴恭候已久。”

    ……

    夜如何其?夜未央。

    这是《诗·小雅·庭燎》里的句子,也是未央宫之名出处。

    未央宫有多宏大?具体数值看得眼花,这么说吧,光这一座宫殿群,就占了整个长安城的七分之一。而未央宫前殿,是高祖以后,历代汉朝皇帝朝会之所,也是汉朝的政治中心,如同后世的中南海。

    如果你进了中南海,第一件事是什么?当然是先睹为快。

    张放也不例外,他很想一睹这汉代“中南海”的盛况,可惜的是,他还不是朝官,没有进入前殿的资格。

    从北阙进入未央宫,两边是高大的宫墙,隔绝了所有视线,中间是铺着地砖的长长甬道。一个人走在这安静得能听到脚步回音的甬道上,会油然生出一种无所遁形的不安,仿佛墙后暗处有无数双眼睛在窥视。若心存不轨,心理素质不过关,只怕还没走完这千米甬道就软趴了。

    张放只走了几十米,就明白了这甬道的作用。果然是宫禁森严啊,一条走道都有那么多花样。

    如果一路直行不拐弯的话,可直至未央前殿。可惜,张放刚看到一片斗角飞檐,引路的小黄门便向右一拐,领着张放从东阙门前经过。这是进入未央宫的侧门,有重重持戟甲士守卫,戒备森严。不过小黄门带张放走的是内门甬道,无需通过东阙门。

    张放只远远看了一眼,便听小黄门道:“少君,宣室殿到了。”

    张放抬头一看,眼前一座高广大殿,明黄瓦面,朱漆廊柱,宫门大开,幽深静谧。这座皇帝日常办公地点,看上去倒也气派威严,比自家的富平侯府,也就大一号而已,装饰什么的,也就那样了。

    殿外廓柱下,恭立着两个低级内侍,服侍张放除靴,整理衣帻,刚步入大殿,便有一道目光望过来。

    张放一见,立即躬身长揖:“张放拜见先生。”

    殿上那人微笑点头,垂手安坐,正是刘向。刘向虽然没有官职,但他的身份摆在那,只要皇帝有召,随时可入宫晋见。

    “坐吧,朝会将毕,陛下随时会来。”

    张放道了声谢,旋即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神态从容。刘向颔首微笑,对张放的表现还算满意。

    殿上铜炉吐香,明烛灼亮,阳光透过窗格,将殿道上铺着的红毯照得越发鲜艳夺目。

    过不一会,但闻足音杂踏,又进来三人。张放双眉一耸,立即起身,长揖到地。刘向也合袖为礼。

    能让一个准列侯,一个前宗正如此郑重的,自非等闲——来者正是大司马许嘉、丞相匡衡、御史大夫繁延寿。三公悉数到场,共同见证。

    众人互相叙礼,随后安静下来,大殿落针可闻,直到一个尖长的声音将这氛围打破:“陛下驾到。”

    随着一阵环佩响动,殿侧耳室步出两位内侍,恭立于陛阶下。再后面,是两位内侍左右扶持着一人,看那一身黄袍,便知是皇帝。汉代皇帝还没有后世唐宋明等皇帝那样繁复的出场仪式,加上会见的不是重臣就是皇亲,更不必讲究排场。

    张放起身,旋踵,转身面对丹陛,合袖稽首,口称拜见天子。

    张放此前已就参拜仪式多番练习,自无差错,在抬头望向天子的一瞬,以张放的沉静,也差点失态。

    这、这就是天子?

    丹墀之上跪坐着的人,须发黑白参半,前额半秃,面部皮肤松驰,眼珠暗黄……整个人给人一种垂垂老矣之感,但是,这时的汉元帝刘奭,年方四十,正值春秋鼎盛啊!

    张放脑海里并没有元帝的印象,如果这位皇帝穿常服来自家府中,他绝对不敢相信这是当今天子。

    但不管张放相不相信,这确实就是货真价实的天子。前几年有位叫张博的外戚,写信给刘奭的弟弟淮阳王刘钦,就曾在信里不无担忧说“陛下春秋未满四十,发齿堕落。”

    尽管西汉皇帝多寿元不祚,但早衰到刘奭这种程度的,并不多见。元帝在朝会时通常会戴冕冠,毓串垂面,外臣难见面目。而今日接见的两位都是皇亲,又是在宣室,便只戴平弁,被张放尽数看在眼里,心下明白,这位天子寿元怕是不长了。

    元帝目光落在张放身上,充满讶异:“我曾听皇叔、皇妹、太子有言,富平侯子形象大变,气度与往昔大不相同。今日见之,果然如此。”

    刘向微笑道:“以陛下睿目观之,如此不同,是好还是不好呢?”

    元帝掩饰不住喜爱之意:“英华内敛,锐气外露,既有皇妹之灵秀,亦有富平共侯之英锐。甚好、甚好,张氏有子若此,富平可兴矣!”

    许嘉、匡衡、繁延寿俱齐声称赞。

    张放深深一揖:“陛下、诸公谬赞,不胜惶恐。”

    元帝满意道:“君不畏苦寒,斩衰守制,其孝至诚,可为诸侯表率。当袭爵加官,以为天下效。”

    张放深深揖谢,三公、刘向齐声道:“陛下圣明,富平当兴。”

    随着礼官一声唱礼:“奏鼓乐,颁绶带。”封爵之仪正式开始。

    披绶带、接玺印、拜天子、盟誓辞……一样样有条不紊进行。

    大殿之上,回荡着张放铿锵有力的封爵之誓:“……使黄河如带,泰山若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

    这一年,张放十六岁,虽然承爵时间比原有历史延迟了三年,但在有汉一朝,依然是最年轻的列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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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誓辞为高祖刘邦与诸臣订立白马之盟时的封爵之誓原文,非自创。(。)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 【上 班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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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的长安,春意浓浓,清晨的空气飘荡着暖洋洋的熏意。

    张放一袭青色朝服,头戴蝉冠,腰结朱带,带上悬挂着印囊,系着代表列侯身份的紫色绶带,慢悠悠走在上朝的华阳大街上。行走之际,两根长长的朱色绦带随风轻舞,灵动而飘逸。

    看张放这一身正式装束,不用说,定是上朝了。

    这是张放第一次上朝,他并没有坐车。原本戚里距未央宫就很近,坐车除了彰显身份之外,并无大用。更何况,正值阳春时节,徒步长街,和风拂面,身心愉悦,这样的享受,张放可不想错过。

    通向未央宫等宫殿的街道有三条,中央的一条,称为“弛道”,那是皇帝的专用通道,一般人不得进入。而华阳街则紧傍驰道,是长安北面的横门直达未央宫的正街之一。街道两旁遍植树木,春夏之季,绿树成荫,人行其下,怡然自爽。

    这条道上,上朝的官员往来如织,多乘车马。那些以朱色漆车辕两轓的,多是二千石以上的高官;以朱色漆车轮的,多是千石以上的官员;而那些几百石的小官,要么坐牛车,要么打着灯笼安步当车。

    这些车驾外表装饰华贵,车帘旁悬持着长幡,有些写着车主人的官爵,有些则印着家徽,一目了然。长幡上写官爵名称的,多半是新贵或普通官员,而印家徽的,则是累世为官或列侯之类的世宦。

    张放走在街边上,看着一辆辆马车从身边驶过,心里默记,将一个个家徽与脑海里的资料重合。

    这时一辆马车突然停下,车帘掀开,一个同样穿着青色朝服,头戴蝉冠,腰围玉带,肤色白暂,保养很好的中年笑道:“是羿啸啊,不错不错,这身冠服很精神。史邯、史通近日都在说起你,闲暇时不妨到我府邸一聚。”

    张放一见,忙揖礼道:“是史世父,小侄有礼了。”

    此人正是宣帝时的大司马、乐陵侯史高中子,驸马都尉、侍中史丹。史丹同样也是外戚,不过与富平侯张临不一样,张临是真正的“驸马”,而史丹只是都尉而已。汉朝时的驸马都尉,并没有后世那种“驸马”之意,只是在皇帝出巡时,伴驾左右,以为骖乘。

    史丹还有一个官职:太子中庶子。

    这个职位虽然不高,食禄六百石而已,但却是东宫属官,为太子侍从之长,很得储君亲赖。

    以侍中、驸马之职,伴驾天子;以中庶子之职,护卫太子。这个史丹,完全做到了新老通吃,无论旧朝新朝,都是很吃得开的人物。

    张放脑海里不断闪过史丹的资料,嘴里道:“小侄也有多日未见史仲子与史九,待休沐之时,定当拜会。”

    史邯就是五人组中的老三,原本是张放的铁杆之一。不过此人在张放刚返长安、最需要帮助时,因怕受张放坏名声所累,对邓展所请,多有推委,所以张放也没去搭理他。不过既然史丹发话了,那就找个机会聚一聚,不管怎么说,都是同一个圈子的人,不可能不打交道。

    史丹含笑点头,抬头望望天色,道:“朝会在即,不可耽搁,容后再会。”

    二人相对施礼,马车碌碌远去,张放也加快步伐。

    未央宫阙前,宫门大开,官员们鱼贯而入。阙门两侧都有值守宫卫验看官牌,再与本人核对,方得以放行。

    张放是第一天上朝,宫卫见他面生,验了官牌还验了印绶,反复几次,方才放他进宫。

    进入宫门,但见长长的甬道满是青色身影,尽管距离朝会还有些时间,但官员们无不行色匆匆,宁早勿晚。早到不会有奖,但迟到肯定受罚。

    汉朝时官员的官服尚未按品级分色,二千石高官与六百石小官的官服基本一样,区别只在于系官印的绶带颜色不同:中二千石以上为紫绶;二千石以上为青绶;六百石以上为黑绶;六百石以下为黄绶。基本上只要看绶带颜色,就能明白对方官阶大小了。

    至于朝服颜色,乃是按四季轮替,春为青色,夏为红色,秋为黄色,冬为黑色。此时正值阳春,故此未央宫甬道上满目皆青影。

    走到甬道尽头,再转进三重宫门,眼前豁然开朗,张放终于看到未央宫前殿的模样。

    做为未央宫四十多座宫殿最高大的宫殿,未央前殿居全宫正中,坐北朝南,高度相当于五层楼,面积足有三个标准足球场大小。沿龙尾道拾阶而上,两边雕栏玉彻,站在殿前云台之上,举目仰望,巍峨广阔的宫殿、金碧琉璃的瓦当,三十二根朱漆大立柱、如雕塑般伫立的甲士,还有四角硕大的赤铜鼎,无不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

    转身望向西南,目光越过宫墙,远处是烟波浩渺的沧池,池心的渐台如同一个个小黑点,长风吹来,带着的淡淡的湿气。

    此时天方破晓,一颗蛋黄似的太阳从地平线跳出,映得层叠宫殿金壁辉煌,仿佛油画一般。

    云台上已站满官员,分文武两班列好,人头攒动,互相低语,并不嘈杂。

    张放很自然跟在文官一列,由于上朝的官员太多,各有交流,也没人注意到这个最年轻的新官。

    这时张放身后响起一声低语:“富平侯,去岁玉门关之事,乃司隶失职,祈请君侯恕某御下不严之罪。”

    “玉门关”三字,拨动了张放的神经,还没转头之前,通过“司隶”二字,加上对方说话的语气,张放已然知晓对方是谁。

    司隶校尉诸葛丰。

    这是一个四旬左右,身量瘦高,就连道歉都板着脸的人。还真符合张放心目中“国安局长”的形象。

    二人打了个照面,诸葛丰继续道:“敦煌郡从事卢安,已被撤职缉拿,秋后问斩。”

    可能是“国安局长”当久了,诸葛丰行事果断,语气不容置疑,仿佛一切理所应当。

    张放笑了笑,微微抬头,正要说话。

    远处钟室传来三声清鸣,朝会开始,张放开始了大汉朝第一天打工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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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朝堂众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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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武诸臣在宫门前两位小黄门监督下,解剑脱履,鱼贯而入,步入足有足球场大小的宫殿。但见平滑如镜的广殿,左右两边整整齐齐铺着一方方朱色软席,共有六排,官员们依次入座,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不会有多余的。

    张放虽是第一次上朝,但之前做足功课,他知道,自己的位置不在这里,而在丹墀之下。

    丹墀是皇位前的红色台阶及台阶周边的空地,能立于这个“贵宾席”范围内的,只有内侍与内朝官,他们就如同众星拱月一般,拱卫天子。

    侍中,就是内朝官之一,所以张放的位置,应在此处。

    张放在一名仪官的带领下,来到丹墀右侧外缘最下一阶立定,看来这就是他的位置了。偏头看去,正见到右侧最上阶,史丹正朝自己颔首而笑,张放也报以微笑。

    张放在看到史丹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他的左侧上首有两个空位,那是距离皇帝最近之处。不用说,定是那位权顷当朝的中书谒者令石显及其门下第一走狗、中书仆射牢梁的位置了。

    按制,这两人会伴驾齐至,所以现在二人没现身很正常。

    张放左顾右盼,没发现甘延寿与陈汤的身影,看来这二位还是********了。也是,得罪了石显与匡衡,还能坐稳位置已很了不起了,想不********何其难也。

    趁着皇帝没到的空档,张放目光扫视,抓紧时间熟悉一下众朝臣。张放手里虽然有这些大臣的资料,甚至画像,但很多都没见过活人,现在得一一对号入座。

    最显眼的,莫过于左列第一排首位的丞相匡衡了。

    匡衡的大名,张放是知道的,不是来到这时代才知道,而是在前世小学时就如雷贯耳——他就是“凿壁借光”这个典故的主人公,模范好学生匡衡。

    应当说,匡衡确实是一个发奋苦读、草根逆袭的励志人物。不过,或许是他穷怕了、苦怕了,进入仕途之后,匡衡渐渐变得圆滑。与他的老师,大儒萧望之不一样,萧望之与石显死磕,结果被磕死了。而匡衡选择有条件合作,在不涉及根本利益时,与石显合流,这才得以登上丞相宝座,位极人臣。

    眼下的匡衡,正处在人生与仕途最巅峰,气势最盛,在朝臣中最耀眼的一个就是他。

    在匡衡正对面,便是武臣之首,大司马车骑将军、平恩侯许嘉。

    许嘉的父亲许延寿,是宣帝朝的大司马,而许嘉的堂姐,是汉宣帝贫贱时所娶之妻,后来的恭哀皇后许平君,也就是当今天子汉元帝刘奭的生母。这么一算,许嘉是元帝的亲舅舅。

    有如此渊源背景,加上这样一层亲厚关系,也就不难理解许嘉能坐上这个位置了。

    许嘉虽然是大司马车骑将军,但从没带过兵打过仗,甚至没有住过一天兵营。从外表看,斯文儒雅,不在刘向之下,半点不像个将军。

    紧傍着许嘉的,是右将军、光禄大夫、乐昌侯王商。这位也是外戚,他的姑姑是宣帝的生母。他当初也曾任太子中庶子,为元帝登基保驾护航。今日之地位,实非侥幸。

    张放见这王商体形胖大,环目长髯,满面威严,比起许嘉更像将军。再往下,便是御史中丞繁延寿、司隶校尉诸葛丰、自己的顶头上司少府令五鹿充宗……

    以上这些人,构成了元帝朝重臣的第一梯队。而若干年后在朝堂呼凤唤雨的王氏诸侯,现在连第三梯队都算不上。

    张放正一一对号入座,耳边一阵金钟玉罄之声,殿中谒者高呼:“吉时到,陛下临朝。”

    此时两位身穿青色官服,腰间分别佩挂赤黄色、青色绶带的内朝官,正小心搀扶皇帝,来到坐席之上。这年头皇帝也跟大臣们一样,老老实实跪坐,没有半点优待。至于龙椅什么的,得过几百年以后才能享受,眼下刘奭是没这个福份了。

    殿上群臣正襟危坐——皇帝,上朝了。

    随着谒者一声高呼:“皇帝升座。”

    殿下群臣齐颂:“陛下千秋万岁,长乐未央。”

    随即两边耳室前台有乐师奏乐,两名谒者上前卷起珠帘。

    玄色通天冠,颌下系结,两端垂挂充耳(珠玉),冠前后端共十二旒,遮住了那张未老先衰的龙颜。那一袭黄色上衣、朱色下裳,章纹流彩,环佩薰香的华丽冕服,却掩盖不住那微微佝偻的瘦弱身躯。

    乐声停下,整个大殿悄然无声,气氛威严肃穆,一眼望去,尽是黑压压的蝉冠,两排十二根大立柱后是二十四个盔明甲亮的持戟甲士,丹墀两侧侍立十余内侍……

    这时才见那两个搀扶皇帝的人分别于丹墀上首立定,当两人抬起头时,张放飞快朝后面那佩青绶的人扫了一眼,迅速移开目光。只一眼,他就将此人形象深深印在脑海。

    年约五旬,白面无须,眉目阴柔,脸上永远挂着谦卑神情,嘴角总是上扬,泛着淡淡笑意,整个人看起来很有亲和力。不知道的人,会把他当做一个性情温和的私塾先生。

    中书谒者令,石显。

    这是张放第一次见到石显,怎都想不到,居然是这般模样。不过,换个角度想也不奇怪,毕竟是皇帝看得最顺眼的人,怎么可能长得一副奸佞样?现在这副模样,才是最合乎常理的吧。

    这是一个笑里藏刀的家伙,张放暗暗在心里下了定义,同时也更加警惕。

    而立在最近皇帝位置的人,并不是张放想像中的石显,而是一个年纪跟自己差不多的华服少年。张放虽是头一回见这人,但从他所坐的位置,以及赤黄绶带判断,只有一个人符合条件——济阳王,刘康。

    刘康虽然有封国,但因其尚未成年,加上元帝宠爱,一直未出朝就国。元帝甚至还将他带在身边,让他参与朝议,这其中的微妙信息,耐人寻味。

    刘康看到张放,微微颔首,带着笑意。

    张放也欠了欠身。

    蓦闻宫外传来一声宣召:“太子觐见!”

    太子?刘骜!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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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 【朝堂如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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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记得年初的时候,刘骜曾借祭祖之便,拜访过自己。当时刘骜就曾说过,他将代天子前往中山国,吊唁他的小叔,同时也是他们的少时好友中山王刘竟。算算时间,的确也该回来了。

    远远的,一人踏入宫门,行走之际,袖裾飞扬,顾盼自得。趋步至丹墀下,俯身下拜:“儿臣奉诏出使中山国,传达圣意,告慰哀王。前后两月又十日,今方归来,特向父皇交令。”

    元帝平和的声音传来:“太子一路辛苦,起来吧。”

    刘骜恭声道:“为父皇代劳,乃是儿臣的本份,谈何辛苦。”

    “中山哀王之事,办得如何?”

    “一切遵照父皇旨意办理,中山王府上下,俱感父皇恩德。”

    “如此便好,可怜哀王韶华而逝,尚无子嗣……”

    元帝看到眼前的太子,不由得想起与他一般年岁,又总在一起游学,如今却早早辞世的幼弟,一阵难过,悲从中来:“当年哀王离京,音容犹在,不成想这一别竟是永诀。唉!我的幼弟当真是福薄啊……”

    张放距离得近,听出元帝言语之间,隐有哽咽之声。看来“老皇帝”对这位跟自己儿子一般大的幼弟,还是很疼爱的。

    张放目光转到刘骜脸上时,心里突然咯登一下,刘骜神色恭顺,面带微笑——这本是在皇帝面前最标准的表情,但现在这氛围,不合适啊!

    张放不知道的是,在他侧面上,史丹正拼命向刘骜使眼色,但此时这位太子距离皇帝太近,目不斜视,压根没看到。

    刘康轻咳一声,用袖子掩了掩嘴,希望用这个动作引起兄长注意。

    但是,已经晚了……

    嘭!重重一响,不知击打何物,旋即元帝怒不可遏的声音传来:““安有人不慈仁而可奉宗庙为民父母者乎!”即使没敢抬头,也可想见元帝龙颜变色。

    这话太重了!

    太子刘骜前一秒还满面带笑,下一秒,整个人就“斯巴达”了。

    不光他,满朝文武都吓住了,这是什么情况?

    刘骜噗通一声跪下,重重叩,惊惶之下,也不知说什么好,只能一个劲叩:“父皇息怒,是儿臣失仪,请父皇责罚。”

    第一天上朝,就碰到这种事,张放真不知是不是自己运气太背。身为朝堂菜鸟,他想帮也无从帮起,除了随大流躬身顿,也实在做不了什么。

    就在紧要当口,蓦闻一声:“臣向陛下请罪。”

    一人步出,退至太子身后,伏于丹墀之下,脱下蝉冠,连声请罪,正是史丹。

    史丹这一出,顿时令盛怒的元帝被转移了注意力,诧异道:“朕责太子,与卿何干?”

    史丹将蝉冠平平放于地上,谢罪道:“旬月以来,臣诚见陛下哀痛中山王,以至损龙体。今日太子当进见,臣窃戒太子毋涕泣,以免令陛下感伤,不想引得陛下震怒。罪乃在臣,当死。”

    刘骜也福至心灵,垂涕悲泣:“史君所言,儿臣亦深以为然,故循嘱行事。请父皇以天下臣民为重,切莫感损,只要父皇龙体无恙,儿臣愿与史君同罪。”

    石显、许嘉、匡衡等几个大佬也纷纷表态,称太子孝心可悯。

    元帝沉默一阵,叹了口气:“原来如此,太子、史卿多虑了,都起来吧。”

    这样也可以?!张放觉得脑袋有点不够用了,这种话一听就知道是事后补锅,怎么皇帝这么好哄?不过转念一想就明白过来了,这明摆着是皇帝知道自己失态了,而史丹的请罪,正是给他一个台阶下,他岂能不下?

    张放抬眼从那几位朝堂大佬脸上飞快扫过,看到的都是一副淡定的表情——原来如此,这就是朝堂政治学么?

    张放感慨之余,也不禁暗暗在心里竖起大拇指,这史丹不愧为天子近臣,果然熟知天子脾性,三言两语就化解了太子危机,这危机公关做得好。同时张放又想明白一点,史丹这样做,不是他自恃得天子恩宠逞强出头,而是他必须这么,谁叫他是太子中庶子呢。

    太子失仪,先要问责的,就是他这位中庶子,他避不开的。正确的做法就是像这样,把所有的事都揽在身上。如此,在天子眼里,他是尽责的忠臣,没有辜负期望;而在太子心里,这人情又重重加上一笔。

    史丹这一招,两头讨好,不愧为官场人精。

    张放暗暗记在心里,今天史丹可算是为他上了宝贵的一课。

    这第一天上朝,就令张放印象深刻,看来朝廷这池水很深呐……

    真正令张放悚然的是,元帝斥责太子这句话是脱口而出的。什么样的话会不过脑脱口而出,从心理学角度说,那就是心有所想,并郁积于心。皇帝对太子不满已经到这程度了么?

    如果是在后宫,太子叩见皇帝,皇帝不满太子态度,当面训斥,还可以说是父亲教训儿子,算是家事。可是搬到朝堂来,性质就大不一样了。这样在群臣面前,落太子的面子,一旁还有史官作记录,说不配为人君的重话,这让群臣心里怎么想?

    皇帝这样做,居心何在?

    张放脑海里不其然闪过数月之前,在凤栖原守孝时,刘骜谈到父皇对刘康时的郁闷神情。心有所思,眼光也很自然瞟向刘康。

    张放眼神锐利,又距离刘康很近,他看到的是那年轻俊秀的面庞上,有着弟弟对兄长的关切之情,还有如释重负的宽慰……慢着,为什么眼里会有一丝一闪而逝的失望……

    张放立即收回目光,眼观鼻,鼻观心,心如潮涌——这就对了,皇帝释放了那么多或明显或含糊信号,刘康怎能没有一点想法?

    其实十三岁以前的张放,与三位皇子都有来往,不过以当时张放的品性而言,最投缘的是太子刘骜。刘骜、刘竟、史邯、于恬、张放,五个非王即侯的******,最喜宴饮作乐,博戏冶游。以五人为核心,加上一众官宦世家少年,形成一个小团体。

    刘康此人,性格与元帝很相似,温文尔雅,博学多才,喜静不喜闹,接人待物,中规中矩。这样的性格,自然与当年那个张放完全尿不到一个壶里。

    既然已经站了队,张放也没得选择,必须坚定站在太子刘骜一边,这是立场问题,不容含糊。

    只是今日所见,结合以往所闻,张放心里突然没底——这刘骜还会如同历史那样,登上皇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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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帝王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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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朝后,元帝回到后阁,这是皇帝起居之处。刚坐下,脸就垮下来,一直保持的威仪消失无踪。

    “太子、太子……”元帝不断叹息摇头,一脸恨铁不成钢。

    元帝最终“原谅”太子,与其说是赞赏其“孝心”,不如说是赞赏史丹的急智。正如张放所料,元帝那句训斥,是长期不满,加上中山哀王事件引发,令元帝脱口而出。话说出口其实他也挺后悔的——不是后悔训斥,而是后悔当众训斥,把自己隐藏很久的心思漏出了一角。好在史丹机敏,把事情圆回来了。

    但这并不表示元帝在此事上谅解太子。他并不蠢,史丹的话更多的是个台阶,让他与太子下台的台阶,不可尽信。

    汉代最重孝行,元帝好儒,对孝行比前朝诸帝更为重视,太子此举,说失之“慈仁”算轻了,说重些是不孝。亲叔叔去世面无悲戚,若是自己百年……

    元帝这样想着,胸中郁气愈盛,看到案上堆叠得高高的简牍,猛一甩袖,哗啦,简牍落满一地。

    闻声惊至的几个内侍,慌乱捡拾,连声请皇帝息怒。

    其中一卷简牍掉得最远,一直滚到门槛前。门前裙影一闪,一只素白的纤手伸出,将简牍拾起。

    一个正要伸手捡取的内侍,目光随简牍上移,当看到纤手的主人时,忙不迭跪倒:“奴婢叩见傅昭仪。”

    其余几个内侍也纷纷跪地请安。

    元帝闻声抬头,看到来人,脸色稍霁,挥挥袖:“都退下。”

    内侍们齐齐躬身九十度,倒退出殿外。

    来人舒展广袖,乍分骤合,合袖折腰,盈盈而拜:“臣妾拜见陛下。”

    “昭仪不必多礼,请起。”元帝苍白而疲惫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拍拍身边软席,“来,坐在我身边。”

    这满头珠翠,深衣广袖,举止优雅的美妇,便是刘康生母、元帝宠妃傅昭仪。

    在元帝以前,宫中嫔妃并无“昭仪”这个等级。但元帝想提高最宠爱的两个妃子的身份,于是以傅氏、冯嫒二人都有子为王,而元帝本人尚在,不得称王太后,乃改称为昭仪。并赏以印绶,位在婕妤之上。

    昭仪为昭其仪容之意,在还没什么贵妃、德妃、淑妃、贤妃的汉代,昭仪是仅次于皇后的存在,位同丞相,爵比诸侯。在后宫,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傅昭仪虽已年过三旬,但保养得宜,加上宫中多年养成的贵气,非但未曾色衰,反而更添成熟风韵。想必这也是吸引元帝,宠幸不衰的重要原因吧。

    “陛下为何生这么大的气?可别气坏龙体。”傅昭仪将简牍一一放回原位,倚傍在元帝身边,轻柔发问。

    “还不是太子……”元帝在傅昭仪面前,从不掩饰对太子的不满,也同样不掩饰对中子的偏爱。

    傅昭仪听罢,立即整衣端坐,伏拜于地:“臣妾亦与太子同感,万事以陛下龙体为重。太子此举,于礼不合,于孝可谅,望陛下明鉴。”

    元帝失笑摇头,以指虚点:“你呀你呀,总是先想到别人的好处,也不多为自己想想。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还有康儿呢。”

    傅昭仪轻声软语:“臣妾母子,有陛下照拂,又何虑往后呢?”

    元帝叹了口气,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说,只是轻轻揽过傅昭仪。

    便在此时,殿外传来内侍禀报:“陛下,皇后求见。”

    元帝皱皱眉:“她在干什么?”

    傅昭仪在怀中轻声细语:“陛下何必明知故问?”

    元帝无奈,放在傅昭仪,无精打采道:“请皇后入见。”

    元帝这么不待见王皇后,是有原因的。

    元帝早年还是皇太子的时候,最宠爱的妃子司马良娣病故,良娣临死前说是有其他姬妾咒她而死。从此刘奭郁郁寡欢,又迁怒其他姬妾,不与她们接近。

    儿子不近女色,汉宣帝刘询自然着急上火,得知太子怨恨姬妾,便让皇后在后宫挑选适合的女子送给太子。王皇后挑了五个侍女,其中就有个叫王政君。当太子到皇宫时,对这五个女子兴致缺乏,但又不想违逆皇后的懿旨,于是随口说:“其中有一人可以。”

    恰好王政君距太子最近,且打扮素雅,于是王皇后便当是指她,遂将她送到太子宫。而王政君也争气,虽然只侍奉太子短短时日,却很快珠胎暗结,生下一子。

    这可是皇长孙,宣帝与王皇后自然格外欢喜,宣帝还亲自为皇孙起名刘骜,意为千里马。

    尽管如此,但这种阴差阳错的缘份,终究不能持久,刘奭很快厌倦、冷落王政君,若不是她生下皇长子,怕早不知被扫到掖庭哪个角落了。这种冷落,从王政君封皇后的第一天就感觉到——刘奭登基之后,身为太子妃的王政君,起先只被封为婕妤,直到三天之后,刘奭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推搪,才加封为皇后。

    盘点前因后果,不难理解,刘奭对这位皇后的态度。所谓“母以子贵”,同样也有“子受母累”。太子刘骜不招元帝待见,也不乏其母王政君的因素。

    或许王皇后也深知这一点,所以一听太子被皇帝在前殿当着群臣的面训斥,内容尤其严重,吓得赶忙从椒房殿(皇后寝宫)跑来后阁,向元帝请罪。

    “都怪臣妾平素失之管教,致使太子失仪,冲撞君父,臣妾必加以严斥。请陛下切莫因愚儿之故,感损龙体。”王皇后伏跪于地,裙裾张如荷叶。

    元帝不满哼哼:“管教什么的就不必说了,还当他是小儿么?明岁就到加冠之年了。你做本份,管好后宫就算不错了。”

    “臣妾惶恐……”

    “好了,此事已揭过,你退下吧。”

    王皇后嗫嚅着还想分说,傅昭仪已过来低声劝解:“姊姊先回去吧,陛下的气已消得差不多了,等会小妹再劝劝,定不会让他们父子互生嫌隙。”

    王皇后无奈,只得道声谢,怏怏离去。

    傅昭仪回到元帝身边,伸出纤纤十指,为元帝捏背,轻声软语:“陛下,康儿前日又有新曲,奏与臣妾听,还当真好听呢。”

    元帝精神一振:“是么?得闲时宣康儿入宫,奏与我听听。”

    元帝身后的傅昭仪呡嘴一笑,眼睛像猫一样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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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 【阿离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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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央宫里的元帝在享受着傅昭仪的按摩,富平侯府里的张放也一样,为他按摩拿捏的,是阿离。

    张放懒洋洋躺在自制的躺椅上,头往后仰,用一种很舒服的姿势望着那圆润的下颌与那张略带羞涩的面庞。那青涩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眼睛平视前方,不时不自然地眨一下眼,显然感受到了来自下方的灼灼目光。

    眼神不好的人,触觉与听觉都格外出众,张放只稍加指点,阿离的按摩手法便有模有样,动作柔和,十分舒服。

    张放边感受着柔软的手指按压两侧太阳穴,边伸出手掌在阿离前方一尺摇晃。

    阿离嘴角上扬:“别晃了,是五根手指。”

    张放微喜:“看得清楚了?”

    “再移远些就看不太清了。”

    张放依言极力伸长手臂,并屈三指伸二指。

    这次阿离咬着嘴唇凝视半晌,不确定道:“两指?”

    “对了!不错,有改善,继续下去,再过一段时间会更好。”张放放下手,毫不吝啬赞扬鼓励。

    阿离也挺开心,虽然严格说现在是半盲,但比以前实在好太多了,至少她现在能勉强看路,不需人引领可以慢慢走了。

    张放默默凝视着这个当年单薄孱弱的女孩,如今长成健康明艳的少女,细论起来,她比自己还大一岁,已经十七了。在汉代这个年纪,差不多要错过谈婚论嫁的最佳年龄,若再晚个一两年,就是老姑娘了。尽管在张放看来,那才是最好的年华,但他个人的意愿,无法左右这个时代的观念。

    张放犹豫一下,还是决定说出来:“阿离,韩嫂子跟我说过,你的婚嫁之事……”

    一向温婉的阿离,却罕有的急急打断张放的话:“别说这个,谁会要一个盲女呢?”

    张放欲言又止,沉默不语。

    阿离没听到张放说话,也看不清他的脸色,心下慌乱,凄然道:“若是公子想让阿离出府,阿离不敢有违……”

    张放摆摆手,旋即想起她看不见,只得道:“不是,其实我觉得你等眼睛全好了,那时再谈这事最好。只是那样一来,恐怕会拖一段不短的时间,我怕会耽误你……”

    “不会,阿离不想以盲女身份出阁,我愿意等。”

    张放无奈,摊手道:“那好,你的终身大事,你自己拿主意。别处不敢说,在我的府上,你若不愿意,没人会逼你。”

    阿离合袖盈盈下拜:“多谢公子成全。”

    阿离虽已入籍侯府,但她已经喊惯公子,总觉喊君侯或家主过于生分,故此一直保持。在这一点上,不仅是她,青溪诸人大多如此,显示出他们与张放这个家主不同寻常的关系。

    既然已经说到这个话题,张放顺势问道:“青琰也已及笄了吧,她……有没有什么想法?”

    阿离眼盲心亮,自然明白张放问的是什么,她有些奇怪:“公子大可唤她来问啊?”

    张放打了个哈哈:“你们不是闺蜜么,侧面了解一下更好,哈哈……”

    其实阿离也好,青琰也好,都已入富平侯府籍,也就是卖身为奴婢,属侯府家奴。按这个时代的律法,别说婚姻,便是生死俱操于主人之手,张放完全可以不经她们同意而随意处置,想收房就收房,想配出就配出。

    但张放从内心来说,还没有随意处置他人终事大事的觉悟,他也不认为自己有这样的权力。别的事可以干,乱点鸳鸯谱的事可做不得,那是会被人怨恨一辈子的事。

    张放甚至不想收青溪诸人为仆,但在这个时代,一群山野之民,不通过这种方式,很难合法进入侯府,更不可能收为心腹。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张放倚之为腹心,交给他们做的事,都是机密之事,不是关系亲密的家仆,恐怕也很难放心。

    其实也就张放有点纠结,青溪诸人都觉得很自然,并以身为侯府家奴为幸事。就连韩骏这样有很高的民爵,又有不小的个人财富,依然甘愿投身侯府为奴,而不愿去乡下当个土财主就是最好例子。

    谈起青琰这个闺蜜,阿离脸上也漾起笑容:“青琰对自己的事从不上心,她自从接了公子的差事之后,每日足迹踏遍长安内城外廓,把所有侯府名下的产业都过了一遍。她自己忙不过来,有时还抓阿舍与大兄的差。更多时候,她把春枝、夏蓉也都抓了差……”

    张放一下坐起,惊讶道:“什么?她把你的侍女都弄去了?这……太不像话!”

    青琰与阿离都是“行人”的身份,不是普通家仆。按规定,这个级别男的配小厮,女的配侍女,至少一名。青琰追随张放出生入死,奔波万里,得到个“行人”并不为过。而阿离之所以有这个身份,那是张放考虑到她视物不便,相当于配个生活助理给她。除了她之外,连韩嫂子,青琰的大兄纪孟都没有这种资格。

    嗯,青琰的大兄纪孟,因服盐隶的徭役未归,侥幸躲过屠村之劫。后来随被救回的聚民一同到马领张氏坞壁,再后来又跟随到长安,入富平侯府,也算是托了小妹的福了。

    张放给阿离配侍女(生活助理),那是实际需要,不是寻常使唤丫头,这样青琰也敢支使?

    阿离听出张放愠怒之意,赶紧为闺蜜辩解道:“是我看她忙不过来,而且很多地段她也不熟识,夏蓉是渭陵人,对长安挺熟,所以我让夏蓉帮她。我在府中,很少出门,能应付得来,其实并不影响什么……”

    张放拍拍阿离的手,示意打住,微笑道:“莫急,莫急,此事我已有计较。相信以后她不会再使唤你的侍女了……”

    话音未落,门外传来一个铿锵有力的女音:“青琰求见公子。”

    张放失笑:“说曹操,曹……呃,说青琰,青琰到。呵呵,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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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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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上扎着冲天的马尾,青色抹额,天庭饱满,五官有棱有角。身量不高但身姿笔挺,体格不壮但步履轻灵,猛打眼一看,真有一种“安能辨我是雌雄”之感。

    “青琰叩见公子。”

    张放笑了,这连行礼的动作都是男式的,难怪阿离说她根本没考虑自己的事,这说好听的是“中性化”,说难听的是“男人婆”,谁敢要啊?

    张放想想,觉得还是有必要提醒一下:“青琰,你是没有襦裙呢还是不喜欢?”

    青琰总是着袴(裤子),夏秋着单袴,冬春着复袴。张放印象里从见她第一眼起,就很少见她穿过襦裙。张放有点担心,是不是自己将她带出西域太久了,使她的衣着观念胡化了。

    其实张放本人更倾向简便的胡服,不过他更明白,他改变不了时人的穿着观念,而且自己还得融入其中。他一个现代人都这样了,青琰反而比他更现代。

    青琰的回答却出乎意料的直白:“为了藏飞刀,还有练习手搏方便。”

    张放哭笑不得:“你整天带着飞刀干嘛?这是长安,不是西域。”

    青琰急急辩解道:“我随公子出门才带飞刀的……”

    张放没放过她:“至于练习手搏,练的是时候穿短打,平时可以换装啊。”

    “换来换去太麻烦了。而且我为公子所做的事,要来回到处跑,穿襦裙很不方便。”

    青琰的回答,令张放好一阵无语,这倒好,她这是把矛盾上交了。

    与这个时代大多数权贵豪门一样,富平侯府也有一些门客、食客,能够挂靠着富平侯混饭吃的,多少有点本事或一技之长,其中不乏类似剧辛那样的剑客或擅于手搏格斗的侠客。

    张放也曾召见过这些人,并现场测试,确实有两下,虽然比不得剧辛,但也很不错了。在张放守孝近一年的时间里,韩骏、韩重、青琰、石牛等都曾向这些门客学习讨教,努力向一个合格的扈卫看齐。

    一年下来,从张放到他的扈卫们都变强了,虽然张放没试过这几个少年扈卫,但从青琰行走的身姿步伐来看,与一年前截然不同,很有一股练家子的味道了。

    说服不了这个假小子,张放也由她去了,只问何事。

    “青琰已遵照公子吩咐,把事情办妥了。”

    青琰一开口,阿离立即告退,她明白自己的本分,不该听的就不要听。

    张放唤来一名侍女,引领阿离离去。

    阿离走后,张放点头示意:“你继续。”

    “是,河东灾情虽已缓解,但破家之户甚多,我已挑选了一些有资质的少年男女,安全送到渭城庄园……”

    奴婢买卖,在这个时代很寻常,许多权贵之家,僮仆成百上千,来源多半是灾后失地,生活无着的贫平之家。不过张放让青琰、韩骏买男女童的目的却与一般权贵不同,他是要韩骏与青琰将这些人加以训练,少年们将来成为自己的专职扈从,少女们则可成为青琰的助手。

    富平侯府有僮仆数百,加上各处庄院、工坊,人员过千。不过,据张放考察,很多僮仆被优渥安宁的侯府生活磨蚀得差不多了,符合要求的人很少。于是他干脆另招一批人,采用军事化集中生活训练,弄出一支真正像样的扈卫队来。

    这件事早在半年前就已经着手进行,现在青琰所报的,已经是第三批受训人员了。

    张放很清楚,他将来肯定要再回西域的,到那时可没有大军护送了,一切只能靠自己及自家的扈卫。未雨绸缪,有备方能无患。

    说起这个,张放忽然想起自己守孝期满回府之后,还没去看过这个训练营地,今日正好得闲……

    “家主,府外有个叫田安的老匠头求见。小的要如何回话,请示下。”门外传来外院管事的禀报声。

    张放问道:“他可说了有何事?”

    “说是什么研究有突破,家主曾吩咐他一有准信就得来报……”

    “让他等着,我马上去。”张放一听,立马放下巡视基地的念头,命人更衣,准备出行。

    张放一出行,他的跟班立即随行。不过因为在身在长安,且危机早已解除,没必要每次都带一大票人去。初六、阿罴、宗巴,每次只带一人即可,今次轮到宗巴扈从。加上驭手渠良,还有适逢其会不想错过的青琰,最后是田安,一共五人出行。

    渠良虽然瘸了腿,但随张放一路西行也没白给,学到精熟的御车之术,成为张放的专职“司机”,证明了自己不是白吃饭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

    张放、青琰坐车,宗巴骑马,田安而坐在车副的位置,半侧着身,向家主禀报事情经过。

    田安在一年前就奉命回乌程老家,调查陶瓷的情况。工夫没白费,在他师兄家里找到残片,并邀请师兄上京。但其师兄称年事已高,不堪跋涉之辛劳,便转引见自己的孙子。说孙子虽年轻,但对这陶瓷很感兴趣,一直在做研究。只是穷苦陶工之家,很多东西都没法齐备,有时试验一两次,所花赀费就得辛苦大半年,所以迟迟没见成效。如果田安所言的主家真愿意在这方面投入,他的孙子倒是合适人选。

    因为距离太远,田安也没法请示,无奈之下,为了交差,将他这个不满三十的师侄孙带上长安。结果还算好,家主并不介意其年轻,反而让他安心研究。这一晃就过了大半年,烧出的废品无数,田安看得都心疼,更为师侄孙如此长时间拿不出合格东西而担忧。好在的是,今日终于有所突破,赶紧跑来禀报。

    “……那釉面呈暗绿色,颇为光滑,跟小的所见上古残片差不多。本想拿来献给家主,但我那侄孙说有几处烧制不均,是残品,等有更好的再献与家主。本想报个信,没想到家主居然亲临,唉!早知就拿来了,免了家主跑一遭……”田安直搓手,又兴奋又有点不安,兴奋的是至少能交待得过去了;不安的是,没想到家主如此重视,竟然屈尊跑一趟亲眼见识,这使他压力更大。

    张放听完后只问一句:“这一窑只出了一件?”

    田安惶恐道:“是,只得一件,其余皆残次,费了不少工钱……”

    张放摆摆手:“无事,研究嘛,总要投入的,这点不算什么,不要有心理负担。”说着慢慢靠在厢壁上,合上眼,心里有少许期待,不知经过大半年的研究,这位颇有钻研精神的另类陶工,能否为自己带来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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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瓷之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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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九藤叩见家主。”一个长相普通的青年惶恐伏跪于地,满脸紧张。

    “不必多礼,起来吧,我就随便转转,大家不必行礼,各司其职就好。”张放伸手虚抬,示意陆九藤起来。

    这里是长安外廓西部平民区,富平侯府在这里也有不少产业。张氏的经营理念,不光占有高端市场,对低端市场也不放过。这间名为西郭陶坊的陶器作坊,就是其一。

    西郭陶坊面积约有三百平米,有陶工二十三人,前面是铺面,后面是工坊。举目所见,各种大大小小的陶制罐、碗、瓮、釜、魁……等等,堆满地面,一直沿伸到墙角。除了一条井字形走道,别处全占满了。

    工匠们行礼告罪后,各自回到岗位,有淘泥的,有摞泥的、有拉坯的、有修坯的、还有捺水的……一派火热景象。

    陆九藤便是田家的师侄孙,不少陶坊工匠对这个从会稽乌程来的青年很看不上眼,要说制陶技术,这青年虽然也算不错,但远谈不上技压众人。这样的陶匠长安并不少,不明白为何大老远从会稽请来。请来倒也罢了,谁让他是老匠头田安的师侄孙呢,问题是这人来了还不安心工作,整天鼓捣什么釉水、配方,烧出了不少废品。如果不是田安说这是家主的意思,怕早被陶匠们声讨了。

    即便如此,背后的风言风语仍不少,直到这一天,又有制器出窑……

    在后院一间小屋里,陆九藤小心翼翼捧出一个方形木匣。打开,里面是两层麻布裹着一物,将麻布掀开,众人眼前一亮,一件从未见过的“陶器”出现在眼前。

    这是一个造形很寻常的碗,不寻常的是,它不是司空见惯、形制粗陋的釉面陶,而是一件精美如玉的器物:色泽暗青,胎薄透明,其质如玉,有细细冰裂纹,触手光滑……

    除张放之外,所有人都看呆眼了。宗巴好几次想伸手摸,终究不敢。在这方面,青琰就大胆多了:“公子,我能摸摸不?”

    张放随手递给她:“随便摸,摸个够。”

    陆九藤显然把这心血结晶当宝贝,张放是家主,随便摸这宝贝他没意见,但眼见一个不男不女的假小子,用那双有硬茧的手乱摸,心疼得不得了。看到青琰把玩,那胡人随从也想伸手,赶紧觑个空抢回来,搂在怀里。

    张放摇头失笑,这件东西确实是超时代的好东西,但他实在有点看不上眼。严格来说,这还不算真正的瓷器,而是类似于唐三彩,依然属于陶器范畴。而且这件东西的品相也不好:釉胎厚薄不均,色泽也不均匀,有几处过浓的还凝成了斑点,釉面手感黏滞。原本冰裂纹是青瓷的一个特征,但这釉面碗上的冰裂只有不规则的几处,东一榔头西一锤子,毫无美感可言。

    尽管如此,这件缺陷多多的东西,依然令人惊喜。至少,它让张放看到成功的曙光。

    张放当下勉励了陆九藤一番,并交待陶坊账房,支五千钱以赏赐。随后在田安、陆九藤陪同下参观了陶坊。

    张放对怎么制造瓷器基本不懂,不过他却能从化学层面,为陆九藤提供建议。张放认为釉面暗青应当是釉水原料含铁过多的原因,建议陆九藤进一步将原料提纯。

    “提纯?”陆九藤直搔头皮,一脸为难,“小的也用过各种方法,都不太好。”

    张放也不知道提纯的方法,不过要去除铁这种杂质,却有方法,想了想道:“这样,你知道磁石吧?”

    “磁石?知道。”陆九藤眨巴眼睛,似有所悟。

    “你用磁石在原料粉上滚一遍,尽可能去除多余的铁屑,或许釉水效果更好。”

    陆九藤喜得直搓手:“家主当真……了不起,这法子好。”

    张放笑道:“我只能提供一点小技巧,真正的研究,还得靠你这样有钻研精神的能工巧匠啊。”

    陆九藤一时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相比起打赏,这位年轻家主的肯定与褒奖,更令他感恩戴德。

    张放一直觉得,中国既然在战国,甚至更早期就能制造出原始瓷器,那就说明存在这传承,只是不知什么缘故,中断数百年。而且工匠地位低下,糊口尚且不易,哪里还会有人去钻研改进?以致长期没有什么突破。这陆九藤算是一个另类了。如果不是张放招搅并加以资助,等陆九藤上了年纪,干劲一过,哪里还会有这样的劲头?古往今来,多少人才不就是因此而湮没么?

    在视察烧制陶器的窑口时,看到那大小如房屋的窑口,张放心头一动,想起一事,问道:“窑口都是这般大小么?”

    这回是田安回答:“是,长安各窑口都是如此。”

    张放抚掌而笑,他又找到一个原因。张放在后世见过,烧瓷的窑口都是“龙窑”,也就是窑口如长龙一般。这种龙窑能提供更猛的火力,提高温度。釉水说白了就是一层晶化体,而火候至关重要。或许釉面陶与真正的瓷器之间,只隔着一层火焰。

    张放拾过一片陶片,在地上画了一个龙窑的外形——他也只懂个外形,内里构造就不是他所能知道的了。

    田安、陆九藤都是内行,内行看门道,一见这东西,再加上家主的讲解,两人眼睛都亮起来。

    准备回府时,陆九藤亲自把木匣端到张放面前,张放却笑着谢绝:“此物你留着,它既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鞭策。希望你能早日做出真正的瓷。第一窑,第一件瓷器,我一定会收藏。”

    田安、陆九藤深深鞠躬,久久不起。

    虽然这一趟没看到真正的瓷器,但不算白走,成功在望,也着实令张放颇为欢喜,看样子,还真有可能在下一次西行之时,拿出这件拳头产品,让丝绸之路,变成丝瓷之路。

    马车刚从侧门进入侯府,便有外院管事前来禀报:“义成侯派来家令,请家主过府叙话。”

    义城侯?甘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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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将军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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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城东北,渭水如带,丘陵起伏。站立高处往渭水西岸望去,群峰叠翠,郁郁葱葱。高祖的长陵、惠帝的安陵、景帝的阳陵,三座呈品字形排列的帝陵尽收眼底,甚至更远处武帝的茂陵与昭帝的平陵,亦隐约可见。

    山下渭水涛涛向东,对岸是诸帝安卧的风水宝地。南眺长安,雄峙如山。这样一个地方,堪比后世香港之太平山。可想而知,能在此建宅筑院者,必是既富且贵。

    作为长安首富,富平侯必须在此地有一座以上的庄园。以前这庄园是富平侯及张氏子弟夏日避暑之地,不过从去年秋开始,这个庄园的后山就被张放下令封了,任何人无令不得入内。

    不过在今天,张放不但亲自来了,还请了两位贵客:甘延寿、陈汤。

    在凉风习习的山顶凉亭里,张放一袭青衿,帻带飘飘,洒脱不群,正笑着指点:“甘侯、陈君,此地风物比之长水、宣曲如何?”

    相比就任西域都护府时的意气风发,如今的甘延寿,虽然还是那副威猛样子,却明显缺少了一种锋锐与剽悍,壳子还在,但精气神没了。陈汤好一些,脸上多了几条皱纹,笑容的感染力依然。

    陈汤瞥了甘延寿一眼,笑道:“长水有清流,宣曲有离宫,都是好景致,却非是我等能坐饮欣赏之地。君况这个义成侯,不如君侯多矣。”

    长水是甘延寿这个长水校尉的驻地,宣曲则是射声校尉陈汤的驻地。地点不远,就在距此二十余里的昆明池附近。那里有不少离宫别院,还有一支水军,风景之佳,绝不在此地之下。只不过,张放这渭城庄园,亭台楼榭,花木扶苏,松柏森森,是纳凉消暑之胜地。而同样驻扎在“景区”的两支驻军,却在山脚岸边,曝晒吃灰,如何能比?无怪乎陈汤要以此调笑好友了。

    张放看着甘延寿的样子,关切道:“甘侯贵体无恙吧?”

    还是陈汤抢答:“君况这身板能有何事?还能打得死一只大虫,只是心绪有些郁结罢了。我倒能看得开,只是这身体骨却差了……”

    陈汤没说错,甘延寿的身体条件摆在那,怎样都差不到哪去,只是精神状态欠些而已。陈汤的心态则要好得多,也看得开,但他在西征时,两臂受寒,患上“风痹”之征,也就是类风湿性关节炎,一到阴雨天就疼得难受。

    这两位远征主将,一个身体好但精神颓废,一个有精神但身体糟。而这一切,都与当年那场远征有脱不了的干系。

    张放左看右看,这二位不过四旬年纪,鬓角已略见白发,不由唏嘘不已。对于这两位千古名将在历史上的结局,他不是太清楚,但就眼下所见,朝廷的做法,是生生要变宝为废的节奏。

    陈汤是什么人?千里驹!甘延寿是何人物?万里虎!这样两位将材,不放到最需要他们的地方戍边、征战,发挥他们的价值,反而圈养起来,实在是让人心痛的浪费啊!可惜在元帝朝,自己还没有话语权,只能耐心等待时机——不光是自己,甘延寿如此,陈汤亦应如此。

    张放知道眼下自己还做不了什么,所以也不说什么无意义的安慰话语,只转移话题,向山庄某处一指:“甘侯长于治军,看看那一队家奴操练如何。”

    甘延寿早注意到在山坡下一片平整的空地上,有五排少年,共五十人,手持长棍,正在烈日下操练。五十人排成一个整齐方阵,以棍代矛,演练刺杀。只有两个同样是少年的教头,抱臂执鞭,在不远的树荫下虎视眈眈。一见有人动作不整或出手略慢,上前就是一鞭子。

    陈汤目光闪动:“这是君侯的家奴?”

    张放笑应:“是。”

    甘延寿指了指那两个教头:“这是那对兄弟吧?叫韩什么来着……”

    陈汤笑道:“韩骏、韩重。”

    “哦,对对。”甘延寿对这位老搭档的记性深表佩服,“还是子公记性好。”认真看了一会,点点头道,“不错,有点军伍气象了。君侯训练这些家奴,莫非……”

    张放也不瞒这两个知根知底的人,向西一指。

    甘、陈二人同时意会点头,他们都是知道摘星城的。只是没想到,回到大汉后,承袭爵位,又在长安这富贵窝里享受经年,居然没能磨蚀掉这少年富平侯的锐气,还在积极准备再次西行!

    “他年放若再度西行,这些家奴,便是唯一的守护。”张放向甘延寿、陈汤正式行礼,“今日请二位过来,便是让二位为我把把关。”

    陈汤与甘延寿互望一眼,齐声笑道:“我等还道是君侯相邀宴饮,原来是怕我们这两把老骨头闲着啊!”

    笑声中,三人一起步出凉亭,向山下走去。

    嗯,今日张放邀请甘、陈二人来山庄宴饮,的确是休闲工作两不误,目的之一就是让这两位兵家为自己未来的扈从队把把关。

    目前这个集训地已有少年男女七十二人,主要是韩氏兄弟、初六及青琰在管,邓展有时也去指导一下,他是行伍出身,练兵正是其所长。初六骑射出众,邓展亦远不及,正是最好的骑射教官。韩氏兄氏也好,青琰也好,虽然都是十几岁的少年,但比起这时代大多数同龄人,他们的经历与眼界远不是同辈能比的。他们这一趟远征可没白走,行军扎营之法,排兵布阵之道,都有所得。别的不敢说,训练这一群少年还是可以的。

    甘延寿是正牌羽林郎出身,在训练方面很有一套,他在长水那边练胡兵(长水校尉主要指挥胡骑)练得郁闷。此刻见到这些队形严整少年郎,好似看到早年的“羽林孤儿”(汉武帝时,收因汉匈战事阵亡将士的后代入羽林,教授他们各项军事技能,称羽林孤儿)一样,颇为心喜。也不管列侯身份,撸起袖子接过韩重的教鞭,将他赶开,自己上阵。

    张放与陈汤在树荫下笑吟吟看着,不时指指点点。

    这时初六跑来,递上一卷帛书,说是府里送来的。

    什么人发帛书那么着急?张放好奇打开一看,上书两行汉隶:“端阳之日,烟雨阁聚。”落款是“季子于恬”。

    端阳,就是端午,还有三天。端午聚会?烟雨阁?

    张放合上帛书,嗯,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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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端 阳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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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朝的端阳,还没有形成真正的端午节,至少在关中地区,不怎么时兴,远不及荆楚地区更重视这个节气。不过以此为仲夏标志,开启避暑纳凉模式,却是关中权贵们所追求的,因此端阳之日,便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张放今日赴端阳之会,只带了韩骏随从,依然是一袭青衿,白玉束冠,小臂暗藏大马士革匕,腰悬龙影剑。在大汉朝,贵族士子佩剑是很正常的事,甚至能佩剑入皇宫,只是在朝见天子时要解下来。解剑、除履,是为臣必须遵守的基本礼仪。所以能够“剑履上殿”,是非常罕有的待遇。

    张放佩剑,既是装饰也有实际用途,而藏匕则是塞外经年养成的习惯。只要出了玉门关,碰到任何一个胡人,没有不在怀里放把短刀的,至少切肉刀都有一把,这是一种长期在危境之中保持的警觉。张放不希望安逸的生活把自己的警惕性磨蚀掉,除了上朝之外,平日出门肘藏匕首,便是保持警惕的一种方式。

    富平侯府距章台街不远不近,步行一刻可至。张放没打算驾车去,他知道今日章台街必定热闹非凡,人如过江之鲫,驾车未必有步行快。这点就跟后世帝都的二、三环一样。

    果然,从槀街直下,左拐,刚进入章台街,一股热潮扑面而来。举目所见,人潮如织,摩肩接踵,挥汗成雨。

    张放连连摆手,示意韩骏靠边行走,同时不忘叮嘱:“小心钱兜,人越多贼越多。”

    “公子放心,韧丝刀子都备好了,看哪个杀才敢来!”韩骏攥紧怀刃,咬牙切齿答道。

    韩骏是吃过亏的,他与韩重都曾在这条街上被贼光顾过,刚发的月钱被偷得精光。韩重拎小刀转了三条街,也没找到可疑之贼出气,当真气坏了。后来还是张放给哥俩出了个主意,让他们找阿离在钱兜底部缝扎一条细而韧的马尾丝,然后再去章台街转悠。

    果然,这次贼一出手,还没跑出五步就被发觉,韩氏兄弟一阵好打,逼着贼吐出之前偷的钱。

    今次韩骏随行,有跟班的情况下,张放自然不会带钱在身上。那一包沉甸甸的金饼、制钱,全塞在韩骏怀兜里,这是等会的交际费用,不由得张放不小心。

    还好,一路来到烟雨阁前,没出什么岔子,韩骏松了口气,也暗道可惜——他最近跟“兵王”甘延寿学了不少手搏之技,跃跃欲试,只是没机会。

    张放负手打量眼前这汉代青楼,前面有广阔的场地停放马车,相当于后世娱乐会所前的车位,此刻已停满各式精美华丽的“豪车”。主楼高三层,装饰以红、黄为主,看上去有一种金壁辉煌的感觉。楼的后院紧挨着长乐宫的永昌殿,若站在楼顶,或许能看到宫墙内花木扶苏,楼台水榭的怡人景致,大概这就是楼名烟雨之由来吧。

    张放感受到韩骏的异动,淡淡道:“阿舍很失望么?路上最少有三拨窃贼盯上你,不过全被我反盯回去,没敢靠近。”

    韩骏惊讶不已:“我怎么没发现?”

    张放下巴朝某处点了点:“还有人不死心——五点钟方向,穿褐衣、卷裤腿那个瘦子。”

    韩骏扭头,果然见到如公子所言之人。韩骏死死盯住那人,对方终于架不住那杀人似地目光,灰溜溜跑了。

    使用时钟方向,自然是张放教授的,即使时人不知钟表为何物,但学认这个并不难。张放的扈从队童子军,都有这一项训练内容。

    如果不是护卫有责,韩骏铁定会拔刀冲上去而不是用眼神凶人了。

    几句话工夫,张放已穿过停满各种高档车马的广场,来到楼下。此处正有一群一看便知是权贵家奴的小厮,正围在一起闲聊,内容多是府中佚事,或是替自家公子吹逼。其中有几人边吹边朝广场停车处东张西望,似在寻人。

    张放从后面朝其中一个模样清秀机灵的小厮肩膀一拍:“小四,看什么呢?”

    那叫小四的小厮一惊回头,待看清张放面目,原本惊吓而瞪大的眼睛,一下眯起,身体弯九十度:“君侯总算来了,哎呀!小的一直盯着车马停驻处,怎不见君侯下车,却绕到小的身后了……”

    张放微笑打断小四的喋喋不休:“路人太多,我们是安步当车。”

    小四又瞪大眼:“呀!戚里可不近,君侯竟走着来……”

    张放可不想跟这小四扯谈,再次打断:“你家少主呢,在何处……”

    “哈哈哈!我等早已恭候富平侯大驾久矣。”这一次,轮到张放的话被人打断了。

    张放抬头,但见广堂之内,楼梯转折处,于恬正笑眯眯向他拱手,在他身后一群士子正向自己揖礼而笑。

    张放一眼扫过,这些人里,有车骑将军、大司马许嘉幼子许新;有侍中史丹之二子史邯、史通;还有城都侯金氏家族的四兄弟:金涉、金参、金饶、金钦,除了最小的金遵,全来了;还有一人,彼令人意外,前帝师萧望之之孙,萧绍;最后当然少不了死党于恬。除此之外,还有十余士子,都有点眼熟,虽非权贵子弟,却也是能搭得上关系的人,算是几位公子的小弟之流。

    于恬说话的嗓门很大,几乎整个大堂的人都听到了,“富平侯”三字,令人纷纷侧目,无不惊羡。而嬷母更是带着几个从人笑脸相迎,嘴里夸得像朵花,一双媚眼,像涂了胶水般黏在这位少年列侯的面庞。

    史通拍掌大笑:“看,方才嬷母眼睛还黏着季子不放,现在羿啸一出,嬷母的眼睛就拔不出来了,看来还是羿啸胜出一筹啊!”

    嬷母难得老脸一红,以袖掩口,吃吃而笑,扭着腰便作势要朝于恬身上黏去,惹来一片恣意大笑。

    笑声中,张放被一众少年迎进早已开好的雅间。韩骏则与那小四等几个小厮一同跟上楼,守在门外听用。

    进屋落坐后,今日做东的于恬双手一拍,一群女伎如穿花蝴蝶,翩然而出,倚偎在诸少年身边,劝酒行令,言笑晏晏,屋里一下热闹起来。

    张放身边也坐了一位女伎,约莫十五、六岁,颇有姿色,眼睛有几分嬷母的媚意,看着张放就不舍得移开。她本想贴靠过来,却被眼前这俏郎君横放在腿侧的剑鞘顶住。这女伎虽犯了一点花痴,但终究是惯于迎来送往的,很快明白过来,于是乖乖坐着,不敢起什么心思。

    张放一手按剑,一手端怀,仰首而饮时,目光飞掠,一一细细观察这群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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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文中京城诸少的名字,俱来源于史料,也就是说,都是真实历史人物,非笔者杜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 【求 打 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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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聚会之人,无一不是既富且贵的官n代。★

    就拿许新来说,在元帝朝,许家之显贵,便是富平侯也远不及。许新比张放还小一岁,身为幼子,颇得宠爱,甚至比张放还早几个月就获侍中之衔。只不大汉朝有侍中头衔的太多,不能扎堆上朝,否则朝堂坐不下,所以张放前次上朝没看到他。一般采取轮值制,五日一朝,而且未满弱冠者不需宿卫。可以说,这是一个既清贵,又轻松的衔职。在场诸公子中,过半数都有此衔。

    许新与张放的关系一直挺铁,去年张放刚回长安时,曾派邓展联络递书,让他帮忙。只是当时许新不在,接待的是长兄许况。许况是下一任平恩侯的继承人,加上父亲又是当朝第一权戚,对名声看得很着紧。彼时张放名声很糟,许况冷言打邓展。此后张放便没有登门,也没见许新登门造访。一直到张放守孝完回府后,恢复名誉,许新才来访并致歉,同时隐诲表示他被父兄禁足了,所以未能早来云云。

    张放也没计较,换成自己也不会登一个声名不佳的“损友”的门,这一层就算揭过了。

    史邯和史通的情况也差不多,史通倒想帮忙,为史邯所阻。只是史邯比许况表现得委婉一点,留有几分情面,这才得以相见。

    金家几兄弟的先祖与张放的先祖都曾是辅政大臣,世代交情,关系自不待言。其中金涉与金钦都是侍中,与张放同列朝班,彼此时有相见,甚为熟稔。

    张放唯一有些陌生的,就数萧绍了。

    萧绍的身份原本也很显赫,他是汉初名相萧何的八世孙,他的祖父萧望之亦曾是辅政大臣,又是元帝最敬重的老师,原本所受信重更在许嘉之上,只是得罪石显,被下了阴手,愤而自杀。萧氏的声望,就此衰落。现在萧绍的父亲萧育,不过是一名御史,而萧绍本人,亦只是一名太学生。在一众贵威少年中,他穿着最简,装饰最素,但神态自若,不卑不亢,比诸那一群攀附少年,高下立判。

    张放注意到,萧绍对身旁的女伎,也是正眼不瞧,保持距离。张放暗暗纳罕,自己不想碰身边女伎,是对这些职业“小姐”没兴趣,萧绍却又是为何?据他所知,萧绍其实是不混他们这个圈子的。此子经学传家,颇有才学,与之往来的都是青年俊彦。在场诸人中,可能也就是史邯与他有来往,其他人都不熟。这一点,从诸少年互相谈笑却没几个理会他便可看出来。既然如此,萧绍为何会来参加这聚会?这倒奇了。

    在座诸少年中,以张放身份最显贵,自然是人人敬酒,争相行令。

    张放一一敬谢,最后才以一杯饮谢,惹得众少年与女伎们一阵不依,连声再敬。张放其实对汉朝这低度酒并不在意,一坛下去未必有事,只是单纯不喜欢这个时代酒水的口感罢了。

    好在于恬与史通很快跳出来为他解围:“不光是羿啸,今日谁也不许多饮。先说好,谁醉了就自个留下,自有科雉(妓女)相伴,却休想同去昆明池。”

    昆明池!张放一下听出门道,原来下一个节目是去昆明池啊。

    昆明池在长安西南,上林苑以北,汉武帝元狩三年于长安西南郊所凿,以习水战。池周围四十里,广三百三十二顷,堪称长安最大的人工湖。因为面积很宽广,北面驻水军,而南面则为皇家游乐之地。东北面介于二者之间,亦为长安权贵休闲纳凉之所。

    端阳时节,临湖沐风,的确能消暑敞怀,这帮公子哥倒真会选地方。

    张放笑道:“季子,史九,你们不厚道啊,也没跟我说要去昆明池。我可是安步当车来的。”

    史通却道:“咱们这次去昆明池,不坐马车。”

    “不坐马车?骑马啊。”张放当然不会认为他们要步行去,那得有二十多里,谁也不会找这罪受。

    “羿啸只说对了一半……”这回说话的是金参,但只说了半句,就被身旁女伎喂酒截住下半句话。

    “一半?”以张放之聪敏,一时间也不知金参这句话啥意思。

    金参张嘴将酒吞下肚后,笑眯眯道:“骑马不假,但不是慢骑,得快驰。先到者,有惊喜。”

    张放扬扬眉,原来是要赛马啊。这帮公子哥,这大热天搞这个,不是自找罪受么?嗯,也说不定是风俗什么的,南方赛舟,西北赛马,亦不无可能。

    于恬见张放一脸不感兴趣的样子,忍不住道:“羿啸,你不想知道有什么惊喜?”

    张放道:“想啊,你会告诉我?”

    于恬连忙摇头,笑嘻嘻道:“这可不能说,否则还叫什么惊喜。”

    张放摊手,意思是这不就结了,说话之际,他眼角注意到萧绍在听到赛马时,眼睛明显亮,神情也振奋起来。原来如此,这位是冲着这事来的。但这更奇怪了,如果是辩论经义,萧绍这么积极还差不多,赛马这种事,似乎不应当引起此人如此关注吧……莫非,是那所谓的“惊喜”?

    这时一直不怎么开口的史邯道:“听闻羿啸有两匹西极马,我府上亦在数月前从一胡商处购得数匹西域好马。不如今日都亮出来,让诸君一睹骏姿如何?”

    群少与女伎们齐声叫好,雅间里一时热闹非凡。

    张放身边的于恬凑过头,低声道:“史仲子还惦记着三年前输掉的赛事呢。”

    还有这事?张放没半点印象,知道又是“他”做的,不动声色,三两下不着痕迹从于恬嘴里套出原委。原来三年前“张放”亦曾与史邯有过一场骑赛。不过不是他们亲自上场,而是各派门下骑手出阵,结果是史邯输了。

    若是平常斗戏倒没什么,史邯最多一笑置之,偏偏那一次是平恩侯寿诞,而史邯看上了平恩侯次女,这下在心上人前丢脸,令史邯耿耿于怀。

    于恬最后略有担忧望着张放道:“这次最好亲自骑赛,方得惊喜。史仲子言外之意,要你亮出的不是什么好马,而是骑术……”

    张放倒没在意于恬的担忧,他脑海正飞快转动——平恩侯次女?不会是那个人吧?呵呵,若当真是那个人,史邯这一番心意,怕是要付诸流水了。

    雅间里喧嚣连天,张放想的却是,这大热天,要不要为了这不知所谓的“惊喜”与这帮公子哥尤其是史邯置气比赛呢?

    房门突然嘭地撞开,一人不请自来,仰大笑:“赛马啊!好极,我最喜欢了。我正好有一匹天马,也想试试,诸位公子不会拒绝区区在下这个要求吧?”

    雅间为之一静,众人无不侧目。

    石荣,石大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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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 【令人无语的制胜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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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大公子出现在此丝毫不令人意外,他是以青楼为家的人,在这里呆的时间远远多过在家。√于恬等京城群少平日来此宴会时,也没少见他,虽然鄙薄此人,但人家靠山硬,也没招惹他们,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各玩各的。

    但今次不同,于恬在张放进门时喊那一嗓子,整个烟雨阁都听到了,石大公子不是聋子,又怎会听不到?

    石大公子最近有点上火,不是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是因为好几个女伎背后说他是“驿马”,令他大光其火。“驿马”是青楼流行的暗语,指行房时男子在上若骑马,而驿马的度最快,三两下就交待了——就跟后世的“快枪手”意思差不多。

    石大公子令家奴狠狠收拾了那几个女伎,但心头火气并未消多少,因为他的确被戳中了痛处。他不反思是自己纵欲过度所致,反而将此归咎于当年张放的那一脚……

    严格的说,他跟张放的仇怨不是一笔勾消,这种芥蒂是消不了的,只能说是双方扯平,互相妥协而已。他不敢再找张放的麻烦,但能有机会落张放的面子,踩上一脚,他绝不会放过。

    因此,当石荣听到张放来时,顿时留上心,令龟奴打探京城诸少在说什么。得到回报是赛马之后,石荣大乐,觉得机会来了,当即不请自到,做了一回不之客。

    石荣此言一出,张放就知道是冲自己来的。于恬、史家兄弟、许新等知晓二人恩怨的,也不由把目光投注到张放身上,只有金家兄弟与萧绍及那些京城诸少或不知或一时想不起数年前旧事,纷纷起身行礼时,不免诧异,不知这位二世祖此举何意。

    张放慢悠悠站起,轻抚剑柄,淡淡道:“石公子有如此雅兴,我等岂敢不奉陪,诸君意下如何?”

    这还有何可说的,拒绝是不可能的,谁都拉不下这个脸,只能、只有接受这挑战。

    于是大伙花酒也不喝了,纷纷出门回府,更衣牵马。

    临上车时,于恬向张放招手,待他走近,低声道:“石继祖那匹天马我也见过,的确神骏,后来问了我的马夫,说不是纯种,跟你的西极马差不多,不必担心。还有,我们手上有制胜之器,等会你一见便知……”于恬想说什么,却还是收口,脸上浮起神秘笑容。

    所谓西极马、天马,都是汉武帝定下的名称,一般来自伊利河谷的马称西极马,以乌孙马为最佳;而天马专指来自大宛的汗血马。后者优于前者。

    张放倒不在意石荣的是什么马,因为他自己的两匹马已算是大汉境内少见的骏马了。在大家的马匹差不多的情况下,真正要拼的,是骑术!史邯、石荣要跟自己拼骑术?呵呵。

    真正令张放好奇的,是于恬那神秘的“制胜之器”究竟是什么?

    张放先回府更衣,穿上一身纯白的武士服,再让人把马厩里的“奔雷”牵出来。

    奔雷是一匹栗色的战马,头细颈高,躯体强健,四肢修长,皮毛亮,一看便知是一匹少见的好马。事实上这并不是于恬他们认为的西极马,而是一匹大宛马,不过也不是纯种汗血宝马,是繁殖二代的产品。这是破郅支城时,缴获郅支单于的三匹宝马之一。张放以斩杀郅支之功得到一匹,另外两匹陈汤与甘延寿都不敢自用,献给天子了。因为这匹马来源敏感,张放对外宣称是西极马。

    富平侯府自然不缺好马夫,将奔雷及从西域带回的十余匹好马照顾得好好的,一匹匹骠肥体壮,嘶鸣欢腾。

    韩骏、宗巴为公子配好马鞍、马镫等马具,又仔细检查了一遍马掌,确认马蹄铁稳固,这才将皮挽带交到张放手上。

    张放左脚掌伸入马镫,略微使劲,轻灵地翻身上马,提缰轻快在院子里轻驰两圈。

    韩骏望着公子那与骏马配合默契,充满韵律与节奏感的背影,低声对宗巴道:“那群公子哥居然还想与公子赛马,他们这辈子骑在马上的时间,也不知能否抵得公子一日所乘骑来得多……真是不知死活。”

    张放轻驰而至,对二人一招手:“走。”

    从长安南面的安门出城后,还没到关亭,张放就看到了道旁树荫下的于恬一伙——倒不是他们动作快,而是他们早有准备。

    一见张放,于恬便不断招手示意。张放翻身下马,将缰绳交给韩骏。刚走近,便见于恬得意地拉过自己的白马,向张放示意马背与马肚部位:“看,这便是制胜之器。”

    张放一看,果然如于恬所料,张大嘴巴。于恬洋洋自得:“这两头翘的马鞍,还有双马镫,都是羽林新备之马具。我央求阿母,好不容易才从宫里弄得几套。我可告诉你,别看此物不起眼,羿啸一试便知大不寻常……”

    于恬喋喋不休,张放哭笑不得。

    原来“制胜之器”竟是马具啊!

    马具三件套,是由陈汤、甘延寿在入职北军校尉后方才献上的。他们先献的是马鞍,宫中太仆测试后觉得很不错。于是元帝下令让考工室试制,优先装备羽林骑。

    陈汤、甘延寿献出此物后,没想到好几个月都轮不到他们的骑兵装备,心下难免有气。所以马镫、马蹄铁迟迟未亮出。直到听闻段会宗到西域都护府后,现马具三件套在军中大行其道,要奏疏禀报。二人这才将马镫、马蹄铁献出。这事前前后后拖了大半年,以至到这个时候,长安不少贵人还没见过此物。

    眼见于恬不停介绍,还催着自己上马试试,张放终于说道:“四蹄马掌底下应当还有马蹄铁吧。”

    “当然有……咦,你怎知道?”

    张放招招手,韩骏牵过马,于恬一见,这下轮到他张大嘴了。

    张放一边坦然承受于恬的埋怨,一边打眼望过去,那边许新、史家兄弟、金家兄弟、萧绍等骑的都是骏马,纵然比不上自己的奔雷,也不会差太多。那史邯与萧绍虽然看到张放的坐骑神骏,但脸上依然充满必胜之色,显然对自己的骑术很有信心。

    于恬嘴巴埋怨着:“本想分一套马具给你,没想到,你这家伙,瞒得甚紧……”

    张放摊手:“我可没故意瞒什么,倒是你这次端阳会,瞒了我不少事。”

    于恬哈哈一笑:“惊喜、惊喜。”

    “但愿不是只有惊而没喜……”

    张放还没说完,就有人向后方一指:“喏,那位石大公子来了。”

    后方一阵烟尘扬起,密集蹄声传来。少顷,石荣一马当先,满脸得色出现,他骑着的果然是一匹罕见的纯黑色大宛马,身边跟着一群骑马的家奴,如众星拱月一般。

    张放细看石荣这匹马,确实是大宛种,但也跟自己的一样,不是纯种汗血宝马。从汉武征大宛索天马到现在,将近百年间,汗血马的繁殖受到很大影响,汉朝境内已经很难找到纯种汗血马了。象张放与石荣所乘之马,在长安都是有价无市,万金难求的。

    其实张放杀郅支之后,大宛国王曾想送他一匹纯种汗血马,但张放思考再三还是谢绝了。虽然他很想要,但他更不想让这样的宝马因急于赶路而白白死在路上。

    不过,没有汗血宝马又有什么关系,只看一眼石荣在马背的坐姿,张放就知道,这家伙,没戏。

    于恬嘴巴还没合拢,看到石荣坐骑配挂着一模一样的马具后,又一次张大——什么制胜秘器?都成大路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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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此处有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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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离官道数里,山间一条坚实的夯土路上,三骑如飞,两前一后,奔跑在山道上,激起三股细细烟尘。而在更远处,是前后相差不过一个马身的五个骑影互相追逐。

    而前面两骑也并非并排,有时栗马超前,有时白马抢先,不分胜负。

    镜头拉近,可以看到最前两骑便是张放与萧绍,落后十余步远的便是史邯。而数十步之外的五个骑影,则是于恬、石荣、史通、许新及金参。金家兄弟三人及其余京城群少等等一大票人,全远在里许之外吃尘。

    五骑之中,最前头的是石荣,论骑术,他跟于恬四人差不多,但胜在马好,但望着百步之外的前头三人,他也是气得不行。这没天理了,那萧绍、史邯骑的虽也是来自西域的好马,但比起自己的“黑龙”来,根本没得比,居然也跑得那样快,骑术当真不弱。最可气的是,本想打那富平侯的脸,谁知道这家伙不光马好,骑术更是高出自己一大截——可是自己记得很清楚,这张放离开长安前,骑术蹩脚得很,回长安后,也没见他怎么练。怎地一下如胡人附体,骑术精湛若斯?

    混账!一定要追上去,至少要并排,还有三里,来得及!

    这么一想,石荣咬咬牙,举了几次鞭子,终于发狠一鞭抽在马臀上。黑龙一声长嘶,猛向前一蹿,顿时将身后四人甩出十步。石荣也知道这样催激马力会影响马的寿命,但此时他已顾不上这个了,再不追上去,等会被无形鞭子抽脸的就是自己!

    如果石大公子知道此刻张放压根未尽全力,不知会不会吐血。

    张放的确未尽全力,他一直在压着马速,之所以这么做,并非顾及诸少的脸面,而是一直对那所谓的“惊喜”不托底。如果自己远远抛下比赛对手,单人匹马冲到目的地,万一是个恶作剧或者是自己丝毫不感兴趣的场面呢?比如那里等着一群烟雨阁或别的青楼花魁,先到者既可享受美女尖叫,又能攀折采花,必是风雅之事,也足以引京城诸少趋之若鹜,但他对这样的事没兴趣。

    张放不是假道学,他只是对能用钱砸来的“情意”无感而已。就算在后世他一介****,也能用自身魅力去撩妹,从不去大保健玩********服务。而这一世,身为列候,又颜值爆表,还有莫测奇术,什么样的女人撩不到?何需到青楼****?

    张放故意与萧绍保持着半个马身,偶尔还让他超前一下,不过对手节奏一直在他掌控中。

    张放在保持速度之余,还好整以遐用眼角余光观察萧绍——看得出来,这位仁兄已拼尽全力了,他上半身已被汗水浸湿,额头汗珠滚滚,脸上薄薄的一层黄尘被汗水冲刷成一道道细痕。他的整张脸充血胀红,执缰双手从指节到手背因用力过度而青白。由于体力消耗过巨,人与马一样,不顾迎面而来的淡淡烟尘,张大着嘴用力吸气……

    看萧绍这副模样,张放对自己的猜测更肯定几分——如果不是这种韵事,如何能令这位自命风流的经学传家的太学生如此着紧?

    说起来这萧绍的骑术其实也算不错,看得出来是受过专业指导,并且下过苦功的。这年头大汉士子们对君子六艺中的“御”还是很看重的,远不似后世宋明那般有名无实。而且他的马也不错,是典型的西域马,听说是金氏兄弟送给他的,估计是金氏的一次人才投资。

    再看看那史邯,这位当年一起玩乐,如今却有些疏远的发小之一,也在卯足了劲,力图赶超二人……这就有些奇怪了。

    张放是知道这个史邯的,他曾与萧绍一同拜在儒学及玄学大师京房门下,严于律已,尤重名声,所以当初自己刚回长安时不鸟自己。在烟雨阁里,他也对身旁女伎态度冷淡。如果所谓“惊喜”当真如自己所料那般,这家伙犯不着那么拼吧?

    张放心里嘀咕,控骑却并不慢,并再次赶超萧绍。

    山道不窄亦不算宽,两骑并驰,间距不过丈许。当张放又一次赶超时,萧绍扭头瞪视他,脸憋得通红,身体明显颤抖,显然体力大量透支,对马匹的控制明显减弱。

    萧绍眼神似有恳求之意,但旋即一闪而逝,紧紧呡住嘴巴。

    张放这时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放水,反正自己也不需要这“惊喜”,而以萧绍的家世,此人将来在朝堂必有一番作为,这是一个交好的机会。

    就这一犹豫,萧绍猛力一拍马臀,再次反超。

    就在这时,身后远远传来石荣那特有的鸭公嗓:“前面三个,休想赢我!”

    然后后面传来一阵惊呼,却是石荣发狠,把皮鞭换成小刀,往马臀插下——这家伙疯了,如此宝马,也舍得下手!当然谁也不知道石荣的颠狂逻辑——要就要最好的,如果跑不赢张放等人,这所谓的宝马还有什么用?

    张放一回头,好家伙,人癫了,马疯了,一路扬尘,已迫近三十步之距。看那架势,很快就会追上,反观萧绍,却已有强弩之末的态势。

    张放可以给萧绍放水,但绝不会让石荣打脸。没什么可犹豫的了,张放双足一夹,奔雷感知主人心意,一声长嘶,迅速超过萧绍,绝尘而去。

    后面,石荣那不甘的怒吼,越来越远……

    二三里地,一晃而过,转眼上了宽广的夯道,前方广阔的湖影越来越清晰,遮天垂杨间,一支红色的三角旗子从绿影挑出,清晰可见。

    这就是目的地标志,终于到了。

    张放放缓驰速,回头一看,最近的萧绍都在百步之外,至于那发飙的石大公子却不见影,该不会被甩下马背了吧?

    越是接近三角红旗,张放便越是放缓马速,目光频闪,运足耳力。一阵隐隐轻笑声,从柳树荫后的河堤传出。

    张放眉头越皱越紧,回首但见萧绍已接近数十步外,更远处已隐隐可见诸少年的骑影。这个时候张放若想让萧绍赢倒是可以的,但张放却不会这样做,此一时彼一时,现在这样种,放水太明显,萧绍只会感到羞辱而未必会感激。

    张放轻轻抖缰,放蹄飞奔,当冲过红旗时,侧边堤岸处传来一阵欢呼。扭头一看,果真是一群妖娆的美女,在河边的凉亭里叽叽喳喳,间或传来各种娇笑:

    “咦!怎地不是萧君煜(萧绍)?”

    “萧君煜在后面,我还以为他能跑第一呢。这位小郞君是谁?好生俊俏……”

    “啊,我认得!”

    “是谁?快说。”

    “好像是张少子,又有点不像……”

    张放叹了口气,真是不幸而言中。目光随意扫过,所见者无不如花似玉,气质高雅而端庄。张放虽然少去青楼,却也是知道,真正的顶级名伎,琴棋书画样样拿手,比大家闺秀还像大家闺秀。

    这帮公子哥,还真玩不出新花样,张放无聊地一提缰,正待拨马离开,蓦然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入耳:“啊!那不是张君么?真的是他!”

    张放一怔,勒住马匹,扭头向凉亭看去。当他的眼角余光扫到亭子东边一角时,以张放打磨多年的从容镇定,也不禁似于恬一般张大嘴巴,眼睛越瞪越大。

    巧笑倩兮班沅君。

    笑靥如花小苹儿。

    还真是个惊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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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 【碰撞·落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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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看到班沅君的那一刻,张放就知道,自己猜错了,在湖边凉亭里的这群花枝招展的美女,不是什么花魁头牌,而是真正的大家闺秀。

    张放也没料到,时隔三载,他居然还能见到班沅君,而且还是在长安。

    三年过去,当年那清纯秀丽的小萝莉,如今已出落成明艳秀美,婷婷玉立的美少女,依然不变的是她脸上的浅浅笑意,一如当年在三水城外的初见。她身边带着的,依然是贴身侍婢苹儿。如果不是苹儿身上穿着的是侍婢样式的襦裙,恐怕没人会认为她的婢女——这主婢二人像极了一对姊妹花,压倒在场几乎所有名嫒闺秀。

    张放固然意外,班沅君主婢又何尝不意外?

    六目相投,有惊喜交集。

    这时突然一个骑影闯入,阻挡了三人目光,一个带着喘息的疲惫声入耳:“在下萧绍,拜见诸位佳人,今日有幸得睹佳人笑靥,足慰平生。”

    凉亭里一阵笑声,这时代还没有轻罗团扇这种东西,诸女们只以袖掩口,嗤嗤低笑。

    足慰平生?怎么不说三生有幸?

    张放低声嘀咕一句,回首看到于恬等人扶着几乎被巅散架的腰胯,气喘吁吁赶来,劈头就问:“这都是哪家的女公子?我大半都不认识。赶紧给我说说,以免等会相见时失了礼数。”

    于恬喘了半天气,才道:“我没说错吧?是不是惊喜?”

    即使是长安权贵家的女公子,对张放而言,也不算什么,但班沅君的出现,改变了一切。

    张放点点头:“没错,是惊喜。”

    “我说羿啸,你也着实令我们惊喜。”于恬呼呼喘着,上下打量这位总角之交,仿佛才认识一般,“你哪学来这身精湛骑术?我府中那骑术教习怕那未必及得上你,干脆你来当我的骑术教习好了。”

    张放道:“行啊,友情价,月例百金。只收金子,制钱不要,当月结算,概不賖欠。”

    于恬正在刚赶上的家奴扶持下马,闻言脚一软,差点没摔下:“你、你这张少子,你是金人做的不成?”

    张放耸耸肩:“要一位列侯给你当骑术教习,你到别处问问,看是什么价?”

    于恬指着张放摇头苦笑,哪用问,这是有价无市。当然,他也只是开玩笑,不可能真请张放教习骑术。

    这时金氏兄弟、许新、史通及京城诸少都纷纷抵达,对今天爆出的这个大冷门惊奇不已,俱上前相贺。张放骑的虽是一等一的好马,但别人的马也不差多少,这种情况下,真正决定胜负的,还是技术。熟悉张放的都知道,这曾是一个骑马都战战兢兢的公子哥,何时变得如此精强了?

    张放在人群中终于看到那石荣。石大公子模样狼狈,衣服发皱,还沾着一些不及清理的草梗,脸颊也被划出几道红线,正时不时愤愤盯自己一眼……

    张放向史通等打听,才知石大公子勒马不停,最后也被疯马吓软了,在经过一片林子时,冒险踩镫而起,抱住一根伸出的横桠,总算脱离疯马。最后在赶来的家奴帮助下,脱离险境。虽无大碍,却吓得不轻,脸颊及手臂都有些许擦伤。

    张放也上前施礼,安慰一番——不管他与石荣怎么不对付,面子上还是要过得去的,该有的礼数不能缺,这是世代贵族的风度。

    石大公子这时也没工夫记恼这个对头了,他与张放一样,都是蒙在鼓里的人,现在一看如此之多佳丽,眼珠都快掉了,急急忙忙还礼,然后拨开人群,奔向凉亭。

    金参在后面嗤笑道:“如此猴急有何用,这石继祖都与我等兄弟一样,已有妻室,到烟雨阁那等所在玩玩还可,这亭子里全是世宦之家女公子,谁会正眼瞧他?”

    金参说得没差,若是未婚的倒好说,这就是个撩妹的大好机会,就算家世差点也没什么,只要身家清白,攀龙附凤的事也没少见。但若是已婚,那是半点机会都没有,这些名媛闺秀,无不是世宦之家,谁也不可能给人做小。甭管石荣来头多强大,都是没戏。

    金氏兄弟这次来,除了“陪太子读书”,最重要的原因是,亭中诸女中,有他们的两个妹妹。身为兄长,为自家小妹择人把关,责无旁贷。

    金氏兄弟中,除了最小的金遵未及弱冠,没成亲之外,其余三人皆有家室。金遵一抵达,顾不得等家奴为自己拍打灰尘,急急走到堤边掬水胡乱洗了把脸,招手向亭子跑去。

    金参兄弟三人都是没戏的,因此一派从容,围在一起,不时瞟向张放的方向。若是凑近了,隐约可闻:“……想不到富平侯……如此英武……若他能与小妹……”

    金家来了两个小妹,一个是金参的胞妹,一个是金涉的胞妹。两个做兄长的都看好有人才更有钱财的富平侯,为了自家妹子,两人扛上了,争执得很激烈,完全不顾正主的感受。

    而此时张放却没留意金家兄弟,他正一边不时向凉亭里的两位佳人含笑点头,一边听于恬讲解来了几家女公子,都是何等身份。

    于恬其实是有点奇怪的,因为这些女公子,张放大半在早年都认识,如今却要自己介绍,感觉怪怪的。张放的解释是,女大十八变,小丫头长成大姑娘,一时认不出或怕认错也是有的。

    于恬想想也是这个理,当下按从左到右,从前到后的顺序一一指认:“前面两个与金遵嬉笑的少女,便是金涉、金参胞妹,都是同龄,年十五;左边那个与史家兄弟谈笑的,是他们的妹子,史家小十二,年十六;再过去,那对向许新打招呼的,是其长姊与中姊……”

    张放顿时留上心,他知道许氏二女中,有一个将来是太子刘骜的皇后。但后世根本没记载许皇后的名字,所以具体是谁,一时吃不准。

    这时耳边听于恬继续道:“那边身穿白衣与绿衣的一主一婢,你定然不认识。她们刚到长安,我也是多方打听出来的。那白衣佳人乃是北地农都尉班公的女公子……啊呀!”

    于恬惊呼出声时,张放也已看到,那石荣正气势汹汹冲过长长的曲廓,向亭子奔去。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狠狠撞了一下正向班沅君施礼,一派儒雅的萧绍。

    萧绍一时不备,撞向围栏,差点摔下河。

    石荣哈哈大笑,不理萧绍怒视,向班沅君揖礼道:“在下石荣,乃是中书谒者令石公之子……”

    张放眉头一皱:“这家伙不是没戏么,这是自讨没趣吧?”

    旋即听到那鸭公嗓嘎嘎怪笑:“不知女公子身边这位婢女姓甚名谁,居然如此殊丽……”

    原来如此,没资格打主人的主意,便打婢女的主意——不得不说,这石大公子眼光不错,苹儿的姿容,犹在诸女之上,这是被石大公子盯上了。

    苹儿有些不安往小娘子身后一躲,班沅君在听到眼前这行止唐突之人身份后,也里也打个突,中书谒者令石显,那是连阿翁都深为忌惮,不敢轻惹的人物啊。

    如果石荣敢对班沅君这般无礼,周围的长安诸公子与女公子们,绝不会袖手,但一个小婢女嘛,就没必要出头得罪人了。更有几个女子,早对这“绿叶压红花”的婢女看不顺眼了,眼看被京城第一浪荡子盯上,心里甚至幸灾乐祸。

    这会石荣正得意洋洋向苹儿炫耀:“我乃石荣石继祖,家翁深得陛下之信重,问问你家小娘子就知道,这长安不知多少大家闺秀争抢着要入我府门,你……”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沅君小娘子,久违了。”

    石荣一听,便知是谁到了身后,眼角一斜,肩膀一顶,便要像那萧绍一样将这人顶开,最好落水,让他丢个大丑。

    张放合袖施礼,先是不动声色用力硬扛一下,将石荣弹开,待不信邪的石荣卯足了劲狠顶回来时,脚步一错,轻巧闪开。

    石大公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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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少女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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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身摔技,张放的拿手好戏,就连强悍的角牴高手宗巴,与他对阵都是输多赢少,更何况这只有一身市井狠劲的石荣呢。石大公子可以用泼皮劲顶走风度翩翩的萧绍,让对方出一点丑,但对上有专业技能的张放,那就是找虐了。

    张放不过侧了侧身,移形换位,石荣连半片衣角都没沾上,便撞到了护栏之上。护栏齐腰,原本不易跌落,偏偏萧绍在旁,恼恨方才石荣暗算,伸足使了个绊子。于是,石荣就像石头一样一头扎入昆明池里。

    噗通!水花四溅,亭里亭外,所有人都为之一呆。旋即有人以袖掩面,发出哧哧笑声。

    池里有石荣好一阵才浮上来,两手直扑腾。

    张放却一脸惊讶:“石公子这是做甚,怎地如此想不开……石公子可会水?”后半句是问石荣的家奴。

    石府家奴早吓呆了,一听之下,浑身激灵,几乎哭出声来:“不、不好,公子水性不佳……”

    当下石府家奴七手八脚要砍树枝,但他们出门可没带大刀,都是尺刀这样的怀刃,一时半会根本砍不断足够长的粗大柳枝。而池里的石荣,已扑腾得水花四溅了。

    最后还是张放想出一个折,用尺刀割断诸人座骑缰绳,掇连起来,从曲廓垂下,这才将半死的石荣救上来。

    石荣脸色青白如僵尸,已喝得说不出话来,连盯着张放与萧绍的眼神,都是那样的无力,想凶狠些都没法。由于二人冲突时间很短,事情发生又很快,基本没人看清是什么情况,因此石府的家奴还一个劲向张放致谢。若无这位君侯提醒,他们还在忙着砍树呢。

    石大公子今日可算是倒了血霉,意气风发而来,落汤鸡而返,连想丢句发狠的场面话都做不到。

    张放从石荣离去时的眼神可以看出,两人之间是旧怨未消又添新仇。不过他对此并不在意,今时不比往日,现在的他可不是陀螺山时的张放,石荣与他根本不是同一量级的对手。如果没有石荣那“干爹”镇场子,张放早就把此人首级摆上青溪故地祭奠亡灵了。

    扫兴的人走了,现场又恢复了欢闹。

    张放目光再转回来时,嗯?貌似扫兴的人不止一个。

    方才被石荣暗算,差点出糗的萧绍,此刻正向班沅君再度揖礼,道:“前日一别,不想今日重逢,实乃萧绍之幸。沅君小娘子,萧绍有礼了。”

    班沅君也微笑还礼,目光却越过萧绍项背,笑盈盈望向张放。

    张放含笑点头回应,然后向后退了几步。现在是萧绍在搭讪,他不能横插一杠子,那样显得很没风度,与石荣适才之举没差。

    这时金氏二妹、史家小十二及诸女公子都围了上来,纷纷向张放打招呼,大赞他的骑术。她们与张放自幼相识,没想到多年不见,当初总在脂粉堆里混的张少子,竟已变成昂藏须眉,当真令人心动。

    汉代女子的审美观其实与今人相仿,既看颜值,更重身材,美男子的标准是雄壮魁梧,气宇轩昂。若要吸引妇人,则需在颌下多一把美髯;若要吸引少女,则需有一副美颜。

    张放二者兼备,堪称“少女杀手”,若再年长十来岁,当可转职为“师奶杀手”。

    不过张放的“单杀”技术还可以,“群杀技”还有待修练,这么多妹子一下围上来,而有好感的妹子却在一边,聪明人自然知道该怎么做。张放知道许新对史家小十二有意,立马拉他过来顶包。

    趁着这个空档,张放把于恬从人群里扯出来,劈头就问:“萧绍这次如此卖力,一心想争个头名,是不是想在那位女公子面前露脸?”张放边说边朝班沅君主婢呶呶嘴。

    于恬一脸“这还用问”的表情,笑嘻嘻道:“方才我可听到你说‘别来无恙’,你居然识得这班氏女郎?”

    张放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

    于恬大惊小怪道:“张少子,我发觉你是越来越奇怪了。你原本该认得的诸家女公子,反倒没印象;倒是本不应认识的班氏女郎,你却反而识得……”于恬说到这,想了半天也不知当说什么,只有苦笑摇头。

    张放只回了他简简单单四个字:“世事难料。”

    这时一位年约二九的紫衣女子袅袅行来,妙目在张放、于恬二人身上流转,轻笑道:“两位公子不愧是公主之裔,这长安的钟灵毓秀,全被二位郎君吸了去。今日之后,我们这群姊妹,只怕好些要难以入眠了。咯咯咯……”

    这女人说话大胆,举止更大胆,那双眼睛就没离开过二人脸蛋,而且在张放身上停留时间更多。

    于恬这样在脂粉堆打滚的都有些吃不消,拱手告饶。而对于这个最有青楼作风的女子,张放却不得不沉下心应对,因为她正是许新长姊、大司马许嘉长女,许靡。

    许嘉共有三个女儿,张放能肯定的是,许嘉前两个女儿中,有一个是必是皇后,但不确定是长女还是次女。道理上说,长女可能性更大。因此尽管这许靡的出场显示出大胆作风,张放却半点不敢有异色,恭谨有礼,保持距离。

    许靡笑眯眯道:“啧啧,三年不见,少子出落得……哦,是长成谦谦君子了。想当年,你还偷拿过姊姊的胭脂粉哩,怎地如此生疏了呢?”

    张放大为尴尬,这当然不是他干的事,但必须得算在他的头上。这许靡,一句话就拉近关系,直接称“姊”,心思口舌都颇了得,如果真当了皇后,还真有压倒后宫的潜质。

    按说许靡展示出亲热,不管她今后能否成为皇后,张放与她搞好关系都不亏。如果换一个场合,张放或许会虚以委蛇一番,就当是与KTV前台小妹扯淡。但今日不行,有人看着呢。

    张放道:“自我回长安以来,家事纷繁,一时未能抽空前往大司马府拜访,实在惭愧。改日定当登门,向平恩侯请益。”边说边瞟向凉亭。

    许靡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蓦然掩口而笑:“原来少子心有所属啊。好罢,姊姊也不做那无趣之人,快去快去,莫让那萧绍着了先鞭。”

    张放暗松了口气,他没看错,似许靡这等心思玲珑之人,通常不会胡搅蛮缠,如此便落了下乘,智者不为。

    那边萧绍正滔滔不绝,张放同样也不想做无趣之人,只是笑望并不打扰。

    过得一会,就见班沅君似乎对萧绍说了句什么,在萧绍一愣神间,班沅君微微欠身,随后领着苹儿聘聘婷婷走过曲廓,来到张放面前,行了个万福礼,口吐莺声:“一别经年,张君别来无恙,沅君……好生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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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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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柳依依,池水涟漪。堤岸边,三人行,两女一男,两前一后,羡煞旁人。

    “……天子寿诞将近,阿翁借回京述职之际敬贺,沅君从未到过长安,故央阿翁携行,已到数日……前日阿翁拜会大司马,说大司马有两位女公子与我年纪相仿,或可投缘,故携我同去,因此认识了两位许家姊姊与小妹。嗯,当时史家公子与那位萧郎君也适逢其会……”

    一见面,班沅君压抑住内心急欲询问张放这些年行止的渴望,先将自己如何来长安的原因告之,同时也巧妙地把她与萧绍的情况说清楚,以免张放误解。

    张放一笑而过,道:“如此说来,是许氏姊妹邀请你今日来游湖的。”

    班沅君垂头浅笑:“正是,来到后才听说会有赛马,没想到会见到张君,更没想到,第一个出现,并非她们说的史君或萧君,而是……”在她垂下头的一刻,白暂而颀长的后项尽在张放眼底,细软的汗毛被阳光映成金色,湖风吹来,微微颤动,令人忍不住要轻抚一把。

    张放很快收回目光,向侧方瞟了一眼,正碰上苹儿那双透着捉挟意味的眼光。张放目光一掠过而,仿佛只是流览湖光水色,眼角余光看到苹儿咬唇搓衣角。

    远处凉亭里,诸公子与女郎各坐一边,谈笑晏晏,不时扭头望向这边,指指点点,隐隐有肆笑声随湖风传来。耳边则是伊人幽幽之声:“当年张君返回之后,阿翁便听闻了青溪血案之事,当即亲赴陀螺山,待看到那些木立牌与题辞,才确信你无事,这之后便没了你的消息……阿翁曾两次回京述职,也曾让二位兄长为你打探过。后来,听说富平侯世子就叫张放,而且游历北地。阿翁回来后就对我说,你一定就是那个富平侯世子……”

    班沅君说到这里,微微仰首,目注张放,眼神复杂。

    张放合袖一揖,正容道:“当日落难,蒙沅君小娘子不弃,屡屡相护;更得班公慷慨相助,贤父女之恩惠,放铭记于心,没齿难忘。”张放没说什么报答之类的话,那样就落了下乘。

    “我在灵州也听了你的一些事,很为你难过。你在外颠沛流离近两载,刚忆起前事,甫一回府,还没来得及享受天伦,就……真不知你是如何熬过来的。”

    少女的双眸充满浓浓的怜惜,纯净而明澈,以至张放有种不忍对视之感——原来班沅君以为他是因为丢失记忆的缘故,所以一直在外流浪,直到两年后才恢复记忆,回到长安。因此,外界对他不孝的指责,对于知晓“隐情”的班沅君父女,完全能谅解。而张放其后遵循古礼,结庐荒郊,守制一年,此举在别人看来,只是堪堪挽回名声。而在班氏父女眼里,却是极大的加分。

    张放心里暗暗松了口气,班沅君能这样想,再好不过,自己连解释都省了。

    “这两年张君到了何处?”班沅君想了想,又补上一句,“苹儿一直对你的炒菜念念不忘。”

    “我去了很遥远的地方……”张放面朝大湖,正想春暖花开的抒情一把,蓦然听到班沅君后面那句话,顿时噎住。

    班沅君捂着嘴,笑得直不起腰。

    苹儿满面通红,大呼冤枉:“小娘子可不兴冤枉人,小娘子比婢子念叨的次数还多些……”

    班沅君的脸蛋也是红扑扑的,不知是笑得太过还是因为别的,喘着气道:“不管谁说的次数多与少,我总没说错罢?怎是冤枉你?我才冤枉吧?”

    苹儿嘟着嘴,只能拚命地蹂躏衣角。

    这边无拘无束的欢笑令凉亭那边纷纷为之侧目。

    许新奇怪不已:“这可怪了,张羿啸何时识得这班氏女郎的?还如此亲密……于季子,你俩走得近,有没有听张羿啸说过什么?”

    于恬一边目不转睛看着那边,一边笑着摇手:“莫问我,我也不知道。这张少子自从回长安后,彻头彻尾变了一个人,厉害得紧。你想知道什么,除非他告诉你;他想知道什么,你想藏都藏不住。”

    许靡夸张地瞪大眼睛:“当真?这可有趣,改日定要试试。”

    诸女亦是好奇不已,纷纷笑闹着朝张放、班沅君所在方向指指点点。

    萧绍却目不斜视,淡淡道:“百善孝为先,孝行即人品。班氏小娘子毕竟年少,富平侯之风雅,确实令人心折。只不过若是班公,想必不会如此短视吧。”

    于恬忍不住看了他几眼,想说什么,但还是摇摇头没说。

    张放守制一年,赢得了上层贵族的交口称赞,那是因为他们做不到。而对于能够做得到,甚至有过之(比如守制三年)的士子而言,并不怎么买账,而萧绍正好是这样的人。

    萧绍在前日于许府偶见班沅君,便为这少女的姿容吸引,之后攀谈之下,更为其优雅谈吐,纯美气质及多才多艺折服。那种强烈的过电感觉,令他确信,这就是自己梦寐以求的佳偶。

    萧绍在得知诸女将要在后日端阳时节结伴游湖,班沅君也在被邀请之列,心生一计,与好友史邯一起泡制出这赛马之会,一心想要在佳人面前露个脸,博得一个高印象分。结果一番辛苦,万没料到,碰到一个“扮猪吃虎”的富平侯,平白为他人做嫁衣。

    第二个让萧绍万没料到的是,这富平侯与班沅君居然是旧识!想想方才班氏女郎与自己交谈时,虽有礼却显得生份,而与那富平侯却并肩游堤,谈笑不禁……很令萧绍不是滋味。

    不过,萧绍依然有底牌:这富平侯身份固然尊贵,但自己的家世也不差。张氏富甲长安不假,但萧绍曾拜会过班况,言谈中知悉班氏身为西北巨富,并不看重钱财,只重人品才学。

    人品、才学,这四个字就是他萧绍的底牌。别的或许比不过这年少多金的富平侯,但比这个,他底气十足。他已打定主意,既然佳人路线走不通,那就走丈人路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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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章 【竟 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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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边厢许新、于恬、萧绍、许靡好奇张放与班沅君在说什么那么开心,若是他们走近,只怕会无语。

    这会张放正说到爆炒蕹菜(空心菜)的步骤:“……放油入锅,锅热起烟之后,放入肉片,快速爆炒,然后再放蕹菜翻炒……整个过程要快,久了易老……”

    两位颇有主妇潜质的少女全神贯注,那股子认真劲,不亚于听先生讲解文章典籍。

    张放完成守制回府之后,在外专注于造纸与制瓷,在内首先改造的就是厨房,而改造厨房又得首先改造厨具,铁锅首当其冲。铁锅,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东西,却是直到宋朝才真正出现于厨房。就是这么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却盛载了无数美食,使中国成为东方美食之源。

    尽管此时调料少得可怜,菜品的种类也只有那么十几种,各种烹饪方法更是没影,但有了铁锅,至少张放能吃得到后世的家常菜了。这就行了,他对口腹之欲没有太高要求,达到家常菜级别就行。

    所以此时的富平侯府,饮食水平已冠绝长安,乃至大汉。张放下一步打算要在自家名下的酒楼里拓展这个改变饮食格局的新发明,现在他已试验了十几道菜,培训了四个厨师,准备在天子寿诞之后,将张氏美食全面推向长安,辐射天下。

    “对了,当年我那铁锅留在沅君府上,难道你没尝试使用过?”一番交谈下来,张放已很自然称呼其名,而班沅君也先是装做听不清,最后变默认。

    “用过啊,结果油锅起火,吓得扔在地上摔坏了……啊,婢子多嘴,小娘子别罚我。”苹儿快嘴泄底,快说完了才发现小娘子气鼓鼓盯着她,边吐舌头边认错。

    张放哈哈笑道:“不如这样,咱们改日野营,带足食材,还有铁锅,饱览风光,饱食方归,如何?”

    苹儿眼睛亮晶晶,一脸期待地望着小娘子,心里不断催促“快说好啊”。

    班沅君迟疑了一下,她听出张放的意思,是只邀请她们主婢,性质与今日众人游湖完全不同,她担心无法得到阿翁的允许。

    张放温和地望她:“我看出来你想去,但又在犹豫什么……哦,是班公哪里吧?这好办,我正要拜会班公,以谢当年相助之恩,到时候……”

    这时远道传来隐隐蹄声,重重树影间似可见两骑飞驰而至。过了一会,凉亭曲廓入口处,出现两位士子模样的人。二人一边向那里侍立的诸仆打听什么,一边东张西望,然后定定往着张放这边。

    “是两位兄长!”班沅君欢喜招袖。苹儿也提着裙裾急忙迎上前。

    过得一会,苹儿引着两位年约二十多岁的士子,来到张放跟前。二人一揖到地,恭声道:“班伯(班游),拜见富平侯。久闻富平侯大名,今日得见,幸甚。”

    张放凝神看去,班况长子班伯,大概二十七八年纪,模样老成,举止沉稳,腰间印囊边露出的黑色绶带,显示出他四百石食禄的身份。这位班氏长子,因通晓《诗》、《书》,于弱冠时被举荐入朝为郎官,眼下就任太常掾。

    班况中子班游,年约二十四五,长相明显与兄长不同,与班沅君更像兄妹。此子博学多才,好黄老之学,亦在朝中任议郎。

    张放回礼诚挚道:“昔年放落难西北,幸赖班氏一门相助,此恩放感铭五内,不敢或忘。”

    班氏父子(女)是极少数知道张放当年情况的官员,所以兄弟二人说“久闻大名”还真不是客套话。如今听到这位新晋富平侯这样说,兄弟二人还是很高兴的,至少他们班氏在长安又多了一位可引为擙援的权贵。

    班氏兄弟的到来,结束了张放与班沅君的交谈,五人一起回到凉亭,一群公子与女郎纷纷上前见礼。

    班伯与班游一一见礼,又是惊讶又是欢喜。

    这兄弟俩进京任职多年,却从未有机会与这些顶级权贵子弟结识及交往,今次居然是借着妹子的东风,真不枉他们一下朝就拚命赶来的一番辛苦。

    班氏在西北虽是巨富,家族也是累世为官,但在地方上再牛,放在京城里,什么都不是。长安的勋贵子弟,自有圈子,有很强的排外性与准入限制,根本不是外来族群能插得进来的。

    像张放这种,那是天生就在这圈子里的,而班氏兄弟,若无此次其妹为引,张放成全,根本别想与这些现在的勋贵子弟、将来的朝堂重臣相识。

    班氏兄弟欢喜之余,心下也都清楚,这并不表示这个圈子就接受他们了,只是混个脸熟而已,将来有个递话的契机。不过,与富平侯的关系,却是真正的交情。想到这里,二人更觉妹妹真是班氏的福星,因为当年正是妹妹慧眼识人,才使班氏得以与富平侯建立起了患难之交。

    不过,班氏兄弟显然低估了妹妹的魅力。

    一个儒雅青年排众而出,笑吟吟向二人拱手:“在下萧绍,先辅臣萧公后人,眼下在太学修习圣人之言。原来太常丞管君之得力助手便是班兄啊,岁首祭礼时,那篇祭文莫非有班兄之力?”

    班伯啊了一声,连忙致礼:“原来是帝师萧公之后,萧公学究古今,堪令我辈后人仰视。萧兄居然知晓在下那篇拙文,惶恐惶恐。”

    萧绍对班氏兄弟道:“伯君精诗书,仲君习黄老,贤昆仲果然深知‘内修黄老,外示儒术’之要义。假以时日,必是我朝栋梁。”

    班氏兄弟惶恐不已,眼前这位可是当代大儒之后,经学传家,如此盛赞,岂敢担当。兄弟二人连连辞谢,都有点受宠若惊了。

    萧绍不愧为经学传家,精通诸经,一张口就挠到兄弟俩的痒处,彼此交流经学及黄老之术,很快打成一片。萧绍高谈阔论之余,内心自傲,这就是才学,富平侯,呵呵……眼角余光向张放瞟去,突然一口酸气涌上胸口,滔滔不绝的高论顿时哑火。

    张放正与班沅君主婢倚着曲廓栏杆,面朝碧湖,低声谈笑。左手佳人,右右美婢,不时低声细语,状极亲密,羡煞旁人。

    你玩迂回,我走直线;你走弓背,我走弓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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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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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张放与班沅君久别重逢,谈意方浓,从杀蛇到炒菜,从相遇到别后,节奏几乎不带停的时候。距昆明池数十里外,渭河之畔的张氏别庄,张放的秘密训练基地前,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王仲郎,你看此处景致如何?”山道上,一辆圆顶无壁轺车上斜依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华服少年,正是张氏三房家的张商平。

    而张商平所问之人,坐着同款轺车,赫然正是中郎王立中子,王柱。

    这两个人,上回就曾因与初六冲突,给张、王两家惹了不小的麻烦。事情虽然暂时揭过,但两家的梁子却是结下了。因为此事,王柱被禁足了一段时间,此后没有再登过富平侯府之门。

    端阳时节,长安有钱又有闲的阶层,都不会错过出游纳凉的机会,张商平与王柱正好是这个阶层,而且正值骚动年纪,自然不会安心待在府里。

    王柱左顾右盼,望着山道两边郁郁葱葱的森林,感受着通体生泰的凉爽劲,一脸惬意地轻叩车轩:“当真不错,这地方你来过几次?”

    张商平屈指算了一下,伸出三根指头。

    “你说……”王柱犹豫了一下,“你那张氏家主会不会也来了?”

    “不会。”张商平大摇其头,“我打听过了,家主今日受那西平侯世子之邀,到章台烟雨阁去了。”

    王柱闻言露出一抹邪笑:“原来如此。也对,在那烟雨阁里左拥右抱,倚红偎翠,不比这登高纳凉爽得多么?换做是我也不舍离去。哈哈哈!”

    笑声中,两辆轺车在驭手的驱使声中,轻快驶向青葱林木掩映中的庄院大门。

    车驾停下,驭手跳下车,放下踏板。张商平、王柱先后下车,互相做着请的手势,嘻嘻哈哈走向大门。身后随行的驭手则各背着半人高的大筐,里面装着各种碗碟与吃食,紧紧跟随。

    这处渭城别院,前面的游园、湖水,楼台亭榭等部分是开放的。此时已有不少张氏族中子弟邀请亲朋好友前来冶游,张商平一路行来,不时碰到族中兄弟及仆役,互相打着招呼。

    张商平转问王柱:“仲郎,想到哪纳凉?游湖?入林?还是随便找个亭子?”

    王柱看着湖面来回穿梭的十多条小舟、林子间若隐若现的人影,耳闻一个个亭台楼榭里不时发出的隐隐笑声……撇嘴摇头。

    “仲郎……”

    “咱们不扎堆,就象来时说的那样,登高纳凉。”王柱说着,伸手向当日张放宴请陈汤、甘延寿处在的孤峰之顶的凉亭一指。

    王柱扭过头,却看到张商平一脸犹豫,讶道:“怎么?”

    张商平期期艾艾道:“家主下令,后院已经封闭了……”

    富平侯!王柱眼里掠过一丝怒意,一提这个人,当日受辱的情形便如在眼前。

    王柱压着火,低声问:“是不是所有人都不能进去?”

    “不是,家主,还有他的扈从都可以……”

    “这不就结了!”王柱愤愤道,“这渭城别院可是你们张氏先祖留下的共同产业,他张放却以家主之势强占了,简直岂有此理!若大长安,列侯如云,没听过几家这么干的。”

    张商平想起上回之事,被族老施以家法,卧榻一月无法下地,心下不忿,咬咬嘴唇,低声道:“仲郎,你说怎办?”

    王柱干脆得很:“翻墙!”

    前院与后院以一堵长长的灰色围墙间隔,墙很矮,不过一人多高,墙体斑驳,墙皮剥落,显然上了年头。围墙远离行道,掩映于杂草树木中,除了起到一个隔离的作用,完全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咱们不是小人,真正的小人是那个张放。”王柱踩着冢奴的后背攀上围墙,坐定,边向张商平伸手边道。

    两对主仆费了半天劲,连推带拽,终于全过来了。但在接力传大筐时,由于两位公子袖手旁观,而王柱的家奴因托举少主,自个又爬墙,又拉拽另一个驭手,筋疲力尽。此时被大筐一压,再也顶不住,一屁股坐地。

    啪!筐里碗碟尽碎。

    张商平脸色变了,王柱恨不得上前踹两脚——他们当然不是心疼碗碟,而是这动静……

    “快、快离开这里。”王柱也不管那些吃食了,反正他们带得多,只要有一筐就够了。

    一番手忙脚乱后,第二筐终于安然落地,王柱、张商平抬脚便走,两个家奴一个托一个背,将大筐负于背。

    咣当!一声大响,差点没把心虚的几个人吓死。

    “你这混蛋!”王柱脾气暴,气急败坏绾袖就要揍人。

    家奴脸色赤白,急辩:“少主,真不是我弄的,我背得好好的……”他说话声戛然而止,被少主与张公子的眼神吓住了。

    王柱、张商平与另一家奴,目光齐刷刷盯着一物——一支箭矢,正插在大筐上,原来如此。

    三人目光顺着箭矢射来的角度望去,但见林子里步出二人。前面一人,十七八岁年纪,身量不高,但体格强健,手里拎着一根光滑的枣木棍。这人张商平认得,是家主的亲随之一,韩氏兄弟中的那个弟弟。

    后一人,步履矫健,手臂长而有力,此时正一手持弓,一手从肩后抽箭——这人大伙都熟,太熟了,熟得令人咬牙切齿。

    初六。

    翻墙入院,终于还是被发现了。

    “张公子,王公子,后院已被家主封闭,要游玩可到前院,请回吧。”韩重没见过王柱,不过他显然从初六那里知悉一切,故而有此劝戒。

    如果只有韩重一个人出现,如果不是多了个初六,如果不是初六那一箭,后面许多事或许不会发生。可惜,生活没有假设。

    王柱扭头盯住张商平:“你是张家少主,难道要为这家奴所欺么?”

    张商平白暂的脸慢慢胀红,攥紧拳头,狠狠盯住韩重、初六。

    王柱两手背着,一步步逼近韩重、初六,眉毛扬得高高:“我若不走呢?你们这两个家奴敢动我吗?”

    如果来的是韩骏,或许还有圜转机会,偏偏韩重是个嘴拙的,眼见王柱一步步逼近,胸肺气胀却说不出话来,攥棍的手心全是汗。

    王柱眼角瞥见张商平也跟着冲过来,心下大为得意,乜斜着初六:“本公子知道,你这胡奴上回就想射我,只是正好有我王氏家奴给你当了靶子。这回的靶子只有我一人,怎么样?要不要射?不射,我们就上山了。”

    王柱说罢一挥手,张商平及两个家奴俱随其后,大摇大摆朝山顶走去。

    望着几人的背影,韩重额头渗汗,望向初六:“怎么办?拦不拦?”

    “我初六只听从主人之令。”初六缓缓搭箭,张弓,望定那几个嚣张的背影,舌绽春雷,“王柱,张商平,胆敢擅闯禁地!看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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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美食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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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朱漆两轓的施轓车出现在富平侯府中门,驭手放好踏板,于车侧掀帘恭候。一个深衣高冠的中年男子弯腰钻出,抬手扶冠、整衣,抬头看着府额上“富平侯府”四个大字。

    在他抬头的瞬那,面孔映入眼帘,年约四旬,面目清俊,长须垂胸,仪表出众,正是上河农都尉班况。

    随着一声朗朗长笑,一个英俊中透着儒雅的少年出现在中门,长揖为礼:“班公莅临,蓬壁生辉,张放在此有礼了。”

    班况连道不敢,合袖回礼:“富平侯大开中门迎客,班况惶恐,实难当如此殊礼遇。”

    侯府的中门,非极尊贵的宾客或重大场合,一般是不开的。很显然,班况对张放的高度礼遇既惊讶又高兴。

    张放笑道:“今日张放有幸,喜迎贵人,这中门是要开的。”

    二人再度见礼,互相谦逊一番,最后张放以主人身份在前引路,班况落后半步,谈笑而入。至于后面捧着礼物的随从,自有侯府下人接待。

    一路上,班况感概不已:“遥想当年,初见君侯之时,虽知君侯非凡品,却万没想到竟是张侯后人,当真是有眼不识珠玉……”

    张放摇头道:“班公切勿如此,张放这条命,实乃班公所救。”

    班况讶道:“君侯何出此言?况何时……”

    张放正色道:“当年若非恰好得到班公邀请,前往灵州,放之性命,多半要折在那群屠村恶人手里。班公无心之举,却实实在在救了张放性命。”

    班况恍然,连道好险,当下询问张放后来去处。张放以出塞游历一笔带过。班况是极少数知道他“失忆”的知情人,闻言只能感叹,对他未能及时回长安于榻前尽孝嗟叹不已,同时对此也表示理解。

    二人一番追忆前事,关系一下亲近不少。

    说话间,二人来到一间雅室。张放停下脚步,欠身做了个请的手势。班况便知到了宴会所在,拱手致谢后,随张放步上台阶,在玄关除履整衣之后,刚踏入雅室,班况顿时愣住。

    只迟疑了短短一瞬,班况急趋近前,长揖到地,恭声道:“未知太子殿下在此,班况惶恐之致,失礼之处,望太子海涵。”

    雅室上首,跪坐一人,锦衣玉围,神采飞扬,正是太子刘骜。

    刘骜站起,上前轻托班况两臂,笑道:“班都尉无需多礼,这不是在我的太子府,更不是在朝堂。我今日也如班都尉一般,都是富平侯府的客人,你我便依宾客之礼就好。”

    班况连道不敢,幸好今日只有这一个惊喜,除太子与他之外并无其他客人,这样至少不用伤脑筋坐位排次。太子肯定在上首,张放身为主人,自然在左首,班况坐右首正合适。

    张放坐定之后,双手一拍,对门口道:“上菜!”

    看着侯府仆人们将一盘盘带盖的陶碗陶碟送上来,刘骜与班况都有点不明状况。眼下并不是饭点,虽说贵族宴饮随心所欲,想吃就吃,不受三餐限制,但把他们请来,必有要事,总不会是吃吧?

    “今日请殿下、班公前来,无他,就一个字,吃。”张放笑吟吟做了个请开盖的手势。

    还真是吃啊!

    如果没有班况在场,刘骜估计将案上木箸扔过来的心都有了,这叫什么事?

    张放也不多言,自顾打开陶盖,一股特殊香味顿时弥漫了不大的雅室。

    刘骜轻咦一声,看了几眼,只见那盘中尽是鲜绿,间或杂以黄点,一时看不清是什么食物。

    张放掂起木箸,向刘骜、班况做了个请的姿势。

    刘骜这回不说什么了,先掀开正中一盘,正是方才看不清楚的那道菜——原来鲜绿的是蕹叶,黄点则是肉片,具体是什么肉,一时看不出。蕹叶鲜绿,肉片焦香,混合形成的特殊香气,光是嗅着,就令人食指大动。

    刘骜连连称奇:“少子,你从哪请的庖厨,居然弄出这样一道菜?”

    班况提箸,若有所思,笑道:“当年曾听小女说过,君侯所赠之菜,令人食髓知味,食过难忘。今日一见,果然不同。”

    班况说得很含糊,因为庖丁是贱役,君子远之,他自然不能说破当年之事。不过刘骜却听出二人不光早已相识,而且还有一个“小女”……刘骜望向张放,笑容暧昧。

    刘骜挟菜入口,本想说什么,蓦然眼睛瞪圆,什么都不说了,埋头大吃。这二人其实都不饿,但美味当前,顿时化为饕餮。

    肉片炒蕹、油焖整鸡、油淋青鲤、清灼冬葵……一道道菜吃下来,两位贵客都吃得一头汗,

    直到杯盘狼藉,肚儿滚圆,二人才放下木箸,互望一眼,摇头失笑。

    刘骜用清汤漱口之后,以丝布揩嘴,以不容置疑的口气道:“少子,你的庖丁得借给我一段时日,何时能让我府上庖厨做出这般美味,何时才还你。”

    班况也笑:“下官正想开口,却被殿下着了先鞭,下官便只有耐心排队了。”

    刘骜哈哈笑道:“少子定不止一个庖丁,班都尉大可再求之。”

    张放用丝巾按按嘴,扔在收拾食案的仆人托盘上,挥手示意退下。待轩室的门重新关上之后,才从容不迫道:“我府上共有十个庖丁进行了近两个月的美食培训,方才殿下与班公所品菜肴便是他们所学之成果。这十个庖丁,我只留下一个,赠班公一个,余下八人,全给殿下。”

    刘骜眉花眼笑:“哈哈哈,少子果然够爽快!”

    张放却无笑意,反而忧叹道:“陛下近来龙体欠安,事烦食少,若能换换口味,或许胃口大开也说不定。”

    刘骜怔了怔,嘴巴慢慢张开,眼睛透出一股喜意。

    这时又听张放道:“陛下寿诞将至,若殿下能在寿诞之时,奉食敬献,孝心配美食,陛下当如何?”

    刘骜猛然拍膝大叫:“那还用说,必定……”突然省起还有班况在场,急忙收住,站起来冲张放长揖为礼。

    张放亦合袖还礼,脸上挂着淡淡笑意。

    班况看看太子,再看看张放,捋须而笑,缓缓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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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 【寿 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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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央宫,椒房殿,是历代皇后的专属宫殿。前殿为皇后接见皇子、外戚、内官的所在;后阁则是皇后寝宫,非天子不能进。

    此刻,皇后王政君正一脸忧愁坐在软席矮榻上,扶额不语。身后侍女或立或跪,无人敢发出半点声响。殿外传来一声唱礼:“太子进见。”

    王皇后放下手,神情一振:“我儿来了。”

    身后的侍女们这才借此悄悄呼出一口气。

    王皇后一挥袖:“撤帘。”侍女们慌忙将珠帘卷起。

    皇后接见外戚、内官时通常垂帘问事,不过对自家儿子就没必要这样了。

    太子刘骜恭恭敬敬伏于榻下,道:“孩儿向母后叩安。”

    “皇儿请起。”王皇后笑容满面望着这唯一的儿子。没有哪个母亲不疼爱儿子,更何况她是真正的母以子贵。如果不是有这个儿子,她别说当皇后,连最低的嫔都当不上,指不定被扫到掖庭哪个角落了。

    刘骜躬身立定:“不知母后召儿臣入见有吩咐?”

    王皇后从袖子里伸出保养甚好的手掌,轻轻扇动。诸侍女躬身退下,一直退出到大殿之外,殿门沉重合上。

    王皇后从矮榻站起,广袖一展,缓步走下丹墀。刘骜连忙登阶数步,轻托母后袖臂,护挽而下。

    王皇后轻轻拍打儿子的手背,满足地叹息一声,旋又面有忧色道:“你父皇的大寿诞就要到了,可曾想好寿礼?”

    刘骜恭敬道:“儿臣已有所准备。”

    王皇后没想到儿子回答得那么麻溜,往年为寿礼之事,她们娘俩可是头疼要死的。

    这世上最难送的礼,恐怕就是皇子进献给皇帝的寿礼了:既要显示孝心,又不能落入俗套,太贵重不行(有奢侈之嫌),太廉价不行……那叫一个为难。

    “皇儿,你可得想好了——昨日我见到那傅昭仪,她随口说了寿礼之事,貌似关心,但我看她神情,眉眼皆笑,很是自得,好似在说……”王皇后停下脚步,侧首望向儿子,满是忧虑,“好似在说,这一次,我们又要被济阳王比下去。”

    刘骜眼里掠过一丝阴霾,皇弟一直深得父皇欢心,送什么都能让父皇心怀大畅。去岁父皇寿诞之时,皇弟就在大殿之上,君臣之前,表演了飞丸掷鼓,赢得一片喝彩。最后,皇弟还将那两枚金丸当寿礼敬献给父皇,父皇龙颜大悦,而对自己所献的一双龙形白壁看都没看两眼……

    “皇儿,你想好了没?此次要送何寿礼?”

    刘骜从回忆中拉回,深吸一口气,放开母后的手,深深一揖:“母后放心,儿臣此次准备充分,纵比不过济阳王,也绝不弱于他。”

    “哦?皇儿说说,是何事物?”王皇后见儿子如此笃定,顿时来了兴趣。

    “母后稍待,儿臣去去就回。”

    ……

    一刻时后,一名专门服侍皇后的内侍手提食盒,匆匆忙忙走在曲廓之上。当快到椒房殿时,迎面却见傅昭仪携宫婢款款而来。内侍闪避不及,慌忙垂首肃立一旁。

    傅昭仪缓缓走过。

    内侍轻吁一口气,提起食盒,正要离开,蓦然一声冷俏声音响起:“盒里装着什么?你要到哪去?”

    内侍慌忙跪下:“奴婢是奉太子殿下之令,为皇后献食。”

    “太子?献食?”傅昭仪左右看看,狐疑道,“太子在何处?”

    “太子殿下方才遇见中书令,便停下交谈。”

    “你为何不等太子?”

    “太子殿下说,食物当趁热,不可延误,故而着奴婢先行。”

    傅昭仪缓步走来,打量食盒,目光闪动,声音陡然转厉:“本宫入宫以来,从未闻太子献食皇后。事出反常,焉能不疑?把食盒打开!”

    内侍连道不敢,最后被逼不过,只得打开食盒,里面是一个玉盖碗。

    “打开!”

    “奴婢真不敢……”内侍已经跪下了。

    傅昭仪犹豫一下,终于咬咬牙,边向侍女使眼色边斥喝道:“你这****,说话不尽不实,令人生疑。皇后乃后宫之主,凤体何等尊贵,岂能进不明不白之食……”

    说话间,侍女五指成爪,扣住碗盖……

    “傅昭仪且慢。”

    一听这个声音,侍女的手顿时僵住,傅昭仪立即转身,脸上露出温和笑意。

    刘骜近前微欠身:“这食盒内所盛之物,的确是我进献母后的,有劳昭仪动问。”

    傅昭仪动容道:“太子孝心,令人感佩。唉!我那康儿就是不行,从未向我这母妃献食。我得召他入宫,好好说道,让他向太子兄学习才是。”

    刘骜连道不敢,方才之事,谁都没提,仿佛没发生过。

    望着傅昭仪一行远去的背影,刘骜呼出一口浊气,暗道好险。这可是他打翻身仗的依凭,谁都可以知道,唯独不能让傅昭仪知晓。

    椒房殿,当刘骜亲手将玉碗盖开启后,王皇后足足楞了三息,这都是什么?嗯?好香!

    在刘骜的一再催促下,王皇后下意识掂起一块油黄小块放入嘴里,咯吱响声中,油香四溢。王皇后凤眼越睁越大,很有几分《食神》里的蓝衣女评委模样。

    “这……这是何物?如何做的?”

    “油煎小黄鱼,裹粉热油,以铁板煎之。”

    “铁板?”

    “母后觉得如何?”

    “虽然有些……不过还真不错。”

    刘骜吁了口气,再问:“母后觉得,父皇会喜欢吗?”

    王皇后瞪大眼睛:“这就是你的寿礼?”

    刘骜道:“还有十余道菜,各有风味,绝无仅有,儿臣会一一敬献母后品尝。这些菜肴儿臣是喜欢的,母后也觉不错,那么想必父皇也会喜欢吧。”

    王皇后边嚼边轻轻点头,若有所思:“陛下一直胃口不开,摄食甚少,若以此为寿礼或许真有奇效……不过,好像还缺了点什么……”

    刘骜一愣,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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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贼心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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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缺这个!”

    张放端起一个瓷碗,掩不住满面笑容。

    6九藤的试验,终于有了重大突破。一窑釉陶中,出现了一个非常特别的碗:天青色,釉胎轻薄,质地晶莹,色泽饱满,釉色均匀。明显有别于其余釉色呆滞的釉面陶,显得非常鲜活明亮,怎么看怎么舒服。

    以张放的眼光看,这就是不折不扣的瓷器,而且质地上乘。

    6九藤与田安从送器入府到现在,一直在咧着嘴,搓着手,不知是突破进展而兴奋还是初入侯府而不安。

    “一窑只有这个合格么?”

    “呃,是这样。”田安欠身,嘴巴一直没能合拢,“一窑所出,多为釉面陶,只这个、这个……”

    张放笑道:“与众不同。”

    “对,对,就是与众不同。”

    “上回家主提出用磁石吸铁屑,这方法有效,釉水的材料的确纯了不少,釉陶的颜色都清亮许多。”

    “这几批釉陶看着的确比上次看到的那个釉面碗好得多,但距真正的瓷器还有距离。”张放一手托瓷碗于耳边,一手屈指轻弹,听那清脆的回音,“这才是真正的瓷器,能找出窑变的规律么?”

    田安惭愧摇头:“回家主的话,我们烧了好几窑,都没成功。”

    6九藤想了想,小心道:“小的觉得,或许是火候的问题,太高易碎裂,低了无法形成釉面。”

    “如果你觉得是火候的问题,那就着手解决。”张放放下瓷碗,对二人温言道,“你们是专家,无论觉得那方面有问题都可以大胆尝试。配方、火候、原料,逐一测试排查,不要怕浪费,有专项资金;也不要怕指责,我给你们顶着。”

    家主都这样的态度了,田、6二人除了感激叩拜也不知说啥了。不过这一次他们不必担心被陶坊工匠们指责了,这只瓷碗,已经震住所有工匠,二人也算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张放确实不是随口说说,他专门下令让侯府账房辟出一个专项基金,数额达到百万钱,专用于瓷器与纸张的研究,并且随时追加资金。在这方面,他是不吝投资的,而且也得到了回报。

    从这个品质上乘的瓷碗来看,6九藤与田安已经摸到了一点门道。这一次是技术加点运气,下一次,就有可能是纯技术突破。

    瓷碗的出现很及时,给张放解决了一个难题,有了这东西,他更有把握了。

    正所谓好事成双,瓷器刚有了突破,纸坊也传来好消息,用芦苇造纸,已获得成功。

    张放一下朝,没顾得上回府,直接到了西市,查看纸坊成果,

    西市是长安各种手工作坊集中地,铁铺、金银饰铺、鞋铺、衣铺、纸坊、陶坊……行人往来,商铺交易,熙熙攘攘,比之章台不遑多让。

    西市的纱罗纸坊,规模属中上,但连年经营不善,仅有薄利。富平侯府家令张敬臣在一年前奉家主之令,寻找合适纸坊,最后选中这家,以十万钱买下。张放安排渠良监管,寻找合适材料,加大研力度,最终制出芦苇纸。

    张放现在就在纱罗纸坊内,细细查看纸坊最新出产的芦苇纸。纸张薄如指甲,色泽为米黄,已经很接近白色,表面的杂质细如丝,并不影响写字。张放特意沾墨写了几个小字,字迹清楚,基本不晕墨。

    张放点点头:“不错,可以批量生产了。”

    渠良及纸坊工匠们无不喜笑颜开,家主的肯,证明了他们一年的辛苦没有白费。

    纸张与瓷器的成功,至少让张放明白了一件事,汉代缺的不是技术,而是研究。纸与瓷,到了西汉晚期,已经趋于成熟,就差最后一层窗户纸没捅破了。而就是这一层纸,隔了足足百余年,才被有钱有闲更有钻研精神的蔡公公捅破。而瓷器也在之后几十年间真正成熟……而张放不过把这个过程提着一些而已。

    张放步出纸坊时,渠良胁下、韩骏背上,俱带了一匣新纸,刚走出十几步,张放突然停下脚步。

    渠良、韩骏一怔,顺着公子的目光看去,脸色一变,立即丢下匣子,伸手入怀。

    张放摆摆手:“不用慌张,是石荣的仆从,没有恶意。”

    街道对面是一个仆从打扮的男子,尽管人潮汹涌,但对方穿过人群直直射来的目光,立即引起张放的警觉。张放只一眼就认出,这是前几日端阳会时,石荣身边的几个随从之一。

    石荣的仆从,意欲何为?张放不知道,但他从对方的眼神可以窥出,没有恶意——当然,谅对方也不敢。

    那仆从挤过人群,来到张放面前,躬身道:“小的奉公子之命,请君侯前往一会。”

    张放淡淡看着那仆人:“我张放是招之即来的人么?”

    仆从惶恐道:“公子是有事与君侯相商,恳请一晤。”

    张放还是淡淡看着,没说话。

    仆从连连作揖,最后做势欲跪。

    张放抬手止住:“也罢,我就走一遭。不过,我不会再到烟雨阁,请石公子换个地方。”

    仆从松了口气,连忙向东面一指:“今次公子不在烟雨阁,而在东市。”

    这下张放知道石荣为什么会找到自己了。石荣进东市,而他进西市,这是脚前脚后的事。石荣在后面,所以看到他,便派仆从跟来,请他前去叙话。石荣与他此时仇怨已揭过,但芥蒂仍在,所以有事的话不会登门,只会用这种方式相邀。

    东市商铺林立,酒楼也多,石荣就在一家古色古香的酒楼二楼雅间,可以凭轩观街景。大概知道张放会来,事先屏蔽闲杂人等。张放进入雅间时,除了一桌子酒菜及石荣一人,并无他人。

    两人都是知根知底的,也不客套,互相敬酒三杯,停杯之后,石荣也不兜圈子:“张君若把那个叫苹儿的侍婢让给我,我不跟你争阳阿公主家的双姝。”事实上石荣不是不争,而是事情有难度,阳阿公主根本不待见他,而张承彦又死了,没法帮他促成此事。于是石荣顺水推舟,想空手套白狼。

    张放皱眉:“请我来就为这事?”

    石荣剔了剔眉,点点头:“若你肯答应,那日之事,我也不计较。”

    那日之事,落汤鸡之事么?

    张放心下冷笑,口中却道:“为何要我‘让’,她又不是我的侍婢。”

    石荣嘿嘿一笑:“那****虽提前走了,但后面的事却还是知道的。任谁都看得出来,班氏女郎对张君的好感,他日必是你侯府之人。”

    张放不置可否,对这个吃饱饭没事干,整天精虫上脑的家伙,他也只能为石显感到可悲了。

    “明日我会与班氏女公子出游,到时帮你问问。”张放想了想,还是把那句“别抱太大希望”吞回肚里。

    石荣开怀大笑,合袖一揖:“如此多谢张君了。”

    在石荣想来,这就是张放答应了,孰不知,张放说的问问,就真的只是问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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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 【佳人可入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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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水之畔的渭城别庄后院孤峰凉亭,今日又有客人,不过并不是陈汤或甘延寿,而是班沅君主婢。

    “真想不出,张君如何说服阿翁,居然会让我带着苹儿单独出来。”班沅君凭栏俏立,眺望山下波光粼粼的河面,回菀尔。

    苹儿则不时偷望亭子中央石案上的那个匣子,猜测里面是什么礼物。

    张放打所有扈从离开,亲手将洁白的蒲席一一铺在地上。虽然他有更舒适的软椅,但那是自用的,他并不打算拿出来。因为这样做非但不能令佳人开颜,反而会落得一个羞愤而去的下场。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汉服天生就是对应跪坐的,如果要改变坐姿,比如坐椅子,那服装也要跟着改。汉服坐椅子不是好不好看的问题,而是走不走光的问题。因为这时没有什么打底裤,裙子里只有一块叫“蔽膝”的遮羞物,跪坐时双膝要尽可能并拢,如果不小心叉开腿,走光妥妥的。

    张放再怎么样,也不敢把这样的东西拿出来给班沅君用哇!

    张放铺好蒲席,直起腰,拍拍手,笑道:“班公真是爱女心切,对沅君看护如此着紧。”

    班沅君回白了他一眼,少女风情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端阳之会,那位石公子落水,阿翁很是不安,让我少出门。”

    张放讶道:“这不关你事吧?石荣是太猴急,自己没站稳,怪不得谁啊。”

    苹儿掩口哧哧直笑:“对啊,是他自个太猴急,怨不得谁。家主那天训斥小娘子的时候,公子在就好了……”

    “多嘴!”

    苹儿吐吐舌头,笑着跑开一旁,没想到张放却招手叫她回来,道:“那石荣昨日找到我,打听你的情况……你怎么说?”

    苹儿小脸一下胀红,羞愤道:“什么怎么说?端阳那****都听那些女公子们说了,这个石荣五毒俱全,有八房姬妾,更以烟花之地为家,哪个好女儿愿跟他?我、我……”

    张放竖掌止住,频频点头:“我明白了,改日见到他,我会让他打消这主意,不会让他纠缠苹儿。”

    班沅君有些担心:“他可是中书令之子……”

    张放淡淡一笑:“石显很阴不错,但他更在意名声。如果石荣给脸不要,那我会找石显,直接断了石大公子的念想。放心吧,这事我来处理,能相信我不?”

    苹儿用力点头,笑容又回到脸上。

    卡嗒!

    苹儿一直关注的匣子终于打开,然后,杏眼越睁越大,里面不是她认为的贵重礼物,而是——一叠纸。

    张放从亭口取来两个早已准备好的架子,再从匣子里抽出两张纸,分别夹住——如果是一个来自后世的人,一定可认出,这是画架。

    张放把一个画架放在班沅君面前,然后自己面前也放一个。

    班沅君主婢一直瞪着溜圆的妙目看着,不明其意却兴致盎然。直到张放将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格格颜料,班沅君才低呼:“啊,这、这是要作画么?”

    “没错,这个叫画架,野外写生作画用的。”

    “可是用纸作画不行的……”

    “这是我新研的好纸,写文作画都没问题。”张放很快磨好墨,用狼毫蘸满,双手奉上,“沅君不妨试试。”

    班沅君接过狼毫,尽管她不太适应在竖板这样写字,但多年悬腕练笔,虽不适应却并不费力,很快写下两行娟秀小字: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班沅君回望张放,眼睛亮晶:“果然不渗墨,虽不如帛,却胜在物廉。”

    张放缓步踱来,他近年来一直恶补经学,一眼便看出,这两句出自《诗经·郑风·子衿》。这时他看到班沅君将笔递给自己,显然是要他接下句。下句,张放当然记得,在这时代看的经书,他基本过目不忘。不过,记忆中另有一个下句更有味道……

    张放想了想,微笑接笔。

    班沅君嘴含浅笑,心里默念着下句——纵我不往,子宁不嗣。但在下一刻,她与苹儿两双妙目瞬间睁大。

    张放一挥而就,放下狼毫,向班沅君一揖:“惭愧,我这字单独看还行,与沅君之书摆在一起,当真是相形见拙了。”

    张放并不是谦虚,他的字确实不如班沅君,但在此刻,班沅君眼里看到的已经不是字,而是文。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班沅君轻轻吟着,脸似火烧,心弦剧颤。

    苹儿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偷偷笑了。

    张放后面补这下句,并非诗经原句,但在后世的知名度,却远远大于原句。这是出自曹操的《短歌行》,就是那个“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短歌行》,因为知名度高,几乎句句经典,故而张放记得很熟。曹操原意无关风月,但后世多喜以风月附之。

    张放将这句用于此处,正巧对应上他与班沅君别后三年重逢之情。而且,很大胆……

    班沅君脸红红地将诗句取下,卷起,塞入衣袖。这位妹子是个才女(女文青),最能打动她的,自然就是诗歌,张放无心之举,意外成荫。

    诗之后便是作画了。张放用手指取景法,为班沅君选取了渭水夕照。在班沅君专注绘画时,张放悄悄回到画架前,取出一盒笔墨……

    落日余晖,照在两位少女的身上,将她们曼妙的身躯勾勒出一轮光晕。纱衣轻薄,隐隐透光,那青涩的娇躯,别有一种朦胧之美。

    此刻,这朦胧之美,便流于张放笔下,成于画纸之上。

    班沅君擅画山水,而张放只会素描,这还是当初医学生那会,为练习解剖而学的。

    班沅君画得很不顺,不仅是因为不适应画板,更要紧的是,她眼角余光感受到那不时扫来的灼灼目光……班沅君咬咬嘴唇,低声对苹儿说了一句。

    苹儿点点头,转身去冰鉴取冷饮,趁着张放专注于班沅君身上时,悄悄绕到侧后,探头一看,没想到却对上了张放明亮双目。

    苹儿吓一跳,张放大方地做了个请看的手势:“山水可入画,佳人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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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 【关 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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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沅君拿着画板,反复看着,眼睛闪闪,充满好奇。她从小学画,擅山水,也擅人物,但从没见过用明暗法来绘画人物的。汉代绘人物,多以白描为主,人物趋平面,立体感不强。最重要的是,受黄老及儒学影响,古时绘画追求神似而非形似。所以大多数情况下,画家笔下的人物与临摹对象的相似度,其差别等同于真人与身份证照之比。

    张放采用素描法,但用的却不是碳笔或铅笔,而是大小不同的几支毛笔,画出来的效果,近似于钢笔画,却又比钢笔画柔和。浓淡相宜,明暗对比,俨然一副黑白肖像。

    画中的班沅君,身体端正,执笔泼墨,神情专注。身后立着苹儿,少女的目光迷朦,不知是看画外山水,还是画中山水……

    “张君这种技法甚为奇特,不知师从何人?”班沅君虽觉这画风与自幼所学相左,但确有独特之处,她很好奇,会是什么人教他这样画法。

    “自个摸索的,无师自通。今日玩得开心,即兴之作而已。”张放并无自得,看到班沅君又将画卷起来,打算收藏,提醒道,“你们自己看看就好,别乱拿给别人看。”

    班沅君认真道:“我当然不会给别人看。”这可是她的肖像,岂会轻易显露于人前?

    张放这样说并非不自信,实际上他知道这样的画法并不合潮流。古人绘画,重意不重形,追求神似而非形似。张放这种西洋素描法,在古代文人眼里,那是匠人之技,匠气十足,登不得大雅之堂。

    张放回长安已经一年多了,恶补了很多古代知识,更成为了朝堂站班一员,他对这个时代上层的思维,有所了解。所以他不会认为自己从后世带来的东西,就一定会引起这时代人们的惊叹拜服。椅子如此,绘画亦如此,千万别想多了。

    班沅君也受这种观念影响,不过,在这幅画里,她看到的,不是什么匠气、匠技,而是难言的逼真传神,这给她一种很新奇的感觉。更何况,这是他亲手绘制,别有意义,弥足珍贵。

    “画得倦了,来,尝碗冰镇绿豆汤。”张放打开冰鉴,白气涌出,揭开厚布巾,露出一个小瓦罐,用勺子盛了三碗绿豆汤,分别递给班沅君与苹儿。

    所谓冰鉴就是古代冰箱,春秋时期就有了,通常是青铜所制,隔以木框,包以厚布,置冰于其间,能较长时间保持食物新鲜且有冰爽感。当然,能用得起冰鉴,并有地窑藏冰的,自然不会是普通人家。

    苹儿接过一饮,身心透爽,眼睛弯成月牙。

    班沅君谢过,刚饮一口,目光为匣子里一物所吸引。

    张放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笑了笑,取出来一递:“这是送给你的。”

    班沅君放下汤碗,接过了——一本书。

    没错,这是大汉第一本线装书,虽然只有薄薄十数页,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这是张放昨夜用裁好的纸张装订成的线装本。线装书并无技术难度,只要见过,很容易就能制做出来。之后再亲手摘抄了十几篇《诗经》,做为送给班沅君的礼物。

    果然,这种新奇独特的书本,引得班沅君欣喜不已。

    “张君总有奇思妙想。”班沅君笑吟吟翻开书本,扉页跳入目帘便是《诗经》第一诗。

    “关关雎鸠……”

    班沅君脸蛋腾地红了,便如此刻即将沉下的夕阳……

    ……

    山顶三人,风情无边,山下也有三人,却安静沉默。

    青琰、初六、渠良。他们三人,是今次扈从。

    今日轮到初六护卫,而渠良则是驭手,至于青琰,则是张放特意安排。主要是考虑如果班沅君主婢有什么特殊需要,比如贴身护卫啥的,青琰便可派上用场。

    青琰还是老样子,一身男装打扮,腰围具带,插着十二口飞刀,神色清冷。初六的弓箭囊俱放在脚下,弓没有上弦。渠良本就脚跛,在东庚烽燧之战时又落下一身伤,更在西极之地受了寒气,身体大不如前,脚已经半废,走路都得拄拐了,基本上已丧失了护卫职能。

    不一会,山上传来脚步声,三人神情一振,正要站起,一个雄健的身影出现。三人互望一眼,又坐了下去。

    渠良问道:“食材送上去了?”

    那人点头:“送去了,小主母吩咐不用帮忙,在山下守着就好。”

    这位也是熟人,班沅君的驭手兼护卫——昆奴。

    昆奴说完后,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道:“你们这位君侯,当真能……”他做了个煮食的动作。

    渠良笑了起来,与青琰互望一眼,道:“公子之能,绝对超乎你的想像,你的小主母与她的侍女有口福了。”

    昆奴直摇头,正想说什么,蓦然抬头朝院门处望了一眼,侧耳倾听。少倾,对三人道:“我去看看。”

    初六也提着弓箭囊站起来。渠良失笑道:“这天都快黑了,难不成还会有张、王两位公子跳墙进来登山赏景?”

    初六轻吁口气:“难说,上回我看那王公子一脸不甘心的样子……”

    青琰冷冷道:“若是我,非让那两个混蛋见血不可。”

    初六看了青琰两眼,苦笑摇头,他也知道,青琰只是心情不好,在说气话而已。吃一堑长一智,经过上回与王府的冲突,初六已长进不少。知道长安不比塞外,有些事,一旦见了血,就不好收场了,他不会再给公子惹麻烦。

    所以在第二次与王柱、张商平发生冲突时,初六直接一箭射中了王柱的头巾,令其巾落发散,王柱当时差点尿了。这一箭打掉了王柱的锐气,也吓坏了张商平,万没料到初六竟敢动真格,最终二人还是带着家奴灰溜溜的走了。

    初六后来将此事禀报公子,得到赞赏。不过,想起那王柱一脸恨意与张商平愤怒的样子,他心里一直不踏实。

    初六望着昆奴消失的背影,对青琰、渠良道:“我也跟去看看……”

    话音未落,一声怒吼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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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突如其来的袭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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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声怒吼,不但惊起青琰、初六与渠良,连山顶上的张放、班沅君主婢都隐约可闻。

    “是昆奴!”班沅君与苹儿同时脱口而出。

    下一刻,金铁鸣响声大作。

    张放脸色倏沉,双手一分,哗啦,将外衣甩脱,露出短打便装。今日约会,他没带剑,但大马士革匕从不离身。

    张放从左小臂抽出匕首,挽了几个刀花,扭头对班沅君主婢道:“坐在这里,不要动,我去去就回。”

    刚奔出数步,身后传来惶恐之声:“不要去……”

    张放转头,望着两张关切、惊悸的面孔,笑着挥挥手,脚步加快,迅速消失于山道。

    虽然情况不明,但张放绝不能呆在山顶无所作为,最起码,他要守在山道入口处。这小山只有一条通道,如果不速之客目的是山顶,那就只能走这条唯一的路。张放在路口截住对方,远比对方杀上山顶好——至少这样不会令班沅君主婢置身险地。

    经过东庚烽燧绝地反击战之后,张放无论心理素质还是搏杀技能已不可同日而语,刺杀对他而言不过小场面,他有充分的信心可自保,但不敢说定能维护班沅君主婢周全。所以,他必须离开山顶,在山道口拦截。

    班沅君也好,苹儿也好,都是他请来的客人,绝不能受到惊吓。

    当张放全速奔跑下山时,山脚下三个护卫已经与一群不速之客杀成一团。

    最先发现敌情的,是昆奴。当他刚刚走到围墙下,皱眉打量时,上一刻还是空荡的围墙,突然平空冒出一群灰衣人。一个个口衔利刃,翻墙而过,向昆奴扑来。

    昆奴没有武器,如蛇缠绕在手臂上的赶车长鞭,就是他的武器。

    昆奴一鞭就抽翻一人,长鞭一卷一扯,将举刀冲来的另一人刀子卷飞,人也打着转子摔出去。

    但刺客太多了,不下十余人,眼见昆奴利害,当即分出三四人将他缠住,余人凶猛向后冲去。

    嗖!噗!

    迎面飞来一道亮光,冲在最前头的刺客大叫一声,整个人跳起来,重重摔倒,他的额头上,赫然插着一把没柄飞刀。

    这是第一个被杀的刺客,出手之人,正是青琰。

    青琰今日不知怎地,心情很不爽,很想揍人,这伙刺客的出现,正好给了她一个发泄口。惹了一个心情不爽的女人,而且还是母老虎,只能说,这伙刺客出门没算八字,撞枪口上了。

    嗖嗖!又是两把飞刀,两个刺客捂面按胸倒下,一时未死,惨叫不绝。

    青琰一出手,必定见血,进而索命。

    刺客们也意识到这个面容清秀的小厮的飞刀厉害,立即贴上来,缩短距离,挥刀击斩。

    青琰两手各扣一把飞刀,闪转腾挪,不时格挡,觑机射杀。

    剩余四个刺客,则团团围住初六,乱刃劈杀,初六只靠一把尺刀抵挡,顿时险象环生。

    初六是远狙达人,但近战技能尚不如宗巴。偏偏刺客突袭速度极快,快到初六都来不及给弓上弦。所以他的弓基本没用,一箭未发。否则以他的连珠快射,哪容四个刺客围上来,早变成串烧了。

    只有渠良无人理会,看来刺客也是摸了底的,知道这人没有威胁。

    但渠良岂能袖手旁观?他柱着拐杖靠近,突然挥拐击向围攻初六的一个刺客。那刺客其实也早留意到他了,闪身躲过,一脚飞踹,将渠良踢出五六步外,拐杖脱手,挣扎难起。

    青琰猛低头,刀光从头上掠过,裹巾脱落,头发披散。

    “原来是个小娘……啊!”

    青琰从刺客咽喉拔出飞刀,汗沾青丝,面无表情,蓦然对渠良大喊:“下庄子,找人来!”

    渠良一下醒悟过来,没错,这后院可不止他们这几人,足足有上百号人,其中过半是训练了大半年的扈卫队少年。只要把他们喊来,一人一棍就能把这群刺客揍得生活不能自理。

    青琰的叫喊,提醒了渠良的同时,也引起刺客的警觉。这些刺客并不知道后院有一群童子军,但至少明白一点——不能让这瘸子找帮手来。

    当渠良挣扎着爬起时,方才踢飞他的刺客摆脱初六,反手握刀,猛扑上前,举刀向渠良后背插下……

    呼!一道寒光从山道射来,重重撞在刺客胸膛。刺客身形顿止,高举的手臂软软垂下,短刃脱手,贴着渠良脸颊插在地上。

    “公子!”

    “公子!”

    张放一言不发,急趋而至,从刺客身旁经过时,探手拔出匕首。刃一拔出,鲜血喷溅,直到此时,那刺客才缓缓扑倒。

    围攻初六的三个刺客中的一人立即舍弃对手,舞着刀花向张放扑来。

    刚踏进五步之距,张放目中精芒一闪。那原本舞得花团锦簇的刺客,突然像触电一般,身形僵硬,所有动作戛然而止,场面诡异而古怪。

    张放踏前数步,右手一挥,雪亮的刃口划出一抹弧形血线。

    咕噜噜!刺客捂着脖子,吐着血沫,眼珠凸出,如同一截木头,重重倒地。

    夕阳西下,天边尚有大片栈恋不去的彤云,匕映余晖,泛起一弧红光。

    滴嗒!滴嗒!

    场上的搏杀未止,但匕首滴血声却分外清晰,几乎每个人都听得到。刺客们不由自由望向那满身煞气的少年。

    正如传说中的那句话一样“一见XX误终身”,放在这里,就是“一见张放皆饮恨”。所有接触到张放目光的刺客,全部变成待宰羔羊,被青琰、初六轻松干掉。

    吱!一声似卷叶发出的哨声骤然响起,残余刺客纷纷收手,掉头就跑,逾墙而过。落在后面两人,一个被青琰一飞刀放倒,一个被昆奴鞭卷小腿,摔得七荤八素。

    张放没有追赶,眼里涌起疑云,他本以为这些刺客是冲自己来的,但现在看来,显然不是。因为从头倒尾,真正攻击自己的刺客只有一个,而且自己一现身,这帮家伙立马逃走,根本不像要刺杀的样子……

    “公子,我去叫人……”

    “不必。”张放淡淡道,“这么多形迹可疑的外人,能无声无息潜入前院,若无庄内之人相助,绝无可能。顺着这条线索追查,他们跑不掉。叫人来打扫干净,把俘虏提到后院禁闭室,我要亲自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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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 【愚蠢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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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亲自审讯,无论对象是谁,就算是块顽石,也要点头。

    审讯结果令人错愕,这伙人都是三辅市井游侠儿,数日之前,受重金吸引,齐聚长安。他们不知金主是谁,只知道要去杀一个人,事成后每人可得十金。

    在长安某个不知名的地点呆了两天后,今日辰时,召集人,也就是头领,告知他们今日行动。每人发了三金,还有一把尺刀。之后,他们随头领来到这处庄园外。

    庄园前有两个人早早等候,一个带他们进庄园前院,一个则始终没看到面目。据俘虏的游侠儿猜测,这个没看到面目的人,多半就是金主,也就是幕后指使。

    事情到此,已基本清楚,这是寻仇来着。

    张放负手走出禁闭室,邓展、青琰、韩氏兄弟、宗巴、初六、渠良等在庄园的扈从俱已到位。门外则布满了数十名持利器的童子军。

    未等众扈从开口,张放先问:“班氏女公子与婢女可安置好?”

    青琰顿首道:“婢子已按公子吩咐,将她们安置在北院雅室,并安排十二名女卫携带雷炮守护。她的扈从昆奴也守在院门。”

    张放点点头,将俘虏口供大致说了一下。

    众扈从无不怒骂,韩重的嗓门最大:“这个内贼是谁?一定要挖出来,好大狗胆,竟敢勾结外贼刺杀公子……”

    张放摇摇头打断道:“这伙人说是寻仇没错,说是刺杀也没错,但他们的目标却不是我。”

    众人呆住,不是公子,那会是谁?难不成是……

    张放再度摇头:“也不是班氏女。”

    这下众人糊涂了,最有价值的目标就是这两人,总不会是他们吧。

    韩骏迟疑道:“可是公子今日正好在此,这伙贼人迟不来早不来……或许是贼人想卸责,胡乱口供……”

    张放又一次摇头:“没人能在我面前说假口供。他们的目标的确不是我,我只是适逢其会。他们真正的目标是你们其中一人。”

    “谁?”

    “怎么会……”

    “究竟是谁?”

    张放目光扫过,在其中一人身上定住,伸手一指:“他们的目标是你——初六!”

    众人大哗,初六呆住。

    一片吵杂声中,门外传来通报:“禀君侯,三房家三郎求见。”

    “张商平?”张放嘴角勾起,笑中带着冷意,望向初六。后者一脸惊愕,满脸写着“不会吧”。

    “带他到偏室。”张放环顾一周,“邓展,解除警戒;青琰去转告班氏女郎,稍等片刻,我会送她回府。其余人守在这里。”

    张放刚刚踏入偏室,张商平便上前噗通跪下,伏地痛哭:“商平死罪,请家主饶命。”

    张放看都不看这人一眼,负手从其跟前施施然走过,淡淡道:“这伙人是你引进来的吧?”

    张商平呆了呆,将额头深深触地:“商平绝无冒犯家主之意,今次全是误会,我们都不知道家主今日莅临别庄……”

    “你们?还有一个人是谁?”

    “家主……”

    “我知道他的名字,但我要你亲口说。”

    “是……是王柱。”张商平话一出口,身体无力瘫伏在地。

    张放踱到偏室上首,缓缓转身,轻叹口气:“商平啊,你总算没有糊涂到底,还知道自行请罪。说吧,究竟怎么回事。”

    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与张放估计的差不多,这就是一场纯粹的无知者无畏的蹩脚报复。

    当日王柱与张商平被初六、韩重驱逐之后,两次被同一个家奴侮辱,切底激怒了王柱。如果初六的身份高些,比如侯府家令张敬臣,甚至邓展那样的级别,王柱可能都会忍忍。但是,一个小小胡奴,居然屡屡羞辱王二公子,王柱无论如何都咽不下这口气。

    他要收拾初六,就算杀了这人,以他的身份,量必富平侯也不至于让他偿命吧,顶多把凶手交出去好了。

    说干就干。

    王柱好歹也是外戚勋贵,当然不会没品地亲自出面招揽游侠儿,报复区区一个家奴,这事他是委托箭市一个叫张回的豪侠办的。当然,张回只帮他招人,肯定不知他要对付谁,否则未必愿趟这浑水。

    王柱的打算是,找一个时间,确定初六当值,然后由张商平将人带进去,悄无声息把人做了。然后再把这群游侠儿扣下来,看那富平侯的追究决心与手段,若实在避不过,就把人全交出去。而王柱顶多上门谢罪,赔些钱财,小惩大戒一番罢了,总不会叫他偿命。

    应当说,王柱这个计划是不错,如果他真这么干了,张放的确不可能当真叫他抵命——至少在明面上,张放不能做这样绝。当然,不偿命不代表不收命。真惹火了张放,王柱会比死更难看。

    这也是王柱不知张放的手段,否则打死他也不敢干这事,再大的羞辱,他也得忍。

    王柱的算盘蛮好,原本是有可能成功的,就算不成功,起码也不会惹出太大的乱子。但是——必须要说但是,他的运气太糟了。

    千不该,万不该,他遇到了张放。

    张放今日是来约会的,为了避免人多眼杂,给班沅君带来不便,他并未走前院正门,而是走后院侧门。所以,张商平不知道家主来了。而王柱偏偏就选在今日动手,并且,他还亲自到场,只为亲眼看目睹那扬眉吐气的一幕。

    原本只是想修理一个家奴,因为富平侯及班氏女公子的到来,事态滑向不可控的方向,由一桩小小的报复家奴之举,演变为恶性刺杀富平侯事件——不管这些游侠儿的目标是谁,只要张放出现,那就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青琰、初六、昆奴与游侠儿厮杀时,王柱、张商平及头领就在院墙那边看着。十几个打三个,半天还没能拿下,还接二连三死人,王柱与张商平都有些慌了,正犹豫要不要撤,就在这时,他们看到了张放。

    那一刻,张商平软瘫了,王柱掉头就跑,一路摔跤。头领虽不认识张放,但一见人家那样貌气度,就知道坏了,立即吹哨扯呼。

    王柱与游侠儿跑了,张商平没敢跑,他知道这事有多严重。请罪还有一丝生机,逃跑?跑了和尚还能跑得了庙?

    听完来龙去脉,张放只是轻轻叩击短案,说了一句:“看来,我又得去一趟王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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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 【王家有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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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公慢走,恕不远送。”

    王立合袖稽首,恭立于中门,直到访客轺车远去后,才缓缓抬头,眼神阴鸷。猛地拂袖转身,咆哮道:“把那逆子叫来!”

    大堂之上,王立正襟危坐,面如锅底,身边摆放着荆条。在他的下首,王柱伏跪于地,不时偷望那布满小刺的荆条,脸肌抽搐,身躯微微颤抖。

    堂外不知何处隐隐传来哭号,似是妇人泣声。

    王立无动于衷,冷冷望着堂下,道:“知道我为何还不下手?”

    王柱脸色煞白,战战兢兢答道:“阿翁是要召集族人,当众责罚,以儆效尤……孩儿知错了!”王柱忽然失声痛哭,涕泪泗下。

    “错!”王立仿佛没看到似地,冷声道,“我是在等那个人登门问罪。到时你最好忍着,你被打得越惨,就越有机会活命。”

    王柱垂下头:“是。”

    时间一点点过去,王柱就像一个等待宣判的囚徒,神经越繃越紧,浑身如筛糠。不知过了多许,门外终于传来禀报:“家主,有客来访,是……”

    王柱的神经终于繃断,直接趴下,后面的话就没听清。直到被仆从架起往外拖时,才茫然抬头问:“怎么不打了?要抬我去哪?”

    仆从小声道:“是大老爷。”

    “世父?!”王柱眼睛顿时亮了,急切道,“世父一定是来救我的,我要拜见世父……”

    两个仆从赶紧架牢这位少主,劝道:“家主说了,让少主回房暂歇,等他们商量出个章程再说。”边说边架着王柱远去。

    此时大堂之上,王立的位置已经变了,不再居正中,而是偏右侧下首。在左侧上首,坐着一个年约五旬,身躯伟岸,重眉威目,长髯过胸的威严老者。此人便是王氏家主、王家老大、王皇后的长兄、当朝九卿之一、掌宫中禁卫的卫尉——王凤。

    王凤无论是从形貌还是气场上看,都无愧于王氏家主,与之相比,王立就象一个管家。在王氏家族里,王凤有绝对权威,不要说下面几个弟弟,就连身为皇后的妹妹王政君,也对他言听计从。

    按照汉代的制度,如果太子刘骜顺利登基,下一任大司马铁定是国舅王凤。因此,不光是王家兄弟,就连朝臣也都礼让王凤三分。而王凤也颇具政治头脑,从不恃宠而骄,谦逊谨慎,礼贤下士,朝野风评俱佳。

    正因如此,此次王柱闯下大祸,更令他分外恼怒——这件事,一个处理不好,对他苦心经营多年的王氏声誉,将是沉重打击。

    此时王凤的脸色并不比王立好多少:“听闻你方才有客?”

    “是,是上河农都尉班公,他是为其女做客富平侯别庄……所受惊吓而登门责问。”王立在长兄面前,跟儿子在他面前差不多,低眉顺眼,一副鹌鹑样。

    王凤紧紧呡着嘴唇,半响方道:“你是不是在等那个人?”

    “是,想来他也该来了……”

    “你不必等了,他来过了。”

    “什……什么?”

    王凤冷冷道:“他根本不找你,而是到了我的府上。”

    王立瞠目,咬牙道:“他、他说了什么?是不是要上报执金吾,拿我儿问罪?”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请我严加管束。”

    王立怔了怔,有些不敢相信:“我曾与此人打过交道,是个得理不饶人的主,他会如此轻易放过……”

    王凤长叹一口气:“少弟啊,你还不如一个少年啊!这样大的事,他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别人会说什么——尤其是济阳王那边会说什么。”

    最后那一句,令王立悚然而惊:“大兄……”

    “此事干涉甚大,他根本不需说什么,只看我们怎么做,济阳王那边也一样。”王凤深深一叹,忧心忡忡道,“这件事,若我们处理不好,被人抓住痛脚,让谏议言官或司隶参上一本……这些年陛下对太子一直颇有微辞,对皇后敬而远之,我王氏一族看似风光,实则如履薄冰。当此之际,更需慎言谨行,若被人握住把柄,后果不堪设想。”

    王立咬牙道:“大兄不用说了,小弟明白,便请大兄示下,小弟要如何做?”

    王凤没说话,四下打望一眼,目光落在那荆条上。当下起身走近,轻轻掂起荆条,伸出拇、食二指,将荆条上的一枚小刺掰下,冷冷盯住弟弟:“要想不被扎手,就要把刺拔掉。”

    王立愣愣看着地上的小刺,似乎明白了什么,额头青筋直跳,猛地一拳砸向地面。少顷,王府上空传出一声如同负伤野兽的嚎叫……

    ……

    “逆子!”

    一声怒吼,张商平被重重踢飞,翻滚着爬不起来。

    堂上的二房家长张平与三房家长张宣,一个沉着脸,一个气得脸色铁青。

    张商平涕泪交加:“仲父!阿翁!孩儿知错,冢主也未说要惩罚孩儿……”

    “可家主也没说要饶过你!”张宣刚坐下又拍案而起,怒不可遏,“平日早跟你说过多少遍,你要跟王家往来没错,但为何偏要跟王家老四子侄来往?那王家老四的名声,跟石府那位大公子差不多。咱张家世代清白,跟他们混在一起有什么好?你看看,现在出事了吧?收拾一个家奴,也给你们弄出这样的大阵仗,我怎么生出你这么个不晓事的蠢子来!我、我……”

    张宣气头上来,抄起短案就要砸过去,幸得张平在一旁拦住,连声劝道:“商平还不算太糊涂,总算在事后没跑,反而主动向家主请罪。如此,事情还有挽回余地。”

    张商平听到有希望,忍痛规规矩矩跪好,涕泪流到嘴角都不敢擦。

    张平略加沉吟,道:“这样,先容我去找家主探探口风,家主少年气盛,火上得快降得也快,等他气消了……”

    突然一个家仆行色匆匆请示进来,附耳对张宣说了句什么,张宣整个人顿时像被雷劈了一样。

    张平见状,不由得停下说话声,惊讶望着兄弟。

    半晌,张宣才用力咽下一口唾沫,直愣愣望着二兄,艰涩地说了一句:“王中郎家中子,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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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寿 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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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柱死了。”

    张放仰躺在醉翁椅上,喃喃自语。他找王凤是施压的,没想到这家伙真够狠,居然生生逼死侄子。他更没想到,历史上,这位王柱可是继承了王立的红阳侯之爵位的,结果硬被他弄死——呃,应该是王柱自个作死了。

    室外,禀报消息的邓展小心道:“家主与王家这个仇,怕是结下了。”

    张放说了一句令邓展摸不着头脑的话:“早晚的事。”

    张放对历史上的真身遭遇很清楚,那位富平少侯,在历史上被王氏家族整治得很惨,若不是有刘骜护着,早被扒皮了。而那位真身可从没得罪过王氏家族,却都遭受如此对待,自己与王家数番结怨,那就更不用说了。

    张放用手指捻着耳垂,若有所思,过了一会,不似笑地一笑:“还好,还有几年时间准备,来得及。”

    邓展心头一跳,当然没敢问半句。

    “三房家三郎情形如何?”

    “三房家长将他悄悄送出城,并宣布驱逐出张氏一族,并将其名于族谱上勾除。此事过不几日就会向家主请罪并说明原委。”

    “这样啊……虽然重了些,但是……也罢。”张放长叹口气,慢慢坐起,“此事揭过,日后谁也休提——等到旧事重提那一刻,就是撕破脸见真章之时。”

    张王宿怨暂告一段落,接下来,大家都在为一件大事奔忙,什么样的私怨都放一边。

    天子寿诞,到了。

    六月壬寅,大汉天子寿诞,长安不禁金吾,章台彻夜笙歌。

    这一天,凡四百石以上朝官,皆入未央宫,向天子朝贺。

    这一天,长安诸宫,未央宫、北宫、桂宫、明光宫甚至长乐宫,都忙乎开来。

    张放身为侍中,可行走禁中,自然逃不了差事。他分到的差事是与许新一起,巡视沧池。沧池位于未央前殿西南,是人工开凿的湖泊,属皇家园林一景。张放但凡上朝,站在云台上时,回远眺时总能看到。不过,近距离走近沧池,还是第一次。

    “我也是第一次来沧池。”走进宫中,许新的神情也有几分兴奋。这个比张放还小一岁的少年,刚刚受封侍中,就接到这个差事,显得很是兴奋。

    张放对此表示理解,别看许新管元帝叫表兄,辈份比自己还大,但他在宫中,除了皇帝之外,没有任何亲戚。所以他也没机会进宫游玩。而张放却有个公主母亲,小时候常常被带进宫中,好多地方都玩过——当然,这不属于他的记忆,早就不存在于脑海中,现在的他,与许新是半斤八两。

    群臣朝贺的吉时是申时(下午四点),然后是天子赐宴,歌舞百戏。到夜间的时候,沧池必须亮起灯笼,如此远近皆景,君臣同乐。

    张放与许新的差事,就是督察灯笼是否完备、位置摆放是否妥当。侍中本就有查掌皇帝器物之责,所以这也算是份内差事。看起来是小差事,但想想沧池面积足有三个未央宫大小,走一圈就够呛。

    其实这种事自有内侍来做,他们二人接这个差事,也是做个姿态,表明为天子寿诞尽了为臣之心,没白领俸禄。

    按许新的想法,原本是借机赏玩一番,但近距离看到沧池后就没敢提这一茬——这么大的湖泊,哪怕走马观花视察一番,都得差不多中午,哪还能玩啊!

    “真是的,若是能骑马,不用一个时辰就能完事。”许新嘟囔着抱怨。当然,抱怨归抱怨,他有天大的胆也不敢在皇宫骑马。

    “那就走快些,我听说你弓马练得很勤,脚力想必不错。”张放向百步外一群宫女布置灯笼所在一指,“咱们赛跑,看谁先跑到。”

    许新啊哈一声,拍手大叫:“好,少子你的骑术厉害,不信脚力也如此,咱们比比,输赢如何?”

    张放眼珠一转:“我输了就把上次那匹马送给你,我赢了,问你一个私密问题。”

    许新瞪大眼睛:“当真?”

    “当真!停!”

    一声低喝,吓得许新本能止步。

    张放后退半步,与许新平齐,双手一分,脱下外衣,露出内里劲装。

    许新手指张放,磨牙半天说不出话。他穿着长袍大袖的深衣,而张放却是短打劲装,这跑起来占了何止一点便宜?

    张放笑道:“你也可以脱衣。”

    许新顿时泄气,他内里可没穿劲装,一脱衣裳,下身就光溜了。想想也怪,这张少子怎么里面穿这种衣裳?而且外衣竟如此轻松脱了?

    许新自然不知,张放所穿的衣服,表面看似乎差不多,实际与这时代的汉服有很大区别,区别就在于穿着方式。表面上一样是右衽,一样有下裳,但都经过了简化,并以钮扣结系。中衣更为不同,不光有内裤,还有直袴。一旦需要,可以立刻脱去碍手碍脚的宽袍大袖,轻装上阵——上一次“刺客”之事,就体现了这种服装的好处。

    许新看看张放的紧身劲装,再看看自己绊手绊脚的直裾深衣,直接拱手认输。反正他又不用赔一匹宝马,无所谓。

    “少子要问什么?”

    “你家长姊可有婚配?”

    “啊?哦……”

    “别哦,我帮别人问的。”

    “谁?家姊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配得上的。”

    “是么,那如今可有人配得上了?”

    “有。”许新压低声音道,“我偷听阿翁说的,龙思侯不错,已经下文定了,可能就是他了。”

    “对,就是她了!”

    许新莫名其妙看着一脸兴奋的张放,“她”“他”同音,许新当然不知道,张放所说的“她”,是他的二姐。

    张放终于确定了,许皇后就是许嘉次女——这就对了,那个许家长女怎么看都不像母仪天下的样子。

    说话间,二人已走近那群安放灯笼的宫女。

    一个尖利的声音骤然响起:“你这贱婢是如何做事的?看,这几个灯笼全被耗子咬成什么样了?”

    宫女们纷纷散开,露出中间一个瘦小的内侍与一个花容失色的宫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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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惊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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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对内侍的感观很不好,这些人,身体残疾,心理畸形,跟他们呆在一起,就像与蛇共舞。尤其这些人因为输尿器官被摘掉,容易漏尿,身体总散出若有若无的骚味。而为了掩盖这异味,他们通常佩带味道很浓烈的香囊,有些还加上香粉。结果骚味是被掩盖了,但香味却异常刺鼻,如同后世浓妆艳抹的欢场舞女……

    眼下这个训斥宫女的干瘦内侍,就是这一类。

    张放、许新出现时,内侍背对他们,倒是宫女们都看见了,慌忙跪成一圈。

    内侍还当诸宫女摄于其淫威,伏跪求饶,气焰更盛,声音拔高一个八度:“等会两位勋贵侍中来抽检之时,看到这般情形,你要咱家如何交待,嗯?你叫啥名?”

    “婢子、婢子叫月荷……”

    “入宫多久?”

    “三、三个月……”

    “谁人手下?”

    “是我。”

    说话间,一个宫女缓缓站起,神态平静:“月荷是我的使女,灯笼破损之事,我有连带之责,愿减俸赎过。”

    这时张放与许新已经走近,这宫女一站起来,以两人阅女多矣的眼光,也不由为之眼前一亮。

    这宫女年约双十,身量很高,身段修长,容色清冷,她就那样静静站立着,给人一种婷婷玉立的赏心悦目之感。

    许新忍不住低吟:“……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

    张放不禁笑道:“东家之子?会不会太夸张了?”

    许新吟诵的便是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文中对“东家之子”的形容,极尽溢美之辞。而在张放看来,这其实就是古人对黄金分割比例的一种具象表达。

    众所周知,越合乎黄金分割比例的脸形与身体,就越给人以美感。而眼前这位宫女,就如同宋玉笔下东家之子的再现。以张放挑剔的眼光,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他穿汉以来,所见过的,无论五官、身段,最合乎黄金分割比例的女子。所以她看上去虽然不是惊人的美,但非常舒服、耐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也包括不完全的人。那内侍看到这宫女时也呆了好一会,蓦然尖笑道:“原来是良使,倒是好心肠,只不知你月例八百钱,能赔几个灯笼?”

    这些灯笼都是丝绸为表,铜筋为里,不算人工都不下二百钱一只,算上人工更贵,八百钱还真不够赔几个的。

    那叫月荷的小宫女一下哭泣起来。而良使则咬着嘴唇,轻蹙秀眉,便是这样一个无意识的动作,也极具美感。

    内侍尖声继续:“看你们也可怜,咱家心软,见不得女子哭,便为你担待一下亦非不可,不过……”

    内侍招手示意良使上前,把瘦脸凑近。良使蹙眉,向后退半步。

    张放只看到内侍后脑勺,但不难想像此刻他的表情。那内侍低语几句,张放隐约听到一些,但不怎么明白。倒是许新上前两步,侧耳偷听,突然捂嘴,扭头对张放说了一句:“这死阉人,竟想玩对食。”

    这下张放听明白了,卧了个大槽!对食?这阉人真够恶心的,亵渎佳人,莫此为甚!

    那良使也满面通红,连退数步,拂袖转身。

    这回内侍终于听到背后有人了,恼羞成怒,转身咆哮:“哪来的杀才,竟敢偷听……”话没说完,噗通跪地,浑身筛糠。

    许新嘿嘿笑着,慢慢绾袖,又有机会修理阉人了——由于他父亲许嘉也曾吃过石显的暗亏,在府里提起这阉人,那叫一个咬牙切齿。这直接影响了许新,对阉人也是痛恨有加,虽然奈何不了大头头,但对这送上门来被踩的小喽啰,那会放过?

    阉人有许新修理了,张放自然不会再去凑热闹,他仔细查看了那几只灯笼,的确被老鼠咬得厉害,不堪用了。

    张放放下灯笼,和颜悦色对那叫月荷的宫女道:“这些灯笼的确不堪用了,但应属保管不善,这是尚方(令)之责。为何你会领这残物出来呢?”

    月荷泣道:“那尚方丞哄我,也没让我细看物什,就、就让内监全搬过来了……”

    这下明白了,这是尚方署那边利用这小宫女初来乍到,不熟悉程序,把责任转嫁。如果月荷没签领这些残品,那就是尚方署之责,但她签收了,就是她的责任。

    这时那良使低声道:“怪婢子太忙,没照顾周全,中使要罚,便请罚我。”

    张放转脸望着她,笑笑,说了一句同样的话:“你的八百钱,不够罚的。”

    张放现在知道,良使不是她的名字,而是宫中爵秩。汉代后宫,分为后、妃、嫔三级,在武帝朝时,尚只有八级,但到了元帝时期,直接扩展到十四级,最高级是皇后,以下是昭仪、婕妤、泾(女旁)娥、容华、充依、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第十四级又分六等,分别是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良使就是最低一等,但就是这最低一等,年食禄仍有百石,堪比一个下县主簿了。

    所以方才那内侍说月例八百钱(俸禄百石,实八十石),便源自于此。

    不得不说,元帝把心思都用在这上面,也是够可以的——难怪他如此早衰。

    理论上说,后宫所有女人,都是皇帝的准女人,但实际上只有良人以上,才有资格侍奉皇帝。那些什么长使、少使的,职能等同于皇宫女管家,基本得不到皇帝临幸。而到了第十四级,完全等同于使唤丫环了。

    良使只是有官爵中的最低一级,下面还有更多没官爵的,象月荷就是,她的名称为“家人子”,位比斗食,等同于县佐吏,这才是整个皇宫里最低级别的宫女。

    以上知识,身为外戚一员,张放当然得知道。

    “我们都愿受罚!”众宫女齐声请求。

    那边厢,许新已经把内侍训成狗一样,最后一拂袖,内侍抱头鼠蹿。

    “哎……”张放伸手想说什么却已来不及,望着一脸畅快,一步三摇走来的许新,摇摇头,“多好一个替罪羊,让你放走了。”

    许新愕然:“哎呀……”

    “现在好了,这破事归我们直管了。”张放摊摊手,看向许新,“你意下如何?”

    许新满不在乎:“几个灯笼而已,扔了算了,少几个也看不出来。”

    良使急道:“不可!”

    张放点点头:“这个事,尚方署知道,方才那内侍也知晓,难保他不会向上反映……到时我们没事,顶多被少府令训斥两句,但这些宫娥可就遭殃了。”

    良使满怀感激望向这俊逸而善解人意的少年侍中,用力点头:“正是此理。”

    许新挠头道:“那咱们出钱让尚方署那边修葺如何?”

    良使与诸宫女齐声道:“谢两位中使,此事乃我等之责,不敢让两位中使糜费。”

    许新哈哈大笑,指着张放对诸宫女道:“你们可知道他是谁?长安……”

    “富”字还没出口就被张放截断,淡淡道:“这是尚方署之责,我们不替他人揽过,出钱修葺之事休提。破损的灯笼就不要了,咱们做点新玩意,既能完成任务,又能让陛下龙颜大悦。诸君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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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 【能 上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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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子,你、你究竟要做什么?”

    许新呆呆看着面前厚厚一叠纸,还有一条条削切好的竹肋,完全不懂张放在搞什么名堂。

    那一群宫女也是一样,区别在于,她们讶异的面容上更带着一丝隐隐的惶恐。她们与这俩勋贵少年不一样,时间不等人,如果到晚间灯笼还不能足数挂起,必难逃严惩。

    月荷低声道:“阿姊,这位中使在做什么?难不成要咱们做灯笼?做竹肋还可以,可是用纸怎么糊灯笼啊?”

    如果月荷这话再过几百年说,必被人笑死,因为唐宋以后的灯笼都是纸糊的,但这时的纸张若糊灯笼,必须很厚,层层叠加,这才能禁得住强风吹,但纸糊得厚了,光纸难透,自然昏暗,这样又失去了照明的本意。因此除了打更与城池守戍会用这种质地粗糙的灯笼外,一般富人家都不会用,更别提宫廷里了。

    良使望着那一脸自信的少年,不知怎地,心里竟没有多少动摇。

    “我要给你们示范做一个灯,很简单,你们那么聪明,一看就会。”张放说着便开始动手。

    宫女们得到这美少年的夸奖,一个个心里乐开花,心下安定几分,开始还盯着看怎么做灯,但渐渐的都走了神,全盯着脸看了……

    张放调动记忆,很快扎好竹蔑,然后将一张张“轻罗纸”粘上,不过一刻工夫,就做出了一盏灯——如果是一个来自后世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不是孔明灯么?

    没错,张放做的就是孔明灯。扎孔明灯并不算太难,至少比风筝容易些,尤其张放还有经验。他曾经用手工扎孔明灯讨心仪的女孩子欢心,虽然那是少年时代的事,但记忆犹新。

    孔明灯对竹肋条、纸张、天气都有要求。竹肋条要粗细均匀,纸张要厚薄适中,天气最好是无风。

    张放有的是人手,一声令下,合格的竹肋条在半个时辰内就送到;纸张则选择一些轻薄的,不怕破,反正是一次性消耗品;而今日只有微风,正合适不过。

    这个时代当然还没有孔明灯——连孔明都没出世,哪来的孔明灯?

    张放相信,当夜幕降临,夜空中一盏盏袅袅升起的孔明灯,那效果,绝对比呆板的灯笼强百倍。

    “大功告成!”

    当张放宣布完成后,包括许新在内,所有宫女都呆住了——这盏帽子似的“灯笼”,未免也太粗糙了吧?而且又高又长,与圆肚灯笼完全两种样啊。

    许新撮着牙花子:“我说少子,你这灯笼未免也太……太那个了吧?”

    张放斜了他一眼:“我这可不是一般的灯笼。”

    许新一脸嫌弃:“怎么不一般?它能跑还是能跳?”

    宫女们无不掩口,良使也为之菀尔,虽然她不识这两位中使是谁,但觉得他俩平易近人,很有趣,与一般贵介公子都不同。

    “跑和跳算什么。”张放水平伸出手掌,徐徐升举,一字一顿,“它能上天!”

    张放不理会许新那像看疯子一样的眼神,转向诸宫女,宫女们被那双电眼一扫,莫名害怕,无不垂退后。只有良使静立不动,目光平静——不过,那比平常快得多的眨眼动作出卖了她的内心。

    张放笑笑,向良使一点:“就是你了,能帮个忙吗?”

    良使按照张放的指点,双臂平伸,轻轻托起孔明灯。张放站在她的身侧,距离仅隔一拳。良使身段高挑,如同后世模特,张放也算高个,但两人并排,居然一般高矮。

    张放手持火镰,手臂从良使侧后环绕而过,探入孔明灯底部,将蜡烛点燃,然后伸出一只手帮良使固定并保持孔明灯平稳。

    “我数一二三,我们一起松手。”因为距离近,张放说话时的气息喷到良使耳边。

    良使轻轻点头,耳根微红。

    “一二三,升空!”

    随着张放一声高呼,孔明灯冉冉升起,随着微风飘向湖心。

    目睹这一幕的所有人全张大嘴巴,完全忘了礼仪。

    当孔明灯升到最高,并越飘越远时,张放轻轻在良使耳边说了一句话,然后退开,手腕一动,将孔明灯拽了回来——张放在灯下支架处还系了一根细绳,象风筝一样控制孔明灯的距离,飘远了就得拉回来。毕竟这里不是野外,而是皇家园林,如果让这盏灯四下乱飘,难保不会引起禁卫注意,说不定就要惹麻烦。退一万步说,就算禁卫没注意到,也是个火灾隐患不是?这种能预见的危险,还是不要随便的好。

    “少子!”

    许新一声大叫,把一个个曲项向天的宫女惊醒过来。

    “少子,给我做一个能上天的灯笼!”许新兴奋得手舞足蹈,“我要拿回府放给阿母、阿姊,还有小妹看!”

    张放笑道:“你自己亲手做一个岂不更好?很容易的,我教你。”再转头望向诸宫女,“还有你们,要不要学做?”

    这还用说,诸宫女们拚命点头。

    于是,沧池湖畔,顿时变成了手工作坊。不到一个时辰,就制做出了十几个孔明灯,就连手脚笨拙的许新都制成了一盏。而良使与两个手指灵巧的宫女更是制做了两到三盏。

    张放告诉宫女们还可以在纸上刷上红漆,增添喜气,并与许新分别写下两幅大字,叮嘱宫女们到时贴在灯上。

    一切做完之后,远处传来鼙鼓声,已是未时二刻。

    正牵着细绳放灯玩得不亦乐乎的许新一下跳起来,上前扯住张放衣袖:“少子,快走,还有半个时辰朝贺就开始了!”

    宫女们正专注地制灯,没想到两个少年说走就走,一下就没影了。

    宫女们放下手里的活,面面相觑,眼里满满失落。

    良使低声自语:“少子,这是他的名还是字呢?”

    耳边传来月荷悄声问:“方才那公子阿姊耳边说了句什么话?”

    “没有,你看花眼了。”良使白了她一眼,这一刻的妩媚,连月荷都为之一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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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 【太子寿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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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陛下千秋万岁,长乐未央!愿太后、皇后千秋万岁,长生无极!”

    未央殿前,红毯延绵,群臣逾千,跪拜朝贺,声震九霄。

    汉代拜礼与蒙元后的跪拜完全不同,无论天子诸臣都是跪坐,彼此见礼,从礼仪上说,双方都是平等的。而且大多数时候都是跪(坐)而不拜,只是在祝寿、登基、岁首大典等特殊时刻,才行拜礼。

    朝仪的贺辞没有太多花样,基本就是以上两句,群臣都是念熟了的,好处是不用怎么排练就能统一口径,连张放这样初次参加的,也能跟得上节奏。

    天子、太后及皇后齐展袖虚托:“诸君请起。”

    近身内侍齐声扩音:“诸君请起。”

    “谢陛下、太后、皇后。”

    所谓“请起”当然不是要群臣站起,而是由拜变坐,改成正常坐姿罢了。

    元帝不是每年都搞这么大排场寿诞的,一般情况下,他只召请太后、皇后,皇子、公主及诸妃嫔,并赐宴亲近外威显贵及内朝官,规模不过百余人。但今岁不同,适逢元帝四十大寿,礼官奏请大贺,并大赦天下。元帝也感觉身体大不如前,对寿元倍加珍惜,便从善如流。

    随后,由中书令石显宣读天子明诏。内容无非是敬谢上苍眷顾,五帝神明,祖宗庇护,天下承平之类的官样套路文。之后是群臣上贺表,自是不免歌功颂德。

    张放也上了一份贺表,由府中门客捉刀,他写不来这玩意,也不爱写。

    一番折腾下来,天色近晚。

    朝贺之后,众臣在引礼官的引导下,前往玉堂殿,天子会在那处举行宴会,赐宴百官。这种吃吃喝喝的事,当然不能在庄严肃穆的议政殿堂举行。

    玉堂殿也属未央宫诸殿之一,在未央前殿右侧,每逢重大节日,天子赐食,多在此处。

    张放坐在靠近殿门左侧前排位置,排序中上,算是不错了。像许况、许新、于恬、史家兄弟、金家兄弟这些同是外戚勋贵子弟,因尚无爵禄,座次还远不及他。

    张放左右看看,都不认识,倒是席右上首那个一脸绕腮胡的壮年向自己笑眯眯拱手,自报家门:“某乃韩宝,字君安。足下如此少年风采,想必定是富平侯了。”

    张放扬扬眉,原来许家长女嫁的人就是他啊。嗯,倒也颇有气概,虽然年纪大了点,想必那许靡也会满意吧。

    张放当下含笑见礼。两人虽没见过面,但张放的辩识度很高——如此年少、帅气、佩紫绶、还坐在这列侯专席上,整个长安勋贵阶层找不出第二个。

    这龙思侯韩宝,也是勋贵之后,其父便是前任大司马车骑将军韩增。韩宝年近三旬,比张放大了十来岁,与其父张临同辈,两人基本不是一个圈子的人,所以张放此前并不熟识此人。

    言谈之下,倒是证实了许新所言,韩宝的确在下月娶许靡。确切的说,是继弦。韩宝的原配,去年病逝了,这才继娶许氏长女。韩宝自然少不了一番邀请,张放表示必定到场庆贺。

    谈笑片刻,大殿隐隐传来一阵骚动,二人停止说话,细细一听,原来到了群臣献礼环节。

    汉朝皇帝寿诞没有收重礼的习惯,先帝孝宣皇帝,少识人间疾苦,登基后崇尚节简,而元帝也深受影响,认为礼轻情义重。所以百官贺仪,只是形式,送什么都可以,而且不具名。

    百官献礼,只走形式,封而不宣。只有皇子、公主、皇孙所献之礼,才会当场展示并念祷辞,便如民间做寿,子孙为长者拜寿一般。

    这种天伦之乐原本也很正常,但凡事一沾上宫廷,再正常的事也变得不正常了。在这种展示中,皇子献礼变得十分重要。皇帝能从中感受到哪位皇子更称自己心意;皇子变着法子讨父皇欢心,以获取应有不应有的利益;而群臣则通常能从皇帝对礼物的满意与否,窥测到皇帝对皇子的态度,以调整站队。

    一份寿礼,大有玄机。

    元帝宠爱济阳王众所周知,而众人又是由何而知的呢?元帝许多夸奖济阳王的话,都是在后宫或对近臣所说,虽有流传,但难以求证,想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听到皇帝的表态,这次献礼祝寿就是一个极好机会。

    百官争相献仪时,张放也趁机窜了一下位置,目光一扫,正与太子刘骜对上。刘骜向他点点头,伸出两根手指,打出一个“V”字手势——这是张放与他约定好的动作,打出这手势就表明一切照计划进行。刘骜当然不明其意,他以为是“两样东西都准备好了”的意思,还对张放定的这个手势表示赞赏。

    张放颔首,目光转到刘骜下首的济阳王刘康身上,但见这长身玉立的皇子嘴角上扬,俊秀的面庞上充满自信的笑容。很显然,他认为自己的机会又来了。

    “如果你还玩去年那一套的话,那就对不住了。”张放心下微叹。说实话,他本意不想渗和进这种夺嫡之战,但人在朝局,身不由已,必须站边。有时候,骑墙比站错边更不可取。

    张放觉得,自己的出现,还不足以影响历史走向,下一任皇帝,多半还是刘骜,自己站在必胜一方。既然如此,他就要尽可能多表现,为刘骜出谋划策,从元帝那里多拿点印象分。这样在刘骜登基以后,他才有用武之地。

    尽管历史上的富平少侯极尽皇帝恩宠,但说到底也不过一弄臣,连权臣都算不上。手上更无实权,被太后一句话就摁下去难以翻身。张放既然取而代之,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命运。他要向未来的皇帝展现他的能力,同时对未来的太后也是一种警告。

    群臣献仪毕,接下来就是戏肉:皇子、公主献礼了。

    皇子、公主献仪祝寿,这是表孝心。对于极重孝礼的大汉朝而言,自然分外重视,与郡臣献仪完全不同。

    首先献仪的,自然是太子。

    刘骜出列,躬身。

    元帝目光带笑;珠帘之后的太后含笑,而皇后的笑容略带紧张,用力抓紧裙裾。

    百官禁声,一齐望向太子。

    济阳王刘康依然带着淡淡笑意。

    左侧耳室里,静静安坐的傅昭仪眼底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下一刻,所有人都听以太子刘骜的朗朗奏报:“儿臣寿仪,时辰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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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 【一碗长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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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刘骜这话令整个清凉殿安静了足足十息。

    随后,响起天子的询问声:“哦,时辰未到,那何时才到啊?”

    所有人都听得出来,天子淡淡的语气中隐含的不满。

    刘骜心里打了个突,他有点后悔,不该照搬张少子的主意,但势成骑虎,他只能硬着头皮道:“当在赐宴之时。”

    刘骜这个回答,又一次出乎元帝及诸臣意料之外。哪有吃东西时上寿礼的?这太子在卖什么关子?

    元帝刚才确实有点不爽,但现在却变为好奇了,当下颔道:“既如此,太子且退,济阳王近前。”

    太子这一古怪举动,令济阳王刘康也摸不着头脑,不过来不及多想,赶紧出列,从袖中取出一卷帛书,恭敬呈上:“儿臣新制一曲,为父皇祈寿,父皇千秋万岁,长乐未央。”

    张放撇撇嘴,果然还是这一套。

    不过很显然,元帝就吃这一套,他将帛书曲谱铺于案前,边看边有节奏地叩击案面,频频点头:“济阳王此曲颇有新意,更有心意,朕心甚慰。”

    耳室内傅昭仪眉眼含笑。

    珠帘后王皇后一脸阴霾。

    刘康恭声道:“儿臣愿为父皇吹奏此曲。”

    元帝欣然道:“取我紫玉萧来。”

    随着一声婉转低沉的萧声响起,一众舞姬翩翩起舞,广袖轻舒,罗裙飞旋,飘飘如仙,美仑美奂。

    上至元帝,中到百官,下到侍者,无不露出陶醉之色,仿佛整个大殿都陷入天簌的旋律中……

    什么鬼!张放低低吐出一声。汉代音乐高古,曲风高雅,但对于来自音乐爆炸时代的张放来说,实在单调了些。而且这曲子也听不出多少欢快之意(祝寿啊),远不如后世一曲《金蛇狂舞》来得有感觉。

    一曲终了,击节赞叹如潮。

    元帝一高兴,张口就将紫玉萧赐与刘康。

    刘康再一次投其所好,力拔头筹。叩谢之后,刘康退回坐席,眼角快扫了一眼皇兄,惊讶现,皇兄居然没象去年那样沮丧,神色依然沉着。难不成,他真有什么好东西能打动父皇?不,不可能!父皇最喜曲乐,除非皇兄能拿得出比这再好的曲子,还得现场吹奏……呵呵,可能么?

    接下来是皇三子信都王刘兴献仪,这位最小的皇子还不满十三岁,乃冯昭仪所出。上面有两个兄长,怎么样都轮不到他,加上冯昭仪生性温婉,不喜争宠,所以这位小皇子是真正的献仪,没有什么私心。

    刘兴所献的是一块宝玉,其上刻着一个寿字。宝玉上品,寿字无奇,但这个字,却是刘兴在玉匠的指导下,亲手所刻,这份孝心就难得了。

    元帝显得很高兴,当即将宝玉悬于玉围之上。

    信都王刘兴之后是两位公主:平都公主,亦是傅昭仪所出;平阳公主,母卫婕妤。所献之仪,一为书,一为画,乃两位公主合力所作。画虽简约,书虽稚嫩,孝心亦然。

    元帝同样开心,让内侍收起,说要悬挂于后庭之内。

    献仪之后,下一道程序就是天子赐宴百官,君臣同乐了。

    所有目光,又齐刷刷投注到太子身上。

    太子站起,出列,向皇帝、太后、皇后各施一礼,退出大殿。就在殿门外,召来献食丞,亲手端过一黑漆食盘,趋行至丹墀下,高高举起:“鸦有反哺义,羊有跪乳恩,儿臣身受再造,百世难报万一。以此食,敬奉父皇,祝父皇千秋万岁,长乐未央。”

    食物?太子居然进献食物?!

    下面诸臣大眼瞪小眼,一脸懵圈。

    元帝也有点懵,不过还是颔示意内侍端上来。

    天子之食,必需进行严格审查、试箸。不过此食乃献食丞所进,表明已经过常规检测,天子可安心进食无虞。

    当内侍将玉碗置于食案,揭开玉盖时,元帝原本漫不经意的表情一下怔住。

    这是什么?细长如玉的粉条,盘成陀螺状,其上点缀着新鲜翠绿的蔬菜,还有一个煎焦香的荷包蛋,汤面浮着一层香油,浓香喷鼻。

    元帝的胃口一直不太好,食少事烦。今日赐宴群臣,他自个多半是没什么食欲的,但嗅到这碗面食,居然食指大动,不由惊奇:“这、这是何物?”

    太子刘骜一直提着心偷望父皇表情,此时终于宽心大放,压仰欢喜,尽量语气平和道:“禀父皇,此食名‘长寿面’,乃一种面食。面虽一碗,实为一根,绵延不断,一束而盈,寓意寿元久长,国祚绵延。”

    “恭贺吾皇,太子仁孝,以食蕴兆,心诚可表。”匡衡见机立即起身,加以赞颂。

    大司马车骑将军许嘉以下诸官员,也纷纷大赞。这种惠而不费的事,谁也不会错过。

    不过,对于元帝本人而言,好兆头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这碗面,当真好吃——当然,在下箸之前,先让内侍宣称“天子赐宴”。

    大家都吃上了,天子进食才不显得失仪。

    元帝用玉箸挑起一根面条,果然,这碗就只有一根面,无论拉多长都不断。元帝惊喜之下,尝了一口,软滑爽口,香气盈颊。元帝频频点头,他牙不好,吃不动硬食,这碗长寿面软糯爽脆,正合他口味。

    看到皇帝一脸享受状,张放与刘骜远远碰了一眼,心下都大大松了口气。

    为了这碗面,张放与他的大厨们不知熬死多少脑细胞,最后弄出面筋,练出拉面手艺。虽然拉出的面丝远不及后世那种细如丝感,而是如米粉粗细,但好歹有韧性、有嚼头,最重要的是不会夹断……

    一番苦心没白费,这碗长寿面终于打动了元帝。

    当然,张放费那么大的劲,可不是只打算弄出一碗面就算了,而是要以此带出一个拳头产品,成为张氏酒店业主打招牌食物。

    元帝三哧两溜,竟生生将一碗长寿面吃个底朝天。一旁侍候的石显眼睛溜圆,惊喜交集,不由得开腔:“陛下,此面……”

    “此面上佳。”元帝边漱口边眯眼,“彩头好,味道好,嗯,太子孝心也好……”

    听到这一句话,皇后与太子几乎要流泪,而傅昭仪与山阳王刘康同样也在流泪——只是这泪往心里流……

    这还没完,太子刘骜再道:“父皇,今日儿臣所献之仪,长寿面为其一,尚有其二。”

    还有?从傅昭仪、刘康,到一群大臣都盯住太子,竖起耳朵,看他还能变出什么令皇帝龙颜大悦的东西。

    刘骜抬手向那盛面的碗一指:“就是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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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 【少女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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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碗洗净送回,置于案上。

    元帝看了半天,再召来石显看半天,再召来丞相、大司马看半天。

    元帝:“诸卿怎么看?”

    石显:“非玉。”

    匡衡:“非陶。”

    许嘉:“似玉似陶。”

    元帝正要召太子来询问,身侧珠帘后却传来一个声音:“此物名‘青瓷’也。”

    是皇后。

    “此乃富平侯新制之器,天下无两。因与太子交好,转赠太子。此物精奇,太子不敢擅留,进献陛下。”

    “富平侯?”

    四双眼睛刷地射向某个方向。

    张放何等敏感,立刻有所感应,在察觉目光射来的方向后,他便装着没现,自饮自酌。至于面前的吃食,除了少许点心,正菜动都没动。他早被养刁了嘴,这些低级料理,实在入不了口,还不如自家的家常便饭。

    “富平侯,陛下有请。”一位内侍来到张放跟前。

    张放一脸“惊讶”,然后跟着内侍,穿过席间,走向丹墀。

    人人皆坐,张放这一起来,并随内侍趋行,自然引人注目。认得他的含笑点头招呼,不认得的一脸惊异,向旁人打听,投注来的目光,基本都是友好,唯独一道阴沉目光紧紧追随张放背影,如附骨之蛆。

    王立。

    张放昂然上前,合袖推臂:“臣张放,叩见陛下。”

    对于已故皇妹之子,元帝还是很关爱的,他轻轻托起那淡青色的碗,温言道:“此物可是如皇后所言?”

    张放颔,放下双臂,朗声道:“此物乃家中陶工妙手偶得,陶器表面刷上一层釉质,入炉锻烧,成之则其形如玉,触手温润,其色如水,叩之可金玉之声,故名青瓷。”

    这时殿堂上一片安静,所有听闻之人无不心动,能将破陶烂瓦变成如此光洁如玉之器,这也太惊人了,倘此物大行其道,那利益何等惊人。

    “化腐朽为神奇,甚好。”元帝笑道,“朕亦不可白受子民供献,赐制器之匠万钱并绢帛一匹。”

    张放顿:“臣代家匠谢陛下赏赐。”

    张放一回到席位,就有不少人凑过来,询问瓷碗的事。得知目前尚在研制中,尚无第二件,无不扫兴欲走,却被张放一句话,生生定住。

    “瓷器我没有,但我有上好面食。”

    皇帝吃的那碗长寿面,早已引起诸臣好奇,只是不好打听——你总不能问太子这面怎么煮的吧?

    想不到富平侯是知情人,于是张放又一次被围住。

    张放笑了,面也好,瓷也好,都是他打的广告,没有比皇宫更好的广告舞台。瓷器暂时还属于概念型广告,但美食却早已准备妥当,食材、配料、菜品、厨师、酒楼……所有软件硬件都已齐备,只欠东风(广告)了。

    “三日之后,东市、枊市、章台,诸家酒楼皆有新品问世,诸君大可前往品评。”张放笑眯眯的看着这些朝臣,就像看到一群群的肥羊。

    诸臣散去后,身后响起一个浑厚的声音:“富平侯今日之助,王氏铭记于心。”

    张放不用回头就知是谁,转身回礼:“阳平侯言重,此乃放份内之事。”

    身后之人,正是王凤。

    这一刻,王凤内心很是复杂。由于张王两家前一阵的冲突,间接造成王家一子侄丧命,两家结下仇怨。但说到底,这只是私怨,在关乎太子这桩大事上,两家的利益却又是一致的。

    别人不知道,但身为皇后之兄,太子之舅,王凤却一清二楚,今次太子令人大开眼界的寿礼,俱出自眼前这位少年富平侯。而此次能在寿礼上压倒济阳王,令君心大悦,政治上板回一分,这对王家的恩惠,绝对过区区一个子侄之死——更何况其人之死还是咎由自取。

    王家与太子的利益是休戚与共,打断骨头连着筋那种,天生注定的******。但富平侯不一样,他完全可以选择——选太子也可,选济阳王也可。既然富平侯选择了太子,王家无论如何都要拉拢,有什么恩怨都得摁下,展现最大诚意。这才是一个合格政治家该做之事。

    这是皇宫之中,诸臣之侧,许多话不便多说,王凤只说了一句:“某以王氏家主之名,向君侯立誓,王张两家,有恩无怨,神明可鉴。”

    张放深深一躬,他相信王凤此时之言出于真心,但他更明白,誓言这种东西,原本就是用来打破的。连山盟海誓都架不住时间这把杀猪刀的锯削,又何况这种政治盟誓呢。

    赐宴之后,是寿诞最后一个环节。

    礼官一声高吭:“天子元寿,四方同庆,千秋万岁,长乐未央——举灯!”

    “举灯——举灯——举灯——”一声声传呼,依次减弱,越过重重阙门,隐入无边黑暗。

    下一刻,周围重阁高榭突然大放光华,点点灯火,汇成流光。举目望去,整个未央宫像着了火,光焰映照半空。

    元帝与皇后亲自扶着太后,身后跟着皇子、公主,步出大殿,答谢百官。

    最先现异景的,是目不转睛看灯的平都公主,然后是平阳公主,连信都王刘兴也现了。三位皇孙一齐道:“皇祖母、父皇、皇后快看,那是什么?”

    众人举目望去,但见西南某处,竟升起数十盏灯,飘飘荡荡,升至半空。灯上似乎还有字,但隔得太远,无法看清。

    灯居然能升空?这太震憾了!君臣一时失声。

    半响,元帝才惊异万分问道:“那是何处。”

    石显立即应道:“是沧池。”

    “灯何故升起?”

    这可难为石显了,他一脸便秘状。

    “那……灯上写着什么?”

    石显使劲看,眼都花了也看不出个丁卯来。

    忽听一人道:“那上面写着‘千秋万岁,长乐未央’。”

    说话之人正是许新。

    元帝闻之,龙颜大悦,不管是谁弄出这花样,他很满意。

    许嘉奇怪地望着幼子:“你眼神何时这么好了?”

    许新笑嘻嘻不说话,只是看向张放背影。

    那个背影仰负手,静静眺望,身处热闹中,却茕茕如天上孤星。

    同一时刻,飞灯之下,沧池之上,一个长身玉立的少女正与一群宫女静静望着那飞升而起的明灯。橘红的灯光映照着如水双瞳,脑海回荡着少年附耳所言:“这是祈天灯,放飞之时,可许心愿,愿随灯去,心想事成。”

    真的可以么?少女如是想,双手轻轻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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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狙击班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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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西门,直城门外,一群达官贵人正在送别。

    天子寿诞结束,班况述职完成,自然没有理由再呆下去,得赶紧回灵州,继续工作。班况谢绝一应同僚宴别,只有两个儿子班伯、班游一路相送,依依不舍。

    还有一位与两个儿子相识不长,却自称莫逆的同好也来相送——萧绍。

    萧绍虽然只是个太学生,但班况并不敢轻视,人家可是前帝师之孙,经学传家。虽然眼下家道中落,其父不过一侍御史,但冲着天子每年必遣使前往前帝师萧望之之墓祭拜,及萧氏一门在儒林之声望,没人会怀疑,萧氏必有崛起一日。

    因此之故,班况明知萧绍居心,却也无法明拒,只打算等回灵州之后,写信给长子,让他择机向萧绍说明。

    班况此行,之所以要携女进京,其实还有另一重目的——女儿已及笄,北地已有不少故交旧好向他提亲或透露这方面的意思,但所谓人往上走,水往低流。班况希望下一代能离开北地,迁徙三辅,真正成为长安人。

    这一点就象今人扎堆往首都挤,都想成为首都人一样,无可厚非。

    班况已成功了一半,他把两个儿子都塞进长安,成为“京官”了,下一步就是女儿。

    打知道当年自己非常看好并资助过的那个少年就是富平侯世子后,班况就动起了心思,然后他也让夫人试探过女儿的意思。结果发现女儿对这位富平少侯印象很深。所以他这回带女儿上京,就想借此由头拜访,让女儿与富平少侯见一面,看看效果。

    结果比他预想的还好,他还没来得及拜访,人家小儿女已有缘相逢,之后更是相邀出游。听到女儿说她们又是作画又是赠书又是煮吃……班况就知道,不枉费自己一番苦心,事情成了。

    只是没想到女儿的魅力似乎大了点,倾倒正主之外,还连带“误伤副车”。其实班况与萧绍攀谈数次后,也很赞赏其人品才学,如果不是因为富平侯这个砝码太重的话,萧绍也是不错的人选……当然,现在再说这个已无意义。

    班况正叹息着,耳边响起萧绍略带不好意思的询问:“天气闷热,贤妹一直坐在车里岂不闷得慌,何不出来与兄长辞别。”

    班况心下一叹,摇头道:“小女并不在辎车上。”

    啊!萧绍吃惊不小,吃吃道,“这……贤妹身在何处?”

    班况抬手向西一指:“已至渭城矣!”

    ……

    长安有两处在后世很著名的别离之地:灞桥,送人东归;渭城,送人西行。这两处地名,因在唐诗里高频率出现而流传后世,并被赋予特殊意义。

    不过,在汉代,灞桥也好,渭城也罢,都还没有这一层意思,不过是寻常两个地点,不代表任何意义。

    只是,对别人或许没有意义,但对来自后世的张放而言,这些地方代表的意义,已刻入灵魂。所以,送别班沅君,他选在渭城。

    渭城西北,道左,长亭,张放与班沅君相对而立,风乱鬓丝,心乱如麻。

    远处是一辆辎车,驭手昆奴端坐其上,小婢苹儿倚傍车边,不时向二人打望。而阿罴、初六等扈从,则如哼哈二将守住通往长亭的道口,不许他人打扰。

    “我没想到,班公会同意我单独送你。”张放抱臂而立,目光越过班沅君头顶,望向远方,“记得三年前,也差不多在这个时候,却是你送我东归。”

    班沅君微微仰首,眯起眼,目光迷离,似在回忆:“那时的张君,跟现在其实没差,若当时你说自己是富平侯,我们也会信你。”

    张放笑了:“只有你会信。”

    班沅君认真道:“当初阿翁确认你的身份后,虽然吃惊,但后来对我说过一句话‘这个结果,理所当然’。”

    张放感动道:“多谢班公,也谢谢沅君信任。”

    班沅君曾听他述说了这两年出塞游历诸国的情况,但她只是很认真的听,很少问,更未追究他出塞的真正目的,以及为何不回长安尽孝——这个女孩真的很聪慧,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可以知道,什么不该知道……如此兰质慧心的女孩真的不多了。

    班沅君咬咬红唇,低声道:“我问张君一事,请认真作答。”

    张放收起笑容:“自古送别无虚言。”

    班沅君轻轻执起张放青色的衣袖,漫声道:“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仰起素洁如玉的面庞,直视张放的眼睛。

    目光相触的一瞬,张放明白了,她念的不是诗,而是心声。

    张放深深凝望班沅君,握住她执袖玉手,一字一句:“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这一刻,班沅君梨花带雨。

    尽管张放并不知道班沅君就是历史上那个可比樊姬的著名贤妃班婕妤,但经过这段时间接触,加上早年缘分,张放确信,无论前世今生,这都是位难得的好女孩——有缘相遇,不容错过。

    这一刻,张放于不觉间,狙击了未来成帝的第一位妃子。

    从这一刻开始,历史不会再有班婕妤了。

    良久,班沅君低声请求:“郎君才情,可有临别诗句相赠?”

    张放头大,这改诗还改出了副作用?你是小才女,我不是啊啊啊!但对面佳人期盼的眼神,又怎忍拒绝?只得道:“好吧,手头没纸笔,等会写给你。”有点时间缓冲,看看能不能搜得出来……嗯,赠别诗是吧,很多经典的,应当不难。

    当班沅君登上辎车时,初六飞骑而至,双手奉上一卷书扎:“这是主人命我转交小娘子的。”

    不等苹儿伸手,班沅君已迫不及待接过、展开。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尽管汉代还没出现这种七律,念起来会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但这一刻,班沅君却完全领会,身心俱酥,深深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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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真·雷 炮】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渭城别庄校场,两个戴着面盔的少年手持八尺长棍,躬身弓足,相对而立。长棍顶端包裹灰布,沾着白灰,一看便知是实战训练。

    随着仲裁韩重一声大喝:“进击。”

    两根长棍飞快接近、对攻——吭吭吭吭!爆豆也似数声撞击,人影交错,一个少年仰面跌倒。待少年爬起来时,左胸有一明显白点。

    得胜少年收棍柱地,并腿直立,等待下一个命令。

    校场凉棚下观战的张放点点头:“阵战。”

    韩重换上一面三角红旗,举手一挥,九名少年出列,与那得胜少年并肩,并戴上面盔。随后又有十名少年出列,戴盔持棍,面面相对。

    “进击!”

    校场上顿时铿锵之时大作,人影翻腾,烟尘弥漫。不断有人倒地,棍棒或跌落或挑飞。短短数十息,胜负已分,一方全灭,一方尚余四人。

    “甲队胜。”韩重大声宣布结果。

    张放让胜利一方近前,他注意到先前单挑时那得胜少年也在其中,浑身上下只在左臂外侧有一道白色划痕,可见身手相当不错。

    侍立在张放身侧的韩骏大声道:“晋见家主,除下头罩。”

    头盔摘下,露出一张张满是汗渍的年轻面孔,有些面孔看上去比张放还小。

    张放问那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得胜青年道:“叫什么?何方人氏?”

    “刘枫、河东解县人。”

    “居然是刘氏,可与皇室有渊源?”

    “回家主的话,家祖曾在中山靖王府为丞,被赐刘姓。”

    “原来如此。”张放点点头,道,“看你的身手,不像只训练了一年的样子,以前有练过?”

    刘枫顿首道:“家父游侠四方,自有传承,更得甘侯指点,日有增益。”

    韩骏也在一旁帮腔:“刘枫身手精强,沉稳有度,乃扈卫队之长。”

    张放不怎么管扈卫队的事,把事情吩咐下去,自有人做事,他只要结果,不管过程。当下勉励一番,让刘枫等归队。

    接下来是弓弩远射。弩是管制兵器,不过只用射程最近的一石擘张练习弩的话,打个擦边球还是可以的。扈卫队少年们射击成绩还算不错,自然远不能与初六这教练相比,不过能在短短一年内有这成绩也算不错了。

    初六还带着四个得意弟子表演了驰射之技,箭箭中靶,赢得少年们阵阵喝彩。

    驰射是一种高难度的技术,半年时间,堪堪只够少年们学会骑马,根本不可能学到驰射。只有其中四个少年有骑术及射箭基础,在初六夹磨之下,半年苦训,才有如今模样。

    张放也知道,这事急不得,就算是他自个,骑术秒杀京城诸少,箭术也可圈可点,但两样一结合,却未必比得上这几个少年。

    与少年们的堂堂之阵相比,青琰带领的女扈卫的演练,走的就是技巧路线。女扈卫们同样是十来岁的少女,个个手持双匕,贴身搏杀,抹喉、削腕、戳心、刺目……招招狠毒,令人心惊肉跳。

    张放很是怀疑,就算戴着金属皮革防护头盔,穿着防护皮革背心,用的是木匕首。这么凶狠的打法,也要落得一身青紫……

    视察完毕,张放还算满意,这支少年扈卫队整整训练了一年,什么都不干,光是训练,一切按职业军队的标准。先后糜费数十万钱,总算是有点模样了。

    不过目前这支少年扈卫队还派不上用场,考虑到他们将来的用武之地是塞外,张放特别强调,每个人的骑术都要过关——不要求人人都擅骑射,但所有队员的骑术一定要达标。怎样才算达标?就是要比他这个主人强。如果比主人弱,谁保护谁啊?

    屈指算算,至少还有一年时间富余。

    张放丢下一句话:“给我往死里练!采取末位惩罚制——最后一名,给全队洗靴子。”

    韩氏兄弟及初六等人听得头皮发麻,一天训练下来,那靴子是什么味他们最清楚不过,那酸爽……这命令一下,估计这帮小子训练要疯。

    视察完训练,张放进入后山,这里有一个很大的山洞,冬暖夏凉,气温宜人。张放当然不是来纳凉,而是检查火药储备情况。

    朝廷那边早已得到火药配方,也进行了研制,但因为当时张放还在守制,无法亲临指导,结果悲剧了。火药发生爆炸,当场炸死一人、伤三人,这受伤的三人中,又有一人伤重不治。

    这件事引发一定的恐慌,负责制造火药的将作大匠上表请罪。更有司隶弹劾富平侯,认为其所献不详,应治其罪。幸好当时张放还在守制,加上甘延寿、陈汤上书为之辩,元帝也不想在这种时候对外甥下手,下诏暂停研制。于是,此事不了了之。

    据张放所知,到目前为止,朝廷还没有一件真正的火药武器。

    “还是太平太久了啊。”张放除了感叹,也没办法。他再清楚不过,武器的催化剂是战争,没有战争的倒逼,说破天也难得到预期响应。

    张放其实可以拿出自制的火药武器,让大汉君臣开开眼界,让他们认识到这是战争利器。但经过考虑,他不想冒这个险——只不过献个配方,就差点被治罪,要是真把这大杀器展示于天子眼前,会不会在事后被弹劾意图不轨?别忘了,眼下当权的两汉第一权阉,那可是个能用舌头杀人于无形的家伙。

    朝廷放弃研究,张放却不会放弃,他不但囤积海量原料,制造大量炸药,还不断研究改进。他今天视察扈卫队只是顺便,主要目的,其实是火药改良有眉目了。

    一进入山道,便见一个四旬左右,又黑又瘦,脸上手上皱纹很深的男子趋步近前,恭声道:“纪孟见过家主。”

    纪孟就是青琰那个当盐隶的兄长,耆老之子。与青琰这个义女不同,这是耆老的亲儿子。所以兄妹并不同姓,年纪差距也大,样貌更是没有半分相似。其实纪孟不过三十出头,只是长年的艰苦生活,使他看上去显得老态罢了。

    张放对耆老有复仇之德,对青琰有收留之恩,更不用说改变了纪孟的整个悲苦生涯。这一切,令纪孟的忠诚不亚于妹妹。经过考察,张放安排他进入火药工坊。

    也许是常年跟矿物打交道的关系,纪孟对火药非常感兴趣,在工作中也慢慢展现了他的天分。

    “家主,上回你提到的颗粒之法,经过数月摸索,已有眉目。”纪孟兴奋得直搓手,“我们已制出第一批,故禀报家主,没想到家主亲临,当真是……嘿嘿……”

    火药由粉末变颗粒,绝对是一次质的飞跃,张放急于看成果,不容纪孟多客套,直接下令试验。

    众人来到一片开阔地,散开两边,看到纪孟拿出一根长约三尺的竹筒,剖成两半,疏通节头,平置于地,略微垫高,使之倾斜。然后,先将半斤灰黑色的粉末状火药倒在一半竹片上,再将同等量的米粒状颗粒火药倒在另一半竹片上。之后,分别插上引线,退到安全距离。

    纪孟手持火炭,以目请示,看到家主点头,分别引燃两根引线。

    火花嗤嗤直闪,很快烧到尽头,这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颗粒火药轰地一下轻响,不过眨几下眼的工夫就从头烧到尾,三尺距离,也就一两个呼吸的事。如此高速的燃速,当真令人震撼。反观粉末状火药,却在不紧不慢嗤嗤燃烧,足足过了五六息,才燃烧殆尽……

    围观诸扈从,尽管并不明白燃速越快,单位时间内释放能量越大的原理,但这种直观而明显的对比,不难判断孰优孰劣。

    张放深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我们终于能制造真正的雷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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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 【匈奴人来干什么?】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来咯!三鲜面五碗,诸位贵人慢用。”

    “蕹叶炒鹿脯,哪位点的……哦,失礼、失礼,是足下的……”

    “保佣!我点的那什么‘饺子’呢?怎地等这许久还不上?”

    “抱歉抱歉,快蒸好了,马上马上……”

    “保佣,再加一盘茱萸肉丝……不,上两盘!”

    “夕阴街刘都尉府上又来催长寿面了……”

    这热闹红火的一幕,同一天在张氏名下四家酒楼同时上演。得益于皇帝寿诞的广告,酒楼推出新菜品当日,生意异常火爆。被炖、煮、炙、烹等简单烹饪方式折磨麻木的胃口,一接触到这种还原菜肴原味的炒菜及新品面食,顿时如天雷勾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张放这个侍中当得很清闲,隔几天才上朝一次,不想上朝找个理由请假也行,反正这侍中的“工资”对他而言可有可无。光是这开张首日的利润,就顶得他一个月的俸禄了。

    对于这新财源,张放自然格外上心,四家酒楼,他都逐次巡视一遍,火爆情况,皆在预料之中,张放对这成果很满意。往近了说,这是他产业链中的一个新的利益增长点,而且还带有垄断性质。往远了说,这将深远地影响国人饮食,泽被后世。

    说不定将来自己会被后世饮食界尊为祖师爷哩。

    张放正摩挲着下巴YY着,身边传来韩骏的声音:“公子,石公子家奴求见。”

    嗯?张放扭头,正看到上次那个石荣的家奴正在酒楼楼梯转角处,恭敬行礼:“打扰君侯,我家公子有请。”

    张放道:“石公子在此处?”

    “是,在三楼雅间。”

    张放笑了:“既然石公子来捧场了,自无不见之理,请引路。”

    张放巡视这家酒楼正在章台街,身为烟花老鸟的石荣自然不会错过,他本想叫外卖来着,但酒楼刚开业,生意火爆,概不外卖,石荣只好屈尊前来。一试之下,顿觉不虚此行。

    张放上下巡视,不时与熟人打招呼。石荣在雅间没见到,但听到仆人禀报后,当即打发仆人过来请见。

    酒楼的雅间其实就是用屏风隔开,并不隔音,不过还算是能营造一个单独空间。反正只是吃东西而已,真要谈事,可以到两侧耳室,那里隔音效果好,可以边吃边谈。

    张放一进雅间,看到那一大桌菜肴,顿时笑眯眼。很好,石公子吞了那么多,也该吐出一些,做做贡献了。

    石荣一见张放,就要开口,张放抢先笑眯眯道:“请请,先品尝,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石荣当然不是一个人,他还带了一群狐朋狗友,在这样的场合下,石荣也不好多说,只得与诸人一同向张放劝酒道贺。

    酒过三巡,张放向石荣丢了个眼色,含笑拱手而出。

    不一会,石荣急不可耐出现在耳室内,张放早已在此恭候。

    张放肃手请坐,不等石荣开口,笑问:“石公子可吃饱了?”

    石荣只吃了五分饱,听到张放这么问,还以为是含蓄的询问菜肴味道如何,当下赞道:“君侯府上庖厨,当真神乎其技,各种菜品,闻所未闻,那味道真是……”

    张放再问:“这么说石公子吃饱了?”

    “呃,吃饱了。”

    “那就好,请恕放再三确认,因为放所带来的消息,会令公子食欲不振。故而……”

    石荣一听这话,脸色就变了,连腔调都冷了几分:“君侯之意,莫不是说……”

    “放有负公子所望,班氏婢女,怕是与公子无缘了。”

    张放太了解这位石大公子是什么货色了,他找自己,一准没好事。不用说,必定是为苹儿而来。张放已经探过苹儿口风,知道这美婢对石大公子半点兴趣欠奉。如此一来,将来若班沅君入张氏之门,苹儿也将是通房之妾。既已确定是自己的人,那么就得斩断石大公子之念。今日既然撞上了,那就麻溜解决之。

    石荣瞪着张放半晌,忽问:“君侯,你我之间的恩怨是否已了结?”

    张放可不会被对方牵着走,淡淡道:“你要说是,那就是;你要说否,那就否。”

    石荣气息咻咻:“前番诸事,一笔勾消。但是端阳之日,你撞我落水……”

    张放眼神如针,厉声道:“石继祖,说话要想好了再开尊口,谁撞的谁?”

    石荣只觉目似针扎,痛且流泪,不禁以视掩目,气势全消,却兀自嘴硬:“反正落水的是我,张羿啸,你欠我的……”

    “欠你老母!”张放爆了一句石荣听不懂的粗口,“石继祖,你没听过咎由自取么?这就是了,别跟我耍赖玩横!你想跳水凉快是你的事,你想要当年那对姊妹花,尽可向阳阿公主开口讨要,别拿这虚头巴脑的东西来跟我讨价还价。这条章台街上满是美女,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但不要打班氏婢女的主意——她是我的人!”

    张放盯住石荣,一字一顿:“当年因为两个女娃,你我差点玩完。石继祖,我不希望你再愚蠢的来一遍,记住,不是每次都有好结果的!”

    望着那拂袖而去的背影,石荣瞪着通红流泪的双眼,双拳紧攥,指甲入肉,兀自不觉。

    张放刚走到门口,就见街上突然一下热闹起来,人群象潮水一样涌向一个方向。一打听才知道,是匈奴人来了。

    “听说是匈奴呼韩邪单于亲自入朝拜见天子。”韩骏挤出一身汗,把打听到的消息说出。

    “呼韩邪单于?”初六有些奇怪,“这一向不是在甘泉宫接见的么?怎么放进长安来了?”

    呼韩邪单于曾两次入朝参见天子,天子接见的地点,在长安五十里外的甘泉宫。之后南匈奴每年都派来使者,也多在甘泉宫接待。

    初六对匈奴人的事比较上心,所以对南匈奴归汉后的情况打听得比较细。

    张放扫了他一眼,笑着摇头:“初六你的功课做得不错,不过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初六躬身道:“请主人解惑。”初六、宗巴对张放以主人相称,与韩氏兄弟等不同。

    张放耐心道:“那是因为甘泉宫乃夏宫,天子每年六至八月,都到甘泉宫避暑,而南匈奴多在那个时候来人,所以在甘泉宫接见。不过,今岁天子的身体……”

    张放摇摇头,现在元帝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这大热天都不打扇,还觉得凉(刘骜的小道消息),哪还用去避暑啊。

    匈奴人来干什么?

    张放好像隐隐有某种感觉,但仔细想想,又实在想不起是什么。

    奇怪,是什么呢?似乎很重要,但就是想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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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九章 【史丹的急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这个侍中当得挺清闲,五日一朝,今日正轮到,刚走到北阙宫门前,就看到史丹在团团转。

    张放上前做揖:“史侍中……”

    史丹看到他,眼睛一亮:“君侯,我曾听老九说,你经常那个什么……跑步?”

    “呃,是有这么回事。”张放从青溪聚开始,为改善体质,一直进行长跑及各种高强度训练。出征塞外时因不便而中止过一段时间,回长安后,生活稳定,各项训练依次恢复,勤练不掇。他经常大清早骑马出城,然后沿渭水或灞水跑步,他的小伙伴们都有耳闻。

    “如此,君侯跑步一定很快?”史丹一脸希翼。

    “这个,很快谈不上,倒能持久。”

    “那就好,请君侯帮一个忙。”史丹合袖深深一揖。

    “但力所能及,放不敢推辞。”张放忙还礼,心下好生奇怪。有事求帮忙很正常,但这跟跑步有什么关系?

    “今日匈奴呼韩邪单于上朝觐见天子,陛下召太子上朝共议,偏生传书谒者到现在还没找到太子,这下必定迟到了。”史丹说这话时,表情异常严肃。

    张放一听也微微变色,平日迟到最多训斥一顿,但今日召见匈奴单于,太子若迟到,这脸可就丢到外国去了,还能落得个好?

    “这可如何是好?”张放也着急了。

    史丹左右看看,拉着张放衣袖,走到墙角,耳语一番。

    张放表情变幻,心下赞叹,这史丹果然有急才,更摸熟了元帝脾气,这手危机公关硬是要得。当下合袖一揖,然后开始脱衣服。

    在史丹瞠目结舌中,张放将朝服甩给史丹,一身紧身劲装,开足马力,飞奔而去。留下捧着朝服,看起来像个高级侍者的史丹在风中凌乱……

    史丹其实是有马车的,张放跑得再快,也不可能跟马赛跑。但必须明白,这是早朝高峰,车来车往。驶慢了,不如跑步;驶快了,引人注目。这是嫌太子还不够倒霉么?而张放不走大道,顺着闾门前的林荫小路快跑,既有速度,又不碍眼,正是最理想的传讯方式。

    不过半刻,张放一口气奔回府,也不进门,让应门小厮把韩骏叫出来。吩咐完毕,张放就跑到槀街驰道边,直盯对面。

    过得一会,韩骏气喘吁吁跑来:“公子,东西拿来了。”

    张放接过已蘸好墨的笔,飞快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吹干卷起,然后取过一支旗火,将字条绑在旗火细支上。吩咐道:“就在这盯着,看到太子经过,就把旗火射过去……”

    “公子,那边不是太子么?”

    张放一抬头,还真是巧了,对面果然出现行色冲冲的太子仪仗。

    张放一下跳起,指着太子轩车:“对准那车马,给我射!”

    韩骏瞠目:“这、冲撞太子仪仗,这罪名可不轻……”

    张放不耐催促道:“叫你射就射,太子不会找你麻烦,反而会感谢你。”

    虽然不明白,但韩骏向来唯公子之令是从,别说是旗火,就算是利箭,他也照射不误。

    咻——

    一声似笛锐响,一物冲来,将太子仪仗吓了一跳,人群一阵骚动。

    张放远远看到刘骜从车驾里探出头来,一脸莫名地听着侍从禀报,不时困惑地看一眼侍从手里的旗火,再抬头往对面看去——于是,他看到了张放。

    张放举手挥了挥,并做出一个打开的手势。看到刘骜理解了,当下拜拜一声,撒腿就跑——再不跑,他也要迟到了。

    张放跑回阙门时,史丹居然还在守候。张放心下暗赞,这史老二,人品真是没得说,这是有难同当的架势啊。

    “如何?”史丹一脸焦急。

    张放却已喘得说不出话,只做出一个“V”字手势。史丹干瞪眼,这是什么哑迷?

    ……

    “皇帝升座!”

    “陛下千秋万岁,长乐未央!”

    珠帘卷起,元帝目光一扫,脸上的笑容微僵:“太子为何还不到?”

    中书仆射牢梁忙奏道:“微臣在寅末已派出谒者,将陛下手札传递至太***想必此时太子已在赶来的路上。”

    元帝脸色有些难看:“太**并不远,寅末至卯初,时辰充足,且诸班皆在,又有何理由延误至今?太子太子,当真是……”

    元帝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说出重话。

    张放与史丹对往一眼,心下都是一松,与上次当着群臣的面训斥比起来,明显有进步,或许是寿诞时太子的表现加分所致吧。

    原本早朝第一件事,就是召见匈奴使者,但太子迟到,只得将此事押后,先议朝事。

    张放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他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济阳王刘康身上。他就想看看刘康对这件事的表现——不得不说,刘康的表现非常自然,从表情到眼神,都无半分异样。

    张放虽有判真伪之眼,但前提是得与对方眼神保持一定时间的接触。而在这朝堂之上,他当然不可能与刘康长时间对视,甚至还得尽可能避开对方眼神,以免引起不快。所以,他也看不出个丁卯来。

    不过,从心理学角度来说,越是超乎寻常的平静,越是反常……呵呵。

    足足过了一刻时,才见太子满头大汗跑进来,叩拜于地:“儿臣迟至,误君父大事。”

    元帝面有愠色:“何故迟至?”

    从许嘉、石显,到匡衡等一众大臣,都面带担扰的看着太子。

    张放终于看到刘康嘴角勾起一丝笑意。幸灾乐祸么?张放嘴角也在上扬。

    刘骜诚惶诚恐:“虽蒙父皇急召,但儿臣不敢横越驰道,绕道宫街,故而来迟。请父皇责罚。”

    这驰道乃是皇帝专用御道,整亘长安八街,实际上元帝一年没出宫几次,基本用不上。但御道就是御道,皇帝不走,不代表你就可以乱走。所以尽管有一条很通畅便利的大道,但只可远观而不可涉足。

    元帝听了太子之言,顿时转怒为喜,身为最尊崇儒礼的皇帝,对规矩看得最是要紧,太子这个迟到的理由,真是……太合心意了!

    “中书拟诏。”元帝笑呵呵道,“今后太子上朝,可以直穿驰道。”

    此令一出,许嘉等一干大臣俱是喜动颜色。驰道只有天子或准天子才能走,这道诏令透露的意思着实令人玩味啊。

    太子伏墀谢恩。

    刘康脸色微白。

    张放则与史丹相视而笑,心下不得不感叹,这个史侍中,当真是元帝肚里的蛔虫,揣摩天子心意太他妹的准了!一桩糗事,能让他利用成这样,也真是没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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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章 【和 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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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静的大殿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一个髡发结辫,左耳戴环,穿着裘皮胡服的壮硕胡人,踩着小碎步,分外别扭地走进来,向元帝鞠躬:“匈奴单于呼韩邪,参见大汉天子。陛下千秋万岁,长乐未央。”

    这位单于说的是汉话,虽然生硬,但总算还能听明白,而他的觐见礼则未免令人不忍卒睹了。

    汉朝及以后的诸朝代,臣子面君,有个动作叫“趋行”,就是小步跑的意思,以示对天子的敬意。有些年老而不良于行的大臣,天子为示恩宠,会允许其“入朝不趋”,这就是很大的恩宠。

    南匈奴现在算是汉朝的属国了,所以呼韩邪单于得按汉礼觐见天子。这是老单于第三次觐见大汉天子了,对觐见之礼已不算陌生,且在此之前,他已经接受了好几天礼仪培训,大致不差,他的趋行也是合格的。但坏就坏在他那一身胡服上。

    趋行这种小碎步疾行,只有穿着宽袍大袖,衣袂飘飘才显得养眼。若是穿着直筒窄袖的衣裤,还是一个粗豪的汉子,这场面就未免有些酸爽了。

    不过汉朝君臣都相当包容,不以为怪,胡人嘛,可以理解。

    “单于请起。”一般请臣下起,多由内官侍者开口,但这回是元帝亲自开口,算是相当给匈奴王面子了。

    呼韩邪抬头,但见这匈奴单于长着一张圆脸,眉毛有些稀,五官倒也端正,皮肤粗黑,脸上深浅不一好几道疤痕,胡须黑白参半。他的实际年龄比元帝长近十岁,但两人外貌看上去却差不多,而精气神尤甚。

    两位王者第三度相见,彼此都苍老许多,相顾感概。

    元帝感叹道:“想当初,铢娄渠堂入侍,恭顺谨行,殊为难得,朕心甚慰,不曾想……”

    呼韩邪单于曾在早年将长子、右贤王铢娄渠堂送入长安为侍子,以表明其归属之意。后来元帝在送还郅支单于之子驹于利受后,本着一碗水端平的想法,也将铢娄渠堂送还南匈奴。

    可能是在汉国过得太舒适,在汉境长大的铢娄渠堂回南匈奴故地后,反倒水土不服起来,没几年就死了。眼下左贤王是呼韩邪次子雕陶莫皋,不过十来岁,在呼韩邪入朝之时,代替单于坐镇王庭。

    呼韩邪单于也被勾起伤心事,一番唏嘘。

    之后,呼韩邪单于先说了一番祝福的话,再报上敬献礼物,无非是些牛马、皮革、角筋、金器、宝石之类。

    礼尚往来,朝廷在这方面,向来很大方,馈一赠十。以丝绸、漆器、铜镜、美玉相赠,其值十倍于进献之物。

    呼韩邪单于感激躬身而谢。

    各种仪式走得差不多了,这才进入正题。

    呼韩邪单于洪声道:“属君仰慕中国,愿亲近大汉,欲与陛下结为……这个,甥舅之好。请陛下赐一公主,属君当奉为阏氏,匈奴永为大汉藩篱……”这番文绉绉的话,显然不是匈奴人日常语,想必是经过汉官润色,让单于背熟。虽然有点嗑巴,好歹算是把意思说清楚了。

    甥舅之好,这不就是求亲么?

    大殿一派安静,但群臣心下都开了锅——汉朝自武帝之后,就再没与匈奴联姻。因为匈奴一直就是那副德性,汉朝赐下公主,匈奴人美女收了,嫁妆收了,转脸又打上门。美女加金钱攻势,保不住几年和平。所以汉武雄起之后,再没下嫁公主。屈指算来,已近百年。

    没想到,如今匈奴呼韩邪单于竟向汉国求亲!

    严格说,呼韩邪单于这次求亲,与历史上匈奴所有求亲都不一样。

    同样是匈奴单于求亲,以前是强求,你不给我就打,你给了……我还打。而现在,则是请求:放低姿态,派遣王子,献上厚礼,表达忠心……一切依足规矩。

    元帝听罢,并不表态,转向丞相:“丞相之意如何?”

    匡衡站起,持笏一揖,朗声道:“本朝自元狩年间始,便再无公主和亲。盖因昔日匈奴恃强为恶,屡犯边塞,虽先后使公主和亲,亦未能遏止其恶行。先孝武皇帝,雄才大略,废止和亲,御卫、霍之名将,折单于之刀矢。百载以降,虽无和亲,边塞固宁。然今时不同往日,呼韩邪单于,深明大义,率部归汉,是为属国。与之和亲,汉与匈奴代代可为甥舅之通好,如汉与乌孙之故事,此亦为两国之佳话……”

    元帝转向太子:“太子之意如何?”

    刘骜道:“丞相言之在理。”

    匡衡的话,显然引起诸臣了的共鸣,大殿之上,议论纷纷,多是赞成。

    侍立于元帝身旁的内官请示是否喝止,但元帝摆摆手,示意由大臣讨论。

    这里所谓甥舅,纯粹指的是两国关系,并不是指呼韩邪与元帝的关系。就像乌孙一样,代代昆弥,俱为解忧公主之后、汉天子之甥。

    张放自知份量不够,就算发表意见也未必有人肯听。从内心而言,他并不赞成和亲,但从彼时政治上说,和亲却是成本最小的有效笼络手段。他知道,皇帝一定会做出怎样的选择,他就算反对也没用。

    很快,大臣们统一意见,不出张放所料——同意和亲。

    呼韩邪欣喜之下,再进一步请求:“愿如乌孙故事,和亲宗室女。”

    但这一条却被元帝毫不考虑回绝了,当下宣诏:“当以宫室女,赐宗室名号,和亲单于。”

    呼韩邪难掩失望之色,却也只能谢恩。

    汉朝从来不嫁宗室女给匈奴人,这是祖训。从高祖开始,所有和亲匈奴的“公主”,无一留下名号,因为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公主,甚至连宗室女都算不上,多半是宫女之流。

    西汉真正的宗室公主,是先后嫁到乌孙的细君公主与解忧公主。这两位,还是因为其父辈参与了七国之乱,虽是王族,却是罪身,这才被谪发远嫁。可见在正常情况下,哪个诸侯王都不会让自家女儿远嫁匈奴蛮夷、过茹毛饮血的生活的。

    至于正牌的公主——哪更是想都不要想。

    “原来是拿宫女来糊弄匈奴人啊,难怪以前不管送多少个,人家单于都不领情,今天当女婿,转天揍丈人。”张放摇摇头,随着下朝的官员人潮,向宫外走去。

    奇怪的是,张放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冥冥中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随着自己走出宫殿,走向阙门,离自己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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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 【居然是她!】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正苦苦冥想,究竟是忘了什么,突然肩膀被人一拍,耳边传来低声:“这一次又亏得少子帮忙。”

    张放回首苦笑:“太子殿下,今次究竟是怎么回事?”

    皇帝急召居然迟到,这种事发生的机率微乎其微,必有因由。

    刘骜负手与张放走了个并排,左右看看附近没有官员,这才恨恨道:“谒者进入长乐宫时,太后正好召我过去闲话,当时傅昭仪也在场……”

    聪明人不需要说透,话只需听三分就能明白。

    含丙殿是太子起居处,位在长乐宫东,传诏谒者必需经长乐宫才能抵达太***偏偏这么巧,太后却在这时传他前去闲话,而傅昭仪亦在座……这不能不令人产生某种不好的联想……

    张放啧啧两声,若当真如他们所猜想那样,这女人未免太工于心计了,损人于无形啊。不知那位王皇后又如何,能与她旗鼓相当不?

    张放突然想起一事,心里打了个突,试探道:“听闻太子舅父王中郎之子不幸,皇后……”

    刘骜摇头:“这事母后不知。”

    张放讶道:“为何?”

    “阳平侯说,母后在宫中本就艰难,何必让此等小事令她烦扰。”

    张放轻吁口气,不得不说,王凤果然能忍。但越是这样的人,就越得提防。

    “太子要谢的人,应当是史侍中。”张放向后面正与诸葛丰攀谈的史丹瞥了一眼,“没有他的急智,这一关,不好过。”

    刘骜笑道:“早已谢过中庶子了,中庶子说,他只动了嘴皮,你才是真正出了力。”

    张放倒不谦虚:“没错,差点跑断了气,我想不出太子能如何补偿我,暂且记下,容待后算。”

    刘骜一时无语,摇头苦笑,好一会,才似想起什么,问道:“你射来的那根竹枝,无翎无羽,头重尾轻,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张放耸耸肩:“关于这个,我已经将方子献与朝廷,只是朝廷似乎没打算研究。”

    刘骜似有所悟:“少子说的莫非是……”

    “就是那个。”

    刘骜点点头,不再就此事询问,只笑道:“早就听说你让人研制纸张,终得‘纱罗纸’。我宫中亦有人在使用,但我没用过,一直觉得纸张难以作文。但今日所见你射来的纸条,居然而将蝇头小隶写得如此清楚而不渗墨,当真不错,改日我要买上一叠,绢帛可弃矣!”

    张放忙道:“太子想要还不简单,我马上送一车。”

    刘骜居然笑吟吟应了:“行,当我又欠一回。”

    张放哪会不明白,这是送人情啊。如果刘骜顺利上位,天子的人情……嗯,怎么想都不过份。

    ……

    被刘骜这么一打岔,张放一时放下思虑,回府之后,总觉心理不踏实。细细回想,这种不安的感觉,似乎是从那天听到匈奴使者入长安朝见天子开始的。那么,这事与匈奴人有关?

    张放反复绞榨脑海里那点可怜的汉代历史知识,实在想不起这段时期汉匈之间有没有发生过战争。不过,抛开历史看,陈汤、甘延寿远征,破北匈奴王庭,斩杀郅支,绝对足以震慑南匈奴,呼韩邪没道理会在这个时候对汉朝不利。

    如果不是战争,又会是什么呢?

    “公子何事烦恼?”身后传来阿离柔和的声音。

    张放回头笑道:“你能看见我的烦恼?”

    阿离轻声道:“阿离听得到公子微微叹气。”

    张放摇头失笑,本想随口掩饰过去,蓦然心头一动,阿离眼盲耳聪心亮,或许能有不同于常人的思考路子,且把事情跟她说说,看她有无心得,当下将事情与自己的感觉对阿离说了。

    阿离微微沉吟,道:“阿离与公子一样,很在意感觉之事,既然公子心有所感,必有所应,阿离愿与公子共参详。”

    阿离咬着嘴唇想了半天,忽道:“会不会是因为和亲?”

    “和亲?”张放微感惊讶,“你怎么会想到这个?”

    阿离呡嘴一笑:“直觉。”

    嗯,女人的直觉通常很可怕,可怕之处就在于很准——而且常常是好的不准坏的准。

    张放失笑:“和亲没我什么事,总不会让我当赐婚使出使匈奴吧。”

    如果问张放哪里的仇人最多,答曰:匈奴领地。虽然张放狠揍的是北匈奴,但南北匈奴之间可谓千丝万缕,利益纠缠,要说在南匈奴里有人要对付他,张放半点都不会奇怪。所以如果他真当赐婚使,肯定有危险——但这与他心中的那种奇怪感觉不一样,而且肯定轮不到他当这赐婚使。所以应该不是……等等,莫非是那个……

    “我需要本朝所有和亲‘公主’的名单。”张放第二天一早就找到刘骜,向他提出这一古怪请求。

    历代和亲公主资料,一般由宗正寺保存,太子去问这个,比身为侍中的张放去问,要顺理成章得多。

    刘骜好生奇怪:“你问这个干什么?和亲之事,你也插不上手。”

    张放的回答,令刘骜瞠目:“没看过名单之前,我不敢确定,会不会插手。”

    如果张放要详细资料,那得调阅卷宗,多少有点麻烦,但他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名单,一张薄薄的小纸片,就能解决问题。但历代天子或许是觉得耻辱,或许自知这些“公主”水分太大,故此严禁宗正寺外泄名单。如果不找刘骜,张放自付弄不到这名单。

    刘骜不愧为太子,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就把这张小纸片交到张放手中。

    张放展开一看,历代和亲公主名录,历历在目。除了两位远嫁乌孙的宗室公主之外,历代与匈奴和亲的“公主”,果然没有一个是姓刘的。最最重要的是,也没有一个是姓王的……

    这时耳边响起刘骜随口闲唠:“说到这和亲,我刚进宫时,听到一桩奇事。”

    “是什么?”张放一下抬起头。

    “听说掖庭有个宫女,居然自荐出塞,啧啧……”刘骜边说边摇头,一脸不可思议。

    张放猛觉心头漏跳一拍:“是谁?她叫什么?”

    “好像叫什么王……”

    “王嫱!”

    “对,就叫王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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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 【狙击昭君(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汉匈和亲事宜,是由少府下属机构掖庭主理,掖庭宫掌宫人籍册及蚕桑女工,是总管诸宫宫女的机构。通常采取遴选与自荐两种。遴选的话,先由掖庭丞查阅名册,从未幸的宫女中勾选出合适人选,再一一与诸宫妃嫔确认,落实到人;自荐就不用说了,不过一般没人这么犯浑……当大致名单确定下来后,呈送天子御览,并最后朱笔批红圈定某女,然后赐号、册封等等。

    以上是遴选的大致流程,基本上都是后宫与内官的事,外臣插不上手。张放倒是可以利用侍中的身份,入禁中打探消息,但终归有所不便,不如直接问更有自由出入权的太子。

    刘骜很少见张放这样的神情,暗暗纳罕,笑道:“少子也听说此事了么?要说这王嫱也不知中了什么邪,别人避之唯恐不及,她居然自荐。若非宫女选送皆层层挑选,品貌再怎样也差不到哪去,我都有点怀疑此女是否老丑了。哈哈哈哈!”

    张放轻轻呼出一口气,慢慢平复心神——原来如此,难怪这几日心神不宁,症结全在于此!果然自荐的啊,自荐!万万没想到,呼韩邪这老倌此次求亲,目标对象居然是那个名垂青史的绝代佳人、后世好事者评出的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

    必须重申一点,张放的历史知识,或者说是西汉历史方面的知识,与一般的历史爱好者差不多。知道一些标志性的历史大事件,知道几个知名度高的皇帝,也知道一些流芳后世的人名,再不能更多了。

    张放能预知刘骜是谁,未来的皇后是谁,自己与王氏外戚未来的纠葛等等事情,全因他曾详细看过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富平少侯的传记。对传记里涉及的人物与事件,他一清二楚,其他的,则不过泛泛。

    他当然知道大名鼎鼎的王昭君,但不确定她嫁的是哪一位单于,更不清楚她是西汉哪个皇帝送出去的——除非专门看过王昭君的资料,否则谁记得那么清楚?

    疑虑解除了,但张放还是有点疑惑,为什么自己会有那种“重要的东西离自己远去”的奇怪羁绊感?这是只发生在相识之人中才有的情况啊……好吧,不管怎样,既然知道是昭君,那就要竭尽全力,阻止她出塞。

    昭君出塞,在后世主流意识中,一直传为美谈。认为她以一介女流,勇敢挺身而出,肩负汉匈两国和睦、促进民族融合、维护边境和平……等等一大堆溢美之辞,简直就是古代版的维和卫士。更有甚者无限拔高,认为西汉晚期,汉匈六十年和平无战争,皆赖昭君之力。最离谱的要数元朝一个叫赵介的家伙,居然认为昭君出塞之功,可与霍去病比肩!

    张放只想说,都是狗屁!昭君出塞之前,南北匈奴已分裂,且南匈奴向汉朝臣服,北匈奴远遁。汉朝对匈奴的优势,从来没有这么明显过。等到陈汤远征,将郅支单于这头癞皮狗打趴下,匈奴人对汉朝的威胁,彻底解除。可以说,只要汉朝本身不垮,匈奴人就绝对翻不了身。身为亲历者,他比谁都有发言权。

    历代文人都搞拧了一件事:能够让汉匈六十年无战事的最大功臣,不是什么美人出塞,而是万里杀王!没有绝对实力的威慑,匈奴人会那样老实?这是政治小白都能看明白的问题啊!

    汉匈和平,没昭君的什么事。昭君出塞也好,不出塞也好,匈奴人该夹尾巴还得夹尾巴。这纯粹就是一场政治联姻,目的就是继续稳定匈奴人。说难听点,就算元帝派人到大街上随便拉一个母的回宫,然后封个名头,扔给呼韩邪,老呼一样乐得屁颠屁颠——人家要的是态度,女人不过是赠品。

    昭君出塞是追求幸福?后世好像有这种说法,而且还挺官方。张放没见过昭君,但他可以肯定一点——不会有哪个女人认为嫁给爷爷辈是幸福;更不会有哪个女人认为嫁完父亲嫁儿子是幸福。那些说昭君出塞是为追求幸福的人,问你敢不敢让自家女儿也这样来一遭?

    由于张放反应慢了一拍,现在情况比较被动,昭君已经自荐报名了,姓名已入籍册,再想把人捞出来,比还没下水之前可要难得多了。当务之急,就是要弄清楚,掖庭令是否已将名单上交。

    按常理说,这种海选选透,没一两个月不要想有眉目,但匈奴人明显等不了那么久,估计十来天内就要见结果。屈指算来,时间过半,刻不容缓。

    张放沉吟一会,对刘骜道:“我要找掖庭令。”

    刘骜惊讶不已:“难不成少子要……”

    “是的,谁和亲都可以,唯独王嫱不行!”

    张放神色平和,语气也不严厉,但刘骜听在耳里,却分明感受到那股坚决。

    刘骜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你认识此女?”

    理论上说,所有宫女都是皇帝的准老婆,所以刘骜问这话,确实有点过。但张放表现实在太反常,刘骜实在忍不住好奇。

    按理说张放得避嫌,不应该承认的,但他需要这位太子殿下帮忙,所以“坦然”道:“认识。”

    为一个“认识”的宫女这样做已经很反常了,若说“不认识”,估计刘骜会伸手测他额头温度了……

    刘骜定定看了张放一会,神情古怪,而后者坦然自若,浑若无事。

    刘骜豁然大笑:“好!少子,你只管放手做,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有刘骜这保证,张放总算有了挽回的机会。他虽是侍中,可以自由出入禁中,但并不是每个宫殿都能随便闯,实际侍中能出入的仅仅只是未央宫前半部分而已。其它诸如长乐宫、桂宫、北宫、明光宫,多为太后、后妃、太子及诸皇子、公主所居之地,那可不是侍中能出入的地方。

    王嫱属于哪个宫哪个妃嫔掌管之下,不得而知。就算从掖庭那里查出来了,也需要有一个相对比较自由出入皇宫的人打探沟通。

    太子刘骜,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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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 【狙击昭君(二)】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所谓掖庭,就是在帝后寝宫的东西两侧,所营建的宫区。与帝后寝宫相辅相成,又像两腋般护卫著帝后的寝宫,故此这两片宫区被统称为掖庭。

    掖庭原本只是皇宫中不起眼、地位低下的一处所在,但西汉自昭帝以后,因为一位皇帝的传奇经历,使掖庭这个皇室不入流的所在,竟影响了西汉中后期近百年的政治格局。

    这位皇帝,自然就是汉宣帝刘询了。刘询的经历,前文提到过,他幼年时因受“巫蛊之祸”所累,被下狱掖庭,后被掖庭令张贺救出,细心抚养,造就了一代中兴之主。

    而富平侯世家,同样与掖庭有不解之缘。上文提到的掖庭令张贺,就是张安世之兄。富平侯世家之所以能长久保持圣眷不衰,除了张安世本人的才能之外,张贺对于先帝的恩情,张彭祖与先帝的手足之谊,也是重要的因素。

    万没料到,到了张放这一代富平侯,又一次与掖庭扯上关系。而这一次,是因为一个女人,一个绝对不普通的女人。

    眼下的掖庭令叫孙朴,入宫二十余年,是个老宦官了。可能因为他本身不完整,加上长期与女人打交道,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属性偏阴,说话腔调,动作举止,令张放想起民国时期唱旦角的戏子。

    “嗳啊,这不是富平侯么?怎有闲暇来此巡视呐?”孙朴近日正为选和亲宫人之事,忙得焦头烂额,见到张放委实吃了一惊。

    掖庭办公地点就在掖庭宫门外,属少府官署区之一。少府属下管辖非常杂,比如中书诸者令石显,名义上就属于少府管辖。就连张放这个侍中,也属于少府辖下内朝官之一。这也就是说,张放与孙朴同属一个部门,所以他来掖庭看看,并不算突兀,属于正常职责范畴。

    张放这个侍中是加官,没正经差遣,与孙朴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但他光凭一个列侯就足以压死孙朴这个六百石小官了。所以孙朴看到他,立马执下官之礼。

    张放施施然走近,微微一笑:“掖庭令为天子分忧,操劳多日,着实辛苦了。”

    孙朴尖笑道:“这是咱家份内的事,岂敢言辛苦。”

    光听这人的声音不看人的话,绝对分不出男女,而看到人的话,绝对起鸡皮疙瘩。

    张放原想多客套几句再进入正题,但实在不想与这人多说废话,左右看看掖庭丞都在中堂外,便低声道:“我要看看雀屏中选者名录。”

    孙朴张张嘴,他不知“雀屏中选”是什么典故——实际上是张放说顺嘴了,这成语现在还没发明呢。不过望文生义,倒不难理解。孙朴一时为难,这个东西虽然谈不上保密,但似乎也不便外泄。

    孙朴惑然道:“君侯要这名录何用?这人选还没定……”

    张放淡淡道:“不是我要看,而是……”他取过案头用来浸墨的清水,伸出手指蘸了一点,在案面写下两个字。

    孙朴失声:“太……”

    张放竖指噤声,抬袖一拂,将案面字迹抹去。

    孙朴鸡啄米似点头,不敢多言,亲自取名录去了。一路上,脑海不时闪过早晨偶遇太子的一幕……

    当时孙朴正从一位长使娘娘那里拿到一份新名单,返回路上,不意遇到太子殿下从前方行来。孙朴赶紧闪过一边,躬身谨立。没想到,太子居然唤他过来询问。

    孙朴颇有受宠若惊之感,太子起先问的也是不痛不痒的遴选话题,之后话锋一转,似有意似无意道:“前日听母后闲话,言道有些宫人,天生卑贱,久居宫中,未得临幸,心存怨怼,竟欲借此和亲之机,自荐入胡……呵呵,这样的宫人,可得慎重啊。”

    孙朴一听,哪还不知是指谁,额头见汗,小心问道:“若当真如此,何不顺水推舟,让这贱婢远归胡地,尝尝遍地腥檀的滋味,必悔不当初……”

    太子面色一整:“掖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请太子解惑。”

    “我问你,陛下为何要和亲?”

    “呃,为使胡奴安份,边境安宁。”

    “这不就结了,如果让一个心怀怨怼的女人,当上匈奴人的阏氏,你说会不会怀恨在心,向单于进馋言,对我大汉不利?”太子面含冷笑,“当记取中行说之例。”

    孙朴一听,冷汗就下来了。太子所说的中行说,是他们宦官的老前辈。正是这个随公主陪嫁匈奴的宦官,因为对汉朝将之发配匈奴的怨恨,从而掉转枪头,与母国作对,用汉人的知识帮助匈奴人,提供汉朝各种情报,使汉军在与匈奴的战争中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个没卵子的家伙,堪称中国汉奸之祖。

    尽管孙朴觉得事情好像不至于这样,但太子之言,也有道理。回到署邸后,一直犹豫不决。如果这个叫王嫱的,不是自荐的话,孙朴直接就将其黜落,那也是一支笔的事。可是偏偏她是自荐,而且还闹得满宫皆知,这就不好办了。

    正烦恼之时,没想到居然来了个富平侯,而且是奉太子之令……这小小一个宫女,究竟招惹了什么?

    尽管一肚子腹诽,但孙朴还是老老实实捧来了名录——由于已经知道富平侯所求的是什么,他只拿来一份。

    张放接过,展开简牍,卷首上两个朱砂写就的大字映入眼帘:王嫱。

    张放细细看完,慢慢将简牍卷起,却并不立刻交还,直视孙朴:“有没有一种可能,因为一些小差错,某几个入选宫人的名录遗失?”

    孙朴大汗,搓着手:“这个……这个……”

    “入选的宫人有百人吧?”

    “目前已有一百一十二人……”

    “这么多啊,看来遗失一两份,也是挺正常的。”

    “君侯有所不知,此女是自荐,此举已传遍内宫。若是名录不见,只怕……”

    “传遍内宫又如何?只要不传到陛下耳中,谁会来查你?”张放握着简牍,轻轻拍打掌心,“难不成掖庭令认为,日理万机的陛下,会听这种内闱之事么?”

    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确实不高,但也有一定机率,那就要看孙朴会不会为他冒险了。

    张放仿佛看透了孙朴的内心,伸出手指,这回不蘸水了,只是虚空在案上写了两个笔划很简单很好认的字,悠然道:“你不是为我冒险,而是为他。”

    孙朴重重叹了口气,垂下头。

    张放含笑将简牍纳入袖中,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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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 【狙击昭君(三)】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刚离开,掖庭又出现一宫妇,向伏案支颐的孙朴行了个福礼:“我是傅娘娘的宫使,奉娘娘之令,前来查看一宫人名录。”

    孙朴愕然抬头,心里一阵犯嘀咕,今儿怎么回事?各路神仙全都来看名录。什么时候开始,这些平日里无人理会的宫人都吃香起来了?

    傅娘娘就是傅昭仪,位比方才那位富平侯,而得宠更在其上,孙朴得罪不起。尽管来人只是个四百石的少使,孙朴却不得不放低姿态,笑问:“不知娘娘想看何人名录,或是看全部名录?”

    那少使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全部名录,谁看得过来?娘娘只查一人。”

    “不知是何人?”

    “劳烦令使取那位自荐使胡的王嫱名录看看。”

    孙朴下巴差点没磕在案头上,这是怎么回事?太子、娘娘,都要这个宫人的名录?富平侯啊富平侯,你可害苦我了!

    孙朴一边掏出丝巾拭汗,一边赔笑道:“这个……请少使稍待,我这就去取来。”

    少使不无奇怪:“区区一份名录而已,吩咐吏员取来即可,何需令使亲自去取?”

    “这个、娘娘吩咐,奴婢自当亲自操办,那些吏员只会误事。哈哈……”孙朴边打着哈哈,边落荒而逃。

    孙朴眼下只有一个办法,赶紧补上名录。当然,这样一来,方才富平侯拿走的名录就没用了。但事到临头,孙朴也顾不上许多,先自保要紧,富平侯那里,慢慢再想法子解释。

    孙朴心里一阵哀叹,这位娘娘究竟搞什么幺蛾子?与太子斗法还是怎地?你们神仙打架,别殃及咱这些小鬼啊!

    这次孙朴还真猜错了,傅昭仪这回还真不是与太子捌苗头,她压根不知太子与张放所谋之事,而是为了消除隐患。

    ……

    时间倒流十二个时辰,桂宫鸿宁殿,傅昭仪居处。

    傅昭仪刚从未央宫回来,进门之后,在宫女的服侍下,除下凤冠,解开霞披,更衣入浴。

    浴室之中,蒸气朦胧;木桶之内,肌肤胜雪。

    傅昭仪轻轻吹动水面的花瓣,享受着宫婢的擦背按摩,懒洋洋道:“今日宫内可有什么消息?”

    宫闱深深,步步惊心,想安稳待在桂宫(妃嫔所居地)而不至于沦落到北宫(汉代的冷宫),就必须时刻竖起耳朵,收集各方面信息,无论巨细。而细节,常决定成败。

    在深宫沉浮了近二十个年头,傅昭仪对此深有体会,时刻保持危机感,而收集消息,是她一贯的习惯。

    宫婢都是心腹,早知道主人有这习惯,不敢怠慢,将近几日诸宫发生的各种鸡毛蒜皮小事一一道出。

    傅昭仪闭着眼,头倚桶沿,似听非听……直到宫婢将王嫱自荐之事当趣闻说出,傅昭仪才蓦然睁眼,问了一句:“你们谁认识这个王嫱?”

    几个服侍的宫婢俱摇头。傅昭仪也不引为怪,汉宫诸殿宫女不下数千,谁也不敢说自己个个认得。

    傅昭仪沉吟一会,道:“去,到玉容阁将此女图形取来。”

    汉宫之中,但凡入宫三年以上者,皆由画师画影图形,呈与天子,以备临幸。这些图形,就收藏在桂宫玉容阁。身为桂宫二主之一,傅昭仪要取看一卷宫人图形,这个权利还是有的。

    一刻时后,傅昭仪出浴更衣,宫婢也将图形取来了。

    当两名宫婢各执帛卷一端,轻轻展开时,傅昭仪的眼睛慢慢亮起,旋即阴沉下来。

    宫室之内,一时寂然无声。

    良久,响起傅昭仪淡淡的声音:“去查一查,为何王嫱未能入幸。”

    傅昭仪是后宫诸妃嫔当中最有手段者,她手下的宫使,也颇有能力,很快传回消息。

    “据明光宫那边负责此事的长使所言,是因为王嫱腮边一颗风流痣,恐其狐媚君王,故而黜落。”

    “风流痣?”傅昭仪重又打开图形看了一眼,倏地失笑,“我问你们,倘若你们让画师作像,会否让他加上这颗痣?”

    几个心腹宫婢互望一眼,不敢作答。

    傅昭仪笑笑:“直言无妨,本宫绝不怪罪。”

    这时一名宫婢才轻声道:“回禀娘娘,肯定不会。”

    傅昭仪满意点头:“这就对了。这画师若不是与她有过结,那就是仪金不到位。”

    傅昭仪本人也是由这条途径选出的,焉能不知其中猫腻。这些画师,你不塞点仪金,他们根本不会用心作画。有些更恶心的,甚至会在画上动手脚。比如额头画窄一点、眉毛画粗一点、眼睛略小一点、嘴巴大一点、下巴短一点……就是这么一点,就能毁掉你的所有希望。

    傅昭仪的目光落在画卷署名之上:“毛延寿?把这人带过来。”

    傅昭仪行事,堪称雷厉风行,半个时辰之后,宫婢来报,那个叫毛延寿的画师带来了。

    透过珠帘,傅昭仪看到这个毛延寿,是个四十开外,皮黄寡瘦的家伙。此刻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但一双小眼珠却转个不停。

    傅昭仪阅人多矣,一见此人形貌,便知是什么德行,冷冷一笑,单刀直入:“毛画师,知道本宫为何事找你么?”

    毛延寿小心道:“禀娘娘,小的不知。”

    “玉露,把画给他看。”

    毛延寿满面疑惑打开一看,便知是自己的手笔,而画中之人……讲真,毛延寿身为画师,专攻仕女,为宫人作图已逾十年,画过的宫人不知凡几,除了那些被临幸受封的妃嫔,大多都没啥印象了。但是这卷画像,他居然记得,原因无他,此女绝色。

    毛延寿一时惊疑不定,不知傅昭仪为何取出这卷陈年画像,是问责?是追究?还是……

    就在毛延寿方寸大乱时,珠帘后一个平淡漠然的声音入耳,却不啻于一声惊雷:“本宫想知道,这颗风流痣,作价几何?”

    哗!帛画坠地,毛延寿伏地求饶:“娘娘恕罪,是延寿一时迷了心窍,冒犯王宫人……延寿真不知晓她是娘娘的人啊!”

    “她不是我的人。”帘后传来一阵快意笑声,“只要你将此事原委一一道来,本宫非但不会降罪,反而会赏赐于你。”

    啊?!人生大起大落实在太刺激,毛延寿脑子一时转不过弯来,傻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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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 【狙击昭君(四)】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事情与傅昭仪猜想的差不多,两年前,隶属少府的内宦毛延寿曾奉诏为宫人作画,以备皇帝临幸参考。就在那一次,他碰到了这个叫王嫱的家人子。当时那一批入画的宫人,九成都依照惯例,封以仪金给画师。

    毛延寿一见此女,就断定必能得皇帝垂幸,只等收了仪金,就打点起十二分精神,必将此女之仪容尽显于画中。没想到,左等右等,屁股都坐痛了,也没等来封仪。于是不断咳嗽来提醒,结果原本没事的嗓子,生生咳出毛病来也没等到仪金。

    毛延寿怒了!就算你有傲人的资本又怎么样?你现在不过是个小小家人子,命运还得靠老子一支笔!

    毛延寿含怒动笔了,他的水平没打折扣,也没故意丑化眼前佳人,甚至完工后还请佳人过目,得到首肯才含笑而退。只不过他多做了一件事——手指暗蘸一滴墨,在将画卷呈交长使之时,轻轻一点,嘴里道:“长使,此女虽绝色,然此处有痣,乃风流之相……”

    “如此说来,这风流痣,是你点上的。”傅昭仪的声音始终淡淡,听不出喜怒。

    毛延寿不知傅昭仪之意是赏还是罚,呐呐垂首,不敢多言。

    “领一束麻,去吧。”

    出乎毛延寿意料之外,傅昭仪还真赏了他。毛延寿暗松一口气,心惊胆战来,稀里糊涂走。

    毛延寿退下之后,珠帘后沉寂一会,发出两道指令:“玉露去掖庭署看看这王嫱的名录,把内容记下来;金露去明光宫,找机会见见真人,看清是否与画像相符。”

    “喏!”

    垂帘深深,人影绰绰,无人知其用心。

    申时之后,两位宫使先后返回,分别向傅昭仪禀报。

    玉露:“孙令使找了很久没找到名录,说可能是手下办事不利,有所遗失,旋即重新补录一份,并惩罚了几个吏员。”

    这个意外的情况引起了傅昭仪的注意,问道:“你认为是否如此?”

    “婢子认为,名录确实不见,但未必是遗失。”

    “看来还有别的人在盯着……”傅昭仪脸色变幻,蓦然失笑,“如此说来,不止本宫一个人有此担心啊。呵呵,名录上怎么说?”

    “出身良家子,乃荆州秭归人氏,生于己巳年庚酉月辛辰。”

    “年十九么?”傅昭仪咬咬嘴唇,“将这年庚抄录给太常丞,看看与陛下是否犯冲。”

    玉露刚走,金露返回。

    傅昭仪:“如何?”

    金露:“落落大方,光彩照人,乃上上之选。”

    傅昭仪咯咯一笑:“看来咱们这皇宫里,金凤凰可真不少,一不留神,就冒出一个……金露,从今日起,你不必当值,交给你一个任务。”

    “请娘娘吩咐。”

    “我会借遴选和亲的机会,把你暂调明光宫督选,你别的不用干,就给我盯住这个王嫱,确保她在名录上。”

    金露离去之后,傅昭仪慢慢展开那卷帛画,眼中透出强烈嫉妒之色……

    没错,傅昭仪之所以为一个小小宫人折腾这么一大圈,目的只有一个——狙击比她更优秀的王嫱,一定要找机会让天子点选此女为和亲对象。

    后宫的生存法则说白了只有一句话:走自己的路,堵别人的路。

    但凡发现优秀的、有可能威胁到自己受宠地位的后起之秀,一率要毫不留情打压下去。这个王嫱,光是一张画像,就已令傅昭仪相形见绌,若是真人,又是何等********?这样的人,对任何一个受宠的妃嫔而言,都是极度危险的潜在对手,一旦落入君王之眼,后果难料。

    有潜在威胁,就要消灭在萌芽中。正好汉匈和亲,正好此女自荐,那就一定要把她送走。

    “不知先前是谁拿走了此女名录?”傅昭仪惑然自语,“究竟是某位妃嫔与我不谋而合,还是……”

    ……

    又是威胁,又是拉太子作虎皮,终于从孙朴那里抽走名录的张放,刚体会成功狙击了昭君出塞的成就感没几天,居然从孙朴那里得知,王嫱的名录又补上了。而且还呈送有司,进入最后一道点选程序。

    孙朴事情办得不利索,不敢得罪太子,只得悄悄把这消息报给张放。

    张放气不打一处来:“你怎么不早说?”

    孙朴心道,早说了你岂不是又要将名录拿去?嘴里道:“我不敢呐!傅娘娘着长使告诫我了,名录事关和亲大事,再有遗失,必奏报天子治罪。”

    傅娘娘?傅昭仪!这个女人又来凑什么热闹?

    张放之前对和亲并不关心,之后因为拿走了昭君的名录,等于取消了她的资格,所以后面的程序也不再关注。但现在莫名被傅昭仪狙击了一把,说难听点,煮熟的鸭子又飞了,昭君直接进入下一步程序,已不在孙朴控制中。张放不得不向孙朴打听,后面的程序怎样进行。

    按孙朴的说法,下一步点选,就是天子将从近百名候选宫女中点选生辰八字与单于相合的宫人,召上殿来过目。诸妃品评,相貌、仪态、气度等等方面。最后从中圈定一人,择吉日赐字、入籍、封号。

    张放专注听着,脸色越来越阴沉,不仅仅是因为只剩最后两个步骤,更重要的是,他似乎明白了昭君出塞的真相——这么多候选宫女,为何偏偏是昭君被选中?仅仅因为她是自荐?后世有一种说法,元帝见到昭君后,为其容光所慑,大为后悔,欲使其留下,但为何最终还是拱手相送了呢?昭君又不是唯一的候选人,也不可能在皇帝没过目之前就让她出现在呼韩邪面前,皇帝想留下又有何难?

    很明显,这里面有猫腻,有令元帝不得不放手的重要制肘力量,这种力量,只可能来自宫中,来自身边。

    傅昭仪!

    结合前因后果,张放几乎可以百分百断定是这个女人搞的鬼。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点选、定名在何时、何地举行?”

    “就在明日,长乐宫。”

    一滴冷汗沿额头淌下——长乐宫,太后居所,宫禁森严,他还有机会拯救昭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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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 【狙击昭君(五)】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少子来了。来,看看这幅字如何?”刘骜放下兔毫,招呼刚进门的张放过来。

    张放扫了一眼:“字不错,不过纸更好。”

    “哈哈哈!”刘骜笑指张放,“少子,你可真是一点都不谦虚啊……不过,你的纱罗纸当真不错,现在我不担心写错字了。”

    虽然贵为太子,有用不完的帛书,但帛书的成本实在太昂贵,用来写奏疏倒没什么,可用来练字,一旦写错,一卷帛书就得废掉。浪费得多了,多少有些心疼。现在好了,有了纸书,随便写,没事。

    “我已经向太后、父皇建议,诸宫及寺署可用纸代替简牍,父皇已下令让将作大匠及少府令一同考察是否可行。看,我可为你拉了一笔大生意啊。”

    张放拱手道:“多谢殿下,为表谢意,我再让人送一车纸过来。”

    刘骜又是大笑:“我说少子,你今日不会是为了专门给我送纸的吧?”

    “不是,是送人。”

    “送人,送谁?”

    “我!”

    “啊?!”刘骜张嘴,半天反应不过来。

    “我要你把我送进长乐宫,不管用什么方法,就在明日。”

    咝!刘骜倒抽一口凉气,盯住张放:“少子啊少子,你知不知道,这话若入他人之耳,会是什么结果。”

    张放淡淡望着他:“你会说么?”

    刘骜立即闭上嘴,室内一下沉寂下来。良久,刘骜方道:“你是为了明日点选定名?”

    “对。”

    “你不是已经抽掉名录了么?”

    “是抽掉了,但被傅昭仪坏了事,她让孙朴重新补录一份,王嫱之名,还在册上。”

    “就算在册上,也未必会中选啊,候选宫人有好几十人哩。”

    “她若去了,一定会中选——傅昭仪一定会让她中选。”张放没机会当面催眠傅昭仪,以探查实情,但稍加分析都不难知晓,傅昭仪整这一出,绝对不是闲着没事闹着玩,她一定有目的,而且十有八、九就是此事!

    刘骜皱眉道:“此女究竟与你有何渊源?竟能令你甘冒奇险。”刘骜没问是否绝色,因为他知道,自从张放返回长安后,已经完全脱胎换骨,再不是当年那个为女色而犯浑的小子了。张放如此执着阻止这叫王嫱的宫人入选,必有原因,无关风月。

    张放悠然说了一句刘骜完全听不懂的话:“如果我不这么做,后世男同胞会唾骂我几百上千年。”

    刘骜摊摊手:“我倒是想帮你,但是绝不能私带你进去,这太冒险了,一旦被有司察觉,后果不堪设想。”

    张放想了想,确实,这样风险很大,遂道:“那我光明正大进行不行?我可以说是探望皇太后。”

    当今皇太后并无子女,但包括刘骜、张放在内的宗室亲族,都是她的孙子辈,进宫探望,合情合理。

    刘骜不假思索摇头:“平日可以,但明日不行。点选之事,关乎国体,父皇料定必有宗室亲族想看热闹,为防意外,已下令任何人都不得于明日进入长乐宫。就算是我、济阳王、信都王三人,也不得靠近前殿。”

    太子三兄弟本就住在长乐宫,自然没法禁止,只能禁足。

    元帝这样做无可厚非,因为这本就是帝王后……宫家事,岂能让外臣参和进来?

    张放坐于案前,十指合拢,顶住下巴,眉心紧锁:“连殿下都没办法,看来这事果然棘手。”

    刘骜苦笑无语。

    看来太子也没法子了,张放起身。

    刘骜看他一脸平静,丝毫没有沮丧之色,不由奇道:“你还有办法?”

    “我去找于季子……”

    刘骜切了一声:“我都不行,你觉得于季子能行?”

    “于季子当然不行,但他有个阿母。”

    刘骜哦了一声,明白了。张放这是去找于恬,让他说动其母——馆陶大长公主若是要参与此事,倒是在情理之中。

    “你想让姑母如何帮你?”刘骜问道,“总不会让她夹带你进宫吧?”

    张放摇头:“休说姨母不会同意,就算同意,我也不能陷姨母于不义。我会请求她老人家尽可能转移陛下注意力,以消除傅氏影响。不过,这样也很难……”

    张放没说难在哪里,但刘骜却是明白,先不说大长公主能不能遏制傅昭仪,单是说服其帮忙,都很不容易——帮外甥偷香宫女,这种事,有几个做姨母的会干?

    眼见气氛有些沉重,张放随口说笑:“若是有地道进宫就好了。哈!”

    张放真的是随口说笑的,皇宫地道什么的,在后世古装剧或里是常见的梗,开个玩笑活跃气氛。

    但听到张放的话,刘骜的眼睛却亮了,猛地以拳击掌,兴奋道:“地道!有啊!就通往长信宫。”

    不是吧?真的这么狗血?

    “这地道我们少时曾走过啊,孟长、季子当时都一起,你难道忘了?”刘骜兴奋中带着一丝缅怀。

    张放是真的“忘了”有这回事。柳暗花明,事有转机,他却没有刘骜那样兴奋,眼底透着浓浓的困惑——皇宫秘道,这种家想像的东西,难道真的存在?

    事实是,这秘道真的存在。

    二十一世纪,考古汉长安城遗址时,曾在长乐宫、未央宫椒房殿、桂宫等后……宫(这个词是禁词,我前几天才发现,只好用省略号隔开)禁地,挖掘出多条秘道。史学界众说纷芸,有说是后妃偷情用的,有说是皇室紧急逃生通道……最后,经过反复考证,学界统一认识,认定这些秘道的作用是——

    “这是历代宫中后、妃秘召外戚,秘奏及应对各种危局的秘道。”刘骜解释边为张放“回忆”道,“当年我们几人年尚幼,在长信宫玩耍时,无意间发现秘道口,好奇之下一起钻地道。后来于季子害怕,半途折返,我们三人则一直走到地道出口,就在长信宫后的夹墙复道……”

    刘骜言之凿凿,张放也只能点头:“嗯,我记起来了,是有这事。”

    “后来因于季子神色惊惶,被内侍发现,带到皇祖母处,皇祖母这才派人在出口堵住我们。当时你们只是被训斥一顿就放回府了,但我与孟长却被留下。皇祖母把秘道的用途告之于我等……”

    原来如此!西汉建国百余年,后……宫波诡云谲,出了多位强势太后,以后……宫暗控朝局,演绎了无数刀光剑影。这些秘道,就是一个缩影。

    啪!这回以拳击掌的是张放,两眼放光:“好,就走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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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 【狙击昭君(六)】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秘道入口就在长乐宫西南的夹墙复道某段。这个地方,张放可以凭侍中的身份,在太子引领下进来,而长信宫就在秘道入口正北不足百步。但是,找到入口并不表示就能进秘道。长信宫是太后休憩之地,如果什么人都能随便进去,太后还敢安心住这?

    这条秘道,只能从里面开启,外面是进不去的。所以,张放想进去,还得找个内应。

    刘骜原本给张放找的内应,来头吓人——皇后。

    但张放立即否决了这个荒唐的建议,开玩笑!让皇后放进去,那跟告诉皇帝也没差。更重要的是,张放可不想让王皇后抓住自己这个把柄,搞不好将来成为王氏诸侯要挟自己的把柄。

    最后还是刘骜找来明日参加评选的名单,发现一个最佳人选:阳阿公主。

    阳阿公主,是刘骜的小姑,张放的小姨。这位公主,与大长公主不一样,率性直爽,作风大胆。她看得顺眼的人,什么忙都肯帮,看不顺眼的,管你是谁都不鸟。这一点,从当年张放惹出的祸事,阳阿公主当接盘侠接手两个烫手山芋之事就能看出来。

    当年敬武公主把那两个惹祸的女娃送到阳阿公主处,阳阿公主毫不在意收了,强势如石显,也不敢向她要人。石大公子石荣,长安有几个人敢不买他的面子,但就是没法从阳阿公主处弄出那俩姐妹来——原因无他,阳阿公主看他不顺眼,鸟都不鸟他。

    张放在其母出殡时,见过这位小姨,感观很好,于是与刘骜一同前往说项。原以为要费一番口舌,说不定还要被训斥一顿。没想到阳阿公主一听,兴致比他们还大,前后不到半刻钟,就一口应承。

    按照计划,阳阿公主进宫之后,会以子侄有急事相商,不便走正门,向太后借用长信宫会见。然后派侍婢开启秘道闸门,引领张放进入。这样一来,事前报备,事后也好解释。当然,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太后予以方便的基础上。而这位王太后,算是西汉两百年间,最好说话、性格最和善的一位了。

    一切准备就绪,翌日辰时末,张放准时出现在长乐宫夹墙复道秘道前。秘道门看上去与周围夹墙没什么区别,如果不知内情,根本想不到内有乾坤。

    张放按刘骜提示,找到离地五尺、大约与胸平高一处很不显眼的凹痕,伸出大拇指用力一按,感觉有什么东西往后缩了一下。放开手再看时,一切如常,什么都没看出来。

    按刘骜所说,按下这个机关,门后铃铛就会响起,在后面等候的侍女,就会开启秘道门。

    张放等了好一会,没见动静,扭头问刘骜:“会不会早了点?”

    刘骜摇头:“姑母遣人来报,已经准备好了。再说,父皇也已退朝,御辇已至长乐宫外,再晚只怕……”话没说完,吱呀一响,看上去完整无瑕的一面墙,居然翻转九十度,露出可容一人直入的门洞来。

    秘道幽暗深长,只有近前一点亮光,光亮源自门边一盏宫灯,宫灯提在一侍女手上。光影模糊,隐约可见是一个眉目如画,十一二岁的小侍女。

    小侍女轻声问:“可是富平君侯?”声音很脆很好听。

    张放点点头,双手抓住衣襟左右一分,脱下外罩,露出一身劲装——钻地道还穿宽袍大袖,脑袋被驴踢了才会那样干。

    张放将袍子一甩,刘骜伸手接过——堂堂太子,居然充当小厮,若让王皇后看到,怕是要吐血。不过刘骜却浑不在意,这里就他们二人,又没有随从。再说了,给表弟拎件衣服,也没什么。

    刘骜的性子确实随和,否则日后也不会说出那句令人惊掉下巴的话来:“我乃富平侯家奴是也。”

    刘骜不拿自己当太子,张放更不会矫情,朋友就是拿来用的。

    “头前带路。”张放说着步下阶梯。

    那侍女正呆呆地看着他,闻言一震,忙道:“是。”伸手往墙壁某个地方用力一推,石门一转,悄然关闭。

    秘道外面,刘骜刚说了半句:“少子行事要小心,切莫露了行藏,连累少姑……”张放与那侍女已消失,面前只有一堵空墙。

    刘骜噎住,下半句再说不出来,低头看看搁在臂弯的衣袍,摇摇头:“少子这家伙,越发古怪了……王嫱?有机会倒要看看,究竟是何等模样。”

    石门一关,眼前顿暗,唯有侍女手里的宫灯,发出幽幽黄光。

    张放先不急着走,而是闭闭眼,让眼睛适应黑暗,然后慢慢睁开。他的眼力异于常人,但有一点光亮,就能看得既远且清晰。当然,这个远与清晰是相较而言,比常人强,但强得有限。

    执灯侍女在前面带路,有几次想回头说话,但终是不敢。而张放则把心思全放在这长长的涌道上。

    这条甬道高度只有两米左右,一米七几的张放挺直身体的话,有一种随时会碰头的沉闷压迫感。脚下踩的是青石板铺就的道路,很干净,人行其上,纵是放轻脚步,仍有空空回声。两壁是压得很实的夯土墙,不少地方长满青苔,这一切都显示这秘道有一定年头了。不过空气还好,没有明显异味或发闷感觉,相反还有一股淡淡凉风拂面,显然秘道必有良好通风设施。

    甬道宽度只容两人并行,人在这种窄小的地方走得久了,必会产生一种压抑而恐惧的情绪。张放通过良好的自我调整,可以化解这种不良情绪。奇怪的是,那小侍女居然也能保持镇静,这就难得了。

    张放随口道:“你叫什么?”他一开口,声音嗡嗡直响,倒把小侍女吓了一跳。

    张放抱歉一笑:“要不,我来拿宫灯吧。”

    小侍女羞涩摇头:“婢子岂敢劳君侯大驾,要是被公主看到,会受罚的。”

    张放一想也对,收回手,道:“你还没说叫什么名。”

    “婢子名唤宜主。”小侍女说出名字时,有些紧张地回头望了一眼。

    幽光之下,张放没怎么注意到小侍女的紧张,点点头道:“宜主,名儿不错啊。对了,你胆量不差嘛。”

    小侍女宜主眼底一阵失望,咬着嘴唇道:“谢君侯夸奖。公主先后让三批侍女下地道试行,只有婢子能走全程,故此让婢子在此守候君侯。”

    “原来如此,小小年纪,胆量不错。”

    听到张放夸赞,宜主双眼眯成月牙,咬唇再咬唇,犹豫再犹豫,终于壮着胆子开口:“不知君侯是否还记得……”

    “前面有阶梯,到出口了。”眼力过人的张放向前一指,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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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 【狙击昭君(七)】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沿着石阶而上,迎接张放的,是一张成熟女性的如花笑靥。

    阳阿公主!

    张放步出洞口,长揖到地:“多谢姨母相助。”

    一身彩衣的阳阿公主掩口而笑:“都叫姨母了,焉能不助?”

    张放笑了:“还是姨母疼我,改日定要到府上请安。”

    阳阿公主妙目流转,吃吃笑道:“请安是必须的,但不能一个人来哦。”

    张放一怔,刚想说“我不是一个人来还能带谁来?”旋即醒悟阳阿公主说的是谁,不仅苦笑:“姨母说笑了,我有天大胆子,也不敢带她来啊。”

    阳阿公主很大牌地一挥手:“放心,姨母好人做到底,我去跟皇兄分说。皇兄那身体,也禁不起折腾了,既然心有余而力不足,就别耽误人家如花年华了。”

    张放鞠躬道:“姨母好意,外甥心领。只是眼下宫中之局,表面波澜不惊,底下暗流涌动,此事可小可大,最怕被人借题发挥,还是不要惊动陛下的好。”

    阳阿公主颇感意外,差点不敢相信眼前之人是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外甥,含笑点头:“少子袭爵之后,果然长大了。”旋又轻笑,“姨母这不是为你可惜么,如此着紧卖力,却未能携美而归……”

    张放朗笑:“姨母美意,外甥明白,此事已有安排。”

    阳阿公主以袖掩口:“好,姨母便拭目以待。”

    张放虽表现从容不迫,但出身皇室的阳阿公主眼力何老辣,焉能看不出这外甥内心的急切。当下笑道:“好了,我也不磨人了。你要找的人,就在后面的长秋殿。眼下想必在更衣换装,再有一时半刻,就要前往前殿面君。你只有很短的时间来说服她,有信心么?”

    张放振袖悠然道:“只要我想,从来没有说服不了的人。”

    半刻时后,阳阿公主带着激赏的目光,望着这个英俊的外甥潇洒远去的背影,回首轻笑道:“他没说要带你走么?”

    宜主垂首,幽幽道:“君侯,他、他没认出我……”

    ……

    长秋殿就在长信宫正北,两殿处于同一条轴心线上。从长信宫正殿出来,直向前行不过百米,就是长秋殿。这里是太后、妃嫔们自娱怡情之地,也是从正门进入太后居所长信宫的必经之地。

    由于今日皇帝、皇后驾临长乐宫,卫尉将整个宫殿警戒等级提到最高,诸门把守森严。若是张放走正门,绝对没有半点机会。

    皇宫警戒的特点就是外紧内松,这毕竟是皇宫,又是和平时期,不可能有事没事搞得如临大敌。人在宫外,那是使尽浑身解数都进不来,但人在宫中,却完全可闲庭信步。

    张放穿着一件内宦的衣服,又没长胡子,咋一看,还真像个小宦——当然,他还做了点化妆,弄丑些,否则这样英俊的宦官也太扎眼了。阳阿公主的化妆术有点挫,如果张放满长乐宫乱转,人多眼杂,这拙劣的妆容终究会泄了他的底,但只是沿着游廓走百米,都没碰到几个人,自然不虞露馅。

    长秋殿檐下,有四个内宦守着门口,张放一出现,四人一齐望来。张放立定,朝四人中为首那个内宦招招手。

    那内宦可是有品秩的黄门署长,见状莫名其妙之余,也有点恼怒,因为这个突然冒出的内宦服饰等级很低,估计是个新人,居然敢大大咧咧招手让自己过来,真不知死字怎么写……

    其余三人眼见头头压着怒火走过去,互相偷笑,准备看好戏。但见头头走近后,似乎与那小宦低声说了几句,然后转身,面无表情走回来,一言不发,领着那小宦直接进入大殿。

    三个内宦吃惊得张开嘴,想要阻止,却见那小宦一眼扫来,三人浑身打了个激灵,什么话都说不出来,眼睁睁看着二人身影消失于殿内。

    过了一会,头头一个人走出来,一脸迷茫,站定在殿檐下发呆。那三个内宦原想问问小宦的情况,见头头始终不发一言。三人也不敢再多问,宫中的生存法则就是多看少问,好奇心与生存率呈反比。

    长秋殿内很安静,只有西侧殿一排长长的厢房里不时传来一阵轻微的动静,那里就是入选的宫人梳妆打扮,等候传召的所在。

    张放负手来回踱步,并未贸然闯入。入选的宫人达三十余人之多,他不可能一一掀帘询问,这样不但费时间,更会留下手尾,给自己与昭君惹来麻烦。他需要一个方法来直接锁定目标,时间不等人,皇帝的宣召随时会到。

    张放踱到第三轮时,脚步一顿,有了!

    “诸位宫人听真,太常卜卦,今日凡庚酉月辛辰时生人者,与傅昭仪相冲,当另行安排。尔等当中,有此时辰生人的么?”

    张放这一嗓子,令西侧殿为之一静,过了好一会,才听到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宫使王嫱,是庚酉月辛辰时生人。”

    张放笑了,这法子,果然好使。

    吱呀!张放推开门扇,闪身而入。房屋布置得很素雅,大到床榻,小到笔洗,都很精致,也很花心思。这里本是宫中乐舞姬的临时歇息处,装饰自然不能马虎。

    妆台之前,一个高挑优雅的背影,静静跪坐,一头长长的乌发拽地,藕色的曲裾深衣,宽广的大袖与裙裾熨贴铺展于光滑地面,宛若丹青高手泼墨而就的一朵盛开白莲。

    听到开门之声,少女显然有些意外,微愠道:“何故入室?不怕黄门署长看到治罪么?”

    身后脚步慢慢走近,停下,耳边传来一个低沉而略带磁性的声音:“你就是自荐和亲的王嫱?”

    少女大奇,这声音,可不像寻常内宦。那些内宦的声音,听上去令人起鸡皮疙瘩,而这声音听在耳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妆台上是一面磨得非常光亮的铜镜,从铜镜的倒影里,只看到来人****以下部分,确实是寻常小宦的打扮。但似乎又有什么地方不太对,总之那种感觉相当奇怪。

    少女强抑着回首的冲动,尽量使呼吸平静:“我就是。”

    身后之人似乎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沉默一会,道:“很抱歉,你的塞上之梦破灭了,我不能让你去。”

    这话太惊人了!

    少女终于按捺不住,刷地扭头、转身:“你是何人……啊,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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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狙击昭君(终)】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咦!是你!”

    张放心理素质那么好的一个人,骤见王嫱真面目时,也不禁失声惊呼——她居然是当日元帝寿诞之时,在沧池遇到的那个如模特般的良使!

    原来她就是昭君!

    这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如此出色的女子,的确只能是昭君。难怪之前自己有一种“重要的东西离自己远去”的奇怪羁绊感,原来真是熟人啊。

    王嫱已经吃惊得说不出话了,这是怎么回事?记得他好像是侍中来着,怎么又穿这身内侍服了?

    张放虽然粗略的化了妆,但王嫱对他的印象太深了,猛然一见时吓一跳,但细看之下,一眼就认出真身。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张放的意外已被高兴替代,好么,既然是熟人,那就好说话了。他之前已做好了箍人捂嘴的准备,现在用不着了。

    王嫱骤见他虽然吃惊,却没有半点要叫喊的意思,眼里闪动的,更多是惊奇,还有一丝惊喜,心头狂跳——难道当初于沧池之畔,向祈天灯所许的心愿,当真灵验了?!

    “时间不多,我长话短说。”张放缓缓俯下身,紧紧吸住王嫱美目,“我是为你而来的。”

    王嫱长那么大,何时听过这样的话,一下以袖堵嘴,生生将惊呼堵回,一阵阵发晕。

    “我请求你,不要参加点选、不要出现在君王之前、更不要出塞。”张放没有放大招,他不希望用这种手段控制王嫱。这件事,一定要她心甘情愿放弃,并且配合自己。否则纵使控制得了一时,自己走后怎办?

    “你……你是谁?”可怜的王嫱,直到这时,意识才回到身体,问出第一句话。

    “富平侯,张放。”

    王嫱刚挪开袖子,赶紧又堵住嘴,以免叫出声。

    “能答应我么?”

    “为……为什么?”

    说话间,一阵玉磬声传来,两人猛然一震,同时抬头,目光投向门外。

    这是宣召点选之声。

    四目相对,厢房里一派安静。

    屋外已传来阵阵低语及细碎脚步声,有的从门前经过,有的渐行渐远。

    屋里的两人,保持着一个俯视,一个仰首,近在咫尺,呼吸相闻,看似暧昧,实则身体格定的姿势。

    王嫱始终没动,张放眼里有了笑意。就在这时,门扇传来笃笃两声:“阿姊,好了没?”

    张放神情一紧,王嫱立即低声道:“是月荷,你见过的。”

    张放点点头,他记忆过人,听出的确是那个叫月荷的小宫女的声音。蓦然感觉王嫱一动,张放立即伸手握住她左臂,摇摇头。

    知道张放的身份,王嫱不敢挣扎,声如蚊蚋:“我们约好的,要一起走,她不相信我会先离开。”

    张放仍然摇头,没有出声,也不放手。

    王嫱咬着嘴唇,有些气恼,但当她抬头想再次请求时,看到眼前少年眼里一片坦然,并无她想像中的私欲,不知为何,竟开不了口。

    叩门之声甚急,但得不到回应之下,似乎又有宫人在呼叫,门外的月荷喃喃自语:“难道真的另有安排了?”声音渐远去,终于离开。

    两人同时轻呼出口气,气息喷到彼此脸上。王嫱慌忙垂首躲开,旋即仰首道:“人数不齐,内侍很快就会来查,我躲不过去的。”

    张放轻轻放手,直起身,以免给她造成太大压力,淡淡道:“找个借口,不跟他们玩。”

    王嫱差点没气乐:“这是欺君之罪啊!一时半会,叫我找什么能说得过去的借口?”

    “想不到么?我给你一个。”

    “什么?”

    “你就说月信来了,不敢面君。”

    啊!王嫱以袖掩面,根本不敢看这个人——这什么人呐这是?!

    但静下来一想,还别说,这借口,当真是绝了。但更绝的还在后头,张放塞给她一件事物。

    王嫱懵懵懂懂打开一看,差点没扔掉——居然是一件“妇女用品”,还是沾了血的!

    “是鸡血。”张放赶忙解释。

    王嫱咬牙飞快将东西藏在身后,不断呼气、吸气,好一阵才平复下来。

    “为什么?”这是王嫱第二次问这句,也是她最想弄明白的问题。

    张放不答反问:“为何要自荐和亲?你知道塞外是何等模样?你知道呼韩邪多老?”

    王嫱幽幽道:“正因为不知道,我才想看看,至于单于多老……总不会比天子更老罢?”

    张放说不出话了,原来昭君也有一颗“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之心啊。要说呼韩邪其实比元帝更老,但光从外貌看,却是未老先衰的元帝更显老……所以,这还真是无奈的选择。

    张放再次握住王嫱的玉臂,目光灼灼:“我知道,你不甘愿韶华流逝,更不甘心掖庭终老,但实在不必采取这种孤注一掷的方法铤而走险,因为将来你一定会后悔!”

    王嫱娇躯发软,心如鹿撞,强抑身心悸动,咬着红唇:“那……我要如何才不会后悔?”

    “安心呆在宫里,尽量低调。”张放伸出两根手指,一字一顿,“两年!两年之内,我一定把你弄出掖庭!”

    王嫱怔怔望着他,很想再问一句为什么——为什么他会突然出现?为什么他不找别人,偏要找自己?难道是因为当日的偶遇?可为什么等那么久?更在自己已绝望之下再次出现?为什么……她有太多太多的疑问,

    在她茫然之际,少年富平侯已站起,合袖一揖:“我要在内宦进来查验之前,先行离开——记住我的誓言,等着我来实现。”

    张放将“誓言”二字咬得很重,他要让昭君明白,他不是说说而已,而是一种承诺,言出必践的承诺。

    王嫱深深望了他一眼,双袖按膝,深深稽首。如丝柔滑的裙裾铺地成圆,似绽放的白莲。

    张放走到大殿中庭时,两个内宦正迎面而来,为首正是那黄门署长。

    黄门署长见到他,一脸困惑做回忆状,伸手不住虚点:“你是……咝……你是……”

    张放含笑近前,拍拍对方肩膀:“可不就是我么。呵呵,二位有事,不敢打扰,请、请……”

    直到张放走出殿门,那黄门署长还一脸便秘状,手指虚点那远去的背影,死命回忆……好熟悉的人啊,可怎么就记不起来呢?

    一旁的小宦忍不住问:“署长,他是谁啊?”

    黄门署长正想得脑仁疼,一股气没处撒,重重给了小宦一个爆栗:“叫你乱开口!叫你乱开口!被你这杀才一打岔,爷都想不起来了……”

    小宦被打得抱头鼠窜时,张放已经安然回到长信宫,向阳阿公主致谢,再次进入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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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 【蛇 信】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扎扎扎!石门开启,张放步出秘道时,刘骜竟还在原地等着,臂弯还挽着他的外衣。

    见到张放一脸微笑的出来,刘骜心下松了口气,向秘道张望一下:“没人送你出来?”

    “不必,也没时间,点选开始,姨母不能继续呆在长信宫。长信宫秘道出口必须关闭,所有人员都要撤离。”张放边说边吹熄宫灯,放在壁托上,然后伸手在秘道内壁某处按了一下,迅速收手退出洞口。

    石门扎扎扎关闭,这一下,除非再有人从内部开启,外面是进不去了。

    虽然看到张放的笑容,知道事件多半办成了,但刘骜担足了半天心,还是忍不住问:“事情办得如何?”

    张放打出个“V”的手势:“不虚此行。”

    “那就好,不枉我费了一番劲。”刘骜将外衣掷还张放,“走,边走边告诉我详情,这件事,想想都有趣。哈哈哈……”刘骜八卦之心并不算强烈,奈何这件事既惊险又有趣,自己还参与其中,想想都有点小兴奋,哪肯错过细节?

    张放却不忙禀报,而是先问刘骜:“殿下一直等在这?”

    刘骜摇头:“我又不知你几时出来,呆在这里若被路过的宫人看到,必启人疑窦,所以到抄手游廓那边转了转。直到听闻点选的玉磬声响起,猜想你多半已完事,这才返回。”

    “有没有遇到什么岔眼的人?”

    “没有……哦,倒是碰到了石显。他奉父皇之令,按排事宜,忙得很,也没说什么,施礼后就匆匆走了。”

    石显?张放知道,元帝去哪都会带上这位宠宦,他出现在长乐宫不足为奇,只希望不要出什么幺蛾子才好。

    二人一前一后,边走边谈。张放还是一付小宦装束,不注意的话会把他当成太子的随从。张放这会还不能暴露身份,因为南面这边他是不能进来的。而为了制造他从太**出来的假象,他们不得不舍近求远,不走南门走西门。

    一路直行,走过夹墙复道,向北一拐,经过抄手游廓,一路碰见宫宦婢子,无不失惊行礼退避。因为这会诸宫头头与妃嫔都集合到前殿去了,能在太子面前递话的人一个都没有,所以张放根本不虞暴露,这也是他敢舍近求远的原因。

    直到接近西门时,二人才故意绕了个弯,从北面过来。张放也迅速除下宦服,换上官服。

    西门处处可见到盔明甲亮的持戟甲士,长乐卫尉(这位并非九卿之一的卫尉王凤)急忙迎上。富平侯一早应太子之邀进太***卫尉是知道的,而且人还是他亲自放入,所以并不意外。

    双方一阵没营养的扯淡之后,在太子与长乐卫尉揖送之下,张放负手步出宫门。边走边细想今日所为,反复推敲,貌似没什么破绽,这才放下心来,施施然远去。

    张放没想到的是,他前脚刚走,紧跟着就有一人出现在宫门。

    那人一见刘骜,急忙趋前行礼:“老奴石显,拜见殿下。”

    长乐卫尉急忙行礼,刘骜则只拱拱手,随口问道:“石令君这么快就出来了,莫非点选已毕?”

    石显恭声道:“正是,陛下神目如电,圣意均裁,已定和亲之佳选,赐号‘宁胡阏氏’。”

    “宁胡阏氏?”刘骜嘴里反复咀嚼了几遍,哈哈大笑,负手而去。

    石显一直保持恭送的姿势,直到太子走远,才慢慢直起腰,随口问长乐卫尉:“殿下出宫何事?”

    “送富平侯。”

    石显点点头,眼底掠过一抹阴云,他对这个名字很不爽。刚转身走了几步,突然停下,抬头望向南面宫殿,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回头再问长乐卫尉:“殿下与富平侯从哪边过来?”

    答:“北边。”

    北边?这倒奇了,方才自己明明在南边看到太子啊。

    再问:“富平侯何时来的?”

    “辰时初。”

    辰时初就来了?这就更不对了,富平侯来访,太子岂有舍下贵客,自行到南边宫殿赏玩之理?不对,此事别有蹊跷。

    若是别人,看到太子面上,石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但涉及到富平侯,他绝不轻易放过。

    连石大公子石荣这样的孬货,跟张放的前账都是一笔勾消了,堂堂中书令,难道胸襟还不如无赖儿?事实说出来令人无语——石显根本就不知道,当年那桩旧怨已消。

    石荣两度派遣杀手欲干掉张放,石显都不知情,否则一定会阻止。张放毕竟是公主之子、皇帝外甥,下这等杀手,后果严重。石显只知儿子雇人去“教训”那个飞扬拔扈的纨绔子,结果失了手,教训不成反吃瘪。他石显的儿子,当年险些被“断根”之仇未报。他石某人从没吃过这样的大亏、暗亏,这口气,憋了整整三年。

    如果不是富平侯这样的世宦高门,如果不是因为敬武公主是天子之妹,如果不是张放一直避而不归……石显的报复早就如雷霆轰下了。

    张放回来之后,经过与石荣的谈判,双方之前的仇怨勾消——至于后面新产生的怨怼另算。但张放没想到,石荣也没敢把这情况告诉便宜老爹。因为一旦说了,石显必会追问,为什么会勾消?你做了什么使得自己甘愿放弃险些断根之恨而勾消?而一旦逼问出其所做所为,石荣的下场会很惨。

    石显是个很能隐忍的人,他要报复一个人,从不赤膊上阵,更不会急赤白脸,他最拿手的,就是构陷。他最擅长的,就是根据对手的性格,制定相应的手段,利用他独一无二的优势——可以在任何时候,在皇帝面前说话。

    想想就算是大司马或丞相,想跟皇帝说句话,都得先禀报,等答复,再经重重宫阙,费老半天才有面君陈说的机会——这还算顺利的,要是碰上哪天皇帝心情不好,你想递句话都没辙。

    这么一对比,就能明白,石显的优势是何等惊人。

    石显正是利用自己“皇帝秘书”的关键地位,寻找机会,看准时机,将自己精心准备、具有引导性、有利于自己、有害于对手的话,于“不经意”间道出。他用这招杀手锏,不知干掉多少牛人。

    当年的辅政大臣、前将军,还是帝师的萧望之,多牛的人物啊,还不是被他一句“请谒者召致廷尉”的文字游戏就给干掉了。被他带进沟里的元帝,最后还不是捏着鼻子认了?

    这还不算,连另一位辅政大臣周堪,同样被他悄无声息拿下。

    总共才四位辅政大臣,石显不动声色就干翻一双,这手段,只有一句话才能形容——杀人于无形。

    而现在,他盯上了张放,如蛇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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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 【狗要咬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石显之所以忍到现在,有三个原因:一是当初富平共侯与敬武公主尚在,他投鼠忌器。因为他最大的优势在敬武公主面前不太灵光——人家公主同样能在皇帝面前说得上话,甚至还能在太后面前递话。石显的天子近臣优势在外臣面前明显,但在公主面前就不太耍得开。这也是阳阿公主敢从其姊那里接手两个烫手货,不怕石显恼火的原因。

    二是张放回长安后,接连守制,结庐凤栖原,整个孝子与隐士的合体,石显根本找不到机会构陷。

    三是石显从不打无准备的仗,要么不咬人,一旦咬上了,就要一口致命!知己知彼,才会无往不利,他还不了解对手。

    如果是以前的张放,石显早拿下了,但张放回长安后,几乎每个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变化极大,几乎认不出了。试想石显又岂敢轻易出手?

    当然,最重要的是,张放并不是他的政治对手,只是跟他有私怨,他没把太多的精力放在这上面,只是逮住机会才下手,没机会就等着。

    而现在,机会来了!

    石显随口招来两个小宦:“你,去太**查一下,可曾见到富平侯。你,去长信、长秋、永寿诸宫殿查访一下,有谁见过富平侯。”

    两个小宦刚离开,就有一内宦趋前禀报:“令君,傅娘娘先前提到的那个未参选宫人情况已查清。”

    “嗯?什么情况?”

    “不巧,那宫人来月信了,不敢面君。”望着石显疑惑的神情,内侍忙加上一句,“寻宫妇验看了,情况属实。”

    “这样啊……”石显沉吟道,“我看傅娘娘之意,倒是想让那个宫人出塞和亲,没想到出这样的岔子。可惜,人选已定。罢了,你去跟孙朴说,就以此过失,削去她良使之爵,降为家人子,罚入暴室。如此,想必娘娘也会满意了吧。”

    暴室,隶属掖庭,主织作染练。宫中妇人有疾病及后妃之有罪者亦居此室,也就是宫廷织女及洗衣娘,是谪罪所在。

    石显现在心思全在张放身上,对这宫人之事,随手处理便了,也没放在心上。

    待侍奉天子摆驾回未央宫之后,石显回到中书署寺,那两个小宦已在等候。

    石显将侍者打发下去,懒懒坐下:“说吧,有什么发现?”

    “是,令君明见,富平侯从辰时初进西门后,据太**奴婢所报,并未见到富平候进太***至于他去了何处,奴婢不知。”

    石显慢慢抬头,脸上露出一抹玩味笑意:“有点意思了……你在南宫那边探查的结果如何?”

    “禀令君,小的查访一圈,有的看到太子,但没人看到富平侯……哦,还有人看到太子经行复道。”

    “复道?”石显微征,夹墙复道一般是禁止宫人私行的。当然,太子有资格经行此处,但是他进复道干嘛?没这个必要啊。

    石显闭上眼,久久无声。两个小宦伏跪于地,大气不敢喘一口。

    就在两个小宦因过度紧张而肌肉僵直快变成木乃伊时,石显才睁开眼,目光莫测:“传话给公子,明日府中相见。”

    石显是宦官不错,但并不是总圈在宫中,他隔三岔五都会出宫采买。采买是宦官们捞油水的最常见的路子,好象石显这样的宫中大BOSS,怎可能放过。石显更牛的地方在于,他一边捞油水一边还不忘利用出公差的机会表忠心。

    石显曾对元帝奏报说,自己经常出宫采买,可能会回得很晚,门禁不开。元帝听后不引为然,说没事,你只管叫门。于是某次出宫采买时,石显故意磨蹭,错过宫门关闭的时间,然后叫门,宫卫当然不会开门。

    此事被有司奏报到元帝那里,原本以为终于可以让这奸宦吃瘪一回,没想到元帝听后却笑道“中书令早前已对我说过此事”。结果非但没怪罪石显,反而更赞赏他忠心任事。

    这就是石显,无论整人还是邀宠,手段都格外隐蔽,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而现在,他要对张放动手了。

    ……

    “荣儿,当年富平少侯那一脚之仇,你还想不想报?”就在尚冠里前街,石氏府邸里,一袭寻常服饰的石显,盯住跪坐于身前的继子石荣,一字一顿发问。

    石荣心头一跳,差点以为自己此前所做所为露馅了,脸色刷地白了。

    石显皱眉不悦:“怎么?你自己的耻辱都不敢报么?”

    这下石荣听清了,原来不是旧案曝光,而是当真出手。石荣惊讶地望着父亲,这些年来,对于此事,父亲一直压着他,不许他将报复升级,而击胯之恨又像蛇蝎一样噬咬他的心。这使得他内心的邪火越烧越旺,压都压不住,再被居心叵测的张承彦一挑唆,这才有两番雇凶袭杀张放之举。

    不过,这旧案随着张放回京,双方面谈,早已冰释——至少石荣是这么认为。如果石显早一个月问他,或许石荣会犹豫一番,但现在情况又不一样了。他与张放之间,前仇刚消,新怨又起,这一次的恨意,不比当初差多少。

    为了一介奴婢,那个张放,居然羞辱他,更爆粗口“欠你老母”,石荣感觉就像被人当场扇俩耳光。只是,他石荣还是以前的石荣,而张放却已不是当年的张放。连续吃了几次亏,石荣对这一点感受很深。所以遭此羞辱,却不敢象当初那样胡来,只能是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只不过,无法借助父亲的力量,他实在不知如何报复一个在“势”这方面比他只强不弱的列侯……

    万没料到,父亲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岂不是说……等等,以他对父亲的了解,只有抓住了对方的把柄,才会有这样的语气与态度。

    这么一想,石荣忍不住激动,热切道:“阿翁,莫不是那小子露出了破绽?”

    石显阴阴一笑:“不错——现在我只问你,想不想报复?要不要报复?”

    石荣不再犹豫,重重顿首:“孩儿早已忍无可忍,全凭阿翁做主。”

    石显目光从继子头上掠过,投注向北,那是戚里的方向。

    大堂里,响起一个尖锐凶狠的声音:“记得当年张放逃出长安时我对你说过的话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没有人能开罪我石显,却安逸逍遥不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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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 【各有手段】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丝毫没察觉,因为太子刘骜的疏忽,他竟然被一只毒蛇盯上了。

    他现在只觉浑身轻松,终于挽救了昭君,这是本年度干得最爽的一件事了,今日这番冒险还是很值得的。

    张放事后检点,他今日所为,还是有很多破绽的,如果落在有心人眼里,稍为费点心思一查,就能查出其中猫腻。只是情况紧急,时间紧迫,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现在能够达成目标并成功脱身,已算是不错的结果。

    张放能想到可能会盯上这件事、带来变数的人,只有傅昭仪。傅昭仪以女人的直觉感受到昭君的威胁,略施手段便想把昭君踢出塞外,关键时刻被张放截胡,想必不会甘心。后宫的女人们整天吃饱没事干,唯一能玩的就是宫斗了。而昭君与傅昭仪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要整她连手指都不需动,只要上下嘴皮子一碰就行。

    张放估摸着,昭君会吃点苦头,此事因他而起,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一回府,张放便叫来青琰:“给我查查,府中僮仆及诸产业雇佣里,有谁有亲眷在宫中应差。”

    青琰很快取来厚厚三本纸质册页书,按目录找到“宫差”一项,细细查看后禀报:“有七人亲眷在宫中应差。其中长乐宫两人,未央宫三人,明光宫一人,桂宫一人。七人之中,三人为宫婢,俱为最低级之家人子;四人为内宦,除一人为小黄门之外,余者为杂役。”

    张放缓缓点头,看来这些宫役的级别都很低啊,不过胜在分布广,而且就目前用途来看,也够了。

    张放早在一年多前,就让青琰、韩骏着手整理侯府及名下产业所有人员的信息,编订成册。这不是简单的名录,而是具体到一个人的所有资料,比如年龄、婚姻状况、家庭成员、亲戚朋友、个人性格、喜好、优缺点……等等。

    青琰、韩骏牵头,花费了近一年时间,走访侯府名下所有产业,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收集了无数资料,才堪堪完成公子布置的情报网络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从中物色合适的人员,进行分级情报训练:善于收集消息的、善于整理情报的、善于分析情报的……根据各人能力不同,安排不同任务。

    说起来,张放这个情报机枸所发掘的最重要的人才,估计令谁都想不到——盲女阿离!

    而把阿离推入坑的,是青琰。

    青琰接受这个繁琐而庞大的项目后,疲于奔命,连阿离的生活助理都借用了。即便如此,每每与阿离相对之时,还是频频诉苦,大喊吃不消。

    心疼小妹的阿离,本就有点百无聊赖,于是让侍女夏蓉,将各种收集来的资料念给她听。然后指导夏蓉根据各人异同点,以一家一户为单位,以职业不同为区别,分门别类,建立索检目录。如此一来,使得资料建档变得简单易行,效率大增。这也是张放一声令下,青琰能如此快速查找到符合要求人员的原因所在。

    现在的阿离,已经完全参与到这个项目中。她与青琰分工合作,青琰专管收集、核实,阿离则做分析、归档。张放看她颇有这方面的天赋,而且因为能出力帮忙,阿离整个人都显得精神焕发。于是也将一些后世从影视资料那里看到的情报收集方法告诉她。大半年下来,阿离已是此道能手。

    张放建立的这个情报组织,头头居然是两个女人,而且其中一个还是盲女,着实传奇。

    不过这第二步还只停留在计划上,等待张放的训练计划书出炉。当然,这教练也是个难题,这方面的人才几乎没有。

    尽管只建立起初步的情报网络,但一旦需要,就显示出它的巨大潜力。张放一声令下,短短一天,那七个宫中应差,都从自家亲属那里得到不同指示。长乐宫两人,负责收集当日各方面消息;桂宫一人,负责打探傅昭仪所在鸿宁殿情况;未央宫三人,收集傅昭仪与掖庭消息;明光宫那位宫婢的任务最为重要,她要时刻关注昭君,随时将昭君的情况传递出来。

    所有的情报于章台酒楼秘设的情报接收处汇总后,都要交到张放的案头,由他来取舍定夺。

    之后几天,各方消息源源汇聚。

    首先是昭君的情况,得知是削去良使之爵,被发配到暴室,张放听到后反而松了口气。这与他预想的差不多,暴室那地方,环境是差了点,但胜在安全。在宫人眼里,这是不起眼的低贱地方,没人会关注。

    张放最怕的,其实是昭君得到提升。

    昭君被发配,正符合张放要求的低调行事,越不引人注目越好。反之,如果昭君高升,职务、秩爵越高,就越有可能与元帝照面——张放可是想起来了,历史上元帝面对辞国出塞的昭君,老后悔了。为此还愤怒地将令他痛失佳人的画师毛延寿、陈敞给削了。

    试想,张放如何能让这二位照面?昭君困于掖庭,张放还有大把手段给予她帮助,但若落入元帝眼里,那他纵有三头六臂也是徒唤奈何了。

    还好,在这方面,傅昭仪与张放算是“志同道合”,有这位顶在前面,至少不用担心昭君的命运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昭君被黜暴室,表明此次事件到此为止,反而令人松一口气。但是,长乐宫那边反馈的情况,却令张放嗅到不妙气息——有好些小宦在打探自己的踪迹,有些探查自己有没有入太***有些则查为何与太子出现在长乐宫以南;长信宫也有类似调查。

    张放很清楚,太子刘骜以及他在长乐宫的行踪,根本无法做到隐秘。没人查则已,一旦引起有心人注意,并不难查出端倪……究竟是什么人,如此大胆,明知牵涉到太子,竟然还敢插手?

    傅昭仪么?想想确实她的嫌疑最大,能给太子上眼药,必定是她最乐意的事。

    想到这里,张放坐不住了,必须马上知会刘骜,可别被人瞄准了还懵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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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 【迷之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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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一声清越的筑响,轩室之中,少女款款起舞。柔躯如折,水袖卷扬,白绢素纨上下翻飞,急时如风卷,缓时似云舒,旋转若玉盘,踏行似燕飞。竹尺疾拨,筑声愈急,堂上少女那轻灵的身影亦随之飞旋如轮,裙袂转舞,灵动如飞天。

    轩室正中上首,一个头戴长弁,上襦下裳,腰围玉带,带垂环佩的长髯中年,正捋须颔首,双目微闭,陶醉其中。

    铮!

    当最后一声击筑停下,少女柔躯随着旋舞的惯性飞速转动,莲步轻旋至中年身前数步,柳腰一折,轻舒广袖,伏拜于地。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哈哈哈哈!”中年抚须畅笑,“宜主的舞姿,当真越来越喜人。假以时日,身段长开,必可力拔头筹,成为府中第一舞姬。”

    一旁那击筑的红衣女孩放下筑乐,欢快跳过来与少女并列而拜,娇憨问道:“那我呢?”

    中年笑声更欢畅了:“宜人也很好,筑音清雅,如珠滚盘,悦耳动听。你姊妹二人,乐舞配合,相得宜彰,甚好,甚好!哈哈哈哈……”

    得到这样的称赞,女孩笑眯了眼,那粉妆玉琢的可爱模样,令人看了忍不住会想啄一口。

    少女抬头——正是那日为张放引路的阳阿公主侍女宜主。少女双颊红朴朴,微微有弧度的胸脯起伏,如水洗过般清亮的双眼充满喜悦,声如银铃:“全仗阿翁庇护指点,奴奴姊妹方有今日,阿翁再造之恩,奴奴姊妹百世难报。”

    中年摇头,轻叹道:“我赵临中年丧女,心哀若死,若非你们姊妹奉之以女儿之仪,我这把老骨头,未必能撑得下去……说起来,倒是我应当念你们的好啊。”

    “阿翁……”二女深深稽首。

    这时轩室外出现一位奴仆,躬身道:“家令,主母有请。”

    赵临呵呵一笑,振衣而起:“好了,主母唤我,不得耽搁。你们若无事就歇息,若有差事就自去做吧。”

    望着义父离去的背影,姐妹两互望一眼,轻轻吐出一口气。虽然义父很和蔼的样子,但义父就是义父,不是亲父,而且还是公主府的家令,不由得这对姐妹不小心应付。

    尽管姐姐不过十二岁,妹妹才十岁,但双亲早亡,卖身贵府,身处逆境的经历,令姐姐宜主早早成熟,并给自己套上一层保护色。

    最能改变人的,永远都是环境。

    “宜人,你不是还要去为主母采摘玉兰做香汤浴么,快去吧。”

    “啊,阿姊不说差点忘了。”宜人赶紧站起,小鹿一样跑过去拿起筑器,欢快地向姐姐一挥手,“阿姊,我去了。”

    宜主轻轻动了一下袖子,示意知道了。在妹妹走后,她依然保持原有姿势,跪坐不动,面庞侧仰四十五度角,若有所思。

    “真没想到,时隔三年,竟然还能再见到他……与三年前相比,他更俊逸更风度翩翩了,嗯,还多了一股难得的英气。但是,他居然认不得自己了,是自己大变样了么?嗯,也难怪呢,三年前自己还是个黄毛丫头,看看宜人现在的样子就知道了。唉!要是当年不被送到公主府,现在不知会不会……”

    宜主正浮想连翩,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惊了一跳:“宜主,膳房的骆妪叫你去一趟。”

    宜主回头,但见门外探出一个小丫环的脑袋,嗔道:“一香,吓我一跳,能不能先叩门啊?”

    一香眨巴着眼睛,有些委屈:“门是开着的,我轻唤了你几声,你都不理我,这才大声的……”

    宜主脸一红,站起来:“好吧,错怪你了,是姊姊没听清……骆妪唤我何事?”

    “不知,说你去了就知道。”

    宜主有些奇怪,她是歌姬,不是侍女,按理说与膳房没什么直接关系,为何会唤她?唤宜人还差不多,不会是找错人了吧?好吧,不管是不是找错,若是妹妹的事,自己也得担起来。

    “骆妪,是你老找我么?”站在膳房门前,宜主探头轻唤。

    很快,一个年约五旬,满是皱纹的刀削脸出现,一见宜主,挤出一丝笑容:“宜主来了,快过来。”

    “骆妪找奴奴何事?”

    “不是我找你,是你家亲戚找你。”

    “啊?!”宜主惊讶掩住口,差点惊叫出声,旋即一颗心砰砰狂跳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就在于二女的从小与父亲相依为命,从不知母亲是何人,问父亲也不说。直到父亲去逝,将这个秘密带进坟墓。所以,二女根本没有亲戚。如果有一天,有人说是她们的亲戚,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宜主娇躯一阵阵发软,若不是按住门框,几乎撑不住。

    “她……她人在哪?”宜主颤抖得语不成声。

    “我刚与王庖丁买一车果蔬回来,在后门被那人拦下,说是你亲戚,但门房不得进。求告我为他带话,问你可否到后门见见……”

    “我这就去!”不等骆妪说完,宜主转身提起裙裾就跑,差点与迎面而来的几个侍女撞满怀。

    “咦!宜主,你怎么啦?慌慌张张的……喂……”

    宜主一边挥手一边头也不回跑远,很快消失。

    当宜主满怀激动从后门闪身而出,四下张望时,果然看到十余步外巷子角落,正有一人背对边,静静站着,似有所待。

    周围并无他人,只有这个人,十有八、九就是。宜主一手提裙裾,一手按着胸脯,尽量平静着走近那人身后,小嘴微张,正要说话,却见那人转过身来——却是一个三旬左右的壮年人,面目很普通,但一双眼睛很凌厉。

    不知怎地,宜主一见那森冷的眼神,满肚子的话半句说不出来,下意识向后退了几步。

    “赵宜主?”那人开腔了,声音低沉,还带着几分沙哑。

    “是,你是……”

    “我有你阿母的消息,想知道就跟我来。”那人说完转身就走,不容宜主多问半句。

    宜主咬着****的红唇,只犹豫了一刹那,立即跟了上去。

    巷子尽头是一辆马车,那人纵身跳上驭手的位置,执起长鞭,扭头对宜主道:“上来就可见到你最想见的人,若不想见,你可以回去。”

    宜主直直盯住那人,用力吸气、呼气,再吸气、呼气,直到第三次时,终于一咬嘴唇,攀住车沿,踏板而上。

    车帘垂下,长鞭脆响,蹄声的的,车轱辘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缓缓消失于长长窄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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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 【身陷囹囵】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车厢里的宜主,身体随着马车左右摇晃,一颗心也随之晃晃悠悠,上下不着地,不知自己这个决定是对是错。但事已至此,已无后悔药可吃,听天由命吧……

    当马车停下时,一个曾经噩梦一样深深印在脑海里的声音传来,令宜主如坠冰窖。

    “鲁媪,这车里载着什么?居然这般小心。”

    这是一个鸭公嗓音,很有特点,听过的人通常不易忘却。就是这个声音,令宜主恍悟,自己中了圈套。

    “少主,车里是老主人吩咐要好生看管的重要人物,万不可让她走脱。”说话的是个年老的女性声音,正合“鲁媪”之称(媪,指老年妇女)。

    一听这个声音,宜主更是手足冰凉——不是因为她熟识这个声音,正相反,她对这个声音很陌生。之所以令人害怕,是因为声音源自方才那壮年车夫所在的位置。也就是说,车夫早已换人了,由壮汉变成老媪,她完全蒙在鼓里……不,是蒙在车里。

    “既是阿翁吩咐,你就照办好了。后院的禁室有一阵子没使用了,阴森森的,我就不跟去了,你看着办,没事别烦我。”那鸭公嗓说着便要离开。

    突然车帘一掀,一个小巧的身影蹿出,脚刚落地,还没看清周围环境,斜刺里一根长鞭卷来,将小巧身影生生拽倒。

    “啊!”如果不是宜主有良好的舞蹈功底,在摔倒时紧急侧身,将面部着地变为肩膀着地,这一摔非破相不可。

    长鞭一端持于一只胖而粗肥的手,手的主人矮敦肥胖,一脸横肉,左腮长着一颗大黑痣,两个水泡眼透着酷寒之光,一看就是“容嬷嬷”那类人物。这一点,从她出手毫不在意损害后果就可以看出来。

    鲁媪一鞭拽倒宜主,长鞭一收一挥,便要朝宜主后背毫不留情抽下。这时那鸭公嗓咦了一声,俯身探看:“居然是个小娘皮。”

    被那少主无意遮挡,鲁媪这一鞭便抽不下去,只得冷哼收回毒蛇也似地长鞭。

    “放……放我走。”宜主吃力撑起半边身子,仰起头,“我是阳阿公主的家姬,你们好大胆,不怕被诛么!”

    那鸭公嗓——不错,正是石大公子石荣,这会正瞪着小眼,使劲瞅着眼前少女:“咦!咦!好美的小娘,好生面熟啊……阳阿公主家姬?啊哈!本公子想起来了,你不就是当年那对姊妹中的姊姊么?”

    宜主早在听到那公鸭嗓时,就知道是谁,此刻唯有埋首以避,心头充满惊恐——阳阿公主曾半开玩笑说过几次,那位石大公子屡次登门向她要人,为了顾全敬武公主的脸面,她硬顶住没给。

    长安上层人物只知石大公子荒淫,而在诸权贵府里下人则流传着石大公子的诸般凌虐嗜好,有名有姓,有鼻子有眼。这样的人,谁不怕落在他手里?

    “哈哈哈哈!”石荣直起腰身,仰首大笑,“阿翁真是知我……张放,我叫你不给美婢!我叫你羞辱我!我叫你知道什么叫现世报!哈哈哈哈!”

    石荣的脑海里已构想出一幅扬眉吐气的画面:邀请富平侯来府上做客,让这小娘奉上酒酪,然后一把拉入怀中,一边狠揉,一边介绍这是谁谁谁。那富平侯的表情,一定精采万分……

    “哈哈哈哈……”想到高潮处,石荣的表情与笑声都有几分癫狂了。

    笑声未落,一个冷淡的声音响起:“少主若无事,老奴这就将人带到禁室了。”

    呃……石荣脑海美妙画面一下破灭,瞪着那老媪。若不是碍着这妇人是阿翁派来盯住并约束自己,自个根本管不着此人,他非叫人捆绑起来,再用沾水皮鞭抽死她不可……

    胖老妇鲁媪,只用一只萝卜粗的手臂,就将宜主提起,扔回车里,扬鞭驶入后院小门……

    石荣狠狠盯住马车,磨着牙,半晌从齿缝里挤出一句:“等我问明阿翁如何处置之后,哼哼……”拂袖而去。

    ……

    “督曹,事已办妥,不知还有何吩咐。”一个汉子伏拜于地。

    如果宜主在场,必定会愤怒扑来,因为这个伏拜于地的汉子,正是那个把她骗出公主府之人。而此人所拜之人,赫然正是京兆尹门下督贼曹,万章。

    事情办妥,但万章脸上殊无半点喜色,反而一派阴沉:“彪解,这事你做得不错……但也错了。”

    那叫彪解的汉子愕然抬头,这没头没尾、自相矛盾的话,着实令他摸不着头脑。

    万章沉声道:“此事极可能牵涉到富平侯……”

    一听这话,彪解脑子嗡地乱了。

    这个叫彪解的人,本是长安游侠,因仰慕季布,曾拜入季氏门下。后来在与剧氏抢地盘时,双方约定斗剑,被剧辛以“五步杀人剑”击败。事后剧辛也对其赞赏有加,因为能挡住他这一记必杀而不死,长安游侠中找不出几个。在剧辛盛情招揽之下,彪解投入其门下,成为剧氏最得力的助手。

    剧辛追杀张放时,身为副手的彪解自然也知情。剧辛死后,因害怕追杀少侯之事暴露,连夜逃出长安。隐居于右扶风,惶惶不可终日。后来见风声不紧,这才渐渐放松,直到这次万章将其召来,执行掳掠宜主行动。

    彪解好不容易才算逃过一劫,这辈子都不想再沾上与富平侯有关之事……万万没想到,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命中注定,他还是惹上了富平侯。

    “督曹,为何……”彪解声音发涩,拳头攥紧。

    “为何害你是吧?”万章眼睛都不眨一下,淡淡道,“你错了,我是在救你。”

    彪解只觉今日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完全听不明白万章说什么。

    万章从容不迫道:“因为此事涉及富平侯,我不敢用自己门下,而你曾有前科,正好赎罪。如此,你便可重见天日。你说,是不是在救你?”

    “掳走这小娘是赎罪?这是富平侯要的人?”

    “不,正好相反,掳走这小娘,反而得罪富平侯——莫急,你听我细说,我给你指一条明路——只要你将此事暗告富平侯,他就会恕你前罪,并会收留你。”

    原来如此,彪解想了想,犹有不解:“富平侯就算饶我,也未必肯收我为门下……”

    “不,他一定会收留。”

    “为何?”

    万章眯缝着眼,浑身散发出森然煞气:“因为,我将因你背信之举而下达格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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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 【告 密】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走出太**时,脸色与万章一般阴沉,真是没想到,被瞄准的人,不是太子,而是自己。而瞄准自己的人,竟是石显!

    石显的调查,并非秘密,只要对此留心,反向调查一番,不难从当日值守的宫人内宦那里了解到那些个小宦身后之人是谁。

    “还以为是傅昭仪又出什么幺蛾子,没想到是石显这个王八蛋!”张放走出长乐宫时,嘴皮子微微翕动,不把脑袋凑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张放推测,石显不难查出自己与太子曾出现在夹墙复道,进而推断自己进入秘道。汉朝皇宫地下秘道之事,算是个秘密,但不是绝密。这条秘道历代都有不少重臣外戚走过。身为内朝首官,石显肯定也走过,甚至可以说,他走得比张放还多,恐怕每个宫殿的秘道所在他都知道。

    所以,张放只能假设石显知道自己进入了长信宫秘道,也知道自己会见了阳阿公主,就看这老奸宦会不会把一个富平侯与一个普通的宫女联系起来了。张放现在唯一能做的补救措施,就是尽可能把自己当日冒险进宫之举,与昭君落选这个事撇清,无论如何都不能让石显怀疑到昭君。

    石显将枪口对准自己,自己还有还手之力,但若是对准昭君……皇宫内外有别,一旦有事,只有望墙兴叹。

    目前知晓此事的人,只有太子与阳阿公主。这两位,都不石显能招惹的主,他没法从这二位身上得到他想要的。那么,除此之外还有谁……哦,对了,还有那个掖庭令孙朴。如果石显查到此人身上,必定牵涉出昭君,这是个隐患,必须消除。

    张放当然不是要把此人从肉&体上消除,而是从精神上——

    “看来得找个时间,给孙朴洗洗脑了。”张放这样想着,登上轩车。

    车帘垂下,渠良轻轻抖缰,双驾马车的车轮发出辘辘之声,向前驶去。

    行出百余步后,车帘毫无征兆掀开,张放正闭目沉思,蓦然睁眼,看到渠良奇怪的表情:“公子,这车的重量好像不对……”

    渠良当了整整一年多的驭手,对这辆双驾轩车的性能、动力了如指掌,载一个人的动力与载两个、三个人的动力完全不同。这就像后世枪械高手,只要枪一入手,就知道是空枪还是满仓一样。

    张放何等机敏,闻言脸色一变:“不好,车底……”

    话音未落,一人出现在渠良身后,一手搭住其肩膀,令其动弹不得,同时向张放单膝跪下:“罪人彪解,惊扰贵人,情非得已,望君侯恕罪。”

    张放今日出门较急,加上朗朗乾坤,也没必要无时无刻带保镖,所以他是只身而来,没想到遇到这样的意外。对方的表现看起来不像刺客,但张放还是暗扣匕首,将身体调整到一个最佳闪避或扑击的状态,冷然盯住来人。

    这自称彪解的人,先向张放递出一张纸条,然后放开渠良,做出任其搜身的姿态。

    在渠良搜身的同时,张放也接过纸条,嗯,居然是自己的纱罗纸,看来这纸张已经风行长安了。展开纸条,上面只写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前番所应承三件事,已完成一件。”

    张放会心而笑,原来是这家伙。这是万章与他的秘密协定,只有他们两人知晓,所以尽管不识万章字迹,更无落款,但张放一看这语气与内容,就知定是万章无疑。

    “完成了一件?”张放似笑非笑,“算不算一件,还得看看是否有足够的价值。”

    这时渠良已完成搜身,向公子点点头,表示没有任何武器。

    张放摆摆手,渠良躬身而退,坐回驭手位置,长鞭一挥,马车继续行驶。

    车帘放下,张放、彪解相对跪坐。张放并不急于问事,上下打量一番,道:“能在青天白日之下,藏身车底而人不觉,你虽不是刺客,却有刺客的潜值。”

    彪解垂首道:“惭愧,还是让贵属察觉了。”

    张放摇头:“驶出百步才察觉,太迟了。若你是刺客,岂会等到百步之外才出手?所以,你还是赢家……是了,先前你说自己是什么‘罪人’,你有何罪?”

    彪解立即挺直身躯,双手撑地,叩拜请罪:“小人本是剧辛门下……”

    “等等,你说你是剧辛手下?”张放浑身肌肉一紧,再次伸手入袖,扣住匕首。

    “是,小人曾是剧辛手下,但早在三年前已脱离其门下……”

    “嗯,继续。”张放手仍在袖中,不敢大意。

    “当年剧辛临出发时,曾将此事告之于我,并请我照顾其妻女……”

    张放立即截断:“剧辛妻女之事,不是我下令,我张放不会迁怒于妇孺。如果你今日想为她们讨公道,那就找错人了。”

    彪解连道惶恐:“小的知道,动手之人小的认识,是万督曹手下,与君侯无关。”

    张放淡淡道:“我猜你杀了那人。”

    彪解毫不否认:“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守护不力,自当为她们报仇。”

    张放基本明白了前因后果,盯着彪解道:“你知情不报,畏罪潜逃,难怪自称‘罪人’,果然有罪。你不躲得远远的,反而主动跑到我面前,定是想将功赎罪吧?”

    彪解伏地道:“是,君侯明见,小的正欲将功赎罪。”

    张放一手轻轻摩挲着袖中匕首,闲闲道:“说吧,且看你的功,能不能抵罪。”

    “小的之前一直躲藏在右扶风,直到三天前,接到万督曹一件差事,以十金之酬,掳掠一女子。”

    “是谁?”张放眼睛慢慢眯起,闪动的危险光芒。

    彪解也是长安叫得上字号的剑手,手上没少沾血,周身煞气,寻常人看他一眼,心里都得打个突。初见这位白衣胜雪,俊雅非常的少年列侯时,对方视他若等闲,多少令彪解困惑,难不成是自己躲藏几年,气势减弱了么?直到触及那双冷眸,一股森寒直沁心底,激灵灵打了个寒颤——彪解这下才明白过来,我天!人家杀气比他还重!

    还好,自己没带兵刃来,彪解边拭汗边惶然道:“是阳阿公主府上,一个叫宜主的小娘……”

    寒光一闪,匕首出鞘,铿地一响,重重刺入车厢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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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断网,折腾一个晚上也弄不好,结果码字的心情全没了,第二更也黄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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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 【迅疾营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一下动静不小,渠良吓得探进头来,手里还握着短刃。见公子挥挥手,这才回到驭手位置。

    张放含怒出刃,车厢内温度陡然下降,而彪解跪坐垂首如前,纹丝不动。

    张放也没收刃回袖,只冷然道:“人交给谁了?”

    “一个老媪,是个练家子。”

    “被带到哪去?”

    “小的接到任务就是将人转交到这老媪手上,因此没有跟上一探究竟。君侯但请下令,小的立即追查。”

    “不必——那老媪左腮是否长着一颗黑痣?”

    “对……原来君侯已知晓。”彪解着实吃惊不小,这位少年君侯未免太厉害了吧,连这都知道?

    其实说穿了毫不稀奇。一听宜主被掳,张放第一反应就是石显出手了。当日进入秘道,宜主是除阳阿公主之外,唯一与自己有过接触的人,只要石显有心,不难打听出来。石显如果掳人,最好的藏匿地点必然是尚冠里的石府。而石府又是张放在长安第一潜在对手,早在一年前,石府上上下下就被张放给起底了。像鲁媪这样身份特别,外形扎眼的人物,在张放的情报名册里,属橙色级别,仅次于那些大人物,印象很鲜明。所以彪解一说,张放脑海飞快筛选,迅速锁定目标。

    确定宜主被囚地点,张放反倒不着急了,一边还纳匕首,一边漫不经意道:“这个消息足以抵罪,你的决定非常正确,不过这样一来,你将得罪万君身后之人。那人都不必出面,只以万君的手段与势力,你恐怕很难在长安呆下去。”

    彪解默然,好一会才慢慢抬起头:“不是能不能在长安呆下去,而是未必能出得了长安——督曹曾明言,他将发出格杀令。”

    张放怔了怔,摇头失笑:“这个万子夏,倒也够干脆。好罢,如果你愿意,就入食侯府吧。”

    彪解闻言,恭恭敬敬向张放行了个叩首礼,正式认张放为主,成为侯府门客。成为侯府门客,万章的格杀令自然失效,因为市井游侠相杀,官府基本不管。但若是侵杀权贵门客,这性质就完全不同了,长安游侠没人敢犯这等大忌。

    对于收彪解,张放倒没什么担忧。这时代的游侠,虽然挟怨杀人,以武犯禁,但无不以“信义”二字为安身立命之道,重然诺,轻性命,不背主,行必践。象彪解这样,明知剧辛谋刺诸侯子,宁愿同罪也不去告发。受剧辛之托,甘冒得罪万章的风险,义无反顾击杀杀害剧辛妻女之人。此次受命掳人,如果不是万章要求,他断不会向张放告密……这样的人,既认张放为主,就绝不会背叛,否则名声大坏,在道上就别想混了。

    张放再次展开那张纸条,细细琢磨之下,看出了更多字面后的东西。他估计,万章未必知道石显要宜主的真正用意。长乐宫之事,石显绝不会告诉一个宫外之人。万章之所以会认为此事与自己有关,纯属歪打正着——他一定误认为,石显是为当年儿子吃瘪之事而掳人。

    万章是张放与石荣昔年结怨的知情人之一,他也知道二人结怨的引子就是阳阿公主家那对姊妹。当年石荣没少向他暗示,让他出手掳人。万章可不蠢,自然不会为了满足一个纨绔的私欲而火中取栗。他把这事告之石显,果然得到称赞,说他做得对,后来还大骂儿子一通。

    不过万章对石显个性知之甚详,知道这是个不肯吃亏的主,只是他隐忍过人,但能逮住机会,必定狠狠咬回来。所以此次石显下令掳人,万章很自然就会联想到这个前因。他对石显为儿子张目而出此下策很不引为然,这也是他授意彪解告密的原因之一。原因之二则是他欠了张放三个承诺,这件事的份量足以偿还一个承诺,万章不想错过。

    万章是石显落魄民间还未进宫时结交的朋友,在石显一众走狗里,身份超然。他觉得朋友做错事,不方便劝说的情况下,暗中补救,把事情的恶劣影响降至最低。在豪侠万章看来,这才是真正的铮友。

    具体到这件事上,万章先让彪解掳人,交给鲁媪,这在石显那里算有了交待。然后再暗中让彪解出首,告之富平侯,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兔造成富平侯与石显尖锐对立。如此,既成全了朋友之谊,又避免了事态恶化,不愧是常年调解江湖纠纷的大佬手笔——唯一的问题是,他猜错了。

    石显掳宜主,与三年前之事没半毛钱关系,石显甚至已经忘记了这对姊妹。所以万章是好心办了“坏事”。当然这“坏事”是对石显而言,而对张放来说,这真是极好的。

    既然万章如此上道,张放自然也不会不领情,算是万章完成一件承诺了。

    这时轩车已驶入章台街与尚冠里前街交汇处,张放拍拍车壁:“渠良,左拐,去石府。”

    彪解躬身道:“门下为君侯车右。”说罢退出轩车,坐于渠良右侧,这是护卫的位置。

    渠良回首望了一眼,见公子点点头,当下从怀中掏出短刃,递给彪解。

    蹄声的的,辘辘转响,不消半刻,车辆停在石府大门前。彪解利索跳下车,接过渠良递来的印有富平侯家徽的铭牌,走上石阶,递给门子。

    那门子接过铭牌一看,脸色顿变,慌忙跑下石阶,双手高举过顶,奉还铭牌,毕恭毕敬行礼,随即进门通报。

    很快,石府里传出一阵嘈杂人声与杂乱脚步声,旋即中门大开。一群仆从涌出府门,恭立两侧。随后一人众星供月而出,正是石大公子。但见他满面堆笑,双手夸张伸出,降阶而迎。

    “哈哈哈!什么风竟把富平侯吹到我这寒宅来了。有失远迎,恕罪恕罪。”不管石荣与张放之间怎么不对付,面子上还是要讲究的。

    张放的回答耐人寻味,更令石荣心头打了个突:“什么风?呵呵——香风!”(。)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 【秒 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啊哈哈哈!”石荣打着哈哈,“没、没错,这仲秋之季,桂花飘香,香风满长安,君侯是循着这香风而来吧。”

    张放淡淡一笑,不置一词,抬腿就往府里走。而身为主人的石荣,只得忐忑地跟在后头。二人一前一后,一个玉树临风,一个猥琐粗鄙,看上去就像主人领着家奴。

    彪解不离主人左右,渠良却并不跟进,而是轻挥长鞭,驶离石府。一拐出尚冠里前待坊门,渠良立即快马加鞭,向富平侯府所在的戚里奔去。

    进入正堂,奉上酒食果品,石荣便有一搭没一搭地陪张放闲扯。

    张放眼角余光扫过,但见堂下有侍僮,廓外有侍者,多是孔武有力,心下冷笑,以为这样就算安全了么。不动声色从袖里取出一物,攥在拳中,慢慢伸出,微笑道:“我这有一样奇物,石公子见多识广,帮忙品鉴一番如何?”

    石荣的注意力很自然被吸引,盯住张放的拳头,好奇道:“不知是何奇物?”

    张放五指一张,一件亮闪闪的东西垂落,却是一枚晶莹剔透的猫眼。猫眼上端还连着一串银链,银链晃动,猫眼宝石也随之左右摇晃如钟摆。

    石荣因为心里有鬼,神思不属,心神一分,只看一眼,眼神就深深陷了进去。似乎听到张放问了句什么,自己下意识回答一句,然后就见张放笑着点头说声“多谢”,双掌一拍。

    石荣只觉脑袋嗡地一响,顿时回过神来——方才那感觉,就像犯困的时候,无意识打了个盹。整个过程非常短暂,似乎只是呼吸之间的事。

    石荣回过神,下意识打了个哈欠,看来昨夜一夜五次狼,有点过了……

    等石荣定神再看时,张放早已收好宝石,站起身,道:“放自回长安以来,首次到府上拜望。久闻石府景致怡人,一花一木,皆独具匠心,不知今日放可有幸游赏?”

    石荣纵然心里有鬼,又焉能说“不”?

    于是二人并行,向石府后院花园行去,跟在身后的,除了彪解这个新门客,还有一串石府门客。

    石荣本想就让这位不速之客在后院花园里转转,然后寻一亭榭坐下,上酒食,旁敲侧击一番,看看对方是何来意。没料想,这位自称首次登门的富平侯,竟然驾轻就熟径直朝一个方向走,半点不停留。他这个主人,反倒像个客人,被这反客为主的家伙牵着鼻子走……

    石荣终于发觉不对劲了,停下脚步,叫道:“君侯,君侯,不能再往前了,前面没景致!”

    “不会吧?我怎么闻到香风就从前面传来呢?”张放头也不会,负手疾行,越走越快。而彪解也紧紧跟随。正好前面有个转弯,主仆二人,转瞬间就消失于眼前。

    石荣愣了足足三秒,他就是头猪此刻也明白事情不对劲了,怒喝一声:“快追!”一行人吭哧哧快步穿行于花树间。

    石荣抹汗急追,百思不解,怎么这张放对自家后院比自己还熟?还有,张放那股子笃定劲,似乎肯定前方有什么……难不成,他知道了什么?石荣想到这里,一头热汗竟转成冷汗……

    前方数十步之外,彪解有着同样的困惑,身为门客,他有责任向主人提出质疑:“君侯如何能确定,那位小歌姬被囚在此处?”

    张放脚步不停,笑道:“一是我对这里熟悉;二嘛,有个人给了我绝对可靠的消息。”

    张放对石府建筑布局早有研究,毕竟是第一潜在威胁嘛。以他恐怖的记忆力,看一遍就记得七七八八,看几遍再不会忘。他知道自己早晚会造访石府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快、这么突然。事实证明,他没白做功课。

    彪解是第一天跟张放,当然不知道这看起来很厉害的少年主人是否另有内应,一听主人这么说,便不再多言,只管加快脚步。

    转眼间,前方路已尽,一堵老墙,一扇老旧的木门出现在眼前。

    “彪解,踹门!”

    在张放的喝令下,彪解不假思索纵身飞起,借助冲势与自重,凶狠一脚,木门轰然坍塌。身后十余步外,紧追不舍的石荣一伙看到这一幕,脸都绿了。

    腾起的烟尘还未消尽,彪解一头冲进去,陡然劲风袭面,一根凌厉的长鞭当头抽来。

    彪解在冲进门时就已有所防备,迅速抬臂格挡,鞭梢绕臂数匝,猛然向后拉扯。先前这一下就曾将宜主扯翻倒地,但彪解可不是娇滴滴的宜主可比,虽然被扯了个踉跄,但很快扎马立定,反手抓住长鞭,与对手较起劲来。

    突然一阵劲风从身侧袭过,但见那儒雅的主人已化身剑客,匕首一挥削断长鞭,风一样撞进那老媪怀里,执匕的手快如闪电,疾如密雨连刺五六下,飞快退开立定。

    老媪捂着胸腹,满面痛苦,怨毒盯住张放,喉咙咯咯有声,却说不出半句,慢慢扑倒,身下渗出一滩血。

    彪解倒抽一口凉气——这位主人,简直比自己还像刺客!

    石荣与众门客冲进来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场景,无不目瞪口呆。

    张放执匕的手轻轻一甩,血珠如串飞洒,匕首恢复清亮,滴血不沾。张放收刃入袖,冷冷扫向石荣:“区区一个贱妇,竟然敢执凶器袭击本侯。本侯替石公子料理这祸害,举手之劳,不用谢!”

    石荣就算心里再有鬼,也被张放这一连串嚣张行为撩拨得七窍生烟:“张少子,你……欺人太甚!”

    石府众门客也慢慢散开,但并不是包围张放、彪解,而是把石荣围护起来,每个门客脸上都写着惊惧、凝重。他们对地上死蛇般的鲁媪再清楚不过,这老媪虽说上了年纪,却绝对是个扎手货,单对单放对,没谁敢说能打得过她。没想到,竟然被这一脸无害笑容的少年君侯瞬息干掉……

    张放半句废话都欠奉,目光落在那间禁室的大铜锁上,顿了顿,道:“彪解,取钥匙。”

    钥匙就在鲁媪的腰间。

    彪解弯腰摘下钥匙,走向禁室,整个过程,没人敢阻拦——确切的说,是任何一个想动的石府门客,都被张放冷冽的目光牢牢锁定,如无形禁锢。令人兴起但有异动,必横死当场的明悟。

    当彪解将钥匙插入锁芯,正要拧开的当口,一个尖锐得令人起鸡皮疙瘩、使人联想起响尾蛇的声音响起:“富平侯,三思而后行!”(。)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 【险 胜】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石显!

    同朝为臣,张放对这声音太熟了,目光顺声源望去,但见石府门客纷纷避让,一个慈眉善目、气质儒雅如私塾先生的老者出现在眼前。正是石显。

    石显是宦官没错,但此人精通律法,写得一笔好字,这中书令不是白给的。他的学识,丝毫不比儒生差甚至有过之,这气度仪态可不是装出来的,而是真有料。

    “石令君。”

    “富平侯。”

    二人相对拱手作礼,目光一触,如铁石相击,有无形火花。

    “石令君,得罪了。”张放一脸抱歉,“不告而诛,实在失礼。”

    石显目光从鲁媪尸体上扫过,眼底掠过一丝愠怒,旋即恢复正常,欠身道:“石显御下无方,险伤君侯,该是石显之罪。此媪胆大包天,胆敢行此逆举,实乃咎由自取。纵使君侯不出手,吾亦当诛之。”

    张放释然:“原来我帮了令君一个忙,还好没坏事。”

    石显再次致谢,一脸诚恳,仿佛张放真的帮了他一个大忙似的。张放心底冒起一股寒气,这样的家伙,才是最难对付的。不过,既然决定与对方开撕,就算是狼也要当狗来打!

    在与石显唇枪舌箭时,张放听到身后没了动静,脸色一沉:“彪解,怎么不开锁?”

    石显冷诮的声音适时传来:“富平侯,请三思。”

    张放眼珠转过来,看着石显,眼神淡淡:“需要三思的,是石令君吧——彪解,开锁!”

    “给我拿下他!”石荣再也控制不住,咆哮着向前一指。

    门客们面面相觑,迟疑向前迈步……

    就在这时,一个家奴气喘吁吁跑来,远远便叫:“老主人,外面来了一群人,为首自称富平侯家令,要求见他们的家主,说有要事……”

    望着对面那少年富平侯的笑容,石显心下一叹,人家早有准备啊,自己这儿子真不是对手。奇怪啊,三年前这小子跟自己这儿子好像也没差多少,怎么出门游历一番回来之后,竟如此厉害,难道真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石显脸色阴沉抬了抬手,看似赶苍蝇,那群门客却似被钉住一般,无人敢动弹。

    石荣发癫,石显可不会让儿子犯蠢,就算张放无备,他也不会让这帮人一涌而上。虽说目标是那个彪解,但若富平侯横加阻拦怎么办?冲突之下,若富平侯有个好歹,石府的恶名那是不要想洗掉了,就算是他石显,也难逃天子追责。

    他石某人害人,从来都是下暗手,干死人自己还没事,如何会做这种当面冲突、授人以柄之事?

    卡嚓!铜锁开启,木门推开……

    彪解探头看了一眼,回身禀报:“有个小娘,被绑缚在门柱,嘴里塞着堵物。”

    一般这种情况下,应当是彪解进屋,给人松绑,再把人带出。但彪解却没动,只是向张放苦笑一下。

    张放顿时明白过来,里面的人就是被彪解诱掳的,一旦看到他,指不定会怎样叫骂,彪解这告密者的身份就泄露了。

    张放使个眼色,示意彪解盯住,然后拔出匕首,步入禁室——他看到的,是一张泪眼婆娑的娇嫩面庞。

    嚓!一刀割断绳索,再取出嘴里布团,束缚一去,宜主噗通跑下,紧紧牵住张放衣袍下摆,呦呦恸哭。

    当宜主牵着张放衣袖步出禁室时,石显眼神一硬,倏地做出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动作——转身,抡起手臂狠狠扇了儿子一巴掌。

    啪!这一巴掌之清脆响亮,闻者无不菊花一紧。石荣当场打了两个旋子摔将出去,被门客七手八脚扶起来时,直接吐出两颗带血的槽牙,左脸颊肿得老高,五个指印清晰可见。

    这一巴掌,可真是下了血本!

    “你这个孽畜!”石显气得浑身发抖,戟指逆子,“早跟你说过无数遍,当年不过一场误会,时过境迁,此事早已揭过。你竟然还不死心,竟不知死活派人到阳阿公主府上掳人!你……走,跟我到阳阿公主府上请罪!”

    石显出宫前来之时,出于一惯谨慎,询问了一下那歌姬有无背景,这才知晓,居然是当年那对祸引子姊妹之一。以石显的老成,也不禁大感意外,这也太巧了吧?在得知富平侯闯府之后,石显顿知不妙,很快想好置身事外之策,当年儿子石荣与张放的旧怨,正好应在此女身上。将险恶的谋害之心轻描淡写说成是当年旧怨。

    可怜的石大公子,****老子打掉牙不说,还被泼了一身脏水——不过也不算冤枉,因为石大公子确实多次表现出对这姊妹俩的觊觎之心。区别只在于他有贼心没贼胆,说了好几年,愣没敢下手。但他“前戏”那么足,被掳少女又在他府上发现,你说不是你,谁信?

    哦,张放当然不会信。不过石显并不在乎张放信不信,他只要阳阿公主信就行了。

    望着石显揪着儿子愤愤远去的背影,张放摇头微叹,好奸滑的老阉,都抓现行了都还让他撇清,果然是老姜啊。

    张放想了想,回首对怯生生的宜主道:“宜主,我有话对你说,你要好生记住,等会公主问起,你要这样回答……”

    宜主频频点头,听着听着,神情惊讶,明亮的大眼斜向一旁的彪解——她看到的,是一张苦笑连连、曾令她恨得牙痒痒的脸……

    此时距宜主失踪不到一天,阳阿公主甚至还不晓得此事,所以石显、石荣父子登门请罪时,她是一脸惊讶。得知事情原委,也是气得不行,只是事情没闹大,石显又不停赔罪,石大公子也把自个另半边脸也抽肿了,两边对称,看上去居然比原来顺眼些……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权倾朝野的石显如此低姿态,阳阿公主也不能蹬鼻子上脸。最后只能是接受石显父子道歉,并得到保证,下不为例,

    这个结果在张放预料之中,虽不尽如人意,却也勉强可以接受。至少,石显想从宜主身上打开缺口的图谋彻底流产了。

    张放VS石显,第一回合,险胜。(。)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不爽单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岁末,朝会之后,元帝宣布,汉匈和亲事成,册封大典将于岁首举行。群臣纷纷道贺,称颂天子圣明,四海升平。

    诏曰:“匈奴郅支单于背叛礼义,既伏其辜;呼韩邪单于不忘恩德,乡慕礼义。复修朝贺之礼,愿保塞传之无穷,边垂长无兵革之事,赐单于待诏掖庭任月荷为阏氏,字明君,号‘宁胡’是焉。”

    宁胡阏氏,明君公主,这本是昭君的封号,如今却落到另一个女子的头上。张放刚听到这册封名号时,心头升起一股荒谬绝伦的感觉。而更令他为之惊讶的是,这位被选出的和亲公主,自己居然认识,她就是当初与昭君一起的好姐妹——月荷。

    那月荷,似乎比昭君还小吧,如今却要配给足以做祖父的呼韩邪……张放唯有叹息,这就是政治联姻,当此大势之下,没有谁能阻止,他也不能。张放能改变一个昭君的命运,改变不了另一个,这大汉朝,终究是要下嫁一位“公主”到南匈奴的。不是王昭君,就是李明君,或者任明君……总有一位名为昭(明)君的汉女,要去国千里,伫立于天穹之下,遥望那风吹草低现出的牛羊。

    从另一方面说,堂堂一位匈奴王来求亲,塞给人家一个宫女,已经很不厚道了。如果一口回绝,那跟打一记耳光也没差,大汉朝干不出这事。

    如果是太子即位,张放份量大增,那时匈奴王再来求亲,或许张放还可以想想办法,但是现在,这个朝堂还没他说话的份。

    张放当初甘冒奇险,狙击昭君于和亲之末,乃是情形危急,一时顾不上别的。如今尘埃落定,定心细想,不免迷茫——我救了这位昭君,却救不了另一个,似乎转了个圈又回到原点,这事做得有意义么?

    张放在迷茫,元帝却亢奋。建昭五年刚刚结束,他又改年号了,

    建昭这年号用了整整五年,元帝觉得可以换换了。汉匈和亲对汉朝而言,算是件难得的大事,意义非凡。这意味着自汉初时起,困扰了历代帝王、几乎撬动了整个王朝基业的北方强敌,终于真正臣服于大汉王朝。

    百年世仇,千秋基业,皆竟其功于斯。如此盛事,焉能不纪年以彰显?

    正旦,元帝下诏,更年号为“竟宁”,意为边境安宁,天下太平。

    嗯,边境似乎是安宁了,然而,天下真能太平吗?

    ……

    张放带着重重心事回到侯府,刚进门,就见邓展迎上来,道:“家主,有客来访。”

    能让邓展这位家丞级别的家臣亲自禀报,说明来人的身份不简单。张放只能打起精神:“那位?”

    邓展表情古怪,轻声道:“匈奴单于,呼韩邪。”

    张放一愣,旋即撸袖——好哇!正上火呢,居然送上门来。呼韩邪!是不是感应到老子强烈的揍人欲望?过来治皮痒来了?

    邓展暗道坏了,这小主人与匈奴单于是天生死对头啊,简直是见一个杀一个。不过上回那个该杀,杀了有功无过……这个可万万动不得。

    “人在哪?”

    “在马厩……家主,万万不可……”邓展话没说完,小主人已如风而去。

    等邓展喘着气奔到马厩时,却见小主人已是一派斯文,正向那单于拱手:“单于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失礼了。”

    那三个匈奴人中为首者,体形胖大,油光满面,须发灰白,正是南匈奴单于呼韩邪。

    呼韩邪等三人赶紧回礼,待看清张放面目时,都是一脸吃惊,有些不敢相信:“足下便是富平侯?”

    张放自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也不多说,径直走向马厩,向奔雷伸出手。那高大神骏的战马,不断用马颈轻轻蹭着主人温暖的手掌,一人一马,状极亲密。

    确实不用多说,见到这情形,呼韩邪哪还不明白。笑道:“这匹马还是小马驹时,我就很喜欢。”

    这位匈奴单于显然下了一番苦功,但汉话还是说得不利索,张放也懒得费神听,直接用匈奴语道:“是么,可惜我从不将战利品送人。”

    听到这位富平侯居然说得一口流利的匈奴语,呼韩邪三人不喜反惊——看来,塞上那些传闻是真的了……

    呼韩邪也换上母语,毫不掩饰来意:“我们今日来拜访,就是想亲眼看看,斩杀郅支的人是何等英雄。”

    张放淡淡道:“那你们找错人了。没看过朝廷诏书么?是时任军侯假丞的杜勋所杀,你们要找的英雄在交河壁。”

    呼韩邪哈哈一笑:“我们匈奴人更愿意相信牧羊人的口耳相传。在牧羊人的传说中,一个叫青铜天将的汉军英雄,才是真正手刃郅支的好汉。”

    张放无所谓道:“如果你们认为青铜天将是我,那就算是我好了——不过,单于最好不要向我朝官员提起,因为没人会相信你的话……嗯,我朝官员从不信牧羊人的传说。”

    这话惹恼了呼韩邪身后两个匈奴人,其中一个身量不高,但健壮如牛,脸上布满狰狞疤痕的家伙向前几步,粗声大气道:“你这小……君侯好不爽快,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敢做不敢当吗?”

    张放眼睛眯起:“这位是……”

    “匈奴右皋林王伊邪莫演。”

    这个右皋林王不是匈奴传统官衔,而是呼韩邪新设的,位在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之下,高于诸大将、大都尉、骨都侯、大当户等匈奴重要官员,相当于汉朝的诸侯王,地位尊贵。

    不过,匈奴的诸侯王,在汉朝君臣眼里,也就那样,没有可比性。

    张放自然更不会管这个,他只知道,自己的火气终于有了个发泄口,当下拍拍奔雷的鬃毛,负手逼近这位右皋林王:“伊邪莫演是吧,你好像很不爽啊。如果我说我就是青铜天将,你是不是想为郅支报仇啊?”

    “不爽又怎样?”伊邪莫演火气上头,岂肯示弱。

    “不爽是吧,单挑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 【阴 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正月中,太子刘骜与丞相匡衡,分别代表天子与百官,于甘泉宫前摆下仪仗,送匈奴单于呼韩邪与宁胡阏氏离京。

    朝廷又赐给锦帛28000匹,絮16000斤,以及美玉金银无数,并以右将军长史姚尹为送伴使,护送匈奴单于出塞。出京之时,一路看稀奇的汉民甚多,都道这宫女好运气,一夜之间便由宫中执役摇身变为王妃,只可惜嫁得远了点,塞上啊,听说要走很远的路……

    当张放登上直城门,负手遥望远去的匈奴队伍时,仿佛看到轺车探出一张小脸,痴痴回望,久久不回,心里当真别有一番难言滋味。

    与此同时,掖庭暴室,一个高挑的倩影,也仰首从天井望向那一角天空,黯然神伤。

    未央宫,宣室殿,中书令石显正在整理奏章,上首帝座尚空,元帝未至。而石显还是一丝不苟,将一份份奏章按缓急轻重,先后顺序排列好,以便皇帝批阅时,有条不紊。

    这工作看似简单,却只有石显这个中书令能做,因为旁人没权力呈阅奏章,自然分不出什么缓急轻重来。以往石显干这活,还是挺累的,毕竟上了年纪。不过,自从使用轻便的纸张替换沉重笨拙的竹简,同样的活,却是轻松多了。

    “还是太子体恤陛下,连带着咱这老奴也沾光了。”念及这些纸张奏章是太子推广的,石显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旋即想起这纸张是那个富平侯府下产业,脸色又阴沉下来。

    正沉思间,大殿响起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石显抬头看去,正是老搭档、得力助手、中书仆射牢梁。

    牢梁手捧一堆刚从丞相府封还的批奏,放在堆得高高的龙案上,看看空空如也的龙座,有些忧虑地回望石显。

    石显点点头,轻叹一声:“入春以来,陛下龙体渐感不适,难以久坐,这奏章已积压了好几天……”

    这哥俩的眼神,都露出悲伤之色——这并不是装出来的,两个同穿一条裤子的家伙没必要玩这个。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但大臣常常会有几朝元老,而宦官,从来只有一个主子,他们才是真正的“一朝臣”。

    所以最希望皇帝长命百岁的人,不是皇后,不是太子,不是皇子,不是大臣,而是宦官。他们的利益与皇帝紧密相连,他们对皇帝的感情最深,无怪乎就连汉朝最看重儒生,立下以儒治国为国策的汉元帝,真正倚重的人,却不是儒生,而是宦官。

    伤感一会,二人也知于事无补,只能寄希望于天子得百神庇护,龙体无恙便好。

    石显想起正事,问道:“固之去找那掖庭孙朴,可问出什么?”

    牢梁定定神,答道:“没问出什么,一切如常。”

    “那富平侯去找他做什么?”

    “聊天。”

    “聊天?!”石显差点没呛住。

    牢梁苦笑:“我当时也象令君一样,但那孙朴神情不似做伪。问他们聊什么,回答居然是家事。”

    “他说谎!”石显冷冷道。

    “下官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牢梁搓着手,一脸苦笑,“但无论怎么威逼利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那孙朴一口咬定是聊家事。依下官想来,这孙朴一向与富平侯并无私交,亦无旧谊;若是利诱,下官给他的利更大,他也很是动心,只是确实说不出所以然来……”

    “好吧,我明白了,就这样吧。”石显很是郁闷,原本以为抓到一条线索,结果什么都没捞到。这富平侯是真清白还是真有手段?石显宁愿相信是前者。

    这时,一声宣唱响起,打断了石显的思绪:“皇帝入殿!”

    元帝虽然迟到,但还是来了。

    石显与牢梁立即起恭迎。

    一阵环佩声响,元帝在内宦们的扶持下出现。眼前的元帝两颊瘦削,须发白多黑少,眼珠暗黄,看上去更显苍老,直如五旬老者。而此时,距离他的四十寿诞,才过了半年而已。

    石显与牢梁小心扶着皇帝入座,很想劝劝元帝多休息,但话到嘴边又吞回,有些话不是臣子能说的。你让皇帝多休息,那奏章谁批?全由你代劳?话是好话,意是好意,可说出来就有些诛心了。

    元帝安坐之后,却见牢梁恭立于旁,并未象往常一样退下,奇道:“牢卿有事要奏?”

    在汉代,“卿”这个称谓还是很值钱的,并未像宋明那样泛滥。一般只有诸王、三公、九卿、列侯可称卿,二千石以下官员,皇帝多以“某君”称之。牢梁这个中书仆射,不过六百石小官,根本没资格称卿。只是因为他是皇帝的近臣,而且又是在内宫,所以元帝才这样称呼,以示亲近。

    牢梁恭声道:“是,禀陛下,前日呼韩邪单于拜会富平侯,结果闹出一点事。”

    元帝讶道:“是什么事?我怎么没听这二位说起?”

    “回陛下,富平侯不顾千金之躯,与那匈奴右皋林王伊邪莫演厮斗,颇失礼仪。”

    “啊,有这等事,那谁赢了?”

    牢梁好不郁闷,人家的重点不是这个好不好?而是堂堂列侯与“外国友人”打架,有失天朝体面好不好!但皇帝要问结果,也不能不答,只得捏着鼻子道:“这个……富平侯没输,那匈奴右皋林王也没赢。”

    “那就是打平!”元帝表情精彩,拍案而笑,“不错不错,我这甥儿看起来秀气,想不到居然能与匈奴右皋林王那等熊罴之士对阵而不处下风。难得难得。”

    牢梁无奈偷看石显一眼,后者垂首敛目,老神在在,显然对这结果并不意外。

    石显确实对这结果并不意外,他很了解元帝,知道他一向很爱护皇妹,而富平侯双亲俱亡,元帝怜其身世,更是爱护有加。这种打架之事,根本不会引起皇帝多少恶感。尤其匈奴人更不在意这个,打完拉倒,甭管输赢,从头到尾都没二话。既然“外国友人”都没抗议,皇帝自然更没理由责罚自己外甥了。

    不过,这件事动不了你,下一件事,就不信你富平侯还能安然躲过去。

    石显向牢梁使个眼色,牢梁知趣退下。

    石显躬身谦卑道:“说起富平侯,有件事,老奴不知当讲不当讲……”(。)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 【石显的獠牙】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元帝目光一凝,道:“讲!”

    石显慢声细语:“不知陛下可还记得,当日为和亲选秀,驾临长乐宫之事?”

    元帝若有所思:“长乐宫点选啊,记得,怎么?”

    “可还记得当日阳阿公主曾向太后暂借长信宫之事?”

    “唔,有这么回事。不过阳阿不是很快就离开了么?”元帝不解看向石显,“这跟富平侯有什么关系?”

    “有。”纵然宣室并无他人,但石显还是压低声音道,“公主在长信宫会见之人,就是富平侯。”

    元帝原本松松垮垮倚着龙案,骤闻此言,身体顿时绷直,浑浊的眼珠陡然射出一股寒光。石显垂首躬身,双袖下垂,不敢再言语。

    公主在宫里接见一位侍中,而且还是自家外甥,原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但考虑到当时长乐宫被封禁,连太子都被禁足,这事就不同寻常了。

    好半晌,才听到元帝低沉的声音:“事关公主与富平侯,不可胡乱猜疑。”

    “是,老奴并未认为公主与富平侯之间有何事,而是……”

    “而是什么?”

    “多半是富平侯有要事,想请公主帮忙,故此……”

    原来不是那么回事,元帝这才松了口气,这时才想起一个关键问题:“富平侯是怎么进长乐宫的?”

    “回禀陛下,富平侯是以拜会太子之名进宫,而后与太子至南宫,最后撇下太子,独自从秘道入长信宫。”石显是很不情愿牵涉到太子的,但这事又不能遮掩,否则很容易招来皇帝怀疑。只能是避重就轻,尽量减少太子之责。

    秘道,元帝当然知道,只是太久不使用,忘得差不多了。一经提醒,登时想起,长乐宫的地道入口,确实开在长信殿内。

    元帝瞪着石显:“可有人亲眼目睹?可有人证?”

    石显摇头:“没有,但据当日富平侯的行踪推测,八、九不离十。”其实他心里想说人证是有的,可惜也是让富平侯坏了事。

    元帝对这位忠心耿耿的“伴伴”一直是相信的,所以此刻脸色明显难看:“他们这是干什么?有什么事不可以回府再商量,非得用这样的方式?”

    石显突然伏拜于地,惶恐道:“老奴刺探公主、列侯阴私,罪不可恕,请陛下降罪,以全律法。”

    元帝温言道:“卿何罪之有?这也是为了朕的安全。倒是那些禁卫是干什么吃的?连个外臣秘潜入宫都不知晓,这皇宫都成什么样了?还有,太子也凑什么热闹。”

    石显忙道:“富平侯拜会太子,此事亦属寻常,应当与太子无关。”

    “无关,哼,只怕未必。”元帝哪会不知,太子与富平侯往来甚密,富平侯潜入秘道,只怕不会瞒太子。一想到妹妹、儿子、外甥合起来瞒着自己在皇宫里实施了一桩未知之事,元帝这心里就很不舒服。

    “去,召太子入宫。”

    “陛下……”

    “叫你去就去!”元帝伸出鸡爪般的五指,紧紧握住一卷奏章,将纸质奏章捏得变形,喃喃道,“边境安宁了,天下亦太平,难道这皇宫,反而不太平了吗?”

    石显一阵无奈,他这么做,首先就是要打击富平侯,这一点做到了。然后顺带也让阳阿公主吃个闷亏——那天又是登门赔罪又是请求,好久没这么丢脸过了。今次要一箭双雕,出口恶气。但他最不想牵连的就是太子,没想到皇帝不叫别人,偏偏就是找太子撒火,这算是柿子捡软的捏么?

    石显刚应喏欲退,殿外传来宣声:“阳阿公主求见陛下。”

    元帝愕然,与石显互望一眼,深吸口气:“宣!”

    话音刚落,又有宣声:“太子求见陛下。”

    元帝微张嘴,都赶一块了,是巧合还是说好的?

    石显心头莫名一沉,刚说到这两人,这两人就到,莫不是……

    “让太子在配殿等着,先见阳阿。”元帝闷闷道。

    “阳阿见过皇兄。”阳阿公主一袭绿衫,头绾玉钿,腰系黄、白两色丝带,结于柳腰,飘逸灵动。趋步行来,如风拂柳,摇曳生姿,分外惹眼。

    不过这宫殿里两个男人,一个是兄长,一个都不算男人,阳阿的风姿算白瞎了。

    “皇妹,有事何不找太后、皇后相商,怎么想起为兄了呢?”元帝对这小妹一向疼爱,而且这小妹的性格也禁得起玩笑,故有此言。

    阳阿公主轻轻一福:“有件事一直想跟皇兄说来着,只是皇兄国事繁忙,龙体感损,小妹不忍扰之。直到今日,听冯昭仪说皇兄龙体安好不少,小妹这才冒昧求见。”

    元帝摇头笑道:“自家兄妹,有事便说,谈何打扰?阳阿,这可不像你的性子哟。”

    阳阿公主掩口一笑,妙目流转,瞟了石显一眼。

    元帝见了,自明其意,当下向石显点点头:“石卿先到配殿处理例行公文,稍后再来。”

    石显其实很想当个旁听,但他知道没可能,那怕他再得天子信重,在天家眼里,他也只是个家奴。天子家人叙话,他还真没资格听。这也是他轻易不敢惹公主的原因——人家嚼舌头比你更便利。

    石显退下后,阳阿公主收敛笑容,盈盈下拜:“阳阿向皇兄请罪。”

    元帝目光一动:“皇妹何罪之有?”

    听到皇兄语气平静,毫不意外,阳阿公主心下暗道,果然被少子说着了,皇兄已知此事,十有八、九就是那石阉玩的花样。幸好,今日听少子之言前来,总算不至于太被动。

    阳阿公主定定神,垂首道:“前番阳阿未得太后、皇兄允许,擅助甥儿张少子,自秘道入长信宫。阳阿知罪,请皇兄责罚。”

    元帝声音冷冷响起:“他入长信宫何事?”

    “此事说来话长……”

    “无事,朕今日精神甚佳,正可聆听趣事。”元帝说到“趣事”二字时,加重语气。

    阳阿公主缓缓抬头,轻轻吐出一句:“少子甘冒奇险,行此不慎之举,实为一位宫人而来。”

    此言一出,不啻惊雷,将毫无这方面联想的元帝震得目瞪口呆,半晌说不出话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 【移花接木】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少子离开长信宫后,乔装改扮成小宦,骗过守门内侍,进入长秋殿。一个一个敲开房门寻找,找得满头是汗,就是没找着……”

    阳阿公主绘声绘色讲述,元帝居然听得入神,听到紧张处,还下意识揪紧衣服下摆。如果张放在一旁听到,必定会感叹,自己这位小姨,着实有说书天赋。而元帝之所以如此代入感十足,原因很简单,张放是他的外甥,而且还是未成年少年,很自然生出维护之心。如果换成一个没啥关系的外臣,元帝只怕会勃然大怒。

    这会阳阿公主说到张放“千辛万苦”,终于找到要找的人:“……少子就站在门前,与那宫人相望,彼此默默无语,直如牵牛、织女……”

    阳阿公主说到动情处,站起来,哦吟道:“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少子此诗,感人至深……”

    也不知阳阿公主是被故事感动,还是被诗触动,抑或感怜自身,言罢掩面而泣,哭得那叫一个稀哩哗啦——说书说到她这样的份上,也算是够拼了。

    元帝也是怔忡良久,才叹息道:“如此情痴,此女何名?我便是赐予他又何妨。”

    阳阿公主苦笑摇头:“赐不了了,一切已晚。”

    元帝愣住,蓦然恍悟:“莫非是……”

    阳阿公主重重点头:“是的,她就是宁胡阏氏任月荷。”

    此刻,千里之外的宁胡阏氏连打几个喷嚏,喃喃道:“阿姊又在想我了……”

    元帝大摇其头,叹息不已:“为何不早说?我可以点选其他人嘛……这孩子,唉!”

    元帝真信了,这不奇怪,因为张放让阳阿公主说的基本都是实话,除了最后一个名字。什么样的谎言最能蒙人?九分真一分假!阳阿公主所说的整个过程,都是真实的(只是自做主张添加了一些夸张),因为这个过程最不禁得查验,一查就能查清楚。唯独最后一个名字是假的,而且永远无法查证。

    现在,这番说辞,只需要最后一个佐据,就能串起整条证据链,将整件事完全圆起来。

    “少子是如何认识这个任月荷的?”元帝平复心情后,很自然想到这个问题。讲道理,后宫女子与堂堂富平侯不存在半点交集啊。

    阳阿公主胸有成竹,问道:“皇兄可还记得四十寿诞之时,沧池飞天之灯?”

    这事刚过去半年多,而且当夜情景,元帝印象深刻,脱口而出:“怎么?此事又与少子有关?”

    为什么要说“又”?因为当夜先是一碗长寿面,再来一个青瓷碗,表面上看是太子孝心,实际全是这个外甥的手笔。所以一听阳阿公主说飞灯之事,元帝下意识将此事又与这个名堂很多的外甥联系起来。

    “皇兄明见。”阳阿公主俏皮一笑,“那飞灯是少子教宫人所制,灯上那八字贺辞,分别出于少子与恩平侯家小子之手。而那群宫人之中,就有任月荷,并且还是第一个由少子手把手教制飞灯之人……此事有诸宫女与恩平侯家小子为证,皇兄大可下令让人调查一番。”

    听阳阿公主说得有鼻子有眼,元帝其实已信了八分,但此事干系甚大,不能光听一面之辞,因此元帝还是吩咐石显派人调查一番。结果不问可知……

    阳阿公主任务完成,告退前往椒房殿与皇后拉家常。

    这时元帝才传召太子进见。

    ……

    黄昏时分,回到府中的阳阿公主迎来一位宾客——张放。

    看到这帅气的外甥脸上淡定从容的表情,阳阿公主就有种想狠狠打击的冲动,所以没等张放开口,她就先叹了口气:“说服皇兄容易,但石显奸似鬼,皇兄偏生只信任他,让他调查,结果……唉!”又是摇头又是叹气,一脸沮丧。

    张放神色不变,道:“任他奸似鬼,也要喝姨母的洗脚水。”

    噗!阳阿公主差点没喷,再也装不下去,笑得直不起腰。

    好半天,阳阿公主才抚胸嗔道:“少子,跟姨母也敢开这玩笑,你的胆子可是越来越大了。”

    张放微笑:“外甥胆子小得很,也就在自家姨母面前敢开玩笑,别人面前可就不敢了。”

    “好了好了,我不装了,你也别给我装。”阳阿公主虚指笑骂。

    “太子如何?”张放比较关心这个,好不容易才在老皇帝心目中板回一点政治分,可别让自己这件事毁了,否则估计王家人第一个就不会放过自己。

    “还好,皇兄问明情由后,只说‘理不可偏,情有可原’。”

    张放轻舒一口气,元帝就是元帝,可以情动之。一个曾因为爱妃司马良娣病逝,因而长时间伤感不近女色的皇帝,对情义这东西还是有感觉的。若是换成是他老爸宣帝,张放可就不敢玩这一手了。那位平民天子既有情义的一面,也有翻脸无情的一面,谁知道你会碰触到哪一面?

    “皇兄说,任月荷之事,他很遗憾,若你还看上哪位宫人,转告给他,他会下诏赏给你。”阳阿公主眼睛发亮,“这可是一个好机会啊!若当时我在场,非替你答应下来不可。”

    张放却没有阳阿公主预料的那样兴奋,只问:“陛下说这话时,石显可在?”

    阳阿公主想了想,道:“皇兄这话是对太子说的,太子再向我转述,想来是在的……”

    “那就对了,幸好姨母没替我答应。”

    “你是说……”阳阿公主惊讶瞪大眼。

    “这多半是个诱饵。”张放淡淡摇头,“我们花费如许心思,就为了隐瞒一个名字,在局面完全操控于人手的情况下,贸然说出来,这是在赌——说实话,我不敢跟石显赌,他的优势太明显了。”

    阳阿公主还有点不死心:“你可以多说几个人名啊,虚虚实实嘛。”

    “还是别弄险的好,现在越没人注意到她就越安全。”

    阳阿公主想想也对,意兴阑道:“那随你了。这件事算揭过了……不过也是好险,从皇兄的反应来看,石显必定进了谗言。”

    张放长身而起,行礼道:“幸有姨母援手,否则外甥被责事小,连累太子事大。”

    阳阿公主笑眯眯道:“自家人不帮难道帮那阉人不成……对了,你还得要多加小心那石显才是,可别再让他抓住痛脚。”

    张放声音平静,意味深长:“石显……他得意不了多久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太子大婚】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二月,皇家又有喜事,太子刘骜将行冠礼,随后将举行大婚。而太子妃不是别人,正是大司马许嘉次女。

    朝臣自是贺声不绝,京城诸少再一次聚集,齐向太子道贺。

    张放看刘骜也是挺开心的样子,再看看人群中少了一个人,不禁摇头——早说了,史邯没戏。

    大司马之女配太子,看上去是门当户对,但张放却觉得太“门当户对”了。如前所言,汉朝历代大司马,近半是外戚,他们与皇室或多或少都有血缘关系。

    许嘉是谁呢,他是汉宣帝元配许平君的哥哥,元帝的亲舅舅。也就是说,他的女儿,管元帝叫表哥来着。太子刘骜,得管许家次女叫表姑……

    这令人瞠目的关系,张放都懒得吐槽了。难怪汉代皇帝越到后期就多毛病,不是早衰,就是无后,这跟近亲杂交恐怕多少有点关系。汉代自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影响越来越大,伦礼纲常也逐渐成为主流。放在民间,甚至官场,这种侄儿娶姑之事,怕是要浸猪笼的。但这一套在至高利益面前,一文不值,被弃若敝履。

    为了未来皇后这个事关数代人荣宠的核心利益,别说表姑了,只要不是亲妈就行……嗯,这样看起来,汉家皇室似乎也不比匈奴单于的收继婚好多少嘛,不过五十步笑百步罢了。而一向最讲礼的儒生们,在这件事上,却保持沉默。

    而张放也只是感概一番,更不会多半句嘴。

    三月,元帝身体每况愈下,他也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在为太子加冠之后,紧接着下旨令太子大婚。

    初九,大婚之日,东宫含丙殿,向朝臣开放,京城四百石以上官员,俱可前往为太子贺喜。

    张放与京城诸少自然不会缺席,每个人都准备了厚礼。于恬与张放一同入宫,看到张放的礼物只有一个小盒子,很是好奇:“少子,你这里面装的是什么?珍珠?宝玉?曲谱?”

    于恬每说一个,张放就摇一下头,最后听到“曲谱”二字,失笑道:“季子,你当太子是济阳王么?”

    于恬嘿嘿一笑:“太子不喜,但陛下喜啊。若有什么绝品,送与太子,太子转献陛下……这不比送什么金银珠宝好得多么?”

    张放向于恬挑起大拇指,赞道:“这主意不错,你准备这么干?”

    于恬撇嘴:“我当然想,只是这世上珠玉易得,绝品难寻啊。”

    说话间,已到礼官处,张放向身后捧盒子的韩骏偏偏头,韩骏便朝礼官走去,奉上礼盒。

    礼官看了一下礼单后,高声念出:“富平侯献礼,镶金红玉梅瓶一对。”

    于恬一直竖着耳朵,闻言惊喜道:“少子,你的瓷器成了?”

    张放微笑:“成了。”

    的确成了,在烧制出天青瓷后,陆九藤与田安再接再历,经过大半年努力,改良釉水配方,改进烧制技术,首批真正意义上的瓷器,已在上月成功出窑。

    张放献给太子的大婚礼物,就是其中一对淡红色的梅瓶,在瓶口箍上金边,金玉辉映,十分漂亮。用来作贺礼,新奇而不失雅致。最重要的是,这东西有价无市。

    张放在元帝寿诞时亮出的青瓷,当时曾引起官窑的注意,也纷纷仿效。只是一步迟,步步迟,加上既不舍得投资,又不想提高工匠待遇,哪可能弄出名堂?

    于恬正要招呼张放一同进殿,却见好友目光冷冽,正盯着某个方向。于恬顺其目光看去——原来是石大公子!

    张放怒闯石府,手杀其仆,而后石显带继子到阳阿公主府赔罪的传闻,已在长安权贵圈子里传开。于恬自然是知道的,内心暗赞之余,也为好友捏把汗,石荣不算什么,但他背后那人可不好惹。

    “少子,算了,反正现在长安人都知道,石继祖的脸被你揍肿了。你是既出了气,又得了名,就放那家伙一码吧。”于恬见张放一副殴人的架势,赶紧劝道。

    “可惜,不是我揍的。”张放淡淡道,“不过,我现在打算揍——就看石大公子什么态度了。”

    张放说罢,也不理会于恬劝阻,径直来到石荣面前,拱拱手:“石公子,恭喜了。”

    石荣一见这人,就觉脸皮发紧,牙齿发酸,浑身绷紧,僵硬的拱手,硬邦邦道:“今日是太子之喜,我何喜之有?”

    张放盯着石荣的脸,左右打量一番,笑眯眯道:“脸消肿了,能见人了,岂不可喜?”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张放这话夹枪夹棒,妥妥打脸,别说石荣,是个人都受不了。

    果然,石荣脸色变了:“张少子,你是来挑衅的是吧?别忘了今日可是太子大婚……”

    张放摇头:“错!挑衅的是你。无论我说什么过份的话,周围都不会有人注意到。而石公子若恼羞成恼,挥以老拳,相信在场所有嘉宾,都可以为在下做证。”

    石荣脸色胀成猪肝,他知道张放没诓他,做为吃瘪的一方,他的确只能任张放奚落,而且口才还远不及对方,斗嘴的话基本只有被奚落的份。他甚至不敢保证,张放再刺激几句,他会不会暴跳。如果在太子婚宴上他闹出这么一出,丢脸什么的自不必说,只怕这张脸又将肿成猪头……

    “张少子,你究竟想怎么样?”石荣这句话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这话应该是我来问。”张放冷冷盯住石荣,一字一顿,“令尊究竟想怎么样?”

    石荣张张嘴,半天憋不出话来。

    “真人面前不说假话,请转告令尊,前番之事,最好到此为止。最后,请他记住一句话——”

    “什……什么话?”

    “为了太子,务必三思。”

    张放说罢转身离去,只留下呆呆的石荣。

    张放相信,石显会明白自己的意思。大家都是保太子的,现在是关键时刻,只要石显不蠢,就会明白眼下不是内讧的时候。有什么仇什么怨,等大事定矣之后,想怎么算就怎么算——只要到时石显还有这心情。

    石显蠢么?这天下的蠢人都死光了也轮不到他。

    张放可以肯定,自己放出这个信息后,至少在太子登基前,石显不会找麻烦。至于以后……呵呵,大树倒了,且看你这阉货还能蹦哒到几时。到时候,咱们新账老账一块算!(。)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抉 择】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太子这场大婚,主持婚礼的是三公。由于三公之首恰是太子妃之父,不宜劳动,所以改由另一位德高望重的大臣右将军王商代为主持。

    储君大婚,自然是要多奢华有多奢华,要多热闹有多热闹。就连太后、皇帝、皇后、两宫昭仪都亲临贺仪,皇子公主、朝堂重臣自然更不必说。

    婚宴所有菜肴,太**膳房与张氏酒楼各负责一半。而此时汉朝官员也已经完全接受张氏新式饮食,可以说这一场大婚下来,张放是受益最大者。不光是无形广告,更重重赚了一笔。

    啥?兔费供应婚宴?人家皇室还不答应,这不是小瞧人么,堂堂大汉皇室能少你这点酒菜钱?人家愿给,张放自然不会不要,既然是生意,那就按规矩来吧。

    在热热闹闹的婚宴当中,张放却撇下一干友好,施施然来到殿外回廓,负手望天,他想静静——呃,他的“静静”在千里之外的灵州。

    之所以想起她,一是刚好在前天接到她从灵州写来的信件,信纸是自己寄给她的纱罗纸,纸上是满满的相思。二是太子大婚,难免触景生情。三是因为太子妃的妹妹。

    没错,就是太子妃的妹妹。

    那个小萝莉只有十三岁,如果此张放非彼张放,那么,若干年后,这位小萝莉就会是他的新娘。嗯,历史上的张放,娶的就是这位许氏小女。

    就在今夜,太子妃身旁,张放第一次见到这位许氏小女,想到彼此的命运再不可能如历史上那样交集,难免心生感触——此事无关风月,只是对彼此命运交错的感慨。

    张放既然已经决定娶班沅君,那就注定与许家女无缘了。对此他无丝毫惆怅,只觉幸运,就算时间重来,他仍然会选择那千里之外的“静静”。

    历史上的张放与刘骜的关系,是发小、死党、表亲、连襟。无论谁,有这样四重关系,都会好到同穿一条裤子,这也是张放如此受宠的原因。而现在将要除去一重“连襟”关系,张放认为是好事——不管是与皇室纠缠太深,还是太受皇帝宠信,都不是好事。真正的智者,应当明白盛极必衰的道理。

    张放正感叹命运无常,人生如戏,文青病快发作时,身后响起一个温和谦逊的声音:“眼见太子兄抱得美人归,少子可是想起远在灵州的佳人?”

    张放转身行礼:“参见济阳王。”

    来人正是济阳王刘康,正笑吟吟看着张放。张放不免尴尬,他与班沅君之事,经当初昆明池之会,被一众京城诸少诸女传开,几乎无人不知。有好事者向班氏兄弟打听,兄弟二人也默认了。所以长安权贵圈子里,已将张放与班氏女郞视为一对。张放对此当然是乐见其成,不过被当面提起,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起码要装做不好意思。

    刘康不无艳羡道:“班氏女郞我虽没见过,但见过之人,无不赞其聪慧殊丽,少子当真好福气。”

    张放却笑:“济阳王谬赞了。其实将来的济阳王妃才是好福气啊。”

    二人互相打着哈哈,就这么没营养地互相吹捧了一阵,渐渐的,刘康的话题开始敏感起来。

    “父皇近来龙体欠安,已经数日未临朝了,真是令人担扰。”刘康长吁短叹,一脸伤感。

    “这个……我也听说了。”张放不由得回想刚才看到元帝时的情形,虽然老皇帝脸上敷了厚粉,化了浓妆,几乎看不清脸色,但一双黯淡无光的眼珠及走个路都要人扶的虚弱却出卖了他。

    “那少子是否也听说了,眼下在后阁服侍父皇的,只有母妃,还有小王……”

    张放心头咯噔一下,对上刘康目光,后者坦然中带着一丝自得。

    这话着实耐人寻味,自古以来,凡皇帝重病时,在其身旁陪伴之人,如果不是皇后、太子而是其他人,则必生事端。张放在宫中也有眼线,但级别较低,还查不到这样的消息。

    刘康这么直接把话说出,是什么意思?

    “想当年,少子常随姑母入宫,陪伴太后。母妃时有相见,尝有言,若是平都年长几岁,尚与少子。父子两代皆尚公主,当是何等美事……”

    张放哈哈笑道:“傅昭仪一时戏言,不想济阳王还记得如此清楚。”

    刘康一脸认真道:“前日母妃又提起这段往事,我想,她是认真的。”

    张放向未央宫方向拱手作礼:“张放何德何能,能得昭仪如此看重。可惜,正如济阳王先前所言,我已经有了‘好福气’。福气嘛,谁也不想错过,对不对?”

    刘康微笑点头——虽然灯光黯淡,但张放眼神何等犀利,还是看清了那笑容的勉强。

    虽然大家看似在聊天,说说往事,谈谈家事,似乎没说什么,但其中蕴含的信息量之大,暗示之明显,足以令张放为之心惊。

    济阳王刘康一向很谨慎,虽然很得元帝宠爱,但从不拉帮结派,一直恪守诸侯王的本色,朝中大臣对他的评价很不错。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暗含了道家真义,是为不争而争。

    如果元帝哪天宣布废立太子,恐怕除了一部分利益攸关的外戚重臣之外,大部分朝臣不会旗帜鲜明反对。以往元帝身体尚可,刘康自然安份,如今或许是嗅到了什么,宫里那位,与宫外这位,开始蠢蠢欲动了么?

    刘康暗示招揽之意明显,而张放婉拒之意也不含糊。这位济阳王轻声一叹,深深目注张放一眼,拱手道:“既如此,还请少子谨记一句话。”

    “济阳王但言无妨。”

    “太子是少子的表兄,我,也一样是。”

    张放还以揖礼,他听明白了,刘康退而求其次,既然不能招揽,便请自己中立,不要参合进来。反正无论哪个登基,都是他的表兄。该有的荣宠,一样不会少。

    只是,自己真能置身事外么?

    张放对刘康其实并无恶感,正如刘康所言,这二位都是他的表兄,无论哪个当皇帝,对他都不会有太大影响,顶多是宠信程度多与少而已。真正令他选择坚定站在刘骜身边的原因,除了与这位大表兄投缘之外,更重要的是,他绝不愿与像傅昭仪那样的女人打交道。

    王政君与傅昭仪相比,无论心计手段都有所不如。如果以后一定要选一个太后来对付的话,张放会毫不犹豫选择王政君女士。

    张放并不了解西汉后期的历史,但不得不说,他从人心这方面来选择非常正确。傅昭仪绝对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她可以把对一个人的恨,深埋半辈子,然后寻找机会,给予致命一击。

    当年元帝率众到上林苑观笼中斗兽,结果熊扑笼边,攀杆欲上。当时元帝左右的侍从、贵族、包括傅昭仪在内的妃嫔们,都惊慌逃命。只有冯昭仪,挺身而出挡住熊,直到左右侍从将熊击杀,因此而倍受元帝宠爱。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冯昭仪的勇气,象一面镜子,照出了傅昭仪的本性,成为她一生挥之不去的耻辱。她恨这个女人,恨了整整半个世纪。最终,在花甲之年,她终于把这个耻辱抹去——诬陷其子谋反,生生将冯昭仪逼自杀。

    而呼风唤雨半个世纪的王政君,面对逆袭的傅昭仪当面斥喝“老太婆”,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可见这女人的彪悍。这样的女人如果上位,将会成为张放的噩梦。

    如果刘康知道竟是母妃给他造成如此大比分丢失,不知做何感想。

    刘康离开回廓,将到大殿时,一人从暗处迎来,向刘康行礼,似要说话。但刘康很快摆摆手,二人错身而过。

    这一幕大殿上无人注意,却落入跟在后头的张放眼里。

    司隶校尉诸葛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 【突发事件】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诸葛丰在查王立?”张放拿着一份资料,双眉紧皱。

    自从太子婚宴上,刘康开始表现出不安分,其后又有诸葛丰的出现,引起张放的警觉。诸葛丰的职位很敏感,尤其在眼下这种情形下。这事是有先例的,武帝时期,首任司隶校尉江充,就曾利用司隶的特殊职权,一手泡制了“巫蛊之乱”,生生逼死一个太子。

    历史,不能重演。

    回府之后,张放立即召来青琰、韩骏,让二人搜集有关诸葛丰府上的情报,并加大这方面的情报力度。

    过了五天,消息反馈回来,诸葛丰一房小妾在侍寝时,曾听诸葛丰随口说过一句“王老六死性不改,王氏必为其所累。”

    经过分析,王老六应当指的是王立,假如诸葛丰拿住王立什么把柄,借机扩大化,在这节骨眼上,确实会对王氏家族造成一定的打击,进而动摇太子。诸葛丰投向济阳王也不奇怪,谁还没有几个帮手?更何况元帝的态度在那摆着,太子受宠明显不如济阳王啊。

    王立死性不改,究竟是指什么?

    王立也是张放的重点监控对象,他干的事,桩桩件件,都有记录。具体详情不敢说,但起码大致差不离。张放一一梳理:

    “收授某商贾入粟爵钱三万钱……这数额偏小,又是常例,不算把柄。”

    “放贷一万五千钱,三月后索还三万钱,东市一陶坊无力偿还,以店铺相抵……高利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不算把柄。呵呵,这家伙也想打瓷器的主意。”

    “西城廓某甲,妻有姿色,以钱帛诱之入府……嘿,这王立本就无赖,从不在意名声,这事对某些儒者有效,对他一毛用没有。”

    “以低价买进河东水田二百亩,高价卖出……”

    张放目光凝聚在这一条上,少倾,抬头问韩骏:“具体买进用价几何,卖出得利几何,可有详实数据?”

    韩骏惭愧道:“这事过于机密,我们的人接触不到这一层。误了公子的大事……”

    “没事,能做到这样已经很好了。”张放含笑望着这两个渐渐历练出来的少年男女,勉励道,“我都没想到你们能做到这个程度。很好,继续保持。”

    青琰忍不住再问:“真没误公子大事?”

    “没误,这事我用不着大包大揽,有人比我更着急上火。”张放笑着说了一句二人完全听不懂的话,“好了,我们打完了上半场,这下半场,该让别人上了。”

    ……

    章台酒楼后巷,闾门打开,一个头戴帷帽的白衣女子在侍婢的搀扶下走出,后面是账房黎先生恭敬揖送:“阿离小娘子慢走,章台前街车多人多,务必小心。”

    这帷帽女子正是阿离,搀扶她的,自然是侍婢夏蓉了。

    二女转身道谢,慢慢走远,闾门才缓缓关上。

    夏蓉连走边低声埋怨:“小娘子实不该接手这种差事,七八日就要出门一趟,就为了整理各种有用没用的消息,人累不说,连走个路都累。”

    帷帽里的阿离嘴角含笑:“人累但心里舒坦啊。”

    夏蓉无语,她知道这位小娘子外柔内刚,越是视物不便,越要证明自己不是无用之人。为此既使付出艰辛代价,也甘之若饴。

    正如夏蓉所说,阿离每隔十天八天就得出门,到章台酒楼后台进行情报汇总梳理。

    这些情报的来源有几方面:一是酒楼保佣每日听到的各种传闻,及进出雅间时偶然听到权贵谈论的只言片语;二是分布于长安各商业手工作坊的侯府产业,在行商交易过程中所获取的消息;三是侯府家仆及各产业佣工的亲属,有相当一部分在长安各权贵家为奴,甚至有在宫中执役的。

    这个庞大的网络资源一直存在,只是历代富平侯从没想过有意识加以利用,更没想过要组建一个情报网络。而张放由于初入长安,两眼一抹黑,本能迫切需要这方面的东西,所以重点抓这个,因而成效也最显著。

    零散的消息先由各店铺记录,再分别汇总到章台酒楼,经黎账房整理待查。一般情况下,是韩骏或青琰来核查,这两人忙的时候,便由阿离代查。通常是夏蓉念,阿离听,并挑出有价值的信息,编汇成册,按公子所教的隐语记录,然后带回府上。

    之所以不直接送入侯府,是为了避免引人注意出岔子。因为原始情报没有经过隐语处理,一旦落入有心有眼里,途中截去的话,会连累侯府。而在酒楼就不一样,出事也方便推脱。

    至于阿离这样最需要坐车的为何却要步行,实在是汉代等级森严,似她这样的侯府低级执事,没资格坐车——哪怕是牛车都不行。否则被言官参上一本,张放都要吃排头。

    主仆二人挽臂而行,一个袖子里兜着秘册,一个提着食盒,不多时便来到熙熙攘攘的前街坊。夏蓉提着食盒不过是掩饰,毕竟进了酒楼既没吃又没喝,两手空空出来难免启人疑窦。

    二女已经很小心了,但也正是这种过份小心,落到某些别有企图的人眼里,反而引起注意。

    一个行色匆匆的短襟汉子从夏蓉身边经过……哗啦!将她手里的食盒撞翻,菜肴洒落一地。

    “你、你这汉子好生无礼!”夏蓉又气又恼。

    那汉子忙不迭赔罪,还从怀里摸出五六钱说要赔偿——简直可笑,这些菜品,可不下百钱。

    夏蓉当然不依,争执间,四周行人先是停步远观,慢慢地围上来。

    阿离敏锐感觉到周围人群的压迫,心头慌慌,正想劝说夏蓉算了,蓦然一阵风从身边拂过,然后,只觉左袖一轻——作为盲人,阿离的身体感应特别灵敏,稍有不对就能第一时间察觉。

    阿离伸手一摸,花容失色:“夏蓉,不好了!有、有人把我的书册偷走了!”

    夏蓉大惊失色,转头看去,正见阿离小娘子撩开帷纱,满面焦急,一手紧紧捏住空空如也的袖兜,瞪着茫然的双眼四下寻找,几乎哭出来:“夏蓉,快!快追窃贼,把书找回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 【盲眼杜子夏】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闹市中,一辆圆顶为盖,朱漆两轮的轺车施施然而行。车上有三人,一驭手,一车右,一儒者。

    儒者大约三旬出头,头戴一顶样式奇怪的小冠,面貌清俊,留着三咎长须,一身丝襦,腰围玉带,显然非富即贵。听到大呼小叫声由远及近,从车旁奔过,儒者本不理会,但听到似有女子叫声,微皱眉道:“左凌看看是怎么回事?”

    那一身劲装的车右躬身道:“喏。”旋即纵身下车,没入人群。

    不一会,那叫左凌的车右返回,禀报道:“有小利(小偷)窃走一少女袖兜书籍,其婢女急追。不过,多半追不回。”

    儒者点点头,没说什么,这种事,在这章台街几乎每天都有发生,京兆尹都管不过来,他自然更不会多管闲事,吩咐驭手继续上路。

    马车刚走一程,突然停下,旋即传来左凌的喝斥声:“前面那妇人,快快闪开,这是杜府议郎车驾。”

    马车之前,围成一圈看热闹的行人早已四散走避,可怜阿离没有夏蓉牵引,眼前尽是重重人影,生怕一动就碰到旁人,只能呆呆立于道中,模样楚楚可怜。

    左凌喝斥声一起,有几个行人倒是想拉一把,但刚伸手就被人劝住:“非礼勿近啊,看那小娘子穿着,定是大户人家,你贸然伸手,别到时好心被当驴肝肺。”

    阿离被这凶狠地一吼,吓得忙伸出双手,边摸边往道旁挪动。

    她这一举动,立即令左凌明白眼前的少女是什么人。左凌愣了愣,再吼不出口,只能望着少女慢慢挪动,同样不便帮忙。

    儒者等了一会,既没听到随从喝斥,也没感到马车行驶,不由讶异道:“左凌,什么情况?”

    轺车是一种四面透光,没有车壁的车辆,坐在车里的人,完全可以看到外面的情况。但这儒者居然问是什么情况,难不成……

    这时人群中一句议论飘入儒者耳里:“这些小利着实可恨,连个盲女的东西都偷,太不像样了……”

    儒者面容一肃,问道:“被窃的是个盲女?”

    左凌忙转身应道:“是,是个十七八岁的盲眼少女,也就是挡在车前的人……”

    儒者断然道:“去,把东西追回来。”

    左凌根本不问为什么,立即跳下车,向方才那窃贼逃窜方向追去。

    过了大约一刻时,一阵呼哧呼哧的喘气声传来,车子一沉,左凌喘气声入耳:“禀主人,东西抢回来了,已交给那婢女……”

    儒者不解道:“窃贼为何要窃取一本书册?”

    “小的审问过,说是看到那女郎袖兜沉甸,以为有钱帛等物,所以故意让同伙撞翻食盒,引开婢女注意,再顺手牵羊。等到书册入手,方知误窃,但木已成舟,只能跑路了。”

    “原来如此,”儒者点点头,对驭手道:“走吧,别让阳平侯久候。”

    这会工夫,阿离也已避让过一旁,心头又是忐忑,又是焦急,时间越久就失望——想也知道,一个柔弱少女,怎可能追得上靠手脚吃饭的窃贼?

    终于,耳边传来夏蓉气喘吁吁却难掩欢喜的声音:“小娘子……书,找……找回来了,全靠那位壮士帮忙……咦,他们要走了。”

    阿离接过秘册,按在心口,顾不得细问,立即与夏蓉来到正欲启程的车驾旁,深深一躬:“多谢先生及贵仆援手,小女子感激不尽。”

    儒者转过脸,含笑点头,目光与阿离同样凝滞,平和道:“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小娘子视物不便,还请多加小心。杜某尚有要事,告辞。”

    车轮辘辘声远去,阿离一脸难为情:“别人帮了那么大忙,却不知姓名……”

    夏蓉却低声道:“婢子看到车轓家徽,还有他方才说姓杜,再有,他的眼睛似乎也跟小娘子一样……”

    “啊!难不成他就是……”

    夏蓉重重点头:“对,他一定就是盲杜子夏!”

    ……

    “子夏来了,可是让老夫好等。”阳平侯府,王凤降阶而迎,言语似埋怨,表情却毫不在意,哈哈大笑。

    儒者恭敬行礼:“杜钦参见君侯。”

    王凤亲热执住杜钦的手,挽住便往台阶上走,这动作既表示器重,也是引导——夏蓉猜得没错,这位仁兄同样视物不便,但却是长安鼎鼎大名的“盲杜子夏”。

    杜钦,字子夏,建平侯、御史大夫杜延年之中子。这位杜延年在后世名声不显,但却是昭、宣两朝元老,名声显赫。他曾因在宣帝灭霍氏及上官桀之叛乱中立下大功,因而图形麒麟阁,是麒麟阁十一功臣之一。

    从家世上说,杜钦可谓名臣之后,同时,他又是长安权贵圈子里公认的智谋之士。有出身,有才华,这样的人,本应是前程似锦。可惜天妒奇才,他从生下来就患有眼疾,视物不清,放在现在叫“先天性弱视”,而且是比较严重那种。因为这个先天生理缺陷,他发奋苦学,不甘人后,终成大器。同时,也因为这个缺陷,虽有满腹经纶,却无法出任朝官,只挂了个议郎的头衔。真是成也眼疾,败也眼疾。

    尽管杜钦无法入朝为官,但没人能否认他的才干,因此颇有眼光的王凤不避人言,早早下手,与其结交,引为知己。渐渐的,杜钦也就变成了王凤的高级顾问。

    入座之后,双方再度见礼。礼毕,杜钦先开口道:“君侯召钦前来,当有要事,不知何事如此着急?”

    王凤也没多客气,叹道:“之所以请子夏前来,皆因那富平侯给老夫出了个难题啊。”

    “富平侯?此人与太子关系匪浅,按理应是与王氏同仇敌恺才对,怎会出难题?”杜钦有些奇怪,不过听王凤的语气并无明显不悦,似乎不是所想的那样。

    果然,王凤下一句就道出了真相:“其实是富平侯给了老夫一个消息,他既帮了老夫一个大忙,但同时又给老夫出了一个难题。此题老夫苦思再三,一时难解,只得惊动子夏,请益良策。”

    连王凤都感为难,想必真是个难题。杜钦正襟危坐,专注聆听,眉头慢慢皱紧。

    呵呵,张放所传的这“下半场”,可是不好打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 【危机公关】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二百亩良田买进作价几何?卖出得利几何?”杜钦听完之后,问出了与张放一模一样的话。

    这个问题,张放得不到答案,但杜钦却能得到。

    “两年前河东大旱,诸田贱卖,老六以一千钱一亩低价,买进二百亩,糜费二十万钱。今岁河东灾情缓解,土地腾贵,老六以两倍之利,转手卖出。”

    以上是王凤给出的解释,听上去虽然有倒买倒卖之嫌,但似乎也无可指责。不过杜钦也是这个圈子里的人,自然知道这事不会象表面那样简单,其中必有猫腻。诸如逼人卖田、勾结官寺、偷税漏税、损公肥私……等等,保不齐这里面还有人命。但这不是他能管的,他要做的,就是如何为王立擦屁股,以免牵连王凤。

    侵占也好,强买也罢,在平日里顶多算把钝刀,未必能伤得了王立,更别说王凤了。但今时不同往日,皇帝卧病,守护在身边的,居然是傅昭仪与济阳王,而不是皇后与太子。这其中透露的信息,令人不寒而栗。在这关键当口,容不得一丝半点差错。

    “王公也认为,诸葛丰会在此时拿此事做文章么?”

    王凤阴沉着脸:“老夫只知道,若他们有所动作,此时便是最好的机会。”

    王凤虽然没有什么情报网,在信息收集方面远不及张放,但他也有自己的消息来源,而且就深度而言,犹有过之。张放只能从诸葛府下人只言片语中分析预判,而得到提醒的王凤,只要使出手段,就能获知更多真相。他已明确知道,诸葛丰确实在查老六。尽管还没拿到此人确实要借机弹劾自己的证据,但有些东西,政治嗅觉敏感的人会嗅出异常。

    王凤,就嗅出了异常。但一时之间,他想不出稳妥的应对手段,只好请来杜钦,让这位“高级顾问”参谋参谋。

    杜钦好整以暇闭目沉思——虽然他闭不闭目都一样,但闭目比较有逼格。

    王凤也沉下心,安静等待,并不催促。

    杜钦依然闭眼,问道:“王公最担心什么?是王中郎被查么?”

    王凤一愣,这还用说,当然不是,而是怕被司隶扩大化,怕被牵连。

    杜钦蓦然睁眼,抛出一个吓人一跳的问题:“君侯可愿以王中郎换诸葛丰?”

    王凤愣住,摸不着头脑:“子夏此言何意?”

    “君侯先回答。”

    王凤深吸一口气:“怎么个换法?”

    “二人皆被黜。”

    王凤先是一怔,旋即哈哈大笑:“子夏这个关子卖得也太……这有何不可?拿个六百石中郎换二千石司隶,我大赚了。哈哈哈哈!”

    杜钦淡笑摇头:“这个六百石中郎在君侯眼里固然可有可无,但在王中郎眼里可不一样……”

    “若能拿下诸葛丰,断那人一臂,莫说区区一个中郎,就算是校尉也值得。”王凤神情坚毅,“都是为了王氏,老六会理解的。”

    杜钦一听这话,就知道王凤已下决心,因为他说的校尉,便是其四弟王根,此人现任北军校尉。那意思是说,只要能板倒诸葛丰,甚至拿王根这个校尉去换也在所不惜。

    看来诸葛丰这一手,真把王凤逼急了。

    杜钦点头道:“有君侯此言,钦知当如何做了。”

    “子夏何以教我?”

    “无他,以静制动耳。”

    啊!王凤愣了足足十几息,如果不是看到杜钦自信满满的样子,他差点以为对方在说糊话。以静制动?啥都不干!那我请你来干哈?

    杜钦闲闲道:“诸葛丰想以此事弹劾王中郎可以,借机损一损王氏名声也可以,若他适可而止便罢,倘不肯收手,一定要拖君侯下水……呵呵,那便是他自触霉头了。”

    王凤百思不解,虚心请教:“此话怎讲?”

    杜钦脸上漾起莫测笑意,缓缓道出一番话来。王凤边听边点头,起初还一脸不解,慢慢的,面露恍然之色,抚须大笑,连声赞赏。

    杜钦则一脸淡然,可惜这会还没有鹅毛扇这东西,否则拿在手里摇一摇,还真有几分小诸葛的模样。

    ……

    阳阿公主府,轩室。

    公主笑吟吟望着眼前的外甥——在一堆外甥、侄儿中,她最喜欢就是眼前这个。不光是因为其品貌拔尖、温文尔雅,更因为他的率性、豪气与自己肖似,要是自己孩儿长大后像这样就好了……

    “少子先别说话,让我猜猜你的来意。”

    张放含笑道:“阿母曾多次说过,姨母是诸姊妹中最聪慧者,自然一猜便中。”

    阳阿公主咯咯直笑:“少子这是挤兑我啊,我要是猜错,可就丢脸了。”

    张放笑而不语。

    阳阿公主收敛笑意,抬袖向未央宫方向一指:“可是得知我要与馆陶姊姊进宫探视,想让我打听些什么。”

    张放道:“猜对大半。”

    “哦,还有小半是什么?”

    “我也想借此机会与姨母一同进宫探视舅父。”张放不说陛下,只说舅父,意思大不同。

    阳阿公主一怔,旋即笑道:“不错,外甥探视舅父,也在情理之中……嗯,不如叫上馆陶家的季子也一同去吧。”

    张放拱手道:“还是姨母想得周全,如此甚好。”

    说话间,一侍婢托着果酒进屋,借着将果酒器皿置于案上的间隙,偷偷瞟了张放一眼,在对方察觉的瞬间,飞快收回目光,垂首退下。

    侍婢手执空托盘,回到果品房,兴奋地对一个背对她清洗果蔬的绿衣少女道:“阿姊,我看到他了!”

    少女转身——正是宜主。

    宜主笑着伸出湿漉漉的纤手往小妹圆润的脸蛋拧了一把:“看到便看到,这么开心干嘛?”

    小妹宜人边嫌弃擦脸边不忘说正事:“阿姊,等会上东西我让你去啊,他看到你,说不定……”

    宜主淡淡摇头:“我是歌姬不是侍婢,上东西乱了规矩,主母会不高兴的,而且……”她幽幽一叹,没有再说。

    宜人却缠上来追问:“而且什么?说啊。”

    宜主终究没说出口,只在心里默默叹息:“我不过是泥泞般卑贱的歌姬,他却是云端上的高贵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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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战一个月,接连两更,对我这个一更党而言,是个突破。接下来这段时间,稍微缓一缓,两更还会有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 【储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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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日袅袅的檀香,已变成一股浓浓的药香,弥漫整个殿堂。

    大汉第十一位天子,元帝刘奭,横躺于软塌上,形销骨立,白发萧疏,容色死灰,牙齿皆坠。

    以张放专业医生的眼光来看,这是全身功能衰竭,油枯灯灭的节秦,元帝确实大限将至。其实这一点,不光他这位执牌医生能看出来,在场所有人都能看出来。

    嗯,说起在场的人,有些正常,有些则令人奇怪。

    傅昭仪、济王阳陪伴在侧,虽然不见皇后与太子,但也还算正常。然后是今日探望的馆陶长公主、阳阿公主、张放、于恬等诸皇亲,这也正常。

    再然后是石显——皇帝虽病重,不能视事,但依然不能放下国事。不能批阅奏折,也要听听朝中有何要事,必要时口述意见并用印。所以石显在场也正常。

    唯一令人奇怪的是,太史令也在场。

    太史令只是个六百石小官,主修国史,为帝王起居作注,位尊而无权。此时此地出现,多少令人奇怪。

    当然,奇怪归奇怪,张放是不会问的,甚至有些必须要说的话,他也不会自己开腔,而是由姨母开口比较好。

    拜望过皇帝,看到元帝的精神有所好转,张放恭敬道:“陛下龙体要紧,还是小心不要操劳为好。”

    阳阿公主心领神会接口道:“皇兄何不令太子代阅奏章,既可锻炼太子处理国事的经验,也不必那么操劳,如此可安心休养,早日康复。”

    阳阿公主这番话,是非常符合朝制的。历代皇帝病重时,都会让太子监国,行使储君之职,代批奏章,稳定朝堂。当然,具体怎样算病重,是否应当让太子行使监国之责,这得由皇帝说了算。比如现在,元帝强撑病躯,听阅奏章,硬是没让太子监国,为臣者,也只能劝。

    病榻上的元帝不置可否,只是无力抬起手,向某个方向一招。

    众人目光看去,却是济阳王刘康。

    刘康恭恭敬敬上前几步,止步于青蒲之外,恭声道:“父皇,儿臣在这。”

    所谓“青蒲”,就是龙榻前地面上铺着青色蒲席的一片区域,起到一个安全隔离作用,类似银行一米线。只有应召侍奉的皇后、妃嫔才能踩踏上去。所以刘康不敢逾越。

    没想到元帝再次招手示意。这下不独刘康,所有人都吃惊了。所不同的是,刘康是惊中带喜,其他人,除了惊,只剩下惊了……

    元帝没有正面回答阳阿公主的请求,但他的动作,却向所有人发出一个隐晦的暗示。如何领会,端看自己修为了。

    张放一行告退出宫后,每个人脸色都不好看,哪怕是馆陶长公主这样不介入二皇子之争的人,都不免担忧起来——自古以来,政权平稳交替,是上至皇室,下至黎民的诉求,没有人愿意看到因为这个起纷争。自古皇位之争,总伴随着血雨腥风,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

    张放紧紧皱眉,元帝释放的这个信号对太子而言,太危险了。明明不应该是这样的啊!难道出什么岔子了?历史要拐弯?我没做什么呀……难道是因为改变了昭君的命运而引发蝴蝶效应?没道理,这哪跟哪啊,八杆子挨不着吧?

    不行,得找那个“元帝肚子里的蛔虫”史丹商量商量。

    ……

    石显站在外殿,目光追随着张放一行背影,面无表情,心掀巨浪——第三次了,今次是陛下第三次拒绝让太子监国。前两次分别是大臣与外戚,今次更是皇亲,但每一次,陛下都是沉默以对,此次更是召济阳王踏足青蒲……这态度,令人心惊肉跳啊!

    石显一贯是支持太子的,但他的支持是建立在太子这个储君的正统性上,这是身为帝王家奴的自然选择。他既不像王氏家族那样与太子血脉相连,也不像张放、史丹那样与太子有种种渊源。说白了,他就是一个家奴而已,侍奉谁都一样,只要是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就行……

    石显这样想着,不由得伸手入袖捏了捏一份奏章,这是司隶校尉诸葛丰写的。内容是弹劾中郞王立,侵占民田,更指责卫尉王凤,包庇其弟,私心重于公心等等。

    这份弹劾似轻实重,尤其在这个关键节点上,其性质更不能等闲视之。倘使太子上位,按祖制,阳平侯王凤极有可能取代许嘉,成为大司马车骑将军。但被有司这么一弹劾,抨击其私心大于公心,那就悬了。更别说天子看了影响观感,而这种影响,又会延续到太子……

    长年担任“皇家办公室主任”,早已捶练出石显一双火眼金睛,一份看似寻常的奏章,结合朝堂形势与宫中情形,基本上能把这件事的后果影响推测得八、九不离十。

    现在,他要做出决定,是压下,还是上奏?

    “石卿……”一个虚弱但不失威严的声音传来。

    石显浑身一激灵,忙躬身应道:“臣下在。”

    “今日可有紧要奏疏?”

    “呃……”石显下意识目光向一侧瞟去,正接触到傅昭仪与济阳王别有深意的目光。

    任石显再老于谋算,也没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一个完全推翻之前所有努力的决断,初夏的暖风,令他额头渗出密密汗珠……终于,他咬咬牙,道:“今日奏章颇多,臣下来得匆忙,未整理完毕。就目下而言,并无紧要奏疏……”

    离去之际,石显分明感觉四道饱含杀气的目光,令他如芒在背……

    回到中书署,石显颓然坐下,扶额不语。

    也不知过了多久,堂上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石显悚然抬头,却见牢梁一脑门子汗,脸色惶急。

    “何事?”石显都没注意,自己的声音已变调。

    “咱们按插在后阁的眼线来报,天子问太史令昔年孝景皇帝立胶东王旧事……”

    砰!石显猛然击案而起,吓了牢梁一跳。

    “我要向陛下进奏。”

    “什么?”牢梁被石显莫名举动搞糊涂了。

    “司隶校尉诸葛丰有奏疏,弹劾中郞王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章 【三 计】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四月,天还不算太热,但抹汗的人,不止一个。

    这是在王凤的阳平侯府,在座有王凤、许嘉、史丹、杜钦,还有一人——张放。

    除了张放、杜钦心静自然凉,其他人要么体胖,要么心焦,无不一脑门汗。

    这几个人之所以聚在一起,皆因一条重磅消息。这条消息,把每个人都炸得心神不宁,然后王凤一请,每个人都到了。

    与会诸人,王凤、史丹与太子密切相关,杜钦是王凤的智囊,许嘉是外戚第一人,也是太子的舅公。至于张放,他正好在史丹府上,史丹力荐之。而王凤也因得到张放密报诸葛丰弹劾之事,及时商讨出对策,躲过一劫,也认可张放可靠,一并力请前来。

    至于为什么不见百官之首丞相匡衡,除了此人与石显走太近,不可信之外,还有一点是匡衡既不是外戚,也不是官宦世家,而是寒门出身,根本入不了这些世家的眼。

    把这些人全聚集在一起的原因只有一个。

    “孝景皇帝立胶东王旧事”——这个消息,不光令石显这老奸失惊,立即做出选择,同样令在座诸人面色沉重。

    何为孝景皇帝立胶东王旧事?

    孝景皇帝七年(前150)正月,因栗姬失宠,太子刘荣被废,迁为临江王。当年四月,封王美人为皇后,立胶东王刘彻为太子——这就是景帝立胶东王旧事。

    这件百年宫廷往事,背后的因果错综复杂,绝不像表面那般简单。不过在座众人对这件百年旧事真相兴致半点都欠奉,他们真正忧虑的是,皇帝此举所透露的强烈暗示。

    这政治警示意味再明显不过,皇帝,有意换储!

    “今日凤进宫面谒皇后,太子亦在。皇后将此消息告之,垂泪问计将安出。凤无才无德,且智短计拙,唯与皇后、太子相顾掩泣,彷徨无计……”王凤满面惭愧,沉痛举袖对诸人道,“奉皇后令,请诸君齐聚舍下,便是请诸君有以教我,为皇后、太子,挣一条生路……凤代皇后、储君拜谢诸君了!”

    王凤正对着许嘉,端端正正叩拜下去。

    许嘉等人如何敢受?无不顿首回礼。别说是皇后之礼,就算是阳平侯之拜礼,他们也不敢受啊!

    时间紧,任务重,谁也不说没营养的废话。

    许嘉首先发言:“欲破此局,无他,唯面君耳。”

    众人一齐点头,许大司马这话算说到点子上了,解铃还须系铃人,必须面君,否则他们在这里说破天都没用。

    王凤苦笑道:“面君不难,难就难在如何单独面君。”言外之意,必须得是傅昭仪与济阳王都不在场。否则半点用没有。

    杜钦补充道:“面君之人不可多,最好择一简在帝心者,代表朝中诸公心意,力劝陛下。”

    史丹亦道:“正是,我等当书一表奏,请诸公署名签押,再由此人转呈陛下。”

    众人齐声称善。

    王凤与许嘉互望一眼,齐声道:“简在帝心之人,必是史君无疑,请史君担此大任。”

    史丹刚要谦逊一番,张放与杜钦亦同声道:“请史君担此大任。”

    好了,全票通过,史丹啥也不说了,只有作揖。

    史丹对宫中消息的掌握还是蛮灵通的:“傅昭仪与济阳王近来分日夜两班伴君,济阳王守白昼,傅昭仪伴夜间……也就是说,我们只需调走济阳王就行。”

    日夜陪伴,铁打的人都扛不住,所以傅昭仪母子分两班值守很正常。而济阳王身为皇子,夜间闭宫之后,就不能留在宫中,所以只能是他守白班。济阳王可能比他的母妃好对付一些,但要玩“调虎离山”,也绝不容易,人家同样也有防备。

    该如何是好呢?室内气氛凝滞,一时陷入僵局。

    一直沉默的张放突然开口:“我倒有个办法。”

    嗯?众人一齐看向这个少年列侯,心想此人与济阳王少小相识,年轻人了解年轻人,说不准真有办法,目光都透着期望。

    张放却道:“在我说出我的办法之前,我想知道,史侍中面君,要说些什么来打动陛下,收回成命?”

    皇帝现在已有废太子之心,又整日处在傅昭仪母子包围之中,耳里灌满了济阳王的美言与太子的谗言。世上最强猛的风不是飓风或台风,而是枕边风。被枕边风吹得五迷三倒的元帝,要怎样强大的说服力与同样强大的论据,才能把他掰回来啊!

    许嘉、史丹互望一眼,目光投注到杜钦身上,而王凤望向这位首席谋士的眼神,更是充满信任。

    杜钦虽然看不清楚,却分明感受到那聚焦的目光。他竖起两根手指,自信满满:“两个办法,一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二是借力打力。”

    张放眼睛一亮:“何解?”

    杜钦微微一笑,屈一指伸一指:“孝景皇帝有立胶东王之旧事,吾等亦有孝宣皇帝欲立淮阳王之旧事。”

    许、史、王三人互望一眼,俱有惊容,但细细琢磨之后,无不齐声叫好。

    史丹更是抚掌道:“好一个杜子夏,这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果然极好。”

    张放新年来也颇读史,一听此言就明白过来,也暗暗点头。这招看似冒险,如果对象是宣帝那种强硬派,可能适得其反。但对象是元帝的话,确实能起到震聋发聩的作用,而且以元帝之柔仁,不会引起强烈反弹。看来这家伙眼盲心亮,对元帝看得蛮透。

    “那么借力打力又作何解呢?”这回问话的是许嘉。

    杜钦揖礼道:“此策王公已有定计,可由王公为大司马分解。”

    王凤呵呵大笑:“子夏休为老夫脸上贴金,老夫还想不出如此妙计,这些定计都是出自子夏。”说罢将杜钦先前所说的“以静制动”详述一遍,众人皆赞,同时也对杜钦这种不居功甚至让功的举动暗暗点赞,果然深得谋士三昧。

    杜钦一脸云淡风清,将脸转到张放的方向,拱手道:“君侯,该你了,计将安出?”

    张放笑道:“调虎离山如何?”

    “哦,怎么调?”

    “请一位高手出马就成。”

    “高手?谁?”

    “射声校尉,陈汤。(。)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五十章 【狭路相逢,手快者胜】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诸葛丰兴冲冲走在前往未央宫后阁的游廓上,他刚接到内侍通传,皇帝有召,请他入宫一叙。

    诸葛丰心明肚亮,定是那封奏疏起作用了。他之前一直担心奏疏会被石显压下,又找不到机会面见济阳王,只能通过下人书信通传,希望济阳王与傅昭仪向石显施压。如今看来,显然起作用了。

    皇帝病重以后,许多大臣求见都被拒,下旨召见者更是寥寥无几,如今自己被召见,这说明了什么?

    “孝景皇帝立胶东王旧事……嘿嘿。”诸葛丰想起先前看到济阳王亲笔手书内容,嘴巴动了动,深为自己的明智选择而庆幸。

    走在路上,诸葛丰脑海飞快运转,等会面君时,如何义正严辞弹劾王立,同时巧妙把王凤牵进来。在此过程中,究竟是采取比较含蓄的方式暗参王凤,还是撸袖上阵?如何做才能既讨傅昭仪与济阳王欢心,又不至于与王氏反目对立……这个度得拿捏好。

    诸葛丰宦海沉浮十几年,政治斗争经验丰富,他能在司隶校尉这个位置上坐到现在,而且还坐得如此安稳,自然有他的一套。

    只是诸葛丰没想到的是,人算虎,虎亦算人,他已成为长安城里两个智士的目标——这两人无论哪个出手,都够他喝一壶的,更何况还是同时出招。

    懵然无知的诸葛丰,毫无戒心通过森严的门禁,踏足后阁。

    前方,就是正殿。

    后阁是帝王休憩之地,格局与前殿自然大不相同,亭台楼榭,花树池塘,小桥流水,九曲回廓。一草一木,匠心独运,怎么看怎么舒服。

    诸葛丰不是第一次来后阁,加上心有所思,也没心情欣赏风景。随着引路的小宦,踏上九曲回廓,只要走过回廓,登阶而上,就能进入后阁正殿,面谒天子了。

    当诸葛丰走到一半时,迎面走来一人,负手昂然,施施而行,一个人就把回廓道占了大半。

    诸葛丰眼睛先是一眯,慢慢瞪圆——陈汤!

    满朝文武,诸葛丰最鄙视的就是陈汤。然而,就是这个他最看不起的人,居然得以封侯,爵位在他之上!尤其令人不能忍的是,这都是通过欺君矫旨等卑鄙手段得到的……不忠不孝,无君无父,这就是诸葛丰对陈汤的评价。不管是从道德层面,还是从他本身的职责而言,这样的人,绝对是他的严打对象。

    可惜陈汤在曲宣驻守,无诏不得入朝,与诸葛丰很少照面,否则以这位“国安局长”的尿性,早就挖空心思罗织罪名入其罪了。万万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狭路相逢!

    换一个时间,换一个地点,诸葛丰绝对要找事,但眼下真不是时候……罢了,暂且饶这泼贼一回,等济阳王……哼哼!

    诸葛丰觉得他不找事已经很给面子了,没想到陈汤大大咧咧走过来,鼻孔朝天,瞅都不瞅他一眼,更别提行礼了。

    不忠不孝,还要再加上一个不知礼仪!诸葛丰鼻子都气歪,眼睛喷火,怒视越来越近的陈汤。

    陈汤渐渐走近,仿佛才看到诸葛丰一般,皮笑肉不笑(诸葛丰感觉),很随便拱拱手(诸葛丰感觉),惊讶道:“司隶如何得以进宫啊?这里可是后阁。”

    诸葛丰胡须乱抖,愤怒至极,声音都打颤了:“你这泼……你能来得,我为何来不得?我是奉陛下传召……”

    陈汤停下脚步,打断道:“方才陛下召见汤,询问北军之事,一番询问下来,颇为疲惫,眼下已入睡。司隶还是请回吧,且等明日。”

    诸葛丰愣住,如果真是这样,他的确不好面君,但之前又是什么情况?目光扫向那小宦。

    小宦早忍不住了,惑然道:“不对啊,小奴奉命出宫宣召时,没见到这位贵人啊……”

    诸葛丰是什么人,也是一块老姜啊,一听这话,哪还不明白?撸袖挥拳,怒吼一声:“陈子公,你这混……”

    诸葛丰的拳头还没挥到陈汤脸上,后者突然抽出笏板拍击。啪!一声脆响,猝不及防的诸葛丰瘦脸上顿时出现一道紫红板印。很快,瘦脸肿胀起来,变成胖脸。

    诸葛丰被一板子抽得满天小星星,蝉冠掉落,发丝散乱,牙松脸肿,嘴角溢血……整个人懵了。

    那小宦见状,吓得拔腿就跑,到正殿禀报去了。

    而陈汤一板子抽出,看那桃花朵朵开,浑身十万八千个毛孔尽数舒张开来,甭提多痛快了。

    就凭这一下,为富平侯冒的这个险,就值了!

    这一板子,为的是西征军受冤屈的将士、为的是他们为国喋血却遭受的不公——这一板子,他憋了整整两年!

    断腿的丘堂、悲愤的杜勋、号泣的丘仲、遍体鳞伤的西征将士……这些人的面孔一一从眼前掠过。

    不够!还不够,再来一下!

    陈汤举笏反手又是一击,这回他打的是诸葛丰左脸。诸葛丰还没从懵逼状态中回过神来,又是结结实实挨了一下,但这一下远没有第一下那样重,因为玉制的笏板在第一击时已经开裂,再一击竟生生折断了。

    “痛快!”陈汤着举着断掉的笏板,仰天大笑。

    而被第二下打醒的诸葛丰,眼珠都红了,如同一头暴怒的公牛。

    笑声与怒吼混杂中,不远处的正殿出现了济阳王刘康仓皇的身影,身后跟着一大群内侍,甚至还有禁卫,飞快奔来。等来到现场,人虽多但地形窄仄,而且还是两位二千石高官互殴,别人连劝架拉架的资格都没有,只有一个人可以——济阳王刘康。

    刘康脚步不停冲上去,满头大汗,双臂直直伸出,嘴里大喊:“二位校尉不可如此,请住手……啊!”

    所谓“相骂无好口,相打无好手”,乱殴之下,谁能收得住手?

    反正也不知是谁,也许两人都有份——先是一记乱拳打在刘康额头上,登时将白玉冠打歪,刘康一晕。然后混乱中不知是谁一撞,玉树临风的皇子一个倒栽葱,从九曲回廓栽下池塘,水花乱溅。

    九曲回廓顿时一片大乱。

    就在此时,警备松懈的正殿大门前,一个人影悄然出现,快速闪入殿中……(。)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 【垂死病中惊坐起】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陛下……陛下……”

    睡意朦胧中,仿佛有人在呼唤。声音似远倏近,飘忽不定,时如蚊呐,时似雷鸣……

    “呃……”一声从喉管发出的含混长音在静室响起,元帝悚然而醒。

    “陛下醒了……臣史丹参见陛下。”

    “你是……哦,是史卿啊,有……有一阵没见你了……呃!昭仪与康儿呢?”

    “陛下,眼下是白昼,是济阳王服侍。”

    “哦,那他到哪去了?怎地不见?”

    “济阳王更衣去了,臣有要事求见陛下。”

    元帝不吭声了,静室安静下来。虽然病重,时有迷糊,但正常时候,元帝仍然是那个在位十余年的皇帝。听话听音,他当然知道史丹要说什么,所以一如既往闭紧嘴唇。

    “陛下!”史丹突然不管不顾,抢上数步,顿首伏于臣子禁区青蒲席上,涕泣道:“皇太子以适长立,积十余年,名号系于百姓,天下莫不归心。臣子见济阳王雅素爱幸,今者道路流言,为国生意,以为太子有动摇之议。审若此,公卿以下必以死争,不奉诏。臣愿先赐死以示群臣!”

    史丹真是拼了,不惜以死谏。

    元帝再不能装聋作哑,长叹道:“史卿这是何苦?太子还是太子,济阳王也还是济阳王啊。”

    眼见皇帝避重就轻,含糊其辞,史丹再加一码,他从袖子里取出一封群臣联名的奏疏,举手过顶,呈与元帝。

    元帝边看边叹气,虽有动容,但仍然没有松口。

    史丹大急。他的时间不多,必需赶在济阳王更衣返回之前,说服元帝,一锤定音。如此良机,倘不把握,失不再来。咬牙再咬牙,史丹终于放出重炮:“陛下!陛下可还记得淮阳王之事!”

    原本平静卧榻的元帝,闻言浑身一震,奏疏落地,撑起病躯怒视史丹:“驸马都尉,你……”

    史丹也已豁出去了,昂然道:“陛下只记得孝景皇帝立胶东王之旧事,莫非忘了孝宣皇帝欲立淮阳王之旧事?陛下奉圣人,当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啊!”

    元帝如遭雷殛,嘴唇颤动,胡须乱抖——无怪乎元帝那么激动,因为他同样也曾有过眼下太子刘骜所面临的处境。

    当初元帝还是太子时,见宣帝所用多为法吏,以严刑峻法为治国之本,大臣杨恽、盖宽饶等皆因讥讽朝政而见诛。于是进劝道:“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

    宣帝勃然作色,训斥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

    如此严厉斥责,换来的却只有太子(元帝)口不对心的唯唯喏喏,宣帝最后最有叹息:“乱我家者,太子也!”

    宣帝此语,可谓一语成谶。

    此后,宣帝曾多次当着大臣的面说:“淮阳王明察好法,宜为吾子。”由是疏太子而爱淮阳王。

    同样,因宣帝宠信淮阳王之母张婕妤,加上对淮阳王的好感,几度意欲用淮阳王代太子。

    当年的元帝,可没有史丹这样的能臣保驾护航,之所以最终没被废,皆因受他死去的母后之福泽。

    宣帝与许平君是贫贱夫妻,感情真挚,甚至敢于拒绝扶他上位的霍光提亲,坚持立许平君为皇后。但宣帝低估了宫廷斗争的残酷,最终令许平君香消玉殒,成为一生挥之不去的痛。也正因如此,宣帝终身不愿违背对许皇后的承诺。虽怒太子不争,几度欲废,但临终时,为了不至于无颜“相见”于九泉之下的许平君,终于还是保留了太子。

    当年的元帝,上位之路,也是一样的战战兢兢,艰难无比。

    想想元帝如今做的事,比之当年宣帝所为,简直如出一辙。史丹说出的这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真是应景。

    元帝枯槁的手一直在抖,嘴巴不断瘪动,喉结上下滚动,暗黄的眼珠有亮晶晶的东西忽闪。

    静室针落可闻,只有两个粗浊的喘气声。

    史丹额头是密密的汗珠,目光不时向后溜,生怕下一刻身后骤然响起脚步声。但又不敢催促,该说的已经说了,只等皇帝圣意独裁,这时除了等待,别无他法。

    当史丹浑身如同爬蚂蚁般难受时,终于响起元帝喟然叹息:“我一天天精力不济,而太子、两王及公主幼少,心中眷恋,又怎么不念叨呢?前番向太史令询问前朝之事,只是感念孝景皇帝决断英明,别无他意,我对太子并无动摇之议。且皇后谨慎,先帝又爱太子,我岂敢违背先帝之意?倘如此,九泉之下,我有何颜面对先帝?驸马都尉从何处听到此等言语?”

    成了!史丹大大松口气,当即后退,顿首道:“愚臣妄闻,罪当死!”

    元帝被迫做出这个决定后,整个人意兴阑珊,仿佛全身气力都用完,有气无力对史丹道:“我病渐重,恐不能再愈,请史卿好好地辅佐太子,不要违背我的意思!”

    史丹嘘唏伏地,悲不能自己。

    这时,身后终于传来脚步声,声音很轻,渐渐走近,然后济阳王的声音响起:“父皇醒了,儿臣方才更衣,未及服侍,望父皇恕罪……啊,驸马都尉也在……”

    史丹转身,向一脸惊讶的刘康施礼。

    刘康边惊疑不定还礼边道:“父皇,诸葛校尉方才进见时不小心摔倒,恐君前失仪,已返回更换朝服,这就快来了……”

    元帝摆摆手:“不必了,让他回去吧。”

    “啊!父皇……”

    “陛下,臣今日前来,亦为此事。”

    “嗯?史卿又有什么事?”

    “臣弹劾诸葛校尉知法犯法,借弹劾中郞王立之事,未请诏而擅越权暗缉列侯阴私,触犯律法,引动众怒,其罪当谒廷尉。”史丹说着从袖里取出一封奏疏,呈交上去。

    半刻时后,元帝冷冷传旨:“革去诸葛丰司隶之职,去节,下廷狱。”

    “陛下圣明!”史丹长揖到地。

    “史卿。”

    “臣下在。”

    “转告太子,即日起,入宫服侍吧。”

    “陛下,圣、明!”

    史丹带着完胜的喜悦,缓步退出后阁静室。在经过刘康身边时,斜眼一瞟,但见这位济阳王两眼发直,如同泥塑木雕……(。)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 【衔 恨】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砰啪兹拉!鸿宁殿里,不断传出各种器物破碎及布帛撕裂之声,间或伴随着女人愤怒的尖号,令殿外的宫婢们噤若寒蝉,无人敢入。

    宫殿里,傅昭仪发钗散乱,妆容不整,双目泛红,面目扭曲……昔日那个娴淑优雅、雍容华贵的娘娘,已变身闾里泼妇,那股疯狂模样,连亲儿子刘康在一旁都看傻了。

    眼见好端端的宫阁被毁得不像样,刘康再也忍不住扑上前,扯住母妃的衣裙下摆,悲声道:“母妃,请住手吧!要是让父皇见到……”

    傅昭仪正举起一面铜镜欲砸,闻言一顿,冷冷看了儿子一眼,用尽力气狠狠砸下。

    咣!铜镜中裂。

    “母妃!”

    傅昭仪全身气力仿佛也随那一砸被掏空,无力倚着儿子坐下,木然道:“你觉得……你父皇还会再来么?”

    刘康骇然望着母妃。

    傅昭仪摇摇头,惨然道:“所有的医侍都来看过,无不束手,都道回天乏术。这一回,你父皇怕是熬不过去了……”

    刘康垂首,但听母妃问道:“司隶校尉如何?”

    “已被廷尉下狱。”

    “罪名是什么?”

    “阴缉列侯,知法犯法。”

    “有这条律法么?”

    “孩儿问过廷尉,廷尉说司隶职责,只能缉查三公、列侯以下官员,无旨而阴缉阳平侯之事,确是知法犯法。孩儿方才还在诏狱见到司隶校尉,他也说有这条律法,他是一时情急,忘了这一条,没想到被对手抓住破绽,以至功败垂成……”

    傅昭仪一时无语,三公、列侯是一个特权集团。诸葛丰之举,等于是挑战了这个集团的特权,这就不光是阳平侯一个人的事,所有列侯都会声讨他。无怪乎陛下如此果断,立即撤职查办。诸葛丰等于得罪了整个大汉顶级阶层……这个人,完蛋了。

    太子一方,有能人相助啊!

    傅昭仪长叹一声:“石显那里怎么说?”

    刘康摇摇头:“没见到石令君……”

    话音未落,殿外传来一声怯生生的禀报:“娘娘、济阳王,石令君奉陛下之命,遣小宦送来一份食盒。”

    皇帝赐食,倒是常有的事,但此时此刻,却给人一种不同寻常之感。

    母子二人互望一眼,傅昭仪扬声道:

    “让他在殿堂侯着。”

    过不多时,恢复平静、重新梳妆的傅昭仪来到大殿,隔帘安坐。刘康则侍立在旁,左右各有侍女。

    堂下是一名小宦,手提食盒,人很不起眼,食盒也很寻常。

    刘康询问几句,小宦只道是石令君奉陛下之命,其余之事一概不知。刘康不得要领,以目征询母妃。

    傅昭仪沉默一会,隔帘漫声道:“知道了,康儿,谢汝父皇赐食。”

    刘康恭恭敬敬望未央宫而拜,上前收取食盒。

    打发宫婢退下,堂上只剩傅昭仪母子,二人互望一眼,目光一齐聚焦在食盒上。

    打开盒盖,里面是一只青瓷碗——这种瓷碗,正是一年前天子寿诞时,太子进献的那种碗。据说出自富平侯府,皇帝下诏全部采购,如今这种瓷器已遍布宫中,再不稀奇。

    刘康小心揭开碗盖,里面果然是食物——一碗酱汁豆腐。

    橙色而浓稠的汁水,浇在滑嫩而完整的豆腐上,橙白相映,酱香弥漫,颇为诱人。

    尽管此时刘康别有心思,目睹美食,口中仍本能分泌唾液,暗暗咽下,心中苦笑:“这张少子,总能弄出些匪夷所思的食物来,连带着宫中的饮食,也随之改变……”

    傅昭仪取来银箸,将豆腐扒开,碗底露出两片紧密合拢的玉碟。将玉碟取出,洗净,分开,可见碟片上刻有细小的字迹。

    刘康取来墨汁,用毛笔涂刷,字迹清晰显现。

    “史丹乃太子相助而入,陈汤乃张放带入宫中。天意如此,势不可违,君子当识进退。”

    一行字,没头没尾没署名,但母子二人却再明白不过——石显抽身了。

    “天意如此,势不可违。”刘康喃喃数声,无力长叹,“石令君说得也不错,罢了、罢了……”

    傅昭仪将两片玉碟扔进臼巣里,用杵一点点捣碎,声音清冷,带着一丝碜人:“形势比人强,今次我们母子算输了一局。康儿,你要记住这两个人,牢牢记住,来日方长……”

    ……

    中书署里,石显与牢梁据案相对,俱是一脸懊丧。怎都没想到,谨慎了一辈子,临到头来,居然栽了这么重一个跟斗。

    这是石显发迹以来,吃的最大的一个亏。若是旁人让他栽了这么个大跟斗,哪怕是大司马或丞相这等位及人臣的勋贵,石显也绝不饶恕。但这次他偏偏奈何不得,因为让他栽跟斗的,是皇帝。

    石显大半辈子,都在揣摩天子心意,并且凭着这一招鲜,吃遍天,将无数英雄名臣踩在脚下,他也因此而站在大汉朝堂的权力巅峰。万万没想到,他最后却也是栽在这揣摩之下。当真是天威难测,成也皇帝,败也皇帝啊!

    石显沉默良久,才低沉道:“玉碟送出,你我也算是与那二位了却情份。自此以后,好生侍奉太子吧。”

    牢梁闷声道:“太子性仁厚,倒还好说,就怕阳平侯不肯见谅……”

    石显目光闪动,淡淡道:“我们可以帮他达成所愿,如何不肯见谅?”

    牢梁微怔:“令君知阳平侯所愿?”

    石显笑笑:“固之定是神思不属而糊涂了,阳平侯所愿还不是明摆着的么?”边说边虚指在空中写下一个字。

    牢梁也是心思机敏之辈,一见之下,用力拍打自己脑门:“对啊!如此浅显之事,我竟然……还是令君清醒。如此看来,你我还大有可为。”

    石显抚掌而笑:“固之这句话说得好——你我还大有可为!”

    牢梁愁眉尽去,谄媚道:“牢梁愚钝,见事不明,今后全赖令君之力。”

    石显仰天打了个哈哈,自信的笑容又重回脸上。他相信,凭着自己这几十年揣摩上意的功夫,就算是到了新朝,也仍有用武之地。至于阳平侯王凤,呵呵,官场上没有解不开的仇恨,只有扯不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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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历史上的诸葛丰,就是因为私查列侯阴私而被撤职的。而且他的举动,还造成了西汉后期司隶校尉权力的萎缩,由此失去持节特权。(。)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 【昭君!昭君!】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竟宁元年(前33年)五月壬辰,元帝崩于未央宫,天下举丧。

    六月,太子刘骜继位,大赦天下。庶民有爵者,自动升一级,仍沿用竟宁年号。尊王太后为太皇太后,尊王皇后为皇太后,移驾长乐宫长秋殿,太子妃许氏进封皇后。如此一来,长乐宫就有两位王太后了。为了区分,宣帝皇后王太后又称邛成太后(王太后之父被封邛成侯)。而王政君太后,则称皇太后。

    两位育有皇子的先帝昭仪,亦分别依皇子封号,尊为太后。

    济阳王刘康改封山阳王,与其母山阳太后傅氏前往封地就国。而信都王刘兴因尚未成年,与其母信都太后冯媛,居于储元宫。这两位强大的对手一去,整个后0宫就是王政君太后的天下了。啥?邛成太后?这位性情仁弱,纯粹就是个摆设。当初王政君还是皇后时,她都是客客气气,更别提如今人家也升级为太后了。

    属于王政君的时代,来了。

    新帝上位,朝中格局仍然如前,大体不变。但所有朝臣都心知肚明,这种不变是暂时的,待尘埃落定,大局稳固,那时的朝堂,必将重新洗牌,甚至会掀起一场狂风暴雨。

    朝堂会怎么变,张放不去管,不是他对权力这块没野心,而是目前他还不具备太大的能量。与王氏集团相比,他还差得远。不过张放也不会袖手旁观,他知道,王凤下一步的目标,就是大司马车骑将军之位。

    太后、皇帝、大司马,如此铁三角组合,足以令王氏称霸朝堂。而事实上,历史上的王氏集团也的确做到了。

    分化皇帝,狙击王凤,是张放今后主要而长期的政治目标。削断这两个角,王太后那里也就孤掌难鸣了。

    不过,新帝登基后,张放要干的第一件事,跟权力斗争不沾边。

    这天退朝之后,张放没有直接出宫,而是在金马门待诏。他昨天已向刘骜暗示今日有事求见,今日早朝时,也看到了刘骜的回应,一个隐晦的手势“V”……

    张放没等多久,一个内官笑容满面迎上来。这人他认得,原东宫内宦,黄门令吕齐。不过现在已升为谒庭令了。

    吕齐笑呵呵迎上来,施礼道:“陛下有请富平侯。”

    张放含笑走近,拱手道:“恭喜令使擢升,无以为贺,这小小心意,还请笑纳。”边说边从袖子里取出一块柿饼大小的金饼,悄悄塞进吕齐袖子里。

    吕齐微张嘴,神情惊中带喜,欲拒还纳:“君侯这份礼着实太重……”

    “令使万万不要这样说,区区薄礼,谈何贵重?若非上朝怀物不便,我打算送一匣来着。”

    不管这话是真是假,吕齐听得心头舒坦。他眼下行情看涨,许多平日不把他放在眼里的权贵也不得不高看他一眼,但富平侯却是早早就对他以礼相待,平日没少送黄白之物,双方早早就建立了良好关系,此刻说笑间也十分自然。

    “陛下在宣室处理朝政,请君侯随老奴来。”吕齐边说边在前头引导。

    张放用闲聊的语气问道:“中书令石显、仆射牢梁,都是律条娴熟、老于政务之辈,陛下能有这二位辅佐,必定事半功倍。”

    吕齐本走在前面,听到这话后,放缓脚步,与张放走了个并肩,低声道:“陛下初即位,正值英气勃发,各种奏章都亲自批阅,很少假手石、牢二公……”

    张放心领神会,表面听似乎刘骜很勒政,实际上,却是石显、牢梁权力被削减。

    石显、牢梁失宠,在张放意料之中。朝臣有几朝元老,但宦官永远都是一朝天子一朝奴,没有那个新帝会喜欢上一任老皇帝的家奴。后世明朝皇帝对宠幸太监的称呼“伴伴”,很形象的诠释了这一点。

    皇帝用宦官是因为信任,这种信任从何而来?是从当太子时、当王候时、甚至从幼小时,身边一直陪伴的内宦身上而来。他们与未来皇帝的关系,就像大户人家的公子与贴身仆从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无可替代的。所以,从元帝驾崩的那一刻起,石显、牢梁的命运就注定了。可叹这二位犹不死心,还抱有幻想,着实可悲可笑……

    带着这样的感叹,张放拜见了实现华丽转身的刘骜。

    待吕齐退下后,没等张放开口,刘骜先笑道:“我知道你找我何事。”

    张放眯眼而笑:“臣下知道陛下不会忘记。”

    刘骜抬手虚指,嘴角含笑:“你这少子……接着。”

    刘骜边说边将御案上一卷扎好的诏令及一卷籍册抛向张放,后者扬手接过,立即打开细看。刘骜这举动若让王政君太后看到,估计得训斥他半天,对诏令如此不庄重,简直不似人君。

    张放细看诏令,正是他期盼的“放出令”。放出谁?宫女!

    新帝上位,不仅大赦天下,赐万民民爵,也可以放出一批适龄宫女,任其婚配。这既可显示新帝恩典,也可为下一批新进的宫女腾出位置。

    当初张放敢向昭君承诺两年内将她救出苦海,就是因为有这一条规矩。只是他当时还不能确定元帝能挨多久,粗略估计最多撑两年。没想到,仅仅半年之后,这位“身体早已被掏空”的皇帝就殡天了。

    张放也得以提前一年多实现自己的诺言。而现在,他要找刘骜还第一个人情。

    当初救昭君,刘骜可是张放的同谋,虽然这个表弟当时没说什么,但刘骜早已心照不宣。等他一上位,诸事底定,立即手诏一份放出令。而籍册上放出宫女的第一位,就是——王嫱。

    看到这个名字,张放悬了半年的心终于落定,抬头拱手,正要向刘骜表示谢意,却见刘骜一脸神秘笑意,抬起手,啪啪击掌数声。

    张放一脸莫名之际,耳听一阵环佩之声由远及近,一个娉娉婷婷的高挑人影出现于殿门,盈盈下拜:“宫人王嫱,拜见陛下、富平侯。”(。)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真容唯君可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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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在任何一个地方见到昭君,张放只会欣喜,但在此处相见,张放只觉浑身炸毛——万一刘骜动了心……

    刘骜似笑非笑看了张放一眼,颔首道:“宫人王嫱,入见。”

    在吕齐的引领下,王嫱趋步而入。但见她身着纯白深衣,交领及宽达四尺的水云袖、裙袂下摆的纹边,是黑红相间的雷纹滚边。深衣裹躯,尽显妖娆,裙袂曳地,别具雍容,盈盈趋行,步步生莲。尽管始终垂首,却令刘骜欲窥真容之心更炽。

    张放的目光几乎没朝昭君看几眼,大半都落在刘骜身上。他知道,刘骜招来昭君,主要是好奇心使然,并没有其它意思,但是——必须要说但是,就怕好奇心害死猫,呃,害死人呐!

    “陛下!陛下!”

    “嗯?张卿何事?”有吕齐在场,刘骜的称呼就比较规范化了。

    张放却没回答,只扫了吕齐一眼,刘骜明白过来,挥手令吕齐退下。

    张放这才站起来,踱到昭君身旁,与她并立,向刘骜揖礼道:“臣谢陛下隆恩,赐予宫人。”

    王嫱头垂得更低了,从侧面只能看到她的耳垂发红。

    刘骜哈哈大笑:“少子不必多心,我只是想见识一下,是什么样的宫人,能令少子如此着紧。”

    张放一脸惊讶:“臣岂敢多心?只是按捺不住对陛下的谢意。臣拜谢陛下。”

    刘骜指着张放直摇头,眼皮一撩,对王嫱道:“趁着富平侯还没把你领走——且抬起头来。”

    王嫱心思灵慧,早已从这君臣二人的对话里,猜出身边的富平侯在担心什么,嘴角微翘,慢慢抬起头来。

    刘骜的目光也随着昭君抬头的动作越来越亮,等王嫱完全露出真容时,刘骜倒吸一口气,眼睛瞪得溜圆。好一会,目光移到张放脸上,轻吁一口气,失笑摇头:“少子啊少子,你这品味还真是……哈,也不错!”

    如前一样,张放的目光一直盯在刘骜脸上,内心很矛盾——要不要催眠一把?催眠吧,怕引起刘骜反弹;不催眠吧,万一刘骜对美色的抵抗力低于自己估计……犹豫之下,看到刘骜神情果然异样。

    张放暗暗咬牙,不成,必须行动——就在这关键当口,身边之人吐气如兰:“王嫱拜见富平侯,一别经年,此时再见,当真好生欢喜。”

    张放目光不由得朝身边人看去,他与王嫱有过两次接触,对她的性格还是略有了解的。这段话应当在出宫后再说才对,在这宣室殿,当着天子的面就说出来,似乎急了些吧……

    当张放目光触及昭君面容时,不由得微张嘴巴——面前居然是一张涂着厚厚脂粉的脸,整张脸如同一张白板,偏偏嘴唇涂得鲜艳如血,看得人心头发毛……整一个日本的艺妓模样。

    张放的愕然只在一瞬间,很快反应过来,心头一热——昭君这是坚信他的承诺啊!

    张放猜得没错,王嫱接旨面君,在不明上意的情况下,很自然会想到那方面。如果早在半年前,她或许会盛妆面君,坦然接受自己的命运。但自从那个人出现,并向她郑重许下承诺,她就要尽一切努力,将自己完完整整保留着,等待他的再次出现。

    尽管化了“毁容妆”,但临来之前,王嫱还是很忐忑的。万一天子命令她洗去铅华,万一新帝偏偏喜欢这种调调,岂不是弄巧成拙?直到在宣室殿门外,见到那个人也在,她一颗终于才安定……不,又砰砰跳起来。

    刘骜意兴阑珊,虽然仍好奇那厚厚的脂粉下真容如何,但他不会下令让王嫱洗去浓妆,因为他的兴致已经没了,而且这个宫人已经敲定是少子的人,招上来看一眼倒无妨,但强令洗去铅华就有些过了。

    刘骜唤来吕齐,让他带王嫱回暴室,明日到掖庭消籍出宫。

    在王嫱谢恩而退的瞬息,张放用只有她一人能听到的声音道:“明日宫外,我会接你。”

    王嫱娇躯微颤,一声不吭退出殿外。

    这时刘骜才以半开玩笑口吻道:“少子,这算不算还了你一桩人情?”

    张放郑重揖礼:“算!”

    刘骜哈哈摆手:“这等小事怎能算?少子也太小觑我的气量了吧?”

    张放从容道:“那便请陛下还一个真正人情。”

    刘骜一下来了兴致:“哦,是什么?”

    “请陛下暂缓驱逐石显、牢梁。”

    刘骜一怔,微皱眉道:“连你也这么说。”

    张放微笑道:“让臣猜猜,是不是大司马、阳平侯也这么说?”

    刘骜点点头,目光直视张放:“少子说说理由……唔,我记得你跟石显还是有过节的。”

    张放坦然道:“是有过节,但私怨不可坏公义。眼下先帝大行之期未过,若急于处置先帝宠臣,难免落下口实,有损陛下慈孝之名。故处置二臣,宜缓不宜急。”

    刘骜一脸惊异看着这个比他还小几岁的表弟,啧啧道:“若不是我知少子近段时日并未到大司马与阳平侯府上做客,差点以为这段话是他们告诉你的……少子有如此见识,看来我得在朝堂上给你放个合适的位置了。”

    张放长揖一礼:“臣下尚年少,不敢居显位……”他前半句还谦虚,后半句就露尾巴了,“陛下若实在看不过去,不妨加点食邑呗。”

    刘骜指着张放,捧腹不已。

    张放前脚离开,许皇后紧接着到来。见刘骜笑着喘气,一问之下,也呡嘴而笑:“这个少子,当面要赏的话也敢说……不过我听阿翁说,当日之事,少子可是有功的。”

    刘骜自然知道“当日之事”是什么,点头道:“论当日之功,驸马都尉为首,少子为次,大司马、阳平侯及杜钦皆有功。待大局稳定后,我定当一一封赏。不过少子能有这番见解,倒是令人刮目啊。”

    许皇后道:“如此说来,富平侯也赞成驱逐石、牢二宦?”

    “是……”

    正说着,一个小宦奉食而入。

    许皇后嫣然道:“这是膳房那边出的新品,请陛下品尝。”

    刘骜哦了一声,饶有兴致道:“皇后有心了,我定要尝尝……”(。)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 【交 易】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他真这么说?”

    “是,是小的亲耳所闻。”

    “混蛋!张放,你屡次三番坏我之事。如今更是蛊惑天子,落井下石……真当我石显可欺么!”

    中书署里,石显脸色铁青,大发雷霆。牢梁的脸色也极为难看。在二人面前,瑟缩着一个年轻的小宦,看那模样,可不正是之前为天子进膳食的那小宦?

    石显掌控内宫十余载,耳目遍布诸宫,尽管刘骜上位后更换了一批有司职的内宦,但大多数低级小宦没动。而这些人,多半是石显的棋子。方才这小宦进献膳食时,正好听到许皇后末尾那句话“富平侯也赞成驱逐石、牢二宦”,于是赶紧来告密,这才引发石显雷霆之怒。

    正所谓断章取义害死人,尽管张放的确说过这样的话,但前缀却是暂缓,而这些话小宦却是没听到。

    眼下石显最忌讳的是什么?就是朝臣上书弹劾。他当年整死、整垮那么多朝中重臣,甚至还有宗亲,可谓仇家遍朝堂。元帝在时,他地位稳若泰山,而如今大厦已倾,新帝的信任就成了他的救命稻草。所以他最怕的就是重量级朝臣弹劾,以及某些宠臣在天子面前吹风。

    从当初怒闯石府打脸,到暗召陈汤入宫,暴打诸葛丰,暗算山阳王,再到今日在天子面前进谗言……这富平侯,已经是第三次找他石某人的麻烦了。在石显眼里,现在这个少年列侯已不是与他的继子一样的纨绔,而是实实在在与他同级别的政治对手。对于政治对手,石显从来打击不遗余力。只可惜现在不是元帝时期,他一手遮天,为所欲为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

    新帝态度冷淡,削减中书署批奏责权,朝中隐有针对之意……这本已令石显、牢梁着急上火,满嘴长燎泡了。如今这富平侯更是背地里下刀子,当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政治斗争,只能通过政治手段解决,至少石、牢二人眼下还没想过要坏规矩。

    “看来得出宫找阳平侯谈谈了。”牢梁望向石显。

    石显阴沉点头。

    ……

    下朝之后,王凤一路施礼,与朝臣相谢,然后在一队贲士的护卫下,登上轩车,离开未央宫。

    如今的王凤虽然还是卫尉,却已非昔日可比,堪称炙手可热。按例,天子元舅将做为第一外戚,出任大司马车骑将军。上一任大司马车骑将军许嘉已提出辞呈,但王凤上表固辞,而天子也没批准许嘉的辞呈。只是所有朝臣都能看出来,这只是一种常例挽留姿态,王凤继任是迟早的事。眼下的阳平侯府,已是长安城最热闹的府邸,没有之一。

    轩车刚出阙门不远,便听道左有人恭声道:“家主人请阳平侯一叙。”

    自王凤显贵后,门庭若市,难得其门而入,这种道旁求见便多起来,几乎每天都有那么几起,仆从们都应对熟练了。一般情况下,都不用惊动王凤,自有仆从上前摸底,然后回禀,见与不见,全在王凤。

    少倾,车外响起贴身执事之声:“禀主人,来人似有所不便,只送来此物,言道请主人一观自知。见与不见,由主人定夺。”

    车内传出王凤的浑厚之声:“送进来。”

    执事将手中之物呈上,过了一会,车里传出主人声音:“先不回府,到六郞府上。”

    驭手长鞭一挥,车辆驶向尚冠里。

    不消一刻,车辆来到一座府邸前——嗯,若落到张放眼里,必定眼熟无比,可不正是王家老六王立的宅子么。

    通报之后,王凤车驾直接从侧门入内,而那一队护送的贲士,则守在门外。这队贲士是刘骜特意下令护送大舅的护卫,主要是天子刚上位,王凤已隐隐为朝堂群臣之首,朝局复杂,不可不防。他们的职责是护送卫尉回府,王凤一刻不回府,他们就一刻不得返回宫。

    在王府前堂,王凤见到了老六王立,还有他的客人。

    石显。

    “阳平侯。”

    “大兄。”

    “石令君。”

    三人互相见礼,分主宾坐下。从坐位上,也可看出点东西。王凤坐上首,王立、石显坐左右侧。若是在石显权势最盛时,王氏兄弟会请他同坐上首,身为主人的王立则敬陪末座。

    石显一直谈笑自若,丝毫没理会座次之事。

    双方闲聊了一番朝堂格局,表达了对新任天子的忠诚之后,石显笑道:“今日显请君侯纡尊至六郎府上,实属无奈——若着人至贵府上投贴,恐怕连大门都挤不进去啊!”

    王凤连连拱手:“惭愧惭愧,石君言重了,若知是石君前来,凤必倒履相迎——石君只消让下人持一信物示之,凤立刻前来,就是明证。”

    石显揖谢:“蒙君侯不弃,慨然应约,石显感激不尽。现有一件小礼,赠与君侯,万勿嫌弃。”

    石显拿出来的,是一卷帛书。王氏兄弟虽然不知上面写着什么,但见石显一脸郑重的模样,神情也不禁严肃起来。

    王凤接过帛书,扯下绦带,展开,看完,卷起,放在案上,神色谈谈,似有所思。

    王立心里痒痒,但这点忍耐力还是有的,兄长不让他看,他就不会开口。

    石显从容自若饮案上的****,神情很是笃定。

    好一会,王凤才道:“石君想用这份东西换什么?中书令?应该可以,但领尚书事绝无可能。”

    石显的职务是中书令领尚书事,其中“领尚书事”最为紧要,没有这个衔头,这中书令不过是少府寺的千石内官,什么都不是。

    石显点点头:“石某知道,君侯管不了内府司职。某只求保住中书令之职,让天子有足够的时日,看到我石显的忠诚。”

    王凤沉吟道:“我只能约束自己,别人若是对石君不利,我怕是管不了。”

    石显站起,长揖到地:“只求君侯作壁上观,其他人嘛……呵呵,石某这十几年在朝堂也不是尊泥塑。”

    王凤哈哈笑道:“既如此,凤便在此祝石君心想事成了。”

    “谢君侯相助。”

    “彼此彼此。”

    待石显离去之后,王立才好奇问兄长:“大兄,这帛书里写着什么?居然能令大兄改变主意,把原定的踩石显变成保石显。”

    王凤慢慢拿起帛书,眼神闪动着莫名光芒:“是把柄,我们将来对手的把柄……石显此人果然厉害,难怪能把持朝政十余年。只可惜他不明白,或者说他不愿明白,万事皆有‘势’,挟势而来,沛莫能御,势尽而去,千乘难追——他的势,早已去了。”

    去势?!不知怎地,王立脑海里只想到这个与大兄本意风马牛不相及的词。(。)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 【欢迎回家,昭君】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夕阳西下,地上的影子被拉得倾斜细长。宫门在一刻时前已经关闭,金色的夕阳照在大红宫门上,一颗颗硕大的铜泡钉闪闪发亮,令宫门更显鲜艳夺目。

    渐沉的落日,高大的宫墙,紧闭的宫门,肃穆的阙楼,衬着一个茕茕孑立的人影。此情此景,虽是盛夏,却给人一种晚秋的寥落萧索之感。

    在落日沉下的最后一刻,很突兀地响起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伴随着吱呀的车轱辘声。

    声音越来越近,不旋踵间,一辆轻车从长街拐角兀然出现,轻快驶来。

    轻车驶到那静静伫立的人儿面前,无声无息停下,车里传出一个带着几分磁性的沙哑声音:“抱歉,今日事挺多,一直无法抽身。而我又承诺必须亲自接你,故而拖到此时,请见谅。”

    那静立之人虽然戴着帷帽,但从那异于寻常女子的高挑身段可以猜出,必是王嫱无疑。

    王嫱纤腰微折,声若银铃:“君侯一诺千金,半载践约,小女子又岂敢不存抱柱之信?”

    张放现在也算读了不少古文,换作几年前,他还真不知王嫱所掉的书袋。所谓“抱柱信”,出自《庄子?盗跖》,其文曰:“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这是汉代士人阶层的男女间都知道的一则典故,甚为重信义的汉代人推崇。

    张放深吸一口气,不再说话,也无须再说,只从车帘后伸出一只手。

    王嫱轻轻牵住那衣袖,踏蹬而上。

    渠良目不斜视,手臂一扯,驾马转身,长鞭一甩,轻车再朝来时路轻快驶去。

    车内窄仄,尽管王嫱尽量蜷缩身体,屈起双膝,但一双长腿仍不免随着车身的摇晃而不时碰触到少年富平侯。

    张放安然端坐,目光迥迥,扫了一眼王嫱那小小的包袱:“就这么点行李?”

    摘下帷帽的王嫱一直垂首没敢对视,闻言下巴向内勾了勾:“一应用品,全分给暴室的姊妹了,除了几件洗换衣裳,别无长物。”

    张放点点头:“甚好,你不需要带什么,侯府里有你所需的一切事物。”

    王嫱咬着嘴唇,犹豫一下,终于鼓起勇气道:“能不能让轻车慢些行驶?”

    嗯?这个要求……

    张放嘴角挑起一个弧度:“为何?”

    “我有些话想问……嗯,想说。”

    “回到侯府一样可以问啊。”

    “不一样。”王嫱勇敢抬起头,正视那双明亮异常的眼睛,“一旦进了侯府,我就是个侍婢,只有听从君侯吩咐的份,再无开口询问的资格。那样的话,有很多疑问,就只能永远埋在心里,得不到答案。”

    张放哑然失笑:“原来你担心这个,其实就算进了侯府,也可以问的……也罢,渠良,放慢车速!”

    “遵命。”驾绳一松,车速渐缓。

    张放好整以暇做了个请的手势:“有何疑问,现在可以说了,你可以知道的,我一定会告诉你。”

    王嫱表示理解,毕竟有些涉及宫闱之事,她确实不应该听。没说之前仿佛有万千问题,但真要问时,一张嘴,却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千言万语才汇总为一句:“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是王嫱。”

    这个回答等于没回答。

    王嫱脸蛋微红,咬着薄薄的红唇,一时都不知该说什么。

    张放不忍见她窘态,干脆告诉她前因后果:“好吧,我明白你想知道什么,我从头说起……首先我要告诉你,我们在沧池初遇时,我并不知道你是谁,事后也没打听。如果不是因为和亲之事,或许,永远不会再见……”

    王嫱听得呆了,吃吃道:“那……那你怎会想到要找我?”

    “我说了,因为你叫王嫱。”张放早就知道,一旦面对面,就必须给伊人一个合理解释,所以早想好一个合乎这个时代的完美籍口,“我少年时曾连续做过一个内容完全相同的梦——我多次掉进一个深潭里,无法呼吸,无法呼救,甚至连挣扎都做不到,只是一个劲往下沉……这时有一只手突然伸出拉住我,把我向上拽扯。从水里往上望去,只看到一个面目模糊的少女……当我终于破水而出,大口呼吸新鲜空气时,茫然四顾,周遭一片白水茫茫,沓无芳踪。只有空中传来一个飘忽渺然的声音——记住,我、叫、王、嫱!”

    张放说完之后,车厢里安静了很久,除了马蹄声回响,一片沉寂。

    王嫱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完全懵了。作为这个时代的人,她是真的相信这种灵异之事。其实不光是她,就算是大汉最博学之人,比如刘向,恐怕也会是信的多。这无关学识,只关乎观念。

    张放敢于这样鬼扯,就因为他看准了这一点。

    “当我看到你的姓名出现在和亲名册上,我就知道,这是上天在昭示我,一定要阻止你出塞——你的归宿不在千里之外的阴山之下,而在一片光明之中。现在,你还有什么疑问么?”

    王嫱傻傻摇头:“没有了……哦,还有,什么叫光明之中?”

    张放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掀开窗帘望着外面,笑道:“到了,下车吧。”

    轻车从富平侯府侧门进入,直驶入庭院。立刻有仆从上前放下踏板。

    张放先下车,然后立在车旁,很绅士地伸出手臂,让王嫱搭住下车。

    王嫱四下张望,但此时天色已完全暗下来,四周景物也变得模糊不清。

    突然,一点橙光映入王嫱双瞳,然后又一点、再一点……

    王嫱呆呆望着天空,脸上的神情,只能用惊喜交集来形容。

    毫无征兆,院墙四周升起一盏又一盏祈天灯,飘飘忽忽升向夜空,瞬间照亮整个庭院。

    夜色深蓝,灯火橙黄,满天灯火之下,一个白衣少女痴痴仰望。

    “你的归宿不在千里之外的阴山之下,而在一片光明之中”——现在,她明白这话的真意了。

    蓦然,少女指向天空:“啊!那灯上还写着字呢……写着什么?”

    张放负手仰笑:“欢迎回家——昭君。”(。)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七章 【公然求封】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竟宁元年九月,天子继位已逾三月,朝中诸事平顺,局面安稳。长乐宫两位太后相处融洽,山阳王母子已离开长安,将抵封国。

    在这样的背景下,刘骜也开始了朝堂洗牌,赏功罚过。

    先是许嘉辞去车骑将军衔,仍领大司马。原卫尉王凤继任车骑将军、领尚书事,加食邑千户。原御史大夫繁延寿没能“延寿”,于数月前病亡,由太子太傅张谭接任御史大夫,张谭本是太子老师,而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亦算是天子酬师之礼。原侍中、驸马都尉史丹,任长乐卫尉,加食邑千户。

    张放并无新官职,但得到加食邑千户的恩赏。而陈汤也得到加食邑三百户,百金之赏。

    有赏自然就有罚,原中书令石显,改任长信太仆。原中书仆射牢梁,改任长信詹事。表面上看,这二位是升官了,因为长信太仆与长信詹事都是二千石官,比原来二位的千石、六百石,那是高太多了,直接由铜印黑绶变为银印青绶。但实际上,这二位是被调出了权力中心,到太后居住的长乐宫养老去了。

    长乐卫尉、长信太仆与长乐詹事,统称“太后三卿”,位尊而无实权。史丹原来不过一驸马都尉,现在升为长乐卫尉,实际是升官加清贵。而石显、牢梁二位,却是从“皇帝办公室秘书”的关键位置上调走,当“太后管家”,实打实的明升暗降了。称之为“罚”恰如其分。

    刘骜上位后,第一轮洗牌辐度尚小,除了以上诸位之外,许多关键位置,比如丞相匡衡、右将军王商、少府令五鹿充宗等等都没动。许多朝臣都知道,接下来,还将会有第二轮、第三轮洗牌。谁会被洗下去不知道,但有一点却无人不知——魏郡王氏要崛起了!

    散朝之后,刘骜召三公及两府诸曹至宣室殿,商议要事。

    张放一下朝,与陈汤并肩而行,聊了一会,互相道别。但张放并未回府,而是朝宣室殿走去。来到殿外,向禁卫禀报后,过了一会,吕齐出现,引他入殿。

    吕齐在前头领路,头也不回低声说了一句:“河东灾后处置。”

    张放点点头,表示明白,他也正是为此事而来。

    进殿之时,正听到丞相匡衡侃侃而谈:“河东灾民安置之事,五府已有合议。臣之意有三,一是愿留在原籍者,原地安置;二是修理河渠,可以工代赈,解决流民生计;三是将部分流民迁徙,以免人流聚集过多,恐生事端……”

    河东郡这两年不得安生,前年旱灾,去岁水灾,旱后即涝,造成大量灾民,成为刘骜上台后首要面对的一项难题。灾后重建,灾民安置,赈灾防疫,防止动乱,都涉及到军政方方面面,所以丞相、御史大夫、车骑将军、前将军、后将军等五府均有协调之责。五府共议之后,拿出章程,待未央前殿朝会时拿出来供百官讨论,最后形成决议,皇帝批准执行。

    以上是比较重大的政务处理流程,一般的小事,而无需如此。

    河东灾情,并非机密,举朝皆知,也有不少人从中渔利。比如王立上回差点被诸葛丰参倒的事件,就因二百亩河东良田而起。而张放的渭城别庄里的扈卫队员,大半来自灾后的河东。

    这是刘骜上台后面临的首个棘手难题,张放也在密切关注这件事,他对此也有自己的计划。或许,他能在接下来的商议中,与朝廷达成双赢吧。

    对于天子宣张放入殿,一班朝臣显得很不感冒。

    御史大夫张谭更是言语带刺:“近闻富平侯得一宫人,颜色殊丽,藏于府内,宠爱殊绝,片刻难离。如今下朝,为何不尽快回府,以慰美人,却来此议事之殿何为?”

    张谭原本是太子太傅,也就是刘骜的老师。一般当老师的,有个通病,见不得坏学生,尤其是把好学生带坏的坏学生。富平侯不治学,弄奇器,一门心思折腾口腹之欲(菜品),在“张老师”看来,就是个典型的坏学生,天子应当远离这样的人。偏偏天子跟他的关系还很亲近,这自然引得张谭很不爽,他当然不会把责任推到天子身上,那替罪羊是谁,显而易见。

    张放其实很愿意与朝堂上每个人都打好关系,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他不是金子,无法让所有人都喜欢。一般情况下,只要不过份,他多半一笑置之。不过,张谭这番话,过了。

    但凡触及底线,张放是一定要回击的,他先向天子行礼,淡淡对张谭道:“谁给太傅的消息,太傅得唾他一脸……什么如漆似胶、片刻难离,类似这种消息我可以给太傅一箩筐。太傅直接把赏金给我就好。”

    五府大臣及诸曹为之暗笑。

    这种事闺闱之事,根本没法辩解的,张放也不试图去辩解,那只会越描越黑,而是反其道行之——你不是想要花边新闻么?行,拿钱,哥给你一箩筐。嫌不够劲的话,默两篇《金瓶梅》、《******》给你……

    张放摆出一副不怕你泼脏水的架势,反倒凸显出张谭探人阴私的小人嘴脸。几个够份量的朝臣如许嘉、王凤打着哈哈岔开话题。张谭气得脖子胀,偏又发作不得,他满腹锦秀,碰上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半点使不上劲。

    最后还是刘骜出面打圆场:“张卿有何要事?需知这是五府议事。”刘骜这是点醒张放,咱这是在商量正经事,如果跟政务无关的,最好改时间改地方,免得又被太傅逮住一顿狠批。

    张放举笏道:“臣所奏之事,正与诸公所议之事相关。”

    刘骜听得一喜:“哦,如此说来,张卿是有良策了?”

    “良策不敢说,但臣觉得会有用。”

    “你且说来听听。”

    五府诸公诸曹顿时齐刷刷投来目光,想听听这位富平侯有何高见。就连张谭也暂时把怨气放一边,支楞起耳朵。

    殿堂上响起张放略带沙哑的朗朗之声:“在说出此策之前,臣有一个不情之请。”

    “说。”

    “臣恳请陛下将一处绝域飞地赐予臣下!”

    此言一出,四座皆静,少顷,皆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八章 【摘星城入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一开口,确实吓坏了不少人,包括刘骜这位天子在内。

    这是公然求封啊!大汉开国百余年,功高者不知凡几,但任是功劳大过天,也没见谁敢这么干过。

    张放说完这句话后,殿上一片安静,这是集体蒙圈了,而张放就抓住这宝贵的几秒安静时间,在狂风暴雨即将到来之前,进一步解释:“昔年甘、陈西征,破匈奴,灭郅支,毁胡城。然郅支城所处之地,控扼东西,乃兵事、商旅之要地。东有乌孙、东南有大宛、北有康居,南有大月氏,俱为西域大国。以此城为支点,结好四国,则西域可定。”

    张放可不是干说,而是手脚并用,从发呆的五府诸曹手里取来笏板,在地上摆出各个要点方位:“方今大汉有西域都护府、交河壁,居西域之中,控扼四方,威服异邦,然距乌孙、康居、大宛、大月氏诸国,仍有万里之遥。此四国有事,都护府亦望而兴叹,鞭长莫及,更遑论长安。然四国不稳,则西域必乱,西域不宁,则河西危矣,河西不存,则大汉不昌。故,此残城看似无奇,却足以影响西域格局……”

    张放一口气说下来,中间居然无人打断,众人眼睛都盯在他用笏板摆出的代表长安、都护府、西域四大国的位置。

    “臣之所求,便是这残破的郅支城。臣希望能利用商道之便,重建此城,使之成为一个楔子,牢牢楔在四国之间。只要牢牢维系四国与汉之谊,四国心向汉,则西疆再无胡虏之患。”

    汉朝的君臣,思想从没越过都护府以西,在某个时期,会想到有个乌孙、有个大宛……更远的,就没有了。

    张放这个提议一出,直接把在场君臣震住了。刚才还在讨论河东呢,这会怎么一下飞到西极去了?无论如何也没法想像,那是怎样一番景象。

    过了好半晌,大殿响起刘骜的声音:“少……张卿,你怎会了解得如此清楚?”

    张放神色平静,语出惊人:“因为我参加了当年的西征之役,并与杜勋一起,斩下郅支的首级。”

    当年张放隐瞒此事,是为了不连累富平侯府。后来回到长安,仍然选择隐瞒,那是因为当时局势复杂,许多双眼睛都在盯着他,等着他犯错,寻找他的破绽。披露此事,是祸非福。

    而今时移势易,他张放在新朝也算是一号人物了。所有明里暗里的对手,要么被打压下去了,要么还没工夫把矛头对准他,现在公布,正其时也。而且也只有公布了,他下一步计划才能实行。

    刘骜重重吐出口气,道:“看来得宣甘、陈二侯入见,详细说说当年之事了。”

    要宣这二人入见不是一时半会的事,张放的演说……确切的说是答辩在继续。

    “敢问富平侯当年如何到了万里之外的郅支城?”这是丞相匡衡的问题。

    “富平侯若曾参与西征,这是好事啊,为何隐瞒至今?”这是右将军王商的疑问。

    “张侯……”

    “敢问富平侯,当日令尊扶病,为何不尽快赶回,榻前奉汤药,以尽孝道?”这是张谭犀利的质问。

    张放一一回复,比较难回答的是张谭的质问,一个弄不好又会被他抓把柄。因此张放想了一想,才道:“有个事我一直没对任何人说起,那会有匈奴人袭击我所在的邑聚,他们抢走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比如世子印信,还有祖传玉玦……这些东西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有多重要,不夺回来,我无颜回长安,更无颜见父母。再之后,则是因受了伤,卧病都护府,冰雪阻道等等因素……”

    张放并不完全说谎,他的世子印信的确丢失了,而那玉玦的重要性,在座的都是与富平侯世代交往,对此非常清楚。张放丢失这两样东西,千里追讨,亦在情理之中。

    张放最后戚然道:“放幼承家训,以卫、霍之事为铭,心切功业,随甘、陈远征,心系国事而忘家,确确愧对考妣,恨不能结庐守制三载,以全忠孝……”

    张谭说不出话了,没错,张放似乎孝道有亏,但他不是在外面玩来着,他是为国征战去了——自古忠孝难两全,你怎么指责?

    现在只要证实张放曾参与西征,他就是无可质疑的了,而就目前情况来看,这事多半是真的,没有谁敢扯这样的弥天大谎。接下来就回到事件的原点——那所谓的残破郅支城,能不能封?

    如果此城是在汉朝境内,都不用多说半句废话,百分百不会封。但在万里之外的西级绝域,情况就不一样了。那原本就不是汉朝的地盘,汉家天子的命令,辐射不到那个地方。如果封给富平侯,他会以一己之力,努力经营。做成了,汉朝得益;弄砸了,只是个人损失。可以说不管好坏,都不会影响到朝廷。那么,有坏处么?

    五府诸公商讨了半天,没想出对朝廷有什么坏处——那么,答案显而易见。

    刘骜拿到五府统一意见后,满意开腔:“张卿。”

    “在。”

    “诸卿公议,那个郅支城,就封给你了。金册印信,择日颁发。”

    “谢陛下。”

    “你要记住,你的这个封国,与众不同,我朝不会承认这是汉境领土。无论得与失,荣与辱,与我朝无关,明白么?”

    尽管张放以郅支城控扼四国,影响西域的战略很有吸引力,但那地方实在太遥远,远到汉朝君臣们毫无信心。他们更担心这么个四战之地,未来所带来的麻烦恐怕比所得的利益更多。所以想出个折中法子,让富平侯以个人名义接管此城,不纳入汉朝领土,这样可以通过富平侯来掌控此要地。一旦情况不妙,可以壁虎断尾,反正国家没损失。

    “明白!”张放表面失望,心底偷着乐,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郅支城终于名正言顺搞到手,张放心怀大畅。尽管郅支城并不象他所说的“残破”,甚至可能已重新焕发了生机,但一日朝廷不承认,他一日无法正式经营。经营郅支城,建立以汉人为主体的城邦,他需要人口、物资、粮食、开放的通道,西域都护府的支持等等,而这一切,都要建立在朝廷的认可之上。想完全瞒过朝廷,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更无必要。

    折腾半天,讨论“无关”问题,丞相匡衡有些不耐烦了:“好了,富平侯,郅支城已封给你了。现在你且说说,这与河东灾情善后有何关联?”

    张放灿然一笑:“诸君不是犯愁灾民太多,难以安置么?我的摘星城可以接收。”(。)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五十九章 【移民新策】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按照五府合议的方略,河东灾民大部分需要迁徙,而迁徙这个工作,古往今来,都是最令统治者挠头的。这其中牵涉到的方方面面,所有的开支、损耗,对国家的影响,不啻于打一场大规模的战争。

    尤其是接收地的问题特别突出,哪个郡县都不想自己治下突然涌来一批灾民,不光要提供饮食、居住、还有治安、卫生等等。最伤脑筋的是,灾民生存需要土地,而所有的土地几乎都是有主的,你到哪去弄土地?

    而张放的提议,就解决了这根本性的大问题。

    张放提出的方略是,将由自己的西极封国摘星城接纳迁徙的灾民。具体方案是先在夏秋之际,将灾民迁往西域的乌垒城与交河壁,在那里等待冬季过去。在此期间,可以慢慢适应西域的气候与环境,渐渐融入。第二年开春,再前往摘星城。半年的时间,应该能够抵达。

    西域都护府本就是大汉移民构成的军政基地,有着几十年迁徙、安置的丰富经验,以此为中转站,再合适不过。再一个,陈汤、甘延寿联合西域十五国,远征郅支,震惊西域。这才过去没几年,正是汉朝威名最盛、匈奴最萎靡之时,丝路通道,前所未有的安全,为大规模迁徙汉民,提供了可能。

    至于沿途后勤保障,张放计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大汉境内迁徙时,由沿途各郡县提供移民所需的一切物资。第二阶段,移民抵达西域都护府后,由都护府负责一切供应,并在随后移民西迁时,提供粮草物资,且须派不少于一队人马护送。而这所有一切开支,诸群县与都护府均记录、整理成册,具表上报朝廷。再由朝廷派出少府,与富平侯府结算。如此,可节省大量人力物力。

    这完全是以一已之力,承担“战争”的巨额糜费啊!如果不是看着这少年列侯侃侃而谈,气定神闲的样子,怕有人忍不住伸手试他额头温度了……

    其实刘骜真有几分怀疑这表弟烧糊涂了——就算想表现也不能这样玩啊!这得花费多少,他真算过么?

    在张放侃侃而谈时,在场重臣与他们的助手都是发呆的,完全不理解,怎么会有人干这种事?这事究竟有什么好处?那郅支城有一座金山不成?值当么?

    匡衡反应最快,张放话音刚落,他立刻抚掌击节叫好:“好一个富平侯,豪气干云!这大手笔、大气魄,当真了不得。请富平侯放心,本府一定竭尽全力配合,力促此善举……不,是壮举!”

    匡衡是丞相,这灾后善后事宜本就是他的责任,模范学生匡同学正为此头疼伤脑,突然有人跳出来分担重担,哪有不乐之理。生怕少年人一时头脑发热,转天就反悔,赶紧一口咬实了。

    王凤也笑眯眯道:“见贤而思齐,少侯当真有子儒公的风范,不愧为共侯、敬武之子。我王家子远不如矣!”

    王凤说的是几代富平侯都有自动请削食邑,甚至不领俸禄的贤德行为。而张放此举,也被视为仿效先祖贤举。以家财资助朝廷度过难关,在汉朝这样的事并不鲜见,远的不说,上一次河东水灾时,杜钦之兄太常丞杜缓就曾捐出不少资财,收获朝野一片赞声。王凤等人大概也以为张放是打这个花钱买名声的主意。

    右将军王商还算厚道,没有违心奉承,而是提醒道:“倘要移民西极,这中间最大难处,就在于河东之民是否肯迁徙如此遥远。”

    张放拱手道:“邛成侯说到了重点,我的应对之策就是——不告而迁。”

    这年头都是故土难离,就算是迁到大汉境内别的郡,死活不愿走的流民也是一大把,你要是实话实说,鬼才会跟你去。比较合理的方案是先告诉流民,朝廷要将他们西迁实边,到西域都护府屯田。到地头之后,身在异域,去国万里,那时再告之真相,届时去与不去,就由不得人了。

    这就是东西方文明的不同,这里,没有“五月花”。

    万里之遥的摘星城,隔河相望的河东郡,以及新得食邑千户——这三样看似互不相关,实际上却是环环相扣,相互影响。有城才可以容纳流民,有食邑才有名额。拿到官方批准的名额,才能合法迁徙,名正言顺成为张放的治下领民,否则连河东郡都出不去,更别提万里之外的摘星城了。

    这个计划,张放已做了很久,他一直在等待时机。元帝时期,机会尚不成熟,而且彼时石显掌权,他若贸然拿出这个计划,胎死腹中还算好的,搞不好被石显一阴,连事实到手的摘星城都不被承认就惨了——这几乎是一定的,从当年石显对陈汤、甘延寿百般阻挠、打击,就能猜到这个结果。

    如今,刘骜上位,石显倒台,匡衡收敛,王凤初封。旧的格局被打破,新的格局尚未形成,正是利用这短暂的政治真空达成目的最佳时刻,一旦错过,往后这难度与阻力可就成倍增加了。

    张放没有错过,利用各方都不想在这个时候开罪自己,而刘骜又一心想要给予补偿的良机,果断出手,一击即中。大汉前所未有的域外封国,仅仅一次小朝会就定了下来。这时刘骜等一众君臣谁也没料到,在他们眼里无足轻重的那个万里之遥的残城,未来会成为怎样可怕的存在。

    刘骜实在搞不懂这个表弟怎么想的,为防万一,他没有理会匡衡一个劲催促下诏,而是征询王凤的意见如何。

    此时的王凤,已经开始显现出对天子的影响力。

    王凤明白天子的意思,是要先缓一缓,等详细了解富平侯真实想法后,再做决定。这会王凤的政治对手还远没轮到张放,本着“远交近攻”的方略,王凤默认天子的决定。

    有了元舅的支持,刘骜这才底气十足宣布,五府诸公先回本署探讨富平侯之议的可行性,至于执行与否,择日再定。

    众臣一齐告退,张放则被留下。

    匡衡走出殿外时,忍不住回望一眼,心下嘀咕:“富平侯啊,你烧得越厉害越好,千万别清醒过来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 【目标河东】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当张放在皇宫里向刘骜奏对时,原本应当在皇宫的石显,却溜到了王立的府上。

    王家的仆人,站在堂外,不时偷眼瞄一下里面那个一脸阴沉、来回踱步的人。看人家腰间印绶,是青色的哩,二千石的大官啊——孰不知里头这位二千石的大官,此刻最想干的事,就是将腰间的银印青绶攥下来,狠狠掼在地上。

    身为宦官,石显出宫一次不容易。换作是以前,他的黄金时期,出宫不是问题,但那种好日子,随着先帝大行,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石显出宫都得找个非常正常、无可挑剔的理由——这宫里一心抓他小辫子,等着看他倒霉的人多着呢。

    而石显顶着风险非得出来,实在是忍不住了,说好的中书令不动呢?怎么给弄到长乐宫去了?长信太仆!服侍一位过了气的邛成太后,这算着什么!

    “哈哈哈,失礼失礼,让令君……呃,让太仆久等了。”王府主人王立笑容满面,进门即拱手。

    石显虽然失意、愠怒,但脸上仍露出平和的笑容,拱手致礼。

    落坐之后,王立再一次致歉:“立方才从大兄处返回,听闻家仆说有贵人光临,急忙赶来,未及盥洗,恕罪。”

    王立如此低姿态,石显也不敢托大,连道不敢。今非昔比,人家王氏蹿起,他石显则过了气,放低姿态的应该是他才对。

    等石显气顺得差不多了,王立才道:“太仆勿嫌在下多礼,实是为大兄致歉。大兄本想请陛下为太仆保留中书令之职,只是不成想,陛下却提出罢中书谒者……”

    石显已被排挤出权力中心,所以涉及朝堂政务的核心消息,已失去来源渠道,反倒得靠王立告之了。

    后台倒了,石显这只从虎背掉下的狐狸,再也没法假虎威而害人。朝中大臣都开始向石显亮出利牙。他们首先提出,中书令不宜再由宦者充当,应恢复为士人担任。

    中书令这个职位,并不是宦官专属,士人也是可以担任的。比如在武帝时期,张放的先祖张安世,就曾出任中书谒者令。作为士人集团,朝臣们肯定想把这个重要位置拿到手里。

    刘骜也有自己的考虑,首先肯定不能再让宦官充任,一个石显已经够呛了。其次他也不想再弄个士人出身的中书令约束自己,所以在朝堂提出罢中书令之议。

    而朝堂诸公出于自身利益,支持有之,反对有之。有望得到这位职位的,自然不赞同;不够格没希望拿到这位职位的,自然赞同……但不管是赞同还是反对,有一点已经确定——宦官没戏。

    石显听完,叹了口气,向王立揖礼赔罪。既然中书令不允许宦官充任,那也就怪不得王凤了,自己这个长信太仆,说不定还是对方说项的呢。

    “难道我石显就此在长乐宫了此残生?不!我不甘心啊!”

    当石显悲愤而无奈登上轩车时,王立长揖恭送,临别慰语:“太仆只要尽心伺候两位皇太后,纵然失却权柄,亦不难保住清贵荣华,此亦幸事。”

    “皇太后?!”石显浑身一震,望着低头恭送的王立,突然脑海灵光一闪,脱口而出,“王中郎,不欲为子复仇乎?”

    ……

    “我们要去河东?”

    富平侯府正堂,当张放召集家令张敬臣、家丞邓展,及韩氏兄弟、青琰、初六、宗巴、阿罴、石牛、彪解、渠良等等前来,宣布此事时,韩重带着兴奋的语气发问。在长安呆了整整两年,这对于一个曾远游万里的少年人而言,实在有些憋闷了。

    张放笑笑摇头:“不是全去,只去三人,青琰、初六、彪解。”

    啊?!所有人都很吃惊,河东郡虽不远,隔河可望,但也有上千里路啊,怎么只带三个扈从呢?而且扈从中的“战斗机”阿罴都没带,这……

    “为什么?”青琰嘴快,问出了所有人心头的疑问。

    张放微笑着向未央宫方向拱拱手:“天子圣眷,以我为谒者循行河东,督竂河东流民事宜。此行由卫尉寺遣贲士二十扈从,所以,不需要太多人随行。”

    汉朝巡察地方之责,通常由刺史承担,但朝廷有时候也会临时性地派使者监察地方。比如宣帝元康四年,曾派中大夫强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察吏治得失”。宣帝五凤四年夏四月,曾下诏曰:“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察擅为苛禁深刻不改者。”

    这个“循行”,就相当于后世宋、明时期的按察使巡行。只不过别人循行是考核吏治,察纠不法,而张放的职权有限,只管流民迁徙。若是涉及与此有关的不法行径,则可督促当地官员处置,但无权擅自处理。

    这是刘骜在留下张放,宣室会谈之后,做出的决定。自然,主要是张放本人的要求,对于这批摘星城未来的首批居民,他需要亲自把关,也需要让他们认识、认可自己,这对于今后的移民及摘星城的未来很重要。所以,河东之行,势在必行。而且还得快,眼下已是九月末,得赶在岁末之前回长安。

    因为是出差公干,按制朝廷得配置护卫,而河东灾后局势颇乱,时有盗匪出没。在刘骜特别交待下,由卫尉派出旅贲令率二十贲士护卫。

    有二十贲士的情况下,张放就不便带更多扈从,只带三个贴身扈从,其中青琰还可以当侍女用,再合适不过。

    老家令张敬臣仍不免担忧:“虽有天子贲士护卫,但终究不如自家仆从牢靠,只带三人还是太少。”

    邓展以下诸人纷纷称是,就连说不出囫囵话的阿罴,也走上前,把胸膛拍得砰砰响。

    张放含笑道:“我说在你们当中,只带青琰、初六与彪解——但这并不是全部,我还会从渭城别庄带几个扈卫队少年随行。他们有不少是河东人,此行或许有用得着之处……”

    张放在堂上侃侃而谈之时,不远处的阁楼上,两个少女倚窗而望,低声私语。

    “昭君,你说公子会不会带你去?”

    “不会的,君侯是奉命出巡,不宜带婢女。倒是青琰挺合适……哎,为何你们总叫我昭君啊?”

    “嘻!因为这是公子赐给你的字啊……”

    这算什么?女子出阁才有字啊!昭君蹙眉咬唇,羞中带恼,却也无法,谁让那个人那么高调,满天飞灯,弄得尽府皆知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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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刘骜罢“中书宦官”废中书令,是成帝四年的事。本书因剧情需要,改在成帝元年,识者勿怪。(。)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一章 【来自背后的冷箭】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九月的清晨,阳光透过薄雾,照在波光粼粼的灞水上,长风吹来,带着一股饱含水汽的凉意。

    长安清明门出十里,即为灞桥,与渭城一样,这也是离人怀远之地,所谓“灞桥烟柳知何限,谁念行人寄一枝”。就在官道两侧,长亭短冈,松柏之下,灞水之旁,既有游人,也有离人,人皆持柳,执袖相叙。但无论游人离人,都着意回避官道右侧一支全副武装、兵甲俱全的骑队。

    骑队的骑士不多,包括为首的那头戴武弁、一身札甲的军官在内,只有二十一人。但人人骑马,一字排开,除了战马甩头喷鼻刨蹄的声音之外,无一人发出声响,整支骑队,肃穆中带着难言的威压。正是这股威严之势,令游人、行人,不敢接近。

    当河面薄雾散尽,阳光灼亮,照在身上透着一股暖洋洋劲儿时,城门通道驶出一辆朱漆轩车,两侧有骑士驰护。

    天子脚下的长安人都是有眼力见的,一见这种车制,就知是达官贵人出行,纷纷避让。

    这时那为首的青年军官却策马而前,近至十步之距,拱手行军礼,顿首洪声道:“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奉命率二十贲士,扈卫君侯循行河东,特此恭侯。请恕甲胄在身,不能下马恭迎之罪。”

    车帘掀开,露出一张同样阳光的笑脸:“公孙令士是吧,此前曾闻阳平侯说过,卫尉寺之公孙令士,乃武安君后人,勇烈豪壮,颇有祖风。今日一见,果然英武不凡。有足下及所属锐士扈护,张放可安心东行了。”

    公孙覆深深垂首:“必不负陛下所令,君侯所托。”

    这辆轩车及骑队,正是奉天子令前往河东循行的张放一行。

    张放随行共有六员,分别是:青琰、初六、彪解、渠良,还有两个少年扈卫队的正副队长,刘枫与羽希。

    选择这几个扈卫各有道理。青琰不消说,做为唯一的女子,不但可当侍女使唤,在与流民中妇孺交流时,也有旁人无法取代的作用。初六弓马娴熟,长安市井难展所长,但到山林平野,却是不可或缺的远程火力。彪解是个游侠,三辅三河都转过,对河东也熟,是个不错的向导。更难得的是,这个向导的战力还是所有随员中最强的。

    渠良就不用多说了。那刘枫与羽希都是河东人,刘枫是解县游侠出身,而羽希则是王屋山牧羊儿,他是初六最得意的弟子,少年扈卫队弓马第一。

    这支扈从队的组成,堪称精锐,加上公孙覆的贲士队,完全是一支纯骑士队伍。可谓人如虎、马如龙,就算是几百人的盗匪也不敢打主意。河东有几百人规模的盗匪么?貌似还没听说过。

    从长安到河东的最佳途径,就是过灞桥、走新丰、经郑县、至华阴,行至鼎鼎大名的风陵渡(西汉还没有这个地名)。朝廷在这里设置了一个官营渡口,名为“船司空”。从这里渡过黄河,踏上对岸即为河东郡所在。不过到这里也只是走了一半路程而已,过河后一路北上,循行受灾严重的解县、猗氏、蒲反,直至抵达河东郡治安邑,预计整个行程超过两个月。

    张放计划岁末赶回,他必须参加刘骜登基之后首个岁首大典。届时班况、班沅君父女也会来,议婚之事,也将会在那时提出。

    “我们是一支骑士队,必须体现出骑士的优势——速度。”张放向马背上那个年青英武的旅贲令举袖还礼,旋即正容下达第一个指令,“由此至华阴三百余里,七日必至,不得有误!”

    公孙覆惊讶地抬头望着瞬间由雍容公子转变为英锐列侯的富平侯,怔了足足三息,重重抱拳:“喏!”

    ……

    张放刚驱车离开长安,得到消息的石显立刻进入长秋殿,向皇太后王政君请安。

    “恭贺皇太后,阳平侯将封大司马。姊为国后,兄为国舅,世代富贵,与国同休。魏郡王氏,由此兴矣!大汉第一名门,非君莫属。”

    王政君嘴上不说,脸上却笑成一朵花。石显这话,字字说到她的心坎上了。自己是皇太后,儿子是皇帝,兄长是大司马车骑将军……王氏之兴,始于此矣。

    “石太仆,朝中近日有何大事啊?”汉代的太后,都有干政的传统,王政君虽然比不得吕后、窦太后那等强势,却也会时不进干预一下。毕竟新君刚上位,得扶上马,送一程嘛。

    “回皇太后,天子英锐,诸公勤勉,朝局安顺。只是……”

    听到前面的话,王政君还挺满意,后面却来了个转折,顿时令她眉头一皱:“怎么?”

    “听闻陛下加封富平侯双国之侯,增食邑千户,并派其循行河东……”

    王政君闻言释然道:“天子封赏,自有道理,内宫不可置喙。”

    石显忙伏地请罪:“臣有罪,当死。”

    王政君摆摆手:“石卿不明里就,议论一下,也不是什么大罪。无需如此,请起。”

    石显不起,反而叩首惶恐道:“臣之罪有二,一是妄议朝政,二是欺瞒太后。”

    嗯?!王政君的眼神一下犀利起来。

    “臣向皇太后隐瞒了王中郎中子之死真相。”

    “王……你是说柱儿?”王政君满面惊讶,“他……不是说急病而死么?”

    “臣有罪,王柱实乃被富平侯生生逼死的……”

    “什……什么?!”王政君只觉一阵眩晕,忙用力扶住案牍,丹凤眼透出凌厉光芒,声音从齿缝挤出,“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石显当下一五一十,将王柱与张放结怨经过道出,不作丝毫隐瞒。

    平心而论,在这件事上,王柱犯错在先,王凤逼杀在后,张放并未做错什么。如果在刘骜未登基前,储君之位岌岌可危之时,王政君会默认兄长所为,也不会太过怨恨张放。但事情坏就坏在时过境迁,此一时彼一时,王政君的心态与当时相比,早已天差地别,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完全不同了。以她现在如此膨胀的心态,岂能容忍被他人践踏家族的尊严?

    石显早看出这一点,所以才选择在此时捅出旧事,引动王政君无名之火,再引导其转化为杀机!为了取得王氏支持,重返政权中心,石显这回也是拼了。

    王政君胸脯急剧起伏,目光一时充满怒意,一时又有所犹豫:“富平侯在太子登基之事上是有功的……”

    石显立即道:“富平侯纵是有功,陛下加封其国,增食邑千户,亦是酬功了。试问满朝文武,焉有得封二国者?陛下所酬,远胜其功。”石显这就是偷换概念了,张放所封之摘星城,那是除了他谁也不敢要的地方,而且压根就不是汉朝领土,与真正意义上的封国是两码事。至于增食邑千户,全拿去换流民了。这笔买卖,张放只赔不赚。要是这也算酬功,满朝衮衮诸公怕是个个坚辞不受的“伟光正”了。

    不过,王政君被石显这么一绕,顿时“醒悟”:对啊,这功已经酬了,咱王氏可不欠他张氏什么了。那么逼死侄儿这笔账,是不是该好好算一算……

    “此事倘若传开,则魏郡王氏之名声……臣失言,该死。”

    石显这话,如同火上浇油,一下将王政君心头的火苗点燃了。

    “富、平、侯!张、放——”王政君一字一顿,声音透着彻骨的寒意。

    这时殿外突来传来一声通传:“王中郎求见皇太后……”

    话音未落,一人未等宣召,抢步而进,在一众内宦宫婢惊骇的目光下,伏地大恸:“皇太后!阿姊啊!为我屈死的孩儿做主哇!”(。)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二章 【进城前的意外】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这时并没想到长安发生了什么,他站在滚滚东逝的黄河边,感受着那股“一水分南北,中原气自全。云山连晋壤,烟树入秦川”的气势。

    这里就是后世的风陵渡。黄河自壶口瀑布倾泻而下后,出龙门向南流,因受华山山脉所阻,由此折向东流,水势为之一缓——这一缓,就缓出黄河最大的渡口。

    当然,在西汉时,既无风陵渡之名,也无风陵渡之实——也就是说,并没有像后世那样规模庞大的大型渡口。但这里又的确有渡口,而且还是官营。

    汉高祖五年(前202),在今陕西潼关县设船司空衙门,专管黄河、渭河水运、船库。此后,以船司空官名为县名,隶京兆尹。

    在接到富平侯要过渡,前往河东循行的公文,船司空丞早早就做好准备。只是在准备其间,心里还犯嘀咕,从长安到船司空,七日,真能赶到吗?结果他真在第七天看到富平侯一行……

    在驿置住了一宿,次日一早,张放一行便乘舟渡河。张放上船时,还特意问了舵工,往年冰凌(凌讯)在什么时间段出现。答曰“再过一月”。张放暗道好险,再问黄河冰封在什么时段,得到的回答是岁末。

    张放满意点头,也就是说,回来时他们无须舟揖,而是直接策马从封冻的河面驰过黄河,干脆利索。

    十月初,张放一行终于踏上河东之地。第一站,就是西临黄河的蒲反县(今山0西永济县),传闻这是上古虞舜之都。不过越是古都,越说明早期人类活动频繁,对自然植被的破坏也就越大。今岁盛夏,这里就遭遇了一场洪灾。张放看过河东太守发来的奏报,满纸的“哀鸿遍地”、“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从公文上是感受不到什么的,但一踏上河东之地,立刻就有了切身体会。

    沿途所见,官道两侧的田垅上,入目皆是干裂的冲积淤泥。那些被冲毁的未成熟麦苗,全都不见踪影。当然不是全被洪水卷走,泥地一个个坑窝及混乱的脚印表明,这是人为的——未成熟的小麦也总好过树皮草根啊。

    至于遗尸骨骸,更是随处可见。

    一行越是向北,道上、村庄、山林,到处都是衣衫褴褛、形容枯槁的流民。他们一簇簇、一堆堆,神情瑟缩,见到这队盔明甲亮的全骑士队,无不恐惧走避,躲得远远才敢从林间偷窥。

    张放本想找人来问问,但手下骑士一出,还没接近,人群就做鸟兽散,甚至有人惊吓摔倒。为避免误伤,张放只得将骑士召回,按捺心头困惑,继续上路。

    这天时近黄昏,算算行程,已接近蒲反县城。张放看看天色,吩咐道:“镇朔,紧赶一程,争取在城门关闭前进城。”镇朔是公孙覆的字,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彼此都已熟悉,张放颇为欣赏这位武安君后人,折节下交,以字相称。

    公孙覆一抖缰绳:“大伙加把劲,就要进城了!”当先驰去。

    众贲士无不精神振奋,自渡河以来,沿途驿置尽毁,他们只能宿营野外,分两班守夜,从没睡过一个囫囵睡。只要能进城,住进官署,就可以好好休息一把了。在这劲头鼓舞下,队伍速度陡然加快。

    当公孙覆刚驰过一片山林时,突然一个细小的灰影从道旁树林里窜出,冲入对面杂草堆。紧随其后是一个小小的身影,嘴里还大喊大叫:“我的田鼠,别想跑……啊!”

    希聿聿!战马人立而起,公孙覆奋力夹住马腹,勒紧辔头,险险没摔下马。定神一看,但见马前摔倒着一个七八岁童子,正目瞪口呆看着眼前威风凛凛的一人一马,吓傻了。

    因为这意外,急速赶路的队伍停了下来。听到禀报后,张放让青琰前去安抚,一般来说,女性在这方面有优势。

    公孙覆满面惭愧:“某给君侯添麻烦了。”

    张放摆摆手:“此事须怪你不得,幸好没伤到人。”

    渠良请示道:“公子,更鼓不等人,是不是先上路,青琰随后再跟上?”

    张放想了想,正要开口,却见青琰携着那童子出现在视野。童子一手拿着肉夹馍(张放出品),大口吞食,嘴巴塞得鼓鼓的,显然是饿得狠了。

    青琰放开童子的手,来到车前,欠身道:“公子,这童子是蒲反流民,他的家人都在距此不远的浊河边,那里还有好几个聚落的流民栖息。公子要不要……”

    彪解忙劝道:“君侯,这时辰不早了,还是先进城要紧。”

    公孙覆也劝道:“君侯万金之躯,不宜涉险。”

    张放望着二人,似笑非笑,反问道:“我们到蒲反的目的是什么?就为了住进城里?再往大了说,我们到河东的目的是什么?游山玩水?就这地方?”

    公孙覆身负护卫之责,虽然赞赏少年富平侯的行事,依然力劝:“君侯想了解灾情,可以入城寻县令、乡老询问……”

    张放摇摇头:“县令、乡老,要找他们问话,我又何必千里跋涉?让他们上个奏疏不就行了?我是为朝廷迁徙流民而下来调查的,不见流民,避而远之,如何调查?”

    青琰、初六、渠良等人是一路随张放走过来的,深知他们公子的性格,因此根本不开口相劝,青琰甚至主动推荐——这就是区别。

    最终公孙覆还是没能劝住,他只是负责护卫,决定权可不在他。

    见公子做了决定,青琰这才将那童子带上来:“来,公子很和气的,还给你饼吃……”

    “不是……唔,饼子是姊姊给的。”童子已经吃完整张肉夹馍,正接过青琰递来的水囊大口喝水,闻言忙纠正。

    众人皆笑。

    青琰亦笑道:“姊姊买饼的钱,是公子给的啊,所以,算起来,还是公子给你饼吃对不对?”

    童子想了想,好像是这样,再看看这少年公子俊成那样,也就放下戒备之心——看脸时代,古今皆然,尤其小孩子更是如此。

    张放招手让童子走近,温言道:“你叫什么?从哪来?”

    童子有些胆怯答道:“我叫罗子,就是这里的人。”

    “骡子?”张放上下打量,不像啊!好吧,不管他,再问,“既然受灾,为何不进城接受有朝廷的赈灾安置,反而在这荒山野居?”

    罗子直昂昂道:“去了,又被一只狗赶走了。”

    众人无不大奇,怎么可能?什么样的狗这么厉害?

    罗子想想却又摇头:“不对,阿爷说是人不是狗。”

    青琰糊涂了:“究竟是人是狗?”

    “啊!想起来了,他是人,叫‘狗生’!”

    众人无不菀尔,天下哪有人叫这样的名字,定是小童胡言。不料罗子接下一句更吓人:“他还是大官呢,叫什么‘肚油’。他一定吃得很好,肚子里全是油……”

    众人面面相觑,这官名好生耳熟啊。

    公孙覆突然失笑道:“什么‘肚油’,不就是督邮么!”

    张放亦拍轩大笑:“我明白了,没错,是督邮——河东郡督邮曹掾苟参!”(。)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三章 【我要让你们活】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督邮,是郡守属官,秩六百石,代表太守督察县乡,每郡分若干部,每部设一督邮。职权是宣达政令、传达教令,督察属吏,案验刑狱,检核非法等,可以说无所不管。

    张放来时,对河东郡的官员情况曾做过摸底,其中一个人的资料引起他的特别注意,这个人并不是郡守或都尉这样的一二把手,而是督邮曹掾苟参。

    苟参是什么人?是魏郡人苟宾之子,苟家很普通,也就是寻常富贵人家。不寻常的是,他的生母李氏。这李氏是改嫁到苟家的,在此之前,李氏的丈夫叫王禁。这位王禁,就是当令天下最有权力的两个人:皇太后王政君、大司马王凤的生父。

    而李氏,也正是这二位的生母。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汉朝婚姻的自由,以及李氏的彪悍。不满意就改嫁,爽,而且没人不要——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王政君兄妹还小,根本谈不上富贵,而王禁也没因裙带关系当上阳平侯。所以李氏改嫁,多半是“母嫌家贫”。

    这关系一捋就清楚了:苟参,就是皇太后王政君的同母异父兄弟,这也是苟参能当上这个河东督邮曹掾的重要原因。另外,苟宾的脑袋没被驴踢,他不会为儿子起个“狗生”这种自打嘴巴的名字。苟参的“参”,应读为“”,而不是“生”。很明显,这是流民背地里对这个人的蔑称。从这个令人捧腹的名称,可以想见,此人官声如何。

    因为姓苟的很少,任职督邮的更只有一个,两下一对,答案呼之而出。

    就算是公孙覆这样不苟言笑的人,听到“肚油”与“狗生”,都憋不住。其他人更是不用说了,一时间笑声此起彼伏,不知多少人笑出腹肌。

    半个时辰之后,同样的笑声从官道数里外的河边传来,一簇簇的篝火边,映红张放一行人的笑脸。除了张放与他的扈从,更多的笑脸,来自一张张满是污垢的流民。而公孙覆等二十贲士,则牵着马于四周散开呈半圆,或饮马、或喂食、或警戒,警惕的目光不时从这群流民身上扫过。

    身为主官的公孙覆,一直按剑立于张放右后侧,神情冷漠,双目似闭非闭,与周遭笑语宴宴格格不入。此刻从他半眯的眼里透出的目光,带着一丝丝困惑——这真是出身豪门,世代富贵的富平侯?恐怕连个百石小吏都不会与这群流民混迹在一起,围坐篝火谈笑风生吧?

    那边厢,青琰与刘枫、羽希,一起捧着米面肉脯,挨个分发。这三人中青琰是女子,另两人则同是河东少年,很容易就与流民打成一片。加上分发食物,所受欢迎与感激更不得了。前后不过半个时辰,张放与他的扈从们便完全赢得流民信赖,愿意倾心交谈了。

    这群流民约有五六十人,来自蒲反周边三个邑聚,象他们这样的成群流居野外的流民还有很多。每天只能从蒲反县城廓外的施粥点,领取少量维持生计的稀粥。这样的日子他们已过了好几个月,眼见天气渐寒,却始终未见朝廷有进一步的救济,照这样下去,只怕再过得一月,这些人多半不被饿死也要冻死。

    “……那督邮苟参,不准任何灾民进城,也不准我们离境,每日就分发少量米粥吊着。初时我们还能摘些树叶、野果,打些兔鼠充饥,可眼下到了深秋,到处是枯枝败叶,让我们到哪弄吃的去?这个冬天,怕是熬不过了……”

    说到悲怆处,流民中的耆老涕泪泗下,悲不能禁。

    张放的扈从,除了彪解之处,都是穷苦出身,刘枫与羽希更是河东遗孤,对此感同身受。垂泪之余,想到若不是得主人收留,他们的下场只怕比这还惨,感恩之心更甚。

    朝廷赈灾救济这块,张放是知道的。从五府的纸面上看,各项赈灾事宜那是井井有条,各种善后完备。但是任谁都知道,纸面上的东西是一回事,实际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再好的经碰到歪嘴和尚,也会念歪。

    层层盘剥、上下其手、雁过拔毛……等等手段,不要说是两千年前,就算放到如今昌明盛世,这种事也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水至清则无鱼,张放能容忍贪污,但有个底限——不能死人!可以喝人血,但不能吞人命!

    苟参这伙人,过了。

    张放知道,之所以不让流民离境,是怕这些人流蹿到别的县,会被当地官员弹劾。更怕流民渡过黄河,流蹿三辅,惊动天子。这责任,没人敢担。但你不让别人另找活路,你就得解决别人的活路。又想贪墨钱谷,又不许离境,又想治下百姓不至于死太多——这大概就是苟参一伙眼下的打算吧。只是严酷的冬天比贪吏更无情,如果蒲反寺衙没有进一步且及时的救济行动,这些流民,绝对熬不过今冬。

    青琰分发完食物,坐回张放身边,有些焦急道:“公子,是不是尽快迁徙……”

    张放轻轻摇头,很快就要入冬了,这绝不是远途迁徙的好时机。最佳时机,应当是明春之后。而在此之前,流民,要尽可能活着,越多越好,这是他未来的人口资源。

    张放沉默一会,对耆老道:“如果朝廷让你们离境,迁到一处新地方,提供种子、农具,让你们开荒。你们愿去吗?”

    耆老与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还略为迟疑一下,而年轻人早已纷纷叫嚷:“自然愿去!”

    “那里很远,要走几千里,而且周围都是异族人,你们也愿去么?”

    这下连年轻人都不叫嚷了,半晌,才有人嗫嚅问道:“不知公子说的,是、是什么地方?”

    “西域。”

    全场鸦雀无声。

    张放缓缓站起,深吸一口气:“我就是奉朝廷之令,前来循行的官员,也是将来提供你们迁徙所需,以及安置的国侯。你们将来会生活在我的封国上,所有人都会是我的子民。所以,不管你们将来的决定如何,首先,我要让你们活到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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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六十四章 【宴会傲影】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蒲反,督邮寺衙,河东郡督邮曹掾苟参,正拧着眉看着手里一纷黄绫帛书。帛书的背面,彩绣着两只飞舞的凤凰,丝线熠熠发光,绣功精湛,栩栩如生。这种彩凤帛书,不是一般人能用的,甚至连权贵都没资格用。

    这是懿旨——单凤为皇后懿旨,双凤为太后懿旨。

    苟参的外表,比他的名字正常得多,头戴蝉冠,发黑肤白,五官端正,长须三绺,加上一袭深衣,大袖飘飘,看上去很有几分儒士派头。不过这会他的表情看上去很不安,这种情绪不是来自懿旨,而是他对面下首跪坐着的一个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大约三十来岁,五官平常,偏瘦,留着一圈短髦,眼神很锐利,明明坐在那里,却给人一种随时蹿起、择人而噬的危险感觉。

    一个游侠而已,却令他这个当今天子舅、堂堂一郡督邮如坐针毡,心底发毛,试想苟参怎可能舒服起来?

    咳!苟参轻咳一声,慢慢收起懿旨,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道:“我得到消息,富平侯在今明两日内必到蒲反。你做你的事,我做我的事。完事后我会派人通知你,你不要在此出现。明白?”

    黑衣男子面无表情,顿首道:“明白。”然后起身,象一只轻灵的猫一样退出。

    此人一走,苟参压力尽去,长长吐出一口气,扬声道:“拿酒来!”

    过了一会,一个家仆匆匆来到阶下,但并没有拿酒来,而是语带惊惶地禀报道:“城外出现一辆马车,还有一支骑队。看模样,是主人吩咐留意的那个人到了……”

    刚放松下来的苟参,闻言浑身一绷,腾地站起:“快,准备官服,出迎。”

    城外东、西两个城门处,搭起了一长溜粥棚。流民熙熙攘攘,人挤人,人压人,人手拿着各式各样的盛具,有陶质有木质有荷叶甚至还有直接用硬泥的……这是每日两次的施粥,时间只有短短半个时辰,手快有手慢无。

    罗子所在的流民群也纷纷挤进去,大约两刻之后,一个个满头大汗,一脸喜意挤出来。除了要带回给家中老弱之外,几乎每个分到粥的流民都在第一时间把碗对嘴倒个底朝天。不过由于昨夜得到张放提供的食物,罗子等人难得饱食一餐,今晨就没有如往常一样迫不及待抢食。而是跑了几百米,来到粥棚外的官道上,向等着进城的张放一行,展示米粥。

    “今日的粥特别稠,还添得满,也没那么多沙粒,平时都能照出人影的……”耆老喜悦道,“这必是托贵人的福了。”

    张放看了一眼粥碗,点点头:“老丈说得没错,真是托了我的福。”

    事情明摆着,张放这一路来,并未掩藏踪迹,无论是入境还是过关卡。所以蒲反城官员一定知道他来了,上级领导来视察,下面要怎么做还用教吗?

    说话间,一阵蹄声传来,公孙覆从队前驰至,在马背抱拳道:“君侯,河东督邮曹掾苟参、蒲反县长周守,县丞、县尉、诸曹以下十余人,正在门楼下,恭侯君侯。”

    张放抬袖向流民拱手:“老丈,诸位,后会有期。”

    望着那远去的车驾,耆老喃喃道:“若真是给这位贵人为仆,就算迁得远一点,也不是不行吧……”

    城门下,一群身着玄色官服的人迎上来,当先一人年约四旬,高冠玄服,佩黑色绶带,未语先笑:“哈哈哈!这位便是十六身袭富平侯的张君吧?果然少年英俊,气势不凡啊!”

    青琰掀帘,张放下车,拱手还礼:“有劳督邮、明庭,有劳诸位。河东连年灾祸,流民四起,百废待兴,诸君辛苦。”

    诸人齐回礼:“为天子分忧,为朝廷效力,俱是本分,谈何辛苦。”

    张放多看苟参几眼,果然有几分皇太后的模样,光看脸,实在难以与流民口中穷凶极恶的样子联系起来。

    “君侯一路辛苦,我等于府中略备薄酒,为君侯洗尘。请!”

    一众官员齐躬身道请。

    张放答谢之后,再次登车,在蒲反诸官吏的引领下,进入城门,前往寺衙。

    时不过午,城外流民捧着空碗,苦苦等待晚间第二次施粥。而城中寺衙之内,却是灯火通明,高朋满座,热腾腾的酒菜流水价般端上来。

    宴席自以张放居中为首座,苟参左席首位,周守右席作陪。苟参是六百石,职位相当于后世行署副专员,其位自然在县长之上。而汉代县分上、下,万户以上为上县,称县令,秩六百至千石;不足三千户则为县长,秩四百石。蒲反不过是几千户的小县,自然只能设县长。两下一比就知道,苟参的权位,远在周守这个县长之上。整个蒲反官场,俱以苟参为首。

    张放举杯示意:“放奉天子令循行河东,初到蒲反,得诸君盛情款待,不胜感激。以此酒相谢,先干为敬。”一抑脖,豪饮而尽。

    众皆击节而赞,纷纷举杯痛饮。

    旋即有乐声自两侧配室响起,一队舞伎随着乐声款款而出,翩翩起舞,满眼红袖,香风盈室。

    众人皆看得如痴如醉,唯有苟参捻须而笑,一脸得意。张放见了心下有数,这些舞伎必是苟参的家伎无疑。

    乐舞到高0潮处,苟参站起,满面红光,高声道:“恕参唐突,请君侯一舞如何?”

    宴饮起舞,是汉代风俗,上至天子,下至乡民,无不好这一口,区别只在于地点是在朝堂还是乡间罢了。汉时贵族起舞不是群舞,而是独舞。通常由地位最尊贵者先舞,舞完之后,再以舞“嘱”(指定)下一位接舞。无论是请舞还是邀舞,拒绝都是很失礼的行为,甚至会因此而交恶,当场发飙拔剑砍人都不奇怪。

    张放自然不会扫兴,当即离座而起,走近舞伎,展袖而舞。

    少年英俊,长袖善舞,灵动洒脱而不失矫健,在一众花枝招展的舞伎映衬下,赏心悦目之致。

    众官员看得叫好不迭——这真心不是吹捧!

    张放一曲舞毕,伸手引向苟参。苟参亦离座起舞,虽不如张放养眼,却也有飘然出尘之风采,自然又引来一番喝彩。

    如此一舞接一舞,将宴会的气氛推向高0潮……

    当一名廷掾舞毕,以手引向一位年轻的官员时,那年轻官员却做出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他直身站起,合袖一拱,一言不发,离席而去。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顿时令在场官吏目瞪口呆,连乐舞都不自觉停了。

    苟参脸上浮起一层青气,拍案怒吼:“墨秦!如此失礼,不怕出得此门,再进不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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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六十五章 【意外收获】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青年官员止步,转身,盯着苟参,神情淡淡:“下官失礼,督邮失言,两清了。”说罢朝张放躬身为礼,转身扬长而去。

    苟参被噎得说不出话来,盯着对方远去的背影,双目喷火,却发作不得。因为那叫墨秦的官员说得没错,他失言了。这时代,姓名不是谁都可以乱叫的,除了父母师长,其他人擅称,是一种严重失礼行为,这等于是以对方师长自居。正确的方式是称字,而苟参一时情急,加上平日与此人有些龃龉,脱口而出,结果被抓住话柄。

    张放望着这突发的一幕,若有所思,对苟参等官员的赔礼,置之一笑。

    宴会结束后,张放在苟参的安排下,入住官舍。而青琰、刘枫、羽希则分别出动,明查暗访。当天夜里,三人将情况汇总,那个名为墨秦的官员资料已打听得七七八八。

    墨秦,字子期,河内人,年二十七,任职蒲反县门下议曹掾。这个职位张放在西征时当过,不过同是门下议曹,张放当时任职于都护府,高配六百石,而这个墨秦只是下县门下议曹,秩二百石,相差甚远。

    但就是这二百石小官,却是与督邮苟参各种不对付,尤其在流民问题上,双方意见相左,争锋相对过好几轮。墨秦多次抨击主管赈灾的苟参措施不力,赈灾不善,致使流民困顿,饥馑日盛,盗匪兴起……更暗指其中饱私囊。

    苟参没少打击报复,若不是县长周守与墨秦沾亲带故,不时打圆场,居中调解,苟参这强龙不好压地头蛇的话,怕早撸成一斗食小吏了。

    仔细查看资料,再与青琰等人的打探核实,张放终于满意点头:“不错,至少现在可以确定,白天宴会那一幕,不是苟参与这个门下议曹演的一场戏。”

    青琰眨眨眼:“公子想找这个人谈谈么?”

    张放笑道:“原本我想直接找苟参谈,那样比较简单粗暴,既然有这么个变数存在,那么不妨先去了解一下,再做决定不迟。”

    “公子何时去?”

    “夜不叩户,明日吧。”

    翌日一早,刘枫、羽希外出转一圈回来,报告所见情况:流民的粥依然很稠,而且已经有佐吏、乡老,开始分发衣物。

    张放点点头,看来这苟参还算识进退,至少懂得领导下来视察时,起码做好表面功夫,而不是倚仗自己有后台,不把上级放在眼里。算是个懂得为官之道的家伙。

    “走,去拜访一下那个让苟参不爽的刺头。”

    当然,在拜访之前,先得去一趟寺衙,应付一番苟参等官员,并谢绝诸人的宴请,说要随意走访,便告辞而去。

    到别人家拜访,当然不好带着一群全副武装的骑士同去,所以张放只带几个扈从便出了门。

    墨秦的宅子在城西隅,很容易找,但不巧,主人刚出门。

    应门的老仆道:“主人到首阳山去了,日落之前不会归返,诸位还是请回吧。”

    张放笑问:“墨君去首阳山何事,方便告之吗?”

    老仆显然对这个英俊和善的少年很有好感,呵呵笑道:“有什么方不方便,都是公事,主人一直在白沙邑调查……”

    老仆所知有限,只能说个大概。但张放却倏地想起一件事,回头与青琰相视,后者也是一副猛然醒悟的样子。

    王凤险些栽倒的案子——王立从河东巧取豪夺弄来的二百亩上田,就是在首阳山下的白沙邑。

    根据张放后来挖掘的情报,王立正是通过不算兄弟的“兄弟”苟参从中运作,弄来河东蒲反白沙邑的二百亩上田,但具体是怎么运作的,其中有何违法之处,张放就不得而知了。

    张放这次来并不是查案的,所以没把这事放心上,但多少有印象,此刻一听老仆说起,立刻将此事联系起来。

    难道,墨秦掌握了什么证据?

    张放谢过老仆,转身上车,待老仆关上大门,马车行出百步,拐过一个巷子时,前后无人。突然车帘一掀,张放闪身而出,单足在车辕上一蹬,纵身跳起,跃到彪解头顶。

    骑在马背的彪解立即低头躬身,用厚实的背部硬生生承受张放一踏。张放借力弹起,纵身跳过左闾院墙,消失在众人眼前。而他的一众扈从则浑若无事继续前行。

    一行人消失在前方街角,后面闪出两个帮闲,互相打个眼色,继续跟上。

    在这两人消失后,闾门打开,现出一个身着普通短衫单袴、头顶破斗笠的人。左右看看无人,向里屋道声谢,转身离去。

    里屋屋主夫妇,望着手里的小金豆,面面相觑,震惊加狂喜。

    当轩车行出一段后,青琰低声对渠良道:“记住公子的吩咐,驾车回去,告之公孙令士,让他在一个时辰之后,率队接应。”

    渠良点头,扬鞭催马。

    青琰交待完毕,与初六一同策马离开。而两个跟踪者,则分出一人跟踪。

    又过一会,刘枫与羽希也离开轩车。这下那跟踪者有点傻眼,左看右看,最后还是舍刘枫羽希,跟定轩车。

    最后,只剩彪解护着轩车,往官舍行去。

    既然知道此事与苟参有关,就必须隐秘行事。只要他们在不惊动蒲反官员的情况下先期出城,一个时辰之后,就算苟参明白过来,也无法阻止他们了。

    一刻时后,张放、青琰、初六、刘枫与羽希,齐聚城外三里处的小树林。

    “都吃饱没有?”

    “出城时都吃过了。”

    “青琰带上了吃食,我带了马料。”

    “确认没尾巴。”

    张放已换上劲装,接过刘枫呈上的缰绳,足踏马镫,一板马鞍,飞身上马。而刘枫与羽希同乘一骑。

    张放长鞭向前一指:“从这里到首阳山,不足五十里,快马加鞭,半个时辰即至。现在是辰时末,距申时末闭城还有四个时辰,我们光赶路就得一个时辰,还不算找人的时间。时不待我,出发!”

    长鞭虚击,双足一夹,战马嘶鸣,奋蹄奔出。身后,是一个个紧紧追随的骑影。(。)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六章 【暗 算】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一个时辰之后,蒲反寺衙与正在官舍待命的公孙覆同时得到消息。

    苟参听到这个消息时,足足发呆了三息,喃喃道:“这金蝉脱壳……”旋即张开双臂,仰天发出一声长笑,“没想到,居然能这么快!好级!好极!哈哈哈……”

    “来人!”

    “主人请吩咐。”

    “把这封密信,送到城南右闾第三户,敲门之后,对方问你是谁,你要这样回答……”

    另一边,当公孙覆率领众贲士纷纷涌出官舍,将马鞍甩上马背,扎好马镫、肚带,翻身上马,在渠良、彪解的引领下,刚刚奔出官舍大门。却见一辆马车急驶而来,堪堪将一众骑士堵在门口。

    车帘掀开,一人踏板而下,上前合袖施礼:“公孙令士请了。”

    督邮苟参。

    公孙覆在马上躬身还礼:“苟督邮有礼。督邮若是来拜会君侯,只怕晚了一步,君侯已出城,眼下……”

    “我知道,君侯已前往首阳山。”苟参满面春风,“我不是来拜会君侯的,而是来拜会公孙令士的。”

    所有人愣住。

    官舍大堂上,苟参与公孙覆再次互相见礼,相对而坐——公孙覆同样是六百石官,而且来自中央,面对地方官员见官高半级。

    大堂外的廓阶下,彪解、渠良及一众贲士,人人面色焦急,不断向里面打望,但碍于身份尊卑,无法登堂入室催促,只能寄望堂上二人快快说完事。

    公孙覆拱手道:“君侯自行前往首阳山,某护卫有责,不敢耽搁。督邮有话请说。”意思很明确,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别影响我履行职责。

    苟参呵呵一笑,毫不介意,不紧不慢从袖里掏出一物,双手平托,似笑非笑望向公孙覆。

    自打那件事物出现在眼前时,公孙覆平静的面容就微微变色,惊疑不定望着苟参,欲言又止。

    苟参就那样托着,也不展开,面带微笑,直到吊足了公孙覆的胃口,才倏收笑脸,缓缓站起,肃容道:“公孙覆,接旨。”

    公孙覆神情肃然,腰杆挺直,双手撑地,稽首恭聆。

    汉代官员接圣旨,可不像后世明清那样,又是摆香案,又是跪叩,甚至焚香沐浴。而是与平常接诏令时差不多,摆出垂首恭敬状就可以了,没那么多花团锦簇的东西。

    “皇太后旨,着令卫尉寺公孙覆以下二十贲士,即刻返京。富平侯扈卫之事,交由河东都尉接手。”

    在公孙覆一脸惊讶中,苟参将懿旨交到他手里,让他核验。

    公孙覆认真验看几遍,真的是太后懿旨,帛书、格式、用印俱确凿无误。可是,要召自己率队返回,只要大司马府或皇帝诏令就行,为何二者都不见,反而是太后下诏呢?

    苟参看出了公孙覆的疑惑,于是“解释”道:“或许是皇太后另有要务,需借重公孙令士之力,不便自大司马府传令亦未可知呢。”如果换做另一个人做这样的猜测,那是没半点说服力,但苟参是谁?皇太后的弟弟啊!从他嘴里说的话,谁敢说一定是扯淡?

    公孙覆仍然犹疑:“可是,这于制不合啊……”

    苟参淡淡道:“事有从权,公孙令士若想弄明白缘由,返回长安后自知。莫非足下认为,河东郡兵护卫之力,不及卫尉寺二十贲士么?”

    公孙覆抱拳道:“不敢。”

    “那么,请公孙令士奉旨。”

    公孙覆却将懿旨奉还:“眼下君侯出行未归,而河东郡兵未至,覆仍需履职。待君侯安全归来,禀明圣意之后,再接旨起程。”

    应当说,公孙覆的回答合情合理,他的本职就是扈卫富平侯,没可能招呼不打一声,丢下保护对象,自己跑路的道理。

    但是苟参显然不这样想,他负手而立,并不接懿旨,脸上笑容不减:“河东郡兵已在路上,不日即至。在此之前,富平侯的安全,由蒲反寺衙保证。公孙令士扈卫之职,自接旨时起,自动交卸。足下的扈从任务已完成,而当前要务,是尽快赶回长安,于卫尉寺听命,以备皇太后随时传召。莫要误了大事。”

    公孙覆怔住。苟参笑容满面,上前虚引道:“来,你我一道出去,向诸贲士传达皇太后懿旨吧。”

    ……

    此时的张放,已经顺利抵达首阳山白沙邑,找到此行目标,墨秦。

    张放看到墨秦时,他正在一乡老家中,与几个百姓交谈,边谈边整理文牍。当看到张放的瞬间,表情之惊讶,无以言表。

    待几个百姓退下之后,墨秦整理衣冠,躬身行礼:“墨秦参见君侯,不知君侯驾临,有失远迎,祈恕罪。”

    张放示意青琰等人守在户外,步入室内,也不介意蒲席破旧,从容端坐,抬手示意墨秦坐下。

    “今日本是要拜访议曹,但到得府上,老仆却道议曹已出门公干。左右无事,信马由缰,不意到得首阳山下,才知议曹也在此。如此巧遇,正好拜访,故不告登门,请勿嫌冒昧。”张放当然不会直说是专门冲人家来的,否则目的性太强,容易惹人反感。

    墨秦连道不敢,他倒没想太多,因为首阳山不是一般的荒山野岭,而是一座名山。这是著名的孤竹国两位王子伯夷、叔齐薇菜充饥,不食周粟而死的所在。经常会有一些文人骚客来登山瞻仰先贤遗迹。富平侯来到蒲反,首阳山近在咫尺,特意来访古赏玩也在情理之中。

    张放也没提昨夜宴会时墨秦拂袖而去之事,只以一种谈工作的口吻,询问赈灾情况。墨秦显然对赈灾有不少看法的,但在回答问题时,却很谨慎,并未吐露对上官的不满,回答物资的发放、谷米的配送等也是中规中矩。

    张放边听边点头,脸上看不出什么喜怒,直到墨秦说到:“……下官此次到白沙邑,只是为清查一桩权贵占田之事。赈灾事宜,周明庭所知远胜于下官,君侯不妨返城之后召其询问,当有所获……”

    张放轻哦一声:“权贵占田?哪位权贵?”

    墨秦淡淡看着少年列侯:“君侯还是莫问的好,有些事,知道了,反而难做。”

    张放微笑摇头:“你想收集证据,然后通过正常途径上奏疏弹劾?我告诉你,没用的。”张放边说边站起来,双袖展开,“大汉皇朝,王家其半,汝当如何?”

    墨秦怔住,半晌才道:“原来,君侯知道了。”

    张放振袖负手,灿然一笑,牙齿白得晃眼:“你说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伏 袭】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已经亮了底,墨秦也终于明白其来意,尽管他还没能完全信任眼前这个年轻权贵,但正如对方所言,王氏崛起势不可遏,朝堂诸公半为其用,他的奏疏递上去,能不能听个响,半点把握都没有。既然如此,何不赌一把,信对方一回。如果自己看错了,顶多就是撸官罢了,区区二百石官,丢了又有何可惜?

    墨秦反复权衡之后,拍拍手,唤来仆从:“把我放在骡背上左边的大袋里,中间一格的简牍取来。”

    这时张放笑望墨秦:“如今子期还不愿开诚布公谈谈赈灾事宜么?”

    听到张放直接称字而不以官职称之,墨秦心头一暖,深吸口气,道:“君侯想必已派人到粥棚看过,贵属或会禀报‘粥可立箸’,但君侯若早来几日,遣人观之,必可见‘粥清可见底’之景象。”

    张放不动声色,发出一连串提问:“缘何如此?有人中饱私囊?是谁?有多少官吏卷入其中,你手里可有证据?”

    墨秦只反问一句:“若下官手里有君侯想要的所有答案,君侯当如何?”

    张放想了想,道:“我不妨透露一点消息给你——蒙陛下圣恩,增赐我食邑千户,而这千户人口,就从河东流民中来。你说我会如何?”

    墨秦一直绷的脸终于绽开笑意:“原来如此,墨秦知道该如何做了。”

    门外传来仆人声音:“主人,简牍取来了。”

    一个时辰之后,张放在前,墨秦在后,走出农舍,看看日头,已过午后。

    张放让扈从们取来食物,用荷叶包好,在农舍门前的大树下一一盛放,请乡老附近及乡民前来就食。一时间好不热闹。

    身处其中的墨秦,看着与乡民谈笑风生、丝毫没有半分贵公子做派的张放,几疑眼前之人不是长安来的权贵,而是寒门秀士。

    一直到末时初,风尘朴朴的彪解与渠良出现,欢快的气氛才告一段落。

    二人神情都不太好看,渠良刚从车上下来,一拐一拐走近,张口欲言,张放竖掌止住。然后向诸乡民拱手致意,方才移步到车旁,目光一扫,道:“公孙覆没带他的贲士来,出什么事?”

    渠良低声道:“是那个苟参,他说接到皇太后懿旨,要调回贲士。改由河东郡兵扈卫公子。”

    居然有这样的事?张放皱眉,皇太后怎么管起这档事来了?旨从中出,越过大司马府,这不合规矩啊。这事怎么想都有点不对劲。

    张放当机立断:“走,马上返回蒲反!”

    张放告别殷切的乡民,登上轩车。这回随行人员还多了墨秦与他的一个仆人及三个小吏。

    ……

    首阳山西北侧有石门,因两座石岩东西对峙,间开一线,形似石门而得名。在后世,“石门夜月”为当地一景。其后有长十五里的天井峡谷,这里陡峭的山崖相地挺立,四山合围,蓝天变成一条细线,人如处在井底,其地势恰似一大锯解开的板缝,故此当地俗称解板沟。

    张放来时,对这险峻的地势就有大开眼界之感,还特意放慢骑速,好生流览一番。不过在回去时,再无如此闲情雅致,轻车飞骑,快速通过。这可苦了跟在后面的的仆人与小吏,他们哪有马骑,只能骑着骡子,撒开蹄子,拚命在后面撵……

    就在驰行至十里处一个小转弯时,当先开路的初六、羽希猛然勒马。

    希聿聿,两马人立而起。紧随其后的渠良也紧急勒缰,一行人马顿时纷纷挽缰按辔,峡谷里一片马嘶之声。

    张放掀开车帘,探出身子,正见初六飞驰而至,神情惊怒:“禀主人,前方有人推倒大树,拦住路口……”

    话音未落,后面蓦然传来一阵轰然大响,回音在山谷里嗡嗡回荡。

    “不好!公子,后路也被人用大树截断了!”

    “君侯,我的仆从与三个小吏被截断在后面了!”

    “公子,有人暗算我们。”

    张放豁啦撒开外衣,露出劲装,一脚踩着车辕,竖掌示意众人噤声,同时游目四顾。

    张放的镇定,感染了众人——其实主要是墨秦、刘枫与羽希,他们大概是第一次碰到这种险情。而张放与他的一众老扈从,可都是经历了东庚烽燧的生死血战,更亲身参与了一场灭国大战,这心理素质,那是杠杠的,等同于沙场老兵,处变而不惊。

    天仅一线,空山寂寂,陡崖如倾,时见鸟飞。除了偶尔传来的几声马嘶喷鼻刨蹄之声,山谷里一片死寂,那沉闷的气氛,压得人有点喘不过气来。

    挡路的大树粗如合抱,足足有十几棵之多,横七竖八,互相交叠,足有一人多高。骑马是过不去的,攀爬还可以。

    爬树高手青琰翻身下马,一步一趋,缓缓向树障走去,众人的眼睛都在追随着她。

    当青琰接近树障,慢慢伸出一只手,刚刚搭上一根斜生的树枝时——啊啊啊!一连串的惨叫传来,令人悚然而惊。

    青琰悚然收手,墨秦骇然惊呼。

    “是我的仆人与寺衙小吏……”

    众人一齐回首,正见几颗石头大小的东西,呼呼呼飞过树障,砰砰砰砰!摔落在轻车前。

    刘枫、羽希发出一声惊呼。墨秦一见,悲愤交加,浑身因愤怒而颤抖:“混蛋!凶手!”

    是四颗人头,至于是谁的……不问可知。

    断路、杀人、枭首,鲜血淋漓……威胁恐吓之意昭然若揭,换成是京城诸少中的任何一人,怕是早崩溃了。只可惜,对方找错了人,这一招,对张放及他的扈从没用。

    在墨秦悲愤、刘、羽二少年失色,就连青琰、初六也避开这几个血淋淋人头时,张放与彪解却不约而同上前查看起首级来。这两人一个前世是医生,见惯这种场面;另一个是剑客,杀人如杀鸡,也是不惧。

    很快,两人都得出一致结论:“断口平滑,切割利索,出手之人是老手。”

    青琰突然惊叫:“又来了!”

    张放、彪解急抬头——映入眼帘的却不再是人头,而是一件黑乎乎的东西。

    啪!东西落地,竟是一块绑着石块的树皮。

    这是什么东东?

    刘枫上前拆开一看:“树皮上有字。”边看边念道,“我等是中条山义民,替天行道,只劫财,不害命。尔等听真,要钱不要命,要命不要钱,请贵人自选。”

    中条山……盗匪?!(。)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震 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中条山脉莽莽延绵几百里,首阳山就是这条山脉支系之一。这两年河东旱涝交替,民多受其害,流民日渐增多。不是每个人都甘愿去领那可照人影的稀汤,一些生性凶悍的流民,铤而走险,落草为寇,劫掠地方。这种情况,在任何一个受灾地区,都不鲜见。

    张放来河东之前,就知道有群盗,否则也不会带上一支小部队。中条山有盗匪,张放也知道。但据他了解,都是些不成气候的散兵游勇,小伙三五人,大伙十来人,靠打闷棍、强乞讨、蒙面入户等低级手段抢掠,敢于拦路抢劫,而且还是抢劫官员的,几乎没有——之所以说几乎,就是曾经有过,但很快被灭了,足以为其他盗匪警示。

    说到底,这些流民盗匪与当初张放穿越大汉时,碰到的焦孟那伙人差不多。这些人敢碰军队、官员吗?从墨秦只带几个随从小吏就敢出城五十里,钻山进村就可以知道答案。这也是张放敢只带几个扈从就进山的原因,当然,他也留有后手,只是没想到会被王家人断了后援。但眼前发生的血腥一幕,却将这一切推翻。

    张放望着地上的首级,深吸一口气,振声道:“好一个‘只劫财,不害命’,为何残害这四个人?”

    树障前面,传来一个阴冷得令人浑身不舒服的声音:“因为他们反抗了。我说了,留财不留命。”

    终于听到对方声音,张放立即道:“要财是吧?简单,你进来取,或者派一个人进来取就是。”

    那个声音发出嘎嘎笑声,象锐器冲击人的耳膜:“贵人要赏我们钱财,兄弟们,你们谁进去取?”

    “我——”后面的树障外发出一阵高呼,听声音不下数十人之多。

    “我——”这次的声音则是从前方路口的树障后传来,同样有数十人合声。

    青琰、初六、刘枫、羽希、渠良、彪解、墨秦等人的脸色都变了。万万没想到,贼人居然有这么多,而且,还是前后包围。先前还打算强行突围,如今却不得不打消这个计划。

    这是在示威啊,不过目的确实达到了。

    张放盯住墨秦:“首阳山,或者说中条山,何时出现这样大股的盗匪?”

    墨秦很肯定地摇头:“之前从未听闻。”

    张放点点头:“明白了,冲我来的。”转身对青琰等人道,“检查装备,暗语报数。”

    张放一声令下,气氛顿时紧张起来。在墨秦愕然的目光中,那个不苟言笑、眼神很凌厉的婢女,一掀外罩,露出围在细腰上的一圈飞刀,寒森森的刀锋,晃人眼瞳。那个骑术极好的青年,则从弓囊里取出一把大弓,压成半弧,嘎吱吱地上弦。那身上带着若有若无杀气的男子,则拔出一把雪亮的利剑,剑脊透着淡淡的红光,这红光所透出的意味,令人不敢深思。就连那走路都不稳当的驭手,竟然也掏出一把尺刀,刀虽短,却很稳。

    最令墨秦看不懂的,是那两个僮仆少年,他们一人挟刀,一人执弓,但他们向富平侯打手势时,却举起另外一样东西——一个灰色的长条形小布袋,鼓鼓囊囊,似乎装着简牍样的东西。而富平侯看到这两袋东西,眼睛里的欣然之意,比看到那些刀啊弓啊都更明显。

    这样的灰布袋,不光两个僮仆少年有,那个婢女身上也带着。三人举手比出十五的手势。

    “很好,今日之破局,就要靠它们了。”张放示意青琰、刘枫、羽希收好布袋,扭头看向墨秦。

    墨秦浓眉一挑,走到自己的马匹前,从鞍侧的长条形布袋里,抽出一把连鞘剑,对张放笑道:“君侯放心,墨秦别的不敢说,自保尚可也。”

    张放点点头,向正引弓调弦的初六使了个眼神,让他多留意着点,别让这位二百石官员死在这里。

    正当大伙抓紧时间整理装备时,两边树障一阵颤动,七八个穿着破烂短褐衫的人爬上树干,居高临下,一个黑汉手里木棍向张放等人一指:“把钱财、衣物,全部扔上来。”

    看这些强盗,一个比一个腌臜,蓬头垢面,衣裳破烂,远远就嗅到一股子酸臭。说是强盗,更像叫化子。他们的武器更是只有棍棒,有些棒子上连树皮都没剥净。但纵是邋遢,纵是没有半点像样兵器,毕竟人多啊,几十号人就算空着手压过来也能把你压扁喽。

    张放边从车厢里取出龙影剑,边高声道:“叫你们的首领过来拿。”

    黑汉恶狠狠道:“眼下是我们话事,你这公子哥开什么腔?快把钱财交上来,手脚慢了,惹恼大爷,等会剥去你的衣物,把你当……”话没说完,只觉两道森然目光一扫,激灵灵打了个寒噤,神情像丢了魂,什么话都说不出了。

    “都是些任人驱使的走狗。”张放目中精芒一敛,薄薄的嘴唇一吐,语气令人不寒而栗,“杀了!”

    最先动手的,是远程杀手初六与青琰。

    初六负责后方,手里挟着三支箭,抽箭、上弦、开弓,射出,一气呵成。箭矢离弦,快如闪电,箭箭夺命。当他连珠射杀三人之后,羽希才来得及射出一箭,将最后一个盗匪射杀。

    青琰负责前方,双手一挥,两个盗匪捂喉栽倒。

    铮!彪解拔剑出鞘,身体仿佛是被手中剑带着向前飘飞,几乎不差先后,一剑刺入强盗下腹,力道之劲,透背而过。

    那黑汉本有些迷糊,吃这一吓,顿时清醒。惊慌之下,棍一扔,脚一滑,直接滚下树。

    刘枫则一直没动手,紧紧跟在张放身侧,目光四巡,高度警惕。

    八个强盗,前后也就眨几下眼的工夫,几乎死绝。

    随后,彪解砍下七个强盗的人头,一古脑全扔出去,引得外面惊呼一片。

    你想立威,我也一样!四颗换七颗,谁更胆寒!

    张放漠然的声音一字一句传来:“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奉了谁的命令,今日你若不逃,那就死在这里!”(。)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复 仇】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好!好一个少年富平侯,果然有胆色,了不起!身边也有强手。我们这些乌合之众,虽十倍于你,也只能困住而无法强攻。不过,我不会逃走,我会看着你慢慢死去。”那阴侧侧的声音中,透着一股强烈的仇恨。

    张放皱眉,正想旁敲侧击这人对自己有何仇怨。不料身旁的彪解突然失声大叫:“赵涉,是你么……对,就是你!”

    那个阴沉的声音发出尖锐的笑声:“你现在才听出来……彪解,希望你能活到我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哈哈哈哈!”笑声渐息,一任彪解如何呼唤,概不回应。

    彪解颓然放弃,扭头望着身后满含深意望着自己的主人,苦笑道:“是熟人,几年不见,他的嗓音有点变化,一时听不出。”

    张放盯着彪解:“你的熟人,我不熟吧?怎么听上去好像我杀了他全家一样。”

    彪解苦笑不已:“还真别说,他认为主人就干了这样的事。”

    “嗯?”

    “我说出他的身份,主人就明白了——他是剧辛最得意的弟子,叫赵涉。”

    张放长长吁出一口气,貌似认真的道:“先是你,然后又是这个赵涉……我不是我该发个赏格什么的,搜杀剧辛门下,来个一网打尽,以绝后患?”

    彪解当然知道主人说的是反话,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唯有苦笑而已。

    彪解终究还是说出这赵涉的来历。这赵涉与剧辛的关系,与所有门下不同。此人自少追随剧辛,情同兄弟,他也是剧辛门下最出色的剑客。在剧辛接到暗杀张放的任务前,赵涉也接受了一桩生意,南下荆州,去了大半年。也正是由此,剧辛出发之前,才把妻女托附给彪解。若赵涉尚在,以二人的关系,怎都轮不到彪解。

    剧辛丧命后,门下解散,妻女避祸,而这赵涉是否回来过,也没人知道。

    张放根本不会将目光盯在这种小人物身上,自然不须理会。他更不会担心刺杀报复,因为无论剧辛的门下多么不甘心,都绝不敢乱来——京兆尹门下督贼曹万章是干什么吃的?这位江湖大佬就是专收拾这种游侠的啊。富平侯如果在长安出点什么事,首先就是拿他这个门下督贼曹是问。

    初六听完事情始末后,忍不住插嘴道:“这么说,这赵涉一直潜藏在河东为盗。这次正巧遇上主人出行,遂生报复之心,继而纠集一伙盗匪……”

    话没说完就被青琰打断:“没那么简单。”

    彪解与渠良互望一眼,也同声道:“没那么简单。”

    张放用力吐出一口浊气:“是啊,没那么简单。”

    一切源于那道懿旨。这么巧,懿旨就在这个时候来?而且旨意莫名其妙,居然是召回二十贲士。而且无巧不巧,贲士一被滞留,他们就在半路遇袭?更不用说,那苟参在此事上种种启人疑窦的行为……

    从事发到现在,张放终于有点时间来思考,这件袭击事件,背后的深水——难道王氏要对付自己?没道理啊!王凤当前的政治对手,文有丞相匡衡,武有右将军王商,连大司马许嘉还在哩,怎都轮不到自个,王凤是疯了才会想树自己这个敌人吧?

    好吧,不必想太多,复杂事情简单化——直接杀出重围,揪住苟参,一“盯”便知。

    在众人说话及思考的当口,外面居然一直保持安静,但这样的安静,总让人有种不安。

    张放深深吸一口气,正要说话,突然觉得有什么不对,用力一嗅,咦?什么味?

    “有烟。”

    “焦糊味!”

    “不好,贼人要放火!”

    先是缕缕淡淡青烟从树障缝隙里钻出,然后烟柱越来越大,青烟也渐变灰黑,融合成大片烟雾,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气味。

    时值初冬,山谷的风向自北而吹,凛冽冷风裹着浓烟一个劲灌人口鼻,辣人眼睛,分外难受。呛咳声此起彼伏,但只有张放他们的咳嗽,没听到强盗的声息,想来人家已避开风头。

    “取水,湿巾,捂口鼻。”张放话刚出口,青琰等人已行动起来。纷纷取下马鞍旁的水囊,弄湿布巾,捂住口鼻,同时安抚焦躁不安的马群。

    墨秦捂着口鼻躬身潜至轩车旁,闷声对张放道:“咳咳……君侯,不是……咳,不是放火,是烟熏!”

    张放正柱剑蹲伏,让青琰为他绑扎湿巾,闻言点点头。他也看出来了,烟雾虽大,但并没有火焰,对方不是用火攻,而烟熏。从道理上说,火攻加烟熏,效果更好,为什么对方没用?

    ……

    “大哥,我们干嘛不用火攻?直接点燃柴草,扔进去烧死这帮混蛋,为兄弟们报仇。”

    “对啊,大哥,老财他们死得太惨了,连头都没有。”

    “大哥……”

    “放屁!”一个灰巾裹头、满面凶戾的灰衣汉子咆哮,“放火烧还能剩下什么好东西?马烧死了,车烧没了,连那帮混蛋穿的上好衣裳都烧成灰了。就剩几把刀剑,还有不知多还是少的制钱,这买卖亏大了!你们看堵路口的陈家兄弟,人家不也没这么干么。”

    众贼人一听,都觉得有理。他们堵路抢劫,主要是看到这几个人轩车华丽,马匹膘壮,加上这些人衣着华贵。这些东西是能看得到的,几伙人联手,搞出这大阵仗,只要把这些看得到的东西抢到手就不亏。至于这些人带有多少钱财,这可看不到,运气好可能多,运气背也许没有。如果一把火烧了,那不是白白折腾一场还搭进几条人命了么?还是大哥有见识。

    那贼人头领吼完手下弟兄后,转过身,凶狠的神情尽消,挤出一丝笑意:“还是赵老弟的计策好使,这烟一熏,他们不想闷死,就得出来送死。哈哈,高!”

    被称为“赵老弟”的,是一个身着黑衣,面目寻常,眼神凌厉的家伙——正是曾出现在苟参府中的人,他也正是彪解口中的剧辛弟子,赵涉。

    赵涉轻摩手里的剑柄,神情淡淡。这几伙贼人联手劫道是他撮和的,烟熏之计也出于他之手,只不过,他的目的当然不是为这伙贼人的“收获”着想。

    “若全烧成灰,哪里还像是抢劫现场?这等于明明白白告诉官府,这就是复仇。”赵涉手腕一抖,剑铮地出鞘半截,凝视剑锋,眼神如冰,“张放,临死前我会让你知道,这就是复仇!”(。)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尝尝这个】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蒲反官舍,贲士们已经在整理行囊,军士的随身物品本就简单,而之前因为正要出发与富平侯会合,所有马匹都已喂饱,并配好鞍具。此刻,贲士们排成两列,立于中庭,只待旅贲令一声令下,即刻出发,返回长安。

    正堂上,公孙覆来回踱步,低头负手,目光不时瞟向案后那个人,以及案上那醍目的懿旨。懿旨静静躺着不动,那人也是气定神闲,衬着公孙覆更显焦躁。

    苟参淡淡道:“令士此时出发,还可以在申时末抵达尧东驿置,饮马休息。如此,明日即可渡河。若是再拖下去,误了皇太后大事……”

    公孙覆停下脚步,斜睨苟参:“君侯可还在等待接应呢。”

    苟参正想说什么,蓦然双眉一扬,向堂下一指,笑道:“喏,这不就来了。”

    公孙覆转头,就见昨夜被那个被墨秦涮脸的廷掾提裾快步走来,拱手致礼,然后向苟参禀报:“吕县尉已率二十役丁,前往首阳山去了。”

    苟参哈哈一笑,目注公孙覆:“如何?”

    公孙覆再不迟疑,大步上前,捧起懿旨,向苟参顿首,旋即转身,走到廓下,向中庭里的贲士一挥手:“出发。”

    在贲士们纷纷牵马时,苟参向廷掾使了个眼色,后者心领神会,快步走到阶下,已有马夫牵来一匹漠北马。

    公孙覆刚翻身上马,就见廷掾驱马与自己走了个并排,不由讶道:“廷掾这是……”

    “代蒲反寺衙、代苟君送诸贲士一程。”

    本地官员好意,似乎不便拒绝。公孙覆也没多说,举手一挥,贲士策马鱼贯而出,蹄声由密集变稀疏,很快消失,只留下腾腾烟尘,在空中久久方散。

    苟参负手踱到廓下,望着远去的骑队,脸上浮现得呈的得意,眯着眼,喃喃道:“大汉就要少一个列侯了。嗯,很快就会有一个新的列侯填补……叫什么好呢?首阳侯?中条侯?似乎都不错。哈哈哈!”

    从蒲反到首阳山走另一条岔道,而公孙覆等一众贲士走的则是官道,他们不会交集,也不会碰上。廷掾按指示就是送到岔路处,只要看着贲士从官道离开,一切就成定局了。

    原本一切好好的,直到临近岔道时,廷掾已经勒马停下,笑容满面向公孙覆拱手作别,准备要兜马回转了。偏在此时,岔道那头,几个挑担的农人出现,改变了一切。

    公孙覆心里一直不踏实,总有未尽到职责之感,看到这几个农人时,心头一动,立即招唤过来:“尔等可看见县尉带领一群役丁经过?”

    农人大眼瞪小眼,一齐摇头:“回这位贵人的话,没看见。”

    公孙覆刷地扭头看向廷掾。

    廷掾打着哈哈道:“去首阳山途中,岔道甚多,没看见也是正常。”

    这话倒也有理,公孙覆又问那农人,他们确实是从另一条岔道来的。

    廷掾刚松口气,好死不死,道右有几个行人经过,听到公孙覆的问话后,主动开腔道:“这位贵人,你问吕县尉是吧?”

    “对,你看到?”

    “方才牛石聚有乡老进城,说是聚邑附近有盗,半途正碰到吕县尉带着一群郡兵,请求驱贼。这会吕县尉已经到牛石聚抓贼去了……”

    足足冷场了五息,方才响起公孙覆磨牙的声音:“这就是蒲反役丁的护卫?”

    廷掾张口结舌。

    公孙覆声如寒冰:“廷掾,你要想清楚,那可是富平侯。一旦有事……我问你,你家中有多少颗脑袋?”

    天挺冷,廷掾却开始淌汗。说实在的,以他这样的二百石小吏,什么皇太后、魏郡王氏这些,对他而言简直是天边一般,连鞋底泥都够不着。甚至苟参在谋划什么他都不知道,他就是奉命行事——报告县尉与役丁出发,然后送贲士至岔路口,一路上绝不能发生意外。事情成则有好处,若办砸了,吃不了兜着走。

    廷掾本以为这是小事一桩,没往深处想,此刻听经公孙覆一喝,心下一琢磨,脸都绿了。

    公孙覆也没工夫理会这小角色,扯嗓子一吼:“全队听令!”

    “喏!”

    “方向首阳山、白沙邑——全速出发!”

    “喏!”

    轰隆隆隆……

    铁蹄如雷,轰然远去,只留下灰头土脸的廷掾,不知该跟上呢,还是回去……

    ……

    张放一行已经不指望有什么援兵了,一切只能靠自己。

    “君侯,我们……咳,我们必须尽快突围,拖得越久越不利……”墨秦边抹眼泪边呛咳道,“请君侯避于车内,由下官来指挥……”

    张放一向明亮锐利的双眼,此刻也被熏得有些泛红,他先点点头,同意墨秦的突围建议,接着又摇摇头,向轩车方向一指。

    于是,墨秦惊讶地看到,富平侯那几个扈从,竟然举起刀剑,猛力向轩车劈砍。三下五除二,就把一辆华丽丽的轩车,拆得只剩一个底盘加两个车轱辘……拆下的一块块长方形木板,钻两个小洞,穿过皮索,提在手上,就变成步兵盾。

    这个时候,就可以看出扈从的过硬素质,以及数年训练的成果。

    彪解一声大喝,迅速将“板车”推到前方的树障下,将两根车辕斜向靠在树障上。下一刻,刘枫、羽希双手持“盾”,奔跑如风,踏车而上,沿车辕登上树障。

    二人刚一现身,迎面一阵嗤嗤乱响,笃笃之声大作,木板面上多了五六支歪歪斜斜的箭支,还有好几箭从二人身侧掠过。

    墨秦低声怒骂:“贼人竟然有弓箭……”

    看贼人之前的装备,只有粗制滥造的尖木棒,没想到还有弓箭这种杀伤力大的兵器。

    张放沉闷的声音从布巾里传出:“自制木弓而已,没什么力道,一块板子就防住了。”

    张放在塞外可不是白混的,什么样的弓箭没接触过?一听这无力的弦响,便知是自制木弓,威力有限。这也是贼人为什么不冲上树障,朝他们乱箭射击的原因——有车、马为障碍物,人隐敝于其后,这种箭矢的攻击力不值一提,还容易误伤马匹。

    贼人是布下弓手,等他们受不了爬上树障突围时,乱箭袭杀,没想到被几块车板子就挡住了。

    滚滚浓烟中,刘枫、羽希眯缝着红肿的眼睛,隐约看到十几步外的绰绰人影。二人同时将木板卡在树枝间,从灰布袋取出一物,点燃,狠狠扔出。

    “混蛋!尝尝这个!”(。)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 【一 击】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轰轰!轰轰!轰轰轰!

    连串爆炸,响声被山谷十倍放大,震耳欲聋。山道另一头的贼人全被吓蒙了,完全不知道发生什么,根本不敢动。而山道口这边,则是一片狼奔豕突,木弓铁矢及棍棒丢满地。逃跑的贼人跌跌撞撞,原本褴褛的衣服更加破烂,滚滚浓烟中,不时可见有破碎的布片飘浮在空中。而地上躺着五六个贼人,不断翻滚惨叫,隐约可见头面手足鲜血淋漓,一时不死,但显然受伤不轻。

    雷炮,灰布袋里装着的正是雷炮。分别由青琰、刘枫、羽希三人携带。虽然不多,只有十五枚,但集中使用,连续扔出七枚,一下就将这伙贼人击垮。

    这是升级版的雷炮在大汉境内首次应用,同样份量,同样配比,初级版雷炮只能吓马伤人,而这升级版的雷炮,却足以致命。山贼就是山贼,说白了不过是弃善从恶的流民。连穷凶极恶、天生的战士匈奴人,在雷炮的突然打击下,也得惊慌失措,更不用说这些流民了。

    贼人一乱,张放拔剑大喝:“杀出去!”当先踏车冲上,蓦然身旁呼地一声,青琰后发先至,超过他并挡在他身前。接着又是一阵风声掠过,斜眼看去,却是彪解,他将手中长剑舞成一团光圈,既是吸引,也是格挡烟雾中有可能射来的暗箭。

    没有暗箭、没有袭击,所有的贼人全被吓坏了。对未知凶物,人类本能就是趋吉避凶。后退,不断的后退,恐慌蔓延。

    烟雾中传来贼人头目声嘶力竭大吼:“不准跑!他们使的邪法。黑头,快去弄条黑狗来,用狗血破他们的邪术……”

    张放剑指声源处:“把所有的雷炮,全扔到那个方向。”

    青琰、刘枫、羽希一齐挥臂。

    又是一连串轰然巨响,除了鬼哭狼嚎的哀鸣,再无反扑之声。

    张放、墨秦、青琰、初六、彪解、刘枫、羽希,甚至渠良都柱拐冲破烟雾,悍然杀向溃乱一团的山贼。

    最先冲出的彪解,刚冲破烟雾,猛见眼前一人直立,本能抬手就刺。一剑入体,那人发出惨叫。定睛看去,却是认得——正是方才那滚落树障的的黑汉,他居然被身边一响震过一响的巨声吓傻,木立当场,直到剑锋穿肠,才发出撕心惨叫。

    烟雾是山贼将一堆堆柴草堆放到树障下点烧,然后在其上覆盖半湿的树叶造成的。只要从树障跃过柴草堆,就脱离烟熏之厄。

    张放与他的扈从们一旦脱困,立即扯下蒙面布巾,如同凶猛的豹子,向那群野狗般四散溃逃的山贼杀去。张放与几个扈从都是有战场经验的,知道别看这些山贼眼下心慌慌,溃乱一团,但若放任不理,只想逃出山谷的话,只要再跳出个头目,控制住乱局,而他们手里的雷炮已耗尽……一旦发生正面混战,己方就难免有死伤。

    豹子再猛,也架不住狗多啊!

    所以,趁乱猛打猛冲,一鼓作气,将山贼彻底击垮,使其不复再聚,是眼下最正确的战术。

    就在山谷这头不知所措,山谷另一头慌乱一团之际,前方谷口处,传来闷雷似地蹄声。听声音其实也就数十骑,但经狭窄的山谷扩音,沉闷而轰鸣,丝毫不亚于方才的雷炮轰炸,如果一串滚滚而来的旱雷。

    一听这蹄声,众山贼都变了脸色,这样密集的马蹄声,意味着有大批骑士正策马冲来。来的是什么人?这还用说,总不成是马贼罢?

    张放呼出口气,止步柱剑于地,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珠,露出笑意:“想不到,公孙镇朔还真带种,敢抗旨前来。”

    墨秦一剑劈中一逃跑的贼人大腿,不理会贼人按腿翻滚嚎叫,回首讶道:“君侯如何断定来骑是公孙令士与其麾下贲士?或许是河东郡兵来了……”

    张放摇摇手指:“蹄声清脆中带着厚重,是安装重马蹄铁的铁骑。”

    大汉骑兵已初步装备了马具三件套,但只有北军的马具最标准,用料最足,那马蹄铁也是厚重结实,远胜于河东郡兵的骑兵马具。这就象精制铜钱与粗制薄钱的区别。

    骑兵冲刺,速度何等之快,说话间,前方已出现幢幢骑影,一杆旅贲认旗高高挑起,随风卷扬,可不正是卫尉寺贲士。

    贲士一到,横冲直撞。山道本就狭窄,山贼跑得人挤人,人踩人,再被这挟狂飙之势冲来的烈马一撞,顿时上演空中飞人一幕。

    未等马停,公孙覆飞身而下,单膝点地:“下官来迟,君侯受惊了……”话未说完,公孙覆双目精芒一闪,突然做了个令所有人大惊失色的动作——他居然拔出剑,猛然跃起,向张放劈去。

    刹那间,张放拔剑。

    青琰飞刀。

    羽希射箭。

    彪解虎扑。

    公孙覆去势不变,腰身一扭,箭矢擦身而过;同时张口卡擦咬住飞刀;凌空一剑下劈,将彪解震得向侧滑出数步。一瞬间破掉箭、刀、剑,动作流畅无碍。这旅贲令一出手,技惊众人,但他的攻势,也被三人瓦解,无法再向张放攻击。

    但是且慢!

    张放的确遭到袭击,但不是来自前方,而是身后!

    在张放拔剑抵挡公孙覆的“攻击”时,身后一股冰冷的寒气袭来……然后,一个尖锐的物体,重重撞在他的后背,力量之猛,将张放撞得向前踉跄数步,几乎扑倒。

    “贼子敢尔!”

    “赵涉!”

    公孙覆与彪解同声大喝,双剑齐出,一剑斩断袭击者握剑的小臂,一剑刺入袭击者咽喉。

    一切都明白了,公孙覆是正面对着张放等人,所以最早看见了袭击者。不及提醒,立即拔剑阻截,却被青琰等人当做袭击联手挡下来。结果好心办坏事,反而为袭击者创造了机会。

    袭击者——赵涉!

    这个老道的职业刺客,在爆炸初起时,就敏锐地察觉不妙,立即做了明智选择——诈死伏尸。直到所有人注意力放到前面,放松警惕时,觑准机会,暴起发难。

    只一击,就得手。

    “嘎嘎嘎嘎……”赵涉五官扭曲,一手扼住咽喉,浑不在意断臂处血如泉喷。因为喉管断裂,发出的笑声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变调。他似乎想说什么,但声道切断,什么话都说不出,只是指着被左右扶住的张放,脸上浮起得意满足的诡笑。但下一刻,他就笑不出来了。

    张放推开左右,慢慢直起身,解开衣服,露出前后两面锃亮的护心镜——时隔三年,他终于打造了护心镜。

    张放歪头向后撇了一眼,看到后背护心镜上缘那道深深的凹陷,淡淡一笑,转过脸,伸指向赵涉点了点:“我说过,你若不逃,就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二章 【张放版怒鞭督邮】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目送公孙覆等一众贲士走后,苟参回到府邸,带着办完大事的志得意满,命人摆上宴饮,再召来家伎,载歌载舞,品酒赏艳,不亦乐乎。直到抹着满头汗的廷掾出现,才将这好兴致彻底破坏。

    听完廷掾禀报,苟参拍案而起,众歌伎吓得战战兢兢,慌忙退散。苟参狠狠盯住廷掾,气得脸红脖子粗,胡须一翘一翘,偏偏半句话都说不得。因为廷掾只是被利用的小卒,根本不知情,更不知内幕。他总不能说,我们安排了山贼劫杀富平侯,你办事不力,没拦住本应回京的贲士,真真坏我大事吧?

    苟参这口气足足憋了半天,才愤愤喷出一句:“传令吕县尉,马上去首阳山,他是干什么吃的?叫他带役丁护卫富平侯,他管什么狗屁抓贼!”

    堂下小吏连声应是,慌里慌张去了。

    廷掾离开后,苟参背着手,来回踱步,神色变幻不定。

    堂下的仆从偷眼望去,总觉得主人今天有点不对。平日里主人也是这样负手来回踱步,那身姿昂然,步履从容,一县之大事,常常就在这不经意的转圈中决定下来。但今日主人转圈,腰弯背陀,步履急躁,不时用手扯须,整个人透出一股不安,甚至惶恐……

    这样的观察结果,也令仆从们心下惶惶起来。

    正当府中气氛越来越凝重之时,门外传来一阵急匆匆脚步声。很快,一个小吏出现。

    苟参立即走到大门前,厉声道:“可是找到了吕县尉?”

    “不是,是……是……”

    “是什么?”

    “是富平侯与那些贲士回来了……”

    “啊!”苟参向后一个趔趄,差点没绊倒,定定神,忙道,“快!快撤下宴席!更衣,通报县长与县丞,与本官一并出城迎接……”其实苟参这是心乱了,这又不是张放刚进城的那会,需要隆重迎接。眼下根本没必要这样做。他是没有底气,本能想拉两位同僚一起壮胆。

    “多谢督邮盛情,这殷勤劲,本侯有些吃不消啊。”

    随着一个略沙哑却颇为悦耳的声音传来,府门外,悄无声息出现一群人。为首者,正是那大汉最年轻的列侯、富平侯张放。

    张放依旧宽袍缚带,发丝不乱,仿佛只是出门转了一圈,踏青归来一般。他脸上漾着人畜无害的迷人笑容,从车上下来,缓步走向苟参,双袖张开,慢慢合拢:“多谢苟君,派出县尉与役丁扈卫,实在有心了。”

    一番平平无奇的话,听在苟参耳里,却是心惊肉跳,强挤笑容,打着哈哈:“君侯说哪里话,这是应该的……哈哈哈!君侯刚出城,就有懿旨传来,下官遍寻君侯不着,便只好先宣旨意……”

    “明白,明白。”张放走到苟参面前,笑容可掬,亲热搭上他的肩膀,半推着向正堂走去。

    青琰彪解等人,则迅速占据有利位置,虎视眈眈,分别盯住督邮府仆从,手按兵刃。那个府里管事,没得到主人指示,加上青琰等人一脸杀气,竟不敢上前催请解下兵器。

    将要进正堂时,张放突然回头下令:“待会明庭、县丞、廷掾过来时,让他们在外面等着,但不得离开,许进不许出。”

    “诺!”

    ……

    半个时辰之后,蒲反县一众官吏县长、县丞、县尉、功曹史、主簿、廷掾、门下游缴、门下贼曹、门下议曹、门下掾史等等悉数到场。但除了墨秦之外,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

    又过一刻,正堂大门终于打开,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来。前面是富平侯张放,他面色平静,眼神中带着一抹深思。后面是督邮苟参,这位蒲反第一把手,脸色苍白,表情茫然,眼神恐惧。

    看到蒲反县一众官吏俱到场,张放目光一一扫过,点头致意,然后,开口第一句,就把诸官吏雷得外焦里嫩。

    “来啊,把督邮苟参拿下!”

    在场所有官吏与仆从还没反应过来时,彪解、刘枫已经冲上去,摁倒控制住苟参。而初六、羽希则张弓举箭,左右瞄准,但有异动,寒森森的箭镞立马指过去。在场人虽多,却没有一人带兵器,被强弓利箭一指,谁敢妄动?

    一直到彪解、刘枫将苟参押到中庭的一棵樟树下,用绳索将他牢牢捆住。一脸震惊的县长周守才拱手问道:“敢问君侯,不知苟君所犯何罪,竟需如此相待?”

    “罪名?有。”张放负手淡淡道,“苟参治下不力,纵容匪徒,致使近百中条山贼袭击本侯。若非公孙令士率骑前来相助,本侯只怕要折在这首阳山下!还有,苟参私造田籍,侵吞民田,达数百亩之多……”

    周守以下官吏听得目瞪口呆,后面的罪名根本不用听,光是第一条,如果证实,则总揽蒲反所有政务的督邮苟参,必难逃被参。这官别想再当了,哪怕他姐姐是皇太后。

    张放不再理会诸官吏,伸出手,从青琰手里接过皮鞭,施施然来到苟参面前。

    苟参狠狠盯住那英俊得令人嫉妒的脸,强恃镇定:“张侯,足下所言颇多揣测,并无实据,如此强加之罪,苟参不服。”

    张放轻轻拂着皮鞭,似笑非笑:“证据么?你给了我很多,比如那个赵涉与你暗会时,是你手下的管事陈连接待,找他就可证实此事并指证。比如这件事的始因,是因为当年王柱之死。比如幕后是皇太后、王立……还要我说下去吗?”

    苟参的表面像见了鬼,喉咙嘶嘶有声:“怎……怎么可能?你、你……”这些事都是隐秘,张放怎么可能知道?退一万步说,就算他神通广大,耳目灵通,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自陷险地?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这根本说不通啊。

    啪!一声脆响,将苟参从震惊中拉回,就见那令人胆寒的少年君侯收敛笑容,举起皮鞭,冷冷盯着他:“我不能白遭袭击,你必须付出代价。吃了这一顿鞭子,有些事情我可以压下,我与你的上头,不用撕下最后一张脸皮。所以,你现在为王家所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咬牙吃这一顿打,碎牙和血往肚里咽。如何做,好好想清楚!”

    啪!长鞭抽地,泥尘飞扬,鞭痕触目惊心,令人头皮发麻。

    张放笑容绽开:“苟君,失礼了!”

    噼啪!

    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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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郎欠更太多,今日四更,把前两天的欠更补回来。但愿网络正常——嗯,如果写不到四更,那铁定是网络的锅)(。)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三章 【皇太后也要怼(上)】(第二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蒲反的变故,并未影响张放的既定行程,鞭挞苟参之后。张放一行,继续北上,至解县、至安邑,一路考察、安抚流民。消息不胫而走,沿途诸县官吏,无不战战兢兢,赈灾力度,大为加强。而公孙覆等一行贲士也没返回长安,依然扈卫,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

    然而,当真如此么?

    遭如此羞辱,堂堂郡督邮苟参,居然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甚至没有上疏申诉——哦,倒是上疏了,但内容不是申诉,而是请罪。

    “……职治下无方,致使盗匪横行,荼毒地方,更袭击贵人,其罪难辞……请辞督邮曹掾,为失职者戒。”

    这份辞表,先是交到安邑郡守府,然后随附着郡守的意见,上报朝廷。等朝廷批复下来,是留是准。在此之前,苟参仍然覆行职务。

    与这一份辞表报上郡守府的,是一份推荐表,由循行使、富平侯张放推荐蒲反县门下议曹掾墨秦出任河东郡尉曹掾史,并附有督邮苟参、县长周守的荐言。这个职务是兵职,专管徒卒转运事。也就是说,河东流民迁徙实边之事,具体主管官员,就是他了。

    蒲反官场上下,几乎没人能看懂是什么情况。出了这样的事,辞职也算说得过去,但被捆在树上暴打一顿,这、这……这可不是一位普通的六百石官员,而是当朝皇太后的兄弟啊!那个少年富平侯,居然敢下此狠手。而如此羞辱,堂堂国舅居然也能忍,实在让人看不懂啊看不懂。

    苟参能忍么?答案是:必须忍!

    因为张放这顿鞭子,不仅仅是为了发泄被暗算的怒火,更有一层警告之意——警告长安那位皇太后,不要打错了主意。即便王氏权倾天下,近百年的世家,也是不可轻辱的。最好要掂量掂量被逼急的后果。

    这一顿鞭挞,打在苟参身上,但痛的却不只他一个。

    这是张放要的效果,敢威胁自己的生命,皇太后也要怼!

    蒲反流民的境况在张放离开后已大为改善,粥稠而衣新,民之所求最简单不过,温饱足矣。

    十二月初,河东诸事已定,张放南归,于月中渡过冰封的黄河。下旬,距离岁末还有五天,顶风冒雪的张放一行,终于回到长安。

    张放并未回府,而是直接入宫,向天子交令,并请罪。

    天子刘骜,在宣室殿单独召见张放。

    殿外冰雪满目,殿内温暖如春,红红的炉火、厚厚的绒毯,一丝风儿也透不进来的坚实门窗,以及那错落有致、明亮暖心的上百支牛油巨烛……让人一入殿内,就有种想懒懒躺下,四仰八叉的感觉。

    张放此刻却是正襟危坐,尽管他浑身骨头有种颠散架之感,但不管怎样,这是皇宫,向天子奏对,不得忪懈。

    “唉唉,少子啊,你这一出,也太过鲁莽了。”刘骜手里拿着的,正是苟参的辞表,连连摇头,一脸苦笑。

    按说以苟参这样的六百石小官,根本不用天子审批,丞相那里就给处理了。但苟参身份特殊,匡衡不敢擅专,将辞表呈交,由天子定夺。只是看刘骜的模样,只怕连他这位堂堂天子,也难以定夺了。

    张放神情轻松,问道:“皇太后、大司马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皇太后气得快吃不下饭了。”刘骜拧着眉望着张放,“你可知道,若是让大臣参上一本,皇太后一旦施压……这会让我很难做。”

    张放却神情笃定道:“大司马乃人中翘楚,见事分明,他不会让陛下难做的。”

    刘骜盯着张放看了一会,慢慢露出笑意:“少子,我觉得你可以任九卿之职。”

    张放笑道:“谢陛下,下次九卿之位有空缺时,请陛下优先考虑我。”

    刘骜哈哈大笑,伸指虚点,拿这厚脸皮的表弟没法。

    “少子的确应当感谢大司马,若非大司马开导劝阻,皇太后那里,怕是不肯轻饶。”刘骜说到这里,忍不住还是埋怨道,“少子,让我怎么说你好。第一次派你循行,就惹出这样的乱子。还好我这位阿舅气量甚宏,居然没有追究,更没有上报。否则,御史奏上一本,怕是大司马也难回护。”

    “正是,多亏了大司马,臣改日定当登门奉礼致谢。”张放一脸感激,心里却是冷笑,你娘的,老子被暗算、被袭击,差点交待了,到头来,反而要承你们的情……呵呵。

    还没呵呵完,殿外就有通传:“皇太后请富平侯至长乐宫相见。”

    张放转头望向刘骜,刘骜苦笑摊手,一付爱莫能助的模样,只是安慰道:“皇太后到底还是你的舅母,就算生气,也不会把你怎样的。你多说好话,赔个不是就行了……”

    嗯,细论起渊源来,王政君确实是张放的舅母。但他跟这个舅母可没半点血缘关系,也就是个辈份而已,若非如此,对方又岂会下此狠手?其实确切的说,下狠手的并不是王政君,在整个阴谋中,她只是个帮凶而已。

    张放通过从苟参那里得到的信息,再从长安收集到的情报,两相印证,基本上把事情捋得七七八八。王政君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他也是心知肚明。懿旨是她下的没错,但她只干了这件事,其他的事,并未参与。也亏得她没参与,否则这件事的力度可就不是这么简单容易化解了。

    “皇太后宣召啊……”张放走出宣室,在凛冽的寒风中懒懒伸了个腰,也该去会会这位隐藏在天子身后的大BOSS了。

    在后世朝代,皇太后接见外臣的可能性极低,但汉朝却没这个问题,因为有个彪悍的开国皇后——吕后,经常干这种事。像那个一代军事大家淮阴侯韩信,就是被召进长乐宫阴死的。

    当张放随传令的内宦来到长乐宫西阙门前时,一人从门洞走出,远远合袖揖礼,尖笑入耳:“富平侯平安归来,可喜可贺,仆有礼了。”

    张放眼神一聚,寒星一点掠过。

    长信太仆,石显。(。)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 【皇太后也要怼(下)】(第三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长长的游廓,一眼望不到尽头,所有的宫婢都已回避,只有两个人一前一后,向那深深宫院走去。

    张放与石显只在进门时客套一番,之后再没说话,两个人就这么安静地走在静谧的回廓,只有足音在轻轻回响。

    当前头的石显往右转时,身后的足音却微微一顿,一个清峻而平和的声音传来:“石太仆,皇太后不在前殿接见臣下么?”

    张放可不是头一回进长乐宫,他当然知道前殿怎么走,因此石显带路方向一偏,他顿有所觉。

    石显正走到一个阴暗的宫门下,闻言回首一笑,面目模糊,只有两排白牙,森森发寒:“是在前殿接见没错,只是皇太后正为先帝行蘸,一时半会来不了。仆恐君侯无聊,自作主张,请君侯入此室一观……”

    石显边说边推开宫门,立于阶下,抬袖肃引,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张放盯住石显一会,菀尔一笑,负手而入。即来之,则安之,不信石显能在长乐宫玩出什么妖蛾子。

    当张放踏入宫室的一瞬,本能抬头看了一眼匾额,浑身一震。

    钟室!这里竟是钟室!

    钟室,顾名思义,这里就是放置大钟,按时敲响计时的所在。这原本是一处很不起眼的寻常宫室,之所以令张放如此反应,那是因为长乐宫钟室,在大汉朝是一个令人讳莫如深的地方。

    这里,阴谋杀死过一个开国侯。

    那就是鼎鼎大名、后世无人不知的淮阴侯——韩信。

    高祖十年(前196年),淮阴侯韩信,就是被吕后、萧何,设计诓入长乐宫,缚于钟室杀之,据说是被吊在布袋里活活打死的。此后,这个钟室,就成为令人谈之色变的地方。

    万万没想到,石显居然引自己入此地。石显,想干嘛?

    张放冷睨石显,这位长信太仆浑若无事,像个导游一样,一一为张放做介绍,比如这大钟是孝武时期重铸的,钟上的铭文篆刻出自丞相公孙弘之手,大钟对面悬吊的十二面罄钟,各代表一个时辰等等。

    科普到最后,石显别具深意指着屋顶上一根粗大的横梁道:“君侯看到那上面有条深深的绳痕了么?”

    张放瞟了一眼,不答反问:“石太仆是想告诉我,那个传闻是真的?”

    石显淡淡一笑:“时过百年,传闻是真是假,无从考证。仆只确定一点,纵然是功勋盖世的开国侯,开罪了皇太后,也难免要落得一个凄凉下场。”

    张放恍然,原来如此,我说呢,石显纵是长信太仆,也无权引自己进入钟室这种地方。原来是奉皇太后之命,拉自己来看“刑场”来了。目的再明显不过——恐吓!

    这是王政君对他鞭挞苟参的回应。嗯,可以的,这很王政君。

    可惜啊,他是张放,不是韩信;她是王政君,不是吕后;这是成帝朝,不是高祖朝。以这位皇太后的政治能力,也就只能玩这一手了。

    石显说完这番话后,一霎不霎盯住这位少年富平侯的俊脸,就想看看这张从入宫以来,一直云淡风轻的脸会变成怎样的颜色——很可惜,他失望了。

    张放悠然道:“既然太仆提到先朝之事,那么放请太仆也莫要忘了,高祖与开国诸公之白马盟誓有言,刘氏当与勋戚共天下。太仆这些年,可没少得罪勋戚啊……”

    石显垂首,钟室深深,难窥其容。

    张放哈哈大笑,看看日头,道:“时日不早,莫让皇太后久侯,失了臣子本份。石太仆,走吧。”

    望着张放仰首大笑的背影,石显没有动怒,只是脸色更阴沉了——他本想扎张放一针,没想到,反被深深刺了一剑。

    ……

    长乐宫前殿,帘后的皇太后王政君看到了那个令她牙痒痒的外甥,她与石显一样失望——那张俊得不像话的脸上,并没有她想看到的惶恐、失措及讨饶,只有一贯的云淡风轻。

    “臣张放,拜见皇太后。”张放只是简简单单地合袖一揖。大汉朝就是这点好,即使拜见皇帝、皇太后,也就一揖了事,而皇帝、皇太后还得还礼。当然,起码你得是千石以上官员,几百石小官,就别想有这样的殊荣了。

    “免礼,入坐。”

    “谢皇太后。”在宫中女官的引领下,张放神态恭谨地在左首短案后端正坐下。

    前殿是正式场合,张放只称“皇太后”而不称“舅母”。同样,王政君也以臣子视之。

    这一刻,没有亲情,只有怨怼。

    王政君首先不问张放,而是问石显:“富平侯少入长乐宫,石太仆可带他看了什么好玩的?”显然,王政君以为石显没按自己的吩咐做,否则这十七八的富贵少年郞,又怎会一付若无其事的样子?

    立在宫门侧垂手听候的石显一脸无奈的苦笑,他对张放的了解,远远多过王政君,对这恐吓本不报什么希望,只得答道:“回禀皇太后,仆引领富平候看了会钟室。富平候少年老成,有胆有识,仆深为佩服。”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人家根本不憷,皇太后你的算盘落空了。

    王政君显然颇为意外,从帘子的缝隙间认真地看了这外甥几眼。还真是,小小年纪,却有着只在兄长、丞相、大司马这些老臣脸上看到的沉静。看来,是有点小觑这小子了,难怪如此大胆,敢鞭挞自家兄弟、逼死王家子侄……

    一想到这些,王政君胸中就腾起一股怒气,说话的声音都带着一股渗骨的寒气:“富平侯,河东循行很是威风啊。”

    张放欠身道:“不敢。臣曾遇险,为山贼所袭,险被熏烧,当时那个狼狈啊……若皇太后看了,一定不会这么说。”

    两人一开腔,就像高手搭腕子,瞬间发劲,锋芒毕露。

    王政君胸口的怒气没下,脸上青气又升,语气尖锐起来:“山贼啊……河东流民甚多,为盗者亦众。富平侯循行河东,主理迁徙,这可是件得罪人的事。你年纪轻轻,不知轻重,难免会惹下些麻烦,致有遇袭之事。富平候当以此为鉴,日后行事,要三思啊。”

    这是借山贼袭击之事,行警告之实。

    张放恭恭敬敬道:“臣下明白了,多谢皇太后提醒。也请皇太后多多教导我等勋戚,严于律已,不要做得罪人之事。天下之贼,可不止河东而已。”

    对方是皇太后没错,但自己也不是砧板上的肉,被人背后插刀子还要笑脸相迎,这不是张放的处世风格。

    王政君差点没被呛死,但就算她是吕后附体,也没可能在当下对张放做出什么事。

    “富平侯……你好自为之!”

    半晌无声,张放抬头,但见珠帘一阵急遽颤动,帘后已然无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五章 【断 腕】(第四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进长乐宫时,石显与张放,一个脸色笃定,一个云淡风轻。出长乐宫时,一个面无表情,一个仍然云淡风轻。

    二人一前一后,一直没说话,直到阙门之下,石显顿住,揖礼送行时,张放才摇摇头,叹道:“石太仆为什么要这么做?”

    寒风中的石显,拢起袖子,淡淡望着天边厚厚的云层,语气平静道:“富平侯还是太年轻了,你不应该得罪皇太后、得罪王氏。若非如此,我根本不敢动你。”

    “王氏答应你什么好处?”

    石显长叹一声,脸上皱纹深深,透着一股无尽的萧索:“好处?呵呵!富平侯好端端站在这里,我会有什么好处?”

    张放点点头,明白了。干掉他才有好处,干不掉哪来好处?或许接下来,就是丢车保帅了。

    张放刚踏上轩车,弯腰准备进车厢,远处驶来一辆轻车,车轓上悬着醒目的王氏家徽。轻车驶近,探出一张脸。这人张放认识,是车骑将军王凤的家丞。

    王氏家丞一脸谦卑的笑意,向张放揖礼:“家主请富平侯过府一叙。”

    张放笑了,下车,来到轻车前,踏阶而上。末了回头望一眼,但见石显脸色苍白,嘴唇微颤,眼里透着一种惨然。

    张放拱拱手:“石太仆,后会有期。”

    轻车、轩车,一前一后,轻驰远去。石显呆立在寒风,足足半刻之久,直到守门的卫士小心劝道:“石太仆,这天寒地冻的……还请小心身子……”

    “哈哈哈……这身子骨,要不要都无所谓了吧。”石显笑声有着说不尽的沧桑与悲愤,一步一跄,身影一点点没入深深的阙门门洞阴影之中。

    同样的笑声,在车骑将军府响起,不同的是,这笑声洪亮,充满自信与自傲之气。

    车骑将军府大开中门,王凤以天子元舅之尊,亲自出迎。这阵仗,令远远围观的拜访宾客艳羡不已,都道是富平侯不知做了什么好事,竟能令车骑将军另眼相看。更有消息灵通的官员,得知富平侯怒鞭督邮之事,都是一万个看不懂,这车骑将军卖的什么药?

    只有张放心里明镜也似地,王凤卖的是“人情药”。这一次,是他王氏理亏,坏了规矩,如果他不出面打圆场,就等于宣布树立自己为政敌。王凤的政治智慧,可不是王立,甚至王政君能比拟的。眼下,王凤绝对没工夫对付自己,他所释放的善意,是和解的信号。所以,这一次,底牌在自己手里,可以好好敲打一下了。

    王凤直接将张放引进雅室,宾主相对而坐,施礼、奉浆,而后遣退仆从。

    没有外人在场,也就不必绕什么圈子了,王凤郑重行礼:“凤这一礼,乃是为吾弟鲁莽之举而致,请富平侯看在老夫面上,饶过他一回。”

    王凤没有为王政君道歉,因为那是皇太后,张放是臣子,无论皇太后干了什么,身为臣子,没有资格要求道歉。王凤也没有为异母弟苟参道歉,因为张放对苟参的折辱,已等同于杀了此人。所谓杀人不过头点地,都被你这样了,你还要人道歉,那真是……

    张放直视王凤,没有说话。后者也含笑对视,眼神有莫测意味。

    张放笑笑,端起****饮了几口,方才缓缓开口:“我要知道此事的所有参与者,以及过程。”

    王凤笑声爽朗:“应该的。”抬手啪啪拍了两声。

    房门拉开,一人长揖到地,恭声道:“王立拜见富平侯。”

    张放一点都不意外,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王中郎,请入座。”

    王立道谢而入,以往阴狠的眼神,已变成绵羊般温顺。张放知道,这不是因为自己的缘故,而是他的兄长调教有方。王立真正畏惧的,不是他张放,而是其兄长。

    “王立自知多有得罪,特向富平侯请罪……”王立边说边稽首之礼。

    张放自然不会当着王凤的面拿架子,拱手还礼:“我知道,王中郎恨我事出有因,此事是非曲直且不论。我今日就想知道,都有谁参与,以及过程。”

    事已到此,王立也不再隐瞒,开口第一句就是:“此事最早是石显对我提起。还有,当日柱儿之事,我们兄弟是一直瞒着皇太后的,也是石显将此事捅出……”

    事情过程与张放推断的差不多,合谋参与者共六人:石显挑头牵线、王立哭诉施压、王政君一怒颁旨。随后,石显找到万章,让他拿出一个完美的方案。万章想到了赵涉,遂派人将此人召来,赵涉便献上这条“借盗杀人”之计。之后王立便手书一封,让赵涉带给苟参,请求其配合……后面的事,大体如张放所知。

    纵观此事,罪魁祸首当是石显。王立衔恨杀子之仇,王政君为侄子报仇……有仇不报非君子,这对姐弟有找他张放麻烦的理由。这石显又想得到什么呢?

    “石显想重回中枢。”王凤淡淡道,“皇太后一时糊涂,答应了他……呵呵,这中枢,岂是想回就能回的?”

    张放沉吟一会,双目一翻,提出条件:“这件事要有人负责,我不想在长安看到这个人。”

    “没问题。”王凤爽快道,“岁末常例调整明日朝会宣布,富平侯会看到你想要的结果。”

    张放点头:“还有,那个万章……”

    王凤再拍拍掌。门再次打开,又一人走进来。大冷的天,来人竟然坦胸露臂,更吓人的是,他手里提着一把长刀。

    万章。

    这位露着黑糁糁胸毛的长安大豪,一进雅室立即跪倒,双手将长刀高举过顶,洪声道:“万章自知罪不可赦,请君侯持此刀戮之。”

    张放不看万章,只问王凤:“我杀了此人没事吧?”

    王凤扬扬眉,道:“万子夏与石显相识于微末,相交数十年,此次只为成全旧友之谊。虽有过,不致死,请君侯三思。”

    万章却道:“某来时已向家中亲友告之,乃与君侯之家臣决斗,生死由命,绝不牵累君侯。某愿以身当之,只请君侯莫为难石君。”

    汉代游侠间决斗,确实不会当杀人犯处理,反而被市井推崇,获得名声。看来万章当真是愿以命为石显相抵了,还真有几分这个时代的豪侠风范。

    张放盯住万章,后者坦然相对。

    少顷,张放仰首大笑:“万子夏,莫忘了你还欠我两件事,别想就这么一死勾销——斩下一手,暂寄尔首!”笑声中,甩袖而去。

    身后,万章顿首以谢,举刀,毫不犹豫斩下——血光起,人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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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七十六章 【石显的末日】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王凤没说错,张放翌日上朝时,尚书令宣布了新的官员人事变动。

    车骑将军王凤,升任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右将军王商,升为左将军;谏大夫王尊为司隶校尉……张放也因循行河东之功,获得首个官职,光禄丞。这是个千石职官,主官为光禄勋。九卿之一,掌宫殿掖门户,主管宫廷内的警卫事务等。这里同时也是候补官员集中训练的地方,相当于中央储备干部。以后张放的职务就多了一项,宿卫宫廷,当然是轮值的,本质跟后世警卫差不多。

    原大司马许嘉,“家重身尊,不宜以吏职自累。赐黄金二百斤,以特进侯就朝位。”嗯,这位算是光荣致仕了。

    原河东郡督邮苟参,准其辞官,但耐人寻味的是,同时又把他调入京师,任上林令。这官不大,但却是天子近官。很显然,这是皇太后王政君幕后发力的结果。

    人事变动安排完成之后,照例询问:“诸君可有奏本?有本早奏,无本退朝。”

    张放看了一眼王凤,这位名符其实的朝堂一哥稳坐不动。正当张放暗自琢磨王凤会怎样处理时,但见前排诸臣之首,两个人先后站起,向丹陛上的刘骜致礼。

    “臣匡衡有本奏。”

    “臣张谭有本奏。”

    一个是百官之首的丞相,一个是原帝师、现在的御史大夫。这二人联袂上奏,顿时引得百官侧目,连天子刘骜都谦和还礼,语带尊敬:“不知丞相、大夫有何本奏。”

    “臣匡衡(张谭)劾长信太仆石显、长乐詹事牢梁、少府令五鹿充宗、御史中丞伊嘉、太仆丞陈顺……”

    百官耸动,张放瞠目。居然出动了这两位,王凤这能量果然……

    “……石阉任中书令时,窃取先帝信任,戮害大臣、擅专弄权,朝野怨愤已久……”

    两位大臣弹劾了一大堆,最后,祭出重量级一击:“三辅闾巷有谶语‘牢邪石邪,五鹿客邪!印何累累,绶若若邪!’。此三人之恶行邪举,童妇皆知矣!”

    此语一出,原本脸色就很不好看的刘骜,再也忍不住,愤然击案:“宣长信太仆石显、长乐詹事牢梁、太仆丞陈顺入殿!”

    至于少府令五鹿充宗与御史中丞伊嘉,早已出列,摘冠伏首请罪了。

    结局已无悬念,朝当三位大佬一齐出拳,石显及其党羽不被当场揍死已属幸事。

    诏令随后下达,石显、牢梁、陈顺被免职为庶民。五鹿充宗因为本身就是有名望的儒者,与其余三个阉人不同,所以只被免去少府令之职,远远打发到辽东玄菟郡任太守。御史中丞伊嘉,也贬为雁门都尉。

    若干时日之后,长安闾巷又有谶语“伊徙雁,鹿徙菟,去牢与陈实无贾。”

    张放听到这些谶语,哑然失笑,若说这些是民间自发的谶语,鬼都不相信吧。

    ……

    “禀公子,石显将出京。昨日他曾将家中床席器物数百万值之物,欲以赠万章,章不受。其宾客问其故,万章叹言‘吾以布衣见哀于石君,石君家破,不能有以安也,而受其财物,此为石氏之祸,万氏反当以为福邪!’其宾客无不服而称之。”

    府室之内,青琰正将近日收集来的情报向张放一一汇报。

    “万章……”想起那个以身当之、毅然断腕的家伙,即便张放与此人颇有龃龉,也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的确有这个时代特有的那种重义轻生的豪客风范。

    “盯牢石显,他一出京,立刻通报,不管我在做什么。”

    “诺。”

    被石显在背后阴了一把,严重威胁生命,要说张放只是把他撸下去就算完事,那也未免将他想得太过仁慈了。石显已经不止一次这么干了,这个人要付出的代价,远不止丢官、结束政治生命那么简单。其所做所为,已超出张放的底限,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又过一日,岁末最后一天,天气冷得足以将人冻成冰砣,于恬一大早,就抱怨连声:“少子你这是怎么回事?一大早把我从被窝里拽出来,这天可是要冷死人……”

    “再低十度也冷不死人,相信我,我试过……哦,你不知道什么是‘十度’……这么跟你说吧,在西域,这点气温刚够热身的。”张放穿着厚裘,拉着裹成棕子的于恬,朝马车走去。

    “这大冷的天,我们这是要上哪啊?”

    “送行!”

    “送谁?谁那么大面子,要劳富平侯和我于侍中相送?”

    “当然是大人物——前中书谒者令、长信太仆,石显石君房。”

    “什么?!”于恬原本一只脚已踩上车,闻言顿住,脸上写满惊讶,“少子,你……你这家伙打什么主意?”

    “让你当个见证。”

    “什……什么见证?”

    “当然是见证我没拔剑砍人啊。”张放从车窗探出脸,笑吟吟道:“上不上车?冻成冰砣可别怪我……”

    两辆轻车,在风雪中驰出长安霸城门,来到灞桥西面的一家客舍。在这里,于恬见到了正准备回济南老家的石显。于恬上次见到石显时,是两个月前,那时的石显两鬓斑白,但发顶还是黑的,面皮也还算光滑……没想到再见这位曾权倾一时的大人物,竟是白发萧然,满脸褶子,恍如一下老了十岁。

    “少子……”于恬轻轻碰了下张放,虽然张放没说来干什么,但他在来时路上已感受到这位发小比阴冷天气还森寒的杀气。此刻见到石显的模样,不由得怜心大起,示意张放不要太过份。

    风雪中,张放与石显互相拱手。

    “呵呵呵呵,想不到啊,最后来送我的,居然是富平侯……”

    张放淡淡截断:“不,我认为你能想得到。”

    石显哈哈大笑:“富平侯不带扈从,莫非是要亲自动手?这可不明智啊。”

    张放亦笑:“石君想到哪去了,我不用带扈从,只带这个……”说着抬抬手,就见渠良将一壶呈上来。

    “酒啊……哈哈哈!富平侯盛意,石某却之不恭了。”

    二人笑着走进客舍,只有于恬在后面一脸困惑的摇头。

    当纷飞的雪花停止之时,张放与于恬再次出现,张放的脸色一如既往的平静,而于恬的表情则是满满的惊悚。

    “少子,怎么你跟石君房说话时,神情语调都是怪怪的,那石君房也透着古怪……”

    张放淡淡笑道:“古怪么?那就对了,他应该知足了。”

    “知足?何解?”

    “因为,我原本要让他发癫的,而现在……”张放笑着收口,抬抬手,“走了,回府围着火炉温酒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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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七十七章 【此时无声胜有声】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正月,岁首,大汉新年最隆重的一天。那会还没有过年的概念,岁首就当年来过。

    今年的岁首与往年殊为不同,因为这是新帝刘骜登基后的第一个岁首,并且,也是他正式使用新年号的纪年,意义非同寻常。

    刘骜是去年六月初登基的,因先帝大行,为示尊重,仍沿用竟宁的年号。直到岁首新年,万象更新,这才由百官上奏,请启用新纪年。年号已经定下来了,透着一股新天子初登大宝的浓浓拽意:建始。

    建始元年(前32年),一切,都散发出新朝气息。

    张放对年号这东西无所谓,对岁首庆祝也没兴趣,眼下他也顾不上这一摊,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准老丈人来了!还带了小娇娘。

    根据班况的书信,还有两位在京的准大舅哥的透露,基本可以确定,这次来,就是把婚事定下了。

    屈指算算,张放也十八岁了,这年纪,在后世不过是高中生,但在这古代,已是成家立业的标准年龄。其实张放还想再等等,等到真正的弱冠之龄比较好,但班沅君等不起,她已十七。在古代,男子二、三十娶都没事,但女子一过二十,就是老姑娘了,他可不能耽误人家。

    岁末最后一天,班况父女及幼子班稚终于抵达,落宿于长子班伯家中。班伯只是个六百石小官,在长安柳市一带买了套二进小宅邸。虽说长安寸土寸金,但以班氏西北首富的家底,在中心地带买下个大宅院,装修得富丽堂皇,不在话下。只不过,职卑底薄就得低调,不要做超出自己身份地位的事,那样只会招祸,不会得福。在这一点上,谨慎而知进退的班况还是做得不错的。

    也因为同样的缘故,尽管富平侯府宽敝而舒适,接待百十人都没问题,但张放不便邀请,而班况也不会住到他府上去。

    一年多没见班沅君,张放其实很想立刻登门造访,看看这位贤淑优雅的少女成长如何。嗯,还有那可爱的苹儿丫头。可惜,今儿是岁首,全长安的大小官员,就没有不忙的,他自然也不会例外。

    所有的繁忙,都指向一个目标——岁首大典。

    岁首之日,天降瑞雪。朝廷下令,今夜长安金吾不禁,全城大放光明。

    天色未明,落雪积踝,京兆伊府寺的役丁及城旦早早在全城各处清扫积雪,百官陆续入朝,一时满目公卿。

    辰时初刻,天子携百官至高庙祭祀,此后数日,还要陆续到西城外的明堂、灵台及甘泉宫祭祀五帝;还要到上林苑举行天子躬耕典礼;还有大射礼等等一系列活动。

    之后,便循往年之例,天子赐宴百官。

    宫宴时,张放见到了随班况而来的班氏三子班稚。张放还记得,当初在三水属国初遇班沅君时,她就是到那里去看望这位兄长的。彼时班稚似乎是三水都尉府的司马丞。细问之下,果然记忆没错,不过这次班稚可不是随其父上京参加庆典的,以他这样的小官,还没有资格请假上京参加盛典。他是高升了,入京成为郎官,虽未有定职,但有张放这位未来妹夫罩着,加上自身才学,谋得好仕途,不在话下。

    班稚才学如何?张放短时间内虽只寥寥数语,却也感觉出这位小舅子颇有材料,不愧是在边境有过扎实基层工作经验的人才。嗯,那是张放还不知班稚这位小舅子的优良基因——未来,他的儿子是班彪,大名鼎鼎的儒者、史学家。孙子孙女更牛逼:班固、班超、班昭!一个比一个牛,当真是文能写史、武能定边的满门英杰。

    从皇宫出来,张放特意邀请班况父子同乘一车。班况爽快上车,但三个儿子却是不敢,分别上了自家的牛车——这轩车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坐的。

    一坐入车内,早已视张放为婿的班况也不客气,直接了当说出自己一个打算:“我打算将阖族迁至长安茂陵,你看如何?”

    张放怔了怔,旋即明白过来,大概老丈人见亲事已定,有自家这个大靠山在,准备放弃“三线小城市”土豪的生活,也想成为“首都人”。嗯,有这样的想法也不奇怪,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来人,最清楚不过。但是……

    张放摇摇头:“我劝伯父还是先不动此念为好。”

    班况完全没料到准女婿会劝阻,不由大为奇怪:“这是为何?莫非……这京中形势还不稳?”

    张放点点头:“伯父所料不差,朝中形势确实还不稳,若我所料不错,最大那几个头头还有得斗。伯父若进京,恐怕难免要站队。一旦站错,可不止一个人遭殃那么简单。”

    班况想了想,道:“原本我是想平调为北军校尉,不参与政事……不过,我到底是在边境,对朝中格局看得不如贤侄清楚。贤侄此言甚是在理,等我回去后再与族人商议……”

    张放连声谦逊,实际上,他只说了表面理由,真正的原因是,他不希望班氏迁到长安。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未来自家能不能在长安呆得下去。他跟王氏的梁子结得够深的了,除了王凤,王家差不多每个人都恨不得咬他一口——其中还包括一个皇太后,想想就让人心寒。

    而现在王凤之所以屡屡示好,不是什么狗屁大度,而是因为他没空腾得出手,一旦他把朝堂那几个最大阻碍全都给拔除喽,自己就将是下一个目标……

    王氏半天下,他张放要与半个天下做对,怎能不预留好后路,又怎能让班氏稀里糊涂卷进来?

    轩车里,翁婿二人相对而坐,却各有所思。

    轩车在漫天风雪中驶入班府,张放下车恭送班况回府,一直送至中庭,拱手正要离开,班稚却伸手扯住他的衣袖,笑着向阁楼一指:“羿啸,看看那是谁。”

    张放抬头,满眼雪粒纷飞,阁楼栏杆后,伊人雪裘素裹,青丝如墨,眉眼清亮,那微微弯起的一抹弧度,一如当年的温婉……

    张放负手仰望,伊人凭栏而眺,飞雪如帘,隔在二人之间……这一刻,天地无声,连那飘飞的雪粒子,也都仿佛变成慢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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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七十八章 【麒麟阁上话征程(上)】(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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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一系列手续下来,春天都来了。迎亲前最后一项“请期”,张放还没定下。班家那边希望在今年内,张放也同意,只是在上半年抑或下半年还没定。

    就在这时,有人帮张放解决了这个问题。

    刘骜。

    春三月,刘骜宣召张放进宫。这一次,吕齐没有象以往那样,领张放到宣室殿,而是带他来到宣室西北不远的一座殿阁。

    殿阁的匾额上书三个鎏金隶书:麒麟阁。

    张放虽然是第一次到这里,但对此殿却神往已久——后世历史知识还算过得去的,谁不知麒麟阁十一功臣、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和云台二十八将相,这些彪柄千秋的功勋楷模?

    而麒麟阁十一功臣,就是其发端。后世有所谓“功成画麟阁”、“谁家麟阁上”等诗句流传,以为人臣荣耀之最。

    吕齐只在阁前做了个请的手势,没跟上楼。

    张放负手登楼,游目四顾,但见这阁内并不象后世那种纪念堂式的宽敞且一揽无余,而是分隔为一间一间,呈半环形分布。每一间都有客房大小,有雕工精致的红门隔断视线。细细一数,不多不少,正好十一间。

    平时这些红门都是关闭的,而此时,全部打开。

    殿阁里很安静,张放上楼的脚步声便显得分外响亮。这时最左首边的隔间伸出一只手,招了招。

    张放虽没看到对方面容,但从伸出的那只手所穿的玄色金丝滚边袖袍就可以猜出,那是天子刘骜。张放走进隔间,果然,正见刘骜负手观望着一幅与人等身的巨型画像。

    张放刚踏进房间,就听刘骜漫声道:“少子可知眼前之人是谁?”

    张放虽不认识画像之人,但心里多半有数,何况那画像旁还写着一串头衔呢。对于刘骜的明知故问,张放仍恭谨做答:“是先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霍公。”

    这画像就是麒麟阁十一功臣之首,霍光。他的画像标注也是最特殊的,只写着“大司马、大将军、博陆候,姓霍氏”而不名。据说是宣帝为了表示尊敬而着意如此。

    刘骜再道:“少子可知这麒麟阁来历及所供奉者何人?”

    对于刘骜今天怎么尽给“送分题”,张放多少有些奇怪,但绝不会认为刘骜喝多了没事找事,因此仍中规中矩回答:“麒麟阁乃孝武皇帝在元狩年间行猎,获麒麟而得名。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孝宣皇帝因匈奴归降,百年边事抵定,忆往昔辅佐有功之臣,乃令画工将十一功臣图像于麒麟阁以示纪念和表彰。”

    张放说到这里,顿了一下,见刘骜没示意停止,遂继续道:“所供奉者,为首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霍公光,其次为大司马、车骑将军张公不名;大司马、车骑将军韩公增;后将军赵公充国;丞相魏公相;丞相丙公吉;御史大夫杜公延年;阳城侯刘公德;少府令梁公丘贺;太子太傅、前将军萧公望之;中郎将苏公武共计十一人。”

    张放念出了几乎所有人的名字,唯独第二位大司马、车骑将军张公,没有说出名字。因为这位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先祖——第一代富平候张安世。

    刘骜回首笑道:“知道我为何要你说这些么?”

    要公布答案了。张放合袖道:“臣下不知。”

    “这里有三份奏疏,两份来自龙城,一份则是大将军所奏。你都看看,就明白了。”

    龙城?匈奴?

    张放心头打了个突,匈奴人又搞出什么妖蛾子了么?

    打开第一份奏疏,那么沉静的张放也为之心头一跳——居然是匈奴人的国书,匈奴人没有文字,用的是汉隶。内容很长,遣词华丽,但中心思想只有九个字:匈奴单于呼韩邪,死了。

    这才娶汉家新娘多久?也就一年多吧,居然就死了?上回见了,还是一副龙精虎猛的样子啊(相对于早衰的汉家天子来说)。难不成是****挞伐,淘空了身体?

    再往下看,才知道老单于不是死在床榻上,而是死在战场上——确切的说,是因为上了年纪,鞍马劳顿,突发旧疾而死。

    匈奴是天生的战斗民族,战争,永远是这个民族的主旋律。他们不与大汉打了,周边各部族也都降伏了,手痒痒咋办?内讧呗!自己打自己。

    就在半年前,右皋林王伊邪莫演没有参加龙城大会,显露逆反之心。呼韩邪屡劝无果,遂于今春亲率五万骑西进,发动突然袭击,一举击溃伊邪莫演部众,将其残部驱至天山以北。

    开局本来挺好,未料想老单于年纪大了,还玩千里奔袭。这样的劳顿连年轻人都难扛,更何况年过半百的呼韩邪。结果,仗打胜了,老单于也悲剧了。

    呼韩邪对于汉朝而言,是真正终结了汉匈百年战争的标志性人物。汉朝君臣对这位匈奴单于也是有特殊感情的,他的葬礼,汉朝廷必须派人出使吊唁。同时也要庆祝新单于上位。

    看完这份奏疏后,张放想了一下,天子给自己看这个,大概是因为自己当年与匈奴人硬杠过,对匈奴的事比较清楚,又通匈奴语,算得上是个匈奴通,所以让自己做个参考。好吧,看第二份。

    如果说呼韩邪之死,张放还比较无所谓的话,等看到这第二份奏疏,他的心情一下沉重起来。这份奏疏也是来自阴山之下,上疏之人,便是宁胡阏氏、明君公主——任月荷。

    任月荷上疏的原因只有一个,她不想嫁给自己的“儿子”,也就是老单于呼韩邪的次子左贤王雕陶莫皋。这位雕陶莫皋,就是下一任单于。而按匈奴风俗,任月荷这位“小妈”,必须成为新单于的王妃……

    张放苦笑、叹息,他知道刘骜给自己看这份奏疏的意思——当年正是他们这对君臣联手,李代桃疆,把昭君换成明君……这任月荷,是他们联手送去的啊……她想回故国,但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问过了,这位新单于雕陶莫皋还不到二十岁,年轻健壮,与明君正是良配,也是好姻缘吧。”刘骜如此说。

    张放也默然,只能希望如此了。

    殿阁内沉寂良久,直到刘骜打破安静:“你看看第三份奏疏吧。”

    张放轻叹一声,缓缓打开,突然愣住,下一刻,差点没跳起来:“要我出使匈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麒麟阁上话征程(下)】(第四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第三份奏疏是王凤所呈,内容前半段正与匈奴老单于辞世,新单于上位有关。下半段内容,则热情洋溢赞扬了富平侯张放当年随军西征,手刃郅支之事,并引用陈汤、甘延寿二人赞言“富平侯放,沉静勇毅,敏而好学,精通胡事,交游广泛,当是使胡不二人选……”

    我靠!张放看到这差点想揪住这两老货喷一句“什么仇什么怨啊!你们这是要干啥?”

    “大将军推荐你使匈奴,你怎么想?”刘骜紧盯张放脸色。

    我怎么想?张放哪还不知道,要说这后面没有皇太后的影子,打死他都不信。出使匈奴不是个好差使,前朝几位出使匈奴的官员,几乎没落什么好。有些因为不熟悉匈奴风俗而受折辱。有的虽没受折辱,但返朝后也容易被人抓小辫子,比如收受贿礼什么的。最惨的一个,是大名鼎鼎的博望侯张骞之孙,元帝朝的光禄大夫张猛。他因为出使匈奴时,在未能及时禀报朝廷的情况下,为安抚匈奴,与呼韩邪白马盟誓。结果回朝后,被石显逮住这个破绽,诬陷而被迫自杀。

    这使匈奴使者有毒啊!

    王凤虽然没想专门对付自己,但能有机会阴自己一下,想必是很乐意的。这不是阴谋,而是阳谋,这世上最难破解的,就是阳谋。

    “我怎么想?”张放两手一摊,一脸无语,“陛下不会不知道,我要成亲了啊。把我派到塞外去,这来回上万里路,少说也得一年半载……是不是太残忍了一点?”

    刘骜也是一脸歉意,搓搓手:“只是大将军一力举荐,皇太后也说你聪颖机敏,远胜共侯,将来要大用。而此次出使,正可锻炼你的能力,将来可担重任……”

    “我明白我明白,当真感谢皇太后的栽培,大将军的赞赏。看来这差事,我是不接不行了。”张放知道,被这兄妹俩盯上,这差事绝对是粘在身上的牛皮糖,甩都甩不掉了。毕竟这是公差,没有推脱的理由。

    刘骜如释重负,母后与元舅的压力,他这个新天子是真心的扛不住,一见张放答应,乐得合不拢嘴:“你放心,以如今汉匈局势,你此次出使,绝对无惊无险,就当是故地重游一番好了。我答应你,等你出使归来,不光要给你升官,还将亲自主持你的婚礼,让你风光娶妇。如何?”

    张放摸着下巴想了想:“嗯,好像不错。要我出使也不是不行,但我要一个人同行。”

    刘骜大方一甩袖:“谁?你只管说,只要不是三公,中二千石以下任你选。”

    “义成侯、长水校尉,甘延寿。”

    “可以。”刘骜很是爽快,心想我说是谁呢,原来要这位,要就拿去好了。

    张放心目中最理想的人选,其实是陈汤。但陈汤的身体因当年西征受损,风痹日重,不能受寒,西域是没法了。倒是甘延寿这家伙,壮棒得还能打死老虎,可以取代陈汤,成为西行的重要帮手。

    “另外,随行扈卫,我属意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护行。”

    “准。”这对刘骜而言,更是小事一桩。而且他对这位敢于违令,勇于履责的军官印象也很深,颇有提拔之意。而护行出使,也是一个很好的挣军功资历的机会。等张放回来升官后,公孙覆也能籍功晋升。

    等出使之事确定下来后,刘骜一脸歉意又放出一个大招:“你此次出使,目的地并不是阴山,出使路线也不是光禄塞……而是阳关。”

    阴山,是往河东、朔方那边走,从光禄塞出关,沿阴山西行,直抵单于庭。而阳关,则是往西域去的……

    张放一脸无奈:“陛下还有多少惊喜,不妨一并倒出。”

    刘骜直搓手:“没了,真的没了。”

    张放脑海里立刻呈现一幅西域地图,对比刚才看到的匈奴国书,顿时明白几分:“陛下,呼韩邪的遗体,没有运回龙城,而雕陶莫皋继位,也不在龙城。对吧?”

    “对,少子,你果如皇太后所言,机敏聪颖。匈奴已派出使者,在玉门关等候,并上了一封奏疏,说明情况。呼韩邪是在涿邪山、龙勒水以北病逝的,彼时伊邪莫演仍率残部在逃。雕陶莫皋整军追击,誓言不破伊邪莫演,擒其于单于椁前,绝不罢兵。据闻伊邪莫演是向西南逃窜的,眼下想必已进入西域……

    明白了,雕陶莫皋盯死伊邪莫演不放,很明显,这是政治需要。同时,也能借机整合其父旧部,树立自己新君权威。一举数得,的确是步好棋。

    雕陶莫皋的打算是,擒杀伊邪莫演,就地为老单于举行葬礼,再运回龙城埋葬。而自己也就地登位——毕竟从龙勒水到龙城实在太远,好几千里路,在非战争情况下,光走路就得一两个月,单于之位长期空悬,绝对是个隐患。

    其实从地图上看,从长安出发,往北行出塞至龙城,与往西行出阳关至龙勒水以南、天山以北,距离都差不多。

    张放想着想着,眼睛一亮,既然如此,何不……

    “陛下,臣有一不情之请。”

    “但说无妨。”刘骜正一肚子歉疚呢,恨不得这表弟多提点要求,以减轻内疚感。

    “臣下想借此机会,前往摘星城。”

    刘骜怎都没想到,张放提的居然是这样要求,怔了半晌,方道:“少子,你可想好了,要出使摘星城,那路途足足远一倍啊!”

    “那是臣下的封国,总是要去的。既然已走了一半路程,何不顺便把另一半也走了。”

    张放意决,刘骜还有何可说,只得道:“好吧,我会再加一道手诏,许你出使西域诸国,便宜行事。”

    “谢陛下!”

    事情圆满,刘骜神情也变得兴奋起来,环顾麒麟阁诸功臣像,双臂箕张,笑道:“少子,好好助我,咱们君臣共同努力,或许,将来你也会有图形麒麟的那一日。”

    “借陛下吉言。”得罪半天下的王氏,张放可不觉得自己有这机会,只是不想扫刘骜的兴,随口应答。

    刘骜兴致不减,举袖环示诸功臣图像,笑道:“少子,其上可是有你的先祖,祖孙同列,何等盛事。嗯,大司马、车骑将军、丞相、太子太傅……若让你选,你想成为哪一个?”

    张放想了想,道:“我不向往这些,若要我选,我会选此君。”说罢,举袖向其中一幅图像深深一揖。

    刘骜顺着张放施礼方向望去,入目正是十一功臣之末——执鞭牧羊、翘首东望的汉之节臣,苏武。

    ……

    “你要出使匈奴?”听到这个消息,班况一时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是,大将军推荐,天子再三拜请,推不掉。”

    “那你与沅君的请期……”

    “只能等回来再说了。”张放顿了一顿,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小侄此行,不光出西域,更远达西极,前往封国,这一来回,耗时之久,恐怕……”

    “天意如此,如之奈何?”班况也只有摇头而已,似乎想起什么,道,“还记得达远吧?”

    “班行班达远,当然记得。”张放记忆何等之强,虽然过了五年,犹记得那位班氏专管行商的班六班达远,当年此人还赠送自己不少礼物呢。

    “老六半年前出西域行商,按往年线路及时间上来看,眼下当在龟兹一带,等你办完匈奴的差使后,可以派人联系一下他,或有可效劳之处。”

    张放恭恭敬敬行礼,“多谢世父,小侄定当早去早回,不让世父与沅君牵挂太多。”

    见张放要走,班况看他一眼:“不去看看沅君么?”

    张放苦笑,施礼道:“虽想,然不敢令世父难做。小侄告辞。”

    在汉代,已订亲的未婚男女,依俗在亲迎前不可会面,否则女方会被视为没有教养。因此,虽然班况开明,有心让小两口临别时见上一面,但准泰山仁厚,张放却不能为一已之欲陷其于不义。

    望着张放离去的背影,班况感概不已。

    但当张放刚登上车,身后传来一个气喘吁吁地娇呼:“公子,请等等。”

    张放身形一顿,回首,年余不见的苹儿在春风中娇俏奔来,像一只欢快的小鹿。

    “公子……给!”苹儿扑闪的大眼,眷恋地在那张俊逸的脸上溜了一圈,把一个东西塞进他手里,转身飞快跑开。

    张放摊开手掌——是一只淡青色香囊,上面绣着两个绢秀小字:沅君。

    张放握着这只还带着两个少女体温的香囊,回到府中,刚进居室,猛见一女子跪坐门前,惊讶道:“你……昭君,你这是何意?”

    少女抬头,容颜如玉,清丽绝伦,正是昭君。

    “婢子希望能随君侯出塞。”昭君丝毫不掩饰,直抒心意。

    张放先是一怔,很快反应过来:“你是想……想看望月荷?”

    昭君用力点头,美目潮湿,声音哽咽:“我……我一直在想着她……她好苦……”

    张放微叹:“我此次去西域,不是龙城,未必见得到她。”

    “但也有可能,是不是?”

    面对佳人满怀希翼的目光,张放还能说什么?只能缓缓地、用力地点头:“好,我带你去。”

    建始元年,三月中,天子下诏,以富平侯张放为使匈奴使者,持节;副使为义成侯甘延寿,以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为扈卫使,率百人使团,代汉家天子前往西域,吊唁呼韩邪单于并贺新单于雕陶莫皋继位。

    建昭四年(前35年),张放裹着一身塞外风雪,回到长安。建始元年(前32年),张放再度出发,前往西域。

    三年,又一个轮回。张放,再一次踏上西行之路。

    当初回来时,只有区区十余人,而今再踏征程,却率领着一个庞大的使节团。

    历史,在这一刻,开始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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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 【一路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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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精致结实的轩车,车前竖着高高的旄节,车周围插着各色幡旗,迎风猎猎。后面陆续跟着七八辆圆盖无遮轻车,前后左右俱是骑士,那明亮的盔甲,高大神骏的战马,明晃晃的长兵短刃,无不在显示,这是一支朝廷的精锐骑兵。

    缀在骑兵护卫队伍后面的,是五辆栈车,从那堆得高高的货物及深深的辙痕来看,贵重之物必定不少。

    沿途百姓,远远看到,不待骑士驰近驱赶便避于道旁,他们虽然不识字,看不懂那各色幡旗上的官衔,但那旄节再明显不过,那是大汉使节的标志。这种标志,连塞外胡人都能认得,更不要说大汉百姓了。

    这,就是出使匈奴的大汉使节团。

    张放。

    张放率领的这支使节团,包括二十多名官员,各级扈从达五十余人,护送军队则有整整一队,五十骑。这五十骑不是普通的骑士,而是从最精锐的羽林中挑选出来的,精通骑射,个人技艺也相当出色。经过甘延寿、公孙覆这两个大高手检验,一致认可,值得拥有,自然放心。

    不过,放心归放心,自己的团队也得带,否则象上次河东那样,到头来,还是得指望自己的手下。

    张放这次的扈从队空前强大,成员包括:青琰、韩氏兄弟、阿罴、初六、彪解、宗巴、刘枫、羽希,以及十个少年扈卫队成员。其中有两个是少女。当然,少不了一个昭君。对了,还有鹰奴。

    越往西行,那只金雕紫金就飞得越高,鸣叫越欢,仿佛也知道,这是归家的路。

    张放就坐在那插着醒目旄节的轩车上,驭手换了韩骏。韩骏这几年苦练驭车之技,终于派上了用场,他的驾驶水平,得到张放、渠良的认可。因为这是一趟充满未知与变数的行程,以渠良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所以换了韩骏登场。

    此时,车右的黑色高头大马上的骑士轻快驰近,对张放呵呵大笑:“痛快,越是靠近阳关,将出西域,我这马儿就越是兴奋。哈哈哈!”

    使匈奴副使,甘延寿。

    张放放下手里书信,笑对甘延寿道:“我看兴奋的是君侯吧。”

    正驭车的韩骏也追加了一句:“没错,马儿不如君侯兴奋。”

    众皆大笑,甘延寿捋着大胡子哈哈大笑,不以为杵。因韩氏兄弟与他的关系,有点类似师徒,平时都没少开玩笑的。

    甘延寿是真的兴奋,他是一个雄心万丈的军人,他渴望沙场,渴望热血。从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沙场统师,到北军赋闲候,坐了整整三年冷板凳,整个人都憋出了内伤。如果这次张放不推荐他一起出使匈奴,继续这么熬下去,按正常历史走向,不出三五年,这位虎将就会默默无闻地逝去。

    英雄最怕无用武之地,就此终老。这一趟差使,别人或畏其苦,或惧其险,视为苦差,但对甘延寿而言,这是真正的“延寿”之举。

    怕无用武之地的人,不止甘延寿一个,这不,前方一骑飞驰而近,拱手高声道:“君侯,前方骑哨回报,距阳关不足四十里。”

    这个人,居然是……班稚?!

    没错,正是张放未来的大舅子,郎官班稚。不过,眼下他有一个正式的身份,大汉使节团之议曹。类似一个参谋顾问的角色,什么事都可以找他。班稚之所以出现于使节团中,全因听到朝廷在选友出使匈奴的随员时,毛遂自荐。

    班稚的优势非常明显,他长期在边境属国任职,与匈奴人打过很多交道。精通胡语,了解胡俗,有着丰富的外交经验。可以说,这项出使随员任命,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晋升之阶。

    也正因如此,其父班况,还有张放,都认为是难得的出政绩的好机会,俱大力支持。于是,班稚就成为使节团二十余随员之一。

    使节团副使,是原老上司、老战友;随行官员之一,是未来大舅子;扈卫队军将,是因循行河东而结下深厚友情的公孙覆;再加上自己实力强劲的扈从队……这支百余人的使节团,张放完全做到了实际上的掌控。

    听到班稚的报告,张放含笑点头,低头看着手里的书信,身体随着车马颠覆摇晃,思绪慢慢飘飞,忽而飘到河东,忽而飘到万里之外的摘星城。

    书信是邓展写来的,向他汇报河东流民迁徙计划正式启动。张放派去的的协调人员,便是家丞邓展,基本上能代表自己行使大部分职权。比如调派粮食、分发物资、协调沿途官府等等。邓展会全程督察流民西迁,一直到进入西域都护府为止。

    邓展当年随张放出塞,长期滞留于都护府,后又参与西征,与都护府上下将官多有相识,又通西域风俗。可以说,是执行此计划的不二人选。

    随着时间的发酵,当年随张放出塞历经苦难折磨的扈从们,经过数年蛰伏,一个个开始展露峥嵘。

    大汉使节团的任务,是出使匈奴,而张放的任务,则是两个:流民迁徙,构建摘星城。

    自从回到长安后,因为地域实在太过遥远,张放对摘星城的情况完全是两眼一抹黑。

    陶晟能不能按要求改造摘星城?康居人会不会打摘星城的主意?犀月部屠墨能否履行他们许下的承诺?甚至这座城还在不在自家掌控之中都不知道。一切都没底。

    张放这一次出行,就是要把一切未知确定下来。眼下他手里已有“尚方宝剑”——大汉封国敕书,他再无顾虑,可以正大光明经营此城了。但需要考虑的东西任有很多,在离国万里之外,打造一座属于汉家的新城,实在太不易容了。整整三年,才刚起步,未来还有多少困难,几乎想想都能预见到……

    一阵兴奋的高呼,打断了张放的深思:“看,前面就是阳关,阳关到了!”

    自告奋勇在队伍前方充当哨骑的初六眼睛更尖,向前一指:“我看到了,有匈奴人,是匈奴使者!”(。)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一章 【西出阳光有故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匈奴使者在阳关驿置已等候了近一个月,还是蛮有诚意的,而且派来的?32??者等级也相当高,更显得诚意满满。来者是匈奴右大且渠须卜囊牙,这是个年旬六旬的老头,看上去不起眼,但举止颇有风度,行汉礼居然很娴熟,一点不比使节团的汉官差。

    在拜见张放、甘延寿等正副使时,更行以脱帽之礼。虽然没跣足,但联想到此人身份、官职,已是很尊敬的致礼了。

    在另一辆小辎车里,昭君边看着阳关城下,汉匈使节互相见礼,边从车窗探出半张脸,低声问骑马傍车青琰:“这就是匈奴的大官?看上去,似乎与长安的权贵差不多啊,一点也不象蛮胡的样子。”

    昭君问青琰,是有理由的,因为在得知公子即将出使匈奴后,青琰与韩氏兄弟等即将扈行的随从,立刻一个二个开始看书了——对,没错,开始看书,看所能收集到所有与匈奴有关的情报。

    因为是情报,只限于相关扈从可阅,所以昭君虽然也是随行之一,但没资格接触这些,只能时不时向青琰打听。

    青琰对匈奴上层的情报还是比较留意地,稍加思索便道:“这不奇怪啊,这个大且渠是个世袭职位,历代只有须卜氏才能承袭。而须卜氏是匈奴三大族姓之一,传了上百年,称得上是匈奴老牌贵族。有这样的气度,一点也不奇怪。”

    昭君这才恍然,暗暗将这些资料记在心间。

    青琰想了想,又道:“哦,对了,这个须卜囊牙,好象是正准备继任的雕陶莫皋的右阏氏的父亲……”

    “左贤王大军眼下到了何处?”寒喧过后,张放第一句就问这个。

    须卜囊牙示意随从展开一份简略羊皮地图,朝某处一点:“十日前传来消息,大军驻屯于此处。”这位右大且渠的汉语还算过得去,至少能让人听懂。

    张放、甘延寿、公孙覆等人立即凑前。张放与甘延寿对西域地形,尤其是都护府方圆势力范围最清楚,一见之下,脱口而出:“蒲类泽!”

    一旁的阳关都尉也道:“便是蒲类泽。自接到警讯时,我边关诸郡,敦煌、酒泉、居延、玉门关、阳关,各边关障塞皆枕戈以待。西域都护府、交河壁也已进入警备状态。”

    张放对蒲类泽的熟悉,尤在甘延寿之上,后者只是听说,而张放却是实实在在去过。他扈从队里的宗巴,更是纯正的蒲类国人。

    阳关都尉建议道:“都护府骑都尉段都护前日发来消息称,他已率军出交河三百里,驻于土伦河谷,等候并保护使者一行。”

    张放手指顺着阳关斜向西北一划,在某处一顿:“土伦河谷西口大概就在这里,也就是说,我们下一步的路线与交汇点就在此处。”

    须卜囊牙与阳关都尉俱惊讶地看了这年轻的使者一眼,同时点头:“正是。”

    使节团再度启程,这回随行人员又多了十余个匈奴人,对方人数虽不多,但只消看一眼就能明白,全是匈奴精锐。随行车辆也多了十几辆,全是粮草。在大汉境内行进时,一路上几乎每隔百里就有一个驿置,补充食宿,一切无忧。但一出阳关,别说故人了,就连路人都见不到几个。所以,携带足够的粮草,就是重中之重。

    阳关都尉派出一队骑兵兼向导,一直护送使节团到土伦河谷东面入口,这才返回。只要顺着谷口,一路向西,就能与西域都护府屯兵汇合。

    有向导,有精兵,还有本地随从,几乎不存在迷路、遇袭等情况。途中除了因遇暴雨,山体滑坡阻路而多绕了一点弯路之外,并未遇到大的危险。

    半个月后,使节团一行平安出现于土伦河谷出口,顺利与西域都护段会宗、副校尉郭习,还有老熟人、眼下的交河壁军司马杜勋会面。

    张放与段会宗是老相识了,颇有交情,而对郭习、杜勋,那更有同袍之谊。甘延寿则是上一任西域都护,别说将官,就连都护府普通吏士都熟识。同袍,也就是现代的战友,那种关系与感情,无需细表,想想就知道。

    原来西出阳关,还是有故人的。

    一番欢聚之后,由军司马杜勋报告匈奴人最近动态:“有一个好消息,车师前、后国、蒲类前、后部,应都护府之请,发兵堵住伊邪莫演南下之路。雕陶莫皋趁势率大军在蒲类泽东北,包围了伊邪莫演残部,双方发生了三战小规模战斗。在半月前,伊邪莫演率残部向雕陶莫皋投降。”

    张放与甘延寿对视一眼,喜道:“这么说,这场叛乱结束了?”

    杜勋重重点头:“结束了!”

    随行使节团闻之,无不欢喜。当然,最兴奋的莫过于匈奴使者一行,须卜囊牙当即向都护府诸将脱帽致礼,表示感谢。尽管都护府并未派出一兵一卒,但车师、蒲类诸国肯出兵相助,还不是慑于大汉军威?

    此次事件,进一步令须卜囊牙等匈奴上层,见识了大国实力,心生戒惧。

    匈奴叛乱事件顺利解决,令使节团终于安心上路。但战争之事,变幻无常,为防止有不可测之事发生,段会宗决定,派杜勋亲率二百屯兵,护送使节团北上,直到完成使命为止。

    如果是在大汉境内,没有任何一个二千石郡守、都尉敢派出超过五十人护送。因为地方官员最高权限就只能派出五十人。只有西域都护府例外,都护可以根据情况需要,调派兵马,额员无上限。只要事前上奏就可以了。

    派人马保护使节团,名正而言顺,尤其正使还是当朝列侯、君王外戚。段会宗这一注,根本不是如当年甘延寿、陈汤那种为国事冒险,而是实打实拍马。

    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段会宗此人不愧是能在杜陵这天子脚下要津任地方令的人物,圆滑而识进退。无怪乎甘延寿、陈汤只当了一年半都护、副校尉就被撸,而段会宗呢?先后当了两任西域都护——而且还不是连任,是继任者不合格,后来朝廷又拜再其为都护,收拾西域乱局……可想而知此君能量。

    张放当然不会有意见,致谢笑纳。

    从土伦河谷到蒲类泽北,这条路线,不用看地图张放都知道,因为他当年逃亡时亲身经历过。由此而上,到与匈奴人汇合点,需要二十天。

    二十天后,汉匈会盟,又将会是怎样一番情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二章 【谁给谁下马威?】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巍峨天山,自西向东,将漠北与西域分割开来,蒲类泽在南,涿邪山在?32??,而在天下脚下,就是后世闻名的哈密地区。

    这片哈密地区其实就是丝绸之路的北线,但那得到东汉才开发出来。此时还是西汉末,哈密虽有商旅、部落,但并未形成成熟商路,因此在这片广袤地域寻找匈奴人的踪迹并不易容。

    好在这不是汉匈战争时期,张放也不是李广,他并没费什么劲,匈奴人自动找上门来。真正出乎张放及使节团、甚至须卜囊牙意料之外的是,来迎接他们的,居然是右皋林王伊邪莫演。

    所有人在惊讶之余,顿时明白过来,这是雕陶莫皋在向汉使展示他这位即将登位的新单于的骄人武功。匈奴人是最崇尚武力的民族,做为部族首领的单于,武功越显赫,地位越稳固。如果老打败仗,内乱又扑不平,那这个单于地位就岌岌可危,更不用说还没登位的准单于了……有了这个认识,年轻的雕陶莫皋的心态与举动,完全可以理解。

    张放与伊邪莫演也是老相识了,而且还是“不打不相识”。换成是其他的汉使,正一肚子不爽的伊邪莫演少不得要寻点由头没事找事,但对张放这个曾摔掉他两颗门牙的家伙,伊邪莫演有气也不敢发,怕张放再找他的茬,又打一架……

    在与伊邪莫演汇合后,往东北行进三日,日初时分,终于见到匈奴人的大本营。

    从山坡俯瞰整个青碧色草原,入目是无数毡包,一簇簇牛羊、马群散落其间,虽有成百上千,却被巍巍群山,无垠草原衬托成无数小黑点。

    匈奴人早已得到通传,做好迎接准备。一见汉使旄旗出现,低沉的牛角号鸣此起彼伏,草原上响起震天价的呜嗷声,犹如无数狼嚎,惊得牛羊驼马四散奔逃。

    下一刻,草原上响起一连串闷雷,仿佛夏日晴空落下的旱雷。

    轰隆轰隆轰隆轰隆轰隆!

    几乎所有人不由自主张开嘴巴,不仅仅是惊叹,更重要的是,不张嘴平衡压力的话,耳膜受不了。这一刻,即便近在咫尺,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声,满耳尽是轰隆轰隆轰隆轰隆……

    在数里之外,白色的王帐前,一个十八九岁、上唇蓄着两撇小胡子的年轻匈奴贵人负手笑望,满面得色。过了一会,扭头对身旁一老年匈奴贵人道:“左骨都侯,你献的好计,出动这上万骑迎接,既显隆重,又可给汉使一个下马威……哈哈哈,汉话怎么说来着……”

    那左骨都侯抚须笑道:“一举两得。”

    “对,对,就是一举两得。哈哈哈……”

    张放当然听不到这笑声,他只回头对韩氏兄弟做了个手势。两个青年立即策马而出,冲下山坡,悍然无畏迎向千军万马。

    当两匹马扬起的细细黄尘即将被迎面扑来的漫天沙尘卷裹时,韩氏兄弟同时甩出两捆雷炮,每捆六枚,犹如两捆集束手榴弹。

    轰轰轰轰轰轰轰轰!

    火光频闪,声如霹雳,马嘶人叫,人仰马翻。

    万马奔腾可不是开玩笑的,一马翻,十马坠,瞬间摔成一片,那壮观的漫天烟尘顿时被搅起一团团不和谐的雾团。

    幸而这些匈奴骑兵都是挑选出来的精锐,他们的奔行,本就是按照冲锋队列行进,骑与骑间距适度,即使出现坠马,后面的骑士也能及时勒骑躲过。只是匈奴骑兵正冲得高兴,完全没有防备,突然被袭,这才闹得狼狈不堪。

    好在两捆集束雷炮扔完后,韩氏兄弟立即掉头打马飞奔,没有持续轰炸,匈奴骑兵的混乱才没有继续,很快调整过来。几十骑坠翻的人马,在如波涛般上万大军中,不过一朵小小浪花。但被这么一通炸,军心大乱,虽没死伤多少,锐气却大挫。

    等到匈奴万骑冲到大汉使节团面前,原本想山呼海啸般大喊:“匈奴左贤王向大汉皇帝、大汉使者致意!”结果话是喊出来了,但那股子气势平白挫了三分。更重要的是,原本被这千军万马迎面奔杀而来的气势惊得两股战战的使节团官员,经韩氏兄弟一闹,心情一转换,居然宽心不少,一个个心神渐定。至少匈奴冲过来时,没有腿软坐地的。

    甘延寿骑在黑色战马上,与公孙覆、杜勋并列,驻立于队伍最前头,面对潮水般冲来的匈奴骑兵,眉头都不跳一下,只在韩氏兄弟从身旁冲过时,哈哈一笑:“不错啊,这玩意威力大涨了。”

    杜勋也挑起大拇指。

    韩氏兄弟勒骑,与甘、杜、公孙并列,高声笑道:“还有更狠的,那可就不止吓吓而已了。”

    公孙覆曾经在河东首阳山峡谷听到过这惊人的爆炸声,也曾向张放打听过这东西的来历,但亲眼目睹,还是头一回。忍不住对身旁的韩重道:“能不能让我看看?”

    韩重扭头回望,见公子颔首,这才取出一枚雷炮交给公孙覆。

    公孙覆拿在手里,反复观看,啧啧称奇,难以想象这跟牛油蜡烛差不多大小的东西,居然能爆发出如此惊人威力。他就这么从容把玩着,对铺天盖地而来的匈奴骑兵,视若无睹。

    当那惊天动地的蹄声安静下来后,张放朗朗之声,透过重重骑影,清晰传递开去:“大汉皇帝派遣使节,富平侯、光禄丞、侍中张放,拜见左贤王殿下!”

    公孙覆所率汉军骑兵,高声将张放的敬辞重复一遍,数十人齐声,声音远远滚荡开去。

    大约过了一刻时,远远驰来数十骑,左贤王旄旗异常醒目。

    “哈哈哈哈!雕陶莫皋,拜见大汉使者。富平侯之名,雕陶莫皋闻之久矣,今日终于得见,果然是人中龙凤。先父曾有言,汉家人杰地灵,诚不我欺也。”这番文绉绉的话,不知打了多少腹稿,请教了多少汉官,但能用汉语流利说出来,也算不易了。

    张放终于见到明君恨嫁的雕陶莫皋,嗯,虽然不是很帅,但不管怎么说,总是小伙子,比呼韩邪强多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 【这是大汉的领土!】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雕陶莫皋已经准备好了继位的一切,单等大汉使节前来,这既是展示,?33??属无奈。

    现在的匈奴,早已不比当年,大单于与汉天子平起平坐,甚至气焰凌驾其上。那样的光景,已经一去不复返。自从呼韩邪附汉,正式成为大汉属国,他这个大单于就不能再“自称”,而是需要汉天子颁发印绶、敕书,才算名正言顺。这个单于之位,才算合法。

    张放这次来,就是带了天子颁发的敕书、诏令。至于印绶,那东西不会收回,单于代代相传即可。

    大汉使节不至,新单于登位就不合法,这也是雕陶莫皋不惜派出自己的老丈人右大且渠须卜囊牙,在阳关蹲守近一个月,死活也要等到汉使的原因……

    或许是雕陶莫皋等这一刻太久,汉使一到,立即安排诸事,并派人通知使节团一行,三日后即将举行单于登位大典,请汉使做好相关准备事宜。

    张放可不懂这个,不过,也用不着他出面,那么多随行官员是干什么吃的?不就是为了这个事而来的么。

    典礼的事,张放不操心,他只与甘延寿、公孙覆、杜勋等将领,终日出入匈奴营帐,观看匈奴人操练狩猎,与诸将交流看法。诸将一至认为,匈奴人的实力还是相当强劲的,当年呼韩邪自请为大汉北藩,实为汉匈之福祉,对两国而言,都是幸事。

    张放基本同意,但最后意味深长说了一句:“要令匈奴长期慑伏,大汉本身就不能弱啊!匈奴狼性,狼,从来不会放着肉不咬的……”

    匈奴诸部贵人上尊号,是为“复株累若鞮单于”。

    接下来,是汉使节团依次参见新单于。但在参见礼仪上,出了问题。

    主持参礼的,是右大且渠须卜囊牙与左骨都侯呼衍斛斯,这两位,都是匈奴老牌贵族,也是匈奴除单于之外三大姓中人:须卜、呼衍、兰氏。尤其是呼衍氏,历代与单于通婚,呼衍斛斯之女,亦是雕陶莫皋左阏氏……

    关于汉使参见礼,雕陶莫皋、须卜囊牙、呼衍斛斯有过一番争执。

    按历代规矩,汉使参见匈奴单于时,要去节(符节,古代使者所持以作凭证)、以墨黥面,方准入穹庐大帐见单于。如昔年武帝时期的汉使王乌,就曾放弃符节,用墨涂面而“得入穹庐”,参见当时的匈奴乌维单于。而乌维单于最后却欺骗了他,告诉他要派王子到汉朝为质,结果,当然是不了了之。

    而另一位刚直强项,又非贵臣的汉使杨信,却不肯去节黥面,以致单于乃坐穹庐外接见杨信。虽然接待规格降低,但保住了大国尊严。

    只不过,眼下不是汉匈两国打生打死的汉武时期,而是呼韩邪附汉近二十年之后,这些规矩,明显不合时宜,得改改了。

    “汉使张羿啸,贵为富平侯,更是天子表亲,可去节而不黥面,入穹庐参见单于。”须卜囊牙首先拿出自己的意见。

    雕陶莫皋表示赞同。呼衍斛斯虽不以为然,但三人中两票赞成,他也不好坚持,遂同意。

    张放这个正使好处理,但副使甘延寿就颇引争议了。甘延寿虽也是列侯,但他这个侯远不及富平侯,而且出身差太多了,又是副使。去节是不消说的,但在黥面问题上,须卜囊牙与呼衍斛斯起了争议。

    须卜囊牙道:“副使甘延寿,原是汉国西域都护,更曾率数万骑,合十五国,攻杀郅支,西域诸国皆畏服。如此人物,不应黥面相待……”

    呼衍斛斯抗声道:“正是因此,更要黥面,让诸部见识,连如此人物都拜服在单于脚下,方显单于之威信。”

    雕陶莫皋听谁都有道理,左右为难。最后,还是新降的伊邪莫演出了个折中之法:先提出黥面,若汉使反应激烈便罢。

    雕陶莫皋欣然采纳。

    当张放一行来到单于大帐前,听到呼衍斛斯宣布参见之礼时,顿时群情耸动。

    张放当年也曾参见过匈奴单于的,只不过是用刀子相见。原本尊胡俗也没什么,当给个面子,但去节这个有损大汉国体,而以墨黥面在汉朝更是囚犯才有的待遇……张放这时才恍然,这明显是王凤借胡人之手打击他的声望,当真够阴的。

    甘延寿愤然顿节道:“吾当奉杨信,不学王乌。”

    呼衍斛斯黑着脸:“汉使须知,这是匈奴。贵使出使之时,难道皇帝陛下未曾交待,当尊胡俗么?若未入帐,足下这使节,又岂能算完成使命?不怕归国被皇帝、大臣责难么?”

    真看不出,这家伙居然还懂得汉朝政事。

    甘延寿的脸也是黑的,正要怒斥,却被人扯了一下袖子,回头见是张放。

    “甘君是气吞万里的猛虎,莫与狐狸争执。”张放笑道,“扯嘴皮子的事,让我来。”

    张放持节在手,施施然上前两步,执手一振,朗声道:“此节杖,见鄯善君,不去;见龟兹王,不去;见乌孙昆弥,不去;见康居国主,不去……为何见单于要去?”

    呼衍斛斯张口欲斥,舌头突然打结——是啊,匈奴,已不在是过去的匈奴了,早已失去与汉朝平起平坐的资格,它与西域诸国又有何区别?凭啥要汉使去节?

    张放挥杖高吭、声色俱厉:“至于黥面,在胡地,当尊胡俗,无可厚非,但我要问一句——这里是胡地么?”

    呼衍斛斯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不停用油腻腻的袖子拭汗。

    张放将节杖用力顿地:“这里是西域,本非匈奴人的栖息地,而是大汉的领土,为什么要尊胡俗?还有,难道单于不知黥面是汉境对犯人的处置方式么?如此羞辱大汉使节,单于是何居心?”

    呼衍斛斯一直觉得自己是匈奴人中最能言善辩者,但这一刻,他除了擦汗,居然什么话都说不出。

    张放高举节杖,沿着远远的天山轮廓线划了一个大圈,气若吞鲸:“天山南北,俱是汉土;大漠东西,皆为汉疆。我等立于其上,匈奴单于,见是不见?!”(。)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八十四章 【摘 星】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呼衍斛斯萎了,须卜囊牙忙陪笑脸,打圆场,新单于雕陶莫皋则亲至帐?33??,迎候并赔罪。

    这一刻,雕陶莫皋的心情或许是悲凉的,漠北本是匈奴人世代栖息之地,从无汉人聚居,但随着匈奴归附,这片天神赐予之地,也随之姓“汉”了。无论雕陶莫皋心里怎么想,臣服姿态依然做得十足,匈奴人或许傲骄,但他们草原民族的本质不会变——那就是畏服强者。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拜礼之后,张放代汉天子赐敕书、赠金帛、弓矢等物。其中还有一样特别礼物,一对青瓷碗。匈奴君臣对这件礼物特别喜爱,当得知是富平侯府出品之后,表示愿派商人随行至长安,大量购入。

    嗯,张放出使匈奴的目的之一,倾销瓷器,初步达成。

    随后,先去参拜了呼韩邪的遗体,奉上祭品,耐着心性看那些脸上涂满各种矿石颜料的萨满师跳大神,招引单于的灵魂回归圣山。

    祭祀完成之后,雕陶莫皋请张放、甘延寿,一同登上东山,杀白马盟誓。

    班稚趁匈奴人不注意,靠近张放身边,低声道:“当记取张大夫之鉴。”

    张放轻轻点头,面沉如水,他知道班稚说的是张猛。当初张猛就因为同样的事,被石显暗箭中伤,落得个凄凉下场。眼下张放在朝中的潜在政敌的能量,比石显更甚。今日之事,或许王氏一时不会发难,但必会成为其手里的把柄,不定哪天就成为自己的罪状之一。

    但是,他能拒绝么?

    匈奴新单于登位,重申为汉朝北蕃,杀马盟誓,再次缔约。身为汉朝使节,他张放能拒绝?不管将来会怎样,在国家利益面前,个人荣辱得失,恐怕只能放一放了。遥想当年张猛的心情,只怕也是如此吧……

    “君叔,此事我心里有数。”张放向班稚点点头表示领会,轻声问一句,“若换成君叔,又当如何?”

    班稚怔了好一会,苦笑摇头,吐出三个字:“不知道……”

    说话间,汉使一行随雕陶莫皋一同登上东山,望日而拜。然后牵过一匹健硕的白马,命力士杀之。雕陶莫皋以径路刀削金屑置入酒中,以当年老上单于所破月氏王的镶金头骨为饮器,与张放、甘延寿共饮血盟。

    用仇人头骨当饮器喝酒,这是匈奴习俗,当年张放在三水就曾见过卜骨须这么干过,大概是一种萨满遗风,野蛮而残忍。好在当年张放在学校标本陈列室里经常接触人体骨骼,对头骨什么的没太多感觉。虽然拿这个东西喝酒确实恶心了点,但比起腥骚的马血、还有那不时浮起的金屑来,还是好受一些的……

    山头在歃血为盟,山下却有四个少女漫步在山花烂漫的草坡上。

    “昭君姊,你想看的人,没来……”青琰在后面轻声叫唤。

    走在前头的昭君脚步一顿,顺手摘下一朵不知名的黄花,凑近小巧的鼻端嗅了嗅,双手抱膝,坐在如丝的草坪上。目光透着一丝怅然:“是啊,没见到她呢……”

    青琰举手示意跟在身后的两个少女扈卫分散警戒,走到昭君身边,挨着她坐下,用肩膀轻轻碰她一下:“来时公子也说了,多半见不到的,这里不是龙城……不过,能看到草原风光,雪山碧湖,也算是不虚此行,总比闷在长安好。你说是不?”

    昭君如玉似瓷的脸上露出一抹笑意:“是啊,草原好美。蓝天白云,碧草如茵,溪流清澈,牛羊成群……能在这么美的景色下生活,想来,月荷也会开心吧……”

    青琰望着昭君淡淡嫣红的侧脸,欲言又止,终于还是没说出类似于“草原夏季有暴雨沙尘,冬季有白灾更冷死人”这样扫兴的话。好吧,就让她保持着对草原美好的印象吧。或许,让她幻想着那个汉家女孩永远生活在这样的美好里,才是最好的宽慰。

    陷入沉静中的两个少女久久不语,心绪逸散,完全沉浸在各自的世界里,直到身后两个女扈卫高声道:“婢子参见君侯。”

    二女同时抬头,触及一道道惊艳的目光。

    昭君轻啊一声,慌忙起身,向张放福了福,提起裙袂,牵着青琰慌里慌张跑开。

    伊邪莫演盯住青琰矫健婀娜的身影,忍不住道:“汉使,那个……”

    张放截断道:“那个是扈从,看到她腰间的飞刀没有?她宰过的人,未必比右皋林王少……”言外之意,你少打主意。

    这边才按下葫芦,那边又起了瓢。

    雕陶莫皋目光迷恋:“那个高挑汉女是君侯的侍女么?汉地果然钟灵毓秀,草原上就没有这样的绝色。”雕陶莫皋的意思其实很明白了,换成别的汉使,怕是不舍也得舍。

    但是,怎么可能!张放费了恁大的劲,才阻止了昭君出塞,兜了一大圈反而还要送出去——是你脑抽了还是我脑抽了?

    “那个啊……是自留地。”张放笑咪咪道,“我朝人杰地灵,钟灵毓秀,欢迎单于前往感受。届时放必出迎十里。”

    说罢,转身向雕陶莫皋等匈奴贵人及诸部头人环揖一礼,声音朗朗:“放奉天子令,出使匈奴,贺单于登位,结两国友好,今使命达成,甚慰。放仍有要务,即刻西去,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建始元年七月,完成使命的张放,将使节团一分为二。他率领公孙覆及三十锐士,连同一众扈从,以及班稚、杜勋等百余屯兵,前往西域都护府。甘延寿则率所有官员及部分护卫骑兵锐士,带领一支匈奴使团,返回长安复命。

    而根据张放临行前与刘骜的约定,甘延寿回朝交令还节后,将会被委以西域循行之职,督察流民迁徙安置事宜。届时,相机行事,以助张放。

    而雕陶莫皋也保证,将会在三日之后拔营北返,离开西域,撤回漠北。

    张放特意问昭君,要不要跟甘延寿回长安。

    “不,昭君既然随君侯出行,君侯至何处,昭君就随君至何处。”然后,昭君仰脸问,“那么,君侯要去哪里呢?”

    张放弃车上马,仰望天边那颗明亮闪烁的启明星,鞭梢一指,长笑一声:“摘星!”(。)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五章 【突 变】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茫茫戈壁滩,风沙扬九天,晴空汗如浆,星夜寒似冰。

    一支长长的旅队,艰难跋涉在龟兹与姑墨之间的商道上。仔细看去,这是一支奇怪的旅队,既有商贾、驼队,又夹杂着一些非兵非民的武装护卫,更令人困惑的是,超过三分之二,居然是平民。

    这种情况,在这条丝路北(中)道,确实少见。但如果知道他们的来历,就会恍然——西迁的河东流民。

    建始元年三月,邓展赴河东,与主理迁徙的墨秦协商沟通,做好一切准备。四月,迁徙计划启动。得益于张放出使,沿途对诸郡县打招呼,嘱关照,使得后继出发的邓展、墨秦带领的流民团行进十分顺利。几乎在张放的使节团离开阳关不久,流民团也出阳关,前往西域都护府。整个旅程,出乎邓、墨二人预料之外的顺利。

    也是由此,令二人燃起雄心,临时更改计划,决定不在都护府停留过冬,而是直接穿行西域,向终极目标摘星城进发。此时是八月,还有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他们必须在十一月以前抵达摘星城,否则,西极的严寒,会让所有人都送命。

    不得不说,这是一次冒险。

    促使二人冒险的,除了胆略、求功心切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他们碰上一支接应人马,并得以随行——班行的商旅团。

    早在三月中,张放正式得到朝廷任命出使之时,班况就以家族秘密渠道,通告了正在西域行商的老六班行。班行接到传讯后,便滞留于龟兹延城,并派人到乌垒城守望,直到流民团出现……

    于是,一支奇怪的旅队形成了:班氏商团,共二十七人,其中二十人是武装护卫,有三十多驼马货物。河东流民七百三十二人(除二十余人因水土不服、旅途劳顿,于交河壁休养),驮马栈车数十。此外还有龟兹国派出的二十多骑兵护送。

    原本西域都护府也打算派兵护送一程,但适逢张放出使,一下调去二百余骑,都护府兵力捉襟见肘,只能传令龟兹国,让龟兹人沿途送护便了。

    这支旅队的头领有三人:邓展、墨秦、班行。

    邓展代表富平侯,墨秦代表朝廷,班行则代表班氏协助。虽然各有不同,但最终服务对象,依然是富平侯。

    夜幕降临时,为旅队当向导的龟兹人,找了个避风的背山坡底做为宿营地。

    墨秦带领流民中的老人、妇孺从大车卸下帐毡,搭建帐篷,埋锅造饭。而流民中的青壮,在邓展的带领下,在营地周围设下简单陷阱及路障,以防贼防兽。而班氏护卫则分散各处,或到高处了望,或钻入林中探查,或沿着河流上溯……这都是旅队一路上做熟了的事,大伙配合都很默契。

    安排得差不多之后,三个领头在一起碰头,商量下一步行程。

    时隔五年,班行与当初张放初识时相比,鬓边已添了两抹白霜,额头纹也深了不少,但气度更见深沉。此时他正用树枝在沙碛地上写写划划:“沿河上行,过姑墨,至温宿,然后转向西北,进入乌孙地界。整个行程不足两千里,我们可以争取在十月前进入赤谷城,到那里可以补充物资。乌孙大昆弥乃汉公主之后,对汉民还是很友好的。”

    “依达远先生估计,能在十月前抵达赤谷城么?”问话的是墨秦,一路操劳,出关数月,原本白暂的面庞也晒得黢黑。加上又不穿官服,打扮比流民好不了多少,咋一看,还真像流民头子。

    “如果只有商队的话,没问题,但这么多流民……我看难。”说这话是却不是班行,而是邓展。

    邓展还真有发言权,因为这条线路,他走过两回,一去一回。去时随大军行动,回时小队急行,所以对人多人少所需时间长短颇有心得。

    班行点头:“邓兄弟说得不错,是有难度,其实我更倾向于今次目标改在赤谷城。”

    邓展与墨秦互望一眼,齐声道:“此话怎讲?”

    班行也不再掩饰自己的看法:“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们在这商议得再好,以西域多变之天色,复杂之地域,加上流民中老弱妇孺皆有,伤病难免,行程倍艰,到头来很有可能无法按期抵达摘星城。但若把目标定在赤谷城的话,那就容易得多。”

    邓展也插口道:“先生所言极是,确实如此,两个月抵达赤谷城,应该可以。”

    得到邓展的肯定,班行神情也振奋起来:“我们可以在赤谷城休生养息,等严冬过去,来年春夏之季西进,到达摘星城。”

    对于这个新建议,邓展与墨秦都觉得更有可操作性。互相商量了一会,墨秦道:“达远先生此议确实可行,只是,我等徙民如此之多,乌孙大昆弥会接纳么?”

    班行看了一眼邓展,道:“这个么……就要看富平侯的了。”

    墨秦心下明了,知道班行的意思,他们一路西行,至赤谷城等候张放。以张放汉使的身份,加上出身显贵,有他出面说项,乌孙大昆弥多半会同意接纳。

    邓展与墨秦合议再三,都同意把这个做为备用计划。他们临出发前,都得到张放的授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便宜行事,无需请示——实际上想请示也找不到人啊。

    解决这桩事情,墨秦心下大定,又想到一个问题:“听闻西域马贼沙盗甚多,先生行商多年,不知传闻是否确实?”

    班行点头道:“这个确实有,而且还很猖獗。不过二位尽管放心,我班氏行商西域多年,未曾有失,盗匪再猖狂,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大兄命我接应你们,就有这个意思在内……”

    班行话没说完,远处突然传来一阵骚乱。

    墨秦腾地站起,邓展手按刀柄,班行倒还沉得住气,高声道:“陈准,什么情况?”

    商队护卫头目陈准立即拔刀,招呼三个护卫,向骚动处奔去。还没跑近,那骚乱却越来越大,隐隐可闻流民营帐那边传来阵阵惊号声。

    下一刻,非常突兀地,一阵闷雷般的蹄音从四面八方响起,整个营地仿佛一瞬间就陷入天罗地网。(。)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 【劫 难】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时值深夜,篝火簇簇,奔波了一天的流民刚刚睡下,袭击突如其来。

    旅队是有夜哨的,分两批,上半夜是商队护卫,下半夜是流民青壮。现在是上半夜,所以出现骚乱,班行首先就斥问护卫队头目陈准。

    陈准带着三个护卫原本是想跑到骚乱处查看的,蹄声一起,他立即转向,朝左侧山坡拼命冲去。刚冲到坡顶,迎面数声弓弦绷响,陈准大叫一声,仰脸向后摔倒。他身后的护卫扶都扶不住,两人一起骨碌碌滚下坡。

    “箭矢!小心!”另两个护卫边大声示警,边拔刀蹲伏,刚刚探头——一声马鸣入耳,眼前突然出现一对碗大的马蹄……

    吭吭两声,两个护卫扎手扎脚,闷哼着翻滚下山坡,两股烟尘消散后,护卫寂然不动,死活不知。

    陈准在另一护卫扶持下,吃力爬起来,不理会肩窝处颤巍巍的箭支,咬牙抬头望去——顿时吸了口冷气。

    八月初的夜晚,弯月如钩,泠泠照在山脊线上的一排骑影身上。这些骑影就像暗夜里钻出的幽灵,沿山脊线高高低低伫立着,背着月光,箭羽的剪影,利刃的反光,无不渗透出一股凶狠肃杀气息。

    这时候,四周闷雷般的蹄声已汇成两股,从山坡道左右两边夹进。最前头部分,已冲入流民营地,哭号之声铺天盖地。

    陈准跑这条道已近十年,印象中从没有如此规模的马贼沙盗。而且,这些恶贼难道没看到旅队上插着的班氏家徽认旗么?

    尽管伤口剧痛,两腿发软,但护卫的职责,不容陈准退缩,他深吸一口气,嘶声大吼:“这是班氏商队!来者是道上那位朋友?恕陈某眼拙,请亮明身份。若一时有短缺处,大家好商量……”

    山坡山,重重骑影中一骑士冷冷吐出一句:“啰嗦!谁替我杀了他!”此人说的,居然是匈奴语。

    侧旁窜出一骑,拨刺刺冲下坡,刀光一闪,锵地一声大响——却是那护卫挺身而出,举刀挡住必杀一击,人也被强劲的冲势撞飞。

    陈准怒吼着挥刀刺入马颈,骑士滚落在地,手里的弯刀也摔飞出去,旋即翻身而起,从腰间抽出一柄斧,恶狠狠扑向被战马撞得踉跄不稳的陈准。

    黑暗中两个人影猛烈冲撞、扭打。短短数息后,骑士突然抓住陈准肩窝的箭杆,猛力一扯。陈准惨呼,气力顿泄。斧刃一闪,血光迸射……

    叭嗒,尸体软倒,那骑士上前拾起刀,再查看了一下坐骑,懊恼地狠狠踢了一脚地上的尸体。

    山坡上传来骑士的嗤笑:“屈突,你是不是老了?杀了个人,却赔了匹马。”

    那叫屈突的骑士大怒:“吉布,敢羞辱我,你来试试!”

    “住口!”方才那下达格杀令的骑士一声断喝,制止了手下的争吵,手里圈成数匝的皮鞭向营地一指,“牛羊已经驱入圈,勇士们,去收割吧!”

    随着强盗头子这一声嘶吼,山坡之上发出一阵狼嚎应和之声,而营地那边,流民的哭号,掩盖不住阵阵狂笑与嚎叫。

    河东流民迁徙以来,最大一场劫难,发生了……

    ……

    天明时分,阳光照在一片狼籍的营地上,血迹、尸体、燃烧的帐篷、打翻的笼箱、破碎的瓮罐、碎裂的衣帛……

    七百多流民,除了冲突时死伤的五十多人,几乎全被俘虏。在这荒凉的戈壁滩,一个人逃走,存活机率比被俘还小。领路的二十个龟兹人,在袭击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就弃械投降,居然一个没事。

    死伤最重的是班氏护卫,当时巡夜的就是他们,也因此成为强盗的首要剪除目标。自头目陈准以下,死伤十五人,伤亡四分之三。除了在班行身边护卫的四个人之外,全没了。

    班行、邓展全成了俘虏,但墨秦却不见了踪影。

    邓展曾想组织流民青壮奋力一搏,却被班行阻止了,原因无他——强盗太多了,而且,不是一般的强盗,全是匈奴人!

    在匈奴人洗劫营地时,外围全是匈奴骑士,骑与骑首尾相连,合成一个大包围圈。蹄声轰隆,烟雾腾腾,骑影若隐若现,粗略看去,不下百骑。加上突入营地的匈奴人,人数起码二百往上。这么多人,你怎么拼?

    邓展颓然扔下环首刀,扭头望向班行:“从哪里钻出这么多匈奴强盗?”

    班行望着远处仰躺着的陈准,脸上掠过一抹悲戚,摇摇头:“某亦不知。此前从未听闻……”

    “你们没听过,那是因为我们刚迁徙到此。”一个匈奴骑士策骑而至,用蹩脚的汉话说道,“我叫吉布,是鞮汗部当户。现在,你们是我的奴隶。”

    班行深吸一口气,上前拱手,用匈奴语道:“吉布贵人,在下乃楼烦班氏族人,请求自赎及赎人。”

    匈奴人有不成文规矩,被俘的奴隶,可以根据自己的身家,自开价码赎身。班行是个草原通,对此门清,一开口就向对方表示,自己有自赎的能力。这样,匈奴人至少会有起码的尊重,有尊重,下面的事才好谈。

    吉布上下打量班行一眼:“楼烦班氏,我知道,你想自赎——看到那位骑白马的贵人么?那就是郅支单于亲封的右骨都侯,莫顿贵人。从现在起,他就是你们的主人,你要自赎,向莫顿贵人请求吧。”

    莫顿?!

    匈奴强盗中策出一骑,戴着镶金边的兽皮帽,身材高大,脸皱得像风干的橘皮,满脸黑白间杂的胡子,左耳戴着一个硕大金环——正是消声匿迹数年的鞮汗部右骨都侯,莫顿。

    紧随其后的匈奴骑士,便是他手下第一勇士,屈突。方才便是他击杀了陈准及数名护卫。

    听到莫顿这个名字,班行倒还没什么,邓展却是心潮激荡,双拳紧握。

    原来是这个混蛋!

    当年东庚烽燧之战,邓展因为被派去求援,未能亲身参与,一直被他认为是毕生憾事。他没有见过莫顿,也没见过屈突,但这两个人的名字,他绝不会忘。万万没想到啊,居然在今天遭遇……而且,这恶贼再一次欠下血债。

    一个大胆的念头,跳入邓展脑海。(。)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七章 【怒 袭】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把那两个人押过来。”莫顿已经问明白,这两人是这群汉民的领头。

    待班行、邓展被押过来时,刚一拱手,未及开口,莫顿就厉声喝道:“那个叫墨秦的汉官呢?”

    班行不卑不亢道:“昨夜混乱,墨子期意欲重整流民,只身冲入营中,此后便不知所踪。也许,已经被你们……”

    屈突厉声打断:“我们让龟兹人认过人了,没一个是!”

    班行笑了:“是么?看来我的赎金可以少付一份了。”

    莫顿沉下脸:“赎不赎,我说了算。莫忘了连你都是我鞮汗部的奴隶。”

    班行欠欠身,抬起头时,脸色肃然:“骨都侯既然询问了龟兹人,当知我们的来历,这些汉民都是我朝徙边的屯卒及其家眷。攻击屯卒,无异于与我朝为敌,请骨都侯三思。”

    莫顿冷笑不已:“屯卒?你们要屯哪里?已经过了都护府,你们要往哪里屯?再说了,这些人一看全是平民,哪有半点士卒的样子?就算真是屯卒,我莫顿也全要了。你不妨向都护府求援,看看段会宗会不会发兵解救。嘿嘿,只怕他此刻正被我们匈奴人弄得焦头烂额吧。”

    班行与邓展互望一眼,终于明白为什么被劫了。这莫顿竟是趁都护府全部注意力被北面的匈奴内讧吸引,兵力北调之机,抽冷子跑来丝路打秋风。结果没想到运气那么好(或者说是他们太倒霉),逮住了他们这些肥羊。

    情况很明显,看来莫顿是不会因为这些流民的汉民身份而轻易放过的了。这些匈奴小部落本就是如此,风调雨顺时就是和善的牧民,一旦遭灾,揭不开锅,就会摇身一变为恶狼。这戈壁草原上职业马贼强盗并不多,绝大部分都是这种“兼职”的。

    班行深吸一口气,揖礼道:“既如此,在下愿以钱帛货物,为所有汉民交付赎金。骨都侯意下如何?”

    莫顿扫了一眼那些驮货的橐驼:“这些是战利品,不作数。”

    班行慨然道:“这是自然,赎金班某另行支付,只希望骨都侯不要再伤害任何一个汉民的性命。还有,请为伤者施以医药。”

    莫顿看了一眼那些正被绳索串在一起的汉民俘虏,点头同意了。倒不是此人好心,而是这些汉民,包括伤者,现在都是钱来着,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

    “希望你们班氏到时能付得起足够的赎金。”莫顿阴阴一笑。近七百汉民啊,如果全赎了,他的部落可就大发了。退一步说,即使赎不完,这些人口也是部落的宝贵财富。每帐都能分到几个奴隶,有人口、有钱粮,鞮汗部才有复兴的希望。这一票干得太值了,就算为此惹上班氏、都护府,也在所不惜。

    莫顿志满踌躇,正要拨转马匹,却听到身后传来吉布的声音:“咦?这是什么?”

    “这是送给骨都侯的大礼。”

    是那个叫邓展的家伙的声音,什么大礼?莫顿好奇心起,扭头一看——这一看,当场倒吸一口冷气。从头凉到脚!

    莫顿审讯完后,两个匈奴人上前,分别对班行、邓展进行搜身、捆绑。当一个匈奴人从邓展袖兜里掏出两个红色的短圆筒时,一脸诧异。一旁的吉布看到,也不禁奇怪发问。

    就在邓展随身两枚防身雷炮被搜出的一瞬,早已蓄势的邓展低头一记头槌,将那匈奴人撞得鼻骨折断,血泪长流。邓展顺手夺回两枚雷炮,戳开封膜,手指勾出引索,拇食二指夹住索根,用牙咬断大半,只剩不足一寸。

    营地夜间刚被火焚烧一轮,虽已熄灭,但余烬处处,冒烟闪火,随处可见。

    邓展冲向一堆余烬,一记铲腿,烟灰四散,火星迸溅。吉布与另一个搜身的匈奴人,刚冲近就被烟火逼退。

    邓展一手一枚雷炮,往灰烬一插,待取出时,两根短短的引索兹兹作响,闪着耀目的火花。

    “莫顿!东庚烽燧死去的兄弟,已经等你等不耐烦了!我这就来送你一程!”

    随着一声咆哮,两枚雷炮同时扔向莫顿。短短一个呼吸,两声巨震先后响起好。

    白马惊蹶,莫顿坠地。周围的匈奴人一阵骚动,甚至听到有惊恐的叫声“是天雷!”

    从邓展开始发难,到雷炮爆炸,莫顿坠马,整个过程,不到三息,在场的匈奴人,几乎没人反应过来,突袭就已完成。

    双炮齐鸣,邓展仰天大笑,快意淋漓。

    反应过来的匈奴人一涌而上,将邓展摁倒,吉布愤怒地用刀柄砸了几下邓展后脑,顿时满头是血。邓展一脸尘土和血,不断呛笑。而另一边屈突也怒吼冲过来,拔刀、高举,正要劈下——

    “住手!”

    随着一声冷冷断喝,在场所有人动作定格,目光全聚焦于一处——莫顿慢慢撑起,身体明显发颤,橘皮老脸与邓展一样,混合泥血,一只眼睛也不断流血。左袖破烂,隐隐可见渗血……这是因为他用左臂拍飞雷炮所致。

    莫顿抬手止住左右欲扶,一步步挪近邓展。他一条腿不给力,大概是被惊马踩踏,也不知断没断。

    “雷……炮!”莫顿声音从齿里挤压出,令人不寒而栗,“你是……富平侯张放的什么人?”

    被七八双手死死摁住动弹不得的邓展,一脸不甘,为自己的准头与时机把握失误而懊恼。如果两枚同时砸中,如果其中一枚不是爆炸过早,如果莫顿不及时抬手格挡……不甘归不甘,既然失手,邓展倒也光棍,豁然大笑:“记得当年东庚烽燧之事么?我就是那突围的几骑之一。”

    “哈哈哈哈!”莫顿的笑声令人发毛,尤其眼里不时泛出的血水,更是吓人,“原来是老熟人!好极,好极。”

    “把他捆起来。”莫顿对屈突、吉布森然道,“除了我,谁也不许伤他。”

    屈突、吉布俱打了个寒战,躬身应诺。

    莫顿再转向一脸目瞪口呆的班行,呲牙一笑:“这个人,多少钱都不许赎。”

    半个时辰后,所有俘虏汉民青壮都被绳子串成一团,老弱及龟兹人则在匈奴人的监视下,拉车套马,牵着骆驼,在哭号绝望中,向茫茫戈壁深处行进。

    班行、邓展都有优特,虽然都捆绑着,但各有马骑,由匈奴人牵缰驰行。只是表面相同的待遇,却无法掩盖未来各自命运的巨大反差……

    当蹄声远去,哭号渐逝,烟尘散尽,一阵风沙吹过,河边芦苇簌簌颤动。

    啵!一声水响,河面破开,一只苍白发皱的手倏地伸出,深深抠入河岸泥土……(。)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八章 【张放很生气】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黄沙半掩尸体,多数残缺不全,地上到处是黑色的血渍,各种破碎的生活用具,还有裭风吹到芦苇上的碎布条,在风沙中猎猎招展,直如招魂。

    张放就站在那天莫顿立马之处,从山坡俯视,周遭情形一览无余,此刻他脸上,没有半点表情。护卫士兵流水价地向他报告各种情况:

    “……一共发现二十七具尸体,或利器、或撞击致死。尸体经过掩埋,但比较匆忙,有的深有的浅,浅的被野兽刨出、啮咬,尸骨不全……”

    “禀君侯,已经勘察完毕。虽然时隔多日,但因人迹罕至,且夏季风沙较少,四周各种蹄印、足迹还保留得比较清晰……这确实是事发地。旅队当时正扎营休息,遭到大股人马突袭。袭击者从三面合围,因为突袭太快,流民们甚至连跳河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禀君侯,丘队率已率二十骑到附近搜索,希望能有所获。”

    张放一行,是在事发七日后出现此地。在完成出使匈奴使命后,使节团一分为二,张放带着扈从、班稚、公孙覆以下三十汉骑兵,在交河壁军司马杜勋等二百骑护卫下,前往西域都护府所在地乌垒城。直到入城后才知道,流民团已先期抵达,但墨秦与邓展改变主意,河东迁移汉民已经出发。

    张放对二人更改计划表示赞赏,毕竟现在才是八月,如果就此停留,不但加重都护府后勤压力,更会影响明年第二批迁移。但张放也考虑到三个月难以赶到摘星城,比较理想的是先到乌孙赤谷城——在这一刻,张放与班行竟想到一块去了。

    张放并不知道班行、墨秦、邓展已做出了相同决定,他打算利用全骑快速的优势,赶上流民团。

    段会宗与郭习、杜勋商议后,决定派出一队人马护送张放一行到龟兹国与温宿国交界处。这队人骑的领队,同样也是张放的老熟人——刚晋升队率不久的丘仲。

    要问整个都护府最感激张放的是谁?毫无疑问,必是丘堂、丘仲父子。若非张放当年援手,丘堂怕不止断一条腿那么简单。有此恩德,不难想象丘仲的保护决心与力度。

    段会宗显然不是随意点兵,而是下了一番调查工夫的。张放算承了他这个人情。

    计算时间,流民团已出发半月,张放估算脚程,预计能在七日后追上——确实,他在七日后追上了,但万万没想到,会看到这样一副场景!

    听完各项禀报之后,木立良久的张放才发出一道指令:“将遗骸重新掩埋,深埋,再立块石碑,刻上‘大汉河东移民罹难处’。”

    公孙覆顿首抱拳:“诺。”

    张放招招手:“叫龟兹人过来。”

    龟兹国君也派了向导,之所以没派骑兵护送,那是因为张放这支队伍的实力,足以碾压一个西域中等邦国了,哪路不开眼的马贼敢招惹?

    龟兹向导是个中年瘦子,还是一个小官,管理商贸交易的。当然,这芝麻官在使节团面前,跟小兵差不多。

    龟兹向导一直远远看着,心惊胆战,听到汉使有召,心下惴惴,毕竟这是在他们龟兹国出的事……向导走近那位帅酷的汉使,强挤笑容,一揖到地:“汉使有召,不知……”

    “这附近有大股马贼强盗么?”声音淡淡的,却透着一股瘆人寒气。

    龟兹向导擦了擦汗,赔笑道:“此处距国都延城不过三百里,左近三十里外还有敝国所设的烽燧,这里也还在敝国巡骑范围内……”

    “我只问,有大股马贼强盗么?只回答问题就好,废话不要多说。”

    富平侯的语气还是那么平和,龟兹向导流的汗却更多了,不停擦拭,一迭声道:“没有,绝对没有!”

    “小股马贼呢?”

    “这个,倒是有两三股。”

    “说出他们的名号,还有活动地带。”

    “这个,下官所知有限……”

    “知道多少说多少。”

    “是、是。”龟兹向导只能在心里为那几伙马贼默哀了。

    龟兹向导刚把方圆几伙马贼的情况说个大概,远处扬起几股淡淡烟尘,数骑飞驰而来。

    张放仰脸,目注前方,望着那几骑渐近,认出是丘仲与他的手下……咦,似乎夹杂着一个胡人,什么情况?

    过了一会,丘仲数骑驰近,翻身下马,向张放行军礼。那个胡人则趴伏于地,行了个参见贵人的大礼。

    见张放目露征询之色,丘仲示意胡人上前,恭声道:“禀君侯,我们在二十里外发现这个牧羊人,询问之下,他说五日前曾有一个浑身淤泥的汉人,向他求助……”

    张放耸然动容,立即召牧羊人近前,用匈奴语询问。匈奴语是西域流传最广的语言,牧人所说的也大同小异,至少能听懂。

    据这牧羊人所说,五天前的黄昏,他正在帐子外煮食,突然听到自家牧犬叫得厉害。循声源看去,见到远处行来一个人……流浪的牧人对陌生人还是有所警惕的,但看到来人举止有礼,言语和善,虽然胡语说得不利索,但日常对话还能听懂,牧人便收留了这个落难汉人。

    落难汉人只在牧羊人帐子里休息了两天,打听附近情况。第三天,他离开了,留下一枚随身玉佩,作为答酬。

    张放接过牧羊人双手呈上的玉佩,翻转背面,一个字清晰的“墨”字映入眼帘。

    张放笑了:“是墨秦!我说嘛,怎么可能全被包饺子,一个漏网的都没有……他往哪个方向去了?”

    牧羊人向北一指。

    众人面面相觑,张放笑容愈盛:“好一个墨秦,居然敢只身勇闯。”

    班稚忍不住道:“可是,是不是太鲁莽了?只身一人,追踪群盗。他应该等我们来,大家汇合,然后告诉我们是谁干的,再一起……”

    “他已经告诉我们了。”张放举起玉佩晃了晃,道,“取纸来。”

    韩骏很快取来一张白纸,张放将白纸蒙在玉佩上,随手捡起一块烧焦的木炭,来回涂划……很快,两个细微的白色字迹显现出来。

    众人一齐探头凑近,两个字清晰映入眼中。

    莫顿!(。)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八十九章 【甩 锅】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莫顿?!还真是久违的一个名字啊。

    这个名字,与一段血与火的记忆相联。当他从炼狱爬出,涅槃重生之后,这个助他“升级”的家伙就消声匿迹了。万没想到,时隔五年,这个家伙又跳了出来。而且,如当年一般,总给自己带来麻烦。

    “好吧,虽然我已经满级了,但你若硬要‘助攻’的话……”张放看向公孙覆、丘仲及扈从,说了句谁也听不懂的话,“那就助他们升级吧。”

    “公孙覆、丘仲听令。”

    “属下在。”

    “命你二人分别率二十羽林骑士,三十都护府骑卒,组成一队骑兵,顺匈奴人踪迹追上去。”张放目光寒酷,伸出两根手指,“给你们两个目标,最低目标,安全救回我们的人。最高目标,把鞮汗部上至莫顿、下至妇孺,从西域这个地方抹掉!”

    公孙覆与丘仲毫不犹豫同声应道:“诺!必以最高目标达成为准,回报君侯!”

    在公孙覆、丘仲各自点兵时,张放目光转向扈从们,手指逐一指点:“韩重、刘枫、羽希,出列。”

    三人驱马而出。

    “你们带上少年扈卫队——除两个女扈卫之外,随军出战。”

    韩重、刘枫、羽希耸然动容,急切道:“公子(主人),我们的职责是保护你的安全,怎可离开……”

    张放抬手止住:“你们想保护我的安全?那就更应该参战。我需要的扈卫,是百战悍卒,而不是童子军,明白么?”

    还是韩重了解他们的公子,策马近前,重重顿首:“公子放心,韩重必不负厚望,必将莫顿的狗头摘下,献与公子!”

    韩骏也道:“幺郎放心,有我们守护公子,必可无事。你替我们把五年前的旧账给了了。”

    张放朝后面一辆灰布蒙着的栈车看了一下,道:“带一半雷炮去,上回没消灭鞮汗部,这回补上。”

    半刻时后,一支新的骑队组成,指挥公孙覆,副指挥丘仲。全队有二十骑大汉最精锐的羽林锐士,装备着这个时代最精良的武器,乘骑着与匈奴人相差无几的马匹,而他们的骑射更不弱于匈奴人。

    三十骑西域都护府骑卒,这同样不是普通屯田士,而是巡骑。当年杜勋还是一个小小队率时,所领之兵,就是巡骑。通常由老兵组成,都有一定的战斗经验。杜勋就是靠着手下这批劲卒,在西征之战中脱颖而出。他们的装备与技艺或许不如羽林锐士,但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加上熟悉胡人战术,对羽林锐士能起到有力辅助。

    京师强兵,加上边塞劲卒,再有一小队虽然缺乏经验、技能也不强,但却拥有这时代最强杀伤性武器的辅兵……这支六十一人的精锐小分队,纵然碰上全盛时期的鞮汗部,也有一举击破的实力。

    “记住,你们的首要目标是救人,并且要确保班行、邓展、墨秦三人生命安全。完成以上诸要点,余下的可自由发挥。”张放举手一挥,“我不管你们此行需要多少时日,也不管你们手中利刃要饮多少鲜血,我只要我的摘星城居民一个不少的回来,再把那罪魁祸首的首级拧下带回!”

    六十一声吼震戈壁:“诺!”

    轰轰蹄声与滚滚烟尘远去后,韩骏问张放:“公子,我们到何处等消息?”

    张放长鞭向西一指:“赤谷城。”

    ……

    莫顿做梦也没想到,身后会掇着一群复仇者。更没料到,时隔五年,他会由当年的猎人,沦落为猎物。

    莫顿不傻,相反,他狡猾如狐。他知道干下这一票,西域都护府一旦腾出手,迟早要找他麻烦。所以,他要远远避开,并且,要采取迷惑手段。

    他首先叫来屈突,吩咐屈突率一支人马先行奔回部族栖息地,传达他的命令,阖族立即迁移,往东北而去,在千里之外再寻一处水草丰美之地。

    屈突率队离开之后,莫顿又叫来吉布,给他的命令是,从汉民中挑出一些老弱,再带上两驮战利品,分别赠送给附近两伙马贼。

    吉布大为不解:“骨都侯,若说我们要在此地栖息,结好这些马贼倒还说得过去。可如今就要迁离了,怎么还要结交这些不入流的毛贼?”

    莫顿脸上露出莫测的笑意:“把人货交给这两伙马贼,等班氏赎人,首先让他们赎这些人……明白么?”

    吉布翻了一会白眼,才恍然大悟:“骨都侯是说,若都护府要找麻烦,首先就会找他们。”

    “不光是这样。”莫顿捋着胡须,嘿嘿冷笑,“汉国被俘那么多汉民,必定会问责都护府。不管段会宗愿不愿意,他都要追查,乃至追杀。直到有汉民被解救,并且有一批劫匪的脑袋向上峰交差,这事才算完。”

    吉布听得一愣一愣的,张大嘴巴合不拢:“骨都侯这是丢根骨头给野狗,让野狗替咱们挡灾,咱们拎着肉走……高!高!”

    莫顿抚须大笑,掩不住一脸得意。

    随后吉布立即按计行事,从俘虏的汉民中挑出四五十老弱及伤病者,加上两驮货物,脱队而去。

    班行见状立即询问莫顿是什么意思。

    莫顿一脸慈悲:“我是好心,这是救他们一命。以这些人的身体状况,未必能支撑到我的营地,更不用说,还要跟着迁徙。把他们卖给附近部族,说不定还能捡条活命,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班行无语,不管莫顿打什么主意,不得不说,事实如此。

    马贼的巢穴,吉布并不知道,也无须知道,他只做了一件事——派个人往莽莽北山一钻。

    当天夜里,这个人就被两个蒙面的马贼押着,出现在他们的营地前。

    吉布上前道出了已方的“诚意”,当然,马贼们是不相信的。吉布很干脆,把人、货一扔,率队掉头就走,爱要不要。

    在暗处藏身的马贼们,显然被这大方惊人的匈奴人弄得不知所措。但不管对方有什么阴谋,到嘴的肉能不吃么?不吃?不吃还算是马贼么?

    莫顿不愧是这一行的大能,对同行的心理把握到位,只要塞给你,不怕你不要,只要你要了,你就得替咱们背锅。

    嗯,想法很丰满,只是……真以为这样就能甩锅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九十章 【追猎三千里(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达斯努齐,是丝路龟兹以北的马贼头子。他是龟兹人,原本是一名低级军官,因开罪上司被报复,于是杀掉上官,带着几个军中死党逃入戈壁,渐渐聚集起了一批亡命之徒,成为戈壁滩深处一害。

    达斯努齐手下人不算多,只有二十几个弟兄,象他这样的小股马贼,是惹不起班氏商团的。所以正常情况下,他不会对班行的商队起心思。但万万料不到,好事从天降,匈奴人居然给他送来二十几个奴隶,还有一驮货物。

    “大哥,全是上好的绸缎,这驮货物,价值至少五百金啊!”开袋验货后的马贼兴奋得满脸通红,差点没手舞足蹈了。

    吉布心里肉痛,却脸带微笑:“怎样?我没骗大首领吧?这是骨都侯的诚意,也是对诸位兄弟的敬意。将来这条道上,大家还有很多联手的机会。哈哈哈!”

    达斯努齐策马绕着那些一脸悲戚的奴隶转了一圈,心里有数,这都是些老病丁口。但又有什么关系呢?白送的,不要白不要。更何况,那一驮货物,可是货真价实啊。

    达斯努齐驱马接近吉布,手向后一伸:“拿酒来!”

    一个马贼拨马近前,将一个皮囊递过。

    达斯努齐拨开软塞,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吉布。

    吉布接过,凑鼻一嗅,就知道是劣质的马奶酒——想也知道,马贼能有什么好酒。不过吉布也不是什么身娇肉贵的“贵人”,他这个当户,刚封了不过几年,他以前喝过比这更难喝十倍的玩意,比如马尿……

    看着吉布大喝灌饮,达斯努齐哈哈大笑:“够豪气!够朋友!人、货我都收了,今后,莫顿贵人的事,就是我达斯努齐的事……”话没说完,他的眼珠蓦然凝固,定定望住一个方向。

    很快,众马贼也有所感应,目光一齐聚焦山梁处。吉布也感受到不同寻常的气息,扭头回望,心猛一沉——南边的山梁子上,什么时候竟冒出十几个骑影来了?

    山梁比较远,这些骑士的装束看不太清楚,但他们身上反射的点点光芒,却令吉布脚底猛蹿寒气——这点点光芒,昭示着来者身上披着铠甲……铠……甲……甲……

    另一边,达斯努齐暗抽凉气,没人比他更清楚,他在那处安排有暗哨,甚至方圆十里,都布有暗桩。但是,他根本没接到什么预警,人家就出现在山梁了。这样的情形,只要不是傻了,还能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达斯努齐拨马驰出十几步,仰首对山梁大吼:“来者是何方朋友?我达斯努齐最喜欢结交英雄豪杰,能在这里碰到,就是有缘。见者有份,这些人货,好朋友可以分一半去,算我达斯努齐交个朋友。如何?”

    山梁上的众骑士没有回应。过了一会,隐隐传来一阵蹄声,冒出越来越多的骑影,乍一看,不下二、三十骑。

    正当达斯努齐与吉布等人看得心惊肉跳之时,就见其中几个骑士一齐挥手,扔出七八个圆溜溜的东西。这些东西从高高的山梁摔下,落地后发出死猪肉坠地地啪啪闷响,血迹四溅。

    几个马贼心惊胆战上前查看,惊怒大叫:“大哥,是我们弟兄的脑袋!”

    达斯努齐一声暴喝:“拿货!人不要了,快撤!”

    达斯努齐是什么?是马贼。之所以叫贼而不叫强盗,就是因为他们是遇弱即强,遇强即弱。对方来意不善,尽管人数差不多,但谁知道没露面的还有多少?最要命的是,那亮闪闪的铠甲与头盔,昭示着来人不是黑吃黑的同道,而是——官兵!

    吉布带的人并不多,也就十几骑。他当然不能多带人马,否则深具戒心的马贼怎会与他照面?匈奴人与马贼加起来倒也有四十骑,不算少,只是两伙人马刚认识,首领在喝酒,各自手下却还攥着刀暗自提防呢,哪可能联合对敌,大难临头各自跑是真。

    吉布往北,达斯努齐往西,两股人马一左一右,向戈壁深处狂奔。

    敌方一动,山梁上的骑士也顺两侧斜坡纵骑而下,在奔近那群惊惶乱窜的百姓时,一骑士大喊:“我是汉军旅贲令公孙覆,奉汉使之令,解救诸位乡亲,请诸位稍安勿动。”

    本已陷入恐慌的汉民一下炸锅了:

    “汉军,真是汉军!”

    “汉军没有抛弃我们……呜呜呜……”

    “汉使、将军大恩大德哇!”

    公孙覆只留下五骑守护百姓,其余羽林锐士,马不停蹄,风一般从被解救的汉民身旁飞驰而过,朝达斯努齐等马贼狂追而去。

    吉布等十余骑一口气狂奔十余里,扭头没发现汉军骑士追来,这才喘出一口大气,放缓马速。毕竟这样拼命跑,再好的马也吃不消。

    有人长吁一口气:“好险!好险!汉军没追来……”

    吉布四下打望:“还不知道汉军有没有埋……”

    “伏”字还没出口,数里外稀疏的林子里就涌出一群骑士,人马嘶鸣声中,赫然占据了北上的山谷道。吉布一伙要北上只能绕道,环山谷兜半圈。等绕道之后,会不会再被拦截?还有,那群汉军如果追不上达斯努齐等马贼,会不会从后方包抄?

    “冲过去!”吉布眼角一扯,目燃凶焰,“他们是都护府屯卒,还有一些眷聚童子军!咱们匈奴人打不赢还跑不掉么?”

    丘仲的骑卒,多半只着轻甲,无盔,明显与羽林锐士不同。而韩重等扈从,更是连甲都无,又一个比一个年轻,难怪被认为是眷聚童子军了。嗯,眷聚童子军是有的——丘仲。

    但吉布与他的匈奴手下显然没认准正主,他们嗷嗷怪叫,打马如飞,直朝韩重等少年扈从冲去——要突破羊圈,就要选最薄一块板。

    吉布一马当先,然后,他看到对面的憨厚青年朝自己一咧嘴,扬手丢过来一个东西。

    好巧,那东西正掉在他的裆部与马垫子之间,被卡住了。

    吉布下意识抬起屁股,伸手抓住那不知什么玩意儿的一瞬间,这个匈奴当户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坏了!又是这个东西……”(。)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一章 【追猎三千里(二)】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达斯努齐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夜色的荒野下,脚下踩着烂泥,周围是齐腰的杂草,四野是黑魆魆、高高低低的沙丘。月半弯,照着三条凄惶的孤影,好似幽魂野鬼。

    达斯努齐与他的两个手下,已经逃亡三天了。他们的马匹因疲劳过度而倒毙,他们的同伴,也逐一被汉军猎杀。达斯努齐一路上就是靠着不断忍痛“割肉”,让一个个手下挡灾、打掩护、当替死鬼……这才逃到现在。

    如今,他的手下只剩两个了,都是当年随他一起叛逃的老兄弟。他不会舍下这两位兄弟,否则一个光杆首领,又能顶什么用?

    “大……哥……休、休息会吧……”一个干瘦马贼弯腰扶膝,气喘吁吁道。

    达斯努齐抬头望望天色,喘着气道:“也好,天差不多亮了,咱们就在这休息一会,然后找一处藏身之地……”

    为了躲避如附骨之蛆的汉军骑兵,达斯努齐三人采取的是昼伏夜出的法子,虽然没能彻底摆脱追兵,但追兵一时也未能发现他们。只是不知,这样的情况能持继多久。

    “大哥,我们的干粮不多了。”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马贼捏着干瘪的粮袋,倒出最后几块肉干,愁眉苦脸。

    达斯努齐咬咬牙,发狠道:“再顶过明日,咱们加快脚程,尽快赶到百草泽。到时往大泽里一钻,我看他们还追不追!”

    干瘦马贼愤愤然道是:“****娘!这伙汉军疯了咋地?没招他,没惹他,像疯狗一样穷追不舍。连到手的人、货全丢还他们了,居然还不肯罢手。真怀疑那群该死的匈奴人是不是抢了段会宗的妹子……”

    被追杀到这个份上,达斯努齐等人要是还不明白匈奴人是找他们背锅的,那智商真是喂猪了。尽管恨得牙痒痒,但眼下被追得如丧家之犬,自身都难保,什么算账之类更是提都不用提。

    达斯努齐坐在泥地上,嘴里咬着一根草茎,似乎想着什么,倏地摇头:“不对!”

    “什么?”两个马贼惊弓之鸟一样跳起来,拔刀在手,慌张四顾,“大哥,哪里不对?”

    “慌什么!我是说,那些官兵,不是西域都护府的。”

    “不是?哪是打那来的?”

    达斯努齐也为之语塞,他只是从这些汉军骑兵的精良装备,以及强悍的技战术推测,不像都护府屯兵,但要他说出是哪来的强兵,他哪知晓?

    “我知道,要不要我告诉你?”一个声音传来。

    问话的络腮胡马贼下意识应了声:“好啊,你说……咦!”

    还没反应过来,草丛里突然泛起一道炫光,耀目、慑魂。

    擦!白光一闪而没,隐于一个灰衣人身后。

    络腮胡马贼捂住咽喉,双目突出,嗬嗬有声,却半句囫囵话都说不出。当他憋出拉屎的劲,吐出一个“你”字时,一大口怒血随之喷出,壮躯也沉重倒下。

    达斯努齐与干瘦马贼骇然跳起,锵锵两声刀斧在手:“谁?你是什么人?”

    灰衣人慢慢从长草暗影里走出,隐隐看出是个头带武弁,披着牛皮胸甲的高大汉子。这人右手负手背后,仅从肩膀处看到一截雪亮剑尖。他就这样负手背剑,一步步逼近两个马贼,煞气外露:“大汉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奉汉使之令,讨杀劫掠汉民之贼!尔等只有两个选择——自杀,或我动手杀!”

    达斯努齐根本不知道卫尉寺旅贲令是什么概念,但他只知道一点就够了——眼前之人,是大汉长安来的强将。

    他娘的,到底还是被追上了!

    “哈哈哈哈!”达斯努齐发出一阵尖锐的怪笑:“敢问长安来的将军,自杀与被你杀有何区别么?”

    公孙覆居然很认真回答:“自杀可留全尸,我杀的话——你往四周看看。”

    达斯努齐与干瘦马贼骇然惊觉,一阵沙沙声响,隐隐可闻,像是很多小动物在草堆里乱窜的声音。这声响越来越大,从四面八方传来。然后,一个个黑影映入眼帘。

    当重重黑影形成包围圈,冷冷逼近时,达斯努齐与干瘦马贼绝望看到,这些黑影手里,人手一具弩或一张弓。箭矢锋刃在月色映照下,十字星芒异常耀眼,慑人魂魄。

    达斯努齐终于明白公孙覆话里的意思了:自杀,可保全尸体;他杀,则乱箭穿尸。

    达斯努齐是亡命徒,早已不把自家性命当命,此时见无幸理,倒也光棍,将手里兵刃丢弃,长叹道:“能不能让我和我的弟兄们当个明白鬼?”

    公孙覆倒也干脆:“可以。”

    “我们究竟得罪了谁?竟招来这样疯狂的追杀?”

    公孙覆想了想,道:“汉使在命我出击前,曾经说过,如果你们这些人死不瞑目,非要问个究竟的话,那么,这句话送给你最合适——你们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会见了错误的人。所以,要为自己错误……结账!”

    达斯努齐双臂大张,仰天惨笑:“自从当马贼后,老子吃食从不结账……没想到,最后一笔账,竟要是这条命……哈哈哈哈!”

    干瘦马贼怒吼如困兽,举斧向公孙覆冲去……

    箭矢俱发,笑声、怒吼,皆断绝。

    八月下旬,汉军追猎队初有斩获。丘仲、韩重小分队,击杀匈奴鞮汗部当户吉布以下匈奴人十四骑,自身轻伤三人。而公孙覆则率羽林骑士及部分屯卒,一路追剿达斯努齐等马贼,并于三日后,围杀达斯努齐,将这股为祸丝路的盗贼团尽数歼灭,自身无损。

    另有一股北山马贼,也因收受匈奴人的“馈赠”,被击杀吉布后掉头返回的丘仲、韩重小分队,拦截包抄,一举击溃,并救回所有汉民。

    出击数日,纵横数百里,追猎队交上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获救的汉民,将在几个屯卒的带领下,继续前行,与张放汇合。而公孙覆、丘仲、韩重等一众追击任务,才刚刚开始……

    以此为发端,整个西域,将被一场小规模的复仇之战,搅动、震撼。(。)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二章 【追猎三千里(三)】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苍茫的雪峰下,秋草绵长,蔓延远方,仿佛无穷无尽。如带的河流,泛着凛冽的青苍,蜿蜒向东。一支长长的迁徙部落,沿着河岸,逆行向北。

    时入深秋,这样的迁徙部族并不鲜见,所不同的是,大多都是从北往南迁,反向迁移的实属罕见。当然,如果知道这支族落的来历,想必也就不奇怪了。

    莫顿,鞮汗部。

    莫顿原打算迁徙千里左右就行,都护府的汉军把他丢下的骨头啃了,想必就不会深入戈壁找他的麻烦。可没想到,去撒饵的吉布一行,一个都没见回来,这透露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是汉军出动迅速,都护府的反应令人心惊。二是吉布无论死活,都有可能泄露他莫顿才是真正黑手。

    有了这样的认知,莫顿岂敢滞留于都护府的打击范围内?继续跑,至少要再跑一个千里!成为鞮汗部上下的共识。于是,整个鞮汗部继续北迁。

    眼下,鞮汗部的人口并不多。当年莫顿在郅支城破前,见风转舵,拔腿开溜,保住了部族近百青壮战士,但其余妇孺、奴隶等部落财富,尽数折于郅支城。好在对匈奴人而言,青壮就是最大的财富,而且是可以“以财生财”的财富。

    莫顿就靠着这近百青壮,一路东迁,一路劫掠,不断吞并小部落,滚雪球一样,慢慢扩大。几年下来,又成为一个拥众数千的中等部落。原本莫顿打算在乌揭人的地盘上安顿下来,反正乌揭地广人稀,一个几千人的部落算很有实力了,慢慢发展,不难重理往昔鼎盛。只是万万没想到,一场数十年不遇的白灾,一下将鞮汗部打回原形。

    一个严酷的寒冬过去,几千人的鞮汗部被冻饿而死过半,牛羊马驼十不存一,鞮汗部实力剧减。莫顿没法,只得再往东走,直至龟兹附近,这时他的部族,已不足千人。能做为战力使用的战士与奴隶,也不过二百出头。这点实力,别说大汉都护府,连龟兹国他都不敢招惹。

    这一次成功伏击俘获近七百汉民及班氏商货,是莫顿近年来最大收获,只要将这胜利果实消化,直接就能把鞮汗部的实力提升到最顶峰。所以,莫顿无论如何,都舍弃不下这份战利品。别说迁两千里,就算再迁两千里,他都在所不惜。

    黄昏时分,迁徙队伍的队尾驰来一骑,向莫顿禀报:“骨都侯,那个班氏汉人有话要说。”

    长途迁徙,还是比较闷的,莫顿也正无聊,点点头:“让他过来,看他说什么。”

    班行在两个匈奴人的看押下,轻驰而来。现在他已经不需捆绑了,毕竟已在千里之外,由戈壁进入草原。这茫茫大草原,就算让你跑,你又能跑哪去?

    一个多月下来,班行明显憔悴许多,须发蓬乱纠结,满面尘霜,像老了十岁。只有一双眼睛,仍然透着不屈与睿智光芒。

    见到莫顿,班行拱拱手:“见过贵人。”

    “你有什么事?”

    “班行想问贵人,这交易还做不做?”

    莫顿沉下脸:“我有说不做吗?”

    “可是如今越走越远,这交易实行越来越难……而且,一路不断有汉民因劳累、缺衣少食、水土不服而生病、丧命。这才一个多月,已经因此丧生二十三人了!”班行神情激动,强自压制,“莫顿贵人,交易拖得越久,难度越大。而且,你的财产损失也越大——二十三个人,值上百匹马了。再这样下去,你还会损失更多的马!”

    莫顿抬手制止了扈从欲动手,阴沉着脸,他当然知道班行说这番话的目的,但也不得不承认,对方说得有道理。

    “你以为我不想早早交易?你以为我想看到财产损失?”莫顿气哼哼道,“如果不是都护府追逼太紧,我至于这样?”

    “时过一月,地越千里,都护府汉军再怎样都不可能追击了。班行请求贵人尽快安排交易,这对你我都有好处。”

    莫顿沉默一会,终于有点心动了,班行的建议确实有诱惑力,沉吟一会,道:“也罢,近几****会让屈突与你商议此事,拿出个合适的法子来。”

    班行拱手致谢:“多谢贵人体谅,班行保证贵人绝不会因这个决定而后悔……在下还有一事,请贵人开恩。”

    “说。”

    “就是邓展邓兄弟……请贵人手下留情。”见莫顿神色不善,班行赶紧解释,“邓兄弟断了两根肋骨,遍体鳞伤,全仗着底子好,这才撑得住。但贵人若再下重手,就算是铁打的人,也……班行愿为邓兄弟出赎金百斤,请贵人手下留情。”

    莫顿盯了班行很久,后者毫不畏惧,目光平静。

    莫顿摆摆手:“我说过,这个人,不赎!”

    班行再次拱手恳求:“贵人……”

    “不用说了,我莫顿说过的话,跟你们的皇帝一样,都跟金子一样好使。”莫顿挥手让手下将班行驱走。

    班行一脸无奈转身之际,身后传来莫顿懒洋洋的声音:“转告你的同伴,这几****可以将养身子……不过,我忍不了太久,如果哪天手又痒了,他就自求多福吧。”

    班行惊喜转身,深深一鞠,尽管他心里也明白,莫顿可不是发善心,而是生怕邓展就此死掉,没得玩了,但不管怎么说,总算又争取到一线生机。眼下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尽一切努力,先保住邓展的性命。只要人还在,就有机会。

    班行刚转身,就听到前方传来急遽蹄声,心头一跳,没转身,没扭头,只是竖起耳朵。

    身后传来匈奴哨骑的禀报声:“骨都侯,北面来了一支迁徙部落,有七八百人。屈突请示骨都侯,要怎样处理?”

    迁徙途中各部落遭遇是常有的事,一般会有两种结果:实力相当,则把酒言欢;实力悬殊,则亮出獠牙。对方有七八百人,算实力相当,莫顿很快就有了计较:“走,跟我去看看。”

    身后蹄声远去,班行策马徐行,脑子飞快转动,一个想法倏地跳出,眼睛越来越亮……(。)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三章 【追猎三千里(四)】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断崖之上,伫立着一个披甲骑士,静静看着数里外一支蜈蚣般慢慢挪动的迁徙部族。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异常,很快,七骑脱队而出,向断崖方向飞驰而来。但刚跑到一半,再抬头,断崖上那骑士已消失不见。

    失去目标,七骑士勒马,团团打转,一时无所适从。

    正当这些骑士进退维谷之时,断崖下的斜谷传出一声战马长嘶,一骑飞驰而出。不光是七骑士,所有迁徙部众的目光齐刷刷投注在这个骑士身上。而他令人瞩目的,不是这骑士明晃的铁兜鍪,锃亮的铠甲,而是他所擎的旄旗。

    赤底、镶黄、浅黄流苏,正中是一个大大的“汉”字。

    这是标准的汉军军旗样式,而那个“汉”字,哪怕是再不认字的草原人,也都是看熟了的——汉军旗帜百年来曾无数次出现在大漠南北,草原戈壁。与单于旗一样,是草原人居家旅行必备常识标识。

    随着这个执旗骑士纵骑而出,猎猎大旗后,潮水般涌出一大群甲胄精良、执矛挎弓的骑兵,猛虎下山般冲来。

    七骑士的战马发出唏聿聿嘶鸣,感受到主人的惊惶,撒开蹄子,掉头狂奔。

    已看呆了的迁徙部众顿时陷入混乱,哭喊惊怒声震云霄。

    迁徙部族在此之前已有所警觉与准备,这是草原人生存必备心态,所以他们反应也相当快,数十骑脱众而出,弓箭在手,悍然迎向冲杀过来的汉军骑兵。而那逃跑的七骑,也放缓骑速,摘弓拔刀,反迎向冲来的汉军骑兵。

    尽管从装备上看,部落牧骑跟汉军骑兵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但身后就是部族、家人,他们除了面对强敌,别无选择。

    当双方接近一箭之地时,汉军那边一骑越众而出,高声大叫:“我是大汉西域都护府队率丘仲,奉命缉拿鞮汗部的莫顿。尔等若是鞮汗部,立刻投降;若是莫顿,立即受缚!”

    丘仲是用胡语说的,声音响亮,随风飘远。这既是示威,也是警告。

    对面的胡骑果然迟疑起来,很快,对方有了反应。

    “请汉军壮士住手,我们不是鞮汗部,而是左焉支部。”

    汉军骑士闻言,也放缓马速。双方缓慢接近,但手里的兵器一直在手,保持警戒。

    都护府屯卒里,并不全是汉人,也有几个胡人,他们对草原各部族有自己的分辩方法。几个人围着牧骑交谈一会,很快驰回禀报:“确实是左焉支部,他们的首领是个当户,叫于次纳格。”

    丘仲道:“问问他们,一路南下,有见到鞮汗部的部众么?”

    几个屯卒又上前叽叽咕咕问了一会,回报道:“他们在两日前曾与鞮汗部遭遇,彼此还联谊了一番,第二日便分开了,鞮汗部继续往东北去了。”

    丘仲暗暗点头,看来这些左焉支部的胡人没说假话。如果这些人说没碰到,他会立刻下令攻击。

    别看草原茫茫,好象到处都是路,实际上无论是旅人也好,商队也罢,都必须沿着水源路线及绿洲走,而大规模的迁徙部众更是如此。随便乱走的结果,别说前进了,原地打转至死都不稀奇。

    左焉支部就是从这条路线往南走的,若是十个八个旅人他们没看见很正常,但一支上千人的部落对向而行,若说没看到,除了说谎,没有第二种可能。

    这是九月鹰飞,大雁南归的季节,正适合迁徙。追猎队一路上没少遇见类似的南迁部族,只不过都不及这左焉支部人畜众多罢了。也正是因左焉支部规模不小,人畜数量与鞮汗部差不多,所以追猎队将之当做嫌疑部族来处理。如果左焉支部敌意明显,针锋相对,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追猎队也不介意再杀一波。

    既然误解澄清,按一般情况,双方应错马而过,各走各道。不过身为指挥的公孙覆想起粮草不多,当下让韩重等少年,以盐巴与左焉支部换些羊及草料。在草原上,有时金帛都不如盐巴好使,所以追猎队出发时,每人都带了好几十斤。除了少量自己食用,其余的,可当通用货币,与沿途牧民交易。

    而之所以让韩重等扈卫出面,一是他们是平民,又是少年,比军人有亲和力。更重要的一点是,公孙覆心里明白,这是富平侯委托他“训练”的护卫。多与胡人打交道,学习胡语,了解胡俗,正是重要的训练内容之一。

    羽希用五斤盐巴,换了五只羊,很是开心。不仅因为比上回多换了一只,更因为这是他用胡语讨价还价的结果。同期少年中,他的胡语是最利索的一个。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第五只是黑羊,大概想到自己即将面临的命运,那黑羊在人群里钻进钻出,哞哞叫个不停。

    “想跑!再跑小爷今日晚餐就先烤了你!”羽希满头大汗追着。

    那些胡人哈哈大笑,大概是刚才受到惊吓,心下不爽,也不帮忙,最多就拦一下而已。

    当黑羊从一个灰袄人身旁蹿过时,那人用脚拦了一下,并俯身按住黑羊。等羽希奔近时,那灰袄人已直起身,抱着黑羊,向羽希示意。

    羽希看了一眼,灰袄人身材蛮高,脸上蒙前厚厚的防尘巾,双眼频眨,似乎被风沙迷了眼。这人身后,立着两个身材粗壮的胡人,左边那个眼神凶狠,一看就是个狠角色。

    通常这们的情形,后两个胡人,多是前面那灰袄人的仆从奴隶之类,但当其中一个胡人从灰袄人手里接过黑羊,递给羽希时,他总觉得有点不对。是什么不对呢,一时又想不出。羽希也懒得多想,反正交易完成就走人,可能以后永远都不会与这个部族再有交集,有什么不妥也不关他的事。

    当羽希从胡人手里接过黑羊并道谢时,他看到灰袄人有意无意做了一个动作——他按了按肚子。

    羽希看到了,但根本没放在心上——也许人家正好肚子疼或觉得饿呢?

    直到黄昏时,羽希实现狠话,宰杀了那只黑羊,正清洗羊肠时,摸到肠里有个硬硬的东西。取出一看,竟是一枚折断后只剩半弧的玉板指。

    虽然玉质不错,但羽希也不稀罕,本想随手扔掉,突然想起那灰袄人做的动作,没由来心头一动,细细验看起来。这一看不要紧,越看脸色越肃然。

    刘枫正要经过,探头望了一眼:“看什么那么认真……咦?”

    刘枫慢慢凑近,满面惊异:“这残破的玉板指……哪来的?”

    羽希抬头,脸色同样惊异:“你也觉得?”

    “不是觉得,根本就是!”

    “就是什么?”身后传来韩重的声音。

    二人同时转身,羽希拇、食二指拈住一物,神情激动,几乎大喊出声:“这是邓展大叔的玉板指!”(。)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九十四章 【追猎三千里(五)】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左焉支部的胡人,怎都没想到,昨天才告别的那支汉军队伍,今儿黄昏时分又碰上了。所不同的是,昨日这支汉军骑兵还气焰嚣张,此时却像秋后打了霜的茄子,全蔫了。一个个垂头丧气的样子,连那杆神气的汉军旗,仿佛也被传染,飘动得有气无力。

    昨天已打过交道,左焉支部胡人大概也了解这支汉军还算和善,所以再次遭遇倒也不惧,还上前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追得太远,无法继续,得赶在入冬之前,返回乌垒城。因此,没法再追了。

    听到汉军骑队也要南下,左焉支部当户于次纳格亲自跑去问那个骑队汉军官,是否与他们同行。得到的回复是否。于次纳格脸上遗憾,心里却是大大松一口气。

    这支汉军骑队装备太过精良,而且除了那支少年小队,其余骑士,哪个看上去都是孔武有力,满含杀气的样子,一看就知是精锐。跟这样一支异族军队为伴,如同伴虎而行,谁知什么时候老虎一个不开心,把他们当点心吞了……

    当然,不管于次纳格怎么担心,至少眼下这支汉军骑兵队看上去还算是友好的。于是,于次纳格本着草原习俗,邀请汉军骑士们一同共进晚宴,而对方也欣然接受。

    夜幕降临,荒凉的草原上,燃起一堆堆熊熊篝火。每处篝火周围,都围坐着左焉支部的胡人男女老幼,载歌载舞,把草原的荒凉,远远驱散。他们向汉军骑士发出歌舞邀请,对方则只派出几个年轻善舞的小伙子做代表。绝大多数士兵连铠甲都没脱下,刀矛弓弩都置于脚边,伸手可取——如同胡人对他们的忌惮一样,他们同样也防着胡人。

    在这这弱肉强食的草原,上半夜同唱共饮,下半夜互相捅刀的情况并不鲜见。左焉支部的胡人也是见怪不怪,并不以为杵。

    别一边,于次纳格盛情邀请这支汉军骑队的几个军官与他同饮共食,对方也给面子,欣然而来。

    “大汉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

    “大汉西域都护府队率丘仲。”

    “长安韩重。”

    “河东刘枫、羽希。”

    于次纳格对两个汉军官还是很重视的,但不明白他们怎会带三个平民过来赴宴,此时一听“长安韩重”四字,顿时恍然。长安,那是大汉王朝的都城啊,从那样的地方来的人,想必出身不凡吧……虽然看上去这小伙子憨实了些,没什么贵人气息。

    刘枫、羽希同来,当然只有一个目的——找人。

    在七八百人里找一个人,而且还是天黑时分,难度可想而知。不过公孙覆分析之后认为,从昨日羽希所说的情况看,那个疑似邓展的灰袄人,被两个胡人挟持。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凑热闹,而是会避开人群。此外,这两个胡人能做到这样,必须得到左焉支部的当户于次纳格允许,至少是默许。所以,他们要找的人,最可能隐藏在于次纳格左近。

    经公孙覆这么一分析,还别说,范围一下缩小了。而且,还能借着赴宴之名,名正言顺查找。

    就在公孙覆、丘仲跟于次纳格大口吃肉、大碗豪饮时,羽希跟刘枫两人,借口小解,专往黑暗处潜去,不断观察篝火映红的一张张人脸。连续转悠了半个时辰,仍无发现。

    刘枫有些急了,扯住羽希的袖子:“还没看到?究竟有没有?”

    羽希直挠头,说不出话。

    正为难时,身后传来一阵沙沙脚步声,一人从黑暗里蹙出,从那扎腰带的动作看,不难想象之前在做什么。

    二人本就是小解名义出来转悠的,这老半天尿意也憋出来了。刘枫碰碰羽希,意思是咱们也放松一下?羽希没反应。刘枫扭头,却见羽希死死盯住那胡人背影,伸出手,声音从齿缝挤出:“就、是、他!”

    半刻时后,公孙覆、丘仲、刘枫、羽希,及十余羽林卫出现在一个毡帐前。这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毡帐,隐隐透着暗黄的光,却无半点声响,与帐外篝火边的欢快气氛格格不入,透着一股诡异。

    公孙覆向侧旁一让,露出身后的于次纳格。这位左焉支部的当户一脸无奈。

    公孙覆只低声说了一句:“为敌为友,只在当户一念间。”说罢不再废话,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于次纳格扯扯胡子,长吐口气,向公孙覆抱抱拳,向毡帐快步走去。

    公孙覆打个手势,羽林骑士散成一个半弧,将毡帐出口包围起来。丘仲、刘枫各自拔刀,羽希搭箭拉弓。

    脚步声惊声了帐内人,帐帘一动,一个警觉的声音传来:“是谁?”

    于次纳格哈哈笑道:“是我。打扰屈突当户了。知道你们不便出面,给你们送来烤肉与酪浆。”

    帐帘掀开,一人探头笑谢:“多谢当户贵人……”话没说完,黑暗中嗖地飞来一箭,射穿他脖子。

    几乎就在那人倒下的一刻,丘仲、刘枫同时抢出,冲向毡帐。但有一人比他们更快,后发先至,抢先而入——公孙覆。

    从安静平和到猝然发难,整个过程非常突然,帐子里的人都来不及反应。

    公孙覆冲进帐里时,正看到帐里两个人:一个闪身躲避,一个按刀而起。

    “该死的浑球!”屈突惊怒咒骂拔刀。

    刀刚出鞘半截,剑光一闪,手腕与小臂脱离,却还紧紧握住刀柄。

    “啊——”惨叫刚出口,剑光伸缩,没入咽喉,屈突如同被割了脖子的鸡,声音戛然而止。

    屈突捂着脖子,慢慢滑坐在地,牛眼凸出,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与不甘。

    公孙覆手腕一抖,收剑归鞘。这会丘仲与刘枫才刚刚冲进帐子。

    那闪身躲避的灰袄人缓缓站起,赞道:“好一个公孙镇朔!这屈突也算是个狠角色,居然不是足下一合之敌。了不起,富平侯选对了人。”

    刘枫盯住那灰袄人:“你不是邓展大哥,你是谁?”

    那人拉下脸上的厚布,神色激动仍不失微笑:“不错,我不是邓展,我是班行。”(。)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五章 【追猎三千里(六)】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九月下旬,追猎小队出击一个多月来,得到最大收获——解救了班行。

    班行怎会出现在这里?他又是如何自救?左焉支部当户于次纳格又在此事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事情原委要从半个月前,北迁的莫顿鞮汗部与南下的于次纳格左焉支部遭遇开始说起。

    当日两部落相聚联欢,莫顿与于次纳格也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这当儿,班行求见,提出一个要求,或者说,是一个方案。

    这个方案就是,莫顿派出一支队伍,押解班行南下,与班氏交易——如果仅仅如此,莫顿是绝不会同意的。谁知道后面还有没有追兵跟着?这会掉头,那不是送菜上门么?

    但班行的下半段话,却令莫顿为之心动。班行说的是,不妨与左焉支部同行,也就是混入左焉支部。这样,不管路上会否遇到都护府追兵,都容易蒙混过去。而且与南迁部落同行,比起十几个人南下,这安全保障自不可日而语。

    莫顿心动了,这确实是个好机会。尽快让班行与班氏联络,把部族需要的东西换回来,拖得越久越不利。于是莫顿送了一批牛羊给于次纳格,请他帮忙照应。

    于次纳格也爽快答应了,这对他只有好处没坏处。别说莫顿还送了牛羊,光是押解的屈突及十几个鞮汗部牧骑,那就是一份难得的助力,可以在部落有需要时获得帮助。

    于次纳格也没细问,一口答应——当然,他绝对没想到,这件事的后果如此严重。

    班行计得以售,心中暗喜。匈奴人或许会想当然认为汉军追兵掉头了,但邓展却坚定地告诉班行,解救他们的人一定在路上,而且,越来越近。邓展的信心,不是对汉军,而是源自对他们的公子张放的了解。哪怕这些匈奴人逃到天边,公子张放也不会放过他们的。

    班行早年见过张放一面,对这位即将成为班氏快婿的富平侯还是有所了解的。尤其当年张放率区区十余人,力抗数十倍之敌的事迹,在西域一直有流传。从邓展口中,也得到证实。以班行阅人之目,也断定张放一定不会放弃。

    果然,不过短短几天,他们就与追猎队遭遇了。

    自打一看到那支汉军骑兵,屈突就让班行将脸蒙上,时刻不离左右。手里随时都攥着一把切肉刀,一旦班行有异动,什么都不管,立刻下手。如果不是追猎队与左焉支部交易,班行还真有可能错过被救的机会。

    当看到那个汉人少年(羽希)追羊而渐渐接近时,班行就知道机会来了。他手里有邓展的一件信物,断了一半的玉板指。当然只是为邓展保存,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还真用上了。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将羊递给那少年时,暗中将玉板指交给他。这样,即使这少年不认识这东西,起码也会察觉有异。可惜屈突也不是笨蛋,根本不给他们接触的机会。

    就在匈奴人把羊抱走的一刹那,班行急中生智,将玉板指强喂进羊嘴里——这是没办法的办法,能否被发现,只能听天由命了。

    不得不说,班行很幸运。如果玉板指是任何一个羽林骑士或都护府屯卒看到,不管是丢弃也好,收藏也好,反正不会把这东西与他们要解救的人联系起来。偏偏发现玉板指的,是扈卫队少年羽希,而邓展,正是少年扈卫队的教官之一。他身上的饰物,尤其是用于射箭的板指,少年们再眼熟不过。如果不是断了半截,羽希早就认出了……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羽希二人发现蹊跷,立刻上报。公孙覆果断率队掉头,一天一夜,追上左焉支部。为了防止打草惊蛇,故意扮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声称放弃追击国,返回乌垒城。

    不管于次纳格愿不愿意,他都必须要接待这支汉军骑兵,然后就可以顺藤摸瓜……

    自家部族里藏有鞮汗部的人,明显触犯了汉军骑兵。虽然于次纳格并不相信光凭这几十人马就能灭了他一个近千人的部族,但一旦冲突,有严重损失是肯定的。不用公孙覆多说,于次纳格必然知道选择。

    杀死屈突,解救班行之后,顺势擒获鞮汗部随行十二人。这些人既是俘虏,也是人质,更是向导。解决了鞮汗部的人,接下来就是于次纳格。这位左焉支部当户自认倒霉,不但将莫顿给的牛羊尽数吐出,还赔付了二十匹马及草料,作为对追猎队的隐瞒及耽误时间的赔偿。

    说实话,二十匹马,于次纳格可能会觉得肉痛,但对于被欺瞒并耽搁大量时间的追猎队成员而言,连小惩罚都算不上。如果不是因为时间紧迫,耽误不起,真想把左焉支部给灭了。

    眼下已解救出最重要的人质之一班行,了解了整个事件内情,又抓了十几个俘虏,目标已非常明确。时不我待,必须立刻上路,追击莫顿的鞮汗部。这左焉支部,就只能小惩大戒一番,放他们一码了。

    “通过提审鞮汗部俘虏,还有达远先生推测,我们与鞮汗部的距离,当在五日左右。”公孙覆坐在一块大石上,周围是一圈追猎队主力干将。公孙覆用两块一前一后的石头,代表追鞮汗部与追猎队,然后用树枝在二者之间划了条弯曲路线。

    “鞮汗人是阖族迁徙,还押解着我们几百汉民,他们的行动很慢。我们则全是骑兵,又得二十匹马可换乘及驮粮草,此消彼长之下,只要认准方位,不走岔道,必可于三日之内,追上鞮汗人,追上莫顿!”

    “他娘的!终于要追上了。”丘仲狠狠吐一口唾沫,摩拳擦掌。

    其余羽林锐士与都护府屯兵,莫不兴奋而激动,这一个多月餐凤露宿所遭的罪就要到头了,逮住那群王八蛋,非把他们的蛋黄挤出来不可。

    “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牛羊杀掉,能带多少带多少,带不了的全部丢掉。”公孙覆丢掉树枝,腾地站起,目光如鹰,“轻骑简束,全速行进。三日之内,我要看到鞮汗人!看到莫顿!看到汉民!”(。)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六章 【追猎三千里(七)】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令士,我们找到这个。”几个屯兵哨骑将一片粗树皮交给公孙覆。

    公孙覆接过一看,上面用血写着一个汉字“三”,还划了一个箭头。

    箭头通常用来指示方向,公孙覆立刻问哨骑:“你们在哪捡到这个?当时树皮的箭头指向什么方向?”

    一个哨骑向前方小树林一指:“在林子边捡到的,当时箭头指向前方河流。”

    公孙覆点点头,那边林子有大批人畜活动的痕迹,而且到了河岸就断了,看来这箭头确实是指明方向的。接下来却有疑问了,这是谁放的?这“三”字又做何解?

    最大的可能,应该是被俘的汉民做的,用的多半是宰杀牲畜的血……只是这个“三”字做何解?

    一时不得要领,追猎队继续前行。

    渡过河后,又走了近百里,哨骑又有发现。还是树皮,还是血字,还是箭头。不同的是,这次箭头指向正东,而且,血字也变了,现在是个“二”字。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其意。

    丘仲搔搔头道:“该不会是这人不认字吧……”丘仲的话还真有几分道理,毕竟这年头普通百姓没几个认字的,多是扁担倒了不知是个“一”字……能写几个数字的,算不错了,但这哑迷就让人费解了。

    班行捋着胡须,若有所思,忽道:“不,此人非但识字,而且,还有极强的计距能力。”

    公孙覆惊讶望向班行:“计距?”

    “对!诸位注意到没有,从发现这片树皮至现在,我们走了多少里路?”

    “大约百里。”受张放影响,对地形路程有非同一般注重的韩重脱口而出,旋即眼睛一亮,“三是三百里!二是二百里!”

    这、这怎可能?公孙覆惊讶得瞪大眼晴,难道这人能猜到背后尾随着追猎队?如果此人能猜到,那是不是意味着,莫顿等人也能猜到?

    班行猜测对不对,明日再赶一程就能明白。

    果然,第二天追猎队再奔行百里,又找到了一片树皮,指向东北,上面的血字,还是“二”——看起来好像不对的样子,但所有人的表情都没有不对,眼睛更亮。

    “看来还真是里程。”公孙覆脸上露出笑意,“我动敌亦动。好,二百里是吧,全速进发,明日可期。”

    ……

    莫顿与他的鞮汗部,的确就在东北二百里外一片水洼边扎营。莫顿骑着马,亲自与哨骑登上北面高坡观看周边地势。

    “牧草茂盛,山高林深,草原平缓,还有湖泊沼泽,真是一处好所在。”莫顿边看边赞,显然很是心动。不过,草原虽大,多已有主。这片地方那么好,要说没主,连他自己都不信,现在就看这片地方的主人实力如何了。

    莫顿已决定不走了,若此地部落势大,则投靠之;莫实力相当,则分割之;若实力弱小,嘿嘿,那就对不住了……

    半个时辰后,哨探返回禀报:“大人,找到几个牧羊人,据他们说,这片地方,是属于一个叫乌丹支离的部落。”

    “乌丹支离?!”莫顿扯着胡须,翻了半天眼珠子,想起来了。当年他率阖部落勇士围攻东庚烽燧,就曾与几个乌丹支离人打过交道,似乎还是什么都尉……不过,草原上战战和和再寻常不过,当年交手非但不是坏事,反而是一个可以套交情的契机。而且据他所知,这个乌丹支离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部落,人数不多。当然,草原上的事谁也说不准,这都五年过去了,也许人家扩允了呢,得好生探探虚实。

    “乌丹支离人在哪聚居?”

    “牧羊人说在北面,离这二百多里,不过……”

    “不过什么?”

    “据说在三十里外,有乌丹支离人的一个堡垒,时有乌丹支离人来巡守,有时来的还是都尉……”

    “走,看看去。”

    莫顿率一众骑卫远去之时,里许之外,一个裹着厚厚破袍的人收回目光,压低帽沿,用脚踩着一大捆杂草,双手用力拉紧束条,甩手扛上肩。

    这人走回营,经过一片屠宰场时,一个挟着咩咩叫的肥羊的壮汉四顾无人留意,迅速向他靠近,低声道:“等会要宰羊了,今天是不是要写个‘一’字?”

    那人摇摇头,抬手顶了顶帽沿,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警惕眼睛:“不必了,莫顿不会走了。”

    “呃?你是说……”

    “这么宜居的地方,换我也会留下。”

    这两人对话之际,五官隐现,若是公孙覆见了,必定大吃一惊——这两人,一个是邓展的随从石牛,另一个,竟然是流民团主官墨秦!

    石牛本就是随邓展一起被俘,他出现在这里并不奇怪,但墨秦不是跑了么?怎么……

    没错,墨秦是当天极少数幸运逃入芦苇泽,潜入水中,而躲过一劫的人。但失职的愧疚,使他没有返回乌垒城,也没在附近等候张放使节团发落,而是毅然化装成牧民,尾随鞮汗人迁徙路径,一路追踪。

    不得不说,墨秦挺幸运,他不但在十天后追上了鞮汗人,而且还成功混了进去。

    当时正好汉民队伍里有一个年轻人在匈奴人突袭之夜受伤,十多天后终于撑不住,当天夜里死去,其家人把尸体背出营地埋葬。

    这时躲在暗处的墨秦看到,灵光一闪,从暗处现身。那家人着实吓得不轻,但在看清来人居然是他们的主官时,满脸不可置信……后面的事就顺理成章了,墨秦冒充死而复活的年轻人,随那家人返回营地,就此潜伏下来。由于墨秦是流民团主官,认识他的人很多,身处险地,人心隔肚皮,不得不防。所以墨秦前段时间装病,反正他是“伤员”,有病很正常。过了一个月后,他慢慢“恢复”,可以四下走动了,他在脸上涂着混合马粪的泥浆,一般人都认不出他。

    墨秦本想联系班行及邓展,但这二人被匈奴人看守很严,无法接近,倒是无意中与被匈奴人安排屠宰的石牛接上了头。

    墨秦从石牛那里,得知邓展的近况,同时,也看到了班行被屈突一行押着向南折返。墨秦是知道身后一直追着一支追猎队的,在看到班行脱队折返时,就知道事情的转机来了。

    他估算着班行、屈突会在什么时候撞上追猎队,追猎队截杀屈突之后,必会全速追击,于是让石牛用羊血在树皮上做标志引导。之所以写得不清不楚,倒不是故弄玄虚,而是写字的人石牛,他就认得自个名字,还有从一到十的数……

    听说不用再写,石牛顿时激动起来,胳膊一叫劲,把羊挟得咩咩哀鸣,抑制不住兴奋低声道:“你的意思是说,有可能在明日……”

    墨秦仰首西眺,眼睛眯起,有针尖样光芒闪动:“也许明日,也许,今夜……”(。)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七章 【追猎三千里(八)】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莫顿找到了那个乌丹支离人的堡垒,但没有见到他想见的人。堡垒修建得倒挺坚固,不愧是汉人之后,堡垒里只居住着几户人家,主事的是个什长。虽然看上去蛮精悍的样子,但级别太低,莫顿根本不想与之打交道。于是在交待对方一番后,返回营地。

    夜幕降临,莫顿在安排周边的巡哨警戒后,揪着花白的胡子往主帐里走。不知怎地,今夜很是烦躁,心神不安。不会出什么事吧?会出什么事呢?越想越不安,心烦之下,脚步一转,也不去主帐了,转向另一处。

    在距离主帐百步外,有一个不起眼的帐篷,看上去跟普通帐篷差不多,周围却布置了四个匈奴人看守。两个在帐门处站岗,两个隐于暗处,防守相当严密。看到莫顿出现,两个看守的匈奴人赶紧上前行礼。

    莫顿鼻孔哼了一声:“那个人,伤养得怎样了?”

    匈奴看守的回答言简意赅:“禁得住大人一顿教训没问题。”

    莫顿紧了紧手里的皮鞭,磨着牙:“那就好,老子今夜心情不好,活该他倒霉!”

    哗!帐帘拉开,两个持火把的匈奴人先后进帐,左右侍立。明灭不定的火把,照在一个被捆绑在撑帐立柱上的人脸上。

    蓬头垢面,衣衫破旧,从破烂衣襟里露出的皮肉,凝着干涸的血块,有的地方,明显化脓溃烂。那人脑袋低垂,身体软塌,似乎没有麻绳的束缚,他随时会瘫倒在地一样。

    帐子里的动静,对那个人没丝毫影响,他就这样垂着头,一动不动。直到那熟悉的皮鞭绷直的啪啪声响起,那人才慢慢抬头——尽管一脸蓬乱的胡须遮住大半面孔,但仍可一眼看出,是邓展。

    面对那个一脸戏谑的狰狞面孔,邓展说的第一句话,却是:“算算时间……莫顿大人的手也该痒了。”

    莫顿抻了抻皮鞭,狞笑一声:“本来今晚没打算收拾你,不过……算你运道不好,我确实手痒了。”

    “那就来吧,下手狠一点,否则……”邓展吃力仰起脸,努力撑开肿成核桃的眼睛,“……以后怕没机会了,呵呵……”

    莫顿得意的笑容一滞,猛地踏前一步,鞭梢顶起邓展下垂的头,怒道:“你在说什么?”

    邓展咧开肿胀的嘴唇,呵呵直笑:“逃到现在,也有几千里了,也该到头了。”

    “混账!”莫顿怒骂一声,狠狠一鞭抽下,刹时血线标飞,皮鞭着肉声令人头皮发麻。

    邓展浑身抽搐,笑声如狼:“莫顿我的儿,你就这点力道么……咳咳,拿出吃你娘的奶的力啊……”

    邓展胡语说得不太好,这句俚语辱骂,他是用汉语说的,莫顿想必听不懂——但是,莫顿举鞭的手却停了!

    难不成这家伙居然听懂了?可是真听懂了只怕下手更狠,怎会停下?

    百思不解的邓展愕然抬头,他看到的莫顿,眼睛瞪得比他还大,似乎身体在发抖——等等,这是什么情况?嗜血如狼的莫顿,会见血发抖?!我不会眼花了吧?

    很快,邓展发现,他真的眼花了,但也不是眼花。确实有什么在抖,但不是莫顿,而是地面……

    哈哈哈哈!

    草原上空,响起邓展歇斯底里的狂笑。

    ……

    墨秦也被惊醒了,但不是邓展的笑声,而是大地的震动。在草原上呆得久了,一听就能知道,这种震动,是战马奔腾发出的巨大响声。而且,这样惊人的动静,至少有上千匹马才能折腾出来。

    上千匹马?怎么可能!

    墨秦连滚带爬蹦出帐子,迎前跑来一个黑乎乎人影。墨秦跳起,袖里短刃弹出,在月色下闪出一抹炫光。

    “墨曹,是我!”

    “石牛?!”墨秦忙收刃,顾不得问他是怎么跑来的,急切道,“哪里传来的动静?是不是匈奴人的马群惊了?”

    “不是,是……”石牛喘着粗气,向西边山坡一指,“从山那边传来的……”

    “该不会是……”墨秦张大嘴巴,一把拉住石牛,“走,去看看。”

    鞮汗人的营地已经乱套了,到处是交织的火把与乱窜的人影,惊呼哭号搅得成一锅粥。这当儿也没人管汉民俘虏了,墨秦与石牛飞快跑向山坡,奋力爬上坡顶。然后,他们看到了……

    真的是千马奔腾!

    朦胧月光下,靛蓝色的草原完全被一片耸动的马群所覆盖,烈马嘶鸣响彻半空,闷雷铁蹄惊天动地,草皮犁翻,烟尘如雾。如果不是站得高视角好,墨秦与石牛根本没法看清,这铺天盖地的人马。

    人马……对了,怎地只有马,人呢?

    这也是面对千骑冲击的鞮汗人的疑问。

    当潮水般的马群出现在数里开外时,鞮汗人的警戒哨就已发现并拚命往回赶,边赶边发出鸣镝警讯。鞮汗人早已形成主动战斗意识,都不用莫顿组织下令,一个个但凡能骑马拉弓的人,自发从帐篷里、篝火边、牛马旁奔向马匹,虽纷乱却毫不迟疑迎向未知的袭击。

    但是,他们的勇气,在看到千骑奔腾的一刻,如冰遇火,顿时消融。有的打马向两旁躲避,有的则掉头而逃,更有的冲得太靠前,避无可避,索性拔刀迎向马群……

    千骑滚滚,无情卷绞,蹍碎一地狼藉。当奔腾的马群消失,劫后余生、惊魂未定的鞮汗人猛然发现,不止有马,还有人……呃,是人马合一的骑兵冲刺。

    借着淡淡的月色,墨秦与石牛瞪大着眼,两双瞳孔里不时闪过一道道亮光,旋即就有黑影从马背摔下,被隆隆乱蹄踩进烂泥。

    “墨曹,你说,这些骑士,会是我们的援兵么?”石牛用力咽着唾液,喉结上下滚动,喃喃问道。

    墨秦一时无法回答,他感觉是,希望是……只是,追猎队怎可能有那么多马?完全超出认知啊!

    鞮汗人被这连续打击整得发懵,黑暗中也搞不清对方有多少骑兵,只知道刚才最少上千匹马,那后面的骑兵……这念头一兴起,再无斗志,纷纷掉转马头逃跑。

    就在这时,斜刺里突然冲出一支人马,人影不多,不到十骑,但整出的动静,丝毫不比千骑席卷差。

    但见这些骑士冲近鞮汗人,每人挥臂连甩,黑暗中红光乍现,雷鸣声声。许多鞮汗人坐骑惊蹶,顿失前蹄,坠马者如下锅的饺子。

    一听这雷鸣声,墨秦与石牛同时跳起,异口同声:“是我们的援兵!”(。)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八章 【追猎三千里(终)】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爆炸声一响,莫顿也明白过来,这是对头找上门来了。这种雷炮,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汉军!富平侯!

    随便哪个都够他喝一壶,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莫顿也跟墨秦有着一样的困惑——这汉军追兵哪来的上千匹马?难不成是从左焉支部抢来的?恐怕只能这样解释了。这会莫顿也来不及想太多,眼见大势已去,跳上亲随拉来的坐骑,掉头向东狂逃。

    他就这样跑了?不要部族了?不要牛羊了?不要财物了?

    没错,莫顿确实跑了,而且他确实不需操心部族与财物。在草原上,部落相攻是常有的事,无论人口、牛羊、财物,被获胜一方所得,也就是“转手”而已。等到落败一方收拾残局,请来帮手,反攻回来,所有的东西又将重回手里。

    所以,只要有实力,现在失去的,只是交给对手暂时保管而已。

    当然,眼下的对手不是草原部落,而是汉军。不过莫顿也只能如此安慰,溜之大吉。

    天色微明,莽莽草原上,驰来数十骑。从他们惶急的身影,以及频频回顾的动作看,多半是吃了败仗的某个部落族人。

    不用说,这自然是莫顿与他的残部了。

    逃离险境之后,莫顿是越想越窝囊,这一仗败得太稀里糊涂了,居然被追兵杀到老窝都不知道。他们可是草原的主人啊,怎会被一群扶犁刨土的汉人逼成这样?

    “大人,那些……汉人还在后面紧追不舍,我们……该……该、怎么办?”跑了一夜,随从跟胯下的马一样累,话都说不利索了。

    莫顿眼珠一转:“我们往北,绕过那片芦苇泽,折返回去。”

    折返回去?!随从一个个大眼瞪小眼,满面不敢置信,骨都侯大人这是疯了么?就凭他们这几十号穷寇,还想杀回去,万一人家还留一部分兵力守着——这几乎是一定的,那岂不是等于送上门去?

    莫顿一鞭子抽到最近的一个随从脸上,怒道:“混账!你那眼神是看蠢人么?”

    随从慌忙低下头,任由脸上淌血,既不敢捂脸,更不敢跑开。

    “记得那个堡子么?”莫顿长鞭向北一指,眼里闪过一抹狡黠,“我们夺下堡子,在里面避过追兵。然后……哼哼。”

    沿着河流往北,在一片高低起伏的山林与河流交界处,耸立着一个堡子,看上去跟常见的烽燧差不多大小。据莫顿所知,这是乌丹支离设在最西边的一个警戒哨。如果是纯粹的草原部落,一般不会弄这玩意。只是这乌丹支离多是汉种,所以也养成了汉人筑堡警戒的习俗。

    中午时分,莫顿一行出现在堡子前方里许之外,缓缓靠近。堡子里也很快有了动静,在堡外河边打水的几个人纷纷跑回堡子,关上大门。堡子上层的垛墙上也出现了几个身影。

    当莫顿数十骑逼近堡子时,昨日那个什长扒着垛口高声道:“是莫顿贵人啊,不知有何贵干?”

    一个随从策马近前,仰首道:“昨日让你通报贵上,来这堡子商议,贵上怎么说?”

    那什长一脸苦笑:“我派人通报了,但哪有这么快?”

    “莫顿大人巡猎到此,有些累了,想在你堡子下歇会,打扰了。”

    巡猎?那什长看了老半天,也没看到这帮人打倒什么猎物,但人家人多势众,说要在堡子下歇会,你还能怎样?

    其时已入冬,一伙匈奴人呆在堡子下,烧柴取暖,搂草喂马,堡子里的人怎能坐得安稳?更何况这是个顶着骨都侯名头的匈奴贵人。

    很快,什长将堡门打开一线,请莫顿入内歇息。

    莫顿哈哈笑着,从篝火边站起身来,一众随从也纷纷站起。莫顿不动声色抬手按了按,随从呼啦啦又坐下,莫顿只带了四个随从,向堡门走去。莫顿昨天看过,这堡子里不过十来人,近半是家眷,能拿刀弓的不过七八人而已。他及四个随从都是勇悍之辈,足够了。再多带人,人家怕也不会让他进去。草原上固然有热枕,但更有警惕。

    当莫顿一行进入堡子,大门重重关上时,不知怎地,莫顿眼角跳了一下,又跳一下,似乎有种不安——他能够活到现在,这种危险预感功不可没。

    “等等,我忘了一件礼物,要进献给贵帮君长。把门打开,我去取来。”莫顿边说边示意四个随从往回走。

    就在莫顿转身的一瞬,身后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骨都侯,久违了。”

    莫顿身形一滞,慢慢回头——他看到一张三旬左右的壮年人的面孔,虽然穿着胡服,但眉目气宇,却有一股汉人独有的书卷气。

    莫顿脸色难看:“你是汉人。”

    那人笑笑:“我是乌丹支离人。”

    莫顿仔细端详半天,疑惑问:“我们认识?”

    那人再笑:“我叫林天赐,是乌丹支离的府丞。五年前,蒲类泽以南的东庚烽燧,林某曾与骨都侯打过交道。”

    莫顿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真是瞎了眼,居然撞到老对头手里了。

    “汉军那些马匹……”

    “对!是乌丹支离提供的。”林天赐笑吟吟道,“来,我为骨都候引见几位陌生的熟人。”

    随着林天赐的拍掌声,堡子二层土楼上现出几个人。

    林天赐一一指点:“这位是韩重,富平侯长随。当年也在东西庚烽燧与骨都侯打过交道。此次就是他与我联系,借得千匹骏马,踏破足下营盘。”

    莫顿恶狠狠盯住韩重,牙齿咬得咯咯响。而韩重夷然不惧,怒目回瞪。

    林天赐再一指:“这位,汉国河东郡尉曹掾墨子期,流民主官,也是足下的刀下游魂。便是他混入足下的部落,潜伏千里,暗递消息。才有汉军追兵雷霆一击。”

    原来如此!莫顿眼睛快喷出火了。

    墨秦却拱拱手笑道:“林府丞邀我等来这堡子调养休整……没想到,却与骨都侯如此有缘……骨都侯真是好算计啊。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哈哈哈!”

    林天赐再朝最后一人一指,顿了顿:“这位,就不须林某引见了吧。”

    看到这个人,莫顿脸上却是什么表情都没了。

    邓展!

    全身包裹着厚厚纱布,只露出半张脸的邓展。

    邓展声音从齿缝挤出:“我说过,你再不打,就没机会了。”

    啊——

    莫顿暴吼一声,拔刀出鞘。四个随从也纷纷拔刀摘弓。

    堡子里五六个屋子里一下涌出二十几个壮汉,三下五除二就将五人打倒缴械按倒。

    邓展从土楼纵身跳下,正落在莫顿跟前。他一把揪住莫顿头发,扯得他头颅上扬,露出青筋棱棱的脖子。邓展啪啪拍了两下,象检验牲口的皮相,呲牙一笑:“莫顿,我要好好休养赶路,与公子尽快汇合,没工夫没体力揍还你,这样吧……我只要你一块肉!”

    邓展说罢,张开森森白牙,一口咬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二百九十九章 【未知的危险】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一张大嘴狠狠咬在烤得喷香的羊肉上,热油四溅,流满胡子,更顺着弯曲的胡须滴下尘土。

    看着那狼吞虎咽、毫无形象可言的阿罴,众人只有摇头。

    张放则执着小刀,将羊腿上的肉片下,两指拈住,不疾不缓放进嘴里,同时竖掌婉拒青琰为他片好的肉。整个动作,从容优雅,与饿死鬼投胎的阿罴,一个天一个地。

    这里是一个山谷,两边是高坡,驼马羊群置于两侧,围成个半圈。夜晚的寒风从坡顶及山谷两头吹来,或从头顶吹过,或被驼马羊群遮挡,人处其间,寒意稍减,只是不时灌入口鼻的牲口腥骚,令人颇不舒服。

    张放诸人,早已习惯这种味道,也习惯了这种旅行方式,处之泰然。倒是从未出塞的昭君,居然也只戴了个帷帽,从容坐在他们中间,同样优雅地用小刀片肉,小口小口吃着,着实令众人既惊讶又佩服。

    当众人围坐火堆旁大块朵颐时,两旁的高坡上,初六与宗巴,一南一北,背靠骆驼,蜷缩身体,嘴里咬着热乎乎的羊肉,眼睛警惕四下扫描。自从出了流民团被袭那一档子事后,每晚警戒,值夜者无人敢脱岗,那怕吃喝拉撒都瞪圆着眼。

    初六与宗巴还只是内哨,外面还有两重暗哨,最远的放出五里之外。仅剩的五个羽林锐士与十个屯卒,基本上都被派出去巡哨了。咦!等等,张放不是还有十个羽林锐士与二十个屯卒么?怎么只得一半?

    那是因为前两日得到消息,公孙覆、丘仲、韩重等顺利剿灭两股马贼,解救五十多个汉民,眼下正赶来与他们汇合。消息是一个屯卒快马送来,由此得知护送的人马只有五人……

    五个屯卒太少,再有什么事,根本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搞不好连自己都赔进去。张放立即将手头三十骑兵分出一半,返回头护送。这样一来,就只剩下十五骑护卫了。晚间再把十五骑全派出去巡哨警戒,这山谷里,只有区区十数人。

    下半夜,韩骏、彪解,分别替换初六与宗巴。

    换岗时,初六四下扫了一眼,低声对韩骏道:“阿舍,你有没有感觉……”

    韩骏怔了怔:“什么?”

    “好像有人在跟着我们。”

    韩骏微张嘴,却不是惊异,而是惊奇:“你……你也有这感觉?”

    初六更惊奇:“原来我不是一个人,还有谁?”

    “青琰、彪兄、阿罴……连公子都有所觉。”韩骏朝黑乎乎的荒野使劲看了几眼,低声道,“除了那位班氏大舅子、昭君娘子及两位护卫小妹,大家都觉得有些不对。”

    初六神情顿时严肃起来,如果只是他一个人,或者加上韩骏,可能还只是疑神疑鬼,但几乎所有人都有感觉,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主人怎么说?”

    “公子的意思是静观其变。”韩骏小声道,“彪兄好几次故意落在后面,潜伏暗探,皆无所得。公子也吃不准,所以没有召集大家商议,以免自扰。”

    “怕也只能如此了。”初六对彪解的本事还是很清楚的,这可是个精于暗杀的一流刺客,若连他都找不出端倪,其他人再操心也是白瞎。

    “阿舍,下半夜就交给你了,好生看着。”

    “放心,我眼都不会眨一下……哎,你到哪去?”

    “憋了一晚,去拉个尿。”

    “别在这拉啊,这是上风,你要熏人啊?到宗巴守的那边去。”

    “呃……你不说我差点忘了。”初六尴尬地打着哈哈,边解腰带边朝对面走去。

    初六走到对面,向换岗的彪解打了个招呼,来到背坡,边放松边随意打量四周。

    这是九月下旬的夜晚,夜空湛蓝,无月但有星,满天星光点点,清晰而明亮。四野黑暗,不远处有一片小树林,林子一侧有小河潺潺流淌,星光下的河面不时泛着银色光点,别有一番动人意境。

    初六生于斯长于斯,对这样的景致早已无感,他心无旁骛地放完水,扎上腰带,慢吞吞转身——蓦然摘弓取箭,扭头拧身,三箭连珠,射向黑暗的小树林。

    ……

    下半夜是人睡得最熟最香的时刻,但张放已经醒了。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他就只睡两个时辰,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实他才是最好的守夜人。只是,这个秘密就算说出来也没人信,更没人敢让他守夜。所以,张放只是一到时间就起来,然后默默打坐值守,算是四重保险吧——西域这种地方,未知的凶险无处不在,无论多少重保险都不嫌多。

    一个人孤独守夜,其实挺难熬的,张放打发时间的方式之一,就是听周围的呼吸声。夜阑人静,人在睡眠时的呼吸特别明显,纵使间隔较远,心若止水,便可清晰入耳。

    蓦然,张放似有所觉,站起,欣开帐帘,穿过火堆,缓步走到一辆辎车前。车帘已支起,可以看到一个优美的侧影,正倚伏在一个箱笼上,微仰着、痴痴望着满天繁星。

    张放也负手仰望星空,出神良久,才尽量以不惊吓到伊人的漫声道:“如此星辰如此夜,昭君是想念长安了么?”

    尽管张放已尽可能放低声音,那人影还是吃了一吓,按住胸口:“啊!是家主,你怎么……”

    “这么晚了,怎么没睡?”

    昭君垂首:“我,睡不着,就想看看这星空。”

    张放缓步走近,随意坐在车辕上,轻声道:“是啊,这塞上的星空,长安看不到吧。”

    “嗯,好美。苍穹似墨玉,星子如洒珠。”昭君轻轻呵了呵手,一股白气在夜空中慢慢升起、消散。

    张放笑了:“心态不错,保持这样的心情,一路行进吧。”

    昭君咬咬嘴唇,轻声问:“摘星城是什么样?真能摘星么?”

    张放认真点头:“如果说西域是大汉最亮的一颗星,那摘星城,就能帮大汉把这颗星稳稳摘下来。”

    昭君听得似懂非懂。

    张放笑道:“你不用想太多,只要知道,我们此行,真的是去‘摘星’就好。”

    昭君用力点头:“昭君此行,虽未能见月(荷),但能与家主一同万里摘星,想想,也是奇妙有趣呢。”

    张放仰首正想笑,旋即省起不合时宜,当下站起,道:“明天还要赶路,虽然你是坐车,但日间的颠簸根本没法让人安睡,还是早些休息吧。”

    张放说罢转身正欲走,身后传来昭君娇美的声音:“如此星辰如此夜,好美的句子,有下句么?”

    张放脚步一顿,没回头,嘴角弯起:“有。”

    “是什么?昭君能有幸拜听么?”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霄。”

    昭君轻啊一声,反复念着,一时痴了。

    略加改动“后人”诗作的张放,望着文青发作的昭君,微笑摇头,转身正要回帐篷。

    就在这时,山坡顶上,一声怒吼传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章 【幽魂之敌?】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吼声是彪解发出的。吼声一出,北坡上的韩骏,山谷里的张放是反应最快的两个人,同时向南坡扑去。

    仓促之下,张放来不及回帐篷取刀剑,从一个篝火塘边冲过时,顺手抄起一根熊熊燃烧的木柴,一口气冲上南坡顶。映放眼帘的,没有想象中的剧烈打斗,也没有敌人踪影。有的,只是执弓茫然四顾的初六,还有象木头一样呆立不动的彪解。而他须庚不离身的长剑,此刻正静静倒插在十余步外的尘土里……

    “怎么回事?”

    听到主人的厉声喝问,初六打了个激灵,如梦方醒,慌忙转身,拱手想说什么,但嘴张开半天,却不知该说什么。

    而彪解仿佛被点了穴,呆若木鸡,一动不动。

    这么一会工夫,营地里的人呼啦啦几乎全上来了。只有青琰与两个女侍牢记职责,不管外面发生任何事情,坚守在昭君身边寸步不离。

    张放诸人借着星光,举着火把在周围百步之内转了一圈,什么都没发现,连个脚印都没有。不过,在树林里找到三支箭矢,入木三分,细看之下,认出是初六的箭。

    张放倒回来,来到那把剑跟前,奋力拔出,就火光细细验看了一阵。剑身明亮如镜,剑刃光洁如新,没有半点磕碰痕迹——奇怪,这剑是怎么被击飞的?还插0入泥地深达半尺?

    张放倒执长剑,向诸扈从示意回到营地,在经过彪解身边时,把剑往他怀里一塞:“你是剑客,剑不离身……下去说说情况吧。”

    彪解沉默一会,终于转身,拖着灌了铅的脚步往营地走。每个人看了他的样子,都是心如坠铅,不知究竟是什么事,居然一下击垮了这个一向心理素质极佳的剑客。

    距天亮还有半个多时辰,但无人再有睡意,大家围坐在篝火边,每个人都把兵器放手趁手的位置。就连一向木愣的阿罴,眼神也少有地灵动起来,杵着他的独门兵器——一根重达三十斤的包铜狼牙棒,一双铜铃似地大眼四下扫射,杀意腾腾。

    火堆边,初六正讲述着刚才发生的事,声音掩饰不住惊悚:“……撒尿时,我有种被窥视的感觉(听到这里,几个女孩绷不住笑了),那种窥视感,就是从树林里透出。于是我佯装转身,迅速取弓摘箭,向树林里感觉最强烈的那个方向连射三箭……结果你们都知道了,全射空了。”

    张放诸人对初六了解甚深,明白他口中的“三箭”,不是普通的射三箭那么简单,而是三箭连珠。这是初六的绝活,在场没第二个人能做到,即便是弓马娴熟的羽林锐士,能三箭连珠的或许有几个,但命中率与初六相比,颇有不如。

    一流神射手,又快又准的三箭连珠,居然连对方一片衣角都摸不到……张放诸人真要怀疑,是不是初六的感觉出错了,压根就没人?

    “有人,而且还是位高人。”沉默许久的彪解终于说话,一开口,就令人一惊。

    “初六摘弓的瞬间,我就看到了,然后立即拔剑向树林冲去。刚冲出十余步,林子里突然飘出一个灰影……”彪解用强腭音咬出那个“飘”字,“我见过很多名剑手,剧辛、原涉、张回、万章……他们的身形步法都是一流,但从来没能给我以‘飘’的感觉,只有这人……不,或许他不是人,而是幽魂……”

    几乎所有人,尤其是女孩子们听得汗毛直竖,昭君缩进车里,青琰与两个女侍忍不住紧紧握住匕首。

    张放往火里添了一根柴,不动声色问:“然后呢?你们谁先出手?”

    在所有人都疑神疑鬼时,只有张放不当回事。这倒不是说他的前世职业或本身系无神论者,而是……严格的说,他本人就是一缕“幽魂”。

    我是幽魂我怕谁?更别说“同类”了。

    对于主人的镇静,彪解除了佩服也实在没二话了,也许是受到了感染,自信也恢复了许多,说话声音中气渐足:“回禀主人,我先出的手。由于看到对方身法惊人,我也使出了全力一剑刺出——我敢说,上面我提到的长安名剑手,面对我这一剑,都要闪避或格档。但是对方却只挥了一下袖子,我这一剑就飞了……”

    韩骏忍不住道:“剑被打飞了,你就发愣了?”

    彪解苦笑:“不止,我半边身体都是麻痹的,动弹不得。”

    众人闻言,无不倒抽一口凉气。彪解在他们这一群人中,恐怕是除了阿罴之外最强的一个,居然连对方人影都没看清,一照面就剑飞人麻,要是对方真动手的话……

    “然后呢?这人到哪去了?”

    “没看见,消失了。”彪解与初六齐声道。

    现场又是一片吸气声,还真是个幽魂啊!

    “公子,要马上把所有骑卫调回来……”韩骏大急。

    张放摆摆手:“没必要,外围哨探必须要有,这是西域,大意不得。再有,对方若真要对我们不利,我们这些人,这会怕躺下一半了。”

    众人默默点头。

    张放站起身,环顾一圈,道:“不管对方是谁,来意如何,我们在明,对方在暗,我们很难做什么。唯今之计,只有静观其变……”

    话没说完,谷口那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众人心头一跳,一齐回头。

    晨曦微光之下,一个身披汉军制式铠甲,但头盔不知遗落何处的羽林锐士,从谷道伏鞍狂奔而来。距众人尚有十余步,身体一歪,滚落马下。

    阿罴第一个冲过去,劈手将来人拎起,火光映照,五官宛然,正是外围巡哨的一名羽林锐士。不过,此刻这羽林锐士半边身体已被鲜血染赤,看不出伤在何处,但伤势绝对触目惊心。

    “怎么回事?”众人纷纷涌上。

    张放则提起龙影剑,他有预感,今次,龙影将要再次出鞘了。

    重伤的羽林锐士向后指了指,张嘴想说,却喷出一口鲜血。

    “富平侯,某等候久矣。”声音在山谷回响,随着清脆得得蹄声,几个人从谷道现身。

    张放拨开众扈从,站在最前,随着来骑越走越近,眼睛泛起冰冷的笑意:“原来是你!”(。)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零一章 【剑豪的复仇】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并不宽敞的山谷,两批人马各据一边,东面是张放一行,西面是不速之客。虽然张放这边人数占优,但寥寥数人的不速之客裹挟着猎猎漠风,驱骑逼近,其势更盛。

    来者共五人,一前四后,为首一人,身形壮硕,胡须灰白,端坐于马上。一手执缰,另一只手……呃,只从袖里露出一截光秃秃的手腕——这个人,居然没有了左手!

    这个人,在长安呆过的人中,除了深宫里的昭君,还有刚到长安不久的班稚不认识之外,任谁都识得。

    长安豪侠、原京兆尹门下督贼曹、城西万子夏。

    万章。

    这个长安大豪竟然出现在万里之外的西域,更袭击张放这个代表大汉天子的汉使——这家伙是不是疯了?他还想不想在长安混下去了?

    张放抬了抬手,示意大伙勿要躁动,抱臂怀剑上前两步,下巴向万章点了点:“万子夏,从长安跟到这里。啧啧,你这份忍耐工夫,跟骆驼可有得一拼啊。”

    万章翻身下马,缰绳交给手下,缓步踱近,本能想拱手,但手腕一动,眼神黯淡了一下,苦笑着欠身道:“富平侯,想跟着你的队伍,既不被发现,又不能跟丢,可真是不容易啊。”

    万章这一走近,张放注意到他的眉心部位,有一个醒目的红点,远看像朱砂痣,近看才发现不是,更像皮下出血形成的淤斑……

    万章在张放的注视下,下意识扶了扶额头,有意无意挡着那红点,强笑道:“富平侯不想知道万某的来意么?”

    张放淡淡道:“你的来意不是很明显了么?怎么?长安大豪当腻了,不想混了,想换个环境?”

    “万某家在长安城西,长居数十载,岂愿离故土。”万章摇头长叹,“若非君侯太过相逼,致人绝境,万某怎会舍家抛业,甘冒奇险,追踪万里,与君侯如此相见?”

    “我逼你?”张放目光落在万章光秃秃的手腕。

    万章低头一瞥,淡淡摇头:“不是这个。万某何人,当日君侯放我一码,以手换命,万章其实赚到了,岂敢再有怨言?更不会以此寻仇。”

    张放来大汉时日不短,与这时代的特殊群体“游侠”也没少接触,知道这是一个视“义”、“诺”胜逾性命群体。万章之所以能成为长安大豪,他的立身之本不仅仅是一身本领、家有巨财、广泛的人脉等等。最重要的,是他义字当头,言必践,行必果。如果他不是为自己的事而来,那一定是为朋友的事。

    张放脑速飞转,渐渐抓住焦点,脱口而出:“石显!”

    万章眼里闪过一抹悲凉,声音略哑:“是的,君房兄死了。”

    韩骏等扈从莫名其妙,石显被去官免为庶人,这是他做恶多年的报应,也是朝廷的决断。他死不死,跟公子有啥关系?这些游侠若真想报复,也得找弹劾石显一党的匡衡或张谭啊,找公子……这对象也错得太离谱了吧?

    奇怪的是,张放居然半点不惊讶,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死了么?这个结局也不算出乎意料吧。”

    万章眼神如锥,一字一顿:“在君侯找过君房兄之后,只过了三日,君房兄尚未出关东,就悬梁自尽了——某只想知道,君侯对他说了什么?”

    张放不答反问:“你所做这一切,就为了替石显报仇?”

    “我只想为君房讨还一个公道。”

    “公道?”如果不是迎面风沙渐起,张放差点要张嘴大笑,“如果石显也要讨还公道,那他这十几年陷害的无数冤魂要找谁讨公道?”

    万章独手落在腰间剑柄,七情不动:“我不管别人,只管我的朋友。朋友有难,破家以纾;朋友蒙冤,此命何惜!”

    “可惜、可惜。”张放也慢慢松开手臂,右掌握上剑柄,“你想知道我对石显说了什么?”

    万章握剑的手掌先是一紧,再是一松,切齿厉喝:“说!”

    “下地狱问他吧!”

    电光石火之间,场面瞬息剧变。

    张放拔剑刺出——衣袂振响,剑刃破风。

    万章左胸中剑,跪。

    同一时刻,万章身后四随从俱动,其中一人身形如风,当先而至,纵身从万章头顶跃下,挥剑格开张放紧接刺来的第二剑,自下而上反撩一剑。张放横剑格住,身体剧震,身不由己向后跌出,被及时赶到的初六等人扶住。

    那人击退张放,其势未止,如风随进,剑尖与张放胸膛之间,仿佛系了一根无形丝线。张放退,剑尖进,始终保持三尺之距。

    韩骏、宗巴、班稚同时抢出,一刀一斧一剑交叉格住剑锋。那剑手握剑手腕一抖、一振、一掀,三人分三个方向跌出。

    众人倒抽一口凉气,一人之力,强横如斯,难怪敢以五人之力挑他们这边十余人。

    这时一人势如疯虎,凶猛扑前,人剑合一,奋身一击——火花迸射,人影乍合猝分,分两个方向踉跄。

    是彪解!

    剑手对剑手,彪解舍身一击,终于遏制住这可怕的剑手致命连击。

    此时行动笨拙的阿罴才刚刚赶到,虽有一身神力,却因失去战机而无用武之地。

    鹰奴迅速取出一支旗火,一声鸣响,射向天空,半空红光绽开。这是在紧急召唤在外围警戒巡哨的骑卫。

    这时却听一阵大笑:“没用的,难道你以为我们只有五个人前来?你的骑卫,已有不少于同样人数的剑手在侍候……哈哈哈!”

    笑声中,万章按胸而起,看他的动作,竟无大碍。

    张放稳住身形,慢慢推开初六,深吸一口气,心下掠过一抹遗憾——太可惜了,原本那一剑要刺进万章心口,一击斩首的,但没料想,风沙太大,他被迷了眼……

    “初六,不要在这里,快去寻找狙击位置。”张放很清楚,初六是远狙高手,近战根本发挥不出他的实力。

    初六用力点头,捉弓掉头而去。

    张放提剑,再吸一口气,似要开口说话,突然一声招呼,猝然发难。

    阿罴、韩骏、宗巴,分别攻取三个剑手。只有班稚的剑早已被击飞,这会两手空空,根本帮不上忙。

    那个最厉害的剑手与彪解交手三击,第四击时,张放扑到,双手合握剑柄,舍身猛刺——居然,刺入那剑手的腹部!

    张放一愕,我还没放大招呢,怎么就……下一刻,他看到那剑手呲牙一笑,毫不理会入腹之剑,对彪解刺来的一剑更是用肉掌抓剑刃。然后,挥手,寒光一闪,抹向张放咽喉。

    剑未至,喉生凉——剑锋映着一双冰冷如死灵的眼神。

    眼神与锋芒,谁更快?(。)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零二章 【神级人物】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最快的,不是剑锋,不是眼神,而是突如其来的一剑。

    从剑手背后刺来的一剑——这一剑,从后颈刺入,咽喉穿出,猛力一搅。那么强横的一个剑手,被这一剑绞断中枢神经,刺杀动作定格,剑尖距张放咽喉不到一尺。

    噗!张放拔剑,迅速后退,脱离险境。

    嗤!彪解旋动剑刃,绞断剑手扣剑的四个指头,奋力刺入对手腰肋。

    与此同时,两把飞刀夺夺钉入剑手额头与面门——不用说,是青琰出手了。

    当然,无论是彪解或青琰,他(她)们出手都晚了一步,那背后突袭的一剑,第一时间就杀死了剑手。当看清出手的人是谁时,所有在场的人都石化了。

    万章!杀死剑手的人,居然是万章!

    看到缓缓从剑手颈后抽剑,然后从容在倒毙的剑手身上拭血的万章,别说韩骏等扈从,就连张放都有一刹那的愕然,产生了自己操控万章的错觉。而事实上,万章意志力之坚韧,犹在剧辛之上,被风沙迷眼的张放,只控制了短短一瞬,猝然发难,可惜只刺伤万章。

    这一刻,万章是清醒的。

    万章将剑往沙土一插,不理众人的愕然,只看着张放,伸出两根手指:“两个承诺,换一条命。”

    没有明白他说什么,但张放秒懂了。

    万章三年前以答应张放三件事为条件,以换取谅解。后来在赵宜主被掳事件中,用掉了一个条件,还剩两个承诺。

    游侠是什么?不是本领高强,而是重义轻利,视诺言为性命,更何况是豪侠?如果张放被杀,万章这两个承诺永远无法完成,而且还是他本人所造成的。试想万章如何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这两个承诺是横亘在万章与张放之间的一个防护罩,不破掉这个防护罩,万章根本无法杀掉张放。

    张放脑海里根本没这个观念,也压根没朝这方面想。其实他先前如果不是使用强制催眠,令万章短暂失神,失去控制力,绝对会阻止剑手追击张放,致其险境。

    杀掉一个最强的手下,无异于自断一臂,但万章脸上却露出如释重负的笑意。而他的三个手下,也若无其事聚拢过来,对地上同伴的尸体并不瞄上一眼,毫无半分兔死狐悲之心。

    张放目光一落,在剑手的尸体上打了个转,再转到万章身上,点点头:“好!看来现在才是见真章的时刻。”

    “大家小心,不要看他的眼睛。”万章眼睑下垂,并不与张放对视,语气中有掩饰不住的惊异,“从未听闻大剑师还会迷魂术……我终于明白当年的剧辛是怎么败在君侯手上的了。”

    张放却问道:“剧辛厉害还是你厉害?”

    万章微笑:“君侯一试便知。”说完这句,他整个人涌起一股强大的自信,那种强烈威压,令张放这边好几个扈从都受不了。

    张放眉毛一挑,目光落在万章的左胸:“我试过了,也是肉做的。”

    万章纵声大笑:“我也试过了,若君侯技止于此的话……”

    话音未落,万章突然拔起面前长剑,脱手扔出,但目标却不是张放,而是北坡——

    北坡,初六正半跪着,张弓搭箭,闪耀着十字星芒的箭镞,正对准万章的后背。

    万章掷剑,十多丈的距离,眨眼即至。

    啪!

    初六刚反应过来,手里大弓弓把位置,就被飞剑击爆,箭矢斜飞半空。强劲的力道,更将初六震得向后摔倒。

    一记飞剑废掉远程攻击,万章一个滑步,脚尖一挑,将死去剑手的长剑挑起,扬手握住,切齿大喝:“富平侯,把大剑师教给你的玩意都掏出来吧!”

    万章吼毕,持剑当先冲上。身后三个剑手,并驾齐驱,四剑绽开如猬。

    万章与张放的距离,只有十步,如果剧辛是“五步杀人剑”,那么,万章几可十步一杀。再加上三把实力强劲的剑——可以说,张放与他的扈从们想要挡下来,必有死伤。

    张放眼神清冷,只是已然无用,因为这些人的目光根本不与他的眼睛接触,而是扫向他脖子以下部分。张放制止了扈从们意欲使用雷炮的举动,这玩意,用来炸杂兵很好用,但对高手无效,搞不好反而引火烧身。

    阿罴咧开大嘴,狼牙棒斜举,宛如兽人,眼神嗜血,择人欲噬。

    韩骏双手握刀,额头青筋暴凸,眼神透出死志。

    宗巴满是疤痕的脸上又多了一条血印子,鲜血流入嘴角,伸舌舔舔,面目狰狞。

    彪解横剑于胸,左掌抵于剑尾,眼神竟还透出一丝兴奋——剑客能死在剑豪手上,想必也是一种荣耀吧。

    青琰默默立于张放身旁,双手反握匕首,眼神冷漠,身躯躬成弓状,如同一只蓄势待扑的母豹子。

    就连班稚、鹰奴与两个女侍,都拎起短刀上了。而不远处的昭君,帷帽素衣,当风而立,人虽沉默,短刃在握——她无力杀人,但必要时,可以自杀。

    十步,万章四人只用了短短数息便跨越。但当四支剑距离目标已近在咫尺时,竟以比去时更快的速度退回。

    因为,在剑拔弩张的两批人中间,出现了一个灰袍人。

    这个人背对张放众人,面对万章。

    张放从后面看去,只看到纯黑的头发,还有……如雪银丝的长髯。

    黑发白髯?这世上竟有长这样的人?

    这人身量并不高,也不壮,甚至背还有点佝,但他就那样突兀出现,峙立于刀剑交织中心,意态悠然,仿佛徜徉于草木花间。

    张放等人看不到这人面目,也不知此人何意,一时莫名其妙。而万章一方则截然相反,所有人脸色大变,目光却透着崇敬。然后,四人皆倒执长剑,垂首躬身,恭恭敬敬向来人行了个晚辈礼。

    灰袍人负手淡淡道:“我在这,你杀不了他。万章,收手吧。”

    “前辈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没想到,会出现在这戈壁绝域。”万章仰首长叹,“天意如此,夫复何言?君房兄,我已尽力,奈何奈何!”

    万章说完,倒执长剑,面东向长安方向三拜。第三拜时,单手握剑举起,快速落下,猛插入腹中,刹时怒血喷溅!

    只一句话,一代大豪,万章,竟然生不出丝毫抵抗之意,自裁了!自……裁了!自……裁……了……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 【事了拂衣去】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万章剖腹,血溅肠出,以极其惨烈的方式,自我了断。

    张放众人,都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而更令他们震撼的还在后面。

    三个剑手一见主人自裁,互望一眼,同时点头,齐齐撕下半幅衣裳,坦胸露腹。然后,同时举剑,以同样的方式,刺腹,跪倒,头点地,卒。

    自杀殉主!

    张放知道这时代有这种风俗,但亲眼见到却是第一次。不得不说,给他的冲击还是蛮大的。而最大的冲击,来自那个只说了一句话,就“杀”死了四个高手的奇人。

    张放收剑归鞘,示意手下也都将兵器收起。别说这人是向着他们的,就算不是,以此人突兀出现的惊人身手,再加上“吓死”万章的手段,估计他们全上也是白搭。

    当众扈从依言收兵器时,彪解却持剑慢慢靠近那人,上下打量,眼神越来越奇怪。

    灰袍人回首一笑:“不用看了,昨晚是我卷飞你的剑。”

    彪解一见此人面目,惊得向后踉跄几步,猛地把剑往地上一插,纳头便拜。就在这时,身旁一阵急风刮过,就见一个巨大身影冲过,抡起狼牙棒就砸。

    彪解大惊失色,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眼睁睁看着阿罴如巨灵附体,一棒拍下,那棒子的直径都快赶上灰袍人的脑袋大了。

    这一棒给人的感觉,像是大人打小孩,蝇拍拍苍蝇。

    轰!狼牙棒重重砸在地上,沙石乱飞,铜齿碎溅,但目标却已不见。而阿罴壮躯一晃,再晃,单膝下跪,怎么使劲都撑不起来。

    很多人都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有张放、彪解、初六等几个眼神锐利的人勉强看清。阿罴一棒砸下,灰袍人闪开,错身而过时,似乎用袖子扫了一下他的右膝……然后,这个巨人就跪了。

    张放笑了,这方法怎么那么眼熟呢?跟自己当年降伏阿罴的方式如出一辙。看来,这家伙的弱点,还真是,明显。

    “不要紧张,一场误会。”张放张开双臂制止紧张摸兵刃的手下,向移形换位到十余步外,侧对他们的灰袍人拱手道,“我这个仆从,脑筋不太好使,定是听足下说昨夜显踪之事,浑劲一上头,就……在下张放,多谢足下相救之恩,没请教尊姓大名。”

    灰袍人转身,笑望张放:“没想到,一个我不认识的剑手会认识我,而本应认得我的张羿啸却认不出我。”

    灰袍人一转身,面目宛然。

    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头顶简单挽了个髻,随便用一根荆条别住,天庭饱满,脸色红润,肤色莹然,面容高古……如果不是颌下一大把银白色的长髯,根本没法让人联想到这是一位老者。即便如此,这乌发白髯的形象,也没法让人猜测出他的具体年纪。

    张放很想问一句,我一定要认识你吗?当然,他不会说出来,而是一脸恍然,似乎因为目睹真容,刚刚想起的样子。

    彪解也适时道:“晚辈曾在七年前,于长安公卿宴上,见过大剑师一面。”

    灰袍老者点点头:“老夫在七年前云游长安,你也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见过我。”说话间,目光转向张放。

    此时张放已上前一步,长揖到地,语气充满尊敬道:“张放拜见大剑师。方才未睹尊容全貌,一时未能认出,请恕罪。”

    张放心思何等灵巧,彪解“大剑师”三字一出,他哪还不明白来人身份。强捺心头惊涛骇浪,抢先行礼——灰袍老者说得对,别人认不出倒也罢了,他张放如果连教他习剑的大剑师也认不出,那就太不像话了。

    大剑师!

    早在当年东庚烽燧之战时,目睹张放剑技,就曾提到过这位大剑师。张放也早知这具身体原主人早年练习过剑术,这也正常,大汉世家贵族子弟,谁没练过——就连那看似伪娘的于恬,同样都能耍上几手正宗剑技。

    而张放的剑术业师,就是传说中的大剑师凤纲。

    凤纲,在后世《太平广记神仙传》里有记载:“凤纲者,汉代渔阳人也。常采百草花,以水渍封泥之。自正月始,尽九月末止,埋之百日,煎九火。卒死者,以药内口中,皆立活。纲常服此药,至数百岁不老。后入地肺山中仙去。”

    这么一位近乎于陆地神仙的人物,在崇道尚仙的汉代,所受到的追捧可想而知。公卿贵族追求的是此老的长生驻颜之术,尊称其“老神仙”而对于游侠剑客而言,则仰慕其神妙剑术。所以,凤纲,在游侠与得其授业的弟子口中,均尊称“大剑师”。而其自称凤叟是也。

    当年凤叟入长安时,曾言昔年得富平侯张安世之助,愿为其子孙偿一所愿。当时的富平侯张临,就请求授其子张放剑术。从不收徒的凤叟,只同意指点,数月之后,言少君略知剑意,便飘然而去。

    当年的张放,虽有一肚子“剑意”,也有一定的剑技,但根本谈不上剑术,纯花架子,实战不堪一击。显然凤叟知道这团烂泥是扶不上墙了,早早走人。但少年张放所学的东西,后来却便宜了张放。他在实战与后来锻炼中,慢慢把原先这具身体本能的反应,一点点炼化,变成自己的东西。今天他能够面对面与比剧辛还强的万章放对,凤叟所授的东西,功不可没,即使他只学到一点点皮毛……

    凤叟向张放点点头:“你很不错,令人刮目。而且扬长避短,另钻研迷魂之术,倒也有出奇制胜之变。”

    张放单膝跪地,顿首道:“若无大剑师当年指点,放绝对无法直面万章,凤老前有指点之德,今有解厄之恩。放无以为谢,唯拜而已。”

    张放是列侯,而凤叟一介布衣,身份高下如云泥,但面对这一跪,凤叟却坦然受了,悠然道:“某云游域外,不料想见到万某率众欲谋君侯。若是寻常时候,某不理俗事,但君侯身为汉使,持节西行,身负君恩国事,绝不容私怨所伤。某夜入万某营帐,点其额以警示(张放等人恍然,原来万章额头的红点是这么来的,难怪他遮遮掩掩)。然万某其心不死,一意孤行,以众门客攻击足下所派巡哨之大汉军兵。某已将所有门客尽毙,并泄露杀机,引动那位神箭手小兄弟气机,同时现身示警……”

    张放等众这才明白,原来如此。初六大惭,原来不是自己警觉,而是人家故意泄露杀气。而彪解则早已释怀,更对自己能与大剑师有幸交手一合而沾沾自喜。

    “万子夏,不愧为大豪,为义生,为友死。这几位义仆也不差,好好埋葬他们吧。”凤叟说罢,甩甩衣袖,引吭长吟,“……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被明月兮佩宝璐。世混浊而莫余知兮,吾方高驰而不顾。驾青虬兮骖白螭,吾与重华游兮瑶之圃。登昆仑兮食玉英,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

    吟啸声中,身影一闪,再一闪,倏幻倏现,眨眼数十步,渐渐远去,隐没于漫漫风沙之中……(。)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望 赤 谷】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啊!”彪解连连朝凤叟离去的方向打揖,叹服不已。

    对这位倏然来去,却解救了他们一行人的奇人,张放也只想到那“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古之侠客了。

    青琰却有些不爽:“没听到他说么?‘不理俗事’,他原来不打算救我们的,若非公子是使节身份……哼!”

    张放检查阿罴的膝盖,没啥大碍,看来凤叟还是知道分寸的,闻言笑笑:“高人嘛,总有些与世俗不同之处,要不怎么能叫高人呢?再说了,人家最后不也援手了?别管过程,看结果。”

    两个侍女童心未泯,好奇问彪解:“彪叔,你认识这老人家,他的头发为什么是黑的,胡须却是白的?”

    彪解挠挠头,想了想道:“听长安公卿所说,大剑师常采百草花,秘制炼法,服食之后,白发转乌。我七年前见到大剑师时,他的头发还没全黑,夹杂着些许银丝,今日见之,居然已全是黑发……”

    别说二女侍,所有人都听呆了,这世上还有白发转黑的事?

    张放想想,白发转黑的案例,后世似乎也是有的——当然是未经证实。

    韩骏喃喃道:“说不定再过七年,咱们再碰到他,他那一把白髯,会变半黑半白也说不准……”

    “……登昆仑兮食玉英,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

    想起此老离去时所吟之古辞,人人心头冒起荒诞念头——昆仑!西域!此老游西域,该不会真是登昆仑而采食“玉英”,延寿百年吧?

    心头震撼还没退消,山谷那头响起急促的马蹄声。众扈从一惊,兵刃刚归鞘又哗啦一下抽出来。

    高坡上的初六挥手大叫:“是咱们的人!”

    的确,那闪亮的头盔与泛着油光的皮甲,还有那赤色战袍,昭示着来骑正是巡哨的大汉骑卫……

    惊魂一夜后,继续上路。队伍里的骑卫又少了两个,都是被万章及其门客所杀。由于无法带上路,只能与万章等人尸首一起,埋在谷口附近,做好醒目标志。将来条件许可,再把他们的遗骸带回大汉,带回长安。

    三天之后,被解救的五十多汉民终于与汉使团汇合,队伍一下扩大到百人。还好这条路线是非常成熟的商道,历代汉使也多走这条道,沿途诸国皆有供给之责,后勤方面没有问题。

    走走停停,一路向西,天气一日冷甚一日。风沙漠漠,戈壁茫茫,驼铃声声,碧水沉沉。日月星辰交替间,不觉已进入伊利大草原,赤谷城,在望。

    “乌孙国,大昆弥治赤谷城,去长安八千九百里。户十二万,口六十三万,胜兵十八万八千八百人……东至都护治所千七百二十一里,西至康居蕃内地五千里。地莽平。多雨,寒。山多松。不田作种树,随畜逐水草,与匈奴同俗。东与匈奴、西北与康居、西与大宛、南与城郭诸国相接……”

    以上是后世汉书的记载,记载的时间与此时相去不远,所以张放一行出现在乌孙境内时,所看到的景象与书中记载差不多。

    张放一行来到赤谷城,是十月初的事。这不到二千里的路,走了两个多月,也实在够慢的了。没法子,这不是行军,而是迁徙,队伍里老弱占一半,两个月赶到赤谷城,已经算很好了。

    乌孙大昆弥已经得到消息,早早派出大臣出迎百里。

    张放在与乌孙迎候使取得联系后,就地扎营、立帐,等乌孙人前来迎拜——这不是张放想摆谱,而是大国威仪,非得如此不可。

    半日之后,乌孙人来了。

    虽然乌孙王没到场,但他派出的这位迎接大臣,也是够份量——乌孙相大禄,安国。

    相大禄,是乌孙昆弥以下第一大臣。“相”是中原丞相的意思,“大禄”是“相”的乌孙语音,故并称“相大禄”。这相大禄位高权重,不但掌管行政,而且有兵权,职权相当于汉朝的丞相与太尉合体。

    目下乌孙相大禄安国,同时也是大昆弥的岳丈。年不过五旬,戴着镶满宝石的圆帽,面色红润,胡须灰黑,耳坠金环,身形胖大,见人就笑,笑声很爽朗。

    一到帐外,见到张放,安国掩饰不住惊讶。好在他还算是见过世面,旋即正容整衣,以本国最高礼节,脱帽跣足,垂首躬身而入,并再三拜礼。

    张放昂然而受,因为此刻他不是一个普通的中原贵客,而是代表汉家天子亲临的汉使。

    跟随安国同来的,还有乌孙左大将、两位翕侯,以及五百多护卫骑兵。他们还带了来大昆弥的赠礼,当然也少不了牛羊马匹及粮草。

    张放也将天子赐礼还赠。刘骜给乌孙大昆弥的赐礼还是蛮贵重的,有虎形玉壁一对,蜀锦二十匹,精制刀剑十口,弓矢一副,玉带一围,紫云衫五领。这些东西虽然不多,但规格很高,至少不比给匈奴单于的贺礼差。

    汉朝一向重视与这个西域大国的关系,更不要说,汉家天子与乌孙昆弥,还是亲戚关系,两国乃“甥舅之国”。

    双方互相致意,并表达对彼此国君的敬意之后,这才涉及正题,安国询问汉使来意。

    张放道:“欲留七百汉民及近百汉军于赤谷城,请大昆弥拂照,一应用度,自由放出,只请贵国提供住所避寒即可。”

    安国显得很惊讶:“那汉使何往?”

    张放向西边莽莽群山一瞥,悠然道:“我还要赶路,前往摘星城。”

    “摘星城?!”

    从安国及左大将、翕侯等人的惊讶表情看,他们是知道摘星城的。

    张放心头一动,忍住马上打听的冲动,决定等进赤谷城参加大昆弥的宫宴时,再私下打听为好。

    “没错,就是摘星城。”张放再次重复,语气坚定。

    尽管已进入十月初冬,时有飘雪,但伊利草原仍然可通行。此时继续西行,的确有一定的风险,但张放若就此裹足不前,他就要在赤谷城呆到明年三月甚至四月,整整半年就废掉了。

    半年,呆在赤谷城就是废,但呆在摘星城,能干出多少事啊!

    因此,张放考虑再三,决定冒险上路。不就是三千里吗,一人三马,轻装简行,一个月内,老子要在摘星城楼顶观星!(。)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零五章 【踏 膝】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长长的车马队伍,慢慢行进在结满白霜的离离草原上。凛冽寒风,令人将皮袄裹得更紧,皮帽、护耳、面巾全上阵,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一眼看过去,几乎人人都一样,认不出谁是谁。

    这时候,最舒适的莫过于乘坐马车了,虽然难免颠簸,但比起承受肆虐的寒风,实在好太多。

    厚厚的车窗帘拉开,探出一张精致的脸蛋,香腮泛着几分烘烤的潮红。刚吸了一口寒气,车窗边人影一闪,一个骑士傍窗而行,拉下面罩,脸出一张毫不逊色的俊朗面容。

    “啊!是家主。”昭君慌忙顿首致意。

    张放微笑道:“车里暖和,为何要开窗,想透透气么?”

    昭君轻声道:“婢子想看看赤谷城什么样。”

    昭君将与所有汉民一起,被留在赤谷城。对于这座将要带走她半年青春岁月的塞外古城,心存好奇,意欲先睹为快,这心情,张放也是能理解的。

    张放一勒战马,向侧旁驰出数步,不再遮断昭君的视线,长鞭向北一指:“喏,那不就是。”

    昭君瞪大美目,平缓广阔的草原上,一座雄伟的山城,映入眼帘。

    冬日淡淡的阳光照在红色的山谷,深蓝色的天空下,那金色的雄伟城堡在夕阳下傲然挺立在一片红色沙石山谷之中,仿佛融为一体。依稀能看到,几条如蛇阶梯依山势而建,蜿蜒而上,交汇于山巅。而那山顶那城堡尖,呈少见的纯白色,远远望去,似是天山雪莲,飘落其上。

    “赤谷城,就是红色山谷之城。”张放鞭梢遥点,“那最顶的白色尖儿,就是乌孙王宫。”

    昭君出神望了半晌,轻声问道:“昭君听到一个传说,这是当年乌孙昆弥猎骄靡为迎娶细君公主而建的城池,是这样么?”

    张放含笑:“既是传说,你就当传说来听吧。”

    一国之都,功能只有一个——保卫君臣国民,防御外敌入侵,怎可能是为了迎娶一个公主而建?就算是中原皇帝,要讨某个妃子欢心,也不过就建个宫室高台,没见谁建个城池。更何况,当年的细君公主嫁到乌孙之后,只是个右阏氏,地位尚在左阏氏匈奴居次(公主)之下。迎汉公主要修一个城堡,那迎匈奴居次是不是得建个“小龙城”?

    事实上,赤谷城是公元前161年左右建成的,而当时细君公主还没出生呢,八杆子打不着……

    长长的队伍,终于来到城堡下。而乌孙大昆弥雌栗靡,也终于现身,亲自出城迎接。为了表达对汉使的敬意,雌栗靡启动了西域拜迎的最高礼节“踏膝”。

    所谓“踏膝”,即两排人相对跪坐,由贵客踏其膝前行——作用类似后世的迎宾红地毯。今次雌栗靡为张放这位汉使准备的“红地毯”,就是其国之民一百零八人。

    这种以人为毯的礼节,在西域很盛行。据说当年的匈奴僮仆都尉,凡入诸邦城,必踏膝。有时候,踏的还是各邦国贵人的膝。

    安国的脱帽跣足,是拜会的最高礼节,而“踏膝”,则是最高迎候礼。当年张放曾对陈汤说过,终有一日,他要踏着西域诸君的膝盖走进诸国城邦,指的就是这个。今日虽然踏的只是乌孙国民之膝,他日焉知不能踏其王膝?

    张放甩镫下马,掀帽解麾,持节而行,从容踏上两排伏跪于地的乌孙国民之膝,一步一步,稳稳向前。

    身后汉军士兵与汉民的目光,默默追随那随风舞动的洁白旄节,以及那个挺拔而坚定的身影。

    五十四步踏完,在张放靴底落地的一瞬,先是两个宫廷仆人打扮的乌孙男仆,执草叶为张放弹灰扫尘。随后,是几个乌孙少女怀抱白色广口罐,兰花指沾阳春水,向张放身上弹洒。

    有几滴弹到张放脸上,嗯,并不凉,温温的,居然是温热的水,还带着淡淡芬芳。张放含笑致意,把几个乌孙少女看得脸红耳热,心如鹿撞。之后又围上来一群乌孙少女,为张放披上一件白色裘麾。之后才一齐退下。

    完成一系列洁净仪式之后,望着焕然一新的少年汉使,乌孙大昆弥雌栗靡哈哈大笑,张开双臂,无比热忱地迎将上来。

    张放也伸出双臂,与雌栗靡把臂言欢。

    雌栗靡张口第一句就是:“久闻枭单于首级之‘青铜天将’大名,今日有幸相见,我雌栗靡今后在部族帐议时,终于可以接得上话了。哈哈哈!”

    张放之所以能得到如此礼遇,不仅仅因为他的汉使身份——不是每个汉使,都能有如此高规格礼遇的。半甲子以来,能得乌孙大昆弥如此相待的汉使,只有长罗侯常惠、冯夫人冯嫽。张放,是第三个。原因就在于,他四年前击杀郅支单于之举。

    汉匈争西域百余年来,何曾听说过有汉将斩单于之事?张放单凭这个战绩,就足以震动西域诸国,令雌栗靡以“踏膝”之礼相待。

    张放细细打量这位乌孙国君,大约四十上下,身量颇高,体形中等。他戴着镶金丝卷毛边毡帽,须发黑亮,五官深邃,眼珠子是淡褐色。更偏向于中亚人,汉人特征不明显。

    汉人特征?正是。张放出使之前,包括这一路上已做足功课,对雌栗靡,准确的说,对乌孙王族世系已有充分了解。这雌栗靡,还是真汉朝天子的外甥,他的曾祖母,正是汉朝公主——解忧公主,刘解忧。

    乌孙大小昆弥分裂后,首任大昆弥,就是解忧公主与翁归靡所生长子元贵靡。元贵靡即位一年后病卒,继位者为元贵靡之子星靡,这位星靡也跟他老子一样短命,同年病卒。于是,其子雌栗靡继位。

    这么一算,雌栗靡正是解忧公主的曾孙。而这位大昆弥,也总算结束了大昆弥世系的短命史,自前51登位,迄今已整整二十年。如果历史不曾改变,他的王运,还将持继二十年。

    只是,摘星城畔,卧榻之旁。他的王运,以及乌孙国运,还能如此这般长久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零六章 【侧 夫 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赤谷城堡做为一座依山而建的绝域,整个王宫都建在城里的一座红砂岩山顶上,全部是土石建造而成,从山麓到山顶高三百多米,建筑分上、中、下三层,依次为王宫、贵族区和民居。举目所见,到处都是和泥土颜色一样的建筑群和洞窑。

    虽然是初冬,但耐寒的西极人浑不以为意,城里到处熙熙攘攘,买卖兴隆,人与牲口的热气,把整座赤谷城的温度烘热了好几度。

    为了迎汉使,乌孙人清空了主街。张放与雌栗靡并肩而行,在乌孙人的引领下,前往王宫。而汉民及屯兵则被安顿在城内专门划分出的区域。

    王宫在山顶,入宫的道路有两条,一条是正常通道,一条是军事通道。

    张放等人自然走的是正常通道,但也不妨碍他到军事通道参观。

    军事通道是条暗道,像一个打仗的地道,每上一二层,都会向外挖一个窗口,不仅可以看见外面,对外防御,还能让自然光线照射到地道内部。地道里有暗门,有谷仓,有饮用水储备,还有军械库。当然,巡守的士兵更是不能少。整备之充分,令人叹服。

    张放想起建造此城的乌孙开国君主猎骄靡,这是一个连匈奴极盛时的老上单于都不敢轻视的马上君王,其人军事素养,也能从此城的格局略窥一二。

    乌孙位于山顶的王宫,准确的说,是议事宫,相当于汉朝长安的未央前殿。而王室的寝宫、内院、后宅这些,则位于山腰。

    张放无论是作为汉使,还是贵客,当然只能去议事宫。

    通过门禁森严的宫前山道,来到议事宫前平台,这里几乎是最高处了。由此往下看,均是陡峭的悬崖,仅有一条通道与山下相通。极目远眺,整座城堡尽收眼底,那种拔地悬空,层层阻隔,让人既感巍巍壮观,又森然生寒。

    “汉使,请。”雌栗靡肃手请入。

    张放这边,由于只有他一个正使够份量,其余没一个身份能上得了台面的,所以他只得一个人入宫。张放示意随行扈从留在外面的等候室,手持节杖,与雌栗靡相携而入。

    这乌孙议事宫虽是王宫,其实跟一般的王帐也差不多,除了面积比较大,大约有一个篮球场大小,其余设施都是差不多。

    地上铺着软绒的安息地毯,墙上装饰着康居玉器,中央的柱子则是罗马型制,短案上的纯金餐盘杯具来自大月氏……不过,这王宫最醒目的,却不是这些贵重之物,而是正中位置墙上挂着的一张白熊皮,以及两把镶满宝石、交叉悬挂的弯刀。

    “这是敝国开国大王亲手猎杀的白熊皮,以及他所使用的宝刀。”

    听了雌栗靡介绍,张放对着白熊皮与宝刀欠身行礼,算是向乌孙大王致敬。

    由于张放代表汉天子,他的位置,在雌栗靡右边。而通常在这个位置的相大禄安国,则屈居下首。其余乌孙大小重臣如左右大将、三大翕侯、左右都尉、左右大监、左右大吏等等悉数到场。

    这大监可不是太监,而是监察诸官之意,职位类似汉朝的御史大夫。大吏则是管理官员升降事宜。乌孙这规格不可谓不高,真是高官满座了。

    张放在宴席上大谈大汉与乌孙两国渊源流长的“甥舅之谊”,反复宣扬汉乌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重要意义,一再表达汉天子对乌孙君臣国民的问候等等。而在张放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谈特谈时,宫外宾室里,班稚正苦逼地与乌孙负责安置汉民的官员艰苦谈判。为争取更多的利益,这位使节团里目前唯一的文官,简直心力交猝了。

    这场宴饮,一直持续到晚上。但还没完,雌栗靡吩咐,请王后及诸官女眷入夜宴。

    白天的宴席还带着政治性,算是严肃场合,但到了晚间夜宴,基本上就以轻松享乐为主了。不少乌孙官员心里活动开了,眼下这位汉使不光是英俊少年,还是汉朝列侯,更是汉家天子的表亲,既富且贵,听说还没娶妻……这样的俊彦到哪找去?但凡自家有女儿的谁不琢磨?就算当不了列侯夫人,当个侧夫人也好啊。

    心理素质那么好的张放,被一道道炽热目光盯上,也有脑门子冒汗的感觉,急忙借口如厕,暂时避开那些发现“肥肉”一样的目光。

    在宫前走廓前,张放沉吟一会,让乌孙卫士通传青琰进来。

    见到青琰后,没等她开口,张放就低声对她交待一番。

    青琰听完,一脸惊讶,欲言又止。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向张放欠身行了个礼,快步出宫而去。

    夜幕降临,议事宫里早已点上百余盏明灯,将整个宫殿映照得亮若白昼。乌孙王室女眷、诸大臣家眷纷纷亮相,更有一群群宫女如穿花蝴蝶,翩翩其间。那种活跃欢快热闹,给张放的感觉,跟后世的鸡尾酒会似乎没差。

    不过这会的张放可没有鸡尾酒会的闲适,他快被无数女人的目光谋杀了。

    身为汉朝使节,张放还得保持从容微笑,一付友好亲善大使姿态。只是频频向门外转动的目光,暴露他此刻如坐针毡的状态。

    终于,那一声期待的通报传来:“汉使女眷,拜见大昆弥。”

    随着一阵环佩声响,青琰、二女侍扶着一个丽人娉娉婷婷,自圆拱形大门缓步而入,出现在众人眼前。

    但见她身穿丹红麾裘,领上一圈洁白貂绒,映衬着一张令人屏息的容颜。云鬓如墨,环髻高结,额系珠串,正中一块心形含水碧玉悬坠眉心。眸凝秋波,香腮似雪,嘴角勾起似有似无的笑意,仿佛蒙娜丽莎的微笑。眸光流转,盈盈一扫,每个人似乎都感觉自己被她看到一般。这一刻,仿佛所有光芒都凝聚在她身上。在烛光映照下熠熠生辉,弥漫着粉色仙气,犹如传说中天山雪岭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冰山天女。

    议事宫里的乌孙君臣及女眷们,全看呆了眼。有人打翻杯盘,有人嘴里食物掉了兀自不觉。

    张放含笑向丽人伸出手:“这位,便是本使的侧夫人,昭君。”(。)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零七章 【睡 美 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宴饮已经结束很久,夜阑人静,昭君还没睡。

    盘着的发髻已经解开,乌亮的长发如瀑倾泄而下,松散而随意地垂落在胸前与腰际。屋里炉火红亮,她只穿着薄而透的纱衣,趿着厚厚的毛屣,来到窗前,慵懒地跪坐厚毯上,支起手臂,衣袖褪下,露出雪藕般的玉臂,纤手托着香腮呆呆望着窗外远山上的雪岭。

    虽然在宴会上她笑意盈盈,从容自若,仪态大方,很有“侧夫人”的风范,但谁会知道,她全程都是晕晕糊糊。这一切,都是被那句“侧夫人”闹的。

    实在是,太突然了!实在是,太……霸道了!

    她无法忘怀,当他宣布自己是侧夫人的一刻,宫殿里那些异族女人们饱含惊叹、好奇、艳羡,还带着点小嫉妒的目光。她完全不知道,当时自己脸上是什么表情。她只记得,那一双带着浅浅笑意,深邃得令人几乎陷进去的眼睛……

    好奇怪,想到那双眼睛时,那双眼睛就出现在眼前。

    昭君下意识揉揉眼,再睁开——

    “啊!”她低呼一声,第一反应就是伸手摸向身旁的貂裘,却摸了个空。

    眼睛的主人漾起一抹笑意,然后站起来,手里提着的正是她的貂裘,从容走到她身后,动作轻柔而自然地为她披上。

    昭君在这一刻,象喝了醇酒一样,整个人完全迷糊了。

    他是列侯啊,而自己,只是个小婢女。

    “本来太晚了不想打扰你,但听青琰说你还没睡,就不请自来了。”张放舒展身体,转回昭君面前坐下,很绅士的致歉,“希望没吓着你。”

    昭君微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什么话都说不出。

    张放略加沉吟,缓缓道:“我不能停留乌孙太久,时间不等人。”

    “家主……”

    “你听我说。”张放竖指示意昭君噤声,“我会率扈从及一半骑卫离开。留下青琰及两个侍女照顾你,留下班君叔做为外交协调官,留下一半骑卫护卫你们,以及汉民的安全。公孙覆、丘仲能不能安全将汉民救出,及时汇合,尚是未知之数。义成侯能不能在今岁赶到赤谷城,也不好说……所以,这个冬天,就要靠你们自己熬过去了。”

    昭君怔了半晌,才呐呐道:“我只是一个小婢子,这些话,家主应该找班郎中说才对。”

    “我自然对他说了。但是,有一个棘手问题,需要解决。”张放重重呼出一口气,“他的级别太低,他只是个六百石郎官,跟乌孙高层打交道很不利。同样,即使公孙覆、丘仲带着大批汉民来汇合,这个问题依然存在——他们当中,最高秩官,只有六百石。”

    外交这个东西,从古至今,就有一个自然衍生的原则,那就是对等。一方官秩低点没关系,但不能低得太离谱。张放若走了,而副使甘延寿又没能及时前来补缺,那留在赤谷城的最高官秩就只有六百石——无论是班稚,还是公孙覆,都只是六百石。

    这个级别,大概只等同于昨日宴会上的大吏,想跟大监打交道都难,更别说什么翕侯、都尉、大将了,相大禄更是想都不要想。这对今后班稚的工作是非常不利的。

    “原本此次出使匈奴的使节团里,有千石,甚至二千石高官,只是他们不想远途西行,而且……”张放顿了一下,没有说出真实原因,其实是他不想让自己的摘星城,进入不可靠的汉朝官员视线,这后果可比缺少对等的外交官严重多了。

    张放清清嗓子,继续道:“所以,在义成侯到来之前,我需要一个能绕过正常外交途径,直接与乌孙王室及贵族阶层沟通的人。”

    昭君吃惊地瞪大妙目,她似乎明白张放的意思了,

    张放目注昭君,一字一顿:“明白了?你这个侧夫人,不是玩笑。”

    这一刻,昭君完全慌了,语无伦次:“可是……家主没有陛下的诏书、诰身……啊!我……婢子是说,婢子只是宫中遣放之使女,岂能成为侧夫人……”

    秦汉时代的“夫人”,可不是象后世那样,是个嫁了人的女人就可以自称的。这时代,“夫人”,是一种赐爵,是一种诰身,而且等极相当高。即便是二千石高官娶妻,如果没有皇帝所赐诰身,其妻也没资格称“夫人”。

    侧夫人等级虽低于夫人,但也不是一个列侯可以自许的。张放当着乌孙君臣的面,指昭君为侧夫人,这是相当大胆的政治冒险,打的就是一个时间、空间差。当然,这也是他有把握,事后天子能为他补这个锅,正式下诏赐昭君为侧夫人。至于诏书、诰身之类,乌孙人敢叫他亮出吗?有这个必要吗?乌孙君臣打死也想不到,这位汉使胆那么肥,敢把一个婢女指为侧夫人。

    昭君一旦成为乌孙人认可的汉使侧夫人,就会获得一种超然的地位,拥有与乌孙上层的通话权,为眼下的汉民及明年抵达的下一批汉民及汉军护卫争取更多保障。这些,是班稚、公孙覆等人远远做不到的。在副使甘延寿到来之前,昭君这个侧夫人,能起到一个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你可能认为,我是为了大局,给了你这个身份。”张放起身,走近昭君,俯视着她,目光灼灼,“你若这样想就错了,大局只是附带的。对我而言,你——昭君,就是我张放的侧夫人。不管是在西域,还是中土;不管是在赤谷,还是长安。”

    昭君浑身都在颤栗。屋里很暖和,她也不觉得冷,但就是止不住地颤栗。

    “家主……我……”

    “不要再叫家主,叫郎君。”张放眼睛有火苗在跳动,伸手握住昭君的皓腕。

    昭君颤抖如秋风中的枝叶,喉咙紧得仿佛不能呼吸,本能向后收手。或许是张放握得太紧,这一夺顿时令她痛呼一声。

    这一声夹着惊惶的痛呼,仿佛一把冰雪塞进张放的脑海里,顿时清醒过来。

    “真失礼,我过于操切了……你想好再说,我可以等。”张放深呼吸一口气,放开手,点点头,缓步向门口走去。

    “等一等。”

    张放的手已碰到门栓,闻声一顿时,讶然转身,入目是一双美丽而坚定的眼睛。

    “我不能等,过了今晚,或许郎君便离去……又或许,我就会没了勇气。”

    昭君的声音渐渐飘忽,眼前的情景也变得朦胧起来,依稀可见貂裘坠落。然后,那件薄薄的轻纱,也从浑圆的香肩滑落……(。)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零八章 【巾帼不让须眉】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尽管时间很紧,张放却并没有急于离开赤谷城,倒不是完全因为沉醉于昭君的温柔乡,而是他必须为昭君、班稚把底子打好。短短三天时间,张放冒着严寒,连续拜望乌孙上层权贵,又是馈赠礼物,又是许诺会在摘星城为诸公贸易大开方便之门,总算把这关系打好了。

    嗯,这时张放虽然距康居、距摘星城还有三千里,但摘星城的传闻,已传到他的耳中。

    张放在三天里,忙里偷闲,召见了十几个来自不同地方的商人。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在摘星城有商铺。张放详细询问,喜忧参半。

    喜的是摘星城果如他所期盼那样,在三年多的时间里,成为闻名遐迩的丝路中转站及商贸城。中土、西域、中亚,诸国商人纷纷涌入,在城里租买商铺,生意火爆。忧的是,这种利好的情况,只持续了短短两年。从今年初开始,康居人似乎有所不满,康居国师乌陀与迭利部小王抱阗,就曾屡屡向摘星城伸手,若不是犀月部首领、副王屠墨坚决顶回去,估计眼下摘星城已换主人了。

    这些商人毕竟是局外人,虽然提供了不少情报,但具体东西很多说不明白。不过对张放而言,这些情报很宝贵,至少让他大致明白了摘星城所取得的成就,以及眼下的困境。

    “乌陀、抱阗,当年你们给西征联军带来过不少麻烦,一时没工夫收拾你们。看来,这一次得新账老账一块算了。”

    张放做出决定,翌日出发,前往康居。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个地方要去。而且,是带着昭君、青琰等一块去。

    距赤谷城不到二十里,有一片背山望水倚林的平地。在这里,按中原的形制,建了一座红岩石墓。墓碑上刻着“右大将夫人、汉家冯氏夫人嫽之墓”。

    “这里就是曾祖母的墓地了。”

    带张放一行来此凭吊的,是个三十来岁的乌孙妇人。说是乌孙妇人,穿着打扮都是乌孙人模样,但她的样貌气质,却有几分汉人神韵。

    张放谢过,面色肃穆,领着班稚、昭君、青琰、女侍及一众扈从,依次上前。按中原祭祀之礼,摆三牲、撒草梗,庄严拜祭。

    这里,埋葬着汉家女儿、巾帼不让须眉的传奇女外交家——冯夫人冯嫽。

    这位最具传奇色彩的中国历史上首位女外交家,本是解忧公主的侍女。在随公主来到乌孙之后,因其生性聪慧,识文善书,与解忧公主相互慰勉,情同姊妹。冯嫽常驰马牧场,出入毡帐,短短几年,便已通晓西域的语言及风俗人情。

    乌孙右大将仰慕冯嫽,求娶之。于是,她的身份由公主侍女跃升为右大将之妻。无论是汉朝、乌孙,以及西域诸国,都能得到认可,初步具备了成为外交使节的条件。

    解忧公主嫁入乌孙,身负宣扬汉朝,结恩施惠西域诸国的使命。但她毕竟是公主,更是昆弥的右阏氏,不便出巡诸国,而冯嫽恰好是最适合的替代人选。于是,冯嫽以使节身份代表解忧公主访问邻近各国,向国王赠送礼物,宣扬汉朝威仪。各国君臣见汉朝以女子为使,大方谦恭,善于辞令,与人交谈时连翻译都不用,惊奇之余,啧啧夸赞,尊称她为冯夫人。

    汉宣帝执政之际,乌孙发生内乱。朝廷原本想让外甥元贵靡(解忧公主之子)继承王位,不料亲匈奴的北山大将乌就屠杀死国王,自立为王。汉宣帝得报后,急令破羌将军辛武贤率领一万五千兵马进驻敦煌,准备讨伐乌就屠。时任西域都护的郑吉考虑汉军道远兵疲,胜负难料,建议朝廷派使与乌就屠谈判,劝其让位。郑吉知道冯嫽善于外交,推荐由她当此重任。

    值此危难之时,冯嫽欣然受任,她的丈夫右大将与乌就屠关系很亲密,所以她和乌就屠也算很熟悉,于是开门见山对乌就屠说:“将军夺了王位,似是可喜,然喜中不可无忧。如今汉朝大军已至敦煌,将军区区兵力,岂不是以羊群搏猛虎?”

    乌就屠听了甚为惶恐,有所意动。

    冯嫽晓之以理:“汉与乌孙亲如一家,若两国开战,百姓遭殃,将军也必身败名裂,望三思而行。”

    乌就屠自知远不是汉军对手,最终让步:“愿听夫人劝告,让位于元贵靡,但求汉朝给个封号。”

    于是冯嫽回国请示汉宣帝之后,乘坐驷马锦车,手持汉节,召乌就屠至赤谷城,宣读诏书。立元贵靡为大昆弥,乌就屠为小昆弥。靠着冯嫽奔走斡旋,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消除汉朝与乌孙之间的一场杀伐。

    这是冯夫人一生中最光彩照人的一次成功外交,而冯夫人也因此举,被载入中国史册,成为令后人景仰的出色女外交家。

    甘露三年(前51年),解忧公主已是七旬之龄,思念故土,上书汉天子求归。汉宣帝考虑到她大半生身居异域,为国操劳,有功于汉室,就派人把解忧公主和冯嫽一起接回长安,并以公主之礼照顾刘解忧的饮食起居。对冯嫽也以厚禄优礼相待。

    黄龙元年(前49年),解忧公主病逝,以公主之仪安葬。

    彼时乌孙大昆弥星靡生性懦弱,继位后因治国无方,致使乌孙局势再起动荡。冯嫽虽身居长安,却心系乌孙,上书汉元帝请求再为汉使,出使乌孙镇抚星靡。汉元帝准奏,选派一百名士兵的队伍护送冯嫽第三次出使乌孙。

    冯嫽以她的威望与才干,游说乌孙各方消释嫌隙,对抗乌就屠吞并企图,帮助星靡稳定局势。对此后雌栗靡顺利接替政权,稳固执政二十年,可谓功莫大焉。乌孙上至雌栗靡,下至普通牧民,无不敬重。

    数年之后,冯嫽寿终正寝,葬于乌孙赤谷城附近。她的子孙,部分在长安,部分在乌孙。眼下领张放等人前来拜祭的,就是冯嫽的后人,曾孙女乌玛。

    拜祭之后,张放对昭君道:“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瞻仰冯夫人么?”

    昭君轻轻颔首:“夫人实为女中豪杰,大汉奇女子,昭君唯有膜拜而已。”

    张放悠然道:“一个人,能做多大事,除了内因,还需要合适的外因。当初若不是随解忧公主出塞,冯夫人或许也将泯然于众,终身不过一王侯家使女而已。历史给了她一个机遇,她抓住了,成就了冯夫人之传奇。”

    说到这里,张放顿了顿时,看向昭君,饱含深意:“你若在长安,也不过是王侯家使女。而你既然选择出塞,就意味着你选择了不平凡。你现在有一个不亚于当年冯夫人的身份,能做到怎样,就看你自己的了。”

    昭君眼睛渐渐瞪大,满脸不可置信:“我……”

    好半晌,昭君才说出一句纠结于心很长时间的话:“昭君只是一个没什么见识的深宫使女,此次出塞也纯属机缘巧合,为何郎君总认为我能做出一些不同寻常之事呢?”

    “因为,你是昭君啊!”张放目光闪动,意味深长一笑,“我很看好你哟。”(。)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零九章 【风雪来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韩骏和宗巴小心翼翼地催动战马,行进在落满雪花的针叶林里。与他们同行的,还有两个汉军骑卫,一个乌孙向导。

    他们五个人都是探路的,此时距他们离开乌孙已近一个月,行程超过二千里,距离他们的最终目标已经越来越近了。当然,这气候,也是越来越寒冷了。

    探路归探路,大冷天的,不说点什么,人的脑子可真得会冻木。

    其中一个羽林锐士呵出口白气,问韩骏道:“韩小哥,这条道,你以前走过吧?”

    细论起来,韩骏还真是故地重游。当年他追随公子西征,就曾打这走过。当然,那会是夏季,眼下是冬季。而且隔了好些年,他又是随大部队走的,印象很模糊了。

    韩骏扯下面罩,摇摇头:“走是走过,但记不清了。宗巴,你呢?”

    宗巴扶了扶眼罩,同样摇头:“哪还记得住?也就只有主人才能记得吧。”

    韩骏紧了紧衣领,转脸问那乌孙向导:“还有多久?”

    尽管几天来这个问题被反复问了十几遍,但乌孙向导也只是腹诽,嘴里还是得恭顺回答:“如果没有大的风雪的话,半个多月这样吧。”

    “那依你看,会有大风雪么?”

    “这个……不好说。”

    “什么不好说……”宗巴顿时来气。

    韩骏摇摇手,止住宗巴,平和问道:“若是有大风雪,附近有躲避的所在么?”

    向导想了想,摇摇头:“没有。起码得再走二百多里,到昆扎山口,那里有康居人的一个哨窝子。一般商旅他们是不接纳的,但天朝汉使他们再大的胆子也不敢拒绝。”

    “二百多里啊。”韩骏抬头看看天色,道,“今天是赶不到了,争取后天到,先进康居人的哨窝子给公子趟趟路子,然后再禀报。”

    这伍哨探,是以韩骏为首,他的决定,只要没有大的分歧,基本就按他的来。

    “走吧,趁雪势不大,抓紧赶一程。”韩骏拉上面罩,一提缰绳,催动战马小跑向前。

    一行五骑刚刚转出前面的弯道,就见前面一匹黄膘马得儿得儿跑过来。那匹马显然跑了很长时间的路,嘴边都冒白沫了,大冬天的竟然满身冒热气,雪花飘落其上,居然有消融迹象。

    最前头的向导看了心疼得直摇头:“这马完了!挺好的马啊……”

    别看宗巴只有一只眼,他的眼力却是几人中最好的,马鞭一指:“马背上有人。”

    众人勒马细看,可不是,马背上的确有人。只是那人趴伏在马鞍子上,马昂着脖子时不容易看到,加上天空飘飞鹅毛雪影响视线,不易发现。

    来骑越近,看得越清,那人背后,赫然插着三支箭矢,随着马身颠簸,尾羽颤动,触目惊心。

    韩骏、宗巴等人反应迅速,四骑立即散开,占据两侧高地。向导则策马接近,伸手探向那人。

    就在向导的手刚刚碰触那人肩膀的瞬间,那看似死活不知的人,突然缩了一下避开,手里不知怎地出现一把刀子,捅向向导。

    这个变故虽然突然,却并未令韩骏等人惊慌失措。宗巴可是老“草原”了,早就跟他们讲过这种事,也有种种预防手段。

    向导更不用说,能当向导的,哪个不是老猎手?

    向导缩手,侧身,缩到一侧马腹下,以镫里藏身险险躲过突刺。宗巴飞快策骑冲来,手里短斧绕腕打旋,接近对方后背时,借着马速一斧砍来。

    那人扭身用刀子准确格住,但抵不过宗巴的冲势,被撞下马。落地一滚,触动伤口,啊了一声,刚跳起又跪倒。

    正冲到一半的韩骏闻声忙对宗巴喝道:“等等!”

    宗巴已及时勒缰收手。他们起初以为这是马贼的陷阱,但这人是真受伤,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很可能刚才的事,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反应。

    “朋友,我们没有恶意,放下你的兵器。我们……”韩骏扯下面罩,大声说道。但话没说完,愕然停止。

    那人慢慢撑起,毡帽落地,罩巾散脱,露出一张嘴角渗着血丝的瘦长面孔。这张面孔,是典型的西极人面孔,眉稀、眼深、颧高、鼻勾,脸肤冻裂出一道道口子。

    这张脸,韩骏眼熟,宗巴也眼熟,但他们使劲回想,也叫不出名字。倒是那个乌孙向导脱口而出:“这……这不是奚奴么?”

    奚奴?!

    一听这名字,韩骏与宗巴顿时想起来了。可不是,这家伙就是奚奴啊。

    奚奴,是当年西征时乌孙派来接应的一名百长。他曾经与杜勋、高震,一起对抗康居右都尉“断腕者”伊奴毒,算是和汉子。韩骏、宗巴都见过他,但没打太多交道。时隔数年,骤然再见,一时认不出来。而那乌孙向导显然认识奚奴,还蛮熟,一见之下便叫出来。

    韩骏、宗巴认不出奚奴,但奚奴却一眼认出韩骏。这个当年老跟在那少年世家子身边的扈从令他印象深刻,吃惊叫道:“你是……你是张公子的扈从?”

    韩骏点头:“正是。奚奴,你怎地弄得这般模样?”

    奚奴神情突然激动起来:“莫非张公子……”

    韩骏再点头:“公子也来了,就在后面。”

    奚奴双膝一软,再撑不住,坐倒在地,差点没哭出来:“天神开眼,张公子终于来了。”

    韩骏正想问话,在两侧高地了望的哨骑大声示警:“前方有二十多骑逼近,距此三里。”

    “是冲我来的。”奚奴按着胸口,呛咳几声,“是康居人,迭利部的骑士。”

    韩骏向哨骑打了个迎上前截停的手势,扭头问奚奴:“你做了什么?”

    奚奴只回答了半句:“我受雇于摘星城执事陶晟……”便再说不出话,身体慢慢软倒。

    韩骏原本无所谓的神情一下变了,目光闪动,蓦然大声道:“宗巴、木库(向导),你们送奚奴回营地,把情况禀报公子。”

    宗巴边下马与木库扶起奚奴,边抬头道:“那你们呢?”

    韩骏拔刀出鞘,向康居来骑的方向一指:“我倒要看看,康居人敢不敢踏过我们的尸体追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一十章 【摘星变摘桃】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还是昨天那条道,但道上已经没了韩骏与两名骑卫。附近有很明显的马蹄印与人的杂乱脚印。

    骑卫四散,寻找踪迹。

    张放拉下面罩,脸色比天色还阴沉。他身边的护卫少了个韩骏,但多了个奚奴。尽管这个乌孙百长的脸色还带着腊黄,但比起昨天要好很多。他的伤势就是后背中了三箭,不过因为穿了内甲,加上冬季厚袄,康居人的弓箭也比不得汉弓,所以入肉不深。主要就是疼痛与流血,造成体力下降,经过及时救治与体息,好了大半。

    不过此时奚奴的脸色也是众人里最难看的——韩骏三人失踪了,只为了掩护他安全离开。如此局面,叫他怎能安寝?

    “君侯,在林子里找到一支箭,是羽林制式箭。”

    张放接过骑卫呈上的箭矢细看,箭镞没有血迹,箭杆也没有破损,尾羽有些发皱,这应该是一支没有击中目标的箭矢。

    张放让骑卫用同样的弓与箭,估摸着方位向林子模拟发射。反复几遍之后,确认是从北面一块坡地的岩石旁射出。结合宗巴、奚奴等人的描述,应该是韩骏和一名骑卫上前与康居人交涉,别一名骑卫隐于高坡岩石后策应。结果双方发生冲突,这骑卫射了几箭,有击中的,有射偏的。情形大致如此。

    “虽然找不到人,但现场没有血迹,也没有尸体,这是不幸中的大幸。”彪解上前禀报搜索结果,“门下认为,韩小哥与两个骑卫被康居人生俘的可能性最大。”

    张放看了一眼宗巴,点点头,认可这个结论:“阿舍与二骑卫俱是汉人,还是汉军骑士,康居人但凡有点眼力见,也是不敢对他们怎样。这也是阿舍叫宗巴先走的原因。既然如此,咱们快马加鞭,这就去会会康居人吧!”

    越接近康居,情况越清晰,尤其在救下奚奴之后,从他嘴里得到了比乌孙商人更多更详细的情报。

    现在的摘星城格局正如张放当初所构想的那样,城分三界。东北城区,是以陶晟、阿里穆为首的代表张放势力派。西门城区,是以贝色、开牟父子为主的辖区。南门这一片,则是屠墨的势力范围。宫城核心区,三家按月值星共管。

    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一切还算好,但问题是,随着摘星城渐成气候,有人眼热了。谁呢?康居国师乌陀、迭利部小王抱阗。乌陀是大巫师,他在康居的身份,仅次于国王,但他话说的份量,有时更在国王之上。为了摘星城正常有序的发展,三家约定,每年年底,共同出资,向国王、国师进献厚礼,同时也没忘了送迭利部一份。

    刚开始还算相安无事,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心不足蛇吞象”,摘星城的繁荣,渐渐引起多方垂涎。康居王任塞的耳边,开始有各种各样的吹风。乌陀对摘星城的索取更加贪婪。而抱阗的迭利部经过两年休养,也稍微恢复一些元气,虽然不敢向犀月部叫板,但与乌陀沆瀣一气,充当急先锋还是很称职的。

    于是,要求分一杯羹甚至重新切蛋糕的声音越来越大。三家当然不肯干,齐心合心对抗,过程中没少冲突。甚至还出现抱阗指使一些小部落冒充沙盗马贼,突袭摘星城,造成不小损失,动摇了摘星城的人气及商人信心。

    幸好,屠墨、贝色也不是吃素的,一个出军队,一个出情报,联手将抢掠出逃的小部落连根拔起,被抢去的人口及财货也如数收缴。这才挽回了摘星城的声誉。

    三年里,这样的事及类似事件发生过好几起,而且康居上层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最后,三家也有些吃不住劲了,同意切出几块蛋糕。不过,不是动原有的奶酪,而是动新奶油层——外城。

    按照张放当年的规划,摘星城必须扩建,在当初郅支所建的木楼一带,重新圈一个外城。这是一个相当浩大的工程,刚开始三家都没实力搞这个,不过为长远计,共同出资把一些基础设施打好。比如挖好深壕,打好城基,不时将一些石料从山里运到城下,加工打磨……果然,当各种硬件准备得差不多时,摘星城也迎来了繁荣。

    于是,加筑外城的工程就此展开。同时,三家也与康居各贵族阶层谈判,目的有二:一是争取各位贵人出钱出力,外城建成后,利益均沾。二是争取减免“上贡”,尽可能省下钱使在刀刃上。

    结果半好半坏,好的方面,是国王任塞及大部分贵族,包括迭利部都同意免除上贡。坏的方面,国师乌陀太贪婪了,这家伙,上贡也要,地盘也要,而且还是要最好最大一份……

    当时奚奴说到这段时,莫说扈从们暴跳,就连轻易不动气的张放都攥紧拳头。他没见过乌陀,但他知道当年灭郅支之战时,这家伙充当了什么角色。大巫师么?很好,咱对付巫师恰好有几招散手。

    奚奴原本是乌孙的百长,两年前护卫乌孙左大监出使康居。左大监在卑阗城完成出使任务后,旋即造访摘星城,并将自己带来的货物及康居王的赏赐用于交易,大赚了一笔。

    奚奴原本与陶晟、阿里穆相识,二人也知道他是个好手,劝他留下,并以重金礼聘之。奚奴在乌孙不过一小小百长,生活困顿,自然无法拒绝。于是,在阿里穆出面说项下,左大监同意奚奴离队,就此成为陶晟的护卫队长。也正因如此,他才知道那么多的内幕,为张放提供大量宝贵情报。

    但提供了大量内幕情报的奚奴,却对此次自己被追杀一问三不知。

    “半个月前,我奉陶执事之令,率十三个弟兄去接应一支商队。没想到,那支商队突然内讧,互相厮杀,然后我们也被波及。弟兄们全遭难,只有我一个逃走。那些原本受雇商人的康居护卫,一直追杀我……”

    听了奚奴的讲述,所有人都跟他一样莫名其妙。这种商队内讧,在西域商旅中并不鲜见,不足为奇。但奇就奇在,奚奴不过是一个局外人,逃就逃了,为何还要费老大的劲追杀?这天寒地冻的,逃的人艰辛,追的人一样遭罪啊。

    张放隐隐感觉这其中不对劲。为今之计,无论是要查清此事,还是找到韩骏三骑士下落,都得着落到那群康居人身上。

    立马冰岩之上,抬手遮望,雾雪迷朦中,远处群峰如峙,直入云天——昆扎山口,到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一章 【看 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昆扎山口,是一条国境线,以此为界,往东是乌孙,往西是康居。康居人在山口西南避风处设了一个哨窝子,相当于边境哨。而乌孙人则在距此二百里的东北面山谷同样设了一个哨窝子,中间二百里便是两国的军事缓冲地带。

    这个谷口是从乌孙进入康居的必经之地,绕不过去的。当然,非要绕也行,北面三百里外有片黑沼泽,不怕陷进去可以随便绕。南面五百里有条大道,但要绕山上千里,那是从大宛入唐居的常道。至于更北面,那是走弓背,没必要了。

    张放当年就曾随大军从此谷口进入康居,不过当年把守这山口的,是康居内应、骑君开牟的手下。所以才能在不惊动康居人及匈奴人的情况下,突然杀到郅支城,令两方措手不及。

    而据奚奴报告,把守山口的康居守将早就换人了。想想也是,那个像商人多过像军人的开牟,坐拥摘星城西区,垄断皮货、牲畜买卖,日进斗金,混得风生水起,哪里还肯来这苦哈哈地方受罪?

    思虑间,一行人马渐渐靠近康居哨窝子。然后,他们看到,好几人从地下钻出来。

    是的,就是从地下钻出。

    没看到之前,张放很自然想像成汉朝边军烽燧的样子,或者是依山势而建的小堡子。然而真正看到之后,张放也只能啧啧摇头。这哨窝子真是个窝子,就是在地上挖个深坑,上头搭个草棚,很像后世东北那种窝棚。远远看去,不注意还真看不出异状。

    “什么人?”

    康居语与匈奴语略有差异,但对张放及其扈从们而言,自然不成问题。

    宗巴驱近,扯着嗓子吼道:“大汉使者、富平侯张君放,奉大汉皇帝之令,出使康居……”

    话没吼完,那几个康居哨卫就爬过来连连叩首,乱哄哄叫着:“拜见上国天使……”

    这会张放才刚拿出节杖,眼前的情形,顿时令他愣住。原本还想从怀里掏出诏书,手也生生顿住。好几息之后,张放脸上渐露笑意,拔开扈从,踩着嘎嘎作响的雪地,稳步上前。

    张放每拔开一个扈从,就在他们的肩膀用力拍一下,每个扈从都先露出一丝诧异,旋即肃容垂首,互递眼神。

    与所有草原王国一样,康居士兵穿着与普通牧民没差,尤其是大冬天,人人包裹得棕子似的,平常只露两只眼睛。装备也简单,人手一弓一囊箭,多半有矛,好一点的还有刀,长短不一。大多还是青铜或粗铁制品,质量就别提了。

    哨窝子不止一个,共三个,分在各处,其中一个还在雪林里——大概也就只有这布置,还能看出点军事的意味来。

    三个哨窝子,共钻出十来人,一个个诚惶诚惶过来参见。

    草原人天生就对陌生人有警惕属性,更别说是边境巡哨了,但这些康居士兵对张放一行完全没有警惕可言,很多人都是空手来拜见。想想似乎不奇怪,这可是上国天使,这是应有的姿态。

    张放走近,扯下面罩:“我就是大汉使节,张放。”

    为首的康居士兵抬头,满脸堆笑,正想张嘴说一番恭谨话,但看到张放的脸时,眼睛嘴巴同时张大,吃惊得说不出话。

    张放笑笑:“认识我?”

    那康居士兵鸡啄米似地点头,吃吃道:“天使是……青铜天将!”

    此言一出,所有康居士兵一阵耸动,纷纷抬头细看张放。很显然,“青铜天将”这个名号,在康居人中间,有着非同寻常的震慑力。

    “这就好办了。”张放举手一挥,“拿下!”

    早已接到暗示的扈从与骑卫一涌而上,人数本就占优,又是有心算无心,一人对付一个,瞬间一举成擒。

    这时哨窝子突然冲出一人,但并不是冲来拚骨,而是蹿向林子。但他刚冲出十几步,嘭地撞到一个人身上,这个带着虎虎冲势的康居士兵,居然被反弹踉跄七八步,跌了个屁股墩。

    直到他被几个人按住,一脸懵逼抬头,才看清自己撞到一个巨人身上。

    阿罴!

    这个巨人咧嘴一笑,摇摇头,大力拍拍得被撞的胸膛,示意“你不行”。

    等一个个用粗绳捆好后,张放向那为首的康居士兵一指:“提这个,进哨窝子。”

    哨窝子虽然卖相不好,但遮挡风雪效果其实很不错,否则后世也不会大行其道。

    哨窝子暖是暖,但毫无卫生可言的康居士兵住着,那味道自然好不到哪去。初六先进去查看一番,没发现异常,然后接过宗巴递来的马鞍子往地上一顿。张放躬身而入,大马金刀坐下。

    那康居士兵被押进来时,不停大嚷:“我们是康居守卒,上国天使这样,难道不怕引起争端么?”

    张放淡淡一句话,就让对方闭嘴:“康居人抓了大汉使者的扈从,就不怕引起争端么?”

    那康居士兵瞪大惊骇的眼睛,半天才吭哧吭哧道:“什么扈从?我们不知道啊……每天这条山道来来往往的人马不少……”

    张放似笑非笑:“那是不是随便什么人,报上名头,说自己是大汉使者,你都会相信?”

    “这……当然,不会……我们得……”

    “得验看符节、诏书印玺对不?”张放左手节杖,右手诏书,向康居士兵一亮,冷冷问,“你验看没有?”

    康居士兵慢慢低下头,终于明白什么地方露马脚了。人家只派了一个扈从吼一嗓子,你就巴巴跑出来拜迎,除非你知道对方真的是汉使……那么问题来了,你咋知道?

    张放慢条斯理道:“我要知道,那群绑走了我的扈从与大汉军士的康居人是谁的手下?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他们是否已做好承担各种后果的准备?”

    那康居士兵叹了口气,抬起头,对一旁看押他的宗巴道:“这位兄弟,你摸摸我的裤腿。”

    宗巴望了主人一眼,得到肯首后,摸索了一阵康居士兵的两腿,搜出一块半个巴掌大的金饼来。

    “这是他们给我的,让我说是开牟骑君手下指使的。”康居士兵苦笑道,“既然被看破,那么,也怪不得我了。我可能会对汉使说谎,但不会对青铜天将撒谎。”

    “很好,你合作,我也不会为难你们。”张放直视对方眼神,“说吧,他们不是开牟的人,那是谁的人?”

    “是……左大都尉,伊奴毒的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二章 【精灵公主】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嘎——

    一只金雕在雪岭上盘旋,随后俯冲而下,鹰瞳里映照出雪原上一个小黑点越来越近。

    嘎——

    鹰唳戛然而止,双翅一收,稳稳停在一只套着皮革的手臂上。皮套纯黑,皮袄纯白,黑白分明,分外打眼。

    手臂慢慢收回,性情凶猛的金雕,此刻却温顺地用鹰喙轻轻蹭着一张雪白的小脸。

    貂绒尖帽之下,栗色而浓密的秀发,如波浪般卷曲,皮肤像奶油一样白嫩;长长的睫毛如扇贝,开合之际,那双灵动的大眼,隐隐有琥珀流光闪烁;小巧的鼻子明显比一般女孩高而挺翘,薄红的嘴唇,如同两瓣玫瑰……

    这熟悉的面孔,是娅莎,一个,长成少女的娅莎。

    身后,几个披着厚披风的女奴互相碰碰眼色,终于,其中一个壮着胆子上前小心请示:“居次,这雕也放了,风雪也差不多要来了。是不是回去……”

    娅莎伸手抚了抚金雕,红朴朴的小脸蛋流露出一丝意犹未尽,毕竟前些日子下了好长时间的雪,长时间不放雕,对金雕,对主人,都不是件爽事。

    对女奴的请示,娅莎点点头表示知道,轻抚金雕,大眼扑闪,喃喃道:“青金啊青金,四年了,你从小鹰长成大雕,你的玩伴儿却还没回来啊……”

    女奴悄然退下,互相望了一眼,一脸无奈。

    寒风凛凛,草木萧瑟,苍穹之下,雪岭之旁,少女与鹰,如同一幅边塞油画。

    一阵杂乱的蹄声,将这画儿的意境破坏殆尽。

    女奴们回首一看,齐齐变色,纷纷匍匐于冰冷的草地上,身体簌簌发抖,不知是寒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娅莎回首看去,脸上的温柔瞬间消失,变得平静无波。

    来者是十余骑,为首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留着两撇八字须,长相倒是端正,只是脸颊两边都有或显或淡的疤痕,平添狰狞,把整张面孔破坏无遗——当然,这得看在什么地方。若是汉境,这张面孔就很不招人待见,被归入“长残了”一类。而在西域,在康居,这种有疤痕的脸,才能被称为男子汉。若脸上干干净净,反而会被人鄙视。

    但问题是,并不是每个人,尤其是少女们都欣赏这种“男子气十足”的脸——至少,娅莎不喜欢。

    青年驱马驰近,眼睛一直盯在娅莎身上,再没离开过。冲到娅莎身前十余步时,青年勒马,满面笑意,翻身下马。身后的随行骑士中,一人飞快跳下马背,快步奔至青年马侧,躬身伏地——尽管这时马镫已经在草原普及,但青年依然弃镫不踩,而是踩着随从的后背,从容下马。

    “娅莎,我又从摘星城买了一样好东西,送给你。”青年微笑(狞笑)着从怀里取出一串珠子,双手捧给娅莎。

    这明显是产自三韩的东珠,一串数十颗,每一颗大小相若,粗如小指,浑圆润泽,莹莹有光,一看便知是难得的上品。

    娅莎瞟了一眼,没有接,只是淡淡道:“无缘无缘,为什么要送礼物啊?”

    青年一脸理所当然道:“明年三月,就是你的十四岁生日,提前送你一件贺礼。当然,到时候,还有比这更好的贺礼。”

    这理由,当时很好很强大。

    娅莎一阵无语,现在才十一月,距离她的生日还有四个月,就送贺礼?更令人无语的是,在上个月,他也是送了件礼物,用的是同样的理由。因为是贺礼,她还不得不接受。不过,上回的礼物,她左手接过,右手就转赠给左大监的妹妹——一个仰慕青年的追求者,同时也是一个小胖妹了。

    青年双手献珠,眼睛盯住娅莎,嘴里却道:“这件礼物,是请国师施加神咒了的。居次戴上它,能得祝福,若是别人戴了,则是招灾。”

    看来青年是从上次事件得到教训了,居然想出了这么个杀招。以国师乌陀在康居的声望与灵验,恐怕没有哪个人敢接受娅莎的转赠。

    娅莎显然也怔了一怔,咬咬红唇,微蹙了一下秀眉。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也令对面青年为之失神,眼里的欲念更加炽烈。

    不过,娅莎草原精灵公主的名号不是白得的,她大眼一转,琥珀流光,盈盈而笑:“那就多谢呼珊都尉了。”接过珠串,转手递给身后的女奴,交待道,“上师加咒,祈福恒久。这样的福泽,不应只由我一人独享,把它供在皇宫敬奉台上,接受臣民的日日礼拜吧。”

    呼珊脸色变了变,眼里的欲念变成怒火,但很快压下去,微笑——这次是真的狞笑了。

    “娅莎,下个月,我还会送你礼物。”很明显,呼珊说这话的意思是,下次再送礼,会有更令她无法拒绝的理由。

    娅莎淡淡一笑,云淡风轻:“好的。”

    不满十四周岁,放在后世,那就是十足的小萝莉,但在这个时代,在西极草原,已经是适婚年龄。更何况出身王宫,日日浸染,想不早慧都不行啊。

    呼珊显然不止送一件礼物那么简单,压下心头不快,哈哈笑道:“娅莎,我的母妃,想请你到白荻河谷玩一玩,怎么样?”

    白荻河谷,那是迭利部的王庭所在。

    娅莎依然保持淡淡微笑,脑海急速转动,想个什么推脱的法子呢?

    就在这时,云中传来一声清唳,娅莎身旁那只金雕蓦然引项东顾,突然展翼,在没有主人的命令下,振翅飞起,直冲云霄,往东而去。

    娅莎失声惊呼:“青金!”

    金雕无令而飞,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娅莎一时不知何故,懵圈了。

    很快,第二声清唳传来。而空中的金雕,亦发出一声长啸应和。

    远远看去,东面厚厚云层里突然冲出一个黑点,越飞越近。冰山顶峰淡淡雪光映照下,似有金光一闪一闪。

    是金雕!

    半空中,两只金雕仿佛多年不见的好友,盘旋飞舞,唳声响彻天地。

    娅莎吃惊的表情慢慢消失,眼睛越来越亮,嘴角弧度越来越弯,喜极脱口:“是紫金!紫金回来了!那……那张君也一定来了!”突然抢过女奴手里的缰绳,翻身上马,都来不及用鞭子,扭身举手一拍马臀。骏马长嘶,扬蹄奋起,如离弦之箭而去。

    呼珊目瞪口呆,半响才回过神来,一把揪过一个女奴头发,生生拖过来,吼道:“张君是谁?!”

    女奴被拖得手掌、膝盖生疼,满脸惊吓,惶然道:“奴婢不……不知啊……啊!那紫金与青金是一对,它回来了,它的主人大概也来了!”

    “紫金的主人——张放!”呼珊脸色铁青,手里一使劲,生生将女奴一绺头发扯掉,踹倒疼得浑身发抖的女奴,怒吼一声,“走,去会会这位青铜天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又见娅莎】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建始元年十一月中旬,经过一个半月的跋涉,张放一行,终于在暴风雪来临前,抵达康居王都卑阗城。

    虽然张放的目标是摘星城,他也恨不得立马赶到,但他今次的身份是汉使,而且手下三人又被伊奴毒所俘,于公于私,他都必须先到卑阗城,拜会国君任塞。然后处理私事,把公私都解决之后,才好转道摘星城。

    卑阗城就格局上说,非但不如赤谷城,更不及摘星城,但王宫里还是不错的,不比赤谷城王宫差。张放在王宫里,见到了康居王任塞。任塞没有到城外迎接,不是他托大,而是他的年纪大,身体不行了。

    张放见到任塞时,看到这位康居王大概六十多岁的样子,须发全白,面皮、眼睑浮肿,两颊肉下垂,还有明显的老人斑,给人一种老态龙钟的感觉。若不是头顶镶宝石的白熊皮帽,还衬出一丝威仪,很难想这是个国君。如此老迈,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大概会觉得他活不长了,准备后事就好。而如果是一个国君,那就意味着,这个邦国要进入多事之秋了。

    任塞在两位宫妾的搀扶下,颤巍巍上前,眉眼皆笑:“久闻张君风采,当年壮举威震西域,惜乎缘悭一面,本以为再没机会相见,没想到……呵呵,咳咳……很好,很好……”

    不知怎地,张放有种怪怪的感觉,这任塞的反应,不像国王见使者,倒像是家长见后辈……想归想,该有的礼数,张放自不会缺,他可是汉使,一言一行关乎国家形象。

    看到任塞身旁那一位,张放笑了:“副王殿下,还是那么壮实啊。”

    屠墨哈哈大笑,声如洪钟,那气势,那活力,跟任塞相比,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

    屠墨身旁,也是老相识,康居辅国侯贝色。这位老贵族,年纪只怕比任塞还长几岁,但精神矍烁、身板笔直,老当益壮。见到张放,贝色的笑容,跟任塞一样一样……真是简直了。

    带着这怪怪的心态,双方见礼毕,张放的目光停在第四个人身上——前面所有的友好感觉,都在这人身上戛然而止。

    此人中等身量,不如屠墨壮实,也不似贝色清瘦,蓄着山羊胡,样貌平平,看上去就象一个普通的康居人。只有与他那双灰褐色眼珠对视时,才会感受到一丝凌厉之气,慑人心魄。

    张放没见过此人,但只看一眼,他就知道对方是谁。他拱手作礼:“阁下定是抱阗了。”

    那人上前欠身道:“迭利小王抱阗,见过汉使。”

    当年张放随甘延寿、陈汤西征,最主要的对手,除了郅支,就数这抱阗了。这家伙,曾极大地扯了西征联军的后腿。若非联军速战速决,两日破城,令其知难而退。迁延时日,这抱阗绝对会给西征联军带来更大麻烦。

    联军灭郅支之战,给康居带了来深远影响,汉军威仪,深深震撼着康居君臣。而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抱阗。当年的抱阗可是康居副王,此战之后,实力大损,又因政治立场错误,被屠墨取而代之。

    可以说,张放与抱阗,从两人怼上那一刻起,就是对头。

    张放朗朗一笑:“殿下近年可好?”

    抱阗眯了眯眼:“托张君的福,还算好。”

    张放点点头:“我说嘛,难怪有闲情逸致,打发手下搞点事。”

    抱阗一脸莫名:“张君这话叫人好不明白。”

    张放的特质就是能从人的眼睛辩识真假,他只消凝视那双灰褐的眼珠两三息,就知道抱阗说的是假话,当下不咸不淡道:“伊奴毒都尉没来么?”

    抱阗笑道:“有劳张君动问,伊奴毒去迎接国师了。”

    张放扬扬眉,正想说什么,身后倏然传来一个如冰雪消融成叮咚泉水般欢快的声音:“父王,我回来了。”

    任塞那垂垂老矣的面容,突然散发出一种难言的光彩,一瞬间仿佛年轻了好几岁,张开双臂,笑容可掬:“我的娅莎、我的小羊羔回来了。来,过来,拜见汉使张君……”

    娅莎?!

    张放微微一震,脑海里飞快闪现一个精灵般少女身影。那帽兜下半张美玉似地笑脸,那篝火旁的低语,那玲珑的鸣音。还有,都赖水畔,那纵驰的小小身影与细嫩而尖长的呼喊:“张放——你记住——他年——我、必、嫁、你——”

    张放慢慢转身,王宫白玉拱门下,一个身着纯白貂裘,却丝毫不显臃肿的少女,婷婷玉立,两手交扭着,直直望过来。

    俩人对视足足五息,同时泛起笑容。

    娅莎双手反背,蹬着小鹿皮靴,似走更似跳接近,仰脸朝张放一笑:“张放,你高了,壮了,不过……还是跟当年一样俊。”

    娅莎一开口,至少有三个人脸色变了。任塞、屠墨、贝色齐声道:“娅莎,不得无礼,这是汉使!”

    现在的张放,不再是当年那个半隐瞒身份的列侯世子了,他不但是大汉富平侯、是朝廷的光禄丞、更是代表大汉天子西巡的持节使者。他的身份与级别之高,在汉朝历代出使者中,只有当年的长罗候常惠,才能与之相比。

    这么高级别的汉使,你一个邦国的居次(公主),居然直呼其名,这可是犯了汉人忌讳的。

    不过,谁也不知道,张放可能是整个大汉帝国最不在意被直呼其名的贵族了。

    张放只是笑了笑:“这里不是汉境,入乡随俗。而且名字本就是用来称呼的……娅莎,很久不见,长成美丽的天鹅了。”

    张放此言一出,任塞、屠墨、贝色都先是愕然,随后相视一笑,眉毛眼睛都在乱动。

    娅莎笑靥如花,背着手,绕着张放转了两圈,说了一句:“张放,你没有失信,你果然回来了。”

    面对率真的草原少女,在推崇矜持的大汉待久了的张放,一时都有点不知如何应对——毕竟他现在的身份是汉使。

    就在这时,张放听到一声重重哼声,目光越过娅莎,看到是一个面色不善的康居贵族青年。

    张放目露征询之意,但并不开口。

    身后传来抱阗的呼喝:“呼珊,快来拜见汉使。”

    那青年昂然上前,微微欠身,但神情据傲:“我是迭利部小王抱阗次子,右都尉,呼珊。”(。)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 【借神打脸】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能看透他人内心隐秘的事,对这位呼珊写在脸上的不满、敌意,以及妒意,如何看不出来?他朝娅莎点点头,快速眨了下眼,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娅莎何等聪明,哪会不明白张放的意思,抬了抬下巴,摆出一副不屑的样子。

    呼珊自我介绍完毕,等了半天,只见张放点头示意就算完事,也没说点客套话,甚至都没正眼看,反倒是跟心目中的女神眉来眼去。呼珊这气真是不打一处来,在康居这片地盘上,除了国君、国师、父亲,谁敢给他这样使脸色?更何况还是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年轻人。

    呼珊脸上涌起青气,按着腰刀的手掌一紧,向前走去。

    来意不善,张放立刻有感应,斜睨呼珊。张放只身进王宫,扈从都在宫外,有什么情况,招呼是来不及的,一切只能靠自己。

    知子莫若父,抱阗比任何人反应都快,厉声道:“呼珊,拜见汉使!”

    抱阗重复了一遍这句话,但这一次的意思,与前次完全不同,语气极其严厉,就差一点吼出来了。

    呼珊顿时醒悟,止住脚步。看看双目欲喷火的父亲,再看看面色不善的国君、副王、辅国侯,还有横身挡在小白脸汉使身前的娅莎。呼珊咬咬牙,这会他已近至五步之内,没可能转身当无事走开,骑虎难下。没奈何,只得抱拳顿首:“呼珊拜见上国天使。”

    张放轻轻一顿节杖,虚抬手:“右都尉免礼。

    呼珊心里暗恨,却也没法。张放是汉使,代表大汉天子,加上还是列候身份,足以与国君平起平坐。在他这个右都尉面前,确实有托大的资本,他再怎么气恼,也是没折。

    呼珊抬头再看,更是恨得牙痒痒。他的女神娅莎,自从进了王宫,与这位汉使见了面,眼睛一直没离开对方,不停问着一些无聊问题。

    “我的紫金怎样?好不好?”

    “你出使康居,要呆多久?”

    “对了,那摘星城已经大变样了,你一定认不出……”

    抱阗走到儿子身旁,淡淡道:“过冬的大雁,总要飞走的。”

    呼珊深吸一口气,点点头:“儿明白,只是……那摘星城,可是他的……”

    抱阗阴阴一笑:“摘星城么,那可是一个金疙瘩,眼热的人多着呢。这位张君若不肯割肉放血,有得他哭的时候。别的不说,光是国师那里……”

    说未说完,宫外传来一声宣号:“国师到!”

    宫殿里为之一静,人人肃立,目光投注于拱门处,就连国君任塞也不例外。

    张放从娅莎的眼里看出一丝担扰,很显然,这位冰雪聪明的公主,感受到即将到来的尖锐冲突。

    随着沉重的脚步声,拱门前出现一人。头戴翻毛厚帽,身披熊皮厚袄,须发花白,干瘦如橘皮的脸颊上,有奇怪的刺青图案,配上一双深陷眼窝的灰褐眼珠,整个人透着一股阴侧侧的气息。

    康居国师、权力与影响力足以与国君比肩,甚至犹有过之的乌陀。

    康居乌陀,乌孙乌就屠。这两位,是西域诸国里,出了名的亲匈奴而敌视汉朝的顽固份子。

    当初,甘延寿、陈汤西征,路过赤谷城时,曾希望雌栗靡出重兵相助。结果,乌孙粮草方面供应还成,但只出了几百兵。出兵人数与其西域大国身份严重不符。究其原因,便是因为雌栗靡要把重兵布署在与乌就屠所在乌孙的北境,与之对峙,无法分兵。乌就屠看似什么都没干,却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北匈奴郅支。

    至于乌陀就更不必说了,没有他的支持,当年抱阗也不敢明目张胆,置康居王令于不顾,举族万骑,攘助郅支。

    张放此次到康居,已在心里将康居势力划分三派:屠墨、贝色、开牟是亲汉派。不仅是因为当年曾有良好合作,更重要的是,彼此有利益关联,这才是最重要因素。而以任塞为代表的康居诸大臣,算是中间派,属于可争取力量。

    世间有人群的地方,就得分左中右,康居自然也不会例外。

    乌陀、抱阗、呼珊、伊奴毒这些,就是张放要打击的势力。

    嗯,说到伊奴毒,张放就看到了,就在乌陀身后。与乌陀一进门就如毒蛇般盯住张放不同,伊奴毒的眼神是闪躲的——这当然不完全是因为他做贼心虚,而是当年被俘后连续遭到张放窥探心里留下的阴影。

    “国师,注意,不要看他的眼睛、”伊奴毒压低声音提醒道。

    乌陀先是一声冷笑,随即嘎嘎怪笑,双手举天,划了个半圈,然后双掌交叠于心口。而康居这边,上至国君任塞,下至桀骜的呼珊,全以同样的动做,与乌陀见礼。

    张放知道这个礼节,这是一种拜神礼,而大巫师(国师)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可受此礼。张放个人可以入乡随俗,但既为汉使,他就不会对乌陀施以此礼。

    乌陀眼神陡厉,很快隐去,桀桀笑道:“汉使,张君,青铜天将。今日终于见面了。”

    张放拱手:“久仰国师之名,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

    啥叫“名不虚传”啊?乌陀咀嚼了半天,也听不出这话究竟是褒是贬。或者,褒贬由人?

    乌陀顿时也有了呼珊那种牙痒痒的感觉。不过,国师就是国师,再怎样也不会如呼珊那样失态,而是……

    乌陀上前向任塞略欠身,道:“乌陀来迟,只因临行前占卜一爻。”

    “哦?神明之示如何?”任塞那副认真虔诚的样子,完全不象个国君。

    张放看在眼里,暗自摇头,却也并不以为怪。信神崇巫,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从大汉到西域,从国君到黎民,无不如此。

    “今冬恐有白灾。”

    乌陀此言一出,殿上顿时一片哗然,所有人都面露恐慌。白灾啊,这可是草原王国的最大劫难,每经历一次白灾,整个王国都得元气大伤。

    任塞惊问:“国师,可有神喻免灾之法?”

    这一次,所有看向乌陀的目光,都带着虔诚了。

    乌陀面无表情,仿佛神意加身,口吐真言:“需杀牲以祭。”

    任塞以下诸臣都松了口气,杀牲嘛,很常见的祭祀方式,如果能用这样的祭祀免去一场灾难,绝对值得,也是必须要奉行的。

    谁也没想到,乌陀紧接着一句:“但此次祭祀,需要一位贵人贡献一匹良马做为牲首,才有奇效。”

    任塞毫不犹豫:“国师请说是谁,就算是本王,厩中良马也任选。”

    乌陀摇摇头,缓缓伸手,向张放一指:“这位贵人,就是汉使;所需牲首,就是他的坐骑!”(。)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五章 【自取其辱】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乌陀此言一出,整个宫殿的气氛顿时变得……古怪起来。要用汉使的坐骑来祭祀,这……

    娅莎捂住嘴,瞪大琥珀色的眼睛,看看张放,又看看父王,明知道这事不寻常,偏偏无法发声。事关最庄严的祭祀,又是国师开口,根本没有她这个公主置喙的余地。

    张放倒没有如乌陀想象中的愠怒失态,不动声色道:“祭祀不应是杀白马么?我的坐骑是栗色马。”

    匈奴尚白,其念观也深远地影响整个西域,诸国亦以白为圣洁,祭祀牺牲,以白为上,以示尊崇。故张放有此一问。

    乌陀淡然道:“神喻,白灾不应祀白,当以深色马祭祀克制。”

    任塞以下康居贵人们听闻,无不点头,深以为然。张放也难得点了点头,旁人只道他也认同,孰不知张放想的却是——也真难为乌陀了,仓促间居然能想出这么个看似很有道理的说法。

    祭祀固然重要,但要杀汉使的马,这话怎么听都不对味。

    屠墨与贝色交换了下眼色,眼有隐忧。这二位虽然在康居算是排得上号的人物,但涉及神灵之事,他们也插不上嘴。而抱阗父子则相视而笑,若不是其父亲以眼色阻止,呼珊差点想亲自下场催逼了。

    乌陀是大巫师,他只管出难题,而身为国君的任塞,这会只能充当一个和事佬的角色。

    “张君匆忧,我康居别的好东西没有,好马要多少有多少。”任塞搓着手,一脸歉意道,“我赠张君三匹鞍辔齐备的宝马,都是汉国所说的‘天马’,张君意下如何?”

    一匹马换三匹,而且都是宫藏宝马,听上去这笔交易张放是赚了……只是,账却不能这么算。

    张放是代表汉天子出使康居的使者,在天子等同国家的时代,他就是国家的脸面。自己的坐骑被一个巫师强捉去杀了祭祀,这打的不光是他的脸,更是打了天子、大汉朝的脸!别说三匹马,就算是三十匹、三百匹宝马,都换不回来。

    给,等于被乌陀打了一记响亮耳光,辱已辱国;不给,事关神灵,整个康居国上下都会得罪个遍,不但影响汉康关系,更会带给摘星城严重的负面影响。

    给还是不给?这是摆在张放面前的难题,也是考验他这个使者的外交能力的时刻。

    果然是咬人的狗不叫啊,乌陀这条老狗一张口,就咬得入骨三分,令人头痛。

    在所有目光聚焦过来时,年轻的汉使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反射着水银灯的眩光,声音在宫殿上空回响:“本使坐骑名奔雷,乃建昭三年,灭匈奴郅支单于后,所缴获的单于三匹宝马之一。此马获于康居,昭示大汉与康居之敌郅支的灭亡。今还赠于康居,见证大汉与康居两国之谊。”

    张放深吸一口气:“若然此凝结两国友谊之宝马,能上应天命,祛邪降福于康居,本使亦何足惜?”

    “好!好!很好!”乌陀笑声异常刺耳,只要耳不聋,都能听出那股掩盖不住的得意与篾视。

    任塞连忙起身致谢,为表敬谢之意,坚持不要宫妾搀扶。这位老国王倒是诚心感谢,须知要是张放坚持不允,甚至拂袖而去,那所有的压力都会转到他这个国君身上,以他现如今的身体状况,真够他喝一壶的。所以张放此举,着实令老国王心存感激,暗道小女儿果然兰质惠心,慧眼识人。

    张放对乌陀、抱阗父子等人的得意脸色视若无睹,拱拱手道:“本使的坐骑,就在城北的驿置拴着,几位要不要随我一同去牵走?”

    乌陀一脸“当我傻啊”的神情,嘿嘿笑道:“还请张君着人将此马送至西环山下,我自会派人接手。”

    西环山就在卑阗城西面十里,乌陀的神宫就在半山,祭台也在那处。

    张放点点头,毫不介意,突然道:“国师,本使有一事相问。”

    “张君请说。”乌陀奸计得售,心情舒畅之下,开始顾及形象,言语自然也客气起来。

    “国师你说明日会不会又有新的神喻,比如还是要白马祭祀?”

    “嗯?”乌陀被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弄得一愣,抬头看向张放——这一看不要紧,这位乌孙国师浑身一震、再震、三震。

    三震之后,乌陀突然转身,头也不回向宫门走去。初时走得很慢,一步一晃,然后速度逐渐加快。快到门口时,突然趔趄了一下,若不是身旁的伊奴毒急忙扶了一把,指不定会发生什么。

    宫殿里自任塞以下,所有康居人都一脸懵逼——国师是来参加欢迎汉使的宴会啊,这才进门多久,怎么一言不发转身就走?这样的举动,即使放在并不怎么讲究礼仪的康居国,也实在太过失礼了。

    所有康居人都不明白怎么回事,只有一个非康居人心里清楚,同时也深感震惊。

    在那一瞬间,张放为摆脱困局,首次在众目睽睽之下,发动强制催眠,他要让乌陀把自己说出的话全吞回去,打脸不成自掴耳光。张放都已打好了腹稿,如何引导乌陀说话,点到为止,适到好处,既反打脸又不至于影响两国关系。只是,没想到事情却出现令人吃惊的变化。

    乌陀在猝不及防之下确实中了招,就在张放目光“刺入”对方眼瞳,深入脑海时,突然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阻力。他还没来得及分辩这阻力是什么,乌陀就猛然挣脱,双眼巩膜刹时充血,瞳仁似有鬼火燃烧。整张脸煞白,旋即胀红,浑身都在发抖……

    接下来,所有人都看到,这位国师一言不发,极其古怪而无礼地转身离开。

    张放深深吸一口气,脸上涌起难言的震惊,喃喃道:“大巫师……果然,这精神力不同寻常啊。”

    一直留意着张放的娅莎惊奇而不安问:“张放,你怎么了?”

    张放用力吐出浊气,盯住乌陀的消失的背影,眼神渐冷:“没什么。有些人不愿用语言和平解决,那就用铁与血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六章 【雪止风起】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当奔雷被牵出马厩时,这通灵的宝马似乎也感受到什么,不断扭头喷鼻,四蹄乱刨,很是不安。

    张放上前,从初六手里接过缰绳,轻抚奔雷那修剪得整整齐齐的鬃毛,安抚道:“老伙计,别担心,不会有事的。”

    虽然已经长到十齿龄,但这匹栗色的宝马,依然躯体强健,那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毛发亮的模样,一看就知是一匹难得的良马。

    扈从们无不是追随张放多年,知道这位主人不是个肯轻易吃亏的主,但眼下这局面,谁也想不出什么法子来破局,完全是无解。眼见主人牵马而出,容色平和,无喜无悲,终于有人忍不住了。

    彪解踏前一步,低声道:“主人,门下有一计。只是……”

    张放双眉一扬:“哦?说说。”

    “主人不妨让扈从牵马去洗刷,门下可以安排人假扮唐居人,突然袭击,抢夺扈从财物,打斗时‘失手’杀死宝马……”

    彪解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张放已然明白,原来玩的是釜底抽薪之计啊——你乌陀不是想杀宝马来折辱汉使么?我先动手,制造意外,肉已经烂在自家锅里,你能怎么滴巴?

    张放环顾扈从:“你们都认可这个主意?”

    初六、宗巴、阿罴、鹰奴等人都不敢口开,但他们的眼神,已然暴露了想法。

    彪解硬着头皮道:“门下也知道,这是下策,但……”

    “你能想出这个主意,也算不容易了。”张放微笑道,“只是这样做,依然会被康居人嗤笑——只不过是从原来的嘲笑变成暗笑而已。”

    彪解惭愧垂头:“门下愚钝,未能替主分忧。”

    张放拍拍这位门下剑客的肩膀,笑道:“不,你做得很好,就是要这样,出不出主意在你,采不采纳在我。你尽你的本份,我尽我的责任。”

    当张放骑上奔雷,带着扈从刚出驿置大门,与风雪迎面而来的,是几个银装素裹的女子。

    最前面的女子扯下面罩,露出那张充满异国魅力的脸蛋,嫣然一笑:“张……君,我给你送马来了。”

    是娅莎,她终于明白正确称呼的方式。

    娅莎带来了三匹马,分别是白、赤、黑三色,无论从强健还是毛色上看,丝毫不逊色于奔雷。而且在齿龄上更具优势,全是五齿龄左右的青壮健马。

    张放笑了,也不知该说是任塞言而有信呢,还是老国王生怕自己改变主意,先送马上门堵自己的口呢。

    张放下马致礼:“多谢国君,谢谢居次。”

    初六等扈从从女奴手里接过缰绳,将三匹宝马拉过来。他们都是爱马之人,看到这样的好马,说不欢喜是假的。但想到这都是用奔雷的命换来的,那种开心很快淡去,无不黯然。

    “张君……”娅莎想说些安慰的话,但檀口微张,一时却不知该说什么好。

    张放翻身上马,含笑向娅莎点头:“居次放心,世间之事便如这风雪,谁也不知一下刻会如何。我们稍后再见。”

    娅莎抬望眼,还真是。先前漫天飞雪,此刻竟悄无声息地停了。

    稀疏的雪花随风狂舞,那一行人马,渐渐远去,只在雪地留下大片杂乱印迹……

    ……

    “张放动身去往西环山了么?”说这话的呼珊,满脸戾气。

    “是,刚出发,身边只有十几个扈卫。”回话的是一个仆人模样的康居人。

    “我知道!这用你说?”呼珊嘿嘿冷笑,“他一个使节团才多少人?就算全带上,有三十个没有?”

    “国君已经把三匹最好的马送给汉使了。”

    呼珊仰首打了个哈哈:“这老东西,倒还没糊涂,知道用这一手将他……”

    “娅莎居次……亲自、亲自送去的。”仆人说话吞吞吐吐,知道说出来主人可能会有不可预料的行为,但是不说,后果更严重。

    果然,呼珊笑声戛然而止,半躬身子,如同一只即将扑食的恶狼,死死盯住仆人,拳头攥得嘎吧响。仆人身体开始发抖,肌肉紧绷,准备承受主人的暴怒——但这一次,居然没有。

    呼——呼珊直起身体,长长吐出一口气,:“时间紧迫,没工夫教训你这狗才。去,让他们准备好。记住,他的手下打死多少都没关系,千万别真伤了张放……”

    呼珊磨着牙,褐眼泛起两道黄光:“他是我的!”

    “遵命,主人。”大冷的天,仆人抹着一头冷汗惶然而去。

    才离开片刻,仆人又进来了。

    呼珊扬眉:“这么快?”

    “不是……”仆人又开始擦汗,喃喃道,“是……是……”

    “什么是又不是?搞什么?!”呼珊这回可真怒了,顺手抄起一个安息锡壶就朝仆人砸去。

    眼看就要砸中时,一只手突然从旁伸出,稳稳接住锡壶,然后,手的主人只对仆人说了一声:“下去。”

    仆人乖乖退下,而暴虐的呼珊,居然也没敢发出半声。

    抱阗!

    抱阗缓步走近,将锡壶还置于食案上,冷冷盯住儿子:“你想干什么?在卑阗城袭击汉使?你有想过这样做的后果么?”

    呼珊忙分辩:“儿没想要袭击汉使,还特意交待别伤害汉使。父亲不信可以叫那奴才来问……”

    “我知道。但你这样做,跟真伤了他有什么不同?他是汉使,代表的是大汉国、大汉天子!他受到袭击,不管有没有受伤,康居都承担不起。”抱阗愤怒地对儿子吼道,“你忘了三百里之外,那座新城的原主人的下场了吗?!”

    呼珊也冒出了冷汗,垂首不敢言。

    抱阗冷冷盯住儿子,“我知道你想出口气……既然这样,何不使用我们草原人的方式,在宫宴时向他发起挑战。这样,赢了他,不但出了气,还能赢得娅莎好感。”

    呼珊忙道:“儿子也是这样想,所以才不让人伤他,把他留给我,到时候……”

    “你布置的人手,我拦下了。”抱阗慢慢转身,向门外走去,只留给儿子一个背影和一句话,“对付敌人,可以使用任何手段,但是争女人,草原男儿只有一种方式——面对面,打败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 【一曲断魂】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噗!”

    一腔浊水从口里喷出,吐在金盂里,盂里已快满溢而出浊水一阵滚涌,隐约可见飘浮着各种食物残渣,还有一丝丝红色……

    “咳咳……咳咳咳……”乌陀不断呛咳,脸色胀红,眼泪鼻涕横流。身前身后,女奴们不住为他抚胸捶背,又惊又怕。

    “没事……咳咳……都滚开!”缓过劲来的乌陀烦躁挥手,将女奴们斥退。

    门外的仆从人人面色惊恐,完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国师从王宫出来后,就不住咳嗽,一回到神宫,还来不及走到内室,就开始呕吐,基本上都是被搀扶着进门的。

    王宫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除了国师,就只有随行的左都尉伊奴毒知道了。但仆从们一问,伊奴毒也是一脸懵逼。不过他虽然不知道国师发生了什么事,但至少向国师仆从及神宫卫队证明了一点,国师在王宫里没有吃半点食物,更未饮用任何酒水,不存在食物中毒,与国君无关。

    而乌陀本人虽然不停作呕、咳嗽,但神智清醒。而由始至终,他也没发出任何指令,这一点,也间接证实了伊奴毒的话。

    惊闹纷扰半晌,乌陀终于恢复正常,招手让伊奴毒进来,吩咐关上大门。

    门一关上,室内顿时阴暗下来,一盏盏酥油灯明灭不定,映得乌陀半面阴暗,他的神色也似灯火一般,阴晴不定。

    在战场上杀人断腕不眨眼的伊奴毒,此刻竟有些忐忑,恭立不动,喘气都放缓几分。

    “伊奴毒,你说得没错,他的眼睛……他是个可怕的巫者。”乌陀长长吐出一口气,眼里尚残留几分恐惧,“我只与他的目光稍一接触,差点就魂飞魄散,腹内翻江倒海,如果不是强忍着,在王宫里我就要露丑……上任神师曾经对我说过,这世间有一种控灵之术,只需看一眼,就能让人离魂。想不到,这种巫术,竟会出现在一个汉使、一个少年身上……”

    伊奴毒身体抖了抖,大概想起当年的惨痛遭遇,咬咬牙道:“难怪他答应得那么痛快,原来……国师,等会他牵马来……”

    “不能再看他的眼睛,不能让他再有机会!”乌陀恨恨一捶短案,断然道,“隔幔接见,我看他还有什么手段!”

    ……

    当张放一行,在神宫仆从引领下,登上西环山,踏进神宫大门的一瞬,目光一凝,全愣了。

    神宫里灯火明亮,照着各种祭器金光闪闪,珠光宝气。神宫大殿两侧,两排神仆两排宫卫一字排开,整整齐齐,神情肃穆,但正中高台上空空如也,啥都没有……哦,也不是都没有,至少还有一块宽大的纯白布幔,卷垂而下,在这庄严肃穆的神宫里,显得扎眼而古怪。

    仆从将随行扈从阻挡在门外,只请汉使入内。

    张放示意扈从稍安毋躁,昂然而入。他倒不担心乌陀会对他不利,若身处别国不好说,但康居这地方,太多人与他有利益牵扯,乌陀再怎么忌惮,也不敢动他。

    张放一踏入神宫,那块白色布幔后方陡然大放光明,桔黄明亮的灯光,将一立一坐两个人投影在布幔上。与此同时,乌陀那特有的公鸭嗓嘎声从布幔后传来:“汉使,张君,来了,坐。乌陀返回途中,感染风寒,不能见风,只得出此下策。失礼之处,望汉使多多谅解。”

    张放先是错愕,旋即菀尔。垂幔接见,隔绝视线,这位康居国师不但有相当强大的精神力,能够摆脱自己的控制,而且还能想出这种防范方法,还真是……

    神宫里只安排了一个座位,就在高台之下,很靠前,而且是左首。看样子,那是乌陀认为最好的位置。事实上确实也是,康居国君来神宫参拜,也就是坐那里。

    在王宫,君、神并列。而在神宫,君在神下。这是康居,也是西域诸国的君权与神权并行的一种理念。

    只是,汉文明里从来没有这种理念,张放更没有,所以他没有坐,而是原地站着。

    迎客的仆从上前禀报:“禀神师,汉使已将坐骑送来。”

    布幔后的乌陀充满快意的笑声传来:“张君果然言而有信,不愧是上国天使。放心,正如国君所言,我国别的没有,好马要多少有多少。国君补偿了张君三匹好马,得到张君敬奉的天神,又岂能无所惠泽?我已领神喻,将会馈赠张君好马……”

    乌陀还没说出馈赠好马的数目,张放便打断道:“本使今次来,只为两件事。”

    布幔后静了一下,随即传来乌陀强抑不满的声音:“张君请说。”

    张放盯住布幔后那个按刀而立的身影,缓缓道:“第一件事,我有几个随从,在昆扎山口附近失踪。有人说,看到他们被一群康居骑士带走。国师敬奉神明,无所不晓,不知此事是否也有神喻?”

    乌陀呵呵一笑,居然很干脆:“是有这么回事,伊奴毒禀报过抱阗大人,说手下骑士见到几个迷路的汉人……最后就把他们带回来了,如今都很安全,张君放心。”

    张放不动声色:“那么我是否能把他们带走?”

    这回说话的不是乌陀,而是伊奴毒:“汉使的人,当然要还给汉使。同样,我们追搏的人,也要还给我们。”

    张放皱眉,不理会伊奴毒,只问乌陀:“国师也这么说?”

    乌陀淡淡道:“伊奴毒是抱阗大人的副手,人也在迭利部。这事,不是我这个神明仆人能管的。”

    张放点点头:“明白了。接下来是第二件事。”

    张放边说边从怀兜里掏出一样东西,即使隔着白幔,乌陀与伊奴毒也能轻易认出,这是一件无论在汉境还是草原都颇为常见的乐器——埙。

    “这第二件事,就是为诸君吹奏一曲。”张放嘴角噙笑,“本使可不常吹曲给人听。国师,左都尉,竖起耳朵,别错过好戏。”

    布幔后面,乌陀与伊奴毒面面相觑,他们知道汉朝有“嘱舞”的风俗,但没听过“嘱乐”啊。这是什么情况。

    集体懵逼中,古意悠然的苍凉曲声响起,令人油然顿生大漠孤烟,雪山苍茫之感。

    神宫之中,众人由初时的懵圈,慢慢沉浸在这动人的旋律中……

    乌陀咂咂嘴,神宫本就有奏乐的司职,不过并没有埙这种乐器,此时听来,似乎还真不错。嗯,下次祭祀,要不要考虑把这乐器给加上……

    就在这一片详和之音,神宫仿佛变天宫时,埙声曲调陡然拔高,啸声如泣。神宫中所有人霍然一惊,如梦震醒。

    但有人梦醒,有人却坠入噩梦。

    下一刻,一件令所有人惊骇欲绝的惨事,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

    布幔后侍立在旁的伊奴毒,毫无征兆地突然拔刀、高举、猛力一劈。

    端坐着的乌陀的投影,随着刀光闪过,脑袋掉落,身首分离。

    噗!洁白的布幔,瞬间被大股鲜血喷染成赤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斩 结】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建始元年十一月,康居发生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刺杀事件——左都尉伊奴毒,当着汉使与所有神宫仆从护卫的面,将国师乌陀斩首。

    伊奴毒被当场擒下,当时没有任何反抗与辩白。

    汉使上前愤然指责,勒令伊奴毒招供出幕后指使。

    于是伊奴毒说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震惊不已的名字:呼珊!

    在伊奴毒被五花大绑,押出神宫时,他还在声嘶力竭地狂叫:“是呼珊!是呼珊!”

    那凄厉的喊叫,半个西环山都能听到。

    当一切归于平静后,张放转身望着高台上那具无头尸体,以及围着尸体的慌乱人群,眼神漠然。

    乌陀千防万防,做梦都想不到,张放早在四年前的西征之战时,就对伊奴毒种下“心蛊”,以音驱人,暗杀无痕。当时张放种心蛊的目标,是用来对付抱阗。但计划赶不上变化,郅支城短短四十八小时就攻破。抱阗见势不妙,脚底抹油,致使暗杀计划搁浅。

    计划是搁浅了,但没有作废,心蛊仍在,只是蛰伏下来。

    此番重返康居,被乌陀诘难,张放当时并没想用这种激烈手段解决,他只想用催眠令乌陀知难而退。但没想到乌陀身为大巫师,还真有两把刷子,居然迅速脱离接触,没有被控制心神。

    乌陀没有被控,怨恨离场,事态急转直下。张放的杀手锏已被对手察觉,这时已经没有和平解决的可能。为今之计,只有先下手为强,让这位康居国师消失,去见他的神明。

    张放知道,乌陀一定会采取预防措施,所以也想好了辙。当他看到伊奴毒立于乌陀身后时,就知道乌陀今天死定了。

    “好,听这一曲,在最高音时,出刀!你就能释放心里最大快意,获得最大满足……”这是当年张放“种心蛊”时,对伊奴毒埋下的“杀人开关”。

    乌陀至死都想不到,他以为最安全的地方,在音杀之下,毫无作用。而他以为最忠诚的手下,却是最可怕的暗雷。

    暗雷发动,一曲断魂。

    张放漠然的眼珠动了动,转身,挥挥衣袖,不带走半点血腥。

    ……

    国师横死,康居震动。

    左都尉杀了国师,这已经够令人震惊了,还牵扯出右都尉。更可怕的是,这左都尉是迭利部小王抱阗的副手,而右都尉则是他儿子,要说这事跟他没关系,就问你信不信?

    反正咱不信——这就是所有康居人的想法。

    伊奴毒一离开西环山,就开始喊冤。歇斯底里大叫是汉使使用了巫术,迷了他的魂,凶手是汉使,不是他。更没有什么幕后指使,跟呼珊一点关系都没有——就问你信不信?

    反正,随行押解的神宫仆卫没一个会信。

    伊奴毒被押至王宫,老国王强撑病躯,亲自审讯。人证物证俱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没有半点狡辩可能。伊奴毒当即下狱,随后,右都尉呼珊被拘捕。抱阗夜入王宫,在所有贵族面前自辩。

    次日,康居国王宣布结果。

    左都尉伊奴毒,杀害国师,罪证确凿,罪大恶极,当处拖杀之刑。右都尉呼珊,牵涉其中,虽未参与,但罪责难逃,施以鞭笞八十,割耳黥面,驱逐本族,永不得踏入康居。

    迭利部小王抱阗,驱下有失,教子无方,难辞其咎。念其于王宫诸老之前,自断手腕,得赎其罪。处以罚带鞍良马三百匹,奴隶五百口,责其至神宫请罪,守祭国师之灵十日,遣返本部族地……

    抱阗、伊奴毒、呼珊,随便哪个都是康居上层排前十的人物。一下就被干掉仨,这震动,不光本国,连周边邻邦大宛、乌孙、大月氏、安息都有“余震”。

    这次刺杀事件,看着没头没脑,毫无头绪,更不合情理。康居上下,贤达智愚,没一个能看懂,更猜不透是怎么回事。最有代表性的一个看法是:乌陀、抱阗之间,因为某些事——最有可能是摘星城外城的分配额度问题,双方起了争执,遂有杀心……当然,这种猜测只在上层贵族间心照不宣,概不流传。

    贵族们只能感慨,这真是两败俱伤啊,谁也没落下好处。

    然而,当真没人得到好处吗?

    漩涡中心的另一位主角,或者说是始作俑者,却从头至尾,没受半分牵连。虽说伊奴毒一直在喊冤,并一口咬定是汉使所为,所谓贼咬一口,入骨三分,但也要看这贼是什么贼,咬的是什么人。一个罪大恶极的暗杀者,没凭没据,用神神叨叨的理由,攀咬一个上国使者。就问谁信?

    此刻,一手导演了这场杀局的张放,正在计算所得的好处。

    在他来之前,摘星城面临着被乌陀、抱阗联合打压、破坏,贸易额急剧萎缩,两大执事难以应对,几乎扛不下去的局面。在他来之后,又受到乌陀的诘难,抱阗、呼珊的敌视。前一个麻烦还没有头绪,下一个麻烦接踵而来,几乎一下就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

    如何破局?

    公元前333年,亚历山大率领马其顿军队进入弗里吉亚首都戈尔迪乌姆。在城里亚历山大听到一个著名的预言:城里的神庙有一个非常复杂的“戈耳狄俄斯之结”,谁能够打开它,谁就能成为小亚细亚之王。亚历山大对这个预言非常感兴趣,来到神庙,绕着戈耳狄俄斯之结转了几圈。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在想法解结之时,突然拔剑,将结一剑劈开。

    张放眼下面对的,也是一个因种种利益、怨仇纠葛所形成的一团乱麻的局面。而张放所用的方法,也跟“压力山大兄”一样,化繁为简,一刀解决!

    乌陀死了、抱阗走了、伊奴毒伏罪了、呼珊被驱逐了……一夜之间,所有障碍都被扫除。现在,没人敢向摘星城伸手了。

    “主人,来了来了!”初六惊喜之声惊动张放。

    张放回首扬眉:“谁来了?”

    “陶执事跟阿里穆执事,都来了!”

    陶晟!阿里穆!

    张放抬望眼,窗外风雪依然,但雪岭天际之处,隐有橙光。

    这场暴风雪,终将过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一十九章 【蓝 图】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摘星城,昔日单于王宫,顶层。

    当年张放就是在这里,仰望满天繁星,思“古”抚今,将此城更名“摘星城”。

    而今,张放又一次站在这里。不同的是,当年是秋风乍起,而今却是飞雪迷漓。

    摘星城变样了,当年城里许多杂乱的建筑已被折除,重建了一个个整齐划一的商铺。纵然天气寒冷,依旧不时可见一些臃肿的人影,出出进进。城外当初烧得七零八落的木城一带,已经全部推平,掘出深壕,打下城基。好些地段已经开始筑墙,都已超过一人高了。细看那筑城的主料,居然不是土,而是大块的石料。当然,也有不足之处,比如卫生状况,跟大多数西域邦城一样,空气中总飘着一股若有若无的牲畜及粪便臭味。这还是三九寒冬,若是三伏盛夏,那味就更不堪了。

    在张放身后,侍立着两个人,一个重得自由身的韩骏,一个是摘星城执事陶晟。

    韩骏及两个汉军骑士,的确是被伊奴毒的手下俘虏,关押在卑阗城以北五十里一处马厩里。这寒冬腊月的,自然没少吃若。好在张放及时收拾了抱阗父子与伊奴毒,将韩骏与两个汉军骑士解救出来。

    与陶晟、阿里穆碰头之后,奚奴被追杀、韩骏等人被俘的事件真相,也慢慢理出头绪。

    事情起因,应该是抱阗打算搞事,收买或者干脆就是他派出一支“商队”,里面有部分是真正商人,有部分是居心叵测者。然后再雇请摘星城卫队护送。等到时机合适,暴起杀人越货,制造是摘星城卫队劫掠商队的假象。

    没想到事情还是出了纰漏,跑了个奚奴。若不能抓住他,这栽赃嫁祸就没法达成。所以伊奴毒对此耿耿于怀,甚至在西环山公然放话要与张放交换人员。结果不用说,伊奴毒完蛋,抱阗自身难保,所有计划泡汤。

    张放已经从源头上把这事给掐断了,抱阗这回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陶晟,辛苦你了。”张放收回目光,扭头望向这位坚守岗位四年的忠心手下,“抱歉,原本对你说只需守三年,没想到……”

    陶晟拱手躬身道:“陶晟是侯府家人,一切但凭家主吩咐,莫说三年,便是十年,陶晟也无怨无悔。”

    四年塞北风霜,已将当初还有几分白面武生模样的陶晟,打磨得一脸沉稳,气度俨然。此时的陶晟,已经是成熟的方面负责人了。

    张放欣然道:“很好,陶晟,过了这个冬天,你就可以回长安了。你的老父、妻儿俱好,好好与他们团聚吧。”

    陶晟深深埋首:“谢家主。”

    陶晟没问谁来接手,更不问家主在摘星城待多久——这些都不是他该问的。

    但是,陶晟不问,张放却要说。而且,要说很多,包括未来摘星城的安排。

    十二月初,大雪初晴。

    借着这个难得的晴天,张放邀请、召集了所有利益相关方,齐聚摘星城旧王宫,共议未来。

    张放此次会议的议题很大,听上去很提神长气——摘星城建设发展与康居、乌孙、大宛、安息、大月氏诸国关系。

    与会人员如下:主持张放,记录韩骏。会议成员有摘星城两大执事陶晟、阿里穆。有三方势力之二的贝色、开牟父子以及副王屠墨。有代表神宫方面的神宫总执。还有康居诸部贵族势力,比如三翕侯等等。连已被驱逐的抱阗所在的迭利部代表都有。

    尽管康居上层不友好的势力,被张放不动声色清洗了一遍,威胁解除了,但打一棒子还得给个甜枣不是?无论是神宫,还是迭利部,都是康居根深蒂固、举足轻重的势力,不会因为少了两个头目就瓦解。

    因此,这次会议,二者不可或缺。当然,去掉了两个有敌意的强有力人物,这次会议,神宫与迭利部两派,也就翻不起什么风浪了。只要略施小惠,给点甜头,不难摆平。

    除此之外,还有一派最大势力——王宫。

    据说任塞是要派大王子做代表的,但所有人到齐了,这位王子还迟迟未至,估计是国王的身体有恙耽搁了。

    大伙都到齐了,也不能干等,张放还是决定,开会。

    张放的开场白,不是摇舌,而是图例。他让人铺开一张摘星城巨幅平面图纸,上面是他这段时间考察摘星城之后,重新做出的规划。一边让大伙细看,一边看图讲解。

    “……现在的店铺,你们现在弄得太散,许多店铺重合率太高,你卖我也卖,各家店铺太分散,不利于顾客集中采购……”

    北部翕侯提问道:“那汉使的意思是……”

    “要重新规划,集中成行。”张放胸有成竹,竖掌成刀,在图纸上一一划拉,“丝绸、精陶在东门区,珠宝、金器在南门区,皮贷专行可在西城区,玉石交易场可以移到新建的外城区,牲畜棚则全部放出外城,仍新外城的西门一带吧……”

    开牟听得有点脸热,原本牲畜都是放在外城建栏买卖的,后来基本被他垄断。为图方便,他不断向内迁,结果最后……这摘星城的臭气熏天,他是最大的“废气排放者”。

    不过开牟也只是有点脸热而已,并不以为然,因为西域诸国,包括公认最好的乌孙赤谷城,大宛贵山城,当然也包括本国卑阗城,都差不多是这样。

    张放略带沙哑而不失高吭的声音,继续回响:“我们还要把内外城道路全部修整一遍,所用材料,必须是碎石。还有,这里、这里、这里,要建茅厕,全城茅厕,不得少于二十个,内外城各十个。条件、资金允许的话,城外,尤其是牲畜交易区,也要建……”

    贝色边听边揪胡子,忍不住道:“这建道路还说得通,这茅厕也建那么多……”

    “就是,这大草原上,哪不可以屙?”屠墨也大大咧咧道。

    张放心下摇头,这二位,一个是辅国侯,一个是副王,对城市卫生就这觉悟?看来,这净化环境的工作,还真是任重道远啊。不过,自己既然来了,事情就得干好喽!

    这摘星城,归根结底,是他的。总有一天,一切,都会是他的。

    这时宫外传来禀报:“禀君侯,东城门外来了一队人马,是康居大王子……”

    “哦,终于来了。走,诸君与我去迎接。”

    “还有……”

    “嗯?”

    “还有康居公主也来了。”

    娅莎?!屋里所有人为之菀尔,目光转到那个人身上。

    张放坦然而笑,看来此次不光摘星,还可揽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二十章 【风 起】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建始二年(前31年),夏五月,当张放在摘星城大刀阔斧搞建设时,三千里外的赤谷城,也迎来了期待已久的客人——追杀三千里解救而回的汉民近六百人。

    公孙覆、墨秦、丘仲、韩重、班行、邓展、刘枫、羽希等十余少年扈卫,一个不少。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个人——林天赐。

    林天赐是听到摘星城的传说,并在邓展、韩重的力邀之下,欣然同意前往考察。

    按西域都护府原来给出的护送方案,丘仲一行只护送到姑墨,并不会进入乌孙。但由于途中发生的汉民被劫事件,经丘仲上报请示,都护段会宗批复,允许丘仲率一队屯骑,继续护送至乌孙赤谷城,直至汉民真正安全为止。

    胜利完成护送任务之后,丘仲与他的屯骑,只停留了短短两天,恢复、补充。然后,连同早前随汉使入乌孙的屯骑一道,离开赤谷城,返回都护府。随行人员也多了一位墨秦。与丘仲一样,把汉民送到赤谷城之后,墨秦也完成了任务。后面三千里行程,交由班稚、邓展负责。而墨秦则要趁季候适宜,尽快返回河东,组织第二批移民。沾上富平侯,这位尉曹,注定是奔波劳碌命了。

    经过合议,众人一致决定,休整半个月后,于六月初,启程西行,争取十月抵达。三千里,四个月,就算是爬也能爬到了。

    好消息接踵而来,都护府传来消息,朝廷已派义成侯甘延寿为副使,随员卫士近百,西巡西域。此时使节团已出玉门关,不日即至乌垒城,而使节团西巡的最后一站,就是乌孙。

    众人闻之,无不喜形于色,长舒一口气。眼下他们这群人,基本上是由班稚与公孙覆领头,一个负责政务,一个负责安保,这两人的官职都是不上不下,与乌孙人打交道很挠头,真可谓是群龙无首。一旦甘延寿来了,一切都解决了。

    五月底,临近启程,却突发一个意外情况。

    确切的说,这个意外情况跟汉民没关系,但是又直接影响到汉民的后勤保障。所以归根结底,这事跟汉民密切相关。

    乌孙小昆弥,乌就屠,死了。

    乌就屠是寿终正寝的。他是翁归靡的儿子,与雌栗靡的祖父元贵靡同一辈,如此算来,他也算活得够久了。

    乌就屠的上位,既有偶然,也有必然。当年乌孙“狂王”泥靡残暴,连侍奉过三代昆弥的解忧公主都无法忍受,以至于不得不采取激烈手段,与出使乌孙的汉朝使者卫司马魏和意、副使任昌,共同定计暗杀泥靡。

    解忧公主请泥靡赴宴,在酒宴上,使人刺杀之。但这泥靡还真有几分“狂”的资本,猝遭刺杀,居然躲过要害,只是受伤而逃。

    这件暗杀事件,引发了一系列严重后果。首先是泥靡长子细沈瘦派大军围攻赤谷城,要求交出解忧公主。幸得当时首任西域都护郑吉出兵,解救了公主。随后,时任左大将(北山大将,匈奴以北为左)的乌就屠猝然发兵,杀掉泥靡。挥师掩杀细沈瘦。陈兵赤谷城,威逼乌孙国母解忧公主。

    当时汉朝已经动员上万大军,陈兵敦煌。西域都护府也抹马厉兵,随时侯令出击。

    这时,才有了冯嫽出使,说服乌就屠,分乌孙大小昆弥制,消弥了一场汉乌之间一触即发的大战。

    由于后果严重,当初参与暗杀的正使卫司马魏和意、副使任昌,归国后都被论罪处死。

    而因斩杀狂王上位的上昆弥乌就屠,也因此获得雄厚的政治资本,在乌孙人中有着相当高的威望。当时大小昆弥分人口,大昆弥元贵靡得六万户,而小昆弥乌主屠得四万户,但连汉朝史书都不得不承认,乌孙人心却尽在小昆弥一方……

    这个在位数十年,一手分裂了乌孙,却获得极高声望的昆弥去世,对乌孙造成的震动可想而知。

    此时的大昆弥雌栗靡,无论是从辈份上,还是从身份上,都需要亲自去参加吊唁,以示敬重。乌孙大小昆弥这几十年来,虽然多次兵戎相见,但都是意识形态不同,归根结底,彼此都是同出一源。更重要的是,即将即位的乌就屠次子拊离,与雌栗靡关系不错,而且在政见上与其父不同。

    乌就屠的母亲,就是当初的匈奴居次,他的母族是匈奴人,所以天性偏匈奴。而这位次子拊离的母亲,却是莎车人,天生对匈奴的向心力不足。尤其当年陈汤、甘延寿挥师一举灭北匈奴,传单于之首万里。就算是顽固的反汉分子乌就屠,也震惊得说不出话。随后,撤回边界大军,此后与赤谷城方面交往大为缓和。

    拊离并不亲汉,但态度比乌就屠好很多,确切的说,他是中立,并且,略偏汉。

    因此,经王宫会议讨论后,同意雌栗靡亲至北乌孙王帐,参加吊唁。

    六月初,大昆弥雌栗靡、大禄安国,率一千骑扈,前往北乌孙,祭奠乌就屠。

    乌就屠的王帐,距赤谷城五百里,位于阗池西岸。这阗池,也就是现在吉尔吉斯斯坦的伊塞克湖,而乌就屠的王帐所在地,大概就在现在的雷巴契耶一带。

    雌栗靡走了,代理监国的是他的叔祖左大将大乐。为什么是左大将监国而不是王子监国呢?原因很简单,雌栗靡的长子、次子尚未成年就先后夭折。眼下他的幼子不过十岁,无法担当监国重任。

    雌栗靡离开的时候,正是汉民原定计划启程的时间。但因大昆弥出行,涉及到大量粮秣、牲畜调用的事,临时监国的大乐不便做主。因此,汉民也无法按期启程。好在雌栗靡此去并不久,预计在半个月后即可返回,基本上不会耽误事。

    可惜,令所有人料想不到的是,半个月后,风云突变。

    六月中,刚即位小昆弥,屁0股还没坐热的拊离,就被他的亲兄弟,左大将日贰杀了!

    随后,日贰发兵,包围了雌栗靡。

    乌孙风起,西域雷动。(。)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一章 【你刺我也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日贰发兵包围雌栗靡,不是想杀他或生擒,而是要雌栗靡承认,他即位小昆弥的合法性。

    乌孙俗与匈奴同,弑君上位家常便饭。细数乌孙历代昆弥,正常继位的与弑君上位的各占其半……可真是够乱的。

    雌栗靡身边有上千骑扈,而日贰也并不想真个动手,所以只是围而不攻,不断派人入帐,催促威逼雌栗靡承认其合法地位。

    说实话,雌栗靡倒是很想答应,反正再怎么乱也是你家的事,跟我没关系。但问题是,乌孙是大汉的属国,任何一个昆弥上位,都是需要汉朝的金册印绶的,他答应也没用。最重要的一点是,雌栗靡深受曾祖母影响,知道汉家最忌讳这样的弑君上位。搞不好汉朝会派兵讨伐,拨乱反正。他若是擅自开口,到时里外不是人就糟了。

    反正日贰一时也不会把他怎样,雌栗靡打定主意,不松口,扛下去,看西域都护府那边反应再说。

    雌栗靡这一扛,日贰一时奈何不得。于是,也只能跟雌栗靡一样,等待西域都护府回话。然后,再根据反馈情况,与雌栗靡达成协议,收兵撤围,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桩弟杀兄、臣弑君、窝里反的闹剧,原本正趋向缓和,如同乌孙历史上历次政变一样,以谋逆者胜利而告终。谁也想不到,仅仅十日后,事态突变,急转直下。事情的起因,同时也是日贰杀兄的后续。

    拊离是死了,但他有个儿子,名叫安日。所谓父仇不共戴天,安日怎也不可能咽下这口气。日贰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后患,在杀了拊离之后,派兵袭杀安日。可能是安日有备,也可能是日贰要分兵包围雌栗靡,兵力有所不足。结果安日逃脱,只抓到他的族亲、家眷及手下臣属。

    按草原胜者为王的惯例,家眷、族亲俱被日贰所收,而其臣属亦改换门庭,投入日贰帐下。

    草原部族间你吞我、我吃你,都是常态。胜者得利,败者臣服,千年以降皆如此,一切看上去很正常。

    但这一次,正常之下隐藏着异常。安日是跑了,但他埋下了一颗暗雷,这个暗雷,就是他的心腹家臣,名唤姑莫匿。

    姑莫匿,也是一个贵族,任职舍中大吏。他本就是安日的心腹,在安日逃亡之际,更是许诺,会娶其女为妻。这样,姑莫匿的命运就等于与安日牢牢捆绑在一起。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姑莫匿决定铤而走险。

    姑莫匿借口他家下了一只白鬃乌蹄的双色马崽,请日贰去看。这也算是个吉兆,日贰不疑有它,带着扈卫去看了。结果,双色马没见着,只见到自家披红挂彩。

    就在马棚之外,姑莫匿让两个手下隔开扈卫,掏出利刃对日贰发动暗杀。

    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上,乌就屠病亡,拊离即位,日贰杀兄,都在同一时间发生。只有安日派姑莫匿刺杀日贰,是若干年后才发生的事。但也不知是否张放乱入的缘故,历史的翅膀意外扇动了一下,刺杀提前,结果自然也就不同了。

    日贰没死,只伤了手臂。姑莫匿早已布置下埋伏,一击失手,立马逃走,跑去与安日汇合了。

    日贰差点步其兄后尘,不用说,那个暴跳如雷啊。

    于是派人追查,这一查才知道,不光是姑莫匿,就连幕后指使安日,全躲在赤谷城。

    七月初,日贰发三万骑,包围赤谷城,要求将安日、姑莫匿交出。

    乌孙局势,就此恶化。

    就双方实力而言,大小昆弥其实差不多,区别只在于谁准备得更充分。日贰处心积虑,图谋上位,自然早有准备,早就完成兵力调动,能一下拉出三万骑便可想而知。且不管这三万骑里面,有多少有经验的战士,有多少是普通牧民。总之,他把人马组织起来了,并顺利拉到赤谷城下。

    而另一方面,赤谷城这边,事先没准备,事后没动员(投鼠忌器,怕刺激日贰伤害大昆弥),伊利草原何等广阔,各部族分布何等分散,消息传递又是何等迟缓?想召来足够的兵力对抗,一时半会,何其难也。

    所以眼下的局面,是日贰占优。如果不是因为赤谷城具有很高的防御功能,而是如北乌孙那样结帐而居,日贰早挥兵踏破劫掠了。

    安日也好,姑莫匿也好,与南乌孙方面,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安日,是有继承小昆弥之位资格的人物。对南乌孙而言,具有很高的政治价值。

    在日贰兵围赤谷当日,赤谷城最高首脑,左大将大乐派人传讯日贰,交不交人,由不得他,一切但凭汉朝决定。请日贰先撤兵,静待上国使者前来调解。

    等汉朝派使者来调解?这得等到猴年马月?这毫无技术含量的缓兵之计,如何能说动日贰?

    次日,北乌孙骑兵开始出动,将赤谷城周边百里诸部族一扫而空。七月中,开始试探着攻击赤谷城。

    赤谷城的城墙是半土半石建造的,没有内外城,也没有瓮城,就是一道简单的土石结构墙体。城墙上也没有完善的门楼、角楼、运兵道、藏兵洞等设施。唯一的好处,就是够高。

    因为是倚部分山体而建,所以土墙部分只建造了两丈高,但连山体算的话,足有五丈。这样的高度,缺乏攻城器具及攻城经验的日贰大军,想短时间内攻下基本没可能。

    果然,从七月初打到七月中,死伤近千,日贰大军,也没能攻破赤谷城。

    这时,伤势好转,怒气稍退的日贰,开始转变策略。派人传讯大乐,如果再不交人,他将全力围攻阗池之畔的雌栗靡。到时候,把大昆弥“请”到赤谷城下,看你换不换人。

    不得不说,日贰这一招挺狠,他一时奈何不了赤谷城不假,但真发狠了,击破只有区区千余扈卫的雌栗靡却不在话下。

    而关于交不交人,在赤谷城内,各官员贵人也在日日争吵。有赞同交人的,也有反对的,各执一词,不相上下。不过,在日贰放狠话之后,赞同交人的意见开始占上风。

    正当大乐这个反对交人的最高首脑也开始动摇时,西域都护府传来消息,西域都护、骑都尉段会宗,以都护府名义正式表态:日贰退兵,人暂不交,等待汉朝派使者前来调解。

    西域都护府的表态,非但没能使事态缓和,反而更复杂了。

    很快,受到刺激的日贰,竟以不输于当年“狂王”的气势,干出一桩胆大包天捋虎须的惊天大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二章 【战云万里】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赤谷城议事宫,左大将大乐,坐在上座左首,一脸威严主持会议。

    此刻这位左大将的表情跟他的名字完全相左,每一条褶子,每一根灰发,都透着一股严肃。与大多数深目高鼻的乌孙人不同,这位左大将,五官颇肖汉人。这不奇怪,因为他的生母,就是解忧公主。

    解忧公主先后共生三男两女,无一等闲。长子元贵靡,是乌孙分裂后首位大昆弥。次子万年,为莎车老王所喜爱,将其女嫁与万年。后因老王无子,遗命万年接任王位。于是万年便成为莎车王。她的女儿弟史,也深得龟兹王子仰慕,之后成为龟兹王妃,再到王后,眼下是王太后了。

    而幼子大乐,更是做到了乌孙左大将之位。西域诸国的左右大将,相当于汉朝的左右将军,是实打实掌握军权的实力派将领。从当年乌就屠(左大将)叛乱,到如今日贰(左大将)弑君做乱,就能看出这个职位的举足轻重。

    大乐如今也已有五旬,因为乌孙是继婚制,伦理混乱,他跟长兄元贵靡非但不同父,甚至不同辈份,所以在乌孙是不论这个的。唯一只能确定一点,他是雌栗靡的长辈没错。

    “诸位,我手上拿着的,就是段都护发来的府令,都护府的意见,大家也都看过了,有什么看法都说说。”

    大乐发言之后,与平日不一样的是,那些每到开会就争吵不休的两派,今天居然出奇的默契,谁也不开口。

    不同意交人的,自然不用开口,都护府的府令在那摆着呢。赞同交人的,也没法开口,都护府的府令在那梗着呢。

    “既然没人说,那我就说说我的建议。”大乐放下府令,双手撑按在短案上,环顾一周,目光迥然,“首先可以确定的是,都护府的府令,代表汉国的立场,这人,我们是不能交了。”

    下面与会者发出一阵嗡嗡声,交头结耳。过了好一阵,才有人站起质问:“若是不交人,那大昆弥的安全怎办?”

    大乐目光凌厉,紧闭的嘴唇吐出四个字:“调兵!求援!”

    “调兵?你是左大将,你最清楚令箭传递所需时日。八月以前,我们几乎调不来象样的兵。至于求援,周边小邦,国小力弱,来了也无济于事。除非……”

    大乐不理会质疑的贵人,直接了当亮底:“我们分别派人向莎车、龟兹、大宛、康居,以及,都护府求援。”

    下面又是一阵嗡嗡声。莎车和龟兹,与乌孙,尤其是大乐关系密切,来援的可能性很大。不过这两国的实力在西域曾经算中上,眼下却弱了不少,能派出的增援有限。而大宛、康居倒是实力强劲,以前跟乌孙关系也不差,但自从乌孙大小昆弥并立之后,这两国倒是偏向小昆弥那边多些。能不能来援,或者来援了,究竟会帮哪一边,还真不好说。

    左大监道:“依我看,比较可靠的,还是向都护府求援,并请汉国尽快派使者前来调解,敦促日贰撤兵、撤围。”

    众人纷纷点头,西域都护府虽然没多少兵,但却有向西域诸国征调兵马的权力。天山北道大小十余国虽然都谈不上是大国,但架不住数量多啊,一国出几百上千人马,就足以叫板日贰,令其知难而退了。

    有人不无忧虑道:“都护府调兵,需上禀汉朝天子,一来一往,加上征调所需时日,实在是太久,汉人不是有句话叫什么远水什么火的……”

    大乐沉着脸:“远水救不了近火。”

    嗯,不愧是公主之子,汉学底子过硬。

    “对对,就是这个……依我看,还不如先请上国派个使者来,还管用些。”

    使者!一说到这个,所有人同时想到一个人,一个去年还参观过这个议事宫的人。这个人不光是正牌使者,更难得的是,他在西域也很有声望,能对日贰形成威压。最妙的是,这个人正好在康居!

    “诸位言之有理。”大乐拍案道,“向康居传讯!向摘星城传讯!”

    大乐话音刚落,宫外就传来一阵仓惶的脚步声,大门砰地被推开,人未至,一个惊惶的声音就传了进来:“出大事了!日贰出兵,进犯都护府!”

    建始二年七月末,被都护府令激怒的日贰,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亲率五千骑,奔驰千里,突袭西域都护府。

    这是多少年没有过的事了!

    一时之间,西域震动,诸国观望,所有的目光,聚焦在小小的乌垒城,看汉朝都护府会如何应对。

    如何应对?西域都护段会宗也毫不含糊。立即驿马上书,以八百里加急,向朝廷请示,请求批准都护府行使职权,发西域诸国及敦煌兵马以自救。同时,组织屯兵及乌垒民众,协同防守,并指令交河壁军司马杜勋,尽发屯骑从侧翼牵制乌孙骑兵,随时候命策应。

    七日之后,长安章台街,一阵急遽的马蹄声传来,同时不断有人大喊“紧急军情,行人避让”。原本熙熙攘攘的人群顿时从中裂开一线,一骑飞速而过,转过街角,朝未央宫而去。

    由于行人避让过急,少不了有磕碰,甚至有些撞倒街边的小摊,难免招至怨声一片。不过,天子脚下,终究与别处不同,抱怨过后,更多人被激起好奇心——哪来的紧急军情?这驿马是从西门而来,西边,莫非是匈奴人又作乱了?

    人群里,两个差点被撞倒的少女,刚稳住身形,立即撩起帷帽的的缦纱,望向远去的驿马,两张清水脸蛋,都写着惊疑不定。

    阿离与夏蓉。

    西边啊,那是她们最牵挂的地方,该不会有事吧?

    阿离的眼睛,已经没有云翳,恢复澄明,如一弘秋水,灵动而有神韵。此刻这一双美丽的眼睛,却饱含忧愁。

    夏蓉不时安慰道:“没事,西边地域广大着呢,不管发生啥事,都跟主人不相干。别理会,咱们快快回府吧。”

    阿离点头,嗯了一声,眼里的忧愁少了一些,但眉头依然皱着。真是才下心头,又上眉头的节奏。

    夏蓉看在眼里,只是暗叹,心里却也不免奇怪,阿离虽然有些多愁善感,但这情形却是近几个月特别明显。似乎,不完全与主人有关……那么,又会与谁有关呢?(。)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三章 【谁最有发言权?】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未央宫,宣室殿,丞相匡衡,大将军王凤、左将军王商、御史大夫张谭等几位头号人物都在坐。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如同一个模子印出来,面沉如水,冷硬如铁——连同天子刘骜,都是如此。

    整个大殿,沉闷得连空气都似凝滞了。

    御案上摆着西域都护府八百里驿马急递的公文。托富平侯的福,现在公文普遍采用纸张,轻便易携,不但驿马传递方便,就算是摆到御案上,也比之前一卷卷木牍养眼得多。

    不过,平日里养眼的纱罗纸张,此刻在大汉君臣眼里,却刺眼得很。

    当然,刺眼的不是纸张,而是其上的内容。

    “……乌孙内乱,南北相攻,大小昆弥兵戎相见。左大将日贰,杀其君谋其位,王子遣人刺之,潜藏于赤谷城。日贰兵围赤谷索之。臣以府令阻之,令其撤兵,待陛下遣使调解之。然日贰性蛮,不纳良言,竟发兵围乌垒。臣西域都护段会宗,以驿骑上书,愿发诸城郭、敦煌兵以自救……”

    公文内容不长,但字字惊心。这份公文已经抵达长安三日了,未央前殿连续三天就在讨论这份公文,但三天过去,谁也拿不出个好主意。

    其实要说没主意,也着实冤枉这些汉朝精英们了。主意是有,也算得上好,但问题是,好主意得要被采纳才能变现啊。退一万步说,都不用朝臣们想什么辙,人家段会宗已经说了,只要给他征调诏令,都不用你们操0心。合诸国兵,最多加上敦煌兵马,就能把事情妥妥解决了。

    这事放在宣帝与霍光时期,治国以霸道杂王道,废话不多说一句,诏令下去,打他娘的。

    这事放在元帝与许嘉时期,以儒治国,唯不缺文胆,废话会说很多,但结果也差不多,诏令下去,先礼后兵。

    而这事放在刘骜与王凤时期……嗯,或许若干年后会有所不同,但眼下皇帝是新帝,大将军是刚来。一个初治天下,军国大事,心里没底;一个骤登高位,刚尝到甜头突然来了一把辣的,也不知要不要尝——这一口下去,也许会爽得飞起,也许会喷吐跪地。

    王凤,犹豫了。大将军犹豫,天子自然也犹疑。

    所以,三日议而不决。

    宣室殿里,天子与几个重臣如木雕泥偶,大眼瞪小眼,只闻喘气不闻出声。

    好半晌,张谭还是忍不住问道:“散朝时大将军要求至宣室再议。眼下陛下诸君皆已静坐良久,大将军有何良策,何妨道来。”

    王凤凌厉的凤目一扫,一抚颌下长髯,自有一股大将风范,淡淡道:“某无良策,但有一人有。”

    张谭立即问道:“是谁?”

    张谭身为帝师,一向气度俨然,谈吐从容,本不会那样毛躁的。只是他深悉天子性情,知道自己不赶紧问的话,天子必定急于开口,有损天子形象。身为帝师,有责任为曾经是弟子的天子分忧,所以出头当天子的传声筒了。

    王凤眯了眯眼,吐出一个名字:“武库令杜子夏。”

    ……

    “快快!大将军有召,宣室面君,莫要迟到。”

    杜府中,那边杜家娘子在大呼小叫,这边杜钦却慢条斯理,端端正戴好他那顶样式奇怪的小冠——这可是他的身份标识,用以区别另一位重名人物的特征。

    随后,杜钦才在贴身护卫左凌的搭臂引领下,出府登车,驶向未央宫。

    就在轺车启动的一刻,从府门右边巷子奔出一个女子,一手握着一样东西,一手挥动:“哎——”

    杜钦是半盲人,耳力特别好,立即对车右的左凌道:“谁在后面叫唤?”

    左凌回头看了一眼,躬身道:“是上回主人解围的那个盲眼女子,似乎眼睛好了。”

    杜钦默默点头,抬抬手:“面君要紧,有什么事,回来再说。”

    轺车远去,淡淡烟尘中,阿离呆呆站着。良久,黯然垂首,望着手里的东西——一个盛着蛇胆酒的瓷瓶,还有一样,很奇怪,像是一件婴儿的襁褓锦帛。锦帛已经很旧,甚至有些褪色了,但其上有金线绣着三个小字,在阳光映照下依然熠熠生辉。

    这三个小字是——杜子夏!

    此刻,浑然不觉的杜钦,正在内监的引领下,步入宣室殿。

    杜钦刚刚长揖一礼,直起身,刘骜就张口问道:“杜君,西域之事,大将军推介,说杜君必有良策,不知然否?”

    这几日朝廷上下都在讨论这个事,杜钦当然不需要介绍。事实上在他奉召而来之时,就猜到要找他何事,遂从容应对:“臣亦无良策。”

    如果汉朝有眼镜卖的话,此时必已跌碎一地镜片。

    刘骜一脸失望。

    匡衡只翻了翻眼皮,不作一声。

    王商脸色还是沉沉的,似乎没有表情,又似乎就应该是这表情。

    张谭捋须呵呵一笑,笑声挺正常,只有注意到他的眼睛,才能发现一闪而逝的轻篾。

    只有王凤神色如常,只是眼里掠过一抹奇怪之色。以他所知,这样的应对,可不符合这位智囊的一贯表现啊。

    杜钦神色不变,他虽双目如盲,但众人的表情,却如镜映心里,微微一笑,道:“臣无良策,但有一人肯定有。”

    这是什么节奏,你推我我推他?

    诸臣面露苦笑,天子无精打采,懒懒道:“不知杜钦所说何人?”

    杜钦合袖一揖:“庶人陈子公。”

    陈汤?!

    一听这话,众人面面相觑,而匡衡的脸色则变了变。

    为什么变?无他,昔日的射声校尉,堂堂关内侯,名震西域的陈汤,眼下变成了庶人,全因匡衡弹劾所至。

    就在年初,匡衡上奏:“汤以吏二千石奉使,颛命蛮夷中,不正身以先下,而盗所收康居财物,戒官属曰绝域事不复校。虽在赦前,不宜处位。”

    丞相亲自弹劾,这个面子天子不能不给,何况匡衡说的也是事实。于是,陈汤被免职夺爵,斥为庶人。

    可怜的汤哥,兜兜转转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据说陈汤闻诏之后,只长叹一声:“朝中无人呐!”

    其实,陈汤朝中还是有人的,只是,此时贵人尚在万里之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二十四章 【牛人就是牛】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杜钦的推荐,一语提醒梦中人。对啊!论对西域情况的了解,还有谁能比得上陈汤?嗯,其实甘延寿更熟悉西域,尤其是乌孙。因为此君不仅曾任西域都护,在早年,更曾以期门郎的身份,送冯夫人返乌孙。找他问情况是最好的,可惜,甘延寿已奉命出使,此时怕早已出玉门了。

    “那就宣陈汤入见。”

    陈汤被去职夺爵之后,就居于长安,虽然是个白身,却是有钱的白身。皇帝虽然免了他的官爵,但念他曾在登基时出过力,没有同意匡衡提出的查抄宅邸的要求。因此,陈汤虽然没官身了,却还是个有钱人。

    可惜的是,虽然有钱了,但身体却不成了。

    当陈汤被宣进宣室殿时,艰难躬身屈臂,要行跪拜大礼——他以前是二千石,见皇帝做个揖就行,但现在是一介平民,那有多大礼就得行多大礼。

    刘骜忙道:“陈君有恙在身,免拜礼。”

    在等陈汤入宫的闲遐,刘骜也抽空了解一下这位老臣的情况。这时才知道,当年陈汤出征郅支,爬冰卧雪,落下风寒湿痹之症,两臂不能屈伸。刘骜闻之不禁感叹,看了匡衡一眼,却没在这位丞相脸上看出什么愧疚感来。

    匡衡当然不会有什么愧疚感,他弹劾陈汤,是公事,陈汤有疾,是私事。公是公,私是私,岂能混为一谈?

    “汤,谢陛下圣眷。”陈汤深深稽首,致谢天子,然后,跪坐殿中。

    刘骜示意内监将段会宗的求告公文拿去给陈汤看。

    陈汤入见之前,其实也猜到几分,毕竟这几天朝野纷议,人在野,心在朝的陈汤自然知晓。不过,正式公文内容他也是第一次看到,因此看得很仔细。

    在陈汤看文时,刘骜君臣都没说话,各自安静。有的闭目养神,有的端详着手里的笏板,研究其上记录的条陈。那姿势,跟后世玩手机的动作是一样一样的。

    当陈汤放下公文后,所有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

    刘骜一脸希翼,满怀期待道:“陈君可有良策?”

    陈汤辞谢:“将相九卿皆贤材通明,小臣罢癃,不足以策大事。”

    这话听上去象谦逊,但君臣们心里有数,这是人家心里有怨气呢。

    刘骜温言道:“国家有急难,陈君多筹策,习外国事,有何良策尽管说来,请勿推辞。”

    陈汤也只是略微抱怨一下而已。天子不耻下问,事关国难,他自然不能推辞,奏对道:“臣以为此必无可忧也。”

    真是不开口则已,一开口语惊四座。原本沉闷的氛围,被这句龙卷风一样彪悍的话荡涤一清。

    陈汤,果然深得演讲三味。

    已经被这几天没完没了的讨论弄得头大的刘骜闻言,顿时精神大振:“何以言之?”

    陈汤站起,神清目明,成竹在胸,举袖扬眉,侃侃而谈:“夫胡兵五而当汉兵一,何者?兵刃朴钝,弓弩不利。今闻颇得汉巧,然犹三而当一。又兵法曰‘客倍而主人半然后敌’,今围会宗者人众不足以胜会宗,唯陛下勿忧!且兵轻行五十里,重行三十里,今会宗欲发城郭敦煌,历时乃至,所谓报仇之兵,非救急之用也!”

    刘骜及诸臣频频点头,面露笑容。陈汤这话,举凡汉人,谁听谁提气长精神。

    不过,长精神归长精神,眼下的困局当何解?

    当刘骜就此问计时,陈汤的回答更是吊得不能再吊。

    “已解矣!”

    此言一出,别说年轻的天子了,就连一直面带微笑,老神在在的王凤都停止抚髯的动作。如果不是之前了解了陈汤的近况,差点以为这家伙罢官之后改修仙了。

    匡衡终于忍不住哈哈一笑道:“陈君言已解,不知能否掐指算算,需时几日?抑或几月?”

    嗯,这是讥讽陈汤不如改行算命好了。

    陈汤却淡淡一笑,还真就掐指算了起来,不过片刻,果断放言:“不出五日,当有吉语闻。”

    大殿上响起一阵牙疼似地抽气声。

    匡衡本想嗤笑两句,但张了张嘴,却发觉,一向口若悬河的他,竟不知说什么才好。

    刘骜没想到,这献策竟献成了未卜先知。老实说,他对陈汤前面那段表述那还是蛮赞赏的,就是最后这个掐算,实在是有点不着调……一时也不知说什么才好。下意识拿眼瞅向主心骨、元舅、大将军王凤。

    敬陪末座,一直不言语的杜钦,也拧起眉头。久闻陈子公周身是胆,最喜赌运,当年矫诏西征,就是赤果果体现这一点。结果,当时他的确赌赢了,但时至今日,也证明他赌输了。没想到经此沉浮,此君居然秉性不改。这一次,老毛病又犯了,居然放出“五日闻吉语”的豪言!须知这可是在朝堂之上,天子重臣之前,一旦错了,不但献策的功劳抹平,还将会因欺君罔上招致牢狱之灾啊!

    这个混不吝的赌棍,他已经是“赤脚”了,豁出去全都不怕,但自己是推荐人啊,弄不好要吃连坐的……

    杜钦因为身体缺陷,天性内敛,与陈汤完全是两个性格,自然很不喜这种听上去牛逼轰轰,却动辄把自己陷于极端被动之地的话语。

    然而在大殿之上,杜钦也只能腹诽,嗯,只能腹诽。

    宣室殿里沉寂了好一阵,才响起王凤浑厚的声音:“既如此,请陛下且等五日,静候佳音如何?”

    刘骜马上点头:“正是如此……赐陈汤锦衣一领,冰炭百斤。今日之议,暂且到此。”

    众人依次退出宣室,从陈汤面前经过,也只是拱拱手,不发一言,最多只是意味深长笑笑,没有过来叙话的意思。

    只有杜钦走近陈汤,肃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子公,同车如何?”

    陈汤已经没有官身,也就没了驾车资格,这骄阳似火的,他是走着来的。不过,他自己不能驾车,乘别人的车还是可以的。

    陈汤笑顾这位盲眼智者,道:“诸公皆避嫌,子夏却邀我同车,不怕五日之后,为汤所累么?”

    杜钦翻了个白眼:“你陈子公就是我推荐面君的,你若倒霉我跑得了?”

    陈汤哈哈大笑,上前携杜钦之手而去。

    四日之后,西域都护府军书到,言已解围,乌孙兵退。

    军书摆在御案上时,刘骜君臣,面面相觑,皆骇然。(。)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五章 【飞鹰传书】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乌孙人撤了?没错,真的撤了!在乌垒城外留下一地人与牲畜粪便,还有各种生活垃圾,跟来时一样,匆匆忙忙离开,不带走一片落叶。

    防御胜利的乌垒人与屯兵们在欢庆之余,也不免纳闷,这些乌孙人吃饱撑着?如此鞍马劳顿,来回几千里的折腾,也不怕累得慌?

    普通牧民与底层士卒们可以这样想,但都护府高层,包括西域诸国大人可不会想得如此简单。

    乌孙人白忙活一场么?表面看好像是,但实际上日贰却达到了他的政治目的。

    兵围都护府,多少年没人这么干过了。上一次发生类似的事,还是武帝时期,而且当时还不是围都护府(西域都护府成立于宣帝年间),围的是交河壁。屈指算算都不止一甲子了。

    日贰干了一桩西域诸国想都不敢想的大事,虽然只包围了短短十数日,发动的几次攻击连城墙都没能登上去。随后很快就撤围走人,但政治影响却远超实际所得。此举震动了都护府,震动了西域,震动汉朝,直达长安。汉朝天子、重臣、百僚,数议而不决——光凭这点,日贰此举就赚回“路费”了。

    日贰干了一这票,冒了巨大的战争风险,赢得了一笔不菲的政治红利。对内,他在乌孙人的心目中一跃成为敢向汉国叫板的“英雄”;对外,原本区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乌孙小昆弥属下的左大将,一朝为天下所知——真的是为天下所知,至少他的大名,在汉朝中枢挂了号。

    西域地域广大,大小邦国遍布其间。对这片土地的人们而言,最令人向往的不是国王(有些王所治不过一镇大小),而是名声,传扬天山南北的名声。

    日贰,得到了名声。不管这名声是好是坏,总之,他已经是西域响当当的人物了。

    如果说以上所言是长远好处,那么,眼下有个最大、最能见效的好处,那就是——威慑赤谷城!

    八月底,当日贰率数千“胜利之师”重新出现在赤谷城下时,万骑齐嗷,欢声雷动。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连赤谷城上,也有乌孙守兵高声应和……

    人心向背,坚城易摧。这一回,赤谷城危险了。

    赤谷城,山顶王宫,议事宫。大乐又一次召开会议。

    “龟兹国君派来使者,愿为我们调停,但是……没有援兵。”

    “大宛也派来使者,据说原是要进赤谷城的,但日贰兵围都护府后,使者折向,转入日贰营帐。”

    “莎车倒是派来了援兵,但在黄石山一带被日贰发兵所阻。莎车援兵不过三千,而日贰阻截之兵不过二千,双方僵持数日。在日贰从乌垒城返回后,莎车援兵也引退了。”

    “康居那边还没消息……不过,有消息可能也传不过来,日贰派遣千余骑兵截断通往昆扎山口的通道,眼下入这条路已完全中断,消息无法传递。”

    坏消息一个接一个来,乌孙诸臣,个个愁眉不展。而先前赞同交人的一派,气焰渐长。都护府令?连都护府都被日贰践踏了,府令还算个蛋?只认实力,只服强权。西域,就是这么一个现实得令人无语的地方。

    大乐现在再也乐不起来了。他最大的倚仗本是都护府,结果被日贰釜底抽薪。最大的希望是身处康居的那个人,结果又被日贰截断。处处皆被日贰抢在前头,处处皆被压制。局势再这样恶化下去,大乐要变成大悲了。

    “诸位有什么好建议?”大乐连问三遍,没人接口。

    北地翕侯悠悠站起,大乐一见,不用对方开口,就知道他要说啥。北地翕侯的草场与阗池临近,他的部族与日贰交往甚密,在此次事件中,他最坚决力挺交人。

    果然,北地翕侯一张口,依然是那股熟悉的味:“事已至此,依我看,就把安日、姑莫匿交出去吧……”

    宫门外传来一声禀报:“汉国中郎班稚求见。”

    被打断的北地翕侯明显不高兴,皱眉道:“又是为了粮秣之事吧?都跟他说了,眼下是非常时期,全城被围,口粮要重新调配……怎么还闹到议事宫来呢?”

    北地翕侯说的事,是前段时间配给汉民的后勤粮秣,先是大昆弥被围,汉民无法启程,再是赤谷城被围,想走也走不脱。最后因为围城的缘故,物价腾贵,粮草紧张。结果不少乌孙贵人纷纷想法把原本配给汉民的食物、柴薪、草料又克扣回去。此事引起公孙覆、班稚为首的汉民其大不满,屡次与乌孙上层交涉。每次乌孙人都会挤一点出来,却总是杯水车薪……

    北地翕侯是被找得最多的,为这事都烦透了,所以一听班稚之名,下意识就往这方面想。

    大乐正烦着呢,也很不待见问道:“班中郎有说什么事?”

    “班中郎说是有关汉使的消息。”

    “汉使?!”

    议事宫里所有人都为之一震,再一振!大伙现在正苦恼没法与汉使联系呢……只是,眼下交通断绝,音讯难传,他是怎么得到汉使的消息的?嗯,不管什么原因,赶紧召见是真。

    “快请班中郎入见。”

    楼烦班氏在西域还是相当有声望的,所以班稚虽然官位不高,但乌孙上下,没人敢轻视他。乌孙贵人们如北地翕侯这样的,虽然私下里也会吐槽,但真见了面,该有的礼数,半点也不会缺。

    班稚入见,与乌孙诸贵人一一见礼,不等大乐开口,华丽丽开腔,语出惊人:“大汉使节、富平侯张君放,有明令传与诸君。”

    “慢着慢着,请问中郎,明令从何而来。”大乐忙问究竟。也怪不得他,这事不问清楚,他根本不会往下听——谁知道这“明令”真是汉使所传,还是你这小小中郎泡制的?

    班稚淡然一笑,从袖里取出一卷巴掌大小的素色帛书,双手敬奉呈上:“使者传书,快马驿递,于昆扎东山谷口为日贰骑兵所阻,未能通行。遂以飞鹰传书,横越千里,克期送抵。这就是君侯亲笔所书,请左大将亲览。”

    众人皆相顾,惊喜之余亦是无语。

    飞鹰传书,这也可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二十六章 【铁拳破阳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金雕能不能飞三千里传书不好说,但飞个千把里还是可以的,不过飞是随便飞,但传书的话,两头都必须有能使用特定鹰哨的人。从康居那边发来鹰书的人,是鹰奴牙,而乌孙这边接收的人,则是青琰。

    青琰在山里长大,从小就喜欢爬树掏蛋,对鸟兽天生有感觉。长安五载,足够让她成为一个合格的驯鹰者。这也是张放有意识地培养,毕竟只靠鹰奴一人,很难发挥金雕的传书功能。当然,张放本身也会,但他怎么说也是堂堂富平侯,总不能自己亲自上阵充当收发员吧?所以培养个接替者很重要,甚至多几个更好。不过到目前为止,真正出师的驯鹰者,只有青琰一人而已。

    这一次飞鹰传书,青琰就发挥了重要作用,没有她在赤谷城,张放也没可能玩出这一手“航空速递”。

    “赤谷诸君如晤:昔日一别,未料想祸起萧墙,大昆弥、赤谷城俱被围。放身为汉使,自不会袖手旁观,当联合康居,给予助力。又有坚昆小王李忍、呼揭、丁零诸部大人,游历摘星城,闻君有难,亦慨然相助。望诸君遵循都护府令,毋使吾家天子失望……”帛书后面,封有汉使印章,与之前国书一对比,完全一致,证明确是汉使亲笔所书。

    因为是飞鹰传书,内容必须简洁,整卷帛书只有区区百来字,但其中的内容,却令赤谷诸君,如同三伏天饮下冰镇绿豆汤,那个舒爽啊……

    “把这帛书内容誊写三十份,贴满全城,以安军心民意!”大乐终于大乐了,抚须呵呵。

    有人建议道:“要不要给日贰那里送去一份?”

    大乐淡淡扫了北山翕侯一眼,不咸不淡道:“不用了吧,你还担心日贰会不知道?”

    北山翕侯讪讪,正想说什么。却听大乐道:“即日起,汉民所有供给,一率按最高规格配给,任何人不得从中克扣,否则,休怪本将不给情面!”

    班稚微笑,拱手致谢,他就知道,帛书一到,一切必将大为改观,果然。

    张放说话是绝对算数的,也必须算数——还有好几百摘星城子民被困在赤谷城呢。日贰围城,不光是为难赤谷乌孙,更等于是找他的碴。原本应该六月就上路的汉民,硬是被整到八月都没法启程。眼看再耽误下去,今年就得被摁在赤谷城哪都去不了。几百上千人马,人吃马嚼一整年,这巨大的后勤消耗,最终还得张放买单。就算他是长安首富,家底厚实,也经不得这样折腾啊!

    张放是吃不得这样的明亏的主。于公,他是大汉正使,必须维护大汉在西域的政府机构都护府的尊严;于私,日贰困住了他领地之民,打乱了他的扩展计划,如此行径,如何能忍?

    张放一怒,有人就要倒霉了。

    九月中,坚昆小王李忍,联合呼揭、丁零诸部大人,合兵八千,突然出现在北乌孙后方,一举击破日贰包围雌栗靡的五千乌孙兵马,救出雌栗靡。雌栗靡一脱困,这盘僵局便做活了眼,整个局面开始倾向赤谷乌孙。

    坚昆、呼揭、丁零联合军的出现,让日贰傻了眼。他一个多月前就看过那份汉使通告书,里面说得清清楚楚“闻君有难,亦慨然相助”,只是,他不信啊!日贰一直把这当做是恐吓来着。要说汉使能拉来康居之兵,还有点可信度,坚昆、呼揭、丁零……这都是什么?全是北方蛮夷好不?说难听点就是野人部落,谁会听你的?万万没想到,人家不光听了,还当真拉来大军……

    这些蛮子兵器弓矢什么的或许很差,但生性凶悍,北乌孙与之相邻,知之甚稔,乌孙兵也比较憷这些野蛮人。这也是联合军一出现,短短时间就击破北乌孙兵的重要原因。

    现在局势反转,北方联军与雌栗靡兵马联合,接近万人,其中骑兵三千多。这股大军由北向南压过来,使得日贰大军成为夹心层——这是一支围城之军最怕遇到的最糟糕的局面。

    前几个月挟围攻西域都护府“大胜”之威的日贰大军,骄横之气尽去,人心开始浮动起来。眼下唯一可资安慰的是,日贰大军这个“夹心层”太厚,足足比联军及赤谷城军队多一倍。也就是靠着人马多,日贰大军虽惊而未乱,要是人马少或干脆一样多,早崩了。

    被北方蛮子横插一杠子,好好的局面一朝崩坏,要说日贰不窝火是假的,但好在眼下局面还没糟透,至少主动权还在他手上,是打是和还是他话事。

    日贰的决定是——打!

    九月末,日贰突然向北方联军与雌栗靡发动攻击。双方打得不可开交时,赤谷城突然城门大开,大乐亲率三千步骑从侧后突袭日贰大军。如果这一记砸实了,日贰必败。可惜……

    大乐才刚出城数十里,遭到日贰早已埋伏的奇兵猝袭,而副将北山翕侯率先溃逃,大乐险些被包饺子。血战之后,大乐率残兵逃跑,却被衔尾追杀。如果不能摆脱追兵,根本没法安全撤回赤谷城。

    关键时刻,一支奇兵出现,人数不多,但远程攻击力超强,一下就放翻几十上百追兵。日贰追兵骇然勒骑,不敢靠前。大乐残兵方才得以侥幸逃脱,撤回赤谷城。

    而这支救下大乐的奇兵,就是公孙覆所率的大汉羽林锐士。

    战事至此,任谁都明白了日贰的手段,这家伙是引蛇出洞、声东击西啊。他的目标,根本就不是北方联军与雌栗靡,而是赤谷城守军。大乐及赤谷城诸大人有没有看出他的计策不管,反正你们的大昆弥正被我率大军攻打,你城里的兵马出是不出?

    大乐能不出兵?他要不出兵,赤谷城军民能答应?

    日贰这一手根本不是阴谋,而是阳谋!世上最难化解的,就是阳谋。

    大乐这个跟斗,栽得实在没话说。

    日贰经此一战,声威又涨,隐隐有压制赤谷与北方联军之势。而北方联军那边,也因为完成了解救任务,打了一场硬仗,没捞到啥好处,也开始抱怨。若不是李忍力劝,雌栗靡一再许诺,怕是早散伙走人了。没法子,蛮兵就是这样。

    就在局面又开始向日贰倾斜时,一枚重磅炸弹轰然引爆。

    十月初,康居大军出现于昆扎东山谷口,堵路的千余乌孙兵马一触即溃。他们带回了震撼消息——大汉使者、富平侯张放,率领上万康居及大月氏骑兵,杀来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七章 【谁可代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所率康居、大月氏联军的到来,彻底扭转了乌孙的乱局。这不仅仅是一股强大生力军的注入,更是一个名头响亮、拥有大义名份的宗主国使节的强势登场。威名与实力双管齐下,日贰终于服软了。

    十月中,日贰做了两件事,一是放开包围圈,让大昆弥雌栗靡与他的扈卫进入赤谷城;二是派使者前往昆扎东山谷口,请汉使前来协商。为了表达诚意,日贰还邀请赤谷城派人同行。

    赤谷城还真派人了,当日贰看到那人时,眼角抽了抽——大汉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

    公孙覆还带着几个卫士,这很正常,乌孙人没太在意。如果他们多加留意,不难发现,其中混杂着一个女人。

    青琰。

    青琰本就偏中性,稍加掩饰,不难瞒过乌孙人的眼睛。其实就算她正大光明的去也没关系,只是不想引人注目罢了。

    寒风乍起时,驻军于昆扎山谷的张放,接见了日贰的使者乌日。乌日表达了日贰的敬意与诚意,并请汉使前往赤谷城外,参加由日贰、大乐、龟兹、莎车、大宛,以及西域都护府等各方组成的调解会议。

    张放听后,没有立即表态,只让乌日下去休息,然后召来公孙覆与青琰。

    阔别经年,一向以冷淡示人的青琰,在看到张放笑容那一瞬间,眼圈不禁发红,一个箭步上前伏跪膝下,双肩微颤。

    “坐好吧,别让镇朔见笑。”张放手掌按住青琰肩膀,淡淡道。屈指算来,张放已在边塞经年,但他的形貌跟去年一样,没啥变化,非要说变化,那就是眼神更锐利,皮肤稍微黑了一点,仅此而已。

    公孙覆忙拱手道:“覆不敢。”

    等公孙覆、青琰分左右坐定后,这才发觉,张放的坐姿跟他们明显不同。

    张放坐姿当然不同,他坐的是软椅。汉朝都是跪坐,张放在长安时也只能随大流,但来到这塞外边地,当然就没必要为难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因此张放大力推进坐椅,胡人很容易就接受了这个,历史上最早的椅子本就是从胡床衍生而来。张放甚至还开发成一系列产品,包括床、椅、桌、凳等等。眼下摘星城的家具行,基本都是张氏垄断。

    张放在摘星城接见胡商时,都是坐椅会谈,不过公孙覆毕竟是朝廷命官,张放不好让他养成这种“不良”习惯,以免将来回长安反而不适应。所以给二人提供的是软垫,自己坐的则是软椅。

    青琰早在府里见过公子坐各种古怪椅子,丝毫不觉奇怪,而公孙覆则当君侯是入胡就俗,表示理解。只是他完全没想到,人家不是“就胡俗”,而是引领胡地新潮流……

    张放待二人坐定后,第一句就交底:“我没法参加这个协调会议,除非日贰愿意把会议地点挪到这里来。”

    公孙覆先是一愣,但他不愧是领惯兵马的军官,立即联想到关节所在,脱口而出:“君侯的意思是,必须坐镇中军?”

    张放赞赏点头:“正是。康居、大月氏联军,是我一手捏合的。大月氏与康居人、乌孙人,都有嫌隙,我一旦离开,这支威胁日贰的最大力量只怕会有不测之事。所以,我无法前往。”

    公孙覆默然点头。他是军人出身,最清楚不过。张放其实就是是以汉使的身份,或许还有摘星城的某些利益,促成两国联军。张放本人在这支联军里没有任何根基,也指挥不动任何一支人马,说白了人家就是冲着他的名份、面子来的。一旦离开,谁也不敢担保会出什么乱子。

    “摘星城也有一支军队,但人数不多,汉民更少,拉来也于事无补,不如守城。”张放目光紧盯公孙覆,“等后续几批汉民抵达,我会组建一支轻、重甲骑,兵员不设上限。招够五百就建一曲,招够一千就建一部,招够一万就建一军!镇朔,你来当这个军司马、校尉,甚至将军……如何?”

    这惊……喜,真是猝不及防。

    公孙覆发了好一阵呆,一颗心砰然而动,不想当将军的军官几乎不存在。只是,太突然了。公孙覆张了半天嘴,都不知该怎么回答。

    “不用急着答复,慢慢想,好好想,时间还多。”张放抛出一个大诱饵后,留给公孙覆慢慢消化,话锋一转,问道,“义成侯这么久还没赶到吗?”

    公孙覆应道:“都护府传来的文报称,义成侯早在四个月前就到了敦煌,但因为发生了乌孙事件,不得已滞留玉门,等待朝廷诏令。结果一直等到八月,又发生乌孙围都护府之举,更无法前行。九月之后,朝廷根据乌孙的情况,再颁诏令,令义成侯为使,前往调停。据说眼下使节团已经过了鄯善,下月初能赶到都护府……”

    “太迟了!”张放连连摇头。

    公孙覆与青琰也深以为然。并不是说会议各方等不起,宗主国的正使,来得再晚你也得等不是?而是人等得起,但天等不起。按使节团的行程,十一月初才到乌垒城。休整、准备一番后,至少到十一月底了,后面这近二千里地,在十二月的寒冷季节,根本没法走。

    张放、公孙覆、青琰都是“过来人”,对西域的季候最清楚不过,甘延寿这个使节团根本没法在今年赶到。这个各方协调会议能拖到明年吗?绝不可能。这是处于战与和之间,摇摆不定的关键大事,一刻都不能耽误,怎可能给你拖到明年?!

    两位汉使,张放去不了,甘延寿到不了,那该如何是好?

    张放敲敲案几,道:“既然如此,就让一人代我行使使节之职吧。”张放边说边将旄节置于案上,六尺斑斓节杖,八寸赤色旄尾,看上去是如此醒目。

    正使不得其便,以副使、近侍持节杖代行使节之职,历来是有先例的。公孙覆、青琰倒也不奇怪,而且眼下情形,怕也只能如此。问题在于,让谁持节代行使节之职?这人选太难了。

    首先这人必须是汉人,还得有相当地位,然后最好在赤谷城或附近,最后,这个人还必须足以信任——这样的人,太难找了,或者说,几乎没有。

    公孙覆与青琰眉头都拧成川字了,都想不出有谁符合条件。

    “你们想不出合适人选吗?那我来提一个。”张放嘴角噙笑,轻抚节杖,悠然吐出一个名字,“昭君夫人,如何?”(。)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二十八章 【昭君夫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昭君夫人,是近半年来,在伊利草原广为传颂的一个美丽的名字。从春天开始,从赤谷城到阗池,牧民总能看到一个骑着白马,一袭白衣的汉家女子,带领着几个同样衣着的汉女,出入牧民毡帐,与妇女们交谈,给孩子零食,为牧民们排忧解难。

    木恩家儿媳难产,眼看就要大小俱亡,木恩一家跪祈神灵。最后是昭君夫人与侍女一起,为儿媳接生。整整两个时辰,筋疲力尽,终于使母子平安。后来木恩为孙儿起名“古图因斯”,乌孙语的意思是“仙女的恩赐”。

    乌满大人将部族里几个生了重病的女奴扔进深山,让豺狼噬食。昭君夫人恰经此地,闻讯立即请了几个牧民进山将奄奄一息的女奴背出来,并用三只羊的价钱,换得三个女奴的归属权。两个月后,三个女奴病愈,形影不离跟随昭君夫人,与女侍一起,被牧民奉为昭君夫人的女使。求娶的年轻小伙甚至乌孙官员都很多。乌满也因“三只羊换女使”的行径,成为贵族间的笑谈。

    阿谷家的母羊产崽了,能看到那个怀抱小羊羔的白衣仙子;依日家女儿出嫁了,在载歌载舞的欢乐人群里,能看到那个美丽的身影……

    伊利草原上,已经开始流传昭君夫人的传说,更有人把她比做当年的冯夫人。当年的冯夫人,还只是乌孙右大将的夫人,而这位昭君,则是汉使、汉侯的侧夫人,身份更为尊贵。当然,冯夫人名动西域,凭的是她的栉风沐雨,持节调解,为大汉、为诸国排忧解难。而昭君夫人也有了冯夫人年轻时的风采,与之相比,只差一根节杖了。

    十月中,这根节杖就摆在了昭君面前,与节杖一起的,还有一封信。

    昭君伸出微颤的纤手,轻轻触了一下节杖,然后,拿起了信。

    “昭君吾妻如晤……”

    只看了这个抬头,昭君顿时泪眼婆娑,心头狂跳,几不能抑——他居然唤我为妻?!

    这时代,妻是不能乱叫的,昭君是侧夫人,实际上只是妾,但张放手书时,却绝不会这样写。他的思维,并未完全被这时代同化,更何况这还是在塞外。不管是从尊重的角度还是即将行使的使命,他都必须以妻称之。

    “……君之行止,一如当年冯夫人,驰骋草原,出入毡帐,习胡语,通胡俗,行善举,扬美名。昭君夫人之名,传扬乌孙,康居亦略有所闻……”

    昭君看到这里,抬头望了一眼送信人青琰,轻声道:“青琰,我们的事,你说给君侯听了?”

    青琰顿首:“是的,公子问得很仔细。末了,说了一句……”

    “什么?”

    “公子说‘昭君,执得起此杖’。”

    昭君的眼睛又模糊了,好一会,才用力吸了吸鼻子,继续看下去。信的末尾,一改前文雅致,全是大白话。

    “……昭君,整个赤谷城里,你是唯一有资格代表我,行使使节职能的人,便如当年冯夫人代解忧公主履责。你要对自己有信心,记得我对你说的那句话么?为什么我对你充满信心?因为,你是昭君啊!”

    因为,你是昭君啊——我很看好你哟!

    他的笑容与意味深长的话语,再次在耳边响起。

    昭君怔怔定住,久久说不出话——难道,他早在一年前,就料到有今天?!

    “公子还有另外一封信。”青琰从怀里取出一个带着体温的小布包,双手呈上,“公子有言,前信为私,此信为公,里面有公子对此次协调的各项指示,夫人照章行事即可。公子对此只有一句交待。”

    昭君双目一凝:“是什么?”

    “不堕国威,不损君仪。”

    ……

    汉使张放,以其侧夫人昭君,持节代行使节之职,参与南北乌孙调停。这个消息,如同长了翅膀,以令人啧舌的速度,传遍整个伊利草原。

    初闻这个消息,不管是赤谷乌孙,还是日贰乌孙,还是龟兹、莎车、大宛、坚昆、呼揭、丁零,甚至康居、大月氏都吃惊不已。不过吃惊过后,倒没有谁表示不理解或反对。原因很简单,有冯夫人这个先例,谁也不觉得,再来个女使节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

    不少地处边远的邦国纷纷打听这位昭君夫人的来历。这才发觉,昭君夫人与冯夫人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侍女出身,都以夫显贵,都愿折节下交,都在伊利草原留下美丽传说。如果非要说区别,那就是冯夫人所出入的毡帐,多是贵人牙帐,而昭君夫人则多出入牧民毡包。也是因此,乌孙贵族见过她的人不多,就算见过,昭君夫人也多是戴着帷帽,别说面容,连身段都看不清。

    日贰逐一问了一遍,普通牧民见过昭君夫人的不少,但每个人都只会一个词形容:昆仑神女。

    昆仑神女是伊利草原民族神话传说里的神袛,虽然世代传说,但谁也没见过,说了等于没说。好在是,还有一个贵人见过昭君夫人的真容。谁呢?乌满!

    乌满怎会见过呢?因为当初昭君夫人向他请求收取那几个将死的女奴,由于是求人,戴帷帽,遮面目就显得诚意不足,所以昭君夫人当时是素容相见。

    在乌孙贵族间传流的“三只羊换女使”笑谈中,还有一个版本,说的是乌满为昭君夫人容光所慑,傻傻分不清。伸出三个指头本意是要三头牛,结果变成三只羊……具体实情是什么样,只有乌满本人知道了。

    于是日贰找来乌满询问,这乌满虽然是贵人,但草原贵人跟中原贵人是两种人。中原贵人多有学识,更有才情,形容女子绝对是天花乱坠。而草原贵人跟中原贩夫走卒差不多,张口就是一股大茬子味。

    “昭君夫人啊,是,我是见过,她长得……长得……这么说吧,我十四个妻妾加一块,都比不上人家一根指头漂亮。”

    日贰点点头,乌满这话虽然挺糙,但至少听上去不是在天上飘了,蛮接地气,好歹能想像。

    “长得像花一样的夫人……”嘴里同样吐着毫无新意赞美之词的日贰,扯着胡须,目光闪动,嘿嘿一笑,“那我倒是要好好看一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二十九章 【女汉子发飙】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夕阳还未落下,篝火已经燃起,熊熊篝火,映着一张张欢快的笑脸。载歌载舞,骑马射木,角牴摔跤,将整个草原烘托得热闹无比。

    添为主人的日贰,带着他的儿子乌图,亲自出帐,迎接各邦国的使者。

    日贰迎接的规格,也与来宾的身份相关。比如莎车使者来了,日贰立于帐前相迎。龟兹使者来了,日贰率骑卫出迎。康居使者来了,日贰出迎数里。而坚昆、呼揭、丁零那些蛮子来了,日贰却安坐帐中,只让儿子出迎。

    在夕阳沉下的最后一刻,日贰冲出帐,带上儿子,还有一众自发跟随而来的诸国使者,纷纷上马,向前方驰去。

    正主儿来了。

    乌孙大昆弥雌栗靡来了!而且也并不止雌栗靡,否则日贰不会火烧屁0股一样冲出来,那帮使者也不会那么积极迎接。而够让他们如此兴师动众的,只有那个传说中的人。

    昭君夫人!

    广阔的草原响起阵阵号角长鸣,轰轰的蹄声由远及近,各色旄旗招展,最醒目的,是那面白色大旗“大汉假行使节”。

    大旗之下,白衣胜雪,白马神骏,白纱帷帽,由上至下,笼罩周身。汉旗的威严,以及那种神秘高贵,令原本怀着小心思而来的日贰,顿时气馁,神态不自觉恭谨起来。

    “日贰恭迎汉使。”

    两支人马接近后,一个清音从帷帽后传出:“左大将亲迎,不敢当。多谢诸君远迎,昭君拜谢。”

    昭君撩起帷纱,露出真容,在马上欠身。日贰这边诸国使者纷纷还礼,人人目光全胶着在那清丽脱俗的面容之上,震撼不已,好些人施礼后都忘了直起身。

    大昆弥雌栗靡其实就与昭君并辔而立,但在这一刻,他成了空气……

    在日贰引领之下,昭君、雌栗靡、大乐、北山翕侯、公孙覆、班稚、青琰等一行三百余人,朝日贰驻地而去。

    当经过一堆木柴架得比人还高、火焰冲天的篝火塘时,篝火边一个女子蓦然回首,定定盯着队伍里的一个人。

    那个被盯着的人立刻有了感应,顺着目光望去,突然勒马不前。

    昭君一怔,低声问:“青琰,怎么了?”

    青琰罕有地不吭声,定定与篝火边的女人互望,突然抖缰纵骑脱队而出,向那女人迎去。

    “鹿奴——”

    “青琰——”

    一个奔迎向前,一个飞身下马,欢快地抱在一起。

    鹿奴,这女人居然是鹿奴!

    青琰与鹿奴,在当年那段逃亡的日子里,那段坚守的日子里,结下深厚友谊,一别五载,此时相见,那叫一个激动。

    李忍也在欢迎的队伍里,他一直忍住没告诉青琰,一是人多眼杂不方便,二是他也想看看这场面。现在,他看到了,满面欣慰。

    “鹿奴,你现在……”青琰边说边朝李忍那边看了一眼。

    一身裘皮厚衣,当年苍白的小姑娘已变得一脸健康红润。鹿奴笑笑点头:“是的,我现在是坚昆小王的阏氏。”

    “太好了!”青琰由衷为好友高兴,但高兴之余,也不忘低问一声,“是左还是右?”

    鹿奴与李忍对望一眼,自豪而骄傲回答:“没有左右,坚昆小王只有一个阏氏。”

    青琰的表情,只能用惊喜形容,但笑容未褪,好友一句反问,顿时令她笑容僵住。

    “青琰你呢?听说,他已经是富平侯了……”

    青琰飞快截断话头:“我是公子的婢子,除此无它。鹿奴,慎言。”

    鹿奴怔了一会,点点头,不再说什么,只管拉住青琰的手:“来吧,参加我们部族的篝火晚会。”

    青琰轻轻抽回手,翻身上马,勒马转圈,抬手掠了掠鬓边的青丝,笑道:“我还有职责未了,待了却大事,必定与鹿奴欢聚。”

    鹿奴微笑挥手:“一会见。”

    “一会见。”青琰大声说着,策马如飞,很快融入队伍,消失不见。

    昭君、雌栗靡一到,主客基本就算来齐了。之所以说基本,那是因为还差一个比较重要的人没到:都护府使者。

    经过昭君、雌栗靡、日贰协商,先聚会三日,待都护府使者抵达再议。当然,这三日头头不商议,手下可以先碰头,互相摸底,讨价还价,框出大致条款,最后提纲挈领,交给头头们拿到正式会议上讨论。

    日贰那边做这事的是他的儿子乌图,心腹乌日。昭君、雌栗靡这边,则是班稚、大乐负责。

    篝火晚会上,许多年轻小伙,为争得昭君夫人……的侍女一顾,各种卖力舞蹈、骑射,展示勇武。不过,即使那些草原儿郎差点厮打起来,那几个英姿飒爽的侍女也没正眼看过他们。

    青琰也得到昭君准许,与鹿奴欢聚。两个久别重逢的女子笑闹正欢,突然感觉气氛有些不对。抬头看去,这才发觉,不知何时,乌图与班稚居然出现在场中。

    虽说这里是坚昆、呼揭、丁零的欢聚之地,但在草原上,并无限制,随时可以“串群”。更何况,乌图还是这块地儿的主人。只是,这两人进场方式,明显有些不对——他们是拎着酒囊入场的。

    乌图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壮汉,也不知是酒喝多了发热还是天生体质异于常人,大冷的天,居然敞开胸怀,露出毛糁糁的胸膛。他一手拎酒囊,一手揪住班稚,牛眼四扫,最后停在青琰脸上,咧开大嘴哈哈笑道:“班中郎,就在这拼酒如何?”

    班稚还没来得及出声,周围的北方三族男女都齐声喝彩起来,加油鼓劲,怪笑呼叫不绝于耳。

    青琰清楚的从班稚脸上看到为难与不情愿,这一囊酒少说也有七八斤,虽说这时代还没啥烈酒,但就算是七八斤水,灌进肚里也够呛啊。青琰想起先前听班稚说过,在谈判时,乌图、乌日两人,被他一张口驳斥得几乎说不出话——不用说,这是两个谈判对手之间互给下马威了。

    乌图嘿嘿笑道:“班中郎,你是文人,我这才用最文雅的方式与你比拼。你要是不干,那咱们就比比角牴咋样?”

    周围的哄闹声更大了,不断向班稚喊话。幸亏北方三族说的蛮语听不懂,否则班稚的脸色怕更难看。

    班稚是被乌图硬拽来的,众目睽睽,已骑虎难下,他要不喝,丢的可不止是他这个人。班稚咬咬牙,拔下软塞,托起酒囊,仰首伸脖,将饮未饮之际。乌图一手托住囊底,猛地灌下,嘴里发出刺耳大笑。

    班稚被灌得口鼻喷酒,呛咳不已,当真难受无比。

    嗤!一道寒光闪过,酒囊袋底被利刃割破,酒水哗啦一下全倾漏出来,浇了乌图、班稚一身。

    青琰傲立于人群,冷睨乌图:“二位都是谈判使,当以大局为重,酒多误事,还是少喝的好!”(。)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三十章 【唇枪舌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十一月初,传来消息,由于冰雪阻碍,都护府使者被阻于姑墨,无法前来。而这时伊利草原上风雪将至,也拖不起了。事已至此,只好在都护府缺席的情况下,召开会议。

    在一座白色的穹庐里,昭君一袭白裘,领上毛茸茸的貂绒,将一张清丽而专注的面庞,映衬得格外迷人。都说专注的人最吸引人,而一个既美丽又专注的人,那种吸引力,更不必说。连一旁侍立的青琰,都看得有些发呆,以至昭君连唤几声都没听到。

    “啊!昭君,你叫我?”

    “自然是我叫你,你怎么了?”昭君有些奇怪地看了青琰一眼。

    “没什么,唤我何事?”青琰很快恢复平静,垂首候令。

    “还少一份条款,你去问问班中郎。”

    “诺。”

    “等等,请班中郎过来一下。”

    望着青琰离去的背影,昭君眼睛飘过一丝黯然,轻声叹息。她与青琰情同姊妹,万里携行,如何看不出来。青琰是受李忍、鹿奴影响,有所思,有所感……然而昭君也只能叹息,丝毫做不了、说不了什么,甚至不能表露出来。没有人比她更清楚,这个妹子的倔强。

    昭君摇摇头,把感情的思绪甩开,今天,她有更重要的事,协调谈判,即将开始。

    她常年居于深宫,几乎没接触过外界。这一次万里之行,真正打开了她的眼界,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当她跟随他走进赤谷城时,整个人的心境、眼界、胆识,已经焕然一新。而成为侧夫人后,认真听从他当年离去时的叮嘱,在半年里,几乎走遍半个伊利草原。望尽了雪山冰原,感悟了冷暖人间,现在的昭君夫人,已经脱胎换骨,举手投足,气度俨然。即便与雌栗靡并立,气场也丝毫不弱。

    大乐曾对她说过一句:“冯夫人年轻时,亦不过如是。”

    但昭君心里依然不托底,她想再演练一次。

    很快,青琰带班稚前来。班稚行了个揖:“夫人可是要再演练一番?”

    “正是。”昭君示意班稚入座,自己却站起,甩甩袖,神情肃然,“你现在就是乌图、乌日,或者日贰。用他们的语言,他们的说话方式,怎么粗鲁怎么来,怎么无理怎么做。”

    班稚深深一揖:“稚,明白。”当他直起身时,脸上的恭谨已变成肃穆,眼神凌厉。一番唇枪舌剑,就此展开。

    “我当继位小昆弥。”

    “可以,但需要经汉天子册封。在印册送抵之前,不得擅称小昆弥。”

    “我要安日、姑莫匿的人头。”

    “绝对不行!安日是前小昆弥之子,亦是王子。大汉不会把一个王子交给一个弑君者。”

    “那姑莫匿呢?这位不是王子吧?”

    “姑莫匿为主复仇,是为忠;舍身刺仇,是为义。他不是王子,却是忠臣义士。大汉也不会把一个忠臣义士送上不归路。”

    ……

    辩论在继续,但场景已转换到日贰的牙帐。

    昭君依然侃侃而谈,而对方已经换成真正的对手——日贰。

    “……请左大将撤回原地,仍以松原为界,勿逾越阗池以南。”

    “这没问题。但还是那句话,我不能让人白砍一刀,然后砍人的家伙还四处逍遥——我可是小昆弥!这让我以后如何治理臣民?”日贰黑着脸,眼睛看向别处,以免触及那张令人失神的面容,说错话或干脆不知道说什么。这使得他在说这话时,明显气势不足。

    日贰也知道要安日的人头是没办法了,只能退而求其次,先收拾姑莫匿,挽尊再说。

    姑莫匿的生死,是谈判的一个焦点。日贰将其定性为叛逆、刺杀者,必欲杀之而后快。而昭君、雌栗靡一方则认为姑莫匿此举是为主舍身。所谓主辱臣死是为大义,更何况是主遭横死,无论姑莫匿做出什么过激行为,都符合大汉朝的社会价值观。大国向小国输入的,不正是这种价值观么?所以汉朝上下,是绝不会允许日贰诛杀姑莫匿。不仅不允许他受伤害,还要嘉奖褒扬其义行(历史上的姑莫匿也确实因此而得到都护府的嘉奖)。

    昭君没有说话,只是望着帐外,似有所待。

    日贰正想问什么,陪议的班稚开口道:“左大将稍安毋躁,有个新消息。算算时辰,也差不多到了。”

    帐中一时安静下来,众人交头接耳,纷纷猜测,不过谁也猜不出所以然来。

    大约过了一刻时,帐外隐隐传来蹄声,越来越近……过得一会,帐外传来禀报:“有赤谷城书。”

    日贰一方交换目光,点头:“呈进来。”

    羊皮书先送交大昆弥雌栗靡过目,雌栗靡看完,如果在赤谷城,他会转给大乐、北山翕侯,但在此时此地,他先转交的,是昭君。

    昭君接过,看了一眼,举起向日贰示意:“这是姑莫匿誓书,按了血指印,请左大将过目。”

    有侍从上前接过,转呈日贰。日贰却没接,而是乌日接过。这倒不是日贰傲慢或者什么,而是他不认字,睁眼瞎一个。

    北乌孙左大将不认字?这倒没啥好奇怪的,乌孙上层大多数都不识字。因为乌孙本就是“从俗匈奴”,而匈奴是没有文字的。近几十年,匈奴衰弱,大汉强势,乌孙贵族开始接受汉文化,首先是语言,其次是文字。不过,北乌孙是亲匈奴的,自然要排斥汉文化。排斥的结果就是,没几个人认得汉字。

    乌日之所以能参与谈判,并在之前作为使者前去拜见汉使张放,就是因为他是北乌孙为数不多的几个能认汉字的人。同样,姑莫匿的誓书也是旁人代笔,他摁手印而已。

    乌日接过一看,双目圆睁,脱口而出:“姑莫匿愿断臂赎罪!”

    姑莫匿在羊皮书里称,日贰弑君,他就要为主复仇。而他日若日贰成为小昆弥,即为北乌孙之君。那么,姑莫匿愿以血还血,以臂还臂。

    这一番话表达的意思再明确不过,你日贰当初是左大将弑君,我就要刺杀你为主复仇。但等你上位成为小昆弥后,你是君我是臣,那我愿以臂赎罪。当然,前提你先成为小昆弥再说。

    牙帐之内,诸国使者无不失惊,旋即连连点头,纷纷赞许。

    日贰父子互相对视,也无话可说——人家砍你手臂一刀,连本带利还你一臂,你还有啥可说?

    草原自有规矩,这一条手臂拿出来,日贰父子再也不好逼人还一条命了。

    日贰父子面面相觑之际,背脊都有些凉飕飕,不约而同想,这主意是谁出的?真他娘的够狠!(。)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一章 【女汉子再发飙】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跟日贰的谈判,说难也难,说易也易。日贰的诉求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要名正言顺上位,二是要杀姑莫匿挽尊。如果形势有利的话,把安日也拉下来。斩草除根。

    第一条,都护府起初是反对的,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日贰势大难制已是事实。汉朝方面迅速认清这一点,承认事实,但要求必须得汉朝册封,否则不得称昆弥。日贰接受了,虽然这得等到明年了,但他已是事实上的北乌孙小昆弥,名号这个,迟点就迟点吧。

    第二条,原本想斩杀姑莫匿,结果对方玩了一招漂亮的壮士断腕,日贰只“砍”下一条胳膊。

    解决了这两个难点,后面的事就好谈了。很快,昭君、大昆弥雌栗靡与日贰达成如下协议:

    一、日贰在五日之后,全军撤回阗池以西,恢复两国初始状态。

    二、安日不得寻仇,日贰也不得迫害,双方恩怨了结(至于是不是真了结,那是以后的事)。

    三、大汉、都护府、赤谷城,皆认可日贰的合法性,同意他出任小昆弥。

    除了以上三条,还有一条附加条件,日贰必须为汉民被困赤谷城所造成的粮秣损失负责,要求赔偿牛羊三万头,牧草十万斤。

    如果是赤谷城要求赔偿,日贰只会嗤之以鼻,但汉使的要求,他不得不认真对待。因为昭君再三强调,这是富平侯的意思,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日贰不服,可以亲自找富平侯理论。

    日贰落得今日的窘境,被逼得坐下谈判,究其原因,就是来自西边富平侯的那支联合大军,还有被富平侯窜掇来趟浑水的北方三族。他还没见过这位富平侯,就被逼成这样,真要见了,那还得了?!

    事已至此,没法子,日贰也不得不捏鼻子认了。哪个贵族部帐没有几万牲口?到时回到阗池,随便找借口收拾几个附离的旧臣,凑出几万牛羊不算大问题。

    以上几条只是原则协议,底下还有诸多细节,比如撤军路线,比如赎回俘虏,比如牲口牧草的转交时限、地点等等。这些都不必在会上讨论,让手底下具体分管的人去处理就好。

    至此,这场乌孙内部危机,就此得以解决,南北乌孙都没落得好处。当然,这是指对部族而言,而对于个人来说,得利者大有人在。

    不过,也有几个部族捞了好处。没错,就是北方三族。这三族分开的话,实力不如北乌孙,合力则比北乌孙强。三族都比乌孙落后、弱小、野蛮。蛮族一大特性就是抢掠,三族之间也经常互相抢,但彼此都是苦哈哈,再抢也没啥好东西。他们早想合力抢掠“富足”的北乌孙了,只是乌孙受汉朝保护,而三族的东方邻居南匈奴人又已向汉朝俯首称臣。三族怕抢掠引来汉朝制裁,始终没敢动。

    这一次,三族终于等到机会,奉汉使之令讨伐,这是名正言顺的抢啊,哪有不响应的道理?在此次响应行动中,三族不但收获多多,而且还因解救了乌孙大昆弥而得到大量牛羊及部分奴隶的感谢。

    用坚昆小王李忍的话来说,就是“不虚此行”。

    谈判取得圆满成功,最欢喜的人,莫过于昭君。整个过程,她表面比谁都冷静,但内心比谁都紧张。从头至尾,她都紧握着节杖,手心都攥出汗——是的,大冷天,出了一手冷汗。幸运的是,她完美达成任务,完成了他的指示。

    谈判结束后,得知战争结束的乌孙人,无分南北,皆欢欣鼓舞。昭君夫人之名,四方传扬。

    谈判顺利结束,各方皆大欢喜。一欢喜,又是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

    昭君全身力气,都被谈判消耗殆尽,原本不想参加,但身为假使,她是最尊贵的客人,没有之一,如何能推脱?没奈何,只能强撑疲躯出席,准备应付一下,走个过场就离开,回帐休息。

    一场充满原始风情的粗犷歌舞过后,昭君向左右点头致意,正想离开,旁边的日贰忽道:“夫人稍等,小儿乌图,有一事相求。”

    昭君奇怪地看了日贰一眼,向场中扫了一圈,并未看到乌图。

    日贰伸手一指:“来了。”

    果然,人群中分,乌图显身。这位准小王打扮得十分正式,不但衣帽华贵,耳朵、额头、脖子等部位都挂满了金珠佩饰,腰间的宝刀从刀柄到刀鞘,也都缀满各色宝石。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只开屏的孔雀。

    乌图往场中一站,向昭君一拱手,粗声道:“乌图愿求娶夫人侍女青琰,大汉与乌孙,永世结好。”

    卧槽!果然是一只开屏的孔雀!而且还懂得扯着虎皮当大旗,将求偶上升到国家关系层面。

    昭君愣住,青琰呆住,等到反应过来,那火气啊,把整张脸都烧红了。

    乌日笑道:“这是一桩美事啊,为此次会议圆满,更添佳话……”

    一旁的日贰抚须呵呵,在他想来,自家儿子好歹也是个准王子,娶夫人贴身女侍,算是低就了,加上调停刚结束,怎么说也是有求于己,想必不会拒绝。但出乎意料,人家还真拒绝了。

    昭君一脸为难道:“左大将有所不知,青琰是富平侯的近侍,没有他的亲口允许,昭君无权将之许人。”

    昭君这是以婉转的方式,婉拒求亲。但日贰显然不买帐:“不过一使女而已,想必富平侯不会拒绝吧?这样吧,我会再加万头牛羊、牧草万斤。这总成了吧?”

    这一刻,青琰的内心是狠不得把万斤牧草全压到日贰身上,再让那万头牛羊从乌图身上践踏而过。

    昭君蹙眉,日贰父子这一手太过无赖,直接把话摆到场面上,根本不是商议,而是威逼。众目睽睽之下,尤其刚刚说服大小昆弥罢兵,在这种情况下拉下脸拒绝,当真为难。

    昭君扭头:“青琰……”

    青琰霍然甩去披风,扯下厚裘,露出一身轻便劲装,曲线玲珑中蕴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爆发力。

    万千瞩目之下,青琰排众而出,从人群挤过时顺手从一个贵人侍从手里拎走一瓮酒。这盛酒的瓮是个双耳罐,合抱大小,罐自重就达二十余斤,里面还盛着六七斤酒,足有三十斤重。

    青琰单手拎着这么重的罐子,却并不显吃力,步履轻盈迈进场中。距乌图十余步,奋力一甩,罐子呼呼旋转着飞向乌图。

    乌图瞪大牛眼,扎个弓箭步,双手分张,一上一下,吐气开声:“喝!”稳稳接住罐子,身体向后退了两步,再转半圈消去冲力,罐子里的酒只洒出少许。

    围观者发出震天价叫好声,不仅是为乌图的眼力手劲叫好,更为青琰一介女子有如此身手喝采。

    乌图虽然被这一下弄得气血翻涌,面如醉酒,心里却得意非凡,咧开大嘴,举罐就要痛饮。

    “慢着!”青琰断然叱喝,“那罐酒不是让你喝的,而是让你挡刀的!”

    什么?挡刀?!

    不止乌图,所有人都呆住了。

    青琰刷地一下扯去腰间围带,露出牛皮腰带上亮闪闪的一圈飞刀,杏眼圆睁:“没错,就是这十二口飞刀!”

    目睹之人,无不倒抽一口冷气,这、这是干哈呢?

    青琰叉开五根修长的手指,随手向腰间一抹,再抬起手里,掌中变魔术一样出现三把柳叶飞刀。青琰五指搓动,三把飞刀在掌心如扇开合,灵动异常,简直就是手指的延伸。

    如此麻溜的手法,连同样是玩刀高手的乌图都看成了斗鸡眼。

    森森刀光映着青琰粉面如霜,声音冷冷:“求娶是吗?别说我不给你机会。挡住我这三口飞刀,你才有资格,否则,免开尊口!”(。)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 【我的刀不答应】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格斗求娶,这可是草原上人人都爱看的戏码啊!一时间欢声如雷,加油鼓劲声连雪花都被震在半空落不下来。

    乌图看看怀里硕大的酒罐,再看看那三把细小的柳叶刀,豁然大笑:“好!来吧!”

    日贰眯眼而笑,神情轻松,似乎一点也不为儿子担心。其余诸国使者,都是一脸看好戏的表情。

    昭君垂目绞手,心里忐忑,最矛盾的就是她了。既担心青琰失手伤了乌图,更担心青琰没伤乌图——因为那样就表明她失败了。

    侧后方的公孙覆上前几步,俯首低声道:“夫人无需担心,这种比斗,在草原自有俗例,死伤无算,概不追究。”

    昭君摇摇头:“伤还好,死绝不可以。”

    公孙覆深以为然点头:“夫人放心,青琰会有分寸的。”

    昭君依旧忧心忡忡:“我知道,但就怕青琰有所顾忌,留有分寸,反而害了她……”

    公孙覆低笑:“夫人大可放心,青琰有十二口飞刀呢、”

    昭君转念一想,似乎想明白了什么,掩口一笑,如花盛放,对面的人看呆了。

    得公孙覆提醒,昭君想明白了,青琰话里藏着话呢。她三把飞刀扔过去,就算乌图有本事挡住,那也只是说他“有资格”提亲,并没说答应啊。要答应是吧?问问剩下九把刀答不答应。

    这会乌图也没工夫琢磨青琰话里机巧,他全神贯注防三把刀。虽然他手里的遮挡物够大,捧在手上就能挡住胸腹等要害,但这玩意毕竟太重,很难快速移动。若那个女人用刀子扎他的脸或腿的话,他想挡开,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当然,有难度才有挑战性,曾经在格斗场上数次击败杀死过对手的乌图,对自己充满自信。

    青琰呢,同样对自己充满自信,尤其是她手里掌着飞刀的时候。

    四周的欢闹声渐渐平息,没有人再发一声,耳畔只有呼呼的风声、飘零的白色雪花、还有不知何处传来的马鸣。

    青琰保持着弯腰侧身的姿势,三把飞刀依然在手里交错晃动,一道道白色光影从她面庞掠过,那面庞冷漠,眼神如冰。

    劲风夹杂着雪花,劈头盖脸打在乌图脸上,乌图眼睛眯成一条缝,面容像岩石一样没有表情,心里却在暗暗叫苦。这臭娘们不会也经常与人比斗吧?貌似很有经验的样子,一出场就抢占上风,现在人家是背风而自己是面风。更令人恼火的是,看似给了个大家伙让自己抵挡,其实却是个大累赘。这玩意捧在手里一时半会还好,抱久了谁不累啊!这是在变相消耗自己的体力。

    心里咒骂着,即使被风刮得几乎睁不开眼,乌图却只能努力保持视线,对面三把飞刀可是等着饮血呢。

    公孙覆按剑而立,嘴角噙笑,他知道,在乌图接过酒罐的一刻,青琰就已经赢了。青琰甚至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安静的等,等乌图力竭的一刻,将手里的飞刀掷出,乌图十有八、九要见血。但是,他也知道,青琰不能这样玩。因为这是在草原、在宴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输赢也好,死伤也罢,事后都可以有话说,唯独玩诈不可以,那是会令人不齿的。所以,青琰一定要凭实力取胜!

    日贰也看到了儿子的窘境,皱眉不悦道:“这样拖下去得到什么时候?比斗还是举重?去,找个人数数,从一到十,十声之内再不出刀,就……”

    话音未落,场中情况突变。

    青琰出手了!

    刹那间,青琰手足齐动,只见白光闪了闪,对面发出啪啪脆响,就见乌图手里的酒罐喷出两股酒泉。

    围观人群欢声雷动。

    日贰笑遂颜开。

    昭君脸色一白。身边两位侍女也是花容失色。唯有公孙覆神色不变,眼里甚至漾起一股迷之笑意。

    “乌图——乌图——”

    场外喝彩打气声不断。一开始还是日贰的人在喊,到后来不分乌孙人、康居人、龟兹人、坚昆人、丁零人、呼揭人……全都在喝彩叫喊。

    乌图慢慢将酒罐子从面部移开,他的表情很奇怪,没有欢喜,没有愤怒,只有难以置信。

    砰!酒罐子落地,摔成无数碎片,酒水洒了一地,更溅湿了他的衣裳下摆与两条裤腿。

    当大伙的目光被吸引到乌图的裤腿时,这才注意到,他的左大腿膝盖上三寸,正正钉着一把飞刀……

    原来第三把飞刀并未“脱靶”,而是正中目标!

    喝彩顿时变成哗然。

    可是,明明看到青琰是双手掷双刀啊,这第三把飞刀,却又是怎么发射出去的?一手双飞刀?想多了,这样做的结果是——如果是一前一后掷出,那每一次都无法做到最好。如果同时掷出,那两把飞刀在飞行时会互相干扰,压根没用。

    那第三把刀是如何发射的呢?当旁观者都为之迷惑时,身为当局者的乌图,心头却明镜也似地。

    噗通,乌图单膝跪地,眼睛直勾勾盯住十余步外青琰脚上蹬着的那双鹿皮靴,声音沙哑说了一句:“脚,也可以发射……”

    哗然变惊呼。

    旁观者终于明白了,怪不得刚才青琰是“手足齐动”,原来在掷出飞刀之前,青琰松指,让其中一把飞刀尾部朝下掉落。在扬手掷刀刹那,一足猛踢飞刀柄,变成了“足射”。手上两把飞刀是晃子,真正的杀招,是这一记暗刀。甭管乌图是否看清,三把刀呈“倒品字形”射至,分取上三路与下三路,他是顾上不顾下,护头难掩腚。想不中招,何其难也。

    看明白了,想明白了,惊呼再次变成欢呼。声势之壮,比先前更炽烈三分。

    青琰先向乌图拱拱手,淡淡道:“看来,我的刀不答应!”再向四周观众做了个罗圈揖,顿首四次,随后转身向昭君所在的观赏帐走去。

    回到帐中,二女目光相触,微微颔首,有会于心。

    昭君一脸歉意对日贰道:“青琰出手不知轻重,怕是伤了右都尉……”

    日贰脸色难看,却发作不得,谁让他儿子没能耐,三刀就被干趴?只能拱拱手:“公平比斗,损伤在所难免,小儿筋骨结实,这点小伤没事……嘿嘿,这位……青琰是吧?好机智!好身手!夫人有此女扈从,难怪敢以区区数骑走遍大草原。哈哈哈哈!”

    昭君微微一笑:“青琰的刀虽锋利,只是用来屠狼的。伊利草原水草丰美,举目尽是牛羊,这狼终究是少的。昭君何惧之有?”

    日贰一脸尴尬。

    这时有仆从捧着托盘上前跪下,高举过顶,盘中是三把排列整齐的雪亮柳叶刀。

    仆从大声道:“小主人说了,他输了,求娶之事就此做罢。”

    昭君与青琰相视一笑。(。)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三章 【聚 首】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春夏之交,无云的天空更显湛蓝,雪峰之颠也染上了一层靛意。一望无际的草原,绿草如浪,间或点缀着许多不知名的野花,色彩缤纷,令人迷醉。在雪山下,长河畔,丛林里,随处都可见成群结队的牛羊骏马,还有那放牧的年轻男女。马儿互相追逐,年轻男女也在互相嬉戏,鞭梢响声与嘹亮歌声响彻草原。

    那座白色巨石城堡,就矗立在蓝天之下,雪山之旁,草原之上。

    此刻,白色城堡上下站满了人,各色旗帜飞扬。令人惊异的是,这座一点也不像汉朝建筑的城堡,城上的旗帜,却全是汉朝幡旗。不光有龙虎朱雀等图形,好多旗面上还有明显的汉字,诸如“汉”、“张”等文字,比比皆是。

    看到迎风猎猎的五色汉旗,从东边地平线出现的一支长长车马队伍发出响彻天地的欢呼。同样,白色城堡上下的人群,也发出震天价应和声。

    车马队伍中间,一辆白色彩绘的马车车帘掀开,现出昭君那略带疲惫,却满是喜悦的面庞。

    青琰策马靠近,难掩激动:“夫人,到了!”

    “是啊……整整两个月,终于到了。”昭君凝望着那白色城堡,眼里有雾气漾起。蓦然,她浑身一震,眼眸亮起来。

    几乎同时,前面开路的公孙覆飞驰而来,边跑边高呼:“君侯亲自出城迎接诸位!”

    随着公孙覆的喊声,远远出现一队人马。随着人马渐近,“大汉使节、富平侯张”的旗帜分外惹眼。阳光灿烂,大旗之下,那白色骏马上的身影仿佛披上一层金光,踏着绿浪而来。

    昭君泪如泉涌,青琰眼眶通红。数百汉民,望泣而拜。

    建始二年四月末,历经磨难的第一批河东汉民,历时二载,跋涉数万里,终于抵达摘星城。出发时的七百多人,抵达时不过五百余人。虽然人数很少,并未能对摘星城的发展带来多大动力,但他们的到来,却有着深远意义。这是大汉移民的足迹,第一次延伸到万里之外。而移民们所趟出的这一条远徙之路,也为后继汉民源源不断的迁徙奠定了基础。

    当第二次上千人,第三次数千人,第四次……直到后来摘星城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汉之城”,人们不会忘记,最开始时,那七百汉民的筚路蓝缕……

    汉民的到来,让张放更忙了。好在他是拥有近乎无穷精力的人,错非如此,很难想象,他只靠两三个助手,就把若大一个商贸城治理得井井有条,同时还能平衡城内诸势力的各种利益,使摘星城度过最艰难的一段发展时期。

    张放不是个天生的政治家,也没有多少管理经验,发展初期的摘星城给了他一个很好的练手机会。在汉民抵达之前,他已经积累了一年多的治理经验,初步达到了县令水准。当第一批汉民涌入后,张放已经能够应对裕余了。

    眼下张放首先面临的,是汉民的归属感问题。

    不可否认,这些离开故土,远涉万里的汉民,绝大部分人都不想来这个摘星城。自古移民实边,从来没有自愿一说,哪怕有无偿土地与牛羊的诱惑。西域都护府就是个最好的例子,都开府几十年了,真要干仗,也没能拉出多少人,主力还得靠征召周边城廓诸国。当然,这里面也有朝廷怕尾大不掉的原因。

    张放能做的,只有尽快将当初对汉民的承诺兑现,把住房、土地、生产工具、畜力分配到位,尽快使汉民融入这里的生活。后世华人遍世界足以证明,汉人无论到哪里,都能顽强生存,繁衍生息。

    张放现在考虑,下次要人,可能要倾向于“谪戍”,也就是找国内犯了罪的那一类人。这类人冒险性与攻击性更强一些,适合组建骑军。

    “摘星城的吸金力是无可置疑的,摘星城的容纳力也足够,眼下我们缺的只是人——准确的说,是汉人。”

    在旧宫议事厅里,一张由六张桌子拼成的硕大椭圆形巨桌置于正中,上首只坐一人,张放。两侧一溜而下,分别坐着陶晟、邓展、阿里穆、公孙覆、韩骏、韩重、班稚、班行、林天赐等人。哦,还有两位女士:昭君与青琰。

    在摘星城,张放已弃用跪坐礼,全部采用坐姿。而在这草原塞外,宽袍缚带的汉服只能做为休闲服,所有常服,都是张放亲手设计的、以钮扣为系结方式的类似后世风衣的便服。摘星城是个商城,实用主义浓厚,新常服的轻便、新颖、又极具实用性,很快让所有人都接受了。而新常服坐椅子,自然不虞有走光、露宝等等不雅情形出现。

    当然,好是好,方便是方便,就不知这些人回到汉境还能不能适应那并不完善的汉服了。

    听到张放说到人力不足,林天赐适时开口:“我说说感受吧,经过近一个月体会,林某敢断言,整个西域,没有一个城郭,能比得上摘星城。若君侯不弃,林某愿力促君上,将我邦迁至贵城。”

    张放喜道:“如此甚好,乌丹支离本是汉军后裔,与我等同根同源,正应互相扶助。”

    听到二人对答,陶晟、邓展相视一笑。林天赐当然不是脑门突然发热才提出这合并之策,在私下里他们不知讨论、谈判了多少次,最终达成一致,这才在会上正式提出。而在这正式场合一旦提出,基本上也就成了定局。若非如此,以林天赐的身份,也没可能列席摘星城内部会议。

    乌丹支离,阖族不过二、三百人,由于格守汉俗,不与周边诸族通婚,这些年情况越来越糟糕。在林天赐这样的有识之士看来,再这样下去,过不了几十年,乌丹支离要么被周边诸族融合,要么自行消亡。汉朝不会收他们,那么,最好的出路,就是合并入摘星城。这是个明智的选择,林天赐相信,族老们一定会通过。

    韩骏也站起发言:“坚昆那边,李忍也表示愿意加入,呼揭、丁零也有部族想加入。”

    张放点点头:“各族要加入可以,但对非汉人我们的准入是宁缺毋滥,汉人常住居民与胡人常住居民比例要保持在三比一。当然,这是远期目标,现在还做不到。我打算要建立一个居民身份制度,这里有一份提纲,大家可以看一下,互相讨论可行性……”

    当会议渐至尾声,张放拍拍桌子,将讨论中的众人注意力拉过来,道:“接下来一个月,我会离开城里一段时间。我不在时,城中事务交由陶晟、邓展、公孙覆、班稚、韩骏五人组决议。以票数多寡决策,少数服从多数。若确实有难决之议,可交由昭君最后定夺。”

    这是让昭君代行城主之职啊。众人的表情却很坦然,一个曾主持了乌孙大小昆弥谈判的女使者,完全有这个能力与威望,没人不服。

    这时班稚有意无意问道:“不知君侯前往何处?”

    “康居卑阗城。”张放毫不避讳,直面班稚,坦然道,“与老国王谈公主的婚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三十四章 【将 归】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康居国王快死了。嗯,以他那样的身体,能熬到现在,已属奇迹。

    老国王请张放来的目的,除了协调摘星城与康居贵族的利益之外,最重要的,是与张放商量两件事,一是关于派哪位王子入质汉朝为侍子,二是关于娅莎公主的婚事。

    老国王先后共有五个儿子,其中两个没养活,夭折了,一个长大成人后,因与部族发生纠纷,厮打中受伤而死。眼下还有两位成年王子,分别是大王子与小王子。臣民的普遍评价是,大王子比较有能力,也有一定声望;小王子暴躁,行事作风强硬,恃强凌弱。康居诸贵人支持大王子与支持小王子的两派力量相若,现在就看老国王的选择了。

    老国王倾向谁,就连张放这个外人都知道,老国王一向疼爱小王子。老爷子疼爱老疙瘩,这是很正常的事,古今中外,概莫能免,不足为奇。

    躺在榻上,气息奄奄的老国王鼓着浑浊的淡褐眼珠,死死盯住张放,吃力问道:“张君认为……哪位王子入侍汉天子为好?”

    因为涉及王室秘事,宫室里除了张放与老国王,再无他人。

    张放淡淡道:“谁入侍自当由国君定夺,本使的职责,就是安全护送侍子入长安而已。”

    老国王眯眼,露出欣慰的笑意,他当然知道,选谁入侍,通常汉使是没有话语权的。但是眼前这位汉使大不一样,他在康居的影响力,丝毫不弱于副王,甚至在某些时候,说的话比他这个行将就木的国王还管用。而副王屠墨以及小女儿娅莎,都是支持大王子的……

    “张君,我果然没看错你啊。”老国王艰难露出笑容,很是开心,“我们再谈谈娅莎的事吧……”

    张放走出宫室时,正看到在廓柱下团团转的屠墨。

    屠墨一见他,神情紧张,立即迎上:“羿啸,国君是否就侍子的事,征求你的意见?”

    张放毫无隐瞒之意,坦然道:“正是。”

    “羿啸怎么说?”

    张放实话实说:“什么都没说。”

    “这……”屠墨搓着手,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没能说出诸如“何不劝国君让小王子入侍”这样的话。

    “我会点岐黄之术,老国君怕是挨不过这个夏天了。”张放拍拍屠墨厚实的肩膀,轻叹道,“还是想想怎么让他安心吧。”

    屠墨默默点头,不再言语。

    张放走出宫殿,看到云台前那徘徊的倩影。十六岁的公主,有着鲜花一样的脸蛋和牛奶一样的肌肤,即使此刻她的神情黯然,也丝毫无损她的美丽。

    娅莎抬头看到张放,琥珀流光,提着长裙迎上。

    张放不等她开口,便道:“我没有就侍子的事发表任何看法。”

    娅莎轻轻摇头,神情让人心疼:“我不想问这些,我只要阿父平安就好。你是会医术的,阿父他……”

    张放考虑了一会措词,道:“秋日夕阳美好,尽量让他看到吧。”说罢,向娅莎揖行一礼,转身离去。

    娅莎捂面,双肩颤动。

    张放没有回头,反而硬着心肠加快脚步,他知道自己若回头就一定会转身,就一定会拥娅莎入怀——但这里不是都赖水畔,也不是草原丛林,这里是王宫,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与娅莎的事还没正式公布,不便弄得尽人皆知。

    张放步下石阶,到得宫外广场,一直跟在身后的韩重牵马过来,递上缰绳,终于忍不住问道:“公子,我有一事不明。”

    张放接过缰绳,轻抚骏马的鬃毛,淡淡道:“但说无妨。”

    韩重低声道:“公子,屠墨副王跟公主都是支持大王子的,而且我也觉得大王子比小王子更像国王的样。公子为何不施加影响,令老国王更倾向大王子呢?”

    张放瞥了韩重一眼,道:“若是阿舍,就不会问这样的话?”

    韩重呐呐:“我知道不如阿兄看事明白……”

    “摘星城是在康居没错,但我们是康居人吗?”

    “呃,当然不是,我们是煌煌大汉。”

    “那我问你,一个英明的康居国王引领康居走向强大,对摘星城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韩重张大嘴巴,半天不知怎么回答,这样的问题,显然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张放翻身上马,淡淡扫了一眼并不巍峨的康居王宫,吐出一句:“我不会阻止康居强盛,同样也不会推进它强盛。”

    ……

    六月初七,康居国王任塞召集诸臣、贵人、翕侯,颁下三条王令:一、长子随汉使入长安,侍奉汉天子;二、幼子任储君;三、小公主娅莎,与摘星城主人、汉使、富平侯张放成婚。

    这三条王令,除了最后一条并不令人意外之外,前两条还是引发了一阵动荡。但国王仍在,而大王子最大的助力副王屠墨,也罕有的保持沉默。涌动的暗流终于还是平静下去。

    娅莎虽然贵为公主,但嫁给张放,同样只称侧夫人。康居人对名份远没有汉朝人那样严苛,当初康居大公主嫁给郅支,同样不过一个侧阏氏。娅莎愿意,老国王又有求于张放,而储君也需要摘星城的支持。如此三方皆无异议,遂成定局。

    张放正室还没娶,侧室倒是娶了两个。

    六月中,张放迎娶康居小公主。六月底,踏上回长安的万里行程。之所以这样仓促,皆因老国王就要死了,在此之前,张放必须带大王子离开康居,以免国王驾崩后发生不可测的事。

    如果是在汉境,父将死儿远行是不可想象的,但草原上没这讲究,有的只是父未死,儿致其死的各种叛乱戏码。所以老国王的考虑还是很有未雨绸缪的先见之明。

    张放在做好一切安排后,带上陶晟、康居大王子及部分扈卫,在摘星城数千居民依依不舍的送别下,踏上返回大汉的征程。

    当队伍沿着都赖水行进时,鹰奴架在小臂上的金雕紫金,突然无令振翅而起,发出一声嘹亮的长鸣。几乎同一时刻,空中也传来了同样的鹰唳。

    张放心弦一震,回首,但见离离长草的河对岸,一片起伏的山棱上,两个女子并辔驻马,默默凝望。

    是昭君和娅莎,她们来送别了。

    张放眼睛泛起一层雾气,眼前情景,宛如当年重现。

    风中,再次传来饱含深情的呼喊:“张放——你记住——草叶枯荣三次——你、要、回、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五章 【望 长 安】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一行离开康居一个月后,后方传来消息,老国王终于还是没能看到秋日夕阳的美好,病逝于王宫。

    听到这个消息,大王子策马狂奔于草原。张放制止了左右追上,很笃定地呆在原地。果然,半个时辰后,大王子一人一马,疲惫不堪回来。自那日之后,这位康居大王子整个人都萎了,那种顾盼自雄的劲儿再不复存。

    八月中,张放一行再次进入赤谷城。在这里,张放终于见到等待已久的老熟人——副使甘延寿。

    甘延寿是来了解去岁乌孙动荡之事,以便向朝廷汇报。同行的除了部分汉朝官员,还有西域都护府的副校尉郭习陪同。这两位老将都是五十开外的人了,但万里风霜,也不过在他们的两鬓增添了几根白霜而已,那精气神依然旺盛,不愧是职业老军人。

    甘延寿见到张放第一句话就是:“冯夫人后继有人矣。”

    早在二十年前,甘延寿曾经以期门郎身份,陪同冯夫人镇守乌孙,对这位巾帼外交家十分敬佩。此次再入乌孙,了解到昭君的事迹,感慨万千。

    “当初随羿啸出使匈奴,我是见过昭君夫人的,那会实在看不出她竟有如此天赋。啧啧……”甘延寿边说边赞叹。

    郭习亦不无遗憾:“可惜郭某无此眼福,缘悭一面。本以为君侯要携美归长安的,没想到……”

    张放意味深长道:“君况也说了,冯夫人后继有人。昭君若随我归长安,不过侯门一美姬而已。而在西域,在摘星城,她就是昭君夫人。她的价值,在这里。”

    甘延寿会心而笑,郭习若有所思。

    张放在赤谷城呆到了八月末,然后与甘延寿、郭习等一同东返。甘延寿这个使节团本想到摘星城看看,但距离实在有点远,时间也耗不起,再不启程,今年就别想回长安了。

    张放其实很想让甘延寿直接去摘星城,为自己把控大局。只可惜甘延寿是奉诏令到乌孙调查的,完成任务后,他必须回长安交令,向天子百官陈述乌孙事件前情后续。

    张放已跟甘延寿沟通好,等甘延寿回长安交令之后,休整一段时间,把府中事务处理好,张放就会向天子提请再派甘延寿出使摘星城。有这位熟悉西域事务,同时在西域、尤其在康居有着巨大声望的宿将坐镇,相信一定会在稳定摘星城及建立一支强大军队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对于让这位年过五旬的老将为自己的事奔波,张放心里还是很歉疚的。不过甘延寿却不在乎,反而很乐意,用他的说“我就是个武夫,本就该为边事奔忙,老是坐在斗室里,闷也闷死了。”

    甘延寿这话不是谦词,历史上这个龙精虎猛的猛将,就是郁郁不得志,困于方寸斗室之间,生生闷出毛病,不到六十岁就病逝。

    这世上有些人就是闲不得的,一闲下来就会出事,甘延寿无疑就是这一类人。越是千里马越不能总拴在槽里,否则再好的脚力也废掉。

    毫无疑问,张放在改变历史大局的走向时,同样也在影响及改变着这些历史人物的命运。

    甘延寿的命运即将改变,他的老搭档陈汤又会如何?

    ……

    九月末,张放一行抵达西域都护府。令张放欣喜的是,墨秦带领的第二批汉民也在这里,并且即将启程前往赤谷城。第二批汉民超过千人,而且精壮颇多。

    张放告诉墨秦,当初日贰赔付的三万牛羊与十万牧草,大半用于首批汉移民。不过在赤谷城里仍然存有大约五千多头牛羊及两万多斤牧草,再向大昆弥赊一部分,足够支撑到明年春。目下摘星城设在赤谷城的负责人是奚奴,这位原乌孙百人长已经是摘星城正式军官,让他来负责这一块,倒是人尽其材。

    十月初,乌垒城东西二门俱开,两支车队人马浩浩荡荡出城,背向而行。一支是汉移民队伍,往西而去,目标乌孙赤谷城。另一支自然就是张放、甘延寿一行,目标玉门关。

    无论哪支队伍,都必须在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内,抵达各自目的地,否则就会有被风雪堵在半道的危险。

    十一月中,风雪之中,玉门关前,城门丞正有些百无聊赖。时近寒冬,关口行商大幅锐减,每年到这个时候,就会消停下来,城门丞也习惯了。

    “老吴、三子。”城门丞对守门的军士大喊,“到申时末了吧?可以关城门了……”

    守门的军士还没来得及回答,前方突然出现一骑,高高举着一支鲜红幡旗,隐隐在大喊着什么。

    守城军士们一下涌出来,纷纷侧耳倾听。过了一会,那个叫三子的年轻军士喃喃道:“使节……团、归来……勿闭城门……”

    城门丞一脸迷茫,下意识跟着复述:“使节团……归来?使节……什么?!使节团归来!”

    整个玉门关一下炸开锅。

    历时一个半月,张放与甘延寿使节团,终于赶回玉门关,回到大汉。

    在夹道欢迎的人群中,骑马走在最前头的张放,隐约听到有人大喊:“张公子!张公子是汉使!”

    张放循声望去,看到两张熟悉的面孔,虽然隔了五六载,但以他惊人的记忆力,仍然记得清清楚楚。张放笑着挥挥手:“老吴、三子,别来无恙。”

    老吴与三子那个激动啊!万万没想到,事隔多年,已经贵为列侯、汉使的张公子居然仍能记得他们,甚至一口叫出他们的名字……

    “谁说贵人多忘事来着,张公子这么大的贵人,竟然还记得我老吴……”老吴呵着白气,搓着手,眼睛与鼻头同样发红。

    三子更是话都说不出来,只有两条清鼻涕流下,也不知是被冷冻的还是感动的。

    使节团一行在玉门关歇息到次年二月,方再度启程,两个月后,使节团终于低达长安。

    倚马关亭,望见长安雍门门楼的那一刻,一路都很平静的张放,突然做出一个令使节团官员愕然不已的举动——这位年轻的富平侯,竟脱离大队,一马当先,冲向城门!

    ——长安,我又回来了!

    (第四卷·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三十六章 【大 婚(上)】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长安是帝都,从来不乏热闹可看,但在建始四年(前29年)四月初七这天,整个长安都为一场世纪婚礼惊动。

    未央、长乐两宫贺使,敬奉各类乘舆服饰,络绎不绝。队伍最前头的乘舆仪仗已经出了北阙门,最后面的贺使还在内宫。

    朝官百僚,衣冠楚楚,仿佛上朝般整齐。只不过他们所行的方向却不是未央宫,而是北阙甲第——戚里。

    这一刻的长安,放眼望去,当真是冠盖满京华。

    几乎整座长安居民全挤去看这世纪盛况,一向拥挤的各城门都为之一空。以至于几个从直城门入城的外地人惊讶不已,这才有了以下对话。

    “主人,这就是长安?怎么人那么少啊?好象还没我们益州多……”说话的是个黑黑瘦瘦的少年,虽然其貌不扬,但一双眼珠亮而有神,看上去蛮伶俐的样子。

    被称为主人的,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高而瘦,脸形狭长,眉毛很浓,眼睛细而有神,颌下一撮短髭,为他增添了几分硬朗。

    主仆二人,都是风尘仆仆的模样,穿着也寻常,显然是赶远路的外乡人。

    听到仆人的问话,中年人微笑摇头,正想着怎么措词,耳边却听到一声不屑冷哼:“真是没见识的外乡人,平日里长安挤死人,进出城不排上半个时辰别想挪步。今日算你们好运,碰上富平侯大婚,城里各街坊差不多空了,所以才没见几个人。你这仆童,居然说长安没益州人多,当真让人发噱。”

    主仆二人讶然扭头,才看到说话的是一个正准备出城的士子模样的人,正满脸不爽地看着他们。

    中年上前两步,行了个揖礼,一脸歉意:“仆童无知,请足下包涵。”

    士子虽然有京城人的傲骄,但也是知礼之人,而且多少也有点眼力,见中年颇有气度,料非寻常庶民,当下也拱手还礼,神情缓和下来。

    中年自报家门:“在下陈立,供职益州鱼复,今奉上令,入京述职。陈某与仆童都是首次到长安,有失礼之处,请勿见怪。”

    士子暗暗点头,原来是地方官员入京述职啊,类似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当下回礼道:“在下刘钖,字子星。”

    陈立没说自己是什么官职,士子也没说自己是什么身份。陈立是进城入宫到丞相署西曹面见上峰述职,而刘钖则是出城到辟雍(皇家学府)进学。

    刘钖显然是个藏不住话的人,而陈立初来乍到,遇上这等全城围观婚礼之事,也颇为惊奇。两人攀谈之下,刘钖有心镇镇这个外地官员,眉飞色舞,把关于这场婚礼的内幕外幕悉数说了个遍。

    “这场婚礼,是富平侯张羿啸,迎娶原上河农都尉、现任北地都尉班况之女班沅君。张羿啸知道吧?”

    “听说过。听说他曾持节出使匈奴,还平息了乌孙乱局,着实了不起。”陈立脸上的敬佩是发自内心的,毕竟富平侯是天子表亲,出身权贵,世代公卿。这样显赫的家世,就算稳坐长安,都能平步青云。而这位少年贵胄却敢远涉万里,履险如夷,为国分忧,实在当得起这“了不起”的赞誉。

    “没错,这位富平侯确实了不起。眼下不过弱冠,却已因出使、平乱之功,被封为五官中郎将,监平乐屯兵,置幕府,成为大汉最年少之将军。”

    一旁那仆童听得两眼发光,忍不住发问:“请问,这五官中郎将很大吗?”

    陈立与刘钖哈哈大笑,都不用刘钖解释,陈立温言道:“五官中郎将秩二千石,为中郎三将之一,宿卫内宫,职位在都尉、校尉之上,可以称之为将军了。嗯,这置幕府,大概是陛下的特旨吧。”

    刘钖点点头,中郎将虽有置幕府之权,但需天子特旨,否则不能行使此职权。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天子对富平侯的恩宠。

    “比都尉大啊。”仆童听了吐吐舌头,看了陈立一眼,小声说,“比主人大。”

    陈立失笑摇头,也压低声道:“不是一码事,大多了!”

    “富平侯如此,那班氏女也不简单。”刘钖赞叹道,“不但出身名门,秀外惠中,更擅诗书,性情温婉。连皇后都认其为妹……啧啧。”

    陈立笑笑,不便背后谈论别人女眷,没说什么。

    仆童却道:“听上去,好像你见过一样。”

    刘钖横了一眼仆童,对陈立道:“足下这位仆童还是疏于管教啊……我虽然是没见过班氏女,但我当年的学长萧将军之后萧绍见过,一直赞不绝口、念念不忘……”

    话音未落,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急遽的蹄声突然停下,一个愠怒的声音传来:“子星,慎言!”

    刘钖人还没回头就一脸堆笑,连连拱手:“萧兄,好巧啊!咦,你这是……”

    那位萧兄脸色难看,勉强拱手回礼,哼了一声:“城里太闷,出城透透气。”说罢一抖缰绳,冲入门洞,绝尘而去。

    刘钖哦了一声,一脸我明白了的表情。

    仆童也哦了一声,一脸我也明白了的表情。

    陈立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只有摇头。

    ……

    长安戚里,富平侯府,此时已变得比节日里的章台街还热闹。侯府中门大开,府邸四个侧门通通打开,广纳四方来宾。来贺的官员权贵如过江之鲫,扎着彩带的各色贺礼堆集如山,抄礼单的管事手抽筋了都。

    应门接引是陶晟与刘枫,前者来回引领,一天下来,腿都跑细了一圈;后者专门负责唱名及笑脸相迎,最后差点面瘫。

    此时内堂里,一袭黑红相间曲裾深衣的张放,正与准岳丈班况及舅兄班氏兄弟,还有张氏族亲交谈甚欢。

    这时家令张敬臣来请示:“家主,青庐已搭建好,是否正式举行?”

    张放摆摆手:“再等等。”

    张敬臣有些焦急:“可距吉时不到半个时辰了,再不准备的话……”

    张放毫不犹豫截断道:“把一应物品准备好,我说开始才开始。”

    张敬臣无奈施礼退下。

    二房之长张平干咳一声:“羿啸啊,这吉时不等人啊,是不是……咹?”

    那边的班况抚须而笑,神情同样不着急,只笑劝道:“仲兄莫急,尚有尊客未到。”

    张平惊讶地瞪大眼睛:“尊客?连大将军、丞相及诸公卿都来了,还有哪位贵客?”

    三房家长张宣突然啊地一声叫起来:“莫非是……”

    张平也不笨,闻言先是一呆,旋即从垫子上蹦起,声音都变了调:“莫非是……”

    这时府外隐隐传来一声宣号:“陛下、皇后驾到——”

    集市般的侯府陡然一静,连空气都凝固了一下。

    下一刻,沸反盈天。(。)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七章 【大 婚(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大汉天子与皇后亲至大臣家参加并主持婚礼,这在大汉朝极为罕见,刘骜登基之后,更是头一回,着实是难得的殊荣恩宠。

    天子、皇后这一到场,来宾当真是既喜且惊。为什么还有惊?那是因为有些来宾的亲朋好友并没有到场。可是连天子、皇后都来了,你们不来,那不是找难看么。

    侯府内外一阵混乱,仆从家人纷纷从后门涌出,向各府报信催促去了。

    此时的新郎官张放也有点懵,与想象中的拜堂不一样的是,他穿的既不是大红喜服,也不是在室内拜堂,更没有什么盖头彩球。他与班沅君拜堂的地点,居然是府邸西南角一处“吉地”。而且今晚他与班沅君的洞房也不是漂亮的大宅子,而是一露天帐篷。

    没错,就是露、天、帐、篷。

    当张放看到那称之为“青庐”的帐幕时,脑海里只想到一样东西:野营帐篷。

    这、这是要打野战的意思么?

    这看上去甚至像开玩笑的东西,实际上却是正规得不能再正规,严肃得不能再严肃的汉代婚礼标准套间——青庐。

    汉代以降,直至隋唐,新人拜堂,都是在“青庐”中举行的。所谓“青庐”就是在住宅的西南角选一处“吉地”,露天设一帐幕,青布幔为屋,新娘从特备的毡席上踏入青庐,才算是正式入洞房。

    所以“青庐”也成为当时一种隐喻,比如某男子“尚未青庐”,就是还没成家的意思,与女子“待字闺中”异曲同工。

    为什么婚礼上会有这样的东东?张放反正是没看懂。不过对于一个奔波数万里,风餐露宿惯了的人来说,在哪里“战”都无所谓。只是,好象有些委屈沅君了。

    不过,看到身边佳人那一脸幸福的样子,可没看出半点受委屈来。就连那通房大丫头苹儿,也笑成了苹果脸。

    嗯,前些日子换庚贴时,看了文字尾巴,张放才知道,苹儿的大名叫“李平”,很平常、很中性的一个名字。张放当时还赞了班沅君一句,说她会改名字,苹儿要比李平好听多了。

    张放绝对没想到,这苹儿(李平),绝非藉藉无名之辈,她在历史上也是留下名字的人。她就是被班婕妤献给成帝的美婢,李婕妤李平。能够在后宫众多嫔妃中脱颖而出,成为品秩极高的婕妤,李平的姿容与魅力自不待言。

    不知不觉中,张放又狙击了刘骜一名妃子。

    而一点儿也不知道被“横刀夺爱”的成帝刘骜,此时正笑眯眯望着这对新人,等着享受新人拜礼呢。

    真是个可怜的家伙,么么哒。

    ……

    夜已深,将凌晨。

    张放睁开眼,怀中的玉人仍然酣睡。向来只睡两个时辰的张放,尽管上半夜又是各种仪式折腾,又是轮番劝酒,到了下半夜,更是“盘肠大战”……他依然只睡了两个时辰就习惯性睁开眼。

    透过那一方蒙着细纱的穹庐顶,张放看到满天繁星,这一幕,跟当年在青溪里的第一夜多像啊!嗯,时节也差不多。屈指算算,距离那一夜,已经过了整整八年。

    自己也算是完成了对那个“张放”的承诺了吧,把他的人生活得很精彩,并且,改变了他的命运轨迹。

    遥想当年,初到贵境,每时每刻徘徊在生死边缘,今日不知明日事,怎都想不到,会有如今的成就。

    八年,一个抗战都打完了,而他也完成了自己的崛起。

    五官中郎将,开府,仪比将军——塞外三年,有一半的时间是在荒漠、戈壁、草沼、野林里度过。那种孤寂与危险,绝非安坐长安,高谈阔论的满座高朋之辈所能想象,这是他应得的。

    这个职务对他而言非常重要,这意味着他可以名正言顺在摘星城安排幕僚,设置官员,并且调动军队。当然,山高皇帝远,即使没有当上这个中郎将及开府,他也可以这样做,事实上他也做了类似的事,踩过了线。这也是他不敢让汉朝使者与官员到摘星城视察的重要原因。

    而从今以后,他终于可以把摘星城所有事务放在阳光下了。不仅如此,所有为了摘星城的未来拼搏的人,公孙覆、韩骏、班稚、邓展……等等,都将会有得到朝廷承认的正式名份。让努力付出者得到他们应得的,让所有追随者都得到他们的利益诉求。如此,人与城市的利益一致,他的城市才会获得真正的良性发展。

    他终于把最难跨越的一个坎踩平了。

    思绪散逸间,怀里人儿微动。张放垂目,但见玉人长长睫毛微颤,却始终没睁开。

    张放笑了,一手搂紧,一手下探。

    班沅君浑身一颤,娇吟:“郎君不要……”

    张放也没收回手,只是搭在她的腰间轻抚。

    尽管已为人妇,但今日之前,从未被异性这样抚弄,班沅君多少还是有点不适应,扭了扭曼妙的身躯,咬着红唇低声问:“郎君睡不着么?”

    张放想了想,还是决定坦白:“我有个习惯,只睡两个时辰,然后就会起来健身,之后处理公务。以后若有打扰娘子的地方,请勿见怪。”

    班沅君显得很吃惊,从他肩窝抬起头,认真看了一会,才道:“郎君这是失眠还是……”

    张放摇头:“不是,说了是习惯。你放心,不影响身体。两个时辰对我而言,足够了。沅君,你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我们相识八年了。我一直都是这样,你何时见我精力不济,有异常人?”

    班沅君想想,还真是,出神半晌,喃喃道:“八年了……还记得我们初识的地方么?”

    “当然记得,三水那家食铺。将来有机会,我们再一起去看看好吗?”

    “其实,这些年,我一个人,去那里看过很多次……”

    “沅君!”张放用力抱紧妻子,为自己耽误了三年而愧疚不已。肌肤相亲,这愧疚很快又变成冲动。

    “郎君等等……奴、奴不堪挞伐,还是……还是叫苹儿来吧……”

    班沅君不提,张放差点忘了,还有个“听墙角的”。这青庐很大,中后部用红幔隔开,苹儿就卧榻于红幔之外,随时听候传唤。

    张放用力咳一声:“苹儿!”

    红幔后只延时数息,立即传来苹儿惊惶的声音:“啊……婢子在!”

    “晚上凉,过来,暖暖被窝。”

    苹儿一晕,完全被这理由打败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三十八章 【我是富平侯家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长安是天子脚下,有汉一代,都实行宵禁。基本上一更鼓一敲,各里坊门一闭,就别想再出门了,就连章台街也不例外。

    巡夜的军卒成分各有不同。东北宣平门一带,是普罗大众的住宅区,那里归城门校尉管辖,由北军更卒巡更。而北阙甲第至章台街一带,高门显贵居多,巡夜的便是执金吾的缇骑,否则镇不住这些权贵子弟。

    当然,也不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宵禁,特殊日子也会解禁。比如天子登基、天子大婚、太后寿辰、皇子诞生、国立储君等等天下大赦,以及大捷、四夷来朝,诸般特殊喜庆之事,都会解禁。

    今日富平侯大婚,天子下诏,解禁一夜。不光是为了庆贺,更有现实意义——许多祝贺的官员,喝完喜酒之后,保不齐就过了更鼓了,但总得要回府不是?宵禁主要是禁庶民的,可不是为难官员的。今日几乎所有朝官都到场祝贺了,再宵禁,那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

    不过,今晚解禁情况有点特殊。天子下诏是金吾不禁,也就是一夜不禁。但后来长乐宫太后却传话,说为了一个大臣的婚礼,擅动国法,有损朝廷威严与天子威仪,建议只解禁到一更。二更鼓以后,恢复宵禁。

    天子事孝,当然不会与太后相左,于是又下了一道诏令,改成二更宵禁。

    就在二更鼓即将敲响时,章台街烟雨阁侧门悄悄开启,提着灯笼的龟奴点头哈腰:“二位尊客慢走……”

    “慢个屁!快宵禁了,你想我们被逮是不?”

    龟奴苦着脸,头都快点到地了:“是、是,尊客请快走!”心里嘀咕,这话的味道怎么那么怪呢?

    两个人匆匆忙忙奔出,一边整理衣冠,一边向北阙跑去。

    隐隐约约听到一人抱怨:“皇太后真是……非要二更宵禁,正在兴头上呢,真是扫兴……对了,我听到那个女娘说什么‘驿马’。啥意思?是不是说我很厉害?风驰电掣!”

    很显然,这人是青楼初哥,听不懂女妓们的讥讽暗语。

    “驿马”是彼时青楼流行的暗语,指行房时男子在上若骑马,而驿马的速度最快,三两下就交待了——就跟后世的“快枪手”意思差不多。

    他的同伴显然是懂的,但绝不敢说出,含糊其辞:“时间仓促,主人的雄风,那些女娘还没领教……”

    主人深以为然:“就是……”

    说话间,就见前面出现一串灯火,整齐脚步声伴随着马蹄声轰轰入耳。

    “糟糕,是执金吾缇骑!”两人一下慌乱起来,这里正好是一条长巷子,前不见路,后不见弯,进退维谷。

    主人急得直搓手:“怎办才好?怎办才好?”

    仆人慌得以袖遮掩主人颜面:“主人,别让巡卒看到脸……”

    主人啪地打开,一脸没好气:“看到又怎样?谁认得我?”

    仆人用衣袖拭汗,赔笑道:“是、是,是小的想岔了,这些小卒如何有福份,能得见天……”

    “前面两人,站住!”

    随着巡卒厉喝声,前方人影幢幢,脚步混杂,很快一盏盏发出橙红光晕的灯笼围拢上来,将二人团团围住。

    为首的执金吾司马提着灯笼近前,上下扫照一遍。或许是灯光刺眼的缘故,二人皆以袖遮面,一时看不到面目。执金吾司马眼见这两人衣着虽华贵,却并无表明官身的绶带,多半是权贵家子弟。

    若是平日,执金吾司马可能会声色俱厉喝斥,但今日情况特殊,满城权贵尽出,还是谨慎些好。于是和颜悦色道:“二位是什么人?不知道二更宵禁么?”

    两人慢慢放下衣袖,露出真容——如果张放看到,怕要从新娘身上跳起来。

    天子刘骜!还有他的伴档黄门令吕齐。

    刘骜?!他不是在主持婚礼之后,带着皇后回未央宫了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还是从烟雨阁出来……

    事情的真相是,刘骜的銮驾的确是回宫了,但只有“銮驾”进入未央宫,人却没有。

    登基四年了,身为皇帝,刘骜所接触到的,只有一群正襟危坐,满口仁义的臣子;所看到的,只有殿檐构勒出的那一方天地。刘骜心痒难熬了。他渴望象当年的武帝一样,微服出宫,走马斗鸡,纵情声色一把。可惜,机会太难找。而今日富平侯大婚,请示皇太后允许出宫,简直是天赐良机。所以刘骜玩了个瞒天过海,带着吕齐,微服私逃,跑到久仰盛名的章台青楼体验一把。

    若是平常时候,哪怕是微服,吕齐也不敢让天子往青楼钻,因为那地方达官贵人太多,很容易被认出。但今日适逢富平侯大婚,天子坐镇,满城达官贵人,谁敢不到场?如此一来,这章台青楼可就冷清了,正是趁虚而入的大好机会。

    嗯,应当说,刘骜今晚上半场玩得还是很嗨的,也很顺利,直到碰到巡夜的缇骑……

    刘骜眼珠转了转,很快想出说辞,当下向执金吾司马拱拱手:“在下二人,是富平侯府家人。方才御史大夫张老先生饮醉,其仆从摔伤手足。君侯……家主吩咐我二人送张老先生回府。返回时迟了些,误了宵禁,望司马见宥。”

    刘骜说完,面露微笑,很为自己的急智得意。他相信,不用搬出大将军,只一个御史大夫,就足够吓住这执金吾司马了。

    果然,执金吾司马向后退了一步,拱手还礼:“原来是富平侯家人,虽说误了宵禁,但今日君侯大喜,实不宜冲撞。你二人速速返回侯府吧。”

    刘骜、吕齐大喜,一边拱手致谢一边快步离去。

    在这过程过,谁也没注意到,不远处走来一个走路有些不稳的官员。当他看到灯火照得纤毫毕现的二人时,顿时目瞪口呆,一身醉意化为淋漓冷汗……

    刘骜、吕齐刚走不远,就听到身后那执金吾司马的厉喝声:“阁下何人?不知二更宵禁么?”

    刘骜哈了一声:“又有一个倒霉蛋了。”

    吕齐直拭汗,赞不绝口:“陛……主人当真惊才绝艳,机智无双,想出这么个绝妙的藉口来。那执金吾司马半句都还不了口……”

    刘骜哈哈一笑,赶紧捂住嘴,像偷了鸡的黄鼠狼一样嘿嘿笑得停不下来,也深为自己的机智陶醉。

    这“主仆”二人正深深陶醉在机智退缇骑中不能自拔时,忽闻骚乱声隐隐传来。

    刘骜一怔,惑然道:“什么地方的声音?出什么事了?”

    吕齐侧耳倾听一会,喃喃道:“是直城门方向……呃,陛下,还是快快回宫吧。”吕齐心里有些不安,不管发生了什么,反正没好事,还是尽快回宫为好。

    刘骜也没由来有些发悚,忙点头道:“好,速速回宫。跟那把守宫门的禁卫说好了吧……”

    话音未落,突然宫钟长鸣,更鼓震天,响彻长安夜空。

    “决堤啦!河水决堤啦!”(。)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三十九章 【水漫长安】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建始四年,四月初七,渭水决堤,关内大水。这场洪水可谓来势汹汹,洪流奔涌,席卷长安城。

    洪水漫过虒上(渭水至长安西北一带),首先是从横门灌入,首当其冲的就是长安两大经济区:东市与西市。长安皇家、官寺、百姓,日常所需的米面果蔬、油盐酱醋、柴薪烧炭、布匹衣物,无不出自东西两市。两市一毁,长安经济就垮了一半。

    洪水当然不会冲垮东西市就算完,洪流自华阳大街一分为二,一股漫向桂宫,一股奔向戚里、北宫。

    洪水袭来时,张放刚干趴苹儿,在二女幽怨的眼神中,神清气爽起身,准备进行雷打不动的一个时辰健身。就在这时,警讯长鸣。

    张放只惊讶了短短三秒,立即回头:“马上穿好衣服,用最快的速度到西泠阁。快!”

    西泠阁,是富平侯府的最高建筑物,建在地势最高的西院,阁高五丈,可俯瞰城内大部分建筑。

    张放说罢,转身就奔向门外,身后传来班沅君的惊呼:“郎君要去哪里?”

    “我是家主,这个时候,我必须出现在全府所有人都看得见的地方……”张放头也不回,边跑边答,转眼没了人影。

    张放快速奔跑,穿廓钻林,入目所见,到处是混乱的人影,惊慌的叫声,灯光与人影交错,交织出一幅光怪陆离的画面。

    刚冲过花园,迎面正撞上在僮仆灯笼引领下匆忙跑来的老家令张敬臣。

    “家主!家主无恙,真是太好了!”

    张放啼笑皆非:“家令是不是糊涂了?大水还没冲进来,我能有什么恙?你以为那两只小妖……”在摘星城开惯玩笑了,差点连“你以为那两只小妖精能吃了我”这样的调笑都说出来,还好及时收住。什么?事态紧急不应当有开玩笑的心思?就是事态急才开玩笑啊!事急人不能急对不?

    “哪里决堤?”

    “不知道啊!”

    “警讯是从横门与直城门那边传来的,多半是渭水决堤。”

    “啊!若是渭水,那戚里首当其冲……这可怎办才好?”

    “东西不要管,一时半会泡不坏,府里所有人都要往高处转移。”

    说话间,陶晟、韩重、阿罴、渠良、刘枫、鹰奴牙一个个跑来,脸上都写着惊惶,包括天不怕地不怕的阿罴——因为他唯独怕水。

    “家主,要不要派人把池塘的塞子拔了?”陶晟是家生子,从小在府里长大,对富平侯府的各种设施门清。

    富平侯府有大小五个池塘,面积如公园。这些池塘平日不仅可玩赏、泛舟,还有实用功能。如果遇到大涝,城内积水,只要把池塘底下的堵塞口拔出,就可以引水入地下,避免府内出现内涝。

    百年世家,一砖一瓦,都是有讲究的,更多内藏玄机,不足为外人道。

    张放不假思索摆手:“洪水灌城,水道深井都会溢出,池塘也会满涨,没法泄流……不用管这个了,转移要紧。记住两点,一是要快,二不要乱。”

    “诺。”陶晟经过摘星城数载锻炼,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有丰富经验。眼下他是家令张敬臣的助手,但能力尤有过之。张敬臣不止一次对张放说过,陶晟是最好的接替他的人。

    “等等。”张放叫住他,交待道,“府中诸事,由你与家令主持。记住,人第一,其它一切为次。”

    陶晟、张敬臣躬身领命。

    身后传来班沅君的呼声:“郎君要去哪里?”

    张放转身,嗯,班沅君、苹儿,还有那不离左右的忠仆昆奴都来了。

    张放按住扑来的娇躯,语气轻而快:“我是侍中、中郎将,值此危急之时,我必须在何处,娘子应当清楚。”

    班沅君深深望了他一眼,用力点头。

    张放用力握握班沅君绵软的玉臂:“放心,我们都会没事的,好好呆在西泠阁,等我回来。”

    灯火晃动,班况与两个儿子也匆匆赶到,时间紧急,没有半句废话,直接道:“我们一起进宫。”

    张放更不废话,弯手抄过韩重递过的官服,在韩重的灯笼引领下,快步朝府门走去。

    一行人刚走到府外的车马场时,就见渠良拐着脚小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公子,外面全炸了,到处都是人,还有被堵的马车……”

    “不坐车了,步行。”张放果断放弃,向侧门走去,走了几步回首,“外舅(汉代称岳父),可行否?”

    班况捋须豪笑:“羿啸这话说得……老夫可不是安享富贵的京官。你在北地呆过,那里的官员是能坐在府中享受的么?”

    翁婿大笑声中,推门而出。

    门外的情景,仿佛战乱临头,到处是乱窜的火把与人影,倾翻的车辆,哭号悲鸣不绝于耳。最要命的是,已经看到漫过来的大水了。

    侯府台阶五级,离地近半米,而现在,水线已快浸过门槛了。

    张放原想穿官服的,见此情形,只把官服往肩膀一搭,对身后两位大舅兄道:“照看好汝父,我跟仆从在前面探路。”一脚踏下,水深过膝,还不断有急流从街头涌来。若非张放这些年勤练不缀,下盘稳固,恐怕走不得几步就东倒西歪,走不出街口就得歇菜。

    富平侯府在华阳大街中后部,从这里到槀街进北阙,只有二百米,平日里步行不过半炷香。如今不光涉流难行,还不时有各种木器家具鞋袜木盆烂菜头等飘浮物冷不丁撞上来。充当人形盾牌的韩重及班氏兄弟,好几次都被撞得差点栽到水里,若不是张放眼疾手快拉扯一把,这兄弟俩把老父都带进沟。

    韩重嚷嚷:“真该叫阿罴来的,那家伙就是块门板啊。”

    半身尽湿的张放还有心情说笑:“那家伙是个旱鸭,见水就悚,齐腰深的水都能淹死他,这门板中看不中用。”

    好容易跋涉出华阳街,水已经齐腰深了。回头看看,后面也是呼啦啦一群人在艰难涉水。看不清人,只能从那明灭不定的灯笼上看到各府姓氏……

    来到阙门前时,张放发现,自己居然是第二个到场的。在他之前,是左将军王商。

    体形胖大,留着一口美髯的王商,立于急流中,如同石墩一样稳固。左右仆从手牵手结成人墙,为主人抵挡急流。

    王商来得早并不奇怪,因为他的宅第正对着阙门,是住得最接近未央宫的大臣。

    王商听到水声响动,扭头看到张放及班况一行,赞许颔首,伸指向阙门点了点:“某已叩阙,校尉有言,阙门不开,以免水漫入宫,只能援梯而入……看,梯子来了。”

    张放、班况等抬头,正见一把长梯从宫墙后伸出、垂下,啪地拍进水里,水花四溅。(。)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 【要不要当刘跑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四月初八,未央宫前殿。

    今日大朝与往日截然不同,气氛压抑。

    刘骜坐在赤色的软席上,神情有些茫然,有些怔仲。举目望去,大殿的官员明显较平日少,而且看上去一个二个衣冠不整、垂头丧气,像斗败的公鸡。

    长安大水,不光毁坏严重,也打乱了朝堂正常顺序。能赶来的官员都来了,赶不来的,也不用来了,都被禁卫挡在阙门外。但凡赶来的官员,没有一个的衣服是干的——哦,有一个,富平侯的朝服是干的,但里衣也是湿了。

    所以四月初八这一天上朝出现一个奇观,所有官员都会先到配殿那边,就着一字排开的火炉,把衣服烘干了再回到前殿。应当说,天子还是蛮照顾臣子的。这样一来,不免仓促,半干半湿,皱里皱巴的就赶紧报到,衣冠不整也就在所难兔了。

    这会大殿之上,正响着御史丞(御史大夫副手)尹忠的报告:“……决堤源自渭水北段中平里一带,水势汹涌,破横门而入,右扶风首当其冲,已摧毁东西市及市署……阖城黎庶奔走呼号,俱涌向安门、覆盎门、宣平门,踩踏失火之事颇多,亦有浪荡子趁乱劫财。虽加派巡兵,但苦水势所阻,徼贼收效甚微……”

    尹忠喋喋不休了一番,基本上全是坏消息,没有好消息。

    司隶校尉辕丰也道:“据微臣收到的消息,城中流言四起,人皆言‘大水将至,长安泽国’。”

    刘骜长叹:“朕自登基以来,仁德不布,举错不中,以至天怒人怨,遂有此灾祸降临……”

    众官员抢相请罪,更有以头抢地者。君罪己,臣又岂能卸责?

    “陛下,圣人有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方今要务,不是自责,而是避祸。”

    此言一出,大殿的纷乱安静了一下,旋即纷纷称是,因为说这话的人,是大将军王凤。

    刘骜定定神,忙道:“大将军请明言。”

    王大将军给出的对策如下:“陛下与太后、皇后、诸嫔妃可乘坐御船,至昆明池避水。城中庶民,可开放通道,使之登上长安城墙以暂避洪水。”

    朝中大臣闻言,个个点头称是,大赞大将军英明。实事求是说,这也不算拍马屁,王大将军的应对还算是可圈可点的。

    王凤当下起身一揖:“水火无情,洪流凶猛,多延误一刻便多一分不测。臣请陛下万勿耽搁,即刻……”

    “陛下,臣有一言。”

    王凤凌厉的目光一转,正对上左将军王商的目光,王凤不悦道:“乐昌侯,凤方才有言,讯情凶猛,时间紧迫,刻不容缓,有什么话,到御船上再奏吧。”

    若换成别人,哪怕是丞相匡衡,也会掂量这话的份量,不敢有违。偏偏王商是满朝唯一一个有资格、有底气敢与王凤怼的人。

    所以,王商压根不理王凤那一茬,向刘骜揖礼道:“自古无道之国,水犹不冒城郭。今政治和平,世无兵革,上下相安,何因当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讹言也,不宜令上城,重惊百姓。”

    从今人的眼光看,王凤的建议是积极的预防措施,所谓有备无患是也,而王商的看法就有点腐儒的味道。偏偏这个时代最讲究这个,而王商一顶“有道、无道”的大帽子扣下来,顿时令天子刘骜陷入左右为难境地。

    趋吉避凶,人之常情,何况是尊贵无比的天子。但身为天子,万众瞩目,民心所系,又需谨言慎行,不能轻举妄动——这就是王商传达的意思。

    是遵从内心的恐惧,还是恪守天子之责,这是摆在刘骜面前的难题,当真是难以抉择啊!

    这时有观察水情的官员前来禀报,洪水已突破至未央宫钩盾室。

    王凤立即大呼:“陛下万勿犹疑,请即刻从复桥前往长乐宫,与皇太后登船避水。须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王商问明水官水势只没膝,怒道:“区区浅流,如何恐而避之!若长安吏民得知,岂不大乱?”

    “王子威!”王凤气恼之下,连尊称也不叫了,直接呼字。

    “大将军有何见教?”王商也梗着脖子,大声回应,口水差点喷到王凤脸上。

    嗯,这两位的位置是紧挨着的。汉朝大臣间的辩论,是可以站起来,甚至可以在殿上自由走动,并且以手势辅助增加气势。而王商身长八尺余,体形胖大,在满朝文武中如鹤立鸡群。这一站起来,一逼视,那气势,连王凤都吃不住劲,往后一缩一退,其势大弱。

    这未央前殿,此时成了王凤与王商开炮的场所,彼此争吵不休,丞相则在一旁和稀泥。两尊大神掐架,诸“小鬼”(百官)没几个敢帮腔,都不敢掺和,生怕遭池鱼之殃。

    正不可开交时,大殿传来啪啪脚步声,争吵声为之一停,所有目光转向殿门,就见一个浑身滴水的人都进殿内,向天子一揖:“臣张放有本奏。”

    张放?!他不是第二个到的么?

    没错,张放的确是第二个到达阙门的,而且是与王商做为首批入宫拜见的官员。但他的职务是宿卫宫廷,在未央宫到处巡视,而不是杵在大殿当人偶。既然有保卫宫廷之责,张放当然不会尸位素餐,到处晃晃装个样子就算。眼下洪水入城,他总得做些什么。

    “臣在卯时初刻入宫时,曾在宫墙上做了水位标记,此后每隔半个时辰再做一次标记,视察水位。至辰时初,水位已不再上涨,截止辰时末,水位未再涨,且有消退之迹象……”

    张放在说话时,大殿一派安静,当他说完,大殿一片嗡嗡之声。

    王商抚须而笑。

    王凤拧着眉头。

    刘骜望着这浑身没一处干地方的表弟,感动之余,似乎也听出了什么,半信半疑:“张侍中之意……水势会退?”

    张放肯定道:“眼下是四月,未至讯期,水势会否退臣不敢断言,但肯定不会再涨。”

    王商抚掌而笑:“看,我们在这争半天,还不如富平侯见事明白……果然不愧是持节万里的张使君啊!”

    吃下这颗定心丸的刘骜终于下定决心:“朕是一国之君,当以君仪天下。诸君且随朕至甘露台,为我长安吏民,大汉黎庶祈愿。”(。)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一章 【脊 梁】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正如张放所判断那样,因为不是讯期,渭水决堤的严重后果在影响力上远远大于实际损失。毕竟,长安是帝都。

    大水很快退去,留下一地狼藉。

    京师遭此劫难,身为天子,自然要罪己察失一番,下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娄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朕甚惧焉。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乃者郡国被水灾,流杀人民,多至千数。京师无故讹言大水至,吏民惊恐,奔走乘城。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职者众。遣谏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这次大水引发的后遗症远不止此,洪水退去,一场官场震动也随之爆发。

    新任司隶校尉(原司隶辕丰被杀)王尊上书弹劾丞相匡衡和御史大夫张谭,理由如下:一、石显在位时,匡衡和张谭尸位素餐,对于石显的所作所为充耳不闻,反而对石显百般谄媚;等石显下台了之后,两人才上来补上一脚,上书猛烈弹劾石显;总体看来,不但无能,而且无耻。二、渭水决堤时,张谭醉卧家中,洪水至而不知,后竟是被家人抬上阁楼以避。次日朝会,更是惧而不至,实不当为臣子。三、宰相匡衡,家人霸占官田四百顷,影响恶劣,其罪昭彰,不宜继续担任百官之首。

    御史大夫张谭上书谢罪,自行请辞。丞相匡衡同样请辞。

    对于张谭,事实清楚,影响很坏,刘骜准辞了。御史大夫之职,由御史丞尹忠接替。至于匡衡,刘骜要求先调查清楚再说。结果不到半个月,匡衡再次主动请辞,而这次刘骜准了。

    有些人看不明白,但有人看明白了——很明显,这是查出了问题,匡丞相先下手为强,主动请辞,如此,罪责减轻,朝廷的面子上也好看。

    两朝元老,读书人的楷模匡丞相终于下去了。接任者是在长安大水事件中力谏天子,表现得坚定而抢眼的左将军王商。将军任丞相,这在隋唐以后的朝代几乎是不可想象,但在汉代,很正常,并无明显的文武界线。武将草军书,文臣击狂胡,同样玩得溜。

    王商终于登上人生巅峰。

    但同时,王商也与王凤结下解不开的仇怨。因为在王凤看来,王商是踩着自己爬上高位的。王商越正确,就反衬着自己越错误。这个人就像一面政治镜子,时时刻刻照出他的失误……身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第一权臣,如何能忍?

    对于长安大水时,王凤的表现,史官的记载是“凤大惭,自恨失言”。

    从此,二王成为死对头。

    而另一位表现抢眼的人物,五官中郎将张放,因为刚刚升职不久,不好立马又升,只能是赏赐金帛,并增加食邑五百户。

    用刘骜某次单独召见张放的话说,是“这次的功绩暂且记下,今后但有机会,慢慢再升。将来我必让你成为名符其实的将军,不逊于汝先祖敬侯。”

    富平敬侯,就是张安世。张安世最后的职位就是大司马卫将军。

    ……

    建始四年,祸不单行,长安发大水,兖州跟着凑一腿。先是在四月间下雪,然后植物们在秋季反常地开花结果。于是,黄河在东郡决口。

    这是一次很严重的水灾。彼时天降滂沱大雨,连续十余日,洪峰骤起,恣肆暴戾,直摧馆陶、东郡、金堤一带。堤埂崩溃,致使东郡、平原、千乘、济南四郡三十二县被淹。最深处积水二丈余,受灾面积达一万多平方公里。摧毁官庐、民房近四万间,人畜伤亡惨重。至于具体受灾人数没有确切记载,只是在之后的救灾行动中,官方确定获得营救的灾民数字是:九万七千余人。

    以当时的社会的应急反应能力,没有获救的人有多少,细思恐极。

    然而事实上,如果之前能够处理得当,这样的一个灾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清河郡都尉冯逡,在发洪水前三年,就已经上书朝廷注意清河郡和东郡附近黄河水患的问题。

    刘骜对此事还是颇为重视的,就在奏章上批示:请丞相府和御史督办。

    丞相府于是派遣一个叫作许商的博士前去视察,许商经过一番考察,得出结论:问题是有的,但是还不是太严重,目前国家经费紧张,这个事情就往后拖拖吧。

    自古以来政府渎职不办事的借口都差不多:有钱修大楼,没钱盖学校。

    刚当上御史大夫的尹忠不知道是因为对救灾的事情不够重视,还是首次遇到过这种大事,提出的救灾方案既不迅速,又颇为空洞,缺乏可操做性。

    这使得刘骜大为不满,下诏对其进行严厉的斥责。可怜刚接替副丞相之位的尹忠,既没资历,又缺乏抗压能力,日夜惶恐之下,竟在任上自杀了——是的,自杀了。

    主管领导自杀了,可事情还得有人做啊。

    于是,眼睛不好,但却最善于识人的杜钦,又向王凤推荐了一个人:王延世。

    王凤一向相信这位智囊的“眼光”,在与王延世交谈一番之后,很快向天子推荐。

    刘骜同样也很相信大将军的眼光,很快任命王延世为河堤使者,主持黄河拢口工作。

    王延世亲赴东郡,冒着大雨洪流到现场勘察,找出症结,决定在馆陶、金堤垒石塞流。又制成长四丈、大九围的竹笼,中盛小石,由两船夹载沉下,再以泥石为障。经过军民昼夜奋战三十六天,河堤始成。最终在建始五年(前28年)三月初,堵住了决口。

    刘骜得报,龙颜大悦,升王延世为光禄大夫,赐爵关内侯,赏黄金百斤。

    四月,为纪念治黄成功,汉成帝改建始五年为河平元年。

    还是这位王延世,在河平三年时,因黄河又在平原决口,刘骜派其与将作大匠许高、谏大夫马延年共同治理黄河决口。王延世经过精确的测量计算,仅用了半年时间,又修复河堤,恢复了正常的生产,使两岸百姓安居乐业。

    便如后世那位大文豪所言“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有‘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王延世,当得起这样的赞誉。(。)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二章 【再闯西域】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长安大水退去之后,富平侯府并未遭受太大的损失,左右不过浸泡坏了一些家具,惊毙了一些家畜,损毁了一些花花草草,损失数十万钱。这对一般富人家而言,都是一笔可怕损失,但对富平侯府而言,毛毛雨而已。

    五月,张放向天子上书,推荐义成侯甘延寿出使摘星城,并贺康居新王登位。

    摘星城是大汉朝向西极辐射的一个试点,但因为太远,上至天子,下至百官,都不太热心。若非张放大力推动,并不间断移民,基本上就是一个让人遗忘的角落。

    不过想想这摘星城划入汉境已经五年,朝廷对那里的情况还一无所知,确实不合适。去年大将军王凤就曾提议要向摘星城派使者甚至国相督查,因为张放未归,加上乌孙事件,刘骜没有批准。

    张放回来了解情况之后,先发制人。与其让别人提出,不如自己提出;与其让一个完全不知立场、不熟悉的人入驻摘星城,不如让甘延寿出使。

    这个时候,距离甘延寿出使乌孙回长安不过半年,如此劳顿,天子显然担心甘延寿不愿意。而大将军王凤也认为不应多次劳动义成侯。王凤是不乐意跟张放走得太近的甘延寿出使摘星城的,但细说起来,确实没有比甘延寿更合适的使者——这摘星城的前身,就是人家打下来的啊。

    所以王凤只能就甘延寿多次出使,过于辛劳,应当将养,不宜再出使为由建议另派使者。

    若是王凤极力反对,刘骜多半会听从这位元舅的意见,但正因王凤没有足够的理由反对,加上张放一力推荐,刘骜便召甘延寿入宫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老臣愿往”。

    得,这下王凤也无话可说了。

    五月中,刘骜欣然下诏,以甘延寿为使者,循行摘星城,并贺康居新王即位。

    搞掂了一个目标,还差一个,张放再接再厉,登门拜访陈汤。

    陈汤自从上次以神棍式预言成功之后,被王凤赏识,辟为从事中郎,隶属大将军幕府。这个职务并不高,六百石而已,相当于顾问,而且是西域军政事务的顾问。

    从堂堂关内侯、二千石校尉,掉到六百石从事中郎;从北军首脑,变成将军幕僚;从仕途巅峰,掉到人生低谷……换谁都不会甘心。

    张放从西域归来后,也见过陈汤几次,不过都是陈汤过府拜谒,张放亲自登门,是头一次。以张放如今的声誉地位,算是纡尊降贵了。陈汤的惊喜,从他出迎的欢畅笑声可以感受到。与陈汤一同出迎的人,还有甘延寿——这两位果然是焦不离孟。

    一番寒喧之后,引入雅室。

    张放环顾左右,笑道:“这宅子不错,子公好享受。”

    陈汤连连摆手,一脸惭色:“富平侯与君况为国奔走,披星戴月,汤却安坐府中,独享声色。思之当真愧煞。”

    甘延寿亦笑道:“方才子公还在说,其非甘坐雅室之人,若然可以,更愿与某互换。”

    张放、甘延寿、陈汤,说来可以算“老战友”了,都是一同患难、征战过的,同袍之谊,非一般官场关系可比,彼此说话都没有太多顾忌。

    张放闻言点点头,从袖里摸出一封帖子,递给陈汤:“子公看看这份礼单如何?”

    陈汤满面疑惑,接过打开一看,脸色微变。

    一旁的甘延寿凑过头打望,面色却难得严峻起来。

    这份礼单,礼物比较简单,无非金帛之类,数量也不多。帖子的抬头写着“陈中郎台鉴”,末尾署名则是“微吏邓古”。

    张放神色自若:“这是我从御史中丞王尊那里弄来的,他准备三日后大朝会时,以此弹劾子公。”

    陈汤点点头,向张放拱手,眼里有感激,却没说什么。

    甘延寿却道:“王中丞可是出了名的严苛,他要弹劾什么人,连大将军的颜面都会拂逆。羿啸是怎弄到这份礼单的?”

    张放笑笑:“山人自有手段,不过……”他神色转为肃穆,“王尊抓住这个把柄,一定会弹劾子公,这是谁也拦不住的。”

    陈汤也无所谓了,把礼单往短案一甩:“无事,大不了不当这六百石小吏。”

    张放淡淡道:“子公这官肯定丢定了。放有一推荐,不知子公愿往否?”

    陈汤眼睛一亮:“君侯请说。”

    张放目光迥迥:“以副使身份,出使康居,并以中郎将长史职衔,坐镇摘星城,如何?”

    陈汤的眼睛亮得吓人,袖子都微微颤抖,一时说不出话。

    甘延寿先是一惊,旋即大喜,扯着陈汤袖子道:“子公,这、这可是大好事啊!”

    张放神态自若:“子公为大将军断边事,必知摘星城之事。此城所处要冲,商旅如织,如今更是东西方商贸最重要的交易集散地。所得之利,超乎朝中诸君想象。君况是到过乌孙的,他最清楚……”

    甘延寿嘿嘿笑道:“我早将前番出使所有情形,巨细无遗对子公说明。”

    张放点点头:“当初我将府中家丞陶晟留在摘星城,曾许诺说,三年之后,必让他赚到当年子公给我那一箱财宝等值的财富。而四年之后,陶晟是带着两箱财宝回长安的——我敢打赌,整个长安诸侯府的家丞,没有哪个所拥有的财富能与陶晟相比。”

    张放一字一顿:“而陶晟,不过是执事;子公,是长史!”

    张放这话再明白不过,当初陶晟不过是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执事,只用四年时间,就积累了如此巨财。而陈汤若出任中郎将长史——这可是幕府将军之下第一人,实打实的摘星城一把手。那财富能有多少?自个想,怎么想都不过份。

    陈汤好财货,没关系,人无完人嘛,而且追求财富并没有错。与其让这位名将憋屈在长安方寸之地,通过收受贿赂来聚敛财富,不如把他放到边陲,让他通过拓展、攻掠来攫取财富。

    巨款财富、千石高官、独当一面、四方畏服……几乎满足人所有欲0望,陈汤能拒绝吗?

    陈汤深吸一口气,站起,向后退一步,双袖展开,合拢顿首,长揖到地:“君侯如此器重,汤,敢不从命?”

    张放合袖朝甘延寿、陈汤一揖:“君况、子公,恭喜二位,再度连袂,共闯西域!”(。)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三章 【汉末之蟒】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历史上的陈汤,就因此事而被罢黜,最后被打发去监工延陵(刘骜陵)。陈汤自己作死,张放也无法阻止王尊的弹劾。他所能做的,就是顺势而为,借此机会,把陈汤从王凤那里扒过来,把他放到最应该呆的地方。

    陈汤、甘延寿,曾经以万里杀王之姿,令整个西域为之颤抖。可惜他们的辉煌是如此短暂,很快就被帝国雪藏,两颗帝国最后的将星,如流星般一闪而逝。一个郁郁而终,一个在垂暮之年被打发到敦煌守关,令来往诸国使者为之诧然。

    以至于当时的议郎耿育上书鸣不平:“延寿、汤为圣汉扬,钩深致远之威,雪国家累年之耻,讨绝域不羁之君,系万里难制之虏,岂有比哉……卒以无罪,老弃敦煌,正当西域通道,令威名折冲之臣旅踵及身,复为郅支遗虏所笑,诚可悲也!至今奉使外蛮者,未尝不陈郅支之诛以扬汉国之盛。夫援人之功以惧敌,弃人之身以快谗,岂不痛哉!今国家素无文帝累年节俭富饶之畜,又无武帝荐延枭俊禽敌之臣,独有一陈汤耳!”

    也因了耿育上书,陈汤最终得以召还,老卒长安。

    而现在,张放改变了两人的命运,让这帝国的一龙一虎,重亮爪牙,镇朔西极,威慑边陲,让他们的人生光芒,发到最亮。可以预见,这两人的到来,必定会搅动整个中亚,改变葱岭以西的格局。

    囊中两员虎将落袋,张放嘴角忍不住咧开,心满意足准备离开。正好陈府仆人来报,有两位到访的客人。

    一般情况下,主家有客来访,先前的客人多半会告辞离去。张放、甘延寿与陈汤作揖之后,一同走到玄关。都快出门了,却被陈汤与仆人的几句对话拉了回来。

    陈汤与仆人对话如下:

    “来访者何人?”

    “一位是主人的族弟,上次来访过的益州鱼复水关的陈都尉。”

    “另一位是随陈都尉而来的同伴,自称魏郡王莽。”

    “哦,是元昂啊。”陈汤显得很高兴,“请他入内,还有那位王什么……哦王莽,也一并请进来。”

    来者虽是同族兄弟,但官秩在陈汤之上,所以陈汤趿屣立于廊下迎接,以示敬重。结果一斜眼,才发现甘延寿已走出好几步,而那位富平侯却定定立于阶下,一脸说不出的古怪表情。

    陈汤、甘延寿,一个斜眼,一个回头,脸上写满了错愕。

    而张放此刻内心,却狂踩过一万只草泥马!

    王莽?

    王莽!

    王莽?!

    不会是撞名吧?不会!因为王莽名前还冠以地名“魏郡”。魏郡王氏,正是当朝皇太后与大将军的故里。而历史上的王莽,不正是王政君与王凤的侄子么?

    张放眼珠一转,问陈汤:“这陈都尉是?”

    陈汤道:“是巴中支系的族人,名陈立,字元昂,任益州水关都尉,驻于鱼复。”

    陈姓开枝散叶,到处都能碰到,叙起族谱来,大都能攀上点关系。益州鱼复县就是后世的四川奉节,而水关都尉属“障塞都尉”一级,秩千石,指挥百余楼船士及揖卒(水兵),职责收过往船只税费,缉查走私、打击水寇等等。

    张放哎呀一声:“陈元昂啊,我听丞相说过,是个人才。相见不如偶遇,且让本侯会他一会。”

    陈汤又是纳闷又是高兴。纳闷的是,自己这位族弟不过一小人物,没身份没背景的,是通过什么途径引起丞相的注意?高兴的是,富平侯如此高看族弟一眼,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陈汤万没料到,陈立只是“陪绑”,张放真正要见的,是王莽。只不过王莽名不见经传,还是个布衣,若说听闻此人,有点说不过去。这才绕个圈,以见陈立的名义来见见这位颠覆大汉帝国两百年江山的“巨蟒”。

    “在下陈立,拜见富平侯、义成侯、陈中郎。”

    “在下王莽,拜见富平侯、义成侯、陈中郎。”

    嗯,张放回转了,甘延寿自然也得跟着回来。他倒没有什么不乐意的,尤其是看到陈立时,笑赞道:“陈元昂之气宇,颇肖子公当年哩。”

    陈立惶恐道:“族兄与义成侯、富平侯聚四廓兵,行万里路,斩匈奴王,四夷震怖,天下钦服。立何德何能,敢与族兄相比。”

    甘延寿大笑:“这一张嘴,就更像了。”

    众人皆笑。

    甘延寿又对那青衣少年道:“王君可有字?”

    青衣少年恭敬答:“未及弱寇,未曾有字。”

    再问:“可入太学?”

    答:“师从沛郡陈师习《论语》,并曾入太学。”

    陈汤讶道:“沛郡陈广仁?王君师从当代大儒,道德学问,想必非同一般。”

    少年端端正正合袖揖礼,诚惶诚恐,头几乎点到地:“莽资质愚钝,学识浅陋,虽尽全力,亦不足陈师十一。惭愧之至。”

    这话谁都知道是谦虚,不过谦虚能做到他这样形神兼备,从骨子到皮肉都透着“谦虚”的人,真不多见。不说甘延寿,就是原先没怎么注意他的陈汤都啧啧赞欣不已。

    张放仔仔细细打量了王莽一番,不过一十七八岁的少年,长相嘛,也就那样,貌不惊人,气势什么的更谈不上。不过这人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谦冲圆融,与人交谈时总是一脸谦和微笑,你说什么他都表示赞同,手足皆动,频频点头,真诚得让人想跟他握手,叫声“同志,终于找到你了”……与之交谈很舒服。

    张放冷眼旁观,心下叹服,这家伙,是个人精,天生就该玩政治的料。不过比起这些,张放更关心一点——这家伙在后世有“疑似穿越者”之称,不会真是同道中人吧?

    张放不断以语言试探,夹杂各种只有现代人才能明白的词汇。王莽依然惊叹、赞美,这次,是发自内心的了——孰真孰假,在张放的眼前,无所遁形。任他王莽濱技能拿小金人,断瞒不过张放一双读心眼睛。

    听其言,观其行,没看出这家伙有穿越者的样子,这才悄然松了口气。

    那边厢,甘延寿与陈立一番交谈后,大加赞赏,认为是不可多得的将才,当个水关都尉屈才了。很自然地,拿眼看向张放,陈汤也一样。

    张放刚试探完王莽,一时莫名其妙,旋即省起,方才自己可是很“欣赏”陈立的。而且说实话,陈立与甘延寿关于军政事务的对答,他也有听到,确实是个人才。当下笑道:“听丞相说过,金城郡那边,原军司马致仕,问我有没有好推荐……”

    军司马在边郡等同校尉,指挥的人马以千计,远非水关都尉可比,是真正的将领。

    陈汤大喜,连连致谢。陈立更是感激不已,没想到拜访族亲竟拜出要职来。

    以张放的身份、能量及朝中人脉,他的推荐,等同任命文书。

    张放完全没料到,他推荐陈立出任金城司马此举,无心插柳,在两年之后,发挥出巨大作用。(。)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四十四章 【此子夏非彼子夏(上)】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回到侯府,还没进门,门僮就领着一个看上去干净体面,不像仆人的仆人过来,道:“这是杜令士的家丞,来送帖子。”

    杜令士?张放脑海飞快过滤一遍,道:“武库令杜君?”

    那家丞卑谦揖笑:“正是我家主人所请。”

    张放接过帖子,看上去是一份很普通的邀请函,大意是请他过府宴饮,这很正常。张放回长安以来,参加的宴饮没有一百次也有八十次了。但他在字里行间发现一个不应该出现的名字:阿离。

    携阿离同去赴宴?这是什么节奏?

    看看那杜府家丞的样子,也不像知道的模样。张放合上帖子,道:“请回复杜君,放晚间准时到。”

    杜府家丞离去后,张放负手踱步。在他出使西域这些时日,阿离没少去杜府,这事他是知道的。阿离去杜府的用意,他也略知一二,具体详情没问,因为这是阿离的私事。看杜钦这帖子的意思,是有眉目了?

    “我也一起去?”阿离瞪大眼睛的样子,也是一副毫不知情的模样。可能是因为长期看不清东西的缘故,阿离养成了一个习惯,跟人说话总是瞪大眼。以前是看不清才这样,现在眼睛好了,习惯却改不掉了。

    张放很喜欢看她瞪大眼睛的样子,阿离的眼睛,很漂亮。不知是不是错觉,总给张放一种朦胧的感觉,一如当年。

    “当然一起去。”张放掂量手里的帖子,笑了笑,“长安最令人看不透的人有请,焉能不去。”

    杜府其实距侯府并不远,一个在戚里,一个在尚冠里。前面说过,这两处都是高门甲第的专属区,也就是高干住宅。杜钦的职务并不高,六百石中层官吏而已,但他老子杜延年的职务高啊,不光身居三公高位,爵封建平侯,更是麒麟阁十一功臣之一。身为“国部级”高干之后,杜钦的府邸,自然不能差了。

    不过与一般高干子弟不同,杜钦因为眼疾,从来都很少会客,宴饮更少,能邀上门的,更是少之又少。

    张放的轻车出现在杜府门前时,府内外一派安静。

    过得一会,府旁侧门打开,轻车驶入,停下。白天那个送帖子的家丞早已迎候,手打写着“杜府”的灯笼迎上来,一揖到地:“君侯到了,主人已在前堂静候,请随小的来。”

    张放点点头,下车,在车旁伸手——他的动作纯属自然,但后下车的阿离却害羞地不敢按他的手臂下来,或者说,不敢。

    张放笑道:“没人看到,不用怕,就算有人看到也无妨。”

    阿离小纠结了一下,还是扯着张放的衣袖下车了。

    那杜府家丞看在眼里,不知为何,眼里居然浮现一丝迷之笑意。而这会张放正侧着身,目光停在阿离身上,没有注意。

    因为杜钦眼疾的缘故,不喜热闹及大张旗鼓,除了大将军莅临,一般不开中门迎客。所以以张放的身份,也得走侧门。

    走过几道曲廊之后,果然看到杜钦站在前堂阶前,远远就拱手作揖:“钦视物不便,未能远迎,望君侯恕罪。”

    张放也少不得客套一番,然后就见杜钦肃手:“君侯请。”然后又露出笑容,“阿离也来吧。”

    张放眯起眼,阿离的身份不过一侯府行人,高级婢女,可以随他前来不假,但任何一个府邸都不可能让她登大雅之堂……杜钦这一手,有意思。

    入席,落坐。杜钦与张放相对而坐,以示敬重,而阿离的坐位更有意思——杜钦居然把她安排在靠近自己一边的席位上。

    张放眯起的眼睛一睁,有那么一瞬,光芒亮得吓人,如果杜钦眼睛还好,会被惊尿。

    所谓客随主便,张放嗅出气氛不对,但没感觉出危险,只有一种说不出的古怪。

    杜钦看不清张放的锐目,但完全可以体会到张放的感受,所以他也不卖关子,一改以往绕圈子的说话习惯,一张口,直奔主题,终于解开了张放的疑惑。

    “我想认阿离为义女,不知君侯可否俯允?”

    搞半天原来是收女儿啊!张放神色一松,哈哈笑道:“杜君有如此心意,放敢不成人之美?阿离……”

    此刻阿离已喜极而泣,离座伏拜。

    张放眼神何等犀利,他注意到阿离在喜泣之时,隐含一丝失落。

    杜钦含笑道:“君侯一定奇怪,我为何会认阿离为义女。”

    “是有一点,不过……”张放打了个哈哈,“我知道阿离近年来一直寻找她的生父,而且有了眉目,好像就在杜君府上。只是没想到居然是杜君,当真是……哈哈哈。”

    若换成别人,张放早就拱手说“可喜可贺”了。但面对杜钦,张放却说不出口——无他,这事不光彩,尤其对一个有眼疾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阿离的身世,张放早在青溪里的时候就知道。她的母亲在长安权贵家为婢,两年后却抱着襁褓中的阿离回到青溪里,而包着阿离的彩锦襁褓,却是寸帛寸金的蜀锦。都不用说过程,光是这开头与结果,张放就能猜出一个权贵公子与侍婢私通,侍婢有孕后被扫地出门的狗血戏码来。

    再联想到杜钦是天生眼疾……啧啧,这家伙,闻香识美人呢。

    杜钦虽看不清,却似乎能猜中张放此刻所想,淡淡一笑,从袖子里取出一物,铺开在案上:“张放不妨细看。”

    张放虽然是第一次见这东西,但却一眼认出,这应当就是阿离珍藏的那件襁褓蜀帛。蜀帛不愧是这时代最精美的锦帛,即使经过二十多年,依然熠熠泛光,色彩鲜艳,仿佛才离柜不久。

    不过这种锦帛张放见得多了,半点也吸引不了他,真正吸引他的,是那蜀帛上以金线绣下的三个小字:杜子夏。

    这一下,张放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杜子夏,你哪里跑!哈哈哈!”

    张放这下总算知道阿离为何会失落了——找到亲生父亲,却只认自己为义女,换谁都会失落。但这也在情理之中,这是有损家声的事,杜钦再怎样也不敢冒这风险让她认祖归宗,可以理解。

    自曝糗事的杜钦却没有常人此刻应的的惭愧表情,而是神色不变,笑意淡淡。

    正当张放暗叹老杜的脸皮修为令人自愧不如之际,杜钦却悠然吐出一句惊人之语:“我虽是杜子夏,然而这位杜子夏却不是我。”(。)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五章 【此子夏非彼子夏(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杜钦这句话,如同惊雷,把张放、阿离震得不轻。

    二人惊了半晌,互望一眼,下一刻,突然同时大呼:“大冠杜子夏!”

    杜钦缓缓点头:“对!就是大冠杜子夏。”

    长安有两个杜子夏,一个叫“大冠杜子夏”,一个叫“小冠杜子夏”。小冠杜子夏就是杜钦,早前他曾被人称为“盲杜子夏”,因其恶此戏称,故自制小冠以示区别,长安衣冠谓之“小冠杜子夏”。

    大冠杜子夏是谁呢?这个人也姓杜,字也是子夏,他的姓名是杜邺。茂陵人,举孝廉为郎官,官秩跟杜钦差不多。此人幼年丧父母,随其舅生活。他的这个“杜氏”远不能跟杜钦的杜氏相比,但杜邺的外家却颇有声望。他的外公是故京兆尹张敞。

    单说张敞可能没多少人知道,但把这名字跟两个字连起来,这知名度可就不一样了——张敞画眉。

    没错,就是那个因给妻子画眉而成为夫妻恩爱典范,流传千古的模范丈夫,张敞。

    杜邺从小寄养在张府,也是衣食无忧,类似表少爷一样的优渥待遇。这样的环境,与婢女弄出点什么,的确比两眼一抹黑的杜钦更有可能。杜邺虽然只是个郎官,但此人有一定背景,亦有才具,在京城中也略有薄名。

    以张放灵敏的“耳目”,以长安情报核心人物之一的阿离,自然不会不知道此人。所以当杜钦郑重说出“我虽是杜子夏,然而这位杜子夏却不是我”,张放、阿离再不明白,那真枉费这些年花费近千万钱组建的情报网了。

    阿离喊完之后,那神情简直没法形容,眼泪象断了线的珍珠往下滴,怎么都收不住。

    张放皱眉道:“怎见得一定是杜大冠?未必没有第三个杜子夏。”

    杜钦含笑:“富平侯就是富平侯,果然心细。确实,谁也不知道长安有没有第三个杜子夏。不过,我有两点可以证明。”

    张放危坐,阿离收泪。

    杜钦伸出两根手指,神情永远都是平淡或者说是淡漠:“其一,钦自少眼疾,不辨五色——自然也包括女色。莫说廿年之前,便是如今,亦无荒唐之事,所以,这个杜子夏不是我。”

    嗯,这是杜钦首先把自己排除了。

    张放相信杜钦所说的是事实,这位老兄是权贵公子没错,但先天残疾,他的心态跟普通权贵人家不一样,他的关注点与一般公子哥儿也不一样,他能成为长安人人称道的奇才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说自己少年时没有荒唐之事,那就是真的没有。

    “其二。”杜钦伸出第二根手指,再度语出惊人,“我问过了杜大冠,证实了此事。”

    在张放瞠目结舌中,在阿离骇失声中,杜钦不紧不慢拍拍手掌。

    玄关外候命的仆人躬身退下,只过了一会,门外传来踏踏脚步声及仆人禀报:“主人,杜郎中到了。”这“郎中”不是后世的医生,而是汉代郎官的一种,比中郎秩禄少,秩四百石。

    张放、阿离同时抬头(转身),就见一个三十多近四十的男子,头顶高冠,身着深衣,白面微须,他的相貌——都不用说什么,一见此人相貌,张放就确定他是阿离货真价实的父亲。

    太TM的像了!

    再看阿离,已哭成泪人。

    反倒是杜钦有点奇怪:“怎么了?都不用开口就确定么?是有什么特别信物……哦,很像是吧?”

    这个人,就是杜邺。张放没见过,阿离也没见过,否则,强大的基因早已暴露事实。

    杜邺显然也是头一回见阿离,四目相交,眼圈也是一红,颤声道:“苎娘……是你的母亲?是的,眼睛太像了……”

    苎娘二字一出,阿离放声大哭,伏泣于地。

    张放、杜钦就知道,没错,找到正主了。

    那边厢在父女相认,这边厢,杜钦好整以暇端酒敬张放:“君侯可知我虽不是杜大冠,却要认阿离为义女的原因么?”

    张放想想:“杜君名气冠长安,阿离先入为主,肯定以为是你。而事关身世,她又不愿假手于人调查杜大冠……对了,阿离的眼睛前些年不好,而杜君的也是……难怪她会认为是足下了。杜君想必不会是将错就错吧?”

    杜钦微微一笑:“君侯说对了一点,眼睛——这就是我与阿离的缘份所在。”杜钦边说边从案下取出一物置于案前。

    张放一看那东西就明白了,因为那就是他亲手泡制的蛇胆酒,专给阿离用的。不用说,必是阿离在眼睛好转后,送给了杜钦,然后借着赠药的机会,把那件襁褓帛缎露个相……

    “我一摸这三个字,就知不是我,但阿离小娘一番孺慕之情、慈孝之心、还有同为目盲的同病相怜,都令钦深为感动。人生在世,一缘难求。阿离生父与钦同字,此为一缘;同病相怜,此为二缘;误我为父,登门赠药,此为三缘。有此三缘,足以为父女矣!”

    张放点头表示同意,想想确实蛮奇妙,真是缘份,杜钦认女,合情合理。

    “钦认阿离为义女,还为一事。”杜钦笑眯眯“望”着张放,“与君侯有关。”

    “我?”张放点自己鼻子,有些奇怪。如果是杜邺还可以说是借此机会攀附自己,但杜钦出身名门,又是当下大将军的红人,根本没有攀附自己的必要。退一万步说,当真是攀附,也没必要这样当面说出来吧?

    “对,与君侯有关。”杜钦笑容透着迷之可恶。

    要不是张放的灵魂穿刺对眼盲者无效,他都有立马强催杜钦的想法了。

    还好,杜钦没卖太多关子,而是向阿离招手:“杜大冠,打断一下。阿离,过来。”

    阿离拭净泪水,依依不舍松开父亲半湿的衣袖,来到杜钦面前,跪坐身侧。

    杜钦拉起阿离的手,对张放道:“我这小女,似乎比君侯还年长吧?”

    张放点头应是,阿离的年纪,确实比他还长一岁,二十三的大姑娘了。在后世正当青春,而在大汉,却是少见的剩女了。阿离的心思,张放焉能不知,只是阿离一直在侯府,而他一直未曾正式娶妻,根本没法纳妾——这可不是塞外胡地。这还不算阿离的身份低微这道障碍。这次回来,终于完婚,又逢大水,水退之后,朝局动荡,事情就耽搁下来。听杜钦的意思,莫非……

    张放若有所悟,收慑心神,杜钦笑声入耳:“杜钦之女,可配君侯乎?”(。)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四十六章 【报 应】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富平侯又要娶……嗯,纳妾了。虽然这次远远不能跟上回相比,但还是比一般人家娶妻的排场还大。而且所纳之女也很传奇,居然是大小杜子夏的女儿。如果不是长安发生了一件本朝前所未有的大事,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全吸引过去,富平侯这桩奇婚,多半要被猎奇者刨根问底了。

    长安发生了什么大事呢?

    准确的说,是朝廷发生了一件大事,足以载入史册的大事——一日五侯。

    建始五年(前28年)正月,天子刘骜下诏,悉封诸舅为侯。分别为:平阿侯王谭,成都侯王商(此王商非丞相王商,同名同姓不同人),红阳侯王立,曲阳侯王根,高平侯王逢时。

    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至此,王氏子弟皆卿、大夫、侍中、诸曹,分据势官满朝廷。而王氏家族,在成帝朝的权势也达到了顶峰。

    张放得知这个消息时,刚吃过饭,闻报后脸上没有表情,只把所有人全赶出去。过了一会,屋里传出一把沙哑的嗓音:“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高桌子低板凳都是木头,走一步退一步等于没走,一头驴两头牛都是牲口……”

    边吼边以箸击碗,叮叮当当,蛮有节奏。门外的侍僮,无不面面相觑,家令张敬臣、家丞陶晟直翻白眼。所有听到的家仆,无不错愕,继而笑抽……

    正月初五,张放轮值,入宫值守。

    汉代皇宫分“宫”和“省”,省在宫内,也称禁中,为皇家所居,朝廷理政则在宫内省外。外臣不得入禁中,即“门阁有禁,非待御之臣不得枉入”,但侍帷幄之臣,也就是侍中之臣可入。他们不但能进入,甚至在禁中还有自己的住处。当时许多地位较高的外戚住在自家后妃的宫舍周围,这也是汉宫内秘道得以盛行的基础。至于一般的待中也都有“值庐”,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值班室。这些值庐当然是靠近皇帝住处的,以便于随时听候皇帝召唤。

    张放既有侍中身份,亦是中郎将,不但可随时入禁中,而且面见天子也很容易。自古以来,真正的权势之臣,不是外臣,而是内臣。张放就属于这样的内臣。

    天子刘骜的居所在亦在未央宫,与前殿相对,称为后阁。张放的值庐就在后阁北宫门之左,从前殿到后阁值庐,从地面走的话,至少要经过五道宫门与检查。

    为什么会说“地面”,难不成还有空中?

    答案是:有。

    五宫之间,皆有廊桥相接,便于后宫内臣快速通行。诸廓桥之间,只有一道检查,只要前面通过,整个皇宫专属通道可通行无阻,可谓是汉代的“绿色通道”。

    张放这会就走在绿色通道上,长长的廊桥,静谧而幽深,每踏一步,都会传来清脆的回响,听上去颇有击节之韵。张放写意地走着,似乎觉得有点杂音,便停下脚步。果然,身后传来很轻微的踏足声。张放回头,看到三、四十步外,一个寺人模样的小宦正缩着脖子走着。张放一停,他也跟着停下,貌似畏缩。

    张放失笑,摇摇头,也没放心上,转身继续走。边走边想事,脚步又慢下来。然后身后的脚步声又停了。

    这下张放奇怪了,说这寺人畏惧他,不敢跟着,可以说得过去。但他缓步,对方没必要停下啊,完全可以直接走的,只要在经过他身旁时,向他行礼告罪就好。这种情况很常见,几乎每次值守都会碰到,不足为怪。这寺人的反应,未免有些奇怪。

    张放干脆停步,转身,向那寺人招手:“你,过来。”

    那寺人的反应出人意料——他居然转身想跑!

    张放惊讶之余,疑窦顿生,断喝一声:“站住!敢跑必断尔足!”

    那寺人如中定身咒,浑身发僵,半步不敢动。

    张放不紧不慢,很从容走近,看背影——咝!似乎还真有点眼熟。

    张放认识这宫里很多寺人,但这种眼熟,却不是“认识”的感觉,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怪异……对了,就是那种根本不应在这地方看到的感觉。

    “转过身!”

    寺人浑身一抖,慢慢转身,但头还是低着,高高的便帽,挡住他的面目。

    “抬头。”

    寺人垂首不动,双臂下垂,一副待宰羔羊的模样。

    “我们一定认识,而且是在宫外。”张放负手绕着寺人慢慢踱步,淡淡道,“方才没引起我注意前,你早点跑,啥事都没有。既然我已经注意到你了,走过来了,站在你面前了,还躲得过去吗?既然躲不过,学驼鸟把头埋进沙子里又有什么用?哦,你不知道什么是驼鸟,那缩头乌龟知道了吧?”

    当张放说到“缩头乌龟”时,那寺人身体开始颤抖,不是害怕的颤抖,而是愤怒。然后,他抬起头了——

    张放此前已经做了相当的心理准备,但当看到这人真面目时,还是想大叫一声“我艹!”

    这、这不是石大公子吗?!

    虽然脸上没了胡子,也没了以往那股子骄横拔扈,但千真万确,就是石大公子石荣!

    张放完全想不通,脱口而出:“石公子,你这是……玩兼职还是伪装进宫啊?”

    石荣盯住张放看了一会,突然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撩起自己的衣袂下摆……

    张放只扫一眼就挪开,长吐口气:“你……居然玩真的。”

    昔日眠花宿柳的烟雨阁常客石大公子,居然净身了……净身……身了……

    在石显垮台后,石大公子落架凤凰不如鸡。在京师烟花之地醉生梦死的他,当然不愿随石显返乡。仗着这些年拢来的千万家财,依旧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如果就这样下去,那怕挥金如土,也够他潇洒半辈子的。只可惜,石大公子的脑容量远远不及他的继父,加上得罪人又多,又没了后台……想想都知道有多可怕。在潇洒近两年后,他陷入骗局,家财被骗得精光,从富家公子变成穷光蛋,一夜之间从长安消失。

    张放的情报部门一直在盯住石荣,直到确定这人已经废了,再无威胁,这才取消监视。也是因此,张放这两年并不知道失踪的石荣下落如何。万万没料到,这家伙竟然净身入宫了!

    石荣苦笑一下:“我要是说,我是被强行净身入宫的,君侯信么?”

    张放点头:“我信。”

    张放此时并无怜悯,他只想到一个词“报应”。不是对自己,而是对青溪聚无辜聚民。张放曾发誓要为当年死难的聚民讨还公道,若不是出使西域,石荣早被他收拾了。而等他从西域归来,石荣已失踪。对这么个可怜虫,张放也失去了派人搜杀的兴致,当是遭报应了。没想到此刻遭遇……

    石荣古怪笑笑:“君侯要杀我么?”

    张放摇摇头,这个人,就当他死了,杀了祭奠简直是侮辱青溪聚亡灵。

    石荣拱拱手:“不杀,那我就走了。哈哈哈!”

    狷狂长笑声中,趋步疾行,身影就这么一点点没入长廓暗处……(。)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七章 【王氏的威胁】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一日五侯,陛下出手着实大方啊。”

    刚到值庐不久,张放就被刘骜召到后阁,看到御案上摆着的酒具,还有刘骜的神色,张放就知道,这位天子心情不好。最近朝中也没啥大事,要有,就只能是“一日五侯”这件事了。

    刘骜当了几年天子,但还没养出什么威重之气,张放与他呆久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帝王威严,加上汉代君臣相处还算随意,所以说话也没太多顾忌。

    刘骜苦笑:“若非我一再婉拒,那就不是五侯而是六侯,你信么?”

    “六侯?”张放心思灵动,脱口道,“莫非……是苟中郎?”

    刘骜苦笑连连:“不是他还有谁。”

    苟中郎,嗯,老熟人了,就是原河东督邮苟参是,也算是刘骜的舅舅。王家五侯的背后,有大将军在推手,这苟参虽与王凤同母,毕竟不是王家人,王凤没必要非得在提携了五个弟弟后还费力帮衬他。那背后又会是……

    “是皇太后的意思。”刘骜亲手倒了一杯酒,向张放示意,叹道,“你都不知道,皇太后举出孝武先帝时封田氏的旧事,要求我封七舅为高阳侯。我说孝武先帝封田氏之事,一直为后世诸公所诟病,谓之名不正言不顺。前覆后鉴,焉能再蹈?这才堵住皇太后之口。”

    张放谢过,端起酒爵,有些同情地望着刘骜:“陛下想必也得补偿点什么吧。”

    刘骜叹了口气:“先是加了个侍中,皇太后仍不悦,就再加了个水衡都尉。皇太后意犹未足,要求封关内侯。我劝皇太后不要一下加封太多,一下到顶以后封无可封就不好了。好说歹说,总算让皇太后消停下来。”

    水衡都尉,从名字上绝对猜不出是啥官。可能望文生义,以为是汉朝水军将领,然而实际上八竿子打不着。

    水衡都尉,掌上林苑,有五丞,秩二千石。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辨铜九官令、丞。

    均输是为皇家置办各种器物,御羞不用说是饮食供应,六厩是天子六厩,各种御马。其中最重要的是钟官令,管铸钱的。自从汉武帝收诸侯王铸钱权力,聚于中央之后,天下五铢,俱出于此。

    看看,从这些下属官员职掌内容,就可以看出,这是个什么样的肥缺。水衡都尉,说白了就是皇帝的私人管家,为皇家管钱袋子的。

    王政君为了这个同母弟弟,还真是不惜赤膊上阵,老脸都不要了。

    张放好一阵无语,这叫什么事?苟参是什么人?一个因渎职、图谋不轨而被撸了官的家伙,靠着裙带关系来长安混个中郎已经很不错了,如今居然得了二千石官,还是专管钱袋子的水衡都尉。还兼管皇家各种采购……这不是老鼠掉进米缸里,爽翻天的节奏么?以苟参那个德行,不消说,铁定是一只大硕鼠。

    还有,那红阳侯王立更不用说,声名狼藉,连他的几个兄弟都恶其为人,不愿与他多来往。为官多年,寸功未立,亦无业绩,尸位素餐。这样的人也封侯,置高祖“无功不侯”之誓约于何地?叫那些戍守边疆却只领斗食的将士怎么想?

    张放很清楚,在大汉,在长安,他绝对无法向王氏集团叫板,相反,王氏集团却有打击他的实力。从他出使到回长安这些年,王凤暗地里没少给他使绊子。如果不是因为王凤刚上台不久,羽翼未丰,加上老对手王商制肘,天子刘骜又多方袒护……人在万里之遥的张放,早不知被多少谗言淹没进而拿下了。

    如今,王氏集团行情暴涨。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年,这汉朝大半都是王家的了。到那时,哪怕像张放这样的外戚加贵族,碾压起来眼都不带眨。历史上的丞相王商可不就是这样?同样是老牌贵族加外戚,被王凤打压得丢官去职,吐血而死。

    现在张放要做的,对外要抓紧对自己领地摘星城的发展,对内要支持,甚至联合丞相王商,对抗王凤,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时间。

    从刘骜的表现看,这位天子也有些不满王氏行情涨得太快,这让他有被架空的危险。

    张放试探道:“丞相家人是不是也要封个侯?“

    刘骜菀尔,摇摇头,指了指案上一份奏章道:“这是丞相今日上疏,你可以看看。”

    刘骜说能看,那就不是什么重要奏疏,可以私阅。

    张放拿过来看了一会,确实没什么重要的内容,是一份很普通的调配物资的奏疏。但刘骜叫自己看,必有用意,是什么呢?

    张放很仔细地看了几遍,以他在摘星城磨砺出来的水平,可以确认,这些物资的数据及调配没有问题。那么,问题出在哪呢?张放皱眉苦思。

    刘骜看在眼里,哈哈大笑:“别想了,你想不到的。奏疏什么事都没有,很寻常。但是,我要狠狠地夸赞丞相一番,说这份奏疏极好。哈哈哈!”刘骜笑声畅快,将爵中酒一饮而尽。

    张放顿时明白,不禁抚掌而笑,原来如此。敲山震虎啊!的确,天子不用做得太明显,只要稍稍释放态度就行。这就是帝王之术啊,看来自己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翌日一早,当冬日难得的阳光照进殿堂之时,昨夜张放与刘骜所坐的地方,只有一地杯盘狼藉,两人已不见。

    几个宫婢正在收拾的当儿,殿外传来一声悠长的尖声:“皇太后驾到。”

    宫婢们慌忙放下手里的活计,伏跪一地。

    随着一阵不疾不徐的清脆脚步声由远而近,殿门前出现一个一袭霞帔背光的雍容华贵女人的身影。她投在地上的长长影子,笼罩着如鹌鹑般瑟瑟发抖的宫婢。

    皇太后,王政君

    眼前的情景,显然令王政君颇为不豫:“皇帝呢?”她当然不是问这几个宫婢,以这低级宫人的地位,还不配知晓天子的行踪。她问的,是跟在身后的天子近侍吕齐。

    吕齐苦着脸,其其艾艾。

    王政君冷冷道:“今日不是大朝,宣室也不见皇帝坐朝,他会到哪里?上林狮虎园还是昆明湖泛舟?”

    吕齐以挥拭额,大冷天居然淌汗,缩着脖子,艰涩开口:“回禀皇太后,陛下与富平侯……去了阳阿公主府……”

    王政君的眼神,有针尖样光芒亮起。(。)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四十八章 【一顾倾城】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光可鉴人的铜镜,映着一张青春娇艳的面庞。这张面庞不施半点脂粉,因为根本不需要,任何脂粉都涂抹不出那瓷釉般晶莹剔透的质感。修长的眉毛黑而亮,如水洗过般清亮的双眼,顾盼流光。眼角眉梢,风情万种,而这风情根本不是装出来的,纯粹发自骨子里……

    铜镜后突然出现另一张面孔,并发出一声“哈!”

    少女一吓,回首嗔道:“小妹,你又发什么颠!”

    身后的粉衣少女,长得粉妆玉琢,神态娇憨,但年龄不好界定。从模样看,似乎只有十一二岁,但胸前规模,直追乃姊甚至有过之,怎么看都不止十一二,甚至不止十三四。看这样子,很有童颜巨乳的发展趋势。

    虽然时隔数年,但姊妹二人的模样并没有太大变化。

    赵宜主。

    赵宜人。

    一对姊妹花。

    “阿姊,听说了没,今日有重要客人,主母亲自相陪呢。”

    宜主懒懒道:“大概是哪家的侯爷吧。”

    宜人圆溜溜的眼珠一转,低声道:“阿姊,你说,会不会是……”

    “不会!”不等小妹说出那名字,宜主就先否决了,“昨夜是他轮值,今日应当回府休息了,怎会来参加主母的宴饮?”

    宜人眼睛溜圆:“阿姊,这你也知道?”

    宜主白了小妹一眼:“主母有次曾说邀他前来,结果不巧,正好是他轮值。按五日一轮,算起来昨夜正轮到他。”

    宜人突然叹了口气:“阿姊,他的事,你那么关心,可过了这么些年,人家可能已经忘了你……”

    宜主淡淡道:“他是做大事的人,年纪轻轻已是中郎将,将来必可入相,位及人臣。阿姊只是区区歌姬,如何奢望能让他记挂。”

    姊妹二人相顾无言,她们都只是公主府豢养的歌姬家婢,虽然衣食无忧,亦不用抛头露面讨生活,但却如笼中金雀,只向来宾展示她们美丽的羽翼,平日几乎不能踏足出府半步。

    门外传来叩击声,宜人跳起来转过身,拉开房门。

    一张浓妆艳抹的年轻面孔探进来:“宜主,到你上场了。”

    ……

    当宜主随着一众歌姬来到大堂一侧的配室做上场前准备时,看到那小门被几个歌姬挤得满满的,不时交头接耳,一脸兴奋,叽叽喳喳。

    准是又看到了哪位权贵家公子哥,宜主撇撇嘴,径直走到一边靠墙位置,保持仪态端庄等候上场。不知怎地,一颗心跳得很厉害。宜主按着心口,有些发慌,想起去年几个姐妹对她说过的事。

    有好几次她奉命献舞之后,宴席上的贵宾都曾向主母提出要她侍寝,幸好被主母婉拒了……在人心诡谲的公主府这么些年了,宜主并不天真,她当然明白主母并非爱护,而是认为那些来宾的份量不够。记得当时自己听了,好生后怕,心也是跳得这样厉害。这次也如此,莫非……

    那边倚门偷窥的歌姬议论声不时传来:

    “真的好俊呢。”

    “是啊,比上回的那个西平侯之子于公子还俊呢。”

    “小声些啊,玉奴妹子最痴迷于公子,要让她听见,非撕了你的嘴不可。”

    “我是实话实说啊。于公子固然也俊,只是未免文弱了些,哪像人家富平侯,那是可持节出塞几万里,消弭西域兵祸的好男儿……”

    “富平侯”三字一入耳,宜主心跳顿时漏一拍,双眼霎时瞪大。然后,身不由己走过去。

    众歌姬的吃吃笑声,宜主早已置若罔闻,她走向小门,也不知哪里来的勇力,奋力一扒。在歌姬们的惊叫声中,生生扒出一条缝来。

    然后,她看到大堂之上,主位是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与主母并排而坐,左下首打横相陪、笑语宴宴的年轻男子,不就是……宜主一阵发软,如果周围不是群姬环绕,见状急扶一把,多半会跪坐在地。

    ……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婉转清亮地悦耳歌声中,一群白衣胜雪的舞姬踏着乐声的节奏,翩翩起舞,举手投足,充满韵律。

    中间的藕衣少女,如梅花中央那点嫣红,款款而舞。她柔躯如折,水袖卷扬,粉绢霞纨上下翻飞,急时如风卷,缓时似云舒,旋转若玉盘,踏行似燕飞。竹尺疾拨,筑声愈急,堂上少女那轻灵的身影亦随之飞旋如轮,裙袂转舞,灵动如飞天。

    阳阿公主身边的年轻男子,看得目眩神迷,手里的酒爵端到颌下都忘了饮。

    公主见状,掩口而笑,目光再转到富平侯脸上。那英俊得令人心颤的面庞,同样也为眼前的美色所吸引……嗯,但那双眼睛所流露出的,却不是迷醉,而是思索……他在思索什么?

    当最后一声击筑停下,少女柔躯随着旋舞的惯性飞速转动,莲步轻旋至公主与年轻男子案前数步,柳腰一折,轻舒广袖,伏拜于地。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好!好极!果然倾城倾国。”年轻男子放下酒爵,击案赞叹不已,“当年父皇掷丸击鼓,若得此舞之韵,当是何等赏心悦目。”

    这年轻男子,自然就是出宫“翘班”的刘骜了。他现下算是微服出游,一时忘形说出“父皇”二字。不过,在场侍婢、舞姬们都听成是“父王”。因为阳阿公主府上常有诸侯王世子前来宴饮,“父王”这个词听得多了,倒也没多想。

    阳阿公主微笑抬袖,示意诸舞姬退下。舞姬们退到门口时,忍不住一个接一个回眸,几乎全望向那位面带笑容的富平侯……阳阿公主看在眼里,笑意盈盈。

    待诸侍者舞姬皆退下后,阳阿公主笑顾刘骜:“陛下可觉得哪位家伎堪能入眼?”

    刘骜摸着下巴,脑海闪过一个风情万种的人影,眼睛眯起,张口正要说话。

    却见吕齐慌里慌张跑进来,连声道:“陛下,皇太后到了未央宫……”

    刘骜啊呀一声急忙站起,向阳阿公主与张放拱手致歉,火急火燎往门外跑,跑了几步回头道:“姑母,那个那个,给我留着,下回……”

    阳阿公主一脸莫名其妙:“是哪个啊?穿什么颜色衣裳?前排还是后排?第几个……”

    追问声中,刘骜却是越跑越远。(。)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四十九章 【赏日赏梅赏美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刘骜走了,张放伸了个懒腰:“姨母,我也要告辞了。”

    阳阿公主睨笑:“连陛下都想留下,你却要走了么?”

    张放打了个哈哈:“姨母是不知道啊,我昨晚轮值,可是没合过眼,一直陪陛下闲话来着。人一倦,什么心思都没了。”

    阳阿公主讶道:“是么?我看陛下倒是一脸倦容,却兴致十足、倒是你精神饱满,我以为你睡得很香来着……”

    张放原本就张大嘴,赶紧用手掌往嘴巴拢了拢,做出打哈欠的样子,连声音都带了倦意:“强打精神罢了,总不能让陛下看在眼里……”

    阳阿公主吃吃笑着,伸出兰花指虚点:“你这个鬼精灵……好罢,喝点醒酒汤,歇会再回去。我可不想让班大才女埋怨我。”

    张放从昨晚到现在确实喝了不少,但汉代的清酒醉不了人,如厕几次就没事了,不过身上的酒气一时半会消不了,体息一下散散酒气也是对的。

    说话间,婢女已将醒酒汤端上。就在一手托盘,一手取盅之际,也许是慌张或是什么别的原因,手一抖,汤盅倾倒少许,溅湿张放的衣襟下摆。

    婢女大惊失色,噗通跪地,声音都变调了:“婢子该死!君侯恕罪!主母恕罪!”

    阳阿公主本来笑着的,顿时也变了脸。

    就在公主即将发作时,张放抢先开口:“姨母勿怒,此许小事,不必动气,动气伤身,倒叫外甥不安了。”

    张放都这样说了,阳阿公主一口气生生憋住,发作不得,悻悻道:“羿啸气量越发宏大了,果然当上将军就不一样。你,别再用袖子乱擦,还不多谢富平侯。”

    婢女赶紧收回手,连连向张放顿首:“多谢君侯、多谢君侯……”

    张放神色不动,眼睛低垂,想看清此女相貌,但婢女由始至终都是垂着头,没法看清。

    侍婢退出之后,张放长身而起,告罪道:“外甥先去更衣,失陪了。”

    阳阿公主点点头,吩咐贴身侍婢带张放前往更衣阁。阳阿公主经常举行府宴,宴饮之时,客人衣裳有污是常有的事,所以专门有更衣阁,里叠放着几十件薰香的各色华衣,件件价值不菲,任客人自取用。

    这样的更衣阁,基本上是豪门必备,富平侯府也有。

    张放边走边随意问领路侍婢:“赏心亭在何处?”

    侍婢应道:“就在更衣阁左侧梅林里。”

    张放点点头,看看更衣阁就在前方,停下脚步道:“你回去侍奉姨母吧,我自去更衣就好。”

    侍婢失色道:“婢子万万不敢走开,得陪君侯回去才行,否则主母会罚我的。”

    “那你就在这等着。”张放也懒得跟她废话,大步走向更衣阁。那侍婢不敢有违,乖乖等着。

    张放身影消失在更衣阁,不过片刻,已换然一新,但他却并没有走回去,而是趁那侍婢没注意,飞身闪进梅林。时值正月,百花尽谢,唯有白梅争相绽放,芬芳满园。

    张放顺着圆石小径往前走,果然看到了那侍婢说的赏心亭。天气寒冷,亭子里当然没人。不过四周梅影重重,挡住了东西南北风,没有寒风吹,倒也不冷。尤其像张放这样连西极都呆过几年的人,这点冷意,实在算不了什么。

    张放来这里,是有原因的,那就是他手里的小纸团。

    这个纸团,是方才那失手打泼汤盅的婢女,在为他擦拭时,悄悄塞给他的。很明显,婢女不是“失手”,而是有意为之。

    打开小纸团,里面写着一行绢秀小字:赏心亭一晤。

    字是有眉笔写的,带着淡淡的少女体香。

    张放不知道是谁,更不知道啥意思,但可以断定,约他会晤的人,不是当时那个奉汤的小婢。那会是谁呢?不管是谁,他都要看看。

    张放左右环顾,再闭目凝神倾听,嗯,貌似他来早了——嗯,有脚步声,来了。

    就在张放刚才来的方向,那圆石小径,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从足音判断,来人是女子。

    张放凝目望去,但见小径转弯处,先是露出一只秀鞋,然后是一截粉裙,然后是一个玲珑曼妙的身影,最后是一张惊艳的面庞。

    张放怔住,这、这不是刚才那领舞的粉衣舞姬么?难道是她约的自己……等等,这舞姬很眼熟啊,之前看她舞蹈时就有这感觉。只是她舞动如飞,面目朦胧,一时不好确定。如今看到静态的她,张放脱口而出:“是你?!”

    少女抬头看到他时,整个人呆住,手里的东西啪地掉上,洒落一地。

    张放走下亭子,蹲下,捡起一颗。嗯,原来是煨蚕豆。放进嘴里嚼嚼,嘎嘣脆!

    少女失色:“别……脏了……”

    张放抬头笑道:“赵宜主,是这个名吧?”

    少女眼里闪过喜悦光芒:“是,君侯还记着婢子的名儿啊。”

    “一起钻过地道的嘛,怎会忘。”张放直起身,笑道,“到目前为止,我就钻过这一回地道。”

    宜主欢喜得不知说什么好,此刻犹有如在梦中的感觉。直到面前出现一张纸条,还有他的声音:“这是你写的?”

    宜主定定神,接过一看,如同冰水浇头,喜悦消失无踪,喃喃道:“这、这是小妹写的……”

    张放若有所悟:“那你……”

    “也是小妹告诉我,说在这里等我。这煨蚕豆,是小妹最喜欢吃的……”

    这下事情明朗了,原来一切都是那个婢女,也就是宜主的妹妹宜人弄出来的花样。这是干什么?撮合?张放只能想到这个词,无奈笑着摇摇头。

    宜主按膝行礼:“请君侯恕罪,小妹她……”

    “没事,不要多礼。正好我也没来过赏心亭,梅花正开,我们一起到亭子里赏梅吧。”

    宜主再次呆住,一脸不敢置信。象梦游一样,身不由己跟随着那个颀长的背影,向亭子走去……

    冬日阳光渐渐将人影拉斜,仅剩小半包的煨蚕豆早已被分食尽,花影重重,言笑晏晏——一切,如梦似幻。

    直到远处的呼唤,将这迷梦惊破。

    “姨母派人来寻我了。”张放伸了个懒腰,望着赏心亭三字,笑道,“赏日赏梅赏美人,皆是赏心。这亭子的名字倒没起错。”

    宜主又是开心又是害羞,羞赧垂首。直到脚步声渐远,惊抬望,才发现张放已走出亭子。一急之下,脱口而出:“君侯!”

    “嗯?”张放停步回首,脸上笑意宛然。

    宜主咬着红唇,犹豫再三,终于鼓足勇气问:“君侯,卑微的小人物,也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吗?”

    张放想想,点头:“可以,只需要一样。”

    “什么?”

    “勇气。”

    人影远去,少女仍痴痴伫立梅树之下。

    长风拂过,落英缤纷,一朵莹白,旋转着落在她的手心。(。)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五十章 【又一个作死】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刘骜“翘班”之举,很自然招来太后一顿严厉“劝勉”,刘骜不得不老实下来。阳阿公主府的香艳之旅,也不了了之。初时他对那粉衣舞姬还有些念念不忘,但久而久之,繁劳的政事与后0宫的温软,终令他渐渐忘却。

    张放同样也受到太后的警告,尽管实事是刘骜硬拽他到阳阿公主府的,但在太后眼里,他就是引诱天子这好苗子犯错的“坏学生”。对待坏学生,古今家长的想法都一样——少让自家儿子跟这样的人玩耍。

    太后在一次与天子对话中,透露调富平侯出任西域都护的想法,却被天子断然拒绝。拒绝的理由很充分:富平侯刚从西域出使归来不足一年,新婚不足半载,纳妾不过数月……天家体恤臣戚,但有任何一条,都不应黜出京城。

    太后无语,只得按捺下驱逐此子的念头。只是,这样的念头一经种下,生长开花,结果,也是早晚的事……

    张放已经嗅到危险的征兆,坐等噩运临头不是他的习惯,但眼下他只能隐忍。尽管他已获开府之权,但若是想在长安这种高危地方培植一支专属的军事力量,跟找死没差。唯一的突破口,就是摘星城。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张放把所有精力、人力、物力、财力都投放到与摘星城有关的事情上。而号称西北巨富、同时对西域也有巨大影响力的班氏,也给予他鼎力帮助。河东移民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同时因为东郡水患,灾民暴增,刘骜与张放协商,将这部分灾民也向西域迁徙,并且给出了诸多优惠条件。诸如迁徙由朝廷一力承担,到目的地后再补贴部分资金,直到来年秋收季节为止等等。

    这是送上门的好事,张放当然不会拒绝,当然他也不会表现得迫不及待,反而是一脸为难。直到刘骜再三拜托,才“勉为其难”答应下来。

    从建昭五年(河平元年)至河平二年,张放先后迁徙三批河东移民,一批东郡移民,总人口近万人。刘骜犹嫌太少,但没法子,距离实在太远,想快也快不起来。张放其实比刘骜更急,但更明白,欲速则不达。两年不到近万人,已经很不错了,慢慢来……

    建昭至河平之交,大汉天灾不断。先是黄河决堤,再到“犍为地震、山崩、雍江水,水逆流”、再到“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蚀之”。

    天子亲率百官前往太庙、明堂,祭天拜祖,祈福平安。

    随后,刘骜下诏自承其过。诏曰:“朕获保宗庙,战战栗栗,未能奉称。传曰:‘男教不修,阳事不得,则日为之蚀。’天著厥异,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辅不逮。百寮各修其职,惇任仁人,退远残贼。陈朕过失,无有所讳。”

    之后,大赦天下。

    自古以来,天灾人祸总是如影随行,天灾过后,就该是人祸了。

    河平二年(前27年)冬,西南边陲发生一场人祸。

    牂柯郡夜郎王兴、钩町王禹、漏卧侯俞,三个方国君长,举兵相攻,战火烧遍西南。当时三个方国中,夜郎实力最强,号称带甲十万,其余钩町王、漏卧侯加起来实力尚不及夜郎一半。所以,这场动乱,实际是夜郎王想攻入钩町、漏卧两地,据其地为己有。

    钩町王禹、漏卧侯俞很快顶不住了,旋即向宗主国汉朝求援。牂柯太守四百里急驿,请发兵诛兴。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时候,西南诸方国并不属大汉,它们的性质就跟西域诸国一样,承认汉朝为宗主国,汉朝也会派官员及少量军队入驻其地。但基本不会干涉诸国内政。说白了它们就等于是汉朝这个老大的小弟,实力不如人就跟老大混,但自己另有一套班子。名义上是臣服了,也老实了很长时间,但随着汉朝逐渐走下坡路,这些“小弟”也开始另有心思,私下里小动作不断。

    急报传入长安,刘骜立即召王凤、王商诸大臣谋议。

    王凤认为西南边陲,路途遥远,地形复杂,不宜派兵进击,建议派遣使者前往调解。

    大将军与丞相虽然是文武两套班子,但眼下在位的王商却与当初的匡衡不一样,王商虽是儒士出身,却在将军位置上干过多年,在军国大事上,他的很多意见跟王凤还是比较接近的。因此,尽管王商与王凤有诸多不对付,但在这件事上,也持同样意见。

    大将军和丞相都持相同意见,刘骜当然从善如流,而且从他内心而言,也是极不愿边陲发生战事,能以一张嘴消弭战事最好不过。

    那么,派谁去好呢?

    二王互相看一眼,王凤立即抢先道:“臣推荐太中大夫张匡,匡为蜀郡人,熟知西南之事,又通晓土语,与西南夷沟通无碍,当可胜任。”

    不用说,这张匡是王凤一边的人。刘骜也不管是哪边的,只要能为朝廷摆平此事,谁的人都无所谓。

    翌日,宣室下诏,以太中大夫张匡为使,持节至牂柯,为诸方国调解。

    虽然时令为冬季,但对西南而言,连战争都不受影响,更不要说是出行了。在接到诏令五日后,张匡就率约四十余人的使节团上路了。等到使节团一行抵达目的地时,已经是河平三年初春。

    从天子到大将军,对张匡的期望值都很高,希望老张一张嘴皮子顶十万大军,而张匡也有心当个郦食其第二。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张匡差事办砸了。

    具体怎么弄砸锅的,张匡没细说,他在呈送朝廷的奏报上,也是含糊其辞,基本上责任全在夜郎王身上。

    巧得很,夜郎王也认为责任全在汉使身上,然后做出一个令朝廷异常震怒,并给他招来灭国大祸的粗鲁而无礼的举动。

    啥举动呢?牂柯太守的奏报是这样写的“……兴等不从命,并刻木像汉使,立于道旁,用箭射之”。

    汉使代表谁?汉天子啊!杀汉使是打天子脸,用箭射汉使木像,又何尝不是是侮辱天子?杀汉使的匈奴郅支单于,跑出万里之遥,依然难逃身死而族灭。侮辱汉使的夜郎王兴,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一章 【最佳使者】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匡辱命,朝廷震惊,王凤更是被无形打了一记耳光,那个窝火。尽管天子好言劝慰,说不是他的过失,但王凤心里清楚,自己这识人不明,荐人有误的责任是推卸不掉的,搞不好老对手王商正以此为藉由参他一本呢。

    下朝之后,闷闷不乐的王凤来到长乐宫,想跟太后唠唠嗑,却发现老六红阳侯王立也在,不过并没见其他几个弟弟。这也不奇怪,他的几个弟弟互相之间并不合睦,彼此少来往,连各自门客都不互相走动。拜见太后时,也多半是一个个来,彼此不照面。

    王氏兄弟虽然彼此看不顺眼,但对这位大兄,却是敬畏有加。无他,盖因他们的权势,多半来自于兄长。因此见到王凤,王立毕恭毕敬起身稽首问安,礼敬如太后。

    南蛮之乱是朝中大事,已经折腾近半年,王政君自无不知之理,此时一见兄长眉头微锁,就知道跟这事有关。当下安尉道:“张匡辱命,是整个朝廷蒙羞,非大兄一人之责,大兄切莫过于自责。”

    王凤摇摇头:“朝中未必人人如此作想。”

    王政君道:“只皇帝不责怪你,其他人纵有不满又能如何?”

    王立也道:“如今举朝上下,谁敢对咱们王氏说道……”

    王凤咄然打断:“六弟,越是如此,越要小心谨慎,切不可飞扬拔扈,授人以柄。”

    王政君也劝道:“大兄言之有理,六弟还须多谨慎,我王氏在朝中并非没有政敌,那王商可不安份。”

    王立顿首受教,不管他内心如何不以为然,外表却是一付乖弟弟的模样。

    教训了弟弟后,王政君再问:“兄长打算怎么处理南蛮之事?”

    王凤一脸纠结:“难。打,很麻烦。调解的话,也没人再敢接这烫手的活。难!”

    王凤连说两个“难”字,显然当真头大。

    这是实话,从朝廷的初衷出发,当然是不愿意打的。几位将军廷议时一致认同,打不是问题,难就难在两点:一是西南地形崎岖,运输困难,后勤难以保障。二是南蛮最擅游击,你大军开来,人家往深山密林一钻,你怎么打?一旦被拖住,陷入持久战,对一个国家的国力损耗之大,不可想象。

    派使者调解是最划算的,然而出了“刻汉使木像射之”这一档子事,谁也不敢再接这活。这一次是刻像而射,谁知道下次是不是射真人?当然,若大汉朝也不是找不出几个无惧生死,愿为国分忧的官员。至少在郎官当中,就有好几个上书请为使者。如果在张匡出使之前,倒还可以,但这次不行了。因为牂柯太守在奏报中着重提到,夜郎王之所以如此无礼,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方认为汉朝对他这个西南最强的君长不尊重。他好歹是个王,而且是南蛮最强大的王,结果汉朝只派了个太中大夫为使,连牂柯太守都远远不及。这是对他是蔑视,也是对夜郎人的侮辱,所以他才以牙还牙。

    太中大夫,秩比千石,相当于地方县令,而太守秩比二千石……差距确实非常明显。平日里与夜郎王打交道的多是牂柯太守,双方平起平坐。然而朝廷随便派了个官员就当使者,就给他一种很不尊重的感觉。据奏报,如果不是张匡持代表天子的节杖,怕是很难完好走出夜郎云云。

    也就是说,这次若派使者,最少得是二千石高官,最好有关内侯以上爵位,这样显得重视,方才好谈。二千石官、关内侯,谁愿提头出使?那几个胆大的郎官也不够格提拔到如此高位,事情至此卡住了。

    王政君忍不住问:“真没有合适的出使者么?”

    王凤淡淡瞥了妹子一眼,摇头:“没有。”

    王政君领会了兄长的眼神,不是没有,而是这些人都是王氏集团的囊中人物,这么凶险的差事,肯定不能让自己人去,而应该让政敌或与自己不对付的人去。可满朝大半都是王氏党羽,那一小半非王氏党羽者合适的没几个,找谁去?

    王立在一旁默不作声听着,直到大兄女兄都沉默了,眼神闪烁伸长脖子道:“大兄,我看有一人倒是挺符合的。而且,干这种调解的事,他最擅长了。”

    王凤哦了一声,眼睛眯起:“你想说谁?”

    王立张张嘴,触及大兄的眼神,缩缩脖子,低声咕哝:“没……没说谁。”

    王凤冷哼道:“收起你的小心思。”

    王立讪讪。

    王政君看看六弟,再看看大兄,也似有所悟,眼里掠过一丝嫌恶之色,轻哼:“他么?确实,很符合……”

    王凤向王政君拱拱手:“太后,此人我不是没想过,只是一旦开口,难免会被一些朝臣阻挠。就算微臣不惧,陛下那里,也难通过。”

    王政君淡淡道:“无论是秩禄、官爵、还是履历来看,此人当之无愧是最好的出使者,满朝之中,能与之相比的,只有一个甘延寿。陈汤本来也可以,不过官爵不够。况且这二人俱已出使康居。眼下满朝之中,他是最合适的。大兄为国事执言,秉心为公,又惧流言?”

    王凤讶然看着妹子,想不到妹子对那人的恶感如此之深,快赶上六弟了,逮住机会就下手啊。

    王凤低头抚髯,想了想,道:“不谈私怨,凭心而论,我也认为他最合适出使。我可以向陛下建议,但陛下恐怕不会……”

    “大兄对皇帝影响至深,只要坚持从国事出发,为国荐贤,陛下也难以反驳。”

    “陛下对此人之厚爱,尽人皆知,臣他事皆有把握,惟独此事……”

    “若再加上我呢?”

    王凤惊讶抬头,看到妹子眼里那针尖样闪烁冷芒,暗叹一口气。女人,尤其是贵为太后的女人,真恨起一个人来,当真是……

    就听六弟王立抚掌大笑:“一个太后,一个大将军,联手向皇帝施压,还怕皇帝不低头?”

    四月初八大朝会,大将军王凤当着满朝百官,郑重向天子推荐出使夜郎的使者。

    大汉富平侯。

    张放。(。)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二章 【弃还是守?】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王凤提出由张放出使,理由很充分。

    一、张放是列侯、真二千石中郎将(原本二千石,高配真二千石),资格上完全符合,又是外戚。以他出使,必能让夜郎王感受到汉家天子的重视。二、张放曾出使、循行西域诸国,是大汉最年轻同时具有丰富外交经验的使臣。三、最重要的是,张放曾经成功调停过乌孙内乱,使大汉避免了一场劳师远征的大战。就这一点而言,满朝文武,无出其右。以之出使,消弭南蛮之乱,实是不二人选。

    王凤这一条条理由摆出来,就算是最质疑其用心的人,也不得不承认,确实说得在理,无懈可击。

    刘骜更是半天作声不得,目光四下扫视,偏偏没人出列。

    王凤则老神在在,垂目不动,反正话已经说出来了,皇帝你看着办。

    刘骜把目光投注在唯一能与王凤抗衡的王商身上。

    结果,王商想了半天,也只能苦笑摇头。没办法,这三条理由实在太充分了。说白了,谁让你张放那么能干?此次事件简直就是为你量身订制,这事还真非你莫属。

    刘骜猛然想起,昨日到长乐宫请安,太后就曾反复对他说,要他多听元舅的建议。太后平时没少说这样的话,而且刘骜也确实一向对元舅言听计从,自然唯唯而应。此时想来,似乎当时太后的语气与平日不同,原来……刘骜后背开始出汗。

    “此事需听听富平侯的意见。”刘骜定定神,吩咐监殿,“召五官中郎将入见。”

    “陛下。”王凤出声提醒,“今日乃北军每月一次的操演,富平侯到平乐监军巡视去了。”

    “那么,就等他返回再说吧。”

    王凤合袖垂首:“正当如此。”

    正要散朝之际,又有急报传来。牂柯太守称前往夜郞调停,深入烟瘴之地,不幸中瘴厉,回牂柯后一病不起,难以履职,请朝廷再派得力干员前来接替。

    这一封急报,将西南乱事推向更棘手的局面。

    刘骜不得不召集重臣齐聚宣室,商议对策。这次,除了派谁出使这老生常谈之外,又多了一个派谁出任牂柯太守的伤脑筋议题。

    王凤依然坚持派张放出使,而刘骜则以刚才的急报为据,认为西南烟瘴之地,过于凶险,实不宜派大臣前往。张匡是蜀人,常居其地,方得以免。而张放是长安人,生平从未去过南蛮之地,不宜履险。

    王凤则举例张放曾多次出塞,深入不毛,便是西极的寒冷亦无奈他何,又何况区区烟瘴乎?

    宣室殿里,不时回荡着刘骜与王凤的争辩声。侍守在殿门前的吕齐不禁擦了把汗,自陛下登基以来,可从没见过他如此与大将军意见相左啊……

    “陛下,武库令杜钦有奏本。”

    “哦,让他把奏本递上来。”

    “陛下,杜钦多智,见识广博,常有独到之论,何不让他入见,听其有何建言?”

    刘骜哪会不知这杜钦是王凤的智囊,他的奏本多半是支持王凤,本不打算见,但王凤这样说,直接拒绝也不妥。也罢,见一见缓合一下吧。

    “臣杜钦拜见陛下。”

    杜钦说的拜,也只是做揖而已,而刘骜还得颔首致意。这年头的君臣,远不似后世那般云泥之别。

    杜钦呈上奏本,刘骜只扫了一眼前面几个字,本想随手丢在一边,蓦然眼睛一亮,缓缓放下奏本,道:“诸公卿皆在,杜君对夜郎之局有何见解,不妨直言。”

    王凤一直盯住刘骜脸色,一见此情形,心头咯噔一下,暗道不好,难不成……目光如刺,转射向杜钦。

    杜钦神态自若,先谢过天子,再向诸臣环揖,从容开口:“夜郎之局,臣之陋见,宜早决断不可拖延。太中大夫匡使和解蛮夷王侯,王侯受诏,已复相攻,轻易汉使,不惮国威,其效可见。即以为不毛之地,亡用之民,圣王不以劳中国,宜罢郡,放弃其民,绝其王侯勿复通。如以先帝所立累世之功不可堕坏,亦宜因其萌牙,早断绝之,及已成形然后战师,则万姓被害。”

    杜钦这话啥意思呢,说白了就是给出两个选择:一、假如认为那是不毛之地无用之民,天子不用因此烦劳中原,就应该停止设置郡国,放弃那里的百姓,与那里的王侯绝交而不再互通往来。二、如果认为先帝所建立的历代之功不可毁坏,则应该在此事处于萌芽阶段时,早点扼制住他们不让其发展,到他们形成气候之后再动用军队作战,那么百姓就要遭殃。

    要么放弃西南,要么速战速决。这就是杜钦的建言。至于派遣使者,杜钦以张匡之事说明,人家夜郎王根本不把大汉国威放在眼里,不吃这一套。所以,没必要怀柔了。要么弃要么打,陛下你看着办。

    刘骜望向王商:“丞相以为如何?”

    王商抚髯沉吟一会,点头:“杜君言之有理。”

    刘骜再转问王凤:“大将军以为如何?”

    王凤郑重道:“弃地容易,守地难矣。兵者,国之大事,陛下不可不察。”

    刘骜点点头:“大将军所言极是,待朕回宫,细细思虑,明日再议。”

    诸臣鱼贯出宫时,杜钦走近王凤,揖礼告罪。

    王凤不咸不淡道:“我倒是忘了,杜君是富平侯的外舅,看来杜君是挺在意这义女啊。”

    杜钦深深长揖,无言。

    刘骜回到后阁,却发现太后王政君已在坐,皇后许氏正相陪闲话。

    刘骜上前请安,母子没闲聊几句就扯到今日朝议。

    王政君显然已得到消息,对刘骜的表现很是不豫:“从公而言,大将军老成谋国,所言所行,都是为了汉室江山;从私而言,他是你的元舅,一切都是为你着想……皇帝怎可与大将军争执?”

    汉以孝治天下,太后不豫,天子再怎么有理,也得请罪。

    刘骜惶然赔罪:“母后,我……”

    许氏忙打圆场:“陛下后来不是听取杜君的意见了么,大将军、丞相也都认同……”

    王政君冷冷道:“宁坏先帝所立累世之功,弃西南之土,亦不愿派遣一能臣前往弭兵。这就是皇帝的决断么?”

    刘骜大汗,再请罪:“儿并无此意,只是蛮王桀骜,笃信武力,使臣难服其心。加之西南烟瘴之地,恐坏了大臣性命……”

    皇帝都说出这样的话了,王政君再坚持,那意图也太明显了,只得悻悻道:“那皇帝是要动用国器了?”

    刘骜长叹:“大将军方才也告诫了,兵者,国之大事,不可不察。”

    “大将军此言可见忠诚,皇帝要好生斟酌。”王政君站起,敲打皇帝一番,目的眼见无望,也该回宫了。

    宫外适时传来一声禀报:“陛下,富平侯在宣室殿求见。”

    刘骜、王政君、许氏全愣住了。

    富平侯!这个风口浪尖的时候别人躲还躲不及,他却求见,这是要干什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三章 【请 缨】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刘骜匆匆来到宣室殿,眼前的张放还穿着戎装,风尘仆仆,显然刚从平乐赶回。

    刘骜不等张放开口,赶紧安慰:“少子你放心,有关你出使的决议,已经被否决了。幸好有牂柯太守的急报,还有杜君的奏本……”

    张放拱手,却不是致谢,而是询问:“陛下会放弃牂柯么?”

    刘骜犹豫道:“这个……诸将军前议,西南作战,难度很大,战局难料……”

    张放再问:“陛下会放弃牂柯么?”

    刘骜拧着眉,盯了张放好一会,眼神怪怪的。看到张放神情不象玩笑,这才慢慢坐下,叹了口气:“累世之业,我当然不甘心就此弃之,但杜钦说得也有道理,若不能战,则不能守……”

    张放抚掌而笑:“陛下此言大善!若不能战,则不能守——既如此,何妨一战!”

    刘骜扬眉:“少子赞成战?”

    “对,非战不可,但不要蛮干硬战。”

    “少子之意……”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双管齐下,一举诛之。”

    “暗渡陈仓我明白,就是暗中调兵,但这明修栈道是何意?”刘骜直勾勾望着张放,眼睛越睁越大,突然抬手指着他,嘴唇嗫嚅,想说什么却一时说不出。

    张放合手一揖,掷地有声:“臣请出使夜郎!”

    ……

    “噗——你说什么?那张放自请出使夜郎?!”

    长乐宫,王政君正喝着一碗参汤,闻报后直接喷出来,眼睛瞪得跟刘骜一样大,满脸不可置信。

    “是,小奴没听错,千真万确。陛下已经召集大将军、丞相诸公至宣室酌议此事了。”

    王政君呆了半响,脸上的笑纹越来越舒展,尖声大笑:“天做孽,犹可恕,自做孽,不可活。哈哈哈!来啊,再给本宫盛一碗、不,盛两碗参汤!”

    ……

    “什么?张放自请出使夜郎?你没听错?”

    大将军府,王凤的表情与王太后如出一辙——真是一家人啊。

    “大兄,没错!”报告消息的王立满头大汗,兴奋得满脸红光,几乎是小跑着冲进府的,“我正好有事到兰台,见到御史中丞署印诏书。便随口问了句,也没指望他回答,没想到他却告之此事,并说诏书请大兄、丞相立即入宣室商议。”

    “如此看来,是真的了……这张氏少子,莫非失心疯不成?别人唯恐避之不及,他却要一头钻进来?”王凤揪着胡子,百思不解,胡子都扯掉几根兀自不知。

    王立却乐不可支,就差手舞足蹈了:“他疯了岂不是更好?就算没疯,他话已说出,再想反悔也不可能了。这趟差使,他去定了!大兄,计得售矣!”

    王凤正想说什么,门外传来家奴的禀报:“家主,宫中来使,召家主入见天子。”

    王凤双手顺着水滑的长髯向下一抹:“很好,且看看那张家少子打的是什么样的主意。”

    ……

    宣室殿,从天子,到大将军、丞相、御史大夫、卫将军、左、右将军、大司农、典属国……等等重量级朝臣俱在座,聆听大汉智士杜钦的平蛮方略。

    “……倘因疑惧而不派使臣前往调解,却又坚守和议,而使太守静观其变,事若不谐方才禀报。往来数千里,贻误时机,令南蛮诸王侯得以从容聚集其部众之民,煽动人心,使蛮民反叛之心愈坚。”

    诸臣皆点头,确实,现在最挠头的就是消息滞后。牂柯距长安太远,山重水复,道路崎岖,哪怕是六百里加急驿马,送到也得十来天。等廷议决策,再下达到牂柯,一两个月都过去了,黄花菜也早凉透了。如此被动,的确是兵家大忌。

    御史大夫张忠问:“杜君之策,是当立即发兵诛之?”

    杜钦竖起食指摇了摇:“不可。倘如此,诸夷君长自知有罪,难保不萌生狂悖之心,聚乱兵击杀守尉,远遁于温湿毒瘴之地。国朝纵有孙(武)、吴(起)之将,(孟)贲、(夏)育之士,也如入水火之地,往必湮焦,空负智勇,不得施展。”

    这回别说诸臣,连刘骜都点头了,征讨西南蛮夷最令人头痛的就是这点——你找不着对手。

    丞相司直(相当于秘书)何武献策道:“既如此,何不效西域都护府,于牂柯左近屯田,以校尉监视诸蛮,一旦有异动,即调屯兵击之。”

    大司农摇头:“屯田守之,费不可胜量。”

    早年曾率军平定乌孙之乱,以陷阵勇锐闻名的左将军辛庆忌也咄道:“诸蛮乱象已显,犹屯田而观望,授敌以柄。实为下策,智者不为。”

    何武惶然请罪。

    刘骜摆摆手,这等级别的廷议,无论官职大小,都可畅所欲言,献计献策,言者无罪。刘骜将目光移到一脸平静,嘴角含笑的张放身上,笑道:“张卿似有成竹在胸,何不道来?”

    张放笑指杜钦:“陛下过誉,真正成竹在胸的,乃是杜君。”

    刘骜目光转回杜钦身上,后者忙揖让道:“钦虽有策,却需富平侯施行。钦不过是坐而论,富平侯却要起而行。胸有成竹者,当属富平侯。”

    王凤很看不得这对翁婿互捧,强压不爽,淡淡道:“陛下询问,有何良策,杜君不妨道来。”

    杜钦心知经过此事,已得罪这位权倾朝野的大将军,不过他也不是很在意。不说张放不好惹,便是他自个也不是省油的灯。杜、张联合,王氏再强横,也不敢在明面上怎样。就象今次事件一样,只能暗中下手。玩阴的,他杜钦怕过谁来?

    杜钦一笑,从容对奏:“宜因其罪恶未成,未疑汉家加诛。阳遣使臣调停,阴敕旁郡守尉练士马,大司农豫调谷积要害处,选任职太守往。以秋凉时入,诛其王侯尤不轨者。”

    辛庆忌击案大赞:“好!好一个‘诛其王侯尤不轨者’。如此行径,方合我汉家‘霸王道杂之’之政。”

    王商亦抚掌:“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富平侯、杜君之策,上中下三管俱下,倘能施行,何愁夜郎不平?”

    张放振衣而起,声震殿堂:“夜郎归汉百余年,犹自行其政,自治其民。动辄怨望,屡攻杀守尉,折辱使臣,无视煌汉。其臣服虽有其名,不得其实。臣愿出使夜郎,为大汉犁平西患,将此悬土纳于我汉家治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五十四章 【最佳拍档】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杜钦的建言得到诸臣尤其是大将军的极力赞同,而张放那一番慷慨激昂的言辞,连一向傲骄的另一位帝师、儒学宗师张禹也大赞不已。

    群臣一致通过,天子从善如流,征伐夜郎的计划就此敲定。

    这个计划的真正关键人物有两个:一是出使的张放,一是下一任牂柯太守。张放负责调停,若事不谐,则寻找时机,给汉军进击创造机会,他就相当于一个高级内应。而牂柯太守则负责军事行动。

    新任牂柯太守的推荐,刘骜交给、且只交给张放,由他指定合适人选。

    因为张放是使节,执行明修栈道的计划,而牂柯太守必须配合他行动,一切以张放号令为准。所以,这位新任的牂柯太守必须由张放推荐,彼此熟识,能够与他搭档。这样一来,一般情况下,只能由大将军或丞相推荐的二千石太守,罕有的交给一位同样是二千石(真二千石)的五官中郎将推荐。

    但下朝后的张放却没有半点高兴的样子,因为这人选很不好找。

    首先,这个人最好是益州人氏,熟悉当地民风民俗,通晓当时语言——最起码,不能象上一位牂柯太守一样,关键时刻中瘴气掉链子吧。当初选张匡为使,也是按这个标准来的。而新任牂柯太守,标准只会更严苛。

    其次,这个人需要一定的军事能力,有指挥过军队作战的经验。就这一点而言,前任牂柯太守就不合格。西南乱局伊始,这位太守除了不断驿报告急,关闭城门,禁止军民出入,再动员城中大户出人出钱巡守之外,没有什么积极的得力措施。

    张放可以肯定,这样的太守,绝对承担不起自己要执行的计划。即使太守不自己引退,他出使之前也会向刘骜要求撤换掉。

    再次,这个人,张放最好认识。如果没打过交道,光听别人说怎么好怎么好——自己的安全,一半甚至大半皆系于此人之手,怎能道听途说而定?

    最后,这个人,绝对不能用王氏门下或与王氏有利益关联之人。张放自荐出使,是出于责任感,并不代表他不知王氏在此事过程中包藏的祸心。他怎能将自己的安全放在政治对手麾下官吏手上?

    这四条一划拉,以大汉之人才济济,富平侯人脉之广博,一时间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人选来。

    回府之后,张放立即叫来阿离,让她把所有关于牂柯所有资料,夜郎、钩町、漏卧资料,以及朝廷益州籍官员名单,全部找出来。同时张放还向刘骜要求,调取天禄阁关于牂柯及西南诸国图册。

    要把这些资料找齐整理出来,绝不是轻松的活。且因事关机密,能使唤的人也不多,除了阿离、夏蓉,就只有班沅君跟苹儿了。四个女人开始跟各种资料较上了劲。

    班沅君的政治敏感远较诸女为高,一边找一边担忧地看着皱头紧锁的郎君,若有所感。但她什么也没问,手头工作一刻未停。

    正忙乎时,仆人来报说杜钦来访。

    张放放下手里的书册,呼了口气:“算算也该来了。阿离你要不要先见见汝父?”

    阿离想了想:“还是等郎君与父亲谈过正事之后,阿离再去拜见为好。”

    张放点点头,起身净手更衣,步入前堂,与杜钦相见。

    见面之后第一件事,张放就是向杜钦请罪:“因放之故,令外舅上弃土之奏疏,说不定要被御史参上一本。而放却未能领外舅之好意,着实惭愧。”

    杜钦浑不在意:“若以是往,必不会有事,不过此次开罪大将军,想必弹劾会有的。不过,有今日献策之功,些许弹劾,起不了什么风浪,不必介怀。”

    张放颔首,没有再说这个事。

    张放也好,杜钦也好,都是极聪明的人,聪明人不用多说话,点到即止。

    杜钦抚须不解:“羿啸在平乐监军好好的,为何急切赶回?当此关头,理应避于外才是啊。羿啸不仅赶回,更自荐出使,令王氏之谋得逞,这可不像羿啸为人啊。”

    张放深吸口气:“蛮夷之地,危乱之局,王氏用心险恶,放焉能不知?放之所以急切赶回,就是担心陛下若纳外舅弃土之言,只怕外舅会成为千古罪人啊!”

    杜钦皱眉:“牂柯之地,夜郎之土,温湿烟瘴,疫疠流行,更莫说其民悍野,不服王化。如此凶地,国朝悬之百年亦未收之,入手未必有益,弃之未必不可。何谈千古罪人?”

    张放知道,跟这时代的人谈领土,哪怕是智者、精英,也未必能真正理解。所以他只能按这时代的理解来说:“牂柯之地,夜郎以西,都是历代先帝与先贤花费无数人力物力及无数性命才取得的成果。外舅轻言弃之,一旦陛下纳言,史官记录在册,恐将来难逃口诛笔伐啊。”

    杜钦思考一会,缓缓点头:“这一层我也有考虑,因此列为选择,并以‘先帝所立累世之功不可堕坏’劝上,想必陛下也会慎重思虑。”

    张放目光迥迥:“因此我必须尽快回长安,表明态度,以免陛下思虑有误。”

    杜钦长叹:“羿啸既已决意,我也就不多言了。而且时至如今,再说什么也难以挽回,你这趟出使是去定了。是了,天子允你推荐牂柯太守,可有合意人选?”

    张放揖礼:“放正为此头疼,检点再三,满朝良才,竟似无一人可用。尚请外舅指点。”

    杜钦沉吟道:“我倒是有几个人选,但难就难在羿啸不认识。”

    确实,张放这些年超过一半时间在西域,在长安呆的时间并不多。尽管认识的人也不少,其中不乏有能力者,可惜,能符合以上四条的人几乎没有。

    杜钦叹道:“其实,甘君况与陈子公都是合适人选。此二君虽不是蜀人,但威名远播,蜀地羌人亦闻其名,深惮之。”

    张放心想,还用你说,要是这二位在,我至于这么头疼?咦!等等,好象有个人……

    “阿翁、郎君。”阿离出现在堂前,手里握着一卷纸札,施礼之后,趋前跪坐,将纸札呈给张放,眼神亮亮的,“郎君,有一个人,符合郎君所有条件。”

    张放打开一看,仰首大笑:“不谋而合、不谋而合啊。”

    杜钦接过看了一眼,亦豁然而笑:“原来是此君啊。”

    “就是他,牂柯太守的最佳人选。哈哈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五章 【有 奸 细】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六月,张放奉天子令,在一百三十多期门士(掌执兵送从,等级高于羽林)护送下,持节出使夜郎。同样的是出使,张放这次跟上回的张匡又大不一样。张匡的倚仗就只有一根节杖,而张放,却有一支即将动员起来的强兵。

    早在一个月前,金城郡假司马万年,就率领一千二百多麾下劲卒,抵达牂柯郡,就任牂柯都尉。与此同时,敦煌、武威、张掖等郡各聚兵千余,取道关陇,进驻巴蜀,与牂柯驻军形成东西合击之势。而数以千计的船载粮秣,正源源不断输往两郡。秣马厉兵,战云四合,直指西南——牂柯、犍为。

    五月中,这支五千河西劲卒所组成的大军总指挥,新任牂柯太守走马上任——他就是原金城郡军司马,陈立。

    陈立,益州临邛人,先后任连然县长、不韦县令、鱼复水关都尉、金城郡军司马。陈立以前任不韦县令时,就有刚毅果断之风,当时土著皆畏之。金城郡是大汉与先零羌最前沿接触地,百余年来,汉羌之间发生过多起战争,规模之大,战斗之激烈,仅次于汉匈之战。西汉名将赵充国,就是因汉羌之战而名垂青史。他提出的屯兵之策,更是直接催生了西域都护府。

    在这片铁与血的土地上担任军事主官,最锤炼人的能力。对有能力者而言,这是最好晋升福地;对没能力者而言,这里死无葬身之地。

    陈立出任金城军司马两年来,平定过多起羌人动乱,发动过中小规模战争四次,每次皆胜,屡获朝廷申令嘉奖。准备等他三年任职期满后,调任北军校尉。

    而当初推荐陈立出任金城郡军司马的人,就是张放。

    张放见过陈立两次,一次是在陈汤宅第,当时还有王莽在场,确切的说,就是陈立带王莽来的。另一次是张放推荐陈立出任金城郡军司马后,陈立登门拜谢。

    对这个人,张放有两个印象。一是军事能力可以,这点得到甘延寿的完全认同。二是为人刚直,不谄媚。王家那么多有权有势的子弟他不去攀附,却跟王莽这个有清名却清贫的王氏子弟中的异类来往。

    由于只有过两面之缘,加上张放当时也只是随手而为,并没把这事放心上,两年后也忘得差不多了。以至于真要用人时,一时竟想不起。当杜钦无意说起甘延寿、陈汤时,张放脑海里突然跳过某个人影,呼之欲出。这时阿离送来的资料,卷首大大的写着一个名字:陈立。

    不谋而合!

    陈立,是目前状况下,唯一符合所有条件的人,稍弱的方面就是张放跟他不太熟。但有连续两次举荐之恩,这在官场上绝对是大恩惠,加上张放对自己识人很有信心,这一点也完全可以放心。

    这一次,张放重新坐上马车。从长安到牂柯郡治且兰(今贵州黄平),这一路山高水长,得走好几个月。张放当然不会闲着,他车里堆满着的不是珍玩美食,而是有关夜郎、牂柯的所有资料,他要好好把这段历史捋一捋。

    中原王朝最早与西南夷产生联系的历史要追溯到春秋,此后秦、汉都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开拓。

    汉朝最早知晓夜郎并与之建立外交关系,是在建元六年(前135)时,汉武帝遣唐蒙入夜郎,招抚竹王多同。这位竹王多同,就是那个问汉郎中将唐蒙“汉孰与我大”,以致传流下“夜郎自大”这个成语的家伙。

    唐蒙优厚地赏赐了多同,同时把利害关系告诉了他,相约给夜郎委派官吏,并让他的儿子担任相当于县令的职务。多同贪图汉朝丝绸,认为汉朝军队来这里的道路艰险,无法真正占领这片土地,用名义上的臣服换取利益很划算,于是接受了同唐蒙的盟约。

    唐蒙回奏朝廷,便把夜郎及其周边小国居住的地区作为犍为郡,以南部都尉管辖。汉对西南夷的经营从此开始。

    元光六年(前129),汉在西南夷地区设置驿站,以便交通。同年,司马相如等又奉使宣抚。元鼎五年(前112),武帝征南越,因夜郎等不听调遣,乃于翌年发兵平定西南夷之大半,在其地设牂柯郡与夜郎等十余县,同时暂存夜郎国号,以王爵授夜郎王,诸部族豪酋亦受册封。

    建立中央政权后,接下来自然要开拓便捷能道,以加强中央控制。但经过几年,路没有通,开路的士卒饥饿疲乏,烟瘴瘟疫,亡不可数。加之西南夷又多次发生叛乱,调兵进击,耗费财力而收效甚微。

    武帝时的御史大夫公孙弘认为开通西南夷有害无益,认为暂且可以停止,以便集中精力对付匈奴。武帝依允了他的建议,撤销了委派在西夷的官吏,只在南夷设置两县、一都尉,让犍为郡自己保全逐渐完成其郡县建制。也正是这一退却政策,削弱了汉朝中央对西南夷的控制力,引发后来一系列叛乱。

    南越反叛,发犍为南夷兵。且兰君恐远行,旁国掳其老弱,乃与其众反,杀使者及犍为太守。汉乃发巴蜀罪人随八校尉击破之,以故且兰为牂柯郡治。

    汉昭帝元年(前86),益州廉头、姑缯地方的土民反叛,杀死长吏。牂柯、谈指、同并等二十四个城邑,共三万多人响应反叛。朝廷派遣水衡都尉征调蜀郡、犍为郡的郡兵一万多人进剿,平定叛乱。

    三年后,姑缯、叶榆地区又反叛,朝廷再派遣水衡都尉吕辟胡率领郡兵平叛。但吕辟胡贻误战机,令西夷乱军杀死了益州太守,乘胜与汉军作战,因作战和溺死的士兵达四千多人。

    如此耻辱的结果,汉王朝当然不能接受。第二年,再派遣军正王平与大鸿胪田广明等一起进攻,大胜益州夷民,斩首、俘虏五万多人,获得家畜禽兽十多万。

    在这一战中,被诱降的句町侯亡波率领他所属的邑聚长帅反攻叛军,斩首、俘虏有功,被封为句町王。

    然而仅隔了一年,武都氐人又叛,汉朝再派遣执金吾马适建、龙额侯韩增与大鸿胪田广明带兵平叛……

    张放看到这里,只有摇头。这地方,还真有几分后世“巴尔干”的味道,动辄起火,朝廷灭火疲于奔命。这一次,自己既然来了,就要尽一切努力,把火患的源头彻底掐灭……

    正出神时,车外传来韩重的声音,报告了一个爆炸性消息:“公子,有人混入期门士队伍……”

    张放大讶:“是什么人?有何目的?”

    韩重的反应有些奇怪,期期艾艾半天,才说:“公子,你自个看吧……”

    张放好奇心大起,掀开车帘,果然看到韩重身旁垂头瑟缩着一个穿着期门士服饰的瘦弱少年。

    虽然没看清对方的脸,但张放心头油然生起一种熟悉的感觉。

    “你,抬起头来。”

    少年浑身一抖,迟疑一下,似乎咬咬牙,慢慢抬起头来。

    目光所及,张放的表情只能用惊呆来形容:“是……你!”(。)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六章 【宜主出逃记】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五月末,阳阿公主府再次接待天子刘骜,不过这次身边没了富平侯相伴——张放这会正忙得不可开交,哪有空陪天子宴戏?何况太后已不止一次警告他,不要跟皇帝游幸。上次去了一趟阳阿公主府,差点被太后秋后算账,出使在即,张放自然不想再刺激这护犊子到没理智的停经综合症妇人。

    于是乎,刘骜只能自个偷偷出宫——这可怜天子,也是这几个月被夜郎叛乱弄得焦头烂额,差点神经衰弱,压抑了太长时间。直到拿出应对方案,事件解决在望,绷了太久的刘骜,决定出宫放松一下。就算被太后知晓,顶多训斥一顿,还能怎么着?

    在阳阿公主府里,刘骜再次欣赏到了那令人拍案叫绝的舞姿。

    临走之时,当阳阿公主再次询问:“可有入得陛下眼缘之人?”

    刘骜摸着下巴嘿嘿一笑:“那个粉裙女子舞姿甚美。”

    阳阿公主心领神会,欠身施礼:“必教陛下如愿以偿。”

    刘骜前脚刚走,阳阿公主就召来家令赵临,微微一笑:“恭喜家令,赵氏时来运转了。”

    同一时刻,后院厢房之中,宜主一边卸下妆容一边惆怅不已:“他没来!他没来……”

    身后的宜人委委屈屈:“阿姊,会不会是我上次坏事……”

    “没有,别多想。”宜主回身轻抚一把小妹嫩得可掐出水的脸蛋,脸上漾起异样的光彩,“那一次,很好……很好的……”

    “宜主可在?”门外传来一个男声。

    姊妹俩同时按胯屈膝行礼:“拜见阿翁。”

    赵临点点头,向宜人摆了摆手:“你且退下,为父有事与宜主相商。”

    宜人飞快看了一眼姊姊,不敢多言,垂首退下。

    宜人一走,赵临也不说话,只是负手绕着宜主转了两圈,脸上笑意愈来愈浓。

    宜主低着头,看不到义父脸上的表情,只是从义父亲奇怪的举动中,隐隐感觉有些不妙。

    赵临转回正面,示意宜主坐下,满面笑容道:“恭喜宜主,好事近矣。”

    宜主敏锐地感觉到什么,脸色一白,想说什么,嗓子眼仿佛被心腔堵住,怎么都说不出来。

    赵临自顾喜气洋洋道:“主母有言,宫中传召宜主入侍,此非选秀,而是直接入侍……宜主,我赵氏时来运转了。”

    宫中?难道……宜主脑海里闪过方才那尊客的影象,这……不可能,决不可能。

    赵临喜难自禁,站起来负手回来踱步,滔滔不绝:“前次长公主那边也曾送过一位美姬,一入宫便封良使,只侍奉天子一夜,次日又升少使。宫中又有一宫女曹伟能,不过一良家子。天子幸之,不过旬月,便封美人……宜主姿容绝俗,舞伎超凡,一旦入宫,天子恩宠指日可待。哈哈哈!”

    赵临喋喋不休,而宜主却低头一言不发。赵临只当女儿过于惊喜,一时回不过神,不疑有他,只顾背着手乐呵,不时叮嘱一两句入宫注意事项。

    末了,赵临很正式地行了个礼:“宜主,我赵氏之兴,就拜托你了。”

    直到这时,宜主才动了一下,两手平措至左胸,右腿后屈,屈膝、垂首,行了个大礼:“宜主谢阿翁多年照应。”

    赵临直身抚须,生受这一记大礼,感叹之余,也深为自己的眼力而得意。一时起念,居然捡了个宝,真是赚到了——然而,他并未看到,宜主始终垂首的脸色与眼神。

    赵临刚离开,好奇宝宝宜人就跑进来:“阿姊,阿翁说什么了?我看他离去时那样子,象是上回厨娘阿嬷捡到半枚玉镯那样开心。”

    宜主慢慢抬起脸,那煞白的脸色与绝望的眼神把宜人吓了一跳:“那姊,你怎么了?脸那么白,眼神好吓人……”

    “小妹……我要被送入宫了。”

    “啊……”

    对公主府任何一个歌(舞)姬而言,直送入宫绝对是一件梦寐以求的事。换成别的歌姬,怕早已高兴得满屋子乱转了。然而没人比宜人更清楚,阿姊的心思。

    “阿姊……”宜人伏在姊姊的膝上,抬起头,亮晶晶的大眼里满是忧伤。

    星光透户而入,铺满一地白霜。

    不知过了多久,相互依偎的姊妹才动了一下,宜人的声音幽幽响起:“阿姊,我知道他为何没来。”

    “为何?”

    “方才那尊客与主母席间对话,我去添食,隐约听到他们说起‘富平侯出使夜郎,要派多少期门郎护从才好’之语。”

    “他又要出使了。”宜主喃喃道,“夜郞啊,就是近几个月来闹腾得很厉害的那地方么?听说很远的……”

    “是啊,这一去,怕又是经年……等他回来,再来府上宴饮,怕已见不到阿姊了。”

    宜主没有说话,脑海里不断回闪一幕幕景象:

    ……黑暗的地道里,她在前面走,虽然看不到后面的他,但那均匀的呼吸,却给她一种安心的感觉。那地道,好短啊……

    ……她被诱入石府,关入禁室,陷入绝望之际,厚门轰然踢开,那个人影一步步走近……黑暗的禁室里什么都看不清,只有那双温暖的眼睛分外明亮……

    ……赏心亭上,梅林之下,肩并着肩,吃着半袋煨蚕豆……梅花吹落,心花绽放。

    “勇气!”

    毫无征兆,宜主突然大声说出这两个字,把宜人吓一跳。

    “阿姊,什么勇气?”

    “他说的,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必须要有——勇气!”这一刻,宜主的双眼闪闪发亮,仿佛天上的星辰。

    宜人看得呆了,喃喃道:“阿姊,你……”

    宜主眼里的绝望已换成充满兴奋的希望,她盯住小妹:“有听到他们说何时出使么?”

    “好象是六月初二。”

    “好,还有三天,可以用月信为由推搪。”宜主这一刻仿佛智慧女神附体,“我记得,玉奴妹子的兄长,就是期门郎吧。希望这一次,她的兄长也在出使之列。”

    宜人初时听呆了,但渐渐的也跟着兴奋起来:“阿姊要逃出府,跟随富平侯出使么?啊!真是太有趣了!”

    宜主站起,走出房门,来到中庭,仰起脸,眸光与星光相映成辉。蓦然回首,对宜人灿然一笑:“夜郎的星空,一定更美。”(。)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七章 【麻烦的选择】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所以,你就真的逃出府,混进期门郎里了。”

    张放说这话时,宜主已经换然一新,一袭僮仆打扮,与张放同乘一车,正坐对面。好一个俏书僮,与“主人”相比,少了几分英气,却多了几分俊俏。如此情形,若让于恬看见,必击膝大笑“长安第一美男子终于易主矣!”

    宜主怯生生道:“是,奴是让玉奴帮忙,找到她的兄长,说有一个表亲得罪游侠儿,被四下搜杀,请他帮忙将表亲挟带出长安即可……”

    张放府上也有家姬,自然知道这家姬跟家奴性质一样,出府不受限制。不过逃奴的罪名不小,按大汉的律法,逃奴一旦被发现,将被处以刖刑(斩足)。怎都看不出,这怯生生的少女,竟有如此胆量。

    张放淡淡道:“这期门郎倒也有几分胆量,敢私挟不明人士混入使节团……想必你也使了不少金帛吧?”

    宜主低下头,不敢说话,模样儿楚楚可怜。

    张放已经得到韩重的禀报,那胆肥的期门郎已被拿下,正等候处理。想必此人肚肠都要悔青,本以为挟带出城就行,没想到被“表亲”赖上,硬跟出几百里,最后被带队的给事期门(期门郎副官)发觉……

    “你这样逃出来,就不怕连累妹妹么?”

    “奴也有想过,不过主母人很好,应该不会对小妹怎样的。”宜主说这话时,头垂得更低了。

    张放玩味地看着眼前的少女,这舞姬出身的女孩子心思不简单啊。她一定料到阳阿公主弄明白她的去向后,必有顾忌,不会对她的妹妹不利。想来也是,阳阿公主一旦得知这舞姬是逃奔自己,那么在弄清楚自己对此女及此事的态度前,必不会做出绝事。能想到这一层,大胆做出决断并行动,这女孩果然不简单。张放唯一不明白的是,是什么原因促使她用这样激烈的方式出逃。

    听到张放的疑问,宜主飞快抬头,旋又低下,轻声道:“上次与君侯一起的尊客又来了……之后,主母让阿翁传话,要我入宫……”

    一听“与君侯一起的尊客又来了”,都不用听下面的内容,张放就明白怎么回事了。一瞬间,脸色凝重。幸好宜主低着头,否则怕是要吓坏。

    张放先前把事情看得比较简单,就是一痴情少女逃奔。以他与阳阿公主的关系,这事很容易摆平,甚至不用他出面,一封书信足矣。万没料到,居然跟“尊客”有关。

    天子点名要的人,阳阿公主进献天子的人,居然“跟”自己跑了!这叫什么事?天子若知晓内情,会怎么想?别说是一国至尊,就算是普通男子也不能忍吧?如果说这世上有什么事能让一对好朋友翻脸,这种事必定是其一。

    这个时候,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立刻把宜主送回去,请阳阿公主帮忙掩饰。如此,可将事态扼杀在萌芽,消弭一场莫名危机。只需付出一个貌似很小的代价——辜负一个少女。

    短短几个呼吸,张放脑海里已百转千回,将此事的方方面面,利害关系,危机后果,都想了个明白通透。现在,他必须做出一个选择,或者轻松,或者麻烦。

    “入宫不好么?”张放摸着下巴,盯住宜主,“你冒这么大的风险,值得么?”

    宜主心头砰砰直跳,知道最关键的时刻来了,过了一会,慢慢抬起,眼睛闪亮,红唇轻启:“有人曾告诉奴奴,要改变命运,只需要一样——勇气!”

    张放直视宜主,少女尽管害羞,眼神躲闪,但依然努力仰着脸、咬着唇、挺着胸,不做回避。

    张放忽尔一笑,身体慢慢向后靠在车厢壁上:“看来,要做一个麻烦的选择了。”

    麻烦?宜主一听这话,脸刷地白了。

    张放紧接着来了一句:“既然来了,就留下吧。”

    宜主刚悬起的心顿时落下,欢喜得心都要炸了,双掌交叠按地(车板),以额触掌背:“宜主拜谢君侯。”

    “这是使节队伍,不能有女子,你要始终做僮仆打扮。”

    “宜主明白……”

    “还有,你既入我门,以后也不能再叫‘宜主’了。”

    “是,请君侯……主人赐名。”宜主满脸欢喜,丝毫不知张放要她改名的深意。

    张放想了想,正要随口说一个名,车厢传来笃笃叩击。张放欲言而止,扬声问:“何事?”

    韩重的声音传来:“那个期门郎向赵给事喊冤,被看押的彪解一拳打昏,彪解请示,要怎么处理?”

    张放正想说什么,目光掠过宜主写满哀求的脸庞,又把话生生吞回,苦笑摇头,说了一句宜主完全听不懂的话:“好好的A(轻松)不选,今天净选B(麻烦)。把那个期门郞提来。”

    “主人……”

    “你先下去,不要让他看到你。”张放见宜主想说又不敢说的样子,笑了笑,“放心,不会杀他。”

    很快,期门郎被提来,嘴里塞着石枚,双手被绑,满面惊恐,面容虽有些变形,仍可看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当他惊恐的目光与张放那深邃的眸子一触,眼神渐渐恍惚……

    韩重与彪解一起将期门郎提起,缓慢放进车里,向公子顿首致意,放下车帘。

    半个时辰后,神情萎顿的期门郎再次被提下车。

    张放对彪解道:“这个人交给你看管,谁也不许接近。每隔一天,就把他提来。”

    “诺。”

    “韩重。”

    韩重躬身:“公子请吩咐。”

    张放闭了闭眼,睁开时眼神坚定:“我要修书一封,你亲自跑一趟,亲手交给阳阿公主。”

    “遵命!”

    “主人……”远处传来一声大呼,一骑飞快接近,却被殿后的几个期门郎骑士拦下。

    韩重喜道:“公子,是刘枫来了。”

    张放修长的双眉一耸:“唤他过来。”

    韩重飞快奔去,确认了刘枫的身份,期门郎这才放行。

    少倾,车帘一动,刘枫稳稳跪坐于车内,顿首禀报:“主人,事情已办妥。”

    张放击辕而笑:“很好,此事一成,这次出使已成功一半。剩下的,就看陈立如何配合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八章 【雷霆手段】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当张放的使节队伍还在跋山涉水时,新任牂柯太守陈立已到位,并且,干出一桩震动西陲的大事。

    陈立到达牂柯郡后,立刻命惹事的夜郎王兴停止和其他部族间的征伐。可惜这位夜郎王并没有把这位新任太守放在眼里。

    陈立见状立刻向朝廷上书请求诛杀夜郎王兴,不知道是由于通讯问题还是别的原因,未得到回复。

    眼看朝廷的批示迟迟不到,陈立决定不再等下去,只带属吏几十人到属县巡视,到了夜郎王兴的郡国一处叫且兰亭的地方后,召见夜郎王兴。

    夜郎王兴心想这是我的地盘,你能把我怎样?带着这样的心理,兴有持无恐率领几千人前往且兰亭。新太守不过才带几十人来,他却带了几千人,不用说,这是示威来着。

    新太守没有出来接见,只派人传召兴入庐一晤。

    夜郎王兴一方面很不满陈立的态度,一方面又暗爽,认为新太守定是被自己这强大阵容镇住了。于是,一番商议之后,兴带着他的属邑长帅几十人入庐,拜见陈立。

    结果一进入庐,陈立严厉斥责夜郎王兴不遵守大汉号令,戕害地方,历数其罪,一摔杯,埋伏的刀斧手齐出,直接把夜郎王兴给咔嚓了。

    没错,硬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当着对方几十个小弟的面,外面还有几千打手的情形下,把对方老大枭首了。

    擒贼擒王,陈立彪悍。

    同来属邑长帅几十人见状,震怖异常,纷纷伏地请罪:“将军诛无状,为民除害是也。”

    如果夜郎王兴听到,估计无头尸体会气得从地上跳起——这泥马是什么小弟?老子尸骨还没寒呢,就怂成这样?真是踏马的瞎眼了……

    陈立令人拿着夜郎王兴的人头在各部族面前展示了一番,那几千号人一见领头的被诛杀,纷纷弃械投降。

    如果之前夜郎王兴的无头尸体气得跳起,此时只能无力倒下。

    消息传来,闹得比较欢实的另外两位句町王禹、漏卧侯俞十分震怖,赶忙带着好吃好喝的来慰劳陈立一行,表示臣服。

    陈立的雷霆手段,带着浓浓的大汉烈风。前有傅介子,后有班定远,那股子虎穴掏心的勇烈果毅,睥睨捭阖,如出一辙。这时的大汉豪士,就是这样的自信。

    深谙兵法的陈立最明白雷霆一击,事了拂衣的要诣,震慑一批,安抚一批,然后在诸夷心有余悸没反应过来时,迅速撤离。事后证明他果断撤离很明智。被杀掉的夜郎王兴的儿子务邪纠集数千蛮士,直扑且兰亭,结果扑空,陈立刚走一天……

    夜郎王兴死,继位者便是其子务邪。继位奏疏于一个月后送抵且兰城太守府案头,其内容为:经部落“释比”(巫师)占卜,继位吉日定于十一月初八,也就是两个月后。同时提出两个请求,一是请朝廷颁发敕书金册,二是请太守出席仪式。

    应当说,这两个要求都很正常,尤其是后一个要求——但那是在正常情况下而言,眼下你刚砍了人家老子,你再上门贺喜——没错,人家倒是欢喜了,送上门来了嘛。

    陈立表示呵呵,随口打发来人走路,既不说去,也不说不去。之后,询问驿使:“使节一行到了何处?”

    答曰:“已入巴郡。”

    陈立抚须点头:“甚好,那么,快到了。”

    夜郎王兴之死,的确震慑了句町、漏卧、毋敛、谈指、出丹等西夷诸国,牂柯乱局为之一肃。然而,表面看似乎是弹压下去了,嗅觉敏锐的人却能感受到那暗流汹涌。

    九月末,就在这一片令人不安的沉寂气氛中,张放的使节团抵达牂柯郡治且兰。

    陈立率牂柯长史、都尉诸官员百余人,浩浩荡荡,出迎三十里。

    这是张放与陈立第三次相见,这一次,他们要共同完成一场决定西南命运的行动。

    陈立先是循例说了一番诸如“水陆千里,舟车劳顿,君侯一路辛苦”之类的客套话,最后笑问:“这牂柯,君侯感觉如何?”

    张放放眼望去,虽已深秋,依然满目青翠,山青水碧,江水长流,笑道:“只有一个感觉——深秋的西南,比起西域,真是不可同日而语啊!”

    当长长的使节车马仪仗进入且兰城时,这座一向行人稀少的边陲小城,居然挤满了四乡八寨赶来看热闹的夷人,熙熙攘攘,比过节还热闹。这可让维持秩序的寺衙佐吏与巡丁叫苦不迭,几乎喊哑嗓子跑断腿。

    陈立的车驾与张放并列,拱手笑道:“君侯当真是声望远播。立当初赴任入城时,这欢迎的人群,不足今日之十一。”

    张放从街边、屋顶、垅上、树梢那一张张好奇的脸上扫过,淡笑摇头:“欢迎么?我倒觉得像是被围观。”

    陈立错愕。

    张放哈哈大笑:“放姑妄言之,元昂姑妄听之。”

    陈立释然而笑。

    二人对话之时,张放的车驾窗帘微微掀开一角,露出宜主半张俏脸及好奇双眼。西夷人那或梳椎发,或披散小辫,或戴着圆竹笠,穿露膝短衣的奇特造形,不停地冲击着长安少女那颗好奇的心。

    拥挤的人群中,一个戴着圆竹笠,下半脸裹着青巾的人,一双眼睛死死盯住张放的身影,透出一股毫不掩饰的恨意。

    正与陈立谈笑生风的张放似有所觉,面孔转向这边。竹笠人立即压低笠檐,过了一会,再抬起,张放的身影已看不见,却见到窗边那半张俏脸。

    竹笠人定定盯住,眼神讶异。

    身边传来粗哑低语:“那个贴身书僮有什么不对?”

    说话的人,一看就是地道夷人,黑而瘦,椎发,灰巾裹头,样貌与看热闹的夷人一样普通。稍显特别的是,时入深秋,居然只穿单衣,还敞开衣襟,露出棱棱可数的肋骨。

    竹笠人定定神,闷声道:“从没见过这个书僮,能贴身近侍而又不是家生子……”

    那夷人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板牙:“这还用说?如此俊俏的小书僮,必定是**********么……”竹笠人托着下巴,眯着眼,目光闪烁,若有所思。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五十九章 【你不去我去】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牂牁郡辖且兰、鄨、平夷、毋敛、谈指、出丹、夜郎、同并、谈焒、漏江、毋单、宛温、镡封、漏卧、句町、进乘、西随等十七邑。据职下收集各方面消息,超过半数邑、县长帅,与夜郎‘释比’,又称‘耶朗’的翁指暗通款曲……”

    太守府正堂之上,张放、陈立、长史、都尉,诸曹俱在。陈立的副手,都尉万年正向张放汇报情况。

    “慢来,‘释比’我知道,‘耶朗’又是什么?翁指又是谁?”张放听到两个陌生的名词及人名,立即打断询问。

    万年躬身道:“耶朗是夷语,咏唱之意,目为巫祝。翁指就是夜郎的巫祝,同时也是夜郎王兴的外舅,新夜郎君务邪的外祖。”

    张放点点头,原来如此。一国巫师原本就有强大的号召力,当初康居国师乌陀就曾让他见识过巫师的能量,再加上这翁指还是夜郎王的长辈,神权与王权合并,这号召力不是一般的强大。牂牁郡过半邑县长帅皆遵从其号令,不难理解。

    “不仅牂牁郡,犍为郡东南诸邑,亦为其所惑,眼下二郡响应者,已达二十二邑。”

    “只有二十二邑啊……”张放摸着下巴,想起当初看地图时,还真是被夜郎曾经的势力范围吓了一跳。唐蒙入夜郎之前,夜郎的核心虽在今贵州黔西南一带,但它势力幅射极广,东至湖广,西及黔滇,北抵川鄂,南达东南亚各国,地广数千里,竟与西汉初期的版图不相上下。

    然而,夜郎与匈奴一样,都是军事联盟制度,各联盟国在夜郎国的指挥下作战。当战事结束或夜郎国实力衰减时,一些盟国就可能脱离出去,各自为政。比如今次与夜郎打得不可开交的漏卧、句町两方国,都曾经是夜郎国的下属联盟国之一。鼎盛时期的夜郎貌似强大,但这种一盘散沙式的部落联盟,与汉朝中央王权制完全没有可比性。这也就可以理解“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了。

    张放扬扬眉:“二十二邑长帅若复叛,可号令多少蛮兵?”

    长史看了一下案头数据,答道:“三五万是有的……”

    张放皱眉,三五万?三万还是五万?这差别大了。这不是军功奏报,灌水玩文字游戏,这可是事关牂牁安定,在座诸君安危的大事啊!

    万年见上使脸色不豫,忙道:“不管三万五万,多是乌合之众,绝非我河西劲旅之敌,尊使但请放心。”

    张放瞥了一眼万年,淡淡道:“天子诸公,从不担心我们打不赢,只担心找不到对手。列堂堂之阵而战,或许对方真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但对方得地利之便,钻林穿山,游击突袭,只怕我们未必能奈何得了夷兵。若迁延日久,牂牁乱局持续,必致西南糜烂,倘如此,我这个使者脸上无光,诸君怕也交不了差……”

    张放说这番话的目的,就是提醒在座诸官吏,尤其是以万年为首的河西诸军官,不要轻视对手,更不要对西南复杂的地理环境掉以轻心。他们不是塞上诸胡,与先零羌也有所区别,不可混为一谈。

    而事实上,历史上牂牁都尉万年就曾经在镇压这场叛乱中吃了轻敌的大亏,差点被陈立斩了。

    张放之所以如此慎重提醒,不是因为他功课做得多好或军事才能多强,而是他有“先见之明”:历代中原王朝,强如秦、唐,在征伐西南时都曾遭到惨败。连不可一世的蒙元,同样折戟丛林。这些强兵悍将大多数时候并不是败给敌人,而是败给了西南独特的气候(疫疾)与环境。就算到了二十世纪,世界头号强国,同样陷入丛林泥沼,不败而败。

    诸官吏唯唯,只是张放双眼如炬,自然看得出,本地官吏都是深以为然,而刚从金城调来的尉士们则是口服心不服——也难怪,毕竟是大汉最强的河西劲旅,打一群蛮兵,多少有种杀鸡用牛刀之感。你还要他们有杀牛的高度重视,确实为难。

    张放摩挲下巴,不管这数据靠不靠谱,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当初号称“带甲十万”的夜郎,已今非昔比了。不光数量不行,质量也大幅下滑,什么甲盾刀弓那是不要想了。在大汉严格的兵器管制之下,真要叛乱,只怕人手一把尺刀都配不齐。这不是张放盲目乐观,而是有事实依据。之前夜郎、句町、漏卧互攻,据说近一半蛮兵都在用木棒互殴,竹弓射出的也是石矢骨镞……

    尽管金城军官们的表现令人担忧,但张放依然信心十足,他的信心并不是源自这支劲旅,而是自己。他要用最小的代价,一劳永逸解决所有动乱之源。

    万年的报告继续:“……好消息也有,之前与夜郎互攻的漏卧、句町二王上书表示,遵从朝廷之令,并各自送来侍子……”

    陈立向张放拱手道:“君侯临危受命,奉旨出使,已显壮节,实不必入夜郎履险。以立之见,君侯可至漏卧、句町,宜扬天子恩泽。嘉奖其王,安抚其民,肆后送二侍子上京……”

    陈立这话再明白不过,劝张放不必亲自前往夜郎险地,到漏卧、句町两地打个转,宣慰一番,也算完成出使任务了。然后安居城中,静观其变,等夜郎有所异动,朝廷布置好的大军即时合击,灭此朝食。之后携两位侍子回长安,无惊无险,漂漂亮亮完成任务——完美!

    看来陈立为了报答这位恩主,也真是煞费苦心了。

    张放笑而不语,安静听完后,只问:“夜郎新王的请继奏本在哪里?”

    陈立忙道:“正本已驿传长安,寺衙留存副本。请奏曹取来呈君侯一观。”

    奏曹掾是专管一郡各种奏本的官员,若是重要的奏本,还需要亲自送往长安,是跑腿跑得最辛苦的官员。比如奏曹掾的副手奏曹史,这次就亲自送奏本上京去了,估许得到明年才有望回来,真是有够悲催的。

    张放看了一遍夜郎奏本,笑问陈立:“夜郎新王继位,诚意相邀,元昂意下如何?”

    陈立亦笑:“宴无好宴,会无好会,鬼蜮伎俩,何需理会。”

    众官员无不肆笑。

    张放却摇头:“如此诚意相邀,岂能令人失望?元昂总理一郡军政,为放之后盾,自然不可涉险。此番宴会,便由放代劳吧。”

    张放此言一出,满座失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六十章 【行藏泄露】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十月初,牂牁太守府正式向夜郎回复,持节使者、富平侯张放,代天子前往庆贺夜郎新王继位。

    这道府令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整个西南都震动了。大汉列侯啊!持节代天子循行的使者,居然亲自到场祝贺,这面子给得,真是够大了。消息不径而走,传遍诸寨,西南夷民为之沸腾,而蠢蠢欲动的二十二邑,则渐渐平息。

    张放还没出发,仅仅释放善意,就令整个西南僵局为之一变。

    太守府侧后,一间低矮黢黑的草寮里,两个人蹲坐在破烂草席上,喝着劣质黍酒,不时将目光投向太守府。尽管草寮昏暗,看不清二人面目,但从二人的打扮、形影来看,正是那天不怀好意的蒙面人与夷人。

    躲进了草寮,自然也就无须蒙面,但因为光线太暗,面目模糊,只能勉强看出是个年轻人。

    此时那干瘦夷人正仰脖将粗糙陶碗里的劣酒一饮而尽,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抹去嘴角酒渍,嘿嘿笑道:“这下好了,使者亲自庆祝,这份量可比我们的使君大多了。若到时候能把这位列侯绑在木桩上用去了箭头的响箭射他,看他吓尿的样子,定是有趣。哈哈哈……”

    年轻人淡淡道:“你想想就好。”

    夷人打个哈哈:“我也知道没可能。这不是上回刻那个叫什么张匡的使者木像,射得太过瘾了么。”

    年轻人声音渐冷:“你不要小看他,虽然他比张匡年轻得多,手段胆量却更厉害。想吓唬他,你就要先做好被他收拾的准备。”

    夷人显然很不爽,冷笑道:“不过是命好,生在权贵人家罢了。你认为他那细皮嫩肉,比这碗强多少?”夷人说着,扣碗的五指猛力一收,啪!生生将陶碗捏得四分五裂。

    这指力,委实吓人。

    年轻人早见识过此人能耐,熟视无睹,只是皱眉喃喃自语:“没道理啊,无论是他的为人,还是他眼下的身份,都不会轻易涉险。这道府令究竟有何玄机?”

    夷人瞪着他:“弓藏,你好像对这富平侯很了解似的……对了,你以前也是关中人,莫不是识得这张放。”夷人边说边叉开五指,那鹰爪似地指掌屈伸之间,透着一股足以撕裂一切的狠劲。

    叫弓藏的年轻人夷然不惧,冷然道:“我是关中人没错,我也认识这位富平侯没错——这些‘耶朗’都知道,否则你以为他为什么把我派来跟你搭档,监视这位使者?”

    夷人愣住,想了好一会,手上劲道缓缓撤去,嘿了一声:“原来是这样。我说呢,耶朗为什么要派一个汉人跟我一起办这差事。”

    弓藏声音依然冷冷:“侬西,你最好不要忘记,此次行动,我才是主事,一切行动都要按我的指示,否则出了什么纰漏,你自己向耶朗请罪去吧。”

    夷人侬西心里虽然不服这异族人,但被对方拿大帽子压住,也发作不得。

    弓藏将手里碗一顿:“还有,今后不要随随便便亮你的爪子……”

    侬西金鱼眼一瞪,爪子一抬。弓藏的手也伸向腰间——眼见这两人就要内讧,突然二人同时收手,四目一齐投向寮外。

    太守府侧门吱啊打开,驶出一辆厢式牛车。西南缺马,多用牛拉车,便是寺衙官员也不例外。能用得起马车的,只有太守、都尉、长史而已。尽管这厢式马车没有什么特殊标记,但在普遍使用圆顶无遮拦轺车的汉代,这种近于辎车的密闭厢式牛车,还是很引人瞩目的。

    牛车只有一个驭手,车旁亦只有一个戴圆竹笠的仆从,就这么简简单单,骨碌碌向西而去。

    侬西回头望向弓藏:“跟不跟?”

    “那驭手是富平侯的近侍,叫韩重。”弓藏将竹笠一戴,面巾一蒙,断然道,“跟!”

    牛车慢悠悠走在参差错落的青石板路上,发出嘎吱吱的声响,走过长街,走过城西,再转向城南,似乎漫无目的。

    弓藏和侬西开始还跟得挺近,后来越拉越远。因为侬西警告弓藏:“那个傍车的仆从不简单,是个高手,不要靠太近。”

    当牛车从城南掉头,看架式是回太守府时,侬西突然哎呀一声:“不对,车辙不对。”

    且兰县大多数地方都是以青石板铺路,只有少许地段是土路,近段时间少雨,车轮压过,辙痕并不明显。以弓藏的眼力,看不出什么,但侬西显然是个追踪好手,很快发现不对。

    “你继续跟着牛车,我掉头看看那段辙痕。”

    侬西的语气是命令式的,不过这会是能者发话,弓藏也是从善如流。很快,二人一个继续跟着牛车,一个掉头,分头行动。

    过了一刻时,二人再度在城南碰头。

    “牛车驶回太守府了。”这是弓藏的汇报。

    “车辙在经过城西与城南交界处时,辙痕变浅,车上的人中途下车。”侬西目光迥迥,伸臂向前方一排木寮屋一指,“就在这一片地方。”

    就在这二人说话的时候,直线距离五十步外,一个小院子的吊脚楼前,已经恢复女装的宜主,正倚栏远眺,巧笑倩嫣。

    宜主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嗯,应当说,宜主为何不应出现在这里?

    宜主身份敏感,一路南下,没办法的情况下,只能让她扮书僮同车而行。而抵达且兰之后,人多眼杂,张放一举一动都难以避人,如果还把宜主放在身边,保不齐会被人认出女子之身。出使夜郎,还带着位女郎……到时想不令人怀疑都不成了。

    所以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离开张放,离开太守府,寻一处不引人注意的平民居所暂居,直到张放完成出使任务。

    “宜主,来看看这床榻铺得合适不?”一个少女的脑袋探出来。这是张放安排给宜主的女扈从,刚从长安赶到。

    “好的,这就来……对了,主人说不要叫我宜主。”

    “那叫什么?”

    “主人还没想好……”

    就在宜主婀娜的身影消失在屋里的同时,前院矮墙探出两个脑袋。

    弓藏与侬西。

    两双眼睛,透着饿狼发现猎物的凶芒。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一章 【宜主失踪】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汉使至牂柯,诸方国长帅自须前来拜望。不过也要看是谁,此前的使者张匡,就没多少方国王侯及诸邑长帅鸟他,最后自个还被做成人形靶子。同样是使者,张放受到的待遇又大不一样。他身份尊贵,加上陈立刚砍了夜郎王立威,这效果自不一般。

    十月中,在句町王禹、漏卧侯俞的领头下,二十多个长帅齐聚太守府,拜会汉使张放、太守陈立。有些远途的长帅还在路上,正兼程赶来。比较微妙的是,最应该来的夜郎新君务邪没来,另一位重要人物耶朗翁指也没来,来的只是一个侯。这也能理解,上回在自家地盘上,老子都被砍了脑袋,这回要来别人的地盘,就不怕再被砍一回?更别说除此之外还有心虚……

    一群方国君长,将不大的太守府挤得满满当当,空气中弥漫着各种汗臭脚熏异味。

    张放望着这些梳椎髻、发辫,穿短衫,打绑腿,一个二个精瘦黝黑,形貌连长安普通居民都比不上的人,很难相信,其中居然有近半挂着王、侯等头衔。大汉最高爵位,长安权贵象征,放到这里,那种强烈的贬值感,直如后世美元与津巴布韦币放在一起的感觉。

    这些所谓王侯,见到太守陈立都要弯腰,更别提拜见张放了。那毕恭毕敬的姿态,也显示出他们对自己角色的定位很清楚。

    张放慧眼如炬,这些满面恭敬的君长中,谁真心臣服,谁口服心不服,他心里有数。默默记下,自动在心里给对方划入红黑名单。红名单可活,黑名单嘛……呵呵,等死吧!

    宾主相谈正欢时,韩重一脸凝重走进来,俯身在张放耳边低语几句。

    张放脸上笑容不变,但温和的眼神却凝成针芒。

    陈立察觉有异,以目询示。

    张放很快恢复,不动神色,言笑晏晏,并无异常。

    陈立虽有疑虑,但很明显这是富平侯的私事,人家不说他也不会乱问。

    直到宴会结束,张放若无其事回到太守府专门辟出的居处,宣称不胜酒力,卧榻休息,谢绝打扰。然而片刻之后,已经换上轻便衣裳的张放,戴上竹笠,在同样本地装束的彪解陪同下,从后院小门闪出,四顾无人,快速离去。

    而韩重则守在人去屋空的廊外,装模作样侍守,并承担挡驾所有来访者的任务。

    令韩重没想到的是,所有外来访客,都知趣的没敢冒昧打扰,不知趣的家伙,却是自己人——统领期门郎的给事期门赵书海。

    “赵给事,什么事?不知公子休息么?”韩重伸手拦住,一脸不悦。

    赵书海是个三十来岁,白面微须的壮年,也是由郎官转任给事期门,为人颇精明,行事稳重。此时却是满面苦笑:“韩兄弟,我也不想啊……那个陈孟长,好像有点失心疯。同宿期门诸士皆道他经常自言自语,睡梦突然嘶叫坐起,吵得诸士不得安宁。我想此人已不宜胜任扈从……”

    韩重点点头:“公子早有交待,已命人在宫中将此人从期门除籍,从此刻起,他不再是期门郎。你告诉兄弟们再忍忍,等回到长安后,每人皆有奖赏。这个陈孟长,公子也自有安排。”

    赵书海愣了好一会,才拱手道:“原来君侯早有安排,那就好、那就好……”

    韩重没理会他,只抬头望着阴沉天色,皱眉道:“这西南的天色也真是,早晨还好好的,这会却是要下雨,这、这可怎办好?”

    赵书海也跟着咒骂了一下天气,心下不以为然:“这天色再糟糕,哪怕狂风暴雨,又碍你什么事了?又不用你出门办事……”

    他当然不知道,他以为“高卧酣睡”的堂堂使节,这会正实实在在办事呢。

    ……

    张放立于小院,盯着面前的吊脚楼。疾风拂过,带着西南特有的湿气,院里院外,梭椤叶沙沙作响。天上还没下雨,他的脸色却已阴沉得快滴出水来。

    这里,就是宜主藏身之所。现在,无论是宜主还是配给她的女扈卫,全都不见了!

    彪解与刘枫正里里外外勘察痕迹,加上张放,也就只有三人。因为宜主事关机密,张放无法动用期门郎,而他的少年扈卫队又被派去执行秘密任务,以致堂堂富平侯,不得不乔装打扮,放着上百人手不能用,冒险前来探查究竟。

    “主人请入内一观。”彪解确认安全后,恭立于吊脚楼前。

    张放按剑而入,彪解边走边讲解。

    “除了一片带血的衣襟,没有明显血迹。这片衣襟源自女子服饰,应是宜主或那位女扈卫身上撕抓下的。”

    张放接过碎衣片看了,还嗅了一下,除了血腥味,还有一抹淡淡女性气息。彪解分析得没错,不过张放更倾向于这是在撕打中,从那个叫小辛的女扈卫身上撕下的。随后发现的各种痕迹,也间接证实他的猜想。

    “主人请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有利刃戳砍的痕迹。刘子进辩认出,这是扈卫小辛所使用的专属匕首击刺留下的痕迹。”

    张放点头认可,女子扈卫队员统一使用的弧形匕首,是侯府金炉专门炼制,有别于这时代的兵器。他也很熟悉,确实是弧形匕首形成的痕迹。

    当走到吊脚楼上时,彪解来到栏杆前,向立柱一指:“主人请看,这一道明显的爪痕。”

    张放伸手顺着指痕摸了一下,虽然爪痕较浅,但这可是用来建楼的百年坚木,能抓成这样,这人的指力委实令人头皮发麻。

    张放望向彪解,后者会意摇头:“我做不到。不过,爪子再利,也利不过剑。”彪解按剑而应,信心十足。经过当年与凤叟的交手,彪解突破心境,修为越发精进,面对无形对手,只会更加兴奋。

    这时刘枫也已完成全院搜索,没有发现异常。

    结合三人勘察结果,大致可还原出当时的情景:有两到三个不速之客破门而入,袭击了宜主与小辛。宜主没有什么反抗能力,而小辛却与对方展开激烈搏斗。而从对方遗留下的痕迹看,这是个很强悍的家伙,小辛明显不是对手,被击伤抓走。

    现在问题来了,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宜主?如果不了解内情,宜主就是一个普通的侍女,但若知晓底细,宜主就是一个能对张放造成相当大损害的定时炸弹。

    究竟是什么人动的手?是夜郎人,抑或是——长安……

    正当张放深深困惑时,一个声音从头顶方向传来:“我知道诸位要找的人在哪……”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六十二章 【风雨如晦】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声音是从头顶——确切的说,是从屋顶传来的。

    刘枫脸色刷地变了,因为屋顶他之前仔细察看过,别说人了,连只老鼠都没看到,然而现在……

    彪解同样变色,他的反应却比刘枫快得多。拔剑、跃起、足底重重踩踏栏杆,借势纵身,长臂搭上屋檐,一个鹞子翻身,翻上屋顶。

    刘枫一见彪解动了,当即止住去势,拔剑出鞘,横身挡在张放身前。突遇险情,他们二人必须有一个守在张放身边。

    很快,屋顶上方传来一阵激烈器械交击声,但声音很古怪,不是意料中的金铁交鸣,而是笃笃笃笃——像是某种坚硬的物体与铁器碰撞发出的声响。

    张放一拍刘枫肩膀,刘枫会意点头。主仆二人同时按住护栏,纵身下楼,一齐抬头望去。清楚看到屋顶上两个翻飞打斗的人影。

    一个不用说是彪解,另一个则是穿着有别于当地人的短褐单袴,梳着汉式发髻的男子。因为双方攻防转换太快,看不清男子面目,只能从那飘逸的黑须推测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

    令人吃惊的是,男子手持着一根六尺长、鸡蛋粗的古色斑斓竹杖,与彪解锋利的长剑对击,笃笃之声大作,居然半点事都没有——这世上还有如此坚硬的竹子?

    张放凝神看了一会,越看越吃惊,不是吃惊那竹杖的坚硬,而是震惊于男子的手法。

    彪解剑法犀利,每一击都带着有去无回的无畏,杀意如涛。而男子则是守多攻少,从容化解彪解每一击。令人瞠目的是,他的每一次化解,都是用竹杖准确击中彪解的剑脊,根本没与剑锋碰触,难怪这么激烈的撞击,竹杖居然完好无损。

    能够在目不暇接的快速击刺中,精准敲中剑脊,这得多敏锐的眼神与高明手法?

    如果说彪解的剑毒如蛇,那男子的竹杖就是击打在“蛇”七寸上的细枝。一任剑光霍霍,男子却履险如夷。

    吊脚楼屋顶是用厚厚的草叶铺的,男子移行换位时脚步轻灵,没带起草枝。倒是彪解闪转腾挪,激得草叶乱飞。

    张放摇摇头,已经看出这男子身手很高明,犹在彪解之上,却欠缺了一份杀意。

    张放仰首,头顶乌云四合,如浪翻滚,风势骤急,带着浓浓的湿气,远山之巅,已是一片白茫茫。

    张放深吸一口气,吐气开声:“下雨了,别打了!彪解,收工!”

    彪解可能听不懂啥叫收工,但至少听到“别打了”。主人叫停,哪怕刀斧加颈,他也得停。

    彪解收剑,转身飞跃而下。男子也迅速收回竹杖,挽了个剑花,藏杖于身后,卓立于屋顶。疾风吹来,须发飘扬,衣袂猎猎。这一刻,这个穿着粗陋的无名男子,隐隐透着一股一流剑客的气势。

    张放拱拱手:“尊驾并无恶意,我的扈从反应过度,勿怪。”

    男子也持杖还礼:“不敢,在下贸然出言,也过于唐突。”

    一滴水珠落下,打在张放脸上。张放抬指抹去,顺手向吊脚楼一指:“快下雨了,我们入屋一谈如何?”

    男子摇头:“不必……”

    彪解脸色一沉,按剑。

    张放竖掌轻摇,示意彪解稍安毋躁。

    男子接着说话:“如果你们要找这屋里失踪的两个女子之一,不妨随我来。”说罢转身踏屋而行,几个纵跃便消失身影。又过了一会,长街入口一家院门吱呀打开,男子走出来,向守在门口的刘枫招招手。

    刘枫望向张放,张放点点头:“走,看看无妨。”

    ……

    屋外大雨如注,屋内四人跪坐,八道目光,都聚集在横卧于矮榻上的那人身上。这人,赫然正是失踪的女扈卫——小辛。

    此刻这忠心护卫的女扈卫仍陷入昏迷。

    张放察看过,伤势较重,右肩血肉模糊,肩骨也被捏断,失血过多造成昏迷。好在救治及时,伤口处理也很到位,当无性命之忧。不过既使好了,这条手臂的功能也会受影响,多半使不了匕首了。

    检查完后,张放转身致谢:“多谢先生,不知尊姓大名。”

    “在下卓碧海,蜀中人氏,平生恣意山水,自在逍遥,故以逍遥为号。”

    “逍遥先生。”

    “不敢,足下亦是中原服饰,形容俊雅出尘,想必不是等闲之人……”

    “我是张放,此次出使夜郎的使者。”张放有些讶异,“先生那日没有围观么?”

    卓碧海双眉一耸,瞪大眼睛,忙向后退膝行两步,郑重行礼:“原来是富平侯,难怪如此人才……君侯入城那日,在下入山揽胜,未在城中,故未识得尊颜。当真是失敬……”

    “先生不必多礼,本侯还要多谢先生援手,救下婢女,还有一位婢女,不知先生可知其下落?”

    卓碧海遗憾摇头:“我去晚了,只来得及救下这位……小辛娘子。”

    尽管已猜到,张放心头仍然一沉,沉声道:“当时情形,先生可否告之?”

    卓碧海坦然道:“如君侯所见,在下就住在此处,距离事发地只隔五个院子,不足四十丈远。当时在下正在调息,感触敏锐,听闻异动,便赶来一探究竟。正看到几个土人护着一辆牛车离开,而屋里却传来打斗声,然后窗户撞破,一个女子倒飞而出,摔在地上……”

    卓碧海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朝榻上看了一眼,不用说,这女子就是小辛了。可以想见,当时牛车上载着的必是被掳的宜主,但卓碧海一来并未看到人,二来小辛命悬一线。在这样的情形下,他果断出手阻止凶手行凶,是必然而正确的选择。

    “行凶者是个土人,偏瘦,没有使用兵器,但他的双手却是堪比刀匕的利器。”卓碧海说到这里,掉起身膝边的斑竹棍,凝视棍尾,“我这根紫英竹是精心挑选的竹中之精,经过秘法炼制,坚逾金石,寻常刀剑斫击也只能留下浅痕。但是君侯请看……”

    张放的眼神远比卓碧海预料的更锐利,竹棍尾端,有两道细细的裂缝,应该是被强力捏出来的。如果这根紫英竹真象卓碧海说得那么坚硬,那么捏裂竹棍的人手劲可想而知。张放不由得又想起立柱上那道爪痕……

    卓碧海竹棍一抖,双眉飞扬,自有傲气:“损我兵刃,不是没有代价的——在他捏裂紫英竹之前,我已先一击戳中他的肩窝,他一只手短期内无法再发力了。”

    刘枫忍不住道:“先生身手如此不凡,为何不将此獠拿下?”

    “我也想,只是……”卓碧海看了榻上的小辛一眼,没有说话。

    卓碧海虽没说,但诸人却已明白,他如果追击,凶手未必能逃掉,但小辛身受重伤,生死未卜。在拿人与救人之间,他选择了救人。

    张放站起,负手走到窗前,暴雨如注,疾风裹着细雨打在脸上,冰凉而刺痛。

    事情似乎已明朗,却又陷入更深的迷雾,就如同笼罩远山群峰的那片茫茫白雾……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三章 【囚禁玉女】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且兰城外三十里,一个幽静的山谷,几间普通的茅屋,在倾盆大雨中,茅屋仿佛被虚化而模糊,有种孓然遗世之感。

    一个戴斗笠,披蓑衣的人影,踩着鹅卵石铺就的简陋小路,穿过雨幕,飞快冲进茅屋。

    屋里迎出两个黑而矮的土人,一个为他解蓑衣,一个帮他摘下斗笠——赫然正是侬西。

    侬西刚抹了把脸,屋里便传出一个声音:“冒这么大雨跑回来,是不是确定了?”听声音,正是那个主事,弓藏。

    侬西呼出一口粗气,边抖着身上的水滴边朝黑乎乎的屋里走:“你猜得没错,那个女子不简单。”

    弓藏顿时来了兴趣:“怎么个不简单法?”

    “整个且兰城、太守府,没有一点动静,好象什么事都没发生。”

    “这就对了!”弓藏一拍大腿,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这个女子的来历,见不得光,他根本不敢大张旗鼓搜查,只能悄悄搜索……”

    侬西鼻孔嗤地喷出一声冷笑:“悄悄搜?就算把整个且兰城的的佐吏、军士派出来,也搜不出半根毛。”

    侬西还真不是吹。牂牁郡也就是后世的贵州,素有“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之语,出门就是山,类似这样的山谷不要太多。尽管距离且兰不远,但搜索起来那也跟大海捞针差不多。

    弓藏笑声掩不住得意:“原本被耶朗派来探查牂牁新增军队与粮草情况,以推测朝廷是否有意攻伐,没想到却有意外之喜。哈哈哈,张放啊张放,没想到吧……”

    侬西按了按肩膀,眼里有着掩不住的恨意:“希望我的胳膊没白伤。”

    “放心,不会白受伤的。”弓藏语气很是肯定。

    “你从那小娘嘴里撬出什么消息了?”

    “她只说是张放的婢子,其它的什么都没说。”

    “别跟我说你没用刑或是威逼手段。”

    “没有。”弓藏低着头,仿佛在想着什么。

    侬西一脸不可思议:“别跟我说你是怜……香什么,老子可亲眼见你干死过几个女人。”

    “这个不一样。”弓藏慢慢抬起头,虽然屋里很黑,看不清他的脸,但眼晴却很亮,“小弟我,也该有个女人了。”

    侬西嗤地一笑:“你何时会没女人?耶朗赏给你的女人还不够多……咦?你说什么?你……你该不会是……”

    弓藏点点头:“这个女人,我要定了。所以,我不会动她一根指头——你也不许动。”

    侬西瞠目戟指着弓藏:“你是不是癫了?耶朗给你那么多健壮能生养的女人,一个个多肥美……你居然看上一个瘦弱的婢女?”

    弓藏直翻白眼,这审美差距也太大了,完全尿不到一个壶里啊!他也赖得跟侬西争,只是拔出短刃,往短案一插:“总之,这个女人若有半点损伤,我会以主事的身份严惩,不管是谁,绝不轻饶!”

    侬西这时才确定,这家伙不是开玩笑,只得悻悻道:“罢了,你想要就要,也没人跟你争。只是,你不想从她嘴里掏出实情了?”

    “当然要掏。”

    “那怎么办?”

    弓藏闭闭眼,再睁开时,满是狡狯:“我想了个法子……”

    ……

    从被掳到现在,宜主已经从最初的惊惧、惶恐慢慢恢复平静。虽然她是被圈养的笼中雀,却也是见识过各种场面的,加之这半年随使节队伍行程数千里路,开拓眼界,心理素质非一般闺阁娇女所能比。

    平静下来之后的宜主,打量着关押她的监舍:这是一间很窄很黑的低矮茅舍,土墙凹凸不平,剥落严重,没有窗,只有两扇加厚的门,细细的微光从门缝透出——这是她唯一能看到的光亮。这样的环境,大概是她有记忆以来,住过的最简陋的居舍。

    也许是连绵阴雨的原因,屋顶、地面、墙壁,到处湿漉漉的,不过床榻、被褥都是簇新的。看押她的是两个健壮妇人,有内急需求时,这两个妇人会一前一后押着她前往如厕。因此这监舍的空气虽然带着霉味,却并无污秽异味。这样的关押条件,倒也不算很闹心。

    如果没记错,这是她被转押的第三处地点。前两处分别是牛车与且兰城里的一处民居。

    宜主从光线的明灭,大致推断出自己已被抓五到七日,这段时间以来,只有一个年轻人审讯过她。这年轻人她见过,当初破门而入的两个凶徒之一。年轻人自称弓藏,也不知是否真名。他没有动用任何刑具,反而和颜悦色询问她的姓名、身份、来历。

    宜主牢记主人交待,编了个假名、假身份。反正,你爱信不信。不过她也没全说假话,至少有一点是大实话——她就是富平侯的婢女,而不是对方猜测的妾室。

    弓藏离开了,看不出他是否相信自己的一番真假参半的说辞。但宜主那阅人多矣的眼睛却看出了别的东西——这个年轻人的眼里,充满着强烈的占有欲。这样的目光,她在公主府时见过太多……

    记忆以来,这是第二次被掳了。上一次,破门而入,拯救她于危难的,是他。这一次,她依然充满信心,他一定能再次拯救自己。

    相比起来,宜主眼下最担心的,不是自己的处境,而是小辛。

    可怜的宜主,由于她早早就被弓藏掳进牛车,迅速转移,并没有看到后来的一幕。她只记得当她被弓藏一掌切晕时,最后看到的情形,是小辛被打得破窗而飞……因此一直以为小辛也同样被掳,至于为什么不跟自己关押在一起,也很好理解——小辛受了伤,需要救治,如此环境,明显不适宜伤者居住。

    小辛受伤,她是亲眼见到的,对此并无怀疑。她屡屡向弓藏、向看押的妇人追问小辛何在?但没人回答她。

    第六天或是第八天早晨,连绵多日的雨终于停了。

    宜主摸到门边,淡淡的光线穿过门缝,在她苍白的脸上映出一道道光印——她不是想打什么主意,纯粹是在黑暗太久,本能向往光明。

    蓦然门外黑影闪动,宜主本能向后连退数步。一阵落锁声传来,两扇厚门吱呀推开,一个背光的人影负手立于门前。

    宜主下意识用手背遮住眼睛,透过手指缝望去,隐约认出,就是那个叫弓藏的家伙。

    “是你!小辛呢?你们把她怎样了?她的伤好没有?”

    弓藏淡淡道:“你想见小辛?”

    “对,我要见她!”

    “那好,随我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六十四章 【设 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山巅,崖边,风势凛冽,挟着雨后的潮气与深秋的寒凛。草叶被寒风吹得簌簌颤抖,便如此刻的宜主。

    宜主身上穿着夹袄,并不冷,而且她生长于西北,天性耐寒,深秋的西南些许寒意,绝不会令她瑟瑟发抖——让她发抖的,是脚下一股长长的山藤。

    山藤是用三根拇指粗的树藤拧成麻花状,一头缠绕在合抱大树干上,一头则延伸到悬崖边。山藤绷直,不时轻微抖动,似乎崖下尽头悬吊着什么重物。西南深山里这种老树藤质地坚韧,尤其是吸饱水的情况下,一根就足以悬吊一个壮汉,三根拧成一股绳,足以吊起一头大牯牛。

    弓藏负手立于崖边,远眺云雾渺渺间的群峰,仿佛观望风景,酝酿情绪,下一刻出口成诗一般。

    侬西则向两个壮妇一摆头,二壮妇左右架起纤弱的宜主,生生推到悬崖边。

    宜主下意识低头一看,猛然发出一声尖叫,旋即飞快捂住嘴,美目瞪大到极致,崖下情形完全把她吓坏了。

    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被被捆绑着的女人,倒吊在悬崖边。她的全身重量,仅靠绑在双足踝的藤绳维系。即使藤绳看上去非常牢固,但一个大活人倒悬在崖下,随着呼啸的山风摇晃。这情形,谁看谁的头皮都发麻。

    女子嘴巴被堵,又是倒仰着,面目不辩,但看那身熟悉的服饰,还有中原女子的特有发型,不是小辛还会是谁?

    “小辛——”宜主凄厉的叫声,远远滚荡开去,在群山间回响。

    “为何要这样?请……请放她上来……”宜主冲着弓藏的背影大喊,青丝在风中凌乱,泪随风洒,别样凄美。

    弓藏慢慢走过来,盯住宜主:“我很想帮你,但是,你也要帮我——帮我说服他!”他用手向侬西一指,“他不相信你说的话,你要把实话告诉他。只要你说了实话,今日没有人会死。明白吗?”

    “我……我说的是实话啊!”

    侬西一言不发,再一摆头。

    一个精壮的汉子,抡起一把锋利的砍刀,狠狠劈在藤绳上。

    碎屑纷飞,藤绳剧烈晃动,山崖下传来微弱的唔唔声……

    “不!不要!”宜主泪水滂沱,奋力挣扎,想扑过去阻止劈砍,两个壮妇差点都控制不住。

    “你想救她,只有一个方法。”弓藏大声道,“说实话!”

    “我……我……”宜主想说我说的是实话,但连自己都没底气说出这句话。

    啪一声异响,听在耳里分外惊心动魄,却是一根藤条被斫断了。

    “不!别砍了!”宜主尖叫着,“你们想知道什么,我都说……”说完这句话,整个人无力软倒。

    侬西抬手,壮汉停手。

    侬西面无表情,盯住宜主:“若我听到一句不实,我就会下令砍断一根绳索;若有两句不实……后果自负!”

    这简直就是逼着宜主赌,用一条性命来赌,赌她不吐真言。宜主敢赌么?

    弓藏挥挥手,两个壮妇松开宜主,任由她无力坐地。

    宜主抬袖抹去泪水,吸了口气:“先把她拉上来,你想知道什么我说便是。”

    弓藏慢慢蹲下,凝视着这张梨花带雨,令人怦然心动的面庞,目光有一刹那痴迷,旋即定定神,轻咳一声道:“我只问几个问题,很简单,回答完,那位老兄满意,就把她拉上来。我们问答快些,让她少受点苦,好吗?”

    宜主除了说好还能说什么?

    “你真名叫什么?”

    “我……我叫赵宜主。”

    “赵宜主……赵宜主……”弓藏喃喃念着,露出思索之色,似乎在哪里听过的样子,“你、你并不是富平侯府家生子,在侍奉富平侯之前,你在何处?”

    “我在阳阿公主府,我是公主的家姬。”

    “阳阿公主!赵宜主!”弓藏突然大叫一声,“我知道你是谁了!你还有个妹妹,对不对?”

    宜主吃惊的瞪大眼睛,万万料不到,在这数千里之遥,居然也有人识得自己……不过,想想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她在阳阿公主府十年,舞姬七年,不知为多少批客人献过舞,或许这弓藏就是其中之一。

    弓藏搓了搓手指,似乎在冷笑,说了一句宜主听不懂的话:“难怪,你与他,还真是有缘啊……”

    “这就说得通了。张放出使近万里,谁都不带,却只带你……”弓藏笑容很是古怪,接着问道,“你一路侍奉,可听到张放说过如何应对夜郎之局?”

    “没有……”

    “嗯!”

    “真的,没有。”宜主惶急道,“主人从不对我这样的小婢说大事。我说的是实话……”

    “我相信你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是这样的人。”弓藏慢慢站起,向侬西点头示意。

    这回轮到侬西吃惊了:“这就完了?你就问了个名……”

    弓藏淡淡道:“我想知道的,都已知道。”向两个壮妇摆摆手。

    宜主紧绷的心弦顿时一松,她最害怕的事没发生,这人没有逼问她是怎么从阳阿公主府出逃的。此事事关主人安危,如果真被问及,她都不知道能否隐瞒得了。这个叫弓藏的家伙太可怕了,他似乎也有主人那种洞悉人心的能力,想在他眼皮子下隐瞒,几乎不可能。

    两个壮妇架起宜主往山下走。宜主不时回头,但见几个壮汉奋力拉拽山藤,小辛的足、腿、腰一点点露出来……当整个人被拉上山崖时,宜主的目光也正被山石隔断……

    松绑的小辛,自行掏出嘴里的布,撩去覆面乱发——如果此时宜主还在场,怕是要目瞪口呆,因为眼前这女子根本不是小辛,而是一个与小辛形貌有四五分相似的中原女子。若此女站在宜主面前,很容易就辨出真伪,然而在以布堵嘴,面部变形,加上倒吊着难辨面目,又是极度惊惶的情况下,根本没法认出来。

    是的,宜主被骗了。如此信息极度不对称,她没法不被骗。

    弓藏的诡计,根本无法破解。

    侬西走过来,嘴里咕哝着:“费老大劲演这一出,你就只问两句话?”

    弓藏笑笑:“其实只需问一句就行。”

    “就是那小娘的姓名?”

    “就是她的真实姓名。”

    “那你知道了什么?”

    “我知道这个女子,对我们这位富平侯很重要。他在十三岁时,就曾因为这对姊妹,与一位权势人物冲突,不得已离开长安,流浪好几年才返回。他从一个浪荡子变成如今大汉国士,一切因由,便源自这个女子。你说对他有多重要?”

    侬西眼睛亮起来:“既然这么重要,那我们……”

    弓藏阴阴一笑:“那我们就可以用她来交换一些东西。”

    “你又想到什么好主意?”

    “我的主意就是,你可以大摇大摆去拜会富平侯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六十五章 【自投罗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牂牁这样的边陲小郡,民风彪悍,治安一向不太好。加上前段时间夜郎之乱,半个郡都陷入混乱,死人是常有的事,更不用说失踪了。

    因此,宜主、小辛所居的民居发生破门袭击事件,在且兰佐吏看来,不过又是一桩无头案。草草勘验一番,交档入寺,挂起来便了,指望他们破案缉凶,估计得等到西汉灭亡了。

    当然,这也是因为没人把这桩案子与眼下牂牁最高级别人物联系起来,否则那效率可就大不一样了。

    张放当然不会指望这些佐吏,他只能动用自己心腹力量来查。

    在宜主失踪七日之后,卓碧海一身泥泞,匆匆步入太守府西院精舍。

    张放放下手里的籍册,点头致意:“先生辛苦了,查得如何?”

    卓碧海摇摇头。

    张放抚颌不语。由于宜主身份敏感,他无法大张旗鼓派期门郎及牂牁佐吏、丁役四出搜寻。只能靠自己有限的扈从人手做一些有针对性的搜索,有一个算一个,连卓碧海也被他请来帮忙。

    事实上他也知道,这样漫无目的地搜寻,不会有什么结果。宜主被掳,不用说,必定是冲自己来的。如果是夜郎人所掳还好,对方必定会向自己提要求。若是长安方面来人,那就麻烦了。

    所以眼下张放所能做的,只有从出牂牁的水陆两条道上设卡的哨官那里获取消息,查询有无可疑人等。这两个哨卡是陈立上任后设立的,目的是阻止夷人出牂牁东去或北上,刺探从荆州那边运输过来的粮秣及兵甲情况。如果是长安方向来人,多半跑不了。最怕就是对方不往东而往西,取道巴蜀。牂牁西南部是夜郎的属地,牂牁太守的手伸不到此处……

    眼下的局面,是棋失先手,步步被动,除了等只能等——如果是夜郎人,就等他们来提条件;如果是长安人,他也做了安排,就等对方进长安时,再见机行事。

    这时韩重进来禀报:“公子,有个夷人求见。”

    这段时间陆续有赶到的各邑长帅前来拜会,张放也不以为意,随口问:“投了木刺么?”

    西南边陲,先进文化传播速度慢,中原已经普及到县一级的纸张办公,在牂牁却仍然使用竹木简。各邑长帅前来拜会时,投递的名刺非竹即木,故称“木刺”。

    韩重摇头,脸色有些古怪,手里亮出一物:“他给我这个,说公子看了自会明白。”

    张放抬眼望去,脸色微变:“拿过来。”

    韩重恭敬呈上,心里却嘀咕:“这月牙玉怎么看都象是女子随身之物,该不会是这夷人家的闺女跟公子……”

    这是一枚指节大小的月牙形白玉,用红绳串结,玉质倒是上佳的羊脂玉,只是太小,谈上不贵重。从形状上看,应是女子的挂饰。

    张放很熟悉这件挂饰,他坐在车里都看了好几个月,熟得不能再熟——这是挂在宜主脖颈上的玉坠。

    好极了,正愁找不到人呢,这就送上门来了。

    张放五指一合:“那夷人在哪里?”

    “府外候着。”

    “带他进来。”张放使了个眼色。

    韩重一愣,手按刀柄,神色肃然,转身飞快奔出。

    卓碧海见这主仆神情有异,正要动问。张放将玉坠向他亮了亮:“这是失踪婢女身上之物。”

    卓碧海顿时明白过来,立即取过紫英竹,横于膝上,向张放点头示意无碍。

    当韩重带那夷人踏入堂上时,卓碧海一下跳起来,横身挡在张放身前,竹杖戟指,须发俱张:“是你!打伤小辛娘子的就是他!”

    韩重头皮都炸了,自己居然把一头凶兽领进来。猛然转身、拔刀,横架在夷人脖颈上。

    来人夷然不惧,伸出鸡爪似地手指敲了敲刀身,冲韩重呲了呲牙:“小家伙,抓稳喽,要是不小心割破了哪里,你家主人要问话,我也没法回答了。”

    张放抬抬手:“幺郎,收刀,人家敢只身登门,我们岂可失了礼数?”

    夷人发出难听的嘎嘎怪笑:“富平侯就是富平侯,有气度,有雅量,比上回那个也姓张的使者强多了。”

    韩重盯着刀锋下夷人瘦棱棱脖子那凸出的青筋(血管),真有一种划拉开的冲动。然而,他只能克制,默默收刀,移到夷人的侧后,刀未入鞘,死死盯住,但有异动就是一刀。

    夷人目光转到一旁的卓碧海身上,眯着眼:“你很厉害,这笔账我记下了,很快就会讨还。”

    卓碧海淡淡道:“卓某在此恭候,随时奉陪。”

    夷人伸指虚点他几下,不再理会。转向张放,大刺刺拱手算是行礼:“夜郎侬西,见过汉使。”

    张放摊开手掌,显出月牙吊坠:“此物主人在你手里?”

    侬西昂首环臂,傲然道:“正是。”

    “为何要掳我侍女?”

    “汉使又为何要来牂牁?”

    “如果你们夜郎人安份些,我就不必来了。”

    “山野蛮夷,从不知什么叫安份。”

    一个严厉斥责,一个不甘示弱,这样的谈话根本没法继续。

    “既然如此,不必废话,本侯给你两个选择。”张放神情冷漠,冲侬西比出个“二”字,“一、把人完好无损交还。自你而下,所以参与此事的人,自断一臂谢罪。二、不交人,不断臂,等着断头。你选哪个?”

    随着张放的措辞越来越严厉,韩重的刀也慢慢举起,大有一言不合,随时劈杀的架势。

    侬西嗤之以鼻:“当我傻啊?富平侯你可要搞清楚,我今日来可不是活得不耐烦,送上门给你断臂断头的,而是要你答应三个条件。全做到了,人绝对完好无损送还——放心,你的美婢,我们好吃好喝侍候着,一根头发丝都没碰掉。”

    “三个条件?你还想提条件?”张放眼里充满讥诮。

    “对,第一……”

    “我不想听什么条件,也不会答应任何条件。”张放根本不听侬西废话,断然拒绝,“你自投罗网,自身都难保,没有资格向我提什么狗屁条件!”

    “富平侯,你可要想明白了!”侬西厉声喝道,“我若不能回去,她便不能回来。”

    张放淡然摇头:“错!你回不去,她才能回来。”

    侬西瞳孔收缩,色厉内茬:“你真不顾她的性命?”

    张放根本不理会,再问:“给你最后的机会——人在哪里?”

    侬西鼓着金鱼眼,竖起三根指头,咬牙切齿:“三个条件,答应就活人,拒绝就收尸……”

    嘭!张放重重拍案:“回答错误,拿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六十六章 【突 袭】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雾气氤氲中,那几间茅舍若隐若现,屋前的篱笆下还有几只觅食的鸡与看门的狗,一切看上去与普通民居并无不同。

    卓碧海伏于丛林,透过草隙细细查看,良久,不得不承认,看不出什么异常。如果不是那位富平侯亲自指引向导一路寻来,并再三确定就是这里,卓碧海觉得自己再花上三个月,也未必能找到这处所在。然而,这就是凶手的藏身之处?他多少还是有些怀疑,因为这位年轻的富平侯寻人的方式实在有点、有点太过儿戏了。

    适才他与韩重联手拿下侬西,富平侯单独审问。约摸半个时辰之后,富平侯再出现时,神情有些疲惫,脸色苍白,但面带微笑,说情报到手,可集结人手救人。当时卓碧海就守在屋外,根本没听到用刑及侬西的惨叫,只有很含糊的询问及回答,怎么听都不像审讯,倒更象是聊天……

    卓碧海是高明的剑客,同时也是修行中人,识人很有一套。他跟侬西交过手,知道这夷人练的是铁砂手。这种武技练习过程非常残忍,对人的意志力要求极高,能将这偏门硬功练至大成的侬西,熬刑能力非常人可比,这也是此人敢只身独闯的原因。

    卓碧海相信,想从这个硬骨头嘴里掏出实话,即使是老狱吏用酷刑,也得花不少时间。这位富平侯怎么看也不象个刑讯逼供的老手,就这么轻松聊聊天掏出实情了?这消息究竟有几分可信?那被掳的婢女,当真就在其中一间茅屋里?

    这样想着,卓碧海朝隐身于侧后方的大树后的富平侯看了一眼。

    没错,张放也来了。

    照理说,这种有危险性的行动,他堂堂一个君侯、使者,不应亲自参与。其实若有选择,张放也不想亲自行动,毕竟现在的他已是大汉庙堂数得着的人物,不再是当年那个孤身犯险的少年了。

    然而,张放别无选择,宜主的事绝对不能让本地官吏知晓,空有成百上千的强大力量,却无法动用。眼下他的人手不足,能够参与行动的,加上卓碧海、彪解、韩重、刘枫,只有四人。好在从侬西口供得知,对方一共也只有八个人,六男二女——这还只是藏身山谷的人手,若是外线打探消息的,就更多了。

    五对八,又是突袭,还是有把握的。

    按侬西所说,他们此次主要目的是刺探汉使及新任太守有何异动,朝廷是否有积谷运兵动作。主事的是一个叫弓藏的年轻人,来自长安,拜入夜郎耶朗翁指门下,很得翁指看重。此番掳人,就是这个弓藏的主意。

    不仅如此,这个弓藏的家伙,还知悉自己不少过往之事,包括当年自己因宜主、宜人姊妹而与石氏结怨,被迫避离长安……了解此事的人不多,张放基本都认识,他可以确定,自己认识此人。

    这年头,长安就相当于后世帝都,夜郎好比西部贫困地区。谁会放着帝都不呆,跑来贫困地区?扶贫吗?

    一个知晓自己过往的人,一个胆敢把主意打到自己头上的人。张放很感兴趣,他必须会会这个人——在对方还活着的时候。

    他们人少,对方人多,以寡击众,必须以狮子搏兔之势全力施为,绝不留手。所以张放不能要求留活口,否则就是自缚手脚,想要问话,只能自个下场问。

    前方草叶微动,一人现身,飞快闪入树后,向张放行礼,正是与彪解一同打探消息的刘枫。

    “禀主人,摸清楚了。三间茅舍,共有九人,七男二女,都配有长短刀剑,是否有弓弩、长兵尚不清楚。两个健妇轮流值守中间的茅舍,因为有犬,我们无法靠近查看,不敢确定宜主小娘子是否被关押在那处。彪解正在监视,请示主人何时发动进攻。”

    听了刘枫的汇报,卓碧海震惊得说不出话,这情报,还真是精准。

    “九个人啊……”张放摩挲着下巴,情况与侬西所报的人数略有出入,多了两个,大概是来递送消息的。没关系,七个人是杀,九个也是杀,多费两支箭矢而已。

    “现在是申时末刻,他们随时会生火做饭。告诉彪解,以炊烟为号。他负责杀掉那两个健妇,守住中间茅舍。你从西北面的小树林绕过去……”张放刚说到这里,就见左侧茅舍已燃起炊烟。

    “看来夜郎人也等不及了。”张放提起脚边一具二石擘张弩,拉弦上矢。

    韩重、刘枫也各自引弦,树林里响起一阵轻微的咯吱吱绷弦声。

    弩在这时代属于军用兵器,民间不得持有,绝对是突袭利器。

    少倾,一阵汪汪狗吠声传来。几乎同时,叱喝之声打破寂静,响彻山谷。

    “就是现在,行动!”

    张放话音刚落,韩重便如猛冲而出,眨眼间便冲出十余丈。

    比韩重更快的是卓碧海,这位隐士剑客并不用弩,仍提着他的那根紫英竹杖,劈波斩浪般穿过齐膝深的杂草,快得像一阵风。

    当张放四人如同离弦之矢攒射向茅舍时,山坡上的茅舍前响起一连串密集的金铁鸣击声,人影交错,血溅数尺,两个昨日还凶神恶煞的健妇此刻已倒在血泊中。

    彪解顺利完成任务,干掉两个值守的妇人,横剑守在中间茅舍的门前。

    这木门经过改装,门栓改在外面,只要一落栓,里面的人就没法出来,连锁头都省了。

    彪解正想抬起门栓确认一下,手刚碰到门栓,左右两边呼啦啦涌出的四五个夷人壮汉,挥斧舞刀向他冲来,转眼便陷入包围。

    彪解左右遮拦,忙而不乱,以一敌五,不落下风。

    一个夷人挥刀劈砍,趁彪解闪开时,从他身旁冲过,扑向木门。彪解反手一剑刺出,正中夷人后背,但夷人冲势太快,剑入肉一分便滑脱。夷人刹不住冲势,狠狠撞到木门上,忍住疼痛,托起门栓……

    而此时彪解正被四个夷人拼命挡住,无法阻止。

    咻——噗——笃!

    八寸劲矢透胸而入,生生将夷人钉死在门板。

    围攻彪解的夷人惊慌回头,咻咻!又是两矢射来,两个夷人哀嚎摔倒,一死一伤。

    彪解一剑捅入一夷人肚腹。

    最后一个夷人惊慌失措,转身就跑——呼!一根六尺飞竹重重撞在其后背,夷人呛血跌扑。

    飞竹弹回,稳稳落入卓碧海掌中。这时张放、韩重、刘枫三人也正好持空弩赶到。

    从彪解出手,到众人合力一口气干掉七人,整个过程不过短短数十息。

    完美突袭。

    然而五人并未放松,因为还有两个敌人。

    张放重新装上弩矢,一边示意彪解开门确认,一边与卓碧海、韩重、刘枫分头慢慢向左、右两间茅舍移动。

    突然屋里传来嘭地一声大响,接着又是嘭嘭数声,还有什么东西在哗啦啦倾倒,三间茅舍都在震动,隐隐传来女子尖叫声。

    张放面色突变,大喝:“彪解,破门!”

    彪解一剑挑飞门栓,抬脚就踹,两扇厚木门轰然洞开。

    张放一个箭步冲到彪解身后,弩弓从彪解肩膀探出,锋利的矢镞指向黑乎乎的茅舍。

    此时茅舍里烟尘弥漫,隐隐看到屋里有一床一褥,但没有人。

    人呢?

    目光一转,这才发现,右侧墙壁竟被生生撞塌一个大洞,依稀还看到一个人影晃动。很显然,剩下两个残敌,见势不妙,竟然撞破墙壁,先一步把宜主掳走了。

    “站住!”随着张放的断喝,人影却快速消失。

    当众人兵分两路,一从破洞追,一从门口堵,两边一碰头,却没连人影都没堵到。

    “公子,这里有地道!”里屋传来韩重的大叫。

    众人哗地一下涌进里屋,一个黑魆魆不知通向何方的地道出现在眼前。

    张放站在地洞口,面沉如水,只吐出一个字:“追!”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七章 【跳 崖】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山顶、悬崖,山风呼啸。

    一男一女站在崖边,面朝悬崖,背对来路,山风将二人衣袂扯得猎猎如旗。猛然一看,会以为这是一对观望风景的情侣,但这可不是名山胜景,而是荒山野岭。谁会那么无聊跑来这里看风景?再仔细一看,才骇然发现,这对男女虽然看似亲密,其实却是男子一手持短刀,搁在女子后颈上!而女子微微颤抖,则未必是因为山风劲吹。

    身后传来急促脚步声,越来越近。

    “诸位才来啊。”男子仰首哈哈大笑,慢慢转身,“不错不错,看来地道的机关,还有我的随从也挡不了太久。”

    男子转身,女子也被迫跟着转。在看到来人的一瞬,泪如泉涌,凄声如泣:“主人,是宜主不好……”

    面对渐渐逼近的三支寒光闪闪的利矢,男子视若无睹,好整以暇:“天冷,风大,诸位的手可别发抖,要是不小心板动悬刀……我弓藏贱命一条,死了倒没什么,却累得这如花似玉的小娘一同陪葬了。”

    张放向宜主颔首示意,慢慢逼近,脸上神情变幻,先是惊奇,再是恍悟,最后是叹息。在距离男子十步之距时停下,放下弩弓,叹了口气:“原来是你——弓藏、弓藏,原来是‘弓长’,你纵然改名换姓,也要跟姓氏沾边啊——张商平!”

    弓藏闻言抖了一下,深吸一口气:“张商平早已经死了,我现在叫弓藏,请君侯以此相称。”

    张商平?这人,居然就是曾经因为伙同红阳侯王立之子王柱袭击初六,结果误中张放而被逐出张氏门庭的张氏三房张宣的中子,张商平!

    张放也曾经询问过三叔张宣,这位堂兄的下落。张宣只说到了巴蜀,从事枸酱生意,自谋生路,张放也就懒得再打听了。此时想来,还真是对上了。因为夜郎人喜食蜀人所制的枸酱是出了名的。早在百年前的武帝朝,太史令司马迁就曾在《史记》里记载“独蜀出枸酱,多持窃出,市夜郎”。也就是说,走私枸酱到夜郎可获暴利。而张商平当时从事的生意正是走私枸酱,这也就不难理解他是如何与夜郎人挂上勾的了。

    张放注意到,与五年前相比,张商平变化很明显,昔日白面公子,如今却与黑瘦的夷人不遑多让,脸上还有好几道浅浅的疤痕,不是刀剑所伤就是箭矢所致。可以想见他这些年没少吃苦头,整个人的精气神也有了完全不同于当年的变化。他的眼神阴冷而锐利,盯人时令人想起西南丛林剧毒的“五步倒”……

    张放抬手往下压了压,示意韩重、刘枫放低弩弓,以免“走火”,沉声道:“这些年,你一定经历了很多,也吃了许多苦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吃了多少苦头,就有多恨我。对不对?”

    张商平,也就是弓藏歪了歪嘴:“猜对了,但没有赏赐。”

    张放不会理他的调侃,肃容道:“既然如此,我已经站在你面前,你可以放开她,冲我来。”

    弓藏自顾叹道:“我最大的失策,是没想到你行事竟不按常理,敢拿下侬西,快速取得口供,把我在且兰城的几个监视点全拔了,以致杀到老窠我都没反应过来——不愧是杜陵张氏家主,我承认,这一局,你赢了。”

    “看来你还算光棍,能够承认失败。”张放逼视这堂兄,问出决定其命运的一句,“我只问你,你现在是夜郎人,还是大汉人?”

    “张商平是大汉人,弓藏是夜郎人。”弓藏淡淡道,“你说呢?”

    卓碧海听得直摇头,居然还有人不愿做汉人而做夜郎人。

    “明白了。正如你所言,张商平已死,现在你是弓藏。”张放点头,脸上最后一抹不忍之色尽去,神色湛然,“不管你之前想做什么,现在已然失败。你来到这绝崖,是想收手呢?还是跳崖谢罪?”

    弓藏仿佛听到什么可笑之事,仰天大笑,越笑越止不住,全身都在抖:“跳崖谢罪……哈哈哈……笑死我也……哈哈哈……”

    在弓藏仰首时,刘枫忍不住抬起弩弓,却被韩重摁下,摇摇头。的确,这样太冒险了。就算射杀弓藏,他临死前也足以把宜主拽下悬崖——这家伙太会选地方了,如果是平地而非绝壁,这家伙早不知死了几回。

    张放脸色平静,向神情凄然的宜主传递了一个安心的鼓励眼神。他也在寻找合适机会放大招,但必须小心再小心,因为他眼前的对手,也是一个颇识此道的家伙。

    张放询问过本地官员及来拜会的各邑君长,大致了解所谓“耶朗”,就是诸长帅头人,聚集到神坛之下,巫师以咒语而歌,吟唱引导的仪式。充满上古九黎遗风。

    在这仪式上,所有与会君长,都会在咒语吟歌、古怪面具、草药熏香所形成的神秘氛围中,进入到昏昏欲睡却仿佛感应到祖灵感召的状态。

    这种情形张放再清楚不过——群体催眠。

    张放初临大汉时,就曾碰到过一个此道巫祝高手,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令其葬身蛇吻。想不到时隔多年,又碰到一位。从侬西口中,张放得知改名弓藏的张商平拜入耶朗翁指门下,深得器重。这说明弓藏颇谙催眠之术,修为深浅且不说,至少他比一般人有更强的免疫力。

    当张放真正见到弓藏时,更感觉此人早已非吴下阿蒙,心志、意志都很坚韧。

    意志坚韧、谙熟催眠,再加上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险恶环境——这一切都令张放颇感棘手,心存顾忌,没有十足把握前,不敢随意放大招。

    五人当中,除了张放,韩重也是认识弓藏的。眼见他笑得前仰后合,几乎站不稳。而宜主也被带得摇摇晃晃。韩重忍不住振声道:“张……这位弓兄,能不能请你站近一些,有话可以好好说……”

    弓藏笑声戛然而止,长长呼出一口气,仰首望着天空流云,出了一会神,然后冲张放古怪一笑:“你说对了,我来这里,就是跳崖的!”

    声落,突然揽住宜主,纵身跳下悬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六十八章 【飞 燕】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弓藏突如其来的动作,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这混蛋,真跳啊!你跳下去最好不过,天下太平,但别拉人垫背啊!

    在张放等人怒吼声中,在宜主的尖叫声中,弓藏与宜主的身影瞬间消失。

    “混蛋!怎可能……”张放距离最近,第一个冲到悬崖边,探头望出,刚吼出半句便戛然而止。

    卧槽!他看到了什么?

    悬崖下方五尺的位置,横伸一根拳头粗的树根,树根中间拴着一根藤条,藤条下方,弓藏正以一手握藤,慢慢向下滑行。他另一只手臂箍住宜主,宜主固然可以随时挣脱,但脚下就是百丈深崖,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更别提挣扎了。

    原来如此!难怪弓藏会往这“绝地”逃,原来绝处可逢生,崖下有玄机啊。

    难道弓藏想凭一只手,再抓着一个人,滑行百丈到谷底?就算是后世职业登山运动员也很困难吧?

    张放手搭眉沿,遮挡山风,仔细看了一下。藤条只有十余丈长,一直垂挂到一个略有点内凹的岩石下。从上方看不清楚,但可以推测,十有八、九是个岩洞,通向哪里不知道,但只要往这洞里一钻,摆脱他们的追击绝无问题。

    “这家伙……”韩重用弩弓比了比,嘴里骂了一声,无奈垂下弩弓。悬崖垂直近九十度,弩弓倾斜到这个角度的话,弩矢会自动滑脱,根本射不了。就算能射也不可以射,因为眼下的情形与刚才如出一辙,投鼠忌器。

    在绝壁上摇摇晃晃往下降的弓藏适时抬头望了崖上的张放一眼,居然笑得出来:“富平侯,你也可以跳到树枝上或派人跳下来——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这根树枝支撑不了三个人的重量,不信你大可试试。”

    韩重等人面面相觑,还用试吗?这种事,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啊。

    怎么办?杀又杀不得,追又追不了,难不成就这样眼睁睁看着这混蛋在眼皮子底下从容逃走?

    张放趴在崖边,朝弓藏虚指点了点,扭头对手下道:“快去砍一根藤条来,要结实够粗、够长的。”

    彪解、韩重、刘枫立即扔下手弩,拔出刀剑,各自寻找。这样的荒岭满眼都是纠结的蔓藤,都不用费劲找,真正费劲的,是把纠缠的蔓藤分开,修理蔓枝。

    三人一齐动手,片刻就弄来两根粗而长的藤条,比起弓藏那根,只长不短。

    由于弓藏是单手索降,又挟着一个人,手掌也来不及套护具,所以只能一点点往下滑,不能过快,否则没等到底手掌的皮肉就得磨烂。这样的结果就是,张放的藤条都弄好了,弓藏才下降到一半左右。

    张放拔剑向崖下一指,韩重三人哪会不明白。三人稳扎马步,藤条一甩,长蛇般在空中扭曲,划过一道弧线,啪地重重抽在崖壁上,距离弓藏、宜主只有一臂之距。

    这一刻,弓藏的脸色变了。

    这一瞬,宜主的双眸亮了。

    宜主本能伸出手,弓藏手臂狠狠往后一箍,只差一指没够着。然而如果弓藏不撒手,哪怕宜主抓住藤条也无法摆脱,而且在绝壁挣扎撕打也极为危险。

    “我下去。”卓碧海自告奋勇。事实上这会除了他也没别人了,总不能让张放这位老大下去吧?

    讲真,这类“高空作业”的活也最适合卓碧海。这是个在茅屋顶上打斗都不搅动半根杂草的人,身法轻灵,飞檐走壁的差事最适合他干了。

    张放二话不说,拔剑削下一幅衣袂,顺风扔给卓碧海。卓碧海扬手接过,发力一抖,衣袂自行缠绕手掌数匝,然后握住藤条,提着紫英竹纵身跳下山崖。

    卓碧海身轻如燕,手掌又有保护,索降的速度何等之快,从崖顶望去,但见他双足飞点,一荡再一荡,眨眼间便追上弓藏。

    在弓藏骇然抬头的一瞬,卓碧海森然道:“要么放手,要么死!”说话间,手里竹杖似缓实疾朝弓藏面门戳去。以卓碧海的手段,这竹杖跟铁杖没多大区别,戳实了必是一个血洞。在绝壁被来上这么一下,下场可想而知。

    弓藏倏然阴笑:“你想救她还是杀她?”猛然把宜主当盾牌横在身前,挡住戳来的竹杖。

    卓碧海向宜主使个眼色,大喝一声:“抓住!”

    大喝声中,竹杖一落,改戳为敲,重重敲在弓藏箍住宜主腰间的手腕。喀嚓!骨碎声清晰可闻。

    弓藏厉叫,手臂一松。宜主立即死死抓住卓碧海的竹杖,脱离弓藏挟持。

    崖顶上一直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张放,一见宜主脱困,立即扬起手里的龙影剑,当成匕首奋力掷下悬崖。

    一道白光闪过,剑尖精准斩中缠在树枝中央的藤条。藤条坚韧不假,但龙影却是这时代最锋利的宝剑之一,经张放如此猛力掷下,所挟带动能之强,连树枝都剧烈震动,藤条被斩断大半,剑身入木三分,稳稳插在树干上。

    断裂大半的藤条发出令人心惊的嘎吱吱异响,随着树枝的晃动以及下方弓藏的挣扎,断口与剑锋不断摩擦,豁口越来越大……

    弓藏抬头,之前的得意与狂傲早已荡然无存,眼里透出深刻的绝望与怨毒,嘶声大叫:“张放,我在九泉之下等着你——啊!”

    绷!藤条终于断裂。

    就在坠崖的一瞬间,弓藏做出一个骇人举动——他竟然主动撒手,松开藤条,从后腰拔出短刀,对准宜主的身影狠狠扔去。

    短刀脱手向上疾飞,弓藏身体向下急坠,山谷间回荡着他如狼嚎般的厉啸:“张放——我说过——要让如花似玉的小娘……一同陪葬!”

    宜主此时背对弓藏,正一手抓稳竹杖,一手握住藤条,根本没法看到身后袭来的利刃。就算她看到,也躲不过。

    但是卓碧海却看得清楚,电光石火之间,做出一个惊人决定,抬头对张放大喊一声:“接住!”手臂叫力,竹杖奋力一挑,竟把宜主纤细的身体高高抛起。

    短刀从宜主脚下一闪而没,打在崖壁,溅起一串火花。

    穿心之厄避过了,但身在半空,无依无凭的宜主,惊险之状并不稍减。

    脚下是百丈深渊,身体悬浮在半空,衣袂飞扬,秀发飞舞,玉臂舒展,柔躯如折——舞者的本能已融入血液,即便在此危情之下,宜主所展现出的依然是惊心动魄的美。

    这一刻的宜主,如同一只凌空掠过崖壁的飞燕。

    此时张放正提起身边备用的第二根藤条奋力向宜主扔出,仰首看到这定格般美妙的一幕,心弦触动,恍然顿悟,脱口惊呼:“飞——燕!赵……飞燕!你是赵飞燕!”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六十九章 【宁为君侯妾,不欲为帝姬】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一条泥泞的道路,蜿蜒在云雾弥漫的群峰山谷间。一支数百人的队伍,沿着崎岖道路,逶迤而行。

    这支队伍有车有马有牛,有骑士有伍卒有役夫,从队前到队尾,一溜的各色幡旗,在深秋的寒风中猎猎招展。

    在牂牁这样的边陲小郡,如此规模的骑队,除了太守几乎不作第二人之想。不过若有识字之人看到队伍最前头骑士执着的认旗,上书那一行绣金大字,便可知这还真不是太守出巡,而是比太守等级更高的大汉出使夜郎使节、富平侯、五官中郎将、侍中张放的仪仗。

    十月中旬,张放正式动身,前往夜郎国参加新王继位仪式。此举被西南诸夷普遍认为是大汉向诸夷释放的最大善意,要知道张放可是大汉取西南近百年来,所派使节中级别最高、身份最尊的人物。连大汉朝都如此给夜郎王面子,其余诸夷君长谁敢怠慢?与夜郎关系好的自然纷纷前往,就算关系不咋地甚至有嫌隙的,也得前来——不给夜郎王面子,也得给大汉天使的面子啊。

    牂牁这“地无三尺平”不是吹的,一路颠簸,让人骨头都要散架。加之“天无三日晴,十里不同天”,天上下雨地上滑,盘山小径头皮麻。这支几百号人,又有车辆又是牛马的队伍,根本走不快,十来天才走了近半路程。不过算算行程,只要没有发生大的意外,十一月初八前应当可以赶到,不会错过好戏。

    嗯,对张放而言,这将是一场好戏。

    车里的宜主……哦,现在叫飞燕了,依然是一袭僮仆装束,但那怎都掩盖不住的丽色,随着颠簸花枝乱颤,满面娇羞,十足一个美娇娘。而这满眼春色,一车旖旎,只入张放一人之眼。

    飞燕之所以满面娇羞,是因为张放一直凝视着她,看得她脸发热、心发慌、口发干、身发软,不知所措,如同一只可兮兮的待宰羔羊。

    面对如此诱人的美色,而且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任何正常的男子怕都难忍。

    张放各方面都很正常,但他此刻却并无旖念,因为他已经明白眼前的少女是谁。有些记忆长久沉睡,没有特殊情况触发,永远也不会觉醒。张放的记忆觉醒了,前世看过关于赵飞燕的资料片断,在那一刻被触发,再联想到她此次逃离公主府的缘由,他终于明白这个一直被他当丫鬟使唤的少女是谁。

    历史的惯性真的很顽固,如果不是自己无意闯入,拨动了这对姊妹的命运齿轮,赵宜主必将仍是历史上的那个赵飞燕。如今却因为自己的缘故,她在行将踏进皇宫前的一刻,跑了!

    这一跑,她的命运之轮完全转向,那个历史上最具传奇色彩的麻雀变凤凰的故事戛然而止。从她逃离公主府的那一刻起,那个赵飞燕将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个时空的史册里。即使出现,也会换一种方式,比如富平侯的姬妾……

    天子的皇后啊,居然成了服侍自己的奴婢,想想真有一股小邪恶蠢蠢欲动呢。

    “飞燕,你对这个名满意么?”

    “飞燕很满意,谢主人赐名,只怕……”

    “怕什么?”

    “只怕飞燕配不上如此轻灵曼妙的名儿。”

    “哈哈哈!你绝对配得上。而且,只有你才真正配得上。”张放也很满意,没想到兜了一圈,赵宜主还是变成了赵飞燕,冥冥中似乎真有定数。只不过,此飞燕已非彼飞燕,别的不说,总会比那个赵飞燕可爱得多吧?

    飞燕瞪大妙目,不明所以,但眼里闪动着喜悦,模样甚是可爱。

    “飞燕,问你一个问题。”张放突然兴起八卦之心。

    “主人但请示下。”飞燕垂首而应。

    “假如给你重新选择的机会,当日你若不逃离公主府,随公主入宫,将来或有可能成为少使、长使、美人、婕妤……甚至皇后。你当如何?”

    飞燕已经懵了,半天说不出话。

    张放自失一笑,摇摇头:“我说这个干什么,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好吧,这个问题,你可以不回答。”

    飞燕回过神来,惶然俯首:“主人问话,飞燕岂敢不答。”

    飞燕咬着红唇,低着头,好半响才抬头,整个身体都绷得紧紧,鼓足勇气,一字一句:“宁为君侯婢,不欲为帝姬。”

    张放微笑着伸出手掌,捉住飞燕的柔荑,紧紧吸住她的眼神:“改一字,把婢改为妾。”

    “宁为君侯妾,不欲为帝姬。”

    飞燕反复诵念,某一刻,突然玉手捂唇,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怎么都止不住……

    ……

    从且兰到夜郎,全程约千里。如果是西域那样一望无际的草原戈壁,快马加鞭,跑完千里也就十日八日。按平常的速度,也不会超过半月。不过放在多山崎岖的西南地区,行程就得加倍了。

    当然,西南多山没错,却也有它的便利之处——那就是有水。

    前半程走的是陆路,累死累活十几天才走到半道,而后半程则可弃车登舟,从延江(今六冲河)溯流而上,三百里行程只需五日。然后弃舟换马,往北行一日,即可至夜郎国都。

    十一月初,陆路行程终于走完,江岸渡口早有征集而来的上百艘大小船只守候。短短一天,所有物资装载完毕,一声令下,千帆俱张,百舸争流。

    沿江而下,但见两岸群山莽莽,山深林密,重重叠叠,云遮雾绕,根本看不出有路的样子。如果没有这条大江,无法想象进出多艰难。

    张放卓立船头,心生感慨,如此险恶地形,倘若强攻,得耗费多大的财力、物力及汉军士兵的性命?还好,他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想必此时数百里外的秘密小队已经开始行动了。

    危机,要厄杀在萌芽里;毒瘤,要切除在初起时。

    以夜郎王为首,与之相应和的诸邑君长,就是牂牁的危机之源,大汉的毒瘤所附。必定要在一切初起时快速、及时、干净、彻底消灭予以消灭之!

    时间,就在十一月初八!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七十章 【开始行动】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夜郎国都其实就是一个比较大的寨子,顶多就是个有石围矮墙、看上去比较结实的城寨。这所谓的国都,除了人口之外,繁荣程度甚至比不过汉朝一个下县。事实上夜郎在汉朝治下就是一个县。

    做为一个“自治县”,夜郎城寨几乎看不到几个汉人——如果有,那也是从巴蜀来做生意的。

    这些汉人商贾带来布帛、瓷器、玉器等等,当然,更少不了夜郎人的最爱——枸酱。

    鞠季就是这样一个深受夜郎人欢迎的汉贾。

    鞠季是陇西人,青年入蜀,后因夜郎富庶,入夜郎经商。他几乎什么东西都经营,大到牛马贩运,小到针头线脑,无所不包,算是汉代的“百货经销商”。在夜郎,鞠季的知名度一点也不比夜郎王差。甚至在夜郎老王兴被杀之后,一些偏远的山寨夷民不知新王为谁,却无有不知鞠季者。

    作为夜郎国大商人,鞠季自然有不少宅第别院,虽然华丽精致跟他在蜀郡的宅第没得比,但胜在广阔。比如他在夜郎西关千障岭一带的鞠氏别院,足足占地四十亩,阁楼十余栋,瓦房上百间。四周青山环抱,宅前绿水环绕,堪称最好的纳凉避暑胜地。

    平日里,许多夜郎贵族、官员,甚至夜郎王都曾光临此地消暑。不过眼下已是深秋,车水马龙的景象已不复见,鞠氏别院恢复了平静,甚至有几分冷清。

    然而,如果有人这时进入鞠氏别院西南小院,就会发现,这里的情形,截然不同。

    不大的小院里,居然聚集了三十多个皮肤黝黑的少年男女,梳着西南夷的椎发、发辫,一身穿着也是夷人短衣截裤。但细细端详,却不难发现,这些少年男女的五官与夷人有明显区别。他们更像是……被晒黑的中原人。

    当那为首的青年转过身,对少年男女们训话时,面目宛然,正是富平侯扈卫队的队副——羽希。

    那下面这帮少年男女,不用说,便是张放的少年扈卫队员了。原来他们居然早早潜入夜郎,难怪张放身边无人可用……

    人数虽众,却安静沉稳,男女分列,由高至矮,站得整整齐齐。若是穿上军服,与士兵无异。

    羽希扫了扈卫队员一眼,高声道:“接到消息,主人仪仗今日进城,夜郎王以下所有族老、官员,俱出城三十里迎接。王府扈从为之一空,城寨空虚,防卫松懈。此刻行动,当其时也!”

    下面少年们轰然而应,兴奋不已。

    他们怎能不兴奋?从八月份来到这里,每天圈在这小院里,学习当地夷语,了解夷人习俗,习惯当地的难吃食物,甚至还要学夷人,在颜面部涂上类似刺青的各种颜料……

    进入十月,天气转凉,鞠氏别院也慢慢变冷清了。这时少年扈卫们才从隐蔽小院里走出来,以鞠氏僮仆的身份,开始分批进入夜郎城寨,早出晚归,摸熟城寨地形及守卫状况,切身感受并一点点融入夷人生活。

    十一月,三十余少年扈卫被分成六个小组,每个小组都下发一份夜郎王府地形图,其上标注了各个建筑的名称,守卫人数,巡哨换班时间,及各条进出通道。

    但直到这时,少年扈卫们还不知道他们将要进行的是什么任务。刺杀?突袭?斩首?不管是什么,他们只要听命行事就好。在此之前,禁止提问。

    憋了整整两个多月,做了各种准备,终于等来行动时刻。这也就不难理解,当听到羽希宣布行动开始时,少年扈卫们的激动心情。

    少年扈卫们翘首以盼,等待羽希宣布具体任务。然而,他们等来的只有一句话:“出发,干活!”

    ……

    扈卫队行动起来时,夜郎人也没闲着。

    夜郎竹王府建在城寨高处一片人工铺就的平地上,足以俯看全城。然而这还不是夜郎城寨的最高建筑,真正最高的,是在竹王府侧后方的竹王神祠。

    竹王神祠自然少不了竹子,而在神祠前竖着的两排雕刻得奇形怪状的竹柱,似人似兽似鬼怪。竹柱顶端还悬着硕大的牛首骨头,那空洞的眼窝令人望之心寒,大白天看着都瘆人。

    主持神祠的,就是耶朗翁指。

    每一个初见翁指的人,都会为其奇特的形貌所吸引。此人看不出多大年纪,只能确认很老,他的胡子与头发一样长,蓬松而卷曲,色泽灰白。脖子挂着长长的各色玉串。他一年四季,无论春秋冬夏,只穿一条宽大的裤衩,暴露其外的四肢干瘦如柴,而他的上身基本看不到,全被数尺长的胡须遮挡。他的大半面孔都被胡子与乱发遮住,整个人唯一的亮点就是深陷的眼窝里,一双小眼珠丝毫没有老年人的混浊、无神,而是异常明亮。

    就是这样一个干枯、瘦小,说好听点像苦行僧,说难听点像乞丐的老者,却是包括夜郎在内的西南诸夷所供奉的竹王神灵在人间的代理人。

    整个神祠乌漆麻黑,唯有翁指盘坐的高台上点着一圈油灯,明亮耀眼。远远看去,在背后灵龛上交叉挂着的牛头骨与牛角下,这个枯瘦猥琐的老者,这一刻倍增神秘。

    “汉使入城了?”翁指一张口,声音讴哑难听,而且很含糊,感觉不像从喉管发出,而是从肚腹发出一般。

    “回禀耶朗,是的。”回话的是个中年,人很黑,很瘦,但与翁指不同,这人瘦而有力,显得很精悍。因为人黑屋黑,他不开口一时居然难以发觉有人存在。

    “终于来了。很好很好。”翁指小眼珠转动,在火光映照间一闪一暗,“侬西、弓藏那边还没消息?”

    “是,弓藏始终没有传来消息。他的最后一个消息是,侬西进入太守府后,再也没出来,此前与他有联络的人及据点也全被汉人佐吏拔除了。”

    “这样看来,弓藏这一批人,凶多吉少。”翁指的声音变得飘忽起来,令人难以捉摸,“侬西是你的兄弟,你认为他会怎么做?”

    中年原本是跪在地上,这时慢慢趴伏,以近似五体投地的姿势匍匐在地,恭顺无比道:“侬西深受耶朗大恩,他可以随时为耶朗死,他不会吐露半点不利于夜郎的情报……相信此时,他的魂魄已归于祖灵了。”

    “最好是这样。”翁指的语气淡漠,仿佛在谈论一个陌生人,“汉使既然来了,我们的计划也要开始了。”

    “是,我这就去准备。”

    翁指小眼里倒影着油灯跳动的火苗,直勾勾盯住神祠外那两排奇形怪状的竹柱,双手交叉合于胸前,喃喃道:“夜郎,就要真正回到夜郎人手里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一章 【大干一场】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务邪拜见汉使。”

    “句町禹拜见汉使。”

    “漏卧俞拜见汉使。”

    “同并……”

    “谈指……”

    一片黑压压人头,尽数伏低于汉使仪仗前。

    “夜郎君请起,诸君请起。”

    眼前大多数诸邑君长,张放都见过,唯独正主儿务邪是头回见。

    务邪虽是世子,却也与大多数夷人一样,肤色黝黑,五官扁平,不过却颇为健硕,而且蛮年轻,大概三十不到的样子。尽管是即将继位的新君,但务邪的穿着打扮,也跟普通夷官差不多,除了佩剑之外,只多了胸前垂挂着长长的各色美玉,还有贝壳什么的串成的三四串项饰,还有就是他手里的那根包金短杖。

    张放知道,这是代表夜郎王的权杖,虽然表面金光闪闪,却并非真正金杖,而是以金包竹的竹杖。

    夜郎人是个竹崇拜的部族。按汉宫官史所载其王起源“有竹王者兴于遁水,有一女子浣于水溪,有三节大竹流入女子足,推之不肯去。闻有儿声,取持归,破之,得一男儿。长养有才武,遂雄长夷狄,以竹为氏。”

    据说这就是第一代竹王(夜郎王)。

    当然,这类民族起源神话,各族都有,学术探讨可以,当真就二B了。不过也是由此,整个夜郎充斥着各种竹崇拜:夜郎王自称竹王,王府称为竹王府,神祠亦为竹王神祠,就连代表最高王权的金杖,都是金包竹。嗯,还有务邪头戴的帽子,怎么看都象两截套在一起的竹筒……

    “汉使如此人才,当真是人中龙凤,果然是汉家天子亲眷,比之前那位汉使强多了。哈哈哈!”

    务邪的汉语说得很拗口,带着浓浓的当地土音,听着很费劲。不过这段时间以来,张放多与诸夷君长多有交流,什么句町王禹、漏卧侯俞,这帮家伙说起汉话更是不堪,最后是用了通译才解决。这样算来,务邪也算是矮个里拔将军了。

    张放眯了眯眼,这话听着像称赞,但提起前汉使张匡是几个意思?那可是个被刻像而射,羞辱而还的家伙。这是在称赞中暗含威胁么?

    张放淡淡一笑:“天子亲眷甚众,放于其中不过是中人之姿。倒是夜郎君孔武壮硕,虎虎有威,颇肖先君,果然有人君之相。”

    务邪脸上带着笑,但笑容很僵硬,心里暗骂教他说这番话的弓藏。汉使都是口舌便给之人,跟他玩这个不是自找难堪么?这下可好,自己不过暗中威胁一下,就被这个俊朗得一塌糊涂的列侯汉使警告——小心莫做断头之君。

    一碰面,无形交锋一回合,夜郎君败。

    务邪明显不是个擅于掩藏内心想法的人,心里有不快就写在脸上——这不奇怪,虽然号称王,但说白了不过类似一酋长,又能指望他有什么权谋心计?

    务邪就这么板着脸,硬梆梆为汉使一一介绍夜郎属官。

    一轮介绍下来,张放注意到,缺少一个重要人物。

    这会务邪的脸色也逐渐缓和下来:“今日汉使光临夜郎,耶朗在神祠祈福,故此未能出迎……这个,晚宴时当可拜会。”

    张放点头致谢,一番接触下来,他基本能确定,自务邪以下的夜郎众,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人物。换而言之,就是没有哪个能对他造成威胁。看来,只剩下这个翁指了。

    张放拱手道:“放一路紧赶慢赶,希望没错过夜郎君继位大典。”

    务邪哈哈大笑,露出熏黄的板牙:“没有错过,今日是初七,汉使来得正是时候。”

    ……

    鞠氏别院,正堂,鞠季正仔细勘验半张描着复杂花纹,一边撕成不规则形状的纸片。过了一会,他才打开案上一个小漆盒,小心翼翼取出另半张纸片。两下一对,严丝合缝,花纹完整,确认无误。

    鞠季白胖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拱拱手:“鞠季见过刘兄弟。”

    “不敢,请先生唤在下子进就好。”

    鞠季面前站立的人,正是刘枫。鞠季此前并未见过刘枫,他只认秘笺不认人。半张秘笺是羽希提供给他的,当时鞠季还有些奇怪,问为何不用半枚五铢或半片玉之类来勘合。羽希回答是为防万一,若落入敌手,可瞬息撕毁或吞下,敌难以利用。而铜难销毁,玉难粉碎,都不如纸好。

    鞠季细想,还真是,不由为想出此法之人点赞。

    对于这位富平侯,鞠季一直想攀附都没机会,当年入长安时他曾在某次宴会上远远看过一次,连近前敬酒的资格都没有。

    对鞠季而言,似富平侯这样的人物,平日里如同天边一般,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这天上的人物会找他帮忙,而且,还是重托。

    在羽希将富平侯亲手所书的密函交到鞠季手里那一刻,鞠季就明白,自己要充当一个密谍。一边是生财之源,并且有着长期良好关系的夜郎,另一边则是母国大汉,鞠季毫不犹豫选择了大汉。

    夜郎可以自大,鞠季的脑筋还没被驴踢,区区夜郎想与大汉为敌,无异于鸡蛋碰石头。怎么选,还用考虑么?至于夜郎若被灭了,他的生意怎么办——攀上富平侯,生意的事还用操心?

    鞠季绝对是个合格的商人,一旦下注,就倾尽全力,亲力亲为,做好一个“兢兢业业”的密谍。

    勘合之后,鞠季一脸热切道:“今闻君侯已入城,不知可有让在下效劳之处?”

    刘枫拱手道:“正有要事劳烦先生。”

    鞠季一摆手,满面热枕道:“谈何劳烦。为大汉尽忠,为富平侯效劳,是鞠某的荣幸。”

    话说到这个份上,刘枫也不客气,道出目的:“主人吩咐,需要一份夜郎夷兵兵力部署图。”

    鞠季捋须沉吟一会,道:“若是平日,不消半个时辰,鞠某就能将此图奉上。只是近日夷兵调动频繁,务邪甚至征召了方圆百里之内的寨兵上千。整个城寨的兵力与之前相比,相当混乱。在下需要花点时间。”

    刘枫目光闪动:“调动频繁,征召寨兵……务邪有什么说法没有?”

    鞠季道:“说是汉使光临,要加强守护。”

    刘枫想了想,再问:“上次张大夫来时,有过这样么?”

    鞠季回答很干脆:“没有。”

    刘枫眯起眼,嘴角勾起一丝冷笑。

    堂外突然传来一个惊喜声音:“子进,你来啦,太好了!”

    声落,羽希急步而入,与满面笑容的刘枫抱在一起。

    “如此大事,怎少得了我?”

    “这么说,要大干一场了?”

    “对,大干一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二章 【真·夜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夜郎之宴,真正“夜宴”。

    然而这个夜宴除了名字比较符合之外,不要说比大汉宫廷之宴相差甚远,即使是比起当初乌孙国的山巅王宫夜宴,也颇有不如。

    广场、篝火、烧烤、歌舞……热闹是很热闹,热情是够热情,只是,实在看不出半点“竹王夜宴”的派头,十足一个篝火晚会。只不过看务邪与那一帮子酋长邑帅的神情,似乎还蛮上档次了。

    张放这个疑惑直到见了鞠季才算解开。

    鞠季身为大商贾,很得夜郎贵族的赏识,原先夜郎王兴没死时,经常是座上宾。新王继位在即,自然也不会落下他。

    虽然当了秘谍,但绝不能有意“避嫌”,否则等于欲盖弥彰。因此鞠季不但要参加宴会,更要与张放接触——完全以一个商贾对富平侯的仰慕姿态来接触。这对鞠季而言,完全是本色演出,不存在半点难度。

    张放演戏功底更是不消说,他对鞠季的态度完全符合一位高高在上的列侯对商人的态度:傲慢、俯视、漫不经意。

    “君侯勿见怪,夜郎人的宴会一贯如此。前使者张大夫出使时,也是如此相待。”鞠季完全理解张放的感受,谦卑地欠身解释道,“夜郎宴会的规格,是以出席者的级别而定。级别越高,规格就越高。今夜之宴,王与耶朗俱出席,又有如此之多的诸夷君长同席,的确是最高规格了。”

    张放听罢微微一笑:“夜郎人果然实在,不论排场只论身份。”

    宴会的地点其实还真是在王府,确切的说,在王府前院的平整广场上。这里通常是王府发布通告,练兵操演,晒谷碾谷的场所,用来搞聚会确实蛮理想。虽然怎么看都有点那个,但若把夜郎当成一个大部落看待,便可释然。

    其实原生态的歌舞也是蛮有看头的,尤其是看多了宫廷乐舞,再看看这些原始风情十足的东西,也颇有趣。最让张放觉得有意思的,是夜郎人的伴奏乐器——竹筒。

    伴奏的共四十余人,分前后四排,前两排竖持竹筒,以竹端顿地,地面则是木、石、土不同质地,发出各种不同声调,虽简单却不失韵律。后面两排的动作则再眼熟不过,完全就是竹杆舞,只是没有跳杆,只有两杆相碰时发出的啪啪击打声,铿锵有力。

    夜郎人还真是将竹文化发挥到了极致。

    身边的飞燕螓首频点,双掌轻轻互击,每一击都正与场上节拍应和。

    张放笑问:“如何?夷人乐舞可有可取之处?”

    飞燕低声道:“虽无宫羽之调,却有金石之声,无丝竹悠扬,有天地之籁。夷人乐舞,可取。”

    张放点点头,飞燕的评价很中肯,也很有见地。在这一刻他也产生一丝犹豫,要不要保留夜郎人的独特文明呢?融合与独立,哪个更合适于时代潮流?确实是个历史难题。

    句町王及漏卧侯这两位一直忐忑地观望汉使神色,上回也是这样招待那位汉使,据说还是蜀中人氏,可是看到这些招待却满脸不豫之色,言语中也对夜郎人及其神灵颇多不敬之辞,这才引得夜郎王愤而刻木射之。而眼前这位汉使可是长安人士,汉家天子亲眷,这些东西怕是根本看不入眼吧……

    但出乎二位意料,他们看到的汉使,居然看得津津有味,还不时与务邪、鞠季对场中歌舞指指点点,频频点头。务邪、鞠季脸上的表情比句町王及漏卧侯还惊讶。务邪望向汉使的眼光,甚至多了一丝好感。

    这是张放入夜郎以来,与夜郎人关系最融洽的一刻。这良好气氛一直持续到那个人的出现,戛然而止。

    那个人一路走来,见者无分贵贱,无不参拜。贵者以额触掌,神态恭敬;贱者匍匐在地,满面虔诚。

    “耶朗!”

    “耶朗!”

    “耶朗!”

    一路呼声不断,怕是连夜郎王都没这样的待遇。

    张放淡笑:“原来是耶朗来了,我还以为是耶稣来了呢。”

    众人一脸莫名,可惜没人凑趣问一句:“耶稣是谁?”

    翁指一步步走到张放面前,站定,不致辞不行礼。嘴里吟唱着难懂的咒语,双臂抖动,十指捏出各种手势——当然这会他不再赤身,好歹披了件类似密宗无袖袈裟的披膊,下身围着类似筒裙的裳。衣裳边沿都是用金银丝绣成的雷云纹滚边,在周边火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加上那独特的形貌与神秘的举动,益发彰显不凡。

    张放早已得到鞠季提醒,知道这是翁指在进行所谓的祈福。当下起身合袖,以汉礼致谢。

    足足折腾了半响这仪式才算完,然后,翁指伸手,身后侍仆呈上一黑陶碗。碗里,是腥气扑鼻,红得刺眼的——公鸡血。

    确切的说,这是一碗“加料”公鸡血,至于加了什么料,只有天知道。而从在场夷人盯住那只碗的热切目光中,不难猜想,他们是多么渴望能饮上一口。

    但更多来自诸夷君长,比如夜郎王、句町王、漏卧侯、谈指君、同并侯,漏江、毋单、宛温……等等诸君长的目光,则紧张盯住张放——汉与夜郎的关系,就决定于这一刻。

    翁指双手端碗敬上,小眼睛闪动着莫测之意,嘎声道:“汉使,请满饮此神灵赐酒。”

    张放笑了,他当然知道为什么。因为上一位使者,太中大夫张匡,最后就是因为拒饮此血酒,直接破脸。随后被感觉受辱,群情激愤的夜郎人驱逐出夜郎。

    千众瞩目下,张放坦然伸手,从翁指手里接过鸡血酒,还多问一句:“只有这一碗吧?”

    翁指小眼有讥诮之色一闪而逝,正色道:“神灵赐浆,非同寻常,一滴补血,一碗补精,这是神灵的恩赐,汉使的福份。就算是竹王想喝,也没有第二碗了。”

    张放点点头:“可惜了,原本还想尝尝来着……”

    边说边将碗倾斜,满满一碗“神灵恩赐的血浆”,尽数泼在地上,赤浆四溅,状若喋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三章 【耳 括 子】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一刻,原本喧闹不已的会场倏然沉寂,空气仿佛凝固。

    翁指的小眼眯成一条缝,透出一片森寒杀机。

    当初使者张匡不过是拒绝饮“血酒”,就被目之以不敬神灵,刻木射之羞辱,并驱逐出夜郎地界——这位汉使更绝,居然将“神赐之酒”倒了……倒……了……了!

    这已经不是不给面子了,而是甩手一个大耳括子!

    他是不是疯了?还是以为当真不敢动他!

    在卓碧海、韩重、彪解、飞燕等担忧的目光中,在鞠季、漏卧、句町诸君惊恐的眼神里,在翁指、务邪及夜郎人行将暴发前,张放不慌不忙,将黑陶碗往案上一顿,从袖里取出一卷帛书,展开,神色肃静,振声吟颂:“呜呼!有夜郎大君兴者,勇武壮烈,恭顺勤勉,身夷而心汉,为诸夷之楷模……惜乎,久不朝而生怠,心不古而思乱。遂有陈君祭正气剑,戮一人而警万众,君虽逝而国犹存,身虽损而庇子孙……呜呼哀哉!尚飨。”

    一番抑扬顿挫,骈四骊六下来,现场气氛由凝固,变得古怪起来。所有夷人听得一愣一愣的,满脑子都是“呜呼”。

    这是张放在路上听到陈立斩杀了夜郎王兴之后,匆匆写的急就章祭文。陈立打夜郎人一巴掌,身为使者的张放就得给夜郎人一颗枣子;陈立管杀,张放管“埋”。这篇祭文本想在明日夜郎新君继位,祭拜先君时再亮出来以示抚慰的,没想到被翁指一碗神(经)酒给逼出来了。不过,这样貌似也挺好……

    “头一碗,祭奠夜郎亡君。”张放念毕,一合祭文,淡淡道,“若有第二碗,本使一定痛饮无碍。谁抢我跟他急!”

    张放方才那一泼,当真是涓滴不剩,而这一番话,则是滴水不漏。

    翁指嘴唇在抽动,很令人担心会不会抽风。务邪张大嘴巴,如鸭子听雷,直到鞠季提醒他致谢,务邪才憋粗着脖子,向汉使再三致谢,并恭恭敬敬接过祭文。明日祭祀,不管他愿不愿意,这篇汉使祭文,可得供在最显眼的位置。

    众扈从释然而笑,诸夷君长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漏卧侯、句町王先醒悟过来,带头高声夸赞汉皇大度,汉使风度,还有这个……文采(天知道他们听懂一个字没)。随后应和者如云。

    一场危机,就此化解。

    卓碧海望着张放的侧脸,心下暗赞,不愧是凤师入门弟子,周身是胆,才智俱绝,难怪能得凤师看重。

    凤师,就是大剑师凤叟,卓碧海也师承此老,也就是说,两人是同门。

    那日张放一剑飞击,断藤杀敌之后,卓碧海才发觉,这位年轻列侯腰间宝剑并非用来装饰的,而是真有两下子。再然后,他又发现一个秘密——张放那把剑居然是龙影剑!而这龙影剑,正是他当年陪同凤叟拜访蜀中铸剑名师,并亲眼见此剑出炉,印象极深。

    卓碧海当时并不知道凤叟是受富平缪侯张勃之托,寻访名师铸此剑为孙儿百日诞礼,但张放一亮此剑,他就知道彼此渊源。这也是性情孤高、只想当个隐士的卓碧海接受张放的请求,扈卫千里,前来夜郎的真正原因。

    汉使、列侯什么的,卓碧海才懒得管,但同门之谊,那就不一样了。

    “真是可惜了……”翁指很快平静下来,深深望了张放一眼,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只不知他这话是指那碗神酒可惜,还是说眼前这个人可惜了。

    耶朗一发话,现场绷得紧紧的弦终于松下来。这一刻,不知多少人暗捏一把冷汗。

    随着翁指示意,一个随从取来陶罐,用手将泼到地上快渗进泥里的血酒连同泥土一并挖出。然后捧着满满一碗血泥,绕着广场走了小半圈。所到之处,尽是密密麻麻的手臂。无数夷人争先恐后伸手抢着从罐里掏出血泥,三不管就往嘴里塞,那狂喜模样仿佛吃到天下最美味的美食。抢不到的人捶胸顿足,更有被推搡倒地、挤伤者……那狂热场面,令初次看到的客人们心惊头麻。

    翁指含笑望着张放,虽不言语,脸上的神气却明明白白写着“看到没有?你当垃圾,人家当宝,你不喝有的是人抢着喝”。

    张放面无表情,内心震惊,他看到的当然不止那么表浅,这是翁指在无形示威——看到没有?多少人奉我为神?我一声令下,多少人会为我赴死?

    翁指虽不言,但压力无形,张放必须说点什么来化解。正要开口时,冷不防一个生硬的质问响起:“敢问尊使,我兄弟侬西上月曾入太守府拜访,只见进不见出,不知眼下如何了?”

    张放眯了眯眼,看清质问的人正是刚才那个取血泥的随从。这是个瘦高中年夷人,貌不惊人,眼神锐利,筋骨结实,后腰左右两边露出两把缠着麻条细索的刀柄。

    张放没理会中年夷人,只拿眼瞅着翁指。

    翁指淡淡道:“这是我的随从侬罕,侬西是他的兄弟,兄弟情深,过于关切,若有冒犯,请汉使海涵。”

    张放点头道:“来太守府拜访本使的夷君酋长甚多,原本记不起来是否有此人,不过既然你提到叫侬西的……本使倒是记得清楚,因为此人冒犯本使,被我下令砍了!”

    之前张放泼了一碗“神酒”,差点引爆现场。而现在说砍了一个人,现场却没几个人表现出哪怕一点点惊讶。嗯,汉使砍了个胆边生毛的夷人,确实没啥值得大惊小怪的。

    但是,翁指与侬罕不在此列。尤其是侬罕,牙齿咯咯响,眼蕴怒火,双手分握刀柄,手背青筋暴凸,指节发白。

    卓碧海提起竹杖,彪解手按剑柄,韩重握刀踏前,飞燕下意识执张放衣袖。

    张放完全无视侬罕,从容坐下,自顾斟酒,神情不象在说杀人而似说拍死一只苍蝇:“冒犯本使,是否当诛?”

    翁指与务邪对视一眼,目光同时掠过张放身旁的节杖,瞳仁一缩,咽了口唾沫,不得不无奈应道:“当诛。”

    这话一出口,刚刚借血泥之事,好不容易聚集的气势一下消散。翁指再也不想站在这个可恶的汉使面前了,欠欠身走到务邪身边坐下。

    侬罕没动,握刀的手也没松开,突然双手分张,铮铮!双刀出鞘,暗青的刀身映着火光,反射妖艳的血红。

    卓碧海、彪解、韩重都没动,六道眼神全锁定此人。但有异动,杖、刀、剑俱出,必在对方做出伤害举动之前将之搅碎。

    侬罕双刀往地上交叉一插,单膝跪地,躬身顿首:“愿为尊使舞刀。”

    宴会舞剑(刀),是秦汉时宴饮的传统,流传千古的鸿门宴上就曾来过这么一出。侬罕提出这要求啥意思?心无好心,舞无好舞,更何况是舞刀。难不成他也想来一出?

    张放完全可以拒绝,但这无异于示怯,气势被夺,张放当然不会这么做,笑道:“甚好,且舞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七十四章 【火海舞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一根根木柴架上,浇上桐油,点燃。火焰熊熊,火光冲天。宴会上最大一垛篝火,非此莫属。

    篝火边只有侬罕一人一身短打,麻绳缠额,绕垛而舞。不过,他只是手舞足蹈,嘴里唱着讴哑难懂更难听的非咒非歌的东西,并没舞刀。

    张放看得饶有兴味,侬罕这样的举动与咒唱,换任何一个汉官来怕都看得皱眉,却让张放想起后世擂台比武时,泰拳手必做的奇特仪式,侬罕想必也是如此吧。

    侬罕咒舞虽单调,但不时有夷人将一盆盆火油泼洒到篝火上,烈焰飞溅,火舌喷丈,甚至溅到侬罕衣襟、须发上,惊起一片骇然呼声。而近在咫尺的侬罕丝毫不避,咒舞如常。

    这场面,也颇为奇观。

    火上浇油,火势固然旺了,而木柴燃烧的速度也更快了。不到半个时辰,火光黯淡,木柴成炭,这个时候,好戏才开始。

    侬罕停舞,退到一旁休息、补充水分。

    那群火上浇油的夷人又来了,这回他们手里没有提油盆,而是拎着一根根木棒。随着木棒挥舞,篝火架轰然坍塌,火星四溅,灰尘扬空。

    夷人用木棒将堆积的火炭一一拨平,平铺成一个方圆四五丈的一片火炭区。

    张放看到这里,顿时明白侬罕想干什么了,脱口讶道:“踩火塘?!原来玩这个啊,啧啧……”

    身旁的飞燕下意识问:“什么是‘踩火塘’?”

    张放虚指点了点:“他要赤足在上面舞刀。”

    飞燕啊一声惊呼,慌忙捂嘴,妙目圆睁,不敢置信。

    韩重也忍不住道:“公子,不会吧?穿鞋都扛不住还赤足……这……这怎可能?”

    “君侯所言不差,确实是火海舞刀。”在牂牁呆过不短时日的卓碧海证实了张放的说法,“而且,就是赤足。”

    张放后世在西南旅行时,也曾现场见过少民表演“上刀山”、“踩火塘”的节目,知道这些都是有决窍的,而最重要的就是勇气。说白了既使把决窍告诉你,你也未必有胆子敢试。

    想不到踩火塘历史这么早,汉代就有人敢玩了。这侬罕要在烧红的火炭上舞刀啊,他怎么做得到?除非这家伙的脚掌全是茧……张放这时才注意到,侬罕从出现到现在,一直是赤足。

    火炭铺好,侬罕休息已毕,接过随从递来的两把刀。两刀柄尾环已系上长长的细铁链。侬罕握刀在手,将细链一圈圈环绕两臂,完全缩短后,提着双刀浸入油桶,取出,刀光一闪,从火把上掠过。轰地一下,两把刀身喷出长长火舌。

    火海舞火刀!

    不得不说,刀舞还没开始,就已令人大开眼界。

    “侬罕,为尊使献上火刀之舞!”

    侬罕振喝一声,舞动着火刀,连续几个漂亮的空翻,投身火海。

    当他凌空落下,赤足踩上炭火的一刻,无数火星缤纷四溅,围观千众,欢呼声如炸雷。

    侬罕从落下那一刻起,脚下就像安了弹簧一样,飞旋纵跃,一刻不停。时而风车大旋身,时而燕子巧翻云,时而巨蟒盘刀舞,时而火龙裹身游。舞到急处,双刀旋成一圈火轮,人在轮中旋,火刀游身走,惊险万状。

    围观者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竹排配乐敲击声震人耳膜,整个广场沸反盈天。

    韩重看得直吸气,彪解的浓眉突突跳,飞燕捂嘴,花容失色,唯有卓碧海熟视无睹。担任内围扈卫的上百期门郎,也一个个看得心惊肉跳,完全被震慑住了。

    翁指与务邪相视而笑,这就是他们要的效果,借宴会之机,展示罕见的火刀舞,震慑汉使与汉军。

    现在看来,效果不错,汉军确实被震慑住了,至于汉使……翁指目光移到张放脸上,顿时老大不好看——那张堪比女子的俊脸,居然一派悠闲,除了一丝赞赏,看不出半点震惊的样子。

    这样可不行!

    翁指脸色一沉,做了个手势。身旁仆从立即嘬唇打了个唿哨。

    哨声入耳,正在场上翻飞旋舞的侬罕动作又是一变,他开始释放手里的链子。随着刀链越放越长,裹着火团的利刃“霍霍”生风,红亮的锋芒几乎笼罩整个火塘。

    不知是为了让汉使看得更清楚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火炭分布距离张放所在的主席很近。侬罕双手执刀而舞时倒还没事,再怎样他都不敢靠得过近,否则搞不好就会被汉使以意图不轨的理由斩杀当场。以前那个汉使或许会有所顾忌,而眼前这位富平侯年少轻狂,先杀兄弟后泼酒,侬罕相信对方是能做得出这杀伐果断之事的。

    而现在,随着刀链的不断延长,火刀旋舞的范围越来越广,距离张放也越来越近……

    张放席位与翁指、务邪是平排的,刀光距离他近,距离夜郎王、耶朗也同样近。这两位面对越来越近的火刀,一个满脸兴奋,眼里渴望;一个面无表情,视若无睹。

    情况再明显不过,这二位是要以自家的从容镇定,来反衬汉使的惊惧失态。

    眼看裹着火团的红光越来越近,甚至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灼热。韩重再忍不住,铮!刀出鞘半截,正要有所动作。

    张放摆摆手,示意韩重稍安毋躁。韩重对公子一向无条件信任,见公子镇定如恒,收刀退下。

    韩重刚退下,给事期门赵书海憋不住附前低语:“君侯,蛮夷这是想给我们下马威呢,咱们犯不着让夷人牵着鼻子走。请君侯下令中止此舞。”

    张放目光不离旋舞的火刀,嘴里道:“怎么,赵给事认为这舞刀夷敢不敬?”

    赵书海忙道:“借他们几个胆也不敢……”

    “那不就结了。”

    “君侯万金之躯,何必涉险……”

    “迟了,火刀来也。”

    无须张放提醒,赵书海也已听到呼呼风声,感受到灼人热浪。

    赵书海刚抬头,一道火光刮地掠过,距离之近,差点没烧着眉毛。赵书海低哼一声,本能向后退半步,但不旋踵间,猛向前踏一步,超越张放。也就是说,如果侬罕的火刀想对张放不利,首先会伤到他。

    赵书海的职责是护卫使节安全,使节若有损伤,就是他的失职,回到长安必受到严厉惩罚。所以,他可以伤,甚至可以死,但使节绝不能伤。

    “这毕竟是公众场合,夜郎人不会那么蠢,干出什么傻事。”张放按了按赵书海手臂,笑道,“赵给事还是与我并列,共赏奇舞吧。”

    说话间,一道火影霍地从张放冠顶三寸掠过,照亮一张冷漠的俊容。

    飞燕惊呼,韩重、彪解、赵书海一齐拔刃。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五章 【蹈火激斗】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一刻,翁指、务邪都瞪大眼睛,想从张放脸上看出惊吓、变色、颤栗……最起码也是强恃镇定。

    然而,他们看到的,只有一张绝不是装出来的气定神闲的脸。

    这张脸似笑非笑:“看看我的冠有没有灼坏,若有破损,按邈视大汉使节罪论处。”

    飞燕忙凑近细看,回话:“还好,没烧着。”

    张放淡淡道:“希望这位舞刀者每次都能这样好运。”

    这回终于有人凑趣问了:“邈视使节之罪会怎样?”

    张放斜了一眼问话的漏卧侯,只说一字:“桀!”

    诸君长无不发毛,桀就是千刀万剐啊!

    侬罕大概也听到了这句话,这从他的火刀范围稍稍收缩可以看出来,明显不敢再玩这套把戏。他也不是没眼力见的人,那么吓人的一刀近在咫尺掠过,人家都面不改色,再玩也没多大意义。侬罕可不会认为汉使在吓唬他,兄弟侬西的骨头还没化呢。再说了,他也真算不上哪根葱,汉使执意要砍他,耶朗都保不住。

    其实何止侬罕,翁指、务邪也是老大纳闷,这汉使怎么看都比上回那个太中大夫更年轻稚嫩啊,据说还是世代公侯世家,这份胆色从哪历练来的?如果他们了解这位富平侯少年时曾在西域经历过什么,怕是不会多此一举弄这一出了。

    又是一声唿哨,侬罕闻声舞势渐缓,火刀范围一缩再缩——很明显,目标没达到,夜郎人见好就收,不打算再玩下去了。

    张放冷冷一哂,你说不玩就不玩?真当本使那么“好玩”?他代表的可是汉天子,岂容戏弄?

    “逍遥。”

    “在。”卓碧海执竹杖躬身而应。

    “你是蜀人,又游历四夷多年,可试过踩火塘?”

    “碧海试过,来回踏火亦等闲,但做不到如此人一般火中起舞。”卓碧海坦承其短,但话锋一转,“不过……”

    “嗯?”

    “碧海有法可破之。”

    “既如此,逍遥,主人献舞,客人焉能不同舞?”张放对这位凤叟高足很是信任,他说能破,就一定能破,遂笑道,“跟这位舞刀者对舞一番,没得让主人笑我等不识礼数。”

    “遵命!”卓碧海提杖而鞠,用只有张放才能听清的音量问,“要死要活?”

    张放嘴唇微动,声音也恰好只有卓碧海能听到:“活的,卸下点什么零碎就行。”

    卓碧海一点头,跃出场中,却没有走向火塘,而是来到那帮“竹器乐队”前,对其中一人道:“借竹器一用。”嘴里说借,不等对方回话,伸手自取,拿了便走。那人愣愣地根本反应不过来。

    卓碧海一手一根竹杖,走到火塘边缘,高声道:“汉使明示,主人献舞,客人焉能不同舞?在下卓碧海,愿与侬罕兄弟共舞一场,以飨诸君。”

    侬罕还没开腔,翁指还没发话,现场围观众人早已爆出如雷欢呼。夷人天性喜欢看热闹,宴会之上,怎么闹腾都好,不管是夜郎王还是耶朗都不会扫兴。

    翁指人虽老,眼睛贼亮,一眼看到卓碧海足下着麻履,这摆明了是没有赤足踩火炭的实力嘛……呵呵,汉人要献丑,好得很,欢迎。

    翁指不发话,侬罕心领神会,铁链一收,绕臂十数匝,双手握刀,互磕一下。当!一声大响,肉眼可见火花四射。

    “侬罕候教。”

    “某来也!”卓碧海纵身飞起,跃入火海。

    眼看他双足就要踏上火炭,倏地探竹一点,身形拔起,手握紫英竹抡了半圈,狠狠砸向侬罕脑壳——好一个卓碧海,好一记先声夺人。

    侬罕早就注意到汉使身边这个持竹杖的人,见他又拿一根竹器为杖,以为是以双竹对自己双刀。没想到,人家是拿来垫脚的……更没想到,这家伙竟然用竹杖玩这招,真当他的竹杖是铁杖呐?

    侬罕差点就想怪叫一声“来得好”,双刀交叉成十字,高举过顶,只待竹杖砸来,双刀一绞……

    主席上,彪解低声道:“真砸,虚击。”

    张放也低笑:“的确是虚击。”

    他们都见过卓碧海出手,彪解还亲身领教过,知道这位剑客剑术高明,很少硬碰硬,他是以杖作剑——何时见过使剑的人用这种抡大刀的招式?

    果然,这一抡气势汹汹,大有连人带竹一起投过去之势。然而当侬罕做足架势格挡时,卓碧海手稍稍一收,去势不变,也变不了,因为他是真的砸。但就是这稍稍一缩,竹杖没有砸到位,从侬罕鼻端前半尺掠过,劲气逼得他差点睁不开眼。

    不是说侬罕躲过这一击而致砸空,而是卓碧海主动砸空,是为虚击。

    一击落空,卓碧海借着抡砸之势,风车大翻身,再次抡圆了竹杖砸下。不过这一次,左右互换,用的却是刚夺来的竹器。

    侬罕一架落空,刚刚撤刀换招,没想到人家又来一下,忙不迭再次举刀招架。

    啪!刀竹相撞,声音爆脆。

    这一次是真砸实了,而且卓碧海是真用了抡大刀的招式!

    这次连彪解都无语了。

    张放却笑:“不是自家宝贝,随便砸。”

    正如张放所言,卓碧海丝毫不介意竹器被侬罕双刀削去一截。他这一砸,侬罕仓促招架,震得双刀差点脱手,脚下的火炭啪地碎裂,尖锐的碎屑扎入厚茧,隐隐有烫猪毛的味道传来……

    侬罕赤足不畏火,一是脚底生厚茧,再一个能忍,当然最重要的是掌握技巧,落足轻点,一沾即走。没想到重压之下,踩得结结实实,那滋味,谁嗅谁知道。

    “嗷!”侬罕激发了性,发出山枭般嚎叫,双刀舞成一轮轮火圈。随着铁链倏放倏收,两轮火圈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倏忽左右,目不暇接。仿佛百十火轮,将卓碧海团团圈住,随时将之焚灸烧焦。

    不要说张放、彪解、韩重、飞燕及期门郎卫,就算是围观夷人,也不由得为卓碧海捏一把冷汗——这无关立场,只关乎人性对弱势的天生同情。

    说是对舞,其实就是对决。放在长安,不伦不类,决不被允许。不过在这边陲夷境,谁也不会当回事,你当真对舞人家还不乐意看呢,越是打生打死越好。

    这场对舞(决),卓碧海有着先天短板,他不能脚踏实地,只能以竹为足。而且这“竹足”在火炭烘烤下渐焦脆,在乱刃下节节削短,形势之不利,任谁都不觉得他有胜出可能。

    就在所有夷人一面倒认为汉客药丸时,蓦闻梆梆两声闷响,幻化无数的火轮飞圈尽数消散,现出本体。两把火油燃烧殆尽的砍刀拖着长链远远飞出,啪地掉在火堆里,握柄处的皮索旋即引燃,冒出黑烟。

    火海中,格斗定格。

    卓碧海如同踩高跷一般,柱杖立于火炭之上,一足踩在竹杖中段,身体将压竹杖弯成一个弧形。而他右手的紫英竹,直直顶住侬罕的左手——中指。

    侬罕的姿势很怪异,他整个身体反曲,左臂外翻扭曲,手掌反拗,单膝下跪,满面痛苦之色。他的膝盖滋滋冒烟,脆皮叉烧味老远都能嗅到。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在于卓碧海用竹杖前端圆筒套住了侬罕的手指。

    这是卓碧海的第三击,从头到尾,他只出手三次,一虚一实一拗指。只控扼了一根手指,就瓦解了侬罕全部战力。

    广场很静,除了松涛阵阵,狗吠声声,不闻人语。

    卓碧海扭头望向张放,以目请示。

    张放微微颔首。

    卓碧海竹杖一动——嘎嚓!骨折脆响,侬罕中指应声而折。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七十六章 【各有手段】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竹王神祠。

    侬罕垂头丧气萎立于一旁,他一边手脚包扎得厚厚的,白布刺眼,另一边手脚瘦棱棱,皮黑肉粗。对比强烈而滑稽。

    不过神祠里两个人都没理会他,他们在商量明日大事。

    “汉使住处安排好了吧?”问话的是翁指。

    “是的,安排在西寨那边的独院。”回话的是务邪。虽然他明日就是新王了,但即使是夜郎王,权势也大不过耶朗。更何况从辈份上讲,这还是他的外祖父。平日里听惯他的吩咐,对这语气习以为常了。

    “他没起疑吧?”

    “我看他倒没什么疑心,很痛快住进去了。”

    “很好,过了明日,牂牁、犍为、甚至巴、蜀都将知道我们大夜郎的重新崛起!”翁指橘皮似地老脸透出一股红光,每一道褶子都舒展开来。

    务邪也兴奋得直搓手,斜眼看到一旁的侬罕也咧着嘴笑,竖眉斥道:“没用的东西!原本指望你把那汉使吓破胆,接下来威逼他答应条件时容易得多,结果你……弄成这副模样,夜郎人的脸都让你丢尽了。”

    侬罕噗嗵跪下,匍匐于地:“侬罕辜负了耶朗与竹王的期望,本当自裁于神祠前,向祖灵请罪。只是十八寨大半都是我联络的,我死了,会坏了夜郎振兴的大事……请容侬罕办完这桩事情后,必定伏刃于神祠阶下。”

    务邪不说话了,只拿眼看翁指。

    翁指淡淡道:“且办完这桩大事后,再细论功罪。功大于罪,免死;功不抵罪,赐死。”

    侬罕重重叩了三个响头,起身时,额头血淋淋的。

    翁指挥挥手,像赶一条狗:“去吧,联络十八寨勇士,告诉他们,竹王显灵,初八降临。”

    侬罕满脸是血,眼神炽热,样子说不出的怪异恐怖,用力叩首,转身飞奔而去。

    务邪按奈不住兴奋:“竹王圣灵真的会在明日降临?”

    翁指笑容略古怪,语气笃定:“会的,我已经得到祖灵托梦,一定会的。”

    务邪心头大定。夜郎上至大君,下至平民,对竹王、祖灵,那是绝对虔诚。

    “汉使没来之前,这件事我们只有五分把握,汉使入瓮,我们就有八成把握。”翁指盯住外孙,再次提醒,“从现在到明日继位仪式结束前,绝对不能让他离开王府。”

    务邪郑重点头,摩拳擦掌:“等十八寨勇士聚齐,加上城寨卫士,三千勇士打他一百多官军,不信吃不掉他。”

    “聚集勇士只是为了包围汉使团,威逼汉使就范,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强攻。”翁指阴阴一笑,成竹在胸,“今日吓不住他,明日还有别的手段。哼!以为泼了那碗血酒我就没办法了么?太小看夜郎人的本事了。”

    务邪用力握拳,牙齿咬得咯咯响:“好,好极了!阿父在天之灵保佑。很快汉人就会知道,夜郎大王不是可以随便像狗一样杀掉而不受惩罚的!”

    ……

    在绿色植被覆盖的青山下,坐落着一片随地势起伏、高低错落的充满西南特色的吊脚楼群。这个看上去跟普通村寨没什么两样的建筑群,有一个牛逼哄哄的名称:夜郎(竹王)王府。

    夜郎王府很大,占地数顷,共有东西南北四个寨。东寨是主寨,也是夜郎君的王府主体部分。南寨是行政区,北寨是卫戍区,西寨则是贵宾区,相当于汉朝的驿馆,用来招待诸邑君长及各方来使。汉使团一行百余人,就被安排在此,居于西寨正中独院的吊脚楼群。

    堂屋里,油灯下,张放正细细看着手里一张图纸。神情认真,目光闪动,时而微微点头,时而冷笑不已。良久,眼里闪过满意之色,向跪坐堂下的刘枫道:“差事办得不错。转告鞠氏,他做得很好。让他放心,他在夜郎的所有损失,本使会给予他在长安的商铺足额补偿。”

    刘枫叩谢,道:“仆返回时,鞠氏有言,请主人全力施为,无须顾虑,并有‘季先是汉人,然后才是商人’之语。”

    张放笑意渐浓:“这个鞠季,确实是个出色商人。不管这句话是否出于真心,至少这个表态很到位。行,这份人情,我收了。”

    刘枫再道:“羽希他们已经准备完毕,只等主人下令。”

    “很好,让他保持联络通畅,随时等我命令。”张放神情轻松,挥挥手,“你去吧,让他们进来。”

    刘枫顿首退出,卓碧海、韩重、彪解、赵书海等人走进来。

    张放把图纸示与诸人。

    卓碧海眯起眼,韩重满面怒容,彪解脸色沉重,而赵书海则是又惊又怒。

    “君侯,此图从何而来?是否确认属实?”赵书海越看越不敢相信,忍不住叫起来。

    “这份夜郎人的兵力部署图,是经商夜郎的贾人鞠氏暗中派人送来的,为了此图他花费了不少周折。由于我们要得急,有些地方还不够完善,这只是一份初稿,后续还会补充。不过,他通过仆从向本使保证,所有绘制的内容,全部经过证实。”

    赵书海还是难以置信:“夜郎人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可是带着和平的诚意而来……”

    彪解冷笑:“和平?从夜郎王兴被斩那一刻,就再无和平可言。”

    赵书海噎了一下,还是嚷道:“君侯可是大汉使节啊!他小小夜郎居然敢……”

    卓碧海摇头:“西南诸夷,以夜郎为大。夜郎人可从不认为自己的力量弱小。”

    张放嘉许道:“逍遥久居巴蜀,又旅居牂牁,对夜郎了解远胜我等,夜郎人大概也是这么想的。”

    赵书海不敢相信,但看到手里的部署图,又不能不信,毕竟夷人桀骜不驯、屡屡叛乱是出了名的。

    “十八寨夷人合兵就有二千多人啊,加上夜郎王的卫士……我等深陷重围了。”赵书海牙疼似地吸气,自家这一百多号人马,虽然都是汉军精锐,装备精良,可狗多也能咬死狼啊。

    “这里标出了一条撤退的安全路线。”韩重提醒道。

    “对!我们不用打,我们走。”张放淡淡道,“我们没必要给夜郎人当靶子。”

    赵书海当然也看到了图上标出的安全路线,但他几乎不敢往这方面考虑。这么多人马物资,在不惊动夜郎人的情况下撤走,何其难也。听到张放说没必要给夜郎人当靶子,不由得想起前使者张匡。那位太中大夫再倒霉也不过被刻木而射,当个假靶子。而他们,这回可是要当真靶子了。

    赵书海摇头叹息,苦笑道:“当日在牂牁太守府,人皆云夷人无信,又一向凶顽,此去乃君子行危墙……唉!唉!真是不幸而言中。”

    张放望向这位给事期门,似笑非笑:“赵给事是抱怨不该来?”

    赵书海躬身道:“不敢。”嘴里说不敢,脸上表情却是一副“事实摆在眼前”的模样。汉代官员,还没有后世那种奴颜卑膝,即使地位悬殊,仍敢于表达不同意见。

    张放笑意愈浓,说了一句谁也听不懂的话:“我是这场大片的导演,我若不来,好戏怎么开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七章 【要开始了】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十一月初八,晨,秋风萧瑟,下着析析沥沥的小雨。雨水敲打着满院不知名的树叶,沙沙之声并不觉吵,反衬出一种别样安静。

    张放负手卓立于吊脚楼前的走廊,望着屋檐那一排串珠似的水滴,皱眉不语。这西南的鬼天气,对他今日的计划影响很大。几乎能够想象,这不会是顺利的一天。

    “夜郎风雨,多事之秋。”张放微叹一声,侧首望着身边温婉如江南雨丝的飞燕,“今日会很忙,你要做好准备。”

    飞燕垂首,咬咬红唇,忽然做出一个大胆举动。她轻掀罗裳,露出浅绿色的绸裤,浅浅一笑:“奴已做好准备。”

    裤子?居然是裤子!

    张放笑了,向飞燕挑了挑大拇指——可惜飞燕一脸莫名,不明其意。

    汉代男子社会地位较底的,一般会着袴(穷裤),比如贩夫走卒之流,但女子没有穿裤子的。来到西南,倒是见不少夷女穿短衣截裤,放在汉境,那是绝对不能被容忍的奇装异服。

    但张放却是裤子的推崇者,他在摘星城那几年,基本都是穿裤子,宽袖长衫的汉服是绝对不适宜塞外之地的。不仅自己穿,他的卫队全员都是外罩风衣内着皮裤,就算放到现代都拉风。

    不过回到汉境就没办法了,张放的权力与影响力还不足以影响世人,改革服饰。古人对服装的观念可不像现代那样随便,而是相当重视,视为礼仪中重要一环。所谓华夏者“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故曰夏”。看看服饰都被上升到这境界了,可想而知要改变观念有多难。

    战国时赵武灵王以一国之君,强推改革服饰,也只做到“胡服骑射”而已。日常你看谁会穿胡服?张放的紧身衣裤,在士大夫眼里也属“胡服”一流,在摘星城这个“胡地”穿穿没人管,但回到汉境可就不能这样做了。

    张放在这方面,还是很“尊重”古人风俗的。不过,他的穿衣品味,影响不了天下人,却极大影响了身边人,飞燕就是其一。

    飞燕是舞姬出身,本就对奇装异服有很强的接受力。这一路上又是男装,又听了张放说了许多西域之事,对塞外豪饮驰骋的生涯充满向往。在张放同意下,她自个动手,做了好几套紧身衣袴……没想到,还没出塞,这就派上用场了。

    “公子。”戴竹笠披蓑衣的韩重踏着飞溅的积水疾奔而至,躬身道,“夜郎王敦请公子出席典礼。”

    张放深沉一笑:“要开始了。”

    ……

    夜郎王的继位典礼排场虽然远不能与中原皇帝登基相比,却也自有一套独特仪式。

    首先,要到距离王府数里的郎山、夜合山下,祭拜山(竹)神。其间当然少不了各种唱念舞吆,不管你听不听得懂,是否欣赏得来,至少要保持肃静、耐心。这方面,客人们做得无可挑剔。

    尽管天公不作美,雨一直没停,但好在雨势也不大,就那么有一搭、没一搭地下着。山路泥泞,免不了一身泥。当然,汉使、夜郎王、耶朗及诸君长是不会沾染污垢的,因为他们是被奴隶用抬杆(滑杆雏形)抬进抬出。

    张放对此表示理解,毕竟这是很神圣的仪式,一身泥泞怎么都说不过去。

    祭拜完山神,差不多折腾了两个时辰,接下来要到竹王神祠,拜祭祖灵。

    张放全程旁观,他只看,不参拜。人到场就算给足面子了,参拜?持节汉使如天子临,你家祖宗受得起?

    在竹王神祠又闹腾了近两个时辰,直到申时(下午五点左右)末才算完事。深秋阴雨,天黑得早,等回到王府,进行最后一项继位仪式,整个王府已燃遍火把。

    张放告了个罪,回府更衣。折腾一天,衣服虽没怎么脏,但湿是免不了的,靴子多少也沾了些泥。

    刚进堂屋,留守的彪解匆匆迎来,低声道:“寨子左、右、后三条通道已被夷兵截断,周围山顶有数十夷兵监视,河对岸也有数百夷兵埋伏。”

    张放脸色沉重,缓缓点头:“现在,就看鞠季的法子是否奏效了。若是不行,哪怕杀出一条血路也要闯出去。”

    “赵给事。”

    “诺。”

    “一旦下令突围,所有辎重都不要带,只带兵甲弓矢,以及三日口粮即可。其余尽弃之。”

    “啊!”赵书海呆住,半晌回过神来,急道,“可是,没有辎重粮秣,就算突出重围,也逃不远啊……”

    张放直视赵书海,正色道:“第一、我们不逃,只是冲出王府包围圈;第二、我们有后援,粮秣什么的,不用担心。”

    赵书海喜忧参半:“原来君侯早有安排,有后援,那感情好……只是夜郎人多势众,就算一时趁其不备,突出重围,若不及时脱身,只怕……”

    张放难得地拍拍这位尽忠职守的给事期门,自信满满:“我们没什么可怕的,应该感到害怕的是夜郎人。错过今夜,明朝夜郎人就会乱成一锅粥,再也顾不上我们了。”

    虽然不知富平侯计划为何,但这言语透露出的强大自信,也深深感染了赵书海,令他精神为之一振,正想问仔细。就见那个神出鬼没的刘枫不知又从哪冒出来,疾奔近前,躬身施礼。

    “主人,小的奉召而至,请吩咐。”

    奉召而至?赵书海翻眼想半天,他一整天都紧跟富平侯,寸步不离,没见他发出过什么指令啊?奇了怪。这对主仆,一个神秘莫测,一个神出鬼没,果然是真主仆。

    张放正在飞燕的服侍下更衣,闻声转身,一字一顿:“以三道旗火为号,见讯即发动。”

    刘枫重重顿首:“诺!”保持躬身行礼的姿态慢慢后退,不一会,消失于黑暗中。

    闷葫芦的感觉实在太难受,赵书海一忍再忍,还是憋不住开腔:“君侯……”

    张放微笑着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嗯,若你手下期门郎动作够快,最多一个时辰之后,便可见分晓。”

    韩重欣喜的声音从堂外传来:“雨停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七十八章 【看不见的陷阱】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更衣进食毕,张放在夜郎伴使的陪同下,再次返回王府。嗯,这位夜郎伴使是个眼神闪烁不定的中年夷人,汉话说得居然不错,是张放自入夜郎以来,所接触夷人中汉话说得最溜的一个,大概这就是派他做伴使的缘故吧。不过,这位伴使与其说是沟通人员,倒不如说更像是监视。

    张放无所谓,夜郎人有监视是题中应有之意。盯,尽管盯。兵法云“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他真要动起手来,啥监视都没毛用。

    夜郎王府不比别处,不宜带太多甲士扈从进入,伴使委婉表达这个的意思。本以为汉使会给脸色,然后各种不爽,甚至动怒拒绝,没想到汉使爽快得很,甚至做得比伴使的要求更彻底——他居然只带三个扈从及一个侍童就走人。所有期门郎,包括那位一整天不离左右的给事期门,全部留在西寨。

    伴使都不知该说啥好了,嘴上当然是没口子感谢上使体恤下人,称赞君侯气度恢弘,心里暗暗乐开了花。

    伴使还只是暗乐,而到了王府,亲自出迎的夜郎新王务邪却是写在脸上的乐开怀。他能不乐吗?原本以为汉使最少带一队全副武装的扈卫,结果,只带了四个人,其中一个还是柔美得堪比女子的侍童……

    务邪转到后室,把这事对翁指一说,后者也是惊喜莫名。比起务邪的开怀,翁指还多了一份惊疑。一天接触下来,他对这位富平侯也算有所了解,这人绝不是省油的灯,比之前那个张匡难对付多了,汉天子还真不是随便派个人来的。

    翁指也相信汉使一定看出他们不怀好意,既然如此,就应更提防才是,为何只带几个扈从就敢入王府?别说从西寨到东寨要一刻时,路上还有几道关卡,就算近在咫尺,一旦有事,也是根本援护不及啊。

    看不懂,翁指摇摇头。

    务邪倒是想到了一个可能:“汉人儒士好像有一种说法,叫‘以德服人’,莫不是他也这么想?”

    “或许吧。”貌似也只能这样解释了,翁指冷笑,以德服人么?呵呵,且让你开开眼,看看我们夜郎人的“以术服人”。

    “吉时将至。”翁指慢慢站起,抖了抖金袍,从身旁的匣子里取出一个青铜面具,戴上,整个人顿时青面獠牙起来,声音也变得沉闷阴森,“开始吧。”

    张放及扈从也在仔细打量登位典礼所在的木楼广堂,如果说东寨是王府的主体,那么木楼广堂就是东寨的主体。所谓木楼也是吊脚楼的样式,但比一般人家的吊脚楼要矮许多,离地不足一人高。之所以“底盘”那么低,是因为木楼很宽广,面积足有半个足球场大小,容纳几百人不在话下,不愧为“广堂”。

    木楼广堂里早已挤满来贺的西南诸夷君长。张放进来后,这帮人乱哄哄上前参拜,又乱哄哄散去。把卓碧海、彪解、韩重、飞燕等人弄得紧张兮兮,神经绷得紧紧。夷人龙蛇混杂,要是有谁心存恶念,突然暴起,还真令人难防。幸好没事,虽然捏了一把汗,好在有惊无险。

    木楼广堂里的布置,除了仪式感,还透着一股神秘感。

    广堂四壁插着上百根火把,但由于范围太大,人太多,也只照亮边缘,中间大部分人面目模糊不清。

    在广堂正中是一木结构平台,左右两边并排放置六个大铜鼎,后方放一个,每一个鼎都燃烧着熊熊烈火。夜郎人以前是放八个鼎,左右对称,但附汉之后,不得不遵循中原礼制“诸侯七鼎”,拿掉一个。结果后方那个单独的鼎显得独零零,看上去怪怪的。

    随着一阵激越的鼓声与竹排声,一群精赤上身,腰围羽毛,戴着奇形怪状面具的夷人,手持火把刀梭,发出嗬嗬怪叫,连蹦带跳出现台上。

    飞燕轻啊一声,忙不迭低下头。

    “开始了。”张放向韩重递了个眼色。

    韩重会意,四顾无人注意,快速离开,混入人群。

    这时消失好一会的伴使重又现身,向张放躬身:“尊使请随我来,到雅居奉酒。”

    张放颔首举步,随伴使离开广堂。

    按夜郎人安排的程序,下面将会是耶朗咒唱祈福,持续约一个时辰。最后就是重头戏,务邪就任夜郎王仪式了。

    张放则早早声明,只参加夜郎王继位仪式,耶朗咒唱则必须回避。

    张放回避的理由相当充足,因为在夜郎最重要的一项仪式“耶朗咒唱”,放在大汉则属怪力乱神的巫蛊之流。有汉一代一向对巫蛊很忌讳,尤其是在汉武帝晚年那场深刻影响整个帝国命运走向的“巫蛊之乱”后,汉朝上下对巫蛊或近似的东西极其敏感,这是条红线,稍有触碰就会落人口实。

    汉朝的巫蛊之乱,夜郎人也有所耳闻,所以在听到汉使的回避要求后,表示理解。仪式一开始,伴使就按约定前来接引汉使一行到雅居暂歇。

    刚走出广堂,伴使就发觉少了一人:“尊使那位仆从呢?”

    彪解应道:“晚饭过后,有点不适,刚才憋不住找茅厕去了。”

    “嗯,水土不服,也是有的。”伴使没再多问,区区一个仆从,有他没他都无关紧要。

    伴使与八名仆从,引领张放一行穿过一片林子,来到一个建在清潭边的小楼前。

    但见满眼大片凤尾竹,风吹过林,沙沙之声不绝于耳,竹楼前一条小河蜿蜒而过,清澈见底。竹楼旁有一片药圃,栽种着各种知名不知名的草药,空气中飘浮着一丝淡淡的本草清香,令人嗅了精神为之一爽。

    夜郎人说话倒没打折扣,还真是雅居。

    卓碧海赞叹不已:“倒是一处好所在。”这位寄情于山水的隐士,一见好山好水就心痒难耐。

    飞燕也是满眼欢喜,望望小楼,又不时看看张放俊逸的侧脸,这一刻的思绪,不可描述。

    伴使连声谦逊,神情却颇自得。

    张放与彪解却没这样的闲情逸趣,他们以专业的眼光评估一番,这里地势开阔,四通八达,河对面的凤尾竹林距小楼也有一段不短距离,明显不是很适合埋伏的所在。就算有埋伏,也难以兜住他们。翁指应当是另有手段——如果夜郎人包藏祸心的话。

    伴使先行上楼,推开门,恭敬立于门侧:“尊使请。”

    张放举步登楼,来到门口,立定,朝里屋打望一眼:屋里很整洁,显然打扫甚勤。屋里陈设也很简单,只有一案、一席、一灯、一坛酒而已,全是按中原形制摆投。屋角散乱堆放着一些晒干的草药。此外再无其余。

    彪解先进屋检查一番,确认没有异常,目光盯在那坛酒上。

    张放一笑,他可不认为夜郎人会那么蠢,自己昨晚还泼了一碗“神赐之酒”呢。这样想着,正要举步进屋,蓦然脚步一顿。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七十九章 【好深一个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8vof??????9?AxQ??7?/?_?w?P???vSJ?S/?_?6z?2?L?,???在小楼门前,仔细想想,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但前后推敲一遍,似乎没发现什么地方出岔。\r

    张放在门口这么一迟疑,伴使便劝道:“尊使,屋外湿气大,还是请入屋吧。”\r

    张放思虑被打断,摇摇头,对伴使道:“同入共饮如何?”\r

    伴使忙不迭道:“在下何德何能,敢与尊使共饮,万万不可。”\r

    不喝?难不成酒真有问题?\r

    张放三不管扯着伴使便走进屋,示意彪解开封倒酒。\r

    酒是糯米酒,色微黄,颇醇香。可能是过滤不足,稍显浑浊。\r

    伴使毫不介意彪解的虎视眈眈,大方端起碗一仰脖子就喝了个干净,然后笑容可掬谢尊使赏酒。就在这时,他触及张放的眼睛,恍惚一下。\r

    “伴使,酒如何?”声音很柔和,至少在伴使耳里听到是这样。\r

    “呃……好酒。”伴使扶了扶额,奇怪,平日自己喝半坛都没事,怎地一碗就有点晕了?难不成耶朗的酒特别醇?\r

    “这酒干净吧?”\r

    “干……干净。耶朗没在酒里弄手脚……”伴使下意识甩甩头,这话好象不对味啊,自己这是干嘛呢?\r

    “不在酒里,那是在何处动手脚?”\r

    “在……在……屋里……”\r

    “屋里动什么手脚?”\r

    “就是……角落那里……¥%#@#*&&。”伴使意识完全丧失,本能说回母语,叽里呱啦吐出一串土语。\r

    张放不得已,再度诱导几次,终于把这家伙的语言意识拽回来。\r

    “药……那些药……”\r

    一番盘问之下,终于弄清楚了。果然有问题,但问题并不是出在酒或碗,而是草药。\r

    墙角那些看似杂乱堆放的不知名草药,暗藏杀机,那是经过翁指特殊处理过的,散发出一种抑制人神经的气味。在密闭的空间里,嗅久了会让人意识迷糊、嗜睡、反应迟钝。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精通精神控制的家伙(如翁指)加以诱导,后果可想而知。\r

    夜郎历代耶朗咒唱时,都会将这种秘制草药添加进七个大鼎里,利用燃烧产生的气味,迅速弥漫到空气中。使所有来聆听咒唱的长帅也好,平民也好,处在双重影响之中,以达到控制目的。\r

    按翁指与务邪当初的想法,就是将汉使安排在最近距离(受影响最大),在咒唱时重点“照顾”,以达不可告人的目的。\r

    可惜,张放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出席咒唱仪式,翁指不得不临时改变计划。而且他也考虑到汉使不是可欺之人,没敢明目张胆燃烧秘药,而是采用生草自然熏嗅的方式。当然,这样的效果与燃烧相比大打折扣,翁指的解决办法就是质不行就用量补。屋角堆放的秘草,不但量大,这么小的面积,用量竟与广堂相当,而且还加了猛料。至于是啥猛料,当然不是区区一个伴使所能知晓的。想来无非是加速挥发、加快吸收之类。\r

    伴使的任务,就是引张放前来,让他在无窗闭门的屋里呆着,呆够一个时辰,直到广堂那边咒唱完毕。按翁指所说,只需待一刻,就会见效;呆半个时辰,效果杠杠;呆一个时辰,哈哈哈……至于汉使的几个扈从,夜郎人解决起来可没半分顾忌。\r

    这个圈套厉害之处还不是这所谓的秘药,而在于楼外的那片药圃。\r

    药圃?!没错,就是药圃。\r

    正因为这片药圃,令张放这心思机敏之人及彪解这样的老江湖都忽略了墙角那堆不起眼的“晾晒”草药。更关键的一点是:味道。\r

    屋里空气中确实流动着若有若无的草药特有味道,很自然让人想起并认为是屋外那片药圃传来的,再次让二人忽略了真正的杀机其实来自角落——所谓“灯下黑”便是如此。\r

    挖出事情真相后,张放都不禁捏了把汗。这个翁指,果然老谋深算,这坑挖得,虚虚实实,防不胜防啊!\r

    彪解早在听到草药有问题时,立马把屋里所有草药全扔出屋外。在楼外守护的卓碧海、飞燕及夜郎仆从们虽感奇怪,却也没多想。嗯,以这些夜郎仆从层次之低,是完全不知晓“小屋阴谋”的。\r

    再度进屋按剑警戒的彪解,听完之后,抹了一把冷汗,喃喃道:“好险……这家伙,怎么这样老实,居然全吐了?”\r

    张放淡笑:“说明他们的耶朗药效好啊。”\r

    彪解失惊:“啊!那我们……”\r

    “药草已扔了,门开着,风吹着,无事。”张放浑不在意,“这玩意并没有那么神奇,对时间环境要求比交苛刻,既要密闭不通风,又要足够长的吸入时间。只需破除其一,便不足为惧。”\r

    “可是他……”\r

    “他?一定是平时吸多了,所以特别容易中招。”张放随口扯了个连自己也不相信的理由搪塞,至于彪解信不信……没时间给他琢磨了。\r

    “给逍遥发暗号,开始行动。”\r

    随着张放一声令下,卓碧海守门外,彪解守屋内。然后以伴使的名义,让夜郎仆从一个接一个进来,进一个打昏一个,解下各自腰带绑起。不消片刻,八人俱被放倒。\r

    之所以不杀人,倒不是张放心慈手软或不想沾血啥的,而是避免血腥味太大,过早引起夜郎人警觉。\r

    收拾妥当,检查没有遗漏之后,彪解最后看了一眼被堵着嘴、绑得棕子似地伴使。他的神情还是那样茫然呆滞,对眼前的情形与自身处境视而不见,那样子令彪解想起年幼时聚邑里常见的那个二傻子……彪解摇摇头,感觉就算不绑也没事,不由得对这秘药的可怕功效心下生寒。\r

    张放不知道他这位扈从把他的随口胡诌当真了,否则还真不知怎样无语。\r

    “彪解,动作快!”楼下传来张放的催促声,“逍遥都已经把来时路上探出的明暗哨干掉了。”\r

    “来了。”彪解关上门,快步下楼。\r

    楼下的张放,卓碧海,包括飞燕都换上了从夷人身上剥下的衣服,脸上还涂着从河里抠出的淤泥,连飞燕都不例外。黑夜里咋一看,跟夷人也没差。至于卓碧海须臾不离身的紫英竹……夜郎就是竹乡,柱竹杖太常见了。\r

    “走吧。”张放将衣服打包往肩上一背,手里火把一晃,照亮完全没有富平侯风流潇洒的黢黑面孔,“希望幺郎那里也有所获。”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八十章 【遁 地】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2c?F??pv?3?O?VytW?X?.?uEn??u??I??n%c?I??-m?i0f??行虽说是化装了,但绝不意味着这样就可以溜之大吉。开玩笑!夜郎王府要是可以这样自由来去,那张放也不至于花费那么多的心思,做那么多安排。同样的,翁指也不会只派一个伴使加几个仆从跟着。\r

    严格的说,夜郎王府是内松外紧。里面随便走,外面要么是深山老林,要么是深谷危崖,并有一条宽广的大河隔开,仅有的三条通道,有上百夷兵看守。要出王府,只能走通道,要不就钻深山老林当野人。\r

    张放几个人根本没可能从来时路走回去,夜郎人“请”他们进来,就没打算放他们走。张放当然也不会钻深山,西南莽莽大山可不是开玩笑的,别说是二千年前,就算是现代,那也是有进无出。\r

    两条路,是夜郎人给他的选择,然而张放都不选,他要走的,是第三条路。\r

    凭着鞠季事先提供的地图,张放一路默忆,穿林过寨,来到一处毫不起眼的木屋前。嗯,这就是一间木屋,不是吊脚楼。\r

    张放示意众人熄灭火把,散开隐入黑暗。彪解按剑摸到门边,刚抬手,门吱嘎一声打开,一人探头而出:“是彪叔么?”\r

    韩重。\r

    “是我。”\r

    “公子呢?”\r

    “在这里。”张放现出身形。\r

    韩重呼了口气:“还好,真担心公子找不到这里。”\r

    韩重的担心并非没道理,他们此前对这里的地形环境一无所知,又是在黑夜,还要时不时躲避巡哨。所凭藉的,只有一张勉强算得上详细的图纸而已。这样都能准确找到,着实不容易。倘若他知道他的公子甚至没拿着地图参看,只凭记忆便一路找来,怕更要吃惊了。\r

    进入小屋,张放一边洗漱更衣,一边问韩重:“如何?”\r

    “按公子吩咐,我分别转告了毋敛、谈指、同并、漏江、毋单、宛温、漏卧、句町、进乘、西随以及犍为三邑君长。有些意动,有些不置可否,有些则不为所动。”\r

    张放淡淡道:“机会已经给了他们,能不能抓住,就看他们自己了。听人劝吃饱饭,更能保命。若不听,就让他们跟夜郎人陪葬吧。”\r

    卓碧海与彪解互望一眼,他们都不知道张放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是在跑路啊,能脱身就很不错了,居然还想收拾别人,这是太自信还是太性急。\r

    张放几人更衣毕走出里屋时,但见外堂多了一人,一个弯腰驼背的老年夷人。看到张放,老夷人啊啊几声,匍匐在地。\r

    一向对夷人不假辞色的张放,罕有地上前扶起老夷人,按按他的肩膀,深深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没说话。\r

    韩重在后面对卓碧海等人解释:“是这屋的主人,又聋又哑。”\r

    飞燕轻啊一声,望向老夷人的目光透出几分怜悯。\r

    彪解低声道:“鞠季?”\r

    韩重点点头。\r

    余人皆释然,以鞠季在夜郎的能耐,做出这样的安排不足为奇。\r

    老夷人举着火把,带着张放一行来到刚才他们更衣的里屋,将火把交给韩重拿着。然后弯下腰,伸出手,费力在地上抠土。当除了张放之外的所有人都对老夷人的举动莫名其妙时,却见他抹去浮土后,地上出现了一个铁环。\r

    老夷人扣住铁环,奋力一拉,嘎吱一声大响,尘土飞扬中一块木块竖起,地面出现一个黑沉沉的洞口。\r

    原来是遁地啊!卓碧海等人这下才恍然大悟,心头一块大石落了地。这下就好办了,难怪君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r

    不用张放多说,韩重举火把先行下地道,过了一会从洞口探出头:“安全。”\r

    张放与扈从们再次将火把点燃,依次步下地道。\r

    地道距地面丈余,约一人多高,宽可容两人并行,地面很平整,只是有些潮湿。这很自然,西南山区嘛。空气有些闷,好歹还算能忍受。\r

    夜郎是个征战频繁的方国,在附汉之前,几乎无年不战,并且曾因战败而被治下方国取而代之,连国都都换了好几个。如此动乱的一个方国,其王挖几条地道以备不时之需,不足为奇。\r

    走在最后的飞燕忍不住回头看了老夷人一眼,老夷人咧了咧嘴,露出熏黑的牙齿。\r

    飞燕一寒,忙转回头。这时就听头顶嘎嘎声响,哐地一下,木版合上。\r

    彪解闻声回头,目光一闪:“那老夷没下来。”声音不大,但在地道里还是嗡嗡直响,传得很远。\r

    张放摆摆手:“莫管他,抓紧时间走。”\r

    彪解欲言又止。\r

    张放扭头看他:“你担心那老夷会通风报信?”\r

    彪解闷声道:“虽是聋哑,但事关重大,不可不防。”\r

    张放沉默一下,道:“鞠季已有安排……走吧。”\r

    说话间,地道里火光、人影晃动,脚步杂踏,渐渐远去。\r

    上方,老夷人慢吞吞将泥土合拢、抹平,再舀来一瓢水均匀浇上,用脚踩实。确保泥土干后看不出什么痕迹,这才慢慢走出里屋。\r

    屋前小院有一口井,老夷人绕着井口转了三圈,嘴里嗬嗬有声,不知在念叨什么。然后猛然头一低、腰一拱,整个人一头载下深井。\r

    夜风拂过,井口幽深,仿佛一切都没发生,只有地上的火把在风中猎猎。\r

    地道里,五人闷头疾行。空气沉闷,空间窄仄,一眼望去尽是黑沉沉,没人想在这样的环境里多待。\r

    当行出百步时,问题来了,前方居然出现两条岔道,走哪一条呢?扈从们都看向张放。\r

    张放耸耸肩:“别看我,我也不知道。”\r

    卓碧海等人面面相觑。\r

    韩重提议:“先派两人,一人走一条探路吧。”\r

    彪解却道:“若是再有岔道怎么?”\r

    这下韩重也傻眼了。\r

    这时左边地道突然远远传来一个声音:“是主人么?”\r

    卓碧海竹杖一横,韩重却已跳起来:“是刘子进……哎哟!”却是忘形跳起,头撞到顶壁。\r

    黑暗中闪出刘枫身影,掩不住喜意:“终于等到主人了。”\r

    张放并不多言,打了个引路的手势。一行人在刘枫引领下,迅疾而行。\r

    当他们顺着弯弯曲曲的地道再走出几百步后,眼前豁然开朗,居然来到一个像是储藏室的宽阔地带。这里黑压压堆着一包包像是夜郎人储粮或物资——至少卓碧海、彪解、飞燕是这么认为。\r

    然而,当韩重举起火把,照亮眼前一幕时,那表情只有四字能形容——目瞪口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一章 【信我者,得重生】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地面之上,木屋广堂,此时又是另一番景象。

    高台之上,群魔乱舞。大鼎烈焰熊熊,四周鼓排声声,戴着鬼怪面具的夷人,绕台狂舞乱跳直如抽风,嘴里更发出“吼吼!呼呼!喝哈!”各种怪叫声。而戴着青面獠牙青铜面具的翁指,则立于台中。周围群夷环绕,如众星拱月。

    如果说伴舞的夷人是极动,翁指就是极静。鼎炉腾起的一股股青烟,撩绕他周身,人在台上,如在云中。这原本是飘飘如仙的境界,却因他那阴森恐怖的青铜面具,无端变成修罗场,令人无法直视。

    不过,翁指要的,或许就是这效果。

    翁指在台上形如木偶,但他嘴里却发出各种意义难明的咒唱,嘎哑的声音,经面具过滤后,更为沉闷暗哑。然而奇怪的是,广堂虽阔,但每一个人都能听清这咒唱。这奇异现象,更增添了耶朗的神秘感。

    如果张放在场,自然会明白,这广堂的构建格局必有聚音效果,而且是一流的聚音。夜郎传承千年的文明,自有可观之处。

    高台之下,黑压压一片,不分身份高低,人人均跪地。因为在此刻,翁指就是竹王,竹王就是翁指。

    台下跪满一片,人人面容虔诚,嘴皮频动,其中不乏匍匐在地者。那情形,如果诸邑君长齐声诵念“焚我残躯,熊熊烈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怜我世人,忧患实多……”嗯,妥妥的光明教众即视感。

    台上的翁指在装神弄鬼,台下最前排首位的夜郎王务邪最为配合——貌似说配合并不恰当,因为他的内心比任何人都虔诚。

    然而,这虔诚在听到一个畏畏缩缩的随从悄声禀报后,顿时破坏殆尽。

    “有人没到场,有人中途离场。”

    “什么人没到?什么人中途离开?”

    “鞠季没到。漏卧侯、句町王、进乘侯、西随侯四人中途离开……”

    “什么原因?”务邪浓眉竖起,杀意森然。

    随从擦汗,声音微颤:“去鞠季的府上敦请了……”

    “我不问这个。鞠季不来,后果他自己兜着。那些本已来的人,为什么又走了?”务邪显得十分恼怒。

    随从凑得更近,声音愈轻:“同并侯原本也是要走的,但到了门口犹豫一阵又退回来。小的问了他,据他说,是汉使随从,那个叫韩重的,劝他们离开。”

    务邪腮帮子鼓起几道棱,捏了捏拳头,仿佛汉使那张令人嫉妒的面庞就在眼前。

    “那个韩重用什么理由劝的?”务邪这话是从牙缝里挤出。

    随从的表情很奇怪,想说又不好说的样子。被务邪凶狠的眼睛一盯,脱口而出:“信我者,得重生。”

    “什么什么?”务邪凶狠的表情一下变懵逼。

    随从的表情比务邪更懵逼,苦着脸道:“小的也不知啥意思,就是这六字,再问也问不出别的来……”

    务邪拧巴着脸,想半天也不知是啥意思。他当然知道那个汉使的扈从绝不止讲这么六个字,但人家肯对一个身份低微的随从透露这信息,算是看在他这夜郎王的面子上了,想再多问自然不可能。也罢,等仪式结束后,把所有跟汉使扈从对过话的长帅们全找到过一遍,不信问不出名堂。

    “汉使那边情况怎样了?伴使有没有传消息过来?”

    “没有,要不……我派人去看看?”

    务邪颔首,不知怎地,一想起汉使,他心里就有点惴惴不安。也不知能否让他中招,如果不是仪式正处关键时刻,他真想亲自看个究竟。

    “看住大门,从现在起,许进不许出。”务邪最终还是按捺住焦躁,脸上恢复虔诚,“没有紧要事不要再打扰我,打断祈愿是对竹王的不敬。”

    随从喏喏退下。

    ……

    当东寨地上地下各自动作时,西寨那边也已行动起来。

    期门郎都是汉军精锐,其中不乏长安勋贵家中的庶子庶孙,堪称大汉文化素质最高的部队。不但体质好,技能过硬,纪律性更是不用说。想也知道,地位尚在羽林郎之上的期门郎,作为戍卫皇宫的中坚力量,相当于现在的中央警卫团。别的不说,纪律一项,比技能更过硬。

    而夜间行军,最重要的,就是纪律。

    赵书海按富平侯的要求,张放一行刚离开,就立即召集下面的队率、什长集合,告之突围之事。等队率什长们都消化得差不多后,开始分派任务。

    有布置草人灯火迷惑山顶监视的,有将辎重粮秣浇上火油的,有督促期门士整装待发的,有先行为大部队探道的,有率力士扑杀西寨夷人卫士的……

    在布置任务的整个过程中,期门队官目光频频打量站在一旁的一个人。

    赵书海布置完后,才为队官们引见:“这位是鞠季义士,今次能否顺利脱身,全仗义士相助。”

    鞠季忙行礼道:“在下不过区区一介商贾,岂敢当义士高名?赵给事谬赞了、谬赞了……”

    赵书海早已得富平侯吩咐,要善待此人,突围中要尽量配合对方。加上又是有求于人,自然客客气气,言行礼敬有加。

    天色完全暗下来后,王府那边传来消息,汉使离开广堂,到别院歇息——这是约定行动的时刻。而此前所有准备及行动都已圆满完成,汉军精锐,执行力果然不凡。

    是时候了。

    汉使居所前的平场上,一百三十余期门士,三十余役夫,加上全部马匹(俱为从长安随行汉人,包括驭手、庖丁、脚夫等)整装待发。至于还有数十头牛、骡,只能弃之。此外尚有一百多从牂牁调来的役夫,俱是是夷人,便将他们全部赶到别院里关起来。纵使日后夜郎人发现人去寨空,想来也不会迁怒同族并下手吧。

    鞠季安排了几个忠心仆人(夷人),分别守在寨门、辎重及使节居所,密切关注东寨动静。一旦东寨有所察觉或接到鞠季的信号,立即点燃辎重粮秣。既可扰敌,又可避免资敌,一举两得。

    赵书海借着寥寥几根火把,望着黑压压的人群,没有做更多动员,声色俱厉说了简单三句话:“人衔草,马衔枚,没有火把引路,后面的人拉着前面的人。掉队者生死由命,无令发声者斩立决。出发!”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八十二章 【脱 困】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初八的秋夜,天空黑沉,密云不雨。西南的大山苍苍,一峰接一峰;丛林莽莽,一片连一片,仿佛无穷无尽。更时不时冒出一条河流,或宽或窄,或缓或急,阻人行进。若是白天再下了一天雨,那满地泥泞……啧啧,在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地形下行军,简直是一场磨难。

    看着那不时滑倒,满身泥浆,靴子沾着二斤泥,举步维艰的军士、役夫,鞠季心都悬起,忍不住问赵书海:“贵军……能行么?”

    赵书海这会也是个泥人——这条泥浆路可不管你官阶大小,该摔照摔。

    赵书海呸地吐出一口泥水:“我们可是期门郎!夜行百里做不到也就罢了,跑个十几二十里若也做不到,全解军籍滚回家算了!”

    鞠季赶紧安慰道:“其实贵军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役夫拖累不小……”

    这时一个泥猴也似地哨探一路打滑蹙过来,气喘吁吁禀报:“前方山谷发现夷兵,驻守在两边山腰,无法通过。”

    赵书海立即拨开人群,一路走到队伍前头。但见前方两山夹峙,一径幽深,两边火光点点,在黑夜中分外醒目。这样的绝地,纵有千军万马,投进去也不会溅起半点浪花。

    赵书海让人唤来鞠季:“不是说,是安全通道么?”

    “是安全通道。赵给事稍待,某去去就回。”鞠季说罢,让两个仆人扶住自己,趟着泥水步入黑暗。

    赵书海身后的扈卫按刀抢出,因为嘴里束草,无法言语,只能以目请示。

    赵书海与扈卫相处多年,完全能看懂扈卫的意思,当下缓缓摇头,扈卫顿首退下。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是张放临走时的叮嘱,赵书海记得清楚。他们此次突围,带路的是鞠季,所走的路线提供者是鞠季,是被夜郎人堵住还是顺利突出重围,也全看鞠季。命都捏在别人手里了,就索性大方些,别玩那些当面客气,背后猜疑的把戏。

    前后也就过了一刻时吧,但在赵书海的心头,恍如一个时辰之久。正当他焦灼难耐时,前方火光闪动,几个人蹒跚而来。

    赵书海在出发前早有严令,不许点火照明,这时能打火把的,只有一个可能……

    果然,鞠季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夷人。

    “这是十八寨里实力最强大的都头寨酋古赛。”鞠季如此介绍。

    赵书海借着火光看到,这所谓的都头寨酋是个年逾五旬的老汉,样貌普通,头戴羽冠,脖子上挂着一串色彩缤纷的玛瑙珠子……一看这串玛瑙珠子,赵书海就确定,这是真的寨酋,除了寨酋,没人敢戴这个,绝不可能有假。

    那寨酋古赛张开嘴,露出一口黑牙,叽里呱啦说了一通。

    鞠季只用四字概括:“可以走了。”

    虽然看起来蛮像回事的样子,但赵书海仍然谨慎地先派出哨探边探察边过,确认无事后,再让役夫队过,最后将期门郎分三批,依次通过。整个过程,耗费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慢是慢了点,但胜在稳妥。而且赵书海并不赶时间,因为只要走出这条谷道,就快到目的地了。

    当赵书海最后一队通过时,望着两侧陡峭险峻的崖壁,其上密密麻麻的火光,背脊嗖嗖发凉。

    那边厢,鞠季正与那个寨酋互相致礼作别。他们的致礼很奇怪,不是作揖,而是互相以右手食中二指触额,头微微一点,向对方示意。

    在寨酋哈哈大笑声中,鞠季转身而回。

    赵书海疑惑道:“那个寨酋怎会冒这样大的风险,把我们放过去?”

    鞠季语气轻松:“无他,在下只是将在夜郎的产业,全部赠送给他罢了。”

    说者轻松,听者震惊。

    赵书海对鞠季在夜郎的地位、经营、资财也略有所知,说是富可敌国(夜郎)不为过,居然尽数送人?!这、这,简直不可想像……财帛动人心,更何况是如此巨财,难怪人家会放行。

    虽说有些唐突,赵书海仍忍不住问:“不知赠值几何?”

    鞠季淡笑,比出三根手指:“三百万钱。”

    赵书海已经说不出话了。三百万钱,换成自己,怕也难以抗拒如此诱惑吧。

    这一次,赵书海是发自内心感激,拱手道:“大恩不言谢,鞠氏,真义士也。”

    鞠季忙回礼,诚恳道:“赵给事无须如此。鞠季既全力相助富平侯,早晚也会被夜郎人察觉。明朝事发,鞠某也难逃夜郎人清算。那些产业既带不走,索性送人,买得一路平安,物超所值也,何乐而不为?”

    这一刻,莫说赵书海,身后诸扈卫俱为此人豁达洞明而感佩不已。

    赵书海想说点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那泥猴哨探又跑过来,难掩兴奋:“看到了!看到了!”

    诸人目光刷一下扫过来。

    “铜炉岭,到了!”

    ……

    在期门郎们因脱险而兴奋时,木屋广堂里,务邪的脸色却极其难看。

    那随从瑟缩着身子,几乎不敢靠近,但不靠近又没法小声说话,那窘迫劲就甭提了。先前王就说过,没要紧事就别打扰他。可是,这事真太紧要了——汉使不见了,你说紧不紧要?!

    汉使及其扈从失踪,伴使被下药(以随从的见识,只当是下药),仆从众全被绑……随从带回的劲爆消息,如五雷轰顶,雷得务邪眼冒金星,之后,眼冒火花。

    “出动卫士,打火把找,一定要找到!”务邪压低嗓音,脖子青筋毕露,眼睛令人想起山里的饿豺。

    “是是!”随从擦汗急去。

    务邪额头也有汗,很想找翁指商量怎么办,可鼓排声愈急,高台之上,怪叫乱跳成一片,舞者已陷入癫狂。而翁指也不止于咒唱,他大头狂摇,两臂平伸抽搐,如同抽风,更似嗑药。

    务邪知道,这是咒唱到了最关键时刻,实在打扰不得。没法子,只能先派人搜索了。

    就在这时,喧天鼓排声倏然停下,舞者嚎叫声也同时消失,广堂由沸反盈天的喧闹一下变安静。所有人耳膜还在嗡嗡作响,一时适应不来,每个人的表情都是呆滞的。

    下一刻,他们听到台上翁指声如雷鸣:“武米兴兴,洛举扬扬。撒骂蒸蒸,金竹汤汤。”

    众人惊呼一片:“竹王、竹王归灵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三章 【毁灭之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该不会是竹王显灵了吧?!”

    地道里,震惊过后的韩重,难得说了句玩笑话。

    张放亦笑:“倘如此,‘竹王’未免也太多了些。”

    张放话音刚落,黑暗中涌出一群人,一齐单膝下跪,为首一人难掩兴奋:“羽希叩见主人。”

    火光照在这人脸上,正是羽希,而他身后一群少年男女,正是张放的扈卫队员。每一张面孔都难掩激动,因为见到主人,就意味着他们此次行动即将圆满完成。如果不是顾忌声音太大,恐被夜郎人察觉,他们必定会齐声高呼叩拜。

    这时身后突然有个声音传来:“咦!不对,这些油布包不像是谷米。虽沾有泥却无半点灰尘……这是刚运进来的。”

    不用回头就知道这是卓碧海的声音。

    刘枫以目请示,张放颔首。

    刘枫自豪地一笑:“这当然不是谷米,而是送夜郎王、耶朗及所有附庸诸夷贼子归天见竹王的杀器——三千斤炸药!”

    韩重倒吸一口冷气,三千斤!何时用过这么巨量?这是要把夜郎王府夷平啊!

    相比韩重的变色,卓碧海、飞燕却是满头雾水,一脸懵逼。三千斤,听上去很猛的样子,可炸药是什么?这药是能吃还是能治啊?

    刘枫翻翻白眼,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了,不过这情形也早在他预料之中,他也不是解释给这二位听的,而是说给韩重听的。

    尽管火药配方早已上交宫廷,但将作研发由于缺乏强有力推动,一直停滞不前,甚至在发生一次爆炸后,被太后以“宫中不可有凶物为由”全面废止。而进献配方的张放,非但没有因此而受到褒奖,反而在太后心中又添了一笔账。

    因此,整个大汉朝连烟花都没开发出来,只有少量用于军事通讯的旗火储存于武库而已,更遑论火药、炸药了。

    当张放的研发的小组不断取得可喜进展,颗粒火药、烈性炸药、爆破雷炮频频出炉的时候,整个大汉朝,除了当年的西征军将士脑海里还残存着那惊天一爆之外,无人知晓何为火药、炸药。卓碧海没当场问这“药”有啥疗效已经算很不错了。

    三千斤烈药,就是张放此次出使夜郎的真正目的与终极手段。

    早在接受使命,决定出使的那一刻,张放就做出要在夜郎国中心——夜郎王府爆一朵蘑菇云的大胆计划。

    大汉到了成帝时期,国力渐颓,而夜郎偏远,地形复杂,对其控制越来越弱,以至杜钦有放弃西南的言论。杜钦的言论,并不仅代表他个人,也是当时朝中很大一部分士大夫们的想法。否则以杜钦的智略,如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承担弃土罪名?

    夜郎如果重新分离,会不会成为第二个南越?甚至千年之后,趁中原混乱,与鸡爪国相继正式脱离宗主国而完全独立?这事真说不准。

    张放来自未来,当然知道这种局面没有出现——可是问题在于,谁敢保证他所在的这个时空,就是他前世的那个时空?如果时空不同,那历史的走向又会如何?

    或者更好,或者更坏,一切皆有可能!

    所以,他不能以后世既成事实来揣度即将发生的事,更不能袖手旁观,坐等事情发生。如果是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就要让事情变得更好;如果是往坏的方向发展开,他就要加以阻止。

    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张放的使节队伍尚未出长安,就出动了几乎全部扈卫队。一半人先期抵达夜郎潜伏,一半人秘密押运三千斤烈药,取道巴蜀,从犍为入夜郎。然后在鞠季的接应下,以货物名义,运抵夜郎城寨,秘密储存在鞠季的店铺里。

    夜郎王府有秘道,并不是什么秘密,不过知道有秘道是一会事,秘道出入口在哪又是另一回事。鞠季在夜郎经营多年,还真不是白饶的,他早已查知其中一条秘道出入口。他当时查这个,一半是机缘巧合,一半是出于未雨绸缪。只想将来不定啥时会用得上——果然,真用上了。

    随后,鞠季用手段令守屋的聋哑夷人屈服。这个老夷人是翁指的忠仆,服侍翁指很多年,后因事得罪主人,被刺聋药哑,罚守秘道入口。即使遭受如此残忍对待,老夷人依然对翁指忠心耿耿。鞠季正面根本攻不破老夷人心理防线,因为人家对生死黄白早已看淡。最后,鞠季是从老夷人家人身上打开突破口。用老夷人犯了重罪的小儿子的命,交换地道入口及老夷人的命。

    后面的事就好办了。三十余扈卫队员装扮成鞠季的家奴,将烈药夹带入货物中,运进王府。夜郎王继位、四方来贺,加上汉使亲至,这样的大场面几十年一遇,饮食用度,消耗甚巨。这段时日以来,身为夜郎“王室特供商”的鞠氏各类货物,隔三岔五运入王府,已属常态,谁也没怀疑。

    这就看出张放先期派扈卫入夜郎的先见之明了,因为有了两三个月的准备与训练,整个计划进行得有条不紊,而且少年扈卫们言行举止活脱脱“土著化汉人”的模样,正契合鞠季府上的汉家奴仆形象,毫无破绽。

    最后,连人带货消失于王府,进入地道,这自然也需要各种疏通、收买、内应……可以说,鞠季为了这个计划的顺利实施,使出了浑身解数。没有此人,张放的中心开花计划毫无实现可能。

    “知道这储藏室的上方是哪么?”刘枫笑着问韩重。

    韩重最不擅猜迷,正想说我哪知道,看到刘枫嘴角颇得意的笑容,心头一动,脱口而出:“是哪?总不会是务邪继位,翁指跳大神的地方吧?”

    刘枫抚掌而笑:“然也,正是木屋广堂。”

    韩重:“……”

    这、这是要把什么夜郎王、耶朗、这个君那个长,全部来个一锅端的节奏啊!

    张放眯眼笑了,这就是他为什么甘冒奇险,身入虎穴的原因。他就是一块吸铁石,把西南所有隐患全吸引过来。然后,一并解决——此一击,至少保西南百年无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八十四章 【地上地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热闹一阵后,随着张放一声令下,数十扈从一齐动手,割开炸药包边角,勾出导火索,一一连接在主火索上。

    完成这最后步骤,经过张放、刘枫、羽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所有扈从步履轻快有序撤离地道。最后,黑暗的地道里,只留下一个人——刘枫。

    刘枫就是执行点火引爆的人。他必须要在这里耐心等待,等到主人与兄弟们全部撤退到预定地点,然后发射三道旗火,见讯即爆。

    刘枫并未坐守黑暗,他在细细欣赏着这数月来的心血结晶。

    他手里握着一只薄如蝉翼的囊袋,袋里装着五枚鸽蛋大小的夜明珠,他检查所借的光源,就来自这一囊主人所赐的夜明珠。

    尽管地道比较潮湿,又下了一天雨,但火药毕竟是火药,能不打火把尽量不打火把。夜明珠的光源并不强,相当于一囊萤火虫的光度。不过,既然车胤能囊萤读书,那用以照明欣赏也足够了。

    三千斤炸药,共三十包,每包一百斤。所有炸药包都是层层厚布包裹密封,外裹三层油纸防水。三十包撂成一个金字塔形,在最底部还铺着木板隔开湿泥,洒上石灰吸收潮气。

    每一个炸药包边角豁口,都伸出长长导火索与主火索连接。这主火索就是一管拇指粗细的精制火索,它的最大特点就是一个字——长。

    因为从这个储藏室到地道出口,足足有二百步之远。通过计算,最少得十丈长的火索,才能保障点火的人安全逃出地道并跑出数十步安全距离。

    由于从长安出发前,并无关于地道的详细资料,无法预制主火索。所以张放特地派出火药组捻索技术最好的两个匠人与扈卫队员同行,一起潜入夜郎。等拿到详细数据后,就在鞠季的别院里,现场现捻主火索,以保障质量,达到最好效果。

    这条长达十丈的主火索配药均匀,捻活精细,燃烧匀速(亲测),外裹油纸防潮,更置于一条用十多根超长竹子套在一起的保护筒之内,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竹筒内的主火索与潮湿的地面隔绝。如此,主火索的燃烧将一直在竹筒内进行,干燥而安全。

    三十根导火索,如同藤蔓,缠绕在粗粗的主火索上,而套住主火索的竹筒,节节相连,一路漫延。竹筒表面或沾了湿泥,或被土壁渗出的水浸湿,而密封其中的主火索,安然无恙。

    刘枫一步步朝地道口走,他每一步跨得都很均匀,仿佛在丈量竹筒(主火索),嘴里啁喃道:“半柱香、半柱香……”

    半柱香是制捻老匠给出的大概燃烧时间,即从点燃那一刻起,直到爆炸,大概半柱香左右,刘枫必须牢牢记住这个时间。

    当他一步步走到主火索端口时,慢慢转过身,对着黑乎乎一团,完全看不清的三千斤炸药包方向,双臂张开,嘴里发出拟声:“砰!”

    ……

    这会,完全不知自己正坐在火药桶上的务邪及诸夷君长,正陷入竹王显灵的狂热中。

    武米,洛举,撒骂,金竹,是夜郎人经历的四个王朝。夜郎是个独立于中原的文明,据传有上千年历史,所以同样摆脱不了改朝换代的规律。从最早的武米夜郎,到现今的金竹夜郎,贯穿了整个夜郎历史。

    在历代耶朗咒唱仪式上,屡屡出现竹王归灵之灵异事。而竹王归灵的标志之一,就是这句开场白:“武米兴兴,洛举扬扬,撒骂蒸蒸,金竹汤汤。”

    这句开场白没有半点文采可言,纯粹的俚语。这很自然,因为所有的受众,诸邑君长,全是目不识丁的俚人。简单直白,才是最好。

    台上原本抽风似地翁指(在诸夷眼里这是竹神附身)突然停止,两臂伸出,双掌向外猛然一推——那动作,像极内力高手打出超级掌力一样。

    众人正莫明其妙时,七个大鼎突然轰地一下,火苗蹿升老高,同时七股浓烟喷起,转瞬间就将整个高台弄得云里雾里,人影模糊。

    台下诸酋无不惊叹,然而真正的异象在后面。但见弥漫的浓烟不断翻涌、聚合,慢慢地,竟然凝聚出一个模糊的人像……

    不知是谁第一个发现异象,失声大叫:“竹神!是竹神!竹神显灵啦!”

    每二个、第二个,比传染还快,所有人都看到了高台上空翻滚的烟雾凝成一副巨大面孔。这副面孔有两个眼窝,有鼻子,有阔唇,有高额,甚至连轮廓都能看清……随着烟雾涌动,面孔轮廓也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清晰时五官宛然,模糊时仿佛随时逸散。那种奇异的动态感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那感觉,就像时常看到天空的云层,幻化成各种具象人物一样。

    “这是……竹神!”

    “竹神显灵!”

    这一刻,所有人都匍匐在地,诚惶诚恐;这一刻,没有人去计较,这张面孔是不是他们天天祭拜的竹神——如此巨大而威严的面孔,怎可能不是神?

    的确,这一刻,哪怕那张面孔像极村口的二傻子,那也是神!

    神话,就是这么来的。

    务邪这会也暂时忘却了汉使脱逃的不顺,目瞪口呆望着那巨脸,脑海里浮现昨夜翁指对他说的话“竹神一定会降临”。一时间,不知这异象是翁指的手段,抑或真是神迹……无论是那一种,眼下的景象,都是他最想要的。

    “竹神降临!天兴夜郎!”

    已经清醒过来,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的务邪,高吭的声音格外响亮,双臂高举,五体投地。

    “竹神降临!天兴夜郎!”

    台上的巫汉们也以同样姿势,双臂高举,五体投地。

    “竹神降临!天兴夜郎!”

    随着与夜郎同一条心的二十二邑君长此起彼落的呼应,其余原本摇摆的、中立的,甚至不满的,也在这狂热氛围里,震憾心神的神迹之下,心惊胆颤伏拜于地,兴不起半点反对之念。

    没有人能透过烟雾看到面具后面翁指的表情,那笑容是如此诡异与得意。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八十五章 【点 火】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参见君侯!”

    “拜见主人!”

    “叩见汉使!”

    当张放一行出现在铜炉岭山谷时,期门郎队伍一阵骚动,若非严令噤声,早已欢呼成一片——别误会,并不是期门郎们有多爱戴张放,张放也绝不会做收买皇家禁卫忠心的蠢事,而是张放归来,期门郎们才不算失职。否则身为护卫,失陷使者,这些人也不用回长安了。

    说参见君侯的,是赵书海、鞠季等人。说拜见主人的,则是走巴蜀道运输炸药的另一批少年扈卫。由于他们没有时间接受基础训练,无法进入夜郎城寨,在将炸药转交羽希等扈卫后,便退出平夷,等候指令。直到行动前夕,才兼程赶来铜炉岭,接应主人。

    而说叩见汉使的,则是句町王禹、漏卧侯俞、进乘侯苏、西随侯折等四人。

    张放一一回礼后,淡淡对四夷君长道:“只有四位应请而来么?”

    四夷君长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句町王道:“本来跟同并侯、谈指侯说妥的,但二侯临出门时又迟疑一下,结果被夜郎君的侍从拦下来……”

    张放摆摆手,漠然道:“既然不来,便是不信,不信者,就下地狱吧。”

    在场诸人没人能听懂什么是“地狱”,当是地下监狱的意思,俱是不明觉厉。

    张放对这几位“听话”的君长并不太热情,因为他不打算怀之以恩,而是要示之以威。边陲蛮夷,只信实力与武力,或者……神力。施以恩惠,只能得到廉价的感激,得不到真正敬畏。

    而对鞠季,张放则大不一样,他很郑重地向这位抛家舍业的义商揖礼:“鞠先生放心,放在此有言,今日舍百万,明朝聚千金,放绝不会让先生只得义名而不得实惠。”

    鞠季忙长揖到地,惶然道:“君侯言重,此乃季之本份,实不敢当君侯之誉。”

    张放打定主意,此人有商业头脑,敢赌敢干,是个人才。而且经此一事,基本上算是“挂靠”在他这边了。既然如此,不妨劝他去摘星城施展才能。既是投资又能拉人头,何乐不为?至于说鞠季愿不愿意……此人连烟瘴之地都敢涉足,连蛮夷的钱都敢赚,又怎会不敢出塞去赚胡人的钱?

    “幺郎。”

    “公子请吩咐。”

    “发信号!”

    “诺!”

    嗤!嗤!嗤!红黄绿三道眩目旗火依次蹿升高空。

    除了张放及其扈从,在场大部分人都没见过旗火,骤见如此奇物,无不发呆仰视。

    张放哈哈一笑,做了个“请”的手势:“这不过是小烟火罢了,等会将有一场盛大焰火大会,包管诸位大开眼界。不如我们上到高处去欣赏如何?诸君,请。”

    ……

    第一道旗火升起时,一直在地道口翘首以待的刘枫就立即跳起来,转向就往地道深处跑。当第三道旗火升空时,刘枫已经快跑到引火点了。

    奔跑中的刘枫,手里一直攥着一根特制的引火铜管,铜管里有引燃的火种,有炭灰隔热保温层。铜管两侧各有一小孔供空气流通,在近乎密封的条件下,火种可以燃烧数个时辰之久。

    这个引火铜管,就是专为此次爆破而设计的。为了确保即时点火,刘枫早早点燃火种,以防意外。

    刘枫一路奔跑到引火点前,嘴咬珠囊,半跪在泥地,借着微光,拔掉塞子,将铜管塞进去。短短数息,便冒出滋啦滋啦的橘红色火花。

    刘枫站起,深吸口气,转身,以生平最快的速度,向地道出口疾奔而去。二百多步距离,刘枫居然只用了三十多息就冲出来,像中了箭了兔子一样蹿入草丛,翻了好几个滚,浑不在意身上扎了多少棘刺,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从囊带里取出一物,往地上一插,用铜管火种引燃。

    暗夜里,红眼似地微光一闪一闪——一支折断一半的细香。

    呼、呼、呼——黑暗中粗浊的喘息分外清晰。

    时间,在焦灼而紧张的等待中慢慢流逝。半炷香,不消半刻便燃尽。然而,期待中的爆炸却没有发生。

    刘枫支起身子,死死盯住黑沉沉的洞口,暗夜中如同巨兽狰狞的大嘴……要不要进去查看?万一是匠人计算有误,只是燃速缓慢呢?

    这一刻,刘枫额头渗汗。

    可以比照过年时,燃放鞭炮,结果半天没响,想去过看看又害怕突然爆响的情形,再放大百倍,就是刘枫此刻的心情。

    就在这犹豫中,时间一点点流逝。在刘枫的意识里,仿佛过了一个甲子,又似乎只是短短一瞬。过往二十多年的情景,在脑海里飞速闪现,刹那泯灭。

    刘枫就在噩噩浑浑中发呆,直到头顶上方某个远处传来震天价的巨大声量:“竹神降临!天兴夜郎!”

    这嗡嗡巨声,如同晨钟暮鼓,震聋发聩,终于将刘枫从迷失中拽回。

    “该死!我想这些干什么?!”刘枫狠狠一拳砸进泥里,一蹦而起,冲向洞口。

    若爆炸失败,百死难赎,又何惧一死?

    深秋雨夜,刘枫却撕开胸襟,露出强健的胸膛,压抑着喉管里的咆哮,义无反顾冲进深邃的地道……

    喀嚓!喀嚓!喀嚓!喀嚓!喀嚓!

    一节节竹筒在刘枫剑下碎裂,燃烧烬!燃烧烬!燃烧烬!燃烧……该死!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一节竹筒大概是在运输过程中受压裂开一条细缝,因竹子的弹性特性,很难看出来,而水却是无缝不入的。长时间浸在泥浆里,结果其中一截主火索被浸湿。

    问题找到了,刘枫长长松了口气,但抬头一看,头皮一麻,一颗心再次提到嗓子眼。

    一丈,只有一丈距离!而且,将浸湿的一截主火索斩去之后,最多只剩六七尺。六七尺,能不能跑出地道?

    刘枫突然哈哈一笑:“今日我刘子进这条命,就交给老天看顾了。”

    铜管狠狠一插,火花四溅。刘枫嘴咬珠囊,疯也似向洞口狂奔。地道泥泞湿滑,将他狠狠绊摔两次,珠囊飞了,珠子洒子,刘枫已完全顾不上了。他死死攥着剑,调动全身每一块肌肉,不停地跑、跑、跑、跑……每多跑一步,就多一分生的希望。

    近了,近了,洞口就在前方,狂喜刚刚涌起,一阵前所未离的巨大爆炸声响起。

    刘枫象片叶子被吹出地道,他最后的意识是自己飞在半空,后面的事再不知晓……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六章 【惊天一爆】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木屋广堂的“显灵”,将夜郎王继位仪式推向高0潮。

    “竹神显灵”持续时间很短,也就几个呼吸的事,然后巨大面孔慢慢扭曲、模糊,最后渐渐消散。但它所带来的巨大震憾,对诸夷心神所造成的冲击,难以估量。这一刻,无人不拜倒。

    翁指深谙夷人敬畏神灵的心理,玩了一出“竹神显灵”的好把戏。他深信,任何目睹这一“神迹”的夷人,都会顶礼膜拜。

    他的目的达到了。

    翁指有些遗憾,可惜汉使不在场,否则如此神迹必可夺其心志,恐怕无需逼迫都可令其就范吧。真是可惜了……可怜的翁指,在台上装神弄鬼各种爽,却还不知道汉使脱身的消息。更不知道,此时张放正在数里之外的半山崖上,等待一场比所谓“竹神显灵”更精彩百倍的大戏。

    翁指俯视着台下数百诸邑君长,看着一个个伏拜的背脊,那种高高在上,唯我独尊的感觉某一刻真令他有“我就是神,神就是我”的无比爽快感。

    翁指很想多享受这爽感,然而看到台下的务邪使劲朝自己使眼色,满脸焦躁的模样,不由得暗暗摇摇头:年轻人就是沉不住气啊,片刻时间都等不及……也罢,自己的表演已完毕,也该让他上场了。

    翁指双手轻轻挥动,烟雾渐散,舞者退台。

    务邪长身而起,左右奴仆为他整理衣冠。然后,在翁指召唤之下,举步登台。

    就在务邪刚举步时,几个随从满头大汗跑进来,刚张口:“大王,西寨那边出事了……”

    务邪抬手止住,冷然道:“有天大的事,也得等我完成仪式再说。”

    随从唯唯,不敢多言。

    翁指并未下台,他还有最后一项仪式,为新任的夜郎王“点砂”,也就是用赭石颜料涂抹在务邪脸上,用意无非是祝福辟邪之类。

    最后,由族中长老将代表王权的金竹杖交到务邪手里——之前务邪曾持此杖迎接汉使,那是为了给自己与汉使面子,按正常程序,还没继位是没资格执杖的。

    “新王执杖,仪成!”

    随着这一声宣号,广堂内百众齐呼。得益于强力聚音效果,虽不过数百人,听上去却似万众高呼,几乎掀破屋顶。

    务邪紧紧握住金杖,心潮起伏,也体会到了翁指的感觉,俯视众生,真好……正飘飘然时,身边传来两声轻咳,是翁指。夜郎新王旋即清醒过来,趁热打铁,赶紧的。

    “武米兴兴,洛举扬扬,撒骂蒸蒸,金竹汤汤。”务邪金杖一举,豪情万丈,“我,就是山神、竹神选定的金竹之王!”

    台下又是一阵欢呼,捧场很给力。

    “金竹之王,是神灵眷选。然而,神选之王却被无耻的汉人用欺骗的手段戕害!”务邪的豪情变成悲愤,双臂箕张,“无耻的汉人,惧怕夜郎人的勇武,他们不敢正面硬来,用卑鄙的引诱,杀害神选之王,砍下他的人头。”

    台下人群在耸动,在议论。夜郎王兴之死,固然吓住一部分夷人君长,但同时也激起了大部分夜郎附属部落的愤怒。夷人畏服武力不假,但那是建立在正面武力碾压之下的畏服,这样以算计的手段谋杀其首领,只会激起更大的反弹。兴死,二十二邑俱乱,不是没有原因的。

    “……我务邪在此发誓!必继承先王遗志,恢复我金竹大夜郎之声威。”务邪铮地拔出腰刀,与金杖架成十字,眼瞳映着跳动的火光,一字一顿,“驱逐汉寇,复我疆土!誓与汉寇决战到底!”

    早已串通好的二十二邑长帅一齐拔刀,声嘶力竭大吼:“驱逐汉寇,复我疆土!誓与汉寇决战到底!”

    在这狂热甚至疯癫的氛围下,越来越多长帅纷纷拔刀,加入到反汉行列。广堂内满眼刀光,杀气盈溢,一个反汉同盟终于建立。

    务邪笑了,翁指笑了,他们齐齐张臂,高呼:“……”

    奇怪,他们居然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务邪和翁指好生奇怪,不由得互望一眼,然后,他们看到前所未有的恐怖影象——对方的面庞、身体,仿佛被神灵之力撕扯,骤然四分五裂,血肉满天。

    下一刻,惊天动地的爆炸,将所有怨愤、仇恨、叛离、野心,统统化为灰烬。

    ……

    爆炸前一刻。

    铜炉峰上,夜风凛冽,张放的衣袂被吹得猎猎作响,他在黑暗中无声地笑。

    除了韩重、羽希等扈从,没人知道张放要他们夜半爬高峰看啥名堂。但富平侯先行,谁敢不跟进?

    从峰顶向东南望去,有几片光亮区域,呈扇形分布。“扇面”部分,就是十八寨守兵的位置,他们卡死了三条出寨的道路——然并卵,十八寨,十八条心,翁指也好,务邪也好,都不可能全笼络了。结果被鞠季的金钱攻势生生撕开一条缝。看似天罗地网,而一旦撕开一个小口,就变成一张破网。

    而“扇柄”部分,正是夜郎王府的东寨。在黑夜里最耀眼的,便是木屋广堂。那里护卫最多,火把最密集。

    “诸君,请诸位上来,主要是看一场焰火大戏。”张放笑容可掬,“虽比不上宫廷百戏精彩,但在这黑夜最是醒目好看……”

    “起火了,西寨起火了!”惊呼的是漏卧侯,其余诸夷也为之失惊。

    果然,黑暗中看得分外清楚,西寨方向,火势越来越大,浓烟滚滚,烈焰照亮半边天。

    诸夷君长叹服不已,连道:“好一场焰火大戏。”

    张放摇头:“本使所说的大戏可不是这场火,非要说的话,这充其量只能算前0戏。请诸君好生看着东寨,看着木屋广堂……”

    这次,几乎所有人都吃惊起来,不会吧,连那处都能放火?怎可能?西寨放火还在情理之中,因为那里在他们控制之下。可东寨是什么地方,王府重地啊,至于木屋广堂就更……不可能!

    这时羽希悄然接近,低声道:“主人,已经过了半柱香……要不我去看看?”

    张放摇摇头:“来不及了,我们能做的,就是相信同伴。”

    “主人……”

    “我们花费无数心力,做了如此充足准备,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倘若当真在最后一刻出岔子……”张放沉默一下,眼神毅然,“天亮以前,我们杀个回马枪,再次突入。拼着死人也要引爆!”

    “诺!小人愿为前锋!”羽希血液一下沸腾起来。

    话音刚落,天空仿佛亮起一道闪电,所有人的脸都被照亮。只是,为什么这闪电却是火红火红的,为什么所有人的眼神是那样的惊骇欲绝……

    轰隆隆!轰隆隆!火光冲天,前所未闻的巨震如地龙翻身,惊天动地。

    时间定格在这一刻——河平三年(前26年)十一月初八亥时末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七章 【夜郎传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河平三年(前26年)十一月初八亥时末刻,牂牁郡平夷东南,原夜郎府,地龙翻身。夜郎君及与会百蛮,尽殁。”

    以上是汉朝官方资料的记载。值得注意的是一个词“地龙翻身”,所谓“地龙”,专指地震。龙翻身,地巨震,这是古人对地震的认识。

    这场堪比地震的大爆炸,在夜郎及牂牁被传得神乎其神。有带着几分神秘色彩的,说是因为夜郎新君聚众反叛,山神发怒,降下神罚;有比较逻辑性的,说是连日降雨,造成夜郎王府秘道松塌,引起木屋广堂塌陷;而最为离奇、也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一种说法,说是汉使在铜炉岭上召来神火霹雳,一举毁灭意图反叛的夜郎君及百蛮。

    对于最后这个说法,牂牁郡官方坚决予以否认,斥为民间怪谭。官方是否认了,但由于当晚有多名目击者,其中更包括几位夷人长帅,这说法其实就是从他们嘴里流传开的,所以相当有说服力。遂成为流传最广、信众最多的传说。

    这个传说,一直流传到犍为、巴郡、蜀郡,乃至整个西南。“四夷闻之,无不惊惧”(陈立奏章语)

    而陈立在发往朝廷的奏报里,也含糊其辞的说是“地龙翻身”。一来是因为这个说法在牂牁郡有一定市场,二来比较容易取信朝廷(总不好说什么“山神发威”、“汉使召雷”的吧),三来嘛,则是因为这是应富平侯的要求。

    身为臣子,手里却掌握着威力如此巨大的杀器,而朝廷却没有……不难想象,一旦朝廷诸公卿获知真相,会如何攻击张放。说枪林箭雨都是轻的,搞不好把他在长安的秘密火药研发基地抄了都不是不可能。

    因此,虽然此次出使,张放再立大功,用最小的代价为朝廷除去一大隐患,却只能如当初参加西征一样——深藏功与名。

    张放同样也要写奏报,而且身为天子使者,又是事件亲历者,他的奏报,比陈立的更为朝廷重视。可以说,他怎么写,朝廷就怎么采信。张放将此次件事定性为连日暴雨,至使山体滑坡,又逢地龙翻身,“幸赖天子德威,天地有感,降以双重灾祸,遂绝夷逆。”

    嗯,什么好事扯上皇帝一把,总归没错,而且还是个很好的挡箭牌。以后若再有人把听到的“传说”奏于君前,就可以义正严辞斥责对方“你是要质疑天子无德无威么?”

    刘骜上台以来,天灾不断,不是日食就是洪水,要么是地震,几乎年年都有。把最信奉天人感应“天灾即天子无德,朝政有失,是上天对天子的警告”的刘骜弄得心惊胆战,忧心忡忡。张放的奏报简直就是一副强心剂,不管事实如何,刘骜迫切需要这样一份奏报,谁拦跟谁急!谁质疑……呵呵。

    张放正是看准了刘骜这样的心理,轻轻巧巧抹去了自己的“功绩”,消弭了潜在危机。

    夜郎反叛联盟,由于从首恶到协从到附庸,被一网打尽,这个联盟才刚刚成立便胎死腹中。没了头领的夜郎及诸邑夷部俱陷入混乱,正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趁他病,取他命。

    十一月十七,屯于犍为江阳的河西汉军率先行动,进击犍为朱提(县)东南三邑的夷部,这是响应夜郎反叛的二十二邑之三。同时,汉朝置于犍为、牂牁两郡交界,用以监视二郡的汉阳都尉也发兵应合。迅速平灭三邑,徙其罪民入荆州。

    十一月二十二,驻于荆州武陵的另一部河西金城汉军精锐开进牂牁郡。随后,由太守陈立、都尉万年指挥金城汉军,长史指挥牂牁郡兵,兵分两路,分别朝西北、西南两路进击。如同两把钳子,夹向夜郎。

    汉军所过之处,群龙无首的诸夷寨几乎望风而降。汉军没费多大气力就一路推进到夜郎人的大本营——夜郎城寨。

    汉军在这里才遭到一点像样的抵抗,夜郎人先是据寨顽抗。半月之后被汉军破寨,残部退守郎山。而这支残部的头目之一,就是侬罕。

    十二月中,犍为汉军进入牂牁,与陈立、万年所部汇合,将夜郎最后抵抗力量团团围困在郎山。

    正当战争陷入僵持时,十二月下旬,汉使仪旗出现在郎山脚下。

    郎山残部顿时大乱。

    随后,汉使派出使者鞠季传话,向夜郎人劝降:“信我者,可获生;不信者,下地狱。”

    夜郎人同样不知什么是地狱,但并不妨碍他们的联想——王府东寨,木屋广堂,那深陷的巨坑,残缺的尸体,触目惊心的血池,不就是一副人间活狱么?

    夜郎人屈服了。

    河平三年的最后一天,困守郎山的夜郎残部尽数向汉军投降。但其中并无侬罕,据说是带着几个心腥,从后山某个溶洞逃走了。

    至此,夜郎之乱彻底平息。

    历史上,陈立、万年灭夜郎,那可真是费了老鼻子劲了。前后耗时近半载,更遭大败,损兵糜费。之后,陈立派奇兵绝其粮道,又以反间计以诱其众。这才击败夜郎人。而翁指、务邪同样垂死挣扎,据险顽抗。最后是把这二位大BOSS围困在半山。利用冬季少雨时节,截断水源,最终迫使夜郎人自乱,枭翁指、务邪之首而降。这场前后耗时两年,影响深远(夜郎从此消失)的动乱才终告结束。

    张放主导的破夜郎行动,与历史上的陈立相比,只动用了手下扈从队,再加上三千斤炸药。狗带!

    失去王与耶朗的夜郎人,不但联盟分崩离析,无法与汉军一搏,甚至在抵抗的时间与力度上也远远无法与原来相比。而同样被困半山,陈立还要断水长期包围。

    张放只派一使者,传达一句话,就终结了这场叛乱。

    对于叛逆者,汉朝廷是不会手软的。接下来,将是一系列惩罚措施:徙其罪民、毁其宗庙、灭其族裔、纳其疆土。

    夜郎,从此成为传说。

    把夜郎变为传说,而自己也成了西南夷传说的张放,在河平四年初春第一天,在汉夷万众拜送之下,再次踏上归途。

    (第五卷·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八章 【暗流涌动】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黄昏,长安,章台烟雨阁,又是迎来送往的一天。

    “呀!陶君又赏光了。你可真是烟雨阁的大贵人呐。”

    “老地方,空着吧?”

    “那还用说,一直给陶君留着呢。陶君可要会友?”

    “不会,今夜自酌。让茹姬佐酒便可。”

    “好嘞!茹姬——你的好运到了——”

    对话声中,陶晟在龟奴殷勤引领下,登楼入雅间。

    自从塞外返回后,每隔三五天,陶晟都会来这里一趟,有时是招待亲朋,更多时候,是自己享受。

    陶晟在塞外近五年,有一得一失。得者,是巨额财富;失者,是他的妻室。

    正如张放当年所承诺的那样,陶晟赚到了堪比当年那箱财宝的财富,而当他在五年后回到长安,他的妻室早已改嫁。

    汉代婚姻是很自由的,即便是张放这位列侯,也无权阻止。在这一点上,张放颇为愧疚。提拔陶晟当上仅次于家令的家丞,既是对他能力的肯定,也是对他的补偿。

    列侯的家丞,已经不是普通的家奴,尤其是富平侯这样的豪门世宦。无论是官寺还是市井,陶晟都当得起一声“陶君”。若论财富,身家过千万的陶晟绝对是长安诸家丞中的翘楚。

    以陶晟今时今日的地位与财富,寻一位大家闺秀继弦亦非难事,但陶晟却谢绝多位登门的媒子及亲朋相劝,一直独身。当然,他独身并非看破红尘,正相反,是为了无拘束地融入红尘——他成了烟雨阁的常客。

    张放只对家臣的忠心、责任、能力有要求,个人私生活,不会干涉。所以他虽也知道陶晟经常光顾烟花之地,但想想陶晟在塞外苦寒之地艰难开拓,忍得难受,回到京华烟云之地要释放,也无可厚非。最重要的是,这家伙还贼有钱,而且知道分寸,不用担心他会败光。

    陶晟就这样成为了烟雨阁的常客,而最常伴他的,就是茹姬。

    茹姬双十年华,样貌风情,在烟雨阁不过中上,但性情温婉,大多数时候,她并不说话,只是静静倚偎着陶晟。对于陶晟这样的成熟男人而言,最享受的,莫过这种感觉。

    今日如同往时一般,茹姬温柔如水依偎着陶晟,但似乎又有点不一样。陶晟似有所感,放下酒杯,低头问怀中的人儿:“茹姬,怎么了?你的身体发僵。而且,箍得那么紧……”

    茹姬仰脸,黑如点漆的瞳子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哀伤。

    陶晟动容:“茹姬,你怎地……是不是你那五毒俱全的兄长又来催逼你要钱财了?”

    茹姬摇头,哀伤依旧,两串泪珠随着摇头的动作滚落。

    陶晟安慰道:“无事,但说无妨,若有难处只管跟我说,我陶晟别的没有,些许钱帛不在话下……”

    话没说话,茹姬再也控制不住,用力抱住陶晟,脸埋进他怀里,呜呜悲泣。

    陶晟有点迷糊,又隐隐感觉有点不对劲,毕竟在塞外胡地扑腾了那么久,警觉性还是有的。陶晟猛然振开茹姬,推案而起……但刚站起便腿一软,又一屁0股坐下。

    陶晟失惊之下,扶案挣扎几次,非但没能站起,身体却越来越软。

    “茹姬,你……”陶晟一把抓住茹姬的手臂,眼神满是不解与愤怒。

    茹姬嘴角牵动一下,像是笑,却是那么凄凉。她慢慢站起,而陶晟的手,却从她手臂无力滑落。

    砰!陶晟整个身体趴在案上,连同短案一起翻滚在地。在最后昏迷的一刻,模糊的视线里,看到有人推门而入,然后蹲下来看着自己。那人似乎在笑,笑声忽远忽近,嗡嗡鸣响,很可恶……

    ……

    陶晟依然是在笑声中苏醒的,而那笑声,就是他昏迷前听到的那个人,那个声音。当他看清眼前情形与自身处境,心头一沉,困惑不已:长安首善之地,天子脚下,谁敢用这种手段来对付自己(富平侯府)?

    这是一间黑乎乎的房子,火把映照着斑驳的墙、坑洼的地、散乱的禾草,鼻端充斥霉腥味。而自己被绑成棕子一样,跌坐在地。在他面前,是几个手持火把的蒙面人。其中一个正凑近盯他,笑声正是从此人面巾后发出。

    “醒来了,很好,看清楚自己的处境了吧?”蒙面人蹲下,火把向陶晟一撩。陶晟下意识向后仰躲,差点烧着眉毛。这家伙,玩真的!

    “你们,想要什么?赎金么?”陶晟既不惊怒摆身份,也不反恐吓对方——人家既然敢下手,就不会顾忌这个,不如直奔主题。

    “不愧为侯府家丞,果然上道!”既然人家上道,蒙面人也很干脆,“我知道你有巨财,但我不要,只要你告诉我一些事,我保证你在宵禁前安然无恙返回侯府。”

    “你想知道什么?”陶晟话刚出口,旋即警觉道,“丑话先说在前头,侯府里很多事,或者与君侯有关的,我都不知道——君侯保密意识很强,不该知道的事,我们做家臣的一概不知。”

    “放心,那些事我不问,我问的,你一定知道。”

    “你且说说。”

    “摘星城。”

    一听这三个字,陶晟脸色就变了。

    蒙面人霍霍怪笑:“陶君主事摘星城达四年之久,对此城大小事宜,诸项建制,想必了如指掌,我没问错人吧?”

    “你……你们是谁?为何要对付家主?”陶晟眼里透出恐惧之色,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家主。到现在他哪还不明白?这些人竟是冲家主来的。

    主事摘星城近四年的陶晟心里比谁都明白,这座城,出台的许多措施、章程,包括军队的建制,甚至衣冠发式等等都有诸多问题。说轻点是严重违规,说重些完全与大汉制度背道而驰。

    因为天高皇帝远,加上始终不对朝廷官员开放,所以朝廷对那里的情况完全是一无所知。嗯,甘延寿、陈汤、公孙覆等倒是去了。但正如家主所言“你认为我既让他们去了,还会让他们回来么?”

    然而,朝中诸公也不是好糊弄的。之前不理会,可能只是顾不上,终有一日,会有人注意到这个西极边城。

    陶晟曾对此表示过担心。而家主亦直言对这方面早有预感,也有一定的应对措施。只是没想到,不是光明正大的朝争,而是玩这种伎俩……

    “你是谁?或者,雇佣你的人是谁?”陶晟盯住蒙面人,一字一顿,“是不是,三横一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八十九章 【陶晟的选择】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蒙面人缓缓站起,冷冷瞥了陶晟一眼,眼里的煞气,以陶晟经历之丰富,心态之沉稳,亦为之一寒。

    “看来陶君还没搞清楚自家处境啊。”蒙面人语气平缓,却透着一股寒气,“那么,容我再提醒一下陶君——现在我为刀俎,汝为鱼肉。能提问的只能是我。你么……”

    蒙面人伸出食指,在陶晟眼前摇了摇。

    “走吧。”蒙面人一声招呼,几个同伙居然转身就走。

    陶晟一时愣了,他已经做好了熬酷刑的准备,没想到,对方就这样走了?!

    蒙面人走到门口,似乎想起什么,回首道:“差点忘了提醒陶君,捆绑一个时辰,若不松开舒缓血脉,这筋骨怕是大大不妥;超过一日夜,这手臂怕是要废了……”

    其实何须对方提醒,这常识陶晟岂会不知,他在塞外这几年,可不是当好好先生的。剿匪灭盗,扫平胡部的事没少干,绑废了多少双手臂都数不过来。先前没意识到,是以为对方去去就回,请示幕后之人。没想到对方竟是打这样的主意,陶晟脸色一白,眼角抽搐几下。

    这个细节被蒙面人捕捉到了,眼里闪过一丝诡笑:“门外有守卫,何时陶君愿意开口,只管呼叫,我等闻报自来。”

    嘭!木门重重关上。

    黑暗中的陶晟吃力坐起,用力挣扎一下便绝了望,这帮人的捆绑手段十分老练,采取的是两臂反曲式捆绑,根本使不上劲。更严重的是,这样捆绑法,不消一个时辰,手筋必定扭伤,甚至骨头错位。那时就算松梆,手臂也差不多废了,更别说什么一日夜……

    半卧在冰冷的地上,不时感觉有虫蚁乱爬,两臂越来越麻,渐渐失去知觉——这是一种慢慢浸蚀心灵的恐惧。它不像酷刑那样猛烈,让人绷紧肌肉,调动全身精神去抗拒,它只会一点点吞蚀人的意志。

    当你清晰知道自己两条手臂将在时间的流逝中,一点点麻木、坏死,从此将从一个健全人变成屙屎都要人搭把手的残疾……那种恐惧,足以将人逼疯。

    “是王家的人,一定是王家的人,只有他们,才有对付家主的理由。王氏半天下,王家人若出手,连家主都只有束手的份,我一介家臣,再挣扎又有何用?徒自牺牲而已……”陶晟反复不断对自己说着类似的话,这其实就是一种自我催眠,重复多了,最后自己就会相信并接受这样的结论。

    “家主,对不住了。我……我不想成为残废!”陶晟挣扎着跪起,向南方重重叩了三个响头。当他抬起头时,眼睛里的绝望、愧疚已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强烈的求生求存欲0望。

    他用尽全身气力,对大门方向怒吼:“你们想知道什么,只管来问——”

    沉重的木门吱呀打开,火光耀眼,蒙面人陆续进入。为首蒙面人第一句话就是:“给他松绑。”

    陶晟被松梆了,但两臂已僵,半个时辰内别想动,而且筋脉都有损伤,接下来至少得将养大半月才慢慢复原——当然,前提是这伙人遵守承诺,放他一码。

    既然无法反抗,索性就光棍些吧。陶晟边活动手脚边道:“我能不能问一个事?”

    “说说看。”大概是看到陶晟肯合作,蒙面人比较满意,也颇知投桃报李。

    “茹姬……为什么会陷害我?”

    没想到是这样一个问题,几个蒙面人不禁仰首哈哈大笑,笑毕才道:“婊子无情,没听说过么?”

    陶晟没有笑,认真道:“我想知道真正原因。”

    蒙面人首脑想了想,道:“也罢,既然陶君如此在意,实话告诉你也无妨。那个茹姬的兄长,你也知道,五毒俱全。我派人到赌坊里跟他对赌,结果他欠下了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巨债。然后我派人找来茹姬,给她两个选择:一、她永远见不到这个兄长;二、她永远见不到你。你猜,他会选择谁?”

    这下陶晟笑了:“我明白了……这个傻女人。”

    陶晟沉默了一下,道:“我保证,绝不找这个女人。足下能否也不找她?”

    蒙面人失笑:“想不到陶君居然如此怜香惜玉……实不相瞒,此事,恐怕会让陶君失望。”

    陶晟叹息,该说的都说了,他也算仁至义尽,再不纠结。

    接下来,蒙面人开始提问。不过陶晟注意到,提问的并不是那个煞气重的蒙面人首脑,而是一个说话慢条斯理,时不时会有个下意识捋须动作的蒙面人。只听这人第一个问题,陶晟就知道,这家伙绝对是官场中人。

    “你曾是摘星城的主事。这个主事是什么?职权如何?是否国相的变称?”

    陶晟略加思索,答道:“在下是侯府家臣,这主事就等同家丞,职份也等同家臣,为家主打理城中事宜。在下不过一介家奴,如何敢与国相相提并论。”

    蒙面人首脑插口道:“你说的话,我们会有别的途径验证。若有不尽不实,那就休怪我再绑上了。”

    那种恐惧难受滋味,陶晟绝不想来第二次,所以他也很干脆:“我说了,你们想知道什么,尽管问。”

    “很好。摘星城的士卒有多少?”

    “三百。”陶晟果然爽快,这个数字上报过朝廷,有备案的,而且,事实也是如此,所以他回答起来丝毫不需犹豫。

    “可我听说,并不止此数。富平侯还弄了个什么‘预备役’……这是藏兵于民吧。”

    陶晟咯登一下,这事对方也知道了?果然是有备而来。好在家主也早拟好应对说辞,他照着说就好:“塞外胡地,与中土不同,草原诸部,不分男女老幼,但能盘马弯弓者,无不成兵。摘星城此举,不过应胡俗而已。天家早已有言,入胡地,当遵胡俗。”

    富平侯还真不怕有人拿这事做文章。论严重性,还有比胡人对中原伦礼纲常的颠覆性冲击更大的么?堂堂一个公主,祖孙三代嫁个遍,放在中原,这是禽兽行为,千刀万剐不为过,遗臭万年有余辜。然而就连英明神武的汉武大帝,对此也只能无奈说一句“入胡地当遵胡俗”。

    摘星城孤悬塞外,无后方无支援,却要承担汉王朝探路石与前哨站的功能,在军事上不放权能行?

    预备役的事,富平侯没禀报,不代表天子不知,诸公不明。或许,只是心照不宣而已。

    那人抓不到话柄,只好换下一题。接下来对方又问了几个问题,陶晟对答自如,神色自若,很是坦荡,一副“你就算用刑我也是这个回答”的表情。

    眼看问不出什么名堂,蒙面人未免沮丧。

    陶晟心下一松,正想来两句缓和场面的话,冷不防那一直没说话的蒙面人首脑突然来了句:“富平侯在城西别庄里藏着什么秘密?”

    陶晟脑袋嗡了一下,这一刻,他竭力保持平静。但他知道,自己的脸色肯定变了,而且,逃不过蒙面人首脑刀子般的眼力。

    蒙面人首脑眼里透出笑意,知道这一击正中要害,他不紧不慢道:“这是最后一个问题,如实道出,陶君便可获自由,在下礼送回府,绝无虚言。”

    正如张放在夜郎那惊天一爆时所担心那样,火药研究,是他的七寸,一旦被有心人拿捏,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陶晟同样明白。如果说前面透露的有关摘星城的情报多半还算是半公开资料,问题不至于太严重的话,那么一旦说出别庄的秘密,出卖主人的罪名就坐实了,摘都摘不掉。

    陶晟该如何选择?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九十章 【整黑材料】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拿到了?”

    “是,拿到了。不过……”

    “不过什么?”

    “据钱郎中说,没有什么要害东西,而且……而且……”

    “贾子光,你平日是个爽利人,怎么今日说话这个味?”

    如果陶晟看到眼前两个人,一定会既惊讶又恍然,这两个人他都认识,不光是他,长安大多数人都认识——两个大名人。

    一个是红阳侯王立,另一个,也就是那蒙面人首脑,是与万章齐名的五陵豪侠之一,长陵贾宏,字子光。贾子光与他的弟弟东市贾万,在长安的名气决不在朝中公卿之下。当年万章名号最响亮的时候,贾子光得往后排排。自从万章死后,贾氏兄弟渐渐冒头,行情看涨。

    王立本身就是王氏兄弟几个人中最不靠谱的一个,结交游侠,斗鸡走马,是他的日常。以至于身为天子舅,天子想用都无从用起,只好给他挂了个“中郎”的闲职。

    王立在任中郎其间,倒还算安份。当然这个安份是指不敢惹朝中大臣,至于千石以下的各地方官员,还有长安百姓,那是不堪其扰,畏之如虎。

    等到河平元年时,五侯同封,身价暴涨的王立终于成为一只真正大老虎。压抑多年的嚣张本性一下暴露,成为朝中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螃蟹”。

    有人避之唯恐不及,有人却千方百计靠上去,譬如贾氏兄弟便是后者。

    贾氏兄弟与王立老早就相识,当时大家还是平起平坐,称兄道弟。而等到王立封侯之后,兄弟俩就放低姿态,以门客身份,成为专为王立干脏活的专职打手。

    贾氏兄弟为什么要靠上来,答案很简单,象他们这样的豪强,必须依附朝中强力人物,才能更好保障自身利益。万章为什么那么牛逼,还不是因为靠上了石显?

    一朝天子一朝臣,同理,一代江湖也要换旧人。

    石显失势自决,万章葬身大漠,这个江湖,将是他们兄弟的了。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贾子光敢冒若大风险,绑架富平侯府家臣,暗中收集富平侯的黑材料了。

    面对王立的质问,贾子光赶紧把地牢的审讯情况说了一遍。

    王立边听边点头:“不错啊,这陶某人不是招得挺痛快么?摘星城的情况,还可以深挖,一定会挖出大问题。是了,张氏别庄究竟隐藏着什么?”

    贾子光苦笑:“问题就出在这。我一问这事,那个陶晟就脸色大变,明显有鬼。然后装做要说的样子,趁我等不备,一头撞向墙壁……”

    “什么?!”王立怒笑而起,“这个陶某,倒也算忠心。撞死了?”

    “没有,被我扯住衣摆,只撞伤额头,包扎之后并无大碍。”

    “看来他是不打算招了。”

    “对。所以,我们不得不用刑……”贾子光小心翼翼看了看王立的脸色。

    王立不置可否。原本他的用意是尽量不要闹大,也就是说,最好不要把人折磨得奄奄一息,这样收场有点麻烦。不过,既然触及到富平侯的机密,那么用点过激手段也就说不得了。

    “他招了什么?”王立对贾子光用刑手段深具信心,他曾多次在旁观看,确信不是人能熬得过去的。

    贾子光苦着脸:“快招了,但是、但是……他莫名发癫了。”

    “什么?!”王立是第二次发出惊呼,他第一反应,就是陶某人装的,“怎么可能莫名发癫?是真是假你会看不出来?”

    “是真的。”贾子光无奈中透着深深的困惑,“当时他正要说出别庄机密,突然脸就扭曲变形,额头青筋怒凸,眼睛充血,几乎突出眼眶。整个人如同困兽般拼命挣扎,绳索磨破肌肤,勒入肉中兀自不觉……”

    王立听得呆了,这怎么听都不像假的。

    “那一刻的陶晟,真的就像一只受到巨大刺激的野兽,若不是捆绑住,要么就是扑过来咬人,要么就是满地打滚……”贾子光连连摇头,眼里的困惑更浓,“好不容易安抚住,但只要一逼问别庄之事,他必癫狂。数次之后,人竟晕厥……不谦逊的说,在下也算见多识广之人,但实在看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立拧着眉头想半天,同样也搞不懂。最后只能认同贾子光的推测,这陶晟有病,多半是羊角癫一类,一逼急了就犯病。只能暂时关着,一是为其疗伤,总不能放一个伤痕累累的人回侯府。二是等他情况稳定下来后继续盘问,已经快摸到要害,王立怎会轻易罢手?

    次日午时,王立出现在大将军府,后堂,雅室。

    “拿到了?”

    “是,拿到了。不过……”

    “不过什么?”

    一样的对话,只是对象反过来,问话的是大将军王凤,回答的是王立。

    王立把贾子光的话复述一遍,末了,惴惴不安:“大兄,此事小弟没办好。要不,我再找别的人下手,比如侯府家令张敬臣……”

    王凤摇摇头:“不必了,张敬臣虽是家令,却未得张放信任,无论是摘星城还是渭水别庄,他所知晓之事都远不及这个陶晟。甚至可以说,尚不及张放身边的那几个扈从。”

    王立眼睛一亮:“那我可以从那几个扈从身上下手。”

    “再说吧。”王凤不置可否,拿起案上的黑材料看了一会,沉吟道,“你这次不算白费劲,有些东西可以用,但还不足以动摇根本。”

    “是,小弟一定再接再厉……”

    “注意别被张放抓住把柄,闹得象上次一样。”王凤再次提醒这位泼皮老六,“我们当下的目标,是王子威(王商)。只是趁张放不在长安的难得良机,收集此人一些把柄,以便日后对付之用。能收到最好,收不到也不可操之过急。眼下还没轮到他,明白么?”

    一说起旧事,王立就咬牙,赶紧点头:“小弟明白。”

    “尽快把人治好,送还富平侯府。交待你的人,做事稳妥些,切不要让人发现半点端倪。”

    “是,大概有半个月就可以……”

    “不行,五日之内把人送还。”

    “这……”王立有点懵,怎么这样快?

    王凤抬手向南边一指,淡淡道:“那个人,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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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贾子光、贾万兄弟与万章一样,都是史实人物,俱为西汉晚期市井豪侠。不过,汉代的豪侠,与真正意义上的“侠”是有差别的。确切的称呼,应为“豪强”更妥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一章 【够义气的公主】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是的,张放要回来了。

    五月,张放的使节队伍渡过洛水,进入关中。归家在即,却意外收到两封家书。

    一封是正妻班沅君写的,一纸素笺,只有两句“望明月而抚心,对秋风而思君。”才女就是才女,无须满纸相思,只需点睛两笔,满满柔情,跃然纸上。

    一看诗的意境,就知道是去岁入秋时写的,却到今春才寄出,想必是不愿让自己分心吧。只在得知即将归家的消息时,才将诗句寄出。

    张放抚笺良久,感慨良多。然后,他打开另一封书信,这是一封万里家书,来自——摘星城。

    这是昭君写来的,迢迢万里,鸿雁难传,三年来,只得这一封家书而已。正因为太珍贵,所以昭君足足写了五页纸,只字不提摘星城的发展及现状(这些情报,自有专职人员每年一次传递),满篇都是自己的心情,对郎君的思念。最末一页,还代娅莎写了许多思念的话。

    张放一看就知道,肯定是娅莎口述,昭君执笔,而且经过修改。娅莎说话,直白爽快,热情奔放,根本不是这种婉约含蓄的风格。张放边看边摇头微笑,其实看看沅君与昭君的典雅,再看看娅莎的热烈奔放也是不错,只是昭君再怎样也不好意思写出那种“肉麻”的语言吧……

    “昭君出塞,只为郎君。唯愿郎君,勿忘此心。”

    反复咀嚼信末最后几句,张放怔怔出神,眼前又浮现离开摘星城那一刻,都赖水对岸,两个久久伫立的纤弱身影……

    车内侍奉的飞燕,一直想说话却不敢打扰,直到郎君掩卷长叹,才小心翼翼道:“就要回长安了,女君(妾对妻的敬称)之相思可慰。男君勿扰。”

    张放看她一眼:“你怎知我在看家书?”

    这时代的书信也不会在封皮写上“家书”两个大字,张放有可能在看情报,也有可能在看奏报,飞燕怎么就认为自己在看家书?

    飞燕怯生生道:“婢子看到男君温柔的笑脸。”

    张放笑了,这回答很别致啊,看来赵飞燕不但聪明,也很善于观颜察色。或许,可以让她分担阿离的重担,以她的心性,也许比阿离更适合这工作。

    张放笑吟吟望着飞燕道:“飞燕,你既然这么会猜,那不妨猜猜,回到长安后,我第一个要拜访的人是谁?”

    飞燕侧首脑袋,翻着可爱白眼,一脸认真的思索。

    “应该是天子吧?”

    “这是自然,首先当然是交令还节。但我问的是‘拜访’。”

    “啊,那、那是大将军?”

    “去他的大将军。”张放一脸无所谓的表情,却把飞燕吓得不轻。

    飞燕慌忙掀帘朝车外看了一眼,抚着丰满的胸脯,一脸惊吓。

    张放哈哈大笑:“别搞那么紧张。你没机会上朝堂见识,朝堂上那些御史言官,有时与大将军对呛,闹起来比我这句话还过份。哈哈哈!”

    飞燕一脸懵逼,难以想像,愣了半天,直到张放催促,才想起还有问题要回答,下意识道:“是丞相吧?”

    “王商嘛,倒是要拜访的,但不是第一个。”张放收敛笑容,定定看着飞燕,道,“不难为你了,告诉你吧——是阳阿公主。”

    “阳阿公主”四字一出,飞燕顿时明白过来,娇躯一颤,眼眶慢慢变红。少倾,直起身,整理衣襟。双袖向两侧展开,跪下,伏向地面(车板),端端正正向张放行了个大礼。

    ……

    “宜人拜见主母,拜见君侯。”

    同样的跪姿,同样的拜礼,但对象已变成赵飞燕的妹妹,赵宜人。

    “没想到羿啸一回长安,向陛下交令还节之后,第一个拜访的人就是我这老骨头。”阳阿公主虽年近四旬,但保养得宜,怎么看都像三旬美妇,尤其天生媚态,那风韵与青葱少女各胜檀场。

    张放微笑:“据闻天子曾为龙额侯多次牵媒,其中不乏权贵千金,龙额侯却放言‘愿得阳阿,不受千金’。姑母若是老骨头,这位韩侯岂非……”

    阳阿公主笑得花枝乱颤,芊指虚点张放:“羿啸这张嘴,越来越会夸人了。”

    龙额侯韩宝,就是当年张放在元帝寿诞宫宴时遇到的那位大胡子男子。许皇后的姊姊许靡,就嫁给了这位老兄。不过许靡明显不是个安份的妇人,与韩宝的个性格格不入。两人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婚后不过五年,便分道扬镳。嗯,在汉代,分分合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想想王凤、王政君的母亲李氏傲骄离婚改嫁;再想想当年武帝长姊平阳公主霸气的自择夫婿……便可见一斑。

    这位龙额侯韩宝年纪跟阳阿公主差不多,在某次宴会上,见到新寡的阳阿,不知怎地迷上了,便宣称非卿不娶。偏生阳阿公主对这鲁男子瞧不上眼,百般婉拒,连天子牵媒都不干。此事在长安权贵间成为笑谈。

    听到外甥拿此事拐着弯赞自己,阳阿公主虽嗔实喜,笑道:“羿啸如此乖巧,姨娘怎能不赏,你看这人儿如何?”

    张放转头,正好对上宜人那亦喜亦嗔的可爱笑脸,还有那总扯人目光下滑的鼓鼓酥胸……

    张放回过头:“姨母这是……”

    阳阿公主嗔怪道:“还用问?你把姊姊拐走了,这妹妹我还能留着?”

    张放合袖一揖:“多谢姨母。”

    阳阿公主向宜人挥挥手:“收拾一下,等会就随富平侯去吧。”

    宜人那个开心呐……用力叩个头,然后扶着额头,晕乎乎地跑去出。

    雅室只剩阳阿公主与张放二人时,阳阿公主望着这个外甥直摇头:“你呀……都不知怎说你好……”

    张放再揖谢:“不孝外甥让姨母费心了。”

    “我也知道这事不怪你,只是……罢了。当日我以宜主重病为由,在天子那里搪塞过去。天子日理万机,久而久之也就忘了。”阳阿公主宽慰道,“只要那夜之事无人知晓便可无事。”

    张放抬头:“无人知晓么?”

    阳阿公主点头:“只有我、你的宜主,还有我府上家令,也就是宜主的义父赵临知道。”

    阳阿公主看来是帮他的,飞燕当然不可能说,那就只有……

    “外甥有一不情之请,不知可否?”

    阳阿公主猜到张放想说什么,淡淡道:“你放心,我的家令,我自会管好。”

    张放无奈一叹,他本想请阳阿公主同意自己单独会见赵临,然后他会使用催眠术给赵临种“心蛊”,以策万全,小心无大错。可惜,阳阿公主对自己的越俎代庖感到不满。

    面对这位多次帮助过自己的姨母,张放实在不忍使手段,只能选择相信。

    “多谢姨母。”张放再次深深一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二章 【未雨绸缪】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家主,陶晟有罪。”

    五月的长安,已经很颇为燠热,虽已入夜,仍带着几分难消的暑气。

    张放一袭白衣,峨冠博带,安坐于水滑的地板上。在他面前,吊着绑带的陶晟深深叩首,长跪不起。

    张放手里端着一杯茶,慢慢嗅着那熟悉的清香,淡淡瞟了陶晟一眼,似笑非笑:“你有何罪?”

    茶?!

    是的,就是茶。

    早在十年前,张放刚回长安时,就曾派人寻找茶树,一直到三年前才找到。然后又经过三年时间来筛选、培育、炒制。这次回来,终于品尝到那久违的苦涩中带着芬芳的味道。

    当然,这时的野茶品种远不及后世屡经改良的各种名茶,味道跟最渣的“边角料砖茶”差不多。不过,身为从无到有的开发者,张放能喝到就很满足了,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吧。

    陶晟慢慢抬起头,额头还有撞墙时未消褪的青淤,两只眼眶也是青黑色的,一只手臂吊着绑带,另一只手也很不得劲。如果脱去衣服,那伤痕就更多了。

    “仆所说遭仇家报复实为虚言,或者说,是有仇家不假,但不是我的仇家,而是……”陶晟毫不避让家主的迥迥眼神,一字一顿,“是家主的仇家。”

    出乎陶晟意料之外,家主听罢神色不动,甚至能清清楚楚看到,连根眉毛都没动一下,只是很优雅地举杯呡了一口那种叫茶的古怪饮品。然后,只问了一句,陶晟冷汗就下来了。

    “最近你的头痛好些了吧?”

    陶晟汗涔涔再叩首:“晟应该早早向家主坦白的,只是眼见家主远道方归,诸多应酬,一时不得便……”

    张放摇摇头,打断陶晟的话头:“不是这个原因,是你在犹豫,不知是否应当向我坦白。你犹豫了五日,我等了你五日。”

    陶晟这回连头都叩不下去了,脑袋嗡了一下,空白片刻,面如死灰,涩声道:“陶晟该死,陶晟让家主失望了,陶晟……”

    张放摆摆手:“坦白迟到无妨,只要不缺席就行。说说吧。”

    陶晟被这么一拿捏,再无半点犹豫,竹筒倒豆子,一骨碌全倒出来。

    “九成是王氏做祟。”张放听完后,第一反应也跟陶晟一样。这并不难猜,因为这些人所做,完全是政敌所为。张放在朝中的政敌当然不止王氏一族,但敢用这种手段的,除了王氏再没别人。

    估计王氏兄弟也没想到,这陶晟还真敢说——常人遇到这种事,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是隐瞒得死死的么?这陶晟脑袋咋长的,居然会坦白?

    事实上陶晟的确犹豫了很长时间,也曾一度想过隐瞒,因为一旦坦白,背主之罪是逃不了的,他的人生与前程尽毁。这也是王立、贾子光之流敢下手又敢放人的原因。

    最后,是不时隐隐头疼的后遗症提醒了陶晟——家主明察秋毫,辨识人心。这在当年的西征路上及治理摘星城,收拾康居国师的事件中,屡有所闻,亦曾亲眼所见。更不消说家主在长安还有强大的耳目情报系统,早晚也会查到的。陶晟不愧是干了好几年的摘星城主事,这点决断魄力还是有的。王立、贾子光到底小瞧了他。

    这一刻,陶晟无比庆幸,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很清楚家主所说的“等待了五日”的含义,背脊凉飕飕地。

    同样在这一刻,张放也很庆幸,自己在西征路上,对下属扈从种“心蛊”是非常正确的。他并不怀疑下属的忠心,但同样知道,信任不是绝对的。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东西,能轻易击破忠心,摧毁信任。筑一道“堤坝”,于人于己都是有利无弊之举。

    火药,是张放的核心机密之一,任何涉及到这个敏感机密词汇,都会引发“心蛊”,出现各种不良反应。

    张放对自己动的手脚引发的后果很清楚,因为他做过很多次实验。因此回到侯府后,一听对陶晟状况的描述,再召来他一看,就知道陶晟遭遇了什么。张放经过短暂的考虑,决定给这位既有功劳也有苦劳的家仆一个坦白的机会——让他自己说,而不是被逼着说。

    很庆幸,陶晟没让他失望,尽管迟了些。

    “家主,这岂不是说,太后、大将军要对家主……”眼见家主证实了自己的猜想,陶晟脸都白了。

    “还没严重到那个程度。”张放冷哼,“我久不在长安,如果他们不趁机搜罗些不利于我的东西,那真是枉为人了。放心,王商一日不倒,一日就轮不到我。不过,这事也提醒了我,该是正面向王氏表态的时候了。”

    “你先退下。”张放向陶晟挥挥手,但陶晟却罕有的伏地不动。张放转念明白过来,沉声道,“虽说任何人遇到这样的事,都不会比你做得更好,但既然是你遇上了,该有的惩罚也逃不了。你先下去养好伤,听候处置。”

    “谨遵家主之令。”陶晟朗声应道,垂首退下。

    张放负手来回踱步,思考一会,终于下了决心,拍拍掌。

    韩重应声而入。

    “传令渭水别庄,除了库存炸药不动,所有研究人员、设备、材料,原料,统统向北地马领张氏坞壁转移。让他们在那里等待墨秦的下一批东郡移民,然后随行前往摘星城。”

    “诺……啊!”韩重刚下意识应了一声,就讶然失声。

    “王氏已经盯上了那里,不转移怕是不行了。炸药损失倒不怕,逼急了顶多连庄子一起炸掉好了。但人员、设备我损失不起。”张放从不把韩重视为奴仆,而是朋友加兄弟,所以有必要的话,会详细解释给他听。若是一般的家奴,你还想要主人解释,嫌命长了是不?

    “可是,真要搬迁那么远吗?”今日还在长安,转眼就要迁到万里之遥,韩重一时有些难以适应。

    “王氏半天下啊!可不是说说而已,但凡大汉境内,若大天下,何处能逃得过他们的眼睛?在长安,在天子与我的眼皮子底下,他们还有几分顾忌,若在别处……呵呵,不用我多说了吧?”

    韩重沉重点点头,不再多问,拱手领命而去。

    张放踱到廓下,负手遥望。星空深邃,苍穹浩瀚。

    十年,入长安已有十年,也隐忍、蛰伏了十年。现在,终于要怼上了么?

    那么,来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三章 【联 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丞相。”

    “富平侯。”

    张放与王商,一个玉树临风,一个伟岸豪迈;一个柔和如风,一个气势雄浑。

    二人相对合袖施行,对视片刻,一齐大笑。

    张放边笑边道:“丞相之威,单于亦惮。放险些把持不住,丢丑露乖了。”

    王商连连摇头摆手,一副莫要再提的表情,但眼中亦泛起得色。

    张放所说的“单于亦惮”,乃是年初时发生的一桩令朝廷扬眉,民间啧啧称赞的趣事。

    河平四年(前25年),南匈奴复株累若鞮单于来朝见汉天子时,顺便到未央廷拜谒丞相王商。当时王商起身离席与单于交谈,由于王商身材高大,匈奴单于仰望之而心中畏惧,一时失态而连退好几步(史载王商身高八尺余,这么看来,复株累若鞮单于的身高堪忧)。

    汉成帝听说后感叹道:“此真汉相矣!”

    此事一时传为美谈。

    二人一见面,张放就把王商本年度最得意事迹说出来,不露痕迹地夸了王商一把,王大丞相这心里说不乐那是假牙。

    二人相见之处,是王商的乐昌侯府水榭。三面立栅,一面临湖,通透无壁,凉风习习。

    王商笑毕询问:“君侯是饮酒,还是饮酪,或是蜜水?”

    张放笑吟吟从袖里取出一个精美小漆盒,置于案上:“今日不饮酒酪果蜜,只饮此品。”

    王商打开一看,却是一坨黑乎乎的东西,若不是清香扑鼻,他真当是枯草烂叶了,不免困惑道:“此为何物?”

    张放吐出一字:“茶。”

    两杯白玉瓷,一壶骊山泉,如水龙吐息般注入杯中,卷成一撮的茶叶似花苞舒放,清水迅速晕染成橙色。

    张放端起一杯,向王商做了个请的手势。

    王商从没见过这种饮品,也只当是与一般的果酒差不多,如果不是茶水是滚烫的,他会直接端起来一口闷。这时,他看到了张放的动作——端起杯,轻轻吹去浮在面上的茶叶,轻嘬一口,呡着嘴,似在品味,好一会才咽下去,嘴里咂咂有声。

    王商从没见过这么奇怪的品饮方式,疑心是张放从蛮夷地学来的,但想想似乎也不像,因为那一举一动,从容优雅,隐含礼仪之涵,决不是蛮夷能玩得出的花样。

    这样想着,王商也不由自主照做一遍。清茶入口的瞬间,王商微皱眉。不过,他年轻时也是吃过苦的人,虽然这些年养尊处优,但本色犹在,眉头只一皱就舒展开来。随后,眼神透出诧异之色。慢慢的,诧异被笑意取代,微微点头。

    “嗅之清香醒脑,入口虽苦,然苦后余甘,芬芳绕舌,果然是妙物。”

    张放置杯抚掌而笑:“初饮便能品出此茶真味,丞相也是妙人。”

    王商的回复是再饮一口,又一口,很快杯子就见底。

    二人以空怀相照,相视而笑。

    虽然茶产量还很少,但聪明人就要提前推广,从上层入手,潜移默化改变大汉饮食风俗。嗯,貌似张放已改变了大汉的食谱,现在要改变饮品了。

    “世事有先苦后甘,有先甘后苦。不知丞相倾向哪种?”张放貌似在说茶,但他相信王商一定能听懂其中意思。

    王商想了想,命仆从从书房取来一卷竹书,交付张放:“这是王仲卿前日写给我的答书,其中有一段感人衷肠,羿啸可以看看。”

    王商口中的王仲卿就是京兆尹王章,这位虽然也姓王,却与魏郡(王凤)、涿郡(王商)皆无关,只是出身贫寒的士子,成份跟陈汤差不多。陈汤入职以前,算是混得比较惨的,而这位王章却比陈汤还惨。

    怎么个惨法,竹书里有一段自述可窥一斑。

    “……余惜日为诸生学长安,独与妻居。因贫病,无被,卧牛衣中,与妻诀,涕泣。妻怒呵之曰‘仲卿!京师尊贵在朝廷人谁逾仲卿者?今疾病困厄,不自激昂,乃反涕泣,何鄙也!'妻虽出言无状,然振聋发聩,章大惭,遂奋起……”

    张放讶异扬了扬眉,这不是后世成语“牛衣对泣”的出处么?原来是王章的故事。而所谓的牛衣,通常是主人编草使暖,以覆盖牛体,类似于蓑衣之类。都潦倒到用牛衣当被盖的程度了,当年王章的凄惨可想而知。这段自述,看了当真令人一掬同情之泪。

    这卷答书是写在竹片上的。在张放改良纸张以前,竹、木书是当时文字载体的主流。而当“纱罗纸”出现后,朝廷公文、诏书基本上都纸张化了,民间书信往来也一样。不过有些复古情怀的士大夫,还是愿意用木简竹书互相答酬,是为“答书”。

    王商给自己看这份答书,尤其重点指出这一段的用意再明显不过,他是用一种不露痕迹的方式,回答了自己的提问。

    这两个人,一个以茶借喻对方眼下所面临的艰难处境,一个以他人答书暗示决心。表明了共同的政治利益,并建立起了初步信任。

    政治上的东西就是这样,只要有共同利益,那就有了联手的基础。

    王凤与王商,一个是文官之首,一个是武将之首,都是外戚,都得天子信重,都要当一哥……二王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是天然是对手。王凤鲸吞朝野,利用自身优势,拿下了大半个朝廷。

    王商也并非没有还手之力,他转职丞相之前,长期担任军方要职,与前大司马许嘉交情菲浅。许嘉被王凤挤下去后,一直暗中支持王商,而身为许皇后生父,许嘉的能量连王凤都不敢小觑。

    同时王商还与右将军史丹结成了儿女亲家——王商之子王安,娶了右将军史丹之女。虽然史丹儿女众多(达二十多个),嫁个女儿也说明不了彼此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但至少也算是一份筹码不是?

    王商虽然没有王凤那种咄咄逼人的鲸吞之势,却也不乏蚕食之举,京兆尹王章就是其一。

    而今日,富平侯登门拜访,释放善意,更令王商老怀大慰。不过,富平侯此举也并不出王商意料之外。皇太后不喜富平侯,大将军对富平侯的挤兑,红阳侯与富平侯的仇怨。王商都知道,可以说,他一直在等这一刻。

    尔后,二人只谈平西南夷之事,或且谈谈风花雪月,绝口不提政治联手。

    直到张放告辞,将要走出大门时,身后却传来王商的声音:“对了,富平侯。那个什么茶,可否送我两盒?”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九十四章 【都升官了】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请!”

    “请!”

    “请!”

    三杯新茶,三个天南地北的时代精英终于汇聚一堂。

    坐在正中上首的是张放,因出使并平定夜郎,出色完成朝廷赋予的使命,终于再往上挪了挪。荣升光禄勋,正式列席九卿之一,成为成帝朝最年轻的公卿。光禄勋执掌除长乐宫之外的诸宫警戒戍卫,指挥包括五官中郎将在内的三署(五官、左、右)与郎中三将(车、骑、户),以及羽林、虎贲二中郎将。还包括诸多郎官。相当于京畿司令级别。

    从这时起,张放才算是正式进入大汉朝堂核心班子。每次宣室殿廷议,都会有他的席位,类似后世入常委了。象过去那样,人家大佬在里面开会,他在外头站岗保卫的尴尬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对于这个任命,皇太后很是不满,但也只有将这种不爽压在心里,没对皇帝施加压力。因为大兄王凤与她面谈过,这个任命,很难阻止。首先,天子对富平侯很信任;其次,从丞相到御史大夫到左、右将军都表示支持;最重要的是,富平侯确确实实出色地完成了出使任务,甚至最后的扫尾工作——降伏残敌,都是富平侯之功。

    大汉国策,有功必赏,何况还是位列侯。

    说实话,如果王氏集团里,有哪位杰出人物立下如此功勋,不是侯的必定封侯,有封国的必升三级。而张放不过升了两级而已。如果这个任命都要阻拦,不光说不过去,最要命的是,以富平侯的身份、资历、功勋,能容得下这匹千里驹的不过区区十几个位置而已。你把他往哪放?哪里的要职都有屁0股坐着,挪谁都不好,挪谁都会影响到一连串的利益,堪称牵一发而动全身。

    实在没辙,只能让他在本系统里上升算了。既然拦不住,就别费事做恶人了。

    张放因平夜郎之功高升,另一位干将自然也不会落下。

    陈立。

    此刻,这位带着一身征尘,刚刚从西南返回长安,向天子、百官奏对的恢复西南主权的功臣,正坐在张放下首,正堂左侧。

    作为平夜郎及诸蛮的实际指挥者,陈立亦得到应有的嘉奖:封关内侯,赐百金,出任西域都护府骑都尉、都护。

    陈立这个牂牁太守,本就是为了平夜郎而调任西南的,平蛮之后被调回,本就是应有之义。按原有的历史轨迹,陈立平夜郎后,是因功而入北军任校尉,此后再无建树。而张放对于自己所举荐的人才,当然要尽可能按放在能发挥他全部才干的岗位。

    而陈立对有知遇之恩的富平侯则是抱着“我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的态度,欣然前往。

    由于陈立已经被打上张放派系的烙印,而西域都护也并非什么肥缺,相反是个苦差事。所以王凤也未阻挠,挥笔批准。

    张放之所以把陈立推上西域都护这个位置,除了酬功之外,也有出于自己利益考虑的因素。他预计接下来这段日子,将会是与王氏斗争最激烈的时刻,胜负难料,他必须要留一条后路。而这条后路的把关者,必须是自己信得过并有相关利益的人。

    说到信得过并有相关利益的人,就不能不提就坐于堂上右侧的那位老兄墨秦了。

    墨秦这位“运输大队长”,在移民这项伟大事业上兢兢业业干了整整七年,先后输送出河东、东郡等地难民共计五万一千二百余人。最终成功抵达摘星城的人口超过八成。为了提高效率,墨秦最远只抵达乌孙赤谷,余下迁徙由摘星城方面接手。他本人从未到过摘星城,但他对摘星城的发展所立下的功勋,不在任何人之下。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人口的损失,九成都是因疾病或辛劳体弱等自然因素而殁。另一项最容易造成人口与财产损失的打劫,这七年来,几乎没有再出现过。

    这在西域商道上简直是个奇迹,以至不少商队每年都自发集结等待移民出玉门关后随行。原本迁徙队伍就很长,加上这些商队辍尾而行,那规模,简直了……

    根据张放所得的情报及墨秦的分析,有如此出人意料的效果,前期得益于当年派遣公孙覆等一干羽林骑士及丘仲的都护府骑卒,千里追杀莫顿。枭其首,灭其部,威震草原。此后所有的马贼、沙盗,以及忙时放牧、闲时客串强盗的草原诸部深以为戒,不敢步其后尘。

    后期则得益于摘星城逐渐向周边辐射的威名。摘星城尉公孙覆,率领他的三百骑士,把方圆千里的强盗扫得一干二净。他们不去找盗贼们的麻烦对方就烧高香了,如何敢惹摘星城?人家追杀三千里视若等闲,你自问能跑多远?

    七年之后,官方移民渐渐停止,而民间自发组织,随行商队前往西极“淘金热”则悄然兴起。这是另一种形式的蚂蚁搬家似地移民,多则数十,少则几人,随商队而行。看似规模不大,却源源不绝,这些看不见或看见也没太在意的人口流动,才是真正的移民主流。

    当然,张放绝不会承认,这事跟他有关。他的老丈人班况也不会承认,他的班氏商队除了经商还经营人口……

    官方移民渐止,“运输大队长”墨秦也功成身退,好好歇歇了。

    张放特意把他叫来,询问他的意向,划出的范围是二千石以下(含二千石)的官员任选,留京或到地方任职皆可。

    按张放的意思,本想让墨秦出任西域都护府副校尉。墨秦在这条道上跑了那么多年,也算是西域通了,当可胜任愉快,并且还可以为自己把守后路,一举两得。

    没想到墨秦在听过陈立平西夷之事迹后,又打听西南更南之事,随后合袖施礼道:“陈无昂真英雄也,大丈夫当如是,愿往西南一郡任都尉。”

    张放没想到两人谈话竟谈出这个结果,与他为墨秦预设的职务一个天南,一个地北,挨不上啊。不过,既然话已出口,任墨秦选,自然不能食言。于是再问:“子期欲至何郡。”

    墨秦想了想,道:“就南海郡吧。”

    张放脑海里立即闪过南海郡的方位地形,点点头,大广州,也不错,那就南海尉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五章 【王婆又发飙】(第一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六月十八,常朝,张放向天子推荐墨秦出任南海郡尉。

    看上去这是个比二千石官,不低了,实际上由于南海地狭偏远,又是烟瘴之地,基本上没人愿意到此处任职,这个南海尉的吸引力还不如中原一个县令。这个推荐毫无悬念通过了。

    接下来的议题还是关于天灾。

    成帝朝时期,可能是整个大汉二百年天灾最频繁时期。毫不夸张的说,岁岁皆有。今年比严重的有两件:一是春二月丙戌,犍为地震、山崩、雍江水逆流。一是六月乙卯晦,日有蚀之。

    其实这两件天灾都没造成严重人员财产损失,第二件日蚀更是自然现象。不过汉代君臣百姓可不会这样想,他们只会认为这是老天的警告。于是经过朝臣近一个月商议,做出一项重要决策,宣告天下。

    “遣光禄丞博士嘉等十一人行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槥椟葬埋。已葬者与钱,人二千。避水它郡国,在所冗食之,谨遇以文理,无令失职。举惇厚有行、能直言之士……使谒者陈农,求遗书天下;光禄大夫刘向、议大夫刘歆校经书,传诸子经文诗赋;步兵(营)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仪郎汜胜之,校农书……”

    这次大规模修订百科全书,是汉晚期一次文化胜举,也是刘骜为君以来,文治上的最高成就。只是令人比较无语的是,如此胜举,居然是老天爷逼的……

    张放自然是举双手赞成,并向天子提议,以册页书方式保存书籍,并展示了自己所制的册页书。

    刘骜表示非常不错,责令少府向张氏书坊速订购一批空白册页书库存备用。

    下朝之后,张放刚走出阙门,身后就有人边追边喊:“富平侯,请留步。”

    张放回头,见是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青年,身穿黄门郎服饰,正撩着下摆急追高呼。

    张放停下脚步,他没见过这位青年人。不过能在未央宫里担任传召的黄门郎,必是官宦之家,而且出身不低,不可小窥。

    果然,青年开口自我介绍第一句,张放就知道他是谁了,的确来头不小。

    “黄门郎淳于长,拜见富平侯。”

    张放扬了扬眉,原来是这位新贵。张放回到长安后,审阅了这段时间的情报,其中几个被阿离重点划圈的人引起他的注意,其中一人,就是这个淳于长。

    淳于长,字子鸿,魏郡元城(治今河北大名)人。他的家世倒谈不上显赫,其父不过一寻常官吏,但他的母族却非同寻常。他是母亲,便是当今皇太后王政君的最小妹妹王君弟。也就是说,他是皇太后以及大将军王凤的外甥,当今天子刘骜的表弟——跟张放与天子的关系一样,也是位皇亲外戚。

    当然,由于淳于长没有父辈的光环,起点比张放差太远,两人虽同龄,但一个不过是黄门郎,一个却已侧身公卿之列。然而,张放并未小瞧此人。

    张放在拿到此人资料时,努力回想,隐约在后世听过这个名字。能在这个生僻的时代留下名字的人,都是有故事与能量的人。更何况此人眼下虽籍籍无名,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有这样牛逼轰轰的后台,此人前程不可估量。

    政坛新锐,王氏一党,青史留名……有这几个标签,足以引起张放的戒心。

    “原来是子鸿,一向少见,不识勿怪。”张放还了一礼,他的态度并没有把淳于长当成黄门郎,而是当做表亲。

    淳于长眼里闪过一丝惊喜,腰弯得更低了:“富平侯为国屡险,屡立功勋。长蜗居长安,如何能识君?今日得睹君颜,足慰平生。”

    张放笑道:“子鸿无需多礼,你我皆天家近亲,今后还应多多亲近才是。”

    “长敢不从命。”淳于长眉花眼笑,这时才想起自己的使命,忙道,“皇太后有疾,陛下召富平侯一同前往长乐宫问安。”

    张放翻了翻眼珠子,王政君病了?算起来自己也是亲戚,问安应该。只是王氏一族问安的人一抓一大把,不缺自己一人吧?张放直觉会有事,但有什么事呢?最近自己貌似没惹到这女人吧……带着满腹疑虑,张放随淳于长走宫中廓桥便道出未央宫,来到长乐宫正门(西门)。

    其实沿宫中廓桥,可以从未央宫直抵长乐宫,刘骜与皇后走的就是这条便道。但张放是外臣,还是规规矩矩走正门禀报而入才好,可不能让皇太后揪住小辫子。

    就在张放与淳于长向长乐宫卫尉署印备注(相当于现代进入高级小区要在门卫室签名一样),正要入宫时,宫前传来轻快的马蹄声与车轮轱辘声。二人抬头望去,看清车侧悬挂着的家徽,微咦一声,均想:“不知是平恩侯家哪位女眷来请安?”

    平恩侯,就是许嘉。他的次女是皇后,按民间的说法就是儿媳。儿媳向生病的婆婆请安,儿媳的姊妹或妯娌来助力也是人之常情。

    一只保养极好的白暂素手探出,将车帘拨开……淳于长啊了一声,一溜小跑来到马车旁,刚露出八颗牙,伸手做出欲扶的姿势。

    车里的女人嫣然一笑,伸出手——却不是给淳于长,而是遥遥向张放招手。

    “张羿啸,可否扶小妇一把?”这女人,竟是许皇后的姊姊许靡。

    对于这个女人,张放的原则是不沾,但也不惹。如果他置之不理,绝对会惹毛这女人,没有人会傻到为了这点小事惹皇后的姊姊。

    张放笑容满面,一脸荣幸地走上前,很得体地扶住许靡的手臂,并抬起一足踩在车辕上,不动声色扶稳许靡想靠过来的丰腴娇躯。

    马车踏板的位置有限,张放一过来,淳于长就得靠边站。

    淳于长很识趣地站在侧后,一脸谦卑笑意,眼睛里有一闪而逝的恨意。

    许靡一落地,张放便彬彬有礼松开手,后退一步,做出请先行的姿势。

    许靡以袖掩口,轻笑一声,向张放抛了个媚眼,娉娉婷婷向宫门走去。

    张放刚刚踏入长秋殿,合袖向殿上一揖:“臣张放,拜见皇太后,谨祝皇太后千秋万岁,长生无极。”

    然而,张放并没有等来一声“起”,而是一个妇人蕴含着怒气的令人不寒而栗的笑声:“富平侯,你很好啊,连皇帝都成了你的家人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九十六章 【阴 招】(第二更)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少子,怪我失言,累得你被母后责难。”

    从长乐宫到未央宫的廓桥上,刘骜与张放同行,张放稍稍落后半步,所有护卫内侍都在十几步外小心跟随。至于许皇后,则留下陪皇太后顺顺气。

    嗯,王政君这个病,就是被气出来的。起因是刘骜当初一句戏言,而张放无辜受累。

    当初张放大婚之夜,刘骜趁着出宫良机,偷偷逛了一把烟雨阁。结果回来晚了,正碰上宵禁。在被执金吾司马拦下盘查时,说了一句“我乃富平侯家人也。”

    当时凭这句话,把执金吾司马吓退了。然而刘骜没想到的是,这一幕正好被一位御史目击,当时把那御史吓得不轻。御史当然知道祸从口出的道理,一直将此事埋在心里,绝口不提。

    直到最近,这名御史因犯事被下廷狱,被拷打得迷迷糊糊,该说的不该说的全招了出来。

    廷尉早已投靠王氏,知道王氏与富平侯有隙,便将此消息透露给皇太后与大将军。王凤倒没打算用这把柄对付张放,一是还没到时候,二是这把柄略弱,杀伤力不足。但王凤克制,并不代表皇太后能忍。

    天子白龙鱼服,已经够让她这个当妈的窝火了,还整出了这一出——你是富平侯家人,那我成什么了?

    于是,皇太后发飙了。

    其实严格说起来,刘骜这话也不算太离谱,他与富平侯本就是亲戚么。但在皇太后看来,这简直是自降逼格,实不能忍。再想到上回皇帝微服与富平侯跑到阳阿公主府游幸……一怒不可遏。

    就在长秋殿上,刘骜与张放都被皇太后狠狠训斥,声音之大,连在配殿等候的一干来探望请安的皇亲贵戚都听得清清楚楚。人人脸上表情各异,幸灾乐祸者有之;表面不屑心里酸溜者有之;为富平侯担忧者亦有之……

    末了,张放还受到严厉警告,若再有损害天家名声的行径,必黜出长安。

    张放记得,历史上的那个张放,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被王政君黜出长安,贬为北地都尉。真没想到啊,宿命的羁绊如此强大,自己做了那么多事,依然难以避免。还好,他是张放,不是“张放”,王政君想动他,没那么容易!

    张放停下脚步,深深一揖:“陛下切勿自责,否则臣无颜自处。”

    刘骜也停下脚步,眼里泛起一抹笑意:“今日之事,令我想起少年时我们偷偷潜入长乐宫地道,事泄后一同被母后训斥的情形,还真是像啊!”

    张放也笑起来,他并没有这样的记忆,但完全能够想像,更有满满代入感。

    “所以,这一刻,你我是刚刚被尊长训斥的家人,并不是君臣。”刘骜的脸上,少有的显露顽皮。

    张放也是放得开的人,闻言笑道:“既然如此,咱们何不走地道回未央宫?”

    刘骜一愕,旋即抚掌大笑:“正是。”

    ……

    大将军府,王凤正一边批阅奏报,一边听外甥淳于长禀报今日在长乐宫发生的事。

    淳于长说得眉飞色舞,王凤却头也不抬,批阅一封又一封的奏报,似乎在听似乎又没听。

    淳于长说完后陪笑道:“今日皇太后凤仪威凛,把那张羿啸好一番教训,估摸着他要夹着尾巴一段时间了。”

    王凤听罢却只是淡淡一笑,不置一词。

    淳于长恭恭敬敬侍立一旁,不再言语。

    良久,王凤案上厚厚一沓奏报只剩薄薄几封时,他才搁笔、净手,挥退侍从,端起一杯热汤饮了一口,闭目不言。少倾,王凤睁开眼:“子鸿,可知此汤为何?”

    淳于长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最懂献丑不如藏拙之理,很老实地摇头。

    “这是茶……哦,因来自巴蜀深山,故称‘云雾茶’。张羿啸于前些日子在王子威的宴会上分赠在座诸宾,朝中二千石以上高官各赠一份,想必不久之后,此物将大行其道。富平侯又多了一项进账。”王凤端杯低头又饮一口,品咂微喟,“这个张羿啸,倒是人才。文能经世,武能安邦,便是这饮食之事,也有奇趣之举。”

    淳于长陪笑道:“人才倒是人才,可惜不识实务。”

    王凤放下茶怀,沉吟不语,被淳于长的话所触动。说实话,像富平侯这样的金牌世家,原本就属于王氏拉拢的对象,之所以造成如此对立局面,原因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首先是皇太后莫名的恶感。女人若讨厌一个人,那是不需要任何理由,而富平侯则有足够多的理由令她厌恶。

    其次,是六弟王立与张放的仇怨,这是个死结。不过,若有必要,王凤可以压制六弟的复仇欲念。他所需要的,只是张放做出一个表态。王凤相信,以张放的聪敏,必定知道怎样做才能缓和双方关系,只以向自己低头,化解怨隙,投靠过来都不是不可能。遗憾的是,这么机敏的一个人,居然什么都没做,反而多次针锋相对,最近更是与他的死对头王商走得极近,貌似联盟……

    “有才却没有眼力,识人却不识大局。这张羿啸,终究只有小聪明,缺乏大襟怀。”王凤端起茶,淡淡道,“等他多吃苦头,就会明白。”

    淳于长眼珠一转,趋前低声道:“舅父若想让张羿啸吃苦头,眼下就有一个机会。”

    王凤微皱眉:“不痛不痒的亏,就算了。”

    淳于长低笑:“应该够他喝一壶。”

    王凤这才稍微有了兴趣:“说说看。”

    淳于长便将今日在长乐宫前遇到许皇后姊姊许靡之事说了一遍。

    王凤听完后脑海里转了一圈,没发现有什么值得玩味之处,这时耳边传来外甥低语:“他在扶许靡时,许靡想往他怀里倒,为了稳住许靡身体,他抬腿踩在车辕上……”

    王凤眼睛一亮,捋须豁然大笑:“原来如此……哈哈哈!不错不错。恩平侯一向与富平侯友善,此事可做为一根楔子,令二人互起龃龉。有趣有趣。哈哈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七章 【哥是穿内裤的!】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六月二十二,逢五大朝会。这一天,只要是在京的在职官员,没灾没病的,基本上都要来应卯。

    张放来到未央前殿外的候朝房时,看到一群官员扎堆,围成一圈施礼问好。圈子中央是谁,一时看不真切。张放正考虑要不要过去,这时圈子裂开一条缝,一人使劲向自己招手。定睛一看,却是许新。

    这位小伙伴也已长成昂藏须眉,不过性格偏急躁,也爱惹事非。所以天子想重用不敢重用,只给他一个谏议大夫的清贵衔头,慢慢熬资历磨心性。

    小伙伴招手,张放没理由不过去,一进圈子,啊呀一声,也急忙弯下腰去。圈子中心,众星拱月,一身着赤色夏服,腰间露出侯爵紫绶的老人,正微笑颔首。

    平恩侯许嘉。

    这位前大司马、车骑将军、当朝国丈,已退隐多年。除了岁首、帝诞、变更年号之类的大事会到场之外,其余场合很少见到他,更别提朝会这种正式朝例了。

    今日会有什么样的大事呢?居然惊动了这位元老。

    朝会在百官齐颂“千秋万岁,长乐未央”声中开始。

    官员们一个个出班奏事,张放一直留神听着,都是些寻常政事,没听出啥名堂。张放注意到许嘉的表情很平静,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不过这只是老政客的城府罢了,想从他脸上看出是否知情还是省省吧。张放估摸着许嘉并不一定知情,这一点,从许新那藏不住事的表情可以看出。

    不过张放知道,至少有两个人知道怎么回事:一是天子,一是王凤。

    张放的好奇心并不强,他也没有探究的欲0望,反正既然请来了这位元老,总有什么事与其有关,慢慢看就是,不急。

    一直到辰时末刻,按例准备要散朝时,忽见列班末尾,一黄绶(六百石)官员越班而出,举笏揖礼:“臣夏言秋,弹劾某卿‘骄佚’之罪。”

    此人一现,此言一出,殿上空气为之一滞。短短一句话,不同寻常。

    首先,这位夏言秋官虽小,却是位侍御史。什么是侍御史?侍御史隶属御史大夫,直属御史中丞,其职为“受公卿奏事,纠察百官,按章举劾,奉诏出监地方或专治大狱。”

    也就是说,侍御史就是常说的“言官”,官职虽小,却能弹劾三公以下的所有官员,就算是三公犯事,也能风闻举纠,相当于纪检委。朝廷百官,最忌讳的就是被这些言官盯上,盯上就没好事。

    其次,夏言秋话里透露出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是“弹劾某卿”。汉朝的卿是不能乱称的,只有真正的公、卿、侯,才可以称之为“卿”。就算是一郡太守,也只能称之为“君”,因是朝廷所派遣,故称“使君”。

    也就是说,夏言秋弹劾的是卿侯级别的高官,而弹劾理由是“骄佚”。骄佚是骄纵放肆之意,这罪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端看对象是谁,影响是否恶劣。哪位卿侯对谁放肆了?难不成会是……百官的目光下意识溜向平恩侯许嘉,但很快纷纷收回视线,垂下眼帘。此事被言官于大朝会上捅出,影响恶劣这条占了,若然对象是许嘉……这大神的浑水,小鬼还是别趟的好。

    许嘉依然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但心里已有不妙预感。他此次是被天子下诏参加朝会的,至于原因,据皇后女儿说,天子也不知道,这是皇太后的意思。

    刘骜也有点莫名其妙,但言官举劾,他自然得照准:“所劾何人?因何事骄佚?”

    “臣劾富平侯、光禄勋、侍中放……”

    殿中一阵躁动。

    张放眨眨眼,原来弹劾我啊。骄佚?好像我确实也有骄佚的时候,那就要看是对谁了。

    夏言秋的声音在大殿回荡:“……昨日,张卿于长乐宫西门前,扶平恩侯之长女许靡下车,抬足蹬辕,无礼骄悖,是为骄佚……”

    殿中的躁动变为大哗。

    许嘉的脸色也变了,变得很难看。许新则涨红了脸,愤愤盯住张放。

    刘骜愕然,王商皱眉,而王凤面无表情。

    明白了,明白了……张放错愕了好一会才明白过来。真他娘的操蛋啊!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个锅,得汉代服饰背。为什么这么说?汉代士大夫们穿着通常是上衣下裳,腿套胫衣(类似长筒袜),没有内裤,而裳两边不合缝。如果步辐过大,或高抬腿,就会“露宝”(可以想像一下穿旗袍没内裤是什么风景)。这也就是为什么“箕坐”被视为羞辱他人的原因。

    张放抬腿蹬车辕,而正面相对的又是一位年轻而尊贵的女性……啧啧,这在汉朝而言,是严重失礼,无怪乎夏言秋要以骄佚之罪弹劾他了。同时也可以理解,许嘉为何变色,许新为何愤怒了。

    张放不是反应慢的人,不夸张的说,他的反应比殿中大多数官员更快,但为何却是最后一个才领悟的呢?原因很简单,他脑海里根本没这根弦,更没有这方面的觉悟,因为……

    在千目所视下,张放站起,出列,向天子揖礼。

    刘骜一脸便秘表情:“这个……富平侯,可有此事?”

    张放大大方方点头:“有。”

    许嘉脸色又黑一分,许新脸色涨红如血。

    王凤眼神一闪,依然面无表情。却发现张放朝自己笑笑,王凤心里打了个突,没由来有种事情好像要超出掌控之外的感觉。

    刘骜便秘表情又变成牙疼,转向许嘉:“这个,平恩侯,可有说法?”

    许嘉的表情比刘骜不遑多让。说吧,这可是当面得罪世交;不说吧,在百官面前这老脸可是要丢尽。一时间为难得紧。

    张放并没让许嘉为难太久,他只是招手让夏言秋过来,让对方保持弯腰姿势。然后,把笏板插入后领,环顾百官,道:“请诸君睁大眼睛,下面,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然后,他左手揪住下裳的右边接缝,猛然一撩——

    大殿一片惊呼声中,一个声音清清楚楚传来:“哥是穿内裤的!”

    “河平四年六月壬酉,富平侯放于殿中解裳,上与百僚皆惊。视之,内有布兜矣,诸怨遂平。此后,此物风行于天下,即今之‘内兜’矣……”——《成帝起居注》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九十八章 【淳于长的艳遇】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这样都能行……”淳于长在听完大殿上发生的一幕后,嘴巴张大,半天合不拢。

    王凤端起茶杯,摇头失笑:“若老夫所料不差,其内着之物必如此茶一般,渐风行天下。这富平侯,还真是引领风流啊。”

    淳于长好容易合上嘴巴,一时却不知该说啥。

    王凤睨了外甥一眼:“知道我为何唤你前来么?”

    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告诉自己这件事。淳于长很恭敬回答:“请舅父示下。”

    “张羿啸很容易就会猜到是你我舅甥在背后使手段,他不敢对我怎样,但未必会放过你。”王凤淡淡道,“我已嘱咐你六舅,他已责成长安游侠在近段时日暗中护卫你的出行。你平日里更要谨言惧行,切不可让张羿啸抓住把柄。”

    淳于长恭敬得几乎头点地:“是,外甥谨听舅父教诲。”

    淳于长走出大将军府时,留意了一下,果然感觉有人在暗中盯梢自己。若不是舅父提醒,他必定会当成是张放的报复,而不会想到是六舅的保护。现在嘛,自然无忧了。

    果然,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淳于长每次出宫、休沐,都有不少于两位数的游侠明暗保护。不知富平侯是忌惮王大将军呢还是知难而退,总之,一切风平浪静。

    如此过了半月,淳于长慢慢放宽了心。这一日,逢休沐,他再次出行登上东市贾氏酒楼。

    贾氏酒楼,是贾万所开。东市十七家高档酒楼,贾氏占其九。“东市贾万”之名,实非虚至。贾万并不在酒楼坐镇,然而整个长安没有哪个带刀剑的人敢来找麻烦。淳于长在这里用膳安全无虞。

    淳于长喜欢坐在最高的楼台上,酌一壶清酒,吃一碟他最喜欢的炒羊心,俯视长街上的红男绿女,抬望未央重重宫阁。这一刻,他就会有一种登临高台,傲视天下的飘飘然满足感。

    “终有一日,我淳于长要立于朝堂之巅!就象舅父那样!”

    淳于长狠狠呡下一杯酒,就在这时,他听到隔间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怎么又没来?已经是第三次了……哼哼,列侯又怎样?我许靡又不是没嫁过列侯……”

    淳于长眼睛一亮,离席走到隔间门前,正要叩门。门却吱呀一声开启,一个小婢匆匆走出,差点与淳于长撞个满怀。

    看到淳于长腰间的黄绶带,小婢脸都白了,赶紧伏跪请罪。淳于长大方摆手示意无事,彬彬有礼朝屋里一揖:“在下淳于长,在隔间独酌,闻许氏小娘之声,如听仙音,冒昧拜见,还请勿怪。”

    雅间里的女人正是许靡,而且,只有她一人。

    听到淳于长的话,原本因某人失约而郁闷的许靡眯眼笑了。这会才注意到,眼前这位男子,模样其实也不差。那日之所以忽略他,实在是因为他身旁的那人太出众了。现在没了对比,才发现这位王氏的甥儿其实也蛮不错,有前途,有模样,更难得的是,嘴还甜……

    宿命的羁绊真的很令人无语。历史上淳于长与许靡本就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的,淳于长甚至偷偷纳其为“小妻”。二人狼狈为奸,欺骗许废后(即被废的许皇后),将许废后的钱财榨取一干二净,而这也成为淳于长最终败亡的主因。

    不过,在有心人的安排下,这二位提前相遇。一样的干柴烈火,然而是熊熊燃烧还是引火烧身,就只有天知道了。

    这两人,一个觊觎对方风流美色,一个也非贞洁烈妇,又有美酒为媒。酒酣耳热之际,渐放荡形骸起来。把在一旁侍奉的婢女弄得又羞又怕,走又不是留又不是……

    还好,这二位总算知道这里不是自家后花园,未曾真个剑及履及。

    许靡整理好衣裳后,低笑道:“子鸿可识得许府后门?”

    淳于长眼睛亮起:“许氏高门,焉能不知。”

    许靡吃吃笑着离开。

    淳于长眼勾勾望着那丰腴人影消失,舔舔舌头,扯松衣领,抓起案上酒杯,一饮而尽。当他将空杯顿于案上时,突然目光一凝——案上遗留着一支鎏金嵌玉凤头钗。

    淳于长慢慢伸手掂起凤头钗,凑近鼻端细细嗅着,眯缝着眼,笑了起来。

    ……

    月上柳梢头,人约许府后。

    借着朦胧月色,淳于长攥着凤头钗,悄然来到许府后门。

    为了摸门,淳于长着实煞费了一番苦心。他肯定不能等天黑再摸到许府后门——别说天黑坊门不开,不便进来,就算能进来,想从大街上摸到许府后院门而不被巡丁发现也难如登天。因为他并不是翻墙,而是在门外等许靡开门。天知道要等多久,你傻站在人家院子后门想不被巡丁发现可能么?

    淳于长歪门斜道的小聪明还是有的,他采取的方法是,拜访许府的邻居,御史大夫张忠之子张延定。喝到天黑时,借口更衣(如厕)来到两府之间一墙之隔处,四顾无人,开始爬墙。

    爬墙并不容易,淳于长有些后悔,应该把两名随从带来的,至少可以托自己一把。至于暗中保护的人早被他撵出三条街外——谁在偷情时还会让人暗中窥视啊!

    费了半天劲,出了一身汗,淳于长终于爬上墙,骑定在墙上,直盯着不远处的许府后门。

    他没等多长时间,就见花木掩映间,一点亮光穿梭,方向正朝此而来。待亮光渐近,隐约可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提着一盏宫灯穿行在林萌小道。

    淳于长歪嘴一笑,从怀里掏出凤头钗,无声笑笑,一偏腿便跳下墙。

    异常声响惊动来人,失声道:“谁?”

    淳于长忙应道:“我……鎏金嵌玉凤头钗。”

    来人噗嗤一笑:“我当是谁,原来是……你怎地不走后门?”

    花木簌簌摇动,淳于长一头钻出,张臂抱住来人的腰,涎着脸道:“走啊,我这不正要走小娘的‘后门’么……”

    许靡咯咯笑得花枝乱颤,摩擦着淳于长邪火中烧,再按捺不住,抱着就往花丛钻。

    正当花坠叶折,衣裳乱飞之时,一声咆哮,令意乱情迷的男女魂飞天外。

    “混蛋!去死!”黑暗中冲出一人,正是许府少公子许新。但见他提着一把练习用的木剑,如愤怒的公牛冲来,木剑高举,对着已经吓萎的淳于长狠狠劈下。

    “嗷——”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百九十九章 【来而不往非礼也】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淳于长如何了?”

    “右膀、右腿骨皆被击碎,加上厮打时翻滚,碎骨刺破筋脉……据说伤势非常重,能不能保住性命很难说,就算不死,手腿怕也是废了。”

    “嗯,许新下手还是重了些啊……不过,这个结果还算是可以了。”

    “不知……王氏有没有起疑心?”

    “抓不到我们的把柄,纵有疑心又能如何?只要他们还想斗,我张放继续奉陪!”

    以上对话,发生在张放与韩重之间。

    如果此时陷入昏迷之中的淳于长听到这话,怕是要气得立马从榻上跳起来。

    没错,淳于长落得这步田地,背后的推手正是张放。

    太后训斥也罢了,连皇帝都得生受着,又何况他呢。大将军背后使阴招也罢了,满朝公卿不也一样忍着……但你淳于长算什么玩意,也敢背后使坏?若再不加以严惩,下回岂不是要蹬鼻子上脸?

    张放这回是铁了心要收拾淳于长,而王凤也感受到了张放这般决心,所以赶紧让六弟调游侠暗护。王凤的措施,确实有一定效果,张放一时没能找到下手的机会。张放的原则是,既然找不到机会,那就创造机会。

    既然事情是许靡惹出来的,那么她也跑不了。而且当日长乐宫西门前,淳于长那殷勤的模样,不用催眠就知道他心里想什么。

    想到这对男女,张放心生一计。于是连续三天,约许靡到贾氏酒楼,位置就在淳于长固定雅间的隔壁,但次次爽约,把个许靡弄得那叫一个窝火。第三天,不出所料,淳于长准时出现。张放搭桥已毕,接下来的事,就不用他操心了。

    张放预料到许靡必定会“约”淳于长,但没料到会约得这么快,白天相识,晚上就约。只能感叹,天雷勾地火,真是挡也挡不住啊。下面的事情就简单了,通过在许府的眼线,放出消息给许新。

    以张放对这位小伙伴的了解,淳于长必定吃不了兜着走。

    果不其然,淳于长腥没偷吃着,却倒了血霉。人铁定废了,能不能活还是未知数。

    整个事件中,唯一令张放感到抱歉的便是许新。他这两棒子下去,估计罚俸降职是免不了的了,只怕还会上王氏的黑名单。不过也有意外收获,起码平恩侯想再保持中立怕是难了。反王氏联盟又多一员重量级人物。

    “密切注意王氏诸侯,还有贾氏兄弟,我要知道他们对此事的所有反应。”

    “诺!”

    ……

    大将军府,王凤居中而坐,两边坐着一排男女:平阿侯王谭、成都侯王商(此王商非丞相王商,同名同姓不同人)、红阳侯王立、曲阳侯王根、高平侯王逢时……五侯俱在。还有一位仅次于列侯的关内侯、水衡都尉,苟参。

    王氏五侯加一位关内侯,从来没聚得那么齐整过。大家虽是兄弟,但有一半是同父而异母,少时关系就不太好,封侯之后,更是各自膨胀,彼此不买账,平素少来往。而他们的门客也在互斗较劲,没少让当老大的王凤操心。

    五侯唯一买账的就是这位大兄,而此次也是应大兄之邀前来,而聚集的原因,对面那个女人的哭嚎说明了一切。

    王家小妹君弟哭成了泪人,而三姐君力正在一旁不停劝慰,不时也陪着洒几滴眼泪。

    王凤面沉如水,从心里说,他也挺喜欢这个伶俐机敏的外甥,被伤成这样他也很窝火。如果对方是次一点的权贵,他早逼着天子下旨问罪了。但许氏不同,那可是在他王氏之前的第一外戚,当今皇后的父亲,不可造次。

    而且就此次事件而言,他这外甥也是咎由自取,人家不找上门来讨坏人名节之罪算是给面子了。

    正是考虑到这复杂的情况,王凤才将诸兄弟妹妹召集过来,警告他们不得轻举妄动,但有任何异动,必须向他这位老大报备。

    六侯中除了与小妹王君弟一奶同胞的王商不忿之外,其余的都是无可无不可,既然大兄有令,自然谨遵。

    王君弟哭得稀里哗啦:“大兄啊……难不成,我儿就白白被伤了不成?”

    王君力也抹泪道:“阿长虽有错,但也是他许氏引诱在先。那女子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风流冶艳,眉眼含春……”

    “行了行了。”王谭见大兄脸色不好,赶紧打断,“此事大兄自有主张,咱们听着就是。”

    望着两个妹妹眼巴巴的可怜神情,王凤威棱的双目一翻,只吐出一个字:“等。”

    身为家主,王凤有着绝对的权威,一旦他做出了决定,就连皇太后王政君都不好驳回。王君弟纵有千般委屈,也只能听从,在三姐的扶持下哭哭啼啼去了。

    打发两个妇人离去之后,王凤神色威严向六个弟弟再次申明:“记住,我们当前的大敌是王子威,在王子威倒下之前,不要节外生枝,更不得擅树强敌。还有,你们也要收敛一些,不要闹得太难看,被外人看我王氏的笑话。”

    六侯齐声应诺。

    王凤看着口是心非的六兄弟,无奈抚额,有气无力挥挥手。

    六侯一一施礼退下。

    王立快走到门口时,突然转身道:“大兄,此事会否与那张羿啸有关?”

    王凤撩了一下眼皮,想了想:“不无可能。”

    王立劲头立马上来,热切道:“大兄,要不要我……”

    “不忙,先等一段时间。”王凤捋须冷然道,“等所有人认为此事平息之时,便是调查之日。明白吗?”

    王立心领神会,自觉有了用武之地,兴冲冲离去。

    总算清静下来了,王凤用拇食二指捏着眉间,神情疲惫。这帮兄弟,不省心啊。正想唤仆从进来捶背松腰,廓下传来禀报:“家主,有琅琊来书。”

    王凤扬扬眉:“呈上来。”

    看到信封时,王凤脸上露出笑意,这是他的姻亲琅琊太守杨肜写来的。去岁杨肜辖境频发灾害,丞相王商遣长史到琅琊调查。杨肜紧急送来一封求情信,请他在王商面前美言几句,调查之事,请轻拿轻放。王凤当时修书一封,让家臣送给王商,如今想必琅琊那边是有了结果。

    拆开家书,目光一落,王凤的笑容便凝固。

    送家书的家奴还没走出中庭,身后便传一声令他差点摔个大马爬的怒吼:“王子威,你欺人太甚!”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章 【二王相争】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我这里有一份琅琊郡一年之内,有灾祸十四的奏报。其中最严重者,乃是沂水东堤决水的调查。盖因疏于巡察,未及时发现险情,洪水来时,沙石备料不足,堵决不力。诸般因由,太守杨肜,难辞其咎。”

    丞相宅第中堂,王商将一份刚刚拆开的奏疏推到一人席前。

    灯光照在这人脸上,正是久违了的史丹,如今已官至右将军,手握实权,又是王商姻亲,被其引为擙援。

    史丹仔细看了一遍奏疏,放下,抚须,闭目不语。良久,才缓缓睁开,盯住上首的王商。他看到的,是一张古井不波的平静面容。

    史丹若有所思:“记得当日子威兄曾言道,王孝卿(王凤)曾修书一封,递入署中,中有言‘灾异天事,非人力所为。肜素善吏,宜以为后’……如今这封奏疏若能送到王孝卿案头,兄与其人之隙,或可缓和一二。”

    王商哈了一声,仰首捋须,连连摇头冷笑:“君仲亦非天真之辈,某与其人之争,尚可寰转么?”

    史丹吸了口气:“子威兄,这是要准备出手了?”

    “这是个机会,难得的机会。”王商平静的脸上总算有了一丝波动,“天予弗取,必受其咎。”

    史丹想了想,道:“据子威前番所言,那张羿啸也有意联袂对抗魏郡(指王凤一党)。张羿啸机敏果决,其妾翁杜子夏素有才具。何不请二人一同前来共议?”

    王商沉吟一会,摇摇头:“事关重大,多一人知晓就多一分泄露的危险,一旦为魏郡察觉,有了提防就不好办了。”

    “但琅琊太守那里必有书信告之,魏郡岂会不防?”

    “这是四百里加急送达的公文,杨某的书信再快又能快得过驿马?”王商神色坚毅,“因此,此事宜早不宜迟,必须早做决断。”

    “子威兄,一旦出手,再无寰转余地……请三思。”

    “君仲认为不妥么?”

    “子威矛头所向,陛下不会不知,就怕陛下那里……”

    王商拂然道:“我已绕开魏郡王氏,从其姻亲下刀,若这都不行,那还用与王孝卿斗么?如此前怕狼后怕虎,如何能成事?”

    史丹拱手道:“兄既已意决,丹唯附尾翼而已。只要陛下将弹劾奏章交由廷议,丹必力挺。”

    “多谢君仲。”

    “子威此时发难,胜算还是有的。”史丹见王商意决,便一改原来的劝阻为支持,“事关姻亲,王孝卿需避嫌。他不出面,九卿百僚未必有人敢出头。”

    王商抚髯点头,屈指计算:“张羿啸应该会支持;张忠(御史大夫)一向摇摆,不过他与杨肜有隙,或许会偏向我方;还有解光(将作大匠,九卿之一,王商的拥趸),王章(京兆尹),皆听命于我;再加上辛庆忌与君仲,左右二将军。如此,可有六分胜算了。”

    史丹抚掌:“然也。”

    随后,史丹入宫轮值。王商连夜起草弹劾奏章。

    ……

    与此同时,王凤也没闲着。在咆哮之后,他大口喘气,眼神直勾勾盯住虚无中某一点,眼里滚动着一种莫名的东西,说不出是什么,但很可怕。

    “王安。”

    “家主。”这是一个年纪与王凤差不多的老人,一脸忠厚。他是王凤幼年时的伴读,少年时的书僮,青年时的随从,如今的大将军府家令。王凤最信任的人之一。

    “去把书房右边书架那个红匣子拿来。”

    “是。”

    一般要取什么东西,随便叫个仆从就可以取来,让王安这家令亲自去取的,必是紧要之物。

    片刻之后,王安小心捧来一个贴封条的红漆藤匣,轻轻置于案上,躬身退下。

    王凤持烛火将封泥烤软,从案上掂起小刀将封泥削去,揭下封条,打开匣盖,匣子里放着一卷帛书。

    王凤取出帛书,展开,慢慢看着,眼睛眯起,有针尖样的光芒在闪烁。

    这卷帛书,正是当年石显送来用以交换保留官位的东西。王凤一直收藏着,等待时机。这是一件大杀器,一旦祭出,必定见血。现在,时机到了。

    “来人!”

    “在。”

    “拿我的帖子,召侍御史夏言秋前来。”

    ……

    翌日,王商开始发难。

    然而,王商信心满满将奏章递入禁中,却迟迟等不来天子的批复。王商急了,几次三番欲在朝会上提请廷议,却被王凤打岔。当他亲自入禁中催问时,天子也是王顾左右而言他。

    这真是出师不利啊。

    正当王商受挫,一时不知从哪里打开突破口时,王凤的反击开始了。

    八月乙末,大朝会,侍御史夏言秋突然抛出一枚重磅炸弹,将一份频阳人耿定的上书当廷呈送天子。这道上书里,最骇人听闻的,有这样一段话‘商与父婢通,及女弟***奴杀其私夫,疑商教使’之语。

    啥意思呢,就是指控王商与其父亲的奴婢***王商的妹妹与人***奴仆把她的奸夫刺死……这些阴恶之事,极可能是王商教唆的。

    这、这都是什么事啊?为何这个频阳人耿定居然会知晓这样的秘辛?

    王商勃然变色,朝廷大哗。

    面对这样的指控,王商有点懵,却不得不当廷自辩。声称频阳人耿定,原是他府邸的“行人”(家臣),早在七年前因犯家规被逐出王府。此番上书,必是衔恨旧主,谣言中伤。

    王商最后怒道:“如此恶奴,当弃市!其恶毒诽谤之言如何能信?”

    夏言秋则请司隶将此人按系入廷狱,严加审讯,以验其言真伪。

    “……若其言属实,丞相难辞其咎;若其系诽谤,亦可还丞相清白。”

    将作大匠解光表示反对:“一弃奴之谤,如何能定大臣之罪?若一有谤言,便盘根究底,举朝岂非人心惶惶?徒乱朝纲而已。”

    廷上口水仗打得热闹,始作俑者王凤却老神在在作壁上观。心下冷笑不已,这正是当年石显用以交换官位的有关王商的阴私。石显宦海沉浮数十年,早就看出二王必有相争之日,所以才用这份东西与王凤作交易。

    与王商发难的迂回、谨慎相比,王凤可就彪悍多了,以阴私暗算,可谓不择手段,一剑封喉。

    这下王商再也顾不上弹劾杨肜,而是手忙脚乱清洗泼向自家身上的这盆脏水。然而自古至今,作风问题,永远都是不能细究的,否则就如同在黄河边清洗污秽,越洗越脏……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零一章 【釜底抽薪】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局面演变到这般不可收拾,王商不得不接受史丹的建议,把联盟中比较有份量的人物请来。

    光禄勋张放、左将军辛庆忌、右将军史丹、将作大匠解光、京兆尹王章。还有一位虽然秩禄不高,但份量绝对不轻的人物:杜钦。

    这些人中,张放算是同盟。辛庆忌当年任右将军时,王商是左将军,二人搭档多年,堪称莫逆。史丹不用说,姻亲。解光、王章是小弟。而杜钦就比较特殊了。他本是王凤的智囊,然而因为阿离的关系,与张放成为姻亲。二人又惺惺相惜,成为忘年交。王凤对此很不满,多次告诫。直到夜郎之变,王凤欲陷张放,而杜钦上书开脱,王凤与杜钦最终决裂。

    对于这位盲杜子夏,王商也是很希望借重的。

    除了这几位,王商还亲自登门,向许嘉发出邀请。但不得不说,王凤在处置淳于长之事上很克制,也很策略。这使得许氏态度暧昧,不置可否。其置身事外,不参与二王之争的态度很明显。

    这些重量级人物,就是王商眼下比较能信任,又能帮得上忙的同盟及班底了。

    “恶奴耿定被按系入廷狱了。”互相见礼之后,王商开口第一句话就告之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

    解光讶然:“当日某曾在廷上有言‘若一有谤言,便盘根究底,举朝岂非人心惶惶?徒乱朝纲而已’。彼时陛下亦纳某之言,曰‘暗昧之过,不足以伤大臣’。怎么……”

    “这个,丹近日宿卫禁中,略有所知。”史丹轻咳一声,道,“王孝卿数入禁中,与陛下固争,坚持下其事司隶。陛下不得已,诏令司隶将耿某系狱。”

    “陛下更下了严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探监此人。并以司隶王尊及廷尉左监施贤主监审。”王商说这话时,嘴里有点泛苦。

    众人面面相觑,张放也不由咂了咂嘴。居然动用司隶校尉王尊以及廷尉左监这两位高官专门监守把门,互相监督,还真是不给王商这边一点机会啊。不用说,这必定又是王凤“固争”的成果。看王凤的架势,是打算把王商搞臭了,污其名节而后折其冠带。在重视名声、甚至可凭名声当官的汉代,不能不说是一招狠棋。

    王商有没有干过如耿定所言之事,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审讯的结论是否认定他干过。如果耿定一口咬定上书之事属实,在王商缺乏有力证据洗清自己的情况下,会对他的形象造成沉重打击,所谓“贼咬一口,入骨三分”是也。

    虽然这二人身份相差巨大,与王商相比,耿定不过鞋底泥一般的存在,但在特定情况下,却能给予王商重创。

    解光忍不住问王章:“这奴才之前藏身在何处?”

    王章是京兆尹,长安治安正是他的职权范围,这事问他倒没错。

    王章苦笑:“章也是事后才知。此人当年离开长安,回到频阳,力耕度日。但在半月前被贾氏兄弟所遣游侠秘密带回长安,一直藏身于贾氏酒楼,由贾宏、贾万兄弟看管。陛下一发诏,这耿定当即‘落网’,直接被缇骑押入廷狱。我等根本无从插手啊……”

    王商摆摆手:“仲卿无须自责,王孝卿早有准备。收罗某之‘罪状’,唆使御史上书,请陛下收系耿定,旋即将早已暗藏之人犯交出……一环扣一环,根本不容我等插手,也插不上手。”

    “眼下木已成舟,前事不论,只能看看能否亡羊补牢。”史丹把目光投向杜钦,这位眼盲心亮的智者,曾多次展现出众的智慧,这一次,能否为王商化解危局呢?

    杜钦眼神虽不好,其余四个感官却异常敏锐,史丹目光投注过来,他便有所觉,当下道:“为今之计,只有釜底抽薪——让耿定翻供或闭嘴。”

    杜钦此言一出,现场一阵沉默。

    眼下的情况是,想接触这个耿定都不太可能,更别提让他翻供了。至于让他闭嘴……任谁都知道,这闭嘴的意思是永久闭嘴。只是廷狱禁卫森严,此人又系钦命重犯,看管必定极严。而且王凤必定也有所防范,论起阴人及狠辣,王商差王凤老大一截。想让此人闭嘴,何其难也。

    但仔细想想,确实舍此别无他法。

    杜钦只说了这一句,便闭紧嘴巴。他只管出谋划策,策略提出来了,能不能做,怎么做,那就是你们的事了。

    解光好几次看向史丹,想请这位有着从龙首功、在天子心目中份量颇重的外戚入宫陈说,看能不能让天子改变主意。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史丹份量再重,也重不过王凤啊,有这位大将军压着,天子也难松口。

    辛庆忌则从头到尾没说话。此公长于军旅,不擅权谋。他应邀而来,只为表明姿态。而王商也深悉这一点,只要此公帮个人场就行,出谋划策不指望他。

    应对方法有了,但说了等于没说,在场一众公卿达官,皆束手无策。

    “诸君既无良策,某只能求请皇太后了。”王商微喟,神情透着深深的疲惫与无奈。

    王商这句话,解光、王章、杜钦这些外臣或许不解其意,而似张放、史丹这等可行走禁中、消息灵通的内臣却顿时明白。

    王商这是要献女以解危局了。

    就在两个月前,皇太后王政君问及他的女儿,想让她入宫为妃。而当时王商的女儿恰好生病,王商本人也不愿女儿入宫,便据实奏言,婉谢皇太后美意。如今王凤算计他,要躲过此劫,唯有皇太后出面。同时女儿入宫的话,最起码封个婕妤,争取封昭仪。这样后0宫上下发力,方可破局。

    “我准备请于婕妤代为说项,请皇太后俯允……”王商说这话时,多少有些难堪,毕竟当初是他婉拒皇太后,如今再做冯妇,这脸打得酸爽。而且走后0宫路线终究不是正道,最好的结果也只是将事情压下,不致于闹大。而名声受损,怕是难以换回。

    王商端跪合袖行礼:“诸君不畏强势,应邀而来,云天高谊,商铭记于心。便请……”

    “丞相且慢。”一个声音响起。

    王商一顿,诸人一怔。

    张放按膝而起,摊手:“我来釜底抽薪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零二章 【堵 枪 眼】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张放之所以等到最后才出声亮相,既不是玩心跳,也不是搞压轴,而是看到诸君实在没法子,王商都被逼得“卖”女儿了……他只好伸出援手。

    论审讯与洗脑,天下无出其右。但张放并不想、也不愿在长安展露自己的异能——这玩意是用来傍身的,尽量少用,不到万不得已最好少出手。过早暴露,会让对手警觉。对手有了防备,难以下手还不是最糟的,若是被有心人扣上个“巫蛊”的帽子,那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张放基本没出声,就等着哪位大能有招,把事情给办了,他能帮忙的地方就尽量帮忙。遗憾的是,没有谁拿得出办法。王商的献女之策明显是下策,就算行得通,也会对其声望造成重大打击,这丞相肯定没法干了——而这就是王凤的目的,否则他怎会坐视皇太后向王商提出纳女?好歹人家是兄妹好吧。

    王商献女,也改变不了结局。没法子,张放只好出手了——尽量少用不是任何情况都不用,眼下就是万不得已的时候。

    要探监,接触耿定,有两个人是绕不过去的。一是司隶校尉王尊;二是廷尉左监施贤。没有这两人同时签署并用印的公文,就是大将军、丞相来了,也请向后转。

    司隶校尉王尊,是出了名的严厉耿直,秉公执法。王凤动用此人,不是因为王尊是他的人,而是因王尊是个坚定的中立派,除了皇帝,谁的账都不买。就此事件而言,王凤要的就是他“不买账”。

    这样一个人,王商以丞相之尊,也莫可奈可,余者可想而知。

    廷尉左监施贤,也素有“铁面”之称,想让他睁只眼闭只眼,那也是难上加难。

    在座诸公,包括智者杜钦,都想不明白,张放要用什么办法,从这两人手里拿到公文。更想不明白的是,就算真拿到公文,他又有什么办法,让耿定翻供……

    张放对此只说了一句:“山人自有妙计。”

    诸公都没了言语,也不再问,只等看结果了。

    回府路上,张放与杜钦共乘一车。屁股刚沾上软垫,杜钦突然道:“你不是要找王尊及施贤,而是……”杜钦没说下面的话,只是用手杖向未央宫方向指了指。

    张放哈哈一笑:“知我者,子夏也。”

    阿离毕竟只是妾,二人又是忘年交,故以平辈论交。

    诚如杜钦所言,张放根本没打算从王、施二人身上打开突破口,因为这样做风险很大。张放固然能用强制催眠从二人手里拿到想到的东西,但后果难料。这二位放到现代,一个是内务处处长,一个是最高检副检察长,那警惕性与分析能力绝对岗岗。要是对他们使用相同的手段,事后这二位必定要一查究竟。只要他一碰头,一合计,必可看出端倪。这样做实在太冒险,错非性命交关,张放不会采取此等下策。

    要想探视耿定,其实不只王、施二人签押署印的公文这一条路,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直接向天子讨一纸诏令。诏令在手,比什么公文都管用。

    绕开王、施这二位难缠的老江湖,直接从年轻的天子那里下手,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釜底抽薪。

    “正好,后日便是我值庐。”张放笑道,“看来又得顶住皇太后一顿训斥,与陛下痛饮一番了。”

    杜钦没问张放为何如此有把握,能让天子抛开对大将军的顾忌而下这道手诏,他只是再次提醒:“羿啸讨来手诏,大可让心腹持之入廷狱面见耿定,届时威逼利诱皆由之。实不必亲自涉险,与大将军公然作对……”

    “子夏好意与担忧,放焉能不知,只是……”张放知道杜钦是一片好心,也明白自己这样做无异于跳上前台,公然与王凤唱对台戏,不排除事后恼怒的王凤会对他采取行动。然而,他有选择么?盟友不给力,自己想躲在幕后出谋划策、坐山观虎斗都不行。

    王商不能垮台,丞相印绶不能丢。这一次,他别无选择,只能自己上。

    ……

    张放从未对刘骜使用过强制催眠,以往他用不着,现在……也不需要。他只需要一瓮酒与一席话。

    这样做的好处是,压箱底的秘密手段没暴露,能用正常的手段解决问题,就尽可能别用特殊手段。

    张放很有把握,因为他了解刘骜,也知道刘骜对这件事所持态度,更明白刘骜的“帝王术”。

    刘骜早前就曾跟他推心置腹,朝堂需要二王对立,将、相平衡,天子才能垂拱而治。二王是朝堂的两根台柱子,哪根都不能倒。这就可以理解,为何刘骜会说出‘暗昧之过,不足以伤大臣’这种大事化小,息事宁人的说法了。

    如果不是王凤逼宫、太后施压,刘骜根本不会下那道捕人诏令。刘骜并不糊涂,他知道王商倒台,王凤独大的后果,那样的局面也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刘骜缺乏的是顶住压力、乾坤独断的魄力。这也是历史上他最终被太后、大将军联手压迫,最终屈服的原因。

    普通人是性格决定命运,而帝王则是性格决定国运。

    帝王之术,就是扶弱抗强,打压权臣,保持平衡。所以,刘骜这一次,是站在王商这边的。

    张放的请求,与刘骜的意志可谓一拍即合,当即写了一道手诏。

    刘骜本就不觉得张放探监是多大点事,他也知道张放此举是为王商之故。如果是王商出面,刘骜还有些为难,但通过张放的话,至少他在元舅面前有搪塞托词,大家都好下台。

    一切皆如张放所料,手诏到手。当然,这还没完,还需要御史中丞用印才能生效。张放倒不担心这个,御史中丞是个明白人,只会顺水推舟,不会硬趟这淌浑水。

    “羿啸,你说……明晨、明晨母后会不会突然又出现在我们面前?”刘骜斜依御案,以手支额,半眯着醉眼,半是自嘲道。

    张放淡淡朝宫外瞥了一眼,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顿于案上,顺手抓起手诏,起身向刘骜长揖:“陛下请安心休息,臣去了。”

    刘骜伸指虚点张放,张嘴无声而笑,化指为挥:“去吧。”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零三章 【一招绝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河平四年八月最后一个大朝会,注定不会平静。

    上朝时,诸臣行于龙尾道上时,左道武臣之首的王凤就着意落后两步,与张放走了个并排,目视前方,用只有张放才能听到的声音道:“富平侯这几日奔波劳碌,很是辛苦啊。”

    张放端持笏板,拾阶而上,同样目不斜视,淡淡道:“没法子,我这人天生劳碌命,不是跑西域就是跑西南。与前些年相比,这几日不过在长安奔波,真是好太多了。”

    王凤呵呵笑道:“富平侯劳苦功高,堪称能臣,天子百僚有目共睹。只是少年得志,难免浮躁,以为世间诸事皆操于己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呵呵,富平侯,可愿听某一劝?”

    张放微欠身道:“放洗耳恭听。”

    王凤停下脚步,肃然道:“这朝堂之局,无论如何翻云覆雨,最终定局皆靠一个‘势’字。大势所趋,便是天命所归。富平侯,你是聪明人,眼光亦高出同侪多矣。为个人计,为宗族计,当知取舍才好。”

    张放再欠身:“大将军金玉良言,放铭记于心。”

    王凤斜睨张放一会,并没从这张近乎无瑕的脸上看到他想看的惶恐、恭顺、谄媚、屈从等表情……王凤摇摇头,一脸“自做孽,不可活”的神情,拂袖而去。

    张放望着王凤的背影,也摇摇头。王凤看上去很有诚意的样子,但张放心知肚明,他与王氏结下的仇怨太多,还是太后的眼中钉。一旦王商被除,他早晚也会成为王氏独霸朝堂的拦路石。唇亡齿寒啊,他岂能连虞国君都不如?

    朝会在钟罄声中拉开帷幕。

    百官的例行奏报不自觉比以往加快,许多可缓不急的奏报干脆自行压下,所有人都在等待司隶校尉王尊的审结奏报。而秩碌虽低,但位在九卿之上,与丞相司直并坐于前列的司隶校尉王尊,脸色一如既往的平静而肃穆,眼神丝毫看不出什么波动。想从他的脸色眼神里猜出点什么,比猜揭盅前的骰子还难几分。

    由于事关当朝丞相,而且还是隐私,更涉及两大重臣暗斗。为公平起见,这份审结奏报的内容,除了王尊与施贤之外,无第三人知晓,包括天子在内。

    终于,丹墀上的天子轻咳一声,开腔点名:“司隶王卿,丞相前家奴耿定所曝旧主之案,可有定论。”

    王尊重重点头:“有。”

    “那么,到宣室奏禀吧。”

    天子此言一出,耳朵竖得老长的百官无不大失所望。宣室殿议政,那是二千石高官才能登堂入室。二千石以下的,除非受到特邀,否则连旁听的资格都没有。

    王凤肚里冷笑,看来天子还是想给丞相留个脸面啊。

    而当事人王商,那张威严的大团脸跟王尊一个模子,看不出半点喜怒,更无气沮之态。不知道的当他是成竹在胸,而王凤一党却是知道,这位丞相束手无策,一直没什么动作——哦,只有富平侯代他探了一次监,全程由王尊与施贤陪同(监督),并将其与人犯全部对话记录在案。整个过程很短暂,前后不过半炷香就结束。如此严密监审,任是富平侯有通天彻地之能,又有何能为?

    强恃镇定。这是王凤一党对王商此时表现的定论。

    就在百官大失所望之时,本应遵命的王尊,却出乎意料拒绝:“臣以为,可当殿宣读。”

    天子皱眉:“王卿审慎,事关大臣暗昧,如此当众宣读,似是不宜吧?”

    王尊还没开口,王凤就发话了:“陛下,司隶一向谨慎,其出此言,必有因由,请陛下照准。”

    大将军开口,刘骜还能说个啥,只得漫声道:“准。”

    王尊顿首,清清嗓子,却并没有如诸君所期待那样从袖里取出审结奏报,而是艰涩说出一句话——一句终结所有争议的话。

    “启禀陛下,人犯耿定……疯了。”

    ……

    “哈哈哈哈!”王商宅第,这位大汉真丞相笑得如此欢畅,宏亮的笑声,几乎掀破屋顶,“不知现在王子威是不是也要疯了。”

    在坐的张放、史丹、辛庆忌、解光、王章等人都不好接这句话,但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的笑容。

    “来,再饮一杯。”王商举起一杯茶,以茶当酒,遥相庆祝。

    众人饮尽之后,王商再举杯:“此杯敬羿啸。若无羿啸之奇谋妙举,此刻商就不是饮茶而是吐血了。请!”

    张放连声谦逊,在众人赞叹的目光中举杯饮尽。

    王商放下杯子,抚髯咂嘴,脸上的笑纹就没抚平过。他朝张放看了又看,终于还是端不住了,好奇问道:“羿啸是如何做到的?”

    史丹诸人都竖起耳朵,心里同样好奇。如果说张放绕开王尊与施贤,直接从天子那里讨来一道手诏,还能够理解的话,那短短半炷香的探监,居然造成这样的结果,将整个事件完全反转,就匪夷所思了。

    张放早有准备,他举起双臂,大袖自然褪落,两条胳膊露出来。左臂很正常,右臂前端内侧绑着一根形似萧的铜管。

    正当众人一脸莫名时,张放左手食指朝铜管下方一凸出卡梢一按——精光一闪,正对面的史丹案几发出轻微的笃地一响,把史丹吓一跳。

    包括王商在内的所有人纷纷离席趋近,顺着张放手指处,起出一枚细小银针。

    张放拔出银针尾部的塞管,众人凝聚目力,这才发现针管是空心的。

    张放把银针大头朝下,对着手指头倒出极细微的一丁点绿色粉末,然后以指上粉末示之众人:“此粉状物名为‘融魂’,是我从西南蛮夷之地所获之奇物。只需这么一丁点,就能致人癫狂……”

    张放点到为止,下面的话不用说了,因为所有人都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望着那根银针,再看看那绿色的粉末,众人心里无不发寒。这世上竟有如此阴毒之物,阴人于无形,闻所未闻,实在可怕。

    张放脸上露出一抹莫测的笑意,嘬唇轻轻一吹,绿色粉末消失得干干净净——看来诸位真信了?哈哈哈!反正我不信。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零四章 【谁也不是吃素的】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大兄,已经确定了……那耿定,真的疯了。”王立说这话时,一脸的不甘与不解。

    王凤阴沉着脸,没吭声。

    耿定被确认疯了之后,再无关押意义,便由其家人领出廷狱。

    王凤兄弟怎都难以相信,好好一个人,而且还是那种狡黠的家伙,进监舍不过七八日,就变成疯子。于是王立让贾氏兄弟截下耿定家人,带回居处,一边观察一边用各种方法测试:捆绑威吓、用刑、利诱,甚至将当初答应耿定的五百金变成千金,用整整一马车拉到他面前,然后直接走人。结果第二天其家人哭丧着脸,说全被那疯子扔茅坑了……

    贾氏兄弟还不死心,又是找医工又是找巫祝,全没用。直到某一日,耿定突然不见,满大街寻找,最后在某户人家的猪圈里发现一个浑身沾满粪便的人……

    王立听到贾氏兄弟的禀报后,终于死心,这才跑来将军府向大兄汇报结果。

    “大兄,我亲自验看过了,那耿定浑身上下,没什么明显伤痕,脑袋更没半点外伤,实在想不出他怎么疯的……”

    王凤吐出一口浊气,冷着脸道:“我接到一个消息,说是张羿啸在探监时,射了耿定一支银针,针里有可致癫狂的秘药。”

    “啊!”王立听得呆了,半晌才打了个寒颤,忙道,“那我再去仔细检查……”

    “不必了。漫说此事不知真假,就算是真的,一个针孔,过了这许久,早痊愈了,哪里还看得出来?”王凤淡淡道,“既然确认人已经疯了,怎么疯的重要么?”

    “大兄,眼看就要成事了,结果却……小弟好恨啊!”王立狠狠以拳捶案,“又是那个张羿啸,大兄……”

    王凤摆摆手,语气淡淡,眼神冷冷:“且忍一忍。你放心,王商一倒,下一个就轮到他。”

    王立听出点什么,眼睛一亮:“大兄,莫非……”

    王凤微微一笑:“六月不是有过一场日蚀么?陛下一直惴惴不安,多次责成太史令观星测日,又令太卜令卜辞占爻。两月之内,又是迎告五帝,又是到高祖庙祭拜……呵呵,你想想,此时若有人将此异象与那位联系起来……”

    王立眼睛越来越亮,再次击案,不过这回却是激赏了:“大兄好计!”

    “计是好计,但不是我想出的。”

    “那是谁?”

    王凤笑容莫测:“明日早朝便知。”

    ……

    翌日早朝,因不是朝会,天子在宣室殿与重臣议事。

    就在这时,太中大夫张匡求见,声称知日蚀所示,原对近臣陈日蚀咎。

    这事一直是刘骜的心病,既然有大臣提出新见解,那是非听不可的。见张匡说得郑重且神秘,刘骜不敢怠慢,当即指令张放、史丹、王尊及太史令等人到宣室配殿听取张匡陈词。

    张放对一个正常的天文现象一向无感,见张匡弄得神神叨叨,还要撇开三公,只对“近臣”陈词,心生疑惑。借着着履出殿之机,盯住张匡,直接了当问道:“此事可与丞相有关?”

    张匡讶然:“富平侯何出此言?”

    “我只问你是也不是?”

    张匡打了个哈哈:“富平侯莫急,稍后便知。”

    莫说张放有“视目辨伪”之术,即便没这一招,也不难猜出张匡想玩什么花样。

    政治斗争,真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来啊。

    张放对所谓的“异象”无感,但对整个大汉朝野在异象方面的神经质最清楚不过——这是一根极度敏感的神经,谁拨谁倒霉。

    张放直起身,对内侍道:“来壶凉茶,大热天,就算没说几句话,这口也干得紧。”

    张放的云雾茶已经占领宫廷这个大市场。宫殿议事一直有提供酒水浆酪给官员“润口”的传统,而现在已被凉茶所取代。大热天喝凉茶,那舒爽……什么酒水浆酪一边去。

    内侍送来凉茶,张放招呼史丹、王尊也来一壶,二人自然不会拒绝。

    喝完之后,一行人朝配殿走去。

    行至半途,张放按腹停下:“喝得有点多,我去去就回。”

    众人无语,只得先离去。

    张放自行找宫厕。如果是外臣,那是不能乱走的,必须有内侍引路,上茅厕也一样。不过张放是侍中,本就有行走禁中之便,这皇宫他比许多内侍还熟,根本不用也不必引路。

    张放急急朝宫厕方向走去,一路走却一路东张西望——他当然不是在找茅厕,而是在找……

    “喂,那个谁,停下!”张放远远看到一个内侍,忙招手呼唤。

    “叫我?”内侍回头。

    二人目光一碰,都是一讶。

    巧了,这内侍,居然是石荣。

    要说石荣最不愿看到的人,就是张放了,每一次碰面,都似在扒他的面皮——尽管这才是他入宫以来第二次遇到张放。

    再怎么不情愿,石荣也得乖乖过来,揣小心行礼:“君侯有何吩咐?”

    张放盯住石荣一会,后者被盯得发毛,下意识捂住后腚时,张放一句话,吓得他差点掉魂。

    “行,就是你了!”

    石荣噗通一下跪倒,涕泪泗下:“张羿啸,使不得啊!你……你就饶了我吧?”

    张放愣了一下,才明白石荣在想什么,抬脚就要踢过去。好容易才克制住,朝石荣狠点几下:“时间紧迫,没工夫跟你置气,滚到一边站好。”

    石荣心惊胆颤,手脚并用爬到一边,直到看见张放摸出笔墨纸张,刷刷刷写着什么,才知道不是自己想的那回事。

    张放随身带着笔墨纸张是很正常的事,他上朝时带着的那块象牙笏板可不是用来装饰或装逼的,而是有实用功能的——在朝会时,天子或大将军、丞相有什么要事交等,为防止遗忘疏漏,通常会用沾墨的笔写在笏板上。这就是笏板的实用功能,历朝历代莫不如此。所以张放在上朝时,随身带有笔墨纸张再正觉不过,没带才不正常。

    张放写完之后,将纸张折好,从随身锦囊里摸出一截特制油蜡,点燃熔化,涂在纸张折叠处,然后再盖上自己的富平侯之印。

    石荣在一旁看得明白,总算知道张放是想让自己传信。只是,这宫禁之地,要传给谁呢?该不会是……石荣脸色顿白。

    张放可不知石荣这会正浮想连翩,将书信往他面前一递:“到宣室殿阶下候着,待散朝后,把这封书信交给王丞相——记住,必须丞相亲收。”

    石荣这才知道,自己又想岔了,呆呆望着张放:“你……君侯信得过我?”

    张放并不回答这关于信任的问题,只是淡淡道:“一、我没时间找其他人了;二、你并不像活得不耐烦的样子。”

    石荣听到这不算回答的回答,怔忡了好一会,居然点头:“好,我一定送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零五章 【真正的暗匕】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窃见丞相商作威作福,从外制中,取必于上,性残贼不仁,遣票轻吏微求人罪,欲以立威,天下患苦之。前频阳耿定上书言商与父傅通,及女弟***奴杀其私夫,疑商教使……”

    宣室配殿,张放、史丹、王尊、太史令四人分坐两则,张匡席坐于下首,侃侃而谈。

    但只开了个头,就被张放打断:“一癫狂之辈谤言,天子、大将军俱否之。张君就不必以之为据了吧?”

    张匡干咳一声,笑容有些不自然,连连点头:“富平侯所言极是,匡失言。咳咳……商不尽忠纳善以辅至德,知圣主崇孝,远别不亲,后0庭之事皆爱命皇太后。太后前闻商有女,欲以备后宫,商言有固疾,后有耿定事,更诡道因于贵人家内女,执左道以乱政,诬罔悖大臣节,故应是而日蚀也。”

    张匡说到这里停了一下,偷眼望着,但见富平侯若有所思,右将军沉吟不语,司隶校尉面色肃然,太史令则秉笔书记。

    张匡宽心大放,开始引经据典:“《周书》曰‘以左道事君者诛’,《易》曰‘日中见昧,则折其右肱’。往者丞相周勃再建大功,及孝文时纤介怨恨,而日为之蚀,于是退勃使就国,卒无怵惕忧。今商无尺寸之功,而有三世之宠,身位三公,宗族为列侯、吏二千石、侍中诸曹,给事禁门内,连婚诸侯王,权宠至盛。审有内乱杀人怨怼之端,宜究竟考问……”

    张放原本心思放在宫外,不知王商是否接到手书,是否及时联系自家府上,又是否来得及找到那关窍之人……但耳闻张匡说得越来越危言耸听,几乎是在控诉。这张匡要做什么?与当朝丞相撕破脸么?这是要豁出去的架势啊!

    张放的神情少有地严肃起来。再看看其他三位,脸色则完全是严峻了。

    张匡真是是豁出去了,说到激扬处,振袖而立,指手划脚,滔滔不绝:“昔秦丞相吕不韦见王无子,意欲有秦国,即求好女以为妻,阴知其有身而献之王,产始皇帝。及楚相春申君亦见王无子,心利楚国,即献有身妻而产怀王。自汉兴几遭吕、霍之患,今商有不仁之性,乃因怨以内女,其奸谋未可测度……”

    张放实在忍不住,叩案怒斥:“张君,慎言。商乃一国丞相,如此恶意揣度,捕风捉影,无半分实证,实在太过儿戏了吧?”张放是强忍住没喷出一句“瞎扯一堆鸡0巴,全是脑补的玩意。对一国总理搞这套‘莫须有’能行?真要这样玩,信不信老子能把你行贿受贿贪赃枉法、偷人扒灰尿床阳0萎的事全抖搂出来,绝对比老王的事精彩!”

    张匡口沫横飞,正喷得来劲,被张放一喝,当场哑火,一时喃喃,不知所措。

    要说张匡也不是等闲之辈,不但口舌便给,也颇有胆识,否则当初王凤也不会推荐他出使夜郎,更不会让他在此番政争中投出暗匕。就算是王商当庭喝他,他也不会服软,没成想被张放一喝就蔫了。

    是张放的气场太强大?是,也不完全是,确切的说,是张放的眼睛太可怕,那冷冰冰的死气——张匡不会说,他差点要尿了。

    这个时候,只要同级的右将军史丹再帮腔一句,就足以将张匡以“莫须之言,强牵附会”中止其弹劾,结束这场借日蚀中伤大臣的阴谋。

    张放都已经做好了赶紧结束走人回府收拾手尾的准备了。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一个声音,令他前所未有的愕然。

    “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事理越辩越明。圣天子在位,如何能闭塞言路?张君尽可畅所欲言,孰真孰伪,孰是孰非,天子自有明断。”

    说这话的,居然是——史丹!

    张放难以置信,瞪视史丹。后者抚须垂目,面无表情。

    这是干嘛?背后捅一刀?人家王凤为了姻亲,直接撸袖子上。同样是姻亲,史丹却来这一手——这是搞毛呢?

    张放在发愣。张匡在亢奋。

    有强力人物支持,张匡又来劲了,言辞更激烈或说更阴险:“前孝景世七国反,将军周亚夫以为即得雒阳剧孟,关东非汉之有。今商宗族权势,合赀巨万计,私奴以千数,非特剧孟匹夫之徒也。且失道之至,亲戚畔之,闺门内乱,父子相讦,而欲使之宜明圣化,调和海内,岂不谬哉!商视事五年,官职陵夷而大恶著于百姓,甚亏损盛德,有鼎折足之凶。愚以为圣主富于春秋,即位以来,未有惩奸之威,加以继嗣未立,大异并见,尤宜诛讨不忠,以遏未然。刑之一人,则海内震动,百奸之路塞矣!”

    张匡一口气说完,到最后面胀如血,目眦欲裂。最后一句更是气涌如潮,其势十足。

    配殿安静得落针可闻,只有张匡的粗浊喘气声。

    少顷,史丹不带半分感情的声音响起:“散了吧。”

    ……

    “史丹究竟是怎么回事?”张放一出宫,都来不及回府,先登王府,一见王商劈头就问。

    “俊儿之妻,也就是史丹之女,求去。俊不能留,听去之……商与史某,再非姻亲。”王商淡淡的声音掩不住一丝苍凉,毕竟被挚友背叛的滋味真不好受,哪怕他是丞相。

    这也可以?!

    张放瞠目。原来如此,难怪史丹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原来大家不是亲戚了啊……

    汉代妇女是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的,这一点跟现代很像。王凤之母李氏就是这么任性地丢掉了成为皇太母的机会。

    史丹之女为何“求去”?这是什么情况?

    王商显然不想多谈这个问题,以“家宅之事,一言难尽”带过。涉及到这种家事,张放也不好细问,反正结果摆在那里,王、史两家翻脸了。

    与张匡上书弹劾比起来,史丹这一记狠着,才是真正的暗匕啊!

    “不提史某了,那张匡上书所言何事,以至羿啸如此着紧,令内侍传书?”

    张放把张匡的“日蚀”言论一说,王商气得浑身发颤,转念一想,顿时背脊发凉,额渗冷汗。这一手太阴毒了,关键是这正可解天子之忧——日蚀即天示施政之过,必须要有人承担,有资格承担的人不超过三个:天子、丞相、大将军。

    谁来承担?天子?那要你们这些大臣何用!大将军?就施政而言,丞相担责更重——你不承担谁承担?

    王商额头汗水越来越多,他已意识到,这恐怕是他政治生涯最危急的一次,他能否撑过这一危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零六章 【峰回路转】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太中太夫匡昨日于宣室配殿面呈臣等,历数商之过,言辞凿凿,有理有据。臣窃以为,商位三公,爵列侯,亲受诏策为天下师,不遵法度以翼国家,而回辟下媚以进其私。执左道以乱政,为臣不忠,罔上不道,《甫刑》之辟,皆为上戮,罪名明白。臣请诏谒者召商诣若卢诏狱。”

    一道措辞前所未有的严厉的奏疏,朝堂震动。不仅仅是指控罪名之激烈,更因为上这道奏疏的人——右将军史丹。

    这史丹昨日还是王商一派,这一转眼居然就……几乎每一个官员看向大将军那伟岸身影的目光,都充满敬畏。

    排在史丹之侧的张放,也只有叹息。他已经打探过情况,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王商次子王俊,因家财分配之事与兄长相争,恨父偏袒其兄,饮至半醉,写了一道奏疏,扬言要将此事报与天子,请圣断明裁。王俊喝醉后自睡去,但他的话却吓坏了妻子。其妻正是右将军丹之女,生怕王俊明日当真上书,父子相逆,惹天下人笑。便趁夜持其书归娘家,将奏疏示其父。丹看后勃然大怒,按史府流出的说法,“(丹)恶其父子乘迕,为女求去”,遂有王、史两家反目。

    张放好歹也在大汉朝堂混了十年,政治把戏见得多了,如何会信这个?没错,这件事或许不假,但绝不是史丹反目的真正原因。王、史两家都是老牌世家,又是外戚,彼此之间有着诸多的利益勾连,更已结为姻亲。如果不是有更大的利益,或不可抗的外来压力,令史氏认为王商大势已去,绝不会行此下策。

    因利益结合,又被更大的利益所诱惑,去此就彼,本就是政治常态,无可厚非。只是史丹挑这么个节骨眼在背后下黑手,着实令人摇头。

    史丹在上这道奏疏前,分别向当日同殿听呈的三位大臣:张放、王尊、太史令某,要求共同具名上书。后两位都同意了,只有张放拒绝。

    史丹当时拂袖而去,只丢下一句:“富平累世积勋,今休矣!”

    王商为政半辈子,历经两朝,更是骨灰级政客,比张放看得更透。所以他在听完史丹的弹劾之后,只是冷冷扫了这位昔日亲家兼老友一眼,举笏奏辩:“陛下,匡以谗言谤大臣,所指无一实据,俱为臆测之语。以莫须诬大臣,其心可憎,其行可诛。而丹所劾亦不过重复匡之赘言而已,不值一哂。是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臣请当廷与匡辩。”

    史丹只是淡淡说了一句:“君欲诿过乎?”

    只有短短一句,但杀伤力之强,连早有准备的王商闻言脸色也为之一变。史丹这话太诛心了。是啊,日蚀之过,总要有人担,你丞相都要推诿,要推给谁?这种事不可能往下推,谁官大谁主政谁顶着。你不担那就只有一个人可以担得起——那就是天子!

    这恐怕也是历史上王商无法自辩,活生生被谗言气得吐血盈升而死的原因吧。

    正当天子脸色难看,大将军眼泛讥诮时,王商也扔出堪比雷炮的一句:“臣手上有一份证言,可证明匡昨日上书,乃是受某位大臣所贿,借天象攻击朝政,欲置臣于死地。请陛下御览。”

    朝堂百官相熟者无不互换眼色,丞相所言的“某位大臣”,该不会是……

    王凤一脸波澜不惊,但内心却翻江倒海,眼睛死死盯住黄门令吕齐手里托盘上那封奏章,恨不得一把抢过来。

    刘骜原本脸色难看,认为此次丞相恐怕在劫难逃,正打算制诏“不治”,放王商一码,驳回史丹下诏狱之请,只是这丞相的印绶,怕是难保了。没了王商制衡,王氏(王凤)怕更是势大难制。没想到王商还有另有奇着……且看看是什么。

    刘骜一打开奏章,目光一落,脸色微变,然后,越来越难看。突然抓起奏章狠狠扔下丹墀,怒喝:“苟参,看看你做的好事!”

    满朝耸动。水衡都尉苟参?!天子表舅,咋把他扯进来了?

    王凤目光刷地盯住苟参,后者腿脚有些发软,不知哪出了问题。战战兢兢出列,来到丹墀下,先向天子揖礼请息怒,然后小心拾起奏章,只看了一眼,额角就开始渗汗,越看流汗越多,看完后一屁0股瘫坐在地。

    “苟参,奏章所述可属实?”

    “陛下,臣……臣知罪……”苟参面如土色,爬起来一个劲叩头,再说不出话来。

    张匡见此情形,也只能长叹一声,趋至丹墀请罪。

    刘骜拂袖而起,一脸嫌弃:“禠夺苟参关内侯秩爵,免去水衡都尉之职。张匡免去太中大夫,贬为庶人。二人均由有司羁押若卢(诏狱)待审。退朝!”

    ……

    大将军府,王凤终于看到了这份令他功亏一篑的奏章副本,这时才明白,为何苟参不敢申辩,当庭请罪。

    王商指控苟参贿赂张匡,以日蚀为由,诽谤大臣,并于奏章后面随附一份证词,提供证词的人叫李谔。

    李谔?这名字很陌生啊。王凤立即叫来长史,让他派人打听李谔的情况,王凤继续看奏章。

    李谔证实从其妹口中听闻此事,其妹更是亲眼见到苟参将一份东市店铺地契及一箱珠宝送与张匡,并提到事成后有“重谢”。王凤看到这里,又气又惑,气的是苟参做事如此大意,这样的事居然会被他人看在眼里;惑的是这李谔之妹究竟是谁?怎能有机会目睹?莫非……

    这时长史返回,带来消息:李谔之妹乃是苟参新纳小妾,也就是说,李谔算是苟参的小舅子。

    果然如此!王凤掷书长叹。无怪乎苟参不敢自辩,这样的证词实在太犀利,人证也太给力。主动请罪还只是个诬陷大臣的罪名,若是狡辩,一旦查实,那可是欺君之罪。诬陷大臣只是夺爵免职,以苟参与天家的关系,今后不难复起,但欺君可就……苟参不愧是官场老油子,知道什么是正确的选择。

    苟参栽得无话可说,王凤也只能感叹,对手不简单,这么快就反应过来并有力反击,不但洗脱罪名还把弹劾者与幕后之人(当然他才是真正的幕后)一并送进大狱……这个王子威,何时变得如此厉害了?看来得重新审视这对手才行。

    王凤正为自己走眼失算而叹息,长史趋近低声禀报:“丞相府那边传来消息,昨日富平侯下朝后未回府上,径直去了丞相府。一番密谈之后,富平侯刚离开,丞相便下令捉拿李谔……”

    “张放!又是张放!”王凤怒不可遏,轰地一下将案几掀翻,几乎是咆哮着,“去,找红阳侯来!”

    王立闻召匆匆赶来,一进白虎堂,就见大兄面沉如水,劈头就是一句:“你一直想要的机会到了,动手吧!我不管你怎么干,只有一条——不管惹出什么事,别牵扯到我!”

    王立愣了好一会,才知道大兄说的是谁,顿时又惊又喜,不敢置信:“大兄,不是说先除王商么……”

    王凤神色狰狞,声音从齿缝挤出,透着渗骨的寒意:“此一时,彼一时。既然他要抢先找死,便遂其所愿——先剪羽翼,再枭其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零七章 【虎圈阴谋(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富平侯府,张放放下王商言辞诚挚的感谢信,微微一笑。这一次,之所以能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翻盘,全靠他遍布长安的情报网。张放将王凤一党列为一级关注,苟参便是其一。

    从情报采集中,张放也早知道苟参的小舅子李谔游手好闲,是章台街各青馆的常客,花销很大,但没有多少生财的手段,全靠其妹接济度日。这类人,很容易拿下。

    张匡上书之前,张放就得到情报,这位太中大夫曾夜入苟府,盘桓了大半夜才出来。去时两手空空,回时两个仆从却抬着沉重的箱子,这其中的猫腻不问可知。

    张放开始还不知道二人做何交易,直到窥破张匡上书与王商有关,立刻联想到昨夜之事。张放知道苟参新纳小妾,甚是宠爱,几乎片刻不离身,她极有可能知道些什么。于是借上茅厕的机会,让石荣送信,请王商秘密控制李谔。再以李谔的名义将其妹诱出,看能不能从这对兄妹嘴里撬出消息。

    结果比张放预想的更好,李谔兄妹不但知道,而且其妹还从屏风后目睹了关键过程。要问为什么这么巧——其实也不是巧,而是李谔之妹对钱财很着紧,看着仆人抬进这么一箱珠宝送人,心里那个肉痛啊。更让她不明白的是,对方不过是个太中大夫,而男君可是关内侯、水衡都尉。要送也应是张匡送礼啊,怎么反过来送对方厚礼呢?

    李谔之妹肉痛加想不通,好奇驱使下,躲在屏风后偷听……典型的好奇心害死猫,直接将自家男君送进大牢。

    王商再次躲过一劫。

    而连续帮人挡枪的张放,也终于被枪口瞄准了。

    ……

    河平四年末,山阳郡呈报祥瑞,称“有火生石中,时人异之”。正被日蚀弄得寝食难安的刘骜闻报大喜,下诏改元,是为阳朔元年。此时,历史的车轮已转到了公元前24年。

    这注定将是大汉历史最跌宕起伏、迷雾重重的一年。

    为庆贺改元,天子刘骜在热热闹闹的岁首宫宴、扶犁亲耕、祭拜天帝、祖庙之后,决定来一场盛大的斗兽大赛。

    斗兽?这不是罗马人喜欢的玩意么?汉朝人也好这一口?

    答案是:是的,汉朝也有斗兽。既有兽与兽斗,也有人与兽斗。史籍记载过两段很有意思的事例。

    一是元帝时期。建昭元年(前38年),元帝前往虎圈,观赏野兽搏斗,妃嫔们都在座奉陪。一只熊突然跳出圈外,攀着阑杆想上殿堂。汉元帝左右的侍从、贵族、包括傅昭仪在内的妃嫔们,都惊慌逃命,只有冯昭仪一直站在元帝身前挡住熊。

    随后左右侍从蜂涌而上将熊击杀。

    元帝惊奇问冯昭仪:“人情惊惧,何故前当熊?”

    冯媛答道:“猛兽得人而止,妾恐熊至御坐,故以身当之。”

    汉元帝感激惊叹,对冯昭仪倍加敬重。而当时逃跑的傅昭仪等都深为羞愧,最后恼羞成怒,从此傅昭仪深恨冯昭仪。并在数十年后将这份恨意付诸行动,逼死了冯昭仪。

    二是景帝时期。当时的经学名家辕固曾与黄生在景帝面前争论“汤武非受命”的问题。双方争辩得很激烈,见谁也说服不了谁,为保持大汉良好的学术争论氛围,景帝遂叫停。窦太后闻之,召辕固问。太后好《老子》,辕固说“此是家人言耳”。窦太后听了大怒,将辕固投入虎圈,令其去与野猪搏斗。

    赤手空拳斗野猪,辕固还没这个能耐。幸好景帝命人暗中给他一把利刃。辕固一下场,挺刃直刺野猪,一击正中其心,野猪应手而毙——活脱脱一个文武双全的儒侠啊。

    窦太后怎都想不到,这老儒生如此凶猛,只得悻悻赦免其罪——嗯,当时此老已年近五旬,最后活了九十多岁。在平均寿命不过四十的汉代,这绝对是令人咋舌的长寿,堪称活神仙了。

    以上两例足以说明,汉代的虎圈是怎样的存在了。

    正月二十,冬雪初融。天子携众妃嫔及千石以上的在京官员,御辇銮驾,公卿车马,延绵数里,浩浩荡荡,前往建章虎圈,观斗兽大赛。

    在长安西南,出直城门不过数里,有一片金壁辉煌、重楼叠翠的宫殿群。这就是除未央、长乐、明光、北宫、桂宫等五宫之外的第六大宫殿:建章宫。

    建章宫修建于武帝太初二年(前103年),属于园囿性质的离宫。从凤阙入宫,因脊饰铜瓦,无论远观近赏,金黄璀璨,说金壁辉煌半点都不夸张。宫中殿群更是一口气数不过来,什么承光殿、天梁宫、奇宝宫、鼓簧宫、奇华殿、鸣銮殿、铜柱殿、函德殿、凉风台、避风台、井干楼……双手双脚都数不过来。当然更少不了太液池这样的皇家人造大湖泊,而在离宫的最北端,还建有神明台,台上有巨大的铜制仙人承露盘。至于所承之露有没有仙气,恐怕也就只有为天子取露炼丹的术士才知道了。

    张放这些年也没少来建章宫,每次来都会陪天子前往建章宫西南的虎圈观斗兽。而就场面及观赛人数而言,数这次规模最盛了。

    虎圈虽以“虎”冠名,实际上不止有老虎,还有熊、豹子、野猪、野牛等等大型猛兽。而圈住这些猛兽的,则是一个个铁笼。

    张放每次站在这些铁笼前,总有一种逛动物园的感觉。区别只在于,动物园里的各种动物,一个二个都是无精打采、病怏怏的样子。而虎圈里的猛兽,则发出骇人的咆哮,不时人立而起,前肢搭在栅栏上,张开血盆大口,直欲择人而噬。

    张放没有乘车驾,他坐在天子的御辇之上,担任车右。车右本是天子近卫的位置,负责保卫天子安全。只不过在长安,又有里三层外三层禁卫重重保护,这车右基本就是摆设。护卫的功能固然是没有的,却是一个无上的荣耀,百官诸郎,无不以得立此为荣。

    今次,是张放卓立于此。连大将军王凤、丞相王商都在左右乘骑伴驾,仿佛也在为他伴护一般。

    在万民夹道欢呼声中,张放当风而立,衣冠胜雪。抬望眼,天高云淡,雄城如峙,长街笔直,柳絮飘飞。

    张放伸手,一片柳絮正落在掌心,合拢,回首,正与銮驾内一双盈盈秋波对上——班沅君。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零八章 【虎圈阴谋(二)】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哐!拇指粗的栅栏发出巨大响声,整个铁笼都在震动,撞击之猛烈,野猪的一侧獠牙都折了半截。折齿的剧痛,更将野猪激怒欲狂,猛然扭转粗黑膘肥的身躯,瞪着嗜血的小眼,嘴里发出粗浊的咻咻之声,粗短的四肢猛地发力,泥粒四溅中,如同炮弹一样冲向胆敢挑畔它的可恶人类。

    这是一头成年公野猪,体重不下四百斤,鬃毛如刺,獠牙尖齿,又正处于发情期……然而人类将它擒获后,配给它的不是一头母野猪,而是一个彪形大汉——拿武器的彪形大汉。

    如果野猪能发声,必人立咆哮:“本猪性取向很正常,你们这些可恶的人类,去死!”

    这样一头野猪,是连豹子都要退避三舍的主。

    胆敢挑衅这头可怕野猪的,是一个精赤上身的壮汉。他左右手各执一把兵器,左手是一具钩攘,右手是一把尺刀。

    钩攘是汉代特有的兵器,形状很独特,形似骑兵手盾,但比手盾还小,几乎没有防御箭矢的功能,它也不是用来的防御箭矢的。在盾面有一截尖刺突出,是为“攘”。而盾面上下各伸出一根有弧度,带弯钩的铁钩子。不用说,这就是“钩”,是为钩攘。

    钩攘主要功能是用来破戟,可钩可戳,连消带打,实战性能很不错,是汉军常规武器。

    用这样的兵器破戟固然效果不错,但用来对付野猪,则未免太单薄。可这壮汉居然就是凭一把不过三尺的钩攘及一柄尺许长的尺刀,挑战一头发情的成年公野猪。如此疯狂之举,令人心悬嗓眼,掌心冒汗。

    铿!獠牙与钩攘一撞,近二百斤的壮汉被撞得倒飞,后背重重撞在栅栏。

    观斗台发出阵阵惊呼,还夹杂着女性的尖叫。

    而这正是壮汉所要的效果——他入铁笼与野兽搏命,本就是为了取悦看台上的百千看客。

    刺激,也是取悦的一种。

    这是一个相当于后世半个足球场大小的广场,不过三丈方圆的铁笼,看上去就象方盘上的一粒黑豆,而笼里的一人一兽,更似芝麻一般。当然,这是从高空俯瞰的感觉,若是坐在下方的殿堂里观看,二十步的近距离,足以让人看清野猪脑门每一根如刺的鬃毛。

    这殿堂,正是天子及妃嫔所在的观斗台。左右两座略低矮的配殿,则坐着一干重臣要员。每一位受邀官员面前都摆着一张短案,上置茶水、糕点,身边有美眷俏婢,或全神贯注,或惊叫连声,或赞叹击节,或谈笑风生——真正的坐山观虎斗,好不惬意。

    张放的位置距天子的观斗台正殿很近,他这次也带了美眷,夫人班沅君一同前来。由于班沅君是许皇后的义妹,得邀上銮驾,并在观斗台正殿待了一会,与众妃嫔论交一番,这才告退,回到张放身边。

    张放仰着笑脸,拍拍身边软垫:“我夫人的才气,又让后0宫震憾一把了吧?”

    班沅君白了夫君一眼,乖巧坐下,虽然人多眼杂,不好太亲近,没法如平时一样依偎在温暖的怀里,但肩膀碰着肩膀,也别有感觉。

    张放环目四顾,微喟:“今日冠盖满京华,若外舅、阿兄在京,必有一席之位。唉!沅君,你不怪我吧?”

    提起父亲,班沅君秀眉轻蹙,眼里流露一抹忧郁,令人望之生怜,但很快她就调整好情绪,轻声道:“郎君说哪里话。郎君与阿翁自有深虑,妾身一妇人,岂敢以私心坏郎君大事。”

    张放的老丈人班况,原本在长安当北军校尉当得好好的,却在两年前经张放劝说,同意西出阳关,就任西域都护。眼下正在西域都护府,没法回长安共攘盛举。至于班稚,自从随张放出使西域之后,更是从来只有书信,再没回过长安。张放亏欠这父子二人甚多,但为了两家百年大计,不得不做出一些牺牲。

    “阿翁来书信了。”班沅君低声道。

    张放轻嗯一声,看到班沅君的表情,若有所悟:“又是问那件事了?”

    班沅君轻轻颔首,略带娇羞。

    张放轻按班沅君柔滑的手背,道:“等忙过一阵,一定……”

    班沅君垂首喃喃无语。

    远在万里之遥的班况都那么着紧,来书询问的“那件事”,就是后代问题。

    屈指算来,张放与班沅君成亲也有四年多了,姬妾更是一个巴掌数不过来,但四年来没有一个怀孕的。细细算来,也是有原因的。

    首先是没时间,别看算起来有四年之多,然而光是出使夜郎,就用去了一年多,新婚燕尔时更逢大水就不消说了。出使回朝后,刚回长安就不断遭到王氏一党暗算。从回京到现在,张放一直在惮精竭虑,如履薄冰,不敢有半分掉以轻心。与“半天下”的王氏相斗,稍有大意,必粉身碎骨。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放不想让一众妻妾怀孕,一是忧虑过多,“质量”不好,不符合优育学。二是在他的计划中,最后逼不得已的一招牵动很大,他不能让妻妾们冒险。

    不急,他才二十六岁,风华正茂,身体倍棒,大把机会。

    一阵山呼海啸的惊呼,将张放、班沅君拉回现场。四目一齐投向斗场,这才发现,斗兽已到生死关头。

    野猪炮弹般的一顶,生生将壮汉撞到栅栏,哇地吐出一鲜血,然而野猪连吐第二口血的机会都不给他,拼命刨蹄向前撅,尖锐的獠牙距壮汉的肚子不过数寸。而壮汉则用钩攘的盾面顶住野猪嘴巴,利用两边横枝卡住獠牙,苦苦抵住,汗如雨下。

    一个后肢刨地,泥土翻飞,獠牙一寸一寸逼近;一个竭力抵挡,两臂越压越弯,獠牙已然顶住小腹……

    看台上一片沉寂,所有人都在屏息观望,女眷们更是双手启遮眼。

    班沅君扭头,螓首埋在夫君怀里,不敢再看。

    张放环抱妻子,轻抚柔背,微喟。下一刻,会是洞腹穿心的惨烈场景么?

    “嗷!”斗场传来一声咆哮,却不是野猪发出,而是壮汉。

    壮汉在这一刻做出一个惊人举动——他深吸一口气,猛然侧身。

    人的腰部侧面的面积明显比正面要小(当然不包括啤酒肚),若再吸气收腹,受攻击面积就更小。壮汉一侧身,两根尖锐的獠牙从肚皮与后腰擦过,顿时皮开肉绽,鲜血淋漓,但却免去了开膛破肚之厄。

    “吼!”

    下一刻,壮汉腾出右手,高举尺刀,朝野猪后颈奋力插下,刀刃没柄,血如泉喷。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零九章 【虎圈阴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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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惯例,中间会休息一刻时,让观者放松精神。一张一驰,才会有更好的观斗效果。

    这时刘骜派人召见张放。

    张放随内侍来到正殿,便见刘骜向自己招手:“张卿(公开场合,刘骜不称字或排行而呼卿)来坐下。”

    张放屁0股刚沾软垫,刘骜一句话吓了他一跳:“张卿,你我赌一局如何?”

    张放反应很快,立即应道:“陛下是说……下一场?”

    刘骜捻须而笑:“对,下一场是熊虎斗,你赌熊赢还是虎胜?”

    熊虎斗?嗯,正常情况下,虎的赢面大,毕竟体重个头摆在那呢。

    张放正要开口说“自然是虎赢”,抬眼正见刘骜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心头一动。这熊也好,虎也罢,也得看品种,不同品种战斗力还是有差距的。虎还不明显,但熊就不一样了。黑熊个小,对上东北虎多半是输,但若是棕熊,只怕老虎也不是个。

    张放话到嘴边打了个转,说出来的却是:“臣出使塞外多年,塞上有句谚语‘不见兔子不撒鹰’。还请陛下先揭盅看看再说吧。”

    刘骜指着张放哈哈大笑:“想让张卿入彀,果然难如蜀道啊。哈哈哈……好,宣,放熊虎。”

    当两个蒙着黑布的大铁笼运进斗场时,观斗台上的嗡嗡声渐渐小下来,千百道目光聚焦在两个铁笼上,纷纷猜测笼里会是什么猛兽。当几名驱兽人将黑布一下扯开时,全场惊叫声汇成一股巨大声浪。

    虎,吊晴白额斑斓猛虎。

    熊,陆地凶兽棕熊。在古代,又称之为“罴”,张放的巨人扈从阿罴,其名正源于此。这头成年棕熊重达半吨,身躯庞大,披毛粗密,前臂粗壮,前爪长达十余厘米,伏在笼中如洪荒怪兽。

    此刻熊罴得见天日,人立而起,仰首咆哮,尖齿森森,不断拍击笼车栅栏,铁栏剧烈摇晃,摇摇欲垮。看这样子,随时有破笼而出的危险。如此凶兽,就算是号称兽中之王的猛虎,遇上了怕也难讨好。

    而另一只笼中的吊晴白额斑斓猛虎,则是一头成年东北虎,体形吨位丝毫不亚于熊罴。许是饿坏了的缘故,看到熊罴时,仿佛看到一座肉山,什么都不顾了。大张虎口,与熊罴同时发出震天咆哮。

    此起彼伏的示威吼声,把看台上的一票官员、内侍、婢女吓得够呛。吓瘫者有之,吓尿者有之,更有甚者直接晕了过去。

    两头猛兽,量级相当,必是一番熊争虎斗。

    张放看得心头砰砰乱跳,暗道果然如此,还好及时刹车。

    耳边传来刘骜笑声:“‘兔子’见到了,张卿可撒鹰了。”

    张放哈哈一笑:“臣……选虎。”

    刘骜抚掌而笑:“好,那我便选罴。谁输谁罚酒三壶。”

    张放不畏兽吼,那是历经生死,心志坚定。而刘骜神色自若,倒不是说他的胆量就一定比那些吓坏的官员大多少,而是因为经常观看斗兽,早习惯了,比那些头一回感受这震憾场面的臣子自然强上许多,

    张放站起告别罪:“猛兽相争,场面血腥,内子弱质女流,难免惊吓。臣要去抚慰一番,告退。”

    刘骜手指连点,边笑边点头:“张卿果然是性情中人,去吧。”

    张放离开,许皇后才从帘后出来,脸色还有些发白,此刻她最想依偎到刘骜身边,但最后也只是坐在一步之距,轻叹道:“得夫婿如此,实是沅君之幸。方才兽吼惊人,沅君受惊怕是不轻……”

    刘骜瞥了皇后一眼,没说什么。方才他曾就熊虎争斗何者胜出与新宠于婕妤小赌一番,然后于婕妤连道有趣,提议让刘骜与臣下也赌一下。刘骜兴致大发,首先想到的便是张放。

    在刘骜吩咐内侍传召张放时,他并未看到,于婕妤娇而媚的眸子里有得逞之意一掠而过。

    张放回到原位时,却发现妻子不见了,不过却留了话。

    一旁内侍转告:“方才右将军家女眷经过,见夫人独坐,为兽吼所惊,便邀其同去。”

    张放点点头,史丹家女儿不少,沅君也很熟识,去坐坐也是寻常。

    张放刚坐下便觉不妥。方才在正殿没看到史丹,也许他在别处与朝臣对饮,也许象自己一样稳坐原位。倘是后者,一旦询问沅君,自家娘子政治经验值为零,别被套出什么话来。

    想到这里,张放再也坐不住,问明沅君去向,径直而去。

    刚走没多远,周围各种对饮笑谈声突然静止,整个观斗台悄然无声。

    张放一愕,下意识朝斗场看去——原来笼门已打开,周围的训兽奴正小心翼翼以杆鞭驱分别将熊虎驱入角斗笼。这个过程的危险程度不亚于斗兽。因为在此过程中,囚笼铁门是打开的,斗兽笼门同样打开着,最容易发生猛兽破笼而出的危险。当年元帝被熊袭就发生在这个节点。

    观斗台上无不屏息,整个虎圈,只有训兽奴驱赶声与杆鞭声。偏偏猛虎绕笼走,熊罴挠铁笼。训兽奴们驱赶了半天,除了换来熊虎愤怒的嘶吼,兼累出一身臭汗,一个也没驱成功。

    张放收回目光,不再理会,加快脚步。

    按身份越尊贵距天子越近的原则,史丹的座位其实跟张放也差不多,区别只在于一个在左配殿,一个在右配殿。张放穿过正殿,行不多远便看到史丹。前排一溜长案,坐着史丹及其诸子,后排是眷属——不要奇怪,汉代是一个比较通达的社会。男女结伴同路甚至同车而行俱属寻常,女子也能单独会见男宾。男女亦可以一同宴饮,并不需隔断,称之为“杂坐”。

    张放一眼便看到妻子班沅君正与史氏诸女谈笑,一颗心顿时安定下来,扬手正要招呼,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富平侯,一向可好?”

    这个声音很熟悉,也很讨厌。

    张放转身,从容一揖:“有劳红阳侯动问,放甚好。”

    红阳侯,王立。

    王立脸上堆起虚伪的笑意,伸手向观斗台栏杆边一引:“富平侯,请借一步说话。”

    张放、王立所立之处是中间走道,不时有内侍、宫婢手捧托盘来来往往,自然不是说话的地方。

    张放不知王立想对自己说什么,但他不会拒绝——反过来,他对王立说这句话,对方同样不会拒绝。

    观斗台的栏杆每隔二十步就有一个持戟甲士,正是这上百盔明甲亮的武士,给观斗者极大的安全感。

    栏杆之外,就是斗场,高度落差相当于三层楼,四壁以白条石砌成,打磨得十分光滑,无论兽、人,都别想攀爬上来。

    一般情况下,官员谈话,都不会靠近栏杆,安全第一。当然,这是指友好的谈话。好象张放与王立这样的死对头,在开口之前,首先在气势上都想压住对方。王立提议到栏杆处相谈,栏杆之外二十步就是熊吼虎啸,令人胆颤心惊。便是持戟甲士,也是脸色发白。此时靠栏杆谈话,绝对考验胆量。

    张放抬袖肃手,笑吟吟道:“红阳侯,请。”当先而行。

    王立盯住张放的背影,眼里掠过一丝狠厉之色,举步跟上。

    当二人各自倚在栏杆时,适逢一声虎啸,恍如耳边打雷。张放耸耸眉,面不改色。王立则是面皮一阵发紧,很明显地肌肉僵硬,好一会才缓过神来,长吁一口气:“富平侯好胆色,难怪敢挑衅大兄,不把我王氏放在眼里。”

    张放似笑非笑:“怎么?红阳侯把我叫来此处,是想摊牌么?”

    王立是首次听到“摊牌”的说法,却并不妨碍他理解这两个字的意思,闻言亦笑:“对!大兄托某转告你一句话。”

    “说。”

    “明岁此时,便是你的祭日!”

    有杀气!张放眼神一硬。

    蓦然一声熊罴咆哮伴随着铁质重物坠地声轰然入耳。

    斗场训兽奴惊吓变调的声音响彻全场:“熊罴破笼!快跑哇!”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一十章 【虎圈阴谋(四)】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这一声恐怖厉叫,引爆全场。

    观斗台上瞬间乱成一锅粥,人挤人,人踩人,男惊呼,女尖叫;长案倾翻,酒水泼洒,杯碗摔碎,满地狼藉;更有花花绿绿的衣裳在混乱中被扯掉,若不是当初张放内裤亮相朝堂,闪瞎君臣心眼,其后风行天下,人皆穿之,这一刻不知会有多少果奔者……然而这还不是最惨的,那些被挤倒在地,无数只大脚踩踏而过的倒霉蛋,才是最悲惨的。

    靠在栏杆的张放反而没遭到任何挤压,因为所有的人都拼命远离栏杆。张放看得最清楚不过,那头熊罴真的破笼而出——当然不是真的撞破铁笼,而是从两个铁笼的衔接处冲出。

    训兽奴第一时间就跑了个精光,守卫紧急落闸。观斗台上的甲士纷纷扬戟虚刺,嘴里发出驱赶声。由于宫廷禁卫严禁装备弓弩,因此谁都无可奈何,只能以手里长兵威吓。

    这下坏了,这些动作在熊看来,无异于挑衅。

    熊罴出笼,人立而起,瞪着血红眼珠,张开大口,森森尖牙挂着黏液,冲着观斗台嘶吼:“嗷——”

    这一声咆哮,令多少人魂飞魄散。

    建昭元年之事,再度重演。

    沅君!

    这一刻,张放心急如焚,只想用最快的速度冲到妻子身边。然而,他连扭头这个基本动作都不能做。他面前的王立正死死盯住他,手伸进袖子里——袖子里有什么?刀子?趁自己一转身就捅过来么?

    在此之前,张放一点都不担心王立在大庭广众之下,敢对自己做什么,所以才从容与王立来到栏杆边交谈。直到王立说出那句杀气腾腾的话,直到熊罴破笼,全场大乱。

    张放瞬间明白了——这是个圈套!一个胆边生毛的惊天圈套!

    连天子都敢惊动的圈套,不是惊天圈套是什么!

    张放敢打包票,熊罴破笼绝不是意外,而是预谋。王立拦住自己,并邀请到栏杆前相谈,目的就是为了让斗兽场里某个训兽奴看到。当两人一现身,就如同无声的信号。

    暗杀发动。

    张放不知道训兽奴是如何操作的,但比起驱兽入笼,放兽出笼却容易得多。

    于是,熊罴出笼,全场大乱。这样的混乱场面,正是暗杀的大好机会。

    “红阳侯要学陈临么?”张放冷笑,双袖展开,意思是“有种来啊!”

    张放这话是有缘由的,建始四年五月,朝堂曾发生一件重大血案:中谒者丞陈临杀司隶校尉辕丰于殿中。

    煌煌宫殿,众目睽睽,堂堂大臣居然拔刀相向,喋血三尺,可想而知汉朝政治氛围如何了。因此,在如此混乱的情况下,要说王立拔刀暗杀他张放,绝不奇怪。

    王立诡异一笑,手从袖子里拿出——空空如也,啥都没有。

    不妙!张放刚刚升起这感觉,眼角便瞥见人影一闪,劲风袭体。

    这一瞬间,张放常年坚持练习的柔技,再度发挥出强大功能。他身体的反应比脑子转动还快,先向后撤半步,再往前进半步。一退一进之间,身如弹簧摆动。

    就在张放一退之时,那如疯牛般冲撞而来的人影擦着他的胸膛而过,扑了个空。这时张放才发现,对方不是拿刀捅人,而是横肩直撞……这是要把他生生撞下斗兽场的节奏啊!

    电光石火之间,张放顾不得胸膛火辣辣疼,运气于右臂,借着身体弹回之力,奋力撞击对方肩背。这一撞,生生改变来人的方向,将其凶猛的冲撞力引向侧方。

    侧方,就是王立。

    王立这会正一步步向后退,眼里的狞笑越来越浓,嘴巴越咧越开,仿佛下一秒就会仰天大笑。

    然而,下一秒,他的笑容凝固了,眼里的狰狞变成恐惧。

    “不——”

    厉叫声中,两个人影重重撞在一起,双双从护栏翻下斗兽场。

    三层楼高,下面又有暴怒的熊罴,后果可想而知。

    张放还来不及探头看一眼王立的下场,突然浑身一紧,被两条粗壮的手臂紧紧箍住,然后身体被扛起,甩出护栏。

    还有第二波刺杀!

    当张放的身体被甩出一道弧线,即将飞出护栏时,张放双脚竭力回缩,剪刀脚及时勾住护栏上突起的装饰石狮,愣是没被甩下去。

    身后的刺客显然是个精于角牴、身高力大的家伙,他是连张放的两臂一起箍住,根本不容反击。刺客连甩几次,却发现目标的双**缠得死死的,一时甩不动。而且既使两臂被箍,目标也没放弃反击,不断用后脑撞击自己面门。连磕数下,顿时口鼻流血,牙齿松脱。

    即使这样,刺客也没松手,依然死死箍住张放,并不断拽扯。而张放也使出吃奶的劲,脚可断,不可松。

    从第一波刺客突袭,到张放借力打力,令刺客与王立双双自食其果。再到第二波刺客发难,偷袭不成,双方陷入僵持。整个过程,说来话长,其实不过短短数息。周围一片混乱,各种惊叫声几乎掀破屋顶,完全掩盖了观斗台一隅的惊险刺杀,一时半会竟无人留意。

    张放不怕僵持,因为时间在他这一边。

    张放预料不错,正当他脚踝被石狮咯得痛麻时,身后传来甲士的惊呼:“有刺客!”

    刺客浑身一震,眼见暴露,再也顾不得,奋力将张放甩出护栏。由于张放两脚牢牢勾缠住石狮,尽管整个身体被扔出护栏,却只是悬挂半空,没有掉下斗兽场。

    刺客扔出张放后,立即伸手扒他勾缠在石狮上的双足。但还没来得及发力,噗噗数声闷响,数支染血的戟刺从胸膛冒出。

    刺客哇地连喷鲜血,将身前的石狮、护栏尽数染赤,壮躯慢慢软倒。

    “快快,抱住富平侯的脚,把他拉上来。”

    危机终于解除。张放长吁口气,两臂下垂,全身放松,整个人就这么倒悬着晃啊晃。

    而这时,斗兽场恐怖的一幕也终于映入眼帘。

    刺客脑袋着地,血肉模糊,看样子是死多活少。而王立运气好点,他是下半身着地,双腿摔折了,人也不断吐血,但还能爬——然而,一时的“好运”,却令他的下场更为悲惨。

    熊罴!

    熊这种动物是不吃死尸的,所以当场身亡的刺客丝毫不能引起它的兴趣,反倒是那个边爬边嘶声惨叫求救的人,更能引起它的捕食欲。

    巨大的熊掌一摁,那爬行的人再动弹不得。

    这一刻,张放倒仰,静静凝视。

    这一刻,王立抬头,披头散发,血肉模糊。

    两个死敌目光在半空碰撞,一个漠然,一个绝望。

    “走好。”张放面无表情,挥了挥手。

    “张放,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啊!”

    熊嘴一合一扯,头颈分离,血喷数尺。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一章 【自食其果】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虎圈刺杀案,成为成帝朝继中谒者丞陈临刺杀司隶校尉辕丰之后的又一大案。而且还是富平侯、红阳侯双双受袭,其刺杀等级之高、影响之恶劣,更是远甚于辕丰案。

    关于这件刺杀案,唯一的当事者,富平侯张放是这么说的:“刺客趁混乱突然从人群里冲出,将毫无防备的红阳侯扑出护栏。当臣正要呼救时,被第二个刺客箍住,动弹不得。而后更扔出护栏外,幸而及时勾护栏饰,并得甲士相救,方得脱大难,熊吻余生……”

    当时现场一片混乱,人人争相逃命,自顾不暇,对于这护栏一隅发生的事,没有任何一位目击者,唯一的当事人张放说什么自然就是什么。

    假如当时的情况是,王立被扑下护栏之后,张放啥事没有,多少还会启人疑窦,毕竟二人的恩怨满朝皆知。然而张放也在随后遭袭,险些丧命,有甲士为证,可做不得半点假。如此一来,他的嫌疑自然被洗得干干净净。

    一日刺两侯,大汉立国以来,闻所未闻,骇人听闻!

    天子震怒!太后暴怒!朝野激怒!

    于是一场由兰台(御史)、司隶、执金吾、京兆尹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成立,限期破案。

    在一片纷纷扰扰中,一个最应该激怒的人——大将军王凤,却沉默得可怕。

    这几天大将军府有两多:一是垃圾多。很多都是破碎的瓷器与玉器,还有撕碎的书籍,传言是大将军砸坏的;二是医工多。这几日入将军府诊病的医工,比平日多好几倍。原因也简单,都是为触怒大将军而被鞭笞杖责的奴仆诊治来着。

    外界都不无同情,大将军兄弟被刺,死得还那样惨,葬身兽腹,尸骨不全,脾气暴戾无可厚非。

    这天下只有寥寥数人知道,王凤暴怒不仅在于兄弟的惨死,更是因为活生生吃了个哑巴亏——明明知道凶手是谁却无法报复,明明知道案件真相却须拼命掩盖。这憋屈,是个人都得疯。

    没错,当时的情形只有张放一人目睹,但并不表示只有他一人知晓。至少王凤能猜出是怎么回事。因为,他就是刺杀案的幕后黑手。

    两波刺杀,都是冲张放去的。至于为何其中一个刺客与本该在一旁看热闹的王立同归于尽,王凤也不完全清楚,但并不妨碍他猜测是张放捣鬼所致。直到这时,王凤才突然想起,貌似这个翩翩浊世佳公子还是大剑师的弟子哩。虽然从没见过他出手,但不难推测他有这个实力。

    这两个刺客,都是寺人。早在三个月前,就由贾氏兄弟提供两个孔武有力的死士,净身后由王立安排入宫,为的就是这一次刺杀。由于宫人无法怀刃,所以只能安排王立当诱饵,引张放到护栏边,再由两个刺客一前一后突袭,把张放扔下去。然后两个死士也会随之跳栏自尽。

    只要计划顺利,不但成功希望很大,而且事后难以查证。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王凤怎都料不到,会弄成这样难以收拾、难以接受的结果。朝堂之上,看着那个一脸委屈的“受害人”悲愤控诉,一口一个“幕后凶手全家死光光”。王凤都佩服自己竟然隐忍得住,没有冲上去挥笏痛殴之。

    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收拾首尾,所有知情者——除了他自己与张放,全都要干掉!

    ……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整个刺杀事件始末。首先,陛下将我召去打赌,这是于婕妤出的点子。如果没发生这件事,则不过是君臣趣事,但正因我的离开,才有后续一系列事情发生,所以,于婕妤是阴谋之始。当然,她多半不知情,只是被利用而已。其后,史丹诸女‘恰好’经过,将夫人引走。同样,史家诸女也不知情,她们应当是被其父史丹支来的。至于史丹是否知情并参与,目前还缺乏足够证据。最后可能的一种情况是,他知道王氏将不利于我,并愿意从中出力,但未必愿涉足其中。后面的事很清楚了,把我引到左殿,然后王立再将我引到护栏处,制造混乱,两个寺人刺客发动袭击。计划确实不错,唯一失算的是,他们错估了我的实力。”

    富平侯府,经过数日情报收集,缜密分析,张放正将此次刺杀事件的各个环节一一串起,还原出事件本来面目。

    羽希抚掌,一脸快意:“就是这一下错估,非但没能成事,反而把自己折了进去,当真是自食恶果。快哉!”

    众家臣一阵轻笑,将室内凝重的气氛驱散不少。

    韩重忍不住发问:“为何公子认为于婕妤、史家诸女,甚至史丹都不知情?情报上并没反映啊?”

    张放淡淡道:“君不密失其国,臣不密失其身。想也知道,这种事越少人知道越好。若这些女子都能知道,那还玩什么刺杀,玩自杀还差不多。”

    韩重呐呐,挠挠后脑勺,似乎明白,又似乎不明白。

    门外传来轻声叩击,羽希打开门,一名少年扈从行了个礼,递过一张纸条,再次行礼退下。

    羽希打开纸条,道:“虎圈那边有消息了。”

    张放淡淡道:“谁死了?”

    羽希一脸钦佩:“主人料事如神。昨夜发生了一起训兽奴之间的互殴,一死一伤。”

    张放嘿了一声:“灭得一手好口。”

    羽希还没开口,又响起叩门声。

    打开,是另一名扈从,递过一封密件,躬身退下。

    羽希拆开看了一眼,抬头,神情说不出是快意还是郁闷:“贾氏兄弟完了。”

    半个时辰前,京兆尹王章奉诏率大批佐吏,在执金吾缇骑配合下,包围贾子光宅第及贾万酒楼。贾氏兄弟、家眷及一众门客尽数落网。可以想见,以王凤的手段,这兄弟绝对活不过明天。

    “王立死了,虽说是自食其果,但这笔账不用说一定算在我头上。”张放缓缓站起,环顾众家臣,“现在,我与王氏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

    “家主。”

    “公子。”

    “主人。”

    “干吧!”

    迎着众家臣无畏的目光,张放深吸一口气,用力吐出,毅然决然:“好!启动‘换血计划’!”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一十二章 【告 密】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王凤步入长乐宫时,走到长信宫外,正看到几个内侍忙忙碌碌搬运破碎器皿。一见大将军,内侍们忙放下手里活计,跪地请安。

    王凤心下了然,这位大妹也跟自己前几日一样,正大发脾气。

    倒不是说女人的脾气有长劲,而是这位皇太后知晓真相比较滞后。刺杀张放的计划,王氏兄弟姊妹中,只有王凤、王立知道。王凤策划,王立执行。之所以没有借助其他几个兄弟,原因很简单,王氏兄弟之间关系不好。虽然在对付张放方面,他们的立场一致,却有缓急之分。比如王谭、王根就不赞成把张放列为首要目标,更不赞成采取这样的激烈手段。政争就应该用政治手段,这是王家老二、老七的想法。

    王氏诸兄弟并非一条心,就算他们勉强听老大的,但在这漫长的准备、寻机过程中,带着一群各怀鬼胎的猪队友,谁知道会出什么岔子?因此王凤最终决定由王立全权执行——反正这位老六玩政治就是个渣,而刺杀暗杀则正是他强项。

    兄弟都没透露,一群姊妹自然更不能说,长舌妇人焉能守密?

    所以王政君最初并不知晓实情,只当老六确实被某位政敌刺杀。如果不是张放同时遭袭,她第一个就会怀疑到他。直到王凤把所有知情者及参与者全灭了口,这才据实相告。

    于是,王大姐也开始砸碗摔碟了。

    王凤刚踏进殿中,一阵歇斯底里的声浪迎面冲来:“我要他死!我要他偿命!要他阖府五百三十八口抵命!”

    王凤阴沉着脸,大袖左右拂动。战战兢兢的内侍、宫婢们如蒙大赦,一个二个连连行礼,垂首倒退出殿外。

    殿上的王政君姣好的面容都扭曲了,咬牙切齿,眼神怨毒,两臂乱舞:“大兄,我们王氏何时被人欺辱至此?!自家兄弟惨死兽吻,死无全尸,而那个杀人凶手却逍遥无事,更贼喊捉贼……我、我、我要给他上大辟之刑!我要抄他满门!我要……”

    王政君在殿上大喊大叫,张牙舞爪,整个疯婆子似地。而殿下的王凤却端端正正跪坐,敛眉垂目,恍若不闻。

    直到筋疲力尽,声音沙哑,王政君才瘫软坐地,有气无力道:“大兄……六儿死得好惨啊……呜呜呜呜……”

    看到妹子安静下来了,王凤这才睁眼,平静说了一句:“事可一不可再,经此一事,张放必有所准备,再想刺杀他就难了——至少在长安没可能。”

    王政君听到前半句时,又气又怒,等听到后半句,微微一愣,猛抬头:“大兄之意……”

    “什么刺杀、大辟、抄家灭门之事再也休提,没可能!”王凤面容冷静,眼神闪烁,“唯今之计,上上之策是将张放逐出长安,外放任职。如此,一来可斩王子威一臂,今后可全力对付之。二来只要张放不在长安,我们做起事来也就少了许多顾忌,刺杀也好、暗杀也好、雇凶截杀也好,随心所欲——我倒要看他张放能挡住几波袭杀!”

    “对啊!”王政君欢喜击掌,但转念一想,脸上笑容转瞬而逝,摇摇头,“恐怕也难,皇帝不会答应的。”

    王凤闲闲道:“没错,他位列九卿,又得陛下宠信,丞相力挺。别说无过,便是有所差池,也难降级逐出长安。除非……”

    “除非什么?”王政君再也按捺不住,从殿上急趋而至大兄身旁,跪坐仰脸聆听。

    “除非让他与陛下生嫌隙。”

    王政君一阵失望,苦笑摇头:“恐怕更难。皇帝与他既是表亲,更是总角之交,彼此意气相投。想让他们之间生嫌隙……不瞒大兄,我也曾试过,收效甚微。”

    王凤语气一转,道:“太后可知我此番入宫,所为何来?”

    “难道不是……”王政君想说难道不是安慰我,转念一想,摇头表示不知,“大兄请直言。”

    “请太后向陛下请封。”

    “请封?”王政君怔了怔,“是为苟氏儿么?可他才刚脱樊笼,是不是太快了?”

    王政君说的人便是苟参。这位倒霉催的因贿赂张匡诽谤丞相,与老张一同被投入诏狱,没少吃苦头。虽然没干倒王商,但在这件事上,苟参为王氏可算尽心尽力,王凤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于是皇太后与大将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不知做了多少政治交易与利益输送,总算把他捞了出来。人是出来了,但官爵丢了个干净,眼下还是一介庶民。

    因此王凤一说请封,王政君自然而然就想到是为这位兄弟酬功——若是旁人,光凭大将军就可以向天请封,用不着联合她一同向天子施压了。

    然而王凤却是摇头,吐出一个王政君极其陌生的名字:“请封之人名赵临,求爵关内侯。”

    “赵临?是什么人?为何求爵?大兄又为何答应他?此人与那张放有何关联?”

    面对妹妹的一连串提问,王凤只是神秘一笑,没有回答,只说了一句:“太后何不召此人入见,所有疑虑,一问可解。”

    “你便是阳阿公主家令赵临?”

    长信殿里,王政君居高临下,王凤侍立殿下,一个中年男子正伏叩殿中。

    “小民便是赵临。”

    “抬起头来。”

    中年抬头,果然正是阳阿公主家令赵临。这赵临说是阳阿公主管家,没少与公卿列侯,贵人外戚打交道,但就其本身而言,确确实实只是个爵不过五大夫、禄不过百石的小民。他的爵禄都是公主赐的,朝廷没他的名册。

    “赵临,你说富平侯有负陛下,从实说来。”

    “这个……”赵临小心翼翼偷看了一眼王凤。

    王政君看在眼里,心里冷笑,声音柔和:“只要你如实说来,这关内侯就跑不了。”

    皇太后金口一开,赵临心头大定,欢喜得声音都有些发抖:“赵临谢皇太后!谢大将军!”本以为那个不知好歹、忘恩负义的丫头半途逃跑,累得自己封侯美梦破碎,没想到这消息同样也能换来关内侯……呵呵,主母,对不住了,什么样的誓言也比不上一个关内侯!

    随着赵临的述说,王政君、王凤脸上表情变幻不定:时而惊讶,时而皱眉,时而欣喜,时而狞笑……最终,兄妹俩互望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珠里读出狂喜:“张氏小儿,今次你有难喽!”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三章 【嫌 隙】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风暴来得毫无征兆。

    当张放被天子召入宫廷,伴驾同游上林苑时,刘骜一句话,如雷轰顶:“少子,那赵宜主滋味如何?”

    张放冷汗都下来了,躬身谢罪,一时竟说不出话来。消息是怎么泄漏的?张放已没时间想这个,他现在要考虑的是怎么应对这一关。

    刘骜的声音一如平常:“我听说你给她改了个名,叫飞燕。嗯,此女舞伎灵动,翩然若燕,人如其名,改得不错。”

    张放稍微抬头,正对上刘骜的眼睛。天子的眼睛微微眯起,有一种张放从没见过的陌生与疏离。

    “不过一舞伎而已,少子收了就收了。只是……”刘骜仰脸望天,淡淡道,“少子何必隐瞒呢?”

    张放无言,他明白刘骜之意。刘骜确实不在乎一个舞伎,帝王青睐美人是有时效性的,当时性趣盎然,天长日久,身边美女层出不穷,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有人刻意提及,刘骜这辈子也不会再想起这个女子。

    话是这么说,然而张放相信,如果当时主动上报,情况绝不似刘骜说的那么轻松。帝王的话,听听就好,当真就蠢了。

    刘骜固然不在乎那个舞伎跟了谁,然而这有个前提,只有我说了“不要”之后,你才可以跟别人,而不是在我说“要”时,你居然胆大包天逃跑!用一句大白话说“这是瞧不上哥啊”——不要说身为帝王之尊,就算是一个普通男人都不能忍啊!

    “事前肆意妄为,自做主张,事后隐瞒不报,更为此女改名……张卿,可知这是欺君之罪!”刘骜语气依旧淡淡,但话却说得很重,而且也不再称“少子”改称“张卿”,冷淡疏离之意表露无余。

    一滴汗珠从额头滑过鼻尖,颤动着欲滴未滴,张放声音都沙哑起来:“陛下……”

    “哈哈哈哈!”刘骜忽然仰首大笑,虚点张放,“少子啊少子,头一回见你如此失态啊。弯那么久的腰不累么?平身吧。”

    张放深吸一口气,慢慢直起身,从袖里掏出手帕擦汗。

    “少子风流倜傥,美人倾心,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你也太……”刘骜摇摇头,一脸不爽。

    “陛下胸怀若宇,臣惭愧。”

    “联赦你之罪,但罪可免,罚还是要罚的。”

    “臣甘愿认罚。”

    “罚你一年俸禄——因为你这个事,我不得不封了一个关内侯,但这笔账不应由朝廷出。事情由你而起,亦由你度支。”

    张放一听就明白了,告密的人获封关内侯,然而刘骜只是迫于某种压力不得不答应,他会在一年之后找个由头把这人再撸下去。所以此人这一年的禄米就由自己支付。

    只用一个关内侯的虚衔,就换来了一份告密,敲打了自己,承了人情,最后连这虚衔都要收回来——天子这算盘打得还真是精啊。

    张放赶紧合袖行礼,以遮挡嘴角的苦笑:“谢陛下……”

    “不忙谢,还要办一件事。”

    “请陛下示下。”

    “那个什么赵宜主也好,赵飞燕也好,她不是喜欢跑么,而且一跑就是数千里,那朕便就如她所愿……”刘骜眯着眼,盯住张放,薄薄的嘴唇吐出一句令人悚然的话,“东至辽东,西出阳关,南至百越,北至阴山。你任选一处,好好安置她。”

    这一刻,张放袖里的交叠的双手捏成拳——他当然不可能殴天子,纯属本能反应。

    愤怒!控制!

    他还是太小看刘骜了,确切的说,他还是太小看皇权了。一直以来,刘骜从未向他展示过天子之威,以至于他几乎忘了,这是大汉天子!既使是一个在历史上没有多大存在感的天子,在他所处的这个时代,仍然是顶级BOSS,是NO.1。

    大BOSS发话,职员能怎么办?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遵从,要么滚蛋。而放在古代,则是要么遵从,要么完蛋!

    以刘骜与张放的关系,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小轻重全在一念间。刘骜最终放张放一码,没有追究他的欺君之罪责。但一码归一码,区区一个舞伎也敢放天子的鸽子,岂能轻饶!你既然这么想逃,我就让你逃到天涯海角,不去也得去——这就是天子的报复!

    雷霆雨露,俱是君恩。张放受雨露,而赵飞燕,则要承雷霆!

    经此一事,可以想见,这对君臣往昔的亲密与信任,已经一去不复返。

    今日之事,如果早两三年发生,张放恐怕也只能无奈遵旨。他确实可以用强制催眠使刘骜改变旨意,然而避得了一时避不过一世。他又没法对刘骜洗脑。刘骜早晚也会想起这件事,到时直接下诏更是大条。所以,这件事终究是躲不过去的。幸好,现在的张放,已经有第三选项的实力。

    张放又深吸一口气,长揖到地:“臣,遵命。”

    望着张放离去的身影,刘骜心里一阵烦躁,向不远处候命的端茶内侍招手:“茶来。”

    内侍摸了一下茶壶,忙道:“陛下稍待,茶凉了。”

    刘骜呼出一口浊气,喟叹:“是啊,茶凉了。”

    ……

    告密者很容易就查出来了,毕竟受封关内侯是件大事。赵临寸功未立,突然封侯,而是据说还是大将军与皇太后一齐为其请封,舆论啧啧称奇,认为是赵临抱上了王氏大腿,无不艳羡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公主家令好运。

    只有张放知道,赵临不是抱大腿,而是真的立了“功”。就为了拿自己一个把柄,王氏就送了一个关内侯,还真是不遗余力啊。

    “赵临!”张放在一张纸上写下这个名字,然后划了个叉。他早有预感,这个赵临是个不可控因素。然而他屡受阳阿公主恩惠,在公主拒绝之后,实在再难开口要人,无法对其实施催眠。只能选择相信——然而事实证明,人心这个东西,是最不可靠的。他被一个小人物阴了一把,游走于王氏刀锋边缘十年的平衡也终于被打破。

    彪解请缨道:“主人,请让我去结果此獠。”

    张放摇头,刘骜今天的谈话已经表露得很清楚了:一年俸禄。也就是说,一年之内,只要这个人还是关内侯,就不能动。当然,张放绝不会真让此人逍遥一年,但也不宜马上动手。

    张放搁笔,拿起纸,两手一分,“赵临”二字裂成两半,飘然落地:“不急,等时机一到,该死的人,一个也别想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一十四章 【将计就计】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三月的长安,绿柳抽芽,渭水清澈。渭桥两岸,又是满目离人。

    这一次,饯别的人群中,多了一位列侯——富平侯张放。

    三辆厢式马车,二十个少年扈卫,加上七八名可靠家仆,由家丞陶晟带队,这就是张放为飞燕西行的配备。

    陶晟虽然有过,但熬不过酷刑并不丢人,加上他也并没有泄漏关键机密,事后也主动认罪。所以张放还是给了他一个机会,这次带队重回西域,即是对他的惩罚,也是考验。陶晟焉能不知,感激之余暗暗发誓,豁出性命也要安全把人送抵目的地。

    此刻,最前面的马车里,飞燕撩开车帘,正红着眼圈,牵着张放的手不舍得放,低泣道:“是妾身之过,连累男君……”

    张放摇头:“如果勇敢也是一种过错,这天下何事无过?”

    飞燕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张放对倚着飞燕的宜人道:“好好照顾你阿姊。”

    宜人咬着红唇,用力点头,脸蛋紧紧贴住阿姊的手臂。

    “塞外不比长安,夏日如焚,冬寒彻骨,若是适应不了……”

    飞燕破涕一笑:“男君放心,飞燕不是弱质之躯。纵是西南烟瘴之地,飞燕亦来去无事,况乎塞上?飞燕早有夙愿,此生定要沿男君当年出使之路走一遍……飞燕还要谢天子成全呢。”

    张放哈哈一笑:“好,很好,就是这样的心态。我前面只说了上半句,还有下半句——塞上风光,冰川雪原,也是长安难睹的美景。带着这良好的心态,一路慢慢欣赏吧。”

    珠帘垂下,张放却没有立即离开。他走到第二辆马车一侧厢壁,屈指轻轻叩击两下,柔声道:“一路保重。”

    车厢内也传来两声叩击,一个模糊的女声传来:“郎君……珍重。”

    张放轻轻按在厢壁上:“放心,很快就会见面。”

    一行人马启程,蹄声与辘辘声杂响,裹着淡淡烟尘,渐行渐远。

    张放负手遥望,久久不动。直到一骑从直城门飞驰而来,远远呼唤,张放才若有所觉转过头。

    来骑是留守府里的羽希,驰至跟前,来不及下马便大声禀报:“主人,陛下传召入宫。”

    传召很急啊,好事还是坏事呢?嗯,没关系,无论好坏,都不会影响既定计划。

    ……

    宣室殿,刘骜一见张放劈头就是一句:“事不谐矣。”

    一般皇帝对臣子说这样的话,臣子多半大惊失色,软瘫在地也不稀奇。然而让刘骜奇怪的是,张放居然面不改色,一副恭敬聆听的模样。

    看来是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啊,刘骜盯着张放脸色,缓缓道出因由:“母后召阳阿入宫,先责以飞燕之事,又逼问阳阿既往尚有何事隐瞒。阳阿不得不谢罪,最终被逼不过,将你当年从地道入长秋殿之事道出……”

    张放神色如常,并不感觉意外。因为飞燕之事,王政君肯定会召阳阿公主责问,并且逼问既往还有什么遮掩。如果不涉及自身利益,阳阿公主不介意为他隐瞒一二,但皇太后当面质问,若再隐瞒的话,一旦将来事泄,那就等同于跟他张放站一边,与王氏为敌。这与阳阿公主的中立原则不符,她做出这样的选择并不令人意外。

    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好罢,恭喜老虔婆又成功抓住了小辫子,且听听她开出什么条件吧。

    “这件事……很严重,至少母后认为很严重……”刘骜轻叩御案,有些迟疑,不知如何开口。

    张放平静道:“陛下但说无妨。”

    刘骜轻咳一下,清清嗓子,道:“母后之意,给你两个选择,一是到北地郡任都尉,二是离京就国——只能去富平。”

    张放真不知该笑还是该叹息——历史羁绊真是强大啊!真没想到,兜了一个圈,还是没能摆脱历史上“张放”的宿命。就国(回富平封国)是不可能的了,兖州那边不是他的基地。而摘星城虽也是封国,但听刘骜的话就能明白,朝廷绝不会让自己再回摘星城。可以预见,在自己离开中枢之后,王凤必定会让刘骜召回甘延寿、陈汤,另派国相、都尉,最后让摘星城头变幻大“王”旗。

    “臣选择北地。”张放的回答,与宿主的历史选择并无二致。

    刘骜叹了口气:“少子,我向母后求情了,但是……”

    张放深深一揖:“陛下回护之情,臣感铭五内。臣今后无法伴君左右,望陛下多加保重。”

    刘骜身体前倾,嘴皮一动,刚想说“你放心,我一定想法子找由头把你调回长安”,但话到嘴边,脑海里闪过那日上林苑的情景,还是咽了回去,心道:“母后说得没错,张少子太过胆大妄为,还是得敲打一番,就让他在北地呆一阵子好好反省吧。”

    张放一脸萧索离开宣室殿,一路上碰到的内侍宫婢,无不远远躲着这位脸上写着生人勿近君侯。直到走出北阙,猫腰上车,刚放下车帘,张放便捶垫大笑不止。

    这叫什么?瞌睡送来枕头!很好!好极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北地郡似乎还不够远,若能再远一点、路线再直一点就更好了,譬如……

    这时车外响起一个声音:“富平侯,皇太后有召,请君侯前往长乐宫。”

    张放先是怔了一下,然后打了个响指,太后啊太后,这是连被子都送来的节奏么?

    王政君为什么召见自己,张放不用猜都知道,为了爽呗。终于捏住自己的小辫子,终于革去自己的卿位,终于把自己逐出长安——这算是王政君与他多年暗斗以来,最扬眉吐气的一次。做为胜利者,迫不及待要看看失败者的沮丧。嗯,这样的心情,可以理解。

    嗯,既然这么想看,那就让你一次看个够!

    长乐宫前殿,端坐垂帘之后的皇太后王政君,透过珠帘玩味地欣赏了半天,才悠然道:“据闻卿少年时曾游历北地,不知风光如何啊?”

    张放一脸感激:“北地很不错啊。诚如皇太后所言,十年前臣就曾在北地游历不短时日。臣之妻班氏,便是臣游历三水时相识;臣之数位忠仆,亦是北地人氏。臣早就想故地重游一番,只是政务缠身,不得其便……如今心愿达成,臣多谢皇太后。”

    “是么?看来我倒是做了件好事。不知富平侯要怎么谢我呢?”王政君语气戏谑,眼神如针。

    张放歪了歪头,认真想了一下,道:“听说红阳侯家还有位二公子王融,今后我得与这位二公子多多亲近——皇太后觉得这样的谢意如何?”

    此言一出,王政君惊、呆、了……

    这位皇太后做梦也想不到,居然会有一个臣子当面赤果果威胁自己。这、这还是臣子么?眼里还有自己这个皇太后么?!

    “张、羿、啸!”王政君气得发昏,浑身颤抖,一字一切齿念出这个名字。

    “北地已是极致,皇太后总不能把我逐到敦煌去吧?哈哈哈!”张放大笑着昂首而出,全然不理会殿内已经石化的内侍宫婢。

    “敦煌?!好!很好!张羿啸,你等着!”

    豁啦!帘子被狠狠扯下,莹白浑圆的玉珠洒落一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一十五章 【不死不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阳朔元年三月中,朝廷爆出一条重磅消息,天子有诏,光禄勋张放,因“建昭旧事,私窥宫闱”,黜免光禄勋之职,出任敦煌郡守。仍保留列侯之爵及侍中之衔。

    作为最年轻的列卿之一,张放一直被内外朝看好:出身勋贵,皇亲外戚,简在帝心,自身又有能力,年纪轻轻就侧身列卿……若干年后出将入相妥妥的。唯一能影响这个结果的就是,他一直与王氏不对付,也不为太后所喜,这使得这位年轻的勋卿前程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果不其然,当仕途达到他这个年纪所能到达的顶峰之后,打击终于到来。

    “建昭旧事”是什么事?当时还是先帝在位啊,张放惹了什么乱子?为何到这时才翻旧账?还有,“私窥宫闱”这四字也给人遐想空间很大啊。而诏书里对这一切都是含糊其辞,没有明说——这也正常,宫闱之事,岂可示众?不过看这惩处力度还真不小,一下由中二千石的光禄勋贬为二千石郡守。最重要的是,被逐出中枢……看来问题还挺严重。

    富平张氏倒霉了,这是朝臣的第一反应;得罪王氏就是这般下场,这是朝臣第二反应。如此年轻有为的朝廷新秀,连天子都庇护不了(或是不想再庇护?),再一次让朝臣领略了王氏之威。在光禄勋人选还没定下的那几日,每当大将军提出各种议案,朝臣们看着空缺的光禄勋之位,无不噤若寒蝉,满朝无半句反对之声。

    而被贬黜的富平侯,也如同所有遭此境遇的官员一样,从接到诏书那一刻起,上了道谢罪表,旋即闭门谢客。除了丞相王商、武库令杜钦两拨来客得入其门之外,余者皆被拒,连张氏几房长者都不例外。

    朝臣在感慨之余,不禁暗暗摇头:少年得志,仕途太顺,心态难免不稳,果然受不住挫折啊。富平张氏,恐怕要走下坡路了。

    几家欢乐几家愁。张放吃瘪,王氏这边乐开怀。

    长乐宫里,皇太后与大将军少有的置酒对饮。

    王政君一杯下肚,笑声刺耳:“大兄,那日你是没瞧见那张氏小儿的嚣张样,不但当面威胁我,要对六郎中子下手而绝其嗣,更放出狂言,量我无法驱遂其至边荒。呵呵呵呵,现在如何?真想看看,张氏小儿在接诏时脸上的表情何等模样……哈哈哈哈!”

    王凤感叹:“若六郎还活着,看到这情形,非开怀大醉一番不可。”

    王政君笑容一敛,凤目含霜:“大兄,六郎之仇不能不报!”

    王凤没有说话,只是重重点头,仰脖一饮而尽。

    王政君只是单纯的想着报兄弟之仇,而王凤则想得更多。张放、王商,是反对阵营里的两个标杆人物,一旦打倒就必须往死了踩。所谓趁他病要他命,没有宥恕的可能。否则以此人的年纪、才能、家世,谁敢保证日后不会复起?张放既是政敌,也是仇人,二者具其一就足令他全力打击,二者皆具,则是不死不休之局。

    王凤断然道:“张放一出长安,这辈子就别想再回来!”

    王政君顿时来了精神:“大兄,计将安出?”

    “需借重太后之力。”

    “要我做什么?大兄但请直言。只要能叫张氏小儿死在外头,就算与皇帝翻脸也无妨。”

    王凤眼神阴冷,猛地掷杯于地,击案吐出两个字:“矫诏!”

    ……

    “公子,这是最后一份清单。”韩重将一本账簿交到张放手上。

    案上、左右,堆满各种账簿,一叠叠摞得高高,有些散落掉地。处在账簿包围圈中的张放丝毫没有外界猜想的那样沮丧颓唐,反而神采飞扬——而且还是一夜未眠之后。

    张放接过最后一本账簿,看了一眼满脸疲惫的韩重:“幺郎,你也熬了一夜,去休息吧。”

    韩重摇头:“公子也熬了一夜,不也没休息么?而且彪解、羽希也各有任务,无法护卫,我更不能擅离职守。”

    张放没有再劝,低头继续审查账簿。

    外人印象里,富平侯数代积累,家资巨万,一度是长安首富。能在长安这等权贵富豪云集之地称首富,可想而知其财富之惊人。然而如果他们能看到这些账簿清单,只怕会惊掉下巴。

    富平侯的资产,确切的说,在长安的资产,已经到了破产边缘。

    无论怎样的首富,把本属于国家行为的移民承揽到自己身上,在六、七年时间里,先后移民近五万人,行程数万里,安置移民总数近八万人,不破产算是底子殷实,经营有方了。

    虽然朝廷也有补贴,但补贴终究是有限,多数以开放盐铁的方式补偿,这些补偿已经转化为摘星城的军队装备。一支数千人(明面是三百)的军队装备开支维护经费有多大?想想就知道。

    张放在长安所有的店铺、作坊、酒楼等等基本上都已经通过各种手段抵押出去,抵押人数涉及面之广,几乎占了半个朝廷。年底如果他还不能还款,他在长安的九成产业都会变更主人。目前唯一还全权掌控在手里的,只有瓷器与茶叶两项而已。而正是这两项的巨利,勉强支起若大一个侯府的日常运转。

    也就是说,张放这位富平侯,在长安就是个空壳子。他的资产、财富、人口、技术,全部转移到了域外摘星城。这个资源转移过程持续了六、七年,大部分是通过移民消耗,少部分是以通商的方式,派出一支支由侯府家仆组成的商队西出阳关,最终大多有去无回或多去少回。

    整个转移过程光明正大,朝廷更给予了支持,即使是视其为眼中钉、挖空心思挑毛病的王氏一党,也没能看出什么不妥来——任他们打破脑袋也想不到,堂堂朝廷重臣,世代公卿,居然早早就有计划舍弃长安繁华,移居西极苦寒之地——只有疯子才会这样想、这样干吧!

    是的,这个时代的人,哪怕发疯也不会这么做。但张放不一样,他来自后世,他没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更不会自大的认为中原就是天下之中,他胸怀的是世界,而不止天下。

    宁为鸡首,不为牛后,也该到摆脱一切束缚,打出属于自己一片天地的时候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一十六章 【最后一日】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阳朔元年四月初六。

    一大早,老家令张敬臣就接到家主的近卫韩重通知,家主有召。

    与十年前相比,年过六旬的老家令已两鬓斑白,背都有些佝偻了。一路走来,无论男仆女婢,见者无不恭敬施礼——当了整整二十年的家令,张敬臣在富平侯府的威信,仅在家主与主母之下。

    从张敬臣所住的宅子到家主所在的东园,不过二、三百步,张敬臣一路行来,心里默数,总共只遇到两拨男仆,一拨婢女,不过六人而已。这一刻,老家令只有唏嘘。

    曾几何时,侯府十步一队巡卫,百步一群奴仆,鼎盛时期,阖府奴婢超过三千人……而今还剩多少呢?身为家令(大管家),张敬臣对阖府人数再清楚不过——三百二十七人。

    若大一个侯府,就只剩三百二十七人。人都到哪去了?有的随商队远行到西极封国;有的被调往北地张氏坞壁;有的被派到西域乌垒城、乌孙赤谷城,为迁徙的流民做各种辅助工作……人一天天少,但家道一天天兴旺也好啊,可是看现在……

    张敬臣只想到凤栖原老主人的墓前大哭一场。

    张敬臣此刻想哭,然而当他看到家主时,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笑脸。

    “王大将军病了。”张放晃了晃手里刚传来的消息,满面笑容。

    张敬臣怔了怔,呃,确实算是个好消息。只是那位大将军积威久矣,哪怕在背后议论,张敬臣也是不敢,只有唯唯而应。

    这时张敬臣注意到一个奇怪的情况——家主正在两名婢女的伺候下戴上冕冠、穿上曲裾深衣。这可是正式礼服啊,今日是什么大日子,抑或有什么大事么?

    张放只看一眼老家令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笑道:“确实有大事。等会丞相司直要来送达任命文告与鱼符,符节令也要来收印绶,当以冕服相迎。”

    老家令一听,当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了。

    穿戴停当,张放示意老家令近前,收敛笑容,正色道:“我离开长安后,你要在三日之内,把所有僮仆遣散。这府里的东西,能卖的都卖掉吧,权充遣散费了。”

    老家令大惊失色:“家主,这、这如何使得……”

    张放打断道:“相信我,这个宅邸很快就会被朝廷收回。早早变卖,还能榨取一些剩余价值。晚了的话,只有便宜他人了。”

    老家令又惊又怒:“家主已被夺职,黜出长安了,他们……他们还不肯罢休么?”

    张放无言,眼神温润,静静望着老家令。

    老家令犹不死心,挣扎道:“要不,再向天子求恳一番?”

    张放神色淡然,不置可否。

    老家令怆然伏地大恸,老泪纵横。

    良久,才听到家主平静的声音:“此间事了,你也尽快离开吧,长安不宜久留。”

    老家令哽咽顿首而应,慢慢转身,背影苍凉。

    闭门足足半月的富平侯府中门大开,衣冠楚楚的富平侯张放立于府前,将刚从宫署赶来的丞相司直何武及符节令迎进府中。

    何武倒也罢了,丞相司直好歹是二千石,而符节令不过是少府下属的一个从官,秩六百石,与张放这样的列侯相比,天差地远,别说中门,平日里连侧门都不一定能进得了。但今日不同,符节令是代天子行使职权,收缴张放的光禄勋印绶,纳府封存,直到下一任光禄勋上任。

    而丞相司直何武则将敦煌郡守的任命文书及鱼符送交张放,从接到这封任命书开始,张放离京的日子就进入了倒计时。

    这将是张放在长安呆的最后一日。

    ……

    “看来富平侯还真有长居敦煌之意啊!”赵临望着手里盖着鲜红的富平侯大印的合约,笑得见牙不见眼,乐得快找不着北了。

    前日赵临从一位牙人(中介)那里听到,富平侯有意转让张氏茶叶铺,顿时留上心。张氏茶叶铺是长安唯一定点制作、供应、销售茶叶的店铺,整个长安没有第二家。

    饮茶之风席卷宫廷内外时,许多权贵也削尖脑袋想尽办法从全国各地弄茶树。但是在炒茶秘密被严格控制的情况下,空有茶树的长安权贵最终还是一无所得。因此,想方设法弄清茶叶的机密或购买配方就成为不二选择。然而半年下来,还没有哪一家得逞。现在突然听到富平侯有意转让,那还了得!这不等于把金娃娃送上门么?

    赵临立即与牙人搭上线,然后得以引见。原本赵临还有点半信半疑,不过等看到张氏茶叶铺主事陪同的年轻人拿出的合约时,顿时吃下一颗定心丸。这年轻人他认识,富平侯的近卫,叫羽希,而合约也盖有富平侯的钤印。

    人不假,约亦真,货真价实,只是那价格看得赵临直咋舌。

    辞别羽希,赵临回到宅第,失眠了整整一夜,最后一咬牙,一跺脚,干!既然是金娃娃,当然要有金娃娃的价格。把身家押上去,只要抱回这个金娃娃,还愁日后不发?别的不说,光是皇宫特供,就能赚回身家了。

    赵临封侯之前,就是阳阿公主的家令,对宫中之事颇有耳闻,对特供茶的巨额利润也是门清,知道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同样,也因为身居家令多年,赵临通过各种手段及灰色收入,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最近喜封侯,又受了不少贺礼及关照,算得上是位小土豪了。正因如此,赵临才有底气做这笔交易。

    店铺顺利交割,再到京兆尹署报备、签押。赵临乐癫癫捏着“秘方”,四下招人,准备大干一番了。

    黄昏时分,羽希押着满满三车财货回到侯府,向主人禀报。

    “赤金百镒、珍珠三斛,各色玉器二十七件,戚帛十三匹……”张放边念边笑,“很好,我已经能够想象,数日之后赵家令癫狂的模样了。”

    张放的茶叶铺转手是真,合约也是真,但却是一女数嫁,京兆尹那边专管报备签押的佐吏已被买通。赵临是第三“夫”,前面两“夫”分别是平阿侯王谭、曲阳侯王根。而且所谓“秘方”也是假的,等这帮人发现真相时,呵呵,欢迎来追哥。

    “继续,再多转手几家。记住,只收钱帛珠宝,房屋、田地、牛马一概不要。”张放略有小小遗憾,王氏的打击还是比预计快了点,还有部分资产没能完全转走,只能走一步算一步,能止损多少算多少吧。

    “走吧,也该去探视一下生病的大将军了。”张放闲闲道,“莫让人在背后说我张放器量狭小,囿于政争,连基本的做人都不懂。”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七章 【面 怼 面】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王凤是真的病了,按历史,他的寿元本就只剩两年,有点先兆毛病是很自然的事。

    大将军卧病,看望探视的官员权贵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门庭若市,绵延街巷。

    张放的马车刚到巷口就被堵住前进不得,掀帘一看,好家伙,这阵势,堪比后世限购令颁布前夜的火爆场景啊。

    韩重挤出一身臭汗,才把帖子递上去。还好,只等了一会,就见大将军府家令王安匆匆出来,四下张望:“富平侯在何处?家主有请。”

    后来而居上,很容易就会引得挤在府门外排队等大半天的拜望者不满,不过在听到“富平侯”三字,乱哄哄的场面为之一静。短短数息后,哄闹声依旧,不过刚兴起的不满尽皆消散。

    富平侯已经够倒霉了,又将被打发到边境守关,没必要计较了吧。

    张放并不是头一回来大将军府,不过说实在的他来的次数也不算多,尤其最近几年,几乎都没来过。依稀记得上回王安也是带他走这条路径,路径的尽头,就是王凤的雅室。

    张放没猜错,在一间四壁素白,只有烛台明灯,左右两扇巨大石屏风的雅室,他看到了王凤。

    王凤稳稳坐在短案后,衣冠整齐,系着白色抹额,面有病容,脸颊也有些消瘦,眼睛依然迥迥有神,不怒自威,威严不减。

    张放微欠身:“大将军贵体抱恙,理应多卧榻安歇,却为放之故抱病接见,放着实惭愧。”

    王凤示意张放坐下,捋须呵呵笑道:“老夫也知府门外挤爆了,那等趋炎附势之辈,如何值得老夫抱病接见?富平侯只是老夫的第三拨尊客而已,谈不上劳累。嗯,前两拨分别是陛下与皇太后。”

    “大将军乃国之柱石,陛下不可一日无君啊。”张放坐下,满面关切,“大将军贵体无事吧?医侍如何说?”

    “残躯老朽,偶感风寒便觉不支。”王凤以袖掩口,轻咳数声,摇摇头,“唉!老了,不中用喽!”

    张放嘴里连道大将军言重,目光飞快左右一闪——雅室里只有自己与王凤,但他总有被第三者甚至第四、五者窥视的感觉。张放相信自己的直觉,更坚信自己的判断。当此双方剑拔弩张、刺刀见红之际,王凤再怎么大度,也不可能只身一人接见自己,难道他不怕成为第二个王立?这样的险他绝不敢冒。

    那么,这雅室若有人,会藏身何处呢?

    烛台光影摇曳,张放目光闪动,落在左右两扇屏风。

    张放神色有异,焉能瞒过王凤老辣的眼睛?王大将军神情淡然,袖子后面的嘴角勾起一丝玩味的诡笑:慢慢猜吧,心惊胆颤吧,这感觉最有趣不过。

    “富平侯,这两扇白玉屏风如何?”

    两扇屏风,左边刻的是猛虎下山图,右边则是厚重浓墨的隶书《陋室铭》。

    《陋室铭》经刘向抄录之后,不但录入其所编之图册中,更书之悬于宅第雅室之内。往来公卿看到,无不大加赞赏,逐渐传开。王凤显然也附庸风雅了一把。

    张放摸摸下巴,摇头:“不妥。”

    王凤威棱棱的眼角一吊:“嗯,有何不妥?愿闻高见。”

    张放毫不介意王凤话里的威慑之意,自顾道:“左边的猛虎,便如大将军一般,威猛神气,但右边的《陋室铭》却又算怎么回事?一声虎啸而天下闻,才是大将军本色,与这陋室隐士完全不搭边啊。知者都道大将军是胸怀天下,志在山林;不知者只当大将军附庸风雅,坐揽权势而故示隐士之态。两个字——虚伪!”

    当面打脸,莫过于此。

    白玉屏风似乎有轻微震动,王凤端起了茶杯,却没有落下,自然也没有左右刀斧手齐出的戏码。

    一杯饮尽,王凤面色恢复正常,淡淡道:“富平侯即将出长安,为国御边,有所怨气也属正常……”

    “不,大将军错了。”张放笑吟吟道,“如果我说,敦煌太守正合我意,大将军相信么?”

    王凤注茶水的手一顿,眼睛眯起:“难不成,你是故意……”

    “正是。”张放懒懒倚着食案,歪着头斜睨王凤,“你我斗了好些年,往来交手好几回合了,难道大将军会认为我是如此意气用事之人么?”

    讲真,王凤也曾怀疑过张放的用意,还让手下智囊团做过分析。但分析来分析去,无论怎么看张放这一出,都看不出有什么好处。最终得出一致结论——富平侯终究年轻浮躁,骤失圣眷,难免意气用事,行差踏错。

    然而,现在张放却说是有意为之?!究竟是真是假,还是故弄玄虚?

    也不怪王凤,哪怕智慧如杜钦者,也不会想到堂堂富平侯、大汉一等贵戚,脑袋转动着如此疯狂的念头——既然猜不透目的,又怎能猜得出动机?

    “大将军,别费心猜了,打死你也猜不到的。还是我来猜猜你接下来要如何对付我吧。”

    王凤先是愕然,旋即放声大笑:“张羿啸啊张羿啸,你这是破罐破摔啊,竟以如此市井之态示人……也罢,你不妨猜上一猜。”

    “那么,大将军,失礼了。”张放说完这句话,眼神就变了,瞳孔放大一圈,幽深、诡异,仿佛伸出一只无形手,把人的灵魂往无底深渊里拽。

    同一瞬间,王凤的神情也变了,原本抱着看笑话的哂笑凝固,眼睛流露出恐惧、迷惑、茫然等渐次递进的状态。他一手扶案沿,案角被捏得嘎嘎作响;另一只手还端着杯子,茶水随着颤动泼洒,五指捏得发白。

    有些人的意志力非常强大,攻破他们的防御,摧毁他们的意志,要消耗很大的精神力,当年的剧辛如此、万章如此、王凤亦是如此。此刻,王凤正以他的坚强意志苦苦挣扎,拼命保持着最后一点灵识。

    张放深吸一口气,上身前倾,双目精芒暴闪:“开!”

    王凤脑子轰地一响,彻底沦丧。

    张放没有如既往那般循循善诱,而是直接用霸道的灵魂穿刺——他今日不是来审问的,而是来杀人的。

    张放从前之所以一直隐忍,暗藏杀招而不用,就在于强制催眠这这一招,只有在完全撕破脸,彼此间再无寰转余地的情况下,才能做为最后压箱底大招释出。用得早了,又有所顾忌,无法一举制敌,陡令敌人警觉而已。如今他与王凤已是不死不休之局,眼下使用,正当其时。

    “大将军要以何策对付我?”

    “咯……咯……矫……诏……”啪!瓷杯在王凤掌中破碎,将手掌扎得鲜血淋漓。

    张放浑身一震,好毒辣!

    由于这一震,稍有走神,控制力稍弱。而王凤也因手掌剧痛,神智一清,嘶声道:“张——放——”

    屏风明显震动,显然藏在后面的人已发觉不对劲。而且,虽然没摔杯,但杯已碎——杯碎即为号。

    张放猛然提气,将全身精气神凝聚于双瞳,奋力将一屡寒森森、激凌凌地死气送入王凤的双眼,直抵大脑深处。

    “嗷!”王凤一声惨叫,双手抱头,如烂泥般瘫倒。

    “大将军!”

    “大将军!”

    屏风轰然坍塌,五六个身手矫健、手持利刃弩弓的门客涌出。几人扶起王凤,另外几人则以弩弓指向张放。

    张放脸色苍白,眼瞳如墨,一绺散发垂覆眉眼,视弩矢锋芒若无物,微微喘息:“大将军……风邪侵体,寒毒发作。尔等还不快快扶大将军去歇息!”

    与此同时,烂泥般的王凤居然奋起余力大吼:“住手!老夫不过是风邪侵体,寒毒发作……”王凤前面那一声大吼还颇有威势,重复念叨张放的话后,神情又变得恍惚起来,一句没吼完便仰脸倒下。

    “大将军……”门客们顿时乱成一团。

    张放淡淡一笑,向人事不省的王凤深深一揖,转身。

    雅室房门大开,儿孙、宾客、婢妾、仆人,惊慌失措大呼小叫着冲进来。

    张放负手信步而行,潮水般的人群如模糊的幻影从两侧掠过,只有那昂然而出的身影是那么清晰、从容……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一十八章 【皇帝照样怼】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阳朔元年四月初七,是张放离开长安的日子。

    一早起来,张放就接到彪解的报告,昨晚从大将军府出来后,侯府周围陆续出现许多行迹可疑的人物。大清早还先后来了好几拨王氏子侄,争吵着要见自己,被阻拦后差点还动起了手。

    “无须理会,一会他们自会散去。”张放伸了个懒腰,拍拍肚子,“开饭。大伙吃饱些,今日可是要赶很长的路呢。”

    彪解、韩重只得按捺心中不安,准备饭食。令他们大感意外的是,一顿早饭还没吃完,就接到扈卫禀报,府外那些吵闹的王氏子侄以及周围众多行迹可疑的人物,全都呼啦一下消失了。

    主人的话还真应验了。彪解、韩重面面相觑,搞不懂啥情况。不过,不管啥情况,至少是好事——等会主人入宫,起码扈卫警戒压力没那么大了。

    张放等到散朝之后,入宫向天子请辞。虽然被免职外放了,但张放还有侍中的身份,依旧可以出入禁中。

    刘骜一见张放,脸色很难看,劈头就是责难:“听说你昨晚夜访大将军府,与大将军发生争吵,不但弄伤了大将军的手,还把大将军气晕,引发旧疾,至今未复……你、你究竟要干什么?”

    张放叫起撞天屈:“臣冤枉!没有的事。若当真如此,臣能完整走出大将军府吗?今日还能安然入宫见陛下吗?”

    刘骜不豫道:“什么叫‘能完整走出大将军府’?纵然客人无礼,堂堂大将军还能在自家府上对客人动粗?”

    张放哈了一声:“陛下昨日去探视过大将军吧?”

    刘骜不知他为何转移话题,但还是点头:“这是自然,元舅有恙,焉能不探视?”

    “陛下有见到两扇白玉屏风吧?提醒一下,一扇画虎,一扇书铭。”

    “嗯,有印象。怎么?”

    “陛下去的时候,那两扇白玉屏风后面想必是空的。不过,臣去探望大将军时,白玉屏风后可是藏着好几位门客死士。大将军旧疾一发,全冲出来了,手里还拿着利刃弩弓……臣能完整走出大将军府,是不是很侥幸啊?哈哈哈!”

    刘骜怔忡半晌,长叹摇头:“算了,不管你们的事了,此事揭过。不过我要告诉你,你昨夜鲁莽之举着实惹恼了我那几位舅父,今日一早全聚于长乐宫,向母后控诉。若非母后深明大义,将诸舅之议压下,申明不许找你麻烦,今日你还真难以安然入宫。”

    张放连忙朝长乐宫方向鞠躬:“多谢皇太后拂照,臣惭愧。”

    呵呵,深明大义么?是咬人的狗不叫吧。而且也在约束别的狗不叫,然后酝酿着那致命一咬。

    “你那日到长乐宫一闹,母后都被气病了。原本是要谒者召至廷尉治你之罪,丞相认为惩戒过重,固争。最后母后勉强同意将你转任敦煌。”刘骜直摇头“少子啊少子,我实在闹不明白,好端端的,你惹母后做什么?”

    张放正要说话,刘骜显然想到皇太后那日的泣诉,心烦挥袖:“辞谢已了。你这就去长乐宫致谢一番,并向母后、诸舅赔罪,今后好自为之。好了,去吧。”

    张放苦笑:“陛下恕罪,不是臣不肯去,臣只怕说出的话,会令皇太后、诸位君侯更加不悦。有大将军前车之鉴,臣还是……”

    刘骜瞪视张放,以不容置疑的语气道:“他日你若还想返回长安,现在就去赔罪!”

    “陛下……”

    刘骜抬手,森然盯住张放,一字一顿:“去、赔、罪。”

    临走还要巴巴送上门自寻羞辱,傻子才会做。同样,张放也不想再刺激王政君。女人,尤其是王政君这种更年期女人,一旦上火,昏头之下会做出什么事,大罗金仙也测不准。所以,刘骜这个要求,张放内心是拒绝的。现在去长乐宫,面对一群张牙舞爪、兴师问罪的王氏兄弟姐妹,其结果只会让矛盾更激化,使危机提前爆发。这与他的计划严重冲突。

    当然,如果张放能忍气吞声,一切就OK了。刘骜的目的也正是如此——元舅被气倒,此刻还浑浑噩噩,诸舅汹汹,群臣物议。身为天子,这个时候他必须拉偏架。张放,必须打压,必须匍匐在母后及诸舅跟前,以平息众怒。

    在刘骜想来,母后如此高姿态,再有自己这天子威压,这一向聪明而又有些桀骜的表弟非低头不可。

    张放突然笑了起来:“臣还是回答陛下方才质问的未尽之言吧,陛下可知当日我为何怒怼皇太后?”

    不等刘骜发火,张放纵声大笑:“人皆有郁气,郁积在胸而不发,那被气病的恐怕就是我了。嗯,说句不怕陛下生气的话——那日从长乐宫出来,很爽!”

    刘骜被雷得有点傻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勃然拍案:“张卿,你、你好大胆!竟敢对太后如此无礼。”刘骜虽然听不懂“爽”的含义,但前一句还是能听懂的。这不是等于说,我就是故意气皇太后的么,这还了得?

    “请陛下转告皇太后——她的心愿,必能达成。”张放含笑一揖,“陛下,多保重。臣,告退。”

    昂首大笑声中,扬长而去。留下目瞪口呆,找不到台阶的天子。

    既然要离开了,就没必要再夹尾巴,也该让自己爽一把。张放相信,刘骜不会因为这句话而对自己怎样。同样,他也有把握,王政君听到这话后,再怎么暴怒也得忍着,小不忍乱大谋啊。既然这条咬人的狗眼下必须装死狗,那不趁机狠狠踩上几脚,爽一把,憋了这么久的怨气留着过年啊?

    忍无可忍,便无需再忍。哈哈,爽!

    ……

    富平侯府前,一列长长的车马队伍就绪。

    头戴帷帽的富平侯夫人及一众妾室、侯府家令、家臣、诸僮仆婢女悲泣相送。

    张放立于车前,一一与众人相别。足足折腾了半个时辰,天色近午,车马队伍方得以启程。

    刚走出雍门,车帘一动,韩重躬身而入,呈上一个尺许见方的黑色匣子:“公子,你吩咐要的东西。”

    张放少有的郑重接过,置于膝上,一手轻轻摩挲匣盒,问道:“效果如何?”

    “纪大兄说,反复测试数十次,精准无误,完全达到公子的要求。”

    “很好。”张放轻拍黑匣,眼里露出玩味的冷意,“但愿别逼我使用……”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一十九章 【要人头?给!】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历朝外放赴任官员,有一仆一驴就上路的,也有轻车简从启程的,亦不乏前呼后拥、仆从如云出行的。朝廷对此例不过问,你壕你任性。

    张放出行的规模就不小,光马车就有七辆之多,扈卫、仆从达五十余人,扈卫人人骑马,仆从全部乘车——快赶上当年出使西域的使节团规模了。除此之外,还有两位大舅哥:班伯与班游。

    这两位大舅哥都是早在半个月前就向朝廷申请了探视假,要前往西域都护府探望两年不见的父亲。汉以孝治国,这是没得说的,朝廷也鼓励这样的行为,自然准假。若不是官员外任,家眷必须留京为质,张夫人班氏也应随行。

    家眷为质乃是忠于国,随兄探父乃是孝于亲,忠孝不能两全,只能尽忠而罔孝了。

    阵仗不小,但在出长安接受执金吾例行检查时,没人敢多嘴,因为富平侯当得起这样的出行规模。

    出入城检查自然是常例,张放一行车马随行比较多,耗时久一点也属正常。但看到那为首的执金吾司马陪着一个青年郎官,手持花名册,一个个人对照、唱名,还把车上货物搬上搬下检查。这股“认真”劲,就得不让人起疑憋气了。

    随行的韩重、彪解都按刃虎视眈眈,颇有一言不合就砍人的意思。

    张放则安坐车内,好整以暇与两位大舅哥谈《诗》论《易》,一点也不介意。

    不过,等那位青年郎官走过来时,张放也不由得行了个注目礼——这个人,值得他一个注目礼。

    王莽!

    两年还是三年前,张放曾在陈汤宅邸里见过王莽一面,此后再没见过。当时的王莽还是白身,数年之后,已经是郎官了。

    张放只看一眼王莽的服饰与绶带,就知道他目下任职黄门郎。不错,这职务虽然不高,但能行走禁中,又近天子,是极好的晋升捷径。之前的淳于长如此,王莽亦如此。

    张放放下手里的诗书,笑吟吟道:“是巨君呐,什么时候黄门郎也有协同执金吾例查的规矩了?”

    王莽脸色严肃,不苟言笑,只礼貌性向张放做了个揖,连声“得罪”都欠奉,直接翻开名册,念道:“班伯!”

    班伯是太常丞,很守礼制,规规矩矩行礼而应:“某,班伯。”

    王莽核验一遍,再念:“班游!”

    “某,班游。”

    王莽虽然没有好脸色,但张放真不介意——你把人家伯父整成那样了,还指望人家笑脸相迎?更重要的是,他现在是王氏公敌,王莽聪明的话,最好与他划清界线,越清越好。王莽聪明否?这个问题根本没有提出的必要。

    身为黄门郎,王莽为何被派来搜检?张放心里也很清楚,这是王氏给自己上眼药,也不排除想搜出什么违禁之人或物,敲打出气一番。

    张放笑容不变:“王郎,辛苦了。”

    王莽颔首以应,继续往下盘查。

    班氏兄弟互望一眼,没说什么。王氏势大,这哥俩都是谨慎的人,不会介意些许无礼。

    检查完毕,王莽来到张放面前,神色淡淡,合袖一揖:“富平侯,一路顺风,后会有期。”

    张放仔细盯了王莽一会,把后者看得心头发毛,蓦然放声大笑:“对极对极,王郎,你我终有一日,必将再会!”

    车辚辚,马萧萧,队伍随滚滚烟尘远去。城门洞前,王莽拢袖伫立,百思不解,富平侯这看似平谈的话别,究竟有何深意?

    ……

    由于是午后才出发,第一天并未走多远,日暮时分,队伍投宿距长安五十余里的隗里驿置。

    置啬夫一脸殷勤接待张放一行——人家再怎么落难,好歹也是位列侯啊。王氏势力再大,也辐射不到这小小的置啬夫身上。

    吃饱喝足,喂马备料之后,张放下令除了韩重、彪解之外,其余随行扈卫仆从一律回房休息,明日早行。

    随从都去休息了,张放安坐房中,盘膝俯身,案上铺着一张大地图,在明亮的烛台下,一边细看一边用手指卡算。

    夜深,驿置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与车辆嘎吱声。过了一会,一阵喧嚣传来,隐隐听到有人发问:“富平侯何在?”然后是置啬夫惶恐的声音:“富平侯,他在……”

    少倾,门外脚步杂踏,火光大亮。

    又过一会,传来韩重的叩门声:“公子,朝廷有谒者急召。”

    张放淡淡一笑:“真是急不可耐啊。”慢慢收起地图,整衣相迎。

    “皇命在身,夤夜打扰,请富平侯见谅。”

    看到这位谒者时,张放哑然失笑:“原来是狗生啊!这大半夜的,不知陛下何事急召啊?”

    狗生——苟参。

    不出所料,这位又一次复起了。

    同音不同字,苟参当然听不出张放的讥诮,但也没好脸色,毕竟当面直呼其名是很无礼的行径。不过,苟参脸色一狞,旋即恢复正常,玩味地看着眼前这位两度把自己整垮的政敌,如同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呵呵,张放啊张放,你整不死爷,爷今日就来整死你!

    随从奉上漆盘,盘上黄绫封诏分外醒目。

    “富平侯,接诏。”苟参抖开诏书,高声颂念。

    张放神色淡淡,充耳不闻,自动屏蔽苟参念的前面几乎所有内容,只听了最后一句“……赐君上尊酒十石,养牛一,君审外焉。”

    这句话的意思是“我赐给你好酒十石,牛一头,你自己自审吧”。什么意思呢?赐牛酒,汉家故事,很含蓄的政治提示,提醒你“醒醒,该自裁了。”

    苟参身后一众随从流水价地抬上了十石酒,门外也传来哞哞牛声,但这些都不过是表面形式,真正的杀着,是他手里的一壶酒。

    苟参一手托诏书,一手执酒壶,步步逼近,怎么都掩不住得意狞笑:“富平侯,请吧。”

    “要我的人头吗?”张放面不改色,如同听苟参说借厨房油盐一用,抄起黑色匣子往案上一搁,拍了拍,“看,装首级的函匣都准备好了。拿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二十章 【皇太后受死】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黑色的匣子,大小正好盛放得下一颗首级。

    匣子托在苟参手上,随着疾步前行颤颤巍巍。将将踏入长乐宫时,被长乐卫尉拦住:“苟君,请将匣子交给我验看。”

    长乐宫乃皇室重地,杜绝任何不明事物进入,这是长乐卫尉的职责。

    苟参断然拒绝:“皇太后有言,要先睹为快。这个匣子,只能由皇太后亲自开启。”

    “苟君,某并未接到皇太后诏令或口喻。职责所在,请勿为难。”

    “卫尉!你知道这匣子里的东西对皇太后有多重要么?内藏秘辛,擅自开启,这后果你承担得了么?”

    皇家秘辛,最是蚀骨,任谁都不想沾手,长乐卫尉也纠结不已。但若是不验看,一旦出了搂子,这责任他同样担不起。

    一个坚持要看,一个死活不给。正争执不下,宫中远远奔来一个内侍:“皇太后有令,速请苟君入宫,不得阻拦。”

    望着苟参离去的背影,长乐卫尉心里颇不踏实,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哦,是了,这苟参今日脸色怪怪的。刚才争执成那样,他却一直板着脸,眼睛很……很奇怪……空洞!对,就是空洞……

    然而,就算是这样,又能说明什么?长乐卫尉摇摇头:想这些干什么?皇家秘辛,知道越少越安全,能别沾最好别沾,站好自己这班岗就是了。

    苟参刚踏入长乐前殿,殿上就传来皇太后微带一丝颤抖的声音:“事情可成了?”

    苟参急趋而入,伏拜于地,黑匣高举:“幸不辱命。”

    这一刻,王政君激动欢喜得心都要炸了,以至于完全忽略了苟参说话腔调的异常。

    “太好了!太好了!大兄,我为你出了口气!六郎,阿姊为你报了大仇!”王政君掩面而泣,悲喜交加。

    左右宫婢,殿上内侍、甲士,一个二个目不斜视,垂首缩肩,大气不敢喘一口。

    王政君终究是皇太后,虽然一时情绪失控,但很快控制住,拭了拭眼角,大袖一拂:“全部退出宫外。”

    哐!殿门关闭,黑匣也稳稳摆上了案头。

    王政君伸出颤巍巍的手按上匣盖,正想打开时顿了一顿,张嘴想问苟参当时的情形如何,那张放当真乖乖饮下毒酒?旋即自失一笑,摇摇头。人头在此,还有什么好问的。诏令已下,他张放有几个胆子敢抗命?诏书内容虽然是假的,但印玺却是真得不能再真,她颇费了一番手脚才弄到一卷盖有印玺的空白诏书……

    唯一可虑的就是张放不甘就戮,坚持要求回长安向天子申辩。所以她给苟参安排的随行人员全是死士,人皆怀刃,一旦张放不从,立即以抗命罪名格杀。总之,伸长脖子是个死,反抗也是个死,横竖张放死定了!

    “张氏小儿,这就是与我王氏为敌的下场!”王政君两眼发光,抚着黑匣,想象着匣子里那颗人头临死前的悲愤、不甘与绝望,再抑制不住尖声大笑。这一刻,哪里还有半点母仪天下之态。不过大殿里就只有她与苟参姐弟二人,再怎么疯都没人看到。

    嗯,果然是皇室秘辛。

    尖笑声中,王政君大拇指顶开锁扣,慢慢开启匣盖——唔,什么情况?为什么会冒烟?

    等等,还有火花——这成为王政君最后一个念头。

    轰!

    火光爆闪,血肉横飞。

    一截断肠飞挂苟参头顶,半截垂下,悬于鼻端。血水顺肠流下,将苟参一张麻木的脸勾勒得狰狞无比。

    苟参眨眨眼,瞳孔渐渐收缩,越缩越小,直如针尖。然后,短短一瞬,瞳孔急剧散大,无限惊恐喷薄而出,喉管发出断气似地干嚎:

    “太后——”

    ……

    就在王政君开启致命黑匣前一个时辰,隗里驿置,富平侯车马队伍如常驶出。行出数里,一身紧身劲装的张放从车里钻出,纵身跃上韩重牵来的大宛马背。班伯、班游也纷纷弃车上马。

    张放勒马原地兜转几圈,长鞭向西一指:“弃车,负粮,全速西进!”

    轰隆隆隆!

    蹄声如雷,烟尘滚滚,一行数十骑转瞬消失弯道,只留下七辆歪歪斜斜,横亘于道的弃车。

    张放一骑当先,劲风拂面,将黑发扯得笔直,衣服也鼓满了风,望之如胁生双翼。

    从这一刻起,他将与刘汉一刀两断,自此鸿飞冥冥。

    张放让苟参带回去的盛着自己“首级”的黑匣,不用说,就是一个大炸弹。

    当日从王凤口中掏出“矫诏”的恶毒计划,张放就决定,将计就计,以毒攻毒。你们不是要老子的首级吗?那就还你们一个大惊喜!

    黑匣子装了足足五斤炸药,置于陶制容器中,以油纸层层包裹,并采用了最新研发的拉发装置——也就是说,再不需要麻烦的明火,而是一拉即炸。

    正如张放出城前自语,他不希望使用这最后手段,一旦被迫使用,就意味着他原计划暗渡陈仓将演变为亡命天涯。

    然而,王政君没给他选择的余地。人无伤虎心,虎有伤人意。杀人者人恒杀之,有人活不耐烦他不介意送一程。

    张放之所以磨到午后慢吞吞出城,慢悠悠行数十里就投宿,就是为了等矫诏的谒者前来——如果没来,大家好聚好散,天一亮,桥归桥,路归路,最好不过。若是来了,不管来者何人,直接强制催眠,然后反复洗脑,让谒者产生幻觉——任务完成,手里捧着的黑匣就是张放的首级。这个黑匣任何人不能动,只有皇太后才能开启。

    没想到来者居然是苟参,真是太好了!不但可一串撸俩,计划的成功率也大大提高。

    这种幻觉式催眠有效惟持时间不长,所以张放不能离开长安太远,否则没等苟参回到长乐宫,催眠效力就渐渐消失,人也会清醒过来……

    算算时间,这会长乐宫某殿应该已经腾起一股浓烟了。接下来就会乱做一团,这种混乱很快就会向长安诸宫及朝野扩散。等刘骜弄清楚来龙去脉,雷霆震怒,发兵追杀或派谒者拦截时,至少得是一天以后了。

    张放争取到了一天的时间。当然,他并不认为只有这么点时间就能摆脱朝廷随之而来的追兵。不过既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用这样激烈的手段干掉当朝皇太后,他岂能无备,怎会不留有后手?

    一天!他只需要一天——一天之后,不管是追兵抑或谒者,连在马屁0股后面吃尘的份都没有。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二十一章 【联手歼敌】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关中武功(地名),北临渭水,南接太白。西南数十里,有一条从渭水分出的支流名斜水,斜水之畔的一条群山夹峙的险道,就是后世如雷贯耳的斜谷。出斜谷之后虽然豁然开朗,道路畅通,却也并非一马平川,高山低谷,山隘险道,依然举目可见。

    此刻,在一个高坡之上,羽希正翘首遥望。身后的枣红马无聊低头嚼着草茎,马鞍一侧弓鞘里露出半截的乌光油亮大弓、箭插上两排密密的箭羽,透着一股肃杀之气。然而,比起下方谷道十余名正忙乎的扈卫,他们所忙的事物,那才叫可怕、恐怖。

    “来了来了!”一个站在更高山峰担任观察哨的扈卫大声叫唤,手指前方。

    果然,片刻之后,就见行人稀疏的官道上,扬起一股烟尘。以羽希在塞外锻炼出的眼力,一眼就能看出,至少不下五十骑。烟尘所过之处,本就不多的旅人无不纷纷避让两侧,差点栽进道旁的田垅里。不爽归不爽,眼见这彪人马人多势众,气势勇悍,愣没人敢出声半句,只有自认晦气。

    待烟尘静止下来后,满身尘土的骑士拉下面罩——正是张放与他的扈从们。

    羽希翻身上马,飞驰而下:“主人!”

    “事情办得如何?”

    “差不多好了,请主人查验。”

    张放跳下马,在一众扈从的簇拥下,进入山谷。谷底正忙乎的扈卫齐齐停下手里的活计,单膝下跪,向主人行礼。有几个绑着山藤悬在半山腰的扈卫也在空中拱手为礼。

    张放先抬头示意了一下,再双手平托:“无须多礼,各司其职。”

    “诺。”一干扈从又各自忙开了。

    在羽希的引领下,张放顺着一条不起眼的山道攀上山腰,在一个凹陷处看到一包包摞起的炸药包。还有一个个凿出的石眼,也塞满了炸药。

    是的,炸药包。这就是渭水别庄的火药研发基地最后的储存——五千斤炸药。

    当初张放刚从牂牁归来,得知王氏一党对自己的渭水别庄虎视眈眈,为防万一,决定正式搬迁。所有的人员、设备、材料迁移一空,只留下部分成品炸药。这些炸药,除了今日送皇太后上西天的那个匣子之外,其余所有存货,全运到此处,准备——炸山!

    这条山谷是渭水以南横贯东西官道的必经之处,一旦山体崩塌,堵塞道路,就只能渡河到渭水北岸,从美阳穿歧山,多绕一个大弯。

    而这,就是张放摆脱追兵的关键一环。

    跟在后面的韩重有点不放心:“五千斤的药量,能炸塌这半边山么?”

    羽希很明确回答:“不能,也不必。”

    “啥意思?”韩重摸不着头脑。

    羽希招手唤过那个在山凹处布置引线的扈卫:“这是小马,纪孟的高足,炸点布置由其负责。问他就好。”

    山道窄仄,不便行礼,小马向张放、韩重顿首致礼,有些局促地搓着手:“五千斤其实能削掉山头一角,堵路是够了,但小的想,要堵就堵得一个人都过不来。经过小的仔细勘察,那处凹陷有个很长的裂缝,延伸差不多半个山头……”

    听到这不要说张放,就连韩重也明白了。利用地利,加炸药之威,削平半个山头,彻底堵死这条官道,绝了追兵疏通之心,乖乖渡河绕圈子。

    “好,就这样。”张放拍拍羽希肩膀,“布置好后,你、小马,再加一个了望扈卫,三人组成爆破组。完成爆破任务后立即追赶队伍,我会沿途留下路标指示。”

    “诺!”

    ……

    武功也算是三辅要津,往来商旅颇多,因近天子脚下,治安一向没得说,然而今天——

    “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随着这声大吼,一支箭矢射出,入地盈尺,尾羽剧颤,距离最前一个旅人脚面只有两尺……

    商旅行人全吓傻了,轰然而散,向武功城逃去。

    羽希收弓哈哈大笑:“主人这几句台词还真是不错!小马,准备点火,手脚利索点,等会武功城捕盗巡卒就要来了……”

    羽希话没说完,身后传来一声闷哼。

    羽希反应很快,迅疾转身过程中,箭已上弦,弓张开——啪!一道寒光闪过,弓折箭飞。

    眼前情形,令羽希气血下沉。

    了望扈卫捂着脖子,软软倒地,身下全是血。正准备点火的小马手腕被削断,人飞出七八步外,断腕处鲜血狂喷,脸色灰败。

    一个戴着竹笠的人,正收回系着长链的染血砍刀。

    “你……你是何人?”羽希惊怒交集。怎都没想到,一眨眼功夫,己方就死的死,伤的伤。

    那人掀开斗笠,哈哈大笑:“不枉我风餐露宿潜伏这么久,终于逮住一个可致张放死地的机会了。哈哈哈!”

    看到那张与中原人迥然不同的脸时,羽希瞬间瞪大眼睛,脱口而出:“你……侬罕!”

    这人居然是当初郎山之役结束后失踪的侬罕!他为了复仇,居然追到这里!而且听其所言,已经埋伏了好些天,最后等人手最少时,才发动致命一击。

    侬罕面色狰狞:“没错,就是我,张放剑底游魂侬罕!不过今日我要让那个富平侯明白,就算是个游魂,也能缠死他!”

    “呀——”羽希大吼一声,拔刀俯冲,垫步跃起,当头劈下。

    锵锵锵!刀锋磕碰,火星四溅,人影乍合猝分。侬罕稳稳站立,而羽希则倒飞寻丈,重重撞在岩石上,口吐鲜血,半天爬不起来。

    羽希长于骑射,近身肉搏不是长项,而侬罕的身手犹在彪解之上,他自然不是对手。

    侬罕狞笑走近,弯下腰,双刀交叉架在羽希脖颈,只要双刀交错一划,就能把羽希首级绞下:“小子……”

    声音戛然而止,火速转身——铮!一剑正正刺中双刀交叉处。火花照亮了两张横眉倒竖的脸。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侬罕,盯你很久了!”

    侬罕又惊又怒,却认不出眼前的青年是谁。

    羽希抹了一把嘴角血渍,定睛一看,欣喜若狂:“子进!你、你没死!”

    青年呲牙一笑:“这混蛋都没死,我怎会死。”

    刘枫刘子进,羽希的老搭档,少年扈卫队队长。当初夜郎王府惊天一爆后就失踪了,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没想到他居然一直追踪侬罕,关键时刻果断现身。

    “没死?那现在就死吧!”侬罕双刀舞成两团飞轮,时而变成链子刀,倏远倏近;时而变成正手刀,势大力沉,防不胜防。

    交手不过短短数十息,刘枫脸颊、双肩已出现几道血痕,险象环生。斗得酣处,刘枫突然改单手为双手执握,声如裂帛,奋力死磕。

    当!侬罕左手刀被击飞。

    侬罕在力量上确实胜刘枫一筹,但单手对双手本就力亏,加之侬罕的左手缺了一指,握力稍弱,结果被一击脱手。

    侬罕来不及将脱手的左手刀拽回,仓促以右手刀格住刘枫平推来的剑刃,左手张开掐住刘枫脖子。

    刘枫双手死命向前推,只要突破防线,就能给对手胸腹来个大开膛。

    侬罕右手刀苦苦顶住,左手越掐越紧……刘枫的舌头吐出,脸色紫胀,力量渐渐流失,剑也被刀一点点顶回……

    眼见刘枫就快顶不住时,眼角人影一晃。羽希将一物往侬罕后领子一塞,奋起余力将侬罕撞出几步,拉住刘枫大喊一声:“卧倒!”

    二人搭档已久,心意相通,同时卧倒。

    侬罕趔趄几步,看见二人古怪样子,心里发慌,反手伸入后领乱掏,却一时掏不出来,惊怒大吼:“你、你塞了什么……”

    轰!

    侬罕上半身炸得粉碎,只有血肉模糊的下半身咕咚咕咚直冒血。

    刘枫看呆了眼,连溅得满脸血污都忘了擦:“雷炮何时有那么大威力了?”

    羽希抹了一把血污,呲了呲牙:“我塞了一捆。”

    刘枫:“……”

    羽希伸出手:“来吧,完成任务,然后追赶主人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二十二章 【后会无期】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砰!”

    一枚双龙盘柱玉壁摔得粉碎。

    “张放!你……你好……”刘骜几乎气疯了,每说一个字,声音颤抖得不行。

    堂堂皇太后,背着自己矫诏取大臣之命,这已经够荒唐了。更离谱的是,被索命的大臣居然胆大包天,策反传诏谒者,以火药(其实是炸药)暗害皇太后……千古未闻如此悖逆之事。

    大逆不道!

    可怜的苟参,他就算浑身长嘴也说不清——那致命黑匣可是他亲自送到皇太后手里,并要了皇太后老命。有没有动机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造成的恶果。

    有随行死士为证,有长乐卫尉力证,苟参说破天都没法让人相信他与此事无关。此刻他已被当成同谋打入死牢,只等缉拿主犯张放归案后,二人一并处以极刑。

    由于事涉皇室秘辛,这件案子由丞相王商与新任光禄勋、平阿侯王谭、御史大夫张忠三大重臣联合调查。所有调查结果,必须第一时间向天子禀报,概不得外泄,否则严惩不贷。

    其实不用刘骜说,三大臣那个不是官场人精?此事轻重怎会拎不清?

    无论是皇太后矫诏杀大臣,还是大臣串通谒者以利器暗害太后,传扬出去,皇室的脸,朝廷的脸都要被丢尽。因此尽管事实真相很快查清,刘骜给出的指示却是“太后暴毙”,以及“富平侯叛逃”两个含糊不清的罪名。所有涉事者,包括当日随行死士、长乐卫尉、长乐前殿当值内侍、宫婢、甲士,一率缢杀。

    随后,刘骜一口气下达三份诏令:一、派出谒者,四百里加急,飞驰敦煌。命令敦煌郡守一见逆犯张放,立刻拿下。二、遣射声校尉率三百北军骑士,衔尾追击。一旦见到逆犯行踪,立即捉拿,死活不论。三、查抄富平侯府,捉拿张氏满门。

    天刚蒙蒙亮,富平侯府就被数百执金吾缇骑团团包围,星星点点的火把,杂乱急促的蹄声,绞碎了“北阙甲第”戚里拂晓的宁静。

    带队查抄的就是执金吾王根。

    痛失最大靠山皇太后的王根已红了眼,什么风度都不讲了,更别提什么给面子。明明可以叩门,他硬是让缇骑用撞木把朱漆铜环泡钉大门生生撞开,缇骑蜂涌而入。

    “先拿下张班氏,其余姬妾,一个也别跑了!”王根负手而入,跨入大门第一句话就带着腾腾杀气。

    然而把整座富平侯府翻个底朝天,也没找出几个活人。其中妇人不过十来个,年纪最轻的都过四十了。别说张班氏、姬妾了,连年轻点的婢女都没有。

    王根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定下神后,当即派人往宫里禀报,请求下诏令京兆尹王章彻查全城,尤其是张氏诸产业,将有可能藏匿其间的张氏诸内眷揪出来。

    王根刚把人派出去,就有缇骑前来禀报:“找到一人,自称侯府家令。”

    家令!这可是侯府大管家啊,必定知晓张氏诸内眷去向。

    王根一喜旋怒:“既是重犯,为何不带过来?”

    “那家令说,请执金吾移玉,有重要事物交与天子。”

    王根一听也愣了一下,难怪缇骑不敢动粗,赶紧请示。

    “去看看。”事涉天子,王根也不敢怠慢。

    房门大开,一灯如豆,一人背光端坐,高冠深衣,神情肃穆。廊外阶下,是一群手持火把的缇骑,分列两侧,虎视眈眈,但谁也不敢造次。

    这是王根进入院子后第一眼看到的情形。

    “可是执金吾?某富平侯府家令张敬臣。”

    王根淡淡点头:“有何重要事物交与天子?”

    张敬臣从袖里取出一封密信,置于地上,中指点住,慢慢向前推移:“这是家主临行前交给某之书信,请转呈天子。”

    王根示意缇骑取来。有了皇太后前车之鉴,王根拼着私窥密信的风险,也要细查一番。先是缇骑,再到司马,最后是王根。一遍遍过手,反复验看,确认密信无炸药、无毒药、无不明什物,这才放下心来。

    王根置密信入袖,抬头喝问:“家令,汝主母张班氏何在?富平侯诸姬妾何在?还有这府里上千家奴为何只剩数十人?人都到哪去了?何时走的……”

    王根一连串问题还没问完,就发觉不对——老家令的苍头软软垂下,无声无息。

    王根眉头一跳,脱口疾呼:“拦住他!”

    来不及了……

    老家令嘴角一缕黑血昭示着,一切都来不及了……老家令没有遵循张放的吩咐离去,他一辈子都在侯府度过,生于斯长于斯亦将死于斯。求仁得仁,不外如是。

    半个时辰后,王根带着密信直入宣室殿,向刘骜禀报难堪的查抄结果。

    若换一个人,震怒不已的刘骜非怒斥降罪不可,但面对王根这位阿舅,痛失母后的刘骜只有长叹:“罢了,就让京兆尹彻查长安及诸陵之张氏产业,看张班氏等内眷藏身何处……”

    “陛下,臣有一言。”

    刘骜看了一眼,是右将军史丹,勉强挤出个笑脸:“史卿请说。”

    “依臣想来,不必劳师动众彻查了。”史丹苦笑,“我等都中了张逆之计,张班氏及所有内眷,早已离开长安西行,此刻想必已出玉门关了。”

    刘骜眨巴眼睛,脸上全是问号。

    “从今日查抄的结果来看,张逆早有预谋,岂会将家眷滞留长安之理?若臣所料不差,当日被陛下勒令远谪西域的赵飞燕的马车里,必定载满了张氏内眷……”

    刘骜张大嘴巴,犹难置信:“可是……她们若要出关,必遭盘查,所有人的身份都得核对用印,怎可能……”

    史丹干咳一声:“容臣提醒陛下,当日陛下曾应张逆之请,写过一份手诏,边关免查……”

    “啊——”纵然刘骜当了近十年天子,养气功力日臻成熟,此刻也不禁为之失控。大袖一拂,案上所有物什乒乒乓乓摔了一地。

    “陛下息怒,龙体保重。”朝臣伏跪一地。

    刘骜呼哧呼哧喘了半天气,渐渐平复下来,瞪着王根:“方才……你说有封书信?”

    王根忙掏出密信呈上。

    刘骜拿在手里,深吸一口气,展开。信上只有寥寥数语,“辞我大汉,别我长安。世无富平,此去不还。山高水长,后会无期。”

    刘骜无力扶额,手一松,信笺飘然坠地。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二十三章 【我会回来!】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风沙掠过戈壁,扬起漫天沙尘,漠漠烟尘中,一座古老的城池若隐若现。

    张放拉下面罩,已被黄尘染成棕色的浓眉下方一双眼眸依然清亮。

    敦煌!

    他们终于赶到了,而且是赶在追兵之前。随行扈卫、仆人差点哭出来——不容易啊!终于到了,再不到,人就得活生生累死了。

    二十日,只用了二十日,就从长安跑到敦煌,四千里啊!虽说张放特意选择的仆从人人能骑,但没日没夜这样跑,真是累死个人。除了韩重、彪解、刘枫、羽希等少数几个心腹,没人知道他们的主人干了什么,也不知道他们已全被打成叛逆,不容于大汉,更不知道屁0股后头有多少追兵……尽管什么都不知道,但主人的命令就是一切,只要不死就得跟上。

    现在总算熬到头了——如果他们得知,敦煌不过是中转站,真正的目的地远在万里之外,十个人就会垮五双。

    当出城二十里远迎的敦煌太守看到这支疲惫不堪的队伍时,完全搞不懂啥情况,上任就上任呗,至于这么拚命么?

    说来敦煌太守也是老熟人了,原交河壁校尉,后升为西域都护府副校尉,五年前任职期满,转为敦煌太守的郭习。

    与十多年前初见时相比,郭习已是两鬓斑白,满面风霜。此番卸任,他就要回长安任个清贵闲职,颐养天年。此时他做梦都不会想到,眼前这位初见时就曾给他带来各种麻烦的继任者,给他带来的麻烦远没结束。

    “张放拜见郭使君。”张放长揖到地。

    郭习忙上前一步扶住,望着英姿勃发的张放,感慨万千:“昔年一别至今,羿啸风采如昔,老夫却已知天命……”

    张放执郭习之手,轻拍其手背:“老松经霜,愈显苍劲,郭君已为大汉劳心劳力多年,也该歇歇了。”

    二人相视而笑,执手走向敦煌城。

    当夜自有一番宴饮,席间张放提出,明日要出关前往鄯善巡视驻守鄯善国的汉军营。

    每任敦煌太守都会巡视驻鄯善守军,这是常例,但通常都是在熟悉边务之后才进行这一项议程。如此着急,上任第一天就出巡,前所未见。

    若是换作别的太守,多少会疑惑,但郭习与张放打了十多年交道,早见识过此人不按常理出牌的个性,略微有点奇怪后便一笑置之,表示赞同。并在张放要求下签署了一份手令。

    当夜,郭习得到手下报告,新太守的手下执其手令连夜出城,声称为太守明日出行打前站。虽说这是正常程序,但半夜这样搞,总让郭习有点隐隐不安。不过转念一想,明日一早他就交印卸任了,不管这位新太守搞什么名堂,俱与自己无关,少操闲心为好。

    翌日一早,太守府寺正堂之上,张放将朝廷任命公文交给郭习,而郭习则将太守印绶奉与张放。从这一刻起,他正式卸任,张放正式上任。不过张放心知肚明,自己这个太守,当不了多久。

    随后,郭习将补充战马草料的张放一行送出敦煌城西门外,终究忍不住低声问:“羿啸如此着急巡边,可是朝廷对鄯善有所动作?”

    张放笑了笑,没有回答,只丢了个“你懂的”眼神。

    郭习心领神会,没有再问,心中疑虑尽消。正想说什么,却见一侍从飞骑而至,高声道:“长安谒者至,召郭使君前往。”

    郭习怔了怔:“你可听清了,是找哪位使君?”

    “小的听得明白,是找郭使君。”

    张放笑道:“郭君速去,必有好事。”

    待郭习心神不安离去之后,张放一转身,脸色冷峻:“从此地到玉门关二百里,我要求你们一个时辰之内抵达,跟上来则生,掉队者则死!”

    蹄声如夏日闷雷,震碎敦煌的宁静,卷起满天尘烟,滚滚而去。

    在张放一行消失约半个时辰之后,敦煌城西门行人行商一阵大乱,纷纷向城门外避让。不一会,城门涌出大股骑兵,队伍最前头一杆丈五尺将旗之下,是全身甲胄的郭习惊怒的面孔……

    如果从高空俯视,可以清晰看到,广阔戈壁滩上,一支四五十人马在前狂奔,一支数百骑兵在后紧追。双方间距不足三十里,彼此看不到对方,但可以从远远扬起的尘烟判断各自距离。

    张放不得不感慨,大汉四百里加急速度的确够快,都炸山堵路了,居然也只能争取到一天时间而已。同时也暗暗佩服郭习这块“老姜”果然够辣,才半个时辰就调集一支骑兵追杀——要知道,郭习手里已经没有太守印信。也就是说,他调兵纯粹靠的是自身威望。

    扈从们内心的慌乱从脸色可以看出,他们不知道后面追来的是什么,没人敢发问,只有拼命快马加鞭。主人冷酷的眼神无声警告着他们,掉队者,真的只有死路一条。

    玉门关,在望。

    “关都尉何在?”韩重高举太守认旗飞驰至城门下。

    玉门关都尉早早在城门下候着,在他身边还站着一个人——刘枫。

    刘枫、羽希及四名扈卫昨夜持手令先一步出城前往玉门关打前哨,早已捋好程序,只等张放一到,立即出城。不过此时只见刘枫一人,羽希五人不见踪影。

    如果一切正常,通关自无问题,偏偏身后缀着一群尾巴……

    “我是敦煌太守张放,关都尉,开城门。”

    关都尉上前行礼,一脸疑惑:“使君,不知后方那大股烟尘是何情形?”

    张放根本没时间跟关都尉废话周旋,悄然打了个隐蔽手势,阻止刘枫拔剑动作,双目精芒暴闪,盯住关都尉:“后面什么情况,这不应该是你的职责么?”

    “是……是属下之职……”

    “开城门!然后拦住后面的人。”

    “诺!”

    “出关!”张放向刘枫点点头,无暇多言,示意扈从快速通过门洞。

    张放知道,由于没时间做深度催眠,关都尉很快就会清醒,根本拖不住郭习多久。不过没关系,只要逃出玉门关,那就是龙归大海,虎跃深山。

    半个时辰之后,前面逃亡的队伍还是原样,而后面追击的骑队又增加百余骑。除了郭习的将旗之外,还多了玉门关都尉的认旗。

    一路之上,虽然有多座烽燧,但没人搞明白啥情况,无人敢出烽燧阻拦。

    随着时间的流逝,逃亡队伍出了掉队、落马、蹶蹄等等情况,而追兵也越来越近,情况越来越糟。

    张放一言不发,紧紧呡着嘴唇,打马如飞,对身后掉队、摔伤、被俘的扈从视若无睹。他的眼睛既不回顾,也不看前方,而是死死盯住高空,充满强烈期待。

    终于,空中一声长唳传入耳。

    张放突然勒马,长鞭高举,示意停止。回首,四五十人的队伍,足足少了四分之一,人马皆吐白沫,摇摇欲坠。可想见,再跑下去,不出半个时辰,全都要累趴。

    张放策马回转,从队伍里穿过,每经过一人身边,手里长鞭就轻敲一下对方肩膀,点头示意。能够追随自己到这个程度,都是忠诚可用之人。

    片刻之后,追兵近至眼前,也渐渐停下来。一眼望去,不下三百骑,整整十倍之数,真要交手,不用打,挤都能把他们挤成渣。

    郭习策马而出,高声道:“富平侯,朝廷有旨,召尔速返。”

    张放笑笑,长鞭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扬声道:“郭使君,咱就别玩虚的了。足下一路追得辛苦,不过,我要告诉你,到此为止了。”

    郭习点点头,道:“没错,到此为止,请就缚。”

    张放纵声大笑,长鞭虚空一击,发出清脆噼啪之声。空中又是一声长唳——嗯,这次听清了,是鹰唳。

    仿佛海市蜃楼一般,远处地平线出现一条长长的黑线。随着黑线推进,烟尘渐扬,越扬越高,范围越来越大,腾起的烟尘,几乎把太阳遮住。

    郭习是老军伍,一望之下,脸色大变。这腾起的烟尘,怕不有好几千人马,整整十倍之数,真要交手,不用打,挤都能把他们挤成渣。

    看到了,看到了。

    队伍最前面:西域都护班况,摘星城尉公孙覆,那一脸激动的是韩骏,头戴帷帽、身姿曼妙的是王昭君,还有泪流满面的赵飞燕、赵宜人姊妹、阿离、青琰。最后那卓立车前,泪挂两腮的人,不正是妻子班沅君么?而在他们的身后,是密密麻麻的骑兵。

    张放慢慢转头,对郭习淡淡一笑:“如何?”

    郭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与身旁的谒者对视一眼,长叹垂首。

    张放目光越过数百汉军,凝望如钢箍横亘于广阔戈壁的玉门关,深吸口气,长鞭一指:“终有一日,我会回来!”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二十四章 【一无所得】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当张放一路狂奔西逃时,长安也是乱象频发。

    朝廷内无隐秘事,富平侯叛逃之事,很快不胫而走,半个朝廷都乱套了。为毛?奶酪被动了!

    前面说过,张放早就在策划出逃,在短短半年时间里,不声不响把长安的产业处理得干干净净。而接盘的人,囊括了大半个朝廷官员或者是官员们的亲眷、朋友之类。查抄富平侯家产,简直就是动了整个利益阶层的奶酪。

    头两天王根、王章还顶着压力,强硬查抄了十几处,但很快就查不动了——连平阿侯王谭、高平侯王逢时、右将军史丹、大将军王凤之子等等都有牵扯。最后更是连王根自己都有份……你说还怎么查抄?

    上报天子之后,看到奏章上密密麻麻牵涉其中的官员名字,刘骜沉默了很久。第二天,下诏,查抄富平侯府及此前已经被执金吾、京兆尹所抄十余处张氏产业,其余不问。

    于是朝堂一片弹冠相庆。

    有人喜就有人悲,赵临就是悲催者之一。

    这位靠出卖义女而拜爵关内侯的新贵,倾尽家财买下张氏茶叶铺,到头来才发现是“一女五嫁”。其中有“两嫁”是王谭与王根,让他如何敢争?更致命的打击是,手里的“秘方”根本无法生产合格茶叶……半生辛劳只换得一片废纸,这样的打击是个人都受不了。

    某个黄昏,有人看到赵君侯手里捏着一片纸,失魂落魄走出城外……第二天,渭水浮起一具泡胀的尸体。

    查抄张放家产,只是执行国法,虽然最终以阻力太大宣告失败,但对刘骜而言,不过又添一层堵而已。他最想要的,是把那个人抓回来祭于母后灵前,才算出了胸中一口恶气。

    为此,刘骜顶着压力(因为绝大多数朝臣并不知晓皇太后之死与张放有关),以冰镇皇太后灵枢,坚持不出殡,声称要守灵三十六日。

    天子孝心满满,朝臣们自然是要支持的,一时朝野赞声四起。只是没几人知道,天子是在等,等一个人或其首级。

    然而不断传回的却不是刘骜期盼的好消息,全是坏消息:先是追兵至武功受阻,道路断绝。据武功令奏报,曾见张逆经过,随后发生巨震,周边邑聚房屋有损,幸无人伤亡,疑是地龙翻身云云……看到这份奏报,君臣心知肚明,必是张放做的手脚。

    炸药啊炸药!母后也是毁在此物之上,刘骜有点后悔没继续研究此奇物。

    随后谒者传来消息,一路上未能截住张逆,有逃窜出国门之可能。

    一个月后,在刘骜守孝期满的最后一天,接到敦煌六百里加急奏报:逆犯张放,串通西域都护班况,尽起都护府屯卒、胡兵三千余骑,击退敦煌太守郭习所部追兵,隐入大漠戈壁,不知所踪。请朝廷做进一步指示。

    据《成帝起居注》记载:“帝拔剑击案,怒而西指‘何至此’!”

    是啊,刘骜怎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军队居然会造反?区区一个西域都护,就能鼓动、挟持整个都护府及交河壁数千屯卒造反?

    这个几乎击毁大汉君臣对西域都护府信任,并在其后严重影响西汉朝廷对西域国策的祸根缘由,在若干年后才为刘骜所知。

    换血计划。

    一切源于张放的换血计划。

    张放把老丈人班况以及一手提拔起来的陈立安排到西域都护府不是没理由的,而是早有预谋。班况当西域都护三年,就干了两件事——一是汉民西输,二是摘星城军队东运。

    西输的汉民自然是到摘星城,而东运的军队则以部落的形式驻于乌垒城以西五十余里,处于龟兹国与乌垒国的边界处,属三不管(西域都护府、龟兹、乌垒)地界。在商贸的强力纽带作用下,乌孙、龟兹、温宿等国已完全与摘星城结成利益同盟。而西域都护府又是班况主持,结果不问可知,三年时间,先后输送了数千军兵。而都护府及交河壁屯兵,则在各种利益诱惑下,纷纷加入西行队伍,甚至连家眷都一齐带上。

    西域都护府的屯卒在流失,而摘星城军兵则在增加,最终完成替换过程。

    这就是张放的换血计划。

    这个计划并不单单是接应张放顺利逃离大汉那么简单,它还为将来摘星城与大汉争夺西域埋下楔子。

    所以真相是,不是西域都护府造汉天子的反,而是摘星城及附庸部落万里护主。

    既使后来搞清楚来龙去脉,也无法掩盖一个事实——西域都护府,被渗透了。谁可靠谁不可靠,有多少人可靠,多少人不可靠,无从得知。

    汉朝君臣,再也无法信任这个数千里外、孤悬异域的据点。直接的后果,就是其后汉朝与摘星城争夺西域的力度上大大减弱,无所作力,以一国之力,居然不敌一城,最终失去西域……

    事已至此,天子及王氏一族纵然恨不得啖其肉拆其骨,却也陡唤奈何。

    皇太后王政君的国丧,也提上了日程。据说天子每次看到皇太后残缺不齐的遗体,都会哭晕过去。每次苏醒,都恨得咬牙切齿,拔剑击案。

    摆在刘骜前面,是个艰难的选择:要不要再来一次西征?

    刘骜没有考虑多久,最终自我否决。先不说刘骜本人有没有这个魄力,单就国力国情而言,就没这种可能。

    自刘骜上台以来,天灾频仍,连年不绝,是大汉近二百年来未有之乱象。每年用于赈灾平乱的钱粮令国库、太仓压力山大,日渐损耗。此时汉朝的国力已在走下坡路,架子还在,内里空虚。

    而要西征,必须以西域都护府为支撑点,没有西域都护府做为中转或基地的西征是不可想象的。然而现在的西域都护府还能承担这份信任与重任么?很显然,不可能!

    打仗就是打钱,汉朝绝对经受不起一场旷日持久的远征之战。除非象当年陈汤、甘延寿西征那样,速战速决,否则就等着坐蜡吧。

    陈汤这样的人物,一个时代出一人已是不得了,还想再来俩?陈汤西征,那是一个奇迹,什么叫奇迹?奇迹就是不可复制。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刘骜是当家人,对家底一清二楚,他的家底耗不起,他的囊中也再没有可以创造奇迹之人……

    阳朔元年闰八月,日有蚀之。

    面对老天的警告,刘骜终于消停。

    张放叛逃事件,随着时间流逝,渐渐淡化。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二十五章 【斗转星移】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没有了张放的大汉,原本已有所偏移的历史车轮又惯性回到原点,一系列历史事件如常发生。

    皇太后殒命,张放出逃。这样的大事,始作俑者之一的大汉实际执掌者、大将军王凤却完全不知晓。

    这位悲催的大将军,自从那日被张放正面狠怼之后,就变成一条死蛇,再也起不来。每日里时而清醒,时而昏睡,嘴里也不时胡言乱语。初时医侍还当他风邪入体,寒热症烧迷糊了,几天之后发现情况不对,不象是受风寒,更象是中了邪。

    于是大将军府连续一个月进出皆巫祝,夜夜驱邪不歇。天子频频探视,王大将军始终没能恢复神智,情况反而越来越糟糕。那么龙精虎猛,威风凛然的大将军,短短一月就瘦成一把柴。

    即便张放此时已是大汉公敌,从上到下皆视其为仇寇,但始终无人把王凤的异常情况与张放联系起来——得多大的脑洞才能把二者联系起来啊!

    在一个闷热的午夜,榻上的王凤一阵呓语。迷迷糊糊的看护姬妾没在意,因为大将军发病以来,每日皆如此,呓语含混不清,伸长耳朵都听不明白。但是渐渐的,声音越来越大,姬妾终于惊醒了,刚扑上榻前,唤了一声:“家主……”

    王凤突然怒目圆睁,一把掐住姬妾的细脖子,气力惊人,掐得姬妾直翻白眼,舌头吐出,嗬嗬有声,手脚乱蹬。

    “张——放!死!死!我要你死——”王凤这一刻的疯狂,足以成为姬妾后半生的噩梦。

    等到王府子孙、亲朋闻讯奔来,那姬妾已被掐得昏死过去,而王大将军,已经挺尸……此时距离皇太后的灵柩入陵不过数日,王大将军便步其后尘,快马加鞭,紧追其妹去了。

    先失母后,再失元舅,天子刘骜陷入了巨大悲痛之中。

    王凤之死,激起了王氏一族无比悲愤。他们找不到罪魁祸首,便把矛头对准自家死敌、张放的同盟——丞相王商。

    很快,一道道奏本出现在御案前,内容大同小异,都是弹劾丞相王商与张放勾结对大将军、对朝廷种种不利之事。

    王商也早有觉悟,知道以他跟张放的关系,铁定被牵连,罪责难逃。很主动谢罪,并向天子请辞。

    在二王相争时代,王凤势强,王商势弱,以帝王术御平衡的刘骜,原本是保王商的。只是此一时彼一时,王凤辞世,王氏一族无人能与王商相撷,这个时候,就必须打压王商了。不过也不能打压得太狠,更不能如王氏一族所请,把王商当张放的同党打入诏狱。这个人,他还要留着,以便将来制衡下一位阿舅。

    九月,天子下诏,禠夺王商丞相印绶,保留爵位、侍中、录尚书事之职。令其闭门思过。

    应当说,刘骜这一手处理得相当到位,由此可见登基十年,他没白坐这位置,帝王术已达到中级段位。

    可惜的是,刘骜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王商外强中干——空空有个雄壮伟岸的身躯,心胸气量却没能与壮躯成正比,这位丞相肚里撑不了船,顶多放得下一根竹篙。

    十月,气闷难当的王商,突发背痈,卧床不起。只过了两个月,溘然而逝。王商之死,令刘骜彻底失去制衡王氏的最后一张底牌,自此而后,王氏一族势难再遏。

    阳朔二年三月,御史大夫张忠卒。

    短短半年,大汉三公死了个干净。

    刘骜由此想起半年前那次日蚀,大受打击,意志消沉。从这一刻起,刘骜再无雄心,终日沉溺声色犬马。

    历史的车轮,顺着既定的辙痕一路滚滚而进。而刘汉王朝这辆使用了将近二百年的破车,也开始到处裂缝、四处漏风。

    风雨飘摇,大汉进入多事之秋。

    阳朔二年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视。

    阳朔三年春三月壬戌,陨石坠东郡。

    三年夏六月,颍川铁官徒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逐捕,以军兴从事,皆伏辜。

    鸿嘉三年秋,勃海、清河河溢,被灾者振贷之。

    鸿嘉四年冬,广汉郑躬等党与浸广,犯历四县,众且万人。拜河东都尉赵护为广汉太守,发郡中及蜀郡合三万人击之。

    同年五月,封舅曼子侍中骑都尉光禄大夫王莽为新都侯。自此,王莽崛起。

    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星陨如雨。乙酉晦,日有蚀之。不得不说,刘骜真是个深得老天“眷顾”的孩子,他这一生,多次目睹日蚀,如果是个天文爱好者会乐开怀。可惜,他是皇帝,最见不得这个,见一次惊一次,惊一次悲一次。

    为弥补国库空虚,同年,开始大量卖官鬻爵“……(入谷)百万以上,加赐爵右更,欲为吏,补三百石,其吏也,迁二等。三十万以上,赐爵五大夫,吏亦迁二等,民补郎。十万以上,家无出租赋三岁。万钱以上,一年。”

    四年秋七月辛未晦,日有蚀之。

    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刘骜:“……”

    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自知命不久矣的刘骜,终于放弃造人努力,将皇位传给侄子。二月癸丑,诏曰:“朕承太祖鸿业,奉宗庙二十五年,德不能绥理宇内,百姓怨恨者众。不蒙天晁,至今未有继嗣,天下无所系心。观于往古近事之戒,祸乱之萌,皆由斯焉。定陶王欣于朕为子,慈仁孝顺,可以承天序,继祭祀。”

    绥和二年三月丙戌,刘骜崩于未央宫。

    第二年,继位的汉哀帝接到来自异域西极的一封信,确切的说,是一篇悼文,文末有“山高水长难再会,一梦长安胡不归”之语,信末署名:弟,羿啸拜泣。

    哀帝刘欣召来太史令,听其讲述当年富平侯之事,嗟叹良久,将悼文封存石渠阁。

    哀帝刘欣的祖母,就是当年元帝的昭仪傅氏,经过近三十年的隐忍,她终于杀回来了。刘欣上台后,开始大力打压王氏,王氏诸侯,纷纷被罢免夺爵,或就国,或归故郡。连王氏领头羊王莽,都被撸下去——以左将军师丹代替王莽担任大司马辅佐朝政。

    论隐忍,天下无人出王莽之右。经过数年蛰伏,终于等到短命的刘欣驾崩,王氏再度崛起。

    元寿二年(前1年),新都侯王莽再任大司马,迎立年仅九岁的汉元帝刘奭之孙,中山孝王刘兴之子刘箕子为帝,是为汉平帝。

    元始元年春正月,群臣奏言大司马莽功德比周公,赐号安汉公。

    王莽成为有汉以来,第一个异性公爵。篡汉序幕拉开,西汉的灭亡无可挽回。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二十六章 【大厦将倾】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元始五年冬十二月丙午(公元6年2月4日),汉平帝在未央宫突发急病,医治无效,崩于未央宫。另一种说法是,大司马王莽在腊日向汉平帝进献椒酒时,在椒酒中下毒,致使汉平帝中毒害病而死。后一种说法比较靠谱,因为平帝时年才十四岁,虽然汉朝后期的皇帝多短命,但短到这个程度就不正常了。而且从王莽随后一系列举动及不到两年就急不可耐篡汉称帝来看,显然已请做好准备,等不了平帝自然死亡了。

    在平帝期间,王莽不但位居大司马,为百官之宰,四辅之首,加号“宰衡”,位在诸王上,大权独揽,更做了大量舆论引导的铺垫工作。

    如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大旱,并发蝗灾,受灾最严重的青州百姓流亡。在王莽倡议下,诸多官吏献出自己俸禄救济灾民。一时间,朝野四处歌颂王莽功德,说他有圣人之德。

    再如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奏请立明堂、开集市、兴私学,为学者建宅,网罗天下能者,管教化,得到儒生赞许。先是四十八万民众,又有诸侯王奏请加赏于安汉公,再是公卿大臣近千人请求为王莽加九锡。于是,朝廷赐王莽象征至高权利的九命之锡。

    至此,登上权力巅峰的王莽已经赏无中赏,封无可封。想要再进一步,他只有自己封自己了。

    元始六年(公元6年),汉平帝病逝,王莽立孺子刘婴为太子,年仅两岁。年轻的王太后(王莽长女王嬿,为汉平帝皇后)据臣意,让王莽代行天子政,称摄皇帝。臣民呼之“万岁”,改年号为“居摄”。

    居摄次年(公元7年),各种符命纷至沓来,不断有人借名目劝王莽称帝。

    初始元年(公元8年)腊月初一,王太后交出传国玉玺,举王莽为皇帝,改国号为“新”,降孺子刘婴为定安公。此时,王莽在常安称帝,建元“始建国”

    西汉至此终结。

    就在西汉被王莽新朝所代之后不久,西域胡商、各城廓邦国、甚至匈奴人都陆续传来消息——西极原康居之地,崛起了一个名为“汉”的王朝。这个汉国崛起的势头很猛,它以原康居国为基地,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吞并大月氏、乌孙、大宛、疏勒、于阗、莎车诸国,势力推进至龟兹。

    正当西域都护府报急,新朝上下一片紧张,紧急调兵遣将时,西域都护府第二封奏报传来:汉国大军止步于龟兹,并未逾界,新朝君臣才松了口气。

    在西域都护府这第二份奏报中,新朝君臣才基本弄清楚了这个西方汉国的来龙去脉:这居然是当年的富平侯张放的封国摘星城演变而来。

    当年张放逃归摘星城后,十余年间,不断兼并周边诸部,之后发动宫廷政变,吞并康居,势力剧增。之后攻灭大月氏、大夏,屡屡与安息争锋,俨然西极新霸主。而历史上本应取代大月氏的中亚帝国贵霜王朝,连冒头的机会都没有就胎死腹中。

    经过甘延寿、陈汤、陈立、公孙覆四任统帅前赴后继不懈努力,又十年,终灭安息,与罗马帝国隔河(底格里斯河)而治。一个地跨亚欧的庞然大物——新汉帝国崛起。

    新朝君臣对西极以西没有任何概念,什么大月氏、大夏、安息甚至罗马在他们的印象里大概跟疏勒、于阗、莎车这样的城邦小国差不多,顶多如乌孙、大宛一般。灭就灭了,也没啥了不起。与这些消息相比,随西域都护府奏报一并送来的两样东西更让新朝君臣感兴趣:一曰银票;二曰火枪。

    据说,汉国就是靠这两样东西打败周边强敌,一统西极的。

    银票就是一张纸,印满了各种复杂的花纹图案,还有标准的汉隶写着“值七十六金币”、“值一百五十四银币”等等,并附有银票使用规则。

    王莽此时正酝酿着改制,看到这个东西,击节赞叹不已:“有此物,丝路如流矣!”并决定把银票制度纳入未来的改制范畴。

    至于火枪,新朝大臣中也不乏有识之士,认识到此物的犀利,在战备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可惜的是,此时新朝在火药方面的成就刚达到爆竹烟花这一级,军用炸药都没研制出来,钢铁锻造也远远不过关,根本没可能造出一把合格实用的火枪,只能望而兴叹。

    王莽没太关注这“奇巧匠械”,他正忙着开始一系列改制。

    王莽改制,后世史学家众说纷云,毁誉参半。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改制既动了利益阶层的奶酪,也触怒了底层百姓,可谓两面不讨好。而他不顾现实,强行推行银票代金劵,更加速了帝国经济崩盘,最终引发新莽末年席卷天下的暴动。

    王莽有知,也只能悲叹:我也不想啊,我也很绝望啊!

    地皇二年(公元21年),并州、济州等地,相继爆发“绿林、赤眉起义”,绿林在北,赤眉在南,应者十数万,新莽江山摇摇欲坠。

    屋漏偏逢连夜雨,敦煌郡突然传来急报,西域都护府联系中断,有不名来路的骑兵频频出现于鄯善以西百里之境。驻鄯善汉军三次前往探查驱逐,俱是有去无回。

    国内都已陷入水深火热,一团乱麻,哪里还顾得上西域那旮旯,敦煌急报被搁置。

    地皇四年五月,一场决定新莽命运的大决战在昆阳爆发,是为“昆阳之战”。

    新朝四十二万VS更始军二万。

    战前王莽信心满满,以堂堂之师击乌合之众,贼焉能挡之?且兵法云十而攻之,我二十岂非屠之?可惜战役结果却搧得他原地转两圈,停下后直发懵——确实有一方被屠得很惨,新朝数十万大军一败涂地,走者相腾践,伏尸百余里,滍川被尸体堵塞得几乎断流。

    新朝的统帅王邑、严尤、陈茂等人仅带少数千余扈骑,踏着死尸渡河才得逃脱。

    此役之败,彻底葬送了新朝的最后一丝元气,大厦将倾。于是海内豪杰翕然响应,皆杀其牧守,自称将军,用汉年号以待诏命。旬月之间,遍于天下。

    四十二万齐卸甲,从此新莽难复振。

    地皇四年秋,长安宣室殿,新朝君臣相对而坐,愁云惨淡,气氛压抑。

    年近七旬的王莽,白发萧萧,脸上的老人斑在明亮的烛火下分外显眼。此刻正托额捏眉,一脸疲惫。

    由开始的争吵,到后来的沉默,这沉闷气氛持续了很久。

    一阵轻微的足音入耳,殿内诸臣一齐望去,见是一个托着奏章的内侍垂首而入。

    这段时间见惯了坏消息的大司空王邑有气无力问:“何处奏章啊?”

    内侍小心翼翼应道:“是敦煌奏疏,四百里加急。”

    “嗯?”王莽抬起头。

    奏疏展开,只看了开头一句,王莽的眼睛便亮起来,击案叫道:“诸君勿忧,转机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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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二十七章 【长安落日】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地皇四年深秋,象征着新朝西境国门的玉门关左、中、右三门轰然洞开,一支与这个时代完全不同的军队,踏着整齐响亮的步伐,如长龙般挺进汉境。

    城头、城门两侧及关内汉军百姓,惊奇无比看着这支军队。

    他们的面孔、他们的旗帜、他们的语言,都是熟悉的汉人、汉文、汉语(当然也夹杂着不少胡人面孔)。然而他们的军服、他们的武器、他们的装备,却都是前所未见。

    “西极来的军队啊,可为什么长得跟我们那么相似呢?”

    “听说他们的国也称‘汉’,喏,那面大旗金绣着就是个‘汉’字。”

    “这种烧火棍似的东西也能当武器?”

    “这你就没见识了吧,我叔叔曾当过胡商的向导,见过胡商的护卫配有这种武器,叫火枪,利害着呢。”

    纷纷扰扰中,队伍最前面四个骑着神骏大宛马的中年将领分外引人注目。

    最前头一人,面如冠玉,剑眉星目,留着八字胡,目光冷峻,威严中透着儒雅。他头戴钢盔,穿着笔挺的风衣式军服,领系腥红大麾,领口处有代表军衔的金色星章。腰间左挎马刀,右佩短铳,马靴锃亮,手执长鞭,威风凛凛。身后的认旗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张”字。

    身后三将,除了大麾为黑色,星章为银色之外,装束一般无异。身后认旗分别为“甘”、“陈”、“公孙”字样。

    望着身后巍巍雄关,“公孙”大旗下,那个面目刚毅,身量挺拔的将领长吁一口气:“真没想到,新朝国君居然会同意我们入关。”

    “陈”字大旗下,那面相儒雅,一副儒将模样的中年由衷赞叹道:“陛下算计着实精道,一直勒令我们按兵不动,不许强攻玉门,只说静待时机,必有变化。果不其然,不过数月,便不费一枪一弹,全军入关。”

    “甘”大旗下,一脸大胡子的将军嘿了一声,傲然道:“便是强攻也没什么,那土筑的破城墙,又能扛得住我几炮?”

    公孙将军笑道:“知道你这个炮将的厉害了。不过,你的炮口也不忙对付新军,而要对准更始军。陛下多次强调,这个先后顺序可不能乱了。”

    甘将军鹰视狼顾,恶狠狠盯住道旁衣袴破旧的新军:“更始军也好,新军也罢,早晚都要收拾掉……”

    最前头的张帅扭头,冷然道:“子达,助新平叛,这是陛下定下的战略,不可或忘。”

    甘将军忙点头:“这个我省得……”

    张帅举目遥望,雄关如铁,苍山如铅,雪峰起烟,洪流奔涌,用力呼出一口白气:“这就是父皇念念不忘、魂牵梦萦的中原国土么?好!我来了,就不会再走!”

    ……

    “陛下,请神容易送神难……这汉国,终究有个‘汉’字啊!”当新汉军入关时,数千里外地长安未央宫后阁前殿,中常侍王参不无忧虑进言。王参是内臣,虽近天子,但秩禄略低,朝堂之上,军国大事没有他置喙的余地,只能私下进言。

    王莽身披厚裘,立于殿台,负手凭栏,微喟:“若事尚有可为,我又何至于开门揖盗?”

    王参瞠目:“陛下也知是开门揖盗?那为何……”

    王莽灰眉一挑,淡笑道:“汝既知开门揖盗,岂不知‘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之理?”

    王参低头想了一会,抬头道:“就怕汉国势大难制——这可是降伏西域,连匈奴人也舍我大新,改臣服于其国的存在啊。”

    王莽笑容依旧淡淡:“所以,我只准许汉军入关二万人马,那怕多出一头橐驼,也要给我逐出关去。二万人,不多不少,既可抗贼军,又为我十万大军所压制,反不了天。”

    王参想想,确实如此,二万汉军再善战,终究也是客军,到时多奉承几句,多加犒赏,引他们往前线一摆,斗个两败俱伤,便可坐收渔利。遂叹口气:“只可惜西域之地……”

    王莽面无表情:“关中基业,关外随他去。”

    新朝与汉国结盟的代价,就是承认汉国对西域的统治。也就是说,一出玉门关,就是汉国领土。虽然新朝君臣心里老大不痛快,但面对既成事实,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并给对方送上合法证明。没法子,此时新朝连司隶三辅都已是岌岌可危,哪里还顾得上数千里外的地儿?顺水推舟吧。

    不得不说,王莽算盘打得哗哗响,可惜此公权术一流,政治二流,军事三流,既不知已(新军十万士气不振,战力堪忧),也不知彼。他不知道,他放进关来的二万人马,是一支何等恐怖的军队。

    王莽一心想用最后的十万兵力牵制汉国盟军,可悲催的是,又有人搞事情。

    时析县(今河南西峡县)人邓晔、于匡于南乡举兵,说服析县县令,并获其兵,声势大振。邓晔自称辅汉左将军,于匡自称辅汉右将军。二人四出略地。先攻取析县和丹水,作为根据地,又进攻武关都尉朱萌,朱萌兵败投降邓晔。邓晔乘胜挺进三辅,与大夫宋纲激战,三战三捷,将宋纲杀死,攻陷京城长安附近的湖县,长安震动。

    王莽震惊之下,急忙任命九将军讨伐,俱以“虎”为号,称为“九虎”,率领北军精锐士兵五万人向东开进,讨伐邓晔、于匡。

    因昆阳之战主将严尤、陈茂战败后脱逃反叛自立的前车之鉴,王莽将九虎的妻子儿女留在皇宫里作为人质。这时宫中储存六十多万斤的黄金,其钱币、绢帛、珠宝等财物虽多,但王莽拿出犒赏只有每卒四千钱。士兵颇为怨愤,战斗意志堪忧。

    九虎将军低达华阴回溪,扼守险要,北起黄河南岸,南到崤山。邓晔命于匡带领几千弓箭手佯装正面挑战,自己亲率两万多人,从阌乡县向南进到枣街,击败了其中的一部,再向北绕到九虎之背突袭,六虎将军战败逃走。其中两位虎将军史熊和王况回到朝廷接受死刑处分,其他四位虎将军逃亡在外,不知去向(看来人质这招在性命交关之际不管用)。还有三位虎将军郭钦、陈翚、成重收集散兵,保卫渭口京师仓。

    邓晔军大胜,遂开武关迎更始军,更始军丞相司直李松率三千余人至湖县,与邓晔、于匡共攻京师仓,未下。李松、邓晔以为,京师小小仓尚未可下,何况长安城?当须更始帝大兵到。于是引军至华阴,治攻城器具,等待时机。

    颇有战术头脑的邓晔深知扰敌疲敌、以逸击劳之理。当下以弘农掾王宪为校尉,将数百人北渡渭水,入左冯翊界,降城略地。李松遣偏将军韩臣等径西至新丰,与新朝波水将军窦融交战,窦融军被击溃。

    韩臣等人追赶败逃的敌兵,直到长门宫。王宪部队向北到达频阳县,所向披糜。世家大族栎阳县的申砀、下邽县的王大都率领部众跟随王宪。三辅的属县斄县的严春、茂陵县的董喜、蓝田县的王孟、槐里县的汝臣、盩厔县的王扶、阳陵县的严本、杜陵县的屠门少之类,自拥其部,自立将军。

    如果翻开地图,可以清楚看到,除了长安一座坚城及周边诸陵,外围几乎所有新朝领土尽数换了颜色。

    众叛亲离,四面楚歌,莫此为甚。

    长安落日,残阳如血。

    风渐急,建章宫神明台上的王莽白发如银,灰眉渐雪,手持玉琮灵壁,诚心正意祈天。

    身后传来急促脚步声,王莽回首怒视,看谁敢在他祈天之时打扰。待看清来人时,他却怒不起来,来人是他的次子——太子王临。

    “父皇,大喜!”王临激动得嘴唇发抖。

    “喜从何来?”王莽心道莫不是神明显灵了,看来是诚心感动上天了。

    “西极汉军,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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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开门揖盗这个成语此时还没出现,看官不必太较真哈。)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二十八章 【天下谁属】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地皇五年(公元24年)春三月,两支大军齐集结于长安城下,一场决定天下谁属的国运之战,一触即发。

    新汉军VS更始军。

    事实上,按正常的历史走向,是没有地皇五年的。是新汉军的出现,改变了历史,挽救了新莽。

    当长安陷入反叛狂潮时,一支曾撬动了历史的大军——隗嚣军出现在天水郡。正是这支号称十万大军的出现,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隗嚣举兵后,首先攻占雍州,击杀雍州牧陈庆。接下来准备进攻安定。安定大尹王向,是王莽堂弟平阿侯王谭的儿子。隗嚣写信给王向,以天命晓谕之,劝其归降。如果王向只是个普通臣子,或许真降了,但做为王氏宗族重要人物,其宗族向心力远远超过君臣向心力,因此王向始终不从。

    隗嚣见劝诱无效,当即挥师进击。如果一切如常发展,王向会被俘虏并斩首。然而正当高平(安定郡治)岌岌可危之时,数千骑兵突然从隗嚣军的侧后部(西面)杀出。

    这支骑军装备之精良、马阵冲击之迅猛、战法之古怪、作战之凶悍,前所未见。只一击,隗嚣所谓十万大军就被分割冲垮,全军崩溃。

    此一战,隗嚣联盟军中三十一将,被阵斩、俘虏十六将。其中包括了他的兄长隗义、发起人之一扬广,还有隗嚣军所谓的“国师”方望。

    隗嚣本人都被衔尾追杀百余里,若不是熟悉地形,钻山入谷得以摆脱追兵,保不准要成为阶下囚。此役隗嚣军损失惨重,辎重尽失,最后收拢的人马不足二万。

    此役对关中大小林立的诸叛军造成强烈冲击,许多原本摇旗鼓噪的叛军首领开始偃旗息鼓,摇摆观望。

    正月,由王向亲自引领的三千新汉骑军出现在左冯翊。更始军弘农掾王宪率二万诸县合军试图阻击,但这支临时组建的联合军一开战就被上千弓骑兵狂风暴雨般的箭矢风暴击垮。随后是一千枪骑兵出击,如巨镰刈草。短短半个时辰,曾令左冯翊变色,长安惊悚的更始军王宪部全灭。王宪跳泾水仅以身免。

    是役,新汉强骑及骑将公孙扬槊之名,威震三辅,并迅速向天下扩散。

    正是新汉军先遣骑军的及时出现,令行将崩盘的新莽政权得已苟延残喘,倘非如此,早半年王莽的人头就被传首天下了。

    此时司隶长安敌我兵力对比为:新汉军三千精骑、新军三万、更始军五万。而那些不靠谱的立场暧昧的观望诸军约三四万则不计在内。

    历史上这支由邓晔、李松领导的更始军势如破竹杀入长安,不是他们有多牛,而是新军太渣——看看这支新军的构成就知道,除了两三千期门、羽林精锐尚堪一战之外,余者的成份都是囚徒“莽遣使者分赦城中诸狱囚徒,皆授兵”。然而囚徒为兵的作战结果则是“更始将军史谌将度渭桥,皆散走”。

    这不是比谁更强,而是比谁更渣。

    因此当真正的强兵出现,即使兵力相差悬殊,邓晔、李松也明智地选择按兵不动,等待更始大军前来合战。

    三月初,更始大军终于抵达武关。与此同时,新汉军主力步兵一万三千人也开进长安。月末,攻掠洛阳的更始军王匡部(新市兵),也开始向长安移动。由于王匡攻占重镇洛阳,大量收编原新莽军,加之投奔者众,其兵力达十一万之巨,对长安的威胁尤甚。

    更始军方面将领:左路军:武信侯、破虏将军行大司马事持节刘秀、右大司马赵萌(更始帝刘玄外舅)、辅汉左将军邓晔、丞相司直李松、西屏将军申屠建、偏将军史谌、左军校尉王宪。还有刘秀的春陵军几位手下:主簿冯异、军司马铫期、功曹令史王霸、军市令祭遵等等。合计兵力九万余人。

    右路军:定国上公王匡、水衡将军成丹、卫尉张卬、偏将军刘均。合计兵力十一万。

    新汉军方面将领:汉皇子、统帅张纯、骑将公孙扬槊、炮将甘承祖、枪将陈昱。共有骑兵三千,炮兵一千,火枪兵五千,刀盾枪兵五千,诸将帅卫队二千,辎重兵二千,舟桥兵二千。共计二万人马。

    与昆阳之战相比,这一次,不仅攻守互易,而且双方人马亦倒了个——新汉军二万VS更始军二十万。实力悬殊,胜负谁属?

    随后,攻方构筑营寨,守方挖壕设栅,敌我抹马厉兵的间隙,侦察、谍报满场飞。

    新汉军的一切,从将帅到士兵,到装备到战法,对更始军方而言,完全陌生。他们只收集到一些诸如骑兵很强,骑射凶猛,骑兵手里还有一种短铳,可发巨声……再想多弄点信息就没了。

    相反,更始军这边,如同筛子一般,什么样的消息情报都能打探出来——这恐怕算是王莽在此战中最有用的贡献了。

    更始军最大的问题与矛盾,正出在统帅刘秀身上。当初昆阳之战中立下首功的刘秀,战后马不停蹄南下攻城略地。此时却传来噩耗,刘秀的长兄大司马刘演为更始帝所惮,借故杀害。兄长无故被杀,对刘秀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刘秀当众毫无悲伤之色,但在独居时常哭泣。为了不受更始帝的猜忌,他急忙返回宛城(更始政权临时国都)向更始帝刘玄谢罪,对大哥刘演部属亦不敢私下接触。

    刘秀不仅不表昆阳之功,更表示兄长犯上,自己也有过错。更始帝见刘秀如此谦恭,一时倒不好下手,反而有些自愧,毕竟刘秀两兄弟立有大功。故刘秀不但未获罪,反而得封武信侯。

    此时攻长安受阻消息传来,曾合谋杀死刘演的大司马朱鲔与五威中郎将李轶向刘玄献计,提出让刘秀率其部春陵军北上与新汉军对抗,可消耗其势,便知于日后收拾。刘玄欣然接纳,以刘秀行大司马事,率军出征。

    在刘秀的大军中,赵萌是代更始帝监视他的,而申屠建则是更始帝心腹,当日谋杀刘演的帮凶之一。左路军如此,右路军王匡部也好不到哪里去。王匡的新市军虽然没刘秀那边制肘那么多,但他这支大军大小山头同样不少。尤其近半数是新降的新莽军,收编之后只经过了短短几个月的休整,远远谈不上隔为一体。打顺风仗可以,碰上硬仗就指望不上了。

    虽然没跟新汉军交过手,但汉军强骑的威名,王匡还是有所耳闻,深怀戒心。所以,他此番应更始帝之令入关,与其说是联兵合战,不如说是抢摘挑子——王莽的人头谁都想要,还有那传国玉玺……

    一支更始军,上下不一心,将帅更不合,甚至有仇,可谓矛盾重重。另一支更始军则暗打小九九,出工不出力,只想捡便宜。如此合战,未战先败五成矣!

    张纯看完并反复核对所有更始军情报后,推案而起,目射冷电:“诸事已毕,开战!”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二十九章 【长安合战】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地皇五年夏四月十八,雨季已过,天空连日放晴。夏风拂面,暖洋洋却并不炎热,正是四季中最好的时节。然而在长安东南,产水与霸水之间,杜陵与蓝田城下,两支大军排成一个“U”字形,即将展开一场决定天下谁属的大决战。

    无论是更始军还是新汉军,双方都有着强烈的毕其功于一役的意愿,这才有了这场对决。

    这一战,双方都不能败。更始军在半年前不过区区数万人马,如今吹气球一样急剧扩张。一旦失败,气球戳破,一切都将打回原形。堂堂一个新莽王朝,昆阳之战败,损失四十余万兵力,整个帝国就垮了。才刚建立不过一年的更始政权若损失二十万人马,那跟被敲断脊梁没两样。

    新汉军更不能败,他们带着汉皇萦绕于心整整半个世纪的重拾河山、定鼎中原的决心归来——既来之,则战之;既战之,必胜之。

    双方势态是一守一攻。

    守方是新汉军,他们在杜陵东南两个最高的山头上构筑了两个简易砦寨,寨前竖木栅,挖壕沟,设竹签、鹿角,看上去确实很简易。山头的左右两边是滚滚奔流的产水与霸水,敌军无法绕击。在两个山包之间是宽敞平直的官道,周围是更低矮的小山包群,更远处则是大片大片弃耕的农田,阡陌纵横,荒草萋萋。

    应当说这是个相当理想的防守反击的地形。不过在王莽、王邑等新朝君臣看来,再好的地形,也不如固守长安。敌众我寡,何必出城迎战?守城御敌岂不是好?只是任新朝君臣费尽口舌,新汉军四将不为所动,坚决与敌野战。

    若早个半年,王莽必乐见其成,任新汉军与更始军打生打死,坐收渔利。然而此一时彼一时,眼下新汉军已不仅仅是援兵,更是新莽政权甚至是王莽及王氏家族生死存亡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王莽甚至不惜饮鸩止渴,同意新汉军统帅张纯的要求,再次开放国门,引入一万新汉军增援。

    当新汉军开出长安城,进入砦寨时,长安霸城门上遥遥观望的新朝君臣,眼神里满满“以卵击石”的忧虑,心下各自盘算。

    新汉军当面之敌,是刘秀指挥的九万更始左路军。这支大军直接从蓝田县以南的驻地——皇家离宫“鼎湖延寿宫”开出,来到新汉军正面五里处,排出十几个大小方阵组成的鱼丽阵。即大将位于阵形中后,主要兵力在中央集结,分作若干鱼鳞状的小方阵,按梯次配置,前端微凸,标准的进攻阵形。

    出于同样的考虑,刘秀也将军阵两翼尽可能靠近左右的产水与霸水。如此一来,侧翼便可无忧,至少不用担心那支可怕的强骑兵从侧翼突然发动攻击,重蹈隗嚣在高平之败的复辙。

    在新汉军的左侧,“U”字形底部,霸水对岸,骊山与霸水之间,是人马更多得恐怖的王匡右路大军。一眼望去,就像沾在蜜糖上的蚂蚁一样,密密麻麻,不停涌动,触目惊心。

    为便于进攻,王匡在霸水上搭了两座木桥,可五马并行。一旦开战,部队便可通过大桥源源不断投入,向新汉军侧翼展开攻击。

    站在山头向两军望去,但见旌旗如林,人似蚁聚,不管眼睛朝哪个方向看都是攒动的人头,黑压压一片又一片,嗡嗡声响彻荒野——二十万人马,那种铺天盖地的气势,别说打,光看着就令人眼发黑、脚发软。

    然而面对如此强大的敌势,砦寨望楼上的新汉军统帅张纯却浑若无事,笑问刚从两军阵前打探虚实回来的骑将公孙扬槊:“君威,你看如何?”

    公孙扬槊只说了三个字:“空架子。”

    张纯笑道:“说说。”

    公孙扬槊扬鞭虚指:“刘秀左路军除了他的嫡系春陵兵三个方阵布阵还算整齐有序,其余诸阵,将旗杂乱,军容不整。鱼丽阵本不复杂,九万人马排阵竟耗时近两个时辰,而且排得很不象样。比如左翼那两个方阵之间的间隙就过大,我若以弓骑击之令其慌乱,再以枪骑撕开口子,最后以龙骑(重骑)切入,必可动摇其阵。”

    张纯摇头:“左路军两翼几乎站到了河边,你的骑兵没有多少回旋余地。若你有五千骑,且不怕损失,倒可一试。现在,我们损失不起,也不必行此险着。”旋笑道,“刘秀么干怕也是防着你这支强骑,却不知正中我等下怀。”

    公孙扬槊也笑应:“甘大炮有乐子了。”

    二人相视大笑,完全不把二十万大军放在眼里。

    另一边山头上,陈昱也在望楼上看着霸水对岸乱哄哄的王匡军,轻击栏杆,吟道:“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

    一旁正在侍卫服侍下束甲整盔的甘承祖哈哈大笑:“这童谣还真是贴切。”

    王匡、张卬攻下洛阳后,在三辅横蛮暴虐,所封授的官爵,都是当年入伙绿林的老兄弟,多是商人、伙夫、厨师等上不了台面的人物。许多人挂着中郎将、关内侯的名头,却穿着绣面衣、锦缎裤子、短衣,或者是妇女的大襟上衣,在路上嬉笑怒骂,令人侧目。当时长安城就有歌讽刺说:“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

    这会一看,还真是,王匡军不但旗帜杂、军服杂,连军阵也是杂乱不堪。人家左路军好歹还排出了个鱼丽阵,他的右路军都弄了一上午,那阵列还是圆不圆,方不方的。大概是因为有一条霸水相隔,王匡才这样有恃无恐吧。

    结束停当,甘承祖按着腰刀,拨了拨头盔,眯着眼的样子像极了刚打完盹的老虎发现猎物:“刘秀、王匡,爷这就让你们开开眼。”

    两位至交好友拱手顿首,互道“万胜”,豪笑作别。

    随着甘承祖的离去,对面刘秀大军突然鼓声震天。

    咚!咚咚!咚咚咚咚!

    原野数十万人鼓噪声竟被生生压下,天地间陡然沉寂下来。天空不知何时涌来一团厚云,将日头遮住,天地为之一暗,一股难以言喻的肃杀之意向四面八方扩散开来。

    刘秀军,开始进攻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百三十章 【枪炮天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刘秀首次进攻就投入了八千兵力,分别攻取两座山头。

    八千兵力分为左右两校共三个梯队:前排第一梯队是三千炮灰兵,也就是没有经过任何训练或只有短暂训练却没有任何战斗经验的新附兵。中间第二梯队三千人,有一定战斗经验的老兵。后阵第三梯队二千人,都是经过十数战,年青力壮的精兵。

    三个梯队排成长方阵,队与队之间有明显间隔,老兵队督战炮灰队,精兵队督战前两梯队,胆敢回首或转身者,斩立决。

    左校指挥就是校尉王宪,这位原来的弘农掾被任命为校尉后,攻掠左冯翊,干得有声有色,原本已被提拔为偏将军,有望封关内侯。没想到与新汉军骑兵一战而溃,仅以身免,前功尽弃。若不是诸将求情,并且看在他此前功劳的份上,掉脑袋都是轻的。因此刘秀分派作战任务时,邓晔就让他打首战,用意很明显:将功赎罪。所以王宪是憋着劲要打个翻身仗的。

    右校指挥则是春陵兵军司马铫期,这位另一个时空历史上的云台二十八将之一,此时可谓意气风发。这是他第一次指挥那么多的兵马攻坚,那股挥斥方酋,纵横捭阖的豪情强烈涌动。他同样在暗暗憋足劲,一定要先于左校登顶破砦。如果他知道后世那句著名口号,必定会大吼一声:“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八千更始军,左右六队,随着激昂的鼓声,向山头发动进攻。

    从山头可以清楚看到,前几排士兵衣着杂乱,几乎无甲,手持的兵器也非常简陋,多数都是粗制的长矛或长戟。中间的士兵好一点,部分有环首刀,披薄甲。后排士兵兵器最精良,全是精制长矛戟,腰背挎刀,手持木盾,半数着甲,已赶上郡国兵标准装备了。

    当更始军进入百步之后,有盾的士兵开始竖起盾遮挡,没盾的则低下头,暗暗祈祷敌军的箭矢不要落到自己头上。

    然而令进攻的更始军士兵惊喜万分的是,传说中新汉军的箭矢风暴并未出现——看新汉军的骑兵或聚或散分布在山包、山脚、田垄、河岸,与本军骑兵遥遥对峙,丝毫没有冲杀过来的意思。莫不是新汉军只强于骑射,步兵远程攻击乏善可陈?

    底层士兵对新汉军一无所知,但似王宪、铫期这些中级军官却是知道,新汉军步兵装备是火枪。王宪吃过火枪的亏,不过他印象里的火枪就是骑兵那种短铳,近距杀伤力大,但射不远。而铫期则在一商人家见过,也试过手,觉得操作复杂,不如弓弩好使,也不看好。

    不管是什么原因,既然新汉军砦寨没动静,赶紧冲啊!

    五十步,鼓声愈急。王宪、铫期遥遥对视一眼,深吸一口气,同时劈下手中令旗,两校士兵们嗷嗷叫着冲向各自目标山坡。

    头顶上方,此起彼伏的传令声清晰入耳:

    “放敌至十步,走火者斩。”

    “最后检查火石,装弹,取通条。”

    “端枪。”

    “第一排预备。”

    随着这一声喝令,木栅后、砦寨上哗啦啦伸出一杆杆乌亮的枪管。

    此时冲在最前头的炮灰兵们已经冲到鹿角、拒马下,没有遭受丝毫打击的炮灰们带着巨大的幸福感,热泪盈眶地拼命扒鹿角、掀拒马。只要把这最后的障碍破坏,壕沟后面,十步之外,就是木栅。木栅后面,就是新汉军。

    在一片狂乱喊叫声中,王宪百忙抬头看到那一个个黑洞洞的枪口,心头一阵狂跳,下意识大喊:“举盾!举盾!”

    “目标,敌后排,发射!”

    砰砰砰!砰砰砰砰!

    当那绵密不绝、响彻天地的爆豆般巨声响起时,望楼上刘秀心腔猛地收缩,眼睛一下瞪到最大。他身后一溜将领,包括在各方阵押阵的诸将,眼睛都快凸出眼眶。

    二十万更始军士兵,在这一刻,全懵了。

    两个砦寨仿佛变成喷火的堡垒,那一瞬间亮起的火光,构勒成一条巨形赤焰长龙,横亘半山,极其震憾。

    首轮齐射,威力永远都是最大的。五千火枪兵分布于两个山头,各二千五百兵,三排连射,每排八百多人。八百杆火枪同时发射,杀伤力惊人。由于是居高临下,可以任意选择目标,新汉军两位火枪兵指挥官张纯与陈昱,不约而同将首轮打击目标指向更始军后排的精兵,这也是号令放敌至十步才开枪的原因。

    这一刻,两个砦寨前血肉与火光齐飞,生命共硝烟同散,

    不到五十步(后队距离),任何木盾都挡不住高速射出的弹丸。第一击,毙其一半;三连射,二千精兵十亭去了九亭。

    短短五息,三轮射击后,包括王宪在内的左校精兵灰飞烟灭。而最前面正起劲破坏工事的炮灰兵如鸭子听雷,全傻了。数息之后,全队崩溃,狼奔豕突。

    枪声此起彼伏,火光明灭,每一次喷吐火焰,都带走一条性命——距离如此之近,命中率想不高都不行。

    这是一条血肉之路,也是一条尸路,面积不大的山坡每一寸都被鲜血浸润,满目尸体不见黄土。两个不过百尺的普普通通山头,此刻直如鬼域。

    八千士兵,逃回来不足三千,许多人带着伤,别说再战,能不能活下来都是未知数。

    “龙!火龙降世啦!”

    观战的王匡军那边不知谁喊了一嗓子,顿时引起一阵骚动。随后恐慌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扩散,战场上开始出现逃兵,而且越来越多,止都止不住。

    不知所措,是刘秀此时内心的真实写照。他不是没见过火枪,也亲手开过枪,但从没想过,几千支火枪,在精准的指挥下所展现出的威力是如此之恐怖。眼前的战争模式已完全超出了他的常识,他已不知该怎么办,更不知接下来要怎么打。身后一众将领,也是集体失语。

    浑身浴血的军司马铫期,跌跌撞撞来到望楼下,号泣伏拜:“铫期无能,请主公行军法。”

    刘秀长叹:“次况(铫期字),敌劲如此,非战之罪……”

    刘秀正想着如何给铫期开脱,突然被一阵鼓噪打断,而且有越来越大声的趋势。刘秀一惊抬头,脸上的表情也如同身后诸将一般,变得说不出的怪异。

    新汉军,他们又想干嘛?

    产水与霸水河面上,各出现二十余条大船,一看就是从昆明湖弄来的新朝水军船只,但此刻却高高飘扬着新汉军的赤色大旗,尤其那硕大的“甘”字将旗分外醒目。

    刘秀的智囊冯异忽道:“撞桥!”

    刘秀打了个激灵:“没错……不对!霸水上有桥,但产水无桥啊,为何……”

    在几十万双惊疑不定的目光注视下,甘承祖一抹大胡子,豪笑冲天:“儿郎们,让土鳖们开开眼!”

    早已饥渴难耐的炮兵们齐声大喝:“起!”

    霍霍霍霍霍霍!

    炮衣扯下,露出一门门型号不一、口径迥异的青铜大炮,黑洞洞的炮口分别指向刘秀军左翼与右翼。由于这两翼过于靠近河岸,结果成为炮击首选目标。

    轰轰轰轰轰轰!

    火舌喷涌,声如雷霆。子母弹、开花弹、葡萄弹、六斤弹,漫空呼啸,铺天盖地,把整个战场变成血池火海。

    当一枚六斤弹呼啸着命中刘秀所在的望楼,这场合战的命运最终被锁定。

    这是热武器对冷兵器的碾压;这是新战争模式对旧战争模式的颠覆;这是一支征战中亚、横扫西域的百战精兵,对一支农民军亮出的锋锐爪牙。

    后世伟人那句话说得好——“枪杆子里出政权”。

    枪炮轰隆声中,一个新的政权,即将诞生。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终 章 【故国重游】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王莽、王临、王邑、王巡等新朝君臣在霸城门说是观战,其实啥都看不见。只闻隆隆之声不绝于耳,一个个面露惊容,不知所以然。

    驿骑往来战场与长安,穿梭不休,前方战报流水价传来。新朝君臣那种紧张,比前线指挥的张纯诸将帅更甚。

    听闻两军排阵,贼势甚大,新朝君臣无不忧心忡忡;待听到刘秀军发动攻势,而新汉军毫无动静,新朝君臣更是惊怒唾骂,纷纷斥问“公孙铁骑何在?为何不侧击敌翼?”

    可惜,他们的责问与诉求,通通被前线挡回。新汉军态度明确,想了解战争进程可以,想干扰指挥,呵呵!

    接下来驿骑通报突然中断,把新朝君臣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还以为是被新汉军留难了。事后才知,其实是驿骑看傻了,后来,更是被那流星火雨一样的炮击吓呆了。

    新朝君臣也不需要驿报了,他们眼睛看不见,但耳朵听清清楚楚,那响彻天地的绵密枪声,那惊天动地的隆隆炮击,连长安城都为之震颤,可想而知战场之恐怖。

    长安十数万百姓蜂涌登城,高呼“雷神降世”,望东而拜。

    半个时辰之后,枪炮声渐渐稀疏。远远一背插三角信旗的驿骑飞驰而来,到得白玉长阶下,滚鞍落马,跌跌撞撞奔上城门,边跑边用沙哑的嗓子竭力大喊:“大捷!大……咳咳……大捷……”

    军报呈上时,王莽已顾不得保持帝王仪态,一把抢过,展开,眼睛瞬间睁大,下一刻,老泪纵横,白须颤抖:“贼,败了!”

    大司空王邑接过军报,在簇拥过来的朝臣期待目光中,激动念道:“贼刘秀部遭汉军炮击,全军崩坏。刘贼及诸贼将所在之望楼中弹坍塌,诸贼首或殁于乱木之下,或没于乱军之中,侥幸者寥寥。贼王匡部胆寒,不战而溃,被汉军强骑衔尾追杀,伏尸数十里……”

    王邑念到这里,嘴唇直抖,颤声道:“二万破二十万!”

    太子王临抚掌狂笑:“昆阳之事重演矣!然主客易势,贼终咽苦果。痛快!痛快!哈哈哈!”

    昆阳之战,四十二万新莽军,只因主帅轻敌,只以一万人马迎战,结果战败,副将被阵斩,就造成全军崩溃。此时更始军的情况,也是一毛一样。现世报来得如此之快,如此痛快,无怪乎堂堂太子也为之失态。

    这一刻,新朝官员几乎都沉浸在巨大欢喜中,弹冠相庆,跣足而舞,远比太子更失态。

    狂欢的人群里,却传来一声不合适宜的叹息:“太阿倒持,强汉入室,是祸是福,犹未可知。”

    这叹息声虽弱,却如雷贯耳,群臣的狂欢,渐渐平息下来。

    一片沉寂中,王莽沧然长叹,转身离去,背影落寞。

    一个月后,新朝君臣宴请新汉军将帅,席间欲下杀手。不成想张纯等先下手为强,新汉大军包围未央宫,限三日内投降,否则玉石俱焚。

    三日后,王莽向汉皇子张纯献出国玺宝印及虞匕,宣告退位,旋即被囚于长乐宫。

    汉皇元年十月,即半年之后,王莽病逝于长乐宫长秋殿,享年六十九。

    新灭,汉兴。

    ……

    就在王莽退位的同一日,玉门关前出现了一队军容严整的队伍。五百金盔金甲的骑兵环护着一辆金珞饰顶、四壁鎏金钢板、金壁辉煌的驷马四轮大车。

    近段时日,玉门关城门丞见多了入关的新汉军、汉国商旅,甚至西极黄发碧眼的胡人,但军容如此鼎盛、装备如此华丽的还是第一次见。

    城门丞早已接到消息,知道汉国有大人物来访,想必这就是了。当他迎上前时,目光却不是看向金盔金甲的骑将骑兵,而是投注在一位随伴在金轮大车侧旁的人身上。

    此人黑发黑须,面色红润,看不出多大年纪。从面相看似乎是中年,但那双洞悉一切、阅尽世间百态的眼睛,却又分明透出属于老人的沧桑。他只穿着一袭简单的青衣,但任何人都能在各种耀眼的金光中第一眼就看到他。

    “敢问……”城门丞刚开腔,眼前金光一闪,一金甲骑将横身截断了他望向青衣人的目光。

    “国师不与俗人言语。”金甲骑将说着从革囊里取出一卷盖着印信的札书交给城门丞。

    城门丞看毕,连连告罪,抬头正想说什么,突然眼神一直——他看到了金轮大车里的人。

    华帘掀开,一张气质儒雅又揉和着难言威严的俊逸面孔从车里探出,仰首望着“玉门关”三个大字,淡淡欣喜。他身旁傍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粉妆玉琢,十分可爱。

    城门丞正想着“这对父子倒是挺像”,那孩童一开口,却吓了他一跳。

    “阿爷,进了这玉门关,就算是进了汉境了么?”

    阿爷?!这人究竟多大年纪了?

    那人目光仍投注在玉门关三字上,深深点头:“对,进入汉境了。奋儿,就要见过你阿父了,开心吧?”

    奋儿一个劲点头,兴奋问道:“那到长安还有多远啊?”

    那人伸出一根指头。

    “十日?”

    “一月。”

    “这么远!”奋儿吐了吐舌头,摸摸屁0股,眼珠一转,“奋儿要骑马,就骑飞翼。”

    “问你太师公去。”

    奋儿立马向车旁的青衣人露出一个甜甜笑脸。

    青衣人难得一笑,抬手一招。

    奋儿立即来了精神,钻出车厢,单足一顿,居然从车上纵身跳到马背。小小孩童有这身手已够惊人,更骇人的是,那青衣人在同一时间,仿佛移形换影般出现在御手车驾旁。

    那城门丞看了,舌头伸出,半天收不回。

    金轮车主人笑笑,正想对奋儿说什么,忽闻城门旁传来一个惊奇之声:“请问,尊驾可是富平侯?”

    富平侯!既熟悉又陌生的爵名,多少年没人这么称呼自己了。

    金轮车主人制止金甲骑士动作,目光投向说话之人,见是一古稀老者,当下微笑点头:“在下正是张放,敢问足下是……”

    老者神情激动,拄杖长揖:“原来真的是,君侯这些年,居然未变多少……我是三子啊!”

    三子?!

    张放略加思索,抬望玉门关三字,豁然而笑:“三子,是了,你是三子。老吴可好?对了,还有一位平叔。”

    老者泪水滂沱:“君侯居然记得……呜呜……”

    这老者,居然就是当年张放征西归来时,有过一段际遇的新兵三子。当时与三子一起的还有燧长老吴和老卒平叔。一甲子岁月过去,张放容颜不改,三子却已面目全非,而老吴、平叔……

    “燧长和平叔,早在三十年前就已作古了。”

    张放嗟叹良久,问:“你早已退伍,为何还在这城关?”

    三子的回答,令人感慨:“守了一辈子城关,每天不来坐坐,这心里啊,总是空落落的。”

    张放从身边取出一镶嵌着宝石的匕首递过,含笑道:“你我三度相遇,也算有缘,赠君此匕,佩之守关吧。”

    在三子捧着匕首怅然目送下,金甲骑士簇拥着金轮大车渐渐远去。

    半个月后,落日黄昏时分,武威郡与安定郡交界处,一条滚滚奔流的大河边。

    骑士们或忙乎着煮食饮马,或洗漱濯足,一派旅途小憩的悠闲。

    张放走到上游处,俯身掬起一捧清水,一饮而尽,抹去嘴角水渍,发出赞叹声。

    奋儿见状,也有样学样,喝下后却直皱眉:“这水也不咋样啊。”

    张放一笑:“你可知这条河叫什么名?”

    奋儿得意笑道:“阿爷可问不倒我。至一地,察其形,观其势,溯其源——奋儿都记着呢。刚才打听过了,这条河名很简单,就叫‘河水’。”

    张放凝神望着滔滔碧波,悠然道:“曾经,在某个未来,它还有个名字,叫黄河。”

    奋儿讶然:“为何叫黄河,这河不黄啊!”

    “是啊,黄河不黄,也不应该黄。”张放盯住奋儿的眼睛,认真道,“好好看清这条河,记住它现在的样子。我和你未来的责任之一,就是让这条大河,永远保持现在的模样。”

    奋儿似懂非懂,不过阿爷说的,他一定会牢记心中。

    “就算是为了这条河,我们也要……”张放轻摩奋儿的头,仰首,向东一指,“——进长安。”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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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凤萌!感谢支持本书的所有书友!这一声长啸,终于消停。顿首,告退。)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完本感言】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去年四月上传,今年四月完本,历时一年,又是一个轮回,虽有缺憾,此心足慰。

    是的,这本书完本了,字数确实比预计的少。之所以如此,有三个原因:一是我不太擅长写这种朝争、宫斗文。这次是想尝试一下,拓宽自己的写作思路,既然是尝试,当然浅尝辄止,尝多了怕hold不住。第二个原因,则很现实,成绩不佳,甚至可以说,创了写书以来新低,惭愧。第三个原因,从我写第二卷开始,就不断有读者反馈,不喜西域情节,只想看汉朝故事,偏偏百万字之后,多与西域、中亚相关联——这让我后面还怎么写?既然不讨喜,那么适可而止就是无奈而现实的选择了。

    有不少读者说,这是一本被阉割的作品。我只能说,汉朝卷已基本完成。按最初大纲计划,后面会是西域卷、中亚卷,甚至欧洲卷……有吞康居、灭安息,攻罗马剧情,并不断与东西方两大帝国发生碰撞,所以才有摘星城这么个衔接东西方的据点……但看这本书的读者,多半不喜欢看外国剧情,这是我事先估计错误。根据读者反馈及郑重考虑,把后面与汉朝无关的剧情切去,直接放个结尾,算是勉强有了个正常结局。只不过步子迈得有点大,扯着了蛋……嗯,我只接受扯蛋,不接受切蛋的说法。

    因为说到切蛋,这本书上架伊始,就曾面临这残酷的命运,那时“完本”,才叫切!不得不说,是凤萌又一次挽救了这本书。为什么要说“又”,因为上本书也是如此。好生惭愧!

    因此,放啸于大汉者,不独我一人。

    借得彩凤双飞翼,愿有灵犀更飞腾。

    啸声已歇,重生飞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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