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
作者:弄雪天子
正文
第五百零七章 凄惨的灾星(28) 第一章 死亡 第二章 回来 第三章 可笑
第四章 玉珏 (修) 第五章 欲脱离 第六章 真相 第七章 撇清
第八章 安家 第九章 寻兰 第十章 话本 第十一章 出售
第十二章 茉莉 第十三章 心意 第十四章 忽悠 第十五章 护身符
第十六章 大黑 第十八章 虚影 第十九章 祠堂 第二十章 治本
第二十一章 房子 第二十二章 公子 第二十三章 饱足 第二十四章 旧人
第二十五章 偶遇 第二十六章 倒霉 第二十七章 艳遇 第二十八章 京中
第二十九章 清泉 第三十章 开业 第三十一章 捧场 第三十二章 争辩
第三十三章 见识 第三十四章 挑事 第三十五章 苦头 第三十六章 选择
第三十七章 仙茶 第三十八章 吃货 第三十九章 厉王 第四十章 鬼打墙
第四十一章 恩赐 第四十二章 君子小人 第四十三章 迁怒 第四十四章 不祥
第四十五章 龙王怒 第四十六章 招魂 第四十七章 劝回 第四十八章 萌宠
第四十九章 不耐烦 第五十章 闲暇 第五十一章 陷阱 第五十二章 讲古
第五十三章 醒来 第五十四章 流莺 第五十五章 阳光 第五十六章 领情
第五十七章 墙头 第五十八章 上课 第五十九章 瞩目 (三章合一) 第六十章 风水
第六十一章 惊雷 第六十二章 重礼 第六十三章 惊才 第六十四章 好苗子
第六十五章 失窃 第六十六章 福祸 第六十七章 鬼故事 第六十八章 引魂之术
第六十九章 榜首 第七十章 门神 第七十一章 狗眼 第七十二章 恩怨
第七十三章 祖宗 第七十四章 坑 第七十五章 夜色 第七十六章 寻魂
第七十七章 鬼门 第七十八章 猫叫 第七十九章 无珠 第八十章 抽打
第八十一章 假死 第八十二章 休书 第八十三章 黑狗 第八十四章 反派死于话多
第八十五章 真相? 第八十六章 不速之客 第八十七章 心大 第八十八章 八卦
第八十九章 娃娃 第九十章 勇气 第九十一章 征兆 第九十二章 林七
第九十三章 明悟 第九十四章 谢礼 第九十五章 登门 第九十六章 漂亮
第九十七章 年节 第九十八章 月老 第九十九章 高手 第一百章 求雨
第一百零一章 奇种 第一百零二章 第一次曝露 第一百零三章 服气 第一百零四章 死不成
第一百零五章 水神 第一百零六章 福面 第一百零七章 救驾 第一百零八章 郡主?
第一百零九章 狍子 第一百一十章 百兽封路 第一百一十一章 幻象 第一百一十二章 琐碎
第一百一十三章 美人图 第一百一十四章 哪种人?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下旨 第一百一十六章 尸骨
第一百一十七章 皇宫 第一百一十八章 择地 第一百一十九章 跑马 第一百二十章 顽劣
第一百二十一章 赌 第一百二十二章 国斗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太后 第一百二十四章 佛光普照
第一百二十五章 伪兄妹,反目! 第一百二十六章 终究决裂 第一百二十七章 逃离 第一百二十八章 怨气
第一百二十九章 俗气 第一百三十章 冷遇 第一百三十一章 灵符 第一百三十二章 驿站
第一百三十三章 阵法 第一百三十四章 幻 第一百三十五章 人祸 第一百三十六章 宝藏
第一百三十七章 蒋家 第一百三十八章 算命 第一百三十九章 糊涂 第一百四十章 翻供
第一百四十一章 贵人? 第一百四十二章 雪山 第一百四十三章 情怀 第一百四十四章 故事
第一百四十五章 施术 第一百四十六章 长生 第一百四十七章 恶趣味 第一百四十八章 臭棋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不难 第一百五十章 等待 第一百五十一章 涌泉 第一百五十二章 寻人
第一百五十三章 嫉妒 第一百五十四章 口供 第一百五十五章 贪欲 第一百五十六章 笑声
第一百五十七章 寒意 第一百五十八章 报应 第一百五十九章 闲暇 第一百六十章 泼
第一百六十一章 奇葩 第一百六十二章 金手指 第一百六十三章 真凶 第一百六十四章 送佛
第一百六十五章 打赌 第一百六十六章 神木 第一百六十七章 解决 第一百六十八章 热闹
第一百六十九章 半仙 第一百七十章 圆场 第一百七十一章 惊吓 第一百七十二章 相宅
第一百七十三章 神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鬼宅 第一百七十五章 大师 第一百七十六章 槐树
第一百七十七章 女红 第一百七十九章 怪事 第八十章 通灵 第八十一章 奢求
第一百八十二章 宫宴 第一百八十三章 龟甲 第一百八十四章 玉石 第一百八十五章 再请
第一百八十六章 碎了 第一百八十七章 茶馆 第一百八十八章 中邪 第一百八十九章 因果
第一百九十章 桃花糕 第一百九十一章 蛊 第一百九十二章 灵龟 第一百九十三章 篓子
第一百九十五章 忽悠 第一百九十六章 饕餮 第一百九十六章 画 第一百九十七章 赶人
第一百九十八章 生气 第一百九十九章 绝世 第二百章 吹捧 第二百零一章 轻松
第二百零二章 烤鸡 第二百零四章 不是人 第二百零五章 大事 第二百零六章 新世界
第二百零七章 灾区 第二百零八章 能力 第二百零九章 神棍 第二百一十章 标题党
第二百一十一章 摆摊 第二百一十二章 寻人 第二百一十三章 禁术 第二百一十四章 法器
第二百一十五章 缺憾 第二百一十六章 无常 第二百一十七章 易经 第二百一十八章 算卦
第二百一十九章 动静 第二百二十章 诡异 第二百二十一章 炸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佛
第二百二十三章 怒 第二百二十四章 轻松 第二百二十五章 惊呆 第二百二十六章 两年
第二百二十七章 看出 第二百二十八章 大阵仗 第二百二十九章 骗局 第二百三十章 猫
第二百三十一章 巧合 第二百三十二章 呆愣 第二百三十三章 回归 第二百三十四章 宴会
第二百三十五章 绣衣 第二百三十六章 白马 第二百三十八章 去哪儿? 第二百三十九章 地府
吐槽(前一章是正文更新) 第二百三十九章 温暖 吐槽继续 第二百四十章 见鬼
第二百四十一章 吓唬 第二百四十二章 夜探 第二百四十三章 休夫 第二百四十四章 娘娘
第二百四十五章 报应 第二百四十六章 情感 第二百四十七章 轻视 第二百四十八章 醒来
第二百四十九章 思索 第二百五十章 邪气 第二百五十一章 狐女 第二百五十二章 来信
第二百五十三章 鬼魅 第二百五十四章 瞎话 第二百五十五章 嫉妒 第二百五十六章 自作孽
第二百五十七章 死龙? 第二百五十八章 鬼仙 第二百五十九章 活路 第二百六十章 贼人
第二百六十一章 色胚 第二百六十二章 贵人 第二百六十三章 找打 第二百六十四章 逼问
第二百六十五章 迷梦 第二百六十六章 相柳 第二百六十七章 祭祀 第二百六十八章 惊变
第二百六十九章 大白于天下 第二百七十章 庶长女 第二百七十一章 不宅斗 第二百七十二章 京城与兵戈
第二百七十三章 各怀鬼胎 第二百七十四章 教训 第二百七十五章 八卦 第二百七十六章 阴影
第二百七十七章 有趣 第二百七十八章 伪君子 第二百七十九章 不通 第二百八十章 绝境
第二百八十一章 陌生美男子 第二百八十二章 大雨 第二百八十三章 报应(上) 第二百八十四章 恶事
第二百八十五章 蛇精 第二百八十六章 自作孽 第二百六十七章 苦力 第二百六十八章 想法
第二百六十九章 灾星 第二百七十章 有病 第二百九十一章 神婆 第二百九十二章 将走
第二百九十三章 问天 第二百九十四章 奇术 第二百九十五章 没眼力 第二百九十六章 高人
第二百九十七章 强抢? 第二百九十八章 神兵之主 第二百九十九章 赔罪 第三百章 进京
第三百零一章 相助 第三百零二章 消解 第三百零三章 惊讶 第三百零四章 指示
第三百零五章 许愿 第三百零六章 宫里 第三百零七章 孩子气 第三百零八章 皇权
第三百零九章 讨债 第三百一十章 太子 第三百一十一章 红了 第三百一十二章 上火
第三百一十三章 心思 第三百一十四章 慈爱 第三百一十五章 杀人 第三百一十六章 迷夜
第三百一十七章 简单 第三百一十八章 做坏事 第三百一十九章 大事小事 第三百二十章 闹腾
第三百二十一章 异眼 第三百二十二章 无辜 第三百二十三章 闲逛 第三百二十四章 灵药
第三百二十五章 夜遇 第三百二十六章 贼窝 第三百二十七章 夏家? 第三百二十八章 方知
第三百二十九章 夫妻 第三百三十章 缘分 第三百三十一章 作呕 第三百三十二章 林旭回京
第三百三十三章 琐碎 第三百三十四章 奇事 第三百三十五章 游戏 第三百三十六章 小茵
第三百三十七章 挖掘 第三百三十八章 真相 第三百三十九章 醉酒 第三百四十章 逛街
第三百四十一章 缘故 第三百四十二章 沟通 第三百四十三章 手段 第三百四十四章 可怕的想法
第三百四十五章 猜疑 第三百四十六章 闺秀 第三百四十七章 骗子 第三百四十八章 翻脸
第三百四十九章 果报 第三百五十章 别扭 第三百五十一章 教坊司 第三百五十二章 抢亲
第三百五十三章 乌龙 第三百五十四章 助考 第三百五十五章 护身符 第三百五十六章 相遇
第三百五十七章 悔婚 第三百五十八章 骚乱 第三百五十九章 婚书 第三百六十章 痛骂
第三百六十一章 痛快 第三百六十二章 邪性 第三百六十三章 慈悲 第三百六十四章 心绪
第三百六十五章 诉衷情 第三百六十六章 练兵 第三百六十七章 一夜 第三百六十八章 生气
第三百六十九章 开心 第三百七十章 孝顺 第三百七十一章 儿子 第三百七十二章 结果
第三百七十三章 报应 第三百七十四章 大礼 第三百七十五章 美食 第三百七十六章 饿死鬼
第三百七十七章 没死 第三百七十八章 复生 第三百七十九章 因果 第三百八十章 伪善
第三百八十一章 惊闻 第三百八十二章 现世报 请假条 第三百八十三章 算命
第三百八十四章 护短 第三百八十五章 惊诧 第三百八十六章 争辩 第三百八十七章 轻易
第三百八十八章 刺驾 第三百八十九章 庆幸 第三百九十章 无妄 第三百九十一章 无遗策
第三百九十二章 轻视 第三百九十三章 秘闻 第三百九十四章 热闹 第三百九十五章 茶馆
第三百九十六章 警惕 第三百九十七章 乌云罩顶 第三百九十八章 舞弊 第三百九十九章 女色
第四百章 寻人 第四百零一章 下咒 第四百零二章 暗结 第四百零三章 转折
第三百零四章 袖手 第三百零五章 破局 第三百零六章 八卦 第四百零七章 当众表白
第四百零八章 叹息 第四百零九章 凛冬 第四百一十章 百态 第四百一十一章 诈言
第四百一十二章 心焦 第四百一十三章 可怕 第四一百一十四章 温暖 第四百一十五章 危机
第四百一十六章 迁移 第四百一十七章 狼群 第四百一十八章 脱险 第四百一十九章 神奇
第四百二十章 不知福 第四百二十一章 嫁妆 第四百二十二章 异常 第四百二十三章 闹事
第四百二十四章 教训 第四百二十五章 善恶 第四百二十六章 渐近 第四百二十七章 聘礼
第四百二十八章 旧识 第四百二十九章 嘲笑 第四百三十章 复杂因果 第四百三十一章 孩子
第四百三十二章 纯洁 第四百三十三章 天地有情 第四百三十四章 小心 第四百三十五章 吃鱼
第四百三十六章 是非 第四百三十七章 高人 第四百三十八章 猫和人 第四百三十九章 父母之爱
第四百四十章 报应 第四百四十一章 婚前 第四百四十二章 迎亲 第四百四十三章 皇宫事
第四百四十四章 夜遇 第四百四十五章 异状 第四百四十六章 洞房花烛 第四百四十七章 读史
第四百四十八章 幻境 第四百四十九章 虚实 第四百五十章 返回 第四百五十一章 父子
第四百五十二章 宾天 第四百五十三章 遗物 第四百五十四章 林家 第四百五十五章 夜半
第四百五十六章 怀念 第四百五十七章 惨事 第四百五十八章 绝境 第四百五十九章 压力
第四百六十章 后悔 第四百六十一章 调戏 第四百六十二章 天塌地陷 第四百六十三章 不是人
第四百六十四章 惩罚 第四百六十五章 孩子 第四百六十六章 邀请 第四百六十七章 跋扈
第四百六十八章 乌云 第四百六十九章 看不上 第四百七十章 鬼差 第四百七十一章 圆满
第四百七十二章 多喜事 第四百七十三章 大热闹 第四百七十四章 小心眼 第四百七十五章 择主
第四百七十六章 目瞪口呆 第四百七十七章 既是终了,也是开始。 第四百七十八章 新生命 第四百七十九章 没有开始,就将结束的对决
第四百八十章 凄惨的灾星 第四百八十一章 凄惨的灾星(2) 第四百八十二章 凄惨的灾星(3) 第四百八十三章 凄惨的灾星(4)
第四百八十四章 凄惨的灾星(5) 第四百八十五章 凄惨的灾星(6) 第四百八十六章 凄惨的灾星(7) 第四百八十七章 凄惨的灾星(8)
第四百八十八章 凄惨的灾星(9) 第四百八十九章 凄惨的灾星(10) 第四百九十章 凄惨的灾星(11) 第四百九十一章 凄惨的灾星(12)
第四百九十二章 凄惨的灾星(13) 第四百九十三章 凄惨的灾星(14) 第四百九十四章 凄惨的灾星(15) 第四百九十五章 凄惨的灾星(16)
第四百九十六章 凄惨的灾星(17) 第四百九十七章 凄惨的灾星(18) 第四百九十八章 凄惨的灾星(19) 第四百九十九章 凄惨的灾星(20)
第五百章 凄惨的灾星(21) 第五百零一章 凄惨的灾星(22) 第五百零二章 凄惨的灾星(23) 第五百零三章 凄惨的灾星(24)
第五百零四章 凄惨的灾星(25) 第五百零五章 凄惨的灾星(26) 第五百零六章 凄惨的灾星(27) 第五百零七章 凄惨的灾星(28)
第五百零八章 终结      
正文 第五百零七章 凄惨的灾星(28)
    &bp;&bp;&bp;&bp;第五百零七章 凄惨的灾星(28)

    虽然知道从宋琳琳口中大概问不出个一二三四五,不过,红尘半点儿也没有拦着裴林去当面询问的意思,吓唬吓唬那小姑娘,也许还是救了她,将来做事不要那般不顾后果,那她的未来一定比这么继续下去要好得多。

    宋国忠和江梅现在手里没少攥着钱,生病花费虽高,但他们打工的工厂全额赔付,到也不是负担,可是毕竟是农村出身,节俭惯了,在市时还好点儿,厂子给安排了住的地方,但因为最近进帝都陪着宋琳琳,却是一点儿都舍不得花钱,租住的房子憋屈到极致。

    离安和医院不远,是个五加一的老小区,他们租了一间地下室,阴冷潮湿,终年不见阳光,红尘乍一看都咋舌,不敢相信宋琳琳居然愿意住在这等地方。

    宋二妮的印象里,那姑娘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

    敲门进去,江梅在家,看到红尘还愣了一下,又看见裴林,不免有点儿局促。

    江梅年纪并不算大,当年生孩子早,如今也才四十多岁,可这会儿却是脸色蜡黄,头发蓬乱,说她六十岁估计都有人相信。

    宋琳琳躺在床上,被子遮盖着下巴,只露出苍白纤细的脸,长长的睫毛。

    红尘看得出来,虽然在阴暗里特别不明显,可她还是化了裸妆,眼睛湿漉漉的,瞧着楚楚可怜,只是这种楚楚可怜,对上男人有用,对上红尘可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你来做什么?”

    宋琳琳撑着胳膊半坐起身,靠在枕头上,抿着嘴唇看红尘,目光闪烁,略有几分恼怒,随即又有点儿慌乱,高声道,“我这儿不欢迎你,你赶紧走!”

    红尘也不生气,回头向外看了看:“一会儿有客人?”

    江梅端了水来给裴林,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叹气:“这几天琳琳的一个同学总是来。”

    说到这个,江梅还有点儿不是滋味,这会儿见到大女儿,心中堵的那口气更让她难受,忍不住絮叨道:“这回琳琳那同学我看着到还好,老实巴交的,一脸憨厚,对琳琳特别关心照顾,这两天拿了好些礼物,一个劲儿追问琳琳生什么病,还想送她去医院……”

    奈何这种病,怎么可能告诉别人,更不要说去医院!江梅这几天光忽悠人就折腾得自己疲于奔命。

    “一会儿要是人家来,二妮你说话时可要注意些,别,别……哎!”

    话音未落,宋琳琳砰一声重重砸床:“妈你别说了,宋二妮能盼着我好不成,她早就嫉恨我,就是这会儿当着你的面儿答应了,回头也不知道要编排些什么!”

    红尘:“……”

    裴林也无语。

    干脆也不说什么了,红尘直接从裴林口袋里掏出一叠报告单,递给宋琳琳:“你一定还藏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在还给我,还有,你拿我的身份证去做手术的事儿,都有什么人知道?”

    宋琳琳一愣,脸色瞬间白了白,低下头去,半晌没说话。

    江梅也愣了下,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裴林这时才走上前,一本正经地冲宋琳琳道:“你违反了法律,盗用他人身份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必须从重惩处。”

    他的口才竟然不错,把当时信息泄露,红尘受到的伤害夸大了不知道多少倍,宋琳琳低着头看不清楚表情,到把江梅惊得目瞪口呆,浑身发抖,一把抓住红尘,好半天才哭出声,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扑到床边,劈头盖脸地打宋琳琳的脸。

    “你自己毁了,你已经毁成这样了,还要毁了你姐不成!”江梅怒吼,“琳琳,我的傻孩子,你这是鬼迷心窍了,还不赶紧跟你姐道歉,让你姐原谅你!”

    宋琳琳压抑地喘息了几声,愤而抬头:“我就知道,你终于说出来了,你果然还是后悔,后悔以前没把我这个女儿扔下,带着你那个大女儿出来!”

    她深吸了口气,闭了闭眼:“可我得到的一切,都是我自己拼命争夺来的,大桥东村有多穷,难道你们不知道?我在那儿过得每一天,都像活在地狱里,小时候我的穿的衣服全是宋二妮穿过的,吃的那点儿面糊糊,什么滋味都没有,那一年,你和爸从市回来,大包小包,拎回来那么多好吃的,我从来没见过,还有那辆车,那一群路过咱们村子的城里人,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一个地方那么好,只要去了,我就能过上好日子,我也许能摆脱这一切,变成一个城里人,你们说现在安顿好了,奶奶年纪大了,照顾三个孩子也难,想带一个孩子走,我在屋檐底下听见,浑身都发热,脑袋也烫得厉害,我不怕你们带大哥走,他那性子谁不知道,野性的不行,你们想带也带不了,竞争对手只有二妮。”

    “那天你们带我和二妮出去玩,我表现得多好,活泼又可爱,比二妮那个呆笨愚蠢的要好上一千倍,你们不是也喜欢我喜欢的不行?说我爱干净,又听话又乖巧,让别人看见了只有夸赞,你们从那以后就看不上二妮,觉得她脏兮兮的,只知道闷头干活,连句话也不会说,理所当然,我这个可爱的小女儿就得了你们的欢心。”

    宋琳琳眼睛里渗出两行泪痕,“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江梅听得直愣愣地看着宋琳琳:“……当时你才不到四岁!”

    红尘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是啊,四岁的宋琳琳就那么聪明,知道掀了她姐姐的被子,知道往她姐姐的饭食里扔各种脏东西,好让她不舒服,精神不济,本来就不怎么机灵,被折腾得更呆滞。”

    屋子里所有人都一颤。

    红尘转过头,面无表情地冲着江梅道:“你别担心,我没打算把她那些烂事泄露出去,你比我经验丰富,其实也该明白,现在这些都不算事儿,最多就是年纪小不懂事,青春叛逆期不听话,谁也不在乎那些了,以后她不作死,这点儿丑闻影响不大。”

    江梅嘴唇动了动,终于没再说话。

    刚才她那么激动,又是打骂又是训斥,到底有几分是真伤心生气,几分是担忧,她也算不清楚。

    琳琳是她养大的宝贝女儿,做人父母的,一心都为了孩子,现在裴林在,裴林的身份更摆在那儿,她不敢不多想,万一要是真惹怒了二妮和裴林,跟琳琳计较,再给暴露出去,琳琳的名声还要不要了?琳琳以后可怎么办!

    那是她养大的女儿,人有亲疏远近,养在身边的再不好,那也很难不去疼爱。

    江梅没有什么见识,却因为母性,做了最好的反应。

    红尘忽然也有些沉默。

    二妮比琳琳大了一岁,只是宋二妮在村子里,没人关心,等琳琳上学的时候才想起她,于是两姐妹到是一起读的书,可以想见,二妮在自己父母心中能是什么地位。

    江梅讪讪地看着红尘,讷讷道:“二妮,娘不是那个意思,琳琳这回是真不像话,可她还小呢,不懂事,又遭了那么大的罪,糊涂着呢。”

    “我知道她不懂事,也没打算因为这件事怎么样她。”红尘四下一看,从旁边柜子上一个蓝色手包里掏出一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随手揣在兜里,“但是从今以后,我和她就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

    又冲宋琳琳道,“你要是有点儿脑子,别惹我,你也是聪明人,多一个陌生人,总比多一个仇人好,你要上赶着非要做我的仇人。”

    红尘轻轻低下头,看着她的眼睛,冷冷冰冰,一瞬间,宋琳琳从心底深处陡然升起一丝冷意。

    “你可以试一试。”

    宋琳琳张了张嘴,满肚子的话,竟然说不出口了。

    说完这一切,红尘转身就走,江梅伸手想拦住,脚却抬不起来,到是红尘转身抱了抱她:“安心养病,别胡思乱想,好好看着宋琳琳,认真教养她,你们的责任就尽到了,至于宋二妮,你们也不是不爱她,只是这爱少了一点儿,至于她,她也没有恨你们,她给你们的爱,将来可能也不会太多,但一定有。”

    江梅也不知为何,眼睛一阵酸涩,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要被她弄丢了,又一阵温暖。

    红尘站在门口,瞥了裴林一眼。

    裴林点点头,又过去问了宋琳琳几句话。

    也许是没有精力了,也许是看不见红尘她就平缓许多,也许是她有点儿害怕裴林,裴林问一句,她就答一句,很老实。

    可惜,还是没有任何信息。

    “怎么可能是我?我瞒着这消息还瞒不过来,哪里愿意让别人知道,我还要不要脸了?”

    宋琳琳这话也有道理,她是鬼迷心窍似的拿了宋二妮的身份证,其实也知道没用,就是拿她的身份证,也不可能把一切都推给宋二妮,但就是这么做了,做归做,她还没傻到主动告诉别人去,更没有想着借此机会败坏红尘的名声,她又不是傻子,真闹大了对她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再说,她就是真想,也不可能现在闹,就她这身体状况,能闹什么,也许过个几年之后,一切都被时间掩盖……

    问完话,裴林带着满头雾水出了门,抬头看天,叹了口气。

    “走吧。”红尘看了看天色,“快下雨了,赶紧走。”

    两句话的工夫,对面就来了人,是个穿着灰色运动装的小伙子,一手拎着一兜水果,一手抱着一个毛茸茸的大兔子,一见红尘,瞳孔收缩,向后退了一步。

    红尘蹙眉。

    那人又是两步后退,一下子栽倒在旁边的树上,大口大口地喷出黑血,血一下子浸透了地面。

    裴林:“……我叫救护车,高远这小子怎么会在这儿?没查出来他和宋琳琳有任何关系……呃,更不是同学,他可是留美博士,今年刚回国……这家伙就是发帖子的那个混蛋,只不过我总觉得他背后有人,一直没惊动,可他和宋琳琳沾不上边儿。”

    “本来就没关系。”

    外面一下子乱起来,好多人站得远远的围观,却不敢靠近,红尘两步走过去,把那人的脖子一抬,一扣他的下巴,按住胸口,使劲揉了揉。

    旁边不少人大声道:“哎呀,同学你快离远点儿,小心讹上你,我看这人病得不轻,真讹上了可不是小事儿。”

    还有人举着手机摄像,“别怕,别怕,到时候出事,我给你作证,全录着呢。”

    红尘:“……”

    她按了两下,地上那人就不再吐血,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坐起身,茫然四顾:“我怎么在这儿?”

    外面动静太大,江梅也走出来,一看就愣住,吓了一跳:“高同学,你怎么了?”

    高远眨了眨眼:“阿姨你是?”

    江梅一怔。

    听到江梅的喊声,宋琳琳都顾不上自己的身体,踉跄而出,一眼看过去,眼泪哗就落下来,扑到高远面前,焦声道:“高大哥,高大哥,你这是怎么了?”

    高远皱眉,不着痕迹地向后靠了靠。

    宋琳琳扭头看红尘,咬牙切齿:“你就是个扫把星,有你就没有好事,离我高大哥远一点儿。”

    说着,又转头小心安抚道,“高大哥你别怕,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高远捏了捏眉心:“等等,请问同学您哪位?”周围的路人全乐了,这场面可真有意思。

    还有那个举着手机录像的也笑:“哟,哪来的乱认人的傻妞?小伙子,你刚才吐血晕倒,是这边这个同学救了你,我们都看见了,你可别随便讹诈人家。”

    高远虽然还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儿,却轻轻站起来,冲着红尘鞠了一躬:“多谢你了,小同学。”他动了动身体,也没觉得不舒服,不过看到树下的一滩黑血,还有站在鞋上袜子上的,浑身不自在,想马上去医院。

    至于宋琳琳,他好像真的完全不认识,又说了几句客气话,还给红尘留下一张名片,他就连忙叫车打算离开,“奇怪,我怎么在这儿?”别是工作太紧张的缘故,看来真要放个大假,可惜这地方也没有靠谱的心理医生,要不然该去做一做心理疏导。
正文 第一章 死亡
    &bp;&bp;&bp;&bp;天上飘着雪。

    王府一大早就热闹起来,洒扫的粗使婢女,早早给结了冰的树上挂好红艳艳的绸布花,一群下人忙进忙出,院子里连细小的角落,也要打扫干净。

    今天家里要来贵客。

    年轻的户部侍郎王大人请了平郡王几个勋贵子弟来家里宴饮,听说郡王家的五小姐也要来。

    大家伙其实都知道,五小姐为了大人蹉跎经年,现下大人正受陛下爱重,郡王那儿也快要松口了。

    也许再过些时日,他们王府就要迎来一位身为县主的女主人,这么一想,自然是个个脚下生风。

    一个青灰色对襟比甲的丫头,却愁着脸,绕过游廊,快步急匆匆向着厨房走去。

    厨房里也正忙碌,几十个大灶台都不得闲,那些个贵公子贵女们的嘴都挑剔得很,这些个吃食可不能马虎,

    丫头一撩门帘,两个小厮便笑呵呵地凑过来,替她打了打衣服上沾的雪花。

    旁边灶头的老薛,手上垫了一块儿厚布,拎起砂锅,把里面紫黑色的药汁倒入白瓷碗内。

    “来,夫人的药,可别洒了。”

    丫头沉默半晌,终究还是颤抖着双手,慢慢把药碗搁在食盒里,拎起来转身步入漫天飞舞的大雪。

    隔着一道游廊,观雪亭里,王老太太拥着一身白裘皮大氅,面容略带了三分焦虑。

    蒋婵扶着玉柱,遥望长空,脸上阴晴不定。

    王老太太咬了咬牙,压低声音问道:“这是第九碗了?”

    她老人家身后一个面容平平的丫鬟,闻言便小心地应了声是。

    空气凝滞。

    九是极数,喝了这一碗药,夫人的命怕是就到了头,丫鬟心里藏了点儿怜悯,可她只是个做下人的,一切都听主子的安排,主子要她杀人放火,她就不敢随便杀只鸡去应付。

    那位十几年来,日日操劳,耗干了精神,就是没这几服药,怕是也活不长久,喝了药早点儿下去,反而轻省。

    王老太太的心里头也不是那么平静。

    红尘其实是个好儿媳,她儿子手头散漫,花钱如流水,年轻时还喜欢沾花惹草,不大上进,要不是有个儿媳妇会哄人,教得他能耐下性子读书,哪能十几年就爬到吏部侍郎的位置上。

    且红尘不光管家是把好手,对长辈们更是孝顺,不说别的,只看着旁的人那些羡慕和嫉妒,她就特别痛快。

    “姐姐!”

    蒋婵忽然掩面痛哭,泪珠儿滚滚而落。

    王老太太叹了口气,连忙伸手把蒋婵揽在怀里,低声劝慰:“别哭,千万别哭,你这孩子如今都贵为皇妃,可不能还和以前似的,总是爱心软!”

    闭了闭眼,王老太太一抬头瞪着前面正院的方向,咬牙切齿心道:“红尘,你到了下面别怨我,谁让你的命不好,非要姓夏,还是嫡出的女儿,你也知道,我要是允许你生下孩子,整个王家都得倒霉……你就当成全咱们婆媳十几年的情谊,安心去!”

    谁让你不听劝,非要怀上孩子。

    王老太太想起那个流言,钦天监赵大人亲口说,夏家第三十九代嫡女会生下孽障,克父克母,大凶!

    这种事儿,她不能不信,那可是赵大人说的……她儿子辛苦这么多年,才有了现在的成就,绝对不能让人害了他。

    但她总不能没个嫡孙!

    “阿越会有五小姐照顾的,我给他挑选的继室是个好人,以后逢年过节,你的坟头少不了香火。”

    王老太太没看见,在她眼中纯白无暇,天真可爱的蒋婵,埋在掌心里的一张脸,扭曲如恶鬼,只顾着低头念经。

    “……干娘,姐姐的身子骨不行了,可先帝赏赐的嫁妆,还是您替她收着吧,我听说姐姐总拿来贴补蒋文远,那就是个蠢物,给他才是浪费。”

    蒋婵抹了把眼泪,压低声音道。

    王老太太顿时精神不少:“对,对,那笔嫁妆!”

    那可是一笔丰厚的嫁妆,比他们王家所有家底加起来还要厚几倍,红尘是阿越的媳妇,当了十几年的王家人,可不能到最后便宜了外人!

    丫鬟小香捧来的那一大碗紫黑色的药汤子进了肚儿,满嘴苦涩,吃多少蜜饯也压不下去。

    满屋子药味,熏得人头昏眼花。

    红尘撑起身子,靠着窗户坐起来,碧月帮她拿了件大氅披在身上。

    今天到觉得这身子轻快了许多。

    旁边镜子里映出来的脸,还能看见些许绝色的影子,只是苍白削瘦的厉害,让人看了只觉得恐怖。

    碧月暗地里叹了口气,向外瞥了一眼,立时到多出几分喜色:“夫人,老爷来了。”

    红尘一怔。

    门帘撩开,王侍郎缓步进门。

    小香连忙迎上去,替他把身上褐色的斗篷解下,露出一身月白长袍,袖口和衣领上都镶嵌了一圈雪狐皮,衬得他面如皎月,器宇轩昂。

    乍一见红尘,王越就吓了一跳。

    “……娘子可是清减许多。”

    红尘不觉失笑,这人最近正春风得意,人也忙,到有两个多月没见面,她小产之后,病得厉害,又岂是‘清减’两个字能说得尽。

    王越面上显出几分心疼,先看了看碗里的药,皱眉道:“这药怎么也不管用。”

    他显然是厌恶那股子药味,想起娘说,怕红尘染上的是恶疾,要传染的,多少担心沾上病气,有点儿不自在,脚下一动,稍微走得远了些,才在绣墩上落座。

    两个人一时都没话,屋子里连空气都显得有些尴尬。

    红尘招了招手,小丫鬟就给她背后垫了一个迎风枕,软软地靠着,眉眼疏淡地看过去,心下叹息:“老爷今儿过来可是有事儿?我这屋子里都是药味,仔细别熏着你。”

    王越听她话里温柔关切,心下也软了,叹道:“我哪有那么金贵,到是你放宽心,好好调养身子。”

    红尘一笑,也不说话。

    王越越发别扭,屋子里有一股难闻的怪味,他这人好洁,从小就知道顾惜身体,足下长草,不大愿意在这地方多呆,想了想,还是直奔正题:“红尘,你病了这些日子,家里的事儿没人操持也不好,不如让娘帮衬一把?”

    红尘蹙眉,心中冷笑,一转头,盯着窗外的寒梅,轻笑道:“婆母不是早接了管家的差事?”

    王越闻言,略微迟疑,“这几日我外面应酬多,开销大些,娘说家里账上没了余钱,想先向你借一些应急。”

    红尘顿时沉默。

    王越听不见动静,半晌,忍不住抬头看向自己的妻子。

    她生得美,而且,得天独厚,容颜不老,哪怕如今在病中,那种美丽,也依旧能让天下的男人们神魂颠倒,他一看见妻子的这张脸,就有点儿不会说话了。

    沉默半晌,红尘微笑着摇了摇头:“老爷记错了,账上怎么会没钱?前日平郡王府的五小姐生日,婆母光是准备礼物,就花了整整三千两黄金,家里怕是宽裕得很,我的嫁妆这些年贴补公中,用去很多,剩下的这些,还是留给我侄子的文远,反正我无儿无女,也就文远孝顺。”

    她说得轻描淡写,可这话一出,王越的脸色顿时阴沉,脸上也带出几分怒气,皱眉道:“你这是什么话?蒋文远就是个泼皮无赖,又不是你的亲侄子,你姓夏,不姓蒋!”

    既然是嫁妆,带来了夫家,当然是留给自己。

    压了压怒气,王越想起她刚怀上孩子时,那么温柔缱绻的神态,皱眉道:“你若是想要个孩子,不如把萱姐记在名下?”

    呵呵!

    她当初怎么就嫁进了这么个人家,在外表现得清高无比,私底下见天想着自己的嫁妆!

    红尘略有些惆怅,轻轻转头,看向和自己过了近二十年的丈夫:“老爷,你要是想给萱姐提提身份,等五小姐进门,记在她的名下吧,我一个快死的原配,远比不上身份高贵的继室。”

    “……什么死不死的,你这是什么话!”

    王越大惊,眉头皱得能锁死蚊子。

    这话传出去,别人还当他迫不及待地催着正室夫人去死,好娶继室,虽说功成名就死糟糠那是个人都想,可他还要在清流那儿有个好名声,这种传闻可不能沾。

    默默地看了眼自己近乎透明的手指,红尘也不去看王越惊讶羞恼,略带几分尴尬的神色,恍惚道:“这药吃了九碗了。”

    她忽然抬头,似笑非笑地看着王越难堪的脸色:“你知道这药叫什么?我一闻就闻出来了,它叫‘芳菲’,是前朝的秘药,当年宫里的庞贵妃就喝的这种药,喝了九碗,一命呜呼,谁也查不出什么,只知道是病死。”

    红尘的声音很轻,却像炸雷一般,炸得王越浑身都动弹不得,脸上肌肉扭曲。

    她知道,这个身为自己丈夫的人,其实仅仅是自私而已,和那些庸庸碌碌的俗人没什么不同,他不是不喜欢自己,只是这种喜欢太过肤浅,自己在他眼中,和摆放在桌头的心爱玩物一个性质,根本没办法与他的名利地位一块儿放到天平上去称量。

    “……反正我这身体也就只剩下熬日子,能痛痛快快地死了,到是好事儿。”

    红尘轻声笑起来。

    她其实知道那个流言,只向来不信赵神棍的话,不在意罢了,自家婆母在意到没什么,她又不是不愿意和离?非要她死,除了惦记着她那笔嫁妆外,还能为什么!

    只不过她这会儿死去,该知道的都会知道,是王家害死的她,能随随便便害死对自己有恩的发妻,这种人,皇帝敢不敢用?别看那家伙看她不顺眼,可那人的性子最是古怪,怕也看不上王家这种小人!

    而且,夏家便是再瞧不起她,觉得她是个污点,她到底也是夏家的女儿。

    她很清楚,那个家族的人一向小心眼又护短,自己活着时,他们可能当自己不存在,她死了,却不能白死。

    王越一开始还想怒叱,却一瞬间就憋了回去,沉默片刻,顿时不敢置信地瞪大眼,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恐怖,怒喝一声:“不可能!”随即想到他的娘亲曾经说起过的事儿,脸色瞬间惨白,猛地站起身,夺门而出,“大夫,给我去请御医!”

    落梅缤纷,红尘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清淡。

    渐渐得,听不见这个男人的怒吼。

    她的生命走向终点,自己的那个假妹妹蒋婵,这会儿一定很得意。

    不知道夏家得了自己的死讯,会是什么反应?如今家主是夏世杰,他把蒋婵当眼珠子似的宝贝,自己死了,这人大约只会庆幸,唯一一个可能威胁到宝贝妹妹的存在终于消失了。

    红尘叹了口气,脸上的血色就一点点褪了个干净,要是还有来世,她一定不会信退一步海阔天空这种屁话!

    王家的宴会,终究还是没有办成。

    当家夫人死在这个冬日。

    葬礼很低调,就是门口挂了白,听说因着王家想赶在百日热孝之后就续弦,不想冲撞了新人。

    “咦?我好像看见夏家的人进去了?”

    闲来无事,王家对面茶楼喝茶的客人瞥见夏家独有的八马拉着的车,大吃一惊。

    旁边一老人似乎知道内情,失笑道:“有什么好稀奇的,死的那个就是夏家的女儿。”

    啊?

    周围的客人瞪大了眼,都不大相信。

    夏家是什么人家?他们家世世代代为朝廷铸造神兵利器,驯养无双战马,听说祖上受过神仙点化,铸造出来的兵器有灵,还能养出千里宝马,传闻多种多样,反正那一家子确实手段非凡。

    无论朝代怎么更替,夏家都矗立不倒,传承至今,已经有近千年,而且他们家向来并不敝帚自珍,诸般技艺愿意与众人分享,也不重男轻女,家中女儿同样能学习,所以她家的女儿向来不愁嫁,每一个要嫁出去,那皇亲贵胄都是争相抢夺。

    可惜,夏家的女儿多嫁徒子徒孙,到少有外嫁之人,就王家这样的底蕴,还想娶人家的嫡女千金?真当夏家是普通的匠户不成?

    “这个不一样,听说王夫人自幼长在外面,没什么能耐,又犯了错,早和家里决裂了。”

    老人摇了摇头,似乎有些惋惜。

    周围的人才恍然大悟,这也不稀奇,别管什么样的家族,都会出现几个异类。

    王夫人大概就是异类。
正文 第二章 回来
    &bp;&bp;&bp;&bp;“啧啧,瞧瞧这小模样,那一家子歪瓜裂枣,竟然生出这么个漂亮的小丫头片子,真不容易!”

    一个四十几岁汉子,脸上挂着几分略带惋惜的笑容,唉声叹气地拿粗糙的手,在一张细腻雪白的粉面上掐了一把。

    平平地躺在马车底板上的,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生得很瘦弱,脸色有点儿暗黄,五官却十分精致,她此时合着双目,人事不省地躺着,呼吸声又轻又浅。

    许是这大汉的手太粗糙,刺痛了少女,她眼睫毛忽闪了两下,猛地睁开。

    脑子里嗡了一声,红尘浑身酸痛,昏昏沉沉,隐约看见黑漆漆的车顶,还有正瞪大眼盯着她的那两个男人,不觉苦笑……大家都说,人死之前,会回忆起自己一生的经历,她现在大约就是在濒死的边缘了。

    只是没想到,她对那个曾经带给她无尽苦难的事情,居然记忆如此深刻?

    她还以为自己巴不得永远忘记才好。

    有一瞬间的恍惚,忽然觉得小腿上一凉,麻嗖嗖的感觉从足心一路上升到脊背上。

    冰凉的感觉,让人如在水中。

    “别废话,快点儿干活。”

    坐在右边的一个略显年轻的汉子一见红尘睁眼,就皱了皱眉,小心翼翼地拿出一颗赤色的药丸,一只手抬起红尘的头,捏着她的下巴,愣是把她的嘴捏开。

    忽如其来的痛苦,瞬间让红尘回过神。

    是了,她十四岁那一年,让两个人贩子卖去青、楼,幸亏爹爹追了来,才没落入火坑,可因着是被从楼子里赎回,名声坏了,害得她一辈子都抬不起头,那次,似乎就是让喂了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药……

    虽然后来请了个赤脚大夫检查身体,也没查出不妥,可红尘还是本能地不想吃这东西,往后一缩,使劲一咬嘴唇,提起些力气,她猛地坐起身抓住小腿上缠着的一把青黑色匕首,恶狠狠地往扶着她的汉子胳膊上一戳。

    “嗷!”

    汉子疼得呲牙,手里的药顿时掉了,他大惊失色,忙低头去接。

    趁着这一晃神的工夫,红尘就向车门扑去。

    “抓住她,不能让她跑了。”

    年轻的汉子一手抱胳膊,见状脸色漆黑,怒道。

    另外一个显然也蒙了蒙,主子交代的事儿一样都没办好,要是让这丫头逃走,他干脆就别回去,直接撞死还来得痛快,想到此,他顾不得多考虑,合身扑过去,却没想到,红尘灵活得不像孱弱少女,胆子也大,竟然一看不好,直接冲破窗户,滚了下去。

    现在马车还没出村子。

    正是春耕时节。

    外面田地里有好些农夫农妇正弯腰劳作。

    听见动静,好些人就直起身子张望。

    眼见两个大汉跳下来,扑向一个滚在地上,沾了一身土的少女,都十分惊讶。

    红尘提了口气,一边拼命跑,一边高声呼喊:“救命,他们是人贩子,人贩子来了!”

    这一嗓子,惊天动地,所有人都警惕。

    “咦,那不是蒋铁匠家的二丫头?”

    一看是熟人,几个农夫连忙抓紧手里的家伙,飞快向这边围过来。

    上个月蒋家庄刚丢了两个孩子,孩子的爹娘到现在还痛不欲生,大家对人贩子恨得厉害,见到就直接打死也是有的。

    这次也一样。

    两个人面面相觑,都变了脸,扑过去要抓住红尘,可她拿着匕首,居然还有点儿章法,一时间根本拿捏不住。

    而村民们已经蜂拥而上。

    一听说是人贩子,再见这两人还敢逞凶,乡民个个义愤填膺,抡起铁锹就劈头盖脸地一顿打。

    两个汉子有些身手,不过也就是寻常街面上的打手混混之流,欺负弱小还行,让一帮子五大三粗,做惯了农活的村民围堵,没一会儿就抵挡不住,头上,胳膊上全是伤。

    再挨打,怕是真要被打死,两个人终于受不了,其中一个汉子大声嘶喊:“误会,我们不是人贩子,停手,停手,是这丫头的娘把她卖给我们的,真的,快停手!”

    两个人一喊,周围的乡民有点儿意外,略微迟疑,手上就缓和了下来。

    红尘咬紧牙,怒道:“别胡说,你们明明要把我卖到楼子里去,我娘怎么可能这么狠心?”

    说着,她眼泪滚落:“弟弟要读书,我说好了去王员外家做工帮衬家里,爹爹都答应了,再说,逼良为娼在咱们大周是重罪,要砍头的,就是父母也不可……娘怎么会,怎么会……”

    她说得极快,根本不给这两个人反驳的机会。

    一群乡民闻言心中惊讶,都皱起眉头,显然更信自家村子里长大的女孩子,手里的农具再次蠢蠢欲动。

    “什么都别说了,把人拿下,送去官府再说。”

    “对,先抓起来。”

    群情激涌。

    两个人脸色骤变。

    他们要真被送去官府,头顶上的主子一定不会允许他们活下去,说不定比死了更惨。

    两个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个汉子忙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大声道:“别,可别,这是那丫头的娘签字画押的卖身契,你们看看。”

    一边说,他一边举起纸张给周围的老百姓看,乡民们多不识字,还是这汉子高声念了一遍:“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我们确实是买的这丫头。”

    卖身契一出来,红尘整个人貌似都傻住,跪坐在地上,失声痛哭,磕磕绊绊地哭道:“不是真的,娘不会把我卖到楼子里,一定,一定是被骗了。”

    但这话里明显有了迟疑。

    周围的村民都迟疑,有些不忍心。

    红尘一咬牙,抬起头,露出泪水斑驳的脸:“大爷,大叔,你们帮我找找我爹,若是我爹非要卖了我,我,我只能一头撞死在这儿,反正我死也不肯去的!”

    领头的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汉叹了口气,抬头道:“我们也不知道你这卖身契是真是假,再说了,当家做主的都是男人,二丫头她娘能做什么主?”

    “就是,等蒋铁匠过来。”

    红尘的父亲蒋庄是个铁匠,虽然是匠人,但在村子里也算上好的人家,蒋家庄风调雨顺,就算年景不好时,大不了吃不到多少油水,还是能养活得了孩子,不至于卖掉儿女。

    蒋庄是老实人,大家都知道。

    村民们也都抱团护短,相对于陌生人,肯定要护着红尘,这么一闹,红尘就松了口气。

    看来这第一关应该是过了。

    虽然她这会儿大约是在梦中。
正文 第三章 可笑
    &bp;&bp;&bp;&bp;蒋庄正在村东头的王员外家给他锻造砍刀,根本就不知道这边发生的大事。一听说自己的女儿疑似遇上了人贩子,扔下手头的活儿,连褂子也没穿,赤着胳膊就来了。

    红尘看着他的脸发呆。

    她几乎认不出这样年轻的父亲。

    蒋庄先看了一眼女儿,见没受太多伤,这才听周围的乡亲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话。

    他是老实,可并不傻,听完心里就一惊,手足微颤,却板起脸,冷冷地看向那两个不停地说自己出了五两银子买了小丫头的壮汉。

    “蒋家当家做主的是我,你要买人,也要我签字画押,我那蠢婆娘根本不识字,也不懂事,只能随你说……不过我今天没精神和你们计较。”

    说着,他一把就把卖身契给抢了回来,撕成碎片,才揣到袖子里,然后取出一个红布包,从里面拣了五两碎银子抛过去。

    周围这么多人,那两个壮汉还想分辨,可又不大敢,而且他们心里有鬼,也不好继续争执,只能任凭蒋庄把红尘带走。

    蒋庄谢过周围的乡亲,也不多言,只拉着红尘慢慢朝家里走。

    一路走,红尘只会踉跄跟着,脑子木然。

    她是真的回来了?

    蒋家略微显得有些陈旧的黄土房就在眼前,连门口的两棵石榴树也分毫不差。

    院子里的大黄还凑到她的脚边,一个劲儿地摇尾巴。

    那么说,脑子里忽然冒出来的东西是真的,眼前或明或暗的彩光也不是错觉。

    “万物有灵,万物有灵……”

    她竟然真得了夏家祖上的灵师传承,能够点化万物,使其产生灵智。

    原来传说确有其事。

    红尘下意识地看向手中的匕首,这把匕首是爹爹送给她的礼物,据说是件古物,但并不算多么锋利,也没有鞘,与其说是匕首,不如说是一把短刃。

    这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很寻常,但这会儿她在手中摩挲良久,下意识地念诵脑海中浮现出的口诀——‘去尔污秽,养尔之灵……’

    再看过去,却发现它身上散发出清湛湛的光芒。

    冷冷的,仿佛亘古长存。

    一个浅薄的,还有些虚幻的意识,隐隐约约在回应。

    红尘忽然就落下泪来。

    “二丫头。”

    回到家,看也不看满脸意外加惊慌之色的妻子,蒋庄就领着红尘进了屋。

    从床头的一个小匣子里,拿出一块儿玉珏,玉珏看着到不怎么名贵,乳白色,只有拇指大小,上面刻制了好些线条。

    “这个给你收好,千万别离身。”蒋庄把玉珏戴在红尘的脖子上,哄着她进屋休息。

    红尘很乖巧地顺从了自家爹爹的意思,她刚经历过一场死生,又遇上人贩子,精神疲敝,早就想好好歇一会儿,思考一下自己现在的状态。

    躺在床上,小心把玩玉珏,红尘皱了皱眉头,有些神思不属,这东西很眼熟,她记得好像在蒋婵那儿看见过,只是对方似乎很宝贝,一直贴身佩戴,她也就见过一次,觉得很像。

    可要真是这枚玉珏,又怎么会落到蒋婵的手里头?

    她印象里,似乎听爹曾经说过,当年她被顾氏卖了,流落锦城,她爹寻来凑不齐赎人的钱,只好卖了件宝贝,所谓的宝贝,说不定就是指这个玉珏。

    正沉思,外面就传来一阵争吵声。

    “你还骂我?我是为了谁?我还不是为了你的儿子?是,咱们现在是能吃得起饭,可你知道毅哥儿要读书得花费多少钱?就你赚的那点儿,根本就供不起,他姓蒋,是你的儿子!”

    红尘闭上眼,只当自己听不到,可心中却沸腾起来。

    她上辈子怎么会十几年都没怀疑过,她不是夏家的女儿……蒋庄皮肤黑,身材高大,五官平平无奇,顾氏又矮又胖,长了一头黄发,还有小弟,小弟是眯缝眼,虽然胖了些,圆滚滚可也是黑胖,绝对不能说好看。

    而她呢?

    虽然这会儿没镜子,可她记得清楚,见惯了绝色,脂粉堆中长大的王郎,瞧了她一眼,便得相思病,茶饭不思,费尽心力把她娶回了家。

    记得当初,从她长开了眉眼以来,村子里到处是流言蜚语,说她不是蒋家的种,恐怕不知道是从哪儿捡来的野孩子,她以前一听这个就哭,难受的厉害,整天把自己的皮肤也涂抹得黑灰,耷拉着脑袋不敢抬头,就怕别人瞧见她的脸。

    想到这个,她就忍不住笑,村民说得居然意外得正确。

    没想到这个只敢窝里横的娘,竟然还干过戏本里都少见的,狸猫换太子的活儿。

    她拿自己的女儿,换了人家夏家的千金。

    现在夏家的夏蝉,才是蒋家的女儿,而蒋家的二丫头,其实是个贵族千金。

    除了顾氏被猪油蒙了心,另外一个罪魁祸首,正是当年只有五岁的夏世杰,夏家大房独子。

    那年夏夫人意外早产,就留在蒋家庄养病,孩子也不耐烦看着,雇了顾氏帮忙照顾,没想到夏世杰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特别不喜欢自己的亲妹妹,反而很爱抱铁匠家的小娃娃,还把妹妹用的东西拿给那小娃娃换用。

    当时夏夫人完全看不出来,只当儿子抱着的是自家的女儿,连那些丫鬟婆子也懵懂无知。

    顾氏忽然就发现,原来眼前的贵人竟然不认识孩子。

    不光是两个婴儿意外长得挺像,再加上夏夫人心里有事,女儿从生下来就没心思看。

    她一想到夏家的富贵,就控制不住动了歪心,想让亲闺女去享用这份荣华富贵。

    多么可笑!

    她的一生就阴差阳错地变了个样子。

    不过都无所谓了,一切都已经过去,这辈子,她只当红尘,不想姓蒋,也想不姓夏,远着夏蝉,不去招惹她那个哥哥夏世杰,更没打算和王侍郎继续那段儿孽缘!

    恍恍惚惚,红尘翻了个身,紧紧抓住一直在她身边留了很多年的短刃,仿佛在梦中一样,梦里好像是个五彩斑斓的世界,万物天生地养,一个身披青色长袍,男装打扮的丽人跪在地上,膝前放置了一条长卷,卷内的文字很玄妙,发音十分奇特。

    红尘听着这奇妙的发音,本能地大喝了一声,随即铺天盖地的疲惫感就涌了上来,没多久便人事不知。

    到是她手中的短刃震动了一下,一道青气散发出来,围绕在红尘身边,冰冰凉凉的。

    那一枚贴身的玉珏,居然也或明或暗,闪烁起光芒。

    红尘渐渐舒展开眉头,翻了个身,沉睡过去,哪怕外面夫妇两个吵得天翻地覆,也没影响到她。
正文 第四章 玉珏 (修)
    &bp;&bp;&bp;&bp;一睡就睡到天明。

    可能是蒋庄在家的缘故,顾氏居然没喊她起来做活,红尘记得,当年她一向是天不亮就得出去挑水做饭。

    静静躺了一会儿,消化了在脑子里回荡了一宿的信息,红尘不由摇头苦笑。

    她果然有些长进,面对这么大的变故,竟然也没有惊慌失措,更没有欣喜若狂。

    伸手握住脖子上的玉珏,细细摩挲了片刻,红尘心下叹息,这枚玉珏是个宝贝,能和某些其他世界的大能交流,互通有无,同样是夏家祖上传下来的,只传给嫡出的子嗣,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传给夏世杰。

    要是她来自二十一世纪,肯定能看得出来,这就像网络论坛。

    东西很神妙,红尘大约是能力不足,只看到一个叫什么杂物二手货出售的版块,其它的版块儿都是灰色。

    里面的东西都是什么旧符纸,旧罗盘,无名氏书籍类的东西等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所有的物件都没有详细介绍,好像卖的人就随手挂上去,根本不在意。

    红尘记得当年蒋婵赖以成名的绝技,就是能给兵器开光,开了光的兵器不只是更锐利,还有镇宅驱邪的功能,她还时不时可以找到些稀奇古怪的宝贝,夏家因此对她颇为看重,纵使知道她不是亲生女儿,还是一样疼爱。

    没准儿就是因为这个东西?

    红尘到不觉得它有什么大作用,可就是没用,也不能便宜了蒋婵,这辈子,那人是别想得了。

    阳光透进来。

    外面渐渐有各种声音响起。

    “二丫头,起来吃饭。”

    听见蒋庄的声音,红尘打了个激灵,顾不得胡乱琢磨,披上衣服就起身出门。

    桌子上居然摆好了碗筷。

    蒋庄和顾氏,还有小弟蒋毅都在,她大姐大丫已经出嫁,这会儿自然是不在家里。

    她暗暗打量,觉得这个家和印象中到没有太大不同。

    眼前的碗中只有寥寥几颗糙米,大部分都是野菜。

    红尘看着,就略有些发呆……

    “看什么,不想吃就别吃,一个丫头片子,难道还挑嘴不成?”

    顾氏往自己儿子的碗里夹了一块儿肥肉片,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那个平时她怒瞪一眼就吓得跟只病老鼠似的丫头,这次却好像根本没注意,木木愣愣的。

    顾氏气得一把将她的碗夺过去,里面的汤汤水水都倒回锅里去:“不吃拉倒!”

    红尘皱眉。

    蒋庄叹了口气:“闹什么,消停些吧。”

    家里的男人说话,总算还管用,饭桌上一时间安静下来。

    他接过碗,给红尘舀了一小碗菜粥,米多了些。

    顾氏瞥了一眼,脸色难看,暗自嘀嘀咕咕,显然是很不满意。

    红尘没心思搭理她。

    顾氏的心情不好,看什么都不顺眼,更别说看她。

    村子里好些人都知道,顾氏竟然要卖女儿,虽然也不敢确定她是不是被骗了,可不管是卖到什么地方,总是把女儿卖了出去。

    现在大家的日子又不是不能过,蒋铁匠赚的钱在乡下够用了,怎么就落到要卖儿卖女的地步?

    蒋家庄向来民风淳朴,乡亲们对这种事儿十分看不过眼,一连数日,顾氏出门就被人指指点点,遭了好些白眼儿,她自然心气难平。

    红尘到是有些意外,没成想此生还遇上这样的改变,上辈子她是被蒋庄从锦城赎回来,没闹出动静,村子里的人只隐约知道她是被拐了,还安慰顾氏来着。

    也好,顾氏别管多罪大恶极,总算养大了她,她对这个人也做不出什么,最多也就不理会而已,这会儿能给她添点堵,找点儿小麻烦,心里头痛快!

    一碗粥里一点儿油水没有,菜特别淡,红尘都不知道多少年没吃过这种东西,根本食不下咽。

    红尘叹了口气,肚子里咕咕叫,饿得眼花,忍不住就摸了摸肚子,勉强把饭都吃下去,她这会儿最先要做的,不是改变人生之类,还是先想办法赚钱。

    吃完了饭,顾氏就打发她去洗衣服。

    此时虽然是春天,可春寒料峭,红尘笨手笨脚地搓衣服,一时间浑身僵硬。

    一整天的活儿做下来,她累得气喘吁吁,身体都木了,稍微休息一会儿,顾氏就一顿好骂。

    红尘如今可不怕她,就是懒得理会,觉得头疼,而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点儿事儿,才渐渐适应了蒋家庄的生活,心情也日趋安稳。

    可惜吃野菜都吃不饱肚子,住的房子低矮,蚊虫众多,穿的衣服割得皮肤生疼。

    她上辈子过得是苦,但那是心苦,生活上却勉强算养尊处优了多年,如今让她熬下去,还真有点儿受不住。

    再这样,她恐怕一着急,说不定头脑发昏就直接冲到夏家,曝露了身份。

    红尘自己心里有数,她哪怕是真打算要安贫乐道了,也不能委屈了自己的胃……所以,还是得赚钱。

    在蒋家庄里,究竟上哪儿去能赚得到银子?

    难不成打造点儿东西卖?可蒋庄虽然是个铁匠,可那些家伙事,却绝不会允许自己的儿女碰一下!

    红尘纠结了半日,忽然想起上辈子隔壁春妮儿卖出去一盆兰花,是一盆变异兰花,一共卖了五百两银子。

    这事儿当时特别轰动,顾氏因为这个,骂了她好几天赔钱货,只知道吃,什么活儿也做不了。

    要是上辈子,红尘是别想了,肯定养不出什么好花,这回却不同。

    一些生长年数不够,还很稚嫩的小植物苗,她到没办法点化它们,让它们生出灵智,不过,到是能促进这些可爱小植物的进化。

    点化的过程,其实说白了就是促进他们进化的过程。

    就说院门口的石榴树,她不过是每天趁着在树荫里洗衣裳的工夫,给它念诵了即便咒文,石榴居然早早地开了花,橙红色的,特别漂亮,整棵树也是生机盎然,再不像一开始那副即将枯死的模样。

    有这本事,养些花草貌似不很难。

    五百两银子不多,可对现在的她来说,就是救急了,有蒋庄这个爹在,她对蒋家的恨意并不深,至少不像对,几乎是让自己活得水深火热的夏世杰和蒋婵那么深,要不然也不会临死还想着给蒋家的后代留下点儿东西。

    但她可并不乐意一直呆下去,她终究还是希望能拥有一个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家。

    “二丫,你发什么愣,到底去不去?

    红尘一回神,邻居家的苏梅差不多都把一盆衣服洗完了,正一边甩着手上的水珠,一边百无聊赖地看着后山流口水。

    “听狗蛋说,后山上长了好些个桑葚,还有别的野果子,咱们去找找看,说不定能找到特别甜的。”

    红尘目光闪了下,她到真需要自己去一趟,印象里,后山有一片长了兰草,她去取些苗来点化改造,说不得能卖出大价钱。

    第一个目标,吃饱喝足,就靠它了。
正文 第五章 欲脱离
    &bp;&bp;&bp;&bp;别的石榴花能不能吃,红尘不知,可进了她口中的,却是最为甘醇甜美的味道。

    她一下就笑了,自从回来之后,一直精神紧绷,此时此刻,才稍稍放松下来,只是下一刻,便浑身发木。

    紧张过后,脑中一片空白。

    她虽然下定了决心,要离开蒋家,脑子却有点儿转不动,想不出不损伤自己分毫的法子。

    就算一开始是顾氏犯罪,偷换孩子,但蒋家养了她这么多年,把她养大成人,在那些事不关己的外人看来,那就是她的父母,生恩不及养恩大!

    何况当时所有人都以为是两家抱错了孩子,并不知道顾氏是故意为之,若非后来顾氏临死糊涂了,说漏了嘴,这事儿永远没人知道。

    上辈子红尘被逼无奈,满心愤恨,死活不认顾氏,连带着对蒋庄也多了怨怼,也因为这个,不知多少人说她冷血无情,心性残忍,哪怕她做得再好,也招人诟病。

    再加上她去过青、楼,名声越来越差,夏家那些长辈族老,一直更喜欢蒋婵,导致她面对那个女人,孤立无援,步步退让,到最后退无可退,还落个早早身死的下场。

    经历一世,名声有多重要,她是再清楚不过,别的都可以不计较,但品格方面,她必须让大部分人认同,得始终站在有理的,‘正义’的一方才是。

    脑子勉强活动了下,红尘眨了眨眼,果然还是得先吃点儿苦头,装一装孝顺女儿才是。

    她洗完衣服,又吃了些石榴花,顿时觉得身体里气力竟然增加了些许,咬了咬牙,就背着筐子去后山捡柴火。

    没成想,这一到后山,她竟是如鱼得水一般,哪里有吃的,哪里有喝的,通过半空中奇妙的波动,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没一会儿工夫,光是野果子就填饱了红尘的胃,还捡到一只折了翅膀的野山鸡。

    采了些野菜就炖了一大锅鸡汤,美美地吃了一顿。

    虽然没有精盐,可山上有盐矿,熬点儿盐水味道居然还算不错,没特别苦。

    可能是她饿了。

    吃饱了返回时,都到了傍晚,好些村民都坐在树下乘凉。

    红尘扫了一眼,背着柴火笑眯眯地走过去:“王大爷,狗蛋的嗓子好了没有?我听说甜根子治嗓子特别好,刚才在山上正好碰见就摘了些,给你们家狗蛋煮点儿水喝吧?”

    说着,就从筐里拽出来个布包,里面都是处理得干干净净的甜根子。

    “加点儿生姜,煮一煮特别管用!”

    王大爷一怔,脸上就堆出几分喜悦。

    “哎,那就谢谢二丫头了!没想到我们二丫头还学会辨草药,行啊,长了本事。”

    几个乘凉的村民,也被她塞了一些从山上捉来的野味什么的,不值钱,就是个意思。

    红尘不像以前木讷,嘴甜的很,大爷、大叔、大娘一路叫过去,还把自己从后山摘的野果子分给小孩子们吃。

    她本来就长得漂亮,又这么会来事儿,一会儿就哄得那些村民高高兴兴,把心眼儿都偏到她身上,一来二去,见她小小年纪,还得出来挑水,还要去后山劈柴,重扁担压在细瘦单薄的肩膀上,微微颤颤,一时间便起了几分怜惜,不免腹诽顾氏太重儿轻女了些。

    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重儿轻女,可自家的孩子自家都疼,要是家里条件好些的,哪里会舍得女儿干重活?

    蒋家的条件还行,哪怕买个小丫头回去伺候,怕也不是说不过去,可他们家的儿子长得白白胖胖,女儿就面黄肌瘦,不用看也知道这是偏心得过分了。

    乡亲们不会为了别人家的私事儿和顾氏争论,但肯定会对她越来越没好感。

    之后一连好几日,红尘还是勤勤恳恳,顾氏让做什么,就做什么,碰上阴天,主动早早就去给蒋庄送雨伞,天天去送饭菜。

    她上辈子也做了十几年的农活,烧饭难不住她,后来也是见多识广,眼下虽然只做几道普普通通的家常小菜,可从色香味到摆盘,一看便让人垂涎欲滴。

    就这饭菜,地里头闻见香味的农夫农妇,人人都说红尘心灵手巧,蒋庄有个好闺女,那是满脸的羡慕。

    偏偏她做饭,在家里却是蒋毅吃肉,她只能吃野菜,蒋毅吃白面,她吃的和猪羊吃的差不多。

    半碗糙米,混合了点儿烂菜叶,连个盐粒也无。

    红尘端着碗,细嚼慢咽,看也不看对面蒋毅碗里的鸡大腿。

    顾氏瞥了她一眼,皱眉:“整日烧个饭也不省着点儿猪油用,耗那么多,是不是你偷吃了?”

    隔壁周大娘进来还簸箕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形,登时瞠目结舌。

    这些事儿,不着痕迹地一点点传了开去。

    顾氏还没有察觉到,她刻薄女儿的声名,就传遍了蒋家庄。

    村民们都知道红尘在家吃不了几样好的,寻常家里做了好吃的饭菜,都会给她送点儿,怕便宜了蒋毅,就把她叫家里去吃饭

    如此半月有余,红尘估摸着,再坚持坚持,火候应该差不多,这会儿好些碎嘴的婆子,都开始唠叨蒋家这点儿事儿,也有不少长辈颇为义愤,王大爷还去找了一回蒋庄,直言他得管住婆娘,闺女那么听话懂事儿,哪能随意作践!

    奈何蒋庄能在家的时候太少,妻子管家儿女那是理所当然,他说了妻子不听,他总不能为了这个就休了结发多年,给他生儿育女的发妻。

    红尘也只能忍。

    忍着忍着,她就再也忍不了,好不容易重生一回,可不是让她接着受顾氏的磋磨的!

    相信进行了这么多铺垫,爆出她不是蒋家的女儿,要脱离蒋家,估计村里人多会同情她,至少也能理解,不像上一世似的,她一个最大的受害者,到被传成了白眼狼。

    这日,难得没什么风沙,红尘刚顶着满天的星星,钻进厨房里生火做饭,心想着今天想办法惹怒顾氏,最好吵一架,顺势把自己知道她不是夏家女儿的事儿曝露出来,思绪还没停,外面就忽然起了一阵喧闹,锣鼓声声,震耳欲聋。
正文 第六章 真相
    &bp;&bp;&bp;&bp;明明是欢快的锣鼓声,可声音一来,整个蒋家庄一片死寂,好些人家大门紧闭,胆子小的少男少女都失声痛哭。

    整个村子乱作一团,鸡鸣犬吠,好像一下子就失了安宁祥和。

    隔着厨房的窗户,红尘看到顾氏蹭一下就从屋里蹿出,连鞋都没穿,披头散发,脸色苍白,浑身发抖。

    “怎么来了咱们村子?”

    “不是前年才选过灵童灵女么?”

    “咱们蒋家庄以前可没选过!”

    不远处隐约传来细碎的争论声,声音里都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焦躁。

    略一皱眉,红尘一开始回不过神,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是皇宫里有神兵利器出世,要选灵童灵女血祭了。

    上辈子自从新天子登基,这等以活人血祭的事儿,就被废除掉,从此总算听不见少女少女的哭声,所以她一时也没想到这个。

    但可以确信,以前蒋家庄是绝对没出过!

    红尘当年活到十好几岁,也不知道还有血祭这种事,怎么如今变了?

    本能的,她想起那场以买人为名的绑架!

    当年红尘进京,一回夏家,就发现自己曾经被卖到青、楼之事,已经是人尽皆知。

    蒋家庄那么个小地方,锦城也不大,发生这种事儿,京城那些大人物又怎么会关注?必然有人推波助澜。

    当时红尘年纪小,也没怎么怀疑,到是后来嫁给王越,又吃了几次亏,才渐渐开始怀疑蒋婵,越看她越可疑。

    她或许早就知道她不是夏家的女儿,一直在想办法让自己永远回不了夏家去,就是能回去,也要败坏自己的名声。

    吃亏吃得多了,总能明白点儿事儿!

    她当初被顾氏卖了,还卖得那般顺利,怕少不了蒋婵那女人的功劳。

    只是这一次一计不成,或许蒋婵就另外耍了手段。

    选人活祭,夏家家主上下,从来不觉得有什么活祭的必要,但大周朝百年来都有这样的习俗,夏家也管不了。

    不过现在蒋婵是夏家的嫡女,要影响人选,那也就一句话的事儿,没人会不给她面子。

    红尘冷静地站在院子里,心中一口气憋闷良久。

    一向是如此,天时、地利、人和都在蒋婵身上,可这一世,她不想陪蒋婵玩了。

    她到要看看,这一回她身上夏家的外皮扒下来后,还能不能和上辈子似的,过得那般顺风顺水。

    不多时,村子里就出现一支身穿玄色外袍的队伍,正是宫中使节,浩浩汤汤而来,领头的手拿罗盘,骑着高头大马,念念有词。

    整个村子顿时鸦雀无声。

    队伍轻轻巧巧地就在蒋家的院门前停下!

    顿时,好些人出了口气。

    顾氏脚一软,踉跄了下,随即回头瞪着走出厨房的红尘,顿时心定了定。

    红尘也看了一眼来的车队,却惊了一惊,猛地低头,随即才想到,现在还没人认识她,这才轻轻吐出一口气。

    只是,这人怎么会来?

    车队旁边骑着马的一锦衣公子,正是夏家的入室弟子,师风。

    师从大长老,他虽然不姓夏,在夏家的地位却不比自家二郎低,连夏世杰在他面前,也从来不敢摆架子。

    这人既然在这儿,红尘眯了眯眼,轻轻握住小心别在腰间的匕首,感觉到它轻微的颤动。

    此人在这儿,到是一件好事!

    至少有他在,自己更有把握能全身而退,不去做劳什子灵女。

    思索间,宫使下了车,吟唱一般念出一篇圣旨,朗声道:“你家中选,还不拜谢天恩?”

    这会儿蒋庄刚急匆匆从外头赶回来,一回来就听说自家被选中,脸色登时变色。

    “不可能!”

    他一出声,其他人都吓了一跳,顾氏更是吓得嘴唇发青,扑过去搂住蒋庄:“当家的,可不能顶撞宫使。”

    以前也有过一家子舍不得儿女,不肯送人走,可又没钱去打点赎人的事儿,闹大了,虽然不至于家破人亡,可孩子没保住,一家还都被发送边疆,还不知活不活得了。

    没错,虽然有血祭这一说,但若是选到富贵人家,也有人拿钱去赎人。

    要是交了钱,活祭的时候便由宫里的灵师给写一道寄名符,再涂抹上鲜血,便能替换自己,逃得一命!

    当然,起码是三千两银子起价,一般寻常老百姓,把一家子全卖了也绝对凑不齐。

    如今家里头大部分孩子都多,夭折几个那是常事,穷苦百姓,到很少有人去赎。

    宫使见多识广,这种事儿见了不知多少,也不以为意,只是笑道:“被选中去伺候天神奶奶,那是幸运,别哭天抹地的,行了,你们家自己请出灵童灵女,收拾干净好上路。”

    顾氏猛地把红尘往前一推。

    “这是我闺女,还请宫使照顾一二。”

    红尘踉跄了下,低着头不说话,眼眶微微发红。

    蒋庄咬牙切齿,可是他也知道,自家绝对拿不出一笔足够的银钱来赎人。

    顾氏努力把蒋毅护在身后,不许他往外看,声音急迫,难听得像公鸭子在叫,盯着红尘道:“行了,你赶紧去,别作妖,宫使走一趟不容易,你听话点儿!”

    红尘叹了口气,走出来向着蒋庄跪下磕了个头。

    “爹,女儿要走了,有些话本来不该说,可要再不说,以后就没有机会,总不能让爹爹蒙在鼓里。”

    她声音清脆,带着一丝孺慕,任谁都看得出,她对爹娘充满眷恋。

    村子里好些人都掉了眼泪。

    “很久以前,我就知道,我不是娘的女儿,当年女儿尚在襁褓中,娘就将亲生女儿,和我调换了位置,我本是当年路过这里的一个夫人的孩子。”

    一句话,周围所有村民都傻眼,包括蒋庄在内,都回头去看顾氏。

    顾氏吓得踉跄后退,尖声喊:“你怎么知道?不,不,你是胡说的,胡说的!”

    本来还有人不信,以为红尘是心里有气,不愿意认亲,可一看顾氏的反应,到都信了。

    红尘的声音还是平平静静。

    “前一阵子,女儿莫名就通了相面之术,看得出来,我和您还有娘,并无亲缘,又听娘亲梦中所言,才知道一切,但爹娘养育我多娘,养恩大于生恩,今日我替毅哥儿去了,就算偿还恩情,从此以后,再不相,不知爹娘可同意?”

    顾氏扯开嗓子怒吼:“你就是我女儿,什么不相干!”

    选中灵童灵女的人家,可是能拿一百两银子的补偿!
正文 第七章 撇清
    &bp;&bp;&bp;&bp;顾氏的表情实在算不上隐晦,她这一嗓子下来,乡亲们都知道她打的是什么主意。

    蒋庄浑身发抖,牙呲目裂,冲过去一把抓住顾氏的衣服,一字一顿地道:“二丫头是不是……我们的女儿?”

    “不……她……”

    让自家男人吓了一跳,顾氏整个人呆了呆。

    蒋庄平日里脾气虽说不算好,但在村子中,却是难得的厚道人,从来不和别的丈夫似的,动不动就打老婆。

    他和顾氏成亲,就待她极为妥帖,哪里会如此凶神恶煞!

    顾氏一瞬间心虚,闭了闭眼。

    两个人成亲多年,对自家的耳边人还能不了解?

    蒋庄不用再问,整个人虚脱一般,踉跄后退,满脸的不敢置信!

    “你怎么敢?怎么敢?”

    他自问也没少了顾氏吃喝,而且不说大鱼大肉的,至少能让她隔三差五就尝尝荤腥。

    像他们家这般条件的,村子里也没有几户!

    “咱们家难道就真那么不堪,让你昏了头,不要自己的亲生女儿,去换人家的?”

    顾氏脸上一白,露出几分羞恼,扯开嗓子哭嚎,“你不信我,到信一小丫头片子,难道你看不出来,这丫头就是个白眼狼,不想咱们家好!”

    “你,你,我非休了你!”

    蒋庄气得脸色煞白。

    偏偏顾氏不依不饶:“休了我?就因为她这个臭不要脸的小妮子?你要真敢,我就带着儿子去投河,看看你后悔不后悔!”

    她骂骂咧咧,越说越难听,大家见她到了如今这份上,还诋毁红尘,不觉对她更多了厌恶。

    好些事不关己的人,也不免同情起眼前的女孩子。

    宫使不耐烦地皱了皱眉:“行了,这些事我们不管,就是有什么人犯了国法,那也是县令的事儿。一会儿还得去接别人,快有请灵女上车,咱们该走了。”

    顾氏这才收了声,低下头不说话。

    红尘嘴唇动了动,目中隐约有悲哀之色,又看了神色复杂难辨的蒋庄一眼,站起身。

    蒋庄顿时觉得胸口大痛。

    “二丫头……”

    可他终究不能让儿子去,他是疼爱红尘,可红尘就是亲女儿,也不能为了女儿毁了儿子!

    手心手背都是肉,伤了哪儿也痛彻心扉,却还是轻重有别。

    蒋庄低下头,下定决心,他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想办法赚钱,尽力去救一救女儿。

    红尘叹了口气,整理了下衣襟,缓缓向马车走过去,车队里就有两个宫人过来,一左一右,准备扶住她的胳膊,没成想,刚一靠近,就见青光一闪,她腰间的短刃竟然开始震动,发出一阵阵宛如风声呼啸的轰鸣。

    “啊!”

    那两个宫人的衣袖一下子裂开,两个人吓得连连退后,脸色煞白,面面相觑。

    宫使也心下大惊。

    红尘不知所措地立住,满脸茫然,她那把短刃就震动不停,好像要挣脱束缚一般,本能地伸手握住,短刃才平静些许。

    “咿?”

    一时间周围都安静了,师风目中流露出几分诧异,从马上一跃而下,作势出手抓住红尘的袖子。

    可刚一伸手,手背上就多出一道血痕来!

    宫使还有身边的宫人脸色都变了,齐声喊道:“师公子小心!”

    这位可不是一般人,要是有所损伤,此次出行,完成得再好,怕也有过无功,回去要吃挂落!

    师风摆摆手,饶有兴致地点头:“神剑有灵遇警则鸣……原来传说竟是真的!”

    他细细打量红尘,目中闪过一抹惊疑,总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孩子。

    只是,蒋家庄是个偏远乡村,若不是有传闻说那位大人物到了附近,他一辈子也不会来,又怎会见得到此地的村姑?

    不过,真没想到小小一山村,竟也有如此钟灵毓秀的女孩子,她浑身灵气逼人,甚至比家里最能感应天地,孕育神兵的灵女的资质还要好。

    拿这般好胚子去活祭,未免太浪费了些。

    师风思绪一转,脸上却笑道:“宫使好福气,此女能让神器认主,果然是不得了,这蒋家,我看难能可贵的很,值得破例一次,不如就把这小丫头的兄弟一块儿带走,既然是亲兄妹,想来男孩子也是最好的灵童人选!”

    宫使顿时笑了,一本正经地应下。

    蒋毅今年十四岁,不算小,却依旧懵懵懂懂,隐约感觉到不好,缩在母亲身边,一句话也不敢说。

    一开始,顾氏还没反应过来,半晌才回神,顿时懵了,一把搂住儿子,瑟瑟发抖,一张脸涨得通红:“不行!”

    惊怒惶恐,让她整张脸都开始扭曲。

    红尘一向认为,活祭既无用,又残忍,是大周朝传下来的,最令人痛恨的一种习俗,可这会儿,忽然因为这个有些痛快。

    宫使皱眉,冷漠地扫了顾氏一眼:“我出行乃是奉了圣命,你若不遵,就是抗旨,知道上一个抗旨的人去了哪儿?”

    顾氏一个激灵,脸色更白,发抖得更厉害,再也没有和男人争吵怒骂的精神气。

    宫使使了个眼色,立时便有两个宫人过去,连拉带拽,硬生生把蒋毅给拖过去。

    顾氏捂住脸哭,整个人跪在地下,耳边听着她儿子一声又一声地喊娘,心如刀割。

    蒋庄神色麻木,闭上眼,呢喃:“报应啊!”

    一听这话,顾氏顿时来了力气,扑过去用力抓住儿子,高声吼道:“不是,我儿子和那死丫头没关系,她不是我女儿,她是我换来的,真是我换来的!”

    这声音极为尖锐高昂,连三里外的人没准儿都听得清清楚楚。

    宫使一挑眉,看了师风一眼,见他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态,便知道自己没做错。

    他们这种人,揣摩上意,那是本能,一挥手,宫人这才松手,推搡了下,把蒋毅推得一踉跄,倒在顾氏怀里,顾氏死死抱住他。

    师风咳嗽了声:“如此说来,这个灵女确实和你家没关系?”

    “没有,没有!”

    顾氏再也没心思胡思乱想,一心想撇开关系,“她就是个野孩子,和我们没干系!”

    师风这才满意:“有上差在这儿,又有这么多人作见证,你这句话,大家可记住了。”

    顾氏只顾着给儿子擦眼泪,擦鼻涕,根本就什么都没听见。

    红尘看着这一对母子,目光清幽如水,隐约闪着泪光,周围的乡亲们想起她平日那么孝顺,只要娘亲给一个好脸色,就能开心好几天,都不免连连叹息。

    顾氏不惜福啊,二丫头太可惜!
正文 第八章 安家
    &bp;&bp;&bp;&bp;红尘最后回头看了蒋庄一眼,面无表情地向马车走过去。

    蒋庄失声痛哭。

    村子里的老人们不免唉声叹息!

    师风挑挑眉,这才慢吞吞地上前一步,把人给拦住。

    红尘没说话,心里却道:没成想师风这家伙年轻的时候,到比人到中年更沉稳些。

    当年她认识的那个师风,做事一向风风火火,哪里能等到现在?

    害得她刚才还以为自己失算,真要此时就去京城!

    不是怕自己被当成祭品,红尘很清楚,以她现在拥有的小能力,想要赚钱买灵师的寄名符,绝对不会很难。

    只是进京便要直面蒋婵,她不愿意在自己很狼狈时与那个人碰面,若真是见了,也许又会重蹈覆辙,让夏家人觉得自己远比不上他们精心培养十几年的女儿。

    师风从怀里拿出一张红色的,只有方寸大小的帖子,递了过去。

    红尘也没觉得太意外。

    像这种帖子,每年夏家都要发出去四五十张,这是往少了说,记得有一年,蒋婵一个人就给出去六十张,‘骗’那些资质好,年纪小的小孩子们进入夏家大门,成为夏家的一个零件。

    近千年过去,夏家长盛不衰,这些零件的功劳才是最大的。

    “我就求求情,让你等三年再作为灵女去侍候天神奶奶,看看,这是我们夏家的帖子,你要答应拿着她,三年后春日来参加入门考核,且考中了,我就借你钱买一张寄名符如何?你不是说通相面之术?说不定是开了灵窍,那还有几分希望能中!”

    师风拿捏了架子,等着红尘惶恐不安,他好细细安抚,笼络人心。

    结果,人家小姑娘大大方方就伸手接了,睁着一双眼睛看着他,目光清亮。

    “我不用你借钱,三年后我就有钱了。”

    师风:“……”

    这丫头可真有自信,她以为寄名符是什么?三文钱一张的骗人护身符么?

    摸摸鼻子,师风还是和宫使说了几句情,于是,蒋家庄这一场灾难,有点儿虎头蛇尾地结束掉。

    宫使还要去很多地方,自然不能久留,几乎没多长时间,车队就浩浩汤汤地离去。

    村子里的村民们,伫立良久,擦了擦满头的冷汗,这才松了口气,叽叽喳喳,吱吱呀呀地开始议论起来。

    蒋家庄的人,有些一辈子都没离开过家乡,更别说见到宫使,那会儿是害怕,不敢言语,这会儿到觉得新鲜,个个那些大人们,个个长得像天上来的。

    唠了半天,长辈们才哄了人回去。

    日子总要照过。

    只是,红尘却不肯与蒋庄和顾氏走了。

    村子里德高望重的族老,王大爷叹了口气,看顾氏正用阴测测的目光瞪着这孩子,到嘴边劝说的话,又给吞了回去。

    “我已经不姓蒋,以后就叫红尘,贵人面前说过的话,总不能反悔,哪怕是为了蒋毅。”

    红尘笑了笑道,“还请族老帮我另外立一户籍,让我能在蒋家庄安家落户。”

    这个肯定没问题,大家乡里乡亲的,红尘也讨人喜欢,没人会不同意。

    最后商量了半晌,还是红尘自己选的,在后山脚下有个破茅屋,以前修建来给猎户歇脚用,之后破败不堪,也就荒废了,村子里三两银子就卖给她,包括附近开出来,半荒废的一块儿菜地。

    “这里怎么能住人?”

    村民们都皱眉。

    红尘笑道:“大家放心,我就一个人,也住不了多大的地方,以后我赚了钱,会修个好房子的,再说了,咱们村子向来太平,住哪儿不是住啊!”

    见她打定主意,就要这个地方,蒋庄一言不发,领着这个从今天开始,就不再是自己女儿的孩子,去交了钱,把地契塞在她的袖子里,又一个人扛着工具,敲敲打打,把那个茅屋整修了下,至少不会漏风漏雨。

    顾氏是不乐意,可蒋庄一瞪眼,怒道:“你知不知道你犯了大罪,如今是民不举官不纠,找不到苦主,才容你逍遥,将来有你好受的!”

    她再厉害,也是个寻常村妇,终究还是理亏,顿时不敢言语。

    一切都收拾妥当,居然到了后半夜。

    红尘累得腰酸背痛,茅草屋里什么都没有,她也没从蒋家带太多东西,只有几身补了补丁的换洗衣裳,拿出来铺在炕上,倒了下来,冷风呼啸,又饿又累。

    她现今一个人,要生活,还想要吃好喝好,过和上辈子完全不一样的好生活。

    翻了个身,蜷缩起来,顶着冷风,红尘一时睡不着,心里却像燃了一团火。

    她终于离开顾氏了,似乎走出了扭转命运的第一步。

    伸手握住贴身放着的玉珏,红尘忽然想倾诉,她的心里话,不能和别人说,但她突发奇想,或许在玉珏空间里,能畅所欲言?

    眨了眨眼,红尘打开玉珏,点开唯一一个能开的版块,仔细看了看,往‘快速发帖’的框子里,一字一顿地写下——我现在一个人生活,能做什么营生!

    略一迟疑,意念过去,居然一下子就发布出来。

    红尘吐出口气,裹着衣裳坐起身,愣愣发呆。

    不知道是不是有很多大能也无聊,也就过了片刻,红尘就觉得眼前闪啊闪,好多人在说话。

    “少年,来和我打网游吧,我带你装逼带你飞,神器整沓送啊!!”

    “美女,我需要时装模特,你想不想尝试一下?会让你红遍全宇宙!”

    “那要看你在你的位面有什么特长,又想做什么,人总要有理想,既然能开启交流空间,你也不是一般人。”

    “这小年轻一看就知道是新人,没准儿还是个孩子,有很多时间考虑未来,若想赚钱的话,可以开个商店,就卖我们这边的特产,再不然卖书最划算。”

    “不如去接现实任务,做个职业悬赏人!”

    这句话一出,一下子再也没人发言,出现一堆‘……’符号。

    红尘顿时有些好奇,不过,这会儿并没有问什么,她为人谨慎,虽然不吝于求助,却绝对会自己一点一点儿地把玉珏空间了解透彻。

    现在她到觉得,最该做的,是仔仔细细去阅读版块里面的新人贴,知识贴,还有八卦交流的帖子,至少里面很多知识,哪怕只有只鳞片爪,也让她觉得特别神奇,特别长见识!

    像什么位面,宇宙,种种概念,她看了许久,琢磨了许久,才彻底明白,这些大能,都是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每个世界都不同,可能和想象中的仙界,冥界差不多,也许传说中的天神奶奶也是这样的大能?

    看了许久,红尘觉得困倦,才合上眼,其实,无论是想琢磨个什么营生,总要先有钱才行。

    她先要吃饱喝足,好好经营一个家!
正文 第九章 寻兰
    &bp;&bp;&bp;&bp;一连半日,红尘都在想,在蒋家庄里,究竟上哪儿去能赚得到银子?

    纠结许久,她忽然想起上辈子村里一个小姑娘春妮儿,卖出去一盆儿很名贵的兰花,一共卖了五百两银子。

    这可是一笔巨款,当时特别轰动,顾氏因为这个,骂了她好几天赔钱货,只知道吃,什么活儿也做不了。

    要是上辈子,她肯定养不出什么好花,这回却不同。

    一些生长年数不够,还很稚嫩的小植物苗,她到没办法点化它们,让它们生出灵智,不过,到是能促进这些可爱小植物的进化。

    点化的过程,其实说白了就是促进他们进化的过程。

    就说有这本事,养些花草貌似不很难。

    五百两银子不多,可对现在的她来说,实在是能救急!

    说做就做,红尘当天就收拾东西,背上竹筐,揣好匕首,就一头扎进了后山。

    山路对她来说,实在不是什么难题,那些成长了几百年的参天大树,甚至一根绿草,虽然大部分还没有灵智,却有一丝丝灵性,能给她传递信息,指引她走路。

    只是……

    兰花还是苗儿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样子?

    红尘发现她有点儿太想当然了。

    以前她也不是没见过兰花,不过到说不上怎么喜欢,最多在盛放时看上两眼,要她在这些花还跟杂草差不多的时候,把它们从杂草丛中选出来,还真有点儿,不对,是十分有难度。

    今日蒋铁匠又接了个活儿,去了县城,正好顾氏要她去后山捡柴火,她就趁机来以前听说过有兰花生长的一小山谷碰碰运气,没有兰花,能遇见别的名贵植物也不错。

    只要能赚钱,她可不会太挑剔。

    红尘摸着山谷转了一周,各种野花看了不少,兰草却瞧不见,走了半晌,一抬头,居然看见一颗老山参,瞧着也有百年光景。

    这东西同样值钱,而且不会比兰花差。

    红尘心中大喜,一时晃神,竟掐了个法决,在人参顶上轻轻一点,顿时一股气流从体内散出,她脚下软了软,头昏眼花,扑通一声坐在地上,一时间浑身乏力。

    “小心!”

    耳边忽然传来个声音,红尘抬起头:“…………”

    那颗人参顶上,缓缓浮现出一个虚影,白雾蒙蒙,是个须发花白的老头,正满脸关切地看着她。

    换了别人,‘白日见鬼’,一定吓死,就是红尘也心里一扑腾,好半天才回过神,知道并不是自己见了鬼,纯粹是自己这些天,天天思索脑子里的信息,一直在暗中练习,已经初步有些成果,刚才一察觉老人参能点化一下,生出灵智,她就不自觉动了手。

    可问题是,现在人参灵智,别人也就算了,她却是能看见的,难道还能挖了人家去卖?

    再说……为什么会是个老头儿?

    若是变成个美女,或者年轻貌美的小伙子,她恐怕还甘心些。

    “哈哈哈,主人,那可不怪小老儿,明明是主人自己的原因。”

    红尘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

    根据她脑子里的信息,点化灵物有难有易,可点化之后,灵物本身还是无形无相,只是在她心中有了形象,也就是说,她认为这个东西该是什么形貌,就会看见什么样的形貌。

    以后要是还有机会点化什么,一定要把印象里的美男美女想一百遍。

    “主人欲寻花木,小老儿到知道几株,只是不知名贵与否?”

    刚才红尘絮絮叨叨,满心满眼都是拿兰花换钱的话,这株人参显然是听的清清楚楚。

    红尘连忙细问,她也不奇怪这人参是怎么知道三里之外的事儿,植物和植物之间,自然有自己的交流方式。

    这会儿也用不着着急了。

    问清楚,红尘就在地上画了张地图让人参来看:“你不要叫我主人,听着别扭,我叫红尘,你就直呼我名便是。”

    人参到也不矫情,高高兴兴改称她阿尘。

    因为红尘刚才点化它那一下,耗损了许多精气,便让她拔了一把自己的根须,含在嘴里。

    别看只有一点儿须,但这株人参达成一次进化,和寻常山参完全不同,入口即化,稍微一点儿苦涩过去,便是甘甜爽口。

    红尘顺手就又揪了一把,打算回去煮参茶来喝,没赚到钱之前,日子恐怕不好过,身体得好好保养才是。

    她本来想就让老人参呆在这儿,慢慢生长,只是人家人参不乐意。

    “阿尘啊,你不如把我移植到隐秘些的地处,山上经常有猎户出没,万一把我给抓走吃了怎么办?”

    你本来就是给人吃的。

    红尘哭笑不得,还是答应等办完了事儿就给他寻个风水宝地养着,也许可以移栽自家的菜地里。

    气息喘匀了,她就用脚蹭了蹭,把地上的地图蹭平,一边捡柴火,一边溜溜达达就找去老人参说的长兰花的地方。

    地方不是很好找,好在她和那株人参交流,貌似是说话,其实却是一种灵识感应,人参知道的东西,直接浮现在她的意识之中,路自然是熟悉无比。

    也就半盏茶的工夫,红尘就到了地头。

    身后背着的篓子里面装满了木柴,还有掉落的野果,甚至还有五颗野山鸡下的蛋。

    人参说的地方,是个背阴的小山坡,到处是藤蔓杂草,还有灌木丛,看起来十分寻常,估计就是有山民进山,也发现不了。

    红尘拿出自己的短刃,只一下,藤蔓就断裂了好些,即便她都见识过这个短刃的不同凡响,还是有些惊讶。

    这兵器似乎和上辈子大不相同,锋利无比,甚至她明明本身不怎么会用,是这把短刃在主动带着她行动。

    很快开辟出一条道路。

    红尘仔细看了看,到处都是杂草,但她还是发现了几棵不一样的,应该是兰花。

    只扫了一眼,她就发现这几株花苗,在她的眼中摇曳多姿,仿佛会说话一样,充满了生气。

    连忙把背篓放下,小心翼翼地将花苗挖出来,放在筐子里盖好,又装了一些这里的土壤。

    她也没有多挖,虽然有把握,可还是仔细些,万一碰上意外,这几棵没养好,她还能再找别的补救。

    找到东西,红尘一看天色不早了,连忙下山,还顺路回去告诉老山参,等明天她再来,到时候给它换个地方,和自己做个邻居。

    现在要是挖的话,竹筐太小,里面东西又多,天色也晚了,恐怕伤了根茎。

    老山参还挺高兴。

    事实上,山上的花木都喜欢和红尘亲近。

    这会儿就先拿土壤草稞子盖一盖,此地地处偏僻,轻易没人过来,一时到不用担心。

    一路回去,回到自家的破茅屋,家徒四壁,心下却十分安稳,这里现在还很糟糕,可用不了多久,就能变成她理想中的家园。

    红尘生了火,把自己在山上捡来的野果子和山鸡蛋烤一烤,一颗颗吃下去,才用个破木箱子装了土壤,安置好兰花苗,就摆在床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

    兰花很稚嫩,就像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孩儿,娇嫩无比,红尘低声念诵了几句咒语,只觉得一股气息从喉腔里喷涌而出,吹在娇弱的苗上。

    几乎肉眼可见,兰草略微长大了些,变了个模样,更有活力,也更迷人。

    即便还只是草,也婀娜多姿。
正文 第十章 话本
    &bp;&bp;&bp;&bp;“清风摇翠环,凉露滴苍玉。美人胡不纫,幽香蔼空谷。”

    红尘顶着黑眼圈,一脸憔悴,却还是每天都抽出时间给自家的兰花美人吟诗唱词。

    供养一株小苗竟然如此艰难,她每次感觉到身体中的热流往花木上去,都像大病一场,休息好半晌,吃上一个参须才能恢复!

    好在成果斐然。

    有一株已经开了花,通体如墨,边上飞着一丝金边,简直美如玉,就算是不懂兰花的人看了,一颗心都砰砰乱跳,不忍释手。

    所谓兰花之美,在色、姿、韵、香,它是样样都完美。

    红尘觉得自己这个大俗人,竟然也有那么一点儿舍不得。

    而且这花还一天比一天美,天天按照她脑子里最完美的形象去改变。

    有时,红尘甚至能感到,它是真能听得懂自己的诗词,也能知道她的想法,会回应她,给她安慰,抚平她精神上的疲惫。

    她天天累得要命,拼尽全力去点化兰草,似乎变得没有什么不值得,哪怕不卖钱,自己留着养都好。

    那枚玉珏,红尘私下里叫它玉珏空间,上面有个上传影像的按钮,点了一下,兰花的图像就出现在上面。

    居然还真引来好几个人称赞,说是只看一下,就知道此花有灵性。

    当然,也有某些大能说话她听不懂,说什么在他们那儿,好好的兰花都被炒成什么天价,弄得铜臭味十足,完全失去了兰的本意,令人扼腕叹息。

    红尘叹气,她不介意铜臭味,只要价高,卖给谁都行啊!反正高价买了花走,就不可能不好好照顾!

    其实,她应该给它添一个好看的盆,再买上一支带着香气的花签,写一些美丽的诗词来配,那样肯定更能卖得更贵。

    问题是这些都不现实,她如今连吃饭都是村里人接济,还有蒋庄给她送些,买个花盆还是满贵的,等花卖出去,赚了钱再说吧。

    到是玉珏里有人留言,说想换几盆有用,不急着要,等她再多培育些也不迟。

    对方显然不是为了看花,为了什么就不知道了,拿出来交换兰花的是几本旧书卷,看影像的话,保存得比较完好,有一些蒙学的,还有一本状元文章集锦,一看名字就很大气,其它的杂七杂八都是些杂学,还有话本小说,也颇有意趣。

    因为这个版块是很不正规的二手交易,根据信息来看,没多大保障,‘做生意’只靠自觉和信誉,大部分都是拿来处理不值钱的闲置物品。

    红尘现在是第一次交易,能交易出去就算不错了,就是有别人喜欢她的花,一时半会儿也不放心,便随口答应下来。

    她自己能培育,自然不缺花草,她还打算围出个院子来,种上一片花草,再植上几棵果树,架上个葡萄架。

    兰花遍地的美景,离她可不算远呢!

    但在眼下,读书却是极为奢侈的事情,哪怕只是一些闲书,拿在手里也一定有用。

    红尘还对玉珏空间里的东西特别好奇,什么都想知道,这会儿自然是认认真真答应下来,等培育好了,由着对方挑选。

    那人一高兴,不光先给了本话本算预定,神神秘秘地说,对她肯定会有些作用,且很贴心地,主动送了她几个造型雅致的花盆。

    花盆是金属质地,细丝缠绕而成,本身就雕琢出叶子和鲜花,蓝光闪烁,浑然天成,和自家的兰花特别‘般配’,她立马决定,这盆花如果卖不出五百两以上,谁也别想拿走。

    一切都很顺利,红尘的心情不错,随手翻了下话本,可看了没多会儿,却不觉怔住。

    话本里讲的故事很眼熟,主角居然是她那个假妹妹蒋婵,整个故事,就是蒋婵如何压过人家夏家真正千金,谋得富贵荣华的奋斗史。

    她本来没在意的,可里面一些东西,居然和自己记忆中没多少差别,只是……

    红尘的手指微微颤动了下,深吸了口气,冷笑——话本里的夏红尘,是个狡诈阴险的坏女人,整日欺压蒋婵!

    原来亲娘给她多做几身衣服,亲爹疼她几天,得了先帝爱惜,多了几样嫁妆,就是欺压?

    整本看完,呆愣良久,红尘顿时觉得喉咙里像堵住了什么东西,干呕半天,却吐不出来。

    她终究还是略带几分伤感,释然一笑。

    书里细节不清不楚的,也不知是不是有什么人知道了这个故事,自己编写……不过已经无所谓,故事不是她的故事,她也不是故事里的夏红尘。

    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她从不是什么恶毒人,也不是什么良善人,不过一奋力挣扎求存的女子罢了。

    她有心追问话本的来历,只是想了想,重生都重生了,连这般神奇的事儿也遇得上,玉珏本非凡物,有这么个话本出现又由何稀奇,不问也罢。

    只是这书到底不好让外人看到,红尘干脆找了个黑罐子把东西藏好,塞到床下,随即就努力把自己看到的故事抛在脑后。

    活了一辈子,红尘别的没学会,至少学会一件事,一步步走自己的路,决不去想任何想来没用的东西。

    如今,改变生活要紧。

    第二日就是个大晴天,

    红尘把兰花装在箱子里头,又换了身儿蒋庄过年的时候给买的新衣服,虽然是麻布的,不值钱却干干净净,没有补丁,也是她带出来的,唯一一身好衣服,这才从塞在一个破瓦罐里面,翻出十二个铜钱收好。

    这几个钱是她拿鸡蛋换来,给自己准备的路费。

    从蒋家庄去县城,要过一条淘金河,要是走桥那就太远了,往返一次要将近两个时辰,有急事的一般坐船。

    河里有三条船,一条大船,还有两条小船,大船反到便宜些,一个人要两个铜子即可。

    正好村里的猎户赵大叔驾着驴车去集市,路过渡口,她就坐了一回顺风车,只说是做了点儿绣活儿贴补家用,去县城看看。

    老赵笑眯眯让红尘坐到背风的柴火和几张皮子后面,还给她两把瓜子。

    村里人现在都知道,二丫头的身世可怜,现在没爹没娘了,村子里的乡亲,左邻右舍住着,在事不关己的时候,多多少少都有点儿同情心,这会儿帮个小忙,老赵很乐意。

    再说了,他到觉得这丫头不是一般人,能交好那是福气。

    渡口离蒋家庄非常近,走了有小片刻就到了。

    老赵想了想,直接送红尘到渡口去,领着她走到大船边上。

    “高师傅,还有座儿没有?”

    “满了,没看这么多人都等着。”

    船夫也有点儿累,汗水淋漓,抹了把脸,摇了摇头道。

    大船能装的人多,不过,不只是蒋家庄,附近好几个村子去县城都要坐船,到时常要等上几回。

    老赵无奈,扭头看过来:“二丫头,要不你在这儿等等?”

    这一等,怕是要等不少时候。

    “赵大叔且去吧。”红尘四下张望了半天,一笑,眼珠子转了转,“我坐小船。”

    老赵一愣,皱眉道:“可别,小船的船资贵二十倍呢。”他们小门小户的,哪有如此浪费的道理,“你如今出来单过,年龄又小,以后用钱的地方多得很。”

    红尘笑了下,摆了摆手,溜溜达达走到正准备上小船的一个客人身前。

    “大叔。”

    一回首看到红尘,见是个五官漂亮,干干净净的小姑娘,那客人顿时愣了愣。

    他也就三十四五岁,看装扮应该是商人,不过并不暴发户,除了穿的棉布料子的衣服,裁剪很精细,针线也好,除了腰上挂着个香囊外,并无太多装饰。

    红尘看盯着他,上下打量了一会儿,笑眯眯地道:“恭喜你啊大叔,你媳妇要生了。”

    那人大吃一惊:“小姑娘,你怎么知道我媳妇怀着身孕?”

    他可不是本地人,媳妇是三十里外王家庄的,他这次带着妻子回家省亲,没成想妻子居然有孕,他们成亲二十年,才有这么一个孩子,自然要慎重,干脆就没走。

    今天出门,还是媳妇说想吃县城桂园楼的点心,说是二十来年没吃过,想的厉害,他才亲自出门去买。

    P:下面还有两章,属于比较重复的内容,弄雪会在今天都把他们修改发出来,晚上有全新章节更新。
正文 第十一章 出售
    &bp;&bp;&bp;&bp;怎么可能不知道!

    在红尘眼里,这位富商大叔腰上带的求子符正隐约发出耀眼的光芒,差不多都快形成完整的意识,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说,此人即将有子。

    “是个大胖小子……不过生时或许有点儿小麻烦,虽无大碍,但你最好带个大夫回去。”

    红尘说的一本正经。

    那个富商被唬得一愣一愣。

    周围其他客人也颇为意外,连老赵都纳闷,不知道邻居家这小姑娘是从哪儿看出人家媳妇有孕,还敢说这种话。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岸边黄土飞扬,有个短打打扮的小厮扑过来,高声喊:“姑爷,姑爷,小姐要生了!”

    那富商脚底下踉跄了下,先是不敢置信,随后狂喜,连滚带爬地上了岸,红尘高声道:“……船资付了吧?捎我一程,就算抵了我给你看相的钱如何?”

    那富商哪里还顾得了这个,连忙点头:“是,是!”

    估计只要红尘说的够准确,他能有儿子,别说坐一回船,就是坐个一百回,他也愿意掏钱。

    红尘优哉游哉地上了船,冲着一脸迷糊的老赵摆摆手。

    一船的客人,看她的眼神,古怪里都透着点儿敬畏,虽然还不知对方生的是不是真的是个儿子,可至少大家隐约觉得,小姑娘指不定是个高人。

    红尘心里竟然也多出那么一点儿愉快,难不成不光身体变小,连精神也变得幼稚?

    红尘莞尔,却没觉得哪儿不好,上辈子她就是顾忌太多,这辈子张扬一下,有何不可?

    老赵猛地一掐大腿,惊声道:“你说自己通相面术,原来不是唬顾氏的?怪不得,怪不得京里的贵人也说你这孩子灵透的很!那么说,夏家的帖子,你是真得了?”

    红尘笑而不语。

    可听他如此喊,周围几个乘客,都大惊失色,又多信七分,红尘若不是真有本事,怎能得夏家青眼,那可是大周朝赫赫有名的夏家!

    一时间,船上的人全凑过来搭话,有的想她给相面算命什么的。

    “我算命到没什么,不过,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命不轻算,要不是迫不得已,人还是少算命!”

    红尘笑道。

    乘客们一想也是,就不闹着要算了,不过,对红尘还是一样好奇。

    船舱内。

    于文波倚窗而坐,一边哄着怀里只露了一颗小脑袋的陈念睡觉,一边不觉多看了那小姑娘几眼,若有所思。

    他是京城于家的人,于家世代有人入钦天监,且上下都好道,他自然不例外,自幼就有追寻天道的渴望,得道高人见得多,有些真有几分道行,有些是浪得虚名。

    这会儿他却觉得,正因为小姑娘年纪小,才有可能真有几分本事。别人都觉得小孩子最会胡说八道,他却认为,小孩子比大人要可信得多。

    船走了有一刻来钟就靠了岸。

    小码头距离集市还有一段儿距离,正好几个客人也要过去,她就又蹭一回顺风车。

    走了一会儿工夫,就看到乌压压的人头。

    举目望去,石青色的低矮房屋,矗立在道路两边,刚到春日,路旁野草冒出新芽,左右酒楼茶馆,招牌林立,虽然只是一个小县城的集市,却颇有几分气象。

    红尘一时怅惘,她都不知道有多少年没见过如此乡野气息浓郁,充满生活感的景色了。

    集市上有几处贩卖花草,看起来生意不错,别看县城不大,但因为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云集之所,时至今日,外地士子游学,也时常会相约而来,谈诗论文。

    这文人士子一多,对花草的需求也就多了。

    记得上辈子那盆五百两的兰花,不就是富商买来送给新科举人的?

    其实,真论赚钱,红尘找些名贵药材,就如那株老山参,肯定赚得更多,一开始她就是这么想的,可后来一琢磨,弄几盆花草骗文人才子的钱,和拿名贵药材出来售卖,那是两回事。

    以她如今的身份地位,还是在这么个小县城,真拿出很名贵的药材,未免太过引人注意,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

    药材什么的,还是以后去了大城再考虑。

    红尘并不着急,先买了一个幕笠戴上,溜达了一圈,在几处卖花的摊子前面都站了站,仔细观察。

    大部分花卉都死气沉沉。

    一路走过去,哪怕是看着枝繁叶茂,生机勃勃的盆栽,真正一感应,却几乎感应不到半丝灵性,简直可以说是死物。

    这类花卉,要是没碰上像红尘这样有点化能力的主子,恐怕最多花开一季,甚至连一季都艰难,便要‘魂归黄泉’。

    走了一圈,红尘才在一个国字脸,五官端正,身着麻衣,不像生意人,到像花农的男子面前停下。

    他眼前摆放的花个个不同,有一盆甚至是一向得大周朝上层贵族钟爱的姚黄,也有普通的牡丹,兰花,栀子,风信子,简直是大杂烩,不过他养得很好。

    “请问,你这里收花吗?”

    那花农怔了下,显然很惊讶,坐直了身子,上下打量了下红尘:“小姑娘,那得看看你卖什么花。”

    红尘笑了笑,就把一直捧在手里的木箱放在地下,将上面盖着的包袱皮解开,小心翼翼地捧出里面的花盆。

    一看见花的真容,黑如浓墨,金光闪亮!

    花农蹭一下窜过来,整个人趴在地上,盯着花瓣,瞠目结舌,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道:“紫兰?这,这,这样的……可真是世所罕见!”

    尤其是眼看都三月末了,竟然还开的这么好!

    他说着,就狂喜,看着那盆花的模样,掩饰不住的喜悦:“我买,买,小姑娘,我给你一百两银子如何?”

    花农故作肉痛地从牙缝里挤出句话。

    他话音未落,红尘也未曾来得及说话,地上的花就让人一手给捞了起来。

    “一百两能买个花盆。”

    那花农吓了一跳,气急败坏地怒道:“谁那么没规矩……呃,穆爷?”

    一眼看到捧着花的人,这人年过中年,穿着打扮并不多奢华,但通身的富贵气象,哪怕是个瞎子也看得出来。

    花农嘴角抽了抽,一下子耷拉下脑袋,精气神全都消失,不觉叹了口气。

    显然他也明白,这宝贝花看样子很难属于他。

    不过,花农还是支吾了句:“花草这类也没个明确的定价,专看买的人喜欢不喜欢,一百两可不算少。”

    寻常老百姓,一辈子能见到一百两银子的几乎都没有!

    红尘也承认,这话不算错。

    穆爷就笑了,捧起花盆,细细地看,目中也不自觉流露出一丝惊艳。

    不只是花好,花盆也精美异常,他从没有见过这种金丝缠绕成的花盆,哪怕不不见花,只这一个盆,他真是觉得一百两也不算很多,瞥了花农一眼,翻了个白眼道:“既然如此,现在小姑娘碰上了识货的买家,你就别打主意。”

    说完,低头笑道,“小姑娘,八百两如何?下个月是我老丈人的寿辰,他老人家最爱花草,你这盆花给了他,决不至于辱没了。”

    他这么一说,红尘就点了点头,她也没想着狮子大开口,八百两实在超过预期,她根本没想过能在这样的小县城里卖出如此高的价钱!

    穆爷也十分高兴,给钱给的特别痛快,付了她十两现银,还向那个花农要了一贯钱给她,其它的都是银票,大周朝最大的皇商,高家银铺的银票,绝对安全。

    红尘平平静静地接下收好,轻声道谢,穆爷到有些意外,这小女孩儿身形瘦弱,一看就年纪不大,穿着打扮像是普通的农家女,但这么一大笔巨款入手,居然还宠辱不惊,没欣喜若狂,到真是个人物。
正文 第十二章 茉莉
    &bp;&bp;&bp;&bp;虽说有一点儿惊讶,不过,穆爷也看出来,这小姑娘不大想让人知道身份,就没在意,小心地捧着花大踏步离开。

    像他这种人,很难真去关注一个村子里出来的小丫头。

    那个花农到站直了身子,目送他的背影许久,哀叹好几声,才把注意力又集中到红尘这儿,随即露出个谄媚气十足的表情,又是作揖,又是赔笑道:“小妹妹,以后你要还有这么好的花,可别忘了我,我叫高升,家住杞县东边,你就打听那个卖花的高家就是,千万,千万,切记,切记。”

    那股子急迫殷切,溢于言表!

    红尘笑应了。

    “要有的话,肯定给高老板看,但我这花也是偶然得来,怕养不好早早出售,恐怕很难再有。

    高升一想也是!

    像这种变异的品种,还开得这么好,的确不可能常常遇见,越想就越发惋惜。

    “哎,你该养到分株之后再卖的!”他皱着脸嘀咕,“那位主儿果然像传说中一样,半点儿架子也没有,连这等乡野小集市也时常逛一逛,却苦了我,失了一桩大买卖!”

    穆爷的岳父那不是一般人,那是宫里出来养老的一个大太监,收养了一对儿儿女,在本地那是绝对不能招惹的大人物。

    这花到了人家手里,想等着分株之后买一盆,怕不容易。

    红尘和他说了几句闲话,不着痕迹地四下一打量,觉得还挺安全,这笔交易并未有人太注意。

    也有可能是那位穆爷势力大,县城三教九流的人都给他面子,和他有关的生意,别人不敢打什么坏主意。

    即便如此,红尘依旧打定主意,回去的时候要多绕个几圈。

    正和高升告别,忽然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脑子里嗡了一声,隐隐约约听见细微的**声,像是在求救。

    红尘低头,就看见一盆叶子发黄的茉莉花苗株,堆在一堆破麻袋,杂物垃圾后面,很努力地冲着她摇曳身姿。

    眨了眨眼,她还是蹲下去将它捧了起来。

    任何生灵的求生欲望都不应该被忽略,何况这盆小小的茉莉花,居然很奇异地生出些许灵智来。

    像这类稚嫩的植物,能有如此机缘,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哪怕一切顺利都有了,也多夭折!

    世间生灵,除了人得天独厚外,其它的想要有那一丝灵智,多要受个‘九九八十一难’,苍天不容!

    从这个层面上说,红尘拥有的能力,实在很不得了!

    她上辈子万般艰难,做什么都不顺,也许正是潜在能力逆天,所以天要亡她。

    只是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留一线生机,或许,她就得了那一线生机,才得以重生。

    “这盆多少钱?”

    高升奇怪地看了红尘两眼,耸耸肩笑道:“你想要就送给你,能救活了也是功德。”

    这会儿不到茉莉花期,他本是带出来请一个精通园艺的先生给看看,没成想那位先生远游去了。

    茉莉花又不算名贵,他虽然喜欢花,到底主要还是为了赚钱,为了养家糊口,不可能为了一盆可能活不了,又卖不上价钱的花多辛苦。

    现在眼前疑似财神奶奶的小姑娘想要,不拱手送上刷好感还等什么?

    红尘笑了笑,就收拾好走人,也幸亏她回来之后好歹做了几天苦力,这具身体别看瘦弱,却一直辛苦做活,否则她搬着重物走路,还真不一定能坚持。

    在集市上转了两圈儿,遇见两个西域胡商,便买了些种子香料,又去小饭铺吃了一顿热气腾腾的饭菜。

    其它的什么锅碗瓢盆,被褥布料,各种杂货,粮食,也是能买就买,还给帮助过自家的那些邻居乡亲们,都买了些礼物!

    红尘都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一个人自由自在地逛过集市,逛得恋恋不舍,一直呆了大半个上午,这才意犹未尽地返回。

    她如今有了钱,用不着再去找顺风车坐,直接就到车行雇了一辆车,装载了满满当当的货物去码头。

    集市上的车行都很正规,几十年的老字号,且车行地头熟悉,人面熟悉,雇一辆车,连带着有人随行保护的,总比孤身一人上路要安全些。

    车行用的马,不是宝马,也是良驹,脚力不错,没用多少时候,便到了码头。

    红尘数了几个铜子塞给车夫,算是赏钱。

    并非她小气,实是有那么几个铜子的赏钱,车夫就极高兴,像传说中直接拿银子打赏的,怕只有话本里才有。

    码头上很热闹,嘈杂声四起。

    大船这回好好地停着,还没有走,红尘连忙整理了下东西,又雇了个力工来挑货,这就要过去。

    “小姐,这位小姐等一等!”

    刚走了几步,身后忽传来一人高声叫喊。

    红尘一停下脚步,就有一个肥肥胖胖,一身绸衫,腰里还挂着个算盘的中年男人冲过来。

    那男子一脸的喜色:“啊,小的可算是等到您了。”

    话音未落,竟跪下砰砰磕了两个响头。

    此处是码头,人来人往,他这么一闹,特别引人注目,好些准备乘船的行人都探头看过来。

    红尘也皱了下眉头,一侧身,避开,才伸手让对方站起,微笑道:“恭喜尊主人喜得贵子!”

    男子一怔,脸上更是笑出了一朵花。

    “小姐果然是奇人……要不是听了您的指点,老爷回家时带了个医生回去,我们家夫人这回怕是要伤了身子,幸亏大夫到的及时,如今母子均安!”

    这人嘴上跟涂了蜜似的,把红尘捧得舒舒服服。

    不怪他如此客气,主要是他家主人快把眼前的小姐当神明给供起来了。

    那个富商骑着马快马回家,路上老想红尘说可能有些波折,让带个大夫回去的话。

    王家庄女人生孩子不兴请大夫,但他人到中年,才得一子,又和妻子感情好,怎么可能不在意?也顾不得丈人和丈母娘会不会觉得不吉利,便去附近请了个精通妇科的老大夫同行,没想到回家正好赶上媳妇难产,要不是老大夫经验丰富,还有不外传的秘方,他媳妇便是勉强把孩子生下来,怕是也要坏了身体,甚至可能死亡!

    如今母子平安,顺顺利利,他越想越觉得都是红尘的功劳。

    大周朝上下本来就都有遇见大事,先要卜卦的习惯,他是个商人,更是信命,往常出个远门,也要卜算一下,去拜拜神佛,如今遇见红尘这么个神奇的小姑娘,还八成真懂卜算之术,会给人看相,他就是有八分感激,也得表现出十二分来,才显得郑重。
正文 第十三章 心意
    &bp;&bp;&bp;&bp;那些乘船的行人们虽然不可能都知道刚才在对岸,红尘指点富商的事儿,但那会儿码头上人可不算少,船夫,力工,小商小贩,这件事又多少带着点儿传奇色彩。

    如今大家没什么娱乐节目,也就说说八卦最有益身心健康,没一会儿,在场的人就都知道有这么回事儿了。

    现在看对方如此毕恭毕敬,感激涕零,想必那小姑娘说得很对,好些人都有点儿后悔,该求人家给算一卦,机会难得!

    这会儿人小姑娘已经上了船,又有管事家丁一群人围着说话,他们怕是很难凑过去。

    管事给红尘塞了一个大大的,十分丰厚的红包,想来能让任何人都满意。

    他也会来事儿,没说什么亲自送人家回家的话,只又把小船的船资给付清,而且是整条包下来,吩咐手底下的家丁把船舱内外打扫得干干净净,再帮着红尘把货物都给摆放整齐。

    反正附近的村子不多,和小姑娘一般年纪的少女更少,想打听的话,没有打听不出来的道理。

    红尘自然不会矫情推辞。

    这种时候,表现自己一无所求并不合时宜。

    稳稳当当坐下,随波荡漾。

    回到自家的茅草房,红尘先去找王大爷的两个儿子,王树贵,王树民帮忙,把车上的粮食卸下来,扔进米缸,其它零零碎碎,红尘自己拿得动,就自己收拾妥当。

    王树贵和王树民全是那种老实巴交,连话都不肯多说几句的汉子,见红尘居然一转眼就有这么多粮食入库,也不管她是怎么来的,最多心里很好奇。

    红尘到主动解释道:“昨日我到后山,挖到两颗兰草,咱们杞县这边的读书人,向来风雅,尤其喜兰,我就琢磨着拿去集市上碰碰运气,没成想一下子就卖了一百两银子!”

    “啊!”

    王树贵两个吓得差点儿没跳起来,左右张望了眼,见没人才放心,随即惊道:“你回来时没出什么事儿吧?”

    他们到不担心小姑娘在村里出问题,要说蒋家庄没个害群之马,那到不至于,不过,因为大部分都姓蒋,祖上连着亲,如今沾亲带故的也多,且这几年风调雨顺,大家日子还过得,要说嫉妒红尘得了钱,那或许有,敢捣乱的却无。

    可这丫头一个人从集市回来,身怀巨款,万一出点儿事儿,那可怎么得了!

    红尘摇了摇头:“贵叔放心,我晓得,回来绕了好几圈呢。”

    二人才稍稍平定了心情,想了想道:“二丫头如今也算有点儿产业,不如给你挖个地窖,也能存下些粮食。”

    村子里的村民们,都是往地窖里贮藏粮食。

    “挖一个方便,你一个女孩子自己过,最好再养两条狗。”

    红尘应了,确实很有必要。

    可惜啊,她家大黄是爹的心头肉,就是蒋庄舍得给她,她也不愿意要,省得大黄伤心。

    今日太晚了,不适合动土,第二天一早,两个人就拎着铁锹过来。

    他们干这活儿是干熟了的,一点儿都不费力,不多时就暴土扬长,挖出个大坑洞来。

    看着人家卖力气挖土,红尘连忙去厨房折腾了一大锅骨头汤面,又烙了两张大饼,厚厚的,多涂了油渣,金黄色,又在里面切上好些碎肉。

    烙出来一层一层,层层叠叠,香气十足。

    “两位叔叔,快歇一歇,吃点儿东西再挖。”

    王家两兄弟在红尘准备的热水里头洗干净手和脸,咬了一口肉饼,肚子里就咕噜一声,二人顿时红了脸,见红尘忙忙活活地给他们舀了冒尖的一大碗汤面,心里也是高兴。

    虽然帮忙的时候,肯定没想着占便宜,可人家小姑娘如此体贴热情,说明人家记了人情,他们也没白出力气。

    吃饱了力气更足,兄弟两个一鼓作气,很快就给红尘挖出一个结结实实的地窖。

    红尘只有一个人,怎么看也足够用。

    等到两个人忙完回了家,她就先拿了些米面,送去蒋家,还塞给蒋庄五十两银子。

    蒋庄的目中登时露出一抹痛惜:“赚了钱好好留着……三年后用得着。”

    他显然还是极关心红尘,红尘买兰花赚了一百两的事,刚刚传开他便知道。

    红尘一笑:“毕竟是我赚的第一笔钱,还是想给……您,您就拿去打造些好点儿的工具,以前那些,都用了二十年了吧。”

    蒋庄差点儿掉泪。

    她的女儿,从此再也不肯喊他一声爹!

    一家子都是他在照顾,可只有这么一个不是女儿的女儿,才记得他那些家伙事儿都快不能使用了。

    顾氏没在,要是在的话,一旦知道红尘居然赚了这么多钱,估计还有的闹,幸好她和蒋庄吵架,带着儿子回了娘家。

    红尘如今懒得理这人,没在蒋家多呆,孝敬蒋庄是一回事,和这个家再扯上关系,那可不行。

    而且这孝敬,更多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自己的好名声。

    出了蒋家的门,又拿了点儿点心,去左邻右舍转了一圈儿,挨个送了些小礼物。

    不值什么钱,但心意到了。

    前两日顾氏没少四下里说红尘的不是,当初好些人见到了顾氏撒泼,自然都知道这里面谁是谁非,可顾氏毕竟养大了她,说不得也有个把糊涂人觉得,世间无不是的父母,就是顾氏再刻薄,那她也应该顺从再顺从。

    如今红尘这般懂事,待所有人都客客气气,礼数周全,万一真出了这类神经病,用不着她出马,村里人就能破口大骂,护着她。

    该干的事情都忙活完,一看天,太阳都快下山了,红尘累得大口喘了几口气,深呼吸,忽然闻见一股清淡的香气,是草木的味道,香气在鼻尖徘徊,身上的疲惫,就渐渐消退。

    她就连忙趁着天还没黑,整理了下房间外面的土地,略微平整,把那些兰花苗都种上。

    本来灰突突的,荒凉的土地,如今虽然只是添加了些许兰草,就变得有了一点儿雅韵。

    茉莉花搁在窗户前面,刚摆上时,还显得蔫头蔫脑,红尘摸了摸椭圆的小绿叶,细细抚慰,小东西竟隐隐约约裹了一下她的手指,就像是在回应,没一会儿,就显得精神多了。

    “咦?这一株似乎是我朋友的孩子呢!”

    红尘吓了一跳,扭过头瞪了忽然冒出来,悬浮在山参上面,伸懒腰打呵欠的老参一眼。

    “你能不能不要老是忽然冒出来说话?”

    她也是刚刚偷偷摸摸地把老山参移栽到自家的墙根底下,早知道他如此神出鬼没,就不该听他忽悠,怎么也要将他种得远一些才是。
正文 第十四章 忽悠
    &bp;&bp;&bp;&bp;老参也不介意红尘的抱怨,盘膝坐下,施施然道:“我记得很清楚,有差不多十个花开花落了,那一年,天上下了好大的雪,后山上长了一株茉莉花,长得好,在那一片是最漂亮的,我经常和她说话。”

    说着说着,他的表情居然有点儿荡漾!

    红尘:“……”

    好吧,他虽然是个老头模样,那也有欣赏‘美女’的权力,意淫也与人无干!

    “后来就有个人把她给挖走,弄到隔壁周村去,一开始我们还有联系,只是离得太远,联系起来多少有点儿费劲儿,也就渐渐没了消息。”

    老参还挺感慨的。

    就着他的声音,红尘躺在床上,没一会儿便进入梦乡。

    茉莉花花枝摇曳,努力伸展枝桠,替她堵住窗户上的破洞,不让寒风吹入。

    老参柔声私语,似在哄她入眠。

    一晚上睡得挺踏实,第二天天一亮,红尘爬起来洗漱完,吃过饭,就慢慢把自己栽培的兰花,挑选最好的,灵性十足的,移栽到花盆里,打开玉珏空间,和那位想要兰花的大能交易。

    红尘还特意附赠了一张养兰花的注意事项,都是问的兰花自己,比如它喜欢什么,一般什么时候想晒太阳,什么时候想喝水,招了虫子都有什么表现。

    反正详详细细,那位大能挺高兴,给她的书籍五花八门,塞了一大箱子。

    红尘拿到书翻了翻,把里面关于什么《基础炼器三》,《法器开光二十三法》《鲁班绝技》,《五行八卦》,还有什么奇奇怪怪的《西方炼金术缩略》,不好让别人看到,似乎是不传之秘的书都给藏好。

    怪不得前世蒋婵能轻易给兵器开光,成功率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让夏家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大约她也不知怎么得了这样的传承!

    这类书,还是别曝露为妙!

    至于其它的这个世上能找到,或者不怎么起眼的话本,游记,儒家典籍,到整理好,就摆放在床头。

    看来要打造个书架才好。

    这些书,别说在村子里,就是在杞县,恐怕也很难得。

    杞县能藏书的人家,估计只有王员外家。

    红尘想了想,其实做个营生,用不着完全就用她的能力,例如卖花,再如看风水相面,像这两样,后者不可能天天开张,属于平时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那种。

    至于前者,她就别和人家辛辛苦苦的花农们抢饭碗了,太欺负人,也容易招来嫉恨。

    到不如先开个茶馆,杞县人都爱喝茶,她弄得特别一点儿,只做花茶,那除了房子,几乎没什么成本,再提供书籍,供客人们读。

    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红尘琢磨了下,特意拿出张纸,简单列了个计划。

    在玉珏空间里,她经常看人家大能别管干什么,都要先有计划,所以就照葫芦画瓢,也跟着学学。

    正写着,春妮趴在篱笆上喊:“二丫头,二丫头,周村那边开庙会来着,走吧,咱们去看热闹去!”

    这不年不节的,办什么庙会?

    红尘愣了下,不过春妮一脸向往急切,她还是换了身衣服就跟着出了门。

    老山参跟在旁边,一边转圈,一边嘀咕:“我也想去啊,我也想去!周村我朋友多!”

    哎!

    她总不能把人参挖出来带着一块儿去吧。

    周村和蒋家庄毗邻而居,虽说隔着一座山,但有一条小路特别近,哪怕走着的话,也就小半个时辰而已。

    办庙会的地方,就在山后头,离蒋家庄更是近。

    村子里好些人都一块儿走,说说笑笑,也感觉不出时间,没多一会儿,红尘就听见叫卖声,吆喝声,各种声音汇聚一起,春妮一下子就高兴起来,连蹦带跳地冲过去,一点儿姑娘的矜持都无,气得她娘和嫂子在后面直跳脚。

    红尘就沉稳得多了,不过,确实挺热闹好玩。

    春妮一个劲儿地往那些小吃摊子处跑,要不然就围着首饰摊子,脂粉摊子打转。

    这姑娘已经到了爱美的年纪!

    至于红尘,她喜欢看那些零零碎碎,奇奇怪怪的摊子,例如卖香烛的,卖古董文玩的,还有卖旧书的。

    这些东西,在人世间流传已久,也沾染了人气,有些还酝酿出灵性,在她的眼中,偶尔能见到闪耀着些微光芒的物件。

    红尘乍一看过去,忽然觉得凭她这手能耐,只淘宝也让自己一辈子都饿不死了。

    当年楚王殿下不就是淘到一块儿天然形成灵性,堪为天然灵器的暖玉,献给皇帝,皇帝才给他封王,还给了封地。

    要不然,就楚王那样的小透明,皇帝能想起来才有鬼!

    只是这等地方,想淘到天然的灵器,可能性真不大,哪怕淘到差不都的好东西也难,还是将来去了大城市再去展示一下她的本事为妙!

    红尘转了一圈儿,果然没瞧见太多好东西,大部分不值钱,正想去找春妮,目光一定,慢慢在一个小摊子前面停住脚步。

    摊子上摆了一堆小东西,有残缺的瓷器,有佛像,有几个铃铛,还有一些铜器,瞧着到不是刚出土的东西,像是从农家收回来的破烂,卖东西的小伙子也不在意,拿了个蒲扇盖在脸上睡觉。

    她之所以停下来,是看见个奇奇怪怪的小葫芦,只有拇指那么大,但光芒亮的比太阳光还要耀眼。

    想了想,她就伸手把小葫芦拿到眼前。

    “二丫头,你看这玩意做什么?脏兮兮的,瞧瞧我买的银簪子好看不?”

    春妮摸摸自己那头黄毛,再看一眼红尘漆黑如墨的长发,呜呜了两声,鼓起脸。

    小贩迷迷瞪瞪地睁开眼,闻声就瞪了眼春妮,“哎呦喂,小姑娘这话可不对,我这摊子上都是好东西,别看现在瞧着脏,可那是因为都是古董,沾水怕要伤了光泽,属于越脏越旧越珍贵,你随便买一样,拿回去给懂行的人瞧瞧,保准不亏!”

    几句话,春妮被蒙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就忍不住笑,这忽悠人也太敷衍了事,同样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瞧这个也喜欢,瞧那个也觉得好,一副想要捡便宜的样子,杂七杂八拿了些东西,连带着那只葫芦也拢到手里。

    “这些多少钱?”

    “嗯,一共算你四十文好了,看你小姑娘年纪小,我就不赚你的!”

    春妮登时瞪大了眼:“什么!?”

    红尘也皱眉:“不行,我没那么多钱,就是二十文,再多我拿不出来!”

    “那哪儿成,最少也得三十五文,要不然我可是亏了本钱!”

    两个人锱铢必较,讨价还价半天,终于以二十五文达成交易。

    红尘她们一走,小贩吹了声口哨,挺高兴,这些东西都是他去村子里捡的破烂,全都白来的,本是为了忽悠个把过来闲逛的读书人,这会儿读书人没忽悠着,忽悠了个小姑娘也一样。
正文 第十五章 护身符
    &bp;&bp;&bp;&bp;“二十五文啊,一共二十五文,能买好些糖吃!”

    春妮皱着脸,看红尘心不在焉的,也有点儿不满,不过也没气多久,一会儿又精神抖擞,拿出她买来的银簪子给她看,“雕工不错,用的银也足,我攒了一年多压岁钱总算没白攒!”

    “不过,你可别乱花钱,昨天我还听娘亲和爹爹说,你眼下正需要钱呢,他们还想着,家里要宽裕,这几年节省些,好替你也积攒点儿,三年后那事儿,或许帮不上大忙,总要尽尽心。”

    红尘本来低头细细摩挲那只陶瓷材质的小葫芦,闻言就笑了,心下也感激。

    她上辈子享受过多少富贵,却得不到多少真心相待,这辈子在村中,也许一年的开销,还比不上大家族一桌酒席,可只要不日日吃糠咽菜,她到觉得快活得多。

    春妮儿小孩子心性,还是喜欢玩,对于那些严肃的东西也琢磨不了多久,不一会儿又盯着红尘看。

    “你这东西真不值什么钱,宝葫芦嘛,我小时候一年我奶奶给我换一个戴,有时候是葫芦,有时候是项圈,上面刻了什么光明咒,还说是开过光的,三文钱一个,小商贩挑着担子贩卖,你该见过才是。”

    红尘点点头,却有些神思不属,脑海中仿佛看见幻影,一个苦行僧赤足在火山上蹒跚前行,胸前一佛器隐约透露出琉璃梦幻的光。

    她眨了眨眼,双手合十,把葫芦搁在掌心,轻轻盘转,只听着咯嘣咯嘣几声脆响,她再松开手,春妮就怔了怔:“这是什么?”

    那小葫芦居然脱了一层皮,上面的尘垢一丝丝褪去,露出来一个五颜六色的小东西。

    还是有点儿葫芦样子,却明显不是葫芦了。

    “上面好像是莲花?还有绳结?”

    “这是八吉祥。”

    红尘失笑,干脆托起来,让春妮仔细看看,只见那么小的一个小玩意儿,居然还刻绘着极为精美的纹路,而且是八宝俱全。

    宝伞、金鱼、宝瓶、莲花、白海螺、吉祥结、幢和金轮,都刻绘的清晰精致,在如此小的空间,刻出这么多东西,还不显得繁琐凌乱,那是相当难得。

    “八吉祥?我好像听人说过,是不是佛家的佛宝之类?”

    春妮顿时也来了兴致。

    红尘干脆把手里已经盘转好,初现光彩的东西递给她,让她仔细看,稍稍解释道,“所谓八吉祥,多指在佛教密宗代表吉祥的图案,相传八吉祥是天人所供,有无上威能,各有作用,比如说宝伞表示覆盖一切,开闭自如,象征保护众生,若是去密宗求的话,求宝伞护身也不错。”

    “唔,就和咱们去道观求的护身符差不多?”

    春妮到不怎么信这些,她爹爹走南闯北做生意,见多识广,早就和她说过,如今那些自称什么大师灵师的,全是骗子,尤其是碰上他们拿出什么法器,灵器让你买,扭头走人是最正确的选择,眼下这么个小物件,只是普通陶瓷,又不是特别的材质,她瞧两眼就兴趣缺缺,很随意地摆弄看看,正想扔给红尘,她忽然脚下绊了一下,身子一矮,就听见头上‘嗖’一声!

    一扭头,目瞪口呆!

    “咳咳咳咳!”

    一把菜刀贴着她的脑袋飞过去,撞在墙上,几根略显干枯的头发随风飘落。

    春妮浑身一抖,嘴唇发青,差点儿没哭出来。

    红尘转头,就见旁边一家酒楼里,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正纠缠在一处,男的正是罪魁祸首,女的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她一皱眉,还没说话,春妮忽然扒住她的胳膊,把八吉祥放在她手心里,看了半晌:“……你说,是不是这个护身符起作用了?”

    不等红尘回话,春妮吐出口气,小声道:“怎么可能?!”

    她回过神,才勃然大怒,杀气腾腾地冲着旁边一小酒馆便杀了进去:“你们怎么回事儿?谋杀吗?”

    那两个中年男女目光呆滞,却仿佛根本没听见,男的也失去刚才暴怒的力气,女的也不再哭了,只傻愣愣发呆。

    春妮的娘亲和嫂子,虽然放两个小姑娘自己玩,但怎么可能放心,一直跟在后面,这会儿见出了事,连忙冲过来,搂住自家孩子,厉声道:“云老板,老板娘,你们两个打架回屋打去,这是作甚,伤了春妮,看我们当家的会不会拆了你家的店!”

    那位云老板哭丧着脸,唉声叹气:“拆吧,迟早得拆!”

    “你这店就是没了,到时候也得给我把寿面煮出来,你不想在自家店里煮,就去我家煮!”

    后面忽然响起一略带几分威严的男声。

    红尘转头,发现是个熟人,正是买她的兰花的那位穆爷。

    穆爷显然也认出红尘了,脸上的神色略微和缓些:“小姑娘,咱们又见面了,听说你最近遇到点儿麻烦……不过今日一见,我就安心不少。”

    红尘也不奇怪怎么只有一面之缘,不过买卖关系,这位就知道自己的事儿,事实上宫使到来是个大事件,杞县有名有姓的人家,家家户户都要注意,她被选为灵女,就算寻常百姓没听说,有权有势的也肯定听说过。

    穆爷的主要精力,显然都放在那酒馆老板身上,那老板唯唯诺诺的,却咬紧牙关不松口,就是不肯去穆家做寿面。

    “别的酒席穆爷要吃,那我免费给您做,保准尽心尽力,可这寿面,只有在店里才煮得出那个滋味,我不能砸了自家的招牌!”

    老板苦着脸,叹气道。

    周围围观的行人窃窃私语。

    “看样子是真的,听说云老板一煮面,就听见狗的咆哮声,狂吠声,声如奔雷,连绵不绝,吓得他不轻!”

    红尘瞥了一眼,也没在意。

    穆爷却忽然想起什么,目光在她手中的八吉祥瓷瓶上落下,片刻扭头看过来,压低声音道:“小姑娘,你怎么看,会不会是邪祟作怪?”

    红尘一怔,随即了然。

    这位穆爷果然消息灵通,知道她那点儿事。

    不过,她可没打算当个神神叨叨的神婆,只道:“这个小女子可不懂,时候不早了,我们就先告辞!”

    她不想惹麻烦,春妮一家子显然也不想,一行人连忙转身离开,穆爷也没有阻拦。

    红尘一转身,下了酒馆的石阶,却忽然顿了一下,目光茫然。

    她的玉珏空间里忽然出现一则消息提醒:宿主触发现实任务,大黑的执念,领取|取消!

    “二丫头?”

    “没事,走吧。”揉了揉眉心,红尘压下心头的惊讶。
正文 第十六章 大黑
    &bp;&bp;&bp;&bp;红尘一路和春妮一家子回村,半点儿声色都没露出来。

    她好歹活过一辈子,这点儿定力还是有的。

    到是春妮她娘,提起那个饭馆的事儿,一说起来就满脸厌恶。

    “你们以后少接触那个云老板,他不是好东西,以前还行,自从娶了媳妇生了孩子,他爹把酒馆给了他,他就把他爹扔到乡下自生自灭,轻易不去看一眼!”

    “他爹可是个好人,当初为了救孙子,才让人伤了眼睛,看不见了,一个瞎老头没儿子照顾,自己带着条狗过日子,可也从不抱怨,不找儿子麻烦,好人啊!”

    一行人回到村子,已经过了晌午。

    红尘没答应去春妮家玩,自己回了家,慢悠悠地给她那些花花草草都浇了点儿水,有几盆儿嚷嚷着生了虫子,她就蹲下身去仔仔细细给喷洒了些药。

    忙得差不多,红尘才坐下来,琢磨自己的玉珏空间,里面有不少人说些八卦,偶尔也提到一两句关于现实任务之类的话,好像都倾向于接下来。

    她还特意找那位买她兰花,关系不错的大能问了问。

    对方有点儿意外,很快回复了她的留言。

    “你既然这么快就接触到这个,看样子真不是普通人,不过咱们这儿纯粹的普通人也少,这么跟你说吧,现实任务没什么陷阱,也没有强制要求,只是好些经常做现实任务的同伴们,都会出现心理问题,什么抑郁啊,暴躁啊,等等,总需要心理干预治疗,好像一旦开始进行现实任务,就有些停不下来,生活也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

    “世界不同,人不同,现实任务也没有可比性,我跟说的都是些通用的东西,你要不要接,还是自己考虑,当然,如果你现在很满足,不接受无所谓,最多就是积攒不下积分,无法升级,看到别的版块儿而已。”

    红尘半懂不懂的,不过到底松了口气,只要没有后遗症就好。

    她干脆不急着决定,想想再说,今天忙了一整日,累得够呛,洗漱完,和老参,还有她家的茉莉花说了几句话就去睡了,只是,似乎茉莉花今天变得特别兴奋,缠着她手指好半晌恋恋不舍。

    红尘闭上眼,恍恍惚惚地想,小茉莉要告诉她什么?

    昏昏沉沉地进入梦乡,然后,她就真的做梦了。

    红尘知道她在做梦呢,半山腰上一片葱绿,繁花盛开,不是初春,应该是盛夏时节。

    不远处的一片树林里有一排红墙绿瓦的小房子,居然还有一个二层小竹楼,篱笆围出来的小院子,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卉,好些攀爬植物,爬了一墙。

    红尘远远看了一眼,只觉得特别美,尤其是种在门前的一大簇茉莉花,长得比她还高,花香四溢,美不胜收!

    最主要的是,它是‘活’的,充满了灵性。

    她看着看着,就不自觉走过去,刚走到眼前,大门就开了。

    先是出来一条狗,尾巴断了一截,前腿也稍微有点儿瘸,走起路来歪歪扭扭,不过长得真是又精神又漂亮,一身黑毛,油光锃亮,眼睛圆溜溜,特别有神。

    黑狗出来转了一圈,翘起腿儿在茉莉花底下解决掉生理需要。

    唔,是只公的。

    红尘笑眯眯看着茉莉花的叶子和花瓣都颤抖了下,似乎躲了躲,颇为嫌弃。

    大黑狗抖搂了下耳朵,就叼起搁在石头方桌上的一条麻绳,又跑回去扒拉了下门,进了屋子。

    红尘听见它在里头旺旺了两声,隐约传来一阵笑闹,没多久,屋里便缓步走出来一个老人。

    老人手里牵着绳子,绳子另一头让那条大黑狗叼着,狗在前,人在后,慢慢在院子里走,转了好几圈,拿着喷壶浇过花,他显然也很喜欢那一株茉莉,每逢到了茉莉花前,都驻足多呆片刻,凑过去闻一闻清香。

    黑狗到似乎不大高兴,脑袋一歪,眼睛上翻,露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来。

    老人就呵呵笑笑,顺手胡撸胡撸自家大狗的脑袋。

    “大黑,闻闻看,多香啊,将来我要是走了,坟头上也要种点儿茉莉花,这味我闻了半辈子,喜欢!”

    大黑狗两条前腿刨了下土,支吾了声。

    老人有点儿累了,摸索着坐到一张藤椅上休息。

    红尘瞧着那条狗自己追自己的尾巴玩了一会儿,就一扭身钻进厨房,没一会儿居然衔着一只大篮子出来,两只前腿往石桌上搭了搭,又凑过去拱了拱老人的手。

    篮子里装着一个白面馒头,一小碟胡萝卜条,还有一叠小榨菜,老人慢慢吃,吃一口,就把自己的馒头递过去给大黑,大黑便凑过去,估计张开嘴啊呜一下,实际上并没有吃。

    老人却特别高兴,一个劲儿地说,咱们大黑胃口真好,好,多吃一点儿,多吃一点儿才长个儿,你还能长呢!

    他的眼睛看不见,可是每次一伸手,都能很准确地摸到大黑狗的大脑袋,那只狗很会主动往自家主人手心里蹭,蹭着蹭着,就把前爪搭在老人的膝盖上,闭着眼,摇着尾巴,优哉游哉地晒太阳。

    红尘深吸了口气,仿佛也能闻到茉莉花的香气,整个身子都温暖了起来。

    第二天起来,她的心情不错,神清气爽,多日来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高高兴兴地收拾房间,慢慢茉莉花和老山参浇点儿水,又去折腾了一桌子特别复杂的菜肴。

    接下来两日,红尘陆陆续续地做梦,都是梦到老人,狗,还有茉莉花。

    一次又一次。

    有时候老人很温柔地给自家的大狗洗澡,用的力气有点儿大,狗疼得呲牙咧嘴,却是半声不吭。

    有时候大狗围在老人身边转圈,一会儿追着自己的尾巴跑,一会儿又去叼老人的鞋子,逗得老人家始终乐呵呵的。

    这天晚上,她又入了梦,只是这回居然冷的厉害,寒风凛冽,可一抬头,热浪扑面而来,吓得红尘脚下发软,她连忙挣扎着奔过去,隔着窗户向东面的卧房看,里头着了火,大火吞噬了半个房间。

    那条大黑狗居然被铁链子拴在门口,正疯狂地往床边扑,但那铁链子很短,它根本就扑不过去,红尘眼睁睁看着狗脖子上鲜血横流,想也没想就冲了进去,热浪一阵一阵,可她进去了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法碰触里面的东西。

    连感觉到的热浪,也只是她想象中的。

    终于,狗居然硬生生把铁链子给咬断,嗷一声冲进了火海里,不顾自己的毛发烧着,拼命拼命地把主人往外面拖拽,红尘紧张地握紧拳头。

    “加油!”

    她忍不住大声喊了两句!

    上辈子,至少是最后十几年,她一直都是淑女,因为不想丢夏家的人,从不肯让自己失态,努力去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今天却破了例。

    也不知道大黑用了多大的力气,竟然能把一个昏死过去的成年人愣是拖出房间。

    红尘顿时松了口气,看着大黑使劲哼哼着,舔舐老人的脸……她扭过头,不忍心再看——老人已经没了。

    第二天,红尘红着眼睛爬起床,有气无力地呆坐半晌,一狠心点了接受任务,连任务奖励什么的也没太在意。
正文 第十八章 虚影
    &bp;&bp;&bp;&bp;穆爷:“……”

    他面不改色,心里头却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尴尬,回头看了红尘一眼,人家小姑娘睡眼朦胧地打了个呵欠,下了车就懒洋洋靠在他那匹马上。

    说来奇怪,这马在人家小姑娘面前温驯得要命,揪毛拉耳朵拽尾巴,那是动也不动,还时不时耳鬓厮磨,亲热的不成!

    他这匹马可不是一般的劣马。别看是用来拉车的,可却是他外甥从北燕草原上带回来的千里宝马,野性十足,他驯了足足一年多,才摸顺了马的脾气。

    眼下用他拉车,根本就是为了显摆而已。

    往年他做生意,用这匹马拉着车走上一圈,但凡懂行的见了,立时便对他高看一眼,谈生意无往不利啊!

    穆爷私底下腹诽,没准儿它就是看人家小姑娘漂亮!完全不顾那其实是匹母马的事实。

    也就片刻工夫,云老板便恭恭敬敬地请了他口中的贵客过来。

    好在这位也不是真傻,还知道介绍,直接把他的贵客领到穆爷面前:“这位就是曾经的锦城赫赫有名的王半仙,初来杞县,正好解我这酒馆的晦气,正是我的福分……半仙,这位乃是穆老板,穆爷,咱们杞县头一号巨商。”

    那老道一听穆爷的名头,身上的仙气顿时又多了三分。

    这边寒暄,红尘半眯着眼睛立在后面,隐晦打量整座酒馆。

    她以前也只是知道点儿玄术皮毛,毕竟是夏家的嫡女,了解这些,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家里头锻造的兵器,都要经过开光等一系列手段,否则很难成为灵兵。

    但自从她重生,得了传承,便能看到天下万物之气,又读了从玉珏空间里得来的杂书,虽然还没怎么深入了解,知道的只是皮毛,可凭这一双眼,装装高人,绝对比真高人还像样。

    就说眼前这座酒馆,位置本来不错,虽然也没有什么招财聚气的风水局,却没什么大问题,里面供奉的财神,华盖如云,显见供奉之人颇为虔诚,连财神像都隐约有了灵性,可整个酒馆,却是煞气滚滚,他们家招牌挂不住,再正常不过了。

    红尘打量的工夫,那边已经搭上话,热热闹闹地聊起天来。

    “风水玄术,艰涩难懂,寻常三十岁以后入门,便是天才之流。”

    半仙捋了捋胡须,瞥了红尘一眼,含笑不语。

    几人都听出他的意思来,显然是对穆爷请一个小姑娘过来帮忙之事,不予置评,偏偏他自己派头十足,说话让人如沐春风,就是瞧不起红尘,也没让人太难受。

    穆爷一开始瞧他不顺眼,这会儿还是别扭,却比刚才好得多。

    说了会儿话,一行人就要去看出事的厨房,红尘似乎被抛在脑后,穆爷多少有点儿不好意思,过来陪在她身边,叹气道:“我也没想到他们竟然请了别人过来。”

    这半仙不是杞县人,从外地来的,一身派头就把县里那些招摇撞骗,做不成几次生意的神婆、巫汉,算卦相面的先生们比了下去。

    红尘也不恼,自顾自跟在后头,进了厨房。

    云家酒馆不算大,可厨房却干净明亮,很是规整,还摆放着几盆漂亮的牡丹花。

    那半仙一进门,便拿出罗盘,脚踩七星步,念念有词,眉头紧锁,一脸的凝重,而且越来越凝重。

    他这副模样,吓得云老板额头上冷汗哗啦啦地往下流淌。

    红尘嘴唇抖了抖,看着那半仙一脚踩在一个透明的虚影的尾巴上面,那个虚影本来趴着睡觉,让他一脚踩醒了,张嘴就去咬他的袍子,弄得这半仙一个踉跄,差点儿栽倒!

    “半仙?!”

    “无妨,无妨,只是耗损心神,歇歇就好。”

    半仙坐下来运气。

    红尘也蹲下招招手,招呼那虚影过去,结果那虚影还真甩着尾巴溜溜达达就凑过去了。

    只能说,自从红尘点化了老参,家里又养了一盆很调皮,清晨会伸长叶子洗她的脸要水喝,晚上不让她陪着玩一会儿不睡觉的茉莉花之后,再看见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她也变得特别淡定。

    右手伸出,轻声念了句咒文,在它额头上一拍,那虚影顿时凝实些许,一些影像浮现在她脑海中。

    可惜多是一只大黑狗四处奔跑,吃吃喝喝,陪主人蜷缩在花下玩闹的景象,别的什么都没有。

    红尘无奈,扭过头去,背对着外面几人,压低声音:“你是不是叫大黑?”

    “汪汪汪!”

    “你有什么念想,想做什么?”

    “汪汪汪!”

    到底不好惊动就在厨房门口,战战兢兢的云老板,还有吐沫横飞吓唬人的半仙,可她确实能点化生灵,但很明显,这虚影就算‘生前’很聪明,有个三五岁小孩子的智商,却没那个境界,至少不是一时片刻就能点化出灵智,可以和她直接对话的。

    大黑是狗,不是‘妖怪’!

    想了想,她干脆四下走了一圈儿,问过灶台前的牡丹,还有几盆翠竹。

    越问,红尘的脸色越是难看!

    就在一年前,大黑的主人,也就是云老板的老父亲去世后,因为他想卖掉云老板住的房子,可一有买家,大黑就狂吠不止,还追着咬,云老板一气之下,竟一棒子打死大黑,还剥了皮,就在这间厨房,炖了一锅香喷喷的狗肉,一家三口分而食之。

    吃狗肉这种事儿,好些养狗的人受不了,红尘以前总觉得,她自己不吃,认为狗是有灵性的生物,吃来太过残忍,但也从不去置喙别人的做法。

    前提是狗主人不能吃自家养的狗。

    何况大黑还是云老板亲爹的爱犬,这种行为,令人发指,她看得简直毛骨悚然!

    红尘抬头看过去,便听半仙正捋着胡须,慢悠悠道:“你这厨房临窗外道路正好形成镰刀煞,冲撞了灶台,十分危险,若不注意,说不得还要出现意外!”

    云老板唯唯诺诺地听。

    “半仙说的很是,前日老板是不是在院子里跌了一跤,还把心爱的印章给摔坏了?昨日在床上又不下心掉下来,磕掉了小半个门牙?”

    红尘忽然开口。

    云老板一愣,猛然回头,瞠目结舌。

    这不是什么好事,他又心神不宁,就没惊动旁人,连牙也是自己去补了颗金牙,只说练字时打瞌睡,磕在桌角上才掉的。

    忽然听人把私密事一分不差地说出来,云老板再看红尘,也不觉得她年龄小了,只觉得自己运气极好,竟有高人主动登门。

    再一琢磨,穆爷那是什么人,他老人家带来的,能一般吗?
正文 第十九章 祠堂
    &bp;&bp;&bp;&bp;那半仙脸上一变,暗自咋舌,一开始以为这个小女孩儿只是闹着玩,读了两天‘易书’就自以为是,所以他就没把她看在眼里,没成想,居然真是个同行!

    还是个很有道行的,居然连这么私密的信息,也能提前打听得到。

    干他们这一行,虽然有互相拆台的时候,但更多还是得守望相助,尤其是他如今在外面惹了祸,初到杞县,碰上同行了更要小心应对,省得一不小心犯众怒,再招来无数围攻,那他岂不是又得狼狈逃窜?

    半仙想了想,便做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轻轻颔首,由着红尘在那儿忽悠。

    云老板这会儿也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扑过去拉住红尘的袖子,带着哭腔哭道:“小姐,你可要救救我,我这究竟,究竟是招了哪门子祸害,哎!”

    红尘随手一拂,拂去他的胳膊,四下看了看,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糟糕,忽然吓了一跳一般,一扭头,就要离开。

    云老板愣了下,连忙过去抓住:“小姐?”

    “这事我可不能管。”

    红尘摇了摇头,看了穆爷一眼,叹道,“穆爷,你的面子我本来应该给你,可是,这是人家的家务事,祖宗教训不肖子孙,我要是乱插手,惹得鬼神厌憎,终究不是好事。”

    她这话轻描淡写,云老板却吓得瑟瑟发抖,脸上发青,咬牙道:“小姐这是何意?我,我家祖宗怎么会,怎么会……”

    他一句话没说完,哐当一声,厨房的大门关上,挂在门框上的八卦镜咔嚓一声裂了!

    云老板脚下软了软,撑着灶台才站稳,勉强深吸了口气,稳定住心神,嘴唇颤了颤,刚想说话,门外就连滚带爬,滚进来一个人。

    “老……老爷!”

    一声尖叫,连半仙都吃了一惊,身体僵硬,脸色发青。

    “老爷不好了,咱们家祠堂塌了,整个都塌了,老太太和夫人都被砸在里头!”

    云老板脸上发黑,一把拉住红尘,死活不肯松手,连恳求的话,都说得磕磕绊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穆爷看了,也不免有点儿心软,不太好意思这时候逼着人家给他老岳父去做饭。

    一行人走去祠堂。

    乍一看这座祠堂,再听几个家丁下人言之凿凿,说本来好好的,忽然房子就开始摇摇晃晃,先是那些祖宗牌位掉下来,然后祠堂整个塌掉!

    “老爷,若是地震,但别处都没事儿,连晃都没晃一下!”

    一大群人亲眼所见,此时还心慌意乱,手脚不知在哪里放,连半仙瞧红尘的眼色就有点儿不对!

    云老板吓得六神无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磕头。

    那老太太和夫人已经被扒拉出来,放在地上,也有人去请大夫,不过瞧着应该没有大问题,都还神志清醒,只是老太太年纪大了,伤筋动骨不是小事,怕要卧床个一年半载。

    夫人受惊过度,脸色发青,别的到没什么。

    “小姐,救命啊,救救我!”

    云老板扒着红尘的袖子不撒手,红尘皱眉,终究还是叹了口气,从怀里拿出一张画好的符咒,半举起来,也不见她动作,那符咒就自己飘动,围着这座厨房开始打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

    一行人的视线都跟着飘过来飘过去,穆爷还不着痕迹地试探了试探,空中并没有一丝风。

    这下子,大家越发觉得眼前的小姑娘真是神奇。

    只见红尘面上庄严肃穆,目光平平静静地注视祠堂上空,冷声道:“天有天将,地有地祗,斩邪除恶,解困安危,吾顺天应命,请诸位暂归,若有冤屈,必得昭雪。”

    随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吐出咒语,凭空忽然起风,狂风大作,周围花木都瑟瑟发响,那道符又嗖一声,回了红尘手里,让她折了折塞袖子里面去。

    云老板脸上更是惊恐,眼睛盯着符咒,哑着嗓子哭道:“小姐,那,那符?”

    他是想说,符咒难道不用贴上?

    红尘摇头:“你家这事儿,贴符咒不行,我听穆爷说,去年令尊过身了?是病逝?”

    “正,正是。”

    云老板的眼神闪烁。

    红尘冷哼了声,“你若是不说实话,我可帮不了你,令尊之死,肯定有蹊跷!”

    见那云老板人都快虚脱了,还愣是咬牙不吭声,穆爷心中烦闷,怒道:“你要是还这副德行,别说红尘小姐,我都看着烦!”

    云老板偷眼去看那位半仙。

    只见仙风道骨的半仙僵坐在椅子上,脸色木然,一双腿略微有点儿发抖。

    他也隐约觉得,这半仙靠不住,还得靠红尘,终究叹了口气,捂住脸哭道:“小姐,我真没说谎,虽然我爹不是病死的,是遭遇失火,不幸意外,但我可是给他老人家好好办了一场丧事,还做过道场……”

    云老板说着,迟疑半晌,压低声音,“小的信得过穆爷和小姐,要是别人,我肯定不说,我们老爷子下葬的那地方,乃是一块儿风水宝地,去年我从一瞎眼老乞丐那儿得的,听说老乞丐的师父乃是地师,花了二十多年才得了那么一块儿宝地,只可惜泄露天机太多,早早去了,无意间让小的得到,正好用来安葬家父,还想着能福佑子孙来着,没想到……哎!”

    既然都什么都说了,云老板干脆真带红尘他们到自家老爷子的坟前看了看。

    那半仙也厚着脸皮跟了过去,一路远走,到也恢复几分元气,等看到老爷子的墓穴,登时就又露出世外高人的脸,白眼一翻:“云老板,你别怪老朽说话难听,你这是什么风水宝地?瞧瞧这凶相,别说是我,只要是正经的风水师,一眼便能看出,它到是左青龙,右白虎了,可明明是白虎回头,大凶!”

    云老板先是不信,随即脸上又青又白,忍不住扭头去看红尘。

    “《葬书》云:玄武垂头,朱雀翔舞,青龙蜿蜒,白虎驯俯。形势反此,法当破死。你这墓地的确不好,现在时间还短,要是时间再长些,恐怕会有血光之灾。”

    红尘轻声道。

    云老板终于忍不住,匍伏于地,嚎啕大哭:“何苦,这是何苦啊!呜呜呜!”

    他这么一哭,连穆爷也摸不到头脑,墓地就算选址有误,化解便是,哭个什么?

    半仙到没顾忌这个,反而松了口气,事情总算回到他熟悉的节奏上来,现在该让客人破个财,消个灾,齐活儿!

    他就拿眼角的余光去瞥红尘,这会儿,他可不敢把红尘当成和自己一样的江湖骗子,觉得这应该是个有点儿道行的,不过,在他心里,即便是有道行,做这个也是为了财!

    “还挺淡定!”

    那小姑娘整个人闭着眼睛,神色放空,念念有词,到像和谁在说话一般,看也不看地上痛哭的小肥羊。

    一直等那云老板哭到脸上麻木,回了神,抖索着向红尘求助,她才低声道:“你是想治标,还是想治本?”
正文 第二十章 治本
    &bp;&bp;&bp;&bp;“治本,当然要治本!”

    云老板这几日让折腾得恨不得死过去,自然是想要,而且是必须彻底化解灾难。

    红尘点头:“那你便亲自动手,不能让任何人帮忙,也不能使用马车等等工具,每日到山顶上,就是云峰之巅,搬三块儿上面半人高的巨石,按照我的要求垒砌坟墓,要持续十日,再把你父亲生前最钟爱的一株花草移植过来,栽在坟头,有一点儿你要记住,这事绝不能让任何其他人经手,路上或许会遇到各种灾难,都是给你的考验,要是你坚持不下来,就只能等死了,最多三日,必见血光!”

    半仙:这是什么鬼?不是折腾人吗?说好的法器呢,说好的赚钱呢?

    云老板却虽然一张脸苦得和吃了三斤黄连差不多,到没有反驳,反而更相信红尘。

    毕竟人家小姑娘一不要钱,二不让买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累些,苦些,想来是真的想帮他。

    但云老板生得圆圆滚滚,别看只是个小酒馆的老板,可一向是养尊处优,出入都坐车马,每日最大的活动,也就是陪他老婆出去逛逛街稍微走几步,这下真让他天天爬山,不死也丢大半条命!

    何况,又岂是爬山那么简单!

    红尘看了他一眼,靠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肚子,冷声道:“你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若是能找到遗骸,就和你家老爷子葬在一块儿,说不定能少受一点儿罪。”

    云老板浑身一哆嗦,显然他心里头有鬼,也惦记着这事儿,再一听红尘的话就更害怕,随即肚子里咕了一声,一股绞痛袭来,肚子里好像被什么东西又撕又咬,简直像是有活物一般,顿时抱着肚子顾不得说话,连滚带爬到大树后面去。

    随即,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红尘笑了笑,招招手,那个黑影就一路小跑,跑到她大腿旁边站好。

    “走吧,先跟我回去。”

    说着,看了穆爷一眼:“放心,等三日后老太爷过寿,他煮面时肯定没事儿。”

    和大黑商量过,这小家伙还挺通情达理。

    穆爷叹气:“哎,希望如此。”

    她也没管别的,溜溜达达就带回去一只大黑狗,虽然别人瞧不见,不过这小家伙颇有灵性,和红尘玩丢盘子的游戏玩上大半个时辰也不嫌烦。

    转日,云老板便开始辛辛苦苦爬山搬石头。

    虽然山高路远,无人可以依赖,可云老板本身还是信心满满,不就是爬个山,只当锻炼身体了。

    第一天。

    他从天一亮就出发,踌躇满志地进了山,刚爬了几步,山上就忽然滚下来一块儿脑袋大小的石头,云老板吓了一跳,连忙躲避,结果脚下不稳瞬间做了滚地葫芦,骨碌碌滚下山,扑通一声,摔到地上。

    “嗷!”

    云老板顿时疼得嗷了一嗓子,浑身颤抖,肥肉蠕动了半天才爬起来。

    胳膊大腿全让野花里的刺儿给扎满了,那么大一片空地,他什么地方都不摔,偏偏就栽在一片野蔷薇丛里。

    还不到花期,但刺居然密密麻麻,甚是吓人,也不知是怎么长成这般!

    红尘和大黑在不远处蹲着,听山上花草树木传下来的消息,顿时也笑。

    “我家院子到少了点儿蔷薇装饰。”

    这还只是开始。

    一路上,云老板不知道摔了多少跤,撞了几回树,无数次差点儿掉下山崖,甚至还有两次让只熊瞎子吓得昏死过去,醒过来他扭头就往山下跑。

    结果忽然发现,越往回跑,遇见的倒霉事就越发得多,最后无奈,他只能不管不顾,咬紧牙关,愣是顶住身体的伤痛,去拿到了巨石。

    说来也怪,等他辛辛苦苦抱住巨石,连拖带拽,滚着下山时,一切灾难都仿佛停止。

    云老板心里头恐慌,越发相信自己冲撞了什么,红尘小姐是真给他指了一条明路,否则怎么会这么大的反应?

    问题是这明路太难走。

    直到夜深人静,云老板才搬完了石头,回家时整个人都虚脱了,连句话都说不出来。

    可他还是不敢休息,让人抬着直奔蒋家庄去找红尘,希望红尘给个护身符之类的,好歹别让他这么折腾。

    他敲了半天门,说了半天好话,红尘可是一概不理,没办法,云老板只好又去求那位半仙。

    这个半仙的心里头也犯嘀咕,觉得这事儿邪性,和他以前做的生意不是一个性质,奈何囊中羞涩,想了想,故意装作很难办,也没敢给准话,只说或许有用,就三十两银子卖给他一张符。

    第二天,云老板再去搬石头,还是波折重重,灾难不断,但他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似乎觉得比前一日好一点儿。

    他就觉得,可能是半仙也有点儿道行,只不那么高而已。

    不过,总算是能凭着一股子气坚持到底。

    时间一日日过去。

    红尘天天带着大黑看笑话,也看得挺高兴。

    渐渐到了最后。

    拍了拍大黑的脑袋,红尘琢磨着,整治了那个不孝子,大黑这事儿应该算完结。

    洗漱了下,让老参监督吃了一碗参茶,她便推门而出,结果刚出门,王婶子就匆匆过来,一看见红尘,就嚷嚷道:“周村出了大事,好像官差抓了那个云家酒馆的老板娘。”

    红尘顿时愣了下。

    杞县是小县城,平日里也就有个盗窃的,打架斗殴的,再不然欠债不还的,或者邻里之间的口角纠纷,大案子是很少有,特别太平,官差出马抓人,还真是少见,怪不得成大新闻。

    她连忙去打听了打听,今日云老板没上山,连自己的血光之灾也顾不上,显然出了大事。

    红尘最近反正只忙这一桩,干脆就去周村走了一遭,正好碰上穆爷。

    “上来。”

    穆爷招招手,让红尘坐上去,这位明显消息更灵通。

    云老板的妻子小王氏果然被县衙的捕快给抓了起来,一家子正闹得不可开交。

    他们到的时候,云老板正痛哭流涕,还咬破手指头写休书。

    家里才七岁大的儿子,抱着亲爹的大腿嚎啕大哭,凄惨得不行!

    “活该!当儿媳妇的气死公公,还一把火毁尸灭迹,如此忤逆不孝,应该五马分尸,凌迟处死!”

    周围几个看热闹的村妇指指点点,人人脸上露出一股子不屑来。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房子
    &bp;&bp;&bp;&bp;小王氏被几个官差押着出门,满脸狼狈,又是鼻涕又是眼泪,一边哭儿子,一边喊:“你个杀千刀的,要不是你回来说找到一块儿上好的风水宝穴,将来能荫庇子孙,我会去和你爹显摆?明明是为了你们云家,怎么到成了我的罪过?”

    “呜,呜呜呜!”

    红尘沉默。

    大黑像是能听懂别人说话似的,猛地扑过去拼命撕咬小王氏的裤腿,眼睛里落下大颗大颗的泪珠。

    乡民们知道的并不多,也只是听两口子吵架,说出来只言片语,红尘走了一圈,问了问云家那些花草。

    也亏了小王氏好附庸风雅,家里花木扶疏,养得都还好。

    其实只是一个意外。

    云老板被骗,家里得了一风水奇穴,回去就和他妻子说了,还说儿子读书,将来说不定就靠这个,给她赚一诰命!

    那小王氏没读过什么书,是个粗人,这日去给公公送饭,话里话外,就露出点儿催着他赶紧死的意思,想那位老人家,本来就觉得年纪大了,眼睛又盲,连累儿孙,心里头难受,结果犯了病,当时就捂着胸口倒下一命呜呼。

    一看闹出人命来,小王氏吓得不轻,把人往屋里一送就逃走,走到半路,忽然想起要是自己沾上忤逆不孝一类的罪名,岂不是连累了儿子?

    她还指望儿子能读书科举,将来做官,改换门庭来着,眼下科举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考,需要保人,人品不好的,绝对进不了科举取士的大门。

    小王氏一咬牙,干脆就回去放了把火,伪装成意外失火,家里公公只道是被烧死的。

    一切都掩盖了去,他们两口子又风风光光给老人家办了回丧事。

    红尘吐出口气,胡噜了下大黑的脑袋,等到小王氏被官差抓走,玉珏空间就给出提示,任务完成!

    可那只大黑狗还在那儿一会儿追追蝴蝶,一会儿追追自己的尾巴,玩的挺开心。

    想了想,她就把它带到老爷子坟前去。

    此时,坟墓垒砌得到和宅院差不多,她瞧了瞧,风水自然不算好,不过改造完了,还算可以,且风景秀丽,坟前的茉莉花幽香四溢,想必如此景致,能让那位老人满意了。

    只可惜那位老爷子或许是心中已没了挂碍,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始终未曾现身,否则与大黑共赴黄泉,也算是全了它的心意。

    没过几日,忽然来了个小厮找红尘。

    这人长得瘦瘦小小,动作利索,手里捧着一个匣子递过去:“小姐,这是我们家老爷给您的。”

    红尘怔了下,接过来一看,居然是地契和房契。

    就是周村那座云家老爷子曾经住过的房子。

    她这才想起来,当初接任务的时候,玉珏空间上给出的任务奖励,也是一座房子。

    还真够省事,不过——

    “开茶馆书屋的地方有了。”

    红尘摇了摇头,也没推辞,想必那个云老板,也不敢再住他亲爹曾经住过的宅子,虽然他家厨房的怪事已经没了。

    别看周村也只是个小山村,和蒋家庄毗邻,但因为周村近十年来,出了好几个大人物,有大周名士,有巨商富贾,而且附近最大的书院,阑珊书院,就在离周村不远的地方,此地才子云集,是个热闹所在,否则也不会把集市固定在此处。

    “好,好,我想去周村,我在周村朋友多。”

    老山参到乐得不行,眉飞色舞。

    要说整个杞县,确实是周村环境最好,花草的灵性也足,红尘在蒋家庄转一大圈,也不一定能找到三两株值得点化的花木,但在周村,却遍地都是。

    她拿着地契去看了看。

    这宅子果然如她在梦中所见,树林掩映间,是个两进的宅子,红墙绿瓦,十分精致。

    规模也阔朗,还有后房和杂役房,西面是一大片空地,也不知曾经有过什么建筑,如今到空空旷旷。

    当初被烧毁大半的东厢房,已经清理干净,花木都没了,连她曾见过,特别喜欢的竹楼,也显得寥落。

    布局极好,进了大门便是影壁,外院内院都有苗圃,里面却没种花草,只种了些蔬菜。

    这房子虽好,但对于双目失明的老人,怕是住着不大方便,怪不得老人家只在东厢房附近转。

    瞧了瞧,红尘就不打算兴师动众地重新建宅子了,最多按照自己的喜好整修一下。

    她只有一个人,也住不了多大的地方,只住后院便是,至于前院,只在丛林掩映间安置了些藤椅,石桌,又把屋子里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收拾出去,找了个木架,打造了些书柜。

    处理完,红尘连车也没雇,自己再加上村子里几个乡亲,便把家给搬了。实在是她在蒋家庄的宅子离这里很近,抄近路走,不过两盏茶的工夫而已。

    暖房时,村子里好些乡亲都应邀而来,红尘只给蒋庄去了个信,至于顾氏,她可不敢通知。

    不过听邻居们说,顾氏从娘家回来,好像知道她发了财,一直说她是白眼狼,有钱也不知道孝敬爹娘,白白把她养那么大,早知如此,一开始就该把她扔粪坑里淹死了事!

    要不是蒋庄拦着,怕早来找她的麻烦。

    那就是个浑人,红尘听听也就算了,到是乡亲们多少有些担心。

    春妮她嫂子私下里就忍不住嘀咕:“顾氏那话也忒难听了些,咱们乡里乡亲的都知道她,这事儿不赖二丫头,可若是落到外人耳朵里,怕要添很多麻烦。”

    大周崇尚孝道,天下只有儿女的不是,又哪里有爹娘的过错!

    红尘也有一点儿担忧,顾氏也还罢了,只是泼辣些,毕竟是个女人,又有蒋庄看着,想来一时半会儿不会有**烦,可顾氏娘家还有三个兄弟,都是混子一般的人物,着实麻烦。

    她也就稍微想了想,提高警惕而已,总不能因为或许会有麻烦,日子就不继续过?要天天琢磨这些,那也太累了。

    这日,送走了来给她暖房的乡亲,那位本来没多少交集的穆爷,竟然也过来送了份儿礼。

    他老人家到不是专门来,车上还带着两坛子好酒,说是去周村郝家求了两坛十年米酒,顺路过来看看。

    穆爷显然也知道红尘住的房子,四下看了看,颇为感慨:“你住也好,哎,可惜,他儿子不肖……我家老丈人是再难吃一碗正正经经的云家长寿面。”

    红尘一扬眉:“看样子云老板做得不对味?”

    “也不是不好吃。”穆爷叹了口气,“只是老丈人不满意,说还差三分,要是待贵客,别说三分,半分也差不得!”

    说着,他这脸上就忍不住露出几分郁闷。

    红尘瞧这位爷是真难受,难受的不行,略微沉吟了片刻,就道:“我的厨艺很一般,不过,那位老爷子煮长寿面时,我却见过好几次,也不知能不能仿出来。”

    她一开口,穆爷先是悚然,瞬间感觉到周围有一丝凉气。

    如今在他心中,红尘可是能沟通阴阳的能人异士,说见过一位已经去世的老人家做饭,里头的意思,真让人连汗毛都立起来。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公子
    &bp;&bp;&bp;&bp;“您老可别乱想,就是那日去云老板的小酒馆,仿佛和云老爷子的灵魂相通,无意间‘看’过他老人家煮面而已。”

    穆爷:“……”

    越解释,到越发吓人。

    穆爷惊了半天,最后还是想让红尘去给他家老岳父做碗面试试看。

    “哎,老小孩儿,老小孩儿,我那岳父今年七十高龄,没什么爱好,从不给晚辈提要求,就是想吃一口故乡风味,要是我这当女婿的都不能满足他老人家,也太不孝。”

    “而且我岳父有一位忘年交要来,一早听说云老爷子的面乃天下一绝,特别想尝一尝,现在尝不到,岂不是会很失望?”

    这不是大事,红尘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当然,也不敢满口保证。

    她是在梦中见过还未失明的老爷子煮面,和酒馆厨房中那些花草交流时,因为那面实在是一看便色香味俱全,让人口水横流,她也馋得不要不要的,就特意学了一手。

    至于有几分把握能圆圆满满,她就不太清楚。

    圆满不了那也是尽心了,热心肠的女孩子,永远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更讨人喜欢。

    正值春末。

    薛府里遍地桃花开。

    粉嫩粉嫩的桃花瓣随风起舞,笼罩出如梦似幻的人间胜景,若是文人雅士观之,怕要吟诗一首,才能略微抒发下心中澎湃的情感。

    红尘却灰头土脸地趴在厨房灶台上给主人家煮面。

    她家的小茉莉蹲在窗台上面,张牙舞爪,叶子四处乱飞,一本正经地指挥:“该减柴火了,火不能太旺,大骨头上的肉不能太多,太多了油腻,对,对,就那一根最好,哎呦喂,咱家的香叶可不能让旁人瞧见,那是秘方,知道什么叫秘方吗?就是传媳不传女的好东西,你让别人瞧见怎么了得,小心些!”

    红尘充耳不闻。

    那香叶长在悬崖峭壁之上,人上不去,动物也许能爬一爬,就算让人知道了,除了她,谁能清楚去哪里找?

    哎!

    她家小茉莉以前多乖,也就睡觉前喜欢撒撒娇,可自从搬了家,又让小茉莉跟她‘妈妈’见了几次面,一时顺手,点化略有些成功,灵智进步了许多……就成了一个唠唠叨叨,一点儿都不可爱,好为人师的腹黑茉莉花。

    不过,小家伙的确精通厨艺。

    红尘盖上木盖子捂住汤锅,慢条斯理地开始和面,做面条,和面的手法也有讲究,她动作略有些生疏,可胜在以前就好美食,没少自己鼓捣吃喝,到也还能做。

    一股极为清淡,却消除不去的香味随风飘散。

    那些个打下手的小厨子们,都忍不住探头探脑,薛家的老管家一直在外头盯着,这会儿闻见味,总算放下心。

    就是这股子味道!

    以前自家老爷子吃了面,都特别珍惜地连汤水给舔得干干净净,满心感慨。

    “过去在宫里,主子们赏下来山珍海味,吃得都想吐,却没一样能比得上一碗家乡味的面条。”

    他觉得自家主子有点儿矫情,可也得承认,那些个大厨置办的酒席,自然是好吃,可这一碗面,也自有它的好处。

    这面吃起来,肯定特别踏实,不像吃别的,总想着有了这一顿,还不知有没有下一顿。

    很快,香喷喷的面条就出了锅。

    管家亲自捧了一大陶瓷罐儿,恭恭敬敬地送到碧涛苑。

    一推开门,便听到琴声袅袅。

    这琴声……管家也说不上哪里好,只是觉得胸中忽然豪气升腾,块垒顿时消散无踪。

    桃树下,一青衣男子正抚琴。

    管家低着头,捧着面走到旁边凉亭内,替自家老爷摆放好碗筷,低声道:“老爷,这琴弹得可真好,那位想必真是文人高士!”

    言外之意,不是个骗子!

    薛老爷嘴角抽了抽,怒瞪他一眼。

    旁边坐着的另外一位华服少年,噗嗤一声就乐了:“还是薛爷爷厉害,手下一管家,也敢评价鬼谷先生的高徒,真该让那些个听到他名头先矮七分的高官显贵们瞧瞧,人家林先生,那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正正经经是个人,不是鬼!”

    薛老爷连连摇头,哭笑不得:“我的小侯爷,林先生何等人物,按照辈分,他和徐太傅同辈论交,你可不能乱开玩笑。”

    华服少年翻了个白眼儿,不过还是从善如流地把声音压低了些,说到底,少年也不得不对那个人又敬又怕。

    “爷爷是不知道,我怎么和这位认识的!”

    当年他还是走马章台的纨绔公子,爹娘宠溺祖母爱,活得何等潇洒?

    龙子凤孙也没他自在,堪称京城小霸王,有一日,他在赌馆赢走了一小姑娘的折叠的纸蚂蚱,又倔脾气上来,人家给钱也不肯归还,结果就惹祸上身,愣是让这位林公子赢走了身上所有财物,只剩下一条内裤,甚至把自己都给卖给了人家!

    “我真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魔!”他那会儿就疯了一样,赌得停不下来。

    现在想起,小侯爷还想哭。

    他当时也打定主意要耍赖,哄了姓林的去公主府,让疼爱自己的公主娘亲给他出一口恶气。

    没成想,姓林的三忽悠,两忽悠,就忽悠得公主娘亲从此对他严加管教,再也不许出去闲逛,还送到国子监去老老实实读书,成绩不好,那真是家法伺候!

    “哎,悔不该啊,悔不该!”

    悔不该那天出门玩,还要去赌场,姓林的只是来给他大师兄送寿礼,顺便带着小侄女出门转转,只在京城呆了两日罢了。

    “就这么两日时光,愣是让京城里的闺秀们寂寞了这些年,而且以后还不知会寂寞多久!”

    小侯爷心中感叹,“京中纨绔里少了我,岂不是失色许多?”

    话音未落,他就悚然而惊,猛地回头,就见青衣男子已经在他身边施施然坐下,挑了一碗面,加上些汤,细嚼慢咽地开始吃。

    他的动作也并不如何优雅,可连见多识广的,曾经正三品大内总管薛公公,也不由看呆了眼。

    这人坐在这儿,并不光辉夺目,可那种淡淡的清雅之姿,却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谁能说他是个鬼呢!

    小侯爷眨了眨眼,忽然问道:“好吃吗?”

    青衣男子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很难吃。”

    可他挑面的速度,又快三分,喝汤的速度,再快五分,桌子上放的小青菜,酱牛肉,也闪电般消失。
正文 第二十三章 饱足
    &bp;&bp;&bp;&bp;小侯爷:“……”

    要是难吃,你还这么能吃?

    当即不理会他,舀了一勺汤汁,刚一入口,鲜味就在舌尖上炸开,小侯爷眼睛一下子亮了,连忙低下头去猛吃,再也顾不上说话。

    连薛公公也没工夫唠叨,只筷子如飞,一点儿不相让。

    要说这些小菜都是寻常的家常菜而已,瞧着摆盘一般,闻着味道到是香,可也没道理这么好吃!

    但就是说不出来的好滋味。

    一直到把桌子上所有的东西一扫而空,一大罐子,足足有十碗面全被消灭一空,大家才有心思抬头抱着肚子说话。

    青衣男子意犹未尽地把最后一块儿红烧肉含在口中,慢慢吞下去,长长吐出口气:“齿颊留香,肥而不腻,这肉做得好!”

    小侯爷喷笑:“得,能让林公子赞这一句,薛爷爷您就小心点儿,别让那些个权贵们踏破门槛!”

    薛公公整个人圆圆润润,颇似大肚弥喇佛,摇了摇头,略有点儿遗憾:“可惜,这是女婿有孝心,特意替我请了个朋友过来掌勺,想天天吃,老朽可没这个福气。”

    小侯爷顿时耷拉下脑袋,随即一抬头,满脸期待,眼珠子滴流滴流地打转。

    青衣男子瞧他一眼,唇畔含笑,低声道:“你不用想,咱们薛公这位大厨,必然是聪慧绝伦的闺阁女儿,可不是你能带回京城,专门给你煮饭的。”

    “你怎么知道?”

    见眼前小少年吹胡子瞪眼,青衣男子眉眼舒缓,半开玩笑似的说:“你不是说我向来无所不知?这话却对了,我一尝菜味,便知是姑娘做的!”

    小侯爷一瞪眼,冷哼一声,故作不屑:“我才不信,一般大厨那都是男人。”

    可因着前事太多,他在这位眼前吃了不知多少次亏,心里头还是不怎么敢怀疑。

    迟疑了下,就转头去看薛公公。

    老人家立时便笑道:“怕要小侯爷失望,林先生说的一点儿不错,给咱们做饭的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我听说,当日这女孩儿被选为灵女,师风先生认为她灵气逼人,通透非常,天下少见,特意为她说项,推迟三年,还邀请她去参加夏家的考核。”

    小侯爷闻言只是呲了呲牙,到也没太奇怪,不过听薛公公这么一说,到对人挺感兴趣。

    这会儿吃饱喝足,肚子里有点儿撑得慌,大家就想溜达溜达下下食。

    走了一圈,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尖利高昂的声响。

    “屁的客人,一个村姑厨娘,难道也看不起我不成?哼,你替她强出头,就自己陪给我,虽说年纪小了点儿,要屁股没屁股,要胸脯没胸脯,不过嘛,小模样生得还行,凑合凑合,我不挑嘴。”

    薛公公:“……”

    管事连忙凑过来,小声宽慰:“二姑爷这怕是有了酒,老爷也别生气,他就是心里头不痛快,憋着火。”

    说完,用不着薛公公吩咐,就招呼了个挺机灵的小厮近前,详详细细把事情讲清楚。

    其实不算大事,他们家二姑爷今天自斟自饮半天,不知怎么来了兴致,跑厨房去要吃的,正好遇上二小姐身边的雪娥,借着酒劲,就上去掐了两把,顿时吓得雪娥不轻。

    当时红尘拿了红包,准备离开,没想到就碰到一处。

    薛公公顿时了然,皱了皱眉:“哎,都是些不省心的,你吩咐下,以后花园小门不要随便开,多派两个人守着。”

    管家连忙应了。

    碧涛苑的小厨房离花园很近,还开了个小门,出入很方便,主要是为了饭菜送过去不会冷,薛家在这方面,向来只讲究方便舒适,到没那些豪门大户里那些琐碎麻烦的规矩,可现在看来,也有坏处。

    薛公公也不怕丢人,带着两位贵客就缓缓走过去。

    他家第二个养女的姑爷,长得着实不怎么样,又黑又瘦,眼窝深陷,一副酒色过度的德性,此时满脸的蛮横,恶狠狠地瞪着立在他眼前的红尘。

    换了普通的小姑娘,不知道有多害怕,就像雪娥,那还是他家二小姐贴身的二等丫鬟,也只敢捂着脸呜呜咽咽。

    红尘却仿佛对这位二姑爷,比二姑爷对她还敢兴趣,一双眼盯着慢慢看,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瞧得饶有兴味。

    二姑爷本来趾高气昂,这会儿让她看得竟有些气短,舌头也大了:“看,看什么!”

    “哎!”红尘摇摇头,看一眼,又摇了摇头,“桃花劫已经够厉害的……公子,我看你印堂生斑,命犯桃花劫,还招惹了厉害的脏东西,这个月可千万别出门,老老实实在家,说不得能依仗祖宗荫庇躲过去,要是……”

    “要是什么?”

    二姑爷脸上露出一丝冷笑,略带轻佻地上下打量红尘,眯了眯眼,“你当你吓唬我,我就会放过你?”

    红尘摊了摊手:“我到不担心自己,这里是薛府,谁不知道薛老爷是咱们杞县有名的大善人,我怕什么?”

    她轻轻转身,盈盈下拜,福了福:“小女红尘,见过薛老爷。”

    二姑爷一听,顿时打了个激灵,猛地回头,乍见薛公公,一张脸都皱起,脑袋缩了缩,闷闷不乐地唤了声:“岳父!”

    薛公公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十分温和地冲红尘道:“哎,是我管教不严,让姑娘见笑……不知姑娘刚才所言?”

    “岳父,您老别听她胡咧咧,真当我傻啊,明明就是故意吓唬人好脱身,哼,一个乡野村姑也敢扮高人?”

    二姑爷咬牙切齿地吼,似乎想起什么,愤懑之情显露得清清楚楚。

    薛公公略一皱眉,大怒:“怎么说话呢!”

    红尘扫了一眼,就笑着道:“对于卜算相面之类,小女的确是初学,此事本也信则有,不信则无,既然公子不信,那只当小女没说过便是。”

    此话一点儿不错,她就是初学,只是这会儿清清楚楚地看见厚得连脸都快掩盖住的煞气在那人脑门上汇聚,想必不是好事儿,只是这宅子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能压制住,一时半会儿到死不了人。

    说完又拜了拜,“薛老爷,小女还有些事儿,就先行告辞。”

    一看小姑娘打定主意要走,薛公公也没阻拦。

    几个男人拦着人家小女孩儿也不像话!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旧人
    &bp;&bp;&bp;&bp;薛公公没搭理他一肚子火气的二姑爷,亲自派了管事,给红尘又包了一个大红包,架上四匹马拉的马车把人送走。

    回过头,薛公公叹了口气,盯着他的二女婿半晌没出声。

    二姑爷也有点儿不自在,别别扭扭地过去,扶着岳父的胳膊小声道:“我也没做什么,雯雯那脾性岳父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去缠她,她才高兴!”

    一边说,眼眶微微发红。

    薛公公是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他也知道,自家二闺女看不上这个二女婿,闺女长得好,那小模样,就是在京城也得数得着,宫里的娘娘们不敢比,那些宫女,绝没有他闺女体面。

    可这个女婿……

    奈何当年闺女生父在时,两家就定了娃娃亲,还是换过更贴,正正经经的亲事,薛公公伺候了先皇和当今两任皇帝,盛宠不衰,靠的就是谨慎二字。

    离了宫,他也不会愿意仗势欺人,不认这门亲,再说了,男子生得丑陋,又不是什么罪过,真依着闺女,同意她嫁给王家那脂粉堆里长大的公子哥儿,那他才是昏了头。

    小两口婚后日子过不好,他这个当岳父的,也只能装聋作哑,不聋不哑,不做家翁嘛!

    薛公公心下叹息,想起刚才那小姑娘的话,心里也犯嘀咕,扭头看了姑爷一眼:“这几天你就别出门,省得真有灾祸。”

    二姑爷登时就炸了:“那可不行,我和子英兄他们还有生意要谈,是桩要紧买卖!岳父,你怎么也听那丫头胡说八道,她是个什么玩意,以为自己是赵天师不成?哼哼,我脑门上要真写着桃花,那也是桃花运,真要是有什么神神鬼鬼的东西缠着我,那到好了,晚上我正好烹茶款待,邀请她来夜谈,没准儿是个美艳的女鬼来着!”

    说完,甩手就走。

    薛公公颇为无奈,回头见小侯爷在那儿偷笑,也觉得丢人,索性丢开手,领了两个贵客回碧涛苑。

    那俩翁婿之间的官司,红尘不知道,她一上车,离开薛家,身子就一软,靠着软垫坐下,眼眶略微有一点儿发红——居然现在就看见林师兄了。

    刚才表现真是好,半点儿异样也不曾露出,由此可见,她学了一辈子,总算学会怎么去欺骗。

    红尘掩住唇笑了笑。

    年轻的林旭,如此风采动人。

    看见他,红尘便想起自己的救命恩人鬼谷先生。

    在前世,那一年她十八岁,被夏家赶出家门,流落江湖,压在身上的固然有绝望,悲痛,还有种种让她神伤的东西,可遇见鬼谷先生,被先生救下,却是那寥落的一生中,仅有的一点儿快活。

    可惜当年她仅仅是担了师徒名分,时日太短,没学到什么东西,一生也无颜面自称鬼谷门徒,就怕让师门蒙羞!

    不知道她早早病逝,师父知道,白发人送黑发人,心里会不会有一点儿难过?

    红尘倚在车上,想她那一点儿难得不是悲剧的过去。

    鬼谷先生一门,传承也有千年之久,门下弟子,盛世则治天下,乱世则安天下,个个都具通天之智,要说夏家族长夏安,生平唯一敬畏的,不是当今圣上,而是神秘莫测的鬼谷传人。

    他老人家收徒,似乎不收福禄双全,完美无瑕之人,门下弟子,皆有缺憾,大弟子云天生,天生罗锅,相貌丑陋。

    二弟子王琼,入门之前被父母斥为妖孽,身为庶子,活得与下人奴仆无异。

    但此二人都是通达之人,所以才能入鬼谷之门。

    三师兄林旭,如今看来一切都好,宛若贵介公子,人人称羡,在这三个师兄中,红尘唯一相处过的也只有林旭。

    鬼谷先生的大弟子还有二弟子出师时,他老人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嘱托,他们爱在朝,便在朝,想在野,就在野,科举做官,老先生也不会管,去给哪个龙子凤孙当谋士,哪怕分属不同阵营,打得你死我活,以老先生的豁达态度,估计也就感叹个两句,不会怎样放在心上。

    唯独对自家小弟子,先生有言,爱徒多智近妖,担心他慧极必伤,只许游历山水之间,修身养性,不可涉足京城,搅合朝中风云。

    “虽然老爷子怕也知道不可能。”

    红尘揉了揉眉心,把脑子里杂乱的思绪撇开,径直回去休息。

    没过两日,家里订做的大书架都送了来,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屋子里面。

    三间大屋,中间打通,窗户全用薄纱笼罩,通透明亮,书籍也整整齐齐置身其上。

    “小丫头来了,昨日推荐给你读的《春秋繁露》,读了多少?有什么地方不懂么?”

    一册已经泛黄的古籍随风而动。

    “阿尘,我听老参说,你新得了一本《典论》,怎么样,能说话了没,能的话,摆在我旁边,跟我做邻居,也能唠唠嗑。”

    红尘:“……”

    缓步走进去,耳边就听到许多或者苍老,或者悠扬的声音。有时候几本经义典籍,还会七嘴八舌地争论,那感觉,宛如几位宿儒聚在一处谈论时文。

    她都不大敢多走,经常会被好为人师的家伙缠住教导,还有些桀骜的,不是训她几句,嘲讽两声,就是拉着她做个评判,短短时日,她甚至觉得自己被逼着学这些,比上辈子读书一年还要有用,脑子里不知道塞了多少文章。

    明明这一屋子书,根本不能算是有什么很高的灵智,连个形都没现,就已经这么麻烦,等到日日接触,一日比一日灵动,她还能有个清净没?

    不过,从这书上到看得出来,万物有灵这一句,指得似乎不只是活的生灵,她也是无意间沉醉在一些古籍阅读中的时候发现的,越是被很多人读过,认同,且古老的书,越是有灵。

    “怪不得神话传说里,有时候书啊,画啊之类的,也能变成妖怪。”

    亲自拿了拂尘,扫了扫灰,一堆书自动抖搂身子。

    红尘:“……”

    再这么下去,她都怕自己的茶馆开张大吉,会变成杞县怪谈!

    刚扫完一个书架,外面就有人‘砰、砰、砰’地敲门。

    这宅子太大,要不是院子里的花花草草都特别会通风报信,红尘恐怕都听不见叫门声,看来必须要去找人牙子,买几个人回来才行。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偶遇
    &bp;&bp;&bp;&bp;红尘略微皱眉,外面敲门的声音铿锵有力,一声连着一声,似乎充满火气。

    她还没走出门。

    老参就蹦出来:“是个脑袋被打破的丑男人,来者不善,来者不善啊!”

    红尘顿了顿足,握住袖子里的‘青锋’,缓步向外走,她也是刚了解到,若是给物件取一个名字,更容易让它生出灵性,养起来要容易一些。

    大门一开,薛家的二姑爷胡政,就带着张青筋毕露的凶恶脸冲进门。

    红尘皱眉,掩鼻退后。

    这家伙的头不知道被谁给打破了,只是简单包扎了下,还渗着血,不知道吃了什么,嘴里都是臭味。

    “是不是你?”

    胡政咬牙切齿,一抬手恨不得给红尘一耳光,后面几个下人连忙拉住。

    红尘挑了挑眉,还没开口,就听对方噼里啪啦地喊:“你刚胡说八道了一通,我出门就让个小贼打破了头,不是你指使的,还能有谁?告诉你,我算看透了,你们这帮骗子,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是不是还想着我哭着求着来找你化解灾难?我可不像那些白痴,绝不会上当……以后只要我出事,肯定就是你干的,想踩着我跟岳父卖好,哼,没门!”

    掏了掏耳朵,红尘打量了他几眼,觉得他脸上的黑气更重,叹道:“对你说,大约是白费唇舌……如果我是你,就老老实实在家呆个个把月,否则这恐怕只是个开始!”

    “你……”

    胡政脸都气得歪掉,如果不是他那帮下人死命拉着,估计都要打人,“你最好别让我逮住,否则非让你吃几天牢饭!等着瞧!”

    他这么一吵吵,附近几个过路的行人,还有一个樵夫就停下来指指点点,那帮下人一瞧,都怕自家姑爷闹出是非,再让老爷知道,他们绝对得不了好儿,连拉带拽,拼命劝说,总算把张牙舞爪的姑爷给抓住。

    虽说此地偏僻,但因为路比较好走,到也时常有人经过,闹起来没法看。

    “红尘姑娘见谅,我家姑爷撞到了头,这是糊涂了,糊涂了。”

    说着,冒出三个大汉,一人抱肩,两人抬腿,愣是把人抬着一溜烟没了影儿。

    这一行人来去如风,红尘半晌回过神,哭笑不得:“这都什么跟什么……还是必须添点儿人手!”

    一个姑娘家独居,就算本地风气好,就算没有这么大的房子,那也不合适。

    锁好门,红尘伸了个懒腰,也懒得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给自己做了一顿香喷喷的面食吃,一看天气不错,便打算去集市上转转,去一趟牙行,顺便也看看能不能淘点儿书。

    杞县太小了,书也太少,她到是能从玉珏空间里搜刮,可好些寻常的书籍,总也要有才好。

    春暖花开。

    街市上房屋瓦舍,鳞次栉比,行人如织。

    说来,红尘这些日子特别爱逛集市。

    那些和她一样的升斗小民们的日子,让人的心也跟着平静,好些个前世似乎永远看不开的东西,如今也不再当回事。

    红尘到牙行登记了下,让中人瞧瞧有没有合适的下人能买,虽说急用,但买回家的人,必须得慎重,不能随随便便就带自卖自身的流民回去。

    杞县这两年犯的大案里头,到有五成是因为引狼入室,让下人卷走家财。

    说清楚要求,中人答应有了人选便送去给她挑,红尘也就没多呆,出了牙行,一抬头就看见那位曾经在薛家见过一面年轻公子,蹲在街边,正和一只小奶狗眼对眼说话。

    “够啊够啊,够不着……啊呜!哈哈哈哈!”

    小侯爷手里举着个白面馒头,放在嘴里咬了一口,冲那只弓着身子,毛发直竖的小奶狗张狂大笑。

    红尘顿时莞尔——她居然不知道,林师兄居然还有个如此有趣儿的朋友。

    可惜,当时在薛宅,一来怕麻烦,还因着看见林旭,心中惶恐,居然没有让薛老爷给她介绍一二。

    虽说,薛老爷也不一定当真就会介绍他们的真实身份。

    显然,林旭也觉得这小子很有趣,手里捧着一盒子珠宝首饰,施施然走过来,并不斥责恼怒,看了一会儿就笑道:“虽然早知你阿悄向来欺软怕硬,没想到,居然沦落成只能欺负一只奶狗的地步,也罢,反正回了京你就要定亲,以后也没什么机会招猫逗狗,今日我就当看不见!”

    “你……”

    小侯爷嘴角抽了抽,随即耷拉下脑袋,“算了,随你怎么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根据多年来的宝贵经验,要是自己搭话,恐怕这位贵公子更有兴致。

    听了两个人的对话,红尘顿时恍然——原来是宁侯的公子,薛柏桥。

    她听得入神,一时驻足,林旭抬头就看到他,连忙抱拳行礼:“居然在此能和小姐偶遇,实在是缘分。”

    红尘见惊动了,也就行了一礼,大大方方地走过来说话。

    薛柏桥一看她,眼睛顿时大放光明,整个人蹦起来,扯住她一条袖子:“小姐,小姐,我可是听薛爷爷说过,你精于相面来着,快,帮我看一看,我究竟能不能讨一房温柔贤惠大度,不阻止我出门找乐子的好媳妇?”

    红尘:“……”

    她才十四而已,身量不足,瞧着像十一二的模样,现在居然冒出个公子哥儿找她问姻缘?

    林旭随手拿着首饰匣子,点了点薛柏桥的头,笑道:“很不必红尘小姐来算,我现在就能告诉你,你将来的妻子,必然是刚硬果决,英姿飒爽的女英雄。”

    “啊?”薛柏桥抖了下,愕然盯着他看。

    林大公子眉眼柔和,掩唇低语:“不过你放心,应该遇不上家暴,毕竟你虽然不长进,读书一般,骑射一般,胆小怕黑,纨绔无用,可胜在听话,以后娶了妻子,妻子说一,绝不说二,自是不会挨打了。”

    “啊啊!”

    薛柏桥鼓着脸暴怒,整个人合身扑上去,吊在林旭的脖子上嗷嗷叫。

    动嘴他是说不过这个妖孽,动武还不行?

    红尘看林旭一脸无奈加纵容忍耐,轻轻低下头去当看不见,林大公子根本不理吊在他脖子上的小子,依旧从从容容地和眼前的小姐说话。

    几句闲话过后,两个公子便要告辞而去,林旭忽然摸了摸手指上的玉扳指,道:“小姐,夏家来看你的人,怕是马上就到,夏家的小姐,可不是那么好做的……还请多加小心。”

    红尘一怔,目光闪了闪。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倒霉
    &bp;&bp;&bp;&bp;目送两个公子一个悠然,一个摇摇摆摆而去,红尘低眉沉思。

    林旭消息灵通,她到不奇怪,鬼谷天机,遍布四国,别说是他们大周,就是最偏远,和三国打交道最少的西狄,也少不了天机探子的存在。

    京城出任何一点儿小道消息,林旭肯定能得知。

    他这么说,就说明夏家那边确实是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红尘苦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也是,师风一回去,怕过不了多久就能回过味儿,她这张脸实在是太明显的标志,虽说只和亲娘有三分相似,却和外祖母,当朝皇后宛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师风每年祭典之上,都免不了见一见皇后,回去一提,以夏族长的细心,必然要详查究竟,她如今在蒋家庄,已经泄露了底细,人人都知道她非顾氏亲女,所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此事本就不难查个明白。

    上辈子一点儿变故都无,她不是也被夏家查了出来?

    “啊呜。”

    脚下一个暖乎乎的东西蹭了下脚面,红尘一低头,就见那只一身黑毛,只有四只蹄子是白的小奶狗,正抬头睁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她看。

    还挺可爱的,就是太瘦,毛也黏在一块儿,看起来脏兮兮,可怜巴巴。

    红尘正想着寻一只好狗看家护院,眼下这只虽然品种普通,应该就是寻常土狗,但如此就十分有胆魄,想来不差。

    她干脆拿了块儿帕子,直接包着小狗揣怀里,这小东西碰见别人就呲牙,在她手中到安分得很,乖巧又软绵,还会舔她手指头卖萌。

    “希望你身上别有跳蚤什么的,要不然我这身衣裳可要不得了。”

    今日遇见的事情不少,她觉得有一点儿累,连预定好想去转转的书肆也懒得过去。

    还是回家歇一歇。

    至于夏家……她身上终究流着夏家的血,想撇清关系根本不可能,即便心里头对夏蝉……不,应该是蒋婵,存有极深的心结,却绝不会怕她,上辈子她也没怕过。

    只要自己能稳得住,那些都摆到明面上来的,所谓的阴谋诡计,又算得了什么?

    下船换车,一直坐到家门口,红尘倚在车窗上,不知怎的,心中忽而就有一股子戾气压制不住,她到想看看,这辈子她名声好,能力佳,蒋婵只靠一个夏世杰,还能不能在身份被揭穿之后,还坐稳夏家千金的位置!

    正沉思,外面忽然有个如奔雷的嘶吼声冒出——“姑娘!”

    红尘皱眉,撩开车窗看了眼,她家大门前站着个影子,一脸络腮胡,瞧着不像个好人。

    刚一下车,大胡子就扑上前跪下,嚎啕大哭,“您,您可要救救我们家姑爷!”

    红尘被他吵得头疼,堵住耳朵劝了半天,才让这人站起身。

    “别吵,尽量简单说,到底怎么了?”

    大胡子一把鼻涕一把泪:“我们,我们姑爷……”

    那日胡政从她这儿发泄完了,带着满肚子的火气离开,这家伙虽然受了伤,可他把这个赖在红尘的头上,还想着一定要抓住搞鬼的人,让对方好看,根本没把红尘好心提醒当回事儿,坐着车接着找人谈生意。

    结果没走多一会儿,飞来横祸,好好一匹马竟然忽然瘸腿,他也一头滚下车,栽到迎面来的马蹄子底下,胳膊被踢了一脚,当场骨折。

    幸亏是在街市上,大家都是牵着马慢行,这才没有伤及人命!

    胡政当场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可这事儿是他自己的问题,赖不到人家对面来的行人身上,他这人固然不着调,可明显就是个窝里横,在外头还是挺讲道理,只骂了牵马的小厮一顿,赶紧去医馆处理胳膊上的伤。

    这还不算完。

    磕磕绊绊地赶过去,生意没谈成,气得就去青楼消遣散心,没成想这才抱着清倌人准备进屋逍遥快活一番,就碰上有人打架,打得天翻地覆,打架的人毫发无损,他让人从二楼撞下,顿时头破血流。

    转头想着去个清净点儿的地处安抚安抚自己受惊吓的小心肝,茶楼总比青楼好,总没人打架了吧?结果又正好让美貌老板娘给劈头盖脸浇了一头热茶水!

    弄到后来,这一路上他都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听见点儿风声就打哆嗦,好不容易跌跌撞撞回了家,浑身上下已经没一处好地方了!

    “您发发慈悲,无论如何救救我家姑爷吧,他这两天简直是……简直是……哎,我们这些当下人的,连口热水也不敢给姑爷他喝,就怕他一不小心把自己给呛死!您不是说在家里就没事儿,但如今在家也不行!”

    “噗嗤!”

    “姑娘!”

    红尘咳嗽了两声,摇摇头:“抱歉,抱歉!”

    人家这个手下讲得欲哭无泪,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到当笑话一样听,还听得挺起劲儿。

    咳嗽两声,红尘一开始还琢磨着要尽量委婉地把人打发走,她对那个二姑爷着实没好感,可听对方家的下人如此一说,竟是在家都出事儿,到不好随意推拒。

    这么一想,玉珏空间立时冒出提示——任务:查明胡政的‘艳遇’,接受|拒绝。

    红尘:“……”

    真人性化!

    她只好先把小奶狗安置到院子里,交代老参和小茉莉看护,坐上薛家的马车,去看看情况。

    一到薛家,红尘就怔了怔,才短短几日时光,薛宅就不像上一次来时那般井然有序,显得萧条得多。

    宅子里丫鬟仆妇走动的少了,声音也少,幽深如吞噬人的怪兽。

    领路的大胡子也放轻脚步,低声道:“也不知怎么回事儿,二姑爷老喊冷。”

    也许是那位喊得太渗人,他们这些做下人的,竟也觉得冷的慌,明明阳春三月,气候温暖,甚至还有些热。

    “如今主子那儿又重新用了炭盆。”

    红尘点头,不用大胡子提点,就直奔正主儿的院子,刚到院门前,就听见里面的人呜呜咽咽地哭。

    “呜呜,岳父救命,岳父……”

    薛公公被女婿拖着袖子,沾了一身鼻涕眼泪,又是恶心,也有点儿发愁。

    一听外面有人传话,红尘来了,连忙亲自开门出迎。

    “红尘姑娘,您可是来了!我这小畜生对您不敬,如今吃了教训,您就发发慈悲,救他一救。”

    说着,薛公公就提溜着胡政的耳朵,拖他到地上,按着他给红尘磕头。

    胡政如今已不是当初那副混不吝的嘴脸,眼睛深陷,全是黑眼圈,脸色蜡黄,几日工夫,看着更像鬼,不像人。

    不过像鬼到比像人的时候,瞧着还顺眼些。

    他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再没有以前的底气,看了看红尘,脸上羞愧难当,支吾两声,说不出话。

    薛公公唉声叹气:“哎,从昨天开始,他就一直喊有鬼,说是看见有个没脸的女鬼趴在他身边,别说睡觉,就是打个盹都不行,一迷糊就惊醒,醒来一身的冷汗……”

    薛公公一提起来,就满肚子怒气。

    “你说说,你个混蛋到底去招惹了什么?是不是做了对不起别的女人的事儿!?”

    他恨不得一脚把这臭小子给踹死!

    薛公公对两个养女都很疼爱,如今女婿碰上这种事,怎么可能不生气?
正文 第二十七章 艳遇
    &bp;&bp;&bp;&bp;“哎,你要是有你大姐夫十分之一安分,我少活十年也愿意了!”

    “岳父!”

    胡政羞愤交加,大哭出声,刚嚎了两嗓子,忽然牙呲目裂——“咳咳咳,咳咳!”

    一口气呛到,顿时憋得脸上铁青,捂着喉咙扑通一下倒地,薛公公眼明手快,一把抓住。

    大胡子也忙过来给他顺了顺气,小心翼翼拍拍后背,胡政的哭声憋回去,战战兢兢地向后头缩了缩身子,偷眼去看眼前的小姑娘,他现在信了红尘,不信也不行,再不敢嚣张!

    就这种事儿,一天发生个十好几次,都说是眼前小姑娘指使的,换了谁也不可能相信,就是他是个傻子,也能明白,真能让这么多的意外出现在他身边,还能让他白日见鬼,不敢睡觉,那也不会为了几个银钱来骗人。

    红尘四下打量了下,果然发现就在胡政床边的帷幔底下,多了一个瘦瘦小小的黑影。

    上一次还没见到。

    这黑影似乎胆子有点儿小,并不肯露面。

    别说,对这些东西,红尘多少也觉得发毛,把视线落在胡政身上,压低声音问:“胡公子能想到什么吗?”

    胡政一边抹眼泪,一边摇头。

    自从出了怪事儿,他也把最近做的那些乱七八糟的都想了一遍。

    “我承认,我平日里喜欢逛逛花楼,但多是为了生意,咱们这些人都一个德行,大姐夫也没有少去啊!”

    “咳,重点!”

    薛公公瞪了他一眼,人家小姑娘才那么点儿大,说这个作甚!

    胡政愁眉苦脸地道:“我偶尔也调戏下家里的丫头,不过也就是口上花花,最多也就摸几把,真没做过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或者逼迫女子的事儿,我对天发誓,真没有!”

    红尘失笑,到觉得这胡政不像说谎话,托着腮想了想,似乎有一种符,能让人暂时开阴阳眼,与鬼神相通。

    “要消除身上的煞气,到也不是没办法。”

    眼见岳父,女婿两个都双目放光,红尘徐徐笑道,“杞县普济寺香火鼎盛,供奉的神佛有灵,让胡公子去持斋茹素,不沾荤腥酒水,每日礼佛,过个七七四十九天,煞气自然可解。”

    胡政愣了愣,脸上发苦。

    他这人没别的爱好,就是一顿没肉就吃不下饭去,菜什么的,那是根本不愿意进口。

    薛公公显然也了解他这女婿,横了他一眼,冷声道:“这不难,我与普济寺的癫和尚有些交情,让他去待上几个月,小事一桩。”

    胡政缩了缩脑袋,不敢说话。

    一开始,胡政觉得丢人现眼,根本不想派人去请人家红尘,私底下偷偷摸摸找了最近在杞县颇有名气的一半仙儿来。

    那半仙也曾努力做法,还向他讨了三百多两黄金去买法器,又给他灌了一肚子符水,又涩又苦,难喝的要命,可惜屁用没有!

    没辙,半仙承认自家法力不够,斗不过那脏东西,一捋胡须,神神秘秘给他举荐了个高人——“若说在这杞县,除了老夫,恐怕也只有昔日蒋家庄灵女,红尘姑娘法力高强,能扶危济难……”

    这老半仙一通吹捧,夸赞的话不打磕绊,却不知胡政简直要吐血,早知如此,他折腾个什么!

    最后还是逃不过丢人现眼,让那小丫头……红尘姑娘看笑话的结果。

    胡政情绪崩溃,欲哭无泪,红尘怀里放着的那本大悲咒轻轻颤动——“明明你替他念两遍经文就能解了。”

    红尘:就这么个二货,谁愿意给他念什么经文?

    再说了,持斋茹素,少了花天酒地,说不定还能让他精神更好,强身健体,有何不可?

    “我这就送他去。”

    薛公公别看曾经是个稳重的太监,这会儿也雷厉风行起来,招呼下人收拾东西:“什么都别给他带,人去就行,寺里的僧人吃什么用什么,他就用什么!”

    红尘点头笑道:“薛老爷别急,煞气容易解,但还是要追本溯源,看看胡公子究竟招惹了何方神圣,才惹下大祸。”

    胡政忙不迭地道:“对,对对!”

    红尘笑了笑,招呼薛家的下人,把房子的窗户都用厚布遮盖,大门紧闭,一时间,整个房间都变得阴暗。

    胡政打了个哆嗦,吐出口白气,竟生成霜雾,寒气森森。

    连薛公公也感觉到一股子阴寒,四下张望,心中略有戒备,那些个丫鬟下人,早面无人色。

    红尘并不设什么祭坛,只很随意地从怀里翻出本书,把里面夹着的符箓拿出来,轻轻一甩,无火自燃,还盈盈飘浮于空中。

    一时间,门窗紧闭的屋子忽然温度骤降,紫檀木的桌椅上竟浮现出一层银霜。

    一群丫鬟仆妇满脸惊惧,挤在一处瑟瑟发抖,胡政更是抖得和筛子似的。

    唯独红尘站的地方,左右前后半尺,毫无寒意。

    “以吾之名,号令显形!”

    她一张口,吐出几个字。

    床铺边上就隐隐浮现出一个恍惚的影子来。

    “啊啊!”

    胡政整个人蹲在地下,低着头,连抬也不敢抬,红尘眨眨眼,心中也有点儿兴奋。

    她还是头一次用家里那堆古怪书籍教给她的东西,却一次成功,看来在这方面,她还真有些天分。

    不过,夏家的女儿,本就很少出天分不足的,又不是蒋婵那个假货。

    红尘笑了下,冲胡政道:“有什么话,你就和这位说一说,说清楚,解了她的心结,我也好超度。”

    “我,我,我……”

    胡政上下牙齿一碰,咯吱咯吱,他真不知道说什么,他也确实想不起来自己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

    “你,你是哪家姑娘?难道是兴春楼的小桃红?还是怡华苑的方姑娘……不对啊,方姑娘上个月不是从良了,没死吧?”

    他每说一句,那黑影就往他身前靠近一步,吓得胡政躲在角落里,一翻白眼瘫倒在地。

    至于薛老爷和那群丫鬟,全都脸上木然,一句话也说不出。

    红尘却是越听越无语,终于忍不住摇了摇头,大跨步走过去,冲着那个黑影道:“姑娘是不是认错了人?就他这德行的,也会英雄救美?”

    那黑影仿佛说了什么,吐了一口白霜在胡政脸上,他的头发眉毛全成白色。
正文 第二十八章 京中
    &bp;&bp;&bp;&bp;红尘哭笑不得,捂着额头**半天,叹道:“她是曾翰林的幼女,叫曾柔。”

    胡政双目迷惘,显然什么都不清楚。

    “这姑娘罹患肺痨,回乡养病,路过杞县,因为烦闷,躲开下人自己溜上街,却碰到几个纨绔公子调戏,让你救了一次。”

    红尘摇了摇头,无语道,“所以一直想登门拜谢,可回了家就一病不起,临去之前来不及跟你道声谢,莫名成了执念,她这次来,仅仅是想见你一面,告诉你她并非忘恩负义,只是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儿,她的力量特别的强大,一动念就让你出事,她越着急,越想和你交流,你就越倒霉!”

    胡政:“……”

    薛公公:“……”

    别说他们,红尘也无语,本来还以为这个二货女婿是招惹到什么厉害的人物,闹了半天根本就是乌龙。

    怪不得一脸桃花劫的面相!

    黑影呜呜呜,地上的寒气越发重,都开始结冰。

    胡政吓得连滚带爬地躲避:“姑娘,您别激动啊,我已经想起来了,当时我不是要救你,我们几个哥们儿打赌来着,在大街上看见美人,我们就派人上前调戏,轮班英雄救美,看看谁能得美人芳心……这游戏玩了好几回,真不记得你是哪一个!”

    红尘:“……”

    白痴!

    哐当一声,大门洞开,一个一身红色衣裙的妇人板着脸冲进门。

    “雯雯?”

    胡政脸色一变,那妇人就冲过来,直接上脚,朝着他小腹踹过去,连撕带挠,一下子就抓得胡政满脸开花,薛公公连忙冲过去抱住。

    “闺女,好闺女,女婿他不是故意的!”

    红尘连忙躲避,不过这么一闹,那黑影居然平复许多,或许也给吓愣了。

    再也顾不得戏耍这个二货,她连忙把那个八吉祥的宝瓶拿出来,把那黑影收入瓶中,顿时,屋内回春,冷气散尽。

    薛公公还有胡政,加上红尘,还有薛公公的二闺女雯雯,面面相觑,着实不知如何是好。

    红尘苦笑:“我带曾姑娘去超度,胡公子,到时候你也写一篇祭文……算了,还是让薛老爷找人替你写,反正就表明你已经知道曾姑娘的心意,收到她的感激,并没有怪她的意思。”

    胡政连忙点头,拼命点了半天。

    薛公公瞪了他好几眼。

    “岳父,娘子,我以后不敢了!真不敢了!”

    只看薛雯雯的表情,红尘就知道胡政这家伙讨不了好,薛公公再护着他,也还是最疼闺女。

    此事了结,薛公公亲自送红尘出门,千恩万谢,大约觉得有点儿丢脸,多少解释了几句。

    “我女婿心地不坏,当年我下定决心,就招他入门时,除了看中他有经商头脑,会做生意,还知道他这人心软,碰上那些个乞讨的小乞儿,别管面上多么不好看,私底下终究会买点儿吃食送过去,要不然就给上几文钱,花花肠子的确多,可这天底下的男人,除了像我这样从小进宫伺候的,哪个不贪花好色!”

    薛公公说着,回过神,轻轻打了下自己的嘴,“哎哟,你看,怎么跟你个女孩子说这些!”

    其实不能怪他老人家,红尘现在在薛公公心中,一点儿都不像普通的少女,反而很有气势。

    派人派车,送红尘回去。

    坐在车上,念诵经文,八吉祥里的黑影消失,她就发现自己的任务完结,只是或许这次不是什么要紧的,任务只有一个‘道具碎片’,不知道有什么用,现在还没得,应该也会在现实中冒出来吧。

    回到家,红尘刚一进门,老参就扑到眼前:“阿尘,你从哪儿弄回来的小捣蛋鬼,救命啊救命!”

    “怎么了?”

    那株老参瞧着可怜巴巴,分外狼狈,小茉莉的叶子掉了一地,也蔫了吧唧。

    “还不是它弄的。”

    老参特别愤怒,指了指窝在院子里废旧衣服上的小奶狗,小茉莉也哼哼半天。

    红尘看过去,那只小狗却特别的乖巧,一瞧见她来,便一路小跑,跑到身边,轻轻蹭她的小腿,不像狗,到像一只撒娇的猫,她一蹲下去,小奶狗便翻了个身,露出雪白的肚皮,轻声哼唧。

    老参:“……”

    这个欺软怕硬的小混蛋!

    红尘便烧了热水,找了个自己洗脸用的木桶,给小奶狗好好洗个澡。

    它大约不太喜欢水,却还是特别老实地由着红尘给它揉搓,洗完澡,擦干水,梳理好毛发,虽然瘦了些,却是一只好狗。

    “以后你就叫平安,保我家门平安。”

    “汪!”

    平安就像能听得懂人话,叫着应了声。

    老参叹了口气:“哎,不得安宁喽!”

    红尘胡撸了下平安的毛发,又擦了一遍自己的书架,外面薛公公的谢礼就送到了。

    她也没推辞,那些个金银珠玉一概收下,不收,反而让薛公公欠着人情,世上最难还的便是人情债。

    其中最特别的礼物,送礼的下人说,是他们主子一再交代,要亲手交给红尘的。

    那是一块儿令牌的碎片,只有半个手掌大小,银色,略显得有些陈旧古朴。

    据薛公公说,这东西是以前夏家流出来的,他从宫中得到,也不知有什么用处,也许交给她,将来会有些作用。

    看来,她真实身份早成了不公开的秘密,现在没人提起,纯粹是没人敢去搀和夏家的家务事。

    红尘想了想,不明所以,不过,玉珏空间既然说它是‘道具碎片’,那就好好收着。

    如今京城尚远,她到该准备茶馆开张事宜了。

    她以为离得还很远的京城夏家,此时却并不平静。

    京城

    安仁坊

    夏安难得没有呆在夏家族学,也没有呆在剑庐,回了陛下赐的宅邸,召集六位长老,还有刚刚匆忙回京的师风一起开会。

    屋中气氛沉闷,一丝声响也无。

    丫鬟小厮都退了出去。

    顺平公主陈婉嘴唇颤抖,声音压得很低:“那是我的骨肉,自然要认回家来,就是你们不认,我也要认!”

    夏安叹了口气:“不要急,十几年都过去了,不差在一时半刻。”

    若是红尘看到这一切,不知会不会觉得很奇怪,夏家早了三年知道此事,反应居然和上辈子颇为不同。

    至少这一次,夏家上下即便震惊,也无一人想过不把红尘认回来这种事。
正文 第二十九章 清泉
    &bp;&bp;&bp;&bp;当然,也可能是这个家里最疼爱蒋婵,疼到入骨入髓的夏世杰出外游历去了。

    阳春三月,夏家宅邸开了一树的梨花,雪白雪白,洋洋洒洒,随风飘零。

    师风出了门,抱着肩膀蹲在树下发愁。

    到不只是因为出门一次,正经任务没完成,反而得了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还不想看夏世杰知道之后,一准儿如丧考妣的脸。

    偏偏公主随口就交代他给夏世杰送信去。

    这种事情,说大不大,说小它也不算小,还是找人专门跑一趟更合适些。

    “师兄!”

    师风回头,就看见夏婵盈盈立在石阶上,一身雪白的修身长袍,手里提着食盒,想来刚去剑庐给师兄弟们送过饭。

    他顿时觉得牙有点儿酸。

    夏婵长得并不算多么漂亮,只是清秀,不过,夏家的女儿从小便泡药浴,一身皮肤养得好,这姑娘也会打扮,妆容虽简单,却无一处不精致,看着便很可人了。

    但师风不怎么喜欢她。

    一年多以前,方知师妹从塞北返回,准备和南阳侯世子定亲,没想到定亲之前让韩国舅家的小儿子闯进内室,还看到小师妹的身子,亲事平生波澜,侯爷夫人死活不同意了!

    固然世子情深意重,可这事儿……恐怕还有的磨!

    事后夏婵只哭诉,说邀请朋友小聚,不明白怎么韩世新就迷迷糊糊走错了路,冲撞了师姐,有夏世杰护着,其他人也看她年纪小,天真无邪,只知道维护安慰,师风却隐约觉得,她怕是至少有三五分是故意。

    如果方知和南阳侯世子定亲,当年的祭祀舞领舞的必然是方知,族长都和侯爷商量好,让方师妹领舞,讨个好彩头,再有太后指婚,婚事也体面。

    毕竟方师妹虽是夏家的弟子,却也是个孤女,和世子爷瞧着有那么一点儿不般配。

    夏婵去年不知为何,特别想在祭祀舞台上领舞,缠着夏安和公主闹了一年,别人只当她小孩子好奇心重,又有显摆的小心思,也没太当回事儿,可师风却怀疑,她是为了这领舞之事,故意找方师妹的麻烦。

    奈何怀疑仅仅是怀疑,师风脑子没问题,连方师妹都没说什么,那夏蝉堂堂夏家千金,何至于为了一次领舞的机会让姐妹如此神伤?他还能怎么样?

    脑子里想了这么多,师风却只是客客气气地端起一张温和笑脸:“小婵师妹怎么没去做功课?我听童长老说,你还是锻造不出灵器?可要努力啊。”

    夏婵羞涩一笑,轻轻颔首,目中却已有几分焦虑。

    夏家的女儿到不是个顶个都有天分锻造出灵兵,若真如此,好兵器也就不至于千金难求,大部分夏家人,也就是能锻造出来高品质的凡兵罢了,可她不同,她,她要是没有不能舍弃的价值……

    “小婵师妹且忙,我去看看翠儿。”

    翠儿是师风养的一匹马,好些日子没见,他还真想得慌。

    夏婵目送师风的背影远去,呆了半晌,眼眶略略发红,双手紧紧绞在一起,指尖隐约发青。

    自从去年赵天师看过她的命盘,很是惊奇,说她的命格奇怪,明明是贱命,后天却入贵门,且不似有夏家的血脉,她又私底下偷偷查到那件事……这颗心,就一日也没有落下过。

    “千万不要太快!”

    师风师兄去过杞县,父亲和母亲的表情都不对!

    夏婵深吸了口气,整理了下衣襟,提着食盒慢慢向族学的方向走去,孙先生嫌族学的酒水无味儿,她正好新得了一壶烧酒,就送去给他老人家尝尝。

    京城里,一个小姑娘满目忧思,在杞县,另一个姑娘到是很忙碌。

    蒋家庄里,男女老少十好几口子,跟着红尘辛辛苦苦上山,立在一块儿灌木丛旁边。

    春妮左看看,右看看,皱眉道:“真要挖?这里真能有泉水?”

    一行人都不大相信。

    他们在杞县住了大半辈子,可没听过山上有什么泉水,相反,偶尔碰上干旱的时候,绕村而过的河说不定还要断流一两日。

    每年各个村子争水,那都是保留活动,虽然似乎没别的地方厉害。

    红尘四下看了看,用手摸了摸灌木,抬起脚拿鞋尖轻轻画了一个圆圈。

    “挖吧!”

    一人十文钱呢,挖就挖。

    几个大小伙子拿着各种工具,吭哧吭哧开始干活。

    春妮摇了摇头,叹口气,瞥了红尘一眼,心里为自家最近画风突变的小伙伴担心。

    这本来就缺钱,还这般大手大脚的,真是不像话,找机会得劝劝她才是。

    就这么个破山头,还想着有泉水?

    别说春妮不信,周围大部分人都不信。

    还没感叹完,没琢磨好这丫头吃个教训会不会学乖些,裙摆就一凉……王大娘,春妮,并一干小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从地底下忽然喷出来的清流,连鞋面湿了也顾不上。

    “水,出水了!”

    一个小伙子扔了铁锹,抓耳挠腮,满脸不可思议。

    春妮目瞪口呆,半晌直接上手,捧着喝了一口。

    “居然真的有山泉,还怎么近?天啊,二丫头……啊,阿尘你可真是厉害!”

    王大娘几个,也双眼放光,这可是了不得的本事,就算是朝廷里专门研究这个的,第一次挖便能挖到泉眼,那也只能说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红尘轻笑。

    那日她得了地契,差不多小半个山头都入她囊中,便四下走了走,左右花木一个个冒出和她聊天,说着说着,就说到在自家地头有特别甜的清泉。

    好茶需要好水来配,有这清泉在,可省了大事。

    红尘想开茶馆,他们杞县多野茶,味道也很好,虽无名气,她尝来,却不比那些名茶逊色,如今再有好水,生意兴隆不敢说,绝对能做。

    “那就请大家帮忙找些人手,我想引泉水入我的宅院。”

    她看了看,泉水距离宅子并不很远,应该能做到。

    回到家,红尘就上玉珏空间说这事儿,立时就有人主动冒出来招揽生意。

    是个叫‘老子天下第一’的人。
正文 第三十章 开业
    &bp;&bp;&bp;&bp;说来,她这玉珏空间里头,像她一样正正经经叫‘红尘’的还真不多见,好像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代号之类。

    ‘红尘’也不像是正经名字,看着到不突兀。

    “小妹妹,要引水入园可不能轻率马虎,光引进来怎么行,还得漂亮,还得和谐,这事儿找我,你把你们那儿的环境照好上传,我亲自给你做设计!”

    她看过这人发的一些文字,好像就是四处找人要帮忙设计园子什么的,有时候收取一点儿报酬,有时候就免费做,据说是再磨练技术。

    因为人家说了,不要钱也不要物,红尘也就随口答应。

    对方却十分认真,第二日就给出一张简直和真的一样的设计图,不是平面上的,和实物一模一样,若不是摸上去那就是一张纸,红尘都要以为这是真的!

    ‘天下第一’说,那是一种绘画技巧,叫3D立体画,学起来有点儿难。

    好像这位为了学好,也吃了好些苦头。

    红尘颇感兴趣,为此专门托他给买了几本学习3D画的书,她生来最不怕的就是吃苦,都吃习惯了。

    图纸完成,这位特特又给送了一些材料。

    “我送你的竹子都是特别栽培,粗且高,质地细腻,柔韧性好,不会轻易损坏!”

    ‘天下第一’对此事,看着到比红尘更上心。

    “可惜不知道你手里的工匠做活地道不地道,万一要做不妥,白瞎了我的好设计!”

    这个到不用担心,蒋家庄就算没有好工匠,杞县可不少,个顶个有绝活。

    红尘就答应等工程完工,照下来传给‘天下第一’,丰富他的资料库。

    这位似乎正在积累什么经验,说是找工作用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想找什么工作!

    难道和崇阳先生一样?

    崇阳先生是大周有名的园林设计大师,连皇帝为太后修园子,也特意请他去帮忙。

    园子改建没用多少时日。

    杞县闲人多,闲着的工匠也不少,设计图又是如此清晰明了,反正不知道各种部件都有什么作用,也不懂什么叫虹吸,什么叫水泵,依照葫芦画瓢而已。

    就连那些奇奇怪怪的竹子,也没人放纵自己的好奇心。

    他们这边的山上,奇奇怪怪的植物多得很,朝廷还时常从海外弄些珍禽异兽,奇花异草展出一番,大家早习惯见识各种不认识的好东西。

    不过,等到泉水源头垒砌上青石铸造的高台,清水沿着竹管和各种小型金属物件,弯弯曲曲,甚至上行,一直流入家中,冲到山石上洒落,波光潋滟,堪为奇景,不光是那些个参与建造的工匠们叹为观止,简直想顶礼朝拜,蒋家庄的人,更是快把这地儿当传说看待!

    世上引水入园的事儿多见,那些个富贵人家,都好这一口,但用这么短的时间,用这么简单的工具,让泉水自己主动往家里流淌,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红尘在村里人口中,也就快要拥有无上法术威能,就差能点石成金了。

    且不管这些乱七八糟的,眼下最要紧的,茶馆兼书局,准备多时,差不多该挂牌营业。

    红尘就选了个好日子,自己写几张请柬,送去给相熟的朋友,这段时日,她到真认识了几个贵人。

    那个‘天下第一’送的竹子的确好,红尘移栽了几棵在自家竹林中,越发显得郁郁葱葱,竹子切成薄片,稍加雕琢,做成请柬,就显得分外文雅。

    四月初五,茶馆开张。

    小猫和小狸手脚麻利地又擦了一遍桌椅,整个房间都显得亮晶晶的。

    他们是一对儿双胞胎,都是男孩儿,今年十六,正是半大不小的年纪,家里爹娘去了,大哥娶了嫂子之后就对他们不上心,每天别说吃饱,能勉强不死,还得靠整日上山摘点儿野菜饱腹,后来就干脆离了家,自卖自身了事。

    红尘要找人手,本来轮不上他们,人牙子给推荐了一个从京城落难回乡,一条腿有点儿瘸的老人做管家,叫柳二,以前也是大户人家的二管事,后来主家内斗,他受了牵连,这才被赶出门,身世还算清白。

    至于厨娘就是本地人,是个寡居的中年美妇,娘家搬走,婆家容不下,又没个孩子,就是从小擅长厨事,在灶台上有点儿能耐。

    红尘当时找好了人手,小猫和小狸也不说什么,就眼巴巴瞅着她掉眼泪,两个孩子五官都好,人也干净,粗布的补丁衣服,也掩盖不住好根骨,她想着茶馆怎么也要有个店小二什么的,便顺手又搭了俩,把这两只也带走了。

    或许是心中不安,两个小子做事特别卖力。

    只是今天,他们这心里却免不了嘀嘀咕咕——主人这间茶馆未免太偏僻遥远了些,有谁会天天到这么远的地处,就为了喝一杯茶?

    小猫使劲擦桌子,恨不得让桌子再干净个三五倍,好让客人们看在他们勤快的份上,多来几回。

    生于世上,求存不易,吃主人家的饭,自然要为主人家着想。

    擦完桌子洗地板,正忙活,外面太阳初升,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

    小猫脸上大喜,连忙招呼小狸过来把东西端走,整了整衣裳,利利索索地去开门。

    他家小主人在大门口挂了一口小钟,和寺庙道观中的稍微有一点儿像,更精巧漂亮,据说是主人自己亲自动手打造,只要来了客人,拉动绳索,钟声悠远,他们听得清清楚楚。

    开了门,小猫就愣了下。

    外面停着的马车竟然是六匹马拉的。

    要知道,周朝的规制,除了三品以上的高官,或者有勋爵的贵族,再有,便是圣上特赐,别人最多只能用四马而已。

    车厢牌子上那个大大的薛字,一看便知道,正是杞县最不能招惹的薛老爷家的马车!

    呆愣中,便见四个小厮客客气气地捧着一应礼品进门,递上帖子:“我家老爷恭贺红尘姑娘开张大喜!”

    不只是有礼物,薛公公亲自到了。

    红尘连忙出来接。

    他老人家大笑:“别顾忌我,你今天可闲不了,有的忙呢。”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捧场
    &bp;&bp;&bp;&bp;薛公公慢慢走,面上和气得很:“你送的茶叶却非凡品,识货之人,得了你的好处,今天肯定要捧场。”

    还是玉珏空间里有人提出,茶馆新开业,应该准备点儿赠品,广而告之,算作宣传。

    红尘想了想觉得并不费事,她当初为了试验各种配方,炒制了好些个茶叶,陈茶不好喝,送出去些不浪费,就自己动手雕了些竹筒,不多不少地装了野茶,送到相熟的大户人家,至于蒋家庄的乡亲们,也就不包装,直接拿纸包包了茶叶便是。

    并非舍不得,主要是村民们求的是实惠,一个小竹筒才能装多少?

    眼下看来,效果不错,今天果然比想象中热闹得多。

    小猫和小狸一时给吓得浑身冒冷汗,一时又激动得恨不得多张几张嘴。

    来来往往的,有大商人,衙门的官吏等等,杞县各种平日离得极为遥远的大人物,不约而同地送了贺礼过来,还有亲自登门的。

    “我有点儿晕!”

    小狸晕晕乎乎地看了小猫一眼,觉得他应该是睡糊涂了,做白日梦呢,要不然他怎么会看见县太爷家的师爷?

    杞县县太爷也派人来道贺,甚至特特写了个招牌‘杞县第一茶’,虽说没露面,可有老父母这块儿牌子,他们这生意,绝对不用担心有不长眼的胡作非为。

    小猫到淡定许多,县太爷虽然是现管的县官儿,可再大,也大不过薛老爷去。

    薛老爷那曾是天子近臣呢。

    一抬头看见自家主人陪着薛老爷,还有那位穆爷出了后门去园子,那个本来稍嫌冷淡的师爷毕恭毕敬地躬身行礼,他连忙站得更笔挺些,挺直了腰板儿。

    这才刚开始,随后送礼的络绎不绝,先不说生意怎么样,小猫觉得就这些礼物统计一下,茶馆开个大半年,都不一定能赚得回来。

    两个未来的店伙计浮想联翩,县太爷家的这个亲信师爷,亲眼目睹此地盛况,一时也把脸上的表情放得更柔软亲热了三分。

    其实他们家大人本不会把区区一茶馆开张的事儿放在心上,连对方递上的帖子和请柬,还有那两小竹筒,包装精美的茶叶,本都不大可能送到大人眼前。

    只是说来巧合,帖子送到的时候,县里一文书刚好看见,一见帖子上的字,便眼前一亮。

    在杞县这等地处,虽文风还算鼎盛,到底偏远,正经的举人都没有几个,秀才也是稀缺资源,识字的更不多,能有一手好书法,那绝对特别长脸。

    文书别的不行,于书法一道,深有心得,见了帖子,再看看用竹片制作而成的请柬,如此精巧,简直令人爱不释手,他心中欢喜,在大人面前,就不免提了几句。

    县太爷见了一样觉得好,还品了品茶,茶虽无名,看说明和寻常加入各种调料的喝法也有不同,却别有一番风味,主要是足够特别,说不定能成为他们杞县一大特色。

    师爷这才会奉命走这一趟,只若是知道薛老爷也肯给脸面,甚至大驾亲临,他说什么也要拉着自家老爷过来套套近乎才是。

    薛老爷自从来了杞县,轻易不与官面上的人物来往,想拉关系难如登天!

    蒋庄也闻讯而来,立在不远处的青石小径上,看着大门外车水马龙的景况,一只手死死拉住顾氏的胳膊,不许她过去。

    迟疑半晌,终究还是不好靠近。

    “走吧。”

    顾氏咬了咬牙,犹有不甘,连她都不知道自己的不甘是哪来的,或许是因为本在掌心里攥着的一个人,忽然挣脱出去,瞬间变得陌生,再也认不出,而且越变越好,渐渐到不像是她能够得着,所以心中才难受。

    可蒋庄在,她再想去给红尘添堵,让人知道知道,这丫头是何等无情不孝,一时也不敢轻举妄动。

    踌躇间,让蒋庄拉得踉跄了下,顾氏心中大恨,却只能老老实实跟着离开。

    “县太爷给送的那块儿匾,好像人家没想挂?”

    “不挂也就不挂了,薛老爷那是在宫里替万岁爷磨过墨的,他老人家给了块儿清韵墨香的牌子,县太爷的还怎么挂?”

    一转弯,耳边忽然传来窃窃私语声,说话的也是经常施粥舍药,还修桥铺路的大豪商,顾氏撇了撇嘴,既看不起商人,心里又有点儿发酸。

    在周朝,商人的地位比前朝高些,虽不能和读书出仕相提并论,却不是寻常百姓能比的,且供养个读书人出来,便能改换门楣,限制不大,早年顾氏也想过,要是能购进家正正经经的商铺,儿子读书的银钱就不缺了,奈何蒋家的那点儿家底,实在不够用的。

    蒋庄一步三回头,拉着顾氏向回走,忽然听见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笑语声无数,顿时止了脚步,面上露出几分欣然宽慰,他还担心二丫头……红尘的生意不好做,再赔了银钱,现在看到门前车如流水马如龙,声势颇大,也就安心许多。

    三年后的灵女之选,就如在他心口堵了一块儿巨石,压得他喘不过气,如今若是红尘当真能赚出丰厚的家业,他也就不必再担忧。

    顾氏非要跟着,蒋庄心里明白,带着她不是好事儿,既然来看过,就拽着她远走,省得给自家丫头添乱。

    夫妻两个各怀心思,走得飞快,还不小心撞到了一个老汉,蒋庄吓了一跳,不过这位须发斑白的老汉身子半点儿没动,反而扶了他一把,手臂结实有力,竟能牢牢撑住他的身子。

    “小心点儿,别着急。”

    蒋庄愣了下,点点头,来不及回话,那老汉就领着一年轻男子,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还有三个书生施施然走人。

    这几个书生看模样像是附近阑珊书院的学生,春末出游赏景题诗,自然是要来苍青山走一遭。

    杞县苍青山,虽然比不得天下名山,宁州金顶山巍峨壮阔,却也秀丽非常,平日里文人墨客众多,书生们也爱过来。

    只是大周朝的书生,固然喜欢佩剑,但大部分佩剑就是个摆设装饰,不可能和人家西狄一般,书生也能上阵杀敌,一路辛苦,走到此处,已然是口干舌燥,其中一位远远地瞧见迎风招展的一个‘茶’字,倍感亲切。

    “这字遒劲有力,飘逸中有灵秀,不是一般俗人能写得出来的。”
正文 第三十二章 争辩
    &bp;&bp;&bp;&bp;老汉看了,也捋了捋胡须,赞了句:“果然好字。”

    他身边的年轻人登时扭头看了他一眼,一双眼睛瞪得滚圆,满脸不可思议,忍不住嘀咕:“这种小地方也有人能当得起您老人家一句赞,可真不得了了!”

    到是一个披着苍青色大氅的书生,抿了抿唇,脸色似乎有些复杂,眉宇间的神态有一点儿古怪。

    身边跟着的小厮鼓着脸,压低声音耳语:“公子爷,我看,大小姐真不愧是咱夏家人,不在家里长大,也……”

    公子忽然冷目扫过,他连忙收声,目中就露出几分懵懂,随即暗自抽了自己一嘴巴。

    只是他总不能为了让公子欢喜,就说大小姐不如阿蝉小姐!

    虽然他只是个小厮,可能贴身伺候夏家的公子爷,又知道这些个本该保密的消息,自是最忠心不二的家生子,对夏家那是掏心掏肺……让他说夏家的血脉,比不上一个假小姐,哪怕那个假小姐才是主子的心尖尖,他也说不出口。

    只好闭上嘴,低下头不吭气了。

    茶馆里着实热闹。

    大门洞开,这几个人就自己溜达进去,进了门,绕过一簇簇郁郁苍苍的盆栽,便见好些老老少少的客人坐在林荫掩映的石桌上,一边喝茶,一边说笑。

    还有人捧着书本摇头晃脑。

    老汉扫了一眼,隔着青石小径,敞开的大门内,一排排书架顶着屋顶,乍看过去,所有爱读书的读书人,都要眼前大放光明。

    几个书生靠过去看了一眼,居然很大一部分书籍都看着特别陌生,再一翻阅,随手选一本都属于无论装帧还是内容,全都极好的,顿时就有点儿走不动路了。

    不知不觉,好些人喝茶读书,区区一茶馆,到有了几分书院圣地的模样。

    薛公公年岁大了,不耐久坐,既然来过,也无大事,转了一圈,四下看看,红尘便早早送他回去。

    乍见此情此景,老人家不觉一笑:“连我这个老家伙,站在你这儿,嗅着茶香,居然也觉得身上的俗骨轻了轻。”

    红尘挑眉,刚想说话,忽听屋里有人争执起来,声音还挺大,闹得喝茶的那些书生们都跑过去看热闹,一会儿工夫,书房内一个书架前面,就挤过去十好几个客人。

    “这是怎么了?去瞧瞧?”

    薛公公年岁大了,反而好热闹,当先就转头过去,红尘只好跟上,顺便给穆爷还有一路耷拉着脑袋,畏手畏脚的胡政使了个眼色。

    穆爷摊摊手——他家这老岳父调皮起来,跟个小孩子似的,做晚辈的可管不住。

    薛公公寄过去,看见人群最中间争执的那两个人,脸色顿时变了变。

    “姓孔的和姓张的什么时候来了杞县?”

    红尘也吓了一跳,这两个人她可认识,都是致仕高官,一个正正经经给皇帝讲过经史的孔文林,另一个更厉害,曾经中过**,那是鼎鼎有名的状元郎张振,还做过两年太平阁老。

    这两个大人物,怎么会跑到小小的杞县来?

    在看一看他们身边围着的几位,个个都在大周属于有名有姓的,或许远算不上位高权重,却是文人清流里的顶梁柱。

    小小杞县,平日里连多个秀才也让县太爷高兴的不行,如今冒出一堆高官,哪怕是致仕的……若是让人知道,绝对要惊天动地了。

    红尘失笑,若是她这会儿让眼前一群人留下墨宝,自家这茶馆以后必然客似云来!

    不过,薛老爷恐怕会不高兴。

    翰林院那帮人,尤其是这两个,整日说一些宦官怎么怎么祸国之类的话,薛老爷可是宦官,还是皇帝亲信,正是他们口中最该千刀万剐的那一批,怎么可能会相处融洽?

    此时,两位学士没瞧见薛公公,正对着桌子上摆放的一幅画指指点点,争论不休。

    小猫猫着腰溜过来,低声道:“那幅画是城南的粮商,王员外送的贺礼,让这两位看见就闹起来了。”

    他也纳闷,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因为一幅瞧着不起眼的画,两个人能吵得这般热火朝天。

    那是一卷泛黄的古画,重新装帧过,还是显得有些古旧,看题跋,应是南楚最后一任国主李碧的作品。

    若是真的,那可价值连城!

    孔文林显然不信,冷哼道:“别开玩笑,李国主什么时候画过泰山之巅的日出图?他这一辈子都不曾去过泰山!李国主早年爱画宫廷美人,擅长人物画,画风绮丽,后期多为园林山水,所作‘乌江夜’,悲壮雄奇,他的字画,怎么可能流落出去?必然是伪作!”

    张振失笑:“你急什么,我也没说就是真的,只是说画这幅伪作之人除了内容之外,其它的都极为用心,纸是澄心堂纸,用的印章也毫无问题,偏偏画出一幅泰山日出图,让人实在哭笑不得。”

    “哼,还翰林学士出身,连幅画都辨不清。”

    薛公公冷冷道。

    屋子里顿时一静,两个进士大人同时转头,一看到薛公公,面上不变,目中已经阴云密布,眼看说不得都要撸袖子大战三百回合。

    “原来薛大太监也在杞县?难不成这幅画是你的?我们说说还不行了?”

    薛公公皮笑肉不笑:“反正不是你们的画,你们在那儿叽叽咕咕胡说八道个什么,烦死人了,阿尘,这是你的茶馆,也是你的画,你来跟他们说说这幅画的真正来历!”

    红尘:“……”

    她还没见到那什么画好不好!

    可这会儿要是让这几个加起来快两百岁的老家伙在她家打架,那就真热闹了。

    想着,红尘就走过去看了一眼,指了指下面的印章,笑道:“二位别急,请看,一枚是‘大雍永和五年’,旁边这一枚,‘雅苑秘府’。这两枚印章都不假,想必二位学士能分辨得出来。”

    这到不错,孔文林和张振点了点头。

    红尘便笑了:“那就说明这幅画是大雍永和五年,被藏在雅苑秘府的,世所周知,禹亲王还在他的雅苑小记里评价过,说南楚李碧,风流才子,误作国主,然所作书画,非他家所能及也,对他的书画,十分推崇,搜集收藏了许多。李碧永和五年曾被大雍禹亲王所擒,书画也被一并带走,既然是雅苑秘府的藏品,是真画的可能性还是很大。”

    孔文林和张振都安静了些,皱了皱眉:“可这是泰山?”

    红尘轻轻拍了拍桌上的画作,让它不要吵了,才道:“我曾经有幸读过高湛高长源所作的‘泰山纪事’,上面提到一则奇闻。”
正文 第三十三章 见识
    &bp;&bp;&bp;&bp;“大雍永和元年,李碧被迫流亡北燕,身处万里荒漠,**难耐,几近死亡,朦胧间仿佛见到一座神山,烟云密布,朝阳初升,事后他被西狄平南郡主所救,所见之事,没人相信,连他自己也只当是一场大梦,直到和高湛相遇,看过高湛做的泰山晴日图,才恍然惊觉,神山即为泰山。”

    红尘叹了口气,“我想,李国主一定是将他所见的场景画了出来。”

    “这,这?”

    孔文林和张振都不大相信,“怎会有此奇异之事?”

    “也不只是这一桩,《博物志》里说,海中有蜃,能吐气成楼台,还有,当年南楚第一才子苏先生所作的万古秘闻里,曾赋诗一首‘东方云海空复空,群山出没空明中,荡摇浮世生万象,岂有贝阙藏珠宫?心知所见皆幻影,敢以耳目烦神工。’,说的大概也是同一种现象,既然前辈们能见,李国主自然也能见,而且他天生过目不忘,那般奇景,若真见过,想必不会忘却,能画出泰山日出图,也不是什么完全不可能之事。”

    孔文林登时哑口无言。

    红尘笑道:“再说此画,看用笔和南楚画圣柳文青柳先生如出一门,李国主曾在他老人家门下受教,有几年笔锋中柳先生的刻印很重,由此看来,此画有九成可能,并非伪作。”

    周围的客人们都呆住。

    张振拊掌叫好,满脸的赞叹,瞧着红尘越发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杞县也有如姑娘这般博闻强识的大才,怪不得阑珊书院得享百年盛名,选址果然选在地杰人灵的宝地。”

    不远处,夏家那位忠心耿耿的小厮,更是满腔激动之情,恨不得现在就扑过去告诉这位大小姐——你是夏家的嫡出千金,快和我回京去吧。

    可惜,他家的大公子,也就是那位在家族中最受重视的夏世杰夏公子,心里略略有些不愉快,板着脸皱眉:“我夏家的女儿,读那些个杂书做什么,有闲工夫,还不如多铸两把好灵兵……夏家的女孩儿出色还是不出色,真正要看的,还是有没有灵性。”

    小厮闷不吭声。

    虽说天资灵性这东西,不接触,不开始练习铸造术,不大能显露出来,可别的先不说,师风大人确认过,人家能收服灵兵,只这一点儿,就强过百分之八十的夏家人,哪能说天资不出众?

    事实上,夏世杰心中也不平静。

    他自幼便极疼爱宝贝妹妹阿婵,向来是妹妹要星星不给月亮的,自小发誓,一定让她一生平安喜乐,如今乍然说,阿婵不是亲妹妹,反而从一个犄角旮旯的小山村,出来个真妹妹,他怎能不震惊,不惶恐?

    如果这个红尘粗鲁些就好了。

    若是这人只是个寻常的粗俗村姑,他就有把握说服家里人,让一切都不要有变化。

    夏家不缺女孩子,和自小聪明伶俐,长在夏家,讨人喜欢的阿婵比,外面的野丫头,就算有夏家的血脉又如何?

    人的感情毕竟是处出来的,在他的心中,只有阿婵才是他的宝贝……可他万万没想到,师风口中的红尘,居然是如此模样!

    一张脸虽未长开,却已有七八分酷似皇后,可以想见,再过行几年她会何等美丽。

    如果只是花瓶那也罢了,夏家从来不缺美人,一个花瓶千金,给副嫁妆嫁出去便是,影响不到阿婵。

    他的阿婵自幼浸泡药浴,调理身体,学习夏家各种秘术,将来一定能成功锻造出灵兵,不是随随便便哪个人就能相提并论。

    可事实偏偏与他的所思所想都不同,这个红尘如此博闻强识,又灵性逼人,他再偏心,也说不出阿婵就真比她好出多少的话来。

    夏世杰也知道,师风那人不会撒谎,眼前的女孩子,必然是真能在不知不觉间收服灵兵了。

    他在那儿五味杂陈,那帮子翰林出身,做过高官的进士老爷频频赞美,红尘到有那么一丝心虚。

    当年她也爱读书,也读过不少杂书,可说起博闻强识,到还算不上,今天能说的头头是道,各种奇闻异事信手拈来,纯粹是这幅画它自己在那儿叨咕半天,还有这些书架上的书,争先恐后地要和她说话交流。

    别人又听不见,也就只能当红尘自己记忆力一流,见识一流。

    红尘活了两辈子,脸皮确实比以前厚得多,反正能感应到书画中的灵,也是她自己的本事,不过让人称赞几句,实在不至于一直羞愧下去。

    招呼客人们继续喝茶读书,她领着小猫和小狸去把别人送的各种贺礼整理下,还有几幅字画摆在桌子上,赶紧收起来,省得又有人争辩。

    令小猫他们抱着东西,在客人的注目下缓步离去,红尘也看见了夏世杰。

    有那么一瞬间,她也升起一丝冲上前问一问——你究竟有没有心?你的血是不是黑的?怎能怪你无辜的亲妹妹,影响到一个假妹妹的地位?

    蒋婵可是占据了她的父亲,母亲,兄长亲人十八载!

    人生又有几个十八年!

    好吧,婴儿的蒋婵无法选择,可她长大后的所作所为,难道你是瞎子,你竟看不见?

    但红尘真正看到夏世杰,胸口里堵了一辈子的气,居然提不起来,看见这个亲生的大哥,她的感觉和看见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也没有太大不同。

    夏世杰的脑子里,却接二连三地浮现出一个,又一个杂乱的念头……

    他或许可以展示给这个红尘的女孩子看,夏家不是那么好进,夏家的子弟从小开始,就要学很多很多的东西,身上担负着卫护家国的重责,不是随便什么人,靠着血脉就能融进来。

    也许,她会知难而退?也许,将来她一想到夏家就很害怕,转头就走?

    “你看什么呢?”

    砰一声,脑后门被一巴掌扇了下,夏世杰伸手撑住桌子,扭头一看,登时吓了一跳:“小侯爷?”

    薛柏桥晃悠着两条大长腿,坐在石桌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吧,可你这么大刺刺盯着人家姑娘,可是不太妥当,要让夏安伯父知道,说不定你这一双明亮的招子,就能被挖下来送给我玩了!”

    夏世杰:“……”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挑事
    &bp;&bp;&bp;&bp;像薛柏桥这样的公子哥儿,父亲是宁侯,皇帝的发小密友,大哥承袭爵位,可他出生不久就另有封赐,如今一门双侯,堪称人生赢家,但也让夏世杰这般,自己努力坐稳大公子位置的人,颇瞧不上眼。

    可谁都没想到,纨绔小公子说浪子回头就浪子回头,入国子监读书第二年,便一直名列前十,有时候认真一点儿,还能得一回榜首,弓马娴熟,文采出众,深得皇帝宠爱,这让他们每日兢兢业业,不敢有一分放纵的人情何以堪?

    尤其是自从出了这一个特别的例子,他亲爹就一门心思觉得人家宁侯家的小公子是天下第一好儿子,他自己的儿子全是稻草,动不动便拿出来说一说。

    把他和个纨绔比,还真有脸?

    “红尘姑娘是什么人?你算什么?还是别白日做梦的好,人家就是看上我,也看不上你!”

    夏世杰:“……”

    那小丫头……不就是夏家流落在外的一介女儿,难道还是奇珍异宝不成?

    可惜,不等夏世杰出声,薛柏桥已经懒得理他,蹦蹦跳跳蹿到对面,抓住一老者的胳膊,高声道:“我都忘了,王老头,你快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儿?区区一小县城为什么冒出这么一堆……这个来?”

    那老者失笑:“什么这个那个,人家都是正正经经的读书人,多为翰林出身,还有人做过阁老,小侯爷请慎言才是。”

    这个老人家鹤发童颜,雪白的长眉很柔顺,慈眉善目的,让人见了心都跟着安定许多,他老人家一眼扫过去,跳脱的小侯爷就安顺下来,老老实实地坐下喝茶。

    “也不是什么大事,阑珊书院去年出了事,先生紧缺,今年聘新先生罢了。”

    小侯爷没吭声,若有所思地趴桌子上。

    不过,无论这里头有没有不为人知的隐秘,和红尘都没关系,最多是她的茶馆来了一回开门红,且可以想象,以后很长一段时日都会生意兴隆。

    茶馆不比酒楼,是清雅所在,又是书局,客人多为文人雅士,自然有规矩,完全用不着红尘整日盯着,她把家里几个交好的,重量级的客人送走,就扭头回后院,抱着平安翻了本书闲坐品茶。

    客人们来时疲惫,一杯香茗两卷书,精神舒缓,疲态顿消,大部分对这个小小的茶馆书局,印象大好,便是外地来的进士们,心里也松了口气。

    虽然下定决心要走一趟,但到之前也担心这是个粗俗所在,待得太苦闷。

    没成想,如今初来,竟发现能寻到平日里都少见的孤本好书,怎么也不算白来一遭。

    夏世杰坐了片刻,整了整衣服,按了按袖子里的银票,想了下,又多添了五张,都是一百两的,一共加起来足足一千两。

    别当他钱多,他已经成年,平日里交际往来不少,自然能调用银钱,但一次动用超过百两,那都得回禀母亲,他就是不回禀,管家也不会给他隐瞒。

    大户人家的公子家教反而更严格,不可能随意花用,至少那些为了个青楼名妓一掷千金的做派,在他们这些大家公子身上很少出现,除非是自己能赚钱。

    小厮吓了一跳:“公子爷,您到底要干嘛?”

    夏世杰冷笑:“别多管闲事,还有,管住你那张嘴。”

    话音未落,他就大踏步地沿着红尘走的方向,向后院走过去,他那小厮连忙跟上。

    小猫和小狸都在招呼客人,主人家吩咐过,前院和后院之间的门是锁着的,客人不会误闯,用不着他们操心,他们见有人朝那边走,也没太在意。

    夏世杰一路畅通无阻,就找到了院门。

    那只是一扇很寻常的木门,藤蔓环绕,粉嫩的小花点缀其上,一呼吸便是一口幽香。

    大门紧闭,贴着两张虎将模样的门神,还有一块儿长条木板,除了些玄妙符文,还写着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辟恶符在,宵小退避,恶客止步,不速之客入此门,地狱有座,勿谓言之不预。

    夏世杰皱眉,冷道:“真没规矩!”

    小厮却盯着那字,满心欢喜:“大小姐的字儿真好啊,符也画得好,我看比赵天师画的还精巧。”

    说着,扭头瞧了眼气色不佳的主子,“公子爷,大小姐一个女孩子独居一室,肯定要多加小心,不愿意让别人进去很正常。”

    夏世杰轻轻踢了他一脚,把人赶到一边儿,先是砰砰几声敲门,等了片刻,里面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到是小狸一手托着盘子站在身后不远处,轻声道:“客人,里面不能进,您若是需要什么,请尽管吩咐小的。”

    他理也不理。

    小狸无奈,想起自家小主人的嘱咐,就不多管,扭头继续去招呼别的客人,所以也没看见夏世杰随手掏出袖刀,一戳一撬,在他家小厮目瞪口呆地注视之下,愣是把人家小姑娘家的门撬开,大跨步地走了进去。

    两张贴在门板上的门神,随风一吹,到似乎狂怒起来,怒目而视。

    “真是来挑事的,真是来挑事的……族长,您可一定要相信,我冤枉!”

    小厮欲哭无泪,他多少猜到自家公子接了消息,赶在师风少爷前面来杞县,一定没安好心,但实在想不到公子爷竟会如此粗暴,也不知回去后要受多大的惩罚了。

    红尘正喝茶吃点心。

    平安还小,小碟子里面加了一点儿羊奶,让它慢慢舔着喝,老参在一边蹲着,时不时探头探脑,抚须而笑道:“有人来了。”

    坏人!

    周围的花木挥舞枝条。

    红尘笑了笑,总觉得园子里的大家很可爱。

    夏世杰进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笑颜如花的小佳人,眸子一闪,一瞬间喉咙有点儿干,也有一点儿别扭,但他还是大大方方地走过去,走到红尘身前站定。

    “你是蒋二丫?”

    红尘抬头看了他一眼,没点头,也没摇头,自顾自地塞了块儿点心,才道:“你看没看见我家大门上的牌子?”

    夏世杰冷笑,颇不耐烦,仿佛毫无兴趣回答这种问题,故意板着脸,目中阴寒之气四溢,就是京中那些贵介公子,都怕他这种压迫感十足的视线。

    半晌,才冷声道:“我夏世杰从来不喜欢绕弯子,我们京城夏家,传承近千年之久,收下的每一个弟子,必然是精挑细选,入门之前,不知遭受多少磨难,多少苦楚,每年为此死的所谓天才之流,也是车载斗量。”
正文 第三十五章 苦头
    &bp;&bp;&bp;&bp;说着,他的声音略有些干涩。

    人家小姑娘托着下巴看着他,完全没有手无足措,更不像被他的气势压倒的样子,到像是把他看成一块儿马上能入口的肥肉。

    一时间,夏世杰自己反而不自在起来,在他看来,红尘还不知自己的身世。

    若是有可能,他希望眼前的女孩子永远也不知道这件事,即便不能,只要她今天丢一个丑,将来她的身份真正曝露,怕是家里的长老们也先就看轻她几分。

    暗暗吸了口气,他连语速都快了两倍:“……师风师兄不知道怎么让你蒙骗了过去,才随便把邀请帖相送,我实话告诉你,那帖子对你来说,不但无用,还可能是催命符,你要真敢拿着帖子登我夏家的大门,也许还活不过第一关。”

    红尘还是不说话。

    夏世杰一咬牙,猛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银票,轻轻放在身前的石桌上。

    “这是一千两,你把邀请函卖还给我!”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

    夏世杰登时被她笑得浑身不自在,勉强才把脸上的恼怒压下,没流露出一丝,眯了眯眼:“怎么?你嫌少?哼,我奉劝一句,做人别太贪心,不是自己的东西,奢求太过,只会让你什么都得不到,你以为,夏家是好来的?我夏世杰,乃夏家族长的嫡长子,今天我把话放下……”

    咕咕,咕咕

    肚子忽然一阵绞痛。

    夏世杰向来心性坚韧,便是被人拿刀戳两下,也能做到面不改色,可这次不知为何,只觉得肠子搅动,一股便意,他硬忍,好像也忍不住。

    双腿抖了抖,口里的话一下子都给憋了回去,一张俊脸憋得扭曲通红。

    挪动了下脚步,立时便想走,可一动弹,他就感到不好。

    眼前的小女生还是那么软绵绵的,又很漂亮,瞧着软弱可欺,可她随手搁在膝盖上,细细擦拭的那把短刃,却青光湛湛,在他眼中,简直如毒蛇,正冲他露出獠牙。

    夏世杰打了个哆嗦,低下头,不敢直视。

    即便是他,其实也没见过几柄真正能主动护主的灵兵。

    红尘这才把桌子上的银票拿起来,仔细看了看道:“这位公子还真说对了,这些钱确实不太够,可我看你也不像个有钱人,也就罢了,保半条命足矣。”

    她把银票举起来甩了下,阴影中无数花草树木摇曳,夏世杰根本顾不上听她说,更再也没心思说什么,一时间觉得腹中的绞痛稍稍减轻了些许,连忙抱着肚子撒丫子向外跑。

    他那小厮一直老老实实耷拉着脑袋,这会儿才恭恭敬敬地冲红尘行了一礼,跟着他家主子溜达出去。

    红尘挥了挥手,两个门神模样的虚影才多少收敛了一点儿脸上的暴怒,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缩回门上。

    “睡觉去。”

    站起身,点了一支香插在门边的香炉里,看着香气氤氲而起,在半空中弥漫,她才满意,抄起平安,抱着回屋睡觉,脸上却也不觉露出一丝笑意。

    能让这位一直高高在上的大公子倒霉,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或许是感受到主人的好心情,家里的那些花木,都也变得活泼了些许。

    夏世杰这会儿却顾不上红尘了,他一路小跑,满头大汗,努力让自己不那么狼狈地往厕所去。

    跑着跑着,慌不择路,一头撞在树上,脚下微微踉跄了两下。

    “夏公子?”

    救了他和几个书生,并一路相送的那个老人家,正好迎面碰上,顿时惊奇,上下看了看。

    “你这是怎么了?脸上……好重的晦气!”

    老人身份不同,连他夏世杰也不敢失礼,虽然难受的厉害,依旧强忍着停下脚步打招呼,可一听这老人家的话,就不由皱眉。

    老人也不管他高兴不高兴,打量了两眼,一拍手惊问:“哎,你是不是硬闯了主人家的大门?”

    夏世杰抿了抿嘴唇,脸上露出几分不以为然:“那又如何?”

    在杞县,还有哪家的门户他不能闯不成?

    别说杞县,就是京城,他夏家的长公子要闯门,只要不是去皇宫,不是去东边坊里那几家,哪里还闯不得?怕是他闯进去,主人家也只会责备看门的竟敢拦阻他罢了。

    老人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夏公子,你要知道,世上有些地方闯不得……罢了,多说无益,你好自为之!”

    说罢,转头便走。

    夏世杰顾不上揣摩这位老人家的心思,抱着肚子蹭一声,钻进了厕所。

    到是他那小厮忧心忡忡,快走几步追上老人急道:“王老,王老,您刚才的意思是?”

    老人一向和气,哪怕夏世杰不大有礼貌,到也并不介意,听他追问,就捋了下胡须,和缓一笑:“我见此地园子布局精美,甚为喜欢,也四下走了走,路过人家后院的小门,惊见对方用上了辟恶符箓,还有种种布置,虽然我看不透,但想来很不一般。”

    小厮若有所悟,老人轻笑道:“我年岁大了,别的不说,好歹经历得多,见的也多,如果我是你家公子,见到人家房门上的东西,绝不会敢硬闯。”

    几句话,小厮就觉得毛骨悚然。

    “别怕,别怕。”

    老人家到是笑起来,“此地的主人不是心狠手辣之辈,反而很心善,我看你家公子应该不会有性命之危,不过,恐怕多少要吃些苦头了。”

    他这么一说,小厮才稍稍放心,虽还是愁眉苦脸的,却不得不安慰自己——自家公子爷这两年在京城被人吹捧惯了,那脾气是一年比一年高傲,让他吃点儿苦,长长见识,也不算坏事,省得族长大人和公主担忧。

    “只是你们若放任不管也不妥当,若是不让人家主人消气,恐怕此事永不算完。”

    那小厮闻言,脸色大变,五官都皱起来。

    就他家公子那脾性……就是这次让大小姐消了气,指不定转头又得罪了人家!

    他一个做下人的,做不了公子的主,也只能盼着师风师兄早早到来主持大局。
正文 第三十六章 选择
    &bp;&bp;&bp;&bp;嗤嗤!

    一股恶臭!

    本是四月,春日虽末,却依旧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杞县最大的酒楼,最好的租赁小院,一日的租金能抵得过寻常一家三口半月开销。

    这种园子租出去的时候也寥寥无几,按说酒楼掌柜该很开心才是,可隔着小门,恶臭味扑鼻,这还真是……

    至少老掌柜就感到得不偿失了,奈何百年老店,金字招牌,要是做出驱赶客人的事儿来,怕他爹娘地下有知会爬到上面撕碎了他了事。

    夏世杰脸色煞白,满脸恐惧。

    他出身夏家,也知道点儿神鬼手段,可他在以前,万万不相信在杞县这种地方,还有人能把手段使到他的头上来。

    小厮忧心忡忡,一个劲儿地围着院门转圈:“公子爷,您赶紧的,登门去赔礼道歉,这要是再闹下去,您真是不死也得丢半条命了,这怎么得了!”

    夏世杰白着脸不说话,瞪大眼盯着那小厮。

    这个白痴!

    他今天要是真对那个小妮子低头,以后哪里还能抬得起来?再说,他就是想去,现在这种状态,又怎么去得了!

    “要不,去求求那位爷,看看他……有什么主意?”

    小厮想了想,忽然低声道。

    夏世杰愣了下,他自然知道自家的下人说的是哪位,正是鬼谷高徒!

    到听说了,那位忽然跑到杞县。

    可就凭自己的身份地位辈分,怎么敢去求人家?

    以前夏世杰对鬼谷先生的关门小弟子,还没有多少概念,因着爹爹对名震千古的鬼谷门徒有点儿心结,所以在夏家,这几乎可以说是禁语,没人多提。

    他长大离开家门之后,却是难免经常听到鬼谷弟子的声名。

    都是年轻人,听说那位的年纪和他也没差多少,人家已然名满天下,他被人介绍,还是只有一个夏家公子。

    眼睁睁瞧着京中那些他要老老实实下跪磕头的大人物们,都对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年轻人或者戒惧,或者敬佩,那种滋味,还真是五味杂陈,要他服气,怎么可能?

    年轻人嘛,还是他这样的天之骄子,岂能没有傲气!

    只是就在前些日子,他忽然就不得不相信,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他的傲气,也只能在自己眼下三亩地儿上展示展示,吹捧他的人,大部分也是因为他的家族,他这个人,恐怕是真不能和林旭林先生相提并论。

    那日,夏世杰得了消息,脑子一蒙,一刻不停,长途跋涉奔赴杞县,就在路上,为了一个卖茶水的小美人,和一纨绔公子争执起来,很是耍了一把威风!

    耍威风时很痛快,奈何阴沟里翻船,那纨绔自己没什么,爹却是南平郡王李希。

    李郡王统领汉北十万铁骑,身边高手如云,连圣上都对他礼遇有加,他的儿子哪里能惹!

    夏世杰教训纨绔时,到没人出手阻止,结果教训完了,出来一个大周十大高手之一的鸳鸯剑高远,只道他受郡王所托,看护小世子。平时小世子受点儿教训,也就教训了,算是磨磨性子,但他事后不能束手不管。

    “抱歉,我可不管你是不是夏家的公子,我接受的命令是照顾小世子,总要尽心,这样吧,看在夏家的份上,便不取你性命,你断他一条腿,今天断你四肢,便算相抵!”

    高远是什么人,那是绿林道出身,一出手就是狠茬子。

    夏世杰吓得差点儿昏过去,心里清楚自己绝不能幸免!

    就在他的腿脚马上让人打断的前一瞬,旁边同样坐着喝茶的老汉扔出一个木牌!

    那牌子上甚至没有一个字。

    可看见这个木牌,高远就收了手,向那老者行一礼,一言不发,扭头走了。

    夏世杰也得以侥幸脱险,连忙跟老人家连连道谢。

    因为顺路,他也被吓了一大跳,再没有刚出门时的意气风发,干脆结伴同行,也好有个照料。

    一边走,一边听老人身边那好奇心十分重的小孩子追问,他才知道,这个老人竟然是王家的家主,王元道。

    而那块儿木牌,便是鬼谷林旭林公子的信物!

    “有了木牌就能吓走坏人,王爷爷,你送我几个好不好!”

    王元道还没说话,小孩子身边一直护着他的于文波可吓了一跳,轻轻揽住他的肩膀:“别乱说话,那是林旭林公子的信物,就是送给别人,别人又怎么敢拿?”

    小孩子目光闪闪,一脸疑惑:“……那个什么林旭比我文波叔叔还厉害吗?”

    童言无忌,十一二岁的小童说什么话,大人都不好计较,他这么说,老人也没生气,反而笑眯眯把那少年抱起来搁在大腿上,捏了点心给他吃。

    “念念觉得爷爷厉害不厉害?比你文波叔叔呢?”

    “爷爷好厉害,能打走很多坏人!所以,好像比文波叔叔厉害一点儿,只有一点儿哦!”

    夏世杰嘴角抽了抽,王元道那是什么人?

    永平三年,高顺,杨密,董奇等十三路人马反叛,把陛下围困在金山,正是王元道刀斧加身不退一步,手捧圣旨,踏入敌营,舌辩滔滔,花了三日把那十三路人马说的分崩离析,给禁军争取时间,一举平叛,救回陛下。

    王元道也一举成名,谁敢说他不厉害?

    可他厉害在那一张嘴,不在他的武功吧!

    再说,他那文波叔叔,也能放一块儿比?

    王元道却一点儿也不介意,抚须大笑,还觉得小少年说的极是,低下头循循善诱:“爷爷这么厉害,可只能给林公子做点儿跑腿的差事,他说什么,我就得听什么,那你说,林公子是不是更厉害?”

    小少年顿时蒙圈儿,也只能承认,林旭特别特别厉害了,比他文波叔叔厉害一大点儿。

    夏世杰一时好笑,回过神,却心中颤栗,王元道说的不错,麾下能驾驭如王元道这般的人物,可见那位鬼谷先生最中意的弟子,不是等闲之辈,那些达官显贵们畏惧他,也自有道理。

    现在他就面临一个选择!

    夏世杰找了一群大夫,几乎把杞县上到名医,下到走方郎中都找了一遍之后,终于承认,他腹泻不止,泻到脚软身体软,快不行了,却没有医生可以治,吃什么药都不管用,大概不是正常的生病,而是遇见了别的问题,必须找人帮忙——是鬼谷高徒,还是他那个便宜妹子?
正文 第三十七章 仙茶
    &bp;&bp;&bp;&bp;夏世杰觉得他面临的选择简直是天下第一难!

    想他顺风顺水二十年,在家受宠,出外被捧,哪里面对过什么选择?从来是想要什么就有人毕恭毕敬地全捧到他眼前,只有他丢弃,没有他得不到。

    可一回他是真和杞县犯冲了!

    左右纠结半晌,整个人越来越虚弱,几乎到了不敢大声喘气,就怕一不小心丢丑的地步,他家小厮再也看不下去,直接就奔了王老爷子王元道那儿,备重礼托他传一个口信儿,求一求林公子援手相助。

    林公子别看名气冲天,人到很客气,也没因为夏家对他的师门有心结,就为难人家的公子爷,不光亲自过来一趟,给开了个特别的药方,还送上了师傅所赠的护身符。

    不说那小厮,连夏世杰也是满心复杂之余,也是十分的感激。

    护身符挺管用,坚持了半天,让夏世杰夏公子舒舒服服睡了一觉,神清气爽,然后就碎了……碎了……

    夏世杰不得不抱着肚子再一次冲进厕所,愣是两个多时辰没能出来。

    短短一日光景,夏世杰就脱了相,面色枯黄,神气衰微,略陌生些的人看见,怕都不敢认。

    他家小厮吓得哭着奔去寻王元道,顺路把流连美景,还未离去的林公子又请了来。

    蓝色的护身符碎片,林旭捧在掌心里细细看,也不恼,只是又仔细观察了病人的面相,叹气:“夏公子怕是得罪了一尊真神,恕林某无能为力。”

    夏世杰:“……”

    不只是他,连王元道也愣住。

    世上能让林公子说无能为力的事情和人,他当真是第一回遇见。

    “我在三年前遇见过同样的症状,有个旧识受人挑唆,不听劝阻,闯入我师兄的后院,那日师兄刚从师父那里请了一双门神,还请来护符一枚,正好让他冲撞了,结果头痛欲裂,每日噩梦连连不能入眠,眼看性命不保,师兄见他受了教训,才劝了嫂夫人几句,允他去上香请罪,才解除危难。”

    人家林公子毫不在意,这般轻飘飘几句话,却不知给听的人造成多么大的震撼。

    王元道也就罢了,他和林旭相熟,也知道自家这位公子爷固然是鬼谷先生最得意的弟子,但那也不代表他就全知全能,但夏世杰心中的震荡,恐怕很难用语言描述出来。

    原来让长辈们捧上神坛的林公子,面对他那个……妹子家中的布置,也会束手无策。

    一时间,他也不知自己该失望,还是该暗自欣喜。

    不知怎么回事儿,他居然冒出来点奇特的念头——有一个如此有本事的妹子,也没有特别坏。

    夏世杰叹了口气,绝对不肯说出口,他可不是受虐狂!

    那边夏家的公子纠结难受,红尘早忘了这倒霉货,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不只是有爱读书和爱喝茶的文人雅士,最近茶馆里居然多了几只吃货。

    小侯爷薛柏桥是日日来报道。

    林旭貌似就是来游山玩水的,没正事儿可做,到天天去苍青山探险寻奇,偶尔也到茶馆喝杯茶。

    红尘最近自己动手制了几块儿茶砖出来,香气纯正,煮出来的茶汤,清亮如琥珀,路过的猎户百姓,都爱过来喝上一大碗解解乏。

    他们常年在苍青山打猎,吃的油腻,喝些茶水,肠胃就觉得舒坦得多。

    茶馆里固然有不少喜欢她新冲泡式喝茶方法的文人雅士,却也有寻常百姓不大习惯,还是做出来的茶砖更耐用些,还能买回去长时间存放。

    连林旭都很喜欢红尘做的这些茶砖,只是随手鬼画符一样弄出的图案,他就觉得不错。

    不光是在茶馆喝,还买了好几块儿,打包送去给他两个师兄都尝尝。

    鬼谷先生的大弟子云天生,二弟子王琼,和他们的小师弟不同,二人都在京城,都在朝中。

    云天生是皇帝最信任的太师,官居一品,位高权重。

    王琼和他大师兄有点儿不对付,年纪要轻些,也已经是吏部侍郎,正四品上。

    他今年只有二十七岁,二十七岁的正四品,那也是凤毛麟角。

    两个鬼谷弟子,都是京中名人,这几日偶尔见客,见那些比较看重的客人,都用的是小师弟所赠茶砖。

    例如太师大人和三皇子齐王陈瑞小聚,就珍而重之地取了茶砖,煮了茶汤,慢慢品了一下午。

    茶水是真甘甜可口,喝得陈瑞神清气爽。

    云天生还显摆了一通,他家小师弟何等不容易,才得了这么好的茶,专门送给他这个师兄,顺便把他小师弟闲谈时提起,夏家大公子冲撞真神,招来神罚,他也束手无策,幸亏见到这茶砖,让夏公子一百金一点儿碎末买回去煮来喝,这才得以幸免,一下子就让此茶砖变得神秘莫测起来。

    一百金才一点儿碎末啊!

    齐王厚着脸皮求了来一块儿,献给他父皇,皇帝喝了也说好,还说此乃仙茶。

    太贵了有木有,这么贵只能是仙茶!

    只是太稀少,皇帝只给太后,还有后宫得宠的娘娘大臣分了一块儿半块儿的,其它都珍藏了,京中寻常官员是想求一见也见不着。

    在这则故事里被拿来当例子,证明茶叶真好的夏世杰,也确实算一百金买了点儿茶末子回去,才治好自己的腹泻症状。

    他就是再纠结,身边跟着的小厮,总不会放任他把自家的小命给糟践没了。

    一看公子爷双目无神,整个人虚脱,小厮就令人抬着直奔红尘那儿,把可怜巴巴没了力气的一个大男人往门口一戳,老老实实等人开门,等了两个时辰也没敢走,更不敢再次莽莽撞撞冲进去。

    直到红尘闲来无事出去换本书才瞅见这俩,她也就没多为难,随便要了一百金的茶资,给他泡了点儿茶叶沫子,又拿了香过来,让他毕恭毕敬地上了香,上完了就把人打发走,别说,出了门,夏世杰好歹不用随时准备十条裤子来替换,更不用拿厕所当家,可他也再不敢招惹红尘,提都没提那张邀请帖的事儿。

    夏家的公子,终究不是蠢人,他此次过来很隐秘,不敢直接用夏家的力量对付人家,那小姑娘又不是个寻常村姑,他还能怎样?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吃货
    &bp;&bp;&bp;&bp;红尘的茶馆,也不只是茶水能吸引人,真要论到吸引吃货,自然还是要靠美食。

    她到觉得自己的茶也就那么回事儿,当然不坏,以她多一辈子,还好歹在夏家长过几年的见识,同样觉得杞县野茶,能排在国内茶叶的前列,外面的茶园出产的茶叶,也没几个能比这里的野茶更好了。

    或许是水土佳的缘故,山上有几棵野茶树,到似比顶尖的云雾茶还好。

    奈何甚少,寥寥无几,寻常用来待客的,只是一般上品,甚或中品而已。

    好茶的文人书生爱喝这个,像薛柏桥这类还没退去纨绔习气的公子哥儿,却独爱茶馆的小吃零食,每天都跑一趟,尤其是早晨,好像吃不到便浑身不舒坦似的。

    红尘在给客人们提供饭食,那也是没法子,全是她家的书惹下的祸患。

    她当初选购书籍的时候,到底还是眼光高,除了一些街面上能买到的普通书外,大部分还是从自家玉珏空间里淘换出来的,虽是旧书,但因为给出书的人,个个不简单,收藏的书本也样样有来历,她把太特殊的挑拣走,剩下的同样不是寻常书生能看到。

    有一部分,甚至只有皇宫大内的藏书楼里,才有可能收藏。

    对于读书人来说,书籍的吸引力之大,连红尘也没有料到,经常有个把人读起书来就忘了吃喝。

    一开始红尘是打算照顾周村和蒋家庄的乡亲们,让他们在茶馆门口摆个摊,做个简单饭菜什么的,可惜,她想得到不错,人家那些相亲们却少有她那般眼光,就是愿意做小生意,那也是去阑珊书院门口。

    那地方才是真繁华。

    书院附近都快便出一个小镇来了,各种店铺一应俱全,茶馆酒楼数不胜数。

    既然大家都没这个心思,红尘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她店里的书多,怕弄脏了书,像酒楼似的,让人在屋里大吃大喝自然不妥当,而且吃起来太复杂的,那帮子读书人也没耐心。

    就说常来的一个老先生,好像和张振有点儿亲戚关系,一坐就是大半日,点一壶茶看书,到了吃饭的点儿都不肯挪动地方,只从怀里掏一块儿胡饼浇。

    后来红尘多准备点心,这位到好,连胡饼也不带了。

    总不能真让他们天天吃店里的点心,那些点心只收成本价,做起来可复杂的很,就是这些人想吃,红尘还觉得不太划算来着。

    想了想,还是小吃零食更妥当。

    早晨有时候准备一些烤得外酥里嫩的烧饼,中间加上个煎蛋,或者肉饼什么的。

    有时候是一种叫手抓饼的美食,还是她从自己淘到的,介绍各种地方特色食品的书上看见的,制作简单。

    另外有鸡蛋灌饼,有杂粮煎饼之类。

    红尘自己也爱吃,哪天想吃什么,就顺便多做点儿,放到茶馆里供那些读书人果腹。

    中午她不提供,又不想抢人家酒楼的生意。

    晚上干脆就煮一大锅卤煮,各类肉,菜都切碎了,用竹签串好,连汤都有了,味道也很鲜美。

    不得不说,人家人牙子推荐的厨娘曲三娘那真是一把好手艺,稍微提点一下,就做得比那书上描述的还要诱人,红尘吃得停不下来,到真是恨不得天天换花样,就用最简单的主食,也能随意打发了一干读书人,还让这些人心存感激。

    说起来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吃食,偏偏对了薛柏桥的口味,他在侯府珍馐美食,一样不爱,饭量比猫也大不了太多,结果到这边,爱极了红尘的手艺,不光当初觉得她煮的面天下第一,现如今对她做的各种小吃都爱得不行。

    这位贪吃的程度,到了平安都不待见他的地步。

    谁让他连红尘专门给平安做的酸奶都要尝一尝,还一尝就给尝没了,连一个底儿都没给平安剩下。

    “呜,汪汪汪!”

    这日,红尘正给小茉莉读书,就听见外面平安的叫声,顿时哭笑不得,一出门,薛柏桥果然又溜达到后院院门前,盯着平安食盆里存下来的小根儿奶棒棒流口水。

    平安两只前爪护住自己的碗,背毛都立起来,冲着薛柏桥呜呜,满脸威胁。

    “乖。”

    红尘顺手把平安和它的食盆推到院子里,又给小侯爷手里塞了一小陶瓷盆蜜饯。

    两只顿时都被安抚好。

    她现在做这事儿做得极熟练,上辈子一生没学会,也没机会去学的哄孩子技能,这辈子到提前练习好了。

    薛柏桥也不介意,特别珍惜地慢慢吃,找了个石墩坐下,一边享用一边和红尘说话。

    “杞县恐怕要有麻烦了,你最近没事儿,可千万别出去乱跑,最好回蒋家村住一阵子。厉王殿下在边南剿灭了最后一伙黄莽逆贼,俘获贼首及妻妾从属三百余人,要回京献俘,正好路过你们这儿。”

    红尘怔了下。

    黄莽叛乱闹了三年多,这是彻底灭了?也是,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

    薛柏桥叹气,“我也没想到那个混世魔王居然要在杞县休整,听说还要搞什么人祭,要挑选俘虏里的美女,为他死难的弟兄陪葬,看来,你们杞县人,免不了要难受一阵子。”

    红尘低下头,没吭声。

    薛柏桥也没了说话的力气。

    厉王是大周皇帝的第九子,只有二十五岁,战功赫赫,威名震四国,在大周这种重文轻武的地处,出这么个皇子,实在不是值得庆贺的事儿,而且他还性情暴戾异常,每次征战,无论是和敌国交锋,还是剿匪,向来喜欢战前就许诺,若能得胜,犒军三日,由着手下兵士四下劫掠,甚至时不时地闹出屠城之事,朝中大臣,对其多有诟病,可皇帝就是钟爱他,从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闹大了就罚他的老师,罚他的副将,很少罚他。

    以至于厉王变本加厉胡闹,连封号都是自己选的,不要‘贤’字,非要个‘厉’字,说是威风。

    红尘拂了拂衣袖——谁能想到,上辈子最后获得皇位的,不是三皇子、五皇子,也不是小太子,而是这位从来没被人当成储君人选考虑过的,九皇子厉王!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厉王
    &bp;&bp;&bp;&bp;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这些身份各异的人们,竟都聚集到这区区一小县城来。

    红尘想到厉王陈玮,心中也慌,这人实在是个不按常理出牌,脾气再古怪不过的,但凡见到他,连皇帝也要头痛。

    犹记京城传言,当年皇九子刚刚出生,尚未满月,万岁爷就开始为他择名,那是召集翰林院学士同来,好字儿都想给了儿子,选了半天,终还是挑了一个‘玮’字。

    玮,美玉也。

    那些时候,万岁最宠爱的乃是宓妃,传闻宓妃色如春晓,肤若凝脂,比皇帝年长十岁,却始终犹如少女,本该是祸国妖姬的命,在京城却一直广有贤名。

    连太皇太后都赞过宓妃,说她若身为男儿,必是个如玉公子,和当今皇后一时双姝,难分高下。

    皇帝想必是希望他的儿子,和他的宠妃宓妃一样,温润如玉,世间难寻,可惜啊!

    皇九子越长越歪,明明让徐秋徐太傅亲自来教导他,学的也是孔孟之道,他偏要和武将混迹一处,武功不怎么样,性子到学得比武人还要暴力三十倍。

    也幸好他在兵事上很有天分,不过几年,就能胜过大周大部分将领,率兵打仗,也是屡战屡胜,不像学武功那般,学了二十多年,和手底下一个亲兵打,还是打不过。

    红尘叹了口气,黄莽之乱,长达三年,波及大半个周朝,皇帝甚至都差点儿被俘,听说当年在陈州一役,为保圣驾,厉王的亲军也战死了八成,他此次亲自出马,剿灭了最后一股黄莽叛贼,恐怕正要狠狠出一口恶气。

    厉王一冲动,怕是要血流成河了。

    好好一太平杞县,不知被鲜血浇地后,血腥气什么时候才能散尽。幸好她一无名民女,对方乃是天潢贵胄,大体上应该不会有交集,到不至于太过忧虑。

    过了四月,天气就开始变热。

    山上到还清爽,林木掩映下,到比山下更美,红尘如今不知道厉王什么时候来,自然不敢去县城,就时常上去逛逛,一路走,蚊虫都自动走避。

    一条粗壮的藤蔓卷住一串七八只灰色的野兔,红尘走过去看了看,有两只母的,两只看着个头还小,都解下来放了,其它的装背篓带走。

    幸亏这山上的小动物们,并不是都通灵,否则红尘吃起肉来,一准儿会留下心理阴影。

    拣了几只野兔,又摘了点儿鲜嫩的蘑菇野菜,小猫和小狸四处跑了半天,找的野菜加起来也没自家主人的多,还累得气喘吁吁,气得直跳脚。

    这两个小孩子才跟了红尘个把月,就被养得肥了一圈儿,脸蛋上,胳膊上,腿上都有了肉,圆圆润润,再不是以前面黄肌瘦的难看模样。

    “别乱跑啊,小心让狼叼了去。”

    眼见两个小家伙跃跃欲试,很有不怕累,继续登山的意思,红尘失笑,连忙把他们喊回来。

    小猫掐了把自己腰身上的肉,挺满意的。

    眼下这个年景,胖点儿才好看,在他们村里,最漂亮的村花选相公,首先提出的头一条要求,就是和她家养的大肥猪比一比轻重……

    主仆三人找了个背风的小凉亭,生火煮了一锅蔬菜汤,烤了只兔子。

    小平安趴在她脚边乖乖的,哪怕闻见肉香,也只是动动小鼻子,看一眼,并不肯凑过去吃。

    红尘细嚼慢咽地喝完汤,吃饱了,才摘了片叶子,挑了点儿没加太多作料的兔肉递过去。

    “说起来咱们平安也没见怎么教,可这规矩到真不错。”

    小猫以前见过他们村村正家养的狼狗,听说专门花大价钱找人训练过,特别有规矩,主人没吃饭,自己绝不进食,除了主人亲自给的东西,别人哪怕拿最香最美的肉骨头过来,哪怕饿了三天三夜,眼睛都绿了,也绝不肯吃。

    他看小平安,到也有几分类似。

    红尘挑了挑眉,拍拍平安的头,让它吃完东西自己跑着玩去。

    在家里她是没训过,可平安现下的智商,真和四五岁的孩子差不多,老参,小茉莉,还有家里那一堆书祖宗都没少逗弄它,这小家伙的行为做派,自然是越发大气了。

    “汪!”

    正靠着树歇脚,平安忽然抬头,双目注视不远处的山坳,轻轻叫了一声。

    红尘也站起身,皱了皱眉,招呼两个小厮:“走吧。”

    小猫和小狸怔了下,看了看天色,夕阳已经西斜,的确到回去的时候,连忙抢着背背篓,只是还没收拾完,就看见他们家的小主人露出个特别纠结的表情。

    红尘叹了口气,扭头朝着东边的山坳走去。

    走了差不多也就片刻,平安就呜呜叫唤,说什么也不动弹了,还一口咬住红尘的衣摆,也不让她走。

    小猫和小狸都很惊讶,这小东西平时最听话,自家主人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少有耍赖的时候,今天这是怎么了?

    红尘只是低头把小东西抱起来,胡撸了下它的后背抱在怀里,平安就把脑袋往她的长袖子上一埋,不再吭哧。

    绕过一片桃林,进入山坳,天边忽然就起了雾,一尺之外什么都看不见。

    “小猫,小狸,跟紧我别乱走。”

    根本不用主人说,两个人紧张的不行,哪里还敢走开?

    三人慢慢进入雾里,就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声呵斥——“什么人!?”

    两个小厮吓了一跳,红尘却早有预料,半点儿不慌乱,高声道:“薛公子吗?是我。”

    前面的人立时就吐出口气,大叫道:“阿尘,救命啊,我们迷路了,这儿都转了十几圈,死活出不去!”

    薛柏桥这声音里头,几乎带了哭腔,显然是怕得厉害。

    “别急,请诸位跟我来。”

    红尘话里没露,实际上却有点儿不甘愿,要不是风中传来的消息,知道薛柏桥也在,她可不想蹚这摊浑水。

    奈何薛柏桥是林师兄的朋友,又是茶馆常客,性情天真无邪,是个好朋友,她若不管不顾,还真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好在,对方似乎也没有置人于死地的意思,只是想困住他们,赶走他们罢了。
正文 第四十章 鬼打墙
    &bp;&bp;&bp;&bp;薛柏桥缩着身子,瞪大眼向前看。

    微风袭来,偏偏周围阴森森一片,仿佛有魑魅魍魉潜伏其中,一点儿动静,差不多都要吓得他拔腿狂奔,忽然闻到一点儿幽香,听见平和安稳的声音,茫茫迷雾中,忽然而来的,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居然不光没让人惊惧,还让人难得有了一点儿安全感。

    红尘点着了火折子,举好,一点儿亮光,顿时让在原地打转的那些人看到通途。

    薛柏桥乍见红尘,就和见到祖宗似的,激动得两眼泪汪汪,小鼻子一抽一抽,呜呜咽咽,扯着她的袖子再也不敢松手。

    不知道在这个破山头困了多久,他早有些辨不清时辰,感觉里,似乎过了起码有三五天的样子。

    他不是一个人,身边起码跟了十几号。

    个个都是银袍长枪,身负强弓,腰悬宝刀,为首的那个头戴金冠,眉如刀锋,面孔冷肃。

    这种打扮,只有皇亲贵胄才行。

    尤其是金冠上那一颗明珠,恐怕连皇子中没有封王的,也不能随便佩戴。

    红尘是个村姑,自然不该知道京城贵人的装扮如何,只客客气气,十分拘束地见过礼,还没来得及说话,薛柏桥已经叽叽喳喳地诉起苦来。

    “我只是陪着厉王殿下进山找人,结果他老人家要的人没找到,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死活就出不去了,这转到现在,一个人也没遇见,浓雾也始终没有退下去,简直是,简直是……哎,你们苍青山平时不是打猎砍柴的樵夫挺多的!”

    薛柏桥说得口干舌燥,抓着水壶灌了一气水。他身边这些人也显得很狼狈,还有两个受了伤,袖子碎裂,衣摆凌乱,胳膊上都是血渍。剩下的银色的铠甲也快成灰色。

    “见到你就好了,我在山里困了几天,有五天吗?外面那个姓林的也不知道找,真不够意思!”

    红尘失笑:“今晨薛公子才在我的茶楼点了两个肉夹馍吃,说加的香料不够味,明日要再重些。”

    薛柏桥顿时愣住,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

    眼前女孩子安抚的话,到像是起了反作用,让他忍不住举目四顾,越发觉得这座山上有古怪。

    否则明明一日不到,感觉怎么像过了很久?

    早不耐烦听他们废话,厉王轻轻扫了一眼,盯着红尘,语气也略有些不耐烦:“你知道下山路?”

    红尘顿时寒毛都竖起,拼命咬牙忍了半天,才把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压了下去。

    现在的厉王还年轻,还不是那个心中不悦,就直接上鞭子抽打重臣的实权王爷,不用怕。

    “回殿下,眼下确实有点儿不妥,不过民女时常进山,对道路向来熟悉,愿意勉力一试,为殿下领路。”

    “那就快。”

    厉王一挥手。

    红尘老老实实地点头,一转身,举着火折子,领着一行人向前走。

    这位王爷似乎特别着急,不断催促,步子越迈越大,没走几步,甚至到了红尘必须要小跑才行的地步。

    平安也许知道自家主人辛苦,探出头冲着厉王呲牙咧嘴,可只要厉王一看它,它就缩脑袋,连叫都不敢叫。

    薛柏桥见红尘额头上汗水淋漓,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可他连一声都不敢出。

    他其实怕厉王并没有怕林旭那么严重,可在林旭面前他敢炸毛,在厉王面前却不敢。

    这位王爷心情要是不好,是真会杀人的。

    小猫和小狸都觉得平安今天胆子特别小,往日里有人敢让自家主人不舒坦,这小家伙的狗爪子肯定拍上去,可这会儿它明明对那位王爷十分不友好,却没敢上爪子,真是怪事。

    当然只敢随便想想,念头一闪既过,这会儿他们居然碰上个活的王爷,已经脑子昏了,哪里还有深思的能耐。

    “又,又回到这儿了!”

    薛柏桥脚下一顿,猛地蹲在地上,抱着肩膀,恨不得大哭,“看那个标记,是我系的衣带,我们还在原地打转,到底怎么回事儿啊,就咱们走的这些路,都快能围着苍青山转一圈儿的!”

    厉王的脸色一下子也变得十分阴沉。

    小侯爷一看,本能地拉住红尘,把她护在身后,高声道:“王爷,您的宝刀金贵,还是留着砍贼吧,小美人可不能随便砍。”

    厉王一瞪,小侯爷顿时缩头,又把身子藏红尘身后去。

    “你说过,你认路?”

    红尘挑了挑眉,低声道:“咱们怕是遇到鬼打墙了。”

    对方的道行的确高深莫测,她有整座山上的生灵帮衬,本不会迷路,可惜大意了,没想到对方布置的迷障,竟连山上的生灵一不小心也会被蒙蔽。

    不过,到不是不能解。

    只是她这鬼打墙三个字一出口,薛柏桥的脸色先是白了白,紧接着转青。

    “难道真的有鬼?”

    周围一片死寂。

    一阵风吹过,瑟瑟作响。

    厉王却冷笑了一声:“鬼?本王多年来征战四方,刀下亡魂数不胜数,若真有鬼,还不知谁会怕谁!”

    小侯爷咬了下嘴唇,心里却觉得厉王今天脾气不错,他本来都在担心,这位会直接先办阿尘个‘妖言惑众’的罪名,一刀砍了了事。

    他却不知道,厉王既然精于兵法战阵,不但会打仗,还是帅才,就不可能是莽撞之人。

    这一路走,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小姑娘领路时,明明身处迷雾,看不清楚路,可她走的每一步都不曾迟疑,轻松地就如走在家中花园。

    而且,她没走错过一步,既不曾遇见深坑,也没有枯草拦路,想他们之前前行,一路上波折不断,好些人都受了伤,简直是一路流血流过来的。

    就凭这个,厉王杀了没用的薛柏桥,也不会杀她。

    “王爷身上杀气重,自然无惧鬼怪。”红尘笑了笑,“是民女言语不当,不过请王爷放心,民女自幼出入苍青山,山路熟悉,便是闭着眼也走不丢。”

    说完,她果然闭上眼,大踏步地继续走。

    薛柏桥的一颗心扑通扑通,声如擂鼓,不过,这次走了很久,竟然再没有看到什么记号,显然没在原地打转,甚至隐隐约约,能见到山下的灯火了。

    红尘的表情,却并没有这位小侯爷那么放松,总觉得周围还躲藏着择人而噬的猛兽,只是似乎因为自己在这儿,才潜伏不出。

    这个王爷身上的麻烦大得很呢,以后绝不打交道才好。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恩赐
    &bp;&bp;&bp;&bp;迷雾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去,远处的景象也越发的清晰。

    不过,都说望山跑死马,在山上向下看,也是同样的道理。

    红尘带着这些人又走了起码有小半个时辰,才总算瞧见青石铺就的小路,应该差不多走到苍青山边缘地段儿了。

    大家一下子就放松许多。

    薛柏桥更是长长地吐出口气,抖搂了下自己的头发,扫了扫肩膀上,衣服上沾染的花粉,一张俊脸,笑颜如花。

    “可算是……”

    吼!

    他那笑容还没有绽放,顿时就僵住。

    一头吊睛白额大老虎,还有一头比一般金钱豹大上一圈的大豹子,毫无预兆忽然出现,从旁边的灌木丛中窜出,冲着厉王就咬了过来。

    速度之快,所有人都反应不及。

    腥臭味扑鼻而来,眼见厉王的脑袋就要被猛虎吞下去。

    “去!”

    红尘吐气扬声,她腰间的八吉祥宝瓶顿时爆发光彩,一闪之后,随即黯淡,她的声音也一瞬间响彻长空,炸得人耳朵嗡嗡了好一阵。

    那两只畜生陡然停下,身子晃了晃,缩了下头,大大的眼睛也闭了一下,仿佛受到惊吓,竟然齐齐呜咽一声,夹着尾巴扭头就跑,转眼没了踪影。

    薛柏桥张大嘴,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简直不会喘气了。

    厉王身边的银甲侍卫,其中一个身材壮硕,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这时才来得及一张手臂,把厉王牢牢护在身后。

    好半晌,整个山上只剩下瑟瑟风声。

    厉王猛地看向红尘,目光闪烁,多少带了几分郑重,只是天色已经昏暗,他怕是看不见红尘脸上避之唯恐不及的恐怖表情。

    “难道是做梦?”

    薛柏桥回过神,揉了揉眼睛,嘴里嘟嘟囔囔,一下子打断了厉王的惊讶,他是完全不肯相信,这里还会有老虎和豹子同时出现,明明都到了山边上,不是深山老林。

    “你就当做梦吧,别多想。”

    红尘笑了笑,随手塞了块儿自己做的磨牙饼干给他,让他嚼着慢慢吃,有事做便不那么害怕,才略略一转身,拂了拂衣袖,领着这一行人继续向山下走。

    接下来,再没有遇见什么,可这下子,连那些银甲的侍卫们也都感觉危机重重,所有人刀剑都没离手。

    有那么两次,红尘甚至不得不把自己的青锋握在手中,才阻止了蠢蠢欲动的东西出来作怪。

    终究还是安全了。

    到了山脚下,薛柏桥和被狗咬了屁股似的,撒丫子就跑,顺便还拉着红尘。

    这小子的心眼不少,他自己装害怕把小丫头带走,既不会让厉王和小姑娘多接触,还没显得是小女孩儿怕了厉王。

    他在京里,经常听有关这位王爷的传言,传说他对女人荤素不忌,却并不上心,王府里被他收用过的美人车载斗量,大部分也就几天的新鲜度,转头就把人抛在脑后不记得。

    若不是皇帝宠他,每次他花钱,都是直接走内库,王府也是内府帮忙管着,不会苛待府里的人,美人们没了宠爱,好歹能享荣华,恐怕京中的女子见了王爷就被吓得直接去死一死。

    即便是有富贵,但以厉王的脾气,身边包括亲随在内所有宫女宫人,除了有数几个从小和他一块儿长大的,更新换代都快得很。

    红尘这样的姿色模样,谁也不能说差。

    小侯爷忍不住担心,万一厉王连小女孩儿也下得去嘴,万一他跑到穷乡僻壤呆久了,春心欲动怎办?

    不是都说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

    眼前漂漂亮亮的小美人,总比母猪有吸引力。

    “阿尘,你可仔细些,这阵子真别乱出去瞎逛,等把祖宗送走,你在街上骑马狂奔也没人管。”

    薛柏桥唉声叹气,他真是后悔啊,有病不是?非跟姓林的跑一趟,害得自己正好撞上煞星。

    红尘都不得不领情,决定下次他再来吃饭,不随便拿剩下的敷衍了。

    不过,厉王看样子挺忙,应该不至于太关注一个黄毛丫头。

    此事就算过了,她也没放在心上。

    四月天,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适宜喝茶。

    茶馆在杞县扬名,不少读书人都爱来,若不是地处偏远,需得长途跋涉,很是耽误时间,并非所有读书人都能有闲暇日日过来,恐怕地方再大,再宽广,都有些不够用。

    红尘觉得眼下的情况正好,生意红火又没过度,有小猫和小狸两个人,再加上雇佣的几个临时帮闲的农妇,足足够用,用不着她费一点儿心思,每日就坐在自己的书房里读书。

    她最近开始学画画。

    玉珏空间里有好为人师的愿意教导,她又新得了几本关于3D立体画的书籍。

    她对画画挺感兴趣的,学起来简直入了迷。

    当年她去夏家,在一众多才多艺,擅长琴棋书画歌舞声乐的千金中,就和掉到天鹅群里的野鸭子差不多,只有那张脸够漂亮,别的样样不成,拼了命地努力,学习,甚至彻夜秉烛读书,也只是读了些书,书画琴艺方面,仅仅学会了皮毛,难有大成就。

    还是后来被鬼谷先生调教了两年,才渐渐有了点儿真正的本事,心胸也豁达许多。

    可惜啊,她沉溺于凡尘俗世,过了十多年,临死之前才真正领会到鬼谷先生传给她的精神,懂得了那种豁然大气,那种秉持一颗精诚透彻心的生活态度,懂得什么才是真正应该看重的东西。

    能一朝重生,上苍保佑,她可不能浪费了恩赐,上辈子没时间,没精力,没机会,此生此世,顺了自己的心,学自己所有想学的东西,不要浪费一分一秒,总能做到。

    “哎,上哪儿能听首好听的曲子,也好散散心。”

    红尘扭头看了眼在那儿跳舞,可却像疯魔的茉莉花,鼓了鼓脸,

    每每忆起旧事,她就有点儿想林旭,主要是想听他弹琴,记得当年心情抑郁了,只要一听那人的曲子,便畅快的很。

    “真的假的?在咱们杞县搞活祭,那个什么厉王……”

    “少废话,快去告诉小姐。”

    听见外面小猫调高的音调,红尘站起身,推开窗户:“怎么了?”

    “小姐,厉王决定杀三十个少女,说是要祭龙王,好让他死难兄弟们的魂能回到京城去。”

    小猫一脸的不可思议,像他这样都惨到自卖自身的,也想象不出随便杀人活祭是怎么个情形。

    “听说主持活祭的,竟然还是普济寺的三嗔大师,他可是和尚,出家人!”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君子小人
    &bp;&bp;&bp;&bp;和尚?

    这可是新鲜事。

    主持祭祀活动,寺庙的大师们不是不行,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由朝廷供奉的灵师主祭。

    要是和尚主持祭祀,轻易不会是活祭,出家人慈悲为怀,杀生是大忌讳。

    红尘听自家两个小厮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通,又说厉王会举行多大盛大的祭祀活动,杞县大部分有头有脸有名望的人都要去参加,心中就察觉出一丝违和感。

    厉王那人的确不靠谱,任性妄为,时常做点儿让名宿大儒们气得恨不得撞死在宣政殿的事情,但他也是个聪明人,不是真的疯子!

    像眼下这种事情,若真只是为了死难的亡魂,祭品可用活的牲畜,何必用人?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缘由,干脆只当厉王是个神经病,自污也手段狠辣……要不然就是她想多了,厉王这次确实损失惨重,恨那些黄莽乱贼入骨,等不及回京献俘,先找借口杀了。

    薛公公过来喝茶时,也因为这事儿唠叨好久。

    红尘心里多少也有点儿惦记,“薛爷爷,您说活祭是真还是假?闹得这么大,您就没想管管。”

    按说这位公公在宫里地位很高,离了宫门,也该能在那些龙子凤孙那儿说得上话。

    薛公公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他老人家看样子挺相信红尘,连一些私密话,也不避着她,“我和厉王不熟,也不想熟!”

    瞧小姑娘盯着他看,一脸迷糊,敲了敲桌子,笑道:“我在宫里能活得长久,最大的能耐不是揣摩上意,是相人。”

    红尘笑了笑,连忙让小猫奉茶。

    她也爱听薛公公说话,像他这种在宫里混迹多年,揣了一肚子故事,见多识广的老公公说出口的话,只言片语,也颇有意思。

    “什么人是君子,可欺之以方,什么人是小人,要避而远之,还不能得罪,都要清清楚楚才好,我只愿意和聪明有脑子的君子深交,和君子交往密些,偶尔帮个忙,哪怕君子失败,也绝不会牵连朋友,所以我在万岁爷面前就永远是不涉及任何党争,一心只为陛下的忠心奴才。”

    红尘:“……”

    “现在离了宫门,真是自在多了,憋了几十年,还是如今痛快。”薛公公笑眯眯地喝了口茶,“厉王那人不是小人,可也不是君子,是最麻烦的一类,和他做敌人,一准晚上天天做噩梦,可和他做朋友……他那样的人,又怎么会有朋友!就是偶尔接触两次,我回去还得偷偷摸摸烧点儿柚子水洗洗澡。”

    红尘:“……”

    薛公公都说到这份上,恐怕是真指望不上了。

    她心里难受,虽然厉王发下话,用作祭品的是黄莽逆贼,即便不用活祭,回京也是个死字,那位任性妄为,一向听从本心,怕是不会觉得用犯人当祭品,会对龙王不敬。

    可她还是不自在,说是逆贼,十五六岁,风华正好的少女,又能有多大的罪过?当真个个手上都沾着血腥不成?

    红尘记得,这些女孩子也不都是反贼的女儿亲属,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被劫掠走的贵女千金,就是从贼了,也只是想活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活生生的人,还是没经过风雨的娇花。

    薛公公在宫里这么多年,心肠却还没冷到底,终究还是叹了口气:“好些女孩子都是好人家的,若是家里肯有人来接,说是被抢了去,愿意认回孩子,虽然可能还是活罪难逃,至少有转圜的余地,不至于就……可惜,所有人都避之唯恐不及。”

    红尘闭了闭眼。

    是啊,黄莽逆贼当初攻破陈州,掠走的好些都是高门大户的千金小姐,那些人似乎就是喜欢名门贵女,毕竟娇养出来的千金,那才是貌美如花,和天生地养的苦命人不同。

    既然是世家大族,家族声誉重若千钧,谁又肯为可怜的女孩儿想想,怕是在孩子们的亲人长辈心中,她们就该自尽全节,才对得起养了她们很多年的家族。

    红尘几日睡不好,心里琢磨,她便是怕厉王,还是该想个办法尽尽心,哪怕最终救不了人,也是天命如此,人力难及,事后不至于后悔了。

    把这事儿拿去玉珏空间里商量了下,有些大能不当一回事儿,也有人大为惊讶,直言厉王简直是野蛮人,奈何只能通过小小一枚玉珏联络,大能们,多是有心无力。

    然后——红尘就发现,她怕是没有退缩的余地。

    四月末,芳菲尽,夏家嫡长子夏世杰冲撞厉王,让打断了两条腿,还被关了起来,要在祭典当日处置。

    消息没封锁,不多时就传得沸沸扬扬,谁让这位夏世杰夏公子太嚣张,竟然到人家厉王下榻的行营大吵大闹,看见的人多得是,自然第一时间人尽皆知。

    夏家公子这回是撞铁板了。

    换了任何一个人,尤其是军中将领,都不会不给,也不敢不给夏家三分薄面,他闹得再凶也无所谓。

    偏偏得罪的是厉王。

    谁不知道厉王那就是个混不吝,几年前还一言不合,就在宣政殿上拔刀,差点儿把夏安给宰了,若不是夏安有点儿功夫,见势不妙,一头扎进文武百官群里溜之大吉,说不定还真得挨一刀。

    当爹的都敢砍,还动不了儿子!

    听小猫绘声绘色地把夏世杰指着厉王的鼻子,大骂他不是人,是个畜生的故事,描述得详详细细,宛如亲眼所见,红尘顿时哭笑不得。

    厉王是畜生,厉王的爹,皇帝陛下又是什么!

    这位便宜哥,好大的狗胆!

    其实吧,她对救夏世杰的生死不感兴趣,但她不冲动,如果她如今什么努力也不做,诚然也没什么,一个村姑民女,怎么敢在厉王面前说话?

    但她总有点儿不甘心,有时候她在梦中,梦到过回夏家的情形,她终究还是有个影影绰绰的念想,要成为夏家真正重视的人,到时候她接不接受这种重视再另说。

    她还是希望,夏世杰有朝一日会仰望她,她会像上辈子的夏世杰一样,也轻描淡写,客客气气地说那句话——抱歉,我不认识你!

    可这些小心思,总要夏世杰活着才好实现,她要救了此人,若真有一日回到夏家,身份便不只是遗留在外的一个女儿,更是夏家的恩人,也不至于太被动。

    “看来,祭祀大典不但要去,还得占个前排的好位置。”

    此事拜托薛公公正好。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迁怒
    &bp;&bp;&bp;&bp;漓溪水畔,芳草萋萋。

    杞县人多靠它吃水,遇上年景不好的时候,也会祭奠龙王,溪边就有一座小小龙王庙,哪怕灾年,也有香火供奉。

    今日的漓溪,却更热闹些,人烟滚滚,似乎一整座县城的人都齐聚而来。

    这条溪水实在算不上什么好水,哪怕略长些,也偶有断流,好些人怕是连它的名字也未曾听说过,只是一条无名小溪。

    之所以叫漓溪,怕是因为传说它其实和从边南绵延而至的漓江同宗同源,也就取了同样的名字。

    即便是漓江,也鲜为人知,现在小溪能有如今的热闹,若是溪水有灵,恐怕会挺高兴的。

    红尘坐薛公公的马车,很低调地靠了过去,随着他老人家下车上了高台,俯瞰全景。

    这台子搭建也就半日,却是高且宽,用的都是上好木料,周围还摆放许多不知哪家奉上的鲜花,都非凡品。

    连红尘自己种的兰花也在最显眼的位置上,看样子养得极好,也亏得薛公公舍得。

    “阿弥陀佛!薛公有礼。”

    刚找到位置坐下,三嗔大师便一身袈裟,手持法杖,缓步上来,走到薛公公身边。

    两个人显然相熟,只是眼下的场合太让人难受,薛公公一见他皱眉:“你怎么也……干这个?”

    像这种谄媚之事,高僧都不屑为之,难道便不怕让天下人耻笑?

    三嗔大师闻言便叹了口气:“我不做,难道还让癫师兄得罪厉王不成?”

    他是一年多前,被普济寺的癫和尚救回来,养病期间竟发现这个死了八成的中年男人深谙佛理,他又苦苦恳求,说是与俗世再无瓜葛,只希望皈依佛门。

    癫和尚就动了恻隐之心,也有怜才之意,代师将他收归门下,让他当了这普济寺的和尚。

    仅仅一年时光,这位三嗔大师就比癫和尚更受欢迎了,毕竟他相貌好,风度佳,又不像癫和尚那么疯疯癫癫的,自然更容易让信众们信服。

    “哎,厉王找上门,总要有人为他做。”

    三嗔和尚苦笑,“就是佛祖,也不能事事顺意,何况我虽然身在佛门,毕竟成不了佛,这凡尘俗世,总有能影响到我们的地方,到是……薛公何苦带着如此灵秀佳人卷进这一摊子浑水中来,合该躲一躲才是。”

    薛公公瞪了红尘一眼,没吭气,他总不能说,他一个老头子,歪缠不过一个小姑娘,被忽悠着答应带这孩子过来搅局?他也有点儿怕好不好,厉王不是个好招惹的。

    “你也不容易!”

    他听出来,三嗔和尚这是为了报恩,出家人便是五蕴皆空,可身在世间,就很难不被情谊所累,为了普济寺,为了寺中上下,他就绝对不可能看着癫和尚拒绝厉王。

    两人面面相觑,唏嘘不已,红尘却盯着三嗔大师看了半天。

    “我记得北燕雷音寺有一种秘术,能捕捉濒死的猛兽魂魄,炼制成灵仆,只是魂魄易碎,有伤天和,后来让大周的大宗师廖先生打上门去,烧毁了所有有关的典籍,这才失传,前些日子小女在苍青山就遇见过一虎,一豹,虽像生灵,却无活气,不知道是不是雷音寺的某位大师莅临?”

    三嗔一愣,半晌才捋了捋他那雪白的胡须。

    “雷音寺早就毁于战火,和尚们也死得死,散得散,就是有残余,也不可能来大周!”

    “也是。”

    红尘笑了笑,耳边忽然听到马蹄声,就转过头去看向台下。

    厉王殿下已经到了。

    四下张望,小侯爷薛柏桥坐在不远处,嘴里叼着串葡萄,却是半吃不吃的,脸上有些忧愁。

    红尘仔细找了找,不觉有一点儿失望,林旭师兄居然没来,她很想念他,每次看见他,心就安定。

    “救命……放开我……”

    耳边隐约传来一声声的嘶喊,声音干涩,嘶哑难听,像是半个月没喝水。

    红尘饶有兴致地探下头去,这才看见厉王身边一侍从,马背上倒吊着只粽子。

    正是夏世杰。

    他人到没被绑得多么结实,可身上的衣服又黑又乱,披头散发,整个人都有气无力的。

    厉王没给他一个眼色,身边的侍卫,随手就把他甩到地上。

    好些人大是惊奇,忍不住指指点点。

    夏世杰一下子就僵硬住,闭上嘴,气得瑟瑟发抖。

    红尘到觉得,这人要是死了,也许不是让折磨死的,或许会羞死。

    他可是夏家的嫡长子,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屈辱!

    大概当真是面对这么多的人,他再也忍受不了,破罐子破摔,也不求情,高声呼喊:“厉王,你身为皇子,竟然折辱那些少女,淑芬姑娘只有十四岁,她有什么罪过?你还有没有半点儿皇家的尊严?哼,有你这样的将领,想必你的镇北军也都是禽兽之流,朝廷之大不幸!”

    厉王本来没理他,此时忽然转头冷笑,声音不高不低,却充满了嘲讽。

    “大不幸?这些年你们京城的贵公子,走马章台,肆意风流,为了青楼名妓,一掷千金,过着声色犬马的日子,你知不知道,这些好日子是怎么换回来的?是我们将士浴血拼杀,战死沙场换来的,至于你说的无辜,我只看见她们身上揣着兵器杀我将士,她们锦衣玉食,身上戴的首饰连我的王妃都没有,怎么?我为了将士们的英魂能回乡,杀几个本就罪大恶极,该死的俘虏,就算残暴?那我今天剁了你,是不是就是毫无人性了?”

    夏世杰气得脸色通红:“你强词夺理!”

    “我到觉得,你这种公子哥儿,死上十个八个,也无所谓。”厉王轻笑。

    话音未落,他旁边一侍卫,手里不知什么时候,竟多了把斧头,朝着夏世杰的脑袋就砍过去。

    一瞬间,这位贵公子甚至能说一句‘花容失色’。

    红尘弹了弹青锋。

    一道剑气,伴随轻鸣,居然让那侍卫晕了下,手里的斧头就移了位,擦着夏世杰的脑袋滑到地上去。

    厉王也扭头,就看见那位曾为他引路的少女,大大方方地走下来。

    “厉王殿下所言不错,夏世杰死不足惜,可夏家并不仅仅是你口中的权贵,永平三年,北燕趁我大周内乱之机,侵袭北境,厉王率众将士迎敌,却遭受北燕大宗师黎涛所阻,诸位将军皆陷入危局,是夏家大长老领十三位最杰出的弟子,赶往北疆,众弟子以身投入炉火之中,炼制出了能克制大宗师的箭枝,这才迫退了他……”
正文 第四十四章 不祥
    &bp;&bp;&bp;&bp;夏世杰本来闭目等死,身体冷的紧,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害怕,这会儿听见一个清清朗朗的声音响起,睁眼一看,瞧见脑袋边的斧头,顿时汗水浸润额头,渗入眼睛。

    挤了挤眼,大口大口喘了两口粗气,他还是心有余悸,勉强抬头便看见了红尘。

    那少女只是穿了很寻常的衣裙,料子不算差,却是家中的丫鬟们也不会穿的东西,但她竟然在厉王面前,竟能侃侃而谈。

    夏世杰不想承认,其实他怕得厉害,虽因为实在不忍心看淑芬姑娘惨死,奋力一搏,其实他根本不敢直视厉王的眼神。

    那人就像修罗地狱里出来的恶鬼,看一眼便让人浑身发寒,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敢在他面前找死!

    红尘站在那儿,气势上竟足以匹敌。

    有一瞬间,夏世杰甚至觉得自己看到了光,这女孩子如此光芒万丈,让他都心神动荡。

    回过神,不免暗自叹息,他忽然想起阿婵来。

    小时候他领着阿婵出门,阿婵因为一只头花,和一个小姑娘争执起来,直掉眼泪,哭得眼睛都肿了,他一时心疼,就冲动了些,推得那小姑娘摔倒,却不曾想,随意在街上遇见个小女孩儿,居然是当今皇帝的五公主,他因此被大发雷霆的爹爹,打了十板子,还罚跪祠堂三天。

    阿婵哭得好凶啊,现在想起,他还是忍不住心疼。

    那孩子从小就娇气,刺绣扎了手指会哭,跳舞扭到脚会难过,性情更是柔弱,在夏家所有的女孩儿中,她是最娇,最软的一个。

    这样的阿婵……

    这样的红尘姑娘……

    夏世杰不知道,爹娘会更疼爱哪一个,红尘姑娘若是回了夏家,以她的能力,恐怕一定会受重视,到时候人人都知是阿婵替了她的位置十多年,会有怎样的反应?

    最重要的,红尘姑娘会不会痛恨阿婵?

    她会不会一气之下,伤害阿婵?

    夏世杰自己其实很清楚,如果换了他,父母亲人被旁人占据十数年,一定会气得恨不得将对方给生吞活剥。

    红尘可不知道,这个白痴在眼下的紧要关头,还能东想西想,满脑子都是他的阿婵。

    真知道的话,指不定红尘扭头就走,呃,也不至于,不管这货,还有别的事儿要做。

    不过,这会儿无论是她,还是厉王,显然都没把夏世杰放在心上。

    “这么多年来,夏家的弟子,年年折损,却从无退缩,厉王要承认,他们于国有大功,好歹也该可以荫庇子孙。”

    “夏世杰乃是族长的嫡长子,深受宠爱,他自己不算什么,但为了那些他家中疼爱他的长辈们,您要是觉得,他不是非死不可,不如就留一条命吧。”

    厉王的怒气略略收敛了些。

    红尘多活了一辈子,好歹了解这个人的心思。

    他当了皇帝后,不知多少人天天琢磨要揣摩他,观察他,红尘也是其中一个。

    这时候,若她当面说些别的大道理,厉王听都不会听,可说起永平三年的那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人绝不会忘记。

    那一次,夏家损失的都是最杰出的弟子,即便底子厚,但到现在也没完全缓过来。

    厉王并不是忘恩负义之人,他这人同样不喜欢矫情,并没因为红尘当众说话,似乎扫了他的颜面,就心有芥蒂,看了看夏世杰,就冷笑道:“罢了,我劳心费力收拾他,夏家也不会领情。”

    话音落下,他的侍卫就过去拎起夏世杰扔到后头,看样子打算完了事儿打发他走。

    这位公子哥儿也不是个傻的,此时没再出言挑衅,受了这番惊吓,估计怜香惜玉的小心思也没了。

    朝阳初升。

    三嗔大师身披袈裟,领着童男童女各二十人,一跪一叩首,向着河边走去。

    祭祀要开始了,三嗔大师口中吟诵经文,每念一句,居然大地震动,旁边山道草丛里嘶嘶声一片。

    好些有很多蛇出没。

    春天里有蛇,似乎很正常,厉王这边都没大在意。

    围观的群众到有一点儿躁动,觉得腥气扑鼻,犯了些恶心。

    红尘忽然道:“万蛇乱舞,不吉之兆,今日杀生不详,不宜见血光!”

    厉王一眯眼,侧了侧头。

    “怎么,小姐今日还想再阻我一次?”

    看见他的目光,红尘心里苦笑,哎,要是没夏世杰这桩事儿就好了。

    估计眼下王爷有点儿生气。

    厉王也是人,人多有一种习性,一天之内,被同一个人阻止两次,大部分都会不高兴,所以,阻止他第二次,会比第一次困难,尤其是双方地位完全不平等。

    人家是王爷,红尘只是一介民女。

    若不是就在此时,她那玉珏叮叮咚咚响个不停,极力催促她接下拯救美少女的任务,她恐怕再难受,也会动摇。

    “云杉。”

    厉王喊了一声。

    云杉就带着身边侍卫手举斧头,上前走到溪水边上一字排开,捆着的少女也踉踉跄跄被带了过来,都按着跪下。

    这些少女,有痛哭流涕的,有大声高呼的,也有萎靡不振认命的,个个形容憔悴。

    厉王再没看红尘,披着披风,缓步走上前。

    薛公公一伸手没拉住,红尘也过去了。

    “我想旁观学习一下,三嗔大师的经文念得极好,听一次也不容易。”

    她果真没去厉王那儿,径直走到三嗔大师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就是三嗔走一步,她也前行一步,步伐轻盈,落地却极重,竟似踏着鼓点。

    三嗔的身体却忽然一僵,脚步一下子就乱了,连吟诵经文的节奏也错乱了些。

    刚才还威严肃穆,此时就显得有几分狼狈。

    “我看那些灵蛇凶戾异常,真要是作乱,恐怕会死人的,而且你的操控手段也不高明,万一失控,第一个死的是你。”

    红尘的声音细微得很。

    三嗔皱眉:“与姑娘何干?”

    “这什么话?我可在这儿呢,你那灵蛇阵要是发动起来,顺利还算好,万一失控反噬,你死了倒霉的还不是我?”

    三嗔一噎。

    大和尚听这位的口气,就好像自己一定不能成事儿似的,只是他偏偏还反驳不了,就这小姑娘每一脚都踏在节点上,已经扰乱他施法的步骤,他本来就受了伤,不过勉力为之,如今就更无把握。

    脑中思绪乱了乱,三嗔就缓和了声音:“小姐,我本也不是非要厉王死,他那日若受了教训,肯老老实实离开杞县,我又何苦为他破戒,只是他不走,又劝解不得,此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今日若真让他活祭龙王……”

    三嗔又把话咽了回去,似有苦衷,只神态愈发坚定。

    红尘叹了口气,眯了眯眼,笑道:“这样吧,反正有我在,你这事儿能成的可能性不大,也别急着太快鱼死网破,要是我把厉王给忽悠走,岂不是皆大欢喜?”
正文 第四十五章 龙王怒
    &bp;&bp;&bp;&bp;三嗔没说话,就是口中的经文忽然变了个调子。

    红尘眨了眨眼,侧身站在一旁,旁观整个祭典,说来她是唯一一个敢站得这么靠前,还没让那群银色铠甲,满脸肃然的侍卫们阻拦的。

    一来,她气势太足,让人升不起为难的念头。

    二来,她好歹帮过厉王,厉王的性子算不上恩怨分明,手底下的人还都挺有节操,至少在他们家主子没发疯的时候,都比较三观端正。

    临近正午,太阳高照,云雾散尽,祭典进行的却不那么顺利。

    今天的太阳似乎太足了,三嗔大师,还有他身后手持赤色令旗的小孩子们,都被晒得头晕眼花,摇摇晃晃。

    不过,有厉王一双冷目注视着,大家还是勉强进行。

    “有请厉王殿下,燃香供奉!”

    赤日升到正中央,终于到了最后,三嗔一声厉喝。

    各个步骤都是提前说好的,厉王对这方面的礼仪规范,也稍微懂一点儿,正了正衣冠,身着戎装,亲自捧着小儿臂粗的香烛,又让人鸣鼓,奏响军乐。

    还有几个士兵,用烈酒喷洒在刀上。

    围观的老百姓们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薛公公叹了口气,灌了两口凉茶便想离开。

    “哎,人老了,心也软了,看不得这个,看不得!”

    当年他老人家在宫里没少看血腥杀戮,世上再没有一个地方,比他出来的地方更习惯杀人,但如今他儿孙满堂,享受了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太平日子,一颗心便不如那时冷硬。

    抖了抖衣袖,薛公公刚站起身,还没上马上,耳边就隐约传来几声呼声,充满惊疑。

    骤然回头,看了两眼,他就看出这些人在奇怪什么。

    厉王居然没有直着走,而是左一步,又一步,一直在原地转圈,摇摇晃晃的,到像是玩耍。

    此次祭典,本是为了战死的士兵,所有人自然都极重视,尤其是厉王,他怎么可能如此胡闹?

    薛公公怔住,周围也喧闹起来,好半晌,最前面有个看热闹的小孩子高声叫道:“咦,好像在写字?那是什么字?”

    大家顺着他的声音看过去,登时都吓了一跳。

    只见黄土铺就的地面上,被厉王踏出的痕迹,竟不是随便踩踏的,远远看着,竟是四个大字——

    “见血不祥!”

    “啊!”

    好些人都懵了。

    虽然那几个字扭曲的厉害,但还是能分辨清楚,那种扭曲,更让人觉得心惊。

    厉王顿时停住脚步,显然他也发现不正常。

    祭台就在不远处,明明很快便能过去,偏偏他朝着那早就搭建好的祭台走了这么长时间,却仿佛永远隔着一段距离,走了这么长时间,连他手里捧着的香烛也烧下去好大一截,就还走不过去。

    厉王皱眉,目光闪烁。

    他听说过有高名的灵师,能施展法术,迷人心智,但他从没有遇见过。

    世上有这种本事的灵师本来也不多,而且施展这种手段,都要付出代价,哪里会随意?

    用力一咬舌尖,剧痛袭来,血腥味充斥口腔。

    三嗔看了红尘一眼,红尘小幅度地摇了摇头,一个眼神横飞,她的视野里,两边草丛中一排排毒蛇就吐出一层薄雾来,朝着厉王那些人头上罩了过去。

    此时厉王才睁眼,深深吸了口气,举步又冲着祭台走,不过立时就感觉到头晕目眩,随即停步,脸色微变。

    “殿下!”

    几个侍卫都有些慌乱。

    他们从身后绕到前面,护着自家主子向前走,可无论谁带路,依旧是在原地打转。

    厉王一行人不知情,旁观的却看得目瞪口呆,谁也不明白,王爷是发哪门子疯!

    此时是正午,青天白日,侍卫护着自家主子左顾右望,心里却阵阵发凉。

    红尘这会儿才靠上前,用手扑灭了香烛,自己拉着厉王殿下的衣袖,慢慢走,低声道:“王爷,您这次活祭,恐怕没有百分百的诚心,冲动愤怒居多,大半是为了发泄,神灵不可欺,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是您只为了自己面上好看,不顾你那些战死的袍泽弟兄,就当民女没说这些话,您要是当真还顾念他们,我这里正好有问天符,您今天就开口问一问,看看龙王愿不愿意接受你这所谓的活祭!”

    厉王冷着脸,并未开口。

    她却从这人冷冰冰的脸上看到一点儿动摇。

    此人固然是毛病一大堆,对他手下人却是真好。

    红尘心里略松了松:“龙王乃是正神,可不是邪神,只有邪神才会要活人祭祀,王爷这种做法,只会得罪龙王。”

    厉王脸色骤变,良久无言。

    “看来殿下是同意了。”

    他不说话,红尘就当他同意,拉着他快走了两步,轻轻开口:“灵女红尘,代大周厉王殿下,借问龙王,这活人鲜血,龙王可愿接受?”

    她的话音很轻,可一出口,便如在周围好些人耳边炸响,不光是厉王,连周围围观的都隐约听见。

    红尘自己也吓了一跳。

    幸亏林师兄不在,否则说不定会看出不妥——她这一手,不是这一世从书上学的,是当年在鬼谷先生门下,闲极无聊,学的一点儿小技巧,借用音攻法门而已,只是没想到,此时她的身体已经和上一世不同,随意施展效果就这般好!

    由不得她乱想,天上忽然阴云密布。

    “快看水面!”

    旁边传来好几声呼喝。

    话音未落,水面翻滚,忽然就有水花卷起,劈头盖脸地打了厉王和那些侍卫一头一脸,衣服更是湿漉漉的,滴答滴答向下淌水。

    侍卫们吓了一跳,领头的不由转身喊道:“王爷,算了吧!”

    很明显龙王是发了怒,他们耳边甚至隐隐约约好像听见风雷怒吼。

    好几个侍卫面露恐惧,竟忍不住往厉王身后躲。

    王爷到是长身而立,动也没动。

    所有人狼狈不堪,红尘和厉王站在一处,身上却一点儿水渍也不见,好像水花故意躲着她一般。

    侍卫们脸上不免露出几分惊骇,瞧她的目光,闪闪烁烁,戒惧得很。

    没人注意,那溪水里头翻腾不休的一群大大小小的鱼。
正文 第四十六章 招魂
    &bp;&bp;&bp;&bp;厉王伸手抹了把头脸,身上的衣服铠甲浸了水,重的要命,春日里有风,一吹刺骨。

    他和身边的那群侍卫不同,打仗从来只是动脑子,真论功夫,那也就是一般打手护院的水准,内息浅薄。

    这样的天气,别人还好,淋点水也无妨,换了他,登时就想打喷嚏。

    只是以这位的性情,今天一个喷嚏打出去,明天就可能宰了周围所有看到的人。

    那些侍卫知道自家主子的心思,一个个耷拉着脑袋不敢说话。

    红尘却抖搂了下她那身清清爽爽的长袖,眉眼舒缓,言语温柔。

    “民女虽生在杞县,却自幼爱杂学,通了灵窍,得遇明师,到是知道招魂之术,无论殿下信得过还是信不过,我都请殿下为战死的将士们着想,允许民女迎接他们的英魂返回故土。”

    厉王没开口。

    他身边的侍卫却急了:“殿下!”

    “殿下,红尘小姐不是妄言之人。”

    “您就答应吧,卑下觉得红尘小姐的确比那些个野和尚,野道士有能力,咱们在杞县也不可能找到灵师,回了京城,弟兄们没准儿都成了孤魂野鬼。”

    大周虽不如北燕那般,从上到下,人人对鬼神之说深信不疑,却也是在这方面很有讲究的,尤其是军中,好多士兵不怕死,却怕了死了尸骨无存,魂魄难度鬼门关,成了孤魂野鬼,军中对这些尤其忌讳。

    厉王对这件事如此上心,等不及回京城就要就近举行活祭,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

    “那就劳烦红尘小姐。”

    被这么多手下‘威逼’,换了往常,他非打他们一百军棍,不过今天没心情,厉王只是扫了一眼过去,就难得客客气气地冲着红尘道。

    顿时,所有人收声。

    为首先出头的那个,恨不得装鹌鹑,只要主子看不见他。

    红尘松了口气。

    三嗔一动不动站在一边,装透明背景板,心里却不得不赞叹,果然是一代新人胜旧人,当年他年轻的时候,也没眼前的姑娘这么敢做,虽不知她用了何种手段,可明晃晃地在这儿借着龙王的名号,兴风作浪,难道就不怕神明降罪?

    越是他们这些真正通灵的人,越是忌讳那些,反而是大部分半瓶子水咣当,和纯粹的骗子,百无禁忌。

    红尘也没让建法台,指挥着三嗔带着侍卫们将河道清理了一回,昨日刚下过雨,河面上有不少漂浮的障碍物。

    又亲去挑选香烛,把普济寺内部秘制的香烛拿回来一捆,据说每一根都特别昂贵,杞县大户也少用,多是普济寺自己用,要不然就供给锦城,甚至京城。

    “厉王殿下,麻烦你取一些死难将士的旧物,再把他们的名录抄写一遍给我。”

    根本不用调阅名录,每个人的姓名都在厉王脑子里记着,很快就挥毫泼墨,一笔一划地写起来。

    红尘看了一眼,他用的都是小楷,清清楚楚。

    记得厉王这人是个急脾气,当年还因为批折子用草书,臣子们看不懂,闹出好几桩鸡同鸭讲的笑话来,之后才渐渐改了毛病,没想到,他年轻时楷书就写得不错。

    等到名录抄完,红尘就让他又带着人去砍了一颗老树,切开用麻绳捆好制成竹筏。

    几个侍卫听她的话,把竹筏往水里面放。

    红尘又让他们调整了一下位置,点点头:“行了,解开绳子。”

    侍卫举目看了看,登时皱了皱眉,小声道:“……小姐,水流湍急,要解开绳子,怕是停不住。”

    此时风越发的大。

    天上甚至隐约有雨点落下。

    溪水动荡,竹筏下去之后摇摇晃晃的,似乎随时可能覆没,系着绳索牢牢拉住,这还不安稳,一旦解了绳子,说不定眨眼就被波涛给卷进去,不见踪影。

    刚才王爷做它时,手指甲都给磨得裂开,全是鲜红的血,这东西绝对是花费大力气,要是来不及使用就飘走,那可太让人心疼。

    “解开,别浪费时间,天都要黑了。”

    一行人面面相觑,还是厉王过去一刀斩断绳索。

    大风一吹,瑟瑟作响。

    那小竹筏被吹得一阵翻滚,莽莽撞撞,跌跌荡荡地水流而下,红尘一甩袖子走了过去,高声喝道:“回返!”

    说来也怪,她既没有念咒,也没有像别的灵师一般,焚香祝祷,开坛做法,更没有用什么传说中的擒龙功之类,那筏子晃悠了两下,还真就乖乖地逆着水流,又给回来了。

    侍卫:“……”

    好吧,红尘小姐不是一般人。

    一行人躲躲闪闪地盯着她看,神情紧张。

    红尘面色不变,可心里也挺紧张的,虽是装神弄鬼,但她的态度却端正,那些死难的将士们,任何一个大周的子民,都必须去尊重。

    振了振衣袖,她肃穆一拜,再拜,轻声道:“灵女有所诉求,还请龙王细听,今我大周儿郎,忠肝赤胆,一腔热血心肠,卫国保家,守土安民,身披战袍,远离故乡,近日战死江畔,尸骨无存,恐魂魄难回,河神龙王,你若有灵,还请送他们魂归故乡!”

    红尘顿了顿,就见溪中的竹筏动了动,她深吸了口气,又道:“若尔答应,就请降下甘霖!”

    话音未落。

    天边忽然云开雾散,却下起了雨,细细密密,入雾一般。

    “啊!”

    随着雨水落下,好些人惊呼,只见那水珠落到草木上,花草树木都仿佛活了,迎风招展,还有好大一片野花,本已经凋残,却又重新盛放。

    一时间鸦雀无声。

    “殿下,龙王已经答应,请你大声说出战死将士的名字。”

    红尘伸手接过厉王手里的名录,扔到竹筏之上才道,说完又转头看那些侍卫,“你们要是记得袍泽兄弟的名姓家乡,也高声说出来,不要怕乱,龙王听得见。”

    侍卫们面面相觑,一时心慌意乱,张口结舌地不知如何反应。

    厉王忽然红了眼眶,他低了低头,不肯让人见,忽然开口喊道:“廖宇,高战,高洪民,薛涛……”

    他像是用了全身的力气,声嘶力竭。

    大地仿佛都跟着震动,本就不平静的溪流,瞬间沸腾,那只竹筏晃动了下,忽然直直地逆流而上,两边浪花翻滚,几乎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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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七章 劝回
    &bp;&bp;&bp;&bp;“天啊!”

    那是什么?

    接天的碧浪,在这小小的溪流中出现,其壮阔,竟然比他们当年在东海所见,更骇人!

    毕竟,这里不是东海。

    杞县的老百姓们也就罢了,厉王殿下身边的侍卫,本以为自己算得上见多识广,遇见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处变不惊,这会儿却着实被吓到了。

    “你们看!”

    所有人瞠目结舌地看着红尘踏波而入,走到了水面上去,正好被去而复返的竹筏接住。

    一时间,连厉王都觉得自己大约眼花,也许昨天喝酒喝得多了点儿,此时还在醉梦中。

    “……不是水,原来如此,是鱼!”

    从惊吓中回神,有脑子清明的才发现,原来席卷而至的不是水浪,是密密麻麻的鱼。

    各种鱼类,完全看不出是都是什么鱼,大的有两臂长,小的只有巴掌大,成群结队,呼啸而过,远远看去遮天蔽日。

    所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些鱼,扑到竹筏前才分散开,把筏子团团围住。

    如此颠簸,可红尘连衣角也没乱一下,跪坐下来,低下头去,看着竟好像在和那些鱼沟通。

    厉王看到最前头,鳞片发红的大鲤鱼,忽然想,也许它真是龙王派来的使臣。

    女孩儿也的确能和龙王沟通。

    三嗔大师同样没想到,这姑娘真有此等本事,他也半信半疑起来……难道这条小小的水溪里,真有龙王存在?

    他修行多年,当年拜求神佛时,神佛没给他庇佑,于是他从此不信神佛,这一次会动手脚,也不过是为了普济寺,为了跪在河边充当祭品的一女子。

    若他真信神佛有灵,恐怕也不会故弄玄虚,在这等祭祀场合胡来了。

    好半晌,红尘才起身上岸,挥毫泼墨画了一道符,递给厉王。

    “殿下,您拿着这道符回去,只要回到京城,到时候龙王自然会护送水中的幽魂返乡……安葬的时候,除了衣冠之外,最好有一些对逝者意义重大的物件陪葬。”

    她说的很郑重。

    这话若是别人说,厉王一定当对方在敷衍了事,可今天见到如此神异的场面,他也就信了,小心接过收好。

    红尘心里一松,才想问问既然已经不能活祭,那这些俘虏要怎么处置,就见厉王一挥手,让那些侍卫,那溪水边上的女子都拉过来,依旧跪在前面。

    他的眉眼冷硬,口气也硬。

    “既然龙王不接受你们,那你们只好给我的兄弟们陪葬。”

    红尘:“……”

    她忙活这半天,难道就是这么个结果?这得是多大的仇,多大的怨,堂堂一王爷,怎么就和这几个女人较劲上了!

    “殿下,今日杀生不详。”

    “放心,天快黑了,我可以容她们活到明日太阳初升。”

    辛苦这么半天,就是现在的结果!红尘叹了口气,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王爷为何非要她们死不可?”

    厉王冷笑,顺手把自己腰间的长刀拔出,细细擦拭,一字一顿地道:“姑娘可知道,这些都是什么人?这一个,陈州知府的女儿,那个,是个宗室小姐,还有她,乃是河洛郡王的小妾,多是勋贵子女,世受皇恩,享尽荣华富贵,她们从贼,岂不更可恶?”

    红尘皱了皱眉。

    她心中其实也恨,黄莽之乱,陈州几乎被夷为平地,家家户户被屠戮一空,当年好些女子,在家人死绝之后就自尽全节而死,据说皇帝逃离之后,听闻陈州被焚,问当时的情况,探子只回了一句,白骨埋城池!

    为了剿灭逆贼,厉王麾下将士,死伤惨重,也难怪他生气。

    红尘想了想,终究还是觉得,这些女子无辜,但她今天做得事实在太多,厉王固然心存感激,却也戒备,犹豫了下,也不知该不该继续劝。

    一时沉默,忽听溪流中有琴声传来。

    琴声略有些萧瑟,先是哀叹,随即转为激昂,似是哀悼,又像是给水中的英灵们送行。

    红尘的情绪顿时被很好地安抚。

    不只是她,周围的人,听到琴声,也不免侧耳,岸边静寂,那些激愤,痛苦,似乎随着琴声淡去。

    厉王闭上眼睛,表情也没那么震怒。

    不多时,琴声才停了,红尘看过去,就见她家林师兄,青袍广袖,乘坐一叶扁舟,顺流而来,这会儿已经靠岸。

    薛柏桥远远看见,就咋咋呼呼地叫唤。

    林旭却只当没听见,上了岸,先向厉王见礼,看了一眼那些跪在地上,已经麻木的女人们,叹道:“这些人,只有三人被逼无奈,曾向我国将士出手,无论何等缘故,自然应该抵命,但其他人……”

    又叹了一声,他摇摇头,“狂贼一向凶逆,当时陈州驻军三十万,后又有二十万朝廷大军来援,我大周五十万大军,尚且不能守城,连陛下也受伤弃城而走,朝廷七次征讨,铩羽而归,现在殿下以没有违逆贼人来指责这些女子,又置那些公卿将帅于何地?”

    厉王一怔,沉默下来,怒气却是散尽了,良久才道:“……也罢,送回京城问罪,若是陛下恩赦,我也无话可说,若是她们领了死罪,我便请人将她们安葬,保证清明寒食,都有香火供奉。”

    红尘一惊,这位殿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或许因为,开口的是林旭。

    那些女孩子们本已经绝望,闭目等死,此时听厉王如此说,顿时小声抽泣起来。

    “多谢王爷,多谢公子。”

    她们遭受磨难,心里头其实早不怕死了,可好些家里不肯相认,恐怕死后也难入祖坟,甚至不知道尸骨能不能保全,岂能不绝望?如今得了厉王这句话,总算心安。

    这场祭祀,虽然祭品都好好的,貌似没完成,可还是皆大欢喜。

    厉王不是个特别守信的人,但他的不守信,一般只对敌人,在自家人面前,还是挺要脸,果真让手下人把一堆俘虏又押回去,顺便给他们换了身衣裳。

    折腾完,太阳都下了山,红尘累得不行,不只是精神疲惫,连体力都消耗了好些。

    三嗔大师就过来,笑眯眯地道:“天太黑了,薛公和小姐还请随我去休息一晚,尝尝师兄做的素斋。”

    薛公公是个吃货,一听就口水横流,红尘听大和尚凑过来低声说有礼物要给她,也便应下,辛苦折腾大半日,拿点儿报酬还不应当?

    她这会儿早忘记,还有一只夏世杰遗落在厉王手里头。
正文 第四十八章 萌宠
    &bp;&bp;&bp;&bp;癫和尚做的素斋,那绝对是天下一绝,别说在区区一杞县小城,就是放到京城等地,那也是数得着的美食。

    据说当年薛公公回乡,本也没打算就此定居,结果吃过普济寺的素斋之后,便置办田产,不肯走了。

    红尘尝了尝,的确鲜美,耳朵里听厨房旁边一颗八十年树龄的老香椿树唠唠叨叨,没一会儿就把癫和尚的菜谱都给泄露得一干二净。

    唔,回家自己做来私下里尝尝便是,偷师偷到的,还是别拿出去显摆。

    一顿饭吃得美,虽然没有酒水,薛公公还是吃醉了,腆着肚子晃晃悠悠拉着癫和尚去谈佛法。

    三嗔却领着红尘出了寺门,绕到外面一个小山坡下头,扒拉开草丛,露出里面破木头拼成的箱子。

    红尘一看眼睛里便开始冒小星星。

    ……真可爱!

    小小的,跟只小猫咪一样的小老虎,还有一只更小一头的小豹子挤在一处,眼睛还没睁开,嘴里直哼哼,简直让人心都化了。

    她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特别暖和柔软。

    “哎,它们母亲都已经逝去,跟着我将来恐怕只能吃素,就请姑娘把它们带走好好培养。”

    这两只的母亲,都是三嗔驯养的灵兽,只是他们那一派的驯养方法异常残酷,损耗极大,驯养出来的猛兽虽然厉害,却很难活得长久。

    尤其是那两只随着他流落到大周,伤痕累累,命不长久,还寄居寺院,每天吃个荤腥也偷偷摸摸,可怜至极。

    三嗔看着自家的爱宠,一天比一天更瘦骨嶙峋,即便他本身是个心狠手辣的,心里也不落忍,再说,他如今算是正经皈依我佛,心怀慈悲了。

    这次既是希望给小老虎,小豹子择个好主人,毕竟对它们的母亲有愧,也是为向这个小姑娘表达感激之意。

    这种礼物,任何女孩子都抵抗不了。

    红尘也是女人,现在还是个女孩子,自然也舍不得不答应。

    怀里揣了两只萌物,在薛公公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注视下溜达回茶馆。

    小猫和小狸俩小孩子可是高兴了,正是爱玩爱闹的年纪,对虎宝宝和豹宝宝简直爱得不行,尤其是小狸,一有空闲就趴在藤条编织的筐子旁边盯着它们看,一会儿抱抱,一会儿逗逗的。

    到是平安不太高兴,总感觉家里主人被抢走了一大半,时不时地要冲过去欺负人家一下。

    常来常往的薛小侯爷到十分惊奇。

    这日又看见平安拿小爪子挠虎宝宝,登时竖了竖拇指:“以后一定是条好狗!”

    虽然还小吧,可身为一只土狗,敢欺负老虎和豹子,长大了怎么可能没出息!

    红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几只小动物闹腾,不过小东西十分可爱,她也着实上心,难得翻出好久不做的针线,给两只宝宝缝了几个棉垫子,唔,还有各种小衣服。

    衣服样子还是玉珏空间里某位大能提供的,据说叫什么‘喜羊羊’和‘灰太狼’……

    虽然小羊和大灰狼也挺好看哒,可给老虎和豹子穿……红尘表示理解不能。

    有了小宠物,红尘一下子点亮了女红技能,居然觉得缝缝补补的差事做起来,没以前那么让人不耐烦。

    上辈子她在蒋家时,所有针线活都是她做,晚上舍不得点灯,眼睛都熬得酸痛,后来离开蒋家之后,就再也不肯多做,最多缝个荷包什么的。

    此生再次捡起活计,感觉居然不是太坏。

    没想到,玉珏空间里有几个人,看过她随意上传的荷包图片,竟对她的手艺大为赞赏,喜欢的不行,还有人直接求她帮忙做针线,有直接给金银的,也有拿各种书本换的。

    红尘闲来无事,正好练练手,便答应做几个。

    虽说懒得给人家当绣娘,但玉珏空间那些大能帮忙找的各种图样子都挺漂亮,要她做的东西有些也很新鲜,她自己本身就感兴趣,也便不觉得是辛苦。

    这两个小东西还没断奶,小猫和小狸跑到周村去抱了只刚产了崽子的大母狗回来给它们喂奶。

    结果那只母狗一见两个小家伙,就凄厉惨叫,叫声吓得茶馆里众多客人还以为今天主人要吃狗肉。

    红尘被三个老客人追问,中午午饭会不会提供一锅香肉,又被那条老母狗的主人泪眼婆娑地看了半天,实在没办法,把周围两个村子的母狗,母羊,甚至母牛都带过来试过,还挤出奶水,自己来喂养之后,看着那小虎崽,小豹子哼哼唧唧,眯着眼睛可怜巴巴怎么也不愿意吃这些奶水,偶尔吃两口还委屈的不行,终于忍无可忍,抓着自家的‘青锋’直奔山上。

    她也是听老山参说,后山有一只母老虎刚下了小崽子。

    辛辛苦苦奔上山,披荆斩棘,没一会儿腿也疼,胳膊也酸,累得气喘吁吁地往山里走。

    红尘咬牙,觉得三嗔和尚真是奸诈的不行不行的,他肯定嫌喂小奶老虎和豹子麻烦,才动了心思把麻烦甩给她。

    等到她终于见到那头白色的老虎时,小腿一瞬间就僵了,她勉强没倒下,大约也只是腿脚僵硬的厉害。

    自己究竟是怎么就热血冲头,怎么就觉得能和老虎沟通来着?何况这是一只刚刚产崽子不久的老虎。

    幸好还真能沟通。

    红尘看到白色大老虎给了她一个充满鄙夷的眼神,心神却顿时放松下来,好吧,还会鄙夷人,看来果然通灵。

    小心翼翼地过去使出浑身解数……给白虎按摩了半天,红尘快把脑海中传承下来的,调动体内灵气滋养动物的方法都用上,才让大老虎舒舒服服地翻了个身,拱了拱她的掌心,看样子是答应替她养小老虎和小豹子了。

    讨价还价了半天,白虎应下替她养五个月,每天要‘按摩’,红尘必须提供‘营养餐’!

    本来红尘是打算把小老虎和小豹子送到山上,没成想这只白虎胆子不小,居然溜溜达达地跟在她身后一块儿回来了,幸亏她也是住山上,客人们也不会去后院,藏着点儿应该吓不到什么人。

    事实上,她累得不行,脑子都不会转,否则绝不会做这么离谱的事儿,要知道,她可是开着茶馆来着!

    太阳即将下山,茶馆后门附近。

    师风一边走,一边看了眼脸色难看至极的夏世杰,笑了笑:“小姐毕竟伸出援手,大公子总该致谢才是。”

    夏世杰身上还有伤,坐在肩舆上,低下头,不想和师风说话。

    让那个红尘看到自己出丑……他心中不自在。

    “这么晚了还不回来,我看,她是故意不想见咱们!”

    “啊!”抬着肩舆的一个轿夫,忽然惊呼一声,惹得夏世杰怒目而视。

    “叫什么?”

    “没,没,可能是我看错了……”

    这里怎么可能有老虎?

    轿夫揉了揉眼睛,决定把半山腰上一闪而逝的白色的虎头当成是自己眼花。
正文 第四十九章 不耐烦
    &bp;&bp;&bp;&bp;夏世杰没在意他那轿夫一刹那的晃神,此时正不耐烦,想到他堂堂夏家嫡长子,来往杞县,本是英雄之举,却惨遭厉王欺凌,偏偏还是那个红尘伸出援手,救了他一回,只要想起来,便着实有些不是滋味。

    师风却是爽快人。

    他自来恩怨分明,一到杞县,详细了解始末,登时更对红尘印象大好。

    在他看来,红尘能不能有资格在夏家争夺权柄暂且不说,但回到夏家,融入夏家,绝无问题,而且是大好事。

    此次细想,却是个接触的好机会。

    想到此,他便忍不住小声叮嘱:“大公子这次亲赴杞县,想来是对小姐万分重视,这次又是小姐力挽狂澜,才没让公子有所损伤,也保全了咱们夏家的颜面,下一次咱们还登门拜访,您可务必要谨言慎行,好生安抚,多多劝慰。”

    夏世杰正不痛快,闻言更别扭,皱了皱眉,恨声道:“保全夏家的颜面?我哪里做得不对?明明是厉王手段毒辣,她在厉王面前如此谄媚,竟似并不觉得厉王哪里做错了一般,如此不分黑白,岂能做我夏家人?”

    师风:“……”

    这话都敢说,大公子真让家里给宠坏了,真以为自己是金御史不成?

    万岁有多宠爱厉王,谁不知道?皇帝本也圣明,不会纵容宗室勋贵们在外胡作非为,可对他这个儿子,却是护短的紧!

    他们在外就是再看不惯厉王殿下的所作所为,但真敢说出口,甚至犯言直谏,且还能全身而退不被事后报复的,也只有金御史一个!

    “去年厉王殿下率众追砍三十多个禁军,致使十几个受重伤,只因为他们酒醉后出言侮辱皇后娘娘,那一次,连万岁都被惊动了,你知道你的爹,我们的族长大人在来求救的人面前说什么?他只说了一句话,‘殿下要杀人,老臣只能替他磨刀!’”

    夏世杰愣住。

    “禁军不是龙禁卫,那都是权贵人家出身的公子哥儿,每一个出身来历都不简单,族长大人也只能说这句话,因为厉王殿下身后有皇上在,现下也是同样的道理,厉王别说杀几个罪人,就是当真闹出大事,也是由万岁爷裁断。”

    人生在世,本就有诸多的不公平。

    师风叹了口气,“比如说你要是在外面惹了事,我的身份不算低,可还是不能随意指责你,必须等你回去之后,由夏家的族长或者长老来处置,那才是你的正经长辈。”

    听了这话,夏世杰也不再吱声。

    红尘若是听到他们这番对答,一定会觉得很奇怪。

    在她的印象中,师风可不是这等畏惧权贵的人,他当年也得了个师疯子的雅号,对这世上一切不公平,不公正,对权贵私底下做的那些阴暗事,十分看不过眼,遇见就要管,还为此发过几次疯,闹得上下不安宁,连夏安都几乎要怕了他。

    夏世杰也没有这么不圆融。

    时间果然是最奇妙的东西,能改变很多。

    一边说着话,一边下山,走着走着,一个轿夫忽然‘啊’了一声,扑通,肩舆落地,他一扭头转身就跑,就和身后有几百只老虎追在屁股后头似的。

    夏世杰让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儿。

    “大公子!”

    身后两个长随,还有另外一个轿夫连忙扑过来看情况,手忙脚乱地扶他。

    师风也大吃一惊。

    虽说只是就近雇了俩轿夫,也不至于扔下雇主逃走吧,才走过去看情况,就见并另一个轿夫,又嗷了一嗓子,扔下手里的人扭头便没了踪影。

    咔嚓!

    夏世杰泪珠迸发,疼的差点儿没昏过去。

    他在厉王手里的时候,不小心给弄得小腿骨头上有裂痕,脚踝肿胀,才刚刚包裹好,上了药,这一回二次伤害,也不知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万一成了跛子,他真是想死的心都有。

    “混蛋,怎么……”一抬头,痛骂刚刚脱口而出,夏世杰就一翻白眼,昏过去。

    师风一转头,扑面而来的是一个巨大的虎头,腥气扑鼻,脚下晃了晃,踩在大公子的肚子上,又把他给踩醒了。

    两个人还算有经验,屏住呼吸,一动不动,闭目装死。

    红尘:“……”

    “咳咳,二位?”

    师风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看到盈盈站在身前的红尘,总算稍稍松了口气,等到再看见把大脑袋挤过来,又让红尘推开的白色大老虎,额头上的冷汗蹭蹭往下淌,连话也不知该如何说了。

    那老虎比寻常的要高上好些,几乎能到他胸口,因着大小姐长得‘娇小玲珑’,越发衬托得白虎威武雄壮。

    “二位可有什么事?”

    红尘挑了挑眉,问道。

    夏世杰一时无言。

    在一开始,甚至还没到杞县之前,他就想了不少,都是想怎么不着痕迹地打压红尘的气焰,让她以后一见自己就矮上一头,好为以后铺路,让她没本事伤害阿婵。

    奈何,事情的发展实在出乎意料。

    他没打压成人家,到几次在人家眼前丢乖露丑,被教训得狼狈万分,还得对方援手相救,连想报复都没了底气,好不容易再次打起精神,要重整旗鼓——这会儿和一头大老虎眼对眼,满腹的计较,哪里还使得出来!

    “我,我就是……谢谢……”

    吭吭哧哧,夏世杰耷拉着脑袋,很想硬气几句,奈何嘴巴实在不听使唤。

    “不必,看在夏家以往的功绩的份上。”红尘无所谓地耸耸肩,完全不把夏世杰当一回事儿,拍了拍大老虎的脑袋,哄着它进家门。

    要是只有师风在,那还能唠几句,现在多出个夏世杰,她瞧见就烦,可没心思多呆。

    师风也不敢拦。

    有那么个庞然大物在,话都不敢高声,还怎么拦?

    目送红尘进了门,那只猛兽也摇摇晃晃地进去,师风才松了口气,出了一头冷汗。

    他也不是没见过老虎,在猎场上,也见人猎到过老虎之类,但那都是死物,像如今这般接近,呼吸相闻的经验,呃,还真是没有过。

    师风叹了口气:“我回头再和她说那桩事吧,还有夫人托付的礼物也要送去。”

    今日实在太刺激,还是得缓缓。

    夏世杰皱巴着一张脸,心里后悔的要命,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不就是一只老虎吗?不就是那老虎个头大吗?怕个……什么!
正文 第五十章 闲暇
    &bp;&bp;&bp;&bp;师风得了大公子倒霉的消息,昼夜兼程赶路,不眠不休来到杞县,紧接着和厉王手下的人交涉更是紧张,此时早就累得够呛,也没力气和红尘小姐磨,拖着夏世杰赶紧回酒楼休息,顺便找医生给他治腿。

    要是这条腿真断了,再留下个后遗症,他可没法子交代。

    和这俩头顶上乌云密布的货不同,红尘的心情很不错。

    两只小宠物扔给新任奶妈照顾,省了好大的心,还不用整天给平安和它们俩判官司了,小平安可精明的很,对着庞然大物一样的成年老虎,有多远就跑多远,绝对不往附近凑。

    哪怕外面隐约有传闻,说她能降龙伏虎,家里养着一只神兽,茶馆里的生意也照样不错。

    “别说小姐豢养几只虎豹,你就是把苍青山上的毒蛇猛兽都给收拢进家门,只要这一套北燕版本《陈史》还在,我就是让它们给生吞活剥了,那也甘愿。”

    一个老学究一边抱着个大竹篓子护住身前,探头探脑地往后院看,面上却故作从容,笑眯眯地道。

    大周代陈而立朝,所以《陈史》一直是官方给出的版本,和北燕,大雍等国的颇为不同。

    好些自以为学识渊博的儒生,都特别想看一看他国版本,奈何实在不容易搞到。

    红尘这一套,还是薛公公那儿的,玉珏空间里可没有。

    那位别看是大内总管,却爱读书,宫里很多秘本,他都有私藏,当初离开皇宫时,带的行囊里,书籍到占了大头,皇帝还为此笑话他。

    “难道你个老货,还想读书参加科举再入朝为官不成?”

    薛公公一点儿都没介意,该拿还是拿。

    他是没了指望,却有两个如花似玉的闺女,闺女都招赘,肯定会生儿子。

    谁知道他的宝贝孙子们,将来没有当状元的资质?

    前阵子某个大能说想找资料写什么剧本,想找红尘帮忙寻一套有意思的史书,她无意间提起,薛公公就领她到书房翻找,她才知道,这位的藏书甚是丰富,去看了看,还真是翻到不少好东西。

    杞县果然是够藏龙卧虎的,想她以前还当整个杞县,只有王员外家里有藏书楼,未免太孤陋寡闻了些。

    只是上辈子,她到死也没和这位行事低调的老太监有交集,不知内情,到也不奇怪。

    “什么书不书的,没劲儿,阿尘小姐,今天还不提供午饭?我说,你店里客人这么多,提供点儿好酒好菜不是更好?”

    薛柏桥在那儿唉声叹气,整个人懒洋洋地窝着,动也不想动一下。

    周围几个客人都忍不住笑。

    这位经常过来,会开玩笑,会逗乐,跟大家一起没形象地拿着饼卷菜吃,也不会介意,就算一身公子哥儿习气,穿衣打扮都不像杞县的,客人们也早学会不去太在意。

    旁边青石凳子上,一捧卷细读的中年书生,闻言笑道:“下山就有几家不错的酒楼,不如公子就出去吃?”

    口中温言,眼睛朝着对方坐着的圆椅子上看去。

    薛柏桥顿时翻了个白眼:“要是普济寺的癫和尚肯开酒楼,那我就去!”

    中年书生叹了口气,不免遗憾。

    他是垂涎人家坐的椅子,昨天曾感受过一回,窝进去,整个人都陷在里面,特别软和,如坐云端,轻轻扭身,还能转动,若捧一杯香茶,拿一卷书品读,真是惬意极了。

    也不知主人家哪里学来的花样!

    红尘这阵子给玉珏空间里那些人做了点儿针线活,什么沙发垫,椅子垫,床垫,窗帘,桌巾,茶杯巾之类,既然要做,当然得看看那沙发,椅子,还有那床。

    大部分她觉得到一般,只是有些小椅子,设计精巧,构思也巧妙,她没要报酬,毕竟做得东西着实简单,只借用了几样自己喜欢的小物件。

    就说这藤条编织成的圆形凹陷椅子,垫上柔软的坐垫,弹力十足,远不能说华贵,用起来却是真舒坦。

    还有一些花样繁多的小茶杯,她瞧着也精致,就画了样子下来,找会烧瓷的匠人帮她做了几套。

    本只是自己的爱好,玩玩罢了,没成想客人们都很喜欢。

    此时渐进五月,天气转热,有了暑气。

    园中却有活水流淌,绿树成荫,凉爽自在。

    薛柏桥闲极无聊,一抬头,正好看到王元道和于文波带着个穿着大红绸衫,头上戴着只小小银冠,明明瞧着有十一二岁,居然还能说一句玉雪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在花丛中漫步,自己也跟着窜过去,随手拿出两颗麦芽糖,笑眯眯地道:“来,叫哥哥,叫哥哥就给你吃。”

    这孩子叫陈念,国姓,抿着小嘴垂涎欲滴,可怜巴巴地看着,又扭头去看他叔叔。

    于文波叹气:“小侯爷,念念刚换了一口牙,您可千万别再逗他!”

    薛柏桥鼓了鼓脸,到底还要颜面,不好真欺负个孩子,耷拉着脑袋揪着身边的花花草草玩。

    红尘没再搭理他,低头读书,才翻了两页,小狸就拿着张名刺过来。

    她才接过名刺,还没认真看,就愣了下。

    自家的玉珏在她碰到名刺的同一时间,忽然冒出提示——任务:解救受困者。

    特别简单,并无详细描述。

    红尘甚至都不能确定,所谓的解救受困者,和手里这东西有没有关系。

    名刺是杞县那位王员外的。

    他老人家,可比薛公公还有名气,薛公公比较低调,要不是女婿是大商人,恐怕也没多少人知道他,王员外就不一样了,他是出了名的乐善好施的大地主。

    在杞县修桥铺路,遇见荒年施粥舍药,那都是常做,就说普济寺吧,寺庙里的长明灯,他点了十几盏,年年都给大笔香火供奉,花钱整修庙宇,给佛祖菩萨重塑金身的事儿也没少干。

    红尘忙把人请进门。

    无论如何,王员外的人都不好不见的。

    来的是个清俊小厮,虽然是下人,却也白白净净,斯文有礼,进了院子,先恭恭敬敬行礼,才客客气气地道:“我家老爷新得一处园子,种植了十多盆兰草,甚为钟爱,可不知怎么回事,近日来接连枯死,我家老爷听闻小姐乃是兰草名家,想请小姐施以援手。”

    红尘若有所思,听着似乎很正常,没什么不对,还来不及说话,薛柏桥的眼睛就大放光明:“王员外的园子?是不是传说中那座假山怪石都能吟唱的奇园?”

    小厮含笑点头:“不过是些粗陋机关罢了,外间传闻过于夸张。”

    薛柏桥可不听,磨着红尘答应:“我前些日子还听林旭唠叨,说他脸皮薄,和王员外没交情,不能进去一探究竟,着实可惜,你带我去,馋死他。”
正文 第五十一章 陷阱
    &bp;&bp;&bp;&bp;王员外家的憩园,有个别号叫奇园,已经有百多年的历史了,倒手好几次,去年王员外才从远走北燕的一商人处买下,重新修整,花费一年光景。

    早在还没修好之前,就有去看过的人传出消息,是园子十分不俗,不只是花木扶疏,堪称是杞县顶尖,缓步行走园中,那些假山怪石凉亭处,竟时时有乐声响起,有时类似风雷之音,有时又似有人低吟浅唱,一时人人称奇,都说王员外好人有好报,这绝对是捡到了便宜,毕竟当初他买园子的时候,没花多少银钱。

    红尘和一票人浩浩汤汤地进了门。

    王员外人不在,说是出门谈生意,到有个管家负责招待。

    那管家乍一看,竟然来了这么多人,似乎有点儿惶恐吃惊,颇不稳重。

    红尘也没在意,毕竟只是寻常乡绅家的管事,不能和薛公公调教出来的相提并论。

    当初在薛府,薛柏桥这位小侯爷上树爬墙,一个人唱独角戏都和林师兄吵得沸反盈天,人家大管事也就端来杯茶水给他润润喉。

    不过,跟来的人是有点儿多,也难怪对方惊讶。

    薛柏桥是死皮赖脸地跟着来的。

    红尘不搭理他,拿帕子给陈念擦了擦嘴角上沾着的糖渣,又替他理了理被风吹得蓬乱的发。

    这孩子满满的好奇心,也非要来。

    小侯爷也就罢了,红尘对孩子一向疼爱,自然要多看顾些。

    人都是少什么,就更看重什么,她当年活到那个份上,一心就想要个孩子,传承自己的血脉,传承自己的思想,好不容易如愿,却又得而复失,伤痛入骨,如今见了明明只比自己小两岁,却天真无邪的陈念,也不知为何,亲切感陡然而生。

    或许这孩子虽然天真,却特别懂事,就说现在,明明累得气喘吁吁,却并不肯让他身边的王元道和于文波抱,相反,还要扶一扶对方,可见教养极好。

    “这花还真都快死掉啦。”

    薛柏桥向来不认生,也看不出人家管事隐约对他的排斥,径直就走到花圃边上,蹲下来唉声叹气。

    “你们怎么养的?不会是虫不除,肥也不施吧,瞧这叶子,又黄又焦,还这么薄,就算兰花普通了点儿,也不能这么糟践!”

    红尘看了看,一挑眉,心中就有了点儿谱儿。

    王员外必然好些时日没细心打理过这些花草,土质很干燥,没人浇水,不只是兰花,其它花也养的不好。

    看样子主人不是惜花之人,也不像是要她帮忙救治兰草,那要自己过来是做什么!

    忍不住看了陈念和薛柏桥一眼,皱了皱眉,她到不怕,出门前做过安排,如今也不比以前,她虽是弱质女流,但只要不是措手不及让人杀死,便有自保之力。

    只恐连累了旁人。

    管家到一脸殷勤,死劝活劝,非要请他们进客厅喝茶,还叠声吩咐下人准备茶点。

    客随主便,主人家怎么说,他们听着便是,一行人就进了客厅,结果一开门,连薛柏桥这个心最大的,也打了个哆嗦,目瞪口呆。

    于文波一伸手攥住小念的胳膊。

    薛柏桥一转眼躲到红尘背后去了,等躲过去才面红耳赤,都怪他以前出门遇见麻烦事,第一反应就往林旭背后躲,眼下也习惯性这般做。

    红尘这会儿顾不上他,自己也被唬了下,实是这客厅内情形不大对。

    四个大汉坐在桌子旁边正大吃大喝。

    看桌子上的残羹冷菜,显然都吃了许久。

    地上一堆鸡骨头,鱼刺,还有喷溅的汤汤水水。

    他们一进来,那四个人就瞥了眼,乍见人还挺多,为首的那个便乐了:“还挺快!”

    王家的管事却仿佛对这些人的失礼毫不在意,咳嗽了声,低声介绍:“这几位英雄都是天下第一大帮,擎天帮的人,那是十三堂堂主付子文。”

    不等红尘说话,他又冲着付子文道,“付堂主,她就是您一直想见的,我们杞县被选中三年后为灵女的红尘小姐,现在人都来了,不知,不知……”

    付子文一笑:“你放心,我们擎天帮一向讲信誉,你该知道的,虽然多了几个人,不过也无所谓,一并弄走便是。”

    两个人交流的工夫,红尘几个也缓过劲儿。

    薛柏桥使劲掐王元道的胳膊:“牌子,你那木牌呢?”

    这位翻了个白眼,还真以为凭一块儿木牌就能横行天下?眼前这几个又不是大周十大高手之一的高远,就是擎天帮的所谓堂主,也不可能认识!

    而且此事蹊跷,外面还有伏兵,只看架势,外面那些人训练有素的很,可不像擎天帮的规矩。

    红尘一皱眉,抽空儿给王元道做了个手势。

    一看到她的手势,王元道脑子一懵,登时瞠目,不可思议地看她一眼,若非是眼下的环境,非要扑过来问个清楚——你一个从小没出过杞县的小姑娘,怎么会鬼谷的暗语?

    红尘回神也有点儿后悔,还是不够沉稳,因着薛家小侯爷和陈念小娃娃在,她就没能沉住气,一不小心忘记,她如今可和鬼谷一门毫无关系。

    不过这会儿也顾不上了。

    她需要时间,要沟通周围的环境,查找信息……总得弄明白,玉珏一直闪啊闪,要她解救的受困者在哪儿!

    刚才给王元道的暗语就是告诉他,先不要轻动,让他尽可能想办法拖延时间,容她一探究竟。

    想了想,红尘看了眼付子文,又悄悄做了几个手势——此人必以擎天帮为荣。

    “哈哈哈哈!”

    王元道眼睛一转,忽然大笑,朝着付子文很不屑地摇头,“擎天帮算天下第一大帮?还真往自己脸上贴金!”

    付子文本来已经领着人站起身,向他们走过来,闻言停步,脸色骤变,怒喝:“你胡说什么!?”

    王元道冷笑:“胡说?十年前可是你们擎天帮老帮主亲自说的,黄泉门弟子所到之处,擎天帮退避三舍,怎么,难道不是?”

    他一句话,付子文的脸色就变了又变,却居然没有暴怒,沉默片刻,压低声音:“黄泉门早已无弟子许涉足江湖,已经是明日黄花了。”

    “那可不见得。”

    红尘抿唇笑了下,拂了拂那一头秀发,声音又清又亮,一下子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正文 第五十二章 讲古
    &bp;&bp;&bp;&bp;屋内的气氛本是剑拔弩张,付子文四人虽然武器并未出鞘,那是不觉得对付一帮子老弱妇孺之辈,也用得着武器出鞘,他们可都是江湖上的好手,应付这么几个老弱病残,难道还用费力?

    可红尘一说话,气氛虽更凝滞,那种迫人的恶意却散了。

    “据我所知,如今黄泉门的少门主,来了咱们大周,还给别人当了侍卫。”

    擎天帮那几人登时愕然。

    “怎么可能!?”

    连王元道都非常惊讶。

    黄泉门中人,到不是骄傲,只是一个个的都不知人情世故,更不可能给人做侍卫。

    付子文冷笑,心中却不免好奇,他们帮和那个门派早在十年前,曾经有过一段公案,从一入帮开始,就开始听着黄泉门的传说,只是前辈们说话都说一半藏一半,他纵然想知道,连那个门派所在地都找不到,又去哪探听!

    此时红尘言语涉及,他顿时起了心思,非要把话听完不可,否则恐怕好长时间都要心里痒痒。

    “要说这天下第一的门派,我曾遇一位长者,酒醉后曾跟我提起过。”

    红尘声音悠悠,带着点天真无邪。

    付子文低沉着脸,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听。

    事实上,一弄清楚在王员外家设陷阱的是擎天帮,红尘就一心二用,一边琢磨怎么说话,一边想到上辈子林师兄跟她说的闲话。

    江湖人那些破规矩,杀个人都要先说个一二三四五,说完话再动手,好像不显摆显摆,就要落了自家的名声似的,到比不上正儿八经的杀手干活利索。

    她这会儿却觉得这种毛病好极了。

    “世人都知道,黄泉门是由那些在世间受过大苦大难,认为人间一切皆苦,愿意避世而居,永远不履尘世的人所立,门下弟子,也从小不学凡尘俗世的礼仪规矩,只守黄泉门内法则,从未有弟子出世,一直不为人所知。”

    “要不是三十年前,西狄、北燕两国联合侵犯大周,正好撞入黄泉门隐居之所,大军过境,战乱纷纷,无数百姓罹难,战火甚至毁了门内种植的珍贵草药,黄泉门派出一位大长老,一人突破万军,杀入营帐,挟持大将,逼迫来犯敌人退军,甚至和西狄的大宗师文山公大战一场,百招内就逼得文山公狼狈而逃,恐怕世人还不知道,天下间竟有这么一个门派存在。”

    那些陈年旧事,江湖秘闻,连很多现在年轻的江湖人都不会知道,红尘却如数家珍。

    连陈念一小孩子也听得愣神,付子文那些人,更是差不多要忘记本来的目的。

    王元道暗自偷笑,不知暗中筹划之人,看到他们站在一处讲故事,会不会气得吐血?

    只是,这丫头看来真不是一般人。

    红尘也知他们怀疑,但她很清楚,以后要见到的聪明人很多,她的异常根本不可能完全隐瞒得住。

    鬼谷先生是天下奇人,便是看出什么,也自能胸怀广阔地去接受。

    她虽然该谨慎些,但大大方方的就好,无论这几个人有什么猜测,那又何妨?反正她立身持正,不会与他们结怨,谁又会管别人的事!

    “如果真如你所言,那个门派有人在世间,还是少门主,为何我从没听过?”

    犹记得当年黄泉门最出风头的时候,他听前辈们说,好多英雄人物都想结交那一派的弟子,只因为对方最是重信守诺,一言既出,百死无悔,又是个顶个的高手,当时北燕贤王就曾感叹,若能得一黄泉弟子,胜过养一万死士,可惜,无论是重利诱惑,还是托关系,套交情,讲人情,都毫无用处。

    红尘无所谓地摊摊手:“我只知道,永平七年秋,鬼谷三公子林旭曾进入十万大山,到过黄泉门,在其中盘桓了半个月,离开时,少门主亲自相送,从山顶送到山腰,又送到山下,最后干脆送出大山犹不放心,欲要再送十里,结果十里又十里,一直送他回到鬼谷,便顺势在他身边当了侍卫。”

    付子文:“……”

    王元道:“……”

    呵呵。

    小姑娘说得何等轻松!

    黄泉门里那条有去无回的黄泉路,葬送了多少英雄豪杰,林旭一不会半点儿武功的人,不光进去,还盘桓半个月,临走又拐了人家的少门主?

    真要如此,那些求而不得的王孙权贵们,岂不是太冤枉?

    做梦还比较可能吧!

    红尘可不管他们信还是不信,抬头看了看天色,笑道:“差不多了。”

    她话音刚落,付子文就感到腹内绞痛,浑身无力,脑袋晕沉沉,一只手撑住桌子,提了半天气也没提起来。

    他那几个同伴也一样。

    薛柏桥到不惊讶,顿时眉开眼笑,大乐道:“我都忘了,当初阿尘你整治夏世杰那小子的时候,也是一下就让他生不如死。”

    红尘摇了摇头,对付夏大公子可不是一样的手段,挂在她家大门上的符咒不容易做,也不只是符咒起作用,在自己的地盘还能布置,在陌生的地方可没辙。

    她只是提前准备了点儿药粉,还得分散这些人的注意力,毕竟都是老江湖,若非一开始就没把她一个小姑娘放在眼里,可没那么容易中招。

    付子文黑着脸冷笑。

    红尘就道:“别指望外面的伏兵了,我带了援兵过来。”

    吼!

    一声虎啸。

    外面顿时兵荒马乱,付子文的脸色更难看。

    “我与贵帮无冤无仇,你们究竟为何要与我为难?可是有人指使?除了我们,可还抓了别的什么人?”

    她还是对玉珏提示中的任务目标,所谓的受困者很是介怀。

    王元道走过去把四个瘫软在地上的家伙都拎起来卸了胳膊腿,这才道:“擎天帮的兄弟是吧?你们帮主和我家老主人鬼谷先生也有些交情,你们今天做得可不地道!就是做生意,也没有做到自家朋友头上的道理!”

    他朗朗而笑,付子文整个人都傻了。

    要提前知道这位是鬼谷先生的人……

    付子文羞得脸上通红,讷讷不言,张了张嘴,刚想说话,窗外忽然飞来一片火箭。

    砰一声,火花飞溅,整个屋子一瞬间烧起来。

    付子文四个顿时大惊失色,愣了愣,随即破口大骂:“混蛋,我们还在屋里,你们,你们竟然……”

    火焰吞噬了所有的东西,陈念被烫得哇哇大哭,于文波抱着他向外冲了两次,又被大火挡了回去。

    “是桐油。”

    红尘闻到那股子桐油味,皱眉侧耳听了听,身体忽然僵直。

    那是……王越?
正文 第五十三章 醒来
    &bp;&bp;&bp;&bp;红尘和王越毕竟是做了十几年的夫妻,情浓时,也曾并肩同游,也曾红袖添香,言语脚步声,怎么可能听不出来?

    他不是自诩君子?

    还说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他是风流而不下流,虽是懒散纨绔,做事唯凭本心?

    红尘隐约听到王越惊慌失措地尖叫声。

    “你们居然放火箭,一开始,一开始……”

    “一开始怎么样?王公子为何如此啰嗦,小姐说的很清楚,若不能生擒活捉,死的也行。”

    “……啊……老,老虎!”

    虎啸声伴随着远处隐约传来的脚步声,外面的人火箭更密,人也乱了,时不时有惊呼哀鸣声。

    “快撤,是衙门的人!”

    “师风也来了,他认识王公子,先送王公子走!”

    大火越烧越旺,外面的箭雨到散了,援兵将至。

    “夏蝉好大的能耐!”

    红尘眯了眯眼,略有些心惊肉跳。

    她前世且不说,今生虽然做了点儿事,可唯独会对她下这种辣手的,只有夏蝉,可她才多大?这么点儿的年纪,便已经有了如此忠心耿耿的属下,连猛虎在侧,也还想着完成任务。

    这么看来,其实前世自己输得也不算太冤。

    只没想到,王越这么久以前就认识夏蝉。还替她做过黑活儿。

    夫妻多年,她也是傻的,竟是全然不知!

    红尘已是来不及多思虑,火势凶猛,冲出去的可能性不大,到是躲一躲,也许有机会能躲过。

    当初她虽然只以为可能会遇见个绑架案,或者有人被困在什么地方出不来之类,却还是提前写了封信,让小猫给薛公公送过去,只有不大好的预感,请薛公公带人来看一眼。

    此时听外面的动静,来的好像是师风?

    “跟我走,我知道屋里有密道。”

    墙边窗户旁的花卉,都扭头指着同一个方向,她也趁着刚才说话的工夫,打探过一二。

    等到红尘拨开烧着了的毯子,用力一踹地,踹出个黑洞洞的洞窟来,薛柏桥和王元道这些人,差不多真相信她能掐会算,不出门就知天下事了,不相信这会儿也得先急着逃命。

    王元道当先往前冲:“我下去探路,你们慢些。”

    红尘点点头,略一迟疑,还是过去帮那几个擎天帮的人把胳膊都给接上,低声道:“我没带解药,不过用的也不是什么厉害的毒物,过一会儿应该能缓解了。”

    付子文忍住扑面而来的灼烧感,咽喉因为浓烟呛得发涩,心中居然对这位‘罪魁祸首’,有了一丝感激之意。

    …………

    一大早夏家就来了七八个太医,就在静安居给顺平公主诊脉。

    夏蝉从书院回来,第一时间就回了内院给母亲侍疾,她缓步向屋里走,来来往往的下人们都低头行礼,退避一旁,她也很客气,言语温和。

    下人们都忍不住感慨,他们家大小姐是越发温柔和顺了,记得前些年还是个很骄纵的小姑娘,短短时日,性子就变得柔和好些。

    别的十三四岁的少女,在家里还像个小孩儿,就说夏家二房的那几位小姐,前几日尚因为功课繁重抹鼻子,掉眼泪。因为裁制的衣裳没姐妹们的好看,就使小性子发脾气,虽说一转头就忘了,又亲亲热热地凑在一块儿玩,到底不稳重。

    他们阿婵小姐可不一样,书院的先生们夸赞,师兄弟们更是人人道她谦和周正,连师姐妹们,也少有人说她不好。

    进了静安居,李嬷嬷亲自过来迎她进去,一进门,夏蝉目中就带出几分忧虑。

    “娘亲还是头痛吗?”

    李嬷嬷叹了口气,口中却道:“大小姐放心,太医给开了药,很快就好。”

    陈婉躺在床上,夏蝉进屋也没动,定定地看着帐子出神,神思恍惚。

    夏蝉连忙过去,细心地替母亲擦了擦额角的汗珠,又轻轻探了探额头,亲自拿了帕子,用热水浸透,给她捂头,小声道:“娘亲,女儿给您买了点儿蜜饯回来,给太医看过,说是能吃,并不冲撞药性,您要是嘴里发苦,就吃点儿压一压。”

    陈婉这才恍然回神,安抚地拍了拍夏蝉的手:“知道你孝顺,不过也别总想着我,下了课没事儿出去玩吧。”

    夏蝉笑吟吟地应了,不过一直就没走,时不时地拿热水给娘亲擦手擦脚,一点儿都不嫌弃。

    一直到陈婉沉沉睡去,呼吸平稳,她才被李嬷嬷劝着退下,等到夏蝉走了,陈婉便一下子睁开眼,勉强坐起身,伸手掩住嘴唇,呜咽出声。

    李嬷嬷叹气,有一下没一下地拍了拍公主的后背:“大小姐是个孝顺孩子。”

    “大小姐,大小姐……”陈婉大哭,“正经的大小姐还在外头吃苦!他们一口一个规矩,脸面,总说要慢慢来,不着急,再看看……谁仔细想过,那才是我怀胎十月,肚子里掉下来的肉!外面世道不好,师风传回来的消息又模棱两可的,什么也不肯说,万一她是真出了事……我,我可怎么办!”

    李嬷嬷心都让自家主子给哭碎了。

    她的主子虽是公主,还是皇后嫡出,可从小就不受万岁爷待见,在宫里就是个透明人,养得性子不说懦弱,却是个冷情的,向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后来嫁入夏家,生儿育女,早些年也没见着对孩子怎么上心,但哪个当娘的不疼孩子?

    最近几年年纪大了,主子到不像年轻时候那般总满腹忧愁,心思全转到孩子们身上,却不曾想又出了这等事。

    “公主放心,咱们给大小姐点了长明灯,能保平安的,这道坎,大小姐一定平平稳稳度过去,很快就能承欢膝下,您不是听师风说了,咱们家小姐,可是个有能力的好姑娘。”

    那位有能力的好姑娘,在千里之外,略微带了点儿泥土气息的黑窟窿里头醒转过来。

    耳边隐约有啜泣声,一呼吸,嗓子生疼生疼的。

    “姐姐,姐姐。”

    红尘睁开眼,就见陈念趴在她的身边,一脸黑灰,红着眼,乍见她醒了才破涕为笑。

    “你醒了?”

    一个涂脂抹粉,一脸风尘气的女子捧着碗面糊糊过来,见她转头,顿时满脸惊喜,“那就好,你刚进来的时候连气都喘不匀,我生怕你就这么丢了命,幸亏老天不收,小莫,你快给她诊诊脉。”

    抱紧身边的孩子,红尘皱了皱眉,努力回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正文 第五十四章 流莺
    &bp;&bp;&bp;&bp;房子里一片火海,他们都下到地下室,里面竟然是一个地宫。很深,一个连着一个的洞窟,道路细长,蜿蜒曲折,完全不像杞县这种小城会有的隐秘建筑。

    刚一落下,不知道是谁动了机关,上面瞬间开始塌陷,一行人一路狂奔,要不是红尘知道些机关皮毛,这个地宫也是按照五行八卦布置,连蒙带猜,找对了生路,恐怕所有人要被活埋地下了。

    不过,她记得自己辛辛苦苦找出路,只想着赶快出去和已经在不远处的援兵汇合,刚推开一扇石门,就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再醒转,便在这儿了。

    四顾环视,应该还是在地宫里。

    不过,身边只有陈念,陈念似乎知道她想什么,低声道:“文波叔叔他们出去了,说要看看能不能和上面的人联络上。”

    点点头,正四下张望,手腕上忽然被搭了一冰凉的手指,红尘扭头看过去,心下也一惊。

    那个被称为小莫的,右半张脸伤疤累累,分外狰狞,身子软软地倚着墙,坐在她旁边,露出来的胳膊,还有碎裂衣服下若隐若现的皮肤上,都是伤疤,密密麻麻,刀剑伤痕,烈火灼伤,一层又一层。

    红尘一瞬间差点儿以为,他不是个活人,而是从地狱里逃出来的恶鬼。

    可那一双眼睛却特别明亮,让他恐怖的容貌,也不那么吓人了。

    旁边那风尘气息浓郁的女子见红尘惊讶,就笑道:“我们当初看见小莫的时候,他更凄惨,身上都生满了蛆,那种白色的,软绵绵的小虫子到处爬,我恶心得差点儿连隔夜饭都给吐出来。”

    小莫一点儿也不以为意:“若是没那些蛆虫,我恐怕早就死去,说起来还要谢谢它们。”

    红尘忍不住又看了他一眼,坐起来倚着石壁,呼吸却有些不顺,吸了半晌,也总有吸不进气的感觉,咽喉火辣辣的疼。

    陈念趴在她怀里,可能有一点儿冷,瑟瑟发抖:“姐姐,念念好怕!为什么有坏人要烧我们?”

    “因为他们是坏人。”

    随口应了小孩子一句,红尘吐了两口气,不知怎么回事儿,她这会儿脑子发木,盯着小莫那半张完好无损的脸,眼睛忽然酸涩起来,明明没什么伤心难过的事儿啊?总不至于为一个上辈子也没为之哭过的王越吧?

    他这半张脸长得真好,眉目娟秀,英俊得能入画,在这样阴暗的地窟里,也闪耀迷人。

    “你别怕,没什么大病,就是吸了浓烟,缓缓便好。”

    看着红尘还坐在那儿发呆,眼眶越来越红,小莫顿时有些手无足措,忙道。

    红尘闭上眼睛不说话,面无表情,眼泪却莫名其妙说掉就掉,还特别多,她根本不想哭,却说什么都止不住。

    一开始说话的姑娘呆坐着也不知道劝。

    小莫愣了半晌,轻声道:“哭吧,难受的话,能哭也好,可哭完了,还得好好活。你看看我,我遭逢大难,父母兄弟死绝,还蒙受污名,家族百年清誉一朝尽毁,就是我自己,也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可我还是活得挺有滋有味的。”

    良久,红尘抹了把脸,失笑道:“没事儿,就是一时失态,很快就好。”

    连她也不明白,重生这么长时日,日子过得如此逍遥,此时又哪里来的眼泪?

    或许真有那么一点儿是因为王越的出现。

    不是什么旧情难忘,旧恨难消,就是想起来了。

    前生想哭十几年,愣是忍着,今生今世不想哭,却把旧日里的泪补上,补完,从此往后,再也不想那些人,那些事。

    小莫松了口气,伸手在她眼前一翻一转,掌心里就出现一支开得正灿烂的小野花,轻轻剥开花苞,里面居然露出一颗蜜丸,是纯粹的野蜂蜜凝固而成。

    “尝尝。”

    红尘一笑,大大方方地拿起来,掰了一点儿尝了尝,剩下的塞陈念嘴里,顿时让这小孩子享受地眯起眼。

    “这是罗娘,她和她的姐妹,还有我,都是被抓到这儿的,本来还有人看守,前几天不知出了什么事,那些看守都走了,送饭的也再没来过,石门还被封死,那会儿你们几个生人忽然出现,到把大家吓了一跳。”

    小莫简单介绍了下。

    罗娘看着红尘,微微瑟缩,她长得真好,不只是容貌华美,而是那种说不出的气质,如此狼狈地坐在那儿,脸上一点儿妆容也无,可就是那么吸引人。

    她一开始细心照顾她,只是觉得她灰头土脸地出现,还是出现在这种地方,怕也是惨遭横祸的,很是可怜,可等红尘一醒,与小莫肩并着肩说话,她顿时就明白了,这个姑娘和她不一样,她们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这姑娘和小莫,才是同路人。

    看看小莫吧,他永远都那么乐观温和,但和自己这些姐妹说话时,他绝不会流露出如此自在,如此轻松愉悦的表情。

    罗娘忍不住低下头,抹了把自己的脸,又拉了拉衣服,自己这副样子……

    红尘和小莫简单说了几句话,虽然没说很多,但她不是真正单纯的小女孩儿,乍看过去,旁边蜷缩着的几个女子,穿的衣衫都分外暴露,脸上的胭脂水粉很浓,气味呛鼻,都是劣质的,便能猜出她们是传说中那些第三流的流莺。

    别说和教坊司的官妓比,就是和普通青楼的伎子也不能相提并论,她们都是些不够出色,不够有才气,甚至样貌上有缺陷,砸在人贩子手里卖不上价钱,最后被组织起来,废物利用的一类。

    红尘之所以知道,也是因为曾经遇见过一次,看到有好几个女子脖子上戴着套子,让人拴着在马道上走,路过的商旅都指指点点,连乞儿都会肆意取笑。

    那种惨状,生生世世恐怕都很难忘记。

    心思流转,红尘面上却丝毫都没露出来,既不鄙夷,也不可怜,只很诚恳地谢过。

    罗娘没察觉出什么,面上却难得轻松了些许。

    没多时,王元道,于文波领着气喘吁吁的薛柏桥回来,薛柏桥一看红尘醒了,顿时眉开眼笑:“阿尘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脑袋坏掉了呢!”

    红尘昏死过去,是让人砸了一石头,不过对方没用多大力,连皮都没破。

    “别胡说,我们在外面找到一封死的石门,隐约能听到外面的动静,好像有官差在附近,还请小姐过去看看能不能开。”

    王元道如今差不多要把红尘当万能的了。

    红尘还没吭声,旁边一直沉默不语,毫无存在感的一女子忽然沙哑着嗓子道:“罗娘你就会招惹麻烦,他们一离开,地宫暴露,咱们岂不是危险?反正我是哪里都不去,好不容易煞星们走了,能过点儿太平日子,为什么要出去?”
正文 第五十五章 阳光
    &bp;&bp;&bp;&bp;王元道和于文波十分诧异。

    这是什么话?地宫毕竟是在地下,也不知曾是作何用,阴森恐怖,还随时有塌陷的危险,毒虫之类也偶见踪迹,人要是长长久久地居住,于身体有害无益!

    再说了,谁又愿意一直生活在此等暗无天日的地处。

    红尘到明白她们的心思。

    尤其是在一张张憔悴苍白的面孔上,看到那种麻木中隐藏的绝望,惊恐,她不禁沉默。

    上去生活又有什么好?

    她们甚至远远比不上那些被拐卖的,凄惨的女子们,一日身为流莺,终身都在贱籍,世世代代都受人歧视,日子根本过不得。

    可这些弱女子再忐忑不安,红尘他们也不可能不离开!

    罗娘脸上露出几分凄然,苦笑道:“阿严你别乱想了,不出去又怎样?难道真在这地处活一辈子?他们留下的粮食到不算少,能吃个把月,可吃完之后呢?”

    一群女人,没个营生,难道还要去做皮肉生意?

    真若如此,活在哪儿都是地狱,到不如趁此机会出去,身在贱籍,就别想嫁什么好人家,可姐妹们相依为命,想办法做点儿活计,也勉强能糊口。

    就是日子难捱又能有什么法子,她们命苦罢了。

    阿严麻木的脸上扭曲了下,良久才幽幽道:“你还敢相信她?你就不害怕?万一他们一出去就把你们卖到更暗无天日的地方,到时候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又有什么法子!”

    她们也不是没有逃过。

    有一次路过锦城,遇见个大家千金,还是京城来的,听说是世代忠良的夏家小姐,特别温柔和善,还拿自己吃的零嘴散去给穷人家的山娃子,阿严趁着被牵出去做生意,就扑到她面前去哭求,求她施以援手,救她们一救。

    可那位小姐呢?她只是冷着眼命人把那群畜生叫来,叮嘱他们看严实点儿,别让她们这种人过来碍眼。

    “冲撞我也就罢了,冲撞了兄长,你死一百次也没用。”

    多么可笑,好像她们是什么脏东西似的!

    阿严低下头,心里一片冰凉。

    罗娘愣了半晌,闭着眼哀叹:“难道求一个脱籍,只想平平常常过日子就真这般不可能?”

    众人一时无言。

    小莫幽幽道:“当年太祖皇帝携原配皇后路过云州,碰见身在贱籍卖唱的小红姐儿,皇后听了她的曲子,只觉曲声悲凉,哀怨之气令人落泪,念及这些女子此生悲苦,就求太祖皇帝恩赦,让她重归良籍。”

    “太祖皇帝重礼仪,只道恩赦也不是不行,只是不能轻出,前朝到是有一佳话,曾有一女伎隐姓埋名去书院参加考核,成绩十分优秀,可惜身份曝露,再优秀也无用,书院的山长心生怜悯,就说若是她能过最终考核,且得上上,便上书求恩旨,发还良籍,可惜那女子终究没有如愿。太祖皇帝提及此事,便道,朕也不要求她很优秀,只恩许她一道推荐函,若她参加书院考核能考中,便允她脱籍,从此之后,这到成了定制。”

    此事虽然不属于秘闻,知道的却不算多,小莫娓娓道来,罗娘她们听了,满心向往,可又忍不住苦笑:“先不说别的,推荐函上哪儿去找?我们姐妹可有十多人,再说,就是有推荐函,我们最多算是识几个字,书也没正经读,怎么可能考得上?”

    谁不想脱籍?要真那么容易,黄土掩埋的姐妹们,也不至于多得连块儿草席都没得用了。

    读书是何等样的人才能读的,像她们这些姐妹,生来贱命,便是有那本是小姐出身,才高八斗的,也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替她们作保,允许她们去书院应试。

    红尘若有所思,眨了眨眼,忽然一笑:“先随我出去,你们说难,我说不难。”

    罗娘和阿严一行人都呆了呆。

    “别管你们信不信,反正也无它路能走了。”

    红尘叹了口气,当先就钻出去,一路看一路走,王元道本来还要带路,却发现她走得比自己这摸索了大半日的还要快,且那些个危险的机关消息,她是看也不看就能避过。

    薛柏桥后悔得不行:“早知道咱们安安生生等阿尘小姐便是,那么辛苦作甚!”

    想他刚才战战兢兢地出去探路,好几次都差点儿断腿,要不是这些机关似乎只是困住人,没想要人命,他非得受伤不可。

    很快就找到石门。

    说是石门,实际上和四壁严丝合缝,仔细看都不一定能看得出来。

    “有意思,不知道是什么人建造的地宫,不像寻常匠人的手艺。”

    岂止不是寻常匠人的手艺,红尘仔细看了看石门上隐藏在细缝和绿苔藤蔓下的机关锁,像是依据河图洛书布置的,十分复杂,立时就发现这东西一定是精通机关消息的大家制作。

    “怎么样,能开吗?”

    王元道也凑过来看。

    他对这些知识稍有涉猎,平日里布置个机关,还挺能糊弄住普通人,但眼下也是束手无策。

    红尘也一样,她上辈子其实只知道个皮毛,这辈子同样是初学者,能不能破解还真没把握,不过,她有……外挂!

    干脆直接用意念调用玉珏,拍照上传。

    就像某个大能聊天经常会说,像她拥有的这东西,就是外挂,既然有,一定要学会很不客气地去用。

    玉珏空间里好些大能都无聊得很,经常跑来解答各种新人老人的求助。

    她这次一传上去,立时就冒出好几个,各种分析,红尘也在里面开始计算,一边计算,一边在墙上推动机关尝试下。

    周围几个人傻愣愣地看着红尘的双手刷刷刷,推了半天石头,咔嚓一声——一缕阳光透进来。

    薛柏桥猛地闭上眼睛,使劲揉了揉才睁开。

    外面好亮啊。

    一行人走出来,等了半天,罗娘她们这最后一步,却怎么也不敢向外迈。

    薛柏桥心有不忍,张了张嘴,红尘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推着他赶紧回去。

    出了这么大事儿,连官府都惊动,再不回去还不知闹出什么乱子。

    走了两步,红尘回头:“天助自助之人,你们人生中遇见那么多悲惨,今天遇上我们,却是个改变一切的机会,能不能抓得住,还要看你们自己。我愿意尽力帮忙,但只能帮还有能力去相信的活人。”
正文 第五十六章 领情
    &bp;&bp;&bp;&bp;“哎哟,哎哟!”

    薛柏桥捂着耳朵四处蹿,蹿了半天,他家平日里恭恭敬敬的老管家发雷霆之怒,势必要把他揪成长耳兔。

    最后没辙,只能伸长了胳膊冲着立在一旁看热闹的林旭哀鸣,“救命啊!”

    林旭一笑,全当没看见,扭头过去和王元道说话。

    “你个狼心狗肺的,看见小爷我倒霉,你很开心是不是,呜呜,老邢,我错了,我真错了,以后再也不敢。老邢,我冤枉,谁能想到在这破杞县,还有人那么大的胆子敢抓小爷我?”

    他唉声叹气的,别人还是当没听见。

    没一会儿,薛小侯爷就让人弄走,估计还得灌几碗苦药汤子,再关上几日,一时半会儿再也难生事。

    薛公公拿了大笔的银钱塞给衙门的人。

    就在刚才,衙门里的衙役,还有一些村民都帮着灭火,清理王员外的宅院,几乎是要掘地三尺,也要找到红尘他们。

    要不是红尘一行人自己平安出现,恐怕薛公公还不肯善罢甘休。

    这里是王家园子东面的一座小凉亭,举目望去,还能看到园子上空有烟尘在。

    火早就熄灭,只有余烬未消。

    本来还算清净的地处,这会儿嘈杂声一片,好些官府的衙役都在,王家那些下人也都耷拉着脑袋被叫到别处问话。

    他们员外不见踪影,只道是被贼人捉住,所以才为贼人所迫,被逼无奈诓骗了红尘。

    至于地宫什么的,这些下人更一问三不知。

    师风远远看了几眼,就见红尘立在最远处的一棵大树下,离着凉亭到有好长一段距离。

    一只小狗围着她的脚转来转去,呜呜呜,汪汪汪,像是撒娇又像是诉苦。

    身边不远处的草丛里露出黑色的耳朵,偶尔还有一个白色的大脑袋动一动。

    就是这只大老虎,一开始吓得那些衙役,还有他们都不敢靠近,更是把夏公子吓得面无血色,再没敢说半句风凉话。

    要不是薛公公胆子最大,还说以前在宫里时甚至去兽山当过两年多的差,非说这老虎可能是红尘养的,不吃人,愣逼着官府的人过去,恐怕大火烧得还要旺,连远处的田地树林也得被波及了。

    做了好一会儿心理建设,师风默念:不就是老虎,夏家培育灵兽的园子里,还养了两条大蟒蛇来着,不全是宝马良驹。才举步朝着红尘走过去。

    等提心吊胆地过去一看,白色的大老虎慵懒地趴在草丛中,嘴边躺着只野山羊,有一口没一口地吃,到不显得多凶悍,反而漂亮的很。

    哪个男人不爱这种猛兽?

    师风心中也喜欢,固然不敢靠太近,却笑道:“听说我们夏家的老族长曾驯养过一只灵兽雪豹,还曾经想用灵兽代替骏马,只是后来驯养太难,用些狠辣的法子,又有伤天和,最后只能罢了,看了红尘小姐的手段,我到觉得这不是长辈们说的故事,有可能是真事。”

    红尘轻笑不语。

    师风默然片刻,叹了口气:“我代大公子给您赔不是,还望小姐不要太介意。”

    当时王家的园子出事,传得杞县人尽皆知,还说薛家小侯爷和红尘小姐都折在里头。

    别人只关心一个薛柏桥,师风却是满头的冷汗,连忙赶过来看情况,他的眼力还是有的,发现并没有烧死人,就怀疑有什么机关,可他不懂这些,便想让夏世杰帮忙去最近的锦城,求一位夏家精通机关消息的大家过来。

    奈何夏世杰不愿意。

    求人过来不难,但根据夏家的规矩,他在历练期间能动用的人脉资源有限,动用一次都要扣分,虽说他是嫡长子,可要是评价太低,也不一定就能坐稳继承人的位置。

    夏家百年来长盛不衰,能者上庸者下,也算是原因之一。

    其实夏世杰也不是一口咬定就是不肯,师风再劝劝他,让他明白其中的道理,他或许会答应,只是没等到他想明白,红尘他们便已然脱险。

    这也就罢了,偏偏他那会儿跟着过来,当着好些人的面表现得十分是轻慢,心不在焉,谁都看得出他脑子里想旁的事儿,根本没在意红尘小姐。

    那些不知内情的自然不会说什么,小猫和小狸两个小厮还颇为感激,毕竟只是外人而已,愿意过来看看,他们就领情,可知道内情的,还不知会怎么想!

    哎,大公子平日也没这么不着调,不知京中传了什么消息,竟让他举止失措!

    “师公子万不可说这种话,夏公子愿意帮忙,我们自然感激,但不帮忙那也理所应当,哪里用得着致歉,小女还要谢谢公子能来一趟!”

    红尘失笑,丝毫不以为意。

    她不生气,师风却半点儿都不高兴。

    好吧,红尘小姐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出身来历,所以不介意是应该的,可等她知道了……岂不是要伤心?

    师风越发忧虑。

    他虽和红尘小姐交集不多,可偶尔闲谈还是看得出来,小姐并没有太把夏家当回事儿,当初自己赠送邀请函,她大约是却不过情面,也不好让他没脸,就客客气气地收了,可这些日子,既不搜集夏家考核用的资料,也不探听消息,更是安安心心经营茶馆,不像想去的模样!

    那些想考入夏家当学徒的,哪个不是提前两三年便准备,一早入京的也有不少。

    而且听她的意思,要用掉推荐函……看样子是不肯入夏家了。

    这边正说话,薛柏桥扑过来大喊:“你要参加阑珊书院的最终考核?”

    他这话一出,好些客人都转头,颇为惊讶。

    旁边一爱书成痴的老学究上上下下打量了红尘几眼,捋了捋胡须:“家中藏有这么多书,必然是爱书之人,当然有资格报考阑珊书院,参加一下最终考核长长见识,也无不可。”

    当然想考过肯定没可能。

    红尘大大方方点头,冲师风笑道:“还要多谢师公子馈赠,您给的帖子阑珊书院也认,到不用小女另外托关系了。”

    阑珊书院想报名也不容易,若不是在各地县学读书的学子,必须有德高望重之人作保举荐。
正文 第五十七章 墙头
    &bp;&bp;&bp;&bp;茶馆里好些人都觉得好,满口支持。

    薛柏桥却是心中不忿,别看他平日瞧着迷糊,却不是不聪明,林旭有很多事都不瞒他,他也爱听个八卦,夏家那点儿事,别人不知道,他还能不知?

    再不清楚,红尘这张脸摆在这里,作为一个常年出入宫闱,皇后也年年能见的小侯爷,这么长时间过去,还能看不出端倪?

    “就是想去考个书院,结交几个同窗密友,京中女学,微山书院也招收女子,里面还有宫廷教养女使当先生,而且学生们多名门千金,为什么不去京城?”

    阑珊书院再好,说白了也只是地方上的知名书院,和京城国子监,还有名重天下的大儒季明,季大儒为山长的微山书院,甚至和京中女学比,都差了不只一个档次。

    难道夏家是不愿意认她,所以逼着她在杞县读书?

    若是师风知道小侯爷的心思,怕要冤枉死了。

    他辛辛苦苦给家里招揽人才,谁会愿意替别人做嫁衣!

    红尘也没解释什么。

    她去考书院到不是为了读书,只是为了给那些女子争一丝生机而已,若是过了最终考核,便可以要求阑珊书院给那些女子参加考试的机会。

    只是她种种做法,在别人看来纯粹是异想天开,即便有这样的机会,几个命苦的女人又怎么可能考得上?

    别说没怎么读过书的,好些学子苦读数年,想考上这样的大书院,那也是千难万难。

    阑珊书院的学生们出来,那都是抬头挺胸,骄傲得不行,便是在正经的秀才举人面前,也多能平等交流。

    不管别人如何想,红尘看起来却是十分认真,甚至拜托薛公公帮忙把历年阑珊书院各个科目的考题整理一遍。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

    “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

    清晨,天色未明。

    茶馆后院就隐约传来一片读书声。

    读些经义文章到是正常,就是还时时有各种奇奇怪怪的动静。

    小狸端着盘子穿行而过,就看见十几个一身短打打扮的女子,成行成列,站在草坪上做各种奇怪的动作,一会儿蹲下,一会儿起来,一会儿下腰,一会儿抬腿,一个个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却丝毫不敢停。

    她们一边做诸般动作,口中还不停地背诵文章。

    整整齐齐地做完动作,又整整齐齐地大踏步走路,个顶个昂首挺胸,走路时手和腿差不多连成一条直线。

    这都半个多月过去,天天如此。

    薛柏桥掐着点儿赶茶馆的早饭,正好和罗娘擦肩而过,客客气气地问了个好,目光就忍不住追着人家绕过游廊,一直到见了红尘还忍不住念叨:“这才多少日子,罗娘可是大变了模样!”

    又岂止是罗娘,茶馆收容的几个姑娘和以前相比,那真是像换了个人似的。

    以前她们见人,全是耷拉着脑袋,满身卑微,表情更是像吃了个大苦瓜一般,行为举止战战兢兢,不敢直视别人。

    旁人见了第一个感觉只有厌恶,现在每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自信的很,别人乍见,不敢说她们是什么大家闺秀,可绝对会心生好感,人人都有一股子飒爽英姿。

    红尘笑了下:“没办法,罗娘几个委屈惯了,想要拧转性子,就得用点儿雷霆手段!”

    不把性子拧回来,任凭成绩再好,人家正正经经的书院也不会愿意收。

    就是入了书院,顺利脱籍,终日生活在阴影里头,又有什么意趣!

    教导人用的主意,有一部分是她以前调、教手下人时用过,从鬼谷学到的,还有一部分是在玉珏空间里看的,大能们七嘴八舌总结出来的经验。

    时间紧迫,要短时间内让人脱胎换骨,手段太绵软了可不行。

    这会儿若是薛柏桥去问问罗娘,那姑娘恐怕要泪流满面,她们能变成这副模样,绝对是付出了血的教训!

    第一天红尘就逼迫她们签了一份什么同意书,大体意思就是这百十斤肉卖给了对方,只要完不成对方规定的任务,认打认罚!

    红尘小姐可是真打,真罚,那变着花样玩的体罚方式,连她们这些自认什么苦楚都吃得的女人们,也连提都不乐意提一句。

    这么变着花样折腾,她还翻出几本正正经经的练气方法,让这些女孩子们打坐练气,加上上午习武读书,下午读书练字,晚上直接琴棋书画加班加点,连带着讲一些史书八卦故事,陶冶情操,又是营养丰富,吃饱喝足,她们还没有改变才叫奇怪。

    薛柏桥接过小猫送来的面饼,卷了蔬菜和鸡蛋蘸酱吃,顺便喝稍稍用井水冰镇过的果汁。

    哐当!

    不远处忽然一声巨响。

    “哎哟,哎哟哟!”

    红尘站起身看过去,就见罗娘一脸冷然,只剩下右手里拎着的瓦罐,左手的已经甩到院墙后面去。

    不过片刻,墙外就传来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你这个小娘皮,好大的胆子,敢砸小爷?”

    罗娘冷笑:“下次再靠近半步,哼,你那双贼眼就别要了!”

    她声音阴测测的,充满诡谲之气,对方本还嚣张,竟一时让吓住,打了个冷战,半晌恼羞成怒,痛骂道:“你个破落户,没根没底的女人,谁都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还装什么贞洁烈妇,看看都不行了?抛头露面就是给人看的玩意!”

    罗娘身子颤了颤,咬紧牙关,顿时面色如土,红尘也不恼怒,只是上前两步,轻轻打开后门,一眼就看见满头汤汤水水,一身狼狈,跳着脚叫嚣的是张陌生面孔,衣着华丽,却是面色青白,眉心灰暗,没有贵气。

    这人身上都是青苔,显见刚才偷偷摸摸爬墙来着。

    今日白虎带着两只小灵兽,还有平安它们去苍青山觅食,客人又多,到让人钻了空子。

    红尘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轻飘飘地笑了笑。

    那人不知怎么的,本来一腔怒气,让她一看,忽然就觉得背上发寒。

    “你……”

    “本来还想教训你几句,告诉你没有女人,也不会有你,不过现在到用不着了,今天我心情不错,免费给你算一卦,你小子年年轻轻,无妻有女,爹死娘改嫁,今年运道不好,有牢狱之灾,家破人亡就在眼前,回去赶紧吃点好的,喝点儿好的,好好享受两日。”

    红尘摇头叹气地说完,回头冲罗娘道,“看在他马上要遭报应的份上,别与他一般见识!”

    罗娘很听话,脸色慢慢缓和下来,认真点了头。
正文 第五十八章 上课
    &bp;&bp;&bp;&bp;一群客人扭头看热闹。

    “呸!”

    那个闹事的公子哥儿,一开始瞪大了眼,心中还惴惴不安,听红尘竟说他爹死了,他娘改过嫁,还说他要家破人亡,登时大怒,瞪着红尘怒斥,“胡说八道,我爹好好的,刚过了四十大寿,你算什么东西,敢诅咒本少爷!”

    他一怒之下,就扑过去扬起手冲着红尘的脸打过去。

    刚一抬胳膊,罗娘抢先一步,一脚踹得他倒退了一步,猛地抱着肚子咳嗽起来。

    客人们都回过神,急忙冲上前,拉胳膊的,抱脖子的,七手八脚拖着他出去。

    这些一大早肯过来的,多为熟客,自然向着红尘,纷纷声援:“哪来的无耻之徒,看着面生得很。”

    一问才知道,还是有本地的客人专门带他过来尝尝茶馆的新茶。带他来的,是杞县一位颇有些根底的茶商,叫陈庆,虽是商人,却好读书,也算是茶馆常客。

    “红尘小姐千万别介意,他是锦城陆家的公子,家里也做茶叶生意,这次来杞县,是想看看有没有买卖可以做。”

    陈庆苦笑,“早知道他性子这么糟糕,我肯定不带他。”

    他也是存了小心思,想让这位知道杞县野茶的真正风味,要说县里,尤其是苍青山上到有几处茶园出产的茶叶品质不错,但大家都是凑合着煮来喝,只有红尘这家茶馆,炒制烹煮的茶最香最特别,也因为新颖,最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不过,红尘的茶叶实在太少,就她自己动手制作,除了作为礼物分送亲朋好友,就是自家茶馆用一用,偶尔本地人能买到一点儿,到不会抢别人的生意,自然和县里的茶商没什么冲突,关系也处得可以,最起码面上是和和气气。

    陈庆这会儿给人家带来了麻烦,心下不安。

    红尘到不介意,笑了笑耸耸肩:“陈老爷还是考虑考虑,别和他做生意了,我觉得自己今天算得挺准,这家伙要倒霉。”

    她这话不是糊弄人的,最近学习占卜之术,那些书灵先生们都说她天生有灵气,能看破万象,学这个那是如虎添翼,再说,她就是学得还一般般,怀里揣着两本古书,那都是经验丰富的主儿,说他家最近要家破人亡,就超不过一个月去。

    红尘言之凿凿,做生意的最信这些,陈庆也是将信将疑,心里犯起嘀咕。

    但陆家的生意做得大,要是达成合作,他们陈家说不定能把买卖做到锦城去,家里对这事儿挺重视,现在只凭红尘小姐一句话就说不做,未免有些不妥。

    点一句就行了,红尘也没多劝。

    罗娘那些姑娘回过神,便不怎么放在心里,反正像这种人,她们以前不知见过多少,到是这些客人心有不安,纷纷安抚:“这家伙没安好心,你们千万可放在心上,给自己添堵!”

    因着她们的来历不好对人言,衙门那边也没四处宣扬,大部分人只当她们是外地逃难来的灾民,被红尘收容。

    只是即便如此,一群女子出现在茶馆,正经的读书人自然守礼,却总有些流言蜚语,也有些像这陆家公子一样的男人动了歪心眼儿。

    “都是些姑娘家,还是要小心门户,不如就多招几个可靠的人手看家护院。”

    红尘笑了笑:“这是意外,以后不会发生了。”

    她家里养着凶兽呢,客人们多见不着,可也隐约听说过,真敢登门胡来的没几个。

    应酬了几句,便招呼小猫他们招待客人,红尘看了看时间,正好到姑娘们听小莫讲大周朝注意事项的时候,不光是这些女孩子,连她自己也想听,就领着罗娘回去。

    “别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闲杂事,你们自把你们该做得做好,比什么都强。”

    罗娘点了点头应了。

    大周朝都有哪些名门,哪些世家,各大世家的当家人是谁,有什么兴趣爱好和忌讳,哪些人可以打交道,哪些人不能得罪,各类朝野秘闻,哪一年都发生了什么大事件,有什么影响等等,都是应该了解的东西。

    至少你想活得好,向上爬,这些东西就不能不知道。

    她虽然有一辈子的经验,奈何当初不是在夏家长大的,别的夏家千金接受这种教育,都是从刚懂事时就开始,一直潜移默化,根本没人想到她也需要学习。

    后来她没少在人际交往中吃亏,也是吃了一次又一次的大亏,这才慢慢有了经验。

    小莫却像是大家族精心培养起来的公子哥儿,不对,还不是普通子弟,怕只有正正经经的继承人才能像他一般,把这些东西都记在骨子里。

    一过晌午,天还亮,书房就点起了两盏灯。

    白板前的长凳上一早儿就坐满了人。

    红尘没上前头去,站在后面,罗娘她们见了多少有些局促,却已经学会在课堂上老师不发话,便不能乱动,只是侧了侧身子算是见礼。

    小莫的声音充满磁性,指着白板上画的京城地图,一个个标注那些世家的名字,族谱,重要家庭成员。

    他的字也极好,清秀俊逸,虽说手腕无力,略有些软,却是瑕不掩瑜。

    “永安城的势力也好记,反正是东贵西富,北贫南贱,东边,尤其是东北,靠近皇宫,多为王孙贵族居住,现今已经出宫开府的两位王爷,齐王和安王的府邸,就是这里。”

    小莫指着图跟她们细细讲,因为这图画得实在清楚明白,记起来果然不难。

    只是罗娘还是觉得自己实在笨。

    红尘小姐不过偶尔来听几句,可只要听过一遍,再提起就绝不会出错,她们专门天天学,天天记,依旧丢三落四地忘,后来一想,人和人本就不同,红尘小姐天资高是应该的,她们能比得上才奇怪,也就不大着急了。

    小莫私下里也得承认,那个小姑娘的记忆确实超出常人甚多,能和传说中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的天才相比,怪不得信心十足,觉得自己能通过阑珊书院的最终考核!

    当然了,要是别人像红尘一样能看见那些‘书灵’,还有满屋子通风报信的花花草草,一有工夫就有好为人师的家伙们跑来上课,估计个个都被当成天才。

    “咦?这里怎么是空白的?”

    罗娘默记了半晌,忽然发现长乐坊中有一大块儿空白。
正文 第五十九章 瞩目 (三章合一)
    &bp;&bp;&bp;&bp;让罗娘一提醒,姑娘们也都发现,顿时惊讶,不由自主地盯着地图。

    要知道按小莫所言,这地方位于皇宫附近,地段甚好,寸土寸金,按理说不应该有空余才是。

    小莫抬头一看,不禁一怔,脸色忽变,神态萧索。

    连红尘的神情也略有不对。

    罗娘她们惯会察言观色,一见如此,就都收了声,闭嘴不言,再不愿多问。

    红尘沉默了片刻,却笑起来:“没什么不能说,朝廷还真能管住老百姓的嘴巴不成……这里是林府。”

    小莫低下头,面上隐隐露出几分复杂。

    “就是开国三王之一的辟疆王,林通则,林老王爷的府邸,老王爷辅佐太祖起兵,林家也是世代忠良,奈何当年天狼山一役,他老人家轻敌战败,被俘身亡,九个儿女也都死在战场上,还连累三军陷入埋伏,全军覆没,光是京城死伤的王孙子弟就有不下百人。当时满京城挂起白幡,家家户户哭声不绝,陛下也大怒,虽然因为林家上下都已经惨死,所以没有株连族人,却撤回丹书铁券,废除了爵位,从此对林家不闻不问。”

    “京城好些权贵,当时都送了自家的儿郎去混军功,没成想损伤惨重,因此也深恨林家,闹到后来,林家的孤老寡妇一出门便面临人人喊打的局面,早就沉寂多年。”

    红尘叹了口气,敲了敲白板,“我说的这些,因为是朝廷说的,所以大家也就这么相信,至于林王爷一生战无不胜,连敌人都说他是林无敌,见了林家的军旗无不退避三舍,怎么就莫名其妙地犯下贪功冒进的愚蠢错误,那就谁也不清楚了。

    罗娘她们都听得出。红尘小姐说这话带了点儿讽刺味,讽刺的是朝廷。

    她们本是纤纤弱女,听这话该面无人色才对,只是吃了那么多苦。性子都轴,既然是自家恩人,那即便说些‘大逆不道’的言语也无所谓了。

    房里一时静寂。

    “吃饭!”

    红尘一拍桌子,蹭一下站起身,听了半天课。她都饿得肚子里咕噜噜。

    姑娘们一改初来时那副谨慎小心的模样,一去饭堂就团团围坐,端端正正,姿势优雅,动作迅速地往嘴里填各种美食。

    大家饭量都翻三倍,没办法,每天活动量太大,不多吃的话,根本顶不住。

    吃着吃着,阿严居然掉了两滴眼泪。罗娘哭笑不得,拿帕子给她擦了擦脸。

    “……我就是有点儿怕!”

    怕现在的日子是在做梦,一转眼就没了。

    罗娘怔了怔——有时候她想,她们现在得到解脱,虽还不知前路如何,可哪怕脱籍不成,就这般跟着红尘小姐过现在的日子,也是极好,却免不了午夜梦回,惦记那些还饱受折磨的姐妹们。

    猛地摇了摇头。罗娘夹了筷子菜塞给阿严,她们不能再多给红尘小姐添麻烦。

    吃了饭,罗娘一伙儿姑娘继续去找小莫听些八卦故事,也算休息休息。红尘就钻书房,自己去温功课去。

    她打定主意要考一回最终考核,那可不是容易过的,即便想靠玉珏空间帮忙作弊,那些大能们也好奇,摩拳擦掌等着看题目。也得差不多才成,真要太没水平,让人家先生一眼就看出来,绝对是过不了关。

    她们窝家里认认真真学习,从茶馆闹事闹了半天的那位陆公子,陆晋,一连好几日,心里还惦记着这事儿,老不痛快!

    杞县的酒楼有好几家还不错。

    陆晋这人家里做茶叶生意,他本人却不大爱品茶,还是喜欢喝酒。

    没什么地方找热闹看,他就叫上家里两个族弟,直奔酒楼要了两壶酒。

    “真他妈的丢人现眼!”刚喝了两杯酒,陆晋又想起自己受辱的事,气哼哼地嘀咕,“就是在眼下这小破地方,人生地不熟,要换了咱们锦城,非锤死她不可!”

    他那族弟听这故事都听了好几遍,不过到不嫌烦,眨了眨眼,神神秘秘地低声道:“晋哥,其实人家还说对了一点儿,你不就是没成亲,家里就有个女儿,我那大侄女刚满三个月吧。”

    陆晋皱眉,他当初听见这一句,也吓了一跳,不过——“肯定是胡蒙的,没准儿老陈告诉过她什么。”

    “也是。”

    他们商户人家规矩不严,又不像书香门第,嫡子出生前不会允许有庶子,家里不规矩的,可能正妻进门就是好几个孩子的娘,谁知道那女人是不是胡乱蒙了一句。

    陆晋想起她说自己爹死娘改嫁,更是气得连饭都吃不下去。

    “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我得教训教训那个死妮子!”

    轻轻敲了敲酒杯,他绞尽脑汁努力想,问题是陆晋平日里最多就是遛鸟逗狗,看看美人,美人还真敢看,家里管得不算严,他娘却特别会哭,一哭他就头痛,他爹更头痛,实在不敢出去偷腥,如今在外地,更不知道能使什么厉害手段了。

    正琢磨,就听旁边的店小二抬高了声音:“怎么不是真的,云家酒馆的掌柜和我们掌柜那是经常来往,他家闹鬼怪,让小姐给除了的事儿,我可是亲眼所见。茶馆儿那位红尘小姐绝对是高人,精通六爻八卦,能降妖伏魔,没看见嘛,京城来的那大人物面对她时也毕恭毕敬的,上次我替掌柜过苍青山去临县,还见着师公子给她送礼来着,好大一车,全是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人家要不是高人,师公子能那么巴结么?”

    陆晋皱眉,把桌上的酒壶一摔,哼了声:“装神弄鬼,小二,你别在这儿忽悠人,刚才那什么叫红尘的还给我算了一卦,说我要家破人亡,准什么准,我们陆家在锦城那也是大户,生意做得好好的,说破家就破家!”

    小二瞅了他一眼。嘴里没说,心里到有点儿担心这位会不会付不起账吃白食。

    酒楼里的客人都闲着无聊,你一句我一句,有信的有不信的。还有纯粹站在一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气氛热烈,陆晋是确定红尘算得不准,跟人家争得脸红脖子粗,正闹腾。外面一阵马蹄声,蹬蹬蹬有人登楼。

    上来的是个面色微黑,一嘴小胡子的管事,风尘仆仆,四下张望两眼,一看到陆晋就扑过来拽住他的手拉着走:“大少爷快和我走!”

    陆晋让拉得一踉跄。

    他那族弟连忙结了账也跟着下去。

    下了楼,上了自家的马车,那管事才嚎啕大哭:“大少爷,家里出事儿了,咱们老爷大约要惹上官非。怕是可能有抄家灭族之祸,夫人交代,你就别回去,赶紧拿上银子去你小舅舅那儿躲躲,万一咱家躲不过这一劫,你好歹,好歹留一条命!”

    管事哭得撕心裂肺,陆晋被吓得腿发软。

    “什么官非?我爹一向和善,怎么会惹上祸事?”

    管事显然乃主家信任之人,知道始末。叹道:“总之是大难临头了,宫中的贵人喝了进贡上去的玉露茶,却不小心中了毒,万岁爷大怒。下令彻查,这都牵连了几百人,咱们老爷今年也涉及了内廷的买卖,一准儿是逃不了!”

    陆晋扑通一声坐倒在垫子上,半晌说不出话。

    他那族弟此时也忍不住心虚,戳了戳他的胳膊:“哥。你记得那位红尘小姐跟你说的吧,我刚才没告诉你,怕你不信,杞县东边卖包子的刘大娘,前几日多给了那位小姐两个大包子,人家就提点了她一句,说她回家的时候,从西边走别往东边走,要不然有血光之灾,结果刘大娘给忘了,走到半截儿才想起来,结果让花盆砸破了脑袋,若不是她想起人家提醒的话,走慢了两步,恐怕还得砸得更严重。”

    “刘大娘因为这个,逢人便说那位小姐是高人,瞧着真不像是妄言。”

    听族弟这么一说,陆晋更害怕,激灵一下,打了个冷颤。

    “不,不可能,一定……是凑巧!”

    一扭头,站起身咬牙,“我爹活得好好的,她还说什么我爹死了娘改嫁,什么玩意儿!”

    管事登时一呆,满脸愕然。

    那族弟皱了皱眉:“这到也是,不过,听说红尘小姐的确挺灵的,没准儿人家不是说现在,说的是以后……”

    话音未落,那管事一把抓住陆晋,追问道:“少爷找人算卦了?到底回事!”

    看他满脸急迫,陆晋还是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当然,没敢说自己爬墙头,也没好意思说自己让打了,就含混不清地混过去。

    管家听到半截,已是脸色急变,抓住他的胳膊,厉声道:“少爷说的人在哪儿?”

    “怎么?”

    陆晋看他面色不正常,心中不觉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

    “总之先跟我去,看看高人有没有破解之道。”管事支吾半天,还是没说什么。

    容不得少爷使性子,管事是一路催促,拼了命地往苍青山的茶馆赶。

    紧赶慢赶,到了茶馆,却是根本找不着人家主人。

    小猫和小狸挺客气,做生意的,和气生财,即便陆晋随意爬墙头偷窥,不是个好东西,他们也没动手轰走人,不过,想见主子那万万不行。

    “小哥,小哥行行好,我们少爷不对,让他亲自给高人赔礼,我是真有事儿,一定要见高人一面。”

    管事拿了一把碎银子,起码有五六两塞给他们两个。

    小猫哭笑不得,这银子还真挺多,赶得上他们好几个月的月钱,“我们家小姐真不在。”

    管事还以为他们看自家少爷不顺眼,故意刁难,使劲掐了陆晋一把,陆晋耷拉着脸,可也没办法,家人重要,虽然他对那个诅咒自己的小姑娘有心结,还是赔笑道:“我错了,小哥你们大人大量,就让我们见高人一面。”

    小猫摊摊手,还没说话,外面就有客人笑道:“主人家确实不在,闭门读书去了。”

    “就是,谁不知道红尘小姐要考阑珊书院,马上就到时间,肯定得找个清净地方认真读一读书,茶馆人来人往。客人这么多,要都想见她还有完没完了。”

    “再多出个不着调不懂规矩的人捣乱,人家不怕也嫌麻烦。”

    陆晋:“……”

    话说到这份上哪还有办法!

    管事出了茶馆,涕泪横流。近乎虚脱,到让陆家几个族人都吓了一跳。

    陆晋更是吃惊:“老张,你何至于此?咱还不知道那红尘小姐到底能不能解得了家里的劫难,就是咱们家真犯太岁,寻别人化解也不是不行。大不了我亲自去京城求姑丈为我们请个高人来算一算。”

    “少爷有所不知!”张管事叹气,“咱们家夫人,确实是再嫁之身,当年您还在襁褓中,您的父亲外出经商遭遇劫匪,不幸罹难,夫人守完孝,就嫁了咱们家老爷。”

    陆晋顿时愣住。

    “哎,这事儿早就过去,老爷待您如亲子。新来的下人们不知道,我们这些老人也不可能到处乱说,一晃二十多年,您不知道此事也很正常。”

    管事摇头叹息,“如今在杞县,竟有人能一言说中,恐怕是真有些能耐,高人难得,大约这是我们陆家的机会。”

    陆晋脑子嗡嗡作响,憋闷难受的厉害。不过此时此刻,他就是恨不得大吼大叫,发泄胸中抑郁怒火,想去找他亲娘问个明白。他叫了二十几年的爹,怎么就变得不是亲爹了。

    但现下,他也不得不承认,若是不去见红尘小姐一面,万一他家真沦落到家破人亡的下场,那他就是侥幸不死。也一辈子都要沉浸在痛苦悔恨当中不得解脱。

    “……你还是先回去,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法子,各处多送点儿银子打点,别吝惜钱财,再找找看有没有哪位大师能给咱们消解一下,我就留在这儿,杞县统共也就这般大,一定能找到……那位红尘小姐。”

    受了刺激,陆晋到好像懂事了些。

    老张满怀欣慰,叮嘱那几个陆家的族人好生照顾少爷,都是族中兄弟,同气相连,陆家不好,大家都得不了好,这些族人也是个个上心。

    “那老仆就走了,少爷你好好保重。”

    他叮嘱了几句,匆匆忙忙回返,这次过来,本也是为了不让少爷回去,看风向不对好想办法逃得一命,事情办完,他好歹也要回去,若是无事最好,万一出了问题,他身为陆家的家生子,那追到地下去,也照样得伺候主子。

    红尘她们其实并没有离开茶馆,而是呆在书房里温习功课,不过到也不是小猫他们专门糊弄陆晋这人,红尘根本没把这货放心上,自然不会特意避而不见,这几日她领着罗娘一伙儿姑娘,在做模拟考试,是一个客人也不肯见的。

    薛家小侯爷都进不了门。

    阑珊书院历次考试,总体上也就是策论,书画,诗词,琴艺,骑射几项,偶尔会有山长亲自出点儿附加题,比如前年,山长给学生们出了个题目,让他们去乱葬岗住一宿,男女一视同仁,那一年在这一关上刷下去百分之五十的学生。

    再加上比别的书院多一个面试,就因为花样多,郭山长的阑珊书院,在各地的书院里头也颇有名气,至于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红尘觉得罗娘她们一点儿经验都没有,从薛公公那儿套了几套题目,先让她们隔三差五就考上三五回,到考场自然气定神闲。

    反正今年的考试,她们肯定不能参加,参加也考不上,怎么也要等一年后,时间还充裕得很。

    今年的考核,红尘自己唱独角戏。

    任务目标定得很高,不说得头名,可一定要分数高到能要奖励。

    虽然严格来说,只有满分考生能提条件,可一般情况下,你要考出个亮眼夺目的成绩来,提出个把不怎么过分的要求,山长都会答应。

    她只是想让罗娘她们参加考试,又没说一定让她们通过,对阑珊书院来说,多出些人应试,根本不算什么。

    不知门外风波,闭关苦读,一连半月,天气都显得有些闷热,终于到了考核之日。

    参加最终考核的人数不多,寥寥二十来人。包括红尘在内,只有三名女子,不过想必个顶个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

    如果对自己没有几分信心,估计大家也不会参加。每个书院的最终考核都属于压轴戏文,考过了不用从低等开始读,一入书院便是高等班,等于是山长入室弟子的待遇,也因此备受关注。好些人等着围观,你要是考试时丢乖露丑,估计没几日就能传得人尽皆知,让别人念叨个一年半载都是往少了说,指不定十几年后,还有人拿你当反面教材教训家里的孩子。

    家里所有人都挺紧张。

    薛公公还特意去拉关系套近乎,弄到一份报名资料,只是后来没给红尘,说是担心她提前知道,压力大。影响温习,到最后才稍微做了下介绍。

    值得注意的考生有两个。

    一个是女子,江南来的,十五岁,叫方晓英,家里经商,听说哪怕在文风鼎盛的江南也颇有才名,只是未婚夫攀高枝,中了进士就悔婚另娶,她家里人担心她。打算送她到外地读两年书,回去后差不多大家也忘了这事儿,比较好说亲。

    另一个是男子,从京城来。十七岁,叫洪文宾,家里书香门第,不过已经落魄,京城书院束脩太高,他想读都读不起。干脆一咬牙来阑珊书院,看重的是学费低,生活费也低。

    “这两个别的不说,字很好,瞧着也气度不凡,务必小心。”

    红尘鼓了鼓脸,呃,洪文宾她有印象,不就是挑唆皇帝废后,让厉王一脚给踹吐血的那个礼部郎中?似乎有几年文名远扬。

    方晓英这名字也熟悉,当年京城以一罪妇的身份,嫁给朝廷一品大员,礼部尚书的那位最成功的女人就叫方晓英。

    只是不知道是重名的还是同一个人。

    红尘没多想,想也没用,她这辈子就是全新的人生,一切重新开始。

    谢过薛公公,带着整理好的文房四宝和各种杂物就出门上车,慢慢腾腾地去赴考。

    她本来想骑马去,问题是带的东西太多,篮子特别大,也很重,只好坐车,慢一点儿就慢一点儿,没办法的事情。

    送她去阑珊书院的不是家里人,家里人都没动,而是那个号称天下第一大帮的擎天帮十三堂堂主付子文,和他那三个手下帮众。

    这几位意图绑架,犯了大罪,可衙门那边是真不敢招惹这等江湖人,当时县令知道这四个人身份后,简直恨不得扑过去问问王元道,你们为毛不直接弄死算了,还抓来给我们,我们县衙大牢脆弱的很,没能耐和这些江湖人玩。

    红尘以为县衙要直接把人送州府去,让上面人处置,后来却不知怎么一折腾二折腾的,薛公公出面说和,允许他们自赎,花了一笔银子了事。

    付子文这四个是让人家当枪使,拿钱办事,没弄清楚事情始末,甚至不知道雇主是谁,薛公公找过来求情,红尘也就顺口答应,没太在意。

    事实上,她人单力薄的,也不打算真和擎天帮那种江湖帮派作对,就是不怕吧,要是天天让这等江湖人盯着,肯定要难受。

    再说,上次敌人放火,可是连付子文一块儿烧的,这四个可满肚子怒气,大家都有共同的敌人了,完全可以改造成盟友,她自然是更乐意给个方便。

    付子文名字很秀气,人也不完全就是个粗人,这次也是他主动请缨,说是要护送她过去,没准儿还能逮住那个过河拆桥的混蛋。

    红尘也乐得捡几个便宜护卫,多有面子!

    反正她提前有防备的话,也不怕付子文脑子抽筋反水。

    马车速度很快,也没遇上想象中的阻拦,一转眼的工夫,就看见阑珊书院前面颇为阔朗的青石路。

    今日正是考核之人,人来人往,热闹非凡,道边叫卖的小贩也成群结队。

    红尘没耽误时间,径直拎着篮子就进了考场,临走之前塞给付子文几两银子。

    “随意找个地方吃点儿东西。”

    付子文:……

    他堂堂天下第一大帮的堂主啊,难道还缺钱?摇了摇头,他就大马金刀地戳在门口。

    红尘是潇潇洒洒进去了,后面好些考生,进入考场之前,却先看到满脸横肉,一身江湖习气的四个大汉!

    监考的先生们都早在里头,自然看不见外面的情况。却忽然发现这次的考生们好些扶着墙进门,登时皱眉——胆子真小,这还没开考就紧张!

    后来这批考生,好几个都因为面试时考官格外严厉。几乎吓得留下了心理阴影,一路哭回家去的,从此视阑珊书院如虎。

    红尘可不知道后面那些风波。

    阑珊书院寻常的考核,考生们聚在一个大屋子里考试,像她这般参加最终考核的。却是独立的隔间,和科举取士时差不多,但环境要更恶劣些,木板间隔出来,连个顶儿都没有。

    此时正是正午。

    阳光一晒,又热又刺目。

    院子里几棵杨树,树枝舞动,沙沙作响,若是有人仔细注意,一准儿能看见这些树枝活动了一下。

    红尘头上就出现一小片阴影。不至于完全遮住阳光,却是恰到好处,让她得到一个最为舒适的环境。

    别人不是举着胳膊挡住眼睛,就是被晒得满头大汗,稍不注意汗水便把纸张打湿,她却清清爽爽,悠闲自在,幸好考生们的注意力都搁在考题上面,才没招来众怒。

    第一场就是策论。

    试卷发下,红尘打开看了看。登时扬眉,考题挺务实,直接就问大周该如何处理与其它三国的关系。

    这可是个既容易写,又很难写好的题目。

    如今四国并立。朝中上下恐怕不知道多少有识之士都关注国与国之间的问题。

    可国家关系这种大命题,那是朝中人也要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不敢多说的,说错一句就了不得,外事哪来的小事儿!

    他们一帮子正读书的毛孩子。除了些人尽皆知的东西,还能说出什么新鲜花样!

    而且,答这个题,得了解山长的心思,才能答得好。

    红尘却并不怵头,郭山长平日里的言语,那些爱八卦的花草树木时常提,那位一直觉得大周将来必要一统四国,才能还天下太平,别看他整日读书做学问,却算是极为有进取心的人。

    论到揣摩考官的心思,她绝对占据优势,而且对于这个题目,她也曾经很好奇,以前读书时,就拿出来和玉珏空间里的大能们讨论过,被灌输了一脑袋新鲜知识,都是以前想也没想过,细细思索,却极为有道理的东西。

    昨天还刚读完一本某位大能虚构出来的书,讲的也是诸国混战,大体情况和大周面临的差不多,书中诸国,都有智谋超绝之人,详详细细,从各个侧面来分析。

    想了想,打了个腹稿,在脑子里组织好文章,红尘就开始挥毫泼墨。

    他们这个考场规模小,人数也少,却是最引人瞩目的,好几位考官,连那位山长都到这边溜溜达达。

    好多考生还凝眉思索,红尘已经有条不紊地开始写,自然引人注目,山长也被吸引过来,走到附近扫了一眼,这一看,却站住不动,好半晌才抹了把额头,眼睛大亮。

    “……若战,不如远交而近攻……说的好啊!”

    “咳咳!”

    旁边好几个监考官都使劲咳嗽。

    差不多行了,不要太过分,弄得他们都跟着好奇,很想过去看,一大群监考官围过去,肯定影响到人家考生,没看见这会儿就有几个心思不定的,开始神思不属!

    山长也不敢惹众怒,很遗憾地踱步离去。

    红尘也松了口气,有这么一位主儿戳那儿,说实话,她也不自在的很。

    山长一走,写起来就更顺了,没到中午草稿就完成,红尘仔细检查了一遍,修改了一些字眼,检查没白字,就把卷子卷起收好,打算下午再来慢慢誊抄。

    第一轮策论考试考一天,考生们就在考场吃饭。

    这边这二十多考生一到中午,别管答完没答完的,都收了卷子吃东西,比隔壁那边的考生可显得从容不迫得多,毕竟全是好学生,就是有紧张的,架子也端得十足。

    别的考生们有的带些点心,也有的带了饼,好一点儿的。拿来的饭菜稍有余温,红尘直接先翻出小铜炉,竹筒装的高汤倒在罐子里头,又从篮子里翻出折叠的板子。拿细棉布包裹好的面团和作料,大片大片的酱肉。

    然后她就炖上锅,慢慢煮汤。

    一股子鲜香的滋味随风飘散。

    一丝丝钻入周围所有考生的鼻子里。

    红尘抓住面条开始玩抻面,简直是玩出花活儿来了,面条和长在她手指间似的。没一会儿就变得细长劲道。

    很快一锅肉酱面出锅,色香味俱全,香气能飞出三里地去。

    她就端了一碗,小口小口地品尝,眯着眼睛,一脸的享受,吃几口,再喝一口汤。

    隔壁的考生们还好,最多闻一闻味儿,对面的考生却是恨不得捂住眼睛。又忍不住想偷开,那滋味别提了。

    吃了面,她还拿了只苹果,又用小刀削皮,切开,削完切完了再雕出好几朵花来,摆在小盘子上当下午的点心,看样子是要留着慢慢吃。

    附近几个考生都看得目光发直。

    监考官们面面相觑,也觉得肚子里空荡荡的,吃了两口饼压一压才好些。

    可没办法。他们总不能抢人家考生的吃食,只好扭过头去眼不见为净了。

    一直挨到考试结束,收了卷子,红尘笑眯眯拎着竹篮走人。监考官这才松了口气。

    “其他考生不会都跟着学吧?”有个监考官心中有点儿不安,若是真把他们考场变成厨房,那些考生们一个个都在这儿做美味大餐,那可热闹大了。

    “不可能,有这手艺的没几个。”

    都是读书人,能有多少厨艺堪比大厨?

    也的确如此。别的考生没想着学红尘的讲究,只是好些人也带了铜炉,煮点儿茶水,热热饭菜也行。

    红尘出了考场,一眼就看见等着自己的那几个人。

    实在很显眼,别看周围候着的人多车也多,几乎要把整个大门都给堵得严严实实,进不去也出不来,可付子文他们四个周围有一大片空地。

    一看见她,一帮众就连忙接过篮子,红尘伸了个懒腰,招呼一声就打算回去,但她还没上车,旁边窜出一人,猛地扑过来,付子文吓了一跳,手中的刀都将将出鞘,那人却扑通一声跪下,大喊:“高人,红尘小姐,我不是人,我不要脸,呜呜,我知道错了,你救救我爹吧,救救我妹妹,他们都是好人啊,不该遭此一劫!”

    付子文皱眉。

    周围好些人听见动静都扭过头看。

    红尘探出头去,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这人,才认出他是陆晋,短短时日没见,他简直瘦了一圈儿。

    老参坐在马车里,从窗户中探头出来:“这小子可倒霉了,他家被封,他爹也让人捉去监狱,不过陆家有点儿人脉,正拼命使银子呢,最后能不能放出来犹未可知啊!”

    他们植物虽然懵懂,可传递消息最快,一棵树知道,附近的花花草草就都知道了。

    这只老山参此次是硬要跟来,还说万一红尘精力不济,可以吃它的根须提提神,其实一来就到处跑,早把自己来干什么的给忘在脑后。

    上下打量了半晌,红尘叹气:“你继父进了大牢?”

    陆晋的脸色顿时雪白。

    红尘若有所思:“现在你们家还没有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可要是过上一阵子,那真不好说。”

    “小姐说的不错,我,我……”

    他心里难受的厉害,虽然幼稚了些,但也不是不明白事理,如今还好,爹爹还没判刑,亲朋好友也在观望,可做生意的最怕碰上官非,别说有事儿,就是清清白白的进了衙门那也要被剥下一层皮,弄不好倾家荡产也未可知。

    他好几个晚上都连连做噩梦,梦见自己身上的皮被一层又一层地往下扒,疼得他满地打滚,就是醒不过来。

    红尘闭着眼沉默了片刻,轻声道:“此事不简单,发作得太快,上一次我见你,你们家大约还能有一年的好运势,今日乍见,却乌云罩顶。”

    她出了口气,摇着头连说了三个‘难’字!

    陆晋更是害怕,若非付子文他们凶神恶煞,恐怕他都要跪着过去抱红尘的大腿。

    “还请小姐救一救我们家,只要我家度过这一劫,小姐想要什么报酬,我绝对没有二话!”

    红尘皱眉:“你也看见了,不是我推脱,实在是你们陆家并不是本地人,身在锦城,若无亲眼去看看你父母还有你家宅院,我也不能对症下药。”

    “那……”

    “不可能,我正在参加考核,且我已经答应了别人,这次考核志在必得,不如你去别的地方请几个灵师看看?”

    陆晋面色如土,哪里没请过?虽然好灵师都汇聚京城,他们家没能耐请来,但陆家到了这份上,拿出血本,也不是没有人脉关系可用,请几个有道行的大师自然没问题,可是……只看陆家现在的样子也知道,什么用都没有。(未完待续。)

    P:&bp;&bp;亲爱哒们,从明日起,下午五点更新!
正文 第六十章 风水
    &bp;&bp;&bp;&bp;看着偌大的考场,再看看那些往来的读书人,陆晋一时绝望,人家怎么会放着这么重要的考核不顾,去帮他一有过结的外人?

    可若是等到所有考核都结束,那要一月之后,父亲恐怕已定罪判刑,他们家也支离破碎。

    想到伤心处,陆晋不觉嚎啕大哭,哭声太凄厉,连付子文这般江湖人也嘴角直抽抽。

    周围好些考生,考生的亲眷随从,还有听见动静出来看热闹的监考官都不觉侧目。

    红尘:“……”

    陆晋在那儿抽抽搭搭,面如死灰,看样子很可能一转脸就去投河,虽说他得罪罗娘不是个好东西,可既然撞上……见死不救这等事,红尘无论几辈子也做不出来。

    当年鬼谷先生救下她,教给她的东西不多,唯独送了一颗怜悯之心。

    之后风风雨雨十几年,没见到这颗心的好处,不过至少成就了自己,谁知道她能有重生一次的奇缘,不是因为她上辈子多施恩惠,上苍庇护。

    当然,让她最动心的,还是玉珏空间那边已经有了任务提示,难得给出的奖励颇为特别。

    是一袋灵米种子,还特别说明,此物温养灵气,人类生灵俱有益处。

    作为一个大吃货,别的奖励也就罢了,美食是真心不太想拒绝。

    而且这是种子,只要种得好,那可以天天吃,月月吃,年年吃,绝对的好东西。

    红尘算了算时间,三天后书画考核才开始,而且一进行就是两天一夜,稍微耽误个一时片刻也不要紧,好像来得及。

    “唔,算了,罗娘她们若不反对,和你走一趟也不是不行。”

    一拍手。让付子文拽着陆晋上车,她也跳上车去先回家。

    陆晋大喜之余,心中忐忑,早知道他就不犯贱了。万一若人家姑娘还记恨他可怎么好?

    要是过了这一关,他一定修身养性,出门在外绝不多看女孩子半眼,要不然就让他变成睁眼瞎。

    一路上赌咒发誓,满心的忧惧。甚至想到若是对方真要戳瞎他的眼睛才肯答应,他是戳还是不戳……结果到了茶馆,罗娘几个大度得很,根本不和陆晋计较,还帮着红尘收拾行囊,准备换洗衣服,到让他羞得脸色通红,忍不住连抽自己几个大耳刮子!

    罗娘是真不在意,陆晋算什么,她不去计较不过是看在自家小姐的面上。只要小姐高兴就行。

    平安和小老虎小豹子却极舍不得,叼着红尘的鞋子不撒嘴,还是她把三只小萌宠抱起来安慰半天,答应它们给带好吃哒,这才哄着小东西们安生留下。

    按照小猫和小狸的意思,其实很愿意让自家主子带着大白老虎同行,又威风又安全。

    红尘自然不可能答应,这次是去锦城,也算是周朝比较大的城池了,一只大老虎冒冒失失地进城门那还了得。非吓得让人拿弓箭射成筛子不可!

    再说,白虎可不是家养宠物,只不过她是忽悠过来给虎崽子,豹崽子当奶妈的。人家颇有些听调不听宣的意思在,想控制可困难的很,万一哪天使性子,不伤人吓到别人也不好。

    时间紧迫,红尘不肯耽误,交代一声。拿了她新得的几本书,一个罗盘,还有新画的几张符咒就出门。

    陆晋也是着急得很,一路上紧赶慢赶,本来从杞县到锦城至少要走上大半日,他这次不吝惜马力,两个时辰不到就进了城门。

    要说这陆家,在锦城确实不是那种小商户,尤其是最近一年多,生意兴隆得很,只看陆晋一开始在杞县那嚣张样儿也知道,家里富贵流油。

    如今陆家当家的,陆峰陆老爷进了大牢,看着遭了难,可时间还不长,大家伙尚在观望中,生意虽说受了点儿影响,到不至于伤筋动骨。

    红尘的事情,一早管事就和夫人说了,知道对方不用见面,竟能知晓自己藏于心中的隐秘,陆夫人自是不敢怠慢,亲自赶到城门口来迎接。

    “这位是红尘小姐吧,我这不争气的逆子犯了大错,我回家就收拾他,还请您大人大量,原谅则个。”

    这夫人和陆晋可不同,是个仪态端方的女人,梳着堕马髻,一身枣红衣裙,颇为老气的装扮,却很配她的气质。

    红尘当年在京城,那也是看过美人的,但大部分美女都是男人眼中的美女,越是美貌,女人见了越觉得不舒服。

    她可不同,五官并不多夺目,却是温温柔柔,言行举止每一处都恰到好处,男人见了怜爱,女人见了,怕也要起一点儿怜惜之意。

    红尘看了她一眼,第一印象也还不错,却随即把视线落在旁边一轿夫身上,略一皱眉,抽出袖子里的青锋,挑了挑那轿夫的衣袖,从上面挑落了些灰尘渣滓。

    有一股淡淡腥气钻入鼻腔,别人闻不见,红尘就觉得有点儿腻歪。

    “你这几天是不是失眠多梦,吃不下饭?晚上有没有遇见什么怪事儿?”

    “这……”

    那轿夫扭头看自家夫人。

    陆夫人脸色雪白,急声道:“小姐问你,你就老老实实回答!”

    轿夫这才道:“这都快一个月了,小的每天晚上睡不着,噩梦连连,晚上更是……哎,就在昨,昨天晚上小的出去打酒,老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跟着我,结果短短的路,竟走了一个多时辰,回家都快天亮了,回家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小的吓得连夜去街上买了几个护身符,可还是没多大的用处。”

    红尘皱眉,仔细看他的脸。

    陆夫人若有所思:“这几天老赵是不对劲!”

    事实上,她家好多下人都不正常,家里主人下了大牢,眼看着不好了,还有谁能快快活活的。

    “难道和我家的事情有关?”

    陆夫人如今也是一门心思要救丈夫,遇见什么事儿,都得往自家男人身上想一想。

    红尘沉吟片刻,才道:“还不知道,不过你们家轿夫身上沾染了些异样的气息。”

    说着,扭头问道。“你最近都去过什么地方?你家夫人身上没有问题,显然是你自己到什么地方沾染上的。”

    轿夫愣了愣,想了半天还是满头雾水:“小的在陆家当差十多年,只要夫人出门。就是小的抬轿,平日里就是喝点儿酒,在城中转转,从不去什么藏污纳垢的地处!”

    红尘怔了下,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三枚铜钱。合在手里晃了晃,轻轻扔下去。

    陆夫人屏气凝神,半点儿不敢打扰。

    看了半晌,她才把铜钱收了道:“是东南方向有异,你今天去过东南方没有?”

    “东南,东南。”轿夫一琢磨,猛地拍了下大腿,“小的早晨去茶园那边瞧了瞧。最近家里事多,赵管家事情繁杂,茶园那一摊子事儿。都是小的和老马照应,前几日老马喝多了酒摔破了头,就剩下小的一个四下里忙活了。”

    红尘这才点头:“那就去茶园。”

    陆夫人悚然,大惊失色:“小姐,难道我陆家的茶园有问题?不可能,我家茶园可是祖上传下来的,茶叶质量颇佳,最近几年尤其好,每年都要往内廷司进贡百两之上的顶尖好茶。”

    说是进贡,可大周朝在这方面颇有大国气度。和前朝可不同。你进贡十两银子的东西,内廷司那边保证给你的赏赐值二十两,而且自家的货物有了贡品这么个名号,自然身价倍增。实在是划算得很,怎么也不会吃亏。

    天下商家年年争夺那点儿进贡的名额。

    他们陆家就是靠着茶园才发起来的,那是祖业。这会儿一听茶园可能出事,她的腿都软了。

    “别着急,究竟是不是茶园出事,咱们还得先去看一下。”

    陆夫人闻言。连忙招呼人换乘马车,载着红尘就去东南方山脚下的陆家茶园。

    山明水秀,风景甚好,一股清泉缓缓流淌,空中弥散茶香,隐约竟带着点儿说不出的香气。

    红尘看了也连连点头:“灵气十足,此地风水不错。”

    陆夫人笑道:“听家父所言,陆家祖上本是赤贫,后来有一位祖先无意中救了个道人,那道人为了报恩,便为他择一荒地,告诉祖先只要在那块儿荒地上开垦耕耘,也许得不了太大的富贵,却能保子孙数代生活无忧,先辈早年曾跟人学过种植茶叶,就从山上移栽野茶过去,细心照料,果然如道人所言,种出来的茶叶品质还不错,且没用他老人家太费力,就有贵客登门购买,渐渐成了气候,陆家也就在本地繁衍生息,哪怕遇上离乱灾年,也平安度了过去,大富大贵没有,养活儿孙到不成问题。”

    茶园的下人一见主人过来,就奉上新茶。

    红尘端起来闻了闻,清香扑鼻,哪怕只看一看,也看得出这茶叶着实不差。

    陆夫人笑道:“最近几年我们家产的茶叶品质提高了好些,家里生意做得也大了。”

    她不明说,但身边的仆人面上都隐约露出骄矜之色,显然是觉得主家蒸蒸日上,眼看能更上一层楼。

    红尘捧着茶却只是闻,并不肯入口,半晌才道:“你们家半年之内,是不是请人来看过风水?”

    陆夫人一怔,惊疑道:“小姐怎么知道?五个月前我们老爷碰上位路过的大和尚,听闻那大师给城东刘家布置了个招财进宝的风水局,我们老爷就重金礼聘他来家里看了看,最后调整了下茶园的风水,从那之后,茶叶的品质竟高出一截,说是日进斗金也不过分。”

    她越说,声音越低,看见红尘的脸色变得有点儿复杂奇怪。

    “难道是因为那位大师动了茶园的风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一章 惊雷
    &bp;&bp;&bp;&bp;红尘沉默半晌,忽然一抬手,一阵西北风刮过去,刺得手背生疼。

    “你就没觉得茶园太冷了?”

    让她这么一提醒,陆夫人顿时感到刺骨的寒凉,额头上渗出一层冷汗来。

    因着日渐暑热,茶园比往年阴凉些,那些茶农还觉得不错,平日里喜欢躲进来避暑。

    而且茶园本就比别处凉快,陆夫人又不会天天呆在里面,自然也就没大注意。

    “怪了,灵气中缠绕着阴寒煞气,这地方又不是阴脉,没什么冲煞,不合常理,难道有压胜之物?”

    红尘慢慢在茶园里穿行,一边和几棵颇有灵性的茶树交谈。

    “最近有点儿不舒服!”

    “就是,我觉得我的叶子都变臭了,那些人喝不出来,还非说很香。”

    “人都是笨蛋。”

    茶树并没有灵智,只是能隐隐约约传达一点儿意念,红尘详详细细地问了半天,才稍微弄明白,大踏步地朝着茶园最中间的位置走过去,陆夫人连同她身边几个下人急忙追过去,个个满脸焦虑。

    茶园最中间是一座小小的假山。

    红尘扫了一眼,就弯下腰动手掰开一块儿青色的石头。

    陆夫人登时吓了一跳:“我们家老爷说,这座山都在这儿几百年了,祖上传下来的话,就是整修茶园,也只能修剪修剪树枝,移栽点儿茶树,这座假山绝对不能动。”

    “已经被动过了。”

    红尘摇了摇头,让开位置,陆夫人一行人看过去,忍不住惊呼出声,里面竟然密密麻麻地镶嵌了好些石佛,阳光一照,隐约有金光四射。

    那些石佛乍看满脸慈悲,可看得久了,不知为何。面上竟有狰狞之色。

    红尘又把对面一块儿石头搬开,从里面拿出一个木头的怪模怪样的东西,拿帕子包好,才看向陆夫人道:“我简单说。你简单听,你们祖上曾经得高人指点,在这片地上布置了个风水局,吸纳灵气,供养土地上的生灵。不过那个风水局是互补互利的,茶树吸纳灵气,也吐出灵气反哺,这样一来,虽然你们家不可能暴富,也没有大贵的机会,却能长久,但没想到,你们最近又找人布置了个风水局,这个局的确布置得很高明。立竿见影,你家马上就能发达,但世间万物,有得有失,这种法子属于竭泽而渔,正统的灵师,地师,肯定不会动这种歪心眼,因为发得快,可也败得快。”

    摇了摇头。红尘苦笑,“也不知道你们家算幸运还是不幸,祖辈上布置的风水局和新布置的冲突起来,以至于地脉被惊醒。察觉出灵气流失,大怒之下,拼死挣扎,灵气化煞,这片茶园已经和陆家的气融合在一起,息息相关。煞气一来,陆家自然要乌云罩顶。”

    几句话惊得陆夫人几乎要昏死过去。

    红尘又道:“可若不是这么一冲撞,突然爆发,再过个一年半载,灵气被耗干净,地脉枯竭而死,那陆家就犯了大忌讳,一定招来天罚,断子绝孙,家破人亡那都是轻的。”

    “这可如何是好?”陆夫人恨不得时光倒流,掐死那个胡乱动家里风水的混蛋。

    “当时我家老爷很高兴,还特意给那什么骗子大和尚备了三千两的谢礼。”

    红尘沉吟片刻,叹道:“要是早些时日,还能想想别的法子,可现在两个风水局斗得如火如荼,一时片刻也分不开了,而且时间紧迫,也来不及做别的,要想救陆老爷,恐怕只能动用雷霆手段,两个风水局一起破掉!”

    陆夫人急忙道:“还请小姐援手,现在救我们家老爷要紧。”

    沉默了片刻,红尘点点头:“不过这么一来,你们家风水局被破,本身也有很大的影响,恐怕很难保有现在的富贵,最多是家人平安而已。”

    此言一出,周围一片死寂。

    “哎,要知道当初那位高人给你们家布置时,是下了血本的,供奉了一个灵兽来滋养你们家的茶叶,因为一直被陆家供奉,它一感觉到煞气,便努力散发灵气抵抗,也正因为如此,你家的茶叶越发香醇可口,但过犹不及,物极必反,灵兽努力滋养出来的茶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消受得起,这种茶叶落到我们这样的人手里,有几十种法子能让它变成毒药。”

    红尘笑了笑,“我猜你们家老爷犯的事,必然和此茶有关。”

    陆夫人脸上一白,不用问也知道红尘说对了,他们家老爷可不正是因为贡上去的茶叶有毒,这才倒了血霉。

    “要不要破风水局,由陆夫人您决定,或许我学艺不精,反正现在是想不到两全其美的法子,我也没空儿给您折腾,还要考试呢,若是您还有别人能托付,不如请别人来看一看?”

    红尘其实也不大乐意插手这种事。

    陆夫人咬了咬牙,叹了口气:“……还请小姐援手,只要能救我陆家上下的性命,别的也顾不得了……小姐需要什么,我现在就让下人们置办。”

    要是还有别人能请,她早就去请,怎么可能等到现在,不过是请来的所谓大师,不是摇头束手无策,就是骗走了一堆银钱,半点儿用处也无。

    见她下定决心,红尘也就不耽误时间,很利索地掏出符咒,在假山上贴了一圈,又把那个木头怪物件取出,捧在眼前,细细抚摸。

    陆夫人看了一眼,见那是个红色的小公鸡,只是有点儿奇怪,有四个脑袋,三个尾巴,六只脚。

    红尘笑了笑,随手把东西往空中抛去,口中喝道:“契约解除,缘分已消,从此自由,任凭往返。”

    轰隆一声。

    晴天霹雳。

    一阵风吹过,先是西北风,后转东南风,那个物件居然凭空自燃,在半空中烧成了灰烬。

    天上大太阳还照着,空中就飘下细雨来。

    红尘又一伸手,指了指假山上的符咒,轻轻一划,轰一声,符咒炸开,好好一座两人多高的山被夷为平地,变成一个半人深的大坑。

    那些石头是一点儿看不见了。

    陆夫人一行人都看傻了眼,这么大的动静,震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外面也顿时乱起来。

    顾不上别的,她连忙派人去安抚了半天,这才让那些跪下磕头的茶农们平复心情。

    “行了。”

    红尘活动了下胳膊,叹道,“就是以后,怕是再难喝到上等的玉露茶,可惜啊可惜!”

    陆夫人心里也惋惜,只是面上却不显,小声呢喃:“富贵荣华再好,也得先有命才能享受。”

    事情完了,一行人就离开茶园。

    红尘马上还要考试,不肯多呆,这边事情完了就立时便想回去,陆夫人欲言又止,她是看出这位的确非同凡响,琢磨着想问问有没有补救的法子。

    人都一样不知足,保全了性命,就还琢磨着留住富贵,可这话她说不出口,人家要参加书院考核,能来一趟已经是很对得住他们,再强求就很不地道。

    主要是这样的高人,平日里供着还来不及,怎么可能随意去得罪!

    陆夫人亲自备上重礼,送红尘回杞县。

    上了车,红尘看了眼人家备下的那一沓银票,想了想还是道:“我这次解决了病根,自然是能马上见效,但……算了,要是再出什么问题就还来找我。”

    这叫‘售后服务’,从玉珏空间里学到的词,好像挺有道理。

    陆夫人让她说得满肚子忧心,还是千恩万谢。

    目送红尘乘坐的马车,不紧不慢地离开,她深吸了口气,一转头就听见身后有大声呼喝的声响。

    赵管事快马赶过来报信。

    “夫人,夫人大喜!老爷没事儿了,没事儿了!”

    “京城那边刚传来的消息,齐王上奏陛下,言及宫中下毒之事毕竟是宫廷阴私,不宜太过宣扬,底下人牵连太过,有损圣上英名,老奴看各地都缓和了,咱们家老爷这样被牵扯到的,不日便能放回家来。”

    陆夫人一下子放松下来,头晕眼花,扶住身边的丫头喘了半天,心中却十分复杂。

    红尘小姐真是高人,手段非凡!

    京城

    大云寺

    夏蝉跪坐在蒲团上,默默抄写经文为母亲祈福,一个面如少女般细腻的小沙弥跪坐在她身边,小声道:“小姐放心,那茶叶的事儿,必不会牵连到小姐身上。”

    “本也和我无关。”

    夏蝉一脸的悲悯。

    “可怜容嫔娘娘年纪轻轻,痛失爱子,我就再为小皇子抄写两卷经文,保佑他来世平安喜乐。”

    小沙弥没说话,悄没声地退了出去。

    殿内不多时就传出一阵清脆的敲木鱼声。

    这边红尘优哉游哉地往杞县走。

    来的时候紧赶慢赶,回去时时间却不是特别的紧迫,还有两日才轮到书画考核,太急了反而不好,要是累得气喘吁吁,到了地方还缓不过气,岂不是影响发挥?

    红尘躺在马车里头闭目养神,偶尔上玉珏空间去聊聊天,琢磨下她那奖励这回该怎么到手!

    按说任务完成,奖励该来了,她是不是应该在茶园里多转悠转悠,既然是种子,没准儿就好好呆在茶园里面等着她拾取呢!

    一翻身,哐当一声,她袖子里的青锋落下来砸在车上。

    红尘怔了下,随手把铜钱取出算了算,还没看结果,她怀里的书就笑眯眯地道:“放心,卦象不是很糟糕,也就略有小波折,影响不到你正常考试。”(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二章 重礼
    &bp;&bp;&bp;&bp;“清风明月无人管,并作南楼一味凉。”

    红尘抬头望着半空中一轮明月,酸了下。

    果然是小波折。

    她才走没多远,就碰上前面过兵,好像是哪位将军前往并州去换防。

    如今在大周过兵可不是闹着玩的,可不比当年林家军在时!

    一旦有大军经过,县城村庄,家家户户闭门不出,市井萧条,人人自危。

    乡绅们出些钱粮,能把人给忽悠过去,就算花费再多那也不错,真让碰上兵匪,祸害了家里的妻妾女儿,也只能自认倒霉。

    锦城杞县附近还好,一向太平,没闹过兵,即便是现在这般有大军路过一下,也就是简简单单地路过,轻易不会出什么事端,路过的行人也没太骚乱,可即便如此,大家口口相传的经验,还是让所有人都很紧张,红尘他们的路也被堵住,起码要等一日才能走。

    正好道边有家酒楼,天色欲晚,留宿一宿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红尘下了车,立在酒楼门口,陆家的下人殷勤周到,急忙就去定房间准备酒菜,没一会儿,却又满头雾水地回来,支吾道:“小姐,有人给您定了上房,还准备了一桌上等席面。”

    真是上等的席面,也不知从哪儿找来的大海蟹,足足占了大半个桌子,张牙舞爪,威风凛凛。

    眼下可不是吃蟹的时候,偏偏这只海蟹瞧着就肥得厉害。

    鱼都是鱼鳞发红的龙鱼,菜色点心,锦城罕见。

    就这一桌子菜摆在二楼最好的位置,香气招引得周围客人垂涎欲滴。

    有那不差钱的也想尝尝,店小二却苦笑,掌柜的也没辙。

    “这一桌子酒席用的海鲜和瓜果蔬菜,都是有人专门快马加鞭送到我们这儿,来的时候,海蟹还活蹦乱跳。鱼也活得好好的,咱们锦城不临海,小店可没那本事!”

    一番话听得客人们瞠目结舌——好大的手笔!

    红尘笑了笑,什么都没问。大大方方地坐过去就开始吃。

    陆家那些下人们个个噤若寒蝉,私底下纳闷:“奇怪,我听说这位小姐就是杞县一农户人家出身,怎么还有人如此献殷勤!”

    “想想也不奇怪,咱们夫人还不是客客气气。人家这种高人,不能用世俗的规矩揣摩。”

    这几个下人叹为观止之余,伺候的更妥帖了,谁也不敢再把这位小姐当村姑对待。

    连周围同样被阻的客人们,看见这架势,也只当是贵人临门。

    有那么几个本来打算过去拼桌,还有个官宦人家想让红尘把好位置让出来,结果一上去扫到那桌子吃食,再听了店小二的言语,就耷拉着脑袋缩头走人。

    出门在外。想要摆摆谱仗势欺人,那也得挑软柿子捏,别看这小姑娘衣着打扮不像富贵窝里出来的,可瞧瞧人家到酒楼吃饭,都有人送新鲜食材,那肯定不是一般人,他们惹不起。

    这还不算完,红尘饭刚用得差不多,外面又一大批一大批的送来各种礼物。

    第一批是笔墨纸砚。

    这些文房四宝乍看不起眼,仔细一瞧。全是名家所制作,连一张纸少了一两银子也买不回来,人家送的时候成箱送。

    箱子还是香樟木的,不算太昂贵。却是防虫防蛀,用来装这些再合适不过。

    第二批则是文玩摆件。

    虽说都是古董,完全能日常用,样式精美,一整套的茶具看着就惹眼得很。

    第三批就比较杂了,有花木。盆栽,还有各类种子,红尘过去扫了一眼,瞧见放在最中间,用玉盒装的一盒良种,拿起来一瞧,总算知道玉珏提到的奖励从哪儿来!

    陆家一群下人看得瞠目结舌。

    红尘笑道:“替我谢谢你们家夫人。”

    下人更傻眼:“绝对不可能是我家夫人送的!”他们陆家就算是土豪,也没那么壕好嘛!

    红尘耸耸肩:“虽不是她所送,还是应该道谢。”

    她这么说,那帮下人满头雾水,无论如何,也该是他们夫人致谢才是。

    红尘失笑:“陆家祖上供奉的乃是一种叫倏鱼的灵兽,它和陆家定了契约,本来还要照顾陆家几百年,现在契约解除,它也就得了自由。”

    那几个下人什么都没听懂,稀里糊涂。

    “那么说,这些是灵兽馈赠?”

    这么厉害的灵兽,居然是他们陆家供奉的,听说都供奉几百年了,居然还这么有钱!

    红尘摇了摇头:“倏鱼没什么大不了,可她有个有钱的未婚夫,传闻乃黄帝之孙,玄冥子,人家是‘皇亲国戚’,这么点儿钱财就不叫个事儿,和咱们送点儿吃食的概念差不多。”

    她也没多说——看那架势,要是陆家的风水局再不破,玄冥按耐不住,就要发威把陆家上下全给弄死,好解救自家未婚妻了,任谁未来的媳妇让扣下几百年,他的心气也平和不了。

    红尘在陆家可是听了好一堆八卦,各种爱情故事,听得耳朵发酸,心里忒腻歪。

    所以说,福兮祸兮,真说不清楚。

    红尘探出头去,和半空中坐在马车上,气度沉凝的美男子打了个招呼,就看着对方的影子一闪而逝。

    她面上镇定自若,其实这心里特别激动,平日里虽然也没少和各种别人看不见小伙伴们打招呼,但那大部分都是自己启迪灵智的小东西,像这种传说中的生灵,别说见,她以前都不相信有的。

    世间是如此的精彩,可看可听的故事这般多,红尘忍不住为以前的自己叹息,当年她究竟有多想不开,才因为一个不怎么样的男人,因为那一点儿女情长伤心伤怀,弄到自己惨死的地步。

    接下来就没发生什么事儿了,就是东西有点儿多,红尘不得不去集市上又买了匹马,买了辆马车。

    好在陆家的下人都会驾车,要不然雇佣锦城车行的车,还真有点儿不放心。

    押着这么一大堆东西,红尘就走得更慢,这世间到显得颇为紧张。

    阑珊书院坐落在半山腰上。

    四月里还有些冷。

    春花尚在,尤未凋零。

    这几日天气都还不错,考试第一场也完了,一群考官汇聚一堂,弄了点儿茶水,凑一块儿看卷子。

    每年到这个时候,也是书院的先生们难得热闹的时候,今年新来了一批先生,个个都名望颇高,还多为朝廷致仕官员,聚在一起的事儿就麻烦。

    改个卷子,也和处理朝政一样,你说这篇好,我说那篇好,争论起来没完没了。

    张先生看完了三份,伸了下懒腰,喝了口茶,忽然道:“咦,我怎么觉得安静了好些?”

    几个先生同时转头看他们那位老山长。

    自从开始阅卷,这位山长就没安生过,一会儿说此文不忍读,一会儿说这个学生该打回蒙学重新进修,一会儿又说,这篇也就字还能看一看。

    反正没完没了。

    旁边跟着阅卷的几位,恨不得拿东西塞住耳朵。

    这会儿到没动静了。

    周先生笑道:“我刚才就见郭山长捧着一篇文章,翻来覆去,覆去翻来,一看就看了一个多时辰还看不完,一边看一边偷着乐,想来有好文章。”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笑了,啧啧称奇。

    谁都知道郭山长不好应付,他老人家总觉得其他学生答的题,或许有些也辞藻华丽,有些也颇为老道,但都是老生常谈,充满了书生意气,看不看也就那么回事儿。

    没办法,老郭和一般的先生不一样,他以前可是出使过北燕和西狄的,也曾叱咤风云,也曾步步荆棘。

    这样经验丰富的考官阅读文章,和别的考官不同,就是出仕多年,处理过具体事务的那些官员们写的东西,可能都要评一句老套无趣。

    要不是这次的策论题目是他出题,恐怕都没人想把郭先生拎过来阅卷。

    “你别自己偷偷摸摸的,要是有奇文,也拿出来让咱们共赏!”

    张先生把茶盏扔下,笑道。

    郭山长挑了挑眉,果然就把手里的卷子递过去。

    先生们围过来,先看卷面。

    卷面整齐,每个字的间距都是一模一样,而且字写得也秀丽,并不是刻意去炫耀书法,但只看这一笔字,就让人胸中块垒顿消,有一种特别畅快的感觉。

    再读文章,读了果然是欲罢不能,让人唇齿留香。

    张先生读了两遍,轻轻吐出口气:“观点新颖,不落窠臼,完全能当范文拿去给朝堂诸公品读,这是哪家的儿郎写的?咱们书院有京城贵介公子报名吗?”

    他也不是贬低自己,可他们书院确实不能和京城的大书院相提并论,正经的大才,一准儿是要去京城求学,他们的生源大部分都是附近州县的人。

    小地方虽说也不是没有人才,可见识根本跟不上,有璞玉,不经雕琢也显现不出光彩,就眼下这篇文章,文字老辣,内容更是切合实际,若是现在朝廷需要和周边诸国打交道,陛下雄心大起,欲一统四国,这文章说不定能起到大作用。

    “不行,今年的卷子得封存,这一篇必须保密。”

    郭大山长随手就把卷子揣好,看样子是不打算让别人乱看,“你们也注意,别在外头乱说。”

    “哪里至于如此?”

    张先生哭笑不得,摇了摇头,还是答应了。

    “不过咱们得给人家打分,总要看看名字才行。”(未完待续。)

    P:&bp;&bp;晚19点更一章
正文 第六十三章 惊才
    &bp;&bp;&bp;&bp;“我知道是谁写的!”

    郭山长笑眯眯地道。

    话虽这般说,他面上却略有些唏嘘,神色也显得复杂。

    张先生一怔:“你知道?老郭,咱可不能作弊。”

    这老家伙虽然是山长,可阑珊书院百年声誉,却不能轻易损毁,要是山长能随便泄露题目,那还了得!他们这些先生也得被人戳脊梁骨!

    郭山长翻了个白眼:“想什么呢!”叹了口气,轻轻把弥封处拆开,就见上面写着一行清清秀秀的楷书。

    杞县,周村,红尘。

    郭山长:“……”他只知道是个小姑娘,没想到居然是周村的小女子。

    好些先生也怔住。

    这六个字到是清楚,但这样的文章,怎么可能是无名之辈写的?还是个……村姑!

    “原来是她。”

    “没想到她还真有这本事,我本以为她就是来长长见识!”

    有几个新来的先生一看是红尘,就都笑了,凑在一处嘀嘀咕咕,想着回头要这位小姐好好请一次客。

    郭山长一行人却被弄得满头雾水。

    “王先生,孙先生,你们认识这个学生?难道是京城来的某位小姐?”

    但是籍贯写得可是周村!

    红尘在蒋家庄和周村这等地处,算是有点儿名气,知道的挺多,可放在外头那就声名不显,毕竟周朝的交通环境不大好,他们杞县又是个小地方,消息没那么容易传得开,这帮先生又都属于窝在书院轻易不出门的,自然不认识。

    他们不认识,眼下却有一群外来的同僚一语叫破,看样子还挺熟悉,也难怪郭先生他们想多。

    “……不是,不是。”

    王先生偷笑,“她就是周村一孤女。在苍青山上开了家茶馆,里面茶水还不错,我们常去喝点儿。”

    “嗯,伙食也好。我爱吃那地方的烤馍,又香又脆,能填饱肚子也能解馋!”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只是一听说那姑娘是开茶馆的,郭山长等人心里就犯起嘀咕来,周朝对商人还挺优容。可大家闺秀们还是对经商敬而远之,毕竟不体面。

    一个商女,学问能有多好?也不可能请得到好蒙师去教导,再说了,不还是孤女么?

    “就是她其它成绩都不好,我也要收下这个学生。”

    郭山长拍板决定。

    这位根本没想过人家可能参加下考核另有目的,根本没打算在他们书院读书。

    当然,大概哪位先生也不可能想到。

    一转眼就是书画考试的日子。

    往日这样的考核,就是教书画的先生们溜达过去看看,其他先生根本连去也不去。这次郭山长却一大早就溜溜达达过去了,心里打算提前见一下那小姑娘,还有几个问题要问一问。

    策论文章毕竟时间有限,他能感觉到对方写的那些东西,有些地方也是浅尝辄止,很有点儿意犹未尽的意思,让他看得抓心挠肝不痛快,这好几个晚上都睡不踏实了,要不是怕别人说考官不公平,他一准儿亲自登门拜访。

    太阳还没升起来。阑珊书院门前就已经人山人海。

    尤其是外地的考生,那是天不亮便到了,提前一点儿核实身份进书院去等着,总比之后匆匆忙忙要好。

    郭山长特意叮嘱门口负责核实登记的人。只要红尘一来便去叫他,他自己就回屋里一边看书一边等。

    等啊等,还是坐不住,看两页书就过去瞧瞧,老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

    等到天大亮,绝大部分考生都进了大门。郭山长也出来绕了十七八圈儿,可红尘还没来。

    “不会是不打算来了吧?”

    郭山长肚子里直嘀咕,略有些忐忑不安,连忙叮咛那两个开始感觉出热,也很不耐烦的负责登记的学生几句,让他们务必注意,仔细些。

    张先生他们见他这般坐立不安的德性,都忍不住摇头,没一会儿这位山长居然还穿上衣服打算要去周村了,弄得张先生哭笑不得,连忙扯住。

    “你这是干什么?哪有考生没来自己去找的,让别人听见还不知怎么瞎琢磨。”

    “哎呀,我不是担心她不来考吗?”

    郭山长皱眉。

    这种事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记得十多年前,也有个考生来学校考试,还是去考的最终考核,成绩那个出类拔萃,当时把好些考官都给镇住,一致认为不当学生也没问题,完全可以直接参加科举,说不定还能一举夺魁。

    结果人家考到半截,挥挥衣袖没了人影,最后一查,京城来的,回京城去了,说不得让国子监给忽悠走人。

    当时的山长还不是老郭,而是方青方先生,气得方先生念叨了三年,提起来就要难过。

    只是好像那位考生从此没了踪影,方先生找了许久也没找到,后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再也不提,连在书院也不许别人提。

    如今瞧不见人家红尘,谁知道是不是也忽然不愿意来了,郭山长焦虑的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穿戴整齐,老郭正打算去驾车,然后红尘小姐就坐着车晃晃悠悠到了门前。

    看了下时间,红尘先让人买了点儿小米粥,又要了一张胡饼,再来两样小酱菜。

    书院门前卖各种零食的小摊多的是,买了细嚼慢咽地吃完,吃了再擦干净手,让人接水来漱漱口,一抬头就看见一老头满脸纠结,一嘴白胡子一翘一翘的瞪着他,虽然对方目光好像有点儿凶,可红尘尊老爱幼,还是客客气气地冲老人家点了点头,这才靠在车上闭上眼,准备稍微眯一会儿。

    郭山长:“……”

    瞪了两眼,见那小丫头片子不搭理他,气得扭头冲回去,抓起茶壶灌了两口,哼哼唧唧地怒道:“真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竟然不把咱们的考核当一回事儿,有才就能这般轻慢不成!哼哼,我到看看她能考出个什么成绩来!”

    “噗嗤!”

    张先生失笑——刚才还患得患失,怕人家不来,恨不得冲过去求着人家来考,这会儿又生气!

    老郭怒瞪。

    “行了,行了,等阅卷的时候我给她严厉点儿,她要是画不出双李的水平,我绝对不许她过关!”

    张先生就是教书画的,一手好行书,在外头有名的很,随便一幅字画起码能卖个百两纹银以上。

    当然,他不卖画,就是偶尔写几幅送人而已。

    他这么一说,老郭就泄了气:“双李那都是咱大周朝的探花出身,她一小女子和人家比什么比!”

    张先生更笑。

    那边红尘终于休息好,唔,应该说考试时间快到,她就下了车,进了考场。

    这次是现场作画,参加最终考核的学生们终于正式见面。

    红尘着意打量了下方晓英和洪文宾。

    方晓英果然生得极好,身材略显丰满圆润,面如鹅蛋,相貌端庄又漂亮,属于那种无论是长辈还是男孩儿都很喜欢的长相,而且很能交朋友。

    短短时间,她已经和周围的人都打成一片,那些男学生们也没有半分瞧不起她的意思。

    至于另外一个小女生,看着瘦瘦弱弱,肤色略黑的,早就成了她的小尾巴,跟前跟后,显然十分崇拜。

    有信心参加最终考核的女孩子,绝对不可能是那种好忽悠的,如今方晓英能收服她,显见确实不一般。

    至于洪文宾就有些普通了,属于那种扔到人群里挑不出来的相貌,而且眼角眉梢间有点儿刻薄。

    红尘在打量别人,别人也在打量她。

    她在这一届考生里头,显然也属于很显眼的一类。

    洪文宾一看见她就走了过来,上下扫了两眼,轻声道:“你就是蒋红尘?”

    “我叫红尘,已不姓蒋。”

    红尘诧异地一扬眉,她可没想到这位洪公子明明是外地人,竟还知道查自己的消息。

    显然其他人的注意力也集中过来,隐晦地打量起他。

    洪文宾却丝毫不以为意,摇了摇头:“我听说你考试之前还出去装神弄鬼骗人?这毛病还是改改的好,你虽是女子,可既然想来书院读书,总要有操守才行,读书人若无品行……”

    没等他说完,红尘一扭头,转过身去,全当他不存在。

    “哎,身为女子,必须戒慎,当与君子交流,若是看到没见识还喜欢胡说八道的长舌妇,万万不能说话,会拉低自己的档次。”

    说完,红尘头也不回就走,根本不给对方反驳的机会。

    洪文宾愣了愣,脸色涨红,显然没想到一个女孩子居然如此无礼。

    他以前也曾不止一次做过这般先声夺人的事,一般都能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羞愧难当,要不然就气得跳脚,反正心虚很久都不会平和,像这样根本不接招,连理都不肯理的,还是头一次碰见。

    好些考生都笑了。

    显见待见洪文宾的没有几个。

    他还想再说什么,考官已经就位,考试马上开始,他也就只好作罢。

    这次考试可不像考策论那么难,一般书画考试不会故意刁难人,只要学过几年的,都能得一个不错的分数,不过评语通常会很尖酸刻薄。

    收藏阑珊书院书画考试的作品差不多都成了杞县的风尚了,越是评语新奇刻薄的,越是受欢迎。(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四章 好苗子
    &bp;&bp;&bp;&bp;考题很快出来,果然特别简单,要求画一幅人物画。

    在场所有的人都可以做模特。

    考官笑眯眯地开口:“也没别的要求,你们怎么画都行。”

    另一个也笑:“是咱们老张负责评分,他的毛病大家伙没不知道的,画的人物越有特色,他越喜欢,评分越高,诸位学子看着办吧。”

    一群学生哄堂大笑,气氛却轻松下来。

    时间很充裕,就是精雕细琢,仔细思考揣摩,两天一夜也足够用的。

    红尘也就不着急了,先招呼陆家护送她的下人和小猫还有小狸把书院的桌椅撤走,堆在墙角去,自带的桌椅都给摆放好,桌子是斜面的,上面多出一木夹,可以固定画纸。

    又弄了一圈兔子皮毛的坐垫,塞在椅子上,整个人缩进去舒舒服服。

    考场这边可不给提供笔墨纸砚,她正好得了一批新的,直接搬进来用。

    其他考生也忙忙碌碌做准备,但她还是最引人注目,毕竟别的也留罢了,连桌子椅子都带自家的过来,未免太过分,好些学生都侧头观望。

    老郭也立在后头,不觉腹诽:不知哪儿学来的穷讲究!

    讲究不讲究的吧,反正考官闭着嘴一言不发,能书善画之人多洒脱,有个性的也多,所以在今天的考场上,考官们对考生的诸般举动,都是只看看而已。

    这是靠真本事,众目睽睽之下,无论事前做多少准备工作,最后画出来的是好还是不好,都不会改变。

    你可以使用上等的笔墨纸张。

    你也可以坐在最舒适的椅子上。

    不过画出来的东西,却不一定比只用普通宣纸作画的学生更好,考官这点儿眼力还是有的,不可能让外物影响到自己的评价。

    只是有一点儿,在大周朝书画也极其风雅,只有风雅之人才能成名成家。用薛涛笺,十色笺写字,别人一看就从心里先高看三分,用澄心堂纸书画。别人会刮目相看,你画画之前首先沐浴熏香,有自己的一套规程,别人瞧见也忍不住会郑重起来,所以考生们自然而然都没少在外物上费工夫。也就是说,大家都很会装!

    一时间,整个考场和京城文人聚会的春日宴也无不同,文雅之气四溢。

    即便如此,考生们看红尘那气定神闲的架势,也暗自佩服,总觉得她装得极其自然,一点儿都不像在装。

    准备工作做完,考生们还是要收摄心神,认认真真作画。

    红尘也拿起笔。没标新立异,选了站在窗前看风景的张先生来画。

    估计在场的学生里,起码有一小半要画一画先生,纯粹是这位张先生长得很有特点,比较容易画,他鼻梁高,五官深邃,头发半百半黑,穿衣服也喜欢宽袍广袖,衬得他仙风道骨。

    红尘近来一直在学画画。在玉珏空间还拜了好几个先生,和眼下的绘画方式不同,她先学素描,比较写实。类似工笔画,后来还学了立体画。

    如今她的水平不算很差,按照那些大能们的说法,因为一开始就有基础,学得也快,手还稳。现在怎么也是绘画老师的水准。

    现在画人物自然难不住她,其实她也会画大家常常画的那种人物画像,线条柔美,注重神韵,可大家都这么画,她的水平也不是多高,画不出人家大家的风采,再说这次时间充裕,为了成绩更好看,她还是打算展示下自己的学习成果。

    在家里自己画过好多次,做练习的纸光是烧也累得慌,但这还是头一次画给别人看,红尘十分用心,特别认真,神态也显得肃穆。

    张先生没近前,只远远一看,瞧见她专注的眼神,就捋须而笑,扭头冲老郭道:“你还是别气了,我看这孩子不错,是个好苗子。”

    老郭翻了个白眼没吭气。

    张先生却越看越觉得好,人家来得晚,那是胸有成竹,人家讲究到自己备桌椅,那也是人家对考试认真对待。

    自己用惯了的东西,自然用着更趁手,画画时也更舒服。

    红尘果然用得不错,细细勾勒线条,越画越顺利,她在这一届考生里头算是显眼的,她一动笔,其他考生就都忍不住瞥上几眼。

    只是像她这么画画,一开始还看不出什么!

    洪文宾也画得特别卖力,他小时候家里条件还算可以,也不是说多么富裕,但到底可以支持他读书,那时候不敢说琴棋书画都学,好歹还请了个先生教了书画。

    结果后来家里一蹶不振,不至于到吃不上饭的地步,却也是寅吃卯粮。

    他到现在还记得,有一年家里到了夏天没新衣服换,他爹偷偷摸摸拿自己的棉衣裳去当铺典当了去,这才置办出一身不掉面子的好衣服,让他能穿着出去交际。

    家里想练字,那都是要把字写得极小,一点儿纸张都不肯浪费。

    如此艰难,却也有些好处,洪文宾自幼读书习字都很比别人更认真,能有机会练习画画,也是恨不得把全副力气都用上去。

    这般下来,他的成就自然不差。

    这一次考试,精神倍增,超水平发挥,他到觉得自己画出来的画,比教他画画的先生也差不到哪里去。

    深吸了口气,洪文宾志得意满,四下扫了扫,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考生们终于画得差不多,渐渐能看出好坏,他看了看,到觉得自己的画差不多能拔个头筹!

    然后一扭头,他就看见了蒋红尘。

    蒋红尘显然也画得差不多了,正一只手拎着一盏天青瓷的小茶盏,另一只手捏着块儿点心,细嚼慢咽。

    桌上的画纸还散发着墨香。

    乍一看,洪文宾被吓了一跳。

    半开的窗户前,张先生趴在那儿,一只手探出窗外,目光闪闪,脸上的每一处褶子,每一根发丝都活灵活现。

    若不是人看起来太小了些,他几乎要以为那是个活生生的张先生了。

    洪文宾心里忽然就升起一丝郁气,说不出的难受,再看自己的画,顿时觉得也没那么好了。

    没事,那家伙也就画得形似了些,张先生的威严都没表现出来,如此轻佻,先生肯定不喜。

    他这话也不错。

    平常大家画人物画,大部分都会画得很严肃,甚少会出现嬉皮笑脸的情形。

    眼下一屋子考生,画出来的张先生神态都差不多,要说差别,不过是有人画技更高明,有人画技差些。

    洪文宾深吸了好几口气,咬了咬牙,还是不安。

    他给自己找再多的借口,这会儿看到周围好些考生都偷眼看过去,目中都是浓浓的惊艳,他这颗心也放不下来。

    这次考试对他太重要了。

    所有考核项目里头,书画这一科是他最擅长的,也是一心要用来拿高分的。

    其它的,骑射这科,他只能说骑着马能走一走,以前家里连马都没有,更没有弓箭,只靠着临考试之前花银子租借别人的练习了一个多月,哪里能指望高分?

    琴艺还勉强,不过当年教他的先生说,他练习得再娴熟,也不过一匠人尔!

    策论已经考完,他是写得中规中矩,可题目那么生僻,又是郭山长亲自阅卷,他早就打听过郭山长这人,性子桀骜,轻易不夸学生,到是被骂哭的每年都有不少,想从他手里拿出个亮眼的分数,那是千难万难!

    洪文宾低下头,自己参加这次最终考核,就是为了要出风头,有了名气才容易出人头地。

    只要这回的成绩好,无论是留在阑珊书院,还是借机攀别的高枝都不错,可谓进可攻退可守,他都为此考虑了好多次,但无论有什么想法,前提都是要先考出个出类拔萃的好成绩来!

    越想,他越有点儿心烦意乱!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连到了吃饭的时候,洪文宾也吃得心不在焉。

    他一直想,也许蒋红尘后面画坏了,她或许会画不好,奈何事情总不如人意,那人越画越让人心惊。

    如此复杂的一幅画,她甚至有闲心精心地刻画窗棱上的斑驳阴影,可见是多么悠闲自在。

    终于,张先生敲敲桌子笑道:“时间到了,来,诸位先生帮忙把咱们未来大才子们的大作收一收。”

    考生们可不像普通考场那边那般混乱,先生开口,就纷纷站起身交卷子。

    红尘揉了揉肩膀,也有点儿着急。

    她外面收了一车宝贝还没盘点,再者,不知道所谓的任务奖励,那一袋子灵米种子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刚一收拾画卷,忽然有个黑影扑过来,哐当一声,倒在她的桌子上头。

    “啊!”

    浓黑的墨汁瞬间飞溅。

    红尘手明眼快,随手一挡,奈何这些都是墨水,流动的,她挡也没挡过来。

    好好一幅画上顿时染了一摊墨。

    考场里顿时静了静,红尘的视线绕过趴在桌子上,满脸迷惘的一个胖墩墩的考生,落在他身边不远处的洪文宾身上。

    洪文宾脑子嗡的一声,极力镇定,脸上却依旧露出些不自然,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儿,忽然就伸出脚……他本来没想这么做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五章 失窃
    &bp;&bp;&bp;&bp;红尘眯着眼看着洪文宾,不过也就片刻,周围的学生们便嘈杂起来。

    她那幅画说不上完全被毁了,可现在这个样子,怎么看也得不了高分。

    一群人议论纷纷,老郭也急得脸上通红,却还是努力镇定:“没事儿,没事儿,不就污了点儿卷面,不算什么!”

    张先生顿时飞了个白眼。

    有一年考核,一个学生也是倒霉,不小心喷溅上两个大墨点,这丫看了一眼就给塞一边,还不让他给评分,说他几句吧,这位振振有词,什么运气很重要,他没那个运气便不能放入书院大门。

    当时那么严格,现在这幅画上飞溅的墨更多,怎么就成了不算什么?

    老郭也有话说——人家画得好!

    张先生苦笑,画得再好也不行!

    周围考生们也是叽叽喳喳,有幸灾乐祸的,也有人惋惜,红尘看了看时间,桌上的香还没烧完。

    一般这种考核,先生们会提前一点点收卷。

    她就随手拿了只小狼毫,蘸着墨汁,不慌不忙地又动起笔。

    顿时,所有人都收声。

    洪文宾嘴角蠕动了下,可他到底没说出不该让红尘再修改试卷的话,他终究还是有些心虚。

    前面案台上的香刚刚熄灭,红尘就收了手。

    窗前多出一个圆滚滚的大脑袋,怪模怪样的小人,一脸尖酸刻薄,半跪坐在地上,眼睛里泪水流淌,流到地上,变成漆黑的河,画法极为独特,线条十分简单,也画得特别夸张,五官都不成比例,可是看起来特别有趣。大家看一看画,再看一看洪文宾,哄然大笑!

    谁都看得出来,这个小人儿就是他!

    这么一改。整幅画的意境居然又有不同,一开始的画多正经,书院的先生倚窗沉思,或许在思考大问题,改了之后。变成先生训斥学生了。

    瞧学生那模样,显见先生也有一条毒舌头!

    张先生顿时乐了,一边乐,一边让人收了卷子,摇头叹息:“画法从没见过,实在独特!”

    他刚看时,也吓了一跳,不过到底是书画大家,虽然惊奇,却仔细一看。一揣摩,就能看出红尘作画的技巧,他自己琢磨,也不一定画不出来。

    可是对方这份巧思,确实让人惊艳!

    其他先生也暗道——小姑娘脑子动得够快,画得也好,就算可能不太符合一般人对画作的要求,但书院收学生,尤其是他们书院,尤其强调学生的特色。若是所有考生的考题千篇一律,反而让人发愁懊恼!

    一群人啧啧称奇,看着看着就忍不住发笑,一边笑还一边去看洪文宾。

    不得不说。在一大片特别严肃的作品中冒出一个诙谐幽默的来,真是挺引人注目。

    到是洪同学气得脸都绿了,没一会儿又通红,偷偷摸摸溜走。

    红尘也没搭理他,和这种人计较没必要,再说。那个倒霉催的,趴她桌子上的胖小哥儿,看样子比她还小几岁,也就十一二岁的模样,大约被吓得不轻,眼睛红红的……事情弄大,她怕这孩子哭闹。

    考试结束,卷子上交,红尘收拾好东西,就与这帮考生们一块儿缓缓离开。

    大家有缘一起赴考,这次走在一起,就不免说了些话,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别说,红尘也很受欢迎,来与她攀谈的人,比和方晓英交流的还多些。

    “咦?”

    考生们没了踪影,张先生下意识地又去看了看红尘的画作,这一看就怔了下,嘴角微微抽搐。

    旁边几个考官也走到这边瞧了一眼:“怎么了?”

    “看看这纸,我好像有些眼花。”张栩张老先生揉了下眼睛,低声道。

    “纸怎么了?”

    “质量挺好的啊。”

    “裁剪也没哪儿不合规格啊?”

    几个考官七嘴八舌唠叨了几句,老郭眨了眨眼,咳嗽了声,忽然一拍桌子,扭头就走。

    张栩也唉声叹气地走人。

    “可惜了,可惜了!”

    他们这幅表情,有个先生半晌回过神——“我的妈呀,用的是澄心堂纸,上好的!”

    一群先生面面相觑,忽然想起自家当年得了一张澄心堂纸,收藏了十多年舍不得用,人家到好,随随便便拿来应付考试。

    哎!

    出了考场,红尘家自己的马车就在那儿等着。

    是小莫驾着车来接她。

    别说,虽然小莫有半张脸疤痕狰狞,可他气度实在好,周围虽然打量的人多,惊恐害怕的却不多。

    “罗娘准备了些蜜饯,阿尘可以吃点儿。”

    小莫撩开车帘,等红尘上去,也不问她考得如何,很随意地指挥小猫和小狸帮忙搬东西。

    就是红尘去了一趟锦城的战利品,她总觉得自己随手捡回来的这个男人浑身贵气,看人家面对那些价值高昂至极的珍品,连眼神都没变一下,他若是和小猫小狸似的,根本不懂这些东西的价值也就罢了,偏偏他瞧在眼中还蛮喜欢,对最顶尖的一批珍品还多看了几眼,明明就是相当识货。

    上了车,一边欣赏山边景色,红尘简单说了说她这次的行程,这一路上也确实有一点儿疲惫,离开书院,进了杞县,小猫和小狸都萎靡不振的。

    红尘更是觉得浑身上下脏兮兮,她如今不比以前,富贵日子享受许久,早丢了吃苦耐劳的好习惯,不吃饭没什么,不洗澡真受不了,一行人就赶紧加快速度回家。

    回到茶馆都没和那些客人们打招呼,先烧了热水,痛痛快快地泡了个澡。

    洗漱完,从木盆里钻出,红尘忽然有点儿怀念她当年用的大浴室,更怀念她的温泉庄子。

    温泉水滑洗凝脂,那种滋味最美不过。

    把自己收拾干净,红尘才带着小莫收拾她得的那些礼物,里面最珍贵的是灵米种子,小心收藏好。她打算亲自种上。

    小莫很淡定地按照红尘的意思,把那些个杯盘茶盏,各类摆件,都摆放在茶馆中去。

    东西再珍贵。既然红尘觉得拿去换钱不太合适,那还是只有用上才不浪费。

    要是把它们都塞在库房里去吃灰,真是没多大意思。

    其中有一面铜镜,小莫到是拿在手里看了半天,想了想。端端正正地把它放在书房里的桌子上。

    红尘扫了一眼,忍不住看了看小莫。

    这人确实不一般,真识货!

    镜子看着寻常,但它却是一面仙山镜子,还是供奉许久,颇有灵性的一面。

    唔,就是她不认得,那面镜子自己还很‘害羞’,并不爱张扬,总是静悄悄一言不发。可屋子里这么多书一起朝着它奉承,也该知道这东西很是不俗了。

    摆着就摆着吧。

    就是这个小莫,总有一种极为强烈的熟悉感,好像在她记忆中最隐秘最隐秘的角落,有那么一个飘忽的影子。

    只是想不起来……想不起来也无所谓!

    随意摆弄珍玩摆件,红尘他们毫不在意,还挺轻松,却弄得茶馆好几个客人心神不定的。

    客人里头不识货的便算了,最多觉得屋内摆设不俗,越发认为这个茶馆够档次。可那些识货的怎么可能镇定自若,几乎一下子变得斯斯文文起来,再也不敢放浪形骸!

    偏偏他们紧张兮兮,还是要登门。登门的次数甚至比以往更多,尤其是请贵客时,似乎不来茶馆就特别没面子!

    薛家小侯爷有一回来看见,眼睛都绿了,忍不住满心妒忌:“哼哼,你这么露富。也不怕招来贼?”

    红尘笑眯眯地扫了一眼大门上的门神,再扫一眼后院藏着的大白虎。

    薛柏桥:“……”

    好吧,他懂了,人家还真不怕!

    再说,能有这份见识的,不可能做小偷小摸的事儿,没有见识的,也认不出好东西。

    别看摆放的文玩摆件都特别珍贵,但看起来却十分低调,尤其是大部分乃日常用品。

    在这等小地处,难道还有贼会怀疑主人家随手用来盛瓜果的小盘子小碗,价值高昂?

    没休息多久,小猫和小狸就盯着自家小姐回书房读书。

    阑珊书院的考核还有好几门,罗娘她们虽然面上不显,可期盼之情还是很浓郁。

    这次却很难清清静静地复习,和红尘来往的学生多起来,大部分都知道她开了家茶馆,离书院还很近,书院那些学生们也经常来喝茶,一帮子考生就干脆直接到她的茶馆读书。

    这一来就更喜欢了,书籍多又珍贵,还能探听到阑珊书院好些内部消息。

    那帮子书生们,甚至还有先生们,即便不泄题,哪个先生是个什么性子,都有什么喜好总能探听得清楚。

    连洪文宾都来了,还每天必然要到。

    别人不知他在考场上怎么陷害红尘的,红尘自己可知道,瞧见他大大方方出现,心里有点儿相信这位能考上科举,说不得还能做高官,在大周朝做官,心不够黑,脸皮不够厚,怕是做不了多久的。

    太阳即将落山。

    风有些寒凉,红尘自己煮了一碗姜茶喝,刚喝了一半儿,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叫唤声。

    “阿尘,阿尘,小镜子死了,小镜子不喘气,你快来看看!”

    “哎呀,错了,那不是小镜子,小镜子去哪儿了?”

    红尘皱眉,虽然平时耳边就很难清净,可吵成现在这般到是少见,她循声找过去,找到摆放仙山镜子的书桌,就见桌子上的桌巾翻起来,把镜子给盖住了。

    随手打开一看,她顿时愣住。

    原来的位置上的的确确摆放一面古色古香的铜镜,可它却不是自家那个!(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六章 福祸
    &bp;&bp;&bp;&bp;镜子仿得不错,似模似样的,问题是它究竟是不是自家的仙山镜子,红尘一眼就能看出来。

    “小镜子没了!”

    “呜呜呜!”

    书房里所有有了年头,生出些许灵智的书本都鬼哭狼嚎。

    红尘觉得这地方简直不能呆。

    小猫和小狸他们满头雾水,罗娘那群女子听说此事,也不禁仓皇,到不是大家都看得出那面镜子的好处,也不知道这镜子有钱都买不到,而是茶馆丢东西这事儿,着实让人不安。

    他们茶馆别看人少,可红尘一再强调,家里再安全不过了,上次出了个爬墙头的小贼,如今连墙头上,墙边上都布置了各种机关陷阱,再有人非请乱入,下场必须是头破血流!

    可现在却招了贼,虽然不是在后院吧,书房从来也是防守要地,小猫和小狸还特别留意来着,东西说丢就丢,那怎么得了!

    红尘叹气:“我一直觉得杞县民风淳朴,读书人更重声名,就没太在意,看来真该多雇几个人。”

    读书人名声最要紧。

    名声不好,要是在乡里挂了号,连书院都不能进,更别说科举,到时候便是想当个私塾先生,别人也不会把孩子往你那儿送,教坏了孩子怎么办?

    正因为这年头读书人,至少志在科举的正经读书人,在外的道德水准都很高,只有名声差的官员,没有有失君子风度的学子,红尘才把自家书房开放,让人自在读书。

    虽说放了孤本,比较要紧的几处,还是只让知根知底的客人进去,到底没什么好担忧的。

    小莫直接过去翻阅最近的借阅记录。

    放仙山镜子的书房在最里面,只让熟客进去,他一页一页看。

    红尘站在书架前面,呆了半晌。扭头问道:“洪文宾是不是来过很多次?”

    还真是。

    小莫翻了翻,这几日洪文宾是每天必到,每次呆的时间到不长,还拿了个本子写写画画。各个桌子都坐过。

    和红尘一起考试的那些学生们也爱来茶馆,平时拿本书,拿着笔墨纸砚,过来一边喝茶一边看书,或者聚在一处找个僻静地方讨论讨论问题。都挺惬意。

    可洪文宾来得也太勤快了些,这家伙并不是喜欢凑热闹的性子,在考场就和好些学生关系不睦,更别说他还和红尘有龃龉,结果来乐茶馆到挺斯文客气。

    事有反常必为妖!

    小莫把洪文宾的名字折出一个印儿来。

    红尘若有所思。

    隔天,正好一众考生约好了去书院见先生,先生那有几本诗集相赠。

    好像是他们去年一年积攒的,里头尤以郭山长的诗更气势磅薄,

    洪文宾也在,一脸喜色。意气风发,到瞧着与以前阴沉沉的模样大不相同。

    周围好些学生都大为称奇,前阵子瞧他百般不顺眼的几个,也不免变得印象好了一点儿。

    红尘想了想,还是走了过去。

    他看见红尘,脸色顿时有些不对,不过到不似过去,一张嘴就挑刺。

    打量了这位几眼,红尘皱了皱眉,低声道:“洪公子。请问一下,您近来可拾了一面铜镜?”

    洪文宾顿时愣了愣,浓眉倒竖,斥道:“什么铜镜?难道我还缺一面镜子不成!”

    红尘忙一摆手。失笑:“别急,没有便罢了,我就是问问而已,那东西在茶馆遗落了去,才找到过的几位客人询问一二,洪公子千万别动怒。只当我没问便是。”

    其实她真没说什么,反而是洪文宾的反应有点儿过度,他显然也反应过来,忙收敛神色,大大方方地拱手行礼致歉:“抱歉,是我态度不好,实是这几日功课重,又担忧考核,到有些心烦意燥的!”

    周围几个学生也好奇地探头:“小姐遗失了东西?可要紧么?。”

    红尘一挑眉:“那到没有,不值什么,不过我担心那东西有点儿邪性,怕有哪位客人无意中拾了去,再给家里招祸。”

    问了几句,闲聊片刻,大家都忙着回去温习,就分到扬鞭。

    回了茶馆,那边罗娘她们研究假镜子都研究了大半日,找真镜子也找了大半日,还是找不着。

    小莫一看她的脸色,就道:“看样子小姐已经有了眉目?寻到东西的去处没?”

    红尘蹙眉:“……此事不好问呢,所谓捉贼拿赃,我们没抓个正着,哪怕怀疑也不能乱说。”

    坏读书人的名声,那就是毁人前程,不是闹着玩的。

    他们那仙山镜子见过的人少,见过之后能分辨真假的更少,就算在什么人那儿找到另外一面一模一样的,也不可能证明对方那儿的镜子就是你那一面。

    “看来咱们这个闷亏是吃定了!”

    小莫挑眉,冷淡地道。

    吃不吃亏的,红尘到也不特别放心上,人活在世间,总要吃亏,每个人都是在吃亏中成长。

    “可这事儿不管,问题很严重啊!”

    那面铜镜的确是好东西,但也要看是在什么人手上,已经认主的宝贝,落入敌手,只会招祸!

    “我不懂这些,就是真出什么乱子,那也是小偷自作自受,小姐乃是苦主,何必多操心!”

    红尘叹了口气:“希望拿走它的人不识货只是求财,当古董卖了算了,要是个识货的,再想着摆一摆什么风水局,那恐怕也只能巴望他福星高照,老天辟佑!”

    他们在那儿说话。

    罗娘一行人都围过来,满头雾水:“丢的镜子很要紧?”

    一面铜镜而已。

    红尘笑道:“唔,放在咱们这儿肯定不要紧,可要是落到别人手里,确实挺要命,若是个进取心特别强的,那恐怕就更要命了。”

    几个姑娘顿时愕然。

    小莫摇摇头,慢吞吞招招手,叫了小猫他们出去,安抚了罗娘几句,哄着一群女孩子赶紧去睡觉。

    太阳都下了山。天也晚了。

    红尘拢了拢身上的大氅,也回去歇着,不过临走前,还是坐到桌前写了张‘寻物启事’。

    也没写别的。就写她遗失镜子一面,有拾取的速速归还,再写此物不祥,最好不要过多接触,简单清晰明了。招呼小猫拿出去贴上。

    小猫看自家小姐的眼神,顿时变得有一点儿奇怪。

    谁都知道镜子不会自己长脚跑,那东西都没人动,昨日中午小莫才对着看了半天,还拿抹布细细擦拭,晚上就不见踪影,这要不是他们自己人动的手脚,肯定就是外来人偷走了,难道贴张纸,人家就能主动送回来?

    只是主子让贴。那就去贴得了。

    这一晚上,红尘睡得踏实,罗娘她们心中却稍微有一点儿不安,主家毕竟是丢了东西,多少还是担心……她们不是觉得小姐会怀疑到她们头上来,事实上,要不是小姐说,恐怕没人会把一面破铜镜当一回事儿,但大家得小姐垂怜,有容身之处。得以安身立命,小姐还在努力帮她们获取真正的大自在,家里却出了这等事,谁又高兴得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

    红尘吃早饭就见罗娘脸上有黑眼圈。眼珠子一转便知道她还发愁呢,不觉笑道:“哎呀,你想那么多做什么,有工夫赶紧多温习温习功课,我不是准备了一本科举密卷,上面所有标出来的头一等的好文章。你们都拿去背。”

    罗娘:“……”

    也不知道自家小姐是从哪儿整理出来的文集,她们一开始不懂,后来拿上面的作者名问了问茶馆来的几个老先生,才知道这些文章都是历朝历代前三甲,还有排在前列的进士的科举文章,只汇总了最出类拔萃的。

    这还不算,另外一本甚至是四国的名宿大儒们的大作!其中不乏大周朝历次科举取士考官的作品。

    如果换了哪个要参加科举的考生,恐怕愿意出一千两银子买上一本回家收藏。

    东西实在有用,给她们用有点儿浪费。

    “你们底子太薄,平时就多背多看,看得多了,自然就能学着写。”

    罗娘就只好端着碗一边吃饭一边去读书了。

    接下来几日,红尘也没心思顾忌一面古镜,正经要去考试来着,剩下的琴艺,骑射几门考核,她都做到自己能做得最好了,反正考官们面上没有喜形于色,却也目有赞叹之意。

    尤其是骑射这一门。

    马匹都是书院饲养,考生去挑选,结果红尘一来,所有的马都往她身边凑。

    红尘没挑完之前,别的学生就是挑好了马,也死活拉扯不走,连骑射教习自家有的那匹野性难驯,从不与人亲近的宝马,都过来叼着红尘的袖子撒娇,气得那位教习恨不得直接拿把刀把它宰了吃肉!

    当初买这匹马,他花了一大半的家业,买回家更是恨不得睡在马房里和自家的爱马亲近,熬了一年多,总算是养熟了,现在可好,遇见个漂亮小姑娘马上就甩掉主人!

    骑射这一科一过,虽然红尘遥遥领先,书院的宝马们见了她就和见到亲人似的,可骑射教习还是忠心希望考官们眼瘸了,别让这位进书院大门。

    他怕这位一来,自家爱马保不住啊!

    基础的科目一一考完,除了不知道山长会不会冒出新鲜念头,再来出一个附加题目,就剩下个面试,一群考生都放松不少,出了考场就走在一起叽叽喳喳。

    “咦,这几天洪文宾气色不太对!”

    胖哥儿扫了一眼,发现今天明明考的是骑射,洪文宾却脸色青白,身上穿着件又厚又重的大斗篷,还似乎冷得不行,瑟瑟发抖,看人都不抬头,只翻一翻眼皮。

    怪吓人的!

    “这些日子也见不着他,他好像也没参加咱们那几次聚会吧。”

    一行人议论了几句就算了,谁也懒得管别人家的闲事,洪文宾要是一直萎靡不振,其他人考试还少了个竞争对手。

    红尘心里有点儿谱,可人家自己找死,跟她没干系,她也犯不着去上赶着献殷勤。

    她不打算管,没几日过去,家里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多谢。”

    白胡子仙风道骨的老半仙。客客气气地冲小猫道了声谢。

    小猫脸上一红,又给他多添了一盘蜜饯。

    老人家和小孩子一样,还挺喜欢吃糖。

    红尘哭笑不得:“王半仙别来无恙!”

    “别来无恙,别来无恙!”

    王半仙一等小猫走。立时把那副从上向下看,从左往右看都像神仙的脸给收起来,端了一会儿,忍不住扑通一声扑过去抓住红尘的衣角:“高人,千万给我救救场!”

    红尘失笑:“我掐指一算。你从杞县梧桐巷来。”

    王半仙瞠目结舌,猛地拍了下大腿,竖起大拇指叫道:“真高!”

    有什么高的,洪文宾不是本地人,一来就在梧桐巷赁了房子。

    这货身上带着个银饼,那样式就京城人喜欢制作来储藏银子,杞县从京城来的,还要找半仙平事,她第一想到洪文宾,即便不是。住梧桐巷的可能也有六成以上。

    他老人家又是从东北方向来,机会就更大。

    当然,猜错了也无所谓。

    “前几日洪家求到我头上,说是他们家公子中了邪,晚上老感觉气闷,还做噩梦,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他背后盯着他,谁劝也没用,夜夜点着灯煎熬。”

    王半仙有点儿不好意思。

    “我觉得可能是压力太大出现的幻觉,求个护身符。喝点儿符水,心里一轻松便不药自愈,没想到不光没好,我。我也……”

    他是一看不好,随意拿话应付了几句撒丫子就跑,直接就奔到茶馆来。

    红尘扬了扬眉,这有点儿意思。

    旁边有本泛黄老书抽动了下书页,惊讶道:“还真有人敢把别人家的仙山镜子拿过去直接用?瞧这意思,不会供奉到文昌位。还布置了什么要命的风水局吧。”

    红尘眨了眨眼,扒拉开王半仙的胳膊,轻声道:“你不用理会,先回去。”

    “哎?”

    王半仙顿时哭丧了脸,“红尘小姐您可不能不管,我上有老下有小,就靠这么点儿坑蒙拐骗的本事混口吃的,若是这回坏了名声,我又得跑了,您瞧瞧,老夫都这么一大把年岁,您忍心让我四下奔波,连点儿安生日子都不能过?”

    “放心,不出数日,洪家那位公子哥儿必然会好转,说不得就得把功劳算在你头上!”

    王半仙是半点儿不信。

    可他死求活求的,人家就笑盈盈让他害怕就先躲着些,什么都不管,他也不敢真撒泼,只能一步三回头走人。

    却不曾想,没多久果然是没事儿了。

    洪文宾又精神焕发起来,诗词考试当日,文思泉涌,简直超水平发挥,好几个考官扫了眼他的卷子,都连连点头夸赞。

    不止如此,这段时日他这家伙参加了好几个文会,都一鸣惊人,才名远播。

    连杞县有名的青楼名妓月凤姑娘,一连三日唱他写的词,一颗柔情似水心都搁在了他的身上,屡次留他过夜,惹得不知多少书生公子嫉恨有加。

    “洪文宾那厮难道就不用温习功课的?过一阵子面试,考官还不知出什么稀奇古怪的题目,他到自信!”

    本来和自己差不多,比自己高明一点儿也有限的人,忽然肆无忌惮地大出风头,其他考生当然心里不痛快。

    这日天气不错,一群学生照旧坐在茶馆花园中读书品茶,偶尔闲暇,就免不了要念叨几句。

    “人家怕什么,听说他传出来的几首词都要传到外面去了,真说得上声名远播,前几日还听他吹嘘,说可能不想读阑珊书院,要去京城,不读国子监,还有好几家书院能选。”

    红尘坐在一旁,没有插言,只是听一听。

    这次的考生年龄最大的也才十七岁,最终考核的规矩,只有十八岁以下的学子才能参加。

    好像一开始朝廷令各大书院定下这样类型的考核,是因为当年北燕那边连出了十几个堪称妖孽的天才,十五六岁的年纪,便文可安邦,武可定国,个顶个出类拔萃,大周也眼馋。为了选拔少年英才,让天才有露脸的机会,到现在最初的原因已经不可考,不过年龄限制到一直保留。

    所以如今坐在这儿的。全是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朝气蓬勃,也更自傲,更喜欢竞争,要是这会儿出风头的换个让所有人心悦诚服的也就罢了。洪文宾偏偏不能服众,没那么强的魅力,一时间闲言碎语很多,也就是很正常的事儿。

    正看他们闲聊,小猫又领着王半仙坐到这边凉亭处。

    红尘瞄了他一眼,他便连忙赔笑,压低声音道:“红尘小姐,您跟我说句实话,洪公子那事儿正常吗?我这心里一点儿都不安稳。”

    “哦?”

    红尘挑了挑眉,“不是都好了。最近提起杞县才子,洪文宾堪称第一!”

    就是这样才让人心惊肉跳。

    王半仙六爻只是知道点儿皮毛,但他江湖经验丰富,行骗至今也有个十几年了,很少坏事,在他看来,那日于王家感受到各种不妥当的气息不是假的,现在王公子好转的莫名其妙,一定有问题。

    红尘乐了,一招手让这家伙附耳过来:“你要胆子够大。还想赚一笔,就去吓唬吓唬洪文宾,告诉他,他要是再不改过。继续下去,不出半月,必然惨遭厄运,死无全尸。”

    “啊?”

    王半仙愣住。

    糊弄走了这人,小猫和小狸都特别好奇,齐齐追问自家主子说的是真还是假。

    他们最近也跟着读书。小猫瞧主子如此灵,也想学一两手相面算卦的本事,虽然本身无灵气,一点儿学不会,可还是爱听这些乱七八糟的闲杂故事。

    红尘耸耸肩,声音也不算多轻松:“我猜测,那位若低调行事,安安静静在家等考核结束,说不定能熬过去,一举夺魁也不是毫无希望,但他四处张扬显摆,福运消耗太快了,绝对撑不了太久。”

    “福运?”

    红尘叹了口气:“在我们这些看来,一般人的福运都有限度,年轻时福气大,年老就可能福薄,在一件事上有运道,下一件事便有可能倒霉,虽说祸福难料,人和人的福气厚薄不同,也能利用外物借用外力使得自己福气增长,但洪文宾的欲求那么大,还这般立竿见影,无论他是用什么法子达到的目的,一定会折损他自己的福禄,我觉得他马上就要倒霉了。”

    小猫和小狸听得沉默下来。

    若真能如自家小姐所言,到是一桩好事,至少一个人可能不会一辈子都吃苦受罪。

    时间一日日过去,很快到了面试这一天。

    罗娘她们一开始都不怎么紧张,结果到了最后时刻,她们到紧张起来,一个个围着红尘打转,盯着她换了两大箱子衣裳。

    “我听说郭山长面试时特别严苛,你的每一句话,都必须小心翼翼,他会在提问题时给你埋下各类的坑,只要稍微出点儿错,他就完全不给面子,直接把人骂得狗血淋头!”

    有关这类传闻早就在杞县人尽皆知了。

    红尘笑了笑,最后还是穿的那身普通的粉白的棉布春装,外面罩了一件小小的斗篷,只戴一支珍珠发簪,衬得她嫩的很,正如真正十多岁少女般鲜活。

    打扮齐整,红尘哄了哄平安,又拎着两只长了一大截的小老虎和小豹子玩了会儿,便乘车而去。

    考生们都来得挺早,可到了面试时间,居然还没有杂役过来领路,整个书院东堂空空荡荡。

    等了好一会儿,张先生才晃晃悠悠出来露面,招呼他们所有的考生都进入大堂。

    里面摆着一圈椅子,前面一圈,后面一圈,张先生挥了挥手,就让他们自己找地方坐下。

    虽然所有考生本能地想争前排的椅子,但大家还是很有风度,并未出现任何争抢的行为。

    这毕竟是面试,谁也不希望失礼。

    红尘看来位置都差不多,坐哪儿也没问题,随意挑了一个就坐下,然后郭山长就出现了,一走到中间坐好,半晌没说话。

    考生们紧张地屏住呼吸。

    郭山长皱着眉头,凝眉苦思许久,看样子正在思考大问题,考生们额头上汗水淋漓,许久方听他轻声道:“再过半个月我要进京和国子监的老头子们一块儿出科举试题,你们都给我想想,我上路时该带点儿什么,有没有什么该注意的。”

    满座的学生都懵了下。

    所有人面面相觑,脑子飞速地运转,都在想山长究竟想考他们什么?

    各种五花八门的思绪在脑子里翻飞。

    红尘不急不缓地开口:“先生需要准备得东西不多,国子监想必都会备好,到是您去年新作的那一本诗集该带着,正好让国子监的学子们学习学习。”

    “……不过永安近来不大太平,上个月午门外砍了十多颗人头,都是卷进了张相爷遇刺的案子里头,大牢里还关着二十多位朝廷命官,国子监虽然看着没有牵扯,可里面的学生多是权贵子弟,想必很难完全置身事外,您这会儿非要进京,那最好别住国子监的宿舍,在外头赁房最佳……”

    她在那儿颇为闲散地说话,也不急迫,更不至于滔滔不绝让别人插不上话,却让一帮考生半天回不过神。

    实在是人家说的那些,衣食住行方面还能跟上,到了朝中各项事务,那是听也听不懂的。

    郭山长眨了半天眼,后面为了打击考生,做得那一系列的准备通通没用上。

    只是,他还挺高兴的。

    所谓面试,确实只是聊天而已,通过聊天,看他们的反应速度,看他们的知识储备,看他们视野够不够开阔,是不是只会读圣贤书!

    当然,只会读书的也能过关,只要你知道扬长避短。

    但每一次面试,他都找不到一个能什么都不想,他问什么就答什么,还答得很有意思的考生,今天终于有了。

    红尘的回答,轻描淡写,却包含了丰富的内容,至少能说明她见多识广,连朝政也看得清楚。

    她这样的表现,也许不是最出挑的,却绝对让他满意。

    等到一众考生终于回过神,也只能努力跟在红尘同学后头随意说几句,光彩大减。

    郭山长却聊天聊得甚是愉快,差不多谈了一个时辰,他扫了几眼座位,才一皱眉道:“咦?好像少一个人。”

    考生们停了停,一个圆胖的小子才支吾道:“山长,洪文宾没来。”

    红尘早就发现洪大公子不见踪影,不过她心里有数,那位也确实应该来不了了。

    考试没有等考生的规矩,郭山长也没说什么,就在考生们连面试是不是开始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笑眯眯地结束了他的面试。

    “诸位同学,我猜你们现在最想知道,今年的考核有没有附加题,题目又是什么?”

    废话。

    一众被玩得脑子还有些木的学生们不吭声。

    郭山长很高兴地捋了捋他那一嘴大胡子,张开嘴:“我……”

    “红尘小姐……红尘小姐,你们让我进去,小姐救命啊,人命关天!”

    门外传来嘶声裂肺的喊声,一下子就让郭先生的话又吞回了肚子里头。

    一众考生扭头,气得恨不得把门外抓挠不休,拼命想往屋子里冲的女人痛打一顿。

    有几个男孩子却惊道:“这不是月凤姑娘?”

    杞县赫赫有名的那位花魁嘛,女子大约不知,男人们,包括郭山长在内,要说不认识,那肯定是装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七章 鬼故事
    &bp;&bp;&bp;&bp;月凤姑娘是杞县蝶楼的当家花魁。

    别看她是在这等小地方,按说与江南那等风流所在没办法比,可架不住人家是蝶楼的人。

    蝶楼在大周朝有八十座。

    每一个楼子里的姑娘,那都是色艺双绝,而且清高无比,寻常人别说一亲芳泽,就是想多看几眼也不行。

    不但如此,这些姑娘们还多有绝活,就像柳小曼的琵琶,宋诗诗的剑舞,王安娘的小蛮腰男人一见便销魂,赵燕儿能在人的肚子上面翩翩起舞。

    当然,那说的是京城或者江南的蝶楼,杞县可有一个月凤姑娘,能诗能文,能弹琴能唱曲能下棋,玉面桃腮,容貌端丽,就算是相当出挑,不能强求太多。

    月凤也确实有骄傲的资本,可她渐渐老了。

    她十五岁时,达官贵人登门也敢婉拒,她十八岁时,碰见个英俊秀才也能不给面子。

    到了她二十二岁的今天,她该找个良人,给自己一条后路。

    月凤心里是明白的,她与京城那些名满天下的前辈们不同,她没有那么大的能耐,也不想有那么大的能耐,真和那些人一样,终日勾心斗角,为了那些个前朝旧事,舍生忘死,或许哪一天就大祸临头,连个善终都保不住,便是锦衣玉食地享受了荣华,又有什么好的!

    能有一个有才有貌,配得上自己的男人,赶紧抓住,过些家长里短的平常日子才是正经。

    然后她就抓住了洪文宾。

    洪文宾家里穷,有上进心,还有非凡的才能,最要紧的是,他家境败落,落魄至此,在杞县没根底,等将来他能出人头地去了外头,就再没人知道她月凤曾经在楼子里面呆过。

    虽然年纪小了几岁。可无论怎么看,洪文宾也是上佳选择,至于担心什么人老珠黄之后……要是担心这个,除非找个村夫。否则一辈子也别想寻个男人嫁出去。

    女人能有几年的好韶华,永远会有鲜嫩的小姑娘诱惑着身边的汉子,他就是将来瞧中几个小的也无妨,男人都是一个德性,能不能过得痛快。端看自己本事如何。

    月凤姑娘手段尽施。

    她这样风月场合的女人,糊弄一个才不到十八岁的年轻书生,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儿?

    事情也果然如她所料,洪文宾渐渐上了钩,这才几日罢了,就山盟有约。

    洪公子也一日比一日更显得出来拔萃。

    这一日却忽然出了事。

    她照例在自家的‘闺房’里陪洪文宾喝酒,整个人温柔中带一点点的冰冷,这是和她曾经见过的一个姐姐学的,虽然只是学到了皮毛,可她那位姐姐能哄得京城无数达官贵人在自己的石榴裙下争风吃醋。她学来哄哄洪公子,绰绰有余了。

    洪公子果然兴致极高,一首又一首的诗词吟诵出来,有些固然只是一般,可架不住数量多,且也不是特别差。

    她找人给编了曲子,弹唱出来,拿出去也能得满堂喝彩,至于那些客人们喝彩的是词曲,还是她这个人。又有什么好计较的!

    月凤姑娘温柔多情,洪公子情深意重,两个人饮酒作乐,兴致上来。月凤姑娘难得情浓,就留这位俊俏公子住了一宿,却不曾想,第二天醒来,洪文宾的眼睛居然看不到了,成了个瞎子。

    一开始他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是醒得早,天特别黑。

    这年头,大家晚上视力好的没几个,洪文宾到了夜里,也是连点儿光影也看不见。

    可等月凤姑娘起身梳妆,一身雪白长袍,在他面前转来转去,他的眼珠子都不动弹一下,两个人都发现事情不对,洪文宾也知道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登时吓得浑身冒虚汗。

    月凤忙派人去请了大夫。

    大夫来了一拨又一波,全都束手无策,洪文宾又气又怕,整日发脾气,动不动就砸东西,还不敢让消息流传,生怕外人知道。

    大周朝科举取士,别说瞎子,就是五官哪儿长得不匀称,那也不能得中。

    当年一怒之下起兵谋反的黄莽逆贼首领,薛天王不就是因着一张脸上长了个痦子,结果连个秀才都考不上,白白苦读十余年,这才绝了念想,吃起反贼这口饭。

    洪文宾的情况越发的差,没过两日,不光是眼瞎,连身子也渐渐麻木,四肢都不大能动,整日瘫在床上,又过了没多久,居然屎尿**,完全不成样子。

    他家里不富裕,治病拿药的钱,都是月凤给出。

    楼里的姐妹们都说她月凤有情有义,可这姑娘心里苦啊,谁都知道她倾慕洪文宾,这会儿人家落难,要是她随手就把人扔了,那她还要不要名声!

    别说什么**无情戏子无义的话,像她这样的花魁,必须有情有义。

    再说,洪文宾气急了都叫嚣,说是在她这儿得的重病,说不得是她给下了毒,这种罪名,区区一青楼女子怎么敢背!

    她就盼着洪文宾能赶紧好起来,结果这一日,几个大夫诊脉过后,私底下偷偷摸摸跟她说,洪文宾疑似得了——花柳病!

    虽然还不敢确定,可月凤顿时如遭晴空霹雳!

    这话要是传扬出去,她都不要活了。

    正愁得恨不得一头撞死,洪文宾身边照顾他的书童说了几句话,说是他家公子前些时日不大好,可能中了邪,找来位特别有名气的半仙。

    半仙把邪祟给驱除了,却言明可能没去根,而且说了一大堆吓唬人的话。

    “那位半仙说,我家公子福报来得太快,恐容易招祸,给低调行事,近来不要出门才好,结果我家公子没在意,只觉得自己哪里都好,是这一辈子最快活,脑子最清明的时候,一心一意要扬名立万,现在病成这个模样。也不知是不是招了什么脏东西!”

    月凤一听,心里虽然不大信,可洪文宾中邪,总比在她这儿染上什么莫名其妙的病更稳妥些。

    她在杞县人脉极广。想找人肯定找得到,王半仙让她堵住跑不了,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就把红尘给卖了。

    说来巧合,正赶上红尘面试这一日。洪文宾病得更严重,打摆子,吐白沫,整个人都不成样子,月凤也是一下子晕头转向,去茶馆找不到红尘,居然追到书院。

    阑珊书院里于是就闹了这么一出,让考生考官们一起看笑话。

    红尘嘴角抽了抽。

    月凤一番倾诉,把前因后果都说了,泪痕点点。一身愁绪。

    “还请红尘小姐发发慈悲!”

    乍一看,这位是满脸焦躁,可仔细一打量,就能看得出隐藏在眼角眉梢间的不耐烦。

    想必如花佳人,也不乐意伺候病号,今天闹这么一出,别不是想把麻烦转嫁到红尘头上!

    “阿尘,你可别沾手,一听这情况就不妙。”

    显然,其他考生也不是傻子。

    还有没被美女给迷昏头的几个考生就嚷嚷道:“你那意思是洪文宾生了重病。月凤大家有情有义,那给他寻几个大夫是正经,我们还等着面试,找红尘同学做什么?”

    “就是。大家若是银钱不凑手,不如我说一声,咱们给他捐一点儿便是,既然能齐聚一堂,同赴考场,也有同窗之谊。别的我们帮不上,送些银钱也算尽了心。”

    月凤脸上一苦。

    红尘心里忍不住冒出一点儿笑意。

    看来洪文宾确实不讨人喜欢,这些同学们连面子情都懒得给他,不过也怪不得这帮人冷血,实在是那位不爱和大家一起玩,陌生得很,见面还喜欢挑刺,总是一副鼻孔朝天的样子,再加上多多少少有一点点记恨,现在有此表现,再正常不过。

    红尘这会儿也的确没理会,用不着她理会,书院那边的杂役,护卫连忙赶过来,客气有礼,又十分坚决地将月凤给请走。

    正面试呢,这是相当严肃的事儿,怎能容别人捣乱?

    月凤一路哭哭啼啼,被她家丫鬟护着进了蝶楼,一回自己的卧房,这才收了哭声,忙拿热帕子抹脸,又敷了敷眼睛。

    她年岁不算很小,到了该保养的时候,平时就十分注意自己的容貌。

    “小姐,洪公子怕是靠不住了。”

    小丫鬟替自家主子打散了头发,又给她往脸上盖上一块儿热毛巾轻轻按压。

    月凤哼了声,心里也有点儿难受。

    “罢了,再找便是。”

    只不过她恐怕要病一病才好,顺便帮忙送封信,让洪文宾的爹娘赶紧过来伺候他们儿子。

    “可惜了,这短短时日,怕是耗进去百十两银子。”丫鬟皱眉,这看病抓药要钱,吃吃喝喝要钱,给人送信还得花钱,纵然自家主子不缺那么点儿银子,可也太亏!

    主仆两个心疼不心疼,没别人知道,这边,看了一出好戏,郭山长的眼睛到是闪闪发亮:“近百年来,怪力乱神的传闻层出不穷,奈何我五十年从未见过,附加题有了,诸位同学每人给我写一个真实鬼故事,越真实越好,能让我从中看到鬼怪的,一定满分!”

    一众考生:“……”

    还好,听说前年的附加题是去乱葬岗睡一宿,比一比谁的胆子大,和师兄师姐们相比,自家得的这题目,就不算什么了。

    问题是,阑珊书院有如此不靠谱的山长,整日这么玩,怎么还不倒闭?

    红尘回到家,刚一进门便听见耳朵里一堆杂乱的声音,满书房的书灵们似乎都急着要去找小镜子。

    以前也没见它们对别的同伴太上心 ,这次丢了一个,到显出情谊。

    红尘估摸着,这回洪文宾该吸取教训,能主动把东西给她送回来,干脆就写了封比较直白的信,让小猫送去。

    小猫去了没一会儿,回来耷拉着脸,那张面上就写了两个字——郁闷。

    “洪文宾那混球死活不认账,还讽刺咱家小姐,说咱们是穷疯了,死乞白赖地冤枉他,还说什么要是茶馆随便丢掉点儿锅碗瓢盆都怀疑客人,那肯定没人敢来咱们这儿喝茶!”

    红尘耸耸肩:“罢了,找不回来就找不回来。”

    她确实没证据。再争执,恐怕会很麻烦。

    小猫嘴唇动了动:“我是悄悄送的信,可洪文宾一发火,蝶楼那边的客人都听见了。很多议论,唔。”

    红尘顿时明白,怕是有人嚼舌根,说了些茶馆欺客的闲话,好在洪文宾这人不靠谱。书院那边的学生们,应该不至于有太大误会。

    既然那人作死,她想了想干脆等以后再说,自己的东西有灵性,一准丢不了,此时她也忙,忙着和一众考生一样,憋在书房里认真写一个鬼故事出来,没时间管旁的事儿。

    大周朝的话本里头,其实志怪传奇类的有很多。什么狐女报恩嫁贫寒书生,什么某某女儿婚丧黄泉梦游地府,还有夜半读书女鬼来红袖添香。

    但很明显,要真随意写一写,能不能过关不好说,肯定得不了高分。

    据她所知,参加考核的那一群考生文笔都不坏,写出来的文章也是声情并茂花团锦簇,红尘以前可也没写过这种文章,具体该怎么写。还真得琢磨琢磨。

    玉珏空间里那群大能们听了却是开怀大笑,给她推荐一堆书籍,全是鬼故事。

    红尘翻开看了几篇,也不禁浑身发毛。甚至隐隐约约,老觉得身边有什么怪异的东西存在。

    “家里可别真有鬼!”

    老参:“……”

    鬼虽然没有,可一屋子稀奇古怪的物种在,也没见她害怕什么,半夜起床上厕所都要抱着小茉莉陪,害得小茉莉天天嚷嚷鼻子不舒服。总闻见臭味,这会儿到怕了鬼?

    不过这故事还挺好看的,也很有用,红尘读得欲罢不能,觉得这些故事里的鬼怪到更像人些,只是比人更纯粹,无论是善还是恶,总是直来直去,掩卷沉思,不觉怅惘。

    也有的鬼怪怕人,被人欺骗,被人利用,它们也都有红尘俗世的烦恼。

    恐惧之余,到感叹多些。

    小莫偶尔瞄了几眼,也喜欢上了,干脆也闲来无事就窝在书房和红尘一起读。

    这日看到一篇,说是无间地狱中,有一城池,名为‘枉死’,里面的鬼怪都以同类为食,凶残狠辣,毫无温情,哪怕是好人化的好鬼,进入里面不久也要变成怪物,小莫读了沉默许久,忽然道:“有点儿像咱们大周的南域流放之地,流放过去的人百分之九十活不过三年,能活下来的不是变成畜生,化作厉鬼,就是拼死逃了出去。”

    红尘看他脸色木然,眸中却有一丝晶莹,随手拿了块儿点心塞了他的嘴。

    甜甜的滋味入口即化,滋润了舌尖,小莫就笑起来:“小姐可想好了要写什么?”

    “唔,再想想,再想想。”

    红尘趴在桌子上凝思苦想,还没动笔,外头小猫就躲躲藏藏地进来,哭丧着脸道:“小姐,有个老头,还有个老太太跪在咱家茶馆门口,我们赶都赶不走,他们这样子,咱怎么做生意?”

    还没出门,就听见罗娘满腔怒火地呵斥:“你们干什么啊!要是客客气气地送上帖子登门求见也就算了,现在这么做是个什么意思?我家小姐该你家的,还是欠你家的,你非让她沾上坏名声,告诉你们,没门儿!你们自己不吭声,我们小姐才不知道外面是有猫还是有狗!”

    薛柏桥正好过来,围观全场,也怒道:“儿子病了去找大夫,到人家茶馆做什么?真以为自己在这儿跪着逼迫,就能逼得人家小姐耽误书院考试的时间跟你们去胡闹?”

    这一双老人面面相觑,踉跄地站起来,一时手足无措,忍不住放声痛哭。

    尤其是老太太,哭得嘶声裂肺,捶胸顿足。

    “早知道我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不该让他独个儿离开京城!”

    老太太本也是个体面人,一头银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衣服虽然旧了,也浆洗得极干净,还用野花之类熏过,带着一丝清香味。

    洪父呆愣半晌,老目含泪,长叹一声:“都怪我不好,生了一场大病,把家业都给败了进去。早知道该让我去死,也省得孩子连读书也舍不得在京城读。”

    洪文宾是二老的老来子,或许娇惯,却是真心疼爱。

    红尘和小莫出来看了眼。她一开始没多大感触,洪文宾那小子自己作死,关别人何事,可两位老人家这么一哭,她到有点儿心软。

    罗娘她们见多了人间疾苦。还怪这二人胡搅蛮缠,给自家主人添麻烦,红尘却最羡慕人世间的慈爱父母,她就从来没得到过亲人毫无保留的感情!

    对于一片真心的爹娘,她还是愿意给予一份尊重的,再说了,仙山镜子也该收回。

    那镜子可不是一般的东西,人家专门送给她,她要是弄丢了,实在显得不太礼貌。

    红尘想了想。走过去冲洪父道:“我就跟你们去瞧瞧,不过不敢保证有用。”

    洪父连连道谢。

    “还是别谢了,许以后你会后悔,觉得我不该过去。”

    老太太摇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老人家都信神神鬼鬼的事儿。

    红尘让小莫驾着自家的马车,送他们三个去梧桐巷,到门口一看,阑珊书院郭山长的车子也停在外面,进了门,果然郭老也在。

    他老人家看见红尘。显然也吃了一惊。

    “你怎么没在家做我那道附加题,跑这边做什么?”

    洪文宾没能参加面试,他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山长,登门拜访下。瞧瞧情况自然应当,可看见红尘,他这心里又有些不高兴。

    说白了就是又傲娇了下,总觉得自家的考生们都该把自己的话当金科玉律,万分重视。

    红尘客客气气地见过礼。

    洪父满脸急色,他儿子都成了现在的模样。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山长先生的。

    老太太近乎用拖的,愣是把红尘给拖进卧房去。

    房间里门窗紧闭。

    洪文宾躺在床上,面如金纸,这才短短时日,一张脸就瘦得脱了相。

    在睡梦里他也不安稳,眉心跳动——“不,不要吃我!”

    “我的儿!”

    老太太心都碎了。

    红尘走过去看了看,忽然抬起手,啪啪,甩了他两巴掌!

    老太太愕然,猛地搂住儿子回头:“你,你……”

    “醒了。”她一笑,指了下洪文宾,老太太扭头看了眼,果然见儿子眼皮抖动了下,眼睛睁开一条缝,只是目光呆滞,瞳孔浑浊,确实像瞎子。

    即便如此,老太太也大喜,他们来了一天多,也喊了,也叫了,也找大夫看过灌了药,根本什么用都没有,儿子完全没有知觉,早知道打就能醒,别说两巴掌,十巴掌她也狠得下心。

    “儿啊,你怎么样?哪儿难受?”

    洪文宾眼泪哗啦就落下来,哭道:“娘,有怪物要吃了我,好疼啊,娘!”

    红尘揉了揉耳朵,连忙打断这母子俩感人肺腑的交流:“洪文宾我问你,你是不是拿走了我们茶馆的镜子?”

    洪文宾顿时收声。

    洪母满脸迷糊,搂着儿子诧异道:“什么镜子?”

    红尘不理她,只盯着她儿子,脸上也露出几分不耐烦:“我的耐心有限,你要是还执迷不悟,就抱着你功成名就的美梦去地下享用!”

    话音落下,她作势站起,洪母顿时急得满头大汗:“小姐,小姐有话好说,到底什么镜子?我们去找,我们给您找还不成么?”

    红尘摇摇头,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符纸,啪一声,贴在床上,咬了咬舌尖喝道:“喝令显形!”

    顿时所有人耳边都传来一阵嗡嗡嗡的声音。

    郭老瞪大眼,仔细盯着洪文宾,忽然看到他身边出现了一堆黑色的小虫子,别看只是小虫子,密密麻麻一大片,却比遇见别的东西更恐怖。

    “啊,啊”

    洪文宾明明是瞎了,却仿佛看到这最恐怖的景象,嘶哑着嗓子尖叫,翻了个白眼就昏死过去。

    郭老也腻歪地捂住脸扭头蹭一下窜出门,只有洪家二老愣是站着没动,只是身子抖得和筛子似的。

    红尘也有些恶心,皱了皱眉,又是两巴掌过去,扇醒了洪文宾:“你看到了没?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究竟有没有从茶馆拿走镜子?”

    “和镜子无关,那可是能助我平步青云的宝镜,潜龙腾飞风水局成功了,已经成功了!”

    洪文宾闭着眼,神智明显开始迷糊。(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八章 引魂之术
    &bp;&bp;&bp;&bp;红尘:“……”

    叹了口气,她也懒得管了。

    “不是我不想帮忙,瞧瞧你们儿子这死鸭子嘴硬的模样,我也有心也无力!”

    洪家老两口几乎要崩溃。

    老太太扑过去抱着儿子喊道:“儿,咱不要什么平步青云,娘只要你安安稳稳的,你听话,告诉娘你到底拿了人家小姐什么东西!”

    现在他们也听出来,自家儿子的确得了别人的一面什么铜镜。

    但就是这么逼问,洪文宾已经吓得神智都没了,愣是咬口不肯说,两个老人急得浑身冒汗也没办法。

    洪父脸色白了白,嘴唇抖动了下:“小姐,这小畜生拿了您什么,您告诉我,我赔给您……您就看在我们年过四十才生下这么一个小畜生的份上,救救他吧。”

    红尘无奈:“我还是那句话,你们要真想救他,就赶紧让他把事情说清楚,他要不亲口说出来,我就请不走那东西……看现在的模样,最多能撑上五日,过了时辰便真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了。”

    让这两个老人再商量商量,红尘看了眼已经很明智地躲了出去的郭老一眼,自己也溜达出去。

    “若是他昏死,你们就打他脸,打得越重,打得他越凄惨,他清醒的时间就越长。”

    老太太一脸为难地点了点头,看儿子果然又迷糊了,只好抖着手甩了他一巴掌,还唯恐不够重,狠狠心咬牙使出浑身力气。

    “呵呵,咱们阿尘学坏了。”

    红尘怀里的几本书叽叽喳喳。

    “明明身上带着一张定神符的。”

    用上定神符,起码能保那个洪文宾三日平安。

    开什么玩笑,她画了半个月才能画成功,浪费的符纸连玉珏空间里的大能都心疼,甚至还劝她别练那玩意儿了,真需要还不如上空间买。

    有个商人可能有大规模批量制符的本事,卖出来的东西物美价廉。应付点儿现在的小事儿完全足够。

    红尘只是觉得什么都比不上自己有一身本事来得好,这才耐下心来,认认真真去练习。

    出去到外屋坐下,红尘和郭老眼对眼面面相觑。

    郭老看她。就和看到一只新鲜物种似的,双眼放光,十足好奇。

    老人家活得年岁长,又不是乡野村夫,奇人异事也是见识过的。年轻时在京城做官,还和那位名满天下的钦天监赵大人同桌饮酒过,听他谈那些玄而又玄的东西,也曾听得佩服之至,但像今天这样,能亲眼看到那些东西,到还真是头一回。

    “不得了,现在的年轻人们,个顶个都厉害得很!”

    小姑娘才多大,十四岁而已。他十四那年,还为了和师兄弟们少一块儿肉多一块儿肉闹别扭,哭鼻子。

    不过郭老也没太惊奇,当年他跟在前任山长身边时,也遇见过天才少年,不过十余岁,光芒四射,难以遮掩,实非池中之物,也不知道后来这孩子去了哪儿?

    “阿尘。你是不是真知道怎么救洪文宾那小子?”

    红尘失笑,老山长德高望重的,看来对那个书生的观感也不怎么样!

    还没答话,里头门帘打开。老太太冲出来,抓住红尘道:“小姐,他愿意说,文宾什么都愿意说,您救救我儿。”

    郭老也挺好奇,跟着红尘一块儿进去。再见洪文宾,他忍不住有点儿想笑。

    刚才这小伙儿大约又晕死过去,他爹娘生怕他有什么事儿,唯恐打得不够狠,到现在脸上通红,明显肿了一大圈儿,本来长得也就只是端正寻常,如今连眼睛都肿得看不见,嘴角崩裂,还能吱吱呜呜地说话,实在不容易。

    要是以后自己遇到什么难事,郭老觉得,他肯定不会找这丫头帮忙,真被折腾成这副模样丢人现眼,还不如死了算了。

    “咳咳。”

    红尘也有点儿想笑,硬忍着摆出张平静脸,低声问道,“我的镜子呢?”

    洪文宾有气无力地看了看她,嘴角抖动了下,目光黯淡:“……我究竟怎么了?”

    红尘摇了摇头,推开窗户,四下张望,叹气道:“你这里的确布置了风水局,而且锋芒毕露,拦截龙脉之力,四方之气汇聚一堂,催发之力,隔得三里远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洪文宾眼睛赤红,满脸激动之情。

    “你别高兴得太早,难道就不想想,你区区一个书生,无钱无财无权,哪个灵师会为了你布置这种损功德的风水局?要知道,布置这种夺取天地灵气的局,肯定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洪文宾脸上露出几分迷惘。

    红尘叹了口气:“以前我在书上也读到过几个例子,不是为了报恩,就是迫不得已,千百年来也不过个例罢了,你有什么功绩,有什么恩德,能让一个有本事布置风水局的高人这般帮你?”

    这番话,顿时让洪文宾哑口无言。

    洪家老两口也心惊肉跳的。

    “现在你该知道后果,后果就是,对方虽然布置出催发之局,借用的却是你一生的福运,不止如此,那位大师还用了阴损手段,在你体内埋下一种魂蛊,你福运一消,它们就能啃食你的灵魂,再过不久,别说命了,你连轮回转世的机会也不可能有。”

    洪文宾脸色煞白。

    老太太几乎要晕死过去:“是谁,是谁这么害我儿,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你知道不知道?”

    洪文宾终于撑不住,哭诉:“那日我心里不畅快,就去苍青山转了转,半路遇上一和尚大师,我看他一招手,天上飞禽召之即来,想必是个高人,就上前和他攀谈,那位大师算卦十分灵验,几句话就把我的事儿都算得清楚,还说我面临人生一转折,若度过去,自然平步青云。只可惜前方又巨石拦路,怕是很难得偿所愿,我一时担忧,就哭求他。希望他能助我一臂之力。”

    “大和尚看我心诚,就告诉我,他到有个法子,能助我成龙,就是缺一件法器。”

    洪文宾脸上红了红。“他说那法器很难找,如今在前面那家茶馆中就有一个,应该摆放在东南位,不会很难找,我若是能把东西拿来,他就帮我,我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脑子迷迷瞪瞪的,还真就去了,那大和尚还给了一个鲤鱼的小玉摆件。说看见他要的东西,玉就会发烫。”

    洪家两口子脸上都发青。

    “你……哎,你这孩子!”

    又是和尚?

    红尘觉得最近周围有本事的邪和尚挺多,不自觉就想起锦城哪一码事来。

    五个月前给陆家布置风水局的也是个大和尚,手法和这一次比到有些相似,不过上一回比较随意,这回更狠辣点儿。

    世上没有那么巧的事儿,邪和尚也不会如雨后春笋似的,一个接一个往外面蹦。

    她有点儿怀疑两个大和尚是同一人。

    那就有些不好办了。

    上一次若说是阴差阳错,应该没结仇。这一次对方明显是觊觎她的东西,大概是看出门神厉害,他担心里面还有什么陷阱,就没自己动手。反而找了个替死鬼!

    红尘摇了摇头,哭笑不得:“还助你成龙,你也不想想,自己要真成了龙,咱们那位万岁爷还不活剐了你?”

    洪文宾耷拉着脑袋,不肯吭气。

    “你说那大和尚想要那件法器。为什么没拿走?”

    仙山镜子明显好好摆放在洪家,她的感应可不会出错。

    洪文宾讷讷道:“我也不知道,他一开始说要拿走,后来又说,我这事儿比较严重,他布置的风水局要是没那镜子做镇物,怕会不管用,他就吃点亏,留给我算了,呃,我见大和尚说话时脸色略微不自然,怕也有点儿心疼!”

    正因为那大和尚什么都没要,一文钱未曾收,连谢礼也不肯要,甚至他家一茶一饭也不曾享用,洪文宾一直都没怀疑人家大师,不觉得大和尚是会害了他。

    红尘眨了眨眼,有点儿想不明白,只猜那位可能找错了东西,还因为自家的镜子认了主,又不是凡物,他不敢随意拿走,不过不是也无所谓,这么有缘分,早晚能碰上。

    “疼啊!”

    她还沉思,洪文宾又鬼哭狼嚎起来,吓得他娘亲扑过去抱住他,哀嚎道:“小姐,您发发慈悲,发发慈悲!”

    红尘这才上前,拿出一张黄纸,问了洪文宾的生辰八字,写了上去,又扎破他的指尖取血,搁在旁边早就熄灭的炭盆内,轻轻冲着炭盆吐出一口白气。

    所有人目光一闪,就见风吹帘动,沙沙作响,无数黑色的虫影从洪文宾的身上蜂拥而出,投入炭盆里面。

    郭老一动不动,看着那东西爬过他的脚面,顿时觉得背脊发寒。

    嗤一声,炭盆里的黄纸无火自燃,那些黑影投进去,也消失不见了。

    直到源源不断的虫影越来越少,屋里几个才松了口气,洪父牢牢护住儿子,盯着炭盆,眼见着火焰熄灭,里头的木炭还是老样子,黄纸却连点儿灰烬都没有剩下。

    “小姐,可是无妨了?”

    红尘耸耸肩:“我拿走我的东西,你们也把那要命的风水局破了,应该会没什么大碍,不过嘛!”

    “不过什么?”

    洪父一脸紧张,他最怕人家说不过两个字。

    “一会儿再说,先把我的镜子还来。”

    “对,对,镜子,儿,小姐的镜子你放在哪儿了?”洪母一脸焦急地问。

    人家这位的东西,可不是他们这等平民百姓能贪图的。

    洪文宾浑身虚脱,勉强开口:“在书房!”

    洪父连忙领着大家过去,亲自打开大门,就见那镜子果然在书房的一张书桌前,快走了几步,一溜小跑跑到前面,双手去捧镜子。

    红尘张了张嘴,还是没说话。

    结果洪父一拿,脚下登时踉跄了下,使劲抱镜子,拿了半天,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愣是拿不起来。

    郭老眨了眨眼。就差要说这位装模作样,真有那么沉,洪文宾是怎么偷的?

    好在郭老顾忌人家年岁大了,又一想。到了现在这份上,洪父就是个傻子,也不可能做这种蠢事。

    “老先生,您让让。”

    红尘失笑,轻声道。

    洪父闻言连忙松开手。退到一边,抹了把脸上的汗水,神色讪讪,“没想到镜子不大,竟这般沉重!”

    心里都开始犯嘀咕,要是这东西死活拿不起来,难道让他去请几个壮汉把镜子给人家抬回去?

    正胡思乱想,就见红尘一伸手,皱眉道:“玩够了没有,还不过来?”

    那镜子闻声抖动。噌一声,居然飞到半空。

    洪父吓得往后一缩。

    郭老也鼓了鼓脸,眼珠子瞪得溜圆——想他活了这么一把年纪,可从来没见过会飞的镜子!

    结果那镜子飞在半空,小心翼翼地朝着红尘挪动了下,又往回缩,整个身体抖动不停,到像是撒娇。

    郭老揉了揉眼睛,甚至忍不住小心翼翼地伸出手,伸到那面小镜子上面晃了晃。

    红尘深吸了口气。轻声道:“你乖,青锋不会吃了你的,回来吧。”

    她这么一说,那镜子左右晃动了下。果然嗖一下,落到了她手里,红尘反手把它塞袖子里头。

    洪家二老这才吐出口气。

    郭老也抹了把汗:“真是……我以后再也不嘲笑老白了,真是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老白是他们书院的看门人,在书院看了三十多年的门,闲暇时就喜欢讲各种奇人异事。还说得一套套的,神乎其神,他以前从来不信,只是闲极无聊,喜欢找个爱说话的一块儿喝酒,还热闹点儿!

    现在看来,那诸般传说能久久流传,自有其道理。

    红尘收了自家的镜子,见洪家二老满脸焦虑殷切,叹了口气,轻声道:“命到是能保得住,一会儿再把这风水局破掉,洪文宾就性命无忧,可他还是被收走了太多福禄,将来恐怕事事不顺……最好能让他从事些简单的工作!”

    言外之意,科举怕是不行了,只是红尘不好这般直白。

    洪母顿时大惊失色,整个人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动也不会动。

    当爹娘的最希望什么?

    最希望自然是儿孙平安,一世太平,还希望孩子能出人头地。。

    如果别人这么说,他们可能还不会如此绝望,但看了红尘的手段,再听她一说,一颗心都寒了。

    红尘也有点儿不落忍,想了想安抚道:“二老也别太着急了,世事无绝对,要是洪文宾从今天开始积累福德,多多行善,或许过上一两年,他就太太平平了。”

    “小姐,难道就没有旁的法子补救?”

    洪父一咬牙,扑通一声跪下,“小老儿年纪大了,什么都不怕,能不能把我的福气转给我儿子?”

    红尘皱眉:“老爷子,这种话以后不要再说,也不要想,饮鸩止渴从来就不会有什么好事,你要是想你儿子好,就多敦促他积德行善。”

    其实不是没办法,但那些办法,无论哪一个,不是需要天材地宝,就是有伤天和,红尘怎么肯为了个笨蛋书生不倒霉,就去做那种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洪家爹娘见红尘脸上都冷了,也不敢多说,生怕再得罪了她,只能讷讷道:“也罢,大不了我们两口子从今日起,持斋茹素,给儿子积德,还请红尘小姐再帮帮忙,一事不烦二主,就帮我们把那要命的,杀千刀的风水局破了吧。”

    他们两个千求万求,红尘只好辛辛苦苦动手把他们家宅子给拆了一遍。

    连郭老都帮忙拿铁锹,按照红尘要求的位置拼命挖,她画线的地方都挖,结果弄到最后,整个书房都掘地三尺。

    “有东西!”

    咯嘣一声,郭老的铁锹戳到个物件上,他脸上变了变,“还真有东西!”

    红尘连忙喊道:“接下来不能用铁锹了,都用手。”

    一行人都蹲下去用手开挖,这下没用多少工夫,就把东西里挖了出来,居然是四只黑漆漆的香炉。

    香炉的底座有点儿古怪,旧的,一出来便满屋子恶臭。

    “呕。这什么!”

    连洪文宾自己一眼瞧见这东西,也恶心得干呕了半天,他都弄不明白,当日怎么就稀里糊涂的让那大和尚往他屋里埋了这些个东西。

    红尘也掩住鼻子。退了好几步,失笑道:“你们可别太接近了,我看这玩意很了不得!”

    这还是租赁的宅子,要不是郭老在这儿,人家主人家也相信阑珊书院的山长。红尘恐怕还很难在人家的房子里大动干戈。

    香炉其实都是很值钱的东西。

    她迟疑了片刻,找了个布袋都收拢到一块儿,打算转头就卖到普济寺去。

    癫和尚不说,另外那位雷音寺出来的高僧可不是什么好和尚,这东西他不会嫌晦气,清理一下马上就算是很不错的法器,还是成套的,真论品质,其实比红尘自己淘到的八吉祥档次还高一些。

    终于干完活,洪家二老亲自送郭山长和红尘出门。感恩戴德的模样,连红尘都觉得走这一趟不很冤枉,想了想,还是道:“二位,我过几日去淘几样法器,再给你们布置个风水局,调理调理,大作用没有,却好歹能抵挡些煞气,无煞气侵蚀。洪公子的情况会好很多。”

    洪父连连点头,感激不尽。

    郭老眨了眨眼,笑道:“那到时候可得让我开开眼,说起来。我给你们出的附加题,你的答案肯定不差,就今天让我看到的这些,你写什么我都得信!”

    红尘失笑,这到不错,额外收获嘛!

    洪家还要请吃饭。去酒楼吃顿好的,大家累了一天,两个人都推拒了。

    两位老人家担心儿子,也就没再多说。

    红尘回了家,把自己洗刷干净,爬书房里想写个鬼故事,结果想了半天,也没想出特别出彩的,玉珏空间里一帮人到是都笑呵呵地要给她提供。

    问题是这种题目还要作弊,似乎没必要,再说了,万一山长出什么幺蛾子,还让她写东西,弄出来的文字风格不一样也是麻烦,你变换风格,也不能写一篇变换一次。

    最后干脆也不多想了,就尽自己所能写了一篇。

    是一篇很温馨的鬼故事,男人的妻子死了,他去找了位灵师,替他制作了一具人偶,又用引魂之术,把妻子的灵魂引了回来,让他们还能做一对阳间夫妻。

    红尘写得确实特别温馨,写一人一鬼两个主人公多么相爱,生活中还有很多搞笑的事情发生,乐趣十足,她写完都忍不住夸了自己两句。

    写完了,小莫做第一个读者,看了之后也说好。

    既然好,红尘整理好,便决定了就是它,回头就交上去。

    她写的这个鬼故事,果然很让郭山长喜欢,事实上不只是郭山长,好几个先生看了都忍不住默默垂泪。

    张线上还为此作了一幅画,说是满纸温情脉脉,读来午夜梦回,却是泪满衣襟,堪为人间最苦。

    入了夜,红尘早早睡下,迷迷糊糊中,窗外忽然出现个影子。

    小茉莉的枝条伸过来蹭了蹭她的脸颊——阿尘,有个美男子扒你家窗头。

    红尘一点儿恶意也没感觉到,翻了个身继续睡。

    “世上当真有引魂之术吗?”

    一个很嘶哑的声音传来,红尘蒙上被子,恍惚道:“谁知道呢,或许有……反正书上有记载。”

    也可能是很多人希望有。

    天色微明,红尘从床上爬起来时,精神有点儿恍惚,起来吃饭还蹙着眉。

    “小姐?”

    小猫给她端来一碗米粥,见她精神不好,连忙道,“不如再去歇歇,为了个考核,您可着实辛苦。”

    “唔,没事,就是半夜三更的做了个怪梦,梦见有人问我,世上有没有引魂之术!”

    小猫怔了下,笑道:“当然有的,那日小姐不是帮厉王殿下施展引魂的法术了?”

    那明显是故弄玄虚好不好!

    红尘翻了个白眼,把他打发去干活。

    小莫没吭声,到是忽然喜欢起刻木头,他手上可能受了伤,一点儿力气都没有,雕刻的时候特别慢,也总刻不好,红尘瞧见就指点他一点儿。

    “你这手上没力气,多活动活动,刻刻木头挺不错,还能锻炼下。”(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九章 榜首
    &bp;&bp;&bp;&bp;每年到了阑珊书院张贴榜单的时候,天南海北的人们,尤其是读书胚子便蜂拥而至,哪怕没考这座书院,也愿意来见识见识未来的佼佼者们。

    如今已是五月中,空间里缠缠绵绵的阳光如雨丝,夹杂着浮沉,洒在一张张发亮发光的脸上。

    “真热闹!”

    “我就盼着咱阑珊书院一年考它个百八十回,那我天天能赚得盆满钵满。”

    书店老板寻常个把月不来店里,此时却赶了个大早,和手底下的伙计们一块儿忙活,书架上摆放的不是某某大儒的心血力作,就是上一届考生优秀策论合集。

    至于那些某大师与某小姐的私密情话,某书生连续三年不回家,苦读求学,终于考入书院的励志故事,就更是多了去了,哪怕内容重复个十遍八遍的,销量还是一点儿都不坏。

    他们这一条街的商铺,全靠着阑珊书院吃饭,年年烧香拜佛希望书院越办越好,学生越来越多,他们的店铺也是客似云来。

    一直等到晌午。

    前面终于开始骚动。

    “张榜了!”

    从前向后,呼声连成一大片,所有人踮起脚尖张望。

    “今年最终考核的成绩一块儿出,头一张榜就是那个,我的老天,张先生亲自过来贴榜文呢!”

    方晓英的手颤了颤,茶壶一倾,一滴滚热的茶水倒在她的指尖上,烫得她一缩手,含在嘴里抿了抿,身边的大丫鬟一早挤到前头去看成绩,只剩下个才七八岁的小丫鬟,什么都不懂,只知道趴在窗户旁边瞧新鲜。

    嘴角勾出一抹浅浅笑意,方晓英心中多少有一些底气在,区区一杞县,哪怕是男儿身又能有多少见识。她不说所有科目成绩上佳,得一榜首总还有机会的。

    若是洪文宾考完了,以那位的能耐,或许还能与她一争。现在的洪文宾怕是无一战之力!

    红榜贴出,名列第一,消息传遍大江南北,声名远播,她就能一直读书。继续读下去,绝不和大姐一样,让家里人给贱卖了,要不是她前未婚夫梅忠海造成的影响太恶劣,她一时也嫁不出去,还偏偏有才有貌,是花费大力气和金钱培养,舍不得轻易让她贬值,怕是早让爹爹送去联姻,对象也不过那么几个。都是烂得扔到香料堆内,也依旧臭不可闻的东西。

    望着前方人流汹涌的地处,方晓英心口上开出一朵灿烂的花。

    不多时,耳边就听人念叨。

    “呀,最终考核那边出新鲜事儿了,头名竟是个女子,年纪还不大。”

    “真的假的?是哪个大才女?”

    “前面传的消息,等会儿肯定知道,你说一个女孩子能跟书院提什么要求?难道也和五年前的‘状元’似的,要书院替他卖书?

    当年那位状元。门门科目考核都是上上,最后提出个要求,说他爹花费了大半辈子的时间,写出一部鸿篇巨著。叫《梦醒记》,写得是一家的兴衰,他没钱印刷,打算叫要书院替他卖书,郭老看过那本书,当时答应了。到现在周围好些书铺子还在卖这个,再版了三次,卖的相当不错。

    可惜了那位状元,三年前也不知怎么被扣上了个通匪的罪名,多少同窗,甚至有恩师求情,还是没求下来,被判了死刑,年纪轻轻,才二十岁,让人心痛至极。

    “要我说,女孩子若真能让书院答应什么,还是要自己挑个好先生当亲传弟子,咱们阑珊书院的女先生里,童先生书画第一,就连大小双李也不能比,但说起来,到还是人家京城女学的邹先生教导出来的女子,个顶个是名门闺秀,连皇后娘娘当年不也说,是她这位师姐,姐代母职,照顾她长大的?要是我女儿能考第一就好了,就求书院给一封推荐函,推荐到京城女学去寻邹先生。”

    这纯粹是梦话。

    其他人听听笑笑而已。

    方晓英抿了抿嘴唇,脸颊上飞起一抹红艳,也是想入非非,努力让自己别飞那么高,可这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

    “哎?红尘是哪一个?这多少年没见了,又一个最终考核第一,科目全是上上,所有先生都给了个优字!”

    “还是女孩子呢!可得见一见,让我闺女也沾沾文气。”

    底下一大汉,人高马大,嗓音也极亮,一嗓子大半个酒楼客人都听得清楚,大家顿时议论纷纷,说什么的也有。

    方晓英慢慢端起茶杯,品了口茶,脸上的表情一丝都没有变,胸口稍稍痛了一下,就深吸了口气,琢磨她若是能得前几名,有个好名次,干脆就入读阑珊书院。

    这家书院也是极妥当的,一定想办法选个好先生,当人家的亲传弟子,再多结交些人脉,对爹爹的生意肯定大有好处。至于能不能得前几名,她还不至于为这个担心!

    一群老少都在找红尘,方晓英也跟着目光逡巡,她这人向来识时务,对寻常普通人也客客气气,多个朋友多条路,谁知道将来有没有需要人家帮忙的时候?至于像考核第一那种一看就霸气十足,说不得何时便一飞冲天的,更要趁机结交才是!

    这帮人正找的红尘姑娘,此时此刻拎着一大袋子脏兮兮,瞧着就很不祥的香炉,在普济寺附近的山头上与那位三嗔大和尚蹲在一起。

    “一百两。”

    “你打发要饭的呢?”红尘翻了个白眼,“还敢叫什么三嗔大师!你个抠门和尚,就这样的香炉,哪怕是单个卖,少了一千两你上哪儿买去?现在是一套四个,成套的!”

    “除了我,至少在杞县除了我,你把这东西卖给别人,就算真一不小心卖出去了,那也是坑人,折福折寿的事儿。”

    三嗔一点儿都不着急,老神在在地道。

    红尘抓起布袋扭头就走,一口气不停走出好几步,马上都到马车那儿了。三嗔这才连忙站起身,苦笑道:“等等,等等,你怎么这么着急?一看就不是买卖人。讨价还价呢,本来就得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慢慢来。”

    “我不是买卖人,也没精力跟你磨,这四个香炉。因为你还要拿去净化,费点儿辛苦功夫,我也不跟你多要,你一共出两千两白银,四个都给你。”

    红尘板着脸懒得和他磨叽,今天阑珊书院的考核成绩要出来,罗娘她们一早就去看了,她还想早点儿回去,省得家里人担心,要不是三嗔前几日不在寺内。明日又要出游,大忙人一个,她也不至于非赶在今天过来。

    三嗔沉吟片刻,瞧红尘是真打定主意不肯改,只好答应。

    普济寺的银钱虽多,他可不能随便用,不过三嗔和尚是个肥得流油的大和尚,不光存款多,赚钱的能耐还强,经常去锦城招揽买卖。给人做一场法事,一千两银子以下的都少见。

    红尘和他比起来就差得远,她现在被忽悠着干活,多是义务性帮忙。最多事后得点儿谢礼,正儿八经地收钱还没有过。

    三嗔拿了香炉,就迫不及待地回去,把它们按方位排好,就坐在蒲团上,慢慢转动念珠。

    “嗡嘛呢呗咪吽。嗡嘛呢呗咪吽……”

    红尘也跟着过去看了看热闹,随着三嗔和尚念诵六字真言,金色的光晕就冲着香炉扑了过去。

    几乎是一瞬间,整个大殿内阴冷的空气都一扫而空,暖洋洋的让人想睡觉。

    红尘顿时也觉得身体一轻,从内到外都舒坦得很,心中不觉纳闷。

    “这家伙明明也是个邪门和尚,花花心思不少,怎么还会念经?”别人不知道,她可看得出来,三嗔一开始周身上下都是戾气,肯定没少做伤天害理的事儿,就他这样的,年轻时还好,到了晚年肯定百病缠身,不得善终。

    可这些时日不见,他身上的戾气几乎看不到了,到真有些宝相庄严,有大德高僧的气韵。

    等三嗔念了十几遍经文,脸上才露出几分笑意:“成了。”

    红尘眨了眨眼,那四个黑漆漆的香炉,虽然还是黑漆漆的,可表面上隐约有了金色的光泽,古朴中透着大气,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

    京城

    至顺五年的五月,刚闹过一场瘟疫,都城上空都仿佛笼罩着阴霾,阳光也懒得眷顾这座城市。

    大云寺内,戒慎咽了一口黑血,猛地眯了眯眼,吐出一口长气,重重咳嗽了两声。

    “师叔祖?”

    外头小沙弥低声问了句,“可是需要点儿什么?”

    “哼哼。”戒慎冷哼了声,终究还是捂住胸口,低声道,“我练功岔了气,你去请个大夫来。”

    小沙弥应了声,毕恭毕敬地退下。

    里头半晌没有动静,良久,戒慎才挪动身子,缓缓站起,眯着眼睛琢磨——果然不该太大意的,那日在苍青山看到那两尊门神,还有那些符箓,他就知道里头的人不简单,可那法器的气息太让人着迷,纵然不动手直接抢夺,只要能借机偷出一丝半缕的气运,对他也大有裨益。

    不过他一向小心,这会儿便是让人破了布置,还毁了法器,也不过稍稍受伤,吃两服药调养下即可,到是无妨。

    戒慎推开窗子,又招呼了个小沙弥,低声道:“去给你师姐送封信,就说让她多去夏家的剑庐转一转,拿些灵兵过来,让我替它们开开光。”

    小沙弥应了声,就弓着身子退下,可这心里却有点儿难受。

    每次戒慎师叔祖给灵兵开光时,拿些灵兵懵懵懂懂的啼哭声,让人心疼死了。

    每到这种时候,他就特别羡慕寺里的那几个知客,还有那些小师兄,小师弟们,他们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不懂,每日清清静静的念佛,多幸福啊!

    就在同一时间,钦天监的灵师赵封,睁开眼,皱了皱眉,探出头去看天象。

    说来大周至今已经有一百三十五年,太祖太宗,都是天纵英才,可惜天不假年,传到当今圣上,已经是第四任帝王。按说时间还不长,就算一个王朝总有更迭,大周尚且不到时候,本该正值盛世。风调雨顺,万民安乐才是,偏偏这些年屡遭兵灾,天灾人祸都多,前些年的黄莽逆贼。那简直差点儿颠覆掉半壁江山,就没几年好年景,不说别的,光坐在上面那位陛下,就有好几次九死一生,能活到现在,怕是运气多点儿。

    赵封享朝廷供奉,自身气运早和大周朝融为一体,自然是希望它兴旺发达,终有一日能八方来朝。四海称臣,至少得把北燕,西狄两个邻国给压下去才是,但近来夜观天象,晦暗不明,就是他,也看不出天机了。

    “风雨欲来啊!”

    赵封摇了摇头,转过身又倒在榻上,合衣躺下,盖上被子睡过去。

    风雨总是要来的。他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儿便行了,也没必要提前担忧。

    那边两个神棍的思绪,到没多少人关心,如今京城里最流行的。是举行文会,谁让最近正是各大书院考核的日子呢!

    连那些后院闺阁女儿近来聚会,闲聊的话题也多是哪个书院,又出了才高八斗的学子,来年科举,指不定能一举夺魁。

    夏家往日不关心这些。他们家学,在年轻人心目中的地位,可并不比国子监低到哪儿去,只是国子监多是读书人,家学里可是能出灵师的。

    哪怕一千人里面只出一个,那也足够怀揣着梦想的少男少女飞蛾扑火了。

    今年却不同,内堂一早传下话,让负责传递消息的弟子,多注意杞县方向,一旦有消息传递,务必八百里加急,急送京城,让上面人这般关注的,居然还只是一座小小阑珊书院的招生考核情况。

    于是千里之外红榜一贴,夏家的弟子们跑坏了十三匹马,只用了七日工夫,就赶到京城,把抄好的大红帖子送了进去,虽然辛苦些,到是极值得,听说送信的兄弟得了厚厚一大封银子的赏赐,起码有六七百两。

    只是红帖送进去就没了动静,也不见上面有什么旁的指示,到让这些弟子满头雾水,他们一开始还当最近夏家培养出来的弟子质量不高,上面也着急,这才在各地涌现出来的好苗子上打主意,说不得有招揽的意思。

    上面想什么,他们这些底层弟子也分析不出来,不过平时唠叨几句罢了。

    京城那边乱象频生,红尘一家子却开怀得很,连平安这几天都加餐,多了点儿煮得烂烂的肉糜,它还太小,平时主要喝肉粥,其实该让它多喝些奶水,问题是白虎产崽子时间有点儿长,它自家的崽子都能离开爹娘独自狩猎,奶水自然该没了,当初要不是喂的只是一只小奶狗,怕是绝对不够喝的。

    其实当初小平安在外觅食时,那是什么都吃,连肚子也填不饱,勉强能不饿死,还有什么挑剔的资本?但自从跟了红尘,红尘有意调理它的身体,还有野心要把它驯养成小灵兽,一应饮食起居就都变得很有规矩。

    估计连平安一开始都有点儿不大习惯。

    罗娘和阿严她们,一人整了身新衣裳穿,她们中有的针线好一点儿,有的只会缝缝补补,根本不会绣花,这回干脆就奢侈了一次,去的县城找了家绣楼,一起订做的衣服,等穿回来一看,果然大变了模样。

    经过数月调理,天天吃得饱,还吃得好,身上留下病根的,也找大夫仔细检查过,灌了药,吃饱喝足,心情开朗,又被红尘盯着训练,这些女孩子们毕竟年轻,很快这身子就好了起来,简直是一天一个样儿的变化。

    那气质和以往是完全不同,再让熟悉的人看到,恐怕都不一定能认得出来,如今她们走在外面,英姿挺拔,端庄秀丽,仪态极佳,谁敢猜她们以前竟然是世上最凄惨,最可怜的流莺?

    谢师宴那一日。

    红尘就领着罗娘和阿严两个去的,等宴会结束,直接找了郭山长,开口向他要整整二十六张推荐函。

    当时郭山长就无语,捂着脸哭笑不得:“开什么玩笑!”

    真当他们阑珊书院是随便一所破私塾,只要给钱就让人读,也不管是哪条道上的学生!

    圣人云有教无类,那也不是让人拿书院开玩笑的。

    红尘看这位老人家都快疯了,她又相信郭老的为人,便小声把罗娘她们的经历说了一遍,并没有故意说得多煽情,多凄惨。但郭老不是孩子,一个饱经世事的老人,听了只言片语,这心里就什么都明白了。

    他沉吟良久。直到红尘把罗娘和阿严拉到他面前,让他亲眼看到这两个姑娘,他才郑重其事地,当真一笔一划,写了二十六封推荐函。字字千钧。

    “哇!”

    阿严抱着新鲜出炉的推荐函,嚎啕大哭。

    罗娘也哭,因为这封推荐函的意义,不只是让她们有了脱籍的希望,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位饱学鸿儒的认同,书院的老山长,愿意认同她们这群女人还能做人,而不是当一个畜生。

    拿了这二十六封推荐函回去,茶馆这些姑娘们。精神气就大不一样,要说以前还是被动的,让红尘叮咛嘱咐,日日关心,才学习,才锻炼,现在就是浑身有那么一股子劲儿,拼命向前面奔,连小莫看了都说,这些女孩子们就像又活了过来。

    红尘从郭老那儿。拿到一批书院的内部资料,给她们补课用,这批资料的针对性更强一点儿,都是先生们用的。主要是为了让这些女孩儿应付考试。

    她们再努力,基础底子毕竟是薄了些,郭山长心里很明白,阑珊书院的考试可不是那么容易过的!

    那一天,红尘一脸轻描淡写地说,她想让罗娘她们都考上书院。大家一起上学读书,当时就把郭老给逗得前仰后合,真那么容易的话,书院周围各大酒楼客栈,也不会常年有人包房,生日红红火火了,每年考不中的考生们,留下来一边温习,一边等明朝再考的不知凡几。

    阑珊书院那是肯定比不上国子监那样等级的地处,问题是你要读国子监,不是优秀到能让人主动邀请,就是你得有个好爹,好爷爷,好祖宗,你什么都没有,还想肖想人家皇家御用的书院?老老实实找个地方好书院先熬着吧。

    所以,阑珊书院的档次一点儿都不低。

    郭老琢磨了琢磨,也动了回私心,把自家先生们手头用的资料偷运出去给红尘,反正红尘已经考中,就是他们书院的人,拿这些资料也不算违规,至于她再和别人一起研究学习,书院也不会管,相反,自家学生这般好学,岂不是应该支持?

    有了那些资料,死记硬背地愣是背下来,考试的时候,怕也能多三五分的把握。

    阑珊书院马上要开学,红尘一开始不太想上,她去考核不过是为了罗娘她们,只是被郭老拉着去听了一回课,是个姓柳的老先生讲的陈史,一点儿都不枯燥,风趣幽默,旁征博引,那些历史人物鲜活得像坐在身边和自己对话,她就不觉动了心思。

    当年读书时年纪大了,她在夏家的家学,又身份尴尬,和同窗的关系都很一般,其实没有享受过几天上学读书的乐趣。

    小莫听她趴在书桌上嘀嘀咕咕,就招呼罗娘她们给她收拾上学用的东西。

    一群姑娘可不知红尘的小心思,上心得不行,阿严还跑出去追问几个也正读书的客人,去书院都需要什么。

    那帮客人一听红尘是今年最终考核的神秘榜首,要知道,郭老山长可是对她夸了又夸,夸到满书院上下都好奇得不行,自然有问必答,客客气气。

    笔墨纸砚就不说了,什么香囊啊,驱蚊虫用的药草,多准备几条帕子,骑射课上肯定用得着,衣服膝盖,胳膊肘上都要加厚,有个可怕的老婆婆专门教他们礼仪,动不动就一站,一走,一坐,分别要一个多时辰,超级可怕!

    吓得阿严扑到红尘那儿哆嗦了半天,哭丧着脸喊不让她去了,到把红尘逗得直笑,心里那点儿犹豫也散去。

    她今年十四,正是青春年少读书时,不读书做什么?反正赚的钱还师风肯定够了,虽然她欠下的其实是个人情,换钱次要,还人情才要紧。(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章 门神
    &bp;&bp;&bp;&bp;一过五月,这天就开始下雨。

    连续几场大雨过后,天气不光不转凉爽,到还显得更闷热了点儿。

    红尘左边抱着只小老虎,右边搂着只小豹子,坐在凉亭中,观赏外面细密的雨帘。

    雨珠打在花木之上,刷刷的声音到比奏乐声更悦耳。

    薛柏桥趴在石桌上,盯着托盘里最后剩下的两块儿奶糕,吞了吞口水,还是打算留下来等会儿再吃。

    小猫和小狸披着蓑衣,冒着雨清理花园的淤泥,一边清,一边瞪了薛家小侯爷一眼。

    “他一个大男人,老往咱们小姐身边凑算什么事儿?不是说他家里打算给他定亲了?”

    前阵子薛柏桥刚在茶馆里跟人显摆,说他家给他挑选未来媳妇,候选人排了三排,个顶个都是名门千金,一个马上要定亲的男人,见天的往后院溜达,真不像话。

    “哎,阿尘怎么不说话,王员外那事儿,你听说了没?”薛柏桥神神秘秘地蹭过去,低声问,“姓林的还不跟我说,不跟我讲,我就没消息来源了?太小瞧人。”

    红尘把小老虎抱起来,吓得薛柏桥退后,才道:“这事儿众说纷纭,我也不知道始末呢。”

    衙门那边本来追查王员外的下落,是为了救他,毕竟在那帮子下人口中,他们家员外被人给绑架了,问题是,人没找着,却查出一点儿很不妙的消息。

    那位慈眉善目的大善人,王员外,在他们杞县定居之前,竟然是江北赫赫有名的绿林悍匪,身上背着不知道多少条人命,朝廷通缉也通缉了十多年。

    说是隐姓埋名,金盆洗手,在他们这儿隐居了,其实手底下还做着好几桩买卖,不过他现在到不干杀人越货的活。改成拐卖人口,听说更赚钱也更安全,他手下要人有人,要消息有消息。做这等无本买卖再合适不过。

    红尘听了这消息也木然,当年她可是对王员外好感暴崩的,这辈子回来第一个念头,要是在蒋家活不下去,她就真把自己卖给王家五年。当个厨娘也能养活自个儿!

    “这么看来,罗娘她们会被关在地宫里,大约和王员外脱不了干系。”

    薛柏桥眨了眨眼,很笃定地道。

    红尘也觉得大有可能,不过她问了,那些姑娘什么都不知道,她们从没有见过王员外,每次被带出去和带回来,都昏昏沉沉,能见的人也有限。

    那就不去多想。等王员外落网再去追根寻底也不嫌迟。

    虽然想起来一脸泪,罗娘她们也是真凄惨,估计每个人都有满腔怨恨,可人都得向前看,好不容易有如此美好的生活,怎么可能因为点儿还不知靠谱不靠谱的消息,就把全副精力耗费在那儿。

    “小姐,八宝兔该出锅了,您是现在吃,还是等饭点儿?”小猫吞了吞口水。高声喊道。

    “现在吃,现在吃。”

    薛柏桥蹭一下蹿起来就往外冲,连雨水也顾不上,他最近腻在茶馆不肯走。纯粹是嘴馋闹的。

    红尘新得了好些调味料,除了一部分做种子种了下去,剩下的就都想尝尝。

    这些调味料可不简单,虽说不是每一个都能和正经的灵米相提并论,却也是灵气滋养改进,一锅菜中只加一点儿。那滋味就鲜美的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进肚子。

    自从新菜色出炉,小狸还好,能克制得住,小猫都肥了一大圈儿,小肚子也鼓起来。

    虽然前院和后院有一座高墙阻拦,奈何美食的气味是随风散,飘过院门,钻入书房,闹得那帮书生一到中午就往墙根儿底下溜达。

    阑珊书院一周姓老先生,就忍不住揪断了几根白胡须:“当年家里穷,天天野菜粥吃着,也吃习惯了,没觉得瞅见人家吃肉不能忍,后来到了书院,偶尔听那帮子人唠叨,哪个酒楼的哪道菜特别地道,结果去一尝,到觉得和家里婆娘做的没什么区别,我就纳闷,同样一道烤鸡,都差不多,他们的舌头怎么就尝出哪个好吃,哪个不好吃?”

    老先生唉声叹气半天,“今天闻见这种味,我才算明白,是真有那种只凭香气就让人饥肠辘辘的。”

    别的客人就是闻着好,可脸皮不够厚,总不至于真去讨食吃,大不了自己多带几张饼,就着香味填填肚子。

    薛柏桥可不管那一套,他这张脸皮以前就厚,哪个纨绔子弟不会白吃白喝?愣是专门挑饭点儿过来,连吃带拿,一点儿都不客气。

    红尘估量他拿回去的美食,到有一半能进自家师兄的肚子,也不算落到外人嘴里,也就稍稍纵容。

    薛柏桥却是最会看人脸色,最懂什么叫蹬鼻子上脸,她这儿稍一纵容,对方就不只是饭点过来混混,连平常的点心也不放过。

    小猫早就习惯,只笑了笑,看主子点头,就去厨房找曲三娘,把新出锅的美食奉上。

    主要是薛柏桥太聒噪,堵住他的嘴,大家还能得点儿清闲。

    三日后,缠绵多日的细雨终于停了。

    雨后初晴,天色蔚蓝,趁着书院还在放假中,红尘就换了身衣服,打算去县城古庙附近逛逛,看能不能找到几样好法器。

    她本还想不到这一茬,是洪文宾那一双父母整日偷偷摸摸地在茶馆附近溜达,虽不敢登门打扰,可老两口都要六十岁的人,天天顶风冒雨的过来,也让人心里难受。

    红尘面上稳重,其实当年也是个性情刚烈冲动的姑娘,做事更愿意凭直觉,不愿意细细思忖,后来嫁了王越是没法子。

    王家那一摊子烂事,换了任何一个人嫁进门都要把自己磨成个仔细的性子,一家人都讲究排场,偏偏只是个落魄小家族,没什么钱,长辈也无见识,红尘也只好花力气调教男人,照顾婆婆,大事小事一肩挑。

    如今她又回到少女时代,自由自在。身无负累,愿意一展所长,帮自己的对头一把,不为名也不为利。就为自个儿高兴,又有什么不可以?

    小莫反正没说不可以,自己驾着马车带红尘上街去,便是不为什么风水局,什么法器。单单去逛街放松放松,也挺好的,为了考核折腾了这么长时间,现在尘埃落定,总要休息下。

    杞县古庙原来是一座月老庙,香火鼎盛,后来战乱频频,月老庙也倾颓,到是房子还好,不知是不是真有神灵保佑。还是乱兵们见到庙宇也多留几分余地,百余年过去,寺庙的红砖瓦带着古老的韵味坚持到了现在。

    周围慢慢变成繁华的街,不少商户在此落地生根,杞县的人口渐渐多了,老百姓们仿佛很有默契,谁也没动这座庙,似乎从祖辈上就没人想过要把它推平了重新盖,后来也就习惯了,如今月老庙的香火到有鼎盛起来。连街也直接就叫古庙街。

    街上商铺很多,也有几个卖风水法器的,当年红尘还在蒋家,她蒋爹爹去县城给人家打造铁器就是在这条街上。她也经常往来,当时经常能看见有人在商铺里头讨价还价。

    小莫驾着车,到了街口,就把车马搁在车行,给了人家伙计一把铜钱,让人家给照顾着。

    那个小伙计登时乐得牙花子都露出来。

    街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红尘也没急着去寻找,先给自己买了两块儿棉布儿。

    她家小老虎和小豹子都很好,皮毛厚重,就是平安最近老是掉毛,一把一把的掉,背脊上都秃了一块儿,她看过,到不像是得了皮肤病,应该没有大碍。

    只是平安那小东西还很爱漂亮,自从身上的毛开始乱掉,就总钻到自己的窝里不肯出来,整日可怜巴巴的,红尘想着给它做两身漂亮衣服穿穿,说不定能心情开朗些。

    又挑了几样头花,还去银楼打了二十六个胸牌,全是花瓣形状,素色的,只绘制一些波浪的纹路。

    红尘自己画的样子,很别致。

    还是罗娘那日忽然说起,前些年,她们有一批姐妹逃走了,虽然是好事儿,却不知道很多年以后,再见到还能不能认出彼此,大家在这种暗无天地的地方,谁都不肯正眼看人,明明相依为命很长时间,闹到最后对面不相识,何等可悲!

    她们这样的经历,本就是不愿意提起的伤疤,想必宁愿是忘了的,可曾经互相取暖的姐妹都不记得,未免令人惆怅。

    “要是能有个只有自己人认识的标记就好了。”

    罗娘无意间感叹了回,红尘就忽然想着,虽然晚了些,不过做个精致的胸牌让大家戴一戴,感觉好像不错。

    就像夏家,内门弟子人人一支黄铜制作的哨子,都是精雕细琢出来的,光是花费的人力就得值个七八两银子,贵是贵了些,可带来的好处都不在明面上。

    无论多酷烈的战争,夏家内门弟子多年来无一背叛,到是出了几个长老投敌的事故。

    “哇……”

    从银楼走出来,红尘一抬头,就看见小莫立在石阶上,侧着头,柔声细语地说着什么,旁边地上坐着个小姑娘,正嚎啕大哭。

    “别哭,别哭,你看看,哥哥不是鬼。”

    那小姑娘抽抽搭搭,打了个哆嗦。

    小莫的声音就更柔和了些,小声道:“因为哥哥长得太好看,害怕有坏人要捉了哥哥走,这才把脸抓破,变得可怕点儿,正好能吓唬那些凶巴巴的坏人,小妹妹你不是坏人对不对?不是坏人就不用怕。”

    他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红尘每次听,都忍不住心尖上酸麻麻的,更别说这么个四五岁的小女生,被忽悠得放下胳膊,偷偷摸摸抬头,对上小莫那完美无瑕的半张脸,也不怕了,从地上爬起来,稚声稚气地道:“我娘娘说,我也好漂亮,坏人会不会来捉我?”

    小姑娘很委屈地低下头,“我不想划花了脸呢!”

    小莫就笑了,伸手把小姑娘拉起来,给她抚平衣角,又拿了帕子给她擦了擦脸。

    红尘不觉一笑。

    当日在地宫,他也是这么温柔,可离开之后,却变得十分冷漠。在茶馆里,他经常一个人坐着发呆,要不然也是一个人扫地擦桌子,无声无息。

    薛柏桥是招猫逗狗的性子。却从不敢单独和他说话,有一次还偷偷与红尘说,小莫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死气,看见他,就像寒冬腊月在雪山上冻了一宿。浑身冰凉。

    罗娘她们嗤之以鼻,只当薛小侯爷胡说八道,小莫多热心肠,可是个大好人。

    红尘到觉得,薛柏桥这只小动物,直觉挺准的,连她面对小莫,也感觉这人和自家青锋气息类似,偏偏这人怜贫惜弱,对于弱小。总有几分慈悲心肠。

    “小姐!”

    小莫正说话,人群里挤出个穿着粉红色绸裙的女人,一把捞住那小姑娘,就给抱了起来,乍一抬头,登时脸色雪白,嘴唇发青,却还很忠心地搂紧了怀里的小姐,吼道,“你。你什么人,我家大小姐乃是厉王新选的侧妃,你若是图谋不轨,我。我……”

    她的话音未落,小莫的神色立时就发木,垂眸低头,转身走到红尘身边,扶着她下台阶,“走吧。不是要买东西?”

    红尘一笑,就顺着他的牵引慢慢走过去,那丫鬟似乎是真怕得厉害,搂着怀里的小姑娘一转眼就溜进人群没了踪影,到是小莫,追着她的背影又看了一眼,目中隐约竟流露出几分寒光。

    “厉王?他到选了个好字!”

    红尘一怔,忽然发现小莫竟似和那位九殿下有些仇怨,这可不是好事,厉王将来是要做皇帝的人……

    “哎哟,客官,想买点儿什么?小店什么法器都有,瞧瞧,看咱这宝葫芦,您挂两个在床头,保证您多子多孙!”

    小莫:“……”红尘才十四岁,又没盘发,一看就是待字闺中的小女儿,要什么宝葫芦!

    那伙计也是说顺了嘴儿,回过神讪讪小抽了自己一巴掌,“对不住,您肯定不需要这个,这边看,都是好东西!”

    红尘也不介意,扫了一眼,货架上果然五花八门,左边一堆巴掌大小的葫芦,大部分是原色,有的还上了些颜色,大红的,十分喜庆。

    下面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佛像,还有几个玉如意。

    左边就摆着零零碎碎的东西,佛珠,平安坠,红线穿起来的铜钱,铃铛,甚至还有刀枪匕首,旗子,竖琴。

    红尘一看就皱眉,举目张望了下,这间店铺看着不小,里面还有一个内室,由门帘相隔。

    “只有这些东西?”

    店伙计连忙道:“这可不少了,都是不错的好物件儿呢!”

    红尘摇了摇头,随手捡起一串铜钱,在手里掂量了下,问:“多少钱?”

    “小姐好眼光,正经的辟邪钱,诚惠,三十两您拿走。”

    红尘顿时失笑道:“……辟邪钱?全是新铸的吧,你们这也太敷衍了。”

    伙计一听,脸上顿时变得严肃:“小姐,您是来买法器,可不能看表面,我们这儿的铜钱虽然是新铸的,可这是万岁爷经过手的好东西,多是宫里的主子们赏赐下来,这才流传出宫,万岁爷他老人家一个人经手,铜钱上沾上真龙天子气,那绝对百邪不侵,要是我说一句假话,您就砸了小店的招牌!”

    “哦?”

    红尘挑眉,仔细看了看,别说,这至顺通宝,还真是宫里的样品,比外头流通的稍微重一点儿。

    “那还有假,刚才和你们这位小哥起冲突的那丫鬟,前些日子才换给我们十几个,是当初厉王殿下赏赐的,质量绝对高的很。”

    他们店做生意有讲究,东西卖得实在,说是宫里的铜钱,那就真真是,肯定不拿假货忽悠。

    红尘点点头,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和宫里沾上关系,肯定会很昂贵,他们店到不算狮子大开口,问题是自己要的是真法器,辟邪钱到不是没用,要有真的辟邪钱,她制作个护身符给洪文宾,到能缓解他的状况。

    可真正上品质的辟邪钱哪里那么好得?那要在成千上万个人手里流转,还不能沾染晦气,只能沾阳气,日积月累,才有可能得到,呃。要不然哪怕是皇帝天天睡觉抱着它们,那也只是普通铜钱,没什么用!

    红尘扫了一眼,店里一屋子都是摆设。就搁下东西,给小莫使了个眼色,打算离开,结果刚一转身,就见内室帘子一掀。里头走出来一管事打扮的中年男子,正和屋里一人说话。

    “说好了,到时候给我送过去,一共九十九个玉葫芦,都要细细打磨,小心雕刻,可不能出差错。”

    “放心,您就瞧好吧。”说话的人声音略有些尖细,可能还在变声期,是个少年。

    帘子撩开。露出内室,里面显得十分凌乱,好些箱子,柜子都被打开,地上也摆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覆盖一层灰尘,显见已经有年头没收拾过。

    那少年脸色青白,眼窝深陷,一身绛紫色的长袍,衬得越显瘦弱。年纪虽少,却有些酒色过度的模样,正一脸谄媚地冲着那管事点头哈腰。

    “李管家,这是你要的两个玉娃娃。是家父在时雕的,绝对一流,我这就给您包起来,至于玉葫芦,三个月后送去贵府,保证不误了娘娘的好时候。”

    说着。那少年就随手抓起搁在案台上的两张纸,特别利索地把玉娃娃给包好,搁在布袋里头。

    “咳咳咳!”

    红尘忽然瞠目结舌,愕然看着那少年的动作。

    小莫抚了抚她的后背,却没惊动了别人,那管事接过布袋,还很嫌弃地皱眉:“怎么连个盒子也没有,你们这家福来顺可不比以前!”

    “多担待,多担待,这不正忙着搬家呢?”少年连忙赔笑,一边笑,一边送客人出去。

    走了几步,红尘伸手拦住。

    “你姓柳?”

    那少年顿足,脸上很不耐烦,不过一扭头瞧见红尘的脸,面上神色顿时和缓,“小姐知道我?我正是福来顺的少东家,柳易,您是想买点儿什么?可是伙计招待的不好。”

    “柳五柳大师和你是什么关系?”

    “……那是我爷爷。”少年耷拉下眼皮,不情不愿地道,“你认识他?”

    看少年的表情,想来对他爷爷应该有点儿不满,“你要是想找他,可找错地方了,我爷爷有十来年不在家,不知道躲什么地方去逍遥快活呢!”

    红尘噎住,运了运气,也不管别的,只道:“你刚才用什么给这位客人包的玉娃娃?”

    “用什么?纸啊!”少年莫名其妙。

    红尘叹了口气:“听我一句劝,把那两张……纸请回来,回去好好贴门上,再给磕个头,陪个罪。”

    少年抓了抓脑袋,还没答话,他那伙计就跳起来:“哎呦喂,我的好少爷,你莫不是把咱家门神当纸给用了?”他顾不上在外面看着,扑过来就想抢那管事的袋子。

    管家一愣,退后一步,勃然大怒:“干什么!”

    少年也急了:“一边呆着去,惊扰了贵客,你担待的起吗?什么门神不门神的,都用了十好几年,等回头咱换新的,来,来李管家您慢走,小心脚下,一定再来啊!”

    “哼,什么玩意儿!”

    那李管家显见也有点儿不高兴,还赶时间,没多耽误,瞪了他们一眼便走人。

    红尘脚动了动,到底没有阻拦,那是人家主人亲自送出去的,她拦也拦不回来。

    “哎!”

    她实在有些奇怪,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碰上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明明这次玉珏空间里可没发布什么任务,上辈子她一直去到京城,也没这短短数月遇见的新鲜事多。

    柳五曾经有几年在夏家做了供奉,红尘受教于他门下,虽然只有一年多,可那是难得对她颇为照拂的一个长辈,现在亲眼看到他老人家的孙子作死,不管不合适。

    红尘不管那少年,只拉住伙计:“我就住在苍青山脚下,周家村,开了一间茶馆,你去打听一准能打听到,如果你们家少爷出了什么事,就来找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一章 狗眼
    &bp;&bp;&bp;&bp;伙计欲哭无泪,连连应了。

    “哎,我家那门神,还是当年老爷子在时请来贴上的,老爷千叮咛,万嘱咐,要仔细些,莫给弄坏了,现在可好,弄成这个样子怎么和老爷交代。”

    红尘无语。

    这也没法子,那两张门神到没有自主生出灵智来,但也只差临门一脚一点点。

    应该画的是神荼和郁垒,隐约现金光。

    其实若是生出灵智的门神到不要紧了,身为门神,大部分都是极大度的,对主家有天然的责任感,哪怕让人揭下来,毁坏掉,大不了就是不太高兴,决不至于生事让主家家宅不宁。

    但这两张门神显见是有特殊作用,由人用血供奉,连纸张都是特制的,用桃树枝丫制作出来,笔墨更是混入人血,生来就为一家一户服务。

    多年供奉,眼看着要生出灵智,竟让主家赶走,还随手污染,这可不只是得罪了门神的问题,任谁马上要出生,硬让人给斩断机缘,那都得是深仇大恨。

    红尘眨了眨眼,事已至此,多说无用。

    那家的少爷显然根本不在意,打了个呵欠,耷拉着脑袋,再瞅红尘一眼,估摸着自己怕是无缘一亲芳泽,就缩头缩脑地回去休息,她也就和小莫打算走了,临走又看了看内室的摆件,到相中一对蝙蝠花纹的小桌屏。

    看着有些古旧,也有了年头,店伙计也没多要银子,只要了三两,估计洪家能出得起。

    洪家为了给儿子治病,好像花了不少钱,也幸亏月凤姑娘的心肠不坏,当初没少贴补洪文宾,后来断了关系,还把他送去蝶楼的银子都退了回去,又把房租给他交了一年的。

    那老两口本对儿子寄予厚望。听见他和个青楼女子勾连,该特别愤怒的,但碰上月凤姑娘这样有情有义的名妓,他们也说不出什么来了。现如今日子还过得下去,少不了大家伙的帮衬。

    把新买来的蝙蝠纹桌屏交给小莫拿着,送到车上,就又沿着街边慢慢转了转。

    这里卖各种各样古董摆件,风水法器的都很多。也很杂乱,正经的好东西却极少。

    红尘比别的顾客们有优势,反正看见哪里有光泽,哪里有个或者活泼,或者腼腆的小东西说话就往哪去,肯定能找到好玩意,不过也得小心些……

    路过一个摊子,上面摆着几个古老的铜钱,还有几把古剑,似模似样。红尘低下头去仔细看了看,摊子上却瞬间冒出一团黑雾!

    尸臭味顿时扑鼻,红尘身子一歪,一阵阵犯恶心,小莫拎着她的胳膊就把拽起来站好。

    这一路上人极多,难免有个摩擦碰撞,小莫一句话不说,却不动声色地把所有人都挡在外面,她是一星半点儿都没让人擦着。

    红尘抬头看了眼他一眼,明明看到的是虽然用头发遮盖。却还是狰狞可怖的侧脸,可不知为何,却总觉得很好看,忽然有这么一个人。还是个男人,默默在身后保护了自己一下,那种感觉说不出的迷人。

    接下来再逛街,她就有点儿心不在焉。

    难道她喜欢小莫?

    喜欢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她并不知道,当年嫁给王越。也只是觉得这个人好拿捏,比较合适,再也来不及找另外一个更好的。

    她就像所有到了年纪的闺秀一样,按部就班地成亲,孝顺公婆,伺候丈夫,贤惠大度,奈何她没有别的女人的好运气,得一个拎得清,能相守一生的丈夫。

    像话本小说里那样,舍生忘死的爱情,她从没有得到过,到现在也还是嗤之以鼻,世上哪有那么强烈的爱?

    红尘咂了咂滋味,最后还是确定,唔,她应该不是爱上小莫,只是大概从一开始见他,就有很强烈的怜惜。

    女人都一样,会怜爱弱小的动物,第一次见,小莫的样子太惨了,他又是那么一个本应贵气十足,享受人间富贵人的人,偏偏他半点儿都不在意,积极向上,豁达开朗,还看见过自己流泪时软弱的样子,于是,从此待他就有些不同。

    红尘忍不住笑起来,一扭头,见小莫鼓着眼睛一脸莫名其妙地看她,咳嗽了声:“没事儿,我挑两个正经的香炉,可能会用得到。”

    香炉这地方有很多,红尘选了两个好的,两个人就驾着车直接去洪文宾那儿。

    洪父,洪母都等得心焦,她也没必要让老人家再担惊受怕,路上想起郭先生千叮咛,万嘱咐,说她要是给洪家布置什么风水局,无论如何也要叫上他长长眼,红尘就找人给郭山长送了封信过去。

    车马到了洪家门前。

    红尘一下来就看见郭山长戳在门口等着,还低着头仔细看人家大门前的一对石狗。

    “郭先生?”

    郭老回头,看见红尘连忙招手:“来,来,你看看这狗!”

    红尘凑过去看了下,抿唇而笑。

    “看见了没,我上一次来记得特别清楚,它这尾巴是耷拉着的,毛炸起来,面相凶狠,牙口尖利,你再看看现在,我怎么觉得它们懒洋洋想睡觉似的。”

    郭老说半天,他身边跟着的小厮一个劲儿撇嘴——那是石头做的,又不是真狗,没多长时间不见,难道还能变个模样?除非人家给换新的。

    红尘却笑着点头:“先生好眼光。”

    郭老虽然不是灵师,只是肉体凡胎的普通人,但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人读书读多了,气息自然正,眼睛也明,偶尔就能看到某些变化很大的气场。

    两只守门狗以前收到风水局的影响,自然有戾气,如今却是家里日渐衰败,它们也没了精神。

    红尘简单解释了两句,郭山长恍然大悟,出门迎接,正好听见的洪家三人脸色都绿了。

    尤其是洪文宾,他刚刚能下床,依旧脸色苍白憔悴,一身病态。听红尘这么说,简直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自己。

    他一门心思努力,还不是为了家里好?想让爹娘享一享荣华富贵,现在可好。不光是没光宗耀祖,还连累爹娘。

    不过要红尘说,当初把房子租赁给洪文宾的那主人家才惨。

    这房子已经和洪家息息相关,以后就是让收回去,除非推倒重建。还得花大价钱请个灵师重新看风水,否则永远都有一股衰气,谁进来谁就倒霉。

    当然,这会儿让洪文宾还想想人家房子原本的主人,那不太可能。

    一家子十分殷切地盯着红尘看,连洪文宾也没以前那种用鼻孔看人的模样。

    也幸亏他学乖了,真脑子糊涂到分不清楚什么时候该低头,那红尘也懒得在替他费心。

    举步进了洪家,入目的便是一地的枯枝败叶,显然洪父洪母早没心思收拾这些。

    红尘也没多说。只是很简单地吩咐了几句,让他们稍微挪动了一下房间的家具摆设,主要是书房,动了书架和书桌。

    统共不过花费一刻钟而已。

    “完了?”看着眼前的女孩子满意地点点头,洪文宾愕然。

    连洪家老两口也愣住。

    红尘冷笑:“怎么?你还想我再给布置什么扭转乾坤的风水局,还想着一步登天?到也不是不行呢!”

    洪文宾先是一喜,随即青白了脸,哆嗦了下,连忙摇头:“不敢,不敢。只要……只要我能恢复成以前那样便好,再不敢奢求其他。”

    他这阵子别说读书,看字都模模糊糊的,晚上还老做噩梦。偶尔出门,连狗见了他都要咬他两口,事事不顺,做什么都失败,有一次走错了路,不小心碰掉别人的瓦罐。竟是个古董,赔偿了二百多文钱,那是他爹娘攒好久给他买书用的,回了家,他一下子反应过来,怕是遇到骗子,那是讹诈!

    再这样下去,洪文宾都不知自己能活多久。

    红尘看了他一眼,见他是真心知错,这才走到东边的书房,燃了一张符纸,低声念诵:“敬告天地,今有杞县洪文宾,擅扰四方之气,触怒地灵,现愿赎罪,日日焚香祝祷,养天地灵气,以安四方,若天地允他一线生机,还请高知!”

    她声音很低,可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别人都听不见,洪文宾却听得清清楚楚,而且脚下一软,扑通一声,不由自主地跪到地上,一张嘴也不由自主地张开,噼里啪啦开始说他这些年做下的那些错事,一桩桩一件件,连五岁偷看邻居姐姐洗澡都给说了,说着说着就放声大哭。

    这下子,连郭老都看出他不对劲。

    洪家二老更是紧紧闭嘴,一句话都不敢发。

    咯嘣一声,洪文宾的牙掉了,吐出一口血水,声音戛然而止,红尘手里的符也无风自熄。

    洪文宾身上一愣,打了个哆嗦。

    红尘皱起眉,摇了摇头,洪母嘴唇抖了抖:“失……失败了?”声音哽咽。

    洪父愣住,半晌才道:“都是命!”

    红尘叹了口气,又很肉痛地取出一张符,这可不是随便哪个神棍画出来的,都是她拿真金白银去玉珏空间从人家那儿换来的好东西,又把她淘到的香炉,还有那一对蝙蝠屏风拿出来,屏风摆放在桌子上面,香炉搁在四方,都插上香烛,关好窗户,才有一招手,手中的符再一次自燃。

    过了片刻,红尘一脚把洪文宾踹倒,让他跪在桌前,又直接把符咒搁在他手上。

    红尘拿着好好的,一落到他的手里,一团火焰就轰一声变大,烫得他的手生疼。

    “忍住,不许扔!

    洪文宾果真死死捏住不撒手,这一次,一阵风吹过,窗户微开,那四个香炉里的香烛也闪烁出一丝微光,只有一点点,米粒大小,红尘却松了口气。

    “行了,从今天开始,每天上香,一日也不许漏下,上香的时候再难受,也要虔诚认真。”

    红尘说的并不很郑重,到像是简单提点一句,透着一股子你爱听不听的意思在。

    洪家老两口却恨不得把她每一句话都清清楚楚记在本子上面,省得忘记。

    事情了结,红尘懒得留在他家吃酒席。就和小莫打了声招呼准备走人。

    郭老也要走,他跟着看了半天热闹,什么都没看懂,却挺刺激。不觉也对天地有了更深的敬畏。

    一路离开,红尘回头看了眼那两只看门狗。

    郭老也回头看,看了一眼,又忍不住揉眼睛:“这狗不是在笑吧?”

    可不是都换成了笑脸,小尾巴还翘着。仿佛一摇一摆的,十分惬意悠闲,也很精神呢。

    郭老摸了摸脑袋,一路回书院,回去就和几个先生说,想在书院大门口放两个石雕。

    书院里有自己的石匠,这到简单的很,人家问他想放置什么,还以为怎么也得弄个神兽之类,结果他就非要两只普普通通的狗。还拿自家养的大黄狗当原型,让人家照着雕刻。

    一帮先生无语,也懒得理会。

    红尘却没回家,她这会儿觉得古庙街热闹又有意思,还没逛够,再说,她这心里还惦记着柳家的‘福来顺’,想过去再仔细瞧两眼,干脆让小莫驾着车又回去接着逛。

    没想到天公不作美,稍微转了一会儿。忽然就变了天,乌云密布,眼瞅着要下雨。

    现在这天气真不好说,动不动就要变一变。大街上好些小摊贩都在紧赶慢赶地收拾东西。

    小莫就护着红尘进了古庙,里头有不少躲雨的行人,月老庙香火还行,养活了个老庙祝,还能给烧壶水,煮点儿茶。但凡有客人路过口渴,总能喝到不冷不热的茶水。

    红尘也接了一碗,一边喝一边四处打量,说来月老庙里那座石像瞧着还真有些古怪。

    传说中的月老,那是须发全白的老人,手中拿着书和一个布袋,布袋里装的就是他的红绳,大部分月老庙供奉的神像,都是老人形象。

    这座月老庙里的神像,却是个妙龄女子,身披罗裙,头戴珠冠,半截脸上蒙着纱巾,眉心处一点银红,风姿绰约。

    坐着的底座儿,也和观音莲台差不多。

    红尘是有些好奇,但也就是好奇一下,说不得人家当年制作神像的工匠,按照他的意中人创造的月老,是男是女有什么关系。

    避雨的行人多是本地人,不认识也觉得眼熟,现下三三两两地凑在一处说些闲话。

    “咦,好像这几天来古庙求姻缘的人特别多。”

    “你外地来的吧,没听说吗?宫使下个月就到咱们这儿来采选宫女,还要再采选一次灵女灵童,灵女先不提,宫女要选足五百个,十二岁以上,十七岁以下的未嫁女儿都要参加遴选。”说话之人身边放着一根扁担,还有一个大半人高的货架,显然是个货郎,“县太爷为这事儿都闹到州府去,说是县里贫瘠,没有出类拔萃的女孩子,实在凑不齐人数,往日咱们州府的大老爷们也都和气得很,县城虽小,乡绅也有几个,可不好欺负,碰见事儿了睁只眼闭只眼也是有的。”

    “这回却听说下来的宫使是当红大太监,铁面无私,拉关系托人情都不行。闹得县里还有女儿尚未婚配的,都急着忙着赶紧成亲。”

    行人愣了下,不免唏嘘。

    “不似才选过灵女?”

    “人数不够呗。”

    “……还有宫女要五百个,不知多少人家要遭罪了。”

    “怕什么,大周朝什么事儿有钱都办得成,管他来的是哪个,不想去就花钱自赎,多给钱什么都好说了。”

    这到是真,红尘叹了口气,朝廷法规,除十恶不赦,还有一些极为严重的罪刑,都允许花钱减刑,甚至免罪,其它事儿也一样,有钱的万事不愁。

    像现在,遇见这种问题,也就升斗小民们担心,传得沸沸扬扬,就说她那茶馆中的客人们,连提也没提过,都一门心思关注阑珊书院的考核呢。

    “可这世上,总是升斗小民更多些。”小莫叹了口气道。

    一时间,两个人都安静下来。

    歇了一会儿,红尘都开始有些无聊,从怀里摸出本书,靠在门边有一眼没一眼的看。

    光线有些暗淡,寻常肯定看不清楚,不过红尘例外,她这次拿的是古书,会说话的。主动给讲书,还讲得特别细致,一本最多五百页的书,它能给讲成五千页。

    正闭着眼睛听。庙门又被推开,一阵风吹过,里面又进来两个,红尘的裙摆也湿了一片,周围避雨的行人更是乱了乱。吵吵嚷嚷的让赶紧关门。

    新进来的是母女两个,连连道歉,一边道歉一边挤进来。

    这两个人里,母亲三十多岁,愁眉苦脸的,女儿看着也就十四五,容貌端丽,居然颇有风姿,只是荆钗布裙,不免减色。

    不过。在杞县能见到这种水准的女孩儿,红尘不免多看了两眼,不光是她,周围的男女老少都忍不住瞥几下,当然,红尘自己也一样,总能多占据些旁人的视线。

    两母女显然心事重重,没注意到周围,女孩子手指头上缠着根红线,脸色苍白。她娘亲拿了帕子给她擦去脸颊上的水珠,一边擦一边念叨:“实在没法子,你就嫁阿文,虽说他娶了石晶。可嫁给他当个二房,总也好过,好过……”

    说着,当娘的就涕不成声,女儿到镇定自若,慢慢擦了把脸:“要是真到那一步。大不了就去,当宫女也比给人家当妾强,二房就不是妾么?”

    当娘的眼泪掉得更厉害。

    周围好些人都噤声,心里很不忍,大家乡里乡亲的,遇见这等人祸,谁不难受?

    “宫里得有多少个娘娘?怎么用得着那么多的宫女?难不成光在咱们杞县选?”

    好些人窃窃私语,弄得大家都难受的厉害,担惊受怕的永远不只是少数几个。

    “薛夫人怎么也急着给闺女找婆家?你们家没到那份上吧?”旁边一中年文士皱眉,冲着搂着女儿啼哭的母亲道,“就是家里困难点儿,新入了厉王眼,要嫁去王府当侧妃娘娘的那个薛小姐,不正好和你们是本家?难道她就没拉你们一把?”

    母亲看过去,脸色木然,一言不发。

    红尘的视线在那母女两个身上转了转,又看了看古庙内那座月老像,一下子来了精神,颇为好奇地坐直了身子,随口问道:“我看薛夫人气度不凡,不像寻常庄户呢。”

    “哎,薛家在咱们本地,那当年也算得上望族,后来一代比一代差,现在不行了。”有个老人应了句,“咱们杞县是老县城,可早年战乱频频,县里能在这儿扎根几百年的家族不多见,薛家这样的,那是凤毛麟角。”

    薛夫人低着头,似是惭愧,子孙后代没有保住祖宗基业,岂能不愧疚?

    “也就现在薛明那一支越来越兴盛,现在还有个女儿嫁给王爷,虽是侧妃,那也和皇家连上了亲,将来还不知要享多少富贵呢!就是和其他薛家亲族关系不睦,也不知还能不能缓和。”

    这可是新鲜事,眼下宗族关系何等密切,打断骨头连着筋,谁也离不开谁,虽说各种鸡毛蒜皮的小纷争少不了,但要不是有深仇大恨,实在无奈,谁会和宗族闹出大矛盾?

    红尘盯着那母女俩看了片刻,见她们神情麻木,到也觉得无趣,围观的行人却纷纷皱眉,别扭得很:“咱们杞县向来民风淳朴,各大家族也和乐,薛明现在发达了,翻脸不认人,竟连堂姐都不肯认!实在不像话!”

    “就算他舍不得银子,帮衬不了别的,给外甥女说几句好话总行吧,让厉王爷给照拂下,不就一句话的事儿?再不济,给她相个人家,避开那一摊子烂事,岂不是应该?”

    这人性子够直的,旁人就不大敢这般指摘人家侧妃娘娘的亲爹,不过有人起头,议论声到大了,老百姓们胆子虽小,可这嘴巴却连皇帝也管不住。

    薛夫人默默垂泪,整个古庙里窃语声一片,大部分人觉得薛明家太不像话,这么干传扬了出去,对娘娘又能有什么好处不成?

    “坏人,不许说爹爹坏话!”

    正闲扯,忽然有个很稚嫩的声音响起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二章 恩怨
    &bp;&bp;&bp;&bp;开口的是一直趴在丫鬟腿上的小女孩儿,红尘一看,很眼熟,可不就是不久前被小莫吓得哇哇大哭的那个。

    好像是厉王侧妃的妹妹来着。

    这会儿小女孩儿可不像那会儿的胆小鬼,掐着腰,满脸通红,嘴巴撅得能挂油瓶。

    “不许说爹爹,不许说姐姐,谁说我揍谁!”

    一群行人无语,大家也不好跟个小丫头计较,事实上这小女孩儿身边的丫鬟脸上也有些红,低着头没说话。

    丫鬟当然向着主子,可她家主子这次做的事儿,的确不大地道,换了谁知道始末,也要说做得过分,那都是自家亲戚,你发达了不拉车一把,怎么都说不过去。

    一时间,古庙里的气氛有些凝重。

    外面大雨倾盆,阴云密布,感觉更是糟糕,尤其是那个小姑娘,怒红着脸蛋,眼睛里面晶莹闪烁,眼泪欲落不落的,似乎下一秒就要大哭。

    “哎!”

    一直跟透明人差不多,只负责添茶倒水的老庙祝叹了口气,幽幽道,“都是多少年前的旧事了,祖辈恩怨,何必连累儿孙?”

    老庙祝在杞县生活了八十多年,对这里大大小小的事情了若指掌。

    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儿,薛家三房,就是薛明这一房出了件丢人的事儿,他们家的长女不知让哪个野男人给弄大了肚子,还死活都不肯说是谁干的。

    亲爹亲娘甚至拿命来威胁,她也不肯说。

    当时大周建国不久,正是礼法最严苛的年代,出了这种事儿,全族蒙羞,家里所有女孩子的婚事都要受影响。

    薛家那会儿还不像现在,算得上大户,怎么可能会容得下这个?加上薛明这一房又是偏房,跟人家本家的关系说亲近都不算很亲近,怀孕的女孩儿就被轰出杞县。

    “说来薛家也没有赶尽杀绝。那会儿全族的人都要把那个丢人的小姐给浸了猪笼,再把一家子轰出去,逐出宗族,一分产业也不能给他们留。还是族长觉得不忍心,毕竟是自家的孩子,错处是大,也不至于逼上绝路,只把女孩儿赶走。其它的惩罚就算了。”

    老庙祝如此一说,避雨的人们都觉得薛家仁义,还太仁义了些,就是现在女孩子们都能光明正大去上学,礼教也不大严苛,碰上这种事儿,那女子也是被沉河浸猪笼的结果。

    “后来我听说那女孩子很惨,整日被人欺负,还难产死了,不过他们那一支到渐渐发达。本家反而落败,年复一年,到现在咱们杞县提起薛家,恐怕也只认他们那一支了。”

    故事听完,陪着小姐逛街的丫鬟咬了咬嘴唇,脸上浮现出一抹红色,一字一顿地道:“我家小姐说了,当年那些人可以轻易逼死祖奶奶,后来又欺负我们家的人,绝情绝性。现在就不要来拉关系套近乎,就是那帮人死绝,我家小姐也不多看一眼,老爷更不会理。”

    这话出口。那对母女呜呜咽咽地哭出声,满心绝望!看样子那位娘娘心里怀着恨,是想看看她们的下场。

    女儿算是挂了号的,根本躲不开,要想避过,得花费多少银子?家里不是不疼女儿。可再疼爱闺女,也不可能为了她把整个家业都败坏干净!

    老庙祝摇了摇头,“要不然怎么说,命运最难测。”扭头看了一眼月老像。

    “说来这座庙,就是在发生那件惨事之后没几天,重新翻新整修的,用的都是好材料,特别结实。”

    “老人家,那这月老像当时是不是也翻新过?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还是后来改的?”

    红尘忽然问了句。

    老庙祝愣了愣,凝思苦想,浑浊的眼睛落在像上,半晌才道:“小姐一问,我到想起来,以前用的神像就是座普通的月老像,是个老头,右手拿着红线,似乎那一次翻新之后,神像就换了,不过这个神像真好,听说还特别灵验,咱们县城的人都觉得好。”

    红尘一笑,仔细打量了下。

    月老像受了多年香火供奉,日积月累,它到没开灵智,桌前的灯台却有那么点儿意思。

    红尘也从庙祝那儿买了香烛,上前上了一炷香,顺便拎起油壶,给灯台添了点儿油,只有一丝灵气,顺着指尖加入油灯里,灯芯一亮,就有个浅浅的意识在红尘的脑子里回响。

    “好饱,好饱!”

    居然是特别欢快的声音。

    红尘不觉抿了抿嘴唇,心中柔软了些许,每次有生灵在眼前诞生,都让人特别的高兴。

    烛台虽是初生的灵智,可它在这座古庙多年,一朝能开口,一口气啰啰嗦嗦说了好多古庙里发生的故事,什么千金小姐与穷小子月老庙定情私奔,什么俏寡妇私会小叔子。

    红尘表示,听烛台一席话,从此她对月老庙一类的地方,再也不能直视。

    “啊,你们说的是薛小姐的事儿,我知道的,她的情郎是个反贼,那年头反贼多不胜数,今天冒出一个被剿灭,后天就又冒出来一个,本来两个人说好要一起去锦城生活,连房子都买好,薛小姐的情郎可不是一般人,他看我一眼,就让我浑身发毛,特别厉害,后来那个情郎说要去办件事,却一去不回,薛小姐天天哭,生怕她男人在外头出了什么事儿,后来有一天,她半夜三更来了月老庙,生下来一个小女娃,人也……人的生命就是那么脆弱!”

    红尘默默听,一边听一边从荷包里拿出炒瓜子吃。

    大雨一直不见小,还有雷声轰鸣,外面伴随着雨声,忽然传来一阵叮铃叮铃的声响。

    一直气鼓鼓坐在丫鬟怀里的小丫头蹭一下蹿出来,扑到古庙门口,高声大喊:“姐姐,姐姐,囡囡在这儿呢!”

    那丫鬟一把把她抱住,拿大披风裹好,也松了口气。

    大门洞开,先是两个面无表情的婆子进门,没一会儿。就有一女子撑着天蓝色的油纸伞出现在门前。

    一看见她,红尘就知道这是厉王侧妃,多少年了,那个人不是很挑剔。环肥燕瘦都喜欢,柔弱的爱,泼辣的也中意,但最喜欢的,还是那种清冷出尘。偶尔温柔乍现的类型。

    就如蒋婵!

    就如眼前这个薛家小姐。

    记得后来他当了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到没有,最宠爱的几个美人,性情都类似。

    薛大小姐一进门,就把自家妹妹抱起来,搁在肩膀上,啪啪打了她两下。

    那小丫头那么爱哭,结果她姐姐打它,它是一声都不吱,整个脑袋埋在她姐姐的肩膀上面。嘴里哼哼唧唧:“姐姐,姐姐最好了,姐姐不生气。”

    让只小囡囡这般腻乎,别说她亲姐,就是红尘这等旁观者也舍不得再多责备。

    一开始那对母女,薛夫人拉着女儿的手,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到薛家大小姐眼前。

    大小姐脸上本带着点儿无奈的柔和,此时却一瞬间阴沉下去,嘴角勾出一丝轻蔑的冷笑。

    母亲抖了抖。吞了口口水,扑通一声跪倒,咬牙道:“大小姐,我就这一个女儿。生来娇惯,要是送进宫里,还不知能不能活到出宫,您就看在咱们同宗同源的份上,拉她一把,只要能免了进宫。让她下半辈子给您做牛做马都成!”

    她声音嘶哑,近乎绝望。

    周围好些旁观者听了,也心有不忍。

    薛家大小姐冷笑:“怎么?当初你们把我外祖母当畜生养,现在遇见事情,到想着向我求救?你哪来的脸面?真要帮你,我还怕夜半无人,外祖母她老人家登门找我的麻烦!”

    所谓外祖母,正是当初那个私奔薛家小姐的女儿,红尘只是想想也知道,一个父不详的婴儿,在宗族能有待遇,她能活着,肯定是命够硬。

    薛夫人抖得更厉害,看了她好半晌,终于还是颓废地搂住女儿,叹了口气:“欣姐儿,娘能做的都做了,谁让你命不好,回头就去替你跟阿文提亲。”

    “娘不用管,我心里有数。”欣姐儿的脸色苍白,目光却是极冷淡,板着脸站在那儿,哪怕见到薛家大小姐,也没流露出太多恐惧和愤恨。

    红尘本没想管这件事儿,可也不知为何,看到欣姐儿的眼睛,竟动了一点儿恻隐之心。

    犹记得当年她同样举目四顾,无一人可以求助,一切都要靠自己,家里亲眷虽多,却无一人是真心待她,要是当时有人施以援手,那该多好?

    薛大小姐抱着她妹妹,下人婆子撑开大伞,把两个人都笼罩进去,外面车夫一早打开车门,一行人施施然走了,剩下母女两个,呆愣当场。

    红尘挑了挑眉,站起身走到薛夫人身前,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

    薛夫人一怔:“啊?”

    “不难,能做到吗?”红尘笑了笑,“只要你能做到,我至少有八成把握,保你女儿平安无事。”

    薛夫人沉默半晌,终于点了点头。

    她其实最怕的乃是那位薛家大小姐,女儿当宫女已经够惨,若是那位大小姐再心怀不忿,在这方面使坏,孤身一人远离父母亲人的孩子,真能活得下去?

    或许薛大小姐没那么小心眼,也没精力对付一个什么都不是女孩子,可她只要稍微流露出几分不喜,就不知有多少人上赶着替她出力,一个受宠王爷的侧妃能办到的事儿,有时候绝对多得让普通老百姓惊吓万分。

    薛夫人其实是个聪明人,女人为了孩子,总会想得多更想得远。

    雨终于停了。

    小莫扶着红尘登车,驾着马车慢悠悠地回去,一边走,一边回头问道:“小姐让薛夫人做什么?”

    “只是小事儿,让她把月老庙的烛台拿着供到自家祖宗灵位前去,再出钱给庙里修一修神像,每天带女儿在祖宗灵前跪一跪,多上两柱香。”

    小莫眨了眨眼,听红尘的声音很无辜,不觉失笑,也只有这时候能看出她点儿小姑娘的模样来,干脆也就不问了。

    回到家,罗娘她们连忙把红尘抓过去让她泡了个热水澡,又灌了一大碗姜汤。再拿棉布的大斗篷把她整个人都给裹好,现在可是五月,正热的时候,不过红尘到没多挣扎。

    以前罗娘她们好多姐妹。都是淋了雨,只是略染风寒,结果就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她们一向讨厌下雨的天气,更不喜欢自己亲近的人淋到雨。

    “再这么下下去。我们这边还好,江南怕又要闹水灾。”

    大周朝的老百姓们,哪怕随便一个小孩子,遇见连续阴雨连绵的天儿,也忍不住就开始考虑收拾东西逃难,现在老百姓们都是看天吃饭,洪涝干旱,冰霜雪雨,下降蝗虫,随意哪一种都能轻易摧毁一个村子。甚至一个城池。

    杞县

    “怎么这么吵!”

    薛大小姐烦躁地翻了个身,伺候她的丫鬟刚捧着铜镜过来给她梳妆,一见自家小姐的脸,顿时大吃一惊,手里的镜子啪嗒一声掉到地上。

    大小姐的芙蓉玉面上,冒出四五颗火疖子,通红通红的,薛大小姐本能地伸手去抓挠,她家丫鬟忠心耿耿,见识也算多的。连忙扑过去一把拦住……

    这一夜,薛家的灯火彻夜通明,黑色的马车偷偷摸摸载了好几个大夫进门。

    管家更是大晚上就赶往锦城,打算把锦城的名医请来。阖府上下的丫鬟下人全被下了禁令,许进不许出,谁也不能随便在外头乱说。

    这两日,外面大雨倾盆,家里也是浓云密布,整个薛家气氛凝滞的要命。

    薛大小姐本来清冷孤傲。可待下人还算温和,脾气也没那么坏,可这两天一直说外面很吵,让她不舒坦,大门紧闭,窗户也关得严严实实,她还是觉得很闹。

    这座薛宅在县城东面,临街,街面上热热闹闹,确实显得稍微不清净,可那是下人们住的地方,外院或许隐约也能受点儿影响,宅子那么大,薛大小姐的闺房,哪里能听见嘈杂声?她不过是心不静罢了。

    马上就到婚期,她要以侧妃的身份,堂堂正正地进京,进入王府,可自己的脸变成现在这副模样,那还得了?

    她最清楚不过,厉王不算薄情,可绝对是个喜新厌旧的,过了热乎劲再进他的王府,恐怕到时候,他早就没有现在的好心情,更不会等她。

    一个女人的好韶华有限,抓住一个像厉王殿下那样男人的机会更是有限。

    吃了好几日的药,病情不光不见好,还又严重了些,脸上的火疖子开始往身上蔓延,越来越大,现在薛大小姐敷粉总要敷上去厚厚一层,这还有点儿遮盖不住。

    小姐越来越暴躁,丫鬟心里也发愁。

    “怎么忽然就这样了,药也吃不好,胡太医以前做太医的时候,做到院判,现在出来了,其实医术比当年还好,连他开了药都不行,查不出病因,莫不是遇见什么脏东西了?”

    小丫鬟咬着嘴唇愁眉苦脸。

    她这么一说,薛大小姐的脸色微变,想了想,低声招呼贴身大丫鬟过来:“你去请三叔公,悄悄去,别惊动旁人。”

    她三叔公是个奇人,有神鬼莫测之能,只不过当年好像犯了什么事儿,十几年来生活都特别低调,深居简出,别的薛家人甚至以为他得了怪病,脑子不清楚。

    就是家里几个知道的,他也从不允许他们提起他那些本事,渐渐的,薛家知道他能耐的越发寥寥可数,薛大小姐也是小时候意外才发现的。

    大小姐如今是整个薛家最珍贵的瑰宝,她三叔公一听这事儿,连忙就赶来看了看。

    乍一见大小姐的面貌,三叔公的脸色骤变,失声惊呼:“怎么可能!”

    这一嗓子,吓得屋里几个丫鬟差点儿腿软。

    薛大小姐也心慌了下,深吸口气,让下人退出去,才拉着三叔公坐下,皱眉问:“怎么了?您可看出什么?”

    三叔公脸色凝重,四下看了看,才坐过来拉着她的手,小声道:“你最近几日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人,特别的事儿?”

    “特别的事?”

    薛大小姐很慎重,把这几日她的所有行程,遇见的每一件事都细细说了一遍,甚至连派了丫鬟去买一盒胭脂这类小事儿也不曾忘记,她一向最谨慎不过。

    絮絮叨叨地说完,好像没有什么地方不对。只有——在古庙内讽刺薛家本家夫人时,貌似得罪了人。

    可薛家那一家子能有什么能力对付她?

    薛大小姐宁愿相信是有人嫉妒她能嫁给厉王,故意使坏。

    三叔公到与她不同,一听就道:“月老庙!”

    “明珠。你双肩上的明火让人给熄灭了一盏,另外一盏也暗淡了点儿,能做到这个,也敢做这个的,绝对是相当厉害的灵师。当年我师父在世时,也不敢轻易在人身上动手脚,你仔细想想,那日月老庙里有什么特别的人没有?”

    薛大小姐皱眉。

    她那天根本没多注意,反正就是杞县一群普通老百姓而已,何须她来关注?

    三叔公陷入沉思,想着想着简直要着了魔:“太不可思议了,人居然真能触动别人身上的明火,我以前听师傅说的时候,还以为这就是吓唬我们的传说而已。但谁敢这么做?又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就不怕反噬?”

    他说着说着,目光炯炯,惊人的亮起来,薛大小姐皱眉:“叔公所说之人,很厉害吗?”

    “什么叫很厉害吗?把那个‘吗’去掉!”

    三叔公翻了个白眼,“对于一个活人来说,头顶肩膀三把明火,是最重要的。上至神明,下到鬼魅,不能轻易触碰到凡人。正因为凡人身上的火,一旦明火暗淡或者熄灭,邪祟就会很轻易地入侵人体,正因为明火如此重要。所以很难被触动,只要是有些修为的灵师都知道这是禁忌,一碰就万劫不复。而且厉害的灵师要害死一个人,或者让一个人倒霉,那容易得很,完全没有必要玩这种手段。”

    薛大小姐听得到害怕起来。怎么说得好像干这事儿的人很疯狂,她不怕和理智的人打交道,只要有理智就能被说服,就能讲道理,可一个厉害的疯子要怎么防备?

    她三叔公却冷静下来,闭了闭眼,轻声道:“不用着急,只是灭了你的明火不算什么,只要不出意外,过两日自然能恢复如初,你就忍耐几日,最近不要出门,更不可以接近阴气汇聚之处,对方搞这么大的手笔,肯定会有后招,咱们见招拆招便是。”

    薛大小姐闻言更担心,见招拆招,说得到好听,这不就是被动挨打?

    还不等她理清楚思绪,开始想对策,外面门房来报,说有一个举着帆布的白发老人求见。

    “回小姐,来人自称王半仙,说能给小姐指一条明路。”

    薛明珠怔了怔,二话不说,立时就把人请进院子,因为她最近烦躁,院子里站岗放哨的都是彪形大汉,一个个虎背熊腰,身上佩戴兵器,杀气腾腾。

    但凡一般人看见这么一群大汉,先就吓得腿软三分,王半仙却是大大方方,目不斜视地进来。

    薛明珠不由觉得此人是个人物,大概非欺世盗名。

    她哪知道,王半仙这个老骗子最近遇见红尘,算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直面过各种恐怖 ,和他碰见的邪事儿比,几个人间大活人,再壮实,再杀气足,他也很难放眼里了。

    王半仙一来,细细端详许久,捋须笑道:“我刚才路过,忽然有卦,掐指一算,便算出小姐有疑难,特来给你指条路。”

    薛明珠点点头,面容和煦,轻声道:“既然如此,还请半仙明言,您放心,若真有用,价钱绝对让您满意。”

    “钱到用不着,我是难得见你这事儿热闹,想插一脚长长见识,毕竟高人设局,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王半仙一本正经地瞥了薛明珠两眼,“你的转机就在周村苍青山上,信不信由你,不过我觉得再过两日,你不信也只能让自己信了。”

    说完,他就施施然走出去。

    一出薛家的大门,忍不住咬牙切齿——多好一大肥羊,哎!(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三章 祖宗
    &bp;&bp;&bp;&bp;肥羊再好,有红尘小姐镇压,他也不敢往嘴里塞。

    王半仙摇头晃脑地走了,也只有安慰安慰自个儿,那位小姐既然出手,他还是躲远点儿好,赚钱重要,可也得有命才能花!

    薛宅内,薛明珠的脸色苍白,站起身盯着大门半晌,低声道:“三叔公,当真不拦着他?”

    什么算卦?当真以为大家都是傻子,她薛明珠以一介女儿身,掌控薛家,不过十七岁,连亲爹都事事依从,她又怎么可能简单?

    她要是相信在这等紧要关头,忽然冒出来说了一通话的江湖术士,那她爹肯定不放心让她嫁给厉王,还是早早招赘个女婿回来继承家业为妙。

    反正他们家好几代,都只有一独生女,招赘了女婿,她爹薛明,算是万花丛中一点绿,难得的男孩子,哪怕性情绵软,酷似女孩儿,还是顺顺当当接管了家业。

    薛明珠再来招赘,那也是司空见惯,没什么大不了的,若非家里还有一幼女在,这位大小姐想进京,想嫁给厉王,怕薛明还不会太高兴呢。

    三叔公冷笑:“不放他走又如何?这人就是一草包棒槌,留下他毫无意义。对方既然出招了,那就水来土掩,咱们按着人家划出来的道走便是。”

    主要是没法子,薛明珠那张脸治不好,他们就是把罪魁祸首抓出来碎尸万段,那一样是失败。

    何况——“那人一定是水平极高的灵师,这种人,别说力敌了,智取都不妥,最好化干戈为玉帛,能拉近关系,结下善缘,说不定能把坏事变成好事。”

    薛明珠眸色暗沉,叹了口气,还是没说什么。这会儿可不是不甘心发脾气的时候。

    大雨终于变成了连绵的细雨。

    闲来无事的文人书生贪看雨景,这会儿到没人去想大周朝究竟有多少个州县受灾,他们在这样细雨蒙蒙中,三五知己好友。相约于园林深处,香茶一杯,古书一卷,谈天说地,岂不快哉?

    马车叮叮咚咚地在道边停下。

    下面的山路车不好走。需要步行,车夫打开车门,两个丫鬟扶着薛家大小姐下了车。

    薛明珠戴着幕笠,整个脸都遮得严严实实,没有打伞,细雨吹湿了她的衣摆秀发,远远看过去,一向硬挺的腰身,竟然显得有些松垮,背影也不知不觉变得颓废许多。

    “小姐。他们说的那家茶馆还有一段距离,这道路湿滑,很不好走,不如坐个肩舆?”

    薛明珠咬了咬牙:“不用!”

    她家三叔公本身就是灵师,向来龟毛,脾性也奇怪的很,谁知道她要是坐着肩舆过去,人家灵师会不会觉得她心不诚,再生出事端,虽说这心中挤压的怒火爆棚。可薛明珠还是忍了。

    那两个丫鬟却忍不下去。

    “小姐,你说真是那什么红尘搞的鬼?先不说她小小年纪,有没有三爷说的那般厉害,要真是她。她图什么?咱们两家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

    说白了,那什么红尘就是一乡野村姑,她们小姐那是远在天边的凤凰,平日里连多看那人一眼都不会,上哪儿去结怨去?

    薛明珠咬牙走路。没搭理自家丫鬟,她牙都要咬碎了,舌头一舔嘴唇,全是铁锈味儿。

    她其实没走太久,茶馆既然能开业,客人还多,就不可能是位于深山老林。

    也就走了差不多小半个时辰不到,就来到红墙绿瓦的屋宅前,薛明珠刚想绕过去去正门,旁边的侧门吱呀一声开了,里头出来一只——大猫?

    到像是豹子,只是身上穿着藏蓝色的小坎肩,明显家养的小东西,谁会养只豹子做宠物?

    那只大猫晃荡晃荡,晃荡到她面前,嘴里还叼着一张纸条。

    纸条明显是随手截的,边缘参差不平,上面就写了一个斗大的字——‘进’。

    薛明珠只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去。

    茶馆外面看挺好的,又大又阔朗,花木掩映下,别有意趣,可从这侧门进去,那简直就像一只怪兽张开嘴一口把她给吞了,脚下都是淤泥,一步一踉跄。

    “该死,这是什么路?”

    婆子搂住自家小姐,急道,“还是走正门好了。”

    薛明珠点点头,一行人转过身去。

    “……”

    一只毛色光亮,白得特别匀称的大老虎,不知道什么时候堵在门口,那只大脑袋微微摇摆,眼睛发着绿光,一对上那一双眼,薛明珠顿时脚软,倒吸了一口冷气,瞬间脑子一片空白,想也没想,扭头就跑。

    慌不择路跑出许久,一行人才找回理智。

    薛明珠毕竟是个脑子清明的,深吸了口气,平静下来,咬牙道:“走,谁也不许乱!”

    她那两个丫鬟往前几步,很努力地在前面开路,两个婆子在边上扶着她。

    接下来再也没碰上特别吓人的东西,但等她进了院子,看到坐在凉亭里读书的红尘时,整个人都狼狈万分,鞋面上沾满污泥,裙子也乱七八糟,一头乌发,沾了好些枯枝败叶。

    红尘也一怔,扭头看了眼小莫。

    小莫坐在树下的阴影里,低着头煮茶水,连抬也不曾抬,每一根头发丝上都写着无辜。

    小猫凑过来,低声道:“小姐,那个薛明珠得罪咱们小莫了吧?”

    “……不知道。”

    真不知道,但看这架势,确实像有‘深仇大恨’似的,红尘可没心思整治人家薛家的大小姐,她玩一手,仅仅是因为忽然动心想化解一下多年宿怨,也帮一帮那个还算看得入眼的欣姐儿,并不是真就多看不上薛明珠。

    事实上,薛明珠也无辜。

    心思念转,那位薛家大小姐已经一脸隐忍,满身狼狈地出现在凉亭前。

    因为戴着幕笠,到看不清楚她那张脸,红尘却知道,她的脸色肯定说不上有多好。两个丫鬟更是义愤填膺地瞪着红尘,估计要是目光能杀人,红尘都被杀了百八十次。

    “都到了这份上。时间有限,咱们也别说什么客套话,红尘小姐,我的病。您能治好吗?”

    薛明珠走过去,找了个石凳坐下,不着痕迹地蹭了蹭她鞋子上的淤泥,进了亭子,外面的风雨也仿佛小了。身上一暖,压抑在心里的怒火却越发膨胀,只是她再怒气冲天,这时候还是不肯发作的。

    红尘失笑:“我可不是大夫。”

    轻飘飘一句话,薛明珠脑子嗡的一声,她身边的丫鬟一下子跳起来:“为什么?你和我家小姐有仇怨不成?你这么做,难道就不怕死?我家小姐马上就是厉王侧妃,一根指头就能……”

    红尘轻轻摇了摇手指,她脸上还带着笑,可那丫鬟未吐出口的话。就一下子被憋在嗓子眼,再也吐不出去了,心里还陡然升起一丝后怕,背脊发凉。

    “明珠小姐便是有火儿,也不该发到我的头上。”红尘微笑,漫不经心地倒了杯茶,让小猫送过去,“你们薛家自己人的恩怨,前世因今世果,因果如此而已。薛家祖宗看你不顺眼,要你倒霉,怪得了何人?”

    薛明珠顿时嗤之以鼻:“我薛家的祖宗?怎么,就因为我懒得理会他们那一家子。不愿意帮忙,祖宗就不高兴?要真如此,怎么那一家子欺负我家外祖母时,祖宗也不显个灵?要真有什么因果,那他们家也该先得报应!”

    这位大小姐一向好强,别看她外祖母在她年纪很小的时候。便寿终正寝,可她还记得那是个特别温柔的女子,对她也极好,一直一口气堵在心里,上不去下不来的,并没有因为时隔多年就忘却亲人受的那些苦楚。

    “当年我爹就没少看那帮人的白眼,他们说我家坏事做多,祖宗蒙羞,这才多年只有我爹一个病怏怏的男丁,剩下的都是丫头片子,我就让他们看看,哪怕我家只有丫头,也比他们强出百倍,千倍!”

    薛明珠冷笑,“现在用得着我,就找上门来,世上哪有那样的好事儿?”

    她那两个丫头眼睛都发红,小猫和小狸也隐约有点儿觉得,薛大小姐的所作所为,虽说稍稍过分,可这么看来,到也不是没有道理。虽然说是冤冤相报何时了,一笑泯恩仇最好,但人家就要复仇,似乎也不是不行。

    红尘点点头,轻声道:“我给你讲个故事。”

    杞县有一薛姓大户,家中出一伤风败俗的女子,本该沉河溺死,全赖族中老人心怀怜悯,只是逐出家族,却不幸难产而亡,相约与小姐私奔之人,乃是一位灵师,好不容易解决外面的麻烦回来找这位小姐,却得知小姐已死,独独剩下一个女儿,还有小姐的父母,祖孙三人相依为命,经常受族中其他人白眼,生活艰辛,他大怒,就找到薛家本家的祖坟,动了手脚,又寻了一个香火鼎盛,且方位正好的月老庙,将自己女儿的命魂附着在上头,整个布置下一个特别复杂的风水局,窃取薛家本家的气运。

    “这个风水局本是用来强干弱枝用的,灵师天分很好,竟能活学活用,反过来使,只是这种布局有伤天和,那个灵师恐怕也很难善终了。”

    红尘讲故事的时候平铺直叙,一点儿文采也没有,要是陌生人听她一席话,恐怕也就笑一笑了事,薛明珠却越听越觉得熟悉,更是浑身发毛,许久反应过来,勉强嗤笑一声:“你以为你说这些胡话,我就会相信?”

    “难道王半仙没告诉你,你不信也不行了。”红尘叹了口气,“当初布置风水局的灵师毕竟年轻,思虑不周,他只想着他的女儿,动手时没有顾忌,却不知道风水局也不能十全十美,导致虽然你们家窃取了整个薛家宗族的气运,受益的却只有女子,以至于家中女儿个个钟灵毓秀,男子却多不成器,当然,甚至连生都生不出来。”

    薛明珠半晌没说话。

    “你要明白,窃取气运,蒙蔽天机,能一时得逞,不可能永远不不露馅,你应该想想。一旦薛家的祖宗们察觉到这件事儿,怎么可能会让你好过?肯定拼力反抗,你要不是也姓薛,恐怕就不会有现在的烦恼了。必定早千百倍的偿还回去,说不准已尸骨无存。”

    红尘吐出口气,抿了抿茶水,这般长篇大论,她也口干舌燥的。眼见薛明珠坐在那儿,双手紧紧抓着衣摆,身子虽然还是坐得笔直,却隐约有些微颤。

    “我看你是个明白人,应该知道这样的风水局虽然邪性,却只胜在隐秘二字,现在底子都被掀了,想破除实是容易,薛家本家的人都不用做什么,只要去祖庙里哭诉一场。一切就迎刃而解,但你们会有什么下场?”

    薛明珠瑟缩了下。

    她要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便罢,也不会怎么惊恐,可确实如红尘所言,她对这些事情也不是一点儿都不知道,有一个三叔公在,虽没有认真教过她什么,可也稍微提起过一点儿。

    再说,她纵然想要不信,脸上越来越多的火疖子长在那儿。一直不见消下去,也容不得她不相信了。

    “拿面镜子。”

    薛明珠轻声道。

    红尘就让小猫拿了一面打磨得极光滑的铜镜。

    丫鬟捧到大小姐眼前,把她的幕笠摘了,铜镜里的那张脸。连她自己看都觉得恶心。

    “皮肤好像松了些。”

    薛明珠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她的眼角,一瞬间竟感到皮肤的触感粗糙而松垮,心里顿时一紧。

    旁人可能看不出来,这位冰冷清高孤傲的大小姐,多多少少有一点儿自恋倾向,平日对自己的容貌最为重视。简直碰破一点儿皮,也要难受半天。

    薛明珠有一种感觉,眼前的女孩子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她的预测也极有可能成真。

    “你要我怎么做?怎么做才能保证风水局不被破除!”

    她声音变得低落,**道。

    红尘挑了挑眉:“怎么?你难道真想保留它?家里再也不会有男丁都不介意?”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薛明珠轻轻低下头,双手扣在一起,端端正正地坐着,十分优雅,“我们薛家这一代只有我和妹妹,身为女儿,我们又怕什么!”

    说得红尘都想给自己布置个风水局了,可惜,夏家不是薛家,她也找不到愿意为她牺牲一把的灵师。

    “你到看得开,可惜这事儿恐怕由不得你来做主,想必薛家的祖宗们不会答应。”

    红尘摇了摇头。

    薛明珠也没抱太大的希望,一听她如此说,就从善如流地改了口:“那还有什么破解之道?”

    只她这份儿脑子清明,不急不躁,就是个做大事的料子,红尘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再没卖关子:“很简单,你和薛家宗族和好如初,两家合并成一家,重修祖坟,祭祀祖庙,身上的症状自然会消失,将来可能不会像你以前那样,做什么都如有神助,但你只要努力,也不一定就过不好自己的日子,风水局嘛,再厉害也只能让人去借力,又不是没了就不行。”

    “世上成功的人那么多,总不至于没一个家里都有绝佳的好风水。”

    红尘说完,就端茶送客。

    有闲工夫还不如多读几卷书,书房里一群小伙伴等着给她讲课来着,实在懒得应付这位大小姐太久。

    薛明珠沉默片刻,就站起身,接过丫鬟递过来的披风披上,告辞离去,刚走了几步,一扭头,看着红尘,轻声道:“所谓养移体居移气,人的出身来历本该决定一个人的气质,真奇怪,你根本不像蒋家庄长大的村姑,我以前听三叔公说过,偶有灵女天姿出众有宿慧,今天莫不是见到了传说?”

    红尘只是笑了笑。

    薛明珠也笑:“罢了,你是有宿慧还是得遇明师,与我又有什么干系,自己的事儿还不知如何了结,还怎么去管旁人!”

    她还是走了。

    这一日没过,刚到晚上,红尘就在茶馆的客人嘴里听说那位厉王的未来侧妃,居然改了脾性,再一次和薛家本家热络起来,一家子和乐融融,还要重修祖坟,更要祭祖,毕竟薛家有女孩儿嫁给厉王,也是件大喜事。

    小猫却觉得奇怪:“小姐。你怎么不告诉薛家本家那些人,他们的气运让薛明那一支给窃取了?”

    红尘摇了摇头,说出来又有什么用,除了平添芥蒂。似乎毫无用处,到底还是一族之人,本家又确实弱势,无薛明珠的帮衬,还不知多久才能恢复元气。薛明珠人单力薄,家里连个顶门立户的兄弟也无,要是能有些族人,同样是好事儿。

    其实就是本家都知道了此事,可能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反正风水局都给破解掉,不用再担心,也没必要让人家薛明珠偿还祖宗欠下的债,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就是想也做不到。

    红尘自己就别多事,一切顺其自然挺好的。

    没过两日。薛家还送了份礼给红尘,来的是个头发枯黄的老头,红尘一见他,就惊了下:“你居然还能活着?”

    三叔公也大惊失色:“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他一直呆在薛家,闭门不出,不接触外人,自然不知道红尘是谁,听薛明珠说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也以为至少都有二十五六岁,没想到竟真的是一个少女。

    “是啊。我该死了。”又听这少女一句话出口,不由苦笑,“可我答应了别人一定要活着等待,还没等到结果。就不能乱死。”

    这个薛家的三叔公虽然看起来干瘦憔悴衰老,不像个好东西,性子到不错,送来的礼物除了寻常的之外,还有一些他师父送给他的书籍。

    全是古老发黄的竹简,特别笨重。大部分是关于风水局,还是那种比较偏门的风水局,不是过于阴邪,就是只要布置出来便两败俱伤的那种,威力奇大,也非常危险。

    这种东西一般连师父都不一定愿意教给徒弟,最好带到坟墓里才安全。

    “虽然你可能不需要,但我这一把年纪,又这副模样,再收个弟子怕不大可能,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荒废了未免可惜。”

    红尘顿时翻了个白眼,这会儿他送来的书里,最上面的那一本正叫嚣:“屁,还老祖宗,老子他奶奶的是你师父盗墓愣给挖出来的,以为老子想跟着你,哼,还想毁尸灭迹,要是老子真被扔炭盆里头,做鬼也不放过你个白痴!”

    “丫头,告诉你,这小子心思不良,没准儿引诱你跟我学习来着,我会的那些东西,你学学破解方法就算了,可别有事没事儿去给人家布置一个。”

    装作一无所知地送走这位三叔公,红尘干脆把这批竹简拿红绸包好,还系一个蝴蝶结,塞进书箱和她那些个秘不示人的书本们搁在一处。

    这一箱子都是特别喜欢唠叨的货色,聚一块儿比较热闹。

    虽然玉珏空间这一次没发布任务,不过,好像她完成之后也得到不错的奖品了。

    时间一日日过去,眼瞅着进入六月,雨到停下,一连数个好天,艳阳高照。

    红尘也开始上学读书,阑珊书院的教学其实很有意思,尤其是今年的先生们,相当有水平,红尘听了几堂课,挺有收获。

    当年她读书时,碰上的可都是只会照本宣科的老学究,根本没见过这等能把历史串讲的比故事还精彩,教画画,也能带着学生们去外面看山看水看树,看美人的好先生,她现在算是山长入室弟子,时间自由得很,还能挑课上,红尘却还是每一堂课只要有时间,就一定去听,还找了个大本子,把老师讲的东西认认真真都记录下来,回去就照本宣科给罗娘她们讲。

    虽说上学上得乐不思蜀,红尘可没忘记她的初衷是要帮罗娘她们考试,脱籍。

    这日,红尘正抱着她那本记得密密麻麻,到处是速写符号,简化字的笔记本,盯着罗娘一群姑娘重新抄写,门帘忽然被掀开,暑气扑面而来,如今天气开始闷热,呆在屋子里没片刻汗水就涔涔而下,可开开门热力更足。

    “红尘小姐,师风公子来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四章 坑
    &bp;&bp;&bp;&bp;“师公子有事?”

    红尘规规矩矩地把师风让进客厅。

    小猫和小狸也规规矩矩地上茶。

    茶水都是寻常待客用,很香,但那种生疏的感觉,还是让人如坐针毡。

    好像小猫和小狸这两个下一刻就要拿起扫帚把他轰出大门。

    师风觉得自己挺冤枉的,他这些日子多竭心尽力,一切为了夏家,对这位嫡小姐也掏心掏肺了。

    虽然不知道家里老族长到底想什么,迟迟不让她回去,可在师风心里,这是小姐,至于夏蝉,那就是鸠占鹊巢的那只蠢鸠,或许不太恰当,可他读书少,凑合着吧。

    奈何他一片丹心,夏世杰那小子飞他白眼儿,横挑鼻子竖挑眼,整日找麻烦,好吧,反正他现在也懒得理会那小子,爱怎么着就怎么着,结果到这边碰见红尘小姐,也照样没脸,至少他老觉得在红尘小姐面前不大敢抬头。

    心里委屈的很,师风还是稳稳当当地坐着,一派温文尔雅:“我可纯粹是来看看小姐而已,杞县这边的事情已了,我和大公子该回去了,临行若不来见小姐一面,我这心里不踏实。”

    “那祝师公子一路顺风。”

    红尘笑了笑,亲自动手给他斟茶一盏,其实说起来,当年她在夏家固然有很多不称意,可夏家那些子弟们,却各有各的好处,师风豪爽大方护短,但凡师兄弟姐妹们有个什么事儿,都愿意帮忙。

    记得那年王越第一次纳妾,师风就动手打了他一顿,差点儿把他一条腿给断掉,要不是夏世杰阻拦,蒋婵也跟着敲边鼓,还使手段让他去边疆驻守三年,也许那一次王越得丢大半条命。

    原来火爆脾气的师师兄,也有如今这样温柔和气。周身都散发着暖洋洋明光的样子。

    师风笑眯眯喝了茶,心情好很多,半晌又沉默下来,皱眉道:“我最近查到一些事。”

    他沉吟了下。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说,想了想还是小心道:“在永安有个贵族家的小姐,好像曾经找人对付你,只是没有成功,你也知道。她们那种不食人间疾苦的千金小姐,向来执拗得很,谁都不知道失败一次两次,她还会不会来三次四次,偏偏对方行动十分小心,根本就抓不住把柄。”

    就是抓住了把柄,也不是他该插手的。

    夏家规矩严,师风如果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随意骚扰夏蝉,那肯定讨不到好处。何况还有个疯了一样把夏蝉当心肝儿的夏世杰在呢。

    “红尘小姐最近在阑珊书院读书,没什么事还是别随意出门!”

    师风耷拉着脑袋,他也知道自己没头没尾地这么一说,让人迷糊,可要不提醒两句,他这心里怎么也过不去。

    红尘顿时怔了怔,随即一笑:“我知道。”

    这次她难得亲自送师风出门,出了门顺手还把平安和小老虎捞起来。

    小老虎窝在她肩膀上,脑袋在一边,尾巴耷拉在另外一边。很乖,一动不动,乍一看还以为围着一个老虎皮的围脖,至于平安更懒。团成一个球让她抱在怀里,吐着舌头懒洋洋地打呵欠,半点儿都没有当初称霸街道的威武。

    果然是生于危难死于安乐啊,太舒坦了不成。

    离开茶馆,师风转过头来欲言又止,嘴唇动了动。见眼前的小姑娘一派天真无邪,终究还是把话给吞了回去。

    现在家里那位族长夏安夏大人稳坐钓鱼台,谁也不知道脑子里都想什么东西,要说这是大事,必须调查清楚,不出半点儿纰漏才能确定,可现在事情也调查得清清楚楚了。

    公主前些日子还要去通告宗族,说明此事,好让红尘小姐认祖归宗,却不知道族长私下里和她说了什么,公主哭了一晚上,就送了封信过来,让他先找机会把事情跟红尘小姐点透,最迟到今年过年前,她接小姐回家,在这之前,就让她先在阑珊书院读书。

    师风脑子里犯迷糊,可这话真不该他来说,他是夏家弟子不错,可他姓师,不姓夏。

    夏世杰在这儿呢,那是红尘小姐同父同母的亲哥,有他在,哪里轮到自己插嘴?

    师风踌躇半天,上了车都不知道该不该由自己来点明,红尘是一点儿都不乐意变明白的,直接挥了挥袖子,笑眯眯道:“路上小心!”快点儿走吧,最主要是把夏世杰那白痴弄走。

    红尘一向装作不认识夏家那位公子,可装不认识,偶尔想起来也腻歪。

    正寒暄,前面就传出一阵疯狂奔跑声,草丛里窸窸窣窣,师风本能的第一反应,向外一蹿,落在红尘面前,广袖甩开,做出警戒保护的动作。

    咕噜噜,咕噜噜,一个球一头栽倒,连鬼带爬地从半山腰上滚了下来,一路滚到师风面前,啪嗒一声,掉到地上,师风吓了一跳,红尘低下头看了看,居然是认识的。

    这人就是那个柳五的败家孙子。

    要不是红尘对他印象很深,恐怕还认不出来,那次见面他的状态就不算好,昏昏沉沉,一副酒色过度的德性,九天一见,更是脸颊枯瘦,神色憔悴,双目凸出,显得极为惊恐,一眼看到红尘和师风,就和没看见似的,爬起来又连滚带爬地跑了。

    红尘:“……”

    师风扫了扫身上被溅到的尘土,皱眉道:“这什么人啊!”

    “算了,师公子快上车,再晚太阳下山,怕是路不好走。”红尘笑眯眯地道。

    送走了师风,红尘回茶馆,正好是饭时,曲三娘今天晚上做得饭菜十分丰盛,大概是不知道自家小姐会不会留客吃饭,做了很多很正规的待客大菜。

    师风是没享受到,薛柏桥这小子到高高兴兴地过来蹭了一顿,吃饱喝足,腆着肚子晃悠回去,红尘本来想拜托两个来品茶的茶商送他一程,后来还是老山参说,小侯爷身边隐藏了七八个一流好手,都是为了保护他。这才罢了。

    想想也是,薛柏桥如今出门不像在京城那样带着一群狗腿子,就单独一个,还喜欢四处乱跑。再加上上一次还出了事儿,要是身边再没有护卫,那他这个小侯爷的身份也未免显得过于不值钱了些。

    茶馆的防卫也该加强,幸好付子文四个人还债还没还完,到老老实实地给她当护卫呢。红尘又叮嘱白虎最近别乱跑,还在后院布置了一些复杂的机关陷阱,才算放心。

    师风今日提醒的话,还是不能不在意。虽然不知道蒋婵究竟会做到什么地步,可她的性子有多阴狠,上辈子已经见识过了,这辈子总不至于再掉以轻心。

    不过日子依旧平常,每天按时去书院读书,晚上回来跟小莫一起,给罗娘她们讲课。大家都有一种紧迫感,努力压榨一切时间汲取知识,连小莫都说,如果她们这群女孩子是男子,有这个劲头,哪怕天资一般,花个三五年的时间,想考个举人出来也轻而易举。

    红尘到相信,读书除了天分,还得看资源。别的读书人想找一本书都难,哪和她们似的,想读什么书都能读得到,还附赠绝对详细有趣的讲解笔记。

    这日红尘照例一大早儿就去阑珊书院。稍微起得晚了点儿,干脆打包了一份儿春卷,往日到不用如此赶时间,可今天轮到郭山长讲课,迟到不大好。

    他老人家年纪大了,精力不济。真正过来给学生们上课的时候不多,所以难得有机会,好些已经不怎么来书院的学长学姐们都纷纷到齐。

    红尘一进门,就让郭山长拎到前面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坐好,呃,是不是特别关照她不清楚,讽刺她的身高到有点儿可能。

    教室里面郭老那群入室子弟们比较多,都是十六七岁,甚至有二十多岁的,红尘年纪小,早年营养不好,身量实在不高,要是坐在后面,估计连人都看不见了。

    坐在第一排,一群人盯着她的后脑勺看,淡定如红尘,都有那么点儿不自在。

    郭老两手空空,学生们桌前也没什么书,他老人家的坏毛病,上课天马行空,同样一堂课,今天给这波学生讲的,就可能和给另外一波学生讲的不太一样,弄得好些学生们最讨厌考试时郭老山长出题,他一出题目,好好的测试顿时就成了需要看运气的事儿,成绩高低完全无法预测。

    “郭老不知道又要作什么妖?”

    几个学生私底下嘀嘀咕咕,精神到都挺振奋。

    这位主儿讲的东西向来特别有意思。

    郭老咳嗽了声,把两只刻薄往书案上一搭,下面的窃窃私语顿时消失。

    “最近边疆纷争不休,四国之间小摩擦骤增,大摩擦平均三年一次……所谓知道历史,能避免现在和将来我们会犯的错误,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讲,百年来我大周与北燕,西狄,以及大雍的战争史,还有涌现出来的各种英雄人物。”

    这个好,再喜欢学习的学生,也更喜欢听故事,哪怕只是个历史故事。

    郭老一讲这个就激动,劲头十足,坐在前面吐沫横飞,下面学生听得一愣一愣的。

    讲着讲着,郭老就一伸手,把红尘拎到前面,扔给她根毛笔,指了指旁边架子上的白板:“给我把大周和北燕的边界画出来。”

    红尘:“……”

    下面一师兄猛地拍了下脑门:“坏了,咱小师妹这回要出丑。”他们这些跟郭老四五年的师兄弟再清楚不过,郭老每次讲学,讲到入神,就喜欢使唤手底下的学生,当然,一般都是使唤那些久经考验的师兄们。

    他的思绪快,经常几句话念头就不知跑到哪儿去,能跟得上他思路的学生真没几个,所以次次都有可怜的娃倒霉。

    以前最倒霉的是郭老的三儿子,也就是他们的大师兄郭靖,后来郭靖离开阑珊书院,弃文从武,去了禁军,自此逢年过节回家一次都不容易,郭老抓不住他,剩下的师兄弟们轮到谁谁倒霉。

    这次到好,红尘坐在第一排,又是郭老最看重的。自然让抓了壮丁。

    “阿弥陀佛,希望小师妹能忍一忍。”

    “小师妹别怕,大哥不用笑话二哥,丢乖露丑的不是你一个。”

    红尘只听见下面窃窃私语。可不知道底下师兄师姐们的同情,她还以为郭老手下的所有学生都有随手画地图的本事,不禁暗道这阑珊书院的确牛气,边疆地图,边界线什么的。那可是朝廷机密,寻常百姓琢磨这个,也不怕被扣上通敌卖国的帽子?

    既然郭老一点儿都不怕,她也没必要担心。

    地图她是没背好,边界线的情况也画不出来,但谁让人家有外挂来着!

    在玉珏空间招呼一声,一堆看热闹的就冒出来友情奉送各种地图。

    “哎哟,找到了,这一份地图还是去年有个闲极无聊的窥探你们位面绘制而成,看看多详细。连北燕兵营分布图都有。”

    红尘顾不得仔细琢磨,郭老讲课的速度很快,她只顾着拿着笔刷刷刷地在白板上涂抹。

    郭老讲到某某战役,她就得立即画出战役发生的地点,各国行军路线,再给标注上各国势力范围。

    一群学生:“……”

    前面坐着的,郭老比较重视的学生们都傻了眼,外面挤着,还没怎么听过郭老讲课的新生不禁心荡神摇:“咱们书院绝对不比国子监差,我以后再也不想着进京了。瞧瞧,那不是今年才入学没多久的新生?她学了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做到如此地步,咱学个三五年。出去之后还不敢跟鬼谷弟子拼一拼?”

    讲到一半,郭老看了看时间,戛然而止,一个纵步蹿出教室大门:“我约了人,来不及了,红尘。替我上课。”

    红尘:“……”

    又来?

    以前也没闹这么严重过!

    那帮本让红尘小师妹给惊得晕头转向的师兄弟们,顿时窒息,他们这位山长的第二个毛病犯了,其实算差不多,终日给自家喜欢的弟子找麻烦,越是喜欢谁,谁的麻烦越大!

    红尘扫了眼书案,连本讲义也无,她又没长前后眼,更不会预知,怎么能知道自家这位山长后面要讲什么。

    可现在在座的学子们这么多,甚至还有外面听说郭山长讲学,特意大老远跑来听的,别的不说,中间那一排两个大高个儿身上的儒生袍一模一样,显然也是哪个书院的人,只红尘对这方面没有研究,不知道他们来自哪儿而已。

    今天要是在这些外人面前丢人现眼,他们书院的名声恐怕岌岌可危。

    红尘脑子里一片空白,面上却极为淡定,就像此事是早安排好了的一样,慢慢坐过去,张开嘴就开始扯,说一说百年前的旧事,王族秘闻,陈国国主的风流韵事里透露出来的隐秘消息,别说,扯得特别像真的。

    坐在下面几个师兄、师姐先是松了口气,后来心里也犯嘀咕,难道郭山长给这个小师妹吃小灶了?却不知道红尘自己也是一边讲,一边满头大汗,觉得自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原来陈国国主喜欢他嫂子,原来北燕的皇子和西狄的公主之间上演过各种爱恨情仇的戏码,原来咱们大周……

    她说的内容通通都是玉珏空间二手版块儿里的历史传奇的内容,这些东西也是有真有假,不保证真。

    红尘扯的时候,也说了一堆‘据说’,反正扯得很像真的,可就这一个像字,让她完全不用负责任。

    她刚刚开始代替郭老上课时,那帮学生很不屑一顾,后面还溜走了一批,可等她上了小半个时辰之后,整个教室大门都被堵得密密麻麻,墙根底下蹲满了人,窗户上露出来好几个黑脑袋。

    整个教室里只有红尘一个人的声音,学生们连去一趟厕所也是飞奔走飞奔回。

    “哎哟!”

    夏世杰被撞得一踉跄,脸色骤变,那个撞了他的小年轻一溜烟就没了人影,连道声谢也不肯。

    “这阑珊书院也太……”

    “咳咳。”师风咳嗽了声,瞪了夏世杰一眼,让他把后面的话都给吞回肚子里。

    “今天正赶上郭山长讲学,机会难得,咱们也去听听。”师风笑着拍了拍夏世杰的肩膀,“我刚才打听了下,山长讲的是诸国纷争,你平日里不也最爱读这一段历史?”

    身为夏家的男孩子。天生对战争很敏感,他们终究是要上战场的,夏世杰喜欢研究这些,那是正常的很。

    夏家有的是大儒愿意登门讲学。连国子监侍讲的课程,他平日里也是爱听不听。

    腹诽了句,夏世杰还是点了头。

    郭山长的名头那是绝对管用,再说,阑珊树眼也不可能让人任意进出。师风他们既然找了山长进来听课,要是连面也不露,半截走人,未免不大礼貌,容易得罪人。

    师风本来还想问问路,结果根本不用问,朝着人流最密集的东北方走,绝对出不了差错。

    两个人不紧不慢地到了教室外面,乍一眼看过去,夏世杰就缩了缩肩膀。

    “怎么这么多人?”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心道,这等小地方的读书人太没见识,不就一堂课?即便是郭老讲的,又何至于上赶着拍马屁。

    这些人里头,不知道有多少是真心就想听一堂课的。

    师风一看夏世杰的脸色,就知道他想什么,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走吧。”在人家的地盘上还是谨慎一点儿的好。

    夏世杰皱了皱眉,略有些踌躇,不大想进去:“咱们没必要和他们挤,要不然在外面等一下。等郭老讲完课,再见一面也无妨。”

    师风正犹豫间,夏世杰的身子忽然一僵,猛地抬头。眉蹙得更紧,师风也怔了怔。

    前面正有两个书生压低声音道:“讲得真有那么好,不是说现在是郭老的学生,红尘小姐在代课?她才刚入学不久吧。”

    “嘘!”

    才一出声,再前面一排人齐刷刷回头瞪,两个书生顿时噤声。屏住呼吸细听。

    里面的声音到是确实很洪亮,教室也并不大,只能容纳三十余人罢了,在外面仔细些,也能断断续续地听到讲课声,一开始大家都是礼貌所致,看别人不出声,这才静默,但听着听着,就都入了迷,脑子里一片空白。

    估计就是真有特别出名的说书先生来讲大家都爱听的故事,也不可能造成眼下这样的结果,毕竟说书先生可说不出真正像模像样的四国宫廷秘史,也不敢说。

    听前面书生几句话,师风挑了挑眉颇为好奇,夏世杰脸色骤变,沉默片刻,冷哼一声:“还不走,真想听一黄毛丫头讲课不成?”

    “想走也走不了了。”

    一会儿工夫,后面又堵上一层,这是里里外外四排人,还不算屋顶上直接掀开瓦片的那几个能人。

    身后的目光如刀,师风竖起食指,笑眯眯地冲夏世杰耸了耸肩,夏世杰胸口里一口气上不来,差点儿厥过去,他是绝不想听,也不肯听,可周围太安静,他甚至觉得自己呼吸的声音重一点儿都惹人烦。

    一时间静下来,里面红尘的声音,很细弱,却连绵不绝地钻进耳朵里,夏世杰冷笑:这算什么?满嘴胡说八道,她以为自己是谁?还真敢代替郭老讲课,也不嫌丢人!

    再看周围学生听得津津有味,他心中更是不屑,一帮肤浅的家伙,你们到书院读书,是为了获取知识,是为了科举取士,听一小女子胡言乱语有何益处?

    红尘越讲越深入,都开始很大胆地来剖析百年前大周朝太祖皇帝能代陈坐拥天下的原因。

    这时,前面的学生发现郭山长一手捧着一杯茶,也站在门口,好像听得津津有味,一点儿都不打算进去,但只是稍微指点了两下,就又收了心,夏世杰愣了愣,脸色更难看,忍不住想幸亏他没沦落到阑珊书院,山长都如此不靠谱,历次科举取士,竟还有书院学生能中进士,真不可思议!

    还是红尘一扭头发现了郭山长,顿时松了口气,连忙从座位上站起身。

    “哎!”(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五章 夜色
    &bp;&bp;&bp;&bp;一片哀叹声,因为那是郭山长,声音到不敢大,可耐不住人太多,会聚在一起,声音就变得洪亮起来。

    郭老哈哈一笑,到颇有点儿得意。

    “看来大家还是喜欢漂亮小姑娘讲课,我这根老白菜帮子过时了。”

    红尘翻了白眼就溜达下去,郭老也没再打趣阻拦,偶尔这么戏弄下学生是情趣,闹得太过分,那就是不负责任,他正经过来讲学,一年都不一定能有几次,人家那么多学子过来,还有远道的,总不能不认真把课讲完。

    郭老继续讲,听的学生还是不见少,但外面好些基础还不扎实的,差不多就听不懂了,不像红尘讲课,纯粹和故事差不多,任谁听也听得高兴。

    师风微笑,不愧是大小姐呢!

    夏世杰低垂了眉眼,哼了声,他到是想说郭老老糊涂了,学生胡说八道也不训斥,还洋洋自得,那丫头所作所为,如此轻佻,实在不像淑女,把皇室秘闻当笑话一样讲,难道就不怕得罪邻邦?可不知为何,却有一丝心虚,终究没乱出口。

    师风看了他一眼,见他沉默,顿时轻松些许,大公子还是稳重点儿好,身为一个男人,应该学会不轻易说话,话少才显得更有份量,更不该口出恶语,更何况是对自己的亲妹妹。

    天色微黑时,郭老的课才讲完,师风和夏世杰都觉得腿脚有些发麻,还是强打精神过去与郭老寒暄。

    红尘瞥了他们一眼,没有搭理就出了门,小莫在外面等着,顺手接过她拎着的包,两个人离开书院上了车。

    “小姐今天讲课讲得真好。”

    “是故事讲得好吧。”

    “起码有六七成真实可信。”小莫轻声笑起来,声音很柔软,“小姐说辟疆王功在社稷,难得公允,若是老王爷在世。一定把您视作知己。”

    刚才讲课时,红尘讲到许多林家的故事,那帮同学也没觉得奇怪,哪怕如今的林家人人喊打。可说到当年,说到开国时,不提林家哪来的大周朝?

    红尘怔了怔,苦笑:“将军百战身名裂,李陵如此。林老王爷竟也同样下场,林家满门忠烈,祖孙三代戍守边疆,结果天狼山一战,战神惨败,想一想也让人不寒而栗。”

    小莫的脸上毫无表情,冷的像一座雕塑。

    红尘失笑:“不说这些,我们快回吧。”出门之前,她刚在井里冰镇了一网兜大西瓜,回去正好吃。

    阑珊书院

    夏世杰和师风听完了郭老的冷嘲热讽。不是嘲讽他们,纯粹是拿国子监几位大儒开涮。

    人家是一辈人,年轻时相交莫逆,年老了开开玩笑,互相讽刺几句无所谓,他们要是应了,那就是大事儿,偏偏郭老这人别扭得很,你不搭理他,他就要闹别扭。弄得俩人终于摆脱这位老人家的时候,衣服都要湿得不能穿。

    “行了,先去柳客卿家转转,他老人家快十年没回家。咱们既然来了杞县,临走总要瞧瞧他家里如何。”师风从袖子里拿出一巴掌大的小本子,翻开看了眼,上面一行一行,都是他列好的计划。

    小时候师风的记性不好,当年在夏家。他老丢三落四的,为人粗心,后来大长老收了他做弟子,他也是最笨的一个,经常因为忘性大而出错,好些师兄弟都嘲笑他笨蛋。

    后来大长老看他躲在屋子里哭,就把自己练字用的废纸收集了一些,正面用过,反面缝合,让他把每天要做的事情都记下来,只要有空就看两眼,从那之后,师风就再也没遗漏什么重要事项,等他年纪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好像渐渐开始用不着这种东西,奈何习惯养成,哪怕没用了,他还是随身携带个本子,依旧用废旧的纸张制作,不用新的,这在以前总会被人嘲笑,现如今却只会让人说他这人又认真又有个性。

    “咦?这是柳家?”

    地方很好找,师风和夏世杰没多久就到了地方,只是乍一见,都有些不大相信。

    他们偶尔也见过几次柳五,那是家里的客卿,地位尊贵,连老族长待他都十分客气,每年事少要花上十万两银子以上来供奉,可以想象柳五有多富贵。

    但眼前这座宅子却一看就让人不愿意踏进去,朱色大门斑驳难看,门槛掉了半个,绿苔已经隐隐发黑,师风敲了半天门,里面都没人应声,就在夏世杰不耐烦,拉着他转身要走时,才有个家丁模样的中年男子匆匆而出。

    师风和夏世杰这样的打扮,再加上手里拿着柳五的亲笔信,那家丁登时就松了口气,连忙把二人让进门。

    “我们老爷子走了十多年,可算是有信儿了,哎。”那家丁给他们上了茶,脸上略带几分急色,“老爷子也不知现在怎么样,小的真该让少爷亲自出来请教,可他最近身子不好,不能见客,还望见谅。”

    这边说着话,师风四下看了看,总觉得这房子里的气息有些不对,阴气沉沉,有一股子腐朽衰败的味道。

    好多古老的宅院都是如此,他也就没太在意,只关心柳五孙子的病情。

    那伙计哀声抬起:“请大夫来看过,只说气血两虚,让静养,可这静养了好些时日,半点儿不见好,我就琢磨着,莫不是冲撞了什么,小的这刚想起来,前阵子在我家古庙街铺子里,遇见个女孩子,说她就住苍青山上,离周村很近,我家少爷要是有什么不对,就让我去找她,这不,我这也是病急乱投医了,正想着去看一看。”

    苍青山?

    女孩子?

    师风和夏世杰面面相觑。

    “怎么哪儿都有她?”夏世杰嘀咕了句,脸上抽了抽,显然想起自己被那女人整治时的样子,浑身不自在,板着脸道,“那女人到惯会装神弄鬼……你们家少爷得罪她了?”

    “没有,没有,咱开门做生意,怎么可能得罪人?”家丁吓了一跳,连忙剖白。

    夏世杰见他不像说谎。就松了口气,无所谓地摊摊手:“没得罪她,那就不是她捣鬼,找她做什么。那女人能力如何我不知道,但心黑得很,喜欢作弄人,你去找她,她还不知会给你出什么难题!”

    家丁一怔。

    “用不着多找麻烦。这种事儿,我们家师风师兄那是行家里手,让他进去帮你们少爷看看。”

    夏世杰很随意地道。

    师风愣了下,皱眉:“大公子?”

    “行了,柳五爷爷是咱们夏家的客卿,还不能劳动你出手?”夏世杰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师风无奈,只好应下,他心里也清楚,自家大公子这是下意识地不愿意柳五欠红尘小姐人情,其实又何必。都是一家人。

    那家丁也没不同意,相比一个陌生客人,还是小女孩儿,他自然更信任手中拿着自家老爷子手书的贵公子。

    师风脚下到有些犹豫,可自家大公子一个劲儿催促,那又是柳五爷的亲孙子,似乎是该管管。

    茶馆

    郭老讲课讲得的确是好,茶馆里好几个客人没赶上去听,都忍不住围在红尘身边问东问西的。

    红尘正好也满脑子都是郭老讲的东西,干脆就让罗娘把西瓜切了。又上了茶水,大家就当闲来无事唠唠嗑。

    小莫难得也坐在一边听,只是听着听着就神思不属,不知道想起什么。脸上带了几分怅惘。

    这一坐下聊天,一眨眼就到了晚上,好像根本感觉不到时间似的。

    天上漆黑一片,四处农家灯火燃起来,几个客人肚子里咕咕直叫,大家才回神。哑然失笑。

    想走吧,天公不作美,又落了雨。

    “留下来吃饭,晚上凑合一宿。”

    红尘只能苦笑着招呼曲三娘多去摘点儿菜来,园子里就有菜地,都是原来的主人开出来,一直没荒废,到不用费事,米饭也多蒸两大锅。

    那些客人一点儿不介意,自从发现茶馆里有外面见不到的孤品珍本以后,留宿那是经常性的事儿了,到了晚上好些人不肯走,一开始小猫和小狸还要劝劝,结果劝也劝不动,又都是读书人,在杞县能读得起书的,就是贫寒百姓也不能轻忽,赶人的事儿他们可做不出来,只好随他们去。

    夏日里不用担心炭火不够用,铺盖卷塞几床过去也就是了,反正他们也不挑剔,累了随便找张桌子趴一会儿完事。

    大家热热闹闹地聚在一块儿吃饭,红尘今天有兴致亲自下厨,到水池子里头捞起两条大黑鱼。

    这黑鱼别人捞肯定捞不着,就得她亲自动手,是她拿玄冥子馈赠的吃食制作鱼食,喂养了五日,养得黑鱼品质超凡脱俗,力气也大,上次小猫要抓它们,抓了大半日愣是一条也没捞到,还被拖到池子里头弄得灰头土脸。

    大黑鱼捞出来,一条清蒸,一条红烧。

    做出来一上桌,那些客人们还挺矜持,结果一口鲜汤入腹,那就再也停不下来了,酒足饭饱,小猫和小狸收拾桌子,发现盛鱼的汤盆干净得能当镜子照,连那些鱼骨头都亮得惊人。

    小莫拿走鱼最大的那条骨去洗干净,说是要雕点儿什么,这位最近学雕刻学得走火入魔了。

    一桌客人也讪讪而笑,都有些不好意思,“咱们红尘小姐的手艺,估计连宫里的大厨都比不上呢!”

    奉承了几句,把大厨奉承得挺高兴,就都揉着肚子,走到院子里下下食儿。

    今日是晴天,明月当空,园子里的灯笼红的迷人,月色很美。

    “希望明日也有好日头。”

    “今年雨水确实太足了些。”

    前阵子大家还都说说什么地方可能闹水灾之类的话,现在却都不大敢说出口,总怕老天爷听见,本来没事儿也要闹出事来,甚至连龙王都不敢随便祭拜。

    赏了会儿月色,一行人就洗了洗,找了间书房猫着去。

    红尘累了一日,也早早睡了,平安不肯睡它的狗窝,就趴在床下,听着小家伙的呼呼声。她睡得又香又沉,感觉十分宁静,那是前生几十年都没有得到过的宁静。

    “呜,旺旺!”

    睡着睡着。平安忽然叫了一声。

    红尘一翻身坐起来,小茉莉的枝叶碰了碰她的脸颊,老人参从窗口探着身子钻进屋。

    “那个后生来了,可能要找你,就是被咱家门神戏耍过的那个。我听他嘀嘀咕咕,说什么豁出去,丢人也得来。”

    红尘皱眉——夏世杰?

    世上她最厌恶的人之一,其实应该算夏世杰,不是恨,就是讨厌。她恨蒋婵,却不恨夏世杰,蒋婵害过她,而且一直在害她,夏世杰到没有。他虽然使小手段,排挤她,为了蒋婵不让她在夏家立足,做得一切都不像一个哥哥应该做的事儿。

    可红尘脑子清醒,她很明白,谁也没有规定当哥哥的一定疼爱亲妹妹,更没有人规定,一个哥哥就一定要对妹妹好,夏世杰当然可以不疼爱她,也有权利为了心爱的人找她的麻烦。不过是相看两相厌罢了。

    上辈子她就明白这个道理,一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讨好不了那人,便敬而远之,再没有亲近过。只是偶尔在心里头描绘过各种各样的画面——夏世杰倒霉的画面。

    很肤浅的臆想,但她不去做,总能想想吧。

    披着被子从床上爬起来坐好,红尘打了个呵欠,歪在枕头上半晌没动:“他来干嘛?”

    重生一回,上辈子积压的怨气到是散了。见到夏世杰也只觉得淡淡的,没什么很强烈的感觉。

    坐了好一会儿,外面院子里的灯才亮了,片刻,罗娘敲门,红尘懒洋洋地不想动,结果罗娘就敲了两下,还是特别特别轻的那种,一看她没动静,就扭头冲小猫道:“小姐累了,让那人等着,明天早起再说,谁半夜三更来打扰人家女孩子?”

    “啊呜。”

    平安也很不满,两只前爪往眼睛上一挡,缩了缩脑袋往小被子里面钻。

    红尘:“……罗娘,请他去客厅。”

    夏世杰这人脸皮向来薄,大半夜过来找她,必然是出了事儿,换好衣裳进了客厅,对方果然一脸急躁,坐立不安,手揪得自己的衣摆都皱皱巴巴了。

    一看见红尘,他的脸色涨红,吱吱呜呜半天咬了咬牙:“跟我去趟柳家,要多少钱……都给你!”

    红尘一怔,皱了皱眉:“柳家?我跟他们家的人说过……”她一看夏世杰脸脖子都通红,把后半截话吞了回去,不用想也知道,这家伙肯定阻拦过柳家的人找自己,是了,现在柳五先生大约已经在夏家做事。

    以那位老人的能力,别说夏世杰,夏安族长也不能轻视,他这人性子不算好,可作为一个家族继承人,眼光还是有的,他会放任自己卖柳家的人情才有鬼。

    “柳家小少爷出了事儿?师风怎么样?”

    红尘叹了口气,问。

    夏世杰迟疑道:“柳家小少爷还好,就是很虚弱,需要静养,也不大肯见人,一直在屋里待着,可师风……一看他就好像丢了魂,整个人木木愣愣的,叫他也没反应。”

    那天他让师风去救人,没想到,他进了柳少爷的房间没多久,就身体发凉,昏昏沉沉,没了意识。

    柳家那个伺候少爷十几年的长随哭着喊着非要来找红尘……

    哎,要是当时放那长随出门就好了,那他便不用来丢人现眼,可他那会儿脑子轴得很,非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儿,师风就是真丢了魂,他还解决不了不成?

    先找来好几位名医,名医诊治过,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只说师风是受了惊吓,让喝什么安神茶,他便相信自家师兄确实是莫名其妙丢了魂儿。

    身为夏家人,像叫魂这么简单的事儿,他没做过也知道步骤,连忙救人,结果试了一次失败。

    紧接着又偷偷摸摸试了好几次,还是毫无用处。

    那长随都给急疯了,当场昏倒,让大夫扎了两针睡过去,整个柳家只剩下空荡荡的宅子,夏世杰只好亲自过来,再不愿意,他也不敢把师风的命丢了。

    磕磕绊绊地说了半天,总算把事情说得有点儿清楚,红尘一句废话没说。收拾好东西就叫小莫驾车,临走还换了双耐磨的,能走长路的鞋子。

    小莫也闷不吭声换了一双。

    黑灯瞎火的,又是山里。路不大好走,也幸亏她路熟,换了路生的,连马车都进不来。茶馆那帮客人,几乎天天过来。还有好大一部分只敢步行进山呢。

    一路走得特别辛苦,十分颠簸,夏世杰借着月色看了红尘一眼,她稳稳当当地坐在对面,一声也不肯抱怨,仪态特别端庄,并不像阿婵那般优美,但给人的感觉很大气。

    他心里越发的复杂,这个女人还能挑出什么缺点?

    她必须有很严重的缺点才行,否则。夏世杰觉得,以自己在夏家的份量,怕是都很难保证阿婵的地位不动摇。

    也许有机会,毕竟爹爹居然有点儿像担心损害家族名誉,不愿意京里有风言风语,迟迟没有给这件事儿一个结论,大概爹爹也舍不得阿婵,那是他们家娇养了十多年的女孩儿。

    夏世杰其实知道,他现在的想法不靠谱,爹爹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因为那等细枝末节,就不把亲生女儿接回家?他当初紧赶慢赶,生怕赶不及,就是担心他爹第一时间把事情捅破。立即开祠堂,请出族谱,把夏红尘的名字加进去。

    事情却没发展到那个地步,他爹爹的动作变得慢吞吞,再无往日雷厉风行,总归是好事儿。

    这么紧张的时刻。夏世杰脑子里却转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红尘也懒得管他那张五颜六色的脸后面都藏了些什么。

    很快到了柳家,根本用不着夏世杰引路,她一路找着怪异的气场,就直奔师风那儿,进去一看,师风的情况果然不大好,脸色青白,浑身发凉,目光呆滞,一点儿神采都没有。

    红尘翻开他的眼皮看了看,夏世杰在后面紧张地道:“你看看,是丢了魂没?我替他叫过,试了好多次都没有用。”

    他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一点儿天分都没有,当年看他爹爹给路边遇上的个孩子叫魂,那是一叫就管用。

    红尘没理他,拿出一根银针,扎破师风的中指,把上面的血挤出来一个碗底儿。

    柳家少爷的长随,听到动静,拖着病体赶过来,一见红尘就掉下眼泪。

    “小姐救命,救救我家少爷。”

    他后悔死了,就不该听这什么夏少爷的,要早一点儿找人家小姐,少爷也许就能少受几日的罪。

    “别急,先找找师风。”红尘笑着安抚了两句,“有什么吃的吗?一会儿要走很长的路,先弄点儿吃的让我填填肚子。”

    长随连忙去厨房让人给下了一锅面条,他还病着,家里除了留下个做饭的婆子,再没别人,那婆子还眼花耳聋,他得亲自去吩咐才行。

    红尘就拿了根毛笔,沾了血水开始往黄纸上涂抹,说是画符,看着到像随手乱泼。

    夏世杰装作毫不在意,戳在一边,眼角的余光却一直追着那根毛笔左左右右地走,显然特别好奇,阿婵早年曾得赵大人指点过一点儿,赵大人就说她的命格贵重,经常能得人庇佑,身上灵气足,可以尝试学一学符箓。

    家里自然专门为阿婵从钦天监请了个灵师教导她两个月,可惜,人家也就只肯教两个月。

    他现在很清楚,也亲眼所见,红尘的确会画符……她会夏家既然无可避免,也许自己可以改变一下思路,阿婵和红尘也不是绝对不能互惠互利吧,他们两个要是关系亲密无间,那也不算坏……就怕阿婵心思纯净,不是这个女人的对手,再受到伤害。

    红尘涂了十几张黄纸,才净手,一口口吃完人家送来的面条,吃完就抓起那一把黄纸,站起身往外走。

    夏世杰吓了一跳:“你去哪儿?”

    “我去领师风公子回来,天这么黑,夏少爷还是在柳家等吧。”红尘客客气气地道。

    “领回来?”夏世杰满头雾水,只见红尘表情轻松惬意,只拎着一把黄纸,说得就和出外游玩一样,明明他折腾了那么长时间,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治不好师风,难道这个女人治疗他,就这般容易?(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六章 寻魂
    &bp;&bp;&bp;&bp;“……我也一起,你就不用做点儿准备?”

    夏世杰半信半疑地道。

    他现在不否认,小丫头的确有点儿本事,是不是真的突然觉醒他不知道,又没亲眼见过那些据说瞬间觉醒的灵师,但就算小丫头真是个天才,总也不过十余岁而已,再怎么样,也无法和夏家的大师们相提并论。

    他本身不是灵师,但他对那一套,一点儿都不陌生,曾经的亲信伴读夏殷,就很有天赋,还拜了卫供奉做师父,至今为止已有五年,和同龄人相比自是出类拔萃,就眼下这种情况,夏世杰相信夏殷也会有法子,但肯定也要费好大的力气。

    打量了红尘一眼,就她这身简陋的装备,可别也像师风似的,最后还得劳动他辛辛苦苦去求救。

    师风出手也就罢了,他和自己同路,又是为了夏家的客卿,找别人可是要花费自己的资源,在大长老那边也是减分项目。

    红尘却不管他怎么想,他要跟也无所谓,自顾自地走了出去。

    夏世杰紧张地跟在后面。

    此时是深夜,虽有月亮,可月色朦胧如雾,路上阴影重重,他心里想着师风的样子,越发觉得周围可能邪魅横行。

    他也害怕,但面上却纹丝不漏。

    当年他小的时候,独自一人和阿婵一起去北山找父亲,有两次误了宿头,不得不走一程夜路,阿婵就吓得老是哭,他眼前也隐约浮现出很多恐怖的幻象,每走一步都心跳如擂鼓,可他不能怕,他怕了阿婵怎么办?

    夏世杰脸上的表情太明显,红尘这次居然一下子就看出了他的心思,顿时自己都吓了一跳,忍不住腹诽——要真和他心灵相通,那可恶心死了。

    随即恍然。是这儿的气场问题,她的灵识不自觉四散,夏世杰又神思不属,这才轻易刺入他的内心。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想一想这人那么疼蒋婵,最后明知她不是夏家的女儿,还死死拽着不放手。到不是不正常。

    一来那是他从小疼爱的妹妹,二来,夏世杰怕是为蒋婵付出了很多。一个人一旦对某个人,某件事付出心血,付出的越多,就越难舍弃。

    在这漫长的时光里,蒋婵已经成了夏世杰的心头血,真要舍弃,那就是剖心之痛。

    “我们去哪儿?”夏世杰跟在红尘后面,见他每走上一段路。就停一停,忍不住问了一句。

    红尘没理会他,从手里拿起一张符纸,轻轻对折两次,又摊开,十指顶上去转了一圈儿,那符纸就嗖一下向前飞出,速度极快,她也跟着一路小跑。

    夏世杰也顾不上问,连忙跟着追。可红尘跑得一点儿也不快,他追起来却特别吃力,一步一踉跄,没一会儿便气喘吁吁。跑了不知道多久,红尘手里的黄纸一张接一张,渐渐用完,这才猛地停下。

    周围漆黑一片,半点儿不见月光。

    夏世杰屏气凝神,半步都不敢乱动。他这人先不说别的,冲动起来也是真冲动,可谨慎到还有一些,尤其是这种时候。

    四下打量了打量,见红尘站在一棵老树下出神,才蠕动嘴唇,低声问:“这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红尘脸色凝重。

    夏世杰:“……”

    从怀里拿出个火折子,里面的油是佛前供过的灯油,从普济寺顺来的,此时点亮,连夏世杰都觉得体温升高了些许,再仔细看才发现,他们居然又回到山里。

    还是苍青山。

    “这座山真邪门!”

    夏世杰心有余悸地嘀咕了句,想他上次就是在这座山上遭得罪,虽然‘罪魁祸首’是红尘吧,可他还是觉得,自己和这座山犯冲。刚才就摔了一跤,虽然不严重,还是灰头土脸,幸亏他这次没带着小厮随从,要不然又得丢人。

    红尘举着火折子四下照了照,忽然拿脚跺了一下地,指了指一块儿凸出来的小山头儿:“用力踩一脚。”

    “啊?”

    “我说,用力踩!”红尘翻了个白眼,“你跟过来,动脑筋的事儿你帮不上忙,这会儿还不去做,难道让我干体力活?”

    夏世杰运了运气,咬牙切齿,走过去恶狠狠地踹了一脚,像是把这块儿地当红尘了,他一脚下去,扑哧一声,脚下的土就塌陷了进去,他整个人也往前栽倒。

    红尘一伸手把他推到一旁,举着火折子看过去,那是一个黑漆漆的地洞,夏世杰腿有些软,觉得那里面藏着一只张牙舞爪的怪兽,随时都会扑出来吞噬掉他。

    随手把青锋拽出来,红尘劈砍了下洞口的枯草和藤蔓,手里的青锋到好像有些不甘不愿的,不过还是很自觉地替她省了些力气,一眨眼的工夫,洞口就变得干干净净。

    先通了通风,等了一会儿,红尘拿火折子点了些草稞子扔里面,半晌,活都没有熄灭。

    “行了。”

    “要下去?”夏世杰皱眉,“为什么?”

    “你可以不下。”红尘举着火折子,探头看了看,并不算很深,上来的话也有斜坡,问题不大,就直接往下跳。

    她一进去就没了踪影,独留夏世杰一个犹犹豫豫地站在上面,上面当然要比下面安全吧?

    问题是,风吹树动,黑漆漆的天,明明不该冷的,他偏偏觉得风特别凉,一咬牙,一闭眼,也试探地扒着洞口,慢慢往下出溜。

    红尘听见他掉在后头,到没多说什么,举着火折子瞪了他一等,里面是蜿蜒曲折的山洞,瞧着幽深,黑漆漆一片,也不知道有多远。

    两个人一前一后,慢慢向前面走,夏世杰提心吊胆,很想说说话,可看红尘抿着嘴唇,面孔严肃,又不太好意思张嘴。他的体力到底有些不足,走一会儿歇一会,足足歇了三歇,前面忽然有一道光——

    “啊!”

    夏世杰尖叫了声。“那是什么!你,这究竟是哪儿?”

    红尘一顿足,手脚也有些微微发凉。

    “跟着符纸过来的,师公子肯定来过。”

    她压低声音道。眯了眯眼,把火折子举到眼前,上下照了照,发光的是不远处的石壁上,绿油油的光。很是吓人。

    石壁前面还坐着个人形物体,看样子可能是一具尸骨。

    夏世杰顿时停下脚步,死活不敢再向前面走,红尘也有点儿怵头,别看她都死过一次,碰见这种东西还是害怕。

    踌躇了半晌,红尘咬咬牙,“走,看看师公子到底怎么就回不去了。”

    夏世杰离她更近了一点儿,心中暗道:等师风好了。非让他还一个大人情不可,这会儿他再也不敢表现得很看不上人家红尘,跟得特别紧,恨不得贴在她身上,更是忍不住想,要是这女人真特别特别厉害就好了。

    此时此刻,怎么可能还顾得上担心阿婵不如她?

    红尘慢慢走,走了几步,心就定下来,她终究不是真正十四岁的少女。曾经也见过血流成河的场景,更是见过成千上百的头颅垒砌的京观。

    两个人径直走到那一面石壁前,仔细一看,果然是具白骨。夏世杰缩了缩身体,红尘到上前一步,把火折子凑过去,那骨头架子上还挂着黑色的甲胄。

    看甲胄的样式,应该是个将军,还是大周的。就是腐蚀的太厉害,到看不出是那支军队的人了。

    大周朝各地军队的将军穿着打扮都差不多,也就禁军的人甲胄显得更亮一点儿,其它的都黑色。

    红尘定了定神,上上下下仔细打量,此人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死在这里,衣服都腐烂,不过腰上佩戴美玉,瞧着不像是一般的武将。

    “怎么会有个死人?”夏世杰闭着眼睛,小心地道。

    “把他身上零零碎碎的东西都弄下来。”

    夏世杰大惊:“什么?”

    红尘翻了个白眼:“想什么呢,我没穷到要发死人财,就是检查检查,看看有没有师公子和柳家的线索。”

    “哦。”

    夏世杰松了口气,回过神又恶心得不行,可他还是没好意思说不干,这人没和蒋婵在一块儿时,还挺讲道理的,师风是他的师兄,可和人家小姑娘没多大关系。

    他也知道,虽然红尘是夏家的女儿,但夏家没有养过她一日,他自己都把人家当外人,这会儿就不大合适让人家为了夏家的人去做脏活累活。

    对方乐意来这一趟,已经算是很有情谊。

    夏世杰去扒死人的东西,红尘翻找了些枯草,给这人盖上,准备回头挖个坑把人埋了,也好让他入土为安,盖好了,东西也收拾得差不多,都是旧物,又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呆了这么长时间,瞧着实在不算多好。

    一样一样摆开,红尘仔细检查了下,把那枚玉佩拿到火折子底下一照,里面竟折射出一幅诡异的黑雾。

    夏世杰抖了抖。

    红尘又从袖子里拽出一根小拇指粗细的香烛,就是短了一些,夏世杰忍不住看了眼她的袖子,不是那种特别宽广,还扎了袖口,真不知这些东西都是从何处来。

    把香烛插在土里,一挥手,烛就亮了,夏世杰揉了揉眼睛,还是不确定红尘有没有拿火折子来点。

    “师公子,你能听得见吗?”

    红尘轻轻地喊了声,在这样的山洞里,她的声音显得轻忽飘渺,仿佛来自九幽。

    夏世杰脚下一软,一下就坐在地上了,看眼前小姑娘的目光充满不可思议。师风可在柳家好好呆着,就那模样,想到这儿来也来不了吧。

    他还来不及说话,红尘就又喊了一句:“师风,师公子?你在不在?”

    洞内一静,夏世杰张了张嘴,声音还没吐出口,洞内就出现了回声,只是模糊不清。他耳朵登时竖起,听着听着,身上隐隐发毛。

    “师公子,这边!”

    红尘冲着香烛吹了口气,又轻声道。

    她话音未落,蹬蹬蹬的跑步声就传来,还有呼哧呼哧的喘息。

    “呼呼……红尘小姐,是你吗?”

    洞内传来一声回响,夏世杰猛地抬头:“……师风?”

    显然。那个不知真假的师风听不见他,红尘站起身,靠着石壁站好,压低声音道:“小点声。站住别跑了,不要动。”

    她的声音也特别轻。

    师风大口大口地喘气,跟着把声音放轻了:“可是,有东西追我。”

    “我知道。”红尘闭上眼,脑海中就浮现出一幅地图。一堆黑点中只有一个是白点儿,那肯定就是师风。

    “向左三步,蹲下别动了。”

    师风本能地听红尘的话,一矮下身子,胸口闷气顿时消去许多,窒息感,压迫感也少了。

    “闭上眼睛,什么也不要看。”

    红尘又道。

    师风小心翼翼地应了声。

    地图是她想象中的,其实就是把师风所在的地方给投影到了她的脑子里,很简单的一个小技巧。但能学会的人可不多,当年鬼谷先生告诉她,包括他老人家在内,能学会这一招的一只手能数得出来。

    而且,大部分都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红尘上辈子就死活没学会,此生闲来试了试,竟然一次成功。

    夏世杰站在红尘身边,只能听见声音,心里还直发毛。又很担心,七上八下的,偏偏满手心的冷汗,还不敢惊动红尘。怕是一惊动,让她出了差错,那可是要人命的事儿。

    人在无知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他现在脑子里就一团乱麻,凭空生出许多恐怖。

    转过头。红尘却跟没事人一样,先挖了一把尸骨附近的土,拿着青锋很轻松地就出了洞穴,又找了个藤蔓扔进去,招呼夏世杰把洞穴里的将军尸骨捆好。

    夏世杰脑子很乱,想问又一时不知道该从何问起,只能一个指示一个动作,等辛辛苦苦刨坑,把那具白骨给埋了,还听红尘的,烧了一大把黄纸。

    干完了这一切,红尘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扭头就下山,夏世杰在后面跟了几步,才回过神,惊出一身冷汗:“我们这是干什么去?”

    他今天晚上这句话都问了不知道多少遍,想他夏家大公子,平日里一个眼色就让人左思右想想个半天,要不把他的意思搞清楚,不知多少人夜不能寐,现在可好,换成旁人对他爱答不理,那种滋味,真是连形容都没办法形容。

    可还是不能不问。

    红尘懒洋洋地道:“还能干什么?天都快亮了,还不回去睡觉?我明天要上学呢。”

    夏世杰一怔,面色骤变,忍了半晌,才道:“我们怎么能回去?师风怎么办,你不是说要领他回来?”

    “已经找到了,你没听见他说话。”红尘笑眯眯地道,“我是说过要领他,可没说哪一天,至少今天不行。”

    她不太喜欢和夏世杰说话,但这会儿看他气得火冒三丈,还得强忍着,对自己客客气气,那滋味也不坏。

    “你……红尘小姐,还请您救一救师风……”

    要说在刚才的事情发生之前,他还想着自己找红尘,是因为她离得近,那现在被吓了一通,夏世杰也不敢保证自己找来家里的灵师,能把师风救醒。

    如果万一在杞县损失掉师风,怕是他再也不可能得到族长之位了。夏家和别的家族不同,长老们有权利选择族长,这个位置也不可能让一房一直占据,再说,就是没有这等等弊端,他也不能不救师风,夏家人才再多,如师风一般的也寥寥无几。

    红尘扭头看了他一眼,到是没趁机再多戏弄人,冷静地道:“师公子是我的朋友,我当然会救他,到不用夏公子多言,只是他现在虽然还没死透,可一魂一魄已经踏入了阴曹地府,想把他接回来,这会儿真不行。”

    夏世杰眼前一黑。

    阴曹地府,阴曹地府……

    一颗心都这四个字给吓得冰凉,仿佛已经感受到阴风阵阵。大周朝的人和别国不同,向来不只是认真解读一个生字,对于死,也有无数的揣测,关于地府,黄泉,阴司报应的种种传说,连孩子们都耳熟能详。

    可是,夏世杰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能听到从那地方传出来的声音。

    这个世上存不存在阴间,红尘不大清楚。

    她因为自己是重生的,对这个问题特别好奇,一有机会就搜集相关资料。上辈子跟着鬼谷先生时,到听他说过一点儿自己的研究成果,先生也完全没弄明白这些,仅仅是发现某些特殊的人好像是能沟通阴阳,只是需要一点儿小技巧而已。

    红尘记得很清楚。他老人家总说生死之间有大恐怖,要超脱这种恐怖,就得知道一切,掌握一切,只可惜到最后,老先生也远远不能说成功。

    自从她的感应变得更清晰,甚至能通过自身的气场,也让别人来和那边的某些‘人’对话,她心里就明白,眼下这个世上一定是有阴间的。

    连玉珏空间里的大能都很惊讶。据说他们中有的探索了几千年,还是弄不清楚生死本质,没想到红尘这个仅仅好奇而已,根本不愿意多想,也不在乎什么理论性东西,只关心学到的技能对自己有用还是没用的小丫头片子,居然初窥门径了。

    看夏世杰还是呆呆傻傻的,红尘懒得和他纠缠,只是叮嘱道:“你跟我回去拿一壶灯油,到时候用这种油给师公子点灯。灯火彻夜不要灭,一直点着就成。”

    夏世杰点头答应,也没笨到去贸贸然说家里不缺灯油,他这会儿怕是在红尘面前最听话。最不挑刺的时候,以后还没有类似的机会,恐怕很难说。

    红尘看着半点儿不肯着急,先回茶馆拿了灯油,又亲自去添第一次,还给柳家那位小少爷开了个方子让他吃。

    柳家的长随特别紧张。红尘只笑道:“让他戒了药,别乱吃,他没有服散的习惯吧?多给他吃点儿温补的东西,一个月之内别出门,放心,不算严重。”

    长随连忙道:“怎么敢?我家老爷在时管得严,寒食散小少爷绝对不会碰,就是偶尔吃点儿家里的偏方,那也是因着最近总精力不济,不吃药老睡觉。”

    “那就让他睡,三餐按时吃就行。”

    红尘四下里检查了下,把柳家少爷的房间,整个用黄色的符纸封起来,乍一看黄乎乎一大片,还有点儿瘆的慌。

    “没办法,你们家门神让你家少爷自己赶走,怕是要心怀不忿,先拿黄纸封一封,等我把它们请回来就能暂时没事儿,不过……算了,先把他治好,其他的等我解决完麻烦再告诉你们。”

    长随连连点头,也不追问,只要少爷能好,他就知足,感谢的话说之不尽。

    红尘便让他准备了一件老主人的衣服,再去他们柳家的祠堂取了一把炉灰,便拿两张黄纸,裁剪成得差不多,再拿炉灰调了颜色,落笔于纸上画出两个门神。

    长随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看,连连说像。

    红尘笑了下,这次没贴他们家店里,直接贴在大门上,用力拍了拍,大声道:“家宅主人知错,有请门神归位。”

    她话音未落,所有人眼前就仿佛看到一丝金光,只有一点儿而已,也只有一瞬间,但现在天还不亮,太阳没升起来,哪怕只有一点儿光也显得颇为神异。

    “这个月还是不要出门。”红尘叮嘱了句。

    长随郑重其事地答应,看眼前女孩子的表情和看神仙差不多,瞧他的模样,怕是把自家少爷捆住,也不会让他随便出去。

    夏世杰也惊讶,但他早惊讶了不知多少次,这会儿根本顾不上别的,一心一意只在师风那儿,老在她身后溜达来溜达去,欲言又止,一副我忍,我还忍,我再忍的表情。

    他这么跟着也太腻歪人。红尘摇了摇头:“我不是跟你说过,师风现在之所以没有神智,是因为他的一部分魂魄踏入了人不能涉足的世界,没错,你也可以把那地方理解成人死之后进入阴曹地府之前要经过的地方,咱们活人进不去,要等到七月才能试试。”

    夏世杰顿时大惊:“这么久?”

    他们还打算马上回京城呢。

    红尘无语:“不到鬼门开时,只有魂魄能进去,自己离魂的法术我学不会,你要想试试,我可以帮你,但能不能出来那得看你自己的本事。”

    夏世杰顿时噤声。(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七章 鬼门
    &bp;&bp;&bp;&bp;他夏大公子很有自知之明,丫的师风那小子都出不来,他也够呛。再说了,就是能出来他也不敢,那地方还是等他以后寿终正寝,再去常住,现在还是避而远之的好。

    红尘撂下话就回去了。

    接下来近两个月,她全当没这回事儿,每日照旧生活,只是开始缝制黑色的袍子。拿朱砂和着药粉浸泡了针线,在上面缝制出各种各样的符文。

    她针线手艺还行,做这个速度很快。

    就是闲暇时间貌似少了点儿,如今去书院读书,红尘老被围观,时不时有个师兄,师姐什么的,围过来想和她探讨探讨皇宫内院那些事儿。

    师兄还比较多,毕竟书院这边女学生寥寥可数。开始逐渐多地和男人打交道,红尘家里罗娘和阿严她们,就变得有点儿紧张兮兮,颇为纠结,连给红尘准备的衣服,也是今天颜色鲜艳,样式精美别致,穿起来仙气十足,明天变成料子很好,可颜色灰扑扑,瞧着就普通寻常,后天把她扮得特别稚嫩,梳头更是梳个双环头,扎一朵粉嫩的珠花就完事,到了大后天,又把她往稳重端庄上打扮。

    红尘是不介意,反正罗娘来了,她身边这些琐琐碎碎的事情都是罗娘做主,只要别老动不动就让她和自家平安穿一个样色,同样花纹的衣服就好。

    唔,罗娘到不怎么常在她身上干这种事儿,至于小猫和小狸,还有几个年纪小的女孩子……咳咳,别人的事儿,红尘向来不大干预,没看连阿严也不去管?

    离七月还有一阵子。

    红尘没少做准备工作,柳家那长随很懂事儿,还亲自送了一大批礼物过来。

    别看他家瞧着不是多富裕,连下人都没剩下几个,可存下的好东西那绝对不少。

    柳五唯一一个儿子在时。就是雕刻大师,继承了他爹的好本事,一双手,一把刻刀。一个人就赚出来能让子孙后代舒舒服服过一辈子的产业,如今长随把老主人的东西随便拿出两件,红尘就特别高兴,连那长随跟前跟后,想问出他家少爷招祸的缘由。她也没觉得怎么麻烦。

    “柳少爷像是中邪,有阴邪之物附体,吸食的精气,加上他的坏习惯,自然不会好。”

    红尘也是猜测,不过猜得应该不会太不靠谱,“但我看那那阴邪之物并不是毫无理智,而是针对你们家少爷,必然和柳家结下了因果,你们老爷子既然一早儿就专门请回去两尊门神。还很有针对性,也许是知道自家有这一劫,因果怕是在他老人家身上,你们少爷纯粹遭受池鱼之殃。”

    长随愣住。

    红尘笑了笑:“是猜的,你也别往心里去,门神请回来问题就不大了。”

    怎么可能不大!长随脸色大变,要是无意中惹下的祸便罢了,解决掉,以后再也不会出事,但若这事儿就是针对他们家。那还得了?一次没有着道,谁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

    “红尘小姐!”长随大哭,“您无论如何再帮帮我们家少爷!”这事儿若不追根溯源,把根子挖出清理干净。他一辈子也安心不了,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

    “请来门神怕是治标不治本,要是再来一次,小的,小的对不起我们家老爷子啊!”

    红尘无语。半晌才道:“你让我追根溯源?这才是找错了人吧,究竟怎么回事儿,要怎么解决问题,不是该去找你们家老爷子问清楚?”

    长随想了想,确实是啊,这事儿找人家红尘小姐不应该,是得找自家老爷子先问问。

    时间悠悠而过,很快到了七月十五。

    七月十五鬼门开,其实这一个月都是鬼节,杞县这边家家户户都买了冥器,祭祀祖宗,还有人哪怕家里无人逝去,也到街上烧些纸钱,好让孤魂野鬼们能有些银钱花用,不生是非。

    茶馆里今日客人也不多,晚上更无无人出门,夏世杰按照红尘的要求,带着师风大中午的就过来,其实红尘是让他晚上再来,但这家伙死活不肯走夜路,宁愿丢点儿人也要早早出门。

    红尘也不介意,直接让人把师风送到客房,四面都蒙上白布,头前也点了一盏灯。

    准备好,又让罗娘负责帮忙看顾一下,红尘就抓了一把银钱打算出门去。

    夏世杰跟着转来转去,看她要走,登时皱眉问道:“你想怎么去接他?什么时候去?”

    红尘笑了笑:“你来太早了,我要去买点儿东西,还有,不是我,是我们,到时候你也跟我一起去。”

    夏世杰愣住,一听红尘说这个,他登时也忘了问人家要买什么,脸色惨绿:“啊?”

    “鬼门关不好进也不好出,我一个人进去,身上的阳气不够重,震慑不住那些孤魂野鬼,你跟我一块儿就好得多,到时候带着师风也容易走。”

    红尘很不在意地耸耸肩,“而且你和师公子自幼相熟,关系也好,彼此气息相连,你进去找他还容易些。”

    “……你不是已经找到人了?”夏世杰脸上又黑了下去,咬了咬牙,还抱有一丝希望,垂死挣扎,“我什么都不懂,跟着去岂不是累赘?要不然找别人如何,我家小厮胆子大,也认识师风,和他关系也不错……”

    红尘全当没听见,揣了钱便出门,“你做做心理准备,我先去买点儿护身符,唔,去鬼门关那等地方,护身符不带着可不放心,万一除了师风,再领两个野鬼,岂不是很麻烦……不过你要是有兴趣,找一个艳鬼回家,我保证不笑话你。”

    夏世杰:“……”他也跟在后面出门,护身符什么的,小丫头需要还是不需要他不知道,自己肯定得要。

    两个人上了街,夏世杰转了一大堆法器铺子,只要是红尘扫一眼,他统统买下,完全不吝惜钱财,什么观音,如来佛。抓鬼降妖的金钵,摄魂铜铃,桃木剑,桃木佛珠……

    红尘只买了一堆吃食。鸡鸭鱼肉,鲜果好茶,统统打包,付账的还是夏世杰,这种时候。估计红尘让他买什么,他连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采购完了,夏世杰抱了一堆东西,看红尘伸了个懒腰想走,身边除了吃的喝的,两手空空,登时瞠目:“这就回去了?”

    “嗯。”

    “你不是买护身符?”

    夏世杰愕然。

    红尘失笑:“你这不是买了一堆?看累得气喘吁吁的,我还买那玩意做什么,又不是钱多烧的。”

    夏世杰咬牙,脸上顿时有些不好:“难道我这些东西都没用?”

    “怎么没用?”红尘又笑了。“这观音玉佩挺好看,做装饰品很合格,金钵可以拿喂……吃饭!”

    她是说能拿来喂狗,是吧,夏世杰深吸了口气,下次他再出门,身边一定带十个八个最好的灵师,到时候一到这等地方就扫荡各类法器,亏死那帮奸商。

    拎着一堆食物,红尘就回了茶馆。吃过晚饭,天色就暗淡下来,苍青山上亮起一盏又一盏明灯,乍一眼望去。就像星云。

    红尘换了衣服,把黑袍子穿好,又给了夏世杰一件儿,夏世杰犹豫了下,还是老老实实地穿上,袍子有点儿不太合身。太小,露出大半截腿,他很是没有安全感,只是想了想还是没挑刺儿。

    “走吧。”说着,红尘就潇潇洒洒出了家门。

    夏世杰脚下一软,心慌意乱,七上八下的,哪儿都难受的要命,连腿也疼起来,好像上一次进山磨得脚上长泡,明明好了,这会儿却又复发。

    今天起了雾。

    出门群山环绕,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水气,朦朦胧胧,连月色都昏暗晦涩。

    山脚下还有火光,夏世杰心头发紧,吞了口口水,他大约知道那是附近村民们在烧纸,可还是不免觉得有点儿晦气。

    “红尘小姐,我们要怎么做?”

    “你跟着我就行。”红尘的脸色也严肃起来,一步一步向前走,根本就不肯回头。

    “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理会,更不能回头,速度一定要快,不要迟疑耽误时间,一旦鬼门关闭,我们就得在这儿待上整整一年,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绝对会死,还有,你一定不能胡思乱想,只要专注一件事,找到师风,回到现世。”

    夏世杰抖了抖,心里更怕,一度想扭头就跑,偏偏不能回头,连逃跑的勇气也没有了,走着走着,就觉得脚下升起一团雾气,从下到上蔓延,耳边也隐约传来一阵阵奇奇怪怪的声音,像哭喊声,也有狷狂的大笑。

    两边的风景仿佛也变了,群山消失,却出来一条长长的河,他忍不住侧目看了一眼,河水到是清澈见底,底下全是细腻的白沙,岸边的沙土也是雪白雪白的,偶尔有些白色的固体碎片,不知怎么回事儿,他特别想伸手捞一把,可一低头,手臂上就刺痛了下,精神一振,顿时止住。

    红尘在前面似笑非笑:“入了鬼门关,你要想带走点儿什么,可小心把自己的魂儿留下。”

    说着,她随手拿出一把桃木剑,也不知是放在哪儿了,随手一挥,周围的雾气顿时消散。

    夏世杰的身体顿时僵硬,眼睛圆瞪,这雾气之下,河水里翻滚的都是累累白骨,连那些岸边的白色物件,也是一块儿块儿骨头,他的脚一下子就不敢迈动了。

    这脚下白沙,难不成也是骨头碎裂成的沙子?

    “啊!”

    夏世杰忽然叫了声,又一把捂住嘴,额头上汗珠子滚滚而落,红尘哭笑不得:“你喊什么?”

    “有东西抓我的脚。”

    声音都开始发抖,嘶哑得厉害。

    夏世杰忽然想,他连封遗书也没写,今天来之前是想写来着,只是怕不吉利,早知道会如此,他真应该写一封,不对,是他根本就不应该跟来!

    红尘扫了一眼,很淡定地白了他一下,拿桃木剑一挑,就把他脚踝上一个黑色的爪子挑开。

    “不用怕,就是些游魂。你不怕它们,它们自然躲着你走。”

    游魂……

    夏世杰嘴角抽了抽,实在不明白红尘是不是个女人,面对这种东西竟然能如此镇定自若!

    眼睛里流进去一点儿汗渍。他挤了挤眼,使劲盯着红尘,半晌才皱眉,又眯了眯眼睛,认认真真打量了下。疑惑道:“呃,那把桃木剑……”

    “哦,谢谢你买来啊!”

    夏世杰:“……”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成想真是自己买的那个。

    “这东西有用?”

    红尘十分吃惊地扭头瞪了他一眼,吓得夏世杰张大了嘴:“别,别回头啊!”刚才不是还说千万不能回头什么的呢!

    “那是你,要是连我都不能回头,你还敢跟我进来?”红尘耸耸肩,扬了扬自己手里的桃木剑,“这东西正经的桃木所制。虽然不是雷击木,可也有几百年的树龄,怎么会不管用?你想什么呢!”

    红尘到像十分不可思议。

    夏世杰都快哭了:“可是,可是是你说我买的东西没用处!”

    这个红尘可不承认。

    “别胡说,我不会说那么没有常识的话。”红尘皱眉,“我什么时候说过你买的桃木剑没用?我明明说有用的。”

    夏世杰:“……”

    他仔细一想,好像她是没说过,只是说观音玉坠是装饰品,金钵能当狗盆罢了,可是。这明明就是故意误导,夏世杰嘴角抽了抽。

    红尘还笑眯眯地道:“我看你把这一堆东西都扔下,怪可惜的,就帮你用一用。别太感谢我了。”

    “……咱还是快点儿找到师风赶紧回去……”

    夏世杰叹了口气,勉强让自己只盯着红尘的背影,不往旁边看。红尘失笑道:“你知道入一次鬼门关有多难?不参观一下太可惜了!”要是她看到的东西也和夏世杰一样,那她肯定同样吓得不轻,身为女孩子,说不定更怕一些。可一进来,她随身的玉珏就给她屏蔽了感官,入目所及,全都是玉珏优化过的,所有的东西都是一个带颜色的点儿,加上字幕。

    比如说贴着夏世杰的身体飘过去的游魂,他看黑漆漆一个人影,虚无中透着阴冷恐怖,红尘看就是一个黑点儿,旁边有箭头写着游魂二字,任谁看到这些,想害怕也不容易。

    于是,红尘一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脚下踩白骨,手中桃木剑劈砍游魂,顺顺当当开路。

    夏世杰在后面瑟瑟发抖,一脸的不可思议——多么恐怖的女人!

    “找到了。”

    红尘脚步顿了顿,忽然加速,夏世杰再也顾不上胡思乱想,拼命跑起来跟上,完全不去看地上有什么东西,也不敢看看周围,只是拼尽全力,憋着一口气跟着红尘向前冲。

    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隐隐约约看到了师风。

    “师风!”

    他忍不住哑着嗓子喊,心里一松,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挣扎了两下就是站不起来,感觉自己胸腔里火辣辣的。

    刚才就有好几次都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动,可后周围冰凉的冷气让他每一次都能把他从崩溃的边缘拉回,一次又一次突破极限,如今见到人反而动弹不了。

    红尘根本没看他,径直过去挥开周围四处乱窜的黑东西,拉住师风的手,继续前行。

    夏世杰闭了闭眼,心中苦笑,那丫头完全不在意他的死活,他要死在这儿了,鬼门关呢,可不是进来就得死……他心中抑郁,想要破口大骂,可他连骂人的力气也没了。

    背上仿佛压着什么巨大的,沉重的东西,他开始喘不上气,很冷,冻得浑身僵硬,似乎外面罩着的黑袍能阻挡寒气,但现在也渐渐开始不再起作用。

    夏世杰忽然很害怕,死到临头他才知道,原来他这么渴望活着,他拥有好的家世,未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和众多夏家的先辈一样,铸造出可以通神的灵兵,驯养出能把士兵的能力发挥到极限的战马,他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他还没有告诉阿婵,哥哥会保护她,她可以不用那么早就长大,用不着现在逼着自己讨好别人,努力成长。她可以永远做她天真又骄傲的小姑娘……

    意识朦胧,夏世杰觉得自己想要落泪,衣领忽然让人揪住,揪着站起来。身上的压力也一扫而空。

    红尘那张很不耐烦的脸就出现在他面前:“说过了,别想乱七八糟的,走。”

    师风也过来,两个人一左一右夹着他继续跑,越跑越快。

    夏世杰嘴角动了动。就在刚才,红尘过来救他的时候,他居然激动得热泪盈眶,对这个人充满了感激,虽然只有一瞬间,但这真不是什么好兆头!

    不过片刻之后,他就没办法再继续乱想,周围黑压压的影子围堵过来,前前后后一大片。

    他看见前面有一个小光圈,无数阴影前赴后继地冲着那个光圈而去。

    他们三个的脚步也越来越慢。慢到举步维艰。

    那个光圈肉眼可见的速度再变小。

    “我们是不是要留下了?”

    夏世杰呢喃。

    师风笑了下,第一次开口,声音很弱,气息不稳:“我到无所谓,好像没什么可怕的。”

    红尘不理他们,一抖搂袖子,袖子里忽然飞出去一只烤鸡。

    香喷喷的,油水十足。

    夏世杰愣了愣,周围的黑影的动作瞬间停住,他仿佛看到影子做了一个扭头的动作。然后就飞快地扑过去。

    红尘源源不断往外扔乱七八糟的零食,那些黑影每一只都受到诱惑,朝着零食的方向扑去,前面的路也越来越畅通。他眼前一黑,觉得屁股让人踹了一脚,一下子失去意识。

    昏昏沉沉的,夏世杰好像做了很多梦,都是些碎片。

    “啊!”

    猛地坐起身,入目的是他租住的客房独有的米黄色帷幔。手边的桌子上还放着一碗药汤,一股子药味扑鼻而来。

    “少爷您醒了?”小厮扑过来,松了口气。

    “师风呢?”

    “没事没事,师师兄好得很,刚才还吃了三大碗米饭,少爷,咱们赶紧走吧,他正收拾东西,说您醒了咱就走,杞县这地方真与我们犯冲呢。”

    “走……”

    夏世杰迫不及待地要走,可他忽然想做一件事,穿戴整齐,洗了把脸,连饭都没吃,就直奔茶馆。

    红尘正吃饭呢。

    家里煮了一大锅米饭,里面还掺入了一点儿灵米,那口感简直一口菜不吃也能满足得不得了。

    今天茶馆歇业,刚过完鬼节,客人们也不大敢晚上进山,这会儿家里都是自己人,红尘也就没多客气,换了身轻便舒服的家居服,细嚼慢咽地享受美食。

    哐当一声。

    外面进来个巨型障碍物,红尘抬头看了一眼,又喝了最后一口粥,把碗递给罗娘,才抬头道:“你怎么还没走?师风说你一醒就带你回永安的,夏公子。”

    夏世杰喘息了几声,俯下身,撑着膝盖,闭上眼睛道:“你是夏家的小姐,家翁是你的亲生父亲,家母是你的亲生母亲!”

    他的声音很低,语速特别特别的快,一瞬间就说完,轻轻低下头,也不知怎么的,十分紧张。

    一行人都扭过头去看他。

    罗娘她们连碗都差点儿掉了。

    夏家?那个夏家?

    红尘却只是很淡定地取了帕子,拭了拭嘴唇,笑道:“我知道了,多谢夏公子高知,但我想,既然以前夏家没有说破此事,想必是认为无相认的必要,这一点儿我们应该达成共识,还请夏公子一路保证,平安顺利。”

    夏世杰眨了眨眼,一时哑口无言。

    其他人也没想到红尘竟然如此淡定,换了普通人忽然知道失散十几年的父母的消息,还不得激动得不得了!

    红尘招呼小猫他们把碗收拾了,就笑着站起来送客:“夏公子怕是伤了元气,还是多休息为好。”

    夏世杰就迷迷瞪瞪地真让她送出门,稀里糊涂地走了,最后也弄不明白,她究竟是什么意思?

    红尘没什么意思,只是她实在很难激动起来,毕竟上辈子已经激动过一次,而且那段在夏家的生活,也算不上多么美好,虽然现在想来,似乎也不曾十分糟糕。(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八章 猫叫
    &bp;&bp;&bp;&bp;“这什么表情?”

    夏世杰一走,红尘回来就看到家里大大小小,男男女女都拿特别怜惜,特别温柔 的目光看她,她甚至觉得连平安都变得好乖。

    “我早就知道我不是蒋家的女儿,那必然要有亲生父母在,可这么多年过去,彼此并无联系,现在他们是谁都无所谓。”

    红尘慢慢给自己倒了杯茶,“他们是夏家人我觉得很好,如果他们家境贫寒,或者有别的麻烦,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袖手旁观,毕竟他们给的我生命,要是再有个万一,他们是什么逆贼之类,我岂不是很冤枉?所以现在确定了他们的身份,真是能松一口气,看样子他们也不像缺我这个女儿的,我也不缺一双父母,彼此相安无事,再好不过。”

    罗娘:“……”

    这话要是在别处说,肯定被指离经叛道,如今人们重家族,若无家族庇佑,便是无根浮萍,根本无法立身于世,像红尘这样的,未免太过少见。

    上辈子红尘也和大部分人是同样的想法,觉得家族很重要,希望得到夏家所有人的认同,但活得久了,她心里就明白世事无绝对,常理这种东西,总会因为各种意外而失效。

    到现在她都不能明白,夏蝉究竟做了什么,让她的地位在夏家稳如泰山,那些亲人甚至为此不惜打压自己,还有钦天监赵大人那个批命,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红尘自己很清楚,她的命格根本没问题,她虽然那时候对六爻八卦只知道一点儿皮毛,可鬼谷先生替她算过,只说她命途多舛,其它的可什么也没有,别看姓赵的好大的名头,和鬼谷先生一比……没什么可比性。

    既然她自己不放在心上,罗娘和阿严那些女孩子也就安心许多。

    没过几日。柳家那边就给她送了封信。

    长随找到他们家老爷子了。

    红尘一看就笑,看来柳五现在在夏家就混得不错,这么快的速度,怕是飞鸽传书才做得到。

    据她所知。夏家驯养的飞鸽可不一般,都是那种能远赴千里之外,直接上战场送信,绝不会迷路的好鸽子,不过驯养极为困难。她在夏家的时候,有一年驯养出来三十对儿,就连族长都惊动了,所有人都被塞了很多赏钱。

    柳五能让夏家动用飞鸽,还是为了私事,起码也得享受长老一级的待遇。

    那位老爷子知道红尘救了他家孙子,还专门给她来了封信。

    红尘一看就忍不住笑,她还算比较了解柳五,那位向来护短,也最知恩图报。但并不是习惯口头上多说的人,还笨嘴拙舌的很,这信文笔华丽,满篇感激,言辞恳切,十分真诚,应该是他的哪个弟子帮的忙。

    信中除了感激,还拜托红尘帮忙超度他们遇见的那位将军。

    这到没什么,顺手的事儿,红尘直接拜托给普济寺的三嗔大和尚了。反正那家伙是个熟手,最近在杞县名声大震,做了好几场盛大的法事,还举办了一次俗讲。听者甚众,声名远扬。

    柳家那边当然没什么意见,他家那长随固然是很相信红尘,可三嗔大和尚往那一站,那气势,那感觉。绝对比红尘像个高人。

    三嗔就意思意思,收了三百两,还是银子,不是金子,就答应下来。

    “银钱不可不收,否则于施主无益,但也不可多收,否则对不住红尘姑娘一片好心。”

    这话说的真是……听不懂。

    长随感恩戴德,红尘彻底无语。

    扭过头来,三嗔就道:“回头分你一半。”

    “……算我捐的香油钱。”

    她现在可不缺这点儿银子,就是想让那些追捧大和尚的善男信女们瞧瞧,真正的三嗔大师是个什么德性!

    把事情交给大和尚,此事就算过去,红尘也没惦记,她这次纯粹就是帮忙而已,为了还人情罢了。

    送走这群不速之客,红尘就去了书院。

    今天教骑射的吴先生家,娘子生孩子,他早早走了,只让学生们自己去牵了马出来骑着跑跑。

    先生一走,一群学生都扭头看红尘,包括前面大部分男子,全是一脸幽怨,红尘失笑,老老实实退到一边:“我不骑,你们来。”

    学生们这才回过头去牵马。

    有几个最近刚来游学,被介绍到书院的学生到有些纳闷,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按说早该有人上去献殷勤,怎么竟连骑马都不让人家骑?

    那边新生里方晓英方同学还没上场,已经有两个师兄过去帮她刷马,安马鞍,还给她拿水壶,递马鞭,那叫一殷勤周到。

    仔细看,方晓英除了年纪比红尘大一点儿,容貌可没人家漂亮,怎么如此差别对待!

    其他学生都翻白眼儿。

    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没人献殷勤?红尘如今已不是一开始那副面黄肌瘦的模样,这么长时间的悉心调养,当年艳冠永安城的风采多少又恢复了几分,容貌气质一流,奈何所有企图献殷勤的可怜娃,都会被人家开了外挂的骑术虐的不要不要的。

    自己的马不跟着自己,专门也去给小美人献媚,人家的坐骑根本不让自己碰,想靠近都要突破重重封锁,更不用说,那位美人同学一上场,包括骑射先生在内,大家就得花费比平时数倍的力量来控制坐骑,这还算好的。

    第四次上骑射课,先生就说,那位可以当成大杀器,直接投向北燕战场,保证北燕威力最强的骑兵全部歇菜!

    可惜她只有一个人,要是有个几十个,北燕一早就降了大周也不是白日做梦。

    马场上十多个年轻的学生策马奔腾,盯着大太阳,红尘坐在阴凉处喝着凉茶吃点心,偶尔来往的教习也都见怪不怪,半个月前他们还企图让红尘也参加骑射训练来着,现在都差不多放弃了。

    她正闲着,柳家那长随,还有郭老溜溜达达过来,郭老挺悠闲。目中略带几分好奇,那长随却一脸莫名其妙。

    红尘怔了下:“怎么了?今天你们家不是做法事呢?三嗔讹你们家钱了?”

    长随一囧,连忙摇头:“小姐别看玩笑!”

    普济寺的大德高僧怎么可能讹诈?

    “是三嗔大师说,要超度的那一位在至阴之地太久。有一点儿麻烦,想让红尘小姐去搭一把手。”

    他这心里多少也有点儿打鼓,三嗔大师正做法事,他搁在桌子上的八卦镜忽然掉了,他自己的脸色也不太好看。停下喝了杯茶,就支使他来找红尘小姐,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儿!

    事关自家少爷安危,容不得他不小心。

    红尘怔了怔,还没开口,玉珏空间居然闪了闪,但是这次的任务很奇怪,居然接受和拒绝两个按钮除了亮起来,一片空白,并无任何说明。

    她手一抖。就点了接受。

    红尘:“……”真是手贱!

    主要是她和玉珏空间打交道越发多,在里面和人交流也多,她到是知道,所谓的现实任务,全部都是根据她自身的需求来的,是你本身想要做,它才会出现,失败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惩罚,只是损失掉你成功应得的奖励罢了。

    既然如此,她自然而然地便轻松许多。

    那就去吧。超度这种事儿她没怎么做过,但做起来肯定不难,有郭老在,红尘跟几个同学说了句。都没请教,就出了校门。

    小莫就在门口驾车等着。

    “我跟你一起。”推开车门,扶着红尘上去,小莫自己坐在车夫的位置上笑道。

    红尘有点儿意外,眨了眨眼,也没多说。反正让小莫赶车还稳当一点儿。

    一行人浩浩汤汤杀去苍青山。

    离她家茶馆还不算远,等下完了事儿完全不用回书院了,直接回家就挺不错。

    巨大的法台搭建在一片茂密的丛林间,或许乍一看很简陋,但看两眼之后,不知是不是建造角度的问题,瞧着特别有气势。

    三嗔和尚就站在上面,袈裟金灿灿,阳光照射下,简直和庙里的佛祖也差不太多了。

    “呼!”

    红尘翻了个白眼,不等她招呼,三嗔就翩翩而下,施施然行了一礼,一本正经地道:“搞不定,你接手。”

    看红尘一脸不可思议,三嗔苦笑,“我习惯把所有魂魄都给他一剑下去,通通魂飞魄散。”事实上他也没见过几次鬼魂,大部分时候被请去驱邪捉鬼,那都是随便糊弄糊弄人。

    当然,也见过几次,仅仅是一些感应,那些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虚无缥缈的感应,不能交流,所以也不把那些当回事儿,直接驱散,消灭完事。

    “超度这事儿我不熟,反正所有法子都用过,经文念诵过,法事做过,累得我满头大汗,一点儿用都没有。”

    红尘皱眉,扫了一眼过去,一个很虚无苍白的影子就站在阳光下,手中还捧着一把刀,她重生以来,也见到过几次鬼魂,但大部分就是不真怕阳光,也习惯躲在阴影里面,这个却仿佛很努力地向阳光底下凑。

    下一刻,他忽然回头看了一眼,红尘顿时大吃一惊,随即发现,他不是看自己,好像在看……小莫。

    转过头,小莫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儿,眼睛里却隐约含着晶莹的泪光,那个虚影的面孔却变得十分狰狞,张开嘴嘶吼,简直嘶声裂肺,手里的刀也拼命挥舞,可他要表达什么意思,别人根本听不懂。

    红尘皱眉,看了三嗔大和尚一眼,三嗔整个身体都紧绷起来,他看不见具体的,但能感觉到阴风阵阵。

    那边柳家的下人满头雾水,却还是感觉十分不妙:“大师,红尘姑娘,可是发生什么事儿了?”

    红尘摇了摇头,伸手试探性地碰触周围的黑雾,冰凉刺骨,冻得她打了个哆嗦,猛地缩回手:“……你们老爷子没有说他和那具白骨究竟有何因果?”

    一行人面面相觑,谁也不说话,看样子柳五是不肯说了,红尘没办法,只好拽了三嗔上法台:“我试试和他交流,实在不行。只能让他魂飞魄散。”

    让一个灵魂魂飞魄散,其实是极大的罪孽,不通灵的普通人大约在人世时感觉不到问题,死了才遭清算。可像三嗔,红尘这样的,真做了立时就觉得身上像罩上什么东西似的,难受的要命,

    也幸好这一只看上去没什么挽救的余地了。

    三嗔面色凝重地点点头。

    红尘就试着用平时和灵物交流的方法。让灵气涌动,朝着那个影子扑去,脑子顿时一阵恍惚,那感觉仿佛是陷入了阴冷地狱,浑身都僵硬。

    “为什么,为什么?”

    粗噶的,令人发颤的声音瞬间在她的脑海中回响,以前和灵物交流,感觉一般温暖而自在,浑身舒坦。这次却好几回她忍不住想逃跑,还是勉强拿灵力安抚了下,她以前安抚扎刺的小茉莉,一下就能让对方变得特别乖顺,这次努力许久,阴冷才稍微小了一些。

    转眼间,红尘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个画面,黑色甲胄的将军浑身浴血,坐在一间书房里,仔细一看。那是柳家的书房,柳五围着空地来回转圈,面上表情难看的很。

    将军的表情却是温和中透着一丝悲壮:“你只要告诉我在哪儿就行,我自己去。就算我失手,也不会连累你。”

    柳五沉默半晌,一咬牙,厉声道:“别胡思乱想,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你们……天狼山上林老王爷被俘自裁……七郎临阵脱逃,已被处死,这是圣上说的,你现在拿于帅的手书,证明七郎曾经去求援兵又有什么用?他们可以说手书是伪造的,也可以说七郎半路害怕,拿了手书逃走了!”

    “你是想说先帝托孤的顾命大臣有错,还是说陛下犯了错?现在林家好歹能苟延残喘,看在先辈功绩的份上,陛下不会动那一家子老弱妇孺,但你要是再闹,说不定把大家的命都闹进去。”

    “他们不会怕,我也不怕。”黑甲将军听而不闻,始终温柔而镇定,“林家清誉不能毁,我们只会站着死,不会跪着生。”

    柳五怔了怔,终于叹了口气:“罢了,我随你去。”

    黑甲将军默默地行了一礼,脸上露出几分喜悦。

    看到这儿,画面忽然抖动起来——漆黑的地洞,柳五竟然一刀过去,看在将军的脖子上,可能临到最后,下手犹豫,一刀人还未死,挣扎不休。

    鲜红的血仿佛一下子喷在红尘的脸上,血腥气扑鼻,她也猛地回神,惊疑不定地看那个黑影。

    黑影反而显得戾气不重了,身上的黑气渐弱,白雾朦胧,越来越淡,还冲着红尘恭恭敬敬地下跪,磕了两个头。

    红尘吓了一跳!

    三嗔大和尚也吓了一跳:“咦?”

    一股暖风吹过,太阳洒下,热气蒸腾,柳家的下人举起手遮了遮阳光,又摸了下手臂,大惊失色:“好暖和!”他不可思议地看了看红尘,又看了看三嗔大师。

    今天上午他就跟着三嗔法师上山,连正午最热的时候,此地也是一片冰凉,他连大氅都给穿上,还是瑟瑟发抖,太阳老高,就是阳光照不下来似的,但就在刚才,天气瞬间从严冬变成酷夏。

    “红尘小姐,大师?可是解决了?”

    未免太快了点儿,那会儿大师在台上又是舞剑,又是念经,还跳了半天,看样子跟疯魔了似的,山上也没一丝变化,这会儿只看见红尘小姐盯着一个地方出了会儿神,立时阳光明媚,连他这个外行也感觉到绝对的不同。

    三嗔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点头:“刚才做了那么久的法事,事情早就解决,红尘小姐和我刚才送走了那位,施主不用紧张。”

    长随顿时松了口气。

    别管怎么回事儿吧,解决问题就行。

    回过头,一脸正经的三嗔大和尚抓住红尘的袖子低声问:“什么情况?你没超度他,他怎么自己走了?”

    你问我,我问谁去?她也糊涂得很,红尘翻了个白眼,皮笑肉不笑地道:“你猜!”

    三嗔一下子被噎住,外行也就算了,他可是内行,就刚才那邪气之浓重,按照通俗的提法,真有鬼。那根本就是多年厉鬼,道行高深,这小丫头站在那儿,也没用符咒。也没用法器,甚至没摆架子,没建法台,怎么厉鬼说超度就超度?那会儿那股子一拼到底的气势呢!

    别管大和尚怎么不可思议,红尘是转头走人。“走么?”

    “怎么能不收尾?”三嗔翻了个白眼,“懂不懂规矩!”

    红尘眨了眨眼,看三嗔又去忽悠柳家那人,一本正经地叮嘱各种事儿,自己就和小莫一起上车走人。

    她还是没问小莫任何事,这些人天南海北聚在一起是缘分,罗娘她们不愿意说过去,她就不勉强,小莫也一样。

    七月份过了,暑气渐浓。

    苍青山上寻幽访胜之人也逐渐多起来。山里阴凉,还有活水,且林荫茂密,实在是夏日避暑的好地处。

    这人一多,山里就变得不怎么清净,周围的村民纷纷过来,有的挑着担子,买点儿家里做的小食,哪怕是支起摊子卖个茶水,也比在山下卖的贵上五六倍。

    有些人误了时间。晚上下不了山,就不免要露宿,红尘干脆就让人在道边搭了些简陋的棚子,别的不说。挡风遮雨还行,再点上灯,也能给走夜路的人一点儿指引。

    在山间夜行很危险,不只是野兽之类,其它生灵也有可能跑出来活动,万一遇见点儿脏东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搭上棚子挡一挡就好些,大部分野外的邪气都不敢进入人类建造的房屋,你在土地上建屋,便是此方居民,能得一方土地保护,至少不成气候的邪魅,绝对侵扰不到的。

    好在天公作美,这几日到没下雨。人多了,茶馆的生意也变得特别好,连红尘也得加加班才行,从书院回来就鼓捣那些野茶。

    这种事儿,小莫他们最多只能帮忙打打下手,要不然就弄点儿便宜寻常的茶叶,真正炒茶,还有制作茶饼,全是红尘和几个女孩子来做,她们动手制作出来的茶叶,会多出一股说不出的幽香,大部分普通人品尝不出,好舌头,爱喝茶的,却能感受到不同之处。

    有时候红尘也觉得挺矫情,当年她在蒋家庄受穷,外面茶棚里卖的,五文钱一大壶的茶叶,她喝着也好得很,不比后来价比黄金的好茶叶差多少,只是时间一久,舌头就养刁了,人也习惯矫情,吃鱼只吃背脊,尝个鸭舌,鸭子也要有人专门伺候,现在想来,好像那样的饭菜也不算香甜。

    红尘一边想着些旧事,一边挑挑拣拣地选出茶叶来,小猫就过来道:“小姐,有几个客人想借宿呢。”

    借宿这种事儿时有发生,红尘应了句就让小猫看着办,家里女孩子多,虽然后来又养了十多只猎犬,到底人手少,怕不安全,一般情况不是相熟的客人不给住,可真让碰上那种进山路不熟,错过宿头,又瞧着很安全的客人,也不是不能通融。

    开店做生意,总要通人情才好。

    收拾完茶叶,红尘回屋躺在床上,卷上个被子卷儿,睡得迷迷糊糊。

    “喵!”“喵,喵,喵!”

    半夜,睡得正甜美,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阵猫叫声,声音并不是那种婴儿啼哭,也不吓人,可就是根本停不下来,一直一直往她耳朵里钻。

    红尘没办法,只好睁开眼,点亮了灯,就看见窗户上闪过一抹白影,一只很大,连尾巴在一块儿,能有一臂长的大白猫一转眼就跑出老远,才回过头看她。

    那双眼睛绿油油的,在夜里发着光,特别的安静,也特别瘆人,它看了看红尘就向前又跑几步,跑完又停下来回头,看样子好像在招呼她。

    红尘想了想,披上衣服出门,跟着那只猫一直走去前院,一进院子,就听见呜呜的声音,平安和一只黑色的,毛发茂密的大狼狗并肩蹲在假山上,警惕地竖着眼睛,盯着那只猫看,但却有点儿犹豫,并没有扑上去,红尘摸了摸尽忠职守的大狼狗,让它舔了舔手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九章 无珠
    &bp;&bp;&bp;&bp;安抚了两只看家护院的大狗,红尘就开了后院连通前院的小侧门,狼狗和平安忠心耿耿地护在她左右。

    大猫还在前面走,走几步回头看看,等红尘跟上去再继续。

    “难道是想让我做什么?”

    大白猫主动找她交流,就算是想拜托些事儿,红尘觉得也是完全可以满足人家的。

    前院不像后院,灯火通明,好些客人们聚在一块儿谈天说地,顺便吃茶。

    还有人唱歌弹琴,也幸亏知道这是半夜,不敢扰民,声音小了点儿,要不然后院估计也安生不了。

    虽然人有七八个,月色正浓,灯光也明媚,如此热闹,可她第一眼还是只看见一个人。

    是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端端庄庄地坐在桌前,小口小口地品茶,三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围在她身边献殷勤,那殷勤劲儿乍一看,真和癞蛤蟆情不自禁流口水一样。

    美人年纪不算很小了,起码也有二十六七岁,在大周朝这样的年纪说一句年老色衰也不算过分,可即便是最鲜活的二八芳华美少女站在她身边,恐怕也只有黯然失色。

    她穿着京城流行的绿罗裙,头上戴了一颗白色的大珍珠,五官分开来看很寻常,凤眼,眉毛不粗不细,下巴略微圆润,一点儿都不算艳丽,整体看来,却每一根头发丝都充满了魅惑,连红尘见到,也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红尘小姐?”

    小猫一见她,连忙过来迎接,脸上也有几分意外,“怎么没休息,可是他们太吵了?”

    自家小姐还要去读书,这边客人们闹得有点儿疯,他特意提醒过小声点儿,没成想还是惊动到内院。

    他就说,自家小姐太好脾气,一开始就很放纵茶馆的那几个熟客。除了几个必须保持安静的书房,到晚上园子好几处亭子专门为他们点灯,一亮就是一夜。

    甚至有两个蒋家庄的贫寒读书人,为了借光彻夜不归。也有杞县那些嫌弃晚上不热闹,青楼楚馆那等地方又会让自家媳妇抓破脸,无处消遣,都渐渐聚到茶馆,聊天喝茶讲讲故事。也是逍遥自在。

    当然,一般只有熟客才能留宿。

    人气多,家里也比较安全,尤其是蒋家庄里出来的,和红尘是旧识,为人淳朴,关系也好。

    “没事儿,醒了有点儿闷,透透气而已。”

    红尘目光微凝,看着那只大猫如入无人之境。居然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看得见,伸了伸腰,很优雅地走到大美人的身前,一跳,就跳到她的肩膀上去。

    大白猫有点儿大,团起来像个披肩围脖,一个劲儿舔舐大美人的脸,还冲着红尘喵喵叫,等它扭头看那三个大男人时,却充满警惕愤怒。

    笑着过去。彼此寒暄了几句,她才知道这个大美人还有三个年轻男子都是今晚来借宿的客人。

    剩下的几个是茶馆常客。

    正在前面坐在琴台旁边,素手调弦的那个年轻男子,正是轻易不肯给人弹琴。说是知音难觅的卢先生,在书院教书,不过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今天他是一首接一首的弹,只要美人展颜而笑,那就更来劲儿。连琴艺都仿佛变得高超不少。

    果然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红尘轻轻过去,和美人打了声招呼,坐在旁边,这一问才知道,美人姓徐,江南来的,跟丈夫盛宣回老家乾州,路过杞县,正好碰上盛宣的两个同窗好友,盛情相邀,就留下来多住了几日,昨日游苍青山,结果迷了路,错过宿头,这才在红尘这儿落脚。

    盛宣的身份来历到清楚,他是读书人,乾州人氏,去岁入永安求学,可惜没考上京城的书院,呆了一年,这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惊为天人,立时求娶,费了好大一番苦功,这才讨了美人欢心,带回家去。

    这边说得不清不楚,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可红尘一听就明白,其他人心里怕也有数,这美人出身来历恐是不怎么好说。

    红尘猜有几种可能,一种是妓、女从良,再不然就是大家小姐私奔。

    要是她是行首名妓,那必然名动天下,只是不知是哪一位了?柳小曼,还是王安娘?这两个年岁上差不多,赵燕儿也艳冠群芳,但她年轻,正是双十年华,也是最出名的,不比另外两个成名多年,年纪已经很大,至于姓氏,想必从事那个行当的女孩子,也不会用真实名姓。

    红尘亲自动手给徐娘子倒了杯茶:“夫人尝一尝,这是我们自制的野茶,不说比得上天下名茶,却也别有风味。”

    徐娘子很冷淡地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目光略略变得温柔:“是不错。”

    入口微苦,却回味悠长。

    “泡茶用的泉水很特别,清冷甘甜。”

    “是啊,我们茶馆的茶,春夏秋冬用的都不同,水更不同,甚至早晨和晚上用的也不同。”

    红尘一伸手,把卧在她脚边的平安抱起来,搁在膝盖上,轻轻抓了抓它的长毛,平安就一个翻身,露出肚皮,让她给它挠了挠肚子,嘴里还一直小声哼哼,声音柔软的不行。

    玩了一会儿,这小家伙就扑上去,扒着她的脖子,将自己伪装成一条狗皮的小围脖,一动不动的。

    徐娘子显然也很喜欢小动物,让逗得直笑,抿着嘴唇,脸颊飘红,刚才那股子冷意渐渐消散了些许,眼角眉梢间的倦怠感隐了去:“好好疼爱这些小家伙们,它们比人可靠,我以前也养过一只猫,不过家里不方便,只能偷偷喂,饥一顿饱一顿的,可它特别听话,给它洗澡从来不乱闹。”

    红尘目光在白猫身上溜了一圈,叹道:“哎,那夫人离家,怕是那猫要很伤心了,我出门两天,我家平安都不高兴,回来要腻乎半日呢。”

    徐娘子只是笑了笑,没回话。扭过头去又和几个年轻人说笑,还闹着要喝酒。

    “行,喝酒,我这就去买!”其中一个年轻人站起身大笑道。“刚才来的时候,路边就有人卖家里酿的酒,别管什么样的,如此良辰美景,总要有酒才好。哪怕劣质的也凑合。”

    一群人都说好。

    “可惜茶馆里没酒。”盛宣摊摊手,“只能麻烦咱们小孟跑一趟了。”

    小猫连忙过去替他们收拾桌子,一边笑道:“晚上喝喝也就罢了,白日里可不行,咱这儿是茶馆,还是书屋,好些读书人在呢,喝得满身酒气不好看,得啦,小的给诸位去弄几个下酒菜。小的还记得厨娘留了两只炖鸡,热一热正好,大家别嫌弃。”

    “嫌弃什么,谁不知道你们茶馆菜品第一!”刚收了七弦琴的卢先生走过来笑道。

    红尘失笑:“真不知该不该说谢谢先生的恭维。”一个茶馆,让人家说菜好,到也够新鲜的。

    她坐在一边观察,也没察觉出什么不妥,大不了就是几个年轻人对美女有倾慕之情,可这很正常,虽然徐家娘子嫁了人。但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爱慕一个女子,这种感情压抑不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虽然不太道德,可人家正主儿都没找事。别人更不会说什么。

    难道大白猫是觉得自家主人被抢走,这才不高兴,让她替主子赶走狂蜂乱蝶儿?

    红尘低下头去,托着下巴,她这会儿没了困意,茶水一喝更解乏。一时不乐意回去睡觉,干脆就耗在这儿了,看看猫究竟想干什么!她其实对动物也比对人更体贴更有耐性,要是现在换个别的什么男鬼女鬼,她早懒得理会,最多找个借口把所有人打发出去了事,省得招惹麻烦。

    不多时,顺顺利利买回了酒水,一点儿意外没出,一行人就凑在一处,喝酒谈天,连红尘也起了谈性,不用酒水只喝茶,也与卢先生她们聊了些风土人情诸般故事,她见多识广,博学多才,琴艺虽不算佳,却能品得出好坏,有些地方虽没有去过,但当地的特产人文,也能,信手拈来说起话来更令人如沐吹风,一点儿也不像一十四五岁的少女。

    半晌,卢先生也称赞不绝,对她另眼相看。

    这到没什么难的,红尘上辈子好歹当了多年的大家夫人,又是夏家的小姐,少不了交际,渐渐地到学会在各种场合,和各种人都能说得出话,有东西交流。

    徐娘子扫了她一眼,颇为意外,莞尔一笑,低声道:“小姐若是蝶楼的,怕是姐妹们都没了出头的机会。”声音细弱得很,若不是红尘贴得够近,耳力又是一流,绝对听不见。

    这次她听见了也没介意,蝶楼这等地处,良家女子提起来就要皱眉,不屑一顾,可天底下哪个男人不觉得那里的女孩儿才知情识趣,是知心人。

    当年夏蝉被蝶楼主人温夫人赞了一句,自此让她在京城贵公子的圈子里名声远扬,她也是因此挂上厉王,后来一步步爬上皇妃的位置,力压群芳。

    人人都说什么正经的好女子不该在外扬名,合该紧守本分,可大周朝的贵公子不吃那一套,人家就爱那些著名的才女美人,所以要是想攀富贵,你家里的条件又没有到第一流,那就尽情地展现自己好了,只要有才有貌,指不定就能逮住个金龟婿。

    徐娘子很喜欢喝酒,酒量也大,来者不拒,她一边喝,那只猫就在她脖子上蹭啊蹭,一边蹭一边低声呜呜。

    红尘当没看见,她一看徐娘子这人,就知道根本劝不了。

    那两个年轻男子还起哄,捧着酒杯过来灌她,盛宣坐在一边只是笑,笑得温文尔雅,竟是半点儿都不介意的模样。

    “来,来,夫人好酒量,我可是你们两口子的媒人,今天你得陪我喝这一杯!”

    徐娘子表情很冷淡,到是酒到杯干,喝得不少,随手把自己身前的酒壶拎起来,也给公子哥儿倒了一杯。

    粉面公子哥儿显然也酒气上头,整个身体都贴过去,虚虚地扶着徐娘子的手臂,目光黏在她雪白的脖颈上,吞了口口水,略微大着舌头笑道:“夫人亲自斟酒,就是喝死了。我也还是要喝的。”

    “喵呜!”

    大白猫毛发直立,锋利的爪子在月光下越发吓人,红尘向后缩了缩,闭了闭眼。

    “哎哟!”

    那年轻公子哥儿捂住眼睛倒退一步。鲜血糊了一脸,“什么抓我?”

    其他人都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儿?”

    “什么玩意儿!”

    等他把手放下,所有人面面相觑,这人的脸上居然冒出来几道血淋淋的爪子印儿。

    “莫不是狐狸抓的?”说着,另外一个年轻人打了个哆嗦。盛宣闻言脸色也有些难看,拉了拉他妻子的手,道,“快去上点儿药!”

    其他人都扭头四处找,可空荡荡的园子,除了鸟叫声之外,哪里还有别的动物!

    红尘也被拉着找了半天,小猫还很担心,生怕有什么速度很快,看不见的小东西伤了自家小姐。整个人紧张的不行。

    那只惹事的大猫却懒洋洋地伸了伸懒腰,又蹿到徐娘子的肩膀上趴好。

    找了半天,谁也没找到什么异常动物,这般一折腾,兴致都散了,一行人说了几句话便和主人家告辞,自顾自地回客房休息。

    那只大白猫喵呜好几声,在徐娘子的肩膀上,后背上滚来滚去,爬来爬去。十分焦虑的模样,红尘目光微凝,神色略有些沉闷,轻轻摇了摇头。低声道:“放心。”

    她这么一说,那只猫果然安静了些许。

    徐娘子他们走了许久,红尘目送背影消失,才慢慢转身回房间去,别人没察觉到,她却是知道的。

    虽然酒水是别人买回家。但徐娘子却往里面加了种奇怪的药。

    刚才老人参和小茉莉,还有院子里两棵十年龄的金桂都说,酒水里的药很厉害,喝了之后两个时辰之内就会死亡,当然,想解嘛,也不是很难。

    老人参得意洋洋:“嘿嘿,当年我还没被你点化的时候,在山上就碰到个老头子,特别喜欢制乱七八糟的药,还自己品尝,酒里面下的药粉,我就在他那儿见过。”

    红尘挑眉:“你还是根土生土长的老人参的时候就能听得懂别人说话?”

    “当然能,我又不傻!”老参翻了个白眼,“也就你们这些人听不懂我们讲话,你们的语言有什么难学的,容易死了好么!”

    红尘忽然对自家屋子里摆放的那几盆兰花都不敢直视,虽说她还没点化过它们,这几盆全是特别乖巧的,普普通通,只负责展示美貌让人看的小花。

    “算了,早点儿去睡。”

    她自己去厨房,煮了一大锅醒酒汤,吩咐小猫给那几个喝酒喝大了的男人送去,务必盯着他们喝完,这才回了屋子,一进门洗了把脸就躺下睡觉。

    天还没亮,只刚朦胧有些红光,外面忽然喧闹起来,一片混乱。

    红尘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趴在枕头上,睁开眼,先是恍惚了下,罗娘就冲进门,手忙脚乱地往她身上套衣服,手脚都有点儿发抖,身体也微微颤动。

    “怎么了?”

    哑着嗓子问了句,红尘随即恍然,不过面上到没多少改变,“出了什么事儿?”

    罗娘替她把扣子系好,才小声道:“衙门来了人,咱们茶馆出了人命案,昨天晚上留宿的客人有三人死去。”

    她其实见惯了死人,各种恐怖的,腐烂的尸体都不稀奇,这一次只是知道家里死了人,根本没有看到,本不必如此忧虑的,可并不一样,对她来说脚下之地已经是家了,她也不是过客,而是要长长久久,在漫长的时光中久住的地方。

    红尘显然没想到罗娘会这么紧张,伸手拢住她的肩膀,拍了拍:“别急,我们去看看。”

    罗娘扶住她的胳膊,皱眉:“衙役抓了嫌犯,说是他们三个的同伴,就是那个盛宣的妻子。哎,那个徐娘子马上要被带走,真是的,那么漂亮的女人,干嘛想不开杀人玩!”

    红尘脸上似笑非笑,很是平和,并无一点儿慌乱,罗娘怔了下:“阿尘,你怎么一点儿都不意外?”

    “谁说的,我很意外来着。”红尘托着脸。很严肃地看着罗娘,“走,身为主人这种时候绝不能随便躲着。”

    她速度很快,拉着罗娘的胳膊就去了前院。前院乱得很,好多客人一脸迷糊,站在院子里指指点点。

    一些穿着官府的衙役戳在周围。

    红尘如今是杞县的大名人,虽然自己没与县衙的县官们有交集,可身边能人辈出。本地的父母官对她至少有三分忌惮,衙门里的衙役小吏都是消息灵通之辈,待她更可气,一看她过来,谁也没有阻拦,还有个姓李的捕快几步走上前,小声道:“小姐别进去了,有死人在,晦气的很,您放心。我们这就给您清理干净,保证不会有乱七八糟的消息乱传。”

    开店做生意,店里出了人命案可不是好事儿,大部分店主都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准儿不愿意变成小道消息在街头巷尾疯狂流传。

    这时,徐娘子已经被两个衙役押出门,她还是那般风姿绰约,脸上的妆容更比昨晚精致得多,香粉细腻。身上也换了身天蓝色的罗裙,很美,只是出门时身子一软,踉跄了下。

    红尘立时便看见那些衙役们的表情也跟着扭曲。显然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没把手伸出去。

    美丽的女人杀伤力太大了。

    周围几个客人大哗,卢先生大声呵斥:“你们这是干什么!快把她放开。”

    几个衙役让抓着衣领晃来晃去,晃得头晕目眩。

    偏偏一院子多是读书人。

    他们在衙门是威风,但也不能随便把这威风使唤到老百姓的头上,面对读书人就更矮一头,这会儿不得不苦笑:“先生莫要如此。徐娘子有重大嫌疑,还是让我们带回衙门,交给县令大人亲自审讯为宜。”

    卢先生一脸不信,怒道:“真是胡说八道!徐娘子为什么要杀人,更别说还是杀死自己的新婚丈夫,谁不知道他们两个感情好,蜜里调油似的?”

    捕快也皱眉,勉强让自己去看徐娘子那张过分艳丽的脸,叹了口气:“您抬头看看,这位像是刚失去丈夫的未亡人吗?何况盛宣就是死在她的房间里,她的床上,结果她和一具尸体呆了大半宿,醒来不赶紧报官,还只顾着涂脂抹粉,梳妆打扮,要不是你们茶馆守夜的婆子给她送水,一下子发现不对闹出来,还不知要耽误多久!”

    众人看过去,那夫人的脸上,也的确无一丝哀伤恐惧,带着一丝神秘的美丽。

    卢先生半晌没说话。

    好几个客人呢喃:“如此佳人,如此佳人……”怕是明知道她是个会杀人的魔鬼,也有无数男人会飞蛾扑火。

    这时,衙役已经把尸体抬出来。

    好些人都扭过头去不敢看,徐娘子却走过去,很随意地掀开白布,盯着盛宣那张灰败的脸,轻声笑起来,掩着嘴唇,脸上的神色却是端庄又正经,轻启朱唇,笑道:“几个畜生而已,死了就死了,难道还要我伤心?他们也配!”

    周围的人都是一愣。

    捕快因着她这大约是要招供,便没有阻拦,一行人就看着徐娘子立在晨曦之下,伸出纤纤玉指,拿她的长指甲有一下没一下地划尸体的脸。

    “情浓时海誓山盟,一片真诚,想给我赎身,要让我托付终生的男人数之不尽,他没有金山银山,不算位高权重,甚至才华也就那么回事儿,性子也孤傲,可他正妻之位虚悬以待,我便应了,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像我这样的女人,不过求一太平。”

    徐娘子冷笑,“可他呢?他做了什么,为了一残砚,为了一香墨,就把我借给两个所谓的同窗好友羞辱,还口口声声说什么对我是真爱,无论如何都不会嫌弃,一定娶我回家,多好笑,以为我稀罕他不成?”

    那些衙役和捕快愣了愣,红尘叹气:“恨郎眼无珠啊!”她替徐娘子说这句话。(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章 抽打
    &bp;&bp;&bp;&bp;徐娘子忽然大笑,笑了半天,就纵声高歌:“那所谓蝶楼,堪比阎王殿,**儿贪得无厌……锦衣罗裙,富贵荣华奴且视而不见,岁月催人老,天涯太漂泊,无依无靠,人前笑颜如花,人后心酸泪不停,幸喜今日觅得良人脱苦海,困鸟出笼,自此朝朝暮暮长相守……长相守……”

    她的嗓子好极了,唱得也好极了。

    身边的衙役捕快们都忍不住眼睛发红,男人对漂亮女人,总免不了要有几分怜惜。

    可杀了人就是杀了人,罪责不能免,捕快叹了口气:“你这是认了?人是你杀的?”

    徐娘子冷笑:“那又如何,我这条命丢了便丢了,也不可惜,能让我痛快一时我便痛快一时,能让我自由一日,我就自由一日……”

    那只大白猫围在她的膝前转来转去,呜呜叫唤。

    徐娘子的脸上略有些悲伤:“我只恨自己为什么看走了眼,为什么不早点儿看清楚他的真面目,那日他说自己不喜欢猫,看见猫毛就浑身发痒,没柰何,我把大白送给姐妹,忍痛离别,害得大白连夜来追我,却让那两个混蛋折磨致死,还烹来喝汤,汤真酸啊!我养了大白五年,没给它吃一顿新鲜的好饭菜!”

    一时间所有人沉默下来。

    红尘半晌才低声呢喃:“说蝶楼有**儿,这徐娘子心也够宽的。”

    摇了摇头,红尘看着她苦笑:“你是蝶楼的人都如此,那天下的女伎们日子还怎么过?”

    蝶楼那说是风月场所,但连皇帝想要见一见蝶楼的行首,也要用一个请字。

    王孙贵族登门,姑娘们也是爱见就见,不爱见就不见的,虽然说白了同样是女伎,到底要分出不同。

    徐娘子被逼得要杀人,大周朝其他女伎又如何?

    衙役和捕快们押解她向外走。李捕快还笑盈盈地过来,客气道:“红尘小姐别担心,这几个都是来借宿的,和您没关系。我们也不会把消息外传。”

    其他客人也纷纷说绝对保密。

    红尘叹了口气,她本来这会儿不想插手,还想让徐娘子受一点儿教训,可听了一场戏,小心思都没了。想必大美人心里完全不觉得自己该后悔,就是把她关到监牢里呆三天,她也不大可能知道珍惜生命,爱生活。

    “等等。”

    伸手一拦,把几个衙役和捕快拦住。

    “红尘小姐?”李捕快登时有些惊讶,“您还有什么事儿?”他隐晦地打量了一眼,好像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在茶馆闹事,抓人也简单轻松,嫌犯根本没做任何抵抗,自然不至于损坏什么东西。

    红尘眨了眨眼。笑道:“你们带她走做什么?徐娘子没杀人。”

    衙役们一怔。

    徐娘子也扭过头来看她。

    一时间院子里安静得不行,红尘摊摊手:“不为别的,徐娘子是何等样人,琴棋书画样样皆通,还有不像世间人的美丽容貌,和她相比,那个盛宣简直低到尘埃,你们见过天仙去杀个臭虫的?碰到臭虫还嫌脏呢!”

    李捕快:“……”这种歪理,你明知道它是歪的,可听着居然还有那么几分道理。

    呸!暗自呸了口。李捕快都担心自己一转眼让眼前的小姑娘给弄坏了脑子,这什么乱七八糟的。

    徐娘子却忍不住笑起来,看红尘的目光颇为不可思议,从小到大。从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替她说过好话,到是大部分女孩子习惯性地把所有污水往她的头上泼。

    当年继母告诉爹爹,她勾引她的表哥,败坏家里的名声,明明她因为自己的脸,向来矜持稳重。连便宜表哥的那张脸都没看清楚,估计在外面碰到,认识也难。

    只因为那个男人闹绝食非要娶她,跟她有什么关系?爹爹竟拿家法重责了她一顿。

    一桩桩一件件,她都习惯了,习惯和女人保持距离,再之后家破败下去,她进了蝶楼,再也不受人冤枉,因为女人们说她是会勾引人的狐狸精,那她就心甘情愿地做一个狐狸精,只是这么多年过去,狐狸精当着也没意思。

    徐娘子眯了眯眼:“如果能逃离该多好……要是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红尘小姐,我一定找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当我的手帕交,想必让你做朋友,总不会被你误会我要抢男人了。”

    红尘失笑。

    李捕快按了按眉心,哭笑不得:“小姐,您可别为难小的,咱们县太爷严厉的很呢,徐娘子的嫌疑重大,她脱不了关系,不过你放心,哪怕进了大牢也没人磋磨她,我会给她找个好一点儿的牢房,以后真判了死刑,也给她找个力气大的来行刑,一刀就死,不受罪,你要是还担心,给她喝断头酒就用烈酒,睡过去就什么都不怕了。”

    徐娘子拢了拢头发,整了整衣服,冲着红尘盈盈一笑,冷下脸:“走吧。”

    她一抬脚,红尘又一拦。

    这下连那些衙役都有点儿不高兴,李捕快的脸色也不好看:“小姐!”

    红尘摆摆手:“李捕快先别恼,我不是轻狂之人,也不是胡说八道,今天哪来的死人?没有死人,怎么会有凶手?”

    所有人都愣住。

    李捕快把视线转过去,转到那被抬着的死尸上,虽然盖着白布,但他检查过,人死得不能再死。

    “呃,小姐要是不放心,我们说这人是死在山里的便是,连累不到您的茶馆。尸体肯定要带走,我们需让仵作验尸,确定具体的死因,再说了,也得寻他们的家人来收敛才行。”

    红尘摇了摇头,很随意地走过去,把白布一掀,拍了拍那死尸:“这不是死人。”

    所有人的目光转过去,红尘扬起手来,啪啪啪就是一巴掌,甩在尸体的脸上。

    打完一个,又扭头去打第二个。

    红尘下手狠辣的程度,看得人都头皮发麻。

    李捕快欲言又止。

    那些衙役也吓了一跳。

    所谓人死为大,大周朝可不兴虐待尸体。那得是有血海深仇的,恐怕才会鞭尸!没想到这个红尘小姐长得斯斯文文,人说话也和气,却如此凶悍狠辣。连尸体都不放过。

    他们即便不是好人,也没必要做到这等地步!

    “红尘小姐你仔细手疼啊!”

    小猫和小狸两个也吓了一跳,扑上来道,“要打我们来,我们动手。打这等死人多晦气!”

    扑通!

    两个小家伙话音未落,盛宣从担架上滚落,坐在地上,目光呆滞,半举着手!

    “啊!!!!”

    抬尸体的衙役撒丫子就跑。

    那几个捕快也吓得差点儿厥过去。

    还是红尘反应及时,大声道:“别叫,我说过了,没人死,他们活得好好的,就是欠抽。多抽几下保证醒。”

    那些捕快几乎是傻住。

    尤其是一开始检查尸体的几个,满脸不可思议,一脑门官司。

    “不可能啊!”

    他们明明检查得很清楚,人是死的,难不成他们会连人的生死都分不清楚?

    李捕快愣了半天,忽然想起有关红尘小姐的传闻,登时恍然,小声和身边的人嘀咕了几句,那帮捕快衙役再抬头看红尘,就只有一种表情——啊。快来看神仙!

    神仙不神仙的,由着这帮人瞎想去。

    其实不抽也该醒了,可捕快们不知道,李捕快现在自是对红尘有十二分的信任。

    “剩下的交给我。打就成了吧?仔细伤了小姐的手。”

    他以前当过兵,杀人也没少杀,不怕这个,第一时间冲上去就是一通痛殴,愣是把另外两个人打得鼻青脸肿。

    然后他们就真给疼活了,哎呦。哎哟地抱着脑袋叫唤,一脸刚睡醒的朦胧样儿。

    好半晌,盛宣和他两个朋友回过神,想清楚始末,都暴怒,尤其是盛宣,扑过去就想打徐娘子!

    “你个臭婊、子!竟然想杀了我?”

    另外他那两个好友也帮腔道:“你不就是个陪男人睡的货色,怎么,别的人睡得,我们还睡不得了,装得跟贞洁烈妇似的,闹腾什么劲儿!”

    他们本是温文读书人,一怒脸色狰狞,连那些捕快都看不过去,皱眉上前挟制住他,省得他伤人。

    主要是担心他再伤了人家红尘小姐。

    徐娘子登时愣住,脸上涨红,怒气勃发,红尘一步过去抱住她的胳膊。

    “几个混账东西罢了,没必要为打死只老鼠再伤了玉瓶,你将来的好日子多得很。”

    红尘叹气,拉着她的手臂把她拽得远些,衙役们愣愣松手,竟也没有阻拦。

    “谁说女人要在世上好好活着,就一定要靠外力,靠男人,我们自己立不起来吗?你想想大雍的鹰公主,她和你比不是更惨?被自己的父亲送去北燕和亲,遇见以杀人为享乐的丈夫,日日遭暴打,忍辱偷生,好不容易才逃回大雍,现在人家一个人也好好的,虽是女子,却掌着半壁江山,她那个皇帝弟弟如今还敢把她当个礼物送人吗?”

    徐娘子笑了笑,抻了抻衣角,闭了下眼睛,温声道:“……别担心。我现在看清楚也不晚,原来他一直这么想,他也这么想,多好笑!”

    她一开始是想不开,满腔的怒火。

    可真正动手杀了一次人,虽然不知是什么原因没有杀成,怒气却渐渐消散,再看地上狼狈不堪的大男人,已经没了那股子誓不罢休,同归于尽的气势。

    “我只是后悔,后悔没早一点儿醒悟。”

    要是再早一点儿醒过来,也许还能救回她的大白。

    “给我准备笔墨纸砚。”

    红尘点头,就让小猫把笔墨拿来,徐娘子挥毫泼墨,写了一封休书。

    她休了盛宣。

    白纸黑字扔在盛宣的脑袋上,气得他昏头转向,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其实说是娶妻,没有媒人,没有聘礼,更没有什么婚书,这人不过是骗了徐娘子而已,想必他在最情浓时,也没想过娶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当妻子。

    既然没人死。捕快和衙役们也没为难徐娘子,红尘塞了几个红包过去,钱不多,够他们买些酒水。

    这几个衙役还负责把盛宣三个给提溜走。省去了红尘不少麻烦,到底还是向着本乡本土的人。

    盛宣还叫嚣个不停,不过他那样的,别说还没有功名,就是有功名在身。惹出这种是非,估计也要被剥夺了去。

    折腾这么长时间,大家也累了,红尘把杂七杂八的人送出门,留下了徐娘子,先让她彻彻底底洗了个澡,还用上柚子叶,也好去去晦气,再选了间客房让她好好休息。

    家里一团乱,红尘脑袋也给弄得嗡嗡的疼。干脆也回屋睡下了。

    一睡就睡到傍晚。

    罗娘怕她口渴,端了杯茶过去,小心翼翼地放在茶几上,结果一撩开帘子,吓得惊呼一声就把茶壶摔了。

    “嗯?”

    红尘一下子让吵醒,睁开眼,还迷糊着,下一秒整个人就僵了僵,半晌才冷静地伸出手,把身上的薄被往地上一扔。

    咕噜噜。

    十几只死老鼠滚到地上去。还有一尾翻了白眼的金鱼,呃,怕是活不了了。

    “怎么回事儿?”

    罗娘板起脸,“什么人在恶作剧?”

    “没事儿。没事儿,是只猫来送谢礼了。”红尘揉了揉眉心,哭笑不得。

    罗娘怔了怔,她到相信红尘,只是拿了扫帚,簸箕把东西收拾了。嘀咕道:“小姐又去喂野猫,您就是喂它们,可别把它们带家来,弄得家里那几只再招了跳蚤。”

    主要跳蚤会咬人,身上万一被咬得太严重,再留下疤痕,那怎么得了。

    “……尽量。”

    红尘叹了口气,她不招惹野猫,不代表野猫不来招惹她啊,就像这一只,就是自己找上门的。

    爬起来吃晚饭的时候,徐娘子已经恢复了些许精神,无意间谈起她那只猫,一脸温情。

    “大白可体贴人了,就是总喜欢给我送东西,什么死老鼠,死鱼,还有其它零零碎碎,不是摆在被子上,就是摆在枕头边。”

    徐娘子笑得一脸温和,“弄得屋子里简直不能呆,我又舍不得它失望,每次都偷偷处理了,它还以为我很喜欢,送了东西就特别傲娇地在我身前转来转去,不抱抱它就不高兴。”

    红尘:“……”

    原来罪魁祸首在这儿!

    那只大白猫围着它家主人喵喵喵,又凑过来蹭红尘的小腿,气得平安追着它的尾巴咬。

    可惜平安太胖,没人家灵活,到让人家戏弄一番,夹着尾巴躲到红尘怀里呲牙咧嘴。

    那只大猫到趾高气昂地走人,红尘顿时失笑,她家平安可不是善茬,平日里连老虎豹子面前也敢争锋,没成想换成只猫到怂了,果然是一物降一物。

    红尘现在也经常去玉珏空间里闲聊,按照那些大能的说法,叫灌水。

    把大白叼着老鼠送她的事情绘声绘色地写下来上传,到招得好些养猫人名为抱怨,实则显摆。

    “我家大花也可坏了,抓住老鼠非要分我一半,还专门把脑袋给我!”

    “我家小黑也是,半夜三更起夜,一脚踩住只老鼠尸体,简直没法说。”

    “你们还算好的,我家那只直接把老鼠尾巴扔我饭碗里,丫肯定是它吃剩下的。”

    逗得红尘也笑个不停。

    玉珏空间里这一票家伙,如今越发不像神仙人物,她也逐渐把他们当成凡俗之人对待,说话聊天随便得很。

    徐娘子无处可去,她也不想再回京城,干脆就在茶馆安了家。茶馆里的女孩子们多了,也不差她这一个。

    红尘和她谈了几句,就让她负责教导罗娘她们琴棋书画,这一类红尘自己也能凑合教,可她一来没时间,二来除了画画外也不专业。人家徐娘子那绝对是大家,就她这水平,放在京城也占据顶端。

    上辈子没见过这姑娘,大约是自己入京后,美人已然凋零,那一行最是摧残人,又有多少惊才绝艳的佳丽,不到红颜半老,容色依旧便销声匿迹。

    徐娘子对这件事儿很上心。上课也特别严厉。

    罗娘她们都是吃过苦的,再被严厉对待也不觉得辛劳,反而渐渐和徐娘子的感情好起来,对她十分尊重。

    有这位在。红尘到觉得等罗娘她们考试的时候,至少在仪态方面绝不会减分。

    别的还好,她一直担心这些女孩子不够贵气,虽然红尘是不觉得如今她们哪里不好,奈何书院那边的考核。也看仪表仪貌,还是相当看重。

    一个气质高雅的考生,无论是男是女,都比那些天生猥琐的更容易拿到高分,毕竟很多考核,制定标准的是人,判分的也是人,要是不能让人第一印象就很好,那总要吃亏。

    日子一天天过去。

    天气也一日热过一日。

    家里的几只宠物都猫在窝里再不肯出门,一个个张着嘴。吐着舌头,懒洋洋不肯动。

    周村和蒋家庄那边出外做农活的老百姓们,也多出好些半截就热昏过去的。

    红尘实在有点儿无法忍受,她当年好歹吃冰不费事,一到夏日,房间里也能有冰山,冻着瓜果蔬菜,再不然去郊外庄子里避暑,如今就没那么方便。

    园子里还好些,有活水流入。可到底是热。

    西瓜用井水冰了,没片刻就变得很烫,热得人心里发毛,红尘一直想吃冰镇的水果。但在杞县想找冰可不容易,薛公公到是从自己的冰窖里给她送了些。

    但这些冰贵得很,便是薛公公自己也不可能敞开来吃,就是每天有那么一点儿解解暑罢了。

    红尘心烦意乱,玉珏空间里好些人都笑:“不就是冰么,算得了什么!”

    还有个自称‘我是技术宅’的人。直接给了红尘一个制冰的法子,连交换物也没要。

    “落后技术,拿去用。”

    人家毫不在意,不过红尘拿到一看,很是简单,直接拿硝石就行。制作出来的冰块还特别干净,没一会儿就弄了好几大盘子,徐娘子看得都目瞪口呆。

    红尘按照玉珏空间的小教程,亲自动手弄了个炒冰沙,装在瓷盆里,家里人一人一盘,一口下去透心凉,暑气全消,平安也让它尝了一点点儿。

    “呼,这冰免费得的,只有咱们享用,未免可惜了。”

    “不如茶馆里出售?”

    罗娘连忙道。

    她算学学得极好,有天分,最近茶馆生意都是她做主,老觉得赚钱赚得不够多,尤其是家里人口不比以前,吃饭什么的就不说了,女孩子长大,总要多点儿嫁妆才好。

    她想的是红尘,红尘也想她们。

    罗娘这些女孩子如今在茶馆,大部分都没时间做事,只忙时帮把手儿罢了,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总得先考个好成绩,脱了籍才行,要不然即便赚到钱也留不住。

    大周朝这边向来严厉,贱籍的人做什么都难,做个生意,买点儿田地,都要交重税,财产几乎保不住,日子难熬得很,虽然并不是特别严苛,下面私底下怎么行事得都有,可到底让人觉得不安心,红尘想给她们置办产业,也有种种顾虑,不过到碍不着多给她们发点儿工钱,多积攒些积蓄,等以后好了,做什么也少不得钱,压箱底的钱财多些,以后若是想嫁人,嫁到夫家底气都足。

    “就在茶馆卖。”红尘想了想拍板决定,“便宜些,薄利多销,一夏日说不定能赚出好几亩良田……还有,也给别人些好处,反正咱们的冰也不值几个钱。”

    她每天都让人煮上一大锅凉茶,让村子里闲着的妇人送到地头,一大壶茶卖个一两文,家里只要不那么困哪,都愿意买来喝,茶馆和农妇六四分账,双方便宜。

    半个月下来,钱没赚多少,好名声到有了,以前罗娘她们耳朵里还总能听到些不好的流言蜚语,现在在两个村子里名声都特别不错,偶尔有个把刁民胡说八道,也一早淹没在盛赞里,掀不起风浪。

    徐娘子很热衷这个,别看她一副美人胚子,冷若冰霜又孤傲,私底下自己偷偷摸摸写写画画,策划怎么才能在老百姓面前混一个好名声回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一章 假死
    &bp;&bp;&bp;&bp;就为了这个,徐娘子居然在大中午,拉着红尘和罗娘她们,去地头上给大家伙送吃食,还亲自去。

    红尘是无所谓,她挺喜欢热闹,也不怎么怕热,在外面转转,感觉不错,罗娘几个就很无语,陪徐娘子出来,要帮忙干活,还得辛辛苦苦听她讲课。

    要是哪里做得不对,惩罚都变成在太阳底下捂得严严实实,端端正正坐着下棋。输棋的要帮忙洗衣服五天。

    红尘只负责看热闹。

    罗娘都有些受不住:“下棋到没什么,这么热,能不能不戴帽子面巾?”

    面巾还很厚,热得不行。

    “戴着。”徐娘子笑眯眯,“晒黑了怎么办?”

    罗娘:“……”她不怕晒黑好吗,因为早些年很少见阳光,肤色苍白,红尘还让她多晒晒太阳来着。

    正闲聊,不远处忽悠有唢呐声传来,奏的是哀乐,乐声听得人心中不太舒服。

    好些干活的农夫都站起身看过去,老李擦了把脸,叹了口气:“是孙家出殡呢。也是,这么热的天,尸体不能存太久,孙家穷得很,也买不起太多冰。”

    红尘他们也想起,昨天晚上孙家还寻到茶馆,说是听说有便宜的冰块卖,一口气买了好些,当时见孙家的人,就看他们愁眉苦脸的,虽说出门没戴孝,却也穿得是素色的衣裳。

    “孙大是第三个。”老李的舅家做死人生意,卖些棺木纸钱,还卖寿衣,他对这些事儿到知道得多些,“咱们杞县这边,就这两天死了三个壮年男人了,孙大三十岁,另外两个死的都是三十五六,身强体壮,平时没病没灾。结果出了一趟门,回来就病死了。”

    “快别说这个,听了瘆的慌。”

    旁边几个农夫赶紧打断,要是老年人寿终正寝便罢。现在听说有人三十多岁,虽然不算年轻,可也远不到该死的年纪就魂归黄泉,却不知死因,怎能不让人无限唏嘘。

    尤其是孙大。平日里大家一块儿说说笑笑,上个月刚听说他闺女订了亲,人家不错,是个老实后生,孙大高兴得很,没想到一月不到人就没了。

    喧喧嚷嚷,送葬的队伍被抬了过去,红尘本来没在意,一转头扫了一眼便怔了下,连忙几步跑过去。“等一等!”

    罗娘她们几个面面相觑,连忙跟上。

    “别走了,等一下。”

    红尘喘了几口气,直接上去用力踹了一脚,没把棺材踹下来,却也踹开一条细缝。

    送葬的那些人都吓了一跳,旁边披麻戴孝的孝子贤孙急得脸色涨红:“干什么,干什么!”

    只是一看是红尘,算是认识,一时到不知该如何是好。红尘连忙道:“人没死,快点儿把棺材打开。”

    一行人怔住。

    “怎么可能?这,这都死了一天多了。”本来该停灵的,可天气太热。孙家老太太又悲伤过度,中了风,家里一片混乱,就想着快点儿让孙大入土为安,也少耗费些银钱,要不然光是冰块都花费多少?总不能由着自家兄弟腐烂!

    红尘皱眉。厉声道:“打开!”

    罗娘她们自是相信她,都冲过去帮忙,孙家的人脑子嗡了一声,也迷迷糊糊地帮忙开棺。

    孙大的弟弟忽然想起他在衙门一个表兄弟跟他说过的事儿,这位红尘小姐几巴掌把死人给扇活了,难不成是有什么秘法?也要扇自家兄弟几巴掌?

    他胡思乱想,其实想得也稍微沾了一头发丝的边,红尘最近刚人为制造过假死,所以她对假死这件事比较敏感,若非如此,恐怕也不会注意一个棺材,不注意就感受不到孙大脖子上那枚很古老的平安扣,便不会知道他可能不是真死。

    棺材打开,人搬出来,红尘拿了罗娘的发绳儿,拴住他的食指,用力一勒。

    他的手指隐约变得有些青紫。

    红尘这才松了口气道:“看见了没有,要是人真的死去,怎么勒,怎么割也不会有反应,都死了怎么可能变青?”

    她说得简单直接明白,连孙家的人都亲眼所见,立时便信了,孙二顿时松了口气。

    他们家家境不好,一个壮劳力可是相当要紧。

    孙二立时摩拳擦掌:“小姐,是不是要揍他?让我来,省得您手疼!”

    红尘:“……”这都哪来的稀奇古怪的传言。

    “这不一样。”叹了口气,红尘翻开孙大的眼皮看了看,皱眉道,“我不是大夫,我只知道他没死,却也重度昏迷,你们还是找大夫给再看看。”

    孙家的人顿时有些失望,可人既然没死,总还有希望,连忙招呼大家帮忙把人送回去,周围那些做农活的也跟上去帮忙,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出了事自是应该彼此照应。

    红尘皱着眉看了看,总觉得哪里不对,孙大出事不像是身体有问题,刚才他身上笼罩的阴气多了点儿,只是她在这方面的造诣其实还不到出神入化的境地,有些看不清,那平安扣到有了点儿神智,却也是迷迷糊糊的,说不清楚。

    想了想,她就拿出一张符箓,能招魂,附近没看见孙大的魂魄,她一挥手,符箓飞起来,在半空中晃了三下,又毫无声息地落下去,她再试,符箓也还是无声无息。

    红尘皱眉,居然找不到……人还下葬,头七未过,魂魄不可能往生轮回!

    这事儿没个靠谱的说法,还是别说出口让人徒增烦恼,红尘把事情搁在心里,并不纠结,反正纠结也无用,且看看孙大的运气如何。

    到是跟来送葬的人里,有一个看见孙大没死,大吃一惊,忍不住过来问:“我有个叔伯兄弟和孙大一样,前天说没就没了,这天不好,也早早下葬,莫不是,莫不是……”

    周围一静。

    红尘摇摇头:“没看见人我也不知道,不过即便一开始是假死。如今已经下了葬,恐怕也成了真死,为了他家里人好,这事儿还是别去惊动。就这么过去便罢。”

    那人一听,心道确实如此,人都没了,再去追究,万一要是一开始真没死。而是被活埋的,那不得逼得家里的老人们上吊!可他这心中犯嘀咕,越来越难受,很不是滋味。

    孙家满脸忧虑地带着孙大回去,红尘忍不住安慰道:“你们别太着急,先找大夫给他看看,不如把他这些日子的行踪跟我说说,我去看一眼,说不定能找出什么端倪!”

    孙家那几个顿时如抓住救命稻草,一个个绞尽脑汁拼命想。可孙大就是蒋家庄一普通农户,整日在地里干活,也没去什么危险的地处。

    “也就是五天前,孙大去杞县看他大姑姐出了一趟门,顺路给他闺女买了点儿料子回来。”

    他闺女要成亲,嫁妆准备的也差不多,可孙大最疼女儿,看到好料子就想买。

    “只去了杞县?”红尘扭头问另一个家中亲人过世的男子,“你兄弟这些日子可有出去?”

    那人想了想,一拍大腿:“我记起来了。差不多六七天前,他给我送了两包点心……是给我表妹的,好像是杞县老字号许家店的点心。”

    可这并不算什么联系,他们附近村子的人。出门能去哪儿?可不就是去杞县,有些大半辈子也只去过附近的杞县,最远只到锦城而已。红尘叹气,心里明白,这大约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像孙大他们这样的普通人。身无灵气,灵魂混沌,看着是好像不太容易招惹到脏东西,可真出了事儿,想找也困难,因为他们的灵光和周围的灵光太相似,不容易看出特点。

    徐娘子她们把剩下的吃食,还有半桶冰沙散给做活的乡亲,红尘就叫了小莫过来,驾车去杞县。

    “正好买些绸缎,夏日还是该穿绸子。”

    家里现在都用布多些,麻布穿起来过于粗糙,棉布又精贵,并不比绸缎便宜多少。

    罗娘她们也没反对,红尘的年纪大了,也到该穿好衣服,梳妆打扮的时候,尤其是徐娘子,已经抱怨好几次女孩子该穿鲜亮衣裳。

    “三分容貌,还需七分装扮,你们又不似我这般天生丽质,若不穿好些,怎么可能显得出颜色?”

    红尘本来还该去书院读书的,只她现在与郭老的关系好,且今日上的课,没她爱听的,便让小猫去说一声,歇两日再去。

    上了车,小莫驾车,罗娘在车里陪她,听红尘很随意地招呼小猫让他去请假,不由笑道:“这做派,可有点儿像你前阵子讲的那什么故事,红楼梦吧,那位宝二爷不就是总找各种借口不肯去学堂读书?”

    红尘失笑:“哪里一样?那宝玉见他爹贾政,便如老鼠见了猫,我有那么胆小?再说,他是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我可是很在乎世人评说,不敢提什么名留青史,至少也要一世清名。”

    两个人说得热闹,外面忽然传来一很熟悉的声音。

    “这几块墨也没值几个钱,买来给咱们毅哥儿用又怎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些时日抠门的厉害,都是为了你那个便宜闺女,她有什么好,养了那些年,还不是养一个白眼狼。”

    这声音像顾氏。

    蒋庄也在,脸上略黑,怒道:“小声点儿,生怕别人听不见!”他心下叹气,自己女人没读过书,也就没有见识,她怎么不想想,与人换女,难道就是好事儿?人家亲生爹娘找不到也就罢了,若是找到,恐怕不会与他们干休!

    还有红尘,既然抱回来,那这个傻媳妇怎么就不当亲闺女好好疼爱……蒋庄的眼睛暗淡下来,他养了十多年,不是亲闺女也是心肝肉,如今让此蠢妇作践得他想认都没脸认了。

    “包好。”

    蒋庄摇了摇头,看那几块儿墨的确不错,想着这几日儿子还算听话,读书也上进,的确该买点儿好的,要不然他去读书,同窗们说不得会看不起。

    他虽然也没读过多少书,见识不广,到底还时常在外走动,不是糊涂人。也是真心为了儿子好。

    红尘撩开车帘,倚在车门上看了两眼,心绪平静得很。

    罗娘噤声,细细打量她的眉眼。见她也没特别伤心,这才松了口气。

    她虽然不认识蒋庄和顾氏,红尘身上的是非,却也听人仔细说起过,每每想起。心中难免忿忿不平。

    红尘却笑起来:“罗娘也别这副表情,蒋爹爹待我算不错的,想咱大周朝每年溺死的女婴有多少,我不知道,罗娘怕也知道。”

    别的不说,只看那些年过半百还讨不到一房媳妇的人,就知道寻常百姓家女孩子活下来的不多,年年河边溺死的女婴数不胜数,连口薄棺都得不到,像她这般。也幸亏遇见的是蒋庄,蒋庄有本事,纵然重男轻女,还护得住女儿,若换了个穷苦人家,顾氏怎么肯花费钱粮养一个外面换来的孩子?

    红尘如今想得开,顾氏便罢了,对蒋庄始终保有几分真心真意的敬重。

    这会儿顾氏在,她也犯不着过去打招呼,想了想转头道:“帮我记着些。下次送年礼,别忘了寻点儿上好的笔墨纸砚。”

    蒋毅读书一般,可她想着蒋毅将来的儿子,她的侄子文远。心就软了些,上辈子一世孤苦,文远虽不是亲子,却也抚慰了她,那孩子生在市井,外表如泼皮无赖。却与他爹娘完全不同,是个顶好顶好的孩子,善良体贴,乃正人君子。

    这辈子若蒋毅能稍稍上得台面,或许文远将来出生之后,日子会好过一点儿。

    “咦?”

    擦肩而过,红尘忽然怔了怔,叫道,“小莫,停车!”

    马车吱呀一声停下。红尘撩起车帘便走下去,踩着青石板的小路,快步走到蒋庄跟前。

    多日不见,蒋庄到见老,双鬓飞白,脑门上多了一条深深的皱纹,老态毕露,唯独身子还健壮,一身肌肉,孔武有力。

    红尘也就稍稍放心,低声道:“您也来逛街?”

    蒋庄一见她,脸上露出几分喜色,随即又有点儿难过,红尘如今当面也不肯叫他一声爹,竟这般含混过去,实在尴尬。

    “哎,出来逛逛……阿尘这些时日可还好?听说你去读阑珊书院了,可要好好读,若是有什么需要的,别忘了跟……我说,别的帮衬不了你什么,做些粗笨的活儿还是行的!”

    顾氏翻了个白眼,冷嘲道:“就你有本事,人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谁看得起你?”

    蒋庄顿时黑了脸,恨不得当不认识这个妇人,只是在外面,又是在红尘面前,他向来矜持,并不肯随意乱叱责,以免大家颜面上难看,他本是这样的性子,比寻常男人对女子多了几分尊重,平日在家也向来惯着顾氏的。

    红尘见他一脸的为难尴尬,忍不住失笑。

    其实想想蒋庄这样的心性不算不好,至少对顾氏来说,那就是极好,在眼下的大周朝,也是难得的好女婿人选,且他还不是被逼无奈,不是看重外物,只是对自己的女人有足够的心疼而已,谁能说他不对呢?

    闲话几句,眼看顾氏越发按耐不住,红尘太走近了两步,低声道:“您最近可遇到什么特别之事?”

    蒋庄一怔,摇了摇头。

    “我每日也就打打铁,不过从蒋家庄到杞县,几十年都一个样子。”

    红尘沉默片刻,仔仔细细打量他的脸半天,就伸手指了指他腰里的荷包:“打开看看。”

    蒋庄满头雾水,不过还是把荷包解下打开,从里面拿出一枚铜钱,一看就愣住。

    “这……”

    用红绳儿串起来的铜钱居然生了锈,根本没办法看了,蒋庄大吃一惊:“……前些日子我才看过,光鲜得很,这才几日,怎么就变成如此模样?”

    红尘的脸色也有点儿不好看,低声道:“铜钱有辟邪的功效,既然坏了,您必然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这样吧,您最近别出门,若出什么事儿,就去茶馆找我。”

    荷包和铜钱都是红尘所赠,乃是精挑细选出来,不敢说是多么厉害的法器,可一眨眼变成这副样子,想想就忍不住心惊。

    蒋庄愣了下,点了点头。眉眼也变得温和一点儿,笑道:“好。”

    他到不是多相信这个,其实是不太信,而且他养了红尘十几年。最了解这个女儿,心里下意识不觉得红尘真能看出什么,但红尘担心他,对他来说,便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顾氏冷笑:“骗钱到骗到我们头上来了。你哄得了别人,难道还哄得了我,你是什么东西,我们能不知道?”

    红尘懒得理她,蒋庄的脸一下子阴沉难看。

    “摆哪门子脸色?她那一套我还不知道,咱们要化解什么煞气,就得买她指定的东西,说不得那些店家给她多少钱。”顾氏也不怕蒋庄,盯着红尘,满脸嘲讽。“告诉你,我家好得很,我男人刚做了几桩大生意,钱财我们尽有,但都是毅哥儿的,你想平白占去,除非老娘死?”

    蒋庄气得一扬手就想给她一巴掌,可终究不是那种打女人的人,他若不是气急了,绝不可能动自己的妻子一根手指头。此时看着红尘,满脸无奈。

    他现在到觉得女儿和妻子分开是好事,若日日呆在一处,家里怕真消停不了了。

    红尘是早知道顾氏是什么德性。揉了揉耳朵全当没听见:“您放心,我这人向来只跟人计较!”

    说完,不等顾氏跳脚,就扶着小莫的手臂上了车,临走依旧忍不住郑重其事地叮嘱:“还是家里最安全,轻易不要出门。”

    家是最好的保护。一般的邪祟,若无人邀请,也与人没有联系,绝对闯入不了人的家里去。

    红尘想了下,又道:“最近别轻易接陌生人的话头,您仔细些,不要随便发善心。”

    但凡她能想到的,都细细叮嘱过,蒋庄的心里也有点儿熨帖,至于顾氏气得不行,也就无须在意。

    闲谈结束,红尘辞别了蒋庄,便在街上很随意地逛了逛,大街上好得很,阳光明媚,酒旗招展,行人如织。

    人气如此旺盛,又是酷夏,按说不该出什么乱子才是。

    什么都没有发现,红尘的脸色却阴沉下来,小莫也有点儿担心,罗娘满头雾水:“没发现什么不是很好?”

    难道真发现个神通广大的东西,大战三百回合,累得要死要活才算好。

    小莫摇头,叹道:“红尘小姐察觉不出,只有两种可能,第一,那东西是过路的,害了人便走了,第二,对方精通隐匿法术,不容易找到。第三,敌人之高明远远超过小姐。若是第一还好,若是第二,就有点儿麻烦,若是第三,咱们还是速速逃了吧,何苦管这等闲事。”

    罗娘一琢磨,也不安心,若真有厉害的邪祟作怪,他们就是不管,躲得远远的,恐怕同样心中难安,这可是杞县,是自家的地盘,谁愿意从此出个门都心慌意乱,各种担忧?

    找到傍晚,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一回茶馆,罗娘就去拜佛,一边拜佛一边念叨,保佑大家平平安安,保佑外面天下太平。

    红尘不拦着她拜佛,还专门去普济寺请来开光的佛像,家里的女孩子们想拜,都能去拜一拜,回头却笑眯眯为佛祖抱屈:“咱们佛祖也太忙了些,东家长李家短的小事儿要找他做主,像咱们罗娘这样,希望天下太平的也找他做主,我若是佛祖,怕也被打击得思凡,不愿意当佛了。”

    罗娘皱眉,翻了个白眼:“小姐!”

    不等她训斥,红尘自己拍了拍嘴,笑道:“好,好,是我不对,童言无忌,佛祖心胸宽广,不会与我一小教徒计较。”

    说着,她就诚心诚意地去给佛祖上了一炷香,罗娘这才罢了。

    拜完佛,曲三娘那边喊开饭,这边刚进了食堂,外面小猫就急匆匆赶过来。

    “小姐,李捕快来了,还抬着个,抬着个……人。”

    他想说是尸体,奈何觉得不太妥,还是说是一个人。(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二章 休书
    &bp;&bp;&bp;&bp;“红尘小姐,您快帮忙看看,大刘这小子是不是真死了?”

    李捕快满头大汗,也顾不上什么晦气不晦气的,把人搁在茶馆门口,气喘吁吁。

    “这是我们衙门快班的刘青,昨天还好好的,今天上工的时候,仰面倒下就没了气。”

    李捕快都快哭了。

    他和刘青的关系那算得上很铁,祖辈上家里就有旧,二人感情也好,虽然刘青只是个普通衙役,他当上了捕快,可几十年的感情在那儿呢,关系依旧。

    像他们这样的,别看总被人说成是贱役,实际上也是世代相传,势力根深蒂固,有时候说话办事比县太爷还管用,毕竟是本乡本土的,县太爷可不能在本土任职,且大部分呆不了多久便走人,衙役却多一干就是一辈子,父传子子传孙。

    如今死个衙役,给衙门造成的震动,可不比死个县太爷小太多,何况还是这种不明不白的死法。

    红尘忙走过去看了看,一看就发现这一个和孙大是一种情况,她这么一说,李捕快松了口气,随即又揪心!

    要只是孙大一个,还能说可能是意外,毕竟前面还有两个死人已经下葬,谁也不知道是不是一样的情况,但现在又冒出一个来,显然意外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说不得真是人为的。

    “人为的?难道是下毒?”

    李捕快挠头,他们杞县是小地方,可还是有几个好大夫在,衙门也派人去请了,他们县太爷在这方面向来有面子,奈何所有的大夫都说查不出什么。

    到是吴大夫仔细看过,也说人还没死,有半口残气,可还能不能苏醒,什么时候能醒。那是谁也说不出来。

    红尘也说不出来。

    不过她仔细看了看,却是忽然一愣,蹲下去仔细看了看,他身上笼罩着一层气。正在散开,还没有散尽,这种气场很是奇怪,就和蒋庄铜钱上笼罩的那层阴气一样,至少是同出一源。

    刘青看起来也是个三四十岁的汉子。身体壮硕,必然也是个健健康康,就算没处于人生巅峰,也是相当相当好的阶段的大男人。

    和蒋庄一样。

    红尘一拍手:“莫不是那东西也盯上他了吧。”

    而且可能已经下过手,只是没成功,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根据她从各种古老书籍里得到的宝贵经验,邪祟都比较执着,盯上什么就不会轻易放弃。

    前朝就有一则记录,有个可怜娃。十五岁的时候招惹到一只黄大仙,然后被纠缠了五十年,死了才算尘归尘土归土,彻底结束,红尘连忙跟老参打听。

    老参和家里那些灵物们都傻眼——这不算一个品种啊,它们可不晓得!

    “我们只亲近主人,可不去和别的人类纠缠,再说,也纠缠不着啊。”老参摇头晃脑地笑道,“除了红尘你能感应到我们。能听得懂我们说话,在其它人眼里,我就是一株可以吃的人参,虽然很名贵。虽然也许值钱,可没人会跟我聊天。”

    那到是。

    红尘有时候捧着茉莉,捧着书本,趴在窗户上说话,罗娘她们也只当她有自言自语的怪癖。

    “旺,呼呼!”

    平安夹着尾巴。跟被什么东西咬了似的蹿到她足下瑟瑟发抖,红尘扫了一眼,正好看见一只大白猫优雅地甩着尾巴走过,绿色的猫眼里面还时不时闪烁出一抹得意,至少红尘觉得自己从里面看出得意来了。

    ……看来这只大白猫和老参他们也不是同一个兴致,真是招猫逗狗,淘气得紧。

    小猫和小狸看着平安,都有点儿担心。

    “小姐,平安这几日也不知怎么的,老是乱蹦乱跳,还狂吠不止,莫不是病了?”

    红尘摇摇头,现在要紧的不是狗,而是人,看了眼一脸紧张的李捕快,想了想道:“麻烦李捕快派人保护蒋家庄的蒋庄,若是出现任何异常情况,马上来找我。”

    “我怀疑‘凶手’下一个目标是蒋庄。”

    李捕快怔了怔,也就痛快应了,反正这事儿连县太爷都没惊动,就是他们私底下非要查。

    “千万记得,你们帮忙盯着就好,就算是发现不对,也别惊动了对方,一来以免打草惊蛇,二来我怕那东西不好对付,你们不知道窍门再伤了自己。”

    李捕快心里怦怦直跳,连连点头。

    “说实话,咱当差几十年,第一回碰上这种事儿,有点儿紧张。”不只是紧张,还有那么一丢丢的兴奋。

    男人嘛,有时候其实很追求刺激,像李捕快这等向往横刀立马的,更是如此,再加上这次涉及到自家兄弟的生死存亡,那自然更为上心。

    “小姐放心,我这就回去,发动兄弟们一天十二个时辰盯着蒋家庄!无论做恶的是个什么东西,也保准它不敢再伤人!”

    李捕快摩拳擦掌,红尘就放松些。

    她比别人更清楚,就是有些邪祟很厉害,只要不是碰上那种道行十分高深的,有个十个八个壮汉戳那儿,元阳充足,对方就会忌惮,大部分邪祟也不像普通人想象中那般,随随便便就能造出一片焦土,血流成河的悲惨场面。

    鬼谷先生便和她说过,她灵性足,或许将来会招惹到脏东西,但只要自己心正,气足,便无需担心,最可怕的不是鬼魅,而是人心。

    到是如果很不幸遇到被人操控的鬼魅,那只能看看双方道行谁高,谁更幸运些了。

    送走了李捕快,罗娘又去拜佛,还拉着红尘一起去拜。

    她新添上的这个爱好没什么不好的,红尘也就随了她的意,虽然那一屋子佛像是从普济寺求来,可红尘还是觉得,拜佛不如给自家门神多上两柱香。

    拜完了佛,红尘便伏案写了封信,找小猫给蒋庄送去。

    因着不知道他身边是不是有什么东西监视着,红尘也没写得多具体详细,只是充作一体贴晚辈,又说她近来练习六爻八卦有成。为蒋庄算了一卦,算到他近日有劫,若呆在家中闭门不出,或许才能避开去。

    一封信写得情真意切。也很郑重其事,结果蒋家收到信,蒋毅给念了一遍,顾氏当场就摔了桌子!

    “不出门?说得好听,全家都喝西北风不成?她要是给我万儿八千的银子。我也乐意让爷们儿整日在家玩,谁乐意干活?”

    顾氏脸上发青,怒气冲冲,“你还护着她,瞧瞧这都什么话,那是巴不得咱家不好呢!不让你去做活,家里吃什么,喝什么,没干完的差事,她给补上钱?毅哥儿读书。她负责束脩?”

    “我说过不知多少遍,这是最后一遍,我再说最后一次。”

    蒋庄皱眉:“红尘不欠你的,她那样的品貌,肯定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落到你手里遭了十几年的罪,你该庆幸这孩子是个好孩子,够大度,心胸宽阔,否则不光是你。怕毅哥儿也要被你拖累了去。”

    他并没有疾言厉色,可顾氏这一次,隐约觉得背脊上有些发寒,张了张嘴。愣是没敢再开口。

    蒋庄叹了口气,他其实知道,妻子没见识,只是个寻常愚蠢妇人,她心里有她的是非标准,对她。对她儿子,对她家庭有利的,就是对的,不肯看外面,也不肯为别人着想,她即便是心里隐约知道,她所做的一切罪大恶极,转过头来,也还是只顾着蝇营狗苟的自家小利益,说也没什么用。

    他也同样自私,他从一开始就盼着,红尘即便不做蒋家的女儿,不回自家,也别找到她的亲生爹娘才好。

    想一想,天下这么大,她爹娘来自外地,又哪里真有那份幸运还能认回女儿,再说,若无意外,对方不知道自己丢了个女儿,这么多年过去毫无消息,那就一辈子如此,也未尝不好。

    蒋庄想的这些,本来也很有可能实现,杞县是小地方,消息向来闭塞,奈何夏家实不是普通富户,红尘那张脸又太显眼了些。

    这边闹出一些小纷争,蒋庄看了信,到也不是完全不信红尘,他虽不知那孩子从哪儿学了一身稀奇古怪的本事,却知道阿尘不会说谎。

    只是他现在手头的生意很大,杞县冯远镖局要一批刀剑,数量不算特别大,给的银钱却多,时间也紧迫,好像有大生意,蒋庄既然答应了,不可能坏了招牌,自然要去干活。

    不过他还是打定主意,这些时日到杞县老老实实干活,不出去乱逛,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寻常百姓,生活不易,还是小心些好。

    第二日,蒋庄就去县城。

    李捕快把这事儿跟红尘一说,红尘想了想,也没特意去阻拦。到不是专门为了把蒋庄当鱼饵,主要是她不大想太多干涉人家的生活,再说了,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那作乱的东西抓不出来,难道还能日日保护他不成?

    就算蒋庄得救,对方还可以换其他人。

    太阳过毒了些。

    “贼老天真是不给人活路,前些时候大雨倾盆,路上遇见了两次洪灾,现在到好,就每一块儿云彩遮遮太阳,就这天气走镖,弟兄们不知道要受多大的罪。”

    说话的冯远镖局的大镖头龚威,这次镖重要,他要带队走一趟。

    所谓江湖越老,胆子越小,龚威走遍三十年,四国各地都去过,北到大雪山,东至东海,什么样的毒地绝境他都见识过,可如今每次出镖,到越发仔细谨慎,不光是兵器新准备了一批,连一些马鞍,水壶,衣服,鞋帽之类的小事儿,他也是自己亲自看过。

    “你们要记住,自己的马,自己的装备,自己检查清楚,要知道,现在仔细一点儿,出门在外就多一条命。”

    龚威也不避着蒋庄,还特意把他叫过来。

    “蒋师傅,打造兵器您是行家,给我们兄弟们看看,打造他们趁手的,银钱上您放心,亏待不了您。”

    蒋庄笑应了,果真过去看那帮子趟子手的身材,胳膊长短,手掌大小。

    他正看着。一前一后两个女子慢慢推着个推车过来,那帮趟子手顿时欢呼一声,蜂拥而上,你争我抢地抢车上的水。

    前面那女子却抢先端了一海碗。还是加了冰块儿的,缓缓走到蒋庄面前,递给他。

    “大哥,您喝点儿水。”

    龚威怔了怔,嘿嘿一乐。戳了蒋庄的腰一下。

    蒋庄尴尬地脸上一红,却是双手捧过来,小声道谢。

    这女子可不是那等看起来很轻浮的女子,生得文静,衣着打扮十分素净,不涂脂抹粉,年纪也不小了,二十七八岁,是年前被拐子拐了来的,后让冯远镖局给救下。不肯说前尘往事,求了冯总镖头的同意,就在镖局里帮忙做些洗衣做饭的差事。

    她叫芳姐儿,人漂亮,心又细,干活利索,很快就在镖局里立住脚,深得人心,蒋庄到这儿做活以来,也得了她好些照顾。对她颇为敬重。

    镖局里的人其实都隐约看得出,芳姐儿对蒋师傅有些好感,只是蒋师傅是成了亲的人,大家也就全当没看见。不想说破再让芳姐儿难堪。

    他们说白了是半个江湖人,到不像普通老百姓那般注重礼教,就说芳姐儿的情况,换了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做正室的女人,必然要瞧不起她。觉得她不要脸,是个狐媚子,到处勾引男人,但在这帮镖师眼里,却觉得她发乎情止乎礼,喜欢就是喜欢,洒脱得紧,至于蒋庄要不要收了她,那是蒋庄的事儿,得也欣然,失亦喜,得到得不到的再另说。

    当然,这也和蒋庄不是什么豪门大户,只是打铁匠,家里也穷有关,若是芳姐儿想攀上的是什么富贵人家,那估计给人的感觉就大不一样。

    蒋庄喝了水,把碗还回去,也没看她,便躲到一旁歇着。

    一直到芳姐儿走了,龚威才过来掰给蒋庄一般芝麻饼,两个人分着吃,小声道:“你怎么想的?”

    蒋庄也懒得装糊涂,苦笑道:“还能想什么?咱们是什么人?也就是个苦哈哈,哪里能有那花花肠子,我自家的婆娘还收拾不住,再要一个,怎么养得起?”

    他这话斩钉截铁,不像是虚言假话,龚威颇为不可思议,摇了摇头:“真是,跟你说,咱芳姐儿可不是个一般人,平日里做女红,尤其擅长绣美人图,绣的大屏风一面能得二十两银子,比咱们这些只靠力气吃饭的赚得一点儿不见少,你要是纳了她回去,只赚不亏。”

    蒋庄还是摇头。

    “就是因为她太好,我才不要,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能乱捡,我爹跟我说的。”

    其实他怎么可能不动手,他是男人,又不是棒槌,哪个男人碰上漂亮女人倒贴能不动心思?可蒋庄是个明白人,能控制住自己的**,他知道做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就如他所说,他就是普通人家,看看乡里乡亲的,哪户人家会纳个妾回来?便是没儿子的也不会纳,何况他还有个儿子。

    顾氏和芳姐儿比,差出十条街去,但蒋庄娶的是顾氏,他就绝不再看别的女人。

    “行,蒋师傅你是条汉子。”

    龚威竖起大拇指赞叹,“对了,晚上兄弟们去喝酒,一起去?”

    蒋庄想了想,摇了摇头:“我找人算了一卦,卦象说我最近不宜时常外出,恐会招灾。”

    天空碧蓝如洗,太阳火辣辣地俯瞰大地,园中本来鲜花如锦,遍地葱绿,可此时却仿佛入了秋般,焦黄焦黄的,到让人瞧见就感觉到一股子暑热之气。

    “呼哧,呼哧!”

    平安吐着舌头,气喘吁吁,连尾巴都耷拉下来。

    茶馆这边冰块儿的销量大增,罗娘本来还稍微控制着些姑娘们用冰太多,怕着了凉,这几日也顾不上,在屋子里堆满冰山。

    因着酷暑,连书院那边都休了假,没办法,书院条件不好,几天就有七八个学生中暑,病得厉害。

    红尘干脆窝在家里,从学生彻底变成老师,整日和徐娘子一搭一唱,逼得罗娘那些女孩子早忘了什么冷啊热的,天天一门心思都在读书上。

    李捕快那边也时不时地传点儿消息过来,一开始是一天一次,很是积极。只是蒋庄的生活简单得很,除了在家,就是去镖局,两边儿都是闷在他那打铁的家伙事儿旁边。并不外出,消息见少。

    红尘心里不太踏实,当时用她那比半吊子好一些的相术给蒋庄看过,他这一劫可不算小,能度过去还好。度不过去可是要命的,只是她该提醒的也提醒到了,总不能真把蒋庄关起来不让出门。

    她就是想,顾氏绝对不愿意。

    这日,姑娘们坐在书房里看书,你读一句,我来解释,一起学习,效率还高些,小猫就悄没声地过来。小心翼翼关门,红尘扭头瞥了他一眼,他才不情不愿上前道:“小姐,顾氏带着她儿子来了,就站咱们茶馆门口,让进来也不肯进来,问什么都不答,就是在那儿哭,您看这该怎么处置?”

    按照他的意思,何苦惊动小姐。只推说不在,他和小狸过去处理了就是。顾氏一把的年纪,真要死皮赖脸地闹事儿,小姐出去撞上。岂不是很难看?

    红尘皱眉,忽然道:“李捕快今天可派人来了?”

    “今儿到没有。”

    小猫也奇怪。

    “走,出去看看。”红尘换了身见客的衣服,就径直出门,一出去便见顾氏失魂落魄地立在门口,一眼看到红尘。眼睛大亮,一下子扑过来叫道:“二丫头,二丫头,你快去跟你爹说,娘知道错了,娘是糊涂,脑袋不清楚,现在好了,再也不做傻事,娘这就接你回家,咱们一家四口好好过日子!”

    红尘:“……”

    顾氏今天没吃药?脑子有病吧!

    “呜呜呜!”她嚷嚷了半天,见红尘不为所动,捂住脸就呜呜咽咽地哭。

    她这一把年纪,又不是年轻时候,哭起来哪能看?周围的客人们都觉得惨不忍睹。

    红尘仔细瞧了瞧她的面相,“你这夫妻宫确实出了问题,夫人,你还是别哭了,到底什么事儿不如说一说,我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帮你,说出来总比你在这儿哭强些。”

    顾氏咬牙,从怀里拿出一张纸,双手颤抖得厉害,半天才递给红尘。

    那纸都被攥得皱皱巴巴,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封休书,上面列了好多条罪状,笔迹的确是蒋庄的,蒋庄写字不好看,歪歪扭扭,字迹到不容易仿造。

    其中最笔墨最重的,就是她逼走了女儿。

    红尘:“……”

    “我不能没有他,毅哥儿不能没有爹,他还小,他还小,二丫头,你跟我回去!”

    顾氏嘶声裂肺地喊了一嗓子,伸手就要拽红尘的胳膊,红尘轻飘飘后退,就避了过去,她精神不振,人也没有力气,可这一爪子到狠辣,没抓住她,却用力过猛,竟把自己的掌心划出一道血口。

    红尘实在没心思听她胡言乱语,根本不搭理,直接叫过小莫:“小莫,你骑快马去找李捕快探探情况。”

    又冲顾氏问,“蒋师傅人在哪儿?”

    她声音极高,竟一下子镇住顾氏,让她愣了半天,才支吾道:“没,没见到人,今天一醒就在桌上看见这个……”一见休书,简直晴天霹雳,她本不肯信,可死活找不到丈夫,越想越害怕,也顾不得儿子还在读书,脑子一蒙就直奔红尘这儿。

    红尘看了看顾氏的脸色,琢磨着她能起到的作用不大,招呼小猫和小狸驾车直奔蒋家庄,回了蒋家,也不去屋子里看,直接闭上眼摸了摸石榴树,好一会儿,又把大黄抱起来,抓了一把炒米给它吃。

    顾氏也一手提溜着完全不在状态的儿子,跌跌撞撞地冲进门,四下里找了半天,死活找不到男人,又气又急,脸色铁青,嚎啕大哭。

    周围的邻居们听到动静,就忍不住私底下议论,说蒋庄早该把这败家娘们儿给休弃了,只即便要走,那也是顾氏走。

    顾氏听了一耳朵议论,又怒又惊,换了以前非要撒泼不可,现在担惊受怕,也就没那个力气。(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三章 黑狗
    &bp;&bp;&bp;&bp;红尘抱着大黄,一只手捂住它的额头。

    大黄很乖,脑袋搭在她手臂上,一动不动,石榴树沙沙作响,一幅影响就浮现在红尘的脑袋里。

    透明的,黑白色,很模糊,但确实是蒋庄,他半夜从屋子里出来,手里点着灯笼。

    灯笼竟然是白色,照得他的脸发绿,一出门,就让长发的女人抱住胳膊,两个人渐走渐远。

    那女人的脸看不清楚,只看背影却颇为窈窕,想来是个美人。

    红尘吐出口气,其实若真是蒋庄被个女人迷惑,骗走了到也无妨,可这事儿恐怕没那么简单,把大黄放下来,做了个手势,大黄就蹭一下蹿出去。

    “跟上。”

    红尘直接上马。

    一行人冲出几步,就看见李捕快带着三个衙役一转弯直奔她而来。

    “小姐,小姐,不好了,今天我派出去保护蒋师傅的两个弟兄被人挖了心,尸体才被发现。”

    他的声音发发颤,显然吓得厉害。

    身边的几个衙役也是一脸惨白。

    杞县都有十多年没发生过这样惨绝人寰的大案子,平日里即便死个人,多是寻仇,要不然就是冲动杀人,抢劫谋财的也有,但一年出一桩就让县太爷头痛的不行,平日里还是很安生。

    红尘皱眉,指了指前面:“跟着大黄,它会帮我们找到蒋师傅。”

    找到蒋师傅肯定就能查出害人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李捕快那些人心里害怕,可要是放任下去,他们的日子绝对不好过,一咬牙,也上马狂追。

    顾氏可不会骑,一个人在后面追了半天也没追上,只知道哭个不停。

    一路跟着大黄,直奔杞县,大黄就钻进一条小巷子,巷子幽深灰暗。一进去半点儿阳光也看不到。

    “呜,嗷嗷!”

    进了巷子,大黄就匍伏于地,向后缩了缩。耳朵倒在后侧,毛发竖起,一副惊吓过度的模样。

    前面阴影重重,影子里仿佛藏着择人而噬的怪物,明明是酷暑。稍微待了一会儿便寒气扑面而来。

    李捕快心里咯噔一声。

    红尘一手搂住大黄的脖子,顺了顺毛,皱眉道:“你说的冯远镖局就在前面那条街上?”

    李捕快点头:“南街,蒋师傅平日里都呆在镖局后面,一直没什么事儿,我也大意了,只让小乙和金子跟着,该多找些人手。”

    他后悔不迭,但现在后悔又能怎样,只好眼巴巴地看着红尘。

    “小姐。我那两个弟兄都是独子,家里父母年迈,媳妇没娶,儿子没生,就这么死了,也未免太惨,要是不给他们报仇,以后还有哪个弟兄肯给我老李卖命!”

    红尘在巷子口站了一会儿,还没走进去,旁边一棵老树就道:“你是石榴它家主人?别进去。里面有个凶恶的家伙,被它抓住肯定要死的。”

    并不是特别清晰,这棵老树的灵智还没有完全开发出来,但它显然和石榴的关系不错。红尘点化石榴的时候,周围的其它树木也跟着沾了点儿光。

    想了想,红尘就道:“事已至此,伤心无用,李捕快你先随我回去,我准备一点儿东西等晚上动手。”

    “晚上?”

    李捕快愣了愣。难道不应该是白日动手比较合适,那些邪祟一到晚上还不功力大增?

    “它恐怕不到晚上不肯出来。”

    红尘简单说了说,也没详细解释。

    在这方面,李捕快自己一窍不通,全都指望红尘,也就听了她的话,招呼弟兄们都回去,“大家好生休息休息,晚上咱们抄家伙给弟兄报仇去!”

    他那帮衙役轰然应是。

    红尘一直开着玉珏空间,和那帮子大能商量,想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能怎么对付!

    那帮大能到颇为轻松,看样子没把这事儿太放在心上,也许在他们眼里,那就是小菜一碟。

    当然,更有可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有几个人却对李捕快那帮衙役颇为好奇:“都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平时我听故事,里面的衙役通常都是炮灰,一口气死一片的那种,而且胆小怕事,怎么你们这儿的衙役胆子还挺大的?”

    眼下这桩案子如此诡异恐怖,衙役们竟没一个退缩。

    红尘:“……哪儿听来的?”

    衙役横行霸道,欺软怕硬,那的确是有,而且很多,几乎是普遍现象,可那不代表衙役们不做事。

    她偶尔也看些传奇话本,里面的衙役什么工作也做不成,干什么都失败,实际上至少在杞县,县内偶尔发生些大大小小的是非,案子,全是捕快衙役们处理,干得还挺利索的。

    就是当年在京城,红尘也见过几次衙门里小吏的本事,有些写了一笔好字,有些颇有点儿过目不忘的能耐,几十年的案子档案,都能随时随地指出放在什么地方,还有的算学一流,算数的本事完全甩那些当官的十八条街。

    大周朝能做事儿的,反而是这些小吏多,衙役们固然粗俗,可在本地当差多年,知根知底,终日在街上厮混,地头熟悉,经验丰富,还是很能做事,且至少杞县的衙役们讲义气,对自家兄弟没得说,胆子也并不小。

    “杞县这边衙役很上路,像是那些摆摊的小贩,只要给巡街的衙役交了钱,一般只要安生就能保平安,做生意也顺当。”红尘随意答了两句,就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别人公示出来的高级符箓上面。

    那些符箓画起来特别复杂。

    “我卖你几张护身也不是不行,不过你最好还是尝试下,自己试着画画。”

    一个叫我是大法师葛明的人平时很少发言,这次却第一时间给红尘建议。

    “我觉得你天资不俗,且甚有灵气,试着画一画也许能成功,买的话太贵了,你也买不了几张。”

    确实很贵,红尘扫了一眼,那些高级符箓都必须用天材地宝换。寻常银子人家根本不会要。

    玉珏空间里大部分东西,都不收银子,听说到是有交易区能用银钱交易,可那样的交易区。红尘根本打不开,她在玉珏空间做点儿倒买倒卖的生意,平时买的都是人家的闲散物资,像书之类的,送出去的也是有灵性的花花草草。还有些药材和小零嘴,甚至用自己写的八卦故事和别人换过两本《神异录》。

    她也问过什么时候能有条件使用玉珏空间的全部功能,说法五花八门的,不是很确定。

    好像很久以前就有一个人,从一拿到玉珏空间,就能使用全部的功能,似乎他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很不一样,近年来这样的事情凤毛麟角,轻易遇不上。

    红尘不贪心。她的境遇已经难得,再贪心实在不像话,认认真真地把可能有用的符箓,什么请神符,诛邪辟邪的符箓,还有什么大力符,遁逃符都整理了一遍。

    正好在杞县,离集市很近,她没和李捕快一块儿回去,而是带着小莫去买些黄纸朱砂。

    只是黑狗血不太好买。有卖的,可不是灵性不足,就是根本是假货。

    小莫就道:“不如去找一只黑狗借点儿血?”

    呃,那也行。

    如今天热。整个杞县就没有半点儿凉爽绿意,街市上行人也少,除了几家买凉茶的摊子还有些客人,其它出来摆摊的小商贩也就三五家。

    红尘走了一圈,到是看见一户卖鸡鸭的,那黑公鸡有两只。毛色鲜亮,黑狗一只也没瞧见。

    拉了拉大黄,揪着它的耳朵叹道:“你往日不是挺喜欢结交小伙伴?小伙伴里有没有黑皮子的?”

    大黄两只前爪向前一伸,趴下,吐着舌头,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红尘。

    “买根大棒骨过来。”

    红尘顿时笑道。

    小莫就过去买了一根大棒骨。

    大黄鼻子抽动了下,嗅嗅,立时站起来,精神抖擞,一叼红尘的袖子,才一路小跑地向前冲。

    红尘不着急,一边叮嘱小莫棒骨先拿去煮一煮,别放盐,大黄爱吃,可肠胃并不好,寻常吃不到什么肉,贸然吃肉可不要吃出问题来,若把大黄吃病了,她自己都心疼。

    说着话,没走几步,就听见前面大黄汪汪汪地叫声,洪亮刺耳,两个人连忙过去,就看见一只黑狗,身材壮硕,差不多有小牛犊子那么大,瞪着铜铃大眼,低声冲着一个三十余岁的妇人咆哮。

    那妇人吓得脸色煞白,怀里还抱着个婴儿,瑟瑟发抖,一只手挥舞个不停,大声吼道:“起来,滚开,滚开!”

    那大黑狗低声呜呜了两声,猛地直起身子扑了过去,那妇人吓得埋头就冲,跑了两步让大狗咬住后腿,她竟举起孩子一把砸了过去!

    “啊!”

    周围的人都惊呼。

    李捕快脸色大变,腰刀抽出,谨慎戒备,只见那只大黑狗一张嘴叼住孩子,双嘴含着,还是呜呜呜的,却不曾合上牙,婴儿的哭声震天,响亮的不行,中气十足,看着只是受到惊吓,黑狗晃了晃脑袋,上下一掂,轻轻摇晃,那婴儿就渐渐收了哭声,咯咯咯咯咯地笑起来。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那妇人跑得太快,踉跄一下摔了一跤,趴在地上半天起不来,大黑狗溜溜达达走过去。

    所有人屏气凝神。

    只见那只大狗翘起后腿——呃,朝着那妇人撒了一泡尿!

    “这哪来的畜生,也太淘了。”

    围观的几个啧啧称奇,到是想笑,只是笑话人家一个女人未免太不好看。

    黑狗的样子实在是凶恶,现在孩子还在它口中,众人议论纷纷,也来不及去关心那女人,先紧着孩子要紧,可这会儿谁敢上前?连李捕快都满头大汗。

    红尘到不怕,领着大黄慢慢悠悠走过去,顺手把小莫手里的大骨棒接过来,递给黑狗,另一只手凑过去抱住孩子。

    那大黑狗嗅了嗅她,很果决嫌弃地把孩子往她怀里一塞,一口叼住骨头,趴下来细细地舔舐。

    “呼!”

    大家这才安心些,连忙过去扶起晕头转向的妇人。小声道:“行了,行了,没事儿了!”

    那妇人战战兢兢一回头,就见大黑冲她呲牙。登时又吓了一跳,好在这次黑狗没扑过来,她稍稍镇定了些,一边赔笑,一边道谢。便走过去向红尘要她那孩子。

    “麻烦这位小姐,真是多谢您。”

    说着,就伸出手臂。

    红尘轻轻退了一步。

    “汪汪!”

    大黄扯着嗓子嚎了一嗓子,那大黑狗阴测测的目光也转过来,妇人一惊,脸色大变,心中惧怕,脚步微微挪动,看着很想夺路而逃,但周围人这么多。几个衙役又过去挡住大黑狗的路,她躲在李捕快身侧,心里安稳了许多,抿了抿嘴唇,一咬牙红了眼睛,高声道:“小姐,小妇人急着回娘家,还有要事,我大哥就在前头等着接我,等改日我再来向您道谢。”

    说着。又去抱孩子。

    红尘转了下身,轻轻拍了拍婴儿,小声哄着他闭了眼,似笑非笑地看着那妇人道:“既然要谢我。你总要说说自己家住何方,姓甚名谁,你哥来接你,想必是本地人吧,本地人我熟悉得很,要不然我登门去找你要一份谢礼?”

    那妇人怔了怔。皱眉道:“我们是外地的……小姐,我真有急事,还请把孩子还来。”

    她的声音冷硬了些。

    “恐怕暂时不能给你。”红尘也冷了脸。

    周围人都看傻了,谁也不明白这是什么情况。

    那妇人大急:“难不成你还想抢孩子?有没有王法了!你再不还我,我可要报官!”说着,她冲过去就要抢,小莫随手一推她的胳膊,把她推得倒退三步。

    妇人更是暴怒:“你们想干什么!”

    “想报官。”红尘转头看了李捕快一眼,“麻烦李捕快了。”她使了个眼色,李捕快虽然不知道这位小姐是什么意思,可现在正是紧张关头,他可不管别的,一挥手,立时有几个衙役过去,掐住那妇人的胳膊。

    那妇人先是一愣,随即扯开嗓子大喊:“抢孩子,有人抢孩子了,救命啊救命!”

    周围的老百姓们目瞪口呆,外面还有人呼喊:“谁抢孩子,拐子在哪儿呢!”

    本地的人,应该说各地的老百姓最恨的就是拐子。

    红尘皱了皱眉,提高声音道:“你说这是你的孩子?要是真的,你把它狗嘴里喂?”

    那妇人瞪大了眼,一时哽噎,眼珠子一转,顿时哭道:“是我不好,是我不对,一下子慌了神,这才失手,我以后再也不敢,可即便我做得不对,你们也不能抢我的孩子啊!”

    红尘扫了她一眼:“我看不是吧,这男孩儿身上穿的肚兜,那是咱们杞县应凤楼的手艺,包裹用的棉布也是,有他们家的标记,做不得假,你一个外地来的,怎么可能有应凤楼的东西?”

    “我,我买的不成?”

    那妇人一嚷嚷,周围的老百姓都怔住,谁不知道应凤楼的绣活儿那是半个月也不一定能拿到手,当然,说的是寻常百姓,人家专供豪富之家。

    这女人上看下看,肤色黑黄,手脚粗苯,衣物简陋,怎么看也不是个富贵人家的。

    再看那孩子,粉雕玉琢,小脖子上还挂着小小的银锁,头上戴着一顶大红色的小帽子,着实可爱。

    一行人惊疑不定,那妇人哭的声音却越发高了,扑通一声跪下,抱住红尘的大腿嚎啕:“你这是要逼死我啊,我家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儿子,那是我的心肝肉,你这是要挖我的心啊!”

    声泪俱下,凄惨无比,众人一看,心到像她偏了几分,说不得人家就是宠孩子,自己省吃俭用,给孩子最好的。

    一乡亲便劝道:“这位小姐,我看她面目慈悲,双目清亮,不似歹人,您看不如把孩子还人家吧。”

    红尘无语,直接解开包裹,反正是夏天,也不怕孩子冻着,露给周围人瞧。

    “看清楚,是个女孩儿。不是什么儿子!”

    那妇人身子一僵。

    红尘冷笑:“我说是男孩儿就是男孩儿不成,隔着包裹,我看不清楚,难道你是孩子的娘。也不知道你生的是男还是女?”

    一句话,全场都懵了,一个老头论起巴掌就要往那妇人脸上扇,怒道:“你个骗子,该死的拐子。非打死你不可!”

    其他人也纷纷上手,可不管这是个女人,杞县的规矩,遇见拐子往死里打。

    还是红尘看打得差不多,劝道:“大家别急,先让李捕快把人带回去,我看她一个女人做不了这种事儿,必然有同伙,而且也不知她是从什么地方拐来的孩儿,瞧着应该是咱杞县的。家里人还不知多么着急,总要问清楚才是。”

    众人一想也对。

    李捕快更是拍着胸脯保证,一定问得清清楚楚,虽然这女人瞧着不像善茬,可衙门里头也没有善茬,三木之下何求不得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

    上来两个衙役就把她提溜走。

    红尘又叮嘱:“我看这女人说有人接应她的话,应该不假,你们也派人注意些。”

    李捕快点点头。

    周围围观的老百姓们都跟着着急:“最主要的还是找孩子的爹娘,这孩子丢了,大家还不知怎么担心。我看准得报官,还是瞧瞧有什么人来报案吧。”

    这条街离衙门也不算远,老百姓们虽然怕官府,有这种事儿。却还是敢去凑一凑,红尘抱着孩子,眨了眨眼,招呼大黑狗过来,抓住它的耳朵问:“这孩子是谁家的?快带我去看看。”

    李捕快就笑了:“小姐您说笑呢,一个畜生……”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

    大黑抬头瞪了他一眼。李捕快的声音戛然而止,就见那大黑狗甩着尾巴向着街头跑去。

    李捕快叹了口气:“哎,现在狗都成了精,衙门也该养几只。”

    先是大黄,又是黑狗,这狗们,还真是快变得比人管用,也许衙门养了狗,就能裁掉些差役。

    他周围的衙役们一个个也动了养狗的心思,只是若知道李捕快的想法,恐怕全要哭死,以后每天吃一顿狗肉火锅,裁人的话,他们的饭碗怎么办?

    红尘抱着孩子跟在大黑后面。

    她那玉珏空间上有十多个人发帖子,排出长队——明天开始,我要养狗!

    大黑走得到不算快,走几步停一停,却是一连走出两条街,蹲在一户人家前面就不动了,红尘就走过去敲了敲门。

    只敲了几下,大门一下子就被打开,一个男人探出头,满脸烦闷,一看见红尘,却一下子怔住。

    红尘也愣了下:“穆爷?”

    呃,一瞬间,玉珏空间里冒出一堆省略号。

    红尘,你不是才说那位薛公公想给他干闺女求生子秘方,女儿成亲多年无所出,他十分担忧,这孩子哪来的?

    穆爷一看见她怀里的孩子,却是大喜,一把抢过来抱住,简直要落下泪:“妞妞!”

    红尘还是头一次看穆爷这样冷硬的汉子露出如此表情,折腾了好半天,把孩子安置在屋里,又招呼奶娘来看着,穆爷才有时间道谢,讪讪而笑:“红尘小姐,这事儿您千万当没看见,这孩子,这孩子,哎,您就当帮我一忙,只当不知道便是。”

    喜悦过后,穆爷面上隐约有些发青,红尘皱了皱眉,“算了,不关我事。”

    她现在忙得很,没时间管人家的家务事。

    “只是今天这一出,好些人看见,外面追来看热闹的起码几十个,消息瞒不住。”

    穆爷一拍脑袋,面上愁苦,连忙跑去打发那些看热闹的,红尘不管他,扭头就走,出了门去买了一些黄纸,朱砂,又抱着大黑狗的脖子,和它商量了半天,许诺一堆好处,才用青锋割开一点儿后勃颈的皮放血。

    应该挺疼,可大黑狗一声都不吭,反而是大黄呜呜呜的叫唤。

    大黄是母狗,瞧这模样,别不是看上人家了。

    一应东西都准备就绪,红尘找了家挨着那条古怪箱子的客栈住下,闭门开始画符。

    李捕快一声招呼,就招来二十多好手,他们衙门的衙役当然比这个多得多,但能算得上有一身好功夫的,只有这些个,那些身手不行的干脆都没有叫。

    天色渐晚,月上树梢,今日有浓云,略略落下些雨丝,正是好时候。(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四章 反派死于话多
    &bp;&bp;&bp;&bp;杞县有很多条古老的小巷子。

    它们仿佛亘古长存,前朝时,曾有乱贼侵扰,朝廷败退,杞县的老百姓就组织起义军,愣是靠着这些四通八达的小巷子坚持了三天,坚持到援军到来,最终保下不知多少条人命。

    从那以后,巷子就越发多,互相勾连,外人进去一定转不出来,连本地人不小心也会迷路。

    城南尾巷最里面,是三间大瓦房,很破旧了,外壁上布满斑驳的绿苔。

    红尘只带了小莫还有李捕快两个人进来,在门前站定,其他的好手都拿着弓箭隐蔽起来。

    大黄和那只大黑狗是死活不肯向里面走的,一步也不肯,在外面的时候,还有好些有灵智的植物叽叽喳喳劝阻,让她绝对不能进来,但到了这里,整个房子就像死的一般,乍一看看去,一层浓密的黑雾笼罩,恶臭弥漫,让人恶心得恨不得连夜饭都要吐出来。

    小莫隐隐约约觉得有点儿不舒服。

    李捕快也皱眉:“这种感觉……有点儿像当年和北燕干架的时候,被烧死了好几千人,又是夏天,没人收尸,后来那片战场过去大半年,臭味还是散不了,一去就头晕。”

    红尘随手掏出两张符箓,直接往这两个人脑门上一贴:“别摘下来。”

    李捕快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拿手按住眉心,生怕一不注意东西就掉了,毕竟这么随手一贴,贴得结实不结实真不好说。

    红尘轻轻抬手,敲了敲门。

    …………

    “阿庄,你快来看看咱们孙儿,长得真好,瞧瞧这眉眼,多像你?”绿树掩映下,一个一身桃红袄的中年美妇,抱着个很漂亮的男孩子。凑到蒋庄面前,低声笑语。

    蒋庄的神色木然,这会儿目中却流转着一丝温暖,伸手接过孩子。轻轻晃了晃。

    他抱孩子的姿势非常熟练,哄孩子的样子也显得特别温柔,那妇人笑了,轻轻咧开嘴角,露出愉悦的笑容:“咱们一家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蒋庄轻轻点了点头:“好。”

    他这一刻,是真觉得很好。

    “我这一辈子普普通通,父母普通,娶的女人是个不省心的,养个女儿很漂亮可爱,又听话乖巧,却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书是读了,却不会做人,在家永远不知道有好东西先孝顺我和他娘。将来也必然是个逆子。”

    他忽然就暴怒:“我凭什么只能过这种日子,凭什么!”

    那妇人轻轻把他抱在怀里,小声安慰:“别怕,以后再也不会,我为了你,愿意做一个贤妻,我们的女儿会很乖很乖,还给我们生了个孙儿,看看这孩子多好啊,多抱抱他。就这样抱着。”

    她的眼睛闪亮,流露出别样的温柔。

    哐当一声。

    大门洞开。

    红尘一步走入,第一时间先一脚踹开蒋庄,劈手夺下他怀里的孩子。

    小莫机灵。一把把蒋庄给推得后退了几步,落到李捕快的怀里,他顿时挣扎起来,拼命地向红尘伸手:“孩子,我的孩子,你们干什么。还给我!”

    那妇人更是目光一凝,视线落在红尘身上,深深吸了口气,陶醉得眯起眼睛。

    “真香啊,好可口,把你喂给我的孙儿,他一定能快快长大。”

    红尘眼前忽然出现一条长舌头,黑红黑红的,她猛地一撒手,把把孩子摔在地上,青锋一闪,唰唰几下就把舌头切碎,肉块落地,变成一滩脓血。

    蒋庄吓了一跳,呆呆地坐着。

    红尘顺手往他脸上糊了一张符,他激灵了下,登时清醒,瞠目结舌:“红尘?”

    随即就想起自己刚才做的事,脸上通红通红的,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出去先。”

    红尘看了他一眼,神色凝重。

    那妇人却温柔缱绻地看过去,嘻嘻一笑:“为什么要走?留下来不好吗?在你这里你不用辛苦工作,打铁多累啊,整日守着火,叮叮当当的,打造出来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值不了几个钱?”

    蒋庄灰着脸看她,气喘吁吁地爬起来,后退了几步,离得她远远的。

    妇人讽刺地一笑,摇了摇头,一脸惋惜:“你真是个傻子,一辈子没出息,看看你养出来的女儿,简直不把你当回事儿,她可是灵师,说不定脑子里有多少炼器的法子,能轻而易举地让你成为炼器大师,造出灵器,可人家就是什么都不说,愣看着你当个苦哈哈的铁匠,你白养了她十多年,喂条狗也比她贴心!”

    李捕快和小莫一边一个扶住蒋庄,红尘就戳在那儿笑眯眯地听她挑拨离间。

    片刻之后,里面忽然一声巨响,轰隆隆,半壁墙壁倒塌,灰尘四溢,有具干尸咕噜噜调出来。

    地上让红尘踩在脚下挣扎不停的那个婴儿,也痛苦地嗷了一嗓子,扭曲挣扎个不停。

    妇人这才惊呆,闭上嘴,浑身发抖,猛地回头:“女儿!!!”她嘶声裂肺地喊着扑过去,抱住那女孩儿的尸体,拼命割开手腕,鲜红的血液往那尸体上涂抹。

    尸体却只是抖动了一下,瞬间骨肉离散,散落到地上,妇人的声音戛然而止,近乎僵硬的,一点点抬头,牙呲目裂。

    红尘没说话。

    玉珏空间里好些大能这时才吐出口气,嘻嘻哈哈地笑:“要不怎么说反派作死的方式,废话太多排第一来着!”

    要不是这家伙废话多,又绝对自信,根本不把红尘一个小女生当回事儿,红尘也没机会把辟邪符箓连着雷火符一块儿让一棵不知名藤蔓给弄到法阵里面去。

    这藤蔓都是宅子本身的,进出无碍,换了别人,哪怕是大黄恐怕都不会这般容易。

    那妇人却失去理智,双目通红,头发乱飞,一副凶暴的模样,李捕快吓了一跳,一挥手,墙头上出现一排衙役。同时射出点了火油的箭。

    房屋顿时烧起来。

    可大火落在那妇人的身上,却自动熄灭,她是完全没有损伤。

    “我靠,还是人不是?”

    李捕快瑟缩了下。那帮衙役也吓得不轻,只见那妇人一卷袖子,院子里一块儿巨大的石桌就飞起来,朝着那帮衙役打过去。

    “小姐!”

    李捕快吓得伸出手向红尘求救。

    哐当,石头直直砸在墙上。一帮衙役和受惊的耗子似的四下躲避,红尘也抱着头躲在一棵树后。

    李捕快:“……”说好的大发神威呢!

    红尘眨眨眼:“我只有十四岁,是个皮很薄的小姑娘,李捕快,你再撑个一时片刻啊!”

    她飞快地拿着符咒到处贴,顺着墙根一路小跑,身上贴着各种符箓,能很自然地避开那已经快要失去理智,眼睛血红,大发神威的妇人。

    “您……”

    “别担心。别担心,我刚才布了符阵,那啥,她应该是陷入幻象,什么都看不见。”

    红尘笑眯眯。

    虽说这符阵第一次布置,还是纸上谈兵,不过这会儿就别说这个了,让李捕快有点儿信心才好。

    李捕快一开始怕的不行,后来发现那疯女人果然找不准目标,四处乱跑。但是力大无穷,几乎抓住什么都和捏豆腐一样,院子很快被祸害得不能看。

    这时候他才觉得人少是好事儿,要是院子里挤进来的人太多。光是躲避都得发生踩踏事故。

    即便如此,他还是疲于奔命,时不时地要让对方的爪子挠一下,毕竟那疯女人也不是完全看不到东西,偶尔还有冲着他扑过来的时候,太恐怖!

    “啊啊!”

    脑袋旁边的石块儿变成粉末。吓得李捕快脸色铁青,连滚带爬地躲开,“怎么不追小莫和蒋庄,就逮住我死不撒手?”

    幸好刚才危急时刻,他脑门上的符箓闪了闪,对方的爪子就抓偏了,只差一丢丢而已。

    他当年在战场上血肉横飞的情况下没有死,如今死于头骨崩裂,未免太难看。

    “红尘小姐,救命,救命,救命!”

    小莫坐在一边的大青石上,手里拎着两块儿石头,李捕快一出危险,他就拿石头打他旁边的地面。

    那妇人听见动静,下手就略微迟疑。

    “好了!”

    红尘抹了把汗,吐出口气,一咬牙,拿青锋挑起一张符箓,举高,呼喝一声,“天罚,诛邪!”

    轰隆隆!

    晴天霹雳。

    下来一道雷正好劈在那妇人的身上,她登时身体一僵,萎靡倒地,只是胸口还微微起伏,留有一口气。

    李捕快扑通坐倒,呼哧半天:“这都不死?”

    “没办法,正宗的符箓太贵,咱只能用山寨版。”红尘咕哝了句。李捕快也听不懂什么叫山寨版,红尘自己都不懂,玉珏空间里那些人就这么称呼,估计说的是威力比不上原版符箓大的那一种。

    “不死也好,还有几个人昏迷不醒,总要问问她才是。”

    李捕快松了口气,让人把那妇人弄走,红尘还彻彻底底地将周围的土地房屋清理了一遍,这才叫衙役帮忙收拾。

    墙里掉出来的尸体变成了碎骨头,漆黑如墨,一看就恶心,那些衙役垫着厚厚的麻布把它们检出扔到棺木里头。

    “呃,这是什么东西?”

    那些白骨好歹能看出是死人的骨头,可一看那婴儿,李捕快他们简直要吓死了。

    皮肤是灰黑色,皱皱巴巴,眼睛凸出,嘴里没了舌头,但是有一口密密麻麻的尖牙,张着嘴,大口大口地喘气,时不时发出嘶吼声。

    “……鬼吗?”

    李捕快打了个哆嗦,红尘皱眉,打开玉珏照了照,上面很快就有了答案。

    “是鬼婴的一种,还是厉鬼,人工养成的,红尘,你这次抓住的可是一个走邪道的家伙,邪的厉害,幸亏好像不怎么入门,要不然你讨不到好处。”

    红尘这时也出了一头的冷汗,她先拿十几张符箓出来,把那婴灵身上贴满。交代大家都不要乱动,才围着这宅子绕圈,顺便点化了一棵种在院墙边上,最高的一棵老槐树。

    “在里面。都在里面!”

    一会说话,那老槐树就满脸紧张兮兮地道,“在我的肚子里,好多男人的魂魄。”

    红尘愣了愣,拿出自己的青锋。小心翼翼顺着那棵槐树指的方向,撬开一层树皮。

    打开看了看,里面放着一块儿鲜红色的绸布,包裹的都是些大大小小的荷包,她一看便知,里面确实都是魂魄,而且残缺不全,大部分全是残魂。

    “芳姐儿拿魂魄喂养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其实早死了,喂养也没有用。活不了多久的。”

    老槐树长叹了口气,详详细细地说了说芳姐儿的事儿,她以前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家在南域,虽地处偏远,但民风淳朴,家中父母兄姐都对她极为疼爱,偏偏她十八岁那一年,来了个外乡后生,长得一表人才。还会作诗,一下子就哄得芳姐儿倾心,可芳姐儿自幼就订下娃娃亲,是他们家邻居的孩子。老实巴交一人,稳重厚道,有点儿像蒋庄。

    老实人比不上一脸柔情蜜意的才子,芳姐儿一时克制不住,就与那位才子偷食禁果,珠胎暗结。有了个女儿,却不曾想,那才子只是想玩一玩,他觉得南域穷乡僻壤,养出来的姑娘们也野性的很,或许还看了几本话本小说,知道些只鳞片爪的传闻,比如说南域部落里的姑娘们流行走婚,根本就没把芳姐儿当一回事儿,从来没想过芳姐儿也是书香门第出身。

    那男人一看闹出事来,哄住了芳姐儿,答应带她私奔,实际上偷偷溜走,一去不回,芳姐儿又是个倔强脾气,不肯打掉孩子,还非说二人两情相悦,她男人会回来。

    他们一家子没办法,只好偷偷把人藏到山上,让她生下了一个女儿。

    后来她就一直在山上生活,在之后,南域藩国南羌叛乱,大周平乱大军涤荡整个南域,好多村子遭受战火活不下去,芳姐儿的爹娘也早早死去,她这才带着女儿下了山,一直漂泊不定。

    “以前芳姐儿还好,虽然从一个大和尚手里学了一身邪术,不过到很少用,最多就是施法骗个人,糊弄些许银钱糊口,养活女儿,没想到她女儿石云长大了,竟和母亲落到一个下场,让个男人骗走了身子,生产时还一命呜呼,一尸两命……芳姐儿那之后就疯了,用秘法养活了那个胎儿,还抓了好些男人的魂魄回来给他吃。”

    红尘拍了拍大槐树,就把此事的前因后果跟李捕快说了,李捕快也没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现在连鬼婴都冒出来,红尘小姐知道些犯人的旧事有什么稀奇?

    “虽然不太好,还是劳烦李捕快把此事公之于众,主要是芳姐儿手段多也毒辣,她虽然落网,可还有没有别的后手谁也不知,提前让她要寻仇的人家有个防备也是好的。”

    “哎,小姐说的是。”

    李捕快叹了口气,“可我这心里是真不想管。”

    红尘其实也不大想管,听说灵师的规矩,对于这等事,一向是当成没看见,因果报应罢了,谁也管不着。

    问题是这事儿涉及到鬼婴,而且那个鬼婴还死在阴时,母身也不一般,红尘现翻书翻了半天,再结合玉珏空间里大能的分析,还是觉得超度他万分不容易,但不超度再过些日子,让他成了气候,好好一杞县说不定没一个能活着喘气的。

    玉珏空间里的大能也苦笑:“管到底,也是功德一件,不管不行。”

    “去找找他爹,让他爹诚心悔过,亲自来给他磕头送行,应该就差不多能超度了。”

    既然玉珏内的大能们都这么说,红尘也就姑且试试。

    一行人撤出宅子,一把火点燃全给烧掉,整个烧成白板。

    “好好一座古宅,可惜了。”

    蒋庄叹了口气,转头打量红尘,见她依旧清清爽爽,这才放心,脸上却露出几分苦笑,“我本以为自己是个好人,没想到竟也一肚子抱怨。老想这些没用的。”

    红尘笑了笑,低声道:“要是真把一个人的心剖开,只要百分之六七十都是光明。那他就是个好人了。”

    谁心里又能没有鬼?

    上辈子她偶尔做梦,还老想着自己修出一身好技艺,压得夏家夏世杰抬不起头,把蒋婵比得不敢出现在她面前。也想自己的丈夫位高权重,温柔体贴,众人羡慕,还想她要是能有一身好功夫,连夜去杀了蒋婵。或许就能得到永久的平静。

    这些念想虽也有些是寻常的**,但其中到底藏了多少阴暗心思,有多少嫉妒,连她自己恐怕也说不清楚。

    生而为人,即便是心地良善的完美之人,在心中细小的角落里,大多也潜藏了些阴暗的东西,只看人能不能控制。

    折腾了许久,大家都很疲惫,天还未亮。出了巷子,哪怕是夜里也有些热。

    李捕快捧着红尘从槐树中找到的红绸包,满脸愁苦:“小姐,这东西怎么办?”

    红尘皱眉:“大部分怕是已经死了,这些魂魄多为残魂,你们衙门的刘青,还有蒋家庄的孙大到可能还有希望。”

    沉吟片刻,又道:“你把他们两个安置在一处,找一条红绳,一头系住他们的大拇指。另一头系住这个绸包,再让两家的亲人大声叫他们的名字,我想应该能恢复过来。”

    李捕快连忙应了。

    孙大他可以不在乎,刘青却是自家兄弟。

    红尘上了车。累得浑身虚脱,小莫还好,就是有些沉默,靠着车窗坐在垫子上,一言不发。

    回了茶馆,她特别熬制了好些药汤。让小莫也泡一泡,泡过身上沾染那股子邪气也就散了。

    刚一回来,自家平安都不敢往身边凑。

    小莫没顾着歇,拎着大骨棒煮了一大锅,又多加了好几块儿猪肉,一半分给大黄,另外一半大黄自然会给那只大黑狗。

    那只大黑并不肯和红尘他们回来,野性难除,也不大相信人类,不过偶尔红尘上街到常常碰见它,这家伙是街面上的狗王,手底下有一帮小弟,日子过得还不错,挺滋润。

    此事过去,红尘的生活仿佛又恢复了平静,没再冒出乱七八糟的事情来。

    最热的时候过去,书院那边也重新开课,只是骑射课还是不敢上,不过骑射上不上的,和红尘没什么关系。

    她现在到开始喜欢来书院读书,一群小伙伴一起学习,一起读书,哪怕偶尔起个小纷争,也是极可爱的事儿,那么热闹,青春洋溢,是她上辈子从来没想过的生活。

    “罗娘她们果然还是应该好好考进来。”

    那些女孩子心思很重,她每日见,都看出她们很努力很努力,但还是活得压抑,若能正正经经上学,对她们一定极好。

    “阿尘,想什么呢?”

    方晓英端来杯凉水塞给她,抹了把汗,笑道,“没听老乔吹牛?县太爷家的公子不是病了,咱们杞县好些大夫都治不好,他说他出马一准儿马到功成。”

    红尘闻言也笑。

    老乔是教他们经史的先生,熟读经书,也是进士出身,只他入朝时因为被迫卷入党争,差点儿被流放,若不是老师同窗们还能说得上话,好歹救了他,恐怕早就不知道在哪儿了,只是自此也没了进取心,只愿意到书院教学生。

    大周朝的读书人,大部分都会些医术,老乔也一样,不过他比别人痴迷,总以为自己是医道高人,可自家人都知道,这位治疗个伤寒病号,愣是差点儿把人家治成哑巴,从此大家提起他的医术也只能哼哼两声。

    “说起来,县太爷居然都把召医生给他儿子看病的告示,贴到了咱们学校门口,这也太离谱了些。”方晓英比较关注这些。

    “不过这也不算新鲜,咱们杞县最近最新鲜的怕还是那个丢魂案,衙门统计了下,竟是死了二十九个人,还都是壮年劳力,这要不是此案告破,恐怕大家还迷糊得很,根本不知道竟是人为的。”

    方晓英难得变得有些絮叨,红尘也就很给面子地陪她说几句。

    李捕快的告示贴了有大半个月,竟还是没找到祸害芳姐儿女儿的男人,偏偏大槐树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根本没见过,想找也无处可找。(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五章 真相?
    &bp;&bp;&bp;&bp;红尘这阵子颇为忧虑,她到不在乎那个男人的死活,可婴灵如今终日挣扎,暂时镇压在普济寺。

    三嗔和尚就不说了,他到没感觉,这家伙根本就不是个好东西。

    可颠和尚却憔悴的厉害,听说每夜做噩梦,睡不好觉,起来念经也不管用,再这么下去,三嗔恐怕一怒之下要使雷霆手段,灭了婴灵再说。

    “要是再找不到的话,怕是真要动点儿手段!”

    反正罪孽应该不在他们身上,应该说,他们这般做,反而是大功德。

    可作孽的男人怕是永世不得安宁了,希望不要祸害到整个杞县才好。

    与方晓英说了几句闲话,红尘就趴在桌子上,拿出自己的本子开始写东西。

    她最近接了个活儿,替玉珏空间某位大能写话本,呃,小说,分类似乎是叫什么宫斗言情,一本换一本,用小说换取对方的各种杂七杂八的书籍,还不能是市面上能买到的那种。

    红尘写这个到不怎么费力,自从给郭老写过一回鬼故事之后,她就点亮了这一门技能,几天不写还手痒痒来着。

    虽然没当过嫔妃,不过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宫里那些个阴私手段,她是绝不可能不知道的,只是写这东西太憋屈,红尘写着写着就开始飞,上一本的女主和奸妃同流合污,灭了皇帝,改朝换代当了新朝的女王爷。

    还有一本,皇帝到没被宰,就是女主把他软禁了,垂帘听政,差一点儿当女皇,因为一不小心让罗娘看见,愣是把罗娘吓得脸色雪白,才临时改变主意放弃女皇的位置。

    写这种多痛快?

    玉珏空间里收稿子的那位也没说什么,默认了事,看样子看得同样很爽快。

    “红尘。来一下!”

    正潇潇洒洒地写字,郭老就溜达过来,神神秘秘地伸手招了招,跟招呼小狗似的。

    红尘:“……”

    他老人家脸上洋洋得意。身边还站着一个仙风道骨的老人家,一嘴雪白胡须,衣服朴素,但那种朴素让人一看就——按照玉珏空间里某位大能的话,叫逼格很高!

    还是别让郭老在人家的伙伴面前丢人的好。

    把稿子收好卷起来藏在袖子里。她就走过去,很端庄很斯文地给那老先生见礼,老先生也挺客气,郭老让她叫人家周先生。

    一开始红尘没反应过来,之后才猛地回神。

    周先生?

    国子监那位最出名的供奉?那位年仅二十八岁就做太子太傅的大才?这个时间,不是说已经脑子糊涂在家静养?

    “他来杞县看他学生,咱们那位县太爷是他的关门弟子,做官做得不怎么样,本来在京城翰林院干得好好的,再过两年。熬一熬资历,奉承皇上奉承得好,哪怕外放也是外放的富庶的地方,他到好,直接在翰林院跟人说整日讨皇帝开心,不是他做官的志向,想要为老百姓做一点儿实事。”

    现在不在京城,郭老说话就很随意。他书院里收留了一大堆京城来的官员,也没见他收敛。

    周太傅显然也知道郭老的脾气,并不生气。只是叹道:“他那性子就是如此,不该当官的……现在也好,离京城远,地方偏僻。可也少了许多看不过眼的事儿,省得哪一日他闯下大祸,那就连救都就不下来了。”

    说着,周太傅一笑,“而且他来了地方多年,到圆滑事故不少。瞧着没以前那般棱角分明。”

    当个县令的确没办法太倔强冷硬,要不然他也当不成,小小一县令,上面有不知多少人管,下面乡绅也不能轻视,他要是再想保持清廉,不同流合污,这日子过得就更艰难。

    周太傅提起他这位弟子,眉眼含笑,看起来就如一寻常长者一般,哪怕声望隆重如他,在关爱后辈上,也与一个田舍翁并无太多不同之处。

    “阿尘啊,这次叫你过来,是为了老周他那不争气的学生的事儿,你也听说了吧。”

    郭老神神秘秘地凑过来,“告示都贴咱书院门口了。”

    “是。”红尘点点头,“说是县太爷家的公子得了怪病,特求名医诊治。”

    “你可得帮这个忙。”郭老扶住红尘的肩膀,郑重其事地道,红尘愣了下:“山长莫不是弄错了,学生并非大夫,于医道也不怎么懂。”她最多也就闲来无事翻过些医书,还是当年读经史的时候,被先生逼着随意看看,比大部分儒生知道的一点儿都不多。

    她要给人看病,那叫草菅人命。

    郭老摆摆手:“你先去看看,看看就明白了。”

    红尘一听便知,怕不是一般的病症,恐怕县令公子的病,有点儿不能对人言之处。”她也只好答应,老山长开口,若是不肯应,那就是她不懂事。

    要不怎么说和人交往一多,麻烦也就多了,人情关系是最让人不得清净的东西,可一个人若是一点儿人情往来都没有,那日子也过得不是滋味。

    郭老带着学生逃课,其他先生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当没看见。

    日头挂在天上,尽忠职守,地上的人都被晒得没了精神气,连路边做点儿小买卖的商贩也有气无力的。

    周老先生微微颤颤地从马车上下来,一个中年儒生连忙过来搀扶,脸色通红,似有愧色:“学生惭愧,竟然还劳老师担忧。”

    摇了摇头,周老先生宽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不是亲子胜似亲子,龙儿病重,我怎么坐得住!过来,见过你郭伯伯。”

    红尘很低调地跟在郭老身后。

    那中年人很干脆利落地一揖到地,毕恭毕敬,无半点儿轻蔑。

    要知道,郭老固然德高望重,但他也只是个书院的山长,身为官员,哪怕只是个七品小县令,真不想把他当一回事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面上客气些便是。

    他门生故旧再多。也不会有人因为这个就找一个县令的麻烦,还是杞县的父母官。

    这位县太爷的表现却出自天然,他真不像是个官老爷,更和那种最迂腐。最书生意气的读书人类似,人过中年,满脸的疲惫,络腮胡子都显得那么不齐整,但那双眼睛带给人的感觉。到像是他们书院里年纪最小的孩子一样。

    称职不称职的先不提,这应该不是个很坏的官。

    看来杞县有福气,能得一好脾气,脑子清楚,不贪婪的县太爷,哪怕只有几年,老百姓们的日子也必然好过。

    红尘跟在郭老身后,一起进了官衙,一进去就愣了下。

    都说官不修衙,那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可这官衙就修得很好,虽然不是富丽堂皇的那一种,却特别规整,地上是青石板,花圃里的花开得鲜艳,她一眼就认出好几种是苍青山上的野花,还有不少石凳,石桌,布置极为清雅。

    红尘是记得这座官衙的。

    当年她还是蒋红尘的时候,被拐卖到锦城。爹爹来赎人相救,回到杞县,便入了一次官衙,那时候那个衙门可真是破旧的厉害。一进去就有一股子阴森恐怖的感觉。

    毕竟是人生之初踏进去的第一条名为苦难的河流,每个细节她都不肯忘记。

    没想到重来一次变化如此之大。

    先存了三分对这位县太爷的好感,然后一到县令公子的房间门前,她就顿时捂住脑袋,恨不得把那点儿好感都撇开,不过再一想。老子英雄,儿子也不一定就是个好人,没什么值得奇怪的。

    屋子里传来一阵连一阵的**声。

    周老先生先掉下泪:“龙儿这是怎么了,他才十五岁,那么年轻,怎么就得了病?”

    红尘停住脚步,先不肯进去,低声问县令:“令公子想必请了大夫,大夫们都怎么说?”

    县令呆愣半晌,苦着脸摇了摇头:“请来的大夫有十多个,也只说诊断不出,一个便罢了,这一连十多个,都说不知道我儿子罹患什么疾病,让我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呕!!”

    还没推门,房间里就透出来一股子酸臭味,几个丫鬟一点儿都不意外,很快收拾了病人呕吐的秽物,又扶着公子躺下,这才毕恭毕敬地退下去。

    郭老戳了戳红尘的胳膊:“看见了没有?你仔细看清楚,我觉得一定是中了邪。”

    隔着门缝,只见那个少年公子面孔浮肿,双目紧闭,身体时不时抽搐一下,最要紧的是肚子肿胀的厉害,鼓出好大一块,还一动一动的,看着特别吓人。

    郭老扫了一眼,就不由自主地侧过头去,不敢再看。

    红尘掩住鼻子,比别人更难受,扭头问县太爷:“大人,令公子的症状,可是怀孕了。”

    县令:“……”

    周老先生:“……”

    半晌,县令才道:“虽大夫们不敢说,可我虽然不是大夫,也是自幼读书,医书也略有涉猎,诊脉不太准确,却也并非不会……”

    “时间紧迫,还望大人……”

    别他妈的啰嗦了。

    “的确像是怀孕,可我儿他是个男孩儿,年方十五,尚未娶亲,这个……”

    这个确实很难让人相信。

    “我明白了。”红尘叹了口气,推门进去,走到病人病榻之前,翻开公子的眼皮看了看。

    “准备一盆热水。”

    红尘招呼了声。

    她那么年轻,又是个漂亮女孩子,县令自然不是多信任,不过知县对这位小姐的传闻也清楚,又有郭老和他家老师在,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期盼,连忙招呼下人们去拿水过来,

    热水氤氲,红尘直接用青锋划开病人的衣服,从他小腹上切了一条口儿。

    县令吓了一跳,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就见红尘使劲用力拿短刃戳他的肚子,儿子嗷了一声,疼得脸色涨红,手舞足蹈,拼命挣扎,县令几乎要昏死过去。

    “你……”

    青锋挑着一根长虫,只有大拇指粗细。却有臂长,乌黑光滑的外皮,长长的舌头吞吐不定。

    扑通!

    两个伺候的丫鬟一下子就晕倒在地,那县令真是个慈父。这等地步还盯着儿子不放,坚决不肯昏过去,却也目瞪口呆,隔着肚皮,他儿子肚子一鼓一涨。就好像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要破肚而出。

    “这,这……”

    红尘啪一下,拿青锋抽了下他的小腹,青锋蠢蠢欲动,要不是红尘紧紧抓住,估计都要飞出去,有一种特别的兴奋。

    “等等。”摸了摸短刃的锋口,她到觉得自己这把兵刃越来越灵动了,虽然还是每日最为沉默,毫无存在感。可一旦需要它,它就是最可靠的一个。

    长虫在水盆里吐出浓黑的黑水。

    县令抖得跟筛子似的:“我儿子这是怎么回事儿?”一嗓子没喊完,外面就有人嚎哭:“我的儿!”

    一个红色的影子扑过来,扑到床上,搂着病人嚎啕,“你个杀千刀的,我才走了半年,你就我儿给折腾成这副模样,你是不是想要了老娘的命!”

    县令脸色涨红,猛地站起身。使了个眼色,两个粗苯的丫头便一左一右,夹住那个红色影子的胳膊,连拉带拽地把人弄走。

    她一走。周老先生就轻哼一声,脸色不大自然,他显然对这个女人很不满意,怒气冲冲地坐下,运了运气,到底记得现在重点还是病人。没这时候发火,勉强道:“乱糟糟的,什么样子。红尘小姐,你可看出龙儿得的是什么病?”

    县令也是一脸的激动。

    红尘面色凝重,托着下巴,低下头看了看病人,拿青锋在他的眉心处点了点。

    周老吓了一跳:“小心!”

    县令也喊:“千万别……”刚才红尘一刀戳他儿子肚子的表现,实在生猛,肚子也就算了,阻止不及,而且一时半会儿可能死不了,但要是头被戳了,那病就完全用不着治疗,人都死去,还治什么治?

    从青锋中透出一股冰冷的气息,刺入病人的头,那病人本来躺在床上,一下子就睁开眼,坐起来,目光迷惘。

    县令顿时大喜,上前两步,虽是严父,也不习惯表露感情,还是忍不住热泪盈眶:“龙儿!”

    龙儿僵硬地转了下头,神色惊恐,嘶哑着嗓子道:“爹,我肚子好痛,还有人,还有人撕我的手和脚,好疼!”

    县令一把搂住他的脖子,扭过头去,一脸期待地看向红尘。

    红尘面无表情,摇了摇头,低声问:“我不想绕弯子,你现在情况危急,恐怕也不愿意再受苦,那就告诉我,你做了什么亏心事,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这话一出,所有人愣住。

    周老也一脸不可思议,县令更是急道:“小姐这是什么话?我儿子我知道,他从小就很乖很听话,怎么会做坏事?”

    那位小公子嘴唇蠕动了下,目光却很迷茫。

    周老拍了拍他的头,声音低沉:“红尘同学,我可以保证,这孩子我了解,他是个好孩子,心地善良,天真活泼,也没有那些纨绔公子的坏毛病,每次上街,哪怕明知道有些乞儿过来乞讨,根本就不是缺钱,而是骗子,他也次次都给钱,记得去年他爹带他来京城给我过寿,这孩子就一不小心把给我准备的寿礼,一株百年老参给送了出去,后来知道是有人骗了他,他还高兴,说人家小姑娘的爹爹没生病,那就是天大的好事儿。”

    红尘一怔。

    县令抹了把眼泪:“我一向只担心这孩子过于单纯,让人给骗了,可,可我从不担心他做坏事。”

    这可不对。

    红尘摇了摇头,也不诱供了,直接就问:“你记不记得一个叫石云的女孩子?”

    “小云?”龙儿颇为惊讶,“她是我……我……”他脸上升起一团粉红,像是染了酒意,很害羞的样子,却又有一点儿悲伤。

    “我知道小云,她以前喜欢去我家左边那家茶楼喝茶,我经常能见到她,她也喜欢听我说话。”

    龙儿眼睛一红,“不过她都走了五个多月了,说是她爹要她回去嫁人。”

    说着,他就摸了摸胸口,从胸口掏出一封信。轻轻抚摸,县令皱眉,一把抢过来,把龙儿吓了一跳。

    不过信上到没写什么东西。就是说要回家成亲的事儿,干干巴巴,毫无文采。

    红尘看了眼,也是满头雾水,她不觉得这位小公子在说谎。可是,如果男方没有背信弃义,哪怕偷食禁果,婚前就有亲密行为,损害女方的名声,实在是不好,但也不至于就走到绝境去。

    县令可顾不上那么多,连忙问:“小姐,我儿子的病到底怎么样?好了吗?”

    他现在看龙儿到是很精神,也没见再喊腹痛。红尘叹口气,苦笑:“怎么可能那么容易。”

    犹豫了下才又道,“大人,还是那句话,时间很紧张,我不知道您能不能接受,但请您尽量接受,令公子和一个叫石云的姑娘有了肌肤之亲,石云怀孕,但难产而亡。孩子没有生下来,她的母亲乃是一个有道行的人,竟然用秘法把二人的孩子养成鬼婴,鬼婴是天地间最为阴邪的东西之一。报复心极重,一旦出世,第一个要报复的便是令公子,现在公子腹中的东西,就是鬼婴的一部分阴气所化,已经成了实体。一旦孕育成熟,破体而出,那必死无疑。”

    县令呆立当场,好半天没出声,龙儿公子更是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另外两位老人同样一头冷汗,郭老嘴唇动了动,微微颤抖:“……阿尘,自从你来了我们书院,我到觉得,我一老头子推开了一扇特别可怕的大门。”

    还是周老镇定的多,过去伸手扶住自家弟子,扶着他退到一边坐下,才扭头冲红尘道:“红尘小姐,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你还是告诉我们,怎么治好龙儿的病。”

    “说难比较难,说简单也简单,只要超度了那鬼婴,公子自然会慢慢康复。”

    “那还不赶紧超度,留着那脏东西下崽子不成!”

    外面大门咚一声被踹开,刚才让拉出去的那红衣的女人,再一次冲进门。

    她一进来,周老的脸色顿时变了变。

    县令皱了皱眉,走过去拉住她的袖子,低声道:“你别吵,听小姐说。”

    “怎么?这个糟老头子在,就不许我说话?”红衣女人冷笑,“我可不欠他的,反而是他想抢走我的丈夫,我的男人,他欠我的?告诉你,项凡,我是你明媒正娶的媳妇,给公公婆婆受过孝,想停妻再娶,做梦!什么恩师义女,什么大户千金,你就别想了!”

    “怎么又说这个,都告诉你了,是误会,误会,何苦纠缠不休?”县令偷看了一眼自家恩师越来越黑,快要冒烟的脸,更是尴尬,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也幸亏现在红衣女人的心思都放在他儿子身上,并没有多说什么,只一双眼盯着红尘,一字一顿地道,“你是不是想要钱?只要你超度了什么脏东西,治好我儿子,钱好商量,他项凡没有,我嫁妆可不少,只要儿子好了,我给你一万两都行,大不了我下半辈子不吃饭了,一切都是为了儿子。”

    红尘此时才抬起头,打量这个红衣女人。

    她长得一点儿都不好,不是说五官怎么差劲,事实上女人只要会打扮,就算长得一般,也不至于很不入眼,红尘又是个眼睛不那么挑剔的,她看小莫,还觉得小莫很帅,但这人却是真丑,一张脸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我当然想超度鬼婴,可那并不容易,需要令公子帮忙。”

    红衣女人顿时警惕,双目圆睁,谨慎地道:“帮什么?他一个孩子,能做什么?”

    红尘眯了眯眼:“只要他办一场婚礼,娶石云为妻,再把她们娘俩的尸骨好好安葬……”

    话音未落,那女人已然暴怒,扑过去护住孩子,面孔扭曲:“那是个什么东西,一个贱人,还是个死人,想让我儿子娶她?她哪来的脸?哼,你会不会办事?”

    打量了红尘两眼,“一个黄毛丫头,算了,我自去找别的法师过来,非要打得那什么鬼婴不鬼婴的魂飞魄散不可。”

    一句话,屋内忽然起了一阵风,红尘抱了抱肩膀,有一点儿冷,却是转头就走。(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六章 不速之客
    &bp;&bp;&bp;&bp;县令没想到红尘说走就走,伸手拦了下,但随即就让他夫人一把抓住,动也动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红尘出了大门,那帮衙役也傻眼,可谁敢拦她?

    郭老叹了口气,摇头苦笑:“罢了,你们……好自为之。”

    说罢,也跟着出去。

    周太傅看向龙儿,目中隐约带着一点儿担忧,龙儿本来懵懂,听了一耳朵石云,鬼婴,依旧迷糊。

    “小云死了?她不是回乡嫁人去了?”

    这孩子虽然年幼单纯,但并不傻,一转念便已经想清楚前因后果,脸色顿时雪白,眼前一黑,几欲昏死,嘴唇颤了颤,低声呢喃:“是我害死了她,是我的错,我这就娶她,明媒正娶,让她做我的妻子。”

    十五岁,说是孩子也不为过,但在眼下的大周朝,十五岁已经到了能娶妻的年龄。

    周太傅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小声道:“好,我家龙儿有担当!”

    “呸!”那县令夫人一脸的阴狠,“你们还想哄了我孩儿去?他将来是要高中状元,给我赢一一品诰命回来,娶个公主也不为过,怎能娶一死人?”

    夫人声音又高又尖利,听得人耳朵都疼。

    周太傅半晌无语,看了他的学生项凡一眼,苦笑道:“你啊你,真是……”他也说不出后悔收下这个学生的话,毕竟项凡孝顺得很,平日里对他这个老师十分妥帖。

    那年他也是真心把女儿许配给这孩子,但刚一商量,就听说他家中已经给他定了一门亲事,周太傅并不是那等仗势欺人的,自不会去纠缠不休,却不曾想,这事儿居然传了开去,还传到项凡未婚妻的耳朵里,一直到现在,十几年过去。那位夫人依然经常提起,让人心里不痛快。

    女孩子的名声何等重要,为了这个,周太傅都没敢太细挑。匆匆把女儿嫁了,若非女婿也是个妥帖人,读书明理,考中了进士,如今更是进了吏部做侍郎。出息得很,他怕得郁闷的要命。

    县令显然也想起这些,面有愧色,叹道:“是学生对不住老师。”他这一辈子,欠老师良多,而且怕是很难还了。

    周太傅摇了摇头,儿女都是债,这徒弟也和儿子没什么差别,并不看那一脸横色的红衣女人,只小声叮嘱:“你在杞县当县令。怕也知道人家红尘姑娘的事,老郭见多识广,他相信的人,我也相信,你还是好好考虑考虑红尘姑娘说的话。”

    县令犹豫着点点头。

    项凡是好人,但他只有一个儿子,自然希望儿子得到最好的,这事儿他听了自然心中惊怒交加,更是担忧恐惧,可他儿子是做错了。也只是错在天真不知世事。

    若那女孩子没死,他别的不说,总要给人家一个交代,正妻的位置不大可能。娶一妾自无不可,官宦人家,又不是那些传承百年的书香门第,未婚先娶妾的有很多,就是讲究些的人家,说是婚前没别的女人。也多不过在儿媳妇进门前,打发了儿子身边的通房丫环。

    但现在人都死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再明媒正娶,喧喧嚷嚷地折腾一回,儿子还要不要名声?哪家好人家的女儿肯嫁?想到之后那一系列的麻烦,就由不得他不仔细考虑。

    七月流火,但此时此刻,天气还是闷热的厉害。

    红尘很自在地靠着垫子坐着,和郭老分食一个冰镇过的大西瓜,西瓜水分足,也很甜。

    郭老吃一口,就叹一声。

    红尘从车内的小抽屉里面翻出本书塞给他:“山长要是无聊,就看看书,让车走得稳一些。”

    郭老只好拿过书来,慢慢翻看,一路送红尘回书院。

    刚到书院门前,就和一小沙弥撞在一起,那小沙弥长得唇红齿白,有点儿瘦,不过可爱的紧。

    看见红尘就磕磕绊绊地道:“三嗔师伯让元左告诉女施主,您托付的东西控制不住了,要是您再不想办法,他可不肯再留那个,万一伤到我们普济寺的花草,都是他的罪过,佛祖要怪罪的。”

    红尘耸耸肩:“回去告诉他,我不管,爱怎么样怎么样吧,不过那东西在他手上跑丢,万一伤了无辜之人,他不怕背负罪孽就行。”

    小沙弥傻乎乎地重复了一遍红尘的话,回去还老老实实,原汁原味地学给三嗔和尚听。

    三嗔听了到无所谓,这算什么,比这个更直接的大罪,他也不知犯了多少次。

    可颠和尚却急得满头大汗,坐立难安,差点儿把普济寺另外几个早就闭关潜修,轻易不露面的长老请出来商议,三嗔急忙叫停,这普济寺有一个颠和尚那无所谓,他是个洒脱的性子,特别相信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一套,换了别的长老,就他三嗔以前犯的错儿,就足够人家摇身一变,变成怒目金刚,斩妖除魔,还佛门一清静之地。

    “师兄别急,红尘小姐是个嘴硬心软的,肯定有后招,不会把事儿全托付给我们。再说,这鬼婴的戾气咱们消除不了,却也抑制住了,应不会牵连无辜。”

    颠和尚在这上头的造诣,可比不上他师弟,对师弟十分信任,总算松了口气。

    三嗔把师兄忽悠走,就伏案又给红尘写了封信,这次更认真点儿,他到没骗他家师兄,那鬼婴一时半会儿是牵连不到无辜,但也有人不那么无辜呢。

    鬼婴的生身父亲,正是造成一切恶果的根源,要是一个处理不好,那人自然首当其冲。

    谁知道出事之后,师兄会不会生气?

    哎,他也不很怕大和尚生自己的气,反正就是气,也最多一昼夜的事儿,再长是长不了,就怕他一度以为是他的罪过,再要来一个赎罪,真和鬼婴对上,枉作冤魂。

    还是能者多劳,让那个妖孽小姑娘去筹谋为好。

    郭老却一路领着红尘,送她去上课。目送她进了教室,最后也没多说什么,心中到颇为忧虑。

    自家的乖乖学生老是遇见各种神神怪怪的事情,那可如何是好。这种事儿,偶尔有一次是消遣,一月有个十次八次的,那就要了老命!

    一连数日,县令那边毫无动静。

    红尘也不奇怪。很多人都是见了棺材还不掉泪,再说,现在时日还短,项家三口还没见到棺材。

    一时间,生活归于平静。

    “咦,最近好像没见薛小侯爷过来。”

    这日,红尘兴致不错,亲自下厨做了一道汤,光是程序就有三十多道,最后的成品香浓可口。让人喝一口便有体会五味人生的美妙感觉。

    这还是当年鬼谷先生爱喝的汤,她特意找伺候老先生起居的王婆学的,没名字,就叫汤,反正他老人家喊喝汤,说的便是它,需要用的材料特别多,连作料也必须现做,红尘想做一次,也得花费半个月的时间来准备。

    罗娘她们一喝。自是幸福无比,眯着眼睛就忽然想到薛小侯爷居然无此口福,还真不容易。

    那位可是见天要登门蹭吃蹭喝的。

    “是有段日子没来了。”

    红尘也有些奇怪,只是人家毕竟身份尊贵。她们说起来平日里打打闹闹,不像是外人,到底两个世界的,只要那位贵公子想消失,他就能随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家子围在一处慢吞吞地喝汤,罗娘也不忘给一点儿存在感也没有的付子文四个护卫送去一盆。

    这四个现在就蹲在院子里假山旁边一间小偏房里。一边吃各种炖菜,面饼,顺便喝着香浓的汤汁。

    别看刚出场时,一个个霸道威风,又很不靠谱,但这几个接任务,也做过护卫,绝对是专业人士,对这间茶馆的布防完全能称为一流,便是京城权贵人家的侍卫与他们比,也不一定能强出太多。

    “咱们这个月可必须要走了,这次走可不能回来,恩情偿还得差不多了吧?”

    滋溜一声,矮壮的中年男子付盛喝了口汤,小声道。

    他们前阵子回了一趟擎天帮,只是琢磨着为红尘小姐做的事情太少,不算恩怨两清,于是又折返,一呆就又是一月有余。

    “嗯。”

    付子文点点头。

    他们本来只打算替红尘布置点儿机关陷阱,可是一耽误就这么长时间,这会儿是得走了,可提起来居然还有点儿舍不得。

    “三娘说,过一天要杀只小羊羔,吃一顿全羊宴。”

    “……咱们说是报恩,可人家自己弄的机关陷阱比咱们的高明不少,咱们也就打了打下手,这些日子什么也没做,不如再多呆一个月,身为江湖中人,有恩不报,怎能算是好汉?”

    旁边一瘦高个年轻一点儿的付洪猛地抬头,义正言辞地道。

    付子文:“……”

    擎天帮,他们擎天帮可是天下第一,自己堂堂十三堂堂主,就带了这么一群二货!

    付盛眨了眨眼:“全羊宴算什么,听说现在他们就准备过年时候的菜色,好像红尘小姐亲自定的菜单,里面有一大批三娘听都没听过,全是新鲜的,好像是从古籍食单里翻找出来,还有御宴里的菜,寻常吃不到。”

    付子文:“咱们来了这么长时间,一点儿都没显出作用,就这么灰溜溜回去有失威名,再多呆些时日。”

    这位也忘了,他早就下定决心,必须离开小小一杞县,外面还有无数大事等着他做。

    他在这个茶馆能有什么用武之地?

    现在就算有个小毛贼闯进门,恐怕也轮不在他们出手。

    付子文不着痕迹地瞥了外头一眼,耸耸肩:“早知道回擎天帮处理公文,也比呆在这儿白白浪费时间要好。”付子文摇了摇头,咬了一口饼。

    唔,好酥软,真香!

    坚决不能承认,是他们帮里伙食比猪食还差,他尝过好饭菜之后就不容易糊弄,这才一再滞留。

    “小心点儿,不要把动静闹得太大。”

    窸窸窣窣,草丛里时不时传出很浅的拖沓声,两个精瘦男子贴着墙站,一个穿了身灰色短打,另外一个是黑色的胡服,都很利索。

    “我打听了。这个茶馆好像挺有名,客人很多都是乡绅豪商,还有读书人,县令也和这里有点儿联系。不过,里面藏了很多女子,咱们干这一票,马上离开。”

    那胡服男子,一脸精明相。眼神狠辣,“谁让她坏了咱们的事儿,还折了七妹,我就让她尝尝滋味。”

    “得了手,一把火给它烧个干净。”短打男子神态到平和些,语气也并没有多少忐忑,“走吧。”

    说着,他一只手扒墙壁,轻轻松松就跳了上去,“今天这趟活划算。除了能补充一批货,京城那边还有个大主顾,事成之后还有五千两白花花的银子,事儿还不难,比咱们上一次去抢那个石头堡的吴家可方便得多,他家养了三十多号打手,可真是有点儿惊险。”

    两个人显然是老手了,上墙如履平地,梁上君子都不一定有他们轻巧。

    胡服男子坐在墙上,半趴下。往里面扔了块儿石头,贴着墙壁静静听,口中惊疑道:“这里的主人不就是个农家女出身,京城的贵人怎么也来插一手?她可莫不是有什么特别的身世。哥,咱插一手,可别惹出祸事来。”

    “怕个屁,咱又不知道那贵人是谁,贵人也不知道咱,就是真出事儿。咱一走了之,和中人断了联系便是,再说,杞县这种小破地方还能有什么能人?谁知道京城里那帮贵人脑子里整日想什么,或许人家拿五千两就是想整人玩。”

    这等人他们也不是没见过,五千两在他们眼里自然是巨款,可在某些人眼中,可能寻常少做几身衣裳,少打造点儿首饰的事儿。

    里面一丝响动也无。

    二人轻飘飘跳下去,心情都比较放松,“太容易了,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他们做拐卖这一行,也是刚开始,几年前他们几个兄弟不小心闯了一位王爷的别院,那王爷偏偏与绿林道上很熟悉,一下子弄得他们跟丧家之犬似的,好不容易才逃出生天,最后还是觉得一直做那种活儿有点儿不安全,反而是拐卖个把人口更容易些。

    虽然简单,两个人都是熟手,还是比较谨慎,他们对屋舍熟悉得很,扫一眼就知道主人家住在什么地处。

    绕过花园,穿过游廊,走过月亮门。

    月亮当空,眼前却忽然多了一层雾,迷雾朦胧的,他们在外面还隐隐约约能看见灯光,进来反而瞧不见了。

    “有点儿不对劲儿。”

    房子究竟是多大,他们隔着围墙就能分辨得出来,要是连这点儿都弄错,他们早就栽了,哪里还能等得到现在。只是这会儿走了好半天,按说早该找到正房,可却连点儿影子也看不到。

    胡服男子顿时提起小心,步伐也放慢了许多,小声道,“走,原路返回。”

    另一个也点头:“扯呼!”

    两个人同时一转头,顿时愣住——他们来的时候,地上是青石小径,怎么一回头,地上到处都是藤蔓,草丛,荆棘,还多出好些莫名其妙的花草。

    “……”

    他们心里都一咯噔,本能地感到很不妙,心里一阵发慌,以前也有过一次,还没干活呢,就慌得不行,结果那一次他们就栽了,十几个弟兄死了七个,剩下的也重伤,最轻的躺了三个月,最重的以后再也站不起来……

    两人对视一眼,就摸索着,按照印象中的方向往回走,绕来绕去,绕了一个多时辰,越走越累,累得气喘吁吁,胡服男子脸色惨青,猛地一踢旁边的石头,怒喝一声:“他奶奶的,是谁?是谁耍老子,给我出来!!”

    周围除了风声,一点儿动静也无。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又过了好久,漫长的时光甚至让他们觉得可能都有一天,也许两天,甚至更久,两个人坐在地上,面孔呆滞,哭道:“我们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放过我们吧。”

    “只要你们放了我们,我们愿意出钱,多少都出!”

    这种话,这段时间他们喊了不知道多少回,威逼利诱。各种手段都用过,一点儿用处都无。

    “……别管是什么,哪怕是个鬼呢,求求你们。快出来一个吧。”

    不只是疲惫的问题,两个人身处这样的环境,周围总有危险潜伏似的,精神一直放松不了,就像绷紧的弓弦。一旦弓箭射不出去,甚至找不到目标,早晚会崩断。

    话音未落,刷一下。

    前面飘过一个浅白色的影子,带着点儿微光,恍恍惚惚。

    背脊一丝丝发麻,凉气从脚底直冲入脑部。

    两个人齐齐打了个哆嗦,眼睛酸涩,浑身发抖,本能地撒丫子就跑。

    “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看样子这两个没少做亏心事。”

    不远处,红尘和罗娘他们坐在凉亭里,一边吃饭,一边欣赏那两只手舞足蹈,只在两座假山之间打转的男人。

    “他们就转不晕?也不嫌口渴,这在同一个地方转了半个多时辰,几乎连接喊话,嗓子受不了吧!”

    红尘失笑:“他们可没觉得只有半个小时,我估计。这会儿度日如年说不上,度日如月好像差不多。”

    旁边坐着干活的干活,吃饭的吃饭,喝茶的喝茶的女孩子们同时扭头。摆出一个同情的表情。

    当然,只有一瞬间,就都回过头去干自己的事情。

    一日日过去,她们参加考试的时间临近,改变命运就在眼前,谁还关心个把破贼!

    啊呜。罗娘吃了一口奶昔,香甜可口,眯了眯眼,“阿尘,你这个什么迷魂阵还真有用?他们看见了什么幻象,居然怕成这样?”

    红尘笑了笑:“当然有用,罗娘怎么这么肯定就一定是幻象,也许我只是开了他们的眼,让他们看到另一个世界。”

    罗娘:“……”

    付子文耳朵动了动,脸上顿时一僵,不动声色地靠他几个手下近一点儿。

    那三个也一样。

    早知道就不偷听女人们八卦了。

    几句话的工夫,那两个男人不知道看见了什么,竟然噼里啪啦地开始说他们这些年做下的种种案子。

    红尘一边听,一边琢磨,要不是她这会儿不大乐意见知县,该找那位知县才是。

    “叫李捕头来吧。”

    两个人竟然说他们光在杞县附近,就拐了六个孩子,十二个女人,富贵人家的也不少,这可是大事。

    罗娘她们本来还有一点儿不落忍,可听了两个人坦白的罪状,就都转过头:“阿尘,你那只白虎老不吃活物也不好,以后回了山上,都不知道能不能保住山大王的地位,不如给它加餐吧。”

    “嗯,好主意,现在它正教两个小的捕食,差不多也到了能放归山里的时候,不如让两个小的开开荤。”

    红尘也托着下巴,笑眯眯地道。

    闲话了几句,月上树梢,红尘打了个呵欠,也有点儿累,一个戏码看得时间长了,到底也烦。

    “行了,平安去叫你干娘过去,捆起来扔一边,咱休息了。”

    平安也吃了几口大白虎的奶,所以大白虎成了它的干娘。

    说完,红尘就甩了甩袖子起身,刚一背过身,便听见背后传来凄惨至极的叫声。

    声音传出老远,前院有个读书人睡在书房,猛地翻了个身,堵住耳朵,第二天怕是会以为自己做了什么怪梦了。

    罗娘她们也觉得惨不忍睹。

    像付子文这样的江湖豪客,也有点儿瘆的慌,刀头舔血也就算了,江湖人不怕死,可要是被吓死,被老虎给吃了,尸骨无存,那就是他们也绝对受不住。

    红尘伸了个懒腰,正想走,罗娘一把拽住她的胳膊。

    “怎么了?”

    “我今天替你守夜,咱俩一屋如何?”扫了一眼院子,罗娘笑道。万一要是晚上起夜,可得穿过院子上厕所,万一要是那什么迷魂阵拦住了她……她可不想等明天一大早再被姐妹们捡到,说不得那会儿她已经变成风干的腊肉了。

    红尘:“……”

    没等到天亮,李捕快他们就带着人过来,兴致勃勃地把两个拐子揪住,个个面显红光。

    红尘瞧他们的模样,忍不住担心他们的脑子会不会太少——县令这会儿估计都焦头烂额,属下竟如此开心,也不怕招自家大人的眼!(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七章 心大
    &bp;&bp;&bp;&bp;“鬼,鬼……老虎!”

    两个拐子让大白虎舔得满脸口水,也忘了伸手擦一擦,傻愣愣地让捕快们捉住,捆上,拎走,瑟瑟发抖,一点儿都没反抗。

    付子文端着一碗冰镇的石榴汁,叹了口气:“混江湖不容易。”他那三兄弟也点头。

    这两个人没被吓死,算是胆子大的,换了他们处于同等境地,也不一定能保持镇定,哭天喊娘一番也不是没可能,要不怎么说,如今混个江湖太艰难,一不小心就能碰上扮猪吃老虎的,日子实在不好过,他们改行看家护院其实还不错。

    红尘检查了一遍家里的机关,送走一帮衙役,就招呼家里人都回去休息,夜半更深,还是赶紧睡觉。李捕快回去会不会被他的顶头上司穿小鞋,那就是李捕快自己的事儿了。

    结果刚躺下,外面就一片喊打喊杀的声音,一下子连外院都亮起灯火,红尘她们对视一眼,也没出去,只是缓步上了二楼向外张望,一眼就看见山坡上多出三个骑马的男女,正和李捕快那些人斗在一处。

    杞县的衙役们多是普通人,会两手拳脚功夫的都少见,也就李捕快一个人在战场上拼杀出来,还算有点儿能耐,但人家这三个,怎么也算是好手,很快就抢了犯人,策马奔逃,连付子文他们都没来得及放下碗筷过去帮忙。

    红尘:“……”

    李捕快当时就傻了眼。

    这要是一开始没抓住就算了,不能说他们无能,每年抓不住的拐子强盗还不知有多少,要是哪一次都要治他们的罪,衙门里早没人当差,可现在人都被捆住,放在马上就差带回去领赏,刚出门便让人强行夺了去!

    先不说颜面问题,他们回去肯定要受罚。

    县太爷这阵子正心情很不爽。

    “他奶奶的!”

    李捕快暴怒,“小赵。你去通知老黑,道上的人谁要是敢伸手帮这几个蠢货,别怪我他妈剁了他们的爪子!”

    老黑是杞县街上一闲人,搜刮了一票小混混。乞儿,浪荡子做些无本买卖,还和衙门有些勾连,衙门收商铺的孝敬就是通过他们,一般小打小闹的多。大阵仗到没有。

    这种事情在哪儿都避免不了,官府想全都取缔,那不太可能,这一拨人被拔除了,下一拨马上又来,到不如找些良心还没来得及被狗吃的,反而让街面更清净些。

    一连串的命令下了,附近的村子,里正,各大族都通知到。尤其是杞县,这帮人明显是杞县出来的,肯定还有事情没完,回去的可能性极大。

    杞县城门关闭,衙役们全派出去。

    李捕快还是急得团团转,虽然他反应及时,可这一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要是第一时间不能把人逮住,再来就不容易。就是县城老封锁也不好,他总不能一直不许老百姓们进出,真要如此,县城的老百姓。和外头的老百姓都要炸锅。

    县城的小商人们得进货,老百姓们要吃要喝,还得去砍柴,去打猎,还有要出去游学的,人员流动阻断不了。那帮人都是老手,想要找到机会逃跑并不算很困难。

    “尽人事听天命吧。”

    李捕快有气无力地摇了摇头,反正他该做的都做了,剩下的事儿,那得老天爷长眼不长眼。

    一群衙役垂头丧气地正想走,茶馆大门吱扭一声打开,小猫走出来笑道:“李捕快,我家小姐有请。”

    李捕快一怔,不敢怠慢,连忙整理了下衣冠进去。

    这时外院都点了灯,几个留宿的迷迷瞪瞪揉着眼睛出来,四下张望,小狸笑眯眯地安抚他们,若是有家比较近的,就好生礼送出去,毕竟发生这么大的乱子,还不知对方有没有后手,这些个客人不留为好,省得一不小心再出点儿事儿。

    “李捕快,这边。”

    小猫打开一间书房的门,就见红尘很随意地坐在桌前,桌子上摆放着笔墨纸砚,还有一截柳条烧制的炭条,拿粗布包着,勉强能用,这种碳条还是玉珏空间上那位绘画大师专门告诉她,让她烧来用。

    红尘画那种立体画,这类确实比毛笔好用,而且还能很方便的修改,又便宜得很,做练习用它再好不过,就烧了一批。

    “小姐,您这是?”

    李捕快一脸纳闷,低下头去,就红尘小姐拿着笔,不经意地在纸上勾勒线条,刷刷刷,没一会儿就画出一幅人像出来。

    “啊,是他!”

    这画画得和真人极为相似,乍一看,竟还以为是个活生生的小人儿出现在眼前。

    李捕快瞠目结舌,半晌竖起大拇指,磕磕绊绊地道:“红尘小姐好画技!阑珊书院真是要得!”

    哎,要是有几个阑珊书院出来的到衙门当差,他们肯定能省很多事儿。

    李捕快也只是想想,人家书院的读书胚子,都是要考举人考进士,将来做大官,怎么可能进衙门做个什么皂隶,连那些个师爷,也多是科举考不中,才不得不另谋生路。

    红尘看了他一眼:“刚才另外几个人,我离得太远,看的不大清楚,李捕快跟他们交过手,帮我看看还有哪儿画的不对。”

    说着,她一会儿又画出一幅,这次是个女人,穿得花里胡哨,打扮也精致,不大像拐子,到像个花娘。

    画得也很像。

    李捕快仔细看了看,低声道:“鼻子,鼻子要更高一点儿,好像眼睛也不太对,太圆了。”

    红尘立时在鼻子上涂了些阴影,又修了下眼睛,也没见她太费事,仅仅是稍微修正了些许,李捕快眼睛便大亮,猛地拍了拍大腿:“没错,没错,就是它,真像,太像了。”

    还有一个红尘没有看见正脸的,也按照李捕快的描述,一点点画了出来。按照李捕快的说法,至少有八成相似,事实上天太黑,他自己也看得不是很清楚。有这八成相似,已经算相当了不起。

    红尘画好,就把画塞过去:“就劳烦你赶紧全城搜捕,他们敢夜闯我家茶馆,虽然没成功。可还是怕他们还想着报仇,我看这些人不是善茬。”

    “是,是,您放心,我一定尽力,要不给您留几个衙役帮着看看门?”

    这到不用,家里的狗狗足够机警,要是机关和付子文他们都不管用,留下衙役也是送死。

    李捕快抱着几张画,如获至宝。匆忙走人,玉珏空间里几个大能那边大概不是晚上,还热闹着,对红尘这边也特别关注,主要是闲着无聊,正好奇,听她说完,个个发笑:“红尘你天分真好,这么快就能凭借描述绘制烦人头像,将来没钱了。不如就把这个当事业经营,你绝对算是你们那儿独一份,别人想追上你,抢你这个饭碗可不容易。”

    红尘笑眯眯关了空间。泡了个澡,就回去睡觉了。

    这边李捕快办砸了差事,不过反应十分的迅速,先不回衙门,召集全县衙的捕快,又联络了道上的人。把画像分发下去,全力搜捕要犯。

    他们这儿是小地方,天然排外,有个生人进来,很快就能被认出,李捕快反应又及时,还给出重奖,那一伙儿,一共是八个外乡人,没过一个时辰就被人举报,让李捕快摸到他们的下脚之处。

    果然回了县城。

    这帮家伙十分大胆,手里头还有‘货’,看样子是打算把货一块儿带走。

    这回大家都有准备,知道对方是老手,官差谁也不敢大意,快班好手们倾巢而出,都把备用的弓弩拿上,还叫了一伙儿绿林人士帮忙,先用迷药招呼。

    那八人的反应速度不慢,可有两个受了一番惊吓,现在也没恢复,拖了后腿,加上这边人海战术,杞县街上彪悍的小商小贩一大堆,一听衙门的人说,这就是那最近流窜过来作案的拐子,立时精神大振,连老太太都忍不住抄起鞋帮子砸人,没一会儿工夫,八个家伙都落网。

    要不是还得顾及人质,说不定更利索。

    这次李捕快不敢耽误,也怕再生出是非,直接把这些犯人通通打昏,这才押回衙门。

    县令知道李捕快出去办差,结果一等不回来,二等还不回来,又得了消息说犯人被人家捆住送到他手里,在他眼皮子底下竟然让人救走,本就心中窝火,更是生气,李捕快当时就跪下磕头谢罪,再把犯人交上。

    一下子就让这位县太爷把火儿又给吞回。

    随即听说是红尘小姐画的画立下大功劳,他顿时打了个激灵,一时恍惚,也就没多训斥,迟疑半晌,挥挥手让他们下去办差。

    不光是抓人就算完的,这帮匪徒拐来的人不少,除了救下的,不知别处还有没有。

    他们显然是惯犯,若是能寻根究底,再追下去,也许来年吏部考核,杞县县令能得一上上等。

    县太爷此时有心处理公务,不愿意尸位素餐,可心实在定不下,没办法,他也不容易。

    儿子的病情又严重了,早些时候只是腹痛不止,恶心干呕,如今加上噩梦连连,一下子就瘦得不成人形,孩子他娘整日四处求神拜佛,屋子里外都贴了符箓,却半点儿用也没有。

    现在他夫人闷在佛堂里,日日求菩萨保佑,出来就大喊大叫——

    “在哪儿?那个贱女人石云在哪儿?敢和老娘作对,老娘扒了她的坟,把她挫骨扬灰,还有她生出来的小畜生,什么脏的臭的都敢往老娘儿子头上栽!做梦!”

    项凡正发愁,要不要顺了儿子的意,答应红尘小姐,外面又传来一阵嚷嚷。

    他的伴读连滚带爬地扑进门:“老爷,老爷不好了,这回夫人动真格的,要小的叫上衙役,跟她一块儿出去,我看不好啊!”

    项凡脑子一懵,嗡一声,站了两下,愣是脚软没站起来:“哎,我这是作的什么孽!”

    他夫人以前不是这样,那是个虽然有点儿泼辣,却十分淳朴的女孩子,怎么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伴读连忙扶住老爷,两个人追出门。结果外面一个人也没有,夫人更是没了影子。

    “怎么回事儿?人呢?”

    县令哆嗦了一下,惊问。

    看门的两个老衙役坐在地上,一脸惶恐。指了指门外:“……夫人骑马走了,老爷,您快去看看,可别出大事儿。”

    “那个什么石云姑娘的墓地在哪儿,她怎么知道?”

    项凡顿时气急败坏。招呼人连忙去追,他记得红尘小姐说过,已经把石云的碎骨葬入一块儿风水不错的宝地,也做过法事,希望她能安安心心地去,别在人间作怪,他还亲自去烧了一回纸,只是没敢告诉儿子和妻子。

    只是耽误了一会儿工夫,再去追,居然没有追上。直奔山脚下的那块儿墓地才找到人。

    县令夫人尚未来得及掘地三尺,挖人家的坟,但她做得更过分,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好些污秽之物,各种垃圾,馊饭,污血,把人家的坟头洒了一遍,拆了墓碑,正要挖坟。

    项凡心口扑通扑通的跳。猛地扑过去抓住他夫人,简直要疯了,气急败坏地怒叱:“你到底要干什么?你要害死儿子不成?”一低头却看到夫人的面孔狰狞,眼睛里一丝丝渗出血丝来。眼前顿时一黑,使劲抓住她胳膊,颤抖着声音:“备车,我要去,去苍青山。”

    没办法了。

    儿子的命要紧,若是没了命。其他都是虚的。

    红尘坐在软榻上,半开着窗户,桌子上放着冰山,一本诗集刚翻了两页,老参就跟头咕噜地滚进来。

    “那个县令夫人差点扒了石云的坟,山上好些小动物们都跑了。”那些树也想跑,奈何它们灵智不全,也没有脚,只能战战兢兢等待即将到来的风雨。

    红尘眨了眨眼,片刻才想起谁是石云,登时一拍额头:“……那位夫人……”

    也太‘英雄了得’胆子大,换了皇后娘娘当面,也不可能敢做得出这等事,她都看见儿子现如今的模样,居然还如此嚣张,心得有多大!

    红尘忽然有些怅然若失。

    那位项县令的夫人固然在她眼中很不讲道理,肆意妄为的很,,没有本钱,还觉得合该天下人都顺从她的心意,但一个女人能那么活着,哪怕只活一段时日,想必也是极痛快。

    红尘想,若是自己上辈子放轻松,也活得那么痛快就好了,当然,不至于像那位一样作死。

    项凡县太爷赶到茶馆,在外头徘徊了半天,咬咬牙,正打算一鼓作气冲进去,大门洞开,小猫和小狸一左一右挑着灯笼,小莫牵着两匹马。

    红尘走在最后,罗娘还非让她披一件小薄斗篷。

    “马上天就黑了,夜里天还不暖和,你们又要去那等地方,小姐身娇肉贵的,可不比他们大男人。”

    小莫笑眯眯地就接过斗篷,小心给红尘披上。

    身娇肉贵?

    他们茶馆里难道还有娇弱的女人?

    项凡呆了呆,张口结舌,半晌没说出话,红尘叹气:“请把令公子抬到山上,没有他,我们想做什么都做不到。”

    县令只有点头,转身吩咐自己带来的人,赶紧回去接少爷。红尘骑上马,带着人直奔石云的墓地,一句废话也没说,到了地头,普济寺的三嗔也到了。

    三嗔客客气气地跟县令见礼,言谈举止还是一贯有高僧气度,县令看到他也在,心中多少安稳些。

    “怎么样?”红尘没时间等他们客套,皱眉四下里看了两眼,问道。

    “不好说。”

    这种超度厉鬼之类的事情,三嗔比较专业,奈何这回遭遇的是只猛的,传说中鬼婴到不少见,有时候大周朝的人讲个鬼故事,时不时就要提一提,但实际上当然不是所有来不及出生的婴儿都能变成鬼婴,那需要的条件很苛刻,可一旦真正出现……

    三嗔的脸色有些凝重:“你应该知道吧,十年前北山附近一小城,出现一个鬼婴,和现在这个就差不多,当时死了四十多人才被灵师给抓住灭掉,过了很多年,那一片的风水福地都瘴气弥漫,影响之大,可不是死了四十多人就完了的。”

    大周朝年年死人,真说死的人数。别说四十多,就是成百上千的死去,也不会直到现在,还让灵师们提起鬼婴就不痛快。

    拿东西直接打得魂飞湮灭也不是不行。反正不管什么罪孽不罪孽的,灵师能做到。

    可一旦如此,就要千万分的小心,因为它残留下的怨气很难在一瞬间清除干净,除非真有某些高僧大德愿意付出很大的代价来净化。要不然就找佛光普照之地,以佛法抵挡怨气,否则沾染到哪儿,哪儿就要遭殃。

    这一次,连三嗔都只是开开玩笑,并没有阻止他家师兄管这个,毕竟普济寺百年老寺,坐镇杞县,要是不小心让个鬼婴祸害了,他们的脸还往哪儿搁?

    三嗔轻轻按住红尘的肩膀。郑重其事地道:“红尘啊,你可是咱们杞县鼎鼎大名的灵女,这事儿你要负责任啊!”

    红尘:“……”

    “哎,你就是太讲规矩,一开始就抓住罪魁祸首,让他赔礼道歉,好好给石云办一场冥婚,安抚亡魂,鬼婴怨气一散,超度起来不要太容易。你到好,还要去和他们家里人纠缠,纠缠个什么劲儿!”

    红尘:“……这话是你和尚该说的?”

    真是说得轻松,要是县令公子不是心甘情愿。诚心诚意,难道能送得走鬼婴?

    鬼神不可欺,这是常识。

    三嗔翻了个白眼,这等事,对于他们这种以欺骗鬼神为生的邪和尚来说,那就不是事儿。

    “你到妥当。你守规矩,让县令家的败家娘们……啊呸,佛祖勿怪,勿怪!”

    三嗔咳嗽了声,板起脸,提高声音,正正经经地对县令道道,“现在您夫人举止不当,惹了大祸,要忍受折磨的,怕不只是公子爷,还请大人有心理准备。”

    项凡哆嗦了下,张了张嘴,很想说大师,咱能快点儿吗?要不然咱换个地方聊天?

    此地阴风阵阵,周围草稞子里面,时不时会有怪异的声响传出,入目所及,还有绿油油的鬼火,因为这一片儿算是个小小的风水宝地,多年下来,坟茔密布,乍一看很是吓人。

    回过神想起他妻子,心中更是不安。

    “小姐,大师,我夫人乃是粗俗夫人,并未读书明理,什么都不懂,还请二位看在我的面子上,多多担待,多多担待!”

    他的话音未落,后面就传来他夫人的嚷嚷声,这大嗓门,大家想听不见也困难。

    “儿子,你到底要做什么,你听娘的话,身子不好不要到这等地处来,娘会想办法……”

    声音由远及近,县令公子到了。

    两个人一来,不知是不是胡思乱想,县令忽然觉得风有些不对,更冷,一阵阵吹过,肌肤上密密麻麻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们就在石云的墓碑前站着,上面的污秽之物早就清理干净,墓碑也被重新竖起,还擦得干干净净,此时,那块儿碑却咯嘣一声,断裂开来。

    项凡心一跳,瞪大眼缩了缩脑袋。抱着肩膀忍不住向红尘他们走近了几步。

    三嗔扫了一眼,只当没这回事儿。

    很快,县令公子和县令夫人就来了。

    公子的确是被抬着过来的,项凡看着儿子苍白憔悴的脸,顿时心疼的厉害,也顾不上害怕,一路小跑就扑过去,跑着跑着,忽然吓了一跳,他看见儿子的背上好像趴着个什么东西,黑乎乎的,眼睛贼亮,一下子停下脚步,张了张嘴再一看,东西又没了。

    项凡实在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眼花,脸色却越发凝重,不管他夫人如何叫嚣,压着儿子扑通一声,跪在红尘面前,连脸面都不要:“红尘小姐,请您救一救这孩子,他是个好孩子,就算犯下大错也不是有心的。”

    红尘点点头,看了看那个少年,不等她开口,少年就斩钉截铁:“我愿意受罚,什么惩罚都愿意受,别说娶她是理所当然的,就是让我给小云偿命,我也乐意!”

    夫人横眉一挑,大踏步地走过来,红尘是真怕了她那张嘴,随手扯出一张灵目符箓,在她脑门上一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八章 八卦
    &bp;&bp;&bp;&bp;一瞬间,那夫人的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呆立当场,一动不动,整张脸都变得僵硬。

    红尘才满意地一点头,领着公子过去,走到县令面前。

    “好了,咱们现在来商量商量,究竟怎么才能让石云和她腹中胎儿都满意。”

    县令愣愣点头,还是忍不住扭头看他的妻子。

    只见他夫人纹丝不动地立在地上,神态说不出的古怪,脸上狰狞的表情还未曾退去,就变得很害怕的模样。

    “她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你的夫人既然这么大的胆子,干脆让她帮忙做点儿事,也省得我多费手脚。”

    一会儿做法,周围的孤魂野鬼们还得轰走,那可不容易,交涉起来麻烦的很,不如就看看县令夫人那张人憎鬼厌的嘴,能不能气得鬼怪们自动退避。

    红尘笑了笑,还解释道:“灵目符箓对身体无害,就是让人的眼睛,在一段时间内变得和我们的眼睛差不多。”

    所谓灵目符箓,乃是使人的眼睛清亮,可视凡人不能视,自然也包括鬼怪。

    不过这东西是廉价的,和那些比较尊贵的灵师做事时常用的幽冥灯不同,使用了它,鬼怪能在人眼中现行,不过是极为扭曲,展现那种凄惨的原貌,有时候甚至还会自带幻象,让人惊恐欲绝,灵师们轻易不用。

    要是万一把大客户吓死,就算完成任务,工钱去哪儿拿?说不得还要倒贴赔偿损失。

    红尘这就没什么顾忌。

    “尊夫人那么能耐,都敢和石云吵架,还折腾人家的坟茔,想必不介意再和别的鬼怪吵一顿!”

    项凡:“……”

    红尘果然不管,就这么悠悠闲闲地看着。

    那位县太爷的夫人却是生平第一次,感受到惊骇欲绝。

    漫山遍野都是游魂,树上吊着一个吊死鬼,舌头老长。吞吐不定,脸瘦的像骷髅。脚底下躺着个被剖腹取心的,一次又一次,胸腔咧开。露出心脏,肠子肚子都恶心地摊在一边儿。左边有个掉了半个脑袋的男人,正傻笑着伸手摸她的脸。

    这一瞬间,她甚至想要昏死过去,想要尖叫逃跑。想要做很多很多的事儿,却连动都不能动一下。

    县令夫人本名李秀娟,曾只是个普通乡绅女儿,与项家毗邻而居,两家关系不错,以至于李秀娟就是家里出了败家子弟弟,家道中落,还是能嫁给家境很不错的项凡。

    她这一辈子可谓顺风顺水,在家时弟弟再是个败家子,对她这个姐姐也心疼得很。嫁了人,项凡又是青梅竹马一块儿长大,即便她没文化,不能与他红袖添香,项凡也没找个漂亮女人回家给她添堵,后来又有了个好儿子,眼看着一生顺遂,不过是和以前一样,打发走勾引他儿子的坏女人,怎么就落到如此田地?

    李秀娟想不明白。满心的愤怒,但这会儿站在阴森森的山脚下,回头看去,儿子相公都看不到。入目的全是孤魂野鬼,心虚发寒,肚子里翻江倒海,恨不得吐出来,偏偏又昏不过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东西一步一步向她靠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最后出现的是石云。

    李秀娟怒吼:“你个……”

    一句话没有完,石云的肚皮咧开,里面爬出一个孩子,居然玉雪可爱,看那五官,长得和她的儿子一模一样,那么漂亮,脸上带着微笑。

    李秀娟忍不住也跟着笑了,她这一生,最得意的就是有个好丈夫,好儿子,如果她有了孙子,孙子也必然是如此可人疼的,那小婴儿一转眼就变成三五岁的男孩儿,更是调皮活泼,围着她打转,小模样美极了,像儿子像了十成十,甚至更懂事,会说俏皮话哄她开心,一声声祖母,说的人心都酥麻。

    孩子转一圈就长大一点儿,长到二十岁,高中状元,纵马游街,还是最孝顺祖母。

    她忍不住大笑出声,真是死了也能瞑目!

    忽然之间,天地变色,半空中出现一浓黑的团雾,狰狞恐怖,一口口吞噬了孙儿。

    “孙儿!”

    李秀娟大惊失色,扑过来抱住孙子,只见孙儿还是笑着,什么都不知道,那张脸却渐渐发白,枯瘦,骨肉剥离,露出累累白骨。

    她踉跄后退,吓得浑身发抖,可那孩子还是孝顺她,守在她的身边,寸步不离。

    “祖母,您怎么了?您怎么不要孙儿了?您看看,我是你的宝贝孙子,看看我的脸,像不像我爹。”

    形如骷髅,一身骨架,竟然还在笑。

    甚至,他一只手拉着他的爹,县令家的公子,李秀娟的宝贝儿子,两个人肩并肩,状似亲昵。

    “不要!”李秀娟崩溃,扑倒在地,嚎啕大哭,“错了,我错了,饶了我,石云,石姑娘,是我混蛋,是我不对,你放过我儿!”

    项凡就站在旁边,眼睁睁看着妻子莫名其妙地四处乱跑,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目瞪口呆。

    他儿子项晓龙也吓坏了,根本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是傻傻地站在一边。

    还是红尘算了算时间,慢慢走过去,随手把明目符箓摘下来,幻象顿时消失,李秀娟跪在地上,茫然地四顾,项凡过来扶她,她也打了个哆嗦。

    “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不敢了……”

    红尘耸耸肩:“好吧,看来撒泼法无用,还是得我们来。”

    三嗔作高人状:“劳烦红尘小姐。”

    看他的表情就像是说,这等安抚四边鬼魅的小事,用不着他这位高僧出马,派个小喽啰做了便是。

    红尘只好顶着四周无数孤魂野鬼挺恐怖的视线,念了几句咒。驱赶那些野鬼魑魅们四下散去,不敢靠近。

    三嗔:“……”

    他面上还是很高人,心中却苦笑,幸好没想着露一手,就是他,想驱走这么多不肯去投胎的鬼怪,恐怕也得用个三天三夜。人家到好,随随便便几句大众咒语,和寻常和尚念的也没什么不同,效果就如此显眼。

    也就是碰上他这个心胸宽广的。换了别人,不气死就得想办法捏死这小姑娘,省得她成了气候更让人心烦。

    别说是三嗔,项凡他们也能很直观地感受到周围的环境变了,虽然还是阴森森。但那种令人窒息的恐怖感,随着红尘念咒越来越弱,很快消失。

    仿佛月光都更明亮。

    风水云散,旁边传来一阵阵沙沙声,有些像脚步声,在这样的环境下本该吓人的很,可因为是远去的声响,到让人心安。

    做完事前准备,红尘正了正脸色,问项晓龙:“你是真心诚意要认错。要娶石云?”

    “我是。”

    项晓龙点点头,双目微红,“今生我只能给她一个夫妻名分,希望来世我能补偿她,做牛做马都愿意。”

    红尘又去看他父母。

    项凡就不用说,早就考虑好,迟疑了下就道:“石云姑娘从今日起,就是我们项家的儿媳,我会另外择吉日,把她的遗骨迁入我项家祖坟。”

    这还是他老师给出的主意。既然事情无可避免,那就做得漂漂亮亮,让任何一个知道始末的人,也不得不说一句项家够仁义。那项晓龙说不得名声会变得更好。

    毕竟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总让人喜欢。

    李秀娟整个人都呆呆的,愣愣点头,还深陷在恐怖的幻觉里没回过神,这会儿就是要她割肉,估计也愿意割。

    “那好。那我就问问石云,先说好,鬼神不可欺,天更不可欺,你们在天的见证下结为夫妻,若是有一丝心不诚,婚姻就不成立,到时候……就不是死一个项晓龙的问题。”

    项晓龙很坚决,长叹一声:“小姐请放心。”

    项凡犹豫了下,没说什么,他觉得自己这会儿算是很诚心了,当然,红尘主要问项晓龙,另外两个有点儿小心思也不严重。

    红尘也不摆架子,直接拿了纸笔,让项晓龙放血,这位也实诚,一放就把砚台给倒满。

    毛笔沾血,写下两个人的生辰八字,投入火盆,红尘默默念道:“苍天为证,项晓龙诚心诚意迎娶石云,今生为夫妻,来生为牛作马,任凭驱遣,若有一分不诚,请天降罪。”

    不只是说那么简单,这种手段每一个灵师都会,算是和对天发誓一个性质,但是有些灵师问上一百次,天也不会回应,红尘也就是走一遍程序而已。

    但连她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又成功了。

    几乎只等了小片刻,天空中的云层忽然裂开,大半夜的降下一团红光。

    乍一看,还以为天亮了。

    周围这些人都不由自主地跪下,低头,红尘嘴角抽了下,打了个磕绊,才继续道:“石云可在,是否应允?”

    这下子极快,坟头的泥土抖动,不多时变出一行字——无须为牛做马,今生姻缘不成,情愿三生石前等来世。

    项凡顿时松了口气。

    项晓龙放声大哭,连李秀娟都红了红眼角。

    “行了。”红尘松了口气,没成想这么顺利,剩下的超度鬼婴就容易得多,而且不必守在这等荒山野岭,回普济寺去便是。

    一行人身心俱疲,打道回府,红尘自己骑着马,和小莫一块儿,先一路小跑没了踪影。

    三嗔走到项凡面前,宝相庄严:“阿弥陀佛,施主好福气,遇到红尘小姐这样心地善良的女善信。”

    项凡一怔。

    “若非小姐故意戏弄令夫人,让石云母子消气,恐怕就是令郎无事,您那位夫人也很难逃得过去。”

    项凡闭了闭眼,想起他妻子所作所为,登时后怕不已,对红尘更是感恩戴德。

    他一开始也没敢怨怼,但多少有些不自在,任谁看见妻子被外人欺负,他也自在不了,可让三嗔这么一说,立时便觉得红尘是用心良苦。

    稍稍戏弄一番,总比丢了性命好。

    忽悠了县太爷一把,三嗔就笑眯眯去红尘面前卖好——毕竟是本地的父母官,对红尘的印象好一点儿,总比有芥蒂强。

    红尘白了他一眼。不过还是答应替他抄几本经书,也不知道这厮怎么眼睛那么灵,她揣怀里的经书都能被他发现。

    经书这种东西,不同的人抄写。效果可是大为不同。

    红尘贡献了几本经书,超度鬼婴的事儿就交给三嗔,三嗔又托了颠和尚。

    当然,颠和尚还是很负责的,至少比他师弟负责。事情办得妥妥当当。县太爷没少捐献香油钱,按照颠和尚的想法,收到的捐助应该拿出去做善事,问题是自从三嗔开始管财务,这方面他就不能全都做主了,像以前一样,每逢灾荒年,寺院里的弟子们个个都吃糠咽菜的日子,绝对不会出现,相反。寺里还富得流油,要不然红尘也不会总想着弄点儿什么东西,讹他们一笔。

    八月桂花香。

    茶馆里现在提供花茶,其实红尘还酿造了些桂花酒,失败了几次,最近才成功,酒香浓郁,色泽清澄,到显得比别的酒好很多。

    可惜茶馆这边没人能喝得到。

    至少薛小侯爷不登门,其他人没那么厚脸皮去人家后院讨酒喝。

    天气转凉。喝茶的人也日益增多,不愿意读书的那些个闲人就喜欢坐在园子里聊聊八卦。

    “听说了没有,县太爷家的公子和人结了冥婚,活人与死人成亲。还是县令家的公子爷,真不知道想什么!”

    “这事儿别瞎传。”有个包打听到是知道这件事情的始末,在杞县这样的地方,这等事本来也瞒不住,县太爷干脆就没瞒着,别人一看他很正经地在补偿人家姑娘。连儿子都愿意给出去结冥婚,多数人也就相信县太爷的人品。

    当然,他官声很好,在杞县有威望,便是有一二值得诟病的地处,老百姓们也乐意宽容。

    尤其是最近县令努力工作,刚抓到一批拐子,救回好些个孩子和女人,得回孩子的人家感恩戴德,给他送匾的人家络绎不绝,他儿子那点儿风流韵事,便并不惹人关注。

    “项公子的人品可算好的,要是我有闺女,我就给她招个这样品行的女婿,百年之后也放心。”

    “县太爷那事儿是旧闻,不新鲜,到是咱们穆爷,居然有传言说,他有了个私生女……也不知是真还是假。”

    这可是大新闻,一群闲极无聊的家伙们凑在一块儿说来说去,还言之凿凿。

    红尘都差点儿信了。

    薛公公气哼哼地坐在一边,猛地灌了一气苦茶,茶其实一点儿都不苦,桂花茶,很香甜。问题是喝到薛公公的嘴里,不苦也要苦了。

    红尘想,也许她该弄点儿玫瑰茶给他喝,疏肝解郁。

    “我对小穆哪儿不好?胡政那小子不争气,家业给他,那才是败家,以后我这一摊子还不都是小穆的,他也会赚钱,如今太平日子难道不好?非要出去胡来!”

    薛公公郁闷的不行,“哎,说来他和我家青青一直没能养下个孩儿,我是有点儿担心,青青年纪不小了,可我都想好,要是真不行,等他过四十还没个孩子,就做主给他买妾,再不然,等雯雯两口子有了孩儿,过给他们一个,总不叫他们日后膝下空虚,现在可好,竟去外面胡闹,连孩子都做下,我们一家子竟不知情,青青日日哭,哭得我怕过两日雯雯要拿刀剁了他。”

    “阿尘,我一当长辈的,不好去劝,你年纪小,小穆又敬重你,而且这事儿闹出来,还是因着你救了那孩子,不如就帮我去问问,小穆有个什么章程?”

    薛公公叹气,“虽然我不高兴,可咱家不是不讲理的,事情已经出了,孩子无辜,他要愿意就让他把孩子带回家,养在外面还浪费呢,再说了,养在外头,那孩子将来怎么办,怕是都不好许个人家。”

    “……公公好心肠。”

    红尘喉咙有点儿痒痒,哭笑不得地道,她一云英未嫁的女孩子,居然被长辈托付这个,不知薛公公在宫里是不是也这般肆意妄为?

    不过,她一看薛公公那张愁苦脸,也就应了,说来还真是她把孩子救回,也惹出这等是非,去探问探问。也是理所当然。

    这位不只是在杞县,连在锦城都赫赫有名,特别会做生意的穆爷,这几日真是焦头烂额。

    红尘一到。他就忍不住揪着头发哀嚎:“小姐,祖宗,别问,什么都别问了!我冤枉啊!”

    他是真冤枉。

    “我怎么可能在外头讨小老婆?真没有。”

    红尘看了他几眼,到不觉得他在说谎。穆爷这人心里有成算,或许他不是特别爱他的妻子,这个时候,夫妻过日子,也不兴什么爱不爱的,结婚更多是为了家族。

    穆爷从一个一无所有的家丁,让薛公公提拔,做了大生意,成为有头有脸的人,为了他现在有的一切。他也不会随意乱来,破坏自己的生活。

    “哎,算了,我回去和我家娘子解释清楚。”他耷拉着脑袋,想起外头的传闻,为了不后院起火——“只能对不住了。”

    看样子穆爷不大想告诉她,红尘也没追问,只要他自己的家庭矛盾解决就行。

    这位主儿一看就烦躁的不行,她不讨人嫌,没呆多久便告辞而去。顺路回了薛公公一句,便把这些杂事抛诸脑后。

    到是没过几日,老参溜达来说八卦给她听。

    小茉莉也凑过来,显然同样好奇。

    没想到。红尘听到的,竟然很像是她在玉珏空间里看到的那些言情小说。

    女主角就是生下女婴的人,叫乐乐,姓y名,那是穆爷年轻时候喜欢过的女人。

    乐乐作为女主,她的生活可真是有点儿波荡起伏。首先,她是锦城李家的表小姐,自幼父母双亡,寄居人下,后就是走言情小说里女配的路子,被表哥中意,纳为小妾,偏偏表哥的正房奶奶是个厉害,愣是逼着她签了身契,连贵妾也不算,就是个贱妾,之后再宅斗中大败亏输,让正房奶奶提着脚发卖了去。

    然后就一个大转弯,变成主角待遇了。

    被发卖的时候,竟遇贵人,就是那位来杞县不久的厉王殿下,贵人也不知看上她哪一点儿,动了恻隐之心,为她赎身,还把安置在一个小院中,但之后那位厉王就把她给忘了,扭头回京去,独留下这位自己艰苦生活,又不幸发现自己居然身怀六甲,孩子肯定是表哥的,但她一个被弃的女人,还有那么点儿小心思要找厉王,怎么可能留下一个孽种?

    若不是她不小心,没注意,怀孕太久,打胎可能伤了身子,她连要也不肯要。

    幸亏她还有穆爷这个好友,就联系了旧友,一生下孩子,就塞给穆爷,请他帮忙处理,至于是送到别的人家,还是怎么样,那都是穆爷的事儿,她一甩下包袱,月子做完,就潇潇洒洒收拾东西去投奔自家金光闪闪的大贵人。

    红尘:“……老参,你们这些植物是不是很八卦?”

    老参笑眯眯:“我们又不像你们,可以四处走动,做自己想做的事,若是再不八卦一下,日子岂不是更难过。”

    好吧,蛮有道理的。

    红尘摇了摇头,那个什么乐乐还真有些小说里角色的样子,只是不知道她是主角还是配角,要是主角,指不定还真能心想事成,若是配角,也许就奋斗在作死的路上。

    她听过八卦就罢,这等事儿年年有,一点儿都不新鲜,到是穆爷居然给人家养孩子挺新鲜的。

    那位做生意做得有赚没亏,可不是什么善茬!

    “小莫,小莫!”

    红尘听完了八卦,看了看时间刚打算去上课,就听薛柏桥咋咋呼呼地进门。

    他可好长时间没露面了。

    红尘一回头,就见这位小侯爷洋洋得意地冲进来,直奔正替客人倒茶水的小莫,一把拽住他的袖子喊道:“破了,你出的珍珑棋局我破了!”

    小莫扫了一眼他手里拿着的棋谱,微微一笑。

    薛柏桥顿时和炸毛的小肥猫一样蹦起来:“什么意思,什么意思?看不起我?”

    “……我什么都没说。”

    “你的眼睛在说,说这不是我破的,哼哼,请了外援又怎么样,你又没规定不能请,反正,从今天开始我要继续来吃饭,吃饭!”(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九章 娃娃
    &bp;&bp;&bp;&bp;吃饭就吃饭吧。

    曲三娘挺喜欢给他做饭吃的,只看今天的伙食一下子丰盛了好些,连鸡汤都炖了三种,盛放在雪白的汤盅里端上来,就知道这位小侯爷有多得厨子的欢心。

    她还亲自端来一碗肉沫鸡蛋羹,塞给小侯爷,笑得特别慈祥。

    要不是三娘都快四十了,守寡也有近二十年,估计茶馆里上下都要以为她是春心萌动。

    红尘估摸着,大约是把小侯爷当儿子看待,毕竟他显得挺小挺单纯。

    薛柏桥一边吃,一边支支吾吾地控诉,总之就是小莫怎么忽悠他,和他打赌,破不了珍珑棋局就不去过来,他迷迷糊糊就答应了这种自己一点儿好处也没有赌约。

    罗娘一行人:“……”

    小莫原来也有这么淘气的时候,她们还当这位永远冷静理智,甚至对待陌生人有一种潜藏在心底的冷漠,现在居然被她们发现,那个小莫也喜欢逗弄薛小侯爷?

    红尘失笑,大约是小侯爷实在好玩。

    随手拿过棋谱来翻了翻,红尘也会下棋,当然,只知道皮毛而已,不算臭棋篓子,可和高手也下不起来。

    以前常听人说,精通谋算之人一定是下棋的高手,不过,在她看来到也不一定,夏安身为一族之长,还做得极好,在京城很好地保全夏家基业,哪怕最乱的时候也没乱了自家,算是精通谋略的能人了吧,奈何一下棋,就能逼得家里小辈不知所措,连想让棋都没办法让的地步,偏偏他还没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下得很不错。

    “小莫这珍珑棋局可真有点儿意思。”

    红尘笑眯眯地看了小莫一眼。

    她自己是看不出什么,毕竟水平有限,可玉珏空间里有大能精通棋艺,看了也忍不住赞一句有意思。那就只能说小莫是此道高手了,他的身份来历肯定不一般,会下棋也很自然。

    薛柏桥狼吞虎咽地吃饭,外面忽然落下暴雨。

    本来晴空万里。一瞬间浓云密布,暴雨骤然降下,黑压压的云层让人的心情都跟着变得压抑。

    “莫不是龙王爷闹脾气呢。”

    茶馆的客人们吓得都躲在房间里,廊道中去避雨,望着半空中黑云翻腾。甚至觉得这会儿或许就有一黑龙在天上翻滚不休。

    小莫抬头看了一眼天,披上蓑衣出去,把园子里的灯笼摆设都收了,又叮嘱曲三娘煮一锅姜汤,客人们也喝一碗。

    别看现在还热,伤了风到不容易好。

    当当当,当当当

    大门忽然被敲响。

    小猫吓了一跳:“这种天竟然还来客人?”估计是有游人进山遇到大雨,这才来他们茶馆躲雨。

    三步并作两步,很快就赶到门口去,一开门。果然见到两只落汤鸡。

    是两个中年男人,其中一个稍微年轻些,左脚有点儿跛,不过身量笔直,看起来无一分自卑,显见并不觉得身上的残疾有什么大碍。

    “快来壶热茶,这天气!”

    小猫也没多说什么,就请他们两个进来,开门做生意,本来就要大开方便之门。小狸也极有眼色,替这二位找了欢喜的衣服,幸好两个都是大男人,也没那么讲究。家里小莫的衣裳勉强能穿,短一点儿,瘦一点儿,长袍穿着也显不出什么。

    换了衣服,喝完茶,两个客人总算缓过劲。就坐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地商量事儿。

    红尘扫了一眼,就见左边年纪稍长的男人,从背囊里拿出一个木雕。

    是两个娃娃,一男一女,宛如观音座下童子,十分灵透可爱,并肩坐在一叶扁舟里面,一个吹笛,一个摇摇摆摆地跳舞,人都只有拇指那么大,如此之小,却是五官精致,实在不容易。

    那个年轻的客人看了看,显然十分满意,竖起大拇指笑道:“好,补得真好,和以前一模一样。”

    真是挺漂亮的。

    红尘一看就心生欢喜,忍不住过去仔细瞧了瞧,年轻的客人也不介意笑呵呵地捧起来任凭大家观赏:“我们陶师傅做这个那是一流,你们谁家若有女眷想求子,不如请一个娃娃回去,说不得来年就能抱个大胖小子。”

    年长的客人只是笑着摇头,“也就讨个吉利而已。”

    他们这么一说,还真有客人过来攀谈,看样子想买,年长的客人确实是靠手艺吃饭,便把大家七嘴八舌的要求记下,笑眯眯应了一定给他们好好做。

    红尘拿来看了看,笑道:“这是陶师傅修补的?从中间裂开了吧?”

    说着,她又拿起凑在鼻尖闻了闻,轻声道,“当初做这个的人,莫不是伤了手,怎么竟有一股子血腥味。”

    年轻客人登时一惊,“咦,小姐竟能看得出来?”血腥味他们不知道有没有,可断裂却是真。

    陶师傅也吓了一跳:“可是我哪里做得不妥?”他对自己的手艺还很得意,修补得毫无缝隙,浑然天成,不曾想让人家一上手就泄了底。

    红尘忙摇头:“这可看不出来,师傅的手艺绝对一流,只是隐约感觉到两个娃娃之间的气场有缝隙,到像是曾被利器斩断过,直觉而已。”

    年轻的客人就笑了:“小姐还真会想。”

    他这东西就是年头久远,这才腐朽断裂,怎么可能会被什么利器斩断?

    到是陶师傅皱了皱眉,若有所思。

    红尘说了句便抛在脑后,还是喜欢这样的小物件,干脆就把家里大大小小,包括平安都叫在一处,让陶师傅按照大家的模样,一人给做一个娃娃。

    “我们都不急着要,慢慢做便好。”

    另外……红尘随手沾了茶水,在桌子上画了一只大白虎,一只小老虎,一只小豹子,还有只白猫,线条简单,要他一起做。

    那客人失笑道:“大生意啊,陶师傅一个人,怕是要做个半年呢。不过按照诸位的形貌做得话,难道不会觉得忌讳?”

    毕竟是木人,做出来有些不妥当。

    红尘笑道:“没事儿,我们家百邪不侵。”

    小莫也走过去低声和这位师傅说了几句话。一边说,陶师傅就一边点头,显然也是想做点儿东西。薛柏桥是有热闹看就要插一手,谁也别想落下他。

    不过他要的东西显然很让人为难。

    “看见没,看见没。招风耳,大鼻子,黑脸,旁边要写字,写上我是林旭!”

    陶师傅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薛小侯爷在桌子上画什么东西:“这是您养的猪?叫林旭?”怎么还给猪起名字,真不知道这些贵人们心里想什么。

    薛柏桥一愣,随即哈哈哈大笑起来:“对,对,就是我养的猪。您可好好给我做。”

    红尘:“……”

    算了,由他去。

    这一趟避雨,谈下的生意超过一整年的,那位陶师傅显见非常满意,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更灿烂。

    等大雨停歇,临走之前还约定了时间,过两日就过来做工,要是只有一件半件的,陶师傅的记性好,看一眼就能做出来。可茶馆上下这么多人,都要他做,那便得仔细些才好。

    陶师傅是个很认真的人,答应要做。第二日就拎着他那一套家伙事直奔茶馆,也不用红尘她们专门摆姿势,只看一眼,便低头雕刻,不紧不慢,动作熟练又优雅。拿着刻刀,这位到有些宗师的架势。

    红尘一看便笑道:“陶师傅学这个,得有多少年了?”

    “从五岁替我爹打下手,至少整整三十年,正经出师到才十年有余。”他们家祖上就开始做木匠活,曾祖甚至参与皇陵修建,就是活得时间太短,也没给家里留下多厚的家底,以至于他爹本来想供他读书,改换门庭也只能再往下拖一代。

    “我儿子可不做这个了,做好了也没出息,还是要读书,读了书就算考不上举人进士什么的,只要中个秀才就能开蒙学,那才是真出息。”

    说笑的工夫,陶师傅已经做出一个粗胚,是平安的。托在掌心里让大家看,小平安肉乎乎,圆滚滚,特别可爱讨巧。

    红尘伸手捧住,细细把玩,越看越爱不释手,到让陶师傅脸红了红,有点儿羞赧。

    正说话间,小猫一脸古怪地跑过来,看了看陶师傅,苦笑:“……李捕快来了,要带陶师傅走,好像有人告陶师傅以假换真,把他们家老太太气得中了风,昏过去到现在还没醒。”

    陶师傅顿时大吃一惊:“什么!?”

    红尘皱了皱眉,让小狸把李捕快迎进门,这位对红尘很客气,因着陶师傅是她的座上宾,也就没太为难,简单说了下,就是陶师傅的一个雇主,托陶师傅修补了一个破碎的木质摆件,但对方把东西拿回去之后,老太太一看就说是假的,而且一着急,一口气没上来就晕过去了,请了大夫,大夫都说可能是中风。

    “眼下闹成这样,死者家属哭着喊着说陶师傅畏罪潜逃,还是我们衙役过去问,才知道陶师傅是来了红尘小姐这里,您看这事儿弄得!”李捕快也有点儿别扭,毕竟从人家红尘小姐的茶馆里逮人,还是有点儿不给人家面子。

    陶师傅整个人都傻住:“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们老陶家的人,绝不能干那种事儿,再说,我就是个做木匠活的,经手的东西,有个几十文大钱就算贵的,为了这么几十文,我值当毁了自家的名声么?”

    而且什么以假换真,又不是古董玉器,一堆木头玩意儿罢了。

    他是满头雾水,但衙门既然接了案子,这位怎么也要跟李捕快走一趟。

    “哎,因为秋家三兄弟,老大瘸腿,老二目盲,老三乃天哑之人,都身患残疾,这事儿反而要小心处理,要不然于我们县太爷的名声上或者有些妨碍。”

    一时间,茶馆里好些客人都很同情,惹上官非并不是小事儿,也不知道陶师傅能不能度过这一劫,原告还如此特殊。

    红尘他们多多少少都为他担着心,不过,陶师傅只去了半日,就轻轻松松从衙门回来,又到茶馆做活儿。

    “幸亏县太爷明察秋毫。要不我可要做一个冤死鬼了。”

    陶师傅是忠厚人,可再忠厚,碰上这等倒霉事也要生气。他吃一场官司,成了冤死鬼或许不至于。但若真陷进去,陶家家风败坏不说,说不定还得有牢狱之灾。

    “整个都是糊涂人办了糊涂事,幸亏秋家那老太太醒了,否则我可真说不清楚。”

    陶师傅叹气。

    “老太太醒过来。跟县太爷派去问话的师爷说,她抱着真的娃娃睡觉,她家老头子就会来与她说话,拿了我给修补过的娃娃,老头子根本没出现,所以,娃娃必然就是假的。”

    客人们一听都笑叹,老太太糊涂了。

    可不是糊涂,这般分出来的真假可不能作数。

    闹了个大乌龙,李捕快怕红尘介怀。还特意来跟她说了说始末。

    ‘苦主’秋老太太今年六十五岁,早年丈夫失踪,不知去了哪里逍遥快活,她一个人把三个儿子拉扯大,到如今四世同堂,儿子们身子有些不好,可都被养得不错,经营了不小的买卖,还置办了好些田地,她也是时候安享晚年了。

    可她年岁一到。就想着把家业分一分,自己的嫁妆分一分,提前做身寿衣,她也能挑挑颜色。再打造一口棺材,生前就进去躺一下,不舒坦还可以改,等死了再进去,舒服不舒服的也没办法告诉别人。

    老太太家里的儿孙都孝顺得很,她老人家说什么是什么。就依着她的意思操办起来,大家都有商有量,半点儿也没因为产业而有芥蒂,反而互相推让。

    那日,老太太把东西分好,心里有了盘算,一时松心,就又想起她家老头子,忽然要找一个娃娃摆件。

    这东西是老太太的心头好,他老头子新婚时送给她的,当年老爷子不见之后,整整一个月,她老人家日日抱着那个物件以泪洗面,还是为了孩子们擦干眼泪,把东西藏了,再也没去看一眼,今天却不知为何,忽然想看。

    她大儿子就亲自去库房翻找,结果找出来傻了眼,那木雕娃娃居然从中间截断,男女之间分裂开来。

    家里人立时就不知该如何是好,要知道这东西可是老太太的宝贝,这些年来虽然不看,可即便是举家逃难时,也没给丢掉,老了之后更时时絮叨,但凡有空就说她和老爷子的事儿,说起来就要提一提这个东西,那是二人定情之物,十分要紧。

    虽然孩子们都觉得,自家那个爹抛弃妻子,着实不靠谱,当儿子的不好说爹的不是,可娘如此惦念一个绝情人,实在是让人不能理解。

    只是老太太年纪不小,孩子们都怕她伤心,便想了个法子,先让孙子过去闹腾,闹着她讲古,看看能不能让老太太把这个给忘了,他们再想办法把东西修好。

    这办法到是不差,一切很顺利,几个大孙子缠了老太太好几日,那摆件也被复原如初,却不曾想,老太太一拿到东西,当场就变了脸色,仔细看了半天,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哭着厥过去,非说这是假的!

    一下子把秋家人都给吓得发蒙,尤其是老大,狠狠地抽了自己几个耳刮子,立时就连夜跑去找陶师傅。

    当时陶师傅正在茶馆干活,在红尘这儿,吃得好,喝得好,又热闹,他都有些乐不思蜀,那秋家老大去找了两次没有找到,再加上大夫说他娘可能中了风,一时气愤,竟去报官。

    他报了官也有点儿后悔,老百姓显少愿意和衙门打交道的,幸亏县太爷是个明理之人,念在他们母亲生病,不是故意戏弄的份上,并不曾为难。

    “不幸中的大幸,没出乱子。”

    陶师傅一脸的心有余悸。

    客人们讨论几句就去说别的新鲜事,一个老太太的呓语,没什么好在意。

    夏日里暴雨过后,园子里的花花草草落了一地,红尘抱着小茉莉出来晒晒太阳。

    老参也似模似样地躺在地上,眯着眼睛享受阳光,他是一副老仙翁的扮相,哪怕这么躺着,乍看上去也如那位太白金星一般有派头,红尘笑了笑。就拿出笔墨画了一幅画。

    这是书院童先生留的作业。

    后来这份作业交上去,还变成书院财产,挂在山长的书房受人瞻仰。

    山长给它取了个名字,就叫学生眼中的最好山长!

    郭老从此留起一嘴漂亮的胡须。因为不是白的,还恨不得去找来白色染料染上一染。

    当然,让他夫人强烈镇压了。

    此时此刻,红尘却不知道这幅画后来的名气,只有一笔没一笔地画。

    最近那些先生们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一下子紧迫起来,给学生们加了好些功课,一时间怨声载道的,连红尘这茶馆都被带累的少了不少客人。

    常来茶馆的客人里面,阑珊书院的学生们可占了百分之三十。

    “小姐,秋大夫人来了。”

    小猫提着衣摆,穿过园子,走到红尘眼前小声道。

    秋家的人?

    “找陶师傅的?”陶师傅受了一番惊吓,心情不定,怕自己手抖。再雕坏了东西,又工作了两天便回家休养,打算养精蓄锐一阵子,这会儿却是没在。

    “不是,说他们让小姐受惊,特来赔礼。”

    礼多人不怪,人家来赔礼的,红尘怎么也要见一见。

    小狸把人送到客厅,上了茶,粗粗一看。秋大夫人面容白净,手脚纤细,指尖略有些茧子,想来常做针线活。是个勤快的,打扮得干干净净,显得斯文懂礼。

    见了红尘,她也没说什么,只是致歉,再奉上一份礼。略坐了坐便告辞。

    “这秋家还真是讲究人家!”罗娘她们都失笑。

    后来有个客人说起,大家才知道,不只是他们茶馆,还去了人家陶师傅的左邻右舍家,当初秋家找人时,没少喧闹,搅了那些人家的清净,他们老太太一回过神,就强令他们速速去赔礼。

    却说这本不是什么坏事儿,只说明秋家的人谨小慎微,陶师傅却一连好几天心神不定,甚至还过来亲自跟红尘他们赔了不是,退了订金,推掉手中的活儿。

    “我这心乱了,雕出来的东西不能看,实在不能敷衍小姐。”

    秋家这般客气,那老太太也不像是无理取闹之辈,还听说她老人家几十年茹素礼佛,不见荤腥,近年来条件好了,更是时常捐赠香油钱,又每年都放生。

    这样一个老太太,偏偏对这件事不肯松口,只说娃娃不对,陶师傅又是个仔细的,越来越觉得可能是自己修补的不好,才让秋家老太太有这般错觉,一时间竟否定其自己。

    他说什么也不愿意做了,红尘没辙,只是略有些失望,又换了个会做娃娃的师傅给做了个,但总觉得不如意,像归像,却没有之前的灵气。

    不知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红尘晚上没睡踏实,老看见那个损坏了的娃娃摆件。

    一男一女,两个娃娃裂开,断口平滑,隐约带着一股杀气。

    第二日,红尘醒后便托老参打听了打听,当年秋家那位老太爷究竟是为了什么失踪的。

    看老太太的样子,夫妻两个感情应该很好才对。

    因为年代久远,这事儿已经湮没在时光中,就是植物的记忆恒久,对时间也不敏感,还是不大容易打听得出来。

    不过也知道了一点儿,那个秋老爷的失踪是个谜团,连具体的确定的时间都没有,秋家失去当家人一团乱,又是那么个年景,也没人去追究。

    当年的杞县可不是现在,那阵子战乱频频,举国闹饥荒,旱涝灾害,加上蝗虫,真是不知多少个村子变得十室九空。

    那种情况下,秋家没了个人,还有谁有力气去管?秋老太太竟一个人把三个儿子都平平安安地带大了,着实不容易。

    “人家老太太本来就是能耐人,他们家东边的老槐树说,老太太把日子过得很好,甚至还积攒了一布袋的肉干,最困难的时候,连树皮都没了,她那三个儿子又都有残疾,想逃荒都难,愣是让她靠着肉干,野菜杂草给养到这么大。”

    线索特别的少,红尘却骤然想起曾经见过的那个娃娃,有了一个有些恐怖的猜测。(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章 勇气
    &bp;&bp;&bp;&bp;“……有什么不对吧。”

    罗娘拿着块儿抹布,东抹抹西蹭蹭,在院子里打转,转来转去,就看见小莫一脸忧伤,坐在石凳上看月亮。

    “小莫,怎么这几天咱们小姐都不说要吃东西了?”

    不光不闹着要吃新鲜吃食,还没了胃口。

    晚上曲三娘炖了一大锅猪蹄,香糯绵软,晶莹剔透,馋得他们还没吃就垂涎三尺。

    可最爱吃猪蹄子的红尘小姐,连看也不肯看一眼,闻见味儿就皱眉头。

    曲三娘急得私底下跑过来问,是不是她手艺变坏,还是小姐想尝鲜,莫不如请个大厨做点儿大菜。

    可大菜她也不吃。

    昨日中午薛老爷推荐了个大厨,擅长南北菜色,尤其精通烤全羊,特意精挑细选,选出来一只小羊羔,细细烤得焦黄给她奉上去,结果红尘小姐连看也没看一眼,就让人拿出去给客人加菜,到让几个书生吃得走不动路。

    小莫也低下头,把视线从半空中收回,声音飘忽:“三天,三天来小姐都是吃的素菜,一点儿荤腥不沾。”

    罗娘一怔,她到没注意,红尘小姐对吃食有点儿挑剔,但也只是爱个新鲜,并不难伺候,注重养生,每次摆在桌子上的饭菜也是荤素搭配,一个月一般还有一日节食清肠胃,她们现在都忙,吃饭跟打仗似的,也没注意到小姐吃的是荤还是素。

    园子里灯火通明,隐约甚至能看到外面群山的影子,有少年的朗朗读书声。

    这么好的风景,以前红尘小姐看见都会高高兴兴地说:“加一道红烧肉!”

    这会儿,红尘从房间里走出,大门开着,里面铺了一地乱七八糟的符箓,龟甲,铜钱,还有些零碎。瞧着都别扭。

    红尘是半点儿也没在意,随手拿了一张信笺,递给小猫:“去,送到秋家。给他家老太太……罗娘,我今天想吃炒芹菜,蒸茄子,酸豆角,再煮一碗小米粥。”

    肉呢。肉呢?罗娘苦笑,小姐什么时候变成兔子了,茶馆里养的兔子偶尔也要吃点儿肉末的。

    据说吃肉的兔子肉质更好!

    曲三娘的拿手菜叫醉兔,就是给兔子吃肉喝酒,养上三天,宰割下锅,味道鲜美至极。

    好几个客人打算偷师,结果派出去的厨子看着曲三娘做菜,回去重复一遍过程也做不出那个味道,就是因为这种秘方。

    罗娘一脸的不可思议。

    红尘心下叹气。从善如流,要了一道鱼汤,不要鱼只要汤,罗娘登时觉得万里晴空,高高兴兴去了。

    然后那碗鱼汤就喂了老参。

    “浪费啊!”

    再浪费她也不大想喝,尤其是罗娘还在汤里面加了鱼脑子,鱼眼珠儿……

    “我是不介意。”

    老参它们是不介意的,植物根系发达,什么都能吃。

    红尘这等莫名症状,持续了七八日。幸好不太长,她就又恢复过来,愿意上餐桌跟大家伙一起用饭。

    只是不知为何,忽然就多了些感慨。偶尔说一些玄之又玄的话,常叹人生不易。

    人生不容易这种事,难道是现在才知道的吗?

    还有一件好事,陶师傅那段怀疑自己,怀疑人生,怀疑一切的自卑症状也过去了。又跑到他们茶馆干活。

    效率非常高,很快就做出好些个漂亮娃娃,平安的更是第一个打磨好,上了色,红尘拿红绳拴着,挂在小狗子的脖子上面,它似乎也很喜欢,一点儿都不闹腾。

    往日给这小东西穿个衣服,它都只在红尘面前乖巧,一扭头就又撕又咬,非弄破不可。

    “秋家老太太这会儿清醒了,说自己那会子糊涂,现在看我修补的那娃娃,觉得哪儿都好,还特特让她大儿子亲自过来给我赔礼。”

    陶师傅也有点儿不好意思,“她老人家是个好人,这点儿小事儿,我也不会计较。”

    不计较还耍脾气不干活?还好意思说自己要养家糊口,要工钱要得那么狠,连个折扣也不肯给。

    这日,红尘刚准备去书院,秋家就递了消息,说是老太太想登门拜访。这山路不好走,秋家的人都怕老人家摔到,一个劲儿劝,死活劝不住,红尘哪里能让人家六十多岁的老人拜访她,何况还是刚刚病了,疑似中风的病人,连忙让秋家的下人带话回去,就说若是老太太方便,她就过去拜见。

    秋家在杞县不算是多大的人家,底子毕竟薄得很,都是连饭都吃不上的苦哈哈出身。

    就是如今条件好了,秋家人依旧住在一起,房子显得逼仄,灯光也黯淡。

    三兄弟和他们的妻子都坐在东厢房,把小小屋子挤得更显昏暗。

    “咱老太太这两日也不知怎么的,一时问寿衣好了没,一时又问择没择墓地,还说要准备两副棺木,她想和……爹……”

    秋家大儿子皱眉,若不是娘耳提面命,他连一声爹都不愿意叫,他娘小时候总告诉他,说他爹是个大英雄,大豪杰,很疼爱他们,可小时候他还愿意听,如今是万万不肯信,或许是见自家兄弟都身患残疾,那人才不肯负责,偷偷溜走,只剩下娘亲一个人带着他们苦苦煎熬。

    “大哥,你说爹还活着吗?娘若真有那想法,咱们不如替她老人家寻一寻?”

    秋家老二自幼眼盲,到被母亲和哥哥保护的极好,并未受太多罪,也是家里对那个爹最有好感的一个,“不是说他老人家还是大族公子,识文断字,有一身好文采,就是身子骨弱,一身的病痛……”

    一家子全翻白眼。

    这都是老太太说的,他们到觉得那应该是她老人家给自己的丈夫脸上抹金,先不提别的,光他们爹是倒插门,入赘到秋家来,就知道他不可能是大家公子。

    哪怕小伙子出息些,想要入赘,也会选择富贵人家,娶媳妇不容易,想入赘难道还没门路?秋家的亲眷长辈。几个尚在人世的族老提起他就讳莫如深……想必不是什么好东西。

    “先不说这个,娘要见红尘小姐做什么?”

    老三拿出本子,写了一句。

    他口不能言,到是兄弟三人里读书最多。识字最多的,两个哥哥只是认识几个字,能算得清楚帐,他却认认真真念过书。

    “红尘小姐我也不太清楚,只听别人说。她本是蒋家庄的人,后来发现自己的生身父母另有其人,又被养母不容,这才断绝关系,现在在阑珊书院读书,乡亲们对她到没多少诟病,似乎是她养母有些问题。”

    只听说红尘是阑珊书院的学生,秋家兄弟们就安了心,既然能考入书院,自然是品德极佳的人物。

    可母亲找人家作甚?

    一时间。三兄弟脑洞大开,难道是娘亲知道了亲爹的消息?红尘小姐是他们爹爹再娶生下的孩子?年岁不对,那是孙女?

    如果红尘知道这三兄弟的想法,登门的时候,也许就不会因着这几位客客气气,而对他们心生好感。

    秋老太太催得急,红尘当日便乘车去秋家,其实她略有些犹豫,这几日推算秋老爷的死期,越推算。越觉得不对,猜测的答案过于匪夷所思,偏偏连玉珏空间里的大能都好奇,替她推算了下。结果着实不好。

    她思绪有些乱,只并不是真正没见过人间惨事的小姑娘,面对秋家三兄弟时,也仅仅略微显得沉默了些。

    秋老太太在堂屋里坐着,面容慈祥,一头银发。手里抱着那个娃娃摆件,一挥手让儿子媳妇们退下。

    秋家老大回过头就有点儿别扭——客人登门,怎能不奉茶水?但母亲发话不许进,谁也不敢进去。

    “原来竟是个小姑娘。”

    秋老太太看着红尘,颇为意外,叹了口气道,“多年心结,竟让你一个小女孩儿看破,还是身处局外之人。”

    红尘低头,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一下子猜到了,就仿佛是鬼使神差一般。

    秋老太太显然也是这么想:“听说小姑娘能通灵,或许就是我的夫君主动告诉你,想让这个秘密大白于天下,他不是个负心人,却背了这么多年的恶名,想必也心有不甘。”

    也许红尘是外人,老太太说话无所顾忌,也或许是她沉默太久,如今想要倾诉,红尘正好撞上,老人家打开话匣子,微笑道:“你还小,大约没挨过饿,不知道挨饿是什么滋味……四十年前,大周初立,四境不安,周围都在打仗,咱们龙椅上坐得这位天子还是幽王……这话是我夫君告诉我的,我可说不出来,只知道那会儿日子难过得很,别说吃饱饭,乡亲们家家户户都是吃了上顿就得愁下顿,一有个天灾人祸,卖儿鬻女都寻常。”

    红尘没说话。

    别说以前,就是现在,那些个灾荒连年的地方卖儿鬻女又有什么新鲜。

    “我记得那一年,赤地千里,颗粒无收,我刚生了小三,夫君身体也不太好,家里一连半个月没粮食,外面的树皮都扒干净了,村子里还有族里的父老,就商量着要易子而食。”

    秋老太太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说,脸上的表情十分冷淡,好像说的不是什么凄惨的事,仅仅是把那最平常的生活讲述出来。

    “夫君身体不好,这天灾又不知何时才能度过去,家里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我就与夫君商量,莫不如拿小三儿去换点儿粮食,他是个哑子,就是活着又能活多好?再说,大人都没粮食吃,我连奶水都要挤不出来,快给他喝血水了,又如何能养得活一个小婴儿。”

    明明秋老太太没有太激动,但红尘却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额头上冒出一层冷汗。

    “我说的时候,夫君看着我,看了好久,我长得不好,皮肤黑,也不大会化妆,他却不同。”秋老太太的表情很奇怪,就像是天上掉下来一块儿大馅饼,砸在她怀里,她既暗喜。想吞了,可含在口中又怕这里面有毒,最后发现确实是一块儿很好的馅饼,反而疑惑。这东西怎么就给了自己?

    “我夫君是个极好的男人,我想,我这辈子,下辈子,哪怕十辈子。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了,他看着我说,老天只给他这五年好日子,命不久矣,希望能好好陪我一日,带我去玩一天。”

    秋老太太叹气,“我哪儿懂他那些,他吟诗我也听不懂,可只要他高兴,我就高兴。那天真好啊,我夫君真温柔,没说那些我不懂的话,只告诉我,他喜欢吃我做的饭,尤其喜欢肉干,我就笑他,肉干哪里好吃,又浪费,还硬得很。可他说,只有一个好处,放得时间够长,看见了知道是肉。人就能撑下去,也就足够了。”

    “他那么好,说什么我也同意,他说肉干好,那东西就是不好,也只能是好的。”

    “那一天晚上。我睡得特别香,第二天却发现他的身体冷得厉害,就那么死了,我握着他的手,坐了好久好久,也可能并不久,只是我感觉时间长,他在桌子上留下了几个字,肉干,活下去。就这几个字,他教了我许久,我都学会了,他还一遍又一遍地教,生怕我忘记似的,一瞬,我就知道了他的想法,他一向懂得怎么支使我,也知道我违抗不了他。”

    红尘指尖发凉。

    秋老太太却仿佛陷入自己的世界。

    “我照着他的意思做了,自己一个人。本来是想拿他去换个别的人,但我一个女人,刚生完孩子,身子又弱,哪里又能去?真是,也不知道当时是哪来的勇气,可我做得特别好……他不知道,从那天开始,我每天一拿起他送的娃娃,就能看见他,看见他一脸悲伤,我知道,他想我去陪着他,但儿子们怎么办?三个孩子,身有残疾,没了爹再没了我,还能活吗?”

    “其实,无论有多少……并不够吃的,也不能保证饿不死,但就像他说的,肉是好东西,只要有,孩子们想一想便有了勇气,我们一家四口,拼命努力地挣扎,活着,终于熬过来了。”

    秋老太太的眉眼舒缓,却流下一滴泪,“孩子们长大成人,连三儿都娶了媳妇,我也能走了……可怎么又见不到他?”

    红尘咬了咬嘴唇,瞳子微微收缩了一下,忽然就有一种莫名的悲哀。

    多么可笑,她上辈子汲汲营营,明明也算是苦出身,不至于不食人间疾苦,可她没有一日想过,她的日子实在算不上最苦。

    锦衣玉食,呼奴使婢,最多愁一愁一个男人爱小妾,伺候婆婆太磨人,便是最后让蒋婵给害死,至少也是风光大葬,光是陪葬品,怕都能让一个五口之家过一辈子富庶生活……

    心里苦又算什么,和这些个什么都不想,只求一口饱饭,甚至为了填饱肚子能灭绝人伦的人相比,她纯粹是无病**吧。

    红尘压抑难受了这几日,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长久以来,锁住她的某个东西瞬间碎裂。

    玉珏空间顿时抖动了下,只有一瞬间,别人并没有在意。

    红尘却怔了下,空间左上角出现一个头像,还是她自己的,旁边也浮现出金色花纹,还有一行飘字——恭喜‘红尘’达成条件,开通会员,试用期结束,认主程序启动中……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扫了几眼见没多大变化,就暂时丢开,不过这么一打断,心中的抑郁总算稍减,脑子也恢复清明。

    想了想,她忽然站起身,贴着秋老太太的耳朵小声道:“您相公不是怪您,他是舍不得,担心您照顾不好自己这才留下来看着,一直到您打起精神,他知道一切都好,就放心走了。”

    声音略带了一点儿灵力,安抚人心。

    秋老太太一怔,拼命忍着,却始终忍不住,眼泪簌簌而下:“我相信,他对我好,最好了……呜呜呜,相公!”

    她一痛哭出声,秋家三个儿子猛地冲进门,扑过去扶住母亲,怒瞪红尘,看模样简直要扑过来杀人似的,秋老太太抽噎道:“不许无礼,不关红尘小姐的事,我是高兴的,高兴的!”

    秋老大这才放心,扶着母亲坐下。给她顺了顺气,给了红尘一个歉意的眼神。

    红尘耸耸肩,由着三兄弟团团围着母亲安慰个不停,自己就除了屋门。走了两步忽然顿足。

    “怎么了?”小莫刚擦了擦拉车的马,出了一身汗,怕熏着红尘,就离得远了些,见红尘的脸色不太对。不由问道。

    “唔,我可能做错了一件事。”

    红尘按了按眉心,转身过去把秋家大儿子叫过来,“去请个大夫,给老太太看一看。”

    秋大一想,母亲的脸色看起来不坏,但毕竟是病着,的确该找大夫复诊,就忙和媳妇打了声招呼,亲自去请。顺便送红尘出门,“我看得出来,母亲是真的很高兴,谢谢小姐。”

    他虽不知红尘做了什么,却是个孝顺的,他娘亲开心,让他怎么样都成。

    这位一道谢,红尘就更不是滋味,忧心忡忡,上了车。小莫一边赶车,一边扭头问:“小姐和秋老太太谈得不好?”

    “没有,是谈得太好。”

    老太太的心结至少解去大半,但这当真是好事吗?她这一轻松。若一心要跟了她的相公走,年纪这么大,说不定一松气就当真走人。

    六十五岁也算喜丧……喜丧也不乐意让她丧吧!

    红尘的直觉果然十分准确。

    不过三日就传来消息,秋家的老太太不好了,大夫们都说是药石罔效,她老人家人虽然不是顶富贵。但心肠极好,多年来帮助了许多人,活人无数,就连普济寺的癫和尚听说此事,都亲自走了一趟去探望,红尘得到消息时,就十分及时,忙赶过去看。

    秋家三兄弟气色全不好,只是面上也没有太悲痛欲绝,见到红尘,更不会想到怪她,反而客客气气。

    “劳小姐惦念,我们是打算先备上棺木,给娘冲一冲,说不定就好了。”

    红尘一听他们的声音就知道,这三个怕是还回不过神,没有真实感,看来的确都是真正的孝子。

    “我想去探望一下老太太。”

    “自然可以。”

    秋老大领着红尘进去,老太太躺在床上,眼睛浑浊不堪,呼吸声时有时无,似乎感应到红尘进门,努力睁开眼看她,嘴唇微张:“我……我……”

    红尘贴过去,就听她气若游丝地道,“我能见到他吗?”

    略一迟疑,想了想,她才凑近一点儿道:“身为一个生人,我也不知您二位能不能碰上,但有一点儿,您相公恐怕还没来得及修墓立碑,子孙们逢年过节,也没有拜祭过,恐在黄泉待得不大舒服。”

    老太太一听这话,登时就睁开眼,望着儿子,伸出手。

    红尘连忙把手背过去,用力摇了摇。

    这三兄弟虽心急,到一下子就看明白红尘的意思,闭口不言,全装糊涂。

    他们越糊涂,老太太就越着急,竟蹭一下从床上坐起来,红尘连忙扶住她,拿出一张符箓,贴在她的眉心,笑道:“老太太莫着急,您不如在梦中与您的相公相会,问一问他的想法,商量商量后面的事儿。”

    老太太面色一缓,潮红也稍稍退了,平躺在床上,渐渐呼吸平稳,秋家大儿子来不及离开屋子,就拉住红尘急道:“小姐,难道我娘还能好起来?”

    红尘也没把握,不敢把话说得太死,要不然……万一这三兄弟承受不住,就是她的罪过。

    “我试试看,老太太现在是觉得一切都了了,可以放心,松了气,既然大夫说没救,你们不如就死马当活马医,这几日找点儿麻烦事,给她老人家添添麻烦。”

    红尘叹道,“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死志估计也一样,若老太太的寿数还有,多惊吓几次,许能延寿。”

    那仨面面相觑,也不知道红尘说得靠谱不靠谱,但现在的确是没了法子。

    只他们三个乖巧了几十年,现在要给娘亲找麻烦,技术真是不熟练。(未完待续。)

    P:&bp;&bp;有吃不下饭的亲么?吃不下就吃不下去吧,权当减肥。
正文 第九十一章 征兆
    &bp;&bp;&bp;&bp;秋家这三个兄弟,是真不知道要怎么给自家的老母亲找麻烦,都是实诚人。

    红尘一看他们愁眉苦脸地蹲在她的茶馆里喝茶,就忍不住想乐。

    世上原来还有不会调皮的孩子呢。

    也不急着跟他们说,先问了问老太太的情况。

    秋老大说起这个到是高兴一点儿,“娘还好,这几日饭都多吃半碗,就是喜欢睡觉,每天一早就要睡,我们问她,她说是睡着了就会做美梦……可惜我娘醒来到把梦见什么给忘了,要不然说出来也能让我们开心开心。”

    恐怕开心不起来。

    红尘猜测是她的符箓确实有作用,或者说,秋老太太自己解了心结,愿意梦见她男人,两个人在梦中相会,可这些让秋家三个儿子知道,他们又怎么会高兴?

    反正那件藏了几十年的秘密,是绝不能暴露的,秋老太太自己想必到死也绝不会说。

    想了想,红尘就转移话题,笑道:“你们家老太太那么安心,大约是看你们兄弟和睦又孝顺,不是正分割家产呢?不如作势争一争,看看她老人家如何?”

    三兄弟面面相觑,心下犹豫,都不乐意,秋老大更是皱眉:“若我三兄弟闹,岂不是让相邻族人看了笑话去?”

    其他二人也犹豫,时人重名声,坏了名声想再修补却难得很,再说,万一把老太太气出个好歹来,那还了得?

    红尘也不强求,只道:“秋老太太一个人辛辛苦苦把你们拉扯大,性情坚韧,你们就是闹点儿事,她也只会想办法化解,决不至于气病了,若她连这点儿事儿都受不住,恐怕也没有今日。”

    秋老大一想,的确如此。他自小就没见过母亲颓废,事情再难办,母亲也不惧。

    小莫过来给他们重新换过茶,坐下笑道:“我给你们说个故事。话说陈国初年,天下安定,朝有梧桐可栖凤,在野无遗贤,当时的取士。不如现在,不用科目取士,也没有这么多书院共襄盛举,唯凭州郡选举,其中以孝廉最为重要,所谓孝则忠君,廉则爱民,自然不错。”

    他说这些闲话,大家爱听。

    几个喝茶的客人也凑热闹,有个阑珊书院的同窗便道:“举孝廉那也是富贵人家会钻营。孤寒的就算有曾参之孝,伯夷之廉,上哪儿去让人知道?最后做官的也依旧是富贵子,要不然怎么说陈国腐朽,国运不昌,最后为我大周所代。”

    红尘失笑摇头。

    大周立国以来,编纂史书,自然要极力贬低陈国,到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历朝历代全是如此。要说陈国的选官制度,当然不算妥当,应该诟病,但也绝不像大周官面上说的那么不堪。

    小莫叹了口气:“您说的情况自然是有。不过,举孝廉也绝不是随意就能推举,若所举之人果然才德兼备,不拘资格,骤然升擢,举荐之人也要记录受赏。同样的,如果所举之人后日贪财坏法……那举荐之人也同罪,二人可谓休戚相关,大家都不敢胡乱举荐,那时朝中也算清肃的。”

    一众客人面面相觑,小莫所言,与他们以前知道的大为不同,可听了也觉得有理。

    人家前陈国祚五百年,不算极长,可也绝不很短,若真如大周朝史书记载,皇帝昏庸,臣下多谄媚小人,陈国哪能延续?

    “好了,莫谈国事。”

    小莫咳嗽了声,拍了下桌子,一本正经地道。

    其他人都笑,先谈起来的还不是这位,其他人哪里知道这个?阑珊书院的学生再博学多才,先生们授课,也不敢明面上说陈国那些不能对人言的历史。

    小莫说的也有分寸,像他现在讲的这些,固然和大周明面上的说法有一点儿不同,到底都无关紧要,再怎么样,科举之道还是深入人心,人人赞好的。

    收起笑语,他又正经开始讲故事。

    “当时陈国阳羡县,有一人姓许,名武,字长文,十五岁时,父母双亡,有两兄弟,一名许晏,一名许普,许武十分疼爱两个弟弟,教导时从不疾言厉色,若是弟弟哪里做错,他只自己跪在家庙前谢罪,说是自己有失督导,希望父母在天之灵保佑二弟成才,直到他兄弟知错改过,这才肯起身。”

    “兄弟三人同寝同食,若是弟弟们学业有所长进,他比自己得了大儒夸奖还要开怀,到了年纪,相邻劝他娶亲,他也怕成家后,要与弟弟别居,再忧虑妻子对弟弟不好,就不肯娶,没过几年,许武孝悌之名远扬,州府尽皆推荐,朝廷便征他为议郎。”

    故事说到这儿,好些客人嗤笑。

    大家议论纷纷,都觉得陈国那时候的举荐制度挺好,他们生在那个年代,也免去三五不时的考试。光考一个童生都不知要费多少力气,若是举荐,以他们在乡中的名望,没准儿真能做官!

    小莫不理会这帮无聊人。

    “许武虽担心幼弟,却没办法,只好叮嘱弟弟们用心攻读诗书,自己去朝中受职,入朝之后他才思敏捷,果然颇得陛下倚重,朝中大臣也有好些看重他的前程,欲将女儿许配于他,只是许武想到两个弟弟或许只能求娶平凡人家的女孩子,他若和士绅大族结亲,恐怕妯娌之间不好相处,就以家中已经有未婚妻为借口,通通推拒掉。”

    “又过了数年,许武官越做越大,始终不见弟弟们扬名,也不知家中情形如何,这日告假,衣锦还乡,在家娶了妻子,看两个弟弟都已经长大成人,就也为他们娶妻,兄弟既成年,自然该另立门户,许武召集族人,分析家产,本来族人都以为他是孝悌之人,分产理当公平公允,没成想,许武却独自占了九成产业,给两个弟弟不足一成,全无谦让。每日呼奴使婢,看着弟弟日日耕作不休,颇有欺凌幼弟的意思,族人气愤不已。都说他做了高官也变了心性,奈何两个弟弟却无怨言,他们身为外人,不好以疏间亲,也只能罢了。”

    一众客人满头雾水。都不知小莫说这个作甚。

    难道讽刺陈国举荐制度,只举荐上去一堆虚伪小人?

    秋家老大也纳闷,不过他是事关自己,脑子转得快一点儿:“您是让我也变一变心性,欺负我家两个弟弟,好让母亲着急?”

    小莫失笑:“……也差不多是这意思。”

    说完,不等秋家兄弟着急,就又接着讲,“陈国时与现在不同,朝廷重视清议。过了一阵,朝廷再次下诏求贤,闻听阳羡县有口号传扬,说是,假孝廉,做官员;真孝廉,出口钱。假孝廉,据高轩;真孝廉,守茅檐等等。家乡父老都说许家二子,三子。德行盖过兄长,就举荐了他们,二人同时入朝为官,五年便做到九卿之位。满朝都称颂二人之廉让,这时兄长许武才说出他的真意,他是因为见两个弟弟始终不被推举,归家之后见他二人并非才德不好,便故意做出种种不君子的行为,好让弟弟显名。如今果然奏效,那些家产更是并未归到自己的名下。”

    一群客人愣了愣,都感叹那许武果然是真君子。

    秋老大更是咬牙:“我明白了,我这点儿名声算什么,只要娘亲好,别说只是污了名声,就是要了我的命,我也愿意!”

    虽说打定主意,可也不好太着急。

    秋家又给老太太请了个大夫,开了方子吃,红尘又去看了她老人家几次,每次都引导着她说些老爷子的事儿,眼瞅着老人家渐渐开始着急,张罗着让儿子们丈夫造一个衣冠冢。

    “我昨天见他,他还是那么年轻,就是太落魄了些,没有新衣裳穿,连口热饭也吃不上,无片瓦遮身。”

    秋家老太太发愁,拉着红尘的手,“您是个有能力的,指点指点我,看怎么给他寻个风水宝地。”

    红尘笑着答应,难得很郑重其事,让玉珏空间里的大能给她设计了一身法袍。

    时下灵师们穿的衣裳不统一,多数偏爱素色,她却做了一身泼墨一般的黑色衣裳,大袖,半长的裙摆,鞋子用小羊皮做的,高腰,底子厚,又镶嵌上特别的铁钉,很是抓地。

    红尘年纪太小,平常穿衣服不注意,总是少几分气魄,如今打扮妥当,单单站在那儿便让人感觉出不同,秋老太太明显更信她三分,尤其是红尘竟领着她沿着她和她家夫君最后一次出门的路程走了一遍,很慢很慢,却大体无一差错。

    “您的夫君魂魄迷失太久,墓地选址不能马虎,修建也不能轻率,怕是花费少不了。”

    “花多少都行,多少都行!”

    秋老太太在这方面不肯节俭,回去就把三个儿子叫到眼前,吩咐了下去。

    然后秋家的儿子们就发作了。

    也不是那种闹得沸沸扬扬的做法,就是显得比较怠慢他们那位爹,今天老三觉得田里的出产少些,想找老大要他那头牛,明天老二觉得他手底下两个铺子有些周转不灵,要老三分笔钱出来,后天老大也不好,他一个人劳苦功高的,怎么娘亲的嫁妆全给了老三,只给他留下点儿零碎做念想,那不合理。

    都是诸如此类,兄弟间竟不似往日亲昵,哪里还有心思给他们几十年不露面的爹做什么坟墓。

    “他几十年没回来过,又不知生死,万一活得挺滋润,咱们给他立了墓碑那才是不孝。”

    这到是秋家老大的真心话。

    秋老太太登时就有点儿发蒙,以前儿子们别说为了点儿外财闹腾,就连口角都少,知道疼人的很,现今变得这般,由不得她不着急,一急,立马便有年轻时候的蛮劲儿,气势汹汹揪住仨儿子的耳朵怒气勃发,恶狠狠教训一顿,出了一身汗。

    秋老大眼看着本来躺在床上,动一下都难受的母亲,跳着脚气势汹汹,眼泪都滚了下来,三兄弟搂住母亲抱头痛哭,哭得嘶声裂肺,那个委屈劲儿,秋老太太哪里受得住?

    红尘是掐着点儿又请了个大夫过去,结果没两日就听说老太太大好了,还自己去普济寺请大师来给她夫君做了场法事。择定了墓穴,立下衣冠冢。

    都是她自己带着两个儿子操办,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做事比寻常四五十岁的还要利索。

    秋家那边诸事平定,红尘虽然没亲眼看着母子几人是怎么抱头痛哭。怎么亲亲热热,但也知道绝对坏不了。

    小莫却有些不可思议。

    “小姐就不怕老太太一生气,再给气出点儿毛病?”三个儿子为了家产闹事,换别人家,把亲爹气死都不稀奇。这等案子,他遇见的可不少。

    红尘只摇头道:“人心虽然不可测,但母子连心,秋老太太不是糊涂人,秋家那三兄弟也不是很会演戏的,老太太也就一开始能被唬一下,随后怕是立时就能明白。只是即便明白了,三个儿子为了她连名声也不要,她也不敢这时候出个意外,再让儿子们当真背负不孝的罪名。”

    也是老太太身体其实很好。她才敢走这一步险棋。

    反正秋老太太是好了,没过几日,趁着天气好,老太太还领着三个儿媳妇到红尘这儿喝了一回茶。

    “其实我相公还有兄弟在,前几年辗转找到我们娘几个,送了信儿来,只是那时我有心结,一直不肯回应,现在想想,还是趁着我身子骨还好。跟亲戚们联络联络,再耽误真要一伸腿去了,好些事儿晚辈不知道,再闹出误会。”

    老太太临走叹气。“我夫家本是京城人,姓许,虽说他是入赘了我家,可在我心里,他不是赘婿,临到老了。总要让这三个回去认认亲。”

    她显然也不知道孩子们能不能记入许家的家谱,可即便是不能,亲戚关系最好也不要断了。

    只是想说服儿子,亲爹不是抛弃妻子的渣爹,怕还有得磨,毕竟,就是杀了她,她也不能把事实真相说出口。

    红尘送走老人家,没收他们家的谢礼,全拿去普济寺供奉,别人的也就罢了,秋老太太那位夫婿的所作所为,却是让她心甘情愿地敬重几分。

    送走老太太,小猫说外院新进来一批书,是薛公公送的,说都是今年送进宫的,万岁爷也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他,知道他向来爱附庸风雅,就让另送一批过来。

    他就直接扔红尘这儿了。

    薛公公现在只盯着两个女儿的肚子,再也没以往的闲情雅致,书本埋没在他家吃亏,到不如让红尘收拾出来,与众多君子分享分享。

    红尘出去一看,顿时吓了一跳。

    难道这位薛公公在宫里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光是书箱就堆满三间大屋子。

    小狸已经拆开一个书箱检查,回过神便发愁:“小姐,太乱了点儿。”

    红尘过去一瞧,果然乱七八糟,今年市面上的新书都在,堆积一处,鱼龙混杂,捡起来第一本是诗集,诗文也就一般,她自己作得都比这些强点儿,下一本就变成策论,里面到是有些好文章,文字犀利而悦目,再往下面翻,竟还翻找出一册双李新出的文集,问题是双李的画绝对一流,他们两个小文章……那只能说勉强看看还过得去。

    当然,也有好书。

    “哎,没办法,把罗娘她们都叫上,总要整理出来才好。”

    幸亏当初设计书架时,就提前想到以后书籍会越来越多,她还打算寻一寻古籍,大部分都是竹简,更是需要很大的空间。

    一群人摆开桌子开始工作,桌子上铺满了白纸,经史子集,分门别类,列出书目,再按照部首,数字,贴上标签,统一整理好入书架,翻找也容易。

    尤其是以后要晒书,总要搬动这些东西,没个标签收拾起来太艰难,客人们想借阅也不容易。

    说来简单,这却是极大的工作量,不过也有好处,一来茶馆书籍增加总是好,二来罗娘她们做这一次活儿,多少能让自己学到的东西变得系统些。

    她们整理书籍,多多少少总要浏览一下,尤其是这几个又是极认真妥帖的人,不知不觉就能学到很多东西。

    “天啊,你这茶馆的装饰品可够雅致。”

    一排一排的书还泛着墨香,就平铺在草坪上,假山上,亭子里,连鹅卵石的小径一不注意。也要踩倒一片书。

    薛柏桥一来,再一看,登时胃疼的厉害。

    “阿尘,到你这儿就别让我瞧这些乱七八糟的书了。姓林的那混蛋最近逼着我读史书,这都十多天,天天要读,兵书也就算了,史书又臭又长的。谁乐意看?”

    红尘失笑,支使这位小侯爷过来帮忙。

    这些书籍都是从京城千里迢迢运送过来,送的人自然小心,但数量多,还是有一些受潮,或者破损。

    下雨天刚过去,这几日到放晴,她们便把书们晾晒一下,顺便统计那些受损的,能修补的修补。不能修补的也要处理掉。

    薛柏桥只好黑着脸,老老实实蹲下来干活,他这都快形成条件反射,以前姓林的就逼着他干活,像什么晒书啊,磨墨之类,他哪天不乐意不肯干,准要倒霉一整日,后来就形成了习惯,变得特别‘乖巧听话’。

    “先生止步。玉园今日不开放。”

    外面忽然传来小猫略有些急促的声音,薛柏桥心下一喜,猛地站起身就往外走,“我去看看。”

    红尘皱了皱眉。听着声音不对,小猫居然害怕了,这孩子跟了她后,可是养得越发大胆,又不是小狸!

    想着,她也站起身快走了几步。

    一出园子。就见小猫小腿微颤,可还是很坚定地挡着几个人。

    为首的一个很高,比红尘自己要高出两个头还要,乍一看和巨人似的,也很年轻,长得却五官深邃,很是俊美,只是目光尖锐,神色轻佻,身上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万大人,万大人,小的已经换过酒菜了,都是北燕名产,还请大人移驾。”半晌,不远处有个圆滚滚的,身上穿着官服的中年人,气喘吁吁地过来,一脸谄媚,“还有我们蝶楼的香香姑娘也来了,万大人……”

    那高个身后一黑脸男子冷笑:“蝶楼的庸脂俗粉,你们也敢拿出来糟践我家大人,那等婊、子,也就你们周人愿意享用。”

    官员一噎,登时就说不出话。

    蝶楼在四国都有,大周多一些罢了,达官贵人们无不喜欢把蝶楼的美人纳入房中,已成风尚,他家就有个千金得来的佳丽,这会儿让人一说,那千金的美人,也一下子变成暗无光彩的顽石。

    高个儿一挑眉,目光忽然落在红尘身上,上下打量了两眼,就像在挑一块儿肥肉,终于露出比较满意的表情。

    “这个到还有点儿意思,年纪虽小,但我偶尔尝尝鲜,吃一口鲜嫩的也无妨。”

    那万大人第一次开口,声音嘶哑,难听的很,周围的人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呜呜。”

    平安一下子从石头后面蹿出来,恶狠狠地去咬万大人的裤腿,却被他抬起一脚踢中肚子横飞出去,红尘吓了一跳,连忙一垮步接住,却是不可避免地挨近了万大人,胳膊瞬间被他握住,红尘心中猛地跳动起来,身上略略冒出些许虚汗,腰间的青锋蠢蠢欲动,她有那么一瞬间,甚至升起杀人的**。

    但只一瞬,万大人的手似乎一僵,红尘一用力就挣脱了出去,抱着平安立在一旁。

    “飞石打穴?”万大人忽然不可思议地笑了笑,“还是……这种手法竟然还存在?难道那位林老王爷尚有传人存世?”

    他抬起头,目光落在站在假山旁边,十分低调的小莫身上,大笑:“很好,很好,你很好。”

    说完,他似乎就没打算再寻麻烦,一转身,带着几个手下走了出去,脚步轻快。

    小莫抬起手,按了按面上的面具,神色隐约有些暗淡,看了红尘一眼,嘴唇动了动,终究没有说话。

    红尘扫了他一眼,心里扑通扑通地跳,飞石打穴,这到不稀奇,上辈子就听说有些武林人士专门去练过,但北燕人口中的飞石打穴,显然不一般。

    她忽然有一种感觉,也许等不及三年,她的生活就要发生很大的变化。

    京城永安

    厉王府

    陈玮坐在灯火前,一张俊脸在烛火中若隐若现,慢慢把一封密信投入火盆中烧掉,密信上代表北燕王族的灰鹰,似乎咧开一张嘲讽的笑脸。(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二章 林七
    &bp;&bp;&bp;&bp;王府的宫门按说只能有五间,超过要算违制,厉王府却在直通皇宫的方向又开了一间,宫殿也建造的奢侈华丽至极,皇帝对他的九子的宠爱,算得上远逾其他儿子。

    陈玮自己的房间却朴素得很,没多少摆设,床铺也是旧的,十几年没有换过。

    不是他多么简朴,更不是为了求一个好名声,他哪儿还有什么名声可言?那简直是每日不停地作妖,不把大臣放在眼里,动辄揍得王孙子弟生活不能自理,要不是他爹疼他,什么都替他担着,光御史参他的折子就够把他百八十回。

    这种人,又怎可能因为名声让自己过得不好。

    他园中养了无数美女,每个美女都过着最奢侈的生活,只是他享不了富贵罢了。

    十几年来,除了在他的榻上入睡,在别处每一闭眼,便是噩梦连连,弄得他连行军打仗都要带着床铺,带着基本的家具,也幸亏他是个尊贵王爷,就是有些特权,旁人也不以为意。

    陈玮坐在桌前,一坐就是大半个时辰,这才回神,推开窗户,就见一个身着甲胄的侍卫立在窗口。

    “你去一趟杞县,赶在……算了。”陈玮苦笑,“何必立什么牌坊!”

    厉王府东面不远,便是国师府。

    皇宫附近的地方并不多,房子大部分都是皇上赏赐的,只有皇室比较亲近的人家,才能得此殊荣。

    国师府邸乍一看,到比厉王府还气派,只是人家的装潢设计,那真是京城一绝,还是当年崇阳先生亲自操刀设计出来,过去十多年,依旧不落俗套。

    现任国师姓宋,叫宋淼,自二十八岁起继承国师之位。至今二十年,始终深得陛下爱重,虽在朝中并无实职,却是京城一不可或缺的势力。

    宋淼已经在多年前就不问世事。只除了每年主持一次祈福大典,或者朝中有大事发生时,陛下会亲临问卜外,其他时候长年累月不见外人。

    诸多国师府的杂事,都是由他两位弟子出面料理。

    今天宅了十几年的宋国师却忽然有了兴致。只穿了一身轻便衣服,一个随从不带,要去大云寺转转。

    两个弟子只好扔下手里头的活,跟过去保驾护航。

    他们师父年纪虽说不大,身体却不太好,吹一次风,病上一回,那都是很要命的事儿。

    戒慎正在大云寺后面调配丹药,抬头看到宋淼来了,似乎也很意外:“难得。好像今年的药还不到时候,怎么这么着急?”

    宋淼沉着脸,缓缓在椅子上坐下,才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递过去,戒慎接过来一看,也登时色变,惊问:“可确实?”

    “北燕万明亲口所说,他是大宗师黎涛的入室弟子,虽然让人废了功夫,眼力却还在。应该不会出错,而且当时不是也没找到他的尸体?”

    宋淼穿了身寻常白袍,头发夹杂了些许霜色,整个人坐在那儿。气势沉凝,只看他的人,任谁都要觉得此人乃正人君子。戒慎却知道,这是个视天下如无物,喜欢把一切玩弄于鼓掌中的人,连自己这个和他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他面对面坐着。

    “其实他死不死的,已经无所谓,林家只剩下一群妇人,他便是活下来,也只能躲在阴沟里等着腐烂,难道还能翻天,再说,他就算找人报仇,也是找厉王去,与世外之人,我们大周朝的国师又能有什么关系?”

    戒慎叹了口气,轻声劝道。

    宋淼半晌没说话,似乎在犹豫,但戒慎一看他的眼睛,便知这人连犹豫也是做给别人看,心中忽然有些不耐烦,他每日炼药修行,忙得不可开交,近来还卡在瓶颈上,整日处理这等闲杂琐事,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修行有成?

    “罢了,就让‘流沙’出手了结,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杀人,只看钱财不问缘由,正好,我有一女弟子在那边儿也有些麻烦,就帮她一并清理干净,算是送她及笄礼物。”

    戒慎是出家人,无出家人的慈悲心,到有平等之心, 世人无论是人,还是一猫一狗,在他眼里都没大区别。

    “就是‘流沙’要贵些,杀个人能抵得过半套房子,钱你出,我是出家人,穷得很。”

    宋淼不差钱,他没金钱观念,不过两个徒弟会捞银子,又孝顺得很,出点儿钱也无妨,到是听到戒慎的女弟子,他不觉失笑:“你悠着点儿,夏家那位,我瞧着可是没真心把你当师父,还是个狼崽子,别看是母的,母的更狠毒,小心她成了气候,你第一个受害。”

    “本就是强者为尊,适者生存,如果我不能永远比她强,被她害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戒慎就是喜欢有能力,有手腕的弟子,不像宋淼,本身是个毒蜘蛛,却养了一对绵羊一般的弟子,简直让人恶心。

    在京城,国师宋淼与他的狐朋狗友注意到杞县,杞县这边,红尘他们刚刚好也提到了那位国师。

    “北燕使臣怎么这个时候进京?”

    阑珊书院一帮学生都属于本地最顶尖的读书人,虽不在朝堂,那也是十分关注朝廷的逐项事宜。

    按说现在不是年尾,边疆虽有些小规模的纷争,但这种纠纷年年有,不稀奇,到不了需要互相派遣使臣的地步,那位陛下的圣寿乃是二月份,今年已然过了。

    “难道朝廷有什么大动作?”

    好些学生浮想联翩,琢磨大周和北燕是不是要结盟,两个国家,大周富庶,北燕兵强马壮,若是两国结盟,四国之间的关系就又要起变化。

    结果他们浮想联翩半天,让郭老一巴掌拍回去。

    “一群不读书的,今年大周立国一甲子,陛下和国师要举行大祭天,别的国家也就算了,北燕与我大周乃是兄弟邻邦,怎能不来?”

    兄弟邻邦?

    一群学生面面相觑,这些年大周与北燕战乱频频,他们都快把两国历史上关系不错之事给忘了。红尘也是半晌才回想起历史。今年果然必须得大祭,那是百年前就定好的。

    世人都知道周朝对于灵师那类能与天地相通的存在十分重视,却已经很少有人注意到根由,百年前。太祖皇帝尚是陈国大将,当时天下大乱,太祖护卫小皇帝连日苦战,退守南域,已经退无可退。当时便有一位灵师从南域丛林中款款而至,说他夜观星象,天降妖星于陈国,陈国已经不能存在,除非有一个新的紫薇星君能担当重任,才可免去百姓兵戈之苦。

    那位灵师外貌如高人,口舌却也是厉害至极,竟能说动当时的陈国末代国主主动说出若得紫薇星君,他愿为僚属的话。

    当然,这位国主根本没活到紫薇星君出世。不过数日,便旧疾复发死去。

    那位新的紫薇星君,自然就是大周的太祖,他也果然成就一番功业,平定了乱世,把陈国的土地扩展了三倍有余,建立大周朝,太祖,太宗两代皇帝都是英明圣主。

    当时的北燕还是一个小部落,他们的首领便是太祖的挚友。还是太祖帮助北燕国主建国,那时周朝可谓强盛,与现在完全不同。

    红尘坐在一边看郭老一边吃煎茶,一边教训学生。她到不介意招待同窗,这帮学生们到自家茶馆来聚会,还能帮茶馆宣传宣传,显得格调更高些,再说,让罗娘她们提前接触一下。多认识书院的人,也好为将来考学做准备。

    就是郭老这张嘴越来越难伺候,曲三娘可不乐意伺候他——谁愿意伺候一个吃你做的饭菜,却无半句好话,全是恶言恶语的家伙!

    虽然厨娘很有职业道德,再不愿意也没翘班,红尘却不是个喜欢为难手下的雇主。每次这位来,她就自己去准备些茶点,不让三娘忙乱。

    “咦,怎么今天小莫这么安静。”

    那边聊了一会儿,郭老扭头看了眼坐在一旁发呆的小莫,诧异道。往日小莫也不喧闹,可每次大家讨论,他偶尔插一句便一语中的,弄得书院有的学生都知道茶馆的小莫精通经史,才华高远,连郭山长也赞誉有加,今天别说插话,连听也没听,一看就是神游天外的模样。

    红尘耸耸肩:“他这两天可能不舒服,不大喜欢说话。”

    郭老瞄了小莫几眼,一本正经地安慰:“小莫啊,你年纪不小了,是到了发愁娶媳妇的年纪,别担心,我可不是一般人,我是咱阑珊书院的山长,认识的好女子车载斗量,你喜欢什么样的?胖的?瘦的?家世太好的咱不要,娇气,要个知书达理的就行……”

    小莫站起身,扭头向外走。

    周围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

    郭老怔了怔,忽然恍然:“你是有喜欢的女娃了?”他扫了一眼红尘,板起脸,“男人别整天把心思放在这些情情爱爱上面,多读书,多学习,将来才有出息。”

    小莫早没了人影。

    这北燕使臣路过杞县,居然当真仅仅只是路过一下,没有惹出什么乱子,今天下午就准备出城。

    杞县上下都松了口气,连迎接的上官也放下心。

    要知道,那位县太爷这几日可是一口气瘦了两圈儿,乍一看他,都跟变了个人似的。

    红尘记得很清楚,上辈子她嫁给王越之后有一年,北燕使臣也是来了大周,从进入大周国境那一刻起,京城就鸡飞狗跳的,热闹的不行,他们是一路走一路祸害,尚未进京,就有理藩院的官员被发跣足,跪在宣政殿门前嚎啕大哭,可这事儿还是压了下去,谁也没有多提及,等使臣进京,照旧是客客气气,昭示两国睦邻友好。

    当时厉王已经成了太子,气得在大殿上吐了血,可吐了血也得咬牙咽回去,谁让那会儿北燕在边境陈兵百万,还个顶个都是精兵强将,而大周却已然是内耗良多,兵备废弛,不复当年强横了。

    也是那一回,王越在大街上被纵马而来的北燕人吓得**,红尘就在他身边。

    仔细一想,红尘嘲讽地勾了勾唇角,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这人待她渐渐变得有些古怪,也不是冷漠,只是疏远了些,当时不以为意。还特意为了他的颜面再不提北燕,但却忘了王越是最好面子的男人,一个看到他丑态的女人,他又怎么还会亲近?

    天色将暮。

    郭老看了看天,月亮很亮。有月晕,虽说天气晴朗,可他还是有点儿担心下雨,干脆带着学生们帮红尘先把园子里晾晒的书收一收。

    这位老人家自从嗅见这满园书香,隔三差五就要过来一趟,只是苦了曲三娘,一个人准备饭菜,哪怕有罗娘她们帮把手,也有些忙不过来。

    学生们,尤其是考核时有幸和红尘同一考场的学生。都对茶馆的美食大为好奇。

    郭老不是那等书呆子,完全不会看人脸色,最近他到茶馆,时不时地就给曲三娘带些外头名厨的点心,又会点两个书院那边的厨子去帮忙,虽说还是因为他那张挑剔的嘴,没减了三娘的厌恶,好歹也不至于遭到驱赶了。

    正整理书本,外面小猫带了个人进门。

    说是薛家的小厮,一进来就跪下磕头。脸色苍白,嘴唇干裂,急得浑身冒汗。

    红尘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们家大小姐今晨去普济寺还愿,路过苍青山非要下来赏景。傍晚的时候小姐坐在山上那片竹林小憩,也就一转脸的工夫,她就忽然不见了,我们找了大半日,还是找不到,小姐。您,您可一定要救救我们家大小姐!”

    那小厮伏在地上痛哭,红尘脸色也变了。

    薛青青她只见过一面,是个柔美守规矩的女孩子,在外面向来不离人,也不会乱跑,又不是薛雯雯,最近杞县不大太平,外面的人来往极多,又刚出了一群拐子团伙。

    她越想越不放心。

    “你们有没有报官?跟薛老爷说了没?”

    “已经派人去了,其他人都在山里头找。”

    红尘连忙叫小猫和小狸去叫人,把家里人都喊上,再叫上蒋家庄和周村的。

    衙门离得虽然不是很远,可现在天色不早,一来一往也需要花费时间,“咱们先进山,可有你们家小姐随身的物件?”

    那小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没……”

    也是,他一个小人,怎能随意拿小姐随身的东西,红尘有些遗憾,若有贴身物品,那带上家中猎犬,寻找也许更方便些。

    临出门,红尘问了一卦,她如今也比较信这些,比上辈子更信,结果是下下卦,险阻在前,她心里一咯噔,连忙抛在脑后走出去,想到自己的算卦水准也就一般,怀里的书本也都无动静,也只能安慰安慰自己。

    山路很难走。

    红尘一边走,一边试图问周围的花木。

    可也不知是不是这里的花木都比较懒惰,或者灵性太低,根本就是一问三不知,都说没瞧见。

    那小厮特别着急,领着他们一路疾行,很快就找到薛家大小姐最后呆的位置。

    是个很雅致的凉亭,坐在里面能看到瀑布飞流直下,周围更是竹林环绕,林木茂盛,风景秀丽,只是这地方正好是个岔口,光是小径就有四条,还有一条下山的路。

    红尘扫了一眼,天色已晚,她本身又不太知道怎么找人,那小厮急得要哭:“小姐,我们不如先分头找一找吧,要是再找不到小姐,小的真不活了。”

    “……好,大家都小心些,山路陡峭,不要落单。”

    大家应了,便分头走。

    那小厮主动和红尘在一块儿,扶着她走:“我记得刚才好像在前面不远处听到了些声音,只是当时特别着急,过去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就以为是错觉,现在想想真是太大意,万一要是小姐……前面可是悬崖!”

    红尘叹了口气,安抚道:“别急,吉人自有天相。”

    两个人走了没多久,绕过弯道,果然是山崖,那小厮两步扑过去,脚步踉跄,红尘急忙伸手扶了一把,却见他一脸惊恐地看向山下,忙伸长火把,也探头下去。

    就见底下躺着一个浅绿色的影子。

    “是我家小姐。她今日出门穿的就是绿衣裳,这可如何是好?小姐,小姐!”

    那小厮扯开嗓子喊。

    下面的人却纹丝不动。

    红尘一颗心也扑腾起来,低下头仔细看。正看着,背后忽然有人大喊——“小心!”

    腰间青锋猛地一扯,愣是扯着她偏离两步,咕噜噜,身前一块儿石头滚下去。砰一声巨响。

    红尘猛地回头,火把的余光照耀下,只见那小厮面孔狰狞,瞳子收缩,一脸狠厉,见她躲过去,一个跨步,便冲到她眼前,用力一推。

    她只觉得身体重心不稳,向后倒去。耳边灌入狂风——完了!

    红尘再也想不到,死亡是如此突兀,她可是和非常厉害的邪道大和尚斗法也未曾输呢。

    闭了闭眼,疼痛却不曾袭来,倒下的一瞬间,手腕就让一只手牢牢攥住。

    红尘还未睁眼,鼻子里已经闻见浓郁的血腥气。

    “别怕!”

    小莫一只手抱住他,竟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啊!”

    红尘只短促地喊了一声,便顿住。她并没有坠落,反而是贴着崖壁向下滑动。

    小莫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小的匕首,不光是材质好,显然是经过特殊开光加持的。承受力也强大,刺入石壁,就像刺豆腐一样简单。

    感觉很慢,但从上面到山崖下,其实也就几个呼吸的工夫,上面忽然有密密麻麻的箭雨倾泻而下。红尘觉得手臂上也擦伤了,整个人被小莫抱住,贴在一块儿并不大的石头后面,闻见的血腥气越发的浓郁。

    很短的时间,上面忽然响起一声呼哨,一下子就没了动静,红尘顿时放松,吐出口气,就见小莫轻轻抓住她的胳膊,把袖子拉起,一口恶狠狠地咬下去。

    鲜血横流,疼的红尘眼泪都飚出来。

    “疼吗?”

    小莫的声音莫名冷漠的很。

    红尘嘴角抽了抽。

    “疼就好。”

    她忽然发现不对,火把没了,月光黯淡,只借着那一点儿月色,红尘看向小莫,他胳膊上全是血,不过看着到不像是伤到要害的样子,只是血腥气带着甜涩,让人恶心的厉害。

    多少年了,红尘没有和一个男子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还是一个一点儿都不讨厌,哪怕看脸也觉得很动人的男人。

    她心口扑通了两下,恍惚想——这算不算是艳遇?

    当年她还是年轻的女孩儿时,就爱看这等英雄救美的本子,也对爱情有过无数的憧憬,直到后来嫁了王越,才不做这等梦了,如今她早不期待,没成想居然三五不时地享受了一次。

    在月光下,小莫的嘴唇清白,有点儿淡,很单薄,侧脸也特别好看……

    红尘顿时酸得抖了抖。小莫还以为她冷,稍微抱得更近了些,轻声道:“别着急,罗娘她们就在附近,这次来的是‘流沙’,流沙从不做赔本的买卖,也不牵连任务目标以外的人,除了我们两个,都会很安全,她们来了便好。”

    流沙——流沙的生意,第一等的绝不失手,一击必杀,红尘笑了笑,她显然没享受第一等的待遇,否则杀手绝不会走。

    山里风很大,隐约还能听到狼嚎,小莫把头搁在身边的石头上面,伸手握住红尘的手指。

    红尘抖了一下,可他的手凉得就像一块儿寒玉,让人不忍心松开。

    “我从没有告诉你我叫什么。”

    “不说也没关系,你就是小莫。”

    “我的名字没有见不得人,我姓林,名林平,是林家七子。”小莫轻声道,“永远都是。”

    红尘怔了怔,虽知道小莫身世来历不简单,却不曾想他竟然是林七。

    林七临阵脱逃,形同叛国,罪在不赦,陛下念在林家满门战死沙场的份上,只判了流刑,此事在大周人尽皆知,因为林平只是林家义子,林家甚至把他的名字从族谱中除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三章 明悟
    &bp;&bp;&bp;&bp;红尘眼睛忽然有些酸涩。

    不用问也知道,少年流放边疆,一路绝非坦途,多少年时光,他藏在阴影里,苦苦煎熬,会变成现在的模样,也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楚。

    林七低着头,悄无声息,像是陷入亘古长眠。红尘握住他的手腕,低声笑道:“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认得你这个人,知道你这个人,所以我清楚,他们说的那一切都是污蔑,你这样的人不会临阵脱逃,我们一起想办法,你看看,罗娘和小严吃了那么多的苦,还是有未来,你也有,无论你是想洗清身上的污名,还是重振林家,或是要林老侯爷清清白白,顶天立地,我们都帮你……人生在世,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事实就是事实,假象永远不会成真。”

    林七觉得心口酥麻一片,热烘烘的。

    现在是在悬崖底下,上面的杀手也许还没有远离。

    风是冷的,血却是热的,滚热滚热,从头顶一直躺到心里。他从来没有想过,还能有一个人对他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引以为傲,愿意为之献出生命的家族没了,他忠心耿耿辅佐的君王,给他扣上了一顶会让他万劫不复的帽子,十年来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绝望。

    今天终于有人告诉他,一切都会过去,事实永远是事实。

    可是……

    林七有点儿冷,和红尘贴得更近一些,汲取她身上的温暖:“那一年,我和哥哥们随父出征,是皇上亲征,于笙于老挂帅,国师坐镇,本是必胜的一场仗,很多京城的贵公子们都挤进来想分些军功,却没想到本是设伏的爹爹,却误中埋伏。本早计划好要来的援军,一个不见,我拿着父亲给的阴符,于帅的手书。杀出重围去求援,找到九皇子,九皇子答应我马上回去看看情况,立时就派出援军,我心中着急。又信任他,便先行回返和父兄一起杀敌,一直到最后的最后,爹爹还是不信援军不会来,他担心是不是路上出了事,是不是计划泄露,国师他们遇到别的麻烦,他担心皇帝的安危,担心一切,可最后呢。最后我林家军除了寥寥几个没上天狼山的,尽皆战死,爹爹不肯投降,也举刀自裁,唯有我力竭昏倒,埋在兄弟们的尸骨之下,保住一条命,却落得流放的下场。”

    或许早就憋了很多年,林七的声音虽并不多悲愤,却充满了哀伤。“别人不知道,当年的九皇子,现今的厉王总该知道,不是爹爹判断失误。是有人故意不发援兵,不去救援,害得大军惨败,可他什么都没说,一个皇子,一个临阵脱逃的胆小鬼。世人会信谁?”

    红尘心里扑通扑通直跳,她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厉王,未来的太子,皇帝会做出这等事。

    有一瞬间,她甚至不信。

    她自认不会看错人,厉王或许狠辣,或许小心眼,或许在很多地方招人诟病,可他面对外敌时,永远有一股子一往无前的劲头,那是为了打胜仗,狠辣无情,六亲不认,什么手段都敢用的人,这样的人,难道会为了陷害一个功勋彪炳的老王爷,就放任北燕……

    肩膀上一沉。

    红尘怔了怔,伸手扶住小莫的胳膊,他身子很硬,瘦骨嶙峋,一摸全是骨头,冷了点儿也是极正常的。

    月色昏暗,看不太清楚,只是他的皮肤好像泛着青色,清清白白,清清白白。

    小莫的眼睛呼扇了一下,仿佛想努力睁开,嘴唇一动,红尘俯下身体贴过去,就听他说——“为什么?你特别高兴,陛下要封你王爵之位,你还想自己挑选封号,我们给你选了一个‘贤’字,父亲都说,希望你像你母亲一样贤达,陛下都答应了……厉王,厉王,原来你想做厉王!”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于细不可闻,没了声息。

    红尘坐在地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身上的汗一丝丝渗出来,浸透了衣服,冷的惊人。

    上面忽然垂下一条绳索,耳边仿佛有呼喊声,却如在梦中,她什么都听不到,直到脸被一双冰凉的手拍了拍,一抬头就看到林旭的脸。

    他有点儿像上辈子见到的那个师兄了,眉宇间虽然带着愁绪,更多的却是宽和的那个林旭消失不见,现在的他,让人一看就觉得胸口滞涩,难受的厉害。

    “起来。”

    林旭跪坐下去,先是伸手按在他的脖子上,良久良久,忽然俯身抱住小莫,硬生生把他扶起,靠在石壁上,又伸手抚平了他的衣角,拢了拢飘乱的头发,清理干净脸上的的血污,轻声道,“小七,我找了你很久,还有很多话想问你,等你醒了,再慢慢告诉我。”

    他的声音特别柔和,也特别美。

    红尘喜欢听,从以前就爱听他说话,爱听他弹琴,现在更爱听了。

    只听林旭声音柔软地和小莫说话。

    “从今天开始,你什么都不用背负,林家没人在意身后名,是非功过,自有后人评说,家里的祖母嫂嫂都是豁达之人,外人的鄙夷诋毁,她们一点儿都不关心,等你回去就知道了,如今闭门在家,享受的清净,比以前的忙乱好得多。”

    “爹娘,叔伯,对你,对我,对所有留下的人,唯一的希望就是我们能好好活着,报仇什么的,没有必要,会做出这等事的奸佞,祸害的是大周的江山,我们林家为大周做牛做马百年,难道到现在了,还为所谓的朝廷去卖命?”

    “等过一阵子,我了结段因果,就带你去游历三山五岳,看看这世间风景。”

    絮絮叨叨说了许久。

    “……你现在可真安静,以前我叫你小七,你都要生气的。”

    他终于落了泪。

    红尘走过去,看见了他的眼睛,眼睛里就像漆黑夜幕中最亮的那颗星,虽然闪耀,却如斯寂寞。

    “你不能留在杞县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天边第一道红霞升起,林旭的脸又恢复成寻常那般冷静,一伸手。把小莫抱起来,“‘流沙’杀人牟利,从不失手,这次主要目标是他。你是顺带的,下一次就说不定。”

    看了红尘一眼,林旭轻声叹息。

    小莫的身份本来不应该暴露,连他都没查出,可他藏了那么多年。为什么最后却在北燕人眼里露出痕迹。

    他向来细心,不该粗忽大意。

    也许……也许在不知不觉中,他下意识就出了手,因为不允许手上沾满血腥的万明碰触这个女孩子。

    只是一个念头闪过,林旭脑子里很乱,不忍深思。

    红尘看着自己的手指,冷笑——“那又如何?我巴不得他们再来找我!”

    此生一直犹豫要不要进京,要不要去夏家,可既然对方不让她有安生日子过,那就去也得去。不去也要去。

    京城又如何,不照样也是逍遥自在?

    她要夏蝉付出代价,要她所求的一切都不可得,要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红尘一生心怀善念,但佛门还有怒目金刚在。

    她就是迁怒了,那又怎样!

    林旭抱着小莫,上了山崖,举目远眺,火把尚在远处。也无杀手痕迹,才把红尘拉上来。

    不多时,山坡上下来两个黑衣人,看到小莫。二人身体一震,半晌才从怀里拿出一条雪白的绢帛,把人裹住,扛着便走。

    “等等。”

    红尘怔怔出神,良久,把视线落在小莫的身上。伸手摸了下他的嘴唇,咬破指尖,把鲜血涂上去。

    “现在看起来好看的多。”

    小莫中毒而亡,嘴唇青白的厉害,稍微红一点儿,才有昔日的感觉。

    目送两个黑衣人一刻不停,带着小莫越走越远,冷风呼啸,像是要吹散这天地间最后一点儿热气。

    “你要葬他在哪儿?”

    林旭长叹:“不能立碑……以后再葬入林家宗祠。”

    他为小莫挑了个背山靠水之地,未曾立碑,尽量简单,小莫喜欢简单。

    红尘收敛了他的遗物,从他贴身藏的荷包里,拿出一个小人偶,是自己的,乌发如云,眼波温柔,保养的极好,无一丝划痕,显见主人试试把玩。抱住肩膀,她一瞬间觉得这人生寡然无味,重来一次毫无意义,随即又从胸腔里升起巨大的愤怒。

    “我决定了,要死的不只是夏蝉,若是厉王果然如小莫所言,是林家之祸的罪魁祸搜,更要付出代价!”

    林旭看了红尘一眼,目光闪了闪,“其实厉王不是……”

    欲言又止,神色却渐渐变得柔和,低声道:“……既然如此,浑水决定要蹚浑水,那我便送你武器一件,既是麻烦,也是护身符,带在身边,一定有用。”

    “你说念念?”

    林旭没有说话。

    失笑道:“他还以为我不知道,他看那个孩子的眼神不同,既亲近,又守礼……阑珊书院忽然来了那么多先生,你也过来,厉王也刻意路过,想来想去,也只能是杞县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但世间的宝物,厉王又有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去索取?还有那些先生们,擅长的东西五花八门,无所不包,大约是为了教养什么人。”

    老参它们整日八卦,说于文波一定是个大人物,住的小客栈每日客似云来,阑珊书院的先生们经常围着客栈绕圈,还企图套近乎,偏偏人家理也不理。

    林旭盯着她:“我觉得我师父会很喜欢你。”此事之隐秘无痕迹,是他亲自设计,厉王也仅仅是怀疑,陈念看起来只是个孩子,他猜到很多人身上,就是没猜是一个比寻常同龄的孩子还要迟钝的小娃娃。

    “你教导念念两年,认真教,拿出你调教罗娘她们的本事,我要他堂堂正正地立在朝堂上,告诉所有人,他很聪明,很能干。”

    “两年?他有七岁吗?”

    “今年十二,只比你小两岁。”

    红尘:“……”

    “还有,以后他不叫陈念,你给他换个名字。”

    红尘叹了口气,终于点头:“说吧,他是个什么身份。”

    “太子。”

    红尘:“……”

    自从她那个玉珏空间莫名其妙地认主之后,别的没变化。就是那些大能说话更无顾忌,她听不懂的也更多,里面还有不少自曝身份的,就出来十多个太子爷。

    所以她现在听见太子两个字。也还是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哪国的?”

    “大周朝自诩礼仪之邦,不会向他国讨要太子为质子。”

    但大周没有太子,如今厉王尚未露出峥嵘,朝中瑜贵妃生下的两个皇子最有竞争力。还是同母所生。

    不过,鬼谷高徒都说念念是太子,他就只能是太子。

    没听见怀中精通相术的书灵,刚才还说陈念的面相虽显贵,却也有不妥之处,林旭一声太子,它就立时改口——“贵气逼人,贵不可言。”

    …………

    时光如逝水,一晃眼,两年光阴匆匆过去。

    大周朝今年乃是大比之年。

    三年一度。世间学子无不关注,朝廷诸公也要操心,天下风流人物汇聚京师,连其他三国都有学子游历而来,以增见识。

    时值腊月,大雪纷飞。

    京城永安的城门前,来来往往的行人马车数不胜数,外地的士子们大部分已然赶至,剩下的除了那些本来家在京城,外出求学的书院学生。与师长同行,便是路途遥远,半路上遇到些许麻烦,再不然还有寥寥几个家境贫困之人。

    不过贫困的不多。这年头能送孩子读书,最起码也要是耕读传家,能有几亩良田。

    书都读了,再困难也要提前把孩子送来,要不然因为路上耽搁,竟名落孙山。那才真正冤枉。

    “少爷,总算到了。”

    一个小少年在手心里呵了口气,一团白雾涌出来,稍稍暖了下手,少年身边站着一位年轻的举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这个年纪能中举,绝对算是青年才俊,一袭正经的青色儒装,外面套着褐色的大氅,鞋子略微陈旧,通身书香。

    他本是江南士子,就读一所小书院,只是今年他们书院考中举人的唯独他一个,也没有良朋知己结伴同行,只好带着书童孤身一人而来。

    这一到京城,举目四顾,繁华热闹,一时间却有些情怯,心中忐忑。

    这次科举,若是他不能得中,怕是很难再考下去了,以前还好,父兄都在,他读书也有人支撑,可江南去年瘟疫,家中父兄皆亡故,虽说族人对他还算照顾,但还有一个未满七岁的幼弟要照顾,家中又田地不丰,还有几间商铺必须照料,家中琐事众多,哪里能安得下心读书?

    也幸亏他天资聪颖,过目不忘,读书从来不费力,这才能年纪轻轻便中了举,要再拖个几年,他还有没有能力赴京赶考,犹未可知。

    “乔兄,怎么这么早就下车,外面冷得很。”

    乔灵均正四下观望,就见路上遇见的那位夏世杰,夏兄骑着马走到近前,他忍不住心下叹息。

    这位夏兄挺热心的,为人也不坏,怜贫惜弱,一路上没少做些施舍穷人的善事,但大约就是气场不和,乔灵均与他呆在一处,总觉得这人习惯把人分出个三六九等,在不同的人面前言行举止完全不一样。

    “走,带你去我们家别院,今年大比,我家除了我,还有两个旁系的也参加,就住在别院,你也省得找房子,一块儿住过去,离考场近,藏书也多。”

    乔灵均犹豫了下,夏世杰已经跳下马拉着他大跨步地走。

    一迟疑,也就罢了,虽说不想太麻烦人家,但藏书二字,还是触动了下他的心。

    如今科举,一科不过数十人,寥寥可数,但天下士子云集,争夺何等惨烈,若不上心,有才也难中。

    正说着话,后面就传来一阵马蹄声。

    “让一让!”

    乔灵均闻声后退,后面就有一辆马车疾驰而过。

    夏世杰扫了一眼:“是于府的,在咱们永安敢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也只有那么几家了。”

    他这话说得平淡,可乔灵均还是从他的话语中听到一丝别扭还有羡慕。夏世杰恐怕也希望自己能在这座京城任意纵马奔驰,而不是像如今这般小心翼翼。

    两个人上了马车。

    夏世杰舒舒服服地靠在软垫上,拿出一瓶酒喝,漫不经心地道:“今年进京的士子虽多,不过以你我的水平,大部分大约都不必放在心上。”

    乔灵均一笑。这一路走来,他已经清楚夏世杰心高气傲的很,闻言也不觉得奇怪:“我大周人杰地灵,不知有多少贤才隐居各地。每次大比都有捷才闻名于世,我算哪个台面上的人物,可是担心得很,生怕不能中。”

    夏世杰登时飞了个白眼:“你就是太谦虚了些!”

    这话才说出口,外面就有人吆喝——“来一来。看一看,薛小侯爷亲著之文章,听说小侯爷三年苦读诗书,进步神速,圣上亲赞,说其无需五年,便能为宰相。”

    “再看,再看,妙笔金青新作‘时务策’,陛下命令国子监学子必读的。”

    夏世杰:“……”

    他才多久没在京城?怎么一回头顿时多了这些牛鬼蛇神。难不成万岁最近很闲,还有工夫去吹捧几个学生?

    乔灵均也很好奇,毕竟是远道而来,对名扬京城的才子十分关注。

    打听这个半点儿不难。

    小厮出去转了一圈,就听了一耳朵奇闻异事,这薛柏桥也就算了,小侯爷浪子回头金不换也不是头一天发生,再说,世家勋贵,身份高。自幼就得皇上喜欢,皇帝夸他几句,那就和当爹的吹捧儿子一般,旁人不必太认真。

    到是妙笔金青的来历很神秘。只知道他才到京城还不超过三个月,家中只有一个叔父,一个老仆,还带着一些女眷,听说那些女眷也有很多是要来京城考女学的,到让人摸不清金青和这些女眷的关系。又不好随意打听。

    至于他写的时务策,究竟是怎么让陛下知道,那就比较传奇了,有一日金青在酒楼闹市中作文。

    听说是他家先生要求的,必须在闹市也能心静,写了一篇后,一阵风把文章给吹飞走,正好就落在一出宫办差的太监手中,太监急着去寻微服私访的陛下,一时没注意,就把这篇残篇抓在手里,找到正在厕所出恭的皇帝。

    人有三急,皇帝也一样,这位身上可没带厕筹,平日里他上个厕所,自己都不用脱裤子,何况是这些。

    那太监一急,就把手里的纸递给皇上用了。

    结果这皇帝看到残篇,入了迷,最后完了事儿还是用的太监撕下来的衣裳,一出来就命令太监去寻找后半段文章。

    正好金青也正找他丢失的那些,于是,皇帝微服私访得奇文的消息就这么传开了。

    这是街头巷尾的传闻,谁也不知道真假。

    反正夏世杰脸上又青又白,半晌说不出话。

    皇帝微服私访什么的,还有点儿可信度,那位陛下近来的确经常出宫。

    但后面的也巧合太过,哪个太监敢如此大胆?陛下用的东西,如何能如此的不讲究?一个少年作出来的所谓文章,就能让皇帝欣赏?天下才子送去的奇文好文数不胜数,皇帝有闲工夫看吗?

    夏世杰脑子一抽一抽。

    乔灵均却是镇定自若,对市井传闻不太放在心上,轻声劝慰了几句。

    “也是,不该生气,我到要看看金科三甲,花落谁家。”

    很快就到了别院,先帮着乔灵均安顿妥当,夏世杰还在愤愤不平,又被劝了几句,这才皱眉冷笑,“算了,过几日便是我小妹生辰,身在外地,我这礼物还是有些简薄,要再去寻些才好。”

    夏家的千金夏蝉过生日,夏家本来没打算大办,但夏蝉近年来在京城的名声极好,结交的友人也多,来给她贺寿的人更是不少,说不大办,场面却也小不下来。

    安仁坊

    夏家老宅。

    院子里的丫鬟们叽叽喳喳,热闹的不行,陈婉被吵得有点儿头疼,嬷嬷立时站起身要去喝止,她疲惫地摆摆手:“算了,她生日呢,热闹些正常……”

    其实今天是自家亲闺女的生日。(未完待续。)

    P:&bp;&bp;想打我的亲,轻一点儿啊,小心手疼!
正文 第九十四章 谢礼
    &bp;&bp;&bp;&bp;永安城

    东市

    商铺林立,四方奇珍汇聚,天下才子都穿行其中,不知哪家的名妓行首来了兴致,素手弹琵琶,声音宛转悠扬,唱得是少女怀春,唱的是才子佳人。

    乔灵均却有些无奈,脑袋略痛。

    眼下这种时候,不能安安静静地读书,却被一不怎么喜爱之人拉着上街买礼物,还真是……

    可他虽觉得不合心,也觉得自己不愿意还不拒绝,有些虚伪,但人在京城,总不能事事顺从自己的心意,要学会容让才好,再说,夏兄的性子如何,与他无干,对自己已是极好了。

    只是上了街,他还是有意识地和流连不去的夏兄走散了,自己一个人漫步。京城果然不一样,繁华至极,行人看起来多富贵,也许连守城门的士卒,都有一两门富贵亲戚。

    此时正是文人才子云集的时候,到处有人吟诗作对,品评时文,看着年轻才子们意气风发的样子,连他也觉得胸中豪气一壮,如此风云际会之际,若不能成就一番功业,为百姓谋一方太平,也枉费他苦读诗书了。

    忽然,旁边药铺里跌出来一个干瘦的老头。

    里面的店小二用官话骂骂咧咧:“什么东西,又来骗药,你都半截入土的人,等死去吧。”

    乔灵均叹了口气,那老人头发胡子花白,只穿了一件打着补丁的长袍,鞋子更是单薄,在这样的大雪天里瑟瑟发抖,周围的行人也都有些看不过去,可谁又愿意理会?又哪里管得过来。

    老人的年纪,和他祖父也差不多,乔灵均自幼跟祖父亲近,推己及人,不自觉走过去。

    他手里虽说银钱不丰,但如今住在夏家别院。吃喝也不用花钱,到是还能凑出几分。

    刚走了两步,周围的环境忽然一静,竟有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差之分毫地穿过人群。停在药铺和老人中间,因为地方狭小,要在这样的位置停车,车夫的手段可真是高明之极。

    尤其是车夫看起来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少年,顾盼神飞。机灵古怪,一点儿也没有老成持重的模样。

    那店小二吓了一跳,刚一张嘴,想破口大骂,却一下子瞠目结舌,打了个哆嗦。

    车上居然下来一头大老虎。

    皮毛鲜亮,一下来就晃了晃脑袋,伸了个懒腰,眼神睥睨,周围的行人都傻了。一时间竟忘记逃跑。

    那老虎也不动,抖搂了一下毛,就立在车门边,抬起腿,呃,撒了泡尿,然后又跳了上去。

    “去,脏死了。”

    车上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喊声,那老虎出溜一下,又滚下来。这回嘴里叼着只荷包。虎目四顾,一眼看到旁边有个卖些粗麻布的小贩,老虎竟走了过去。

    那小贩蹭一下,跑得比兔子还快。跳到后面的商店里,抱住柱子,只是老虎没追他,反而还莫名其妙地瞅了他一眼。

    看见的人都觉得自己是疯了——一只老虎脸上难道还能有表情。更离谱的是,我怎么还不尖叫逃跑?主要是发生的太离奇,也太快。大部分人反应不过来。

    老虎把荷包扔在摊子上,自己叼着块儿布料回去,把麻布扔地上,四肢脚丫轮番上去蹭蹭,这才又跳上车。

    行人:“……”

    怦怦跳动的心脏还在跳,惊吓已经变作惊奇。

    马车却没走,相反,车窗打开,里面的人露出一个侧影,看不清楚脸,只能看到搭在车窗上的手。

    手很纤细,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极短,手腕上只戴了一条普通的银链子,露出半截月白广袖,只如此简单,但看到的人,就忍不住浮想联翩——不知是何等倾城佳丽,才能配得起这让人目眩神迷的玉手?

    车夫已经跳下车,过去扶起那个老人,走到车门前,车里的主人看了他一眼,伸手把一件黑色的大斗篷甩开,搭在了老人的肩膀上。

    那老人就像受到了惊吓,手无足措,完全不敢动,一双眼里流露出说不出的惶恐。

    咕噜噜,旁边药铺门口站着的两个客人,不小心窥视到主人露出来的半张脸,竟站立不稳,从台阶上摔下,一头栽倒在雪堆里,动也动弹不得,却还是使劲扭着脖子看过去。

    乔灵均也呆住,一颗心仿佛要跳出来,他早过了慕少艾的时候,也从没有觉得女人美貌有多重要,可此时此刻,却觉得古人说女人能倾国倾城,果然有道理。

    要是眼前的美人想去做火锅妖姬,一定不太难,但她太端庄,用妖这个字又是如此不合时宜。

    也只是惊鸿一瞥,车窗就关上,仅仅剩下那女子残留在人心里,永远不会褪去的余声。

    “去城东万流居,找祝不知。您是长寿之象,可享天年。”

    那老人一惊,马车已经走远,他也不知为何竟然信了,一步一步,蹒跚向城东走去。

    良久,行人才回过神,街道上也渐渐恢复喧闹,乔灵均也慢慢回头,沿着街随意走动——京城果然地杰人灵,他家小书童时常念叨,说京里的小姐们相貌绝美,个个有才华,若是考中女学的,不比男儿差。

    岂止是是不比男儿差!

    “乔兄,你去哪了?可别乱走,快,快,我赶时间。”夏世杰一眼看到人,连忙抓住他,一路疾走。

    乔灵均被拖得踉踉跄跄,到是从惊艳中挣脱,那等美人,恐怕他现在还不敢肖想。

    “阿婵已经及笄,还是要多戴些首饰。”

    两个人转了半天,最后进了一家大招牌的首饰铺子,夏世杰的视线在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金银珠玉上面打转。

    价格不菲,即便是他,也拿不出太多私房钱,只好小心挑拣,好在他衣着打扮一看就非常人,店铺的掌柜伙计也都客客气气由着他精挑细选。

    夏世杰半蹲着身子,看柜台上一支金簪,金丝极细,做工精湛。上面的凤凰简直展翅欲飞一般,阿婵寻常都做很素淡的打扮,其实还是爱这些精细首饰。

    他就不只一次看见阿婵盯着阿娘头上的步摇,也许以后她成亲。自己给她准备嫁妆,多送步摇钗环。

    “给我……”

    刚准备让伙计包起来,二楼的楼梯上便下来一人,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他身上只穿了普普通通的儒衫,外面罩着的也仅是寻常灰褐色的兔皮斗篷。用一根两指宽的蓝色发带束发,面带微笑,一身书卷气,眉目清秀,目光很明亮,那种亮,就和雨后初晴的天空一样,他缓步下楼,举止高雅,每一步都显得贵气十足。

    夏世杰想——这种感觉。他上一次跟着父亲面见齐王时,好像也感受过,但怎么看,齐王也稍嫌做作,不如这位自然。

    随即忍不住撇了撇嘴,一书生,怎能与龙子凤孙相提并论!

    只是此人有些面熟,眉目似曾相识,可他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曾经在哪儿见过。

    一眨眼的工夫。那少年下楼,乔灵均已经和对方攀谈上,听着似乎在选礼物。

    “……以前我年纪小,没什么钱。老师过生日我都是送自己的文章,要不然就讲故事给她听,今年我自己赚到钱了,想买贵重一点儿的,楼上的好归好,太贵了。花费的银钱都能在京城置办一套小宅院,我要回去,老师肯定不高兴。”

    那少年声音柔和,言语真诚。

    “金青,你小子偷跑?说好去蝶楼一起喝酒的。”

    才说了两句话,门外又来一人,正是薛柏桥,薛小侯爷。

    “哟,夏兄也在?”

    那种饶舌的叫法,真让人别扭。

    夏世杰皱了皱眉,还是客客气气地见礼,就算和薛柏桥相看两相厌,人家也是侯爷,绝对不能太失礼,可给妹子挑选礼物的好心情是没了,随意挑拣了金簪,就拉着乔灵均告辞,临走不知怎的又回了下头,只看见金青和薛柏桥并肩而立,言谈举止十分随意亲昵。

    对了,也是夏红尘的生日,要不要送些什么。

    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一转,随即散去,家里宾客盈门,阿婵的生日来的人极多,父母都忙,怕招待不好,他必须去给阿婵撑门面,还有家学中的师兄弟姐妹,总要人人到场,若来的人不够多,阿婵怕是要不开心的。

    夏世杰很清楚,在整个夏家,阿婵最重视的到是家学,在家学里大多是同龄人,同出一门,便是天然同盟。

    夏蝉的生日十分热闹。

    师风举目四顾,所有下人都为这个忙碌,准备瓜果蔬菜,厨房也要有新鲜的菜色,邀请的客人多为贵族家的千金,总不能没有点儿新鲜的食物招待。

    外面请来了一个小戏班,还有两个杂技班子,来来往往的在东边琦兰苑中穿行。他摇了摇头,自己去药房抓了一副下火药,没去厨房,直接往后面勤学院去。

    院子里两排房子,住得都是在家弟子们,听说当年夏家弟子还少,每人都能分得独立的院子,如今就不行了,连嫡传弟子们也都要挤一挤。

    当然,大部分时候,师风都是跟他师父大长老一块儿住,这次过来,是来看方知师妹的。方知近来在剑庐呆的时间太长,上火严重,嘴唇生了两颗燎泡,虽然不严重,可万一落下疤痕就不妥,她祈福舞跳得好,有灵性,自家师父都夸赞过,身上若是落下瘢痕,以后可就不能在祭天大典上跳舞,那是对天神不敬,必须仔细些。

    他敲了敲门,里头懒洋洋地应了声,他就推门而入,一进去便看见方知裹着一条大棉被,跪在地上,撅着……臀部,在找什么东西。

    “你……注意形象。”

    “有年轻的师弟来了?”

    “没。”

    “没你唠叨个屁!”

    屁……这都跟谁学的?外人眼里,谁不说方知爽朗大方,又姿容优美,仪态更好,新入门的师弟师妹,没少把她当做偶像,要是看着这姑娘人后的模样,还不知有多失望。

    “你找什么?”

    好在师风习惯了。

    “就是我的那把‘号钟’,啊,有了。”方知拖出来一红绸包裹的木箱。随手打开,一把古琴好好地躺在里面,只是名琴蒙尘,竟显得有几分失落。

    “今天不是夏蝉师妹的生日。反正这琴我也弹不好,就送给她做礼物好了。”

    师风眼睛一凸,声音拔高:“给她!?”

    方知一愣:“怎么了?”

    师风的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拍了拍额头。扭身看了一眼,见门窗紧闭,外面也没外人,眼珠一转就道:“你是不是忘了,咱家别人不知,你去帮公主办过那件差事,难道还不知道,今天可也是咱们夏家正牌的大小姐,嫡出的千金,你有没有想过给人家送礼?”

    方知先是惊讶。挑了挑眉:“我自然是记得,可那位小姐不是不愿意回夏家?”

    而且如今人在哪儿都不得而知。

    “那你也不能不给正牌的大小姐送礼,到给一个冒牌货……”

    “师兄!”

    师风闭嘴,深吸了口气,努力微笑:“好吧,不说,总之,像这种名琴,哪怕只是前朝仿造,却仿造的一等一好。且弹奏起来声音如此激昂,理应配给一个光明磊落之人。”

    “……算了,我先收着。”

    方知眨了眨眼,略有些无奈。也不知道这几年怎么回事儿,师风师兄好像对夏蝉芥蒂很深,尤其是这两年,人家夏蝉给她送个药什么的,他都不让自己喝。

    夏家的女孩儿不多,女弟子更少。方知从小就和夏蝉一块儿长大,关系一向好,虽说这两年年纪渐大,很多东西要学,很多事情要做,难免生疏,可自幼结下的交情还在。

    就说那位嫡出的小姐,她和师风一样愿意去尊重,若是对方回来,能让公主开心,她也会很高兴,可即便如此,方知觉得自己不大可能因为夏蝉并不是真正的夏家千金,就转变对她的态度,无论如何,与自己幼年就在一起说笑,玩耍的玩伴,是眼前这个夏蝉。

    师风一看她的模样,就知道这事儿说不清楚,总不能只凭自己的臆测,就干涉她交朋友。

    方知的性子豁达,与人相处,向来只看善不看恶,这本是好事,此时却让人忧心。

    “走吧,一起去。”

    师风摇摇头,盯着方知,让她换衣服化妆,礼物什么的,普通不丢人就行,但还是得去参加生日宴。

    大家都去,他们不去不合适。

    方知换了衣服,也就简单装扮一下,妆也没画,她生得美,至少比夏蝉美得多,平时总在剑庐,灰头土脸不显眼,眼下可不好喧宾夺主,当然,上着火,嘴上还有泡,也美不起来。

    两个人出门,正好看见夏世杰站在门口,一本正经地迎客,他一眼看到师风和方知,眼睛顿时亮了。

    师风拉着方知转了个弯,只装作没看见,笑眯眯向前院走去。

    夏蝉又不是他妹子,谁乐意给她做脸,还得迎着冷风受罪。

    只是,果然客似云来。

    师风随便扫了一眼,连京中少有交际的两个外姓王家的马车都听在门前。

    刚才下车的还有京城豪商王家的千金,百年世家,书香门第,张家的大小姐,再加上大云寺的高僧,亲自送来一尊佛像,为她祈福,小小一生日宴,着实有气象,礼物更是摆满了整个院子,过一阵儿说不定得开库房来收藏。

    一顿足的工夫,外面忽然有一车队缓缓而来。

    拉车全是无一杂色的白马。

    车厢统一规格,四角挂着同样的琉璃灯,做工精致,走起来更是平平稳稳,毫无颠簸。

    师风却是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我是不是眼花?”

    “除非我也眼花看错?。”

    方知脸色也有点儿青。

    周围的客人更是齐齐回头,连夏世杰都怔住。

    那马车的车厢上还挂着一个简陋的木头雕刻的牌子,上面写‘天机’二字,下面是五彩花穗。

    “鬼谷天机门的?”

    这里大部分人都看不到鬼谷传人,鬼谷传人在他们眼中也只是传说,可天机门的人到是偶尔能碰上,虽然他们同样神秘,只知道天机门负责查探四国消息,传递信息,遇见的时候却显少。

    夏世杰沉吟片刻。还来不及想出要怎么应对,夏家和人家鬼谷可没什么交情,相反,还有些过结。

    车上已经下来一戴着幕笠的。寻常江湖人打扮的中年男子,一挥手,无数人过来打开车厢,一箱子,一箱子地往外搬东西。通通堆积在大门门前,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堆出老远,后面的车一下子就被堵住,好多过路的都不得不停下看热闹。

    “这……”夏世杰愕然,“这位……大侠,请问你们?”

    “夏公子吧,我等奉命来送礼,这些都是我家主人的礼物,还请清点一下。”

    夏世杰愣住。胸中顿时热气沸腾,升起一丝喜悦,后面的下人不用吩咐,一路小跑就去给夏蝉道贺。

    夏蝉在后院正招待客人,都是京城的闺秀们,结果下认来了一说,鬼谷的人竟也来给她送礼,她也颇为意外,想了想着实不觉得自己和鬼谷有什么交情。

    可那下人一脸的喜色,好些闺秀。甚至外面都议论纷纷,十分好奇又羡慕,她张了张嘴,只是掩住唇矜持一笑:“我也不知道哪位鬼谷高徒这般客气。或许是偶然相逢而已。”

    这话说得高妙,点出她并不知道是什么人送礼,也显现出这位交游广阔。

    几乎是很短的时间,整个夏家都知道他们夏蝉小姐和鬼谷的人有交情了。

    夏世杰更是颇为志得意满,骄傲至极:“我就代我家阿婵,谢过你们主人。这礼物如此贵重……”

    “啊!”

    “溪山行旅图。”

    “范大师所画,真的还是假的。”

    那些箱子已经打开,不光是珠光宝气,还有很多文玩古董,尤其是古画,更是不少,因为太多,还有散开的,天机门人手脚利落地收拾,还是有人看见,登时大吃一惊。

    夏世杰也吓了一跳,张口结舌,连客气话都说得磕磕绊绊,“我家阿婵年纪还小……”他几乎要把送礼的这位,看做是又一个想求娶夏家千金的痴情人。

    在京城,这样的公子不少见。

    一阵裙摆摇曳的声响,夏蝉扶着婢女,身后跟了好些闺秀千金,就如众星捧月一般款款而来,正好听到兄长的话,微微一笑,露出端庄婉约的表情:“多谢你家公子青睐,但我尚年幼,实在不愿考虑……”

    她话音未落,那送礼之人似乎颇为惊奇,看了他们一眼,才皱眉高声道:“我家主人送谢礼给师风师公子,谢您三年前援手之情,也谢您那张邀请函,送给几个苦命女子一条活路。”

    夏世杰:“……”

    其他客人也怔住——原来不是为了夏蝉小姐的生辰。

    不过想想也正常,夏蝉只是个女子,虽然在京城也有些名气,到底不值得如此重礼,反而是师风乃是大长老嫡传弟子,听说已经可以动手炼制灵兵,有人送礼还正常些,虽然这批谢礼未免太贵重。

    送礼之人很随意地把箱子堆积过去,礼单递给师风,转身就走,看也没看旁人一眼。

    似乎对于无关之人,根本就完全不肯关注。

    无关的夏蝉僵立当场,想说些什么,却是无人肯听,想转身走人,可又有失风度,酸涩的滋味在心口蔓延开来,却连夏世杰也一时没有注意。

    他好歹也是夏家的嫡出公子,鬼谷天机忽然送重礼,还是给师风的,这里面……

    一下子,整个夏家上下,连那些宾客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鬼谷天机上,集中在这一批礼物上,围着师风追问不停,再也没人关注今日的寿星。

    那些个戏班,杂耍,舞乐,统统作了废。

    夏蝉准备好的那些个诗词文章,完全没时间展现,如今强行展示,只会起到不好的效果。

    这位阿婵小姐的囧态,到是娱乐到了薛柏桥薛小侯爷。

    他在侯府庄园接待红尘,围着红尘转了好几大圈儿,抱着肚子一边笑一边滚来滚去,滚得红尘特别想伸手胡撸胡撸他的肚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五章 登门
    &bp;&bp;&bp;&bp;“咳咳。”

    咳嗽了声,红尘把那点儿蠢蠢欲动的小心思收一收,抬头一看,金青磨磨唧唧地从外面往屋里蹭,小嘴撅得老高,顿时笑了,招招手,让他过来。

    这动作,和平常招呼平安一个样子。

    金青叹了口气。

    “把你那身厚重的都换了吧,屋里热,仔细一出去要着凉。”红尘笑道。眼下马上科举,着凉生病可是大问题。

    薛柏桥一看他,本来已经止住的笑,一下子爆发地更厉害,一边笑一边低声道:“任凭他郎心似铁,妾一腔柔情尽付,再无旁的心思。怪不得你死活不肯再去蝶楼,原来是沾染上了风流债。”

    乖乖地换了身轻薄家居服,把头发甩了甩,随手拿了根乌木簪子挽起,金青才坐到薛柏桥身边,拿脚丫踹他:“再笑,把你剁碎了去喂大虎!”

    “咳咳。”红尘咳出一口茶,很无奈。

    当年的小念念多么乖巧可爱,一天到晚阿尘姐姐,阿尘姐姐的叫,把他于叔叔当做天底下最厉害的人,一派天真无暇,后来林师兄治好了他的脑病,自己又把他教导得温文尔雅,一来京城,居然,短短数月就学会凶人了。

    这人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薛柏桥笑着爬起来,恭恭敬敬一揖到地:“状元郎,将来封侯拜相,不光不要忘了蝶楼一舞倾城赵燕儿,也不能忘了我这个愿效犬马之劳的薛某某啊。”

    金青扭过头去不看他。

    红尘也失笑摇头,男孩子有个风流名声到也无伤大雅,但金青有点儿冤枉。

    不过是初到京城,自尊心作祟,不肯要红尘和林旭给的银钱,自己卖字为生,于是随便写了一篇词赚得些许银钱,结果就让蝶楼的赵燕儿相中,说是写得旖旎多姿。极富情趣,一日三唱,从此倾心一人。

    红尘都觉得自家这个小朋友有点儿话本里男主角的样子,可惜。赵燕儿的话,也只有那些迂腐士子愿意信一信,寻常青楼女子碰到多才多艺的有情郎也许还会犯傻,蝶楼的女人什么样子,别人不知。他们难道还不清楚?

    蝶楼培养出的佳丽,那都是为大周朝权贵们的后院准备的,别人也就只有吹捧的资格。

    只是,这不是个好兆头。

    红尘拿过杯子,接了金青倒的茶水:“科举之前你就照旧,该参加文会还去参加,赵燕儿是名、妓,矜持的很,吃不了你,先看看她会不会试探你的身份再说。”

    她怀疑金青是陈念的身份曝光了。

    当年皇后幼子因为得了个痴傻的名儿。皇室容不下,借口治病送出宫去,好些人都知道。

    毕竟那是嫡子,谁也不会当真不在意。

    “我们阿青才华高远,人又英俊漂亮,一个赵燕儿倾慕,也没什么奇怪。”

    红尘笑了笑道,羞得金青脸色通红。

    薛柏桥到不知道他的特殊身份,自然没有顾忌,瞥了一眼。挑了挑眉,也就假假地相信金青的魅力无敌,连蝶楼的赵燕儿也抵挡不住了。

    “好了,闲话少提。咱们还是来分析分析此次科举。”

    红尘拍拍桌子,让两个人都坐近一些。

    薛柏桥先不提,金青却是功底很扎实,上面又在皇帝面前挂了名,京城中名望不低,应该不至于出现大差错。但他们都习惯了做事认真,还是准备很充分,把各个考官的情况都调查得很清楚,连那些普通考官的履历表也拿到了手,甚至汇总了一批文章。

    “先看看主考官。”翻开桌子上的各类情报,红尘挑出一份,打开一看就乐了。

    薛柏桥也笑道:“竟然是他!”

    翰林学士邹楠。

    这个人做主考,怕是今年用不着担心什么科场舞弊之类的案子了,至少不会大规模发生。

    邹楠是个实诚官员,为人方正,红尘手里的情报里,就记录了一条他的趣闻。

    五年前,邹楠刚从外地任学官回京,微山书院的季大儒就请他来参与阅卷。

    邹楠阅卷时,看见一份考卷附有一张纸条,写着——‘同乡某相国,学生童亲妻。’

    那个考生真是当时一个致仕老相国的亲戚,本身写这张字条也极为有用,好几个考官看了都轻轻放过去,就算看在相国的面子上,破格录取。

    估计他的童生资格也是这般来的。

    但邹楠一看这家伙连“亲戚”都写成了‘亲妻’,字都不会写,还想进书院,登时就乐了,随手在卷子上批了一句——‘该童生既系相国妻,本人断不敢娶。’

    卷子拿过去,考官们传开,都被逗得大笑不止,连当时那位相国看了,也失笑不已,没太介意。

    季大儒还为此专门为邹楠写了一首诗,夸他是品行高洁的不老松。

    “不过邹楠这人偏好文字朴实的文章,虽然文笔华丽,只要内容扎实他也不会拒绝,但你们两个考试的时候,尤其是小侯爷你,可别写着写着就写飞了。”

    红尘点了两句,薛柏桥很不在意地应下,他本身参加科举就是玩闹,考得上考不上都无所谓,像他这样的身份,就是考中了,皇帝也不会当真让他去外面正正经经做官,只是面上好看,让爹娘有个吹嘘的资本而已。

    金青到是鼓足了劲,想要考个状元回家。

    红尘他们一家子紧紧张张备考,夏家的气氛,却多少有一点儿古怪。

    早晨,夏家的下人们还欢欣鼓舞,热热闹闹地准备自家小姐的生日,晚上也还是热闹,可这热闹里,却多少掺杂了别的味道。

    底下的窃窃私语声无数。

    “听说夏蝉她不是夏家的女儿,是抱养的。”

    “我也听说了,好像有传闻,师风找到了真正的夏家千金,今天鬼谷天机代为送礼,代替的就是人家正牌小姐。”

    “真的假的,不可能吧。”

    “不知道,我也只是听爹爹说了几句。只是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谁知道呢。”

    “若是真的,看来那位真正的小姐不简单,劳动鬼谷天机做这等仆役的活儿。不是一般人呢。”

    “那夏蝉……”

    “嘘!”

    所谓秘密,永远没人知道才叫秘密,一旦有一个人知道了,那就免不了泄露。

    只是大家都揣着明白装糊涂,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去管别人的闲事。尤其这还是夏家自家的事儿,人家自己宗族里还没人说话,别人自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夏蝉到镇定自若,只当耳朵选择性失聪,即便生日宴并未达到她预期中的效果,却依旧是端出一副温柔面孔,和颜悦色地与来赴宴的千金们交谈,到是没一会儿就又把气氛炒热,刚才的尴尬也仿佛渐渐消弭。

    园子管弦丝竹,声声悦耳。夏蝉端起一杯清酒,一口吞下,低垂了眉眼,胸腔里翻江倒海,充斥着浓浓的不甘心——今日来搅局的必然是那个人。

    但她怎么和鬼谷门扯上了关系?

    夏蝉从七岁那年,初次听闻鬼谷传闻开始,就希望自己能加入其中,也做一个能在京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让无数人或者崇敬,或者恐惧的人。只可惜不得其门,也就是年纪大了些,心性成熟,不再去想那不着边际的东西。转而把注意力放在自家身上。

    他们家本已经是大周赫赫有名的大家族,族中有大把数不尽的资源可以利用,她天生已经高人一头,很不必横生枝节。

    但今天,师风收到那个人的谢礼,送来的乃是鬼谷天机。谁也想象不到,在那一刻,她有多么害怕,她怕得手脚冰凉,怕得恨不得想立时抓住那个人,撕碎了她,把她投入烈火,埋入地底,让她永远在这个世上消失。

    “阿婵,阿婵。”

    夏蝉回过神,脸上端起微笑,转过头来,张家小姐也没注意到她一瞬间的走神,“夏家的剑庐真和传闻中一样,能看到万剑飞舞的情形吗?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女孩子还好一点儿,外面不远处一群世家公子同时竖起耳朵,夏家的剑庐,那可是大周十大最神秘的所在之一。

    夏蝉登时一笑:“哪有那么夸张,也只有几个大长老能锻造出灵兵,会自动挣脱剑庐,寻找主人,别的兵器都要统一送去开光加持的,算了,你们要是好奇,我便带你们去瞧瞧,正好今天方知师姐当值,她最好说话。”

    众人顿时来了兴致,浩浩汤汤地跟着夏蝉杀出园子,向夏家最东面,也最神秘的剑庐走过去。

    一路走,夏蝉漫不经心地介绍夏家的园子,里面有来历的物件很多,例如洗砚池旁边的高大桃树,那是开国太祖亲自栽下的,马房里养了一匹宝马玉狮子,乃是当年随着太宗征战沙场的坐骑。

    “我家供奉的灵师,在四国来说,水平也是一流,昨日刚做了几个护身符咒,就在剑庐,到时候可以看看你们有没有缘分能拿到。”

    夏蝉带着点儿调侃的笑意,并无那种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她结交的这几个,也容不得她自高自大。

    想了想,她就不着痕迹,如春风化雨一般,把夏家的供奉们吹捧了一遍。

    这些人本来也挺值得吹捧。

    一时间气氛和乐融融,一群京城的千金公子,本就年轻,正是喜欢猎奇的时候,夏家和别的世家不同,属于豪门中的隐者,别人一提起第一印象便是身怀秘技,如今登门,心情无异于寻幽探秘。

    “夏族长,你说逸儿并无大碍?他现在的样子,像是没有大碍吗?这是第几次了,第六次,第一次,我为他说了王侍郎的千金,王千金温柔娴淑,那是一等一的好女子,结果定亲之后第一天,逸儿骑马摔下来摔断了腿,第二天,差点儿让一碗粥给呛死,第三天,直接掉到井里,只剩下一口气,第四天更好,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窗户里面飞进来一块儿石头砸破了他的头……国师说他与王小姐命格不合,没办法,只好退了亲,退亲之后他果然没事。既然如此,那就再另外给他择好女子便是……结果呢,结果如何,你还敢说他什么事儿都没有!”

    那声音暴跳如雷,轰轰烈烈的。

    “怎么?就因为家父去了。你夏家就看不上我们于家,连我儿子都不肯尽心?”

    夏蝉脚步一僵。

    其他人也顿足,面面相觑,都听出来正跳着脚吵架的乃是于帅的小儿子,辈分高,比当今万岁还高出一辈,脾气也直,在京城属于万万不能招惹的人之一。

    “我看你夏安也是沽名钓誉之辈,再无乃祖风范。”

    显然这位于家主,已然气得口不择言。

    “呃。看来你家现在不方便。”

    “没错,我看,我们还是先回去,以后有机会再来玩。”夏蝉身后的这帮贵公子千金,家传渊源,就算不知道别的,也知道怒火正盛的于家家主不能接近,万一要是他老人家一气之下发起疯来,那可会连累无辜。

    夏蝉笑了笑,没回话。大大方方地莲步轻移,竟走了过去,她今天生日,穿了一身大红的罗裙。外罩白色狐狸皮斗篷,显得十分鲜活,笑盈盈站过去,面对这么一个小少女,还是寿星,于家人按说也不好发脾气。

    “于伯伯。您先消消气,以您的身份地位应该也清楚,在咱们永安,我们夏家供奉灵师绝不比宫里的差,爹爹更不是随意妄言之人,他既然说令公子并无大碍,想必其中有些误会,或者只是巧合,您看……”

    此话有理有据,后面跟着的那些客人都暗自点头。

    张小姐幽幽一叹,压低声音道:“还是阿婵镇定,我一见于伯伯就腿打哆嗦,她还敢上前说话。”

    奈何夏蝉说得再好,碰上不讲理,且心疼儿子的爹也没有用,于君怒气半点儿不消减,手指头简直要戳到夏蝉的脑门上:“呵呵,巧合?等你定亲的时候,也许也能巧合个五六七次,每次定都成不了,还得来一场大难!”

    夏蝉的脸顿时胀红。

    夏安皱眉,还未说话,于君已经眼睛一亮,转身冲刚过来的师风喊道:“师公子?我找你两天了,早听大长老说你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已经出师,快来看看我儿!”

    于公子是坐在软轿上让人抬着来的。

    他面色如玉,长得眉清目秀,只是因为气色不好,到不能说是特别俊美,到显得有几分呆愣愁苦。

    师风满头雾水,他和方知是要去剑庐,刚好路过,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于君一说,才明白始末,不由苦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瞎传,说他能沟通阴阳,乃是灵师中的佼佼者,他连灵师都不是,仅仅是懂一点儿锻造灵兵的法门。

    “于家主误会,小子是个粗人,真不懂这些。”

    师风说得斩钉截铁,于君却只当他在推脱,“是薛侯爷亲口告诉我,你与鬼谷高徒交往甚密,师风啊,我不是外人,你不能连我都糊弄。”

    纠缠半天,师风怎么也说不清楚。

    碰见这等认死理的人,确实各种麻烦,等到于君半哭诉地把发生在他儿子身上的事情说清楚,连他都觉得确实不对,只是族长既然说无事,恐怕京城中的灵师能解决的可能性就很小。

    想了想,师风还真认真看了看于公子,犹豫了一下。

    他一犹豫,于君火眼金睛,立时发现:“师风?”一声大喝,这位家主咬牙,“我们于家世代忠良,现在兄长们膝下空虚,只剩下逸儿这一根独苗,若是我家绝了根,我上对不起列祖列宗,下对不起兄弟父老,你要我如何是好!”

    师风苦笑,摇了摇头:“于家主别误会,我并不是知道令郎的情况,不过,小子的确可以给您推荐一人,您若是再无其他办法,我就试着请她来看一看。”

    于君猛地向前一步,眼睛大亮。

    师风连忙又道:“我也是今日才知她已来京城,但话说在前面,此人很年轻,太年轻了些,如果于家主信不过……”

    “不。”

    于君摇头,“英雄总从少年出,我年轻时也带兵打仗,少年成名的,大多不凡。只要能治好我儿,让我儿顺顺利利成亲生子,哪怕只是个七岁孩童,我也愿意跪下给他磕头。”

    话说到这个份上。师风也只好答应,那于君是急脾气,逼着他现在立即找人。

    师风看了夏安一眼。

    夏安的眉头紧蹙,便听他道——“我说的那人是个女子,年方十六。”顿时。他就明白师风说的是谁,不光是他,连夏蝉也明白过来,脸色瞬间发白。

    “是姑娘也无所谓,能治好逸儿……”他就是条狗也没关系。于君完全是病急乱投医。

    在大周,连国师都惊动了,还是没办法的事情,除了四处乱碰,以期能碰到真正隐匿于野的大贤,他还能如何?

    师风又看夏安。夏安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没有反对,轻轻颔首,微叹一口气问:“果真对她有信心?”

    “两年前她就有些深不可测的意思,去年秋日,我又见了她一面,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实在想不明白,她是不是得了哪位仙师醍醐灌顶,否则怎能变化如此之大。就算生而知之,也过分了些。”

    师风眼神恍惚,似是受了很大的惊吓,但声音却极为认真。他又不是那种会信口雌黄之人,声望在这儿,信誉自然有,于君更是从心底深处升起一丝渴望。

    “师公子说的哪位?”

    “十六岁,真的还是假的?”

    夏蝉手抖了抖,攥紧。涂了淡粉色蔻丹的指甲,硬生生折断在肉里,她居然一时没感觉到,看向自家师兄的目光,简直淬了毒。

    师风却丝毫没感觉到,只是翻出礼单,找到里面夹着的一张信笺,写了封信,送到薛小侯爷的庄子去。

    那位应该暂时在薛家落脚,可惜师风的信送过去时,未免太晚,红尘已经带着罗娘她们搬了家。

    幸亏送信人机灵,知道找薛柏桥帮忙,要不然这封信肯定落不到红尘的手里。

    不过,红尘还是拿到了信。

    信上只简单几句话,就是师风想求她帮个忙,若能拨冗一见,不胜感激。

    “去见师风啊!”

    红尘托着下巴,坐在窗前,略微惆怅。

    她托了林旭,让鬼谷天机送礼答谢,没亲自登门,纯粹是因为她一时并不想去夏家。

    当然,她生辰呢,一想到夏蝉今日也要摆酒席,热热闹闹庆祝,她就想顺便给她添堵。

    上辈子和那人打了一辈子交道,她对夏蝉是再了解不过,夏蝉好名,为人又独的很,她的好日子里,最出风头的不是她,够让她难受十天半月,甚至还会留下生日阴影,上辈子生辰宴小寿星惊才绝艳的段子,是别想在京中流传,当然,夏蝉要是愿意玩别的什么美人诗词泄露的把戏扬名,也是差不太多的效果,奈何夏蝉此人是个做什么事儿都要求完美的,让贵公子无意中发现,和让个粗野下人随手传扬出去的东西,到底哪一样更珍贵,还用明言?

    “那就去!”

    今天上门正好,又不是去认亲,是被请去的贵客,红尘笑了笑,“罗娘,拿出你们的本事,我今天要穿最好的衣服,骑最好的马,摆最大的排场!”

    罗娘失笑,连连点头。

    林公子在她们家小姐这儿养了十二匹大宛良马,再说,就算不是第一流的马,让小姐养一养,那也是绝顶的好。

    排场大也耽误时间。

    于君赖在夏家,茶换十多次,从月上中天,等到夕阳晚照,终于等到前面有人传话——“来了,来了。”

    他蹭一下站起身,一把拽住不甘不愿的儿子,拔腿就向外跑。

    夏安皱眉,也只得站起,客人都去了,他总不好说不要去迎接,能在客厅中等一等,已经算是极给面子。

    “好大的架子!”

    只见夏家竟开了大门。

    陪着夏蝉聊天的小客人们听到那边的动静,登时愕然——一个不知来历的十六岁女孩儿,也能让堂堂夏家如此礼遇?

    连夏安的脸色都有些难看,暗道这帮下人今日怎么这般没眼色?大门那是能随随便便就开的?

    外面喧哗声四起。

    小厮高声喊:“家主,来了,来了。”

    夏安叹了口气,也罢,门都开了,总不能把人打回去,矜持地咳嗽了声,道:“请……”

    扑通!

    “逸儿?”

    话音未落,于逸一下子五体投地,整张脸都埋在地上,呜呜半天,挣扎半天,竟站不起身。(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六章 漂亮
    &bp;&bp;&bp;&bp;夏安:“……”

    身边仆从连忙齐齐伸手去拽。

    脸色胀红,累得气喘吁吁,拼命拽了半天,于逸整个人还是趴在地上,像只软体虫子一般蠕动,就是起不来。

    “都没吃饭吗?连个人都扶不住!”

    于君也吓了一跳,怒喝一声,自己蹲下去,想把儿子扶起来,结果伸手拉了半天,竟同样拉不动。

    夏家好些人上去帮忙。

    一时间都乱了套,夏蝉远远看着,第一次在外面面前手足无措,身边的那些客人们更是目瞪口呆。

    这时,红尘已经身披法衣,头戴高冠,身后左右领着十数人,浩浩汤汤进门。

    夏家的家丁仆从,低垂着头在前面开路,竟是殷勤得很,夏安扫一眼一瞬间胃痛——这帮不长眼的,不过一小姑娘,你们如此殷勤,像什么话!

    可惜,他身为夏家的家主兼任族长,必须保持风度,那是绝不能此时破口大骂,训斥仆从的,咳嗽了声,刚想上前说话,红尘已经大大方方地走了过来。

    她来到夏家,并不好奇这座古老的宅院,眼角眉梢没带出半分流连,行动是飘然若仙,玄色法衣,长袖翻飞,裙摆曳地,步步生莲。

    夏安有一瞬间恍惚。

    还有这张绝艳的脸。

    当年先皇为陛下选了金家名满京城的女儿做妻子时,无人反对,但当那位陛下登临九五之尊,世上就多了一种说法,皇后容色太过艳丽,恐非吉兆。

    能让臣子说出这等无礼之言,哪怕只有寥寥几个弄不清楚状况的在私底下乱说,也可以想象得到,皇后的容貌何等出彩,当时皇后与宓妃若立在一处,几乎能闪瞎人眼。让人再也想不起别的。

    就说多年前皇后曾经遭遇刺杀,那刺客手段狠辣,武功高强,对自己也残忍。竟狠得下心给自己一刀做了太监,用竹签就能杀人于无形,只是面见皇后当面,看到她的脸便下不去手,惶恐间愣是让万无一失的刺杀行动失败了。

    如今。他的……女儿也长了相似的脸,虽然因为年幼,尚无那种让人目眩神迷的丽色,已经能预示以后的倾国倾城。

    夏蝉站在后面,远远看着,越看,脸上的神色越发僵硬,她其实很久之前,就在心中揣摩过这个女人的样子。

    她生在蒋家庄那等粗俗地处,应该没读过什么书。不知礼仪,自幼不受宠爱,自然生不出气度,不是木讷呆板,便是浑身炸刺,哪怕后来师风对她推崇有加,夏蝉还是觉得,师风此人眼光本是个不怎么样的,没见大哥提起那人,总是脸色复杂。想来也是不知该如何形容一粗鄙女子。

    但今日初见……

    夏蝉的心像是沉浸在寒潭里长久再也拿不出来。

    京城闺秀里最美的荣华郡主,能比得过她几分?难道这世上,血脉真有这么重要?没有一个好爹好娘,就当真永无出头之日?

    师风立在旁边。无意间看到夏蝉的表情,皱了皱眉,隐约能猜出她心中所想,却是颇为不屑——方知师妹也是贫家女,如今谁还看她的出身?

    冬日里寒风吹动积雪。

    红尘踩着雪花而来,抬头看见夏安。神色不动,只是像寻常小辈一般见过礼,见他神思恍惚,也不介意,只低头去看于逸,四五个仆人,包括他爹于君,扶了半天扶不起他,红尘一伸手,于逸就蹭一下蹦起来,却是控制不住,倒退三步,才勉强站稳。

    师风眨了眨眼,若有所思:“阿尘,你身上莫不是带着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这样子,到有点儿像古籍中记载的上位者神灵,对下位者的威压,也可能是灵器压制。

    红尘摊摊手:“只身而来,法器……到是带了我的青锋。”

    问题是青锋向来高冷,对红尘没威胁的东西,它才不屑一顾,更不会莫名其妙闲来无事去压制别人。

    “这人身上有问题?”红尘眯了眯眼,目光落在于逸身上,上下打量半晌,就没了兴趣,扭头看师风,“师公子信函相邀,可是对我送的礼物有哪里不满意?你若是不喜欢,我给你三千两白银也行。”

    “我那封邀请函可不值这个价儿。”师风顿时笑了。

    红尘却是一本正经:“对你来说它当然不值得,是随手就能给出去的东西,可对我来说,在那个时候很重要。”

    她眉宇淡淡,想起当年旧事,明明只是两年光景,却有些记不清似的,两年来日以继夜地辛苦学习,筹谋,所有人都是……当年固然忙碌也愉悦的时光,一去不返,以前也没多珍惜,可越是失去的,如今越觉得弥足珍贵。

    师风看她出神,于君立在一边早就满头大汗,急得不行,便道:“红尘小姐,这次邀你过来,是为了于逸于公子,想请你看看,他身上可有不妥之处?”

    红尘闻言回头看了看,眼睛一挑,颇有些意外,半晌才道:“我想,夏家的灵师怕是已经看过,他身上并无煞气,也没有脏东西附体,身体健康,就是睡不好,也是心里事情多自找的。”

    她一说,师风就点头。

    夏家的灵师看过,也确实这般说,“但事情不对,于公子定亲定了足足六次,次次不成,今年于家主相中江南太史家的一位小姐,刚透露出说亲的意思来,昨日于公子上马时就扭了脚,虽然也不算很严重,可于家都吓坏了。”

    红尘脸色不变,看样子没觉得哪里奇怪,只是看于公子的表情,就像在看一朵大奇葩!

    “小姐?”

    “唔,这事儿我不管。”

    红尘嘴角抽了抽,一捂额头,“你也别管,你可还没成亲呢,要是管了,小心以后你未来媳妇一天三顿揍你。”

    师风:“……”

    说完,红尘扭头就要走。

    于君大吃一惊,张了张嘴就要喊住她,可刚一想开口。忽然就感觉到有一股冰冷的气息直扑面部,他整个人僵住,浑身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红尘带着一行人又大大方方地出了正门。

    师风瞥了眼红尘的袖子。知道那青锋短刃就藏在其中,只是两年过去,这短刃越发有灵性了些。

    红尘只当不知道,一行人登上车,车夫一甩马鞭。悄无声息地走起,这堂堂夏家,到像是她想来想来,想走就走的寻常地处。

    人走了,于君才吐出口气,捂住胸口,气喘吁吁地道:“她就这么走了?”

    师风看他一眼,苦笑:“如今的红尘小姐可是越发不好对付。”两年前她可是很热心的。

    “不行,你把这位小姐的住址给我,无论如何。我也要去求一求,只要我这儿子能顺利成亲生子,给我们于家延续香火,就是她想要座金山银山,我也给她搬过来。”

    于君眯了眯眼,急切地道。他这心里是越发觉得,刚才来的小姐别看年轻,进出时却仿佛有异象,他儿子摔倒的奇怪,他感觉到的气息也奇怪。怎么看都不是一般人。

    一行人面面相觑,院子里一时间安静地落针可闻。

    夏安也是勉强提起精神,把于家人送走,好在于君满怀心事。也没心思在面前应酬。

    外面事情多,夏安先处置了剑庐那边混进来的两个不明底细的人,又交代下去,今年冬日外头定的武器都先压后,这两个月边境上不消停,有人走私。夏家不搀和也怕被卷入。

    灯油都添了三回。

    外面白花花一片,一看就是又落了雪,他才披上蓑衣回东院。

    虽然叫东院,其实是按照公主府的规格修建的,夏安和陈婉感情好,两小无猜,当年成亲皇后给做得主,不建公主府,就在夏家修公主的寝宫。

    一修就是整一年,落成之后,外面看着不如其它公主风光,里面却着实舒坦,还有个巨大的温泉池子,白玉砌成,冬日进去泡一泡,一身疲惫全消。

    夏安脑子里还琢磨别的事儿,一进屋,却见陈婉倚着窗户流泪,一抽一抽的,身边丫鬟嬷嬷都不在,显见是让她打发走了。

    “这是怎么的?”

    他顿时吓了一跳,忙三步并作两步过去搂住,他的公主啊!

    陈婉咬着嘴唇,止住泪,扶着夏安的胳膊坐好:“……没事,就是忽然想哭一哭。“

    夏安闭上嘴,一下又一下地顺她的背,低声叹气:“阿婉。”

    陈婉沉默良久:“她看起来好吗?”

    “……很漂亮。”

    夏安又叹了口气,还很会摆架子。其实,在他来说,女儿真不怎么重要,何况还是个没养过一天的,也不是完全不疼,自己的骨血,还是很看重,若真是一点儿不在意,他早就派个人过去把人接回来便算完了,难道他们家还养不起个女儿?养个几年,嫁出去联姻,就算是尽了责任,是好是赖都无所谓。

    正是有几分看重,这才没轻举妄动,现今陛下老弱,皇子渐壮,夺嫡之事露出端倪,夏家不可能置身事外,此刻便有可能面临一个大劫,渡过去便海阔天空,更上一层楼,渡不过去,怕是不说抄家灭门,也少不了危险。

    夏蝉被家里养了十多年,金尊玉贵地长大,留在家里祸福与共,本是应当。

    至于自家亲女……夏安本身的想法,若是个好的,此时让她回来未必是好事,若是个不好的,回来了更麻烦,暂时放一放,不用太着急,慢慢看便是。

    此时看着公主眼中的泪水,又想起今日所见,那个出类拔萃,与皇后有七八分像的女儿,夏安的心忽然就有一点儿不确定,他是不是当这个族长的时间太长,为人太过理智,是不是已经失去了年轻时的热血柔肠?

    夫妻两个依偎在一起,各有各的心思。

    夏蝉端着热茶,立在门口,良久,忽然手一斜,把茶水倒了,盈盈转身,顶着风雪慢慢离去——路要靠自己走,自己的东西永远是她自己的,别人想拿。就看看她的命有多长。

    …………

    往年腊月雪都少了,今年是寒风冷冽,大雪绵绵。

    京城居,大不易。城里的房价高得很,今年比往年还高出许多,尤其是大比之年,租房的人连那些破旧不堪的马棚都没有放过,但凡能遮风挡雨的。都是好房子。

    金青的银钱不多,来的也不算早,自然同样找不到太好的住宅,只在南边的安善坊内寻了一两进的院子,这已经不算小,不光花干净他全部身家,还向薛小侯爷借了些。

    不过,位置虽然不佳,却也不是特别杂乱的所在,周围的居民多为小商户或是寻常小吏。家境也算殷实,能用得起三五仆从。

    于君带着儿子,携两个健仆,拿着拜帖礼物,远道而来,按照从师风那儿拿来的地址,寻到安善坊。

    他们天不亮就出了门,拉车的马,鬓毛上都沾满了雪白,终于找到了地方。

    “爹爹。是这儿吗?”

    “应该是。”于君松了口气,和儿子一起下车,抬头看去,已经能看见他们要找的房子大门。

    那是一扇普普通通的大门。朱红色,门前并没有摆设,到是贴了两张门神,铺设着三阶的石阶,石阶上点缀青苔,大门紧闭。悄无声息。

    “走吧。”

    于君振了振精神,大踏步地走过去,很近了,应该三两步就能到,但一行人走了差不多有半盏茶的时间,于君忽然发现有点儿不对。

    他脑子里有事儿,一直想着怎么请求,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让红尘小姐出手,来硬的那是下策,万不得已才能为之,毕竟威逼利诱得来的结果,谁知道对方会不会暗中藏下手脚?那可是灵师。最好还是让人家心甘情愿地为于家排忧解难。

    于君强迫自己不去想会不会再次失望而归。

    想得一多,就难免没注意路,好半天才回过神,他们走了这么久,居然没有走到大门前?

    于君停下,打量了下距离,一扭头竟发现他们走了这么半天,还是在马车附近,简直一伸手就能够到自家的那匹马。

    几个仆人都吓得打哆嗦。

    于逸更是满脸惊恐:“爹,咱们这不会是遇见鬼打墙了吧?”

    “大白天的,哪来的鬼打墙?”于君拧着眉想了半天,一拍手,“我看是红尘小姐在他们家大门外做了什么布置,也是,人家乃是高人,家门怎么可能想进就进?”

    深吸了口气,于君高声喊道:“永安于家家主,于君,特来拜会,还请红尘小姐拨冗一见。”

    他声音朗朗,一直传出老远。

    半晌,前面依旧毫无声息,那条通往大门的青石小径,依旧平平常常地铺设在那儿。

    于君一皱眉,等了一会儿不见动静,一挥手道:“走。”继续走,这次他们注意力很集中,走得也非常顺利,没几步就到了门前,于君大喜,抬手就敲门,结果一推门,大门就开了,况风卷来,下面竟是万丈深渊!

    他们一行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立在了悬崖峭壁之上,一个站不稳,所有人脚下打滑咕噜噜栽了下去。

    “啊啊啊!”

    闭着眼喊了半天,没感觉到疼,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睁开眼睛,他们才发现他们根本就没走,还是呆在一开始下马车的地方。

    于君:“……”

    等到下一次,一行人慢慢走到大门前面,却面面相觑,谁也不敢敲门,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高声喊话,指望着里面的主人赶紧出来开门见一见。

    这时候,于君再也不想什么软的不行来硬的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只希望能见到红尘小姐,能不能救他于家的香火,好歹给一个准话,哪怕不行,他也认了。

    不知道等了多久,主人加仆人,嗓子都喊得沙哑,大门毫无动静,于君叹了口气:“罢了,咱们还是……”

    就在他想打道回府时,大门吱呀一声打开。

    于君登时大喜,猛地回头,一揖到地,眼睛发亮,高声道:“某乃于家家住于君,还望主人拨冗一见!”

    还是悄无声息。

    于逸板着脸戳了戳他父亲的后腰,于君抬头,轻轻吸了口气。

    怪不得不说话,出来的根本不是人。而是一只半人高的大豹子,头顶上还趴着一只狗。

    要不是那只狗,估计在场的人都得翻白眼昏过去,当然。于君肯定要不自觉地去摸后背。

    他以前背上背着弓箭狩猎,也猎杀过这等猛兽的。

    虽然出来的是只畜生,到底大门开了,于君提了提气,脚下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进去。

    那只豹子却没理会他,很悠闲地踱步出来,尾巴一甩,还擦了于君一下,看样子十分嫌弃,于逸还年轻,尚是孩子心性,那帮仆人也一样,都跟着扭头,目送豹子走出去一段儿。到外面转了一圈,又溜达回来。

    嘴里叼着一根糖葫芦。

    没错,就是糖葫芦,小孩儿吃的那种,酸酸甜甜的那种,一文钱一串的那种……

    于家父子愣愣地发呆,眼看着豹子进了门,下一刻,里面就冲出来一个气急败坏的男孩儿,手里抓着把铜钱。头也不回地冲出门去,大喊道:“胡叔,你这是为赚钱不要命了,每次都给大豹塞糖葫芦。小心它哪天咬你一口。”

    外面又传来讪讪笑声,紧接着,一个粗哑的声音响起:“哎呀,老汉做生意不容易,附近都是穷鬼,一个月也舍不得给孩子买串糖葫芦。卖不出去,我怎么过活!”

    “哼。懒得跟你辩。”小猫气哼哼回来,皱着眉,“这帮人怎么心这么大,不是以前吓得要死要活的时候。”

    豹子一开始就跟着金青进京,才来这儿安家时,街坊邻居无不吓得一见就跑,现在才几个月,都会欺负豹子心软,拿各种零嘴糊弄它带回去。

    带回来了,难道家里能不付钱?

    小猫气哼哼地回去,于君手明眼快,一把给拽住:“小哥!”

    这一声叫,还真是声情并茂。

    小猫愣了下:“您是?”

    “呼!”终于能跟人说这句话了,于君整了整衣冠,“在下乃于家家主于君,还请通禀一声,某要求见红尘小姐。”

    小猫眨了眨眼,一看他心有余悸的模样,顿时了然,失笑摇头:“你们来得可真是时候,我家小姐正和金郎君演练八卦阵,刚才前面贴了告示,不让人进出的,你们没看见?”

    呃,确实看见了。

    不远处的墙壁上贴着白纸黑字,很显眼,说寅时到辰时二刻,前方不可通行。

    说的到是清楚明白,问题是京城虽大,哪里有于家不敢走的地方?

    于君心下叹气,面上也只能客客气气地说自己太着急,没注意,还请人家引荐一番。

    小猫看他们都不像坏人,就笑道:“诸位请稍等,我去问我家小姐。”

    他一回去,红尘和金青正等着,不等他说话,红尘就道:“请他们进来。”尝试了下八卦阵的玩法,外面那几个被当成试验品了,实验结果很理想,红尘心情好,自然给面子。

    于君和于逸都被客客气气地请到客厅,猛地灌了好些茶水,刚才在外面,喊得嗓子嘶哑,又受了一番惊吓,浑身大汗,又渴又饿,连于君都很不矜持地吃了半盘子点心。

    红尘这才换好衣服出来,一见于君,不等他开口直接就道:“夏家族长说的一点儿都不错,你儿子没有被任何脏东西沾染到,他好得很,根源在你不在他,事实上,在我看来,那位十分仁慈,心中有大慈悲,你儿子很幸运。”

    于君一愣,一头雾水:“小姐这是何意?”还幸运?他的儿子连续定亲六次,每次定亲之前,无论怎么算,男女双方八字相合,毫无问题,但一定亲,儿子就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麻烦,甚至一不注意就要危及生命,这还叫幸运?

    红尘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目光闪烁,充满惊奇,弄得于君浑身不自在,简直从头到脚都在痒痒。

    “小姐,我有什么不对?”

    半晌,红尘才一抬手捂住自己的脸,叹了口气:“我提醒你一下,这位于家主,你有一个毛病,要自己想起来才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七章 年节
    &bp;&bp;&bp;&bp;于君满头雾水,还想再问,红尘也不多说,直接端茶送客。

    不走也不行,从见到红尘开始,于逸就各种不对劲,身体沉重,迈不动脚步,老想趴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脸上涨得通红,这才勉强自己没出丑。

    于逸也是年轻人,在红尘这么漂亮的女孩儿面前,他也不乐意总像个痴汉似的,让人笑话。

    只是父子两个离开这座神奇的小破宅子,都不免有些失望。

    尤其是于君,长叹一声,面色苍白。

    于逸面上阴沉沉一片,半晌冷笑:“爹,我看那小姑娘也就虚张声势,仗着有几分异能在吓唬人。”

    他在红尘面前出丑,想起来就不自在,难免要贬低她一下。

    “爹您能有什么毛病,这十几年咱们于家守在京城,无人入朝为官,低调行事,从不与人结怨,爹爹更是很多年没管过外面的事情,难道还会得罪人不成?真是胡说八道!”

    这话也不算错。

    于君皱了皱眉,若有所思地领着自家儿子回去,于家别看很风光,在京城连那些王公子弟也不敢惹,但那都是凭借祖宗荫庇,这些年人丁单薄,没什么能拿得出手,连他也自知天分不足,谨遵父命,只老老实实守着家业,不搀和朝廷里的事儿,从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儿,怎么可能报应到儿子头上。

    年节来临。

    今年永安不怎么太平,灾祸连连,可总算熬过了这一年,看这天气,瑞雪兆丰年,兆头极好,来年一定比今年顺利。

    所有的大街上都弥漫着喜庆的味道。

    罗娘她们读了这么长时间的书,也精神疲倦,干脆就趁着年节轻松轻松,院子里树上挂满了各种彩缎花灯。红尘看了喜欢,想了想,穿戴整齐,从头包裹到脚。连手上也带着分指的手套,领着金青还有罗娘她们到园子里开始作画。

    以刀为笔,以冰为纸,画出世间锦绣。

    罗娘更是玩起了冰雕。

    小小宅院,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一座冰雪花园。薛柏桥来送年礼,结果没进门就让蜿蜒曲折的冰铸长城给迷花了眼,扑过去一会儿窜上,一会儿滑下,玩得开开心心。

    林旭是和他一块儿来的,人家林师兄都给家里上上下下所有人散完了红包,这位小侯爷的礼物还扔在雪地里没人管。

    “算了,他这些天也难得这么高兴。”

    薛家最近两年同样不太平。

    宁侯是个逍遥自在的闲散侯爷,和皇帝那是自幼结下的交情,在京城就是爵位比他高。权势比他大的人,也轻易不敢招惹他,按说应该没多少烦心事儿了,毕竟连他那纨绔小儿子也长进得很,深得皇帝喜欢,读书读得不错,等考出个功名,完全可以靠着爵位不入朝为官,或者当一名士,日子肯定不错。可问题就出在小儿子太出息上。

    薛家长子薛松桥,比薛柏桥年长三岁,一生下来就极受重视,当年老侯爷还在时。便把他带在身边教导。

    许是宁侯自小就太惫懒,长大了也不是那等能让父母骄傲的好儿子,老侯爷把薛松桥管得极严格,三岁开蒙读书,五岁习武,自此之后就没一日清闲。

    京城上进的世家勋贵。对嫡长子差不多都是这样的教育,只是有些人家管得更严些,有些人家更疼孩子。

    薛松桥从小就是作为薛家继承人培养的,弟弟生下来就另有爵位,不会和他争,两兄弟感情很好,但近些年,他娶了妻子,生了儿子之后,事情就渐渐有了变故。

    也不知为何,薛柏桥的大嫂对他有很深的敌意,加上侯爷夫人疼爱幼子,在薛柏桥身上很舍得花钱,甚至还说过,因为是长子继承侯府,将来分家,恐小儿子吃亏,她那些嫁妆要给小儿留着。

    以前薛柏桥纨绔,侯夫人说说这些话,众人也只当是娘亲疼孩子,怕他过不下去,为他打算,连当大哥的薛松桥也没介意过,可这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儿,兄弟之间起了龃龉。

    “哎,真不想回去,大嫂老是说酸话,我哥也老听她的,男人啊,娶了媳妇忘了弟。”

    薛柏桥蹲在冰做的长城上唉声叹气。

    “女人真是奇怪的东西。”

    底下罗娘皱眉瞪了他一眼。

    红尘失笑:“嗯?瞧不上女人?”

    薛柏桥顿时就缩了。

    林旭笑了笑,穿上新做的墨色袍子,披上狐裘大衣,大毛的领子竖起,遮住小半张脸,一伸手也帮红尘系上一条披风。

    “走吧。”

    两个人撑着一把伞出了门,都没坐车,沿着街道,踩着积雪,缓缓向东城走去。

    红尘脚下走得不轻松,却没觉得累,到是有些麻木,不知道走了多久,便看见雾气笼罩的林府牌楼,琉璃砖还是光辉耀眼,却已经显现出一丝倾颓。

    脚步一顿,林旭仿佛有些犹豫。

    就在这时,后面传来一阵马蹄声,有一伙儿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纵马飞腾,冲过牌楼,一举手,噼里啪啦,乱七八糟的砖石就砸在林府朱红色的大门上。

    红尘心里一紧。

    林旭脸色铁青,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没有说话。

    过了片刻,林府大门洞开,走出来个瘸腿的老仆,慢慢地把门前的脏东西扫开,他的动作娴熟,表情麻木,显然不是头一次做这个差事。

    直到老仆进了门,大门再次紧闭,林旭才拉着红尘的手,走到大门前。

    举头望去,御赐的金匾已经没了,只剩下空洞洞的房子。

    “想当年……”

    想当年老王爷在世,谁敢在林府门前狂奔,文官下轿,武官下马,那是大家约定俗成的规矩,皇帝亲来,也不肯直接坐着御辇进府,如今却已经随意一毛头小子,也敢侮辱林府了。

    一瞬间,林旭甚至想把刚才的公子小姐都抓过来恶狠狠地打一顿。只是他知道,现今还守在林家的人并不愿意他这么做,也实在没有必要。

    林家的荣辱,本也不是这些人一点儿轻蔑的举动能够影响的。

    站了许久。肩膀上堆满雪花,林旭和红尘才转身离去,不曾登门,到是他们走了,林家的大门开了一下。那个老仆出来张望,看了林旭的背影许久。

    回到家,红尘的心情就不太好,去给小莫上了一炷香,给他供上些茶水点心。

    小莫什么都不挑剔,所以竟不知道他最喜欢吃什么,供奉的东西合意不合意。

    时间悠悠而过。

    很快到了大年夜。

    红尘坐下来,盘点了一下今年的收获,罗娘她们汇报过一年来大家的生意,还让秘密训练的一帮小孩子过来见礼。

    两年了。自从小莫死去,红尘就收养了一批小乞儿,说是乞儿,其实来源很多,还有一部分和罗娘她们一样,都是苦命的流莺,从中择取资质好,品行佳的,托了林旭帮忙,用鬼谷的训练方法。认认真真地训练。

    说是鬼谷的法子,其实红尘改进很多,连林旭看了都惊讶,觉得训练方法和鬼谷一脉相承。却成熟得多。

    他自然觉得眼熟,都是红尘当年跟着鬼谷先生时,亲眼见到的东西。

    这样一年时光,估计比别的地方训练个三五年都有效,训练淘汰出来的小孩子就送到罗娘她们手下,或是做小厮。或是帮忙做生意,两年的时间还太短,但也勉强凑到几个能用的人手。

    红尘刚刚十六岁,还很年轻,有大把的时间来做这件事,所以她不着急。

    罗娘非要把她们建立起来的组织叫‘生门’,到也很恰当,门内弟子,都是绝境里偷生的。

    “好了,大家都坐,坐下吃饺子,希望新的一年,诸事顺利。”红尘笑眯眯地举了举酒杯,大家先喝了一杯酒,趁着等待饺子出锅,也不多什么,只让人搬出一只樟木箱子,随手打开。

    里面铺着红绸,摆放着好多木偶,都是在场所有人的木像。

    罗娘笑了,把自己的那个取出捧在手掌心:“才两年,我觉得我漂亮了。”

    两年前罗娘也有一种美丽,历尽沧桑的,世俗的美,如今却是多了一种神韵。

    大家照例取了自己的小木像擦干净, 又拿油脂保养一番,才由红尘重新收起来放好。

    罗娘忍不住拿起小莫的木像,细细摩挲,擦拭了半天,叹了口气:“当年他开口讨要小姐的像,我们还开玩笑说,这小子也动了凡心,知道倾慕美人了,早知道他去得那么早,就该鼓励他把想说的话说出口,也省得带着遗憾走。”

    她们隐约猜测小莫可能对红尘小姐动了心,就算还没有钟情,至少也有些好感,第一反应都是劝解,希望他早点儿掐断那苗头,别胡思乱想,毕竟小莫和红尘小姐差距太大了。

    可早知道他命那么短,就让他有个念想又如何,青年男子,爱慕佳人,不是很正常的事儿?

    “行了,吃饺子吧。”

    收好东西,白生生的小饺子摆上来,热气腾腾,十分美味。

    林旭第一个饺子,咬了一口就咬出个大铜钱,逗得周围所有人哈哈大笑,纷纷要求沾福气。

    “那可不行,福气都给我们阿尘。”

    林旭笑着从袖子里扯出一条长长的红线,把铜钱擦干净,串好,塞进荷包,又把荷包给红尘挂在腰上。

    “希望明年我们阿尘诸事顺利,快活自在。”

    红尘也笑,她也想,能如此安生地坐在自己喜欢的地方,不顾忌礼仪,不顾忌别人,只和自己亲近的人呆在一起过年,已经是这世上最好的事了,如果今后的每一年都能如此,生活充实而美满,那就再好不过。

    上辈子一直追求的那些,什么名利,什么富贵,什么亲人的爱,那些东西有当然好,没有也无所谓,她自己动手获取的东西,比别人给予更有价值。

    她要名利,就自己去拿。

    她要富贵,富贵如今也是唾手可得。

    至于亲人。眼下这些都是,她以真心换真心,总不会人人都是王越,人人都和王家人一样不要脸。

    “行了。吃饱喝足去看灯,不过小青要回去温书,开年你要考试的。”

    红尘笑眯眯地道。

    金青顿时苦了脸:“……唔!”

    一家子热热闹闹地出去看灯,红尘还让人做了几个孔明灯飞上天,林旭远远看着。招了招手,把小猫叫过来,亲自动手制作了一个,挥毫泼墨,还在灯笼上画了一幅大漠落日图,一幅火树银花图,都是极快的速度。

    “拿去外面放。”

    红尘看了看,沉吟片刻,笑道:“去金池那边放,放高些。”

    小猫应了声。他还是孩子心性,喜欢玩,拉着小狸一块儿,又叫了一帮孩子欢呼着跑出去。

    孔明灯越飞越高。

    金池对面的林府上下正好能看到。

    林家的老王妃开了窗户,拥着狐裘坐在那儿,掐断手里的绣线,轻轻一笑:“乖孙回来了,也不知有没有娶一房漂亮媳妇,好给我们林家延续香火。”

    这一座似乎被时光掩埋了的府邸,仿佛被笼罩上一层温柔的霞光。

    “吼!”

    红尘躺在躺椅上。整个人缩成一个球儿,耳边忽然传来一声老虎的吼叫声,才一下子坐起身,“对了。小猫,你喂它们了没?”

    小猫正手忙脚乱地收拾地上的瓜子皮,闻言一怔,摸了摸脑袋:“呃,好像忘了。”

    今天大年夜,家里的动物们也跟着过年。他们一早就准备好几只活羊,现杀现宰,结果一忙活忘记喂它们。

    小猫连忙扔了手里的扫帚跑出去,红尘才起来,先给老参松松土,又给小茉莉浇浇水,顺便把小茉莉摆放在窗台上,也让它看看外面的景色。

    虽然茉莉花到了大冬天依旧鲜绿鲜绿的,让外人看到肯定会觉得很奇怪。

    不过最近几个看见的人都没表现出什么,好像还很理所当然。

    小猫和小狸也没问,只是每日照常照顾小茉莉的时候,变得温柔细心了些。

    红尘也是过了好些日子才反应过来,大约在他们心目中,自己身边要是不发生些异常事件,才不正常。

    在茉莉枝条温柔的缠绕下,红尘又给它加了些水,还忍不住拿灵力喂它,喂了两口,就听见林旭在外面说话,还有颠和尚的声音,红尘怔了怔,忙披上衣服出去。

    就见颠和尚果然站在院子里,一脸和蔼,面含微笑,正小声同几个扫地的小丫头说话。

    小丫头们都挺高兴,手里抱着各色糕点。

    “颠大师?”红尘怔了怔,连忙正容道,“您老怎么来了京城?”他不是三嗔,乃是普济寺的高僧,红尘在杞县时,没少受他照拂,连罗娘她们也有好几次得他恩济,这才在杞县安安稳稳地生活了两年,从不曾受到任何骚扰。

    可以说,三嗔在知道内情的人眼里那就是个假和尚,没什么大不了的,颠和尚却真真正正属于必须尊敬的高僧。

    “这不是又要选灵女。”颠和尚叹了口气,“今年普济寺也受邀参加,我只好来了。”

    也是,朝廷的面子绝不能不给,别看寺庙瞧着高冷,其实建在大周,就要服大周官府的管束,僧人也是人,得罪了官员照样没好果子吃。

    朝廷选灵女乃是本朝盛事,各地的寺庙道观,受到邀请来参与大典,那是荣耀,不来就是蔑视朝廷,颠和尚便是不乐意也不能不来。

    红尘笑了笑,忙把大师让进屋,低声问:“三嗔也来了?”

    “他不放心,非要跟着,这会儿在外头看马车,说是就不看女檀越显摆了,真不知道这孩子想什么。”

    红尘:“……”

    也就颠和尚敢把那个邪僧当孩子,那家伙以后死了绝对去不了西方极乐世界,下十八层地狱都是宽容。

    “对了,这位是于君于檀越,他和我恩师有交情,今日求到我头上,我也不好拒绝,只能带他同来,还请女檀越莫怪。”

    颠和尚指了指一直跟在他身后的于家父子。

    红尘皱眉,只好把视线落过去,这才短短时日不见。于君还好,于逸的脑袋又一次被包裹着,气色不好,脸上苍白无血色。显然是失血过多的症状。

    她还没说话,于逸已经一揖到地,轻声道:“这次冒昧来访,并非是强求小姐帮忙,只是听说小姐能制作阴阳和合符。甚为灵验,于某愿意高价求购,请小姐务必允准。”

    红尘一下子就乐了,失笑道:“我知道了,看来你是找到有些修为的灵师,想到解决的法子了?”

    于君面上也多少轻松了些,加重声音道:“于某祖上还有几分薄面,国师虽闭关潜修多年,上一次也说我儿无恙,可还是愿意施展无上妙法。助我儿心想事成,只是以国师的身份,阴阳和合符这类,自然是不宜亲自动手制作,能点于某一句,已经感激不尽,师公子说,小姐画的符才是真正灵符,眼下京城再找不到第二个能够比拟。”

    话虽然是吹捧,可明显也是把红尘当不入流的苦力了。

    和合符这种东西。很是寻常,但大周朝的灵师轻易不会画,也就那些野道人,神婆神汉。招摇撞骗的人愿意动手。

    到不是符有什么不妥,纯粹是正经修行之人,都不爱沾因果,而这世上,最容易沾染因果的,正是婚姻夫妻之事。人的一生太过漫长,夫妻两个会不会一辈子恩恩爱爱,谁也不得而知,沾染这种事儿人,那就是自找麻烦。

    就连颠和尚听了他的话,也眉头紧锁,忍不住开口道:“永安月老庙有卖和合符的,檀越如果想要,自去买便是。”

    不过,红尘这回没生气,也不怕麻烦,还真很随意地让小猫准备黄纸,朱砂,画了一张符给他。

    于君面上带出几分得意来,再神秘莫测,装模作样,还不是照样要做他的生意——

    “开个价儿!”

    红尘笑眯眯地摇头:“不用,这回友情奉送,看在颠大师的份上。今年可是大年夜,于家主还是早些回去阖家团圆为好,我这里就不留客了。”

    于君点点头,事实上今夜登门的确不妥,要不是大年初一国师就要做法,他这会儿该在家里守夜。

    看着于君父子转身而去,红尘才笑着又追了一句:“明天于家主千万把令郎带在身边,莫要离开才是。”

    于君没听懂,这会儿心中快意,也不在乎红尘说什么。

    颠和尚到是觉得红尘话里有话,只是他莫名其妙的在大年夜登门,还领着恶客来,有些过意不去,只顾着大把大把地给红尘家上下塞护身符,红包,一时间就没有多想。

    夜深了,天也冷,宵禁时间将到,红尘就没让颠和尚走,留下他在客房将就一晚上。

    “我们初来京城,置业仓促,房子太小,您可千万别嫌弃。”

    颠和尚已经感动得热流盈眶:“已经很好了。”

    确实特别好,当今陛下近年来变得特别小气,皇宫有十几年没有修过,很过宫室坏得不能看,干脆直接封死,把宫妃迁出去与别人同住,也不肯重修,给臣下赏赐的钱币,都用旧的,耗损严重的,更别说给他们来京各路和尚灵师安排的住所了,那简直是拥挤,黑暗加透风,被褥也单薄。

    有门路的根本就不肯住,像他这种没门路的,只好勉强住下去,每天都半夜冻醒过来,若不是他还有点儿根基,估计没几日不给冻死也要冻得生病。

    躺在柔软舒适的床铺上,颠和尚一睡就扎扎实实地睡着,一夜无梦,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让一阵阵哭喊声惊得从床上蹦了起来。

    “怎么回事儿?着火了?阿尘出事了?”

    颠和尚连法衣也没穿好,随便裹了件外套就冲出去,刚一进院子,就看见外面黑压压一片人头。

    家里的下人,还有罗娘她们都围在那儿指指点点。

    他走过去一看,于逸哭丧着脸,扶着他爹立在院子里面,他爹于君脖子里缠了好些鲜红的丝线,鼻子和嘴巴上面还贴着一叠,至少有十几张黄纸,简直比被镇压的僵尸还凄惨,整个人身体僵直,连动也不动一下,目中却流露出强烈的恐惧来,双目含泪,哼哼唧唧。(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八章 月老
    &bp;&bp;&bp;&bp;红尘也出了卧房,她一出来,周围围着看热闹的下人们就让开一条路。

    走过去看了看,红尘忍不住一笑。

    于君被封住口鼻,呼吸困难,脸色都开始发青,他儿子伸手一撕扯,那符纸又嗖一声,跑到他儿子鼻子上,于君总算喘过口气,大口大口地吸了两下。

    也就两下的工夫,那符纸再一次糊了上去。

    于君又被憋住。

    癫和尚都看得于心不忍,脸上露出些许忧急:“这是?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于逸耷拉着脑袋,哭丧着脸道:“今天早晨我去给爹爹请安,就发现爹爹身上缠了好多红线,脖子上也有,怎么摘也摘不完,还没弄清楚,按照国师的要求,贴在墙上的符纸就都莫名其妙地飞过来,除了我还能揭下来一会儿,别人动都动不得,碰一下这符纸就往我爹肉里钻。”

    不只如此,于逸试过拽下来就用火烧,用水淹,结果一入火,他爹的衣服就着了,一入水,他爹浑身上下就湿透了,折腾了一个多时辰,他爹爹都快被折腾得没了气,一看不好,连忙去找国师,可国师在宫里陪王伴驾,哪里有工夫管这个!

    于逸一下子想起红尘,就赶紧带他爹来求救。

    “红尘小姐,您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还请您施以援手,大恩大德,必不敢忘!”

    红尘摊摊手:“这可不关我的事儿。”

    不过她还是耸耸肩走过去,笑道:“神君,且让我问他几句话。”话音未落,那符纸就飘下来,悬浮在半空中,微微打转,明明只是几张黄纸而已,竟然有一种莫名的气势在,压得周围围观之人不敢抬头看。

    众人愣了愣,顿时觉得周围一冷。忍不住抬头看天。

    “阿弥陀佛!”

    颠和尚都不觉念了声佛。

    于家那些人看红尘的样子,更是和看神仙差不多。尤其是于家父子,他们身份高,平日里也不是没见过灵师。连国师都能偶尔见一见,可国师也没做过如此神异之事。

    红尘看着捂着脖子咳嗽不停的于君道:“于家主,您还没想清楚?自己究竟有什么毛病?”

    “毛病?”

    于君嘶哑着嗓子,急得满头大汗,“没有啊!”

    他刚一开口。那符纸呼的一下,就向他逼近,吓得他急急向后缩:“我想,我想,我再想想!”

    拼命地搅动脑汁,于君这么一个堂堂家主,脑门上冒虚汗,真快要哭出来。

    于帅当年七十岁尚且挂帅出征,何等英雄,红尘想到老人家。也有些心软。

    “你再琢磨琢磨,怎么得罪了红喜神君,就是月下老人。”

    红尘这么一说,于君一怔,脸色微变,好半晌才道:“难道是?那,那……都是十七八年前的事儿了。”

    于君和他的老父亲不同,自小就是娇生惯养,反正他有四个哥哥在呢,继承家业也用不着他。他就是自由自在玩一辈子,于家养他一辈子便是。

    长辈们对幼子,尤其是老来子,总是多几分怜爱。

    于君年轻时自然也是个喜欢玩闹的主儿。

    十八年前。于君新婚不久,他送母亲和妻子去月老祠还愿,因为他漫不经心,说了几句怪话,嘲讽月老娘娘腔,不像个正神。让他娘亲气得揪着他的耳朵训斥了一顿。

    于君当时就不高兴,面上没敢表现,私底下很是不耐烦,回头就找小伙伴们半夜放了把火把月老祠给点了,大火烧得夜色通红,十分壮观。

    当然,没太严重,就烧毁半个正殿而已。

    不过,在月老祠呆了一阵子,于君高高在上地看一堆痴男怨女去求姻缘,居然还挺有意思,也是无聊,闲来没事儿做,秦楼楚馆去几次尝尝鲜便罢了,家里媳妇在,不好让她闹心,酒楼里的菜也就那么回事儿,还比不上家里的小菜,出游,打猎又不能天天去,他一转念弄了身法衣穿上,装模作样给人家免费算卦去。

    他相貌堂堂,读书又多,能言善道,一看就一副高人风范,那些过来求姻缘的男男女女都很信他,结果这位玩上了瘾,对每个找上门的人都忽悠人家这不好,那不好,未来妻子或者相公不是性情刁钻,就是生不出孩子,甚至会给他带来巨大的灾祸,最可气的,愣是诽谤祠里供奉的月老是个伪神,狐狸精附着的,专门祸害人家男女的家庭。

    本来区区一月老祠,也没多重要,他身份又高,没人敢管,愣是让这位玩了小半个月才尽兴。

    之后好好一个月老祠,半年没恢复元气。

    于君想起旧事,满心不可思议:“怎么可能?这,就为了这点儿小事儿?”

    永安城内像他一样无聊的纨绔子弟多得很,前年荣华郡主不是还捣毁了大云寺两间大殿,就因为她未婚夫发誓,宁愿去当和尚也不娶她?

    人家还不是好好的,无病无灾,依旧名满永安城。

    正说着话,半空中的符纸震动了一下,威胁似的又向于君靠近,吓得他连连后退。

    红尘摇了摇头:“不只是这些。地上的神像大部分都是泥塑的,并无灵性,就算有些灵性,月老也不会因为一介凡人些许不敬之举就大动干戈。”

    叹了口气,红尘盯着于君,道,“但你心中既然不信这些,就不该屡次戏弄月老。”

    她一伸手,拉住于君的袖子,把他袖子里的一团红线抽出,扔在桌子上。

    别人看不到,事实上这些红线都泛着一丝金光,但是金光已然十分暗淡,一落到桌子上就化作烟尘,散于空中。

    于君一看这些线,脸上浮起一抹红,讪讪而笑:“……这不是开玩笑呢。”

    红尘盯着这些红线,上面浮现出来的影像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但还是能从中感受到愤怒和怨念。

    于府的老封君是个虔诚之人,时常求仙拜佛,虽说月老不常拜,见到了也会为孙儿孙女的姻缘去上一炷香。前些年她老人家重修月老祠,老庙祝就送了她一组法器,是一男一女两个瓷娃娃,还有一团红线。

    瓷娃娃为中空。只要往里面放入男女的出身来历,姓名,生辰八字,再系上红线,据说就能促成姻缘。

    是不是真的老太太不知道。反正就讨个吉祥,便把东西送给了儿媳妇。于夫人把东西摆在卧房,却落在于君的手里,别看人到中年,这人还是促狭性子,闲极无聊就瞎捣鼓,这对娃娃也成了他的玩具,经常随便编造些生辰八字塞进去装模作样地玩,一边玩还一边念叨:“你要是真能成真,那我一准儿得断子绝孙。”

    这也就罢了。他偶尔练字,甚至写大公鸡一只,配老母猪一头,母老鼠嫁给公蟑螂什么的,写完就往娃娃里面塞,到更来更是当垃圾桶用,当磨脚的踩在脚底下玩,百般不尊重。

    “既然戏弄了鬼神,就该承担后果。”红尘看了于逸一眼,“你一开始作弄月老时。你妻子已经怀了身孕,月老看在生灵已经入世的份上,就没有绝你的根苗,但如今你想你儿子顺利娶妻生子。做梦更快一点儿,尤其是你得罪了红喜神,还敢用国师亲自打造的姻缘法器,用我亲自写的和合符,那可是带真灵的,能通上天。也许月老本来没惦记你,这下也惦记上,非教训一顿不可。”

    红尘话音未落,半空中的符纸一转身,背对着于君,轻轻颤抖。

    于君面孔僵硬,眼神呆滞。

    红尘深吸了口气:“在我看来,你儿子于逸比你好,知道尊重,你问问他,他有没有去跟月老求过什么。”

    于君一扭头,看向自家儿子,于逸的脸一白,半晌才支支吾吾:“爹,我不想娶王千金,张千金,刘千金什么的,也不想娶太史家的千金。”

    “……那你想娶谁?”

    整个京城,他儿子能接触到的,差不多都是这个圈子里的女孩子,无论哪一个当媳妇,他都没意见。

    事实上事情发展到如今这个份上,别说京城了,就是外头穷山恶水出来的小姐,只要平平安安嫁给他儿子,于君也把对方当祖宗给供起来。

    于逸哼唧了半天,才说他这几年,每次爹爹要给他定亲,他都去月老祠念叨一遍不愿意。

    于君:“……”那月老对别人家的姻缘,爱答不理,从来不显灵,怎么就盯着他们于家不放了?

    红尘失笑:“别人家没有当朝国师眷顾,也不会有钱去买那些很有灵性的风水法器,引不来真神,你们家却不同。”

    于君愣了半晌,连半空中漂浮的符咒都顾不得,盯着儿子看:“你说吧,看上了哪家的小姐?”

    于逸闭上嘴只摇头。

    急得于君破口大骂:“你到是说啊!只要家境差不多,哪怕差一些,只要是清清白白的好女孩儿,我都答应你,马上就找媒人去给你说亲,你快说吧。”

    于逸还是一言不发。

    红尘却没耐心看他们父子两个在自家的院子里闹,皱眉道:“你们想吵,回去再吵,小猫,替我送客。”

    于君一怔,心有余悸地去看那些符纸。

    红尘伸出手,轻声道:“有请神君归位。”

    唰一声,所有的符纸都落在她的手心里,叠好,红尘自己揣怀里了,于君张了张嘴,也没敢要,只能满怀心事,一步一回头,被小猫送出院门。

    “行了,打发走讨厌鬼,咱们吃早饭。”

    天已经大亮,红尘把癫和尚让到上座去,一家子围在一起吃了一顿香喷喷的素斋。

    素斋还是癫和尚身边的小沙弥做的,这位可是高手,一个人做素斋做上十年,想不高也难。

    大年初一,一年元日,本该是热热闹闹去拜年的日子,奈何红尘她们初来京城,亲戚全无,连金青都不愿意到别人家打扰,毕竟科举在即,所有的士子都一门心思读书,过年什么的,也要向后面排。

    吃完饭。癫和尚又去念他的经,红尘和林旭就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地聊天。

    “现在还好,等金青金榜题名,那件事一开始。你不想回夏家,夏家也要找到你的头上,至少族谱要入的。”

    林旭拈着棋子,盯着棋盘,看似全神贯注。

    红尘点头:“我也没想不入族谱。”

    夏安……爹爹是极为理智的一个人。她上辈子就很清楚,那个人不会有多爱她,却也绝不会害她,哪怕记入夏家的族谱,那个人也许在她遇到各种危险和麻烦的时候,会权衡利弊,不会全心全意地帮助她,但也决不至于拖她的后腿,成为她的麻烦。

    而且,怎能容忍夏蝉那么开心做一个真正的夏家小姐。怎么能让她仗着夏家的势,自由自在地去发展势力,勾搭厉王,做她的皇妃,过得那么肆意快活!

    林旭抬头盯着红尘看,忽然一扬眉:“真弄不懂你们女人在想些什么,明明本身能力那么高,却一门心思只想憋在四面围墙之内,和另外的女人斗来斗去,争夺的竟是男人的心?在家争爹的心。出嫁争丈夫的心,很有趣儿吗?困守在四面墙之后,勾心斗角,辛苦钻营。要的竟只是那么普通无趣的家庭生活?”

    红尘:“……身为一个男人,竟说得出这种话,你难道不觉得离经叛道!再说,无论你现在想的是谁,至少我不是你说的那种女人。”

    至少这辈子不是了。

    林旭失笑,点了点头:“你像我娘。”

    红尘:“……友尽。”绝对友尽。被一个冷俊的美男子说像他娘亲,那滋味绝对酸爽的要命。

    林旭笑眯眯低下头去继续下棋,一点儿都不怜香惜玉,虐红尘虐的不要不要的。

    红尘心下却不觉叹息,她上辈子不知道,林旭竟是林家的长孙,那么说,他是小莫的大侄子。

    这关系可真乱。

    原来他就是那个生在战场上,一出生就没回过林家的孩子,那是陛下第一次御驾亲征,结果遭遇北燕伏击,大将军林远平,林老王爷的长子,独自一人背负皇帝杀出重围,皇帝只是受了一点儿擦伤,他却失血过多而死。

    妻子周云静,身怀六甲,替夫挂帅,稳定大局,愣是把北燕逼了回去,却早产把孩子生在了战场上,幸好当时随军的一个大夫,医术高明,带走了孩子细心诊治,否则这个孩子恐怕都活不下来。

    林远平的长子就被养在了军营里,一养多年,始终没回过京城,不过林家人常在军营,也没人觉得不妥,直到那件事情发生,林老王爷冤死战场,才失了他的消息。

    或许皇帝心里头还念着林远平的救命之恩,也没让人搜捕,估计他心里也想着,总不能真的就让林家绝了根苗。

    想起这些,红尘托着下巴笑了笑:“我真的很像周元帅吗?”

    林旭:“……”

    那可是大周朝唯一一位女元帅,武功超绝,比男子更强,在战场上更是战功赫赫,能和自己的丈夫比肩。

    天下的女儿,谁不憧憬?

    伸手拍拍她的脑袋:“别想那么多。”

    幸亏这丫头见不到娘亲,要不然肯定失望,林旭眉眼也不觉柔和下来。他的母亲其实是个爱撒娇的小姑娘,不在战场之上时,永远都年轻,娇气,可爱。

    “说正事,我给你调来个侍卫。”

    擎天帮那几个现在都在鬼谷天机门呆得乐不思蜀,还要训练‘生门’外门弟子,忙得不可开交,再说,他们在杞县还行,在京城这等地方,可撑不起场面。

    林旭若有所思地落子,毫不客气地又一次赢了红尘。

    可惜,一点儿成就感也没有。

    他现在和红尘下棋,纯粹是专门陪练,只能让红尘长棋力。

    “你们家那个鸠占鹊巢的假货不简单,她虽然是手无缚鸡之力,却笼络了一帮纨绔子弟,还和大云寺的和尚不清不楚,应付她,你必须上上心。”

    林旭轻声道。

    红尘冷笑:“我知道。”

    这个世上,最了解夏蝉的,就是她了。

    这个年还没有过完,林旭介绍的保镖就到了京城。

    来到红尘这座小宅子之后的第一件事,保镖先吃了一大锅干饭,因为不是饭点儿,家里还有一些腌菜。其它的什么都没准备,他就就着腌菜把饭都给吃完了。

    “俺叫铁牛,俺虽然能吃,可俺也能干。你们有什么粗活,累活,都交给俺。”

    铁牛一来,先把所有的水缸都给灌满,又把所有的柴火全给劈了。保证够家里烧个半年的。

    小猫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

    说好的高手高手高高手呢?

    他也是生门死营里训练出来的,当初林先生派来的武师父,那是不露脸光凭杀气就把他们全都给吓得尿裤子的大高手,这一听说林先生给自家小姐派了一位顶尖高手做保镖,他就一直在期待,期待了这么长时间,结果就来了这么一个憨货?

    铁牛很高,头顶仿佛一不小心,就能碰到门框。脸上还带着稚气,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可身板结实的很,穿着草鞋,粗布短打的衣裳,皮肤黝黑,就和普普通通的农家小子差不多。

    说话更是憨态十足,一问三不知。

    “俺听红尘小姐的话,公子爷交代了,红尘小姐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红尘看见他就笑了,眉眼都弯起来,笑得十分开心,当时就让小猫给他准备衣服。他个子高。家里没有现成的,而且那些好衣服,红尘知道他穿不惯,就是普通的棉布蓝色棉袍给他穿上,又舒服又暖和,这孩子果然很高兴。

    一转眼就是正月十五。花灯节。

    京城十分热闹,大街上人来人往,还不到晚上,各种花灯就挂满了长街。

    “铁牛刚来,咱们上街逛逛让你熟悉熟悉环境,顺便买点儿东西。”

    红尘他们来京城也不久,才安家落户,又赶上新年,其实什么都没置办齐全,罗娘她们也要考女学,总要先去探探环境,买点儿京城这边新出的各种书籍文集。

    而且花灯节呢,总要出去转一转。

    既然有铁牛跟着,红尘就没带太多人,只她和罗娘两个,铁牛不大会赶车,带上小猫帮忙赶车。

    街面上热热闹闹的,她们一行人随着人群慢慢走,道边新鲜玩意不少,罗娘的视线一直在那些簪花,胭脂水粉,小金银首饰上面打转,她到不是喜欢,纯粹是担心家里坐吃山空,想要开个铺子好多些收入。

    ‘生门’那边要养的人越来越多,自家小姐花钱虽然不是大手大脚,却也不大知道节省,她们也不乐意委屈了小姐,以后小姐在上流社会往来,衣着首饰总要光鲜些,才不会让人瞧不起,罗娘琢磨着应该早作打算才好。

    杞县那边仙茶到是有名,奈何产量太少,赚的还是不算多。

    一行人正四下张望,前面忽然哎呦一声。

    一个锦衣的公子哥儿扶着胳膊,挡在一个三十余岁的妇人面前,脸上阴沉沉,怒喝道:“你怎么走路呢?”

    那妇人似乎有些迷茫,好半晌才福了福,轻声道:“对不住,您可有伤到哪儿?不如让奴家送您去医馆瞧瞧,医药费……”

    “行啊,我胳膊断了,哎哟哟,腿也断了,你来我家伺候我吧,什么时候伺候好了,什么时候再回去。”

    那公子忽然一改刚才的脸色,笑嘻嘻地道,挥了挥手,他身后一黑衣男子就上前一步。

    那妇人一惊,转身就要走,结果刚一转身,那男子一眨眼便挡在她身前。

    周围几个本来还想英雄一把的围观群众,顿时止住脚步。

    街旁酒楼内

    夏世杰和几个朋友临窗而坐,正好也看到这一幕,脸色顿时不太好,皱了皱眉。

    乔灵均也在,气得怒道:“有辱斯文,真是有辱斯文,今年可是大比之年,天下学子汇聚,他们如此为非作歹,也不怕天下人耻笑。”

    “行了,别乱说话,小心惹事。”对面坐着的是刑部尚书家的公子,也是个京城通,“看清楚点儿,那个黑衣人乃是武当嫡传弟子张群,轻功能排在大周第一,武功也极好,放在四国,那也是一等一的高手,他出面欺负人,别说是林家的仆妇,就是欺负到林家哪位夫人头上,也没人敢管。”

    话音未落,就看见旁边马车上,跳下来一个憨厚大个儿,大踏步地走过去,瓮声瓮气地喊:“小姐说了,不许你们欺负人!”

    尚书公子:“……”

    夏世杰眨了眨眼,一行人都忍不住探头看。

    “哎,这小子要倒霉了,看样子是乡下刚来的,还年轻不懂事。”(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九章 高手
    &bp;&bp;&bp;&bp;再一看憨厚大个儿下来的那马车,夏世杰就皱眉,他认识那马车,很不起眼,都是原木做的,没有上漆,正是夏红尘出入习惯乘坐的那一辆。

    她又惹事?

    夏世杰心里多少有一点儿幸灾乐祸,一转念却为自己的小心思不爽快。她算什么,明明都知道自己是夏家的女儿,还不赶紧讨好他这个大哥,拼命求着要回来,反而不屑一顾,等她再大上几岁也就该明白,这个世上有个好家世的,才会成为最终的赢家,没有一个好家世,就什么都不会有。

    楼下黑衣的张群,目光虚虚地扫了铁牛一眼,直接无视,一伸手就抓向那个妇人。

    小妇人一抬胳膊里的竹篮,挡了过去,两个人就在方寸之间动起手来。

    很明显,小妇人也会一点儿拳脚功夫,不是寻常手无缚鸡之力的仆妇,可是完全不能和张群相提并论,简直被压着打,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眼看张群一掌拍出,狠狠打向小妇人的胸口。

    旁观者里有几个好眼力的,都不自觉扭头闭眼,不想看到那一幕惨状。

    半晌,一点儿声音都没发出来。

    众人抬头一看,那个憨厚的大个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站了过去,一只手拎着小妇人,就和拎一只小鸡仔似的,嘴里念念有词:“轻拿轻放,轻拿轻放。”念叨着把人搁在地上,向后推了推,“姐姐躲开,小姐说了,放任女人受伤的不是男人。”

    周围围观的男人们:“……”

    一直叉着腰站在一边看热闹的,那个锦衣公子皱了皱眉,轻声道:“哪来的二百五?张哥,赶紧把这碍事的弄走,好不容易有空出来玩,可没工夫全耽误在这儿,等下我还要去赌一把。”

    这位显然没把那憨大个儿放在眼里。

    张群也没有。

    周围的人都没有。

    乔灵均忍不住胸中愤怒。高声喊道:“堂堂武当弟子,欺负一个刚来京城的乡下人,还真有脸。”

    那被护在身后的小妇人,也拢了拢头发。低声道:“小兄弟,你还是走吧,他们不敢怎么样的,我早就习惯,也没什么大不了。不去理会,这帮人玩一会儿也嫌没意思,不会对我如何。”

    他们说半天,铁牛一脸懵懂,似乎什么都没听懂,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我们家小姐说了,不能欺负人,不许他们欺负人!”

    张群也不耐烦,冷笑:“也罢,踩死蚂蚁虽然无趣。也不至于就脏了脚。”

    看那意思,他觉得自己轰走个乡下人轻而易举,不算欺负后辈,只算打走只苍蝇,不至于有损他高手的威名,很随意地一摊手:“就先处理了你。”

    他一摊手,铁牛就眨了眨眼:“可以动手了?”

    张群不屑地一扬眉,冷笑:“随你!”

    围观的人都忍不住低头。

    小猫紧张的不行:“小姐,小姐,要不要去找林先生过来。铁牛不会被打死吧。”

    夏世杰敲敲茶杯,不耐烦地叹了口气,这会儿让她受受教训,知道点儿天高地厚无所谓。一会儿张群要还挑事,他还是得给夏红尘出出头,那个女人再怎么样,身上流着他们夏家的血,随便来个人就能欺负,好像把自己和阿婵都低人一等似的。不好。

    红尘托着下巴靠着窗户向外看,轻轻向前指了指,小猫一回头,登时目瞪口呆。

    只见张群一副高人风范,眼神睥睨,伸手招了招,和招呼小猫小狗似的,下一秒,铁牛就一闪身到了他身边,随随便便一抓,揪着他的胳膊把人抡起来,嗖一声,扔了出去!

    瑟瑟如流星!

    眨眼工夫,张群已经像一颗流星一样,只能看见一片黑黑的影子。

    啪嗒。

    那锦衣公子张大嘴,一不小心口水流出来滴在地上。

    所有人几乎都傻了,夏世杰趴在酒楼窗户前向下看去,看铁牛的表情,就像看神仙!

    那可是武当弟子,大周朝除了那些前辈们,年轻一辈里绝对的翘楚,现在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让个乡下人给扔了,而且半天没起来,显然昏死过去,即便是轻敌,这个憨大个儿能做到这个地步,起码也能排在大周朝年轻高手的前十名吧?

    憨大个儿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么了不起,转头走到马车前,憨憨一笑,摸了摸脑袋:“小姐,要不要小的把这位小姐姐送回家?”

    “那就送回去,一起。”

    红尘很自然地应了一声,“你和小猫学学赶车,学一门手艺不错,讨生活容易。”

    “哎。”铁牛应了,“那以后我给小姐赶车,赶车能多吃个猪蹄不?”

    “猪蹄一个或者羊蹄子两个,有什么给你吃什么。”

    “好嘞!”

    铁牛登时眉开眼笑。

    夏世杰:“……”

    周围旁观的都傻了眼——高手,我不用你赶车,你只要教我个三招两式,别说猪蹄,您一天吃一头猪咱也乐意。

    知道天底下能把张群抡飞的高手有多值钱吗?

    知道这样的高手能做多少事儿吗?

    知道有这么个高手在身边,能换来几条命吗?

    你丫的连点儿猪肉都算计!

    各种羡慕嫉妒恨包围着的红尘也挺得意,看小猫一脸惊愕,时不时瞥铁牛一眼,更是好笑。

    在街上转了转,买了不少东西回去,铁牛一个人能顶一辆车,东西再多都拿得动。

    转完回家,一直到吃饭的时候,小猫都特别殷勤,一个劲儿地给铁牛添米饭,一下子就让铁牛觉得他是个大好人了。

    “牛哥,你这身本事是从哪儿学的?”

    “本事?你说我吃得多?那不用学,从小就能吃。”铁牛憨态可掬地笑了笑。

    小猫:“……”

    红尘她们坐在不远处的屋子里,一边吃饭,一边也竖起耳朵听外面逗乐。

    小猫深吸了口气,再接再厉:“哥,您是师从哪位高人,我看您的师父肯定很厉害。”

    “师父?我没师父。”铁牛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饭,也不影响说话。“我从小就笨,我爹让我跟他学种地,我动不动就把庄稼给种坏了,不是浇水多。就是身体笨重,压坏了苗,后来我爹又送我去打铁,打铁的师父嫌弃我没悟性,教半天也只会做些体力活。后来我爹发愁,就想教我认识几个字,哪怕给人抄写书信也能养活自己,我就更学不会了,哪个师父都不肯要我。”

    小猫:简直崩溃。

    “我是说教你学武功的师父!”

    “教我武功,没啊,我没学武功。”铁牛更是满头雾水。

    小猫:“……”

    红尘吃完了饭,听得大乐,干脆走出去笑道:“小猫别问了,他确实没正经拜师学艺。”

    “不可能!”

    没学过武功。能把那人打飞了,他虽然不知道什么武当张群李群的,可他看得出来,那个黑衣人是个高手。

    小猫自己武功不怎么样,却自认为眼力很好。

    红尘轻笑:“铁牛脑子有些木,比常人转得慢,一根筋,学什么都学不好,他爹一直为他发愁,后来鬼谷先生游历到他们那儿。正好想采几味药,就暂时在他们村子落脚,租住的正是铁牛他爹爹的房子,鬼谷先生看铁牛整日无所事事。就雇他帮自己做一点儿杂事,第一件事,就是负责抱着先生买的小牛犊,当时先生交代,除了沐浴,就连睡觉这只小牛犊也不能撒手。”

    说着。她就不觉笑起来,“若是换了那些聪明人,肯定不会听这么胡来的话,说不定还以为这老头故意整自己,可铁牛是个执拗的,答应的事情,拼死也会办到,他就当真天天抱着牛,连睡觉也要抱着牛,他一开始抱得特别吃力,总是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有时候连话都说不出来,先生就教给他一种呼吸方法,一直按照那种方法呼吸,自然就不累了,铁牛一试,果然很好,渐渐行动如常,一天天过去,小牛犊越长越大,变成了大牛,他还是天天抱着。”

    小猫听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

    铁牛一脸迷糊,不知道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等牛长大了,先生又支使他背着牛,帮自己干活,去山上活捉个山鸡什么的,拿石头子儿打个狍子,一开始他全都做不到,可他既然答应了先生,就去认认真真地做,先生让他怎么干,他就怎么干,没两年,那山上飞的,跑的,他说怎么抓,就能怎么抓,随意揉捏,平时闲下来,最爱玩的游戏就是抛接,把自家大牛抛出去,再给接住,接住再抛出去。”

    红尘一笑,“这么下去,别说好几年,就是一年光景,他这一身功夫也练出水准来了,再说,铁牛本就力大无穷,天生资质上佳,想塑造成高手,也不算难。”

    这些都是红尘上辈子听鬼谷先生说的,她在先生身边的那段时间,铁牛一直照顾她,所有杂活儿都帮她做了,两个人的关系很好,后来她回了京城,铁牛还每年都要过来探望。

    “俺什么都不会,就是有把子力气,家里的粗活都交给俺,你们放心,挑水砍柴都能做,别让俺干精细的就行了。”

    铁牛还是一脸憨态。

    小猫看了他半天,扭头就要出门:“我去找找,看看谁家的母牛生小牛崽子了,买一头回来。”

    罗娘正在外面指挥着一帮小子扫雪,闻言登时皱眉:“咱家又不种地,你买什么牛?真要想买,买匹马回家,你们男孩子不都喜欢马,前阵子还抱怨马厩里的新马太少。”

    她是节省,可对孩子们都纵容,那些男孩子永远会觉得自己的马不够骑。

    红尘笑眯眯招招手,让罗娘安排铁牛住的地方。

    “俺要保护红尘小姐,不用住房子,给我个被子住在外面就好。”铁牛已经在红尘卧房外头的廊道上,清理出一片,把自己随身携带的大包袱扔下去。

    红尘哭笑不得,几个人轮番劝,怎么也劝不好。

    罗娘只能把小姐隔壁的厢房腾出来给他用,好在有一个从外头捡来的,负责些杂事的婆子住耳房里。要不然把一个大男人搁在这儿,还真没人放心。

    “咱家真是最不守规矩的人家了。”

    罗娘叹气。

    红尘他们热热闹闹地过着普普通通的日常,很快,年节过去。就到了会试的日子。

    金青是一个人去考试,连个小厮都没带着一块儿。

    不对,带了只平安。

    平安现在长大了,不像以前只是小小的一只,如今长得脑袋和金青的膝盖齐平。

    也不知道它是只什么品种的狗狗。不过吃得圆滚滚,小短腿跑起来到是很快,脖子上挂着个小小的竹篮,里面放着一些纸条和铜钱,红尘交代说,让它自己去买点儿吃的。

    金青一开始还很感动,他家阿尘姐姐兼师父对自己多好,还惦记着自己会不会饿肚子,结果一翻看那纸条,顿时发现上面写着油饼一张。少有少盐,狗狗食用,水煮肉一块儿,请加一条大骨头,不要加太多盐,狗狗食用……

    闹了半天是怕饿到平安。

    红尘要是知道金青的腹诽,一定会说——“平安是吉祥物,送你去考试,保佑你考个好成绩,我还不让你花钱给它买零食。有什么好抱怨的。”

    金青进了考场。

    平安尽职尽责地蹲在贡院门口当吉祥物。

    也不知道是不是吉祥物真的起了作用,金青这一次考试,简直顺利极了,甚至有一道题目让他很是无语。居然真是他在家里和红尘玩笑时说过的。

    考的是五运六气之类……

    当时阿尘姐姐笑谈,说皇帝近来年纪大了,对自己的身体很是关注,听说最近在研究黄帝内经呢,说不得科举题目里也会涉及到一些,毕竟他老人家命题嘛。

    那会儿只当开玩笑。没成想居然真有一道题目不是儒家经典里出,而且还是相当重要的策论。

    估计考场里有一半学生都傻了眼。

    终于,漫长的考试结束。

    金青离开考场,其他人都有家人来接,他只有一只狗在外面等候。伸了个懒腰,立在贡院门外歇了会儿,揉了揉肩膀。

    “金兄,金兄,你怎么样,那道五运六气答好了没有?”

    后面追出来一个小胖子,也是在文会上认识的,家里祖上经商,他这一代到是都送出来读书,大约是想改换门庭。

    金青笑了笑:“答了,好不好要看考官的眼光。”

    小胖子登时苦下脸来:“读正经书还读不完,谁去看什么五运六气,这不是瞎胡闹嘛!”

    旁边一士子满眼泪花:“看样子兄台好歹知道五运六气是什么,我在考场上都懵了。”

    乍一看哀鸿遍野,似乎不是只有一个人倒霉,大家焦虑一番,到又平心静气。

    金青也属于知名人物,一派悠闲潇洒,到让众人心中嫉妒。

    “看样子金兄胸有成竹?”

    没看见连家人下仆都没带,明显是不把科举考试当一回事,似乎考进士就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

    夏世杰和乔灵均并肩而出,还没上马车,就听旁边的人议论金青怎么样,怎么样,一皱眉,冷笑。

    “如此张扬,哪怕入朝为官怕也混不开。”

    乔灵均看了他一眼,夏兄恐怕不知道,他脸上的表情,明显表明他对金青十分忌惮,这种忌惮,正是来自重视。

    金青是不管什么夏世杰的想法,他回到家,得意洋洋地想和红尘他们报喜。

    结果那一家子谁也没搭理他,人家忙得很,罗娘她们还要考女学,红尘也有一关要过。

    要是不提起来,金青怕是都要忘了,他们这次一行人全部进京,除了红尘和林旭另有打算,最主要的还是选灵女的事儿,红尘可是榜上有名的。

    如今所谓灵女献祭,自然难不住红尘,别管花钱购买寄名符,还是替身符,她都出得起价儿,这样一来,有个灵女的身份反而好,一个月还能拿朝廷一两银子的俸禄,比寻常小官小吏拿得都多。

    且灵女无不是精挑细选。本身就代表着资质和能力。

    虽说不用担忧,不过红尘还是做了一些准备,京城乃是夏蝉的主场,她如今又不知道会不会已经把手伸进紫宸宫去。万一这万无一失的送寄名符的简单礼节出了差错,那岂不是要了红尘的命?

    即便是百年来,自从有了灵女灵童活祭的规矩,寄名符就是走一个程序,从不曾出事。红尘却不愿意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来掌控。

    这几日,连林旭都把别的事儿搁在一边,盯着皇宫紫宸殿那里,上下都打点过,连红尘去送寄名符的日子,会是哪位灵师坐镇紫宸殿都分析出来。

    此事显然更重要些,金青摸摸鼻子,老老实实耷拉着脑袋回屋看书去了。

    今年朝廷贴榜极快,不过十日,红帖贴出。

    有人金榜题名。有人名落孙山,来年再战,短短时日,同科举子们就分出了三六九等。

    这日春花正好。

    正是殿试之日。

    皇帝难得在大殿内坐足了时辰,往年虽然也是陛下出题,进士们都是天子门生,可万岁爷总不会长久留在御座上等这帮士子答题。

    今年他却极有兴致似的,歪着头问站在他身边,含胸低头的老太监:“你说说,这帮士子哪个有状元之才?”

    “老奴老眼昏花的。那可看不出来,叫老奴说,既然是陛下的状元,那陛下看哪个顺眼。哪个就是嘛。”

    皇帝顿时笑了,笑着摇了摇头:“你个老货……那些以为坐在我这个位置上,就能随心所欲的,都是傻瓜。”

    能随心所欲的肯定是昏君,出个昏君,要是在盛世还好些。像现在这样,周围有三个国家虎视眈眈,真要是出来个随心所欲的皇帝,那三个国家还不乐疯了?

    大周朝早不知道被谁给吞了,就如当年南楚国主李碧,多么随心所欲真性情,真是人人都说他潇洒自在,还不是没几年就灭了国,让大雍当成戏子一般对待,闲来无事逗弄一番。

    皇帝深吸了口气,眉眼飞扬:“不过,你有一点儿说的没错,科举取士,取的自然是合我心意的人才,今年我们的大周朝会出一个有史以来年纪最小的状元郎,传扬出去,也是一则佳话。”

    陛下钦点金青为少年状元,还说了好些溢美之词,任谁都看得出,万岁爷对他点的这位状元,满意得很。

    永安街头,人群汹涌。大周朝大比三年一次,几千人里选那几十人,能从数千士子中脱颖而出,自然是万众瞩目。

    旁边楼台上不知哪家的花娘名妓,一展歌喉,歌声唱得缠绵悱恻。

    春风得意马蹄疾。

    状元郎跨马游街。

    永安城大部分的闺阁千金,今日都在道边设了彩帐,大周朝的规矩与别国不同,女儿没那么严苛的礼教规矩,每年的今朝,都能近距离看一看年轻进士们的风采。

    状元郎头上的红花,也是尽可以赠与佳人,谁能得了红花,那是极有面子的事儿,便是最后不招状元为婿,也要身价倍增,但凡及笄之后,开始交际的闺阁千金,一般都要来设彩帐的。

    夏家的彩帐也立在道边,很是素雅简单,不如别人家的绚丽多姿。

    除了状元之外,榜眼,探花,还有其他进士,今日也可送花,仅仅是状元头上的红花归属最为瞩目罢了。

    夏蝉坐在彩帐里,端起紫砂壶,冲了一杯香茶,慢慢品尝,动作舒缓优雅,不骄不躁。

    一个小婢女轻轻地替她捶肩膀,却是总忍不住向外张望,这婢女显见很是受宠,嘴里叽叽喳喳说得热闹:“小姐,这可是您及笄之后第一次来,还不知咱们的帐子会不会让进士们的红花给淹没了呢,凭您在京城闺秀中的名声,哪个及得上您?”

    “别胡说,幸亏今年荣华郡主不来,否则让人听见,该笑话我了。”夏蝉摇摇头,轻笑道。

    不过听这意思,她也觉得京城中除去荣华郡主,无人可与她比肩。

    夏蝉轻轻抿了口茶,低垂下眼眉——别人也就罢了,今年三鼎甲的红花,不知她可能一举囊括?

    可惜,哥哥竟只得二甲!(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章 求雨
    &bp;&bp;&bp;&bp;夏世杰骑着马,也跟在一众进士后面。

    他名列二甲,虽然排名稍稍靠后了些,其实算很不错,今年考进士的人数极多,有数千人,考中的却很少很少,每一个进士都是天之骄子,向他道喜之人更是数不胜数。

    但他却不免有些失落。

    其实夏世杰真心觉得自己有能力问鼎三鼎甲,就算不是状元,得一探花也该如探囊取物一般。

    他是夏家的公子,京城公子哥儿中的翘楚,这些士子尚且无缘面见陛下,他却早就见过圣上容颜,甚至宫门也常进,连陛下白龙鱼服微服私访,也时常到夏家来,他替陛下挽过马,斟过茶,怎么也算得上简在帝心的人物。

    只是这次科举考试,他答得卷子可能不太能得陛下的好感,和自己想象中理所应当得到的名次差距巨大。

    夏世杰抬头看了眼很自然地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金青,心中不由失落,乔灵均考得也极好,二甲头名传胪,同样意气风发,他都有点儿不想和这位乔兄一起行动。

    “啊,快看,状元郎!”

    周围一阵阵欢呼声。

    无数荷包,玉佩,绣帕,零零碎碎的东西打在金青的头脸上,夏世杰皱了皱眉,心情沉重。

    要是知道他的想法,金青恐怕也会叹气——老兄想要这待遇,赶紧拿走好吗?他还不想被打得满头是包来着,努力露出笑脸,还不能呲牙咧嘴,知道有多难么?

    铁牛立在道旁,一甩手,扔过去一把折伞。

    金青顺手捞住,轻轻撑开,伞面是天蓝色的,素雅洁净,上面用极为疏狂的线条。画着远山一座,溪水流淌,让人见之忘俗。

    这伞配上状元郎,简直装的不要不要的。周围欢呼声更重。

    金青也暗暗松了口气。

    那些贵女千金们还好,都比较矜持,奈何永安城里小姐如云,可不是只有几个深居闺中的小姐的。

    花楼的花娘,还有名噪一时的伎子。趁此良机,寻一郎君从良,也是最好的结局。

    远远高楼之上,赵燕儿翩翩起舞,金青却是连一眼都不敢多看,他也是男人,是男人就有可能受不住美女的诱惑,他偶尔也会得意的,有这么个美人一心倾慕。

    终于走到彩帐无数的御街。

    好些闺阁女儿家都屏住呼吸,一脸羞红地看他。三年一度,每一次状元的顶上红花归属,都属于永安城最受瞩目的事儿,而且谈论起来久经不衰,有时三年后还无数人记得。

    “可惜荣华郡主不在呢。”

    “以前郡主在时,别人就不用想了。”

    “我看夏家的小姐今年来了,还是嫡出的小姐,记得上一次是方知小姐立了帐子,结果状元郎的花还没送上,就让南阳侯世子堵住了帐门。”

    众人都笑:“那次方知小姐帐子前到是鲜花无数。可惜一朵也没进得去,不知道这回咱们夏蝉小姐会不会也有爱慕者冒天下之大不韪,愣是堵住帐门呢。”

    “别说这个,满京城的人都知道南阳侯世子爱慕方知小姐。可俩人的婚事也多波折,听说侯爷夫人不满意,想为世子另外求娶身份高贵的小姐,这事儿托了有三年了,方知小姐都快二十岁,再拖延下去。恐怕不妥。”

    就是现在,闲话也多得很,大家不去说南阳侯世子,因为世子是男儿,有那么一点儿风流名声不要紧,却对方知小姐横加指责。

    “我听说世子特别后悔,说自己年少轻狂,没注意保护方知小姐,还发誓说,要是不能让父母祝福,八抬大轿光明正大地迎娶小姐入门,他就剃了头发去当和尚,决不让小姐清誉受损。”

    “也是个有担当的好儿郎,就算小时候做错了事,至少心是诚的。”

    夏蝉的婢女也隐约听得到外面的议论,扭过头同样苦着脸,忿忿不平:“咱们方师姐多好啊,又漂亮,性情大方,嫁妆也不少,谁娶了她谁有福气呢,南阳侯府怎么了?侯府就了不起,南阳侯又不是宁侯,有什么好得意!”

    婢女一边说,一边揪扇子。

    夏蝉目光闪了闪,轻轻笑道:“是啊,是没什么可得意的,南阳侯世子,在京城圈子里也不算什么。”

    小婢女连连点头。

    这时帐子一撩,外面守着的婢女高声叫:“来了,状元郎来了,走过来了呢!”

    夏蝉眯了眯眼,捏紧茶杯。

    外面看着的少女们也长叹——看方向果然是去夏家小姐那儿吧,也是,今天来的闺秀虽多,最有名气的也就是那么几个,夏家小姐无疑是其中佼佼者。

    议论纷纷中,金青就调转马头,在一个很普通的彩帐前停下,下了马随手摘下头上的红花,一揖到地,朗声道:“在下金青,冒昧相求,还请小姐收下此花。”

    “噗嗤。”

    里头就传来一声笑。

    “咳咳,状元郎既然求了,那便收了吧。”

    却是连彩帐都不让他进,罗娘笑眯眯出来,接了花,又转身回去。

    今次三鼎甲,状元是金青。

    榜眼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乃是于家的小将军于逸,要知道,于家世代从军,于逸却是饱读诗书,弃武从文,而且还是十三岁就考中举人的天才,在京中赫赫有名。

    状元的花一献出去,他就紧随其后,恭恭敬敬地也把红花献给红尘。

    罗娘对他到是比对金青客气,请进去饮茶一杯。

    之后探花是个中年人,到没参加这种年轻人的活动。

    传胪,二甲第一的乔灵均,同样风姿不凡,又年轻得很,是所有进士中受人瞩目的青年才俊,又把红花献给了红尘。

    另外,虽然名次并不算好,但身份不凡,乍一看到比状元郎还要高贵的薛柏桥薛小侯爷,这回他的红花。同样是给的这个简陋帐子里的小姐。

    罗娘没敢请他进去,笑眯眯地道:“我家小姐说了,高小姐不在京城,他也不敢这时候放你进帐子。否则小姐到不在乎,怕你回去会挨打。”

    薛柏桥怒叱:“胡说八道,凭我?怎么可能挨打?最多也就吃两回闭门羹,回头拿点儿好吃的哄哄,什么事儿也不会有。”

    这边说说笑笑。声音很低,外人听不见,只能看见小侯爷对人家一个下人打扮的女子也客客气气。

    周围一片哗然,有人一打听才知道,来的是个外地选的灵女,普普通通的乡下女子罢了。

    当然也有消息灵通的一小拨人,都知道里面那位的身份,最近夏家宗族中闹得厉害,正是因此而起。

    知道的不免去看夏蝉的帐子——夏蝉小姐怕很不是滋味吧?

    夏蝉却面带微笑,并不以为意的模样。依旧不紧不慢地喝着茶水。

    虽然如此,帐子里还是一片寂静,所有人轻手轻脚,谁也不敢说话,连最活泼的婢女都耷拉着脑袋,老老实实缩在一旁。

    今日最大的赢家,居然是在京城毫无名气,仅仅初来乍到的红尘,对这个,连红尘自己都有些意外。也不觉得是件好事儿。

    京城闺秀众多,这些名门千金们,个个也表现得豁然大度,人人自重身份。所谓红花赠佳人,也不过是个噱头玩笑,但谁会不想大出风头?不想高调的,也不愿意自己让人给比下去,现在进士里前四名都把花赠给了一个乡下女人,岂不让人难以接受?

    红尘可不想一来京城便树敌无数。即便她其实并不怎么在乎的。

    问题是事情都出了,多说无益,也就用不着胡思乱想。

    许是老天也很给这些新科进士们面子,一整天都碧空如洗,阳光温柔得很,并不酷烈。

    金青还要去参加各种宴会,得拜见房师,与同窗交际,一时没有空闲,反而是身为榜眼的于逸,自己身体不好,世人皆知,再者,他有一个犹如老姜一般的亲爹,到没人拉着他去喝酒。

    于逸有闲暇,就送红尘回去,一路骑着马,总忍不住偷偷斜眼去看她。

    红尘失笑:“于公子究竟有何事?”

    于逸脸上一红:“我想找小姐算算姻缘。”

    红尘:“……”

    长叹一声,摇了摇头:“于公子,莫若早回头,你想要的姻缘,今生恐怕难以如愿,就算要如愿,恐也伤筋动骨。”都不用算的,这小子宁死不说女方是谁,就知道必然不是一桩好姻缘。他爹可都快到是个女人就愿意儿子娶的地步了。

    于逸的脸色到是丝毫没有变,只是露出一抹苦笑来:“我只是怕再伤害好女子,她说过,这世上最坏的男人,就是不把女子当一回事,明明不喜欢,还是娶回来放在家里,口口声声说什么愿意给予尊重,人家女人,难道就真心想要的是这等尊重?”

    他爹如今吓得不敢再给他缔结婚约,但还是风风火火去修月老庙,看样子想把月老的好感再给刷回来,好让儿子顺顺利利地成亲生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我向来任性妄为,宁愿自认为是个不孝子,也不愿意做一个寡廉鲜耻的男人。”

    于逸叹气。

    红尘一时间,对这人的观感也十分复杂,他的想法如此特别,到也说不清是对还是大错特错。

    至少,她分辨不清楚,也管不了,更不可能去管,她自己一摊子事情还闹不清楚,怎么有力气理会别人的儿女情长?

    安仁坊

    夏蝉状若无事地回了家,照常去给娘亲请安,丝毫不因为今日之事而心生芥蒂的模样。

    要知道,今天科举取士前四名的才子,都将红花送了红尘,夏蝉便是之后得到的红花再多,也引不起旁人一丝半毫的兴趣,在别人眼中,她就是样样不如一农家女。

    别人也就罢了,像她这种在京城广有才名,谁都以为必然要无数士子来献殷勤的千金贵女,得此冷遇,怕是要羞得几个月出不了门。

    陈婉显然听婢女们说了此事,都难得拉着夏蝉多说了几句话,还打开首饰匣子,给她挑了一只金簪。

    金簪到不算贵重,但做工极好。镶嵌的蝴蝶,栩栩如生,翅膀微风吹拂,便轻轻振动。实在精巧可爱,是陈婉十分喜欢的首饰,夏蝉莞尔一笑,腻在母亲身边甜甜道谢。

    从小养大的女儿妙语连珠地哄自己开心,陈婉的心都变得一团酥软。

    阿婵是个好孩子。不知道红尘又是个什么模样,到是要娇蛮一些才好……

    哄了娘亲好一会儿,夏蝉才回房,回去端端正正地坐在妆台前,对着铜镜把头上的金簪取下,连带着揪下几根乌黑的头发,她也不觉得哪里疼,脸上的笑容到越发温柔。

    “小姐,厉王殿下听闻您相中了聚宝斋的那扇水晶屏风,特意送来。您是照旧给他送回去,还是?”

    一个绿衣裳的小丫鬟匆匆进门,眼角眉梢都含了三分得意。

    夏蝉伸手抚了抚自己的鬓角,笑道:“还回去吧,那么贵重的物件,我可不能收。”

    小丫鬟应了一声,面上到有些惋惜。

    夏蝉却半点儿不惋惜,水晶屏风是好,可她自然有法子将来让那人送她更好的,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至于现在……她伸手从窗户那儿擒住一只雪白的小鸽子,取下它后腿一信筒。

    纸条展开,上面只有十六个字——颍川大旱,今春无雨。陛下亲去,灵女该死。

    夏蝉挑眉而笑——颍川乃是龙兴之地,对大周朝重要无比,怕是不日就要有灵女灵童前去求雨,求而不得,自然要杀之祭天。那是百年规矩,至少现今还无人能够更改。

    灵女红尘,天资不凡,这一次遴选的灵女中,她当是最出挑的,她不去,谁去?

    夏蝉想了想,又摊开纸笔,用左手拿笔,写道——红尘将至颍川,消息转送‘流沙’。写完便装在信封里封好,大大方方地叫婢女进门,笑道:“送去大云寺,交给戒慎大师。”

    “小姐又与戒慎大师谈佛啊,公主都说让您别太痴迷。”谈佛不要紧,可不要也出家。

    京城贵女崇信佛道的有很多,还说明女儿家一心向善,那是好事,抄写佛经,更是贵族女眷的必修课,可真出家,那就是天大的祸事了。

    小丫鬟还是笑盈盈拿着信去了,夏蝉合上妆匣,摩挲了下铜镜里少女的眉头。

    若那人能被活祭了,自然好得不能再好,却怕公主心疼,要使手段,虽说祖上的规矩,钦天监测算出的灵女,即便是陛下的公主,那也要献出去,但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谁知道一个疼爱孩子的公主能爆发出多大的能量,能不能救了夏红尘?

    真不行,那便让她死在路上吧,天遥地远,颍川虽非穷山恶水,可大旱之年,出些强盗悍匪,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再不然,即便不让她死了,坏了她的清白,毁了她的名声,看看堂堂夏家,还会不会要一个不清白的女儿回来!

    夜色很美,月光缠绵。

    金青大晚上还在外头未归,红尘交代给他留门,再让厨房那边的火不要灭,就早早睡下。

    迷迷糊糊中,却做了一个梦,她知道自己在做梦, 那是回到夏家的第一年,她看满园的花树看花了眼,她本就是个爱这些花花草草的,不知不觉就走到河边,却忽然被撞了一下,一头扎进荷花池子里,呛得她头昏脑涨,勉强抬头一看,就见夏蝉笑盈盈地立在岸边上,站了好一会儿,旁边母亲身边的嬷嬷刚好路过,她一下子就面露急色,扑到岸边伸出手要救她。

    红尘终究是被嬷嬷抱上岸,大病了一场,清醒之后便见夏蝉一脸焦虑地端着药来给她吃,言语温柔,体贴入微,她心下熨帖,竟是忘了当初是被撞下水的,只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失足,被撞不过是臆测罢了。

    一觉惊醒,红尘取了方帕子,擦了擦额头的虚汗,半坐起身,要了碗茶吃。

    靠在床上,过去的记忆越发清晰。

    “那时候是真傻。”

    红尘忽然一笑,其实不该说自己傻,实在是夏蝉这人太厉害,太能装,别说是一个女孩子。便是那些老狐狸怕也看不穿。

    “这时候梦见这个,可别不是什么预兆。”

    她以前到不大相信预兆之类神神秘秘的东西,但自从重生,又有了玉珏空间。自己还真如开窍一般,多了非同寻常的能力,对于‘预见’,她到是有些信。

    信虽然信,她翻了个身又睡过去。

    哪怕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总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难不成还要提前吓唬自己,弄得心神不宁么?

    “呜,汪。”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泻下,红尘翻了个身,撩开帐子就见平安叼着一双绣鞋,端端正正地摆在她床前。

    小家伙今天换了身衣服,头上是虎帽,身上披着虎皮,正正经经的虎皮。

    红尘:“……”

    难道不怕她家大虎一口把小家伙给吞了?

    虽然家里养了老虎和豹子。可大家伙置办皮子的时候,半点儿不手软,前阵子薛柏桥弄到两张完整的虎皮,一张给了林旭,一张给了他那位只闻其声就惊为天人的未婚妻。

    林旭自己不爱穿这个,便扭头送了红尘,罗娘她们没几日就把虎皮给制成一条褥子,现在是春日,用不着先收了,到了冬天。那个铺在车里一定特别舒坦。

    剩下的边边角角,显然是没浪费,全变成平安的小衣裳。

    红尘起了身,穿上鞋。又接过平安叼来的手笼揣在怀里,虽是春天了,可早晨天还是冷。

    坐在窗户边上,就见大虎和豹子两个在院中懒洋洋地散步,没一会儿,平安又坐在大虎的脑袋上。

    京城到底不比杞县。猛兽上街一准儿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也只凭着他们的宅子偏僻,周围都是小民,偶尔能出去溜达一圈,也不敢远去,大虎和豹子它们都委屈的紧。

    正坐在窗前发呆,外头忽然乱了,罗娘惊慌失措,跑进来的时候竟然赤着一只脚,一进门就抓起红尘,又随手扯下枕巾,把妆台上的首饰一扫塞进去。

    红尘登时愕然。

    “快走,从后门走,马上走。”

    罗娘高声喊,“小严,小严,马车呢,准备好了没?不要去取银子了,来不及,把银票拿上,身边有什么金银的首饰都给她装上。”

    红尘:“……”

    被推推搡搡地出了大门,她才来得及按下罗娘,问过林师兄派来的小哥,这才皱眉。

    颍川大旱,宫里已经决定派出灵童灵女前去求雨。

    她不记得此事,不过,上辈子但凡灵童灵女去求雨,十次里到有八次被当成祭品活祭了,当然,雨还是下不来。

    也只有钦天监那边预测到,很长一段时间,当地都不会下雨,才能走这一条险路,灵女也是重要资源,不是说随随便便因为些许小事就能随意给消耗掉的。

    罗娘将将掉下泪来:“怎么小姐就这么倒霉!”

    红尘叹气,这怕不是倒霉,而是人祸,夏蝉可真狠,手段也果然厉害,要不是早有防备,在宫里安插了些小眼线,怕是连提前得知都不容易。

    林旭偏偏下了江南,连个商量的人也无,铁牛一脸懵懂,站在门口高声道:“小姐去哪儿?铁牛送你。”

    红尘摇头笑道:“哪儿都不去,铁牛去和大虎玩吧。”

    这两天铁牛喜欢和大虎玩摔跤,两只都挺开心的,铁牛闻言,果然摸摸脑袋就去找大虎了,罗娘恨恨一跺脚,眼睛里泪珠儿滴溜溜打转:“你还不走,留着做什么,难道真去求雨不成?”

    “有何不可?”红尘端端正正地坐下,“只是在这之前,总要吓一吓那位阿婵小姐。”

    自从重生,她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到不是自个儿愿意,纯粹是她远在杞县,手下毫无势力,而夏蝉却身居京城,背靠夏家,一招手便有无数为她前赴后继,死而后已的手下,之所以屡屡失败,恐怕只因她心存顾忌,担心一旦曝露,她被夏家怀疑。

    夏蝉那人最重视的便是自己在夏家的声名,简直到了变态的地步,用尽手段笼络众人,怎么肯留下谋杀真正千金的恶名?哪怕是一点点怀疑,她也不肯沾的。

    现今吃了这么久的亏,也该让她学乖一点儿。

    不过两日,消息果然不错,朝廷下了旨意,钦天监测算了生辰八字,选中红尘和另外一双灵男灵女,奔赴颍川,三日后启程。(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奇种
    &bp;&bp;&bp;&bp;红尘很平静地接了旨意。

    来传旨的宫使都万分惊奇。

    他们刚刚从旁人家过来,那另外两个灵童灵女简直被吓坏了,一家子连客气话都顾不上说,一片愁云惨淡。

    宫使们都知道这些人的心情,也就没有在意,没成想到了这儿,一家子到镇定自若,几个下人表情虽然难看,却也没有失态,给的红包还挺厚。

    至于正主,就更是神态平和,丝毫不慌乱。

    私底下两个人被送出宅子,对视一眼,都有些佩服。

    “了不得,我看这可像真正有灵力的灵女,太可惜了,等回头肖公公说说,送她去时好歹多照顾照顾,再说,我看是个有油水的,能捞点儿是点儿。”

    两个宫使越走越远。

    红尘也不看罗娘她们的脸色,笑了笑就拿起喷壶,给窗台上几盆花喷水。

    罗娘坐在椅子上,眉眼间带出几分犹豫来:“阿尘,你不如去,去求求夏族长?”

    她如今也知道了红尘的身份,家里人差不多都知道,红尘是怕他们一无所知,到了京城遇见事情惊慌失措。

    只是罗娘自从知道她亲生父母乃是夏家的族长和夫人,就颇为不安,一直叮咛她,千万莫要和那里的人打交道。

    “夏家那什么小姐,根本就是个虚伪小人,阿尘不要跟她们打交道,与她们关系太近,肯定会很麻烦。”

    罗娘记得再清楚不过,那年小严还不像现在这般麻木,若不是夏家小姐迎头痛击,也许她们能早一点儿逃脱苦难。小严也不会留下这么严重的心结。

    红尘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有些虚浮,低声道:“我知道……罗娘去准备准备。”

    说完,她就又低下头去摆弄桌上的花草。

    现今她窗台上的花,可不仅仅是些寻常品种,有一些罗娘她们连见都没见过,平常都不敢碰,只让红尘一个人照料。

    大部分是从玉珏空间里得到的种子。

    在以前。她能从玉珏空间里得到的东西很有限。好像一些超出她理解的物件,偶尔那些大能会提及,却绝不会真正给她。哪怕对她拿出的东西再有兴趣也不肯,但自从她启动了什么认主程序,真正成为玉珏主人之后,那些大能言谈间就再无顾忌。

    一开始。红尘也没察觉出不同,她还是无法开启别的版块。依旧只有一个二手交易的版块能够使用,可那些大能们和她聊天,就不像以前似的,说话总是说一半。留一半,而且似乎不该让她知道的东西,都会自动屏蔽。她连看也看不见。

    现在却不同。

    她现在知道,那些大能果然不是神仙。也并不是和她生活在一个世界,不是在遥远的北燕,大雍,或者大海以外的什么地方,而是更加远,远到她无法理解。

    有一个就居住在被称为魔法世界的地方,那里有一种人,叫做魔法师,和大周朝的灵师一样稀少珍贵地位高。

    还有一个生活在未来世界,那里的人能轻轻松松地上到月亮上去,月亮上没有嫦娥,也没有玉兔,到是有环形山。

    不光是交流方面变得自由了,连能交易的东西,也宽泛不少,除了要遵守最高公约,不能交易高两个等级以上的东西之外,很多以前她连想也不能想的宝物,那些大能都会发出来显摆。

    可惜,红尘穷得很,也只有一些符箓能用,换取的东西,还是和以前差不多,比如说知识,书籍,成品的高级符箓之类,主要是她真正的宝贝,那些被她启迪了灵智的灵物们,都是生灵,是活的,显然没办法拿来做交易。

    可就是一些普通的东西,她能换到的种类也变得极多,比如说就有一个大能,他们那儿有个职业叫植师,可以按照要求,培育出各种功能的植物种子。

    只可惜哪怕是植师,要养活种子都特别难,越是罕见,功能强大的种子,越难以生存,可在红尘这儿,就不是什么难事儿了,她的灵气滋养下,什么都能养活。

    现在红尘眼前盆里的小幼苗,就是一个能长成房屋的小种子,还有几颗叫火龙种,到不是能长出一条火龙,而是会生出普通的小仙人球,却能散发无色无味的烟气,闻见的人会心烦意乱,内心深处的阴暗面成倍爆发。

    这东西其实用处不大,一般人遇上,最多心烦,想发个脾气,就是不遇上这种东西,一个人有几天心情不太好,也是极正常的事情,影响不大,当然,要是和那些心里头憋了好大怨气的人相遇,那就不好说了。

    另外一颗种子就相当厉害,长成之后会伪装成和周围植物一样的植物,却能食人,非常凶猛。红尘以前听鬼谷先生说过,世上有食人花,在一本记录海外奇珍的书籍上有记载,但玉珏空间里的种子,显见不是普通食人花能比,不过这东西属于半禁卖品,不光有限购,还不是所有人都能买,而且培养特别困难,她上京之前得到了一颗,是有人觉得她奔赴国都,说不定会有危险,卖给她防身用,至今没敢培育,怕东西太厉害再伤人。

    最后一个盆里的叫双生种,没有大作用,只是若两个种子分开,长大开花,一个种子看见的,听见的东西,另外一个种子就会自动自发地同步显现出来。

    空间里有人起名,叫什么影音电话虫,还说隐蔽性强,窃听第一。

    可惜有点儿小贵,红尘买了两对种子,就舍不得再买第三对儿了,而且养它们,更多是看中它们开得花,真是特别的漂亮,绚烂如牡丹,富贵至极。

    大周尤其是永安城的勋贵们最爱牡丹。

    这里不像杞县,兰草虽好,此处却比不得牡丹更珍贵。宫里的娘娘若谁没两盆心爱的好牡丹花,那是很没面子的事,公卿世家的名园中,也以牡丹为尊。

    红尘在永安呆了多年,实在难以免俗,人这种生物,很容易被周遭环境应下。多年以来。就是以前不爱这般绚烂富贵的花,现今也要爱了。

    伸手抚摸花盆,温润的灵力灌输。几乎一眨眼的工夫,牡丹花就盛开,层层叠叠,鲜红如火。红尘叹了口气,有点儿心疼。还是拿了素白的高颈花瓶过来,折下一枝,插了进去。

    又一声叹气,她才招呼小猫进屋。

    “想办法送进夏家去。”

    小猫应下。端着花瓶就走出门。

    目送小猫走了,红尘又坐下来写了一封短信——听闻夏小姐精于制药,尤其擅长炼制阿芙蓉膏。曾送去安民药铺三十斤对外出售,难道如今大周朝已经解禁?详情面谈。红尘留。

    “铁牛,来,帮我个小忙。”

    “哎。”

    铁牛第一时间就冒出来。他就呆在红尘身边,几乎是话音落下,人已经到了眼前。

    这位别看笨重,轻功却好得不得了,不是那种花里胡哨的轻功,就是一个快字,而且还稳。

    红尘伸手扫了下他的肩膀,结果肩膀上的猫就跳到他头上去了。

    大白猫尾巴一扫,以一种很微妙的,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红尘,红尘失笑,想着这只大白猫身上那点儿阴气,想来也伤不到年轻力壮的大男人,由它去。

    只是如此傲娇的猫咪,竟然喜欢大笨牛,到是很新鲜。

    “你随我出一趟门。”

    “哎,我替小姐赶车。”铁牛应了声,就高高兴兴跑出去把马车驾到门口。

    这位刚学会赶车,正处于特别兴奋的阶段,在家一有空闲就背小猫编造的赶车口诀。

    红尘上了车,平平静静地捧卷阅读,一点都不担心铁牛把车赶到沟里去。

    反正便是翻到,以他的能耐也让自己伤不到分毫。

    白日晴空万里,一到傍晚,晚霞染红了天空,夕阳带着一种颓废的美感坠向大地。

    小婢女往灯台里加了些灯油。

    夏蝉看书看得入迷。

    这本书是戒慎给她的,里面写了玄而又玄的玄术,她正读到养小鬼之术,可让人容貌艳美,莹润肌肤,延缓衰老,虽说看着手段是毒辣了些,但术不分正邪,要看什么人用,她自认为能够驾驭。

    只是这小鬼也不能随便养,必须特别的生辰八字。

    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重重的脚步声,夏蝉忙合上书,随手拿了本诗集盖在上面。

    夏蝉皱起眉头,怒道:“是谁?我说过,不许打扰……”

    话音未落,窗户就开了。

    外面出现一个黑影,夏蝉惊了惊,一伸手握住桌子上的剪刀,深吸了口气,仔细一看,竟是个年轻男子,只是个子很高,皮肤黝黑,瞧着和她往日见的那些园丁花匠差不多,登时一恼,眉宇间露出几分戾气:“什么人?竟敢无礼,乱闯夏府,来……”

    她声音拔高,显见是想给这人一个教训。

    外面来的是铁牛,铁牛随手把信封往窗户里一扔,哼了声:“你不是好人,也不漂亮,阿尘小姐说对了,我去告诉她,她在惠安居兰字号等你,你爱去不去。”

    说完,转身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不见,夏府的侍卫明显听到动静,匆匆赶来。

    “小姐,出了什么事儿!”

    夏蝉撑着窗户,一只手拿着信笺,刚一看便脸色骤变,一个激灵松开手,信纸一飘,她又拼命扑过去把纸抓住,团成一团,听到侍卫的声音,半晌哑着嗓子道:“无事,我,我看到只蟑螂。”

    那侍卫狐疑地瞧了小姐一眼,见她花容失色,竟似乎有些虚弱,扶着窗户瑟瑟发抖,总觉得事情不简单,但他只是个侍卫,对于夏家这些小姐公子们的事儿,可不敢多管,只能道:“小姐受惊了,我这便让他们下点药清理清理。”

    夏蝉勉强点点头,温言谢过。

    等侍卫一走,她顿时阴了脸,把信纸凑到灯下点燃,灰烬散在窗外。半晌,披上衣服,出了房间。

    一出大门,两个黑衣的侍卫随即跟上去,二人都蒙着半张脸,气质阴沉,不像是夏家的人。

    有个小丫鬟一见自家小姐离开。立时便吹熄了灯。放下帷幔,自己躺在床上,显见夏蝉傍晚外出。不是第一次了。

    惠安居是永安城一座小酒楼,不是很有名气,不过到有一样好处,单间距离很远。整个二楼就十个单间,私密性很强。到是有不少生意人来谈生意。

    夏蝉登楼,里面悄无声息,仿佛一个人也没有,店小二和掌柜的都懒洋洋坐在一楼。她进门时,没人看她一眼,这到正合了她的心意。今天晚上她的心情不太好,思绪很混乱。甚至来不及多想就出了门,可以到惠安居,其实到有些后悔。

    兰字号的大门咯吱一声打开。

    微风吹过,门帘沙沙作响,夏蝉眯着眼睛,终于看到了很随意地坐在软榻上,一脸轻慢笑意的夏红尘!

    桌案上的红牡丹半点儿也掩盖不了她的风采,即使手里捧着个破仙人球,也像是捧着无上至宝。十六岁,正是最青春年少时节,她却偏偏带着奇特的气势,任何一个女人站在她身边,也会莫名变得渺小而卑微。

    终于真真正正地见面了。

    她怎么能长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像个乡巴佬一样畏畏缩缩?为什么要这般引人注意?怎能随随便便就结交那么多的人脉,她不该如此!

    “你以为你抓住了我的把柄?”

    炼制阿芙蓉膏的确不被允许,那也要看是什么人去做,她做,即便被人发现,她也能一瞬间找到一百个借口。

    红尘一挑眉,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

    夏蝉的脑子顿时嗡的一声,不自觉咬了下嘴唇,深深后悔——这是在说什么!

    她本来以为,自己能更潇洒些,更温和些,显出身为主人的客气,她本可以做到,但不知为什么,今天忽然有一股怒气涌上胸口,勉强深吸了口气,才将将压下,努力让神色变得不那么狰狞:“你就是红尘小姐?你恐怕是有什么误会,我……”

    “你以为一只野鸡随便在身上画些凤凰翎毛,就能摇身一变,变成凤凰,栖在梧桐木上?”

    红尘掩住唇一笑,“梧桐木是挺木的,可凤凰就是凤凰,野鸡装得再好,也只能自娱自乐,别人想看热闹就夸几句,看野鸡做戏才有趣,毕竟没人真敢玩弄高贵的凤凰。”

    刹那间,夏蝉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了,若是能看到她自己的脸,说不定她都会被那恐怖狰狞的表情吓坏。

    …………

    喀嚓!

    白瓷茶杯碎裂,瓷片扎破了指尖,殷红的血花飞溅,滴落在雪白的大氅上,血迹斑斑,触目惊心。

    陈婉的脸却比她的衣裳还要白。

    夏安皱眉,脸色阴沉,一伸手握住妻子的手,低声道:“别怕,别怕,没事儿的,我会想办法!”

    “想办法,你要想什么办法,我好好一个女儿,你不快些认回家,不让她入族谱,一张嘴就全是大道理,莫名其妙的借口,如果她是夏家的女儿,怎么可能被选为灵女,还要去送命!”

    陈婉已经有十多年没有暴躁过,她年轻的时候,也有一阵子心慌意乱,性情暴烈,可那时候整个京城乱得让人待不下去,简直每天都要遇到各种危险,连她堂堂公主,都被逼无奈,挺着大肚子远走他乡去避祸。

    现在好日子过得久了,自然恢复当年的温柔娴淑,对待自家驸马,更是温和顺从,像今日这般大小声,很多年没有过。

    夏安却心里一荡,搂住妻子,低声抚慰:“总会有法子,大不了我们去求陛下,我们马上开宗祠,把红尘记入族谱,无论如何,我总不会让她就这么白死。”

    即便是哪个不重视的女儿,也没有这般随意死在所谓活祭上的,真要如此,那便是屈辱,会令夏家蒙尘。

    陈婉按着胸口剧烈地咳嗽起来,她最近身子一直很不好,陈年痼疾发作,简直要人命。

    夏安连忙扶着她上床上躺下,又让嬷嬷们去煎药。亲自吹凉了给她喝。

    难得一整日都没有出去,就默默守着妻子。

    陈婉躺在床上,却一时间根本睡不着,桌子上摆的花瓶里,插着好些花,其中一朵红牡丹最为艳丽,让她一看就移不开眼。

    这花瓶是阿婵进献的。

    几乎每一天。阿婵都会送新鲜的花给她。一日不断,那是个孝顺孩子。

    陈婉叹了口气。

    她其实看见阿婵,心情会变得十分复杂。这孩子既是她从小养大的,养了十几年,别说是人,就是一只小猫小狗。那也有感情,但午夜梦回。想起阿婵竟霸占了亲生女儿十多年的母爱,害得她女儿在外面受苦,这心里头又抑郁难受。

    怎么当初就给抱错了?

    “你说,怎么会抱错的?都怪我。我那时候不上心,情况又乱,半路上留丢了奶娘。只能就近找了一个,还把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一个人扔下。要是我上心些,作为母亲,一个母亲,怎能认不得自己的女儿!”

    陈婉扑在床上呜呜咽咽地哭。

    夏安皱了皱眉,柔声安抚:“怎能怪你?你当时还年轻,又发生了那么多事。”

    虽然蒋家庄有些人已经知道,顾氏是故意换了别人家的女儿,想让自己的女儿享福去,可这毕竟不是好事,传言也是模模糊糊,不怎么清楚,夏安和陈婉一直只以为是无意中抱错了孩子。

    谁能想得到,竟有无知村妇如此大胆,甚至不爱惜自己的亲子,愣是做得出换子之事?

    陈婉身为公主,夏安身为夏家的族长,见过无数阴谋诡计,却还是没办法揣测一个村妇的小心思,尤其是当这人忽然冲动起来的时候。

    “现在我们都找到她了,她不愧是流着我和你的血,长得非常优秀,将来……”

    夏安抱着公主,脸上也露出几分柔和的表情,正说话,忽然止住,一抬手揉了揉眼睛。

    陈婉的精神也紧绷,一伸手抓住自家丈夫的胳膊,不敢置信地抬头看向桌子,桌子上竟浮现出一团光影,光影闪了闪,露出一张脸来。

    “阿婵?”

    “你当我不敢杀了你!”

    凶暴的吼声,从夏蝉嘴里倾泻而出,她眼前一片血红,猛地扑过去,恶狠狠地想掐红尘的脖子。

    可刚一伸手,就有憨大个儿神兵天降,一只手拎住她的衣领。

    夏蝉根本没有感觉,张牙舞爪,拼命伸手去撕扯,满面狰狞,哪里还有半点儿千金小姐的仪态?

    有那么一瞬间,红尘觉得她不像是夏家精心培养出来的千金,而是个市井村妇,还是很粗鲁很野蛮的一类,却没有人家市井女儿的淳朴大气。

    有点儿像顾氏呢。

    难道血缘关系真有那么神奇,还是说,这个夏蝉身上有别的什么秘密!

    不光是她,连陈婉和夏安,一时间也大惊失色,甚至没想起来喊人进门。

    不过,红尘也就很随意地想了一下,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轻轻笑了声,抱着怀里的仙人球转了一个方向。

    夏蝉刚刚有点儿恢复的理智,也不知为何,看见她的脸,瞬时就消失不见:“我会让你死,让你永不超生,想抢我的位置?抢我的爹娘,我的荣华富贵,你做梦,你算什么东西,一个小村子长大的笨蛋,凭什么和我比?你死了,看看爹娘会为你掉几滴眼泪,我照样是他们的宝贝女儿,夏家全都是我的!”

    她声音极为嘶哑,有些粗粝,不似以前总是轻言细语,很是吓人。

    陈婉被吓了一身冷汗,直到那光团忽然闪了下,又不见了,她才蠕动着身子,慢慢坐起来。

    “夫君?”

    夏安板着脸,从怀里拿出一方帕子,给她擦了擦汗:“如此神异的景象,似乎是有人施展术法!”

    “我不想听这些!”

    陈婉抖了抖,“你听见了,听见她说什么,她是真心的,是不是?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夏安搂紧妻子的肩膀:“我去看看,阿婉,你……”

    “我要去。”陈婉猛地从床上站起来,晃了晃,有些头晕,可是脸上却有了血色,精神也好了,推开夏安,大踏步地冲出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第一次曝露
    &bp;&bp;&bp;&bp;小婢女瑟瑟发抖。乐—文

    门口两个守门的婆子也一脸青惨惨。

    其实一开始她们都没觉得害怕,以前也不是没遇见过这等情况,公主忽然要找小姐,派了丫鬟过来叫,只要说一声小姐去花园,小姐去剑庐,小姐去其他姐妹那儿串门,很轻松就能忽悠过去。

    哪怕现在天已经很晚了,可身为夏家嫡长女,出门绝对不受限制,族长对家中女孩儿的教育,向来十分开明。

    可今天明显不一样。

    公主亲自登门,族长也来了,还都是这样一张一瞧见就让人心惊的脸,小丫鬟忠心耿耿,脑子里拼命转动着怎么去给小姐报信,却苦无机会,只能拼命使眼色。

    外头一个洒扫的粗使婢女忙悄没声去找大公子。

    夏蝉蹙着没,一脸迟疑惊怒,从外头匆匆而回,一推门,正对上夏安的眼,下意识扭转表情,露出个惊讶却迷惑的表情,盈盈拜倒:“父亲……”

    “你知道你不是我的女儿,我已经找到亲生女了?”

    夏安平平淡淡地张口。

    一瞬间,骤然变色,瞳孔收缩,整个身体都歪了歪,目中闪出怒火和恨意,只有一瞬间,随即消失,夏蝉猛然回神,立时做出一副震惊莫名的表情。

    但已经来不及了。

    夏安闭了闭眼,脸上的神态已然变得严肃:“你果然知道,你真想杀了她?”

    以前夏蝉能在老狐狸面前弄鬼,是因为当爹的不去怀疑女儿,便是女儿耍点儿小手段,父亲只会心中安慰,觉得她聪明有能力,可夏蝉终究还小,她再老成,又怎么可能真哄骗得住一个执掌家族多年的家主?

    这次夏蝉本就受了惊,心绪不宁。又根本毫无防备地忽然被吓,露出破绽也在所难免。

    陈婉不敢置信,愣愣地看了她许久,猛地站起身用力一巴掌过去。甩在她脸上。

    夏蝉踉跄后退,撞到桌子,咬破了嘴唇,却硬生生没有后退,一咬牙。猛地跪在地上蹭到陈婉身边,用力抱住她的大腿,嚎啕大哭:“娘亲,此事在咱们夏家都传开了,师师兄去寻过姐姐,谁不知情?我,我,女儿乍一知晓,的确震惊,可是。可是要说女儿要害了姐姐,又怎么可能,女儿心中只恨自己占了爹娘多娘,无论怎样弥补姐姐,也弥补不过来!”

    陈婉怔了怔,咬牙切齿,想起刚才虚幻中看到的影像,一时觉得真,一时又有一点点儿怀疑。

    那毕竟是别人不知用什么手段弄出来,不算亲眼所见。眼前却是她养了多年的女儿。

    可陈婉本能的有一种膈应,红尘是她心中觉得十分亏欠的亲女,眼睁睁看着一个假货去欺凌她,还说要杀了她。甚至……这次灵女之事也透着不寻常,她努力想不要把阿婵想得那么坏,本心深处,却又戒备中带着抹不去的敌意。

    相比于陈婉,夏安这位大族长却是半分也不肯信夏蝉,他们看到影像的手段固然透着神秘。但里面的人却不是假的,夏蝉的音容相貌,一举一动,作为夏家族长的他,再清楚不过,他可不像单纯公主一般,只当阿婵是天真无暇的女儿,那个女孩子那点儿小心思,他看得清清楚楚。

    夏蝉知道自己的身世,不想办法排除障碍才不正常,她就是这样性情的女子。

    自己的女儿狠辣些可不是什么坏事,相反,夏安欣赏这样的小心思,想要荣华富贵是好事,那会让对方更努力地为家族效力,人都要依附于家族的,家族兴旺,人的地位自然水涨船高,便是将来夏蝉一飞冲天,最能依靠的也是夏家,夏家不介意扶住一位有能力登上高位的族人。

    夏安叹了口气:“聪明才智总要用在对的地方才好,你是我夏家养了多年的女儿,也到了该为夏家分忧的时候了,钦天监测算生辰八字,选中灵女去颍川祭天求雨,测的便是你的八字,身为夏家女,陛下圣旨以下,自当遵从,你收拾收拾,尽快去吧。”

    他这话一出,夏蝉愣住,半晌才猛地抬头,一脸震惊,怒火充斥了眼睛,几乎保持不住温柔的面容,几乎是转念间,她就猛地磕头,一头撞在地上,额角血红,颤抖着声音,轻道:“能代替姐姐前去,阿婵自当从命!”

    语气里带出哀伤,透出刺骨的绝望。

    陈婉张了张嘴,扭过头去不看她,身为一个母亲,她这会儿即便对夏蝉很戒备,可毕竟是女人,女人都感性,这是养了很多年的孩子,怎舍得让她去送死。

    房间里一片死寂。

    夏蝉双手攥紧了衣角,心中大痛之余,惧恨之意丛生,那种感觉,简直让让她发疯。

    哐当一声。

    夏世杰冲进房间,脸上雪白,进来就握住夏蝉的肩膀,愣是抱着她起身,低下头不敢看父亲,只盯着自己的双足:“爹爹,阿婵不是灵女,钦天监那边有赵大人坐镇,且这一次是亲自出马,生辰八字看不错的,想必就是提交上去的是阿婵的八字,赵大人目中所视,入眼的也是夏红尘的八字。”

    夏安眯了眯眼,盯着他的头顶。

    夏世杰吸了口气,冷静地道:“陛下圣旨已经下了,红尘名字在列,陛下是不能错,也不会错,上天选中的灵女,只能是红尘,父亲乃忠直之人,怎能违背圣旨?”

    “而且,儿子刚刚得到消息,因为天气原因,原拟定三日后启程的钦差使臣,今夜开拔,便是阿婵要李代桃僵,换下夏红尘,也来不及。”

    夏蝉脸色大变,捂住脸呜呜痛哭。

    夏安看也不看她的作态,目光落在夏世杰身上。

    今夜的夏世杰很是不同,腰杆笔直,目光冷静锐利,整个人身上都散发出巨大气势。

    以前他在父亲面前,总有些软弱,从不曾如此气场大开过,夏安摇头:“没想到,你今天到有了些夏家继承人的样子,果敢冷静。做事不留余地,有些枭雄的架势。”

    只是过于凉薄了。

    夏安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嫡子,一向是满意的,虽然他的性子里也带了些毛病。但自家家教严,养出来的孩子都不会坏,培养起来不遗余力的嫡长子,自然能顺顺当当长成,年轻的时候那些毛病。等长大成熟之后再回头看,也就是些笑料而已。

    今天他的表现,就展现出他的能量,短时间内找出如此多的理由,为夏蝉开脱,甚至乍然听到他的话,也没有慌乱,而是一瞬间就想出一套有理有据的说辞来。

    夏安笑了笑:“你什么时候开始算计钦天监,算计这次求雨?”

    其实让钦差提前三日走一点儿都不难,但能想得到让他们走。却不是简单事。

    夏世杰低垂着头,一言不发,脸上也略略发白,下巴上还长了胡渣,他的心情也不平静,抱着阿婵的手心里,沁出一层细汗。

    “时间不会很长,你前阵子心思都在科举上,应不至于注意到这些。”夏安的目光在儿子身上打了个圈,“是了。你向来关心阿婵,必是察觉到阿婵做了小动作,这次颍川求雨,是夏蝉的手笔?意图光明正大地除去红尘?你察觉到。却没有阻止,也可能阻止不了,在这方面,你的心思向来细腻,或许是发现此事的漏洞,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尽快送走夏红尘,一了百了。”

    陈婉不敢置信地看了看丈夫,又看了看儿女,倒吸了一口冷气,捂住胸口,愕然望向夏世杰:“阿杰,你爹爹说的,可是真的?”

    夏世杰还未说话,夏蝉猛然抬头,直直看向夏安,一字一顿地道:“爹,您怎能如此想女儿?女儿承认,是知道红尘姐姐的身世,心中有些嫉妒,也担惊受怕,可女儿生在夏家,受了十数年教导,忠孝节义永记心间,此等不义之事,女儿绝不肯做!”

    她一转头,看向夏世杰,“哥哥,难道你是这般想妹妹我?”

    夏世杰顿时一愣,目光闪烁,也显出几分迟疑:“我,我只是……”他只是无意中听到只言片语的信息,阿婵的人好像去钦天监走动了,随即就出了此事,他……

    不等他多想,夏蝉就站直了身体,抬起头露出雪白的脖颈,“女儿不想说别的,只说一句,若此事当真与我有关,就让女儿永世不得超生!”

    她这话斩钉截铁,连夏安都动容,稍稍怀疑起自己的想法。

    陈婉更是瘫坐在椅子上,却略略松了口气,即便是阿婵记恨红尘,也比阿婵是条毒蛇更容易让她接受。

    夏蝉定定地看着屋子里的亲人们,默默在心间默念——绝不能承认,死也不能认,若是认下,就真的完了!

    她这是赌一把,赌自己手段够严密,夏世杰便是怀疑到,也绝不会逮住实证,再说,她也没有留下任何切实可查的把柄。

    “爹,娘,女儿同戒慎大师是忘年交,不如求他想想办法,通融通融,若求雨不成,也好把姐姐换下来,总不能逼姐姐去死,要是还做不到,女儿愿意一命相抵。”

    夏蝉闭上眼,轻声道,这话说得平平淡淡,却格外坚定,夏世杰顿时动容,脸色都变了。

    夏安盯着她,刮目相看——连他都差一点儿就被完全骗过去,如果不是一开始她毫无防备,露出那个怎么也无法伪装的眼神,今天夏安觉得自己一定会完全相信她。

    无论她是真心还是假意,此女必成大事。

    陈婉头晕的厉害,夏安也不想在大晚上把事情闹得太复杂,在他心里,还是妻子最要紧,最后扫了夏世杰一眼,就扶着陈婉回房去。

    一路上,陈婉的脚步踉跄:“夫君!”

    “放心,无论夏蝉想什么,她陷在都不敢在这时候再对付红尘,咱们能保她平平安安。”

    夏安笑道,“咱们家这位阿婵,可是个聪明人……至于要怎么处置,别着急,慢慢来。”

    一个小丫头,再不简单,将来再有出息,陷在也只是个小丫头,难道还能翻起什么风浪?

    卧房内。烛火幽暗。

    夏蝉呆呆地看着夏世杰,目光幽怨。看得他整颗心剧痛无比,忍不住摸了摸阿婵细腻的脸蛋:“阿婵,别怕。哥哥保护你!”

    就像这十几年来每一次,哥哥都会保护你。

    一直哄着阿婵躺在床上沉沉睡去,擦掉她眼角的泪珠,夏世杰才脚步沉重地离开卧房大门。

    他一走,夏蝉轻轻坐起身。脸上一片冰凉,走到铜镜前面,看着里面的那个人影,眉眼很是寻常,普普通通,算是清秀可爱,忽然就露出一丝厌恶,一用力,硬生生抓弯了妆台上的银簪。

    “我是聪明人,自然不会做什么小动作。我会乖乖的,在家里求神拜佛,祈祷夏红尘平安归来。”

    可正因为如此,若是她命不好,遇见什么乱七八糟的麻烦丢了性命,也只能认了。

    夏蝉不想让那个女人活着回京城,比起一点点怀疑,她更希望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女人早些消失。

    想起今天晚上的会面,夏蝉忍不住蹙眉。

    夏红尘知道些什么?还是说,她仅仅就是个沉不住气的粗人!

    她有敌意到不奇怪。如果换成自己的身份地位被抢走十多年,怕也要气得把对方生吞活剥了去。

    但夏蝉还是认为,最理智的做法,应该是和颜悦色。好好对待对方,等到对方不那么戒备时,再一举斩草除根。

    要是事情发展得不如她意,那人当真回到夏家,她本也是如此打算,没成想。她心中的恨意竟比她想象得还大,竟不曾忍住,还是修行不够。

    收拾了桌子上零碎损坏的首饰,夏蝉便合衣躺下,也没去关心亲信丫鬟的死活,翻了个身——要小心一点儿,再小心一点儿,族长果然不愧是族长,她表现得那么好,居然还是让他看出端倪,可是,她哪里做错了?

    还是说,在日常生活里露出了痕迹?

    夏蝉闭着眼睛,迟迟睡不着,把最近发生的事情,一点点揉碎了思考,到底是哪一步做错了?

    也许,她装作不知道红尘的事儿,装得太过,也许,身边的那个小丫头看出问题?

    “该清理清理身边了。”

    本该是惊涛骇浪,竟没在这好好一夏家掀起来,至少表面上还是平静无波。

    刚刚离开京城,夏红尘坐着马车靠在窗户上向外看,神态悠然,就算她知道夏家人的反应,也不觉动一下眉毛。

    夏蝉那人没那么容易就认命。

    至于夏安族长,她那位爹的性子,红尘也还了解几分,冷静理智到刻板,后来甚至企图用养蛊的法子来教养夏家子弟,性情不算阴毒,可他绝不会为了一个甚至没见过几面的女儿就大动干戈。

    红尘笑了笑,到有一点儿得意。

    看看,她如今也能揣摩到那人的性情,多不容易?那人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简直在学皇帝糊弄大臣们的手段,来治理这个家族,能摸到点儿他的性子,可是极不容易。

    想着,她又是狡黠一笑,今天大概那个夏蝉要失眠三五宿,还要劳心劳力地瞎琢磨,指不定她身边的亲信们也要换一换。

    红尘甚至能猜得出,她一定觉得很奇怪,奇怪师风称赞的聪明女子,能笼络到不少青年才俊,还掀起风浪的自己,怎么就耐不住性子,主动跑去挑衅她,那不是蠢吗?明晃晃表现敌意,在她看来,很不明智。

    但既然已经很清楚,无论自己什么样的表现,夏蝉都不会轻视她,不会对她有一丝半点儿的好感,她本身的存在,就是那人最大的障碍,务必要尽早铲除,那又何必在区区一夏蝉身上大费心思,该如何就如何。

    红尘换了个姿势,继续悠闲地看外面的夜景。她从没有晚上在外赶路,灯光月光山野红花,这些东西汇合在一起,居然让她有一种大口呼吸的畅快感。

    “小姐,您渴了吧?给您喝点儿水。”

    马车里伺候的小太监拿了竹筒过来。

    红尘笑着道谢,很随意地接过来喝了一口。

    这次那位钦差是曾经做过太傅的徐大人,徐大人为人刚直,此去主要是为赈灾,对于朝廷让灵女灵童去求雨之事,大为不满,只是这些陈规是祖上传下的,他也无法可施,不过。一路上对红尘她们三个,非常照顾,饮食起居方面尽量给他们优待。

    可惜,除了红尘之外。另外两个惶恐至极,如丧考妣,畏畏缩缩地缩在车里头,那是肯定看不出什么优待不优待了。

    小太监向外张望了下,皱眉:“也不知道钦天监怎么算的。非让咱们傍晚出行,看看现在可上哪儿去找宿头,大晚上的路也不好走,肯定是要露宿荒野了。”

    正说着话,前面有炊烟篝火。

    没多时,徐大人派出去的探子就回来报信,说是前方有一村庄,看着规模还很大。

    车队停了一会儿,前面就传来消息,他们要在村子里安营扎寨。暂时借宿了。不过徐大人有令,不许扰民,所有的随行人员都在外搭建营帐居住。

    这位太傅大人别看是文官,可当年也随军参战,正经经历过沙场,还曾经感叹过,可惜他一介书生,不能领兵打仗,带不出令行禁止,对百姓秋毫无犯的仁义之师。现在逮住机会,明显要表现表现仁义。

    可惜命令下去,一帮子押送物资的官军,个个唉声叹气的。一点儿也体会不到徐太傅的浪漫。

    小太监却高兴得很:“大人交代了,小姐路上辛苦,可以下车四处走一走,只别走远,夜晚路难行,此地偏僻。怕有贼人欲图不轨呢。”

    红尘笑了笑:“无妨,我算过,今夜平安无事。”

    她这么一说,小太监顿时就乐了。

    “可不是,咱家差点忘记,小姐可是灵女,本事大得很!”他话一出口,顿时有些尴尬,咳嗽了声忙下了车,打开车门,扶着红尘下来,却是紧闭上嘴巴,不再乱说话。

    说什么灵女!

    前面车里那位,一听见灵女两个字就要发狂!

    红尘只是笑了笑,毫不介意,果然下了车,溜溜达达在村子里走,别看已经是晚上,一般的村民们,按说都应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这个村子却显得份外不同。

    好些人家还亮着灯。

    而且大门也不关,颇有些夜不闭户的盛世景象,而且还有村民坐在树下聊天,穿着打扮虽是村民的装扮,看人的气质,却颇为不俗。

    更奇怪的是,这些人不怕官兵。

    徐太傅是世家子出身,没见过升斗小民,也许是没在意,所以不曾注意到,红尘早年可是在乡野厮混的,小民们最怕的是过兵,碰上朝廷的军队过境,肯定是骚乱不已,所有人都躲着藏着,生怕出事,哪里还敢随意出门?

    此次赈灾,大批物资还在后面,陆续发出,即便如此,随行的也有一百多官兵,这样一个小村子的村民见了,怎么可能是这种平静的反应?

    一开始她还担心是遇见什么贼人了,只是仔细一看,到都不似坏人。

    红尘扫了一眼,转头对跟在她身边伺候的小太监道:“我还真有些饿,不如到附近人家买点儿吃食?”

    小太监也嘴馋,嘿嘿一笑,连连点头。

    他们带的都是干粮,硬邦邦的,还划嗓子,这会儿要是有口热食,吃着才叫舒坦。

    红尘就挑了最体面的一户人家走过去,刚一举步,便发现蹲在树下的两个庄稼汉看了她一眼,一看是个姑娘,就又低下头去下棋,没多搭理。

    刚一敲门,里面就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老态龙钟的,一脸慈祥,听红尘说想买点儿吃食,连连笑道:“多俊的闺女,买什么啊,乡下人家没什么上得台面,一口热饭还供得起贵客,快进来吧,我给你们下两碗面如何?我做的肉酱可是本地一绝。”

    确实是相当的好。

    红尘吃着眼前一亮,在这样的小地方,竟然能吃到如此地道的酱,那滋味简直比大酒楼里的还要好。

    老太太又热情,红尘吃了两口,享受得眯了眯眼,想了想,忽然笑道:“大娘,您儿子和儿媳妇,最近是不是有些不太安定?”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服气
    &bp;&bp;&bp;&bp;那老太太顿时一怔,愕然抬头,好半晌才点头道:“小姐怎么知道?”

    最近她儿子和儿媳妇老是吵架,以前贤惠的儿媳也烦躁的不行,连她这个婆婆有时候都被刺两句,要不是老太太脾气好,家里儿媳妇过去也是个懂事的,恐怕麻烦更多。

    红尘轻笑:“大娘你儿子和媳妇最近是不是修了房子,卧房的门是新装的吧!”

    老太太简直大为惊吓!

    他们家装修的事儿,肯定不是什么秘密,但这个小姐肯定是外来户,老太太很有把握,在自家村子里,绝不会有一个人会泄露家里的信息,她肯定探听不到。

    见老太太鼓着眼睛,几乎快把她当妖怪,红尘大大方方地道:“实不相瞒,我学过一些玄术,略懂风水。”

    老太太扬扬眉:“真能看得出来?”

    看是不怎么看得出来的,可谁让你们家摆放了一堆古董,还有各种有灵性的风水法器。

    红尘进了门,顿时觉得周围都是好奇的小孩子在叽叽喳喳,要不是她如今早学会必要的时候静心凝神,什么都不听,非被烦死不可。

    周围所有的物件,桌子上的古老茶壶,砚台,墙上的八卦镜,还有平安符,都在说她家儿子儿媳忽然开始的大乱战,红尘想不知道也难。

    当然,她确实很懂怎么看风水就是。

    林师兄在这方面有研究,一直帮她折腾院子里的防御法阵,顺便就教她这些。

    别说,还真的特别有意思,怪不得那些风水地师什么的,愿意一辈子不娶妻,不成家,东北西走,四处旅游,看这时间山河。寻龙点穴,原来深入进去,每一个风水局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块儿地在能看懂的人眼里。都不同寻常,做到极处,便能翻云覆雨,是个人受避免不了被诱惑。

    就说红尘,她初来乍到。还总想着念着夏家,想着要出人头地,可最近眼界开阔,见多了世间生灵,过去重要的东西,如今也变得不那么要紧。

    她现如今只想实现小莫渴望的东西,只想过最畅快的日子,让自己喜爱的人,喜欢的小伙伴们都生活的好,将来要有机会。她一定要去尝试走万里路,见识世上不同寻常的一切,路上或许还能点化到奇特的生命。

    不知道那些传说中的妖怪,会不会当真在她的手下出现,它们会不会像人一样聪慧!

    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世界,那种成就感,没有体会过的人怕是永远都不会明白。

    “小姐,可是我儿房间的风水有何不妥之处?”老太太脸上也露出几分忧虑来。

    红尘猛然回神,“的确是有点儿不对,主要是这扇门。此门必然是新开的。”

    “门?”

    她儿子的房门前阵子让人弄坏了,于是整修,干脆又在西南边又开了一扇,正好方便出入。

    老太太看了门一眼道。“是啊,专门开了一扇,可以直接去到院子里,来往还方便些。”

    红尘摇摇头,刚想说什么,外面小太监的声音就传进来:“小姐。小姐,徐大人请您过去,大家商量一下明天的行程。”

    那位大人相请,不好耽误,红尘站起身笑道:“您要是相信我,就听我的,只要把这扇门封住,保证您儿子儿媳妇相处能好得多。”

    “啊?

    老太太眨了眨眼,有点儿半信半疑,“不用什么风水法器?”

    红尘笑了笑,摆摆手就走。

    老太太摸了摸头,还是奇怪的很,以前家里也不是没有来过风水师,看过风水,次次都要买一堆风水法器,好的坏的都有,她到是信这些的,问题是,这位小姐未免太年轻了点儿。

    所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这么个小姑娘,真能有本事不成?再说,她家的风水可是由一位大师瞧过,只说哪里都好,不用更改。那位大师,总比一小丫头值得信任。

    不过,仅仅是封一下门,轻而易举,到不费事,老太太目光闪烁,走到门口打了个手势,没一会儿就过来好几个壮小伙儿。

    “把这扇门封死。”

    她交代下去,转眼之间,大门闭锁。

    说来也巧,门刚封上,她儿子就把媳妇从娘家接回家,两个人们不吭气地进来。

    媳妇脸上还带着些急躁郁闷,也有点儿愧疚,“娘。”

    “哎,回来就好,赶紧去歇歇,等下给你们煮面吃。”老太太心里提了口气。

    她儿子勉强笑了笑,就领着妻子进屋,乍见门居然没了,也很是惊讶。

    老太太连忙解释了几句,这是小事,二人也没有深究。

    看着他们两个一前一后回屋去,老太太也不知自己是眼花还是心理作用,居然觉得儿媳妇的脸色显得稍微好了一点儿,想了想,悄没声地走过去,小心翼翼地侧耳贴着门听。

    这都好几回了,媳妇本来好好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没过一会儿,大晚上不睡觉两个人就吵闹起来,甚至还会动手。

    他儿子和媳妇的性子虽然硬了点儿,都脾气大,但感情可是好得很,从来没有自己人跟自己人闹过,最近忽然染上这毛病,老太太是时时忧虑。

    她不是恶婆婆,可不像别人家的婆婆那么不轻省,天天盼着儿媳妇不好,好拿捏一二,就怕儿子和媳妇感情太好,再不把自己当回事儿。

    以前她就吃了喜怒不定的婆婆的亏,也知道家宅不宁的坏处,现在是时时盼着儿孙平平安安,自从儿子娶亲,她从来没指手画脚过,更别说给孩子塞个小妾什么的,家里向来安宁,近些日子,从成亲便恩恩爱爱的儿子和儿媳竟是矛盾不断,她这心里头难受的紧,还后怕的厉害。

    所谓家和万事兴,她可是盼着家里安安稳稳,别再闹出事端。

    老太太沉吟间,忽然听见儿媳妇嘻嘻哈哈地笑出声:“你个死相儿,竟胡说八道。咱家第一的也是老太太,哪轮的上我!”

    “先是咱娘,然后就是你,除了你。我心里再不会有旁人了,那些什么猫猫狗狗,可不许放在心里。”

    “胡说,真当我是妒妇,你外头要有人。尽管接进门,我保证给你照顾好了!”

    儿子不知道又说了什么,声音转低,小两口语气亲昵,缠绵得很,老太太连忙扭头走,总不好听儿子的壁角儿,这心里头却是高兴的要命。

    老太太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躺了一宿没睡好。第二日一大早,等到媳妇来请安,一见儿媳妇那面色就知道小两口好得不得了,这快半个月没见到儿媳如此娇美的模样。

    “好,好。”

    心中大喜,一转念又想起那位红尘小姐的话,不觉惊奇,“竟然真这么神奇?”

    不过是封了一扇门而已,效果就这么好。

    正好村东头她一老友婆娘出门去,没人做饭。就到家里来蹭面吃,她就忍不住唠叨了两句。

    那老友登时愣住,站起身走出去,走到她儿子媳妇的卧房前仔细看。上下左右地打量,猛地一拍大腿:“我怎么就没注意!”

    其实一开始老太太家里失和,也请他过去看过风水,还请了件挺吉祥的镇物回去,但是卧房的风水乍一看好得很,毫无问题。他也只能说不是风水的事儿。

    “哎,真是神仙手段,我早该看出来的,好风水都讲究藏风聚气,这门一开,内外通风,气场波动,立时不稳定,气场波动的厉害,对人的影响很大,会让人心绪波动,门又在是夫妻位,自然会致使夫妻的感情不和。”

    那人目中流露出几分赞叹。

    老太太皱眉:“就这么简单?你当初怎么就看不出来,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地师!”

    老友呲牙:“说得到轻巧,你听我说很简单,但就你这房子,风水镇物这么多,又藏着东西,往屋里一呆,大门又不开,别说是我,换了老七来,也不一定能发现问题,真当看出这个很容易?现在我就是个事后诸葛亮罢了。”

    唉声叹气一番,老友心下好奇,“这是何方高人给你出的主意?还是你又去哪里请大风水师来调理风水了?真不够意思,怎么不请去我那儿看看……哎,不请也罢,我没你阔气,穷的很,可掏不起这个钱。”

    老太太哭笑不得:“就花了两碗面。”

    噗通!

    她那位老友身子一歪,差点撞桌子上,瞠目结舌:“谁这么不讲规矩!”

    还能不能愉快玩耍啦?

    “这个水准的地师,你请他到家里坐一坐,说两句话,起码也得出一百两,或者送上等值的礼物,人家出声指点,最起码也得五百的谢礼,可不能随意降价,得守规矩才好。”

    那些灵师,地师,法师之类,若是随意降价,绝对影响自己的身家名声,还影响同行的,各行各业都有约定俗成的规矩,可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

    老太太显然也知道这个,失笑道:“就是个女孩子,路过我家,我请人家吃了两碗面而已,人家出声指点也不是为了做生意,何苦这般斤斤计较!”

    “女孩子?”老友摸了摸头,皱眉,“难道是外头路过的那帮家伙?里面还有这等高人,真是可惜了,可惜了。”

    他们显然对外头的官兵没多少敬意,也知道对方是干什么去。

    “好像是姓徐的带队,他到是个耿直的性子,做事也妥帖,奈何这次真折损几个孩子进去,也要留下污名。”

    说了几句闲话,老人家到底是好奇心重,拽着老太太溜达出去,想要瞧一瞧那究竟是个何等出色的人物!

    可惜,他出门出得太晚,人家徐大人一大早就下令车队启程,这会儿大队人马都快要出了村子。

    老人家没柰何,只好耷拉着脑袋很不高兴地回去吃他的面。

    老太太也有点儿可惜,她还想着向那位漂亮小姐道谢来着。

    “于老太太,高老爷子,你们两个在吗?”

    一碗面没吃完,外面就进来一个年轻道士,身穿道袍,手拿拂尘,面孔白净,也就二十三四岁的模样。

    他一进来。就一揖到地,“老太太,这次的祈福舞,您一定得亲自出马。国师那边交代了,陛下亲临颍川,大祭祈福舞也是第一次在颍川地界举行,那帮小的可绝对撑不起场面,您要是不去。大家都没有主心骨,万一哪里出了岔子,咱们于家难逃罪责。”

    于老太太一怔,长叹了口气:“我都一大把年纪了,于文波那小兔崽子不肯回家,只能我这个姑太太替他撑着,也罢,去就去,祈福舞跳了一辈子,就是再老十岁。也不是不能跳。”

    她是个利索人,行动果决,说走就走,很随意地拎了个包袱便出发,她那老友一拍脑门:“得,一起,一起,你这老货跳舞,我也有快七、八年没见过了。”

    马车晃晃荡荡地走。

    道路颠簸,坐的车再好。路上还是艰难。

    红尘把自己携带的包袱扔在车上,直接趴在上面昏昏欲睡,感觉到稍稍好一些。

    “呜呜呜。”

    红尘翻了个身,把耳朵捂住。

    “呜。咯,呜呜。”

    “哎!”红尘叹气,从包袱上爬起来,抬头看缩在一边的一个小女孩儿,别看样子有十五六岁,不算小。但就这眼睛红得和萝卜似的模样,也让人觉得她只有一点点,还是个小孩子。

    “你别哭了行不行?”

    本来这姑娘坐在后面的车上,可半路徐大人又采买了些物资,小姑娘就让人塞到她的车里,那辆车挪作他用。

    眼下出门在外,也不必太讲究,红尘听了一耳朵哭声,没法子,干脆拉着她靠在窗前给她讲故事。

    “你叫方怡对吗?别哭,坐过来一点儿。”

    这些时日,她算是没少在玉珏空间看各类杂书,讲故事哄孩子的技能开发得挺好。

    一开始那姑娘满心忧虑,哪里有心思听别的,但红尘的故事实在太诱人。

    “侠烈英雄本色,温柔儿女家风。两般若说不相同,除是痴人说梦。儿女无非天性,英雄不外人情。最怜儿女最英雄,才是人中龙凤……”

    红尘把一篇儿女英雄传,娓娓道来,不光哄得小姑娘不哭,还勾引得外头随行的都忍不住侧耳细听。

    一路讲故事,路途都不那么艰辛。

    徐大人没坐轿子,骑着马跟在外头,不多时,他身边一黑大个侍卫策马而来,回首望那格外热闹的马车,耷拉着脑袋沉默半晌,忽然道:“大人,要是这次求雨不成,真拿里面的那位小姐,还有,还有那两个孩子祭天不成?”

    徐太傅半晌没言语,闭了闭眼,心里也难受,良久才道:“别多想了。”

    那黑侍卫心有不甘:“红尘小姐看着又年轻又漂亮,还有大好的人生,朝廷要求雨,那是朝廷的事,就算祭天要祭品,怎么那些高门大户的闺秀不去?哼,当年太祖搞出这一套,那是迫不得已,当时的情形之下不得不答应,现在咱大周朝都百余年了,难道还不该改上一改?”

    他啪啦啪啦,说的很快,徐太傅扭过头去,只当没听见。

    反正眼下也只能这般抱怨一二。

    果然,黑侍卫唠叨半晌,低下头去:“希望老天爷开开眼,至少这一回,它下个雨吧。”

    其实这一路上,一开始他们这些随行的官兵,都不大接触车里的那三个,一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愿意自己变成他们发泄的目标,二来嘛,陌生人去送死,总好过熟人去送死,现在离得远些,省得到时候难受。

    只是没想到,其他两个到也罢了,那位红尘小姐一点儿都不认生,也不气馁低落,端庄又活泼,人长得又美,说话动听,总能说到点子上,还很和气,刚才小六子扭伤了脚,她拿出药往小六子脚上一敷,登时就不疼了。

    这么好的一位小姐,他们却送人家去死,那滋味着实是不好得很。

    她还会讲故事,一定读了很多很多书,人家家里培养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何等不易!

    黑大个眼睛一红。

    “大人!”

    后面一亲随纵马赶过来,脸上露出几分苦笑,却是咳嗽了声,压低声音道:“刚才红尘小姐说,她掐指一算。前面不远处卧龙坡上有几个贼人埋伏,怕是土匪派出来探消息的,还请大人派出些人手,从侧后包抄过去看看。”

    黑大个:“……”

    徐太傅:“……哦。”

    卧龙坡离他们站在的位置。起码还有五里地,那位小姐难道有千里眼,在这儿就能看见?

    至于说她能掐会算,徐太傅宁愿相信她有千里眼。

    就不说别的了,至少她没算出自己这次的灾劫。要是算出来,她只要晚上些时日来京城,自然而然就能避过去,怎么会落到如此地步。

    黑大个摸了摸脑袋,点了几个人,让他们带队去跑一趟。

    徐太傅斜了一眼,也没说什么,两个人都不是相信红尘,而是不愿意拒绝她,顺顺当当地扎营停片刻。

    黑大个心里头大约以为。离颍川越近,那位小姐心里越害怕,那就稍微等一等,反正大批辎重走水路过去,他们这批人虽说带着点儿物资,却是杯水车薪,就是快马加鞭地赶过去,对赈灾也不起太大作用。

    再说,也到了休整的时候,喂喂马。歇歇脚走得更快。

    红尘小姐一路上都没出过半点儿幺蛾子,现在给她一些薄面,又能如何。

    黑大个还给随行服侍的小太监塞了块儿饼子,让他去问问那位小姐是不是饿了。结果就看见红尘从她的包袱里拿出一个密封很好的小罐子,一打开,香甜的气息随风飘散。

    竟然是一罐子已经凝固的蜂蜜。

    把饼子用竹签穿好,在炭盆上烤得松软,又涂上一层蜂蜜,红尘才细嚼慢咽地慢慢吃。

    谁说男人不喜欢甜食?在糖是权贵才能享受的前提下。蜂蜜也是奢侈品。

    徐太傅顿时笑了,一直板着的脸上,也露出点儿和缓的神色:“这位小姐了不得,心态真好。”

    一块儿饼子刚刚吃完,被派去前面探查的那队人里,有一个匆匆后来报信。

    “大人,前面的确有贼人的探子,足足十个,要不是兄弟们早有防备,恐怕还拿不下!”

    回来的这个一脸的血污,显然也是经过了一番苦战。

    徐太傅登时变色,那黑大个更是一蹦三尺高,调转马头就去吩咐所有人全神戒备。

    也幸亏他们这一伙是精兵强将,那都是边军出身,和北燕大雍在战场上较量过的,到不至于慌乱,好不容易吩咐完,一行人整装待发,刀枪出鞘,黑大个回过头,再看红尘的马车眼光就变得十分不对。

    “我的老天爷,这位别不真是……真是……”

    徐太傅摇了摇头:“行了,快走。”

    前面不太平,他整个人都紧张起来,哪里还管得着别的,“别管她是真能掐会算,还是瞎蒙的,总之这次万幸。”

    车队匆匆启程。

    接下来小半个月的行程,徐太傅和黑大个对红尘从不以为然,到半信半疑,又到深信不疑,再到顶礼膜拜,变化之快,连他们都没有想到。

    “前面绕路葛家村,不过桥,直接从山上绕过去。”红尘撩开帘子,笑道,“否则一准儿碰到水匪。”

    一只长尾巴的水鸟在车窗外徘徊飞舞。

    黑大个半声不吭,挥挥手就让大家转道。

    不服不行啊!

    他们这一路上就靠着红尘小姐掐指一算,灵机一动,梦中惊觉等等等等的说法,甩开了三伙儿大马贼,剿灭了两伙儿埋伏的小土匪,避开一家黑店,甚至还躲过了一次桥体崩塌。

    那真是把唐僧西天取经路,愣是走成了仕女出游西山。

    虽然绕了些远路,但因为没遇到任何麻烦,他们还是顺顺利利来到颍川。

    看到古老的城墙那一瞬间,黑大个没有松口气的感觉,再一看那些出迎的官员,他这心里顿时堵住一口气。

    “大人,陛下的圣驾不是也要过来,如今想必离开京城了,莫不如等陛下来咱们再行求雨?”

    也许那位陛下脑子一抽,就想要亲自上台求雨,看看老天爷给不给他面子来着?(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死不成
    &bp;&bp;&bp;&bp;皇帝陛下当然不会脑抽。

    颍川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员们,众星拱月似的把徐太傅迎进去,按照常规,先是接风宴。

    以前徐太傅从来不怎么参与这些,官员们显然也知道点儿徐老的性子,可人家能不参与,自己不能不准备。

    他们要是哪里做得不地道,总是不放心。‘

    徐太傅可是朝廷大员,陛下的心腹爱将,这一帮最高高不过五品的小官,哪里敢让他老人家不满意。

    再说,有传言皇帝今年也要驾临颍川祭祖。

    一群官员更是欢喜里夹杂着心惊胆战。

    颍川陈家,那也是个大家族了,奈何其实当年太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旁支。

    在族中地位很低,虽然说也读书识字,也算得上殷实,可正经的陈家却不把这位皇帝当一回事儿的。

    也就是后来太祖靠着一把子力气,又逢乱世,入朝为官,官越做越大,才和陈家联系稍微密切起来。

    但当年陈国重文轻武,一众武将,哪怕是个二品大员,碰上个三四品的文官还没个底气。

    且将帅大部分都是文官担任,武官的地位可想而知,哪怕太祖最发达的时候,在家里还是不算什么。

    再后来,太祖立国,颍川虽成了龙兴之地,百年来却也没得到太多重视,相反,有那么一阵子,但凡颍川这边有人仗着和太祖有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为非作歹,都让那位抓出来砍了,好好玩了一把杀鸡儆猴。

    至今百余年过去,皇帝大张旗鼓地重回龙兴之地,祭天赈灾,还真是头一次。

    本地官员们没招待过皇帝,这行宫是没有的,应该安排哪一位接驾,还有诸般琐事。最要紧的,如今颍川大旱,一定要在万岁爷到来之前赈灾完成,绝不能让那位陛下看到乱糟糟一片的场景。

    各种念头下。一帮官员就准备了十分丰盛的接风宴,好把徐太傅灌晕乎了套交情。

    黑大个扫了一眼就皱眉。

    颍川不说赤地千里,灾情也够严重,一帮子官员不想着赶紧安抚灾民,竟整这虚头巴脑的东西。

    徐太傅却没他那么偏激。低声笑道:“昨天红尘小姐不是说,今天酒桌上会有好事发生?咱们的差事绝不会难做。”

    他老人家说着话时带了几分调笑,到没当真,不过,因为那位红尘小姐气度恢弘,丝毫不乱,他也少了几分焦虑,稳稳当当地应付官员,乡绅,族老的热情。没给人带来太大的压力,只是特别平和地跟大家摆事实讲道理,陛下到来,这时候想出风头的赶紧出,别的不说,在万岁爷那儿挂上一号,那是花多少钱也买不来。

    大家伙若是在赈灾活动中出力,皇帝可是能亲眼看见的,别人抹消不了这等大功劳。

    一看他老人家这般好脾气,那帮子乡绅也是松了口气。一不注意就大方起来,也不玩什么善财难舍,一个个的把私房钱都拿出来,捐款的捐款。捐粮食药材的也不少,还有人主动承担起重任,让族中子弟组织赈灾,看样子也想让万岁爷亲自给自己写一块儿‘积善人家’的牌匾好供起来。

    皇帝那可是天皇老子,自带光环,众人刚刚闻见一点儿他老人家的味道。就已经晕乎乎不知东西南北,狂热无比。

    徐太傅瞬间觉得,这趟差事是真好做,红尘小姐所言不虚。

    赈灾归赈灾,但大旱不解,来年还是要过不下去,所有老百姓都期盼早日下雨。

    祭天求雨的事情,始终避免不了。

    被选中的灵童灵女,除了红尘之外,一直挂着一副天已经塌了的表情。

    那男孩儿看样子认命了,憋在屋里不肯出来,一动不动,一开始情况更糟糕,黑大个儿一看见他的表情,就心底发凉,甚至觉得他可能趁着晚上拿一把刀把所有人都给宰了了事,后来红尘给他们讲故事,这男孩儿也听了几句,听着听着,心态到渐渐趋于平和,虽说还是闷不吭声,给人的感觉却没那么恐怖。

    还有灵女方怡,她还是一想起来就要抹眼泪,有一点儿风吹草动就想昏过去的模样,却也努力振作,吃得喝的都比以前多,还拉着红尘说,她不想黄泉路上太冷,要学着喝点儿酒,如果真死了,大家在一起,她一定不害怕。

    红尘却是最特别的一个,她是真正的轻松自在,自信满满,似乎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会在此地香消玉殒。

    祭天求雨这等事,颍川也不是第一次做,说起来此地丰饶,到是少有干旱,可天不可测,无论什么富饶的地方,天灾人祸也不可能永远不发生。

    这次大干旱,已经持续了一年零三个月,一场雨也没下,再这般下去,老百姓就真的没有活路。

    祈雨的准备工作一早在做,红尘来了,就笑眯眯指点他们怎么搭设祭台,摆放香案,除了活人外,其它祭品都需要哪些,还有哪些零零碎碎的该准备好。

    一番话说完,连负责主祭的灵师都傻了眼。

    灵师是从京城跟过来的,姓杨,年纪不小了,但是资历很深,徐太傅也要称呼他一声杨师。

    这位老人家一路上根本就没露面,但也听说红尘这个灵女有些不一样,如今乍见,哭笑不得:“她这般兴致勃勃的,怎么让我这么毛骨悚然,老觉得这次祈雨会出点儿事。”

    废话,没看见另外的灵童灵女听到祭台什么的,立时就浑身打哆嗦,结果红尘竟还能去挑三拣四,自己去看制作祭台的材料,还有上面用具的摆设,旗帜有没有插对方位,事无巨细,还很认真。

    黑大个儿都担心她是不是脑袋有毛病,拐弯抹角地过去探问。

    红尘到被他问得满头雾水:“我们奉陛下旨意,前来祈雨,当然要求来了雨水,解了大旱,才不负君上所托,祭祀乃是大事。岂能不精心?”

    闹了半天你还真打算要求下雨来啊?

    “这祭天有用?”

    黑大个儿愕然之间,居然把真心话都给不小心泄露出来。

    红尘更惊奇:“这是什么话,祭天怎能没用?我们可是奉天子之命祭天,上天有灵。一定会知晓圣天子心愿。”

    她一本正经,言之凿凿,那果决的语气,连徐太傅都有一瞬间觉得她说出口的话,都是至理名言。

    “……”

    祭台很快被搭建好。

    杨师亲自卜算。算出吉时吉日,又让灵童灵女,戒斋沐浴,坐在静室内静思三日。

    时日一到,终于到了祭天的大日子。

    徐太傅从赈灾的繁琐事宜总脱身而出,亲自过来领人,他那个黑大个儿侍卫也跟着,只是两个人心情都不算佳。

    方怡两个都要吓得昏死过去,几乎走不了路,还要让人搀扶。

    黑大个儿看了看红尘。欲言又止。

    红尘的面容也相当严肃,但气色很好,一点儿都不像是去赴死。

    有那么一瞬间,连徐太傅都几乎以为,也许一切顺利,也许老天爷就下了雨。

    虽然万里晴空,太阳高照,一丝云彩也无,大地干裂,在空旷的旷野上稍微站一会儿。便有一种身体被晒得爆裂的感觉,徐太傅还是轻叹一声:“若苍天有灵,就请降下大雨,解除百姓之苦。救这几条生灵性命。”

    可惜,一切都不如人愿。

    祭天大典每一步都很庄重。

    灵师把所有的步骤都一丝不苟的完成,满颍川的老百姓都穿着整整齐齐的衣服,跪在祭台上,高声念诵祭文。

    天还是那么蓝,依旧没有一丝的风。

    几个老人嚎啕大哭:“苍天。苍天!”

    杨师叹息,端端正正地跪下:“现有我大周选来灵童灵女三人,献祭苍天,还望天帝知悉,怜悯吾等,降下雨水,解去苦难。”

    所有人沉默下来。

    徐太傅轻声叹气。

    方怡呆愣地坐着,眼看有人过来,把他们抬起,放到柴火顶端,无数火把的火光,照得脸上通红。

    那圆滚滚的,本来胖得有些猥琐的男孩儿短短时日瘦了三圈,如今已经是一个很漂亮的孩子,也低着头,一言不发,像是认命。

    红尘依旧面带微笑,闭着眼坐在那儿,由着兵士讲她抬到柴火堆上。

    下面人群里,暗藏的几个人都松了口气。

    “大哥,我看咱们这回能白白拣一笔银子。”

    他们一路上都在找机会干掉那个小丫头,因为对方身边有很多官兵,为此还联络了不少人一起动手,结果每次设伏,次次不成功,对方就像有天眼似的,害得他们损失重大,还疲于奔命。

    六个身穿黑衣的大汉,举着火把过去。

    整个祭台周围鸦雀无声。

    那些老百姓们,心里提了口气,又有着些微的渴望。

    也许活祭真的有用!

    可是也同样提心吊胆,他们心里也都明白,这是最后的手段,如果再不下雨,那就是上天降罪,是他们这些人的罪过。

    大周百年洗脑的效果还是有的,几乎大部分老百姓都无可奈何地承认,活祭不成功,那便是自身罪孽滔天,怪不得旁人,更怪不了圣明君主。

    杨师扭过头去,闭上眼,一挥手。

    火把举起,扔在火堆上。

    大火一点点燃烧,热气蒸腾,浓烟密布。

    方怡两个早在火把一过来,就翻白眼昏死过去。

    底下好些人都忍不住低头,不忍再看,徐太傅一把抓住浑身颤抖的黑大个儿,面无表情,手心却布满了冰凉的汗。

    “都是命!”

    “什么命?好好一人难道必须被活活烧死?”哪怕真的祭天,沉河也比烧死更好些。

    黑大个儿握紧拳头。

    徐太傅长叹一声,拍了拍侍卫的手臂,两个人对视一眼,终究还是扭过头去不再看,也没有说话。

    堂堂男儿,如此无力!

    “啊啊啊,呜呜呜呜呜!”方怡嚎啕大哭,哭得嘶声裂肺,底下很多人都不敢看。

    哭声到越来越大,很是洪亮。哭到嗓子沙哑,一嗝一嗝的打嗝。

    众人都皱眉抬头,一看过去,登时愣住。那火烧了半天,不是越来越大,反而越发小,一眨眼的工夫就熄灭掉。

    杨师一怔,看了看六个黑衣大汉。

    那几个大汉只能使了个眼色。指挥着众人再去添柴,其实柴火根本就没烧太多,还剩下好些,可既然没烧着,或许是柴火不好烧的缘故,便换了一批。

    第二次点火。

    黑大个儿扫了一眼,只觉得红尘小姐的脸色分外平静。

    第二把火再次烧着。

    ……也不过片刻,它再次灭了。

    众人:“……”

    杨师镇定得很,低声道:“换柴,柴上浇油。”

    于是另换。

    其他人心里都纳闷。就现在的气候,天干物燥,别说专门点火,就是没有明火,那些枯枝败叶没准儿都要烧一烧。

    第三次……第四次……

    到了第六次,连方怡都哭不出声,傻愣愣地在柴火堆上坐着。

    你说这死,一次害怕,两次害怕,三次更怕。你要是连续死个半天就是死不了,还真得会变得相当麻木。

    下面跪着的老百姓们全傻住。

    杨师的心里也直打鼓——这什么情况?他从四十岁成为灵师,至今六十五岁,二十多年来不知道主持过几次祭天。活祭也有好几次,哪次像今天这么……稀里糊涂过!

    想了想,再这般折腾下去也不行,那些负责点火的大汉都给吓得快脚软,私底下嘀咕,此事如此邪门。没准儿天神根本就不想让那几个灵童灵女去伺候。

    在这般下去,恐怕没人敢再去点这一把火。

    一时间,整个祭台安静的要命。

    “咳咳。”杨师挥了挥袖子,一本正经地张了张嘴,刚想说话,红尘忽然抬头,举目远眺,做出一副直视天空的模样,朗声道:“红尘谨遵法旨!”

    声音未落,天空中忽然吹来一阵风,噼里啪啦,所有的柴火都塌陷,红尘她们几个那固定在上头的座子,也瞬间落下,啪得一声,掉在祭台上。

    红尘站得稳稳当当。

    方怡两个就一头摔下去,摔得头晕目眩,红尘顺手把两只提溜起来,扔在一边,才道:“诸位,刚才天神娘娘降下法旨,天庭天帝历经大劫而衰,另有玉帝继位,天道仁善,不许众生以活人为祭品,各种祭祀规程,另有吩咐。”

    所有人都愣住。

    徐太傅嘴角抽了抽,不敢置信地看她。

    其他老百姓们也是满心不可思议,这信息量有点儿大,红尘又只是个小姑娘,当然不大相信,可刚才看到的那种种场面,怎么说也透出一股子神异来,想不信还找不到证据。

    一直站在杨师身后的一中年人,忽然一皱眉,上前一步,怒叱:“胡言乱语,你一个女子,也敢妄言上天?活祭乃是当年天神娘娘定下的规矩,岂能说改就改,依我看,是你不想上去伺候天神娘娘,才故意说这些!”

    底下先是一静,也冒出个人大声吼道:“没错,要是不举行活祭,再不下雨,咱们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老百姓们瞬间骚乱。

    红尘轻飘飘地扫了一眼,把那几个人的相貌记下,还有杨师身边这人,大概是夏蝉的人,就算不是,也脱不了干系。

    她全当没听到,抬高了声音:“天神娘娘说,已经听到尔等的诉求,若想降雨,需得大周天子亲自主持祭天,并下旨废除活祭,若天子诚心祭天,并在祭台上正坐三个昼夜,颍川自会下雨。”

    众人登时一惊。

    红尘高声道:“如果陛下听我所言,若无雨水降下,我愿受千刀万剐之刑。”

    她这么一说,满场轰然,杨师身边那人,还有底下的人还想起哄,却掀不起风浪了,说白了,老百姓们是真心想求雨,可不像这几个,纯粹是为了杀人。

    “是真的吗?”

    “我看不假,陛下一定会答应的。”

    “必须要试试看,我看这个女子不像凡人,或许真有通天之术?”

    “人家可是咱大周朝选出来的灵女。伺候天神娘娘都没问题,能领受娘娘下的法旨有什么奇怪!”

    徐太傅捋了捋胡子,到了这份上,他也不着急了。杨师叹了口气,招呼一声,大家收拾了祭台,先撤下去再说吧,反正今天的祭天仪式肯定完成不了。

    好在陛下的御驾就在不远处。能省去派人去京城送信的工夫。

    乱糟糟的一日终于结束。

    黑大个儿捧着自己的脸,蹲在门口盯着红尘看,张口结舌,却是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白天刚刚对要遭受火刑的女孩子见死不救,回头又要凑一块儿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的脸皮还真没那么厚,实在做不出来。

    现在和红尘小姐站在一块儿,他都有些恨不得地上裂开条缝,让他钻进去再也不出来。

    房间内同样很安静。

    现在红尘他们三个,属于重点监视对象。门外光是官兵就足足有二三十人,看守比监牢还要严密。

    方怡偶尔一探头,都让外头恐怖的气氛吓得连哭也不敢哭了,红尘到觉得很正常,先不说今天闹出那么一出,恐怕给众人的刺激不小,就说他们三个可是从火堆上侥幸活下来的,谁能保证没人一看情况不妙,拼死也要逃跑?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

    缩了缩肩膀。方怡小心翼翼地看了看红尘,低声道:“……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们真的不用去伺候天神娘娘了?”

    她的心情十分复杂,虽然今天不用死,她也松了口气。但是眼前之人竟然敢把万岁爷给扯进来,如果万岁爷照做,但并没有下雨,那可是欺君之罪,到时候倒霉的就不只是她们,连同家人也要一起遭殃!

    即便是她年纪小。也知道伴君如伴虎,一旦涉及到万岁爷,由不得人不小心再小心。

    红尘一笑,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叫外面的人给她准备好茶好点心,慢慢吃。

    “我的命宝贵得很,可不会随便丢掉。”

    连蹲在门口的黑大个儿听她这么一说,竟也觉得松了口气,哪怕红尘年纪还小,但一路走来,所作所为,很难把她当成普通的女孩子看待。

    虽然祭天没有成功,但颍川的情况到并未恶化,徐太傅是个有能力的官,这次又是陛下亲临,在朝廷拨下的赈灾粮款方面,肯定没人能做得了手脚,那帮蛀虫再贪婪,也不可能在皇帝眼皮子底下捣乱,且这边还是有几个名门大户的,像乌家,陈家等等,算是百年大族了,为了在皇帝面前露脸,于赈灾上也是竭尽全力。

    不过数日,一切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御驾到来,皇帝召见徐太傅,还有其他官员问了两句,对他们办的差事还是挺满意。

    徐太傅缓缓把当日祭天之事一说,皇帝眯了眯眼,沉默半晌,才挑眉道:“哦?要朕亲自主持祭天?”

    他一听就猜到,这小姑娘怕是想利用自己这个皇帝,废除活祭。

    “呵呵,有意思,好大的胆量!”

    皇帝没多说什么,把徐太傅打发走,扭头就问身边的公公,“你说,朕若废除活祭,这雨真的会下?”

    公公低声一笑:“反正钦天监那边没看出下雨的征兆。”

    大周朝的钦天监比别国受重视,自然本事也大,平日里预测个下雨什么的,轻易不会出差错。

    皇帝一下子就笑了:“我本来就要祭天,如今顺带求雨也无妨。”他只要脑袋没坏,此事就非做不可,难道要让百姓们说他这个皇帝不在乎子民生死?

    “要是不下雨,夏家这个女儿,就全当没有吧,反正这么多年也没有她……你去让彭欢拟旨。”

    一路辛苦,皇帝有些累了,很随意地歪着身子躺在榻上,闭上眼睛道。

    大太监小心给主子盖上条薄被,就出去交代下去,让人尽快拟旨,走了两步,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他早就知道,陛下的消息网不只是他们,那些绣衣使者也不是吃干饭的。

    怕是夏家这闹出来的,真假小姐新鲜事,早给自家这个主子当成下酒菜,用来佐酒了。

    圣驾驾临的第二日。

    旨意便下来,陛下亲自主持祭天祈雨。

    颍川的老百姓们激动得上了万民表,歌功颂德,当然,皇帝可没精力去看,让底下人收着,史书上记一笔便是。(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水神
    &bp;&bp;&bp;&bp;天空如碧,无一丝云彩。

    红尘趴在窗口向外看,方怡两个也蹲在那儿看,面上都忍不住露出忧心忡忡的表情来。

    如今的颍川,饿殍遍地,乞儿无数,大街上被清扫一空,衙役们四处抓人,也是为了不让皇帝看到太过惨烈的景况,可当真到了易子而食的时候,又岂能是区区一些衙役兵士能阻止得了。

    现在还好,若是祈雨不成,那些对万岁爷的道来激动万分,感恩戴德的老百姓,恐怕……

    “阿尘,你怕吗?”方怡小声道。

    红尘叹了口气:“也有一点儿怕。”

    街面上,好些人家也吃不到水,只能自己努力去外头的村子里挑,那边村长亲自组织了一批村民守着水井,要挑也不是不行,先是排队,还要给钱,就这样,也有数量限制。

    每人只能挑个小半桶,够一日用便好。

    “哥,我饿。”

    一个十六七岁,长得白白净净的小少年,努力提着水桶,半搂着妹妹,“一会儿回家,哥给你煮点儿米。”

    朝廷的赈灾粮款发放下来,他们这帮小民家里还是能抓出一把粗粮凑合饱腹。

    “哥,什么时候下雨啊?”

    “万岁爷亲临祈雨,马上就能下,放心吧。”

    少年说出万千百姓的心里话。

    徐太傅那帮人,一边重新建造祭台,一眼看过去,所有来干活的力工都挥汗如雨,卖死力气。

    准备工作完成的很快。

    红尘他们三个都被请到台前,只是这一次到不是让人严密看管,坐在软轿里抬着来了。

    杨师一身法衣,依旧清清爽爽,仙风道骨,立在祭台上:“红尘小姐,吉时到了。”

    红尘点点头:“那就有请陛下登台。”

    皇帝自然也已经移驾至此,这会儿被御林军护卫着坐在明黄的帐篷里。左右是徐太傅,和颍川本地的一些官员,听了外面的传信,他正了正衣冠。笑道:“众卿家,走。”

    “陛下辛苦!”

    一众人簇拥着皇帝走过去,登上高台。

    祭台上毫无遮挡,也只有高高竖起来的大旗,稍微阻挡了些阳光。中间放着的椅子,到是又宽广又舒服,皇帝静坐于上。

    也幸亏现在不是酷暑三伏天,虽然不见大风,还是不冷不热,环境挺好。

    想了想,皇帝把红尘他们叫到前面,他老人家面色到还温和,并没有故意吓唬人。

    可是龙威十分重,也就红尘还能平淡以对。方怡已经晕了,换成是在京城,她这样的表现非被人当成御前失宜拖出去治罪。

    眼下可没人有心情关注这么个小丫头片子。

    “你果真能与天通?”

    “民女不敢欺君。”红尘轻声道。

    皇帝一下子笑起来,朗声道:“好,我宁愿你说的是实话,颍川乃龙兴之地,不可有失,诸位,朕今日便遵从天命,静坐三日。以求降雨!”

    顿时,惊涛骇浪般的欢呼声响起来。

    皇帝又笑:“诸位不必勉强,年老体弱受不住的,都回去吧。想必上天不会介怀。”

    话到是说的不错,奈何他老人家在上面坐着,其他人又怎么敢走?哪怕是死,也要撑下去。

    半天过去,后面有几个老大人都有些受不住,摇摇欲坠。徐太傅的气色也不大好,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依旧万里无云,还是老太监够机灵,交代一声,各种汤药备齐了。

    一到吃饭的时候,皇帝享用的伙食,也多为清淡有营养的。

    时间慢慢流逝,老百姓们的情绪越发的暴躁起来。

    好些官员看着红尘指指点点,目光都变得古怪,那些官兵们也面色不善。

    三天,说长不算长,说短不算短。

    有些人感觉漫长无比,有些人感觉时间未免太短,好像一眨眼就到了。

    方怡就觉得时间太短,一会儿看看天,眼睛通红,扭头去看红尘。她要知道,红尘心里直嘀咕——当皇帝还真是和那些大能们说的一样,耻度爆表!人家当着这么多人,吃喝拉撒睡,让人围观,那是半点儿没有不自在。

    因为皇帝不能下祭台,连解决生理问题,也是一帮子太监上去伺候,真是在万众瞩目之下,当然,应该没有哪个白痴官员敢抬头看万岁爷的龙臀。

    傍晚,时间差不多了。

    杨师上前一步,皱眉:“陛下,还有半刻钟。”

    半刻中一闪而逝——天空还是晴空万里。

    皇帝也很疲惫,心中怒火蒸腾。

    虽然座位很舒坦,吃喝也都好,可光在那儿坐着,这么多人注目下,还不能随便动弹,只能稍微活动活动手脚,有专人给按摩也受不住。

    皇帝的视线冷冷地扫下来,扫过红尘,简直如刀割。

    方怡早瘫了。

    老百姓们鼓噪声更大,很多人忐忑不安。

    皇帝到没有表现出暴怒,只是冷冷地让人将红尘带上祭台,低下头问:“你说上天答应降雨,雨呢?”

    “启禀陛下,时辰虽到,陛下尚未宣布,以后活祭废除。”她的声音不算高,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上了祭台,那声音竟然就一下子传播开来,底下所有百姓都能听得见。

    一众人抬头,目光直直地盯着皇帝。

    皇帝略略低头,就见夏红尘立在祭台上,眼角眉梢,一动不动,很是沉稳,丝毫不见惊恐,心中的怒火也稍稍平息:“你知道如果雨水不降,你就是欺君吗?”

    “红尘说过,若是有一字虚言,宁愿受千刀万剐。”

    皇帝顿时笑了:“也罢,只是我不喜欢酷刑,你还是别损了我仁君的名声才好。”

    这话声音不高,也就红尘和他身边的老太监能听得见。

    虽然不知道皇帝在和红尘说什么,底下那些官员们都沉默不语,一言不敢发,徐太傅闭着眼睛,一颗心怦怦乱跳。

    黑大个儿难受的要命:“哎,早知如此。红尘小姐出哪门子头儿!”虽然他也不明白那天,火为什么烧不起来,可烧不起来不是好事儿,他们大人再下力气运作运作。也许红尘小姐就不用死了,出这风头作甚!

    可事已至此,他也想不出任何解救的办法,只能听天由命。

    黑大个儿默默祈祷,希望老天真的能开眼。给这个惊才绝艳的女孩子一条生路。

    皇帝站起身,给他身边的大太监使了个眼色。

    那大太监就高声宣旨。

    底下大部分老百姓都不怎么听得懂,反正大体意思就是,陛下心怀仁善,废除活祭,以后祭祀,只用死物。

    宣旨结束。

    所有人都屏气凝神。

    红尘轻轻地跨了一步,举起手,扬起一张符箓,高声道:“有请水神布雨。”

    没有跳祈雨舞。

    不像杨师那般。念诵咒文,驱动法阵。

    也不需要任何祭品,只是普普通通地说了一句话。

    半空中忽然起了风。

    风席卷而至,吹起人们的衣摆,祭台上旗帜飘飞翻滚,天空中忽然多了一片浓云。

    云越来越密,渐渐地遮挡住阳光。

    皇帝眯着眼睛,一伸手,摸到脸颊上飞落的雨珠,目中也闪现出一丝震撼。

    他不是没有求过雨。

    当年京师大旱。皇帝亲自求雨,然后雨至,老百姓们都言他是真命天子,所以求雨才会成功。可他自己明白,那是钦天监早就看好了的,绝不会让他的求雨出现任何问题。

    红尘又跨了一步,她今日穿的是普普通通的法衣,和宫中灵女并无不同,却愣是把这类制服穿出仙气来。

    “有请水神布雨!”

    一道闪电。划过长空,直接在红尘的头顶上炸开。

    轰隆一声。

    伴随着雷声,天幕裂开一道又一道的口子,黄豆大小的雨珠倾泻而下。

    祭台下一片惊呼声。

    不知道多少老百姓喜极而涕。

    徐太傅顿时松了口气,脸上也喜不自禁,雨越下越大,仿佛连成了一片。

    “啊!大人,您,您看!”

    黑大个儿瞠目结舌。

    众人也都惊呆,连那些拼命张开嘴接水喝的老百姓,都扑通扑通地跪在地上。

    天空中忽然出现彩桥,彩桥之上,巨大的双头龙拉着一辆华贵至极的马车呼啸而过,行至红尘的头顶之上,转了一圈,红尘福了福,轻声道谢,马车这才呼啸而去。

    “是不是在做梦?”

    黑大个儿头晕目眩。

    呆愣良久,那些大臣们猛然回神,跪倒在地,齐齐叩首:“陛下万福!”

    “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吾主洪福齐天!”

    哪怕是皇帝陛下,今天这种场景,恐怕也是平生罕见。

    大雨一连下了半个多时辰,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一天沐浴在雨水中的老百姓们,总觉得自己的精气神好了不少,不说白发转黑,可腰板直了,腿不疼了,说话声音更洪亮了,还有地上的花花草草,也都冒出新芽。

    不过因为正值春日,本就万物复苏,也有一部分人觉得是错觉。

    红尘却拉着方怡他们两个,一直站在雨水中,连回去的路上,也没肯进马车。

    别人不知道,她可是知道的,从知道有祭天求雨之事,她就开始做准备,到后来帮忙搭建祭台,再到这一连串发生的事情,别看好像很轻松,实际上她也费了大力气的,一步做不好,那简直就是拿命再开玩笑。

    不说别的,要是最后一道符箓,招不来水神玄冥子,或者玄冥子不给她这个面子,一切都白搭。

    回到驿站,方怡两个倒头就睡,红尘也累得一晚上一动不动,显然,玄冥子布下的初雨,虽然有一些滋补的作用,也要潜移默化,不能立竿见影。

    以至于第二天早起根本就爬不起来,睡到日上三竿才勉强出来吃饭,身体僵硬的简直不像话,一动就疼。

    她还算好的。方怡开始发烧,烧得迷迷糊糊,要不是陛下带了御医过来,红尘现如今又正是红的时候。御医也给面子,很快给开了药,她身子又不坏,不过两日就缓过劲,恢复精神。

    两个人死里逃生。半天才缓过劲,大哭了一场,又笑了半天,跟了疯了一样。

    京城

    夏家

    夏蝉坐在静室里抄写经文,气色有些苍白,小婢女送了茶水进来,顺势在她手心里塞了一张纸条。

    打开一看,夏蝉的神色间就带出些许惊讶,也有些意外。

    “好运气……”

    不一会儿,又有婢女来收拾已经堆满一桌子的经文。夏蝉笑了笑道:“好累,咱们都该歇歇。”

    小婢女忙笑道:“小姐是该歇歇了,抄了这些经书,仔细手疼,也小心眼睛。”

    她又给夏蝉添了些灯油。

    夏蝉目送婢女出去,歪在软垫上,眉眼低垂——皇帝在颍川,他身边的那些人并不好糊弄,也幸亏她的人没在那边,只是‘流沙’的人也不算太牢靠。不过,于太夫人是尊大佛,想让佛倒的人可不少,不知道那女人会不会变成被殃及的池鱼。真要是折在里头,到省了她好些事。

    “哎!”

    夏蝉叹了口气,“那人的运气怎么就那么好!”

    简直和蟑螂似的,生命力强到顽固,怎么踩都踩不死,膈应死人!

    红尘若是知道夏蝉的苦恼。说不得要高兴地多吃两碗饭,可惜她不知道,早饭也只吃了半碗粥。

    方怡从病床上起来,就一把把抓住红尘,双目含泪:“谢谢,谢谢!”

    除了说谢谢,其它的什么都不会说。

    另外那个李小胖到不敢去抓她,却也是满脸的激动,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的脸,看样子这会儿红尘说一句话,让他赴汤蹈火,他也乐意了。

    “红尘小姐!”

    几个人正在那儿激动,互相倾诉下这阵子受到的惊吓,外面忽然有人招呼。

    方怡猛地捂住胸口,一颗心扑通扑通。

    小胖儿更是一下子抱住桌子上的大茶壶。

    “是不是,是不是还要我们去做祭品?”

    他声音尖利,都快哭出来,红尘哭笑不得:“怎么可能,别吓唬自己,陛下金口玉言,该有赏赐才是真的。”

    说着,出了房门,果然见徐太傅一脸微笑地立在门口,与他同来的还有那位陛下身边的大太监。

    大太监非常和气:“红尘小姐吧,自从你来京城,薛公这都给我来三封信了,要我照应你,可惜做得不好,回头一准儿被他骂。”

    红尘连忙道谢:“一路上饮食起居,五一不好,还有徐大人随行,谁能说不是公公照应得好!”

    这话还是真心的,钦差出行也是苦差事,若无宫里这位大太监的照应,一路上还不知要吃多少苦头。

    大太监捏着拂尘轻笑:“这次来是要问一问,明日陛下举行祭天大典,为江山社稷祈福,您要不要去看一看?”

    红尘一怔。

    方怡那两个还懵懵懂懂,她却知道,大太监说的这去看一看,不是在外头围观,而是问要不要上祭台。

    “这一次于太夫人亲自跳祈福舞,恐怕是最后一次,机会难得啊!”

    红尘登时就拜谢,接了大太监的帖子,外表看不出来,平平静静地送走这二位,可一回头,却慢慢坐在椅子上,忍不住吐出口气——于太夫人啊!

    当年夏蝉着了魔一样,想当于太夫人的徒弟,就因为那次宫宴,自己跳的祈福舞被那位说了一句有灵气,夏蝉竟撺掇王蕊当着很多世家夫人的面,嘲讽自己的身世,还轻佻地说她比别家夫人有见识,知道青楼长什么样,还不知道学没学会那等狐媚手段!

    那不是红尘第一次受辱,她那次甚至应对很得体,完全没有失态,没让事情发展得更不堪,可回去就吐了血,那时候,她才二十多岁,从此身子骨就弱了,多年苦熬,熬坏了身体。

    其实,夏蝉和自己一样,连见都没见过那位于太夫人。她老人家很早就离京隐居修养,也不再搀和宫廷的是非,虽说当年是太皇太后身边信任的老人,也是公认的祈福舞第一人。

    有一年。景王殿下的长子病重,实在治不好了,连太医都说恐怕是没了救,景王就去跪求已经安享晚年的太夫人再次登上祭台,结果跳完祈福舞。景王家的公子就从软座上坐直了身体,还吃了两碗粥,让太医两针下去,生命得以延续……

    这位老人堪称大周朝的传奇人物之一。

    奇人大部分都通透,也有慧眼,就夏蝉那般汲汲营营的世俗人,绝不可能被人家收入门墙,当时夏蝉托夏世杰找关系求到老太太那去,于太夫人那人性子直,直接就说了句——“只想着自己求福禄寿的。跳祈福舞只会恶心上天,你不行,以后别跳了。”

    一句话夏蝉后半辈子再也没捞到跳祈福舞的机会,这也成了她一辈子的污点。

    后来于太夫人去世,夏蝉得了势,于家就莫名其妙地连着两次祈福舞出问题,还有一次竟跳着跳着,就好些官员昏死过去,随即就有人说,于家已经当不起这等重任。心不诚,意不正,于家的子弟也一蹶不振,渐渐就变成了三流家族。

    “好在是保全了性命。”

    红尘想。于家的人名利心都不重,个个都是赤诚君子,厉王那人对君子这种生物,向来愿意维护三分,想必于家应该能有东山再起之日。

    颍川赈灾之事还在进行中。

    不过,因为这一场大雨。浇透了地,也一下子就解了旱情,这两日又下了两场蒙蒙细雨。

    春雨贵如油,雨越多越好,徐太傅他们都非常高兴,来了兴致,一定要请红尘他们吃饭。

    吃饭就吃饭吧,这位还非得玩文人的情调,带着红尘他们去郊外乡村,沐风沐雨,席地而坐。

    “一犁足春雨,一丝摇晴风。乐此至乐地,其惟蓑笠翁。”

    老头到是滋润,拿着钓竿一边钓鱼,一边还跟耕地完,正歇着的老农夫们说话,偶尔吃两口手下厨子做出来的新鲜菜肴,哪里还想得起让扔到一边的红尘?

    方怡他们却很高兴,巴不得所有的聚会都和今天一样自在。

    宴请的真不只是徐太傅,随驾而来的那些达官贵人们,举办了好几次小宴,红尘几个都是座上宾。

    还有那些贵夫人们,甚至起了做媒的兴致,像她这样,十六岁,正当嫁的年纪,免不了要被横挑竖捡地打量半天,视线虽说隐晦了些,可还是让人头皮发麻。

    方怡完全受不了,看红尘应付自如,更是钦佩。

    说起来,其实方怡和红尘一样的年纪,按照真实岁数,恐怕还比她大几个月。

    红尘是应付得了,但还是更喜欢坐在山坡上,欣赏春日美景,吃着自己点的饭食。

    她从家里带来好些作料,都是自己种的,种子很特别,四国都找不到,指点了厨子一番,烹饪出的鱼香味扑鼻,刚刚掀开锅盖,大家就忍不住滋遛滋遛地吸口水。

    不远处就有一行人闻香而至,为首的那个一抬头,看见红尘,登时吃惊:“咦?”

    红尘扭头,也眨了眨眼,心下奇怪——这老太太好眼熟!

    她的记性不错,可这回就是觉得特别面熟,始终想不起是哪个熟人!

    “这位小姐,我带着肉酱呢,要不要咱们拼个菜?”

    老太太一开口,红尘登时回过神,这人正是那日路过小山村,给过她一碗面的那位老人家。

    也怪不得她想不起来,当时这老太太一身粗布衣裳,也没戴首饰,只用粗蓝布包着头发,但现在却是前呼后拥,打扮得和老封君似的,身边的侍卫也孔武有力。

    “相逢即是有缘,快请坐,老夫人您的那肉酱,我现在想想还口水横流。”

    红尘一脸馋样儿,到把老太太给逗笑了,但凡喜欢做饭的,都喜欢别人捧场,说她做得好吃,老人家阅历再深,也不能免俗,高高兴兴地把肉酱拿出来,面是没有,不过有饼子,涂抹上去,吃着照样香甜的很。

    美食最能拉近人的距离,两个吃货凑在一处,可是有话聊,没一会儿,红尘就和那老太太混熟了,谈得虽然都是些寻常琐事,却颇为投契。

    正闲聊,又有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

    “上面,咱们去上面,那里风景最好。”

    有个柔软中带着几分倔强的声音传过来,人还没看见,只见十几个健仆拿着刀扫过地上的草丛,直奔山坡上,看到红尘他们也是一怔。

    有个领头的黑衣男子直接就走过来,随手扔下一锭雪白的银子:“这是赏给你们的,赶紧退避,我家小姐要来赏景。”(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福面
    &bp;&bp;&bp;&bp;红尘:“……”

    徐太傅扭头,扫了一眼那银子,眨了眨眼,一伸手给捞起来,笑道:“哟,五十两。”

    别说只是让个地方,这片山坡大得很,去哪儿钓鱼不是钓?就是让他这这个朝廷大员,当朝太傅灰溜溜下山去,貌似也不是不行。

    “这次赈灾,我可是捐了大半年的俸禄,正愁没银子呢。”

    徐太傅瞄了红尘她们一眼,露出个特别和善的笑容,“要不,咱们换个地方?这里的风景也该看够了,换个地方感觉更好。”

    红尘、方怡:“……”

    徐家到不缺银子,可徐太傅没私房钱,钱都是老婆拿着,平日里出门囊中羞涩的时候多,现在没了俸禄,就更不知道该上哪儿去截留点儿银钱,上次他逛街,看重了一块儿古砚,要价四十八两银子,他本来没打算买,可走了半天,越想越惦记,愣是从自家侍卫那儿借了银子把砚台抱回了家。

    现在徐太傅抱着人家的银子不撒手,红尘她们只好收拾东西走人。

    方怡迷迷糊糊地摸了摸头,总觉得哪里不对!

    如今阿尘可是大红人,徐太傅那可是朝廷大员,就算碰上龙子凤孙,也总能说上几句话,不该退避,人家龙子凤孙也没这么霸道。

    刚才的场景,按照正常发展,难道不该是自己这边儿怒而打脸,把那趾高气昂的某某某教训一顿?

    话本里都是这么写的!

    也不怪方怡这么想,她最近老听红尘讲各种话本故事来着,听得多了,自然要惦念,奈何话本是话本,真实的生活,永远不可能真和话本一样。

    比如说这会儿,真有那不差钱的,想五十两银子买个清净,那还真买得了。便是只有红尘一个人在这儿,没准儿也要银子,愿意让地方。

    徐太傅收了钓竿,还跟身旁坐着闲聊天的老汉道:“你也别客气。人家富贵着呢。”

    他身边那黑大个儿果然走过去,一本正经地道:“赏钱只给我们?他们能留下来和您那位小姐共赏美景?”

    这黑大个儿的气势还挺足,那边领头的黑衣男子,显然也不是什么傻子,隐约觉得有些不对。老老实实又掏了一锭银子,让黑大个儿塞给早就目瞪口呆,一脸迷糊的农夫手中。

    徐太傅随手招呼红尘他们走人,心下高兴:“走,请你们吃饭,要是以后出门都能碰上这等出手大方的大款就好了。”

    于太夫人大笑,连她身边站着的老头儿高雍,也忍不住莞尔,显然是没经历过这种事,并不生气。到有些新鲜。

    老人家历经世事,人间风雨早就见识过,虽然还有些孩子性儿,却不是那等喜欢惹是非的。

    人家要花钱买清净,那就随了人家的意也无妨。

    一行人绕了个弯下山坡。

    红尘看了一眼,脚下一顿——竟然是她!

    只有十岁左右的年纪,却差不多长开了,脸颊略有些白,眉毛和时下流行的柳叶眉不同,浓黑却又顺贴。衬得她的五官都变得明丽许多,立在风中,举目远眺,神态间带着些孩子不该有的愁绪。

    她是平郡王家的五小姐。平郡王陈升是个闲散王爷,整日斗鸡遛狗,在京城里没多高的位置,可好歹也是皇亲,皇帝平日逢年过节,也忘不了赏赐点儿什么。算得上是上得了台面的勋贵。

    家里妻妾众多,嫡王妃过世得早,只留下一个儿子,后来平郡王娶了继室,长子就离家从军,还是从普普通通的小兵做起,虽是勋贵出身,这位却做得不错,如今也算是军中新贵。

    五小姐陈琳,就是平郡王继室所出,也算嫡女,她还有个哥哥,这个哥哥在胎里的时候没养好,生出来就有祖疾,还比别的孩子,脑子转得慢半拍,二十几岁,还像没长大的孩子一般。

    好在郡王府不缺衣食,他就是个傻子,也能富贵一生,如今还不傻,性子宽厚,天真质朴,哪怕有些残疾,也并不介怀,到是很得平郡王的喜爱,在京城虽然有些不着调的人说些风言风语,但人家不在意,名声也很好。

    五小姐现在也就十岁,名副其实的孩子,可没有后世那等名声,她也看到红尘,瞥了眼就扭过头去,显然半点儿不在意。

    红尘也没多看,和徐太傅他们慢慢走,心中却有一种特别荒诞的感觉。

    谁能想象得到,这个孩子后来竟然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还为了个男人苦等多年,闹得家宅不宁。

    红尘叹了口气,希望这辈子这位五小姐的命好一点儿,脑子清醒一点儿,别再闹了。

    她上一世其实对陈琳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毕竟这档子事,从来没闹到她眼前。

    当然,说白了,红尘觉得不过是自己太骄傲,骄傲到绝不会因为个渣男就和女人去闹,她还想感谢感谢她,好歹让自己把王越看得更清楚。

    上辈子嫁进王家多年,红尘确实尽了一个妻子的职责,努力去帮助王越,他处于低谷,自己安慰他,照顾他,他有上进的心,自己利用一切人脉,使劲各种手段,让他如愿以偿地考中科举,家里缺钱,她就拿出嫁妆来为王家经营产业,她为他操持家业,伺候他的爹娘,关心他的妹妹。

    她做到了所有她能做的,一转头,丈夫爱上了别的女人。可这事儿能全怪那个女人不成?害死自己的是王家,负心薄幸的是王越,那个王越,不只是不爱她,也不爱陈琳……其实爱不爱的,没什么好说,天底下那么多夫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来得爱情?不都是相处久了,慢慢就成了亲情,于是有了爱,重要的是‘责任’二字。

    王越那种人,永远弄不懂这两个字是什么!

    遇见故人,红尘心下感叹,面上到没露出来,真和徐太傅又去吃了一顿美食。于太夫人还亲自下厨做了一大锅面,红尘也去做,两个人做的面各具特色,都很好吃。算得上面中翘楚!

    徐太傅就享到了好口福,吃得十分尽兴。

    临别分手,太夫人笑问:“我看你们都是京城来的,可是要参加祭天大典?”

    红尘点头。

    太夫人就乐了:“那可要早些去,早点儿占位置。能吃到正正经经的福面。”

    “主要是为了这个。”

    祭天大典之前,全场老百姓们都能分得福面,那是要供奉给天神的好东西,一个碗里,就是一根完完整整的长面条,象征着福禄寿不断,据说吃过一年都能有好运。

    颍川今年是头一次举行祭天大典,可能老百姓们还没有印象,以前京城举行的时候,好些权贵人家。为了争夺靠近祭台的那五十张桌子,都能打出脑子来,甚至还有人为此结仇,一年都互不搭理。

    第二日

    一大早红尘她们就起身,换了身漂漂亮亮……却并不很显眼的衣服,穿戴整齐。

    红尘看了方怡一眼,就让她回去换身清爽的,别这样层层叠叠,多层的裙子是很好看,可一来捂得难受。二来也不方便。

    穿戴整齐就出了门。

    门口小太监一早就静候,看见他们出来连忙引路。

    坐车来到祭典的场地,远远看出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头,方怡目瞪口呆:“颍川的人这么多?”

    红尘笑道:“恐怕不只是颍川的。”

    那小太监也道:“小姐说的不错。听说周围郡县,甚至还有京城消息灵通的大户都千里迢迢赶了过来,不少人到的比咱们万岁爷还早,幸亏陛下早有预料,让人沿途运送粮食物资,要不然就靠颍川本地这点儿粮食。可是要饿死人的。”

    方怡咋舌。

    颍川如今还处在灾情严重的困难时期,哪里能招待得起?不过这帮人既然有能力赶上祭典,那都是不差钱的主儿,随身都带着吃用的东西,随行的车辆规模很大,商人也云集,大批量的物资运送过来,可比朝廷的那点儿赈灾粮款多得多。

    人一多,需要的劳力就多,开办这等祭典,对颍川来说也不是坏事儿,好些灾民都有个活儿干,甚至还有点儿人手不足。

    “小姐,请。”

    红尘和外面等候的那些人不同,直接就被迎到后面的帐子里头,奉上茶水,还有点心。

    一路穿行而过,外面那些远道而来的权贵们都不禁好奇——不知道几个小孩子是什么来头!

    能被迎到帐子里去的,多是皇族亲贵家,要不也是至少二品以上的官员,像这么小年纪的孩子,难不成是哪位公主郡主,随驾出游?

    一念至此,所有人都低头,不敢直视。

    红尘还好,方怡一进帐子就长长地吐出口气:“我的老天爷,回去一定跟我爹说,今天我可比他威风得多!”

    帐子里本来有的两个人抬头,齐齐发出一声轻笑。

    方怡一扭头,这才发现居然还有人,一张脸登时通红。

    红尘已经过去见过礼。

    她们的身份虽然不算高,可是呆的帐子还是又大又华丽,距离万岁爷也非常近,当然,因为人太多了,不免和别人挤一挤。

    现在已经在这里静候的,一个是朝廷礼部尚书崔远,一个是熟人,他们那位钦差大人徐太傅,两个人正坐在一块儿下棋,徐太傅春风得意,显然是赢了,一看红尘就道:“坐下坐下,别看现在就让咱们过来,可还得等吉时,起码要等到正午才能去呢。”

    红尘从善如流,招呼方怡他们坐下,自己也歪在一边,从怀里拿出个本子,又让小太监准备笔墨,伏案写作。

    方怡一脸好奇地凑过去两步,看红尘没有反对,就笑眯眯过去看,一看才知道,原来红尘在写话本,登时来了兴致。

    这一路上,她又害怕又紧张,要不是红尘给他讲故事,安慰她,逗她,逗了一路,恐怕坚持不到颍川就要崩溃。

    “原来阿尘你还会写话本,一定写得很好……”

    方怡咕哝了句,借了前面的稿子看。红尘很随意地塞给她,结果这一看就入了迷。

    小胖没事儿做,干脆也就凑过来。

    两个人看着看着,就沉浸进去。目不转睛!

    “哈哈哈哈哈!”

    “嘿嘿嘿,嘿嘿嘿!”

    那边下棋的两个,耳朵里没一会儿就钻进一阵古古怪怪的笑声,不觉毛骨悚然。

    徐太傅和红尘熟悉些,把棋子一扔。就走过来,“笑什么呢,这写的什么这么好笑。”

    站在方怡身后一看,首先入目的字,他就心下赞了赞,一笔好字。

    不是他小瞧了女儿家,红尘的身世他再清楚不过了,在小山村里长大,没遇见过名师,都是自己习字。竟也能小小年纪写出这么一笔,是不是该说夏家的血脉的确好——唔,也许是公主的功劳。

    他这会儿到忘了,皇家那一帮人,虽然喜欢附庸风雅,皇帝还爱收藏个名字名画什么的,其实都是粗人,以前祖上可是从军的,就是现在,皇帝写出来的字也很难去模仿。写得太一般了。

    再一看内容,徐太傅也不觉失笑,摇了摇头:“胡闹!”

    红尘写的话本,名字就叫——《上仙》

    写的是天上的故事。主角是个初修成仙的小仙人,怀着惶恐崇拜的心情上了天庭,然后发现地位最高的女神仙,或许就是他们心目中的天神娘娘王母,很喜欢讨论家长里短,月上居住的女仙嫦娥是个脸盲。玉帝的外甥二郎神是个二货,还有一个喜欢炼丹的太上老君,其实是个天界男神,每天都要往脸上沾满白胡子,画出皱纹,这才能抵挡女仙们的骚扰,每天神仙们的生活都是鸡飞狗跳的。

    这样的话本他还真没看过,十分风趣幽默,可细细读来,又让人欲罢不能。

    大周朝到是有一些神仙传说,各地也有什么山神,水神,龙王之类的神灵,崇拜天神娘娘,动不动就要送祭品去祭拜娘娘,天帝,各种星君,但其实完全不系统,现在乍一看,自然觉得很高大上,不自觉就入了迷。

    而且他说红尘胡闹,但写得非常真实,刻画的那个天庭,好像当真存在。

    甚至即便是这般写,把神仙写出了人的一面,但威严感居然分毫不少,天庭中的那些法宝,神仙斗法时的天崩地裂,还有神仙们谈论的那些法术,偶尔只言片语提及女娲等大神的丰功伟绩,都让人震撼不已。

    既然话本里的神仙显得很亲近,却无那种近之则不逊的疑虑,良久,徐太傅笑道:“阿尘好好写,写完了也送我一本。”

    几个人闲聊了一会儿,正午将至,小太监就过来领人:“陛下赐下福面,还请各位前去享用。”

    所有人登时都来了精神,连忙站起身,整了整衣裳,跟着小太监出去。

    红尘隐约还听见外头人声鼎沸,很多人想来吃一碗福面,蹭蹭福气,为此一掷千金的不在少数。

    小太监显然也注意到外头的乱象,苦笑道:“都是些远道而来的,还都有些名头,每年都这个样子,咱们万岁爷也懒得管。”

    这些人有的提前半个月就到了,日日等在外头,其实至少有一小半不是为了祭奠,而是为了能近距离看看皇帝。

    红尘叹了口气,皇帝啊!想当年她提起皇帝来,也是恨不得五体投地,激动得不行。

    说起来,她亲生母亲还是公主,上辈子皇帝待她也算好了,她出嫁的时候,还赐下一大笔嫁妆,无论是给夏家的面子,还是给女儿的面子,反正她得了实惠。

    嫁进王家那些年,红尘过着锦衣玉食的好日子,到多亏了有这么一笔丰厚的财产。

    巨大的,简直能称之为巍峨壮观的大祭台下,已经摆满了长案,长案虽大,能占据的人也是有数,除了万岁爷钦点的那些之外,其他人个个都盯着。

    不只是为了求福气,那更是体面。

    不算万众瞩目,也是众目睽睽之下,红尘几个一路被引着,穿过后面密密麻麻的各级官员,走到离祭台最近的位置坐下,方位正好,视野最佳。

    一边伺候的统一着装的仆从,低声问了句:“可是红尘小姐?”

    红尘就点了点头。

    那仆从面上一喜,忙招呼一声。把她眼前的碗筷都换了,本来都是素白瓷的碗筷,这会儿全换成一种墨色的玉碗,筷子也是玉质的。触手温润。

    “哼,怎么她的碗不一样?我们的也要换。”

    旁边忽然传来声音。

    红尘一转头,就看见那边坐着陈琳,还有另外一个闺秀,陈琳皱着眉。另外的那个千金一脸骄横。

    仆从到是客气,低下头小声说了几句话,陈琳顿时满脸愕然,显然是认出红尘正是那日收了她银子,被她从山坡上‘赶走’的那个。

    另外一个闺秀则是吓了一跳,低下头不说话了。

    已经落座的人,不免侧目,看红尘她们的表情十分古怪。

    这些人显然认识那边的小姐,和平郡王的千金坐在一处的,乃是乐平县主。一向野蛮的很,连在荣华郡主面前都敢炸刺,这回竟让仆从一句话说得闭嘴不言,看来这个小姑娘不简单。

    也有人认出她是谁,就更是奇怪,毕竟红尘的身世说起来,至少如今算不上高。

    这么多人注目下,方怡顿时手无足措。

    小胖子更是脸上涨红。

    红尘笑了笑:“机会难得,一会儿可得尝尝福面的滋味。”

    那小胖儿还好,方怡整个人都快化了:“以前京师祭典。爹爹都是花重金买些符箓回家,别说吃福面,便是亲自前往都不成,现在我竟然坐在祭台下面了。一会儿还能上去,做梦也想不到。”

    小胖子也连连点头。

    终于到了时辰。

    杨师缓步走出,一身法衣,熠熠生辉,心下松了口气。

    他负责主持祭典,表面上镇定自若。实际上也是一脑门子汗,这几天根本就没敢露面,都是他的徒弟在操持,要是再过些时日,他就当真受不了了。

    “赐福面!”

    一声令下,热气腾腾的面条一根根被挑入碗中,到了红尘他们这儿,那仆从脚步一顿,后面一人上前,换了一口锅。

    面条入碗,看起来到是普通,可手里端着的人,无不十分珍惜。

    “请诸位享用!”

    一开吃,红尘就顾不上东想西想的,恨不得把头都埋进碗里,按说不过是碗苗条罢了,面做的,能好吃到哪儿去,可就是鲜香可口,含在舌头上,鲜味炸开,满口余香,什么龙肝凤胆的,估计这会儿都不能把她勾搭走。

    面再好吃,也有吃完的时候,细嚼慢咽,磨蹭半天,恨不得舔碗,可它还是没了。

    等到仆从把碗筷都收拾好,杨师就跟在陛下身后,缓缓登上祭台。顿时,所有臣民,山呼万岁,齐齐拜倒。

    红尘跪拜,有那么一瞬间,觉得皮肤发烧——这种气氛实在能感染人,想来皇帝每日都高高在上,有这么多人向往崇拜,一言能决人生死,他就本来是个清明的,也要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行过三跪九叩的大礼,红尘就跟着重臣们,整整齐齐,一步一步,踏上祭台,鼓乐响起,厚重的钟声一声声连绵不绝。

    皇帝升座,端坐于最高高台之上。

    于太夫人身上穿着厚重的法衣,身后带着男女各十二个灵师,双手高高举起象征大周朝国运昌隆的小型镇国鼎,鼎内烟雾缭绕,香烛的烟气,在祭台上弥散。

    祭典开始。

    方怡激动得不行,使劲掐着红尘的手,嘴里念念有词:“这是于太夫人,天啊,真是于太夫人!”

    于太夫人并不是一位灵师,可全京城最顶尖的灵师,都要先在她老人家门下受教,过关了才敢自称灵师。

    方怡从小就是听着她老人家的故事长大的。

    于太夫人也果然有气势,祈福舞尚未跳,已经让人目眩神迷,移不开眼睛。

    红尘也面容严肃,紧紧盯着她看,在她的视线里,太夫人身上有一层荧光,尤其是她站在祭台上的一瞬间,光芒直通上天,别人看得眼前一晕,只觉得不敢直视,隐隐能感觉到老夫人身上的神秘力量,红尘的视野却更为清晰,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力量在流动。

    不过,太夫人天庭却有一片阴影,红尘眯了眯眼,一瞬间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可心里一跳,总有种不祥的预感。(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救驾
    &bp;&bp;&bp;&bp;鼓声响起。

    皇帝从御座上站起身,躬身行礼,众臣民又齐齐拜了一拜。

    于太夫人单手高举镇国鼎,一甩袖,本来衰老干瘦的身体,一下子就爆发出最强大的力量。

    如此众多的灵师,同一时间开始跳舞,踩着鼓点,一步一步,就像踩在人的心尖上。

    祭台上所有人的心都一颤一颤,浑身冒汗,扑面而来的威压让人屏息凝神,甚至感觉到脚下的地面微微颤动,这么多人,这么大的祭台,除了鼓乐声,连呼吸都听不到一丝一毫。

    红尘也一时间被迷惑了一样,有一种翩然欲仙的畅快感,浑身轻飘飘的,就像有一阵风就能把她吹到半空中去。

    只是一回神,她就发现应该是镇国鼎和祭台上的布置起了作用,即便如此,感觉也很神妙。怪不得但凡祭典,筹备时间都漫长得很,还有那么多人争先恐后想要上祭台。

    于太夫人已经一边跳舞,一边登上最中央的高台,一扬手,金红色的花瓣就随风飘落,周围好多人都忍不住张开双手,甩开袖子去接,弄得满身花香,也丝毫不以为意。

    鼓声震天,天旋地转。

    红尘沉浸其中,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却猛地感觉到自己指尖上一痛,一下子睁开眼。

    她身上的青锋竟不断地颤动起来。

    一抬头,于太夫人所立的高台上,居然笼罩了一层薄薄的雾,或许别人还看不见,但是越来越浓烈了。

    还有皇帝陛下御座下,那雾气更浓厚。

    这祭台……祭台内有什么气息蠢蠢欲动,于太夫人没上台时不显,但镇国鼎一出现,这气息一瞬间就暴怒起来似的。

    红尘蹲下身子,摸了摸地上平整的石块儿,脸色忽然一变。伸手捂住怀里的几本书,大喊道:“停,停下来,于太夫人不要跳了。大家下祭台,马上。”

    话音未落,她自己一个翻身,也顾不上走台阶,直接就跳了下去。

    红尘的声音不小。一嗓子吼出,甚至把鼓乐都给压下,好多人听见,面面相觑。

    徐太傅皱眉:“阿尘?你这是作甚,别胡闹,祭典怎能轻易停止?万岁爷还在呢。”

    “来不及解释了。”

    她是真来不及解释,只是台上那些人可不会听她的。

    于太夫人的节奏都没有乱,目光却落下来,略带了几分疑问,红尘一拍头。叹了口气,她都忘了,这位夫人的祈福舞,可不是随随便便哪个人跳的,一旦开始,就有一种力量牵引,舞蹈不完成,根本就不大可能停下。

    “镇国鼎,把镇国鼎扔掉。”

    红尘又喊道。

    好些人皱眉。

    平郡王家的五小姐冷笑:“你还认识镇国鼎,不错嘛。我还当是哪来的疯子……”

    “阿琳!”

    旁边有一小姐戳了她一下,陈琳闭上嘴,显然想起来,这个什么红尘是陛下下旨让上祭台。她这么说,好像再说是陛下识人不明,但这次祭典她期盼许久,刚才正祈祷中,结果让这人给打断了,心里膈应。怎么想怎么不是滋味。

    陈琳闭上嘴,深吸了口气,脸上却露出几分不屑,低声道:“怎么让人破坏祭典?御林军干什么吃的?”

    这次祭典,陛下很重视,派了御林军来维护秩序。

    陈琳一喊,果然有几个巡逻站岗的御林军蠢蠢欲动,只是还有些犹豫,这样的场合抓人,好像不太合适。

    正乱着,红尘顾不得别的,一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本缝好的本子,这是她用来写话本的,纸上面还带着墨香的,把整个本子拿去来,捂住鼻子,这才吐出口气,脑子一清。

    “咦?”

    众人也忽然发觉不对劲。

    前面有几个站得离高台最近的老大人,脸上发青,呼吸急促,双眼浑浊,摇摇欲坠。

    后面的也一阵头晕目眩,撑不住接二连三地扑通扑通倒下。

    陈琳捂住头,强忍着恶心的晕眩感,四下张望,瞠目结舌:“难道……中暑了?”

    此时正午刚过,太阳老高,的确有几分热气,虽然春天中暑有点儿奇怪,也不是没有可能。

    祭台之下顿时骚乱,议论纷纷。

    御林军也吓了一跳,不知所措,有几个一看陛下坐在高台上毫无声息,都拼命冲上去,结果上去一个就倒下一个。

    杨师脸色骤变,他的脸也发青,可心中却更凉——如果在自己举行的祭典上,皇帝出事……

    别说皇帝,这朝中重臣,陛下的左膀右臂可都在呢,要不然也不会让御林军负责站岗放哨,万一出事,眼前这些人被一网打尽,那大周也就完了。

    他努力把视线转移到红尘那儿。

    红尘到还站得好好的。

    杨师也是病急乱投医:“红尘小姐,你知道原因?可有什么危害?有没有解救……的法子。”

    也就几句话的工夫,他也眼前发黑。

    红尘在底下转了两圈,皱眉,举起手里的纸张晃了晃,犹豫了一下。

    她用来写话本的墨汁可不一般,纸张也不一般,那是水神送的,而且她为了墨汁更亮更香,还用有灵性的佛前烛台供奉过,按照大周通常的说法,他们具有神力。

    “我也不知道行不行,先试试再说?”

    杨师已经说不出话,只能拼命眨眼睛——别废话了,赶紧试试!

    这时候,只要能让万岁爷平安无事,他这条命丢了也无所谓,他一个一只脚踏进鬼门关的老头子死,总好过杨家满门抄斩。

    红尘跳上祭台,先找到歪在地上的杨怡,从自己的话本上撕下一张,直接糊住她的口鼻。

    刚刚糊住不久,杨怡就坐直了身子,眼泪吧嗒吧嗒地掉。

    “别哭,自己拿着。”

    红尘攥住她的手,让她拿着那张纸,顺手又把她推到祭台边上,“快下去。”

    祭台上一堆人。虽然身体不能动,神智却清醒,一看如此,都目不转睛。不敢眨眼地盯着红尘……手里的东西。

    下一个是徐太傅。

    红尘也是想着先把熟人弄醒再说,至少这些人不会找她麻烦,同样是一张纸,贴在徐太傅的脸上,他也能说话了。一只手抓着纸,一边高声叫道:“陛下,陛下怎么样?”

    此时众人抬头,大惊失色。

    不知道什么时候,御座竟被一团浓黑的迷雾笼罩,根本看不到皇帝的模样。

    那些御林军还前赴后继地拼命向上冲。

    但无论是何等高手,一上祭台就左晃右晃,晃晃悠悠地歪倒。

    红尘气得跳脚:“徐大人,别让他们上来,只能添乱。现在我手里这种纸张还管用,就请几位大人拿着它去看看陛下。”

    徐太傅脸色沉重,点了点头,二话不说去安抚御林军,换了往常,他肯定支使不了这帮陛下的亲军,但到了如今的地步,显然负责陛下安全的将军也满脑子混乱,徐太傅又德高望重,不自觉就听命行事。

    交代完。他自己拿着纸,红尘又分了几张给几位重臣。

    这东西确实很管用。

    一群大臣拿到手,都清醒过来,一拥而上。向着御座走过去,虽说御座不是他们这些臣子该接近的,但眼下可不是只求自保的时候,如果不够积极,谁知道万岁爷好了会不会记恨!

    红尘乃是白身,她不搀和此事。不光是不想再多出风头,还因为那毕竟是皇帝,太接近了恐怕不妥。

    她就只重复性地撕下手里的书页,塞给每一个祭台上的人,等人清醒,再送下祭台。

    只是人数太多,红尘一个人有点儿发不过来,干脆呲溜一声,直接把手里的本子扯开,让方怡上来,顺手又抓了两个,把东西塞过去让他们一起分发。

    方怡伸手捧着那几页纸张,就和捧着圣物一样,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分发下去。

    红尘扫了一眼,发现每一个拿到纸张的人,都把这东西看得万分重要,很是珍惜,包括那一群位高权重的王孙公子,大概也把这些纸张当成宝贝了。

    虽然严格说来,的确挺宝贵。

    于太夫人她们也都乱了,傻了眼,可祭台上所有人都倒下,唯独她们好好的。

    现在是没人关注这些,可一帮子官员看他们的目光,明显不对,若非太夫人名望甚高,恐怕此时已经把人抓了起来。

    红尘却大大方方地过去,低声道:“太夫人,快把镇国鼎扔了。”说着,她就拿了张纸,直接塞到里头,随手把好好一个珍贵的镇国鼎扔地上。

    烟气一灭,祭台的感觉就变得好了些许,但也只是一点儿。

    “陛下,陛下可有大碍?”

    徐太傅一回过神,吓得满头大汗,亲自领着人向御座上冲去。

    底下一群人紧紧张张地注目,眼看着徐太傅冲了两层台阶,脚下一滑,咕噜噜就滚下来。

    “哎哟!”

    “腿,我的腿!”

    想献殷勤的人有很多,尤其是那些皇亲国戚,都是争前恐后,奈何没有一个冲得进黑雾,最多的能爬个三四石阶,还有大部分连冲都冲不过去,就一脑袋歪倒起不来了。

    徐太傅破口大骂:“谁把石阶修得这么多?”

    其他人面面相觑,一时都不知如何是好——陛下坐的御座,当然要高高在上,一共九九八十一个石阶,那是正经的规矩。

    而且真不是石阶的问题。

    在场的都不是傻子,徐太傅一晃眼就回过神:“不对劲,看来有问题,咱们上不去。”

    这是陛下此次来颍川,没带皇后宫妃,也没带几个皇子,要不然,上面的人还要多,底下这帮大臣更紧张。

    要是大周的皇族一口气没了……隔壁北燕一定很开心。

    徐太傅一转头:“红尘小姐?”

    红尘无奈,叹了口气:“好吧,我再试一试。”

    一群人都双目灼灼,盯着她看。

    他们是个个振奋,简直要把红尘当神仙看待,可红尘自己心里没底的很,深吸了口气,一步一步,慢慢走过去,双手举起自己的话本。一靠近御座,围绕着御座的黑雾就蠢蠢欲动。

    徐太傅一众人吓得脸色发白,咬紧牙关,双拳紧握。

    红尘一走上去。黑雾触碰到她手中的书籍,就被一层光圈挡在了外面。

    眼看着红尘慢慢走上前,进入黑雾的包围中,看不到影像,底下的心情更是焦躁。

    徐太傅猛地一转头。瞪着杨师:“到底怎么回事儿?祭天大典何等重要,怎能出这种纰漏?”

    杨师也欲哭无泪,他什么都不知道,叹了口气:“还是等陛下平安,再行计较。”

    如果陛下有个万一,也就不用计较了,他肯定看不到此事的结果。这个责任,他不担负,也没人能担负。

    杨师有点儿冤枉。

    祭天大典虽然是由他主持,可他到底年纪大了。精力不济,仅仅是挂个名字,实际上另有分工,做具体事务的,那全是万岁爷的心腹中的心腹。

    不知道过了多久,太阳被乌云遮盖,整个祭台上气氛诡谲,台下有御林军压制,那些平民百姓们离得又远,大部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到不至过于混乱,上面的重臣,却已经开始考虑后果,越想越害怕。

    “太傅大人。您说,那位小姐管用吗?”

    一个年轻的官员忍不住问道。

    徐太傅怔了怔,一咬牙:“放心,那是陛下都赞过的灵女,你来得晚没看见,前几日求雨时。她竟能招来水神现身布雨,这么点儿小事,肯定手到擒来。”

    红尘此时的情况,却说不上特别顺利。

    周围都是浓稠的黑雾,冰凉的气息一丝丝钻入体内,怀里的青锋已经挣脱衣衫,蹭一下飞出来,围着她徘徊,所过之处,黑雾散去。

    红尘咬牙坚持,脸上的神情就显得越发冷俊,里面的人要是能看得见,看她一眼,也许会被她身上的荧光照得眼花。

    收摄心神,根本就不去想走了多少步,拼命走下去,就在红尘都想放弃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那位陛下。

    皇帝僵硬地坐在御座上,身前跪着大太监,还有几个打扇的宫娥,一动不动,只有眼珠子还能转。

    红尘顿时松了口气,一股暖流升起,一下子来了力气,冲过去就把整本书一撕,所有人脸上一糊。

    “咳咳咳咳!”

    皇帝咳嗽出声。

    他旁边的大太监连忙给他捶背。

    “你……你救驾有功,我回去一定要赏你!”

    红尘干笑了一声,举目向下望,忽然一挑眉,扭头笑道:“陛下,请恕民女无礼,只能让您冒险跳下去了。”

    上来的时候,她得一步一步走,不会飞,不过下去再走,那皇帝可受不了。

    “啊?”

    皇帝还有太监宫娥瞪着红尘,就见她从怀里拿出一包种子,在御座后面撒了好多,又拿出一包,合在掌心里念念有词,念了半天,一抖搂扔下御座。

    “这是?”

    红尘深吸了口气,双手轻轻地在种子上抚过,就见御座后面的几颗种子,一眨眼就在石头上生根发芽,长出绿藤,越长越长,垂了下去。

    “陛下,我知道这很冒险,但咱们不能在上面太久,以防生变。”

    皇帝看了她一眼,表情慢慢放轻松了些:“朕还未老,你一个小姑娘都不怕,朕怕什么!”

    至于太监和宫娥怕还是不怕,都不能影响大局。

    红尘道了一声失礼,拿起藤蔓,在皇帝的腰上捆好,自己也凑过去,和万岁爷站在一起,再示意剩下的人照做,当然,万岁爷用的肯定是最粗,看起来最结实的一个。

    不等皇帝准备好,红尘一跺脚就跳了下去!

    “啊!”

    徐太傅正和身边的人紧张讨论,转眼看到陛下的龙袍飞舞,从天而降,尖叫了一嗓子,白眼一翻就昏死过去。

    无数大臣先是一愣,哭天抹泪,争先恐后地扑过去看万岁爷的情况,红尘让人一挤,就挤到后头。

    红尘可顾不上他们,走过去把几个小型镇国鼎捡起来。在祭台上按照方位摆好。

    于太夫人吓了一跳:“阿尘,这东西不是有问题?”

    “不是它有问题,是它不够厉害,您放心。我布一法阵,危局自然能解。”这不是红尘说的,是她怀里那本阵型大全在出声指点。

    红尘只负责按葫芦画瓢,三下两下,镇国鼎摆放好。把里面的香拔下,又让人从底下的老百姓手里借了香,重新插下去,拿出符箓,一甩即燃。

    香气绵绵上升。

    说来也奇怪,那浓稠的,人们肉眼可见的黑雾,一碰到这香火气息居然像融化了一样,黑色转淡,变成灰色。又变成白色,最后变成了金色。

    御座所在的高台,位置最高,一瞬间金光环绕,众人大惊失色!

    “天啊!”

    “祥瑞,这是祥瑞之兆,天神显灵!”

    无数人热烈欢呼,于太夫人也一脸的惊奇,还带了几分狂热,抓住红尘追问个不停。

    红尘没办法。揉了揉脑袋,想了想道:“太夫人您请看。”说着,她指了指地面。

    于老夫人疑惑地低头,乍一看没看出什么。不过是普通青石,她刚想说话,忽然一怔,低头仔细检查:“这是前朝的祭天台?”

    红尘苦笑道:“怕是把人家前朝的祭天台拆了,直接弄到这边重建的,祭天台受前朝香火。与前朝国运相连,前朝一灭,自然就变成了普通的石头,用一用到无妨,但今日夫人所用的镇国鼎,虽然很小,可制作精良,上面刻制的法阵,使用的香,都是特别制作的,充满杀伐之气,您又在台上跳祈福舞,祭台的灵性未完全灭绝,被镇国鼎一激,敌意巨大,生成煞气,台上之人都是大周重臣,与大周气运相连,也就受了煞气的攻击。”

    于太夫人听得似懂非懂。

    红尘也没想着真让外行人弄得太明白,只是简单说说,“但祭台内的煞气看着厉害,却毕竟陈国已经亡国多年,煞气也后继无力,我助镇国鼎气运大涨,此长彼消,祭台内的残余气息也就俯首称臣,愿意顺服,煞气也就转为灵气。”

    于太夫人松了口气,轻轻拍了拍红尘的肩膀:“无论如何,阿尘你这次立下大功了。”

    虽然出了乱子,祭天大典半路夭折,不过,到没多少人觉得失望,能见到这么一场‘好戏’,底下的老百姓也表示,光是说八卦说上一个月也说不完。

    御林军控制场面。

    此事远不算结束,皇帝回头肯定得追查到底,看看此事是认为,还是纯粹的意外事故。

    红尘他们就一早回了驿站。

    这次回来,待遇大不一样,驿站里所有人都殷勤的不行,连同那些权贵们也上赶着殷勤。

    “那个……您的神书还有没有?我这只有第十三章……”

    “小姐,不知小生可有幸能拜读大作?”

    红尘:“……”

    那些话本,她都是随手写着玩,纯粹练笔用,以免替玉珏空间里那些大能写故事时手生,可真没想着大肆公开。

    红尘既不想多一个才女的名声,也不想让人说她写的东西上不得台面。

    当然,给别人看看也无所谓,第一页就写明了是随笔,写着玩的,不是严谨的文章著作,也不会有什么大儒和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较真。

    再说,在这个文人士子把各种情、色写得露骨又唯美的时代,她写点儿神仙故事,那不叫事儿,况且她文笔又不坏,无论什么样的读者读了,也不能说她写的东西不好看。

    只是眼下的情况,这帮人已经把红尘写的话本,当成具有法力的神书看待了。

    刚才就有两个大商人,不知从何处探听到消息,托了好几个人来探问,看看能不能买两本随身携带。

    据说,他们家经常做海外贸易,商队游走四国,想带两本神书防身,红尘一再声明,那只是话本而已,之所以起作用,是纸张和用墨不一般,对付的也仅仅是煞气,并不是强力护身符,可惜她这会儿说什么也没用,还被人当做谦虚。

    这一本《上仙》要是出售,说不得能成为今年最出名,最畅销的书籍了。

    红尘叹了口气,往好处想想,如今笼罩在她头上的都是光环,也不算什么坏事儿,没准儿过不了多久,她就成名士了,眼下当名士可是好出路,身为名士,在四国全会被供起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郡主?
    &bp;&bp;&bp;&bp;“……这本书就是拿去印刷,出售,也不会起什么作用的!”

    红尘头痛地看着方怡一脸前程,双手合十,冲着她拜来拜去,哀哀恳求。

    那小胖子也偷偷摸摸斜过眼看她。

    她到是忘了,方怡家里是乡绅,也有几间铺子,她外祖那边还经营书肆。

    至于小胖子,家里干脆就是经商的,家学渊源,看见买卖就激动起来,当然,也不只是为了赚钱,红尘知道,他们两个是真心觉得这本书乃是无价之宝。

    “随你们的意,别写我的名字,呃,就起个别号,叫苍青居士算了。”

    反正她早年住在苍青山,就叫苍青居士也挺妥当。

    方怡高高兴兴地应了一声,还没出门,外头就有一大波人过来送东西。

    是万岁爷的赏赐。

    那位陛下身边的大太监亲自过来:“小姐别拘礼了,咱们万岁爷说,这就是做长辈的,给小辈儿点零花钱,您啊,尽管拿着便是,来,咱先去见见陛下,他老人家一醒就想起您了。”

    红尘:“……”

    如果可以,真不大想和一只皇帝打交道,她见过的皇帝,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奈何人生于世,不是什么事儿都能自己做主,例如皇帝召见,她就不能说不见就不见,唯一一个敢这么做的,那是皇帝最疼爱的亲儿子。

    陛下暂住的园子,乃是陈家精修的园子,自从知道万岁爷圣驾将至,已经翻修过好几次,认认真真打理,绝对比京城的园林不差,红尘走侧门进去,便看得出精雕细琢的痕迹。

    皇帝只穿了身常服,坐在书房,立在窗前举目远眺。红尘行过礼,就被他叫到身边。

    这是红尘第一次和一个皇帝这么接近。

    和想象中的不同,他有点儿老,有点儿普通。身上也没有真龙天子的气势,就像个寻常普通人一样,或许多了一点儿威严。

    “你看,他们在收拾祭台,还有祭台上的藤蔓。”

    那日红尘催生了自己淘来的种子。上面是藤蔓,下面是厚厚一层绿叶,她不在乎,那东西纯粹是她拿来点缀房间的玩物,可以在任何地方生长,木头,石头之类都可以。

    玉珏空间里有人说,某个大能拿这东西改善沙漠,结果太多了,生命力又极为顽强。几乎蔓延成灾,万不得已,组织了一群人天天去除这等植物,折腾了好几个月才控制住。

    送给红尘的时候还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随便往山里撒,这东西真是比杂草顽固得多,不好清理。

    那会儿和陛下一下来,那就叮嘱过,这东西要清理掉,估计那帮御林军还有大臣脑补了什么东西。十分重视,连夜就小心翼翼地清理,只是动作太温柔了一点儿,看样子把杂草藤蔓也当神物对待。

    皇帝的神色有些凝重。不多时又疏远下来,扭头看向红尘,盯着她的脸。

    红尘低下头,总觉得映射在自己脸上的目光,带着一股子辛辣。

    距离皇帝这般近,一阵阵属于权力的‘腐臭味’扑鼻而来。简直让人颤栗,连她也感到不太好。

    皇帝到慢慢柔和了眉眼,像是很高兴的模样:“你叫红尘?不像你母亲,也不像父亲。”

    红尘心中一跳。她上辈子就知道,皇帝不喜欢皇后,待皇后十分的冷淡,生下最后一个皇子,竟是个痴傻儿后,就更冷淡了,到如今,就连年节大宴,皇后也不一定露面。

    她的相貌酷似皇后,可不是什么隐秘。

    皇帝却并没有表现出一丝半毫的不喜,反而像是有些怀念,目光很留恋,迟迟不从红尘的面颊上移开,良久才回神笑道:“说说你想要什么?”

    红尘嘴角抽了抽,她说才是傻子好么?这时候正常的做法当然要好好表一表忠心,说一说自己对万岁爷有多么孺慕,尊重,自己所谓的功劳有多么微小,没有自己万岁爷洪福齐天,也不会有事儿,赏赐什么的绝对要拼命推辞的。

    皇帝果然高兴,大笑出声:“好,好,知道你孝顺,不过有功当赏。”

    他想了想,低头沉吟,轻声道:“朕的皇后此前一直跟朕说,想认一孙女,承欢膝下,朕看你就很好,回了京去和皇后说说话,若是投缘……”

    话虽没有说完,看意思是要她做皇后的孙女了,红尘一怔,不等她推辞,皇帝已经笑着转移话题:“朕听说这次众卿家能平安无事,全靠你一本神书庇佑,不知是什么书?可否给朕一阅。”

    必须可以。

    皇帝要看书,谁敢不给?

    红尘只好乖乖奉上,幸亏她练字的时候顺手多抄写了两份,要不然这会儿还真拿不出来。

    当初她分下去的书页,全都让那帮大臣小心妥善保管,根本无法回收,私底下还有人想高价求购来着,红尘自己就听见好些人出大价钱想集齐全本。

    皇帝坐在那儿看书,红尘见他老人家此时似乎没打算说一说祭台上所发生的事情,便很有眼色的告辞离去。

    刚回到驿站自己的房间,红尘就伏案把她记下来的几个一开始活祭时,混在人群里裹乱,图谋不轨的人像画出来,刚画好,倒了杯茶还没来得及喝,徐太傅就找过来,进门先作揖笑道:“拜见郡主!”

    红尘一挑眉:“太傅大人别说笑,仔细让别人听见,再给咱治个大不敬的罪。”

    徐太傅摇了摇头,这些事儿外面的人还收不到风声,他们一早就知道,陛下有什么旨意,哪怕是私事也得由秉笔太监,翰林学士来拟旨,总不能万岁爷自己随随便便就下了。

    红尘的具体身份,京城里不该知道的人是一点儿都不知道,能知道的人早就清清楚楚,就是以前不清楚,马上也会弄清楚,这一次颍川祭典,她出尽了风头,满朝权贵可以说多欠下她人情。这会儿,但凡是她想做的事情,只要不过分,一准儿有无数人愿意帮她做到。

    看陛下的意思。显见也对这个外孙女不一样了,徐太傅轻声叹气,要他说,让那位陛下惦记上,还真说不出清楚是不是好事。不过,能正正经经地被封赐郡主,总是别人求不来的福报。

    “此事大体已经定下,陛下还找了几位翰林替你择定封号,你这个郡主,早晚的事儿。”

    徐太傅笑道。

    红尘心中也有些意外,皇帝是说过,让皇后娘娘认下她做孙女,但皇后娘娘的孙女,也不该封为郡主。皇后的义女还差不多。

    郡主啊,平郡王家的五小姐也不是什么郡主,连个县主也不是,如果上辈子她有这样的身份,王家敢逼死她吗?王越敢在她没死之前,就和陈琳勾勾搭搭?

    这么想,她居然有一点儿小激动,红尘扑哧一声就笑了,笑得徐太傅莫名其妙。

    “……没什么,我就是挺高兴的。”红尘摇摇头。“原来我也是俗人一个,陛下如此恩典,真让我受宠若惊。”

    徐太傅这才松了口气,他还怕这丫头欢喜疯了。只是:“可看陛下的意思,似乎……”

    似乎不太愿意让红尘和夏家走得太近。

    红尘挑眉,也隐约咂摸出一点儿滋味来,皇帝让她做了皇后的孙女,而不是外孙女,其实只要一道旨意。她正正经经地入夏家族谱,她是公主之女,也就是皇后外孙女,同样是恩典,但这位陛下宁愿封她做郡主,也没明旨要她回夏家。

    一开始红尘觉得也许是陛下在施恩,毕竟是陛下,或许知道她婉拒夏世杰,不想回夏家的事儿,于是特意下了一道旨意,让她得偿所愿,但仔细一想,还是那位陛下不打算让她回夏家的可能性更大。

    她忽然就有一点儿担心——难道夏家招了皇家忌惮?

    上辈子夏家到是平平安安顺利度过了大周皇权更替,但那是她当时看到的,谁知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有什么艰难险阻?

    她只记得夏家的子弟们前赴后继,一批一批死在战争中,他们立下赫赫功勋,护持夏家屹立不倒,越发展越好,那时候她并不在意几个弟子的死亡,现在想一想,夏家的根基,是用无数鲜血浇铸,白骨堆叠而成。

    这里面还不知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

    “我心里有数。”

    徐太傅失笑:“知道你是聪明人……咦?你这是画的什么?”

    红尘也没瞒着,低声道:“是那日我们作为灵童灵女,即将被活祭时,底下起哄的一帮人,看他们来者不善,好像很希望朝廷真拿我们祭了天。”

    徐太傅皱眉,点点头:“这几张人像交给我,此次大典闹成这般不是小事儿,我看这些人就很可疑。”

    红尘一笑,很无所谓地把画像推过去,才把这位送走。徐太傅能动用官场的力量,没准儿还真能查出个七七八八。

    除了徐太傅,红尘又遇上几个心照不宣来给她道贺的,她也是装聋作哑只当不知道,旨意一日没下,她就全当没有郡主这回事儿。

    没两日,众人也就没心思惦记红尘了,祭典之事牵连甚广,就连杨师也被叫去骂了一顿。

    不过杨师一出来,就长长吐出口气,整个人都虚脱,坐了半天,擦了擦头上的冷汗,脸上的表情也和缓了。

    皇帝还要骂他,就是把他当自己人,没觉得这事儿与他有关,要是这会儿万岁爷不闻不问的,他才该考虑考虑,怎么保住妻儿老小一条命。

    祭典半途而废,陛下也早早起驾回京。

    一开始他老人家还没打算这么早走,怎么也是出来一趟,总要多转几个地方,奈何这次出了这么一桩事,京城也不安,皇帝生怕再出意外,很快就下令回京。

    红尘他们三个,灵女的任务是彻底完成了,跟随圣驾一起回去也行,想自己走,也不会有人为难,方怡胆子小,红尘也谨慎,还是随着大部队一起行动,省去车马费,伙食费。还有人照顾,真是再好不过了。

    只可惜回去的路上,恐怕不比来时那种极佳的待遇。

    方怡还是和红尘坐一辆马车,马车比较小。防震做得也不比上一次好,还没出城,已经颇有些颠簸。

    即便如此,方怡还是十分高兴,趴在车窗上一个劲儿贪婪地向外看。

    来颍川时。他们都抱着舍去性命的决心,就是再好的风景,那也不觉得好,现在别说颠簸点儿,就是小胖难受的一上车恶心想吐,还是乐陶陶,脸上的喜色想掩盖也掩盖不了。

    如今他们可了不得,身为灵童灵女,朝廷每月给俸禄,见官不跪。好处多多,一下子从吃大亏变成了占大便宜,那小胖还嘀嘀咕咕,嘀咕着回去要看看他继母的表情有多好看。

    小胖的生母早逝,爹又娶了继室,继室的儿子也不老小,商户人家规矩不严,为了家产是什么都做得出来,那个继室没少磋磨他,好在都是普通人。家里的钱也没多到下死手的地步,继室更算不上特别狠毒,最多也就给了脸色,日子还能过得去。

    红尘坐车上。心里也有那么一点儿得意。

    不知夏家能不能得到她的消息,纵使夏家没关注,不知道,想必夏蝉该是知道的,她得了消息,也许还能少吃两顿饭。正好省去费力气减肥,还节省了银子,这等好事,想必无论谁听说,也要道多来上几次才好。

    千里之外

    夏府

    夏蝉的确收到了消息,而且非常快,几乎是消息在颍川那些权贵中传开的第三日,她就得了信儿。

    又是三日,夜夜噩梦。

    “咳咳咳。”

    静室里安安静静,夏蝉把喉咙里的浓痰咳出来,拿帕子卷了扔进炭盆里,脸色难看的要命。

    她也不知为何那么多梦,梦里都是凌乱的碎片,满腔的抑郁,不甘,愤恨。

    醒了夏蝉却很从容,丝毫没有露出半点儿异样。

    夏世杰得到消息也早,一得了,便匆匆来找阿婵,立在她的窗外,脸上的表情也有几分复杂,勉强压下心里的不是滋味,轻声道:“阿婵,你不用再多心了,红尘她以后恐是再也不会回咱们夏家,你才是夏家唯一的嫡小姐。”

    “……哥哥这是什么话,红尘姐姐受了那么多苦,早该回家,哪也没有家里好。”

    夏蝉低声道。

    夏世杰总觉得阿婵的声音里带着惆怅,一瞬间复杂的心思到减了几分,真心欢喜起来。

    “好阿婵,你别想那么多,好生歇着,过几日你就明白,完全不必再对红尘有愧疚,她在外头也好得很。”

    又说了几句话,夏世杰叹了口气,叮嘱几个婢女好生伺候,不许慢待,前几日他就听见些闲言碎语,都是议论阿婵的,说是不知她犯了什么错儿,惹得族长雷霆大怒。

    夏家弟子多,人多口杂,就连那些仆从也没一个傻的,夏蝉忽然紧闭在静室,虽没人说什么,也有聪明人猜出些许端倪来。

    别管哪儿的仆从,哪怕家规再严苛,他们也还是有些跟红顶白的习性,大面上大差不差,细节上就不免有些慢待,夏世杰碰见,自然气得不行。

    交代完他又离了家,如今他已经成人,历练完成,开始主持夏家外务,十分忙碌,走了几步,又不觉回头,看了看阿婵映在窗纸上的剪影。

    阿婵好像瘦了些。

    其实他的心里的滋味有些不好受,虽口头上一直嫌弃红尘那丫头,可他老觉得有朝一日,那丫头会老老实实地喊他一声大哥,回到家来,他大面上也会照顾一二,到底是自己的……妹妹,只要她不和阿婵为难,替她寻一门正正经经的好亲事嫁出去,对夏家也有益处。

    他从没有想过,原来那人是真的再也压服不了了,她会展开双翅,一飞冲天。

    夏蝉立在窗前,看夏世杰在外面徘徊良久,转头离去,伸手摩挲了下窗棱:“师父这时候用了那人的人情,也不知划算不划算。”

    她叹了口气,关上窗子坐好,细细铺开纸张,继续抄写经文。

    朝阳初升,月亮刚刚落了下去,浓云散开,是个好天气,方怡坐在车上,还一个劲儿地看。

    其实街面上什么都没有。

    整个街道都清空了。隔着葱绿色的窗纱,街上别说商贩,一个行人都看不见,只有身着甲胄的御林军。还有其他来来往往传信的人,来时照顾她的小太监,也骑着马跟在马车旁边,瞧见红尘探头,便凑过来笑道:“小姐莫急。马上就轮到咱们出城。”

    速度确实挺快。

    红尘他们的马车靠近御驾,出了城,后面还有漫长的队伍。

    “好家伙……我记得陛下下旨,说是要轻车简从,不可扰民的!”方怡揉了揉头发,从脑子里抓出一点儿信息,怔愣道。

    红尘眨了眨眼:“这不是轻车简从了?”

    方怡:“……”

    别说皇帝带着臣子们巡游,就是哪个王孙公子出门打个猎,带上十几辆大车,那就是轻车简从不扰民。

    寻常万岁爷出游。天不亮就起来,到天黑最后边车马还出不了城门,那都是寻常事。

    方怡咋舌,完全无法想象。

    出了城门,马车就跑得顺畅起来,红尘从垫子底下翻出个木盒,掏了一小瓶肉酱,又拿出烤好的饼子,刷上酱咬了一口,很香。很好吃。

    方怡馋的不行,也凑过来扯了半块儿。

    两个人抱着饼子一口一口地啃,也许是吃得太香,窗帘一动。蹭一下窜进来一只猫。

    “喵呜!”

    “哎呀,猫呢!”

    方怡眨了眨眼,拍了下胸口。

    那是只狸花猫,但长得虎头虎脑,头顶上一撮白毛,眼睛又圆又亮。毛发又密又长,柔软富有光泽,姿态也优雅,十分可爱,嘴里面还衔着一枝野花,乍一看看不出品种,不过颜色很娇美。

    猫咪叫了一声,花就被扔在红尘眼前了。

    方怡一看就喜欢,笑眯眯伸手欲捡。

    “呜呜。”

    狸花猫上去就是一爪子,吓得方怡顿时缩手,就见它又冲着红尘喵呜了两声。

    方怡呲牙:“哎,看来连猫都看人下菜碟,给咱们红尘送礼来了。”

    红尘一笑,俯下身就去捡那支花,刚一伸手,车窗外忽然伸进来一把剑,正好压住花。

    “啊!”

    方怡吓了一跳。

    红尘也倒退了两步,愕然抬头,就堆上一双烟灰色的眼睛。

    居然不是铁牛!

    她一愣。

    车窗外吊着的人也一愣。

    好熟悉的眉眼!

    红尘一眼看见窗外的人,就觉得熟悉的要命,这样漂亮精致的眉眼,卓然的气度,说不出道不明的,飘然出世的风姿,还有这把乌鞘剑。

    外面吊着的少年,也看着红尘,同样吃了一惊:“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不可能!

    但是看见红尘的眼睛,从那漆黑的瞳子里看到自己的倒影,他就如酷暑寒天,饮下清凉的甘泉,沁凉到心里去,很熟悉!

    少年一晃神,随即跳进车里,用剑把车上扔着的花挑开,猫呲牙咧嘴,浑身炸毛,他也不理会,随手撕下一截衣摆,小心翼翼地拾起,仔细一看,面色凝重。

    “上面涂了毒箭木的汁液。”

    红尘脸色骤变:“见血封喉?”

    毒箭木有个俗名,就叫见血封喉,周朝曾经有一支军队,就配备这种毒药淬炼的箭枝,每每上战场都让敌人惊骇欲绝,闻风丧胆,后来因为威名太胜,招了别人的忌讳,军队也就树倒猢狲散,这种药也成了禁、药。

    少年随手把花插入自己的剑鞘里:“这东西还是别乱丢,等一会儿停下再处理……”

    话音未落,那只狸花猫凶巴巴冲着少年扑过来,那少年皱了皱眉,伸手欲抓,红尘一惊,“别碰!”一把抓住身前的垫子甩在那猫咪身上把它按住。

    这一按,那猫忽然四肢抽搐,口吐白沫,竟是死了。

    方怡吓得闭眼。

    红尘的脸色也很不好看,把垫子拿开才发现,狸花猫长长的背毛里头竟然藏着密密麻麻的尖刺,刺上闪烁着幽暗的光,显然也涂了毒药。

    “……真是狠辣手段!”

    红尘吐出口气,虚虚地抹了把额头的冷汗,这回简直算得上死里逃生了,谁能想得到,有人敢在御驾前行凶杀人?(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狍子
    &bp;&bp;&bp;&bp;那少年解下自己的斗篷,很认真地把狸花猫包裹好,背在身后,就一翻身,轻轻盈盈坐在车窗上。

    “我去京城,顺路,保护你。”

    方怡脚下发软,坐下来,支吾半天才呢喃:“你谁?”

    能在御驾附近大大方方出现,想来也不是寻常人,她心下忐忑,一时担心这个不会是个刺客,自己不会这么倒霉,一时又想肯定不可能,这人只看模样,也许是哪个贵公子。

    再看一眼他的脸,方怡面颊顿时红了,红得发烫。

    “律风荷。”

    方怡愣了愣,恍惚半天,才知道这是他的名字,只是这名字也太古怪。

    “小荷啊!”

    红尘一笑,眉目宛然。

    律风荷轻轻扬眉,眨了眨眼,却也没多说什么,显然对小荷这个称呼一点儿都不介意,虽然他是个正年轻的男孩子,本应该是最要脸面的时候。

    红尘侧了侧头,看向茶杯里自己的倒影,头发似乎乱了些,没怎样打理,衣服也过于随便……哎呀,她早晨洗脸洗得匆忙,早饭还吃了臭豆腐……

    “咳咳。”

    现在她身前坐着的可是律风荷!

    黄泉门的少门主,传说中的神仙人物。

    当年在鬼谷,只要小荷在,鬼谷内门外门女弟子胭脂水粉的开销就要翻一番,衣服首饰也会变得格外精美,她在鬼谷时日短,可风气能影响人,哪怕很久很久以后,她无意间又一次见到小荷,第一反应还是检查一下自己是不是保持最好的姿容面貌。

    好些人都说,林师兄做过那么多惊天动地的大事,让天下震撼,可真正让鬼谷弟子们兴奋的,还是他把人家少门主诱拐到手,给鬼谷添加了这么好的福利。

    红尘自觉已是历经沧海。不像小女生那般思慕美男子,却依旧心跳快了几分,努力转移注意力——林师兄竟让小荷来了,看样子。应是暂时给哪位大人充任侍卫。

    黄泉门人,一诺千金,律风荷要做侍卫,天底下无人会去拒绝。

    红尘一叹,不多时。御驾停下,众人安营扎寨开始吃晚餐,她先和自家这一车人去把狸花猫埋起来,红尘蹲下身,掘开土,拿了条漂亮的蓝色缎子包裹住猫的尸体。

    这猫是中毒身亡,面孔有些狰狞,红尘戴上一双厚手套,小心地拢了拢它的毛发。

    “没毒针了。”

    要是有的话还不好埋,再不小心伤到旁人。

    红尘把猫放下去。又抱出来:“不行,还是烧成灰吧,它中毒死的,也不知这毒能残留多久。”

    万一污染了土地,这一片的生灵都要遭罪,小荷闻言,就替她捡了一大把柴火,又从厨子那儿买了个瓷罐儿来装骨灰。

    烧的时间到不算长,小狸花猫的个头很小,远没有成年。身量矮,骨头也细弱,没多久就装好埋到了地下。

    红尘把土掩好,吐出口气。轻轻念了一篇往生经。

    她一边念诵,律风荷就蹲下来盯着她的嘴巴看,满眼的好奇,等她终于念完,还忍不住问了句:“你这经文我怎么没听过?后土娘娘是谁?也是位神仙吗?”

    红尘一扭头,便见这位身着雪白雪白的长袍。乌发被蓝色的缎带绑好,发髻上还垂下一颗拇指盖大小的玉石,脸如雪霜,从内到外都散发着奇异魅力的少年,竟露出三分稚气来,心下一跳,忽然窃喜起来。

    前世所见的黄泉门少门主,已是一把冰冷刺骨的利刃,稍微靠近就会被剑气所伤,诚然能得无数少女青睐,却是只能远观,不可亵玩焉。

    像今天这样的表情,怕是也只有少年的他能有了。

    红尘眨了眨眼,心情舒缓了些,揉了揉眉心,不去多想乱七八糟的,干脆又卖弄下她从玉珏空间里新得到的神秘知识。

    “洪荒自盘古开天辟地,鸿钧成圣,于紫霄宫讲道三次……后土见巫妖大战,死伤无数,冤魂于天地间飘荡,消散殆尽,于是身化六道轮回,成就无上功德,巫族自此大兴盛……”

    一众人听得眼珠子都直了。

    徐太傅匆匆忙忙赶过来,腿脚都有点儿发抖,结果见自己那位从天而降的侍卫一脸专注地盯着人家小姑娘,他一接到消息,说有人行刺,登时吓得满头大汗,一颗心都要从喉咙里吐出来,人家却讲故事的,听故事的,悠哉的不行。

    “咳咳。”

    红尘扭头。

    小荷皱了皱眉,白了徐太傅一眼。

    徐太傅:“……”真是%%#@#%!!!

    他这一片好心啊,让人当成了驴肝肺!

    “你们别忘了,到底怎么回事儿说说清楚,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陛下那边已经惊动了,他老人家令御林军邵将军全面戒严,必须严查。”

    红尘皱眉,一想就知道,皇帝怕是以为自己这回是条被殃及的池鱼,那个在祭典上意图把大周文武百官给除掉大半儿的家伙,一看没成功,就恨上她这个始作俑者了,于是转移目标要杀了她。

    “还真有些道理。”

    让徐太傅一提醒,连红尘自己都有些迷糊,难不成真是如此?这回不关夏蝉的事儿?貌似夏蝉不会如此强横,敢在御驾前动手,而且远在千里之外还能把这事儿做成!

    红尘失笑,她也未免太高看那人了,夏蝉在京城的确有点儿班底,能笼络一批人为她所用,可她毕竟只是夏家一千金而已,哪来的本钱影响御前的人!

    “既然有陛下亲自下令调查,想必很快就能出结果,咱们安枕无忧,徐太傅何必担心。”

    红尘笑眯眯地拉着徐大人一起坐下,扫了一眼,见他那黑大个儿贴身侍卫一脸严肃,刀不离手,想来是真心紧张。

    不过,黑大个儿看小荷的样子,可算不上友好,很明显带着几分气氛。但小荷一转头,他的眼神立马避开,显然也是吃了点儿闷亏。

    红尘轻笑,看来这黑大个儿是讨厌小荷来抢他的差事。只是徐大人就很得意。

    一只手拉小荷,指了指红尘一行人,小声介绍,又转头道:“这位可不得了,是鬼谷先生的三弟子林先生亲自介绍给我的。哎,其实哪有什么危险,当时祭典出事的又不止我一个,人家都不怕,我怕什么,但林先生的好意,总不能推辞,这位律风荷律少侠,乃是林先生的左膀右臂,出身黄泉门。是一等一的高手。”

    “哼。”

    黑大个儿从鼻子里哼了声,到是低下头没说什么。

    红尘喉咙有点儿痒痒,呃,小荷究竟是为什么出现在徐太傅身边,还是让它变成一个永远的秘密好了。

    反正人家小荷既然是以徐太傅护卫的身份出现,保准尽职尽责。

    坐着说了会儿话,陛下的亲信,御林军的邵将军竟亲自过来,身边只带一中年文士,还有一十七八岁的小将。

    邵将军客客气气。细细问过诸般情形,又把小荷那儿的毒花枝要过去瞧了瞧。

    小荷没让他拿走,只让他取了一点儿汁液,他也不介意。似乎还是顾忌红尘现在的身份,他这样的陛下近臣,最了解皇帝的心思不过,如今红尘正得宠,他自然要捧着敬着。

    从头到尾,只有邵将军一个人开口。他身边那两个只是一脸严肃地立在将军身后。

    红尘的视线却忍不住在那年轻的小将身上扫了一圈,心下纳闷——怎么一日之内见了两个故人。

    见小荷她是挺高兴,见眼前这人,她就有些不大爽快。

    这人的脸她绝不会记错,霍青云,霍家独子,父母皆亡故,整个霍家只剩下他和一堂哥,表面是一重情重义的君子,上辈子世人称赞,都赞他世间无双,偏偏又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知交满天下,可实际上此人可是相当冷酷无情。

    红尘记得很清楚,她当年也与这位霍公子有些交往,觉得他为人爽朗,性情温和,是个值得结交的人,虽然关系不算特别密切,毕竟男女有别,但她心里真把这人当朋友看待的。

    但那一日,王越英雄救美,救下惊马的平郡王家五小姐,二人暗生情愫,霍青云就在现场,亲眼目睹,偏偏没想过要知会自己这个王越的原配发妻一声,甚至每次与她见面,毫无异色,坦荡从容的很。

    自己被瞒骗了三年,一直到那位五小姐情根深种,不能自拔,简直要昭告天下,整个京城贵族圈子里差不多都知道了,她才得了消息。

    事后要不是王越说出霍青云在里面扮演的角色,说他有多承霍公子的情,红尘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此人究竟是个什么模样的人。

    这也就罢了,最多算霍青云没把她当回事,总不能你把人家的客气当做友好,就要要求人家汇报同等的感情,人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爱搭理你,难道还有罪不成?

    只是后来,她年纪大了,逐渐成熟,到想起一些旧事,有一次她泡温泉时差点儿让一醉鬼闯进门,若不是身边调教的丫鬟机警,还不知生出多大乱子,类似的事儿发生过好几回,她一直没怀疑什么,直到她发现夏蝉搀和其中,这才惊觉,只是她那时候已经和夏蝉半扯破脸,心里防她防得很,自己的行踪肯定不会露给她,细细想来,这几回出事儿,到每次都是和霍青云见面之后。

    直到现在,她也不清楚霍青云是不是真的把她的消息泄露给了夏蝉。

    红尘低下头,面上没有露出异样。

    反正她此生不打算再和这人打交道,当定了陌生人,离此人远一点儿便是。

    除了自己之外,旁人到多得他的好处,想必这就是个伪君子,只要不露陷,一直伪装下去,一辈子都做个君子,也是无妨。

    在玉珏里有一本武侠小说,好像写到过一个伪君子,说他很可惜,做了一件错事,若是能一生维持那张假面,到也是众人之幸。

    红尘知道,很多人觉得真小人比伪君子更可爱些,因为伪君子往往会蒙蔽旁人。造成很大的灾难,可他挂了一张君子的皮,终究还是要比小人更讲究些,一日那层皮不被剥下。他也会行侠仗义,也会济世度人,不知多少人能因此得益呢。

    邵将军把红尘他们说的前因后果,都详详细细记录下来,一脸严肃:“小姐放心。无论什么人,胆敢在陛下身边动手,我一定把他活劈了给小姐出气。”

    红尘笑盈盈道了谢。

    霍青云也一脸和气:“还望小姐这几日要处处留意,那人不找别人,单单向小姐下手,怕是盯上您了。”

    他这么一说,徐太傅一行人都吓了一跳。

    霍青云想了想,又道:“不如我派人……”

    小荷一伸手握住红尘的胳膊,手中的长剑倏然送出去,击中身边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又瞬间收回。

    那棵树砰一声,倒在地上,差点儿没砸中霍青云的脚,惊得他连退三步。

    红尘笑了:“小荷说他会保护我。”

    其他人愣愣点头。

    大家也不是没见过高手,什么百步穿杨,飞檐走壁之类,他们身边就有不少人能做到。

    但像这样用剑鞘随手击断一棵巨树的,那只在传说中有,别看话本里动不动就有什么飞剑夺人首级之类,可那是故事。但凡习武的都知道说书先生在胡说八道。

    “呃,总之,若是小姐再想起什么,便让人给我个信儿便是。”

    又说了几句话。邵将军还有别的事要问,就告辞而去。临走,霍青云回头若有所思地看了红尘一眼,目光滑过那位小荷护卫,连忙正色, 做出一副端正君子相。决不让人误会。

    他们一走,徐太傅伸了个懒腰,吩咐一声,让准备些饭菜吃。

    “陛下说累了,精神不济,这几日都不要我们陪王伴驾。”

    说起来得皇帝信任,天天叫到眼前陪皇帝逗趣,是显得很风光,可伺候那位主子久了,也一样会累,至少徐太傅他们这些大臣,偶尔也想歇歇,不乐意一直要这类恩宠。

    他们又不是弄臣,也不是那些个太监,整日只有一个活儿,哄皇帝高兴,人家正正经经有很多差事要做来着,像徐太傅这样的,和皇帝太近反而不妥。

    晚饭外头送来的食物到看着不差,有鱼,有菜也有肉,就是鱼肉发黑发硬,肉里头泛起一层厚厚的白油。

    徐太傅还没吃就先饱了,叹了口气:“哎,陛下赏的,别人想吃还没有。”

    可不是,也就他们这帮天子近臣,陛下赐了菜下来,其他人,也就凑合吃点儿硬邦邦的饼子,要不烤个肉什么的,地处偏僻山野,想吃山珍海味也没地方吃。

    皇帝是带了厨子,可那几个厨子伺候龙子凤孙还伺候不过来,后面一大群人,总不能都指望人家。

    红尘看了看,尝试着夹了一筷子,不过,一口过后,她就到车上把自己用来烧茶水的铜炉拎出来,再把喝茶的托盘搁上去,简单处理了一下那些肉菜。又烤了厚厚的饼子,中间抹上肉酱,浇上肉汤,菜和肉往里面一塞。

    徐太傅嘴里嫌弃的很,不过就着米粥一口气吃了三个,红尘,方怡加起来只吃了半个。

    她用的饼子又大又厚,并不是寻常吃的小烧饼,没办法,现在也不是讲究的时候,出门在外,能凑合就凑合一下得了。

    说是凑合,其实徐太傅愣是吃撑了。

    饼子烤过,外酥里嫩,刷上一层酱汁,那滋味,那口感,厚重的很,一口咬下去就停不下来,比什么山珍海味更适应徐太傅的胃。

    他们一行人吃得香甜,其他人一眼看见,也有样学样,而且花样百出,还有偷懒省事的,直接把菜都混在一起,来了一锅乱炖,再有带着酒的,分享一二,别说,味道其实不坏。

    如此夜风之下,月朗星疏,到多了些许惬意,不少重臣吟诗作对,寻到一二出游的乐趣。

    吃完饭,一群人就一起溜达去下食,才走了几步,红尘顿足,举目远眺。

    徐太傅扫了一眼:“怎么了?”

    不远处霍青云倒提着一只狍子,陈琳围着一条毛茸茸的毯子坐在帐子前,身边的火堆映得她脸颊微红。

    霍青云笑了笑。拔出刀,比划了比划,挑眉看陈琳,笑问:“敢看?要不我去旁边处理。”

    “你就弄吧。废话什么,真当我身娇肉贵。”陈琳失笑,她虽也是郡王府的闺秀,却和那等看见血腥就恶心想吐的千金不同,她骑马打猎。自以为不比男子差。

    霍青云耸耸肩就要下刀子。

    红尘皱了皱眉,“等一等。”一边喊,举步走过去。

    徐太傅他们一愣,连忙跟上,陈琳和霍青云显然也很意外,都站起身。

    陈琳这会儿也对红尘客客气气的。

    “红尘小姐?”

    红尘笑了笑:“霍将军刀下留情。”

    霍青云眨了眨眼,失笑道:“怎么,红尘小姐怕这个?那我去后头处理?”

    陈琳噗嗤笑了,眼里闪过一抹不以为然,矫情个什么劲。看这狍子觉得可爱,就要刀下留情,也没见她不吃猪肉羊肉,还吃得很起劲来着。

    红尘也不以为意,凑近一点儿摸了摸那狍子的小腹:“它怀孕了,又是狍子非猛兽,不如就留下?咱们还没到不吃就不成的地步,我看徐太傅那儿还有半只野猪没烤,不如就请五小姐尝尝鲜?”

    徐太傅哈哈一笑,立时回头吩咐。

    霍青云展眉。目光闪了闪,转身抱了抱拳:“还是小姐眼力好,我可没看出来,竟差点儿坏了规矩。行,那便遵小姐的意思。”

    红尘点头,“等回头我请五小姐吃上好的油焖泡子肉。”

    陈琳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却是没再多说什么,连她也知道,为了保证猎物能繁衍生息。狩猎的时候不该杀幼崽和怀孕的母兽。

    看徐太傅的人抬了野猪过来,红尘走过去接下霍青云手里的狍子,直接割断拴着它腿脚的绳索,向没人的地处推了它一把,看着它跑远。

    圣驾只在这儿停留一晚,想必没人半夜三更敢四处乱跑狩猎,出了营区,母狍子想必便安安全全。

    陈琳的兴致不很高,心里大约不大高兴,许是觉得丢了脸面,红尘几个便不招人家不高兴,很快告辞回去,到是霍青云略送了送,没露出半点儿异样,还满嘴的感激。

    送走徐太傅他们,霍青云一转身,脸上就露出个奇怪的笑,摩挲下背后箭囊里的箭枝,很随意地数了数,才慢步走回去。

    红尘叹气:“其实吃了也就吃了,毕竟是只猎物,我就是今天……很想管管。”

    徐太傅皱眉:“什么话,本来就该管。”

    大周前些年有些地方猛兽祸害人祸害的多,朝廷就下了旨意,官府组织狩猎,每年必须杀一定的数量,幼崽减半,但也要杀,以前狩猎的规矩,在人们自己的生存面前到不那么重要。

    不过狍子是食草的,数量也不多,在这等荒郊野岭,祸害不到庄稼,他们又不是不吃不行,当然不该赶尽杀绝!

    插手管了件闲事儿,也是小事儿,即便那位五小姐可能不太自在,也无需太在意,转回来,坐在火堆旁边,继续开他们的篝火晚会。

    红尘笑眯眯开讲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故事。

    方怡这丫头还偏偏爱听鬼故事,一听就来劲儿,胆子平时那么小,听故事的时候到是镇定自若。

    反而是小荷,也竖着耳朵听,结果外头有一点儿动静,他就去摸自己的剑,修长毫无瑕疵的手一时绷紧,一时稍稍放松,抿着嘴唇,毫无表情,可一看他的眼神,红尘就觉得他有点儿像家里养的那只小仓鼠,故意在大白猫面前装出一副胆大包天的模样,可主人一走,立马就蹿!

    周围的环境还算静谧,不远处那些聊天赏风景的也都压低声音,不会太过扰人,虽说圣驾离得不近,有御林军环卫保护,理应听不到外面的嘈杂,但陛下在呢,他们也不敢过分放纵。

    这种环境下,讲了半天鬼故事,到徐太傅撑不住哄大家都去睡,方怡就钻了红尘的被窝。

    小荷扫了一眼,没说话。(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百兽封路
    &bp;&bp;&bp;&bp;徐太傅却忍不住笑——还是小女生天真无邪,等回了京城,方怡小丫头要是知道,红尘成了郡主,她有幸和郡主睡一起,不知会不会变脸。

    以后的事情,大家都不晓得,反正方怡这会儿抱着红尘,手感特别好,不很瘦,又有肉。

    唔,还香。

    “阿尘,你身上这是什么香味,真好闻。”

    “茉莉香吧。”

    红尘迟疑了下,在家睡觉,小茉莉一直是睡在她床头,不纠缠一会儿,玩闹一会儿就不肯老实休息,越到晚上越精神,也就染了她一身味。

    “好闻呢。”

    方怡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等回家她也要用茉莉花做的头油,看阿尘乌黑的,蓬松如云的秀发,染着香气,好闻又好看……

    这一睡,就睡得极熟,第二日一大早,方怡还是困倦不堪,红尘到醒得早,拖着她上了马车,上去就把她当大抱枕窝着一起睡。

    在颍川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复杂,方怡一直就提着心,从来没放下过,此时走在回家的路上,一下子放松,心里绷紧的弦也松弛下来,睡过去便不容易醒。

    马车上摇摇摆摆,昏昏欲睡。

    “啊!”

    一声短促的尖叫陡然响起。

    红尘直直地挺身坐直了,方怡挂在她身上,也迷糊地揉眼睛,下一刻就立马清醒。

    “又怎么了!老天啊,还能消停不?咱们不是在真龙天子身边呢,有天子龙气护体,哪来那么多妖魔鬼怪!”

    方怡哀嚎。

    她这一路上受到的惊吓,比十六年生命里加起来还要多上不知道多少倍!

    不过经历的多了,到不像过去,有点儿动静就被吓得像丢了魂似的。

    红尘推开车窗看过去,后头的马车上起了浓烟,黑乌乌一片。

    没一会儿,小荷从车顶上一跃而下。扒着车窗低声道:“没事儿,后面不小心走水,已经灭了,你们歇着。”

    果然。几句话的工夫,烟雾散去,显见是火势并未大起。

    红尘拍了拍方怡,把她推到里面些,“别管了。天塌下来也轮不到我们两个小女子去顶着。”

    外面乱了一阵子,很快火光就消了下去。

    走了有一个多时辰,徐太傅溜达到她们两个的车上蹭点心,皱眉道:“今儿邵将军的车起了火,不知道都装了些什么货,火势还很大,幸亏万岁爷还歇着,人又多,灭火灭得快,没惊扰了他老人家。要不然恐怕邵将军也要吃挂落。”

    红尘闻言也有些奇怪。颍川那边才出了乱子,现在上下所有人都很谨慎小心,好好的车上,怎会起火?

    不过貌似损失不大,就是那帮御林军打的猎物,弄的皮子烧了一部分去,还有几箱子采买的小物件,陛下的东西是丁点儿都没伤到,人到是伤了几个,不过多是皮外伤。也不大要紧。

    “好像只有那位霍小将军,被火燎了一下子。”

    徐太傅忍俊不禁,摇头道,“根本没伤的多严重。大夫看过,连药都没看,可霍青云却疼得差点儿昏过去,鬼哭狼嚎的,真没想到啊……”

    霍青云虽然年轻,但在御林军还是有些声望。这次竟被一场小火吓得狼狈不堪,到也是新鲜事儿。

    徐太傅蹭了两块儿点心,又陪红尘说了会儿话,便又出去了,就是陛下不要他一老大人陪伴左右,需要处理的公务也数不胜数,偷偷摸鱼一下无妨,要一直让顶头上司找不到人,那就是自己找不自在了。

    马车走得不算快,车里憋闷。

    红尘把车窗开了,车门上的帘子也撩高,顿时显得通透敞亮许多,微风吹拂,路边花香阵阵。她就拿出荷包,掏出一绺彩线,打起络子来。

    玉珏空间里有个大能就爱做手工,木匠活愿意做,编织这些事儿也喜欢,每天想一个花样儿传上去让大家看,有的好些,有的别扭,不过都新鲜的很。

    红尘偶尔照着做一做,竟能编织成小猫小狗小狐狸小豹子什么的,再穿上个精巧漂亮的石头,珠子之类,罗娘她们都喜欢的很,简直爱不释手,身上不佩玉佩,就喜欢佩戴这些零碎的小玩意儿。

    罗娘还说,她在京城开个店,只贩卖这些小零碎,到时候雇些心灵手巧的小姑娘,或者就她们自己做,就能把生意做成。

    可要红尘说,罗娘想得太简单,京城开店做生意,不光要本钱,还得有靠山,里面弯弯绕绕多得很,而且编织这种手艺活儿,那真不是难事儿,人家买一个回去,拆上两回保准就学会,到时候好卖也一下子就泛滥成灾。

    红尘上辈子做生意,没少碰见各种杂七杂八的乱子。

    这一次回京,到说不定能由着罗娘去做。

    当然,前提是那位陛下是没忘了她。

    真要有个郡主的头衔,便是没封地,没实权,没家人靠山,那对底下人也是个威慑,只要不去碰要命的大买卖,做个小本生意养家糊口,绝对没问题。

    红尘懒洋洋地把一堆彩线慢慢分开,手一动,看也没看就编出一朵层层叠叠的牡丹花。

    “漂亮,和真的一样。”

    方怡瞧着眼热,眨巴了会儿眼睛,忍不住拿起来往自己的头上比了比,噗嗤一声偷偷一乐,“就是这花,恐怕只有红尘你这等绝色大美人才配得起。”

    不用照镜子她都能猜到,她要戴上这花,任何一个人见了,保准只记得花,不认得她这个人。

    替红尘把花装在荷包里放好,方怡侧了下头,正好看到旁边停着一辆马车。

    “好像是平郡王府的马车。”

    话音未落,陈琳就从车里下来,红尘抬头一看,见她脸色比以往更苍白了三分,还泛着青灰,婢女扶着她,慢慢走动,这姑娘到像是站不稳的模样。

    “可别是病了。”红尘叹气。

    按照规矩,要真有人生病。为了不传上陛下,说不定就得把人扔到半路,虽一般还要留下人照顾,却是非常不吉利的事儿。

    坐车坐得也有点儿累得慌。红尘打了会儿络子,就又歪下眯了会儿,也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见外头有人一抽一抽的哭,也不敢大声。就从鼻子里哼哼。

    别人听不见,可红尘耳朵灵,听着听着,就只好一翻身坐起来,说来还得怪玉珏空间,这东西以前时不时冒出个现实任务让她接,虽然最近好像休眠,没再有什么任务,可红尘还是养成遇见事儿就想伸手的毛病。

    她有一次忽然怅惘,就跟师兄说。这毛病也不知是好还是坏。

    林师兄只是笑:“咱们阿尘心善又心宽,有一颗善心是好事,要真一辈子憋憋屈屈,帮别人一把也要想一想值不值得,会不会招来祸患,那你也太看不起我了。”

    他揪红尘的头发,攥在手里摇了摇,叹了口气,“还是我没用。”

    那语气意味悠长,带着三分调侃。

    红尘只翻了个白眼。夺回头发不理他的小心思,只是回头一想,又忍不住叹息。

    林师兄居然是这种性子的,明明当年他在鬼谷先生那儿十分稳重。她要回夏家时,还拉着她的手仔细叮咛交代,要她注意保护自己,别轻易和人结怨,也要有防人之心,只身在外。说话之前要先在肚子里说给自己听三次……

    种种般般,虽说也是老成之言,可和如今这番言语相比,何等的委曲求全。

    林师兄还是现在这般更好些。

    红尘给方怡盖了盖被子,叫车夫停一下,旁边小太监连忙下马,屈膝就要趴下。

    不等小太监动作,红尘跳下来,伸了伸腰,那小太监只得起身,过来扶着:“小姐可是要方便方便?”

    “小公公快歇着吧,我没事儿,就是坐得有些闷。”

    红尘一笑,摆摆手就顺着声音找过去,快走几步,就看到道边停着的马车,正是陈琳的那辆。

    看来是又停下了。

    脚步一顿,略犹豫,红尘还是走过去,敲了敲车窗。

    里面的声音戛然而止,好半晌,车窗才推开,一个眼睛红肿的小丫头露出头。

    “您……红尘小姐?”

    这小丫头是陈琳的贴身婢女,一直跟前跟后,自然见过红尘。

    红尘点点头,向车里看了看:“怎么了?”黑乌乌的车厢里,陈琳歪在里头,看不清楚眉眼,但气色很不好,人事不省的模样。

    “是不是病了?”

    那丫头闻言脸上一白,咬了咬嘴唇。

    红尘叹气,这要真得生了病,还是要赶紧医治,否则拖延成大病,不是闹着玩的,哪怕被留下,也比病情更加重好些。

    丫头显然也想到这些,迟疑半晌,小声道:“今天一早还好,没走多久,小姐就喊头晕,刚才还昏了过去,太医,太医说怕是恶疾,观察一下不好便要让小姐暂时留下养病。”

    说着说着,丫头又哽咽,“这等乡下地处,缺医少药,环境这么差,小姐怎么受得住!呜呜呜。”

    红尘皱眉——若真病了,她是没法子可想,就算略知道些医理,也只是皮毛,怎么都比不上人家正经的太医。

    隔着窗纱,她却闻见一股怪味,探头一看,就见陈琳的脸上笼罩了一层黑气。

    红尘登时了然,这是煞气附体!

    病情她是没办法,解决煞气,怎么也算比半吊子更高明些,扫了一眼,她一扒车门,跳上车去。

    小丫鬟一惊,到连忙避开,让出一条路,心下不免感激,小姐这一病,还被太医说是恶疾,可能传染的,其他人就再也不敢凑近,连伺候的小太监也寻了个借口躲开,她一点儿法子都没有,但人家红尘小姐就敢蹬车,只为这个,她回头也要劝一劝小姐,对人家客气一点儿。

    红尘伸手探了探陈琳的额头,入手冰冷,又摸了摸她的脉象,虽然不怎么懂,却也摸得出她的脉乱得很,怪不得太医害怕,略一沉吟。低声道:“来,搭把手,把你们小姐扶好。”

    那丫鬟还没反应过来,红尘就扶起陈琳。把人塞在她怀里,她只好勉力撑住。

    红尘摸了半天,身上的符箓在颍川时都用完了,还来不及再制作和购买,只好把自己那本万能的神仙书取出。放在陈琳胸口,用手按住,闭上眼睛,轻声念诵:“南无萨怛他,苏伽多耶,阿啰诃帝,三藐三菩陀写……”

    丫鬟脑子里懵住。

    她是知道红尘是灵女,似乎本事不俗,还有那本神仙书,名声传万里。但……灵女侍奉的是天神,现在念诵的竟是……佛家咒语,这,这……

    随着红尘低沉的声音,肉眼可见,一圈又一圈的金光向着陈琳的额头飞去。

    丫鬟看不太清楚,却也有一瞬间觉得晃眼,心中不由多了几分期待。

    红尘的声音越来越低,几近呢喃,陈琳的脸色也渐渐变得红润。只是却皱起眉头,整个人也抖动起来,就像体内有什么恐怖的东西要破体而出。

    “嗷!”

    忽热,陈琳猛地睁开眼。眼睛一瞬间变作竖瞳,蹭一下蹿过去,恶狠狠咬住红尘的胳膊。

    红尘蹙眉,声音不光未停,陡然拔高,陈琳瞬间又抖了下。身体软下去。

    小丫鬟吓得扑过来抱住自家小姐,瑟瑟发抖,哭得声音更大:“小姐,小姐!”

    一阵风吹过。

    小荷钻门而入,抓住红尘的手看了看,眉头皱紧,低下头去嘬了一口血丝吐掉:“消消毒。”

    红尘一愣,就见他扯下自己的缎带,很娴熟地替她包扎好,还系了个蝴蝶结,才很满意地看了看。

    “呃……”

    红尘闭上嘴,把那句小荷你洗头没有的话又给吞回去,这要是问出来,多煞风景!

    嘤咛一声,陈琳却是醒了,眨了眨眼,一抬头,身体一下子僵住,倒吸了口冷气,脸上爆红。

    小丫鬟吓了一跳:“小姐?怎么这么烫,莫不是发热?”

    陈琳却看呆了眼——头发失去缎带束缚,披散开来,浓黑如墨,趁着雪白的披风,那张脸更是比画出来的还要精致,如此容貌,如此仪态,京城多少贵公子,就连拿出来比一比,都觉得是亵渎了他,恍若仙人这个词,原来竟真能用来形容世间男子。

    视线从小荷的脸上向下看。

    他的身材正好,削肩瘦腰,他的手指真是修长,泛着玉质色泽……再一看,就看见红尘了。

    陈琳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她觉得红尘碍眼的厉害,张了张嘴,还没说话,那位美男子就一手扶红尘,一手撩开车帘,跳了下去。

    “回去,再不走追不上了,这儿的马不好。”

    小荷嫌弃地瞥了一眼身边跑过的骏马,一托红尘,眨眼工夫就追上去,把她送进了马车里面。

    红尘都来不及问一句——煞气是怎么回事儿,陈小姐你心里有数没有!

    陈琳:“……”

    “算了。”红尘失笑,反正已经把煞气除去,此时的确不方便,等车驾停下再作计较便是。

    坐在车上歇了一会儿,小荷又不知道从哪里弄了药膏回来,给红尘抹上。

    伤口根本不算重,那陈琳其实一点儿力气也没有,稍微破了些皮而已。

    红尘的体质特殊,很难留下疤痕,当年在夏家,曾经失足装在假山上,撞得头破血流,好些大夫都说,怕是要破了相,结果没多久伤口愈合,竟连点儿痕迹也没有留下。

    这辈子别的不说,体质到更好了些。

    不过,小荷的药膏涂上去,清清凉凉,还是很舒服,她就没拒绝那用白玉瓷瓶装的浅碧色药膏。

    小荷笑了下,冰冷英俊的面孔如冰消雪融:“天气干的时候抹一抹,润肤。”

    只是不知,鬼谷先生若是看见小荷拿这种灵药给人当润肤膏用,会不会气得吐血。

    这东西都是他多年来走遍三山五岳,采集来的灵药制作,外敷内服,治疗内外伤都有奇效,用得好简直能抵得上无数条命。

    当然,红尘是不知道的。

    就鬼谷门下弟子这等糟践法儿,前世她与鬼谷先生相逢,还能看见这类药才有鬼!

    现在,她也没把这东西真当润肤膏用。这位还是有眼力,能看得出药效不错来。

    方怡一早醒了,张了张嘴,一时到不知该说什么好。连慰问下红尘的伤手也没慰问的出来,要是破点儿皮,就有美男子悉心照顾,她也想破来着。

    哎,人的命啊!

    红尘从盘子里拿出颗栗子。捏开,掰出来塞到方怡嘴里,香甜的滋味顿时把她那一点子‘羡慕嫉妒恨’清扫一空,美男子是很好,不过还是美食更让人踏实。

    两个人凑在一块儿,一颗一颗,没一会儿就吃了一多半。

    剩下的有点儿舍不得。

    “咱留着,我看这两天还不一定能不能路过县城,徐太傅恐怕也没时间给咱们捎带零食了。”

    方怡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在家的时候。娘亲买了糖炒栗子她还不乐意吃,多是给了弟妹们,没想到出来了,吃别人买的到香甜的很。

    红尘点头,最后一颗就吃得很珍惜,慢慢剥开,一点一点啃,正吃着,马车忽然停下,外头嘈杂声四起。小太监打开车帘,一脸的惶恐:“小姐,你们可别下来,前面出乱子了。”

    方怡大吃一惊。抱住怀里的垫子——“又怎么了?”

    要不是害怕让人抓,她都想跟万岁爷说,您老人家最近时运不济,还是老老实实在宫里呆着,别四下里乱走,瞧瞧这一路上乱的。难不成真想亲身上阵演一出过五关斩六将的好戏?

    红尘靠在车上,敲了敲窗子,“前面怎么回事儿?”外面扑楞扑楞飞过一群鸟,山边的大树沉稳的声音响起来。

    “山神降下谕旨,百兽封路,小姐请自便。”

    红尘怔了下,她早就发现,这一片土地上的生灵,都特别有灵气,连老树都不像别处的植物那么迟钝,稍微一点化,便能拥有灵智。

    这意思是本地的山神下令封路?

    那小太监已经一溜烟地前去打听,没一会儿就过来回话,说是前面有一群野兽挡路,什么食肉的,食草的,飞禽走兽,络绎不绝,都赶了过来。

    御林军那边本来还挺高兴,觉得猎物多,能打一批带着当口粮,后来发现不对,拉车的马都走不动路了,连忙点着火把要去驱散掉,没想到那些东西竟然不怕火光。

    “驱散恐怕没用……”

    红尘叹了口气,挠了挠头,外头一下子鼓噪起来,一阵阵狼嚎声响起。

    这种情况明显很不正常,皇帝又不是傻子,忙叫那些灵师过去,也有人过来招呼红尘和方怡他们。

    他们三个盯着灵女灵童的名号来的,也要听招呼,尤其是红尘,她如今算是一举成名了,杨师都亲自领着她,白胡子飞舞,一脸正经,偏过头却问:“阿尘,你看这……怎么回事儿?”

    红尘走到前面扫了一眼,登时屏息。

    其他灵师更个个都吓得脸绿了。

    杨师皱眉:“这是云州境界?咱们过来时祭过土地神,没少了供奉吧?”

    话音未落,后头就有个长身玉立的灵师奔过来,脸色雪白:“杨师,平安香灭了。”

    “啊?”

    杨师一惊,额头上的汗珠子滚滚而落,连忙一抹脸扭头就去回万岁。

    皇帝这会儿却坐不住,一脸阴沉地领着一排刀剑出鞘的侍卫慢慢走过来。

    一行人连忙行礼,不等全礼,皇帝就摆摆手:“行了,都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杨师苦笑——虽说祖上传下来的规矩,远行要燃平安香,路过宝地拜神灵,他们也次次照做,但从来都是一套礼仪规矩,几十年了,他根本就没见过神仙显灵,也没见这平安香有什么用!

    要是早知道动静大成这般,他保准不在没人的时候抱怨自己见识不广!

    心中无奈,面上却是一本正经。

    “陛下,咱们的平安香灭了,臣担心这是山神动怒,才招来祸患。”

    皇帝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又闹什么山神怒?你们究竟是干什么吃的。”

    他运了运气,摇头哼了哼:“罢了,速速解决,北燕使臣即将进京,朕必须尽快赶回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幻象
    &bp;&bp;&bp;&bp;皇帝转过头,看红尘若有所思的盯着前面看,脸上的表情稍微和缓了些,“阿尘丫头,你精通玄术,就帮杨老这一回。”

    “陛下放心。”

    红尘含笑应下。

    皇帝见她毫不推脱,心中满意,不由感叹,阿婉那孩子从小就是个没福气的,不过到生了个好女儿。

    身为帝王,又是一个已经在至尊位置上坐了多年的皇帝,他是习惯数之不尽的人在他面前献殷勤,做一切讨他欢心的事,就是亲儿子,亲孙子,他也不一定能全记得清楚,现在愿意在心里赞红尘一句,认下这是自己的外孙女来,已是极不容易。

    红尘也没觉得荣幸,她和杨师骑着马到最前面,一排御林卫士手里拿着巨盾,神色紧张。

    还有好些弓箭手,箭枝已经上了弦,浑身僵硬。

    领头的邵将军一见杨师,几乎就扑了过来:“杨师,您看看,那边是狼,那边还有三只老虎,老虎这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儿?竟然还成群结队?”

    不只如此,一群大兔子也时不时从洞里钻出来耀武扬威,大山羊领着一群小山羊竟然当面向他们的车前滚木头桩子。

    狼和兔子山羊呆在一起是什么鬼!

    邵将军简直要崩溃。

    “若非万岁圣驾在,我直接带人闯过去,实在不行,咱们就放火烧山,我到要看看还围着不围着!”

    邵将军深吸了口气,目中露出几分阴冷。

    杨师皱眉:“将军别乱来,恐怕是我们哪里做得不对,得罪了山神,等我带人念诵经文,开坛做法,安抚他老人家试试。”

    邵将军嘴角抽了抽。

    比起山神,他宁愿相信是哪里出了一奇人异士能驾驭百兽,当然,也有可能是这帮野兽抽风。

    眼见杨师领着他的徒子徒孙忙前忙活。一本正经地穿法衣,准备各种符箓法器,架起高台,他就使了个眼色。令人去准备火把,准备烈酒油脂。

    如今陛下面前,若是他们御林军在这里栽了,在万岁爷那儿也得不了好,他还怎么服众?

    他是绝对不相信那些所谓的灵师折腾一下。这帮子野兽就肯退下去,再说,就是它们想退走,他还担心这帮家伙在前头再惹事,还是用他自己的方法更让人放心。

    沉吟了片刻,邵将军便交代了一声,扭头去明黄色的御辇那儿,向万岁爷求旨。

    皇帝其实也是个习惯掌控一切的,他陈述利害,皇帝想了想。“那你们就准备一下,若百兽不退,就别怪朕发雷霆之怒……小心些,注意风向。”

    至于放火烧山,会不会酿成祸患,会不会牵连山里居住的山民们,他们自然不在意。

    只要不连累到自己便行。

    “去做吧,我只看结果。”

    高台之上,万里无云。

    杨师的咒文念诵了三遍,只听扑哧一声。旁边山坡上喷下来一股子黑水,打了他一头一脸。

    而且黑水还接连不断地冒出来,所有灵师狼狈奔走,都沾染到了。

    杨师脸色尴尬。一扭头,也抱着脑袋四下闪避,还是红尘伸手拉了他一把,那黑水自动转弯,落到旁边的台子上,红尘哭笑不得。摇了摇头,拉着杨师下去。

    说来奇怪,她走到哪儿,那些黑水就不向哪里喷,到似乎故意避着她似的。

    “红尘小姐?”

    杨师举目四顾,见自家徒弟们都遭了难,连忙扭头,目中露出几分乞求。

    他老人家那么一大把年纪,红尘想了想,试探性地把灵力探出去,高声道:“四方山神,吾等并未心存不敬,还请收了怒火。”

    话音落下,黑水竟渐渐停下,地上那一滩泥泞的污水,居然也自动自发地滚落到山沟沟里去,似是不想脏了红尘的鞋子。

    杨师看了一眼自己乌七八糟的法衣,摸了摸黏在一块儿的头发,稍微甩了一下靴子上的污水,再看看红尘那张皎洁如月的漂亮脸蛋……

    哎,原来连山神也不那么公正!

    他是没法子,低声问红尘:“红尘小姐,要不您试试?”

    红尘苦笑:“我?您老人家都做不到,我怎么行?”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灵女,听说正经的灵师,要有师门教导,至少学习五年以上才能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得到朝廷承认,才能自称灵师。

    当然,那说的是官方认可的,外面有不少野生灵师,也做些替人消灾解难,看风水之类的活儿,同样被尊称为灵师,只是没有凭证,不得朝廷承认,也没特权罢了。

    很多野生灵师的能力都不比朝廷供奉的差,有的是没门路,得不到考核机会,也有的是不喜欢被束缚,就爱自由自在,这些都不好说。

    杨师看了红尘一眼,摸了摸胡子:“我觉得这回怕是就要你出手才行。”

    没看见山神对美人的态度,明显和对他们不一样?

    这边才说了几句话,只见邵将军带着一排弓箭手,把箭枝都换作火、箭。

    有弟子们发现不对,忙过来告诉杨师,他登时脸色变了变,大怒:“胡闹!”

    一甩袖子,领着人就冲过去,人还没到,就见邵将军一声令下,无数火箭飞射,还有很多人投掷火把。

    “将军这是做什么?”

    放火烧山,那得死多少动物?甚至不知道会不会危害到老百姓!

    邵将军板着脸,义正词严:“我们看过风向,此时放火最好,万一等一下转了风向,又必须火攻,再牵连到万岁,难道杨师来承担责任?”

    “你!”杨师叹气,“你这么做,难道就不怕遭天谴报应!”

    邵将军冷笑:“这就遭天谴?我十四岁上战场,杀敌无数,刀下亡魂数以千计,岂不是早该被天打五雷轰了?”

    轰隆!

    话音未落,天上忽然劈下一道雷。

    邵将军登时怔了怔。

    一阵大风狂卷而来,前面烧起来的枯枝败叶,夹杂着火花扑面而来。

    一群御林军脸色大变,连忙向后跑。可火来得太快,衣服鞋帽,甚至头发眉毛,一下子就着了。

    “啊啊!”

    好多人浑身着火。拼命地在地上翻滚。

    红尘皱眉,一把抓住一辆车上的车帘,拽下来用力一挥,挡住那些枝叶,厉声道:“天子驾前。切莫无礼!”

    一声令喝,那风有点儿不甘不愿,不过还是慢慢停下,只是最后扑了一下邵将军的头发,他好好的头顿时变成焦黄,脸也熏得一片漆黑。

    红尘:“……”

    “吼!!”

    “嗷嗷嗷啊!”

    前面的百兽许是受到了惊吓,也可能是在示威,吼声大作,一时间风声鹤唳,不少人腿都软了。

    皇帝的脸色也变了变。一脸青灰。

    邵将军和杨师一行人都老老实实地跪着。

    “难道你们要朕和大周臣民,一起葬身虎狼之口?如果当真如此,朕岂不是要遗臭万年!”

    遗臭万年肯定不至于,他又不是亡国君主,最多变成奇闻异事,万世传扬罢了。

    红尘私底下腹诽。

    如今百兽四面围堵,连掉头走都难,一行人噤若寒蝉,谁也不敢吱声。

    皇帝逼问得急,杨师只好看了红尘一眼。

    顺着他的视线。皇帝的目光也落过去,见红尘的神色平淡,镇定自若,心绪也平稳不少。缓和了脸色,轻声道:“阿尘起来吧,是他们无能,怪不得你。”

    红尘谢过。

    皇帝眯了眯眼,又道:“我看阿尘你胸有成竹,可能替朕分忧?”

    红尘沉吟了下。这时候是真不好推辞,想了想道:“陛下,民女觉得,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咱们不知道怎么得罪了本地山神,不如就请山神来回话?”

    皇帝一愣。

    其他人也愣住。

    “能请得来?”

    “只要陛下手书一封,想必山神必然亲至。”红尘笑道。

    她这话说得动听,至少皇帝愿意听,闻言就让人准备文房四宝,挥毫泼墨。

    一片文字写完,皇帝审视了下,还很满意,觉得自己文采不错,并没有示弱。

    他可是皇帝,皇帝是真龙天子,区区一山神而已,他写封信请一请,已经很给面子。

    红尘接了手书,点燃,很简单地道:“岳渎真官,土地祗灵,若有怨言,当面陈情。”

    念到第三遍,周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红尘猛地站起身,皱眉怒道:“矫情个什么劲儿,到底有什么事儿赶紧说清楚,再捣乱,姑奶奶上告天庭!”

    话音未落,旁边山林中沙沙作响。

    皇帝御座前的空地上,忽然出现一道光影。

    众人都忍不住注目。

    先是出来一个人,很虚幻,明显不是真的,五官一点点变得清晰。

    “咦?这不是霍青云?”

    有人喊道。

    皇帝眯着眼睛想了想,这人是御林军的一员,很忠心,也有点儿本事,他还想着要磨练磨练,以后说不定可以独当一面,大周的武将还是青黄不接,该好好培养培养。

    所有人的注目下,霍青云立在在一个帐子前,脸上带着笑:“五小姐,来来,请你尝个好吃的,难得能吃到。”

    那帐子也很眼熟,就是大家用的,青灰色的普通帐子,看守在前面的丫鬟服饰,应该是哪个宗室千金。

    陈琳就揉着眼睛从里面走出来,胳膊搭在小丫头的身上,一脸娇憨稚气,模样可爱的很,拖长了声喊:“是什么?”

    众人满头雾水,谁也不知这忽然冒出来的‘幻象’什么意思,不过总算是明白这是幻象。

    霍青云从身后拎过来一只麻袋,里面明显有只活物,在不停地扭动,还传说细细弱弱的叫声,不过声音很小,好像被堵住嘴的样子,他随手打开,从里面揪出来一只大狍子。

    “狍子?”

    一行人愕然。

    这狍子长得很肥,比鹿还可爱漂亮点儿,也许说狍子漂亮挺奇怪。但在场的人都觉得这一只毛色鲜亮,模样比较着看,还真有几分特别。

    只是那一双大眼睛里,露出惊恐的神色。含着泪光,楚楚可怜,嘴巴上还缠着一圈粗绳子,让它连叫也叫不出口。

    男人们撇了下嘴,心下无语——不会就因为霍青云打了只狍子。山神就要生气?

    邵将军皱眉,压低声音,嘀咕了句:“它们不是也弱肉强食,怎么着,老虎吃得,我们吃不得?”

    方怡一扭头,把脸埋红尘肩膀上。

    她终究是个女孩儿,和男人不一样,天生怜悯弱小:“多可怜,放了它就好了。”

    正说话。就看见霍青云十分娴熟地升起火,把那狍子拖到火堆前面,又随手取出一把刀,比划了下。

    大家还以为他要一刀宰了傻狍子下锅,却见他十分轻巧地划开了狍子的肚子,一伸手,从里面掏出个东西来。

    众人目瞪口呆。

    幻象的角度很明确,清清楚楚地落在那东西上。

    “呕!”

    方怡吐了。

    现场静了静。

    那是一只小狍子,已经成了型儿,能看出模样。甚至那个胎、儿没有死去,还在蠕动。

    下一秒,母狍子疯狂地挣扎,四肢明明都被捆死。肚肠、破裂,地上一片鲜血,它却挣扎着想凑到凶手身前去。

    霍青云很随意地瞥了一眼,一抬脚踩住母狍子的腿,一伸手,又掏出一只。

    众人:“……”

    “知道吗。像什么牛啊,羊啊之类的也是一样,这样的最鲜嫩可口,还纯净,烤好了不用太多作料,吃一口鲜香无比,别的都及不上。”

    他轻轻地道,不是那种得意洋洋的口气,就是再寻常不过了,可大家忍不住觉得身上发寒。

    陈琳显然也有点儿恶心,侧过头去,呸了一声:“真是的,你这什么毛病?”

    “想不想吃?”

    霍青云失笑。

    陈琳略一沉吟,坐下来舔了舔嘴唇:“反正都让你给猎杀了,那就吃!”

    霍青云轻轻松松地点头,取了早就削好的木条,把小袍子串上慢条斯理地开始烤。

    火焰燎过去,油水滴下来,母狍子的挣扎越来越弱,嘴虽然封着,可看它的表情,众人也仿佛听见阵阵哀鸣。

    很快,色香味俱全的烤肉就好了。

    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认认真真地吃肉。

    陈琳一边吃,一边笑道:“你可真不是个好东西,都答应人家红尘放了,扭头又去抓。”

    “唔,我就不让红尘小姐知道了,虽然可惜了点儿,不能让她也享受享受美味,不过,我想她宁愿不享受,也不会喜欢知道此事。”

    霍青云一本正经地道。

    陈琳大笑:“你可真是个好人!”

    红尘的脸色瞬间铁青。

    其他人也鸦雀无声。

    皇帝都很不可思议,一时竟不知该做什么反应。

    好半晌,徐太傅气得跳脚:“真是,真是,有辱斯文……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怎么如此荒唐!真是粗鄙武夫!”

    周围的武夫都扭头看他。

    可那是徐太傅,他们也只能忍气吞声,毕竟这位并不是那等迂腐文人,也没瞧不起武将过,这次大约是被气疯了。

    众人都不由自主地怨上霍青云,这都什么跟什么!

    其实大周权贵圈子里,什么新鲜事儿都有,那帮子武将,虽然觉得霍青云吃这东西有点儿不地道,到也无妨,不过是特殊点儿的爱好罢了,在这个人吃人都寻常的时代……无论吃什么都不新鲜。

    “要说这兽类的胎、儿怎么吃最好,还是活生生的才佳,母体也要活着,味道才美,要是不小心让母体死了,那味道就得下一档次。”

    霍青云撕咬了一口,深吸口气,舒展开两条大长腿,拍了拍脚下已经没了声息,却还一抽一抽的母狍子。

    众人:“……”

    风忽然大作。

    乌云罩顶。

    周边的花草树木全都响动起来,不远处无数狂吼。

    现在所有人都能感觉到那些百兽的愤怒。

    徐太傅咬了咬牙,这会儿若是霍青云在,他能跳脚过去上演全武行。

    他老人家虽然是文人,却也领过兵,打过仗的。

    红尘叹了口气。扭头拜倒:“陛下,民女愿前去劝服山神,让百兽让路,只是事后霍小将军如何。民女的确无能,解救不了,还望陛下海涵。”

    皇帝皱了皱眉,也懒得管霍青云,眼下是他自己惹下的祸。难道还要君王给他背黑锅不成?

    “罢了,阿尘去问问,看看山神究竟想如何,让霍青云赔罪也无妨。”

    他这个当皇帝的,其实很有些能屈能伸的品质,毕竟是一个曾经被别国军队像撵老鼠一样撵过的皇帝,必要的时候,连他自己向山神服软,他也不介意,完全是能屈能伸的很。

    红尘点点头。举步就向前面走过去。

    方怡提了口气,咬住嘴唇,只见她步伐很稳,不疾不徐,一路走到那群动物身前,低下头也不知说了什么,百兽就排排坐,很顺服地抬着头听她说话。

    前排一圈权贵大臣眼珠子都快瞪出。

    要不是刚才看到的场面太惊人,他们怕是都想怀疑一下,这百兽齐聚围攻御驾的场面。是眼前的小姑娘演的一出戏。

    高山仰止啊!

    所有人默默记住红尘的名字。

    以后要是家里出了什么世俗手段解决不了的麻烦,立马别犹豫,还是找这位小姐,至少实力强横。大家都亲眼看过,靠谱!

    红尘现在是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靠谱,她觉得麻烦的很,这事儿按照她本来的想法,是半点儿不愿意管,霍青云那人简直让人没法说了。

    “我知道你生气。但大周天子,龙气尚在,大周的气数也未尽,你身为本地山神,若是惊扰天子,恐怕不是一件好事。”

    红尘叹了口气。

    这里面的门道,她也是听玉珏空间的人说的,神仙都不能随便插手人间事,否则结下因果可不是闹着玩,说不定一不小心就陨落,从此神魂散于天地之间,连轮回转世的机会也没有。

    就连修行之人,也有很大一部分,明明知道身在公门好修行,还是不愿意和权贵打交道,更不用说皇帝。

    因为拿捏住分寸是极难的事儿,万一一不小心,多年修行毁于一旦!

    这等事,也不是只发生过一次两次了。

    红尘的话音未落,大地就震动了下,她想了想,抬头扫了一眼,伸出手叫了声:“来。”

    躲在一只大老虎后面的一家三口,就慢慢悠悠踱步出来,一只母狍子,带着两只小狍子,晃悠到红尘面前,舔了舔她的手。

    红尘眉眼顿时柔和,摸了摸它们身上的毛,低声道:“投胎转世去吧,别恨别怨,来世为人。”

    说着,她咬破自己的嘴唇,拿出一张纸,写下一封契书。

    轻声念道:“以红尘之名,契书高知天地,霍青云欠下三狍子因果,牵连三生,必要偿还。”

    说完,金光闪了闪,契书上的字一闪而逝。

    红尘笑着摸了摸小狍子的头:“去了地府转世投胎,来生让霍青云给你们做牛做马,狠着劲欺负他,让他生不如死。要是还不解气,你们也烤了他来吃。”

    那三只狍子抬起前腿拜了拜,一眨眼,就很欢脱地越跑越远,消失不见。

    动物总是很单纯,红尘眉眼低垂,又拍了拍土地:“我也不阻你,你要是不解气,随意教训罪魁祸首便是,但今天你可要让路,别真让天子动怒,怎么说,他老人家也没到龙气衰微的时候。”

    一阵清风吹拂,那些动物终于慢慢离去,离去之前,还一排一排地,恭恭敬敬地给红尘见礼。

    后面一群权贵看得目瞪口呆。

    红尘其实心里明白,这些家伙的尊敬,是因为她用灵气滋养这片土地了,也因为山神就附着在她身边,两个人平等地交谈,它们没有大智慧,却有自己的直觉。

    不紧不慢地,足足花了小半个时辰,前方的百兽大军才退散干净,只留下一地腥、臊、味。

    皇帝也吐出口气,连忙紧张地下令开拔,至于霍青云,谁管他!现在皇帝连叫他过来训斥几句的心思都没有。

    幸好接下来的行程,再也没出现什么意外,一路快马加鞭,连预定好的游玩都通通减去,终于平平安安回到京城去。(未完待续。)

    P:&bp;&bp;因为非法关键词折腾了半个小时,终于好了……汗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琐碎
    &bp;&bp;&bp;&bp;“快,快,多烧热水,可得好好洗一洗,洗去霉气。”

    罗娘亲自出马,抓着红尘跳了火盆,又把她抓到浴室里去各种洗刷。

    徐太傅是亲自送她回的家,一见面就被那一家子飞白眼,实在看不下去,哭笑不得:“你们家红尘小姐因祸得福,马上要得大富贵了,不高兴便罢,怎么还这等表情?”

    富贵什么的,大家伙是没瞧见,反正这阵子担惊受怕是受够了,罗娘还好,小严甚至有几日情绪暴躁,想冲进皇宫宰了皇帝,后来听说皇帝不在京城才稍微平复。

    大家提心吊胆了好几个月,这会儿活撕了一帮朝廷官员的心都有,怎么肯给徐太傅好脸儿?

    “关我何事?”

    他也只能嘴里嘟囔两声无辜,老老实实走人。

    红尘洗完澡,披散着头发,让罗娘给她拿柔软的帕子轻轻擦拭,四下看了看,没看到林师兄的人。

    自家这位师兄一向神出鬼没,就连自己也难知道他的行踪,歇了会儿,到了晚饭时候,金青领着薛柏桥进门。

    金青一看红尘,眼睛闪闪发光,结果一转头,薛柏桥已经端起雪白的瓷罐,把里面的汤呼噜呼噜全吞了下去。

    “呼呼,烫!”

    嘴里喊着烫,一边吐舌头一边还不舍得放手,气得金青横眉怒目:“不是给你准备的!”

    薛柏桥笑眯眯摸了摸耳朵只当没听见。

    大状元郎也拿他没办法,只能转过脸去不看这伤眼的家伙,坐在红尘面前,摆出一副很乖巧的模样:“姐,我听翰林院几个朋友说,陛下命人挑选封号,要封您做郡主呢,是不是真的?”

    “嗯。”红尘点点头,“以后别喊我姐了。”

    “啊?为什么?”

    金青闻言一怔,不安地挪动了下脚。明明已是风度翩翩少年郎,却露出几分稚气来。

    “辈分不对。”

    红尘忍不住掐了把他还是很嫩的脸,“哎,这小肉可真是少了许多。掐着没以前软和。”

    就在两年前,金青还带着点儿婴儿肥,身子圆润,个头也矮,如今吃了鬼谷调养的药。抽长身条,个子长得比红尘还高一头,五官也长开了,十分俊美,却再无当年可爱,想了想,还真是让人遗憾的紧呢。

    金青乖乖让红尘掐,眨了眨眼,恍然大悟:“对哦,娘娘是姐姐的祖母。还真不好再叫姐姐。”

    以前红尘虽然知道金青的身份,但她又没回夏家,有个公主娘亲,也和没有一样。

    金青这孩子是皇帝老来子,年纪比他的侄子们还要小很多,红尘可不想跟他论什么辈分,也就这般混叫了,但若是皇帝下旨,真封她为郡主,称呼方面。到底要讲究一点儿。

    咦?

    那么说,林大哥和红尘姐同辈,也是他的晚辈儿了?要不要叫他声叔叔舅舅什么的?

    念头一转,金青张了张嘴。嘿嘿一笑,硬生生把话吞回去,这话可千万别说出口。

    “对了,我听说北燕竟然释放了大雍的蔡奇蔡丞相。”

    这话一出,连罗娘和小严这般对朝政其实不大精通的,也瞠目结舌:“真的假的?”

    蔡奇乃是大雍赫赫有名的宰相。也是权相,做顾命大臣十三年,权倾朝野,门下弟子把持了整个大雍上下,三年前大雍的新帝成功坑了蔡相爷一把,害得他被北燕擒获,新帝这才顺利亲政,可现在蔡奇被放了回去,大雍的皇帝恐怕要坐蜡!

    那位宰相是先帝留给他的顾命大臣,又是名望甚高的明臣,入北燕多年,誓死不肯叛国,在大雍的声望到比以前更重,再加上他留在朝廷里的那些门人尚未被清理干净,蔡家也是大家族,同气连枝,势力不容小觑呢。

    不过,雍帝也不简单。

    在众多兄弟中,愣是装聋作哑,装疯卖傻,骗得蔡奇扶持他为君,表现出一副倚重丞相倚重的不行的样子,恩赐他免死金牌,让他的女儿为皇后,许诺蔡家小姐一旦产子,必定立为太子,还是当着满朝文武大臣的面说的,结果刚刚稍微有了点儿实权,坐稳了位置,就很果断地忽悠蔡奇亲自出使北燕,顺手又挑起战争,坑了蔡奇,让他再回不了大雍,那手段,看着粗糙,但每一步细想都让人不由得恐惧。

    红尘微微一笑——林师兄以前就说过,这位新任的雍帝,恐怕会成为大周的心腹大患,是个能耐人,从他第一次在朝中提及,要立皇后所出嫡子为太子,甚至还真敢让蔡皇后生下儿子,如珠如宝地宠爱时,他就察觉出来。

    这是让蔡奇木秀于林呢。

    大雍朝那帮子朝臣,明面上不说,怎能不觉得蔡奇很碍眼?

    此计策很是隐晦,若不是把蔡奇的性子摸得透彻,又确实有把握能看得透那帮子朝臣的人,恐怕根本不敢用,更不要说成功。

    一个厉害的君王,一个曾经权倾朝野,现在也有野心,有威望的丞相。

    大雍内乱在即。

    “看来林师兄快从北燕回来了。”

    红尘失笑。

    金青愣住:“林先生在北燕?”他眼珠子一转,登时吓得跳起来,“姐你是说,蔡奇能回大雍,是林先生的……筹谋?”

    一着急,顿时忘记刚才还被要求不能叫姐姐。

    好在红尘也不介意,此时还没受封,以后再改也一样。

    “蔡奇之名,四国皆知,大雍的强盛,至少有三五分要靠他,北燕怎么可能无端端放人?现在北燕,怕是只有林旭有这等翻云覆雨的手段了,不是他,还能是谁?”

    红尘面上笑,心里却叹了口气。

    鬼谷先生一向不喜欢林师兄搀和这些事儿,想把他当下一任鬼谷主人培养,可要是他会听话,也就不是林旭。

    她能猜得出来,旁人也猜得出,鬼谷弟子,声名远播。一入红尘,面对的便是风急浪高,也不知大雍那边,君王雷霆一怒。林师兄会不会有危险!

    房间里安静下来,一行人默默吃饭。

    薛柏桥吃着吃着,也恭喜了红尘一声,笑曰:“下一回京城众位闺秀评谁最美,我们红尘说不得也能问鼎。”

    一句话把姑娘们逗得大乐。

    罗娘此时才有点儿回过味:“小姐。难道陛下真能给个郡主?”她一开始听说,脑子里根本没有概念,哪怕现在读书多了,还回了京城,可谁也不能指望一小户人家的小家碧玉,能弄明白朝廷的郡主能带来多大的好处!

    最多也就觉得应该很了不得!

    主要是红尘表现得也太云淡风轻了些。

    “还没确定,不过连薛小侯爷都这么说,应该是八九不离十。”红尘莞尔一笑,眼看罗娘掰着手算,“普通大家小姐还有两个贴身丫鬟伺候。那咱们也得准备几个丫鬟?最起码要四个吧?要从外头买,还是从咱自己人里面挑?”

    罗娘闷头在那儿琢磨。

    红尘也不去说她。

    这事儿说着好像就在眼前,其实恐怕有的拖延,大周朝廷办事的效率,她可是见识过。

    等皇帝下了旨意,礼部准备好,正正经经地送来朝服,登记在册,行过册封礼,大概连年也过了。

    当然。下圣旨,把待遇提上去,应该没那么慢。

    于是她也懒得惦记,有这工夫。还不如操心操心罗娘她们的考试。

    离考试可只剩下十多天了。

    本来早该考过的,奈何前阵子京城女学似乎出了点儿事故,邹先生甚至不惜坏了规矩,愣是拖延考试时间,有些考生到高兴,能抽空多复习一下。可一小部分普通人家,远道而来的少女却很是头痛。

    京城居,大不易,多呆一日,钱就多花不少,大家小门小户的,身为女子读书就极难了,盘缠更不多,邹先生不缺钱,也体谅她们,就自掏腰包资助一二。

    好几家客栈让女学包了下来,免费供考生住,还提供简单食物饱腹。

    也幸亏一般考女学,贫寒人家少之又少,女孩子本就不比男儿,稍微困难些的人家都舍不得让女子读书,就是读,又怎可能和那些行走坐卧自有规矩,刚启蒙就请了各类教习悉心教导的大家闺秀?

    能入女学,多是贵族千金,除了读书,还为了积攒人脉,将来出嫁也多个手帕交帮衬一二。

    罗娘她们的身份,其实不该考京城女学,就是进去读书,怕也要受排挤,可这帮姑娘到是被养得心气高了,就是想去读,一来这是最好的,二来离家近,就在国子监南面,还没有要求一定要住校。

    至于排挤……红尘听了小严的那点儿担忧,就忍不住笑:“你们要都考进去,怕是能抱团排挤别人了!”

    真当京城女学好进?每年能有二三十个考进去就算多了,若罗娘她们一行人真的有能力全部考入,别说全部,就是有一半考进去,那说不得也把新生名额占了三分之一以上。

    前面有两批学生刚刚进行完,虽说考题绝对不同,不过,红尘还是想办法让老参它们帮忙,弄到了试卷过来,让罗娘她们尝试了下。

    只说笔试,谁都不觉得难,还觉得挺简单,罗娘洋洋洒洒答的试题,金青看了都缩脖子,生怕红尘认为他的水平连压服一女子都有些难,还是要再进行几轮魔鬼训练。

    女学的考核,一向是分批次进行。

    她们没有贵族身份,虽然有推荐函,却属于平民考生,时间最晚,到了她们考试时,也没多少人关注,上面两场考试,考场外人山人海的盛况,她们是见识不到了。

    红尘对罗娘她们考试很重视,甚至比自己考试那一回还重视得多,不光帮着制定各种复习计划,到了这会儿,更是一早把所有要用的东西准备好,又亲自制作了各种符箓,一准儿能保平安。

    临赴考,她哪儿都没去,就窝在书房里抄写文昌帝君开慧咒,写好了便让那些女孩子去供奉。

    金青偶尔邀请同窗来家,一下子见看到外面墙上,树上。贴满了开慧咒,顿时觉得十分新奇,金青可是状元,还是最年轻的。他家里的事儿不知多少人好奇,一时间开慧咒成为时尚,但凡读书胚子都要去求几个回家,每日念诵抄写,挂在书房。床头,还开发出直接写在衣服上,发带上,甚至身上的各种用法。

    这到也没什么,不过……

    金青苦着脸,可怜巴巴地跪坐在书房里,偷摸摸斜觑红尘一眼。

    最近好多人跑到家门口,想求红尘亲自抄写的开慧咒。

    据说是只有他们家的最灵验。

    金青气得不轻——便是真心灵验,那别人也没体验过又怎么会知道,不知哪个胡说八道。多嘴多舌,竟给他们家找这等麻烦。

    红尘正抄书,叹了口气:“没什么大不了的,也不关阿青你的事,他们又不敢闯进门,咱们只当不知便是……今天不是要去翰林院?赶紧出门,万一需要见驾,晚到可不成。”

    新科士子们,都齐聚翰林院,等待吏部派官。

    大周朝的规矩。吏部派官之前,他们还要经过翰林院选拔,其实就是把最顶尖的那一批选出来,供万岁爷阅看。若是有相中的,陛下会亲自安排。

    这当然是很大的荣耀。

    可其实金青不太乐意,他还是想去地方上正正经经地任一县令什么的,做一些实事,但皇帝选中了谁,大部分就是安排在京城。多数去翰林院干点儿清贵体面的差事,偏偏这种情绪他还不能表露出来,别的皇帝他不知道,但大周现在这任皇帝,如今绝对不喜欢臣下自作主张。

    时间一日日过去,一晃眼就到了罗娘她们应考的日子。

    红尘正好有闲暇,便随她们一起出门,在考场附近的酒楼里定了一间雅间,准备了一桌子酒菜。

    大周别的且不说,但在饮食方面,其它国家绝对比不上,朝中权贵,大部分属于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一类,尤其是皇帝的御膳,号称天上地下,无奇不有,京城里随便一家酒楼,菜色都做得非常精致,看起来还挺可口。

    红尘照着招牌菜点了一桌儿,尝了尝就发现薛柏桥这位小侯爷,平常总说别人家做饭,再是花样繁多,再怎么刀工精致,却还是匠气十足不好吃,这话实在有失偏颇!

    人家酒楼里中高档次二两银子的席面,那也是颇见水平,她觉得其实并不比五两银子,甚至十几两银子的上等席面差,仅仅是菜色上少些。

    红尘细嚼慢咽,吃到自己喜欢的,或者符合罗娘她们口味的就记一下,不知不觉就时间流失,一转眼天都黑了。

    考试终于结束。

    书院角门打开。

    一群少女鱼贯而出,登时有不少人蜂拥而上,把那些少女团团围住。

    罗娘和小严领着十多个姐妹,施施然向酒楼的方向走,还有不少人围着她们问:“这次的题目难不难?”

    “考得怎么样?今天是策论吧?”

    “听说是邹先生亲自监考,真的还是假的?”

    红尘趴在窗户上看下去,嘴角噙着笑,玉珏空间里还有人唠叨——“看来无论什么地方,只要有考试就一个样子,我们那儿每年高考,考生们那简直是宝贝,别管什么都要给他们让路,你们那儿竟连个普通书院考核也这么热闹,看来还真文风鼎盛。”

    “二位别争,别争,做人总要有个先来后到,这位公子先来的,只要他买,画就归他。”

    “……我先定下,让人取银子去。”

    “那怎么行,既然您没带着银钱,说明与此画无缘,不如就让给夏某?”

    正等罗娘上来,楼下忽然传来很有穿透性的声音,红尘心下好奇,和周围别的雅间的人一样,都探头向外看。

    酒楼底下有个青年书生,正摆摊卖东西,看桌子上的东西到是很零碎,有古籍,有字画,还有一些沾着些许灰尘的古董瓷器,古兵器也有几样。

    周围就有人嗤笑:“怎么在这儿卖?”

    国子监还有几个书院旁边,按说就是卖东西,也是卖书的多。

    店小二显然早了解过,笑呵呵作揖问好:“这书生说是今年又名落孙山,家里的产业都卖得差不多,只剩下些祖上传下来的字画玩物。干脆拿出来换银子,准备再苦读一年,我们掌柜的也是看他斯斯文文,人又可怜。就让他在门口摆摊了,不过这书生可不怎么会做生意,笨拙不堪,连叫卖都不会,这都两天了。也没做成几次生意,今天说是又新拿了一些字画,看样子还真能赚得到钱?”

    这会儿就有两个富贵公子哥儿立在摊子前面,看样子还起了纷争。

    其中一个就是薛小侯爷。

    另外一个竟然是夏世杰……

    两个人都相中一卷古画。

    “哎?你这人怎么回事儿,懂不懂规矩,我正看呢,你抢什么?”薛柏桥一扬眉,脸上就带出几分怒气。

    夏世杰很随意地笑了笑:“若是您已经买了,夏某自然不会夺人所好,可您既然没拿着银子。那夏某出手,到也没什么吧。”

    “你……”

    薛柏桥气得脸上飞红。

    他到也不是非买不可,就是一看夏世杰要争,他就不爽快了。

    不过,那书生瞧着到更想要现钱,叹了口气,低声道:“公子见谅,虽然您是先来,不过小生需要银子急用,这……”

    薛柏桥的脸上顿时一黑。

    红尘举目远眺。看那画看得不是很清楚,毕竟离得远,不过因着是正上方,到也看到一点儿。画明显是经过做旧处理的,还是很粗糙的处理方法,只有不懂行的人才能被蒙骗过去,稍微懂一点儿鉴定,哪怕半个行家,怕也不会要这种破烂玩意。

    不过……红尘掩住唇。扑哧一声,眼珠转了转,高声喊道:“小侯爷,您今天红光满面,很有福运,东西就别买了,快上来喝杯酒,好让我也沾一沾运气。”

    薛柏桥一抬头,看见红尘,脸更黑,不过,还是放下手里的画卷,老老实实登楼,进了门一屁股坐下,气哼哼灌了杯酒:“你请客,我要吃你亲手做的!”

    红尘笑眯眯摇头:“是该你请客,今天这顿饭你来结账。”

    薛柏桥:“……”有这么欺负人的么?想要的画没到手,让眼前小妮子的亲哥夺了去,他还得请客?

    红尘却是一本正经:“你今天运气这么好,不破点儿财中和一下可不好呢。”

    薛柏桥一头扎桌子上:“我运气好?你是没看见,那幅画……”

    “看见了,有夹层嘛。”红尘笑了笑,那画比寻常的画作稍微厚重些,看边缘,看质地,应该是两张画纸黏在一起了。”

    薛柏桥猛地一拍腿,红光满面:“对啊,你看看,外头还做了一层伪装,里面肯定有好东西,我这么多年买古董,从来是亏本的时候多,今天让我捡一个漏回去,看林旭那混球还埋汰我不!”

    林旭经常叮嘱,让他去买古董什么的,身上只带一两银子,千万别多带,反正就是被骗了,骗个一两半两的对他也不算什么,只当拿去施舍乞儿便是。

    薛柏桥一想起来就生气!

    红尘脸上的笑意更浓:“所以啊,你都能看得出来那画做了手脚,里面保准是垃圾,不买才对,买了又得破财,看看,你今天差点儿就买了,结果身上没钱,还有人出来帮你挡灾,这运气还不算好?”

    薛柏桥一怔:“你是说?”

    红尘低声笑道:“前阵子酒楼说书先生说了个我写的本子,有一人一时好心,买了乞儿的一幅画,结果不小心湿了画,竟发现后面贴着另外一幅,那幅竟是名作,他也因此大赚一笔,买了药回去给母亲看病,我看啊,这书生八成是听了说书先生的话,才动了这等歪脑筋。”

    薛柏桥扑通趴在桌子上,懒洋洋地不肯吭气。

    他也是听了说书先生的故事,这才一下子就发现刚才那幅古画的不同寻常,还真以为自己走了运,没想到竟是遇见了骗子!

    一转念,他又想起夏世杰来。

    “嘿嘿嘿,夏世杰那混球这会儿洋洋得意,回去非得气死不可,那幅画虽说不算贵,只要八十两银子,可谁不知道过两天是邹老太爷的寿辰,他老人家太贵的礼物不收,到是喜欢点儿稀奇古怪的,说不得他就是给那位老人送礼。”

    闻言,连红尘都摇头:“希望他长点儿心,提前撕开看看,别直接送才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美人图
    &bp;&bp;&bp;&bp;谁有工夫关心什么夏世杰李世杰还是王世杰的,红尘家一口气考出十八只女学的学生。

    今年京城女学招生招了六十九人,历年比较,算是比较多,可十八只出自一家,还是颇为引人注目。

    尤其是小严啊,罗娘啊她们,乍一看真不像那等才女,身上虽已经没了风尘味,可多年艰难生活在她们身上留下的痕迹,却不容易抹除。

    好多去参加考试的女学生们,一见她们就自动自发从心里疏远,实在是气场太不同。

    罗娘往那一站,人长得虽然不丑,可她不是娇小姐,在家从来不使唤婢女,她也没婢女,洗衣做饭都是自己来,手背上的皮肤,到后来被红尘盯着仔细保养过,可还是无可避免地留下一些创痕,手心里,手指头上,都有老茧,与别的姑娘那纤纤玉指没法比,身材不算高大,可这两年来每日锻炼,让她的身体变得很健康,皮肤偏黑一点儿,肌肉结实。

    京城的女孩子还是流行文弱纤细之美,人们偏爱的也是那等有如弱柳扶风的姿态。

    再说衣服,虽然是考核,但她们还是照常穿令自己最舒适的衣服,不要绸缎,全是棉布。

    那些女学生乍一看她们这一行人,都不觉暗自揣度,猜测这是哪来的,也不免腹诽几句——京城女学什么时候考核标准这般低下?

    这还是因为本场考核,来的并非那些豪门大户家的千金,最多家里有些银钱的中等人家而已,都谨小慎微,并不习惯与人起冲突,要不然两边非要没参加考试之间就闹起来不可!

    罗娘她们心中也有些不安,只是一参加考试,就自动进入状态了。

    这两年来,她们几乎是一月考一回,考到现在。别管考什么,从不怯场。

    就是不怯这两个字,第一时间就吸引住那些考官的眼光。

    考生们可能不知道,但身为考官。坐在高台上,见多识广,见得闺秀们数不胜数,一眼扫过去,一个考生值不值得关注。就能看个八九不离十。

    罗娘她们穿着一样的衣服,有着颇为相似的气质,大大方方进入考场,连邹先生都笑:“这回咱们生源还行啊。”

    女学的考核,从来都是前两轮是重点,考中的学生差不多都能定下。最后一轮的考生,大部分时候只是陪跑,连书院里的先生们,私底下都不大重视。

    但平民女子的基数够大,偶尔还是能有几个出类拔萃的冒出头的。

    就像被夏家捞到手的方知。还不是七岁那边送她姐姐参加女学的考核,结果姐姐没考上,她到无意间引起夏家大长老的兴趣,被忽悠进了夏家。

    现在人家方知亲手打造的皓月剑,被陛下相中,选入宫中成为天子佩剑,她也一举成名天下知,还没有正式开始打造灵兵,已经不知多少人想预定方知小姐的作品了。

    方知也是知恩图报,对夏家那是忠心耿耿。不知多少人开了多高的价码,想把她笼络回去她都不肯,这等性情坚定的好女子,可比一般权贵家的小姐强得多。

    邹先生只闲话了几句。没太在意,这一场是策论,主要还是看文章。不过,收了卷子之后,那一帮考官到不自觉认真关注了下。

    结果一看,就看得面面相觑!

    “什么?二十份上等的卷子?”

    邹先生同样瞠目结舌。

    其他人都愣住。要是让别的书院知道,还不知要怎么嘲笑他们……出一份考题,愣是在一轮考核里弄出二十份上等的答卷,这不是泄题了,那就是题目太简单不像样。

    “上两轮考核都很正常!”

    第一轮上等的卷子是十一份,中上的有十八份,第二轮也差不太多。

    这两回的考生来源都是京城显贵人家的千金,考得好很正常。

    邹先生皱眉:“用的是正常考卷吗?”

    一个年轻的考官看了看手里记录册子,低声道:“因为上面两轮合格的考生招到四十九个,人数不少,我们第三轮试卷用的最难的。”

    这也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如果前两轮合格的人数少,第三轮就放放水,用简单些的卷子,如果前两轮人数足够,第三轮就用正常的,或者偏难的。

    京城女学享誉天下,招生肯定不能滥竽充数,但若是学生太少也麻烦,学生数目不够,有些和别的书院一块儿组织的活动就没办法参加,也是麻烦,所以免不了有矬子里面拔将军的时候,第三轮考核放放水,招收几个平民女子,还能提升女学名望。

    可一口气这么多上等卷子……

    邹先生按了按眉心:“再复核一遍。”

    一群考官又去复核,连邹先生也出马,但这二十份卷子,你就是使劲挑刺,除非重新定标准,把其他两场的优秀的上等卷子都打回中上等去,否则,这些答案就是非常完美,文章就是十分出众,想不承认都不能。

    邹先生只能苦笑一声:“罢了,登记吧。”

    考官们也没办法,总不能为了好看就随意胡乱判定考生的成绩,只是一旦登记在册,旁的书院也要看的,事实上,很多书院都会关注别家书院考生的成绩。

    二十份上等试卷一出,还不知那帮家伙怎么想!

    之后没过几日,邹先生她们都麻木了,早不在乎旁人的想法,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今年自家女学必然要与众不同一回,不管怎么样,其实这结果还不坏。

    十几个或者特别,或许和别的大家闺秀有所不同,却是资质绝对不差的女子入学,怎能说是坏事!

    得天下英才而育之,可不只是那帮男人们才能有的愿望!

    红贴贴出去,家里但凡参加考核的都得了好结果,红尘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酒菜。

    罗娘她们出来吃饭时,面上到没太多喜悦,可双目都隐隐发红,还有几个女孩子忍不住失声痛哭。

    红尘没说话,任由她们哭一场。

    其实考核不难的,虽然才学习了短短三年而已。甚至她们也只享受了一年地狱般的训练,但应付这样的考核,应付旁人学了十几年都不一定能考好的一场考试,她们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困难。似乎以前神秘莫测的书院生活,忽然就变得触手可及。

    可罗娘隐藏在心底的自卑,甚至连走在阳光下,也忍不住向阴影里躲避的自觉,一次又一次冒出来。

    小严一回想过往。就一夜夜睡不着。

    在杞县时,罗娘她们也不是没人倾慕,甚至有书院里前途无量,才气十足的青年学子,给小严送情诗,操琴唱曲,表达爱慕之情,情感殷切而真实。

    也有小小少年,正正经经地跟家里人商量过,排除万难。请人做媒,真心实意地想把没家世,连来历都不很清楚的女孩子娶回家,那是下了大决心的。

    有一次,小严甚至动了心。

    杞县一个耕读传家的秀才郎,才十八岁,温柔体贴,又很尊重人,尤其是尊重女人,他写的缠绵悱恻的情书里面。甚至承诺一生只娶她一个女人,就算将来小严不能给他生下孩子,他也宁愿从弟弟那儿过继一个回来,也绝不纳妾。

    连红尘听了都惊讶无比。

    她可没见过哪个男人不纳妾的。就是书香门第,不要正经的妾,也少不了几个通房丫头,讲究点儿的人家,女方还要送一个试婚的丫鬟过去,但看这小秀才的意思。那是真心实意只守着一个女人过活了。

    别说小严动心,红尘这心都有点儿波动,玉珏空间里好些喜欢听八卦的都笑眯眯叫嚣,要是这门亲事成了,那小秀才真能做到他保证的一切,他们就凑一凑,给小严送一笔丰厚的嫁妆。

    可惜,小严还是没拿到。

    红尘都觉得十分之可惜,只是她自己是吃过婚姻苦头的,自然不会勉强自家姐妹去嫁人,哪怕那个人选真的看起来很不错。

    小严也是今日考上了女学,从今日起就再不是贱籍的女子,才失声痛哭,一边哭一边说:“我不嫁人,不去祸害人家,像我这样的,谁知道还生不生得出孩子,怎么能指望一个好人!”

    罗娘搂住她,也嚎啕大哭。

    红尘喝了点儿酒,大笑道:“哭什么,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不嫁人也无妨,将来咱们永远生活在一起,你们老了也彼此照顾,想要孩子的,咱们收养几个,好好调教一番,不比自己的亲生儿子差太多。”

    话音未落,罗娘就吓白了脸,一扭头怒道:“别说了,谁也不许在小姐面前胡说八道。”

    她们不成亲不嫁人,那就不嫁了,反正也很难指望有哪个男人不在乎自己的过去,可红尘小姐……

    “阿弥陀佛,佛祖保佑,保佑小姐平安喜乐,阿弥陀佛,佛祖保佑,保佑小姐早遇良人!”

    罗娘双手合十,默念了几句。

    红尘小姐这么好,马上就是郡主了,怎么可能落到她们这样的地步,一定会永远一个好姻缘。

    “……”

    红尘叹气。

    好吧,就像玉珏空间里某位大能说的,女子独立,任重而道远。

    她都不太明白女子要怎么独立,只有一些朦朦胧胧的想法,也难怪罗娘她们听她说一句玩笑话,就吓得战战兢兢,生怕自己做了坏榜样,竟让自家小姐离经叛道。

    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薛柏桥,金青几个都没来。

    没办法,翰林学士邹楠的亲爹,邹老太爷今日寿诞,邹老太爷本身到不怎么要紧,可邹楠却是门生故旧无数,他还是今年的主考官,新科士子们多在京城,总不能考试刚刚结束,就把主考官忘在脑后去,自然要前往贺寿。

    薛柏桥,薛小侯爷的身份尊贵,按理到不必去,可他爱热闹,金青也去,干脆就直接以一个考生的身份,拎着一坛桂花酿,溜溜达达去赴宴了。

    金青拿了两个寿桃,还有四色点心,红尘又给他塞了一块儿砚台。

    邹老太爷也是个会玩的主儿。爱些稀奇东西,这块儿砚台是用一块儿奇石自然生成,底下还有一个寿字,颇为有趣。还一点儿都不显得昂贵,很合适。

    男人们不在也好,红尘觉得,要是金青和薛柏桥都在,罗娘她们恐怕还很难如此放纵一回。

    心里老憋着口气可不是好事。

    红尘自己写话本。就没少写某某被憋屈死,气死的情节,要是自家姐妹们也抑郁成疾几个,那就成了笑话。

    哐当!

    这边饭还没吃完,大门洞开,金青气呼呼地冲进来,坐下的时候脸都是黑的。

    罗娘的酒意一下子醒了。

    其他人也抬头看他。

    就见薛柏桥也溜达进门,脸上的表情同样很古怪。

    红尘一扬眉:“怎么了?”

    今天他们俩去参加寿宴时,金青的心情还不错,至于薛柏桥。那简直兴致勃勃。

    他想看看夏世杰会不会拿出自己那幅‘藏画’,好好露露脸。

    怎么一回来就变成这副模样了。

    金青灌了杯酒:“他算什么东西,居然敢觊觎阿尘姐……阿尘!”

    罗娘和小严她们同时扭头,目不转睛地瞪着金青。

    一开始,邹家的寿宴还是很普通的。

    邹家不算豪富,是出了名的清流,寿宴自然办的简单,去赴宴的多是文人墨客,大家谈诗论词,偶尔还有点儿放浪形骸。肆意快活的很。

    薛柏桥想看的场面也看到了。

    当时,花园中曲水流觞,文人墨客齐聚一堂,精神抖擞的老寿星坐在寿山石旁边的椅子上。笑眯眯看着这些人争相献宝。

    轮到夏世杰,他就拿出一个古色古香的画筒,笑道:“晚辈觉得自己这回捡了个漏,不过,到底有多么大,还是要请诸位品评一二。”

    众人登时就来了兴致。大家虽说不是所有人都爱玩古董,可人们对捡漏肯定是感兴趣的很。

    夏世杰身为夏家的大公子,如此郑重其事,捧上来一幅画,还神神秘秘,谁能不好奇?

    画筒被打开。

    画卷取出,平铺在桌面上。

    众人:“……”

    有个小年轻纳闷地摸了摸头:“我看风格像大李的《嬉春图》,但落款又是陈常德先生的款识,这……”

    这是哪来的四不像!

    奈何送画的是夏家的长公子,他只能把腹诽吞下去。

    另外一个过了中年的读书人凑过去闻了闻,哭笑不得:“墨迹犹新,这幅画应该超不过一个月吧,夏公子您送的就是这个?”

    夏世杰莞尔一笑:“看画的确是新作,也是伪作,不过,各位不妨仔细些?不如请寿星公过来瞧瞧?”

    邹老爷子早在一边看了,眨了眨眼,目中就闪过一抹尴尬,咳嗽了声:“嗯,是好东西,多谢夏公子,来人,快收起来,放我库房。”

    他这么一说,年轻人不好反驳,可屋里还有一帮老家伙都不乐意,佯怒道:“怎么回事儿,别吊人胃口!”

    “就是,虽然是你老邹的寿辰,可上次我过寿的时候,你丫的直接把我得的一册古籍揣走了,怎么这回……”

    老人家喝了酒,越发来了兴致,结果凑过来一瞧,登时愣了下,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好吧,好吧,收了吧。”

    其他人都愣了愣。

    连夏世杰也愕然——难道邹先生怀疑里面藏的另外一幅画,乃是极品,秘不示人,但……但他们这种身份,还有什么画有这等价值?

    两老人都如此,剩下的那几个更是不依不饶。

    邹老爷子无法,扭头冲夏世杰道:“夏公子,你应该也看得出,这画内藏玄机,不过,您真要我揭示出给大家瞧瞧?”

    夏世杰笑道:“说实话,意外得了此画,夏某也未曾见识过真容,确实很好奇。”

    这就是愿意看看。

    邹老爷子点点头,让人取来水,轻轻洒在画上,他的手保养的很好,虽然年老,手却比女子还显得纤细,手指按在画上一角,也没看他用力,稍微搓捻,竟一下子就把画给撕开了。

    “啊!”

    后面的年轻学子们都站起身向前凑。满脸惊讶,心中赞叹。

    “哎呀,这是有人用一幅假画隐藏了真画不成?里面藏的是什么宝贝!”

    “呃。”

    邹老爷子想挡一下,但哪里又挡得住。夏世杰第一个看到,一下子愣住。

    只见那幅被藏起来的画,画工到还不错,可惜只画了一只大大的北瓜。

    哪怕北瓜画的再好,它也只是个北瓜。

    下面还写了一行字——请尔吃瓜。不谢。

    夏世杰的脸顿时红透,连耳朵根都发烫,这时候他要还不知道自己被耍了,还是自作聪明地被人耍了,那他才该一头撞死了事。

    邹老爷子咳嗽了声,笑道:“别介意,其实挺好玩的,你能看得出它装裱的隐秘,也算很不错了,就当是乐呵乐呵。别往心里去。”

    其实这个局,哄骗的就是夏世杰这样,不算完全的外行,也不是内行的人,内行一眼就看得出这粗糙的装裱,里面肯定藏不住好东西,至于完全的外行,根本就看不出人家想表达的隐秘,且外行多有自知之明,不会乱买东西。自然也就很难上当受骗。

    院子里静了静,随即哄然大笑。

    好多人都戏谑地瞧着夏家大公子。

    “别生气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

    “别说教训嘛,让咱们老寿星乐一乐。公子这寿礼就不算坏。”

    薛柏桥更是笑得前仰后合,也有人过去安慰,不过这时候安慰话更刺激人。

    夏世杰气得一甩酒杯,一杯酒正好落在桌子上。

    酒渍氤氲开来。

    “咦?”

    众人一低头,都停下说笑,只见那幅冬瓜沾了酒。就慢慢变了,冬瓜隐去,换成了一个一身墨色法衣,很随意地站在旷野,表情淡漠的女子。

    一时间,好多人屏住呼吸。

    这女子……

    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一众文人眼中,忽然觉得月色更温柔,园中花香更迷人。

    以没人下酒,普通的宴席也吃出龙肝凤胆的滋味。

    “呼!”

    “质傲清霜色,香含秋露华。吾当妻之,吾当妻之,非卿不娶!”

    良久,忽然有个年轻书生蹦起来,一巴掌抢过那幅画,陶醉地把头凑过去,就要亲吻画中美人的樱唇。

    金青本来都想告辞走了,不打算搀和闹剧,结果一眼看见那酒后之画,脸色登时大变,一巴掌抽过去,就把半醉半酣中耍酒疯的疯书生扇开。

    夏世杰皱眉看着,脸色阴沉,金青瞪了他一眼,一把夺过画,抿着唇冲邹老爷子道:“老爷子恕罪。”

    说完,把画卷好装走。

    薛柏桥伸手捂住额头,哭笑不得——这小子!

    这次的榜眼于逸,还有传胪乔灵均都在,皱起眉,瞪了那个还耍酒疯,一脸迷醉表情的书生一眼。

    这人复姓欧阳,单名一浩字,也是二甲进士,文才到是有些,可他前头一共死了三个妻子,明晃晃的克妻,还敢垂涎人家红尘小姐?哪怕醉了也不行!

    …………

    现在那幅美人图,就好好搁在桌子上。

    “阿尘,你说这小子是不是太年轻?”薛柏桥见金青气哼哼,扭头翻了个白眼,“还是状元郎呢,你那么火冒三丈,谁还不知画中美人与你有关,你那会儿只当不想那书生失礼,控制住他便罢了,回头我自然想法子把画拿回来,不会再让更多人去看。”

    其实美人的画像,流落在外也不算大事,只是比较保守的人家,总觉得不大好。

    金青不希望自家亲人的画像让别人拿去随意观赏,那是人之常情,只是处理的手段,比他还不如。

    薛柏桥连连摇头。

    红尘到不认为自己的画像见不得人,只是,她有些奇怪:“怎么会有我的画?”

    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她在颍川时。

    她疑惑了一会儿,收拾了画走,也就没再多想,在颍川有那么多人看到她,偶尔有个书生随手画下来也未可知,这书生精于工笔,画的到还挺好。

    两个大男人都稍稍有些酒意,红尘干脆把他们打发走,又哄了罗娘一行人去洗漱,早早回去休息。

    本来这只是件闲杂事,一幅画罢了,在文人圈子里流传个三天五天,没有搭理自然就有新的八卦替代了去,却是谁也没想到,那日那个耍酒疯的书生,竟然来真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哪种人?
    &bp;&bp;&bp;&bp;书生欧阳浩,今年二十有六,二甲进士。

    能考中进士的,至少长得不会差,五官端正,面貌斯文,家境虽然一般了一点儿,但也是耕读传家,尤其是他既然中了进士,以后就大不同,说不得摇身一变,也是官宦人家,子子孙孙都不再会让人家称呼一声泥腿子。

    这样的条件,娶一高门大户家的小姐似乎也毫无问题。

    欧阳浩说不上牛气哄哄吧,至少人家自视甚高,一点儿都不觉得红尘会瞧不上他,当然,表现得还是诚心诚意,拿了好些礼物去找金青。

    “浩诚心求娶,还望状元郎帮忙说项。”

    看他的样子,虽不觉得女方是在高攀,心意还很诚恳,却是似乎已经把美人迎进了家门似的,表现得自信十足。

    那会儿金青正在岳凤楼,和薛柏桥他们商量翰林院的事,听伙计说有位同窗拜访,也没在意,就把人请进门。

    自从科举取士结束,同窗拜访金青都是常事,只当又是一个听说他在这儿,于是来攀关系的。

    没想到刚见面寒暄几句,这人就直接开了口,金青闻言就怔了怔,仔细打量,这才想起此人竟是那日的醉汉疯书生。今天他神志清醒,穿着打扮也很光鲜,一时到没认出人来。

    他一愣神,半晌没说话。

    欧阳浩了然,抿了抿唇,微笑道:“我听夏公子说,状元郎曾在那位小姐家借住,如今状元郎得蒙恩赐,新建状元府,不知何时乔迁,到时候浩可要讨一杯水酒喝喝。”

    金青:“……”

    他没说话,薛柏桥登时笑了,挑了挑眉:“这事儿向来是红尘小姐做主,她想让咱们状元郎什么时候搬,那金青就什么时候搬。现在可不知道。”

    “这……虽然状元郎乃堂堂君子,那位小姐想来也性情洒脱,不惧人言,毕竟都不是小孩子。此事稍稍欠妥。”欧阳浩一皱眉,叹了口气,“你们二位最好还是别太亲近,万幸我爹娘向来开明,想必也知道小姐的好处。还请……”

    金青端茶,“呵呵!送客。”

    几个伙计笑眯眯把人请出去,欧阳浩满头雾水地被赶出岳凤楼的大门,还是懵懵懂懂。

    薛柏桥从头到脚一句话都没说出口,半晌才迷迷糊糊地抬头:“这个什么什么浩,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我听差了?”

    他怎么觉得,欧阳浩想求娶红尘,此事别说八字一撇,连点儿边都没沾上,那人就像是已经十拿九稳。先摆起谱,还指责起金青来,还话里话外暗示他不介意红尘和金青可能有什么勾勾缠缠的不正当关系!

    “这是哪来的自信?”

    薛柏桥哭笑不得,就是他,哪怕假设一下,他的未婚妻不是自家的那只母老虎,而是这位红尘小姐……

    咳咳,还是别想了,想一想也知道人家小姐看不上他这样的。

    至于红尘究竟能看上个什么人,他就完全没有概念。

    不过……

    金青咬牙:“反正红尘姐能看上的。绝对不会是这种人!”

    前面死了仨老婆就先不提,这种事儿,别人会忌讳,但他们不相信什么克妻传言。要是人好,就算自家不愿意,委婉拒绝便是,也不至于说刻薄话。

    但他这种莫名优越感还是到别人那儿使去算了,别给红尘姐添堵。

    金青一着急,又忘了规矩之类。叫红尘姐姐叫熟了,贸然改口,老觉得叫小姐什么的太生疏。

    红尘看他确实不习惯,也就随他去,反正现在谁也不知道龙章凤姿状元郎,就是皇帝那个痴傻的小儿子,叫一叫也无妨,就是将来他的身份有什么改变,那帮子惯会见风使舵的大臣们,也绝不会提现在这些事儿,给他添堵。

    “还有夏世杰那个无礼之徒,谁知道他跟欧阳浩胡说八道了什么,给咱们惹下这等麻烦。”

    薛柏桥皱眉,前几日他还觉得,夏世杰受了骗,他还幸灾乐祸,似乎有点儿不地道,今天来这么一出,他到觉得那骗子未免太慈悲,八十两算什么,一口气骗到他肉痛才好。

    两个人也几乎忘了正事,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商量要不要跟红尘透一透口风,省得哪日让这家伙冲撞到,再一生气,气坏了身体不划算。

    “对了,那日我查了下,他可在京城女学兼职教书来着,别到时候再闹出乱子。”

    薛柏桥叹了口气,轻声道。

    红尘此时正忙。

    罗娘她们都考上了女学,第三轮考核一共考上了二十人,她们占了十八个名额。

    京城女学可以住在书院,也可以办理走读,入学之前还有不少琐碎的事情要做,至少得准备些礼物去先生们那儿转一圈,大家都去,你要不去就显得不合群。

    玉珏空间里有人失笑,据说是所有的位面,别管是哪里,但凡入学都是先拜先生,还有讲究的家长,四时八节都要给先生送礼,否则就不放心。

    红尘一想,她到也不算太讲究,可既然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没必要去破坏,还是得上点儿心,问题是家里出了十八个考生,书院的先生笼统算一算,也有十多个,这礼物说来简单,也不是那么好准备的。

    “不如就送些荷包之类的小零碎,小姐不是才得了新花样,到时候绣上去也显精致。”

    罗娘也愁眉苦脸,半晌想出个不是主意的主意。

    红尘叹气:“那就做点儿荷包,女先生送荷包,可书院里老先生也有几个,骑射先生是男子,不如就做些剑穗,扇面送去。”

    也只能如此,总不至于送太多重礼。

    这些不难,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出门去采买点儿绸缎回来,也不用多好,中上即可,一人买几身衣裳的缎子,再让人家给点儿搭头,人人做几身新衣服,剩下的零碎就正好做荷包。

    “家里彩线不够了。这次多买,好让绸缎庄给咱们打折。”

    家里其实并不困难,宽裕的很,这回红尘去一趟颍川。还得了许多赏赐,只是罗娘她们节俭惯了,出去买东西大多是一口气把想要的置办齐,要的多,肯定能打折。

    没办法。家里虽然富裕,人口也不少。

    坐着马车出门,刚一离开小巷子,拐弯,马车就顿了顿,停住,车夫吓了一跳:“你这人……”

    只是乍一看,戳在巷子口的是个书生打扮的年轻男子,就把难听话咽了回去,“劳驾。让一让。”

    他们现在住的宅子附近没太富贵的人家,比较偏僻,不过治安良好,大家交往起来也比较客气,车夫是不愿意随意与人结仇。

    罗娘撩开车帘,红尘一露面,就见那年轻人的眼睛瞬间亮了,脸颊上也浮现出一层红光。

    “红尘小姐?在下欧阳浩,二甲进士,排名四十三。家有良田三百亩,在京城中也有三间铺面,乃是积善人家,父亲早逝。母亲韦氏,性情一向温柔和善,若是小姐有意,在下这就请官媒来,正正经经登门求娶!”

    罗娘和小严:“……”

    红尘到是镇定自若,脸色丝毫不变。笑盈盈道:“多谢抬爱,红尘福薄,不敢高攀,还望欧阳公子早日觅得佳妇。”

    欧阳浩脸上一白。

    红尘扫了他一眼,略略皱眉,忽然又道:“小女本不该如此孟浪,但公子都到了我眼前,我总要提醒一句,才对得住良心。”

    她的目光在欧阳浩的肩膀上扫了一圈,“公子还是想一想,自己是不是招惹了什么东西,请位有道高人化解一二才好,这段日子,别随意出门了。”

    欧阳浩脸上由白转青,估计以为红尘故意埋汰人,脸上隐约有点儿黑。

    红尘却没再理会,话音未落,就踢了下车门,那车夫忙不迭驾车走人。

    走了老远,罗娘才气得跳脚:“哪有人这般无礼,简直,简直不要脸!”

    要是真心的,自己登门像话么?应该是先请长辈来探探话,双方有意,才能请媒人上门,他如此随意,还不是欺负小姐没有娘家依靠,换了别家的大家闺秀,有人敢如此孟浪,打死都不算什么!

    红尘失笑:“恼什么,人家是真心觉得自己如此做乃是直率,咱们不光应该体谅,还要受宠若惊。”

    大周其实在这方面说保守也不算保守,小女儿私底下相中什么人,门当户对,彼此有意,请长辈说和一点儿都不难。

    欧阳浩此举的确过分些,但真让那些读书人知道,最多也就说一句他是风流多情,也不会有多糟糕的坏名声。

    文人嘛,放浪形骸那也是潇洒,谁管人家家的女儿会不会困扰!

    红尘拨动了下车窗上的纱幔,施施然去看外头那些叫卖的小贩,罗娘一边摆弄针线,到是嘀咕:“小姐,刚才那疯子身上真有不妥么?”

    “嗯,肩膀上坐着个女鬼。”

    罗娘:“……”

    她发现自家小姐说起这个,那是越发云淡风轻了,明明以前只要一见到,还要忐忑个一两日。

    红尘揉了揉肩膀,转过身抱着软绵绵的被子歪斜在垫子上:“以前很少见,这两年到见得多了。”

    而且,它的玉珏空间有大半年没给她下过什么现实任务,那些大能都说是正常现象,因为她现在是玉珏正经主人,每个主人都要有一段儿考察期,一般考察期间,任务只要不是十分必要的,全部暂停,这是好事儿。

    那些大能神神秘秘,都说只要过了考察期,她就能感受到说不出的妙处。这个玉珏空间本身就很神妙,红尘觉得,以后再遇见任何事,她都不会大惊小怪。

    红尘笑了笑,忽然一伸手,把窗帘拉好,歪着头,双眼注视着空空如也的窗户,笑道:“劳烦,别挡着光。”

    说着,就拿出一道符,随手贴在旁边的车厢上。

    罗娘怔了怔,口里叹气,一缩身子,抓住身前的垫子蒙住头倒在一边装睡。

    窗户前就有一阵阴风吹过。

    一个端庄文静的少妇。端端正正地立在窗前,阳光落下来,一点儿影子也看不见。

    这一只,显见不是人。

    她定定地看了红尘一眼。咬了咬嘴唇,冲着她做了一个口型——别嫁给他!然后就化作烟尘,消失无踪了。

    红尘贴的符只是让她现形,到没打算严格控制。鬼存在于人间,虽然有违天道。但既然存在,就有存在的理由,眼前这只明显有理智,是清醒的,外人还是别轻易插手为好。

    这和煞气可不同。

    欧阳浩远远望着马车,心里忽然像被一只雪白粉嫩的小猫挠了一下。

    他不是没见过美人,蝶楼的宋诗诗,那也是绝代风华,可他见了,也就是觉得漂亮而已。

    刚才看到的美女却不一样。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让自己认真严肃,没有失态。

    “或许是梦中见过?”

    那张脸,那一双眼睛,那漆黑如墨的乌丝长发,无一处不符合他心目中最美佳丽的形象。

    欧阳浩心中忽然涌起无限的涌起——我要得到她!

    一瞬间,他觉得身上轻了轻,似乎年轻了好几岁,又变成十七八岁的小少年。

    他一咬牙,飞身上马。一口气直奔回家,冲入家门。

    他娘亲韦氏正坐在屋子里捡佛豆,似乎这几年,韦氏越发爱抄佛经。捡佛豆了,整日整日的不出门,能一直耐下性子做这个,除了伺候儿子吃喝,别的什么事都不做,就是烧香拜佛。

    左邻右舍都觉得。她是一连死了三个儿媳妇,心里难受,只能寄托神佛,到不觉得奇怪,欧阳浩却不太喜欢母亲这般,总劝着她多出去走走转转,别整日弄得烟熏火燎的,看着阴沉沉,让人心情也很不好。

    再说,娘亲整日这般,还不总勾着人想起那些旧人旧事来,让人心里不舒服。

    “我儿,怎么这会儿回来了,没去书院?”

    韦氏一见欧阳浩,脸上就露出和蔼的笑容。

    欧阳浩凑过来,象往常一样扶着自家娘亲到一边坐下,轻声道:“娘,您把苏家推了吧。”

    韦氏愣了下:“推了?可是苏家有什么不好?”

    她仔细一想,苏家是商户,祖上做过皇商,但这一辈有两个儿子,一个考中了进士,和自家儿子乃是同科,另外一个也中了秀才,小儿子于庶务方面也有些门道,能担当得起家业,正是兴旺发达的时候,他家的小姐许给自己儿子,再合适不过,要不是儿子这次考中进士,名次不低,他家的小姐也是守了望门寡,恐怕这门亲事还不容易成。

    “总之您赶紧给推了。”欧阳浩抿了抿嘴唇,“儿心里有人了,放心,您的儿媳妇跑不了。”

    话没说完,他就从家里拿了一封银子,足足五十两,揣在怀里又抛了出去。

    韦氏呆呆地看了半晌,摇头苦笑:“哎,这个孩子,真不让人省心,我要是哪一天蹬腿一走,他可怎么办!”

    没过几日,京城文人圈子里面,十个到有八个都知道欧阳浩在疯狂追求红尘。

    日日夜夜守在红尘家门口诉说衷肠,为此差一点儿让衙门捉了去,却偏偏死活不改。

    一开始罗娘她们还好言相劝,想把人劝走,后来几乎要破口大骂,这家伙油盐不进,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红尘如今可是个名人。

    她在颍川的事情,虽然因为涉及到很多隐秘,当时在场的人不敢随意泄露,但人数实在多,难免不泄露消息,皇帝陛下要封她为郡主之事,上面很多人都清楚,有关她的八卦,自然好些人着意关注。

    而且,今年殿试结束,状元郎以花相赠,红尘在文人圈子里也有不低的知名度。

    现在让欧阳浩这么一折腾。

    红尘自己不去听也知道,在某些豪门大户的当家太太眼中,她快成不知检点的狐狸精了,听说薛柏桥因为和她走得很近,有好几回,他那位侯夫人的娘亲,还拐外抹角地打探消息,看看自己的宝贝儿子有没有被狐狸精灌了迷魂药。

    “简直,简直是烂泥糊在脚面上了!”

    罗娘她们气得不轻。

    红尘叹了口气:“这位欧阳公子的人缘不怎么好。”

    她到不太生气,要是一开始回来时,她还特别看重名声。为了得一个好名,什么都乐意做,但到了如今,名声就只是添头了。好自然好,不好也无妨。

    一个人总不能让世上所有人都喜欢,再说,此事她很无辜,但凡正常人都能明白。

    谁不知道那欧阳浩是在邹老太爷的寿宴上。因为一幅画像犯了病,才闹到今日的地步,又不是她和那人有什么私情。

    这一回欧阳浩能闹起来,还是因为他的消息不够灵通,毕竟只是个平民士子,还未曾出仕,没有门路,恐怕只当她是好运考入阑珊书院,又结交了金青的农家女,现如今自己挣了些产业。不算穷苦,在欧阳浩眼里,他这么诚心诚意地求娶,那就是真爱了,要不然自己一进士老爷,讨她做小都不难。

    要是有一个人肯提醒他一句,自己的身份没有那么普通,这人就是再有病,怕也不敢胡来。

    红尘摇了摇头:“也罢,让他这么闹下去不是事儿。罗娘,你让金青私底下去跟他直说,就说我得了皇后的眼缘,或许将被皇后认为干孙女。到时候婚事不能自主,还望他吝惜名声,早早收心为国效力。”

    罗娘皱眉:“这样不妥,小姐,咱们也不知那欧阳浩是个什么性子,他要在外头乱说怎么办?”

    红尘挑眉:“也是……那不要让金青去。让薛柏桥拜托下侯爷,咱们就欠薛侯爷一个人情,请他老人家作为长辈出面平了此事。”

    只要那欧阳浩偃旗息鼓,老侯爷发句话,没人议论,很快流言就消散下去,不会有大碍。

    罗娘觉得憋屈,也只好应了。

    其实,正正经经对付什么敌人,那红尘随便就能想出不少招数,怕就怕这等不理智的。

    聪明人不难对付,笨蛋也好应付,这等自以为聪明的笨蛋,又陷在自己的幻想里出不来,那实在很让人烦恼,还是请一尊大佛过来当头棒喝,简单利落。

    老侯爷这点儿面子还是很愿意给红尘。

    就是只看这小姑娘自己的能耐,结下善缘,也是极好的事儿,老侯爷能平平安安地当那位皇帝几十年的发小好友,不招忌讳,与人为善这四个字,肯定都刻在骨子里头了。

    果然,红尘休息了一宿,第二日门口就再也没有欧阳浩给她添堵。罗娘她们出门置办各种东西时,也觉得神清气爽。

    “真清净,连天都蓝得透亮。”

    让一疯子堵门堵半天,谁能自在得起来?

    安仁坊,夏家

    春日将尽,落红无数。

    园子里春花多谢,到显出几分颓废,陈婉坐在窗前向外看,神色恍惚。

    夏世杰跪在她前面,低着头也不敢出声,良久,才听母亲略一低头,问:“师风说,是你指点欧阳浩去找的红尘?”

    陈婉的声音特别轻,夏世杰心中一惊,连忙屈膝过去,抬头道:“母亲别生气,儿不是故意的,欧阳浩虽然配不上红尘妹妹,可他心诚,很有诚意,我也是想,其实妹妹的婚事低一些,也并非不好,高门有高门的好处,可要是低嫁些,她能拿捏丈夫,在婆家当家做主,其实日子过起来到也舒坦,这欧阳浩要是真能对妹妹一心一意,让妹妹接触一下,似乎无妨,儿子真没想到会闹成这般!”

    他这话若是让红尘听到,一定会很惊奇——两生两世,这番话竟没怎么改变!

    陈婉的眉眼极冷。

    她长得并不算倾国倾城,但毕竟有个倾国倾城的母亲,板起脸时,神韵酷似皇后,每次如此,夏安都要丢盔弃甲,根本违逆不了妻子的意思,如今板着脸,却让夏世杰心里发颤。

    “夏世杰,你这么说,我就姑且信了你的心,但你给我记住,阿婵我养了十几年,自然疼她,但红尘是我的亲生女儿,是你的同胞妹妹,她才是你,才是我血脉相连的亲人,以前你爹诸般理由,不让她回家,不是不疼她,是有别的缘故,是我们委屈了她,连补偿都不知该如何补偿,这些话,你要牢牢记在心里,每天都要想想。”

    陈婉的声音还是很轻。

    夏世杰打了个哆嗦,忽然想起一句话——一个人亏欠了另外一个人,可能会有两种反应,第一种,努力补偿,第二种,更变本加厉地去伤害毁灭对方。

    我是哪一种人?(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下旨
    &bp;&bp;&bp;&bp;夏世杰从娘亲屋里离开时,心中居然有一丝彷徨,这两年他已经很少有这般情绪了,再不是小时候每做一件事都要看爹爹脸色的那个夏家公子。

    “她都没正经受过大家族的教育,真要做豪门大户的主母,才是不妥,害人害己,哪怕不是欧阳浩,选个寻常些的人家也不算错。”

    夏世杰吐出口气。

    他安慰自己,安慰了半天,想起那一夜陪阿婵喝酒,阿婵喝醉了就说了这么一番话,是真心为夏红尘担忧,也是真心为她考虑。

    话虽如此,他虽就这般深信不疑,但不知为何,心底深处还是有一点儿别扭。

    如果换了阿婵要嫁给欧阳浩那样的人……

    先打得他脑袋开花!

    就算闹得家里翻天覆地,也不能让阿婵受这等委屈。

    一瞬间,此想法在脑海中出没,夏世杰苦笑:“阿婵不一样。”是啊,阿婵是家里精心培养的女儿,能担当得起一个家族主母的位置,进小门小户的,才让人难受。

    在心中默念了三遍,夏世杰走路时依旧犹豫。

    师风刚从夏安族长那交代完差事,一出院门,就听夏世杰自言自语,脸上登时扭曲,咬牙切齿,飞了个白眼,冷哼:“你自己到会给自己找理由,哼,虚伪至极,是人就明白你是怕红尘小姐将来婚事太好,总在你们那个圈子里出现,提醒别人夏蝉就是个冒牌货!装什么装!”

    “你!”

    夏世杰皱眉,神色恼怒,师风却不看他,转头就走。

    张了张嘴,夏世杰还是没多话,最近师风心里不痛快,性子和以前大不相同。

    要换了过去,他就是心里藏了事,对自己不满。也绝不会这般当面给人难堪,他向来懂规矩,知道分寸,最近……他确实心情不好。自己大人大量,不怪他。

    “呸,我管这闲事儿做什么,真是猪油蒙了心!!”

    摇了摇头,夏世杰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忽然脑抽,插了这么一手儿!

    欧阳浩再情深似海,关他何事!

    夏世杰吐出口气,扭头走人,他心里也没怎么惦记,这次最多也就是指点了下欧阳浩,跟他说了声红尘的身份,没有自己,欧阳浩也能打听得到。

    他又不是逼迫妹子出嫁的狠心哥哥,这么点儿小事儿何须在意!

    宁国侯府

    薛老侯爷从外头溜达进门。不让底下人通报,扒着窗户看了一眼,他的老妻正和大儿媳妇说话,脸上就带出点儿笑,压低声音:“我今儿去紫姑娘那儿听听曲子,别和夫人说……等下告诉夫人我回来过了。”

    几个丫鬟婆子都低着头不说话。

    宁侯就缩头缩脚地转身。

    屋里就传出个温温柔柔的声音。

    “侯爷出去一天,可真忙啊!”

    宁侯脚步顿时止住,一翻身就回转,脸上正气凛然:“不忙,再忙也得抽出时间陪娘子。依依,你去陪松儿去,我和你婆婆说说话。”

    里面应了声,世子夫人就很有眼色地告辞。

    宁侯这才笑着进门。揽住老妻的肩膀,从怀里掏出一把特别精致的梳子献宝。

    侯夫人哭笑不得:“都多大年纪,还送这个,看看我这一头白发,梳一下掉十几根。”

    “哪里老,芳儿你在我眼里。永远是二八少女!”

    那还不成了老妖怪!

    侯夫人叹了口气,扭过头去看自家男人:“我不是不让你出去,知道你爱听曲子,咱们自家也可以养些唱曲的,唱戏的,说书的,何苦去蝶楼那等地处。”

    底下人吹捧蝶楼,说的天上有地下无的,侯夫人没嫁人时,也当那里好得不得了,可嫁了人,还是嫁给个侯爷,后院夫人们交流的多了才知,蝶楼可不简单。

    不说别的,后宫里就不知有多少个蝶楼出来的美人,她们一年一度,调教了如花似玉的女子送各个权贵府邸中去,又哪里只是为了在京城扎根?

    “咱们家太太平平的多好,你可别去惹事。”侯夫人总觉得那里面的女人心里有鬼,万一闹出大事,牵连到自家,那她可怎么办!

    宁侯失笑:“放心,我心里有数。”

    他能不知道蝶楼不简单?可人家家都有蝶楼的小妾,他家仰仗一只‘母老虎’坐镇,得一清净后院,再不去蝶楼消遣消遣,留下点儿把柄,那安生日子恐怕就真要起波澜。

    当然,紫儿姑娘的曲子也是真好,都说柳小曼的琵琶天下第一,他听了到觉得匠气,反而是半红不红的紫儿姑娘,那歌喉天然而成,人间罕见。

    两口子说了几句闲话,侯夫人忽然想起来,扭头问:“你家混世魔王托你的差事,可办妥当了?”

    宁侯嘴角抽了抽:“办了,敢不给他办吗?只是……”

    “只是什么,难道没妥当?”

    “那到不是。”宁侯皱眉,区区一小进士,虽然一脸清高,可从头到脚都写着想往上爬的权欲,又怎么敢在他堂堂宁侯面前炸刺,“只是这人嘴里答应,心里恐怕一字不信。”

    他今天见了见那位最近在小辈中闹出笑话的小进士,叫什么欧阳浩,名字起得到好,却是个脑子有病的。

    皇帝这科举取士,虽得天下英才,但偶尔也能冒出几个死读书,读的脑子发木,偏偏好运气的家伙,看来考试的制度还是不够完善,需要改进。

    宁侯自以为把想说的话都透露出来,虽没明说人家夏红尘乃是万岁面前挂了号,夏家正正经经的闺秀,马上要做皇后的干孙女,得封郡主,但也点到了,那是上面人看重的千金,婚事自有皇后娘娘做主,寻常人还是不要肖想的好。

    一般士子一听,肯定赶紧保证绝不再犯,不会让小姐的声名受一丝半点儿的影响,欧阳浩也应下。说不会去骚扰人家小姐,但他才多大年纪,宁侯又是什么人,一眼就看出此人对自己的话那是半个字都不信。只当侯府看中了红尘小姐,才故意吓唬他!

    估计欧阳浩只当所谓的上面人看重红尘,指的便是他们侯府,却不想想,要真是为了小辈的儿女私情。他堂堂宁侯何必出手?也不嫌丢人现眼。

    “年轻人啊,总自视过高。”

    宁侯也年轻过,他到还算了解年轻士子的心态,那欧阳浩刚刚金榜题名,正是春风得意,恐怕还想着转眼间封侯拜相,做一个天下名臣。

    大部分自以为有才的年轻人,恐怕都做过这等美梦,尤其是从科举大军中成功厮杀出来的,不经历世事打磨。个个都锋芒毕露,恐怕欧阳浩这会儿还腹诽,觉得侯府以势压人来着。

    宁侯嗤笑:“罢了,他只要不生事,咱们儿子的要求就算达到,就是出点儿乱子,想来红尘小姐也能解决。”

    薛柏桥乃是宁侯的幼子,他一生只得一妻,生育二子,最看重长子。却最疼爱幼子,要不然小时候的薛柏桥也不会被宠成个小纨绔,如今小儿子发话,他这个‘孝子’。肯定不能袖手旁观。

    侯府这边轻描淡写地把事情压了下去,日理万机的圣上那儿,也得了密报,气得不轻。

    “科举取士为国选才,选上来的就都是这些个东西,懂不懂什么是礼!”

    皇帝皱眉。

    老太监连忙过去把他老人家扔在地上的黄折子拣起来。擦了擦,又恭恭敬敬地呈到御案上去。

    皇帝气了一会儿,到底不是大事,更多乃是觉得丢人,如今北燕使臣在京,任凭进士花样百出‘逼婚’郡主的消息乱传,他还要不要脸面?

    北燕那一帮子,可最是八卦不过的。

    “也罢,让礼部抓紧,别一件事磨叽个没完。”

    红尘真正被册封为郡主,那些个小人想必再不敢随意骚扰,再说,有了郡主府,高门大户把人一装,寻常人等就不会冲撞。

    其实这事儿一早定了,奈何礼部那边的工作效率,在大周也是出名。

    曾经有个郡主出嫁,皇帝选封号册封,结果等人家郡主连孩子都有了,封号才出来,皇帝几乎要忘了这事儿,一想起来羞得没脸,干脆给那郡主所生的女儿赐名,也算面上好看。

    皇帝低下头去继续批折子,却是很随意地道:“你亲自去礼部跑一趟。”

    老太监应了,心里琢磨着以后再见红尘小姐,那得敬三分,别管万岁爷这是为着什么,至少也有两三分是给那位小姐颜面,看来颍川那事儿,万岁爷至少是觉得那位小姐挺得用。

    多少年,他老人家关照过的小辈儿寥寥可数,最可心的,一个是他们那位威风满宫城的九爷,第二个是荣华郡主,那位红尘小姐排不到第三,看样子好歹能排前十。

    老太监出门,回头看了自家主子一眼,心下叹气,他怕是有的忙。

    万岁爷只说让他跑一趟礼部,可跑一趟就算完?那得把差事办得漂漂亮亮,让万岁爷满意才成。

    他要连这点事,也要陛下仔细交代清楚才能办妥,那他别说站如今的位置,连这颗脑袋能不能保住,也要看天意了。

    在宫里这等地处,做奴才的若说出看天意这三个字,大部分都离死不远,一次不死,下次,下下次,必是不能活。

    “王公公这是出去公干?”

    一转弯,阴测测的影子晃了晃,老太监心里头一惊,脸上到八方不动,抬头一看,笑道:“九爷怎一个人,可是底下伺候的不好?”

    宫里能被称为九爷的,也只有一个厉王陈玮。

    那是皇帝先叫出口,跟一众宗亲显贵们说,他家九爷脾气臭,要是哪天闹起性子,大家就先避一避,都他气顺了,自然就什么事儿都没有。

    从那以后,宫里的太监都喊他九爷,当着万岁的面也这么喊,皇帝照样乐呵呵的,也不见恼。

    陈玮的脸色苍白,似乎有些困倦,靠着墙,皮笑肉不笑:“我自己转转,显得清净,王公公有事儿去忙。”

    “那老奴就先去。回头再给九爷请安。”

    老太监弓着身子退出去,一琢磨就想起来,今儿可是五月底,九王爷可不是要进宫给娘娘请安。回头要交代手底下那帮孙子们机灵点儿,别碍这位爷的眼。

    陈玮看老太监走远了,靠着墙也慢慢挪动脚步,走向甘泉宫。

    皇后原来的寝宫过于荒废,又有些闷热。前阵子陛下就下令,让皇后移居甘泉宫,这道旨意下得悄无声息,是口谕,只内府的人忙活,外朝知道的晚,却也掀起暗流无数,甚至有人觉得这是皇后复宠,帝后和睦的前兆。

    可惜,皇后迁宫之后。还是照样呆在宫里像尊菩萨,万岁爷也还是照旧不去看皇后,最多有事儿才去坐个一时半刻。

    下面的人也就不瞎琢磨,帝后那是两尊神,他们两个再闹,底下也得小心伺候,现今愉贵妃那是宠冠六宫,年轻的主子们也不能望其项背,可在皇后面前,还不照旧不敢炸刺!

    九皇子在宫里横行无忌。今日来见他这位嫡母,照样整理衣冠,恭恭敬敬的。

    不过今天皇后还是只让他在殿外磕头,宫里的大宫女给他递来一碗酸梅汤。喝了就让他走。

    皇后待所有皇子都一个样,春给酸梅汤,给绿豆汤,秋天是红豆汤,冬天总少不了一碗红枣姜茶。

    一开始还有人犯嘀咕,后来年复一年。大家都习惯的很,要是哪日皇后娘娘忽然热情起来,怕是那些皇子才要担忧。

    可今日,陈玮忽然想见一见自己的嫡母,强忍了半天,才把出口的话吞回去,慢吞吞又走了。

    临走回头,正见一个身量高挑的大宫女,手里小心捧着个包袱,从侧门进了屋里。

    陈玮脚步一顿,他身边本来无人,一出宫门,就有个小太监凑到眼前。

    “主子,娘娘身边的姑姑去了一趟内府,要了一批缎子走,看样子是想做一身朝服,拿走的缎子里有江南进贡的上等红缎,应该是郡主用的朝服。”

    陈玮点点头,忽然一笑。

    他很少笑,平日里笑不是冷笑,就是讽笑,今日却笑得没那么多含义,只是笑了笑。

    “走吧,娘娘心情好,别忘了叮嘱御膳房多进些笋子。”

    册封郡主之事,本来磨磨蹭蹭,可宫里陛下身边的老太监一出马,礼部那边就一路顺当。

    吉祥的封号一连选出十个,只等呈送陛下钦定。

    皇帝特意交代过,他要自己挑一个,礼部那边自然是不敢怠慢,不只是礼部,内府的朝服也一早妥当,郡主府也早早圈出地方,就等着翻新装修,恭迎新任郡主娘娘住进去。

    吏部那边也很利索。

    第一批外派官员的名单,很快就定下来,第一个就是欧阳浩,让人一竿子支到西北去,还是个偏远小县城,去当县令。

    能第一次就捞个县令当,哪怕是进士出身,也算中规中矩,很是不差了,可那是西北,还是匪患一大堆的不毛之地,也不知道欧阳浩中进士之后的喜悦还能剩下几分。

    没过几日,宣旨的太监便到了。

    大体意思便是,从今天开始,红尘从一介民女,晋级为荣安郡主。

    红尘她们一早就知道消息,但还是不免愣了一下,尤其是红尘,简直大吃一惊。

    荣安?

    封号到不算很特别,一看就是大路货的样儿,但是用了一个荣字。皇帝册封的郡主其实不少,宗室也有好些,功臣之女有时候也会册封,但有封号的很少,而且荣字更为罕见,只有皇家正经亲王的嫡女才有此殊荣。

    半晌,红尘才想起让人拿荷包打赏,送走了这些太监们。

    内府还派了两个嬷嬷,教导她一些规矩,还有册封礼的步骤,大周册郡主比较简单,可再简单那也得穿着朝服去皇宫折腾一圈,哪一步出错那都丢人。

    罗娘心里直打鼓,好生请了嬷嬷进门,一接触才松了口气,这两个嬷嬷都和善的紧,并不像她们想象中一样威严刻板,红尘到是半点儿不怯,应对自如。

    内府的人向来看人下菜碟,要是他们对待你公事公办,冷漠的紧。说明你在上面的人眼里根本不重要,可一旦你是上面皇帝或者娘娘十分看重的,这些人能马上春风化雨。

    当然,其实就是有点儿些微的差别。不是聪明人还不一定能看得出,这些人,最知道什么叫与人为善。

    学规矩还挺简单。

    红尘又不是要进宫,也不是丫鬟奴才,是个郡主。当主子的本来就自由得多。

    两个嬷嬷都觉得红尘小姐十分有灵性,任何一件事,只要说一遍对方就能记住,要是哪儿有不对,她们指出一次,对方就再也不会犯第二次。

    要是宫里那些小主子们都这么省心,两个人觉得自己还能再干个十年才退休。

    不过两日工夫,两个人就教无可教,拿了丰厚的红包,高高兴兴回内府。

    罗娘去送。红尘客客气气地道谢,两个嬷嬷都乐了:“这谢我们是受之有愧,郡主娘娘的规矩本就好得很,便是没有我们,也出不了什么差错。”

    这话挺真心,她们一时间都怀疑宫里流传的八卦消息是假的,说什么这位荣安郡主乃是个乡下人,能得陛下的青眼,那还不知道是走了多大的运,可看看人家。行走坐卧,哪一处也不比那些正经主子们差!

    出门上了宫里来接的驴车,两个嬷嬷对视一眼,齐齐吐出口气。

    一个老嬷嬷苦笑:“别的都好。就是压力大。”

    “你还算好,我教郡主规矩时,都不敢看她的眼睛,一抬头就觉得是对着咱们娘娘。”

    两个老嬷嬷早年也是宫里任职,还伺候过皇后,一见红尘的脸。压力自然骤增。

    她们两个有压力,罗娘也有压力,这两个嬷嬷走了,才松了口气,整个人都松弛下来,轻轻打开黄花梨的箱子,看了眼里头的郡主朝服,再看看上面摆放的金冠,呼了一口气:“这朝服可真是精致,绣工极好,上面的鸾鸟像活的,尤其是这双眼,充满灵性。”

    红尘看了看,也忍不住捧起缎子,伸手摸了一下,朝服做得确实很好,而且不像一般内府制作的制式朝服,她以前也见过郡主穿朝服的样子,花色虽类似,可真正见了,其中好坏也清清楚楚。

    “还是宫中藏龙卧虎。”

    小严向来对针线绣活特别感兴趣,罗娘就招呼她也来看看,一行人正仔细看,外头就有个充作婢女的小丫头敲门进来:“小姐,有个妇人跪在门口儿,说是求小姐救命呢。”

    红尘愕然。

    罗娘皱起眉头:“小姐先别动,且让我去看看。”她带着小严一块儿出去,过了好一会儿,才满脸无奈地回来,哭笑不得:“也不知怎么的,竟然没完没了了,又是那个欧阳浩闹幺蛾子。”

    这些时日,本来欧阳浩偃旗息鼓,没动静了,大家都放下心,没成想还没几日工夫,竟又出了事儿。

    “来人自称韦氏,乃是欧阳浩的母亲,说她儿子病重卧床,久治不愈,再耽误下去,恐怕误了朝廷限定离京的期限,到时候惹得万岁爷不喜,他儿子的前程就没了,所以希望红尘小姐能前去探视。”

    红尘:“……”

    小严气得脸色发青:“这都什么跟什么!”

    红尘又不是大夫,有病去医馆,找她们家小姐作甚,乱七八糟的!

    “我让人哄她走了,要是再不走,我就报官。”罗娘气哼哼地嘀咕了声,“不知道郡主府建在什么地方,那个公公不是说,万岁爷会赐下府邸,咱们赶紧搬走,这里的环境还是有些乱。”

    红尘叹气。

    她刚刚布置好园子,想要搬家,还要把园子里的各种机关消息原封不动地搬回新家去,那是个大工程。

    第二日,天还没亮。

    红尘就被杂乱的唠叨声吵醒。

    罗娘和小严在外头正说话,虽然还是压低了声音,但对她来说远远不够。

    听了两句,红尘坐起身,彻底清醒——那韦氏又到门口来了,而且这次还让人带着她昏迷不醒的儿子。

    一老一弱,戳在门口,‘蔚然成景’。(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尸骨
    &bp;&bp;&bp;&bp;“红尘小姐……”

    不知道是不是冷风一吹,欧阳浩从昏迷中苏醒,一张口,就迷糊糊喊了一句。

    韦氏的眼睛登时通红,连声安慰:“我儿,我儿你别怕,我带你找他,带你来找他!”

    下一刻,欧阳浩张着嘴,却顿时失声……脸色煞白,眼睛到是睁着,可是一动也不能动,只有眼珠子滴溜溜转,面上露出惊怖欲绝的表情来。

    眼角微微湿润,流水涟涟。

    他母亲半搂着儿子,一脸的焦虑癫狂,在门外嚎啕大哭,口无遮拦地大喊:“求求你,红尘小姐,你就大发慈悲,出来见一见我儿,我知道我们家儿子配不上你,可你也不能见死不救啊!我只有这一个儿子,要是欧阳家绝嗣了,那我也不活了!”

    这就显出房子不够大的弊端,外面吵吵嚷嚷,里面除非堵住耳朵,否则钻到最里面也还是能听得到。

    红尘苦笑着摇头。

    韦氏这般一闹,罗娘她们反而心平气和了,事实上生气也没用。衙门的人这次来得极快,没等韦氏下一轮号丧,就利利索索地把人提溜走。

    还分出一排衙役暂时帮她们家站岗。

    红尘如今到底不像以前,身为一个郡主,哪怕还没有正式完成册封典礼,那也差不多是正经的有了爵位的人,总不能随便哪个平民百姓就给冲撞了。

    那边衙门的人也头痛。

    欧阳浩是个新科进士,他们好歹多少给一点儿面子,拖着韦氏走,却也不至于直接把人关大牢里去。

    不过,韦氏并不是傻瓜。

    被人往京兆尹面前一带,她就知道那位小姐不是可以随便得罪的,京兆尹别看只是个四品官,可能在京城当这个官的人,那绝对不能是一般人。

    早年陛下还当过一段京兆尹。

    后来陛下的亲侄子礼王爷也兼任过一年。

    由此可见,这个位置在大周来说。绝不是在北燕、大雍那种憋屈的憋屈职位。

    现任京兆尹姓于,叫于泽,京城名门,那位鼎鼎有名的于太夫人就是他一个远房姑母。关系不算近,但也看得出于家势力之广,在京城大部分事务,他还是应付得了,为人也圆滑。轻易不去往死里得罪人,但那些犯了事儿的王孙公子们在他面前也不敢太炸毛,大体上会老老实实按照他的想法,该赔钱赔钱,该受罚受罚。

    当然,要出了大案子,也免不了有各种扯皮,要是背景不硬,还真不敢执政京兆。

    眼前这事儿到不大,就是挺腻歪人的。

    于大人板着脸训了韦氏一顿。韦氏很老实地听了,连连保证,绝不敢再去骚扰人家小姐,这才让人放了回去。

    他们一个老,一个弱,真关大牢也不合适,还会损害那位小姐的名声,真让外人说一句仗势欺人,那是本是有理也变得没理。

    这事儿过去,韦氏的确安安分分的。再不敢到红尘门前捣乱,只是,京城隐约有些乱七八糟的传言。

    大部分是说红尘冷血无情,连人家欧阳公子都快不行了。也不肯去看一眼。

    就算不喜欢别人,可对方毕竟是个一心爱慕自己的男人,连这点儿面子都不肯给,未免过分了些。

    韦氏到没说什么,只是去各个医馆求大夫救命,私底下有人向她探问消息。她也只会哭,一言不发。

    这么一来,到还真有人觉得红尘欺负人。

    世人不说愚昧吧,但在传播消息方面,无论什么时候,都习惯传那些阴暗的,晦涩的,让人听了刺激的消息。

    这等事不敢当面说,却也是暗流汹涌。

    罗娘和小严一连数日,脸色都不大好看,红尘到一点儿不着急:“你们也别急,这是京城,不是杞县,一点儿流言蜚语伤不到人。”

    要是在京师,连这点儿流言都能毁了一位圣上亲封的郡主,那荣华郡主早不知化作枯骨几百年,红尘慢条斯理地把自己的桌子整理了一下,取来一张符,投入炭盆,又扫了坐在桌前很无聊的老参一眼,使了个眼色,对方就轻飘飘飘出去。

    两年来,老参早就挣脱束缚,能很自由地行走,他那本体也长得越发粗壮。

    红尘用了个巨大的盆栽用的花盆,这才能装着它到处走,连眼下宅子里那么大一花园,都没敢把它埋进去,到不是装不开,纯粹是这地方毕竟只是暂住,老是埋进去挖出来的,也很麻烦。

    老山参打算找一块儿风水宝地安家,然后自己跟着红尘四处走便是。

    大不了让红尘给它布置个防御阵法之类。

    老山参出去溜达了一圈。

    回来的时候,门帘后面就跟了一个单薄的黑影。

    罗娘还是有点儿害怕,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不过两年过去,见到的妖魔鬼怪到也有几只。

    有时候妖魔不吃人,吃人到是自己的同类。

    红尘敲敲桌子,修长雪白的手指上略带了一抹灵光,又一伸手,那黑影就被吸引过来,老老实实地在书桌前落座,满脸迷糊,不过神情到是变得清醒不少,一抬头乍见红尘,吓得猛然跃起,又扑通一声坐下。

    “你,你……”

    红尘身上的光灼得她心神动荡。

    “你叫什么?”

    舌尖含着一口灵气,红尘轻声道。

    “小妇人娘家姓周,小字薇薇,后嫁欧阳家为媳。”

    红尘心下了然:“说说你是怎么死的,为何纠缠欧阳浩?”

    周薇薇一怔,面上浮现出一抹茫然,好半晌才道:“小妇人也不知,不知为什么离不开我夫君……”

    罗娘皱眉,居然是个糊涂鬼。

    她见鬼的时候不多,不过偶尔听红尘讲故事,到是说起过有些鬼死后脑子容易迷糊,生前很多东西都记不得,只是若有冤情,或者有所牵挂,会本能地按照生前的执念行事。

    红尘吐出口气,摇摇头。又取了一张符,随手扔到前面桌上的炭盆里。

    轰一声,火苗飞溅。

    老参很有眼色,刺溜蹿出门去干活。也就一眨眼的工夫,屋里寒气迫人,黑雾弥漫。

    周薇薇吓得脸色煞白,“鬼,鬼啊啊啊!”

    罗娘:“……”

    红尘一巴掌拍在桌上。下一瞬,屋内瞬间平静,连被风卷飞的书卷,也老老实实又落回原位。

    这次来的那个影子却比周薇薇凶暴,一脸狰狞,是上一次红尘在欧阳浩肩膀上见到的那一个文静少妇,只是这会儿一点儿都显不出先前大家闺秀的仪态。

    红尘端起桌子上的茶水,向她泼了一下,这个凶暴少妇一个激灵回神,身体疼的瑟缩。黑气却散了,见到红尘,显见是认识,竟然扑过来将将挨着桌子:“小姐,千万不要嫁到欧阳家,欧阳浩是疯子,他娘也是疯子!”

    “别急,慢慢说。”

    安抚了一句,这妇人才冷静了些,或许是终于有人能听见她说话。她也憋得久了,一口气恨不得把满肚子话都倒出来。

    “……妾身初嫁给欧阳浩,也没觉得不妥,他很有才气。能作文写诗,长得也相貌堂堂,我家只是小门小户,能得一读书种子为夫婿,爹娘都很高兴,可没过多久。妾身就发现他的脾气不像表现得那么好,很是暴躁,有一次也不知在外面受了谁的气,竟一脚踹得妾身吐了血,半天起不了身……”

    少妇说到这儿,周薇薇身体一抖,一下子缩头抱住肩膀,整个人都钻到桌底。

    “呜呜,不要打我!”

    罗娘大吃一惊:“竟有这等事?”

    红尘也愕然。

    要说这些日子,欧阳浩母子两个捣乱,她们是觉得挺烦人,但最多也就感到欧阳浩这人有些拎不清,脑子糊涂,可不知道他还有这种毛病!

    在外面打听,这个欧阳公子的名声其实很不错。

    那些文人都认为他彬彬有礼,才气十足,事实上,能在那么多士子中,二十几岁的年纪就考中二甲进士,谁也不能说他没有才。

    “妾身虽然委屈,可他事后伏低做小赔不是,保证再也不犯,妾身也就原谅了他。”

    这事儿很正常,红尘苦笑,女子都嫁了,这年头也是讲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挨了打,恐怕还要为自己的丈夫遮掩,毕竟是家丑,怕是连娘家都不乐意让知道的。

    “我本以为他真能改好,可之后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我实在受不了,就收拾包袱想回娘家。”

    少妇脸上挂了两行泪,“想我虽非百年名门世家,家父也算是有些名望,妾在家中父兄疼爱,生活也安乐快活,若不是不幸以前的未婚夫出外行商遭了劫匪亡故,我也不至于嫁给他一普通举子,哪里能忍受这些?”

    “那日我下定决心,要给爹娘写信,告知一切,好与他和离,我宁愿青灯古佛一生一世,也不愿意受这等屈辱,不成想,不成想……”

    少妇蜷缩在地上,嚎啕大哭,“那欧阳浩不要脸,竟仿造我的字迹给爹娘写信,只说我,我与人私奔去了。”

    罗娘浑身颤抖。

    红尘也板起脸,虽然见到少妇的鬼魂,已经知道她必然遇害,但听到世间竟有这等无耻之徒,她也难得胸中怒气澎湃,脸上的表情却是越发沉重。

    少妇低着头,声音转为凄然:“欧阳浩把我关在地下室里,日夜折磨,我实在受不住,就绝食自尽,后来还没死,迷迷糊糊中记得他把我抛到欧阳老宅后的枯井里面了。”

    “爹娘知道之后一开始还不信,后来见我当真不见踪影,又想女婿不至于在这方面说谎,何等丢人,只能恳求欧阳浩不要宣扬出去,要不然我家姐妹怕是也名声不保。欧阳浩就对外宣布我的死讯,还做出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这些年,我们项家没少帮衬欧阳家,误把仇人当恩人,连他读书科举,大弟也没少资助,甚至助他遍访名师!”

    房间中一片安静。

    前一个少妇周薇薇瑟瑟发抖,好半晌抬头,声如蚊蝇地道:“原来是项姐姐,我。我也不知自己是怎么死的,虽然他也打我,可我从没跟家里人说起过。”

    周薇薇脑子似乎还不大清醒,有些困惑。“我只当他是读书太累,在外头受的委屈多,一直逆来顺受,对婆母也孝敬,嫁妆都用来贴补他的笔墨……我是怎么死的?”

    红尘叹了口气。低声道:“想不起来就不要想,没有执念对你也好。”

    欧阳浩娶妻三人,这项氏和周薇薇是他第二任和第三任妻子,第一任却不在这里。

    红尘试着找了一下未曾找到,应该没变作鬼魂,让罗娘拿了只葫芦过来,暂时先把她们两个收了。

    项氏欲言又止。

    “项姑娘放心。”红尘一笑,“我必然让人能入土为安,也让你爹娘安心。”

    只是项氏的爹娘贸然知道女儿不是私奔,而是死了。也不知会是什么心情。

    项氏盈盈拜倒,满脸感激。

    欧阳家的老宅多年未曾翻新过,本是破败了些,这阵子儿子金榜题名,本来打算翻修一下,韦氏却有心另外找一个住处,只是老宅毕竟住了多年,到没想着售卖,只让人推倒,打算重新翻建整理。暂时封存,将来家里添丁,说不得还能用得上。

    韦氏上个月都托了中人留意这方面的匠人,现如今却顾不上。一门心思为儿子求医。

    天边落下细雨。

    韦氏立在门口,焦急等待,她今天让人帮忙请了个百年老字号药铺的坐堂大夫,只是那大夫出诊去了,约定好下午才能过来。

    左邻右舍几个妇人正坐在旁边树下洗衣服,顺便和韦氏聊聊天。

    隔壁肖家的太太。和欧阳家的关系一向亲近,彼此之间说话也直接,一边洗衣服,一边皱眉问道:“浩哥儿好好一个人,怎么就病了,我听说是得了相思病?老嫂子,不是我说你,你这人别太懦弱,该硬气的时候就得硬气些,哪来的狐媚子……”

    她一边说,韦氏只是低着头,面露愁容,一言不发,周围邻居越发气愤,议论纷纷。

    正说话,一队衙役浩浩汤汤杀到欧阳家大门口。

    个个气势汹汹。

    那些说闲话的邻居登时就收了声,一时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动弹。

    韦氏一愣,竟见项家的老太爷和小少爷,脸色铁青地跟着一起过来,抖了抖,颤声道:“老亲家,这……”

    项老太爷的表情怪异,似是犹疑,又似是藏着几分愤恨,也不看她,自顾自扭头。

    一群衙役簇拥着一辆马车。

    车门帘一撩开,里面下来的两个女子,让韦氏吓了一跳,瞳子收缩——竟然是那个什么红尘小姐!

    韦氏忽然有一种奇异的不安,两步过去,脸上带笑,不过还不等她说话,红尘就四下看了看,指了指里面:“走吧,后院。”

    那些衙役点头,一行人一拥而入,踹开大门就直接向里面走。

    红尘想了想,又冲项老太爷道:“劳烦老太爷多叫些人,阳气足一点儿,她这宅子晦暗,人多了才好。”

    项老太爷有些心不在焉,不过还是应了,扭头交代了几句,也不知道他们家的小少爷出去说了些什么,乌压压竟来了十好几口子,多数是左邻右舍,还有从街面上拉的,都是身强力壮的大男人。

    一行人冲进欧阳老宅。

    韦氏吓得脸色雪白,急忙追过去,拦着这个,又阻那个,气急败坏地吼道:“你们,你们私闯民宅,到底想做什么!我,我儿可是堂堂进士,我要去告你们!”

    为首的一捕快皮笑肉不笑地道:“有灵师卜算出你家私藏尸骨,按照规矩,咱们必须要搜搜看。”

    大周的灵师的确有这等权力,若是卜算出什么,能调动官府做事,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灵师都可以,还得看有没有面子,不过,大部分灵师吝惜自己的名声,绝不会轻易这般大张旗鼓行事,因为只要有一次出错,那不光是下一次再没有做这等事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还要受到严厉惩罚,甚至再也做不成灵师。

    说到底,灵师最重要的乃是口碑。一次失误,身份地位就直线下降。

    但凡有人需要用灵师了,那必然是遇上绝不容许出错的情况,自然要选择从不出错的高人。

    周围好些人听了捕快的话。个个来了兴致,老百姓们总是爱看热闹的很,也不怕了,一拥而上,韦氏整个身体一僵。随即回过神,拼命追赶。

    一路追到后院。

    红尘抬头看去,就见须发雪白的老参坐在一块儿石头上,得意洋洋地笑。

    她眨了眨眼,指了下那块儿巨石:“就在下面,先把石头搬开。”

    衙役点头应下,连忙走过去,那韦氏猛地一扑,整个人合身扑到石头上,破口大骂:“住手。谁敢动我家的东西,你们都住手,今天就是我死了,也不许……”

    红尘看了一眼,握住腰里震动不已的葫芦,拔开葫芦塞子,一道黑影飘出去。

    捕快很不耐烦,刚想让人把韦氏拉开,就见她忽然捂住脖子,声音戛然而止。踉踉跄跄地从石头上滚下来,一路滚到边上,挣扎半晌站不起身。

    仿佛一阵阴风吹过。

    所有人都打了个激灵。

    好几个衙役吐出口气,他们尸骨什么的都见惯了。到是不怕,唾了口吐沫,喊着号子把石头搬开。

    红尘挥了挥手,后面就有人扯开一条红色的帆布,拿竹竿挡住,后面才有负责打捞尸骨的人上前。

    衙门里经常处置这些。自然专门养了人做这种活儿,别看不怎么干净,可赚钱赚得多,做一回得的赏钱,比那些正经衙役干一个月还要多些,平常拿的工钱也高。

    专门使唤的,和耙子差不多的工具慢慢下入井中,缓缓搅动,也不过小片刻,上面干活的脸上就显出喜色:“有了,有了。”

    他拿火把照了照,“是尸体,完整的,看样子应该是一具女尸。”说着,又小声嘀咕,“泡得虽然久了,可看样子竟没腐。”

    话音未落,周围就一片哗然。

    项家老太爷本来还硬挺着立得稳当,闻言晃了晃,倒在他小儿子肩膀上,嚎啕大哭:“我的妞妞啊!”

    众人转头,只见韦氏根本没有被捆着,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压制,却面孔扭曲,在地上扭来扭曲,挣扎半天愣是站不起身。

    大家心里一寒。

    幸亏在场的人多,还都是高高大大的汉子,这才少了几分恐惧。

    捕快轻了轻嗓子,咳嗽一声:“劳烦几位把人请上来。”

    那边应了声,就喊着号子,喊一声,往上拉一下,两个人动手,旁边还有两个策应,随时换手。

    捕快心里打鼓,干咳了一嗓子,笑了笑道:“做这等活儿,讲究一次把人请出来,要是请不出就得换人手,要不然……”

    话音未落,只听扑通一声。

    那尸体就落了下去。

    上面的人一怔,两个负责起尸的便下去,换上另外两人。

    捕快皱眉:“二位今天手潮啊。”

    那两个半晌没说话,摇摇头:“今天这事儿古怪。”他们做这等差事做惯了,熟门熟路,轻易不会出差错。

    才说着话,又是扑通一声。

    那两个也登时撤手,转头就道:“不行,不行,这位看样子是不想上,小狗子,三驴,你们两个再试试,要还不行,这趟差事今天咱就不能出了,还是得等明日再说。”

    捕快登时变脸:“那怎么成!”

    就项家去报案说的那些,简直耸人听闻,大人等结果,这边找到尸体却请不出,那还了得?

    红尘皱眉,瞥了一眼,摇了摇头,开口道:“罗娘,帮我从车里拿身衣服。”

    罗娘应了声,就去翻了一件大斗篷,红尘拿着,莲步轻移,走到井口边,双手展开盖了盖,高声道:“我知道你沉冤未雪,不入幽冥,又嫌衣冠不整,不能见人,但今日正是昭雪之日,你老父,幼弟都在,就快些上来,不要耽搁。”

    项老爷一边哭一边喊:“妞妞最爱漂亮,爹知道,爹知道,你就上来吧,爹给你买新衣服,新首饰,你要什么爹都给你买。”

    小少爷也哭:“姐,我把零用钱都给你,你上来吧,我再也不和你吵架了,呜呜呜。”(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皇宫
    &bp;&bp;&bp;&bp;一阵阵哭喊声,闻者伤心,听者落泪,韦氏却吓得一动都不敢动,就和死了一般。

    随着项家人的哭喊。

    那两个负责打捞的衙役,顿时感到手中一轻,不由自主地向上提,轻轻松松就把——尸体提了出来。

    红尘上前了一步,抖落衣服,正好盖在尸体的身上,却侧过头去不看。

    项家的人齐齐扑上前,嚎啕大哭。

    周围的衙役扫了一眼,顿时浑身发寒——听那意思,还有看刚才上头石块儿上的苔藓,这口井起码封存有一年以上,按说尸体早就腐烂不堪。

    但那具尸体虽说是肿胀了些,却还能看得清五官。

    刚才有个衙役一对眼,甚至觉得尸体的眼珠子在转动,浑身打了个激灵,差点儿吓得拔腿就跑。

    项家二老却半点儿都不害怕,整个人都扑在湿漉漉的女儿身上。

    红尘招招手。

    那个缠在韦氏身上的黑影抖了一下,红尘叹气,“来吧,见一见你爹和弟弟,早去幽冥地府,投胎转世。”

    项老爷子一愣,猛地抬头。

    周围那些捕快衙役们拼命默念——见怪不怪,见怪不怪!

    他们也知道红尘是灵女,对她的身份还是有点儿了解,遇见这等事,也就勉强不大害怕。

    在京城当差,什么妖魔鬼怪还不都要见识见识,有时候碰见凶人,比碰见鬼更倒霉。

    能在衙门当差的差役,其实都有点儿本事,虽然很多话本小说里,他们都属于让那些江湖大侠一招秒杀的角色,但这世上,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哪怕做个衙役,也是在官门混饭吃。这等小吏,身份高贵的看不上眼,对老百姓们来说,那也大如天。

    “妞妞。妞妞你在吗?”

    一阵大风吹过,本是细雨如丝,忽然就浓云密布,狂风骤起,大雨将至的样子。

    项老爷梗着脖子。不肯低头。

    红尘走过去低声道:“她在您右边。”

    项老爷子苦笑,伸出明明应该保养得很好,却已经苍白枯瘦的手,准确地拍了拍项家小姐的后背。

    “妞妞你这孩子不听话,每次惹祸上身,就腻在爹身边撒娇,早知道,早知道还不如真留你一辈子!”

    老人家滚热的泪水,烫得在场一些外人都忍不住抹眼泪。

    现在这位项小姐怨气消散,要现形可是得花费更大的力气。不似在家里的时候,一张符就能搞定。

    红尘想了想,还是咬咬牙,把她从玉珏空间里取出一张紫红色的符,点燃冲着那黑影挥了挥。

    下一瞬。

    一个端庄文雅的女子就跪坐在地上,把头搁在自家爹爹的肩膀上面。

    “呼……”

    好些人倒吸一口气,屏住呼吸。

    项家的这一老一少,却是收了泪水,面上露出三分喜悦,项小弟抽抽搭搭地道:“姐。哥他老欺负我,他这是没回来,要是回家,回家见你不在。还不知有多难受。”

    那小姐俯下身,虚虚地窝在他爹的怀里:“女儿不孝!”

    这么长时间,她只能在韦氏和欧阳浩身边出没,担忧老父亲,担忧幼弟,却什么都做不了……

    恨恨转头。瞪着韦氏,小姐冷笑:“哼,你们对别人家的女儿如此狠毒,就不怕老天吗?老天有眼,你们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就当真能永远瞒着!”

    众人的视线顿时转过去。

    只听这小姐声音里的怨毒,就让人浑身发寒——还不知欧阳家这母子两个造孽有多深。

    韦氏早吓得瑟瑟发抖,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比那项家的姑娘还像死人。

    只听小姐把自己在欧阳家遇到的事情,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诉诸于众,大家听得浑身发毛,不敢置信!

    欧阳浩那是什么人,周围出了名的文弱书生,人也和善,哪怕家中不宽裕,对左邻右舍也没得说,这会儿听他们家儿媳妇说过之后,众人一时竟有些不信,要不是当前说这一切的是亡魂,恐怕任谁也想不到,温文尔雅,才高八斗,算是附近最出息的欧阳公子,竟然是个能亲手折磨妻子致死的变态!

    那些有女儿的人家,心中更是难受。

    有好几个都恨不得赶紧去看看闺女,要是闺女嫁到千里之外的,更是牵肠挂肚。

    那些女儿还没出嫁的,都忍不住哆嗦——女儿嫁人,可要嫁个知根知底的!

    可瞧瞧欧阳家这两个,光是打探都没用,他在外面披着一层假皮,此事要是不暴露,连邻居们都要说他是好人,要是那项家小姐活着,恐怕就是揭露真相,也无人能信。

    捕快叹了口气,也不敢看项小姐,却开口道:“还请放心,我们老爷接了案子,必然会查个水落石出,还死者一个公道。”

    项家小姐盈盈拜倒。

    即便只是一个鬼魂,大家都怕的不行,可这姑娘瞧着那么精致漂亮,要是别人家娶了这样的媳妇,那肯定高兴的不得了,嫁妆丰厚,父亲是名士,大哥虽不曾科举,却也是个出息的,赚的钱足够一家子孙八代生活的舒舒服服。

    这么好的女子,却落到如今的下场!

    一时间,好些人高声喊:“还不把欧阳浩抓起来,那就是个畜生。”

    “畜生都不如!”

    韦氏本来一言不发,一听提到她的儿子,顿时挣扎着坐起身,冲着项家一家子拼命磕头:“都是我的错,是我出的主意,我儿只是孝顺,听我的话,你们要抓就抓我,我儿是无辜的,他是无辜的,欧阳家只他一根独苗……”

    她仿佛一夕之间就老了,皮肤皱起,脸色晦暗。

    项小姐不为所动,冷笑:“你们母子两个都不是好东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我身上尝到好处,越发不可收拾,因为嫌弃周薇薇是商户出身。自家儿子考中进士,飞黄腾达了,看不上人家,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下了毒毒死了她,哼哼,你还说什么,功成名就死糟糠是好事。”

    众人都愣了愣。

    “怪不得!”

    欧阳家一邻居不寒而栗,“他们家那个儿媳妇脾气好。很是乖巧,来的时候看着健康的很,嫁进去半年再见,就瘦了一大圈,人也病怏怏的,哎,现在想来,还指不定受了多少折磨!”

    群情激奋,一帮衙役冲进门,像拖死狗一样。拖着病得昏昏沉沉的欧阳浩出门。

    韦氏整个人扑过去抱着儿子,又撕又挠,嗓子沙哑:“住手,住手,不关我儿的事……你,都是你!”

    她一转头,牙呲目裂地瞪着红尘,“你个丧门星,都是你,要不是我儿中意上你……”

    红尘冷笑。

    “呸!”

    项家那小少爷猛地扑过去。一口咬住韦氏的胳膊,疼的她尖叫一声。

    小少爷又劈头盖脸一顿打。

    衙役都当没看见。

    这小少爷累得气喘吁吁,被他父亲拖开,其他人却也一下子爆了。怒叱:“要不是这位小姐拆穿你们这一家毒蛇,还不知要祸害别人家几个闺女!”

    周围围观的人一人喷口吐沫,扔一鞋帮子,还有人随手捡起石子,泥土使劲投,没一会儿就投得韦氏头破血流。

    红尘一句话吞回肚子里。眨了眨眼,一下子就忘了自己想说什么,摇了摇头,冷声道:“你还说你儿子孝顺,我看他面相极恶,不是孝子,他那等欺负弱小的习惯,恐怕不只是在自己的妻子身上使,连你这个当娘亲的,也没少遭他的殴打。”

    众人一惊。

    殴母?

    那可是大不孝之罪!

    韦氏咬牙一声不吭,浑身抽搐,众人却是一下子就明白,红尘小姐所言是事实。

    一行人很是不可思议!

    红尘更是心中大怒:“你明知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样的畜生,还敢祸害别人家的好女子,我看你这种人,同样该被千刀万剐!”

    她深吸了口气,“也罢,有那样一个儿子,就算你的报应到了。”

    说完,转头就走。

    剩下的事情自然有官府处理,她总不至于从头盯到尾,只是离开欧阳家上车,外面还议论纷纷,隐约能听见韦氏嘶声裂肺的哭喊。

    奈何她哭得声音再大,也没人同情。

    没两日,周薇薇的爹娘也找了来,听说两个人差点儿没拿刀子宰了韦氏和欧阳浩。

    尤其是欧阳浩,胳膊上的肉都让咬掉两块儿。

    衙门的人看他们也不顺眼,就当不知道。

    红尘亲自做了法事,把周薇薇送走了,她家的人虽然伤心,不过周薇薇一向是个顺天应命的,也很知足,一了解自己的死因,便对尘世再无留恋。

    到是项家那位小姐,舍不得爹娘,舍不得弟弟,还没见到大哥,一拖再拖,那是满心思不乐意离开。

    红尘也无奈,让她留下,时间短还好,时间长了可不是好事,就说欧阳浩,他的病可不是什么突发,而是长年累月被阴气侵染,又让红尘冲了下所以发作。

    项家的姑娘留在父母身边,老人家体弱,用不了多久也要生病。

    红尘也只能让这一家子自己选。

    “若是你们非要女儿留在身边,那她或许还能留几年,几年之后,怕是神志不清,变作厉鬼,到时自有得道高人来超度了她,不过,项老爷子也不至于伤心,好歹享了几年天伦之乐,恐也早早在黄泉路上,到时候慢慢等着父女团员便是。”

    项老爷子还要说话。

    项家这位小姐已经自己跪下磕头求超度。

    既然遇见了便是有缘分。

    红尘想了想,就从怀里取出一本书,拿项家小姐的一缕青丝夹进去作法,半晌道:“项小姐一生无大功过,虽是枉死,却已然化尽了戾气,下次投胎转世,还能成人,不过若不出意外,却也只是个寻常人家,比不得现在父慈子孝,和乐融融了。”

    摇了摇头。她又取小姐的青丝,在项家小少爷的手指上缠了一下,默默念道:“今生缘浅,情分绵长。愿来世依旧结缘。”

    说着,青丝缠绕,竟缠出一只蝴蝶的图案来。

    项家一家子都眼巴巴地看着,红尘轻声道:“我也不知能不能成,项公子早日成亲。或许你的姐姐有幸投生转世为你的女儿也说不定,当然,也有可能是侄女什么的,将来若她还能入项家门,身上必然有一个小小的蝴蝶胎记,你们留意吧。”

    老爷子登时大喜。

    项小姐苍白的脸上也露出几分喜悦。

    此事终于了结,其实还是费了些力气,红尘到不介意,难得有机会试试自己新学会的法术,看看有几多少成功率。

    下了几日雨。

    幸而到了红尘册封典礼之日。雨到是停了,艳阳高照。

    郡主的册封礼并不复杂,红尘穿上朝服,迎接正使、副使,接了宝册。

    却没成想,正使竟是于老夫人。

    副使是那位杨师。

    也不知道万岁爷是怎么想的,册封郡主竟劳动他们两位,不过规格到也不低,只是特别了些许。

    供奉了宝册,这等肃穆的时候。红尘也难和于太夫人说几句话,不过太夫人到是很高兴的样子,哪怕都养老了,被拉回来干活。也没显出烦闷。

    一应礼仪都完了,杨师他们却暂时没回去复命。

    “按说应该先为郡主娘娘准备府邸,只是陛下那边发了话,让工部挑了几个好的,让您自己选,内府那边就没越俎代庖。”

    其实是陛下催得急了。要先让红尘定下名分,内府,礼部,工部那边乱七八糟,就难免有一些小小的不合俗礼。

    只也不会有什么人较这个真。

    红尘失笑:“工部一大早就把图纸都送回来,说是不急,什么时候挑好了,再去内府选些得用的人手便是。”

    杨师这才放心,又说了几句闲话,才回去复命。

    后头罗娘她们眼看着红尘那一身朝服,只觉得阳光下像天人临凡,深吸了口气:“……小姐居然这就是郡主了?”

    好热!

    红尘一回院子,先拆头冠,松快松快,朝服是不敢脱的,马上要进宫拜谢皇帝和皇后。

    按照往日的规矩,怕是还要和皇家其他人聚一聚。

    一想这个,她就忍不住笑,当年绞尽脑汁拉关系,套近乎,也就是想混进这个最顶级的闺秀圈子里去,没成想今世什么都没做,就自顾自地成了郡主。

    这天意果然难测的很。

    红尘按规矩乘坐郡主的辇车进了宫,去拜过皇帝,又去拜皇后。

    她上辈子只有年终大宴时进过宫门,只是印象里已是厉王登基之后的事儿,那人对自己的妃嫔大方的很,他大方的手段,就是尽情把库房里那些中看不中用的珠宝摆件拿出来给妃子们用,装饰的宫廷金光闪闪。

    眼下这位皇帝却是大不同,整个皇宫质朴又大气,细节精雕细琢,瞧着是没多少金银摆件,可真正细究,怕也是花费不少,怪不得三年内府大太监,就能赚得妻妾成群,皇帝的银子还是最好赚。

    红尘不觉笑了笑,想那位陛下节省的不行,却在这等地处穷讲究,显见节省也是虚的。

    皇后的甘泉宫新翻修过,比别处的阴气沉沉,布局显得更明亮些,窗子上用的都是细纱,里外通透。

    小太监殷勤地跟着红尘,细声细气地道:“郡主娘娘仔细脚下。”

    不过片刻,甘泉宫宫门大开,大姑姑亲自出来迎,挽着红尘的手进去。

    后头一排小太监,小宫女瞠目结舌。

    “……皇后娘娘有好几年没见过人了!”

    “这是新来的主子,以后都好生记着,哪日不小心得罪了,有你们好果子吃。”

    小太监冷哼一声。

    红尘这会儿已经见到了皇后。

    乍一见,却和想象中不同,在外面总听说皇后失宠多年,并不见外人,命妇想求见,也显少能得到允准,就连她自己的家人,她也不大会见一见,既然如此,想必是个阴沉女子。

    红尘再清楚不过了。世上的女人一旦失去男人的宠爱,几乎短短时间便会衰老。

    可今日一见,她忽然觉得皇帝不愧是皇帝,还真是够厉害。有这么个绝代佳丽戳在宫里,竟也能冷落得起来。

    皇后纵然比皇帝小些,却也年近五十,在此时早过了当祖母的年岁,就是四世同堂也有可能。可现在看一看,她依旧年轻,虽然眼角眉梢有了细纹,可那不是丑陋,而是成熟,那种成熟的女人味,混合宛如少女的气质神态,活泼中有恬静,让人见之忘俗。

    红尘吐出口气,她忽而就觉得万分荣幸——原来有人说她像皇后。她还不太当回事儿,从现在开始,要把这句话当做最高褒奖来听。

    “噗嗤。”

    大姑姑笑起来。

    皇后也莞尔。

    红尘纵然没把心里话说出口,不过难得没掩藏脸上的表情,到把一屋子人都给逗得大笑。

    皇后也是爽快性子,半分不拘束,笑道:“我知你这头冠也重,朝服也重,怕是早想回家歇着,歪一歪。来,让素娘给你捏捏,等下怎也要去见一见你那些兄弟姐妹,不磨蹭到晚上。怕是回不了家了。”

    说着,又让人取了点心。

    素娘果然走过去,不等红尘拒绝,就握住她的肩膀轻轻揉搓,一上手便见功底,只两下子。红尘顿时觉得身上的份量轻了三斤。

    皇后什么都没说,甚至没提一句夏家,没提一句陈婉公主,但她眉宇间流露出的感情,脉脉如水,温柔至极,红尘低了低头,心中微微有些酸涩。

    只有一点点儿而已。

    或许因为她是皇后吧,又是真正血脉相连的亲人,所以只要有一点儿善意,就让人感怀万分。

    没一会儿,外头有人来报,说是各位小郡主,小郡王们都到齐了,她便让素娘送红尘出去。

    “放心,那些多为人精,不会累到你。”

    至于不是人精的傻子,想来也不会放在红尘眼中。

    一帮子在宫中也极有脸面的小主子们,霸占了太液池边的太白阁。

    红尘一来,这帮人就十分热情,恭迎她上座。

    “来,来,今天是荣安郡主的好日子,理当为尊!”

    荣华郡主一见红尘,便朗声道,扯着她的袖子,拉她到上首坐下,表现得很是亲近。

    “不过,老规矩,你得给见面礼才成!”

    红尘笑了笑,从善如流,拍了拍手,素娘就带着宫女过来,挨个分派礼物。

    她明明所有人都没见过,却是一个人都没有认错,要知道,虽说能这般有脸面的,正经有封号的郡主,虽说不多,可也有十多人,关系还错综复杂的很,她如此随意,很不当回事儿地就把人认全了,一时到令众人颇为意外,心中的一点儿轻蔑,也略微收敛了些。

    虽然最近这位荣安郡主风头正盛,但大家可都是正正经经的王府,侯府出来的千金,她又是哪来的土包子,进京就封郡主,真当她们这些郡主多如沙粒不成?

    自然气不平!

    固然这大好日子里,大家是聪明人,自己是不会给她难堪,再损了万岁爷的面子,可也免不了心思阴暗些,等着她出丑呢。

    不说别的,光是行走坐卧,还有在宫里吃饭的规矩,那就很是有讲究,随便外头哪个命妇来赴宴,提前准备个三两个月,进来还要露怯,就她?

    人家愣是简简单单,半步也没有错,要是充满匠气,一看就是突击的结果到也罢了,偏偏一派自然,看那架势到比她们还自在的多。

    一下子,小宴上的气氛就有不同。

    素娘也有些意外,她陪着过来,多少也有位这位郡主撑场面的意思在,有她在,就代表皇后的态度,这些小主子们才不会闹得过分,让人下不了台。

    本来气氛和乐融融,说了几句闲话,旁边一一身粉嫩,年纪十六七的女孩子忽然站起身,走到红尘身边,凝眉问道:“我听说你是个灵女?可能跳祈福舞?还是会卜算?表演一个让我瞧瞧。”

    这话,到带出一丝轻佻。

    周围顿时一静。

    红尘眨了眨眼,想起此人也是个郡主,功臣之后,从娘胎里就做了郡主,外姓,姓钱,虽然没有封号,但还是很得皇帝看重,毕竟是门面工程。

    素娘皱眉。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笑眯眯地捻起一块儿点心吃,一言不发。

    那小姑娘登时瞪眼:“怎么?难道你不肯给我这个面子?”

    “不给。”红尘瞥了她一眼,“便是陛下在这儿,也是我乐意卜算,才给他老人家卜算,乐意跳祈福舞,才会去跳,今日并无此兴致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 择地
    &bp;&bp;&bp;&bp;“噗嗤!”

    荣华郡主忍不住笑出声来。

    其他人也笑了。

    钱家这位小郡主登时脸上通红,怒气勃发,强忍下去,眯了眯眼:“我看你不是不愿意,纯粹就是不能,怕我拆穿你根本是个江湖骗子!不知怎么哄了陛下,今天到登堂入室了,哼。”

    周围一静。

    红尘笑了笑,也不见恼,摇了摇头:“ 钱郡主你还是小心点儿,牢记祸从口出才好,陛下何等圣明,难道你的眼光,还会比万岁爷更好不成?”

    钱家小姐顿时被噎住,脸上灰白一片。

    红尘叹了口气:“说起来,我初至京城,从未与人结怨……至少未曾和你结怨,你闲来无事,招惹我做什么?”

    那小姐脸色微变,皱起眉头:“你……”

    “也罢,就你这点儿脑子,大约是被什么人给哄了,今天你过来挑事,谁指使的?”

    不等她说话,红尘又问。

    众人都莞尔一笑。

    钱郡主瞠目结舌:“胡说八道,我就是,我就是……”

    她吭吭哧哧半天,脑门上沁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

    “居然在宫里,在这样的场合找我的麻烦,不知陛下和皇后娘娘听说前因后果,是会觉得我不懂事,还是你不知礼?”

    红尘拿了块儿点心慢慢吃,很是不在意,“是了,反正也牵连不到那个支使你的人身上,至于你倒霉还是倒大霉,谁又会关心?”

    “你这人!”钱郡主抿了嘴唇,“我看你才像神神叨叨的骗子!有本事你到是展示下自己的能耐,挤兑我有什么用!”

    红尘扬了扬眉,上上下下地打量钱郡主,一扬眉,“既然你这么强烈地要求,唔,我还真起了兴致。罢了,不看你的面子,看在场所有姐妹们的颜面,就给你算一卦。也无需你的生辰八字,你的眉骨矮平,嘴唇隆厚,面有晦气,易被人坑。而且正应在今日,回家小心,莫要听小人诛心之言。”

    她是轻描淡写,“原来如此,怪不得让人哄骗,哎,身为女子,哪怕身份高贵,大部分也只能憋屈在后院,偶尔让人哄骗了去。像只斗鸡似的,斗一斗别的女子,到也情有可原,算了,女人艰难的很,我就不多话,身为一个好人,总该有点儿怜悯弱小的好心才是。”

    大家哄然大笑。

    钱郡主脸色惨变,腹内翻江倒海,简直快把自己气得冒烟。呆立了良久,恶狠狠地道:“你就会胡说……我,我只是看阿婵妹妹老伤心难过,才想给她出出气。才不是,才不是什么被人,被什么人所骗!”

    “哦。”

    红尘耸耸肩,低头喝茶,“放心,我心情好。免费帮你消解消解,就算你以后再被坑,至少今天不会,谁坑你都能暴露。”

    其他人失声而笑。

    “你们欺负人!”钱郡主一跺脚,转身甩袖就回了自己座位上生闷气去,红尘看着她的背影,到笑起来,“看来没有傻到家。”

    最后说这么一句,明面上是解释,实际上却是说明她乃是听了夏蝉的话,这才在宫里惹是生非,虽然还显得很单蠢无知,但她这样单蠢到底,终究也不会让人觉得很讨厌。

    人其实不怎么喜欢和聪明多心思的人交朋友,反而是天真些的,更讨人喜欢。

    至于夏蝉,多多少少被扣了一顶利用他人的帽子,被利用的还是一个身份尊贵的郡主。

    至少身份比夏蝉尊贵许多。

    别管钱家这小郡主被利用了是真的还是假的,怕是钱家那些人,为了自家的女儿别在帝后面前留下太糟糕的印象,都要让此事成真,夏家本身是庞然大物,自然是不好招惹的,问题是,夏蝉一个小辈儿,可不能代表整个夏家!

    “来,来,咱们也难得聚的这么齐,又是荣安郡主的好日子,别总说扫兴话,阿冉你也是,不是小孩子,怎么这般不懂事,当着荣安郡主的面捣什么乱,过来给人家赔个不是。”

    荣华郡主雍容一笑,打了个圆场。

    钱家的小郡主,那个叫钱冉的姑娘,翻了白眼把脑袋埋在胳膊里,理都不理会。

    红尘干脆也一转头,只当没看见她:“荣华郡主不必担心,我可不会和一个脑子有坑的货多计较。”

    钱冉鼓起脸,张了张嘴,就让她身边一小姑娘一把捂住,两个人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半天,终于没力气再来惹红尘。

    没一会儿,钱家的小姑娘就找了个借口退席。

    其他人说了会子话,时候不早,也就散了去,红尘离开宫门,登上马车,闭目养神,不觉想了想前世——好像无论身份如何,女人们聚在一块儿,都是比家世,比容貌,比珠宝首饰,将来还要比丈夫,比孩子,永远都是家长里短,困于四面围墙之内,什么时候才能拥有更广阔的世界?

    却说钱冉回了家,心里也是各种不痛快,脑子里翻来覆去,就想那个荣安郡主跟她说的话。

    晚饭没吃,就连极喜欢的表哥登门,她都称病没肯出去。

    “哼!”

    捶了下床上的大枕头,钱冉蹦起来,披上衣裳就往外走,两个小丫鬟连忙跟上。”

    “郡主可还头疼?要不要叫大夫。”

    “别吵。”钱冉抿着唇,她为什么不高兴,就是不高兴,也没迁怒表哥的道理。

    听下人说,表哥和两个好友到常去的茶楼喝茶了,她想了想,干脆也去看看。

    这茶楼就在钱家附近,她也常常随表哥一块儿去的,一到地方,都不必茶博士招呼,就找到岚字号雅间,刚走过去敲门,就听里面道:“钱冉那丫头忒烦人,若不是我娘逼我,我才懒得应付她,哎,也不知道我娘会不会真一门心思让我娶她。”

    钱冉的身体一僵。

    “愁个什么。女人而已,你不喜欢,娶回家供着便是,回头中意哪个淑女。迎进门也不是大事儿。”

    又一轻飘飘的说话声响起,带着几分调侃。

    钱冉表哥哼哼了两声:“可我喜欢的姑娘,没正室之位也娶不回家啊!”

    “还惦记夏家那位?要我说先别管对方看不看得上你,你可驾驭不了人家,哄你表妹跟哄个二傻子似的。真娶回家,有你头疼的时候。”

    “我还就喜欢她的那点儿小心思,勾人……”

    哐当。

    钱冉双目赤红,一脚踹开门。

    屋里几个大男人目瞪口呆。

    钱冉他表哥脸色大变:“冉冉,你听我解释!”

    “回去慢慢跟你爹娘解释去,有一点儿,你可记清楚,若是再敢败坏我的名声,下次再见,我只当你是仇人!”

    话音未落。钱冉扭头就走。

    表哥脸色难看的要命,站起身就去追。

    他们家在京城能站得住脚,可是有八成靠的是和钱家是正经的亲戚,若是得罪了这位小郡主,那可真是要命!

    钱冉一边走,耳后听到表哥的喊声,迎风落下两颗泪珠,忽然就想起不久之前荣安郡主说的那番话……竟然应验了,这算是应验了吧?

    红尘歪在椅子上,是不太清楚钱家小郡主的复杂心情。她的心情也很复杂。

    “林师兄这是洗劫了哪里的皇宫不成?”

    “呜呜。”

    平安蹦蹦跳跳地在地上一堆金银珠宝上面打转,红尘一把把它捞起来,生怕它吞了尖锐的宝石。

    除了金银,玉石。各种古董摆件,文玩字画,还有很多彩色的宝石。

    以眼下大周的工艺,想找出如此众多色泽美丽的宝石极为不易,大约只有皇宫大内才能见到。

    林旭随手抓了一把珍珠,个个拇指肚大小:“拿去当弹珠。”

    怎么说来着……好土豪啊!

    红尘叹了口气:“看来师兄在北燕玩得很开心。”

    林旭笑了笑:“你不是要择郡主府了。这些正好拿去用,虽然都是些死物,可看看也开心。”

    说起郡主府,红尘多少有些选择困难症的征兆。

    实在是内府那边给出的选择,虽然很多,还各有好处,但又每一处都不大完美。

    大周每年分下去的宅邸也算不少,皇城周边的宅子差不多都有人占了,剩下的内府收在手里,就是为着现在这时候,让陛下赐给别人时用的。

    一年又一年,完美的宅子越发少。

    第一档次的那些,显见不能给红尘。

    剩下的都有些问题。

    “我到宁愿自己建一个。”

    红尘想到自己得的那些奇奇怪怪的种子,其中能种出各种各样美丽树屋的就极好。

    那屋子冬暖夏凉,连家具也是自动生成,保证人住起来最是舒服,可有一点儿,需要的土地实在有点儿大。

    若是在杞县,那没得说,苍青山那么大,想种几个屋子都成,可在京城却是难事。

    前两年皇子们成年,已是得了一大批好地儿,现如今想建新宅,怕是只能拆旧宅子。

    拆就拆吧,这回可能要住很久很久。

    红尘一直希望能有一个真正的家,这个家从最舒服的住宅开始,到也挺好。

    林旭笑眯眯翻看工部送来的地图,扫了一眼,圈出的那些一个都不选,拿毛笔在皇城东边圈了一个圈。

    红尘怔了怔:“这里?”

    这地方她自然知道,是当年开国三王之一,辟疆王林通则,林老爷子的旧王府,后来陛下令赐新王府,此地似乎就成了他的练武场,虽然不常住,却也时常修缮。

    宅子地段好,也阔朗,但只有一点儿,如今却荒废依旧,早成了京城赫赫有名的鬼宅。

    上辈子她就听说过,整个宅院煞气极重,老百姓们连路过都觉得阴森刺骨,根本不敢靠近。

    皇帝也早就忘了这地处,到后来厉王登基之后,才想着要修缮,当年她死之前还听了一耳朵,说是厉王派了内府的匠人翻修这座古老的宅院。

    红尘眨了眨眼:“我到没什么意见,不过,内府好像没择这处宅子。”

    再怎么说,它当初也是王府。朝廷虽收了回去,规制在那儿,也不能轻易就赐给旁人。

    林旭笑道:“只管选就对了,内府一准儿会给你面子。”

    他们不选这里。多因为这地方不吉利,可红尘主动要,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好吧,反正她看着这些宅子也都大差不离的。

    虽然这宅子她一个郡主用,可能有点儿违制的地处。但都破成这样了,几乎是必须推倒重建,自然也就没有违制的妨碍。

    定了郡主府所在,林旭就兴致勃勃地召集鬼谷天机门所有在附近的弟子过来,正大光明地拆房子。

    红尘也圈出一块儿地,只让推平就好,围出一个院子,她打算把这一块儿当做自己的实验园地,尽情地去种一种得的那些奇奇怪怪的种子们。

    “这座宅子有主儿了?”

    这日乌云罩顶,暴雨将至。

    一个看起来三四十岁。锦衣华服的男子本来步履匆匆,停在破破烂烂的林家旧王府门前,面上露出三分愕然,“谁这么大的胆子?”

    “怎么?这宅子哪里不妥?”

    杨师一捋长须,笑问。

    那中年人翻了个白眼:“师叔可是明知故问了,您还能看不出来?这座宅子上的阴气,都快密布成云,我辈中人靠过去,简直就如钝刀刮骨一般,寻常人住在里面。多则三月,少则数日,必遭大难。”

    在他看来,这样的宅子一早就该一把火焚烧干净。也不知京城的那些灵师是不是都眼瞎。

    可要说眼瞎,周围还布置了法阵,阴气秘不外泄,瞧着到像是处理过。

    杨师笑着摇头。

    中年人看他的表情,诧异地一扬眉:“怎么,师叔另有高见?”

    “没有。没有,你这个半步宗师的高徒说出来的话,又怎么会错?”

    杨师叹了口气,“当初很多人都要烧了这宅子,只是每次都不能成行,内府的人曾经也想过要进行修缮,可惜次次不了了之,我想,也许是这宅子还另有缘分,近来想是缘分到了。”

    他说的模模糊糊的,那中年男子眯着眼举目看去,很无语地道:“缘分没看见,我只知道,这帮辛苦做力气活的兄弟们要吃苦了,干一天体力活,回去一准儿腰酸背痛个十天半月。”

    说完,也懒得理会,大踏步地向前走,“师叔快走,看看北燕那帮人又玩什么幺蛾子!”

    杨师良久才把视线收回,一转身,长袖一甩,大跨步地追了过去,虽然年逾古稀,可这位老人家的步子到比寻常年轻人更稳健。

    红尘就坐在那人说,会被钝刀刮骨的宅子里面,影壁附近,摆放一张藤椅,一张方桌,桌上一壶清茶,她坐着耳边听着叮叮当当的敲打声,一边看书。

    罗娘戳在旁边做针线,只当自家这位新出炉的郡主娘娘,又在训练什么身居闹市静心读书的‘绝技’,也不去管她,反而笑道:“听说了没,前日夏蝉去大云寺礼佛,结果半路上让人砸了一筐臭鸡蛋,弄得狼狈不堪。”

    每逢夏季,京中去大云寺礼佛的官眷就数不胜数。

    一来大云寺的斋菜好吃,二来有高僧讲佛法,还开俗讲,三来,寺内清凉无比,大夏天过去呆半日,不能再舒服了。

    夏蝉路上让两个农夫打扮的人截住,愣是穿过她那几个侍卫,扔了她一身的臭鸡蛋,顿时让周围路过的行人愕然,夏家大小姐认识的人可不少,一时八卦消息满天飞,说什么的都有。

    “还有说,她勾搭有妇之夫,让人当场抓住,还威逼利诱,迫使人家的正室夫人不敢声张,最后气不过,也只能小打小闹,弄点儿臭鸡蛋给她洗洗脸好出气,这等事儿传得有鼻子有眼儿,可惹恼了。”

    罗娘因为小严的缘故,对夏蝉是深恶痛绝,听说她倒霉,能多吃两碗饭。

    红尘嘴角也弯了一弯。

    上辈子可没这事儿,夏蝉一直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才名远扬,在京城也一直都是好名声,什么温柔可亲,什么孝顺体贴,反正女子该有的美名。她是一样不缺,这辈子自己明明没对她动手,她和上辈子比,就显得悲催的多。

    红尘知道的比罗娘还多些。林师兄在京城的眼线进来也越发管用了,此事是钱家做的。

    钱家本来只是暗地里查一查夏蝉,顺便散播流言,只说夏蝉怂恿她们家小郡主在皇宫里对人家荣安郡主无礼。

    他们自己到觉得这么做貌似不太地道,毕竟他们也不知。夏家小姐是有心还是无意,或许就是自家的小郡主脑子一热,上赶着出头给人家出气。

    却不曾想,这一查就查出诸多不妥之处,夏蝉自己表面上到是温柔端庄的很,至少没让人逮住过把柄,却挑唆他们家女儿做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事儿,甚至连半年前小郡主管到自家哥哥房里,要给她哥介绍一个所谓的名门淑女,差点儿把她嫂子气得昏过去。一开始也是这个夏蝉的手笔,更别说什么暗示一下,小郡主嫁入知根知底的表哥家那诸多的好处等等。

    偏偏她还做得不着痕迹,要不是如今手段尚显生涩,钱家见多识广的老祖宗们还健在,恐怕寻常人也看不出什么。

    钱家登时就气坏了,他们家从上到下都是直性子,别的做不了,万一一不小心,到把自家小郡主也给扯进去。还不如二话不说,直接找人教训她一顿。

    一开始,小郡主气得连什么找人划花了她的脸,找人打得她生活不能自理都给说了。钱家的人都很想这么做,尤其是小郡主的大哥,父亲殉了国,母亲也没了,他一个人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把家撑起来,还把妹子养得如此活泼水灵。就这么这人给哄骗得差点儿连大哥都害,他能咽的下气才有鬼。

    奈何这夏蝉她毕竟是夏家的女儿,还是入了族谱的,不给夏蝉的面子,总要给夏安一个薄面。

    钱家是行伍出身,大部分势力都在军中,和夏家的关系就更密切,轻易撕扯不开,而且,为了一个夏蝉和夏家交恶,也未免太不划算了点儿。

    夏家有这种恶心人,可还是好人多,像师风,那是过不了几年,就能成大师的人物。

    最后还是小郡主哼哼两声,玩笑似的玩了这么一手!

    红尘却要说,玩得真好!

    以夏蝉那人的性子,你打她一顿,哪怕打个半死,也远不如让她丢人现眼来得有杀伤力。

    可惜,她以前没想过这种主意,而且这种事儿也就是个出其不意,等对方有了戒备,以后想下手就困难。

    不过,隔三差五地玩一回也许可行?

    哪怕吓得夏蝉出门就战战兢兢也是好的!

    罗娘稍微八卦了下那女人的倒霉事,就转了话题,她连提一提那人的名字,都觉得不痛快,稍微说一下得了。

    “今日去书院办手续,听两个师兄说,北燕使臣想迎回他们的镇国之宝,十支金箭。”

    罗娘皱眉,目中露出几分不可思议,“这不是开玩笑?当年陛下御驾亲征,难得取胜一次,杀了北燕的国师,还缴获他们的祖传金箭,陛下可是因此去太庙报喜,还呆了两天才回宫,现在怎么可能让他们想迎回去,就迎回去?”

    红尘一笑:“北燕那边的皇帝也不是傻子,必然有筹码。”

    果然,没几日就传开了,北燕那边那位,写的国书中声明,他愿意以当时缴获的,大周皇帝的佩剑和玉玺为筹码,和大周赌一回,若是北燕胜,就迎回金箭,若是大周胜,不光金箭他们不要了,连同皇帝的佩剑玉玺,一同送回,北燕的皇帝也在国书中承认自己不如大周陛下远矣!

    赌局十分简单。

    双方拿到对方重要的东西,都是用的武力,这次他们还比哪国的武力更强大。

    当然,不可能因为这等事就轻启战端,只是在大周择一地,将金箭与佩剑和玉玺一同放置其中,双方再各派出百名士兵展开争夺,最先到达目的地,并且攻进去,夺取宝物为胜。

    这可是在大周的京城,说起来大周还占了便宜。

    皇帝就一口答应了,他要不答应,那可丢尽了脸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跑马
    &bp;&bp;&bp;&bp;最近整个京城沸沸扬扬,说的都是北燕与我大周的一场赌局。

    街头巷尾,茶馆酒肆,上到皇亲宗室,下到贩夫走卒,如果不议论几声,似乎就不像京城人。

    红尘他们家,罗娘几个姑娘也关注这个。

    “北燕已经和我大周商量妥当,安置宝物的地方不能随意,要是我国择定地方,对北燕不公平,北燕又不了解大周,也选不出合适的位置,而且,我大周皇城,也不可能允许他们随意挑拣,光是这件事儿就磨蹭了十多日,最后北燕终于妥协,由着朝廷选择,选定了大云寺的万佛塔。”

    “不过,那边也提出来,为了给这场赌局增加些精彩度,不会太无聊,他们双方都可以进入万佛塔布置各种机关消息,时间就以五日为限,五天内可以尽情布置,北燕从东门开始,大周从西门开始,赌局开始之时,双方士兵进入万佛塔的位置互换。”

    “既然刊登出来,想必万岁爷是答应了,说是由士兵们的勇武定输赢,结果到最后还是奇人异士一较长短,哎!”

    罗娘拿了份朝廷的邸报,讲给小严她们听。

    红尘一边玩手里新得的石头摆件,特别迅速地拨动,一边笑道:“那到时候可要去看看热闹。”

    除了杨师,还有三嗔寥寥几个有修为的高人外,她还没见过正经的灵师。

    可事实上,四国内,杨师属于半过气的,毕竟年纪太大了,三嗔属于失败者,正经正当鼎盛的灵师,她还真一次都没见到,挺有兴趣。

    对这种杂事,林旭却是毫不在意。

    像什么佩剑,玉玺。丢了这么多年,也没见大周出差错,再说,真用这种法子换回来。难道皇帝就有面子了?

    如果不能在战场上,堂堂正正打败北燕,把东西夺回,那就毫无意义。

    真要大胜北燕,冲入燕都。那些零碎又算什么,甚至都用不着夺回,就能让让对方乖乖把东西送回来,到时候乐意要就要,不乐意改一改赐给臣子,才是很痛快的做法。

    北燕近来也小气得很,皇帝也是个二货,想到一出是一出。

    他跪坐在柔软的毯子上,在纸面上描画了一只很稚嫩的燕子,黑色的翎羽。乌溜溜的眼睛。

    金青坐在另一头替他削竹片。

    红尘打发罗娘她们去外面读邸报,扭头托着下巴看自家师兄灵巧的动作,笑道:“没想到你还会糊纸鸢,光看这些准备,到像糊的很好似的。”

    林旭一笑:“以前平子千里迢迢来看我,就喜欢给我做纸鸢,他做得特别好,总能飞得很高。”

    小莫啊!

    红尘抿了抿嘴唇,忽然有一点儿愁:“也不知道为什么,小莫怎么就不肯给我托梦?”

    她那两年。苦学入梦术,就连玉珏空间某位大能提到的,不能轻易使用,用得不好。很可能损害精神的禁术她都学了,也用了,还是没办法让小莫托梦。

    红尘没有亲人,虽然两生两世,除了小莫,到也无一身处黄泉。却值得她眷恋的人,所以没有比较,到不知道这入梦术究竟有用没有,偏偏还教不会旁人,到让她失望。

    林旭失笑:“你还想着梦见他呢?那小子以前可不是你见的模样,他最讨女人欢心,家里婶婶们都喜爱他,老太君更把他当心头肉,那小混球经常自己惹祸,然后让我爹背黑锅,连他那位在外头铁骨铮铮的义父,林老王爷见了他也要头痛,我看啊,没准儿这小子在九泉之下玩野了,搅合的阎罗王看见他就抱头鼠窜,哪里还有工夫惦记咱们?”

    红尘失笑:“你这人……真该让外面那些把鬼谷高徒当神仙的官员们瞧瞧,你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笑骂他一句,红尘又蹙眉,她总觉得,自己老梦不到小莫,这事儿不大对。

    虽然说入梦术没试验过,或许是失败了,可是她两年来,也不是试过一次两次的,玉珏空间里就没有不靠谱的东西,总不能次次失败,后来到七月鬼门开,她是连着招魂术一块儿用,愣是招不来小莫。

    难道这就去投胎了?

    红尘哭笑不得,总觉得不大可能,她前阵子还听玉珏空间一喜欢探究阴曹地府的大能说笑,说红尘他们位面,年年死去的人成山成海,别说一场大战,就是随随便便一个小灾难,鬼魂们随便扔的垃圾,都能把忘川河给填满。

    偏偏新出生的孩子却少得多,经常一个投胎位置,几十个鬼,甚至几百个鬼去抢,除非那些能投生成人的,愿意投个苍蝇,蚊子什么的,否则排队排三五十年能排到就已经算很不错了。

    “小莫总不至于赶这么急,一早就投了胎!”

    最近快到小莫的生辰,林旭一想他,红尘也就忽然想起来,歪了歪身子,倒在身边的坐垫上,随手开了玉珏空间,开始查看里面的一些知识贴,顺便把自己遇见的问题写上去。

    玉珏空间里永远有无聊的大能回各种帖子。

    红尘问的问题底下,一瞬间也出来五花八门的答案。

    她扫了一圈,到有一个大能貌似挺专业,他看样子对入梦术还是很清楚,大体是说,他们在玉珏空间里教给别人的入梦术,不是寻常术士哄人的手段,那是经过多年改良的术法,等级也不算高,只要是精神力够格,哪怕不懂原理,只是按葫芦画瓢,也能成功。

    用它沟通阴阳,请死人入梦,反而比邀请活人容易些,哪怕是生手,十次里也大约能有一次能成,像红尘这般,两年内经常试,居然没用,那肯定不是入梦术不对的缘故。

    红尘扫了一眼,他说的原因到也有几条。

    若是确定要招入梦的人的确是已经去世,那入梦术不成功,第一可能,此人已经投胎转世。

    第二个可能,这人的灵魂被什么人拘禁了去。

    第三个可能,穿越了。

    红尘眨了眨眼。她现在已经知道,这些大能口中的穿越,就是指灵魂误入位面的缝隙,穿越到了别的位面去。

    “难道真有这等事?一个死后。甚至不用死,就有可能到达别的世界?”

    她不大明白,不过,这个世上既然有神有鬼,她还拥有这么一个玉珏空间。如此神奇的事儿都发生了,那所谓的穿越,大约也不是无稽之谈。

    红尘略有些紧张,忙又问,如果寻魂术显示,自己要找的灵魂不在世间,那么是不是说明,这个灵魂就不是被人拘禁,而是……穿越了?

    刚问完,那个似乎对地府什么的很熟悉的大能。‘我欲上九天’就马上回话。

    “既然你是玉珏空间的宿主,那精神力一定很强,哪怕你要找的灵魂被人拘禁了,只要他还在你的世界,寻魂失败的可能就很小,估计也就是万分之一,不过,穿越这种事,好像可能性也不大。”

    “怎么不大,红尘丫头别听上面的。你尽可以想办法继续去寻一寻你要找的人,要是找不到,他不是投胎了,就肯定是穿越了。总不会有第三种可能。”

    “没错,你还是个新人,或许不知道内幕,等你的玉珏空间等级上升你就会明白,在大部分普通人眼里,穿越是虚幻的神话。可对我们中某些人来说,穿越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让人烦躁的工作,偶尔不幸或者大幸,穿越位面的灵魂,可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听了满耳朵乱七八糟的答案,红尘的脑子更乱,不由苦笑——像她这样的人,因为和灵啊,鬼啊之类世界的异物打交道的时候多,对死亡少了几分敬畏,却也比旁人多了烦心事,就说现在,别人的亲人死去,只是悲伤痛苦,因为再无一点儿办法,时间反而能抹平痛苦的印记。

    可她呢,她要想的却比寻常人多得多,比如现在,她竟然还要操心已经死去的小莫,已经到了另外的世界,不该再和她有任何牵扯的小莫……究竟是应了万分之一的可能,被人拘禁,还是正如那些大能所言,不小心穿越而去?

    一整个下午,林旭在那儿做纸鸢,红尘就歪着倒着趴着,琢磨那无比玄妙,一时半会儿又难有结果的问题。

    晚上林师兄做完了手头的活儿,就给红尘找了一套骑装,带着她去正在改建中的郡主府。

    那一片大大的练武场都清理出来了,以前的兵器架子重新刷了一层漆,看起来黝黑,沉重厚实,上面的兵器到不算多,不过都是林旭的珍藏品,每一样都有来历。

    前阵子林旭把所有的精力都花费在这地方了。

    红尘如今也很喜欢骑马,她上辈子到不怎么爱这种活动,骑术仅仅一般,最多就是不至于落马丢人的地步,可也不敢快跑,但今生却大不同了,骑在马上,身轻如燕,她就如和这宝马心灵相通,真正体会到策马飞驰的乐趣,总算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男人爱马成痴,把马当成命根子似的宝贝,若不每天骑着跑跑,就浑身发痒难受。

    牵了一匹枣红色,看起来不太高,腿脚却十分有力的马,小绕了两圈,然后——

    整个跑马场上的人就瞬间散尽。

    唯独一匹脑袋上系着一条雪白色丝带的马撒欢似的蹭蹭冲过去,冲着红尘的马嘶声长鸣,还打了两个喷嚏。

    红尘骑着的马一歪脑袋,给了它一个白眼,那马就扑过去又舔又咬,又一边跑,一边拿脖子蹭红尘的小腿,嘴里还呼噜呼噜地哼哼,那表情,竟然让周围的人都看得清楚,特别爱娇的模样。

    “哈哈哈!”红尘一下子就笑了,慢慢缓了缓速度,顺了下它的毛。

    那匹马登时高兴地长鸣一声,跟得更紧,前前后后围着红尘撒欢!

    整个跑马场的人都笑了。

    “公的吧,一定是公的!”

    林旭:“……”

    他的坐骑乃是很俗气的大宛良驹,也就是汗血宝马,自从得了这家伙,它难伺候到每天都让自己头疼,马厩里只能有它一个,但凡有别的马匹在,绝对让它又踢又打,弄得遍体鳞伤,有时候主人想骑一骑。只要不是十万火急要命的急事儿,也得等它高兴。

    林旭虽然喜欢它,平日里到放它自己玩的时候多,真要打猎。还是习惯骑别的马,现在可好,这家伙主动去献殷勤,看那意思,还很嫉妒自己做不了红尘的坐骑。

    正玩闹。外面忽然有一鬼谷弟子进门,笑道:“公子,小姐,外面来了一少年,非要买咱们门前的貔貅,说咱们门口的貔貅和麒麟,本是瑞兽,却因为多年阴气侵染,变成凶兽,能吞吐煞气。寻常人遇上非死即伤,卖给他,到是救了咱们上下几十口子的小命。”

    天机这位弟子,忍俊不禁,“他还说,他不光给钱,要是我们家的人出了事儿,就去找他,他让他师父给我们化解化解,只要八成的银子。”

    林旭失笑:“好大的口气!”

    敢在鬼谷门人面前说这种话。 四国加起来也没多少个,当然,人家大约是不知道神秘莫测的鬼谷门人,居然跑到京城当了工匠。给别人整修家宅呢。

    红尘抿了抿唇,道:“告诉他,咱们不劳驾,打发走便是,无需多言。”

    听那少年的意思,似乎也懂一些玄术。不过,应该是听别人说的说的,他自己可不像入门的样子。

    这次林旭领了二十多天机弟子来,打发一少年,根本没费多大的事儿。

    红尘转头就抛在脑后。

    “林大公子,咱们跑一圈儿如何?赢的人点菜。”

    林旭失笑:“好。”

    话音未落,有一道影子蹭一下蹿出去。

    一看那身深蓝色的衣服,众人没看到脸,也只是律风荷,林旭哭笑不得:“小荷你有那张脸,还有谁能拒绝得了你,至于这般拼?”

    那位没骑马,轻功短途可比马快!

    最后还是小荷赢了。

    事实上,红尘觉得大部分人看见律风荷那张脸,应该都把力气花在欣赏上,也就没心思赛马。

    跑了一下午,晚上大家就没走,虽然府邸尚未整修完,不过收拾出几间能住的房间到不难。

    律风荷很矜持地只要了一道红果炒蛋。

    红果是红尘新种出来的蔬菜,一种红色的果实,好像野外有人见过,只是多以为有毒,并不肯吃,偶尔也有人当观赏植物弄回家来欣赏。

    家里种的这类,不是野外移植,都是从玉珏空间购买的种子,一是果实还大,二来吃着放心。

    好像上面标注的名字叫什么番茄,也有人叫西红柿。

    这名字古怪的很,家里人就随口叫它红果,红尘也没让改,西红柿炒蛋再简单不过,除了它,又弄了几个热炒,几个蔬菜冷盘,大菜嘛,切上一碟子猪头肉,再蒸一锅饭,煮一锅汤,热热乎乎吃了,每个人都心满意足,便沐浴休息。

    白日累了一天,连林旭在内,都是一沾枕头就陷入梦乡。

    没成想第二日,天还没大亮,外头就出了怪事儿,大门口的貔貅和麒麟全都不见踪影。

    这两个大石头,那加起来没有一千斤,那也有几百斤,究竟怎么悄无声息就给没了,府里可住着他们公子爷,这帮天机弟子在安全方面极为上心,轮班站岗放哨来着。

    昨夜站岗的一个小伙子脸色阴沉:“黎明时是听见外面有车队歇脚,在咱们西角门处,虽然晚上宵禁,不过他们都拿着批条,说是急着出城走夜路,半路上装箱子的绳子坏了,正好换绳子,还在咱们家讨了杯水喝。”

    也正因为这个车队,家里那些站岗放哨的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这边来……门口的东西丢失,竟没人察觉!

    林旭一愣,眨了眨眼:“声东击西?”

    他是第一时间就怀疑昨日过来买东西的少年,可惜没有人赃俱获,怀疑也没用。

    红尘到是有些奇怪,皱了皱眉:“咱们门口那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随便用的,既然对方来取,怕是看出它们的用处了,万一用不好,因果可要落到我们头上。”

    林旭一想也是,挥挥手,让手底下的人去打听消息。

    还不等红尘把早饭做好,打探的人便回来。这本不是什么隐秘,欲要购买貔貅的乃是钦天监一位灵师,叫郭品,师承钦天监赵封赵大师和半步宗师。太师云天生。

    只是他并非鬼谷门人,云天生和他有段儿缘分,禀明了师尊之后,就收他做自己的记名弟子,和鬼谷没关系。只带在身边教导了半年。

    即便如此,云天生其实很看重这个性情坚韧不拔,还有几分倔强的弟子。

    郭品也敬重云天生,即便这个师父只比他大五岁而已,却还是甚为恭敬。

    比起钦天监的赵大师,他明显和云天生更为亲近。

    “郭大师正在忙和北燕的赌局,没工夫亲自处理这个,就让自己新收的小弟子处置,那个小弟子,便是今日到咱们这儿来买东西的少年郎。”

    “他是个孤儿。没有姓,就叫三郎,在没入郭大师门下时,在京城的九命牙行做事。”

    “这个九命牙行,不光是个牙行,还做各种中介生意,一般客人不接待,只接待熟客,其实也没挂牙行的招牌,而是挂的当铺的当字。平常也间或做些典当买卖。”

    负责查探消息的弟子,简单把调查结果说完。

    林旭顿时哭笑不得,显见是没想到,世间还有这等巧合。

    他来京城虽然有一些天机弟子知道。却还是瞒着别人,两个师兄也没得消息。二师兄还好,他那位大师兄却是最听恩师话的,一旦知道小师弟跑到京城来搅风搅雨,一准儿亲自出马,押解他回去向师父复命。

    鬼谷先生一早就交代过。他们这位三师弟不能出仕,也不许入京城。

    林旭一皱眉,他心里不乐意见那个郭品。

    事实上,两个人也有几面之交,只是林旭还好,对这个便宜师侄算是可有可无,不会很在意,也没多少恶感,反正记着点儿想火情,但郭品却似乎对林旭有些偏见,不过他毕竟矮了一辈,到不敢在明面表现出来,最多也就是见面就在大体礼仪不错的情况下,言语上刻薄些。

    若是不特别留意,怕都体会不出来,林旭就属于那种从来体会不出的,弄得云天生经常都不知道该怎么教训这半个弟子才最合适。

    此事前因后果一说清楚,红尘登时坐直了身:“难道这位郭大师,想把貔貅和麒麟用在与北燕的赌局上面?”

    林旭失笑:“无论他用意为何,东西大约不是他偷的。”

    到不是说郭品看不出那两个东西其实特别有用,真是宝贝,值得一偷,纯粹是林旭对自家大师兄调教出来的弟子很放心。

    换了二师兄的弟子来,他可能还会再斟酌一二。

    “算了,既然是熟人想要,那东西也没太要紧,便送给人家也无妨。”

    红尘看了看外面的日头,反身又钻回房间,天气这般热,为了两块儿石头出门可不划算。

    就算它们如今成了法器,也没大用,留着它们,不过因为想留点儿纪念,却不是当真对它们就多么喜欢。

    林旭看了她一眼,转身就吩咐天机那边另外择两块儿石像摆过去罢了。

    两位师兄往日见他到京城玩一玩,到还会通融一二,毕竟林旭四处游历,就是游历到京城来,总不至于非得要自家小师弟离京城十万八千里才成?可他要是在这里落脚,一住下来就不要走,他们怕是要找他说道说道。

    他们二人心宽体胖,就当此事没发生活,依旧自自在在,没成想,不过两日,林旭那个便宜师侄郭品,居然亲自登门拜访,身边还带着杨师。

    郭品站在大门外,举目四顾,脸上的表情登时变得有些意外,眉宇间流露出三分好奇,原先的焦躁和怨念,也都消散了几分。

    “了不得,了不得,不愧连杨师都交口称赞,这么短的时间,整座宅邸就有化煞为吉的意思。”

    他深吸了口气,顿时浑身舒爽,“不知道那位小姐用了什么样的镇物,这才镇得住这座宅子的阴煞,我看,一定价值连城。”

    “别赞了,寻你的宝贝徒弟要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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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顽劣
    &bp;&bp;&bp;&bp;郭品一来,林旭就笑眯眯从后门离开,只说还有些事情要做,至于是真有事,还是直接把麻烦甩给红尘,不愿意和这位老师侄照面,那别人也说不清。

    不过,红尘一点儿也不为难就是了。

    这人脸上虽带了几分傲气,却并不是不讲理之辈,对红尘也客客气气的,似乎还有几分羞赧。

    杨师互相一介绍,双方见礼完,他就很不好意思地奉上林林总总各种礼物。

    有一座佛塔,一个玉观音,还有一对金玉的铃铛。

    佛塔乍一见,佛光闪烁,还似有梵音袅袅。

    玉观音也宝相庄严。

    那对金玉铃铛,看起来除了精致之外,到别无妙处,不过只看上面的符文便知,这是大周赫赫有名的镇魂铃,听说乃是当年鬼谷一门的某一任鬼谷先生设计制造,为了在战场上死去的灵魂不要化作厉鬼为祸四方。

    这一个当然不是什么鬼谷先生做的真品,而是仿制品,不过作用还是那个作用便是。

    红尘比较喜欢它,最近她才想自己寻一个铃铛,不是镇魂用的,而是玉珏空间里有个大能琢磨出一样新法器,就是铃铛的样子,能用特定的铃声给兵器,法器一类的东西开光,灵师用起来十分趁手,已经有不少大能想要尝试着做一下。

    不过这铃铛有点儿眼熟。

    她记得

    事实上这三样都是很不错的法器,就算单单只一样拎出来也不比红尘他们门前的貔貅差,且比那东西还吉祥的多,光论材质就高出不知多少倍去。

    郭品苦着脸道:“小徒年纪还幼,十分顽劣,也是我平常娇宠太过,让他无法无天惯了,她冲撞郡主,按说理当由郡主处置,我不该置喙。奈何教不严师之过,我实在是不能推脱责任,若是郡主不能消气,我郭某愿意替劣徒承担任何责罚。”

    杨师坐在那儿不说话。看郭品一本正经的模样,没想到也是个奸诈的。

    他现在和是皇帝钦点,正和北燕那边对抗中,要是此时和他过不去,那岂不是和朝廷过不去?怕是连郡主也不好如何!

    刚这般想。又听郭品道:“不过眼下郭某奉陛下之命,要扬我大周之威,灭一灭北燕的气焰,还望郡主多宽限几日,待我大周兵士攻入万佛塔,夺回我陛下佩剑与玉玺之日,郭某一定再来领罚。”

    杨师:“……”

    好吧,无论他是不是假装憨厚,能说出这等话就算不容易,有涵养。看来荣安郡主要吃这一闷亏,没办法计较,人家都把软话这般漂漂亮亮地说了出来,郡主又不是那等得理不饶人的性子,怕是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不过到也不是不好,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更妥当。

    红尘却是满头雾水,伸出手一比:“等等,我已经知道,这位郭大师的弟子取走了我家门口的两个石像。但他没回去?大师以为是我关注了他?”

    郭品一愣:“两个?我只让他去买一个?”

    红尘:“……”

    现在哪是争执这个的时候?

    郭品这才神色稍稍凝重:“那日路过贵宝地,发现门口的貔貅和麒麟已经由瑞兽化为凶兽,正好我又需要一样邪宝,就交代三郎两句。让他帮我买下来,不过郡主既然不打算割爱,我肯定不至于强夺,毕竟不是不可替代之物,到是三郎犯了执拗性子,留书一封。说是有法子把东西弄到手,弄走了对方还要感激他云云,那小子以前没少和街面上的混混之流厮混,我一看他的留书便知,这小混球一定是去找他那帮狐朋狗友帮忙了,只是我当时太忙,又信郡主不至于吃亏,反倒是这小子可能倒霉,就想着给他个教训也好,没有多插手,没想到他竟然一去不回,难道郡主也不知小徒下落?”

    红尘眨了眨眼,哭笑不得。

    自己不会吃亏?这位说的到是好听,九命牙行那帮人在偷鸡摸狗方面可是专业的,那帮鸡鸣狗盗之辈,能耐不大,经验却比她丰富得多,有心算无心之下,偷窃的又不是家里的东西,只是大门外的石像罢了,能有多难?

    郭品忙得很恐怕是真的,干脆就没管这等小事,大约也觉得自家徒弟不会做得太过分,而且还认为貔貅既然邪物,那若是被弄走,那也是功德一件。

    谁说这人迂腐,明明脑子灵的不要不要的。

    红尘笑了笑,人家既然好言好语,她也不至于随口拆穿,给人家没脸,只是很认真地说明——自己的确丢了东西,却连他那个徒弟的面也不曾见,更不会把抓人囚禁起来。

    郭品一听就大惊失色,他到是不觉得红尘会这上面说谎,三郎又不是什么要紧的人,若真在对方手里,还不赶紧拿出换他郭大师的人情,留着下小崽子不成?

    “这个小兔崽子,不知道跑哪儿去鬼混!”

    显见郭品也了解他徒弟,知道他性情跳脱,是个爱胡闹的,没准儿拿到东西以后,又遇见了什么事儿,一想到这么久不见踪影,生怕他碰到难以解决的麻烦,连忙赔礼道歉,告辞而去。

    杨师也忙跟了出去。

    红尘在后头挥一挥衣袖关了门,再一转身去找自家师兄,然后她那位林师兄就又不见踪影。

    这位神出鬼没也不是头一天,红尘想了想,最近也没什么需要劳动他,他消失就消失。

    郭品也好,还是北燕和大周之间的恩怨情仇,红尘都是当八卦品一品,并没有特别关心,她这会儿把更多的心思花在帮罗娘她们上学读书,顺便置办产业上。

    因为考上了京城女学,她们就去衙门立了女户,罗娘和小严在同一户上,关系写的姐妹。

    红尘以前都没有问过,这时才知道,原来罗娘叫罗姗,很文雅的名字。

    小严叫严海燕,也不是什么乡野村夫会起的大名。

    叫什么到无所谓,其他姑娘们也多立女户。还有不少关系特别亲密的,就此成了一家。

    一开始,罗娘甚至考虑过干脆就投了红尘门下,给她当丫鬟。当嬷嬷,只是红尘不同意,郡主府用的是宫女,一旦真登记在册,那就是官婢。可不是想脱籍就能脱籍的。

    “你们还是立女户吧,我这儿有女官的空缺,都给你们留着。”

    大周这边的规矩,郡主也能有伴读,有女官,只是有些穷些的郡主养不起,也没有正正经经的大家闺秀会去投没前程的郡主,夏蝉当年还想谋过荣华郡主身边伴读的位置,只是她虽然是夏家的嫡女,身份是够了。女官里出身最好的,也不一定能有夏家这样的家世,奈何学识方面,郡主却更喜欢京城女学出身的平民学生。

    人家选女官,是选亲信来着,夏蝉明晃晃在脸上写了另有目的,就是借郡主的身份和最顶层的圈子勾勾缠缠,想要拓宽人脉,荣华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看不出?

    她当年年纪更幼。比现在要稚气得多,也就是一时有这么点儿念头,到也不是多积极,没当成才是正常。

    “对了。罗娘你们还得攒点私房钱才行。”

    如今不再是贱籍,也能有自己的私产,别的不说,好歹要把嫁妆给攒齐了才好。

    红尘盘算账本,看看最近能动的银钱不少,就打算把她们本来想要开的绣庄。成衣铺子都盘算出来,让罗娘几个试着做一做,自己出大头,就算是入一份子。

    琢磨了半晌账本,躺下睡觉时,明明脑子里都是方孔圆形的铜钱,没想到一睡着,却梦见一个慈眉善目……的麒麟开口说话了。

    麒麟并没有一般神兽的威严,半趴在一个花纹很漂亮的毯子上,眯着眼睛,盯着西边的什么地方,像看东西,又像迷迷糊糊睡觉,鳞片闪闪生辉,看起来很可爱。

    嘴里咕咕哝哝,似乎在说梦话。

    “嗯,不是做梦呢,我前阵子迷迷糊糊不清醒,把林家那个小七给吞了,不过我可没吃他,又很快就吐了出来,哎,我可一向吃素,你知道的,你吃它的可能性还更大一点儿……”

    红尘猛地从床上坐起,翻腾了下苦笑:这是小莫的生辰将近,所以她老惦记,就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问题是,她还真坐不住。

    任谁梦见这种事儿,也要心里嘀咕一二的。

    红尘披上衣服,四下里找不到林旭,律风荷到是在,可他未免太显眼,只好拉上铁牛,也不坐车,出了大门站在她家貔貅和麒麟所在的地方,仔细看了看,又取出一张符纸,轻轻贴在地上。

    铁牛很乖巧地看着,心里好奇,嘴上也不问。

    红尘立了一会儿,就举步向前走,走走停停,时不时窃窃私语。

    铁牛一直护在她身后,哪怕红尘跟个疯子一般,对着道边的古树自言自语,他也面不改色,只不过,他还是决定回头请个好一点儿的大夫给红尘小姐检查检查身体,小姐都是郡主娘娘了,应该可以用得上御医吧?

    红尘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绕圈,绕了小半个京城,累得眼睛看东西都快成重影。

    “我就知道……”

    哪怕京城这等风云荟萃之地,那些花草树木也和外头的一样,并不是都很靠谱。

    京城的灵气虽然比外面的多,毕竟当年定都,在这方面肯定有考量,还不知那些灵师挑选多久,才挑选出龙脉所在,定都永安城,但此地又是大周最复杂,阴暗晦气最多的地方,草木有灵的,渐渐也被晦气蒙蔽了灵智。

    “不过,具体地点确定不了,也就在这附近,不会远了。”

    红尘四下看了看,忽然目光一凝,落在东南角一家招牌很大的赌坊门前。

    门口四五个青衣壮汉,正冲着一个少年拳打脚踢,那少年也倔强,抿着嘴,抱着头,蜷缩起来,任凭那些拳脚落在他身上,一声都不吭气。

    大汉们明显也怕闹出人命,这里是京城,出了人命谁也不好过。打了一阵就停了,呸了一声,怒叱:“进赌场还输不起?你算什么东西!再敢捣乱,下次就要了你的小命!”

    那少年恨恨咬牙。眼睛里露出几分怨毒。

    等那几个大汉走了,旁边才冒出两个中年男子,都是一脸无奈:“三郎,早说了你别去招惹他们,何苦呢?”

    红尘眨了眨眼。失笑——这才叫得来全不费工夫!

    抬头看了像赌坊的招牌,上面有蝶楼的标识,明显是蝶楼的地方。

    大周禁赌,但是官方也有开赌坊。

    各地教坊司里就有大周最大的赌馆,像蝶楼这般和那些上层权贵们纠缠不清的组织,开个赌坊,没人会找她们麻烦。

    当然,平日里的孝敬也不会少。

    像这类能正大光明开在大街上,把招牌挂得这般显眼的赌坊,很明显都在门口竖了牌子。就写——势力滔天,不要找茬!

    “呸!”

    少年吐出一口血水,怒道,“白费功夫,竟然不管用!”说着,他脸上就露出三分苦恼,想了想,一转脸冲身边两个中年人道。

    “听着,这事儿不许跟我师父说,就当咱没弄到那东西。”

    两个人面面相觑。都不解其意,那个三郎气得跳脚:“你们傻啊,师父自己说,那玩意邪性的很。谁沾谁倒霉,咱们把东西都按照师父说的,摆放在赌坊后门口了,结果我不但输得精光,还被打成这德性,你说说究竟是谁倒霉?要是让外人知道我师父说的不准。他老人家的脸还要不要?”

    中年男子没吭气,叹了声,“知道了,那三郎快回去,别让你师父担心。”

    少年应了声,转脸刚要走,胳膊忽然让人抓住。

    他一愣,脸上登时变色,破口大骂:“他奶奶的,今天怎么回事儿……”

    一句话没说完,半边身体顿时麻痹,脸色发白。

    那两个中年男人也吓了一跳,齐齐道:“英雄手下留情,我们三郎可是哪里得罪了您?咱们给您赔个不是,还请瞧在他年幼的份上,原谅则个!”

    红尘失笑,原来少年身边的人都一样,谁都知道他爱闯祸,这样顽劣不堪的徒弟,有郭品受的!

    铁牛把那少年拎到红尘面前,扔下去,即便放开手,对方还是哎呦哎哟地站不起身,只是努力抬头,瞪着红尘,一看她,脸上登时变色,声音也戛然而止。

    “看样子你认识我?”

    红尘也觉得这少年眼熟,应该是平日里偶然扫过一眼半眼,当然,并不熟识。

    三郎吭哧半天,目光闪烁:“谁,谁说的,我不认识你!”

    却是心虚气短,额头上汗水都落下来。

    红尘叹气:“也是,身为江湖人,自然有江湖手段,做事之前先踩点很正常。”说着,她指了指后门,示意了下,铁牛很随意地一抬头,冷冰冰地看了那两个中年人一眼,只这一眼,那两个中年人老老实实地低下头。

    铁牛这才绕过去,没片刻,手里轻轻松松拎着一只石头貔貅就转了回来。

    哐当,搁在地上。

    大地都颤了颤。

    周围好多人侧目。

    这石头貔貅块头大,很是沉重,十分不好搬动,真想移动位置,至少要三个人去抬,可在铁牛的手里,它不说轻如鸿毛,也和普通的包袱差不多,随时能拎。

    红尘凑过去检查了一下,用手摸了摸,吐出口气,笑道:“行了,三郎,把另外一个麒麟也给我还回来。”

    她现在更着紧那个麒麟才是。

    昨晚奇奇怪怪的梦,她可是想弄得更清楚一点儿。

    那少年三郎左看右看,低声道:“我不知道你说什么!”

    红尘轻笑,吐出口气,青锋从袖口滑出,带着一丝冰凉,微微颤动。

    极冷的气仿佛把三郎的血液都冻得僵住。

    红尘还没说话,三郎就咬了咬牙大喊:“你好歹也是个郡主,怎么能欺负人?”

    “噗嗤!”

    “三郎!”

    后面传来一声暴跳如雷的吼声。

    三郎登时收了声,愕然转头:“师父?”他顿时缩脑袋,“师父,我再也不敢了!”

    喊得十分果决利落。

    郭品很无奈,叹了口气:“你也不想想,要是你什么都没干,怎么知道人家是郡主的?以为咱们大周的郡主,和你在大街上厮混时见过的女孩子一个样儿,都能随随便便挂在嘴边上!”

    戳着三郎的脑袋教训了他一顿。郭品才回头向红尘赔礼,“郡主放心,我这就让他把东西还给娘娘。”

    说完,瞥了瞥自家倒霉的徒弟。“还愣着干什么,你到底把郡主的麒麟弄到哪儿去了?我只说要一貔貅,你到好!”

    三郎整个人蔫了吧唧的,哼哼道:“我这不是好心嘛!”师父都说那两个全不是好东西,他给拎走。还省得那府里的人倒霉,要不是对方很客气,就是下等人去敲门讨杯茶,人家也不嫌,还给的是好茶叶,又送了热气腾腾的面汤,他还懒得发善心来着。

    “用得着你!”

    郭品无语,摇了摇头,“东西到底在哪儿?”

    三郎登时脸色更难看,支支吾吾:“我给卖了……”

    “卖了?”郭品登时瞪大眼。“你卖给谁了?那东西也是你能随便卖的?万一伤了人,你有几条命来给人家抵命?”

    说着,就从袖子里抽出一个黑色的棍子,恶狠狠冲着那三郎打过去。

    红尘抱着肩膀,也不劝。

    郭品举了半天手,比划几下,看没人拉着,也只好打了一下,只是举的时候用力,落下去轻的和抓痒痒也差不离。

    “师父!”即便如此。三郎也眼泪汪汪地抱住头,大声道,“我没有随便卖,小果果说了。买的那人不是好东西,他看见过,他们杀人不眨眼的……再说,那东西根本没用,师父,你以后可别提自己把那什么石头吹嘘得那么厉害的事儿。其实那玩意儿就是块儿破石头,半点儿作用没有……让人听见,还当你水平低。”

    他声音越来越小,几乎要和郭品咬耳朵,郭品气得脸色发青,这下真狠狠打了一棍子,打得他哇哇大叫。

    明明刚才在赌坊门前还硬气的不行。

    郭品却是摇了摇头,打量旁边这座貔貅,一看大惊失色:“这,这……它又活了?怎么可能!”

    上一次看见它,才不过数日而已,这貔貅已经让阴煞之气侵染,目下耳聋,接近半死,他还想,也许再过一两日,貔貅一死,瑞兽转为阴邪之物,会让那座府邸上下都出大乱子,也不知那位杨师推崇备至的郡主可有应对之法,他要记着提醒一二,没想到,现在这貔貅竟然活了!

    “郡主难道换了一个?不对,确实是这个!”

    他好歹也是灵师,一眼就能看得出究竟是不是原来的法器。

    郭品心里狂跳,看着红尘和看妖怪似的,这么年轻……他自己可绝对做不到。

    他发呆的工夫,三郎完全没看见师父的脸色,走过来哼哼唧唧:“喂,那什么郡主,你说个价,十两银子行不行?两个石块儿就算我买的。”

    郭品脸上爆红。

    红尘忽然来了兴致,一笑道:“我这两个法器,一个你给一千两金子,我就贱卖给你,看在你师父的份上。”

    三郎一下子跳脚:“一,一千两,还金子?你讹诈啊!就那两个破烂!哼哼,我还听人说能破人福运财运,如果用得正确,能做到很多事,结果我自己都试了,骗人的,就是两块儿顽石。”

    红尘失笑,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法器这等东西,归根结度还是要人来用,你自己本事低微,做得不对,怎么能怪到法器头上?好了,别狡辩,告诉我你把我的麒麟卖给了什么人,再给我一千两黄金,今天就放过去。”

    她本笑意盈盈,说到最后,却板起脸,十分吓人。

    三郎嗤了声,根本不信:“你别当小爷年纪轻就好糊弄,告诉你,类似的风水局,小爷我摆了近百次,从来没有不成功过,你别当我拜到我师父门下是偶然的。”

    红尘摇头,故意做出一副夏虫不可以语冰的表情:“随你怎么说,给钱,还有,到底卖给谁了?”

    三郎咬牙:“总之我不信,就是你的法器不对,我不会给的,除非,除非……你还按照我师,我的风水局布置一番,进去赢到他们这破赌坊关门大吉,否则我就是不信。”

    红尘哭笑不得:“你也不想想我可能有那么蠢?赌坊又不曾和我结怨,我为什么要去得罪人家?哎,如此顽劣的徒弟,真不知道郭大师您是怎么收下来的。”

    那个三郎鼓了鼓脸,眼珠子一转,猛地高声喊道:“哎,孙子们,蝶楼赌坊的孙子们,爷爷我带高手来挑场子了,你们赶紧洗洗脖子等着挨宰吧。”

    赌坊里乌压压冒出来一群打手,个个眉毛挑高,左顾右盼,还不等他们开口,红尘转身就走,铁牛随手一拨,就把挡路的三郎和几个中年人都推开。

    一眨眼,红尘就消失在街道尽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赌
    &bp;&bp;&bp;&bp;一群赌坊的打手,齐刷刷把目光对准郭品。

    没办法,在场的只有他一个人气势十足,他不是高手,谁是高手?

    郭品:“……小兔崽子!”

    三郎:……嘤嘤嘤,师父,我对不起您!

    他是真对不起郭品。

    这位郭大师可是正人君子,不会赌博,此时被团团围住,额头上也冒出一层冷汗,深深感觉到腰包里的银子恐怕要长一对小翅膀飞走了。

    三郎深吸了口气:“师父,你说,这个貔貅能用来破坏吸金局,顺便打造漏财的风水局,很简单,只要稍稍布置下就成……现在还能不能做?”

    郭品翻白眼:“你这小子真……不学无术,我说的那个风水局是专为这里风水形局设计的,前提这个貔貅必须是原本的邪物,现在都变瑞兽了,你让你师父我还怎么布置!”

    三郎顿时傻眼:“那,那怎么办?咦,岂不是说,刚才那个什么郡主也在胡说八道,装大尾巴狼呢,她也布置不出来?哎呀,还不是这破法器不行,要一千两黄金,也太坑了!”

    郭品:……

    眼下那群赌坊打手已经威逼到眼前,一个个凶神恶煞,这小子还在想什么郡主那事儿?

    红尘没走远,她等那边完了事儿,还得把自家的麒麟给要回来,她还不知道那只麒麟是不是当真看到过小莫,虽然仅仅是个梦,还是弄清楚才好。

    貔貅就算了,郭品想要,拿走就是。

    红尘一般情况下都不小气,就算郭品和鬼谷没有渊源,但既然是为了大周与北燕对阵之事,有所需求,红尘礼貌地赠送几样法器,小事而已。

    绕了一个小圈儿,寻了一处茶馆。到二楼坐下,茶博士年纪很大了,却是慈眉善目的,上来的茶水也不错。

    京城的茶馆在这方面都讲究的很。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哪个王孙公子出门贪个新奇,但凡茶馆酒楼,伙计们都练出火眼金睛来,一见就知道哪些客人不能慢待。

    那可不是只看衣冠就能看得清楚。

    好些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非愿意穿得破破烂烂出来玩。这等人还着实不少见,你要以衣冠看人,早晚吃亏。

    那些个权贵万一受点儿委屈,都有可能血流成河的。

    像红尘这样,言行举止自成气度,任哪儿的店伙计一见,都要客客气气地好生招待。

    喝了一杯茶,红尘估算着,进了赌坊一时半会儿,那两位应该出不来。再等等。

    不过也不必为他们操心,最多输点儿银子,郭品还输得起,而且,以他的身份地位,稍微露点儿底细,赌坊那边就不敢刁难,在京城混出头的,哪个不是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连那个小家伙,叫三郎的。既然会偷鸡摸狗的手段,想必也有自己的势力在,不一定真怕这个赌坊。

    红尘闭着眼睛,沐浴午后的阳光。昏昏然靠在窗户前面打盹,正迷糊,忽然听到个极为熟悉的声音,顿时扭头——小香?

    小香是她嫁进王家之后,买回来的第一个丫头,相处多年。自然是认得。

    红尘忽然恍惚。

    当年她身边四个大丫头,小云早早赎身出去,嫁给了她表哥,听说过得日子极为凄惨,她当年还给小云捎了银钱过去,也问过她还愿不愿意回来,只是小云死活不愿意,她叹息一声也就罢了。

    碧玉得了疟疾,久治不愈,早早夭亡。

    最后只剩下碧月和小香两个。

    她是知道的,碧月后来投了自家那个便宜婆婆,她喝的毒药芳菲,就是碧月亲手捧来给她。

    小香却因为脑子不好使,呆呆笨笨,到好好呆在她身边,一直没什么波折,忠心耿耿,也很护主儿。

    红尘想起过往,忽然有点儿后悔,当年她察觉的时候中毒已深,自暴自弃,也就那么过去了,却没想过自己一死了之,身边仅剩下的那几个丫鬟,还有几个忠心的管家下人,会是个什么心情。

    日子想必不会难过,当年她一早把卖身契都还了他们,还给他们留了一笔银子傍身,能安排的,全都安排好,再说,即便为了在夏家好看,王家也会善待自己那些手下,总不能她一死,这些人也就跟着没,那不是不打自招了?

    但在大周永安城,他们这些人没了主家庇护,就是拿了钱放出去,生活也一定艰难的很。

    “哎,只希望……”

    只希望他们都安贫乐道,能得一个好结果。

    一晃神,小香就上了楼。

    “大哥,您看看这簪子多精致,买一个给您夫人如何?”

    “小姐,这是七十六种鲜花配置的胭脂,多细腻,不如买一点儿试试看?”

    “……”

    她现在也就七八岁的模样,胳膊里挂着个篮子,里面放置了不少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红尘微微一笑,伸手招呼:“小妹妹,过来让我看看。”

    小香的眼睛登时一亮,一路小跑就跑过来,红尘低下头去挑拣了下,拿了两盒胭脂,又拿了一个小银镯子,再要两个头花。

    “就这些吧。”

    她也不要太多,只让小香有个意外之喜便好,可不能让她养成喜欢到茶楼酒肆去强硬推销的毛病,万一惹恼了哪个贵人,那可是要吃大苦头的。

    即便如此,小香的眼睛也晶晶亮,算一算,她只这一笔生意,就能赚个十多文,攒起来比她娘给人洗衣服赚的还要多。

    利索地给红尘收好,小心搁在桌子上,拿了一两半的银子,还有一串赏钱,小香登时就眉开眼笑,也顾不得再卖东西,高高兴兴,蹦蹦跳跳地就下楼去。

    红尘撑在窗户上看她出了大门,脸上本来很高兴,却骤然变色,墙角处冒出一男人,一把抓住她。夺了她的荷包。小香眼睛通红,却是缩手缩脚,一声都不敢吭。

    那男人低头给她说了些什么,小香只是摇头。那人一下子就暴怒,劈头盖脸地一顿打。

    大巴掌扇在稚嫩的小脸上,青白的脸居然变得通红。

    红尘皱眉,没有说话便见那男人居然拎着小香进了茶楼,直奔二楼她这儿。

    那店小二连忙过去一把拦住。两个人纠缠在一起,客人们都有些不高兴,却是不想惹是生非,大部分连忙走人,还有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过来围观。

    其中一个茶博士急匆匆先到红尘这儿:“小姐,您赶紧跟小的从后门下去吧,吴二一准儿又输光了钱,还灌了黄汤,他这种人,就是一摊牛粪。你踩上去还脏脚来着!”

    说话的工夫,吴二撞开店伙计,左手拎着竹篮,右手拎着小香,醉醺醺地奔过来,一看见红尘,眼睛里就露出一抹精光,仿佛恶狗看到一块儿肥腻的大肥肉。

    “哟,是个小姑娘,小姐您真是个识货的。我们丫头这些货,那可是精品,宫里的贵人们戴的玩意儿,这丫头嘴笨。不会说价,你买的东西一两多银子可不够,那每一样都要十……二十两银子,小姐,你总不至于赖我这笨蛋丫头的账?”

    周围人一阵无语。

    那东西还扔在茶桌上面没动,就那点儿玩意。材质差,做工也不算精致,即便不是粗制滥造的货色,也不值多少钱!

    这人还真敢狮子大开口,一共加起来也就一两银子,他到好,还一样二十两,怎么不要一百两算了!

    小香的脸色顿时雪白,吓得瑟瑟发抖,却还是张开嘴:“我,我不卖了……”

    “闭嘴!”

    男子又是一扬手。

    小香吓得闭眼转头,脸上却不曾感觉到剧痛,身子一歪,让人拉着手臂拉远了一点儿。

    她战战兢兢睁开眼,见是红尘拉住了她,不光不高兴,还流露出一丝焦虑:“小姐您快走!”

    那男人的脸色却变得好看了一点儿,也没再执意要起冲突,笑眯眯地道:“我就知道小姐是好人,您就再发发善心,把我们这点儿货全给包圆?我给您打七折,哎,咱赚这辛苦钱,可不是为了我自己,瞧见没,前面就是蝶楼赌坊,我儿子一不小心抵押在里头了,今天刚让人暴打了一顿,再弄不到银子,那是小命不保,您是好心人,就发发慈悲,救我儿子一命!”

    小香本来还瑟瑟发抖,一听这个,反而鼓起勇气,抬头大声道:“你有钱……有了钱也不会去赎弟弟,你还教弟弟赌……”

    “怎么说话,我可是你爹!”

    那男人大怒,这下真是气急败坏,扑过去就要撕扯小香的头发,却一把被铁牛抓住胳膊抡起来,甩了两圈,又轻拿轻放地搁在旁边的椅子上。

    铁牛整理了下衣服:“我可没随便打人,他靠近小姐这才抡的。”

    那男人晕头转向,脸色煞白,眼睛里全是金星。

    红尘叹了口气:“命啊!”

    叹了声,也不管还在桌子上瑟瑟发抖,看着铁牛跟个鹌鹑似的男人,拉着懵懵懂懂的小香就出了茶馆。

    “小姐……”小香抿着嘴唇,像只小兔子似的,“对不起!”

    红尘笑了笑:“怎么能怪你,放心,你父亲不敢找我的麻烦了。”

    那到是,红尘是一眼能看出来,小香本人更是清楚的很,她爹一向欺软怕硬,只要被吓唬住,就乖得和孙子似的,绝不敢胡来,就说他这样混不吝的性子,可在蝶楼赌坊,那是绝对懂事,不敢有半点儿乱来,都把儿子输给了人家也不敢反抗,要不是小香见机快,跑到外婆家躲了起来,恐怕连她都保不住。

    “走,带你去赌坊见识见识。”

    红尘笑眯眯地道。

    小香顿时吓得脸都变了色:“不,不……”

    “怕什么,不要弟弟了?”红尘抓住她的手,轻轻松松向前走,小香心里翻腾,一咬牙,紧紧跟了上去。

    绕了一个弯,已经能看到赌坊的大门口,红尘就正好和郭品,三郎师徒面对面遇见。

    三郎神情沮丧,蔫了吧唧的。

    郭品还好。不过显然也不是特别高兴。

    三郎一看见红尘,张了张嘴想说话,红尘先道:“别忘了我的一千两黄金,顺便告诉我一声。我家麒麟你卖给谁了?”

    “咳咳咳!”

    被噎得咳嗽半晌,三郎皱眉,“如果我都给了你黄金,就说明那麒麟是我买的,凭什么还要告诉你它在哪儿?”

    红尘板起脸:“因为你不告而取。还是取走了郡主府门前的东西,说的严重一点儿,你藐视皇家,告你个不敬之罪也无不可。”

    三郎登时被吓住。

    红尘又笑了:“不过,我心地好,就饶你一回,只告诉我东西卖给谁便是。”

    “……我不知道,这得问小果果他们。”

    三郎简直带了哭腔。

    “那就去问。”红尘一本正经地点点头,牵着小香的手,继续走。

    三郎打了个激灵。这才回神,脸上爆红,气得跺脚:“你,你,你……咦,你这是去哪儿?”

    “哎,最近手头紧,去找点儿偏财。”

    三郎:“……疯了,会赌吗?再说,我师父说的。赌客永远赢不了赌坊!”

    想了想,他一出溜,追着红尘过去,郭品在后面叫了两声。结果自家徒弟又祭出那招大杀器——不愿意听话的时候自动耳聋,他也没辙,只好跟过去。

    他的身份反正也曝了光,万一出事,好歹能护住三郎完完整整地从人家赌坊里出来。

    红尘赌坊门口站了一下,极目远眺。

    门口挂着两个青黑色的牌子。一个上面刻着老虎纹路,另一个是狮子纹路。

    “铁牛。”

    她喊铁牛过来,低声交代了几句,铁牛应了声扭头就走,红尘才拉着瑟瑟发抖的小香道:“看见了没有,门口乃是狮虎煞,煞气极重,从正门进去,就如入了虎口,无法全身而退了,这赌坊可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转的。”

    “那,那小姐咱们还进去吗?”

    小香讷讷道。

    红尘拉着她:“进!”

    说着,就走到门口,冲那‘老虎’和‘狮子’笑了一笑,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小香一瞬间仿佛看见牌子上的狮子老虎齐齐调转了身,闭上眼睛呼呼睡去。

    进了赌坊,红尘一点儿都不着急,拉着小香带着她四下看了看,“煞气好重,四号赌桌最重,其它的也不轻。”

    一边看一边摇头:“不是做长久买卖的样子。”

    正经的赌坊讲究细水长流,当然也是处处杀局,宰的肯定是赌客,但却不会太过分,毕竟是要做长久生意的,要是天天闹出人命,客人也不敢登门。

    而且赌博这种事儿,在官府那儿肯定讨不到好处,他们即便仗着背景强,让官府睁只眼闭只眼,还颇为维护,也不会整日去找麻烦。

    这里却不同。

    那布置,一个连着一个的风水局,几乎连一线生机都不愿意给赌客留的样子。进来的人,怕是十个里有十个要输,说不得还得有个把得输得倾家荡产。几个大赢特赢的,到是赌坊的托。

    按说蝶楼的格局不算太小,不应该这般急功近利吧?

    红尘嗤笑,她一开始可没想做绝,现在既然人家都不想做长久生意了,那也怪不得她。

    伸伸手,招呼赌坊的伙计近前。

    那伙计到挺客气,笑眯眯道:“客官有什么吩咐?”

    红尘脸上的笑容更是温和有礼:“通知一声你们掌柜的,我在靠窗的第四张赌桌那儿玩一会儿,给他两盏茶的时间,两盏茶过去,要是他不把最近留下的人都交出来,那我保证今日你们赌坊大吉大利,赌客进门,但凡与赌坊对赌,有赢无输。”

    那伙计一愣,脸色顿时阴沉,怒道:“你不是客人,是来闹事儿的?”

    “怎么能这么说?”

    红尘微微一笑,“我明明很好心,想和你们谈一桩买卖,而且都提前亮出底牌了,世上像我这么实诚的人,可不多见。”

    伙计不可思议地看她一眼,上下打量,一下子就笑了,怒气全消。

    实在是眼前的小姑娘一副娇俏美丽的模样,让她杀气腾腾的话都变得像小孩子在撒娇玩闹。

    摇了摇头。红尘牵着小香的手,走到她择定的位置,站好抬头,“嗯。好。”

    旁边有个赌客显见也注意到这个漂亮女子,奇怪道:“什么好?”

    “我说头顶的‘剪刀煞’加‘星罗密布参天伞’布置得够好。”

    那赌客吓了一跳,一个踉跄就跌了出去,再不看靠近这张赌桌,伙计闻言。脸色也变了变,扭头就上了楼,看样子是去通知他们掌柜,或者其它能做主的人了。

    红尘算了算时间,举目四顾,半晌点点头,分了一把碎银子过去,冲小香道:“你也可以玩。”

    “我不!”

    小香很倔强地摇头。

    红尘也不勉强她,桌子上正在赌大小,她一转身就开始下注。

    下一把。赢一把。

    一连十把,一次没输。

    她一开始就说了些挑刺的话,赌坊那边自然关注。

    这下子连赌客也注意到,渐渐有一批人一拥而上,跟着她来下注。

    红尘隐约感觉到楼上好些赌坊的人出现,冲着她指指点点,没片刻,下面摇骰子的就换了人。

    而且开始减缓速度。

    红尘一概不理,继续赢!

    赌客们也开始鼓噪起来,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大堂内,除了那些昏了头,赌得不知东西南北的,其他人至少有一多半都注意到了她。

    红尘笑了笑。看了下时间,忽然道:“考虑好了没有,马上开始了。”

    楼上几个人的脸色瞬间凝重。

    为首的应该是这里的掌柜,低声交代了几句,底下的赌桌上都换了人。

    很快,有些客人就发现自己的手气变得特别顺。

    到是一开始总是赢多输少的那些。手气变得臭不可闻。

    “哎,赢了赢了!”

    “哎呀,一把大的。”

    一直悄没声追在红尘身后的三郎一见,先是目瞪口呆,跟一条死鱼一样瞪大了眼看着红尘,然后嚎叫一声,也扑上去。

    郭品苦笑,溜达到红尘身边,吐出口气,冲着她竖了竖拇指。

    渐渐的,几乎大半个赌坊的客人都开始赢钱,甚至不用计算,掌柜就看得出来,今晚赌坊一眨眼的工夫,就把大半个月的收入都给输了进去,似乎只是刚刚开始。

    他脸上厉色一闪,一张嘴,刚想吩咐什么,就见红尘瞥了她一眼,他一皱眉,表情凝重,眯了眯眼,目光落在铁牛身上,他不知什么时候又悄无声息地出现在红尘身后。

    又看了眼正和红尘说悄悄话的郭品,神色一凛。

    目光闪烁,掌柜的终于冷笑:“算了,先不要在咱们的地盘闹大了,有的是机会还回去,把她要的人送出门去……你知道该怎么办!”

    这个掌柜,不认识红尘,却认得小香,自然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旁边一人闻言露出几分可惜,“掌柜的,那小子可十分有天分,咱们要是留下他,赚大了。”

    “无妨,就是个小子。”

    掌柜皱眉。

    那个手下只得叹息一声,应下。

    不多时,赌坊这边好些人都输得满头冷汗,才有个伙计阴着脸道:“你要的人送出门去了,劳驾您收手如何?”

    他一指窗外。

    小香惊叫:“阿鬼!”

    红尘扫了一眼,见那个和小香差不多年纪的孩子脸上雪白,抿着嘴唇,也是一脸的倔强,耸耸肩笑着一拍手:“成交。”

    她一边慢悠悠收拾手头的碎银子,周围的人就忽然发现,刚才那种如有神助的好运气似乎消失了。

    很多人叹了声,精神疲惫,陆陆续续出了赌坊,还有些人不甘心,到是更痴迷,更疯魔。

    红尘拉着急不可耐的小香快步出门,看着她扑住自家弟弟,笑了笑。

    她算懂风水,也不算庸手,赌博当然会,京城的贵妇人哪有不会赌的,至少也要能掷骰子,能猜大小。不过,似乎不能和赌坊的高人们比。

    可惜,她怀里的书却是比一般的高手还要高得多,至少应付这个小小的赌坊,半点儿难处都不会有。

    赌坊里布置的杀招,最难的其实是看破,大部分灵师进来,先被那密布的煞气,复杂的气运弄得头昏脑涨,别说是看,连站都站不稳就要晕,哪里还能看得出那些阵的阵眼,生门死门之类的地处,看都看不破,更别提破解。

    红尘这儿却不同,她有外挂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国斗
    &bp;&bp;&bp;&bp;“阿鬼,阿鬼,你怎么样?”

    小香一开始还高兴的很,忽然看她弟弟脸色青白,挣扎着甩开自己姐姐,向赌坊门口跑。

    铁牛一下敲他脖颈上。

    这个阿鬼的小孩子才浑身瘫软,被小香抱住。

    红尘皱眉,低头翻开那孩子的眼皮看了看,三郎叹气:“又是一个!跟你说,这个赌坊现在的掌柜根本就是疯子,也不知从哪儿弄来一种叫神仙膏的东西,专门给他们看中的小孩子用,只要用几次之后就再也不能停,对他们赌坊自然是言听计从,我们九命牙行以前也跟他们做生意,后来发现不对,这才断了往来,咱也是混江湖的,可不能没有底线,不讲道义!”

    他愤愤不平,恨不得再转头又冲进赌坊大门大闹一场,结果让郭品一把揪住,动弹不得。

    神仙膏……又是这类东西!

    红尘冷着脸,先低声交代几句,让铁牛请大夫来给三郎看病,他这问题说大也大,毕竟年纪太小,身子虚弱,自制力也差,沾上这玩意儿简直要命,不过,天还塌不下来,不是不能救。

    “至于赌坊……他们自己逆天而为,必遭天谴,你们等着看这等人的下场便是。”

    三郎一想到对方今天破的财,够他们心疼的,心里也痛快些,看红尘的目光登时也变得和气了。

    “你这个郡主还行,不是个怂货!”

    啪!

    郭品气得打了他脑袋一巴掌。

    红尘也哭笑不得,实在想不出怎么郭品郭大师会收这么一个惫懒小子当弟子。

    摇了摇头,让铁牛去把自家的貔貅搬过来,这位搬那玩意就和玩一样,只是貔貅一到,三郎就愣住,连郭品都吓了一跳。

    这座貔貅本来有了年头,并不是新的,看着有些斑驳。一开始被阴煞之气侵染,整个灰蒙蒙一片,还面孔狰狞,后来虽然不知道荣安郡主使何等手段。竟把它养活了,可到底依旧不算好看,或许有一些高明的灵师,日日替它开光温养,过上十几年。它能进化成灵器,但那需要漫长的时间……

    可是现在呢!

    貔貅放在地上,通体是莹润的白色,宛如白玉,一双漆黑的眼睛闪烁流光,体态更是威严无比。

    别说郭品,就是普通人看到,一样知道这是个宝贝!

    “怎么回事儿?”

    红尘笑:“你觉得我这貔貅一千两金子值还是不值?”

    三郎愣愣地,忽然苦了脸,抱着他师父嚎啕:“师父啊。你徒弟我恐怕要卖身还债了!!呜呜呜呜!!”

    郭品踢了他一脚,满脑子浆糊,直直看着红尘,欲言又止。

    红尘也不瞒他:“很简单,那个蝶楼赌坊里布置了大大小小几十个法阵,凝聚煞气,所有进入赌坊的赌客,气运都被大幅度剥夺,做这个的,一定是个高手。但世间一向讲究一个平衡,身为灵师,在这方面更要仔细,他们的行径纯属逆天。早被老天盯住,我不过是改动了一下郭大师的阵法,破了法阵,造成反噬,那些他们本来积聚的福运瞬间爆出,气如泉涌。顺带着就喂饱了我这貔貅,它也旧貌换新颜了。”

    她说的轻描淡写,郭品心中却是大吃一惊。

    他是内行人,又为了自家小弟子,没少琢磨赌坊那边连环套一样的风水法阵,可他都没想过翻手之间全部破尽,甚至连他仔细看,也只看出门口光明正大的狮虎煞,还有一进门的两个镰刀煞,其它的似是而非,知道有却猜不出在哪儿,更别说看穿,看透……也许祖师爷,鬼谷先生能如此轻描淡写地做到这一切?

    郭品忽然就忍不住叹息,原来天赋这种东西,果真存在,没天赋的十年苦功,比不上人家一朝一夕的顿悟,竟都是真的。

    他摇了摇头,也没太沮丧,早在多年之前他就见识过一个天才,是怎么轻轻松松压自家师父一头,那可不是高出一线,根本是天渊之别,真正鬼谷先生的评价,哎,早就见怪不怪!

    一走神儿的工夫,三郎耷拉着脑袋,对红尘道:“那个麒麟我家师父用不到,一到手就转手卖了,只知道是卖给一戴着斗笠的黑衣人,这个,具体是谁不知道。”

    这是他们的规矩,赃物不在手里留。

    红尘挑挑眉:“哦?我记得你才跟你师父说过,你知道买主不是好人?若连身份都不知道,怎么确定人家的好坏?”

    三郎登时懊恼。

    红尘笑道:“我知道你们的规矩,不能随意探听买主的消息,不过,你小子可不像是个守规矩的。”

    京城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像三郎这帮孩子都不是好人,偷鸡摸狗的事儿常做,他们自己定规矩,对什么人家不能偷,什么人家需敬着,有自己的一套准则,不按照祖上传下的规矩行事,就在这个京城活不下去。

    例如这赃物不留过夜的习惯,就是用血的教训养出来的,只是这帮人大半谨小慎微,做生意也只和熟悉的中人做,陌生人可摸不到他们的脉。

    三郎一看糊弄不过去,也泄了气:“东西给了夏家的那个小姐,叫夏蝉的,她那日没露面,只让一个和尚来谈买卖,不过咱们的人跟了一路,见是她才撤。”

    红尘顿时皱眉。

    夏蝉买麒麟做什么,还偷偷摸摸,以她的身份,想要个什么法器,正大光明地买就是。

    她想了半晌,也没想出这女人要一尊麒麟有何用。

    三郎看了她一眼:“那夏家小姐去了大云寺,现在好多名门千金,世家公子,都去大云寺看热闹呢,万佛塔内一场龙争虎斗,怕是近年来最热闹的事儿,我师父主导此事,真没闲工夫陪郡主娘娘玩,这就告辞了。”

    说完,一溜烟没了影子。

    郭品:“……咳咳,郡主。这小子顽皮,回头我收拾他,貔貅就物归原主,麒麟的赔偿款。我明日就送郡主府邸。”

    他唠叨了两句,也告辞而去。

    这人的确是忙,红尘就没拦着,看了铁牛一眼:“铁牛啊,想不想去大云寺。过两天带你去看看热闹。”

    铁牛懵懵懂懂地点头。

    知道东西在哪儿,红尘也就不急了,其实想找到自己的东西,那是半点儿不难。

    不说别的,麒麟和貔貅多年毗邻而居,气息相连,有貔貅在,没有任何线索也能把东西给找出来。

    一看无事,她就领着铁牛走人,先去看了看小香和她弟弟。这才回家。

    一见小香他弟弟阿鬼,红尘就知道赌坊那边为什么想要他,这孩子虽是遭了罪,满脸苍白,却是手指极长,特别柔软灵活,耳力也强,她还在门外老远,这孩子一听就知道是她,小香就忙迎了出来。

    只是看到红尘。他咬着牙把头缩回被子里,抽抽搭搭,显见并没有太高兴,终究还是个孩子。只知道自己难受的很,不知道别人是好心好意救了他。

    小香一脸歉意,扎扎实实地给红尘磕了三个响头,红尘把她提溜起来,安抚道:“先给你弟弟看病,等他好了。再想以后的出路。”

    说了几句话,红尘就走了,临出门,到见那小孩儿从被子缝隙里看她,目中含泪,似乎也不是真的完全不知好歹。

    红尘回到家就钻进书房,整理一些关于风水方面的书籍,幸亏外人看不到,若是看到屋子里各种古籍乱飞,她又时不时自言自语的模样,肯定把这地方当成鬼屋。

    这次去大云寺,虽说纯粹是看热闹,但既然自家那位陛下,竟找了一个灵师参与,又选择的是万佛塔这样的地方,还允许提前五天布置,想来除了正经的实力对拼,也少不了风水斗法,她做点儿准备,省得到时候做了被殃及的池鱼。

    大云寺是千年古刹,大周立国之前,它就已经传承很多年,早些时候,市面上关于大云寺高僧怎么在太祖还未发迹时,就看出他的不凡之处,派出得道高僧全力相助的故事,流传甚广,当然,道家那边不大认,说他们是面上贴金什么的。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么多年了,外人也就听个热闹,轻易不去评判什么,反正大云寺在京城是名寺古刹,信众极多。

    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两个,再加上一个铁牛,律风荷没在,最近林旭把他给带走了,大约有正事儿。

    她还是第一次来大云寺,寺内佛光笼罩,一进来就感觉到气息平顺,就连她身边带的几本书,几样法器,也都变得特别活跃,显然也非常高兴。

    只是一看万佛塔,她就连忙举起手把眼睛遮住,咋舌:“好家伙!”

    这是把人家好好一座佛塔给糟蹋成什么样儿!

    人家的佛塔,本来每一层都是圆形,气息圆润,轮回不休,可现在各种怪异的东西挂了上去,气场被割裂的十分之乱……要想恢复如初,还不知要费多大的力气。

    要是她是大云寺的主持,非要气哭了不可。

    这可是佛寺,佛光普照之地,还不是那等假佛寺,里面可全是佛法高深的高僧大德,他们敢在这里动刀兵,果然……哎,皇权还是至高无上。

    红尘这个不是佛家子弟,而且对佛家并无好感的都看不下去,伤眼的厉害,连忙拉着人扭头走,万一再让上面的煞气冲一冲,大半个月得喝符水化解,可就吃大苦头了。

    两国赌斗开始之时,马上就到,大周皇帝并没有过来,表现的不是很重视。

    大周那些权贵子弟们到是云集至此,不少人都在万佛塔下摆放了桌椅,撑起大伞,舒舒服服地坐着。

    大云寺的僧侣也都过来招呼。

    茶水点心,素斋菜,样样不缺。

    红尘满心不可思议,四下看了看,找了个最吉利的方位,让人把桌子移过去,又在上面贴了一堆符咒。

    旁边有几个和尚忍不住扫了她一眼。

    红尘客客气气地笑了笑,继续!

    像前面那几位眉毛都白了的高僧,手里拿的念珠,坐的蒲团,那都是深具佛性,很了不得的东西。他们是不怕,自己穷,这边人又多,还是多做点儿准备为妙。

    坐好歇了一会儿。红尘刚跟罗娘他们说了几句话,就道:“开始了。”

    罗娘一怔:“这就开始?”

    周围的人显然都没注意到,还在热热闹闹的聊天。

    红尘笑:“难道你以为他们还要先互相打个招呼,老老实实等到时辰到了,直接派士兵冲进佛塔。一口气把自己要的东西抢出来?”

    罗娘不说话了。

    这次赌斗,堪比两军交战,两军交战,自然不能这般儿戏。

    佛塔里悄无声息地亮起烛火。

    一阵阵风铃声响起。

    众人听得都一愣,这声音还真好听,就是听得人神思困倦,有点儿像入眠。

    抬头望去,烟雾缭绕中,北燕那边有个身披袈裟的大和尚,缓步进了西门。

    郭品郭大师。也换了一身红色的法衣,大踏步冲入东门。

    一进去,两个就都没了声息。

    红尘看了一眼,忽然周围,低声交代了铁牛两句话,铁牛点头应了,一转身出去,不一会儿,竟从外头弄回来好大一卷麻布,红尘拿了一杯茶。往里面浇了点儿符水,又往麻布上一泼,便让铁牛抱着。

    不多时,时辰到。赌斗开始。

    北燕那边出了五十名士兵,大周这边却只出了三十名,不过,这边是精兵,齐齐进入佛塔。

    周围一堆看客一开始还挺紧张,结果看了半天。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都黑了,太阳落山,月亮升起,星罗密布,却半点儿动静也无,就个个显得有些无聊,杂七杂八地议论起来。

    “北燕犯哪门子病,到咱们大周挑事,他们是外来的,这可是咱们的地盘,还是大云寺,他们能占到便宜才怪!”

    “我看不然,那帮家伙既然敢到咱们大周,还把话说得这么满,总有自己的依仗才是。”

    红尘的双眼紧紧盯着佛塔,对左右谈话声听而不闻,忽然,佛塔附近起了一阵旋风,下一刻,第九层宝塔忽然炸开,碎青石,砖瓦,金箔,还有好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向下飞溅。

    底下所有人目瞪口呆。

    看这速度,怕是要‘伤亡遍地’了,好些人都闭上眼,惊骇欲绝。

    红尘高声道:“铁牛!”

    铁牛应声站起,猛地一甩开手里的麻布迎着上去,一卷,正恰好卷住那些零零碎碎。

    除了有个把特别倒霉的,自己摔倒伤了点儿皮,其他人顿时安全,大家转头看向红尘,心中惊讶,还是赶紧道谢。

    一转脸,众人破口大骂。

    也有人惊魂未定,实在没想到不过来看个热闹,竟然还不小心就把命给搭上,实在不划算。

    红尘可顾不上这些,轻轻叹了口气。

    没一会儿,凌乱的脚步声响起,那三十个士兵惊慌失措,跌跌撞撞地出来,满脸惶恐,手里还扶着头破血流,脸色极为难看的郭品。

    郭品出来,咬牙切齿:“大意了,大意了!”

    别管是不是大意,看来北燕那边技高一筹。

    众人都不由失望,心惊肉跳的:“不会吧,咱们难不成输了?”

    “当然没有!”郭品怒道,“他们也陷入我布置的七杀阵,一定过不去。”

    果然,下一刻,北燕五十人士兵,还有那个大和尚,齐齐走出,不过与大周这些人的狼狈相比,他们就显得齐整得多。

    那大和尚还双手合十,呼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施主慈悲!”

    郭品顿时脸上更黑。

    北燕那一伙儿人,竟大摇大摆地走人,气势十足,神态嚣张,全然不把大周这边放在眼里。

    到是那个北燕使臣脸上带着笑,过来跟大云寺的监寺大师道:“既然晚了,那就封塔,大家明日再战,希望明日能与诸位分个胜负。”

    说完,当真派了几个士兵值守,和大云寺的僧侣一起拿皇封封了塔门,之后全回客房休息。

    众人面面相觑,也不知如何是好。

    事实上,郭品的样子极为狼狈,头破血流。嘴角还渗出一丝血丝来,明显受了很严重的内伤,他自己心里有数,勉强还能站着。气血翻涌,要是再多呆一时片刻,说不得就能晕过去,明日继续的赌斗,他说不定都出不了场。一咬牙,一把拉住红尘:“郡主,你可得帮把手,咱们大周丢不起这个人!”

    红尘一愣——怎么扯上她?

    只是实在没想到,郭大师居然会向她求助,林师兄口中的郭大师,可是个性子倔强的。

    不过转念一想,当年林师兄和郭大师相遇时,这位还是年轻人,人总要成长。不可能一直孩子心性。

    此事的确该管,红尘生在大周,虽未身处边疆,却也知道大周与北燕的世仇,说是血海深仇也不过分,双方都在战争中损失惨重,奈何她是周人,为国出力,理所当然。

    红尘想了想,就道:“走。咱们去舍利塔,看看万佛塔的情况,还请郭大师也跟我说一说里面的情形。”

    三郎皱眉:“你行不行啊?”

    郭品一巴掌把徒弟拍走,连忙拉着红尘。也顾不上身上的伤,大跨步地就冲入旁边的舍利塔。

    红尘上了舍利塔。

    一上来,她一时却忘记自己要看对面,这座塔里到处是质朴的气息,金色的光芒笼罩,很多别样的气。在她的眼中分外明显。仿佛看到一尊又一尊,庄严肃穆的佛的影像。

    “据说这里供奉了大云寺世代高僧的舍利子,不过也只是传说了,好像大云寺的僧人都没有承认。”

    红尘微笑。

    耳边仿佛能听得见接连不断地诵经的声音,让人心情疏阔,连郭品一进来,气色也稍稍好了些。

    转了一圈,红尘才细细看对面。

    虽然是夜里,不光周围灯火通明,她的视力也极好,再说,她也不是只靠眼睛来侦查敌情。

    “一层宝塔,乃是风铃阵,北燕大雷音寺入门的基础,就是声如雷霆,风铃阵恐怕是音攻。”

    “确实。”

    郭品叹气,“今天对方根本没怎么操持法阵,只是任凭它自行运转,我过得不算难,但法阵乃是活动的,只要北燕那和尚愿意,立时就变幻无形,下一次还能不能这么容易犹未可知。”

    红尘点头,知道郭大师吃了一次亏,也对北燕这些手段重视起来,她也不多言,细细审视,一边看一边啧啧称奇:“咱们大周还是很有君子之风啊!”

    大周布置的法阵,多为迷踪阵,八卦阵变形之类,纵然也是高妙,却留一线生机,就连算是杀伐之力很强的七杀阵,别看名字很吓人,但也留下空隙,不为伤人,只为了让人暂时失去行动能力而已。

    可北燕却不同,风铃阵别看名字好听,可若是操持阵法的人一动杀心,立时便是步步杀机,更别说各种形煞,都是大煞,里面还一环套一环的陷阱。

    郭品的脸顿时阴沉。

    他也没想到北燕这般没有风度。

    “哼,全是歪门左道,邪性十足,哪里有堂堂大国之气度!”

    红尘皱眉:“从七层宝塔到十三层宝塔,煞气弥漫……”她脸色忽然一变。

    “怎么?”

    郭品也吓了一跳。

    “这里可是佛门,北燕竟然控制兽魂来布阵?”

    红尘探头出去,仔细看,果然见隐约有毒蛇的黑影遍布,缠绕在宝塔之上,竟没有被佛光殃及,不觉吐出口气:“高人!能在佛寺之内,破开佛力的防护,布置这种杀阵,确实高明。”

    郭品叹气:“郡主您就别说这个,可有破解之法?”

    他自己都让人伤的头破血流,哪里还不知道对方不好惹。

    “……唔,我怎么觉得北燕这些人很悠闲,胜券在握似的,就这么扔下法阵,连管都不管,任凭我们来看?”

    红尘眨了眨眼,扫了下底下三个站岗的北燕士兵,见他们聚在一块儿,懒懒散散,一点儿紧张感都无。

    郭品皱眉:“肯定是这些人稳操胜券……该死!”

    红尘一下子笑起来:“别急,我在研究研究。”

    她细细看过,点头道,“放心,虽然复杂,但并非不可破,郭大师布置的各种迷踪阵,也是一绝,咱们难,他们也难……不过,为了保险,我得回皇宫去求太后娘娘的佛珠和陛下的宝剑一用才好。”

    郭品:“……”(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太后
    &bp;&bp;&bp;&bp;说得多么轻松,陛下的宝剑到还有点儿戏,他老人家对此事也非常看重,没准儿能通融,可要借太后娘娘的佛珠?那就不要乱开玩笑,根本不可能。

    太后她老人家信佛,从年幼时起,身边就带了一串十八颗的佛珠,每次礼佛,都拿着它。

    也只有这么一串,从不用别的。

    连老人家七十大寿时,陛下送的,她都转手又给了皇后,半点儿都不留恋。

    当年大云寺的先代主持,甚至亲自给这佛珠开光加持,愣是念经念了九九八十一天,一日不间歇。

    佛珠就成了老太后的心头宝。

    红尘笑眯眯地说,她想借一借老太后的心头宝,很大义凛然——为了大周的颜面!

    郭品脑袋一热,就连夜快马加鞭,陪她回了宫。

    夜里不能随意开宫门。

    幸亏今天当值的是于逸。

    于逸科举之后,皇帝除了让他进了翰林院,说是学习学习,还把他调到宫里,做了羽林卫。

    羽林卫是皇家最要紧的禁军,也是皇帝最亲信的世家子和宗室弟子才能入选,从于逸的待遇也看得出,皇帝对于家还是相当看重。

    一看是红尘来了,于逸连忙交代一声,亲自去愉贵妃的寝宫,昭阳宫求见皇帝。

    郭品不觉有点儿意外:“这位小将军在宫里好像很有威望啊!”

    红尘也看出来了,于逸对宫廷相当熟悉,左右的羽林卫都对他客客气气的,就说这等天色已晚,还敢闯皇帝宠妃的寝宫之事,换了别人,只是想一想就吓死了,偏偏他做起来轻描淡写,完全不当回事儿,别人也见怪不怪。

    “于小将军和我们不同。他是在宫里长大,小时候皇后娘娘还亲自教了他两年。”

    一帮羽林卫也八卦,“好些人私下里说,皇后娘娘怕是把他当子侄看待。十分疼爱,这些年皇后娘娘闭宫不出,可但凡于逸求见,也还是会见一见,寻常也要他送自己的功课进去给娘娘审阅。但凡给晚辈们礼物,总也有他一份。”

    “就是于逸这小子不知好歹,次次得了娘娘的赏赐,也不见有多高兴。”

    这些人显然关系都很好,说话没什么顾忌,也不怕那位小将军生气,带着点儿半开玩笑的兴致。

    红尘这时才想起,好像还真是,皇后娘娘也是武将世家出身,似乎祖上和于家还联过姻。算是世交。

    前阵子还听说,于将军为了儿子的婚事,求到皇后那儿,皇后也上心,专门叫了于逸过去,又择名门淑媛为他说项,只是看于逸今天的气色,依旧晦暗,还显得有些憔悴,半点儿桃花运的征兆也无。想来还是没能成。

    偏偏他爹大概也不敢用强硬手段了,肯定是害怕招惹月老,生出事端会倒霉。

    红尘觉得从于逸的面相看,或许一生无妻无子。当然,一线生机还是有的,可即便有,也不算圆满,对他来说,也许并非好事。

    这会儿没工夫搭理青年小伙子的爱情是非。

    不多时。皇帝先召见郭品。

    红尘是个女孩子,暂时在偏殿里静候,昭阳宫的宫女连忙给她上了茶点,显见对这位新晋的郡主也了解的很。

    等了有半刻中左右,就有个小太监来请她。

    小太监殷勤的很,红尘塞了他一个荷包,他也大大方方揣袖子里了。

    外面人不知道,红尘记得当年皇帝身边的太监,收礼都收的挺大方,有两个陛下贴身的亲信,也不拒绝皇子和后妃的赏钱。

    昭阳宫

    这地方感觉就比不上甘泉宫,阴气沉沉的,让人难受。

    “阿尘来了,坐。”

    红尘见过礼,也没客气,就着小太监搬来的绣墩坐下,郭品却还是得老老实实地站着。

    别看在外头,她一个没有实权,纯粹只挂个名头的郡主,和人家皇帝爱重的郭大师没法比,可在宫里,她才是皇帝的晚辈,‘孙女’,能和皇帝说说笑笑,郭品见了她就得毕恭毕敬。

    郭品显然说过一遍。

    可皇帝还是又问了一遍。

    红尘想了想,干脆也不管皇帝懂还是不懂,拿了纸笔把万佛塔的形局画了一遍,各种可能会有的复杂变化也说了说,她说得生动有趣,虽然多半是忽悠人,却立时把皇帝忽悠得重视起来,甚至隐约觉得红尘的实力,比郭品还高出一截。

    毕竟,郭品唠叨半天,说的都是他听不懂的术语,脸上的表情还显得为难,一看模样就底气不足,可人家小姑娘却胸有成竹,似乎尽在掌握中。

    皇帝想了想,还是应下:“朕的宝剑,你自去挑,选中哪一把都可,至于母后的佛珠,你去找皇后带你去要……或许母后会给皇后几分面子。”

    几句话就听得出来,皇帝和他亲娘没什么话说,到是皇后和太后更亲密些,这到不常见,大部分太后都是儿子是块儿宝,儿媳妇就是杂草。

    皇帝踟蹰半晌,还是没去甘泉宫,只让红尘和郭品自己去拜见,两个人离开昭阳宫,却是于逸等在门口。

    “郡主,郭大师,在下送二位。”

    他还是穿着羽林卫特有玄色紧身长袍,腰间的玉珏却换了一块儿,通透的羊脂白玉,很是精巧,缀着明黄色的平安结。

    红尘扫了一眼,目中有些奇异之色。

    于逸一路送他们到甘泉宫门口,自己过去敲门,里头守门的小太监显然也和他相熟,说了几句话,竟是亮了灯火。

    不过片刻,皇后就穿戴整齐,也没让他们进门,直接乘坐肩舆出了大门。

    顺手还让红尘也坐了上去。

    “刚才小逸派人来说过了,阿尘,太后那儿我也没把握,不知用别的佛珠可好?”

    皇后把自己的佛珠拿来给红尘看。

    “这也是佛前供奉许久,开过光。”

    红尘看了一眼,苦笑:“还是先去求求太后,说实话,这一次的对手的确不凡。郭大师还受了重伤,若不能全力以赴,我心中底气也是不足。”

    皇后顿时笑起来,展开眉。那种美态,不光看得底下一群护卫的侍卫目眩神迷,连红尘也眼花。

    这样的姿容绝代,怕是再过上十年二十年,头发都白了之后。她也是最迷人的老人家。

    有时候真正的美人,已经超脱了容貌,更让人痴迷的,是气质。

    很多人说红尘像皇后,但恐怕真把皇后当成心尖尖的人们,绝不会觉得像,两个人的气质毕竟是大为不同,皇后是冰冷的玉,亘古不变,红尘则像一棵树。郁郁葱葱,生机盎然。

    太后很早就不理会宫里的事儿,退居怡华苑,养了一园子花花草草,还养了一只猫,两只狗,再加上一对儿会说话的鹦鹉,漂亮的黄莺。

    老太太日日溜猫逗狗的,日子逍遥,寻常只喜欢皇后去奉承。其他人,连愉贵妃也显少看见一见。

    一行人才到怡华苑门前,却见灯火通明,太后娘娘显然还没有休息。

    皇后一皱眉。总觉得怡华苑有点儿乱。

    她的肩舆一到,就有几个太监过来开了大门,簇拥着他们一行人进去,没等多久,太后就召见。

    两世以来,红尘还是第一次见到太后。

    老太后没穿戴太复杂的服饰。就和寻常农家老太太似的,慈眉善目,只是用的头饰精巧了些许。

    “阿桐来了。”太后的眉眼间到像是有几分忧心忡忡,不过没表现出来,一把拉着皇后,细细看了看,“嗯,好,气色不错,你该多出来走动走动,别整日戴在甘泉宫,那地方冷,没事儿就来陪母后玩,要是他难为你,跟母后说。”

    老人家年纪大了,脑子却不糊涂,人也爽利,当年也是武将出身。

    大周朝都一连出了好些个皇后和皇妃,似乎皇家的人,就是喜欢把心爱大将的妹妹,女儿,通通弄进宫,好像他们进了宫,就更容易控制似的。

    太后年轻时,也是能上马打仗的厉害人物,如今年纪大了,身子骨还硬朗。

    皇后笑应了几句,就把红尘他们介绍了下。

    太后一看到红尘,愣了愣神,笑道:“这孩子长得好,让我想起你刚进宫的时候了,也是这么鲜亮,又淘气又活泼的,你还和宓妃整日里较劲,人家老让着你……”

    “母后。”

    皇后皱眉。

    太后笑了笑:“好,好,不说了,不说了。”

    都是过去的事儿,说来也让人心酸,那些个宫里的旧人,一个一个地凋零消失,她也老了。

    “好孩子,这么晚来找母后,可是有什么事儿?”

    “哎,母后,儿臣带着孩子们过来,真有件事儿想麻烦母后。”皇后悄悄把事情说清楚。

    一听要借佛珠,老太后立马摇头:“不行,不行,别的时候也就罢了,这阵子我正让国师给我的佛珠再次开光,至今已经三十日了,可不能间断,一间断,说不得它会被毁了,那可是我的命,不能给你们。”

    皇后一怔。

    太后摇了摇头:“要我说,输赢也没什么要紧的,难道咱们在这上面赢了,就能多有脸面?输了还能让北燕从此老实下来,要想赢,就光明正大地在战场上去赢,那才痛快,好了,我这儿还有事儿,你们且去吧。”

    她老人家最大,一声令下,皇后也不敢多留。

    一行人只好出来。

    皇后叹了口气:“没办法,总不能缠磨太后去,而且也来不及了。”

    红尘耸耸肩:“哎,还是看看有没有能和太后娘娘的佛珠相媲美的,没有的话,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正说着话,刚离开怡华苑,后头就传来一阵嘈杂声,乱七八糟。

    “停。”

    皇后皱眉,想了想,吩咐肩舆掉头回去。

    一进门,便见好些个人步履匆匆。

    太后身边的刘姑姑走出来,领着几个宫女,还有两个拎着药箱的太医正打算进怡华苑,一见皇后,连忙拜倒。

    抬抬手让她起来,“这是怎么了?”

    “娘娘。吉吉好几日不肯进食,今天更是就这么躺着,也不动,直哼哼。招来兽医看过,说可能是误食了什么东西,还给开了药,可也完全不见效,太后刚才都急坏了。”

    刘姑姑叹气。“这一整日,太后的心情都有些不妥。”

    皇后恍然,怪不得今天她一看,虽然太后面上没什么,却显得有些烦躁。

    换了以往,她老人家便是不答应借佛珠,也会给她面子,把话说得委婉些,再怎么样,也不至于不顾忌大周和北燕赌斗的胜负。说不得会帮着想想有什么东西能替代,今日却有一点儿反常,原来是心情不好。

    正说着话,太后身边另一个姓马的姑姑就出来,“太医可到了,吉吉不太好,太后都急了,吵吵着要抱着它出宫去找兽医。”

    皇后吓了一跳:“那怎么成,现在都这么晚了。”她连忙下了肩舆,急步又走进去。也顾不上别的。

    红尘也跟上。

    太后的寝宫这会儿一片混乱,好多宫女嬷嬷都跪着求,外头还有人去催促太医快点儿来诊治。

    反正都是大夫,太医能治人。也能治猫才是。

    红尘再次进入寝宫的门,这回直接跟着皇后进了内室,都来不及见礼。

    第一眼先看到被好好放在虎皮褥子上的猫,白色的长毛,天蓝色的眼睛,打理的毛色鲜亮。很是可爱,就是恹恹的,双目无神,隐约有泪光,一动不动,嘴角还有些呕吐物。

    太后简直心疼的眼泪都要落下来,叠声喊道: “吉吉啊,我的小祖宗!你是怎么了,快告诉娘!”

    红尘:“……”陛下,您现在和一只猫做了兄弟,请问感想如何?

    皇后也顿了顿脚——我……列祖列宗们,您们可是跟一只猫一样辈分。至于皇帝,别说和猫是弟兄,和狗是弟兄也无所谓,那么个狼心狗肺的,说他是个畜生也不为过。

    这话不能说,说了乃大不敬,可想一想总无妨,就是王法,也管不到别人心里想什么。

    好几个太医被逼得没法子,折腾来折腾去,挨了猫爪抓挠无数下,开了药喂了喂。

    奈何一点儿用都没有。

    不多时,那只猫就迷迷糊糊地吐出一口血来,吓得太后脸色大变,几乎要昏死过去。

    皇后连忙上前扶住,也是一脸无奈,看了红尘一眼,使了个眼色——这种时候,显然不适合红尘在多说什么,还是早点儿去准备一下,天亮了赌斗要继续。

    红尘若有所思,目光落在那只大白猫身上,忽然上前行礼,低声道:“太后娘娘!”

    太后勉强看她,好在老人家对红尘还有几分喜爱,提起精神叹道:“知道你忠心为国,可我现在没有心情,你去找皇帝,让他替你寻别的什么佛珠都好,别在这儿耽误时间了。”

    “太后娘娘容禀,红尘虽不是大夫,却也看得出来,吉吉的情况不太好,太医们怕是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他们毕竟是给人看病的,应付不会说话的猫,力有未逮。”

    那些太医顿时拿感激的目光看红尘。

    他们平日里治的可都是人,这只猫才这么大一点儿,又不会说话,又把不了脉,怎么治?

    现在能看出它大概是误吞了什么硬物,那也是几个从外头民间找来的兽医,还有兽园的小太监说的,他们本身都什么都看不出,可这些话,能跟老太后说吗?

    太后一转头,目光落到红尘身上,隐约有些怒气:“那你的意思?”

    “娘娘,现在这种情况下,药石罔效,恐怕只有请太医动手,直接开刀把东西取出。”

    红尘一脸正色。

    几个太医:“……”

    太后的视线顿时落下去。

    太医们的脸色简直不要太苦,一个个跪下磕头,自称无能。

    “万万不可,这,这要是开刀,岂不是要刨开这猫的肚子,哪里还能活得了!”

    一只猫死了不是大事儿,可太后的猫死了,谁知道会闹出多大乱子来。

    虽然娘娘不是个动辄得咎的,奈何她老人家年纪大了。年纪一大,就有可能犯糊涂。

    皇帝最近一直讨好太后,偏偏不得法,也许……太医越想越害怕。冷汗直流。

    红尘也叹气:“问题是,我看这个吉吉再不治疗,真的会死去,别无他法了。”

    太后一下子犹豫起来,轻轻抱起自己的猫咪。吉吉显然知道这是主人,喵呜了一声,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太后的脸。

    它的舌头舔在脸上可是生疼,但太后愣是跟没感觉一般。

    红尘抬头道:“太后娘娘,若是太医们实在无法,就让红尘来动这个刀子如何?”

    太后一愣,目光落到她身上。

    红尘的年纪实在小,模样也不像能做这种事儿的,“你懂医术?”

    “只是略知一二,不过我前一阵子曾经为了验证一种刀兵符的效果。曾经替兔子开过刀,而且我应该能判断得出来,吉吉体内硬物的具体位置,只要开一小口,把东西取出,马上包扎即可,血都不会流出太多,至少有九成把握能保证吉吉的安全。”

    一帮太医全当红尘傻了。

    可现在这种时候,有人来顶雷,他们自然都低头。一言不发,太后的视线转移过去,摇了摇头,也知道不好逼几个太医做这等事。

    “皇后。你说呢?”

    皇后看了红尘一眼,叹气:“母后,我这个干孙女乃是一位正经的灵女,刚刚为我大周祈雨成功,陛下也深知她的能力,连这次大周与北燕之间的赌斗。郭大师都请她来帮忙,身为灵女,或许当真有不俗的手段也未可知,若是母后实在没有别的法子,不如就相信她。”

    太后摸了摸吉吉,感觉到它的呼吸都变得若有若无,心中更是难受,一咬牙:“好!”

    说完,就让刘姑姑把吉吉送过去。

    “我就看着,你动手吧。”

    她也不说成功如何,失败又如何,显然哪怕是太后,也没有因为一只猫,就怪罪一个郡主的道理。

    红尘不慌不乱,先是抱着吉吉,把它翻倒在身边的桌子上,摸了摸它的肚子,向外头的侍卫,借了匕首,把小猫肚子上的毛剃干净了些,又从荷包里取出一把种子,碾碎,直接洒在它的小肚皮上。

    所有人都十分紧张地瞪着红尘,尤其是她手中居然拿着刀,太后还在,不光是宫女太监,连侍卫都不着痕迹地靠近。

    “请刘姑姑帮忙拿一碗烈酒,要能烧的那种。”

    太后好烈酒,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直接弄了一坛子,整个把匕首泡了泡,又拿火烧了一下,红尘全神贯注,直接一看,就锁定那硬物的位置,手下极快速地一划,啪嗒一声,就有东西落地。

    “啊!”

    周围的宫女一见,登时吓了一跳。

    竟然是一截枯骨,枯骨上还戴着一枚戒指。

    红尘连看也不看,把一张符纸包着些种子粉末,在吉吉的伤口上一贴,取了纱布轻轻巧巧地包扎好。

    从开始到结束,只有一眨眼的工夫,还不够周围的人看清楚,甚至连吉吉好像也没反应过来。

    不过,吉吉的样子明显不一样了,似乎并不感觉特别疼,反而抖搂了下毛,眯了眯眼,喵呜了两声,蠕动了一下身体。

    红尘这才抱起吉吉,递给早就不顾年迈,两步扑过来的太后,太后根本注意不到别的,抱着吉吉亲了两下:“是精神了,看看,眼睛都睁得这么大!”

    “太后娘娘放心,应该不至于有意外,不过,今天晚上先不要给她吃什么东西,只喂些米汤,明日就能好了,最近也不要让它剧烈运动。”

    红尘笑了笑道。

    太后脸上笑出一朵花来,看红尘的目光也变得份外不同,哈哈一乐:“好了,知道你这个小丫头上赶着献殷勤,肯定是琢磨我的佛珠,不过,佛珠不能给你用,我那库房里旁的佛珠也是成箱装,你自去挑,别的要多少都行,直接送给你都成。”

    老人家还不糊涂。

    红尘连忙赔笑:“让太后娘娘高兴,本就是红尘的本分,哪里能有过分的奢求,只是,娘娘的佛珠,是不是最近气场不稳?”

    太后捋了捋吉吉的毛,怔了下:“你这孩子怎么知道?我谁也没说过。”(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佛光普照
    &bp;&bp;&bp;&bp;红尘抿唇而笑,老太后都找人去重新开光了,还不是气场不稳是什么?总不能闲来无事,随便开光玩。

    要知道,佛珠都成了法器,气场形成,随意再重新开光也不是容易做的,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破坏它本来的气场。

    太后点点头,先小心地把吉吉搁在身边的软榻上,才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气场不稳,前阵子总觉得我那佛珠和以前不同,摸起来冷了些,看着也没光泽,拿着还总心浮气躁,就让国师帮忙重新调理下。”

    红尘笑道:“国师负责调理,自然是无问题,但那佛珠毕竟是佛珠,还是用佛光佛法来开光,更妥当些。”

    太后一愣,想了想,还真是这样。

    “阿尘是说,我该请一位高僧来?”

    “太后娘娘请来高僧自无不可,不过不如就给红尘一个方便,让我把它拿去大云寺,借助万佛塔之力,调理气场,顺便也能助我一臂之力,还请娘娘放心,红尘再不懂事,只要有半分危险,也不敢损害娘娘的心爱之物。”

    太后闻言失笑:“你啊,还真大胆,有点儿阿桐的样子。”她沉吟片刻,还是点了头,“好,就应你,你们的心思我知道,也是为了咱们大周,为了陛下的颜面。”

    吉吉平安无事,老太后的心情一好,情绪便稳定许多,也好说话了。

    红尘笑了笑。

    其实要真只为了那位陛下的颜面,她才懒得多事,就和林师兄一样,对皇家的人,实在很难有太多敬畏,虽然总体算来,好像她也算半个皇室中人。

    当年鬼谷先生就说过,身为周人,爱自己的国家,爱的是黎民。爱的是天下,却非那一家一姓,她那时候听得懵懵懂懂,很多年很多年以后。再算是琢磨出点儿滋味。

    就说现下,北燕意图不明,忽然挑事,她想大周赢,更多还是为了压下对方的气焰。让北燕老实些,少起争端。

    战事一起,遍地焦土。

    她们两个,一老一少,凑在一处窃窃私语。

    那些太医看着红尘眼睛发光,满肚子的话憋回去一个字都不敢说,只能仔仔细细地打量吉吉的情况,生怕再出点儿乱子。

    刘姑姑悄没声地拿帕子把地上那恐怖的东西卷起来,但让太后瞧见再让惊到了,就给卷到了袖子里。

    太后亲自下了旨意。羽林卫去把佛珠取回,小心交给红尘:“千万收好,莫要轻易毁损。”

    红尘也郑重应下。

    不说别的,这种紫檀木做的佛珠,光是木材差不多就是上千年,听说是佛寺之前经历过三次枯荣的小叶紫檀木所制作,再找一样的,恐怕千难万难,真弄坏了,作假的都没办法做。果然是必须千万分的小心。

    散发着温润光泽的佛珠戴在红尘的脖子上,一点儿都不显得另类。

    居然真借了……

    宫里好些宫女姑姑简直不敢置信,太后娘娘有多看重那串佛珠,几乎是举国皆知啊。

    连皇后都忍不住叹气。知道自家这位多年不管事儿的母后,对红尘的印象很好。

    那样灵秀的小姑娘本就讨人喜欢,太后又是最钟爱她这般的女孩子,到不奇怪。

    皇后看了看天色,叮嘱几句,让太后早点儿休息。吉吉自有别人照看,不会出什么大事儿,自己便携着红尘出门,出了门,郭品才吐出口气。

    刚才从头到尾,他是一句话都没说出来——向太后要她老人家的心头至宝,今天之前,他连做梦也没敢想过,哪怕只是借的,别人不清楚,他可是知道佛珠的意义,瞥了红尘一眼,隔着夜色,小姑娘神清气爽地和皇后低声细语……哎,真是书生牛犊不怕虎,要是自家的小徒弟也能有这份胆识……还是算了!

    他那个本就是个泼猴,以后少和荣安郡主接触,真要再学个三五分,就不是上房揭瓦的级数,说不得要翻天覆地。

    “娘娘,请稍等。”

    皇后她们刚一离开怡华苑,后头就有人追上。

    于逸带着羽林卫扭头一看,忙过来压低声音,轻声道:“娘娘,是刘姑姑。”

    月下,刘姑姑匆匆而来,脸色显得很恐怖,皇后怔了怔:“这么晚了,姑姑可是有事儿?”

    按说这时候刘姑姑得照应太后才是,最近几年,太后养成一个坏毛病,睡觉之前要听刘姑姑讲古,不说上小半个时辰很久以前欢快的旧事,便睡不着。

    刘姑姑追到皇后和红尘,苦笑了声,把自己袖子里卷的东西掏出来,叹了口气:“是这个……这东西从我们吉吉肚子里扒出来的,除了一小截指骨,还有一个戒指。”

    指骨她就不拿出来吓人了,戒指用帕子裹着,递给皇后。

    “娘娘也知道,吉吉是咱们太后的爱宠,虽然是放养的,可自从养了它以后,就没让它出过怡华苑,这孩子每天也很少离开咱们太后,可是……”

    皇后一听,脸上的表情就变得严肃。

    红尘也吓了一跳,要是吉吉离太后不远,就是说,它吃的这些东西就是在太后附近吃的,哪怕不是在怡华苑,让人一想,也不免毛骨悚然。

    皇后深吸了口气:“刘姑姑先私底下查一查,别惊动了母后,我也会想办法调查。”

    刘姑姑追出来正是这个意思。

    太后的身体还好,可毕竟是年过七旬的老人,有点儿风吹草动的,大家都要提心吊胆。

    红尘没太当回事儿,宫里每年死的人不知有多少呢,没准儿哪个宫女死了,一席草席卷走时,宫人动作粗鲁,掉了点儿零碎也说不定。

    而且宫里的娘娘们私底下还琢磨出很多变态的刑罚,当年她偶尔听说了零星的传闻,就一直把皇宫当龙潭虎穴来着。

    这会儿最要紧的依然是那座万佛塔。

    天还没亮,红尘和郭品再次赶回大云寺,大云寺里灯火通明,好多和尚都不曾休息。

    郭品的气色极为不好,黑眼圈浓重。脸上的表情也十分疲惫。

    他已经连轴转了不知多少时候,又受了伤,红尘离得老远,就能闻见他身上的那股子奇怪的味儿。

    但此时此刻。他也不敢休息。

    红尘又到对面的舍利塔去,托着下巴仔仔细细地看万佛塔,从上到下,仔细端量,眨了眨眼:“奇怪!”

    郭品一惊。猛地甩了甩脑袋清醒一下:“怎么了?”

    他现在一听红尘的话语有异,就浑身不自在。

    “难道他们布置的那些……”

    “放心。”红尘摇头,“对付这些风水局,我有把握。”她自己没把握,可玉珏空间里那么多等着看热闹的大能,已经把整个万佛塔都分析透了。

    现在分析帖子还闪啊闪的在玉珏空间里出没。

    要不是大能们总喜欢发散性思维,看到一种风水形局,就觉得变化简单,自己琢磨出一堆变化,然后玩起对抗。红尘说不定能直接从里面找到万无一失的‘解答方式’。

    “我就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北燕这一次的赌局,好像不是单纯只为了赌局的样子,也许是女人的直觉?”

    郭品翻了个白眼——眼前这只,不算什么女人吧,最多是个小女孩儿,虽然很漂亮。

    “算了,先歇一会儿。”

    明日还有事做,红尘也有点儿累,先把郭品打发去休息。自己也让大云寺的高僧找了间客房暂住。

    一躺下,渐渐进入梦乡,翻了个身,红尘忽然坐起来。一拍大腿:“我都忘了!”

    她上辈子没关注过北燕和大周的赌斗,当时她人刚刚回到夏家,正处于一片混乱当中,而且那一次大周输了,陛下又是个好面子的,具体情况丝毫未曾泄露。不过,后来还是隐约得了一点儿没被确定的消息,虽然只有一点儿……

    半夜三更,外头还星光密布,红尘爬起来推开窗户,一拍手铁牛就出现。

    看了眼他头顶上两根杂草,她忽然有那么点儿,咳咳,小愧疚。

    “来。”

    压低声音在铁牛耳朵边交代了几句,这少年懵懵懂懂地摸了摸脑袋,一句话也没问,答应了声,就蹲在窗户旁边的树上继续睡觉。

    “隔壁的客房不是准备好了?”

    “太热,还是住外头痛快。”

    好吧,红尘蒙上被子,裹成一团继续睡,这回睡得踏踏实实。

    别看他们家铁牛一副憨厚的模样,可她再清楚不过了,这孩子答应的差事,每次都能做得尽善尽美。

    一夜过去。

    红尘起来的时候,郭品已经穿戴整齐,头发梳得油光锃亮,身上带着各种各样的护身符和法器,整理一新,准备出发。

    他甚至没吃早饭。

    红尘也只好不吃了。

    罗娘她们很有眼力地用一张大大的春卷,卷了些美味的蔬菜酱肉,涂了一层酱汁,整整齐齐放在食盒里面。

    郭品和红尘一行人很早就赶到万佛塔前。

    北燕那帮人却连个影子都没有。

    这种姿态,仿佛高高在上,一点儿都不把东道主放在眼里,实在让人不爽的很。

    罗娘到是盼着他们晚点到,正好让自家小姐能抽出个时间把早饭吃了。

    “呼。”

    郭品到没注意这些,吐出口气,抿着嘴,面上隐约露出几分凝重的色彩,一扭头,看到红尘正眯着眼四下打量,连忙安抚道:“郡主安心,这次进去,无论如何我都会保证……”

    “咦,你说咱们大周京城的老百姓,不对,应该是这些权贵公子哥儿,千金小姐们是不是个个都很不怕死?”

    郭品:“……”

    红尘托着下巴四下里看,经过昨日那一场是非,周围看热闹的人群不减反增,竟比昨日还要多出许多,这也未免太奇怪了,难道他们就不怕再次被殃及?

    闲聊了会儿天。

    时辰到了,大云寺的高僧走出来,皱眉道:“时间到,你们去开门。”

    一行僧侣很认真地拆除封条,过去把塔门打开。

    这时。北燕的人才姗姗来迟。

    为首的一个小年轻将军笑眯眯:“抱歉,抱歉,有点儿水土不服,昨晚睡得不太好。今天起得晚了些。”

    这边还没人应声,郭品家的小徒弟就跳出去同样笑眯眯:“无妨,我们是主人,你们是客人嘛,要是不介意。再去吃个丰盛的早饭也行,反正你们有输无赢了,干脆放弃也无妨。”

    他一个半大孩子,对方显然不能跟他犟嘴。

    郭品扯着红尘,正好迎上同样走过来的那个北燕的大和尚。

    “阿弥陀佛!”

    红尘第一印象,这和尚宝相庄严,不过第一印象过去,就隐约从他眉宇间看到抹不去的戾气和煞气。

    一个和尚,竟然如此杀气重重,实在让人费解。

    那和尚看了郭品一眼。一脸认真地道:“郭施主,你伤得不轻,上天有好生之德,还是早些回去休息,不要再来蹚浑水了。”

    郭品心中大怒,本能地回头去看红尘。

    和尚顿时有些意外,他大概本来完全没有把红尘放在眼里,这会儿看郭品的表现,到是扭头瞧了红尘一眼,若有所思地皱了皱眉。

    红尘笑了笑。上下扫了眼这和尚。

    “大师才是,年纪这么大了,还是别玩那些阴煞之物,小心佛祖怪罪。要知道,我佛虽然慈悲,可还有罗汉降妖伏魔,也会发雷霆之怒。”

    她一个小姑娘,对着一位大师慢条斯理地讲佛,还说得这么认真。周围的人都偷偷乐起来。

    和尚摇摇头,率先领着身后众人走向万佛塔,一靠近,大袖子甩开,竟然扔出去一个黑乎乎的袋子。

    那袋子一脱手就散了,黑乎乎密密麻麻的一层东西钻入万佛塔,速度极快,外头的人一时间没看清楚,愣了下,郭品站得最前,到是隐隐看见一点儿,勃然大怒:“尸虫?雷音寺的余孽!这这……”

    他一时间脚软。

    雷音寺最有名的尸虫,他也是闻名已久,不怕火,不怕符,纯粹是半生不死的生物,一旦咬到人,煞气会侵蚀人脑,一瞬间就能让队友变成恶魔,自己人和自己人混战不休。

    北燕的大雷音寺,就是这种邪门的东西太多太多,才招来众怒,愣是让其它三国的宗师们联合在一处,把它给灭了,而且连北燕本国的那些人,都不敢声援。

    郭品一把抓住红尘:“郡主,你别进去。”

    红尘哭笑不得,扭头看郭大师,实在无语:“……不是吧,万佛塔里的布置,尤其是兽魂,都快把我们来自大雷音寺用刀刻在最显眼的地方了,您老人家没看出来?”

    世上除了大雷音寺,谁能让佛塔里煞气弥漫!

    就是一开始没注意,回去睡一宿也该明白才是。

    郭品一愣。

    红尘摇了摇头:“尸虫这东西,有才正常,没有才奇怪。”

    直接扭头扔下一袋子符纸,冲身后的士兵们道:“一人一张,贴在身上,等我们进去半个时辰以后,你们再进入。”

    说完,大大方方进了万佛塔。

    郭品哪怕吓得不行,还是咬咬牙跟了上去。

    他们也就几句话的事儿,事实上在场的都是大周的权贵,消息也灵通,一传来信息,说对方用上了大雷音寺的手段,好些人就乱了,嘈杂声一片。

    赌局那边也是一片乱糟糟。

    这种事儿,当然要有赌局的,连皇帝都管不了,那些权贵们没准儿个个下了注。

    大周这边一片唱衰,凡是买了大周赢的人,早就唉声叹气。

    不怪他们,雷音寺当年的名声,能止小儿夜啼,在场的这些年轻人,小时候不听话,家里大人不知有多少直接说,再不听话,送你去雷音寺喂妖魔!

    在他们的心中,那地方不是佛寺,就是个人间地狱!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咦?”

    众人忽然发现不对劲,北燕这一次走得太快,好像自家布置的阵法完全没什么作用,一会儿的工夫,灯火亮到了第九层。

    而大周这边,刚过了五层。

    一股子浓浓的煞气几乎要脱离万佛塔。

    连下面的人都隐隐感觉到不对,连续打冷颤。

    “怎么回事儿,不会是要输了吧?”

    “我看北燕实在厉害。主要是那些尸虫难处理,杀不死,赶不走的。”

    一群人议论纷纷,还有人凑过来问罗娘她们。荣安郡主究竟行不行!

    他们当然看出来,这次郭品的强力外援就是红尘。

    罗娘其实也不知道,张了张嘴没说话,结果又过了片刻——塔门口出来个人影。

    红尘溜溜达达地走了过来。

    众人:“……”

    大家心里一咯噔——完了!

    红尘走过去和大云寺的和尚说了几句话,才转头到这边的桌边。让罗娘拿了个饼卷喂她。

    “唔,阿罗你真好。”

    她的手太脏了,这会儿也顾不上去洗,还是享受享受罗娘的服务好了。

    薛柏桥从后头挤进来,手肘撑在桌子上,简直要抓狂:“阿尘,阿尘,阿尘,到底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

    红尘一巴掌把他拍开,也不卖关子,笑道:“再过半个时辰左右,记得闭上眼,还有,咱们是东道主,你拿个垫子什么的,在北燕他们那边放一放,那帮人摔下来,断胳膊断腿的到无妨。要是没了命,咱们的脸上不好看。”

    薛柏桥眼睛一亮,他还来不及说话,北燕使臣已经冷笑:“大言不惭。罢了,你们也就这会儿能耍耍嘴皮子。”

    红尘不理他,掏出一大叠地契,有铺子,宅院,田地。还有一沓银票。

    “帮我去买我们大周赢,尽量多买,能买多少是多少。”

    罗娘应了。

    红尘就瞥了眼北燕使臣:“怎么样,也下点儿注如何,两国对赌,咱们个人不赌一把也没劲儿。”

    说完,不等那使臣的反应,她就溜溜达达又回了万佛塔,悠闲的简直像是在郊游。

    薛柏桥加上个三郎,毒舌的很,又是一番冷嘲热讽,这北燕使臣一生气,竟真得拿出一沓银票,目测能有十万两,扔去赌了。

    一时间,三郎都有点儿担心。

    “万一咱要是输了,那可……有点儿亏。”

    他最看重的,除了师父,就是钱。

    薛柏桥说是相信红尘,可心里也隐隐约约很不安。

    时间缓缓流失。

    大家眼睁睁看着大周这边磨磨蹭蹭,虽然匀速,却很缓慢地移动,可北燕那边,竟然一口气上到了十二层,十二层了,距离十三层只有最后一层。

    北燕的人脸上都露出一抹笑意。

    那使臣更是得意洋洋。

    大周这边,却不知不觉压抑起来。

    薛柏桥和三郎也没有心思说闲话。

    就在这时,轰一声巨响,整个万佛塔抖了抖,众人耳朵里嗡嗡作响,人更是站立不稳,倒下一大片。

    下一刻,刺目的金光瞬间照亮天空。

    只有一瞬间,快得像错觉,可不知多少人眼前一花,猛地闭上眼,还是金光闪闪。

    现在可是白天,阳光普照,但那金光愣是让人有一种错觉——连太阳都在金光里融化。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大云寺的僧侣都忍不住跪倒了一大片。

    这是佛光。

    整个万佛寺都仿佛在发光,那些外层的,能够看得见的佛像,一个个变得灵动起来,简直像是活了。

    跟头咕噜,伴随着一片惨叫声,塔上先掉下来一个大和尚,然后下饺子似的,掉下来数百个士兵。

    有些扒住了外壁。

    有些实在是抓不住,出溜下来。

    还有的更惨,直接跌落。

    这是十二层,很不幸的十二层!

    要是低一点儿,他们可能受伤还能更轻一些。

    这时候,薛柏桥故意埋汰人用的那些厚垫子,终究是起到了作用,他是个实在的,红尘说用厚垫子,这位就不知道把大云寺的各种被褥,垫子什么的搜集了多少,愣是堆出半人高的软垫来。

    北燕这边遭遇如此惨剧,有些人断手断脚恐怕免不了,可大部分应该不至于失去生命。

    所有人都愣住。

    北燕的使臣更是愕然无语,良久才失声道:“怎么可能!我们明明……”

    明明占据了上风!

    然后红尘又溜达下来了,伸了个懒腰,稳稳当当地坐下,又让罗娘喂了一个饼卷,笑道:“我提醒过,我们大周的佛,可不是好欺负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伪兄妹,反目!
    &bp;&bp;&bp;&bp;“不可能,不可能!”

    北燕的使臣呆了半晌,勃然大怒,猛地冲过来大喊,“你们做了什么,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这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实在是没有使臣风度。

    红尘堵住耳朵。

    薛柏桥眨了眨眼:“我记得你们北燕三年前派过来的那个使臣,在宫里让不知从哪里来的野乌鸦拉了一脑袋鸟屎,还是风度翩翩,丝毫不慌乱,半点儿也没让人觉得丢丑,你这样的,好像不合格。”

    使臣像野鸭子一般的叫声顿时戛然而止,可还是瞪大了眼,不可思议地盯着万佛塔。

    现在的万佛塔上,已经没有光彩夺目的金光,只仿佛笼罩了一层金色的迷雾。

    安安静静的,没有半点儿声响。

    他只能看着大周这边的行进速度陡然加快,一层皆一层的灯光亮起来,很快就上到顶层。

    顶层的窗外,就伸出一盏灯笼,普普通通的灯笼。

    所有人愣了愣,才响起阵阵欢呼声。

    好吧,虽然大家都不知道是怎么赢的,反正我们大周就这么莫名其妙赢了。

    对方包括带头的老和尚在内,现在都在厚垫子上面躺尸,等待大云寺的和尚们救援,哪怕大周上去的人全是瘸子拐子,勉强爬着走,也只能是自家取得胜利。

    北燕一群人脸色十分难看。

    那个大和尚头破血流,左胳膊松松垮垮地耷拉着,显然不太好,北燕使臣带着人扑过去把人扶起来,神色紧张。

    他们说了几句话,和尚就走到红尘这边。

    红尘也站起身,客客气气地道:“承让。”

    大和尚看着她,本来也算宝相庄严,也是个高僧模样,还自信满满。这会儿目中却一片迷惘。

    “我没看出你们有特殊的布置……你是用了什么厉害的法宝不成?”

    红尘耸耸肩:“或许真有呢,虽然大师你对我们在万佛塔的一应布置都清清楚楚,可给你通风报信的,怎么也是我们大周自己的人。指不定脑子一热,就瞒了点儿东西下来。”

    大和尚一愣。

    薛柏桥:“……”

    后头一群看热闹的权贵:“……”

    三郎大吃一惊:“有奸细!!”

    那大和尚脸色骤变,阴晴不定,良久才哼了哼,却没说话。红尘盯着他看了半天,叹了口气:“看样子是诈不出来,算了,我要是不让你输个明白,总觉得别扭,其实我也没做什么,说是法宝,只有和大云寺万佛塔同宗同源的佛珠,还有一把大周代表人间帝王的宝剑。”

    大和尚明显不信,这两样东西他都清楚。虽然不是说没有作用,可也就是能吓唬吓唬那些兽魂,阻碍一下而已,算不了多大的事儿,他一开始就没放在心里。

    “还有我们这座万佛塔。”

    红尘笑道,“当然,要再加上这佛塔内的诸佛。”

    北燕的和尚皱眉。

    红尘又道:“你们在我们万佛塔内横行无忌,大肆使用煞气,哪怕他们这些只是一些普普通通的石头雕的,木头做的。可我大周供奉这么多年,总有佛留下的一丝影子,你们这是亵渎,神佛有灵。也不能容下你们。”

    她指了指那座高塔,“万佛塔是佛塔,是我们大周老百姓供奉的,我们进去拆点儿东西也就算了,诸佛睁只眼闭只眼,总要宠爱自己的信徒。可你们在佛门召集阴魂,还召了那么多,甚至把你们那些邪门法器往人家佛家的脑袋上挂,难道还不许人家生气?”

    她轻描淡写一番话,众人恍然,一时间看万佛塔,都多了几分敬畏。

    就连大云寺的和尚们都吓得不轻。

    他们有的在寺内几十年,可都没见过刚才那等场面。

    大云寺的几位长老,都忍不住悄悄看了红尘一眼,虽然她这番话里,半点儿没有提及自己的作用,可只要不傻都明白,肯定不像她说的那么简单,这位可是能够精确计算佛光普照时间的,很明显,这次即便是佛祖显灵,那也是她把佛祖给引了过来。

    大周这边一片赞叹。

    北燕一众人却是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那个大和尚面上丝毫不变,直直地立在万佛塔下,半晌,一点一点转过身,看着依旧闪烁的佛光,忽然牙呲目裂,怒吼:“世间无佛!”说着,疯了似的用力把手中黯淡无光的禅杖砸了过去,

    当然是砸不到什么,他只有一只胳膊,还浑身无力,按照大能的说法,还是个法系的,论力气,比战五渣还差劲儿,那禅杖只在他身前不远的地方落了地。

    大和尚低下头,双目赤红,呢喃自语:“世间无佛,世间无佛……”

    薛柏桥瞠目结舌:“没佛就没佛吧,我也不信佛,天底下不信佛的多得很呢,你别嚷嚷了,要不然你还俗?”

    北燕使臣吓了一跳,也顾不上生气,连忙过去安抚道:“大师,您别这样,咱们这次输掉,下次有机会再讨回场面,您尽力了,大家都明白的。”

    其他北燕人也争相劝告。

    这边却吃了一惊,红尘也眨了眨眼,心道:可别真疯了。

    和尚的身份好像不一般,在北燕那边很受重视,出了事儿,麻烦不小。

    只是一个和尚在那儿喊叫世间无佛,也真有些奇怪。

    铁牛这时候才过来,走到红尘边上,小声道:“小姐,人抓住了,东西没丢。”

    红尘吐出口气。

    一切尘埃落定……那是不可能的。

    大云寺的僧侣把北燕这些倒霉催的,全都送去治疗,至于那些大夫们会不会一不小心让他们留下后遗症,那就不关红尘他们的事儿了,然后大云寺戒严。

    在场的所有大周权贵子弟暂时都不能走了。

    众人顿时大哗。

    薛柏桥都吃惊不已:“什么意思?出什么事儿了!”

    “诸位!”

    大云寺的方丈慢慢登上万佛塔的石阶,高声道,“实在抱歉,就在我大周与北燕赌斗之时,大云寺发生了一件令人痛恨的事情,有人闯入藏书楼。夺取本寺秘藏的一册经书。”

    众人愕然。

    “经书?那玩意有什么用!”

    在薛柏桥看来,就是什么达摩祖师之类大人物亲密抄写的经书,也是只会让人头痛的东西。

    他当年还是纨绔子弟的时候,一犯错。他娘就让他抄经书,到今天,提起这东西就头痛。

    其他人却是面面相觑。

    大云寺传承日久,里面的藏书楼也是享誉大周,地位与西狄大雪山的圣门。大雍东海龙王宫也相差不远,它被盗窃,那可是天大的事儿。

    “大家放心,万幸我们发现及时,东西已经被夺了回来,好歹是没有损失。”方丈忽然慢慢走下石阶,走到红尘面前,郑重其事地道谢:“多谢荣安郡主援手!”

    红尘怔了怔,失笑道:“方丈客气了,都是铁牛的功劳。”

    方丈很是和气地笑了笑。扭头看了百无聊赖数佛塔上的佛像的大个儿:“铁牛施主心性淳朴,与佛有缘。”

    “别,我们铁牛将来还要娶妻生子,传宗接代,再说,他也没慧根,入不了佛门。”

    红尘摆摆手,方丈又笑了,摇了摇头。

    他们闲话家常,那一众被拦住的权贵子弟都鼓噪起来:“你们的东西既然没丢。拦住我们作甚!”

    方丈忙笑道:“诸位别急,放心,一会儿便开寺门,理送各位出去。是这样,今天我们抓捕本寺盗经人的时候,夏家的夏蝉小姐很不幸误入,夏小姐在么?”

    误入?

    薛柏桥第一时间扭头,看了半天,好些人四顾。终于在最后面把夏蝉找了出来。

    夏蝉的脸色不大好,灰白灰白的,这会儿连忙脱开人群,冲着方丈行了一礼:“实在抱歉,方丈,我身子有点儿不舒服,万佛塔这边太吵闹了些,想找个地方休息,顺便抄经为我娘亲祈福,没想到竟给贵寺添了麻烦。”

    方丈捋了捋雪白的长胡须:“无妨,就是小姐走得早,我没来得及问,当时小姐身边的人,没人登上三楼吧?”

    夏蝉立时正色道:“那是自然,我早就知道,三楼是禁地,哪里敢闯入?”

    “那就好。”方丈松了口气,“当时情况混乱,为了抓住贼人,我们在三楼点了两支佛香,佛香乃是我大云寺先代方丈所制,为了净化妖邪。”

    众人都翻白眼。

    什么净化妖邪,说白了就是毒香,现在是无妨了,大云寺安安生生,几十年前京城乱象丛生,不知多少人焚毁寺庙,烧杀抢掠,寺庙里头也顾不上我佛慈悲什么的,没少犯杀戒,不光自己动手,还弄出一堆有毒的东西。

    现在这种旧事,简直成了禁语,也就方丈大度,随意说出口,其它僧人都讳莫如深的。

    方丈微微一笑:“佛香只剩下这最后两支,解药也只剩下一颗,本寺不打算再继续制作,这颗解药就给了夏小姐,虽然你们没上三楼,也许那贼人出去时,让你们也误沾染了些许,要是中了毒,一颗解药自然只能解一人之毒,不过夏小姐这样的情况,拿着它泡一壶水,每一个进了藏书楼的喝一杯便无妨。”

    咔嚓。

    不远处夏世杰打了个哆嗦,手里端着的茶杯落地,不小心摔了,不过听到后面,长长松了口气,还讪笑一声,小声对周围被吓到的客人们道歉。

    眼下这些人都看着前面,到没人过多注意。

    夏蝉脸色丝毫没变,笑着接过,低声道:“方丈慈悲!”

    红尘远远看着,眨了眨眼,和知客僧交代一声,便打算先行告辞,她是贵客,大云寺的僧侣亲自把人送出大门,方丈还特意交代,备了一桌素斋,让他们吃完再走。

    这素斋的规格,可和皇后来礼佛吃的规格差不多,最多也就用具上简陋些,菜更新鲜,味道还更好。

    皇家来吃东西嘛,规矩就是只用上好的。不用顶好的。

    那些罕见的菜色,根本不容易准备,万一让皇帝或者太后,皇后之类的贵人吃上了瘾。天天想要,他们可就麻烦了。

    红尘带着罗娘,享用了一顿色香味俱全,好吃的让人恨不得吞舌头的美味佳肴。

    小严更是细细品尝。

    她自己的烹饪技术实在很一般,不过有一条好舌头。曲三娘和她强强组合,没少从别的大酒楼窃取人家密不外传的菜谱秘方什么的,也幸好没打算开店做生意。

    吃完饭,红尘就上了车回家。

    罗娘有些奇怪:“小姐,你不是说要去找咱们丢的麒麟?”

    要不是出门的时候看到人家大云寺外的石狮子,罗娘几乎把自家门口的两个石像给忘了,这会儿到是想起来,不觉问了声。

    “不急。”

    红尘随手拉上车帘,“东西总不会丢。”

    安仁坊

    夏家的灯火熄灭,男女主人早已经休息。

    一片小小的角落。却还亮着一盏小小的灯,火苗很微弱,照在夏世杰的脸上,映了一层青惨惨的光。

    “阿婵,你……是什么意思?”

    虽然夜深了,可其实连风都还带着热气。

    天气一日比一日热了。

    夏世杰的额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汗珠,可手心脚心,却冰凉一片,勉强勾起嘴角笑了笑:“好了,别开玩笑。现在哪里是开这种玩笑的时候,别闹,哥什么都不问还不成?阿婵你又没上三楼,也没中毒。要解药做什么?”

    夏蝉的目光落在蜡烛的火花上,眼睛干涩,声音沙哑:“哥,那解药已经给了别人,真的,对不起。可是我必须这么做,你放心,咱们家有好几位供奉都精通医术,我也会帮你找京城,不对,四国最好的大夫来。”

    夏世杰脑子里嗡了一声,耳朵听见的一切声音,都仿佛有些失真。

    “我有个朋友,知道大云寺神香的配方,很快就能研究出解药,你不会有事儿。”

    夏蝉的声音很轻柔,以前夏世杰听了她这样柔和的声音,无论在外头遇到什么难事儿,总是立时便精神松快,但是现在,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心疼是这种滋味。

    “……既然没事儿,那你为什么不把解药给我?等研究好了解药,再去给你外头交的狐朋狗友又有何妨?”

    夏世杰也奇怪,他竟然还有理智,能这么平平淡淡地说话。

    夏蝉却是一时间失语,良久,一咬牙钻出门去,小声道:“我这就去想办法。”

    想办法?

    多可笑,那可是大云寺的佛香,那东西的厉害,当年杀死过好几万人,甚至差一点儿就让大云寺从此沦落成邪恶的佛寺,要不是他们的底子厚,那会儿又是特殊情况,恐怕今日的大云寺,也是能止小儿夜啼的恐怖所在。

    夏世杰的脑子里还是一片浆糊,慢慢地在椅子上坐下,“阿婵你没有中毒啊,要是中毒的是你,哪怕我同样身中剧毒,解药也……也至少八成会是你的。”

    他竟苦笑了一下。

    原来自己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保证自己能为‘心爱的妹妹’牺牲生命……可是,若是从别的什么人,和妹妹的宝贵生命中选择,妹妹肯定是第一位的。

    他难道对阿婵不够好?

    第一次,夏世杰的嘴唇里含着苦涩的血液,心里升腾起愤怒,夏蝉在他眼中的形象,一点点变得扭曲,破碎,恐怖难看的就好像他心爱的妹妹已经死了。

    今天这件事儿,本来和他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就在午后,他正于万佛塔前看两国之间的赌斗,那正是最激烈,也最危险的时候,阿婵一脸惶恐,哭着奔到他怀里求他,要他等下去藏书楼的三楼。

    夏世杰简直要被她这番梦话给吓懵了,连忙追问原因,开哪门子玩笑,在大周的京城,闯人家大云寺的禁地?

    阿婵却什么都不肯说,只一个劲儿地哀求,言之凿凿,说只让他进去晃一圈便成,什么都不用拿,就是去晃一圈。

    自家的宝贝妹妹,哭得一脸绝望,就好像要是自己不答应。她便下定决心要那么做似的。

    他怎么可能不答应?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竟然答应出这样的结果来。

    坐了整整一夜,隐约觉得身上发烫,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夏世杰猛地站起身——他要去大云寺。

    他是夏家的嫡子,又真的什么都没拿,若是只说自己一时糊涂,对藏书楼的三楼特别好奇,所以去转了一圈儿。哪怕大云寺这边动怒,哪怕他的名声受损,可终究还是能得救……

    大云寺说自己再没有解药,或许是假的。

    即便没有,他们自己的佛像,应该也能缓解,解药更是可以做出来,只要坚持坚持……

    夏世杰撑起身子,不顾那小厮惊慌失措地呼喊,也不回房间。就要向外走。

    走到大门口,阿婵就从外面像乳燕投林一般飞扑过来,一脸焦虑:“哥,哥,我想到办法了!”

    夏世杰的手没动,没去抱她,却也未曾躲避。

    夏蝉搂住了他的脖子,贴近他的耳朵,轻声道:“抱歉,不能让你出去。还有,我会想办法,一定。”

    夏世杰的眼前一黑,脸上露出个不敢置信的表情。一头栽倒,最后的意识,还听到他那小厮声声呼唤,还看见夏蝉那张复杂的脸。

    三日后

    夏家大门前人来人往,满京城的神医都出没在此,夏蝉满脸憔悴。整个人仿佛又瘦了。

    整个府邸都笼罩着一层紧绷的气氛。

    陈婉坐在床边,看着躺在床上,人事不知的儿子,气色到还不算太坏,脸色青白之类的,已经算不得什么,连一向镇定自若的夏安,面上都露出几分紧张。

    他只有这么一个成气候的继承人,剩下的庶子根本上不得台面,再说,他的妻子可是公主!

    除非他和妻子一大把年纪再生一个儿子,否则眼前这个,相当于独苗。

    夏安有时候是想过,要是他能和阿婉再生个才好,现在的夏世杰有点儿不怎么合心意,但也只是想想,生孩子多恐怖的事儿,年轻的女人生产,也是一只脚踏入鬼门关,与其让公主涉险,他还不如想法子纠正世杰那颗榆木脑袋。

    折腾儿子,把儿子回炉重塑的法子,他可有不少,但那前提,他的儿子得好生活着。

    正忙乱,外面的管家匆匆进来报信:“公主,族长,荣安郡主来了。”

    夏安愣了下。

    陈婉猛地站起身,连衣服也不披就向外走,夏蝉也连忙跟上去。

    没走多久,就隐约看到外面的车驾,还有郡主的仪仗。

    隐约还传来阿婵的声音——“郡主,实在抱歉,家里有病人,正乱着,恐怕是招待不周,等过后我一定好生向您赔罪。”

    “阿尘!”

    陈婉忍不住,高声喊了一嗓子,随即又哑住,沙哑的厉害,她以后,她以后……再也不能光明正大地喊她一声阿尘了吧。

    红尘却一挥手推开夏蝉的阻拦,大踏步地走进门,脸上还露出极为温暖的笑容,盈盈拜倒:“红尘拜见公主。”

    话语虽然生疏,语气却亲昵。

    陈婉的眼泪又忍不住掉下来。

    红尘一路小跑,过来扶着她,就像个普普通通的晚辈一样,还笑眯眯地拿出帕子给她抹眼泪。

    “咳咳。”

    夏安咳嗽了声。

    红尘听见才仿佛刚看到他一般,客客气气地笑道:“原来夏族长也在。”

    说完不等他寒暄,又回头对陈婉道,“公主别哭了,我也是刚知道令郎的事儿,特意去大云寺求了一颗解药,虽然他们说是只有最后一颗,给了夏小姐,可私底下那些大师们手里还是藏着点儿存货,放心吧,吃了药,夏世杰很快就能活蹦乱跳的。”

    一口气不停,一连串说完,红尘才眨了眨眼,吐出口气。

    “解药?”

    陈婉愣了愣。

    夏安也惊呆:“什么解药?我儿难道中了毒?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追问完,猛地皱眉,显然也想起那日在大云寺的场景,事情才过三日,他自然是不可能忘了,一瞬间就把事情联系起来。

    “咦?夏族长不知道?”

    红尘故作惊讶,“不过算了,先救人要紧。”

    夏蝉脸上一慌,本能地喊:“什么中毒?荣安郡主你都未见过哥哥,可别乱来,那些不明不白的东西绝对不能入哥哥的口。”

    夏家这两位当家,同时扭头,诧异地看过来。

    一瞬间,夏蝉就知道自己太慌乱,做错了,她不该贸然开口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终究决裂
    &bp;&bp;&bp;&bp;夏蝉心中忐忑,可既然说出了口,便更不能再沉默不言,越表现得忧心忡忡,急道:“郡主,阿婵不是不相信您,可是,可是,哥哥病了,我……”

    一句话未完,眼泪滚滚而落。 ?

    红尘略一点头:“是了,毕竟是小姐的兄长,您肯定忧心,当日大云寺不是也给了小姐一枚解药?应该和我的无甚不同,就吃您那一颗也无所谓。大云寺高僧所赠,总不能是不明不白的东西。”

    夏蝉脸色骤变。

    夏安猛地转头看她,前阵子只顾着忧虑,根本没想过儿子有可能是中毒,现在被红尘一提醒,却是信了八分。

    大云寺方丈之言,早就传遍京城,寻常百姓不知,他们这等人也清楚。

    寺内招贼,佛香御敌,夏家千金误闯其中,有可能被波及,所以方丈才特意赠药。

    夏世杰转天便病倒,肯定是中了毒的可能大些。

    “阿婵,方丈给的解药呢?”

    陈婉没她丈夫那么多的心眼,也全心全意信红尘,那是她自己的亲闺女,当然可信,扑过去就抓住夏蝉的肩膀。

    她的腕力本不算强,夏蝉却感觉到一股锥心之痛,半晌才把即将脱口而出的驳斥的话吞回去,眼睛里的泪珠滚滚而落:“我,我已经拿解药冲了水,给身边的人喝过,那日,那日哥哥又没去藏书楼,只是我想借阅经书,这才转了一圈儿,怎么会?”

    虽然没有明说,她是不信夏世杰中的乃大云寺之毒,可却把自己给撇清了。

    这么一来,就算最后查出夏世杰中的的确是佛香之毒,也和她没有干系。

    红尘心下好笑,不知道她哪来的那么足的底气,难道就不怕夏世杰醒了拆穿她,还是说。哪怕经历了这么一遭,她还相信夏世杰能毫无保留地信任她,保护她。

    弄不明白夏蝉这人的脑子!

    陈婉到不疑有他,脸上顿时失望。

    夏安却目光一利。紧紧盯着夏蝉,脸色铁青,这事儿虽然一开始没在意,那是不知道儿子也卷入其中,更是他还不至于怀疑家里这两个小辈。可说起察言观色,他一老狐狸肯定比夏蝉这样的小女生强出百倍,一看她的神情,心中就存有疑虑。

    他对夏家的掌控力还是有的,回头一查便知,夏蝉说的话里十句到有九句恐怕是虚话。

    红尘摊了摊手:“那没辙儿,只能用我这解药试试,这是我从大云寺取来,还没有开封,如果公主和族长有什么疑虑。现在去大云寺问一问也无妨,只是不知令公子还能不能坚持下去?”

    “我怎么会不信阿尘。”

    陈婉连忙把儿子扶起来,接过红尘递给她的瓷瓶,拔开塞子就把里头一个乌溜溜的药丸塞在儿子嘴里。

    夏蝉仿佛吃了一惊,站立不稳,忍不住扑过去,想扑到夏世杰的身上。

    红尘一把抓住她,笑眯眯地拽过来:“小心,别压到了大公子,万一要是弄伤了他。你不是也要伤心?”

    夏蝉的脸色有些难看:“郡主,你这解药确实无误吗,可别,可别……”

    夏安两口子还没说话。一直沉默的师风已经很不耐烦:“麻烦小姐你安静点儿,简直吵死人!”

    他如今这性子变化不小,夏蝉脸一白,终究还是闭了嘴。

    说来大云寺这解药入口即化,确实见效也快,喂进去还没半刻中。夏世杰滚烫的脸颊,到仿佛稍微降了一点儿温,眉头也略略舒展,那一帮子大夫都说脉象和缓,身体似乎在好转中。

    夏蝉的心里一紧,扑通了声——怎么这么快!

    夏安瞬间也变得松快些许,正色道:“多亏了……郡主援手,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儿,尽管找我,只要能办的,必不推辞。”

    陈婉急急点头:“阿尘,我听说你选了郡主府,怎么是那个地处,那地方不干净的,你一个女孩子,住在里面不妥,是不是内府的人欺负你,跟我说,我替你教训他们。”

    红尘失笑,柔声安慰了几句,一转头,看向夏蝉,笑道:“族长,我这会儿就有一件儿事想劳烦你。”

    夏安怔了怔。

    “您也知道,我那府邸正在整修,不知哪里来的毛贼从我家门口偷了一个石头的麒麟走,听说卖给夏蝉夏小姐了,那东西是件法器,我还挺喜欢,不知能不能容我赎回来?”

    夏安闻言就点点头,看了看夏蝉:“说什么赎,本该物归原主,阿婵,你买的人家的麒麟呢,快去让人取来,还给郡主。”

    “麒麟?”

    这种时候,生了这么大的乱子,夏蝉竟还是颇为镇定,此时挑了眉,露出几分诧异,“郡主怕是消息有误,我这阵子一心在家念佛抄经,到没买过什么东西,郡主遗失的是要紧的物件不成?如果是法器麒麟,不如让阿婵找人再给您打造一对?”

    话说得实在漂亮。

    红尘到是了解她的秉性,知道她这人最能忍,哪怕走到绝望的境地,她也会努力给自己想出一条出路。

    跟过来一直装壁花,冲丫鬟的罗娘,却是忍不住咋舌,打算回头号召小严跟这位学一学。

    小严要有她三分脸皮厚,也许早就嫁了人,快快活活地过上幸福的居家日子,哪里还有如今的纠结。

    夏安苦笑,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

    红尘到无所谓:“或许真是我听错了,只是那些市井混混们总随便把小姐的名字挂在嘴边上,实在是可恶,小姐还是小心些好。”

    夏蝉腼腆地笑了笑,没说话。

    陈婉却是皱眉:“阿婵以后别老是往外面走,我看你就是结交的三教九流太多,好好一大家闺秀,和那等人来往作甚。”

    “谨遵母亲教诲。”

    夏蝉恭恭敬敬地应下。

    红尘把事儿办完,就不肯多呆,客气了几句,告辞而出,陈婉一路送她到门口,目送她上了车。一副郡主的仪仗,隔开了她们二人,一直到没了人影,陈婉才转身回来。

    夏安搂住她。轻声道:“你别担心了,以后我们再想办法。”

    其实要是早知道她这么出息,也许他就不顾忌重重,早点儿把人认回家了事,本就是夏家的女儿。和他们夏家共富贵同患难,也是理所当然的。

    陈婉忽而一笑:“没有,这样很好。”

    当娘的都是同样的心,她年轻时的确不懂事儿,为人母很是懵懂,可现在她年纪渐大,却和大部分普通的母亲一般,只要儿女快活儿,过得好,她就心满意足。

    “阿尘做了郡主。比回我们家可要好呢。”

    她堂堂一公主,还不够资格给家里的儿女请封,现今阿尘做了郡主,岂不比当夏家的小姐要来得好些。

    上了车向家里走去,罗娘唉声叹气:“小姐,咱也太亏本了,要我说,你管夏世杰做什么,让他死了完事儿,活该。到了阴曹地府,见了阎王爷,让他后悔去,谁让他那么宠爱个蛇蝎女人。还对那个女人言听计从,被祸害了都是他自找的。”

    红尘眨了眨眼,一伸手打开窗户,叫旁边跟着的一小少年,正是天机传递消息的弟子,“帮我拿你们天机的灰鸽子过来。”

    那少年应了声。一回头,就从身后一辆马车里面抓出一个小小的铁笼子,里面挤着一群小鸽子,一个个很不起眼,灰扑扑的,都是那种在天上飞半天,也没人有心思去抓的玩意。

    红尘取了只鸽子,写了张纸条缠上去,一甩手就放飞,对罗娘笑道:“我不光要救夏世杰,还要救到底,让夏家咱们埋伏的人手动一动,万一夏蝉要脑抽,把他给弄死了,岂不是一点儿热闹都看不成?”

    罗娘:“……”

    两年过去,红尘也借助鬼谷的力量,见缝插针,稍稍在夏家安插了个把人,虽然不成气候,但偶尔还能用一用。

    “哎,夏世杰不醒,怎么看他和夏蝉的热闹?”

    红尘从来不是幸灾乐祸的人,更不做任何损人利己,或者不利己的事情,不过,对夏蝉她可是半点儿好心肠都不会有,如果夏世杰能和夏蝉斗起来,打得脑浆迸裂,红尘也会在一边叫好,肯定抓住机会推波助澜。

    “呀呀,我果然还是小家子气的很。”

    罗娘翻了个白眼:“您还是想想,怎么把咱们家麒麟从夏蝉手里拿回来吧,要是在别人那儿也罢了,一想到落她手里,我就不痛快。”

    红尘捏了捏下巴,略有些疑惑:“我今天去公主府,也没感觉到麒麟在那儿,难道夏蝉把东西藏在别的地方了?那就是个普通法器而已,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她藏那个做什么?”

    这到不是大事儿,红尘让铁牛拎了自家的貔貅,画了一道符感应了下。

    “呃!东西真不在夏家,这是什么地方?”

    红尘的视线里,看到的是一片豪宅,真正的大豪宅,光是院子里的奇花异草,她乍一看认不清楚的就不知有多少……可惜用这种方法得到的信息有点儿模糊,只知道大概方位是在永安城的北门外不远处。

    “这么大的宅子,想来也不是什么人都敢住,找到不难。”

    想了想,她干脆向三郎那小子讨个人情,让他帮忙找一找,像这等地头蛇,用在眼下,比那些鬼谷弟子们可方便得多。

    当当。

    罗娘敲了敲门,手里拿了个小荷包进来。

    红尘打开,从里面取出密信,看了看对照了下密码,登时愕然:“那个夏蝉……好大的胆子,也真够果决利索!”

    夏家这两日生了一桩大事。

    正在恢复中的大公子夏世杰,差一点儿被一条毒蛇给咬死,若不是当时正打扫庭院的一个粗使婢女眼尖心细,胆子还很大,从窗户里看到,一见不好,竟跳窗户进去拿扫帚把毒蛇打了个半死,恐怕夏世杰的人都没了。

    夏安和陈婉大雷霆之怒,侍卫,婢女,各路下人被落了一大堆。

    没被落的如今也战战兢兢。

    好在没过两日。夏世杰醒过来,身体除了还残留了毒素,需要慢慢喝药排除,精神萎靡不振之外。没有什么后遗症,夏安老怀大慰,到对底下人宽容许多。

    陈婉更是吃斋念佛,整个一慈悲人,没大动干戈地处置那帮子人。

    那个才到了夏家没两年的粗使婢女。到是因此得了重赏,陈婉本来打算让她到儿子身边伺候,结果这婢女差点儿没给吓坏了,非说自己做不好贴身丫鬟,陈婉就赏了她银子,还许她去夏家的书院伺候,顺便能听听课。

    怎么说,小婢女是一步登天的架势。

    红尘眨了眨眼,觉得这等情报都不必专门泄露,夏世杰也该知道是他那个便宜妹子想杀了他。

    她却忽然有了一点儿恶趣味。想知道夏世杰再也欺骗不了自己,明明白白地清楚——夏蝉要杀了他灭口,之后会是什么表现?

    “唔,他可是把那个女人当心肝的,如今心肝自己挣脱了身体,还反手给了身体一刀,滋味肯定不错。”

    红尘失笑,揉了揉脸颊,不想这些东西,洗洗睡去。晚上肯定能做个好梦!

    “啊啊!”

    夏世杰猛地从床上坐起来,门外的小厮连忙闯入,惊道:“公子,您哪不舒服?我去叫太医。”

    “不用。”

    把小厮叫住。夏世杰白着脸摇了摇头,就着他的手,抿了一口茶水,怦怦乱跳的心才平稳些,只是他的脸色太难看,小厮乍一见。还当是刚把人从棺材里扒出来,起码要死了过三天以上,才有这种死气沉沉的面相,不顾他阻拦,还是叫了大夫。

    大夫们轮番诊脉,犹豫了下,商量出个安神的方子。

    “公子还是静心养病,不要太多思虑为好。”

    夏世杰愣愣地点了点头。

    几个太医也不明白,夏家这位大公子,怎么跟受了惊吓似的,后来一想,可能公子哥儿是比较娇贵,病一场就吓着了。

    大云寺的佛香,一般情况下那些大夫诊断不出来,正是因为这样的隐蔽性,才让人忌惮。

    送走了太医,夏世杰抓住小厮的手:“我想见父亲,父亲在哪儿?”

    “这会儿?”

    小厮眨了眨眼,现在可是三更半夜,一连好几日,族长和公主都睡不好觉,那会儿他家公子迷迷糊糊醒了一下,太医们也都说没事了,脉象平稳,两位松了口气,这才回去休息,现在就再次惊扰,未免有些不妥。

    不过,小厮看了自家公子恍恍惚惚的脸色,还是站起身,打算去找人。

    刚一推开门,就见夏蝉小姐盈盈立在门口,一脸凄然焦虑。

    小厮略有些为难,阻了下,低声道:“小姐,大公子的身体还不大好,您看?”

    夏蝉的身体微微颤抖,额角红肿,还渗着血丝,神情憔悴。

    小厮低下头当没看见。

    就在傍晚,他们家公子爷悠然转醒,一大家子都十分高兴,公主更是激动得热泪盈眶。

    夏蝉连忙凑过去拿帕子擦了擦自家大哥的额头,夏世杰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第一眼看见夏蝉,登时大惊失色,猛地一推,愣是把她推得飞出去两臂长,撞在桌角上,头破血流。

    陈婉吓了一跳,可转眼儿子就又闭上眼昏了过去,哪里还顾得上女儿,只忙着叫太医来诊断。

    幸好只是虚弱昏睡中,并无大碍,公主这才放了心。

    小厮跟在自家公子身边十多年,第一次见到公子‘打了’小姐,哪怕是半昏半醒的状态,也让他觉得万分惊悚,这会儿自然心中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放小姐进门。

    僵持良久。

    至少在感觉上很久很久,屋里,夏世杰才沙哑地道:“……进来。”

    小厮迟疑了片刻,就让开门,自己避到旁边的游廊下。

    夏蝉低垂着眼睛,小心翼翼地跨入房间,带着一点儿犹豫,还有一丝忧愁。

    夏世杰这些年,很习惯她这样的忧愁,以往总会从心底深处浮现出怜惜,今日却冷得厉害,抑制不了地打了个哆嗦。

    “哥,你终于醒了,我好怕。”

    夏蝉的泪滚落。

    夏世杰抱住肩膀。一抬手,阻止她继续哭诉,深吸了口气:“我只想知道,你究竟为什么这么做?算了。你先把你到底干了什么,又利用我做了什么说清楚,把这些前因后果都告诉我。”

    夏蝉抬起脸,露出个很凄惨的笑容来:“哥,不跟你说。也是为了你好。”

    说着,她就走到床边上,伸手想握夏世杰的胳膊,夏世杰本能地一缩手,避开。

    夏蝉一愣,苦笑:“哥,你别这样。”

    夏世杰吐出口气,第一次觉得很是腻烦,浑身上下都不自在,蹙眉。整个人坐起来看着自己这个陌生的,当了这么多年妹妹的女孩子,以前他露出这种表情,自己就心软,可这次却只觉得恐怖。

    有一瞬间,他都忍不住唾弃自己,原来他对夏蝉的怜惜,依旧是在不会威胁到自己的时候才会有……

    夏世杰握紧拳头,努力把胸腔中沸腾的怒火压下去:“我一向疼爱你,觉得我和你是这世上最亲密的兄妹。但凡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可你怎么做?你把唯一一颗解药给了别人,害自己的兄长。为了你才不幸中毒的兄长差点儿就沦落到冤死的地步,你究竟在想什么?难道在你心里,我就是个可以随意愚弄的蠢货!”

    他越说,越激动,最后几句话,甚至是咆哮。

    夏蝉显然也没想到。他竟然会这般的愤怒,脸色变了变,讷讷道:

    “哥,对不起!我保证,以后一定再也不给你惹麻烦,只要这件事过去,咱们都忘了它,咱们还是最好最好的兄妹……”

    她的嘴巴一张一合,一张一合。

    夏世杰眼前恍惚,仿佛看到一张扭曲的,恐怖的脸,额头上冷汗滚滚而落——他终于看清楚了,原来他在昏睡中看到的怪物,那种让他不寒而栗的东西,扭曲的,疯狂的,虚假的,把他困在一个漆黑的角落,让他疯的东西……竟然长着一张夏蝉的脸。

    打了个冷颤,从心底深处浮现出无限制的寒气。

    夏世杰猛地一伸手,阻止夏蝉:“不要再说,没有以后。”

    他的目光一点点变得冷硬。

    “我会在外地给你找一门好亲事,尽快给你安排好,让你以夏家小姐的身份出嫁,这是我最后能为你做的,但你不能留在京城,必须离远一点儿,我不想再看到你。”

    他的声音很是冷淡。

    夏蝉僵立当场,整个人都愣住,脸色也一点点变得苍白,她绝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家大哥会说这句话,可是,又有一种感觉,心底深处最害怕的东西终于出现了。

    她的脑子一片荒芜。

    似乎很久很久以前,她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自从她从小做到大的那个梦开始变得清楚,能记得的东西更多,她就开始担忧,怕自己有朝一日,会被夏安,会被陈婉,会被……夏世杰推出这座大宅,随随便便嫁给一个边远地方的小世家,连成为夏家联姻工具的资格都没有,就像被随手舍弃的垃圾。

    有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她每天晚上睡不着觉,看多少大夫,喝多少安神汤都不管用。

    那会儿,夏世杰总哄着她入眠,一下一下地拍她的后背,温柔地说话。

    夏蝉便安稳下来,是啊,她还有个哥哥,无论怎么样,大哥不会放弃她,会毫无条件地站在她这一边,自己可以予取予求。

    从那之后,有一点儿任性娇蛮的小姑娘就消失掉,夏家的嫡长女夏蝉,也越变得温柔稳重,像一个高贵的大小姐。

    可她的心总是空落落的。

    她好像永远填不满自己的心,永远会处于这种忐忑和不安中,午夜梦回,总是会时不时被噩梦惊醒。

    “你不要这么说,只有你,只有你别这么说,好不好?”

    夏蝉的眼睛湿润,鼻子一酸。

    她这一次的眼泪,大约是真实的,很晶莹,却不具美感。

    夏世杰的嘴唇动了动。

    咣当一声。

    大门洞开。

    夏安出现在门前:“不用等了,夏蝉,现在有一个新任进士在西北一小县城谋了个知县,你尽快准备准备,出嫁吧。”

    夏蝉愣愣回头,连夏世杰都惊了惊,嘴唇一动,咬牙低头,却不曾开口。

    夏安叹气:“别的都可以原谅你,毕竟你……”毕竟这是个和厉王关系很好的‘女儿’。

    “但是你要杀我们夏家的继承人,即便没得手,也不能再容你。”

    要不是夏家需要在皇帝,在世家大族面前保持自己光明正大的形象,不能杀一个养了多年的女儿,他肯定毫不犹豫,直接杀了完事儿。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逃离
    &bp;&bp;&bp;&bp;“你!”

    夏世杰如遭重击,扑通一声,坐到了床榻上,脸色惨变。≤ ∈

    屋内的气氛凝滞。

    夏蝉低下头去,神色木然。

    夏安看了儿子一眼,轻声道:“你这个妹子是个了不得的,胆大心细,自己一点儿都没有沾手,只想把水搅浑,要不是机缘巧合,恐怕连我都不敢说一定查得出来这毒蛇是有主的,还是意外事故。”

    他简直怀疑,若非时间紧迫,这个小姑娘会不会还酝酿出可怕的诡计,把视线引到某些大人物的身上,让夏家投鼠忌器,不敢深究下去。

    夏安的脸色阴沉。

    “就不要惊动你娘亲了,她身体不好。”

    夏安扫了夏蝉一眼,又抬头看夏世杰,低声笑道,“世杰你当初说,红尘低嫁才好,不受欺负,我看你娘亲不可能愿意自己的亲生女儿低嫁,但一个假女儿,又不是夏家的血脉,嫁得高了反而膈应人,不是结亲,那是结仇呢,她说不得就很同意这孩子嫁远一点儿,嫁得低一点儿,还好掌控,不会受欺负。”

    夏世杰浑身一震,闭上眼。

    夏蝉木然的脸一点点松弛,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崩溃,失声痛哭:“爹爹,我不要!”她整个人一下子软倒,扑过去搂住夏世杰的大腿,“大哥,我不想,别让我走,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敢了,绝没有下一次,我真的只是好奇而已,大云寺内藏有珍本秘本,不少都是有关铸造灵兵的,听说还能启迪灵智,让一个普通人修炼,也能修出灵气,我,我一直造不出灵兵,才会这般着急。以至于铤而走险……大哥,求求你看在咱们多年的情分上,跟爹爹说说情,饶了我这一次。”

    她哭得嘶声裂肺。

    夏世杰却只觉得心中冰凉一片。背脊上麻嗖嗖的。

    “情分?”

    听见这两个字,他只觉得讽刺!

    夏安冷笑:“你都在说什么?什么经书不经书的,明明是你下毒害你大哥,还操纵毒蛇害他性命。”

    心下却暗道——这怕也有七八分在假装!

    眼前这个小姑娘可了不得,看样子十有七八。卷进北燕谋划的大事里去,可这件事,他不能知道,夏家也不能知道。

    他们夏家对大周忠心耿耿,和北燕那是世代血仇,想必也没人会信,夏家对大周有半点儿不忠!

    夏家子弟,自然个个都和北燕之人不共戴天,也没人会相信他们搀和到这等事里。

    一转头,低声吩咐了一句。几个侍卫将夏蝉拎走,关在地下室。

    至于陈婉那儿,只说她这个女儿出嫁前去闭关琢磨锻造之术,也就糊弄过去。

    夏世杰的身体还不好,她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儿子身上,一时半会儿的确没有力气去想女儿。

    一天过去,两天过去。

    夏蝉的未婚夫人选确定下来。

    即便是她做了这么多,可夏世杰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跟她选择的未来丈夫不算很差。

    人比较老实,不太会当官。和大部分风流倜傥的读书人不同,性情淳朴,父母早年都没了,还有一个幼弟。家业也因为读书,耗得差不多,幼弟没有读书的天分,便做了商人,到也赚了些钱,足够生活的。

    两兄弟感情很好。

    夏世杰拖着病体。让底下人考察过这个人的品行,才放下心,自己没出面,却让人帮夏蝉准备了一笔十分丰厚的嫁妆,这笔嫁妆,不能和京城那些贵女千金们比,但实在不能算薄,足够夏蝉很富贵的度过一生。

    这日,夏世杰终于从房间里出来,走到地下室。

    夏家一些犯了错儿的弟子们,都在此地关禁闭,到并不是多么恐怖的地处,干干净净,除了不自由,和生活在自己的屋子里也无甚不同。

    “……他叫袁斌,人不错,等你见了他就知道,是个很好的人选,绝对会疼妻子。”

    夏世杰侧着头,不肯看她。

    也许是真正绝望,夏蝉忽然抬头,冷漠地看向夏世杰:“你恨我?呵呵,我们明明是一样的人,是最相像的兄妹,你为什么要恨我?是了,因为这次涉及到你自己的利益,你的生命,所以往日对我的维护就都不复存在,这次如果倒霉的不是你,我祸害的是另外的人,比如说夏红尘,甚至是你的别的什么亲人,你大概不至于这般生气吧?”

    她轻声而笑。

    夏世杰猛地抬头,一时却语塞。

    他脑子里乱成一团,却瞬间从心底深处冒出一个念头——她说得很对!

    原来,他们果然是最亲密的兄妹,也是最了解彼此的人,就像这一次,他听见父亲说,夏蝉要杀死他,竟然没有半点儿怀疑,下意识就相信了。

    大概他也很明白,自己从小疼到大妹妹,本就是这样不择手段的女人,只是他以前尽量去欺骗自己,让他自己相信,阿婵是好女孩儿,是他宝贝小妹妹,而且,阿婵就算是个坏女孩儿又如何,她祸害别人,欺负别人也无妨……

    夏世杰没再多说,扭头离开。

    夏蝉也再没有挽留,只是目中闪烁着一丝说不出的诡谲的光。

    这一双亲密无间的兄妹之间,从此相隔巨大的鸿沟,再也找不回过去。

    天气一日比一日热。

    罗娘她们制了一大堆冰块儿,用模子做成各式各样的小块儿,梅花形状的,三角形状的,苹果样式的,还有四四方方之类的小块儿,拿油纸包好,搁在保温的食盒里面,从外面招来一堆小乞儿,把他们用热水洗刷干净,换上整整齐齐的天蓝色粗麻布的袍子,一人又戴上一顶小帽。

    帽子上拿绣线绣了——‘冰天雪地’四个大字,底下还有一排地址。

    红尘买了一家商铺,铺子原来是个小面馆儿,后来关门大吉,正好就让她盘下来,还没想好干什么用,夏日一到。干脆就经营些冰品生意。

    如今永安城冰卖的很贵,就连权贵之家也很难敞开用,她们经营这个,保准有赚不赔的。

    红尘专门淘了方子。做了点儿特别的冰品,什么炒冰沙之类,那些冰块儿,有一小部分也加入果汁,不过。这种必须限量,主要是容易坏,比不上纯粹的冰好保存,得现买现吃的。

    一群女孩子生意都做到女学里去。

    女学里的学生十分捧场,连先生们一下了课,也一人捧着一大碗冰沙享用。

    不过女孩子吃得太凉,对身体不大好,有几个先生对这方面卡得很严格,每天只允许一个学生吃一小盅,多了不成。

    郡主府还没有完工。不过到是学那些权贵人家先造出来一个大冰库。

    红尘围着一条貂皮斗篷,坐在铺着棉褥子的软榻上,呆在冰库里读书,这种滋味,没享受过的人是不知道有多么爽快!

    “小姐。”

    罗娘走下石阶,冻得打了个哆嗦,再一看自家郡主小姐的模样,无语半天,才哭笑不得地道,“大云寺的戒言大师来了。”

    戒言?戒严……这都什么法号。

    红尘坐起身。把脚伸出去,又一下子缩回来,笑道:“既然是高僧,想必不介意我在冰库招待贵客的。请他进来。”

    罗娘张了张嘴,还是决定拿件厚棉袍再去招呼人家,随了自家小姐的意算了,外面的天气酷热,她们家这位又怕热的厉害,甚至动了要去抓几只鬼怪搁在屋子里降温的心思。为了不往家里找鬼,这点儿小事儿,还是别和她计较。

    人家戒言大师果然一点儿都不在乎,是个胖乎乎,满脸和气的大和尚,一见红尘,便道了声阿弥陀佛,连连道谢:“这几日本寺处置逆徒,就连戒慎师兄和戒行师兄的弟子也牵扯其中,没能及时前来致谢,还望郡主见谅。”

    红尘失笑:“行了,也别客气,大师放心,我不是多嘴多舌的人,这件事儿我也是误打误撞才撞上,保证不会再和别的什么人说一言片语,事实上,我都不知道前因后果。”

    戒言也有些不好意思,连连道:“郡主哪里话,本寺上下,多亏了郡主援手,感谢还来不及,怎会有顾忌?今日戒言只为道谢而来。”

    别管信不信吧,反正红尘就当自己信了。

    戒言也笑眯眯解释了下:“经本寺诸位长老查明,是北燕的使臣重金利诱,还拿捏住寺内两个弟子的把柄,才威胁他们,一则泄露万佛塔的信息,二则盗窃经书,幸亏郡主机警,我等早有防备,否则经书有失,真是对不起我大云寺历代高僧了。”

    他叹了口气,目中也有些忧虑,佛门弟子,竟然让邪魔外道引出心魔,闹出此等事端,对他们大云寺的声望毫无好处,他们也不愿意消息外传。

    可这种事儿,怎么也瞒不了,还不如大方一点儿,到显得光明磊落,有佛门四大皆空的风范。

    戒言摇了摇头,放松心情,和红尘说说闲话,喝了杯茶,热茶,在这样的冰室里喝着热茶,感觉还不错。

    “可惜不合养生之道……”

    坐了一会儿,戒言状似无意,轻描淡写地道,“我听说,夏家已经声名,夏家大小姐夏蝉之母,当年故意换女,抱走了夏家的嫡女,把自己的女儿换给夏家,如今夏家知悉一切,已经将夏蝉除名,从此各不相干,至于夏蝉之母顾氏,交付有司问罪论处。”

    “皇上也下了口谕……原夏家嫡女,已由陛下收养于皇后膝下,恩封郡主,赐国姓。”

    砰,天上砸下大石,砸得红尘晕头转向,一时间回不过神。

    “什么乱七八糟的!

    这未免太过意外,事情可都过去三年多了,怎么忽然翻旧账!

    她知道夏家必然要有巨变,却没想到,变故这么大,大得离谱!

    上辈子夏家都懒得和顾氏计较来着,估计是要给夏蝉留几分颜面,再说,闹大了让外人知道,一个农妇就莫名其妙,轻轻松松能把夏家的女儿换走,也不是什么好名声。

    夏安那人虽不是特别爱面子的。却属于无利不起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冷静理智,只为夏家着想。他把这事儿大大方方翻出来,直言不讳,怕是不知权衡多久,才做出决定。

    玉珏空间里忽然有大能放出一哈哈大笑的图片。

    “红尘,你的故事要是写成小说。你这个主角未免太没存在感,还没动手虐反派呢,怎么反派自己就把自己给虐了一通,你都没想和你那位养母计较,你那养母离得十万八千里,也凑不过来找你麻烦,然后就这么躺枪了,哎呀,这可怎么编,才能把小说给编圆一点儿。显得像样……”

    红尘一眨眼把这位不着调的大能屏蔽掉。

    她要赶紧提升权限,怎么也不能让那些高等级的,随随便便偷窥自己的生活才好。

    不过现在——

    “我觉得我需要离开京城避避风头。”

    可以想象得到,从今天开始,街头巷尾的八卦消息,大概全是关于夏家这一出真假千金的好戏,说不定能编成戏本子,到处传唱,热度怎么也能持续个一年半载。

    红尘一点儿也不想做故事里的可怜主角,正好。得恩封为郡主以后,也应该衣锦还乡,回家看看,处理处理家里剩下的生意。房子什么的。

    二来,她要去把自家的麒麟拿回家。

    两件事儿一块儿办了,等京城的乱子平息再返回也不迟。

    夏家闹出这么大乱子,他们家本身门禁森严,消息并未传扬,外人只是乱猜罢了。红尘到是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只不过……

    生门培训出来的探子丫是个写话本的好手,一件小事儿也写得文采非凡,**迭起,让她反反复复看三遍才算过瘾,差点儿都为那夏家上下掉一把辛酸泪。

    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儿,大标题加小标题,整个事件清清楚楚——夏蝉刺夏世杰,事败露,族长为其则两榜进士王某(即将开赴西北)为婿,夏蝉不肯就范,内外勾结,夜奔而去,公主被惊,夏族长怒开宗祠,将之除名。

    总而言之,夏蝉逃跑,于是夏安一狠心,壮士断腕,干脆直接连面子都不要,一切分说清楚,永绝后患。

    “呼!”

    红尘也免不了要道一声佩服,自肺腑,她甚至不用亲见,也能想象得到夏安不动声色,干脆果决的模样。

    那人遇事从来能缓就不肯着急,忖度再三,从不轻举妄动,可一旦现不妙,也魄力也是半点儿都不缺少。

    夏家世代出英豪,族长却往往不是英豪,反而多名声不显,现在想来,大约是传承千年的家族,确实有它自己的规程。

    罗娘和小严她们一知道消息,都不觉喜形于色,尤其是小严,连说了三个——“该!”

    红尘到没什么感觉,夏蝉那种人,即便是一时低落,人还没到绝境,绝不会认命,就像如今,她明明那么在乎夏家,在乎到进退失据的地步,可还是冒险逃婚。

    她能理解夏蝉的心思——嫁什么人,还是其次!

    有夏家在,嫁一寻常夫婿,并不是最糟糕的事儿,但若离开京城,她就受不住了。

    眼下一去西北,也许终生再无机缘返回,她筹谋多年,好不容易才在京里赚出不小的势力,让她放弃,比割她的肉还要严重,她怎么会肯?

    再者,夏蝉恐怕也没想到,夏安会如此果断,拼着丢人现眼,也把前因后果都说清了。

    事实上,只要夏安为了颜面遮掩一二,便是一生气把她除了名,她不要这个名分,可在京城众人的心目中,她还是夏家的女儿,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分割不开,到时虽被动,并不是没有翻盘的机会。

    “罗娘,你们收拾东西,跟女学那边请个假,就说要回乡探亲,咱们避一避。”

    罗娘应了。

    她们在女学如今也是如鱼得水,深得师长们的喜欢。

    京城女学开办至今,很是不易,从山长到先生,欣赏的多是那等有气性,能自立,不肯把全部生命消耗在内宅的女儿,罗娘她们每一个都有这样的心性,怎么可能不得喜欢!

    短短时日,就连其他女学的人都知道。今年京城女学大丰收,寒门里竟出来好些出类拔萃的人才。

    令人欣羡,也有人侧目,有人嫉妒。最近一些日子,女学里隐约有闲言碎语,说得多是她们虽得师长喜爱,但终究只是小户女,正经的高门大户的夫人们看重的还是家世。别的有则是添头,没有也无妨。

    这等言论固然伤不到罗娘她们分毫,她们考女学最大的目的不过是脱籍,说什么高门大户,她们连做梦也没有想过,更不可能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辛辛苦苦考上女学就为了攀高枝,但还是该让这股子风潮淡一淡,远离数月,什么闲言闲语也没人有精力说了。

    红尘她们也不着急。慢慢把东西收拾妥当,既然是回乡,自然要备齐了各色礼物,京城不少饰布料衣物,在杞县都是极新鲜的东西,有钱也买不着,多多准备些,回去好送人情。

    罗娘她们更忙,忙着把刚开的冰铺子一应事体交代清楚,留人看家。

    这几日冰铺子也是降价酬宾。客似云来。

    厉王府

    厉王也买了冰,不过他夏日不吃冰,冬日屋内不放炭盆。

    买的那些冰,都是给园中养的莺莺燕燕们。

    “王爷。”

    一个眉目清秀的小厮轻轻地推开门。一眼看到自家王爷一身单衣,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眉头攒起,也不知想什么,连忙低头。低声道,“夏蝉小姐求见。”

    半晌,陈玮才睁开漆黑的眼睛,嘴角勾出一抹轻笑,“夏蝉?她可不姓夏了,也罢,总还是个美人,你去告诉她,我家有燕园一个,养有金丝雀无数,她要是愿意,我就留一个笼子给她。”

    小厮一愣。

    前阵子他们家王爷还说,夏家那个小姐有点儿意思,今日就只给人家被圈养在园子里的机会,都说王爷并没有喜新厌旧的毛病,看来,当日对这位小姐也算不上太上心。

    其实没什么不正常,那夏蝉如今还是个小姑娘,能有多少手段?又不像多年后羽翼丰满了,用水磨工夫慢慢磨出了在厉王心目中的地位。

    哪怕是上辈子,夏蝉一开始也仅仅是被厉王当个有趣儿的女人,闲来无事欣赏把玩而已。

    小厮应了一声,躬身退出去。

    厉王连眼睛都没睁,看样子是真心对这位夏蝉小姐,只存了几分开玩笑的意思。

    夏蝉听了传话,低着头,半天没有动,她的头上戴了幕笠,遮住一张脸,到看不清楚神色,只是微微颤抖的肩膀,想必这一次不是故作娇弱,想惹人怜惜了。

    这位的尴尬处境,可影响不到红尘,她出行准备做得差不多,宫里皇后就把她召进宫,闲话家常了一会儿。

    正宫娘娘多年不肯见那些诰命夫人们,红尘如今却是她正经的孙女,叫进宫里承欢膝下,半点儿也不觉得烦。

    “回乡看看也是应该,你在杞县那边毕竟是生活了十多年,从那里长大的,你这次去,就带齐仪仗,我给你派两个嬷嬷。”

    皇后沉吟片刻,又派了宫里的宫女,嬷嬷,侍卫给她,一路护送。

    红尘的郡主府还没有彻底盖好,内府那边到随时准备给她送一批宫人填充府邸。

    只是哪怕红尘不全挑,也要挑上几个,这些郡主们,自己能亲自挑自己用的人手,那是体面。

    这阵子她忙,没空操持,而且现在就挑好了,也没地方放人,她就不着急了。

    “我再给你准备些金银之类,该赏赐的时候,要大方才好。”

    皇后和那个小气的皇帝不同,她不缺钱,也愿意为孩子们花,眼前这个是她闺女的亲闺女,那就是外孙女,疼她应该,给她花多少她都乐意。

    宫里每年给皇后准备的那些赏人用的银钱,用不完到年末还要收回去重新换新的,干嘛省着。

    红尘笑眯眯地应了,一概不推辞,四下里看了看甘泉宫,轻声道:“我也给娘娘留两道灵符吧,知道宫里有忌讳,就让杨师正经地呈上来,上次进宫就觉得这宫里有晦气,娘娘的甘泉宫到少,近日我看,连甘泉宫都被沾染了,贴两道灵符还安心些。”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怨气
    &bp;&bp;&bp;&bp;皇后失笑:“也好,就听我们阿尘的。≥ ≥”

    她身居中宫皇后之位,底下不知有多少人奉承,这么多年来,她很少亲近别人,可是对红尘,却难得初见便有几分怜爱,即便只是相处了短短时日,就已然疼她不逊于其他孙子孙女。

    也许身为长辈,都会宠爱和自己面貌相似的孩子。

    素娘姑姑更是高兴:“正想说这个呢,就是今天郡主不提,我们也得找灵师看看情况。”

    宫里最近这些日子不太平,就这个月,死了三个宫女,太后的怡华苑两个,她们宫里也有一个忽然死了。

    按说宫里死几个人没什么不正常的,可一个月内,一个宫女本来好好的,打扫园子时在平地上摔了一跤,正好撞在假山之上,当时就没了气息。

    还有一个,正吃饭呢,一口咬住块儿鱼肉,被鱼骨给卡住,救了半天,愣是没救回来,死了。

    第三个更离奇,负责修剪花枝,都做了三年多,绝对熟练,愣是修着修着,自己拿剪刀把自己给戳死了。

    哪怕是宫里,一连生这么多事儿,也显得很不正常,这还只是皇后和太后两个人的宫内,至于别的地处,不知道的怕是也有不少。

    前阵子正好放了一批宫女出去,好些宫里的娘娘嫌忌讳,死了人一席草席卷走,也不上报,到时候报个年龄到了出宫,或者恩典出宫什么的,还显得好看。

    要不怎么宫里阴气重!

    红尘每次进来,都觉得很不舒服,真龙天子气,那实在是作用寥寥有限。

    不过,毕竟皇宫建立之时,选择的宅地风水都一流,一般情况下,便是有些阴气。也不至于闹出大乱子,寻常灵师很少费力气清理,实在是清理完没多久,又变得阴气森森。真较这个真,累死人也折腾不彻底。

    可这次闹出这么多条人命来,的确有些不对。

    红尘回去从玉珏空间里买了两张特别好的灵符,给皇后用上,顺便也给太后娘娘那儿贴上一张。杨师等灵师们,干脆也进上去一些。

    于是,皇后和太后这边什么事儿都没了,前阵子一干活就累,精神不济的宫女们,甚至能感觉到精神明显转好,体力顿时大幅度增长……可一转头,宣政殿一个大太监差点儿一命呜呼。

    这小太监是去御膳房叫膳,路径花园,脚下打滑落水——水池是养观赏鱼的池子。只没过膝盖,但他下去就晕了,躺着不会动,只差一点点就要淹死,要不是两个翰林院的老大人从陛下那儿出来,正好路过,伸手把他给扯起来,这个才九岁就听差的小太监也没了性命。

    一下子,宫里传言四起。

    好几个灵师被宣进宫,连杨师都让陛下拎进宫里去。

    皇帝也带着太后。皇后,还有几个得宠的妃嫔去行宫避暑,皇宫空出来,让这帮子灵师做个法事。除除晦气。

    荣安郡主府里叮叮当当。

    好些人还在做活。

    几个老匠人抹了把汗,随手拿起身边的水葫芦灌了一口水,甜滋滋的。

    几个年轻的小学徒忍不住一直偷喝。

    不一会儿,又去拿水葫芦。

    “臭小子!”

    老匠人一巴掌拍开他们的爪子,“灌一肚子水,一个劲儿去茅厕。活还做不做!”

    “嘿嘿。”

    几个小子都笑起来,“家里平常可吃不上糖呢。”

    这一帮都是孩子,自然爱吃甜食。

    一开始他们被招来给朝廷的郡主盖房子,老师傅还唉声叹气,只当要做白工,能混口饭吃就是好的,没成想不但顿顿吃白面馍馍,大油烙的饼子,时不时还能有肉,工钱也不少,平日里解暑喝的酸梅汤,绿豆汤都有。

    前几日,甚至让他们吃冰。

    大夏天一碗冰进肚,透心凉,爽快至极,要说在这等地处做工,那真是不要工钱也甘愿。

    红尘倚在走廊里,看着那边乱糟糟的也不嫌烦,到是罗娘读书读不下去,随意拿了件袍子缝。

    “袍子多缝几件月白色吧,月白色还清爽。”

    小严看了看,点了点数,觉得还有些不够穿。

    在家也就罢了,出门在外,一折腾就是一身灰尘,一天换三五身衣裳也不多。

    正说话,宫里派了人过来,陛下急召。

    皇帝下了命令,总不能不去,红尘换了身儿衣服,就随着传口谕的小公公出门。

    门外停着皇后娘娘派的肩舆,用的依仗也是娘娘的。

    “娘娘不是去避暑了?”

    小太监忙搭把手,扶着红尘上去,低声道:“陛下和娘娘那边得了消息……几个灵师做法事,当夜就有一个,有一个没了。”

    “没了?”

    红尘愕然。

    那小太监也脸上白:“说是患了心疾,病死了。”说是这么说,可宫里这般邪性,谁能受得住?

    皇帝都勃然大怒,要再不把这事儿弄个清清楚楚,解决得干干净净,他们这帮伺候的宫人,恐怕先要被万岁爷给摘了脑袋。

    红尘抿了抿唇,闭上眼不再说话,一路就用最快的度进了宫。

    进了宫门,杨师便在门口等。

    两人一照面,杨师就有些唏嘘:“哎,又要劳烦郡主。”

    他这心里恐怕也不自在,想他年轻时也风光无限,什么样的难事儿都敢下手料理,年纪大了,却越稳重,碰见麻烦先想到的到是找外援。

    杨师也就感叹片刻,扭头看见红尘,还是照样高兴,他这么一把年纪了,早不在乎虚名,能抓个人来接手大麻烦,高兴还来不及。

    “哎!”

    叹了口气,杨师心里也难受,“那孩子年轻气盛,我跟他说别四处乱走,他就是不听话。”

    红尘问了问前因后果,直接就走到御花园外一凉亭处,四下看了看。

    “人是在这儿没的?”

    杨师一愣。点了点头。

    皇宫从前朝开始,就修建得很大,很壮观,就是常常在宫里走的宫人们。一不注意还要迷路,可红尘却不用任何人指点,很顺当地便找到了他小徒弟去世的地处。

    杨师心中一定,吐出口气——果然还是年轻人有能耐!

    红尘站在亭子里,举目远眺。带着人走了一圈,花了不到一个时辰,就把所有死去的人,死的地点都找出来转了一遍。

    就是杨师自己也是找那些宫人确定过,才知道红尘找得半点儿都不错。

    这下子,宫里大大小小的太监宫女,看红尘都瞠目结舌,也更害怕,瑟瑟抖,既然灵师找得这么准。必然是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宫里人,尤其是太监,其实都特别信这些。

    就连皇帝身边的大太监,也时常在宫里供奉佛仙,时时上香,不敢懈怠。

    在红尘看来,大约是他们难免做些亏心事,人一旦心虚,就怕因果报应。

    在凉亭处站了站,红尘举目远看。满天繁星闪烁,月色却浅淡,一盏盏的宫灯,照得水如碧玉。这宫中即便是阴气密布,依旧有皇气蒸腾。

    她忽然就有点儿饿了。

    唔,早点儿办完差事,去吃家里做的素鸡,曲三娘新学的素菜,个顶个地道。

    “走。”

    红尘观完气。和两边的千年古树说了几句话,就举步向着太后居所的方向走去。

    杨师领着人跟上。

    一帮子宫娥太监也不免追随。

    虽说宫规森严,可眼下这种时刻,大家也都睁只眼闭只眼,给出不少方便。

    陛下和要紧的娘娘们都不在,左右都能松散松散。

    穿过怡华苑,越走越偏僻,一直走到西北角,红尘让守门的宫人把角门打开,没走多远,绕过一片竹林,就是一个废弃的井,早没了水,四下草木枯黄。

    杨师也惊讶:“宫里还有这等地处,太后娘娘的寝宫可就在附近呢。”

    这下连他都能隐约感觉到阴气弥漫。

    几个宫人讪讪道:“太后娘娘爱怡华苑清净,收拾出来之前,这地处收容的都是些养老的宫娥。”

    他们一知道太后要迁居至此,也是想大肆整修,全部翻新,把周围都弄干净的,奈何太后有心节省,不光不爱奢华,也不爱闹,一翻新,还不知耗时多久,所以就这么放着没管。

    “就是这儿了。”红尘蹲下来看了看,“这地方你们可知道?”

    杨师愕然:“这儿?莫不是弄错了,此处可没有人出事儿!”

    离太后娘娘如此之近的地方,要是死了什么人,早就闹大了,这里怎么可能还存在?

    其他人也纷纷道:“绝无可能,这里虽然荒芜,可毕竟离太后娘娘的寝宫很近,小的们平常可不敢轻慢,日日都打扫的。”

    红尘想了想:“来两个人帮帮忙,下去看一看。”

    杨师就点了两个宫人下去。

    那两个小太监拴着绳子,一落到井里,身上就冷得打了个哆嗦,不过还是点着蜡烛,认认真真仔细看。&bp;&bp;&bp;&bp;上面一行人面面相觑。

    “这……郡主,莫不是弄错了?”

    红尘摇头,眯了眯眼,高声道:“两位公公,你们向后转,走三步,看看地上有什么?”

    那两个小太监应了声,按照指示转过去,蹲下身也不顾淤泥杂草。

    “咦?”

    井壁上有一些猫爪子抓挠的痕迹,两人吓了一跳,宫里可只有他们太后娘娘养猫。

    “哎哟喂,那小祖宗不会下这里面了吧。”

    猫有的时候比人还要紧,一想到太后的爱猫,到这等地处乱跑,他们这心里就扑通扑通的。

    上面的人也下定决心,回头就填了这口井!

    顺着爪印向下,泥土翻开,两个人一看登时大喜:“有东西,是个黑泥坛子,已经碎了!”

    红尘点头:“别用手碰,拿衣服包裹着挖出来。”

    不多时,黑泥坛子上来。

    一掀开一团黑雾飞散。

    其他人看不见,杨师那几个灵师齐刷刷后退三步,他们也看不到。但能感觉得到。

    “这是养魂坛?有人故意想变成厉鬼?”

    杨师一看那坛子就吓了一跳。

    红尘唰唰唰,从袖子里甩出起码二十多张符贴上去,一瞬间就让所有人心旷神怡,什么不好的感觉都没了。

    杨师松了口气。随即无语:“这多少符啊?”

    只感觉里面蕴含的力量,这就是不是一般的符纸。

    他自己也能画符,但通常画个一百张里面,只有一张两张能成为上等的灵符,那还是往好里说。

    而一百张。他就是每天不停地画,也要花费一两年的时间,这还是一切顺利,符纸要特别制作,材料难找,墨汁,朱砂,都不是一般的材料就行,真以为这等有效的灵符是好得的东西?

    杨师家学渊源,从祖上开始。到他这一代,家里也藏了差不多五十张灵符,上等的,那在大周绝对是独一份。

    现在看见一小姑娘,和玩似的,随手就拿出这么多,他真是除了苦笑,什么都做不出来。

    贴完,红尘松了口气:“回头就劳烦杨师给处理掉。”转头看过去,低声问道。“我记得那日从吉吉腹中取出一些东西,东西都是什么人的,娘娘可有查清楚?”

    旁边皇后娘娘身边的素姑姑叹了口气道:“说来还要谢过郡主,没有郡主帮忙。吉吉说不得没了命,那是太后娘娘的爱宠,可不能有半点儿损伤。”

    犹豫了下才道,“太后娘娘的寝宫出现枯骨,我们也是费了好大的力气彻查,枯骨上的戒指。是一个叫小翠的宫女的,她原是太后身边的宫女,年纪到了,本是要放出去婚配,听说家里都给定了未婚夫,可也不知怎么的,放出去之前竟悬梁自尽。”

    宫里死个人实在不稀奇,找到她的尸体,皇后娘娘还吩咐好生安葬,也给家里一些赏赐,毕竟伺候过太后。

    红尘若有所思,半晌道:“我看这小翠应该懂一些修行的知识,截断自己的中指,加上头,血液,埋入阴地,死时也选了阴时阴刻,身穿红衣,据说这么做就能化作厉鬼,不过在宫里想达成条件却不大容易,此事本也是十成里只有一成的机会,小翠怕是没有成功。”

    周围的宫人都大吃一惊:“没成功?”

    没成功都死了这么多人?

    红尘叹气:“要是成功了,怕就不是死几个人的事儿。”

    看传说,或者各类古籍记载,厉鬼出世,哪一次不是血流成河?说不得大半个京城要被鲜血浸泡。

    “之所以会出事,是因为这东西散阴煞之气,令宫中的亡魂隐约有了些意识,怕本能地想寻替死鬼,这才四处作乱,等处理了这东西,再请杨师做一场法事,应该就无碍了。”

    宫人们都忍不住毛骨悚然,背脊凉。

    红尘交代完就走人,宫里从上到下,之后很长时间都养成求神拜佛的习惯。

    有条件的大宫女大太监,全在家里供奉一尊佛像。

    还是皇后的肩舆,送了红尘出宫。

    “哎!”

    身后皇宫如此威严壮阔,奈何阴气重重!

    像这种事,其实永远都不可能完全消除,皇宫本就是藏污纳垢的所在。

    红尘回家,没几日宫里就传出消息,那宫女小翠的死因已经查到,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她家里给她定好的未婚夫,早在外头另娶,连儿子都有了,还为着钱财哄骗她,骗她从宫里打探消息,卖给各方买主,好几年来,小翠为着未婚夫没少做卖主子的事儿,虽不敢泄露那等一经查实,必然要诛九族的大事,小事儿却没少透露,怎么说也是背主,她那未婚夫还打算着等弄到她最后一笔带出来的银钱,就踹了她远走高飞,那人早在外头买房置地了。

    这事儿本瞒得好好的,可小翠能在宫里熬这么多年,哪怕是跟着太后,也不是个简单的,最后还是让她和外头通了消息,无意间让早年就出宫的姐妹查到此事。

    她那未婚夫并不是普通人家,家里不光有钱,还背靠安王。她嫁过去,只能算高攀,区区一女子,想报仇也没办法。她又有些左性,也不知怎么的,就做了傻事。

    罗娘叹气:“怎么……这么愚蠢!”

    红尘抿着唇没说话。

    前头是官方的说法,但那小翠宫女做得绝不仅仅是传递些不着紧的消息的事儿。

    宫规固然森严,但宫里向外透消息。本就是屡禁不止的事儿,不新鲜,要仅仅如此,小翠也不至于过于绝望……太后随身携带的佛珠很明显是挡了灾,这才气场紊乱,太后也觉得不舒服,红尘用过那佛珠,一眼就看出它曾经阻挡过非常厉害的阴煞之气。

    太后这么多年不理后宫之事,和泥胎做的菩萨也相差无几,却依旧能卷入这等乱子中。有人谋害,看看那座皇宫,哪里有半点儿清静之地,能不进去,最好少进入。

    那个小翠,没准儿涉入此事,是个帮凶。

    “她死得不太冤,所以才成不了厉鬼吧。”

    红尘摇摇头,“行了,宫里的是是非非。与我们无关。陛下和皇后娘娘那儿都禀过了,咱们收拾东西,准备出京。”

    罗娘应了一声:“对了,前几日小姐救下来的那个小姑娘。叫小香的,还拿了些她从山上采的山珍,和一只野兔,登门道谢,东西放门房,我让他们收拾了。咱们也尝尝乡野小菜。”

    红尘失笑:“是了,临走也要去看看她,你给我装些药材,人参灵芝之类也拿点儿,银子也备上些,我过去瞧瞧。”

    她前世这个丫鬟小香,今生既然遇见,就算有缘分,红尘对缘分二字看得重,能帮衬,肯定要多帮衬一把。

    罗娘眨了眨眼,到没反驳。

    一点儿东西而已,她现在也没那么小气了,随着小姐高兴便是。

    小香却是受宠若惊,完全弄不明白这么个高高在上的郡主,怎么就如此关照自己?

    最后也只能当红尘好心,她甚至想着卖身报恩,可一想到人家乃是郡主就歇了心思,真要进郡主府,哪怕是为奴,也比寻常百姓好得多,哪里算得上报恩?

    红尘到没多想,上辈子这是个忠心耿耿的,这辈子她可没打算再买人家一世,让她自由自在地活,好好把她弟弟阿鬼养大,要是还能读书就更好,最起码能有一门营生,生活才美满。

    阿鬼的身体还算好,吃神仙膏的时间也不长,又请了京城最好的大夫,好吃好喝,用最上等的药膳调养滋补,不吝钱财,短短时日这孩子就变得面色红润,连毒瘾也戒除掉。

    只要不再碰那东西,自然是全无忧愁,可红尘一看,小香的脸上还是阴郁的厉害。

    “怎么?还有什么难事儿不成?”

    红尘托了人,把她爹弄进大牢里关了起来,那位应该没机会再出来找茬。

    当初让人关了那人,罗娘还有些顾忌,言外之意,若是郡主看重这个女孩子,直接把人家爹给关了,那似乎不妥。

    所谓子不言父过,人家的爹再混账,那也是亲爹。

    红尘却没这个顾忌,她这次就是要强硬做一回主,也不介意小香心里不自在。

    那个人本身一身的毛病,杀人之类的大罪是没有,可敲诈勒索没少干,关个十年八年,甚至流放,都是理所当然。

    留下他在外头,红尘又不能一直盯着他们,小香说不得哪一天就让对方给卖了。

    毕恭毕敬地把红尘迎到上座,小香虽然手无足措,从没面对过贵人,心中惶恐,却还是努力照应,想让她高兴,看样子对红尘的援手,包括处理她亲爹的事儿,都心存感激:“劳郡主娘娘关心,民女好得很,这些日子,全赖郡主娘娘,真是再没有什么不妥。”

    正说着话,屋里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紧接着就是脚步声,阿鬼蹬蹬蹬地跑出来门。

    小香一把抓住他,压着他跪下给红尘磕头。

    阿鬼也有点儿害怕,老老实实地磕了,神情瑟缩,说实话,像他们这等普通百姓,还是个孩子,也许根本不知道郡主是什么意思,在他们心中,一个县令就能让人诚惶诚恐,何况眼前这个是堂堂郡主。

    红尘打量了一眼,见他面上还有些青灰之气,面上不显,和和气气地说了几句话,就笑道:“阿鬼你很擅长赌博?”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俗气
    &bp;&bp;&bp;&bp;红尘话音未落,就见这小孩子眼睛里爆出强烈的光芒,一转脸却咬牙切齿,扑到他姐姐面前。¢£,

    “姐,你就别拦着我了,那个赌坊他还敢开张,我非去教训教训他们,让他们知道厉害!”

    小香的脸上登时升起一层怒红色,气得都顾不上红尘在这儿,揪住他的耳朵,恨恨道:“怎么教训?赌吗?又是赌不成?都是跟那个混账爹不学好,你就没有看见你爹那副德性,难道你想落到和他一样的下场?”

    一看她生气,小鬼头就耷拉下脑袋来。

    面上不说话,可看他眼珠子滴溜溜转也知道,这是还没死心。

    这样半大的孩子最是让人头痛,正是永远觉得自己最厉害,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候。

    小香叹了口气,她弟弟还是什么都不懂,她那个爹没变成烂赌鬼之前,对这唯一的儿子很是疼爱,娘亲也宠他,就是后来家里落魄,阿鬼被他爹给抵押到了蝶楼,恐怕那些人想的也是怎么把他培养成亲信,为他们赚钱,除了用上神仙膏先让他成瘾,其他手段都没来得及使,人就被救了,这小子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可怕之处,也不懂天高地厚,一门心思想自己赚钱财,却不走正路,只要捞偏财!

    也就亲姐姐,碰上这种让人恨不得一把掐死的熊孩子,依旧有耐性守着他护着他,换了别人,说不得早就松手,由着对方自生自灭。

    红尘到也没觉得熊孩子特别麻烦。

    反正又不是自家的弟弟,面对别人家的麻烦,多多少少能宽容一些。

    阿鬼这熊孩子好歹还知道疼他姐姐。

    “红尘,这事儿容易,一个小毛孩子,又还没变成赌鬼呢,就是过于自傲加好奇,告诉告诉他赌场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保证这小子从此听见赌这个字就浑身打哆嗦。”

    “哎。这等戏码咱都看得不愿意再看了,忒俗!”

    “俗怕什么,好用就行!”

    红尘:“……”

    玉珏空间里这帮大能是越无聊,自从她的玉珏一认主。大能们对她的关注立时高了七分。

    虽然有好处,比如她想问点儿什么事儿,有时候都不必等帖子,人家自动自就告诉她,奈何只要不关闭空间。就整日被监视,感觉也不算好。

    眨了眨眼,把脑子里凌乱的思绪扫开,红尘笑着安抚:“小香,你别急,我看啊,你这个弟弟的确在赌上有一点儿天赋。”

    小香登时愕然。

    阿鬼一抬头,显然对眼前这位郡主印象大好,大声道:“就是,我在赌坊的时候。那群人都赌不过我,我要真去试试,保证赢得他们抱头鼠窜……”

    提起赌坊,小香吓了一跳,脸色煞白,一看姐姐的脸色,阿鬼也只好闭上嘴。

    红尘拍了拍小香的胳膊,脸上笑意更浓,一点儿都不生气,轻声道:“行。不如咱们两个来赌几把,也让你姐姐见识见识你的本事,如果你当真厉害,我借给你赌本。让你去大赚一笔,赚回来再还我,你看如何?”

    阿鬼一怔,脸上露出几分喜悦,目光灼灼地盯着他姐姐看。

    小香心中有些犹豫,只是开口的是郡主娘娘。她还是信这位贵人不会害他们姐弟,便点了点头。

    阿鬼登时大喜,摩拳擦掌,眯着眼看红尘:“郡主娘娘,我要是赢了,你过后可不要生气。”

    红尘失笑:“我很少和人赌,根本不怎么会玩,输了才正常,不生气。”

    阿鬼还有些失望。

    他现在是举目四顾,无人能敌,颇想要大吼三声——天下谁是敌手!?

    结果就捞到个不怎么会玩的娇娇郡主来当对手,自然觉得有些无趣。

    罢了,等下悠着点儿,差不多就行,也别让人家太下不来台,他虽小,可也知道郡主娘娘对他和姐姐有大恩,要是没有这个贵人,家里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儿,也许他就让人赌坊给永远拴住,再也不得自由,姐姐还可能让他的赌鬼爹爹给卖掉。

    红尘低声笑道:“咱们这儿也不是赌坊,我这儿到也备了牌九,骰子,不如就赌牌九和骰子如何?”

    在家也确实没办法赌别的。

    阿鬼点了点头,一脸跃跃欲试。

    红尘就吩咐下去,让人拿了赌具过来,先都交给阿鬼检查,自己拿出纸,伏案写了一点儿东西。

    “别着急,我先写一点儿东西,等一等。”

    小香见红尘也没有隐藏的打算,便过来伺候,替她磨墨,结果等红尘写了许久,终于写完,交给她看,她这一看,登时瞠目结舌:“这……”

    红尘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写完折叠封在一张信封里面,递给满头雾水的阿鬼。

    “这封信你先拿着,等我们赌完,你再打开看。”

    阿鬼懵懵懂懂,不过既然郡主这般说,他自然答应。

    搬来桌椅,两人对坐,红尘也不觉得阿鬼年纪小,就显得轻慢,一本正经地开始。

    先赌骰子,猜大小。

    一抓住骰子,阿鬼整个人就精神起来。

    两个人一开始,立马斗得颇有些旗鼓相当的架势。

    阿鬼初来还打算让一让,马上就现红尘竟是高手,别说相让,他得集中全部注意力,这才能勉强不熟得太难看。

    仿佛一眨眼的工夫,赌了十把,红尘赢七次,输两次,一次猜点数猜平。

    阿鬼深吸了口气:“再来,再来,我下一回一定赢!”

    和红尘一赌,他莫名就觉得精神亢奋,甚至有一种置身赌坊的狂热感觉,激动,紧张,赢了满心狂喜,一输恨不得捶桌子大喊,输了还想翻盘。

    整整赌了一下午,天都黑了。

    红尘笑着把手往桌子上一放:“行了,撤了吧,看来我们阿鬼想赢大钱还不容易。”

    “不要啊!”

    阿鬼满脸激动。“我还有机会,还没输!”

    他桌子上摆放的,用来做赌资的铜钱,已经通通归了红尘。可是他还有一种感觉,自己还有机会。

    因为不是一直在输,而是赢了几局,就输一回大的,那种滋味。没有坐在赌桌上的人绝对体会不出来。

    红尘笑了:“我一开始给你那封信,拿出来看一下,看完再说。”

    阿鬼满心不情愿,精神还放在赌桌上,哪里顾得上其它?可红尘坚持,说什么也不再和他玩,他也就只好不情不愿地撕开,随手拿出来看。

    刚看了几眼,阿鬼还看不太懂,莫名其妙地道:“这都什么乱七八糟……”

    随即。双目圆瞪,咣当一声踹倒椅子,浑身抖,看一看纸张,再抬头看看悠闲品茶的红尘,嘴唇动了动,整个人一阵虚脱,让他姐姐一把抓住,这才没有倒下。

    “究竟,怎么回事儿?”

    红尘笑道:“就像你看到的。”

    阿鬼还待不信。咬牙切齿:“肯定是你……郡主你耍诡计,怎么会有这等事儿?”

    那张纸上,清清楚楚地写出没一局赌局,是谁输。又是谁赢,若只是如此,也还罢了,它上面甚至连每一局的牌面都能写个七七八八,至于骰子,不光是红尘摇出来的点数精准。就是他每一把摇出来的点数,竟也有个大致的范围,分毫不错。

    红尘神秘一笑。

    “你要真说我耍诡计,那也是大部分赌坊都能耍出来的,所谓十赌九诈,并不是个笑话。”

    阿鬼想要不信,可内心深处却是信了。

    “我……”

    红尘看了他一眼,仔细打量他的面色,叫住铁牛,让他出去找人。

    没一会儿,三郎蹦蹦跳跳过来。

    红尘抓住他,往桌边一推,道:“我知道你这孩子还不服气,觉得是我做了手脚,这样吧,你跟三郎赌,如果你赌完还不服气,那……我就再找人跟你赌。”

    阿鬼:“……”

    他到老老实实坐在赌桌边上,不过和刚才志气满满的模样大为不同,眉宇间存了几分犹豫谨慎。

    三郎叼着根树枝笑哈哈的,这回也不跟红尘捣乱,他师父还在养伤,却是承了郡主的情,他也知恩图报,如今对这位郡主娘娘十分客气有礼。

    红尘笑道:“三郎,这一局你要赢。”

    三郎很随意地应了声,两个人开始玩,红尘站在一边看,一会儿开口要三郎赢,一会儿又要三郎输,那真是说赢就赢,说输就输,把阿鬼一个小鬼头给蒙得晕头转向。

    终于,阿鬼受不了,猛地站起身,咬牙抬头,眼睛里泪汪汪一片。

    “你想说,你也能学这等手段?”红尘摇头,“学不了的,不光是诡诈之术,赌坊一开,赢的只能是赌坊,不会是赌客,他们从风水到各个方面,已经杜绝了赌客出头的希望,即便你的技术再高,也终究只能是输家。”

    红尘说得斩钉截铁,别管是真是假,反正从她嘴里说出来,别人听了就觉得真。

    阿鬼神思恍惚,半晌坐下,嘴唇青白,全身都抖,猛地站起来一挥手,把桌子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给扔了,扭头就跑回屋里,不多时,传来一阵压抑的哭声。

    小香脸色难看的很。

    红尘叹气:“那孩子还小……别担心,以后他进不了赌坊了。”

    这小孩儿接受不了,到也正常,他本是一平凡人,应有的命运,和祖祖辈辈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能活过三十就是长寿,忽然有一日,现自己在某方面特别有天分,虽然这天分也不是什么好的,却还是免不了高兴。

    结果还没高兴几日,竟有人一巴掌把他打醒,一场大梦,全是笑话,怎么可能不难过?

    阿鬼这熊孩子,红尘也没时间天天看着,到是三郎经常过来开导他,按照三郎的说法,被郡主娘娘忽悠着欺负一小小的孩子,他也不落忍。

    转眼酷暑将至。

    京城暑气重,皇后她们尚未回宫,红尘也就只上折子道别,便包袱款款,领着一家子上下出京去也。

    皇后赐下的仪仗。从官道上徐徐向杞县去,红尘带着罗娘还有铁牛,有点儿车夫,家丁。领着两个丫鬟,装扮一番,扮作寻常探亲访友的行人轻车简从,先去寻他们家的麒麟。

    “前面就是李家庄。”

    出了城,走不过三里。就是一个小村子。

    虽是村庄,却环境优美,村民更是知书达理,多为耕读传家,毕竟是临近京城,即便是个小村子也不可小觑。

    马车进了村,红尘就喊了声停,在村口不远处的一个小茶棚处坐下,喂马歇脚。

    坐下来,要了一壶茶。红尘细细品了品,山野茶水,到也有几分甘甜,想来是山中泉水冲泡。

    罗娘忽然一低头,拉着红尘也地下,小声道:“小姐,那人好像是夏蝉。”

    她暗道一声晦气。

    红尘看了一眼,也皱眉,心中一样觉得晦气的很。

    离茶棚不远,有两个村民卖酒。夏蝉正和一个买酒的小和尚说话,虽然这辈子其实没见过几面,可红尘还是一眼就认出那人,罗娘也很容易就认出来了。

    还好两个人坐得位置偏僻。外面也有几个喝茶的村民在聊天,如果夏蝉不过来喝茶,想必是看不到他们。

    红尘给罗娘倒了一杯:“喝吧,她不会过来。”

    那人的性子,她是知道的,面上和气。实际上最讲究颜面,不和粗人为伍。

    如此简陋的茶棚,她的贵足想必是不愿意踏入。

    夏蝉有些瘦了,越显得弱柳扶风,皮肤也略略黯淡,她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触手居然有些粗糙。

    她的皮肤底子其实不算好,只是这些年,精心养护,用的各种宫廷秘方秘制的膏子,全身涂抹,养到如今,不说吹弹可破,比那些贵族千金也不差什么,可这数月来,她心神疲惫,又离了夏家,折腾得自己都没能力养护皮肤,短短时日,这张脸就不复当初。

    夏蝉咬了咬牙:“以后……”

    以后她一定要让整个天下供养她一人,到时候无论什么样的宝贝,她一句话就能随意把玩。

    念头一动,她也心里却空荡荡一片,虚得很。

    当日厉王殿下一句轻佻言语,夏蝉心中冰凉,瞬间就明白,他果然还是冷漠无情的厉王,不能在这种时候,就这么顺服地入了厉王的内宅,一旦进去,她会和那些王爷圈养的金丝雀一样,渐渐的只能依仗男人偶尔想起来的宠爱过活,那等日子,她可不要!

    凭什么,她可是有大气运的人,若不是有大气运,上天怎会示警?可有气运还不够,气运永远只能是辅助,人要是不努力去拼,去奔,就是有再好的机会摆在眼前,回头也是一场空。

    在夏家这么多年,夏蝉学到的东西很多,和大部分夏家子弟一样,她也把这句话当做至理名言来背的。

    当年初入读家学,先生们第一件事儿就是教导他们,他们生在夏家,就是比寻常门第的小姐们有气运,必须踏踏实实,一步一步地向前走,不要虚耗时光,浪费了自己的运道。

    “我的运道还没有消失,也不会那么容易消失。”

    想她本是一介寒门女,出生就能占了夏红尘的位置,岂不是说明她的运道天生比夏红尘好,老天爷也仿佛长了眼睛一般,要助她一臂之力。

    至于这些日子的遭遇,不过是一时低迷,她只要不放弃,总能度过这一关。

    夏蝉一点儿都不后悔当日扭头便走,她自认为对厉王还是有几分了解,她走得利索些,不说废话,不去乞求怜爱,到说不得能让他多惦记几日。

    “小姐,快正午了,赶紧回去歇歇吧。”

    小和尚买好了酒,就扯了扯夏蝉的衣袖。

    夏蝉一激灵,回过神,点点头缓步向村子里走去,偶尔一抬头,看向不远处的一座大宅,心中火热,戒慎师父也说了,她这些时日连连倒霉,怕是运道不好,还是该改改运。

    要说这改运到不算难,难的是逆天改命,现如今她就有个逆天改命的机会呢。

    勉强收拢了遐思,夏蝉举步远去。她们走了,罗娘才道:“奇怪,她怎么也到这儿来了?”

    一想到夏蝉从自家弄走个麒麟,还弄到这等地处。自己也追了过来,罗娘心中就有些不安。

    “这女人不会是憋着坏,要耍阴谋?”

    红尘也只能叹一句孽缘。

    不过,眼下既然碰见,到也不必特意退避。该退避的从不是她,上辈子就没怕过她,这辈子怕个什么。

    红尘眼睛闪了闪,抬头看茶棚给人烧水的中年妇人,笑道:“大姐,我看村口立着块儿碑,咱们这村子还有个别名叫状元村不成?”

    一说这个,村子里老少都骄傲满满。

    “李家庄,就是李状元建的,当然得叫状元村。”那妇人一边扇炉子。一边大声道,“李状元曾高居礼部尚书之位,后来致仕回乡,咱们这儿就改了名字叫状元村,只盼着能沾一沾状元郎的文气,让村子里的后生们读书读得顺当些。”

    不过说着说着,她的情绪又变得有点儿低落。

    其他客人也一样。

    “哎!”

    还不等红尘细问,茶棚里一个老者便唉声叹气,“李大人他老人家,要是真打算把祖宅给卖了。那可怎么好,我家还种着老大人两亩地,这要是卖了,不知还能不能寻到这么好的主家。”

    整个村子的人。都没少受那位状元郎的好处,心中都盼长久得他老人家的荫庇。

    “那也没法子,谁让李家祖宅的风水坏了,这半年来,日日闹出事端,闹到如今。怕是收拾不了,只得……哎!”

    红尘使了个眼色。

    罗娘立时凑过去,招呼掌柜的给大家伙儿又上了一壶茶,才故作好奇:“怎么,李大人要卖宅院么?”

    这也不是什么隐秘,客人随口三言两语就说清楚。

    从半年前开始,李大人就诸事不顺,先是半夜里,总看到窗外有斑驳混乱的影子,睡不着觉。

    没几日,他的独子一下石阶就一脚踩空,摔断了腿。

    再后来,七十多岁却向来健康的老母亲忽然中风,嘴歪眼斜,说话也说不利索。

    李大人当时只以为自家走了霉运,也不曾多想,可没想到,没多久居然闹得更大,开始死人了。

    家里刚怀孕不久的孙媳妇,忽然流产,血流不止,一命呜呼,母亲晚上也噩梦连连。

    这时候,外面就来了一位化缘的老和尚,说是云游至此,那和尚瞧着慈眉善目,像是高僧,从李家借了一碗水喝,还指点李大人说,这座老宅里有脏东西,而且很是厉害,恐怕不容易应付,最好还是早早迁走为宜。

    李大人家的宅子是祖传的,传了也有好几代,他自幼在此生活,哪里舍得。

    老母亲更是不乐意,还说出死也要死在家里的话,老和尚也没多说,只叮嘱他们那就多找几个灵师看看情况。

    别看李大人曾任礼部尚书,位高权重,其实任职时就是个不信那些神神叨叨东西的人,还和京中不少灵师起过龃龉,这时遇见难事儿,一时间到不知何处去寻人。

    还是那老和尚心善,就给他介绍了几位高人。

    李大人算是重金相邀,寄予厚望,奈何几人过来看过,人人摇头,只说那邪祟太过厉害,就是要除去,怕也必须用水磨工夫,一点点磨,折腾个几十年才能行。

    真要几十年,李大人怕是都入了土!

    茶棚里好些人说八卦,红尘喝完茶,就和罗娘去李家祖宅,打算先去看看。

    她以前不戴幕笠,这回也戴上,还坐着马车,很低调地过去,谁知道夏蝉是不是随时监视李宅,如今敌暗我明,她占优势,总不能自己随手就把优势给扔掉。

    马车行到李宅附近,先找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停下,红尘一眼就看到戳在门口的石麒麟,虽然外表变得光鲜亮丽,可那就是自家的麒麟,一点儿错处也无。

    大门上,墙壁上,还都贴满了黄符。

    屋檐下的灯笼上面,也刻绘了好些符文,都很正规。

    红尘下了马车,让罗娘在一棵大树底下铺设餐巾,席地而坐,刚一坐下,就见大门洞开,一个身穿法衣的灵师狼狈而出,一身的灰尘,捂着头,鲜血从指头缝里渗出来,老大人亲自送他,两个人的脸色都不好看。

    那灵师满脸愧疚:“真是对不住大人您了,看来是我学识浅薄,竟没看出您这宅子真有这么大问题,今日回去便回师门闭关。”

    老大人连连叹气。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冷遇
    &bp;&bp;&bp;&bp;送走了灵师,李大人这心里一阵一阵的难受,转头看翻新过不知多少次,长达几百年的老宅,再看看门前两棵巨大的,几乎可称参天的古榕树,心中抑郁。≮≦. ≮

    他一时不想回去,随手从山上折了根长长的绿草叶子,在指尖缠来缠去,缠出一只小蚂蚱。

    翠绿翠绿的,十分好看。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旁边山坡上忽然传来一阵小孩子清脆的笑声,喊声。

    李大人精神一振,扭头看过去,就见村子里的几个小妞妞,山娃子围在一起,围着一辆马车。

    他也忍不住站起来,走了过去。

    “起立!”

    齐刷刷,一只松鼠,一只小田鼠,两只小奶猫,一只半大的,肥肥的小狗子,还有他们家养的那只看门老狗,同时用后脚站立,前脚腾空。

    “排整齐。”

    里面一个虽然戴着幕笠,却显得年纪很轻,声音充满磁性,非常动人的小姑娘轻飘飘一句话。

    这些小动物就挪动两条腿,自动自站整齐,还按照高矮排了排,从矮个的到高个儿的,整整齐齐。

    李大人瞠目结舌,简直不明白怎么能有人把几种不同的动物训练得这么灵活,就连京城耍杂耍的那些人,训个猴子还行,训老鼠,训猫,却还真没见过。

    一只小田鼠扑通一声,摔倒,似乎有点儿不好意思,抖了下耳朵就磨磨蹭蹭站起来,偷偷把头往它兄弟身后藏了藏。

    李大人一下子就笑了。

    一帮小孩子更是欢呼声一片。

    红尘笑眯眯地拍了拍地,一群小东西都老老实实地坐下,抬起头来看她。

    连那些小孩子也一样的动作,真是特别的逗趣儿。

    李大人本来紧绷的,恨不得暴跳如雷的心情,也瞬间就放松了许多。

    红尘瞟了他一眼,先没说话,应一群孩子缠磨。继续玩这种花活儿。

    两只小田鼠爪子碰着爪子来跳舞。

    猫咪打拍子。

    小松鼠领着两只狗狗连连作揖讨赏赐,弄得小孩子们手里的野果子,口袋里的小零嘴儿都没保住,不过这些孩子们还是挺开心的。

    罗娘立在后头。看自家小姐骗人家孩子们的吃食,顿时无语,只好转头拿出个食盒,把里面装的各色点心分一分,塞给小孩子吃。要不补偿一下,让人家家长们瞧见,说不得他们这群人大晚上也别想在村子里留宿。

    一群小娃娃吃到京城里难得一见的美味糕点,顿时就更开心,更高兴。

    李大人吐出口气,眉眼又变得有些暗淡。

    他们一家总还是要搬走的。

    那位高僧早就提醒过他,要不把宅子卖给灵师,让灵师们慢慢处理,他们在这儿呆的时间越长,麻烦越大。说不定要牵连村子。

    “哎!”

    刚一转头,就听身后有人喊:“可是李大人当面?”

    他一愣,转身便见刚才哄孩子们玩的女子,快走两步,走到他面前,登时有些惊讶:“我是李汝辉?小姐是?”

    红尘咳嗽了声,有些不好意思:“是这样,您最近是不是新得了一个石麒麟?”

    李汝辉先是没反应过来,过了半晌才道:“啊,对。我们家最近老是出乱子,家里管家把门口的镇物换了一个,就是个麒麟,怎么了?”

    红尘叹气:“那只麒麟是我的。”

    “啊?”

    李大人愕然。

    罗娘在后头脚下一扭。差点儿摔倒。

    没想到她们家这位小姐如此光明正大,直接就开口这般说。

    再一转念,的确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有什么不能说,总不能因为事情涉及那个夏蝉,就万事仔细小心。生怕行差踏错?

    要是别管干什么都摆出一副诡谲模样,那才让人心中不安,说不定适得其反,会让李大人感到不舒服。

    现在开诚布公,直接说是自己的麒麟,李大人好歹曾任礼部尚书,肯定是特别知书达理的厚道人,到时候自家小姐是原价赎回,还是有别的想法,都可以沟通。

    显然红尘就是这么想。

    她慢慢举步,送李大人回他的宅子那儿去,顺路小声地简单把三郎偷麒麟,倒手结果到了李宅的事儿一说。

    李汝辉听得一愣一愣的。

    “也就是说,小姐为了一个石头麒麟的镇物,专门跑一趟?”他也有些意外,挠了挠头,“这个……”

    红尘笑了笑,伸手拍了拍那只大麒麟,道:“我喜欢黑色!”

    话音落下,李汝辉就目瞪口呆——那只白色的,看起来很平常的石头麒麟,瞬间变成了黑色,黑溜溜的,跟个铁疙瘩差不多,就是眼睛更亮一点儿。

    “还是不要黑的,红的更好些。”

    红尘又道。

    之后黑麒麟唰一声,变作红色。

    李汝辉眨了眨眼,扭头看红尘,目中隐约多了几分忌惮,红尘一怔,也想起现在李家不太平,这位老大人恐怕挺担心的,连忙道:“大人莫怪,是我孟浪了,只是因为有点儿要紧的事儿,实在想寻回麒麟,这才放肆。”

    话音未落,那只麒麟竟隐隐一声长啸,带着些许欢畅和亲昵。

    红尘拍了拍它的头,笑道:“还请大人原谅则个。”

    “无妨,无妨。”

    李汝辉苦笑,叹了口气,“以前我从来不信这些乱七八糟的,可家里出了这么多乱子,早知道世间有能为的人很多,想来小姐身具异术……既然小姐的东西,那么我自然是原物奉还。”

    红尘客客气气地道谢,也没说给补偿之类的话,人家老大人并不缺银钱,说这些才有瞧不起人的意思。

    李大人说完,就扭头招呼了一声,家里来了两个家丁:“你们帮把手,把麒麟送到小姐的车上。”

    两个家丁应了,站过去,一左一右,扎稳当马步。双手抱住麒麟,腰下用力,大喝一声:“起!”

    “……”

    麒麟一动不动。

    李汝辉脸上的表情都有些不对,咳嗽了声:“咳咳。阿大,阿二,你们两个也来。”

    家里立时又出来两人。

    李汝辉这家丁显然不一般,太阳穴凸出,肌肉结实的很。一看就是练家子。

    四个人走过去,喊着号子,用力搬,结果还是一动不动,四人的脸上都爆红,显然全身的力气都使出来。

    李汝辉:“……你们没吃饭?”

    要是这麒麟真有那么重,那当初是怎么戳他门口儿的,明明那时候也就一个人搬着就过去了。

    他们家这个阿二,有三百斤的臂力,还是这些人中力气最小的。

    李汝辉看了红尘一眼。气得差点儿跳脚,这人可真是……丢大了,他犹豫了下,正想把家里能动的都喊出来,红尘连忙道:“不好烦劳李大人,我家这小东西怕是只听我的,还是我来。”

    “呃。”

    李汝辉闻言一怔。

    他身边的家丁忍不住把目光落到红尘身上。

    红尘站在那儿,身量不算低,可也绝对不高,骨架纤细。露出的玉手洁白如雪,肌肤娇嫩,就是个鲜嫩的小姑娘。

    “没事儿,小姐别担心。我家中还有家丁。”

    这么个小姑娘,怎么可能搬得动几个大汉都搬不动的东西!

    李汝辉叹了口气——这都什么事儿,他五十多的一老头,致仕多年,清闲日子刚过没几天,就被连番折腾。现在还要应付一个小姑娘带来的麻烦。

    话虽如此,他依旧转身,打算去多找些人,拿绳子和担子,把这大石头抬到车上去。

    他来不及动作,就见红尘走过去,从袖子里拿出一条细细的红绳儿,随手一穿,绳子竟穿过石麒麟的鼻子,她轻轻一拉,吱呀呀,这个四个人都搬不动分毫的大石头,竟随着红尘的脚步,一步一挪动,向外面走去。

    李汝辉:“……”

    他老人家还算淡定,剩下那几个家丁,脚下一软,扑通扑通,全坐到地上去。

    石头麒麟跟着红尘到了马车上,红尘拍了拍它的后背,它竟然跳了跳,自己跳车上去。

    若不是这块儿石头在自家门口也摆了有些日子,恐怕李汝辉都怀疑那是个披着石头外壳的活物。

    红尘又笑眯眯地回来道谢。

    李汝辉猛地回过神,一把抓住红尘的衣袖:“这位小姐,老朽家中遇到疑难,您一看就不是一般人,无论如何,千万要帮老朽一把。”

    眼下红尘怎么会拒绝!

    人家都没讨价还价,那么客气,红尘当然更客气,三言两语就定下来,等她先安顿了麒麟,办点儿私事,明日再来。

    李汝辉到是想让这位直接就在家里住下,可红尘婉言谢绝,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他也不好勉强,更重要的是,心里多少存了点儿微薄的指望,更不愿意让眼前的小姐留下坏印象。

    红尘这会儿却实在难把心思搁在人家李大人那座宅院上,而且既然那么多灵师都看不出个所以然,以她的水平,还真做点儿准备才敢进门。

    在这方面疏忽大意,那可是要人命的事儿。

    深吸了口气,红尘摸了摸已经恢复成玉白眼色的麒麟。

    按照早就记在脑子里,念了一百遍的法子,拿朱砂轻轻在麒麟的目中一点,口中含一口灵气:“显!”

    麒麟登时喷出一口雾气。

    雾气越来越浓。

    红尘的眼中浮现出各种光怪6离的东西,白色的麒麟张开大嘴,吸来许许多多古怪的物件。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浅色的人影在林家旧宅的门前徘徊不去,麒麟舔了他一口,就闭上嘴。

    红尘终于看到小莫完整的相貌。

    和她想象中的一样,不,还要更好,眉毛虽然颜色略有些暗淡,眉形却很硬朗,一张脸英俊到迫人的地步,五官完美无瑕,连苍白的脸色也不能掩盖他的风采。

    红尘本能地伸出手,却碰了一空,只见半空中忽然裂开一条缝隙。狂风怒卷,仿佛拥有巨大的吸力。

    小莫挣扎了一下,完全无法抵抗,蹭一下就被吸引了过去。红尘向前一步,撞到了车上,也没有感觉到疼,隔着裂缝,她似乎看到一些奇奇怪怪的光芒。还有一些巨大的铁盒子,小莫茫然回头,目中晶莹。

    雾气渐渐散开,影像扭曲波动。

    “小莫!”

    红尘咬牙,“林家很好!”

    可惜,这是过去的影像,很久很久以前的了,她再说什么,小莫也听不到。

    雾气一散,又是空荡荡的车壁。红尘呆坐许久,一时间也不知该喜还是该悲。

    也不知小莫这样不入轮回,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

    心绪纷乱,红尘随手抓了个斗篷,把麒麟一罩,就打开玉珏空间买了两打符咒,都是最顶级的,顺便把青锋揣在袖子里,所有的可能用得着的书籍打包,叫上铁牛让他随身背着。就转路去李宅。

    “绕村子一周,绕过去。”

    车夫应了声,就慢悠悠驾着马车在村子里走。

    红尘就隔着车窗向外看。

    罗娘一直跟着红尘,到是对她也多了几分了解:“这李家庄的风水如何?”

    “唔。很好。”

    这可不是夸奖,山势连绵,位居京城之侧,有活水环绕,整个村子生气勃勃。

    “不像是会有什么问题的样子。”

    红尘若有所思,看来有七八成能确定。李家出事,若不是巧合,就是认为的。

    说巧合也太牵强,什么样的巧合能让一家子接连不断地出问题?

    “走吧。”

    李宅的大门前规规整整,两只石狮子好好地摆放整齐,红尘也不觉赞了句:“行动效率很高啊!”

    罗娘拿本子记下来,决定回去也让家里的下人跟人家学学。

    如今她也算是红尘的女管家,虽然自家小姐说她是个什么秘书,也不知什么意思,大约就是小姐身边一摊子琐事,都由她来帮衬着做吧。

    其实却一直觉得自己这个女管家当得很不称职,别人都说她性情温柔,说白了就是一点儿特点都没有,不像小严,有那么一股子狠劲,学习能力一般,经常是小姐手把手地教导,才能一板一眼,勉强支应,可她自己清楚,她做这一切,做得特别勉强。

    本来就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女子,没跟小姐之前,连字都识得不多,在家里也是逆来顺受惯了,哪怕之后饱经折磨,也没养出坚韧的性子。

    有时候,她到觉得小严更有威严一点儿。

    可红尘就是相中她稳重,四平八稳,绝不会在任何时候自作主张,虽然不算太合格,可既然是小姐的吩咐,她还是硬着头皮做了。

    罗娘嘴里从来不说,但她这阵子,算是女孩子们中最迷惘的一个。

    眼下小姐成了郡主,郡主府里,内府自然会派宫人来,柳二柳管事年纪大了,如今已经求了小姐,以后管着小姐在京中置办的小庄子养老。

    小猫和小狸如今在努力学习,将来想做什么,一早就打算好。就像小猫说的,他们要学文习武,将来也读书科举。

    可她呢,她按部就班地在女学读书,还打算立一女户,之后就一直做生意,做这些哪怕不用她,小姐也能轻而易举地找到代替的人的工作?

    眨了眨眼,罗娘把脑子里那些时不时冒出来,早就习惯,也不当回事儿的阴暗思想挥走,招呼铁牛一声,让他去叫门。

    没一会儿,铁牛就转身扶着红尘下车。

    李宅大门口站着个一嘴络腮胡的胖管事,人长得到是像尊弥勒佛,就是一脸的冷淡,高高居上,斜着眼上上下下打量了红尘他们几眼。

    “就是你们?要找我们家老爷?”

    罗娘皱眉。

    红尘托了下下巴,倚着车门,交给铁牛应付,铁牛瓮声瓮气地道:“你们老爷邀请我们来的。”

    他到没说多大声音,可轻轻的,一嗓子过去,那管事也瞬间有种耳聋的感觉,撇了撇嘴,到底没再多说,转身道:“先进来等吧。老爷出门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

    罗娘有点儿不大高兴,不过她们还是进门,主要是自家小姐顺顺利利就拿回麒麟。不好太不给人家主人面子。

    跟着管家,走到一处很偏僻,破破烂烂的屋子里,那管家冷声道:“你们呆在这儿,别乱跑。我去找我们老爷。”

    罗娘:“……”

    屋子又黑又脏,看着好像半年没收拾过,地方也在西北,很是偏僻。

    铁牛开着门,就坐在门槛上,红尘她们到找了个椅子,擦了擦坐下,一坐下椅子就一歪,咔嚓一声。

    椅子腿居然断了。

    红尘:“……”

    罗娘登时生气,她平日虽然与人为善。可有人这般怠慢他们家小姐,那绝对不能忍,两步走到门外,冲着外头有一下没一下扫院子的丫鬟怒道:“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

    那丫鬟懵懵懂懂地抬头看了看,讪讪一笑:“这就奉茶。”

    她甩下扫帚,没一会儿端来一壶茶。

    茶水到还不错,温热的,摸着不是特别烫,也不凉,一看茶叶。虽然不是很好,可也不是那种渣滓。

    小丫鬟很殷勤地给所有人都倒了一杯,红尘却只拿着,并不喝。晃了晃,举手举到那小丫鬟的嘴边:“你喝了吧,请你。”

    对方一愣,连连摇手:“那怎么行?万万不可,您几位可是贵客,我……”

    “铁牛。”

    红尘叫了声。“喂她喝茶。”

    铁牛很听话,大跨步走过来,直接拿起茶壶,他块头大得很,压迫感十足,刚一凑近,那小丫鬟就吓得脸色白,厉声道:“干什么!”

    一句话没说完,就让铁牛卡住脖子,咕咚咕咚,把茶水灌进她的嘴里。

    那丫鬟脸都绿了,等铁牛一松手,扑到地上呕个不停,断断续续地怒叱:“……你们等着!给我等着!”

    红尘叹了口气,耸耸肩:“抱歉,我们可没工夫等着了,走。”

    她率先站起身,领着罗娘和铁牛出门,铁牛还直接把门一关,随手劈了一截臂粗的树枝,将门插上,急得里面那小丫鬟嗷嗷叫唤。

    她们却不理会,一路直接出了大门,外头那些家丁下人都低着头,谁也不说话,全装没看见。

    红尘走到车前,看了一眼马前面摆放的马草,冷笑,一转头就看到不远处抱着肚子,满头冷汗的一个小厮,显然是喂马的时候让马给踹了。

    “医药费就要你们小姐要去。”

    红尘摇了摇头,径直上车。

    这时才从外面匆匆赶过来的车夫,脸色也不大好看,红尘看了他一眼:“行了,人家有心算计,你怎么防得住?走。”

    一行人赶着车走人。

    罗娘咬着嘴唇,心里一阵阵怒火蒸腾。

    红尘也生气,她是来帮忙的,却一来就遭人慢待不说,还被恶整,任谁也咽不下气去。

    “算了,既然人家不相信咱们,咱们的事儿也办完,快点儿走吧,争取赶在仪仗到杞县之前先过去。”

    红尘闭上眼睛,低声道,话音未落,身后的石头麒麟上盖着的斗篷,忽然一抖动,掉了下来。

    她扭头,就见这只麒麟大脑袋仿佛低了一点儿,灵力散出,目中所见,这东西简直如活物一般,一个劲儿地吐着舌头,摇头晃脑,哼哼唧唧,看着简直和小狗差不多,似乎特别想和主人交流。

    “舌头?”

    红尘诧异地一扬眉,仔细一看,伸手掰开它的头,摸了摸舌头,用力一拔,从里面拔出一枚钉子。

    一瞬间,麒麟仿佛舒服得眯了眯眼。

    “这什么东西?谁留下来的?”

    夏蝉?

    钉子上黑气缠绕,红尘看了一眼就觉得恶心,拿出符纸包裹好,一包包了七八层,这才找了个桃木盒子把它塞进去。

    她对这方面的知识还是不太懂,回头再翻翻书,要不然拿回去问杨师,郭师那些灵师也好。

    钉子被拔掉的一瞬间,不远处山坳里,一个和尚脸色骤变,吐出口气皱眉:“姓李的这是请到何方高人,竟破了的魂钉?”

    从半晌午,他就半点儿都感觉不到李宅的情况,怎么感应都是空荡荡一片,察觉不对,只是还不能确定,但现在魂钉一破,他心里就有数了。

    夏蝉到没太在意。

    “许是哪个漏掉的灵师误打误撞?没事儿,就是姓李的察觉不对,欲要怀疑,那怀疑的也是麒麟法器的原主人,咱们怕什么!不过既然破了,就请大师兄亲自做法。”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灵符
    &bp;&bp;&bp;&bp;“老爷,可要摆饭?”

    老管家推开卧房的门,小声道。. ∈

    李汝辉翻了个身,终于从软榻上起来,他睡不着,可是也没有食欲。

    坐了半晌:“小媛可醒了?”

    “孙小姐早儿起了身,这会儿就等您。”

    李汝辉叹了口气,还是站起身出了屋子,他自己难受,不想吃东西,可孙女还在,总不能让孙女挨饿。

    要说在李家,李汝辉只有一个儿子,虽然还有一个庶女,但早就嫁到外地,很多年不回来,家里几乎没了她的印记,儿子给他生了两个孙子,一个孙女。

    孙子都是好的,读书也不错,可他最疼爱的还是这个孙女。

    不为别的,孙女漂亮啊!

    比家里所有人长得都好。

    还会撒娇扮痴,有点儿小娇蛮,却惹人爱,再说是个女孩儿,将来总要嫁出去伺候公婆,在家的时候自然要多惯着些,等到出阁,想有这等好时光再也不会有。

    所以别人家都是孙子宝贝,他们家孙女是头一位,从上到下,全都是宠着惯着。

    “咦,小媛今天是怎么了?”

    李汝辉刚坐下,就见他孙女脸上带着怒气,眼睛里冒着火光。

    他叫了摆饭。

    小媛却是一眼看见桌子上的东西,就捂住嘴,恶心欲呕,李汝辉心中大惊,猛地站起身:“怎么了?”

    几个伺候的婢女脸色都变了变,低着头瑟瑟抖,不敢说话,还是小媛恹恹道:“祖父别担心,是我没有胃口,今天不想吃东西,您老人家自己吃吧。”

    李汝辉心中更是焦躁。

    最近家里各种杂事出的太多太多,有一点儿风吹草动,他就毛骨悚然。

    想了想,叫了管家过来:“老赵。昨日来的那位小姐,可有消息?今天应该能来咱家看看了吧。”

    管家怔了怔:“老爷,昨天我听村口的族侄说,看见那位小姐的马车出了村子。上官道而去,看样子打算远行呢。”

    李汝辉愣了下,蹙眉。

    “走了?”

    他半晌没说话,他那孙女脸上闪过一抹异色,不过只是一转眼。就哼了声:“我就说……祖父可别信那些乱七八糟的人,还不知道哪来的神棍招摇撞骗,咱们家那点儿事,传得沸沸扬扬,自然会招惹到白痴,想浑水摸鱼。”

    她想起红尘,面上就露出几分不屑。

    “要孙女看,人家云生大师已经把家里的事情弄得明明白白,再找别人又有什么用,您也不瞅瞅家里来的这些人都是什么玩意儿。事情做不成,自己弄得一身狼狈,回头还在外面多嘴多舌,说咱们家阴德不够,这才招来祸患!”

    李汝辉哭笑不得:“知道云生大师治好了你脸上的痘,你崇拜他就罢了,可别随便贬低旁人,有几位灵师,当年跟你祖父的关系还不好,你祖父年轻的时候性子硬。没少找人家麻烦,可人家都大度的很,不计前嫌,辛苦帮忙。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小媛翻了个白眼:“祖父您真是心宽,一帮子仇人,还敢叫到家里来看风水,也不怕他们给咱们家的人下咒!”

    “胡说!什么仇人,说的你祖父成日里跟人结仇似的。”

    李汝辉摇了摇头,“你不懂。正经的灵师都吝惜羽毛,怎么可能随便下咒害人,那云生大师虽好,可也想不出解决之策,还想着买了咱们家的老宅,这个……”

    “人家想买,还不是为了咱们李家着想,宅子重要,还是命重要!”

    小媛没好气地道。

    她对这个宅子可没那么深厚的感情,都老旧了,早该换新的。

    李汝辉叹了口气:“不说这个,等下你给你祖奶奶请安。”

    他动了动筷子,还是蹙着眉:“奇怪,那小姐不像言而无信之人,怎么就走了?难道是出门办事?”

    想了想,他就叮嘱管家,“去和门房说一声,要他们注意些,如果那位小姐登门,直接请人家进来,马上通知我。”

    “老爷放心,昨天就交代过,一会儿我让小的们去村口等候,只要有消息,立时来报。”

    李汝辉这才点点头,略用了些菜。

    小媛低下头,鼓了鼓脸,一时也有点儿担心,不过转头就扬了扬眉。

    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女人,还那么得祖父看重,瞧祖父那认真样,竟比对云生大师还尊敬有加,那怎么行,万一祖父让这人蒙骗了去,云生大师要生气怎么办?

    她不肯吃饭,跟祖父说了声要去读书,就离了饭堂,直接叫住外院的管事金胖子,使了个眼色:“让门房注意,要是那个女人还敢登门,哼,直接打出去,别让老赵他们注意到。”

    “小姐放心,小的明白。”

    金胖子连连点头,拍着胸脯保证,“一准儿让那些人进不了咱家大门。”

    小媛交代完,这才扭头回自己房间,进了门肚子里还是憋着火气,要不是她只是个女孩子,她爹以前算高官,可现在也致仕很多年,实在找不到什么人手,恐怕都有派出杀手宰了红尘的意思。

    看了会儿书,一会儿就看不下去了,歪在床上翻来覆去,她迷迷糊糊地,有点儿想睡觉,马上就要进入梦乡,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阵惊叫声。

    小媛猛地站起身跑出去,顺着人声,一路追到东跨院去。

    “小春?”

    她弟弟李明春倒在院门口,昏迷不醒,好几个下人围在他身边,又是掐人中,又是呼喊。

    “怎么回事儿?快,快找大夫。”

    小媛花容失色,急得满脸冒汗,慌张地四处乱转,还是李汝辉也听见动静赶过来,这才把孙子抬进房间,吩咐人先去找几个大夫,沉吟片刻,又派人去找云生大师。

    不多时,大夫们赶到。

    本地离京城不远。还是有几个好大夫,甚至连回乡养老的太医都有一个。

    这些大夫给李明春诊过脉,都有些惊讶:“令公子可是溺水了?”

    “溺水?”

    李汝辉一时间摸不到头脑,叫了孙子的伴读和小厮过来追问。问了半晌,这些人都说没有。

    “不可能啊,公子今天一直在书房读书,刚才也是打算去看看他新得的马,可刚一离开院子人就倒了。这期间都不曾接触过水,怎么可能溺水?”

    李汝辉打了个冷颤,背脊凉。

    李家上下心中都有些不安,这么诡异的事儿,谁碰上都要心中压抑,何况他们本来心中的弦就绷得特别紧了。

    大夫又是施针,又是用药。

    李明春还是昏迷不醒,一点儿起色也没有,脸上还渐渐浮现出一层死灰色,李汝辉吓了一跳。他儿子,因为腿脚不方便,根本行动不了,这时还没听到消息,要不然,恐怕更紧张,毕竟眼前这个可是长孙,李家的继承人。

    “只能找灵师来看看了。”

    可是云生大师却没来,据那个赶过去的下人说,大师昨日就出门访友。也许要过几日才能返回。

    小媛吓了一跳:“爹爹,咱们赶紧搬出去。”

    李汝辉顾不得别的,连忙让下人帮忙,家里人都暂时先迁出去。就在房门外的山坡上暂时驻扎。

    他有几个庄子,可距离远,家里老的老,弱的弱,病的病,不是说走就能走。

    离开了房子。李明春的情况竟然真有一点儿好转,人虽然没醒,呼吸却不是刚才若有若无的模样,连大夫都说,一时大约不会有生命危险。

    李汝辉松了口气,抬头看自家的宅子,忍不住老泪纵横:“哎!”

    但这会儿最重要的还是金孙,一边派人去找其它灵师,一边又让大夫想办法。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小厮领着个灵师过来,这灵师来过一次,来时信心满满,只是刚一进门,就让屋顶上莫名落下的石头砸破了头,当场就感觉到很不对,立即便转头走人。

    可他在这儿丢了人,却也没想着马上离开,要是灰溜溜地走人,他的名声还要不要?

    这人在圈子里,向来也是手段高妙,虽未出师,已经有些年轻一辈领头羊的意思在。

    此时李家病急乱投医,小厮出去又把他找了回来。

    李汝辉心里有数,这位也是世家弟子,家中长辈都是灵师,名门出身,他以前不信这些,那是不信,可在圈子里,眼前这位的地位绝对不低。

    一见人,忙客客气气地请上前,半点儿都不计较人家一开始没能解决问题的事儿。

    那灵师见他如此,僵硬的一张脸,略微松弛一分,抿着嘴唇,表情却倨傲,似乎并没有因为曾经失败而有半分垂头丧气,走过来检查了下病人,仔细一看,就蹙眉,心中略微怀疑,可他也不确定,嘴唇稍动,还是没把怀疑说出口,这时,一小厮捧着药碗过来,李汝辉赶紧扶起孙子,让那小厮给他喂药。

    药还没喝,李明春半靠在自家祖父肩膀上,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居然醒了。

    “祖父?”

    李汝辉大喜,“我的乖孙,你可,可醒了,快,快去找大夫。”

    那小厮也是喜形于色,扔下药碗,转头就跑。

    “祖父……”

    结果李明春哼哼了两声,又翻了白眼,没了声息。

    “啊!孙儿,孙儿!”李老大人眼前顿时一黑,这大喜之后,立时大悲,最为伤身,周围的下人们急得团团转,那小厮匆匆领着大夫过来,也是手无足措,忙抓着大夫推过去,让他们给公子看病,刚一推过去,李明春又醒了,这次是真清醒过来,身子也半坐着,迷迷瞪瞪地道:“怎么了?”

    一群人面面相觑。

    前任的礼部尚书大人也是战战兢兢,小声道:“怎么样?哪里不舒服?”

    “……就是有点儿,咳咳,呛得慌。”李明春也说不明白,揉了揉胸口,皱起眉来。

    李汝辉连忙道,“不急,别着急,歇着啊,别说话了。”他孙子一开口。嗓子跟破风车似的,忙叫小厮去拿杯水。

    可是,水还没有拿来。

    本来好好的,李明春一句话都没说完。又一头倒下,这次众人心中还是怦怦乱跳,到不像刚才那么紧张,连李汝辉也觉得,自己就是急死也无用。扭头去看那位灵师:“乌先生,您看这?”

    乌先生挑了挑眉,脸上的表情到略微放松,想了想,把端着水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的小厮拎到身边,推着他在李明春的身边坐下,“再看看。”

    那小厮满头雾水,还没说话,就见李明春又睁开了眼。

    李汝辉一愣,看看孙子。又看看满脸惶恐的小厮:“这是?”

    “如果我没有猜错,小少爷接触此人,便能转醒。”

    乌先生露出个冰冷的笑,冷声道:“果然如此。”

    他转头看向小厮。

    李汝辉同样一转头,死命盯着,差点儿把人吓哭了。

    “老爷,我是咱李家的家生子,忠心耿耿啊,这,这。我真没害少爷!”

    乌先生吐出口气,闭了闭眼道:“你算什么,本来也做不到这种事儿,我问你。你身上是不是带有治疗用的符咒,法器一类的东西?”

    那小厮呆了呆,下意识地伸手捂住自己的衣袖。

    那日他受了伤,被他们‘赶’出李家大门的女子,曾经给他留下两道符,说是能治疗。他本身对这些神神叨叨的事儿根本不相信,可晚上疼的厉害,找了大夫又说伤重,养不好,说不定危急性命,他一着急就贴上一张。

    没成想当时就睡了过去,第二天就大好!

    可是……小厮脸上一苦。

    李老大人脸上露出一抹惊讶:“三顺,你什么时候还有什么神器了?快,要真有,拿出来给你们家少爷试试,你也别舍不得,治好了少爷,多少赏钱都给你。”

    一听主家这么说,小厮诚惶诚恐地取出袖子里的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黄纸,连声道:“老爷哪儿的话,小的连命都是李家的。”

    那黄纸皱皱巴巴,实在不像是什么好东西。

    李大人自从家里出事,也没有少求符咒,家里贴了很多,每一张都神秘莫测,一看就知道和街面上江湖骗子,卖来骗人的东西不一样。

    可这一张,到和那些骗子们的道具差不多。

    乌先生一张僵冷的脸上,却眉飞色动,虽然极力表现出不在意的模样,但看见的人都察觉到,他简直恨不得伸到黄符上去。

    李汝辉一看便知道,这一定是好东西,连忙拿过来,放在孙子身上,高声问道:“怎么用?”

    难道泡水喝?

    那小厮也为难,喃喃道:“好像是贴在床头就行。”

    李汝辉忙跌声喊下人们拿浆糊过来,那小厮迟疑了下:“老爷,直接贴就可以了。”

    乌先生皱眉怒叱:“哎,暴殄天物。”

    话虽如此,他还是小心地接过黄符,一闭眼,一咬牙,在扔在半山腰的软榻上一贴,又推着李明春躺下,只见那张黄纸,隐隐约约好像亮了下,又暗淡下来,李明春的面色肉眼可见,瞬间转好,精神也好了许多。

    坐起身来,伸展了一下,拍了拍胸口,李大人松了口气,又有点儿担忧:“春儿,你可别乱动,再歇歇。”

    那小厮也十分惊奇:“不愧是少爷,好得真快,小的也用过一张,可贴了一晚上,腹部的撞伤才见好,现在还有淤青。”

    他这话一出,李大人还无所谓,乌先生都快哭了,恨铁不成钢地瞪着那小厮:“你知道这种最上等的灵符,这可是灵符,需要耗费多少精力,一个灵师,还要是钻研画符的灵师,一辈子也许都弄不出几张来,驱除邪祟,万试万灵,你们到好,大材小用,竟拿来治什么撞伤!咦,不对,灵符哪里来的?”

    乌先生怒瞪着那小厮,头都飞起来,张牙舞爪,看样子很想扑过去抓住他的肩膀摇一摇。

    李大人也回过神,心下意外。

    他家这小厮是家生子,从小到大都生活在李家,应该不会有什么门路,能弄到这等灵符才是。

    李大人好歹也在京城当官多年,当然知道灵师们之间流传的灵符是怎么回事儿,几百年前。那东西曾经作为巨款使用过,后来能画的灵师越来越少,就成了珍稀品,高品质的。连宫里都不多见,平常由灵师敬献,也绝不会有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

    小厮登时低头,支支吾吾,畏畏缩缩。

    李大人放缓了语气。低声道:“没关系,你别着急,要是有什么为难之处,我就不多问。”

    没准儿这小子有造化,在哪儿碰见个世外高人,谁知道高人有没有什么忌讳,他可不想犯了忌讳,再给家里招祸。

    作为一个几十年敬鬼神而远之的正经读书人,家里接二连三出事以来,他是想不信这些也不行了。

    小厮一听。再也顾不得别的,扑通一声跪下,磕了个头:“老爷,这是,这是一个年轻小姐昨日登门时送给小的的。”

    年轻小姐?

    李大人一回神,立时便想起在门口牵走石麒麟的女子,实在是他当时大为震动,认识的女子中,或许有如此能为的,也只有那一个。

    “昨天那位小姐来过?”

    李大人猛地回头。瞪着老管家,老管家也满头雾水,“老爷,昨日我陪您去上香了。”

    几句话的工夫。好几个下人抖抖索索,脸色煞白,李老大人也不是傻子,那会儿孙儿昏倒,他太着急,也许还看不出来。此时却不可能察觉不出此事有异。

    “怎么回事儿?人家小姐来找过我,为什么我不知道?”

    李汝辉皱眉,“你们去打听,那位小姐可曾回了李家庄。”

    这一等,就等了一个多时辰。

    乌先生也稳稳当当地席地而坐,并不肯走,他面上不大显,心中实在好奇,李汝辉的意思,灵符主人乃是位年轻小姐,他就更好奇,也不知是哪个名门大派出身。

    这样的灵符随手都能送人,肯定底蕴丰厚。

    “冯家?于家?夏家?”

    乌先生想许久,也想不出。

    这些世家,其实都有些青黄不接,老一辈惊才绝艳,小一辈儿只能靠祖先名声勉强支应。

    “我也许太久没回来了?”

    他出去游历了五年多,都是去的偏远地方,刚刚返回,这时节消息不畅通,他也不太清楚,最近有没有利害的年轻弟子出师。

    想了想,就不再多思多虑,要是真有能力,早晚会知道,他们这个圈子说大也大,可说小也小,有本事的人掩藏不住。

    等了许久,打探消息的家丁垂头丧气地回来,低声道:“老爷,没见那小姐的车驾,听路过的商队说,人家好像往北走了,怕是要,要远行。”

    李汝辉脚下一软,差点儿跌倒,脑子里一片混乱,深吸了口气,心中刚刚提起来的希望,一下子打碎——难道,难道他的祖宅,真的保不住了?

    “怎么就走了,怎么能这么走了?那位小姐,不是言而无信之人……”

    那小厮见自家老爷如此心伤,终于忍不住,重重磕了个头:“老爷,都是我们的罪过,我们得罪了小姐……高人,您别着急,小的这就去给您把高人追回来,就是给人家磕头,让人家宰了我出气,我也,我也把人追回来。”

    他呜呜一哭,好几个下人也都跪下哭。

    李大人皱眉,马上就察觉出不对:“得罪?得罪谁?什么意思?”

    顿时,这些下人噤声,谁也不敢吭气。

    李汝辉面上阴沉沉一片,怒道:“还不说!”

    “我,我,小的想给高人的宝马下泻药,结果被察觉,这才……”

    小厮终于承受不住压力,小声道。

    李汝辉闭了闭眼,他已经想到会有个糟糕的结果,却不曾想,事情比他想得还要坏,举目,看向跪在地上的那些下人。

    小媛一咬牙,猛地站起身:“祖父,你这是做什么,弟弟这不好了?人家要走就走呗,那么小气,还什么高人,我看就是碰巧了,身边带着点儿好东西,也不一定能指望,咱们这些日子请来的高人还少吗?哪个不是吹得能上九天揽月,还不是什么都干不了!我看您就别考虑了,早点儿把宅子给了人家云生大师就算完事儿。”

    “你闭嘴!”

    李汝辉忍不住叱了自家宝贝孙女一句,瞪了周围的下人们一眼,“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些下人向来忠心,他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会得罪自己请来的客人!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驿站
    &bp;&bp;&bp;&bp;一帮子下人面面相觑,欲言又止,张了张嘴,支支吾吾地说半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老管家老赵连声道:“老爷,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还是赶紧追上那位小姐,赔礼道歉也好,还是怎么样都行,总要把人给请回来才是。”

    李汝辉站起身,脸色严肃:“好,我亲自去。”要真是家中下人怠慢,对方肯定十分生气,他不亲自去,怕是绝对请不回人家来。

    “太公!”

    小媛不敢置信,见自家祖父当真站起身上了马,脸色瞬间大变,“您什么身份,怎能亲自去……金胖子,你赶紧的,收拾收拾去把那什么,那个女人给找回来。”

    “是。”

    金胖子连忙过去牵马。

    李汝辉摇了摇头:“小媛,你顾着你弟弟,别四处乱跑,这事儿,用不着你管。”

    说完,骑马就走。

    乌先生眉毛一挑,想了想还是没有追过去,他到是想见那位小姐,不过到底矜持,万一若是人家不想来,他一个灵师出面,就有点儿不妥当,到时候是帮李家,还是不帮?

    道边绿草如茵。

    马车略有些颠簸。

    红尘探出头看那官道路面,一边看一边摇∴⊙,..头:“离京城还不算远,官道都这个德性,咱们大周朝的库银都用到哪儿去了?”

    罗娘手里针线不停,也叹了口气:“谁知道呢,前阵子不是才出了边军闹饷的事儿。他们似乎有大半年没拿到补给,再这么下去,估计连叛乱都能出来,朝廷就借口说路难走,补给送不过去,让那些士兵再等一等,其实仔细想,朝廷说的也不全是借口,咱们大周这路啊,是个难题。”

    “噗嗤。”

    外头隐约传来一声嗤笑。

    红尘也笑了。

    她和罗娘一本正经地说这些。还真是有点儿不符合人物形象。

    马车走得慢。这些日子官道上人来人往,往外地任职的官员很多,旁边的马车上是那位乔灵均。

    乔灵均这位传胪,进士老爷。本来都被安排在翰林院了。还是陛下亲自给安排的。也不知他哪来的能耐,竟疏通了关系,不在京城。反而要去地方。

    说来也是巧合,他要去的地方正是杞县。

    杞县那位县太爷做得极好,任职期满,高升去了,乔灵均下去补他空出来的职缺。

    当然,笑得肯定不是乔灵均,而是他身边的小书童。

    “咳咳。”

    乔灵均脸上一红,有点儿不好意思,偷看了旁边的马车一眼,就怒瞪了自家小书童一眼。

    那还是个十一二的小孩子,从小就跟着乔灵均,他家少爷到把他当弟弟来养,所以小书童一点儿都不见害怕,只是吐了吐舌头,被乔灵均哄着吃点心不再多话。

    天色渐渐暗淡。

    前面不远处就是驿站。

    红尘他们一行人都停了车,暂时在驿站住下,乍一看去,整个驿站热闹的不行。

    要进京城,这里是必经之路,来来往往的官员们大部分都在这里落脚,甚至还有一些商队,也花了大价钱来这儿住,哪怕住宿条件其实还远比不上附近的一些酒楼,可到底安全得多。

    别看只是小小驿站,却是官府的地盘,士兵哪怕只有寥寥几个,对江湖大盗的震慑力也十足。有些绿林人士,宁愿去抢劫带了成百上千保镖的商队,也不会来冲击驿站。

    毕竟要是招惹一个驿站,万一再有哪个皇帝陛下的红人,进士里面的翘楚在,有一星半点儿的损伤,你就等着官府出兵剿匪,天天跟你过不去吧,那帮子官员,大部分还是很担心绿林道上对自己不利,自家辛辛苦苦积攒的银钱,就是贪,也要贪个多少年才能积起来的老本,真要一不小心让大盗给弄了去,岂不是要疼的心肝肺都给坏了?

    红尘她们有时候看个话本小说,里面偶尔有一些大侠专门劫掠贪官,劫来的钱财都分给百姓,然后一片叫好声,可实际上,现实中这样的大侠很少。

    人家贪官身边养的打手,没准儿都比那些个大侠武功高得多,依托朝廷,打手们能得到最好的资源,要什么武器就有什么武器,吃得好,喝得好,待遇好,就是武功差一点儿的,也能很快练好,何况官府的人招揽手下,肯定招揽到的都是最顶尖的人才。

    天下第一大帮,擎天帮大吧?实力够强吧?可他们行规第一条,不招惹官府,不涉及朝廷是非。

    天底下‘鬼谷’只有一个。

    连黄泉门那等一提起来,简直是神仙居处一般的地方,也不涉及俗世,当真入世,给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忠诚。

    忠诚有什么好处?官府的人喜欢,皇家的人喜欢,世家显贵们喜欢!

    红尘盯着罗娘她们收拾东西,一边看书,脑子里一边闪过些凌乱破碎的念头。

    思想这么一闪烁,她就不自觉叹了口气真这么想的话,什么意境都没了,那些个让她沉迷的话本小说,看起来还有什么趣儿?

    唔,毕竟还有大宗师呢!

    武林中人,真想像话本里一般自在,除非武功高大大宗师那等境地,人数再多,围攻者再众,只要自己不愿意,就能飘然远去,那等人,才真正不怎么把世俗官府,朝廷的力量放在心里了。

    可惜啊,这等大宗师寥寥可数。

    整个大周,只有鬼谷先生一人,偏偏鬼谷先生还不涉足尘世。

    北燕有一个,大宗师黎涛。

    西狄雪山之上,文山公应该还在世。

    大雍的龙王,神龙见首不见尾。已经有二十多年没露面,活着应该是还活着,大宗师们的寿命悠长,轻易死不了,但也算是威慑性武器,只要大雍不至于灭国,估计是见不到他了。

    “除了鬼谷先生,其他大宗师都不收徒啊!”

    红尘眨眨眼,说起来,还是大周占便宜。鬼谷先生门徒够多。虽然遍及四国,可他老人家本身是周人,即便自己心里没有偏向,别人也觉得他偏向了。

    “给我们挑个好院子。小一点儿不要紧。要清净。”

    一会儿工夫。罗娘和铁牛就把车上零零碎碎的东西收拾妥当,正和驿站的驿卒说话。

    “得嘞,小姐。您这边请。”

    这些驿卒到是客客气气,一点儿都不敢怠慢,干活也麻利,很快直接把马车让进一个小院子里去。

    虽然只是个驿站,却也和大客栈差不多,除了外面的大堂,里面则是分成一个个的小院子。

    来往的毕竟是官员较多,还有带着家眷,哪怕只停留一晚上,就算是要将就,也得有单独的空间才行。

    跟着驿卒进了一小院,进门便是假山,山边还摆放一尊玉佛,花木扶疏,郁郁葱葱,看格局就很不错。

    “你们这儿的布局很有讲究啊?”

    红尘扫了一眼,便发现那些花木应该不是随随便便栽种,有一点儿意思。

    驿卒嘿嘿一乐,冲着红尘竖起大拇指:“小姐一看就是明白人,咱们这儿建成的时候,夏家的一个灵师正打算出京,就在我们这里落脚,顺便指点一番,从那以后,咱们这驿站,来来往往的达官贵人,都很满意,很少出差错。”

    哪怕是驿站,其实也怕乱,那些官员一多,就容易出乱子,出了乱子,倒霉的便是他们这等当差的。

    “小姐,您几位先歇着,等下我给您烧些热水来,要是愿意出去吃饭,我们大堂上提供酒水伙食,您也可以自己开火,咱们小院里都设了小厨房,做点儿简单吃食还行。”

    红尘点点头,就让罗娘抓了一把铜钱给他。

    大家休息了片刻,其实也不算累,红尘也想热闹热闹,再说,自己开火很麻烦,他们明天就赶路,也没那个必要,干脆就去了大堂上。

    驿站的伙食还可以,不算特别糟糕。

    还有一个拉胡琴的老汉,和一个唱小曲的姑娘,姑娘长得甜美,年纪却小了些,只有十一二岁。

    到底驿站,比较正经,唱曲助兴,就是唱曲,到没什么别的花样,这姑娘嗓子还不错,一曲乡野小调,也别有风味。

    大堂里早有好几伙儿人已经推杯过盏,听着曲子,喝一口米酒,兴致颇高。

    红尘也要了一壶,尝了尝,酒很淡,就是普通的米酒,不醉人,也没什么后劲,晚上喝一些对睡眠好,还不误事儿,驿站在这方面到有点儿分寸。

    “这东西乃是国师府流出来的,别看瞧着寻常,实际上可是顶有用的物件,名曰仙人指路,不光是能指点迷途,还能寻人寻物。”

    旁边有个身材颀长,相貌端正的中年男子,正跟围在他周围的几个客人说话。

    啧啧称奇声一片,红尘闻言也略略动了点儿好奇心,站起身扫了一眼,还真是个不错的东西,用石头雕刻而成的老仙翁,慈眉善目,右手竖起,指着正前方。

    虽然是石头雕的,只有拇指大小,可是色泽玉白,雕刻很显功夫,须发都清清楚楚,还仿佛时常被人把玩,隐约笼罩着一层荧光。

    离得这么远,红尘就隐隐能感觉到此物气场稳固,是一件很不错的法器,不说上等,也是中等靠上。

    红尘看了下也就算了,她真不缺法器,都不用像别的灵师一样,找人开光,或是去街面上淘宝似的淘选,她那个玉珏空间里卖法器的一大堆。

    那些大能们,都有些喜新厌旧的毛病,有了新的法器,以前用的就变得占地方,非要处理掉不可。

    到也正常,法器不像旁的东西,有用的才是好的,有些没用的留在家里,说不得还要冲撞自身气场,有害无益,若是那些大能未曾收徒。境界提升以后,原来用的玩意儿就用不着了,还留着也只是做个纪念而已。

    除了一小部分有纪念价值的,那些成堆的旧物,谁都不会保留,可不就通通拿到二手交易版块上交易了了事。

    吃过饭,驿卒给备好热水,红尘领着罗娘两个洗漱完,再泡泡脚,就倒下休息。

    罗娘干脆住红尘的房间里。出门在外。她还是挨着自家小姐比较安心。

    一时到没有睡意,红尘也是睡不着,干脆就闲聊天一会儿:“等回了杞县,你和小严也置办点儿地如何?京城虽好。其实杞县还比较安定。”

    京城这边的土地很贵。罗娘她们一时到凑不出那么多银子购买。可杞县的地,她们想买的话一点儿都不难。

    这两个都自立了女户,可还是家无恒产。红尘到没觉得跟着自己,能让她们受穷,可还是很了解这帮女孩子的心思,其他人拿了月钱,都攒起来置庄子置地,显然是一度很没有安全感。

    “咱们冰铺的买卖做得好,赚钱也快,今年置了地,用不了明年就能赚回来。”

    罗娘:“……”

    她一时没说话,却叹了口气。

    自家小姐不说视金钱如粪土,也不是耻于谈钱,可是对银钱什么,早就不看重了,早年也不是多看重,只是注重生活品质,赚钱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好。

    现在这样务实的,按照小姐的话说,叫接地气的话语,大约也只有自己几个能听得到,若让别人听见,不知会不会认为她失了灵女的风度。

    也许不会,罗娘侧过头,看了眼,唔,就算满嘴都是世间最俗气的东西,也不会有人觉得小姐俗,那叫潇洒,叫大气,叫不做作!

    说了会儿话,就渐入梦乡,半睡半醒间,外面的大灯忽然亮了,有些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还有人吵嚷说话。

    虽然独住一座小院,到底这驿站就这么大,彼此挨得很近,有点儿动静左邻右舍就都别想睡踏实了。

    砰砰砰。

    两个人正犯迷糊,就有人敲门。

    “郡主娘娘,开门啊,郡主娘娘,我们家公子爷没了,公子爷丢了,呜呜呜。”

    罗娘揉了揉眉心,迷迷瞪瞪地坐起身,“听声音,好像是乔灵均家那小书童?”

    对乔灵均,她们是不怎么熟悉,只听金状元说过,那人有点儿意思,做事儿一板一眼的,正人君子一个,却也不是不知道变通,待人接物很有一套,是个可结交的。

    “怎么回事儿?”

    红尘披上衣服,敲了敲窗户,“铁牛,去开门,把人领到客厅去。”

    铁牛应了一声。

    这会儿月明星稀,虽然是晚上,却还有些热,红尘只穿了单衣出去,也不见凉爽。

    那小书童更是满脸泪花,额头上冒出大颗大颗的汗珠,坐立不安,见到红尘哭道:“刚才大家都在大堂里喝酒,外面有只狐狸跑出来偷油吃,一伙人就追了上去,我,我们公子也被一个粗汉给拉了去,没想到那群人追到个半山腰上的破山洞里头,竟有两个汉子昏倒,我们家公子爷也没了,呜呜。”

    虽然哭,可这小子口齿清楚,到把前因后果都说得明白。

    “别急,先出去看看。”

    红尘带着罗娘和铁牛两个,朝着最吵闹的地处走过去,铁牛还拿了个小包袱。

    他这包袱里面没有别的,就是银票和碎银子,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别看铁牛是个直肠子,其实做事有章法,只要他手里的东西不丢,就算车上的行囊全失了,他也照样能带着自家小姐顺利出行,还不会让小姐吃苦。

    一群人聚在大堂,红尘进门也没人注意。

    有两个汉子,像是商队的保镖,昏昏沉沉地倒在椅子上,一个驿卒忙着给他们扇风,好些人面上都露出几分焦躁。

    幸好没多久,两个就悠然转醒,迷迷糊糊睁开眼,见身边一堆人头,登时吓得从椅子上掉下来:“哎?怎么回事儿?咱们不是追那狐狸呢?”

    “什么时候回来了?”

    两个人惊疑不定,其他人都松了口气。

    “还狐狸呢,我看你们一准儿是差点儿让狐仙给摄了魂魄去。”

    好些人翻白眼。

    小书童眼泪汪汪。高声道:“他们醒了,我家公子爷到底去了哪儿?”

    众人面面相觑,这时见那个进士老爷竟还未归,尤其是一开始拉着人家出门的两个镖局的镖师,脸色都有些难看。

    进士可不是一般人,他们一帮子粗人,真把一个进士,还是官老爷给弄丢了,非出大乱子不可!

    “这位小哥,你可别急。咱们叫齐了人手。再把驿卒都喊上,上山去找找。”

    “就是,赶紧去吧,我看那公子长得很俊。可别不是让狐仙拉走做了相公。”

    小书童登时怒目。

    刚才说话的那个讪讪一笑。闭上嘴不敢再胡言乱语。可其他人还真有点儿犯嘀咕。

    这时候的话本里,狐妖鬼魅迷惑男人的段子一大堆,好些书生夜晚还喜欢作画。吟诗,读书,没准儿也想过,会有一个美丽狐女半夜登门。

    当然,想归想,大部分都是叶公好龙之辈,真冒出狐女来,他们得自己把自己给吓死。

    小书童紧紧跟着红尘,一步不离,在这些人里,他最信任的就是这位。

    乔灵均在京城时,就颇为关注她,自然也知道她已经贵为郡主的消息,当时心中既为红尘高兴,可又有一丁点儿小小的失落,到不是说,他曾经特别喜欢红尘,只是见了那几面,有些好感罢了,但身为年轻男子,初尝爱慕滋味,还未曾萌芽,就被现实给掐断,总会有些难过。

    小书童平日里离他家公子最近,不知道公子的心事,也知道红尘的身份。

    一行人拿上家伙,驿卒那边都翻出好多年不用的兵器,打算进山,门外忽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

    大家吓了一跳,几个驿卒连刀都抽出,一抬头,就见士多匹马闯进门。

    为首的那个,竟然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者。

    那老人一眼看到红尘,脸上大喜,跳下来踉跄了下,也不让人扶,冲过来就高声道:“红尘小姐,李某给您赔礼道歉来了,我家下人无礼,若有怠慢之处,还请……”

    红尘只当没听见,转头冲那小书童和周围的人道:“后山路不好走,我看这天色可能有雨,不要耽误,咱们快去找人。”

    众人一听,也顾不上好奇这帮人马,齐刷刷绕过他们向驿站外走去。

    李大人愣了下,刚想追出去,铁牛就一伸手,把人拦住,很憨厚地掰着手指:“你孙女扮作婢女,拿兑了狗尿的茶水给我们家小姐喝,不过小姐没喝,进了你孙女的嘴,扯平,你们让我们坐冷板凳,可你也把我们的麒麟原物送还,我们就不计较你的不敬之罪,你家小厮虽被我家的马踢了,可他喂泻药在前,我们小姐治病在后,就算两相抵消,还有,小姐说两张符,能解一灾,抵了麒麟的价钱,若你还不满意,要多少银子?或者我们把麒麟还给你?”

    李汝辉目瞪口呆,听得都傻了,连铁牛口口声声的不敬之罪也没深思,家里下人对人家的确不够尊重。

    他只知道家中下人不敬,可没想到,竟是闹出这么多乱子,别说人家一个小女生,就是他这把年纪,碰上这种事儿,也不会再和对方打交道,更别说帮忙!

    一瞬间,他都有丢了宅子便丢了的心,奈何就在到驿站之前,下人追上报信他老母亲的情况很不妙,非常不好!可是死活都要回家,说就是死,也要死在她自己的院子里。

    为了亲娘,哪怕有一丝希望,他也不能放弃。

    “小媛这个死妮子,我,我回头就让她给小姐磕头赔罪!”李汝辉大声喊。

    红尘他们却加快速度奔向后面的山头,铁牛交代完,也不多理会,拎着包袱跟了上去。

    李汝辉气喘吁吁,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先跟在后面,赵管家的心思还细腻,小声问了问情况,这才知道驿站里竟丢了一个大活人,还是个官员,更是那位小姐的朋友。

    管家看了自家老爷一眼,连忙高声吩咐,让自己带来的人也帮着去寻人。

    大家一边登山,一边高声呼喊。

    但是毫无回应。

    “就是这里!”

    没走多久,就到了一个黑乎乎的山洞前面,几个酒水上头,胆子很大的汉子,都不觉打了个激灵,猛然惊醒,低声道,“我们追着狐狸到这儿,看见它进了山洞,可我们追进去,却空空如也,不得已只好退了出来,没想到刚出来,老徐他们两兄弟就晕了。”

    “这地方邪性的很,咱们真要进?还不知道乔老爷究竟在哪儿!”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阵法
    &bp;&bp;&bp;&bp;看着黑洞洞的,仿佛择人而噬的怪兽一般的山洞。≧ ≦

    一众人都有些迟疑。

    那会儿追着狐狸脑子一热就冲了进去,可此时回过神,又想到有人莫名昏迷的状况,大家的腿都有一点儿软。

    “公子爷,公子爷!”

    小书童高声呼喊。

    回声阵阵,这等回音,越显得那个山洞幽森恐怖。

    一行人愣在当场。

    这时,忽然有人道:“对了,那个什么,钱老爷,你不是从国师府买到一个法器,还叫仙人指路,这会儿能不能用来找人?”

    那个曾显摆法器的客人一愣,脸上露出几分迟疑:“我到是用它找过我妹子,要不试试?”

    试试就试试,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红尘立在一边看,心下到有些熨帖,一群偶然相逢的陌生人,居然如此热心肠,到比京城那些闲时呼朋唤友,有事一人也指望不得的世家权贵们好得多了。

    法器被交到小书童手中,让他托着。

    “它有灵性,你心中努力去想你家公子爷即可。”

    中年男子一本正经地道,只看神色,就知道他是真心信任这个法器。

    小书童看了红尘一眼。

    红尘摸了摸法器,想了下,低声道:“确实是真法器,你拿着试试看。”

    她的神色还算轻松,看小书童很是紧张,就笑道:“你看看这地形,两边高峰,中间溪水流淌,山洞的位置很不错,所谓藏风聚气,得水为上,在风水上来讲,此地不算是世间难寻的风水宝地,也是能旺一乡的地处了。若是有人长久居于此,必然有大好……”

    她娓娓道来,果真让小书童的心情舒缓些许。

    不过,红尘话音未落。就戛然而止,抿上唇,一言不。

    小书童却已经急不可耐地捧着法器,闭上眼默默念道:“公子爷,公子爷!”

    法器竟当真一晃。

    周围的人都忍不住揉了揉眼睛。仔细盯着看,就见那法器上浮现出一层薄雾。

    中年男子立时兴奋道:“就是这样,怪不得叫仙人指路,当真是仙气纵横。”

    红尘眯了眯眼,皱眉。

    “啊!”

    下一刻,小书童就惊叫了一声,差点儿松手,一开始还好好的,可一转眼的工夫,那个法器像个陀螺似的。在他掌心里飞快地打转,转来转去,手更是东南西北四处乱指。

    “……”

    众人无语。

    小书童也快哭出声:“这,这可怎么找?”

    他一狠,也顾不上那么多,抓着法器就直接冲入洞内,其他人一看,也连忙举着火把跟上去。

    山洞从外面看,也不算宽大,但进入洞口。居然不用弯腰,不算太过狭小,只是洞仿佛有些长,很幽深。浓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举着火把,一时间也看不到对面是什么。

    众人一时间都提起一口气。

    李汝辉这帮人犹豫了下,也跟上去,他们毕竟只是知道走丢了一个人。并不像其他人一般,曾经迷迷糊糊追过狐狸,心中到不怎么害怕。

    进入山洞,走了不久,雾气好像越的浓了,拿着火把也只能隐隐约约看到眼前人的后脑勺,面对面也瞧不清楚五官。走了好长时间,山洞竟然仿佛走不到底似的。

    众人心中都一咯噔。

    有胆子小的,登时打起退堂鼓。

    “怎么回事儿?”

    “要不咱们回吧。”

    “不行,这地方太古怪,咱还是赶紧走,天亮了再来找也不迟。”

    “我们这火把似乎不太够用。”

    大部分人,不是不耐烦,是精神紧绷,开始怕了。

    小书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强忍着不掉下来,半晌才道:“多谢大家陪我这么久,接下来我自己找,诸位先回去报官,等官府来查便是。”

    红尘拉了小书童的胳膊,至少有一多半的住客,客气了几句,纷纷找了借口调头回去。

    其实也不能怪人家,人家能陪着折腾这么长时间,又是无亲无故的陌生人,怎么也算够讲义气。

    那个中年男子却没走。

    “我不怕,我这仙人指路帮了我好多次,别管这地方是不是邪门,有听在,万事不愁。”

    剩下十几个人,慢慢腾腾地走,走了没多久,众人都觉得身体有些沉重,气喘吁吁,还有人的腿脚都开始疼,依旧看不见尽头。

    这帮子住客简直都要吓坏了,一开始还窃窃私语,这会儿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自然有人后悔,可这会儿再分开说要回去,又有点儿不敢,小书童也很紧张。

    “咦?前面有东西,你们看?”

    忽然,小书童叫了一声,众人抬头看过去,果然看到黄色的,显得很幽暗的一团光,正由远及近。

    “谁?什么东西?”

    有人大喊了一句。

    前面却一点儿声响也无。

    小书童浑身哆嗦,小声咕哝:“郡主娘娘!”

    红尘拉着他的手,吐出口气,高声道:“大家注意,都靠过来。”

    其他人一惊,猛地回头看她,一时间十分惊讶:“咦,还跟来两个女子?”

    随即回神,想起来他们的确带着两个女人出门找人,说来也奇怪,自己当时怎么就没觉得有任何不妥之处,按照常理,大晚上一群人出去找走丢的人,怎么可能带着女人?

    罗娘和红尘两个,明明看起来弱不禁风。

    但当时,大家愣是没人提出异议,好像很自然地接受红尘跟他们一起过来。

    一行人面面相觑。

    红尘皱眉:“你们没有现?山洞里太安静了。”

    众人这才惊觉,除了彼此之间的谈话声,整个山洞安静的要命,好像连风声都没有,明明今天是大风天,在山洞前面喊一嗓子,还能听得到回音,此时大家说话,声音却仿佛被禁锢在周围,一点儿回荡声都没有。

    好几个住客都忍不住缩头。挨得更紧了一点儿。

    “什么东西!”

    “有东西过来!”

    那个中年男子,从袖子里拿出一把镶嵌了珠宝的匕,一个驿卒更是一下子把刀拔出来。

    前面黄色的光越来越近,很快就到了眼前。

    驿卒猛地一刀劈过去。

    红尘猛地皱眉。直接上脚,一脚踹在驿卒的腿上,让他扑通一声跪倒,伸出手拎住小书童的衣领,拉着他后退一步。还不等众人惊呼,就高声喝道:“嗡嘛呢呗美吽!

    金光闪烁,雾气散了散。

    “啊!”

    眼前忽然出现一张脸。

    众人纷纷躲避,又吵又闹。

    红尘摇了摇头:“别害怕,都是自己人。”

    半晌大家安静下来,这才现对面来的竟然是刚才转身离开的那几个。

    “……”

    一众人面面相觑,齐齐打了个冷颤!

    尤其是又绕回的几个住客,一个个的脸色白,头冒虚汗,浑身软绵绵的毫无力气。

    “鬼打墙。是鬼打墙,我们被困住了,这下子肯定出不去。”

    “怎么办?我们老爷还等着我送货回去,人家买主限定了时间要收获,要是出不去可如何是好?”

    不愧是商人,这种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他家生意。

    幸好此时人还算多,大家聚在一处,即便感觉到诡谲的阴森气息,终究没有被吓得失态。

    小书童身体更是抖擞的和筛子似的,但一听鬼打墙。反而顾不得害怕,高声嚷嚷道:“鬼打墙之类,才不用担心,郡……小姐以前就遇上过好几次。次次平安无事。”

    他年纪小,童言童语,别人本不应该信,可是刚才红尘念咒时的金光,大家伙可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会儿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颇为殷切。

    红尘眨了眨眼,神色很安和,笑道:“放心,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要是刚才那些人直接出去,没有从对面过来,她反而不太确定,这会儿却是清清楚楚。

    摆摆手,沉吟片刻,小声道:“你们都闭上眼,彼此都拉好,不要掉队,我先送你们出去。”

    “我家公子……”

    “放心,我也知道你家公子在哪儿,先送你们出去,回头再把你们家公子带出来。”

    小书童咬了咬牙,还是小声念了句——‘我相信郡主娘娘’,就点头应了。

    他心里明白,大家伙很害怕,都急着离开这古怪的地方,再说,虽然郡主说得轻松,可谁知会不会遇见危险,他不能那么自私,只想着自家公子爷,还是应该以大局为重。

    红尘先伸手取下小书童手里的那个仙人指路的法器,随手拿了帕子一包,还给中年男子:“这东西现在没有用,只会坏事,我先封了你收好。”

    中年人愕然。

    红尘看了看洞穴顶端,顾不上他,盯着那些住客,一个挨一个,抓住彼此的衣袖,闭上眼睛。

    众人只觉得如在雾中,轻飘飘的,本能地被拉着慢慢吞吞地走路,也没走多长时间,差不多也就半盏茶的工夫,耳边隐约听到风声,还有些雨水落下。

    “呀,下雨了?”

    红尘笑眯眯地道。

    大家连忙睁开眼,雨珠淅淅沥沥,天上繁星依旧存在,大晴天的竟然也下了雨。

    “呼,出来了?”

    一群人都松了口气。

    只有小书童还是满脸忧虑,其他人全是眉飞色舞,真是出来之前也没觉得怎么样,山洞里走这一圈儿,还真让人再也不敢轻视那些神神怪怪的东西。

    “奇怪,咱们进去的时候时间那么长,没想到这么一会儿就出来了?”

    大家看红尘的目光,都带出几分异样。

    李汝辉心中更是不知是喜是悲,瞥了老赵一眼,刚想上前去说话,就见红尘扫了扫他们:“徐掌柜没出来?”

    众人一愣,这时才惊觉——那个徐掌柜,就是从国师府买到法器的那位,竟然不在其中。

    立在东边一个汉子更是惊讶:“不对啊,我应该走在他后头。”

    一群人心中一慌,忍不住离得更近一点儿。周围斑驳的树影里,似乎都藏了让人心惊胆战的东西。

    红尘到是不慌,叹了口气:“是我大意,他那法器似有不对。只是我没太当回事儿,还让他拿着。”

    想了想,取了一个火把,插在山壁的缝隙中,红尘招呼大家过来。占据山洞一角好躲雨。

    这帮人个个摇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

    红尘登时一笑:“诸位进来看看,里面比外面安全。”她拿了张黄符,一甩烧成灰烬,轻轻撒在地上,又吹了口气,那些灰烬竟然围绕出一个大大的圈子,抵着墙壁。

    “你们站在圈子里,我不回来,千万别出去。”

    这些人期期艾艾的,可一想到是人家小姐领着人脱险。总比他们有能耐,还是磨磨蹭蹭地钻进了山洞。

    一走入圈子,雾气就瞬间散了。

    一行人:“……”

    哪里有他们想象中,比黄泉路还要恐怖的长洞窟,虽然这个山洞不算特别的小,但一眼看过去,还是能清清楚楚的看到洞底的山壁,就是比想象中更宽阔些许。

    “就这么个山洞,我们是怎么走那么长时间的?”

    “哇哇哇!”

    别人只是奇怪,小书童嚎啕大哭:“我的公子爷。公子爷!”

    他本来听红尘的意思,还满含希望,他家公子就在洞内,奈何现在一眼看到头儿。连他家公子的毛都没看见。

    其他人显然也反应过来——

    “那,那徐掌柜人在哪儿?”

    “不就在那儿?”

    红尘扬眉而笑。

    众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只看见灰突突的石壁,连小书童都脸上白,惊恐地看向红尘——郡主娘娘莫不是癔症?那地方空荡一片,什么都没有!

    虽已经入了夜。不过月光如织,火把又多,小小山洞,宛如白昼,随意看一眼便能看得明明白白,别说大活人,连个活物都不见。

    所有人惊骇注目下,红尘溜溜达达溜达到山洞中间,靠着墙壁伸出手。

    “啊啊!”

    那条手臂洞穿墙壁,一下子消失了一大半。

    “呼……”

    然后就冒出来一条褐色的袖子,紧接着徐掌柜的半个身体出来。

    扑通。

    有人站立不稳坐倒在地。

    李汝辉一瞬间瞧红尘的眼色甚至显得有些恐惧!

    说起来仿佛很轻松似的,但旁观者有那么一瞬间,甚至觉得红尘把手伸到冰冷的黄泉去,将徐掌柜的尸体给带回来了。

    “终于……你们去哪儿了,差点儿没吓死我!”

    那半个身体开口说话。

    所有人脑子里嗡嗡嗡,现在还没人昏过去,还是要承认大家伙的精神都挺坚韧。

    红尘稍稍用力,就把他整个人都拖出,推着他出去。

    那群人一时间都有点儿不敢靠近,不过火把照耀下,徐掌柜的影子拖得长长的,吐出来的气息还带着酒气,怎么也不像是……什么不可言的怪物。

    一回神,好些人就围观去叽叽喳喳,问他到底怎么回事儿,都去哪儿了?

    徐掌柜也出了一头冷汗,站了半天,才小声道:“我还想问呢,你们怎么一眨眼就消失掉。”

    鸡同鸭讲了半天,才勉强说清楚,徐掌柜也不知怎么回事儿,总觉得身上阴冷,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在身后追,就随手把自己的法器拿出来,睁开了眼,没想到一睁眼,手里本来拉着的袖子就不见了,前后无人。

    “我在黑漆漆的道上走,隐约能看见前面有一点儿亮,就那么走啊走,走啊走,走得我都快吐了,胳膊让人,呃,应该是那位小姐抓住,一晃眼就看见你们!”

    众人听得毛骨悚然。

    “小姐,这究竟是……”

    半晌,他们才想起问红尘,红尘正沿着山洞慢慢走,偶尔停下看一看,闻言笑道:“我不是说过?此地算是风水宝地,想来已经有人现了,还给它盖了个戳。”

    “呃,戳?”

    这东西又不是什么物件,也能盖戳?

    还是小书童恍然大悟。猛地一拍手:“我知道,我听我们家公子说过,有些灵师相中了哪块儿风水宝地,一时间用不上。就会留下个石碑什么的作为记号,说明是自己先现,其他灵师再找到了,那也不能随便拿来用了。”

    红尘点头:“一样的意思,只不过这位更霸气。”

    她足下点地。居然轻飘飘地漂浮起来,长袖飞舞,双足悬空,平稳地立在半空中,就像她的脚下踩着什么东西一样,托着下巴作出思考的表情。

    因为太过随意,似乎不是什么大事儿,小书童话还没完,就一下子给噎回去,眨了眨眼。再也说不出话。

    其他人齐齐抬着头看,哑口无言。

    整个山洞安静得要命。

    红尘略一低头:“是气场的原因,我这位同行在这里设置了一个笼罩范围很大的阵法,你们刚才就是陷入其中,才会一直走不出去。”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那咱们是闯进了人家的地盘?”

    这可不妙,很多传说中都说起过,有人误闯仙人禁地,轻则殒身丧命,重则遭受诅咒,阖家世代不宁。

    他们越想越心惊肉跳。

    红尘失笑:“我看阵法起码有十几年没有启动过。虽然不知道那灵师是不是还活着,不过,看他布置的阵法,很不喜欢国师府出来的法器。说不定和国师有仇!”

    这话一点儿都没有安慰到人。

    和国师有仇的灵师,更恐怖了有没有。

    红尘看了小书童一眼:“你们公子也在,等下我再琢磨琢磨,把他安安全全带出来,别担心。”

    说完,她就又埋头研究。不多时,展颜而笑:“有了。”

    话音落下,整个人便如泡沫,瞬间消失无踪。

    “天!”

    明明有心理准备,小书童还是捂住心口惊呼,其他人面面相觑,都不敢动弹。

    小书童更是心里怦怦乱跳。

    只是也就片刻工夫,众人还来不及害怕,墙壁中红尘就又拽着一个大男人挤出来。

    正是乔灵均。

    他头有点儿乱,脸上眼睛略有些红。

    “阿嚏,阿嚏阿嚏。”

    一出来就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小书童扑过去抓住他的袖子,嚎啕大哭。

    乔灵均很是无奈,叹了口气拍着他的后背哄。

    这一帮人都心不在焉,不大关注乔灵均,反而更多地看向红尘。

    小书童搂着他家公子追问个不停。

    乔灵均却是走到红尘面前,深深一礼:“若非小姐,乔某说不定性命不保,还望小姐受我一礼。”

    别人看不到,他当时却看得清清楚楚,红尘一出现,身上的灵光,就驱散了他身前身后一切阴霾,还有那些缠着他不放,非要他陪着玩的东西,也瞬间五体投地,恭恭敬敬地退下去,连吱都不敢吱一声,那种气势,那种压迫力,他在任何人身上都没有见过。

    乔灵均忍不住又看了红尘一眼。

    现在看来,明明只是个很美丽的女子,也没见有太大不同,若不是他身上还带着一股子闻了许久的怪味,他甚至觉得刚才生的一切都是在做梦。

    “晚上我随大家追一只狐狸,没想到一转眼大家都不见了,我竟误入一奇怪的洞窟,很矮小,根本看不到出路,不过大家伙进来找我的时候,我都听得见,只听你们的脚步声一会儿近,一会儿远,我使劲喊,你们却听不到我的声音,要不是有红尘小姐,这次恐怕我不死也要疯了。”

    众人听了,都有些后怕。

    “老天,今天的经历,可真足够我拿回去说一辈子的。”

    其他人抹了把汗,全有一样的感觉。

    李大人深吸了口气,转头看赵管家,管家面孔僵硬:“我这就让小顺快马加鞭,沿途不许停,马上去把孙小姐带过来给人家磕头赔罪。”

    现在已经不是赔礼道歉,而是赔罪。

    一护卫愣了下:“可是现在下雨呢?”

    “别说下雨,就是下刀子,也让她马上给我滚过来。”李大人捂着脑袋怒道。

    不光是他们那宅子的事儿,得罪这么一个有大能力的灵师,晚上还敢睡觉吗?

    赵管家身为礼部尚书的管家,也算是见多识广,他主子不信那些灵师,他却是信的,还有几个灵师朋友。

    在他看来,红尘这样的手段能力,京城那些有传承的世家弟子,也比不上。

    得罪了这种人,等到你家破人亡那日,说不定都不知道敌人在哪儿!

    李大人也只能庆幸,人家小姐很明显心胸宽广,还乐于助人,是个性子极好的,他前一次还和对方结了善缘,也一直以礼相待,无半点儿不妥之处。

    只希望对方看在他一个老头子的面上,别太和小孙女计较。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幻
    &bp;&bp;&bp;&bp;雨淅淅沥沥地下,天上到还有星光。

    众人围着红尘,眼睛里冒出无数小星星。

    红尘低声道:“在山洞里有法阵也有机关,你们看到的墙壁,有的是真的,有的是幻觉,再加上法阵指引,有时候大家以为自己在沿着一条路走,其实早就拐入其它甬道,大家都在兜圈子,这次还算幸运,两伙人分开还能重新碰到一处,否则可有大麻烦了。”

    所有人听得似懂非懂,但这时候,也顾不上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大家都不愿意在山洞里多呆,宁愿冒着雨出去。

    几个商户更是急得冒汗,一抬脚就向山洞外面走去。

    众人看着他们一路走到山洞门口,就和看不见洞口一般,一拐弯又绕到东面,再绕到南面……反正就是出不去。

    剩下的人目瞪口呆,忍不住背脊发寒。

    红尘失笑,拿出一张符纸,凭空点燃,那些人就一愣,随即吓得四顾,拔腿向这边跑。

    一路跑回黄符的灰画出的圆圈里,满头大汗,直打哆嗦。

    红尘摇了摇头:“这法阵可一时破不了,我带你们出去,千万不要走散了。”

    这下谁都不敢乱来,老老实实地闭着眼,再让红尘一连串地牵引出去。

    @∑,..

    离开洞口,大家伙宛如再世,眼泪都要落下来,再也不肯回头,一溜烟地往山下跑。

    乔灵均跟在红尘后面,咬了咬牙。低声道:“我其实……”

    “我知道。”红尘一笑,“放心,没事儿,回去歇着,这世间生灵无数,本也不只是有人类存在,我会确定一下,它们是不是害过人,再做处置。”

    乔灵均这才吐出口气。

    说实话,他是受了点儿惊吓。可那异类也没怎么样他。是他一不小心误闯了人家的家,总不好再让那些住客们知道,惹出什么是非,但真要放任。他也有些不安。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他还有点儿信。那东西万一要是个以人为食的,他一言不发,岂不是害了别人。

    把事情交给荣安郡主。他就放心了,回过神也不由苦笑他一个大男人,竟然把这等事理所当然地交给一个女子,还是一个很年轻的小妹妹。

    不过也没什么,他再怎么样也得承认,这方面人家郡主才是专业的,他还是躲远一点儿,别去添乱。

    就是乔灵均不说话,红尘也还是要再进去一次,她见过的灵物不少,可真没见过里头那一种。

    像那种能吐人言,和没有灵气的普通人交流的动物,应该算是妖怪了吧。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妖怪。

    红尘这些年养了很多灵物,不过灵物有灵智,只有她自己知道,也只有她能看得见别人看不见的世界,有时候她自己也怀疑,自己不断地养下去,或许她的小茉莉,她的老山参,都能修成人身,变成正正经经的妖仙之流。

    想一想就很有成就感呢!

    一群人匆匆忙忙冒着大雨回了驿站。

    大家都累得不轻,离天亮也不远,全都洗漱干净就蒙头大睡,明天还得赶路。

    偶尔也有人议论几句,那山洞若真是什么大能的洞府,里面设置了那么厉害的法阵,说不定有天材地宝存在,也可能有什么神器,仙器之类的留下,留待有缘人。

    可惜他们让折腾了这一回,想想就害怕,有宝贝也不敢去拿了。

    红尘也回屋,闭目养神,顺便把玉珏空间打开。

    说来奇怪,这次玉珏空间里居然很安静。那帮子大能谁也没提法阵的事儿,更没提山洞里藏的东西。

    红尘扫了一眼,发现很多大能的头像都是灰色的,全没有上线,到是有几个头像亮着,可她一看,竟然都无法交流,全是连玉珏空间都没有激活的新人。

    她得到空间也有好几年,渐渐也知道点儿这方面的信息,好像这类玉珏空间有很多,具备一定条件的人都能得到,但一万个里面,也许只有一两个能很巧合地遇上灵魂规则相符的主人,可以被使用,至于能被认主的,那更是寥寥可数。

    据说有一阵子,好几千年就没有一个新人出现,最近上面不知道做什么呢,好像多了一点儿,但……红尘觉得,她属于那种特别特别幸运的人。

    在最近新人中,她是唯一一个能得玉珏认主的。

    好像剩下的人,都不必抱有大希望了。

    放在她现在写的话本小说里面,她这种人,应该算是禀天地气运而生的佼佼者。

    “噗嗤。”

    红尘忍不住一笑。

    罢了,就算是有大气运的人,也不能随便乱作,再把自己的气运给作没了,还是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过日子要紧。

    小睡片刻,天一亮,驿站里那些人就互相打了招呼,留下姓名地址,各奔东西。其实就是留下信息,除非常来京城的那些,大部分人一生都再难相见。

    罗娘她们也收拾东西。

    李大人一直偷偷摸摸守在门外不远处的花园里,也不敢太张扬,怕影响了人家小姐,好在如今天不算冷,就算下点儿下雨,反而清爽凉快,他站在外面也热不到,冷不到,更不算累。

    就在李汝辉以为,他恐怕得等很长时间,好生吃一些苦头,这才能让人家消气,说不定还消不了气时,红尘竟大大方方地走出门,做出一副刚看到他的模样,似乎昨晚的无视,就是真没看到,客客气气跟他说了几句话,大意是感谢李大人还回石麒麟,想必给现银李大人是不屑收下。

    “若是李大人有需要红尘做的事儿,您老尽管提。只要不为难,看在我家麒麟的份上,我也不会不答应。”

    话说得是很温和,可里面透露出来的意思,就是彼此之间没有交情,只谈利益交换,你送还了麒麟,我也还了人情,你要是觉得我这人情还得还不够,那尽管再提要求便是。我要觉得是举手之劳。勉强算等价交换,闲来无事帮你做了也成。

    李大人苦笑他只不过是给了人家一个自己用不上的石头麒麟,人家送的黄符还救了自己孙子一命。

    怎么也不能说,孙子的命比不上区区一法器。

    张了张嘴。李大人有点儿张不开。在礼部任职多年。他是再懂规矩不过的一个人,就算心里想为了母亲,为了一家子做一点儿倚老卖老的事儿。也不免犹犹豫豫。

    “小姐千万别这么说,麒麟本为小姐所有,原物奉还也理所当然,何况小姐救了我家孙儿,实乃大恩大德,乃是我李家该还小姐一个人情才是。”

    终究,李大人咬咬牙,还是打算等小媛过来赔罪,再好言相求,即便这位小姐不肯再登门,他也认了,总不能玩什么威逼利诱吧,这次是要和人家有很强能力的灵师打好关系,套套近乎,又不是专门跑过来得罪人家的。

    李汝辉牙疼,心疼,浑身疼,眼巴巴看着红尘让人收拾完行囊,塞给驿卒一把赏钱,驾着车潇潇洒洒离去。

    “哎。”

    赵管家也头疼的要命:“老爷,咱还跟不跟?”

    “我看小姐是要走官道,咱们绕到前头去等,怎么小媛还不来?”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使苦肉计吧,招数不再老,有用就行,直接让小媛那丫头负荆请罪。

    红尘却是进了山,又重返她遇见的那个山洞。

    罗娘忍不住好奇:“小姐,里面到底有什么?您怎么神神秘秘的。”

    “唔,有个佳丽在。”

    红尘一笑,随手抓了件法衣,墨色的,往身上一批就下了车,“一起走,你们等在门口。”

    其实不用罗娘和铁牛过去,只是怕这里再有人误闯,还是留他们看护一下。

    按说这片山林又不荒芜偏僻,就在驿站附近,不用骑马,走路也就是一盏茶不到的工夫,早应该有人发现不妥,竟然到今时今日,才有人误入,也是怪事儿。

    红尘穿着法衣就进了山洞,径直向前走,要是别人看他,还以为他是穿过了墙壁,可她其实是打开机关,进了墙壁上的活动门。

    “很有意思。”

    以后在自己的地盘也建造几个类似的机关暗室,无论是藏人藏东西,还是遇到危险之后逃生杀敌,都极好。

    还有一个好处,林旭偶尔也抱怨,在京城他手下的那些人,训练都不好找地方去训练。

    有了法阵,直接都塞到法阵里,想怎么训就怎么训,说不定还能让孩子们认真学些五行八卦之类的知识。

    光靠死记硬背地背书,可比有真实体验差得远,经历过几回阵法,他们自然而然就主动去接受这方面的东西了。

    红尘穿过阵法结界,推开一扇石门,就看见一大片碧色的湖泊,湖边上还摆放着一些蒲团,零碎的锅碗瓢盆,居然很有生活气息,不像是荒郊野岭的洞穴。

    “出来。”

    拍了拍手,红尘轻声道。

    一个蒲团抖动了下,就从里面钻出一只毛茸茸的小狐狸,火红色,跟个小火团似的。

    那蒲团似乎是用狐狸毛制成,一只小狐狸躲在里面,还真不容易被发现。

    小东西抖了抖耳朵,抬起头,露出水汪汪的眼睛,怯怯地看着红尘,试探地伸出脚走了两步,又缩回去,一只狐狸,居然流露出一种向往又恐惧的表情来。

    红尘两步过去,抓住它脖子后的皮拎起来抖了抖,小狐狸四只爪子蜷缩,耳朵一下子倒下,像小老鼠一样瑟瑟发抖。

    “……你是女娲娘娘吗?”

    红尘:“……”

    女娲什么的,当年她在玉珏空间里还看过好些神怪资料,也看过小说,其中就有女娲补天的故事,知道女娲是圣人。为此她还写过类似的神话故事。

    还有……她哪里像半人半蛇来着?

    再说,这只小狐狸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红尘一转头,就看见旁边的一块儿大青石上,躺着一本手抄本的书《上仙》!

    “……”

    远远一看,字迹飘逸,上面还有注疏,再一翻看封面,上面写着个乔字,显然这书是乔灵均抄写的,不是原版本。

    红尘吐出口气。她真是吓了一跳。差点儿以为眼前这只会说话的小狐狸,是从玉珏空间里蹦出来,要不就是它也有个玉珏空间,否则怎么知道那些空间里才有的东西。

    别说空间的情况。一只身在荒郊野外长大的小狐狸。按说连人世间的事儿都不该太清楚。

    “女娲娘娘。我和爹娘没有乱动这儿的东西,什么都没有动,我不是坏孩子。”

    小狐狸抬头。细声细气地道,眉眼间仿佛有些后怕,有点儿心虚内疚。

    红尘一时沉默,仔细看周围的环境,小狐狸百无聊赖地挂在她身上,过了许久,到渐渐情绪舒缓下来,似乎特别享受地在她手腕上蹭来蹭去,时不时还偷偷伸出舌头舔一舔。

    “好香啊!”

    口水横流。

    红尘甚至有一瞬间觉得它是把自己当成块儿可口的大肥肉,不对,狐狸的话,应该是大肥鸡腿,不过小东西个头这么袖珍,那是一点儿威胁力都没有。

    “你住在这儿多长时间了?有没有主人?”

    “没有主人,我一出生就在娘娘的宫室,唔,一二三……一二三……我也算不清楚有多少年。”

    一人一狐狸,腻在一块儿小声说话。

    没一会儿工夫,小狐狸就和红尘变得特别熟悉,挂在她身上腻腻乎乎死活不肯走,还领着她在洞内逛。

    一边逛一边嘀嘀咕咕:“娘娘,你带我去找娘好不好,她就在下面,可是我进不去。”

    红尘一愣。

    小狐狸领着她走到湖边一块儿青石后面,“就在这儿!”

    红尘看了一眼,就认出它是最普通的传送阵,没有什么危险,在鬼谷外就有一个,以前还能直接从谷外传送到山上,后来好像坏了。

    她当年没试过,只是听说。

    正迟疑,玉珏隐约发热,她的身体不自觉就跨前一步,金光闪烁,再一睁眼,入目的就是一座宫殿。

    宫殿已经是断壁残垣最上面挂着一块儿牌匾,上面写着娲皇宫三个大字。

    红尘直接无语。

    三个字笔画很奇怪。

    她记得在玉珏空间里听人说过,这三个字应该是什么简体字,大周也有草字,到是不难辨认,可大周应该没什么人光明正大地在牌匾上用什么草字吧!

    “娘!”

    小狐狸叫了一声,就扑到玉石台阶上。

    那上面有一张完整的狐狸皮,非常大,有一人那么长,毛色特别鲜亮,简直和活的差不多,还隐隐有奇异的光泽,怎么看都不像普通的狐狸皮。

    小狐狸在上面滚来滚去,眼泪吧嗒吧嗒地掉落,呜呜咽咽地哭喊:“娘,呜呜,娘……”

    红尘皱了皱眉,就听小狐狸在那儿丢三落四地哭诉,貌似这只小狐狸其实根本就没见过她的母亲,只是渐渐长大了,脑子里自然有母亲给它的传承,除了一些基本的知识之外,还知道自家娘亲就在这里面,它就一直一直住在洞中,很少出去。

    小狐狸都快把毛给哭得湿透了。

    红尘抓起它,擦了擦眼泪,就哄着它说话,小东西扒着自家母亲不放心,呜呜咽咽诉苦,说它一个人呆在山洞中,特别孤单,也特别害怕,一开始只能吃山洞里的野果子,喝泉水,后来到山上捕猎些田鼠之类,再之后,偶尔去偷人类供奉给山神的贡品,或者去山下的驿站偷些吃食。

    “娘娘,你看那边,那个是留给你的。”

    哭了好久,小狐狸终于止住眼泪,期期艾艾地指了指宫殿正中央的一个巨大的宝座。

    红尘看了一眼,上面居然是一本书,封面是玉石做的,中间还有一个圆形的凹陷。

    她走过去,忽然发现这个凹陷很眼熟。略一沉思,连忙把手里的玉珏取出来,试了试,居然正好能放进去。

    红尘也不知道为什么,脑子一热,就把玉珏塞到里面,下一瞬间,整本书光芒闪烁,嗖一声,钻进了她的脑袋。

    嗡。嗡!

    脑子里响了半天。红尘眼前恍惚一片,闭上眼,却感觉到有一本书牢固地占据了脑海一角。

    本能地触碰了下。

    眼前仙云缭绕,一座悬空漂浮的小岛上。仙鹤悠然飞翔长鸣。碧蓝色的湖泊中有仙禽追逐嬉戏。红尘坐在岸边,一低头,正好看到水中的自己。

    她穿了一身青色长袍。是男装,头发只简简单单用一根玉质的簪子挽起……

    脸也有些不同,还是精致漂亮的五官,却多了几分仙气。

    她脸上的表情很温柔恬静……可她怎么会拥有这样的表情?

    手边放着一个长卷,上面的字迹,似乎模糊不清,可她仿佛能看得懂似的,正打算仔细看,耳边忽然传来一声“青鸾!”

    她回过头,隐隐约约瞧见一个绰约的影子从对面桥上走来,是个看不清楚容貌,气质到和林师兄有些相像的男子。

    那男子走到她的身边,牵起她的手,那是一种很珍惜的牵法,就像捧着一个易碎的宝贝,轻不得,重不得。

    “真的要去?”

    男子的声音缥缈如烟。

    红尘听着……自己清脆地笑起来:“这是好事,大功德,身化万千世界,与天地共存,别人求还求不来。”

    男子笑了笑。

    红尘眼前渐渐变得虚幻模糊,隐约见那男子站在一片明黄色之下“愿剔除仙骨,永不继帝位,生生世世,游走世间……哪怕她再也不会记起一切,只剩下一缕执念,也望能相伴左右。”

    “她命主孤独,不是良缘。”

    空中浮起一声叹息。

    明明那声音很轻,可不知为什么,红尘听在耳朵里,竟落了泪。

    “娘娘,娘娘!”

    小狐狸拿爪子抹红尘的眼泪,她猛然惊醒,一回过神,先顾不上小狐狸,只听玉珏空间里一片大骂声。

    “怎么回事儿,忽然上不了线!”

    “就是啊,这几千年都没出现过这类情况吧!”

    “有没有高权限的,知道发生什么了没有?”

    “别吵了,好像最高议会那些大能也再讨论,他们也一下子登录不了。”

    红尘捂住头,本能地觉得,也许和自己有关,但这事儿也太稀里糊涂,她从头到尾,就没感觉到什么不同,好像就是和往常一样,随随便便遇上点儿稀奇麻烦,然后她解决了……而且,不能‘上线’这一特殊情况,可没发生在她的身上。

    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编造出上线这种词儿的。

    红尘叹了口气,不再多想,这些神神怪怪的事情,明显和她的现实生活没有干系。

    “我要走了。”

    耽误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罗娘她们会不会等得很着急。

    小狐狸满脸的不舍,把头埋在它‘母亲’身上,支支吾吾地道:“娘娘要记得回来看我,我还小,不能跟娘娘出去,不过您放心,我会好好守着您的宫殿,除了您之外,谁也别想进来!”

    红尘:“……以后出门小心,别被人抓住,你身上的灵光很纯净,以后要保持,不要随便伤人。”

    她觉得,要是小狐狸一直不伤人,也许有朝一日,真能变成妖仙,真正化为人身。

    小狐狸乖乖地点头:“对了,我吃的小果果,娘娘拿走些当零食如何?”

    红尘被她领着去看了看,一地朱红色的果子,很是漂亮,尝了一颗,入口即化,那滋味简直比她吃过的任何一种水果都更美味。

    怪不得狐狸吃了这么长时间的果子也不觉得腻烦,她拿了一颗,还收集了些种子,打算回去种一种。

    出了山洞,罗娘他们等得实在是有点儿着急,估计她再耽误,那两个都要勇敢地闯进去了。

    “走。”

    红尘笑道,隔着窗户挥挥手,看着那红色的小耳朵隐没在草丛间,才放松身体软在车内。

    罗娘眨了眨眼:“小姐,可找到什么宝贝了?”

    “唔,也许吧。”

    红尘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罗娘满头雾水,什么叫也许?

    官道上。

    永安城的界碑处。

    李媛一脸不耐,气道:“太爷,我看您是老糊涂了,让我跟她道歉,还负荆请罪?她算什么东西!你知不知道我被她整得多惨,真见到她的人,非掐死她不可!”

    啪!

    李大人登时气得甩了她一巴掌。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人祸
    &bp;&bp;&bp;&bp;“你,你打我?”

    李媛眼睛一红,泪珠滚落,“你孙女快被人欺负死了,你不想着给我出气,还打我?”

    李汝辉皱眉,咬牙:“你被欺负?就算是真的,那也是你自找的,还敢乱说?谁让你支使下人做那等事,还往待客的茶水里,茶水里……你看看你的样子,还像个女孩子吗?更别说人家还救了你弟弟,小媛,我告诉你,今次由不得你了!”

    想起弟弟,李媛气焰稍微低了些,随即仰头,“哼,谁知道是不是她的功劳,就算是好了,她那符能治好,云生大师也肯定行,说不定咱们还更放心,用得着她!”

    李汝辉差点儿给气得吐血,像这样的孙女,肯定不能往人家小姐身边带,想了想,脑子里忽然冒出个念头来。

    要是只有灵师才能处置那座宅子的话……

    “老赵!”

    天上还在落雨。

    虽然是夏日,雨水到不算暴烈,只是淅淅沥沥的,和春雨差不多,给酷热的天气带来丝丝凉意。

    这样的天气适合好眠。

    红尘也睡得迷迷糊糊,好像做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梦。

    “咦,小姐的玉珏呢?”

    罗娘在一边给她收拾新要穿的衣服,一摸她随身的荷包,竟然空空如也,登时吓了一跳,脸上的汗都冒出来。

    那玉珏就算不贵重,也是很重要的东西。

    红尘睁了睁眼,笑道:“在我脑子里,现在玉珏不需要了。”

    罗娘怔了下,满头雾水。

    其实也好,虽然本身拿着玉珏也不算不方便,而且认主了,丢了别人也不能用,可到底还是有丢失的可能,现在直接进入脑中,只要没有糟糕的影响。到省去很多麻烦。

    不过这会儿玉珏空间里各种纷乱的消息一大堆,红尘就一直没上去说话,她本能觉得,自己身上的变化。还是不要告诉任何人为好,万一说几句泄了底,总让人不安。

    “吁!!”

    马车骤然停下。

    红尘抱着软垫失笑:“又是那位李大人。”

    罗娘也笑:“小姐本来就打算去他家看看的吧,这会儿还故意折腾人家。”

    虽然那一家子很无礼,可谁让他们家运气好。蒋婵很有可能对这位李大人不太友好,要不然也不会偷偷摸摸送一个做了手脚的石头麒麟过去。

    红尘伸了伸懒腰:“蒋婵在我家的麒麟上动手,无论她想玩什么,说不定事后会故意暴露一下,让李老爷怀疑上我,就算不怕,也腻歪人。”

    只可惜好像幸运不肯垂青那位阿婵小姐。

    “既然夏蝉想挑事,小姐可一定要去搅合搅合,什么都不为,只要她不高兴。我们就高兴。”

    罗娘整理了一下衣襟,撩开门帘,先跳下去,再伸手扶自家小姐,低声道,“只是上赶着不是好买卖,先让他们家那群不着调的吃点儿苦头再说。”

    “唔,不用咱们动手。”

    红尘笑眯眯下了车,就看李大人恭恭敬敬地立在道边,一只手按着他孙女。

    那小女生被绑了起来。背上背着个一捆荆条。

    她到是像有点儿不服气,眼睛发红,只是自家祖父在,她闭口不言。一声不吭。

    红尘失笑,还不等说话,李大人就一揖到地:“我这孙女太不像话,任性妄为,轻慢了小姐,哎。老朽在此发誓,回去必然好生管教,若她再冲撞小姐,不用小姐动手,我必打断她的腿,让她以后都别想出去胡闹!”

    这话里透露出来的狠劲,到不像是假话。

    红尘挑了挑眉。

    小媛终于忍不住,急道:“太爷,您用得着这样吗,不就一座宅子,咱不要了,送给云生大师,大师自然能解决一切。”

    “噗嗤!”

    罗娘笑出声。

    红尘也莞尔。

    李大人刚想训斥自家闺女,听眼前的小姐笑,不觉惊奇。

    红尘摇了摇头,抿了抿嘴唇不说话。

    李汝辉也不追问,转身让赵管家递了个包袱过来,双手捧着,送给红尘。

    铁牛很随意地抓住,递过去。

    红尘打开看了看,眨了眨眼:“这是你们家宅子的地契?李大人这是何意?”

    小媛吓了一跳:“太爷?”

    李汝辉本来心疼他宅子心疼得要命,发生了那么多事儿,也不肯松手,此时却什么要求都没提,直接送人,面色还很郑重,并无多少不舍。

    “我家宅不宁,恐怕真是此宅院惹祸,若是给了旁人,也是害人不浅,但在小姐手中,想必绝不会出乱子。”

    李大人叹了口气,“这也是我的私心,虽然宅子不在李家手里,但毕竟李家世代居住于此,多少辈经营,才有了如今的模样,就算松手,也不能所托非人,红尘小姐虽然与老朽相识不久,但你的心性品格,我都知之甚深,还请小姐万勿推辞。”

    小媛整个人气得跳脚,顾不上身上背着的东西:“太爷,我都答应了,要给云生大师,您怎么能让我失信于人!”

    “哼,就你一口一个云生大师,如此殷勤,还闹出如此大的乱子,我也不能如你之意。”

    李汝辉心下有些腻歪。

    他对那位大和尚到没什么反感,还有点儿感激,可最近小孙女一直吵吵,要把宅子相送,即便不是大和尚的意思,他这心里头也不舒服。

    红尘一开始没打算要,但一转念,笑道:“老大人可能忘了,你家若有长辈在,或许忘不了,几十年前,你们这宅子也发生过类似的事儿,家中的子孙,频频出事,就有和尚登门,说宅子风水坏了,有不洁之物,必须搬走,若把宅子卖给他,他细心调理些年,或许能恢复。其他人若乱住,轻则伤身,重则丧命。”

    李大人一愣。

    “后来有另外一位灵师路过,认出那个大和尚是江湖‘千门’中人。精通诈骗手段,就依照江湖规矩上前挑战,把人给弄走了,也使得贵宅逃过一劫。”

    红尘笑道,“我看啊。老大人这次,也是让人做了手脚,祸事来自人为,人为为的,恐怕就是你这个宅子。”

    李汝辉愕然。

    小媛也呆了呆,登时气得面上飞红,“你,你,我看你才是骗子,才想骗我家的宅子!再说了。这些事儿我都不知道,你一个外人又怎么能知道?”

    红尘笑眯眯把地契扬了扬,扔给铁牛,让他放回车里,小媛哑然——要真如她所言,红尘是骗子,如今东西人家也到手了,完全没必要说破。

    李汝辉面上阴晴不定,半晌低下头:“其实,我也有预感。”

    他都没多怀疑。就相信红尘的话。

    他和他那笨孙女不同,到底是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他家那宅子往日怎么住都不生是非,又无改动变化。忽然出事,本能觉得是有人使坏。

    想到此,李汝辉就打了个哆嗦,更没打算把宅子要回来,那些鬼蜮伎俩,他不害怕。家中老的老,少的少,他也只是个早就离开朝堂的老头子,没有年轻人的勇气和冲劲,比起颜面,还是自家人的性命要紧。

    “总之,我不信,你,你把地契还来。”

    小媛咬着牙,一脸愤恨。

    罗娘皱了皱眉,对这小丫头片子半点儿好感也没有,红尘也不看她,转头冲李大人道:“我看对方的手段颇为恶毒,如果大人不依了他们的意,恐怕那些人会恨上大人也未可知,您还想把宅子送给我吗?”

    李汝辉一怔:“怎会如此无礼?难道他们还要赶尽杀绝?”

    要是对方的目标是房子,那就算从自己手中拿不去,只要令想法子拿到便是,难道还会害死他们李家人不成?

    红尘低声一笑:“说实话,我观李大人还有孙小姐的面色,可真是不太好,不过,暂时不必担心,我那道灵符,并非一般大路货色,在李家也不只是能治病救人,还能保护诸位万邪不侵。”

    李汝辉登时松了口气,心跳声也平稳了些,他心下知道眼前这位小姐有那么大的能耐,不至于哄他,说的都是真的,越发觉得自己和人家结一善缘,再划算不过。

    红尘笑了笑,轻飘飘瞥了李媛一眼:“只是这位小姐要当心,我的灵符,保护人可是比较挑剔,不是什么人都能得她庇佑。”

    李大人猛地转头,看向他孙女。

    李媛也有一瞬间毛骨悚然,随即故作镇定地扭过头,厉声道:“在我面前招摇撞骗?你知道云生大师是什么人?他是大云寺的高僧,受过国师指点,你算什么!”

    “唔,大云寺别的都好,是在收徒弟方面招人诟病,都快传遍四国了,弟子中良莠不济,讲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说起来,曾经还传闻说,当初你们李家碰上的骗子假和尚,后来就入了大云寺当了真和尚,至于是真是假,这么长时间过去,到无法确定。”

    红尘轻描淡写地道,“不过小姐到不用太担心,我看你绝无性命之忧,只是要小心点儿自己最看重的东西才好。”

    李媛冷笑,扭过投做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态:“你到是知道的很清楚?好像比我们家自己人还了解我们似的,太公,这人若不是不安好心,她调查我们作甚。”

    罗娘一笑,斯斯文文地道:“我们家小姐身在家中也能知方圆五十里任何一点儿风吹草动,让你一个小姑娘那般招呼,怎么可能不了解一二,反正现在是你们李家主动跑过来求我家小姐,别管送宅子还是做什么,都是你们李家主动,若是你们不想小姐多事,我们可还要赶路,就此别过也无妨。”

    李汝辉心里一咯噔,深吸了口气,捋了捋胡须,客客气气地道:“小姐,别和这死丫头计较,我家那座宅子差不多算是空了,除了老母亲病情加重,还未曾移走之外,已无他人,万望您跟我回去看看。”

    一来,他得费些力气劝母亲放宽心。

    二来,是真想确定一下。自己的祖宅到底是什么情况。

    红尘这次到没推脱,很轻松就答应了,上车便走。

    李汝辉轻轻吐出口气,看李媛还一副眼睛不是眼睛嘴巴不是嘴巴的德性。心里不痛快,皱了皱眉,刚想让人把小姐带下去反省,脚步忽然一顿。

    “小媛……”

    “太爷,不是我说你。你可别真让一个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女人一忽悠,就分不清里外,人家云生大师可是救了你的孙女,还为你奔波劳苦,明明无欲无求,竟让咱们家如此误会,让人家知道,还不要气死了……”

    “你的脸!”

    “脸?”

    李媛满头雾水,一转头,几个下人面露惊恐。看着她的脸都张口结舌。

    她心里顿时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一摸神态骤变。

    “镜子,给我镜子!”

    李家这边自然不会带着镜子,罗娘很好心地翻出一面打磨光亮的铜镜递过去。

    “啊!”

    李媛只看一眼,就失手扔了,身体剧烈抖动,翻了个白眼昏死过去。

    李汝辉急得直冒汗,忙招呼管家:“快,快看看小姐。”

    又是掐人中。又是呼喊,总算把李媛弄醒,她一醒过来就吓得嚎啕大哭:“太爷,呜呜。救命啊,救命,我要毁容了,那,那还不如死了好。”

    “闭嘴,别闹!”

    李大人也吓得不轻。

    他这个孙女在家能如此受宠。除了李家人不重男轻女之外,自然也是因为她小时候可爱,长大了漂亮,是个美人胚子,可现在脸上居然长了一脸的脓包,仿佛一瞬间长出来的,红黑相间,狰狞恐怖。

    “对了,云生大师,我要找云生大师。”

    她顾不得别的,飞快地跳上马,飞奔而去,李大人使劲喊了两嗓子,还是喊不住人。

    红尘一笑:“走吧,回李大人府上,想必很快就能见到那位云生大师,我到要看看,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李汝辉忽然想起刚才这位大小姐的提醒——她才说,要小媛小心她最看重的东西,她最看重的,岂不正是容貌?

    他一呆,“小姐,我这孙女无礼,我,我一定让她给您磕头,您可千万别不管她!”

    赵管家也扑通一声跪下,磕头不止。

    别看他平日里没少鼓动老爷教训孙小姐,可他也是看着自家小姐长大的,半点儿也没有少疼爱。

    红尘笑道:“唔,脸不重要,事情要一件一件来做……李老大人,请!”

    说完,落下车帘,一挥手,铁牛就驾着车掉头上路。

    李大人再想喊一声,世上再没有比脸更要紧的,也不敢乱来,只好闭嘴。

    回去时到比来时快得多,也急得多,车马不停,天尚未黑,已经看到了李家庄的袅袅炊烟。

    李汝辉松了口气,举目四顾,找他孙女,连连吩咐赵管家还有其他家丁下人去找人。

    四下一问,李媛还未回来。

    到了地头,红尘却是不急着看这至少名义上已经属于她的宅子,而是立在半山腰,看看附近的风水。

    这里的确算得上灵秀之地,青山绿水,仿佛有灵,连那些花草树木,也比别处的活气些许。

    “咦?”

    红尘目光一顿,转身站高了些,托了托下巴,若有所思,眨了眨眼,莞尔笑道,“李老大人,我们等得人来了。”

    李汝辉本亦步亦趋地陪着她,闻言举目远眺,果然看见自家孙女火急火燎地拼命催动马匹,那位据说出外访友的大和尚云生大师,也骑马跟在她身后,远远而来。

    若说以前,他对这位云生大师还有几分感激,现在心中却充满猜忌。

    他也不知为何,总觉得相比看起来很有高人风范的和尚,他更信任红尘,李汝辉也算见多识广,自从四十岁以后,他的直觉就很少出错。

    话虽如此,李大人却未曾表露出哪里不对,还是亲自上前迎接,就和以前一样。

    “阿弥陀佛!”

    大和尚道了声佛号,目光就落在红尘身上,微微凝滞,显然见到她很是意外,嘴唇一动。装作不认识的样子,轻声道,“这位就是李小姐提到的……那位灵师,果然是年少有为。”

    话里却露出几分不屑。

    红尘心下暗笑。这人明显认得自己,偏偏装作不识,显见是不打算戳破她郡主的身份,毕竟她若是郡主,别管这人是不是和尚。见面要先行礼,气势就弱了。

    “大和尚是大云寺的高僧?云字辈的?我到和大云寺方丈是忘年交。”

    云生和尚一噎,一时说不出话——人家和方丈是忘年交,他岂不是自动自发矮了一辈,还能说什么。

    咳嗽了声,大和尚眨了眨眼当没听到,一笑道:“我听闻女施主怀疑李家之事,不是天灾乃是人祸?”

    “怎么?云生大师不相信?”

    大和尚目光微冷:“贫僧不才,对风水玄术有些研究,我看这宅子是因为年久失修。又因为这些年李家庄地势升高,风水突变,煞气激增导致,若有一位佛家高人,坐镇其中,调理风水,或许能平安无事,若是其他人贸然插手,恐怕会有杀身之祸。”

    李媛不知从何处找了一个幕笠遮着脸,一直沉默不语。此时忽然扑通一声跪下,跪在李大人脚下:“太爷,您把宅子给云生大师吧,让他慢慢查出缘故。救救孙女,孙女要是,要是一辈子这副模样,还不如死了好!”

    她连大夫都不看,貌似已经认定自己的脸毁容是一定的,唯一的希望只有眼前的大和尚。

    云生面色不变。脸上含着慈悲,但嘴角也略略动了一动,仿佛有些不屑,也有些得意。

    李汝辉脸色难看之极,心痛如刀绞,他也不是不疼孙女,看到孙女如今的模样,难受的要命,闭上眼,良久无言。

    红尘到仿佛没看见这边的大戏,东转转,西转转,猛地一拍手:“我知道了!”

    声音极大,所有人都扭头看她。

    “原来这一类厌胜术竟然还存在。”她笑了笑,扭头看向李大人,挑了挑眉,“我还以为是哪家的高人出手,闹了半天都是些鼠辈,李大人,你这宅子的问题,解决起来半点儿都不难,很是容易,我要真把宅子送我,可吃了大亏。”

    李汝辉吐出口气,面上露出几分喜悦,强忍了半天,笑道:“小姐的意思是……无须调理很多年?”

    “一时片刻也就够了。”

    红尘挑挑眉,失笑道,“放心,我给处理好,就在你家住几日,若是再无妨碍,便把地契还给你,我可不是那种随便图谋别人祖宅的人,真做这等事,我还怕招报应,身为灵师,不积功德,必不长寿,到是有些惯于做歪门邪道的家伙,不怕报应,不怕折寿,我活得好好的,还想活得更长些呢。”

    一边说话,红尘漫不经心地走到宅子东门处,又退后几步,四下看了看。

    “就是这里,大人,找人挖吧。”

    云生和尚本来低眉而立,仿佛并不在意,一看红尘站得位置,脸色稍稍一变,终于忍不住厉声道:“你如此轻率处置,难道就不担心稍一改变宅子的风水,再给李家招来更大的祸患?若不小心,恐怕还会伤及自身!”

    李媛猛地捂住脸,高声道:“不要!!”

    下人们面面相觑,都看向李汝辉。

    李大人一愣,看了红尘一眼,一咬牙:“挖!”

    红尘笑了。

    云生双手握拳,掌心里钻出一条青黑色的,只有小拇指粗细的蛇,宽大的僧袍袖子盖住,别人都未曾看到。

    他一张嘴,发出一阵人类听不到的,细微的声响。

    唰!

    “啊啊!”

    一道青光,飞落在李大人面前,刺入地下,还有一条蛇在青光闪烁中挣扎不休。

    李汝辉后退三步。

    好几个下人吓得扑过来扶着他。

    红尘一伸手,那把青色的短刃就嗖一下,又回了她的手中,罗娘走过去捡起死得不能再死的蛇甩了甩:“好东西,虽然有毒,可有毒的蛇才香,回头我给小姐烧一小锅蛇羹,虽然比不上曲三娘的手艺,却也勉强能吃。”

    云生的脸色又红又白。

    红尘咳嗽了声:“罗娘你可斯文些,没见人家大师慈悲为怀,心疼毒蛇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宝藏
    &bp;&bp;&bp;&bp;“毒蛇要伤人,我们吃了它很正常,除了毒蛇它娘,别人心疼个什么劲儿。”罗娘扫了那几个面面相觑,停下掘地的下人,温温柔柔地道,“诸位,劳烦快些,小姐等得肚子都要饿了。”

    几个下人本能地继续挖。

    半晌,咯嘣一声,仿佛触到硬物。

    “老爷,底下是石头,挖不动了。”

    云生的脸上没多余的表情,呼了声佛号:“阿弥陀佛,看来是老天不让女施主乱来,以免挖断龙脉,再招祸患。”

    “能随便被挖断的龙脉,也只能是死龙,大和尚别说外行话。”红尘笑了笑,抬头道,“不用挖了,铁牛,把石头搬出来。”

    铁牛大跨步地走过去,一弯腰,两只手居然轻轻松松地插入地中,一提就提起一块儿跟磨盘似的大石头,云生手一颤,猛地缩回袖子里,愕然抬头,正好对上红尘似笑非笑的眼睛。

    他的脸色一点点变得阴沉。

    众人却没注意,低头看过去,登时一惊。

    “老爷,里面有东西!”

    李大人自然看得清清楚楚,就连李媛也愣住。

    那是个叉子形状的金属物体,上面浮现出一层黑漆漆的东西,也看不出是铁质还是铜质。

    一时间,没人敢碰。

    李大人浑身发冷,甚至都不用红尘提醒,他也看得出,那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媛再不信任红尘,眼见当真翻到这等物件,心中也不觉有些惊疑,忍不住偷偷看了云生大师一眼。

    她比自家祖父更清楚,那个小丫头根本没在家宅附近停留过,到是这个云生大师前些日子一直在附近徘徊,还时不时挖挖探探,尤其是挖出东西那一块儿,以前李家人都没在意,此时一想。貌似这个大和尚的确在这块儿做过点儿什么。

    云生板着脸,不再说话。

    红尘笑道:“你们退开,这可不是你们能碰的东西。”她自己过去,拿了块儿帕子。直接把黑突突的玩意拣起。

    云生大和尚张了张嘴,红尘瞟了他一眼,随手就把东西握在手里,细细把玩。

    李大人头上冒汗,问道:“小姐。这究竟是什么?”

    红尘想了想:“陈国圣宗皇帝的皇后王氏,与陈国长公主之间敌对三十年有余,长公主曾求助师门,得一厌胜物,形如刀剑,上附着阴煞之气,埋在皇后的寝宫之外,使得皇后不过三年,便郁郁而终,后来陈国大宗师为皇后报仇。又杀了长公主,还因此招来构陷围攻,死于下毒,这件事儿外人不知,陈国皇帝的起居录内到有隐约的记载,还有人说,陈国亡国,恐怕就是起于那次厌胜之术。”

    李大人愣住:“小姐的意思,也有人用厌胜术对付……我?”

    他到也听说过这些,早年厌胜术并无好坏之分。人人可用,但如今那都是传说了,因为发生过一些事儿,朝廷视为禁术。天下四国对这种手段,都严厉打压,那些灵师们也视其为歪门邪道,从不允许门下弟子修习。

    就连有些魔道还有人光明正大地修炼,但这种却让人说是鬼蜮伎俩,无人愿意拉下颜面学习。灵师们都见得少了,何况是这位前任礼部尚书大人。

    李大人想到此,脸色登时很是难看,轻声问道,“不知道小姐可有什么对策?”

    就算破解一次,让人盯上,岂不是还有第二次,第三次……这种事儿,防不胜防。

    红尘笑了笑:“没事儿,灵师用异术害人,还把镇物给留下了,自然要让他受点儿教训,消停些日子!”

    李大人顿时松了口气。

    一直立在一旁,只旁观,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的乌先生,闻言却脸色大变,猛地走了一步上前:“你要破坏镇物?”

    红尘点点头,她到一早就注意到他,没办法,一堆萝卜里冒出一只兔子,他就是那只兔子,想不注意也难。

    “但我看这镇物有灵念附着其上,保护力很强,除非灵力比对方强上很多,要不然恐怕……”

    咯嘣。

    红尘随手拿了张符贴在身上,直接捏碎了那东西。

    乌先生:“……”

    “……咳咳,咳……”

    云生和尚的脸瞬间灰白,强忍了半天,也没忍住,直接喷了口血。

    乌先生看了云生一眼,又看红尘,目光落在她眉心刚刚一闪而过的那一抹光亮上,忽然脸色骤变,瞪大了眼:“你是?”

    他倒吸了口气,差一点儿脱口而出的话又吞了回去,脸色一正,整个人都变得恭谨客气许多,转头看了一眼云生,冷声道:“这镇物已是法器,和主人气息相连,如今被毁,主人也会伤及元神,若是不小心调养,恐怕多年修为毁去大半……这位大师,乌某看你气色不佳,用不用给你把把脉,开两剂调理的药?”

    “不劳操心。”

    半晌,云生和尚才一字一顿地道。

    目光没在红尘的身上停留,也不看满脸惊慌失措的李媛,反而盯着李大人。

    这一次,他一直挂在脸上的,那种充满慈悲的笑容,再也不复存在,露出一股子阴冷的煞气。

    “有些事情,李大人还是想清楚,有些人,你可得罪不起。”

    李汝辉脸上一寒,目中露出强烈的怒意,冷笑:“我到和云生大师同样的意思——不劳费心!”

    他可不是什么软柿子,在朝多年,就算退下来,门生故旧一大堆,哪能随随便便就让个什么东西威胁!李汝辉的确不大愿意和灵师,尤其是有能力的灵师结仇,但人家都欺负到自己头上,还忍气吞声,那又有什么意趣!

    只有李媛,满脸的惶恐惊惧,眼看云生和尚转头踉跄了下,缓步离去,蠕动了下嘴唇,哭喊道:“我的脸。我的脸怎么办?呜呜,救命!”

    李汝辉心里一颤,咬牙不语。

    乌先生看了红尘一眼,却什么也没提。李汝辉顿时回神,一把抓住自家孙女,厉声道:“跪下!”

    扑通。

    李媛跪下。

    “不是跪我!”

    李媛猛地惊醒,捂着脸转了个身,跪倒在红尘眼前。只知道哭,嘶声裂肺地哭,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李汝辉叹气:“孽障,孽障啊!”

    所谓儿女都是债,现在他家的孙女就是巨大的债。

    “小姐,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孩子不懂事,都是我们做长辈的没有教好……”

    这时,李家那边忽然来了一顶轿子。

    李汝辉一看,立时心中大惊:“娘!娘怎么来了?”

    他娘亲中风好些日子。连说话都困难,移动也费事,平日里根本死也不肯离开房间,最近又病情加重,怎么忽然出来?

    轿子停下,一个银发的老太太慢慢吞吞地下来。

    李汝辉连忙上前,一把扶住,脸上惊吓的神色一时半会儿收不住。

    老太太的脸色还是不好,可她站得直直的,背脊都没有弯。哪里还有一开始眼歪嘴斜的模样。

    “娘,您,您这是好了?”

    “好了。”

    老太太走过去,恭恭敬敬地冲红尘行礼。

    红尘可不敢受。连忙让开,她两辈子加起来恐怕都没人家大,哪里敢受这么一位老人的大礼。

    “多亏了小姐,要不我家这傻儿子还不知要吃多大亏!”

    她老人家叹气,“听说我儿把宅子送给了小姐,小姐大义。没收他的,老身在此谢过,哎,这宅子是先夫千叮咛万嘱咐,只能原貌小修,不能随意买卖,要是小姐真收了我儿子那地契,老身也没法子,只能去家庙呆着向祖宗们赔罪去了。”

    李汝辉愣了下,这话说得跟自家出尔反尔似的,连忙看红尘,生怕她生气。

    不过红尘却没那么小心眼,也没有多想,主要是人家老太太说话很诚恳,哪怕说得内容有点儿不对味,可诚恳的话语,总会让人觉得舒服,不至于憋气。

    “这个,我这个曾孙女,您看?”

    说了几句闲话,老太太叹了口气,还是提了一句。

    她自家的曾孙,总还是心疼。

    红尘失笑,一本正经地道:“我到是有一道秘方,可以让她恢复,只是,恐怕要吃些苦头。”

    还不等李汝辉和老太太说什么,李媛早忘了自己和红尘不光没有交清,还有些龃龉,一脸感激涕零:“只要能好……无论什么苦,我都愿意吃!”

    好吧,那就喝童子尿,马尿,配黄连,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药材。

    看药方,什么蜘蛛丝,蚕丝,蜈蚣什么的,简直应有尽有。

    李媛登时脸都绿了。

    李汝辉有那么一瞬间,还以为红尘在报私仇,不过,等到两剂药下去,李媛脸上的疮竟然稍稍好了些,这下子,她再也不抱怨,强忍着恶心,愣是一次不间断地喝药。

    老太太也有些惭愧,忍不住道:“真是……老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红尘笑眯眯。

    其实老人家半点儿都没猜错,她就是故意折腾,不过,除了些无关紧要的胡来,那配方的确美容养颜,当然了,就是不吃药,李媛也能慢慢好转。

    没看老太太好转得最快,当初可是中风,比她那张脸严重的多,现在走路虽不是很稳当,以她这个年纪来说,也算相当健康的。

    李家热热闹闹地准备了丰盛的宴席,好生款待红尘他们几个。

    虽说这边不打算要宅子,但李汝辉还是很殷勤地请她多在家里住几日,总要确定一下,这座祖宅确实恢复正常了才好。

    李家的酒宴还可以。

    出门在外,吃喝都比不上在家时,如今享用一番正经的美食,红尘她们还算开心。

    罗娘都少少地喝了点儿酒。

    酒过三巡,李汝辉皱着眉,满脸疑惑:“我这祖宅,虽然不算很差,风水也不错,可是京城中比我们家宅子好的,不胜枚举,像云生和尚这样的人,为何要觊觎它?”

    李大人很有自知之明。他也知道,他们李家算是有些传承的大家族,但还不至于让一个高明的灵师惦记。

    那位云生和尚,别管心思如何。本事绝对不小。

    红尘看了老太太一眼,见她也有些好奇,应该不知道,沉吟了下,低声道:“我本也不知。不过看到那个云生,到知道一点儿,当然,更多是猜测。”

    李家老太太和李汝辉都扭过头看她。

    “不知道李大人有没有查过族谱,你们这座宅子,并不是李家祖先所建,它原本属于陈国刘氏清韵所有。”

    李大人一愣:“刘,刘……”

    “没错,当年陈国唯一一位女主,虽未曾登基为帝。却也只有一步之遥,垂帘听政四十年,名望恐比陈国历代国主都要高得多,相传,她之所以有如此成就,是因为她曾经得到过一个宝藏,那个宝藏帮助她爬上了皇后之位,又以皇后之尊,掌控整个国家,刘后在世时。曾经写过一本凌春阁笔记,在里面语焉不详地记录,她生平最重要的宝物,就藏在她与一人的初识之地。”

    宫闱秘闻啊!

    在场众人。无论是八卦还是不八卦,都很有兴趣听。

    红尘轻声道:“你们这座宅子,正是当年刘后的宅子,也许那位云生也知道这些,想在这里面找到刘后当年的宝藏。”

    李汝辉:“……”

    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荒唐!”

    老太太哭笑不得,“我家世代居住在此。要真有什么宝藏,我们早就发现了,还用得着等他?”

    红尘莞尔:“或许那位有特殊的寻宝方法也说不定?”

    李汝辉怔了下,若有所思,还真有些相信,毕竟那个云生这事儿做得太果决,他就是不想信,心里也犯嘀咕,叹了口气:“要真有什么宝贝,能早点儿翻出来才好,翻出来就不招人惦记了。”

    若是一直被惦记,他也会觉得很头痛。

    扫了他们的表情一眼,红尘笑道:“要是李大人真想找一找试试,我到是觉得您这座宅子,的确有一些暗藏的机关,当然,我可不敢保证。”

    李大人猛地站起来,吓了一大跳。

    他只是在瞎想而已,真没觉得自己能找得到什么宝藏,再说,他们李家在祖宅内住了这么多年,虽无大规模翻修过宅子,过个十几年,总要小修一下,怎么看,若是真有宝藏,他们早该发现才对,一代人发现不了,从祖上到如今,难道就没人知道?

    呆立良久,还是老太太咳嗽了声,面不改色地道:“先吃饭,吃饱喝足,就再烦劳小姐为我们指点迷津。”

    红尘笑眯眯地继续慢吞吞吃饭。

    只是李家那一家子,却是食不下咽,味如嚼蜡。

    好不容易等到红尘吃完了饭,她就领着众人出了厅堂,没像李汝辉他们想象的一样,去那些隐秘地处,而是去了最大,最显眼,经常有孩子们游玩,也是常常邀请客人赏玩花木的大花园里。

    举目四顾,红尘笑道:“好地方,这个园子,怕是从一开始就有吧?”

    李汝辉扭头看他母亲。

    老太太迟疑了下,仔细一想,笑道:“还真是如此,看看那几棵大树,听说都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我以前听我老头子说起过,他太爷爷就喜欢在树上坐着读书,说是读书时更容易静心。”

    李汝辉也点头。

    他小时候也爱到这片园子里来。

    红尘离得远一点儿,仔细看了看,点点头,刚想开口,天空中飞来一群鸟,叽叽喳喳,飞入茂密的树叶里消失了踪迹。

    老太太微笑:“我们这园子连冬天都不缺少鸟雀,有时还能招来天鹅呢。”

    红尘微微一笑:“正该如此,我猜你们家这一棵桃树,曾经有过三次枯荣,是不是?”

    不用老太太说,李汝辉就道:“小姐所言不错,别的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家这桃树三枯三荣到是真的,当年我爹爹还说,这些老树怕是和我们李家气脉相连了,它枯,李家就有衰微之征兆,只是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桃树也枯而不死。理应视为吉兆。”

    红尘轻声道:“说是吉兆到也不错,你们这个园子,以这几棵树为阵眼,布置了一个阵法。似乎想隐藏什么东西,李大人想找的,也许就在里面。”

    李汝辉吞了口口水:“不知小姐可能帮李某破解阵法?”

    红尘托着下巴:“唔,我到是建议李大人找一位精通阵法的灵师,我可不敢保证。”

    “若是可以。还是希望小姐能施以援手。”

    除了一事不劳二主之外,这等事儿,他终究还是想找一位信得过的灵师。

    现在在李大人眼里,红尘无疑是相当能信得过的一个。

    红尘笑了笑,也不多推辞:“好吧,反正阵法这东西,都是以五行八卦为基础,一通百通,到不算难。”

    事实上,她最不怕的就是阵法。

    红尘嘴里说着没有把握。可她溜溜达达走过去,依照次序,挨个摸了摸八棵大树……

    然后,众人眼前一花,只听轰隆隆一声,最中央的,那个青石砌成的圆形花坛,居然活动起来,慢慢升到一人高,居然露出来一个大洞。根根蔓蔓连接在一处,到处是灰突突的草木根茎,但它就是很自然地变成一个半圆形的大洞。

    李汝辉:“……”

    忽然一下子觉得,他家不像是自己家了。

    众人面面相觑。

    虽然李家这些人都有点儿心痒痒。李汝辉也好奇,可一时竟不敢进去。

    那些个看见神神秘秘的地方,马上就想着跑进去看看的,必然都是年轻爱做梦的人,在场的除了亲信下人,只有老太太和李汝辉两个李家人。

    他们显然没那种冲动。

    咬了咬牙。李汝辉还是道:“我去!”

    他不去,难道要让老母亲去?

    红尘也没阻止,只是交代李大人带着一张护身符,若是发现不对,马上返回。

    要知道,若底下真有什么厉害的机关,就是红尘自己下去,她也心里没底,还是不要太逞强为好。

    一狠心,李大人撩开袍子,系在腰上,弯下身慢慢向里面爬,没多一会儿,立时惊喜道:“娘,这里好漂亮!”

    又过了一会儿,他就高声喊了一嗓子:“娘,红尘小姐,我看到……一个,一个玉盒儿,很大,非常大,里面没事儿,娘您也和红尘小姐一起进来看看吧。”

    红尘点点头,就扶着老太太进去。

    一进入洞穴,确实如李大人所言,里面非常漂亮,那些植物根茎虽然有些灰黄,可是纠缠在一起,竟显出一种质朴的美感,还不时有植物散发着明黄色的荧光,像萤火虫,只能说——很漂亮。

    没走多久,他们就看到李汝辉,也看到了他说的玉盒。

    玉盒到人膝盖那么高,小臂长宽,乃是羊脂白玉制作而成,触手温润,这么大的玉盒,光是盒子就是无价之宝。

    李汝辉面上也隐约露出几分激动。

    他到不是多么贪财,可宝物这种东西,谁还能不喜欢?

    “呼,发了。”

    李汝辉笑了笑,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没准儿真是刘后的宝藏呢。”

    光是用来包装的盒子,都是如此珍贵,又建造了这么大一个洞穴来装,还不知道里面的宝贝有多么珍贵。

    也许会有陈国的传国玉玺?

    那玩意自始至终就没找到过,或许是刘后把它藏起来了?

    李汝辉看了母亲一眼,一咬牙,伸手想把它打开,可惜掰了半天,愣是开不开。

    红尘笑道:“不如我试试,上面是九宫格的锁。”

    她的神色却是相当的淡定,连李老太太都不由钦佩,她自己可是半截入土的人,见到这东西,心里还难平静,但眼前的女子,面上却连半点儿激动之情也无,甚至连好奇都没有。

    红尘实在用不着好奇,她都听见各种或轻或重,或清楚或模糊的声音了,不用开盒子也知道里面是什么。

    九宫格不算难。

    她轻轻松松就给打开。

    只听咔嚓一声,锁自动开启。

    红尘退开一步,饶有兴趣地看着李汝辉双眼直直盯着盒子,小心翼翼把盒盖打开。

    之后,两个大大的字出现在眼前——‘论语’。

    手写的,写的字很华美,好像像是刘皇后的字迹。

    可是,可是,别管谁写的,这他奶奶的也只是一本论语,一本书。

    李汝辉只觉得心中一空,失落得厉害!(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蒋家
    &bp;&bp;&bp;&bp;老太太轻轻拿起书,翻了翻——确实是一本论语。

    手抄本,里面还有注疏和笔记。

    红尘也接过来看了看,笑道:“这书可是刘后亲笔书写,在某些人眼里,怕是价值千金。”

    当年刘后用过的一些笔墨,书籍,甚至她随身携带的小零碎,放到现在,也是宝贝,随便拿去哪个当铺,轻轻松松当个五六百两银子绝对没问题。

    “咳咳,没错,而且这个玉盒还是无价之宝。”

    这么大,宫里恐怕都没有。

    李大人叹了口气,随即失笑,他也是贪心,其实挖掘出自家花园里还有这么一个地洞,如此美丽精致,真让人设计建造,恐怕花个十数年也不一定能建得这么好,他已经是占了大便宜,何况,还有一个羊脂白玉的大玉盒在。

    无论怎么看,他这次算因祸得福!

    红尘翻了翻论语,笑道:“有传言说,刘后能几乎登上至尊之位,靠得正是这宝藏,现在看来,其实也不是没道理,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虽然是胡言乱语,但读书总是没错,刘后若不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她也抓不住机会,没这等成就!”

    当年刘后还是个低位嫔妃,就已经给皇帝出谋划策,充当智囊,再后来一步步把持朝政,走得稳稳当当,就算权倾朝野,皇帝和大臣们直到她死,都不敢说她一句坏话……

    她自己都说,一切只因读书起!

    如果不读书,她就不会有野心,没有野心,也就没有女主临朝的局面。

    李大人闻言点头:“也是!”

    他也就不多纠结。

    既然东西都翻出来,以后怎么应对,那就是人家李大人的事儿,红尘在应付些阴谋诡计方面,其实恐怕远远比不上一个混迹官场多年的老官员有经验,她就不多事操心。

    罗娘和铁牛一早收拾完东西。赶紧出发。

    红尘的正经仪仗车驾,就算一步一停,再拖延,也拖延不了多久的。她们还是得抢先一步赶回去才好。

    上了车,李家来送行,还备了一份厚礼。

    红尘一看,不由失笑:“李大人好大方。”

    地洞中最为珍贵,无价之宝羊脂白玉盒。竟然送给了她,连同那本《论语》。

    红尘当时多看了两眼,大概李家以为她很有兴趣。

    “这礼咱小姐也拿得不亏心,不还治好了他们家孙小姐来着?”罗娘笑道。

    头来那几日,他家那小姐李媛垂头丧气地给红尘磕了三个头,算是赔罪,那时候一张脸虽不说恢复如初,到也好了六七分,即便她再不是东西,那时对红尘也是感激涕零。

    “咳咳。这就别说了。”

    要提这个,该轮到自己心虚。

    红尘摸了摸玉盒儿,触手温润,玉最养人,她干脆就把盒子上铺一枕巾,当做枕头枕着休息。

    马车晃晃悠悠。

    窗外偶有凉风吹拂。

    红尘陷入梦乡。

    恍恍惚惚看到一条大河,河水湍急,有一青袍广袖的男装美人坐在河边,膝盖上放着一个白玉盒子。

    盒子盖打开,里面是浓重的雾气。雾气蒸腾,隐约好像藏着很多东西。

    男装美人伸出纤纤玉手,进去搅了搅,又抽出来。手里就捏着一把青灰色的怪模怪样的细长剑。

    长剑在地上跳了跳,上面忽然浮现出一个人形,面孔模模糊糊,衣服也模模糊糊,好半晌,五官才一点点长出来。眉目清秀,带着说不出的冰冷锋锐之气,衣服也变成了和男装美人一模一样的青色长袍。

    美人捡起,看了看,莞尔笑道:“没成想第一件蕴养出来的法器,竟然是个凶物……你主杀伐,出必见血,不好,不好,不如起个温柔一点儿的名字,叫青儿如何?青,从生从丹,东方色也,东方乃初始之地,寓意新生。”

    剑身上的男子转过头,慢慢坐下,不看她。

    美人又笑:“害羞了?别害羞,好好长成一个好男人吧。”

    红尘忍不住想——那长剑,看起来有点儿像她的那把短刃,只是她那把是半残的,到像匕首多过像一把剑,看不太清楚,可是感觉很像。

    盒子看起来原主应该不是那位刘后,不知道她老人家从哪里得的,当然,刘皇后说富有四海也不为过,拿到些奇珍异宝,仿佛也是轻而易举的事儿,事情过了这么久,再想查出根源,那就算费力不讨好,也不太可能。

    红尘一边想,一边迷迷糊糊地陷入更深沉的梦境了去,还没想多久,就睡得越发沉了。

    睡了半晌,让路边的虫鸣鸟叫吵醒,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那白玉盒子,抓出来又拿出自己的匕首,犹豫了下,轻轻放进去。

    刚一进去,青锋居然当真发出一阵清冽的长鸣,似乎特别兴奋,又很激动……

    红尘眨了眨眼,失笑。

    也许这玉盒的确是个宝贝,不只是普通的奢侈品,她猜,或许有个养灵的功能,不过直觉里,玉盒的功能应该不止这些。

    难得现在没事儿,红尘就抱着玉盒仔仔细细地摩挲观看,怎么看,它也就是一个很珍贵,但是普通的玉盒,只是翻来覆去半天,好好搁在盒子里的青锋,却连动也懒得动一下,这么看来,这玩意确实有些特别的功用。

    红尘换了个姿势,抱着躺下,目光忽然一凝,伸手摸了摸盒子,触手有些细微的痕迹,想了想,她变换了一下方向,冲着阳光照了照,盒子底上竟然隐约浮现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花纹。

    “好像有点儿熟悉?”

    她还是记性够好,半晌,掀开蒲团和垫子,从车上拿出个檀木箱,取出里面的荷包,从里面倒出四个碎片,拼了一下,就拼出一个巴掌大小的令牌。

    仔细一对比,令牌上的花纹,竟然和这玉盒内的一模一样。

    “有意思啊!”

    红尘笑了。这些令牌碎片都是她的任务奖励,也属于所有任务奖励里,难得由玉珏空间发放的奖励之一,她一直不知道有什么作用。因为听说是道具的碎片,也就无可无不可地收着,最近她很少再遇见任务,也没再见过,到仿佛有些忘记。

    这一次若不是无意间察觉。恐怕她一辈子也不可能把两样东西联系到一处。

    红尘揉了揉眉心,她忽然有一种命运很奇妙的感觉,就如有一只手,推着她一步步向前,走向她以为未知,可实际上却已经被安排好的未来。

    这等伤春悲秋的想法,也只残留片刻,红尘总体来说,还算是个务实的人。

    若这个世上,真有命运一说。那就让命运自如行走去吧,作为凡人,想太多老得快。再说了,身为灵师,她也常做一做逆天改命的活儿,哪能真把命什么的看得太重。

    玉盒太大了,拿着不方便,红尘狠狠心把很不乐意出来的青锋又塞回袖子里去,随手把它压在车上的暗格中,又盖上去一层毯子。

    距离红尘他们的马车不远。甚至能隐约看到她们车上的大红灯笼之地,云生和尚脸色青灰,目光惨淡,显然伤还没有好。这会儿抬头一望,随即移转视线,不敢细细打量,除了浓重的恨意,还有不小的忌惮。

    夏蝉坐在一旁,盯着自己的手指。

    这才短短时日。她的手就粗糙了,虽说还是不必她做什么活儿,但到底不像以往,养尊处优,日日精心保养,她如今生活的地方,没人在乎她的美貌。

    “……再想想办法,那宅子我势在必得。”

    夏蝉压低了声音,眉眼间流露出几分疲惫。

    云生看了她一眼,犹豫了下,皱眉道:“既然是师父的命令,我就再试一试,但我伤势未愈,恐怕要等一阵子。”

    夏蝉闭上眼,点了点头。

    她一刻都不愿意等。但其实并不是特别着急,她还很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能够用来等待……等待那份奇迹在她的身上诞生,可是……

    “蒋红尘!”

    她还是忍不住,在舌尖上迸出这个名字,情绪说不出的复杂,“生生相克,生生相克,只能有一人成就大业,剩下的若不泯然于众,必然……深陷苦海。”

    夏蝉叹气——蒋红尘要是一生都不要离开蒋家庄那该有多好,她要是不那么出色,又该有多好!

    也许到了今日,她所有的犹豫和迟疑已经失去了,留下的只有执念。

    她和蒋红尘,注定一生一死,她会用尽一切力量,去求那条生路!

    她并没有错,生而为人,谁愿意落个凄惨的下场?人都自私,她蒋红尘也一样。

    夏蝉胸腔里火烧火燎,拿出绣帕掩唇轻咳了两声,呕出一口黑血,她目光一凝,忍不住摸了一下脸,她那张脸,乍一看依旧清秀,可仔细一看,眼角眉梢多出几道细细的纹路,肤色也渐渐灰白,仿佛是奔波劳苦导致,可她自己清楚,这一次不光是师兄受了伤,她也被反噬,她和师兄还不同,师兄修为高,受一点儿伤慢慢调养也就好了,可是她……她这么多年来,用尽了所有的办法,就是无法开窍。

    而且,她隐约也有感觉,跟着戒慎修行日久,明明没有什么用,她竟是再停不了,一旦停下,一旦停下……

    夏蝉脸上露出几分恐惧。

    “这次一定要得到它。”

    深吸了口气,夏蝉的目光渐渐坚定,明亮如日星,她就不信,老天都向着她,给了她启示,她还不能闯出一条大道。

    “走吧。”

    云生取了口溪水喝了,站起身,回头扶着夏蝉,“还有机会。”

    晃眼已是秋日。

    树叶飘黄,风渐渐寒凉。

    红尘她们进了杞县地界,快马扬鞭,直奔县城,这一进来,罗娘不觉愣了愣。

    短短时日不见,杞县居然是大变样。

    当然,街市还是那个街市,酒楼还是那些酒楼,小地方十几年不变也正常。

    行人却少了,当年她们到杞县逛街。总能感受到市井繁华,人山人海。

    “唔,也许是咱们在京城呆得时间长了。”

    罗娘笑道。

    红尘一想也是,杞县这等小地方。怎么能和京城比,她们在京中呆得久,再见自然感觉到荒凉。

    一行人也没多呆,先回茶馆安顿。

    正经的车驾仪仗还没有到。

    不过大概也就只有三两天的工夫。

    因着早就通过信儿,茶馆这边收拾得干干净净。红尘她们进门就吃上热气腾腾的饭食,痛痛快快洗了个澡,吹干了头发睡下,第二日一大早,她犹豫了下,还是拎着礼物直奔蒋家庄。

    罗娘和铁牛也连忙跟上去。

    铁牛还有点儿紧张,手里拎着跟铁棍子不撒手,红尘怎么劝,他都不肯扔下。

    “一准儿是你们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红尘摇了摇头。

    罗娘失笑:“不关我的事儿。”

    这肯定是小严的罪过,别看小严那孩子平日沉默寡言。其实偶尔说话很夸张。

    她在铁牛面前提起蒋家,肯定是什么严苛的词汇都要说一说,说得好像自家小姐吃了多大亏一般。

    可实际上,区区一蒋家庄,难道真能让小姐吃亏不成?

    红尘莞尔,拍了拍铁牛的肩膀,脸上挂起温柔和气的笑容来。

    蒋家庄在她的心目中,并不是什么不好的地处,哪怕是上辈子,她在这里生活。除了贫寒了些,劳累了些,到没受什么大苦楚,蒋庄是个好人。

    带了不少礼物。多是些食用的,有半扇猪肉,一只小羊羔,两袋子食盐,还有十几匹棉布,几匹绸缎绫罗。

    乡下用棉布的时候多些。绫罗绸缎太金贵,也许闺女出嫁做两身衣裳陪送,旁的时候,还是老老实实地穿那等厚实耐洗的粗棉布,麻布为好。

    他们的皮肤也粗,穿绸缎怕是稍微一碰就划坏了,岂不是要心疼死!

    马车一进村子,村子里的乡亲们都忍不住围观。

    蒋家庄这么多年,到是很少招待贵客,最多就是附近阑珊书院的学生偶尔野游路过,可也就是寻常的驴车,牛车,很少有红尘他们这样的马车。

    雪白的马,无一丝杂色,神骏非常。

    大周也有驯养自己的战马,可到底不像北燕,几乎就是人人彪悍,骑马能战,对马匹的控制十分严格,街面上走得多是劣马拉的车,还有牛车和驴车,像红尘这样大大方方拿两匹骏马拉车,那得是公卿一类的大人物才能行。

    如今规矩到不那么严了,偶尔有些富商,大族,随意用多匹马来拉车,也是民不举官不纠的事儿。

    规矩嘛,永远束缚的是普通人。

    只是在蒋家庄,多少人一辈子都没正经见过一匹雪白的好马。

    探头探脑的人越来越多,只是大家都顾忌些,不敢靠近。

    红尘连忙撩开车帘,四下见礼,周围的人一怔,有认出来的,就失声喊道:“这是二丫,不对,红尘回来了?”

    一瞬间,红尘回家的消息就传扬开来。

    她们赶到蒋家大门前,蒋庄已经在门口儿等着。

    红尘下了车,还未及招呼,大黄一溜烟冲过来,在红尘腿上蹭来蹭去,整个身上的毛全粘在她的裙摆上面。

    蒋庄一怔,脸上的表情略略缓和。

    “大黄还是和你最亲,在家……都不肯吃顾氏喂的食,整日懒洋洋不愿意动弹。”

    红尘一笑,盈盈拜倒,很轻很轻地道:“爹爹。”

    蒋庄的眼睛一热,早年红尘就不叫他爹了,没成想,今天居然叫了一次。

    “可不能这么喊了……你们家认了你回去,就和,和家里断得干净些,京城那些豪门大户,事情多得很,你,你要保重。”

    红尘笑了笑,想了下,也没解释,就让蒋爹爹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想算了。

    这等事,没必要仔细解释。

    蒋庄低着头,把大门推开,迎了红尘他们进去,也没推辞那些礼物,用眼角的余光,细细打量红尘。

    总觉得这孩子受了委屈。

    不是长得不好,现在的红尘可不是在自家时,那种黄毛丫头的模样,反而出落得亭亭玉立。他是没见过多少美人,也不注重什么美色,可他看一眼,也觉得眼前发晕。

    自家二丫头……红尘丫头的容貌。怕是顶尖的,要是还留在自家,说不得会给自己招祸,可去了那天高地远的京城,也不知会不会因为这张脸。经受痛苦和折磨。

    蒋庄自己没读过太多书,但他经得事儿并不少,想想也知道,一个外来的,根本相处过的女孩儿,忽然插入自己的家庭里,一定很困难。

    红尘会不自在,那个家的人,怕也不自在。

    “红尘啊,吃亏是福。你在外面性子别太硬,软和些,能让能忍的,咬咬牙也就忍了让了。”

    红尘没有说话,抬头看向蒋庄。

    他又老了。

    不是正常的老。

    真算起来,蒋庄才三十多岁,年纪虽然不小,人到中年,可他是铁匠,有一把子力气。日日劳作锻炼,早锻炼出极为硬朗的身板,看起来是个精壮汉子,但现在一见。背也佝偻,人也衰老,面色暗沉,头发花白。

    他已经一转眼的工夫,便是个地地道道的老人。

    红尘一想就明白——最近事情太多,太复杂。连蒋爹爹也有些撑不住。

    顾氏再不好,那也是他的发妻,是他儿女的亲娘。

    红尘心中一片冰冷。

    她是有些心疼蒋庄,可要让她说,她能救顾氏,甚至只是一句话的事儿。

    夏家这边公开处置了夏蝉,为颜面计,也不会让顾氏好过,可实际上,根本就没把区区一顾氏放在心上,若是她想要捞那个女人出来,最多一句话,夏家绝不会留难。

    可她不乐意。

    顾氏的确只是个普通的,没有见识的妇人,现在看,和她的地位天差地别,就好像阴沟里的老鼠,和高高在上的佛仙之间的距离,但在当年的红尘心目中,顾氏就是毒蛇猛兽,是她的恐惧之源,是她一切悲剧的起因。

    她不主动报复,以前是担心名声,毕竟说一千道一万,顾氏养了她,哪怕这个养恩两字,也万分讽刺。

    现在不担心什么名声了,她也不乐意为了一个不着调的女人太费心,但让她去救顾氏,那怎么可能?

    就连蒋庄也没说半句这等话。

    一时沉默,进了院子,红尘扫了一眼,收拾的还算干净,到没有过于颓废。

    红尘不觉一笑,蒋爹爹向来是个勤快人,被逼到没办法的地步,那是什么事儿也能做了。

    “你……毅哥儿去了书院,大丫回来了,要不然,你去陪她说说话。”

    蒋庄四下看了看,抓了一把钱打算去割两斤肉,厨房还有风干的兔子,够置办一桌大席面。

    红尘却是心中一咯噔:“大姐?”

    大丫是她大姐,比她大两岁,这辈子她回来时,大丫才远嫁,嫁去宜州。

    宜州可比锦城还要远得多,来回一次分外不容易,她回来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这个姐姐。

    拿了两匹绸子,红尘看了罗娘一眼,罗娘就拎着铁牛去厨房忙活,他们都在,总不至于真让蒋庄做饭。

    红尘就进了北屋。

    屋子里光线昏暗,红尘眯了眯眼,才看清楚坐在桌前发呆的那个女子。

    乍一看,她容貌和顾氏有些像,五短身材,皮肤略黑,可再一看,便觉得一点儿都不像了,大丫的面相忠厚,眼神怯怯的,瞧着性子像是有些懦弱,但并不讨人厌。

    她一瞬间让门响动的声音惊醒,猛然回头,看见红尘吓了一跳:“你是……二丫?呃,红尘。”

    问了句,大丫就闭上嘴发呆,眼睛红红的。

    气氛一时尴尬。

    红尘也不知道这会儿该说什么,难道说——对不住,虽然你娘进了大牢,我挺幸灾乐祸,可你是个好人,你娘的罪过不在你身上,你别难过。

    这等事,也是说说就能完的?

    还是大丫眼泪扑簌扑簌地落,看着红尘,心疼得不行:“姐没用,让你吃了苦,看看你,瘦成什么样儿了!”

    红尘:“……”

    好吧,她现在开始抽条,是显得衣服有些空空荡荡,可再瘦,能有当初在蒋家庄时那么狼狈凄惨?

    但一瞬间,萦绕在红尘心里的生疏就散了些,总算能说一点儿体己话。

    “姐夫对大姐你好不好?”

    “……怎么不好,他是大家少爷,可心不坏,娇气是娇气些,没咱爹壮实,干活指望不上他,可这不还有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 算命
    &bp;&bp;&bp;&bp;红尘失笑,见大丫一提起她相公,整个人的精神气都不一样,也知道她的婚姻是极好。

    不过想想就知道,大丫的婚姻绝不会差。

    她可是个会过日子的,在家的时候,农活家务活都做得好,尤其是一手好绣工,比不上县城的绣房,可在农户人家里头,绝对是数得着的。

    为人淳朴厚道,不斤斤计较,与人为善,只要嫁的人不是特别不着调,什么样的日子也过得好。

    蒋庄那是个妥当人,脑子理智,不会坑害女儿,她有是顾氏的亲闺女,顾氏疼她,即便比不上蒋毅,到也差不太多。

    要说顾氏这人,也没多少重男轻女的思想,对自己不好,那不过是因为自己不是她的血脉,可另外的孩子,她一碗水端得还算平,对蒋毅更上心些,因为他是儿子,能读书,求取功名,为这个家做更大的贡献,可她也不是不疼女儿的人。

    红尘以前没有想过,经历了这么多之后,哪怕不着意去分析那个自私自利的顾氏,也能揣测个八九不离十。

    “你拿来的这棉布好啊,比那边过年时赏赐的还要好,我裁出来给相公做身里衣,剩下的也够虎子穿的。”

    大丫拿着几匹布,细细打量,比划了比划,很是满意。≮,..

    红尘帮她把那些绸缎也摊开,让她看了看。

    两个人很有默契,谁也没提顾氏,到了中午。罗娘准备了一大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大丫没吃,就拎着食盒出了门,蒋庄推着红尘用饭,自己就驾了车,去送大丫。

    他们恐怕是去给顾氏送饭了。

    别看蒋庄和大丫都是明白人,从不在红尘面前说什么,可是对顾氏,两个人都掏心掏肺,他们是正经的一家人。

    罗娘看着她。忍不住有些心疼自家小姐。

    虽然这心疼好像很没道理。

    “小姐。我真羡慕。”

    她也羡慕这一家子,顾氏如此粗俗,人也蠢笨,做出来的事儿说一句罪大恶极都不过分。可她爱她的孩子们。爱她的家庭。努力要把自己的家经营好。

    她的丈夫和孩子,也是真心向着她。

    那些大户人家,恐怕再也找不到这份真心。

    “人啊!”

    红尘笑了笑。拉着罗娘坐下,“行了,吃饭。”

    人本来就特别复杂,你的敌人,她也会别人的儿女,别人的父母妻子,别人的挚爱,他可能也有自己的爱恨。

    所有人都不可能只有一面,若是你觉得她仇恨你,对你很坏,那只能是因为,你不是那个,她愿意付出真心和爱意的人而已。

    一直过了晌午。

    蒋庄和大丫才回来,两个人至少回家的时候气色都不错,大丫还给红尘买了一盒麦芽糖,是她最喜欢吃的。

    当年,顾氏偶尔也给大丫买点儿零嘴,从来不给红尘,不过,大丫就会偷偷摸摸私藏下些许,塞自家妹子嘴里。

    红尘拿了一块儿尝了尝,唔,不大好吃,早已经没有久远记忆里那样香甜的诱惑。

    傍晚,左邻右舍都过来聚一聚。

    村子里的大家长们带着自家的孩子,大妞,虎子,玉柱,小翠,除了已经嫁到外地的差不多到齐了。

    到也好,省了红尘四下拜访,送礼物的时间。

    蒋家宗族一些族老们也到齐。

    红尘心里明白,她这会儿身份不一样了,那些族老能掌控宗族多年,哪怕是蒋家这样的贫寒家族,他们也是个个都会来事儿,如今不借机和她多拉拉关系才有鬼。

    有时候和京城的大人物沾点儿亲,带点儿故,那比有万贯家资还要有用。

    就说当年杞县一个大酒楼的主家,得罪了皇帝一小妾的亲戚,那个亲戚还属于八竿子打不着的表亲,就被吓得匆匆结束生意,扔下产业远走他乡。

    其实真正算一算,皇帝的那什么美人,恐怕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门亲戚在。

    小人物在世上生存不容易,有机会给自己捞一靠山,那绝对算是天上掉下馅饼了。

    红尘也不介意,客客气气地说了一会子话。

    大妞看着红尘,一开始还有些生疏,没一会儿就放松了,毕竟是小时候一起玩耍的伙伴,这些女孩子性情淳朴,恐怕都不能明白,红尘现在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也许多少知道她去了京城,富贵了,家里有钱,其他的怕也不明白。

    “红尘大妹子,他们说你现在是灵师?那么你肯定会看相了,你给我看看。”

    说着,她就有点儿扭捏。

    红尘一笑,眨了眨眼,还真坐好,拉过大妞的手,细细看她,一边看一边点头:“大妞你鸿运当头,最近事事顺遂,且有桃花运,恐怕近日之内就有喜事发生。”

    大妞脸上一红,不自觉露出几分羞赧。

    “不过,你今日需当心,有破财之祸,但也用不着太担忧,只是小财,伤不到根本。”

    大妞懵懵懂懂地点头。

    其他人不觉好奇:“红尘你真能算啊?”

    “准不准?”

    “我听说灵师都是给王孙公子,甚至皇帝陛下他老人家算命的,肯定准。”

    红尘:“……”

    皇帝的命有什么好算的,他是皇帝!

    眼下这个年纪,还是很有威望的皇帝,要发愁的除了边疆,就是儿子们。

    给他算命,随便从街边抓一个白胡子老头进宫,那也算不差。

    那些达官贵人,纨绔公子们的命也一样不用算,直接整一套说辞,带点什么某年某月需防小人,防盟友背叛。命犯桃花,不利官运等等,绝对准个十成十。

    就说大妞,看她现在身上穿的衣裳,头上戴的簪花,脸上画的妆容,一副红光满面的模样也知道,她肯定有了意中人,眉宇间不见愁容,纵然忐忑。也只是小女孩儿的一点儿小心思。必然很顺利,说不定家中已经开始谈婚论嫁,说她有桃花运肯定对。

    至于破财,他那个爹才说自家小儿子又被哄去赌了。大妞向来喜欢给弟弟塞钱。一般做女红得来的零花。全给了弟弟,今天想必也少不了补贴一把,可不要破财?

    哄哄女孩子也很好玩。

    红尘又扫了小翠一眼。笑道:“小翠今天的运气就没大妞好了,我观你面相,许有口角纠纷,还需心平气和些才好,否则恐怕有招来官非的可能。”

    小翠一愣。

    不远处小翠她娘,闻言回头,脸上露出几分激动:“红尘你还真算准了,小翠这死丫头,那张嘴就是会惹祸,她刚从集市上回来,非说人家卖的一个前朝的印章是假的,结果来卖印章的那个,叫什么穆爷,听说是鼎鼎大名的豪商,她还和人家吵架,吵得不可开交,还不小心打碎了穆爷用的一块儿砚台,连衙门都被惊动,穆爷非常生气,只差一点儿就要送她去大牢,幸亏那位爷也是个心胸宽广的,许不愿意和她一小姑娘计较,又有别的事儿才匆匆走人,算是让这死妮子逃过一劫。”

    小翠她娘满脸佩服。

    红尘也不觉脸红。

    她哪是看面相看来的,根本是一回来就听自家石榴树说八卦,小翠进门时提到她那点儿事儿,此时拿来忽悠人玩,不过,看小翠一脸后怕,忽悠她一下到也不是没好处。

    这边说得热闹,蒋家族老就笑道:“那红尘,你也给你们自家……呃,蒋家算算,看看你爹,你姐姐的运道如何?”

    红尘一愣,略略蹙眉,深深叹了口气。

    她一沉吟,蒋庄也不觉精神紧绷。

    红尘摇了摇头,良久才道:“我看蒋爹爹,大丫姐,到如今还是乌云罩顶,并无吉祥之兆,尤其是大丫姐,夫妻宫晦暗难明,在婆家恐怕要出些乱子波折。”

    大丫眨了眨眼。

    其他人面面相觑。

    心下却有些不信:“不可能,不说别的,咱大丫的男人是个好人,咱大丫也有福气着呢。”

    红尘心里却叹气有顾氏在,一时半会儿的,蒋家又能得什么好,恐怕许久恢复不了元气。

    大丫的婆家,那是大家族,虽然她的相公只是一介分家出来,根本不受重视的庶子,但那也是大家族出来的,永远不会少了是非,何况顾氏犯下的事情,肯定要连累大丫,毕竟,大丫是顾氏的亲闺女,亲生的。

    现在提醒一下,要她多多注意,若是无事自然最好,有事儿也有一点儿心理准备。

    “咳咳,行了,让红尘歇一会儿,给你们相面算命的,也耗精神气。”

    还是蒋庄笑了笑,领着男人们去喝酒,让女人凑一处说说笑笑。

    红尘也没多提,她看得出来,大丫是半点儿不信,没多时就私底下拉了红尘的手,小声道:“这回妹子你可算错了,我男人可是个厚道的,出不了岔子。”

    正笑闹,外面有人敲门。

    蒋庄连忙出去看。

    没多时,就听砰的一声,随即传来蒋庄愤怒的吼声:“滚,给我滚!”

    屋里人都吓了一跳,红尘皱了皱眉,站起身走出去,想到铁牛还在外头,到不太担心,大丫却是吓得脸色苍白,一路狂跑出了屋门。

    其他客人也起身去看情况。

    大门外,一个衣着打扮很是华丽的中年男人立在门口,笑容含蓄,看起来彬彬有礼。

    大丫愣了下:“您是……路管事?”

    那中年男人客客气气地笑了笑:“蒋姑娘有礼。”

    大丫登时吓了一跳这称呼?

    她目光移转,落在地上的箱子上面,神色立时有些不对:“我的箱子怎么在这儿?”

    蒋家嫁女儿时,家里情况不富贵,但也不算贫寒,蒋庄的手艺好。生意在杞县也是数得着的,好好给他大闺女置办了一套嫁妆,还打造了个红木的箱子。

    “这是蒋姑娘的嫁妆,还有我们尹家补偿给您的三百两银子,足够您好好过活了,休书已然给了令尊,我这就告辞。”

    一直到路管事斯斯文文地说完话,上了马车,扬长而去,大丫都没有半点儿反应。

    其他人也惊呆了。

    休书?

    好半天。大丫才扑过去。抓住父亲手里的休书看上面只是很简单,很公式化地写了,因为大丫嫁入尹家多年,嫉妒成性。于是休妻。

    大丫浑身颤抖。

    蒋庄一把抱住她。咬牙切齿。脸上肌肉扭曲。

    红尘的目光也如冰雪,接过休书来甩了甩:“休书?和离书还差不多,想休妻。做梦。”

    “不要!”

    大丫嘶吼了声,咬住嘴唇,“我不要!”

    红尘叹了口气,也没觉得大丫窝囊,她有孩子呢,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当娘的怎么舍得了?而且,她的那个相公,这些年来像是一直对她都好得很,听她的意思,两夫妻早年恩爱甜蜜,现在犹如亲人,都成了无法分割的整体,哪里是说和离就能和离。

    “别急,别哭。”

    她也劝不了什么,人家两口子,和她当年与王越恐怕不同,她与王越,一无儿女,二来,那人也不是真心实意。

    “我想见我家相公。”

    大丫踉跄了下,就要往门外扑,红尘使了个眼色,铁牛给了她一下把人放倒,蒋庄才抱着女儿送回屋里休息。

    现在什么都不清楚,他可不敢放大丫出去,要是出点儿什么事儿,那可如何是好。

    “毅哥儿还没回来?”

    红尘叹气道,“要不要派人去找他?”

    蒋庄想了下:“算了,他最近正备考,书院那边也不容易,他……娘不想惊动他。”

    其实只是自欺欺人罢了,顾氏的事儿,家里也没人跟蒋毅说,可这么大的事儿,又能瞒多久?

    蒋毅的书院就在杞县,想必也得了消息,外面的流言总有一日,而且不会太远,肯定能让蒋毅听见。

    现在蒋庄也只是希望能瞒一日算一日,总要让他安安生生好好考完试才好,书院学习压力也很重。

    铁牛下手不重,可大丫的精神状况不太好,她一醒,又让红尘灌了一大碗安神的汤药,睡了过去。

    蒋庄坐在椅子上,呆呆出神,红尘把大丫夫家的事儿想了一遍,居然不大能确定这封休书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按照一般的发展,应该是男方另攀高枝,所以休妻,通常情况下要是男方发达了,比如说考上进士什么的。

    可仔细一想,又有点儿不对劲。

    尹家到是大族,在宣州也是传承了百多年的大家族,家里的情况,其实算是有点儿复杂,当然,比他们家乱的家族也很多,大家族不乱才奇怪。

    大丫的男人是尹家的三子,尹家长子是嫡出,可惜七岁就夭折了,二子和三子都是庶出,现在当家太太身边,算是无儿无女。

    所谓庶子,别看都要喊她娘,可在太太眼中,显然和亲生的儿女那完全不一样。

    尹三的二哥是宠妾的孩子,尹三的姨娘黄氏,那是个闷罐子,为人低调,人也长得老迈,在家里半点儿不得宠,恐怕尹家那当家眼里,她比下人还没用。

    在尹家,当家的满心满眼都是他宠妾的儿子,带在身边悉心教导,家主之位,自然也是要给这个儿子的,至于三儿子,那就是小透明,比小透明还不如。

    尹三虽不是什么聪明人,可他想来是半点儿都不喜欢尹家的生活,一到该成亲的年纪,不等他父亲给他选什么大户的庶出女儿成亲,就求了正室夫人,把蒋大丫娶进门,一门心思分家,要不是尹家这等大家族,哪怕为了颜面,也不可能让他带走姨娘,他都想把姨娘带着一块儿走。

    他什么都没要,就要了一个庄子,还有正室夫人给他塞了一千两银子,和妻子儿女一块儿过活,虽说是大家族的少爷,但大丫的形容中,恐怕也是个踏实人。不是那等花花心思一堆的。

    去年尹三的姨娘病逝,尹三更是几乎和尹家没什么联系了,最多逢年过节去送些庄子里出产的东西,算作年礼,到和依附尹家生活的那些族人也无不同。

    红尘有些纳闷:“来送休书的那人气度不凡,不是一般的管事,一个分家的庶子,也能劳动这等人亲自来一趟?”

    蒋庄心里难受的厉害,下定决心,要启程去一趟宣州。无论如何。他要问一问女婿,是不是下定决心一定要休妻。

    蒋家这些族人到是都义愤填膺,老族长并一干族人,都打算明天跟他一块儿去。好壮声面。

    这一夜。连红尘都没有睡好。心里有点儿难受,快到天明,这才迷迷糊糊地有些困意。

    “小姐。醒醒。”

    天还未放光明,罗娘便起身,拿了衣服披在红尘身上,催促她起身,“昨晚出事儿了,大丫半夜要回家去,让铁牛拦了回去,没曾想刚才忽然就上了吊,幸亏铁牛耳朵灵光,听见椅子倒地,觉得不对,硬是闯了进去。”

    “……”

    红尘这时才听到隐隐约约的哭声。

    顾不得洗漱,只让罗娘取了水漱了漱口,擦了把脸,她便急忙到大丫屋里。

    大丫坐在床沿上,目光呆滞,脸上多了一个深深的红印,看样子都有些肿胀。

    蒋庄面色铁青。

    红尘也不迟疑,自己走过去给大丫换了衣服,扯着她起身,拽着就向外走。

    蒋庄愣了愣,才连忙跟上。

    “走吧,去尹家问清楚,你就是真不想活了,也给我死尹家门前,添晦气也添他家,何必折腾蒋爹爹。”

    大丫被拉得一踉跄,捂住脸,呜呜咽咽地哭起来:“我,我怕,呜呜。”

    到底伤了嗓子,疼的厉害,哭的声音也沙哑难听。

    红尘不管她怎么想,径直推着她上了车,招呼铁牛匆匆上路。

    一出门,整个村子就都给惊动了。

    蒋家庄不大,村子里都沾亲带故的,还有那些蒋家的族人,一个族老带头,点了一群后生仔,骑着驴,推着车,拿着趁手的兵器,也多是铁锹,擀面杖,还有拎着个大铜锤的,个个威风凛凛。

    这么大的阵仗,连大丫都心下不安,不过她这会儿正不受待见,那些人知道她居然敢上吊,个个翻白眼,见面张嘴就训斥,她想说点儿什么也没用。

    宣州的距离不近。

    他们花了整整三日工夫,这才赶到。

    一到地头,蒋家这边气势就越发盛了。

    一路上红尘负责一切开销,住得好,吃得也好,但凡吃饭,吃的都是庄子里的乡亲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一定能享用几次的上等席面。

    吃饱喝足,虽说经过这么长时间,可大家义愤填膺的心情是半点儿也不削减。

    这年头,都是家族制度,一个家族里出一个出息的,合族受益,但要有一个人出事,也是连累大家伙。

    前些日子出了一个顾氏,可好歹顾氏仅仅是他们蒋家的媳妇,影响还不至于太过分。

    可紧接着,蒋家又有个闺女被休了,那还了得?大丫为尹家生儿育女,恪守妇道,并无失德之处,说被休就被休,要是此事不管,以后蒋家嫁出去的女儿,岂不是能随随便便被欺凌?

    “……我的家!”

    入目的是一片被烧成废墟的宅子。

    大丫扑通一声坐下,忍不住失声痛哭:“文文,圆圆,你们在哪儿,相公,相公,你在哪儿?”

    红尘叹了口气,把她拉起来,替她抚平衣裳,皱眉道:“走,去尹家。”

    他们两口子一早分出来单过,住得自然不是尹家的宅子,而且离尹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周围到是有一些尹家的人,都探头出来看,不过一见是大丫,全都缩了回去,红尘想了想,也没有问,还是得先找到正主儿,她那位便宜姐夫才是。

    大丫哭了一阵,抹了把泪水,这会儿到坚强起来,上了马车就指挥着狂奔,一路奔到尹家大宅前面,跳下车就砰砰地敲门。

    敲了半天,才有门房的人过来开了门。

    “谁啊这是,找事的不成?”

    那门子骂骂咧咧,一开门,乍见大丫,脸上露出几分不屑,可目光落在红尘那辆马车上,从雪白的骏马身上转了一圈,脸上的骄横到是略微收了收。

    “你们是?”

    “我找我相公。”

    门子一愣:“你是?”

    “我找我相公尹贤。”

    话音未落,里面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哭喊,大丫脸色大变,猛地一冲,就挤开那门子冲了进去。

    红尘没辙,使了个眼色,铁牛一只手按住门子,护着小姐向里面走去。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 糊涂
    &bp;&bp;&bp;&bp;尹家也是一团乱。

    里面的下人们惊慌失措。

    红尘进去,就看见大丫抱着两个泥猴痛哭流涕,那两个泥猴儿浑身又是泥,又是水,脸上都看不清楚五官,甚至辨不清男女,只眼泪在污泥上冲刷出两道痕迹。

    后头追出一婆子,那婆子发髻凌乱,衣服被撕扯得乱七八糟,气急败坏,厚道:“两个小兔崽子,别跑,今天我不打死你们,你们也不知道马王爷几只眼!”

    红尘还不知怎么回事儿,大丫就嗷一声扑上去,照着那婆子的嘴就是两个耳光。

    “……”

    大丫在家,虽不说胆小如鼠吧,但是也属于怜贫惜弱,心肠极好的姑娘,今天竟这么失态,连红尘都十分的意外。

    那婆子恼羞成怒,只是一抬头看见是大丫,脸色变了变,气道:“你怎么进来了?都不是我们尹家的人了,赶紧给我出去。”

    此时,一群家丁才一拥而上。

    铁牛二话不说,一下一个,全给扔了出去。

    这么一扔,无论是上了房顶的还是摔在门外的,都哎哎呦呦动弹不得。

    红尘失笑,这些大家族的家丁闹了半天也一个德性,铁牛下手是不轻,不过到不至于真所有人都不能动,估计至少有一半是觉得自己根本打不过人,干脆装相。

    大丫根本不理会,拿自己的袖子给两个泥猴儿擦脸:“文文,圆圆,你们爹爹呢?”

    “爹爹坏,爹爹不要我们。”

    小女孩儿哭哭啼啼。

    小男孩儿搂着自家娘的脖子,把自己的胳膊递过去,上面一道血痕:“爹爹打我。”

    大丫一呆,整个人都傻住。

    红尘扫了一眼,略略皱眉,那是棍子打的痕迹,不过其实有分寸。并没有下太大的力气。

    如此一闹,尹家的人也出来了。

    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相貌堂堂,还有一个看起来只有三十七八岁的妇人。

    那妇人的面相到生得和善。

    大丫先看到中年男子。目中流露出几分惊惧,看到那妇人,面上和缓些,扑通一声跪下:“娘!”

    那妇人缓步过来,伸手拉着她起身。举目四顾,暂时先没管红尘这一行人,怒道:“都做什么呢?”

    再一转头,看到两个泥猴,气色更糟糕,“怎么看着孙少爷和孙小姐的?是谁?”

    婆子脸色大变。

    其他人都低下头。

    妇人了然,看了她一眼,面色严肃:“原来又是你,看在你从小奶大了秋姨娘的份上,咱们尹家待你不薄。老爷让你看护孙少爷和孙小姐,那是给你的体面,既然你不要这体面,那就别怪我了,来人,捆起来关柴房,回头卖了了事。”

    立时有两个家丁应了声,拉扯她出去。

    那婆子吓得脸色苍白,扑过去大声喊:“老爷,老爷。救命啊,秋姨娘离不得我!”

    中年男子嘴角抽了抽,面上却更是阴森:“滚,你一个老货。自己黑心肝儿惹下祸来,还敢攀扯姨娘?”

    红尘远远看着,几乎一瞬间就看出尹家的情况。

    正室夫人许氏,和自己的丈夫相敬如宾,当然不算亲密,但很有体面。在家里绝对管着家,那些姨娘再得宠,也爬不到她头上去,或许无自己的亲生儿女,但地位还是很高。

    尹老爷是真心疼他姨娘,对自己的夫人有些隐秘的不满意,却心虚气短,应该是许氏的家境比尹家还要好。

    不过或许因为家里这些孩子,都不是许氏的,她这一碗水端得到还算平稳,谁也不放在心上,但谁也不作践,算是正正经经的大周正室夫人的表率了。

    “怎么这么乱?出什么事儿了?”

    正说着话,不远处走来一女子。

    珠围翠绕,身边八个大丫鬟打扇,丫鬟身上穿的都是上好绸子做的衣裳。这女子更是梳着高髻,脸上画着精致的桃花妆,正是大周京城新近流行的妆容。

    一走过来,头抬得高高的,只能看见雪白的下巴尖,一脸傲气凌人。

    “你这村妇,还要不要脸,男人看不住,既然休了你,不老实呆在家里反省,还敢来闹……”

    她话音未落,红尘的眼睛眯起,抿住嘴唇,只是来不及动手,就听许氏高声道:“妹妹,闭嘴。”

    “咳咳。”

    尹老爷咳嗽了声。

    那女子轻切了声,“算了,懒得计较。”

    大丫哆嗦了下,看那女子的表情十分恐惧,蒋庄却是认识的,小声跟红尘道:“那是尹家的大姑奶奶,她的闺女嫁进宫里了,听说做了万岁爷的美人。”

    红尘挑眉,最近宫里的确是新进了不少美女,虽然宠冠六宫的那是愉贵妃,可宫里也没少有新鲜面孔出没。

    不过,女儿进了宫和没了也差不多,看她连自己的身份都不清楚,在京城也没什么势力。

    红尘的身份来历,属于不公开的秘密,那些个京城高官显贵们门清,外面的人都迷迷糊糊罢了。

    蒋家的人气势顿时衰微。

    本来尹家对蒋家庄的人来说,那就是庞然大物,大家伙聚集在一块儿,团结起来,好歹还能硬顶一顶,大户人家也不能不讲道理,可以涉及到皇帝,皇权,平头百姓们就不自觉矮了好几头。

    不少人打起退堂鼓。

    大丫平白无故被休,他们是很难受,可总不能为了一个大丫,和皇亲国戚起了冲突,那倒霉的就不是蒋庄一家子了。

    众人私底下忍不住叹气,蒋庄更是心里憋屈的要命。

    他们辛辛苦苦到了尹家,甚至还没说一句话,什么都来不及问,明明刚才还占上风,可人家正主一来,他们这心里就明白,你和人家讲不着理,人家就不讲理了,你是半点儿法子没有。

    许氏却是叹了口气。拉着一脸灰白的大丫,从她手里把那封攥得隐约有些汗渍的休书取出,看了看,脸色也有些暗淡。

    “……大丫嫁进咱们尹家多年。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贤哥这封休书太过分,我做主。令族中出具和离书一份,言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大丫的嫁妆悉数送还,这些年用掉的那些,也是为咱们尹家用的,折合现银给补上。”

    许氏轻声道。

    蒋家庄这边都愣住。

    大丫心里一紧,泪水倾泻而下,哭道:“我不要和离,我要见相公。娘,求求您了,让我见见相公。”

    蒋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大家都觉得有点儿丢人。

    红尘走过去,握住大丫的胳膊,拉着她回来,其实不该管,别人家的家务事,怎么管都不对。

    可这是大丫,红尘叫了一辈子姐姐的女人,上辈子她甚至不知道大丫和离过。等再知道消息以后,大丫人都早早没了,好像是得了大病。

    那时候,红尘恨死了顾氏。连带着也不愿意见蒋庄和大丫,等大丫一死,她心里也难受,可自身的各类麻烦纷至沓来,人都没了,她是一点儿办法没有。更不曾想,也许大丫之死还有别的什么缘故,只让人置办了些田产,还买了两个庄子给大姐的两个孩子,可是自始至终,她都没见过孩子们。

    说白了,上辈子从离开蒋家,红尘的生活,就再和这个蒋家上上下下,没有什么联系。

    “大丫姐,你吓到孩子了。”

    大丫猛地止住哭啼,一抽一抽的,把两个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孩子搂在怀里。

    红尘才道:“夫人,就算是要休妻,也该是尹家三郎亲自出面说清楚,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们夫妻多年,生育了两个孩子,总不能随随便便一纸和离书,连人都不见,就让大丫走人。”

    许氏看着红尘,神色有些凝重。

    这人的气质很重要,即使红尘穿着很寻常的衣服立在这儿,和周围的乡野村夫也有很大不同,至少许氏在她面前,就有点儿摆不起架子。

    “您是?”

    “我就是个路过打抱不平的闲人,您别管我是谁了,只看我是不是有理吧。”

    红尘轻声道。

    许氏叹了口气,迟疑了下,很温和地看了眼大丫:“你是好孩子,不是你对不起我们尹家,是尹家对不起你。”

    尹老爷皱眉,显然许氏说这种话,他不以为然,也不太高兴,可还是强忍着没阻止。

    “小三让个狐狸精迷住,私奔去了,临走给你留下休书,你回尹家找也没用,找不到的,大丫啊,拿了和离书走吧,你还年轻,再嫁人也不难,文文和圆圆你不用操心,那是我们尹家的骨肉,我会好好照顾他们,让他们成才,我们尹家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母子天性,泯灭不了,你要是想他们了,就来我这儿,我把你当亲闺女,你还是他们亲娘。”

    瞬间,大丫整个人都虚脱,红尘一把搂住她,蒋庄气得脸上通红,怒道:“大丫听我的话,咱们回家,像那种男人,不要也罢,回家爹给你找一个更好的。”

    说着,他拽着大丫转头就走。

    大丫还要说话,红尘搂住她,小声道:“先离开。”

    想了想,从怀里取出一颗种子,很随意地在土地上种了,一行人眼睁睁看着那种子生根发芽,绽放两朵雪白的花。

    她蹲下身,把其中一朵插在抱着大丫的腿不撒手的女孩子头上,道:“别摘下来,你娘就一直和你在一起。”

    至于另外一朵,直接塞大丫手里。

    这种花是很神奇的一种花,并蒂双生,能互相通信,不光是能说话,连人都能看得见。

    种出它来的那位大能,叫它什么电话虫。

    人家是发明人,想怎么命名就怎么命名,红尘就是觉得怪异,也没办法。

    为了更隐秘些,红尘让玉珏空间里的那些培植高手,帮忙调整了一下植物特性,只有接触花朵,才能通话。

    她做得轻轻松松,可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连那个一直趾高气扬,骄傲非常的尹家大姑奶奶。气焰也稍微收敛了些许。

    在大周,奇人异事的传闻很多,见过的可不多。

    灵师这种生物,他们到是时时听说。奈何即便亲眼见到,也没见哪个灵师能有这等驾驭植物的本事。

    不过,尹家这位大姑奶奶也就侧目了下,嘴角一挑,还是嗤笑道:“我看你这个女人还是少接触我们尹家的孩子。让别人知道,他们的娘只是一介村妇,斗大的字也不认识多少,还不得笑话他们?这龙生龙,凤生凤,村妇的孩子,可远比不上我们尹家的血脉让人待见。”

    大丫的脸上一白。

    红尘挑眉看了她一眼:“众所周知,我们大周开国太祖的娘,就是个打渔姑娘,按照现在的说法。那也是下九流的人物,咱们这位陛下的母亲,那也是个村妇,您这话,最好还是别传到宫里。”

    “你……”

    大姑奶奶的脸上一僵,气得向前冲了一步,许氏冷冷地瞟了她一眼,她张了张嘴,到底没发作,可看红尘的目光。那是冷的和刀子似的。

    红尘根本没在意,一甩袖子,推着一步三回头的大丫,和蒋家庄的人一块儿离去。

    大丫肯定不放心自己的骨肉。但现在什么都不清楚,她心里明白,尹家肯定不会让他们把孩子带走,当然,红尘要硬抢,也不是不行。可人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守规矩一点儿的好,大丫不是她,人家有自己的想法,你不能说觉得怎么样做,是对大丫好,就把自己的那些思想强加到对方的头上。

    “我不信我相公会和别的女人私奔。”

    一路回去,蒋庄阴沉着一张脸,大丫恍恍惚惚,呢喃,“我不是个不贤惠的,他要是……他要是……他也不会,他早说过,就想守着我一个人过日子,跟我过日子,那才是正经的日子,在尹家他就是奴才下人摆设,尹家不是他的家,为了我们的孩子,他就只守着我一个,外面的女人再好,长得就算比我漂亮,比我有才华,家里比我有钱有势,可那也是外面的女人,不是他的媳妇,他的媳妇只有我一个。我们才是一家子。”

    “那一年,我们回尹家过年,我住得不自在,屋子里烧的碳太多,热的气闷,尹家的新衣服我也穿不惯,穿在身上觉得跟没穿似的,还不敢摸,不敢随便坐,和妯娌们说话,我都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回头怕我男人笑话,没想到他偷偷在屋里,给我描眉画眼,画好了妆容,还拿各种漂亮衣服给我穿,不过只穿了一晚上,让他画下来好些,第二天那些衣服就换成我原来的样式,就是变得光鲜了一点儿,可还是我穿的那种,自在,他也不肯穿外人做的里衣,外人纳的鞋子,说嫌脏,也不舒服。”

    “我知道我男人好,他长得漂亮,会写字,一笔字能拿到街上卖钱了,脾气又温柔,见了我就笑,可他离了我不行,离了我就不自在,连饭都吃不香……”

    大丫呢喃自语。

    蒋庄闭了闭眼,眼泪都要落下来。

    他以前对这女婿,也是千万个满意,没有觉得哪儿不好。

    “这男人,怎么说变就变了。”

    红尘怔了怔,还是第一次知道大丫的婚姻生活是这样的,她印象里,大丫的男人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公子哥儿,庶出的,读了几年书,却没多大的本事。

    尹家本来也没打算让他有本事。

    那种公子哥儿,别说京城,随便什么地方一抓一大把,幸亏也无劣迹,按说和大丫不像一类人,日子却能过到一块儿,算是不错,她也不曾深究。

    现在听大丫的说法,是个大家族里的另类,也难怪大丫连儿女的话也不听,死活不愿意相信自家男人会有外心。

    红尘想了想:“不回蒋家庄,咱们找地方住下,看看情况。”

    蒋庄有点儿犹豫,只是他清楚红尘的眼光比他们要高远,既然是她说的,那也就应了。

    至于其他人,难得出来一次,花销都有别人负责,能多呆几日,大家还高兴。

    罗娘有眼色,直接定了大酒楼,一日三餐都在酒楼解决。住得地方就去赁了一个大宅院,足够跟来的蒋家庄大大小小的后生们住。

    闯入尹家,又狼狈而出,大丫出了一身虚汗。情况不太好,红尘用旧方子给她煮了参茶,用的参是老参的根须,极好,喝了一碗。发了一身汗,又灌了一碗安神汤,大丫就踏踏实实地睡过去。

    红尘也没闲着,直接去尹家附近兜了两圈,发掘出一堆探子,吩咐它们寻找尹三。

    最要紧的是尹三的下落,不当面问清楚,就永远不知道那个尹三是真变成个大混蛋,要休妻,还是另有隐情。

    又让罗娘在酒楼里打听打听最近都出了什么新鲜事。

    宣州是大城。和杞县那等小县城不一样,各种杂乱的消息一大堆。

    罗娘出去听了一顿饭的工夫,听回来的故事就够讲个一整夜的。什么张老员外死了,发妻发卖了小妾,可小妾口口声声告正室杀父,什么五天前蝶楼又有人争风吃醋,打架斗殴,还死了人,死的人还是个举人老爷,幸亏衙门那边够迅速。好像及时找到线索抓住了犯人,要不然读书人又得闹事。

    “也没听到什么有用的。”

    罗娘叹了口气。

    “嗯。”

    红尘闭了闭眼,随手拿出一支笔,在桌子上转了一圈儿。啪一声按住。

    “明天我去东边转转。”

    罗娘:“……这也是算卦?”

    红尘扬了扬手里的笔:“你说是就是吧。”

    罗娘心里嘀咕,还真没听说过这么算命的,但既然是他们家小姐做出来,想必真是灵验。

    “那支笔也许是件法器?”

    罗娘看红尘很随意地把笔扔回笔筒,小心地捡起来,擦了擦。想了想,还是替她放在宝盒里收了。

    这宝盒是紫竹所制作,还是红尘亲手所做,罗娘平时就拿来存放自家小姐不大用,也不太在意的‘法器’,像小姐随手拿来占卜的铜钱,扔在一边忘记的黄符,还有像今天这样,用过一次就扔下的灵笔……

    别看这些东西,自家小姐不常用,但有一回罗娘在外面不小心提了一句,有很多豪富人家想要重金买一两样,甚至还为此遭了两回贼,也幸亏家里机关厉害,护卫也强,要不然说不得真让偷了去。

    铁牛戳在门口,伸了下手,眨了眨眼,还是没好意思把自己的笔给要回来。

    算了,一会儿去笔墨铺子那边再买一支,也许人家罗娘喜欢呢,要不也给她买一支?

    刚才铁牛负责给正经的郡主车驾那边写信,有几个字拿不准,就拎过来问小姐,顺手把笔落下,没成想这一落下,看样子就再也拿不回去。

    红尘出了门,果然向东,一路就走到县衙后门,左右看了看,揣了块儿银子塞给门子,眯着眼一笑:“麻烦,我想探探监。”

    那门子一捏银子,脸上就露出点儿笑模样。

    这天下的衙门都一个德性,小吏们拿银子不容易,都贪,红尘一小姑娘要探监,又给钱大方,那肯定没什么问题。

    一路塞银子,半点儿没耽误,红尘就进了监牢,什么未经判决,不得探视的规矩,形同虚设。

    就这种衙门,冤假错案能少得了?怪不得老话说,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红尘摇了摇头,敲了下门。

    里头坐着的年轻男子,有气无力地看了她一眼,登时坐直了身子:“你是……二丫妹子?”

    “红尘,我现在叫红尘。”

    红尘叹了口气。

    那男子第一反应,扑过去紧紧张张地道:“你怎么进来了?大丫知道了?”

    “还没。”

    红尘从袖子里取出一条雪白的帕子搁在地上,慢慢盘膝坐下。

    那男子闻言松了口气:“大牢阴冷,你一小姑娘赶紧出去吧,别在这地方久待,还有,千万别和大丫提我,我那庄子和地,都让她卖了吧,她一个女人,脑子笨,也经营不好,非让人骗了不可,将来她要嫁人,那就是她的嫁妆,要是找不到好人家,还有文文和圆圆呢,我跟我爹说了,要是大丫不打算嫁了,就让俩孩子跟她过……”

    红尘:“……”

    这两口子怪不得能好成一个人似的,都是话唠,还是糊涂虫。(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翻供
    &bp;&bp;&bp;&bp;“尹三啊尹三。”

    红尘吐出口气。

    别管后面还有多大的麻烦,反正只要知道这家伙心里惦记着大丫,一心一意为大丫着想就比什么都好。

    感情问题,外人无法解决,可除了涉及到人心的这些事儿,其它的总会有办法。

    “你把大丫休了,还操这个心做什么?”

    红尘哭笑不得。

    尹三登时低下头,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良久,才呢喃:“我杀了人……”

    他杀了人。

    红尘吐出口气,专门去探听了下,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就是那日蝶楼,宣州花魁吕凤仙当众表演凤舞,吸引得满宣州的男人们都过来看,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外地一客商就和人起了冲突,还让人在后心扎了一刀,死得不能再死。

    最后查出来凶手就是尹三。

    “大丫还年轻,不能为了我熬着。”尹三面无表情,目光晶莹,瞧着到像是自己做出多大牺牲似的。

    红尘简直无语。

    “所以你觉得,写封休书,休了妻子,就很伟大,很为她着想?”

    好吧,红尘都觉得大丫踹了他算了,要是大丫是个独立性强的女子的话。

    问题是,大丫那性子,让她离开丈夫,说不定转头安排好孩子就去跳河。

    还有尹家的那一家子,尹三去指望一下他那位嫡母还差不多,他竟把事儿交给他亲爹,那还能有好?

    “你那点儿家产,那是尹家的,大丫都被休了,你还指望她能得到多少?能把嫁妆拿走,是尹家看重自己的脸面,至于孩子,更别指望,要是没了你。你那闺女和小子,恐怕终其一生也见不到大丫,他们娘三个还不知落到何等下场!”

    说完,红尘甩袖便走。

    尹三愣了半天。扑过去撞在了木栏上。

    红尘回家也没瞒着大丫,她比男人更了解女人,要是尹三当真不要她,那自家这位便宜姐姐的下半生,恐怕就要陷入绝望的深渊里去。说不定还会有各种后遗症。

    但是像现在这样,自家男人杀人入狱,当然也是晴天霹雳,但那是不可抗力的因素,总要好得多。

    “……为了个花魁,争风吃醋甚至杀人,他什么东西。”

    蒋庄先是一愣,随即更为大怒。

    大丫脸色苍白,好半晌才道:“那,那岂不是要砍头?相公会死吗?”

    “杀人者死。”

    红尘板起脸。“如果他真的杀了人,我不会救他,要是救他就是作孽,灵师作孽,可比普通人更惨,普通人的罪孽下了地府才会被清算,可我们,却不知什么时候就要因为自己做的错事,落到万劫不复的地步去。”

    扑通,大丫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喘息了半天,站起身就要出门。

    “我要去看他。”

    这会儿大丫是完全顾不上想自己男人去蝶楼做什么,那种地方,文人骚客本来就常常去。尹三自己也时常做一些倒卖的小生意,还有一间铺子,是他这几年自己攒下银钱置办的,寻常出外应酬,到也不是没有。

    就是红尘,知道尹三去蝶楼。最多也就翻个白眼,骂一句男人的劣根性,不会太当回事儿。

    文人墨客求风雅,那份风雅,都是要女人来陪衬,要是天下的男人没这份色心,蝶楼也不会发展这么快,规模这么大,还闹得这般无孔不入。

    大丫一出去,蒋庄也跺跺脚跟了出去。

    红尘就没跟着凑热闹,反正宣州还算太平,蒋庄也是经验丰富的,去大牢肯定知道贿赂贿赂人家牢头。

    临走,罗娘还塞了个银袋儿给他,里面装了好些碎银。足够把整座大牢上上下下都打点一遍,让那个尹三舒舒坦坦地……呆到案子审结秋后处斩。

    大周在这方面,法律堪称严苛,几乎比得上大雍了,就算是权贵子弟杀了人,交纳大笔罚金赎罪,最后最轻的结果,也得落一个流放三千里。

    像尹三这等人,杀人偿命,那是必死无疑。

    一直到半夜,大丫和蒋庄才返回。

    蒋庄累得不行,去要了一桌子菜,又弄了两斤酒,全都吃完喝完,这才休息。

    大丫却是满脸愁容,木木愣愣。

    一连好几日,蒋庄和大丫吵架吵得不可开交,大丫要把自己的嫁妆,金银首饰什么的都给卖了,用来救尹三。

    不止如此,她还跑到尹家,求尹三的嫡母把尹三留给她的庄子和田地卖了,还有那个铺子,地段不错,算是旺铺。

    尹家那位夫人许氏到是个拎得清的,一知道那些东西居然让尹老爷收了去,就把东西折算成现银,补给了大丫,只是叮嘱她不要乱花,想一想自己。

    可大丫要是非得拿出去让银子打了水漂,许氏也不会管,尹三又不是她亲生的,她没那么多善心。

    大丫是每日一大早就出门,也不知道去干什么,大把大把的银子花出去,看样子是下定决心,一定要救尹三了。

    蒋庄只当她在做梦,劝了好几次,怎么劝她都不听,气得蒋庄差点儿把她轰出家门!

    “我现在就去牢里剁了尹三那混蛋,看你还闹不闹!”

    自家的笨闺女一整天不吃饭,饿得和鬼差不多,蒋庄哄了几句,半点儿用没有,也气急败坏。

    红尘叹了口气,她这位蒋爹爹可是个性子稳重的,平日里为人做事,能让一步,就让一步,从来与人为善,待孩子们也温和,现在能说出这种话,想来确实气坏了。

    这日,难得下了一天雨,天气凉爽。

    大丫又是一整天不见人影。

    红尘她们到已经习惯,因为有蒋家庄的后生仔轮流跟,到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早早就回房间休息。

    月上中天,梦正好,脸颊上忽然有冰冰凉凉的触感,正是青锋在她耳朵边散发冷气。

    说起来,最近青锋越来越灵动。这把匕首,是红尘第一个法器,也是跟她时间最长,她耗费的灵力最多。偏偏最难生成灵智的一个,到现在还只有懵懵懂懂的意识,甚至无法交流。

    不过这几天,到有点儿不同,只是它一不同。就开始调皮,喜欢贴着人,动不动就钻到衣服里面,挨着肌肤才肯安生。

    红尘叹了口气,捏住青锋,随手把它按回枕头底下,点亮了灯烛,把门推开。

    大丫和游魂似的,在门口立着,耷拉着脑袋。恍恍惚惚,宛如梦游。

    红尘牵着她的手,领着她近来,沏热茶一杯,叹道:“这可不行,你得定定神。”

    伸手在她的太阳穴上按了按,大丫觉得脑子一清,张了张嘴:“一定是哪里弄错了,我相公不会杀人。”

    红尘眨眨眼,干脆扶着她在自己窗边的软榻上躺下。

    大丫揪住她的袖子,泪水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没一会儿袖子就湿乎乎一片。

    哄着她睡过去。

    罗娘过来翻了条毯子给大丫盖上。

    红尘懒洋洋地站起来,坐到桌边。敲了敲茶杯,若有所思:“尹三那人,大嘴,唇厚,面颊丰满,嘴唇两端下垂。我看他为人大方,性情稳重,有包容心,不像是个会杀人的。不过他奸门暗青,的确是有牢狱之灾,整体看来,到有可能是被人所累。”

    罗娘眨了眨眼,低声道:“小姐的意思,那尹三没杀人?可他不是自己都认罪了?衙门那边这两日就要升堂。”

    “那也不一定。”

    红尘叹了口气,“面相毕竟只是一种大可能,有些人面相极好,是忠厚老实的,可偏偏也能犯下大罪,这谁也说不清楚,不过,到是值得再查一查。”

    毕竟是大丫的男人,看在大丫和孩子们的份上,该做的还是做得周全为好。

    第二日,红尘带着大丫又去了一趟大牢。

    那两口子凄凄惨惨拉着手,默默垂泪,红尘让罗娘把大丫拖到一边,看着日益憔悴不堪,哪怕如今伙食大好,也免不了消瘦的尹三,目光闪了闪,一转念,皮笑肉不笑地道:“你杀了人,我救不了你,到时候大丫也完了,她的性子你该知道,哪怕有孩子,也绝不可能独活,到时候我把她的尸体埋蒋家祖坟里,你就放心,只当她是未嫁女,就算没有儿女的香火,蒋家逢年过节,也能给她分点儿残羹冷炙,至于你,想来尹家是要脸面的,即便是被斩首示众,也不至于让你曝尸荒野,自会找人收敛,那就不关蒋家的事儿了。”

    大丫坐在地上,捂住脸,低声呜咽:“相公!你要是死了,我也绝不能独活。”

    尹三吓了一跳,咬牙切齿:“胡说什么,孩子怎么办?”

    “有我在,孩子更不好过,咱们娘虽然不会多看顾他们,可娘也不是狠心肠的,会给他们一条活路。”

    大丫的嘴唇青白,猛地抬头,“你要是死,我在这世上也没什么活头,大不了一起去,共度奈何桥,来世再做夫妻。”

    红尘哭笑不得:“下辈子还不定能不能当人,先别急着缘许三生。”

    尹三根本没听见,只盯着妻子,看了许久,脸色一点点变得惨白,这么长时间,饱受煎熬,如今又见妻子并没有像他想的那般,得到很好的照顾,还要……

    他也终究还是支持不住,嚎啕大哭。

    “不是我……是我二哥,我,我不能不替他认了这罪,要不然我和大丫也在宣州活不下去了,而且他们答应,要让我娘葬在尹家祖坟里,也会照顾大丫和两个孩子,我也不是为了什么孝顺虚名,只是我爹那性子,我要不答应,他真能让我们一家四口生不如死……”

    红尘吐出口气,苦笑摇头:“真没意思!”

    还以为是个不俗之人,原来也这般俗气。

    只是世间都是俗人,她也一样,做任何事都无法随心所欲,诸般顾忌在所难免。

    大丫却是整个人都傻了,一把抓住丈夫的手:“什么?你怎么这么傻,这等杀人的罪名,也能随便认的吗?”

    说着,她就转头看向红尘,目光含悲。“红尘,我的脑子一片混乱,真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你这次要帮帮我。你要是不帮我,我也不知道该去求谁?”

    她这些日子上下打点,可连正经的县太爷都见不到,也没人能去托付。

    蒋家世世代代都是平头百姓,找不到任何可以依靠的人。

    红尘叹了口气。瞪了尹三一眼:“你老老实实翻供,把真实情况告诉那位县太爷,你们这位知县的吏部考核,年年是中等,不算多聪明,可也不是严酷之人,还能打交道。”

    尹三欲言又止,小声道:“大姑奶奶发了话,尹家下一任当家是我二哥,我二哥不能有事……她。她可是……”

    红尘翻了个白眼,根本不听完,拖着大丫硬是把她拖走:“你要是怕,那就去死。”

    一出大牢的门,大丫就狂奔。

    红尘摇了摇头,骑着马追上去,一把将她提溜到马背上。

    大丫咬着牙指路:“老二这会儿肯定在如意楼盘账,我一定要去问清楚。”

    红尘叹气——这难道还能问出花样来?

    如意楼里,尹二果然在,就在大堂里坐着。

    掌柜低眉顺眼地立在眼前。脸上略带了几分忧愁,小声道:“少爷,童老板那是咱们尹家的老搭档,这都三十多年。咱家的糖都是从他那进货,这,这忽然换人,不大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

    尹二一笑,“别人的便宜一成,咱们我们不要便宜货。非要贵的?”

    掌柜顿时苦了脸,还没说话,大丫就气喘吁吁地冲进门,掌柜连忙迎了迎,一见是大丫,显见是认识,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该叫什么。

    大丫推开他,站在尹二面前,瑟缩了下,却努力抬头,怒道:“你马上去自首!”

    红尘:“……”这家伙在这儿之前,恐怕还以为尹三会缄默不言,现在可好……不过打草惊蛇,也不一定就不行。

    尹二瞳孔收缩,他这一张脸,长得比尹三俊美得多,而且衣着打扮十分讲究,气色端正,只是眉眼间有些戾气,面上却笑起来:“原来是蒋姑娘,您这是什么话?我怎么听不懂?”

    “你……我告诉你,我知道我相公不会杀人,你才是凶手,我都知道了,我相公也不会给你顶罪,你,你要是还不想死,赶紧去自首,说不定县太爷会从轻发落!”

    大丫可能一辈子也没有这般气势汹汹过。

    尹二冷下脸,皱眉:“原来是过来撒泼的,你若是再胡说八道,败坏我的名声……”

    他低下头,小声道,“你的儿子和女儿,可都在我们尹家。”

    声音滑腻腻,犹如毒蛇吐信。

    大丫登时脸上一白,惊恐莫名。

    “来人,把她给我赶出去。”

    红尘冷笑:“不劳费心。”

    拉住大丫的腰,拎着她出去,出了门就叹气:“一个铁牛不够用啊。”

    尹三得保护。

    那俩小的也得看护。

    五日后。

    尹宅。

    一个黑脸的小厮偷偷摸摸进了芙蓉院,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这才敲了敲二少爷的房门。

    许氏管家很是严谨,不过二少爷已经开始跟着老爷打点外面的生意,又是男人,在外面自然有应酬,许氏也不会事事都去盯着,事实上,他不大管家里的两个儿子。

    自从唯一的嫡子病死之后,许氏的心就淡了,大周以孝治天下,反正别管以后尹家归了谁,在她面前都要恭恭敬敬,既然如此,她就安安生生地享自己的福,何苦多思多虑?

    换了年轻的时候,那帮下人在她面前弄鬼,那都是找死。

    小厮四下里看了看,大门一开,滋溜一下就钻进去,冲着二少爷一揖:“少爷,衙门那边果然出了岔子,那小子确实翻了供,衙门那边儿看得太紧,县令不是好应付的,真做不掉他。”

    尹家二少尹德慢慢从椅子上站起,听了那小厮的话,他慢慢收紧手指,硬生生把茶杯攥碎,吐出口气:“去见大姑奶奶。”

    说起来,这位大姑奶奶还是长辈。按照辈分,尹二,尹三,都要喊她一声姑奶奶。连尹老爷都要喊他姑姑,可夫人许氏这边,却不能这么论。

    许氏和大姑奶奶的姐姐乃是同门,都是大儒葛先生的入室弟子,所以哪怕在尹家。许氏也和其他尹家人不同,叫大姑奶奶为妹妹。

    葛先生乃是大周唯一一个真正有教无类的先生,听说他老人家不光收下女徒弟做入室弟子,还有一只野狗,一头牛,一只仙鹤,一个北燕来的杀手刺客,都是他的弟子,还不是那等只挂了个名号的,他是真心实意来教导这些……呃。弟子们。

    论神奇,葛先生恐怕比鬼谷先生还要神些。

    不过红尘当年听了传闻,就觉得这位大儒恐怕有病,后来这辈子得了玉珏空间,偶尔想起来,到觉得那个什么幻想症之类的,应该和他挺对应的。

    当然,前提是葛先生不是像她一样,能和那些狗,牛之类的东西交流。若是真能交流,收徒到是正常事儿。

    尹家的大姑奶奶到不是葛先生的弟子,只是她当年曾经跟她姐姐住了一段时日,和许氏的关系也亲密。后来寡居回了尹家,带着两个女儿,也很得许氏照顾,关系极好,当然,也有一点儿怕她。

    这日。正是衙门升堂的日子,她也没睡踏实,一早就醒了,不多时外头敲门。

    尹二一进来,扑通一声,跪下磕头,泪流满面。

    大姑奶奶看了他一眼,顿时就知道出了变故,也懒得问,皱起眉:“行了,什么德性,起来。我保你平安无事。”

    她心里,尹二就和尹三不同,在许氏面前晨昏定省,规规矩矩,为人也比较会装,尹老爷还给他机会,就显得很有才华,都把人培养好了,就是下一任尹家的家主。

    她可是要在尹家养老的,将来女儿要是有出头之日,娘家就是尹家,这属于大靠山,可不能乱了,尹三那是个养不熟的,根本指望不上。

    为了尹家,尹三牺牲一下,也无不可。

    “只要你一口咬定,那日陪我诵经,根本没出门就行了,尹二翻供又怎样,难道衙门除了那把匕首,还能找出像样的证据?你也是白痴,和人争执就算了,还一时冲动动了刀子,用的还是那一把,你可真有出息!”

    尹二耷拉着脑袋不敢说话,心到是静了许多。

    还不到晌午,衙门就来了人,要传尹二去大堂,尹二吐出口气,虽然早有准备,还是有些紧张,慢慢吞吞站起来。

    他一路到了县衙,进门就见左边跪着尹三,右边跪着死的那个张姓客商的大儿子。

    大堂之上,肃杀之气弥漫。

    尹二深吸了口气,镇定下来,只听县太爷一拍惊堂木,冷声道:“堂下何人,报上名来。”

    “小民尹德。”

    之后就是很普通的问题,尹二通通推个干净,直言根本不认识那什么死者。

    尹三咬着牙,脸都红了,一字一顿地道:“二哥,那日是你痛哭流涕,说尹家不能没有你,有一桩很要紧的生意,如果失败,尹家就完了,你不能出事,又发誓会照顾我妻子和孩子,我才替你来顶罪,为此还和我交换了咱们尹家子的贴身匕首,但现在我想通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我也有妻儿在,不能为你死,这么做,也对死者不公平,你一向是君子,为何不能坦然面对?”

    尹二面上一冷,他也有点儿后悔,当初就不该由着爹的性子,真让那个村姑回娘家,还这么急着送什么休书,到让他们察觉出问题,闹出是非。

    如果关家里让她病几个月,一个出嫁女,不逢年过节的,难道娘家还会来看?这事儿了了,尘埃落定,岂不是更好?

    只是后悔也没有用,他的面色阴沉,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三弟你太不像话,怎能为了活命就攀扯兄长?我向来洁身自好,从不去蝶楼那等地方,那一日,我更是陪着大姑奶奶诵经来着,整日不曾离开家门一步,你可不能随意冤枉人!我还想说你,竟用爹爹赐的匕首杀人,实在污我尹家门风。”

    “你……”

    双方争执不休,偏偏蝶楼那儿虽然很热闹,可当日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花魁身上,谁有工夫去看底下的人,尹二还要颜面,化妆了一番,穿戴头型都有所变化,再说,两兄弟怎么也是兄弟,说不像,也有个六七分的相似,便是有目击者,大晚上的也不一定能分得清。

    县令也挠头,正发愁,就听堂外有人道:“哎,现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人,您现在手里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证据不是那把凶器,刻着尹家标识的匕首,不如就问一问凶器如何?看看它的主人究竟是谁?”(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贵人?
    &bp;&bp;&bp;&bp;众人都一惊,猛然回头,这才看到大堂外看热闹的百姓中,走出来三个人。

    一个漂亮的女子,眉目宛然,容色绝伦,还有一身量极高的大汉,瞧着很年轻,面相憨厚,另外一个低眉顺眼立着的是个十八九岁的姑娘,打扮的像下人,衣饰到也精致。

    大家粗粗一看,到觉得这三个人很平常,宣州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也就是那女孩子的模样,但仔细一看,又觉得怪异,那些大家千金,呼奴使婢,一出门都带着婆子,丫鬟,下人一大堆,可他们只有三人,气势居然只高不低,实在奇怪。

    三人慢慢走进大堂。

    县令皱了皱眉,一时间竟忘了阻止。

    “怎么样?审问一下匕首,一切就都清清楚楚,人会撒谎,匕首总不会说谎话。”

    红尘又笑道。

    “哼,一个物件,你想怎么审,它会说话不成?”

    立在躺上的尹二没开口,外面尹家大姑奶奶扶着个丫鬟的手,慢吞吞进门,嗤笑道。

    其他人也哄笑。

    外面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那些老百姓,更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还有人招呼别人来看热闹。

    哪怕是宣州,日子过得也无趣,有个新鲜事儿出来,围观者甚众。

    红尘莞尔,瞥了她一眼:“匕首怎么就不能说话了?当年葛师和宗师黎涛在雪山论道,负责斟茶倒水的,就是葛师的高徒,一条九节鞭,既然九节鞭都能伺候人,匕首说话,也是常事。”

    大姑奶奶一惊,猛地回头看向红尘,脸色都有些变:“你还知道葛师?”

    “有教无类葛大师,还有谁能不知道?”

    红尘失笑。不管这位大姑奶奶,轻声道。

    听他们的对话还真有点儿奇怪,又听说了这等奇人异事,老百姓们跟着起哄。

    “真有九节鞭能斟茶倒水?这小姑娘说的很像那么一回事儿。”

    “那可有意思。我只听说过动物之类,像什么狐狸,黄鼠狼,甚至蝙蝠之类能成精,这会干活的九节鞭确实没见过。”

    “没听人家说。要审问凶器,或许咱们今天能看个新鲜!”

    老百姓们都是说笑,调侃而已,一时间公堂不像公堂,到像菜市场。

    县令摇了摇头,一拍惊堂木,高声呼道:“肃静,肃静!”

    官老爷的官威不小,众人渐渐安静。

    红尘也抬头去看那位县令大人。

    他年纪不轻了,有五十岁上下。按照常理,大概一辈子也就是个县令,熬到致仕无功无过,也许还能提个一级半级的,从六品或者六品。

    从京城出来之前,红尘就把杞县附近的州郡都查了查,尤其是那些官员,大体情况也分析了下,宣州不在她最关注的范围内,只是大丫的夫家是宣州人。她也把宣州几个县,还有州府的情况弄得很清楚。

    宣州上阳县县令崔伍,附廓宣州,和州府就隔着半条街。日子自然不算特别好过,这位县令的脑子也一般,就是个寻常永禄官员,最大的好处还是他不够坏。

    看那些吏部考核一类,他手底下结的案子,尤其是杀人案一类的情节恶劣。犯人要判处死刑的案件,通常都很谨慎,从没有像别的才华出众的官员一般,有什么案子,三下五除二都给清算干净了,他也每日辛辛苦苦,结案时却比别人慢上一倍。

    好些受害者家属什么的,都忍不住抱怨,毕竟他们都想着要早点儿报仇雪恨,可相对的,红尘却看重他的稳重和谨慎,当官的判决下来,那就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一个家庭,如果不够谨慎胆小,一个县令是真有能力灭人满门。

    红尘看着崔伍,再一次拜了拜,高声道:“还请大人让凶器上堂说话。”

    崔伍脸上也露出几分哭笑不得,不过果真没像别的官员一样,直接把她当成捣乱的给轰出去了事。

    这人的性子正是如此,做什么事儿都不着急。

    “也好,取证物上来。”

    不多时,衙役就拿着木盘,托着那把凶器上堂。

    “呜呜,爹,你死得好冤枉!”

    被害者的儿子忍不住啜泣不已,捂着脸呜呜咽咽,哭得简直要昏死过去。

    凶器是取上来了,就放在地上。

    那个儿子一看便咬牙切齿,满心愤恨。

    县令叹气:“你们都看看,此物正是杀人凶器,上面刻了尹家字样,已经请尹家族长辨认,确凿无疑,只是上面的名字已经模糊,无法修复,但世上唯有你们三个兄弟能有,大公子早年夭折,匕首也陪葬而去,世间只剩两把。”

    尹二登时取出自己怀中的匕首呈上:“回禀大人,小人的匕首并未遗失。”

    尹三脸色大变,怒道:“那明明是我的!”

    红尘不等他们继续争执,就道:“大人,还请审问凶器,问它究竟属于谁!”

    县令一怔。

    尹二冷笑:“装神弄鬼!”

    大姑奶奶也道:“我到看你能耍出什么花样,以为看几本公案类的话本,便能充断案能人不成,前朝到有断案高手,审问鸡鸭,大刑伺候,看其粪便能得知主人是谁,可现在在这儿的是个死物,你还能让它开口说话?如果是想玩戏法骗人,那最好小心些,大人明察秋毫,我们也不是瞎子,没那么容易!”

    外面的老百姓恍然,他们都见识不广,也不知道曾经有什么神奇的断案手段,但这么一听,也能明白,或许那位小姑娘是想用一些诈术。

    尹家也算是书香门第,女子也读书很多,这位大姑奶奶别看表现得很不成熟,也是个饱读诗书的。

    她扫了红尘一眼,做出一副我已经料到一切,你耍不了花样的表情,却暗自瞪了尹二一眼,高声道:“真凶必是尹三无疑,我可以作证,尹二案发之时。和我在一起。”

    这是提醒,别管红尘说什么,他只管咬死就好。

    尹三的脸色微变,心下担忧。他也不知道这位妻妹究竟要做什么……难免不安。

    红尘一笑,转头看了眼已经听傻了的罗娘:“听见没,不能把世人当傻子看待,世间能人众多,前朝有官员曾借助审问一块儿大青石。把一些寻衅滋事的流氓教训一顿,碰见聪明人,忽悠人的手段的确不能用,好在我是灵师,不是聪明人,也不懂什么计策,现在我说让匕首辨认主人,它就不敢不辨。”

    说完,一抬头,看向县令:“请大人问案。”

    众人目瞪口呆。

    这女子好生自信!

    不过大部分人都觉得荒唐得很。纯粹看热闹,那尹二更是翻了个白眼,一脸不屑。

    县令摇了摇头,也不知怎么的,一看那小女子的眼睛,他竟然也有了兴致,还真一本正经地拍了拍惊堂木,公事公办地呵道:“你这匕首,从实招来,是谁指使你杀死张全的?”

    ……

    理所当然。一片静默。

    众人轻轻吐出口气,啼笑皆非,也不知为何,刚才居然都忍不住看那匕首。好像那东西真能开口说话一般。

    大姑奶奶嗤笑,哼了哼。

    尹二更是大笑出声,一边笑一边摇头:“我替它答了吧,那肯定是尹贤的,自己的东西,他还认不出来不成?”

    红尘毫不理会。走过去居高临下,看着那匕首,顺手接过罗娘递过来的包袱,冷声道:“你的嘴到是够硬的,也罢,不见棺材不掉泪,我就关你小黑屋,让你尝尝滋味。”

    说着,她俯下身,解开包袱皮。

    一瞬间,所有人倒抽了一口冷气。

    那是一个羊脂白玉的玉盒,虽然是素色的,瞧着并不怎么奢侈,但这么大一块儿,恐怕只有京城权贵人家和皇宫里才能见得到,区区一宣州,实难容纳如此宝物。

    红尘随手打开盖子,捡起那匕首塞进去,嗡嗡,也不知是不是众人的错觉,有那么一瞬间,好像听到匕首的鸣叫。

    刚一放进去,盒盖尚未盖上,嗖一声,匕首凭空而起,蹭一下飞到尹二的面前,寒光凛冽,照亮了他的眉眼。

    众人:“……”

    尹二被吓得扑通一声,摔倒,那匕首也跟着向下飞了飞,还是在他眼前打转。

    “你,你刷什么鬼把戏?”

    尹二的声音颤抖,艰涩的厉害。

    红尘笑了笑:“什么叫把戏,我看是这匕首想开了,懂事儿了,决定招供,大人,您再问一问如何?”

    县令也头大,迷迷瞪瞪,可他为官多年,也是难得碰上这种奇事,说不定能上史书,脑子一热,就果然朗声道:“躺下凶器,从实招来,你的主人是谁?”

    话音未落,就见那匕首一晃,冲着尹二点了点,还一下子向前冲,几下在他的衣服上划出一个字——‘主’!

    显然是认了他是主人。

    在场的人,连同外头的百姓,全都傻了,目瞪口呆。

    大姑奶奶也脸色苍白,瞠目结舌:“荒……荒唐,大人,世上焉有此理?一个匕首也能指正人的?”

    “好吧,就算匕首不能指正人好了。”

    红尘不以为意,轻声笑了笑,随即板起脸,目光轻轻地落在那位大姑奶奶身上,“杀人案当日是六月十一,这位夫人,你傍晚就去蝶双飞茶楼与人密谈了整整三个时辰,要不要我真把证人找到公堂上对峙?”

    大姑奶奶瞳孔收缩,却是低下头,轻声道:“是我记错了……”

    蝶双飞是个茶楼,但和别的茶楼不同,十分注重保密,所有的包间都不允许除了客人之外的人踏入一步,一般谈个生意,必须保密的那种,很多客人都愿意去那儿。

    这位要是去那地方谈事儿,说不定是不足为外人道的,不过她这么干脆利落地服软,想来这事儿还不小。

    “看来这位夫人不适合当证人,要是动不动就记错什么,恐怕县太爷也不能信您了。”

    红尘叹道。

    尹二脸色大变,不敢置信地抬头。

    县令想了想,没再继续审问,退堂了。

    不过,这件事几乎成了定局。县太爷是个谨慎人,此时还不会把尹三给放掉,而且就算他没杀人,为人顶罪。欺骗官府,也是个罪名,怕是要交一笔罚款才能免除牢狱之灾。

    这杀人案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认真去查,就没有查不出真凶的道理。此时的危险,不过在于尹三认罪认得太快,衙门那边没有心思去深入。

    红尘离了衙门,没和蒋庄他们回去,大丫还是整个人还是迷迷糊糊的,一早让她爹给拖回家休息。

    “小姐?”

    罗娘取出一把伞撑开。

    天上落了细雨。

    “去尹家。”

    红尘吐出口气,“也是该帮大丫姐把文文和圆圆给接回来了。”

    万一那个尹老爷脑子有坑,狗急跳墙,真像尹二说的那般拿孩子威胁尹三,那可是个麻烦事儿。

    事实证明。红尘想得可能不错,不过尹家还有一个有理智的人在,她去的时候,许氏把两个孩子拘在身边,正让他们描红,这俩孩子奶娘,嬷嬷根本带不了,一个劲哭闹,可在许氏身边却老老实实。

    有些人,天生就能降服住任何小魔头。

    红尘递了帖子进去。许氏推脱略染风寒,不能见客,就让那位大姑奶奶把孩子送了出来。

    “我姐好心肠,哪怕是个被休的女人。可到底是孩子亲娘,愿意见就让她看看,这俩孩子说到底都是我们尹家的种,她也只能看看了。”

    大姑奶奶冷笑。

    红尘一听,就从她的话里听出点儿别样滋味,到不和她这时候做口舌之争。孩子先带回去。

    第二日,衙门就把尹三给放了。

    这一回县令到是效率很高的样子,可见他也不是真的笨蛋。

    杀人凶手是尹德确认无疑,当堂宣判,秋后问斩,尹家花了大量的银子打点,但这是杀人罪,尹家又还没脸面去求陛下金口玉言特赦,那怕是死定了。

    尹三一回来,大丫牵着两个孩子扑出去,一家四口直接在酒楼门口抱头痛哭,如获新生。

    蒋家庄的人都围过来,也是高高兴兴。

    围观的人不禁感叹,这一帮人,明明看着是乡下来的粗汉村姑,没成想竟把尹家都给搅合得焦头烂额,还把案子翻了,了不得!

    这件案子怎么说也很是新奇,消息灵通的一早打探清楚。

    正说话,外面浩浩汤汤来了一群人。

    红尘扫了一眼,叹气:“有点儿麻烦。”

    一看便知道,坐着软轿来的是那位皇亲国戚,大姑奶奶,还有尹家的大管家。

    尹老爷到没露面。

    那位大姑奶奶一来,只当没看见红尘他们这一群人,不多时,呼啦啦,宣州府知府,带着一帮子官员都出迎。

    知府满面堆笑:“恕罪恕罪,肖某早该拜会吴夫人,只是怕扰了夫人的清净,这才迟迟不至。”

    大姑奶奶扬了扬眉:“我哪有什么清净,一天到晚的为些乱七八糟的事儿操心。”

    二人寒暄,周围的人都一愣。

    那可是知府!

    在宣州,知府就是土皇帝,一开始说闲话的都闭了嘴,连尹三和大丫周围的人都散了散。

    连蒋家那些人,心里也直嘀咕。

    大姑奶奶说了几句,这才转头扫了尹三一眼,冷笑:“你面子不小,让我亲自过来接,接上你孩子这就跟我走吧。”

    尹三一哆嗦,咬牙,这次回去必然会受罚。

    可他是尹家人,尹老爷是他爹,就算成立亲分府别居,那他也是尹家的人,何况看这大姑奶奶的威势,怕整个宣州没人敢不给她面子,今天要不回去,一个忤逆不孝的罪名压下来,还不知会出什么乱子。

    “大丫别怕,我们先去拜见爹娘。”

    大丫摇了摇头:“我不怕。”

    尹三一手揽着妻子,一手抱着儿子,大丫拉着女儿的手,便要回去。

    大姑奶奶到是笑起来:“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的像什么话,贤哥儿,你可别忘了,现在这个女人和咱们尹家没有关系,休书都写了,宗族族老做的见证。怎么,你还想坏了人家的名声?让她来咱们尹家做个小妾?”

    她一扬眉,上下打量了下大丫,“到也不是不行。先把身契给签了再说,我们贤哥还没娶正妻的,不需要良妾。”

    大丫整个人都傻住。

    尹三脸色涨红:“休妻是权宜之计,并非我的本心,那不作数!”

    “怎么不作数?”

    大姑奶奶冷笑。“休书已经写了,她不再是尹家的人。”

    “我重新娶她!”尹三看大丫的脸色灰白,心下更痛,连忙攥紧她的手,“别怕,大不了咱们再成一次亲,你再当一回新娘子。”

    大丫微微一笑,脸上也浮现出一抹红晕。

    大姑奶奶捂住嘴唇:“你是该娶亲了,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到知道一门好亲,知府大人的外甥女,二十有五,温柔可人,就请知府做个大媒,让你爹娘给你娶回家,如何?”

    知府大笑道:“既然夫人发话,肖某莫敢不从。”

    大丫整个人一软,尹三一把捞住,脸色骤变。

    红尘摇了摇头。从头到尾,那位大姑奶奶只当她不存在,眨了眨眼,轻声笑起来:“我看知府大人您是没有保媒的命。最好小心一点儿。”

    知府一愣,转头看她。

    红尘一本正经地道:“我可不是吓唬你,就在刚才,你的嘴角忽然转青,还是急转,今日之内。必然有伤灾,万望小心。”

    “危言耸听。”

    知府皱眉,显然对这些神棍很是不感冒,他每次出门,前呼后拥,护卫一大堆,宣州又太平,能有什么伤灾,扭头对着那位夫人笑道,“夫人,我那外甥女嫁到尹家,您可要关照一二,她性子娇气了些,却是个好孩子。”

    “娇气才好,那是大家做派,又不是那等村妇,谁家的女儿不娇养?”

    知府闻言高兴起来,笑得前仰后合,正笑着,头顶上不知道从哪儿飞来一群鸟,鸟粪飞溅,正好溅到他头发上,他有点儿洁癖,恶心地本能向后一退,脚下却踩到一块儿石头上,噗通一声,整个人向后摔倒,后脑勺着地。

    大青石的地面,加上一些碎石,直接鲜血横流,眼前冒金星,晕眩的厉害。

    众人:“……”

    衙役们扑过来,一时都不敢扶,脸色骤变,鲜血流的到处都是,这可是伤了脑袋!

    “伤灾?果然是有伤灾啊!”

    一行人面面相觑,呆愣当场。

    周围一团乱,红尘摸了摸鼻子,也有些讪讪,这可真不干她的事儿。

    这时,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悠远而近,速度极快,后头又气喘吁吁钻进来一师爷,看到自家知府倒在地上,血流满面,一时却顾不上找大夫,急道:“哎呀,我的大老爷,郡主娘娘的车驾就在宣州城外不远了,有位将军已经带着人轻装进城,马上就到,您老人家还不赶紧去迎接!”

    这次知府找那位吴夫人,就是想一起迎接郡主娘娘的大驾,宣州府有头有脸的女眷,总要去陪一陪才好。

    那位郡主娘娘是忽然转道来宣州。他们得到上面通知,人都来了,这时间是有点儿紧张,不过本来到觉得足够准备妥当,没想到对方竟然快马加鞭,又加速,师爷一时挠头,生怕哪里怠慢,再让贵人不满意。

    知府顿时想起正事儿,顾不得吃惊,更顾不得伤痛,捂住头哎哎呦呦坐起身,冲那位夫人苦笑:“您看看这事儿闹的,我这副模样,着实有碍观瞻,不知道郡主娘娘可会恼了,夫人乃是见过大世面的,还得是您出面接待才好。”

    这位大姑奶奶露出个很矜持的笑容,瞥了红尘他们一眼,下巴扬起:“你这人是有点儿歪门邪道的本事,不过太邪性,贵人要来了,可别不小心招了贵人的眼,大人,这街面上怎么也要先净街,省得有人冲撞郡主的大驾。”

    红尘叹气:“也太劳民伤财了。”

    “哼。”尹家的这位姑奶奶轻飘飘冷笑,“你这等人懂什么?郡主是天上的云,你们就是地上淤泥,把你们放在郡主眼前,我要是郡主,非要恼怒不可。”

    红尘:“……”

    罗娘低下头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雪山
    &bp;&bp;&bp;&bp;尹家这位夫人和知府忙活着商量,派人净街,通知宣州的世家大户出迎。

    起码要出迎五里,这才不算失礼。

    要不是得到消息太晚,他们该老老实实提前几日出城才是。

    正闹,外面的马蹄声越发近了。

    一身银色甲胄,威风凛凛的将军,带着十八个骑兵,旗帜招展,都是御林军,呼啸而至。

    知府吓了一跳,连忙挂上一张笑容满面的脸前去迎接。

    就算这位御林将军的品阶可能并不算特别高,但看人家的打扮,看人家腰上的令牌,那都是天子亲卫,出行代表的是皇帝,他们这些地方官,怎么也要供着才行。

    “将军大驾至此,吾等未曾远迎,恕罪恕罪!”

    一揖到地,朗声道。

    那将军跳下马来,两步上前,挤开知府,单膝着地,跪在了红尘面前。

    “郡主,车驾就在城外,敢问郡主可需属下护送前往?”

    红尘吐出口气:“来得不慢。让他们直接进城好了,不用麻烦,把驿站收拾一下,我们住驿站。”

    “是。”

    小将军一句废话都没有,挥挥手就让其中一人去报信,其他人很自然地围拢过来,把红尘护在中间。

    那种保护的姿态,天然而成,就像是做过一千次一万次,熟练至极,完全不用思索。

    知府:“……”

    尹家那位大姑奶奶整个人呆愣当场,忍不住尖叫:“什么?她是郡主?将军,您一定搞错了吧。”

    她脱口而出,让那银甲小将瞟了一眼,登时吓了一大跳,猛地嘴上最,心里一阵发毛,随即脸上涨红!

    此时此刻,她就是再不愿意承认,也得承认——这人真是一个郡主。

    而且看架势。还不是不受宠的郡主。

    她刚才怎么趾高气扬地说话,这会儿就有多恨不得钻地缝里去,连死的心都有。

    红尘笑了笑,也不提刚才那茬子。省得显得自己庸俗,只道:“我看肖知府的外甥女一时半会儿还是另觅人家吧,她和尹贤的命格不相配,勉强成亲也是怨侣。”

    尹三和大丫两个也一样目瞪口呆。

    红尘扫了他们一眼:“我做媒好像有点儿不合适,不过也顾不了那么多。不规矩就不规矩,这两位既然是有情人,我就给他们做一回大媒,想必尹老爷不会不给我面子。”

    她再清楚不过,尹家那位不傻,一个郡主要做媒,还是让人家原本的夫妻团圆,尹家就不会再玩别的手段。

    世人都不是傻子,只要他们还看重名声,就不能做得太过。

    其实说起来。尹老爷再看重他心爱女人生的孩子,再对尹三恼怒,可事已至此,他唯一一个能指望的儿子就是尹三,只要不想绝户,对这个儿子就要好生重视起来。

    那人拒绝他和大丫的婚事,其中有多少是斗气,有多少是为了给尹三另外选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事,这里面还真不好说。

    知府那个外甥女,别管因为什么云英未嫁。蹉跎至此,人家的家世背景,可比大丫强出十万八千里。

    但凡尹三的上进心更强一些,想来也不会愿意拒绝这么一门亲事。

    若是还心疼大丫。成了亲再把人接进门照顾就是,养在外头也是个法子。

    男人嘛,风流可不是什么毛病。

    奈何歹竹出好笋,尹三这人别管别的毛病有多少,疼媳妇那是真心疼。

    当然,在尹老爷看来。那就是有了媳妇忘了爹娘,大大的不孝,红尘自己也有自己的私心,她把大丫当成姐姐看待,做什么都为大丫好,至于尹三孝顺还是不孝顺,那就不关她的事儿了。

    红尘准备等过几日,便跟着蒋家庄的人,一起返回村子,没打算与自己的车驾同行,那些侍卫到是留下来看护。

    其他人入驻驿站。

    不过再走之前,也免不了要应酬下宣州的那些大户人家的夫人们。

    但凡有头有脸的夫人,不是八面玲珑,也有些涵养,不难打交道,红尘召见几次,不过是听些奉承话,一点儿都不累。

    尹家夫人许氏,也带着那位大姑奶奶过来了。

    在宣州,尹家是大族,这等事可避不开他们,说起来,尹三和大丫成亲,整个宣州,红尘这位郡主到和尹家的关系最近,可惜尹家人恐怕也是心思复杂的很。

    许氏是明白人,既不拉关系套近乎,也没显得心虚,她可没有对不起大丫,也不担心红尘心胸狭窄,事实上,尹家如何,她恐怕也没太在乎。

    既然这个尹家注定不是她儿子的,她年纪虽然不大,身体到不大好了,也许活不了几年,何必管这些,哪怕她还没死尹家就倒了,她攥着嫁妆,又有娘家依靠,日子照样能过。

    与许氏相比,尹家这位姑奶奶那是心情复杂,当陪客当得恨不得是个透明人。

    可红尘看她也不看一眼,全把她当空气,那种滋味就更不好受,心里空落落的,想她在红尘来之前,那也是宣州上下都奉承的人物,她才是皇权代表,可如今人家正牌子郡主驾临,她就变得毫无价值。

    应付完这些,罗娘她们便收拾了下。

    红尘也伸了个懒腰:“知会一声,咱们明儿一大早就回村,现在下雨,明天早晨应该可以放晴了,不影响赶路。”

    细雨连绵不绝。

    蒋庄慢吞吞地从酒楼的大门口穿行而过,绕过花园,进入自家租住的小院。

    偌大的酒楼鸦雀无声。

    十八个精悍的侍卫分布在周围,凝重的气氛在整个院子里弥漫,他觉得脑子里有些迷糊。

    蒋庄其实有些搞不清楚状况,他见过的,最高的官员不过是——刚才见到的那位知府。

    可知府在他心目中,也和县令差不多,他甚至不能真正分辨两者有何不同之处?

    反正别管高一级还是低一级,他这等世代生活在蒋家庄的平民百姓都惹不起,一旦招惹上,灭门绝户也不是不可能的。

    现在忽然发现。原来他养了十多年的女儿,竟然是一位郡主!

    一点儿都不骄傲也不高兴,因为……一个郡主在他家吃了很多年的苦,罪魁祸首是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的生死,现在就在人家的掌握中,一句话能生,一句话便死无葬身之地。

    他应该惶恐不可终日,蒋庄还能平平稳稳地站着。没有崩溃,不是他有多坚强,仅仅是这事儿太大,他都懵了,完全没办法做出任何一种反应。

    “咳咳。”

    红尘也有点儿尴尬,揉了揉脸,笑道,“蒋爹爹,咱大丫姐的婚事,还是该准备起来。差不多肯定能成的。”

    她到不是真觉得尹三就好到无可挑剔,可人家是夫妻,人家才是一家,她所能做的,不过是帮大丫实现人家自己的心愿。

    一提起大丫,蒋庄也暂时把那些个乱七八糟的心思放下,他只有蒋毅和大丫两个孩子,蒋毅上学读书,家里的银钱都贴补给它,这些年来。大丫两口子也没少帮衬,可他这个当爹的,却从来没有为女儿做过什么。

    “婚事当真能顺利?”

    非常顺利。

    红尘轻轻笑起来,也有些无奈:“权力这种东西。有时候的的确确很好用,尤其是在和注重权势的人打交道的时候。”

    回到蒋家庄不久,尹家就重新来商量婚事。

    蒋庄看着送来的聘礼——一直堆积到外头的土道上,来送聘礼的是尹老爷,并尹家一众长辈,也都十分之客气。甚至能称得上谨小慎微。

    在京城,一个郡主可能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京城里王爷公主还一大堆,郡主一拎能拎出三五十个,哪怕是皇帝宠爱的郡主,那也不至于让某一个家族诚惶诚恐。

    但在宣州……郡主就很稀罕。

    那是能和陛下和皇后说上话的人,底下的众位,怎么可能不谨慎对待?

    一个弄不好,人家一句话就断了一个家族的前程。

    尹家的人这般客气,过来帮手的蒋家族人,一时也心里喜滋滋一片,个个志得意满,连说话都多了几分斯文。

    罗娘扫了几眼,心里都好笑。

    “怎么说来着?粗神经?”

    红尘也笑:“粗神经没什么不好,要真弄得诚惶诚恐,生怕我打击报复,那我还没法子解释了。”

    有些事不能讲法理,甚至连道理都没办法讲,顾氏是罪大恶极,可她是在蒋家庄长大的,这一点儿磨灭不了,她出生以后就和乡亲们聚在一块儿,庄子里老少,相亲相爱说不上,遇事互相帮衬一把那绝对少不了。

    因为自己吃了苦,现在发达了,就要把所有见过自己狼狈一面的人都给打压下去,把罪魁祸首千刀万剐,也许有人做得到,还做得理所当然,反正红尘是不大乐意。

    顾氏将来是生是死,都看她自己的命,她可不想搀和。

    红尘给大丫留下不少合用的东西,新鲜的绸缎布料,还有一些上好的皮子。

    至于银钱,到没留太多。

    两夫妻有商有量地过着小日子,都很满意,何必画蛇添足,不过,红尘给文文和圆圆留下了两封帖子。

    “该让他们读书了,要是读得好,拿着帖子去阑珊书院,说不定能培养出两个读书种子来。”

    大丫特别高兴,给多少有钱,多少东西,都没有留给她的孩子们一份可能的前程更有用。

    在蒋家庄又呆了两日,红尘就去拜访薛公公等一众熟人,再回去修整了下自己的茶馆。

    本来是想卖掉的,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回来,可临到头,又有些舍不得。

    跟着车驾过来,憋了一路的平安,一到山上就四处撒欢,茶馆里布置的那些机关消息,又很难清理,万一清除的时候剩下一两样,再把宅子卖出去,指不定就成了坑人。

    “留下吧。”

    小严也道。

    靠着这个茶馆,他们安身立命,这里就是家。也是根,轻易毁损不得。

    一些琐碎事,都收拾得差不多,小严才把一路上收到的那些拜帖。孝敬之类的拿出来让红尘看。

    礼物也没多珍贵,多是些土仪而已,到后面,就是书画古籍多了,显然一路走来。那些地方上的官员世家,也打探到她的底细。

    “收着,正好回京当礼物。”

    红尘把东西都交给罗娘,让她收拾妥当,随着地位高了,圈子也渐渐变得广,送礼都成了学问,不过,多数也是这家送来的,改头换面。送到别人家,只有亲近之人,才用心安排罢了。

    “小姐,林先生给送了封信过来。”

    里面正处理东西,小严就拎着一只信鸽进门,那信鸽咕咕叫,羽毛显得有点儿干枯。

    罗娘接过来,解下信纸,又喂了它一点儿水,它就翅膀张开扑在盛水的碟子里不动弹。

    “这鸽子看来是累坏了。”

    说是信。其实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撕下来一页纸写的,十分匆忙,背面还有一些机密消息,当然。差不多算半过时的。

    红尘扫了一眼,只有几个字——速去雪山,十万火急!

    “……”

    世上有积雪的山峰很多,可只有一座大雪山,被人们直呼为雪山,连绵万里。四国险境之首,据说巅峰之上,非功力深厚,精通龟息之术的人不能涉足。

    但这等绝地,人烟稀少,偏偏又被世间有灵神物钟爱,宝物甚多,可以说,若是有人能上的去,随便捡一点儿什么下来,也许就能在京城等地置办一座大宅子。

    可红尘却是绝对没打算去。

    “也许这信是假的,让人给掉了包?”

    叹了口气,红尘吩咐下去,收拾行囊,准备各种吃用之物,再一次甩开车驾,马上要奔波千里。

    林师兄那是什么人?

    他既然说十万火急,就是当真十万火急了。

    “沿途别忘了采购几件御寒衣物,真到地头再准备,怕要挨冻呢。”

    如今是夏日,他们出门时只备了轻薄凉爽的绸衫,自然不可能准备冬装,可此去雪山,千里迢迢,万一真的需要登山,一身夏装上去,那才是不要命了。

    罗娘有气无力地应下。

    七月至,天气闷热的厉害,白日赶路真是个苦活儿,红尘时不时自己弄一个冰碗,抱在怀里什么时候等冰快要化了才肯入口,罗娘这几日不方便,也不能吃冰,很是吃了些苦头。

    别看还能吃冰,看着仿佛很清闲,可他们实际上是紧赶慢赶,昼夜不停,哪怕风雨大作,只要能走还是要接着走。

    一路上带着十八个护卫,拿着令牌命沿途驿站负责换马,可还是一不小心,有四匹马几乎被废了,根本不能再驱使,不得不放归山林,这几匹马也只能是听天由命。

    红尘也没想到,她原来有一日竟为了林师兄几个字,能吃这种苦头。

    足足花了两个月,终于到了雪山脚下。

    铁牛到是没表现什么,那些侍卫都十分的紧张。

    “郡主,此地几乎算是和西狄接壤,地处边陲,民风彪悍,咱们要想进山,还是要找个向导。”

    他竟然也没劝说什么。

    红尘把整张脸都蒙在雪白的毛皮里面,抬头看去,雪白的大山就在眼前。

    巍峨雄壮,远观迫人的气势扑面而来。

    烈风滚滚,夹杂着冰块儿雪花在人的周围飞舞,那一瞬间,红尘仿佛看到了雪山的精灵。

    气息都不一样了,呼吸到的味道,都是烈性的,粗粝的,没有半点儿婉约柔美。

    就是这样的地方,也有村子存在,有山民世代于此繁衍生息,背靠雪山而生。当然,他们把雪山称呼为神山,他们就是神山的奴仆,家家户户都祭拜山神。

    “他既然让我们过来,必然有用意,先去村子里转转,探听下消息。”

    别看只是个山村,但面积很大,人口也不算少,并不是想象中那样荒凉。

    村内大部分人都姓石,男人生得人高马大,女人也生得身体健壮,脸颊多飞红。穿的大部分是皮毛的衣服,虽然粗糙了些,却色泽鲜艳,有一种别样的古朴的魅力。

    房屋也盖得错落有致。都是石头砌成,高高大大,乍一看青石趁着白雪,完全可以入画了。

    此地显然不常来外人,那些山民们却有着天然的淳朴和热情。红尘他们直接进了其中最大,看着最气派的房子,主人家是个老婆婆,很是客气。

    “喝姜茶,喝姜茶,快来去去寒。”

    老婆婆自称七十八,一口牙齿还很齐全,说话也不漏风,“外来人啊,有。还有两拨人呢,说来也奇怪,往日里这个时候没什么外来人,夏天都过去了,有爬山寻宝的,也多是春暖花开时节去山上。”

    这位老人家说得一口官话,虽然不太标准,却也清清楚楚,而且人很斯文,并没有刁钻习性。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是句正经俗话。在和西狄交界的大雪山之下,竟也不准,若不是红尘的心思都在林师兄要她紧急过来的意图上,恐怕还想多攀谈几句。

    “第一个来的。就是鬼节前后那几天,是个小哥,姓律,生得那个好啊,老婆子几十年没见过那么漂亮那么俊的男孩子,仿佛冰雪为骨。山泉所化……”

    姓律,长得好,律风荷?

    红尘急问:“他人呢?”

    “哎!”

    一说起这个,老婆婆的脸色就阴沉下来,“那孩子也不知因为什么,一来就风风火火地要进山,给了好些个银子,非去不可,谁劝也不听,我们村的小恒就送了他一程,把他送入山口,但他说要去山巅,那可是神山之巅,连我们村子的老巫祝,年轻力壮,神力惊人之时也没敢去过,他一个年轻的外来人,真要上去,怎么可能活命?怕是如今已经……”

    红尘的脸上也露出一抹忧虑,叹道:“婆婆,我们要进山,小恒是哪个?可能给我们带路?”

    “你们也要去?”

    婆婆苦笑,“哎,但凡来我们这儿的,都想进去。”

    她慢慢转身,看云雾缭绕中的雪峰,目光有些奇怪,仿佛温柔,又仿佛冰冷。

    “人都以为自己是天地之灵,能征服一切,这雪山也孕育了无数生灵,在里面藏着无数宝藏,人都想要,可雪山里的宝藏,并不是给人的。”

    那婆婆转过头,似乎很是喜欢红尘,拍了拍她的手,脸上却露出为难来,“你们要真要去,就让小恒送你们进去,哎,那孩子也不容易,一年之内,祖母,爹,娘,姐姐都没了,他一个人带着个体弱多病的妹妹过活儿,有你们这些外乡人接济接济,到也不坏。”

    这话,听在红尘耳朵里,却有一种豁达的冷漠。

    明明知道你们要去送死,但我只看着,不阻止。

    红尘笑了笑,婆婆亲自给指路,引着他们就去了村子外。

    “小恒如今给他爹娘守孝呢,你们要是嫌晦气就在村子里等等,我去找他回来。”

    红尘摇了摇头:“我们百无禁忌,还请婆婆带路。”

    可一来到小恒家的坟地,红尘就怔住,半晌咋舌——何等的大凶之地,难道小恒他想把自己的亲人们都养成僵尸?

    就那墓穴,位置甚为险峻,悬空而造。

    红尘忍不住站稳,四下打望看了看,就那地方,连人上去都会被罡风吹得摇摆不定,这么一座纯阴,且阴气不化之地,把亲人葬在里面,那简直是在杀人,怪不得他们家一连死了这些,都快死绝了,如果不做处置,恐怕还有祸事。

    她摇了摇头,长叹一声,等婆婆过去把那个叫小恒的叫过来,便一脸严肃地将此事说了。

    小恒怔了怔,脸色骤变:“什么?可是真的?”

    红尘皱眉:“我猜,必然是你祖母下葬之后,你父母和姐姐才接连去世的。”

    小恒的面色更是惨白。

    “无论你信不信,你们家都出了这么多事儿,还是化解一下为好,我听说你还有个妹妹,总不能拿你妹妹的生命开玩笑。”

    最要紧的,万一这个小恒出点儿事儿,她上哪儿去找一个知道律风荷进山路线的向导去?

    小恒一听妹妹可能有危险,也顾不得什么,连忙出声求道:“还请您指点一二,要怎么化解灾劫,若能解我家……我家这危局,我一定安安稳稳把您几位送进山,不要报酬了。”

    红尘自然答应。(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情怀
    &bp;&bp;&bp;&bp;“像现在这样的情况,必须要迁坟,我先用符咒镇住煞气,然后另外择地安葬。”

    红尘也没给他选择什么风水宝地,这会儿也来不及。

    “寻龙点穴,古人云,三年寻龙,十年点穴,尤其是点穴最难,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你们若是想寻风水宝穴,如今恐怕是来不及了,不过,择一吉地下棺,到是不难。”

    红尘轻飘飘地,随手就给指了一个地方。

    如此轻忽,让那些闻讯赶来的山民心下都有些不安。

    别看这些雪山居民对生死之事看得很开,尤其是对外人,虽然热情客气,却并不大关注他们的命运,但对自己人,那真是每一个都是兄弟姐妹。

    何况这么多年下来,彼此通婚联姻,人人有亲,小恒的家人要是埋在凶险之地,害死了他们自己那一家子,谁知会不会连同沾亲带故的都要祸害,真若如此,一村子的人怕是全要受牵连。

    但这会儿他们是外行,也只能听红尘的。

    尤其是小恒,心中对红尘到有七八分的信任。

    “前些日子我也怀疑……当初那个外来人,说是游历天下的地师,正好路过,替我选定了风水吉穴,但祖母下葬,随即父亲就病倒了,父亲一去,母亲竟随着抑郁而亡,姐姐太过悲伤,出门一不小心摔下山崖,尸骨无存,妹妹的身体情况也变得很糟糕,我就猜,也许是冲撞了什么,什么地方不对劲,或许是当初祖母葬入的不是吉地,反而……”

    他一咬牙,二话不说就给红尘磕了个头,“就按照小姐所言,等事情一了,我即刻带小姐进山。”

    村民们也不好多说什么。

    很快就按照红尘的要求。操办一切,掘出棺木,重新安葬,红尘让小恒念了一篇安父母的祭文。

    说来十分奇异。不知是不是巧合。

    棺木重新安葬之后,山边的风忽然变了。

    本来有些烈性,吹得人隔着厚厚的毛皮也脸颊生疼,腿也发软,站立不稳。但小恒的祖母和其他亲人一挪动完,祭文念完,风就变得十分和煦温柔。

    在大雪山,这样温和的风十年也不见得能遇到一次。

    这些山民甚至隐隐约约能听见一声仿佛特别舒服的喘息声。

    小恒打了个哆嗦,随即脸上露出三分喜悦:“是我爹娘,我爹娘跟我说话了!”

    他其实也并没有听到什么言语,可是一个人在短期之内,接二连三失去亲人,如今为了妹妹才勉力坚持,听到一点儿动静。也足以让他动容。

    红尘一丝不苟地把该做的程序都做完,小恒才松了口气:“诸位要进山的话,还要赶快,再等一等天一寒,北风起,到时候雪山便如地狱,步步危机……”

    “哥。”

    一路走回家,小恒正说话,扭头看到他妹妹站在门前张望,登时吓了一跳。也顾不上红尘他们,忙扑过去扶住,急道:“怎么起身了?冻着怎么办,快回屋去。等回头哥再去给你抓两服药吃。”

    那小姑娘一笑,脸颊红红的,目光温柔,有点儿害羞,向自家大哥身后躲了躲:“哥,我觉得没事儿了。精神得很,就是闷得慌,这才出来走走。”

    小恒本没有注意,此时一回神,这才发现他妹妹的气色的确极好,甚至站在风中也没有发抖。

    最近几日,连从镇子上好不容易请来的大夫都说,有可能熬不过冬日去了,可现在这孩子怎么看怎么不像病重的模样。

    小恒心下一惊——难道真见效这么快?

    后头花婆婆连忙过来抓住小姑娘的手腕,探了探脉象,好半晌才惊讶道:“咦?脉象平和,这是大好的迹象?”

    她仔细看了看小姑娘的脸色,又给她诊脉,终于在小恒期待的目光下点头,“放心吧,确实大好,只是病情刚刚稳定,还是别吹风,再多给她吃点儿好吃的吃食,精心养一养,咱们雪山的孩子身体健壮,很快就能跑能跳了。”

    小恒愣了半天,一转头,满脸感激:“小姐,你们就是我的贵人,诸位放心,我就是丢了性命,也保证把你们平平安安地送到地方去,再安安全全地带回来。”

    他的积极性明显不一样了。

    一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挺上心,给拿了好些预防冻伤的药膏,还有一些掩盖自身气味的药物。

    “如今山里的猛兽还不到冬眠的时候,前阵子还有雪狼和雪豹在半山腰打架,差点儿打到山下,大家仔细些才好。”

    花婆婆叹了口气,还是不说阻止的话,只把很多该注意的地方,再提醒小恒一遍。

    他们在雪山下生活的时间长了,年年有人要进山,有人活着出来,从此绝口不提大雪山,有人埋骨期间,化作雪山上徘徊的一抹幽魂,要是次次劝阻,次次担心,他们这些山民的日子也过不下去了。

    小恒没多时,迁来十几条跟狼一样的狗,那些狗身量高大,腿比较矮小,骨骼却粗壮,一身厚厚的绒毛,显得孔武有力,他把一大堆行李挂在狗的身上,这些负重,就和没有差不多,那些狗的身姿还是分外灵活。

    “小姐别怕,它们都是好家伙,忠心耿耿。”

    因为这狗太像狼,连有些山民都害怕,算是小恒的一门专长,要不是有些狗在,他也不会成为山村最厉害的雪山向导。

    花婆婆笑道:“咱们小恒说不定是有山神庇护的孩子,这些神犬,都是山神的奴仆,别人可别想碰!”

    她话音未落,就见一群狗狗低下高昂的头颅,在红尘的怀里拱来拱去,一副撒娇的架势,特别柔顺乖巧。

    “……”

    那只狗王,最大最健壮的,还一翻身,冲着红尘露出雪白雪白的肚皮。

    小恒:“……”

    好吧,也许人家这个小姐和山神他老人家关系很好?

    红尘可管不了那么多,紧了紧身上厚实的棉披风,“走吧。”

    “等等。”

    后头忽然传来一阵呼喊。

    银甲的小将军吓了一跳。猛地回头,杀气弥漫。

    小恒打了个哆嗦,忍不住把衣领拉得更高:“今年这天气比往年还要冷啊。”

    红尘咳嗽了声,侍卫们才稍稍放松心弦。

    他们中除了两个留在村子里等候。其他人都随行,身手个个不错,全是皇后娘娘的亲卫,虽然可能和铁牛比差了一些,但能超过大半的大内侍卫。真混江湖,最起码也能够得上准二流高手以上。

    而且他们讲规矩,懂纪律,还配合默契,非江湖草莽可比,这么多人跟随保护,大周境内大部分地方都畅行无阻,奈何这次要去的是雪山,一群侍卫心里也七上八下,提着口气。

    后头追上来的是花婆婆。还有七八个裹得毛茸茸的男女。

    小恒一看到这些人,就略微皱了皱眉,显然很不耐烦:“怎么又是你们,都说过了,你们要找的人没来过我们村子,我们也不认识,怎么还没完没了?”

    “客气点儿,怎么我们家夫人说话。”

    来人中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男子哼了哼,瓮声瓮气地道。

    他身边一一身火红色狐皮大氅的夫人笑着拉了他一下,“小哥误会了。奴家的叔父肯定是进了山,既然找不到人,只能进山去找一找,希望小哥能给引一段儿路。只要过去隘口就行。”

    这夫人言语到很客气温柔。

    那年轻男子随手把一个银袋子扔过去,看份量,足足有三四十两,光是引这么一段儿路,绝对足够。

    小恒迟疑了下,回头看红尘。

    红尘一笑:“无妨。小恒哥做主就好。”

    小恒想了想,便道:“罢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不过只过隘口,进了山,你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是生是死,我可不会管。”

    “多谢小哥。”

    夫人半点儿不以为意,一抬头,露出半张脸来,小恒也看得愣了下,不只是他,红尘他们也有些惊讶。

    这人真是生得很不错,肌肤莹润,鼻梁高挺,一张樱唇,不点而朱,梳着妇人的发髻,却很年轻,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小恒的表情也一瞬间软和了些许。

    那年轻男子哼了哼,小心翼翼地觑了自家夫人一眼,目光戒备,好像随时随地都能化为一头猛虎,把所有想在他面前对夫人不利的家伙都给生吞活剥了。

    一行人商量妥当,就随着小恒不紧不慢地进山。

    “上山的时候要稳,也不能太快。”小恒一直跟在红尘身边,轻声叮嘱。

    远看这座大雪山,阳光下呈现出晶莹的美感,仿如仙境,可一进入,狂风卷着雪花,砸在人身上剧痛无比,冷的几乎说不出话来。

    小恒很有经验,但走起来简直龟速。

    后面跟着的八个人十分不耐烦,那个年轻男子哼哼唧唧:“你们这是爬呢还是走啊?我说小哥,能不能快一点儿?再磨蹭要天黑了。”

    小恒站住,屏息举目四顾,收着气道:“别喊,万一造成雪崩,你死了也别拉我们当垫背的。”

    一下子噎得那年轻人说不出话。

    “马上要起风,我们得避一避。”小恒举起手来,闭上眼感受了片刻,脸上的神色阴沉,转头冲红尘他们道,“小姐,马上找地方挖雪,建个冰屋,我们等明天一早再走。”

    红尘也着急,但她同样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叹了口气,点头。

    身边的人立时动起来,迅速按照向导的指点,找了个地方开始挖坑。

    后面跟着的人却急了。

    年轻人急得脸色涨红:“天还没黑呢?怎么这会儿就不走了?不行,必须继续走。”

    小恒根本不搭理他。

    “你是不是想就地起价?”

    年轻人板着脸,目中冒火,“钱是小事儿,你要多少?一百两?二百两?”

    他忍不住握拳,“还不够?跟你说,别太过分了,真惹火了我,你就是有命赚,也没命去花!”

    “丘公子。”

    那夫人叹了口气,“别急。慢慢说。”

    她一开口,年轻人总算是把那口气忍住,好歹没挥拳头,但依旧气息不平。“夫人,人都没了好几天,再不快找人,我担心,我担心有危险。”

    那夫人的脸上也有几分忧虑。身姿曼妙地走过去,低声道:“小哥,现在天还亮着,我想咱们没必要这么早安营扎寨,不如先送我们到隘口?丘公子虽然急了些,话却不错,若是钱不够,您尽管说话,妾身绝不还价。”

    小恒皱眉,没理会她。红尘抬头看了看,伸手从狗狗的背上也拽了一把小铲子,过去帮忙。

    “你们几位,最好别闲着,赶快建个结实的冰屋栖身,等一下真要起风了。”

    那年轻人瞟了她一眼,从鼻子里头哼了哼。

    夫人却是客气些:“没事儿,我们身体好,不怕冷,真起了风也不要紧。”

    小恒看了看她们。哭笑不得,却是摇了摇头没说话,那年轻人还一个劲纠缠,他却顾不上管。

    连挖带堆积。又是靠着一块儿山石,很快就出现一个冰雪做的屋子,位置很巧妙。

    小恒打量了下,点点头。

    红尘也道:“好,够结实,这个方位也好。不容易被雪掩埋,大家进来。”

    一行人连忙挤了进去,洞穴很矮,虽然比较宽阔,还能勉强坐的开,但在里头伸不直腰,十分憋屈,甚至连那群狗狗都四肢挨着地,挤了进去,那夫人一看就却步。

    年轻人冷笑:“这种地方怎么能让夫人呆,也就配畜生住……算了,小的这就给您搭帐篷。”

    他挥挥手,手底下的人很利索地搭起几个独立帐篷来,豪华且舒适。

    红尘算了算时间,探头过去:“你们快进来吧,等一下真起风了。”

    “现在不也有风?”

    那年轻人不屑地摇了摇头,“雪山上还能没有风?害怕风到这儿来干什么!早点儿离开吧,你一个小姑娘,就不该和人学什么进山寻宝的把戏,这不是孩子能干的!”

    话音未落。

    天忽然一低。

    巨大的咆哮声从远到近,铺天盖地的大冰雪像一条活生生的冰龙。

    大帐篷一瞬间就没了,连人都被卷出去老远,那年轻人搂着夫人,面孔扭曲,挣扎着向冰屋里面钻。

    也幸好这地方不错,有挡风的地处,要是在外面,恐怕人早就被冰雪卷到地底下,或许几十年才能重见天日。

    拼命挣扎,红尘也甩出一条绳子帮忙,好半天年轻人才搂着那位夫人钻进来。

    其他人也陆陆续续进来,个个心有余悸,那年轻的男子面孔扭曲,半晌说不出话,羞得满面通红——他吓得小便**!

    幸亏这般狼狈的情形下,别人也看不出来,尤其是那夫人花容失色,同样看不出什么。

    红尘眨了眨眼,把暖炉拿出来,点上炭火,火苗虽然微弱,却很温暖,扭头低声和小恒交谈了几句,全然不提别的,也毫无讥笑之意,到让这几个人的心绪渐渐平顺下来。

    外面大风咆哮,声如奔雷,十分吓人。

    那夫人的眼睛忍不住有些泛红:“也不知叔父他们怎么样了。”

    年轻男子没开口。

    红尘同样心下忧虑,放开灵力,去探寻这座雪山上的生灵,看看能不能找到律风荷。

    “小恒,不是说还有一伙人进山?那一伙儿是什么人?”

    小恒想了想,“他们就是补充了些食物和水,没让人带路,不过看那架势,我瞧着,有几个是咱大周人,还有几个大雍的和北燕的。”

    这到不稀奇,在这等穷绝之地,其实各国的人都杂居,多是做见不光买卖的那类,要不然就是为了逃避沉重的赋税,这才躲避隐居的人们。

    在这里,已经没人去在意你是哪国人了。

    说了几句闲话,外面还是大风狂卷咆哮,如鬼哭狼嚎,冰雪做的屋子里,众人却安安然然地闭上了眼。

    一路奔波,也有些累了,留下两个侍卫放哨,其他人都渐渐陷入睡眠中。

    红尘也睡了,临睡前不自觉想。要是能马上见到律风荷就好了,最好快一地儿。

    一直熬到天明,果然风雪初歇。

    红尘爬起来就催着启程,这回十分顺利。一路不停,直接就到了隘口,好不容易在小恒的指点下,费尽周折地越过大雪山第一道关隘,那位夫人和年轻男子就带着他们的人匆匆告辞。

    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红尘忽然道:“说是丢了人,我看这几位到是目标明确。”

    一进入隘口就分开走了,半点儿不迟疑,若不是心里有数,哪能这么利索?

    “罢了,别人的事儿,还是少管。”

    红尘捂了捂脸上的皮毛,整理了下衣襟,整个人靠在一只半人高的长毛大狗身上,那狗狗也乖巧。很顺从地半托着她走。

    不知道走了多久,饿了就啃一口硬干粮,渴了喝烧开的雪水,这水必须烧开,要是在这等地处闹肚子得病,那至少算是丢了大半条性命。

    “小姐,您看?”

    走着走着,其中一个侍卫脸色一变,捡起一块儿冰雪覆盖的石头,递给红尘。

    她一见。心中也一惊。

    上面沾着血,黑乎乎一团。

    红尘忍不住举目远眺——一场大风雪,把所有的痕迹都掩盖了,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一场突如其来的血斗。

    “走。”

    咬了咬牙。继续上路,总要先找去律风荷和小恒分开的地方看看才好。

    一直蹒跚而行,走到中午,太阳晃眼的厉害。

    小恒吐出口气,终于停下脚步,指了指眼前的山坡:“我就是和那个人从这里分开。再向上是雪山的禁地了,能进不能出,每年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里头。”

    他的脸上带出几分恐惧。

    红尘四下打量了下,什么线索都没有。

    不过这也能想象得到,在这座雪山里想找到一个人,那简直比大海捞针容易不到哪里去,她还有点儿信心,不过是靠着自己特异的能力。

    可那能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又能有多大的作用?

    “到这里就可以了,剩下的我们自己走,小恒你先回去吧,给我们留下两只神犬。”

    小恒犹豫了下,恶狠狠地道:“不,我这一回非得征服一次神山,让大家知道知道我石恒不是吃素的。”

    红尘一下子笑了,看了他半晌,见他目光灼灼,叹了口气道:“好,我活着,就一定保护你。”

    要是都死了,那就是命。

    真正入了雪山,红尘才知道那些关于大雪山的传说真的不假,风能割骨,地形险峻,他们就是拴着绳子,拄着拐杖,彼此扶持,一步一挪,还有一个真正厉害的向导,无数伶俐非常的雪地神犬,还数次遇到险情。

    走了整整五日,大家不光是身体,连精神都十分疲惫。

    所有人一言不发,不想泄露半点儿热气。

    红尘面上不显,心里却有些急,她不想去思考律风荷进来有多久,想这个根本就没有用,却想再快一点儿找到他,再快一点儿。

    她不想胡思乱想的,可又忍不住去想,控制不了自己,她甚至隐约做了最坏的打算。

    也许律风荷已经死了,尸体掉落山崖,要不然就被积雪覆盖,再也找不回来。小恒这个向导虽然一句都不提,但他的表情,他的欲言又止,都说明他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但还是要找,哪怕找到冬天。

    林师兄啊,看看你一声令下,我有多拼命,你可得保佑你的左膀右臂别随随便便折断在此。

    啪!

    脑袋一痛!

    红尘抬头看去,就看到半山腰上坐着个律风荷,长长的腿垂下来,唔,别有风韵!

    “……”

    可怜她那点儿文艺腔调,她那点儿伤春悲秋的情怀,回头一定让师兄还她。

    “下来,下来。”

    红尘喊了一嗓子。

    律风荷轻轻一跳,就跳下来,像一片雪花,轻飘飘的,他嘴角清白,手也冷得很,红尘从狗狗背上的行囊里拽出一条长长的毯子,把他整个人包住。

    “冷不冷?受伤了没有?”

    红尘笑问。

    虽然想象中那些千难万险一样没遇到,只是稍微担惊受怕了一点儿,比设想的要好很多很多……多少让人觉得心里一空,不过她可不敢说自己很失落,真这么说,回头要被林师兄教训的。

    律风荷吐出口气,也不摇头也不点头,只是笑道:“我要去找一样东西,你得给小林带回去。”

    红尘:“……”(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故事
    &bp;&bp;&bp;&bp;律风荷的话斩钉截铁,甚至都没有解释自己要找的是什么,只说了一句:“必须找到,必须带回去。”

    红尘也二话不说就答应。

    虽然小恒看他们的表情,就像在看两只疯子,但他竟然还是说什么都不走。

    红尘劝了他半天,小恒欲言又止,却愣是一定要跟着。

    于是没法子,只好带着他这个向导继续去攀爬神山了。

    “必须找到什么?”

    顶着风雪,红尘把毛皮毯子给律风荷系紧,轻声问道。

    他们的背影刚刚消失在风雪中,旁边的山坡上滚下来几个人,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在行囊里掏出一些炭来,生起火,靠在一起气喘吁吁地休息。

    几个人显得十分狼狈。

    坐在最中央的还是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人,右手骨折,血渍污了衣角,人也有些恍惚,面上带着几分惊慌失措。

    “你害怕?”

    火堆对面,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看了着少年一眼,轻声问。

    少年一瞪眼,脸颊飞红:“我才,才没有。”

    “怕也没什么不对。”

    中年男子叹了口气,“我们这次出来的是四十个弟兄,都是江湖上一等一的好手。跟着蔡相出生入死十多年,从北燕回大雍的冯先生,也别想从咱们手里讨到半点儿好处,可自入雪山以来,我们追到他两次,第一次折了十人,第二次只剩下我们六个,别说是你,就是我,也怕得厉害。”

    少年不说话,眼眶微红,半晌才道:“他也不好受……在雪山里,活不下来的。”

    他不自觉颤抖了下,想起那个即便出剑杀人。让人看了也仙气十足的人。

    他那么瘦弱单薄,他的脸色那么苍白,他大概快要死了,就要死在雪山里。可是,他为什么不走?

    他轻功绝顶,黄泉门的人天然擅长走山路,他要逃走轻而易举,何苦一定要硬撑着。

    少年拼命念叨着那个人要死了。可他的脑海中,偏偏浮现出来的是怪异的影像——

    那个人仙气十足,身上雪白的貂皮大衣被染得一块儿红,一块儿黑,立在山崖上,他周围倒卧着十几个白衣蒙面人,大片大片的血水夹杂着雪水横流。

    几个影子在前面狂奔,他也不追,只是冷冷淡淡地看着,目光虚无。

    白影里有一张少年的脸。那是自己的脸,脸上惊恐莫名,还说不出的复杂,眼睛却亮的惊人。

    少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张脸的主人,他也许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个人了,从此以后,这人会是他的憧憬,甚至是盘踞在他心中的一座高山,也许再也迈不过去的高山……

    那人却不曾看他们这些狼狈而走的,他面无表情。张开手,接住一大片雪花,轻轻按在自己垂下来的长发上,揉碎拂去。动作缓慢而优雅,不像是站在这等绝地,到像是在江南花丛里拂去落在肩膀上的花蕊。

    “他,究竟是谁?”

    少年知道规矩,他们执行任务,若需要杀人。不问来历,不问姓名,就是亲朋好友,也照杀不误,可他毕竟年少,还是动了好奇心。

    中年男子沉默良久,脸上露出几分苦笑,居然也没责备他:“他是律风荷,黄泉门少主,其实他没什么好说,只是别人手中的一把剑而已,我们要杀的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他叫林旭,你一定要牢牢地记住这个名字,如果这次他不死,我们以后很可能会经常和他打交道。”

    在这样的雪天里说一说江湖旧事,在座的人的心情也会变得平静些许。

    “要说这个林旭,在被鬼谷先生收入门下之前,其实已经在江湖中薄有名气,他那时还小,只有十三四岁,就做过一件大事,他为了给只有一面之缘的白马门欧阳老先生复仇,伪装潜入千门叛逆,霹雳手雷洪的老窝,凭一己之力,杀死了雷洪,要知道,自从叛出千门,雷洪此人就十分之谨慎,轻易不让任何人近身,他武功也高,还随身携带霹雳丸,里面盛有剧毒,那时候的林旭还是个少年,根本不会武功,也许正因为此,雷洪对他的戒备没有太深,但他居然真能一举成功,杀人之后还全身而退,一直是江湖中的谜团之一。”

    中年男子说话时,略有些感叹,“有一种人,天生就与常人不同……他和把你吓得到现在还瑟瑟发抖的律风荷相遇,是已经投入鬼谷先生门下之后,那时,他还没有出师,偶尔有人称呼,也只是一句鬼谷三公子,借着师父和师兄们的威势,到也没人敢小觑,只是并未涉足江湖,据说,林旭在娘胎里曾得了一种怪病,鬼谷先生也治不好,只有十万大山里一种长在毒窟中的奇草能够治愈,他出师的考验,便是入十万大山,找到奇草,治愈自己。”

    “呼……”

    少年可能不懂。

    在场的其他几个,听到十万大山的名字就浑身冒出一层冷汗,哪怕大雪也遮掩不住。

    那个地方是幽冥鬼域,当年大宗师黎涛曾经进去过一次,出来之后闭关十年养伤,竟然连提一句也不敢,那可是大宗师,在普通的江湖人眼中,就是天神。

    “那个林旭当真孤身进了十万大山,竟然没死?除了黄泉门人,还有人能做到这些?”

    他们很是不可思议,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林旭进了十万大山还不会死,他又不会什么高深武功!

    中年男子的脸色也复杂:“他不光没有死,还找到了黄泉门,哄了人家的少门主九死一生去给他勇闯毒窟,寻到奇草,又给他遍搜珍奇药材,连黄泉门门主珍藏的至宝也双手奉上,终于治好了他的痼疾。”

    他长长叹了口气,“等林旭走时,少门主万里千山相送,送到后来,就留在了他的身边做了侍卫,多年来为他在刀光剑影里闯荡。不知道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此等交情,其中的义气,我们这等人。大概是无法理解,也揣摩不了的。”

    “……如果可以,真不想和这种人作对,连我们都会害怕。”中年男子的目光暗沉。

    可有些事,毕竟不是他们能够做主。就像现在,他们和林旭无冤无仇,和律风荷更是八竿子打不着干系,但上面一句话,还不是跋山涉水,千里奔波,做起杀人买卖。

    少年眼睛里亮晶晶,听得入迷。

    少年人总是向往这个江湖,他属于还没有被组织里的铁血抹灭掉常人感情的那一类,对于江湖还有他自己的憧憬。如今他面临的对头,很明显就拥有一切值得他羡慕的东西。

    “我们还要继续追律风荷?”

    “……不必了,咱们只剩下这几个,追上去又能如何?再说,他能出了雪山的可能还不足万一,足够咱们回去像蔡相爷交差,走吧,这等鬼地方,多呆一天我也不乐意。”

    一行人狼狈不堪地拼命逃离雪山,丢下一堆同伴的尸骸。也不知有生之年,还有没有机会把他们找回去安葬。

    …………

    “大雪山里长着一种只在极为寒冷的寒潭中才生长的莲花,墨色的,以前有人见过。取了个名字叫墨玉莲,里面的莲子能解天下十三种最奇怪,最险恶的毒。”

    律风荷拖着红尘的手,走得并不快,吐出来的白气氤氲了眉眼,让他的脸越发不清晰。声音也显得艰涩。

    红尘听得皱眉:“我也听说过,只是这东西不是传说?”

    她仔细想了想:“传说雪山里有一种叫雪猴子的生物,大的有半人高,小的只有巴掌大,相传是山神的使臣,能化作人形,他们的主食就是墨玉莲的莲子,不过也喜欢吃肉,尤其喜欢吃女人和小孩儿,好些人觉得它们是妖怪。”

    “雪猴子我不知道,墨玉莲必须有。”

    律风荷轻声道。

    红尘无语。

    好一个必须有,多霸气?

    可是……一群侍卫累得几乎要翻白眼,那些大狗狗们都放慢了速度,更努力地贴在红尘身上,好让她的体温保持得更久一些。

    “墨玉莲都在什么地方生长?”

    “不知道。”

    律风荷皱了皱眉。

    红尘无奈,转头问小恒:“知道雪山里有什么湖泊之类的吗?”既然是莲花,肯定是水生,也许找到湖泊,就能很幸运地找到那东西。

    她的运气看来还是很不错,没见一眨眼的工夫,律风荷就自己蹦出来。

    小恒沉吟着皱眉,半晌没说话,正迟疑见,前面探路的侍卫忽然喊道:“有人!”

    众人抬头,果然见不远处的雪坡上滑下来几个人,都是黑色的斗篷,在大雪中十分显眼。

    小恒的眼睛还行,仔细一看,就蹙眉:“是他们?他们是贼,前些日子路过我们村儿,花婆婆好心给他们喝了杯热茶,他们却偷了花婆婆的东西!那是张地图,传了好几代人,没想到让他们给偷走了。”

    红尘一愣。

    前面滑下来的这些人,显然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是贼,表现得居然也毫无敌意,一碰面,就朗声大笑:“哈哈哈,终于看见人了,这鬼地方!”

    小恒气呼呼地道:“我不认识你们,花婆婆说了,碰见贼人要离得远一点儿,哪怕是装,也要装作不认得。”

    他果然一扭头,一副没看到这些人的表情。

    对面滑下来的人都是胡子拉碴,身材高大,为首的一个揉了揉鼻子笑了:“什么贼,明明是我们取回自己的东西,还给了保管费,那东西被损坏了一小半,我们还没有找花婆子算账呢,对了,你们见到我侄女没有?她应该也到你们村子落脚。”

    红尘顿时了然——从村子里出来时,和他们同行的那位夫人,应该和眼前这些人是一伙儿的。

    看来小恒他们说没见过人家叔父的事儿,也是在糊弄人。

    小恒迟疑了下,低着头不看他们,却小声道:“你侄女去找你们去了,几天前就进了山,过了隘口我们分开的。”

    那人本来坐着,闻言猛地站起身:“几天前?不可能,我没看到雨姗。”

    他一下子急起来。抓住小恒的衣领,慌乱地道:“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红尘一伸手,刚想拦一拦,就见小恒盯着那人的眼睛看了一眼。那人就跟吓到似的,猛地收回手,深吸了口气,轻声道:“是我太着急,只是我家那小侄女身体弱。又是女子,这大雪山不是她该进来的,这样吧,诸位不如帮帮忙,帮我找一找她们?”

    他的声音低沉,却带着一种颐指气使,似乎此人常年高高在上,应该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

    红尘一笑,客客气气地道:“这位先生切莫着急,雪山茫茫。视线所及都是冰雪,本来就容易迷路,想必令侄女只是和你们正好走散了,不知诸位可有约定汇合的地点?若有的话,不如先出了雪山再静静等待?令侄女找不到你们,说不得就自己回去了。”

    那人的脸色有些古怪,缓慢地摇了摇头,“不会,她要是进山,肯定会找到我那儿。绝不会走丢。现下可能是出了什么意外,只要回我刚才的营地附近,一定会有线索。”

    说完,又盯着石恒道。“小哥,我们都姓石,百年前是一家,如今那孩子有危难,还请你……们施以援手,帮我们一回。”

    红尘扬了扬眉。微微一笑:“你对你的侄女可真有信心。”她那几日就觉得奇怪,那位夫人口口声声急着找她叔父,着急是真的,进了雪山到显得目标明确,如今看来,果然是知道她叔父在哪儿,也不知这帮人进山做什么!

    不过也懒得管,许也是什么寻宝人吧,按照正常规矩,山里碰见互相帮衬一把那是必须,但谁也不会问陌生人的目的。

    至于找人,还是算了。

    “好。”

    律风荷忽然道,手轻飘飘地伸出去,在那人的衣帽上,取下一片黑黝黝的椭圆形的残叶。

    那叶子看起来很像假的,但脉络清晰,非常特别。

    红尘:“……我就说,我的运气实在好。”

    回去马上进赌场什么赌一把,不用任何手段,也许她都能眨眼间就赢出一座大宅院,运气太好了。

    那个自称也姓石的男人顿时一脸高兴:“我先在这儿替我那倒霉侄女谢过诸位,来来来,大家先歇歇,我带了好酒,烈的,绝对适口,都喝一些暖暖身子。”

    他笑容满面,特别殷勤地从行囊里头掏出一个大竹筒,还有一些木头的,竹子的杯子,一人塞了一杯。

    酒一倒出来,浓香四溢,酒液更是呈现出特别清澈的黄色,是上等好酒。

    连红尘都忍不住喝了两杯,律风荷却滴酒不沾,他的老习惯,除了林旭在的时候,肯稍稍喝上一点儿,出门在外从不沾酒。

    小恒也没喝,沉默良久,目光复杂,最后还是轻松下来,没好气地道:“看在红尘小姐他们的面子上。”

    那人也不在意,没一会儿就和周围人都熟悉起来,他自称是做药材和皮子生意的行商,经常天南海北地走,也毫不避讳,直接就说这次来山里就是想看看大雪山有没有什么寒性的药材在,要是能得到些珍禽异兽,那就赚大发。

    “没办法,我家人口多,养家糊口不容易。”

    石老板笑眯眯地道。

    他看着还真是个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连红尘都觉得这人是个角色。

    歇了片刻,狗狗们歇够了,喝完水,站起来抖擞了一下毛发,众人就收拾行囊站起来继续走。

    不知不觉,一群姓石的人都走到前面,红尘几个稍稍落后了一点儿。

    小恒走在那个石老板身边

    “咳……”

    咳嗽了声,红尘给律风荷使了个眼色。

    律风荷点头。

    找到东西立即撤退,不搀和眼前这一群人的事儿,连那个向导小恒,最好也别太信任。

    他们明显有一种特别的默契,别看小恒一直表现得对红尘一行人很是热情,对另外这一群,特别的冷淡自持,可双方明显都藏着秘密,尤其是这一伙儿寻找叔父的侄女,还有寻找侄女的叔父。更是神神叨叨。

    “那人身上沾的也不知是不是墨玉莲的叶子。”

    律风荷忽然道,脸上的表情竟然也有些许迷惘。

    红尘愣了愣,她从没有看过小荷这样的表情,不过也一瞬间。又恢复了冰冷。

    她忍不住一笑:“挺可爱。”

    其实走得时间并不长,太阳还在半空中,但他们都有一种堂皇无措,仿佛在深渊里漫步的感觉,就好像他们在这一大片漫无边际的雪地里走了一年。十年,甚至要永远地走下去,再也逃不开。

    但律风荷这一点儿迷茫的小表情,到让她的心情舒缓好些。

    “到了!”

    律风荷猛地一驻足,闭上眼深吸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笑意。

    话音未落,前面一行人就停下,石老板招呼道:“各位注意帮我找找看,要是我那侄女真进了雪山,一定就在这附近。”

    根本用不着他提醒。众人都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大跳。

    雪山里竟然有树,有水,还有铺天盖地的水鸟,黑色的,红色的,白色的,大的小的,拖着长长的翎毛,飞舞在山间,就像精灵。红尘吸了口气,肺腑之间温暖一片。

    明明雪花犹在,可雪里面却开着无数的鲜花,阳光下看着五彩纷呈。

    “我的老天!你们看。那湖泊在冒热气。”

    团团的迷雾笼罩着一大片碧湖。

    到不是热气,不过蒸汽朦胧,笼罩在人身上,湿漉漉的,却并不怎么难受。

    天空中一声长鸣,红尘抬头就见两只仙鹤飞舞。律风荷停住脚步,轻轻喘息,忽然回头:“阿尘,你给我唱唱那首歌,就是你去年中秋,给小林唱过的那首。”

    红尘怔了下,微微一笑,果然轻启歌喉:“……山河寂寞,梦醒梦破,黄泉归途,独行路漫长……煮酒黄粱歌一曲,昔年仗剑逍遥,携手同游,只恨人世多烦忧,世间难太平,君有义,满腔热血,吾之剑,一剑光寒……”

    她这没什么词牌的山野小曲,还是当年听林师兄瞎唱的,记词记得不够准,调子也忘了,好在就是随便唱唱,律风荷听得很开心。

    连前面完全没有被美景迷住,一脸严肃的石老板他们,都忍不住侧耳听。

    “啊!”

    听着听着,那石老板忽然驻足,指了指前面。

    众人也愣住,大山裂开一条口子,露出一个巨大的雪洞来,众人面面相觑。

    “这是雨姗的镯子。”

    石老板忽然从地上捡起一个绿油油的镯子,目光大盛,厉声道,“雨姗,雨姗!坏了,这个山洞有古怪,她什么准备都没有,进去肯定坏事儿。”

    喊着,就轻轻一滑,从坡上滑了下去,向雪洞里出溜。

    律风荷也跟着跳了下去。

    雪洞的中央有一条溪流,很细,上面还漂浮着一些细碎的叶子,树枝,和其它奇奇怪怪的东西,甚至还有水鸟站在水面上嬉戏,也许她们要找的东西就在里面。

    一进入雪洞,所有人都惊呆。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这么美的洞穴,从里面甚至仿佛看不到顶,只能看到满天的星光璀璨。

    红尘眯了眯眼,忽然觉得这里有些熟悉,只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而已,仔细想就想不起来了。

    这里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而且整个雪洞,都由冰雪塑造却并没有显得很冷,中间的溪流渐渐变成河水,河水蜿蜒曲折,四通八达,向四面八方延伸过去,一个接一个的小山洞,密密麻麻,数都数不过来。

    众人一时间都不敢向前走,这里都是雪白的,谁知道进去之后会不会就此迷路。

    红尘叹气:“如果那位夫人果真进了这地方,说不定真的会被困住。”

    她隐约听见石老板的呼吸很急促,眼睛似乎在放光,是真的放光,嘴里念念有词,整个人都狂热起来,似乎根本就再也想不起他刚才一直要找的那位夫人。

    小恒跺了跺脚:“这地方不能进,咱们快走吧,要是你那侄女真进了里面,想找也找不回来。”

    他面上隐约露出几分不满。

    众人也心中忐忑,但石老板已经二话不说领着人冲了进去,律风荷也一马当先,红尘也只好紧紧跟上。

    不知道走了多久——“嘻嘻嘻嘻!”

    里面忽然传来一阵嘻嘻哈哈,像小孩子一样的笑声,小恒打了个哆嗦,轻声道:“有东西,有东西在前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 施术
    &bp;&bp;&bp;&bp;石老板举起火把照过去。

    本来雪洞里并不算黑,可他一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整个洞穴都漆黑一片。

    天上繁星隐没,地上河水也悄无声息。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提了口气。

    在这样漆黑的环境中行动,绝对需要无比的勇气。

    “前面!”

    众人的视线随着火光看去,只见不远处出现一个模模糊糊的白影,速度极快,唰一声就消失不见。

    “啊!”

    大家不自觉都想起山精鬼怪!

    听闻大雪山里的山神,养着一群山精,那些死在山中的人也徘徊不去,久而久之就变成了鬼怪幽魂,专门等着活人进山,做它们的食物,和供奉给山神的祭品。

    小恒哆嗦得厉害:“我,我听说山中有一种雪猴子怪,通身的白毛,就喜欢吃人,而且还是群居,我,我可不想被吃!”

    石老板看他一眼,阴森森的,却没说话。

    就在这时,脚下的湖泊和河流,忽然变了形,变得窄了一点儿,湖面沸腾,滚滚而起。

    大家伙儿都吓得停步。

    只见湖水从幽蓝变成了如鲜血一般的暗红色。

    “里面……那些……”

    白惨惨的骨头,残尸,还有尚且留有血肉的头骨,铺天盖地的血腥味,瞬间把这仙境变成了幽冥鬼域。

    好些人受不了,瑟瑟发抖,闭上眼睛整个人瘫软成一团,一个劲儿地念佛:“阿弥陀佛,佛祖保佑。”

    “我,我好几十天没洗澡,肉都是酸臭的,不能吃,不能吃啊!”

    铁牛二话不说,向前一步护住红尘。

    小恒转头就要跑。却让石老板一把抓住,“别急,走吧,我和你一起走。咱们去探探路,这就是黄泉地府,都进来了也不能空手而归。”

    律风荷却比他们还快,整个人涉足而入,进入那黑红的水中。拨开枯骨,一步一步走了进去。

    红尘一伸手,只拽住他的斗篷,硬生生把雪白的斗篷给拽了下来,眼睁睁看着他越走越远。

    “走!”

    红尘皱眉,抬脚跟上去。

    石老板拉着小恒不落人后,有意无意地走在了众人的最前面,沿着鲜血遍布的河流前行。

    砰砰砰。

    前面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声音极为响亮,众人还来不及惊讶。只见密密麻麻的黑影子由远及近。

    所有人都停住脚步,一时呆愣,瑟瑟发抖。

    那些黑影,有的形如骷髅,有的没有脚,还有的长得怪模怪样,每一个都好似地狱来的恶鬼妖魔。

    冰冷的气息扑面而来。

    “啊啊……”

    所有人一下子就惊呆了,撒丫子便跑,连那石老板也停下脚步,浑身僵硬。

    红尘却是眯了眯眼。伸手按住墙壁,斜了脸色苍白的小恒一眼,从怀里取出一把奇奇怪怪的小红果子扔了出去。

    小恒浑身一颤,目中闪过一抹不可思议。

    那些冰冷的鬼怪。似乎一瞬间停住,摇摇晃晃,站立不稳,整个洞穴都仿佛要坍塌了一般。

    轰的一声,从红尘身体上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波动,蔓延开来。近在眼前的那些黑影登时四下奔逃,就和身后有老虎在追,逃走的速度可比来的速度要慢得多。

    知识这些东西太多太多了,这么一乱,东南西北的乱跑,吓得他们这些人更是鬼哭狼嚎。

    石老板也不知道摸到什么东西,嗷了一嗓子,转头便捂着脸向外面冲去。

    红尘笑了笑,又扬手洒出一大片红果子。

    这些红果子还是当初那只开了灵窍的小狐狸送的,一直当零食吃,后来随着翻阅脑海中越来越奇怪的玉珏书才发现,这果子可不一般,能吸引世间之灵,可要是那些灵不懂得怎么吃,吃了它就会变成最纯粹的能量体,也就是从此消失。

    所有有些好东西,天材地宝,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享用的。

    “吱吱吱,吱吱吱。”

    不远处传来一声声叫声,不过这一次并不恐怖,到仿佛在哀求。

    红尘把果子收起来,抚了抚衣领,轻声道:“我和律风荷只找墨玉莲,其他的一切不管,不过有句话奉劝诸位,若无深仇大恨,枉造杀孽,多年修行毁于一旦,那可得不偿失,还请慎重些为好。”

    话音落下,她周围一阵风吹过,任何一点儿黑影都不敢靠近她身边。

    她不管石老板那些人,大踏步地走进去,很准确地抓住律风荷的衣袖,带着他走出雪洞。

    等了片刻,其他人也鬼哭狼嚎地飞奔而出。

    所有人出了洞穴,气喘吁吁,心有余悸,再一看那黑洞洞的雪洞,心里一阵阵惊惧。

    石老板猛地转头,阴森森地看着小恒,小恒嗤笑了声,脸上也冷下来。

    两个人之间气氛诡谲。

    红尘看了眼律风荷,犹豫了下,什么都没问,到是小荷笑起来,从袖子里伸出手,手中捧着一块儿泛着蓝色的寒冰,冰里面镶嵌着一朵墨色的莲花。

    “下山吧。”

    “嗯。”

    “哎?”

    红尘他们转头就走,石老板忍不住皱眉:“诸位,此地诡谲,咱们还是一起行动为好。”

    他话虽然说得客气,可手下人蠢蠢欲动的姿态,却是威胁的意味十足。

    红尘轻笑。

    律风荷猛地一转头,黑黝黝的眼睛正好对上石老板的脸,下一瞬,这位老板的身体就僵立当场,一句话也说不出。

    那一刻,他甚至觉得只要自己再多一句废话,眼前之人就会把他们所有人都给分了尸。

    嘴唇抖了抖,石老板终究还是低头没在阻拦。

    而那个向导小恒,从出了雪洞,就不自觉躲着红尘,连看也不敢看她一眼,稍微挨近一点儿都和见到猫的耗子一般,寒毛炸起。

    红尘笑了笑:“回去的路就不用小恒哥你带了,不过我们还要路过贵村子,免不了叨扰一二。”

    小恒哆嗦了下。忙不迭地点头:“我,我也跟你们下去。”

    他看了石老板一眼,见石老板没说话,便咬牙道。“我路熟,知道一条近路。”

    红尘和律风荷带着自家那一行人,跟着小恒,慢慢下了山,虽然还是迎着风雪。有些艰难,但归途却比上山时要顺利得多。

    很快又回了那个小山村。

    还是花婆婆接待他们,“你们可回来了,我还当你们也让山神请去做客呢。”

    老婆婆大笑,“对了,还有几个客人提前回来,想问问你们有没有见到他们家的人。”

    话音未落,一个围得严严实实的高挑女子便匆匆而出,竟然是石老板的那个侄女。

    据说这个侄女在山里迷了路,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就被山神请去做客,美酒佳肴,好生招待了一顿,等到一觉醒来,人已经在村子里,身体健健康康,连点儿冻伤都没有,却过去了好几天。

    “我们只吃了一顿饭,喝了一点儿酒而已,最多一个时辰。没想到竟然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大雪山太诡异,我们实在是不敢再进去一次,只能在村子里等,诸位可看见我家叔父?”

    小恒叹了口气。把前因后果简单说了说,就脱开身回家,他家妹子还等着呢。

    红尘也顾不上这边,把墨玉莲塞进自己那个雪白的玉盒里,压到车厢底下,这才松了口气。招呼所有人赶紧吃点儿东西,最要紧的是得洗个澡。

    也用不着什么山珍海味,一人一碗热汤面比什么都舒坦。

    红尘端了一大碗递给小荷,他立在窗户旁边,靠着窗抬着头,也不知道在看什么,衣服湿漉漉的,血腥气呛人的厉害。

    “怎么不换一下?”

    伸手摸了摸他的大氅,黏稠的,红呼呼的液体沾满手心,红尘吓了一跳,连忙拿帕子擦了擦,又招呼罗娘帮忙准备些温水:“你这是刚从血海里滚了一圈儿?”

    律风荷一笑,端着面汤,并不喝,看了她一眼:“阿尘能不能把墨玉莲送给小林?”

    “当然。”

    红尘没好气地跺了跺脚,呵出口气来温暖自己的手,这一次她非让林师兄沐浴熏香,然后用他最喜欢的琴,给自己弹三天三夜的曲子,这才能对得起这一路的奔波劳苦。

    “那就好了。”

    律风荷端着碗,望着窗外的星空,头昏沉沉,身子轻飘飘,却有一种很惬意的畅快感。

    他曾是黄泉门少主律风荷,如今却甘愿把那些光辉,那些能闪耀到让人惊艳的东西都隐藏在心底最深处,为了重如千斤的一诺,做挚友劈裂长空,洗出天地清白的一把剑。

    只是随着小林天南海北闯江湖时他不累,这两年,却着实有些累了。

    他不习惯宫廷中的阴谋诡计,是是非非,他还是习惯为了朋友执剑,做这种江湖人该做的事。

    律风荷倏忽一笑,仿佛听见小林又在笑他,笑他本是飘然若剑仙,偏偏学人家文艺小青年……文艺小青年这种说法,好像是他跟眼前的姑娘学的吧。

    伸了个懒腰,慢悠悠回自己的屋子,“我去睡一下。”

    是应该去睡,虽然不知道律风荷在之前奔波了几日,但他孤身一个人在雪山上起码有大半个月,还发生过不知多少次争斗,想必累得很,如今尘埃落定,早该踏踏实实地歇歇。

    红尘却是头一次欣赏雪山的美景,前世今生,第一次,心怀荡漾,忍不住取出笔墨,画了一幅雪山图,画到半夜才迷迷瞪瞪地睡过去。

    第二日,外面侍卫们收拾东西,准备口粮。

    红尘急着把现在玉盒里藏的东西送给林师兄,可是不打算耽误时间,洗漱完天还没大亮,车马就准备好了,和村子里那些人客客气气地道别,还把身上带的一些碎银子都留给小恒。

    就是小恒好像有点儿怕他们,相处不如刚开始那般自在。

    “走吧,小荷呢?”

    红尘看了一眼,没见小荷,这人神出鬼没的,轻功一流。还不知道飞哪儿玩去。

    罗娘皱眉:“好像还在睡。”

    红尘一怔,按说律风荷该最着急,他昨天晚上差点儿不在村里停留,非要连夜赶路。要不是一应补给都没准备好,恐怕当真不管不顾先走人,怎么竟睡起懒觉来?

    “太累了吧?”

    红尘摇了摇头,轻轻敲了几下门,里面一点儿动静也没有。隔着窗户,见床上的帷幔没有落下,炭火早就熄了,有点儿冷,律风荷平平稳稳地躺在床上,还穿着衣服,没盖被子。

    “他也没换衣裳?”摇了摇头,招呼铁牛一声,直接用力一撕扯,愣是把大门弄开。

    红尘走进去。笑道:“小荷少爷,你们家那位林公子等着你呢,还不快点儿起来,咱回去让他给咱们开个专场,唱歌弹琴玩上三天如何?”

    玉珏空间里也有人开什么专场,还挺有意思,收费不贵,红尘最近喜欢在里面听人家唱歌,其实让林师兄陪着玩一次,也不是不行。收门票就算了,只当是给鬼谷弟子,还有她家那些人发福利。

    屋里静悄悄。

    窗外的阳光透进来,红尘看过去。小荷躺在床上,脸还是那样冰冷,泛着点儿青,神态安详,睡得正熟,她都有些不忍心惊醒。叹了口气,迟疑了下,才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身体。

    红尘一愣,握住小荷的胳膊,良久,回头一看,就见花婆婆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吓得坐在地上。

    村子里好些人都在——

    “死,死人了!!”

    一声叫喊,无数人蜂拥而至,花婆婆微微颤颤地站起身,蹒跚走到床边,显然很害怕。

    她可以很冷静地目送外人去雪山送死,但她年纪再大,经验再多,还是会惊恐。

    “这,这……”

    一个侍卫咬着牙,摸了摸脉息,闭上嘴一言不发,好半晌,有人叫了村子里的巫医过来,花婆婆也会医术,围着律风荷仔细看了看,花婆婆惊恐道:“……这人死了起码有七日了!”

    “胡说!”

    铁牛面孔严肃,瓮声瓮气地道,“昨天他和我们一起回来的,你们不是看见了?”

    一股森寒的气息在房间中弥漫。

    村子里那些村民吓得脸色发青。

    须发花白的老巫医,抖了抖,又低下头仔细看了看,小声道:“不会错的,不会错的,这人死了至少有七日,我们雪山附近,人腐烂的速度慢,可你看看他,看看……”

    他胳膊上的伤口青灰色,泛着白,里面不见鲜血,也没有凝固愈合,就这么白惨惨的。

    其他人都吓得脸上发白,看律风荷的表情越发恐惧。

    “他要是死了七天,那我们这些日子,难道是跟一具尸体走在一起,一块儿说话,聊天,还,还一起吃饭休息!”

    石恒扶住桌子,几乎要昏倒。

    红尘猛地一回神,随手从身上把自己的袍子取下,兜头罩脸盖在小荷的身上。

    周围的人都抽抽噎噎,眼泪横流,

    她一皱眉,怒道:“都不许哭,给我冷静。”随即高声道:“把我车上的玉盒取过来。”

    她又拿出自己袖子里的青锋。

    青锋微微颤抖,在她的手指尖跳动。

    红尘深吸了口气:“我想,应该是小荷在雪山上重伤濒死,但他还有挂念,愣是到死神魂不肯离体,又撑了好几天,好在还没超过七日,现在我先把他的命吊住,另外再想办法。”

    “吊住命?”

    铁牛和罗娘都一脸惊疑。

    周围那些村民们更是畏畏缩缩地缩在后面,欲言又止,恐怕私心里都觉得红尘是疯了,就算死了七日这有一点儿可能是巫医和花婆婆看错,死总是死了,便是有什么救命的妙法,那也只能对活人使,死人怎么行?

    红尘深吸了口气:“……三国,诸葛亮伐魏,至六出祁山,心血日耗,自知不久,以后事嘱托诸将。姜维谓用祈寿之法,挽回天命。诸葛亮乃设七星灯,终日步罡踏斗以禳之……七星续命,我研究过。有可能成功。”

    自从小莫无辜枉死,她就不自觉地关注那些能令人起死回生的术法。

    奈何就是找到了,不是没有条件做不到,就是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根本不行,起死回生,掌控生死,那是神的领域,不是她一介凡人能做的。

    不过。到是找到一个七星续命灯的典故,也找到了相应的法术,成功几率并不高,却好歹是个法子。

    律风荷是内家高手,自幼修行,而且既然能在生命断绝之后硬凭着一口真气灵魂不散,导致这种几乎要把村民们吓出毛病的结果,他又年轻,远没到该油尽灯枯的时候,就更多了一分把握。

    红尘想了想。让铁牛把小荷搬到院子里,又把那个雪白的玉盒搁在他的头旁边。

    “呼。”

    花婆婆目光闪烁,隐约看见那玉盒中飞出来星星点点的光芒,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律风荷的尸……身体,一晃眼的工夫,仿佛变得柔软了些,脸色也好了不少。

    石恒却缩着身子向后面退去,双腿打鼓,似乎对红尘越发戒备。

    红尘严肃地行大礼。跪拜于地,一共九拜之后,让村民取来油灯和铜镜,小心翼翼地按照八卦方位。摆放在律风荷的周围,油灯在前,铜镜在厚。

    摆放好,众人瞩目,红尘吐出口气,闭上眼。默默念诵着什么,听不清楚,但其中的韵律却极吸引人,让人的心口仿佛被压住,既压抑,又舍不得堵住耳朵,只觉得心跳如擂鼓。

    忽然,一瞬间,天上落下数道光柱,那些油灯瞬间大放光明,明明是白日,竟然显眼至极。

    小恒深吸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隐忍的贪婪。

    其他村民里,也有好几个迷迷糊糊地向前一步,蠢蠢欲动,拼命忍着,使劲儿掐自己,这才勉强忍住。

    红尘忽然睁开眼。

    “嗡!”

    一声锐气十足的鸣叫响起。

    她瞬间取出青锋,在自己的胳膊上轻轻划过,青锋又抖了抖,显然并不高兴,不情不愿,不过还是老老实实地沾上她的鲜血,一挥手,青锋刺出。

    “嗷,啊啊啊啊!”

    随着红尘很随意地挥动手臂,众人耳朵里竟传出一阵阵凄惨的叫声。

    不像是人的声音。

    小恒打了个哆嗦,抱住肩膀低下头去一声不敢吭。

    花婆婆也瞠目结舌:“这些……是真的?”

    她也能看到围绕在油灯旁边,拼命想钻进去的那些黑色的影子,怪模怪样的,比她往常看到的要多出不知多少倍。

    可这些影子,根本就不敢向红尘的方向靠,只要沾到一点儿她的气息,立即败走。

    花婆婆一开始没有太注意,相比红尘,她还更喜欢那些阳气壮的男子们,但此时再一看,才发现红尘遍体灵光,从头到脚,每一处都散发着迷人的灵气的清香味。

    之所以一开始看不到,肯定是人家修行有成,已经能够自如地收敛身体的灵气。

    其实就是灵气外放,那么强大,让人震撼的气息,估计也没有几个不长眼的东西敢去触碰。

    他们是久居雪山的隐士,可不像世俗众人那么迟钝,双目不清,还是看得出来,这个姑娘绝对不可招惹。

    随着时间流逝,围过来的黑色的东西越来越多,连周围那些什么都看不到的村民,也隐隐约约能感觉到阴冷的气息,抱着肩膀,心中惊恐。

    花婆婆抬头看到两个庞然大物扑面而来,脚下一软,恨不得跪倒——记得她年轻的时候也见过这种大家伙,当时她吓得整个人都不敢动了,要不是那种大家伙对她不屑一顾,全当蝼蚁,连看都不看一眼,恐怕她早就魂飞魄散,哪里还有今日。

    红尘纹丝不乱,长长的青锋向前一送,那两个如山一样的大家伙,登时止住,甚至还拜了一拜,才绕开她的方向,远远遁走。

    花婆婆紧张得双拳紧握,两眼放光,深深着迷,头晕的厉害,却半点儿也不肯退,还愣是掰着小恒的脑袋,也让他抬头看。

    “好好看!”

    这种机会简直几辈子都不一定能见到一次。

    话音未落,律风荷一下子睁开眼,猛地坐起身,伸了个腰,打了个呵欠。

    “……该走了?”

    一屋子村民目瞪口呆,尤其是那些真正探查过他身体的巫医和花婆婆,全都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红尘嘴角抽了抽,心里却不敢放松——虽然小荷醒了,可还远不到能真正轻松的时候。(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长生
    &bp;&bp;&bp;&bp;律风荷坐起身,迷惘四顾,就要起来,红尘一把按住他的肩膀:“先别动。”

    连忙招呼罗娘取来温水一杯,自己拿了张黄符,还有一把红色的小果子塞进去,晃了晃。

    水变得很古怪,红红黄黄的,很是不大好看,至少别人瞧一眼就恶心。

    “喝吧。”端着水杯递到律风荷唇边,逼着他张开嘴,硬是灌进去一大半,吓得铁牛瞪大双眼,捂住嘴巴,瞧红尘的表情多少有些心有余悸。

    律风荷捂住胸口,转头看见他身边的玉盒,抱起来搁在膝盖上,眨了眨眼:“我们出发?”

    红尘仔细看他的脸色,叹了口气,现在的情况,若是没有别的办法补充生命力,也许,一年?他内息浑厚,没有破绽,也许还能拖得更长一些。

    神色略有些暗淡,红尘却笑了笑,小声道:“……好,马上,等他们收拾完行囊咱们就走。”

    这人心里惦记事儿,一时半会儿的到还无妨,反正留在雪山也没什么用,就是要试验其他能弥补他生气损失的法子,也要先回去再慢慢来。

    扶着律风荷先去客厅里坐下,把玉盒用包袱皮裹上,直接让他背着。

    这东西散发出来的气息,对他的身体有好处,而且多少能震慑些魑魅魍魉。大雪山不愧是阴寒之地,残存的各种奇怪生灵实在是多,刚才她点续命灯,为小荷续命时,就不知有多少生灵,前赴后继地来抢夺灵气,简直是不要命的节奏。

    现在小荷还是命悬一线,气息十分不稳定,很容易招惹脏东西,小心为上。

    红尘招呼大家伙收拾东西,村子里男女老少好些人,有的害怕一看见他们便拔腿就跑。也有几个好奇心甚重,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去和小荷搭讪,看他是不是真活着呢。

    她忙着往马车里面塞食物,扭头就看到花婆婆不着痕迹地找小荷映在地上的影子。看到那影子全乎,还是个人的模样,这才松了口气。

    一提起影子,她到忽然想起一件事儿来。

    那个向导,叫石恒的那个。好像有一次露出影子来,影子有点儿奇怪,也不知道是不是看花了眼,影子上竟然多出一条细长的小尾巴,而且这家伙的气息有点儿不正常,平时还感觉不到,一入了雪山,尤其是进入那个雪洞,他的气息就和雪洞里某种气息变得类似,遥相呼应。

    村民们的反应都算正常。没什么好在意,到是那个叫石雨姗的夫人,还有他们那群人,怕才是对这次起死回生最惊奇的,当时小荷一坐起来,石雨姗的面色,先是像活见鬼,再来却是一脸的古怪。

    就是现在,她躲躲闪闪看小荷和红尘他们的时候,都带着一股子莫名古怪的味道。

    还不到中午。红尘他们将将要出发,雪山上石老板那群人一身狼狈地回了村子。

    这些人也不知怎么了,一个个脸上身上全是细碎的划伤,尤其是那石老板。大毛的衣裳一口一块的,头发乱七八糟,脑门上还给秃了一大片,脸色阴沉,再不复当初的精神气,石雨姗和他一碰头。两个人地嘀咕了半天,那石老板猛地转头看向红尘,想了想,就大跨步地走了过来。

    “石老板?”

    这人盯着坐在车上的小荷半天,直到小荷一转头,看向他,才猛地瞳孔收缩,咳嗽了声,冲红尘道:“……我看这位小哥的身体还没有全好?”

    “多谢惦念,总能好起来。”红尘笑了笑,“石老板可有什么事儿?”

    这人沉默片刻,轻声道:“明人不说暗话,诸位既然来了雪山,怕也是为了那里面的东西。”

    他的目光在小荷身上转了一圈儿,若有所思,又有些惊疑不定,略带三分试探道,“莫不是小姐你们大有所得?”

    红尘到大方,笑了笑:“雪山的墨玉莲虽然珍贵,可难的是怎么找到,找到了它到不稀少,老板若是想要,再进去取两朵便是,想来不难。”

    石老板干涩地一笑,咳嗽了声:“呵呵,石某没小姐这么风雅,什么莲花之类,石某可没耐心去养,就算它是解毒的圣品,对我来说也无用。”

    他眯了眯眼,见红尘他们真驾着马车要走,脸色微变,欲言又止,却终究没再多问,客气了两句便转身离去,一转身,他的脸色就阴沉下来。

    石雨姗迎上前,扶着自家叔父,小声道:“叔父不是说他们一直没离开你们的视线,既然大家都没进去,他们又怎么可能得到拿东西?侄女看那小姐是真有些鬼神莫测的本事,这才救活了那小哥,咱们还是别多生是非为好。”

    “此等大事,岂能轻忽?”石老板犹豫道,“那个小哥儿独自在雪山多呆了大半个月,谁知道他都做了什么,有没有得到那样东西!那是我们祖上留下的宝物,岂能让这等屑小之辈贪图?”

    石雨姗闭上口,再不说话。

    石老板深吸了口气,目中露出几分狠色:“那个小姑娘再有能耐,毕竟年轻,咱们找的帮手同样不俗,人还比他们多,不用担心,这几日你也累了,好生修养便好,其他的事儿,叔父会办妥的。”

    行囊转眼间就收拾妥当。

    红尘把小荷塞到里面去,不让他骑马,罗娘撩开车帘,也把红尘扶上去。

    马匹养了这些日子,恢复了体力,还养得膘肥体壮,村子里明明这么冷,马草竟然还不错。

    “红尘小姐!”

    一行人刚准备走,石恒偷偷摸摸地溜过来,身上从头到脚围着白色,神色间带着几分惊恐,却还是咬了咬牙,靠过来,犹豫了下,迟迟疑疑地钻进车厢。

    红尘坐下来看着他。

    “我,我有话想说!”

    石恒深吸了口气,“我想给您讲个故事。”

    红尘看了小荷一眼,就他这么着急走的人都没有反对,想了想。还是给石恒准备了一杯热茶。

    一般来说,她还是很喜欢听各种故事。

    石恒沉默良久,轻声道:“我们这个村子的历史悠久,在雪山居住了不知道多少年。据传在上古时期,大家是侍奉一个叫巫贤的神巫的奴仆,巫贤乃是上古神巫咸大巫的儿子,能知生死,能通天帝。他曾为天帝立下赫赫战功,后来还被上天传授了炼制长生不老药的方法。”

    红尘:“……神话传说?”

    石恒也苦笑:“是啊,谁也不知真假了,不过村子里很多人认为这是真的。”

    “巫贤大人后来不喜欢世间的乱象纷扰,就来到雪山,建造一座隐居宫殿,种仙草,炼仙药,收雪山上的飞禽走兽,还有一部分人类为奴仆。教化他们。”

    “我们村子祖上,也是大人的奴仆,世代居住于此,为巫贤大人看守神山,多年不变。”

    石恒沉默了片刻,忽然道:“红尘小姐的朋友受了重伤,要是真有长生不老药,也许吃一颗下去就什么都好了。”

    “不吃。”

    红尘还没说话,小荷就探头过来道。

    石恒愣了愣,红尘一下子就笑了:“没错。就是真有那种药,我也不敢给小荷吃啊,不说这么多年,药效有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变化。它就这能让人长生不老,肯定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我是个灵师,比别人更明白这个世上的道理,没有什么东西是不付代价就能得到的,灵师们通过累世艰苦修行。吸纳灵气,积攒功德,也不敢说求什么长生,现在一颗药就能达到,开什么玩笑?”

    小荷一张脸上空茫一片:“真能长生,你们那位什么巫贤大人何在?”

    石恒一缩头,迷迷糊糊,半晌才叹了口气:“还是公子想得明白,只是……那位石老板恐怕不肯相信,诸位对那长生不老药不感兴趣,你们此去,务必小心。”

    红尘一时无语。

    她这些年看的话本里头,涉及到长生不老药这等俗气梗的都少之又少了,现实中居然还能碰见。

    果然人的**,千百年不变。

    “这到无妨。”

    红尘拢了拢头发,要是在京城和那些最顶尖的权贵们碰上,她或许还要担心一下明枪暗箭的,可要连这个什么乱七八糟石老板都担心,她还是早点儿回杞县别出来了。

    再说,就是小荷只剩下半口气,一个人收拾掉一百个石老板身边的侍卫,那也轻轻松松。

    林师兄一早就说过,江湖上能在战场中起到大作用的高手绝对不超过十个,小荷就是宗师之下第一人。

    他如今在宗师面前尚要暂避锋芒,不过是年轻罢了,再过两年,黎涛也不一定能讨得好去。

    告别了石恒,红尘一行人就出发。

    虽然她到不担心那什么石老板,但出门在外小心谨慎,那肯定是应该的。

    第一次生火做饭,就从饭锅旁边抓住一条小青蛇。

    细细长长,只有小指头那么粗,三角的头,毒液滴滴答答滴答到雪白的地上,顿时就是一滩腥臭的黄液。

    红尘抓着蛇让罗娘给薄皮做了蛇羹汤。

    可惜少了点儿。

    “这事儿有点儿意思!”

    红尘走了不远,挥一挥手,让铁牛他们停下,倒退三十步,紧接着前方就出现雪崩,滚滚而落的雪花和山石,颇具天地之威,让人心惊胆战。

    “呼!”

    律风荷的脸色都有些不对。

    红尘摇了摇头。

    一路上,铁牛亲自安排侍卫们的防护,有人探路,有人殿后,休息时岗哨布置一明一暗,进口的东西都仔仔细细检查。

    若是换了别人,说不得没这么小心,就是小心也不一定能小心到点子上,但这十八个侍卫是什么人?那是皇后娘娘的亲卫,在防护方面从小训练出来的,都是本能了。

    红尘他们身边其他人,连赶车的车夫,也是生门的人,跟着鬼谷的高手磨练了一年以上。

    石老板这些动作,有些的确隐秘而高妙,可见他们里头也不是没有高人在的,对付别人,一招就足够。可换到对付红尘他们,就显得儿戏的紧。

    绕过一片听动静就很不安稳的山区,正走着,旁边一山洞忽然钻出来一个黑黝黝的人影。

    唰!

    侍卫的长箭贴着那人影的头顶钻入一棵松树内。

    人影身体一僵。抬头吞了口口水,“红,红……小姐。”

    “石恒小哥?你怎么弄成这副模样?”

    红尘先是一惊,随即看清楚来人的脸,竟然是石恒。上下打量了下,心下更是惊奇。这小子右腿上乌青一片,头脸胳膊,到处是焦黑灼伤的痕迹,头发更是没了,变成一个大秃头。

    “我,我……小姐救命啊,您救救我家姑姑她们吧,她们从没有伤害过人,还好几次为乡亲们提供食物。让我们村子度过好几次灾荒,她们都是好的。”

    石恒满脸激动,整个人扑过来。

    红尘使了个眼色,就有个侍卫过去扶住,让他在一块儿平整的石块儿上坐下。

    罗娘给他倒了杯水,轻轻递过去,忽然一愣,退后一步,眼睛睁大,杯子骨碌碌滚落。茶水四溅。

    周围的人都愣住,红尘却是丝毫也不意外,冷冷道:“尾巴露出来了。”

    小恒一怔,回头看了眼。脸色涨红,手忙脚乱地把尾巴给塞回衣服里去,低头讷讷不语,诚惶诚恐地偷眼看了他们一眼。

    罗娘几个不自觉又退了几步,避之唯恐不及,小恒更是欲哭无泪:“……我从小就长了尾巴。爹娘说我是山里捡回来的,可能雪猴子和人类的孩子,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可雪猴子对我很好,经常给我果子吃,爹娘和妹妹也待我好,我,我不是坏人。”

    这小哥一直表现得冷静坚强,能撑起家业,家中接二连三地出事,却还镇定自若,今日却忍不住落了泪。

    红尘笑了笑:“怪不得你们家,你留到最后,虽然你在石家长大,气运也和石家相连,到底不是亲生的,抵抗能力还强些。”

    石恒噎了下,这会儿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吧。

    不过,红尘不怕,他这心里也不觉高兴起来。

    “我不像是个妖怪的,除了有尾巴,和人也没什么不同。”

    红尘笑了笑:“我知道,不光是你,以前也有过纯粹的人类婴儿生下来就长着尾巴,行了,你好好说说,这一身伤是怎么回事儿?”

    石恒抽搭了半天,磕磕绊绊,结结巴巴地哭道:“他们要进神山去找不老药,我去报信帮忙,没想到那些人好厉害,我仗着山里的阵法玄妙才脱了身,要不然怕是连命都没了,我的姑姑们也都会被杀光的。”

    “你还有姑姑?”

    这位不是只剩下一个妹妹了。

    石恒咕哝道:“姑姑就是我说的雪猴子。”

    很是语无伦次,罗娘一众人:……

    雪猴子什么的,真不想听,听得毛骨悚然。

    以后再见了那些耍猴的,还能愉快玩耍吗?

    深吸了口气,喝了点水,他才渐渐镇定下来,轻声道:“姑姑它们的族群,几千年来就生活在巫贤大人的隐居之地,看守巫贤大人留下的一切,但那儿真没有什么不老药,往常也有人不自量力,想闯进去,姑姑们不是把人迷走,就是利用阵法教训一顿,可这次石老板那一群人,也是我们村子分出去的,对那地方也很了解,还从我们村子盗走了地图。”

    “听说他们父辈都因为太贪婪,在山里吃了大亏,现在他们对不老药势在必得,姑姑们本来想,要是实在忽悠不走,就放他们进一间密室,在里面藏一些珍贵的药材宝贝什么的,也许他们得了东西,就不再多惦念,早年也发生过这种事,姑姑都是如此处理。”

    石恒说着,咬牙切齿,“可万万没想到,他们心都是黑的,进了第一间密室还不死心,不知从哪里请来个邪和尚,说什么要斩妖除魔,拿了好些硫磺,还有奇奇怪怪的药粉,火烧洞府,要赶尽杀绝,我们吃了大亏,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他们赶出去,但有三个机关都被毁了。下一次,下一次……”

    红尘叹了口气,说实话,她也很不爽。如果不是急着走,自家师兄那边说什么十万火急,她非要教训一下那石老板不成。

    随意杀人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现在只能先去找林旭,正事一办完。再来处置这些家伙。

    想了想,她眨了眨眼,低声道:“你还记得当初害得你亲人惨死的那个地方吗?”

    石恒一愣,一想到此,眼睛发红。

    任谁的父母亲人,接连亡故,都会久久无法释怀。

    “那个地方是至阴之地,一入雪山,就更是煞气入煞海,能伤人于无形。你从坟地里取一些泥土,想想办法给石老板他们吃下去,只要吃一点儿,再配合你……姑姑那儿的法阵,肯定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红尘犹豫了下,总归气不平,不想让石老板他们那些笑面虎如愿以偿。

    像这种不知好歹,整日只想着歪门邪道,杀人也杀得如此没有烟火气的东西,折腾他一下才好。

    当然。要是给直接吓死到省了很多事儿,可惜看小恒现在的模样,那位身边怕真有高人,也许没那么容易。

    石恒也不知红尘说的是真还是假。但他如今也只能相信,再无他法,一步三回头,磕磕绊绊地钻入群山不见踪迹。

    罗娘望着他的背影,挑了挑眉:“这座大雪山比外人想的可要神秘许多呢。”

    铁牛竟然也瓮声瓮气地道:“据传闻,文山公在雪山中隐居。咱们来一趟,竟然不能见一面,着实有些可惜了。”

    小荷也有些好奇,转头问红尘:“石恒能做到吗?”

    红尘失笑:“你们别当他们那群人简单,这座雪山不知道收割了多少条人命,那些有进无出的传言,就算不全是真的,怕也有三五分是事实,这事儿说白了就是狗咬狗呢,若不是那个石老板不讲规矩,随意乱朝咱们下死手,石恒这个向导领着我们进山,并没有动手脚,好歹要承他的情,这事儿我可不会管。”

    罗娘抿了抿嘴唇,扶着自家小姐上了车,又招呼大家伙出发,随口道:“小姐说的是,那个石恒虽然看着像淳朴的好人,又坦白,直接就说他姑姑是雪猴子,我是对什么猴子还是老虎什么的没多少反感,也不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话,但大雪山的传闻可是相当恐怖,咱们少搀和为好。”

    他们一行人继续出发,那石恒心里惦念他那些雪猴子姑姑,一出溜就回了村子,自己动手挖了些许黑乎乎的泥。

    大雪山算是他的地盘,泥土又不是什么毒药,他们再小心地去验毒,也验不出什么。

    石老板那些个人虽然谨慎,可还是不能不吃饭。

    石恒四下打量了打量,看见山洞外头有炊烟,就指挥山上一群小猴儿去抢那帮人的食物,很轻易就把做饭的引开了片刻,一眨眼的工夫,泥土直接让猴子们给投到锅里去。

    不多时,石老板那些人聚在一块儿吃饭,连穿着黑色斗篷的大和尚都大口大口吞食煮了好些肉干的米粥,一边吃一边皱眉。

    石老板也呸了呸,叹气:“晦气,一股子腥臊味。”

    他那漂亮侄女却是个能吃苦的,一言不发把饭给吃了,口中却笑道:“有的吃就很好,咱们剩下的米不多,以后要节省些,雪山里的飞禽走兽可不是那么好抓的。”

    石恒的心里七上八下,通过暗道,一钻,就进入一条长长的甬道,他前前后后,踩的方位很奇特,没一会儿,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一片热气腾腾的温泉,入目的是四季如春的大山谷,前后左右到处是雪洞,雪洞上却攀着天南海北的奇异植物。

    无数的雪白的猴子们在绿意盎然的树上跳跃。

    还有两只半人高的大雪猴,坐在树下,身上穿着皮袄,爪子里拿着个黑罐子,正在捣碎一些野果。

    石恒深吸了口气。

    他自幼就在此玩耍,年复一年,绝不会允许那帮人把他的家给毁了,更不会让他们伤害这些可爱的亲人们。

    父母亲人故去,他已经不想再失去任何一样东西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恶趣味
    &bp;&bp;&bp;&bp;“山神在上,请保佑我!”

    石恒跪下来,默默念诵了几句,半晌,耳朵忽然竖起来,猛地一回神钻入一个洞穴,眯着眼睛向前面看石老板他们吃饱喝足,已经再一次进入雪洞。

    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入,早就轻驾就熟,一路畅通得很,洞内大部分的机关根本没被触动,就是不小心触动了的,也一概很轻易就被解决掉。

    石恒藏在阴影里,看着那些人脚步轻松,越走越近,掌心里全是虚汗,身子一抖,咯噔一声,踩在石头上发出一声响动。

    稍微一点儿声音,在这样的环境下也特别特别的显眼。

    石老板猛地抬头看过来,神目如电,脸上现出几分轻佻的不屑:“哼哼,小恒啊小恒,说起来你还是我的晚辈,挣扎个什么劲儿,你和一帮雪猴子混一起也不嫌丢人,乖乖让我进去,只要拿到东西,我绝对不会亏待了你,你不是希望你妹子能读书识字?我给她请一个女先生如何?”

    这简直是赤裸裸的威胁!

    石恒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石老板耸耸肩:“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大师,怎么样?”

    他身后一黑衣的大师闻言失笑:“这里布置的阵法确实高妙,换成千年◆♀,..前,恐怕我见到洞穴就先磕三个响头,转身就走,不过现在嘛,阵法都毁掉了七七八八,别说你手里有地图。没有也就是稍微耽误一点儿工夫的事儿。”

    他的声音还带着些许沙哑,像是有点儿气血不足。

    石老板大笑:“那就劳烦大师,还请放心,事成之后,里面的灵丹妙药由着大师先行挑选。”

    那大师点点头,勾了勾唇角,略带了几分讥讽。

    石老板挥挥手,“这些都是我的伙计们,就让我们一起替大师壮壮声色。”

    使了个眼色,几个身量笔挺的汉子。连忙解开手边的包袱。按照大师的指点,把黄澄澄的符咒贴在衣服上。

    顺手还给石老板贴了好些。

    那大师很是悠闲,并不以为意,心下也知道。对方一是为保护。二来嘛。多少有监视的意思在,他可不在乎,只动动嘴指点几句。就回头对一直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的一女子道:“多学着些,你既然决定要入门,回去师父也会认真教你,先感受一些没什么不好,就说眼下这个地方,里面布置一颠倒阴阳八卦大阵,还有无数很精妙的小阵法,极盛时期恐怕要有十二个以上的灵师来操控,如今虽然破败不堪,却也很有点儿意思,你自己经历一回,比死读书读个七八年还要有用。”

    女子轻笑:“师兄说的是,小妹今日必睁大眼睛,看看师兄的本事。”

    那大师耸耸肩,又道:“本事大约是看不到几分,你们也一样,一会儿进去见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别在意,只管跟着我走就是,那些全是幻觉而已,你自己守住心,什么都不怕,眼见也心不烦,自然无妨。”

    其他人也轰然而笑,紧张感是一丝都不剩,仿佛只要大师出马,就手到擒来。

    “大师放心,咱们死人不知道见过多少了,都不是胆小鬼。”

    “就是,真有什么新鲜玩意,我抓两个回去养。”

    说笑几句,石老板就带着众人,陪着大师一拥而入。

    进入洞内,众人对周围冒出来的黑烟,浓雾,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踩着大师踩过的部位,一步一步向前走。

    不多时,前面还有张牙舞爪的一大团浓黑冒出来。

    “切,都不换换花样,就这玩意还想吓唬人?”

    其中一个跟随进来的伙计两声大笑,冲着那黑影招呼,“你老缩着干什么?来来来,过来跟小爷我亲近亲近,让我看看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周围人也跟着起哄。

    这个可能是个人来疯,居然果真伸手去够那黑雾。

    石老板心下好笑,却也没阻止。

    他很明白,在这种地方,眼前的大幻阵最大的功用就是激起大家的恐惧感,让大家惊慌失措走岔了路,才会触碰到机关陷阱,如果没有恐惧,一切幻阵都没有作用。

    让这家伙闹一闹也好,所有人把乱七八糟的东西当成笑话,也就不会害怕。

    “咦?”

    那个伙计一把抓住黑影,脸上略略僵硬了下,还带着笑,只是笑容稍稍有些勉强,讪讪道,“呵呵,大师,看来这次的幻觉有意思,我怎么觉得,真碰到什么东西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弱,头皮发麻,只见他抓住的那团黑影蠕动,露出绿油油的眼睛,嘴巴也显露出来,张大,一口蓝色的牙齿在黑暗中若隐若现。

    咕嘟。

    吞了口口水,伙计立时感觉到一丝便意。

    其他人也牙齿咯嘣嘣。

    周围的压迫感忽然大起来,那些黑影蠢蠢欲动,仿佛一寸一寸地接近他们。

    众人连忙用大师教导的法子,默默念咒,手中握着符纸,眼观鼻鼻观心。

    但这一次却不管用了,无论怎么念叨,眼前也不像以前一般,大放光明。

    石老板脸色微变:“大师?”

    “叫什么,这才有点儿意思。”

    大师冷笑,随手从手中取出一个葫芦,“有我的圣药在,诸邪辟易。”

    说着,他随手把硫磺为主要材料,配制而成的药粉撒出去,一瞬间,雪白的山洞像过了一千年似的,斑驳不堪,大师挑挑眉,笑谑道:“胆子大的赶紧看一看,再不看可看不到了,等将来你们把今天的事儿说给儿孙听,要是说不清楚细节。岂不是很可惜?”

    他的声音虽然沙哑,却带着十分的轻松,众人一下子都安心,嘻嘻哈哈,刚想调侃几句,忽然止住。

    石老板嗷了一嗓子:“血,血血……”

    他的腿剧痛。

    那大师也一瞬间被扑面而来的黑色粘稠的液体笼罩,腥味扑鼻,忍不住剧咳,一口黑血喷出来。

    “啊!”

    所有人的心一跳。

    “大师?”

    这大师一吐血。气势顿时衰微。那些个黑影蜂拥而至,铺天盖地,众人七嘴八舌地念咒不停,可想象中黑色冰消雪融的现象并没有出现。

    石老板抖了抖:“大师。这。这果真是幻觉?”

    大师脸色涨红。开口喊大家别怕,一怕就更容易着了道,奈何他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声音喊半天,其他人都听不见。

    众人一慌乱,登时就左奔右突,错了方位,一时间如陷入鬼魅的包围中,狼狈奔逃。

    这位一开始夸下海口的大师也没法子,只能护住他自己身边的女子,高声道:“后退,闭上眼后退。”

    或许是这等阵法只为阻敌,并不要杀人,他们磕磕绊绊地走远了,虽然还是头晕眼花,恶心难受,总算是勉勉强强地逃了出来。

    一出来,众人四顾,看到那大师的脸,登时噤声。

    大师闭了闭眼,也知道不对,把手覆在面上,摸了摸那两道血口,轻声道:“要不是前一阵子受了伤,伤了神气,也不至于这般艰难。”

    所有人都吓得不轻。

    山洞里仿佛恢复安宁,但目光投射进去,明明看不见,刚才那种滑腻的触感,冰冷刺骨的疼痛,还是清清楚楚。

    好几个伙计抱着胳膊,是真受了伤。

    鲜血滴滴答答落地,谁也不敢保证里头确实是幻术,幻术怎么能真的伤人?

    而且这伤并不是他们彼此伤到的彼此!

    石老板那帮人面面相觑,半晌小声问道,“大师,我们真要这么收手?”

    大师还未开口,他身后的女子轻声而笑,道:“当然不,别看我们现在吃了点儿亏,不过是因为轻忽大意了些,没曾想里面那些妖魔,竟有高人指点。”

    石老板目光一闪,“还请赐教?”

    “其实若不是此事需要隐秘,大雪山又太大,咱们不能有太大的动作,否则直接找齐了人手,一寸一寸向里面搜山,拿硫磺和火油淋上一遍,任他阵法多厉害也没用。”

    石老板脸上抽了抽。

    他此行可是为了里面的东西,真这么干,把事情闹大了,恐怕就是有朝一日真能找到神栖之地,得到的好处也没他的份,说不定他还会被灭口。

    那大师看了看石老板,眯了眯眼:“硬闯如今是不大合适……我们终究是外来人,这位老板的父辈虽也居住于此,但您毕竟没有生于斯长于斯,对大雪山的熟悉,远远比不上土生土长的石家村里的村民,如果有那帮村民帮忙,再加上我的力量,想来拿下所谓的神栖之地,不是什么难事儿。”

    大师的话里,略略透露出几分诡谲。

    石老板想到什么,脸上阴晴不定,良久才道:“我听父亲说过,花婆婆年轻的时候经常出入神山,和山里的那些山精鬼魅之流交好,她也有完整的神山地图和阵法图纸,如果她肯帮忙……”

    随即摇摇头,“不可能,村里都是些老顽固,说什么祖上和神山有契约,山民借助神山之力繁衍生息,也保护这座大山里的东西不被外人侵袭,几千年传下来的老规矩,花婆婆绝对不会破戒!”

    那大师闻言冷笑:“人心当真能这般齐?我到不信,**这种东西可神奇的很。”

    若是那个村子的人当真齐心协力,也就不会石老板现在的举动了。

    “如果他们答应当然最好,要是不答应,我就让他们鸡犬不宁。”大师笑起来,“他们坐拥地利,这是他们的地盘,可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被动,才有弱点和破绽可抓,我永远是主动的一方……我到要看看,他们会不会为了保护山里那些古古怪怪的玩意儿,连自己村子的生死存亡都不顾。”

    石老板吓了一跳:“您。您是说,对村子下手?”

    “怎么,你怕?”

    大师冷笑。

    石老板打了个哆嗦,脸上露出几分难色。

    他是看不上村子的保守固执,守着宝山几千年也不知道去拿,但那毕竟是他的根,他也姓石。

    当年他爹违背规矩,想要进入神的栖息地找到长生不老药,结果让花婆婆出手给教训一顿,他一怒之下就带着自己那一伙人离开了山村。

    这些年过去。他们也有了富贵。比村子里很多人都过得好得多,石老板做的买卖更是一点儿都不干净,杀人越货的差事没少做,比外面人的心还黑。现在你就是让他过河拆桥。事情办完了把这什么大师宰掉。他也不会眨一下眼。

    但人都是有底线的。

    这个村子是他家世世代代祖居的地方,祖坟都连在一起,一整个村子的人都姓石。沾亲带故。

    石老板回来一趟,能找出一堆没出五服的亲戚来。

    大师老神在在地看着他。

    半晌,石老板一拍大腿:“罢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大师要怎么做,尽管吩咐!”

    “到也不用别的什么,我记得老板带着你们家的族谱?”

    他们站在茫茫苍白的雪地里低声交谈,石恒躲在远处听,也只听到只言片语,不过他会读唇语,登时就吓得双腿发抖,连忙偷偷摸摸下了山绕近道回村子。

    如果让红尘看到他走得路,恐怕对这位小向导的印象会坏得厉害,他带他们走的路,还不知道绕了多少圈儿呢。

    石恒一冲到花婆婆那儿,话还没说完,老太婆就苦了脸,唉声叹气:“我怕的就是这个……”

    “婆婆?”

    “如今村子不比以前了,大家都各有心思,我一个老太婆,还有那几个老家伙,光靠辈分压制又能压多久?要我说,那块儿地是个祸害啊!”

    花婆婆摇摇头,想了想,压低声音道,“你去求求那位帮忙吧,别藏着掖着,诚恳些,不要动花花肠子。”

    石恒咬牙:“我害怕,她给人的感觉,就像只要她愿意,我们这些人,尤其是姑姑她们,都会变成没有脑子的傀儡,只要她一句话就愿意去死……我觉得不舒服。”

    花婆婆抿着唇,半晌道:“只看你了,你要还愿意去,我把豹子借给你。”

    石恒抱住脑袋:“还来得及吗?”

    风雪停下来,山风喜人,到是不冷不热,这种天最适合出行。

    红尘坐在窗户边上看外面晶莹剔透的雪景,一边看一边偷笑,笑得眉飞色舞的。

    罗娘眨了眨眼,四下看了看,幸亏车里除了小荷只有自家小姐一人,丢人也丢不到外人面前,到不要紧。

    “小姐有什么可乐的事儿?”

    “嗯。”

    红尘转过身,埋在毛皮里面,“就是偷着乐罢了,小孩子心性。”

    她还知道自己是孩子心性,罗娘忍不住笑,多少觉得自家小姐难得的这点儿恶趣味,嗯,很值得鼓励。

    两个姑娘嘻嘻哈哈说笑,石老板带着他不知何处找来的大师二人,还有十几个伙计,并他那出行便风采不俗的侄女,浩浩汤汤地下山进村。

    进村前,先把自己一早准备好的酒水,点心之类拿出来。

    村子里不缺一口吃的,但能享用的时候也不算多,哪怕家里有猎物,也大都卖出去。

    他们常年呆在山村,少有出门的时候,外面的零食很是少见。

    石老板架势摆得足,打算好的是先礼后兵,就坐着上好的马车,驾驭好马,浩浩汤汤准备进村子。

    结果刚到村口,发现桥梁裂了一个口子,人还能过去,马车很难。

    众人愣了愣。

    石老板想了想道:“我记得有一条路能绕过去,虽然远一点儿,但也耽误不了多长时间,要不咱们问问?”

    正好几个小孩儿正裹得圆圆的打雪仗,一看到他们,停下抬头,流着口水一脸茫然。

    石老板脸上露出矜持的笑容,手里拿着保证能收服任何山村小魔头的糖块儿。昂首挺胸走过去:“小弟弟,请问一下……”

    “啊!”

    小孩儿猛地捂住脸,撒丫子就跑。

    石老板一愣,迟疑片刻,这才看向其他孩子。

    另外七八个小男孩儿小女孩儿,一看见他,哪怕他都摆出最和气的脸了,还是哇一声大哭,飞快跑走。

    石老板:“……”

    “叔父,还是我来。”

    石雨姗嘴角抽了抽。以前没注意过。自家叔父竟然有一张凶恶到能把小孩儿吓哭的脸。

    她把自己的幕笠摘下来,露出宜喜宜嗔,五官清秀美丽的脸,笑眯眯走到一个摔了一跤。没跑走的孩子面前。想伸手扶他。没想到,那孩子啪一声,把一团雪扔到她脸上。拔腿就跑。

    “……”

    一行人面面相觑。

    没办法,天色晚了,这样的傍晚还不知道等多久才能看到村民,他们也不乐意太耽误时间,只好辛辛苦苦把车上要紧的东西都搬下来,靠人力搬着慢吞吞向村子里走去。

    包括石老板,包括那位大师,甚至连大师身边的女孩子手里都被塞了一堆东西。

    别的可以不带,但那些个需要用到的法器总要拿着,万一不小心丢了还了得?

    一行人气喘吁吁地进了村子,累得够呛,再也保持不住那种优雅的风度。

    想要的一鸣惊人,瞬间震慑住村民,恐怕也做不到。

    他们直接在东边村口找了个住户,进去讨一杯水喝,石雨姗接过水杯,冲着面孔黝黑的汉子笑了笑:“多谢!”

    那汉子吓得后退三步,脸上露出几分隐忍和嫌恶:“呃,没事儿,没事儿!”

    这种反应可真够古怪。

    石雨姗和她叔父面面相觑。

    “有点儿古怪!”

    他们一时间也察觉出不对,那位大师皱了皱眉,看了自己身后的女子一眼。

    那女子就落下头上的帽子,露出一张温柔可亲的脸,也许不是特别美,还有一点儿憔悴,但那种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韵味,却不是这等乡野山村能够有的。

    “我去问问。”

    她脸上的神色很温和,笑容也很美。

    那夫人瞥了一眼笑道:“到底是年轻,肯定比我这老白菜帮子讨人喜欢。”

    女子也不理,抬头看了看,有个农家汉子正坐在院子里给一头驴刷毛,就一边走过去,一边招呼了声:“这位大哥,敢问……”

    “昂,昂!”

    那头驴本来很乖巧,忽然扬起蹄子蹿出院门。

    那汉子急得满脸冒汗,捂住口鼻,高声道:“离远点儿,远点儿,你太臭了,我的驴可受不住,你们不是要水吗,喝完赶紧去吧,拜托,拜托,我家就一头驴!”

    大雪山附近可不容易找到牲口,他家这驴也娇气的很。

    汉子匆忙追出去,一脸的嫌弃。

    女子瞬间惊呆,脸上又青又白,猛地抬头瞪视他的背影,露出择人而噬的可怕表情来。

    居然有人敢说她臭?

    别开玩笑,区区一粗鲁村夫,还敢嫌弃她!

    大师一伸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脸色也不太好,他已经确信了,一路上遇见的人虽然不多,可是无论大人还是小孩儿,都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

    “咱们身上有什么……不对?”

    众人互相看了看。

    除了有点儿脏,有点儿雪花,有点儿狼狈,也没什么,雪山里的山民们不爱洗澡,也没有整日洗澡的条件,脏什么的,根本就无人在意,和山民比,他们要干净清爽得多。

    石老板的脸色阴沉,怒道:“不管了,去找花婆婆。”

    此时,这些人向花婆婆的家走过去,石恒已经连滚带爬地滚到红尘他们那儿。

    红尘登时有些惊讶。

    罗娘更是奇怪:“你好快的速度,算了,小恒哥儿,还有什么事儿吗?难道你那些姑姑们被抓了?”

    “没。”

    小恒缩着脑袋,不敢看红尘,略带几分谄媚,“红尘小姐指点过,又,又怎么可能失败,那帮人狼狈逃跑了,什么好处也没沾到。”

    罗娘笑了笑:“那你这是?”

    小恒咬着嘴唇,眼眶发红:“小姐,那家伙是个狠毒的,他身边还有个邪门和尚大师!”

    虽然心里害怕的厉害,不过小恒还是用最快的速度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尤其强调那大师不是东西,竟然把主意打到村民们身上,而那些人还同意了。

    他翻来覆去,努力地说清楚,红尘猛地一抬手,止住他的话,皱了皱眉:“邪和尚?早前受了伤?”

    “是,听说还是京城来的,实在有些本事,身边还带了一个怪里怪气的女人。”

    红尘一点点把脸板起:“我忽然觉得有些东西阴魂不散。”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臭棋
    &bp;&bp;&bp;&bp;罗娘也翻白眼。`.``.

    一听这描述,明显只能想到老对头而已。

    红尘叹了口气,沉默。

    小荷忽然开口:“小林挺着急,一年之内一定要回去。”

    红尘顿时精神一松,哭笑不得,转头看了他一眼——一年的话,除非他们在雪山里迷路,一转大半年出不来,否则怎么也不至于误了,这还叫着急?

    要知道,他们走得是官道,有驿站里负责换马和食宿,真正走的话,哪怕走八百里加急,他们也不是坚持不下来。

    小荷却一脸沉思,又回头问小恒:“如果我们这么慢慢离开雪山山区,需要花费至少半个月以上,稍不注意,还要更长,我看你的度很快?”

    石恒脑子转了半天,也没转过弯,只是愣愣点头:“呃,是,我们路熟,花婆婆还养了,养了坐骑。”

    小荷点点头,闭上嘴。

    算起来,要是有石恒的帮助,他们就是耽误几日工夫,也比自己走要节省时间。

    红尘叹气:“小荷,我也想干脆把这阴魂不散的东西弄死算了,省得膈应人,但你要明白,我不是神仙,人家是正正经经大云寺出来的,德行是很差,能耐却是真的。而且,我们一直处于防守一方,不占优势。”

    她现下也有些烦闷,都打算回头找林师兄出个馊主意,主动设局,占据主场优势之后再和夏蝉玩。

    不过这一趟出行,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知道大云寺的逆徒还没有清理干净。

    不用任何证据,夏蝉和谁亲近,那人嫌疑就最大。

    可惜,光有嫌疑恐怕没什么用,大云寺那地方邪性的很,一堆出家人,阴险狡诈的足够阴险,大度的又过于心胸宽广。真正讲究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以为自己能度化众生。

    红尘记得,有一任方丈被敌人杀了,临死之前还念经。念咒,希望对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还有一位高僧,喜欢吃小婴儿的肉,说初生婴儿的肉最纯净。可以帮助修行……

    那个地方,根本就没办法说。

    前世今生,红尘不愿意和大云寺的僧侣打交道。

    “如果咱们猜的不错,石老板那边的高人,有七成以上的可能是夏蝉和那个云生,上次在尚书家,敌明我暗,对方没防备,又赶上我擅长的,这才成功给了他一个教训。但这回可不一样,咱们对雪山里的布置一无所知,人家可是专门研究了不知多久,还有地图,大部分的机关估计也探查清楚了,不行,没把握。”

    红尘摇摇头。

    她不做没把握的事儿,哪怕面对的是夏蝉也不会冲动。

    律风荷一双眼睛湿漉漉地看着她。

    红尘:“……好,听你的。”

    小荷微微一笑,看着一脸迷茫的石恒:“你肯把你们那神栖之地完整的地图和机关图给红尘看看。事成之后,再用最快的度,送我们离开雪山,红尘就帮你。如何?”

    石恒愣了下,苦笑道:“地图也没什么了,反正已经传了出去,咱们去花婆婆那儿,让她拿给你们。”

    秘密这种东西,只要有外人知道。哪怕只有一个人,也没有保守的必要。

    再说,他现在只能相信红尘他们,别无他法。

    不过,他忽然想到什么,偷看了红尘一眼,似乎有一些害怕。

    红尘扫了他一眼,也没多说,上了马车,跟石恒回村子,随手替小荷盖上一床被子让他老老实实睡觉。

    其实,她对雪山很感兴趣。

    就算不相信那不老药,可山中其它的上好的药物想必很多,小荷的身体需要补充生气,多积攒一些上好的药物总是好的。

    “噗嗤,咳咳!”

    走到半路上,红尘忽然捂住唇笑起来。

    小荷忍不住看她一眼。

    “没什么,就是夏蝉那人向来特别臭美,容貌只是清秀,但化妆的能耐却是京城数得着的,穿衣打扮方面,每日花费的时间都能比得上三五个闺秀的总和,不知道这一次她吃这么个闷亏,会不会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罗娘登时好奇,睁大眼灼灼看过来。

    红尘莞尔,看向忧心忡忡的小恒:“你已经照我说的做了吧?”

    小恒愣了下,点头:“保证所有人都吃到了那东西,为了保证不遗漏,不只是他们的饭锅里,连个人的水袋子我都让小猴儿们重点招呼。”

    红尘又笑:“那东西是阴泥,相传为彼岸花的花泥,地府用来指引亡魂归途的,不过,人间的是半成品,不够纯净,除了能招惹邪祟之外,还有一个副作用,会让人的身体自动自地散出一股子恶臭,由内而外散出来,只要生灵闻见,人根本受不了,恶心想吐,畜生会暴躁狂怒。”

    众人:“……”

    石恒感叹:“不愧是大能,杀人不用刀啊!”

    罗娘不知道多少次在心里表示——石老板真倒霉!来寻宝遇上自家小姐也就罢了,偏偏还碰上夏蝉那行人,难道不知道夏蝉和自家小姐犯冲,遇上就会自动走霉运,且波及四周,越亲密的越跟着倒霉。

    呃,这么看来,应该是夏蝉的命不好,连累到她的亲朋好友吧!

    小荷忽然开始翻箱倒柜。

    石恒被吓了一跳:“怎,怎么了?”

    半晌,他翻出一块儿半成品的大毛领,红尘闲来无事做着玩的,拿出来就围在自己脸上,堵住口鼻。

    “呃?”

    罗娘吓了一跳。

    红尘眨眨眼,一下子花容失色:“我差点儿忘了……那些人浑身恶臭,他们自己置身其中,大约一时半会儿闻不出来,我们的鼻子却是灵的,岂不是也要感受一下臭味?”

    这下连罗娘都蒙住。

    随即红尘又和缓了脸色,笑道,“小荷别担心,我觉得应该碰不到几面。”

    话虽如此,众人还是有备无患。翻找各种能堵住口鼻的东西,作用有多大不知道,聊胜于无。

    也是极好的放松。

    红尘他们便罢了,对于大雪山之内所谓的神栖之地。不过是好奇,那地方被人攻破,甚至于被人毁灭,都和他们没多大的关系,里面一群雪猴子。就是成了精怪,一来不是他们的朋友,二来不是他们的敌人,自然不会有多关注,石恒却是雪山里长大的孩子,他自以为自己是雪猴和人的儿子,一颗心如今是七上八下,难受的厉害。

    石恒这小子还真有点儿雪山里妖精的意思,也不知道他怎么指挥,那些直上直下的悬崖峭壁。忽然就有了路,虽然马车过得有点儿胆战心惊,好在红尘用的马也极有灵性,到能平平安安稳稳当当地钻入山村。

    “花婆婆!”

    一入村子,一行人直奔花婆婆那儿。

    根据石恒的说法,花婆婆别看不起眼,就是个普通的老太婆似的,可她在村内地位颇高,虽然不是族长,族长也要叫她一声姑妈。

    她早年是村里的巫师。十年前好像是和人斗法,被坏了修行,身子骨也一直孱弱了些,就隐居村子再没出去过。平日里给村中的男女老少加牲口看个病,还是很得尊重。

    红尘一想也知道,这样的偏远小村,身居雪山,大夫和兽医的结合体,那肯定得十分受重视。

    “怎么样?”

    石恒抓住花婆婆的胳膊焦急问道。

    “别急。先喝点姜汤。”

    外面归来的亲友喝一碗姜汤,都快成雪山的规矩,连红尘他们也被喂了一碗。

    花婆婆上下打量了眼律风荷,又去看红尘,吐出口气,叹道:“老了,老了,这世间诸般变化,我是跟不上了。”

    “婆婆!”

    石恒气得跳脚。

    “急什么,这么点儿工夫,我还能撑不住?”

    花婆婆摇了摇头,“石昀和石雨姗那些人找过我,也找过族长,还找了几个咱们村的老巫祝,我们都没答应他,咱们和神山相安无事几千年,祖上就定下过契约,谁知道一旦违背族规,会招来什么样可怕的报应。”

    她闭了闭眼,“只是好些小孩子们初生牛犊不怕虎,恐怕要心动了,老的们现在还能压制,就怕他们又耍阴招。”

    石恒咬牙:“婆婆你把地图和资料拿出来给红尘小姐看看,我们只能请她帮忙了。”

    花婆婆先是点头,后又一怔,一把抓住石恒低声道:“你真让她进去,就不怕?”

    石恒想起来,也吓得一哆嗦,他能不怕吗?红尘小姐现在看着还好,但那一身的灵力一放出来,恐怕姑姑们的灵智只能坚持一小会儿,过不了多久就要纳头便拜,哭着喊着给小姐去当奴隶了。

    沉默半晌,石恒鼓了鼓脸:“我这会儿到觉得,咱们村儿的小孩子要都有灵力,都无感敏锐到好了,若是如此,红尘小姐过去散开灵力吓唬他们一下,保证所有人乖乖的,石昀那帮人一来,大家伙儿自然有多远走多远!”

    花婆婆哭笑不得:“别胡说。”

    说的人家小姐像多恐怖的东西似的,一个姑娘,还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肯定不乐意听这个。

    “……小姐是好人,可石昀那混蛋手段毒辣,让他进去,我姑姑它们肯定保不住命。”石恒终于下定决心,转头看向红尘小姐,低声道,“神山里的神栖之地,不光是我姑姑它们的家园,还是保护网,是一切,它们离开家,根本就活不下去……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帮人乱来。”

    雪猴在山里得到力量,于是成了精,离开这座山,谁知道它们还会不会再拥有如今的一切。

    石恒的心中也充满忐忑,可他还是和花婆婆一起,尽心尽力地给红尘他们解说。

    神栖之地是外人起的名字,不过那里真的像是另外一个世界,地下有温泉,遍布花草树木,无数的小动物在里面生存,连风都和煦而温柔。

    不过只有一线之隔,外围就是恐怖的杀局,幻阵,还有无数连他们都很难真正弄清楚的阵法。

    红尘仔细看,她本来对这些也不是特别了解。可不知为什么,好像这种东西她天生就懂,石恒说完,她就能指出他说法里很多谬误。甚至有一种感觉,她还能把那些已经确定被毁坏掉的机关恢复过来。

    一行人围着桌子说了半天话,红尘眨眨眼,忽然道:“其实石昀和他那位高人,也不一定就真能得到村里人的帮忙。至少花婆婆您和族长不会出手,好像我们看这些有点儿早?”

    石恒:“……”

    好想哭肿么办!

    他可是辛辛苦苦给自己做了半天心理建设,这才说服自己把各种资料贡献出来,分享给眼前这帮人的。

    要是早知道,早知道……

    早知道他奶奶的最多给自己多争取几天时间犹豫,最终还是得给红尘看。

    这么一想,石恒叹了口气,也就想开了,就算石昀那混蛋只鼓动走一些小辈去帮忙,他也搞不定。

    生活在雪山里的人。对神栖之地,有外人想象不到的了解,也许他们小时候就在雪猴子的带领下曾混进去玩,躲避家长们的追打教训……

    为了保证万无一失,哪怕最后不需要,他还是得把红尘小姐拉进来帮忙。

    红尘笑眯眯地拍拍手:“咱们争取把敌人消灭在雪山之外。”

    石恒轻轻松了口气。

    天色不早,该吃晚饭,红尘打算吃了饭就让石恒去打探一下情况,看看村民们是个什么想法。

    咔嚓!

    “花婆婆?”

    花婆婆刚端着锅从厨房出来,一脚踩在绿苔上仰倒。

    “哎哟。哎哟哟,我的骨头!”

    小荷两步过去,提溜起她后领,拎到屋子里搁床上。轻轻按压了几下。

    花婆婆哎哟了一声,剧痛过去,腿上的疼痛到稍稍好转。

    罗娘连忙拿了药油过去给她推拿。

    “老了,真是老了,居然连路都走不稳,哎。当年我从房顶上跳下来也不会伤到哪儿!”

    石恒叹了口气:“这种时候!”

    只好把老太太搬到屋里让她歇着,顺便把饭也给她摆上,一顿饭还没吃完,外面忽然喧闹起来。

    山村向来静谧,人并不算多,且在雪山附近生活的人都习惯安静,因为有时候声音很大会造成恐怖的雪崩。

    虽然村子有千年的历史,还从没有被雪崩给波及过,但生活在这样的地方,本来也不像闹市那么热闹,又到了晚上,更应该万籁俱寂。

    红尘诧异,连忙出了门。

    外面好几个村民大声吵吵。

    “怎么了,怎么了?”

    “狗娃好像掉到井里去了,没事儿吧?”

    “王爷爷是怎么回事儿?你的腿?”

    “摔了一跤,没大碍,哎哟,就是这老寒腿又犯了,一会儿去要一户药酒喝喝。”

    仿佛一瞬间,村子里家家户户都闹出事端。

    东家莫名其妙着了火,烧掉半个厨房,西家的媳妇一不小心被菜刀弄伤了手,伤痕还很严重。

    还有什么摔倒的,生病的,家里鸡鸭莫名死了的,牛忽然不吃草的……

    整个村子都被浓浓的不安笼罩。

    红尘抬头一看,皱眉。

    花婆婆也扶着石恒,慢吞吞走出来,冷声道:“变天了。”

    可不是变天了,天上阴沉沉一片。

    在红尘的眼里,整个村子被浓郁的阴气笼罩,源头则是西方。

    “……你们村的祖坟是在那个方向?”

    她忽然开口问道。

    花婆婆点头:“是,就在西边不远处,祖祖辈辈都葬在那儿,这么多年过去,以后要慢慢葬到神山里去了。”

    “此事不对。”

    花婆婆点头,举目远眺,心下大怒。

    事实上,人家根本就没有阴霾,就是明刀明枪地下了最后通牒,顺从他,一切平安,不顺从,人家就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让一个村子都不得安宁。

    石恒气得脸色青:“这可如何是好?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红尘板起脸,若有所思:“走,去看看。”

    一行人就出门,径直去村子西面,西面不远处便是石家的祖坟。不看的这个祖坟,山村只是普普通通的小山村,可能世代都没出过任何让人惊艳的人物,但一看祖坟。任何一个灵师都不会在小觑这个荒凉的地方。

    “你们村子的人一定很长寿。”

    红尘和缓了神色道。

    石恒愣了下:“呃,这么一说,我们村儿有二十多个过了一百岁的,石九爷今年都一百二十五了。”

    大周平均寿命是三十九岁,位列四国第一。在四国,大周人都是死的最晚的。

    一百二十五岁,不知多少人三辈子也活不到。

    “我们村风水好?”

    石恒一下子就反应过来,脸上带了几分喜意。

    红尘点了点头:“别的不好说,不过护持子孙后代,增寿增福,平安顺遂方面,你们村的祖先却是做到了,还一做就是千年之久,着实不容易。他们当年一定有一位在风水方面极有造诣的高人指点,祖坟选择风水宝穴,和村子的风水遥相呼应,只要村民们还在村中,就一定能受到保护。”

    “我猜,你们村子的格局千年来都没有大变化。”

    石恒连忙点头。

    花婆婆也道:“没什么变,也就自家修修补补的,说来奇怪,咱们村的人口都不见增加多少,当然。也不见减少太多。”

    她当年年轻时,也研究过风水,只是她在这方面既没有名师,也无甚天分。纯粹爱好,研究一下也就罢了。

    红尘微微一笑,也很是佩服:“不容易啊,风水这东西,看前容易看后难,没有什么风水是不变的。它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千变万化,大部分风水宝穴,随着时间推移,也有可能变得毫无意义,甚至有害。”

    “也许正因为你们村子守旧,也守规矩,祖祖辈辈都长居于此,少与人交际,这座雪山又是最好的屏障和保护,保护本地风水不被外在因素扰乱,所以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却是传承至今。”

    她是颇为感慨。

    石恒吐出口气:“哎,近年来人心思动,好些小辈们都不乐意守祖辈的规矩了,都想外出,且外出的也越来越多,不知道祖先们看见了,会不会很伤心。”

    见这小哥儿如此失落,红尘想了想,摇了摇头,“也说不上什么好还是不好,世间没有任何东西能万世不变,你们村子继续守下去,当然有它的好处,或许还能平平安安很多年,但也就是这个样子,不会起什么变化,对于老人来说到无所谓,世世代代如此过去,也没有不好,可年轻人求新求变,他们要是想离开村子,想出去,想有新鲜的人生,也不是坏事儿,或许不会再受到祖辈的护佑,却也少了桎梏,没准儿能闯出另外一片天下。”

    石恒是个守旧的人,他虽然很年轻,却还是理解不了同辈小伙伴们的心思。

    不过这会儿却顾不上那些。

    “小姐,石昀他们的手段可有破解之道?”

    红尘笑:“能是能,但是要借你们的祖坟和宗庙用用,也许还会有点儿动静,万一惊扰了先人,那可怪不得我。”

    石恒一惊:“啊?”

    他顿时犹豫,也由不得他不犹豫,换了别人要是到人家家去说,我用用你家祖坟行不行,估计让人打死都是轻的,没准儿要成世仇。

    现在红尘是为了帮他们村子,石恒这才保持冷静:“这个,这个我可做不了主!”

    “我做主!”

    须全白的一个老人,慢吞吞走过来,先给花婆婆行了一礼,抬头露出一双明亮纯净的眼睛,恭恭敬敬地冲红尘拜了下去,大礼。

    红尘连忙退了一步,不敢受。

    “我是石家的族长,现在就做主把一切都交给小姐,由着小姐去做,合族上下,谁敢违背,也就别在村子里呆了。”

    他身后一串白苍苍的老人,个个都脸上带着怒气。

    红尘登时明白——那边的所谓大师,下了一步臭棋。

    他们那种人为了利益连祖宗都能出卖,就以为天下所有人都一样,却不知道,像这样的村子,村民们骨子流出来的血都和外面那些人不一样,更纯净,也更保守,有人为了自己的目的,竟然使出这等法子威逼,那还了得!

    或许他们好声好气地游说请求,老人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小孩子们蠢蠢欲动,当长辈的也不是不能理解,可这样的手段,却是犯了众怒!

    罗娘忍不住小声咕哝:“咱们小姐是不是真是那个什么夏蝉的克星啊?”

    “别把红尘和那种东西相提并论。”律风荷轻飘飘扫她一眼。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不难
    &bp;&bp;&bp;&bp;整个村子的力量行动起来,红尘他们一下子就变得十分顺利。■ ▼● 、.`、.

    好像连土地,流水,风都给予他们最好的帮助,法台一次成功,制作的符纸也一次成功。

    宗庙,祖坟,所有的一切都给了红尘春风化雨般的感受,有一刻,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能力骤然飙升,比以前高出十倍八倍的。

    怀里有两本风水秘籍也笑说——红尘要是一直保持现在的水准,说不定能得一个天下第一灵师的封号。

    什么天下第一暂时连想都不敢想,先把夏蝉什么的教训一通,也挺痛快。

    半空中阴云密布。

    花婆婆,还有好些受了伤的村民都集中到这附近。

    不少人战战兢兢,心中害怕。

    这两天村子里生的事儿太古怪,换到谁遇上,也还是会害怕担心的。

    红尘笑道:“诸位,我们要承认,石昀这次请来的人很有一手,他们的手段也毒辣,诸位要多加小心。”

    她的声音不高,却清清楚楚地传入众人的耳朵里。

    村民们本来害怕的厉害,说不定还有几个心里藏着小心思,甚至动摇了下,想着干脆妥协算了,不就是给带个路,帮个忙的事儿,没什么大不了,但红尘这么一说,他们也不知为何,一下子就坚定起来,咬牙切齿——对这种向自家村子动手的混球妥协,将来死了都无颜面去见祖宗。

    “注意!”

    红尘面容一肃。

    天空仿佛压低了几分。

    村民们一瞬间觉得浑身不对劲,头晕眼花,心慌意乱。

    红尘轻轻举起手,周围就起了风,一时间阴影重重,祖坟里升起一片片的荧光。

    众人屏住呼吸。

    石恒满脸喜悦:“好了,祖宗显灵了。”

    这还真有些祖宗显灵的意思。

    半空中,一片黑色的浓云压下,而地上被风托起一条黄色的土龙,横冲直撞。冲入浓云,搅动之下,黑雾隐约有些破碎的迹象。

    石恒和花婆婆他们脸上都露出笑意。

    红尘却一皱眉,低声道:“奇怪。怎么觉得这气比起往日有些弱……不对,诸位小心!”

    下一刻,半空中忽然响起炸雷,不远处红光闪烁,竟下起雨来。那条土龙茫然失措,四下打转,竟一调头,冲着红尘他们这边吼了一声。

    声音不是真实的。

    但却在众人的心中炸响。

    “啊啊!”

    “我的眼睛。”

    “头,头破了,什么东西?”

    天上的雨水变成了冰雹。

    整个村子都乱了起来,村民们四处乱跑,惊慌失措,控制不住自己。

    花婆婆勉强高声喊着,让大家镇定。却根本就没一个人听,似乎也听不到。

    红尘的脸色难看:“没想到……石昀是什么人,是不是你们村子里什么大人物?”

    好些村民都吓得连连抱怨:“要不然算了吧,都是自家人,闹这么大做什么。”

    “是啊,石昀可是咱们嫡系,跟他说一声,他想做什么咱们帮一把也无妨。”

    石恒的脸色灰白,心里难受的要命,可这种时候。难道还要怪只想平安无事的村民?

    花婆婆叹了口气:“石昀的爹,曾经是我们族的族老,侍奉过山神,做过大巫祝。在村子里的地位比现在在场的所有人都高,他祖上也是建造村子的三位侍奉神的侍者之一。”

    “……怪不得。”

    红尘苦笑,“是我大意了,我该问清楚才对。因为石昀在对面,祖坟和村子的龙气把他当作了自己人,恐怕这才不知道该不该再继续为我们出力。”

    石恒欲哭无泪:“这可如何是好?”

    红尘摇了摇头。闭上眼沉思。

    村子里越来越乱,议论声也越来越响亮。

    石恒都要绝望,想着大不了回去跟自家姑姑们同生共死,算了吧,红尘忽然睁开眼,脸上露出几分笑意。

    “小姐?您有法子了?”

    红尘失笑拍了拍手:“不难,不难,刚才是没反应过来,所谓邪不胜正,龙气毕竟依附于村子而生,必然还是要保护村子的,只要引导一下就行。”

    说着,她伏案写了一张符,搁在一边,想了想,眨了下眼睛:“保险起见,再管点儿闲事。”

    低头拿起符纸,写了一行字,折叠成纸鹤,一扬手,纸鹤就越飞越远。

    不远处,石昀一脸的激动。

    “看看这回他们还怎么跟咱们斗,大师放心,若是能闯入那山中神栖之地,诸般珍宝,灵丹妙药,由您先挑选,我给您三成。”

    他心中想着,除了长生不老药不能说出来,其它东西过给这位大师些也无妨。

    如此厉害的人物,交好总没错。

    他是个生意人,做事多少要讲究和气生财,黑吃黑那也要看时候的。

    反正这一次,他没打算吃掉合作伙伴。

    云生坐在一块儿石头上,膝盖上摆放着一本泛黄的族谱,身边还有一把奇怪的镜子和长剑。

    夏蝉细细地梳理自己的长,嘴角噙着笑,两个对视,隐约有些诡秘的愉悦。

    他们多多少少也猜得到石昀的想法,只是石昀怕再琢磨个十年八年,也不会明白他们相遇不是偶遇,根本就是自己主动找上门的,他们想要的,也不独是这人以为是秘密的不老药。

    夏蝉笑起来:“珍宝东西都是其次,我们纯粹想见识一下大雪山。”她声音软绵绵,轻飘飘,很是动听。

    石昀连连点头。

    心里却想,这堆无聊人士纯粹有病。

    他也知道,雪山年年有人想探一探,最近还好了,早些年那是前赴后继,死都快死绝了也还是总有年轻人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是天地宠儿,能一切顺利,要什么有什么。

    在他看来,为了宝贝也就算了。为了惊险刺激要去闯雪山的,脑子都有病。

    就是眼前这两个,再有能耐,在他眼中也属于不正常的那类。

    不过。不正常好啊,不慕名利好啊,不对,只要不要利益,想要什么名都无所谓。

    他什么都不要。就是要好东西,要那他们家族世世代代守护,却从没有见过的长生不老药,要他爹临死都念念不忘的玩意儿。

    石昀举目远眺,虽然不太明白,却也心里有点儿数:“我看再过一阵,火候就差不多了,说不得有聪明人主动过来投诚,为了村子,族长和花婆婆他们也会睁一只闭一只眼。由得我们去做事。”

    云生和夏蝉笑着点头。

    石昀更是志得意满。

    正得意时,他眼里隐隐约约看见一只纸鹤飞过来:“咦?那是什么?”

    云生看了他一眼,皱眉:“什么?”

    “……你看不到!”

    那纸鹤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显眼,石昀扫了一眼,现云生大师目光茫然,登时吓了一跳,刚想说点儿什么,耳朵里忽然钻入一个细细小小的声音。

    “石昀,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石昀一愣。脑袋深处微微刺痛,心里想:做什么,做一番大事,做祖辈父辈都做不到的伟业。

    “那是你们石家祖祖辈辈生活的村子。你现在给一个外人你自己的族谱,让他施法,他在破坏你们石家的气运,别忘了,你也是石家的人,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一个心怀叵测之人。你难道就不害怕?”

    石昀愣住。

    “我告诉你吧,你身边的两人,一人是大云寺叛逆,一人是夏家的伪女儿,都不是省油的灯,你当那长生不老药的事情他们不知道?当他们只为了什么挑战而来?这种胡话,任谁都不会相信,他们为的怕也是不老药,而且还会不择手段。”

    “想想吧,如今云生一作法,整个村子里所有姓石的,或者石家的亲戚都开始倒霉,你呢?你不姓石?”

    石昀脸上一白,越来越白。

    他不肯信这种藏头露尾的家伙说的话,可是这话就像在他的心里说,一时间,他甚至分不清是真实还是虚幻!

    是别人说的,还是他自己内心深处就这么想?

    石昀的脸色越来越不对,心中也越的害怕,看云生的目光,隐约透着一股子探究。

    “哎哟。”

    石雨姗忽然叫了一声。

    石昀吓得一哆嗦:“怎么了?”

    “没,没事儿,叔父。”石雨姗叹了口气,揉了揉自己的胳膊,“可能是不小心撞到了,胳膊有点儿疼。”

    这本不是大事儿,胳膊疼而已,石雨姗也不是娇气的小姑娘,可石昀却心跳如擂鼓,忍不住去想——他把族谱借给这人,是对还是错?

    他作法……会不会连自家都要倒霉!

    云生大师猛地站起身,抬头看,脸色大变,嘴角,鼻子,眼角,都渗出一丝血。

    石昀大吃一惊:“大师?”

    云生怒瞪他:“你在想什么?”

    说着,身前的族谱忽然化作飞灰,消失不见,他的脸色更是难看,天空一炸响,大放光明。

    本来都渐渐要消散的黄龙,忽然生出第二对龙角,势如破竹,冲破了一切浓云。

    云散雨停。

    阳光洋洋洒洒而落。

    石家村所有人,忽然感觉到暖洋洋的,心绪渐渐变得十分平稳。

    花婆婆长长吐出口气:“这就没事儿了?”

    红尘冷笑:“没事儿?哪有那么便宜!”

    斗法从来都不和平,布局必须谨慎,身为一个灵师,术法失败反噬,比什么都恐怖。

    红尘口中轻轻出一种奇怪的音符,随手指了指前方,那条龙气化作的真龙,长啸一声,飞入九天。

    轰隆隆。

    “啊!雪,雪山……”

    众人看到雪山在崩塌,脚下却软的不行,连动也不能动一下。

    红尘笑起来:“快看,景象难得呢。”

    只是一种感觉,雪山当然不会崩塌,不过村外的一片土地却一下子裂开。

    “啊啊啊!”

    骨碌碌,云生,夏蝉,石昀。石雨姗,还有一群伙计,都滚了下去,头破血流。

    红尘捂住嘴笑——那个什么云生一连受伤两次。还是那种最不容易好的,一定会留下后患的伤……

    这还罢了,反正她不认识云生,也不会幸灾乐祸,就不知道夏蝉会怎么倒霉。

    红尘动手脚的时候。重点招呼的可是夏蝉。

    地沟里,石昀挣扎半天,钻出去,他那帮伙计也连忙上去,一块儿帮忙把里头的几个拉出来。

    云生脸色铁青,一转头看到夏蝉,顿时脸色大变。

    石昀也吓了一跳:“这位,这位小姐,你的脸?”

    夏蝉一愣,猛地伸手去摸自己的脸。触手一片血红,额头正好撞在石头上,破了一个大口子,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泥污,雪水渗到里面。

    咯吱咯吱。

    夏蝉的牙咬得死紧。

    一阵很轻快的脚步声传来。

    红尘远远地立在山坡上,举目四顾,脸上露出惬意的笑容。

    夏蝉一眼看到她,瞳孔收缩,本能地想遮住头脸,又一下子停手。心口剧痛。

    一瞬间,她甚至想不顾一切,扑过去把那个简简单单就把她衬得不像样的女人生吞活剥了。

    为什么!

    夏蝉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自己手里拿的明明不是一张烂牌。她还是上天的宠儿,上天还给了她提示。

    红尘站得远远的:“喂,我就不过去了,你身上的味忒难闻,能熏死人。”

    她笑容和煦。

    夏蝉的手指甲断裂在掌心,深吸了口气。这一次也挂不住那温柔体贴的脸,脑子一热,破口大骂:“我要杀了你,杀了你!!蒋二丫,我要杀了你!”

    这是第一次,她如此失态。

    红尘眨了眨眼,看也不看,扶着小荷扭头,冲石家村的人笑道:“大家别愣着,像这种人还是关起来处置了的好,总不能咱们只挨打不还手。”

    这个不用她提醒。

    村子里的老少早就憋着一口闷气。

    石昀是人多势众,可现在遍体鳞伤,都快半残了,这里又是石家的地盘,谁还会怕他们!

    律风荷低声道:“好机会,杀了她?”

    红尘甚至都没考虑,连想也没想,居然点了点头,她也有些意外。

    到不是意外自己竟随随便便就能不把杀人这件事儿放在心上了,虽然她自以为不是什么恶人,对人命还相当看重,比世上大部分人都看重,但也不是没见过血的女人。

    若说以前她不会因为上辈子什么事儿就去报复,但现在夏蝉做了这么多的小动作,杀了她红尘连脸色都不会变,相反,这是仁慈,死了什么都感觉不到,活着才会痛苦。

    她的意外,只是因为她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把夏蝉当一回事儿了。

    自然而然的,潜移默化的,她竟毫无察觉地得到了解脱。

    要知道,上辈子无论她承认还是不承认,她都被一个叫夏蝉的阴影笼罩着。

    在夏家如此,离开夏家也如此。

    “逃!”

    按说离得很远,云生不一定能听见这边的声音,但他还是做了最正确的选择,不管石昀,长长的黑袍一卷,卷起夏蝉的身体直接向雪山的放下逃去,没有向山下跑。

    他的选择再正确不过了,这种情况下,雪山上复杂的环境才是最大的保护。

    红尘:“……”

    一帮子村民回过神,抄起家伙就追了上去。

    罗娘纳闷:“他们是外来人,难道还能比人家山中人更熟悉环境?那家伙不还受了伤?”

    小荷也一眨眼就消失了。

    红尘喊了一声,没把人喊回来,皱眉。

    小荷的身体还不太好,她可是真不乐意让他去搀和。

    石恒和花婆婆却是一身的轻松,领着剩下的人,先把倔强地板起脸,一言不的石昀一家子弄走,就客客气气地引领红尘他们回屋,心下也窃喜——不用带红尘小姐进山,去见自家的姑姑们,真是再好不过了。

    红尘看了他一眼,笑眯眯道:“反正我也知道山中的详细情况,哪天有闲暇。说不定就进去转一圈儿。”

    石恒:“……”

    “怎么,你不欢迎?”

    “欢迎,欢迎,肯定热烈欢迎。必须热烈欢迎。”&bp;&bp;&bp;&bp;反正他石恒是不敢的。

    花婆婆,族长,整个村子上下都兴高采烈,竭尽全力地给红尘他们准备了一大桌子美食佳肴。都是雪山的特产,很多山珍,还有各类珍禽的肉。

    就是有一点儿,除了花婆婆和族长敢作陪,好些人战战兢兢地敬了一杯酒,就撒丫子逃跑,说什么也不敢和红尘同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罗娘还有点儿惊讶。

    她家小姐向来可亲的很,上到皇亲国戚,下到贩夫走卒,只要她愿意。都能交好,这帮子人到有些奇怪。

    花婆婆笑了笑,也不多说,只让他们吃好喝好,早点儿休息。

    “那位小哥你们别担心,咱们村子里的壮小伙儿都上山了,肯定好好把人带下来。”

    花婆婆的气色还好,笑道,“他是个有福气的,后面还有大福气要享。”

    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那小伙子死了七天,还能活蹦乱跳的,岂不是有大福?

    红尘点点头:“是。”

    话虽如此,众人还是都不肯去睡。

    村子里的人明明被折腾了这么久。都精疲力竭,却依旧不肯休息,大家嘴上不说,心里都憋着一口气。

    那石昀固然可恶,可害得满村不得安宁的,还是那个云生。他们更恨云生。

    不只是恨,还害怕!

    有个这样的敌人在暗处,换成任何人都会担心,他们一族,纵然祖上可能也出过厉害人物,传承到他们这一代,却只是普普通通的山民了。

    普通人碰上那种灵师,又得罪了对方,除非看到对方死,否则恐怕一辈子也心有不安。

    万一人家偷偷耍手段,他们可连怎么防备都不知道。

    花婆婆干脆把大家伙叫到一块儿,就在院子里点上篝火,团团围坐,一边说些闲话,一边等待。

    不知道等了多久,天空擦白。

    红尘猛地站起身,眺望远处的雪山。

    轰隆隆

    一群人抬头。

    “啊!”

    花婆婆面色如土,扑通一声跪下,其他人也跪下连连磕头:“山神怒了,山神怒了!”

    雪山这一次真真正正的在崩塌。

    这样下去,说不定整个村子都会被掩埋掉。

    还有山上的那些人们。

    红尘眯了眯眼,脑子一迷糊,站起身,随手取出青锋,在半空中画过,厉声喝道:“止!”

    所有村民匍伏于地,有的吓得闭着眼痛哭流涕。

    良久,雪山咆哮的声音越来越小,并没有众人想象中的天地倾覆,众人这才抬头,一下子都愣住。

    红尘不知道什么时候立在门外,足下竟离地一尺,头上的簪歪了,几绺秀落下,却丝毫不显得狼狈。

    “神母娘娘!”

    花婆婆迷茫地喊了一声,猛地回神,吐出口气,小声道,“红尘小姐?”

    红尘回头,慢慢落下来,脸色也有些白,汗津津的,罗娘连忙取了一条帕子给她,细细地擦干净汗水,才道:“花婆婆,麻烦叫几个人跟我上山。”

    眼下这种情况,大家本来应该有多远跑多远。

    村子里的人不是没见过雪崩,却没见过刚才那般惊天动地的雪崩。他们的村子得天独厚,似乎受到雪山的保护,从没有遇见过这样的危险,也正因为如此,众人的承受力也很差,但现在红尘开口,竟没一个人反对。

    连花婆婆也想都没想,利利索索地点了几个熟悉山里的后生,要不是她的腿脚不方便,恐怕也会跟着去。

    “小姐,这两日好些人受伤,后生里头也只有这几个外姓的还好些,不过您放心,都是好后生,自幼就在山里玩,误不了事儿。”

    再说还有一个石恒在呢。

    石恒早就坐不住,他的整个心思都在山上,比别人担心得多,别人只担心自己,他还担心山上的那些雪猴子们。

    一行人顾不得天色还没有大亮,点着火把浩浩汤汤杀进山里面,一进去,石恒整个人都愣了。

    山体崩塌,他所熟悉的一切仿佛都变了样儿。

    石恒浑身抖。

    吱吱吱。

    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猴子的叫声,他才一下子回神,正好伸手抱住一只跳到他身上的小猴子,两个人耳鬓厮磨半天,石恒的脸上才露出一点儿轻松的表情,不过,还是很纠结,扭头看了红尘一眼。

    那小猴子也扭头看红尘,露出个特别期盼的表情,张开手想向她身上扑。

    石恒一把抓住小猴子的尾巴,死命拖回来,哪怕让这只小东西抓了两爪子也不敢撒手。

    一看红尘也露出个很感兴趣的表情,顿时手忙脚乱地把猴子塞怀里,慌乱道:“小姐放心,咱们的人都没受伤,小荷哥儿也好好的,就是那什么大师还有那女的,很大可能死了,灰飞烟灭。”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等待
    &bp;&bp;&bp;&bp;死了?

    红尘眨了眨眼,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刚才还有很大的怒气,但这会儿听说夏蝉死了,竟毫无感觉,似乎要她生在世间受尽折磨的想法还在,却也没多么重要了……相比起来,她更关心朋友,举目望去,就看到小荷。

    他果然还好,脸色依旧苍白如雪,在这冰天雪地之中,越发气度非凡。

    红尘一看到他,就忍不住想仙人不知是不是便是此等模样!

    唔,林师兄才是正正经经的人生赢家吧,自家玉珏空间里无数写到人生赢家的小说里面,林师兄这样的,也能算得上其中佼佼者。

    出身名门,师父师兄都是天下仅见的能人,本身才高八斗,势力强横,随意出门拐回来的都是小荷这样……

    小荷转头,湿漉漉眼睛望着少女皎洁的脸庞,忽然一笑。

    红尘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脑子里就浮现出一句话,早忘了是谁说的你对我微微一笑,不发一言,而我觉得,我为这已等待良久……

    晃了晃头,红尘哑然而笑。&bp;&bp;&bp;&bp;“怎么回事儿?”

    红尘四下眺望。

    小荷指了指断裂的山崖:“掉下去∟,..了,应该活不了,刚才逼迫云生和尚有点儿着急,他一慌乱触动了什么禁制,整个山裂开了一条大口子,那些法阵全部崩溃。”

    他也很郁闷。

    刚才几乎能手到擒来了,结果得到这么一个不完美的结果。

    红尘怔了下。

    “呜呜呜!”

    石恒好不容易赶过来。一看眼下的情形,登时如晴天霹雳,扑通跪倒,嚎啕大哭。

    红尘这才回神,“没事儿,死了更好,省得处理起来还得费心费力。”

    夏蝉死了就死了,真不算大事,估计这件事传入京城,连一点儿浪花也激不起来。

    抬头看去。眼前一片焦土。山石碎裂,高山倾倒,无数山洞斑驳不堪,连围绕着那片神栖之地的烟雾也渐渐散去。

    无数飞禽走兽长鸣。慌乱地四下奔跑。

    神栖之地显现出来。一眼就能看见。以后所有登上雪山的人,怕是都能看得到这个地方了。

    这可不是好事儿。

    人才是站在世间最高峰的存在,只要有人出没。这些珍禽走兽,遍地的仙草,哪里还能保留得住?

    恐怕竭泽而渔这四个字,人就是懂了,也多是吆喝几嗓子,想怎么做还怎么做。

    竭泽而渔又怎样?

    自己得了好处就行,管别人作甚!

    一群雪猴子惊慌失措,四处狂奔。

    瑰丽的景色,在群山中显露,村民们齐齐露出惊艳的目光,红尘扫了一眼,到不见怎样贪婪。

    他们到底是守护这座大山千年之久的,原本守护者们的后裔,终究是比别人多了几分真心实意,对神栖之地。

    花婆婆叹气:“这可怎么好?”

    因为这么一场天翻地覆的大灾难,神奇所在隐藏于山中的幻阵破了,保护层落下。

    将来不说每一个进入大雪山的人都能找到这里,但大部分人,想要找过来绝对不会很困难。

    她几乎能想象得到,用不了几年,被当成妖怪的雪猴子会被薄皮抽筋,清理干净。

    仙草仙药大概会被那些权贵们圈起来,变成自己的。

    阵法会被一点点地拆除。

    也许不会很快,还能再撑几个月,可也只有几个月了。

    还是有些担心,根本坐不住,让两个后生背着一路辛辛苦苦过来的花婆婆,愣愣地看了良久,忽然低头,讷讷道:“我们要快点儿找个地方搬走。”

    村民们都没有说话。

    花婆婆的话里,也带着浓浓的惶恐,她生在雪山,长在雪山,习惯了山中枯燥寂寞的生活,年轻时也想过要离开,但到了半截入土的年纪,她已经想像祖先们一样,埋在在自家的祖坟里。

    石恒还在哭。

    不知道什么时候,两只看起来很威严的雪猴子走到他的身边,也不怕周围那些村民,爪子搁在他的肩膀上。

    不过雪猴子看起来十分狼狈,眼睛红红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在雪地里,砸出一个又一个的坑洞。

    红尘顿时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觉得雪猴子是妖怪,它们里面大部分就是普通的小猴儿,可也有那么几只,有了灵智,甚至还要超过人类。

    其中一只身上还披着衣服,虽然只是树叶和藤草编制而成。

    另外一个拿了一条人用的手帕在擦眼泪。

    石恒扑到它们怀里,看样子是真把它们当成亲人看待。

    她以前曾经看到过一些笔记小说,说到动物通过修炼,修成人形,变成妖怪的故事。

    但她从没有在玉珏空间里看到这样的功法,好像其他大能们都觉得,物老成精是很自然的事儿,有些动物误食了天材地宝,或者长年累月因为种种原因,生出灵智,自己就会修行,万中有一,可能能修成人形。

    红尘这些年,养出来很多有灵智的东西,有动物,有植物,还有别的杂七杂八,但真真正正能自主修行,有些传说中妖怪样子的,怕只见过一只小狐狸,那小狐狸也没成人形,也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美艳的狐狸精。

    “走吧,我们去看看。”

    传说中的所在就摆在眼前,门户大开,红尘哪怕知道石恒的心绪很复杂,还是招呼了一声,叫齐了村民们一起过去。

    众人不自觉扫视,眼睛里除了好奇,还是好奇。

    有人忍不住问:“真的没有长生不老药吗?”

    村子里的年轻人小时候没少听长辈们讲祖先的故事。但凡讲到祖先,就少不了神山,更少不了神山里藏的长生不老药。

    他们就是现在也常常做美梦,梦到自己得祖先眷顾,被赐下神药,于是长生不老了。

    石恒精神低落,翻了白眼:“你们自己看,好好看,药草到是不少,上哪儿去找什么不老药?”

    在他心里。这就是他的另一个家。

    众人举目四顾。周围果然残留着很多生活的痕迹,大雪山里出现的一片绿色,充满生机和活力。

    花鸟虫鱼,样样不少。一代又一代。在此繁衍。生生不息。

    没了阵法,红尘他们轻而易举地就走进去,飞禽走兽尽皆走避。花婆婆几个目光闪烁,看到好多猴子和小兽只顾看红尘,追前追后,躲在石头后面,被那些年长的猴子一巴掌拍开,还是不肯远走,却对别人理也不理。

    还有猴子把摘下来的野果子摆放在红尘前行的方向,只是远远看着。

    石恒心里忽然有点儿庆幸。

    哪怕发生这么大变故,这里的生灵竟然没有如在末日的慌乱,大概得感谢红尘。

    虽然家园一下子变了,如今抬头就看到茫茫雪山,视野瞬间开阔,懂事的动物和不懂事的动物都处于慌乱状态,可红尘来了。

    她在那儿一站,大家哪里还会顾别的?

    年长的雪猴子们拼命压抑住扑上前去顶礼膜拜的心思,还要控制住叽叽喳喳的小猴子,把它们使劲塞到各种角落,好好地藏起来。

    伸手抓住两个姑姑的爪子,石恒笑了笑,哎,明明那么害怕,但姑姑们还是过来找他,到了距离红尘小姐这么近的地方,他无论如何,也要保护姑姑。

    “姑姑别怕,以后我给你们守住山,不让外人来打扰你们的生活。”

    雪山毕竟是雪山,虽然没了屏障保护,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进来的。

    石恒深吸了口气,事已至此,他就不多想,干脆带着村里的族人还有红尘他们参观这一片神奇的土地。

    哪里是野草,哪里有一些上好的药材,哪里有以前残留的法器,他不具体说,也没藏着掖着。

    一看村民们眼睛放光。

    石恒哭笑不得:“真没大家想象的神奇,我从小就在这儿出没,什么都见识过,那些药材效果的确不错,可也就是不错,能治病而已,我妹妹这些年都是吃那个,咱们村子里的人也没少享用,但见到哪一个从此百病不生了?”

    要他说,连村民们延年益寿,不也是祖辈荫庇?

    “至于法器,更是早不知道几辈子之前就没用了。”

    “除了一片绿,也没什么好说,我看就是此地为山谷,四面八万的冷风都被挡住,于是温度升高,日照也好,渐渐就有了生气,也许千年前有个什么大灵师之类看重它,在此种植药草,也设了好些个阵法,到如今也只能算风水不错的地方罢了,长生不老药,根本就没必要相信。”

    石恒看了花婆婆一眼,“花婆婆以前做过巫祝,想来也知道那年的事儿?”

    那年村子分裂,也就是石昀的爹反叛的那一回,其实村民们进了神地的中枢。

    石恒正好领着众人来到半地下的一座大宫殿。

    如今已经看不出原貌,四处让各种动物和雪猴子折腾的乱七八糟,但还是能隐约看出形貌,它应该是一座宫殿,也许是灵师们修行的地方。

    红尘皱了皱眉,四下张望,她好像来过这里,很熟悉,又有点儿不同,感觉有些古怪。

    花婆婆目中流露出几分哀伤:“是啊,那一年我们就是来的这儿,相传此地供奉着先祖世代守卫的灵药,能让人永存于世,就是在上面那个墨色的匣子里。”

    众人的视线转移过去。

    村民们一时间激动起来,有几个甚至心跳的有点儿撑不住,被扶着坐在地上才好一点儿。

    “这就是,这就是……长生不老药!”

    也难怪他们激动。

    任何人听见世上竟然有这样的药,哪怕只是有一丝丝的可能。也不会不激动。

    匣子看起来很陈旧,虽然擦拭得干干净净,不过显得有几分斑驳,还有风化的痕迹。

    如果它真有千年的历史,能保持现在这个样子已经不只是很不错了,那简直是奇迹。

    几千年,不知道多少东西化为尘灰。

    “我们没打开之前还是全新的,可打开之后,就慢慢保持不住以往的光鲜了。”

    花婆婆陷入半思索中,叹气道。“祖上传下来的规矩。这个盒子只能祭拜,绝对不能开启,可那一次,好些人都昏了头。我也阻止不了。脑子乱。人也年轻,心里隐约……也有些不甘心,后来也不知是顾不上还是不愿意。让石昀他爹打开了黑匣子。”

    所有人的村民都激动起来。

    即便他们自己没胆子,也不愿意违背祖训,不会去探究长生不老药,可还是会好奇。

    无论是什么人,对自家守护了千多年的东西,也不可能不好奇。

    大家都灼灼地看着花婆婆。

    花婆婆哭笑不得,摇摇头,咳嗽了声,也就不卖关子了:“结果啊,黑匣子那么艰难地被打开,里面就搁着一张纸条,还写了好些字多喝水,多吃菜,笑口常开,长寿秘诀。”

    众人:“……”

    您开玩笑的吧?

    我们等得这么焦心,您就跟我们说这个!

    花婆婆叹气:“你们不信?当时我要不是不确定,的的确确不可能有人提前进入这里,我也不信,所以,石昀他爹不信就很正常了,他怎么可能相信呢?”

    先不说祖先那会儿有没有纸,就这儿字也不对好嘛,但它里面就是这么一张东西!

    确凿无疑。

    “那些族人却一口咬定是我们在哄骗他们,逗他们玩,个个暴怒,一气之下做了很多错事,还离开村子远赴他乡,他们也不想想,就算要骗人,空空如也,也比扔张耍人的字条要好出一千倍,一万倍,脑子又没病!”

    花婆婆年纪大了,还算心平气和。

    “当年我是个暴脾气,把祖宗们都给痛骂了一顿,这不是耍人玩?还耍的是自己的子孙,甚至一耍就是千年!”

    寂静无声。

    村民们胸中都有一股怒气在蒸腾。

    好几个义愤填膺,几乎要破口大骂。

    红尘他们肯定无法理解,一群被祖宗骗了千年的子孙后代的心情。

    估计现在有人刨了他们的祖坟,他们都想鼓掌叫好。

    良久,花婆婆叹气:“哎,走吧。”

    不走能怎么着?他们自家的祖宗要耍自己的子孙玩,身为人家的后代,还真能去刨了自家的祖坟不成。

    众人唉声叹气地要走,红尘忽然深吸了口气,开口笑道:“没想到这里竟然有一个巨大的阴阳交会风水局,前阵子有阵法保护,我只知道此地的风水不错,花木成荫,到看不出根底,今日阵法一破,到是清清楚楚了。”

    花婆婆愣了下,也不知这位小姐说这些作甚。

    红尘四下张望,找了一块儿石头坐下,笑道:“诸位别急着走,在等一下如何?”

    “等一下?”

    一群人不明所以。

    红尘想了想,只道:“就多呆一会儿,全当游玩,花婆婆要是能让你们村子里石家的人都来就更好。”

    众人一听,有几个不以为然,根本说也没说一声,直接溜出去到山上。

    山上好一片冰消雪融的美景,看美景到不重要,可那一眼看去,都是银子的药材,真让他们心动。

    红尘叹了口气,也没有阻止,这时,旁边有两只雪猴子钻出来,一人捧着一个竹筒,另一人捧着一个雪白的陶瓷杯子。

    杯子很是干净,和偶尔看见的那些,塞在山洞里的破铜烂铁完全不同。

    雪猴子把竹筒举起来,离得远远的,却又毕恭毕敬地给红尘倒了一杯。

    酒香浓郁。

    花婆婆吓了一跳:“是酒啊?”

    红尘闻见酒香味,也很意外:“可真是好酒。”颜色特别的清亮,一点儿渣滓都没有。在外头花高价买的贡酒,也绝不会有这样清澄的颜色。

    颜色还罢了,红尘端起杯子抿了一小口儿,一股热气从咽喉直入肺腑。

    “呼!”

    她一口气喷出来,连气息竟然都是香的,有青草和花香味,清爽的很。

    石恒和花婆婆整个人都晕了,尤其是石恒,愕然看着那只雪猴子:“我怎么不知道咱们这儿还有这酒?”他可是极受宠爱,在山里。他那些雪猴子姑姑们对他好得不得了。什么好东西都舍得给,没想到居然还有他没见过的东西。

    那只雪猴子瞪了石恒一眼,石恒只能叹了口气,闭上嘴巴。再也不多话。

    红尘失笑:“你们也留下。”

    两只雪猴子登时跪拜作揖。露出感激涕零的表情。

    花婆婆远远看着。虽然不明所以,不过想了想,还是交代一句。让村子里能来的人都过来,这会儿没走的,也多等一会儿,她老人家威望高,愿意听她的话的人还不算少。

    红尘把小荷扶到桌前,让他坐好,给他也倒了一杯酒,“知道你平时不喝酒,但这酒,你要喝一杯。”

    小荷果然喝了。

    “还要。”

    一杯下去,律风荷眯着眼睛,伸出舌头在酒杯里舔了一圈,又举过去。

    红尘失笑。

    两个人慢慢品着酒,后面陆陆续续也来了一些石家的人,山路不好走,没来的也很多。

    红尘扫了一眼。

    “花婆婆,叫我们做什么?”

    一行人匆匆忙忙,赶到雪洞,一眼就看到这边竟有人坐着喝酒。

    他们有些被周围的风景吸引,正满山去找那些值钱的药材,忙得很,这会儿被叫到眼前,自然是颇不自在。

    花婆婆看了眼红尘。

    红尘耸耸肩:“没事儿,只是觉得一会儿可能会有什么好事发生也说不定!”

    “什么好事儿?”

    “不确定。”红尘眨了眨眼道。

    众人:“……”

    “难道这位小姐还能预知未来?”

    “也指不定呢,没见人家顶尖的灵师个个能掐会算?”这人话不算坏话,语气却颇为不屑。

    山洞里挤了这些人,红尘和小荷喝酒到是很痛快,其他人却难免心里不舒服,而且什么都不确定,他们就莫名其妙被叫过来,爬山涉水,这么辛苦。

    刚才一被招呼,他们差点儿以为山上出了大事儿。

    “呃,我家孩子还没吃饭,我先回去给他做饭了。”

    “咳咳咳,我怕冷,身体不好,就不多呆,先回去了。”

    花婆婆在,他们也不好发作。

    有些人犹犹豫豫,有几个平日里颇有些横行无忌意思的村民就懒得多说,直接走人。

    花婆婆犹豫了下,没有说什么,她老了,总不能仗着自己德高望重,就随意逼迫人家。

    红尘看了一眼,也没有拦着。

    时间慢慢流逝。

    陆陆续续有人被吸引走,实在是这地方看起来药材不少,可也总是有数的,药材这东西,年头越长,越是值钱。

    他们也有自己的心思,总要去看着点儿那些年轻人,采药都几百年以上的,那些还小的药草,就继续让它们长,村民们几乎是把这一片宝地当做自己的,对它还算得上很珍惜,自然不希望小辈们随意破坏。

    一等,就等到天色将暮。

    已经有好些村民,找各种各样的借口离开了这个雪洞里的宫殿,宫殿的模样再吸引人,呆这么长时间也一样让人烦得很。

    红尘并不阻止。

    就在连花婆婆也多少有些坐不住时,整个宫殿忽然剧烈地动了起来。

    地动山摇。

    花婆婆吓得脸色苍白,两个村民连忙拖着她要往外面跑。

    红尘动也不动,高声道:“都不要动!”

    所有人惊慌失措,下一刻,那个虽然已经被证明是场骗局,但还因为祖先们的面子,被供奉在高台上的黑色匣子瞬间落地,炸裂,地面鼓起,咕隆咕隆,地底下有奇怪的响动。

    花婆婆要紧牙关,看向红尘:“小姐?”

    “别走,就呆在这儿不要乱动。”

    红尘再次斩钉截铁地道,下一刻,轰隆一声,一股热辣辣的泉水喷出,劈头盖脸地喷洒过来。

    “小荷。”

    她一伸手,把小荷推过去,律风荷顺着她的劲道就栽入那个裂开的地缝里去。

    泉水热度很是惊人,不少人都被吓了一跳,四处躲避。

    好在还不到能把人给煮熟的地步,勉强能够忍受,就是浓郁的怪味,让人有些受不了。

    红尘不管他们,主动向前,愣是忍住,任凭热气浇在身上,感觉时间很长,其实不过是片刻工夫,泉水就停下喷涌,慢慢变得平静,还是潺潺流出,汇聚在一处,进入湖泊。

    律风荷一个翻身,又出现在地面上,随手拿了一个水袋,轻声道:“小林一定喜欢。”

    红尘连忙抓住他:“没用的,只有一开始的涌泉有用。”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涌泉
    &bp;&bp;&bp;&bp;律风荷皱了皱眉,有点儿不开心。

    红尘哭笑不得:“咱们把酒拿回去一些,他也一样开心。”

    林旭表面一副君子模样,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其实嗜好很多,爱喝酒,爱美食,口味还很重,喜欢酸辣的食物。

    其中最爱的,不是他的琴,而是好酒。

    小荷点点头,这才满意。

    这么大的动静,所有人都乱了,外面无数人涌进来,纷纷喊道:“出了什么事儿,这是怎么了?”

    下一刻,众人惊呆。

    花婆婆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大跨步地蹿出几步,离得那裂缝更远一些,气喘吁吁地道:“真是吓死人。”一转头,看到好多人盯着她。

    “怎么了?”

    “头,头发……”

    石恒颤了颤,低声道,“婆婆,你的头发变黑了。”

    花婆婆愣住,一回神,忽然发现自己走路如此轻巧,腿上的伤竟是好了,再一看手,还是一双老人的手,可是皮肤明显变得华润了些许,也没有一开始那可怕的老人斑在,脸同样变得滑了一点儿。

    其实她还是个老人,至少比山下享受荣华富贵的贵妇人们还要显老些,但和刚才比,变化实在有些明显。

    所有在宫殿里的村民,几乎下一瞬间,都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变化。

    年轻人到不是特别明显,可呼吸更顺畅,腿上,胳膊上的疼痛减弱消失,伤痕变得淡了些。

    不过身体上有严重损伤的,就是天地之别了。

    有个村民的眼睛不太好,天一晚就看不见东西,但这会儿天都快黑了,却一下子看得清清楚楚,激动地跳着脚大喊大叫,热泪盈眶。

    他们不是什么富贵闲人。眼睛不好就不能做活,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那是大事儿。

    红尘全顾不上,只拉着小荷。给他把脉。

    她其实医术远算不上精通,只能说看算能看得出脉象,都没必要把脉,只要看他面上浮现出的生机,红尘就松了口气。

    “没想到这般容易。要谢谢石家的祖先们了。”

    那些村民慌忙扑过去,探头看那地缝,奈何只能看到灰突突一片,还有一个想下去,可刚一伸脚,脚就被灼了下,一团黑灰,吓得他原地蹦了半天,再也不敢凑近。

    至于湖泊中的水,更是所有人都围着去喝。

    红尘摇摇头。冷声道:“只有一开始喷出来的泉水乃是灵药,充满生机,能让人得到好处,其它的就是普通水了。”

    即便她这般说,一帮子村民还是都试了试,喝过之后,的确没什么感觉,只好半信半疑,多半儿信了红尘的话。

    好几个村民庆幸不已——幸亏他们老老实实地等着,听了花婆婆的话没有逃走。

    到是有几个闻声而至。没被泉水浇到的,十分失望,唉声叹气,难受的不行。

    这等奇遇。都已经就在眼前了,偏偏还让他们随随便便就放了过去,能不难受?

    如果从一开始就没这样的机会也就罢了,大不了羡慕一下别人的好运,可他们只差一步,一念之差而已。心里自然更加难受。

    花婆婆猛地转头,看向红尘:“小姐竟然真能预知?”

    红尘叹了口气:“到不是什么预知未来,只是我能隐约感觉到有生气波动,而且也算是有一点儿预感,不过并不能确定,这般不确定的事儿,也不好和诸位多说。”

    正是如此,不说这等玄妙之事,发生之前她一个外来的小姐能不能弄明白,就是真清楚得很,恐怕说出来也没人能全信。

    花婆婆叹了口气。

    其他人也哀叹,总不能怪到人家小姐头上,要是红尘小姐把一切隐瞒下来,甚至是说这里会发生危险,不让任何人靠近,估计也不会露馅。

    这么一想,花婆婆一行人不觉对她还有几分感激。

    红尘笑了笑,自己也走过去,向着地缝底下看了一眼,坐下来把手伸进去。

    村民们吓了一跳:“啊,小心!”

    他们伸手,个个都被伤到,而且还有人伤得挺严重,这会儿见红尘还敢动手,都吓得不轻。

    有几个忍不住闭上眼。

    不过,红尘的手好好的,她认认真真地拨开灰雾,那些雾气在她的手边一触,慢慢分开,围绕着她,慢慢地竟变成很温柔的乳白色。

    摸了半天,红尘从里面摸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抓着它拎上来,放在旁边一青石上。

    这一团,灰扑扑,很是不起眼。

    众人都很好奇,凑过来看了看,花婆婆还很意外地伸手去摸,结果用手一碰,居然直接穿了过去,只摸到石头,什么感觉也没有。

    “啊啊!”

    外人看来,就是她的手消失了,一个胆小的女孩儿还一翻白眼昏死。

    花婆婆也吓得缩手。

    红尘很是意外,自己拎着那一团掂量了掂量,完全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一群人面面相觑,到底是花婆婆经验丰富,笑道:“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不过想必是一件有灵的物件,说不定已经认了红尘小姐为主,别人就再也碰不得。”

    村民们一个个地忍不住好奇心,都去试了试,果然谁也不行,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石恒一转头,好像从自家雪猴子姑姑脸上看到几分嘲讽。

    呃,他家姑姑是很聪明,可嘲讽什么的,以前还真没有过……

    一群人碰不到的东西,人家小姐能随手拿着玩,别人下不去的地缝,人家小姐随随便便就能进去,大家一看律风荷,想起来这位好像也进去了,于是,连人家小姐身边的侍卫也一样能进入。

    众人忽然觉得,也许他们不是守卫神山千年的家族,眼前这位才是。

    花婆婆一看他们的脸色,就能猜出他们的想法,至少猜到七八分,忍不住开玩笑道:“别把人家小姐看轻了。我看啊,咱们是神山的奴仆,人家像主子。”

    众人一想,还真是有一点儿。

    闲话几句。心中的失落感稍微少了些。

    花婆婆笑道:“哎,做人不能太贪心,无论这是什么,小姐且拿去吧。”

    红尘想了想,就没多客气。直接把那东西塞到律风荷背着的玉盒里,道:“诸位,下山如何?”

    天都快黑了,可不是要马上下山。

    雪猴子长长地吐出口气,表情古怪,既是失望,也有那么一点点的庆幸。

    众人浩浩汤汤向山下走,临走到一处断壁,红尘扫了一眼,那里正是夏蝉和她那位师兄掉下去的地方。或许真是死了。

    律风荷皱眉:“该让她活着受惩罚。”

    红尘愕然回头,看了自家仙气逼人的小伙伴一眼,这么有人间烟火气的话,真不像小荷说的。

    “小林说,欺负红尘的人,该受人间大苦。”小荷一本正经地道,“她毁容了,又爱漂亮,活着比死了难受。”

    红尘失笑:“无妨,我没这么矫情。”

    小荷闷闷地闭上嘴。

    一行人下山。花婆婆轻轻走在红尘身边,压低声音:“您说,长生不老药存在吗?”

    红尘笑了:“你们刚才不是享用过了,也许喷出来的那第一股泉水。就是传说中的长生不老药,是你们的祖先留给你们的财富。”

    花婆婆若有所思。

    半晌,红尘又道:“我在奇物志的秘本上面看到过一个与现在传说不同的记载,有一种仙药灵芝,名为太岁,太岁中的极品。便是长生不老药,得之不易,只有天选之人能够真正拥有,不过千年前有位圣贤,研究出一种方法,将上等太岁埋入一阴阳奇穴之内,周围布置大阵,种满奇花异草,慢慢养育,万年可成,当然,要是提前惊动,喷出来的汁水化成泉水,到也有些奇效,能治百病,延年益寿。”

    花婆婆一愣。

    红尘叹气:“这法子说出来也没用。”

    可不是没用,要是人能活上万年,还用得着什么长生不老药,就是吃了那药,都不一定能活个万年。

    世间危险无数,谁又能保证自己万年无事?

    花婆婆神思不属,她自然想得到,也许自家祖先也知道这个法子,于是就为子孙后代留下了这般宝贝。

    “可惜啊!”

    可惜万年太久,终究是没有等到。

    红尘扫了她一眼:“做人要知足,知足常乐。”

    花婆婆顿时惊醒,揉了揉眉心:“……是。”

    事已至此,失望也无用,他们还算是幸运,虽然破坏了法阵,让那东西泄露了,可自家人好歹是享用过,这次如此惊险,就是他们一无所知,也很正常。

    进了村子,所有人都心潮澎湃,也十分疲惫。

    小荷不顾天黑,一定让石恒送他们走。

    耽误的时间其实并不算长,但对律风荷来说,已经很长很长了。

    石恒还有些精神恍惚,不过依旧答应下来,红尘坐在车上,看着他驾车穿梭雪山的小道捷径,回首看了一眼:“以后你们村子怕是再难平静。”

    “……一定有法子可想。”

    沉默了片刻,石恒不觉笑起来,“花婆婆说,我们村子可能还是会迁,也可能不要迁,只看后面如何,反正那什么神栖之地现在放到了阳光之下,它就是一个风水宝穴而已,世间好风水无数,雪山这等偏远险境,还不算太显眼。”

    这些后续,那都是村民们,石家人自己的事儿,红尘是没打算管的。

    马车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这座大雪山。

    就在雪山半山腰,一个小小的山洞中,夏蝉从雪堆里钻出来,遍体鳞伤。

    隔着晶莹的冰壁,她看见自己的脸。

    脸颊上一大块儿灼伤,火辣辣的疼。

    她浑身颤抖,越抖越厉害,轻轻伸出手去捂住自己的脸,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整个人扑到悬崖边上,闭上眼,几乎下一瞬她就要跳下去……

    “不行,不行……”

    她怎么能就这么窝囊的死了!

    一咬牙。按住胸口,靠在山壁上,深吸了口气,夏蝉再睁开眼。那一双眼睛里漆黑一片,就像被浓雾遮盖。

    山壁上有一只雪貂,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一看到她的眼,呲溜一声狂奔而去。还吓得摔了两下。

    夏蝉眯着眼睛看自己的手。

    手上冻伤严重,红肿的厉害,皮肤干裂,简直像一双中年农妇的手。

    “会好的。”

    她知道,能好。

    戒慎的提议,她现在是不得不答应了,邪术又怎样?可能遭天谴又怎样?她都落到今日的地步,难道还有什么顾忌不成?

    戒慎不是也修炼邪术,还这么多年,他不依旧是大云寺的高僧。活得很是滋润?

    夏蝉深吸了口气,胸腔里火辣辣的疼,她伤的很重,又累又饿,一转头,就看到云生和尚像一块儿破布一样,躺在旁边,她努力地爬过去,爬到云生面前。

    他还没有彻底死去,胸腔微微鼓动。不过也只剩下半口气了。

    许是感觉到什么,云生半睁开眼,恍恍惚惚地喊——“救,救我……”

    夏蝉眯了眯眼。安抚地伸手摸了摸他的脸,他的头,很是轻柔,忽然低下头,一口咬住他的脖子。

    云生的腿脚挣扎了一下,渐渐没了动静。

    “我没办法带你离开。连我自己离开都很难,你的腿断了,留下来一点点熬死太痛苦,还不如……我让你解脱。”

    夏蝉叹了口气,抹去嘴角的血丝,一脸的悲悯。

    京城

    永安的秋日比别的年头仿佛要长一些。

    林旭被灌了一碗黑漆漆的药汁,扭过头去不看小荷,小荷就坐在门口,时不时回头瞅他一眼,可怜巴巴的。

    红尘累得浑身都快散了架,回家还要看他们两个闹别扭,简直无语。

    “我说林先生,您可是鬼谷高徒,怎么跟个孩子似的,要是让外人瞧见,岂不是很幻灭!”

    林旭无奈:“别老是自己造词儿。”

    红尘飞了他一个白眼:“你有工夫怪我们小荷自作主张去雪山,怎么不想想你自己?你明明知道自己在北燕,在大雍搅合了很多事儿,蔡奇那位传奇名相也并不是好相与的,你以为你是帮了他,他就要感恩戴德?”

    蔡奇蔡相爷既然能做一个权臣,肯定不是永远忘恩负义,但也自有果决的一面。

    人家觉得林旭是个大麻烦,是个危险,就不会轻易放任。

    “你自己不小心中了毒,还要怪小荷着急?”

    红尘心中也有些气。

    林旭把被子一蒙,不敢说话。

    他现在在红尘这儿养伤,毕竟郡主府还算隐秘,像他这样的人,在外面永远要保持一副算无遗策的高深感,如果让外人知道,他也会受伤,也会遭人暗算,也不是那么神奇,就会让别人的敬畏感减弱,这一点儿,他可不乐意。

    不过在自家人面前,林旭还是忍不住要使使小性子。

    红尘看了看这两只,耸耸肩,她是懒得管了,随他们闹去。

    罗娘探头进来,小声道:“小姐,您要的工作犬差不多完成训练了,只剩下最后一次考核,要去看吗?”

    “走。”

    红尘家养了好多特别有灵性的狗狗,用来看家护院,巡视地盘,后来还做各种各样的其它工作,什么寻人寻物,打猎,甚至连监视,盯梢之类的,都能做得极好,需求也越来越多。

    前阵子林旭还希望她给训两只能做卧底的狗。

    “……”

    她几乎要怀疑,自家那位林师兄是舍不得每年鬼谷的探子们那大笔的开销。

    人要生活需要很多很多的钱,狗有时候连食儿都不用喂,他自己能狩猎。

    算上最近刚训练完成的这一批,红尘一共训出来三批狗狗,超过五十只,十分受欢迎,家里上上下下都把这些狗狗当宝贝,罗娘还说,有淘汰下来的给她一只搁在店铺里,就连家丁护院都不需要了。

    红尘自己也很喜欢这些小东西们,自从有了平安,还见识过那些忠心护主的大狗,她对狗这类动物。就有天然的好感,做这等事,就特别上心积极。

    穿过层层院落,到了后面的驯兽园。

    整个园子分割成一个又一个的空房间。每一只狗狗都有一个单独的隔间,铁栅栏围起来。

    中间则是训练场,按照地图等比例缩小的各类地形,上两次训练狗狗其实没这么多花样,还是玉珏空间里的大能听说她做的这些事儿。特意免费给她找的资料,训练的法子就越发的多种多样起来,场地也越来越复杂。

    看到红尘进来,一声哨响。

    一共十只狗狗齐齐向前一步,稳稳当当地立起来,同时转头看向她。

    平安从角落里钻出,贴着红尘的腿,也似模似样,威风凛凛地站着。

    红尘脸上露出一点儿笑意,点点头。后面罗娘一挥手,就有两个负责训练的生门的弟子,抱着一大锅香喷喷的肉,走过去,放在地上。

    一群狗狗连看也没看一眼,全都瞪着湿漉漉的大眼睛,看向红尘。

    那一双眼里,充满了忠诚和亲切。

    好可爱!

    红尘的一颗心也软软的,目光放在个子最矮,眼睛最亮的一只白毛狗狗身上。

    旁边一个驯养员连忙过来。低声道:“休休长得还行,符合小姐说的身高体重了,虽然矮了点儿,可是骨头很结实。耐力强,速度快,又很聪明。”

    这只白毛是红尘自己在大街上捡回来的,捡回的时候满身黑,没想到洗了洗变成一只大白狗,并不是生门弟子去专门挑选的狼狗。或者守山犬的后代。

    可是它很聪明,也最会撒娇,所有训练项目都完成的特别好,连驯养员都最爱它。

    这一批狗狗训练时间半年,算是最长的,淘汰掉的也有三十多只,只剩下这最后十只。

    红尘上前一步,挨个摸了摸狗狗们的脖颈,亲自叮嘱了几句,才道:“走吧。”

    一行人,包括训练员,饲养员,上上下下,一起离开园子,越走越远。

    这训练的最后一关,考验的是狗狗们抗诱惑的能力。

    红尘带队,大家进入一间房子,罗娘按了下机关,墙上就出现一个孔洞,正好能看到园子里的情形。

    这些还是鬼谷那边最好的机关师傅给设计打造的,非常精巧,人家听说要偷窥的是一群狗,还个个面色如土,恨不得用眼刀把罗娘她们凌迟了算了。

    红尘却觉得,唔,那帮家伙把鬼谷秘密开办的酒楼,青楼,茶馆,旅店什么的,都安上这样的机关,全部变身偷窥狂魔才叫不妥吧,他们自家偷窥下狗狗很正常啊!

    一行人坐着喝茶,看着那十只狗狗很听话地坐下来,浓郁的肉香随风逸散,它们也老老实实,没哪只去看一眼,一动不动。

    红尘笑道:“还不错,看来……”

    话音未落,那只大白毛休休,在所有狗狗中最显眼的那一只,就小幅度地转动脑袋,东边看看,西边看看。

    然后轻轻地在地上蹭着,挪动自己的屁股,一步一蹭地蹭向了肉锅。

    动作特别的小心,又很慢。

    蹭了半天,终于蹭到附近。

    “汪汪汪。”

    周围另外九只狗狗同时焦急地冲着它叫。

    休休顿时停了停,四下再一看,眨了眨眼,猛地一蹿,蹿起来轻盈地叼住一块儿肉,三两下吞掉,这才一路小跑,回到原位置,一本正经地坐下,重新摆出一张威武严肃的脸。

    红尘:“……”

    罗娘:“……”

    “哎。”一个驯养员推开暗门走出去,用绳子一套,套住休休拎到一边。

    “呜呜。”

    休休大概也知道自己露馅了,大颗大颗的眼泪滚下来。

    那九只狗狗齐齐转头看它,眼泪汪汪的。

    罗娘叹气:“瞧瞧,每次看到它们这种表情,我就觉得自己是大坏蛋。”

    红尘也有点儿于心不忍,可惜,无规矩不成方圆。

    无论人还是动物,别的方面再优秀,如果抗诱惑的能力不足,不能绝对严格的服从命令,那就绝不能让他们出一些刻板的,必须守规则的任务。

    虽然说起来,红尘到觉得这些不怎么守规矩的动物们更有灵性。

    “休休这脾气,看看谁想养,带回家养着玩算了,平日里打猎也不错。”

    不做那些正经的工作犬,休休也一样是条可爱的好狗。(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寻人
    &bp;&bp;&bp;&bp;“哎,可怜的休休。”

    红尘领着平安离开园子,休休被绑住四肢捆在一边,只睁着一双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大颗大颗的眼泪滚滚而落。

    换了别的有爱心的小姑娘,恐怕看一眼心就软了。

    呃,红尘的心也有点儿软。

    不过嘛——“这小东西一定要受些教训才行。”

    明明所有的训练科目都是一等一的好,能成为特别有灵性的,可爱的狗狗,偏偏最后一关要出差错,即便以后不让它去做任何危险严肃的工作,但该让它受的教训,还是一点儿都不该少。

    “呜呜。”

    平安蹭了蹭红尘的腿。

    低下头摸一摸它的小脑袋,红尘失笑:“以后还可以经常找休休玩,没事儿。”

    平安又呜呜了两声,贴着红尘的脚走,一步一挪动,很是爱娇,也不知从哪儿学的撒娇手段。

    红尘干脆一把捞起来一起走。

    也不知道这小家伙是不是被休休的惨相给吓到了。

    “休休以后要享福了才对,放心,辛辛苦苦训出来的狗狗,总不能让它没了用处。”

    红尘吐出口气,觉得有点儿累。

    回到京城之后,她确实是累得不轻,皇后娘娘叫过去问了好一通话,还有各种应酬。

    京城贵女们的交际,那是半点儿都不能少,她今年算是头一年进入上层的社交活动中,差不多该参加的都要参加一下,好歹要把人认一认才好。

    幸好皇后娘娘看到她累得快翻白眼的模样,忍不住失笑之余,也是很同情的,给她说了不少窍门。

    以后就好了,一来习惯能养成,二来也没必要总是去应酬。

    等红尘熟悉之后,找到自己适合的圈子,有一二好友便好。参加一小部分宴会,不至于消息不灵就是,她也不可能让整个京城贵女们的都喜欢她。

    拎着平安回屋儿,给它拿了一个煮好的。带着肉的骨头让它咬着玩,红尘就趴在桌前读书。

    她都很长时间没有安安静静地读一本书了。

    平安挪动身体,趴在红尘脚底下咬骨头,咬啊咬,咬啊咬。却不肯发出声音来。

    外面时不时有鸟鸣声,它就扭头冲着外面瞪眼,主人在读书呢!

    读了一本书,喝了半壶香茶,晚上一家人凑在一起吃了个热气腾腾的锅子。

    小严也听说大白狗休休今天闹出来的笑话,一向严肃冷漠的脸上也不自觉露出一抹好笑:“我养它好了,那个吃货也做不了正经的差事,正好去书院的时候却一个帮我拎包的。”

    红尘:“……”

    女学规定,学生不能带丫鬟小厮之类的下人,在书院里要事事亲力亲为。不过偶尔自家的狗狗们会去给罗娘她们几个送零食,女孩子好些都正在长身体,书院的伙食还是差了些,为了保持体形,先生们又不肯让她们吃饱。

    因为进去的是狗狗,而能指挥狗狗,那也是能耐,先生们就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多说什么。

    看来小严是尝到好处,想要得寸进尺。干脆带着狗狗上下学了,女学规定不能带丫鬟,总不能连带只狗也不成。

    小严向来是说到做到,吃完饭就把休休拎回去。喂了两根大棒骨,休休就腻乎她腻乎得不行。

    红尘叹气:“果然是必须被淘汰的二货。”

    这么贪嘴,谁敢让它干活儿?

    其它的狗狗,那是除了主人喂的食物,别人就是拿天仙肉送到眼皮子底下,也不肯瞧一眼。

    “小严你可管好一点儿。还得再训练训练,认主就好了。”红尘叮嘱了几句。

    其实也不用太担心,‘休休’挺有灵性,分得清轻重,它会这么顺从小严,也是因为小严身上沾着这个家庭里特有的味道,换了别人,怕也是……呃,美食叼走,人还是不会理会。

    金青和薛柏桥也来了。

    薛柏桥刚刚拿着一碗香喷喷的蛋香排骨一口一口地吃完,就在林旭面前,这会儿正得意——林旭身体不好,不能吃油腻的,可他又是个无肉不欢的主儿,这阵子很是痛苦。

    他一出门,正听见小严的话,顿时笑道:“咱郡主娘娘养的狗,哪怕淘汰的也是好的,什么时候也给我弄一只回去。”

    金青觑了他一眼:“又是孝敬你家那位的?”

    薛柏桥咳嗽了声,皮笑肉不笑地咕哝:“那又怎么地?你个小孩子,毛还没长齐,怎么知道女人的好处?”

    金青:“……”

    红尘哭笑不得,两个人从以前到现在,就每一次见面不斗嘴,不知有朝一日,薛柏桥这人知道了金青的真实身份,会是什么表情。

    忽然想起她还没见过薛柏桥那位未婚妻,眨了眨眼问道:“你和云小姐的亲事,定在什么时候?提前说一声,我也好备一份贺礼。”

    这位小侯爷是位好朋友,他成亲,红尘还是想表示一二的。

    不过,他的婚事早定了,可拖延到现在,竟还没有个结果,到也奇怪。

    薛柏桥挠头,脸上也露出几分郁闷。

    “……我也不知道。”他叹了口气,“其实早就该定婚期,可淑君如今得教导幼弟,他们家一摊子事儿都压在她的肩上,弟弟不长大成人,担不起家业,她就是嫁了,也不安心。我是不介意她婚后继续帮衬娘家,但她却认为不妥。”

    其实,薛柏桥要是强硬一些,早就抱得美人归了,连云家都说两家的婚事拖得太久,可……

    “哼,都怪林旭。”

    他咬了咬牙,还是和以前一样,把罪过直接扔林旭头上,这样总不会错太多。

    “要不是他老说,男人成亲了也要尊重妻子,要知道什么才是对妻子好,我也不至于难受这么久。”

    一早不管不顾,把美人娶回家多好?软玉温香在怀,那才是人生至上的享受。顾忌个什么劲儿!

    不得不承认,从林旭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之后,他的人生是真的拐了一个大弯。

    如今明明想淑君进门,云家那边也愿意。可只因为淑君眼睛里略略染了薄愁,他就自己想通了,要拖延一下婚期。

    还只说是自己没玩够,又远没有立业,再说。也想要在官场上更进一步,精力不足,不愿意那么早就成亲。

    “白白让我爹整天骂,连我娘都不管我。”

    话虽如此,薛柏桥的脸上却不自觉带出几分甜蜜。

    云淑君这位云家小姐,可是个脑子很清楚的,也不会看不出薛柏桥的付出,如今虽没有进门,其实也和成亲差不多。

    云小姐比寻常的女儿家可大气得多,也把薛柏桥管的死死的。一看就是当成自己人在护着,亲热的不行。

    红尘听得有些糊涂。

    罗娘给仔细解释了一下。

    云家是武将世家,可惜到了这一代人丁单薄,只有一子一女,儿子才十三,还一团稚气,老人们却都百病缠身,早早就退下来,这位大小姐若是当真出嫁,恐怕她爹就要拖着病体重新站出来撑起家业。真若如此,怕是要损了寿数。

    据说前阵子,云大小姐甚至动了一下悔婚的心,说是还不如招婿。把她爹给气得不轻。

    大周朝愿意入赘的能有什么好男人?

    他们家又不是没儿子,逼不得已,非要女儿招赘!

    红尘对这些前因后果到知道的不多,她到底来京的时间还短,这会儿了解了只鳞片爪,忽然一笑。觉得薛柏桥运气很好,就是遇见麻烦,也能不知不觉地化险为夷。

    薛柏桥也是个心宽的,就像他说的那般,的确是还没玩够,也不觉得自己年纪大。

    大周早婚的很多,同样晚婚的大龄男女也有些,薛柏桥这样的,并不算另类。

    看看人家林旭,比薛小侯爷还大好几岁,岂不是同样单身一人?

    吃完饭,他就一脸轻松愉快,半点儿心事也没有的,又去逗弄林旭。

    不过,进去没半个时辰,就砸门砸得震天响,气哼哼地冲出去,撂下狠话:“看我哪天非弄死你不可!”

    好吧,看来这回薛小侯爷是真气过了头。

    红尘探头看过去,林旭一脸无辜:“阿尘要明白,我闷得很,他主动撞上来,我要不借机好好排揎排揎,岂不是辜负了小侯爷一片美意?”

    ……你能耐!

    时间就这么平平顺顺地过去。

    林旭在养伤,红尘也不想出门,只陪着他,正好弄回来不少很珍贵的药材,也弄出一些给大夫看过,就让这位鬼谷高徒做了实验品,补得还不错,很快就面色红润不少。

    只是从雪山地下挖出来的太岁,红尘自己没尝试,也没给林旭他们服用,主要是这玩意有点儿离奇,还是要研究些时候,确定只有好处没有后遗症再来试试为妙。

    这日,秋高气爽,微风习习,红尘正坐在院子里哄自家平安翻跟头。

    平安忽然支起耳朵。

    “汪汪汪,呜呜呜,汪汪!”

    它一下子大声叫起来,挣开红尘的手,猛地向外冲去。

    红尘一怔,皱眉。

    小荷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院子里,一手护住红尘,领着她跟了上去。

    离开郡主府大门,两人就见一只大白狗躺在街上,呼哧呼哧的,嘴里面大口大口地向外喷血。

    街上不少行人都驻足围观,指指点点。

    平安扑过去,围着它呜呜的叫唤,眼泪啪嗒啪嗒地掉。

    园子里的守门犬,也大声咆哮起来,此起彼伏,闹得整条街上的狗们狂吠不止。

    红尘连忙上前,抱起休休,看了小荷一眼:“去找小严。”

    小荷一转头就消失不见。

    红尘把休休抱回屋子放下,让人去喊大夫,自己先拿绷带给它止血。

    休休伸出舌头舔了她一下,大眼睛里泪水滚滚,呜呜咽咽的,红尘拍了拍,小声道:“别怕,小严没事儿。”

    她的话语里充满安抚,休休闻言挣扎了下,大脑袋抬起来。搁在红尘手臂上磨蹭。

    “好,我一定救小严回来。”

    虽然不会说话,更没有开启灵智,但它们都是精心培养的狗。很是通人性。

    不多时,小荷就赶回来,脸色铁青,摇了摇头。

    红尘闭了闭眼,心中顿时有些不安。

    她已经有预感。小严必然是出了事儿,休休虽然贪吃,但它的忠诚绝对不输给其它狗,既然跟了小严,那就一定会好好保护主人,现在它受了这么严重的伤,连内脏都伤了,还拼死跑回来报信,小严肯定出了大事儿。

    罗娘几个也听到消息,从女学赶回。吓得脸色发白。

    “去年女学就出过这种事儿,女学生回家路上不见了,先生们都特别担忧。”

    只是怕影响女学的声誉,一直没有声张,还特意为此加强了监控力度,增加了巡视的护卫。

    最近这阵子到再没出过事儿。

    “通知衙门。”

    红尘沉吟片刻,“还有,给我满城悬赏,只要能找到小严,活的重重有赏。若是毫发无伤,随便对方开价,就说是郡主府的悬赏……不,不行。让衙门说要悬赏的是一个案子的重要疑犯,活着擒获,重赏。”

    罗娘愣了下,一转眼就明白过来,小姐这是担心若是人贩子所为,会因为涉及到郡主府。又看闹得太大,直接撕票,杀了人了事。

    至于若是知情人所为,无论说什么也没关系。

    她点点头连忙就去办。

    衙门那边一听是最近最出风头的郡主召唤,更是上心,在城门口设卡拦截,出入的人都严格检查,京城所有的酒楼,客栈,更是挨个去问。

    红尘给的赏钱也多,让衙役们办差也很是上心。

    即便如此,家里人也不放心,红尘只盼着休休好一点儿,赶紧带他们出去,有休休在,总能找到详细的线索。

    可惜休休的情况却很是不好。

    几个兽医来给诊断了一番,都摇头。

    宫里在兽园伺候的小太监也来看过,也说活不了了。

    红尘犹豫了下,把小荷背着的玉盒打开,取出那个太岁,割了一刀,挖下一块儿泡在水里,给休休灌了一口。

    只一口,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休休身体抽搐的便少了,连眼睛都显得比较精神。

    稍微一好转,休休就嗷嗷地叫唤,根本不愿意在屋子里呆,特别的暴躁。

    罗娘给它喂食都差点儿被它顶了一跟头。

    还是红尘过来压制,它才稍微乖一点儿,但还是呜呜的,不怎么愿意吃东西。

    红尘抱着它的头,轻轻拍了拍,揉着道:“多吃,多吃好得快,才能带我们去找小严。”

    “啊呜。”

    这样,休休才开始大口大口地喝肉粥。

    怕它伤不好,肉块儿是不敢给吃了,只能喝点儿粥。

    喝完粥,休休勉强站起身,抖了抖毛,浑身发抖,却努力拱着红尘出门。

    红尘心里也着急,就由了它,只是叫上小荷,再加上几个家丁,带着罗娘,全都跟上去,休休走不动了,便让人半扶半抱着。

    没想到这一走,竟然直接出了城门。

    休休跑到河边,嗷嗷嗷地仰天长啸,眼泪滚滚,都把胸前的长毛湿透。

    红尘找了一下,在一片黄土上找到一滩黑血。

    罗娘的脸都变了。

    “……我们家这是又从哪儿沾了晦气不成?接二连三地出事。”

    先是林先生中毒。

    后来在雪山冒险,连小荷都死了一回,好不容易平平安安度过三灾九难,过了两天太平日子,现在小严又生死不知。

    她最是担心,两个人如今是一家人,罗娘和小严,那不是亲姐妹,胜似亲姐妹。

    “小姐,小严不会是被抓了吧?”她一瞬间想到,会不会是她们的敌人所为?

    不能怪罗娘敏感,实在是这些日子,她们好像得罪了人,还是很厉害的灵师!

    “也许雪山上那两个没有死?”

    “别急,找人别人不行,我可是行家。”

    红尘闭上眼睛,轻声道,“就算他们没死,也半死不活了。不可能这么快就来找我们麻烦。”

    罗娘顿时收声。

    红尘的灵识放出去,一时间,她仿佛和这个世界融合在一起,她是花。也是草,是身边的大树,可能是地上乱跑的一只野兔,那种感觉很奇妙。

    只一瞬间,红尘的额头上就冒出一层细汗。

    以前她的灵识并没有这般敏感。是从雪山上被泉水喷过之后,才发现她和往日有了不同之处。

    不过此时这种不同,到真让她觉得十分方便。

    视线中浮现出一些模模糊糊的画面。

    小严的马车前面忽然摔倒一个老太太,她下了车去探查,然后就一下子昏了过去。

    休休扑上去撕咬,咬住那老太太的腿,愣是撕下来一大块儿,但旁边的树林里冒出六个大男人,手里都拿着刀。

    休休的确是条好狗,可它咬住一个凶悍的男人。剩下的就顾不了,寡不敌众,终于被砍倒,抽搐了两下就不动了。

    这些人看样子像是没发觉它还活着。

    红尘猛地睁开眼:“回竟成了,他们还在京城,走。”

    罗娘顿时松了口气。

    一行人浩浩汤汤又杀回京城。

    和小严被什么不知名的人弄到别处去,人还在京城总是好事儿。

    连罗娘都懒得理会这帮人为什么抓到人不赶紧溜走,竟然还敢回来。

    红尘还没回去,先派人通知衙门的人,拿着小严的画像四处转一转。

    不光是衙门的人。林旭躺在床上一声令下,整个京城都动起来,暗地里,明面上。不知多少人精神紧绷,连小偷小摸也要消停。

    回到京城,休休难受的使劲蹭地,焦躁地一圈一圈转。

    衙门那边也来了人,还有两个富贵打扮的老夫妇,一脸愁绪。满身凄楚。

    “官爷,官爷,我们家芜儿丢了两日了,那天去她舅妈那儿,就再没回来,官爷,我们可只有这么一个闺女。”

    衙门的差役也心烦,在红尘面前却不敢放肆,低声道:“回郡主,这两个人的女儿是和小严姑娘同一日走丢,所以我们特意带他们过来。”

    休休冲着差役咆哮。

    红尘摸了摸它的头,抬头看了看天色,脸上露出几分轻松,并不问那一双失常的父母,只道:“行了,接下来看我的。”

    罗娘她们齐齐转头,就见自家小姐大跨步地向前走,进了东市的一个土地庙,似模似样地给土地公上了一炷香,笑道:“信女红尘,恳请土地公指点迷津。”

    庙里静悄悄。

    衙役和罗娘他们也就罢了。

    那两口子以为红尘是急得发疯,心里一阵酸楚,就落下泪。

    却见红尘一板脸,猛地抽出青锋一把甩在土地公的木像上,只听嗡的一声,起了风。

    罗娘甚至觉得土地公的脸上露出一点儿痛楚的表情来。

    那两口子吓了一跳。

    只见风一吹,树叶沙沙作响,地上竟然很明显地浮现出一条清晰的,红色的痕迹,延伸出去,越来越长。

    红尘笑道:“多谢土地公。”

    众人:“……”

    ……

    “妈的!我早说别太贪心,能弄一个是一个,你们非要大的小的都带着,这下可好,还怎么出去?”

    一个昏暗的小房间内,蹲着四个大汉,个个膘肥体壮。

    东墙角处,堵着嘴扔了三个女人,两个年轻女人,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子。

    小严也在这儿,微微闭着眼睛,安安静静,一声不吭,只是轻轻挨着小女孩儿,把体温给她,温柔安抚。

    但其实,她心里翻江倒海,很是不平静。

    她认识其中一个汉子,记得很清楚,当年自己被拐走,这个人明明也是受害者之一。

    他当时也同样是个孩子,比自己大上几岁有限,虽然这么多年过去,可她的印象太深刻,几乎有一阵子,午夜梦回,都会反反复复地想起当年。

    那个男孩儿哇哇大哭,被一块儿烙铁,在额角碾过,差一点儿被戳瞎了一只眼睛。

    小严每次想起来,都出一身的冷汗。

    吱呀。

    一个婆子拎着大茶壶进门,进来一看他们在吵架,就道:“三儿你们别闹了,放心,曹婆子在京里住了快十年了,人脉熟悉,别人怀疑不到我,你们就安心住,那帮子衙役都是好吃懒做的,不用两天一准儿就要懈怠。”

    几个汉子都应了声。(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嫉妒
    &bp;&bp;&bp;&bp;曹婆子看了小严几个一眼,还算满意,脸上露出几分笑:“对,就该挑这样细皮嫩肉的女娃子,你们老在乡下找那些村姑作甚,回头还得调教,不知道洗掉多少层皮,才能像个人样儿,够得上成色,能卖得出价儿,像这样的多好,女学出来,琴棋书画都会了,大家小姐,出了事儿家里也不敢声张,就怕损了别的女儿的名誉,闹一阵子也就过了。”

    小严听着她得意的声音,本来还以为自己会暴怒。

    她从以前就恨透了拐子,恨到觉得自己若是见到,单单用牙齿也能活生生咬死他们。

    今日一见,还是恨的,却忽然发现其实曾经积聚在心中,仿佛生生世世都化解不开的痛苦,在一点点缓和,她还是恨,还是痛,却并不是那个只要能报复,什么都可以牺牲的严海燕。

    她甚至都没有感觉到太浓重的恐惧。

    就好像她知道,一定会有人不惜一切代价,用最大的努力找到她,救她出去……

    这时,外面忽然响起一阵敲门声。

    那几个汉子大吃一惊,随手抓住刀。

    曹婆子也被吓了一跳,不过到还镇定,整理了下衣服,慢吞吞走出去。

    “谁啊?”

    一开门,一道黑影蹭一下扑过来,曹婆子倒下去,身体一重,就觉得一股子腥臊味扑鼻而来,睁眼一看,一张血盆大口,尖锐的獠牙,就戳在她的眼前。

    曹婆子吓得刚想大叫。

    两个衙役就齐齐上前堵住了她的嘴。

    他们当差多年,经验丰富,做这等事还是满熟练的。

    小荷耳朵忽然一动,一闪身就不见了踪影。

    “这是惯犯,怕是来不及,已经跑了。”

    其中一个老衙役皱眉,像这等拐子,警惕的很。一发觉不对立时开溜,从来不会去专门确定什么。

    以前他们偶尔也接到线报,找到过这帮人的窝点巢穴,但能一网打尽的很少很少。

    而且通常情况下。这些人都死硬到底,即便被抓了大刑伺候,也宁愿死都不招供。

    一来可能是从小就接受这样的训练,脑子都被驯化了,根本就不敢背叛。

    二来也可能是有把柄捏在人家手里。不招供不过一死,哪怕死得惨烈一点儿,好歹亲人能保全,可要是招了,那就万劫不复。

    衙役摇了摇头,算了,这一回能把人安安全全地救下,那就是大功一件。

    红尘到不慌不乱,一松开休休,休休就不顾身上的伤。嗖一声钻了进去,众人连忙跟上。

    穿过过堂,就见休休对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柜子嗷嗷叫唤,红尘也没找别人帮忙,自己过去轻轻一推,柜子就挪动开了。

    里面便是个门帘。

    想来一个老太婆都能随随便便打开的柜子,红尘动手也不会多艰难。

    撩开门帘进去,里面一片昏暗,后面的大窗户早就开了,呼扇呼扇的。

    罗娘第一眼就看到小严坐在地上。嘴巴被堵住,胳膊和腿都让绑得结结实实。

    “呼。”

    走过去给她割裂了绳子,罗娘吐出口气,“我的小祖宗。你那身本事呢?怎么这么凄惨让人家给抓了?我看回头武学课程要再增加,可不能总偷懒。”

    “好意思说我?”

    小严翻了个白眼,揉了揉自己的胳膊,踉跄起身就冲过去要跳出窗户。

    红尘连忙一把抓住:“不用急,那个老太婆在咱们手里,小荷也追上去了。”

    小严这才松了口气。慢慢转过身,看着红尘,忽然落了泪:“小姐,我有没有说过,真的很感激,很感激您。”

    若不是有小姐在,她一定会很卑微很卑微的死去,而且即便是死了,也不能安心地合上眼睛。

    “我看到了一个和我一起被抓走的人,他们肯定与当初拐走我的拐子有关系。”

    小严眯了眯眼,面上露出狠厉的神情,连罗娘都被吓一跳:“这么巧?”

    她们这些女孩子当初都是在不同的地方被拐走,不知道倒手几次,这才沦落到成了流莺的地步,一批又一批的增加,一批又一批的死去,那漫长的岁月,现在想起来已经记忆模糊,可是稍微记起一点儿,痛苦就会啃噬自己的心。

    小严整个身体有些发虚,忍不住把吓得瑟瑟发抖的另外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子搂住。

    红尘叹道:“我们了结了这件事。”

    应该有一个了结,正好以此为契机。

    如果这件旧事不能真正过去,把小严,还有罗娘她们心口的毒瘤挖出来,她们就是现在过得再好,伤疤也永远都不会愈合,也不会有一个新的开始。

    “你们的未来还很长呢,怎么能让一帮渣滓束缚住?”

    小严泪流满面,一边哭,一边大声嘶喊。

    休休看到主人掉眼泪,急得团团转,伸出长舌头轻轻地舔她的脸,小严一把按住,压在怀里一阵揉搓:“别舔了,你几天没刷牙?好臭,好臭!”

    “啊呜。”

    小东西仿佛听懂了一样,两只前爪捂住眼睛,偷偷摸摸地瞟一瞟红尘,又瞟一瞟小严,很是害羞地埋胸!

    红尘过去给小严诊了诊脉,又给另外两个女孩子诊了诊,小严还好,另外两人都受到极大惊吓,又冷又累,回去怕是一准要大病一场了。

    这时,跟在衙役身边的两个老人才挤进来,一眼看到倒在地上的两个女孩子,顿时嚎啕大哭。

    罗娘还以为他们找到女儿了,就听老太太喊道:“没有,没有我家芜儿,怎么会没有!”

    众人心里都一咯噔。

    连那些衙役都有一点儿不忍。

    女孩子被拐走的第一日能把人找回来,那是最好的,可要是拖延的时间一长,小孩子还好,若是大姑娘……

    恐怕就是回来了,之后也会有大麻烦。

    红尘皱了皱眉:“再审那个老太婆,两位,你们不要声张此事。只说你们女儿去亲戚家串门去了。”

    两个人这会儿六神无主,只能拼命点头。

    “好,好……”

    可一想到女儿可能遭受到的事情,他们又忍不住痛哭失声。难受的恨不得死了。

    “为什么要是芜儿!为什么是我的芜儿。”

    任何一个人碰到这种事,怕是都会想,为什么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亲人。

    可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

    没一会儿,小荷一手拎着一个大汉。都是半死不活的,直接扔到地上。

    那老两口扑通一下,竟给他们跪下,大哭道:“求求你们,求求你们,把女儿还给我们吧,只要女儿回来,我们什么都愿意做,你们发发慈悲,发发慈悲……”

    哭声震天。

    一群衙役心中难受的厉害。恨不得把这两个宰了算了。

    红尘看了小荷一眼。

    “只剩下这两个活口。”小荷轻声道,“他们两个功夫最高,应为头目。”

    像这种人,大部分都是靠拳头说话,靠脑子说话的也不会亲自出来做黑活儿,抓武功高的,必然没错。

    衙门的人立时拎着回去审问。

    红尘就没插手,和罗娘一起把小严带回去,叫了大夫过来开个安神汤喝一喝要紧。

    结果一回来,宫里皇后娘娘就宣召她。红尘换了身衣服,上车而去。

    别人长年累月也见不到皇后,她却是时常要见一见,尤其是从雪山归来后。不光是皇后,连皇帝也时不时地要赏赐点儿玩物之类,对她颇为看重。

    如今京城最赤手可热的郡主之名,那也不是随随便便传扬开来的。

    来接人的还是于逸,这小子似乎当御前侍卫当的很是上心,尽职尽责。连他爹偶尔在外面也吹嘘,说儿子长大了,不像以前那么不懂事,只会读书,一点儿祖辈的能耐都没学到,如今在习武上也上心的很。

    反正除了总不肯给他找个儿媳妇,生个大胖孙子,老将军是没有哪里不满意。

    于逸对红尘还是客客气气的。

    红尘看了他一眼,皱眉道:“少将军的气色不好,最近怕是劳累过度了,还要多多休息才是。”

    于逸笑应。

    进了宫,甘泉宫的总管太监已经在外头迎接,平常就是皇子公主登门,这位老总管也显少有亲自出迎的时候,红尘可不敢拿乔,客客气气地道:“还没谢过陈公公,苏、杨两个小公公的医术高明,休休的身体恢复的很好。”

    苏、杨都是宫里兽园的小太监,地位很低,不过哪怕是郡主,想从宫里要人那也得经内府,手续麻烦的很。

    陈公公一脸慈祥,笑呵呵的,“哎哟,郡主说他们伺候的好,那可是他们的福气,这两个小的,旁的本事没有,伺候个狗祖宗,猫祖宗的,那还算有经验,郡主若是喜欢,不如就让他们两个过去伺候如何?”

    红尘眨了眨眼,没推辞。

    她府里的人手还没安排齐全,正好也到了挑人的时候。

    陈公公一看,就吩咐了几句,红尘还没到甘泉宫,那两个小太监就收拾东西直接被安排到郡主府了。

    当然,他们也并非不乐意。

    宫里是显得风光,一说是宫里出来的,天然就让底下人高看一眼,可那也得看是干什么的。

    他们平日里在兽园伺候些猫狗虫鸟,主子们喜欢过来看个乐子,也轮不到他们露脸,那些大太监把得很是严实,他们进宫都十多年了,最多也就远远地瞧了主子两眼,实在没本事套近乎,凑上去,这么一来,还不如跟着哪个受宠的主子出去。

    眼下荣安郡主,那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一来都混得熟了,去了之后也不会有适应上的麻烦。二来嘛,这主子好伺候,不像别的天之骄子,看待下人连个物件都不如。

    他们当太监的,那和宫女不一样,一辈子都得指望着主子,不选个好主子,将来老了连副棺木都不会有。

    这两个也不指望能和陛下身边的大太监一样,伺候陛下一辈子,回头说不定还能有希望葬在皇陵里。将来跟下去继续伺候万岁爷,他们就想置办点儿产业,老了有些依靠便是。

    一进甘泉宫,对面走来一队人马。

    陈公公看了看。就领着红尘转了一下路,低声道:“那是峰郡王家的小姐。”

    红尘看了一眼,正好和那个女子对视,一时间觉得心中凉了凉,本能的感觉这人不大喜欢她。

    不过。对方可是半点儿没有表现出来,还很客气地微微一笑,略停了停,等红尘他们过去,这才继续走,十分守规矩的模样。

    红尘一下子就想起来她是谁,峰郡王家的独女,后来闹出一桩丑闻,惹得满京城笑话,还让当时已经做了皇帝的九王爷勃然大怒。明旨把她轰出京城,命她一生不得跨入京城一步的那个。

    一开始没注意,因为容貌气度和她印象中的那个,都有些不同。

    红尘对这人可是印象深刻的很。

    上辈子红尘初入上层社交场合时,她面上温柔体贴,做出一副好人模样,实际上数次陷害,弄得红尘有一阵子焦头烂额。

    但她上辈子敌人不算太多,可这一个也实在排不上号,此生到没有太过关注。

    前世她就没来得及弄明白。为什么明明毫无交集,这人就上赶着跟自己过不去。

    此时站在这儿,即便不怎么用力想,她也大概清楚——还是这荣华富贵的罪过。

    峰郡王家的这位小姐乃是庶出。母亲早亡,在郡王府以前日子很不好过,还是她渐渐长大,容貌也上佳,自己手段还算高明,努力逢迎。巴结那些亲族,后来更靠着十年如一日,每天都要去给皇后娘娘请安,就算皇后每次都不会让她进门,也风雨无阻,终于还是打动了娘娘,让娘娘见了她,算是勉强抱上皇后的大粗腿,日子才好过些,在郡王府的地位也比往常高。

    上辈子,这位小姐一门心思要做皇后娘娘最看得上的女眷,瞧见红尘那张脸,她会没有危机意识才怪,那些小招数,小动作,自然正常的很。

    此生,她那么努力,皇后待她还是淡淡的,最多是因着她勤快,比对别的皇子皇女更熟悉些,可红尘一入京,皇帝就亲自下旨,让她正正经经地做了皇后的孙女,皇后也极为喜欢她,今天赏,明天赐,好像没有一日不惦记似的!

    这位郡王家的千金能对红尘有好感才有鬼,恐怕不光是没好感的事儿,一旦有机会,肯定要扑过去恶狠狠咬这个忽然冒出来的荣安郡主一口。

    说起来,陈珂,这位千金小姐唯一值得学习一下的就是她的忍耐力,明明心中恨你恨的要命,也能笑得一脸和气,当面绝不说你半句不是。

    不说别的,看人家能花费十年时光,磨来皇后的另眼相待,也知道她的韧性十足。

    换了别的什么人,恐怕一年看不到希望就会放弃了。

    “看见那个陈珂了?”

    皇后一笑,“那人挺有意思,脸皮厚。”

    红尘:“……”

    她们家娘娘竟是个毒舌。

    “行了,这人不值得一提,不过是那点儿小心思,直白的很,宫里没人看不清楚。”

    皇后也没心思关注一个外人,前几日愿意见那人,可不是因为被打动什么的,纯粹是觉得很有趣,想知道这丫头到底要做什么,又能做到什么。

    现下正经的漂亮外孙女呆在眼前,哪还有闲工夫看戏?

    “回头让人去知会一声,我这甘泉宫要的就是个清净,她那点儿孝心我可用不着,别老来碍眼。”

    红尘哭笑不得。

    其实皇后娘娘这样的,才叫任性张扬,让人听到这番话,必然要说她不讲体面,没有母仪天下的风范。

    似乎年轻的时候,娘娘不是这般,传闻中的皇后,也曾宽宏大度,也曾对宫廷里的一切都充满热情。

    红尘也不知哪一种态度更好些,可显然,此事没有她一个小辈置喙的余地。

    皇后拉着她近前坐下,细细看了看她的眉眼,脸上慵懒的表情褪去,变得有几分严肃。

    “阿尘,你要不要考一考灵师?”

    红尘一愣:“……有必要吗?”

    她是知道的。正经的灵师认证,是由朝廷进行,朝廷承认一部分灵师的资格,可实际上。朝廷承认的才能有多少?

    她到觉得自由些更好。

    皇后一笑:“不是你想的那样,考核不是为了控制灵师,至少一开始不是,皇帝到是想控制,可这里面的事儿。没有通过考核的灵师不会明白。”

    娘娘说得朦朦胧胧,但听她的意思,是想让红尘去考一下。

    红尘揉了揉眉心,眨了下眼:“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考啊?”

    她只听过传闻而已。

    灵师考核的事儿,在四国都十分神秘,一切都是传闻。

    皇后顿时笑起来:“那到不必你操心,你只要想参加,我给你办妥,到时候自然有人评估。”

    放下这句话。她老人家就转移话题,根本不再提,红尘虽然真有些好奇,到也不至于非要刨根问底,再说,这会儿她心里记挂的事儿,还是那帮拐子的事儿。

    皇后显然也知道此事。

    “拐子可恶,阿尘能抓住几个,哪怕只救回一两个女孩子,都是功德无量。”

    她深居宫廷。却消息灵通的紧,怪不得她多年来把皇帝拒之门外,也不见有人敢怠慢了分毫。

    正说话,一个宫女进门。拜倒轻声道:“娘娘,愉贵妃今儿发作了御膳房,说是给她吃的鱼不新鲜。”

    这些事儿,皇后根本不避着红尘,冷笑了声:“回我作甚,难道还想让我给她和御膳房去判官司不成?”

    “不敢惊扰娘娘!”

    那宫女头低得更低了些。皇后一挥手,她就诚惶诚恐地倒退着退了出去。

    皇后一笑,拍了拍红尘的手:“你看看,在宫里就清净不了,只因为前几日我尝着御膳房的素肉好,赏了那大厨,今日就这么点儿小事儿,就也要报给我知道了。”

    她摇摇头,露出个讥讽的笑容,“瞧着,等一会儿愉贵妃必然要到我这儿坐一坐,送上一份所谓很可心的礼物,哪怕我照例不见她,她今天也要老老实实等很久。”

    “行了,你且去忙你的事儿,我们红尘可是个忙人,比不得我清闲。”

    皇后笑起来,“省得一会儿出去碰见讨厌的人,膈应得慌。”

    红尘老老实实应了,只装听不懂,这等话,皇后能说,她可不能乱听。

    离了甘泉宫,还是陈公公送她,果然见到愉贵妃的依仗,她连舆车都没乘坐,竟是步行,步履匆匆,满脸的凝重。

    陈公公很知道皇后的心意,领着红尘避开,没撞上去,碰见又要行礼,可麻烦的很。

    一路出了宫。

    红尘坐在车上还想——若是宫里人是清醒的,日子恐怕不好过,见天看那些乱七八糟的戏文,想必也要累。

    幸好大部分还是旁观者清,身居其中就清醒不了了。

    若人生是戏,宫廷就是个大戏台子。

    离开宫门,她先没回府,去了一趟衙门,估计衙门的人也挺崩溃的。

    衙门是什么地儿?普通老百姓去一次也仿佛是进了地狱,别说是京城贵女,就是那些权贵们也先腌臜,哪里肯涉足?

    偏偏红尘溜溜达达地就来了,弄得衙门这边,从上到下都一头冷汗。

    于是衙门里那几个是倒了血霉,各种不常用的手段轮番上去,他们平日里也早做好了准备,也有应对的方法,例如曹婆子,只会装疯卖傻。

    她年纪大了,一被逼问就装晕,还装得很像,连大夫都查不出来。

    另外两个汉子也是不怕死的。

    衙役焦头烂额,难受的要命,偏偏又不能让他们死,很多手段就比较顾忌。

    红尘若有所思,直接道:“我和蔡婆子谈一谈。”

    衙役们其实很不乐意让堂堂郡主进大牢。

    这地方脏得很,也恶心,她一娇娇贵女,进去还了得!可谁也不敢阻止。

    还是牢头机灵,抢先一步把犯人拎出来,领到衙门客房里去,又用最快的速度给她冲洗了一遍,这才让曹婆子出现在红尘的眼前。

    如今天气这么冷,虽不是冬日,可秋日里的冷风也很要人命,蔡婆子一大把年纪,让人用冷水劈头盖脸地浇下来,一张脸冻得火辣辣的疼,这下不用装,也头昏眼花,**不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 口供
    &bp;&bp;&bp;&bp;天气有些冷,秋日里的天也不算好。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衙门里所有的房子好像都显得比外面温度要低上许多。

    曹婆子瑟瑟发抖,被按压着坐在冰凉的长凳上,隔着窗户,见一群衙役特别殷勤地侍候一年轻女子。

    那女人就是抓了自己的那个。

    长得真好,她咬了咬牙,心中冷笑——自己年轻时,手里也不是没遇见过这么好成色的女人,再娇贵,卖到楼子里磋磨个十天半月,也就再没有傲气了。

    她低着头,摆出一副可怜巴巴,老眼昏花的模样,心里虽然有几分惊惧,却还是觉得她应付这么个雏儿,怕是不会太费力。

    年轻的女娃娃都心软的很。

    隐约听见外面有说话声,曹婆子面上痴呆,却是竖起耳朵听,能提前知道这人是个什么性子,哪怕只知道一点儿也是好的。

    红尘四下看了看,摇了摇头:“你们这里的风水也太差了些,屋子朝向也不好,这几个摆设都该换换。”

    衙役们恭恭敬敬地应道:“郡主娘娘的话自不会错,回头咱们就重新给它收拾收拾。”

    “这位大爷的右腿一到冬天怕是动不了了吧?”

    红尘点点头,指了指站在最后面的一老人。

    那老人闻言吓了一跳,脸色大变,整个人都软了:“哎呦,郡主娘娘开恩……”

    红尘失笑:“别急,不是大事儿,你是在阴气重的地方呆得太久,这才出了毛病,等回头给你佩戴个符纸,今年冬天就不会有事了。”

    她看了看,皱了皱眉,“也不知是不是衙门里死的人多,整个空间都让阴气笼罩,再看你们这监牢。”

    看了一眼监牢所在的方向。“东边的监牢里的犯人肯定个个暴躁易怒,西边的多伤多病,还连累你们这些衙役。”

    众人惊异万分。

    尤其是那老人家,感激涕零:“哎。郡主娘娘是不知道,我家里还有个小孙孙,年纪小,儿子媳妇早年都得了疫病,一口气没了。只靠我这差事过活,要是让上面知道我的腿不中用,怕是眼下的差事也要丢!”

    这话明摆着是说红尘所言不差。

    那些衙役也个个佩服:“可不是正如郡主娘娘所说,衙门里那些犯人们,受了刑的,哪怕请了大夫来看,能好利索的都少,兄弟们手上其实有准头,有些都是不应该死的,偏偏说没便没了。咱们这心里都发毛。”

    红尘也不觉得这话题怎么不体面,简简单单指点了下,每一样都说的极准。

    带着人转了一圈,她一下子停住,招呼几个衙役退后些:“停下停下。”

    众人一愣,面面相觑,正不知所措,想要追问几句,前面的屋顶上骨碌碌,忽然滚下来一大堆瓦片。还有一口缸。

    扑通一声砸在地上。

    一行人全愣住。

    “怎么回事儿?这怎么了?”

    房子上面有个瘦瘦巴巴的小伙子探头,一脸的惊恐:“对,对不住。”

    他这手里还拿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不知在干什么。“这房子前几天有点儿漏雨,我,我是想修一修。”

    气得底下人都跳脚。

    “仔细些,你摔死也就罢了,砸到哪位老大人,你担待得起么?”

    这可是衙门!

    所谓官不修衙。京城的衙门也是破破烂烂,实在不能住了,就小修一下,想要翻新那不太可能。

    红尘次次说中,神奇之极,所有人没一会儿,就要把红尘的话当金科玉律来对待了。

    “怪不得咱们怎么也找不到那帮拐子,郡主娘娘连问都没问,直接就挖出他们的窝点,可真是厉害!”

    “不算难,走吧,我去看看那曹婆子,只要她知道,我必然也能看出他们正经的窝点,这种毒瘤,早该挖出来,无论是哪个畜生,抓出来不千刀万剐,不能平民愤。”

    “娘娘说的是。”

    “咱们郡主娘娘一句话,别说千刀万剐,诛九族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曹婆子打了个哆嗦,心中一揪,勉强吸了口气,让自己镇定,一看他们要进来,连忙做出一副马上就要死了的模样。

    “哎呦,哎呦,疼啊!”

    她捂住胸口,唉声叹气。声音凄凉的,任何一个人听见都会忍不住同情。

    红尘进门一看却高兴起来,也没说话,坐在桌边,让人给上了茶,还上了点心,一边吃一边欣赏,转头和周围的衙役调笑:“我平日也无聊,看看这好戏真不错,嗯,多看会儿。”

    曹婆子只做出一副听不懂,也不认识红尘的疯癫样子,口吐白沫,眼睛翻白,身体抖动,张牙舞爪。

    “啊啊啊,你是哪里来的狐狸精,快来人,打死这只狐狸精!”

    挣扎着就往红尘那儿扑,样子十分的恐怖。

    衙役们脸都变了,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得她栽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嘴里还是骂骂咧咧。

    几个衙役叹气,苦笑低声道:“这就是个滚刀肉,挨打挨的厉害,她就跟真死了一样,身体都是冷的。”

    红尘一笑:“打她做什么,用不着,等完了事儿直接挖个坑活埋了了事,嗯,先看看近点儿的,这个曹婆子有一子一女,女儿在东市那边卖肉,你们去抓了来,儿子是个瘸子,既然身有残疾,那从轻论处,让他的儿子,这老太太的小孙子替爹受罪也无妨,说来真是歹竹出好笋,当爹的当祖母的都这副德性,那孙子竟是个读书的,还读的不错,如今就是秀才了,再考上举人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可惜了,可惜了。”

    “娘娘也别可惜,像这样造孽的老女人的孙子,身上不知背着多少罪孽,就是有些才学,也恐怕是个不得好死的结果。”

    红尘的话轻飘飘的,但刚一吐出来,每个字都如钢刀。直直地刺入曹婆子的心里。

    她的脸色一变再变,灰白的毫无血色,牙呲目裂。

    若不是被压制着,恐怕扑过去啃了红尘的心都有。再也摆不出那副滚刀肉的模样。

    红尘也不看她,转头冲衙役们道:“行了,你们也别闲着,先把她那宝贝孙子弄来,大刑伺候一遍。拿手活儿都别留着了,难得有个细皮嫩肉的练练手,不为别的,磨练下手艺也好。”

    曹婆子吓得浑身发抖,忍不住嚎啕大哭,声嘶力竭地喊:“有什么冲我来,冲我来,我孙子无辜啊,他是无辜的。”

    “唔,他是无辜的。”

    红尘笑眯眯。“我看得清楚,你孙子干干净净,你平日里连点儿脏活都舍不得他去做,当然干净,不过我这人就喜欢牵连无辜,我只要愿意就可以,谁让我位高权重,我是陛下亲封的郡主来着。”

    旁边的衙役轰然而笑。

    “那是,咱们郡主娘娘想做什么,咱们都帮您做就是。不对,这种事儿哪能让您脏了手,都是咱们弟兄的主意。”

    一群人嘻嘻哈哈。

    还有几个笑眯眯地把烧起柴火,架上油锅。也有准备烙铁的。

    “娘娘也别看着,咱们这套家伙事儿要都轮番招待一回,不要说个秀才,就是哪个大英雄大豪杰,出来之后身上也没一块儿好肉了,不过您放心。死不了,咱们这儿有盐水,当然,瞎一只眼睛,断一条胳膊什么的,也就那么回事儿,谁也别计较。”

    衙役们轻佻的话音还没有落下,曹婆子整个人就崩溃掉,整个人都瘫软成一团,抱住头大哭,满脸泪痕:“我的罪,都是我的罪,我招供,我什么都说,呜呜呜呜,魔鬼,你是魔鬼!”

    她见识了红尘三言两语,就把她隐藏的最深的秘密算出来的情况,精神崩溃,也忍不住想,就是自己什么都不说,恐怕人家也能算出来,不过时间问题。

    终于忍不住和疯了似的,噼里啪啦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全部都说了出来。

    别看她从年轻到现在,不知害了多少个家庭,害死了多少年华正好的女孩子,却对自己的家人很是看重,尤其是她还有一个出类拔萃的金孙。

    她所有的钱,都打算拿来给金孙上学读书用,这么一把年纪甚至还不肯颐养天年,多是为了让孩子过得更好一点儿。

    “……有一批女娃子已经让人运走了,这一批本来也是前几日就要走,可官府查得严,就耽误了下来。”

    听完这老太太的话。

    衙门上下都一片沉默。

    良久,罗娘轻声道:“死一万次,也不能赎罪!”

    曹婆子被吓得恍惚,一个劲儿地喊:“……我知道他们去哪儿,他们肯定是回上坪村了,你们马上去追,肯定能把你们要的人追回来。”

    衙役们松了口气。

    其中有两个拿着曹婆子的口供,变着花样一吓唬,没花多大的工夫,剩下那两个半死不活的也崩溃了。

    口供都差不多,想来还是有几分可信。

    时间紧迫,连那些个衙役也不多啰嗦,点齐了人手,换上寻常衣服,就带着曹婆子出发。

    红尘也带了小荷和铁牛跟上。

    这种事儿,各地的官府都会帮忙,也用不着人手太多。

    小严和养伤养到一半儿的休休都要一起。

    “……我想了结了它。”

    她要了结自己的噩梦。

    小严很清楚,要不是因为自己,红尘小姐也不一定会亲自出面,自己被拐了小姐愿意救,换了别的陌生人,能帮着撬开曹婆子的嘴,就已经帮了大忙。

    其实,官府这边说不得不太乐意红尘跟去,到不是说红尘不能帮忙,他们这个案子能这么快告破,那起码得有**分是郡主娘娘的功劳。

    可为难也就是为难在郡主两个字上。

    这一趟出去,办好了是大功一件,回头衙门上下都能沾光,可若是一只郡主有一星半点儿的损伤,功劳登时就变祸事。

    红尘寻常不爱给人惹麻烦,这次为了自家小严,也只好做一回恶客。

    不过也不是没有好处,有郡主跟着,衙门的效率登时提高许多,上下都跟打了鸡血似的。

    一行人直接出了京城。

    曹婆子一路上忐忑不安。有两次想逃跑,直接让小荷掰断了一条腿,到是省了她走路的力气,到哪儿都有人提着。就是不知道这老女人喜不喜欢这样的清闲。

    一路马不停蹄,各地的官府驿站都行方便,到了曹婆子所说的上坪村附近,也差不多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天气转寒。

    下了马车冷风呼啸,吹得曹婆子摇摇欲坠。

    道边两个辛辛苦苦拾掇地里的麦穗的女人一见她。就大笑道:“怎么今儿竟也回来了?前阵子王大麻子和高顺几个带回来三个女人,说是你说的,这一批不卖钱,咱们村的小子要大了,按年纪分一分。”

    另一个妇人也笑道:“这仨都不是一般货色,京城来的,就是风险大些也值得。”

    曹婆子打了个哆嗦,脸上挂着笑,腿脚发颤。

    那两个也只当她是年纪大了。

    一转眼看到她身后跟着一票人,个个是一点儿都不意外。尤其是看见红尘,罗娘和小严,都十分欢喜。

    “哟,真俊俏!”

    两个农妇嘻嘻哈哈笑作一团,并不多说,可眼角眉梢间却带出一股子浓浓的恶意。

    小荷绷紧脸,伸手握住红尘的胳膊,收紧。

    衙役的脸色也不大好。

    其中一个低声道:“这是进了贼窝不成?”

    一进村子,他们还以为就是来了个普普通通的贫穷山村,只是红尘说了句气不好。让大家小心,众人才不自觉感到阴风阵阵,可这会儿一听曹婆子和人的说的话,心里直发毛。

    好像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这个姓曹的在做什么买卖!没准儿很多人都搀和进去了,要真如此,可是当地地方官们的疏忽。

    但仔细想想,也不算奇怪,县令最多也就管着县里的事儿,像这种小村子。无论村里发生什么,官府能知道的可能性很小,别说这等偏僻地方,去年京城附近的村子里,一口气溺死三个据说**的媳妇,隔了一年,才让那媳妇的家人给捅出来,可这事儿官府都管不了,法不责众。

    眼下这地方,如果满村的人都瞒着一桩事,外人怎么可能弄清楚?

    也不能怪官府无能。

    众人的心里不自觉有些压抑。

    曹婆子一句话也不敢说,不甘不愿地带着他们向自己家的屋子走去。那屋子现在就让给一伙儿拐子用着。

    一边走,一边小心道:“秋冬天时不好,他们应该都在窝里,有七八个,拐来的女人,还没调教过的多是藏在地窖,不让见人……”

    很快到了地方,还没进门,就冒出两个放哨的,大门也开了,屋子里钻出几个男人。

    “曹大娘回来了。”

    “我说怎么听见喜鹊在树上叫唤呢。”

    “怎么着,大娘想重出江湖?那感情好,您老人家眼光好,比咱们这帮小的识货。”

    曹婆子一路打招呼,一路被迎接进去。

    乍一见,屋子里杂七杂八住着七八个大男人,还有两个婆子照应。

    小荷不动声色地扫了一眼。

    曹婆子咬了咬牙,有一瞬间大喊一嗓子的冲动,可想到她的孙子,一切念头都灰飞烟灭。

    她有一个孙子的事儿,村子里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更别说她那帮搭伙儿办事儿的伙计。

    这帮人都是心狠手辣的货,真知道了,恐怕比官府知道还要危险。

    屋里坐在椅子上喝酒的一独眼汉子,端着酒杯站起身,扫了红尘他们一眼。

    曹婆子连忙道:“阿龙,这几个是绿林道上做大买卖的,路过搭把手,人家有门道,你们客气些。”

    那阿龙登时就笑了,满脸的喜意,“我一看几位就是能耐人,跟我们这小打小闹可不一样。”

    目光在红尘她们身上溜了一圈儿,露出几分贪婪,吐出口气,“这可得值了老鼻子钱了。”

    一个老捕快笑了笑:“路过贵宝地,借块儿地儿休整休整,少不了诸位兄弟的好处。”

    小严的脸色瞬间雪白。

    所有恐怖的记忆,一下子填充到她的脑海里,整个人都瑟瑟发抖。

    若不是她现在就应该害怕。怕是一下子便让人看出破绽,这会儿她的模样,到让那帮人顿时没了疑心。

    本来曹婆子的地位就高,这一伙人很是信任她。

    “啊啊啊!”

    外面忽然传来短促的惊呼。

    红尘按住袖子里蠢蠢欲动的青锋。

    屋内的这些人。个个都当没听见,那个独眼的阿龙笑道:“不是调教人的动静,是村东头刘寡妇家的三丫,曹大娘你不在,你是不知道。三丫这两天中邪了,整日大喊大叫的,喊得嗓子嘶哑,刘寡妇没办法,只能把她关屋里堵着嘴,要不多吵得慌。”

    这人显然也不关心谁中邪不中邪。

    曹婆子心不在焉,更是不在乎,这时,外面拖着脚,进来一女子。手里拎着茶壶,挨个给他们斟茶。

    红尘看了看,那女子头发蓬乱,盖住眼睛,手上青筋毕露,很是粗糙,一条腿瘸了,走路踉跄,十分瘦弱,几乎算是皮包骨。

    独眼叹气:“这个花子。是人家退的货,长得跟个鬼似的,卖不出去了,别管怎么打。连话都不会说,傻的不行,也就能做点儿家务,勉强用用。”

    说着,独眼用力抓了一把那女人的大腿,呲牙。“硌得慌,不过这女人能生,去年一年,流了六个娃,竟还不像伤了身子的样儿,估计还能生,要是谁想要个娃,花个十几个大钱,买了她去正好。”

    红尘胸口蹭一下冒出来一团火,烧得她整个人都快炸开。

    嗓子眼一痒痒,忍不住干呕了两声。

    她不是没见过恶人,也不是没见过死人,当年在王家时,她也不是没买过丫鬟,卖过下人,但今天,她第一次有一种冲动,把这些混蛋都给打断腿脚,卖到最苦,最累,最脏的地处,让他们也享受一番那些女人们受的罪过。

    小严靠着罗娘,整个人都要虚脱。

    说了一会子话,曹婆子才慢吞吞带着他们进到里屋,里屋是两间房子通开,很大。

    桌子上放着乱七八糟的茶杯茶碗,还摆着山里的果子和零食,往日想必很多人呆在这儿说话。

    本来应该有很多话要说的,可一时间,众人不觉沉默。

    “没想到,这次竟然是一条大鱼!”

    良久,红尘叹了口气。

    她一开始还以为这个曹婆子是个小角色来着。

    没想到……居然有这么一个大摊子。

    “说说看吧,这个村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你又是怎么回事儿?我看你,不像个寻常拐子。”

    红尘轻声道,转眼四下看了看,确定房子够安全,事实上这屋子本就是拐子们用来商量事儿的,建造的时候也不知是怎么弄的,屋里很容易听到外面的动静,却不必担心有外面的人来偷听,十分奇妙。

    说着话,她脸上露出一抹笑。

    看见红尘的笑容,连见多识广的衙役们,都忍不住低下头,心里凉飕飕的。

    “不,不,上坪村的村民只是知情而已,他们都是笨的,脑子不好使,人也弱,根本做不了大事……”

    曹婆子更是浑身颤抖,哆嗦个不停,低声说了自己的来历,半个字也不敢隐瞒。

    她说的很细碎,非常详细,简直连根底都泄露了。

    众人听完,面面相觑,一时间竟没人说话。

    这一切的一切,不能说阴差阳错……可是,完整故事让人听了很难受。

    曹婆子的老家,就是上坪村,这里是在一个穷山沟里,百十年前开始,村子就有一个当时来说很正常的习俗。

    男孩儿生下来是宝,女孩儿直接溺死。

    那会儿不太平,各地都在打仗,他们村子又实在是穷的揭不开锅,一年能有七八个月连半饱都吃不上,偏偏在村子里,男丁才是能顶门立户的,男丁多才活得下去,大家拼命生孩子,生出来喂不饱养不活,哪里还肯养女孩儿。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从某一日开始,村子里的男人生下来就有些毛病,有的是身体不好,有的是脑子有问题,还有的有残疾,这类问题层出不穷的。

    曹婆子出生长大的那些年,就是村子里最糟糕的时候,她是女孩儿,不过她被她爹扔河里半天,竟然捆绑她的石头自己脱落,浮了起来,她爹一看,只当她人不该死,干脆就把她又捞了回去。

    当然,家里疼爱的还是她的弟弟,唯有弟弟才是家里的希望,只要有一点儿吃的,也是填了她弟弟的嘴,至于她,勉强能活着不饿死,那就是万幸。(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 贪欲
    &bp;&bp;&bp;&bp;曹婆子的弟弟很是受宠,是家里的大宝贝,可一生出来,就是豁嘴,长得皮肤漆黑,眼睛眯缝眼,总之,丑的厉害。

    曹婆子小的时候如何,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了,但长大了以后,被她爹妈给驯养出奴性,一门心思照顾她弟弟的生活起居,从头到脚都操心。

    她弟弟二十多岁,还要她给端饭喂饭,把屎把尿,在那种病态的地方,也算是病态了。

    她还是有些能耐,努力把她弟弟给养大,养到爹娘死了,依旧没把她弟弟饿死。

    本来曹家的生活,古怪是古怪了些,在村子里到是平平常常,可曹婆子再厉害,也被一件事儿给难住。

    她弟弟长大了,到了娶妻的年纪,必须娶妻生子。

    怎么可能会有好闺女愿意嫁给那样一个人?

    村子里的光棍多得很,又贫穷,生出来的女孩子多被溺死,男人还生得不好,有很多问题,三点加起来,这个地方的男人们容易娶得到媳妇才奇怪。

    如今这样男多女少,有钱有权的男人还娶一堆小妾,养大把大把的丫鬟,平民百姓娶个媳妇都难如登天,像他们这样的地方,要是有个妻子,差上十岁,甚至二十岁,也得美滋滋的。

    曹婆子于是陷入大困境。

    她从小就被父母用鞭子来教导,一定要照顾弟弟,事实上哪个人又愿意过这样没有自由的日子?她是被养坏了,脑子都出了差错,可她心里自然不可能不去反抗。

    在她的意识中,等待弟弟成家立业,有了妻子,那照顾弟弟的责任,自然而然就转移到他的妻子身上,那她就解脱了,可一日弟弟不娶妻,她就永远要被束缚住。

    身为一个女孩儿。还长得不差,想脱离家庭嫁出去再容易不过。

    曹婆子心里有数,她想从村子里离开,到外面去。嫁给一个外面的男人……

    这个念想,想了一年又一年,可一日她弟弟不能成家,她一日解脱不了。

    那是她爹娘从小到大,锁在她身上的一个咒。她别说去违背,就连想一下自己不乐意,浑身都剧痛无比,不敢去想。

    和别的女孩子不同,她是个敢想敢做的,绞尽脑汁想到了一个主意。

    女孩子不肯嫁到他们家来,不就是因为家里穷?

    她可以想办法,让女人觉得她家里不穷,不久能行了?

    曹婆子收拾了家里的一些吃食,就一个人辛辛苦苦地离开村子。说要给她弟弟讨一个媳妇回来。

    孤身女子上路,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人的命够硬,她竟然什么麻烦事儿也没遇到,便是遇见一些小乱子,也让她自己给躲了过去。

    去到外面,她四处说自己村子很富庶,男人们整日躺着,就能吃白面馍馍,有丫鬟伺候云云。

    一开始她说的话。根本就骗不了人,人们都把她当个笑话,可曹婆子是个会学习的,脑子也的确很聪明。

    不过两个月。她一边接一些洗衣服之类的活儿,一边观察,一边总结,终于学会波动声色地编造谎言,还越编越像回事儿。

    终于第一次,她成功地拐到了一个大龄孤女回去。可惜,半路上就被识破,那女子也跑了。

    之后她又换个地方进行,几次失败,终于成功。

    曹婆子给她弟弟拐到了一个媳妇。

    她挑选的对象,都是那些放出来的丫鬟,想从良的三等妓、女,要不然就是家破人亡的孤女,反正就是那些急着改变现状的可怜人,成功带回去的这个,是个被婆家折磨偷跑的寡妇。

    村子里能娶个寡妇也没人不乐意。

    曹婆子十分喜悦,终于可以摆脱掉地狱一般的生活了,却没想到,人家寡妇也不是傻的,更不是个软弱女子,一看不好,表面温顺体贴,哄得她弟弟一愣一愣的,转头就偷偷摸摸卷了她家仅剩的一点儿钱粮逃走。

    这一下子,几乎是把她给打得头昏眼花。

    曹婆子颓废了两日,又鼓足了勇气,再一次想去给她弟弟骗媳妇,她一路奔波,又累又饿,这日在一座庙里歇脚,正好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过来找她问路,说是和她娘一起去上香,没想到走散了,想问问下山的路怎么走。

    竟然只有一个人,身边也没个男人跟着。

    那漂亮女孩子也很谨慎,问路都是找曹婆子一个孤身女子问。

    一瞬间,她动了歪心,出其不意,抡起藏在包袱给的砖头,一砖头就把那女孩儿给砸晕了。

    曹婆子做农活做到大,力气比寻常男人一点儿不小,愣是鼓足了气,把这女孩子给背下山,又靠着她在村子里学到的一点儿药草知识,弄了一副乱七八糟的迷药灌下去。

    但她一个人把女孩子带回家,实在太困难,而且想阻止这女孩子醒来之后逃跑,更是个大工程,把事儿做了,曹婆子又开始后怕为难,她一咬牙,想起打工时听到过的话,漂亮的女子卖给人牙子,或者是直接卖到黑青楼,那至少能值一两银子以上。

    一两银子啊!

    多攒一些,她就能给她弟弟买一个媳妇回去了!

    平平安安给弟弟买个媳妇的意愿越来越强烈,曹婆子恶向胆边生,竟沉住气,乔装打扮一番,装作是一伙儿悍匪的人,把这女子给卖了。

    她装得挺像,人家为了做长久生意,还给了个很高的价格——二两,足足二两银子。

    主要也是她卖的小姑娘十四五岁,细皮嫩肉,不是寻常庄户上的农家女,调教好了能值大钱!

    曹婆子尝到了甜头,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

    可这是个风险很大的活儿,曹婆子也有几次失败,差点儿被捉住,而且她就一个人,能弄到的女子都是些不够好的,可她似乎天生就是干这一行的,越做越好。赚到好大一笔银子,给她弟弟买了个能给富贵人家当妾的女人做媳妇,还买房置地。

    “人的贪欲无穷无尽。”

    红尘长叹一声。

    其他人也唏嘘不已。

    若是这个曹婆子从此收手,她虽然还是犯下大罪。而且罪该万死,但造成的危害还小一些。

    可**这种东西,永无止境。

    曹婆子钱来的容易,她花的还快,她弟弟更是个大手大脚的。要吃最好的东西,天天要有肉,要穿最好的衣裳,一个媳妇不够,还要更多……

    钱很快花完了,曹婆子忽然想到,她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不如招人和她一起干?

    像她这种女人,总能找到自己的同类,他们那个病态的村子里。有很多和她情况差不多的女人,还有那么多的男人,曹婆子很快就找到一个搭伙的,开始正式做起这个肮脏的行当来。

    花了五年多的时间,她竟拉出一个超过百人的团伙,专门做这等买卖,甚至在黑道上还有了响亮的名声。

    多不可思议,一个普普通通的,来自贫穷村庄的女人,竟然能做到这些!

    曹婆子靠着她赚到的钱。装作父母双亡的富家女,还嫁到了京城,嫁给一个书香门第出身的公子哥儿,一辈子富贵。儿女双全,连孙子都有了。

    只是她终究还是停不下手,枕边人一不小心发现了她的秘密,让她给骗到荒山野岭,让人杀了,尸骨无存。

    那时候。曹婆子和她的丈夫成婚十年,生了一子一女,可在她心里,丈夫什么都不是!

    “我的孙儿是无辜的,他是好孩子!”

    曹婆子涕不成声,勉强压着声音,“我帮你们抓人,帮你们做什么都行,放过我孙子!”

    她对丈夫那是半点儿感情都没有,可是她却很疼爱她的儿女,后来儿女死了,她就开始吃斋念佛,还拿了钱,把孙子寄样在一户有福气的人家,年年要去庙里捐大笔大笔的善款。

    她赚的钱,大部分都给她孙子读书,要不就给孙子置办产业,她自己花的都不多,只买了一个破旧宅子,在京城过普普通通的生活,甚至连她手头那个已经发展得很庞大的拐子团伙都放弃掉,仅仅是以线人之类的身份,做点儿打探消息,或者提供窝藏地点的琐事。

    红尘沉默良久,看了曹婆子一眼,冷笑:“真是荒唐至极,荒唐至极!你信不信报应?”

    曹婆子低下头。

    她要是不信,就不会连孙子都不敢认,把孙子早早送给别人去养,她要是不信,就不会每年花银子去求神拜佛,求诸神保佑她孙子平安无事。

    衙门那边,一查到曹婆子就调查过,这人十年来,光是给庙里添的香油钱,给道观的捐赠,加起来就有三千多两银子,光靠买卖个人,她赚多少才能赚出这三千两?

    多少做生意,还是做不小的生意的商户,十年能不能赚这么多,那都不好说。

    这帮拐子们来钱,那也并不容易,只是是个无本买卖罢了。

    小严依偎在罗娘怀里,冷声问:“你们拐的人,最后都怎么样了?”

    曹婆子不想说,可她一看到红尘冰冰凉凉的目光,就软弱起来。她这样的人,硬的时候比石头还硬,可一崩溃,那就再也组织不了任何的防线。

    “他们……他们……有的卖了,有时候风声紧,就一块儿转手给旁人。”

    曹婆子讷讷,“一开始只要女孩儿,后来男孩儿也好卖,只要顺手,就都要。”

    小严冷笑:“若是卖不出去,你们就打折他们的腿,弄瞎他们的眼睛,甚至把人关在瓮里,长大了才打碎了瓮,让他们一身畸形地去给你们掏钱……”

    “不,不,这不是我做的,是,都是别人。”

    曹婆子连忙摆手,露出一脸的恐惧。

    这等事自然有人做,可货一直攥在手里,风险就大,钱回来的也慢,她……当年就习惯来快钱,风险小。

    小严目中冰冷,旧时的回忆一点点复苏。

    当年她身边也有过朋友,是一起被抓起来的一个女孩子,瘦瘦弱弱,农户出身。长得不好看,可是特别温柔善良,哪怕只有半个馊馒头,她也留下来一多半给小严吃。怕她吃不饱难受。

    就因为她长得不好,一直卖不出去,便让人拎过去戳瞎了一只眼,剁掉了一只手。

    就是在他们这些被抓去的孩子面前剁掉的,鲜血横流……她怎么能忘了?

    小严的眼眶泛红。是了,那么暗无天日的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想活着,就得学会遗忘。

    她是最不愿意遗忘的人,但也忘记了很多。

    曹婆子被小严眼中刺骨的痛恨惊得满头大汗。

    小严却低下头,不再看她,就像是这女人只是脚边的一只臭虫,没有理会的必要。

    小荷一直没说话,仔细看了看桌上曹婆子认真画出来的图,就一翻身。直接从窗户里出去。

    衙役吓了一跳,小声道:“可别惊动了他们,咱们人太少,虽然不一定打不过,到底是个麻烦,还是等官府的人马到齐了,一网打尽更安全些。”

    红尘失笑:“没事儿,别人就是看到他,说不定也当成鬼了,反正他们这个村子魑魅魍魉不会少!”

    “鬼。鬼!有鬼!”

    众人:“……”

    “看看……村子里的阴气这么重,不知道有多少屈死的,有鬼也不稀奇。”

    红尘叹道。

    一帮子衙役平日里没少见死人,这会儿却不由得毛骨悚然。连忙站起身,押着曹婆子出去看了看。

    红尘和罗娘她们,也很低调地装作懦弱的模样,悄悄地跟出去。

    刘寡妇家的三丫不知何时跑了出来,一边乱跑,一边手舞足蹈。脸上发青:“鬼,鬼,不关我的事,不是我害死你的,你为什么不去找别人,去找别人啊啊,呜呜呜,疯女人,你个疯女人,本来就是疯子,死了都找不对人不成,呜呜呜。”

    “哼,闭嘴。”

    旁边躺椅上,一个脸上有疤的村夫正睡觉,让三丫一嗓子吵醒,猛地坐起身抄起身边的铁锹就是一下子。

    三丫被砸到后背,扑倒在地,整个脸都埋在草丛中,呜呜咽咽地哭。

    那村夫冷笑:“那疯女人在咱们村儿就是个牲口,谁也看不上她,可她刚来的时候,到底发了一回慈悲,还救下你一条命,你呢?你为了个男人坑死了她,现在还说不是你害的?整日里做出一副清高的模样来,你怎么就不肯救那疯女人一命!”

    三丫大哭:“我,我……”

    “告诉你,老子是个坏人,我就在这儿说了,我是个恶人,恶在明处,跟谁那儿,我也没装过好人,最看不上你这样儿的,平日里摆着一张慈善脸,哄得那些被拐来的女人掏心掏肺,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你身上,你可好,转头儿就把她们全卖了,要是我是因此死了的那些女人,不恨杀了我的人,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啊!”

    三丫跟得了癫痫似的,口吐白沫。

    几个村民翻了个白眼:“赵老爹你吓唬她干什么,真吓出毛病,小心刘寡妇找你麻烦。”

    “我会怕她?”

    红尘远远看着这一出闹剧,一时竟也不知该说什么好,难道她还要赞一句——‘哦,这人是真小人不成’?

    她是轻松,可一帮衙役却有一瞬间感觉到头顶上阴风阵阵,凑得红尘更近些,低声问:“郡主娘娘,您看看这地方是不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曹婆子也一瞬间支起耳朵。

    红尘故意板起脸,长长地叹了口气:“这里什么时候干净过?我看早在数十年前,此地便是鬼怪的圣地,从头到尾,没有一处不是黑的,全是鬼的食粮。”

    曹婆子身体一软——果然如此……

    她就知道,当初她就有这样的怀疑,她在京城定居,除了为了孙子,还为了自己,想沾一沾皇家的龙气,好能镇压住那些个孤魂野鬼。

    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她这种做了一辈子亏心事的人,年纪越大,就越怕这些!

    大周朝的风气,本就是信鬼神的,他们这帮老百姓,当然也不敢不信。

    没多大一会儿,刘寡妇就过来把她的闺女三丫给拽了回去。虽然有个十六七的大闺女,可这刘寡妇还是风韵犹存,走起路竟也婀娜多姿。

    引得好些男人都盯着她的腰身看,刘寡妇毫不在意。翻了个白眼:“你们睡了老娘,三丫就是你们的便宜闺女,给我好好看护着些,别闹幺蛾子!”

    周围的村夫们轰然而笑。

    几个衙役都皱眉,看了看红尘。恨不得拿手把郡主的耳朵堵住,他们就说,不该让郡主娘娘到这等地处来,再污了贵人的耳朵,他们回去非要挨一顿板子不可。

    这会儿只能强忍了,溜回屋子。

    一进屋,小荷就戳在中间,地上倒着三个姑娘。

    衙役吓了一跳,连忙过去看了看,发现都还有呼吸。没有什么大问题,这才松了口气。

    小荷走到红尘身边,皱了皱眉:“老哭,耳朵难受,打昏了她们。”

    “是要打昏了,太闹腾惊动别人,我们就比较被动。”红尘眨了眨眼,拉了拉小荷的胳膊,“收拾干净痕迹没有?”

    小荷点头。

    红尘就笑了:“那好,你叫上几个衙役。先把她们三个偷偷运送出去,送到禹城县衙,别去东边那几个县城。”

    禹城县衙的县令,是夏家的一个远亲。也在夏家家学读过书,红尘对夏家上面那些人,不太感冒,却信任家学的教育水平,也信任弟子们的操守。

    夏家能传承多年,靠的可不只是聪明能干的族长。更重要的是出了一群忠心耿耿的人才。

    他既然是夏家的人,治下的县城,总不至于和那帮拐子勾着,这上坪村又地处偏远,身在山林中,村民们的消息也算不上灵通,人只要出去,该能平平安安。

    小荷略一犹豫,还是应了。

    “我自己带,能带得了。”

    说着,他就胳膊底下夹起一个,一手提着一个,站起身蹿出窗户,一眨眼就消失不见。

    红尘:“……”

    随即一想,也就由着小荷去,想必这般悄无声息地离开,即便是他,也有一点儿难。

    村子里这般情况,虽然曹婆子说那帮村民不是什么拐子,可显然知情,而且不是一家一户买了媳妇,那些媳妇就都能听话?不跑才奇怪。

    为了防止买来的女子逃跑,村子也得戒备森严些。

    那群衙役也对小荷很放心,连忙道:“郡主娘娘,这人都救走了,咱们快回京如何?”

    红尘若有所思,眨了眨眼:“那这个村子怎么办?”

    几个衙役愣了下。

    红尘摇了摇头:“不能如何,村民们买人没什么,又法不责众的,难道都能杀了?最多训斥一顿也就是了。”

    真要屠杀村民,皇帝的名声还要不要?

    众人沉默。

    “至少曹婆子必死无疑,那一伙儿拐子也尽数会被诛杀。”

    衙役们见这种事,也见得多了,有一点儿感慨,也不太当回事儿。

    “郡主娘娘想开些。”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笑闹声。

    “哎哟哎哟,这不是花子,怎么着,又上山去采野菜,采蘑菇?冬天了,还有野菜么?”

    院子里就有人懒洋洋地喊:“怎么着,又想女人了?拿两斤酒来,就带回去一宿。”

    “就花子这德性,也值个两斤?给你个半斤就不错了。”

    “这个老抠,半斤就半斤,赶紧拿来。”

    小严猛地推开窗户,眼看着那个女人僵硬地站在阴暗的角落里,双目喷火,冷笑。

    “谁能想得开?”

    红尘却是很温和地一笑,低声道:“我想得开,老天爷早在惩罚他们,有时候活着比死了难受。”

    几个衙役浑身发冷。

    曹婆子讪讪道:“再等一会儿便是给地窖里送吃食的时候,怕是那三个姑娘逃跑,该被发现了。”

    红尘点头:“你出去吧,要想通风报信我也不拦着你,反正那帮混蛋也没本事伤了我们分毫,只是可惜了你那细皮嫩肉的小孙子。”

    曹婆子咬破了嘴唇,见她似笑非笑的模样,心里一丁点儿反抗的念头也没了,老老实实地离开。

    目送她出去,小严猛地攥拳:“这婆子最后就是死,也有念想,可那些被她拐了的人呢?我不甘心!”

    红尘拉住小严的手:“既然我们小严要了结掉这一切,总要让你甘心才行。”

    她叹了口气:“我学诸般玄术,第一课都是一件事,施术务求谨慎,害人者,必遭横祸,我这一次,是救人,可不是害人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笑声
    &bp;&bp;&bp;&bp;一群衙役面面相觑,都不知道红尘什么意思。

    红尘笑了笑,也不解释,进了屋拿了一堆零零碎碎的法器出来,衙役们一开始还没什么感觉,可等她把东西摆放在桌子上,又点了一张符,忽然就感觉到天色好像昏暗了些许。

    似乎起了雾。

    红尘也隔着窗户,看了一眼天,吐出口气笑道:“果然如此。我就说这村子里男人多病不正常,原来此地真有地宫,有诗人云,草隐月崖垂凤尾,风生阴、穴带龙腥……这里的地洞却厉害得多,属性极阴,且还很特别,容易致使人生病,对男子尤其不好,就是女人待得久了,也要身体寒凉。”

    她想了想,也有点儿惊奇。

    按说这样的风水环境下,女子不该容易生育,可村里到没有这等隐患,也是奇怪。

    不过对于风水,她自己也是一知半解的,能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就算不错,好用就行了,不必多考虑。

    “总之这地方很有一点儿意思,可以好好玩一玩。”

    曹婆子正在外面和那几个拐子说话,心不在焉的,忽然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心里发毛。

    她这些年来,危机感很准确,从来没错过,所以好几次都平平安安躲过劫难。

    “这回的危机感未免来得太晚了一点儿。”

    曹婆子心里叹气。

    要是知道这一遭会碰上煞星,她一定早几年就老老实实养老,再也不干这等活计。

    “大傻,你去给地下室那几个送点儿饭,别饿死了,饿死了咱们这一遭纯赔钱。”

    独眼阿龙摔了摔饭盆,一个长得肥肥大大的小子就应了声,拎着泔水桶晃晃悠悠进地下室去。

    曹婆子顿时紧张起来,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跳,也幸亏她当了几十年的拐子。即便害怕,也没露出破绽,反而坐下来,跟花子一块儿收拾花子从山上采摘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独眼龙扯开嘴笑了笑:“花子这女人丑是丑了些。可就是这点儿好,如今够听话,还会主动干活,省心啊,丑有什么。关了灯什么女人还不都一个样,养一样,养出一身膘,再给她洗刷洗刷,村子里哪个光棍都乐意要的。”

    “她能卖多少银子,还不如留着给咱烧饭,偶尔租出去换两个零花也好。”

    其他人都哄笑。

    花子目光呆滞,就像没听见似的。

    曹婆子一直提心吊胆,耳朵里像堵住了什么,也仿佛听不见他们胡说八道。

    时间过得很快。

    一帮人吃完了饭。拿着竹签剔牙,曹婆子也没有听到地下室传来什么动静。

    大傻也没有回来。

    独眼龙是这一伙儿的首领,脑子最灵光,显然也察觉了,皱了皱眉,哼了声:“大傻不会也跟你们学坏了,看见女人就走不动路?那三个可是从京城来的大闺女,卖出去能顶咱们忙活小半年,谁敢给我玩坏了,仔细我掐断你们那东西!”

    几个汉子都讪讪道:“瞧阿龙哥说的。咱还不懂这规矩,翻过年,把这三个货出手,分了银子就能去找花魁玩几天。谁会动他们,大傻更没这花花肠子!”

    “去看看。”

    独眼龙翻了个白眼。

    立时就又有一个汉子起身去到地下室。

    没片刻,下面忽然传来一声怒吼:“他奶奶的,老大,那三个女人跑了!”

    独眼龙一愣,猛地站起身。五六个汉子从屋里,外头,各个角落钻出来,随手抓起各类武器,径直冲下去。

    就见肥肥胖胖的大傻,口水横流,目光呆滞,咧着嘴嘿嘿嘿嘿地笑。

    先前找来的一人,上前踹了一脚,结果让大傻一把搂住大腿,上去就是一口。

    “嗷!”

    疼的那人差点儿泪奔。

    一下子就乱了,独眼龙面色阴沉,冷冷地招呼所有人:“抄家伙,给我四处找!”

    曹婆子也跟了过来,四下看了看,脸色不免有异。

    独眼龙看了看她,皱眉:“曹大娘有什么发现?”

    “不是。”曹婆子犹豫了下,迟疑道,“好像门窗都不像是被破坏了的样儿……人是怎么跑的?”她到知道人是小荷救走的,但看到地下室的情况,还是忍不住惊讶。

    简直就像,那三个姑娘化成风,自己吹了出去,一点儿痕迹都没有留下。

    几个人检查了检查,地下室只有一个天窗,很高,那些女子够不着,他们也要搬东西垫脚,才能去看一看。

    小儿臂粗的铁条子封着,结实的很。

    至于大门,也没有任何被破坏的痕迹,就算他们忘了关吧,可三个弱女子从大门里出入,难道能不被人发现?

    独眼龙可是个仔细的,随时就有两个人,一明一暗,监视着这个地下室。

    “今天谁盯梢?”

    “老孙和二愣子。”

    后面两个三十左右的汉子齐齐傻眼,半晌哭丧着脸:“老大,我们真没偷懒!”

    因着老大的规矩,他们不能轻易去看那些女人,也是怕监守自盗,但门户肯定守卫得严密。

    独眼龙皱眉沉思,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所以然,气得一跺脚:“行了,先四处去找,让村民都帮忙,找到了咱们请客吃饭,她们三个女人想跑也跑不远。”

    这会儿独眼龙可没怀疑曹婆子带来的人,也不至于去怀疑,曹婆子把人放走图什么?难道鬼迷心窍了?

    他一招呼,整个村子都动起来。

    红尘坐在屋子里,罗娘和小严都很沉默。

    三个人也没吃东西。

    罗娘是觉得这地方连食物都恶心人,让人不愿意碰,就好像伙食里面浸满了人的血肉。

    红尘是根本不敢吃。

    叮嘱那些衙役们也不能吃,只吃自家带的干粮就好,衙役到不介意吃点儿肉,喝点儿酒,可既然郡主不允许,那不吃也无妨,大不了啃自己的饼子罢了。

    外面动静越来越大。

    几个衙役都从门缝里向外看。

    现在这地方除了厨房还有一个花子,一个婆子在干活。其他人都出去,空空荡荡,他们感觉也比较轻松些。

    临走,独眼龙还叮嘱了他们几句。不许随意离开,也别在村中乱逛。

    这地方是独眼龙的地盘,他到不怕一帮外人闹事,几个衙役还奇怪:“律公子那么显眼的人,怎么他们也不问一声。”

    因为这会儿律风荷不在。私底下几个人都想出各种借口,什么上茅子呢,喝醉了身体不舒服正陪着女孩子说笑。

    他们这帮衙役也清楚,黑道上这帮拐子,要是不想惹事,做生意的就不去看别人家弄回来的货,里面有讲究,只要说律风荷和郡主娘娘在一起,只要对方不想翻脸,就不会去搜查。

    没想到人家连问也不问一句。看样子根本就没注意到还有律风荷其人。

    “什么眼神儿!”

    衙役都有些愤愤不平。

    这一路上,虽然小荷寡言少语,但他在那些衙役心中,就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神仙人物,若不是吃公门饭,他们都想纳头便拜,给人家当小弟。

    正因为红尘使唤小荷使唤得很顺手,衙役们才对这位郡主娘娘,更是尊重客气。恨不得供起来。

    红尘到没注意衙役们的心思,推开窗户,闭上眼,默默听了听。摇了摇头:“真是全村出动!”

    小严冷笑。

    如果换成几年前的她,现在就一把火烧了村子,让整个山村灰飞烟灭。

    花子就站在院子里,抬着头看天,嘴里念念有词,目光还是呆滞。却带了几分诡谲。

    红尘顺着她的视线看,半空中什么都没有,只是乌云密布,雾气环绕。

    “哎,这地方阴气虽重,魑魅魍魉或许很多,可有理智的鬼怪,却不容易存在。”

    什么样的地方,一旦失去平衡,就失去了孕育灵的能力,哪怕是亡灵,在完全一片死地上诞生的可能也不算大。

    何况这个世上,亡灵存在本就不太容易,红尘也只是见过寥寥几次,和世上每日死去的人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

    “既然村子这德性,也不必顾忌什么,造一修罗场给他们瞧瞧,算是给一个教训。”

    红尘笑道。

    “这是怎么了?都干什么去?”

    忽然有个很温柔婉约的声音传过来,花子浑身打了个哆嗦,猛地扭头,脖子差一点儿扭断。

    一瞬间,红尘不小心看到花子的眼睛,竟毛骨悚然。

    “妍妍来了,女学下了课?咱们大才女怎么这会儿有空回家来看?”刘寡妇正在外面晒衣服,口中笑道。

    不多时,一阵脚步声,一个长得秀秀气气,比寻常村姑多出几分书香的女孩子就走过来,她长得面善,属于那种一看就让人有好感的一类。

    “不是说三丫病了,我特地告了假,来看看她。”

    这个叫妍妍的女子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斯斯文文的地站在那儿,“三丫的身体如何?”

    “亏你惦念,哎,她也不知冲撞了甚么,不过这两日好多了,过几天我去找人给她叫叫魂,会好的。”

    刘寡妇脸上发愁,嘴里却硬,妍妍也没点破,拎着一兜点心就上刘寡妇家去,到屋里待了一会儿,她就和三丫一块儿出来。

    三丫的头被梳好了,脸上的表情也镇定很多,虽然还是有些惊惧,却似乎有一股子狠劲,眼睛里放光。

    刘寡妇愣了愣,登时大喜:“三丫,你这是清醒过来,好了,你,你现在没事儿?”

    “……嗯。”

    三丫咬牙,“我不怕,什么都不怕,不做亏心事,怕什么鬼,她们死是因为她们蠢,有好日子不过,非要找不痛快,连儿子都有了,不好好养胎,保不住儿子要她们有什么用,再说,又不是我杀的,她们不来就罢,真来了我就让她们见识见识。马王爷有几只眼!”

    刘寡妇听得头晕,可只要女儿没事儿,她就心满意足,哪里还管闺女说的是什么。

    妍妍在后面笑。

    刘寡妇掐了掐大腿:“妍妍真是好孩子。是福星啊,你一来,咱三丫什么事儿也没了。”

    “婶子,那我也出去帮帮忙,乡亲们都忙呢。”

    三丫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执拗道:“我也去。”

    “行了,一起,真是个孽障。”刘寡妇叹道。

    村民们都去,她们孤儿寡母的,也不好例外,“只是都别强出头,跟在后头找找,这山路不好走,万一出点儿事儿可了不得。”

    妍妍应了:“要是有人逃跑,往山里去不好走。可能沿着河跑,大家可以分出人沿着河追一追,真让她们跑出去,到了附近的县里就有麻烦。”

    这姑娘一脸认真体贴。

    刘寡妇点点头:“没事儿,三个女人,饿了有三天多,现在山上不认路的根本找不到半点儿吃的,就是跑出去也是葬身在那帮野牲口的嘴里。”

    妍妍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悲悯:“哎,这是闹什么。要老老实实的,不光是能留下命,运气好,还能下半辈子吃香喝辣。风风光光。”

    三个人跟着大队人马越走越远。

    “呕!”

    小严捂住嘴。

    她不如红尘,还听不太清楚外头的声音,可只听见一点儿,就恶心的要命。

    “这是什么人?”

    红尘脸上阴沉,使了个眼色,有个衙役出去。没一会儿曹婆子就被叫进来。

    “……宋妍,她,她是村东头宋秀才的女儿。”

    曹婆子提起这人,心里也有些古怪,“宋秀才不是真秀才,不过读过两日书,认识字,这个也不是他的亲闺女,是买的。”

    仔细想了想,她才道,“宋妍七八岁的时候,让她嫡母给卖了,本来说要卖到楼子里去,后来也不知怎么的,拐子动了恻隐之心,就一直带着到了我们村儿,宋秀才一开始是想买个婆娘,结果一见宋妍就觉得投缘,干脆买下来当闺女养,上坪村,宋秀才也是个奇人,别的买媳妇的有,买儿子的有,买闺女的,他是独一号儿。”

    “我离开的早,也是后来听……别人说,宋妍在上坪挺招人喜欢,懂事儿,能干,宋秀才还把积攒的银子拿去让她读书,要真能读出来,就是村里唯一一个读书的女娃子了,不过她从没有看不起其他人,和大家伙玩的都好,还经常帮忙做事,手脚麻利,特别能言善道,以前有好几次,村子里买来了性子烈的媳妇,别人怎么劝也劝不好,她一去劝,总能劝到那媳妇认命听话,乖乖生儿子,算是上坪村的一大能人。”

    红尘:“……”

    她一向认为,世上没有人完美无瑕,是人就有人性的缺点,所以她向来待人宽和,只要不是心肠真正坏掉的,她从来都是客客气气,但这一次,根本没正式见面,只是听一个同样满身污点的糟老婆子几句话,红尘就开始厌恶一个人。

    她还好,小严双目喷火,很是不可思议:“……难道这什么宋妍,就没有心肝?”

    红尘摇了摇头,拉着小严坐下,低声道:“歇会儿,省得没精神看戏。”

    说完,她就自己翻出一条毯子,铺在床上躺了下来,小荷不在,铁牛蹲在窗口,一脸的警惕。

    不多时,天色渐晚,天更黑了,整个上坪村都被一层浓浓的雾气笼罩,连夕阳都只能模模糊糊地露出一片小角。

    红尘轻轻睁开眼,翻身坐起。

    铁牛连忙道:“村子里除了几个腿脚不便的老弱妇孺,还有地下室呆着的那个大傻,别人都不在,大傻现在和三岁孩子也没什么不一样,碍不着事儿。”

    “便宜他了。”红尘微微一笑,“走吧,去看好戏。”

    上坪村附近都是山,山虽然不高,却很是陡峭,路也难行,车马只有一条狭窄的小路能走,一旦出现大雨,说不得就要造成塌方,道路断阻。

    “你们看,那是什么?”

    独眼龙他们路熟,沿着河流,一路上山,找了一个多时辰。就见树杈上挂着一片衣襟,青绿色,很是鲜嫩,只是有些脏了。

    “就是其中一个娘们穿的。老大不是说,衣服是蜀锦做的,虽然不是什么上等的贡品,可也贵的很,寻常人家可买不着穿不起。”

    “快。招呼人沿着这条路找。”独眼龙吐出口气,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他奶奶的,这回逮住那三只小虫子,非让她们尝尝厉害不可,哼。”

    他刚上山的时候,不小心擦破了胳膊,火辣辣的疼,折腾了这么长时间,气急败坏。也顾不上损坏货物,哪怕能回本就行,先把那三个折腾到死了心,才方便处置。

    一人升起篝火,火光映红了天空,不大工夫,后头就乌压压来了一群村民。

    他们做这事儿如今积极的很,帮着把逃跑的女眷抓回去,以后村子里再要买个女人什么的,都能平价。且大家习惯了抱团,互相帮忙,村子本来就穷,村民们再不抱团求生。这日子就更艰难了。

    一整个村子,或许还能有几个心肠软的,但最多也就是自己对那些被拐来的女人好一些,既不敢替她们通风报信,更不敢去报官,年复一年。也就这样下来。

    村民们很快就找到了痕迹,有时候一排脚印,折断的树枝什么的,众人登时跟打了鸡血似的,加快脚步。

    三丫冲得最快,都跑到众人前面去。

    刘寡妇也在,她到不是为了抓什么人,纯粹是闺女一意孤行,非来不可,她才盯着,有心招呼几声,不让她跑,可三丫不管不顾的,刘寡妇又怕她再犯病,就没敢吱声。

    独眼龙到很欣赏。

    “行啊,就要这股子劲头,三丫啊,来年龙叔带你出去赚钱,你在这破村子里能得什么好,嫁个人一辈子对着黄土地?还是跟着叔好,够你吃香喝辣。”

    刘寡妇气得脸上通红,呸了声:“你个独眼龙,别拐我家闺女,谁说我闺女要在村子里找男人,就这地儿的男人,谁敢要?”

    一个个的都是病秧子,女人嫁进来那才是一辈子毁了,她就这一个女儿,将来肯定得让她找一个好人家。

    “啊!?”

    三丫一路冲,忽然一脚踩空坠落,挥舞着双手努力抓地上的泥土。

    其他人也一出溜,赶紧抓住身边的树,稳住身子,都吓得脸色发白。

    刘寡妇整个人扑过去,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抓住女儿的胳膊一提溜,就把提溜起来,搂着三丫滚到后面,瑟瑟发抖,三丫的指甲盖全翻开,鲜血淋漓。

    众人这才发现,竟然到了山崖边上,边上还有一滩血。

    村民们面面相觑。

    独眼龙皱了皱眉,领着一伙人过去,走近一点儿,向山下张望,心里奇怪——这里怎么会是山崖?他记错路了?

    不过山里的路复杂的很,到也可能是哪走岔了。

    “龙哥,底下,底下……”

    底下有三具尸体……明明浓雾环绕,众人竟然看得清清楚楚。

    几个拐子齐齐打了个冷颤。

    独眼龙的脸色也不好,怒道:“抖什么,站直了,你们平日里没见过死人……该死的!”

    他深吸了口气,很是不舒服,“好好的一桩买卖,现在可好,血本无归,血本无归啊!”

    其他人牙齿咯嘣嘣:“龙哥,咱不是怕死人!”说着,不敢低头,使劲把脑袋扭到一边去。

    独眼龙又叱了几句。他知道这些人怕什么,那三具尸体实在有点儿古怪。

    “笑,尸体笑了。”

    三丫爬过去,直愣愣地看着下面,声音沙哑,阴测测地喊。

    众人都被吓了一跳。

    独眼龙更是生气,上去就是一脚,踹在三丫的后背上,刘寡妇连忙爬过去护住,却不敢吱声,她知道独眼龙心狠手辣,更知道什么时候能有点儿傲娇,什么时候必须听话。

    村民们却被三丫喊得,忍不住向下看,一看之下,连胆子最大的村民也不得不承认这三具尸体的恐怖。

    整个身体都扭曲着,胸口被尖锐的石头,树杈穿透,覆盖了鲜血,红得刺目,脸上毫无痛苦之色,反而带着一丝神秘的微笑,眼睛睁得大大的,直愣愣地盯着人看,任谁一低头,便会和一具尸体对上眼睛。

    他们没见过阴曹地府来的索命恶鬼,可这三个的样子,却让人第一时间想到那种东西。

    “走。”

    独眼龙抿着嘴,一挥手,转头就要走。

    这时,众人耳边忽然听见一声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寒意
    &bp;&bp;&bp;&bp;是从山下传来的。

    空荡荡的山谷,毛骨悚然的女人笑。

    所有人都忍不住寒颤,猛地转头,盯着山崖下,那声音仿佛还在下面的谷内徘徊流淌。

    众人心里害怕,不太敢看,却又忍不住不去看。

    “少,少了一具!”

    村民们都揉了揉眼睛,随即面孔扭曲——山下那三具尸体,竟然只剩下了两具!

    “动,动,动……咯吱,咯吱。”

    刘寡妇紧紧搂着女儿,话也说不出来,事实上根本不必她说,众人就感觉到阴风阵阵——其中一具尸体,让树杈串起来,像个破烂娃娃一样的尸体,忽然转动脖子,抬了抬头,胳膊一寸一寸地举起,指着村民……

    “啊,鬼,鬼啊!”

    三丫嗓子里发出一声凄厉的喊声。

    很是吓人,可这会儿却没人有力气训斥阻止她了,但凡还能叫出声,已经算得上胆大。

    咯吱咯吱。

    这一回是众人牙齿紧咬的声响,所有村民背脊发寒,连动也不敢动。

    三丫怕到了极限,抓住她身边宋妍的胳膊瑟瑟发抖,宋妍的脸色也泛着青,目光却是冰冷坚韧。

    “怕什么,人都不怕,难道还怕鬼!”

    她冷笑开口,但说出的每一个字,她自己不知道,别人却听出来,透着一股子的艰涩味。

    “谁带着火油……就让她们的尸骨化为灰烬,别怪是什么脏东西,总是怕火的。”

    宋妍的声音一点点变得冰冷,再不是以往温柔娇弱的样子,连那些村民,甚至都有一点儿怕她。

    其实不只现在,很久以前好些村民就怕宋妍,明明是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还是外来的,在村里却很是让人忌惮。不少村妇连那些大老爷们都敢挠一爪子,碰上她却老老实实,连句闲话也不敢多说,从来客客气气。

    这时宋妍一开口。众人心里也多少安定了点儿。

    独眼龙皱眉,挥挥手,果然有两个兄弟随身带着火油,他们干这等买卖,时常要用上的。不光是火油,院子里里连火药都有好些。

    一群人谁也不敢下去,还是村子里有几个眼力好,腕力大的,直接把火油罐子扔下去,砸在尸体附近,独眼龙亲自举起火把,目光微凝,冷声道:“别管哪来的牛鬼蛇神,今天落到你龙爷手上。哪来的回哪儿去,别他奶奶的在爷这儿捣乱。”

    他一咬牙,用力一扔。

    火苗迸射,一下子就烧着了山下的枯草,尸体也陷入火中,独眼龙吐出口气,冷笑:“鬼又怎样,鬼也要怕恶人!”

    那些村民们跟着精神松了松,忍不住瘫倒一地,乱七八糟的。还有几个胆子小些的妇人忍不住念了几声佛。

    “走吧。”

    独眼龙扭头,看了看天色。

    再不走天一黑,万一迷路可不是闹着玩的,现在天冷。晚上要起大风。

    刚一转身,轰一声。

    众人都吓了一跳,猛地回身——山下面的大火还着着,发出剧烈的爆炸声,可是焚烧了这么久,甚至炸开。那尸体却好像分毫无损,脸上的笑容越发诡异。

    忽然,独眼龙脚下,冒出一团绿色的火焰,他也脸色骤变,退后三步,脚下踉跄。

    随即一个穿着粉色衣裙的女子从火里蹭一下飞出来,满脸堆笑,浮在半空中,嘴里发出咯咯的笑声,忽然一伸手把自己的眼珠子掏了出来。

    独眼龙一哆嗦,终于保持不住稳重的嘴脸,小腹一紧,夹紧了大腿,抖索个不停。

    “咯咯咯!咱们玩游戏,慢慢玩!”

    那尸体的脸是裂开的,一张嘴,露出一口白牙,声音更是咯吱咯吱,和锯木头一样。

    “嗷!”

    所有人的腿都发软,吓过头了,到终于能动了,连滚带爬地蒙头就冲走,再也顾不上其他的。

    连村民,带独眼龙一伙人,脑子里一片空白,只知道逃跑,逃跑,逃跑……

    半山腰,离村子不远,红尘他们席地而坐,摆着各种拼盘一边吃饭一边向下看。

    村子里的食物不能吃,只好用点儿自己带的,还有山里找到的山珍野果之类。

    衙役和铁牛他们,野外生存的能力都还不错。

    只是,眼巴巴看着一群村民原地绕圈,手舞足蹈,胡言乱语,那感觉,比真看见什么吓人的东西还要古怪。

    衙役们浑身发毛,一时间也没有食欲。

    罗娘和小严也吃不下去,只顾盯着下面那群村民咬牙切齿的难受了。

    红尘的脑子里,好几个玉珏空间的高人都兴致勃勃地出谋划策,专门设计各种鬼怪桥段,好些段子,连她自己都觉得万一要是碰上,说不定会被吓得昏死过去,那帮人却一口气凑出一大堆——可够闲着无聊的。

    所有段子用上不可能,只能把不怎么复杂,能利用现有的风水局设计出来的拿出来试一试。

    效果嘛,再看!

    一边看戏,罗娘忽然道:“那个夏蝉可是真死了?”

    红尘怔了下:“怎么又提起她来?”

    “……”

    罗娘想了想,叹气,“不知道,或许是最近总碰上和夏蝉有关的事儿?”

    红尘顿时笑起来,摇头道:“别老想她,我也是最近才听说一句话,一个人是什么层次的人,要看她的敌人,夏蝉其人,实在不够档次做我们的敌人。”

    罗娘揉了揉眉心。

    红尘也有些感叹:“你的敌人若是雄狮,你至少是虎豹,可你的敌人若是只跳蚤,那你也只会沦落成苍蝇蚊子之流,你见过虎豹和苍蝇打架吗?”

    小严一直板着脸,这会儿也不觉露出几分笑意,差点儿笑出声来:“还是小姐心宽,好了好了,那人百分之九十已经投胎转世,没准儿就投胎成只苍蝇,还提她作甚,这会儿干正经事儿呢。”

    眼前教训教训村民和拐子。才是小严心中的正经事,虽然这群人比夏蝉还不如,但他们造孽之重,却远甚于她。

    红尘一笑。拉着罗娘她们俩,把最后两块儿点心塞进这两只的嘴里,站起身招呼一声,一群人向右边挪动了一下位置。

    那边正好有一片林子挡着,看得不是很清楚。

    她就从怀里取出一个怪模怪样的种子。埋在土地里,种子飞快地发芽抽枝长大开出大片的牡丹花。

    那些衙役简直要看傻了,脑子里凌乱的很——这位郡主娘娘一定不缺钱,永安城牡丹花很贵,寻常人一年的花用,才能买一盆不怎么样的,真正好花,价值千金!

    红尘轻描淡写地把其中一朵红似火的花朵摘下来,半空中立时浮现出一片光影,不远处那些村民和独眼龙。就凭空出现在光影里,连喘息声也清清楚楚。

    衙役登时闭嘴,把要说的话吞回去。

    人家郡主娘娘……有神仙手段呢!

    村民们跟着独眼龙,只顾着一路狂奔,脑子里什么都不敢想,只知道拼命地逃跑。

    也不知过了多久,火把灭了。

    “啊!”

    黑暗骤然降临,所有人都感觉到阴森森的寒意。

    “不,不行了!”

    好些人呼哧呼哧,趴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还有的一回过神,抱着树,目光呆滞,脑子缺氧。眼前一阵一阵发黑。

    本来天色就晚,这下子连前路都看不到。

    “这是哪儿?咱们好像走错路了,一直在原地打转吧!”

    众人仔细一看,刚才没注意,这时才发现,他们根本就没走到通往村子的正路上去!

    “天啊!”

    独眼龙那些人还好。力气大,跑得快,体力也足些,村民们里面,男人孱弱,女人也不算健康,跑到现在,个个气喘吁吁,快要上不来气。

    曹婆子的牙也咯咯的响。

    她一阵一阵的想吐,却吐不出,又咽不回去,心里也害怕的厉害——难道,真有鬼?那三个姑娘不是被救走了?难道没有走成?

    一想起红尘,她也觉得,或许是红尘搞鬼,但刚才的场景,真的是人能做得出来吗?

    就算是红尘做的,恐怕也真正招来了鬼怪!

    她年纪大了,其实信佛,越想越怕,闭着眼默念:我改邪归正,我已经改邪归正了,别来找我!

    可是这心里还是虚得厉害!

    “不会,不会是鬼打墙?”

    其中几个村民瑟瑟发抖。

    独眼龙阴沉着脸没说话。

    宋妍猛地站起身,厉声道:“怕什么,你们难道没见过鬼打墙!”说着,她从怀里掏出一个罗盘举起来仔细一看,皱眉道,“我们是走得晕头转向了,跟我走!”

    一行人本能地互相搀扶,勉强站起身,跟着宋妍慢慢走,走了没一会儿,果然看到通往村子的山路。

    “呜呜呜,哇!”

    有几个女人刚才担惊受怕的时候不敢,此时看见希望,却一下子受不住,哭出声。

    其中一个中年妇人一把捂住女儿的嘴,嚷嚷道,“哭什么,咱们,咱们又没害人,问心无愧,就是有脏东西,也找不到咱们头上!”

    她一喊,众人都愣了愣。

    不多时,就有好几个人吵吵,都说自己无辜。

    “人又不是我害死的,独眼龙折腾出来的事儿,我怕什么,我不用怕!”

    “就是,我也老老实实,没惹出祸。”刘寡妇翻了个白眼,“我们孤儿寡妇过日子,平日里还会给那些可怜女人送些吃喝,她们就是做了鬼,也要记我们的好才是。”

    几个村子里的男人也吵吵。

    其中一个脸上长了一块儿黑色胎记的,四十多岁的丑陋男人,从腰里解下袋子,喝了口酒,“我更不用怕,那三个女人我连见都没见过,我怕什么!”

    独眼龙皱眉,冷笑,瞥了这人一眼:“大彪子,据我所知,你上一个媳妇,就是让你一脚给踹死的。一尸两命。”

    三丫看了这个大彪子一眼,低下头没吱声,目中却露出几分恐惧的神色。

    曹婆子也看他。

    大彪子一转脸,看向曹婆子。咧开嘴一乐:“再说了,我姐这不在呢!就是有什么脏东西要找,也得找她!”

    曹婆子板着脸没说话。

    从小到大,曹婆子已经习惯替曹彪做一切事儿,光是媳妇。没有跑成,跟着他过了几年日子的,这么长时间就給他找了四个。

    别看一开始的凑合,可后面的这些都是特别漂亮的好女人,上一个弄来的时候才十七岁,长得像仙女,没几年就变成了村里人口中的疯女人,疯婆子,瘦鬼,谁还想得起她当初那青葱一般的模样。

    村民们都说。那疯女人逃跑不成,让曹彪一脚踢死,尸骨也没埋,卷起来扔山里了。

    扔到哪儿了?

    那人还怀着孩子!

    曹婆子以前从来都觉得,给弟弟塞一个女人过去,让他有人照顾,自己就完成任务,没了也不要紧,再找一个就是,从不愧疚。可最近她落了难,也不知为何竟从心底深处升起一丝戾气,恨不得杀了这个曹彪!

    曹彪死了,她这些年的罪过也会跟着消失吧。毕竟,曹彪才是罪魁祸首,要不是为了这个弟弟,她哪里会变成今天这样神憎鬼厌的模样!

    也不知道怎么开始的,这帮村民你一言我一语,心中居然都鼓起勇气。谁也不再特别害怕,还嘲笑对方,说刚才就不该乱跑,反正那些鬼找不到他们头上。

    似乎他们个个都无辜的很。

    红尘一伸手把凋零的大牡丹花揉碎,半空光影闪了下,消失。

    小严的嘴唇发青:“……无耻之极!”

    果然是无耻,越是这等厚颜无耻之人,自私自利,只顾着自己,越不好对付。

    “走吧,回村子慢慢玩。”

    红尘摇了摇头,时间仓促,她布置的手段还是简单了些,那些村民要果然镇定下来,那点虚幻的手段就不太好用。

    而且,宋妍虽然不怎么懂那些玄门手段,但她既然在女学读过书,又会用罗盘,那种粗糙的鬼打墙之类,还真不管用。

    就是普通人,阳气旺盛的,只要镇定自若也能破除很多障眼法,他们人数又多。

    不过不要紧,慢慢来,虚幻的不成,还有更有趣儿的。

    红尘扫了那边一眼,勾了勾唇角:“别着急,我们回去睡一觉,明天造成正好能接着看戏。”

    罗娘失笑:“小姐可比以前显活泼。”

    过去她们家小姐总有一种压抑的感觉,不像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更成熟稳重些,只是姐妹们都一样,衰老十岁似的,她也就不大注意,不过最近一段时日,到有了一点儿些微的改变,小姐平日里也稳重,却会忽然做一点儿很可爱的小女孩儿才会做的事儿。

    就像今日,她整治那帮人渣如此兴致勃勃,换了以前,恐怕不会,她会更倾向于干净利落的处置方式,即便衙门那边可能因为法不责众,不处理村民,她也会想法子给村民们一个审判。

    呃,好像现在这种,也叫审判吧!

    …………

    曹彪这一伙儿人,慢吞吞,戒备地向村子里走去,终于看见了村中的火光,心中狂喜。

    就连腹中忽然而生的异样,他们也没注意到,宋妍到是注意了,捂住肚子,皱眉道:“看来是饿了。”

    “回去大吃一顿。”

    独眼龙精神振作了下,努力把刚才看到的那些恐怖尸体抛在脑后。

    其他人同样不愿意多想。

    他们这等人,坏事做尽,当然怕报应,可又惯于推卸责任,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觉得天底下所有人都是黑的,自己这点儿黑完全不是问题,有报应也先报应别人,那些鬼怪当然也不会那么小气,专门盯着自个儿!

    大家努力往村子里走,村子已经能看得见,路也熟悉,本来应该很顺利地走回去。

    哐当!

    宋妍脚下打滑,摔了一跤,撞掉了一颗门牙,鼻子酸痛,眼泪哗啦啦就流下来。

    其他人根本就麻木了,不动声色地拽她起身,继续走。

    这一路上。你摔跤,我撞树,掉下山坡两次,忽然遇见一群狼过路不得不藏起来一次。不小心捅了个马蜂窝,被马蜂追得四下乱跑,跑得偏离正经山路一回……

    仿佛所有人的运气,在今天降到了最低。

    等到他们终于辛辛苦苦奔回村子,天已经大亮。独眼龙甚至忘了吃饭,忘了洗澡,忘了重新鼓舞士气,计划明年再战,就直接闷屋里去睡觉。

    其他村民也一个个瘫在床上,动也动不得一下了,到也有好处,人累的极限,害怕的情绪似乎也要麻木些,哪怕噩梦连连的。大部分都迷迷糊糊地睡了。

    迷迷糊糊中,宋妍把被子盖过头,用力要紧牙关——什么鬼怪!

    即便是鬼怪,也别想来破坏她的生活。

    深吸了口气,宋妍觉得自己睡着了,只是身体越来越沉重,仿佛被什么东西压住了一样,不一会儿,小腹剧痛,就好像有东西往她肚子里一点一点儿地钻。

    不知过了多久。又是撕心裂肺的痛传来,只一瞬间而已,宋妍就满头大汗,猛地睁开眼。痛处渐渐淡去,迷惘地四下看了一眼。

    屋子里还是那般阴暗。

    缺了一角的白瓷碗里,隔着温热的水,就放在她旁边的桌子上,宋秀才别的不好,温柔细心却不像是寻常的村夫。

    宋妍目光闪了闪。不屑地笑了下,当初耍心机给那人当女儿,为的还不就是这份与众不同。

    她漫不经心地一抬头,愣了愣,脸色大变,忽然伸手去摸自己的小腹,摸了三次——小腹还是鼓着的,而且肉眼可见,见风就长。

    “啊啊啊!”

    她大了肚子!

    虽然她一声惊呼。

    村子里不间断地发出惊呼,男的,女的,整个村子都炸了锅。

    红尘她们却是正好爬起来喝茶吃点心。

    打开窗户,就看见独眼龙惊慌失措地抱着大肚子冲出门去,其他人也冲出去。

    村子里全乱了,一个村子里,男女老少,所有人都挺着大肚子。

    “怎么回事儿?”

    “这是怎么回事儿!”

    曹婆子也懵了,完全不知道如何是好,用力捶了自己的肚子一下,浑身发抖。

    女人们好歹还能理智一些。

    那些男人却个个脸色灰败。

    “这是得了什么病不成?”

    大家不相信自己怀孕了,就算怀孕,也没可能一夜之间肚子变得这么大才是!

    村子里有懂医术的,轮番看过,犹犹豫豫半天,还是哭丧着脸,只能说一句话——全村都是临产的妇人……男人?

    村民当然不信,有几个发了疯,拼命打自己的肚子,打了两下,肚子剧痛,疼得七尺大汉在地上翻来覆去地打滚,哀嚎声冲天而起,整个村子都听得浑身发抖。

    其中一个汉子,鲜血流了一地,竟然流出来一个成型的男婴,是个男孩儿。

    所有人都惊呆!

    宋妍浑身发抖,脸色雪白:“不,不行!红花,给我药,给我药!”她自己也懂一点儿药,冲进土郎中家四处翻找,翻出红花来,吓得那土郎中顾不得自己的肚子,连忙去阻止:“不能乱吃,会死人的,我给你配药,给你配!”

    显然村子里的村民再不乐意相信,他们也得有七八分相信自己是……真怀了孕!

    “到底怎么回事儿!”

    独眼龙这帮拐子再镇定自若,遇见这等事,也要发毛,大部分村民还在犹豫,不敢行动,宋妍一口就吞了药,药量很大,随即腹痛不止,也下来一个孩子,是个女婴。

    “呜呜。”

    她死命咬牙强忍,目光阴狠。

    那股子劲头,独眼龙看了也倒抽一口冷气。

    可下一秒,她耳边就听见嘻嘻哈哈的一声笑,肚子见风再长,又鼓了起来,伴随着强烈的痛处。

    疼的宋妍满地打滚,脸上又是灰尘,又是泥土,再也不是那副清高柔美的表情。

    “啊啊,哇哇哇!”

    她忍不住痛哭,“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有孩子,我马上就能,马上就能……”

    她很快就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了。

    三丫呆呆地立在一边,也挺着一个大肚子,忽然咯咯地笑了两声,满脸疯狂。

    “原来被逼怀孕是这个样子……是我跟疯女人说,自己生了孩子,就得为了那孩子负责,就得当个好娘亲,孩子无辜……好一个无辜!哈哈哈哈哈!”

    她嘶声裂肺地喊。

    所有的村民们都感觉到一阵寒意逼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报应
    &bp;&bp;&bp;&bp;这时,忽然有一人生产,竟然还是个男人,嘶声裂肺地疼了整整三个时辰,终于生下一个孩子,他还没松口气,肚子竟有一次鼓了起来……

    “不!”

    这人猛地冲出去,一头撞在墙上,满头鲜血,要不是浑身无力,他这一下必死无疑。

    村民们打了个哆嗦。

    “难道……难道我们要接连不断地生孩子?是鬼,一定是见了鬼!”

    不只是这些村民,从头到尾看戏看到现在,衙役,罗娘和小严,他们也蒙住,忍不住哆嗦。

    “小姐?”

    红尘呲了呲牙,同样有点儿不舒服,连忙关好窗户,又随手折断了花,“别看了,唔,还真怪吓人的。”

    “小姐?”

    罗娘脸上发白,难道这是她们家小姐的手段。

    红尘挠了挠头:“哈,差不多,事情顺利今天就能回家。”

    她很长时间没休息过了。

    还有,她一直打算好,要给罗娘她们置办产业,现在有的那点儿庄子,店铺哪里够用,说实话,她是盼着这些女子们还能有好姻缘,希望她们能有好人来爱,忘了是玉珏空间里哪位小清新说的,说女人一生若不能肆无忌惮地爱上一次,哪怕生活再精彩,到老,到红颜变枯骨的那一刻,也多会遗憾。

    “红颜变枯骨吗?”

    红尘想,她上一辈子没来得及变什么枯骨,也没得到什么爱情,遗憾是有,好像和爱无关。

    只是她的人生没有参考价值,还是听听人家小清新的说法为好。

    听了之后……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听得多了,她居然有一点儿想长生。

    “天下这么大,时间如此有限,我的一生又能看多少山。多少水,多少人!”

    红尘莞尔一笑。听说有些灵师修炼有成活了二百多岁,更重要的是,直到死也是鹤发童颜。身体健康,精力旺盛。

    上辈子她可怜巴巴地被困在后院,为了拥有一个真正的家,把所有的精力都耗费干净,还落了那样的下场。这辈子她竟有资格去挑战一下修行这种高端的难题。

    外面鬼哭狼嚎,村民们几乎要崩溃,红尘让罗娘去打来水,慢条斯理地洗了把脸。

    东西就不吃了。

    红尘觉得虽然在村子里,不吃村子的饭,可她们老是在吃吃吃,这回了京城,还不得胖哥三斤五斤的。

    她到还好,罗娘几个入学要是形体方面不过关,先生们还不知会想出什么法子整治。

    别看身在女学。那些先生一个个的都提倡女儿不能太注重容貌,要有与男人们比较的雄心壮志,可实际上,总爱在容貌气质方面吹毛求疵。

    京城女学的学生,但凡拿出去,不光才学要胜男人一头,还要有倾城之姿。

    这时,曹婆子受不了,扑倒在他们门口,嚎啕大哭:“小姐。小姐救命,救救我!”

    “走吧。”

    红尘收拾齐整,出了门也不看她,慢慢悠悠走到那一群倒在地上。床上,各种地方叫唤的村民面前,四下看了看,正好看见宋妍面色如土地抱膝蹲坐在一棵树下,便走过去,莞尔一笑。

    宋妍猛地抬头。

    红尘拢了拢头发:“我听说是你说的。因为被拐来的女子生下孩子,为了孩子着想也不能逃跑,就要一辈子为孩子奉献,留在这等地狱?”

    宋妍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话。

    三丫坐在一边,瑟瑟发抖,脸上雪白,连看都不敢看她自己的肚子一眼。

    红尘叹了口气,慢慢在村子里走了一圈。

    独眼龙见她平平常常地走着,铁牛和一帮衙役老老实实跟在她身后,隐隐约约觉得哪里不对。

    他本是个机警的,只是曹婆子做这一行当,那是做了整整一辈子,在行里也属于人面熟,资历深的老人,他还得叫人家一声师叔,再怎么也不会怀疑曹婆子去。

    可现在,他心里一咯噔,这女人莫不是官府派来的……到还不至于以为曹婆子在耍他,但女人老了,也许老眼昏花。

    “你,你什么人!快,给我抓住他!”

    独眼龙挣扎着扑过去。

    铁牛都没动手,只稍稍挪了挪位置,一只脚就踩在他的后背上,憨态十足地揉了揉头发:“小姐这边走,别挨着,脏!”

    独眼龙眼里喷火。

    其他拐子也吓了一大跳,奈何眼下的情形,独眼龙也好,他那帮伙计也罢,哪里还有力气想别的?

    红尘失笑,挑了挑眉:“我问清楚了,这个村子三十年来,买来拐来的女人,还有小孩子超过百人,小孩子也就罢了,女人死的更是只剩下寥寥。”

    她叹了口气,略有些悲伤,“还有些虽是还有命在,也是被买来拐来骗来,却沦落成恶魔,变成魔鬼的帮凶,也不算活着。”

    宋妍瞪着她,咬牙:“关你屁事!就你这种小毛孩子,想生都生不出儿子来,还知道人家生了孩子的是什么滋味!”

    三丫缩了缩头。

    宋妍读了女学,在村子里是出名的斯文人,大家都差不多忘记,她也曾各种骂人的脏话随口就出,骂人的本事,并不比寻常的村妇差多少。

    红尘哭笑不得:“天下人管天下事,要是连这等不平事也不管,还能称为人吗?算了,我和你这种人说有什么用,你就慢慢享受享受那些可怜的女人,被迫生孩子,动不动就一尸两命的滋味好了。”

    话音未落,宋妍脸色骤变,倒在地上,鲜血横流,凄厉地喊了一嗓子。

    所有的恶言恶语,全都变成哀嚎。

    整个村子,哀嚎声越来越大。

    不远处,花子手里拿了把菜刀,一步一步地走在血腥中,抬起头,露出被蓬乱的头发掩盖的。苍白如纸,干瘦如柴的脸,她的表情,就连不敬天地。不怕鬼神的拐子们见了,也忍不住寒颤。

    她笑眯眯地举起手,一刀劈在独眼龙的脸上,血肉横飞,眼前一片红。

    铁牛都愣住。等她劈第二刀,才上前轻轻敲击她的后颈,让她倒了下去。

    至于哀嚎的独眼龙……根本没理会!

    这个花子的精神不正常了,要是不让她昏过去,恐怕一刺激,整个人就真完了。

    虽然现在看,她的情况同样糟糕。

    小严忍不住拉着红尘退后几步。

    罗娘脸色也不太好:“小姐仔细莫要脏了眼睛!”

    至于那些衙役,一开始是愣了,这会儿也回过神,脸色都大变。根本顾不上怕这个村子是不是招惹了什么邪祟,蜂拥而上,把红尘给护在后头,恨不得捂住她的眼睛把人弄走。

    那可是郡主娘娘!

    还是云英未嫁的郡主娘娘。

    红尘到是丝毫也不在意,走过去,半弯下腰,冲半死不活的独眼龙道:“你们造孽太多,报应来了,好好享受。”

    三丫满脸的惊惧,泪水滴滴答答地落下来。

    小严看着她。一点儿都不同情。

    这些日子,她也跟着红尘听了不少村子里的事儿,三丫本来明里暗里地帮那些外面拐来的女子,女子都很感激。有一个想逃走,临走还跟她道谢。

    没想到就是这一次放下戒心,便让三丫出卖,被买她的曹彪给抓了回去。

    曹彪因为长得丑,又有那么一个姐姐,小时候压迫姐姐就压迫惯了。对女人比对牲口还狠毒,根本就不把买来的媳妇当成人,有一点儿不舒坦,动辄打骂。

    那女子,很快就被折磨致死。

    三丫即便后来也觉得哪里不对,可她依旧罪孽深重。

    红尘抬头看了看天,吐出口气:“快结束了,我们走。”

    她一转头,让铁牛把花子带着,扭头高声喊:“想走快走!”

    一整个村子里,总有那么几个男女并没有出事儿。

    零零散散,偷偷摸摸钻出来四五个人,后面还有一群小孩子哇哇大哭。红尘看了一眼,也没管孩子们,只是随手燃了一张符,轻轻一吹,粉尘飘出去,在那些孩子的额头上沾了一点儿,一群娃娃立时就收了声,揉了揉眼睛,歪歪扭扭地睡了过去。

    昨晚一切,她就和早就迫不及待的那些衙役一起,迅速离开,前脚才出村子,整个村庄就让一团黑雾围困。

    凄厉的惨叫,冲天而起。

    红尘他们上了马车,沿着小荷留下的记号,迅速飞奔而去,走了片刻,花子忽然醒过来,挣扎着推开车窗,回头看去,后面火光冲天。

    红尘声音略有些低哑:“他们遭报应了。”

    “……报应!”

    花子哈哈大笑,笑声越来越大,面上的表情狰狞。

    这是她第一次开口说话。

    她的声音竟然一点儿都不难听。

    红尘叹了口气。

    走了许久,小荷就迎面而来,骑着一匹劣马,后面还跟着不少衙役。

    铁牛瓮声瓮气地说:“你们慢慢赶过去,不用着急。”

    那些衙役闻声就放慢了速度。

    世人就没有一个不恨拐子,这些年拐子猖獗,官府的人也咬牙切齿,只要自家地盘出一伙拐子,所有人都不得安生。

    现在居然捞到贼窝,可是大功一件,如今红尘说什么,他们一准儿高高兴兴地听了。

    独眼龙那群人罪证确凿,肯定要砍头的,事实上,估计他们死了到还好些。

    官差赶到山村时,所有人都惊呆。

    就是他们本身厌恶这些村民和拐子,看到当前的状况,也毛骨悚然。

    整个村子被大火夷为平地。

    房屋焦黑。

    不少人都是焦黑的,嘴里却还在**,大部分已经神志不清,眼前好像看到无数恐怖的恶鬼在啃噬他们的身体。

    很多人捂住肚子大声喊,非说自己要打掉肚子里的孽种鬼胎……这么喊的人中,不少都是男人。

    地上到处是血,这帮人也遍体鳞伤,但……鬼胎什么的,都糊涂了吧。

    到是一个差役忽然想起一件事,浑身一抖,差点儿趴下:“我记得二十年前。也遇见过这等事,那时候我还当差,是我爹跟我说的,县里出了一桩灭门惨案。一户人家,上到八十老太爷,下到十几岁的孙女,死了十六口人,只剩下两个五岁的孩子。死得不明不白,孩子们一口咬定,说他们太爷爷大了肚子,喝红花喝死的,其他人也是,官府只当孩子被吓坏了,也没当回事儿。后来却碰上一个游历的灵师,说那户人家造孽太深,害死了很多孕妇,这才导致此劫。当时的县太爷为此还特意做了一场法事超度来着。”

    听他这么一说,衙役们都有点儿不敢呆了。

    “……这事真邪性,要是一个人看错了,犯糊涂还好说,这一个村子所有人都犯糊涂,不对劲儿啊!”

    一群衙役赶紧找大夫过来收拾残局,动作麻利,谁也不敢再多呆。

    只是县里来的大夫一看,就摇了头。

    “这帮村民的身体都不很好,失血过多的怕活不成。剩下的就是救回来,怕是之后也要百病缠身。”

    “后面的事儿,我们可管不了,能救的。救他们一条命吧。”

    官差叹气。

    好些村民连呼喊的力气也没有,恨不得立时死了,却没有勇气自杀。

    独眼龙那帮拐子都被抓起来审问,也许是精神崩溃,这帮人也失去以往的死硬,一开口什么都说。

    不光是他们这些人。多年来拐卖的女人孩子成百上千,别的团伙同样不少,这些拐子,有人负责拐卖,有人负责牵桥搭线,有人负责送货,分工合作,还很分明。

    而且他们失了手,对方的反应也会很快,不过这次例外,老巢让人端得彻底,地方又隐秘,消息很难传出去,衙门此时此刻办事儿迅速的很,连年也不肯过,派出去一大堆官差扫平了三个挖出来的窝点,一口气救回三十多个女子和孩子。

    衙门这一回算扬眉吐气,立下大功,别的不说,今年的考评一定极好。

    尤其是这里面还有一位郡主娘娘的功劳,说不定会直达天庭,县太爷可是高兴坏了。

    独眼龙一行人的价值被挖掘干净,都判了死刑,只是他们中好几个,没熬到秋后处决,人就活生生疼死在大牢里。

    至于其它村民,官府到没做处置。

    但一场大火过后,什么也没剩下,好些人还是很惊恐,莫名感到剧痛,有好心的大夫不要钱给他们看,也看不好,接二连三地死了好些,弄得本地连棺材都有点儿不够用。

    不过,老天似乎没有赶尽杀绝,有一小部分村民活了下来,可惜失去家园,身体虚弱,不会做任何营生,就是有儿女,也都不愿意养活老而无用的爹娘,愿意养的根本养不起。

    他们唯有乞讨过活,能讨到一口吃的,就勉强多活些日子,讨不到,只能沦落到和野狗抢食,然后在某一个寒冷的冬日,于说不清楚的悔恨中冻死街头。

    宋妍和三丫都没死,只是三丫被熏坏了嗓子,宋妍一张脸让火燎了一下子,毁了容。

    三丫她娘也活了下来,为了她娘亲,她就努力做些零活儿,一年衰老了十几岁,却总算活着。

    宋妍却疯了,没半年,三丫收敛了她的尸体,也就是随意地找了块儿荒山把人埋好,一开始三丫的身体还行,逢年过节的都去看看她,给一些残羹冷炙,后来四处奔波,渐渐也就没了音信。

    其实,她这样的结果,已经是很不错。

    红尘他们见事情算了结,也没盯到底,小严终究还是没有找到当初拐走她的拐子。

    那时候她太小太小,又倒手了好几次,哪怕追问当时和她一同被拐的那个男人,也没问出什么,那人是一问三不知,回忆过去,也只能想起鞭打,痛殴,寒冷,饥饿,他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变成拐子有什么不对。

    “不做拐子,我还能做什么?”

    小严只听了这一句话,就什么都不肯再问,一路坐在马车里,安安静静的。

    红尘却比较喜欢她这种安静。和以前的闷不同,以前她闷在那儿,任谁坐在她身边,都能察觉一股子冷硬的。死寂的气氛,现在却只是安安静静。

    也许回去再让她和那小进士处一处。

    二十五岁的进士,没娶过妻,又不是只会死读书的,还能一个人把破败的家业撑起来。撑到没饿着他老娘和妹子,自己照样读书,这人有点儿意思。

    只要没藏什么坏心眼,瞧着可比王越好一千倍。

    红尘眨了眨眼,苦笑——其实不能怪她只会拿王越来对比,她上辈子只王越一个男人,还能和谁比?

    一路回到京城。

    红尘人还没回去,名声已经传入京。

    满京城的人都对她赞不绝口,别的不说,这郡主娘娘义擒拐子。活人无数的段子,那是屡禁不止,连官府那边也睁只眼闭只眼,觉得不至于算他们冲撞郡主,毕竟说的都是好话。

    “累!”

    一回郡主府,小严就抱住休休,连拉带拽地拽回自己院子里,给它洗澡。

    罗娘,小严,还有其他姑娘们都住在同一个大院名曰‘明月’。很阔朗,有一荷花池,遍地种着鲜花,算是整个郡主府最雅致的一处。此地本是王府旧地,但因为那位老王爷林通则乃是天下闻名的林无敌,只认为自己是武将,弄得王府也像武将的宅子。

    如今翻修,到底还是没改了本来的框架,到是有些地方让天机那些人收拾的更像战场。没点儿本事进去就出不来。

    例如半地下的库房。

    本只是普通的地窖库房而已,现在连红尘走在里面,有玉珏空间里无数大能示警,也是提心吊胆的。

    红尘都开始觉得她这宅子有点儿见不得人,奈何她处置不当,试了几次,次次有惊无险,弄得林旭派来的天机高手万分郁闷,更是可着劲折腾,更把难度从七分提升到十三分,还是林旭一看不好,紧急叫停,这才没把红尘好好一座郡主府,给改造成堡垒。

    “小荷,过来。”

    罗娘她们都回去休息。

    红尘一看林师兄又不在,就拎着小荷过去,找太医来给他检查身体。

    小荷翩翩落在一丛茂密的茉莉花丛中,抬着头,做出一副认真思考的模样,假装听不到红尘说话。

    红尘一跺脚,小荷登时踉跄,本能地飞身而起,扑过来落在她身边,正好让她拽住胳膊。

    那一丛茉莉花得意地扭动了扭动,又密密麻麻地合在一处,变成很乖巧可爱的漂亮观赏花卉了。

    小荷:“……”

    “麻烦钱太医。”

    红尘笑眯眯的。

    钱太医是太医院的一个中年大夫,在皇帝妃子面前不算得用,红尘却喜欢用他。

    反正只要人家医术好就行,至于会不会交际,能不能让太医院其他太医喜欢,好有找到机会出人头地,那都不重要。

    钱太医的医术就够好,不只是红尘知道,京城里好些人家都清楚,他对医术有几分痴,治好了不少疑难杂症,就是因为性子的缘故,名声总传不到皇帝耳朵里去。

    要说这看病,还是就是要太医出马,林旭也承认,外面传得神乎其神的所谓神医,真不一定能和太医比。

    为什么好些医术高明的大夫,那是一门心思要钻进太医院去,还不是为了皇家的资源?

    皇帝想要什么医书,一句话就能填满整个书房,在外头想找本传世的好医书,那可难如登天。

    别说什么经验不经验的,能入太医院的,谁能缺少经验,再说,大周的太医如今又不会被禁止在外头行医,自从有过几次灾区疫情,皇帝派太医带着医官去治病,弄回来万民书后,那位万岁爷就很鼓励那帮太医出去磨练医术。

    像钱太医这样的算是彻底解放,总算不用只能看看太监宫女的小毛病解馋,他是既能阅读到自己心爱的医书,也能找到机会接私活儿,磨练医术,见识各种病例。

    对小荷这个例子,他可是好奇的不行,一听说人都死了七天,愣是又给救活过来,就精神抖擞,再一诊脉,他也的确本事,愣是诊断出他曾虚耗过度,濒临死亡,就更不可思议。

    要不是红尘站在那儿,笑眯眯的,却带着十足压迫力,他恐怕都有心把小荷拆成碎片,慢慢研究。

    “嗯,他的身体还是要养一养,我开个食补的方子,喝几次再看……”

    红尘点点头,认认真真地和钱太医讨论方子,正说得热闹,罗娘过来低声报了一句:“小姐,峰郡王家的三小姐来了有小半个时辰,您还要见吗?”(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 闲暇
    &bp;&bp;&bp;&bp;红尘一怔,哭笑不得:“竟把人家忘了,谁来着?陈珂和云家的那个表小姐苏冉?”

    罗娘点点头。

    陈珂是峰郡王的千金,苏冉以前京城与云家大小姐云淑君一块出来交际,自从云淑君定了宁侯公子为夫,日渐忙碌,也不再参加京城这些应酬,她就和陈珂混在一处。

    红尘不怎么关注闺秀中的八卦,架不住小严和罗娘她们读的是女学,女学里的学生,还多为贵族千金,闲来无事说说这些那是消遣,罗娘她们想不听都难。

    “行了,让人照应,别怠慢,等下我过去。”

    红尘摇了摇头,那会儿她正一门心思抓小荷去检查身体,有客人来也没大注意,这一耽误,可不耽误许久。

    “还有,小姐别忘了,宫里皇后娘娘正等着,小公公还没走。”

    罗娘叹了口气。

    红尘一拍额头,呲牙:“娘娘不是外人,先见过客人再说。”

    客厅内。

    陈珂盯着手里白玉茶杯。

    这只茶杯她在皇后娘娘那见过,应该说,是在皇后娘娘的甘泉宫之外。

    那日,她照例去请安,也照例没进了门,就让娘娘派人打发了,她一转身,就看到甘泉宫开了宫门,好几个太监搬着箱子出去,因为路滑,有个小太监脚下一出溜,箱子都落了地,吓得大太监连忙打开看了看,见里面的东西没有损坏才放下心,气得抽了小太监两巴掌——“这可是娘娘亲自吩咐的,还有娘娘当年的陪嫁,也有将作监那边烧废了七个窑才做出来的彩瓷,坏一点儿宰了你也不够赔。”

    小太监哭丧着脸求饶求了半天,那大太监才出了气:“罢了,今儿要给荣安郡主送东西,真处置你,再弄脏污了这些物件更不好,娘娘知道一准儿要生气。”

    陈珂猛地一缩手。几乎要把手里的杯子捏碎。

    她连要紧的年节,也从没得过皇后娘娘一样赏赐,就是逢年过节的赐菜,也不过是按制而已。

    前阵子皇后避暑时。荣安郡主没在京城,可皇后赏东西给那些命妇,从不曾缺过她的。

    且和赏赐命妇不一样,皇后但凡尝到什么好吃好喝,哪怕是几个水果。也要想着吩咐一句——给红尘丫头送去!

    陈珂这么多年,心思一直没从那位皇后身上转移走,虽然买通不了娘娘的亲信,却也攥着些人脉,得知这些本来就流传很广的消息,一点儿也不困难。

    越想,她就越发不是滋味。

    荣安郡主……

    那是哪个牌面上的人物,只因为长了一张好脸,所以竟一步登天,得了皇后娘娘的青睐。她苦求十年求而不得,人家什么都不用做,轻而易举地就能得到,这世间还有没有公平!

    心中仿佛有野兽在挣扎,陈珂脸上的表情却越发温和。

    到是苏冉,脸上愤愤不平。

    “竟然让我们等这么长时间?我也就罢了,小门小户的,人家堂堂郡主,不见都没什么问题,可珂姐姐说起来可比她身份高贵吧。您姓陈,是皇家的人,她算什么!”

    苏冉声音很低,也知道在人家家里。说人家主人的坏话,不太合适,可心中却难免抑郁。

    珂姐姐那是皇后娘娘身边的侄孙女,亲侄孙女!

    “京城真奇怪!”

    她本不是京城人,家在宁州,苏家别看在京城不算什么。却也不是她说的什么小门小户,怎么也算二流世家,在宁州也是土皇帝一般的家族。

    不是所有的表小姐都是破落户来投亲,云家的表小姐,家世很差的可能性根本不大。

    苏冉皱眉——她在宁州,那是众星捧月,可来了京城,却是处处不自在。

    “不知道爹爹为什么非要我来京城,还非逼着考什么京城女学,我们宁州,也不是没有好学堂。”

    不考京城女学,你难道要做一辈子土包子——陈珂掩去眉宇间的不屑,笑着安抚她:“别介意,想来荣安不是有意怠慢,说不得有什么事儿呢。”

    她这么一说,苏冉更皱眉:“有事儿就晾着咱们?哼,要不是王越哥哥的病,非得找那个什么钱太医,你也不用这么朝她伏低做小的,她能高贵到哪儿去!”

    陈珂低下头,轻声叹息,没有说话。

    苏冉气鼓鼓地鼓着脸,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就听见一阵脚步声,抬头一看,登时愣住,猛地蹿起来,一个踉跄,栽了下去。

    “皇,皇……”

    红尘笑了笑,轻盈地走过去,正好扶住苏冉的肩膀,揽住她的腰身,轻轻地转了一圈,把她平平稳稳地放在椅子上,半弯下腰,替她拍了拍后背,又很温柔地递了一杯茶水:“来,缓缓气,喝点儿茶。”

    苏冉的脸一下子红了。

    也不知为什么,心里砰砰砰,浑身发热,暖洋洋的。

    红尘这才肃容道:“抱歉,刚才家有病人,诊断耽误了时间,怠慢二位。”

    她声音里带了一丝沙哑,像是多日奔波之后的疲惫,少了几分女儿家的柔和,却是充满了磁性,有着异样的魅力。

    苏冉听得耳朵痒痒的不行,浑身发烫,晕晕乎乎,刚才那点儿不痛快一下子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只盯着红尘的脸迷迷糊糊的发呆——啊,皇后娘娘给人的感觉,好像也是这样,可惜她只在年夜宴上远远见过一次!

    娘娘还注意到她衣服湿透了,专门派人来给她送了一身新衣服,很漂亮很精致!

    其实只是寻常女官穿的衣服罢了。

    苏冉年纪小,咋咋呼呼,进了宫不知让谁算计,衣服上沾了脏东西,怕贵人瞧见不高兴,也显得不礼貌,她娘亲让人拿了水给她洗了半天。

    大冬天,衣服几乎结冰,脸上还不敢露出难受来,所以皇后一点儿小小的举动。在苏冉看,简直是救了她的大英雄,从此以后对那位娘娘怀着不敢说出去的一丝感激。

    可人家是皇后啊!

    她只是个寄居在亲戚家的小女孩儿,恐怕人家娘娘连她的名字都记不住。这满腹感激又能说给谁听!

    今天突然看到红尘,这小姑娘就跟见到皇后娘娘站在她面前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红尘笑了笑,只当小女孩儿害羞,转头招呼她和陈珂坐下。低声道:“因为近日实在忙了些,我也就不多客气,听说三小姐想找钱太医?”

    陈珂一怔,低下头温温柔柔地道:“冒昧前来,实在是陈珂的不是,不过还请荣安公主行个方便,让我见钱太医一面。”

    她的姿态实在摆得很低,话里充满恳求,本来也没什么,但苏冉听她这么说。尤其是那种颤抖的声音,怯怯的语气,欲语还休的表情,登时就有点儿不舒服——这感觉,好像是人家荣安郡主把钱太医绑起来了,不肯让别人见似的,不就一个太医!

    苏冉也不知道为何,就是有点儿别扭。

    红尘目光一闪,心下好笑,闹了半天别管换几辈子。那些贵女们说话还是这般弯弯绕绕。

    她以前貌似很习惯,如今却有些不惯。

    懒得和她斗心眼。

    “抱歉,我马上要出去一趟,钱太医正在后院研究药方……”

    红尘话音未落。陈珂盈盈拜倒,双目含泪:“郡主,您发发慈悲,王公子得了怪病,我们去求过好几位太医,都说不知病因。只有钱太医专研这等疑难杂症,我实在是没有法子,这才会求到郡主面前,若不是万不得已,我必然……”

    “我是说,请三小姐自己去后院找钱太医吧。”

    红尘叹了口气,扭头对身边侍候的一小丫鬟道,“跟小乔公公说一声,咱们这就去,别让皇后娘娘久等。”

    陈珂一愣。

    苏冉恍恍惚惚。

    红尘这才转头对她们笑了笑:“实在是怠慢了,只是宫里来人催得紧,皇后娘娘传召,我已经迟了,不好耽误。”

    陈珂:“……”

    她脸上一热,竟有些许羞愤。

    苏冉只有一个感觉,原来荣安郡主果然和皇后娘娘感情很好很好呢。

    红尘却不理会这二位想什么,轻声吩咐道:“小于,护送三小姐去找钱太医,让他老人家把需要的药材写下来,回头我去宫里翻翻,看能不能找到年份足的。”

    “是。”

    身边容貌平平,却很干练的小丫鬟,恭恭敬敬地请陈珂和苏冉起身。

    苏冉蹭一下子蹦得老高,手无足措。

    陈珂嘴唇动了动,脸上露出个感激至极的表情:“多谢荣安郡主通融。”

    “通融?人家钱太医是太医院的人,又不吃我给的钱粮,可和我没关系,闲暇时间,人家愿意接私活也是他的事儿,哪里用得着我管,三小姐想要他干什么,直接去找就是,钱太医是个好说话的。”

    红尘很随意地道。伸开手,罗娘给她披上斗篷,系好带子,就扶着她一路出去。

    离开客厅,罗娘还有些奇怪:“那位三小姐在咱们郡主府浑说什么,就是小姐真一点儿面子也不给她,难道还能传出去让旁人知道?她未免太瞧不起咱们了。”

    红尘一笑:“许是习惯了。”

    没准儿这位习惯性地给别人下套,便是没用也要试试。

    也许她觉得有用,毕竟京城里内宅和筛子似的大户人家,可不在少数。

    郡主府这边照应的,又多为临时人员,红尘还没从内府挑完人,在人家三小姐眼中,这就是大大疏漏,或许有什么私密,很轻易就能泄出去。

    念头仅仅随意转了一下,小乔公公乐陶陶地追过来,殷勤地替她掀开马车车帘,恭迎她进去。

    红尘坐着马车,慢慢悠悠地走起。

    她和皇后都是嫌麻烦的,所以现在她进宫,都是直接坐自己的马车去。

    不过,于逸这家伙又带着他那帮御林军里的弟兄一起出来迎接,一人手里还拎着个烧鸡吃。

    一见红尘出来,才个个潇潇洒洒地把烧鸡骨头随手乱扔,又变成威风凛凛的御前侍卫。

    红尘上了车,才探头出来:“以后要是有机会,我一定建议陛下找一群老头老太。专门守着大街,谁敢乱扔垃圾,通通罚款,再罚扫大街!”

    于逸:“……”

    “噗嗤。”

    玉珏空间里也有人笑起来。

    “好主意。最好再让那些老头老太,胳膊上挂一黄布条,就说是皇帝陛下金口玉言,别管是王孙公子,还是世家权贵。但凡触犯,一视同仁,都扫大街去!”

    红尘捂住脑袋,歪一边不吭气了。

    现在玉珏化入她体内,当然有好处,可也有一点儿不妥,不关上的话,就仿佛有人在脑海中说话,杂音很重,连对方的情绪都能体会到一点儿。感觉也不算好。

    好在马上进了宫,一入宫门,玉珏空间里那票无聊人士,所有心思就全部放在研究皇宫上。

    那一片建筑最迷人。

    哪一个宫女最漂亮。

    原来太监也并不是个个猥琐,竟还有仪表堂堂,一身正气凛然的类型。那是当然,太监在主子们身边伺候,长得太难看的,也不可能入得了主子们的眼。

    越是大太监,越长得容貌好。

    皇帝身边的大太监。现在哪怕老了,也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外人见了,无不要夸赞几句。

    红尘一行人说走就走。陈珂呆了半晌,郡主府的小丫鬟轻声提醒,她才不着痕迹地拢了拢头发,又一次道谢,慢慢进去找钱太医。

    苏冉紧紧跟着她,一步三回头。再看这座郡主府,却是哪里都顺眼,哪里都觉得好得很。

    “珂姐姐,我还当荣安郡主特别骄傲,现在看啊,她是有点儿不拘小节,却是潇洒的紧,比我淑君表姐还大气得多呢,哎呀,我什么时候也能像她一样就好了。”

    苏冉像只小鸟叽叽喳喳。

    平日里陈珂听她说话,总是很耐性,可今天,她这耐性却有些不足,强忍了半天,才忍住自己脱口而出一些不大合适的话。

    她们很快看到钱太医,陈珂眨了眨眼,轻轻咳了声,先不问别的,首先考虑下说辞——郡主可是身体不舒服?怎需要钱太医一整日都在,若是哪里不好,不可讳疾忌医?若是带病进宫去,把病气过给娘娘们,那就不妥当了……

    还没开口,苏冉就扑过去喊:“钱太医,我王越哥哥得了怪病,你去给他看看呗。”

    “走着。”

    一听怪病,钱太医就来劲,反正有郡主在,眼下这个小荷又跑不了,郡主不在也待不住他,他又没什么大碍,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不怕耽误。

    这位拎着药箱就走。

    陈珂被苏冉拉得一个踉跄,向前走出好几步,“咳咳咳咳……”

    “呀,听你咳声,怕是肺不好,是不是气到了,肺很要紧,不能轻忽,这几天可别去宫里……不行,回头要叮嘱太医院那几个一声,跟看门的侍卫说说,不要随便放了病人进宫门,这病气不是闹着玩的,各宫主子们得了病,还不是我们太医院的太医坐蜡。”

    钱太医一脸忧心忡忡。

    陈珂:“……”

    他这么好的医术,偏偏不得重用,这根源就在这张嘴巴上。

    红尘是不知道她家还有个客人在郁闷,宫门已经到了。

    下了车,一行人随着小乔公公向甘泉宫走去。

    “喵呜。”

    肥肥胖胖的猫咪就从宫里跑出来,贴着红尘的脚叫了好几声,红尘弯腰,一把把它抱起来摸了摸,检查了下。

    “吉吉现在好得很,还胖了好些。”

    太后身边的刘姑姑正好走出来,想是也去见皇后娘娘了,一抬头看到红尘,立时面上堆笑,“荣安郡主可来了,太后前些日子还问,怎么老不见你,要是闲来无事,就多到怡华苑坐坐,太后她老人家就喜欢你这样的小姑娘。”

    红尘笑应,刚想进甘泉宫,又让刘姑姑给拦住:“别去了,刚才娘娘忽然着急,去见陛下,你现在就随我去怡华苑见见太后要紧……”

    正说话,屋里出来一宫女,拜了拜道:“皇后娘娘交代,郡主若是到了。就请您去朱雀街翔芳楼给她买两斤点心,要五两银子的那个,御膳房那些吃着不对味。”

    红尘:“……”

    帮皇后跑腿,那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跑。

    只是这种事儿。随意找个宫女就能办,怎么竟想着专门让她去,便是让她去,小公公传句话又怎样,怎么也要去郡主府的。何必非让她进一次宫门!

    许是猜到红尘的想法,那宫女也有些不好意思。

    “娘娘本是想叫郡主一块儿进宫听戏,新排了几个本子,结果陛下相请,她老人家就……就让我传个话。”

    是就烦得忘了什么戏文吧。

    红尘苦笑——她和皇后变得亲近以来,也不是没发现,皇后对皇帝的心很淡,从不争风吃醋,还能说她老人家身为皇后,年纪又不小了。本就该大度,不过问皇子诸事,虽有些不妥,可皇子都已经成人,面上的事儿,皇后又做得不差,不过问才是知情识趣,但皇后里一龙一凤见面要隔着屏风,皇帝当面,皇后就没有一次有半点儿笑容……她有时候都怀疑。这样一对夫妻,究竟是怎么生出孩子来的!

    摇了摇头,再不敢多想帝后的私密,小宫女笑眯眯把一把金钱塞过来。

    “娘娘给郡主的福钱。快过年了,可以拿去赏人,您可千万别忘了娘娘的点心,她急着吃呢!”

    红尘叹了口气,哎,朱雀街那是什么地方?

    别看朱雀二字。十分大气,实际上却是龙蛇混杂的所做,里面蝶楼有两家分楼,占据半边天,以武馆,赌场为名,实际上暗地里做各种买卖的也有的是。

    不过因着距离东西两坊很近,屋宅也盖的豪华,还有不少豪门大户养的外室。

    那地方好玩是真好玩,估计不少世家子,世家女,都乔装改扮去闲逛,但皇后娘娘正大光明地要求红尘过去给她买点心,万一让外头的御史知道,说不得得参这位贤后一回。

    哎,她进宫之前还满心忐忑,以为皇后要跟她说什么要紧的大事,例如,当初离京前,那位娘娘才跟她提过灵师考核。

    她上辈子对这事儿从没有特别关注,可看娘娘神神秘秘的模样,到像是里面颇有些值得深思的地处。

    红尘腹诽了几句,还是回家换了一身普通的棉布女装,铁牛就没换,这位一直穿的像刚刚进城的村夫,不对,他就是穿红尘给的绫罗,看起来也像个憨厚的乡下小子。

    罗娘和小严不光没阻拦,还和打了鸡血似的,认认真真给红尘装扮起来。

    红尘也不知道,她们是真对皇后娘娘的指令这么上心,还是纯粹想去玩。

    平日家里的姑娘可不敢自己去朱雀街。

    马车缓缓行在青石板路上,两边是栉次鳞比的商铺酒楼,酒幡招摇,花楼的女子当街调笑,蝶楼的花车一辆接一辆,无数毫客千金一掷。

    不入朱雀街,不知京城还有这等地处。

    好像另外一个世界。

    红尘才一进来,就闻到一股充满**和贪婪的味道,她的脑子顿时一沉,忍不住轻轻吐出口气,皱眉。

    玉珏空间里好些人啧啧称奇——“我们红尘能有这种感觉,说明修为在不知不觉间精进了。”

    可不正是不知不觉的。

    红尘从不觉得自己有在修行,每日不过有些呼吸方面的调整,就和道家的养生功一样,偶尔也练练拳,骑骑马锻炼身体,大周的贵女们都一样。

    她既不打坐,也不吞云吐雾,更不服食丹药,哪里又算修行?

    但就是这么寻常的起居坐卧,和小茉莉,老山参交流,和这世间一切生灵交流,上玉珏空间浏览浏览,写一写自己喜欢的文章,读一点儿书,她都能感觉到,体内莫名出现的灵力,越发如臂指使,不但充盈丰厚,有时候连她吐出一口气,就有一种错觉,那气充满了灵性,带着草木芬芳。

    亲近的人日日相见,或许察觉不到,可她有几次参加宴会,总有人看愣了,说她越活越小,鲜嫩的很,她总当是夸奖,可说实话,夸一个少女年纪轻,真另类了些许。(未完待续。)

    P:&bp;&bp;p:亲爱的们,有知道页面的‘及时讨论’在哪儿吗?为什么我找不到!!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泼
    &bp;&bp;&bp;&bp;“到了。”

    翔芳楼名字不怎么样,地方也不怎么样。

    红墙绿瓦,却很俗气。

    名字里有一个‘楼’字,实际上哪里是什么楼,门脸也不大,尤其是对比南面的春熙酒楼,那完全是猛虎和蚂蚁的差别,差太远,门窗斑驳,一看就很不干净,大门口空空荡荡,连辆马车也无。

    红尘她们停了车,下来张望了下,周围的行人还颇为惊奇地瞟了她们一眼。

    罗娘凑过来低声道:“这里卖的点心特别贵,而且难吃,味道古怪的很,好好的点心不做成甜味的,偏偏要做成苦味,上个月甚至闹到衙门去,好像是有人说他们的点心有毒,死了好几个吃点心的客人,不过衙门那边去查过,点心除了难吃,没有别的毒素,就没查封这家点心铺子。”

    “我只奇怪……为什么还能开门?”

    红尘脸上露出几分诧异。

    在京城,还是朱雀街上,这么好的地段,一旦生意不好,很容易让人挤兑走,有不知多少达官显贵的亲眷等着要店铺,像这种门可罗雀,甚至还招惹官非的店铺,早该关门大吉。

    “……也许皇后娘娘爱吃?”

    小严耸了耸肩。

    红尘:……

    3≡,..

    好吧,这理由最强大,皇后娘娘喜欢吃的东西,哪怕真能连人带畜生一起毒死,那也不要紧了。

    想这些无用,买了东西走人。

    红尘就领着罗娘她们几个进了门。慢慢踱步进去,到是窗明几净,柜台前没有人,只有一个百无聊懒蹲在地上的老黄狗。

    屋子里不光没有客人,连跑堂的也没有。

    到是柜台旁边的墙上贴着红纸,红纸配黑字,写着各样点心的价格。

    不是按照碟卖,也不是按照斤数卖,人家直接按桌卖。

    一桌有一两银子的,三两银子的。还有五两银子的。更贵的,甚至有十两,十五两,甚至还有一百两和五百两的。

    要知道。点心和酒菜不同。酒菜加肉加菜加酒水。若是置办一大桌,十几个人吃,三两五两也不是不行。可点心这东西,大部分是两三好友,要一壶茶水,细细品尝,便是因为加糖了,稍微贵一点儿,再做得精致,包装豪华,二三两银子,最多五两银子,便是当贡品也绝对足够。&bp;&bp;&bp;&bp;那十五两的点心,难道要用麻袋来装?

    至于五百两的,他们已经完全无法想象。

    红尘:“……”

    罗娘四下看了看,先找了个靠窗户的桌子收拾干净,让红尘坐下,又自己动手,从车里拿出自家带的点心,给她摆放整齐,然后就和小严一块儿出去打听翔芳楼的主人来。

    好好一家茶楼,点心卖的也贵,偏偏连个招呼客人的都没有,如此怪异,真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红尘吃自己带的点心,都快吃完了,小严和罗娘都转了三圈,还是没人过来。

    “小姐,我去左右问过,那些掌柜们都是一问三不知,而且……眼神都很奇怪。”

    罗娘皱眉,一想起那些掌柜看自己的眼神,就觉得哪里很不妥当。

    就在红尘打算打道回府,回头再计较,门外蹬蹬蹬几声,进来一小少年。

    少年看起来十三四岁,唇红齿白,十分秀气,先是冲到柜台里面,抓了一谢绝进店的牌子挂在门口,又扭头四顾,一见红尘她们,就快步走过来,先是扫了一眼罗娘和小严,略微迟疑,就直接冲红尘问:“喂,我问你,你会洗衣做饭吗?”

    红尘一愣,点点头。

    铁牛转过身,盯着那少年,有点儿犹豫。

    他的任务是让一切危险远离郡主,但这小少年,手臂肌肉松弛,气息不平,身体虚弱,不说他,就是郡主自己一只胳膊也能把人按趴下,好像没必要出手。

    那少年上上下下打量红尘,目光一开始很挑剔,看到后头,竟也有几分满意。

    “那你伸出手来给我看看。”

    红尘眨了眨眼,从善如流,还真伸出手。

    她的一双手,纤细修长,手指肚饱满,光泽如玉,肌肤雪白,别说男人,女人看了都忍不住想握在掌心里把玩。

    那少年看得吞了口口水:“不像是能干活的,可,可还挺好看,算过了。”

    “那……你可读书识字?上过女学没有?”

    红尘好脾气地笑道:“读过几年书,在阑珊书院上学,被推荐到京城女学,不过没怎么读。”

    “阑珊?没听过,不过识字就好。”

    话里虽然说得很是轻蔑似的,可这少年明显十分意外,像是没想到,红尘居然在书院读过书,书院也不一定比女学难考,可是一个女子读那些正经的书院,给人的感觉总是有些不同寻常。

    少年来了兴致,脸色也好些,一本正经地又问了不少问题,像什么有没有照顾老人的经验,会不会伺候人,愿不愿意做粗活,家里有多少个亲戚等等。

    反正现在又没事儿做,这少年小嘴巴巴的,让人根本来不及问他是不是店主,做不做买卖,不过看他刚才拎牌子的熟练动作,就算不是店主,也是店里的人。

    且看看他要做什么!

    难道店里做生意还有些奇怪的规矩!

    按说不大可能,但既然是皇后娘娘亲自吩咐她来买东西,这里面就是有点儿古怪,似乎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儿,红尘干脆就慢条斯理地回答他的问题。

    问了足足有小半个时辰,那少年终于状似满意。又一抬头,看着红尘的脸,眯了眯眼睛:“我再问你,你脾气好吗?”

    红尘怔了一下,难不成到他们这家店里来买块儿点心,还脾气必须要好?

    “咳咳,是我一位长辈要我过来……”

    “哎呀,别管谁让你过来的,十个里面有八个是长辈逼迫,回答我就是了。废话什么。”少年嘟嘟着嘴巴。一脸的不耐烦。

    红尘无语,叹了口气,点头道:“应该没有人觉得我的脾气很坏。”

    少年撇了撇嘴,低下头跺了跺脚:“那可不太够。”

    说完。他一咬牙。猛地从身后拿出一罐子黑乎乎的东西。照着红尘的脸上泼过去。

    小严和罗娘惊呼失声。

    铁牛整个人横身扑过来,一巴掌拍开那少年。

    红尘也急忙退后一步。

    不过,这少年的动作实在是过于突然。他身上也不带半分敌意,红尘又不是什么高手,哪怕退得及时,又伸手护住头脸,衣服上还是沾了黑乎乎一片。

    铁牛脸上涨红,伸手一把掐住那少年的脖子,把他拎起来,少年显然吓得不轻,脸色发白,目光恐惧,嘴里发出一阵阵的嘶声,直翻白眼。

    红尘看了看衣服,抬头道:“放了他,只是墨汁,不是什么危险东西。”

    铁牛犹豫了下,他自恃身手不凡,又一直认为自己是大人,眼前这个虽然比他小不了几岁,却被他当小孩子看待,也做不出以大欺小的事儿来。

    再说,他受到的教育,也不可能让他伤害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百姓。

    “可是……”

    可是这家伙竟然敢攻击小姐!

    要是小姐因为自己疏忽,有个三长两短,不用先生生气,他自己先把自己捏死。

    铁牛恨恨地放开手,抱住脑袋蹲到墙角去,念念有词:“先生,我对不住你,我没把小姐看好,是铁牛没用,你打我的吧,罚我吧,我接下来一个月不吃饭了,我饿死算了。”

    红尘:“……”

    那少年从铁牛手里逃生,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吸气,吸了半晌,一脸惊惧,连滚带爬地向外逃跑,还撞倒了三把椅子,撞歪了一张桌子,临出门摔一跤,摔得头上破了一大块儿。

    临走出去,他还惊恐回头。

    红尘一愣小少年跑得太急,脖子上的红绳掉出来,露出一个古铜色的小牌子,这小牌子,她却是极为眼熟。

    她一开始做玉珏空间给的任务,里面的奖励就有好几个是这等东西。

    只是这牌子貌似小了一点儿,但形貌一模一样,花纹也酷似。

    “这位小哥,你先别跑,我想问一问,你为什么泼我?”

    本能的,红尘喊了一句。

    那少年听见,却跑得更快,就仿佛后面有什么毒蛇猛兽在追赶一般,弄得红尘哭笑不得,却也不好去为难一个孩子。

    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没了踪影。

    屋子里几个面面相觑,这都什么跟什么!

    “咱们车上带换洗衣服了没有?”红尘叹气。

    “哎呀,给忘了。”罗娘和小严面面相觑,都哭丧着脸。

    要是出远门,她们肯定大箱子小箱子,装一大堆衣服,若是去参加京城贵女们的宴会,她们说不得也要准备几套换洗的,实在是要和贵女们玩,可能骑马打猎,也可能要斯斯文文地吟诗作对,你都要有可以搭配的衣服首饰才好。

    但这一次,红尘出门是为了去见皇后,又从皇后娘娘那儿直接上街买东西,带哪门子衣服?

    能带些零食,也大部分是为了铁牛那个大肚子。

    铁牛一个人的饭量,能抵了三五个大汉,还饿的快,罗娘她们都习惯出门就给他准备一些吃食了。

    “那就看看,哪里有成衣铺子。”

    幸好是在朱雀街,又驾着马车过来的,红尘披上斗篷,把衣服遮一遮,便出了门,上马车,顺便把装蘑菇的铁牛叫来给她赶车。

    罗娘皱着眉,还是决定回头查查那小子是什么人,敢这么折腾自家小姐,太可气了!

    走了几步,不远处就有一家成衣铺子。

    罗娘刚一走过去。就见里面卖衣服买衣服的一伙人,登时四散,还自以为隐秘地指指点点。

    红尘和小严也远远看到,不觉面面相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罗娘想了想,也没多问,只选了一套寻常的衣服,付了银子,让自家小姐换上。

    “小姐,这朱雀街还真古怪。咱不如早些回去吧。娘娘不会为了一点儿点心什么的就生气。”

    皇后娘娘为人大气,不拘小节,不要说是红尘,就是手底下的人这点儿小事儿没做好。也不至于挨罚。最多没赏赐罢了。

    但她老人家吩咐下来。红尘一个做晚辈的,当然希望能帮她老人家办得妥妥当当。

    “不着急,天色还早。咱们转转。”红尘慢慢换上衣服,若有所思,“咦,刚才那少年的荷包你们注意了没有。”

    罗娘怔了怔,脑海里把那荷包的样子调出来,惊讶道,“刚才那个什么苏冉,是叫苏冉的姑娘吧?她的荷包上的绣花,是用的同一种针法。”

    红尘点点头。

    虽然那针法不常见,她没见过,不过仅仅是针法相同而已,也不能说明什么。或许两个人的荷包是在同一个地方买的。

    苏冉那小姑娘再怎么泼辣,也是云家的表小姐,称得上是个合格的千金闺秀,而那少年,能随意拿脏东西泼一陌生人,想来是个无法无天的主儿。

    当然,也可能是有什么误会。

    “算了,既然闹出事儿来,早晚能弄明白,咱们走走。”

    反正都出来了,红尘就当真一点儿都不着急,也不上马车,不紧不慢地在朱雀街上走。

    罗娘和小严其实也很好奇。

    这是朱雀街,平日里经常听女学的学生们提起,说哪位贵公子在这里一掷千金,买下奇珍异宝,买下花楼的花魁等等,好多人提起它,都忍不住会带出几分暧昧。

    她们平时都没有机会过来,今天难得一行,也不乐意早早就回去,而且真正到了朱雀街,却也不自觉感受到它奇特的魅力,就说红尘,即便是感觉到些**,贪婪,各种情绪,让人不舒服,却依旧承认,这里有这里的好处。

    它充满了故事,也有很多很多有故事的人。

    那些深居闺阁之内的少女,要是能三天两头地到此地转转,肯定可以长不少见识,也就少去许多受骗上当的危险,也能变得不那么寂寞无聊。

    街边上商铺一大堆,各种各样的都有。

    不过,商铺的客人,总是比街边小商贩的摊子前要少一些,毕竟商铺正规是正规了,卖的东西也贵,除了那些富商和贵族,谁能经常去买?

    反而是那些小摊子,连有点儿余钱的寻常百姓,也免不了要买上几样回去。

    朱雀街大商铺多,这种小摊子更多,红尘扫了一眼,有卖古董的,有卖花鸟虫鱼的,还有卖胭脂水粉,珠宝首饰的,零零散散,十分热闹。

    红尘一路走过去,看了看,就在一个卖零碎古董的小摊子前面停下。

    小摊子收拾的很齐整,上面铺着不少玉珏,平安扣,玉佩,玉佛,观音,还有砚台,铜钱,都是小玩意,看着材质也不算好,罗娘扫一眼都知道这玩意没什么值钱的。

    红尘看了看,忽然觉得其中一个平安扣上有股奇怪的气息,应该说很内敛,那股子气都在平安扣里面,但是这东西又绝不可能是古董,应该是新品做旧,还没有沾染上人气,也没人来盘活,是块儿死玉,这还真有些奇怪。

    新的玩意儿上有这等气,她还是头一次见。

    红尘就不觉轻咦了声,低下头去把东西拣起来,举高仔细看了看,问道:“大叔,这个平安扣多少钱?”

    卖货的摊主是个中年男人,本来双目无神,有一下没一下地喝着酒壶里的酒,一张嘴,酒气扑鼻,不过仔细一看红尘,他眼睛就亮了,连声道:“小姐真是好眼力,我这可是好东西,乃是陈国的玉圣公主随身佩戴之物,在朱雀街也就是我老孙能得这好玩意,换了别人,做梦去吧,您要诚心要,五百两。不二价。”

    红尘:“……”

    罗娘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咳咳咳,你这玩意就是寻常青玉下脚料做的,到是真玉,可品质不好,有裂痕,颜色还污黑,这么一小块儿,你要五百两,五两也不值!”

    “一个丫鬟混说什么。你看着污。那是长时间没人佩戴,所谓人养玉玉养人,这玉是要养的,戴上几年你再看。保证好得很。”

    红尘失笑这大叔的口才不错。也能说出些道道。算是有点儿见识。

    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罢了,本来想日行一善……”

    罗娘连忙扶着红尘站起身。

    那大叔愣了愣。连忙道:“小姐,小姐,别急着走啊,我一看你就是体面人……”

    红尘举起手,摇了摇:“我劝大叔一句,离你这块儿平安扣远一点儿为好。”

    说完,她转身就走。

    那大叔叫了两声,红尘连头都没回,登时就恼了,抓着那平安扣上上下下的打量,把玩,皱眉怒道:“什么人啊,自己买不起吧,还要挤兑人。”

    他摇了摇头,干脆把这小平安扣揣怀里,又拎起酒壶一边哼着小调一边喝酒。

    喝了几口,他忽然觉得胸口热辣辣的,随即剧烈抽痛,顿时上不来气,捂住胸口就一头栽倒,翻了白眼。

    周围好些行人吓了一跳,还有几个同样摆摊的熟人连忙扑过来。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老酒,老酒,你快醒醒。”

    “找个大夫吧?快送医馆?”

    大家伙儿乱糟糟一片,却没人去扶人,红尘和罗娘还没走远,听见动静也过来看了看。

    红尘一看他,就叹了口气,走过去随手把他揣怀里的平安扣拽出来,然后把还垂头丧气的铁牛拎到眼前,小声道:“平躺,把你平时吃的那药丸给他一颗。”

    铁牛点点头,就过去一巴掌把人拍地上,又往那人嘴里塞了一颗药。

    那人立时睁开眼,却是张着嘴拼命吸气,呼哧呼哧的,脸上青紫,红尘自己过去给了他胸口一巴掌,那人猛地喷出一口酒,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满脸泪,心有余悸地一抬头,吐出口气:“我的妈呀,吓死爷爷我了!”

    他瞥见红尘,脸上一红,讷讷不语。

    红尘拎着那个平安扣,往他眼前一递,那人不自觉伸手去接,旁边就有人咳嗽了声:“我劝你,还是离它远点儿为好,你要是再拿着玩,这回就真死了。”

    “啊?”

    这人耳朵一炸,吓了一大跳,顿时缩手,转过头去一看,就见人群里站着个绯色衣服的年轻男子,二十一二岁,他一看到这人,却是吓了一跳:“燕,燕公子?”

    那年轻男子皱了皱眉,转头看了红尘一眼:“小姐,这枚平安扣很危险,你还是放下的好。”

    红尘还没说话,对面那摊主吓得倒退几步:“我是被它给害了?这是什么脏东西!”

    他再一看红尘,猛地想起红尘刚才叮嘱的话,惊疑不定地再看了她一眼,“小姐让我离平安扣远一点儿,莫不是也看出它哪里不对?”

    “咦?”

    听他这么一说,那位燕公子才回头看了看红尘,想了想一把揪住身后的一少年,拉到眼前,轻声道,“你说的是她?”

    那少年点头点得飞快,一看红尘,用力抓住燕公子的手,拖着他拼命向外走。

    燕公子有些意外,看向红尘:“你……”

    “她可不行,绝对不行,我才泼她一点儿墨,就差点儿让她宰了,要真成了,你家还不天翻地覆!”

    说话间,两个人已经湮没在人群里。

    红尘:“……”

    老酒这会儿才回过神,一脸惋惜,“哎哟,哎哟,我该跟燕公子多说几句话!小姐,这位小姐,您真是活菩萨,您可要救救我,这到底怎么回事儿?”

    红尘把脑子里的疑惑先放一放,把玩了一下平安扣,摇头道:“不知为何,你这平安扣里有一股气,是一股混合的气,里面应该包含了煞气,本来普通的气在阳光下曝晒,很快就会消失,但它的却是内敛其中,伤人于无形。”

    老酒听得迷迷糊糊,反正是知道,这东西对自己有害,“回头,回头我就扔了它。”

    红尘把东西递回去,老酒竟不太敢伸手,颤着声音道:“还是烦请小姐帮我处理了吧,也省得它害了别人不是。”

    “哦?这可是你的货物,不还是玉圣公主的佩饰?怎么,不收钱了?”

    红尘莞尔道。

    老酒脸上羞红:“嘿嘿,这不是小本生意?小姐您就别打趣我了,我保证,下回绝对不敢!”

    这话也就听听。

    不过看他的模样,到不像是能骗得到多少人的。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奇葩
    &bp;&bp;&bp;&bp;红尘笑眯眯地把平安扣捏在手中,轻轻一抚,气冲过去,三两下,里面就干干净净。

    不光是干净了,仿佛连玉质都好了许多,清透明亮,虽还是青玉,却已经是青玉中的上品,触手温润。

    老酒小心地吸了口气,看红尘的目光越发谨慎起来,就在眼前发生这等变化,他想也知道,眼前的小姐的确不是一般人。

    红尘掂量了下,把平安扣收好,忽然一抬头问:“你怎么想到说它是玉圣公主的东西来着?”

    陈国玉圣公主到是有些聪慧之名,比诸位皇子还要得陈国国主的宠爱,但她的貌美,传言纷纷,还有人说她是妖狐转世,专门祸害天下而来,在大周,名声实在不算好。

    这家伙卖东西,借别人的名声,可以借前朝皇后的,借哪位才女的,何必借一个妖女的名气?

    真要是玉圣公主的东西,没准儿买家还不乐意买了!

    老酒是听不出红尘潜在的意思,他其实没读过多少书,也根本不知道玉圣公主是何方神圣。

    “嘿嘿,小姐见笑,其实这东西老酒也是从别处捡来的,正好有一男两女,三个人也在那儿买东西,买回去一尊小玉佛,一尊颇似一只猿猴,就是少了只手的怪像,那男的就说怪像上的标识,像是玉圣公主的,我一听,这不就……”

    于是就学舌!

    红尘哭笑不得,不过,能认得玉圣公主的标识,到不像一般人,买的东西或许还有点儿意思。

    只是什么地方,好东西和这类劣质平安扣混在一处?

    老酒很有眼色,低声笑道:“小姐有所不知,朱雀街到晚上有鬼市,里面货很杂,好东西不少。就是有一些见不得光。您要是感兴趣,等到时候,老酒带您去看看?”

    红尘怔了下:“官府不管?”

    大周现在实行宵禁,除了有数几个街市。别处晚上都不允许人上街的。

    显然,朱雀街没有资本变成特例。

    老酒登时乐了:“鬼市名字虽然不好听,可上头那些公子哥儿们喜欢的紧,衙门自然睁只眼闭只眼,要是真严查。万一查到哪个大人物头上,岂不是找不自在!朱雀街上有规矩着呢,都这么多年了,从没有出过事儿,衙门那边放心得很。”

    红尘失笑:“好,到时候我也见识见识。”

    她上辈子可不知道,京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地,也有鬼市存在。

    看她客气,老酒登时一脸的喜色。搓了搓手,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不知我,我……”

    “你是想问,你的病能不能治?”

    红尘眯眼道。

    老酒猛地一拍大腿:“小姐真敞亮,我就实话说吧,这几年我这心口老是疼得厉害,去看大夫,大夫说得了心疾,是大病。说不定什么时候人就没了,早前也犯过两次,差点儿就死过去,今天这一回最严重。我估摸着,若不是小姐仗义出手,老酒这会儿已经去了阎王殿,和小鬼们喝酒呢!”

    他眼珠子直转,瞥瞥红尘,又看看铁牛。想起铁牛给他吃的药,他这心里就跟猫抓似的,痒痒的不行。

    他当时虽然难受的要命,其实还有意识,也知道是铁牛和红尘救的他。

    铁牛皱眉:“我的药,你买不起。”

    他这么一张脸搁在这儿,天然让人信任,任谁都不会怀疑他的话,因为他本身就这么相信,实话实说,自然不会有人怀疑。

    谁能想得到,他所说的珍贵,不过是他家小姐亲自一点一点地配置的。

    从药材种植,到采摘,再到配药,连同配药用的药引子和泉水,全是小姐一手包办,自然就珍贵了。

    单论药材的数量……铁牛那么大的饭量,红尘全做成药膳给他吃,足够他天天吃到宝。

    老酒登时就叹了口气:“我也知道,那么有用的药肯定贵得离谱,咱就是条贱命,哎!”

    红尘一挑眉:“你这病根治希望不大,不过仔细些,活到寿终正寝也不算难。”

    老酒的眼睛登时就亮了。

    红尘咳嗽了声,把老酒拎到旁边一酒馆,给他叫了两壶上好的酒水,却先不提治病的事儿,只状似无意地道,“我问问你,知道翔芳楼是怎么回事儿?他们家开铺子不卖点心的么?”

    老酒登时愣了下,随即恍然,“翔芳楼啊!那地方是神神秘秘,传言很多,不过小姐真是问对了人,这事儿,要不是我有一老朋友机缘巧合做过翔芳楼的生意,就是在街上混个三五十年,也还真不一定能弄清楚端倪!”

    他挠了挠头,低声道,“那里面其实做的不是点心生意,点心就是个幌子,具体什么生意我也不懂,不过,我一个老朋友,他年轻的时候经常下斗,后来不做了,可人到中年,忽然遇上件事儿。”

    “他觉得他儿子在镜子里的脸,和真正的脸变得越来越不一样,我那老朋友心里害怕,也找了几个灵师看,灵师却看不出什么来,他也没办法,心里都有点儿怕他那独生子。”

    “有一天,他无意中去了翔芳楼,买了一桌点心,因为迷迷糊糊的没注意,付钱的时候,人家竟然要他一百两银子,那会儿他难受的很,也没力气,明知道是被骗了,却鬼使神差的没计较,真给了人家,第二日,他家里就去了个红衣服的小孩子,说是能帮他,单独跟他儿子在一个屋里呆了半个时辰,等那小孩儿一走,他就发现儿子的脸恢复了正常。”

    红尘有些意外。

    老酒叹了口气:“我知道这个,也去试探着买过点心,贼难吃,贼贵,可也没哪个高人来给我消灾解难,谁知道是真是假!大家都说不清楚!”

    的确很神秘。

    可红尘想知道,她今天去翔芳楼,没买到点心到遇见个捣蛋包,那是怎么回事儿。

    沉吟片刻,刚打算继续问。外面忽然喧闹起来,好些个捕快衙役大踏步地冲进门,四下看了看,就一拥而上。冲着他们过来。

    还有一个胖墩墩的中年妇女,进门就缩头缩脑地指着红尘她们低声说了点儿什么。

    老酒吓了一跳,踉跄了下,栽倒在地,很是熟练地跪在地上。头整个埋在胳膊里。

    铁牛眯了眯眼,瞬间移动过来,整个身体横跨在红尘面前,保证就是对面射来一堆毒箭,也先射在他身上。

    自从那会儿他让红尘在他眼前被弄污了衣服,一双眼就没离开她片刻,就连路上有人卖糖葫芦,离得近了点儿,他都虎视眈眈地吓得人家老头挑着担子撒丫子就跑。

    “你们跟我们走一趟!”

    其中一个捕快冷着脸上前,看也没看铁牛。挥挥手,一队捕快衙役把红尘一伙人围在中间。

    周围其他客人早就惊呆,有些趁乱跑走,有些则探头探脑地看热闹。

    红尘慢慢放下手里的筷子,也没有生气,笑了笑反问:“为什么?”

    捕快皱了皱眉,很是不耐烦:“太爷请你们去衙门问话,来人!”

    “别动粗,我们走就是。”

    红尘一笑,此地人多。还是到隐秘点儿的地处再做处置为好。

    她们慢慢站起身。

    捕快扫了一眼,见多是几个女孩子,铁牛也属于那种老实的乡下小子,至于老酒。一看就是街上一混子,就没太在意,让人前后盯着,围着她们出去,径直向衙门的方向走去。

    老酒耷拉着脑袋,满脸颓废。欲言又止。

    罗娘小声道:“去衙门实在不好看。”

    虽然从前朝那位皇后掌权以来,那些女囚已经不似以前那般凄惨,以前没有单独的女囚,女人若是犯了罪,宁愿死也不愿意被关进监牢,因为那比死要凄惨百倍,现在环境好些,但那种脱衣鞭笞的刑罚依旧是存在。

    别说是去监狱,女子就是进衙门,那也是晴天霹雳,一般来说,有地位的女子就是犯了罪,官府也不大可能直接就让人家去衙门。

    前朝女主刘清韵,就是连女人都有觉得她惊世骇俗,不贤良的,红尘还是认为,她执政四十年,做了很多足以让她名垂史册的好事。

    “有点儿古怪。”

    红尘扫了一眼,见不远处站着一个熟人,正是那绯衣的燕公子,他显然也注意到这边,皱了皱眉,慢慢腾腾地挤了过来,不远不近地跟在这些差役身后。

    走了一段,还没出朱雀街,不过,周围的商铺大部分是奢侈品,人显得少了。

    红尘就停下脚步。

    为首的捕快一怔,精神紧绷:“做什么!”他一挥手,立时就有两个衙役抽出腰上的绳子,满脸的杀气,乍一看还真有那么点儿话本小说里的衙役模样。

    铁牛很顺手地一手拎一个,像拎小鸡仔似的随手给扔开,咯吱一声,两个衙役痛呼,胳膊拧成一个奇怪的麻花形状。

    为首的捕快大吃一惊,瞬间腰刀出鞘,脸上却露出特别凝重的表情来。

    铁牛摸了摸脑袋,很是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呃,今天不痛快,手潮了点儿,好像用过了劲儿。”

    红尘:“……”

    她顾不上铁牛,低声问罗娘:“带着咱们郡主府的印信之类的没有?牌子也行。”

    京城的衙门和外地不同,应该能认得出郡主府的牌子。

    罗娘愣了愣,哭丧着脸:“没啊!”

    他们可是让于逸那伙人亲自接进宫门,哪里用得着牌子,再说,如今红尘是宫廷红人,上上下下谁不认识她?

    她自己溜达进宫门,亮出那张脸也就够了。

    “小姐,要不我去……再解释解释!”

    “……算了。”

    红尘叹气,她宁愿大闹一场先控制住局面,事后再让人解释,也不想这会儿到处嚷嚷她是郡主,还不够丢人的。

    事实上,根本不用红尘吩咐什么,铁牛一个人,一双手,说了几句话的工夫。

    一堆衙役都倒在地上,睁着眼,还意识清醒。却不能动。

    周围零零散散的行人早吓得脸色煞白。

    至于老酒,更是几乎要把红尘当做江洋大盗,一个劲儿地小声咕哝:“姑奶奶饶命啊,姑奶奶我有眼不识泰山。我我……”

    红尘哭笑不得,拍了拍他的肩膀,老酒一缩脑袋,苦着脸抬头看了看:“小,小姐。您还不……走?”

    老酒心里大约以为,眼前这帮人杀人不见血,都是厉害人物,杀个把官差,跟闹着玩似的。

    红尘故意叹了口气,笑眯眯地逗弄他:“这可是京城,我们能走哪去?”

    老酒脸上更是难看,呜呜咽咽地哭出声:“那你们还打人!祖宗,你们可害苦了我,我就是倒腾旧货赚点儿钱糊口。上有老下有小的,那些个官差大爷这回还不把我当成诸位一伙儿的,不撕碎了我才怪,衙门惹不起!”

    红尘失笑:“你怎么知道他们是来抓我们的?我看,很有可能是你犯了事儿嘛,刚才那动作多熟练!是你连累了我们才对。”

    老酒:“……要是抓我,用得这么多差爷吗?来一个我就束手就擒。”

    红尘摇了摇头,不再理会他,正好旁边有一茶棚,就过去坐下。看了铁牛一眼,铁牛就拎着为首的捕快,搁在红尘对面,让人家坐好。一只手还搭在他的肩膀上,认认真真在他身后戳着。

    罗娘斯斯文文地冲他笑了笑。

    若不是一地官差,外面人看到,或许以为这边是在和和气气的说话。

    捕快一只胳膊,一只脚脱臼,动弹不得。脸色发白,看着红尘他们轻声道:“这里是京城,首善之地,你们敢杀官造反不成?”

    红尘眨了眨眼,叹了口气:“实在对不住,我不知道你们要带我去什么地方,也不能确定你们是不是真的官差,你们要是假的,跟你们走麻烦更大,你们要是真的,呃,那跟你们走,麻烦还是更大,为了让我们双方麻烦都小一点儿,就劳烦您在这儿把事情说清楚吧,我们犯了什么事儿,要劳动诸位官爷大驾?”

    那捕快嘴唇抖了抖,一扭头去看早在铁牛动手时,就吓得翻白眼昏死过去的那中年妇人。

    罗娘和小严走过去帮忙,把人拖到桌前,温温柔柔地取出帕子,沾了水给她擦拭了下脸,又拍了拍面颊,小声喊:“大嫂,这位大嫂醒一醒?”

    那中年妇女一睁眼,看见红尘,就和看到什么脏东西似的,不过一转头见一帮衙役都倒下,脸色骤变,拔高声音:“不关我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没看见云公子和你争执,也不知道云公子是怎么死的!”

    捕快:“……云公子还没死。”

    红尘她们更是满头雾水——云公子是哪位?

    罗娘和小严绞尽脑汁,想看看最近有什么姓云的得罪了她们家小姐,或许是天机或者生门的人为小姐报仇,把人给杀……教训了?那也不至于直接找到小姐头上吧。

    一时间,所有人脑子里一团乱。

    捕快和那帮官差也一脸复杂,为首的捕快叹了口气,看着铁牛,恨铁不成钢地道:“这位小哥如此好身手,为何要去那等腌臜地处做事,所谓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我看以你的本事,就算去考武举,说不得也能中了,偏偏要跟着个花楼里的女子……”

    他话音未落,铁牛抄起手头的碟子,摔在他的嘴巴上,顿时满嘴血,白花花的牙齿落下来两颗。

    红尘一把拦住,虽然也有些生气,但铁牛真再上去两拳,恐怕马上就要变杀人凶手。

    就他这狠辣劲,吓得周围那些衙役脸色煞白,都不敢开口说话。

    此处虽然不是朱雀街的繁华地段,人并不多,可也偶尔有几个行人远远过来,虽说一看这边的情况,他们就立时绕道,但估计很快消息就会传出去,最好速战速决。

    红尘叹了口气,站起身,高声道:“后面的朋友,现在可以现身了没有?你若是没事儿,我等可要回家了,时辰不早,我们又饿又累的,实在无力和尊驾耗时间。”

    她话音落下片刻,后面才有一绯衣公子,慢慢从阴影里走出来。他身量很高,长得只是寻常端正,不过眸子清透,头顶有华云笼罩。红尘一见他,就知道这人也许同样是一位灵师,而且还很高明的样子。

    眼下这位高人表情有些奇怪。

    “小姐并不像朱雀街的花魁,敢问……”

    红尘抬手阻止他。

    这位要再说下去,铁牛又要毁坏一个碟子。那碟子可是皇后娘娘让官窑给烧好,样式全是红尘自己挑选,很是喜爱,少一个就不成套,难看的紧。

    “声明一下,我不是花魁,家在崇仁坊。”

    一句话,不光是绯衣公子愣住,那捕快衙役们都脸上发绿,齐齐惊呼:“不可能!”

    只是一声呼完。立马就眼前漆黑一片,仔细想想也没什么不可能的,看看人家小姐这气派,哪怕是没穿锦衣华服,也没戴什么名贵首饰,但气质在那儿,怎么看也不像一般人。

    再说,一般人能有一手一个,一眨眼把他们全弄趴下,到现在还浑身酸麻。起不了身的高手吗?

    真当京城当差的捕快是泥捏的?

    崇仁坊那是什么地方?就在皇城边上,全是公主府,郡主府,宗亲显贵们的府邸。而且要是万岁爷很亲近的那些宗亲才能住,他们这等捕快,有幸进入崇仁坊,那都得弓着身子,见人就拜才行。

    绯衣公子脸色变了变,苦笑:“我居然也犯了这等错误。”

    回头让同行知道。一定会被嘲笑到下辈子去,但是——他轻轻冲着红尘行了一礼,低声道:“我知小云霄冒犯贵女,但看在他年幼无知的份上,还请原谅则个,若是贵女不曾出气,燕九甘愿受罚。”

    红尘哭笑不得:“你总要先告诉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才好,我不过帮长辈去翔芳楼买些点心,就招惹出诸般事端,总不至于要我做一个糊涂虫。”

    绯衣公子脸上一红,叹了口气,缓缓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说起来真是误会。

    绯衣公子名为燕九,自幼随恩师修行,出师后就在朱雀街经营翔芳楼,名为售卖点心,实际上和同行一起为人排忧解难,其实也是一种修行。

    前年他还遵从父母之命,娶了妻室,多数时间都守在家里尽孝,过得不过是寻常生活。

    但后来父亲故去之后,母亲开始吃斋念佛,这佛却是越念,她的脾气越暴躁,动辄要打骂妻子,要妻子立规矩,陪着她捡佛豆,抄佛经,弄得妻子苦不堪言,终于受不了了,收拾东西回了娘家去。

    燕九的母亲当时就逼他写休书,休妻,他也没办法,只好假装给了妻子一封休书,实际上写好给母亲看了看,回头他就给撕了,只求妻子多在娘家呆一阵,他会好生劝说,务必让母亲能和妻子和睦相处才好。

    奈何他娘一个劲儿地想给他再说媒,再让他娶妻,他总是不肯,就敷衍母亲说前一个就是娘给找的媒人说来,还不是不和母亲的心意,那些媒人怎么能相信?他的眼光都要比媒人好,毕竟能看得出女子的福禄。

    他娘还是信自己儿子,一想也是,就逼着儿子马上选一淑女,立即成亲。

    “我们燕家算来并非豪门大户,我母亲也没打算求娶名门贵女,只要家世清白,为人够好即可,我也是被逼无奈,一时气急,做了蠢事,让人在翔芳楼门口张贴告示,招一能吃苦耐劳,伺候老人的青楼女子充当假妇,待到事了,愿意双手奉上黄金千两。”

    燕九苦笑,“虽然我立时就觉得不妥,揭下告示,但事情还是传扬出去,也果真有人来……幸亏我娘自我爹去后,整日在家礼佛,并不出门交际应酬,别人也不会捅到我娘亲那里,这才没有露馅,小云霄是我一好友,他爱玩心中,今日也是,咳咳,也是把小姐当做来应聘之人,这才上前试探了一二。”

    红尘:“……”

    原来世上奇葩如此之多,不光出此新鲜事儿,连这等法子都能想得出?

    不光是红尘,就连那几个捕快都听得目光发直——哎,他们还真弄不明白那些富贵人家的想法,好好的日子不过,怎么竟找事儿!(未完待续。)

    P:&bp;&bp;p:在除夕之夜,弄雪遇到非常糟糕的事儿,郁闷之极,姐姐安慰说,一个人一生遇到的好事和坏事都是固定的,旧年里把坏事经历一次,新年里就都剩下好事了……好吧,很阿Q!

    p:哪位小天使要说——‘把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们开心一下’哼,通通打屁屁!

    P:最后,弄雪真诚祝愿,小天使们所有的坏运气全部抛在旧年,新的一年里,唯有好运常伴,万事如意,猴年大吉!!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 金手指
    &bp;&bp;&bp;&bp;燕九显然也是有些羞愧,他都不明白,自己怎么就一时头脑发热,出了这等昏招。

    红尘沉默了片刻。

    不过人家做的事儿再愚蠢,这也只是个误会而已,她便是不大高兴,总不至于为此大动干戈,把燕九和那个小云霄抓过来扒皮抽筋,清蒸油焖。

    可是找官府的捕快来抓人是什么鬼!

    红尘无所谓地摊摊手:“好吧,只是个误会,那既然说清楚,我们走了?”

    “这……”

    燕九脸上露出几分为难。

    罗娘和小严登时冷笑。

    小严更是哼了声:“怎么?还想让官府抓我们回衙门,咱们大周的官府什么时候能随意把女孩子带回去了?”

    燕九的面色大变。

    那帮捕快衙役更是恨不得钻到地缝里。

    他们总不能说,因着以为她们几个女子都是……青楼里出来的,所以才不在意。

    哪怕几个女子只是寻常老百姓,他们有什么事儿,也不会直接就弄去衙门,大部分前往她们家里问话便是,至少要有十成的把握,或者那些女子涉及的问题严重,才能叫到衙门去,却也会单独找个房间询问,不会直接就升堂问案。

    现△+,..在如此冒犯一个虽然不知底细,很有可能身份很高贵的姑娘,捕快额头上也冷汗淋漓。

    罗娘和小严对这些事儿根本不陌生,一看就明白他们心中所想。都阴沉了脸,却没说什么。

    不把欢场的女子当正经人的,不只是大周,四国都如此,而且大周还算好了,女子的地位并不很低下。

    燕九苦笑,叹了口气。

    红尘也叹息:“罢了,既然遇上了就是缘分,这位公子,你那位小友出了什么事儿?”

    刚才那中年女子一口一个死的。听着怪吓人。

    “他得了怪病。就是和小姐冲突之后,我已经把他救醒了,但是情况还是有点儿怪异……小姐可还记得,您刚才买的那枚平安扣?”

    燕九迟疑了下。轻声道。

    红尘点头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一双手。在很轻柔地拨动她身上的命运线,制造各种巧合,偏偏她也觉得异样。竟也没有不舒服。

    “那枚平安扣上煞气很重,我在小云霄身上也看到同样的煞气,虽然不肯定此事和小姐有关,可您和小姐冲突,朱雀街上有很多人看见。”

    燕九有点儿脸红,“官府贸然行动,并非燕某的意思。”

    他其实很不喜欢和官府打交道。

    只不过,既然捕快来抓人,他就打算跟上来探查探查,看看红尘她们究竟是什么人。

    “不是燕某为自己开脱,若是小姐你们真被带回衙门,燕某必然会助一臂之力,不会让小姐吃亏。”

    可是如今一看,吃亏的还不知道是谁!

    红尘:“……走吧。”

    罗娘和小严一左一右,跟着她起身。

    燕九欲言又止,终究没敢说话。

    那帮捕快更是恨不得自己今天没长脸,都耷拉着脑袋,强忍着身体上的疼痛,不敢吭气。

    至于老酒,他完全迷糊中,根本没听明白今天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儿,估计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也比现在清醒。

    铁牛慢吞吞走过去,把所有的捕快衙役拎起来,一个接一个给他们把关节都给安好。

    “放心,俺以前天天卸小牛的关节,熟练。”

    捕快的脸更白。

    红尘:可怜的牛啊!

    不过,铁牛的手艺确实不错,那些个衙役让他一摆弄,身体一个零件也没掉,好好地站起来,但这会儿,谁还敢抓红尘他们?就是有心也无力。

    红尘一行人走了几步,扭头看燕九:“请燕公子带路。”

    “嗯?”

    燕九愣了愣。

    “既然我们有嫌疑,当然要先把嫌疑洗清,总不能明明是受害者,却偏要背负污名吧。”

    红尘笑了笑,“回头让那什么小云霄给我赔三件衣服。”

    燕九眉目舒展,莞尔一笑。

    小严不高兴地咕哝:“帮他们作甚,今次若是换了个平民百姓家的女孩子被误会,还不知道被吓成什么样。”

    燕九登时一怔,胸口忽然闷痛。

    小严的话不经心,可却不知为何,刺得他脸上通红,心里顿时变得一团糟他也许还不到出师的时候,还要再修行,进京以来,貌似风光无限,可为人做事,还是不能做到完全符合本心。

    就说这次,贸贸然怀疑人家姑娘,人家是大度不计较,也有能力,若换成一个没有能力的普通女孩子呢?岂不是白白受一次磋磨,就算最后平安无事,他能大大方方过去救人……或许之后,那姑娘还会表现得感激涕零!

    他此时却忽然想清楚了,情况若真按照正常的发展,他从紧张中脱身,细细深思,一样会发现自己的龌龊卑鄙。

    随师父修行十八载,学习仁义礼智信,读道德文章,进境远超其他师兄弟,师父却总说他还远远没有入门。

    他……果然还没有入门。

    捕快衙役们迟疑了下,都没敢跟着,人家明摆着不愿意衙门的人跟随,只好老老实实回去复命。

    燕九就浑浑噩噩地带着红尘去了云家。

    一登门,看到朱红色的大门上被划了一个乌龟,一个蛤蟆的门神,红尘就捂住额头。

    罗娘和小严轻轻呼出口气,小声咕哝:“呀,听得耳朵长茧,终于能见到正主儿了?”

    他们那位小侯爷的未婚妻,云淑君云小姐。不就是这个云家的千金。

    不过,薛柏桥把红尘的郡主府当半个家,想来来,想走走,还把自己用惯了的东西一股脑都堆在客房里,他那位未婚妻,红尘却从不曾见过。

    小严这会儿才觉得心口的气稍微平复了些许。

    虽然小姐让人误会,还上赶着给罪魁祸首解围,让她不痛快,但要是自己人。那打归打。揍归揍的,打过之后就不必计较了。

    红尘也笑道:“回头罚薛柏桥穿女装给咱们跳祈福舞助兴。”

    正好快过年了,该有点儿娱乐。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罗娘很严肃地点点头。

    姑娘们嘀咕了几句,大门洞开。云家的下人显然很慌乱。连开门的老头都阴沉着脸。抖索半天才把大门打开。

    “燕爷来了,快进来。”

    老头满头的白发,脸上皱纹很深。可是铁牛却第一时间向红尘的方向走了一步,目光不离他中三路。

    老人家显然也有些意外,抬头看了一眼,没说什么,只是腰弯得更深,微微颤颤地带着众人进去。

    铁牛压低声音:“这老人家下盘很稳,是个练家子。”

    红尘抬头看了眼云家的招牌,招牌很干净,却旧了,她仿佛从上面闻见了铁马冰河的味道。

    燕九步履匆匆,走得很快,脸色凝重,一进了云家,甚至连红尘他们都给忘了,一门心思向前冲。

    “陆叔,小云霄怎么样?”

    “哎,老样子。”

    两句话的工夫,穿过花园,来到东院,里面丫鬟小厮面容严肃,都很紧张,哪怕看到燕九,也是一副精神紧绷的模样。

    整个东院里三层,外三层,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怪不得别处安安静静,闹了半天人都集中到这边。

    红尘四下一看,径直走到被封死的窗户前面,上去轻轻拍了拍。

    里头登时传来咚咚咚的敲击声,还有黯哑的咆哮。

    一瞬间,周围的丫鬟倒抽了口冷气,却个个闭紧嘴巴,谁也没敢吭声。

    燕九到有点儿意外。

    整个东院静寂无声的,那么多屋子,也不知眼前的小姐怎么就一下子找到云霄的房间。

    红尘推了推门,转头对燕九道:“我进去看看。”

    燕九一咬牙,点点头,不光是红尘,他也要进去看看才行,主动走过去推门,手刚碰到门,外面蹬蹬蹬跑过来两个女孩子,年纪小的那个满头汗:“不要,燕哥哥,表弟不愿意让人看。”

    小女生声音很尖。

    红尘瞥了一眼,见到是苏冉也没多奇怪,不过,苏冉身边还跟着峰郡王的三小姐陈珂……两个人的关系好像是真的很不错。

    当年陈珂……人缘怎么样来着?

    红尘想不出她和什么人关系好,不过,都过了一辈子,不重要的记忆本也不可能多么清晰。

    苏冉一眼看到红尘,脸色骤变,惊呼出声:“是,是你?”随即就捂住嘴,一脸做错了事儿的表情,欲言又止,很是不安。

    陈珂也瞪眼:“难道……这里面是有什么误会吧,燕爷不是说,找到害云小公子的人了,难道说的就是荣安郡主?怎么可能!”

    她口中说不可能,目光却闪烁不定,隐约带出来几分惊疑,苏冉一咬牙:“珂姐姐别开玩笑,人家荣安郡主怎么会害我表弟。”

    陈珂闭上嘴,皱眉,轻轻点头:“是我说错话,肯定是珍嫂子污蔑郡主,回头

    周围一群下人闻言,登时都抬头,脸色微变。

    只是……她是一个郡主。

    燕九轻轻吐出口气,他早猜红尘身世不俗,毕竟那个崇仁坊出来的,大部分都是皇亲国戚。

    可听到她就是今年大出风头的那一位荣安郡主,燕九也略有些复杂。

    京城这等地处,消息说闭塞,也算闭塞,你若是普通百姓,上面的消息半点儿也得不到,但对他这个圈子里来说,各种灵师出世的消息,绝对瞒不住。

    红尘自入京,做出来的种种事情,就没一件儿是不该大书特书的,他自然也有所耳闻。

    “怪不得!”

    燕九叹了口气,走过去低声和苏冉说话。解释这一切。

    陈珂认真听着,蹙眉:“燕爷的意思,也不知……”不知道云小公子为何罹患怪病?

    她的表情,只有一个意思荣安郡主当真能洗脱嫌疑?

    人家堂堂郡主,云霄和她起了冲突,更要命的是,她还是一位灵师,说不定有什么神鬼手段,能伤人于无形!

    说起来,灵师固然身份高贵。令人敬畏。但敬之后还少不了一个畏字,老百姓们对那些玄术高手,总免不了要有几分担忧的。

    “妥当吗?”

    陈珂凝眉问道。她此时的担忧,燕九也没有多想。还没开口。就听吱呀一声。门就被红尘很自然地开了,她轻轻松松地走了进去,看也没看后头一群人的脸色。

    外面苏冉和陈珂同时花容失色。

    尤其是陈珂。死命咬牙,才没呼出声。

    燕九目光阴沉,终究不曾多言。

    屋子里弥漫着浓郁的参汤的味道,不光是参汤,至少有七八十种药材的味道。

    浓郁的药香,一般人闻见,绝对是觉得臭不可闻。

    外面连下人在内,都不自觉地屏住呼吸,甚至有一瞬间还以为自己的鼻子不管用了。

    “好霸道的药!”

    这药剑走偏锋,寻常普通人吃了,一口下去必然是喷血而亡的下场。

    红尘心里也是一跳云霄的模样……帷幔里的少年上午见时,还是活蹦乱跳到让人烦,这会儿再见,竟然一下子干瘪了下去,就好像他的骨肉血液都让什么东西吞噬了一般。

    “呜呜。”

    云霄呜咽出声。

    外面陈珂和苏冉也吓得把嘴角咬出血丝。

    红尘轻叹,抬头看了看,视线所及之处,弥漫着一条浅红色的丝线,一头连在云霄身上,另外一头蔓延出去,看不到尽头,沾染着淡淡的煞气,但更多的并不是煞气。

    燕九目中流露出几分忧虑,他并不害怕,也不顾忌那些药味,走过去把拼命向后面缩,拼了命捶打他的云霄捉住,给他把脉。

    这孩子的手都在颤抖,身体冰冷,皮包着骨头,血管清晰可见,红尘皱了皱眉:“你感觉到了没?”

    燕九点头:“是煞气?”

    他一转身,看着红尘,“就和那个平安扣上的气息有点儿相似。”

    此话一出,外面登时骚乱。

    有几个忠心耿耿的下人,都鼓噪起来。

    他们可不认识红尘,也不知道什么荣安郡主,就是位公主来了,伤了自家小主子,那他们也要拼命的。

    “哦?你再看看。”红尘失笑,扫了外头一下,她目光扫过去,那帮鼓噪的下人登时就感到清凉之气灌顶而入,气焰顿消。

    红尘这才回头,从袖子里把平安扣掏出来,递过去给燕九。

    此时的青玉,清澈温润,散发出来的暖光让人摸着就觉得很舒服,燕九皱眉,“怎么可能!”

    他到不是怀疑红尘拿另外的骗他,他好歹也是灵师,手里的东西有没有被掉包,他还不至于看不出来。

    燕九把东西拿着,举高,仔仔细细去看,忽然眯了眯眼捂住胸口,愕然:“它,它……”

    红尘一笑,一伸手,那平安扣竟凭空而起,自己落到了她的掌心里。

    外面门口陈珂,苏冉,还有一帮下人都目瞪口呆。

    一时间,红尘在众人眼中,几乎要变成会擒龙功的高手。

    云霄也止住呜咽,偷偷从燕九背后探出头来。

    燕九更是愕然:“怎么回事儿?就算没了煞气,你这平安扣的气场也十分微弱,难道还能成法器?”

    红尘不予置评,那平安扣就围着她的手指飞舞了一圈,还磨蹭两下,十分可爱。

    苏冉一时都忘了她表弟还受苦,眼睛圆滚滚的,直愣愣看着红尘的手。

    “现在的问题是这位小哥。”

    红尘半蹲下身,仔细看云霄,略一皱眉,抬头四下张望,轻声道:“你们是打算治标,还是治本?”

    苏冉吓了一跳:“真能治?治本,当然治本!”

    燕九眯了眯眼,心中惊疑不定。却还是道:“还望小姐能援手。”

    红尘把平安扣合在掌心里,轻轻搓了搓,又吹了口气,众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

    “啊!”

    下一刻,云霄猛地惊呼。

    “什么东西,线,我身上有线!”

    他猛地站起身,很用力地去搓自己身上的红线,下手极重,血管崩裂。血淋淋的。燕九忙一把握住他胳膊,“别动,别怕!”

    他一凝神,也看到了那一条浅红色的线。但这线上没什么不好的感觉。他就忍不住皱眉。怪不得他检查了好半天,也没查出云霄的身体有什么问题,只能看着他一瞬间血肉耗损。想尽办法,这才勉强吊住他的命。

    “怎么回事儿?”

    红尘一抛,把平安扣抛起来,那小东西就顺着红线刺溜一下飞了出去。

    燕九连忙跟上。

    平安扣在门口停了停,犹豫了下,上下空空荡荡的扣子停在半空,陈珂脚下发软,拉着苏冉两个人忍不住靠在门框上面,脸色雪白,红尘扫了她们一眼。

    好在没片刻,平安扣又继续飞。

    这次落在一棵古老的梨树下面。

    燕九走过去看了看,平安扣平平稳稳地停在梨树底下,直上直下地飞。

    一会儿飞过来蹭红尘一下,又飞了回去。

    “挖开。”

    红尘伸出手,在地上画出一个圈儿。

    周围的人面面相觑。

    罗娘叹了口气:“咱们小姐真是有金手指。”每次她画一个圈儿,别管画在哪儿,代表的价值可不是几千两金子能比的。要是换了别人拥有这样的手指,给一根金子做的也不会肯换。

    “挖!”

    燕九虽然不是云家的人,但云家现在没大人,他就能做大半个主,红尘有点儿奇怪薛柏桥那混球哪儿去了?

    像这种时刻,他不是该滚过来主持大局,讨好未婚妻吗?

    她在这儿呆了片刻,听下人们嘀嘀咕咕,好像从今天出事儿以后,苏冉这个表小姐派人去衙门叫人,燕九这个外人,辛辛苦苦地想办法给云霄看病,云家人都不见踪影,连管家什么的,也找不到主人。

    现在却顾不上这些,不多时,一块儿土被挖开,里面有个红帕子,包着一个小包。

    挖土的下人愣住,谁也不敢伸手。&bp;&bp;&bp;&bp;所有人面面相觑。

    燕九慢吞吞过去,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东西有什么问题,相反,他吸了口气,还觉得通体舒坦。

    “这是什么?”

    红尘走上前,用脚尖一挑,挑起来那个红包,搁在手中,看了看就很轻松地把它打开。

    里面的东西,登时曝露在众人的目光下。

    “啊!”

    苏冉惊呼,目光闪烁,咬住嘴唇,不过这会儿没人注意到,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里面那一个小小的木制的小雕像上,那东西十分怪异,像是一只手的模样,却不似人类的。

    燕九皱眉:“什么?”

    红尘笑了笑:“怎么说才好,这是个有人得到它会有惊喜,有人会万劫不复的东西。”

    她也不多解释,从袖子里摸出青锋,轻轻在那手上下划了两下,然后一伸手,虚空一抓。

    别人看不到,燕九登时屏息。

    他眼睁睁看着红尘用手抓住云霄体内延伸出来的血线,用力一扯,只听一声脆响,那线瞬间断掉,仿佛活了一样缠绕在木手上。

    “啊啊!”

    不远处房间里云霄一下子蹦出来,在阳光底下四下跳动,抖搂了半天,脸上露出惊喜:“不疼了,身上不疼了,线也没了。”

    他还是显得瘦,还是皮包骨,但脸上却浮现出一层血色,眼睛也变得明亮清澈。

    不只是燕九,连一帮下人都看得出来,云霄的情况大为好转。

    红尘笑道:“我到是猜得不错,云小公子之所以有这一劫,全是因为它!”

    众人脸上露出几分惊慌,不自觉离那东西远了一点儿。

    红尘抿了抿唇,一扬眉:“但它总不会是自己埋到树下去的?”

    一帮下人惊呆,对视一眼,全都紧闭牙关,不敢吱声,不错,是人为的,也就是说,家里有人要害小公子!

    气氛登时紧绷。

    “咦?”陈珂忽然上前一步,仔细看了看,愕然转头看向苏冉,“小冉,这不是你……”

    她猛地闭嘴。

    燕九却慢慢转头,看向苏冉的方向。

    “不是我,不是我害表弟!”

    苏冉的眼泪都快落下来,她一嗓子,所有的下人眼中都露出怀疑的神色。

    她不说话还好,毕竟众人脑子乱的很,也没多想,这话一出口,却有点儿欲盖弥彰。

    苏冉急得脸上赤红。

    有个婆子失声道:“那红帕子好像是表小姐的!”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真凶
    &bp;&bp;&bp;&bp;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苏冉身上。

    陈珂焦躁地叱责:“这红帕子怎么就成了小冉的,谁还能没有?外面去找找,一口气能找出十条八条。”

    京城的世家女爱红出了名,红帕子确实不罕见。

    那婆子耷拉下脑袋,不服气地看了苏冉一眼,嘴里没敢说话,陈珂这位小姐可和以前不一样了,虽然还是庶女,这些时日却深得峰郡王宠爱,还记在王妃名下。

    以后便是郡王嫡女,能封县主的。

    京城的县主说是不值钱,但当今陛下在女子位份方面也颇为矜持,似乎是怕宗亲泛滥,会让宗室里的县主变得不那么金贵。

    如今一个郡王家里,庶女不得册封,嫡长女生来便是县主,若立下功勋,还能择一嫡女得到封赏,再多就很少见。

    眼下这个三小姐,内府那边有传闻,出嫁前或许会被册封县主,算是赏赐峰郡王老实厚道,听皇帝的话。

    若真如此,她的身份的确会变得很不一样,云家的下人们,也下意识地不去反驳,但这些人在云家伺候很多年,心里都有数“这帕子可是云锦,颜色又艳,乃是小侯爷亲自选了送给咱们大小姐做衣服用的。”

    剩下那些边边角角之类,苏冉6▼,..有一阵子很喜欢,大大方方拿去做了些手帕,荷包。

    在云家,大小姐是那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类型。

    云霄是男子。

    至于下人们。肯定不能用和主人一样的东西,所以只有苏冉一人在用。

    这事儿瞒不住别人。

    苏冉急得眼泪都掉下来,咬牙看看红尘,又看看云霄他们,一脸倔强。燕九叹了口气,先扶着云霄坐下来,转头问红尘:“小云霄可是无事了?”

    “他的身体只要养就行,你的药太霸道,还是正经找个大夫来瞧瞧才是。”

    燕九这才松了口气,忙派人出去找大夫。

    不用他吩咐。自从家里小爷病倒。管家一早就去请来七八个大夫候着。只是一开始小爷的样子太吓人,大夫们只说是怪病,连方子都不敢开。

    这会儿把人叫过来的时候,还个个不甘不愿的。怕砸了招牌。等看到云霄已经能起身走动。还离开屋子在院子里闲逛,登时傻了眼,急忙过来诊脉。

    最后所有的大夫都确定他就是有点儿虚。开点儿寻常的补药吃几天就能好。

    云家所有人都一副感激不尽的模样。

    红尘脸上却没什么喜色。

    “你们小公子现在是好了,但一日不挖出根源,谁知道还有没有下次?”

    众人一呆,难以抑制地升起几分惧怕。

    燕九也皱眉:“郡主可有什么妙计?”

    “让我想想……”

    红尘掐指一算,指了指西北方,“灾自西北起。”

    一群人同时向西北方向看去。

    西北方只有小佛堂一座,还有两个院子,只是云家人少,除了表小姐客居于此,那院子并无人用。

    一时间,所有人沉默。

    “这样吧,我做点儿准备,沐浴熏香,养足精神,明天设法把根源挖出来。”红尘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苏冉,“只是在这之前,云家这摊子烂事儿要怎么处置?”

    燕九眉眼舒缓下来,沉吟片刻,低声道:“东西既然是苏冉的,她怕是脱不了嫌疑,但她是云家的表小姐,我毕竟是外人,不好越俎代庖,等云家主人们回来再做处置也不晚,眼下还是要劳烦郡主早日抓到凶手,大家才能安心,这期间郡主有任何吩咐,在下一定尽力帮忙。”

    除了他的声音,云家上下都一片死寂,满怀戒备。

    苏冉孤孤零零地立在院子里,见云霄一脸苍白地看着她,哇一声大哭,掉头就跑。

    云霄伸了一下手,却终究没有开口。

    陈珂轻轻叹息:“大家都别急,云小公子好了就是万幸,我再去劝劝小冉,仔细问问她。”

    看着陈珂脸上的愁容,云霄也是万分感激:“我这一病,让三小姐跟着受累了,您和表姐关系好,多安慰安慰她,我,我还是相信她的,表小姐不是个恶毒的人,更做不出这等恶毒的事来。”

    陈珂一怔,目光闪烁,默默点头。

    燕九却是拽着云霄,不敢让他再离开自己的视线,目光落在红尘手里的那木头手上,若有所思。

    云霄心有余悸,恨不得离那东西十万八千里。

    红尘收了那只手,伸了个懒腰:“累了,准备客房让我歇歇,这手我仔细研究研究再说……还有,把那个被牵连的老酒送走吧。”

    云家那些管事的连忙应下,恭恭敬敬地带路。

    至于老酒,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云家做得妥当,不光给送回去,还得给一笔丰厚的赏钱。

    总不能白白让人家受怕一回。

    陈珂回头瞥了红尘一眼,脸上露出几分隐隐约约的恨意,转头去追苏冉。

    云家是厚道的人家,苏冉虽不姓云,住的园子却比陈珂在家的还要漂亮精致,也大气。

    房间里任何一样摆设,都不比大小姐差,事实上,因为大小姐云淑君是武人性情,那些个精细的布置都不上心,到还显得苏冉的衣食住行,更似千金贵女。

    “呜呜呜。”

    苏冉趴在床头哭。

    陈珂摸了摸她的头发,脸上露出三分怜惜的表情来:“阿冉,大家怕是怀疑你了。”

    苏冉声音一滞,咬着嘴唇,脸色雪白。

    “哎,我们阿冉这么单纯善良,绝不会伤害云霄。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你是真把云霄当亲弟弟看待。”

    陈珂的声音很温柔,苏冉听得更是委屈,扑在她身上,一抽一抽的。

    “只有珂姐姐信我了!”

    “我当然信你,不信你还能信谁?信那位郡主吗?”陈珂脸上露出一丝冷笑,“我看这事儿有古怪。”

    苏冉一愣:“古怪?”

    “你看看,本来衙门的人怀疑的是荣安郡主,咱们云小公子与人为善。又年幼。怎么可能和别人结仇?今天得罪荣安,马上就犯病,她不值得怀疑,又有谁值得?”

    苏冉目瞪口呆:“可是。她救了表弟啊!”

    “燕公子也是高人。他都无法可解。荣安才多大?她就真有那么强的能力?”陈珂摇了摇头,“虽然不好随意怀疑别人,但这人实在可疑。我还是觉得,如果本身就是她设下的局,她解起来,才会这么容易!”

    苏冉愣愣地坐着,五味杂陈,一时也不知该信还是不该信……

    “小冉你好好休息,仔细想一想,别着了别人的暗算。”

    陈珂低声叹息。

    说完,就站起身离开。

    苏冉吓了一跳:“珂姐姐?”

    ……

    红尘却坐在客房里,到没休息,正和蹲在窗户外树丫上的小荷逗咳嗽。就是说些没用的闲话,精神放松,不为聊天,是为了欣赏美男子。

    此时是午后。

    阳光却美,律风荷的肌肤都是玉色的,

    罗娘坐在一边,嘴角抽了抽,“小姐!”

    红尘就笑:“怎么,你不喜欢?”

    哪有人会不爱美人?

    男人爱美色,女人也爱美色,她见到漂亮的就心甚悦,见到小荷这般天香国色,一看看一天也不烦,谁让没旁的有趣儿消遣!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里也没教人清心寡欲。

    她这日子过得虽不能说累,麻烦却一日不少,就如这回,给皇后跑个腿也能遭遇点儿波折,闲来还不让欣赏一下世间难得一见的美貌佳人,生活还有什么意趣。

    “差不多了。”

    天色渐暮。

    夕阳只留一抹残色。

    苏冉从屋里出来,漫无目的地在门前转了转,她总觉得外面几个下人,看她的目光阴森森可怖。

    就好像她是什么毒蛇猛兽一样。

    苏冉的眼眶微微湿润,一跺脚,就走进镶着金砖的小佛堂,径直抱膝坐在蒲团上面,低声嘀嘀咕咕的说起话来,眼泪吧嗒吧嗒地落,“我想娘亲和爹爹,我要回家。”

    吱呀一声。

    大门洞开。

    一群人进来,点着火把,拿着蜡烛,云家的一个管事,慢慢拎着油灯,还把灯都点亮了。

    苏冉一愣,木呆呆地抬头。

    燕九慢慢进门,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皱眉,回头问红尘:“郡主,您说的不妥在哪儿?”

    红尘指了指佛龛,自己过去,一伸手把佛龛打开,露出一个木头的佛像。

    云家管事惊讶:“这佛像在我们家有十几年了,是当年夫人生下小公子以后请回来的,难不成害得我家小公子生病的,还能是它?”

    燕九也有些意外。

    “此佛开过光,头顶有佛光笼罩,年年岁岁受云家香火,云家只会得益,不至于受难吧。”

    虽然若无必要,佛不能轻供,毕竟乃是导人出世,在俗世中求取功名利禄的世俗中人,接佛回家供奉,那才是没事儿找事儿,当然,大部分接回去也无用。

    可佛就是佛,慈悲为怀,救苦救难,怎么会害人?

    红尘走过去,青锋出鞘,碰了一下佛像,它肚子上的木头就落了下来,正好露出里面一个小小的玉像。

    形如猿猴,色泽温润,散发出的气息完美地和佛像融于一体,颇为堂皇大气。

    云霄忍不住一眯眼,向后缩了缩。

    红尘轻声道:“云小公子的病,应该是它造成的。”

    “它?这是什么?”

    猿猴在佛像腹中,散发着浅浅的光芒。

    燕九惊问。

    红尘笑了笑,眨了眨眼,略微一思索。“怎么说呢?相传远古时代,有一个邪神为恶人间,人类中有勇士将其杀死,放入猿猴的腹中,并把代表邪神最强大力量的手剁下,从此之后,邪神就开始寻找它的手,寻找过程中,也会实现人的愿望,可人若太过贪婪。就会踏入邪神的陷阱。落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还有传言,有人能制作出猿猴喜欢的手,那只手也能实现自身的愿望,有说可以实现三个的。也有说可以实现很多个的。全都是传说。”

    “我看这猿猴。大约和这传说有点儿关系,指不定它就是封印之后的神,这里有人偷偷把东西藏在小佛堂里。让它借用香火愿力。”

    红尘几句话描述,十分平淡。

    可云家的人再看那佛像里的玩意儿,害怕归害怕,再理智的,也不免有一丝丝的贪婪和渴望。

    能实现愿望的东西呢,谁还能没有个愿望,即便明明白白说出来,实现愿望肯定要付出代价,还是有很多人趋之若鹜。

    燕九仔细一看,却沉下脸:“这不是苏冉姑娘买的那个猿猴?玉圣公主的东西?”

    另外一起买的,还有一个小佛,不过那佛半路上让人偷了去,东西花钱不多,也就是买回来玩的,他们也没特意去找。

    燕九话音未落,一行人都转头看向苏冉。

    苏冉整个人愣住,半晌抹了把脸,咬牙切齿:“你们都怀疑我?云霄,你也怀疑我?”

    云霄闭上眼睛,欲言又止,脸上流露出几分犹豫不安。

    小佛堂的气氛登时变得凝重。

    云家的管事立在门口,摇摇晃晃,看向苏冉的目光充满了震惊,嘴唇抖了抖:“小冉小姐,难道你真的要害……怎么能这样,难道小公子对你不好?还是大小姐对你不好?”

    “好?”

    苏冉浑身发颤,冷笑,“所谓的好,就是怀疑我?我在云家,说得好听一点,是表小姐,难听点就是个打秋风的,外人提起我,唯一记得的只是哦,她就是云家那亲戚。难道我叫‘亲戚’?呵,罢了……我就是要杀了云霄,你们现在知道了,要怎么样?杀了我?”

    众人都怔了怔。

    云家那些下人全都目瞪口呆。

    云霄浑身颤抖,眼泪都冒出来,失声道:“表姐,你,这些年,除了我姐姐和爹娘,你就是我最亲的亲人,你还不明白,怎能说出这等话?”

    苏冉咬牙切齿,还想说话,红尘忽然一巴掌拍在她的头上,用力揉了揉,又揪住脸颊,一下狠手,把她揉得小脸通红,“哪有这般急着认罪的?你当然和它没关系,不信咱就问问……”

    一句话,云霄目光灼灼。

    所有人都盯着她看,整个佛堂都弥漫着一股子浓重的紧张氛围。

    红尘看着佛龛,叹了口气,轻声道:“您就是到现在,也依旧是一位神,神不屑欺骗众人,还请告诉我,谁是和您定下契约之人?”

    那猿猴的身体并没有移动,众人一瞬间,却仿佛真看到一只活灵活现的玉猴子,视线调转,一寸一寸,最终落在了长长的帷幔上。

    云霄:“……”

    苏冉:“……”

    众人:“……”

    等了半天了,就让我们看这个?

    红尘登时扬眉,拍了拍手,溜溜达达地走过去。

    那帷幔蠕动了一下,从后面走出一个人。

    苏冉吃了一惊:“珂姐姐?”

    红尘也笑:“原来是你,三小姐,也对,你和苏小姐关系好,想拿走她身边的东西,再容易不过了。”

    陈珂怔了怔,咬了咬嘴唇,显然也有点儿意外,露出一丝迷惘,随即冷笑暴怒:“荣安郡主慎言,哪怕是您,平白无故的侮辱我,我也会生气,我们郡王府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欺负一下。我只是想找小冉,看她伤心这才没有露面!”

    她一脸的义愤填膺,目光流转,“郡主是灵女,本身精通玄门术法,会玩这等把戏也不奇怪,我看,你随意在云家搅合来搅合去,才是最值得怀疑的那个。”

    她把视线转移开,手指轻轻颤动,“这话本不该说,但蝼蚁尚且偷生。郡主不仁,不要怪我不义听闻你很早就和薛小侯爷相识相知,乃是莫逆之交?您一妙龄少女,云英未嫁,他是堂堂侯爷,年轻英俊,时常在一起,自然会有感情滋生,郡主爱慕小侯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或许你正是因此不忿。要把云家搅得天翻地覆!”

    苏冉瞠目。

    罗娘和小严都发呆。

    云家那些下人简直恨不得晕死过去。

    京城的贵女们身份地位再高,名声也极重要,现在竟然有人如此轻而易举地说出这等话?

    真有流言,丢人的可不只是红尘一个。

    小荷本来安安静静的。此时忽然上前。立在红尘身边。指着自己的脸,“我好看,还是薛柏桥好看?”

    好几个女孩子都忍不住怦然心动。

    小荷不说话。低调时气息若有若无,别人都很难注意到他,但只要他想,就是皇帝当面,携带九五之尊的威势,恐怕都比不上他的存在感。

    美貌这种东西,有时候比任何武器更厉害。

    小荷也不等他们回答:“小姐没有喜欢我,自然不会中意薛柏桥,我知道,你今年六月十七,六月二十二,七月初九,七月十八,七月二十一……在蝶楼私会王越。”

    众人:“……”

    他说的好有道理,任何人看见他,也不觉得他会说谎,天上的嫡仙人,怎么会说谎?

    陈珂的脸色一瞬间雪白。

    小荷竖起十指,在自己嘴唇上嘘了一声:“非礼勿视,非礼勿言,我知道的,我错了,回头抄写门规十遍,阿尘,你要煮面给我吃,还有小林的。”

    红尘抓住他拖到后面扔给铁牛,脸上的神色却是似笑非笑,别人怕流言,她不怕,可让陈珂随随便便咬一口,也恶心的很,只是生气是伤害自己,她不生气。

    燕九十分无语,现在不是争论谁才是契约者的时候,解决它才是第一要务,连忙低声道:“郡主娘娘,这个猿猴要怎么处置?可否毁弃?”

    它很危险,燕九多少还是有几分身为灵师的责任感,绝不会愿意它再流传出去害人。

    红尘目光微凝,落在陈珂的身上,一字一顿地道:“此物乃是真真正正的神像,哪怕是邪神,它也依旧是神,毁去它不难,但有人若利用它得到了什么,将会失去十倍百倍……所以,其实根本不用在意和它订立契约的人。”

    陈珂低着头,大家看不到她的神态,可是她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

    红尘说完,便取下猿猴,扔在地上,抽出青锋用力劈下去,众人眼前一花,一个影子扑过去抱住了那猿猴。

    正是陈珂。

    她的脸色苍白,没有半点儿血色,一回神反应过来她这是?

    陈珂一时有点儿不敢抬头,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慢慢看了看周围,苏冉正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目光看着她。

    她凭什么?

    咔嚓。

    猿猴碎了一层,里面掉出一个更小一圈的,不知材质,有点儿像木头的像。

    红尘弯腰把它捡起,握在手中,轻轻叹息:“果然很脆弱,毁坏极容易,就是……不好办啊!”

    众人面面相觑。

    陈珂闭上嘴,哪怕到了这个地步,她也不肯承认是她要害了云家,只是静静地跪坐在地上。

    半晌,云霄才道:“来人,送三小姐出去,以后我们就不欢迎三小姐登临寒舍了,小门小户,恕不接待。”

    他也不想让衙门介入,毕竟这等事,很难找出个能说得过去的证据,但他是云家唯一的继承人……

    陈珂抬着头,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嘴唇紧抿,慢慢向外走去,苏冉白着脸看着她的背影。

    刚走出佛堂,外面急匆匆地冲进来一个婆子,抱住陈珂嚎啕大哭:“小姐,我苦命的小姐,大事不好了,王爷他老人家,呜呜,他老人家去了,刚才喝了小姐给送的桂花酒,一闭眼就去了,这可怎么办,我可怜的小姐。”

    滴答。

    陈珂鼻子里,耳朵里,忽然开始冒血,一股一股的,滚落在地,污了他的衣裳。

    云家上下,本能地转头看红尘。

    这位主儿前面才说,猿猴毁了,契约者要付出代价,代价就来了,来得好快,连一晚上都没有间隔。

    谁不知道陈珂如今最大的本钱就是她爹的宠爱,如今郡王竟然没了,还是喝了她送的酒才去的,峰郡王妃可不是好相与的人,也不大看重名声,她这后半辈子,就是再无旁的惩罚,恐怕也绝不会好起来了,至少对陈珂来说就是如此。

    苏冉哇一声痛哭。

    陈珂踉跄着走出去,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脸上第一次露出特别惊慌害怕的表情来。

    云霄都叹息,吩咐那些押送她出去的下人都轻一些,一转头,恭恭敬敬地拜谢红尘。

    他也是不好意思的很。

    “郡主想要什么点心,我让燕哥亲自做。”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送佛
    &bp;&bp;&bp;&bp;燕九脸色变了变,还是硬着头皮答应做点心,也不知道云霄是感激人家,还是要害人家。

    他自己知道自家的事儿,翔芳楼里卖的那点心,通常大家伙买回去,出门就直接扔垃圾桶了。

    云家现在乱得很,苏冉板着脸。

    云霄很是不好意思。

    家里下人遍寻不着主子们。

    红尘很不想继续待着,可送佛送到西,这事儿还没完。

    燕九此时也隐约猜到,吐出口气:“郡主特意引了她行动,用最快的速度找出猿猴,又让她露出马脚,如此急迫,刚才又说麻烦,敢问……毁了猿猴像云家是否就无碍了?”

    红尘皱眉,半晌才道:“现在我只是毁了它和陈珂定下的契约,并没有彻底毁去。”

    说着,取出猿猴碎裂留下的木头,那同样是猿猴形状,显得很古老,同样断了一只手。

    “这东西有了真灵,算是真神,又在你们家的佛堂里供奉,恐怕已经是云家供奉的神灵,贸贸然毁去,云家也会招来灾祸。”

    红尘叹了口气,一边说,一边小心地把猿猴又放回佛像的腹内。

    一下子,所有人都紧张起来。

    连苏冉都一样。

    6¢,.. 别看她这会儿气鼓鼓,怨云霄不信她,又愁陈珂是个心机女,连好友都坑害,可她是正常人,正常人都不会愿意家里的亲人们出事儿?

    大家看着那只猿猴,总有一种猿猴也看着他们的感觉。尤其是云霄,更毛骨悚然。

    一想到他这些日子受的罪,他就忍不住惧怕交加。

    红尘迟疑一会儿,若有所思,抬头才发现他们的情绪不对,连忙道,“诸位不必紧张,解决起来很容易,恐怕燕公子也心里有数。”

    燕九一笑,他同样是专业的。红尘说的道理。他一开始是关心则乱,没多想,现在红尘点破,自然明白过来。

    “无妨。等下找几个人。把它送走就是。还有你们原本这个佛像,和猿猴呆了那么长时间,几乎为一体。也必须送走,到时候再看,把佛堂拆了也好,再请一尊佛像回来也可以。”

    红尘眨了眨眼,也就没多说什么。

    云家这边,颇为太平,陈珂回到郡王府,却是直接被扔到小佛堂里关了起来。

    王妃根本没见她,到是找了大夫给她看病,可大夫看得漫不经心,只说她吃得太好,肝火旺,让喝点儿黄连水下下火云云。

    有谁肝火旺到连耳朵里都向外冒血?

    陈珂却对周围的一切,全视而不见,冷冷地坐着出神,脸上又青又白,衣襟都被汗水浇透。

    那日,她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鬼使神差,顺走了苏冉的猿猴像,就是特别特别想要。

    拿到东西,陈珂有两日还提心吊胆的,后来见苏冉就嘀咕了两句,根本没在意,这才安心。

    这猿猴瞧着丑陋,玉质到还好,拿在手里暖烘烘的,陈珂当日正好碰上邻居家秦家嫡出的大小姐,那位大小姐穿了一身红色的胡服,领边一圈雪白的毛,又漂亮又可爱,实在是好看。

    王妃平日里并不苛责家中一应庶女,该有的份例,谁都不会少,她也是一年四季,新衣服不断,可这样特别的,唯独自己有的衣服,那就不是她们这等没娘亲照应的庶女能得到的了。

    人家秦家家世还比不上王府,人家家的小姐,却比她活得肆意快活一百倍。

    陈珂一不痛快,恨道:“那样的衣服,花里胡哨的,就不怕半路遭抢!”

    结果第二天,那位大小姐出门上香,遇见强盗,不光财物被抢,人也伤了,受到很大惊吓,病了一场。

    至于那件骑装,沾了泥土血液,自然扔掉不用。

    陈珂那会儿还没察觉有什么不妥,只暗中奇怪这事儿可真巧!

    但从那之后,又出了好几次类似的事儿。

    头一天,陈珂盼望想得到一根玉簪子,第二日玉簪就摆在她桌子上。

    是峰郡王忽然觉得她戴好看,特意送给女儿。

    明明在这之前,峰郡王也没对陈珂多么疼爱,最多和别的王爷一样罢了。

    一次又一次,陈珂哪能发现不了这事儿有问题?

    晚上她迷迷糊糊地就见到一只缺了一只手的猴儿,言及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只要她替它把手给接好。

    陈珂一醒,莫名便信了,就辛辛苦苦找了一些好木头,找人按照猿猴的样子给它做了一只手。

    手一做好,陈珂的嫡母就生了一场大病,她代替嫡母去参加了一次她很想参加的,极要紧的宴会,结交了好些贵人。

    陈珂很高兴……

    “究竟是怎么到今天这地步的?”

    她只知道,自己想要的越来越多,可是不是每一次祈求都能成功的。

    有些小事,可以成功,但很多大事,无论她怎么求,都成功不了,她为此翻阅了很多古籍,终于找到关于猿猴的记载,还找到一些零零碎碎的记录。

    她便按书上的法子,取手指上的血,涂抹在猿猴身上,又念诵很多咒文,等到夜里入梦,猿猴果然再次出现,只说自己的力量不大,陈珂给它做的手,也不太合适,她要是还想实现愿望,就要付出代价,也要想办法增强猿猴的力量。

    陈珂心中也忐忑不安,但她根本下不了狠心,不去用这东西,就那么一步一步的,从想要一点儿小东西,到想做峰郡王府独一无二的千金,她想要地位,想要富贵,想要很多……

    愿望也果真一个接一个的实现。

    她的身体也渐渐变得奇怪,有时候一个愿望实现。她会头痛的厉害,会好半天不能走路,或者生病,她甚至有一种感觉,再这样下去,她会死!

    她心中不满足,想要更多东西,却不愿意死,就忽然想到一件事儿,似乎有记载说。猿猴有一任主人是一个君王。他命令臣子供奉猿猴,又将猿猴的手取下,埋在臣子家中,于是猿猴还能实现他的愿望。但代价却由臣子代为付出了。

    说的简单。可做法并不容易。陈珂脑袋一热,愣是一点一点想办法凑齐了需要的东西,真的折腾成功。

    佛堂内。烟雾缭绕。

    陈珂呆呆地看着油灯,只觉得哪里都不对,明明不应该是这样,云家不应该这么快出事,猿猴不该这么容易被发现,她应该早一点儿收手。

    “我没打算求太多,我想收手了,我也不是真心要害了云家,我和云家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谋害他们!”

    其实不止一次,她想要结束这一切。

    陈珂抬手捂住脸,鲜血喷流,怎么也止不住,她更是害怕,怕得浑身发抖:“不要,不要,回答我,回应我啊,听见我说的话了吗?我还能和你定契约,你想要什么?”

    她嚎啕大哭,外面守着的丫鬟婆子脸色都很难看。

    “三小姐莫不是疯了吧?”

    “哎,大小姐养到十岁上掉到湖里去了,二小姐都要谈婚论嫁,愣是一场大病病没了,现在三小姐又是这样,咱们王府别不是存不住女儿?”

    一帮下人面面相觑,登时噤若寒蝉,谁也不敢说话。

    天渐渐黑下来。

    云家灯火通明。

    主人们除了病刚有起色的云霄外,其他人都不在,幸亏云霄是男子,在家中也算是能做得了主。

    佛堂里摆着的佛像,过去云霄看着就有点儿不顺眼,他们武将世家,祖辈手里谁还没有几条人命?拜哪门子佛!

    现在更是片刻都等不及,点了四个健仆,要把佛像给抬出来。

    燕九站在一边,指挥着云霄先是上香,焚烧送神符,才让那四个健仆抬起佛像。

    肩要平,力气要稳,抬佛像的节奏要一致。

    “小心啊,小心,里面的东西绝对不能掉出来,佛像也不能歪斜……”

    一步一步走到佛堂门口,马上就能出去。

    众人都松了口气。

    那四个健仆大步如飞,稳稳当当,脸上连一滴汗都不见,轻轻松松就走了过来,一抬脚,就要迈出佛堂。

    只听吱吱两声。

    四个人同时停住脚步,身子向下面一沉,脸色涨红,眼睛突出,牙齿都咬得咯吱咯吱响。

    燕九愣了一下。

    云霄皱眉,诧异道:“怎么回事儿?快出来。”

    咯吱咯吱。

    四个健仆使出吃奶的力气,用力向前迈,“一二,走!”

    没走成。

    其中一个身子一软,差一点儿栽倒,用尽了力气才立住,肩膀却垮了下来。

    云霄:“你们这是干什么!”

    健仆也是欲哭无泪:“公子爷,佛像忽然变得好重。”

    这话是从嘴里挤出去的,连大点儿声音他们都不敢,就怕肩膀上的佛像掉下来。

    东西要是落地,他们怕也得受重伤。

    燕九皱眉,深吸了口气,再一次点燃送神符,神符上天,随风飘散。

    “再试试。”

    四个人面面相觑,一狠心,继续走,结果刚一抬脚,晃晃悠悠,佛像要落地,他们连忙站住,再也不敢动弹。

    健仆们也发现有点儿不低。

    “公子爷,咱的脚不能离开佛堂,一跨出去,这佛像的重量就仿佛重了几十倍一样,真不行!要不,您再找几个人来帮把手!”

    找人帮忙不难。

    云家还有几十号的私兵在呢,问题眼下如此古怪的情况,明显不是找人帮忙就完了的。

    燕九也是性子好,换别人像他这般,送神符点了两张,佛像不肯出佛堂……非要气死不成。

    他没办法,只好转头看红尘。

    红尘过去,摸了摸佛像,又把猿猴从里面取出来,低声道:“再烧一张送神符。”

    燕九肉痛。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烧了。

    送神符上了天,红尘高声呵斥,声音清亮,轰一声,半空中响起一声闷雷。

    燕九瞠目结舌,别人看不见,他却清清楚楚地看到半空中有一道圆拱门一闪而逝。

    红尘这才点头示意他们四个:“再走试试,别担心,走吧。”

    四个人做好心理建设,闭上眼。小心翼翼地喊着号子“一二。走着!”

    这次顺顺利利地出了佛堂。

    那边立时就有人推着车过来,把佛像小心搁在车上送出去。

    燕九呆呆地看着:“一声天门开,我在做梦。”

    他以前听师父说,很久很久以前。也有灵师有通天彻地之能。一声令下。鬼神听令。

    他是不知道那时候的灵师多厉害,但眼前的郡主一声呵斥,天门为之大开。貌似也不差什么了。

    云霄松了口气,抹了把脸上的汗水,决定从今往后他再也不在道观,佛寺之类的地方乱说话了,如今看来,神佛之类,还是可以信一信。

    燕九却回过神,一扭脸,继续看着红尘手里的东西发呆,脸上多少带出几分愁绪,他再看,红尘也不说我把东西拿走的话,随手把它又摆在了佛龛里面。

    云霄欲言又止。

    苏冉哇一声又哭了,抽抽搭搭:“都是我的错,是我要买的,要不是我……”

    燕九连忙一把堵住她的嘴,“别胡说,不要瞎嚷嚷。”

    他叹了口气:“真要怪,岂不是应该怪我?”

    是他看到玉圣公主的标识,这才让小丫头片子意动,买下它给云家招祸。

    红尘失笑:“都别急,等我找一块儿合适的神木,给它手补齐了就能送走太了,在这之前,只要你们别随便进来上香,就两相无碍,彼此井水不犯河水,都用不着担心。”

    好吧,她一句话顶别人劝慰一百句。

    苏冉抹了把脸不再哭了。

    云霄更是积极起来:“什么叫神木?在哪有?”

    红尘眨了眨眼,解释道:“也可以叫灵木,或者别的名字,只要是具有灵气的木头就行,至于在哪儿,大部分寺庙门前枯荣过几次的树,要不然雷击木一类的,可能会是,这东西应该不难找吧……对了,燕公子知道哪有吗?”

    燕九仔细想了想:“我到是知道几家卖法器材料的店铺,至于能不能正巧赶上有,那还真不确定。”

    不确定那就确定一下。

    叮咛了云霄几句,他就匆匆出门。

    红尘看了看时间,笑道:“难得出来一趟,咱们去鬼市转转,说不定能找到合适的灵木呢。”

    云霄赶紧换了衣服,让管事备车,他也不顾身体虚弱,主动跟了上去。

    这可是为他家办事儿,云霄比红尘积极的多。

    朱雀街上的鬼市,一向属于京城内某些人口中流传的,不是秘密的秘密,存在了将近百年,比这条大街还要古老,通常在黎明前开始,天亮就结束。

    因为是鬼市,自然没在人烟稠密的繁华地段,靠近北边,有一个废弃的庙宇,以前供着送子观音一类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下来,竟没有人重新庙宇,给菩萨重塑金身,反而任由周围破烂下去,好些手里有见不得光的货物,或者没本钱正经地去租个店面的买卖人,就在这地方聚集,暗地里的交易越来越多,鱼龙混杂,渐渐形成鬼市。

    红尘她们一路过去,远远看到两盏昏暗的灯,她们这一行人是生面孔,刚刚走过去,就让人盯上。

    铁牛瞬间感到锋芒在背,无数目光试探着看过来,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圈。

    红尘还看见蹲在灯笼后面的一个老头,露出一点儿戏谑好笑的表情来。

    其他人看他们的目光,就像看到肥美的大肥羊一样。

    一转念就明白,闹了半天把他们当成那些来凑热闹的权贵子弟,毕竟是京城,能赚皇亲国戚的银子才是好买卖人,鬼市也一样,前面路过的客人都被‘逼’着在一口大锅里头扔铜钱,红尘他们过去就没享受到那种待遇。这些人个个客客气气。

    还远远就有几个很机灵的小子一拥而上。

    “哟,几位贵人,今夜来玩?那可得好好转转,不过你们是头一回来吧,不如让小的给您带路?只要赏一点儿茶钱就得,小的在鬼市长大的,人面熟得很。”

    一个小哥儿跳出来说话,后头跟着的人就都散了,看样子这人还挺有威望。

    红尘一笑:“敢问怎么称呼?”

    “叫我小乙就成。”

    在街上随便喊一声小乙,回头的得有三五个。

    “那就劳烦小乙哥了。”红尘笑道。

    罗娘随手就掏出一把碎银子递过去。算作赏钱。起码有三四两,别说喝茶,吃十天半个月也足够,还得是山珍海味那么吃。

    小乙哥登时眼睛放光。

    别看这一行人衣着打扮寻常。可他刚才看了一眼。就知道全都是大肥羊。伺候得好,少不得他的好处。

    在鬼市上混,不会看人早就投胎转世三百回。

    拿了银子。小乙哥更殷勤,绘声绘色地把鬼市的规矩讲了一遍,什么只能看东西,不能看卖主之类,还有各种传说,故事,说的都挺好玩,一点儿也不恐怖,估计换了寻常来玩的富贵子弟,只听一听这些八卦,就物有所值,来了一次还想来第二次。

    这地方说是鬼市,其实这么多年下来,也就是个叫法而已,不少人白天在街上卖货,晚上直奔鬼市,都是正经的商人,赚钱也温和,尤其在京城,做生意的都要和气生财,他们也怕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再招来祸端。

    小乙哥领着他们走了不一会儿,就见到人声鼎沸的热闹场面,这才问:“几位贵客是想四下里转一转,还是?”

    “有没有卖风水法器的地处,我们想看看。”

    红尘笑道。

    灵木这东西,在寻常的摊子上找到的可能不大,到是很多特别的法器需要用到。

    小乙哥一拍手:“几位可算是找对了人,您跟我来。”

    说完,他脚下不停,挑着灯笼径直朝人群里面钻去,越走越远,越走越偏。

    不多时,就穿过一个牌楼。

    牌楼这边也都是些小摊贩,就是卖的东西似乎有不同,一看就是风水法器居多,买的人也少。

    这东西毕竟是用得着的才要买,除了护身符可能大家用得多些,至于别的……闲来无事,也没人请一堆神佛法器回去找抽。

    小乙哥神神秘秘地扬了扬眉:“您瞧瞧,就是这儿了,我也不糊弄您,这地方和外头的古董摊子一个样,也有好东西,您就是想找宫里大佛会供奉开光的物件,也能找得出来,但可要看眼力,眼力不好,很可能拣一堆破烂回去,好多摊子上都是九假一真呢。”

    红尘登时笑了,这小子到会把握人心,如果是来追求刺激的公子千金,听见这话哪里还能迈得动脚步!

    他们要的就是这种神秘和与众不同,谁不喜欢捡漏?能在一堆破烂里面选中唯一的好东西,让别人羡慕嫉妒恨,那绝对是至高无上的享受!

    罗娘扶着自家小姐,见小乙哥嘚瑟,失笑道:“那小乙哥是不是行家?帮我们也选个好东西回去如何?”

    小乙哥立时一本正经地扯了扯衣袖,做出一副不可一世的表情:“咳咳,这个嘛……小的要有这本事,哪里还会跑这儿吃这口辛苦饭,早就发家致富,纳上十个八个小妾回家养老去。”

    一下子逗得所有人都乐起来。

    小严都破功失笑。

    红尘一路走,宛如走马观火,闲闲一眼看过去,随看随走,毫无停留的意思。

    罗娘她们都轻轻松松地跟着。

    小乙哥都有点儿纳闷这架势可不对,以往他接待的那些贵人,看见这琳琅满目的好东西全都走不动路似的,天亮了也赚不完几个摊子。

    走了一圈,小乙哥恪尽职守,人家不听,就不说话,终于,红尘停下来,叹了口气:“如果都是这些东西,那我可要失望了。”

    小乙哥一愣,还没应声,就见红尘溜溜达达地走到东北角,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那儿,弯下腰就捡起一个树根木雕,雕的是一个招福纳财的财神爷,十分的像。

    卖主一看有客,连忙坐直了身子,低声道:“您瞧瞧,有什么喜欢的?我这儿有财神,送子观音,护法罗汉,看看这个,八卦盘,降妖伏魔,桃木剑,驱除邪祟,佛龛,棋盘……”

    红尘扫了一眼,把财神扔下,直接从里面挑挑拣拣,拿出来一个绿油油的青蛙,只是个半成品,还少了最重要的青蛙嘴。

    “只有这一个品质还勉强凑合,还是半成品,其它的你也好意思拿出来卖?”

    卖主一怔,脸上的笑容收了收,随即又咧开嘴:“错了错了,这个可不卖。”

    说着,他一伸手就想抢回来。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打赌
    &bp;&bp;&bp;&bp;红尘也没和他争,只是摊摊手,任凭他把东西给夺了回去:“我们也不要你这些雕成了的物件,只想要你用来雕刻的木材。 ?.?`”

    那货主白眼一翻:“消遣我不是?”烂木头能卖几个铜钱,还不够他费力气的,一开始还以为是大肥羊,闹了半天都是些穷酸,没劲儿!

    红尘叹了口气,回头看了眼坐着二人抬的软轿,脸色还有些白的云霄。

    云霄立时就下来,慢吞吞走过去,直接拿出一张银票,足足一千两,正经的大通宝号。

    “只要我们找到合适的东西,钱不是问题。”

    云家人丁稀薄,看着是没以前昌盛,可人丁少,就有另外一个好处,钱多。祖祖辈辈积攒下来的银子,尤其是当年打仗,长辈们弄来的钱,堆积成山。

    京城那些勋贵之家,武将之家,只要不是整日作妖,纨绔子弟一生生了一大堆的人家,个个富贵,可比一些世家,还有书香门第的钱多。

    这会儿,云霄的表现就是个十足败家子儿的样子。

    货主立时眉开眼笑,当时把摊子一收,随口叫出个小孩子负责看摊,自己领着红尘一行人骑马,上车。

    “几位贵人,小的家里到是有两个山头,树是不少,可都有了年头了,成百上千年的好木材,当年宫里盖宫殿,就用我们家的木头做房梁。”

    货主吹得吐沫横飞,不多时,一行人便出了城门,到了玉山,玉山不大,风景也不算好,漫山遍野都是高大的树木,玉山上也有几个庄子在,不过环境并不算佳,都是些寻常商户。要不然就是低级官员们在这儿置地建庄子,正经的皇亲国戚,都是去东山附近,那地方有皇家园林。还有温泉,冬暖夏凉,才是正经的好去处。

    一进山,红尘的视线就落在这些参天大树之上,吸了口气。只感到一股清气从天而降。

    “唰唰唰……”

    山上忽然传来一阵削木头的声音,声音并不大,很是轻微,却仿佛一曲清歌,自带旋律。

    货主一听见,立时猫腰,小心翼翼地向后挪动,低声道:“就是这些,这一大片林子都是我们家的,几位贵客……”

    “孔山!”

    货主话音未落。山上就传出一声呵斥,“你小子可算是知道家门在哪了?怎么,要学人家大贤,十过家门而不入吗?”

    说着话,就有个身量高大,满面红光,头雪白,手里提着一个木箱,肩膀上扛着个树墩的老年男子,从山林里走出来。冷着脸,看到货主就皱起眉,脸上的皱纹一颤一颤的,“你别胡闹。跟我回家,好生把手艺学好,安安稳稳地给我娶个媳妇回家传宗接代。”

    他声音硬邦邦,掷地有声。

    货主的脸色瞬间大变,老老实实地站起身,苦笑道:“爹。我还没说您呢,您儿子读书上进有什么不好?读书才能考秀才,考举人,世间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别人家的爹恨不得孩子读书转换门庭,怎么到了您这儿,我就非得做个木匠不可?”

    “你!”

    那老男人脸上一黑,眼睛里流露出几分惊惧,咬牙道,“我是你爹,我说话,你老老实实听着就是。”

    他这话一出,货主也无语,却是不敢吭气。

    云霄听了一耳朵,咋舌不已,看那中年男人,简直像看个妖怪,天底下还有这等爹呢?

    想他那位爹爹,从小就纵容他,他要读书,就找大儒来教,他要习武,也费尽心力请了高手过来,后来他干什么都是三分热度,让那位爹整日愁,愁得头都掉光了,甚至为此求到皇帝那儿,想送儿子进宫做个御前侍卫镀镀金,就怕儿子没前程。

    眼下这位到好,儿子到是想上进,他到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儿子身上。

    读书人和木匠,能是一回事儿吗?

    红尘却若有所思,四下看了看,轻轻叹了口气。

    父子两个嘀咕了几句,那儿子很是无奈,但看样子和他爹应该因为此事争执过许多次,都麻木了,转头介绍道:“这些都是客人,想要看看咱们家的木材。”

    当爹的那人一怔,随即笑道:“看吧,就是这些东西,也不值什么钱!”

    他儿子登时无语。

    竟然这么说话,他还怎么做生意?

    红尘也笑了,一边笑一边摇摇头:“这些也算不错了,不过,还稍微差了一点儿。”她抬头,指了指半山腰,那上面有一大片青灰色的石墙,隔着石墙,有一座小小的,很精致的木屋,也有些树木在,密密麻麻的,看样子是一片果园儿。

    “那里面的到还差不多。”

    那位爹登时愣住,目光闪烁,上下打量了红尘一眼,皱眉,脸上露出几分狐疑:“小姑娘,你不是董三娘派来捣乱的吧?”

    一听这话,红尘还没反应,他儿子孔山先急了:“爹,你怎么什么事儿也扯到三娘身上,人家三娘怎么你了,她想把你这破园子包下来,要了你的那些树,还不是想让你安安心心养老,别整日伺候木头,你也不看看自己多大一把年纪,真当还是小孩子不成?再说,我是没打算做木匠,将来我要科举的,咱大周如今又不禁木匠考科举,考中了照样能当官。”

    “你没那个当官的命!”

    老人家急得都要哭了,“董三娘就是看中我这几个宝贝树,她看不上你,你别整日和她混在一处,连个正经媳妇都找不着。”

    父子两个咋咋呼呼争执起来。

    红尘一抬手,阻止道:“二位,我诚心实意要来买点儿木材,不是来捣乱的。”

    老人家看了她几眼,略有些疑惑,轻声道:“你买木头做什么?我这园子里的都是自己种的树,不过几十年的树龄,你要是想要建房子,新鲜的树也不成,我到是藏了几根有年头的老木头。要不带你去看看?”

    他不是不想做生意,还打算积攒点儿银钱,回头给儿子娶媳妇用呢。

    “不是建房子,我打算补全一个风水法器。需要好灵木,还请老人家成全一二。”

    红尘肃容道。

    老人家瞠目结舌,仔细一看红尘:“谁告诉你,我这儿有灵木在的?”

    红尘一笑:“刚才在鬼市,我见令郎摊子上有一吞天蛙。还未曾雕刻完成,也不曾开光,却气场渐生,显然是本身材质有灵性,绝对的好东西。”

    老人恍然,看了他儿子一眼,眼睛里露出几分笑意。

    他儿子却羞得脸色涨红,怒道:“我,我就是试着做做,可没打算跟您学什么乱七八糟的。有什么用!爹,您可别多想,我要读书考秀才。”

    老人家也不生气了,只是依旧不可思议,看着红尘长叹一声:“哎,你这么年轻就能一眼看出那是吞天蛙,还只是个半成品,了不得,真是不得了。”

    他多少年也没见过有灵性的灵师,这一见。竟是个这般年轻的,还是个女子。

    老人感叹了两句,眼珠子一转,眨了眨眼笑道:“既然小姐是行家。当然也看出来了,我是个做法器的,可不是卖灵木的人。”

    云霄登时着急,张嘴欲言,红尘轻轻拉了他一把,不让他开口。“我们再去另外找寻,总不好强买强卖。”

    说着,她就转头,临走,看了眼那个货主,叹道:“我本不该说话,不过,令尊大人不让你参加科举,也是为了你好,你命中没有官运,强行逆天而为还会伤了福寿,别让你爹爹太难过才是。”

    那货主孔山脸色登时阴沉下来。

    老孔却吃了一惊,盯着红尘细看:“……你知道什么?”

    红尘摇摇头,拉着云霄就要走。

    “等等。”老孔却猛地站起身,胡子被吹得一飘一飘的,呼哧了半天,脸上迟疑,皱眉问,“你看这漫山遍野的树,都是养了好些年的,有灵性的也有不少,你要是想要,就自己选一棵吧。”

    红尘摇了摇头:“这些只能是无奈之后的选择,要是找不到和老爷子园中品质相同的,我自然只能回来买它们,算是将就了。”

    老孔的目光更是闪个不停,迟疑道:“不都告诉你了,我那园子里新树多,就是有灵木也不见得质量高,你为什么非要进去买?”

    红尘失笑:“老爷子这不明知故问?红尘可不想讨人嫌,这就告辞。”

    她转头就走。

    老孔却是来了劲儿:“不行,你今天非把话说明白,为什么就盯上我这园子了,是不是谁告诉你什么?你要不说清楚,那不能邹。”

    他脸色凝重,紧紧盯着红尘。

    红尘哭笑不得,轻声道:“罢了,您要是真让我说,那也简单……看看这片地,老先生在此扎根数十年,以无数林木养这一片灵地,现在灵地渐成,养出来的树木天然具有灵性,比后天有的强出十倍……不过,这么好的东西,确实不该随随便便就被卖了去,那我们就先告辞了。”

    她笑了笑,慢慢转身。

    老人家瞠目结舌地看她,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摇头:“什么灵地?玉山这破地方,还能有什么灵地不成?”

    红尘一脸无辜。

    好半晌,老人家心里怦怦乱跳,哭笑不得:“你是哪个老不死新收的弟子,出来消遣我老孔头?”

    红尘客客气气地福了福,行了一礼,一言不。

    老人更无奈:“哎,我这儿用从邙山取来的石头垒砌围墙,又布置了九宫八卦阵,便是皇城里那个老不死国师亲临,他也不一定能一眼分辨出此地的不同之处……你果真是巧合至此?”

    这下不用红尘开口,云霄已经急道:“还请前辈通融一二,晚辈家中遭难,需要灵木补救,否则家破人亡就在当下,郡……小姐乃是小的请来的灵师,为我家奔波操劳多日,如今时间紧迫,灵木难求,若是老前辈不肯割爱,晚辈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老孔叹了口气。“罢了,我再想想。”

    他一边唉声叹气,一边带着红尘一行人,还有他儿子。进了那片园林,园内的树木有高有低,有大有小,看着远不如外头山林里的树起眼。

    红尘却觉得每一棵都具有灵性。

    进了屋子,老人家翻出几个木墩。让大家坐下,又长叹了口气。

    这地方可是天子脚下,他手里有一片灵地,到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但真传扬开来,他可就清净不了了,宫里那些贵人们,难道就不想要灵木打造的家具?

    宫里有了,那些皇亲国戚风闻,难道就不想要?

    他到不是怕。可谁也不乐意随意招惹麻烦。

    这位老人家纯粹是想太多。

    要是红尘知道他的想法,非回一句不可——还不是您老爷子非逼着我说出口?她可是向来尊老爱幼,不会因为自己的事儿随意强迫别人。

    不过这会儿老人家有松口的意思,红尘能达到目的,也觉得省心。

    孔老头看着她悠悠闲闲的,目光在园子里扫来扫去,有些气闷,忽然转头,把他儿子拎过来。

    “孔山,你小子是不是觉得你老子的本事没什么大不了?”

    “哪有!”孔山目光闪烁。讪讪道,“爹你的能耐,儿子还不知道?只是儿子更爱读书而已。”

    孔老头冷笑:“我知道,你觉得自己天分高。十八岁就敢和你师兄们斗法,还次次都赢,越觉得自己在木系法器上没什么好学的,制作也好,培植也罢,你都不感兴趣。”

    孔山耷拉着脑袋没敢说话。

    “也罢。反正我也这么一大把年纪,你也大了,管不了你,可咱们孔家这一脉,总不能断了传承,这样吧,我今天考考你,要是你的确把我教的东西都学了个差不多,能把咱们家的家传绝学会传下去,我就许你随意想做什么,愿意读书就去读书,就是你想娶董三娘,我也答应。”

    孔山的眼睛登时就亮了,随即又有点儿犹豫:“爹,你想考我什么?得公平才成。”

    他可不会妄自尊大,他爹自己出题,自己当考官,他能不能过,还不是他爹一句话的事儿。

    “臭小子。”孔老头笑了一声,“爹当然给你公平,你带来的这些客人,总不会帮爹作弊,爹让他们去找自己要的东西,你也去,半个时辰之内,双方选择自己看中的灵木,再比比看谁挑选的木材灵性更足,要是客人赢了,东西我双手奉上,免费不要钱,要是你赢了,我今天就撒手,承认你长大成人,以后再也不罗嗦,怎么样,公平吧?”

    孔山哭笑不得:“林子里的树这么多,总不能一棵一棵挨着看完,这可是要看运气的!”

    老孔笑了:“你可以随意取巧,只要能做到,什么方法都能用,别忘了,就算咱们专门种灵木,可也还是灵师,灵师的手段中,最考验人的,就是运气二字,如今天时地利人和你都占全,拼运气还拼不过人家,自然算输。”

    孔山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点头道:“好,那就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红尘:“……”

    孔老头笑眯眯:“这位小姐,您可要上点儿心,您也说了,这些可都是我的宝贝,总不能白白让人拿走。”

    红尘叹了口气:“就依老爷子的话。”

    孔山看了她一眼,斗志昂然,一反手,从腰里抓出一个罗盘,那罗盘刚一出现,就一声长鸣。

    云霄吓了一跳:“这动静,难道是法宝?”

    红尘点点头:“有了年头了,是好东西。”

    孔山得意洋洋地出了木屋,一头扎进林子。

    云霄登时泄气,小声道:“郡主,您有把握吗?这可是人家的地盘。”

    孔山再怎样,也是那位老爷子的亲儿子,这就是人家的家,家里有什么他还能不清楚?

    如今又有法宝在手,云霄只听燕九提起过有一些法器能看出不同来,就可能已经成了法宝,至于见,他从没有见过,那种宝物,本也不是随随便便能看见的。

    红尘失笑:“云小公子放心,便是这次让人家抢了先,大不了就再花钱买点儿灵木而已,天下间灵木少见。又不是没有,如今都入了宝山,总不会空手而回。”

    云霄一想,他们貌似真不是来争强斗狠的。但是……

    “郡主。您可别轻易认输,我从小到大,做什么都想要赢,也能赢,还没输过。”

    “那你该小输几次才好。”

    红尘半点儿不着急。慢吞吞地坐下,让罗娘取了茶水点心,小口小口地边吃边喝。

    别说云霄急得脸色白,孔老头也看她好几眼。

    眼见孔山认认真真地拿着罗盘在山林中穿梭,相中了树木,就做一个记号,看似颇有收获,老头儿也有些沉不住气,笑问:“小姐还不去?”

    “不着急。”

    红尘轻轻笑了笑,“我只是找一块儿小木头。雕刻一点儿小东西,有好的,只要一根树枝即可,也不是非寻那等天材地宝级别的灵木,不用急的。”

    老孔看了她一眼,到笑起来:“小姐的心性好,将来必成大器。”

    “令公子的心性也算好了。”红尘目光在孔山的身上转了一圈,“老爷子还真舍得!”

    孔老头一愣,眯了眯眼。

    红尘并不回头看他,苦笑:“我也在古籍上看过。有一门秘法,能够将一个人的福运全部加在某一方面的能力上,使用秘法,必能成大器。但代价之高昂,也非常人能够接受,老爷子竟然敢用,还用在儿子身上,佩服之极。”

    孔老头怔住,良久才吐出口气。摇头苦笑:“也不知你是哪里出来的小怪物,连这些都看得出来。”

    红尘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孔山的天分,全都在他家传事业上,根本没有读书做官的命,他就是读了书,去考试,也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麻烦,让他功败垂成。

    孔老头又怎么可能不愿意儿孙读书上进?问题是,他早知道前途茫茫,哪里敢让儿子去闯?

    “当年我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家里一套衣服,谁出门谁才能穿,一日不出去劳作,一日就没有饭吃,就是出去干活,一天的口粮也就是勉强不死,稍微有一点儿灾难降临,对我来说,便是灭顶之灾,那种情况下,一位灵师路过,我给了他一碗水,于是结缘,他问我要什么,我说只想也做一个灵师,能光宗耀祖,他看了我半天,只说我的天分不足,想做灵师,就得用一种偏门手段,都到了那等地步,哪里还顾得上别的?”

    孔老头嘴角动了动,把剩下的话都吞了回去,抹了抹眼角的泪光,抬头看过去,嘴边闪过一抹笑意:“孔山那小子找到好东西了,小姐还不去吗?”

    “别急,别急,急什么,等我吃饱喝足,慢慢去找。”

    孔老头无语,半晌道:“反正只有半个时辰,你看着办。”

    云霄都急得脸上冒汗,也顾不得红尘,连忙带着他手底下那一群人,也冲进园子。

    “我虽然不大懂,但还是去帮您挑选挑选。”

    其实找灵木也不难,有灵性的树都长得好,枝繁叶茂,高高大大,这绝不会错,云霄不懂灵木,但看一棵树长得好还是不好,他到精通的很。

    云家古老的树就多,他从小喜欢,那棵树生得好,那棵树得了病,总能第一时间被他现。

    红尘笑着点头,看了老爷子一眼。

    老爷子耸耸肩:“都说了,所有的客人都可以去选,只要有一个客人赢了我儿子,就算他输。”

    云霄精神亢奋地冲入园林,连身体的虚弱都仿佛减了几分。

    红尘笑道:“还要谢谢老爷子慷慨。”

    这一片都是灵木,充满了灵气,像云霄这样身体受损严重的,多沐浴灵气,对他的康复很有好处。

    时间一点点过去。

    已经过去了一刻多钟。

    红尘又续了一杯茶水,外面就传来动静,云霄双手捧着一小截树枝,满脸得意,溜溜达达地走过来,还没进门就高声叫道:“哈哈,快来看看,我选的这个灵木如何?合不合格?”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 神木
    &bp;&bp;&bp;&bp;云霄一脸的惊喜,看看木屋里诸位,又转头看了看后头慢悠悠跟着他的孔山,一扬眉,笑得春光灿烂。???? ?.?`

    红尘接过他手里的树枝仔细打量,点头:“正经的黄花梨,纹理清晰,如行云流水,鬼脸完整,难得在这等地处竟能长成,着实不容易。”

    转头看了孔老爷子一眼,失笑道:“老爷子好本事,此地不愧是灵地。”

    孔老头也捋了捋胡须,朗声一笑,显然对此也是极得意的。

    云霄更是红光满面,低声道:“怎么样?是不是好东西?我也算很走运了,进去看了一眼就相中它。”

    回头瞧了孔山一眼,“哼哼,不像有些人,好高骛远,瞧见这么好的树也不上心,总想着还有更好的。”

    孔山哭笑不得:“你这个小哥脸皮还真够厚的,明明我都在上面系了红绸,做了标记,只是想再看看而已,你到白白来占便宜。”

    云霄挑了挑眉,一点儿都不心虚。

    “难不成你看过了,就不许别人再看?到哪儿也没这个规矩。老爷子只说谁带回来的木头灵性更足,就算谁赢,可没说不能争先的,刚才你还说,用什么手段都好来着,我抢了先,那是我运气好。”

    好吧,运气好三个字一出,谁也不能说什么了。

    孔山失笑,慢慢从怀里取出一块儿绸子,把里面的一块儿木头取出,放在老爷子眼前。

    一股清淡的檀香味在房间中弥漫。

    味道并不算多么浓厚,但众人都不自觉地恍惚了一下,连孔老爷子都脸色复杂:“你竟然把它给找出来了,看来,你这小子的确是长了本事。”

    红尘都忍不住凑到前面看了看,连连点头:“香樟木,树龄虽然不到千年,质量却比千年的还要高,恐怕是一早就生在灵穴之内。经过上百年的温养,才能有今日的模样。”

    她都忍不住轻轻摸了摸树枝,十分喜爱。

    云霄凑过去一看,他是看不出什么。但闻见香味,神清气爽,也知道应该是好东西,脸上喜悦的神色渐渐淡了,呲牙道:“怎么。这什么香樟木难道比我找的黄花梨还要好?”

    他只知道,黄花梨木,紫檀木,鸡翅木,铁力木这四种,家里使唤的家具,也是非这四种不用,他大姐要嫁进宁侯府,人家小侯爷偷偷摸摸给他姐贴的嫁妆,就有一套黄花梨的家具。宫里将作监的大师经手,漂亮极了。

    什么香樟木,固然用来放衣服,放书画作品不差,怎能和正经的黄花梨相提并论?

    “你们可看清楚,不要糊弄人,我刚才看过,那一片最好的就是我选的这一棵,枝繁叶茂,树龄又长。孔山这小子也看了许久,想来是极好。”

    孔家那老头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没说话。

    孔山也不再是那副斤斤计较的小贩形象,往屋子里一站。精气神十足,还带着一点儿倨傲。

    他到底从小就跟随父亲学这些东西,平日里再表现得不喜欢,想要逃跑,该有的骄傲,却半点儿不缺。

    “你抢……选的黄花梨木的确算得上好。但我过去一看,便觉得它没有内秀,只是外表光鲜罢了,若没有我这一棵香樟,它也算勉强能用用。”

    孔山露出一抹微笑,十足自负。

    红尘也点头:“整片林子,香樟独占风水宝穴,其它的只能借去些逸散的灵气,自然比不上它。”

    孔老头登时扭头看了她一眼。

    孔山失笑:“小姐猜得到准,仿如亲眼所见,可惜是马后炮,光会动动嘴可不行,怎么样,现在时间快到了,你还能选出比我这香樟木更好的灵木吗?”

    红尘若有所思,没有说话。

    云霄的脸上顿时有些苦。

    孔山眨了眨眼,低下头小声道:“别急嘛,我可不是小气人,这玩意你们要想要,回头就卖给你,只要银子足够。”

    云霄嘴角抽了抽,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郁闷。

    红尘到有些喜悦:“那可说定了,小哥可别小气。”她如此大气,孔山更是高兴:“没问题,咱就是买卖人,好东西留在手里也没用,卖出去换回白花花的银子才是正经。”

    孔老头一下子噎住,咳了好几声,哭笑不得,摇头苦笑:“败家子,败家子啊!”

    他守了这么多年的宝贝,也不知道还留不留得住。

    孔山也心疼他爹,不过,更要紧的是自己的自由,眉开眼笑地道:“我看这位小姐是要弃权了,怎么样,爹,她在规定的时间根本没找到任何灵木,是不是算我赢了?”

    孔老头脸上苦,瞪了红尘一眼,张了张嘴,垂下头,叹了口气,刚想说随他去吧,红尘就轻轻咳了一声:“时间还没到呢,你们这么着急作甚?”

    一行人都扭头看她。

    现在离孔老头规定的使臣,半刻都不到了,她便是想去找,恐怕都不够她走进园子,随便折断枝桠再走回来的。

    所有人面面相觑,都不明白红尘是什么意思,总不至于要死鸭子嘴硬吧?

    这位小姐看起来可不是输不起的人!

    红尘四下看了看,“老爷子既然说了随便选,只要是木头就行,不一定非要选树吧?”

    孔老头一愣,目中露出几分迟疑:“选的只要是灵木即可,你都来了我这儿,难道不是想要一棵树?”

    “一棵树那么重,又大,拿回去还要我自己处理,一时半会儿甚至不能用,要耽误好些时候,云家也想着早点儿了事,不愿意继续等下去了。”

    红尘笑着站起身,目光落在孔老头眼前的那个木头桌子上。

    他老人家登时提起一口气,面色却不变,故意轻松道:“你想要这个桌子?这桌子虽然也是灵木做的,不过品质比不得我儿那香樟木呢。”

    “香樟木和黄花梨都很好,我拿来补全云家的那样东西,也勉强够用,但我这人贪心的很,入了宝山,可就不乐意空手而回。”

    说着。她一伸手,从桌上的一个小竹篓里,拿出一块儿巴掌大,乌漆墨黑的木头。

    孔老头的脸色瞬间大变。良久才瞪着红尘,气得吹胡子瞪眼:“哼哼,你是哪里冒出来的小妖怪,气死我了!”

    红尘失笑:“老爷子别生气,这么珍贵的东西。我可不敢白要,会折福折寿的,只是您都提出这么个游戏,我也总要全力以赴才好,要不然不是坑了您儿子?”

    孔老头气得吹胡子瞪眼,偏偏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好叹息:“罢了,能让这小子安安生生地给我留家里老实点儿,我也算破财消灾。

    连孔山在内,所有人满头雾水。

    尤其是孔山。心里不忿,鼓了鼓脸,疑惑道:“爹,这究竟是什么?”

    云霄也看不明白,那东西瞧着一点儿都不起眼,就像是被火烧过的半残木块儿。

    红尘轻轻叹息,用手在那一块儿木头上拂过,“因乘天地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乃万木之灵。灵木之尊。”

    孔山一下子愣住。

    红尘把手移开,众人再看,都有点儿不敢置信,那木头还是乌漆墨黑的。但仔细一看,却和刚才大大不同,显得古朴内敛,连外行人也看得出来,它很不一般。

    孔老头嘴角动了动:“这是阴沉木,也就是乌木。家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是世间罕见的宝贝。”只是神木有灵,能够自晦,可以一眼分辨出来的凤毛麟角。

    “乌木?”

    他这么一说,云霄吓了一跳,连忙把快戳上去的手收回来。

    孔山也吃惊,脸上的喜悦一点点褪去,忽然有些担心,怕红尘真把爹的宝贝拿走。

    他是和自家爹爹总合不来,但那也是他亲爹,知道父亲爱木头,要不然也不会硬逼着儿子走这条路,要是爹真把这东西送人,后半辈子还不得心疼死。

    好在红尘一眼就看出他的心思,又把乌木放了回去,笑道:“虽然此乃至宝,但我只求一根黄花梨的枝桠即可。”

    孔山的脸上登时一红。

    他老子脸上也泛红,随即一脸严肃,郑重其事地把那块儿乌木拿起来,塞进红尘手里。

    “绝对不行,我多大年纪的人,难道还能说话不算数?”

    他要是真对一个小姑娘食言,回头那帮老家伙能嘲笑他一年,马上就过年了,他可不想找这个不自在!

    红尘想了想,终于还是没推脱,沉吟道:“罢了,乌木难得,遇见便是有缘,我也想要,就花一千金买一寸,顺便再送老爷子一份礼物,谢您割爱。”

    说着,随手把孔山手里的香樟木拿过来,又拿了老爷子桌子上一把刻刀。

    不过掂量了下,还是不习惯,把自己的青锋拿了出来。

    “手有点儿生,试试看。”

    深吸了口气,重重地落刀。

    她的动作确实不算流畅,磕磕绊绊的。

    众人都愣了愣。

    尤其是孔家父子,简直哭笑不得——没想到这小姑娘一脸认真,好像有什么大礼相赠,闹了半天居然是送个雕刻的玩意儿。

    孔老头是雕刻大家,就眼下这座木屋里,随意摆放在桌上,架子上的一些木头摆件,每一样都活灵活现,尤其是在架子上放着的一个龙凤呈祥的紫檀木摆件,云霄进来时,即便心里有事,情绪不好,都忍不住看了好几眼。

    现在红尘当着人家老爷子的面儿雕刻,实在是班门弄斧了。

    云霄讪讪笑道:“我们这位小姐身份尊贵,亲手做出来的东西,自然是价值连城。”

    孔家父子也没吭声,由着人家说吧,今天一天受刺激极大,他们也累了,精神疲惫,孔老爷子甚至想回去蒙头大睡,至于孔山,心里五味杂陈的,难受的要命。

    他想要认命,顺了爹的意思,又实在是不痛快——以三娘的家世,就算是三娘愿意,他们家又怎么可能让一个木匠娶了家中千金!

    孔老头若知道他儿子的想法。估计非要气死不可,董家看不上他们家,他还不乐意儿子娶一个破落户世家女。

    房间里的气氛顿时有些沉闷。

    红尘却只是沉下心细细地雕刻,粗粗地雕出一个外形。是一个穿长袍,左手拿笔,右手执剑的人像。

    五官还不清晰,但孔老头忽然坐直了身体,目光也有点儿直。甚至露出一抹惊惧,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在他视线中,红尘的刀锋平平淡淡,可是落在木头上,忽然就生了气场,气场浓郁,散出团团白雾。

    一开始,别人都看不到。只能看见无数碎屑,不过,等红尘笑眯眯地吹了口气,碎屑落地,笑道:“好了。”

    话音未落,手中的木雕上忽然飞出一团金光,化作一条金龙,有角有爪,清清楚楚,左顾右盼。

    红尘点了点龙的眼睛。冲着孔山一挥手。

    那金龙便一声长吟,飞入孔山的额头,隐没了去。

    众人都有点儿呆。

    红尘从怀里掏出一条红绳,在那拇指大小。很纤细的文曲星像上穿了一个孔儿,系好绳子,缠在孔山的脖子上面:“无论做什么,哪怕是洗澡也不要摘。”

    孔山吓得呆坐当场。

    孔老头浑身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盯着他看了半天。猛地扑过去,抱住儿子的头仔细看,看着看着,热泪盈眶,哭得嘶声裂肺:“我不后悔,恩人,我真不后悔……可我儿子的命,不该受我控制,恩人啊,我不后悔!”

    头都白了的一老人家,哇哇大哭,和小孩子似的,云霄几个都让吓得脚软。

    孔山更是不知所措,整个人都懵了。

    红尘叹了口气,随手把乌木给揣怀里,又拿了人家的香樟木一根,黄花梨木一根。

    “我就都拿走了,反正您坐拥宝山,也不缺这点儿东西。”

    不只是外面的灵木,就连乌木也不是只有这一点儿,起码那老头脚底下还埋着一大块儿。

    老孔一下一下抽泣,冲过去拦住红尘的路,就在云霄还以为他老人家要抢劫时,登时跪下,结结实实地给红尘磕了两个头。

    红尘:“……”

    孔山也吓坏了,完全不知所措,几乎以为他爹脑子坏掉,莫不是疯了?

    老孔这才断断续续地把曾经生在他身上的事儿说了一遍:“当年我求我那恩人,求他给我改命,我当时是真心实意,想要做一个灵师,恩人答应了,后来很多年过去,我也果然拜得名师,硬生生闯出一条道儿,后来有了这个小子,妻子早亡,他也资质平庸的很,那会儿我就想,与其让他碌碌无为,还不如和我似的,只一门心思做灵师,没什么不好。”

    “不过这等神鬼莫测的手段,我可没办法完成,也不知道是不是幸运,我竟又再一次遇见了我那位恩人,当时他的身子骨已经不行了,双目失明,垂垂老矣,我就把他接回家来,给他养老送终。”

    孔山愣愣道:“您是说,周云爷爷?”

    老孔看了他一眼,点头:“我当时把我的心思都说给恩人听,恩人劝了我几句,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人间的路多得很,不必非要强求,风水改运之说,虽然神妙,却也只是助力,他当初帮我改运,是看得出来,我在这方面有天分,虽然天分不那么高,只有七分,却能借助外力变作九分,只要有九分,就能成为一代宗师。”

    “宗师啊!”

    老孔笑出泪光,“世人多庸碌,有一丝能成为宗师的机会,谁会不牢牢抓住?至于那些牺牲,哪里又算得上牺牲?就算我不改运,有很多种可能,可以读书做官,可以经商,甚至就算什么都不做,平平淡淡,也可能天上掉馅饼,拥有无限未来,但更大的可能,不过是一辈子庸庸碌碌,混吃等死,所以我从来不后悔,我觉得我儿子也不会不愿意,终于还是求动了恩人。”

    “哎。”

    他看了儿子一眼,脸上露出几分苦涩,“谁能想到,他竟一门心思要去科举?非想当官,当官很容易吗?千军万马独木桥,多少人能考中秀才,秀才之上还要考举人,举人完了又要进士。进士之后也不一定能顺顺利利当个好官,那条青云路,不是那么好走的,但他是我儿子。他下定决心要做,我又怎么会舍得让他失望?奈何恩人已经去了,我和那帮老不死的家伙一块儿琢磨了许久,也不知道怎么把我儿子的命恢复过来,真是。真是无法可想了。”

    这一番话,孔山听得头上哗啦啦地流汗。

    老孔一转头,看着红尘,简直像看神仙:“小姑娘,你可真不得了。”

    她一个人,竟然做到了那么多实力高强的灵师都做不到的事情,而且如此轻描淡写!

    “当年我那恩人说过,他虽然学会这一招偏门的玄术,却不知解法,轻易不敢运用。他要是知道,如今解法已经有了,或许在九泉之下也能够瞑目。”

    红尘失笑:“凑巧罢了,以后都不必太担心,您应该也能看得出来,文曲星君会渐渐恢复令郎本身的命格,但这是个长时间的过程,不要想着一蹴而就。”

    “那是自然。”

    当初改运的时候,也是渐渐而成的,老孔又连连道谢。

    “您老也不用谢。这就算您老慷慨解囊的报酬了。”

    估计他们父子二人,此时心里都是五味杂陈,难受的厉害,红尘笑了笑。并不多留,叫上云霄他们转身离开。

    孔家父子满脸复杂,一路送他们出了门,老孔微微一笑:“幸亏我是个大方的,这次买卖做得不亏。”转头看向儿子,“以后你就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温书。我会找好先生教你,别以为考科举很容易,比你以前学的东西只会更难上百倍。”

    孔山还晕晕乎乎的,半晌才点头。

    老孔目送红尘一行人越走越远,转身要回去,忽然一抬头,就见不远处飞过来一只胖乎乎的纸鹤,他伸手接住,脸上顿时变得严肃,轻轻打开一看,看着看着,脸上就露出几分惊讶,随后一笑:“咦,娘娘竟也走后门?什么叫本来找的是燕老鬼,阴差阳错才找到我?娘娘和燕老鬼更亲近不成?唔,到是挺正常的,姑娘如此年轻就有这等本事,也是该给她一个机会。”

    嘀咕了几句,就忍不住瞪了自家儿子一眼。

    孔山让他瞪得瑟缩。

    “哎,看看人家,再看看你,本来还以为你有生之年能得个机会,去窥探窥探灵师的最高秘境,现在看来,还是别去凑热闹为好,幸亏我犹豫着没给你报名。”

    老孔摇了摇头,随即又想,本来他儿子也没把心思放在这上面,他前几天就考虑过,那件事可不是小事,说起来虽然只是个考核,可以前有几次灵师没通过考验,竟然疯了,想来都危险,他儿子要是没这个本事,还是别去添乱。

    儿子真能走科举之路,也算不错。

    老孔摇了摇头,慢吞吞拉着满头雾水的儿子,领着他回了园子。

    父子两个进了门,正坐在一块儿谈心,他们之间这些年误会重重,很久不曾这般有默契地在一块儿说话了。

    正说着,外面又有人敲门。

    老孔过去开门一看,就见他老友的小弟子燕九戳在门口傻笑,皱眉道:“你是来找灵木的?晚了一步,赶紧回去,人家那位郡主已经得了上好的灵木,现在想必正在做事,还不快去学习学习?以为自己了不起吗?哼,你家里的事儿都没弄明白,竟然还管起别人家的闲事儿来,看看人家荣安郡主,再看看你,和人家一比,你就该被回炉重造,你那个既是伯祖父,又是师父的家伙,也太不尽责,徒弟随便教教就让出师怎么行?”

    燕九:“啊?”

    孔师叔这是改行做卦师,能未卜先知了?他还什么都没说,怎么就知道荣安郡主出手救云家的事儿?

    紧接着就被骂得狗血淋头。

    燕九抹了把脸上被喷的口水,哭笑不得。

    红尘一行人可不知道他之后的举动,迅回了云家。

    云家的管事一直就没休息,静静等待,看到他们回去,这才松了口气。

    家里的主人们一个都未归,还都找不到人,他们这心里七上八下,如今公子爷平平安安回来,自然心里安宁。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解决
    &bp;&bp;&bp;&bp;云霄一进门,先交代准备饭菜,还请红尘去洗漱休息。

    “不用,快点儿做完正事。”

    红尘却懒得再在云家折腾,而且,她看云淑君,还有云家那位老当家这么久不归,还有点儿担心,这事儿早完结早踏实。

    云霄也不是不急,只是他再不拘小节,也不好意思催促人家堂堂郡主着急火燎地帮他干活。

    不过既然人家都要求了,他也不会矫情地假装客气。

    云家上下一群人,都戳在小佛堂门前,盯着红尘,红尘很随意地翻翻捡捡,拿了一块儿黄花梨木,比划了下,就从上面割断指甲盖大小的一小块儿木头。

    云霄和刚刚赶回来,一脸懵懂的燕九都十分紧张。

    这东西雕坏一块儿,也让人心疼啊。

    其实哪怕木头不错,就这么一点儿,实在不算值钱,可灵木难求,整个大周懂种灵木的灵师一个巴掌能数得过来,再加上树木化作灵木,又要漫长的时间,十年二十年都算短的,整个大周能用的灵木加在一块儿,数量也不算多,在黑市上不至于有价无市吧,反正都是那种无意间得到一点儿,就算捡到宝了,能发家致富。

    燕九紧紧张张盯着红尘,看到人家拿着猿猴对比了一番,就随手捏着把小刀,一刀一刀削下去,一边削,还一边和身边的丫鬟嘻嘻哈哈说话。

    “你们那家冰饮店试营业好久,也该正式开门大吉了吧?到时候我找人去给你捧捧场,热闹热闹,好做个宣传。”

    罗娘笑应了。

    冰饮店是夏日热闹,试着开了一下,后来事儿多,她和小严都跟着自家小姐东跑西跑,一直关着门,也的确到了需要开张的时候,家里的银子再多。有出无进那也麻烦。

    红尘说句话,削两刀,因为活并不难,很快就收拾妥当。抖了一抖,把碎木屑抖落,露出来的就是一只猿猴之手,除了显得粗糙些,到很似模似样的。

    燕九看得心里七上八下。这才吐出口气,小声道:“郡主,这就好了?要怎么做?”

    “接上就行。”

    红尘笑道,刚走过去,试探着比划了比划,一时不知怎么下手,旁边急得满头大汗的小厮连忙凑过来,一把抢了那木手,叠声喊:“让小的来,小的来!”

    “哎……”

    红尘张了张嘴。来不及说话,那小厮拿着木手涂上早准备好的胶,用力按在猿猴缺失的胳膊上面。

    动作娴熟利落,可比红尘那笨手笨脚的模样强出几倍,显然是一早就有所准备。

    这到正常,云家自己的事儿,怎么可能不上心?

    小厮小心翼翼地安好胳膊,脸上露出几分喜悦,高声道:“好了,好了。咱们可是专门找了最好的师傅,做的最好的鱼漂胶,结实,耐用。防水……”

    话音未落,噗的一声,那只手就落下来,还飞出老远。

    那小厮吓了一跳,连忙伸手去捡,却不知怎么的。抓了好几下,一下又一下,整个人都趴在地上了,就是抓不住那只手,弄得满头黑灰。

    云霄:“……”

    红尘叹气。

    燕九哭笑不得,走过去踢了踢小厮:“一边呆着去。”

    他蹲下身,左右看了看,小心试探性地探向地上的木手,旁边云家下人屏息凝神。

    一下,偏了,没拿到。

    “啊!”

    云家一群人忍不住失望地呼了声。

    燕九也不着急,试探了下,再一次出手,这次偏移的一瞬间,手指向右边一探,食指和中指精准地夹住了拿东西。

    “呼!”

    所有人都吐出口气。

    燕九也有些得意,朝红尘扬了扬眉:“郡主好高明的手法,气场虽然不大,却十分平稳。”

    红尘抿着唇一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燕九深吸了口气,他可不像那小厮一般轻率,小厮看不见,可此时那猿猴身上的伪装仿佛已经退去,他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上面纵横交错的浮光。

    说实话,有一点儿吓人。

    他觉得,身为一个男人,只要有可能,他还是得勇挑重担,别让人家一个姑娘和这玩意太接近为好。

    猿猴安安稳稳地戳在佛龛上面,虽然是一只猴子,看着像木制品,但眼神仿佛很慈悲,并不是那等令人一见就怕的凶恶相貌。

    寻常邪神雕像都很恐怖,像这样的还真少见,不过那等恐怖东西,人乍一见已经先小心几分,到不像它这般有迷惑力。

    燕九整了整衣襟,很严肃地伸手拿起猿猴,才再一次涂抹鱼漂胶,手指微微颤动,轻轻压了上去。

    别人看不出来,红尘小声指点罗娘:“他在调整气场。”

    罗娘这些年跟着红尘,多少也了解些皮毛,闻言不免轻声叹息:“京城果然卧虎藏龙。”

    她可是知道的,就是很多年纪一大把的灵师,能看得到气场,也不一定能调理气场,这位既然能做到,想来是真有本事,不能小看了别人。

    果然,燕九轻轻地把木手粘在猿猴的身体上,松开手,毫无破绽,稳稳当当。

    云霄脸上顿时露出三分喜色。

    其他下人也松了口气。

    “这样就好了吧?”

    燕九点点头:“应该无妨,我马上再燃一张送神符,恭送这位离开。”

    云霄连连点头。

    他可被吓怕了,早点儿把这怪东西弄走,也省得自家提心吊胆的。

    燕九也怕夜长梦多,顾不得心疼,烧了送神佛,念诵咒文,亲自过去捧着猿猴,向佛堂外面走去。

    “咦?”

    刚走到门口,脚下一绊,差点儿摔倒。

    云霄吓了一跳:“哥,你小心点儿!”

    别人都当是意外,燕九的脸色却骤然大变,站稳了身体,这次更加小心,摸了摸手腕上一串护身符。再次举步,但一抬头,立时感到手中一重,整个人被压得僵在地上。一动都不能动,他鼓足了气,勉力又走出半步,额头上大颗大颗的汗珠渗出来,却是再也迈不动脚步。

    云霄吓得脸色苍白。转头看红尘,略有些闪躲。

    红尘摇了摇头:“别看我,不是我做的手有问题,没看见那只猿猴喜欢的紧呢。”

    可不是,众人一看,燕九手里捧着的猿猴,那只手明明应该和它本身一点儿都不搭调,但此时乍看,却仿佛一个整体,不注意的恐怕都看不出曾经有残缺。

    “那。那这是怎么回事儿?”

    云霄都快哭了。

    燕九也头疼的要命。

    红尘失笑:“也许是觉得你家不错,呆得很舒坦,人家就赖上了你们家?”

    云霄:“……”

    一众下人恨不得一头撞死。

    云霄更是欲哭无泪,难道他还能问问这位主儿觉得哪好,他马上改?

    红尘莞尔,终究是没好意思看燕九爷出丑,慢吞吞走过去,一伸手又把猿猴的胳膊掰下来。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众人都不觉听到一声凄厉的嚎叫。

    燕九脚下更沉,咯吱咯吱。

    他的肩膀关节都发出奇奇怪怪的响动。脸色惨白,大汗淋漓,红尘眯了眯眼,视线直直地刺在那猿猴身上。冷声道:“我补足你的残躯,你老老实实地把气运吐回来,否则就别怪我等先礼后兵。”

    说完,她手中青锋一声鸣唱,灵力汹涌地朝着那只猿猴碾压过去,摧枯拉朽。一瞬间它身上的灵光都黯淡了三分。

    吱吱。

    燕九的身体一轻,吐出口气。

    红尘这才又动手把它的手给接上:“好了,送它出去,不要再浪费送神符。”

    燕九迟疑了下,手里老托着这么个东西也不是事儿,只好慢吞吞,一步一步出了佛堂。

    好在顺利的很,一离开佛堂,满天的阳光落下,神清气爽,舒服极了。

    云霄晃荡了两下,扶着墙,大口大口地喘气。

    红尘四下看了看,又漫不经心地清理了下佛堂里面残存的气息,顺便把佛龛关上,叮嘱了一声,让那帮下人把佛龛也弄走,别留在这地方了。

    交代完,一切都处置妥当,红尘才叫了罗娘她们一起离开,顺便让燕九给她收拾了好一堆点心。

    只是燕九把点心给人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点儿虚。

    红尘笑眯眯地道:“是皇后娘娘要的,这就送宫里去。”

    燕九:“……”

    他现在马上把店里的点心师傅抓过来,让他们去别处买一包点心换上,不知还来不来得及。

    送走了郡主娘娘,云霄就拽着燕九爷一块儿喝酒,当然,他只负责吃饭喝药,酒是不能入口了。

    身心放松,一边吃饭,就有点儿昏昏欲睡,正闲聊天,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

    管事匆匆进门惊喜交加:“公子爷,公子爷,老爷和小姐传了信回来,您快看看。”

    有人快马加鞭,送回书信一封,云霄站起身出去,接过来一看,登时吓得头上冷汗淋漓,半天说不出话。

    燕九担心他身体虚,连忙过去又给他喂了一碗参汤,云霄就哆嗦着把信递过去。

    信中寥寥数言,只说云家负责运送边关的军用物资,一出京城就被劫走,云淑君得到消息,急忙前去处置,邀了几个绿林同道一起说和,那一帮劫匪属于悍匪,和上面还有些瓜葛,很是不好对付,云老爷也不得不跟过去,几乎以为他们云家这次要栽了,没想到峰回路转,也不知那些劫匪怎么想的,竟然没提什么乱七八糟的要求就把东西原物奉还,当然,没光明正大,就是派了俩黑衣人把他们直接引到堆着军用物资的地处。

    只要东西找回来就好,神不知鬼不觉,最好别闹出什么大事端……云家再也经不起任何风波。

    燕九拿着信,忍不住抬头看了眼天。

    云霄出身将门,即便是年纪小,家里一切都有姐姐照应,该知道的,他心里也有数,一想到云家在近日几乎面临灭顶之灾,他就手足发抖。恨不得大哭一场。

    “万幸,万幸……”

    幸亏他相信荣安郡主,也幸亏荣安郡主行动果决,这要是耽搁个一两天。别说一两天,多耽误片刻就有可能让消息传扬出去。

    北燕,大雍等国的探子不知有多少,万一借着这种消息影响军心,哪怕只是一种可能。都是万劫不复。

    京城恨不得云家倒霉,好取而代之的家族,一定会抓住这个机会。

    “回头我得准备一份大礼,好谢谢郡主。”

    云霄使劲一掐自己大腿,“哎呀,我怎么把这事儿忘了,竟然让人家白忙活了一场!”

    他是百分之百相信,家里转危为安,都是荣安郡主红尘的功劳,要是任凭那东西在家里汲取气运。就算这一次能躲过一劫,下一次照样还得倒霉。

    燕九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看着自家结交的小兄弟,咋咋呼呼地琢磨要怎么和荣安郡主套套近乎,关系更好点儿,这样的能人,怎么也要结交一番才不吃亏。

    “对了,我那会儿还听说郡主家的爱婢要开个铺子做生意?什么铺子来着,选好地处了没?你在朱雀街不是有两个铺子还空着?”

    云霄忽然一拍手,道。“转给我好了,反正你也不是做生意的料子。”

    燕九:“……”

    这小子是不是忘了,人家店铺都开了许久,说是什么试营业呢。还用得着他去送铺子献殷勤?

    一转眼,便到了十一月。

    冬日雪纷飞,临近年节,街面上商铺到越发兴旺,一年到头,老百姓们别管怎么苦熬。过年总要过一个肥年的。

    今年的年景不好不坏,好在没有战争,也没发生什么让人不能忍受的灾害,粮食不说多收了三五斗,勉强算一下,到是没什么赊账欠债,临到年根底下,好些中等人家还能挤出点儿银钱,给孩子们买点儿鲜亮的布匹,做一身新衣服,甚至能买斤糖果,逗得娃娃们喜笑颜开。

    外面还如此,在京城,快到过年的时候,那些商户也是个个兴奋起来,都巴望着能借着老百姓们置办年货的机会,大大地发上一笔财,让账面看着好看些。

    不过这种时候新开业的商铺,到显得有些不寻常。

    永安城,富贵街,照旧是车马兴隆,连大雪下个不停,照样是车辆拥堵。

    这里和朱雀街不同,虽然也是商贾云集,邸店林立,不过,它就在崇仁坊附近,周围都是皇室贵族,达官显贵的府邸,卖的东西也多为奢侈品,朝廷为此还专门派了一队御林军每日巡行,就怕出现什么大乱子。

    红尘送给罗娘她们的店面,就在富贵街上,最近又重新装修了一遍,现在全用灰蒙蒙的麻布遮盖着。

    周围的商户都挺好奇的,谁也不知道里面要卖什么东西。

    其实在这之前,连主人都不知道想卖什么。

    罗娘的意思,卖一些姐妹们串的手串,打的络子,新鲜精巧的珠宝首饰,女红刺绣之类。

    正好她们喜欢,又从自家小姐那儿拿到很多新鲜的花样。

    红尘也不反对,只是毕竟累了点儿,要专门做这门生意,也有些麻烦。

    后来发现冰饮卖的是真好,还可以炒冰,甚至连冬天,罗娘那些女孩子都会想吃冰饮,也不知这是哪来的毛病。

    红尘对做生意什么的,也不太懂,她上辈子就是嫁妆丰厚,因为本钱多,赚钱就多,后来接手王家的那些铺子,也没什么大作为,不过是稍微能有些盈余罢了。

    但她知道一点儿,你卖的东西是稀罕物,别人喜欢,那肯定赚钱,比如冰块,哪怕是京城能存下冰的人家,那也少之又少。

    于是她就拍板,罗娘这家店夏冬两季经营商品不同,夏天主要就卖冰了,简简单单,在各种冰块儿上下功夫,好好经营出特色来。

    至于那些零零碎碎的手串,首饰,刺绣,也可以挂着卖,有人要就卖出去,没人要留着自己用。

    红尘到觉得以后所有的女孩子们都要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眼下这个冰店是个开头,还可以有书肆,饭庄。成衣作坊等等等等,等这些女孩子们读完书,决定了要怎么生活,再来慢慢计较也不迟。

    大冬天里冰店正式开门。

    罗娘她们都觉得新鲜。

    周围左邻右舍的商户也觉得很新鲜。

    隔壁一家酒楼的老板娘方氏。就坐在窗户边,探头出去,看着那家神秘兮兮的店面出神。

    “看什么,不就是新开张一家店,又和你们家酒楼没什么冲突。有这个心思瞎琢磨,还不如去捧捧场,拉拉关系,以后就是邻居了。”

    旁边一个酒客嘿嘿乐道,“我可是听说,这店的女店主,好像有那么点儿背景,应该是个豪门大户的婢女,出来置办私产呢。”

    方氏白了他一眼,却是叹气。

    看看人家。一个婢女都能拥有这么一个气派的铺子,哎,他们这等平头百姓,还不如权贵人家的奴才,女儿哭着喊着要去给县太爷家的公子当小妾,她阻拦了这么长时间,为此还打了她一顿,其实想想,也不全怪女儿,身为一介草民。日子艰难啊。

    “就是这人大约不大会做生意,这大半个月的,叮叮当当也不知道折腾个什么,吵闹的不行。连你们家的生意都受了些影响吧?”

    酒客皱眉道,“我喝酒喝着都不踏实。”

    “就是说呢。”方氏好奇的也是这个,不过人家会来事儿,知道扰民,提前就打过招呼,左邻右舍的都送了厚礼。就那些礼物也足够弥补损失还让他们占了好大的便宜。

    方氏想到这会儿被压在箱底的贡缎,心里就一热,因为自己是做酒楼生意的,人家还考虑了可能影响客人,专门每天送每一桌客人一碟子糖果。

    这么一来,虽说吵闹了点儿,半个月下来,客人到比往日多,连客人都说,盼着这家再折腾些时候。

    此时,罗娘打着伞,和小严一块儿,一左一右陪着红尘进了铺子里。

    一钻进门,连罗娘都满脸新奇。

    虽然看过设计图,可成品她们也是头一次见。

    慢慢地走动,楼上楼下转了一圈,罗娘吐出口气,低声笑道:“真漂亮啊!”

    她实在是没想到,自己有一日能拥有这么漂亮的一家店,以前她还没落入地狱时,也没有想过。

    这家店面的装修,都是让鬼谷机关门的弟子们做的,设计图出自红尘之手。

    二层让以机关术设计了活水,形成小瀑布,分外凉爽,周围都是红尘种植的林木藤蔓,进入其中,仿佛置身于优美的丛林中,林中点缀鲜花,十分吸引人。

    一楼就简单得多,四周围了一圈原型的大理石桌台,原型的,底下的椅子都是藤椅,十分柔软舒适,还能转动,大理石的桌台上,有一层打磨得特别透亮的琉璃版面,华丽异常,还能转动,为了这点儿东西,听说天机门的老师傅头发都秃了一大块儿。

    罗娘和小严坐在软绵绵的藤椅上,有一种落在云朵上面的飘忽感,还没喝招牌之一的冰酒,就醺然欲醉。

    不过,冬天主子要卖什么?

    “炒冰啊。”

    红尘笑眯眯地道,“牛奶炒冰,各种鲜果炒冰。”

    罗娘:“……”

    “开玩笑的。”红尘失笑,“看店名,我都下好了。”

    她从桌子底下取出个招牌,放在罗娘眼前,招牌上刻着三个端端正正的楷体大字——‘两重天’,左右两边,分别是‘冰’和‘火’,用的是很流畅漂亮的行书。

    招牌做得十分精致。

    “冰火两重天,冬天我们让客人吃自助火锅,保证也是独一份,别人家可没本事在大冬天里把蔬菜拿来让人敞开着吃。”

    当然,冬天火锅的价格也要贵,和夏日正好相反,夏天冰要卖得很便宜,最好大部分人天天都能吃得起。

    冬天的火锅就算了,卖便宜了,周围的酒楼老板也会头痛的,贵的话客人少,罗娘她们还省心。

    “差不多到时候了。”

    罗娘拍拍手,一群衣着打扮一模一样,全是很利索的宝蓝色长袍的小厮就齐齐走出来。

    “准备迎客,一会儿有贵客到,都精神些,抬头挺胸,谁给我缩缩着扣工钱,要是哪个表现的好,这个月工钱双份。”

    一句话,那些小厮个顶个地努力站直了身体,精神倍增,都不愿意在老板面前丢乖露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 热闹
    &bp;&bp;&bp;&bp;店里这些当店小二使唤的人手,都不是红尘她们专门调教过的,要连开个店的服务人员,都用上生门或者鬼谷的人,那也太浪费了些。←,

    罗娘贴出告示,雇佣的来京城务工的年轻男子,还有几个洗扫的婆子,都是活契,五年一签,并不要他们入了奴籍,若是将来还有别的门路讨生活,尽可以求去。

    小严对此还颇为忧虑,毕竟店里好些东西都是独一份,怕他们偷师,还是红尘不太在乎,反正像制冰之类的技术活,都是在家里让自己人做,其它的他们愿意学就学一学也无妨。

    而且在京城做生意,说白了还是要看背景,背景比红尘大的,真要想分一杯羹,红尘也顶不住,背景比不上红尘的,傻了才动这等歪脑筋。

    罗娘和小严仅仅是为了置办一份产业,好赚些银钱罢了,又没想把天底下的生意都给做完,当个富商什么的,眼下雇佣人手就很是足够用。

    再说,这年头,不讲信誉背主的人也不多见。

    至于掌柜,也是雇来的,姓戚,以前也在京城经营酒楼生意,后来一不小心得罪了个权贵,酒楼也倒了,他也是坐吃山空,积攒的那点儿钱还不够养老的,就在他都想找根大树,解下裤腰带来自己把自己吊死了事,正好碰见小严。

    小严仔细问了问,干脆就把这家伙拎给罗娘,审查了下背景很干净,也有些才干。就让他正经做了掌柜。

    “戚掌柜你一会儿照应一下,看着小的们点儿,别让他们掉份儿。还有,给休休它们加餐,多煮点儿肉吃。”

    罗娘她们交代完,就上去陪自家小姐。

    戚掌柜恭恭敬敬地送走了主人家,一板脸,严肃道:“咱们新店开张,不能马虎,都给我精神些。”

    一帮店小二杂七杂八地应了。心里也有点儿犯嘀咕——主人家给的待遇高。他们的工钱都不少,但是要做什么自助,竟然让那些老百姓们进来随便吃,这能赚得着钱吗?

    好些小厮都有疑虑。

    再者。他们是听说自家这位店主出身来历不简单。应该是豪门大户出来的豪奴。问题是,实在不太像。

    哪个大户人家的下人,能像女店主那般平易近人?

    万一要不是。在京城的生意可就不好做了,他们干活的时候怕是要更仔细些才行。

    京城居,大不易,做生意更难。

    戚掌柜也常怀报恩心,打定主意帮着主人家把生意照管得妥妥当当,必要的时候,弯腰低头,那也必须去做。

    “哎,也不知道头一天开张……来捧场的多不多?”

    要是人太少可不吉利。

    戚掌柜想了想,觉得还是把他那帮老伙计叫上凑个数,虽然他生意败了,可到底在京城也混了几年,人脉关系还是有的。

    “老王那混球现在享儿孙福呢。小林子现在买卖不小,不过为人不错,应该给面子!”

    戚掌柜一边琢磨事儿,一边招呼人把招牌挂好,撕下外面围着的麻布。

    冬日里几片绿色的枝桠探头出去,招引得周围老百姓们都忍不住惊奇万分,连行人也驻足。

    只是一时间大家都很矜持,到没有试探着进去,看看这新开张的店铺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一时间,店门口清清静静的。

    戚掌柜心里打鼓,悄悄叫了个小厮,让他拿着自己准备好的信函从后门溜出去。

    老掌柜今年四十五,从十五岁就开始天南地北地闯荡,三十岁进京城开了家酒楼,十年后流落街头,生活经验丰富,结交的人也确实不少,还都很靠谱。

    没一会儿,就有三个中年男子,手里拎着一些贺礼,溜溜达达地到了门前。

    他们仨也是给戚掌柜面子,一时都不进去,就站在门口说会儿话,显得人气还多些。

    老戚连忙领着人出来迎接。

    “行啊,我看混得不错,比以前好。”

    老王是开镖局行当的,主要往南边走,眼下世道不算太平,镖局风险大,可赚得也多。

    他和戚掌柜的交情有十多年,都不是外人,此时远远地看了看店面,竖起大拇指:“像那么回事儿,我知道这儿,就是孙寡妇家的铺子。”

    到是小林皱眉:“孙寡妇的铺子是好,可我怎么听说她得罪了人,整日都有混子过来闹事,戚大哥,你们家店主能不能撑起场面,可别阴沟翻船。”

    戚掌柜笑了笑,也不生气,低声道:“应该不碍事,我们店前阵子开了一个多月,也没出什么大乱子。”

    “反正小心点儿。”

    “行了,既然老戚你决定干,咱们弟兄别的做不了,给你吆喝吆喝没问题,一会儿我找人寻一个舞龙舞狮队来,要最好的,好好在你们门口热闹热闹,省得太冷清了不好看……”

    这时,远处忽然来了一排骑着高头骏马的御林军。

    锃亮的铠甲,大红的披风,英气逼人。

    周围诸位店主人们都吃了一惊,路过的行人也吓了一跳。

    京城多贵胄,御林军羽林卫都不稀奇,再说,这条街上本来就经常有御林军巡视。

    但眼前这些,明显不同寻常,一看就是正经的贵族公子,人人腰上都挂了鱼符,甚至有人鱼符上镶嵌金边,明显身份不一般。

    京城的老百姓也都有眼力的很,在这地方生活,分辨不出什么人不能招惹,得好生供着来,那还了得!

    为首的一人,生得身量很高,眉清目秀,脸上挂着笑,很斯文,一点儿都不像是个武人。一下来便大踏步地走到门前,上了台阶,抱拳笑道:“恭喜恭喜。”

    戚掌柜连忙回礼,却是一头雾水,迷迷糊糊就接了人家的礼单,看着这小将军一挥手,一帮子御林军抬着四个牡丹花盆放在门口,都牡丹花盛开。

    这可是冬天!

    一盆起码也得七八百两银子。

    “罗小姐在呢儿?我去打个招呼。”

    小将军很和气,还和门口几个都客套了一会儿,才小声交代了句。慢吞吞进门上楼。

    戚掌柜张了张嘴。还没出声,楼上罗娘便立在门前笑道:“于少将军怎么来了?今天不当值?”

    “娘娘说新得了几盆牡丹,正好给你家主子看看新鲜,你家主子不是才说最近两年牡丹花贵的离谱。她想买些新的都有点儿舍不得。”

    一边说话。小将军一边登楼。

    片刻工夫。他和罗娘就都没了踪影。

    戚掌柜:“……”

    那三个中年男子愣了愣神,忽然齐齐探头去看礼单,看到上面写得密密麻麻的字。脑袋发晕,哭笑不得。

    就这些礼物,大多数都是很精巧的好东西,随便来两样,够一个寻常人家吃一年。

    小林连连摇头:“戚大哥真是不厚道,找我们给你捧场就罢了,也不提前提醒一句,看看咱现在备的这点儿礼,哪够得上档次,还不够丢人现眼。”

    戚掌柜眨了眨眼,连忙笑道:“说什么话,凭咱们的交情,还用得着这些虚头巴脑的,你们的心意,我还不知道!人来了我就感激不尽。”

    说着,开了门迎这几位进去。

    一进门,三个戚掌柜的老兄弟,刚被满桌子琉璃晃得头晕眼花,回头就看到一排穿着小衣服,一个个精神抖擞的——狗,叼着只花篮,站得整整齐齐。

    戚掌柜脸上一红,在后面招招手,伙计们就把它们吃得差不多的食盆给端走。

    “这个,店主的主意,用来发宣传单的。”

    几个人看着那些狗够整整齐齐,似模似样地走到门口,拱开门,一个个走了出去。

    竟然每一只都有那么点儿‘贵气’。

    眼睁睁看着‘休休’蹲在一个呼奴使婢的夫人面前,后腿直立,两个爪子作揖。

    逗得那贵妇哈哈大笑。

    休休从花篮里选出一朵盛开的茉莉花奉上,上面还夹着一张小小的硬纸片,写了两重天的店名,那贵妇人也收了,好奇地探头张望,还真漫步走过来。

    戚掌柜连忙过去招待,又叫了小厮去解释自家的生意究竟是怎么个情况。

    这些狗狗分外受欢迎,前前后后好些客人进门。

    估计他们本来就好奇,大部分是借此机会登门看看。

    好在一帮小厮精力足,勉强能支应,戚掌柜就偷空找了自家弟兄偷闲。

    “看来我们是白来了。”

    小林摇摇头。

    戚掌柜翻了个白眼:“不白来,等会儿尝尝咱们这儿的自助餐,新鲜瓜果蔬菜管够。”

    “真的假的,可别赔钱才好。”

    戚掌柜失笑:“一开始我也担心,毕竟一人只要三钱银子,三钱虽然多,但京城很多人家奢侈一把,也能拿得出来,大吃一顿说不得就吃了回去,毕竟咱们这儿的食材贵呢……”

    正说着,外面又来客人,明显还都是主人家邀请的贵客,专门来捧场送贺礼,都得他这个掌柜的先去迎接应酬。

    接下来,他就再也没精力偷懒,连自家这三个兄弟也顾不上。

    陆陆续续的,各式豪华马车,挂着的牌子进出城门都不必等的那种,纷纷停靠在门前。

    来的每一个人都气派十足。

    戚掌柜陪笑脸陪到僵硬,刚送了一个小侯爷上楼,诚惶诚恐,就拉了一位郡主。

    之后的状元郎比那几个还有派头,不过眼熟,经常能见,到也不怎么稀奇。

    他到最后都有些麻木了。

    好不容易人流渐少,必须好生招待的客人都送上去借给正经的主人们应酬,他才松了口气,忍不住灌了一杯茶水。

    小林他们瞠目结舌,就连来凑热闹玩的客人们。也是一颗心怦怦乱跳。

    这都是些什么人!

    有见多识广的,立时就在心里记了一笔,又是一家不能得罪的!好在京城这等有背景的商家太多了,到也不至于惊慌失措。

    还有心思灵活,转头就派人去备了份厚礼过来。

    正热闹,外头鸣锣开路,竟是宫里的太监带着一队人马出宫,手里还握着圣旨。

    一行人在店门口摆开人马,里面所有人顿时就愣住。

    红尘得了消息也有些惊奇,只好邀了薛柏桥。于逸。金青几个关系亲近的一块儿下去。

    下了楼就见是个熟悉的,皇后娘娘身边京城能见到,正是那位小乔公公,听说最近挺得用。

    “小乔公公高升了?”

    “托郡主娘娘的福!”

    小乔见了红尘。惯常是能多客气。就多客气。这回手里拿着圣旨,到不好见礼,却也满面堆笑。“万岁爷的旨意,说是正好给郡主添点喜气,就不用跪接了。”

    他说完,就展开圣旨,高声念诵,简单来说,皇帝觉得红尘一整年内立下功劳很大,特意赏赐两个温泉庄子给她。

    唔,温泉庄子还是皇后娘娘的,想来是那位娘娘突发奇想,就让万岁爷下了旨意给红尘撑门面。

    她现在做的这生意,冬日里需要大量的瓜果菜属,皇后娘娘这边显然是惦记着。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道过谢意,收了圣旨,招呼小乔公公进门,等下一块儿吃饭。

    她其实真不缺少各类菜蔬果品,尤其是最近,玉珏空间如今对她还是有那么多限制,但能找到的好东西越来越多,似乎有人知道她喜欢各类种子,送了她不少能在各种环境中生长,且成熟期特别短的蔬菜种子。

    可惜只能靠她用特殊的方法种植才管用,根本不能繁衍生息,否则大周朝怕是再也不用担心口粮问题了。

    红尘忽然想到这个,不觉叹息——她重生归来,竟未曾做多少于国于民有益的事儿。

    也许可以试着研究一下,怎么增加农业产量,京城不是还有一位灵师善于种灵木,不知道有没有窍门可以借鉴一二。

    领着一行人上二楼去说话,一楼就热火朝天地开始准备起各类菜色。

    所有的客人都团团围坐桌前,一人霸占一个小小的火锅,一样又一样的美食被能转动的琉璃桌儿送到眼前。

    还有小厮在一边照应。

    这等新鲜的吃法还真是头一次遇见,用来加菜的是公用的筷子,干净卫生,碟子里还放着各种珍贵香料配的调味品,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而且陌生人坐在一起,说说笑笑,特别的热闹,和单独一个桌子吃饭的感觉真不太一样。

    谁想吃什么菜都自己自由地去夹,在锅子里一涮,香味很足,除了火锅好吃之外,还有各种炒菜,菜色新颖,好多都是没见过的,事实上只这一桌子鲜绿的小青菜,加上水果,就已经能让京城的饕餮一流大饱口福。

    目前看来,很多客人会喜欢这样的自助方式。

    一开始这些客人们,见到那么多哪怕在京城也很难见到的贵客都登门祝贺,知道店主的背景够深,打着一定要捧场的主意,哪怕这里的菜色不怎么样,他们也得称赞,如今吃起来新鲜有趣又香甜可口,再完美不过了,更是可着劲地夸,一顿饭没有吃完,罗娘的这家‘冰火两重天’怕是要名满全城了。

    楼上,红尘也叫了一桌子菜,全是店里的招牌菜,一伙人都不客气,吃得杯盘狼藉,连那几个宫里出来的,走的时候都是腆着肚子走的。

    罗娘她们几个颇为不好意思,这家店,其实说白了是红尘开给她们,却让自家主子跟着费心劳神的。

    上面的客人也就罢了,多数是比较亲近的,凑一块儿说笑都很高兴,下面的一干杂事,她们就绝不肯再劳动红尘了。

    即便如此,一折腾就是一整日,把宫里的使臣送走,一干来祝贺的贵客们送走,红尘也松了口气。

    薛柏桥整个人窝在软乎乎的藤椅上面,哼哼唧唧:“累!”

    金青小口小口地喝酒,一边偷笑。

    红尘白了小侯爷一眼:“贺礼呢?”

    薛柏桥拿眼角的余光瞥那一沓最厚的礼单。

    “这是你给的?”红尘挑了挑眉。

    “我媳妇家给的。还不就是我给的。”薛柏桥哼哼。

    他这次过来,带着重任来的,代表云家对红尘表示十万分感激。

    云家不是不想来,实在是最近几日,根本脱不开身,云淑君和她爹爹都忙得恨不得学会分身术,一人分成十几个人使唤,连云霄病还没好,都让云淑君抓走开始正正经经地教导一营事务,云家最终还要他能撑起来才行。

    云淑君将来嫁入宁侯府。总不能还担着家里一摊子事儿。便是薛柏桥不介意,宁侯也不会同意。

    云家衰落了,但在军队上还是有一定的势力,也就是宁侯闲云野鹤。得陛下的信任。娶一个云家威望很高的大小姐回家。皇帝不会太介意,还会觉得宁侯给他分忧解劳,换了别人。分分钟让万岁爷猜忌到死。

    谢礼是送到了,可薛柏桥一句谢都不肯说,反而一脸羡慕嫉妒恨:“我都想卖身给你了,赚啊!”

    瞧瞧,京城哪个贵胄之家,能主动给下人置办这样的产业,尤其是在自家产业都不算丰的时候。

    天底下还有比红尘更好的主子吗?

    红尘不理他,什么主子奴才的,万事讲缘分,罗娘她们也不是多么出类拔萃,就是普通的可怜女子,世间千千万万,可谁让别人没碰到她,偏偏就是她们这一群和她相遇。

    就是一瞬间的触动,她忽然想给这些女孩子一条生路,于是就去做了,哪里用得着斤斤计较。

    “要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位,有我们红尘三分的好性儿,那该多好!”

    金青眉眼一动,也是有感而发。

    薛柏桥同样心有戚戚焉。

    红尘不觉失笑,这两个可都是春风得意的天子近臣,不对,一个是亲生子,另一个是好友之子,也堪比亲儿了,连他们都抱怨,可见侍候君王之难。

    “没登上皇位之前,多少皇子都是礼贤下士,有孔孟之德,个个都是朝臣眼中的明君。”

    但坐上了那把椅子,一切就都不好说了。

    “我们其实生的这个时代,不算太坏。”

    四国鼎立,还并不是乱战纷纷,各国面上都还过得去,不敢大力地压榨百姓。

    “只要四国不要乱战一通,老百姓的日子就还能过得下去。”红尘笑了笑道。

    一行人半晌没说话,她又忍不住笑,“不过吃点儿东西说些闲话,怎么一个个的都论起朝政来?在朝中忧国忧民还不够?在我面前,就不要忧了。”

    薛柏桥一想也是,蹭一下扑过来,挤开金青,坐到红尘身边,眼睛闪亮:“快跟我说说,你在云家都做了什么?你是不知道,他家那混世小魔王,一提起你的名字就跟着了魔似的,张嘴闭嘴都是荣安郡主怎么怎么样!”

    作为准姐夫,薛柏桥和自家那个未来小舅子可是没少斗智斗勇,还颇为旗鼓相当,现在发现小魔王被自家好友给治住,真是有那么一点儿得意。

    “你是不知道,我觉得云家都要给你立长生牌位了,简直把你当神仙来拜,云霄那小子如今出个门,都要先去占卜一下,问一问吉凶,口头语就是,荣安郡主保佑,今天出入平安。”

    一番话说得众人都笑起来。

    薛柏桥在那儿吧嗒吧嗒,口里不停,一口气说了一连串话,到是有意思,只是别人都插不上嘴,金青就有些不高兴,哼了哼:“郡主本来就有本事,用得着你说,你要是长了心眼,还不赶紧的求一副灵药,治治你闹肚子的毛病。”

    话音未落,小侯爷脸都灰绿灰绿的,蔫了吧唧,也不和金青争辩:“不知道娘娘从哪儿弄到的点心,还赏赐给我吃,当着娘娘的面,我又不敢不吃,里面肯定是下了药,我宁愿回家被罚抄经书,都再不想回忆那种味道了。”

    红尘顿时有一点儿心虚!

    薛柏桥抑郁,却不知皇后娘娘那儿也有点儿不高兴——燕家那摊子很有趣的事儿,她本是要让红尘去处理,好提前露脸,博取优势,没想到,红尘办了云家的差事,糊弄了个孔老头,燕家的事儿,就落到别人手里。

    其实很正常的,京城的灵师最多,但凡想参加考核,拿个朝廷认证的灵师们都云集于此,不可能只红尘一人露脸,出来一两个出类拔萃,让人欣赏的,也并不算奇怪。

    就算有一人出类拔萃,金手指一大堆,天命注定要独领,压得其他灵师都黯淡无光,成为月亮旁边的小星星,那也并非能一蹴而就的。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 半仙
    &bp;&bp;&bp;&bp;店铺开张,生意兴隆,一行人顿时忙碌起来。

    不过,罗娘她们的生意自己会照应,红尘自己充当个背后靠山就算完事儿。

    年节到是越发近了,天上时而下雨,时而下雪,更多的则是雨夹雪,北风呼啸,天寒地冻,皇后娘娘晚上贪看月亮,却是染了风寒,好几日不见好,红尘连忙收拾了几样驱寒的药膳去看望。

    年纪越大,这位娘娘到有点儿小孩子心性,不是当年稳重贤良的皇后了。

    “那个曲乌,名字怪里怪气,人长得和冰块似的,就像少了三魂七魄,哪里比得上咱们郡主一根汗毛,娘娘就别生气了。”

    红尘一进门,就听娘娘身边的素娘姑姑低声哄人。

    皇后娘娘躺在榻上,背着身,脑袋冲墙,额头上还戴着抹额,一副很生气的样子。

    素娘姑姑无奈一笑,冲红尘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娘娘这几日动不动就生气,郡主来了就好,快来瞧瞧她。”

    说着,低声解释了几句。

    其实不是什么大事儿,曲乌也是灵女,出身来历很不寻常,曲家和乌家两家都是灵师世家,曲家师承前朝菩提大师,佛门传承,不过曲家早年出了一位惊才绝艳的大师,改良本门功法,另成一派,擅长捉鬼驱妖。

    至于乌家就是正经的风水玄门小世家,擅长堪舆,祖上都是风水先生。

    曲乌虽是女孩儿,却得两家真传,刚一出师就做了几个漂亮活儿,不少资历很深的灵师都说她后生可畏。

    别的也就算了,皇后娘娘费了好大心力计算,给自家姑娘创造了一个机会,平白无故让她给夺了去,自然不高兴!

    红尘眨了眨眼,这事儿不好说,人家那什么曲乌也挺冤枉的。就娘娘那种偷偷摸摸的做派,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娘娘想让她干什么,哪里怪得着人家。

    当然,这种时候乱说话那是找揍。红尘只能乖乖地一言不发,笑眯眯地过去,自己从桌子上拿了一颗梨子,不让宫女去皮,就慢吞吞地啃着吃。

    皇后忽然翻身起来。从枕头底下摸出个东西,一伸手戴在红尘的脖子上面。

    她顿时一愣,伸手去摸了摸,竟然是一个小玉锁,羊脂白玉的,雕工细腻,前面刻了长命百岁四字,后面则是万世太平,下面还有她的生辰八字。

    长命百岁也就罢了,万世太平。好像有点儿……

    红尘脸上一热。

    “当年你出生的时候没给,今天给你补上。”

    皇后转过身,躺在榻上,伸手摸了摸红尘如乌云轻雾一般的发,轻轻叹息。

    当年没给到是对了,就算给了她那位母亲,最终也只是到那个人手里,不是给她佩戴。

    红尘心里软绵绵的,却不自觉又想起那人。

    没办法,哪怕说服自己那人不重要。却还是对她影响很深。

    叫那人‘夏蝉’叫了一辈子,哪怕此生她被逐出夏家,却也没回蒋家,更没有改回蒋姓。

    若是那人还没死。当着她的面,喊她一声蒋婵,也不知她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一晃神,红尘苦笑,不再多想这些有的没的,扶着娘娘坐起身。端了药膳过来,两个人一块儿吃。

    皇后娘娘最后也没把气给消了,不过,到不曾在自家女孩儿眼前发作,只交代了几句,让红尘最近不要离开京城,好好读书,修身养性,准备准备。

    至于准备什么,她老人家也没说,更没说灵师考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不过也无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红尘对于这一类的事儿,向来觉得顺其自然比较好。

    外面老是下雪,红尘连置办年货都懒得自己去,更别说出门玩,便听了娘娘的意思,留在郡主府慢慢腾腾地挑人手。

    内府这边已经准备好了花名册,连同各类宫女太监们擅长的活计都有记录,专门拿过来让她挑选。

    郡主府按制,杂七杂八加起来能有百十号人,这还不算亲兵护卫,红尘还能个人拥有一队五十人的亲卫,吃皇粮,朝廷开工钱养着,不过这些亲卫们,皇后那儿发了话,等过年给她一批新人,由老人带着就好。

    亲卫全是老手,当然有好处,经验丰富,令行禁止等等,但是还是从小养出来的更贴心,红尘在京城又一时半会遇不到太严重的危险,选一些新人慢慢调教,养得好了那就是自家人。

    红尘在选人上还算认真,选了好几天,也只凑齐了一半,不过她本来就不像人家正经郡主那般,出入不仆从成群,就浑身不自在,所以并不着急。

    内府那边也极为重视,来了两个嬷嬷,两个公公,低眉顺眼地悄声和红尘商量。

    他们带来的人,宫女太监各二十个,其中十个是红尘要看的,另外十个则是他们选来的添头。

    红尘扫了一眼,所有的宫女都没有化妆,穿着灰蓝色袄裙,梳着双环头,简简单单。

    小太监们年纪都在十五岁以下,也都眉眼端正,没有长歪的。

    红尘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其实不太想用太监,总觉得有些别扭,看起来毕竟是个男人,贴身伺候她有点儿受不了。

    不过这些人一个不要,都还回去也不合适,外面有不少差事还是能让他们做一做。

    红尘心里有数,这些孩子们里面,好些都是不知费了多大力气才挤进宫伺候的,就为了吃一口饱饭不被饿死。

    “我看着都还不错,就留了吧。”

    一句话,一群小宫女小太监们都松了口气,只是不敢闹出动静,规矩还挺严。

    内府的人也舒了口气。

    红尘在前头坐着看人。

    罗娘就坐在后头,翻她的账本,还没来得及盘账,光是开张那天收的各色礼物,加起来就有好几万,而且又零碎又很杂,这些都得弄清楚。罗娘还挺头痛。

    “咦,小姐,还有个熟人呢!”

    翻着翻着,罗娘忽然笑道。

    不是熟人也不能登门道贺。不过罗娘一说,红尘就知道她说的是谁,也不能算熟人,只能说偶尔打过几次交道,很有趣的一个。

    “那日是看见王半仙了。记得他身边还带着四个小弟子,人模人样的,穿着打扮可比当初在杞县更精致。”

    红尘也是一笑,挥挥手,让小严送内府的人先下去,选人的事情用不着太急,她点到的那些也都送下去再学学规矩,调教人的事儿,都是小严在负责。

    “我记得他留了张帖子,拿过来看看。”

    那位王半仙虽然不是要紧的人物。但和红尘也算有缘分,就是她们离开杞县之后,也没少和留守人员打交道,时不时要去茶馆蹭一杯茶喝,还从来不付茶资,至于从茶馆里捞客人赚钱更是时不时有一回,不过他的良心不坏,虽然手底下并没有真活,只是靠着一张嘴皮子忽悠人,可他忽悠人也能把人忽悠好。也算难得。

    红尘以前就觉得这家伙很像玉珏空间里提到的那什么心理医生,不过比心理医生要辛苦,人家医生动嘴的时候多,他还得要排场。要派头,时不时的还要辛苦丈量土地,爬山涉水。

    罗娘翻出帖子,递给红尘看,满纸都是奉承话,后面说最近灵师汇聚京城。他也认真学了点儿新东西,带徒弟来长长见识,还希望郡主娘娘有空时能拨冗一见,考校考校他云云。

    话里话外的,好像这位王半仙人虽然老,学习之心不死,当初红尘给他留下的那些比较真的风水书籍,他都背得滚瓜烂熟,又和癫和尚,三嗔大师那几个有真本事的混在一起,除了本身资质有限,实在是没灵力之外,说到理论,还真是比较能唬住人了。

    他本来也置身其中几十年,学一点儿手段,就比那些纯粹靠眼力和嘴皮子吃饭的骗子强得多。

    这几年王半仙活得风生水起,名声都传到京城来,估计就是真正的灵师,只要没开灵窍,不能第一时间看到灵力灵动,就看不出深浅,见到了他多要琢磨琢磨。

    红尘忍不住笑,干脆让罗娘派人叫了他来郡主府说说话,老友相见,一起说说笑笑也挺好。

    就一句话的事儿,不到下午,王半仙溜溜达达就过来了,到了红尘面前,照样是仙风道骨,言必提风水,一套一套的,当然,他嘴里红尘这郡主府就没一处不好。

    不过说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红尘要是不知道他的底细,第一时间说不得也要觉得,这位有点儿本事。

    三杯香醇美酒下肚,王半仙在红尘面前也是轻轻松松,没什么包袱,笑眯眯口吐真言:“那是,皇城边上的住宅,钦天监看过的,能不好吗?再说,它就是个鬼屋,有我们郡主这尊真神在这儿,也比那风水宝地强出十万倍,哎哟喂,我的好郡主,咱们可老交情了,您以后出去跟外面提几句,就说我给您相过宅,您挺满意的,有您这一句话,我老王在京城的局面就算是打开了!”

    红尘:“……”

    她也是哭笑不得,摇了摇头提醒几句:“你悠着点儿,京城和外面不同,尤其是最近,灵师云集,都是眼明心亮的,你要是忽悠到人家头上,小心晚节不保。”

    “不会。”

    王半仙正了正脸色,“我又不是那等黑心眼的骗子,专门干伤天害理的勾当,人家正经的灵师眼力多高,怎么可能把我一捞偏门混口饭吃的放在眼里。”

    红尘一笑点头。

    这到是真的,王半仙虽然到处混,但其实脑子清明的很,知道自己有多大本事,能吃多少碗饭,一旦发现不妥,绝对不敢故意害人,也不是什么买卖都敢接。

    红尘也喜欢跟他说话,和这位大仙凑在一处说说笑笑,他总能让你如沐春风,双方来往自然频繁了些。

    王半仙在京城也渐渐有了名头,生意还做到红尘的头上来,找她要一些练手的符咒,拿去忽悠人。

    都是些清心符,凝神符,用上绝对有好处,高价买了回去。哪怕真碰上高人,也不会说是骗人的东西。

    红尘闲来无事练习,做了很多,她自己身份不同。又是灵女,随便卖这东西太掉价,塞给王半仙去利用利用也无妨。

    不过半月光景,竟然卖的极好,赚的银子算一算。都能和罗娘她们那家店持平。

    王半仙也尝到甜头,隔三差五地过来想让红尘给他介绍些高人,拿到点儿真货,钱不是问题。

    红尘一开始不理会,后来薛柏桥那小子忽然抱怨说,燕九最近生意不好,赚的银子连符纸都快买不起什么的,又隐约听说能种出一大片灵木的那位孔大师,想买房子手头不宽裕,还要各处找朋友商借。甚至连他那宝贝儿子为了零用钱都去鬼市摆地摊了。

    看看那些正经的灵师。

    再看看王半仙!

    红尘都要为他们掬一把辛酸泪!

    赚钱这种事儿,果然不是有本事就行,要看天分的,王半仙这种天生的老骗子,就天分十足。

    红尘考虑了下,还是牵桥搭线,让两边联系了联系,老骗子什么时候需要真正的灵师和法宝,好歹也能找到人出手帮忙,顺便让孔老还有他儿子多赚些银钱。

    燕九到还好。人家有深厚的背景,说经济紧张,也不过是手头用的东西都是顶好的,花钱不节制罢了。还看不上老骗子那点儿小赚头。

    孔老却是正经的土鳖出身,早年都穷到差点儿饿死的地步,做了灵师也不过温饱而已,他又舍不得把自己种的灵木随便卖出去,要做成法器,那更是需要漫长的时间。而且灵木虽好,毕竟是木头而已,大周朝什么时候缺过木头,如此便宜材质的法器,天然就不值钱。

    王半仙也会来事儿,红尘不过介绍了下,就很快和孔老称兄道弟,凑在一处,变得像有几十年交情的挚友,孔老甚至差点儿让自己儿子认了对方当干爹。

    害得红尘时不时忍不住自责一下。

    王骗子可不是正经人,孔山本来就学会在鬼市上摆摊骗人了,再和老骗子过于亲近,说不定十几年后,孔山没考过科举,当不成官,也做了半仙。

    红尘也没办法,王半仙也不是那等会听人劝的人,只能叮嘱他几句,京城水深,不要乱来,万事小心。

    这日午后,罗娘她们都去上课了,红尘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偷闲,抓了一大把松子,自己吃一颗,喂给平安吃一颗,平安就趴在她的足下,满脸得意和满足,也不知道一只狗的脸上怎么就能有这么多表情的。

    休休就一脸不屑的高冷,独自一个蹲在园子门口,这都半个多时辰没挪动过地方,没办法,他肚子底下压着一根肉骨头,从平安嘴里抢走的,总觉得自己要动一下,骨头肯定又让‘人’给夺了去。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从宫里出来的几个兽园的小太监都来安抚过它三回,谁说也不行。

    红尘叹了口气:“下回休休单独喂,你们仔细点儿,别让它吃完了又混在后头再蹭一顿。”——这就是个吃货!

    那会儿到了喂饭的时候,四处的狗狗们自己叼着饭盆去吃饭,休休这小东西抢占前面讨要了食物,痛痛快快吃完,舔得干干净净,又偷偷摸摸混在后面又去要了一次。

    虽然狗狗们长得都不太一样,可架不住数量太多,小太监给喂食,喂着喂着也就晕乎乎,愣是让一个畜生给骗了去。

    要不是它还去骗第三次,红尘正好路过,有一大堆狗告它的状,说不得它又要得逞。

    “再吃下去就太肥了,对身体不好。”

    红尘瞪了休休一眼,到底也没去抢骨头,跟只狗抢骨头,场面还能看?

    反正按照平安的牙口弄的肉骨头,也就一小截,肉不多,磨个牙而已,无所谓,只是它这毛病不改,以后说不定要吃亏,回头还得跟小严说,别老宠着惯着的。

    “郡主娘娘,郡主娘娘!”

    红尘正逗狗,许久不见的王半仙脸上堆笑,披着雪白的貂皮斗篷,大步流星地走过来,身边两个十一二岁的小弟子紧紧跟随。

    走到半截,王半仙戛然而止。脸上发白。

    “行了,让他过来。”

    红尘摇了摇头,树下树上,墙内墙外的侍卫们。这才把目光从王半仙身上转移开,还是有两个人上前搜了一遍,连王半仙揣在袖子里的桃木剑都给夺了去。

    要换了过去,王半仙非得调侃几句,今天却半点儿也不见生气。特别谄媚地把红尘从头到脚夸了一遍,还夸她的侍卫。

    “不愧是荣安郡主,咱们京城头一号的高人,这几个侍卫小哥尽职尽责的,一看就专业。”

    红尘失笑:“行了,我说半仙,你有什么话直说,我正好有空,要是不麻烦,帮你办了也无妨。”

    王半仙脸上登时一红。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做样子,就他那厚脸皮,脸红怕也是骗人需要。

    “嘿嘿,还是郡主眼力高明,瞒不过您,实在是我,呃,我这里出了点儿麻烦。”

    红尘一愣,皱眉。

    王半仙连忙道:“真的只是一点儿,而且不关我的事儿。一切都是误会了。”

    红尘仔细看了看他,心中也直打鼓,她心里有数,王半仙没真本事。一般干活就是做一场局,骗得那些客户们心甘情愿掏钱为止,干他们这一行的要是没兜住泄了底,要只是碰上客户是个精明的还好,就怕是真有邪祟,让他们当假场子做了一出。到把事情闹大,那可不好收拾,说不定要害人害己的。

    王半仙看红尘脸色严肃,也不敢隐瞒,详详细细地把事情交代清楚。

    说起来,王半仙最近生意兴隆,他卖相好,如今又有高人给他撑腰,底气足,在京城很快就算是小有名气,平时红尘出去和贵女们八卦,都偶尔能听到他的名字。

    这位也算一个徐徐升起的明星了。

    十几天前,王半仙接了一个给人调理祖坟风水的买卖,客户也没有遇见什么大麻烦,就是最近祖坟旁边有人修渠,家里孩子过去玩,一不小心挖了祖坟上的土,虽然他们马上就给填埋了回去。

    但祖坟上动土,那还了得!

    客户一家都不安心,各种不自在,更不妥的是,他们家的孩子最近还精神不好,饮食不安,瘦了好些。

    王半仙苦笑:“这活看着好做,不过是疑心生暗鬼而已,我还专门探听调查过,他们家那孩子不是大毛病,就是在外头让人使仙人跳给忽悠了,被威胁了一通,加上他是读书人,胆子小,又面临科考,自然就精神不妥,我就让两个徒弟做了个局,还专门找人把他家那小子外头惹下的麻烦处理了,也没让他们掏多少钱,纯粹为了锻炼弟子,只让他们去老孔那儿求了两棵松柏,种在祖坟左右,做了场安先人的法式,加起来才收了他们两百两银子……”

    红尘一摆手,叹气:“重点啊,半仙。”

    “唔,没想到风水调理完没多长时间,他家接连出事儿,老娘病了,孩子更是重病,他属于那种特别信这个的,就连忙又找了个堪舆方面的先生去看看,人家说有人妄动风水,使得坟地生出煞气,尤其是两棵树很不妥,要一把火烧干净才好,客户那边就连忙放火烧了,没想到烧了以后半点儿用都没有,那家现在急了,都找上门来打了我家弟子一顿,两个弟子受了伤卧病在床,对方还气得要报官。”

    红尘怔了怔:“那你的意思,让我帮你和官府打声招呼,不让他们查你,警告你那客户一下,这事儿就算了?”

    “别啊。”

    王半仙扯起袖子,捂住脸呜呜咽咽,“那怎么行,我才收了几个满意的徒弟,在京城站稳脚跟,要是这事儿稀里糊涂的,以后谁还敢让我做买卖?我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也折腾不起,实在不愿意改名换姓远走他乡啊!”

    他哭得好不可怜,红尘只想啐他一口,知道自己一把年纪了还安稳不下来。

    摇了摇头,红尘苦笑:“那你想怎么样?”(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圆场
    &bp;&bp;&bp;&bp;王半仙拢了拢胡须,摆出一张充满仙气的脸:“郡主娘娘,你这回可得帮我把这事儿给圆回去,这颜面您得给我讨回来,不能让我老王以后出门,都让人家指指点点,说我是个骗子,以后再也接不到生意,您可得救救我,不能让我晚节不保!”

    红尘:“……”

    这家伙当年被逼着在每一个县城都待不到半年,哪里还有什么节操可言。≧,

    不过……

    “孔老无辜。”

    孔老的灵木是什么样子,她再清楚不过,哪怕是树苗也品质不错,无论王半仙的客户祖坟出了什么岔子,总不会是灵木的问题。最多,王半仙这家伙不懂装懂,种灵木时可能没算好方位,和主人家有一点儿冲撞。

    红尘不管王骗子到无妨,反正他也该习惯了,京城待不下去,到外面便是,可孔老在京城扎根多年,颇有名望,就算他自己一笑了之,不当回事儿,也没人信是他那的灵木出了差错,可万一以后碰上对头,这要是不解决,说不定就成了个不大不小的污点。

    王半仙忒会看眼色,一见她松动,忙扯着红尘的袖子支支吾吾:“郡主可不能不理会我,您就行行好,顺便帮我做上一局,于人于己无害嘛。”

    罗娘这会儿是不在,要是在非得啐他一口,这个不要脸的老货。

    “再说了,我也不是让你陪着我去骗人,我根本就没动他祖坟的风水。就是很正常地栽种了两棵灵木,绝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要是出什么问题,第一个首先也该报应在我身上吧!”

    红尘失笑,这到是真的。

    “好吧,那我准备准备,这次就给您老保驾护航一回。”

    王半仙登时大喜。

    红尘也没什么好计较的,当年在杞县,她就没少借用王半仙这张脸,这身气派。而且这家伙胆子大。出了什么变故照样能端得住架子,怎么看也是一个得道高人,比起年轻的小姑娘,更让人信任。

    王半仙得了准话。便连忙离开去准备。

    不多时。薛柏桥过来蹭饭吃。听红尘简单说了这事儿,眼睛登时就亮了。

    “带我去,可得带我去。我帮你们搭班子唱戏。”

    他一想就颇为向往。

    红尘顿时哭笑不得,这小子不算年轻了,可无论再过多少年,还是这样的孩子心性。

    想了想,他这么一位在京城人面熟悉的贵公子,或许还真有些用处。

    “正好,那你帮忙跑个腿儿,

    隔天,天还没亮。

    王半仙打听好一切,算好了时间,偷偷摸摸,和做贼似的溜到郡主府,钻进后门,隔着院墙嚷嚷道:“郡主哎,怎么样,准备好了没有,韩家带着人,可都把我那个门面给围了!”

    “好了,看看吧。”

    红尘倚在窗口,让罗娘去给他开门。

    王半仙一进小院,就看见她准备好的家伙事儿,登时脸上红光满面,眼睛冒出金光:“好家伙,我一辈子没见过这等架势!”

    四匹汗血宝马,一辆雕龙画凤的马车,马车是半个房子大小,除了比不上万岁爷出行的那一辆,整个京城绝没有更华丽的。

    龙眼凤目都由夜明珠镶嵌,栩栩如生,只看这雕工,就是不识货的,也能看出珍贵来,更别说车厢四角由金箔包裹,缀了琉璃盏灯罩,哪怕风雨夜也不用担心灯火熄灭。

    周围的侍卫个个身穿宝甲,手里的兵刃也都是镶嵌珠玉,同样身高,同样俊美,面如冰雕。

    王半仙看了脚下都一软。

    红尘伸伸手,让罗娘捧着一面黑,只在细节处极尽奢华的外袍,还有一面雪白的狐裘大衣,一个金镶玉嵌的冠冕……

    王半仙迷迷糊糊地装扮好,登时就双目含泪——“我的妈呀,穿这一套行头,谁还敢说我是骗子?”

    就算当真遇见高人,发现他平常做得那些小猫腻,恐怕也是一笑了之,不当他骗人,只当他在游戏红尘。

    不过,要是哪天能置办这么一套东西,他就当真金盆洗手,再也不干了。

    红尘笑了笑,完全不信他那些话。

    这位早不缺钱,金盆洗手也嚷嚷过不知道几百次,最后还不是犯毛病。

    几十年下来,他恐怕已经养成了习惯,不干活就浑身不自在。

    “行了,拿起架子来,别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怎么可能!”

    穿戴齐整,王半仙立马变了个样子。

    红尘有一套自己的法衣,是皇后娘娘送给她的,别的好处没有,就是华丽,足够华丽!

    皇后爱所有华丽的东西,她专门给红尘找的好东西,从头到脚,没一处不精致华美。

    平时她从来不穿,穿着也不好意思出门,今天既然有需要,干脆就一整套穿戴整齐。

    穿上法衣,盈盈而立。

    所有人都愣住。

    王半仙半天才捂着胸口喘匀气息:“呼!”

    他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只是恭恭敬敬地,跟供祖宗一样把人供到车上,自己自动自发转换角色,从师傅变车夫。

    王半仙一开始打算拿红尘扮徒弟,现在一瞧她的扮相,立马决定自己当配角。

    “配角就够了,瞧瞧咱郡主这架势,到时候给我一个笑脸,保准就让我在京中风生水起。”

    罗娘和小严都请了假帮忙,全是一身朴素的黑缎子,红披风,额头点着红点儿,宛如仙女,扮在红尘左右,见他唱作俱佳,也不由失笑:“以前挺讨厌那帮下九流骗子的,不过咱们王半仙到可爱些。”

    红尘也笑。都说骗子可恨,她平时也不喜欢那些走歪门邪道,坑蒙拐骗的家伙,奈何老百姓们有需要,真正的灵师那么少,这些人自然应运而生,只要能如王半仙一般有个底线,不会害人,也就算很了不得了。

    …………

    韩森脸色阴沉沉,盯着街对面挂了个福运自来招牌的小店面。店面明明不大。里面也有人,可他身边几个下人敲门敲了半天,吵得满街的人看热闹,却愣是不肯开。

    “哼。再不开门。给我放火烧!”

    “老爷!”

    旁边的管事吓了一跳。连忙放低声音,“咱们毕竟十多年没回京城,还是仔细些。”

    “仔细什么。咱家的风水都被祸害了!今天要不给我个说法,我非让他们去吃一碗牢饭不可!”

    韩森眼睛里冒火。

    他也是半年前才回京城任职,把家也迁回来,韩家本家到在京城多年,但他们是旁支,虽然也都是没出五服的亲戚,到底早就失了亲密,进京以后,各种不顺当,祖坟还一不小心让人动了,由不得他不着急生气。

    “查清楚没有,这个王半仙是个什么人!”

    “时间太短,咱们家又乱着,只知道在京城也算小有名气,王家,刘家几家都找他看过风水,评价很高。”

    管事叹气道,“不过也说不好,毕竟也是外来的,不知道底细如何!”

    “我看就是个骗子,派两个小孩子就敢祸害咱家风水,回头让衙门的人搞他一家伙,保准能整出一堆事儿!”

    正说话,不远处忽然有光。

    韩森抬头看去,整个人都怔住。

    左右街边行人,齐齐退避,还有一些很是自然地跪在地上,低下头。

    连韩家的管家脚下一软,也跪下来,还扯了扯他家主子。

    韩森脚下也软,忙退后几步,低头哈腰,他回京是去吏部任职,从四品的官,对于各种规制还是很清楚,能坐这样的马车,起码得是个郡王等级的。

    唔,说起来红尘坐还差这点儿劲,不过就是御史当面碰见,一看那马车,也不会说什么。

    那样的只有皇后和万岁才有,一看就知道是上面赏赐,再一看跟随的侍卫,谁会去找不自在!

    马车慢慢走到韩森他们面前停下,侍卫们同一个动作,连马匹的脚步大小都完全一致。

    这一帮是新人,别的先不说,训练好些时候了,颜面好,规矩好,看着就体面。

    韩森迷迷瞪瞪,就见车上下来一仙风道骨的老仙人,慢吞吞走到马车前,皱了皱眉。

    对面的福运自来大门一开,两个小童穿着整整齐齐的蓝袍子,肩并肩,走到老仙人面前齐齐拜倒:“师父!”

    韩森吓了一跳,这才注意到,这人竟然是王半仙。

    他其实见过王半仙一面,虽然主要活都是小徒弟做,可为表重视,王半仙也去看了看,露了一面。

    但这会儿再一看眼前的人,总觉得人还是那个人,可不知为何,他这脚底下就有点儿虚。

    不过,这老仙人到很符合他那身仙风道骨的气质,和弟子说了两句话,面上的表情还是很柔和,很平缓,走过来客客气气地问道:“韩老爷吗?听说您对劣徒不放心,觉得他坏了您祖坟的风水?”

    这话一出,韩森的怒气又上来,脸色阴沉,可扫了一眼老仙人那一身行头,再看看后头的马车,又心虚,却是努力挤出一点儿微笑,讪讪道:“是我们搞错了,搞错了,我们这就走。”

    王半仙顿时笑起来,平平淡淡地摇了摇头:“您别这么说,老朽既然在京城开宗立派,广结天下英雄,就不会包庇自己人,您说我徒弟卖给您的树有问题,坏了风水,若是真的,我高价赔偿,自己拆了招牌,回师门闭死关,从此再不出山。”

    这话云淡风轻的,却是逼格很高。

    韩森额头上就忍不住冒出汗,讷讷不言。

    王半仙又道:“那两棵树你既然不想要,还回来就是,那是从好友那儿选的灵木,很是难寻,小衫。”

    “弟子在。”

    他身边的小徒弟,很自然地一拍手。后面就有两个壮汉搬着一个箱子出来。

    箱子打开,白花花的银子闪着光。

    “一共二百两,我出十倍赎回,两千两。”

    韩森整个都傻了——那树已经被烧毁,他上哪儿还去,一时间冷汗淋漓,甚至有点儿怀疑自己是不是入了什么套!

    张了张嘴,诚惶诚恐地道:“没的事儿,王老爷子,您就当我脑子糊涂。我……”

    王半仙仿佛知道他的所思所想。失笑道:“韩老爷放心,我知道你已经烧了灵木,不要紧,咱们只要回收焚烧留下的灰烬便行了。不会让人您做根本做不到的事。”

    韩森一愣。

    王半仙已经转身轻飘飘上了车。回头冲车里道:“师姑。还要劳烦您陪师侄走一趟。”

    “无妨,我还没见过有人烧灵木的,还是孔老种出来的灵木。正好去见识见识。”

    那声音清清朗朗的,让人听了,心口就仿佛升起一丝凉气,透亮的很。

    韩森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让王半仙客客气气地邀请,老老实实地带着他们去自家祖坟,人家要回收烧尽了的灰烬。

    一行人浩浩汤汤出了京城。

    出城门时,韩森眼看着一群他平日里见了都要退避三舍的大官主动让行,等在一边,等着他们过去,这心里一阵一阵的惊奇,越发摸不透王半仙是个什么路数。

    他那管家也惊讶,不过还是低声道:“老爷别乱想,咱们可是占着理呢,他们再厉害,也不能不讲理。”

    韩森点点头,壮了壮胆气,想他韩家也不是吃素的,在京城有头有脸,怕个什么,大不了自己一句话也不说,就吃这个闷亏,让他们把那什么灰弄走算了。

    老管家心里还嘀咕:“这都好几天了,还能留下些什么!”

    尤其是这阵子又是北风呼啸,山里的风更吓人,哪还能有东西留下。

    韩家的祖坟在京城郊外,山势连绵,大河交汇,乍一看,风水就很不错。

    马车停下,王半仙笑眯眯地扶着红尘下来,她一露面,韩家那些人更是心虚。

    那种气场,别看只是个女子,但绝对是高人的样儿,更别说仙风道骨的王半仙一口一个师姑叫着,殷勤伺候。

    韩森一犹豫,还没说话,人家那姑娘就很随意地四下走动,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王半仙紧随其后,似乎也看不到韩家这些人了。

    红尘举目张望,忽然停下脚步,看着东边一个山头,抿着唇一笑:“那里应该是结穴之地,此地是玉山小龙脉枝干,能借得三分气运,百年能出一公侯,嗯,虽非旗山,却也相差不远了,我看应该是武将,只是可惜了,有碍子孙。”

    韩森眯了眯眼,心里一咯噔。

    这事儿旁人可知道的不多,他虽然不是韩家的嫡系,却好歹也是一族,听祖爷爷去世之前说起过,那地方正是前朝一武将的祖坟,后来断子绝孙,祖坟也只有代代相传的守墓人勉强给照应,到如今过了有百余年,当年他祖爷爷在时,就连守墓人都绝嗣。

    红尘举目看着,脸上似笑非笑,摇了摇头。

    王半仙低声问:“师姑觉得哪里不妥?”

    “与我等无关,莫要多管闲事,快去收拾了东西,我们该走了。”

    红尘一转身,都不用王半仙带着,一路直走,轻轻松松就走到被烧毁的那两棵树的地方。

    这里当然留有痕迹,不过地形很乱,不熟悉的人找个大半天,估计也不一定能找得到。

    她找得这么轻松,韩森又是一惊,他心里有数,因为前阵子祖坟这边出了事儿,他担心外人过来再惊动什么,早早派人守着,还一天三班倒,尤其是自家这一块儿,严防死守,连只耗子也不一定能进得来,眼前的陌生女子,绝不可能来过。

    难不成是王半仙给画了地图……可就是对着地图,也不一定能这么准呢!

    他心里发毛,人就忍不住跟上来,上搭几句话,奈何人家姑娘连个眼角的余光也不给他,只一边指挥着手下两个婢女,拿出一卷丝绢。轻轻铺在地上,一边低声笑着跟王半仙说话。

    王半仙正认认真真跟人家讨论心盘,十二支五行什么的,他不是纯粹的外行,也知道一点儿皮毛,一般的阴宅择定的规矩,他也了解不少,但人家说的,自己却是一句都听不懂,越是听不懂越觉得很是……心头发颤。

    还不等韩森有行动。两个婢女已经走过去。和那位一身法衣,气度恢弘的小姐耳语两句,那小姐就走上前,默默地张开手。朱唇轻启:“收!”

    只一个字。清风吹拂。

    一阵风过了。就见漫天的黑色灰尘变成一团浓雾,时而翻滚,时而飞奔。

    别说韩森。王半仙都差点儿叫出声,要不是他一向敬业,这会儿身上行头齐全,恐怕真要露馅,即便如此,他还是忍不住后退一步,往红尘身后面躲了一躲。

    红尘张开手,虚虚地一拢,那团黑雾就像凭空被锁住一般,东突一下,西蹿一下,好半天才老实下来,不甘不愿地落在丝绢上面,竟然慢慢地变作一棵树的模样。

    都还是半大不小的树苗,一棵松树,一棵柏树,除了颜色灰黑外,样子能清清楚楚地看出来。

    韩森目瞪口呆。

    他那管家指了指柏树树干上那个乌龟模样的刻痕,手足颤抖:“老爷,您看,那不是,那不是那天少爷画着玩刻上去的!”

    韩森也看见了,抬头看红尘,目中充满敬畏。

    “收了吧。”

    红尘伸手接了罗娘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手,扭头对王半仙道,“好东西,再养上十年就是顶好的风水树,价值千金,现在也很难得,还是师侄门路广,孔老压箱底的宝贝也弄得出来,哎,这回是可惜了。”

    “没办法,只能说韩家没这个缘分。”

    王半仙脸上也露出几分惋惜。

    两个人自说自话的,完全没把韩森放在眼里,可韩森的心脏却随着他们说话,一起一伏,安定不下来。

    王半仙心里也叫好——这位郡主娘娘要是有朝一日,走自己这条路,肯定混得风生水起,没人能比,又有真本事,又有眼色,会糊弄人,绝对的行家里手啊,可惜!

    “劳动师姑走这一趟,要不这点儿灰烬怕也要浪费掉,回头让孔老孝敬点儿好东西给您。”

    “不算劳动,这块儿坟有点儿意思。”

    红尘笑了笑,“本来风水不算坏,偏偏阴错阳差,被东边山头的东西牵连了,外头又几处逢煞,乱了地气,灵木既得又失,这可是个值得记录一下的例子,小罗,给我开开书箱。”

    罗娘悄无声息地从车里拿出一个藤条编织的箱子打开。

    红尘一招手,里面的一册牛皮纸做封皮的书就蠢蠢欲动,都愣是飞出来寸许高,让罗娘抓住,递过去。

    她还真笑眯眯写写画画。

    王半仙也是一副极为感兴趣的模样,凑过去一边看一边点头,若有所思。

    韩森整个人都不好了,抓耳挠腮,恨不得扑过去抓住王半仙的脖子摇一摇。

    这是我们家的祖坟啊,到底怎么回事儿,你们在说什么!

    他到底是当官的,想得多,又被红尘他们的架势唬住,一时间就左右为难,很是犹豫。

    “我看师姑的意思,这里的地气很乱?可小侄怎么感觉不到,难道是修行还不够?”

    红尘翻了个白眼:“你也太看不起孔老爷子的灵木了,哪怕被烧成灰,你站在它身边,它也足以镇住地气,你能感觉到什么,罗盘带了没有?”

    王半仙耸了耸肩:“师姑不是您说的,不让我们太依赖罗盘,小弟子们用用也就算了,像我一大把年纪,没罗盘不会看风水哪里成?正磨练呢,再说今日又没打算帮人相地。”

    “那也无妨。”

    红尘沉吟了下,随手从袖子里取出一块儿真丝的帕子递给王半仙,举目看了看,指了指其中一个坟头。

    “那儿最明显,你把帕子放过去,离地面三尺高的地方。”

    所有人的注意力,顿时都集中过来。

    那是一方透明的,特别特别轻薄的帕子,如轻烟,如云雾,捏在手指间简直一点儿感觉也没有。

    王半仙莞尔:“师姑这帕子是比软烟罗的还要薄得多,料子极名贵吧。”

    一边调侃了两句,他一边举步走过去。

    韩森的脸都是绿的,那片坟头,正是他亲祖父的坟,从小把他养大,关系最是亲密。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惊吓
    &bp;&bp;&bp;&bp;王半仙走了半晌,忽然停在韩森面前,递过去让他看,笑道:“只是一块儿帕子,坏不了风水,无妨吧?”

    韩森仔细一看,确实是料子特别名贵的绣帕,除此之外,普普通通,嘴唇动了动,皱眉,没有说话。

    王半仙就不再理会他,走到坟前,仔细量了量,抬手,松开,看也不看,扭头就回。

    他和红尘也搭档过,对她再信任不过,红尘交代的话,那是不理解也要执行。

    王半仙慢吞吞向红尘的方向走,目光所及,所有人的脸色都雪白雪白的。尤其是韩森,那张脸和见了鬼一样,眼睛瞪得又鼓又圆,嘴巴张开,口水都落下来。

    怎么了这是?

    他立在红尘身边,也一回头,登时脚一软,不过好歹勉强站住了——坟前的帕子直直地悬在半空,既不飞,也不动。

    有风也能把帕子吹起来,但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

    停了一会,接着就和疯了一样,上下左右不停地抖动,好像在躲避什么东西。

    忽然,整个帕子炸裂,一声闷雷,四分无聊,尤其是韩森站得有点儿近,几块儿碎步落在他的鼻子上。

    王半仙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睛,忍不住伸手去揪红尘的长袖子。

    红尘压低声音,保证别人听不见:“没事儿,冷静点儿,架子端起来,就是地气乱,气场有点儿杂,那地方人不容易过去到是真的,要不然是个人就能发现,你现在拿罗盘试一试,保准指针乱动,不能用。”

    王半仙皱眉:“那也不对,难道他这祖坟真有问题?”

    “被连累了。”

    红尘笑了笑,只说一句话就闭上嘴。

    韩森手里捏着一块儿指甲盖大小的布料,扑通一声,坐在地上。额头上冷汗滚滚而落。

    王半仙眼下扮演的是个高人,总不能老揪着女孩子说小话,只能把满肚子的疑惑憋住,装模作样地捋了捋胡须。笑道:“还是师姑的眼力好,这么看来,小侄那两个劣徒做得不错,以后可以让他们出师了。”

    “灵木栽种得位置很准确,树也选得好。老孔肯给你,还是师侄有面子。”

    红尘轻轻一抿唇,随手在拼齐全了的树上抓了一把,抓下来一点点灰,随手抛洒过去。

    特别明显,随着灰落到坟头上,气息就变得平和下来,还在四处乱飞的帕子碎片,零零散散地飘悠悠落下。

    红尘看了眼,也不收拾。只转头笑道:“走吧,我有点儿饿了,先回老孔那儿,把东西还给他,顺便蹭一顿。”

    两个人说走就走,指挥着罗娘她们收拾了东西,尤其是施施然上车。

    韩森这才回过神,哪里还顾得犹豫是不是遇到了骗子,连滚带爬地扑过去,追在车后面。

    “高人。我错了,我错了啊!您有什么话,千万别不跟我说……”

    那马是千里宝马,真正放开脚步。自然是要多快有多快,拉着车也是一会儿工夫就没了人影,怕是都听不见他的声音。

    韩家的老管家也吓得不轻,却是扶着韩森低声道:“老爷,您别担心,咱们知道高人的铺子在哪儿呢。咱们备上重礼,再去求求,我看那位王半仙心地慈悲,不可能不管咱们家。”

    “哎。”

    人都没了影子,韩森是半点儿法子没有,回头再看自家祖父的坟茔,心里扑通扑通,跪下来磕了头,上了香,默默念叨,希望祖父有灵,保佑家里。

    管家早把坟头那些凌乱的碎片收拾好,本来就不大,随风飘散了些,剩下的拼一拼,还是拼出来巴掌大小的帕子,递给自家主人,韩森沉下心仔细看,看不出半点儿不妥,也没有半点儿贴补过做手脚的迹象。

    “哎,只希望王半仙不要撒手不管了,真是,早知道就不该听后面那神棍胡言乱语,害得咱们误会人家老神仙!”

    “老爷也别太着急,老神仙心胸宽广,应不会和我们计较。”

    肯定不能计较,王半仙还指望着借韩老爷的嘴巴,在京城好好露露脸,坐实他王半仙老神仙的威名。

    “还是郡主有本事,刚才不说那帕子的事儿,咱那两棵树真好生复原,把我都吓傻了。”

    就是现在,王半仙扫一眼已经被拢在一处灰渣滓,还分外好奇。

    “你卖给韩家的是正经的灵木,从孔老那儿淘换过来,既然被称为灵木,哪怕变作灰烬,也不容易离散,风吹不远。”

    红尘把包裹这些灰烬的布翻出来给王半仙看,上面用朱砂绘制了很多暗纹,远处看不见,必须仔细看才行。

    “我这包袱上有符文,用来汇聚灵气用的,那灵木求生心切,感觉到灵气,自然归位,任何人拿着这块儿布过去都能收集齐全,不是难事儿。”

    王半仙恍然,笑了两声:“可是把姓韩的吓得不轻,今天这一关算过去,说不定还能得到很大的好处!”

    不知道能不能借韩家的手,再接几个大生意,他确实老了,再不抓紧,恐怕就真的必须金盆洗手才行,如今遇见了好时候,急流勇退,有点儿不甘心呢。

    他以往靠着红尘,本在京城也算有些名气,奈何本人真才实学不够,这地方天子脚下,能人太多,一直保持低调,如今红尘可是正经的郡主娘娘,还是真正的灵师,他靠山有了,哪里还能不动一点儿旁的心思?

    一辈子做这一行,若最后临死能让人奉承一句天下灵师表率,那他也就能死而无憾。

    王半仙得意,就把这些个宏伟志向给吐露出来。

    红尘:“……”

    罗娘和小严更是哭笑不得,这位连灵师都不是,就是一老骗子,很明显资质平平,在自家小姐口中,那是连她们两个都远远不如,志向到挺高的。

    好像小姐也没做过天下灵师表率的美梦。

    “想想怎么了?连想都不敢想,愿望怎么可能能实现?”王半仙雪白的眉毛和胡子一抖动,一本正经地道。“愿望之所以宝贵,还不就是因为它很难实现,需要用一生去追求,却也不一定能追求得到吗?”

    这话在理。

    她有时候在玉珏空间里。也能听到有人发下宏愿,都是连想也不敢想的,她还希望有朝一日能得大自由,上天入地,宇宙四方都再也束缚不住她。

    红尘舒展开眉毛。笑道:“好,您老爷子就努力去追吧,别像这一次一样,闪着腰就好。”

    王半仙登时脸上发黑,连忙压低声音,小声道:“郡主,韩家的祖坟,是不是真有问题?”

    “他那儿没大事儿。”红尘摇了摇头,“韩家发展至今,枝繁叶茂。韩森最近进京,也许一开始不熟悉,官场上不太得意,有些波折,那也属于正常。至于他儿子生病,恐怕真如你所言,是家里逼迫太过,又本身是个急性子,又急又怕,这才病倒。按时吃药,悉心调养,放松心情,自然能好。咱们做不了太多。”

    王半仙轻轻吐出口气。

    “不过……”

    就怕这个不过,王半仙哭丧着脸:“郡主啊,您说话别大喘气!”

    红尘顿时笑了:“我今天看过,那一块儿东北方向,确实因为挖水渠的缘故,恐怕有可能断了龙脉。偏偏本有真龙沉眠将死未死还有一线生机在,如今断了它的生机,它自然要闹事,韩家坟茔那边被牵连,地气一乱,祖宗就不安宁,自然要找家里报信。”

    “听着好像很严重的样子。”

    王半仙心里一咯噔,怀疑自己做错了事。

    他平常接生意都很小心,影响特别大的不接,怀疑是真有问题的也不接,这次见韩家好好的,并无异常,这才没在意,要是早知道真有事儿,他可不回去丢人现眼。

    “这可怎么办!”

    红尘耸了耸肩:“这是小事儿,他们修渠只是可能断了龙脉,并不是真怎么样了,要是真的弄出大事故,他们也就没力气来找你的麻烦了。”

    王半仙这才抹了把冷汗:“成,回头忽悠几句,让他们别乱挖渠,即使要挖,也得找懂行的看着点儿。”

    “嗯。”

    红尘有些心不在焉,让王半仙下了车自己走,叮嘱这位回去把架子端起来,等着韩家重礼来求。

    她则当真得过去把灵木剩下的这点儿东西,送去给孔老看看,恐怕孔老也会感兴趣。

    那些灵木往日长得枝繁叶茂,别说舍不得焚烧,就是舍得也不敢轻举妄动。

    树木有灵,作为主人不好好伺候,随意烧毁,那要遭报应的。

    孔老果然特别喜欢,留下了一多半,剩下的让红尘拿走,也研究研究。

    “我看这些灰很纯净,隐约香气扑鼻,应该很有用处,郡主要是研究出成果,可千万要和小老儿说说。”

    红尘笑眯眯应了,从孔老这儿回家,她也就闲下来,干脆把平安捉住,端来水给它洗刷刷。

    平安夏天很喜欢洗澡,一到冬天就不肯,哪怕屋子里生着地龙,又是烧得热水,它还是各种捉迷藏,也就红尘能辖制得住。

    一阵揉搓,抹上香精,把平安洗得香喷喷,拿细棉布擦干净,包裹着抱在怀里,红尘忽然一拍手:“明白了,我在看韩家坟茔时,总觉得东北山头上那一处坟茔很不对劲,现在想想,有一块儿的植被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可是生机不对,应该新移植的……大概是有人盗墓。”

    罗娘和小严都愣了愣。

    红尘继续给平安擦身体,却是回过神,不再多想,她就是有点儿强迫症,看着有问题,又弄不出哪里不对就浑身不自在,现在知道是有人盗墓也就罢了,难道还要去辛辛苦苦追查盗墓贼在哪儿?或者找到那一家的人,告诉对方,你们家祖坟让人盗了?

    那不是有病!

    墓地的风水本来就有问题,就是下葬的时候是吉地,但风水随时随地都在变化,本来就是一门变化的学问,当时的灵师便是很厉害,只要不是大宗师一流,也难揣测到百年后的结果,现在早变成凶地。子孙断绝,就算让人盗墓,也没人去报仇雪恨,为祖先主持公道了。

    “只希望这些盗墓贼守规矩。别乱来,这等凶地,又是绝嗣人家,恐怕怨气重,里面要是陪葬了什么宝贝。也多有变故,守规矩的盗墓贼或许还能避开劫难,碰上贪婪无度的,恐怕要出事儿。”

    红尘也就感叹两句,转头便忘记,眼下自己身边的杂事一桩接一桩,永远做不完,哪里还有精力去管别人家的事。

    第二日,韩森就带着重礼,天还不亮。顶着星光去找了王半仙。

    王半仙也没让他在外面等。

    事实上,该摆架子的时候,他摆得十足,但有客人登门,却绝不肯失礼。

    到是韩森羞容满面。

    他前些日子生气,带着人砸了王半仙的铺子,现在门窗还斑驳难看,外头地上还有一地乱七八糟的碎砖头。

    王半仙一个字没提,韩森自己带着人辛辛苦苦给他来了一回大扫除,还恭恭敬敬地取了一万两银票。足足一万两作为赔偿。

    “高人,我是误信谗言,无论如何,请您再帮我看看。我们家祖宅的风水可不能坏。”

    韩森一脸的苦相,昨日他派人查红尘,一时间还真让他查了出来。

    红尘这样的年纪,又是厉害灵师,京城也不多见。

    查出来的效果却更好,那竟然是如今正得盛宠的荣安郡主。荣安郡主的故事早就传遍了京城,他不知道听了多少次,耳朵都快麻木,本也没觉得那位贵人有多么厉害,但轮到自己头上,却是稍微一琢磨就冷汗淋漓。

    皇帝陛下都圣旨褒奖的,你敢把人家师侄当骗子对待?还砸人家的店面,不想活了?

    王半仙高调过后,架子摆完,这会儿却十分好说话,显得特别大度,根本没让他等,直接让弟子请进门,笑道:“韩老爷不要着急,您的祖坟没什么大问题,都是些小毛病,既然都停了修渠,过个一年半载就能恢复。”

    韩森:“……”

    还一年半载?

    他整个人都软了,眼泪登时就下来。

    王半仙看他可怜,叹了口气,还是主动带着他去郡主府,到了郡主府,也没走正门,走到角门那儿,刚一下车,韩森就愣了一下——那是薛小侯爷?

    他虽然刚来京城,但毕竟在吏部任职,朝中要紧的人必须记得清清楚楚。

    今年最要紧的,必然要输这位宁侯次子,薛小侯爷薛柏桥,这才多长时间,已经做了中书令,深得万岁爷的信任,那绝对是简在帝心的人物。

    当年薛小侯爷还是京城纨绔圈子里的翘楚时,皇帝就宠爱他如子侄,如今更是时不时拿到朝中炫耀一番,连诸位皇子有时候也要嫉妒一下。

    这会儿小侯爷正站在角门前,和他见过的那个婢女说话,显得十分客气,脸上还挂着恭谨的神态。

    “不知郡主娘娘几时得空?在下想求一卦。”

    声音并不清楚,但只听到的只言片语,就足以让韩森心中的重视无限上升。

    他好像听说薛小侯爷和荣安郡主关系很好,甚至还听过一些桃色传闻,但今日一看,很不是那么回事儿,就薛柏桥现在的表情动作来看,简直比他面君的时候还要严肃些。

    王半仙全当没看见,悠悠闲闲走过去,抬手打了声招呼:“又来找师姑算卦,我看小侯爷还是罢了,师姑都说过,一月一卦都嫌多,你总要给别人留个机会才好。”

    薛柏桥哼哼了两声,却是一脸不爽地让开路。

    王半仙就施施然进了门。

    韩森迟疑了下才跟上去,没敢跟一脸不爽的小侯爷说话,表情却顿时变得更加谨慎,本来还跟王半仙并行,这会儿却不自觉又落后一步,腰也弯得更低。

    他们刚一进去,罗娘失笑道:“其实韩老爷都信得不能再信了,小侯爷没必要非插一脚。”

    一开始本来是打算让小侯爷帮着撑门面,但红尘到坟茔看了看,自己就把事儿办得妥妥帖帖,韩森再没有不信的道理,完全不必他出场。

    薛柏桥却有点儿不开心,说白了就是想玩,还是坚持要有他的戏份。

    不光如此。他家未来小舅子听说之后,也是兴味盎然,联络好兄弟燕九替王半仙搭梯子,韩森之前派人打听王半仙。听到的内容保证足够玄奇,不知有多少神乎其神的传闻在暗地里流传,顺便很自然地流进韩家上上下下的耳朵里。

    “你不懂,他是当官的。”

    薛柏桥摇了摇头,“他们那种人。别的方面你有再大的成就,他们也不当回事儿,可一旦一个位高权重,他望尘莫及的高官对你俯首帖耳,保证他也变得服服帖帖,这回老王想赚他一半家业,估计也不算难。”

    罗娘登时笑了:“半仙现在可不缺钱,人家自己说自己有追求呢。”真要全为了钱,估计自家小姐也不会陪着胡闹。

    她家小姐可闹得很来劲儿呢。

    王半仙领着韩森进入客房,下人上了杯茶。韩森心中忐忑,低着头告诉自己,这次一定要把身段放低一些,能放多低就放多低,哪怕磕头赔罪呢,无论如何也要把人家郡主哄好。

    韩森已经做好准备,哪怕人家郡主冷若冰霜,高高在上,不搭理他,他哭着求。也得求得人家援手。

    却不曾想,荣安郡主比王半仙还和气。

    “韩老爷坐吧,你是长者,不用太客气。”

    红尘并未故意拖延。只换了一身正装就来到客厅,大大方方一笑,“我听师侄说了,韩老爷还是对祖坟的风水有些担忧?”

    韩森拼命点头,松了口气,却忍不住赞叹。瞧瞧人家郡主,一点儿也没有贵女的骄矜,那般花容月貌,那般博学多才,那般身份高贵,还如此平易近人。

    果然真正身份尊贵的贵女才不会像那些装模作样的暴发户,动不动就趾高气昂,活像只会伸长脖子嗷嗷叫的老母鸡。

    红尘可不知道他的腹诽,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很是柔和地道:“师侄应与韩老爷说过,你祖坟的情况不严重,就是放着不管,家里最多有点儿小波折,没什么大碍,令堂之事我很抱歉,但她老人家寿终正寝,便是你们家没有惊动祖宗,也不一定能延长寿数,我看,远用不着浪费钱财和精力,只要等个一年半载,地气应能恢复,若是不好,你再找我师侄调理就是。”

    韩森看郡主蹙着眉,就像对自己这般火急火燎的模样很不解,心中无语。

    好吧,人家是高人,可能真不觉得祖坟风水有点儿不正常是什么大问题,可他是俗人一个,人家口中那所谓的小波折,就要了他的老命了。

    “钱不是问题,不是,不是,小老儿诚心请郡主指点迷津。”韩森连忙站起身,深深行礼。

    红尘眨了眨眼,无所谓地摊摊手:“其实我真觉得韩老爷已经很走运了,没必要愁眉苦脸,当日我师侄给你调理风水时,正好得了孔老的两棵灵木,他一大把年纪,还是喜欢求全责备,好奇心也重,一点儿小事儿也浪费灵木。”

    说着,她就摇了摇头。

    韩森不知道灵木是什么,可看眼前郡主的表情,心里也确定那是个大宝贝。

    “灵木一种上,感应到东北方向煞气侵袭,龙脉生机有损,影响到你们家坟茔,造成地气紊乱,于是自然开始抵挡,也惊动了你们家的老祖宗们,他们自然住得很不舒坦,这才暗示子孙,你家才会发生各种事情,不过是你们祖宗的提醒罢了,有什么好大惊小怪!”

    韩森目瞪口呆,心里拔凉拔凉,很大惊小怪好嘛,也就是说……

    红尘一点儿也不理解韩老爷痛苦的心情:“后来你们把灵木烧了,是有点儿可惜,不过那毕竟是灵木,种一下也足够庇佑你家,缓和地气波动了,若是我不收走灰烬,也许它一生气,还要给你们个教训,但我已经处理过,并无后患,你要是有耐性,等一年半载便好。”

    韩森:“……”

    他一点儿也不想等!(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相宅
    &bp;&bp;&bp;&bp;韩森是拼命恳求,说了一大通好话,赔礼道歉的话更是不停,连王半仙都觉得这次这面子真是比天还大,红尘才找到插嘴的机会:“好吧,既然韩老爷一定坚持,那就让我师侄带你再去一次孔老那儿,选两棵灵木重新补种,自然就再无妨碍,只是灵木难求,上次是凑巧,这次孔老若不肯给,我也不好勉强,只能另觅他法了。”

    王半仙点头:“那我就带他去一趟。”

    韩森顿时感激涕零。

    “还有,若还要修渠,必须请专业人士看看才好。万一再惊动了什么,总是麻烦。”

    红尘又笑道。

    韩森连连点头,哪里还用得着他们说,一出事韩森就紧急叫停了那帮修渠的人。

    当然,韩家自己也想修一修水渠,但绝对是更看重的明显是自家祖坟,哪怕多花些钱,修的艰难一些,也不敢伤了祖坟的风水。

    王半仙给红尘使了个眼色,就一脸从容地领着韩森走人。

    一直到晚上,这家伙才笑眯眯地出现,看着红光满面的模样,显然是十二分满意。

    “按你说的,把孔老种得不太好,要除掉给别的灵木空地方的那几棵都让他带走了。”

    王半仙神采飞扬,“得了整整四万两,分给孔老一万,嘿嘿嘿,这是您的!”

    两万两银票到手!

    罗娘:“……”

    红尘挑眉:“这个韩森看来不大干净。”

    光凭俸禄,他得多少年才能赚足这些!

    不过,当官的弄钱容易,连个县令,若是得一个肥缺,一年十万两也不是不可能,稍微清廉点儿,算是个清官,弄个三五万那也是小数目,韩森能拿得出来。到也不奇怪。

    “郡主可别觉得我黑,那姓韩的赚大了。”

    王半仙鼓了鼓脸,“好好的灵木给他,还亏了呢。要不是为了我这张老脸,卖给旁人能翻一倍,我给他处理好,当天晚上他儿子的病就好了,身体健健康康。老老实实去读书,你是没看见,韩森见到我简直要纳头便拜。”

    红尘失笑,心里知道,王半仙确实没少花力气,还为韩森的宝贝儿子进行了一回周到细致的心理治疗,赚钱也是赚得辛苦钱。

    罗娘准备好一桌子饭菜,就留王半仙吃完,才放他回去干活,最近这位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也是个大忙人,很难抽出太长时间陪红尘唠嗑聊天打发时间了。

    临走,王半仙还不忘叮咛一句:“孔老说,前阵子相中了棵很特别的树,瞧着有点儿意思,就是他也看不准,在大云寺附近,永昌坊内,您打听打听就知道了。”

    红尘应了声:“行,闲来无事就去转转。快去吧,当了师父,好歹对徒弟们上点儿心。”

    王半仙摸了摸头,他心里也有点儿数。还打算让自家那四个弟子去正经读书,毕竟年纪小,都是孩子,他自己坑蒙拐骗了一辈子,到老还兴致勃勃,却并没打算让小徒弟们也就只能当个骗子。要是有希望,这几个又有资质,还想让他们正经学上点儿真功夫,不敢和郡主比,能成为真正的灵师,那也是青出于蓝。

    连绵了好几日的雨雪天,总算是停了,不过天还是阴沉沉的,太阳总看不见。

    女学放假,家里罗娘几个都在准备过年。

    最近店里生意红火,赚了不少银钱,小严她们拿了一大笔分红,都是现银,一时间到不知该怎么办了。

    要说存起来到无妨,压库房里,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心里也高兴的很。

    但她们多是小户人家出身,有银子傍身,第一件事儿还是想买房置地。

    红尘也笑道:“京城的宅子还是很值得买一买。”

    至少在十年内,京城的房价有升无降,土地,尤其是肥田更是有价无市,小严有她做靠山,想买田置地还容易些。

    既然小姐都支持,罗娘和小严就来了劲儿,一连数日,别的都不做,就盯着牙行那边选各种宅子看。

    其实红尘一早就给了她们庄子和地,两个人的财产加起来,比经营三五十年的农家恐怕还多得多,但提起这个,依旧兴致勃勃。

    红尘觉得到是好事儿,若是对未来毫无希望,又何必对身外物如此上心?

    “小姐,您看看这个宅子。”

    罗娘忽然挑了挑眉,把一张纸递过去。

    牙行送来的宅子资料都很详尽,连图纸都有,保证让人不用过去看房,就能了解一切基本信息。

    红尘看了一眼就笑了:“永昌坊啊,离大云寺很近呢。”

    是一个五进的大宅子,十分阔朗奢华。

    罗娘她们只想买一千两银以下的宅院,又要选择好地段,京城寸土寸金的环境下,真没打算要多大,精致小巧就好,却不曾想,竟然还有五进的大宅院只要一千两百两,按照正常的行情,这样的宅子翻个十倍也有人要呢。

    “正好,咱们先去看看树,再陪你看看宅子。”

    临近新年,街上的行人脸上都多了几分喜色,老百姓们换上新衣服,大包小包地买回去各种年货。

    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都打扮得十分鲜亮,妆容精致,小严还帮自家小姐梳了个双环头,衬得她妥妥又小了几岁,跟十四五的小姑娘一样鲜嫩。

    衣服是鹅黄色,十二分俏丽无双。

    罗娘都看呆了眼,忽然就有一种感觉,她家小姐站在这儿,那满街的行人加在一块儿,也没有她一人耀眼,不只是因为美色,还因为那种好像沉淀了一生才能拥有的风韵。

    按照王半仙说的地方,很快就找到了孔老提及的那棵树。

    那是一棵大槐树。

    有参天之态势,枝繁叶茂。

    不过,竟然半生半死。

    红尘一眼看过去,就明白孔老为什么看不准,这树有点儿意思,半边有灵,生机盎然,半边枯死,早就没了生气。寸寸风化,光秃秃的,能看出焦黑枯黄来。

    她忍不住走过去摸了摸,心下惊讶。这么怪异,但这棵树竟然是活的。

    红尘怀里的几本风水典籍一个个兴致勃勃地议论起来,说什么的都有,但都看不太准,不过全出主意。让她把树先弄走再说,看不好就不移植,慢慢养养看将来如何。

    正看着,后面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就是前面,你们真要去?兄弟,小妹,不是我说,那地方真的特别恐怖,宅子再好有命才能住呢,你们何苦凑这个热闹?”

    “子不语怪力乱神。我读圣贤书,一身正气,别说我不信世间有什么鬼怪之类,就是真有,见到我也会退避三舍了。”

    后面慢慢走过来三男一女,四个人。

    为首的那个男子个头较矮,身体圆滚滚的,是个小胖子,不过五官长得很讨喜,并不惹人厌。一身红色大毛翻领的衣裳,头上还带着个小棉帽子,整体看来像只大红包。

    后面两个男的,一穿黑。一穿白,都斯斯文文,白衣服的那个面上带着温和的笑意,黑衣服的那个则一脸傲气,衣着打扮竟然都还不错,至少不是寻常老百姓家能穿戴得起。

    尤其是黑衣服的那个。腰上是金黄的腰带,只有龙子凤孙,宗室子弟里的佼佼者才能佩戴。

    那个女子穿的也是一身大红的骑装,眉眼很靓丽,一脸的不耐烦:“你们真是没意思,买个宅子而已,又不缺钱,想要就要,不想要就罢了,还什么鬼啊怪的,全是无稽之谈,连这个都信,你们也是那帮子愚民不成!”

    女子说话又脆又快,还带着一股子浓浓的厌恶。

    前面的小胖子登时苦笑:“就如明大哥所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小悠姐你总该保持一点儿敬畏之心,哪怕敬而远之也好,整日这么闹,说不得要闹出祸事。”

    红衣女子冷笑:“这世间要真有鬼神,我们一家子从老到小,早该死了,怎么到现在还活蹦乱跳,我也身体健健康康?我爹说过,只有疑心能生暗鬼,世间根本就没有鬼怪,全是那些个神棍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糊弄一帮子愚民骗钱!”

    这话……

    罗娘听了咋舌。

    红尘更是挑了挑眉——没想到大周人还有这样的论调,她在玉珏空间里是听过有些人抱怨,说他们那儿的人都几十年不怎么信鬼神了,主要也是人间浩劫,修行艰难,有真道行的人越来越少,骗子越发多,于是世人不敬鬼神,改信一种叫科学的东西,他们都羡慕红尘这般生在好时代的修行人,得人尊重,财侣法地,得到都十分简单,不像他们,做事束手束脚。

    现在看来,大周也并非所有人都对鬼神有敬畏心。

    那帮说话的一转弯,也看到了红尘几人,登时都愣住,

    黑衣服的倨傲男子,忽然直了眼,嘴巴微微张开,屏住呼吸,半晌没有动静。

    另外两个人都不自觉伸手整理了下衣冠。男人嘛,见了美貌如花的佳人,总是免不了希望留下个好印象。

    到是那红衣女子翻了个白眼,尤其是看到黑衣男子的模样,更是嘴角抽搐,小声咕哝:“都是只知道看脸的混蛋!”

    小胖子讪讪一笑,瞪了她一眼,又伸手拉了好几下,愣是把黑衣男子拉得回过神,才带着几个人继续向前走。

    那黑衣人忍不住看了红尘一眼,又一眼,红尘笑了笑,颔首示意,他的耳朵根一下子就通红通红的,脚下发软,伸手按了按同伴的胳膊,这才没摔倒。

    小胖子哭笑不得:“你怎么回事儿,以前也没见你这德行?”

    “还用说?”白衣男子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喜好,那姑娘从头到脚,每一处都像他的梦里人。”

    四人一边走一边嘀咕,很快就到了大槐树旁边的一个朱红色的门前,抬手敲门。

    罗娘眺望了两眼,忽然惊讶,轻声道:“小姐,我刚才没注意,这不是咱们看中的那个五进的宅院?”

    红尘愣了下,看了眼点点头,也有些意外。

    那小胖子登时扭头。一听她也要买那处宅子,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来,踌躇半天,终于还是转身走过来。行了一礼,“这位小姐,您也相中了这处宅子?”

    红尘含笑点了点头。

    那小胖子脸上便隐约有几分为难:“为了小姐着想,您还是改了主意为好。”

    他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道。“我听说这地方不干净,闹鬼,周围的人家都知道,好几家都搬走了,您大约也看得出来,左邻右舍没剩下几户。”

    红尘和罗娘她们对视一眼,恍然大悟,怪不得宅子那般便宜,而且驱车过来,路上竟没碰上什么车马。要知道这里是永昌坊,住的虽然不都是皇亲国戚,却也多为富贵人家,来来往往的马车行人应该很多才对。

    罗娘眯了眯眼,扬眉道:“那到正好,我们家小姐是灵女,却是不怕什么邪祟的。”

    此话一出,别人还好,那红衣女子却是脸色陡然变了变,目中露出几分轻蔑。不屑一顾地哼了哼:“又是装神弄鬼的骗子之流,真伤眼。”

    她声音很低,又让小胖子戳了一手指头,止住话。罗娘她们也没听太清楚,不过只看这姑娘的脸色,也知道她已经不是不信这个,而都到了不屑一顾的地步。

    红尘看了她一眼,心中却叹息,这人身上煞气很重。她从来没见过哪个年轻姑娘身上天然有这么浓重的煞气,必然是外物所导致,看来这小姑娘的家里不一般。

    怀中一卦书笑眯眯道:“她八字也轻,幸好应该是有什么法宝护身,多年来才平平安安。”

    也就随意看看,红尘也不至于路遇一陌生人,就要管人家信不信世间鬼神有灵,一样米养百样人,世上总有那么一两个人和常人不同,有自己的想法。

    红衣女子直接开口讽刺,另外那三人到也将信将疑,不过真要是有个灵女在,哪怕年轻一点儿,那小胖子心里也稍微踏实些许。

    黑衣的那人立时露出一抹微笑:“既然如此,就请小姐与我们兄弟一起进去看看?不过我这个小妹子也想买这处宅,到时候还要看看主人家愿意卖给谁了。”

    那是自然。

    红尘笑应。

    后面跟着的小胖子和红衣的女子都鼓起眼睛瞪黑衣人,小胖子哼了声:“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信那些神神鬼鬼的事儿?人家随便说自己是灵女就信啊?”

    黑衣人目光痴痴地看着红尘的背影:“你要是长这么美,别说让我信个灵女,就是让我信我是个女人,我也愿意信一信的。”

    小胖子:“……色鬼!”

    确实不用怕什么鬼怪,有饿中色鬼在,任凭什么鬼都掀不起风浪。小胖子嘴角抽了抽就一脸自来熟地凑过去自我介绍。

    “我姓高,高晓高,这位美貌女孩子叫云芳,你喊她阿云就行了,白衣服的那个叫宋祁,黑衣服的那个叫陈晨,不过你别搭理他,心肝肺都是黑的,不是个好人……”

    高晓高一边啰啰嗦嗦,一边走过去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老仆,耳朵有点儿聋,还是个哑巴,到是和他很熟悉的模样,领他们进去便退开来。

    “好大。”

    一行人进了宅子,小严一眼就相中这地方,简直一处一景,花草扶疏,无处不美,别说一千多两,真是翻倍也划算的不行。

    这是间很雅致的宅子。

    小严几乎第一时间就打算买,不过,显然那个云芳也极满意。

    既然冒出来两个买家都很想要,很快他们就看见了主人家,出面的竟是个年轻男子,也就二十三四岁,脸上雪白,身上还戴孝,并挂了很多护身符,一脸的阴沉,低着头,声音很是冷漠。

    “谁想要?我只要一千二百两,谁第一个交钱就给谁,地契都在这里。”

    仔细一看,他的腿脚有点儿抖动,目光游移,不停地看院子各个角落。

    红尘还没说话,那红衣女子云芳随手就掏出一叠银票,整好一千二百两甩过去:“给你!”

    说完,用目光挑了红尘她们一下,“马上去过户,抱歉了。手快有,手慢无。”

    红尘略微沉吟,目光逡巡,直直地看着散落在院墙上的槐树树枝。又举目远眺,皱眉道:“这房子可不太好,白日还好些,晚上月光下来,落入天井。形成阴煞,阴煞之气浓重,易招惹鬼怪,这位云小姐,你若是买下自己住,恐怕不太妥当,你本身身上就有煞气……”

    她话音未落,云芳就冷笑,抱着肩膀斜着眼看她,一见她这副模样。红尘便住了口,摇摇头,反而转身看向那少年:“听我一句劝,你这事儿不是卖了房子搬走就能解决,我看你最近已经不太好了,尤其是晚上子时,必须注意,若是到了吐血的地步,情况就非常严重,恐怕就是很厉害的灵师。化解起来也很困难。”

    年轻人嘴角发青,目光恐惧,闭了闭眼,惊恐地看了红尘一眼。

    云芳似笑非笑。蔑视地看了看红尘,冲那主人家道:“喂,你不会真信这个吧,我看她就是想趁机再压压价,没准儿还想忽悠你把房子白送给她呢,可不要乱信这种神叨的人。”

    这人却吓得一抖。整个把地契往云芳怀里一塞,抱着银票转身就走,踉踉跄跄的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红尘也不生气,细细打量云芳的那张脸,轻声道:“如果你有需要,去街上打听打听‘福运自来’,去找王师傅,自然能找到我。”

    刚才那人的表现,很明显像是让人说中要害,红尘又是这么一句话,院子里几个人,除了云芳都有些惊疑不定。

    尤其是高晓高,使劲揪云芳的袖子,让她别乱说话,却是五六分觉得这地方真不对劲。

    红尘却不管了,转身示意了下,一行人便离开宅院,她又看了一眼槐树,走上前去,忽然伸手折断其中一根细细的树枝,塞进袖子里面,低声对罗娘道:“我看它有百年的树龄,当时这一块儿还是荒地,想来无主,你去打听一下,若果真无主,就找衙门的人帮个忙圈起来,过阵子我要亲自移栽。”

    罗娘轻声应下。

    一行人就上了马车离去。

    身后几个人戳在门口,看着她们的马车越走越远,那个陈晨的还忍不住追了两步,本是一身的冷傲气,这会儿简直像个痴汉。

    这时,一阵冷风吹过。

    小胖子高晓高打了个哆嗦,背脊发寒,讪讪道:“云妹妹,你真要住这儿?何苦呢,和我云叔较劲也没必要搬出来一个人住,要不先去我家?你想想,要是这地方没古怪,好好的五进大宅子怎么会一千两左右就能买到手?”

    “哼,世人多愚昧!”

    云芳吐出口气,得意洋洋,“不过,也正因为世人愚蠢,我们家才能痛痛快快地赚到钱,吃得上饭,不怕太多人争生意,你们怕就都走吧,今晚我就住这儿,哼,想当年我七岁就给哥下墓,吃得那可是皇粮,这么多年,还不都好好的,什么毛病没有?世上要真有鬼神,我爹能活到七十岁寿终正寝吗?”

    她翻了个白眼,完全不把红尘的话当回事儿,“那女人就是胡说八道,你们能不懂?空手套白狼,人家想捡便宜呢。”

    说着话,云芳肚子忽然有点儿疼,像有根针扎了一下似的,不过她也没太在意。

    其他人却是不放心,哪怕心里有那么一点儿不自在,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留下来。

    让云芳一个女孩子独自住在如此荒凉的宅子离,还只有一个又聋又哑的老头子在,他们怎么会放心?

    累了一整日,天一擦黑,几个人就都躺下睡了,高晓高睡得最香,他这人不择席,睡着睡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他忽然惊醒,知道自己是醒着的,但是身上一下也动不了,眼睛睁不开,手不能抬,只听见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很轻,声音听在耳朵里,在这样静谧的夜间却响的惊人。

    他第一个反应——谁去上茅房了?这么冷,怎么不在屋里?可马上反应过来,不对,大家很不避嫌的住在一个院子,连云舒在内,他在最东面,可脚步声也是从东面传进来,东面是哪儿?是墙,没有路!

    一瞬间,房间里的温度骤降。

    他身上仿佛结了冰,人却还是不能动,脑子反而渐渐昏沉,努力不想睡,却也醒不过来,好像是在做梦。(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神文
    &bp;&bp;&bp;&bp;在梦里,他隐隐约约听见有人敲门,是那种很有修养的敲法,轻轻的,敲三下停一停,还有一个特别柔和的女声:“旭哥,我好冷啊,,我闷得慌,咱们孩儿今年都三岁了,你不想看看他?旭哥,旭哥……”

    这声音毛骨悚然的,可他就是醒不过来。

    一直到日上三竿。

    高晓高勉强睁开眼,看着天上洒洒而落的阳光,终于坐起来,一时间胳膊和腿,都有一点儿不属于自己的感觉。

    “喂,陈晨,小宋,云芳,哪呢都,起了没?”

    踉跄着打开门,骨头咯吱咯吱响,一出去看见宋祁和陈晨戳在门口。

    “你们……”

    高晓高呲牙,吓了一跳。

    看见这两张脸,他忽然觉得他们像一头扎进教坊司,没白天没黑夜的胡闹了大半个月的模样,眼窝深陷,嘴唇发紫,面色苍白。

    “大哥别说二哥,对着镜子照照你自己。”

    宋祁也挂不住温柔的表情,打了个哆嗦。

    高晓高真找了面铜镜照了照。

    “……不行,这什么破宅子,半夜三更的,有,有女人……咱可不住了,回家回家,必须回家。”

    “你也听见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脸色更差,心里也更是害怕。

    对视一眼,忽然发现——“云芳还没起?”

    三人连忙喊了几嗓子,叫了半天,云芳还是不出来,他们只好过去敲门。

    敲门声快要把天都给震塌了,屋子里静谧无声。

    高晓高就去厨房那边翻了翻,翻出个能做撬棍的烧火棍子,铁质的,开始撬门。

    没办法,只能这么做。

    不过大家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关系亲密如亲兄妹。也顾不上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

    反正家里有规矩的除了陈晨,别人家也就那么回事儿,尤其是云芳,以前出门干活。忙起来和一大堆男人挤一个屋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江湖人嘛,肆意放纵时多,无所谓。

    好不容易把门撬开。

    一股浓浓的黑色雾气就缠绕在云芳的身上,沸腾汹涌。

    云芳睁着眼。脸上肌肉扭曲,恐惧得浑身打哆嗦,却是一动也动不了,额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冷汗,连声音也发不出来,一看到他们三个,眼睛里就啪嗒啪嗒,掉下来一连串泪珠儿,拼命使眼色求救。

    高晓高扑通倒地,猛地捂住耳朵闭上眼。

    其他人也拼命地捶脑袋。只想把灌入耳内的鬼哭狼嚎给驱赶出去,简直要了命了!

    半晌,高晓高才觉得稍微适应一点儿,扑过去也顾不上黑雾,使劲抓住云芳的胳膊,愣是拖着她拼命往外走。

    宋祁和陈晨也拼命跑。

    也不知道是不是吓过了头,脑子晕晕的,什么都想不起来,连回头看也不敢,却又忍不住自己调侃——呀的高晓高对云芳绝对是真爱。以前还委屈他了,他哪儿胆子小,换了别人,别说救人。自己没被吓死便万幸。

    …………

    “小姐,扔下那几个人当真无妨?”

    郡主府里,罗娘翻出各种料子做冬装,又想起昨日自家小姐吓唬了那几个人一通就走了。

    “难不成您真是想压价,故意胡说的?”

    红尘白了罗娘一眼:“当我是老王不成?不过,老王应该能借机赚一笔。最近那地方周围的地段房价都要走低,他趁机拿下来,回头一倒手,好的话赚三五倍也没问题。”

    一看罗娘目瞪口呆,红尘又笑了:“什么表情,他本来就是吃这口饭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你总不能要求世人都为任仁君子,再说,那里阴气重,别人无法处理,低价把房子卖出去也很正常,至于将来让老王捡到便宜,那也是老王有人脉有关系有本事,实在没理由眼红生气。”

    “不是……”罗娘也笑,“我是说,那地方真不干净的话,咱们昨日把那几个人留下,无妨吗?”

    她看小姐走得痛快,还以为那里什么事儿都没有。

    主要是以前也没少见过有人故意做局,弄得某一地好像不干净,骗人低价出售。

    前阵子那个坏女人,不还想骗前礼部尚书的宅院?

    红尘叹了口气:“我一开始也想过。”

    一看到房价低得这般不正常,她就猜测是不是有人设局呢,不过要真如此,不出意外应该不会让外人捡便宜。

    “昨日看到那处宅子我就明白,确实是有问题,不算是个局。”

    红尘一笑,见罗娘更是不可思议,不由莞尔,她知道,在罗娘心里,自己是个热心肠的人,应该说,她觉得自家小姐扶危济困,侠胆柔情。

    若那宅子当真有问题,无论怎么看,她都不该放任那四人留下,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

    红尘轻轻叹息,她的确不会见死不救,到并非当真心肠多好,只是她身为灵师,积攒功德理所当然,而且她得天地庇佑,又此重生机会,且事事顺遂,总要回报一二才好,有能力的话,助人又没坏处,本不需理由。

    “……昨日我们见到的那几个,三个男人也就罢了,那女孩子是个不信邪的,她身上撞了晦,很严重,昨天不出事,今天不出去,明天也要出事,而且若不警惕,恐怕不光危及性命,还会贻害四方,那处宅子虽然有问题,却只是有东西在吓唬人,留有余地,绝不会害人性命,让他们受一番惊吓,也许有益无害。”

    罗娘恍然。

    自家小姐说的真有道理……可她怎么都觉得,小姐好像有点儿幸灾乐祸,带着一点儿的小恶趣味。

    难不成是昨日受那个云芳的轻蔑,又被当想压房价的骗子,心里不舒服了?

    红尘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那位小姐信或不信,都与我无关,只是既然人家都不信,何必多嘴多舌讨人嫌?总归还不至于闹出人命。”

    笑眯眯把那日在老槐树上取下的枝桠拿起来,在瓶子里又放入些水。点了点它,笑道,“你说是不是?”

    罗娘好像当真看到树枝上下点了点头。

    “你和小严去打探一番,看看那处宅院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牙行那边应该知道底细。”

    红尘轻声道。

    罗娘答应一声,便起身去找小严。

    她们两个姑娘还没去打听,王半仙那儿就过来嚼舌,要说对京城这些奇奇怪怪的八卦,还是他这种人知道的最快。

    “各种传闻这都传了有小半年。我做上一家买卖之前就有想过接这笔生意,只是打听了打听,忒吓人,恐怕里面有鬼,还有好几个同行似乎着了道,我胆子小,就没敢应承。”

    王半仙一脸的向往。

    “怎么,郡主想插一手?那我得准备准备!”

    这件事儿已经让很多同行栽了跟头,郡主接手,说不定马到功成。到时候……很有文章能做。

    红尘哭笑不得:“你先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这事儿说起来,在大周朝的京城也不算什么新鲜的。

    这个宅子,是皇商吴家的女婿,孙旭建的,花了大价钱,本来要卖,不过建好以后,京城的地价越来越高,他就想在手里多攥几年。平时就空着,偶尔也拿来宴客。

    三年前,孙旭不知道从哪里拐来一个姑娘,外地的。人长得很美,又有修养,简直像大家闺秀,和寻常风尘女子完全不同,孙旭特别喜欢她,把她安置在这处宅子里。一个月能有半个月都呆在外宅,和这姑娘过起了夫妻生活。

    别看吴家是皇商,但孙家可不一般,孙旭的姐姐进了齐王赵瑞的后院,还颇为受宠,他们孙家也跟着水涨船高,即便是他在外面养个外室,吴家那边也没太当回事儿。

    男人都一个样子,谁还没点儿花花心肠,可没想到,孙家的女儿出了事儿,在齐王府里一病没了,齐王看样子也没太在意,连个名分都没有给!

    靠着女人上位的男人,本身没多少本事,就孙旭一家子的德性,人家齐王根本看不上,吴家身为皇商,这点儿眼力劲儿还是有,顿时孙旭的地位就大不一样,他老婆以前在家里也是娇惯的小姐,早对他那偷腥的毛病深恶痛绝,当时就带着人冲到外宅里,把那女子抓了出来,要把她给投河。

    这大妇找上门来,那姑娘竟然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自家的那个良人竟然已经早早就娶了妻,登时就蒙住。

    想她家在江南也是书香门第,对女子的教养很严苛,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在闺阁里,母亲又一力护着,愣是养出不食人间烟火,单纯到有点儿蠢的地步,根本对外面的事儿一点儿都不清楚,生平唯一一次叛逆,就是喜欢上会扒墙头给她念诗的美男子孙旭,甚至不惜偷偷摸摸和他私奔。

    到了京城,外人都知道她是外室,自然不可能跟她说些什么,她自己在陌生的地方一个人,什么都不懂,也害怕,根本不出门,居然呆了好几个月,愣是不知道自己的男人竟然有妻子,还当他父母双亡,在外经商,是个普通商人来着。

    现在大妇找上门,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反抗,又有了五个月的身孕,身体笨重,头晕眼花,只是一声一声嘶声裂肺地喊旭哥,质问为什么要骗她!

    吴家的小姐也是一时没注意,不曾想她喊起来那么大的声音,又坚持说自己完全不知道孙旭成过亲。

    外面还有人在,指指点点的。

    她也不乐意让别人看笑话,再说,要是这女子的话让人当真,岂不是成了她男人拐带良家女私奔?便没拉人出去,只堵上嘴弄进了屋子。

    后来发生什么事儿,外人便不得而知,只知道第二天,这姑娘就不见人影。

    孙旭解释说给了一笔钱,把人送走了。

    外人对于别人家的家事儿,看不过眼,最多就八卦几句,嘲讽一下吴家孙家都太不规矩,闹出这等乱子让人看了笑话。

    王半仙叹了口气:“本来左邻右舍的,也没觉得吴家会杀人。杀人不是小事儿,遇见这个,一碗药把孩子打了,赶出京城。不再搭理便是,等人离开,是死是活与自己不相干,没必要脏了手,可没想到。过了一年多,事情都淡了,这一处却开始闹鬼。”

    “有一天孙旭又在宅子里宴客,天色晚了,客人就留宿,半夜三更的,忽然听见有人敲门,一边敲还一边喊‘旭哥’,是个女子的声音,一开始孙旭还以为他在外头的哪个桃花债找上门。没想到一开门,就看见一年多年他拐来的女孩子披头散发,满身是血,怀里还抱着血淋淋一团肉,张开嘴冲他笑——‘旭哥,你怎么不救我,我没死呢,我没死啊,你怎么就不肯救我……’孙旭当时就吓晕了,在门口昏了一夜。”

    “从那之后。他再也不敢在宅子住,可他就是不住,半夜那女人还是要来,左邻右舍都听得真真的。有能力的都尽快搬了家,剩下一些不大容易搬走的也找去一批又一批灵师,神婆,大和尚,超度念经,折腾了这么长时间。一点儿作用都没有,孙旭想把宅子卖了,价钱是一次比一次低,卖到现在还是没卖出去。”

    王半仙咂咂嘴,“要是只有我,肯定不敢接这买卖,但有郡主你在,低价把周围的房子都给弄到手,然后你给咱把脏东西除了去,弄得干干净净,最好动静大一点儿,让京城的老百姓们都知道这地方好了,一倒手就是笔大买卖。”

    罗娘:“……”

    自家小姐还真是了解这个王半仙,把他的心思都摸得透透的。但这事儿听着让人心里发毛。

    “小姐,要是真不干净,咱们也别去找那儿不自在,一想起那里有可能出过人命,我都不想要了。”

    有小姐在,她还是挺百无禁忌的,房子是真好,可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这事儿,她哪里还住得下去!

    红尘笑了笑:“不为房子,先别急,等等看。”说完,就扫了王半仙一眼。

    王半仙捋了捋胡须:“你就瞧好吧,肯定把这戏给唱好!”

    话音未落,外面下人就过来报信,王半仙的小弟子来了,说是店里去了客人,挺着急的。

    王半仙一扬眉:“说不定是郡主等得人来了。”

    红尘眨了眨眼:“就是不知道来的是正主儿,还是那几个不小心踩进去的倒霉蛋。”

    正主大约是被吓了好长时间,已经习惯。而且自来没少找各种灵师去折腾,愣是什么用都没有,所以这一次暂时没有找上门的意思,到是那几个倒霉货,吓得脸色灰白,抬着已经被吓得瘫软一团,连声都出不了的云芳,连滚带爬滚去‘福运自来’。

    王半仙仙风道骨地出现在店里的时候,他们的容色还是跟鬼差不多,浑身发抖。

    尤其是那个云芳,目光发直,木木愣愣的,使劲地搓揉自己的胳膊。

    王半仙的扮相那绝对没问题。

    看到他,高晓高整个人都激动得扑过来,“仙师,我们遇见鬼了,您快帮我们看看,那鬼怪有没有缠上我们,需要做什么?要不要买个法器回家镇一镇妖邪,是一个漂亮女孩儿让我们找您,说您知道她在哪儿?上哪儿能找到她……”

    “别急,慢慢说。”

    王半仙捋着胡子,和颜悦色地安抚了几句,就劝着他们把来龙去脉说完。

    “原来是那位的朋友,也算有缘,这样吧,我派人去请那位来一趟,你们先歇口气,喝口茶。”

    说着,王半仙叮嘱徒弟,“他们身上带了晦气,拿一颗凝神的丹药。”

    不多时,小徒弟就捧着茶水,并一颗装在雪白的莲花瓷盘中的丹药过来。

    别的且不说,那丹药卖相一流,通体泛着金光和异香,只吸了一口气,便是神清气爽。

    王半仙随手把丹药混入茶壶,倒了一茶盅,一饮而尽,吐出口气笑道:“此乃仙茶,配合丹药,能凝神养气。”

    陈晨先愣了下:“近年来京城里这‘仙茶’可是越来越少见,听说连陛下都不得不派人出来搜集,没想到今日在仙师这里却享用到了。”

    他也端起茶杯细细品尝。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丹药真的特别管用,喝了茶果然觉得胸口的郁结之气散开了许多,心神也定了定。没刚才那般害怕,不自觉对眼前这个王半仙,多了几分信任。

    一群人默默喝茶,都变得很安静。心里权衡半天,觉得这次应该是拜对了真佛。

    王半仙又交代弟子:“你们速去吧,请那位速来。”

    一壶茶还没有喝完,大门就被推开。

    几个人看着王半仙整理衣冠,带着众位弟子恭恭敬敬地把那个年纪连王半仙一半都远远不到的小姑娘。迎到上座落座。

    顿时,众人心里都有点儿异样。

    云芳的眼珠子也不觉转动了下,惊恐迷惘。

    陈晨心里却叹气,哎,佳人虽好,奈何来头不小,他想金屋藏娇,怕是很难很难。

    他心里也不是没动过明媒正娶,将美人藏于后院的心,可他也明白。家里对他的婚姻早有打算,别的世家公子,还能在那些门当户对的小姐里面有些自主权,他这样的身份,家里又走得如履薄冰,婚姻也是筹码,绝对没办法自作主张。

    眼前的小姐他连见也没见过,必然不是妻子名单上的人选了。

    一个晃神的工夫,王半仙已经装模作样地解释了几句情况,红尘面无表情地点点头:“果然如此。”

    目光落在四人身上。最终盯着云芳,冷声道:“三位公子也就罢了,若是我猜的不错,云姑娘昨夜必然和那东西的本体接触过。身上煞气重的厉害。”

    云芳皱了皱眉,嘴唇动了动。

    高晓高急促道:“可不是,小姐能不能给化解化解,小妹今日身体冰凉,一点儿温度也无。”

    红尘点点头,低头看了眼桌上的茶杯。“喝过茶了。”

    “仙茶,配了一颗凝神的丹药。”

    王半仙连忙殷勤道。

    红尘这才轻轻地握住云芳的手,伸出食指,在她的掌心里画了一个字。

    字刚刚画完,一道白线就从她的掌心,一瞬间延伸出去,云芳瞪大眼,轻轻吸了口气,再看红尘,目光闪烁,晶莹发光,张口结舌,半个字也吐不出来。

    她的脸色登时就红润了,身体被一股暖流包裹,就像沐浴在阳光之下,那滋味实在舒服的很。

    宋祁和高晓高挤了挤眼,使了个眼色。

    陈晨却整个人都愣住,他觉得自己认得那小姐画的字,好像是个‘阳’字,他记得母亲曾经说过,那是一种古老的巫文,也被称为是神明使用的神文,普通人根本连写都很难写出来。

    他自己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才背着母亲学的,他是不信母亲那些神神叨叨的话,也把资料都给背熟了,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可今天看人家小姐一写,他忽然觉得也许母亲说的那些话,并不全都是疯言疯语。

    高晓高眨了眨眼,多出十二分的热情来,一个劲儿地喊冷,喊害怕,希望红尘给他们都化解化解。

    红尘失笑:“诸位,你们和那东西接触过,它已经记住了你们的气息,这阵子最好都避居寺庙,呆在人多的地方,不要独处,看看情况再说吧。”

    高晓高简直要哭了:“小姐,您这么大本事,无论如何得除了那东西,就算不为我们几个,全当为民除害了。”

    一想到他们被那东西盯上,所有人就毛骨悚然。

    红尘轻轻叹气。

    王半仙苦笑道:“小姐身上有灵气,鬼魅之流根本不敢靠近,虽然也能隐藏,但既然小姐都去过了,对方怕早有防备,我听你们的说法,那东西恐怕已经成了气候,能够隐藏本体,想要根除实在困哪,除非……”

    “除非什么?”

    云芳声音嘶哑尖利,“钱吗?钱不是问题!”

    高晓高忍不住戳了她一下,大翻白眼。

    王半仙摇了摇头,还是心平气和:“除非诸位能再去一趟,还一定要让那个房子真正的主人到场。”

    “…………”

    这四个人,齐齐黑了脸。

    红尘也看了看王半仙,却没有反驳。(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鬼宅
    &bp;&bp;&bp;&bp;说实话,这四个人是宁死也不乐意再去的,尤其是云芳,连提一句身体都抖搂得恨不得晕死过去,但他们看王半仙一脸认真,为了一劳永逸,终究还是答应下来。

    至于让主人到场,那不是难事儿,就算皇商家那女婿不乐意,他们也有一百种法子让他乖乖的过去。

    商量定了,这四个又从王半仙手里求来十多个护身符,法器,还求了一个玉雕莲台金佛像。

    这佛像是王半仙不小心买回来,砸在了手里,因为是镀金的,正经贵人都不乐意要,可那雕工又极好,便宜卖给寻常百姓,实在不划算,一时间到难出手。

    现在妥当了,云芳这姑娘纯粹给当金子佛像求了回去,老老实实地抱出大门口。

    红尘看王半仙一脸春风得意,眼珠子一转,笑道:“这次过去驱鬼,你跟着一起。”

    “啊?”

    王半仙一愣,登时满头大汗,连连摇手,“哎呀呀,郡主哎,您是高人,是大师,我就是个棒槌,跟着去要是丢乖露丑,岂不也丢您的人?”

    “我不怕。”

    红尘轻轻挑起眉笑道。

    王半仙整个人都不好了,忽然抱着肚子:“哎呦,不行了,不行了,肚子疼,我先去一趟︾≈,..,郡主自便啊,自便,就当自己家,要什么行头让小的们准备。”

    这家伙捂住肚子要跑。

    红尘自己给自己倒杯茶,也不阻拦。颇为可惜地叹了口气:“说起来那地方的小鬼魅也挺容易对付的,记得你上一次在杞县,也见过一回,说说话就得,连灵符都不怎么用得上,我还想故意把声势搞大一些,好给王老神仙你的光辉事业再添点儿油,既然病了,那也就算了吧。”

    王半仙脸上挣扎,咬着牙不肯说话。

    他是爱钱。更爱名。却同样惜命,就是因着有几次和这位主儿搭档,见过大场面,这才害怕。

    他也算懂行的。一般的鬼魅。便是作祟。最多也就现个形,能把人给折腾成那副鬼样子的,肯定不好对付。

    可是……听红尘这么说。他这心里也痒痒的很呢。

    不愧是干系到自身的身家性命,他们四个小家伙动作极快,还不到晌午,就邀了吴家那女婿孙旭,一起回那处宅子看看。

    红尘无可无不可地应了。

    没成想,王半仙居然还真要跟着一起去。

    他老人家身着法衣,手腕上分别戴着一串佛珠,都是佛法加持过的法器,十足珍贵。

    衣服内外的符咒都是高级货。

    红尘嘴角抽了抽,随手一巴掌拍过去:“都去了。”

    “啊?”

    王半仙愣了愣。

    红尘自己掏出一个护身符递给他:“佩戴这个就行。你这种穿戴法,离鬼宅十万八千里就让人发现了,亮的比太阳还耀眼,什么鬼敢出来?”

    王半仙心里惊慌,面上却云淡风轻,拍了拍头:“我都忘了,是不该戴这么多法器。”

    说完便去换衣服,云芳欲言又止,那四个对视一眼,一股脑跟过去偷偷和王半仙说上话,看样子对他。

    不多时,王半仙一脸满足地出来,红尘扫了他一眼也没管这家伙现在手头捏了不少好东西,听说连正经的灵师都有从他这儿拿法器的时候,可卖给灵师的,赚钱也有数,糊弄这帮外行人,一两银子的东西能卖一百两,那才痛快!

    心下特别满足,连害怕都少了几分,不过一转头,王半仙又是仙风道骨一老神仙,绝不会露出猥琐的表情来,反而十分和气地叮嘱这四个:“一般的鬼魅之类,能伤人的不多,但我听你们的说法,那处宅子里的东西纠缠多年,无人能降服,还是在京城这等藏龙卧虎之地,怕是早成了鬼窝,还可能有鬼王,已经成了气候,这次若不剪除,说不定生灵涂炭,会有大麻烦的。”

    他一脸的悲天悯人。

    结果连胆子比较大一点儿的陈晨和宋祁,都有逃跑的**,连连说自己不想去,追问有没有别的法子,不是还有那个正主儿在呢!

    王半仙一脸正色,直言他们已经被做了记号,就算不去,等下和鬼王争斗,也会受到影响,若无人保护,必然丧命。

    “你们跟在我和尘姑娘身边,反而安全无虞。”

    陈晨登时不说话。

    红尘也难得插了句:“尤其是云姑娘,我猜你家……你这几日还是别离我太远为好。”

    云芳打了个哆嗦,嘴唇发白。

    这一帮还是去真正开开眼,才能受一番教训,省得因为太过轻慢,再在别处丢了性命。

    王半仙却更要他们跟上来看戏,否则自己辛辛苦苦出场的英姿,谁去宣扬?

    一行人终于上了车,王半仙整个人瘫在车上,让两个小徒弟给他倒水喝,一边喝一边咕哝:“这回生意真不好做!郡主,一会儿可全看你的了。”

    红尘笑应。

    她可不是故意整王半仙才让他跟去,是真想借他这副模样,他这样的人才相貌,天然让人信任,更容易被视为高人,那个孙旭看样子对灵师不抱什么希望,红尘一个女孩子,怕是没什么说服力,还是带这个像高人的更容易说话。

    “坐好,那几个也要上来了。”

    这一次坐的马车虽然不算特别大,但那边那四个胆子小,肯定要呆在一处。

    果然,没片刻,那几个就各自找借口愣是挤了上来。

    红尘也不介意。

    王半仙还大大方方地让自家小弟子下去骑马,似笑非笑地瞥了一眼,到让陈晨的脸登时红了。

    他们先去吴家接孙旭。孙旭是从角门里出来,一脸慌张,眼神麻木的厉害,今天身上到没有戴孝,反而穿了一身大红,也不知道是谁指点的,从头到脚各种法器一大堆。

    可惜,全是假的。

    红尘扫了一眼就发现那些东西别管作为珠宝算不算值钱,至少作为法器,一文不值。半点儿气场也无。

    陈晨看了看他。有点儿意外,记得吴家老太爷上个月去了,他知道,还是因为家里长辈让吴家帮忙采办东西来着。提了一嘴。这位老爷子一去。他们也很不方便。

    当然,妻子家的长辈去世,他一个女婿用不着戴孝。可一身红,未免显得失礼。

    不过看了孙旭的脸色,谁也没开口说什么,他本来就怕得浑身发抖,再刺激一下,人说什么都不肯过去该怎么好?

    红尘和王半仙都没问这位一言半语,只是神色平和地低声谈笑,到自有一番云淡风轻的气度,连同车上这帮倒霉鬼也渐渐心情平稳些许。

    孙旭上了车,本一副随时要逃的样子,抬头看到王半仙,到稍微安定了下。要说这位老神仙的相貌,那真没得说,人家干这行几十年,失手也没遭过大难,还能从头再来,靠的就是这一身好皮相。

    车上一时静下来,除了红尘和王半仙小声说话,时不时笑一笑,再无别的动静。

    此时太阳西下,渐渐落山。

    宅子里闹鬼是晚上,自然不好大白天过去的,可真深更半夜,云芳他们更害怕,便选了夕阳将落未落的黄昏。

    永昌坊平时也算热闹,但他们走得路,到静得厉害,青石板路上堆积着些许生活垃圾,负责整理打扫的人还未曾收拾,白日里摆摊的商贩早就走了,连道边小食铺子也大门紧闭。

    走了许久,前路好像一直走不到尽头,陈晨心里有点儿着急,低声道:“奇怪,怎么还没到?”

    他们上一次过去,似乎没走多长时间的样子。

    红尘若有所思,随手把车门和车窗都打开,招了招手,王半仙的两个弟子就挨近车子,凑过来道:“小姐,前面的桥有点儿债,车过不去呢。”

    话音未落,孙旭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高晓高愕然:“桥?哪来的桥?”

    永昌坊什么样子,他们还能不知道?虽然这一片不算多么熟悉,可也走了好多次。

    一路到他们吴家那处宅子,到是有一片小树林,也算不上茂密,一眼能看到对面。

    一行人面面相觑,都抬头向外看去。

    现在是冬日,外面却是春暖花开,小桥流水,枯藤老树,假山池沼,疏影婆娑。

    若是寻常见到此美景,陈晨他们说不定会有诗性,当场吟诗作赋,一展才学,但此时此刻,所有人心里都打鼓。

    这哪里是京城,分明是异域江南!

    更别说孙旭,他的目光甚至透出一股子狂暴,整个人好像一根绷紧的弦,只要再施加一点儿外力,便要断了似的。

    红尘瞥了王半仙一眼。

    王半仙后背都湿漉漉了,要不是衣服厚,估计要丢丑,咳嗽了声,装模作样地看了眼,大笑:“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劳烦尘姑娘给咱们开开路。”

    红尘点头,饶有兴致地道:“也好,我看这是鬼障迷途,不常见,难得遇到,挺有意思的。”

    说着话,她便从头上摘下一支簪子,笑道,“我这是桃木簪,破迷障最佳。”

    话音未落,一抬手把簪子扔了出去,就见那么轻的一根簪,竟然飞出去老远,一下子扎入石桥三寸。

    陈晨打了个哆嗦,几个人都忍不住盯着红尘的手,这得多大的力气。

    下一刻,空中忽然发出一声呼啸,半空中就起了波纹,和水一般,一层蓝色的屏障扭曲扩散,瞬间消失,众人定睛一看,倒抽了一口冷气。

    前面那江南春景,早就不复存在,街还是原来的街,甚至有几个行人脚步匆匆。

    只是一棵树上面挂着一团黑漆漆的东西,到像头发的样子。

    王半仙一个弟子策马过去,拿帕子裹着那东西拽下来。反身递给他师父,他师父没敢接,还是红尘很有眼色地取下。

    幸好所有人的精神都绷得紧紧的,也没人注意到王老神仙同样出了一身冷汗。

    红尘笑眯眯地把玩那东西,周围所有人都挤到对面的角落里去,若不是王半仙不好意思掉价,估计也跑了。

    陈晨声音略有些嘶哑,轻声道:“这,这什么?”

    “是很难见到的东西。”红尘笑了笑,“你们想要吗?要是以后想恶作剧。拿这玩意还能布置出这种小型的迷障。要恐怖一点儿也行,很有趣。”

    “不,不用!”

    高晓高拼命摇头,使劲揪住几个兄弟。就怕他们动心。

    再向前几步。孙旭忽然扑到窗口。脸色煞白。

    红尘叹了口气,外面居然成了一片大湖,湖光潋滟。垂柳依依:“这个鬼魅,道行不浅。”

    她回头莞尔一笑:“咱们就这么走吧,大冬日里欣赏下江南春景,多难得?”

    说着,一挥手,马拉着马车悠悠然跑起来,踏过草坪,踩在湖面上。

    陈晨几人都木了,好在,其实忽略心中惊惧,景色还是美的。

    可惜好景不长,走到湖中央,大风忽来,浪头高卷,明明只是一个小湖,水花却铺天盖地,声威赫赫!

    “啊!”

    所有人都窒息。

    红尘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小盆栽,好像和在福运自来桌上放着的那些类似。

    盆栽一出,那些水浪便自动自发,绕开了车子,向后面汹涌而去,红尘看得兴致勃勃,其他人感觉好累!

    一路走过去,哪怕没人受到什么真正 的伤害,他们一群人到宅子门口,看到那斑驳大门,青黑色的石狮子,幻觉尽数消除,也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恨不得扭头就跑。

    奈何路上受惊过度,红尘和王半仙都不走,他们谁也不敢走,结伴也不敢。

    王半仙其实很想走来着!

    眼前朱红色的大门,简直跟一张血盆大口一样,就等着把他们吞入腹中。

    然后红尘咔嚓一下,推开门就进去了。

    王半仙紧跟其上,他别的不知道,只知道一件事儿,跟紧了郡主是万事大吉。

    其他人哪里还敢在外面呆?

    不过进了宅子,一片安泰祥和,点亮了院子里的灯火,所有的屋子里也等被点上烛台,能多亮就多亮,灯火通明,一下子整个宅院都亮堂堂的。

    这是当年想献给王爷的豪宅,处处精致,没一处不妥当,呆在这里面,即便心中惊惧,害怕,真正进来,还是镇定多了,孙旭低着头,整个人缩在角落里,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红尘看了看,笑道:“来,进东厢房吧,我看这里阴气最重,很适合。”

    “……”

    阴气最重哪里合适?

    可人家两位高人都进去,其他人也只好乖乖跟上,红尘开着门等他们入内,抬头盯着孙旭看,其他人也不觉扭头,只见孙旭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恐惧。

    “进来啊。”

    高晓高推了他一把,他才踉跄进去,这表现真有点儿古怪,不过今天所有人都害怕,不只是他一个。

    红尘四下看了看,貌似很满意,自己从王半仙那儿拿出来几根蜡烛,每人面前点了一根,又拿出红线,把门窗封好,贴上符咒,笑道:“你们看仔细自己面前的蜡烛,屋里没风,火苗不会动,如果开始动,就说明有东西来了。”

    众人都打了个激灵用不用说这么恐怖的话!!

    大家团团围坐,面面相觑,都怕一开口吹出口气,再把蜡烛给吹熄了,红尘自顾自地翻出来好多零食,笑眯眯地道:“不用紧张,我们差不多要等到天黑了,来,先吃点儿东西,蜡烛你就是自己吹,也吹不灭的,那么容易灭还得了!”

    众人支吾了几声,还是一脸恐惧。

    红尘也不强求,自己慢慢挑着喜欢的点心吃,转头四顾,一边看,一边点头,忽然转过头去问孙旭:“就是在这儿吧?”

    孙旭一脸慌乱:“什么?”

    他的声音哑得厉害,就好像很多年没说过话似的。

    红尘一脸理所当然:“那女孩儿被灌打胎药的地方啊。应该是这里,你亲自给她灌了药,药效特别霸道,她应该死了的,不过她命硬,没有死成?”

    红尘每说一句,孙旭就抖一下。

    其他人都听得愣住。

    “院子里墙角那一片蔷薇,生得真是好,别看现在没开花,却能看出根系发达。很是茁壮。有那姑娘的血肉滋养,当然长得好,只是不知道那活生生被活埋的姑娘,一缕芳魂会不会化作厉鬼。宁愿魂飞魄散也想报仇?”

    “你胡说什么!你是什么人!”

    孙旭猛地站起身。拼命冲到门边。就想拽开门跑出去,可他的脚步忽然僵硬,身体也僵住。

    红尘并不向后面看。只是笑道:“别紧张,我是来帮你的,可还是要把前因后果弄清楚,才帮得了你,也帮得了它,结束了这一切。”

    她长叹一声,“那姑娘失血过多,却没有死,拼命喊你的名字,想让你救她,没想到,你这个被她当成良人,倾心爱恋的男人,却不只是打掉了她的孩子,还要掐死她,可惜,你心虚害怕,人明明还没被掐死,你却以为她是死了,就把她塞进麻袋,埋入花丛之下……那天下着雪吧,很冷很冷,她半晌醒过来,身体都因为寒冷完全僵了,却拼命地挣扎呼喊,拼命地想活下去,她还想活!”

    “你呢,你做了什么,你明明听得见,听得清清楚楚,可是你不肯停手,反而更努力,更拼命地填土,就这么任凭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被活生生地埋葬了!”

    “不,不!”

    孙旭嘶吼。

    其他人都目瞪口呆。

    他们是真没想到,随意买个房子,竟然就碰上了鬼,被鬼缠住,还听见这么恐怖的故事。

    用不着仔细想也明白,那女子被活埋了,怨气一定重的很,化为厉鬼,一准儿能索活人性命。

    大家不自觉离孙旭更远一点儿。

    这时,忽然来了一阵风,众人眼前的烛光微微闪烁,越闪动越厉害。

    所有人的精神瞬间紧绷。

    当当当。

    清清脆脆的敲门声响起,外面门上映出一个影子,那影子身量婉约,像是个女子。

    “旭哥,我来了,我好想你,你想我吗?”

    特别有修养的样子。

    扑通。

    孙旭跪倒,牙齿咯嘣咯嘣地响,猛地转头,猩红的眼睛看着王半仙,满脸焦虑:“你不是老神仙?你不是灵师,快啊,杀了它,杀了外面的恶鬼!”

    王半仙木着身子,干脆闭上眼,装出一副正在打坐的模样,实际上他连站也站不起来。

    “怕什么?”

    红尘微微一笑,“孙公子真是失礼,小姐登门交谈,就算人家是鬼魅,也不好这般的,你就好好和她说几句话又有何妨?”

    众人:“……”

    孙旭面孔扭曲,也许是受惊过度,毕竟他忍受了好几年,整个精神趋于崩溃,猛地跳起来,抓住房间里的椅子照着大门砸去,怒吼:“你滚,滚,是你自己要跟我私奔的,关我什么事儿?我有妻子,我有自己的家,总不能让你毁了我的一切!”

    外面一静,忽然响起一阵更急促的敲门声,那影子也开始扭曲,变作黑乎乎的一团,声音更是转为咆哮:“旭哥旭哥你跟我走,跟我走……”

    蜡烛的烛光越来越闪,越来越微弱,扑一下,灭了。

    红尘叹了口气,无奈道:“哎,买一送二不靠谱!”

    一股刺骨的寒气扑面而来。

    陈晨这一刻都想掐死眼前的美人做这种事,难道也能买廉价货的?

    由不得他多想,大门轰一声洞开。

    “啊!”

    四个人挤作一团,尤其是云芳,她毕竟是女子,拼命地蜷缩起来,身体却不受控制,根本动不了。

    那是一团黑雾,像是女子,可面孔扭曲,脸色铁青铁青,舌头长长垂落,脖子上都是抓痕,身体周围全是黑漆漆的浓雾。

    高晓高哀嚎一声:“不关我们的事,冤有头债有主,冤有头债有主!”

    他低下头拼命地抓着衣服,念念有词。

    他们四个还好,那鬼影只盯着孙旭,发出咯咯咯的笑声,整个一团卷过去,抓住孙旭的胳膊,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掉他半个脑袋。

    “咯咯咯,旭哥,我吃了你,咱们就是一体的,你和我永远不分开,还有我们的孩子,好不好?”

    偏偏孙旭丢了半个脑袋,竟然还活着,四肢抽搐。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大师
    &bp;&bp;&bp;&bp;陈晨他们恶心的想吐,努力转过身去看红尘和王半仙,王半仙到是闭着眼睛像在念咒,红尘却坐在他身边,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点心。??? ?.??`

    “…………”

    过了许久,反正在陈晨一行人心中,似乎过了有一辈子那么长,孙旭也不知看到了什么,忽然痛哭流涕!

    “呜呜,是我害了你,我错了,我混蛋,我该死,啊啊啊,一开始,一开始……我真心喜欢你啊!”

    所有人都低着头没敢看——一个被啃了的人怎么痛哭流涕的,大家不好奇,不想知道。

    红尘这才放下手里的点心,似乎有些不满,叹了口气,“罢了,尘归尘土归土吧。”

    她从怀里取出青锋,向外一掷。

    一道荧光冲天而起。

    屋顶轰隆一声破了一个大洞,亮光直冲上天,此时乃是夜晚,却一时间比白昼还亮,估计小半个永昌坊的人都被惊动了。

    外面顿时喧哗。

    这是永昌坊,京城最繁华的地段,现在折腾出这么大的动静,左邻右舍怎么可能听不见。

    而且这处宅子,是本地出了名的鬼宅。

    很快家家户户就点起了灯火。

    大家都打开门探头出来看。

    巡街的兵丁也呼啦啦一片,围了上来。

    红尘全然不顾,推开大门,招呼一声:“出出来。”

    她自己拉着孙旭的胳膊先走一步。

    其他人回过神,拼命向外跑。

    不跑不行,整个屋子摇摇欲坠,砖瓦都开始掉落,马上要倒塌的样子。

    众人刚一离开,房子下面忽然冒出很多藤蔓,藤条,延伸出来,卷起整个屋子向下面钻去。

    几乎是片刻工夫,好好一座青砖瓦房。华丽阁楼,就成了断壁残垣,只剩下些砖头痕迹还露在外面。

    所有人都呆愣当场。

    王半仙也愣了会儿神儿,忽然精神一振。连礼仪都不顾,凑过来使劲戳了戳红尘的腰身:“赶紧的,再来个大的,漂亮的,晃瞎了他们的眼睛。”

    红尘:“……你买了几处宅子?”

    她早提醒了王半仙要入手宅院。但看他今天这般积极,刚才吓得浑身抖也不肯掉价,想来是大买卖。

    王半仙吐出口气:“左边三处,右边四处,一共七处,还借了钱,要不是钱不够,其它的我也都包圆了,今天要做得好,回头倒手那是十倍的利润。”

    “下手太狠。容易让人看出来。”

    红尘咋舌,摇了摇头。

    王半仙却不当一回事儿:“咱这可不算越界,这地方其它灵师看过,根本没人动手,我能做下来,就是我的生意。”

    虽说无论做哪一行,最忌讳吃独食,捞的太狠容易让人嫉恨,但像这样别人已经认定不敢插手的,他动手且成功。那绝对是显露本事,别人即便嫉妒,也不会太过表露,就算看出来他借机财。一般也没人会点破。

    这等事天天有人做,随便拆台可是大忌讳,在江湖上拆别人棚子,那可是结大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好吧……分我两处。给我们罗娘当嫁妆。”

    王半仙一挑眉:“那还用说,少不了罗娘的好处。”他做这事儿也是做惯了的,别说红尘是主要劳力,平时就是让别人看出端倪,要分润分润,他同样不会吝啬。

    做他这样的买卖,最怕只近不出,最要紧的是人缘好,好到别人明知你骗人,也一笑了之,完全不会觉得你是要害人,最好还认为被你骗是幸运。

    就如现在,明晃晃地告诉眼下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几个,他把周围的宅子都买了,他们会怎么做?

    一定是哎呦喂,原来大师喜欢宅子,好事儿啊,我还有呢,地契奉上!

    当然,这个不能贪,重礼不要收,太贪容易惹祸端,以后生意就不好做,细水长流,那才是长远的买卖。

    王半仙肚子里一瞬间给周围的宅子都算了算价钱。

    红尘一转头,笑眯眯地对陈晨他们四个道:“你们拿盆水,给孙旭浇一浇。”

    外面远远看到好多火把,越来越近,隐约有各种声音响起。

    可这里这几个人,心思都顾不上看外面,红尘也认认真真地盯着孙旭,见他睁开眼,还是木木呆呆,一脸痛苦,愧疚之意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

    红尘叹了口气:“你与她气息交流,能体会到她所体会的一切,感觉如何?”

    孙旭闭上眼,双泪横流。

    那一瞬间,他仿佛就是香香,体会到她所有的痛苦,还有她的爱情,那一刻,他好像也看到阴曹地府,看到了因果报应,别说荣华富贵不记得,连他自己,他也不记得了,甚至恨自己恨到了骨子里。

    “是我的罪!”

    “怎么回事儿?”

    “这是怎么了?”

    外面已经有一群人探头探脑。

    见那房屋竟然塌陷,而且场面如此古怪,竟然陷到地里去,都吓了一跳。

    尤其是里外点的灯火太多,这一塌陷,震倒了一些烛台,油灯,火烧火燎的,烧到花圃,没烧到外面,也是一地火光四射。

    外面巡逻的兵丁都怕是着了火,都赶过来看一看,永昌坊附近多富贵人家,即便不是那些个皇亲国戚,也有几个朝廷大员。

    陈晨几个连忙走过去解释。

    “这里闹鬼,我们请了灵师过来,没想到鬼怪能力太强,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对不住,对不住,惊动街坊邻居们了!”

    周围大部分人,其实知道这里不干净的事儿,不过也有些人不相信,甚至不知道,此时一听,再看眼下的情形,陈晨他们一身狼狈,又言之凿凿,还三言两语把孙旭的事儿也简单说了下,顺便就让人通知衙门。

    这可是死了人。总要把尸体挖出来,而且,孙旭杀个人,也不能就这么了结。若是对方乃他家的奴婢,还稍微好一点儿,可即便是杀死婢女,也不能说没罪,人家那姑娘和他私奔。无媒无聘的,连他的妾也算不上,这属于杀人案,孙旭要是主动自,或许还能从轻一点儿,可到底是杀人案,必须经过衙门才行。

    事情闹得那么大,孙旭一脸苍白憔悴,周围的老百姓不信也不行,都浑身毛。连连退后。

    那些兵丁一听说这地方竟然埋了尸体,闹出命案,也吃了一大惊:“真有此事?尸体在哪儿?”

    众人都扭头看向孙旭。

    孙旭迷惘地注视那一堆蔷薇花丛,三年过去,蔷薇越长越茂密,竟然占满了东墙。

    他按说不该忘记,应该永远都记得清清楚楚,午夜梦回,时时回忆,偏偏——“就埋在那底下了。我记得好多好多的血,土地冷的很,到处泥泞。”

    但他根本不记得精准的位置,事情生在夜晚。他又那么慌乱——“第二天,我在那里徘徊了好久好久,忽然现我竟不记得她究竟在哪儿?是东边一点儿,靠墙一点儿,还是西边一点儿!”

    孙旭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

    那帮子兵丁无奈:“多叫一些人手,整个开挖。掘地三尺。”

    红尘慢慢走过去,指了指其中一丛蔷薇,笑道:“我若看的不错,应该是这里,就从这儿挖。”

    她在陈晨口中是位厉害灵师,那些兵丁们就算半信半疑的,可现在也没个目标,听了也就听了,便挥挥手,指挥众人找些工具,稍作准备,搭起棚子便开始挖掘。

    北风呼啸,忽然有点儿冷。

    黑漆漆的夜里,一群人掘地三尺刨尸体,那感觉还真让人毛骨悚然。

    吭哧吭哧挖了半天,就有人道:“下面有东西!”

    没多一会儿,果然挖出个腐烂的大麻袋,里面是一个人,大家半遮半掩地看过去,顿时屏住呼吸。

    那是一个女人。

    竟然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除了脸色有些苍白,宛如生人,根本就没有一点儿已经死了三年多的模样。

    周围的邻居们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害怕,可一颗心麻嗖嗖,背脊冷。

    “这地方真邪性。”

    “可确实不能住了。”

    王半仙也吓得直哆嗦,轻轻戳了戳红尘的后背。

    他这会儿甚至提不起先不管,低价再收一批宅子之后再处置的心,而且真那么做,就过分明显,当然最要紧的是,他手头没什么现钱了。

    红尘叹了口气,轻声对孙旭道:“你们这宅子格局不好,阴煞丛生才招来祸患,不过到也不是大事儿,等我和王老神仙商量商量,布置一个风水局,调理一二,自然无碍。”

    她的声音不高,可周围所有人都听得见,刚才那动静大家都看得清楚,这会儿却有八分信任,不觉松了口气,纷纷道:“老神仙,这位灵师,你们可得帮我们也看看。”

    “是啊,我家就在附近,可别也被影响了。”

    一群人争相说话,王半仙捋了捋胡子,连恐惧都被即将到手的大笔银钱弄得少了许多。

    这时,不远处忽然有火把的光芒。

    一阵脚步声,徐徐响起,红尘第一时间就分辨出不同,连王半仙都略微蹙眉。

    兵丁的脚步声整齐却很轻快。

    老百姓的脚步声大部分都杂乱的很。

    可这一次传来的,却特别的沉稳,甚至都踩在一个点儿上,大约有四五个人,却走出千军万马的气势。

    王半仙脸色骤变:“是大云寺的和尚!”

    话音未落,那帮老百姓也认出来,个个喜极而涕,齐声道:“哎呀,是大云寺的高僧来了,那可好,赶紧求大师们给度度。”

    “大师来了那就好了!”

    所有人显得十分激动。

    本来围着王半仙和红尘转的众人,呼啦啦一下都冲了出去,改去拜见高僧。

    此地距离大云寺很近,毗邻而居,闹出如此动静,那边看不到才有鬼,派人来很正常。

    王半仙的脸色却不大好看:“难道来抢生意的,这可不合规矩!郡主你赶紧动手,别让人家把到嘴的食儿抢了去。”

    红尘:“……”真以为大云寺的高僧和你这个老骗子一样!

    “阿弥陀佛!”

    不过片刻工夫,四个大云寺的和尚面到眼前。年纪都不算大,三四十岁。

    这四位僧人乍见眼前的情况,目中都流露出几分惊愕,尤其是看到被挖开的那一大块儿土地。还有里面的尸体,不由高声呼了一声佛号。

    左右邻里七嘴八舌地说了一通,急切道:“大师,你们可算来了,快帮我们看看。此地可还有鬼魅邪祟。”

    “大师,我家就在东面不远,还请您移驾,千万帮我看一看风水才好。”

    一时间,竟把王半仙和红尘抛在脑后。

    王半仙浑身不自在,他自己辛辛苦苦折腾这么久,马上到了要摘桃子的时候,竟来了一帮搅局的,一言不便收拢人心,那还得了?他心气能平才怪。

    陈晨几个也有一点儿不好意思。他们心中自然也信大云寺的高僧,门派的名气在那儿,不过,他们同样不敢轻视红尘和王半仙,刚才的种种神异,他们可是亲眼所见,这会儿见那帮凡夫俗子不知道深浅,只顾着奉承和尚,忘了真人,心中不免惊慌。生怕真人怒,再闹出些事端。

    红尘却丝毫不以为意,扭头和罗娘她们说笑,盯着那棵大槐树转了两圈儿。饶有兴致。

    “阿弥陀佛!原来是仙师至此,善哉善哉!小僧云礼,见过仙师。”

    为的那个大和尚,一见红尘大吃一惊,恭恭敬敬地双手合十,行了一大礼。

    “原来是云字辈的和尚。方丈可好?”红尘一笑。

    云礼不敢与她并肩,站在下位置,见她话语诙谐,垂一笑,轻声道:“方丈大师一切都好,早些日子还甚是惦念仙师,说许久不见,想找您要杯仙茶喝喝。”

    两个人寒暄几句,云礼才道:“刚才吾辈观此方位灵气冲天,煞气全消,不知有何变故,特意让小僧带师弟们来处置一二,没想到竟是仙师在此,到用不着小僧班门弄斧了,不过,能见到仙师出手,也是小僧的机缘!”

    他虽然是个和尚,却会说话的很,把红尘捧得高高的,给足了面子。

    红尘失笑:“你也太夸张,早知道大云寺欲出手,我何必费这个力气,这点儿阴煞之气,若有你们大云寺的高僧过来,哪怕只有三五十人,诵经七七四十九日,必然烟消云散,一切太平。”

    云礼嘴角抽了抽,不敢答话。

    这位说得轻巧,真以为大寺庙的高僧就和萝卜似的,一收就一大窝,别看外人见到和尚就叫一句高僧,自家人知道自家的事儿,寺内真正能解决眼下问题的,只有寥寥几位而已,且诸位师父都有事情做,轻易不能踏出寺门,也没有绝对的把握。

    想到此,他还是有些不可思议——大云寺离这处宅子那么近,这地方到底什么情况,他们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得天地气运的鬼王,若不是因果纠缠,被困此处,饱受磨难,回归地府,至少也是一位鬼仙之流。

    寻常凡人的手段,对她根本没用。

    要不是如此,大云寺的地界之内,怎么可能容得下这等鬼魅之事,偏偏眼前这小姑娘,轻轻松松就给了结了去,未免太不可思议!

    云礼左看看,右看看,根本没看出什么高妙手段,刚才的荧光灵气十足充裕,是令人震惊,但寺内大德高僧,也不是做不到,难道传闻是真的,这位真正修行有成,能邀天上神仙下凡相助?

    思及此,他是更多了几分敬畏,甚至显露出三分诚惶诚恐来。

    王半仙眯了眯眼,提着的心这才稍稍放下,轻声道:“好不容易来一次,也是有缘,您就快些施展手段,调理调理此地风水,也省了以后麻烦。”

    红尘笑着点头。

    周围的人也都松了口气。

    他们刚才还尴尬,那会儿怠慢了真人,怕真人记恨,现在看来,真正的高人多有大德,心胸宽广,可不会那么小气。

    一行人屏息望着她抬头看半空之月,又看高高大大的老槐树,若有所思。

    老百姓们也不是没有眼力。见那大云寺的高僧这般敬畏红尘,又有韩森帮腔,自然更是觉得自己见到了真人,狂喜之下。恨不得马上把人请回家,好好供起来,要是能一言半语的指点,指不定家里自此达。

    红尘看了四周半晌,笑道:“需寻引月阴煞入树。得了,做好了是一场大功德。”

    说着,她低下头看了看,眼睛一亮,忽然走到刚刚挖开的一丛蔷薇那儿,虽然并不是挖出尸体的地方,却也相去不远,蹲下身子从里面拽出一个东西。

    众人定睛看去,就见那是块儿劣质的玉石,颜色偏于浅白。里面杂质不少,寻常小儿当石头玩的还有,不值什么银钱。

    红尘举起来对着月亮看了看,似乎很满意,随手把那玉石随手递给身边的大和尚云礼,道:“帮我拿着。”

    云礼愕然,不自觉伸手接了,这玉石入手,他仔仔细细一看,还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这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玉石,说是玉都抬举它,根本就是块儿破烂石头,脸上的愕然更重:“仙师这是?”

    这种石头满大街都是。能有什么用!

    红尘也不答话,让罗娘取来她常用的狼毫笔,又取来一个砚台,从院内的莲花池内舀了一点儿水,竟过去扎破孙旭的指尖,取来他的血。又混入朱砂,这才拿笔蘸了蘸,走过去就着云礼的手,在那块儿石头上写了一个字。

    一个字写完,云礼的身体忽然一震,脸色大变,只觉体内一点儿真灵动荡,差点儿拿捏不住。

    红尘一拍他肩膀,他这才吐出口气,却满脸不可思议:“仙师,这可是神文?”

    看着那漂亮的小姑娘很随意地点点头,又翻过石头又写了一个字。

    云礼脑子一晕,恨不得一把把这块儿破石头塞到怀里立马走人。

    他师父解读神文,解读了快三十年,还是能认一点儿,写不出来,那是多珍贵的东西,方丈每次尝试书写,都沐浴更衣,静心三日,取佛门至宝,才开始进行,眼下到好,这么个小姑娘,随随便便拿了根笔,在一块儿破石头上就开始写,还毫不费力就成功了。

    难不成,这小姑娘是天上神仙的私生子?

    奈何红尘根本就不知道她写的东西有什么要紧的。

    她不过按部就班,一点一点地学习,还是见到什么感兴趣,就随意学学。

    成了玉珏空间的主人之后,人家玉珏空间里有自己的一套文字,据说在外面的世界,有的叫巫文,有的叫神文,还有其它零零碎碎的名字,可在玉珏空间内部,不过是一门普通的文字语言,谁都能学习,也没见过有大作用。

    后来红尘在外头读书破万卷,研究到这地方的神文,恍然现竟和空间里的那个差不多,用起来还挺省力,她就随手用了,半点儿没在意。

    “好了。”

    红尘写完,笑了笑,“劳烦你,把它给我扔到树上去,尽量仍高一点儿,到顶上最好。”

    云礼:“……”

    那棵大槐树叶子落得差不多了,枝桠也显得萧条,一块儿石头要怎么扔上去?

    云礼回头看了红尘一眼,脸上苦笑:“这个……要不我爬上去看看?”

    难道他一大把年纪了,真要学小儿一般,上树爬墙?

    红尘也有些不好意思,目光略一犹疑:“呃,直接扔吧,随便扔?”怎么好意思让人家爬,不过,她也不会爬树,没学会这技能!哪怕当年在蒋家庄,她是村姑的时候,也不是淘气包。

    “让小的来吧。”

    后面围观的老百姓里,钻出一个瘦瘦巴巴的年轻人,一脸机灵,撩起衣服三下五除二就蹿上树去,还蹿了老高,又松开手轻轻跃下,一脸的轻松。

    云礼犹豫了下,这才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那少年拿了玉石,两三下又窜了上去,抬头仔细找哪里能放得下这东西,玉石并不大,只有巴掌一半,但放在一棵枯树上,那就不大容易了。

    他正找着,没想到手上一热,那块儿石头微微颤动,使劲一跳,竟然自己从他手里跳了出去。

    少年吓得失声尖叫,一松手整个人出溜下来,噗通到底,可是众人谁也没心思关注他了。

    那块儿石头竟然晃晃悠悠,仿佛乘云驾舞,自己飞了起来,还左边飞一飞,右边飞一飞,最终扶摇直上……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槐树
    &bp;&bp;&bp;&bp;“…………”

    一群人直愣愣地抬头看。

    云礼揉了揉眼睛,先是不可思议,随即恨不得掐自己一把,满脸的哀怨。

    这就是神文的力量!

    他看过了,石头只是普通的石头,一点儿异样都没有。

    这么要紧的宝贝,竟然被随随便便地用掉,还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用出去的!

    云礼欲哭无泪。

    这时,月光倾泻而下,点点月华,化作一条长龙,竟然直直地飞入玉石之中,形成了一道彩虹,一道只有月光色的彩虹。

    万物生发!

    那棵槐树东边半边竟然瞬间燃烧起来,红艳艳的,可西边依旧枝桠健康,毫无不妥。

    只烧了片刻,火焰熄灭,大片大片的灰尘落地,皎皎月光竟一点一点地散落在受了伤的树上,一瞬间,树木肉眼可见地生出树干,树枝,树皮。

    整个老槐树顿时焕发新春,掉落的叶子渐渐长出,变绿,枝繁叶茂起来。

    天上忽然落下雪花。

    起了一丝微风。

    随风而来的是一阵阵沁人心脾的香气,云礼的目光朦胧,所有人如在梦中,周围的一切好像都变了样,人人感觉到身体轻飘飘∈,..的,那么的舒服,那么的痛快,烦恼都不见了,周围的环境变得那般迷人,山也清,水也秀,土地也芬芳。

    连冬日里都能听到鸟鸣,那鸟叫声甚至那么可爱。

    天空中浮现出薄薄的一层雾气。

    映衬得半空中的月光桥。更是宛如仙境。

    众目睽睽之下,地上蔷薇花丛内女子尸骨,忽然化作尘烟,消散无踪,只从身体里飞出一抹光晕,也汇入月光,钻进了那块儿玉石内部。

    “呼!功德无量!”

    “阿弥陀佛!”

    云礼一众僧人,同时道了一声佛号,众人才回过神,一个个的目瞪口呆。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王半仙也被惊得浑身冒汗。却是大喜。

    只看这帮老百姓们眼里冒金光的模样,就知道他这回必须能做成一堆大生意。

    家里滞销的那些个风水法器,收敛收敛,能卖的都给卖出去。还有别人的。也给帮忙找找销路。如今生意难做的可不只是他一个,好多正经灵师玩坏了,没什么用的法器之类也积攒了不少。平日里都是当废品压箱底,占地方还浪费,如今能处理掉,大家得利。

    果然如他所料,不少百姓,就连不是周围的那些人,也都四下打听,想把红尘拉家里给看看。

    王半仙趁机笑容和煦地介绍了下自家的福运自来。

    当然,架子摆得很高,如今让人家求上门,就不是他自己招揽生意,还必须得拿乔,不能什么生意都接。

    越是得不到的,越是让人惦记,以后他们福运自来,那接生意就要精挑细选才行。

    红尘一出手,声势浩大。

    外面本没过来的,也隐约察觉出不对,蜂拥而至。

    陈晨好不容易才凑到红尘眼前,一脸的温柔体贴,低声笑道:“小姐,外面风大,这里也不干净,恐怕还得让人处置处置,要不咱们去前面找地方歇一歇。”

    此时整个宅子再无阴森之气,哪怕明知道不久之前,还有尸体,众人心中的别扭,竟然还抵不过这股子舒坦,没一会儿就抛在脑后。但那是别人。

    陈晨几个经历过那番恐怖,这里显得再好,他们也不敢进去。

    红尘点头。

    一行人就转身向前走去。

    高晓高跟云芳咬了咬耳朵,云芳就把地契什么的塞给他,高晓高也有点儿犹豫,觉得应该对眼前的小姐更礼遇有加,直接塞房契什么的,还有点儿俗。

    可这房子云芳绝对不敢要,她虽然是光明正大地跟红尘争夺,且争到的房子,现在想来,她还不如输掉,再说,给她一百个胆子,这房子她还敢要吗?

    “咦,老神仙!”

    正走着,前面不远处过来一人,正是韩森,身着便装,却是一副官老爷的模样。

    看到是红尘和王半仙在这儿,登时惊讶,却随即满脸的喜悦。

    “原来是二位,那就不奇怪了,我就说别人也脑不出如此大的动静!”

    他朗声大笑,意气风发:“还没谢过二位,自从得您二位指点之后,我儿病愈,韩某也是,咳咳,一切顺遂,果然是立竿见影!”

    现在韩森是真恨不得把王半仙当神仙供起来,当然,红尘这位郡主也一样。

    自从那日祖坟上种了灵木,家里立时发生了好几桩好事,儿子病情痊愈,认认真真去读书。

    书院的先生还直言他有大进步。

    韩森自己官升一级,他的一个死对头还莫名其妙得了马上风死了,死得很不名誉。

    就算别人说,这一切都是巧合,韩森自己也不信,他这人一向对风水玄学很是信任,这下更是把一切好事儿都归功于王半仙和红尘,满怀感激,也带着说什么都要好生抱紧大粗腿的意思在。

    刚才吴家旧宅出事儿,他正好在附近,和一朋友碰面,听见动静便过来看了看,没想到一眼看到郡主,登时吓了一跳,也大喜。

    其实不能说完全是巧合,整个京城说大很大,说小它也小,韩森是经历过王半仙和红尘忽悠之后,才对各种奇闻异事都很感兴趣,正好他新结交的朋友就在鬼宅附近住,提过晚上房子里阴森森,很不干净,他就过来看看,要是真不好,把朋友介绍给‘福运自来’,那是功德一件。

    此时乍一见月色‘彩’虹桥的瑰丽景色,他到是觉得理所当然。噼里啪啦把王半仙和红尘的丰功伟绩说了一遍,众人恍然大悟怪不得这般厉害呢,人家早就名声远播了。

    不过,韩森说的那些故事,红尘自己听了都觉得有点儿神,好像不是自己能做出来的。

    传言嘛,大部分都是越传越夸张。

    所有人都累了半天,精神疲敝,事情差不多算过去,红尘就和王半仙一起告辞。

    这会儿也没人敢拦着他们。

    上了马车。红尘吐出口气。闭了闭眼睛,眼前就浮现出一个虚影。

    王半仙正捶胳膊捶腿,叽叽喳喳说话,猜测不到明日。他的福运自来就要宾客满门。不过要好好挑选才好。这阵子都不接这么累,又吓人的活儿了,接几个轻松的。忽悠就能完事的……一抬头,看到那个虚影,整个人都僵硬。

    那虚影是个冰肌玉肤的漂亮女孩儿,盈盈下拜:“多谢仙师助我脱离苦海!”

    红尘失笑:“是你的造化,尘世苦难忘不了也无妨,你将来有漫长的时间追寻你的道。”

    那虚影叹了口气,一眨眼就隐没了去。

    王半仙:“……”

    他眼花了?

    红尘轻声说了几句话,说得王半仙目光发直,忍不住感叹:“命运还真是难测,以后我得多做好事儿,多积功德,说不定上天有眼,也能记着我,给我一场造化。”

    说白了,此事应该是冥冥中自有定数,那棵老槐树,千百年来吸收月华,已经深具灵性,可惜天材地宝出世总是艰难,上天断其生机,香香姑娘死时,正好是它生机流失的最重要的时刻,它本能求生,汲取了香香的血肉,竟把她的魂魄也吸入树中,树没开灵窍,后天却给了一个灵,竟蒙蔽了天机,让老槐树和香香姑娘都得以存于世间。

    香香得此机缘,甚至三年就初步成了气候,可惜她是阴魂,连老槐树属性也极阴,槐树为木鬼,本来就是鬼木,修行之人一不注意,只能当这地方来了一个鬼王,连大云寺都弄不清楚这般错乱的因果。

    还是红尘过来,知道闹鬼之事,追根寻底,寻到老槐树身上,和它沟通了才了解因果。

    修行三年,香香身上的戾气却没有全部消除,实在是她死得太冤,怨气不除,她将来也成就有限,红尘干脆就助她一臂之力,帮她消了最后一点儿怨气。

    王半仙抱着脑袋嘀咕半晌,恍然道:“闹出那么大的动静,原来真是做戏?”

    红尘勾了勾唇,低下头喝茶。

    王老神仙捶胸顿足,和人家郡主娘娘一比,他这些年东骗西骗的,简直都是小儿科啊!

    隔日,王半仙就把两张地契外加一叠银票给红尘送过来,都塞给罗娘,进了她的腰包。

    其中一张地契就是吴家那座旧宅子。

    云芳那四个人,特意抽了一日,拿着东西恭恭敬敬地登门拜谢,不光是把地契给了王半仙,还死活求他收下,各种其它礼物,金银财帛也是送了好大一堆。

    “不过,我觉得陈晨那小子不安好心,要不要探探他的底细?”

    红尘失笑:“不相干的人,不必多事。”

    说实话,那宅子,罗娘也有点儿不敢住,毕竟是闹出过人命,而且槐树里头还住了一只鬼,变成槐树精,在她眼中那也是鬼怪,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离开了。

    红尘一看这个,干脆放着,就当租给槐树精,正好还有‘人’照料,不用雇佣人手打理。

    永昌坊这一块儿地段很好,没准儿放个三年五载,罗娘就不在意那点儿事儿,也或许还能有别的什么作用,所谓狡兔三窟,多几处住宅是好事儿。

    一连多日,郡主府里诸般杂事处理完,罗娘她们几个一门心思放在过年上,家里添了好多人口,红尘郡主府的班子算是齐全不少,总管太监什么的并没有要,却有几个小太监进了府,宫女,姑姑,嬷嬷什么的,到足足有几十个。

    罗娘和小严一行人,都让红尘托了皇后娘娘帮忙,做了女官,女官那是正经千金大小姐才能做的,做个几年,能拿朝廷俸禄。也不影响婚嫁。

    要是将来不想嫁人,在郡主府一块儿过日子,也不算特别糟糕的出路。

    许是老天爷也知道人间老百姓,过个好年不容易,快到年跟上,天变得晴空万里。

    雨雪初停,阳光正好。

    家里刚宰了两只小羊羔,片成薄片冻起来过年涮锅,剩下的羊骨头,挑选软骨脆骨。小火慢炖。炖出来的汤煮面,骨头酥烂,拌了煮熟的胡萝卜,扒下来的鱼皮。还有些鸡胸骨。加了几个鸡蛋。满满一大盆子给家里的狗狗们加餐。

    至于家里的老虎,豹子,好像都很想冬眠的样子。趴在窝里懒洋洋不动弹。

    罗娘特意给它们准备的两头大山羊,从微微颤颤四处躲避,到乱蹦乱跳地在它们跟前晒太阳,几天下来,竟然胆大包天,不再惧怕老虎的威势了。

    “可别是吃坏了肚子?怎么都不肯正经吃饭。”

    小严皱了皱眉,看着红尘一脸不以为意,随手又扔出去一把红果子。

    那果子闻起来没什么味道,看着也小小的,不像多好的水果,虽说冬日水果新鲜,但老虎豹子那是正经的肉食动物!

    可现在呢。

    两个懒洋洋的东西,一蹦三尺高,一口就把红果子吞了,还摇头晃脑摆尾巴,一脸的陶醉。

    什么时候对虎豹来说,水果的吸引力,竟然比山羊还大?

    薛柏桥蹲旁边一块儿大石头上,张着嘴哈哈大笑,看热闹看得兴高采烈,和在朱雀街看耍猴戏似的。

    要是换了别人家,遇见这么失礼的客人,肯定都会生气,不过红尘这边大家习惯的很,连那两只老虎和豹子最多也就是一转身子,把屁股冲着他了事。

    几个人闲来说笑半天,薛柏桥磨磨蹭蹭就是不肯走,红尘家过年吃的美食都是新鲜花样,他现在是一个借口都不找,每次都掐着饭点过来。

    曲三娘曲大厨子,这几天老打喷嚏,也不知是伤风,还是让宁侯家的厨子天天诅咒。

    下人们摆好饭,薛柏桥自动自发先占了一个位置,香喷喷的烤羊蹄刚刚上桌……他的小厮就急匆匆进门,也不顾郡主当面,急道:“小侯爷,小姨奶奶没了,您看看,这正好赶在年根底下!”

    薛柏桥愕然:“等等,我哪来的小姨奶奶?”

    他祖父到是有一个妹妹,但落地不久就夭折了去,他们家往上都是独苗,到自家父亲那一代,才生了两个儿子。

    愣了半晌,薛柏桥才回过神,脸上露出几分迷惑,很是不可思议:“啊,你说的是燕姑姑!”

    燕姑姑不姓燕,只是夫家姓燕,他祖父在时,曾与这位是忘年交,感情很好,家里向来叫她小姨奶奶。

    小姨奶奶的身子骨是有些不好,经常病,这个年岁故去,到也很正常,只是时间选的不大好。

    念头刚一转,他就被自家小厮拉着匆匆而去。

    过年的时候遇见这等事,怕这个年是过不好了。

    红尘叹了口气,就招呼罗娘她们继续吃饭。有生就有死,世间生灵,多少个能长生久视?这到也用不着忌讳,本来这事儿,和她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也就是这几日薛小侯爷不会再到家里来闲逛,招猫逗狗的惹人烦,还能多几日清净。

    “小姐。”

    结果还没到天黑,罗娘就神神秘秘,一脸八卦相地凑过来,“小侯爷那个小姨奶奶,就是那位燕姑姑……您猜是谁?”

    红尘看了她一眼,低下头把盘子里的朱砂盒盖好,漫不经心地道,“燕九爷的母亲吗?”

    罗娘登时愕然,脸上的神秘还没收起,就好没意思地坐下,“小姐竟然知道!”

    随即又恍然,也是,小姐在京城虽然时候不短了,可不光亲眷没有几个,认识的人也并不算多,姓燕的,自己会提起,自然多多少少得有一点儿瓜葛,猜到和燕九有关,又有什么稀奇!

    京城上层的那些家族,大部分都沾点亲带点故的,那位和小侯爷有点儿亲戚关系,也不奇怪。

    红尘没说话。

    这等事,本不适合拿来玩笑。

    罗娘一提,红尘心下叹息。忽然有一点儿悲凉:“在哪里停灵?我们也去上三根香。”

    好歹和燕九爷认识一场。

    或许是临近年节,或许还有些别的什么原因,燕家那位姑姑过身之后,悄没声地运出城去,停灵在郊外老宅。

    村子里白幡到处都是,来往的人面上显露出几分悲凉之意。

    红尘一行人也换了素净的衣裳,远远而来,从车窗向外看,村子里竟有几分喧闹,却还透着一股子萧索。

    来悼唁的人不算很多。乍一眼看去。却三教九流的都有,她进了村子,就遇见几个和尚,一个尼姑。两个道士。还有一帮穿着打扮到很富贵。可看气色就知道,都是捞偏门生意的那帮人。

    “就是她?”

    他们一路坐车慢慢而来,眺望周围。村口不远处,也有人在打量这边。

    问话的是个容色平常的年轻女子,二十三四岁的模样,气势却极冷冽,大冬日里,只着单衣,褐色的长袍,肌肤如雪。

    “荣安郡主?”

    她的尾音宛转悠扬,却没有好奇,没有轻蔑,什么都没有,空空荡荡的,听得人略有些不自在。

    燕九就站在她身边,气色不太好,娘亲去世,作为一个孝子,自然伤心难过的很,叹了口气:“是,你要不要去见一见?说起来,曲乌小姐和荣安郡主,同是年轻女子,又都是极为高明的灵师,说不定很有话聊。”

    曲乌低着头,也没人看得见她的表情,声音到是半点儿不好奇的样子:“有缘总会见,我还有事,走了。”

    话音未落,她就慢吞吞地远去,一走动,风吹过裙摆,嘶嘶作响,慢慢走出村口,才忽然回头又看了一眼红尘的马车,摇了摇头,继续向外走去,走着走着,她眼角的余光看到一团黑乎乎的人影,不觉略微驻足,向来平静无波的脸上,露出几分诧异之色。

    那团黑乌乌的东西像是个人,倒在山脚下,蜷缩着身体,眼睛却发着绿光,看着她的目光,充满了祈求。

    曲乌忽然就意动了下。

    她这种灵师,向来相信自己的感觉,少做沉吟,就慢慢走过去,蹲下身子轻声而笑:“有意思,现在还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修习邪术,罢了,就让我瞧瞧结果。”

    师父说过,心不正,修邪术,终将招来恶果,可恶果是什么?她没见过。

    打了声呼哨,身边立时出现两个戴面具的汉子,一言不发,拎着那团人就消失不见。

    那人也没挣扎,只是临走,举头看了看红尘的马车,眼睛里流出两行清泪,还有仿佛能直接把人烧死的愤怒。

    曲乌心下多少有些诧异,不过也只是一转念而已干她何事?

    “小姐,到了。”

    红尘也不是随时随地都和周围的各种灵物沟通,自然不可能知道,身后不远处还发生了这么一个小插曲。

    下了车,上了香,红尘默默念诵了往生经,便从灵堂出来,以她的身份,即便是微服,燕九也不可能怠慢,第一时间就赶了过来,亲自陪着她去客厅,结果还没进客厅,就听见里面咿咿呀呀的唱戏声,唱曲的声音。

    除此之外,竟然还有人高声念佛号,有人念经,还有几个道士打扮的,开坛做法,甚至有一个神婆在那跳来跳去。

    红尘:“……”

    燕九脸上也有些黑,咳嗽了声,不好意思地道:“呃,我娘她,她年轻的时候交的朋友多,前几天清醒时,忽然写了好多信出去,这几天来的都是她的朋友。”

    他其实也很崩溃。

    母亲去了,满心伤感,结果来了一堆三教九流,神神叨叨的家伙们,手里还都拿着亲娘的信函,有的要给母亲念经,有的要给母亲超度,若是分开来还好,偏偏母亲信里交代,就要在一处进行,还必须同一天……

    燕九乍见这场面,他都哭不出来了。

    不光他,其实里面那些也尴尬。

    红尘一进去,发现和尚念经有点儿磕磕绊绊,不在调子上,跳舞的脸色通红。

    还有熟人在坐在角落,恨不得把脑袋钻地缝里的一个女孩子,竟然是因为和她抢鬼宅而倒大霉的云芳。

    好在云芳和她身边一个老人家,到没什么奇怪举动,云芳显然也认出红尘,眼珠子凸出,脸色爆红。

    红尘看了看她和她身边的那老人一眼,若有所思这女子身上煞气重,她猜测可能家里是盗墓的,再看这老头,身上带有一丝紫气贵气,说不定是个官盗。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女红
    &bp;&bp;&bp;&bp;云芳小姑娘可不知红尘正暗自腹诽她,悄没声地走过来,期期艾艾地道:“小姐竟也在,呃,我和祖父……”

    话音未落,身后就有人高声呼喊:“玥儿,你究竟怎么想的!燕九哪里好,他都要休了你,还有他的那个娘,对你动辄打骂,你还一门心思要跟他过,他算什么东西,满肚子神神鬼鬼骗人的玩意儿,哪里比得上我对你好?”

    声音太高,连屋子里这么混乱的情况也没压住。し

    红尘一转头,就见内室那边,隔着一扇门,传来一阵快哭的女声:“师哥,你快别胡说八道,我和相公都成了亲,生是燕家的人,死也是燕家的鬼,你,你别坏我名节!”

    “别哭,你别哭啊!”

    那男声顿时不知所措,声音低下来,不知道又说了些什么,总算没了声响,不多时,砰一声撞开门,低着头钻进来,气哼哼地瞪了燕九这位正主儿一眼,走到角落里坐下。

    红尘眨了眨眼,和屋子里大部分人一样当没看见,这等事可管不得,不过,哪怕是江湖儿女,这人也未免有些过分。

    不说别的,人家老人刚刚去世,此地虽非灵堂,却也不好大吵大闹。

    燕九告罪一声,就匆匆去后面了,想必是去安抚他的夫人去,显得有几分心虚气短。

    “抱歉,我有点儿事,先走了。”

    燕九一离开,云芳咬了咬牙,和红尘交代了声,便匆匆跑到刚才大吵大闹,很让人不喜的那个男人身边去。蹲下来和他并肩而坐,低声交谈。

    罗娘咋舌,连忙扶着自家小姐向旁边走一走:“小姐,这里也未免太乱了,怎么什么人都有!”

    燕九平常一身绯色衣衫,卓尔不群,气质高雅。乍见像贵公子。罗娘就一直当他的出身很不一般,但今日见到的场面,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罗娘不是鄙夷江湖人。相反,她还很羡慕江湖人的肆意洒脱,甚至想过以后要是小姐有心,她也愿意跟随小姐走遍天南海北。过一过江湖侠女的潇洒日子。

    但是,江湖也该江湖的规矩。哪里的规矩,都不好在别人的灵前,勾搭人家家里的媳妇。

    “小姐,要不咱们快走吧。”

    红尘点点头。

    既然都上过香。本也无事,的确该走了。

    想着,主仆几个就站起身。

    “等等。”

    刚走到门口。后面一阵脚步声,就有个人影挡在身前。红尘愣了一下,还没回神,云芳就匆匆过来,一脸焦虑,急声道:“师哥,你又发哪门子疯!”

    挡路的正是刚才闹事的那个。

    这人一脸倨傲,头略抬,长得到也人模人样,凤眼,浓眉,高耸的鼻梁,很是英武俊美。

    此时目光却在红尘的头上打量,眯了眯眼,轻飘飘地道:“你那个簪子,智芳斋墨老爷子的手艺?”

    红尘眨了眨眼:“友人所赠,我也不知。”

    “行了,墨老爷子的簪子,价格在千两左右,我出双倍,让给我。”那人一脸就这么说定了,完全不相信对方会拒绝,竟然随手就从怀里掏出两千两的银票,这可是两千两!

    红尘失笑,轻声道:“我说了,友人所赠,既然是赠品,怎么可能转让给别人,而且,你既然知道这簪子的价值,怎么不想一想能戴得起千两银子首饰的人,会缺这点儿银子吗?”

    一边说,一边摇头,“我看你脾气不好,容易惹祸,还是少在京城走动为妙。”

    那人显然没想到红尘会如此说,登时愣了愣,恼羞成怒,脸色涨红:“你……你还嫌少不成?三倍!”

    旁边云芳简直快傻了,气得跳脚:“师哥!”

    红尘摇了摇头,没心情陪他胡闹,刚想转身离去,忽然顿足,目光一凝,落在这人裂开的前襟上。

    他脖子上挂了一个小小的人偶,鎏金的,手持长剑,金红色的丝带在雪白的手臂上缠绕,裙摆很长,是前朝宫廷样式,燕尾头,满头珠翠,眉目清秀靓丽,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那男子顺着红尘的目光,低头一看,皱了皱眉,连忙把露出来的人偶又塞了回去,板起脸,哼了哼:“你想要它?到是识货,可惜不可能,你就开个价吧。”

    红尘若有所思:“你那是人俑吧,瞧着像前朝宫廷里的手艺,可是明器?这种东西,便是您想送,我也不敢收,还怕午夜梦回,鬼魅袭扰。”

    云芳猛地转头,不可思议地堵住嘴。

    那男子不屑地扬眉:“又是个装神弄鬼的!”说着,便伸手摩挲了下,目中流露出一丝温柔的喜爱,还有得意的炫耀,显然,这人特别喜欢脖子上的东西。

    不过能光明正大地戴在身上,想来也不可能不喜欢。

    “你只要告诉我,你那簪子多少钱肯出手就行,废话什么!”

    红尘登时闭嘴,摇了摇头,不再管他叫嚣什么,转身就走。

    云芳却吓了一大跳,顾不上她那个师兄,紧追其后,急切道:“小姐,我师哥那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她其实以前也不信那些乱七八糟的神叨话,身上从来不少佩戴明器,家里也摆着一大堆,师哥更是从头到脚,随便数数,就能数出好些各大墓穴里出来的好东西。

    但自从遇见那件事,她想不信也不行了。

    红尘无所谓地摊摊手:“只是我不大喜欢而已。”

    其实人像,人偶之类的物件,不该随便在身边放,更别说那个人俑不知道在墓穴里呆了多少年,清理得再干净,保养得再好,也不应该随便往身上佩戴。

    她一时间都觉得自己的怀疑错了。

    正经的盗墓贼,反而比任何人都懂这里面的道道。绝不会乱来,要说外行人得了明器不注意,随意把玩到有不少,可盗墓贼拿着从墓穴里出来的东西玩的,却不多见,人家大部分出来之后马上就要销赃,快点儿卖出去才算有结果。

    “对了。你们这次出门回去。出村时不要走西面,尽量向东走,南面和北面也勉强可以。”

    红尘想了想。还是仔细叮咛交代了几句。

    到不是她看出什么,是怀里的相书嘀嘀咕咕。

    云芳一愣,心中更是惊惶,拽着红尘的衣角老半天不撒手。半晌才咬着牙答应。

    又安抚了她几句,红尘走到后头。把燕九喊出来,道了一句节哀顺变,就带着罗娘她们离开。

    云芳使劲抓着她师哥的胳膊,反正不让这位追出去得罪人。心里还直嘀咕:“师哥,你把你脖子上的东西摘了吧,就是喜欢也没必要带着。要不放在库房?”

    “你捣什么乱?”

    她师哥一脸的不耐烦。

    云芳咬了咬嘴唇,心中多少有些不安。越盯着她师哥的那个人俑看,越是心里发毛,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一瞬间是真看见那人俑的眼珠儿呼扇了两下,可定睛一看,却毫无异状,忍不住捂住胸口,只能相信是自己心中惊惧造成的。

    她师哥瞪了她一眼,匆匆去了,看样子又是去找人家燕夫人,云芳一扭头,扑到她祖父那儿,嘤嘤嘤嘤。

    她祖父只乐呵呵地把孩子拉到身边:“年轻人啊!”

    当年他年轻的时候,可是也老喜欢一个漂亮姑娘,眼睁睁看着那姑娘嫁了别人,最后他还不是娶了爹给找的,门当户对的女孩儿,一辈子过下来,照样快活。

    “不急,不急,缘分没到呢。”

    云芳跟她祖父说不通,只好紧紧跟着自家师哥,就怕一时不注意再出了事故。

    “师哥,你就听我的,跟我从东边出村子吧,人家那位小姐都说了,让我们从东走。”

    祖父在燕家,单独和那位故人的棺木坐了半晌,絮絮叨叨有说不完的话,总算是要回去,云芳就和她师哥闹起来。

    “你什么时候竟也相信这等神叨东西?”

    她师哥很是不可思议,嗤笑一声,“你难道忘了自家是做什么的?咱师祖,二爷,八爷他们,一辈子下斗,传说中的什么粽子,禁婆,妖魔鬼怪,那是半个都没遇上,一个个益寿延年,就算真有那些神怪的东西,看来也怕咱们家,不敢靠近。”

    云芳气得脸色发白,她都把自己遇到的事情,说了十八遍,奈何全当她讲故事。

    她师哥更过分,甚至怀疑她被人下了药——就算她年纪小,是真实还是虚幻,她也能分得清好吗?再说,高晓高那几个也一起呢,难道都看不明白?

    云芳喊了半天,她师哥忽然眼睛一亮,蹭一下就没了影子,直奔东面纵马狂奔。

    老爷子也有些心不在焉的,看着对这些东西也不那么信,笑了笑:“乖囡,别和你师哥吵,走吧,回家给你包饺子吃。”

    幸好平安无事。

    一直顺顺利利回了家,云芳看见她师哥也平安回来,才算松了口气。

    她这位师哥却是一点儿都不高兴,一脸晦气,抹了把脸,气道:“真晦气,大过年的这么多人办丧事,害得我一不注意撞棺材上,也没个人守着!”

    他这会儿鼻子还疼,当时就流了好多鼻血,不过幸好没追上荆娘,没让荆娘看见,要不可闹笑话闹大了。

    云芳气哼哼地看她师哥晃晃悠悠拿了壶酒,回屋去,扭头缠着祖父的胳膊道:“您看看我师哥,您老也是,总说什么百无禁忌,百无禁忌,哪天也撞了鬼才知道厉害!

    她祖父微笑,丝毫不以为意,拢了拢她的头发,小声道:“快过年了,等下我给囡囡包一个大红包,不是想要几套新头面,回头就让你娘带你去打。”

    云芳叹了口气懒得说话。

    红尘此时带着罗娘她们,坐着马车一路慢吞吞回了京城,路上风景很好,还顺带着买了好些个野味,还有腊肉和酱菜。都是附近村子里自己做的,家家户户的味道都不同。

    回到家,罗娘就找人把云芳那一家子的资料整理了下,当闲话学给红尘听,反正她这会儿正好奇呢。

    说来,红尘想得并不错,云家祖上就是盗墓贼。还是官盗。发丘中郎将出身。

    到这一代,家里还在盗墓,如今当家做主的是云芳的大哥。她祖父已经退了,不过到了如今,云家可不只是盗墓了。

    红尘看了那一叠资料,都有些咋舌——云家是大家族。家里三教九流差不多都齐全,有人造假。有人是千门的行家里手,有人读书做官,有人是武将。

    甚至还出了一支,做了守墓人。守的是前朝皇陵。

    按说做官需要家世清白,还要人联名做保,就他们家那等出身。按说是不大可能的,偏偏族里不光是有人做官。刚才一言不发,很没存在感的那个老头,云芳的祖父,年轻的时候竟然还是陛下直属内司的绣衣使者,最亲信的探子之一。

    “幸好没太得罪对方,要不然也是麻烦的很。”

    红尘摇了摇头,她是真没看出云家有这么大来头!

    “忽然觉得,咱们的人能探听到这等程度的机密消息,都很可怕。”

    绣衣使者都是群什么人,那是皇帝身边的杀手探马,个顶个受过最严酷的训练,来历不凡,深得陛下信任,能把那些绣衣使者的底细打探清楚的,整个四国也没有多少,更何况这么快!

    把云芳这一家子的事儿扔在脑后,红尘回了屋,翻出黄纸朱砂,画了三张符,挑了其中两张,分别折起来塞小荷包里,扔给罗娘。

    “交给薛柏桥,让他小舅子转赠燕九夫妻,这阵子随身携带,千万别离身。”

    罗娘愕然:“小姐?”

    “没事儿,以防万一而已。”

    红尘摆摆手,也没说什么,燕九自己就算一位玄学高手,家里还找了连皇后娘娘都不爽的灵师看过,身边长辈高人多了去,她又不是发现了什么问题,只是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能说什么?

    别管是哪里的规矩,她都不适合说话。

    还有两日便是年三十。

    年货都置办齐全,一应杂事都没了,反而清闲下来,红尘歪在软榻上,自己动手配色,打算做几个荷包送给亲近之人,给林旭和小荷也准备一个,只不知这二人能不能回来过年。

    礼物送出去,大家都很欢喜,给的回礼也是各种各样都有,就连燕九这位不算特别熟悉的,竟然送了一整套十张福字过来,每一张的字都不同,行书,草书,楷书,小篆……不光写得好看,而且金光闪闪,气场自生。

    红尘喜欢的不得了,都有点儿舍不得贴。

    要不怎么说,人家燕九能自己开门做生意,手里好东西就是多。

    一开心,红尘就给人家回了一份儿礼,一套自己缝制的法衣,上面用上了十几个神文,衣服手工就不怎么样,只能另辟蹊径来弥补了。

    要说女红,红尘还真是差点儿劲儿,缝缝补补那绝对没问题,手熟的很,绣花等精细活,就做不惯了,胜在她心思灵便,绣出来的花样新鲜。

    只看这一手活计,她到像是千娇百宠宠出来的女儿。

    “对了,年礼别处还好,夏家要怎么送?”

    罗娘把年礼分门别类地收拾妥当,亲近的人家都送了去,因为还收了好些别人送的,必须回礼。

    回礼比较容易,照着对方的礼单,大差不差地送一送便罢,红尘的朋友不多,处置起来比别人家省事儿。

    “夏家送了年礼,挺重的。”

    罗娘把单子递过去,红尘看了一眼,也觉得颇重,估计夏家给那些王孙贵胄送礼,也就是这么回事儿了。

    “唔,咱们没人家富裕,可也不缺这点儿银子,差不多回一份儿就好。”

    红尘笑了笑,目光落在礼单上一对儿金锁,一对儿玉锁,一套从小到大的衣服鞋帽上,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其实应该感动一下,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淡淡的伤感,公主那一腔母爱眼下给不出去,应该感伤。她如今这般冷心冷性儿,也该感伤。

    时间是多么恐怖的东西,磨平了一个人心头棱角,连那融入血脉里的爱,竟然也能给磨得淡了好些。

    红尘怔了怔,坐起身打开箱子,翻出她自己缝的一个枣红色。龙凤呈祥图案的抹额。还有一双千层底,同样是很喜庆的大红色的高腰靴子。

    “把这些加在回礼里面。”

    罗娘愣了下,低声应了。怕是觉得自家小姐也不是不想她娘亲,可其实她猜错了,红尘前几天,只是忽然有一点儿怅惘。没来头的伤春悲秋,翻出针线。就这么做了。

    上辈子她每年都给娘亲做一双鞋,做一点儿零碎的小东西,现在都不用打听,估算也能估算出来。自家那个公主娘亲穿多大的鞋合适。

    手上做着东西,红尘知道自己没怎么走心,小女儿家对父母的孺慕和眷恋。她如今便是努力去找,还不知能找回来几分。

    “……以后。夏家就当普通的点头交交往。”

    在京城,她既然踏进了这个圈子,总要和人交往,夏家有一位公主下嫁,只要公主还在,别管怎么交际,总是少不了他们的。

    一份儿厚礼送到夏家。

    公主看到就呆了半晌,驾车就出去,一路狂奔到红尘的郡主府,可在门口徘徊良久,人家守门的侍卫都忍不住想过来问,却终究没有进去。

    回去之后,陈婉嚎啕大哭,哭了整整一宿,第二日床上的枕头被子不得不全换了新的,身体到显得好了些许,只是沉默寡言,做什么都恍恍惚惚,吓得夏安也不敢出门应酬,一直在家里陪着她。

    红尘把年礼送出去,心里到是很踏实,一觉到天明,舒舒服服,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时,就听见床榻边上有小东西哼哼。

    她一低头,平安趴着床沿,一个劲儿往被子里面拱,伸手把它捞起来放在床上,好大一坨,肥的不行,红尘简直不忍看了,拿手指点点平安的脑门。

    “哎,你再吃就变成了小肥猪。”

    都是和小严家那吃货‘休休’学的。

    半坐起身,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阵的香气。

    香味浓郁,还带着一股子辛辣。

    平安的口水哗啦啦就下来了。

    红尘连忙一弹它脑门,让它蹿下去,坐起来穿衣服,外面两个小宫女捧着烤得特别温暖的外袍,给她穿戴整齐,洗漱完毕,又喝了一杯蜜水。

    推开窗户一看,林旭正围着一条雪白的貂皮大斗篷,坐在椅子上,抱着炭盆,指挥律风荷给他烤一只肥硕的,起码有二百斤的大肥猪,烤得外焦里嫩,油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溅起一层火花来。

    红尘的目光却只落在小荷身上。

    不只是她,院子里一群小宫女,小太监,人人手里忙着差事,眼角的余光,却还是免不了要扫过去。

    没办法,这场面实在是太有诱惑力。

    虽是冬日,可烤猪时火力旺,热得很,小荷洁白如玉的脸也多了几分红润,就如仙子落入凡尘,额头上汗水滚滚,连汗都是香汗,和寻常粗糙男人不同。

    衣服穿得严严实实,只卷起袖子,露出雪白的胳膊,更是让人垂涎欲滴。

    世人都一样,你要是高高兴兴地露出来给他看,他反而嫌你轻佻,越是这样结结实实地藏起来,越是撩得人心里又麻又痒的。

    红尘同样俗人一个,也忍不住悄没声地扫了几眼。

    小严低着头,一脸严肃,一张嘴就轻声道:“以后恐怕是真嫁不出去了,小姐养我。”

    看到如斯没人,除非有一个一般出众的男人冒出来,否则谁还能乐意嫁?

    林旭招招手。

    小荷随手从旁边的桌子上摘下一片长叶子,也不知是什么叶儿,冬日里还保持鲜绿。

    刷刷几刀下去,一叠薄如蝉翼,入口即化的肉片落在叶子上,他捧过来四给林旭:“小心烫,慢点吃。”

    又给他把酒葫芦拧开,倒一杯果酒。

    一瞬间,红尘觉得周围小宫女们的目光,差点儿把自家林师兄给杀了。

    “唔,好想也养一只小荷。”

    红尘叹了口气。

    律风荷迷迷糊糊看她一眼,以为她也想吃,长刀一甩,挽了个十分漂亮的刀花,又是几片肉落在叶子上,直接递到红尘手里。

    红尘咬了一口,好香,更想养一只小荷了。

    ...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怪事
    &bp;&bp;&bp;&bp;所有人手段频出,折腾的满头大汗,好半天,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相当难看。

    到也不是出了惊天动地的大问题,只是……不管用而已。

    绝对意义上的不管用,念经的念了半天,心却静不下来,经文的频率总是不对,生不出气场。

    哪怕都用上了一口舌尖血,桃木剑上的阵法丝毫不肯启动。

    画符即便是画最简单的静心符,画了十八张,十八张作废——这位平时也不是次次成功,可静心符而已,不用黄纸凭空也能画出来。

    甚至不必验证,大家都清楚得很,所做的一切根本没用,反而是这位二爷,别管怎么说,好歹一张隔音符很成功。

    “这张隔音符乃是祖上传下来,现在我家也只剩下十张不到,我自己画的……”

    燕二爷叹气,脸色涨红。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难看至极,他们可不是江湖骗子,个个都是名声远播的高人!

    他们这等人,对自己的本事十足依赖,眼下忽然发现,一身的玄术都无法使用,简直和正在捕食的壮年老虎被拔了牙一般,难受之极,痛苦至极,恨不得马上走人,离开这个鬼地方。

    反而是王半仙,因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手里拿着块儿点心坐在角落里吃吃喝喝,悠闲自在,还是那副仙风道骨的扮相。

    主人家看他自是好奇,那些个高人,就多少有些不爽快,不过眼下,大家伙心里都别别扭扭的,各自想找种种借口,不丢颜面地跑路,一时间到顾不上他。

    王半仙最会看人脸色,别看他这会儿神色淡淡,其实眼珠子乱转。已经拎着箱子溜墙边,找到侧门,一出溜就过去,结果刚一出门。就看见两个戳在门边的衙役,登时脚下一软,坐在地上。

    “哼哼。”

    身后传来两声冷哼。

    王半仙故意倚在门框上,随手拎了一壶酒,慢慢喝起来。摇头晃脑,潇洒自在。

    “装模作样。”开口的是个身着道袍的中年男子,叫王大宝,也是街头相师,不过有点儿真本事,属于半蒙骗,半靠真能力的主儿,他这种人,本来就是骗子,看到另外一个老骗子。自然第一时间就认了出来。

    要是换做别人,都是江湖同道,肯定不会拆台,但这人却是出了名的小肚鸡肠,也不懂规矩,看人不顺眼就炸刺。因为这个,他在道上树敌良多,奈何他后来机缘巧合,混到国师府,给打打下手。跑跑腿,到是身份地位水涨船高,别人都不乐意和他计较了。

    他和王半仙都姓王,王半仙比他的卖相好得多。寻常人一见,总是更容易相信王半仙这个老骗子,两个人因为生意冲撞过两次,即便是王半仙与人为善,还是免不了起冲突。

    眼下看见,心中火气又来。不觉嗤笑:“就你这等人,还好意思在京城立招牌,云家的人也是傻了,什么阿猫阿狗的都往家里叫,也不怕疯癫起来乱咬人。”

    王半仙眯了眯眼,心中也来气,他行走江湖被人挤兑的时候多了去,可在这么多同行面前,要是落了颜面,那他可不能忍,一时间,逃走的心到稍稍淡了些许。

    从箱子里把那盆宝贝花抱在怀里,王半仙溜达到一个避人的角落,使劲掐花瓣。

    花瓣颤抖颤抖,蹭一下竟然蹿出根刺儿,十指连心,一刺刺到指尖上,疼的王半仙差点儿泪奔,他是拿出设局赚大钱,做大买卖的忍耐力,愣是忍了回去,却是咬牙切齿,飞速地拿指甲在花瓣上写:“救命!”

    红尘那会儿懒洋洋地正看着罗娘她们摆弄那几样墨玉的首饰,看见窗台上的花瓣飘然而落,落在她面前,再一看那字,眯了眯眼,“过年呢,在哪儿发财?”

    “别玩笑,救命,我被堵在云府,此地邪性,诸多知名灵师法术失灵,屋子里胡乱作响,颇为吓人!”

    他用最快的速度写字,尽量简洁地把话说清楚,心里直扑腾——可别临到老了,就这么折在这儿!”

    早知道,他就真心金盆洗手!

    这货金盆洗手都洗过两三次,每次遇到危险都想要安享晚年,可事情过去,还是忍不住出山!

    红尘皱了皱眉,觉得有些不妥,那些灵师的法器法术都不能用,肯定是要命的东西,使了个眼色,让罗娘给准备出门的衣服,尽量简单写:“马上到,坐在东面,戴上佛珠,远离云芳的师哥。”

    扫了一眼,王半仙脸色大变,忍不住就向侧门走去。

    别看他年纪不小,惜命的很。这云家还不知招惹多大的祸事,他可是普通人,不会什么神奇玄术,早走为妙。

    红尘不用看也知道这是个什么货:“不要出去,危险!我现在就穿衣服坐车过去,用不了多长时间,告诉你,你要呆在屋子里还好,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那么多灵师,都不是酒囊饭袋,总会想到办法,可要是你一个人出去,说不定就真尸骨无存。”

    王半仙欲哭无泪——“……那你快点儿!”

    红尘写得啰嗦,但没办法,她还是担心王半仙这老小子铤而走险,必须说得更清楚些才能放心。

    这老货心里虚得很,抱着花盆不撒手,哆嗦了几下,靠着墙壁站好,暗地里嘀咕——当年他技术不好的时候,骗人失败,最多吃两天劳烦,让人追打一通,可现在抱到大金腿了,怎么到越发危险起来,眼下可是小命难保的节奏!

    他眼珠子四处乱转,云芳他认得,云芳的师哥他不认得,不过,既然是小姑娘的师哥,大概是二十多岁,年纪不会大,他尽量向着那些认识的灵师方向靠近,总之避开陌生年轻男子。

    随手把红尘说的佛珠掏出来,仔细戴在手腕之上,深吸了口气,默默念经。

    他埋着头。恨不得躲桌子底下去,就听云芳喊了一声:“师哥!”

    本能地探头,便看到那小姑娘一路小跑,冲到屋里。伸手抓着一年轻男子的胳膊,几乎是挂在他身上,“师哥,我有点儿害怕。”

    云芳也不知看见了什么,眼睛里含着泪。抱着他师哥的胳膊不撒手。

    燕二爷显然对这小姑娘很是熟悉,起身领着几个灵师走过去,低声劝慰。

    一行人立在西面,小声说话。

    别人都互相攀谈,探听情况,根本就没大注意,可王半仙被红尘提醒过,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云芳她师哥身上,只看这人低着头,一言不发。眼睛里时不时地闪烁着一丝血光,嘴角发黑,哪怕只有一瞬间就恢复过来,登时心中一惊。

    他是跑呢,还是跑呢!

    不行!

    王半仙本心里先顾着自己,但只要一想到,若是这个‘师哥’暴起发难……灵师们一不注意再着了道,那他自己也得不了好。

    一咬牙,罢了,富贵险中求!

    想想吧。眼下这帮是什么人,那是京城灵师圈子里的精英,正经的灵师,没有一个是吃干饭的。他要是在这帮人面前露露脸,以后那还了得!

    别的不说,再碰上处理不了的活儿,可以做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这点儿小事,哪里用得着我,你去找XXX。报我的名儿!”

    多威风!

    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整理了下衣服,慢慢走过去,侧着头不看云芳家那位师哥,只对云芳笑了笑:“小姑娘,还记得我吗?”

    云芳吓了一跳,扭头看到王半仙,登时大喜:“老神仙!您怎么也来了,太好了,您在这儿我就什么都不怕!”

    一句话,众人侧目。

    王半仙也老脸一红。

    尤其是燕二爷也在,上下扫了他几眼,恍然:“你就是福运自来的那位?”

    这话平平淡淡,到透着一股子惊奇。

    燕二爷在京城住了一辈子,对于王半仙那些道道也是门清,知道但凡开铺子做生意的,十个里面有八个都是骗子而已,而且看王半仙,根骨不好,周身毫无灵气,实在不像一个灵师,身为灵师,可没有话本小说里那些返璞归真的说法,至少他能没见过,但凡厉害的灵师,都有很强烈的气场,让人一见就心头顿生感应。

    王半仙这会儿却顾不得害臊,努力让自己显得稳重诚恳,伸手拉住云芳的胳膊,拉着她旁边走一点儿:“你师哥不对劲,找人先把他绑起来。”

    “啊?”

    云芳愣了愣,惊讶扭头。

    燕二爷显然也听见,同样颇为吃惊。

    这位还算有修养,委婉道:“王半仙何出此言?”

    王老骗子皱眉,捋了捋胡须,正考虑怎么忽悠,后面就有人嗤笑:“二爷,你不会连这骗子的话也信?”

    王大宝大大方方地走过去,用力搂住云芳她师哥的肩膀,高声道:“梁非凡,怎么着,听见了没有,那老小子说你有问题,在你家,当着你师父师爷的面,要绑了你呢?”

    他砰砰地拍着胳膊,哈哈大笑。

    云芳那位师哥却没吭声,慢慢转动头,看了他一会儿,双目暴突,嗷一声过来,抱住他的脖子就是一口,鲜血横流!

    只一下,这人就捂住脖子瘫在地上。

    其他人登时愣住。

    几个灵师顿时反应过来,齐齐后退,王半仙拉着云芳一蹦三尺远!

    徐茜从怀里取出一个金铃铛,猛地一摇动,高声念诵:“四方神灵,鬼神退避,天地借力,回魂!”

    她念咒时神色坚毅镇定,向前一步,一脸自信。

    然后——“嗷!”

    梁非凡扑过去搂住她,照着她的脸上咬去,徐茜登时花容失色,王半仙猛地扑过来,闭着眼摔在梁非凡身上,金光一闪,梁非凡浑身抽搐了几下,扑通倒地,没了意识。

    徐茜大口大口地咳嗽,脸色煞白,一脸难看。

    众人不可思议地看向王半仙。

    人家国师家的高徒施术无效,他一江湖算卦出身的老头子,竟然一下就制住了!?

    王半仙站起身,低头抚了抚衣服,他差点儿就失禁。心中愤愤——究竟谁他奶奶的在地上洒了茶水,害他站立不稳!

    好在……有惊无险。

    他这种惊吓到极致,反而喊不出声音的毛病,其实有时候挺好的。不用改。要是这会儿吓得哇哇大叫,肯定没现在这么气派。

    王半仙站直了身子,脑子里飞速转动,捏了捏手腕上的佛珠,登时有数。

    也就一晃神。梁非凡就身体蠕动,猛地立起身,眼睛赤红,一脸狰狞,张开大嘴露出一口白牙。

    所有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好几个灵师同时念咒,各类法器也往他身上砸去,奈何半点儿用处也无。

    云芳和云家那些人已经傻了眼,尤其是云芳,扑过去抓住她师哥的胳膊,急声道:“师哥。师哥!你怎么了?”

    “小心!”

    燕二爷一把把她拖回来,好歹没让那小子啃一口,一挥手,一帮下人冲上前,棍棒相加,一开始都不大用力,只想控制住他,可这人的力气陡然大增,十几个下人竟然压制不住。

    其他灵师们脸色全不太好看,不着痕迹向外退去。王半仙连忙道:“大家此时千万不要出去。”

    要是换了之前,谁也不会信一个老骗子的话,但这会儿却不自觉停下脚步。

    王半仙一脸正色:“现在我们一动不如一静,大家也知。云家的宅子似请高人指点过,可辟邪祟,一旦出去,万事不知,反而危险。”

    一行人一想,还有些道理。

    云芳喘息了两声。欲言又止,却没开口。

    她是不知道家里会有什么高人来过,事实上,她懂事之后十多年,家里都是百无禁忌来着。

    可王半仙如今于她来说,宛如救命稻草,那说什么,她都信个十二分。

    一晃眼,梁非凡已经连伤了好几个下人,还有一个下人的耳朵被咬下,伤口发黑,人也昏迷。

    众人齐齐警醒,悚然大惊。

    王半仙也害怕,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设,看两个壮硕的汉子使劲压着挣扎不休的梁非凡,对方一时半会儿挣脱不开,这才慢吞吞出去,举起右手,佛珠拢在袖子里,高声道:“诛邪!”

    话音未落,用力在那人身上一拍,对方就浑身抽搐,再一次瘫软下来。

    众人:“……”

    “快绑起来。”

    王骗子一挥手,厉声道。

    云家的下人这才回神,四下找了麻绳,结结实实地把梁非凡给捆成粽子。

    刚刚捆好,这位就又醒了,面孔狰狞。

    云芳吓得直哭:“老神仙,您救救我师哥啊,他这是怎么了!”

    王半仙摇了摇头,露出十分凝重的表情。

    “不行,我要回去。”

    徐茜脸上雪白,看了眼梁非凡扭曲的脸,咬了咬嘴唇,站起身也不顾她那个倒在地上的跟班,马上就要走。

    “这宅子太诡异,我片刻也不想呆。”

    其他人也犹豫。

    王半仙说的话,他们虽然有点儿信,但这宅子的确诡异,身为一个灵师,忽然发现自己的手段都不管用,简直就好像自己的衣服都让人扒干净,赤身**地立在大庭广众之下,那种痛苦难受,不是寻常人能体会得到的。

    一时间,大家蠢蠢欲动。

    徐茜心中的怨念最重,盯着燕二爷,目光锐利:“二爷你别怪我无情,你既知详细情况,就该提前告诉我们,若是你一开始就说清楚,说不定国师也来了,何必此时发愁?”

    她摇了摇头,就甩袖而走,冲到门口用力拉住门,使劲一拉——竟然没拉动!

    顿时脸色大变,猛地回头,目中流露出几分恐惧。

    其他人也吓了一跳,转头瞪着燕二爷,燕二爷三步过去,同样拉了拉门,也是打不开,厉声道:“来人,撞!”

    一下、两下,好些下人都撞得脑袋发蒙,大门依旧紧闭。

    整个屋子,简直就像一只巨兽,他们这些灵师,都成了腹中食!

    冷风阵阵。

    屋子摇摇晃晃。

    浓重的窒息感,袭上心头。

    所有人大惊失色,也只有戒色大师等几个高人勉强还能镇定。却也皱起眉。

    徐茜脸色发青,到是一直半死不活倒在角落的王大宝,呜呜咽咽地哭出声,瞪着王半仙。一脸怒色:“都是你,要不是你阻拦,大家早走了,早知道……”

    早知道就不来了。

    他这话偏颇,可其他人也不免有此念头。人总是喜欢迁怒。

    像王大宝这样的小人,欺软怕硬惯了,不敢怪旁人,转挑软柿子捏,其他人却也同样习惯归咎于旁人。

    王半仙皱了皱眉,刚要说话,忽然住口,故意眯了眯眼侧耳倾听半晌,大笑道:“来了!”

    话音未落,大门洞开。

    所有人顿时提起心——不知道外头忽然而来的。能是什么择人而噬的怪物!

    众目睽睽之下,就进来一个特别特别漂亮的姑娘……

    灵师们目瞪口呆:妖邪之物,化作美人,诱人下地狱的传闻他们听了好些年,难道今日到撞见了?

    徐茜惊得后退了好几步,那姑娘也不以为意,拢了拢头发,笑道:“风真大啊!”

    大门就那么呼扇呼扇地开着。

    院子里阳光明媚,几个云家的下人还在打瞌睡,懵懂醒来。满眼的迷糊。

    “祖宗!”

    王半仙这一声,是真叫出了口,幸好声音不高,否则可丢了大人。

    红尘轻笑:“诸位好啊。”

    她拍拍手。冷风停了,屋子恢复了平稳,那种地动山摇的恐怖感觉顿时消去。

    “戒色大师,有些日子不见!”

    “原来是郡主驾临。”戒色大和尚吐出口气,轻轻地抹去额头的汗珠,“您能来。我这大和尚看样子总算免去下地狱之苦,善哉善哉!”

    一行人登时大惊。

    别看戒色这法号叫得有点儿不妥,却是大云寺里辈分最高的高僧之一。

    大周佛教不兴,但大云寺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天下闻名。

    戒色对眼前的姑娘如此毕恭毕敬,甚至还直呼郡主,众人都不免惊奇,看她的目光都带着几分奇妙,心中敬畏。

    不过这会儿房门洞开,他们心中的惧怕还在,首先还是忍不住出去谈了谈。

    小心翼翼的,顿时就发现众人来去自由,外面毫无异常,刚才那种简直要死去的压抑,也分号不见。

    王半仙蹭一下,就蹿到红尘身边,半步不离。

    红尘摇了摇头,走到墙边,轻轻把上面的符咒揭下来搁在旁边的桌子上。

    好几个灵师吓了一跳,本能地捂住耳朵。

    红尘摆摆手,叹了口气:“诸位请再仔细听一听。”

    燕二爷一怔,困扰了他两昼夜,让他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些古怪动静,竟然消失不见。

    众位灵师都松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笑意来。

    徐茜连忙默默晃了晃手中铃铛,金黄色的气场一闪而逝,她的脸色也渐渐恢复红润,气息平稳。

    看来大家的能力都恢复了,登时心情大好。

    红尘却叹气:“……如果我猜得不错,刚才的种种动静,并非邪祟作怪,反而是此地的诸般法器示警护主,如今没了声息,怕是不敌之故,恐怕云家的麻烦更大。”

    王半仙打了个哆嗦。

    云家人俱都暗自咬牙,心中害怕。

    红尘转头看向云芳,低声问道:“你祖父呢?你祖父想来应该知道家中布置的阵法详情。”

    云芳一脸的迷惘:“什么阵法?”

    连燕二爷的目光都锐利三分,脸上露出几分意外。

    就在这时,西边的小门一开,云芳的祖父拄着拐杖,短短时日不见,到好像老了好几岁,脸色苍白,一身恍惚,进门看向红尘,低垂了眼睛,似是有几分敬意。

    “哎,就算国师当面,也不一定能发现我这宅子的底细,郡主竟一眼察觉,实在令人钦佩。”

    话语里多少带了一点儿苦涩之意。

    其他人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也多少听出来,这处宅子不简单,在场的都是灵师,自然本能地认真查探了一番,但也只是得出一个布局还算合理,作为阳宅,无功无过的结论,至于说法器,屋里当然有,现在墙上就挂着镇宅宝剑,八卦镜,可也就是寻常货色,不说多假,也没有太真。

    但看云老爷子的模样便知,云家可不简单,燕二爷气道:“老云,你说说看,你个老小子是不是早知道家中情形不好,你应付不了故意骗了我过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章 通灵
    &bp;&bp;&bp;&bp;燕二爷之所以会来帮忙,是他听云家老爷子口口声声不信神佛,心中担忧,怕他冲撞了什么,主动前往,可现下一看,那老头子很可能在装相!

    “你老小子,整日不是说什么百无禁忌?家里又什么阵法?还有什么是没说出来的?”

    这话一出,好些灵师都变了脸色。

    徐茜更是眉头紧锁,面色不善。

    云老的脸上露出几分歉意来,却是摇了摇头:“抱歉,二爷,我有的我的苦衷,但我这处宅子相当要紧,绝不能失陷在妖邪手里,万不得已,只好诓骗你等做个助力!”

    燕二爷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才道:“我和你几十年的交情,什么话不能说……哎,我也就罢了,何苦连累别人?”

    那些灵师纷纷忍了怒气,站起身道:“我等还有事,就先告辞。”

    说完,除了寥寥有数的几位闭着眼没动,其他人纷纷要走。

    可刚一举步出门,走到大门口,忽然就觉得半空中有阴沉沉一片,山路上起了雾。

    这帮人也不知为何,忽然就觉得有一层东西附着在身上,在场的人都是灵师,心里有数,这必然是让那等邪物惦记上,一时间静默,好几个人都闭着嘴转身回来。

    他们心里有数,便是能走得出大门,恐怕不过数步,就要直面大恐怖,是生是死,全不再自己掌控之内。

    身为灵师,要是连这点儿感应都无,那早死无葬身之地,也不可能有能力进京来参加考核。

    戒色念了声佛,苦笑:“看来不想留下也不行!”

    说完,他冲红尘拜了拜:“这一回,看来又要仰仗郡主了。”

    红尘笑了笑,看云家这位老爷子抿着嘴唇,似乎什么都不想说,颇有点儿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她也并不纠缠,只道:“罢了,先解决当下的问题。那****见令徒孙佩戴的人偶在哪儿,有没有出什么问题?”

    云芳此时才回过神。连忙插口道:“对,对,先救师哥,那东西家里一出事儿,我就把它偷走扔掉。早扔了。”

    红尘摇摇头,“你师哥房间在哪儿?带我去。”

    云芳连忙带路,众人都果断跟上,说实话,到了现在的地步,大家就是不好奇,也惜命,还是聚在一起更安全些。

    梁非凡的房间大门四敞八开,一进去,云芳就呆住。

    一个泛着玉色。眉眼精致,和真人十分类似的人偶,就摆放在床上,脸上似哭非哭。

    “她的嘴!”

    她的嘴角上多了一抹嫣红,像是喷出来的鲜血,淋漓不尽,还滴落胸前。

    “她,她的剑没有了!”

    这东西云芳虽然没仔细看过,可嘴上的嫣红如此明显,以前确实没有。

    那把剑更是人偶身上最显眼的部件。不可能看不到。

    云芳吓得直哭。

    “我确实扔了它,不光扔了,我还让阿依她们放火烧了半天,都成了黑色的。确实是扔了啊!”

    若是其它的东西,如此不同,或许还会当是另外一个,但像这类古董,先不说会不会有第二个,云家的人也不会分辨不出。

    其他人也不寒而栗。

    红尘沉默半晌:“云芳。这个人偶是你师哥从哪里得的?”

    云芳一愣,低着头没敢说话。

    燕二爷皱眉:“在场的都是灵师,我也不是不知道你们云家的那点儿底细,再说了,到了今天这地步,弄不好你们云家存不存在犹未可知,隐瞒个什么?”

    云芳就抬头看她祖父。

    老爷子叹了口气,“诸位也知,我家早年盗墓起家,祖上蒙开国皇帝信任,为陛下盗墓。”

    燕二爷目光闪烁,这个他心里有数,云家老爷子的祖辈,那是连皇陵也涉足过的。

    “到了如今,咳咳。”

    老爷子叹了口气。

    盗墓在本朝那是大罪,律法规定偷坟掘墓,那是斩立决,他们家也就是因为有太祖太宗两任皇帝给的特许令,才能继续做这个行当,却也没乱来过,多年前就想要收手了。

    他本人也是当今陛下的亲信,大儿子又继承父业,身为绣衣使者,替万岁爷办差,云家完全没有必要再做那一行,可毕竟是祖宗传下来的手艺,这事儿也不那么好办。

    “总之,云芳你说吧,我老头子多年不管事,儿孙自有儿孙福了。”

    云芳支支吾吾:“我师哥下了一个大斗,里面也没多少值钱的,好像以前有别的高手光顾过,弄到点儿琐碎,这个人偶就是其中之一,那墓穴应是陈国皇室贵族的墓穴,应该是武将之墓,里面刻画了地藏菩萨,陈国皇家的人多爱这些。”

    “其它的那些零碎多是卖了,也就这个人偶,我家师哥看到就觉得喜欢。”

    “前朝的,那起码百年啊!”

    王半仙脸色发绿。

    其他人也吓了一跳。

    别以为传说中什么几百年,几千年的厉鬼到处都是,要真如此,这天下还有太平吗?

    这帮灵师,若是遇见个几十年的鬼物,那都是可以大吹特吹,吹上半辈子的事儿,如今百年的邪物,多少人都没见过的,连徐茜这般,脸色也瞬间惨绿。

    就在这时,众人耳边忽然传来一声轻飘飘的笑。

    似男非男,似女非女。

    直入肺腑,愣是扰动了众人的神魂,好几个灵师目光呆滞,还有一个喷出一口血。

    红尘一弹青锋。

    嗡一声,众人登时回神,齐齐低头看去,只见梁非凡的一双眼睛竟好似成了血糊糊的坑洞,直直地看着人,恐怖至极,周身浮现出浓浓的黑气。

    一群灵师同时出手。

    无数灵符,法器都飞出来。

    可梁非凡只是身体一震,灵符瞬间化作飞灰。

    红尘上前一步,拿青锋一刀划破他的人中穴,嗷一声,梁非凡惨叫,口里吐出一团黑血。昏死过去。

    所有人都愣住。

    “不会是成魔了?”燕二爷阴沉着脸,猛地一拍桌子,“这等邪物一旦出现,必然血流成河。我等****修行,却不能见这等生灵涂炭的事情发生,今日就拼却一身性命,也要除魔卫道!”

    众人良久无言,半晌有人暴怒。

    “别开玩笑!”

    “你有能耐你去。我等可不去做送死的事儿!”

    “要只是百年的鬼物也就罢了,那可是前朝贵族墓里带出来的东西,你没看见,它敢在我们这么多灵师面前现身,此前毫无感应,不怕灵符,不惧法器,那什么除魔卫道去,靠嘴巴不成?说上一顿,它自己就死了?”

    徐茜更是冷笑:“众所周知。前朝皇室中人喜用活人殉葬,而且挑选的多为阴年阴月阴时出生的男女,俱都用镇魂钉刺入周身大穴,镇住灵魂,以至于竟成了风气,是个高官显贵,动不动就千百人殉葬,这么一来,百年阴气滋养,戾气横生。恐怕只有正经的大宗师莅临,才有可能压制得住!”

    “燕二爷没忘了吧,几十年前发生的那桩事儿,前朝一将官的墓穴出了乱子。十个宗师级别的灵师前往查探,最多只活下来三个,还都……都……”

    徐茜的牙齿咯吱咯吱响。

    “你们暗藏了什么祸心,要是早知道是前朝墓穴里出来的东西,还已经成了魔,就该上报朝廷。举国之力降服它,把我们诓骗来送死吗?”

    燕二爷叹了口气,只说了一句话——“现在说这些还有用吗?除了背水一战,吾等无计可施。”

    众人登时愣住。

    徐茜的眼睛湿润,一滴一滴地渗出眼泪。

    她还算好,毕竟修为有成,心志坚定,王大宝之流却呆愣半晌,捶胸顿足,仿若疯癫,冲着徐茜就扑了过去,用力抱住她,拼命凑上去亲吻。

    “我,我,反正要死,不如快活……”

    徐茜吓得呆住,瞪大了眼,让他牢牢抱住才挣扎起来,红尘上去就是一手刀!

    王大宝登时倒地。

    红尘还顺手往他脖子上的伤口上贴了一道灵符。

    “其他受了伤的,都拿一道灵符贴一贴,梁非凡邪气入体,被他所伤的人必须治疗。”

    她声音淡淡,到好似不怎么担心:“诸位都冷静下来,着急也无用。”

    戒色眯了眯眼,轻声道:“有郡主在,我安心得很,您有什么吩咐只管说,大家听凭差遣,我等能不能脱困,就看郡主的了。”

    他三言两语,把红尘当日在大云寺破北燕诸高手之事叙述一遍,虽然是和尚,叙述的能力却比说书先生厉害得多,一番话把红尘捧到云端。

    不只是夸赞红尘,这位更是把在座的‘丰功伟绩’,细细描述,一个人也没有漏掉。

    众人显然有些吃惊,不过还是有点儿效用,知道他们中就没有一个庸手,这么多能人聚在一起,确实平添信心。

    红尘失笑:“那就请大家都把绝活使出来,不要藏着了,看一看此地风水,能不能布置困龙阵,要是能算出那个邪物的弱点,对症下药,更是妥当。”

    此话一出,众人都回神,纷纷又是手段频出,这次到没遇到什么阻碍,施术好似都成功,奈何无论怎么算,此地都无异常,连那邪物的真身都算不出,更别说底细如何。

    折腾了大半天,个个满头大汗,垂头丧气。

    燕二爷苦笑:“莫非我等真成了那笼中鸟,任凭对方戏耍玩弄!难道真要败得如此憋屈!”

    徐茜猛地扔了手里的金铃,上前一把抓住那个诡异人偶,用力掼在地上,恶狠狠地踩了两脚。

    其他人都噤若寒蝉。

    其实屋子里并无异常,换了普通人在此,根本不会怎么害怕。

    就说王半仙,整个人也说不上气定神闲,老老实实跟在红尘身边,好歹也没怎么失态,不知者不惧嘛,越是这些灵师,因为懂行,太知道厉害。就越发的害怕。

    戒色大师都不知如何是好,叹了口气,心中略略失望,只面上不肯露出来罢了。

    红尘皱眉。轻声道:“看来只有通灵。”

    燕二爷一怔。

    徐茜也愣了愣:“通灵?”

    各门各派,有沟通非凡,探索幽冥的法门也不算特别多,即便有,也是非亲传弟子不传。

    灵师所言的通灵更是不同寻常。高深处,甚至能与神灵相通,以前也听说过,灵女祭天,跳祈福舞跳得极好的,有可能与神明相通,求神庇佑。

    《幽通赋》曰:精通灵而感物兮,神动气而入微。

    戒色拍了拍大光头,颔首道:“是了,到是听闻荣安郡主有玄门异术。能与鬼神通,只是此物厉害,说不得是个魔头,用这种法门,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红尘叹气:“总比坐以待毙好。”

    云家的人根本顾不得那么多,只盼着赶紧解决,尤其是云芳,第一个关心的还是她师哥。

    “小姐……郡主娘娘,我家师哥能好吗?”

    “到时候一并处理就是。”红尘笑道,转头看戒色。“还请大师为我护法,诸位,报一下生辰八字,大师给看一看。要是有冲撞妨碍,务必小心仔细。”

    这到是正理。

    众人连忙报了八字,别的算不出来,算一算人有无妨碍,总还是能准个几分。

    王半仙连忙在心里记下一笔,以后要是出去做法。有用没用的,也得让人报个八字,这可是好法子,要是不想什么人呆在身边碍事儿,直接说他八字不对,妨碍施术,赶出去便完了。

    红尘又叮嘱云家仆从,要了一些朱砂,黄符,红绳,鸡血,之类的事物。

    “诸位按照方位坐定,等下无论如何幻觉丛生,皆不可妄动,不过也不必太担忧,鬼怪存世百年,怕是只剩下一点儿执念,记忆不复存在,等我通过通灵之术,探查其心中执念,说不定兵不接刃,大家都平安无事。”

    话虽如此,谁又敢保证什么,几个看过八字,有所冲撞的灵师,还是不免心中忐忑。

    戒色和尚也道:“郡主这通灵,怕和一般的不同,要探查那东西的隐秘所在,必遭反抗,还不知有多险要。”

    即便是觉得危险,心中忧虑,却也只能信了红尘,云家一早把所有红尘要的东西都准备妥当,不必红尘看,燕二爷就啧啧称奇:“我一直道你家是真不信神佛,没想到好东西却多。”

    云家老爷子自知理亏,也不敢言语,心下有点儿难受,他为了保住宅子,保住藏了多年的隐秘,从今以后怕是得罪天下灵师,只希望灵师们心胸宽广,回头可别给他家使绊子才好。

    想想就可怕,这些灵师里但凡有一个记仇,随便在他儿孙身上动动手脚,不说立时便家破人亡,但这辈子,怕别想顺当。

    好在家里大孙子入了万岁爷的眼,跟在他老人家身边效力,一时半会儿,家业也不至于落败。

    云老爷子收摄心神,只默默看向红尘。

    红尘从王半仙那儿,拿了一罗盘,又静心画符,贴在房屋四壁之上,再把那个人偶从地上捡起,拿了一根红线拴在她的中指上,又系了自己的中指。

    想了想,随手起了一个奇门盘看了看,就闭目养神。

    燕二爷低声道:“等吧。”

    寒风呼啸,天上太阳正好,屋子里的众人却忽然觉得阴冷下来,太阳明明当空,偏是一点儿阳光也洒不进屋子,阴冷的气息当面袭来,额头上沁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红尘却吸了口气,站起身,取出三根香,插入香炉,放置在身前,香烟袅袅,香气弥漫。

    “从现在开始,不言不动不惊。”

    红尘轻声道。

    声音很轻很轻,却直直地钻入人的耳朵里,又钻进心里,众人想回答,一时张嘴,却发不出声儿,心中却越发宁静,好像被什么东西拂过,昏然欲睡,偏偏神智还很清醒。

    风忽然暖了起来。

    房间里有了奇妙的变化。

    发黄的白幡随风飘荡。

    赤色的棺木立在堂内,令牌放置在案台上,白纱笼罩,烟雾缭绕,朦朦胧胧。

    红尘也不知什么时候,竟换了一身衣裳。大红色的宫装,头上用一乌木的簪子挽起,身上只戴了一对绿玛瑙的耳坠,一对猫眼的戒子。

    这是谁的灵堂。是谁死了?

    一时晃神,红尘的头有点儿沉重,心神恍惚,外面喧喧嚷嚷的,好些人在哭。还有人争吵。

    “哎,这可怎么是好,怎么说没就没了,要我说,这门亲事就不该结。”

    “现在说这个还有什么用,你们家玉京跟疯了似的,富贵不要,前程不要,什么都不要,就想要玲珑。不让他娶行吗?谁知道他们没这个命!”

    说着,就有人哭起来,声音哽咽:“多好一对璧人,我还当有情人终成眷属,将来能成一段佳话,看看现在,看看现在,这可如何是好!”

    红尘听这声音越发的清楚,却只在心里一划而过,根本记不住。随即就模糊了去。

    她忍不住走动了走动,走到门口,一伸手就想去推门,手却忽然让人握住。

    骤然回头。她就见一玉面男子,围着一条红色貂皮的大围脖,双目赤红,殷切相看。

    “玲珑。”

    红尘心里忽然一热,脑子嗡的一声,是了。她是玲珑,应该是玉玲珑,眼前之人,就是秦玉京。

    她从没有听过这么让她着迷的声音,头皮发麻,浑身软绵,心里一阵一阵地烫,烫的厉害。

    玉京静静地看着她,目光说不出的悲悯。

    “玲珑,我很抱歉,我很抱歉,可我不想让你走,想你留下来陪我,好不好?”

    ‘玲珑’也不知为何,只听他这么说,心口就揪痛,痛入骨髓,她从来不觉得玉京会说抱歉两个字,他是小霸王,他是秦家的少将军,麾下玉军,天下无敌,便是皇帝也亲口说,除了朕之江山,天下之物,卿都可取!

    “好。”

    他要什么,自己都给他。

    她如乳燕投林一般飞到秦玉京的怀里,紧紧地抱住他,身体火热火热的,全身都在发烫。

    秦玉京浑身颤抖,像是勉强压抑着巨大的痛苦,却死都不肯松手似的,想把她嵌入自己的骨头。

    阳光洒进来,她很热,晒得脸颊发疼,就搂着玉京,就缩在棺木角落里去,阴阴凉凉,两个人依偎而坐,玉京一下又一下,永远都不够,不想停止一样,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像拍可爱的孩子,又像对待自己誓死效忠的主人。

    屋子里好安静。

    外面那些嘈杂的声响仿佛都不见了。

    也很舒服,她迷迷糊糊中,仿佛睡了过去,却更是挨紧了玉京,抓着他的胳膊,牢牢不放手。

    迷糊中,她看到了一场少将军和敌国来的罪奴的恋情。

    先是两小无猜,你高高在上,我低落尘埃。

    那时少年少女,还不知****,也从没有想过****,男孩儿只觉得女孩儿长得好,粗布的宫装,丑陋的不行,越发衬得她是陋室明珠,光彩夺目。

    少女比起少年,更愿意多做点儿活,多吃两口白面馍馍。

    也不知哪里来的孽缘,一次相遇在花池,无数少女人比花娇,他却独独一眼,只看见灰头土脸举着木棍轰走知了的小小女娃。

    二次相遇在雪夜,他轻裘及身,呼奴使婢,她荆衣布裙,满脸煤灰。

    但那双眼,一眼就认了出来,再没有第二个姑娘,有那么可爱的眼睛。

    三次,四次,命运弄人,两条永远不相交的线条,忽而交叉,男儿多薄幸,女儿家也不渴求长长久久,不过在漆黑的夜里,抓住一点儿闪亮,只求一丁点儿欢愉而已。

    逢场作戏,逗弄宠物,逗着逗着,竟入了心,入了肺腑,秦玉京从来都信男儿大志,不会儿女情长,结果遇见玲珑,不过三年,忽然识了情滋味,别说只是接回家为奴为婢,就是抬为二房也是委屈,不光要明媒正娶,还要只钟情一人,别说侍妾,贴身的丫鬟也不肯有。

    他一人只有一心,上哪里分第二个给旁人去?

    爹爹说,女人是花,新鲜的才好,时间长了就败了,扫兴。

    他却知道,别管玲珑是花是草,那是他的心头肉,割舍不了,也不会让别人去刺到一星半点儿。

    是了。

    玉玲珑嫁给了秦玉京,八抬大轿,明媒正娶。

    只要是秦玉京想做的事儿,就没有做不成的道理,玲珑不用担心,只要安安稳稳地等待良人来娶就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一章 奢求
    &bp;&bp;&bp;&bp;“玲珑,你跟我走,好不好?”

    迷迷糊糊,耳朵根痒痒的。

    她觉得自己的耳朵都红了,低声道:“我本来就跟你成了亲,不跟你还能跟谁呢!”

    一阵风吹过,她到一下子清醒过来,就见玉京牵着她的手,站起身推开门走出去。

    外面跪了好多的人。

    男人女人都有,都穿着白衣裳,脸色苍白。

    她脑子里嗡了一声,看到一座红色的轿子,八人抬的,周围都是火箭,密密麻麻,很多很多的箭枝,一排又一排,她穿着红色的,像嫁衣似的宫装站在轿子前面,心口疼的厉害,手臂上都是血。

    忍不住抬起手看了看。

    胳膊上果然有见骨的伤口,只是宫装的袖子挡着,遮着,一时到看不见。

    伤口也不疼,就是心疼的厉害。

    “玲珑。”

    有人喊了一声。

    她一抬头,就看见穿着法衣的大法师立在不远处,目光冰冷,冷冷地转头看向玉京,嗤笑道:“你个傻子,傻瓜秦玉京!”

    “啊?”

    她脑子一乱,就见那法师一伸手,扔了一道黄符在棺木上,轰隆一声,晴天霹雳。

    玉京≤∴,..的脸色顿时大变。

    她转头看着屋子里的棺材,棺材震动了一下,半空中仿佛有佛音响起,这是谁的棺材?

    她仔细盯着那灵牌,却老是看不清楚上面的字。

    秦玉京猛地从身后冲出来,恶狠狠地瞪过去。

    那法师也不生气。脸上的表情到是柔和了点儿,小声道:“都是命,你就认了吧,这样多好,总归是成了亲,你也该知足。”

    秦玉京目光阴冷至极,“滚开!”

    大法师摇了摇头,低下头默默念诵着什么。

    她吓了一跳,玉京的声音从来是温柔缱绻,再没有这样狠厉。她就不觉打了个哆嗦。玉京连忙伸手拉住她,小声道:“别怕,交给我就好,有我在呢!无论发生事儿。我都会保护你。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啊,别害怕!你永远都不用害怕!”

    玉京的声音柔到了骨子里去。

    她的心也安定些许。

    玉京就忽然拉住她的手。发了疯似的狂奔。

    外面风很大,玉京虽然疯狂,却护她护得周全,紧紧搂着,拿斗篷包裹着,半点儿也不肯放开。

    他们虽然相恋,可玉京外表再情况,那也是个知礼的人,秦家到底是大族,从小读孔孟,教养在那儿,发乎情止乎礼,哪怕后来订了亲,也没敢这么抱过她,有时候忍不住,偷偷地摸她的手一下,都要面红耳赤半天,今天这般,却是少见。

    走啊走,跑啊跑。

    跑了不知道多久。

    好像有一天一夜那么长,可路还是幽深的,黑漆漆的,很长很长,好像永远没有尽头。

    她累了。

    玉京就半扛半抱着她走。

    肚子里到不觉得怎么饿,只是身上越来越热了,热的厉害,不多时又忽然变得特别特别冷,冷热交加,越发难受。

    走了不知多久,她一抬头,看见不远处有光,耳边忽然听见厉声呵斥,脑子登时一清。

    旁边冒出来一汪泉水,水气扑面而来,清凉清凉的,她顿时口干舌燥,挣脱了玉京的手,扑过去就要喝。

    刚一趴下,就听玉京喊:“不要!”

    她愣了愣,仔细盯着那泉水,忽然落了眼泪。

    水面一恍惚,就浮现出一层画面,她穿着红色的宫装,好多人要杀她。

    黑衣服的,白衣服的,红衣服的,男人,女人,她拼命哭喊,喊玉京来救她。

    可是玉京始终没有来。

    她被杀了,一剑被刺穿了心口,鲜血喷流。

    好疼啊!

    她登时打了个哆嗦,猛地退后几步,“我死了是不是?我已经死了!”

    玉京的手一抖,眼睛里又流露出那种浓重的悲悯,他硬生生拽住她,搂在怀里,像抱孩子一样,轻轻地吻她的眉,吻她的眼睛,眼泪滚轮,冰凉一片。

    “你说过的,要和我永远在一起,死了也不分离,跟我走好吗?不要想那么多,好不好?”

    她一下子就被蛊惑了。

    她从小就无法拒绝这个人,从来都不肯拒绝的。

    “好!”

    玉京大喜,揽住她的肩膀,跳过泉水,飞快地向前跑,山川仿佛都在后退,这条路前面忽然有光了,只有一点儿的亮光,却特别有吸引力。

    她忍不住欣喜,似乎听到个声音,让她一直走,一直走,只要走下去,就能得到一切,可她心里却不自觉担忧起来。

    这样好吗?

    人鬼殊途,自己都死了,难道还要拉着玉京,和玉京在一起,时间长了,会不会有问题?一瞬间,过去她还是小郡主的时候,读过的那些志怪故事,都一点点地钻入她的心中。

    娶鬼妻的人,几乎没什么好下场,和异类在一起,是没有结果的,她怎能拖累玉京?玉京是高高在上的贵公子,自己只是个寻常的宫奴,身份卑微……玉京不嫌弃,说哪怕是公主也比不上她,她还很得意呢!

    是了,她也曾经是郡主。

    过去变作无数的碎片,一点点地在脑海中复苏,她忍不住皱起眉头,原来她还做过郡主啊,好像有温柔的娘亲,英俊的爹爹,还有一个爱娇的小妹妹,圆润的小弟弟,

    可她为什么会进宫做了罪奴,家里出了什么事儿!

    一回想,便是满头冷汗。

    她头疼的厉害,身体越来越重,玉京抓得她越来越紧。忽然难受的厉害。

    “玉京。”

    “坚持一下,马上就好了。”

    秦玉京的目中忧虑更重,却是速度更快。

    道边一晃,出现一个中年女子,一抬头,脸上刀痕遍布,恐怖之极,猛地向他们扑过来。

    “啊!”

    冰凉的气息扑了一脸,她吓得大叫,只见玉京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多了把剑。长剑一挑,竟然硬生生把那女人挑开。

    “玲珑啊,玲珑啊!”

    那女人倒在一边,凄厉地喊了起来。

    “娘!?是我娘!”

    她一下子就顿足。停住脚步。秦玉京更是着急。捧着她的脸,不让她回头。

    “玲珑,你说过跟我走的。我们快走!”

    她一时犹豫起来,却到底还是心疼玉京,踉踉跄跄地跟着他,前面的光到是越来越亮了,走到光那儿,秦玉京的脸上大喜,拖着她的手,用力向前挤过去。

    一只脚踏了出去,秦玉京的面上露出如释重负的感觉:“我们出来了!”

    他猛然回头,登时愣住。

    他确实出去了,可玉玲珑还在那一团光内,呆呆立着,仿佛失去了神智。

    “玲珑,别离开我,别怕,你是人,我爱你,你是鬼,我也爱你,你什么都不用担心,只要相信我。”

    ‘玲珑’胸前飞出一册书,大放光芒,光芒照得秦玉京脸色大变,匍伏于地,一时竟起不了身,只伸长胳膊想把自己抱住,面孔扭曲:“贼老天,你敢阻止我!”

    不知道什么地方,传出一声轻轻的叹息。

    玲珑猛地回过神,眼睛里流出泪,抬手抹了一把,轻声叹息:“玉京。你看看我的手。”

    纤纤玉指,虽然有很多细小的伤口,可是红红的指肚,很漂亮,很有活力。

    这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一双死人的手。

    “我没有死!”

    秦玉京一愣,脸上露出几分疑惑:“没死?”

    “是啊,没死。”

    ‘玲珑’流着泪,忽然蹲下身,嚎啕大哭,越哭越伤心,哭得秦玉京手足无措,伸手要去抱她,可那一道光,出来容易,他再想回去,却是用尽了力气也进不去。

    秦玉京用了最大的力气去砸那光幕,用力砸,使劲砸,整个身体冲撞过去。

    浑身伤口崩裂,疼的他满头大汗,脸上却带着笑:“别哭,我马上到你那儿去,还活着就是最大的幸运,我天天祈求,求我们玲珑长命百岁,和我白头到老,永远在一起。”

    ‘玲珑’摇了摇头,一言不发,站起身向后退了几步。

    秦玉京愣住,皱眉:“玲珑?”

    “我们之间,隔着天堑。”

    她低下头,一抹眼泪,再抬头,已经是面容冷酷,轻轻地指了指西方,“你仔细看。”

    那是一座满是红的屋子。

    红色的床上布满了各种坚果,桌上放着酒水点心,墙上贴着喜字,新娘一身吉服,坐在床榻之上。

    新郎一脸的得意洋洋。

    秦玉京看着看着就笑起来:“我们成亲了,娘子!”

    新娘的盖头落下来,露出一张很美丽的脸庞。

    “玉京,你爱我吗?”

    “当然。”

    他花费了多大的力气,才有今天?为此绞尽脑汁,奇谋百出,便是对付敌人也没这么累,总算让家里人,陛下,所有人都同意了……怎么可能不爱。

    秦玉京轻轻碰了碰爱妻的脸颊,嘴角边勾起一抹微笑,忍不住畅想未来。

    “等我们成了亲,我就带你去边疆,你不是喜欢看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风吹草低见牛羊,那场面极壮观,我也可以给你试试最鲜嫩的羊腿肉,片成薄片,拿香料腌制,再慢慢烤,我的手艺不错,兄弟们都爱吃,连陛下也爱!”

    他神采飞扬。

    新娘都忍不住笑起来,站起身,目光落在小心放在桌上的长剑上面。

    这把剑是秦玉京的。

    秦家少将军就是用这把剑赚来功成名就。

    他不免得意:“你也喜欢,等回头我找宫里最好的铸剑师,给你打造一把一模一样的。咱们夫妻两个……”

    新娘猛地拔剑,轻轻一划,就划过新郎的脖子,鲜血迸射,洒了一身,红色的嫁衣颜色更鲜艳了。

    秦玉京倒在地上,脸上还带着幸福的笑容,特别特别的幸福。

    “啊啊,怎么回事儿!”

    秦玉京大惊失色,呼吸停滞。猛地一挥手。那惊悚的画面就恍惚碎成片,一点点消失。

    他惊惶地转头,殷切看着自己的爱人。

    “玲珑,这是假的。你不要乱想。肯定是有什么东西影响了我们。你怎么会杀我呢?”

    “假的?”

    玉玲珑转过身,忽然发现她的身后还是那座灵堂,灵堂前还是那些哭丧的人。

    棺材阴森森。

    灵牌在烟雾中若隐若现。她慢吞吞走过去,所有人仿佛都看着她,白纱裂开,里面的灵牌清清楚楚魏国侯,秦玉京。

    秦玉京的灵位。

    死的是玉京。

    她转头,看玉京脖子上红色的围脖。

    “你向来讨厌束缚,我怎么竟忘了。”

    秦玉京登时呆住,惊惶地伸手捂住脖子,他张了张嘴,一时间竟说不出话。

    是了,咽喉被割断,还怎么说话?

    他伸长了手,想去够自己的妻子。

    妻子却退后了几步,低下头,一言不发。

    漆黑的道路,相隔的光门,分隔两地的夫妻,一片寂静,好像这天地间什么都消失,只剩下怒海波涛,怨恨绵绵。

    “看来,你是带不走什么人。”

    红尘忽然清醒,闭了闭眼,一挥手,小径,浓雾,黑暗通通消失,周围屋子还是那个屋子,古老的装饰,一群灵师挤在一块儿,懵懵懂懂。

    就在她眼前,一个脸色雪白的男……影子。

    她转头先看了看那些灵师,所有人都满头大汗,一脸的惊恐迷惘,不过,到都活得还好,看来个个有一手,不是庸人。

    这才又转过头来,叹气:“我到想起一件旧事,前朝崇治年间,魏国侯秦玉京壮年身死,死因成迷,新婚夫人竟也殉葬,其间种种缘由,史书没有记载,只在野史上留下一点儿痕迹,很多人都猜测魏国侯的死因,说法五花八门的,却全都不得不叹一声天妒英才,都言侯爷若在,前朝也不会那么早就亡了国。”

    影子浑身颤抖起来,变得十分虚幻恍惚。

    身上煞气暴涨。

    几个灵师哆哆嗦嗦,目中露出恐惧之色,拼命冲红尘使眼色这种时候,可别刺激他了!

    红尘眯了眯眼,全神贯注。

    浓黑的雾气围绕着人影,他的眼睛变成一个巨大的坑洞,空洞洞的,流出殷红的泪。

    一瞬间,所有人寒毛炸起,冰冷的气息沿着脖子直接渗透了脊椎,咯吱咯吱,牙齿咯咯响,心脏砰砰砰的跳。

    徐茜几个都瘫软在地,眼看着黑雾弥漫,就要拉住他们的腿脚,红尘一伸手,捞起桃木剑,在自己的手心里划过,刷一下,长剑扔出,正好刺入黑雾。

    黑雾登时就散开。

    木头做的剑,却入地三寸。

    “退开!”

    红尘一声呵斥,挥手大门洞开,所有人顾不得这些,连滚带爬地向外蹿。

    云芳吓得直哭,可梁非凡就趴在那黑影子的脚下,她不敢过去,走又不甘心,急得跳脚。

    还是红尘径直上前,直接走到那黑影身边去,一只手拎住梁非凡的脚,用力甩开,连同云芳一起撞出了门。

    刚一离开屋子,只见轰隆一声,电闪雷鸣,屋子里就冒出刺目的闪光,紧接着哗啦啦的响动,好多瓷器,法器,还有桌椅板凳的碎片飞射。

    所有人都不敢动,也不敢上前。

    燕二爷和云家老爷子紧紧盯着房间,心中都觉得不妙。

    不知道那位郡主可有大碍!

    燕二爷恨不得把云老爷子给宰了,云家的人心里同样不安,他们知道红尘的身份,那是一位深得帝后宠爱的郡主,要是折损在这儿,那还了得!

    但其实房间里的气氛,没有他们想象得那么恐怖。

    红尘握着佛珠,立在‘秦玉京’的身前。他的身影已经变得很清楚,也有了神智,脸色雪白,目光迷惘,四下看了看,慢吞吞地捡起一把椅子放好,安安静静地坐下。

    真正的百年厉鬼,世间邪魔,之所以可怕,是在于他们是执念的化身。本身并没有神智。只知道破坏。

    有神智的灵,别管是生灵还是死灵,总归可以交流沟通,也就不那么恐怖。

    红尘偏偏属于那种。能给死物灵智的人。哪怕是陷入迷障。不得解脱,高僧都度化不了的厉鬼,她来动手。到也是事半功倍,容易得很。

    秦玉京捂着头,轻声道:“谢谢你。”

    谢谢你没有让我再一次伤害玲珑,哪怕是在幻觉中。

    幻觉里的秦玉京,想把玲珑带走,想永生永世都和她在一起。

    “事实上,我带不走她,我们两个人之间,如隔天堑,生不同衾死不同穴,才是最好的结果。”

    他轻轻笑了,“那日,新婚之夜玲珑杀了我,皇帝陛下大怒,把她做成活人俑给我陪葬,但我在墓穴里看着她,她死了也不肯跟我说话,也许,玲珑了却心愿,没了执念,一死就去了阴曹地府,转世投胎,根本就不想跟我在地下再续夫妻情缘。”

    红尘静静的,一言不发。

    “一百多年了,我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没了神智,后来墓穴被盗,就迷迷糊糊地附着在玲珑的人偶身上,可世间沧海桑田,朝廷已经不是我的朝廷,秦家早就绝了嗣,我就越发糊涂起来。”

    秦玉京苦笑着摇头,“现在一切都该结束了,我爹爹当年为陛下尽忠,杀了玲珑全家,不过是各为其主,我这个做儿子的,也不可能责怪父亲,后来玲珑为父报仇,杀了我,我也是代父受过……好歹,玲珑只是杀了我而已。”

    红尘叹了口气:“那我便送秦少将军一程,希望你来世有一份美满的姻缘。”

    “能求得玲珑吗?”

    秦玉京眉眼展开,忽然笑起来。

    红尘想了想,很认真地道:“也许你可以在佛前求一求,我以前听人说,他在佛前求了五百年,于是佛把他化作一棵树,长在他爱人必经的路旁,阳光下,他慎重地开满花,是他的期盼,他等待的爱情,你也可以试试,求佛给你们一段尘缘,我记得,你们那些人,都是信佛的。”

    秦玉京大笑,一边笑,一边道:“好,那我试试,你开始吧……对了,我的那墓穴里的气场有点儿奇怪,说实话,我也不知道究竟怎么样,只知道我之所以能有今天,怕多半是那个原因,只是不知道我墓穴里流出去的东西会不会也奇奇怪怪的。”

    肯定很奇怪,不过,碰上了就去管,那是缘分,总不至于还专门辛辛苦苦地把东西都搜刮回来。

    事实上墓穴里本来就阴气重,出土的物件不干净是常事儿,要是都管,一辈子也别想做别的事儿了。

    红尘就闭上眼,默默地开始念诵往生经。

    经文变得金黄,整个屋子都是金黄。

    她到是安宁的很,可屋子外面等着的那一帮灵师,却个个忐忑不安,不知如何是好。

    整个屋子先是被黑雾笼罩,然后地动山摇,然后又传来一阵阵古怪的声响。

    这也就罢了,没一会儿,它开始放光。

    这是房子,又不是夜明珠,更不是太阳和月亮,它冒什么光。

    在场的都是灵师,不是普通老百姓,也算见多识广,平日里帮人除个邪祟,有的还故意想把声势搞得大些,但谁能弄出这等场面!反正他们多少年来,是没怎么见过。

    良久,一直到房间里再也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动静,燕二爷才咬咬牙:“无论如何,咱们都要探探情况。”

    郡主要是灭了那东西才好,要是灭了不了“要是出了事儿,咱们也跑不掉,都别愣着,进去看看。”

    他首先拿出自己最趁手的法器,一把断刀,这把刀是刽子手用的,杀过上千人,杀气重。

    平日里他不用这玩意,都是装在绣花布包里面,相当低调,毕竟这东西,好用不好听。

    其他人也纷纷取出要紧的法器,小心翼翼地推开门。

    我的妈呀。

    众人纷纷止步,不敢向里面走。

    地面裂开曲折蜿蜒的缝隙,天色昏暗,也看不出到底有多么深,只是十分吓人。

    一地的碎片。

    徐茜走得着急,留下的金铃也裂成两半,她登时咬牙,心疼的要命,却也骇然。

    那是她师父送的生辰礼物,祖辈传下来的,同样等级的东西已经不多见了,现在竟然坏在此地,可见刚才争斗之激烈。

    红尘手中拿着一串佛珠,闭着眼睛坐在窗口,此时才睁开,慢步走出来。

    众人眼睁睁地看着她踩在那些裂缝上,踩到哪里,哪里就自动闭合,轻轻托着她的纤足。

    燕二爷半晌,把憋着的那口气吐出来,暗道:罢了,以后对小九和蔼些,反正在他那一代,再努力也只能争一争第二。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 宫宴
    &bp;&bp;&bp;&bp;红尘一路走。

    纤纤玉足,踏过的地处,灰石飞走,缝隙闭合,一切障碍都不复存在。

    几乎一眨眼的工夫,人就到了门前。

    远远看着,简直让人觉得,她在凌空飞跃。

    “走吧。”

    红尘走出门,回头看了看,笑道,“没别的问题,就是还有残留煞气,不管它,暴晒半年也能平复,要是不想空着房子,在场还有戒色大师,请他老人家念一念楞严咒即可。”

    众人都有点儿蒙。

    戒色大和尚到是第一个回神,默默坐下,手持佛珠,闭目垂首:“南无萨怛他。苏伽多耶。阿啰诃帝。三藐三菩陀写南无萨怛他佛陀俱胝瑟尼钐……”

    红尘一听便知,此乃正经的高僧一个。

    她一直很奇怪,佛门败类们究竟是怎么隐身佛寺,真正的高僧诵经,经文气场顿显,听的人立时便心平气和,韵律更是优美,使人心旷神怡。

    假和尚念经,难道还能有这般效用?

    尤其是那等邪和尚,恐怕即便念咒,给人的感觉必然是杀气腾腾吧。

    戒色要是知道她的想法,说不得就要暗自骂人,多年修行也有可能毁于一旦。

    诵经即气场生,那得修佛多少年?

    这等大师难道能随便支使?

    就说他,自己天天诵经,给弟子们讲经时也有,却已经几十年没给旁人诵经了。

    今日不过是愿意给荣安郡主,给燕二爷面子而已。

    再说,就算真有几个邪和尚冒出来,也不可能单凭诵经就确定。

    红尘也就瞎琢磨了片刻,便推门而出:“回了。”

    “去哪儿?”

    “唔,进宫,不对,先回家,我这一身衣服不行。”

    今年可是大年夜,正经的大年夜。皇后娘娘还等着她参加宫宴,现在赶过去,估计就算迟到了。

    既然如此,还不如慢一点儿。先回去装扮一番,总不至于失礼就好。

    后面追出来一堆灵师都傻了眼,有那么几个恍然大悟,可不是,今儿不是一般的日子。宫里要设宴。

    他们修行中人,不惦记这些纯属人之常情,好些个都有很多年没正经过过年了,修行虽然不是都讲究什么清心寡欲,可世俗礼数,于他们来说,的确远了点儿。

    眼前这位却是个郡主。

    云家老爷子脸上飞红,登时把还待留客的心思给吞回去。

    小荷点点头,立时驾车送红尘回去。

    换了别人遇见这等事,非要急死。红尘到不怎么在乎,皇帝和皇后都不是刻薄人,就连皇上,也不至于就为了这点儿小事儿,记恨什么,事实上要不在万岁爷心里记着的,便是今晚不进宫门又能如何?万岁爷还要一个一个地数人头不成?

    果然迟了些。

    小乔公公戳在郡主府门口,华盖也在,皇后娘娘显然也有些挂念,专门派车来接的。

    结果红尘一下来。看到她那一身装扮,小乔公公脸都绿了:“我的小祖宗,您赶紧的,换一身鲜亮衣裳。娘娘都派人催问过几次了,再不见您,怕要着急。”

    寻常时候,此时皇帝赐过酒水,君臣共饮,娘娘也该离席。她老人家如今是喜散不喜聚的性子,不爱热闹,这回却没走,怕也是挂着眼前这位主儿。

    别人不知道,小乔公公不知帮娘娘给郡主府送了多少回赏赐,那是宫里喝着水好,娘娘也惦着郡主家里的水会不会苦涩一些,专门让人挑来一桶供郡主享用。

    水有什么好金贵的,金贵的那是娘娘的一颗慈心。

    红尘叹了口气,让长辈等待,她脸上也一红,忙伸手让罗娘领着小宫女们给她换了衣服,稍作打扮便上了车驾。

    小乔公公笑起来:“好,好,咱们快着点儿。”

    要说,人长得好就是占便宜,郡主连妆都不必画,随意佩戴些首饰,别家贵女画三五个时辰仔细收拾,别人第一个看见的,保准是荣安郡主。

    宫门前连守门的侍卫都换了身鲜亮的衣服,整座宫城到处装点宫灯,红尘都不觉看花了眼。

    小乔公公挑着一盏荷花灯,毕恭毕敬地引着她进门,小声笑道:“时辰还不算晚呢,今儿陛下邀群臣赏烟火,将作监那边花了大力气,叫什么来着,火树银花不夜天。”

    一边走,前面就有一队大宫女过来,为首的那个手里还捧着一条雪白的白虎皮的斗篷。

    “郡主可来了,娘娘唠叨了半晚上,说你这必然是有事儿,赶着来赴宫宴,怕都觉不出冷,今年是冷冬,风大得吓人,特特让奴婢送斗篷来。”

    红尘失笑,伸手让大宫女给她系好:“这衣服也就这会儿能穿穿,穿回家家里要闹腾了。”

    到不是她家的老虎有物伤其类的心,纯粹是老虎不群居,比较独,在家里闻见别的老虎味,心里就不痛快。

    宫里排座位,太后年纪大了,只坐了坐便回去休息,女眷这边,皇后娘娘喜静,也就几个公主,还有几个老一辈的命妇,能排在前面陪坐,其他人都离得远,红尘一来,径直就被引到娘娘左手边坐下。

    皇后摇了摇头,给她怀里又塞了个手炉。

    “就知道你赶得及,穿的暖和不了,女人可不能着凉,你才这么一丁点儿的年纪,亲还没成呢就这般不注意,以后年纪大了,有你受罪的。”

    旁边素娘姑姑忍不住笑:“娘娘前几日还说自己还是二八少女,今儿就唠叨上了。”

    皇后飞了个白眼,也笑:“罢了,不讨人嫌,跟我说说,今儿是遇上了何事?”

    红尘也不瞒着,把自己在云家遇见的事一说,故意轻描淡写,到是把那场爱情故事描述得详详细细,颇为动人。

    女人都爱这种故事。

    她说的本是悲剧,虽然大年夜听了不吉利,可她知道娘娘的脾气。向来不在乎这些,说不得要评头论足一番,也是个乐子。

    皇后听了,到愣了半晌。才摇头道:“说不好,我觉得那个玉玲珑,肯定也喜欢秦玉京,爱情这东西,一个人热不起来。你别看时不时能听到哪个少女单相思,哪个男人倾慕什么女人,可能让一个男人爱到百年不忘,死了也无怨,那那个女人,只能用真心换真心,要是连真心都没有,哄不住真正的好男人。”

    红尘怔了怔,她到不懂****,也不知娘娘说的对还是不对。

    此时宫里正唱新戏。

    戏文都是孝子贤媳那一类。

    过年嘛。主子们都喜欢大团圆的好戏文,就是平日里爱看个悲剧哭一哭,这时候也不好唱来让主子们掉眼泪。

    红尘看了到觉得不错,上辈子看这些时,只道俗不可耐,如今久不到,到也还看得过去。

    台上的那个‘小媳妇’嗓子好,身段也好,真是听得人耳朵发麻,红尘笑眯眯地扔了好些金瓜子。让人看赏。

    皇后就笑了:“你要是喜欢,回头送你府上,让他们专门唱给你听。”

    那到不用了,人家本来在宫里。伺候的都是万岁爷和皇后,真弄到她府上,面上不说,心里怕要沮丧,都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没听说过哪个人愿意不在宫里伺候,到跑一郡主府去的。

    锣鼓声声,靠后面挨着太液池的地处,却只能听见一点儿杂乱的动静。

    冷风吹拂,扑面而来的凉意,连炭炉都阻挡不住。

    “真冷啊。”

    夏美人缩了缩手,慢吞吞拿勺子喝了一点儿汤,汤里也没有热乎气儿。

    宫宴其实一点儿都不容易吃。

    皇后设宴在碧春阁,地方大,也敞亮,能看到烟花,是个好地处,离陛下设宴的地方也近,隐约还能听到行酒令的声响和各种嬉笑声。

    高位嫔妃,重要的命妇宗妇们还好,身前生着炭炉,桌上的菜都是直接从御宴上赏下来,底下拿小炉子热着,滚烫滚烫,半点儿也不觉冷。

    她们这等没什么品级的嫔妃,可没这等待遇,炭炉里的炭熏人,又要美,不能穿太厚的衣裳,食物又冷又硬,十足的难吃。

    夏美人的膝盖火辣辣的疼,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下,可年夜宫里不让请太医,闲晦气,她又赶上小日子,这会儿腹内也没有一点儿热气。

    旁边的高美人碰了碰她的手臂:“你瞧瞧。”

    顺着高美人的视线看过去,夏美人的目光落在雪白的的白虎皮斗篷上。

    她认得这件斗篷,是今年秋,万岁爷秋猎的时候亲手打到的,他老人家那日特别特别的高兴,能自己动手杀掉一头老虎,那绝对能让他意气风发一整年。

    “看见没有,咱们娘娘那么冷心冷肺的一个人,人家都能给哄得神魂颠倒,你要是有这本事,哪怕只有三分,那真是什么都不必愁了。”

    高美人轻佻地挑了挑眉,哼哼道。

    她身边的宫女恨不得堵住这位主儿的嘴。

    高美人其实长得好,是极楚楚动人的相貌,陛下如今爱宠幸低位份的嫔妃,尤其喜欢柔弱的那款,和年轻时候的口味不大一样,她这样的,陛下本来至少也该新鲜几天,可就是因为她这张嘴,刚得了两次宠幸,万岁爷就受不住,丢在脑后不搭理了。

    夏美人叹了口气,目光还是围着荣安郡主打转。

    前面‘敬天台’那儿忽然传来一阵爽朗的大笑声。

    声音明显是陛下的。

    在这种时候,大约也只有万岁爷能如此肆无忌惮。

    这边一群宫嫔,连同那些贵女,命妇,脸上的表情都柔和几分,都高兴起来。

    她们一身的性命,都系在一个人身上,自己的喜怒哀乐,也随了那个人,万岁爷高兴,她们自然要高兴。

    皇后撇了撇嘴,低声道:“也不知哪来那么多高兴事儿。”

    不多时,一些小太监,小宫女都纷纷过来,跟各位主子耳语,皇后那儿也得了消息,摇头嗤笑道:“连国师也会拍马屁了。”

    原是国师铸造的‘邀天阁’落成。

    邀天阁本身并不大,但选址在太庙以西。还在大周最重要的祭台附近,坐落于风水宝地,开工时,国师亲自带着十多位最顶尖的灵师看过。

    只是一个三层高的小楼。用的材料就比盖一座皇家园林还要贵,里面的法器,几乎能比得上大云寺的万佛塔。

    里面放置着自太祖开国以来,三十一位为大周立下汗马功劳的功臣的等身塑像,还有历代皇帝的塑像也置于其中。

    人像由玉石铸成。光是为了这些玉像的材料集齐,举国之力,还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

    又请了当朝画圣,严风严大师来画像,请最好的匠师精雕细琢,和真人完全一样。

    敢在新年到来之前一切完成,万岁爷自然特别高兴,还决定年后祭天完毕,就去邀天阁看看。

    皇帝今日是当真高兴,回头看了眼皇后的方向。虽然不在一起,但宫灯明亮,他还是能看到一点儿皇后的影子,心里头一软,指着桌上他爱吃的蒸鱼,笑道:“小九,你亲自端着,给娘娘送过去。”

    厉王应了声,也不推辞,走过来直接把万岁爷手边的盘子端起来。捧着就去献给皇后。

    皇帝就笑起来——他这个儿子,如今真是长脾气了。

    记得小时候,这孩子生得身子弱,宓妃生他的时候伤了身子。天生就比别的孩子瘦小,他养得便精心了些,皇后也疼爱,那时候皇后还不是如今冷心冷肺的模样,对他的孩子们,都照顾得妥当。尤其疼小九,知道他爱吃羊肉,可又容易上火,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让人喂那山羊败火的药,养出来羊肉给小九吃,可把那帮宫人们愁得不轻,好像听说有个擅长养羊的老太监,一年光景,生生把头发掉了个精光。

    小九让她给惯得不像样,后来还是皇后自己发现不妥,担心养歪了,这才松手交给上书房的先生去教导。

    “都大了。”

    皇帝叹气,把目光收回来,落在三子赵瑞身上。

    这是他的第三个儿子,愉贵妃生的,前面两个,老大夭折了,老二病病歪歪,好些年连床都起不来,这个老三,一落地他就担着心,给他取了个贱名儿,就见三子,让朝廷重臣,宫里的妃嫔都喊着,又做了长命锁,专门请国师,还有高僧开过光,让他随身佩戴。

    也许是老天看他心诚,孩子就长得极好,胖乎乎,白嫩嫩,人也机灵的很。

    那时候皇帝的年纪已经老大不小,可他当年征战,把心思都放在争天下上,也许还没有子孙缘分,孩子不是迟迟没有,便是夭折许多,这次儿子如此健康,他到觉得,起码有愉贵妃七八分的功劳,自此宠爱她更甚。

    果然,愉贵妃又生下他的第五子,同样出类拔萃,尤其是模样和他酷似,性子却随了他母亲,直爽大方,一身勇武,习武刻苦至极,读书也不算很差,到也勉强算得上将帅之才。

    皇帝抿着唇,眉眼却有些柔软。

    他终究还是疼爱孩子们,虽然,也免不了提防,身为一个皇帝,临到老,就不能像普通百姓那般,只盼着孩子们成才,个个有出息,还有很多东西要考虑!

    宫宴一直吃到月上树梢。

    之后就是整整一晚上的烟花。

    果然是火树银花不夜天,美不胜收,估计大年夜,永安城家家户户都要到街上看一看烟火,到是陛下喝酒喝多了,被大太监叫了软轿,一早抬回寝宫。

    皇后连瞅也没瞅一眼,只是吩咐下去,让煮一碗醒酒汤给他吃。

    老皇帝不爱喝汤药,什么样的都不爱。

    下人们不敢管,宫妃们不敢劝,也只有皇后,发下话去,为了给发妻面子,皇帝硬着头皮也得喝。

    喝了醒酒汤,第二日就免去头痛,他们这帮伺候的,也不至于为此挨板子。

    “一大把年纪,还想着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他吃得美,我管不着,可不给他灌一碗汤,明早儿就得头疼,伺候的都要受罚,几个公公伺候他大半辈子。这都半截入土的年纪,没有功劳还有苦劳,他不心疼,我还没那么狠心。”

    皇后也跟红尘说着闲话。“你年纪大了,以后也要嫁人,需得记得,作为女子,第一要爱惜自己。第二要守住规矩,你是郡主,是贵女,规矩会保护你,你自己立得稳,做得好,哪怕男人不着调,也伤不到你分毫。”

    看着红尘笑眯眯地点头,就又给她添了一筷子蜜果儿,才扭头看着不远处一脸担忧的愉贵妃。“你的心思都不在烟火上了,早些回去歇吧,万一陛下找人伺候,还是要你安排。”

    一桌的妃子都低头。

    愉贵妃也不敢言语,老老实实地退下。

    宫宴吃到后半夜,皇后困倦退下,红尘也有些疲惫,就告退出宫去。

    还是小乔公公打着灯笼相送,从小路走,又清净又免人打扰。

    小乔公公也是个爱凑趣儿的。一边带路,一边嘻嘻哈哈地笑道:“今天我可讨了个便宜差事,陪郡主多轻省,那几个哥哥都被抓差。要去宫外赐菜呢,万岁爷交代了,要快马加鞭,不得耽误,几道菜的油都大,一冷可就真没法子吃。别人家还好,去宁侯府上的,要敢赐一道冷菜,宁侯回头知道,非告状不可。”

    红尘也笑。

    因着宁侯和万岁爷关系好,经常拉闲篇,宫里的下人们伺候这位主儿,从来不敢轻忽。

    据说去年某日,世子夫人给宁侯世子的脸上添了一道爪印,他这个做公公的怕儿子脸上留疤,想给他找个大夫,又不好意思让儿媳妇以为他偏袒儿子,头疼要命。

    宁侯一烦闷,直接半夜三更进宫,把万岁爷从愉贵妃的床上弄起来,非要他给出个主意。

    宫里人都说宁侯太放肆了些,皇帝却就爱他从小到大一个脾性的样儿。

    一路说说笑笑,绕过太液池,前面忽然有灯笼的光亮。

    小乔公公登时皱眉:“宫宴还没散呢……莫不是哪个小主儿出来躲懒?”

    前面显然也发现对面有人,都停下来。

    举高了灯笼看了看,小乔公公就松了口气:“应该是陛下哪位美人。”

    果然,来人是夏美人,脸色雪白,面有病色,见了红尘,连忙见礼。

    红尘也回了半礼。

    美人的品级不高,也只比才人高一级罢了,不过,毕竟是天子妃嫔,红尘也不好太过失礼。

    夏美人长得很漂亮,一双柳叶眉,高鼻梁,大约有些外族的血统,眼睛略略染了一点儿碧色,大周本来不欣赏这等杂血的特征,架不住她长得好,肌肤雪白雪白的,精致至极,只看五官的话,红尘觉得满后宫的嫔妃,也只有皇后能稍微胜出一筹。

    这样一个美人,也不过是磋磨后宫的一粒微尘,皇帝说不得都记不住名字。

    一打照面,夏美人身子就摇摇晃晃。

    红尘皱眉:“美人可是哪里不舒服?脸色不大好。”

    “奴家无碍。”

    夏美人柳眉微蹙,脸上露出三分怯懦,更是楚楚可人,一咬牙,扑通一声,竟跪在硬鹅卵石的地上。

    红尘吓了一跳,这一下可不轻,膝盖都可能破了,她连忙退了几步,避开去。

    小乔公公连忙上前护住,冲那几个同样呆愣的宫女怒道:“还不扶起来!”

    宫女这才慌慌忙忙俯下身劝慰搀扶。

    夏美人歪在宫女的臂弯里,轻轻啜泣:“郡主,我也是没法子,宫里过年不让请太医,可我有一心爱丫鬟,病了好几日,高热不退,再这样下去,怕要闹出人命,我就想着,郡主慈悲,不知能不能替我……”

    红尘一转头,冲小乔公公道:“的确人命关天,马虎不得,我记得宫里的宫女患重病,就不能伺候,要挪出去,正好小乔公公给记一下,不是年后要放一波宫女出去?添她一个名额,提前送出去求医问药吧。”

    小乔公公连忙应下。

    夏美人一愣,泪珠儿滚滚而落:“这,这怎么行,那丫头我视为姐妹的,实在舍不得。”

    红尘眨了眨眼,脸上露出几分迷惘:“美人若喜爱惜她,岂不是更该为她着想?娘娘放归宫女是德政,美人您应该谢恩才是。”

    “……”

    夏美人脸上顿时又白了三分,张了张嘴,还待说话。

    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呵斥:“你们在做什么?今日大年夜,陛下和娘娘与天下同乐,此时欺负人,也不怕陛下厌恶?”(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龟甲
    &bp;&bp;&bp;&bp;众人一回头,就见不远处的凉亭那儿,冒出来一个男子。

    差不多三十岁左右,留着胡须,一脸正气,脸上略带酒意,正用挑剔不赞同的目光看着红尘。

    小乔公公当时就落了汗——这里怎么会有外男!再仔细一看,脸上抽了抽,登时没言语。

    周围也有些太监宫女在,谁都装没看见,他也不用多事了。

    一挥手做了个手势,口中道:“郡主?”

    红尘耸耸肩,不再看温柔娇弱的夏美人,大大方方地便越过去走人。

    亭子中那男子,还摇头晃脑地道:“这就对了,虽说宫里的女人们,从上到下都免不了争斗,可也不要太欺负人才好,须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为人心中有正气,那比什么都重要!”

    众人:“……”

    此时红尘也听出来,这人是醉得厉害。

    红尘懒得跟一个醉鬼计较。

    小乔公公也是视若不见,很快就出了宫门,还能听到后头那醉鬼跳着脚喊:“这位妹妹,你是哪个宫里的?别怕她,怕什么,你硬气些,才能不受欺负,这人啊,什么都能没有,就是不能没骨气,不能不够硬气!”

    夏美人脸都绿了,连哭也不敢哭,抽抽搭搭,眼看着那人竟然还从亭子上一跃而下,冲着她走过来。

    几个宫女连忙护着主子掉头就跑。

    要是自己私会外男的消息传扬出去,这个‘外男’怕没什么事儿,她却不知道要遭遇什么。

    小乔公公一直送红尘回郡主府,骑着马,凑在车窗边小声道:“夏美人前些时候刚让愉贵妃罚跪,又罚了闭门抄经,说是冲撞贵妃,她宫里的人,还有好几个受了鞭笞,还死了一个。”

    “郡主也别恼。宫里的娘娘们整日憋闷,弄出些花样来,咱们皇后娘娘也就当看个热闹。”

    红尘摇了摇头:“公公只别忘了我答应的事儿,人家那小宫女真病了就快送出去治病。”

    至于没大病。出不出去就让皇后斟酌罢了。

    小乔公公连连应了。

    这都是小事儿。

    别看他只是一个小太监,在宫里算不得什么,按理说,怎么也管不到人家美人的宫女,但眼前这位发话。那自然不同,别说皇后娘娘正又要裁撤宫里的人手,便是宫里人手不够,她一句话,别说送出去个宫女,就是个女官,也并不难。

    红尘叹了口气,低声对罗娘道:“做人要知足,我们现在已经很好了。”

    其实夏美人做的事儿,再直白不过。连算计也说不上,她当年在京城也算见多识广,夏美人这般的,在玉珏空间里那帮人看来,已经算得上傻白甜级别。

    她找上红尘只要太医。

    红尘年纪轻,还是个郡主,更要紧的又那么得宠,如今一个皇帝的嫔妃找上门,苦苦哀求,只为求一太医。郡主怕是有七八分能答应帮忙。

    要是一惊动太医,等年后,必然有人要跟皇后提一嘴,帝后的性子都较真。一查便能查出,愉贵妃端庄大度的模样,那都是装给人看,没见她怎么磋磨不起眼的小嫔妃呢?

    至于会不会得罪愉贵妃,已经无所谓。

    愉贵妃那人出了名的记仇,她不过有一次言语轻慢。被记在心里,那位就让她大半年见不到陛下,整日寻衅折磨,既然如此,再得罪一次又何妨?

    愉贵妃在这后宫里,要说还有个忌讳的,那必然是皇后,此事入了皇后的耳朵,说不得那位贵妃为了圆场,表明自己大度无私,指不定真能把她轻轻放过?

    就算荣安郡主不答应,她也不吃亏,甚至,她这番话,也一样有可能传到皇后那儿去,说不得照样管用。

    可谁曾想,郡主轻飘飘一句话,把她的亲信丫鬟给打发了走,而且这么一闹,谁都看得出郡主是嫌她多生事端,便是皇后知道,怕也要厌她心思多。

    “临到过年,除了要紧的主子们,宫里不惊动太医,虽然不是明文规矩,却也是约定俗成,哪怕是陋规,也该皇后娘娘处置,我一外八路的郡主,哪里能管这个?”

    红尘叹了口气,“那夏美人和我无亲无故,我又不是傻子,怎么会为了她一点儿小心思,就上赶着找事儿,还要无端得罪一位贵妃。”

    她往日进宫,皇后娘娘甚至没让另外哪位娘娘出现在她眼前,可见是想她身边清静些,她也不想卷入宫里那些娘娘们的是非中,后宫之事,于她来说不算麻烦,可后宫牵涉朝堂,无论是大周,还是哪个国家,都避免不了。

    “好热闹啊!”

    罗娘探头出去。

    街面上酒楼茶舍商铺栉次鳞比,行人摩肩接踵,还有好些冰灯在,不少孩子拿着各种面具四处乱跑。

    罗娘略显得忧虑些,“不知道街上巡逻的士兵多不多,这种时候最危险不过。”

    红尘知道她是有点儿伤感,一到年节,拐子猖狂,每次都不知道被拐走多少孩子和少女,多少家庭为此蒙上阴影。

    “郡主安心,我听说万岁爷在封印之前就特意叮嘱过此事,衙门那边都加派了人手。”

    红尘点点头,她也曾为打击这帮拐子出过大力气,可这些人,那是屡禁不止,怎么折腾,也如野草一般,割去一茬,冬去春来,照样还要长。

    大过年的,罗娘连忙岔开话题,不说这些让人不舒坦的事儿,指着外头热热闹闹的街市嘻嘻哈哈。

    红尘一时也动了游兴。

    “过年呢,回去也是闹腾,派个人回去,跟家里那些说一说,都出来逛逛吧,平安它们也都带着,人手带足,不要单独行动,不要跟人挤,都谨慎仔细些便是。”

    罗娘应了声:“郡主放心,安全的很。”

    郡主府如今也今非昔比。有侍卫在,那帮姐妹们,都是吃过大苦头,个个都正经学了防身术。****练习,比男人更重视自己的武力,她们心中都有解不开的结,只有自己拥有一身的好功夫,能打得过男人。保护得了自己,她们才能安心,才会不再做噩梦。

    现在就算让她们单独上街,还很不幸的遇见了拐子,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逛街,妙在一个逛字,坐马车没意思,红尘就领着罗娘,还有几个侍卫下了车。

    一路慢慢走。遇见感兴趣的便停下来看看,偶尔欣赏欣赏道边花车上,教坊司行首们的绝活。

    大年夜是个大日子,普通青楼名妓们到不好说,教坊司的行首们,却是要与民同乐。

    也只有这一日,京城百姓们能毫不费力地欣赏只有皇族才能欣赏的美人美景。

    烟花在半空中炸开。

    连红尘一时间都不免有一种心胸开阔的感觉,难得有几分童心,一眼扫过去,见角落里还支着好几个卦摊儿。算命看相的,她也过去凑了凑热闹,三言两语吓跑了四个大老爷们,还有一对算卦的师兄弟打了起来。唔,师弟偷了师兄的老婆!

    罗娘:“……”

    她们家小姐竟然调皮起来啦!

    不是前几天才教训她们,真想做相师,卦师,先修闭口禅,语言珍贵。轻易不要乱说,小姐到好,主动跑过去找事儿。

    “骗子多了去,咱们王半仙不就是,小姐不和人玩得挺好,何必呢?”

    “王半仙可不会拿人家独子的性命,去骗一个穷寡妇!”

    红尘忽然正色道,“我辈邀天之幸,能够修行,比普通人要幸运得多,遇见该做的事,就要去做。”

    罗娘:“……小姐怎么知道他们做事无底线。”

    “秘密!”

    总不能说,京城大街上有两棵古老的树木,有点儿八卦,也有些慢性子,现在正嘀嘀咕咕地说三道四呢。

    红尘已经能控制了,没有必要,一般很少随意去主动探听那些灵物,毕竟也很累人,奈何总免不了碰上一些灵智极高,想不听也难的种类。

    溜达了一圈,红尘就看到角落里,一处卖野味的摊子后面,挤着一个小摊位,摊老板正笑眯眯地和一个小姑娘说话,脸上的表情十分猥琐。

    那小姑娘年纪一丁点儿,脸上还带着点儿羞涩害怕,却又像是很被吸引的模样,侧耳倾听。

    红尘一下子就站住脚,扭头问罗娘:“我记得,王骗子一早说,想淘一套正经的古董装饰他那家店铺?”

    “可不是,那位生意越做越大,他那儿素净了点儿,摆放法器不是不好,可法器那东西,乌压压一片显得不够专业。”

    法器毕竟是实用物件,需要才摆放,一口气摆太多,寻常人也就罢了,懂行的看见要笑话人。

    王半仙如今已经不是只骗骗普通老百姓就算完事儿,他的买卖越做越高端,世家权贵,甚至灵师,都有可能登门,必然是想要把谱摆得更大些。

    “不过,他想买古董,又不想花费太大,还不愿意要刚出土的东西,所以为难了好久。”

    罗娘也是无语。

    王骗子骗钱比她正经做生意可快得多,都家财万贯了,偏偏连一点儿小财都不肯舍。

    他又是半只脚踏入行的人,信那些神鬼怪事,出土的文物弄回家,他放着心里不自在,生怕闹出事端。

    红尘笑了一下,就朝着那小摊子走过去。

    她平日里捡漏也不是捡过一次两次,最擅长这个,闲来无事,捡些好东西,那种成就感,还真是蛮不错。

    有时候,其实不是买不起正经名贵的物件,只是,凭‘眼力’把好东西从垃圾堆里淘出来,完全不需要出高价,自己就会觉得很满足,正经买宝贝可远远比不上。

    大周好些贵族,纨绔子弟,喜欢玩古董,哪怕次次打眼,交了不知多少学费,还是都要上街装内行人捡漏,恐怕也是同样的理由。

    红尘走过去看了看,里面摆放着好些古董摆件,大部分都是假的,不过做得很精细。

    其中一个防的莲花台观音像,还是一个镀金的香炉。造型别致精巧,哪怕是仿制品,也是极有品位的仿制品,很是漂亮。

    红尘扫了一眼。目光落在一个奇怪的小摆件上,是雕塑品,底座为精巧的象牙床,上面纸坊密密麻麻的朝笏,东西很奇怪。雕工绝佳,估计雕刻它的人,和宫里的匠师比,水平也差不多。

    “这个多少钱?”

    摊贩一抬头,看见红尘,连忙把视线从小姑娘那儿转移过来,笑眯眯地道:“哎哟,小姐真是有眼光,看看,这雕工。这材质,可是前朝宫廷里出来的老物件,不知道哪一任皇帝把玩过的,您要诚心要,我也不给您报虚价儿,三千两银子您拿走。”

    红尘耸耸肩:“别开玩笑,明明是新近雕成的,最多不会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前,郭老爷子八十三寿辰。他那七子八婿,全是朝廷命官,人人手持笏板,笏板堆满了一床。这‘满床笏’的传闻才出现,想必雕刻这玩意儿的人,也是听说了那件趣闻,特意雕刻,怎么扯到前朝去?”

    那小摊贩脸色变了变,略有些尴尬。他可不知道什么满床笏不满床笏的,但一看人家小姐这架势,也知道对方肯定是懂行的人,讪讪一笑:“别管怎么说,我这是好东西,看看这雕工,你在大街上去别处找找,能找出几个这么好的吗?”

    红尘笑了笑,这话到也不错,有几样东西雕工很细腻,那种细腻,可能一般普通人来看不出来,就说其中一个花里胡哨的莲花台观音像,普通人见了,也只能说不错,红尘却知道,观音莲台上雕刻的经文,那种小篆看着很平常,但笔力雄厚,刻这个的,一定擅长书法,且还要有很强的腕力。

    不过,她中意的却不是这些,而是一块儿龟甲,只有半个拇指大小,是残片,扔在角落一堆龟甲,八卦里面,灰扑扑的,形状古怪,很是不起眼。

    这块儿龟甲到没有和她说话。

    只是隔着老远,就仿佛能感觉到隐隐约约的气息,平静,浑厚,充满了神秘的力量。

    红尘多年来逛这些小摊子的经验,像这种东西,你要一开始就直接拿它问价,说不得引起摊主警觉。

    别以为这些小贩什么生意都愿意做,他们通常做买卖谨慎的很,一察觉有猫腻,立马会出一个你绝对付不出的大价钱,把东西留下,宁愿事后发现那确实是个垃圾,卖不出去丢掉,也不愿意明晃晃地让人捡便宜。

    心里想着,红尘目光并不向那边看一眼,目光落在满床笏上面,略略露出几分喜爱又隐忍的表情,故作平静地甩了甩:“这东西也就雕工看着还行,还不到巴掌大的残破象牙雕的,不值三千两,你给个实在价儿!”

    那小摊贩立时眼睛亮了亮,他再清楚不过,像眼前小姐这样讨价还价的,那才是正经想买东西的样儿。

    他立时就舌灿莲花,一口气把这东西吹得天上有地上无:“您也是个识货的,这叫什么满床笏,有来头,有故事,就算它新,可材质好啊,这么白的象牙,还这么大,少见的很,不是世家大族可拿不出来,我看您也是诚心要,两千八百两,饶您二百两银子算我亏。”

    红尘鼓了鼓脸:“你这就是瞎要价儿了,这一摊儿所有的加起来,值不值个一千两都不好说,要是它真能值那么多,你直接卖给对面八珍楼不就得,何必辛辛苦苦摆摊受累!我再给你加二十两,七十两,就看中这雕工,买回去研究研究。”

    “那可不行,材料钱都抵不过呢。”

    两个人磨磨蹭蹭,一蹲一站,在那儿嚼舌半天,小摊贩出价出到一千两,说什么都不肯再降低,红尘蹙眉,略略沉吟。

    小贩登时就松了口气,心里知道,这桩生意起码有八分能成。

    果然,红尘鼓了鼓脸,沉吟片刻,一拍手:“也罢,罗娘,你有什么喜欢的,也选几样,给小严她们都选,既然怎么也是花钱,咱就花痛快点儿!”

    小贩更是眉开眼笑。

    罗娘应了句,刚刚走过去,就听旁边传来一声嗤笑:“好大的胆子,这玩意也敢随便卖?”

    一只手伸过来。一把抢了小贩手里的东西,眯着眼睛瞪他,又转头看了看红尘。

    “原来是你啊,别人也就罢了。这东西真落到你这种随便欺辱人的恶女手中……哼!”

    说着,他把东西向后一扔,立时有个小厮抄住,塞在马背上的背囊里。

    这人轻描淡写地扫了小贩一眼,转头就走。

    那小贩简直吓坏了:“抢劫啊!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京畿要地,你们怎么敢?”

    他一喊,那人就回头,也看不出他怎么出手,长剑出鞘,抵在他的下巴上,冷笑:“抢劫?你想要多少钱,直接去护国侯府取,要多少。我给多少!”

    那剑尖冰凉刺骨。

    小贩的额头上登时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红尘一扬眉,面无表情地道:“东西确实和护国侯府有缘,公子想要,拿去便是,何必为难他一个老百姓。”

    这人脸上还带着酒意,正是刚才红尘在宫中遇到,为夏美人打抱不平的那个。

    虽然是在宫里,但宫中灯火通明,彼此都看得清清楚楚,事实上。不说红尘这样的容貌气质,只要见过,怕是隔个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忘记。就是这人的气质相貌,也同样不俗,只是刚才在宫中,他面相偏于忠厚,眉眼之间,颇有正气。可此时在宫外,却多少几分暴戾。

    红尘也不觉得奇怪。

    人的气质面貌,本也并不都是一成不变的,很多人都会有很多张脸孔。

    他看了看红尘,嗤笑一声,拖着剑一摇一晃地上了马,那小贩还待追赶,红尘一把压住他,低声道:“别追,这人就是钦赐护国侯郭殷郭老将军的女婿!”

    小贩扑通一声,坐倒在地。

    连他这等小人物也清楚,护国侯已经被万岁爷赐封为异姓王,得了王爵,只是他老人家更喜欢别人叫他护国侯,所以外头众人还是称呼护国侯的多些。

    郭老侯爷满门煊赫,在大周朝那绝对是——‘他人不在朝堂,朝堂始终不缺少他的传说!’

    “不过你别担心,去护国侯府,只管要钱,他们家不会赖账的。”

    红尘抿着唇笑了笑,刚才让那位挤兑了几句,也不怎么生气,她要是总对别人的误会,闲言碎语生气,事事放在心上,每日就只剩下发愁。

    小贩苦着脸,要那真是护国侯府的人——他哪里敢去要!

    索性那东西也是有人拿到自己这儿来抵债的,没花什么银钱,丢了也就丢了。

    红尘笑眯眯又选了几样有趣儿的东西,什么铜钱,瓷瓶,玉雕,还有那个莲花台观音像,顺手把龟甲也捞进去,吩咐小贩打包:“行了,过年呢,高兴点儿,这些给我算算价钱,别太虚高,懒得和你继续折腾,刚才辛苦那么久都做了白工,累得很,你一口价吧,我觉得合适就要,不合适拉倒。”

    小贩也没了心思,扫了一眼,见没几样值钱的,随便开了八十两的价儿。

    红尘算了算,觉得还行,就让罗娘掏钱,拿着东西上车走人。

    小荷坐在前面赶车,扭头道:“他打不过我。”

    那是,除了大宗师以外,世上对上小荷能稳赢的可不多见,人家学的那是战场上杀敌的工夫,一身的杀气,有如实质。

    坐车回郡主府,罗娘几个,连同小乔公公都忍不住八卦了几句,实在是那护国侯郭殷郭老爷子,实在让人羡慕。

    大周的皇帝们,包括陛下在内,大部分都是敏感多疑的性子,能侍奉两代帝王,三起三落,却始终没有丢掉陛下的信任,恐怕也只有他一个。

    这么一个人,功盖天下而主不疑,位极人臣而众不嫉,穷奢极欲而人不非,虽然尚不到盖棺论定的时候,可他老人家八十多,人生也到了终点,在朝为官的……谁不想当第二个郭殷?

    回到郡主府,送走小乔公公,红尘就把这郭家放在脑后,从自己那堆东西里面,把她选好的龟甲拿了出来。

    罗娘连忙扯了帕子垫着,那东西也太脏了些!(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玉石
    &bp;&bp;&bp;&bp;一家子人围着龟甲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有什么新鲜的。

    “我在药房见过很多这东西,都比它更漂亮精致,还能治病救人,是上好的药材。”

    红尘拿帕子细心擦拭,擦完之后,黄乎乎的龟甲看着还是很脏,上面沾了些黑色斑点,罗娘看了都有些恶心。

    “帮我拿了炉子,再拿一陶罐儿。”

    小严他们很快就把东西搬来,陶罐里面装上很多水,红尘又抓了一把盐搁进去。

    不多时,炉火旺盛,水就咕噜噜翻滚起来,龟甲扔到水里,随着水花浮浮沉沉。

    时间并不长,也就只半刻中而已。

    就见那上面的泥垢迅速退去,清水变得浑浊不堪。

    红尘又耐下性子煮了一刻多钟,才熄了火,用勺子把它捞出来,扔到旁边的水盆里。

    罗娘仔细一看,登时吓了一跳。

    这块儿龟甲大变样,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赤红色,十分漂亮耀眼。

    红尘端着水盆走到窗户旁边,自己一推,把窗户开了,外面起了风,树枝摇曳,枯叶时而飞舞,时而落地,浮浮沉沉,窗户上月白的帘子打着旋乱飞,桌子上摆的茶杯都被吹得水波荡漾。

    罗娘却瞠目结舌。

    水盆里的水竟然一丝波动都没有。

    这么大的风,盆子又放在风口上,按理说水波应该波动的很严重才对。

    红尘笑道:“这个龟甲碎片看着到也没多珍贵,只是很普通的龟甲,不过,应该是时常在某位卦师手中把玩的物件,说不定还经常用它来占卜,所以渐渐有气场生成。”

    罗娘一时间觉得很是不可思议。

    她和小严,这些日子读的那些关于修行的书籍,不说车载斗量,却也不比有家族传承的灵师少,还特别注意过关于法器之类的书籍。毕竟法器的利润很高,

    她们这些人,谁都不敢保证有天资能小姐一般,真正成为灵师。就算成不了灵师,要是对法器有研究的话,说不定也能成为法器坚定大师。

    按照书上的说法,法器的质量越好,生成的气场就越明显。而能被普通人感知的气场,只有最最顶级,最最出色的法器才能做到。

    “龟甲这种材质,不算多么糟糕吧,可是……”

    罗娘挠头,“咱家供奉的白玉观音像,院子里的泰山石,千年金丝楠木的佛珠,阴沉木的盒子,哪一样不是千金难求的至宝。还是专门作为法器出现的,但没有小姐布置出专门的风水局或者法阵什么的,它们外表看来,也就是普普通通的摆件吧。”

    很多人误会,觉得法器是很神奇的东西,一出现就有异相出现,罗娘她们跟自家小姐处的时间长了,也时时有这样的错觉,毕竟她们小姐屡次出手,次次都是大动静。

    但实际上。很多时候一般的灵师摆放法器,设置风水局,都是悄无声息的。

    也许玩了一辈子法器的灵师,却没见过法器气场显现于外的模样。

    今天。一块儿小小的龟甲,一盆清水,一阵风,没有风水局,没有小姐施以妙手,风水水不动。就达成了很多灵师的愿望,让罗娘小严她们,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法器的神奇。

    红尘一伸手把龟甲捞起来,穿针引线,也不知道怎么穿了穿,就拿一个红绳穿了龟甲,做成个手链,把它戴在手上,赤红色加上一点点的橙色,半透明的,居然还很精致漂亮。

    看罗娘她们还是一脸崩溃,红尘就笑道:“我进宫,看见娘娘用的搔杖也是个法器,而且品质不错,放在卧室里有稳定心神的作用,娘娘的睡眠质量一定很好。”

    小严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看了眼自己仍在箱子上的骚杖,她那还是墨竹做的。

    “所以说,法器和材质有关系,但是关系也不是特别大,最重要的反而是人,法器大部分都是在人的日常使用中形成稳定的气场,比如说你们经常用的念珠,那些经过大德高僧开光,然后被保存在寺庙藏宝库里,用最好的材质制成的珠子,也许还比不上一个老信徒年轻时随便买来的劣质佛珠。”

    红尘摆弄了下龟甲,又笑,“所以罗娘啊,你手里的好东西别老放着,多用用,给你的佛珠啊,挂坠之类的,多佩戴,说不定哪一天,它们就成了法器,到时候传给子孙后代也很体面呢。”

    闲谈几句,便到了深夜。

    大家坐着守岁,窗外爆竹声阵阵,小荷坐在对面的屋檐上,呜呜咽咽地吹着笛子。

    他看起来和孩子一般,其实不光武功好,琴棋书画都有涉猎,弹琴虽然不怎么会,欣赏水平却高。

    红尘以前问过林师兄,究竟是怎么把小荷拐到手的,那位很轻佻的说——“给他弹琴听啊,听过我弹的琴,从此以后,一日不停不舒服,一月不停浑身难受,自然就再也离不开了。”

    这话当然是玩笑。

    不过,小荷爱音乐到是真的,吹笛子弹琴都是后来跟着林旭学,进度特别快,从磕磕绊绊,到能吹很长,很优美的曲调,连那些不识几个字的宫人都听得入了迷。

    大年夜就这么过去。

    新年却要到十五才能结束。

    红尘到希望能安安稳稳地度过一个热闹的新年,结果本来都决定过年期间闭锁宫门,谁都不见的皇后娘娘,才大年初三,就又召了红尘进宫,还交代她可以把她平常用的法器之类带上。

    结果她拎着自家的箱子,还有小荷进了宫门,却没去皇后那儿,直接又让人一竿子支到了御花园东面的墨阁。

    “郡主。”

    一脸谄媚等在门口的,是将作监的大太监刘宏,这老太监身板精瘦精瘦的,做出一副谄媚模样也还是带着一股子猥琐气息,怪不得一辈子也就只能在将作监了,哪个主子让他近身伺候,那都很掉价儿。

    红尘也和他打过几次交道,到从没受过刁难,但凡交代什么差事,将作监那边都完成的极好。这回也就没为难他:“说吧,劳动皇后娘娘找我过来,究竟有什么事儿?”

    刘宏闻言登时脸色一暗,沉吟片刻。拍拍手,就有人取了一块儿巴掌大小的玉石过来。

    他亲自接了,小心翼翼地呈给红尘。

    那玉石乃是上好的白玉,还是暖玉,竟然和人的体温相差无几。恐怕也只有宫廷里能随便拿出这么一大块儿,丝毫不当回事儿。

    记得皇后娘娘那儿就有一块儿等身高的暖玉,冬日冷时,她老人家常常抱着入眠。

    “郡主,这玉石如何?”

    “质量上乘啊。”

    红尘翻来覆去地看了看。

    玉质上乘,无分毫杂色,绝对是块儿好玉。

    没成想,刘宏听了不光没露出高兴来,反而叹了口气,这才苦着脸。把事情经过说了说。

    宫里出大事儿了!

    国师不是为陛下修了邀天阁?要放置大周功臣雕像用的,小的们都不敢不用心,将作监这边,更是请了二十多位最顶尖的匠师,照着严大师的画像,精雕细琢,总算保质保量的赶完了工。

    可等玉像按照品级年龄声望等等排列好,安放的时候,忽然就出了问题。

    别的都无妨,只有本朝恒王爷护国侯郭殷的眼睛是斜的。看起来充满邪气。

    那还了得!

    将作监这帮人简直吓坏了,马上万岁爷要亲自主持落成大典,还要邀请文武百官同来观看。

    这要是让皇帝看到郭老大人的玉像,肯定会不满。

    “宫里也没什么秘密。这事儿恐怕很快就会传到郭家,老侯爷要大怒的,我等,我等实在无法可想!”

    红尘皱眉:“难道你们就没有备用的?”

    她可是清楚,别看玉像珍贵,光是材质便价值连城。收集材料,更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但在宫里,做这等活儿,是不可能不留一后手的。

    将作监的人为主子造什么东西,通常多造几个,挑出最好的供奉,玉像珍贵,造几个不可能,留下一个备用的,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尤其是本朝还在世的那几位大人,更是要如此。

    闻言,刘宏更是欲哭无泪。

    “问题是,那玉像的眼睛不可能是歪的!”

    将作监的人又不是傻子,个顶个都是仔细人,怎么可能送一个斜眼睛的玉像过去?

    “那玉像是我们的匠师精雕细琢,搁在手里看,完美无缺,但一放入邀天阁便出了问题。”

    刘宏叹气,“郭家的人已经知道,郭老爷子也颇为忧心,让我们无论如何要想想办法,务必在陛下去看之前,处理此事。”

    “那公公的意思是?”

    刘宏小声道:“我们是想,莫不是那玉像有哪儿不对,或许气场不和?或许是别的什么缘故。”

    他说这话,声音很轻。

    红尘登时了然。

    玉像本身没有问题,可一放上去,登时就有不对,的确会让人心虚发寒。

    宫里的太监们,比寻常人更信鬼神之说,出了这等怪事儿,要不是涉及到那位郭老王爷,大周朝寥寥可数的几个异姓王之一,恐怕早就被吓得不敢再多管。

    红尘怔了怔:“我先去邀天阁看看。”

    这到没问题。

    现在邀天阁还有很多匠人在做最后的修整,也要彻彻底底地清扫干净,人数并不少。

    不过这事儿不好宣扬,红尘也很低调,没坐舆车,只跟着刘宏还有两个小太监,从偏门悄无声息地上楼。

    一上楼,她就感觉到强烈的气场,整个楼台紫气蒸腾。

    真不愧是国师亲手打造,的确不一般,选址也好,十足的风水宝地,用的所有材料,都充满灵气。

    再看那些玉像,也都有灵,置放此地,和宗庙的气场相融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必能庇佑子孙,君臣相辅相成,都是大有裨益。

    红尘眯着眼睛看。上了三楼,就看到郭殷的雕像。

    雕像位于正东方。

    大周以东方为贵。

    郭殷所在的位置显然极好,听说还是万岁爷亲自定的。

    红尘却吓了一跳,怪不得刘宏害怕。任何一个人看了,恐怕都要怕一怕的。

    整座雕像竟显得发乌,眼睛不是斜,而是邪气十足,整体看来哪里有郭殷老将军威风凛凛的样子。跟个恶霸一般,尤其是身披盔甲,手持宝剑,剑光凛冽,让人遍体生寒。

    刘宏都不敢过去,只让人拿来严大师画的画像。

    画像却是完全不同,威武庄严,很是肃穆,却又透着一丝圆润和气,简直画出了神髓。哪怕没见过郭殷本人,也会觉得甚是相像。

    “大小双李名气再大,果然还是比不过老将出马。”

    这些年大小双李名扬四国,严老画圣却低调的很,有多年没有新作品出现,论起身价,恐怕大小双李和他老人家也相差不大,可一到这等事儿上,朝廷显然还是第一个想到严老画圣。

    红尘忍不住看入了迷。

    只是——“当真是照着画像画出来的?”

    刘宏叹气,挥挥手。就过来两个粗使太监,帮着把那玉像小心翼翼地抬下来,搁在旁边的桌子上,阳光照像。给玉像镀了一层金粉,再一看,竟然真和画像酷似,形神兼备。

    尤其是此乃暖玉雕刻而成,有一种特别的光晕,竟仿佛人的肌肤。整座玉像栩栩如生。

    红尘登时也有些奇怪,想了想,轻声道:“好吧,我来看看。”

    说着,她闭上眼,放开灵识。

    她或许没发现什么异常,却不知这满屋子的玉像都隐隐约约开始发光。

    刘宏还好,到底是见过世面的,那几个匠人,还有几个小太监都忍不住扑通一声跪下,直念阿弥陀佛!

    半晌,睁开眼,红尘吐出口气:“郭老将军雕像用的玉石,和其它玉石不是同一种?”

    刘宏颤了颤:“果然是玉石的差错?虽同为暖玉,其它玉石,比起这一块儿,品质却稍微差了些许。”

    不必红尘说透,众人眼看着,其它雕像只是浅白色的亮光,阳光底下一照,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可郭殷那一座,却是玉白色,亮度高,一看就更为名贵。

    “这块儿暖玉还是郭老将军亲自挑选出来,咱们整个库里只有这么一大块儿,交给我们的匠师,只精雕细琢出两个人像,郭老将军亲自选了这一个,另外一个备用……“

    刘宏叹了口气。

    不用说,备用的那个也一样,本来好好的,安置上去便是惊天变化。

    “现在晚上当值的太监都不敢过来。”

    红尘皱眉,沉吟片刻:“把它放回去看看。”

    几个粗使太监面面相觑,还是咬咬牙,慢吞吞把玉像又抬了回去。

    简直奇妙。

    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几乎只有一眨眼的工夫,一切就都不同。

    红尘若有所思,点点头:“果然如此,其它玉像都是同一种玉石,甚至可能是同一处的玉石制作而成,气场相合,放在一起自然是相得益彰,但忽然从中插入一个不同的,玉像有灵,便会排斥……虽然,还是很奇怪。”

    即便是排斥,玉像碎裂也有可能,变样子到是不多见。

    正仔细观察,哐当一声,楼下忽然传出巨响。

    刘宏登时大怒,猛地转身,气冲冲地走到楼梯口向下看去,下一刻便收了声,瞳孔收缩,怒气还没痛痛快快发泄出来,脸上就带出一点儿苦笑。

    “老刘,我怎么听说,我们老爷的玉像出了问题!究竟怎么回事儿!”

    从楼下匆匆上楼的是个一身盔甲装扮的年轻男子,也就二十一二岁的模样,满脸怒气。

    一看他的脸,红尘就看出来,这人肯定和她大年夜遇见的二货郭家女婿有关系,眉毛,眼睛,鼻子都十分相似,若不是年纪不同,说二人是双胞胎也不为过。

    而且,不过,性子看起来却有些不同。

    这位着急火燎地奔上楼,一近前,却登时愣住,直直地看着红尘的脸,脸上露出一抹浓烈的贪婪,眼神直勾勾地看着她。垂涎欲滴,甚至咽了一口口水。

    刘宏脸色登时大变,张了张嘴,刚想说话。就见这年轻人深吸了口气,嘿嘿一乐:“哪个宫的小宫女?老刘你好滋润,别说了,晚上送我那儿去,少不了你的好处!”

    “……”

    整个楼层。无人吭声。

    刘宏简直要晕倒——白痴啊,看看那张脸!

    荣安郡主的脸有多像皇后,宫里伺候的谁能看不出来!疯了不成,竟然敢,敢……

    嗡一声,刘宏恨不得一头撞死,他再也想不到,正经要命的差事还没办完,他面前就要出人命了。

    “小美人,你今年几岁了。可到了出宫的年纪?别担心,哥哥我办法多得很,保准儿让你踏踏实实地离宫跟我过好日子去!让你也好好尝尝男人……”

    碰!

    这人话音未落,整个人向后倒飞,跟头咕噜地滚下了楼梯。

    楼上所有人都低着头不敢说话,包括刘宏在内。

    小荷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木质的地板上,身量笔直笔直的,抿着唇,一脸不高兴:“我没带剑。”

    除了御前带刀侍卫。别人是不能带着兵器。

    红尘摇摇头,轻声道:“小荷不带剑也很厉害。”

    “太脏,要洗手。”

    小荷厌恶地皱了皱眉。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

    她刚才也很生气,虽然以前也不止一次让人冷嘲热讽。也遇见过几次登徒子,她都应付自如,从不曾气过,但那是以前,人的脾性也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如今她要什么有什么,也被养成了娇娇女。但凡遇到一丁点儿委屈,别不舒服不自在。

    不过小荷这么一闹,满心的不自在也随风而散。

    半晌,楼下蹬蹬蹬,上来两个小厮,架着那个身着盔甲的年轻男人,这人脸色煞白,抱着肚子,嘴唇发青,双目赤红,一上楼就嚎叫:“他奶奶的,敢太岁头上动土,活得不耐烦了不成?给我打死他,把那女的送……”

    啪,啪,啪。

    一连三巴掌。

    那人登时住嘴,他想说也说不出话了,嘴巴肿起来,咳了半晌,吐出两颗大门牙,鼓着脸愕然瞪视,又惊又惧,浑身发抖。

    看出这就是一个二货,红尘也不生气,回头看刘宏,很随意地道:“此事好解决,你们的匠师肯定做了不少实验品,随便拿个大青石雕刻的,越平凡普通越好,换上便是,拿东西没气场,周围的玉石不会有反应,自然无碍。”

    刘宏:“……”

    这种主意!!

    邀天阁建成之后,文武百官都至,玉像是要让子孙后代瞻仰的东西,别的都是名贵玉石,只郭老将军的是一块儿大青石,还是练手物件,丢人可就要丢到千百年之后。

    刘宏张了张嘴,还没出声,红尘就一转身带着人走开,一步不停留。

    小荷开路,随意一挥袖,口出恶语那人就滚到一边,脑袋砰一声撞在墙上,疼的呲牙咧嘴,却连怒骂也无法出口,那一张嘴,红的和萝卜似的。

    他身边的两个小厮也跟傻了一样,一动都不敢动,浑身冷汗直冒,根本看都不敢看小荷一眼。

    刘宏倒抽了口冷气,摇了摇头,蹲下身子伸手戳了戳这人肿老高的脸,戳的对方眼泪汪汪,满眼怒气。

    “来两个人,送赵爷回去。”

    他也懒得提醒,宫里生活的老油子,自有一套行为准则,与人为善也要看是什么人,就眼前这个,以前还要巴结一二,现在直接当他是个死人。

    就算他哥是郭老爷子的女婿都不管用,老爷子知道此事,自己先把他扭送去衙门问罪。

    那位主儿能伺候两代多疑帝王,在朝在野,名望都高,从来靠的都是谨慎小心,自保有道。

    他平日里纵容女婿们闹出点儿事儿,那也是在故意露破绽,可不是真拎不清。

    红尘却是一出宫便闭目养神,口里哼着歌,喝茶水吃点心,没事儿人一般。

    罗娘却是略有些不安。

    她也跟红尘进宫去了,不过,她跟在红尘身边是以女官的身份,向来修闭口禅,轻易不说话,怕说错了到给主子惹麻烦。

    “小姐,这可是皇后娘娘特意托付的差事,您这般敷衍,不会惹怒了郭家吧?”

    即便是罗娘这个一贯以为自家小姐无所不能的,想到那个郭家,也不免心中发毛。

    红尘失笑:“他们还是想一想,怎么让我不怒才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 再请
    &bp;&bp;&bp;&bp;“你说什么?换成普通青玉的?”

    郭家最小一个小女婿卫仁,瞪着刘宏,即便是他从来不喜欢仗势欺人,这会儿也恨不得一巴掌打死眼前的家伙。

    摆在桌上的青玉雕像,一样形神兼备,放在外面,光凭此等好手艺,就足以让人重金收藏,但和周围的玉像比,登时黯然失色。

    他弟弟被打掉了门牙,今天他是登门问罪的,奈何听刘宏一字一句把事情说清楚,立时把弟弟忘在脑后!

    卫仁深吸了口气,面孔严肃:“你听着,我岳父大人为官近六十载,出将入相,一心忠于陛下,雕像入邀天阁,那是荣誉,是陛下的恩宠,无论如何都不能出问题!”

    刘宏登时苦了脸,偷偷摸摸让人把罩在原本玉像上的白纱撩开,摊摊手:“不是我有意怠慢郭老将军,别说大周,就是四国内谁人敢拿老将军的名声开玩笑,这不是万不得已吗?”

    卫仁一眼看到那尊玉像,背脊上登时麻嗖嗖一片。

    现在更不好了。

    整个玉像竟然变得阴柔无比,偏偏五官还酷似岳父,一时间看得他毛骨悚然,连忙低头闭眼,哪怕看一眼,都是对岳父的亵渎,再看下去,他回家恐怕都不敢面见他老人家了,说不得转眼就露出破绽。

    卫仁登时大怒。

    他这人本就是个暴躁脾气,又爱喝酒,喝了酒还喜欢耍酒疯,不是个好相与的,此时更是暴跳如雷。

    “你们,你们将作监的人不想活了!!”

    刘宏顾不得解释,硬挺了卫仁一脚,扑过去搂住玉像拼命抱下来,那玉像几乎有半人高,很是沉重,寻常两三个大力士抬还要小心翼翼,可刘宏却当真一个人稳稳当当把东西抱了下来。平稳放在桌面上,可见他是真急了,也说明将作监的大太监也不可小觑。

    “卫爷息怒啊!”

    刘宏苦着脸让开地方。

    卫仁脸上的怒气还没退,脚抬起来。因为惯性,踉跄后退了一步——那玉像无论从什么地方看,也是再好不过。

    但他丝毫不开心,反而心中拔凉,拔凉的。

    “难道要我去找国师?”

    卫仁呆愣无语。

    刘宏嘴角动了动。到底没敢点头。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国师和郭家那位老爷子,好些年老死不相往来,似乎有旧怨。

    至于是什么样的恩怨,外人就不得而知,两个人也从没提起过,甚至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儿。

    毕竟国师是修行中人,身份不涉世俗,郭老将军却是世俗中人。出了名的八面玲珑好人缘,两个人摆在一起,本也不搭调。

    郭老爷子领兵打仗的时候,或许要和国师打到交道,但国师只负责占卜吉凶,预测天时,行军打仗的具体问题,将领可不会把一位国师当做军师来用,一般情况下,领兵的大将元帅。也许连见都没必要见国师几面。

    但卫仁是半个郭家人,不是入赘,胜似入赘,他岳父又把女婿真正当半子。相比儿子,反而更疼爱女儿,他虽然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可老爷子对国师不感冒,还是挺清楚的。

    他心里纳闷,也觉得自家老爷子恐怕是老小孩儿的性子。人家国师平日里相见,一直客客气气,对待岳父是相当尊敬,可不像有什么恩怨的样儿。

    卫仁护短,即便如此,他也更听岳父的话,实在不乐意和国师打交道,但现在这事儿,他已经兜不住了。

    刘宏叹了口气:“出事之后,荣安郡主来看过,一眼就发现玉石不妥。”

    他仔仔细细把红尘说的话,告诉卫仁。

    “这座青玉雕像的雕工没什么问题,时间有点儿来不及了,再说,那一批玉料也全部消耗干净,即便还有时间,又去哪里找合适的玉料去?”

    卫仁翻了个白眼,这老小子说的到简单!

    青玉雕像,不说材质如何,它不是法器,没有气场,摆在那儿就是个没用的死物。

    别人的雕像安置妥当,陛下亲自率领文武百官进来酬谢忠臣良将,表彰他们大功于社稷,那是很复杂的仪式,仪式完成,福运绵延,惠及后代,只有他们郭家没有这等加成效果,如何公平?

    “那总不能劝陛下改期,重新再雕刻一整批的玉像吧?”

    刘宏简直要愁死了。

    卫仁不傻,虽然他很想,可也知道这不可能。

    郭家在大周势力再大,再能影响皇上,这种话也说不出来,再说,他岳父也不会说这些。

    沉吟了下,卫仁咬牙:“大不了真去求求国师,先找一批灵师来看看情况。”

    “哎,卫爷还是再去求教荣安郡主吧,在京城的灵师里面,荣安郡主绝对排的上号,实力在大部分灵师之上。”

    宫里消息灵通,刘宏说话,还是很管用。

    卫仁眨了眨眼,也有点儿犹豫。

    “……她打了我二弟。又随口让把我岳父的玉像换成这等普通的……算了,先找别人。”

    刘宏嘴角抽了抽,到底没说话。

    他早把那位卫二爷为什么挨打,不着痕迹地透露给了这位卫爷听,可这位也是个固执的,他觉得他弟弟是好人,心地善良,只是有点儿调皮,他就不信一言半语他弟弟的坏话。

    刘宏又不姓卫,管不着人家怎么养弟弟,何必多言!

    而且卫爷说的也不错,那位郡主看样子不大想理会此事,京城的灵师也不只她一个。

    卫仁想通了,一咬牙匆匆离去。

    当天晚上,薛柏桥不知道从哪儿知道宫里发生的新鲜事儿,偷偷摸摸跑到红尘这儿探听八卦。

    红尘简直无语。

    “难道宫禁森严这几个字都是假的?”

    邀天阁玉像出事儿,明明是藏着的秘密,怎么好像所有人一眨眼的工夫就都知道了。

    薛柏桥嘻嘻哈哈地道:“这叫欺上不瞒下,宫里的事儿,哪来的秘密,实话实说,万岁爷哪天少吃了一口饭,那都要让人分析个一二三四出来。在哪个娘娘宫里笑几声,满宫廷的娘娘们眨眼间就知道了,宫里的事儿,该知道的人谁也瞒不住。”

    至于能不能瞒得住皇帝。那谁也不知,也许瞒得住,也许瞒不住,但是万岁爷装作被瞒了,都说不聋不哑不做家翁。可当皇帝的,有时候也要学着装糊涂,装聋作哑。

    “这两天郭家那便宜女婿,找了好几个灵师进宫,听说已经找到解决的办法,就是给那件玉像重新开光,就在邀天阁内开光,到时候生成气场,自然和邀天阁融合,即便别的玉像有一点儿排斥之力。也无伤大雅。”

    “思路挺对。”

    红尘笑了笑,点头,略有几分赞叹,“京城藏龙卧虎,灵师个个不凡。”

    薛柏桥翻了个白眼:“你还赞,这是坏你名声呢好不好!”

    很多人都知道,红尘很消极地让换了玉像,要是让别的灵师轻而易举解决问题,那红尘的名声的确要蒙上一层阴影。

    薛柏桥心里,红尘首先是灵师。第二才是郡主,郡主是虚的,灵师这一层身份,才是她最大的依凭。这一件事儿,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就让她落入尘埃,但灵师是最需要信任的行业,出现一次失误,别人对你的信任就降低几分。

    反正薛柏桥心里挺着急的。

    他急,红尘半点儿都不急:“要是他们能成功。那自是皆大欢喜,不过嘛!”

    红尘摇了摇头,抿着嘴唇不说话了,气得薛小侯爷吹胡子瞪眼:“说话怎么说一半儿?难道他们成功不了?但那些灵师们也不是庸人啊,最近这阵子,天下有名的灵师都云集京城,以郭家的能力,请一二高手进宫去,那轻而易举啊!”

    “唔,那就等等看,也许他们有法子也说不定。”

    红尘还是不以为意,轻描淡写地道。

    薛柏桥扑通一声,趴在桌子上,深深吸气,决定以后再也多管闲事,这不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吗?

    埋汰归埋汰,中午薛柏桥还是留下来吃饭。

    他昨天就看到了,郡主府那边片了一只小羊羔,片成透明的薄片,特熬上汤底。

    郡主府独有的香料,又麻又辣,大冬天吃两口,浑身通透,十足开胃。

    再加上那些蔬菜和水果,哪怕在侯府,他都不好意思过多享用,毕竟侯府将来是他大哥当家,还有嫂嫂在,太奢侈了,大哥不介意,也不太好看。

    如今他还没有成婚,更没有分府,在家里大哥已经成亲,还被立为世子的情况下,总是要仔细小心些,以前他从来不注意,显得潇洒的很,别人也都赞他为人爽利,但现在长大了,成熟了,总要知道点儿事儿才好。

    他家里虽说绝不会缺钱,堂堂侯府,坐吃山空也够子孙后代吃几辈子的,他却不好把公中的银钱当成自己的随便乱花。

    红尘是弄不明白这位的那点儿小心思,真要知道,怕要气死了——哦,原来家里的钱不乱花,换作在郡主府,那就是连吃带喝带拿,半点儿不用客气!

    不过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矫情什么。

    刚摆上饭,热滚滚的汤锅还没沸腾,外头就有人来报——信阳王府来人了。

    郭老将军赐封王爵,便是信阳王。

    “是郭家的八女婿,卫仁卫将军。”

    “噗!”

    薛柏桥喷了口水,眨了眨眼,淡定地把污渍擦干净,抹了把脸苦笑。

    既然卫仁登门,肯定是邀天阁之事没解决了。

    薛柏桥登时松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喜悦。

    不是他不厚道,可他还是觉得挺不错,人有亲疏远近,比起郭家,他自然更看重好友的名声。

    他家好友没有解决,那他自然也不乐意看见别人给解决了。

    “不过,邀天阁那事儿传的虽然邪乎,可红尘你是什么人?要是有办法就给他露一手,也好显显本事,别让人小瞧了去。”

    红尘把整个鸳鸯锅都给他,自己起身去客厅会客。

    一进客厅,就见卫仁正看墙上挂的一幅寒雪垂钓图,此图是邹先生和红尘二人合作所画,很是质朴。却也显功底,极具意境,薛柏桥来看到之后,用尽手段想把东西骗走。甚至都借口借到自己母亲寿礼上去。

    红尘到不是不舍得给,只是这小子的借口花样繁多,十分有趣,林旭听了也欢喜,干脆就拿捏着他。好让他抓耳挠腮,多动动脑子。

    小侯爷那么不喜欢附庸风雅的,也爱得不行,懂行的人见了,自然着迷。

    看卫仁这架势,果然和传言一样。

    传闻中,郭家七子八婿,唯独八女婿酷似老王爷,同样允文允武,文武双全。磨练些时日,或许又是一个出将入相的绝代人物。

    当然,这些赞誉,只是看在郭老将军的面子上罢了。

    郭家至此,繁花似锦,但子孙后代的前程,怕是超不过郭老王爷了。

    天底下毕竟只有一个郭殷。

    “咳咳。”

    罗娘跟在后头,咳嗽了两声。

    卫仁一回头看见红尘,发现她竟然是自己两次得罪过的,脸色骤变。又青又白,半晌才装作完全没有之前的冲突,恢复正常,移步过来行礼。分宾主坐下。

    “卫将军怎么有空儿来我这儿?听薛小侯爷提及,您不是请了几位灵师进宫去,也已经找到了解决办法,这会儿应该正忙才对。”

    卫仁闻言,脸上一红,心里也有点儿不自在。面上却端着架子,犹豫了下,轻声道:“在下思量,既然是皇后娘娘托郡主去邀天阁探查,总该知会郡主一声,否则太过失礼。”

    红尘登时笑了:“我无妨,你尽管请别的灵师处置便是,完全不需要顾忌我,至于娘娘那儿,卫将军就更不必操心,她老人家心更宽,指不定现在都忘了这事儿。”

    卫仁一怔,讷讷无言。

    红尘又笑:“不过,将军还是快些处置才好,传扬出去,终究不太好听。”

    邀天阁建成,乃是为了供奉忠臣良将,别人的玉像都好好的,偏偏郭老爷子的出了意外——这不正说明,郭老将军此人的忠心都过于虚假,上天有眼,认为他不该占据邀天阁的席位。

    总会有心思阴暗,或者别有用心的人以此做文章,不敢明面上说什么,也会暗地里胡言乱语。

    即便是郭家,遇见这等事,大约也不好视而不见。

    卫仁的脸色大变,他又何尝不知道!

    那日一得知具体情况,他就托关系寻了几位灵师。

    都是京城赫赫有名的人物。

    不过,大部分进了邀天阁,都被吓得脚软,随便找借口就溜走,卫仁气得要命,实在没想到身为灵师,竟还有如此没担当的,却不知道,越是有名望的灵师,越吝惜羽毛,一见事情不好解决,躲开才最正常,这叫有自知之明。

    到是其中一位叫曲乌的灵师,冷漠寡言,见旁人只顾着推脱,很随意地就一言道破究竟,也说雕像用的玉石和周围玉石气场冲突,大约是因为不同源,与刘宏所言没什么分别,还说若一定要用这尊玉像,只能重新开光罢了。

    卫仁当时十分高兴。

    只要能安安稳稳地让自家岳父的雕像入驻邀天阁,什么法子都无妨。

    开光的动静很大,那也无妨,别看是在宫里,别人做这事儿不太方便,毕竟大周也忌讳巫蛊之术,无故做起法事,总要招上面的忌讳,但以他的人脉关系,也不是多难。

    卫仁使出浑身解数,帮曲乌准备好一切,眼睁睁看着曲乌在邀天阁为雕像开光……

    一开始真有成功的迹象,那雕像剧烈震动,相貌转换,一点点恢复,没想到成功的前一刻,忽然滚下来,前功尽弃。

    连玉像的眉心处也多了一道裂痕。

    卫仁简直欲哭无泪。

    有裂痕,哪怕不明显,可这玉像根本就没法子用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备用的,要是再出问题,他就真要做好准备,他们郭家要丢人现眼几百年,甚至更长。

    想到此,卫仁脸色变了变,站起身一揖到地。不敢再隐瞒,支支吾吾地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才又恳求道:“郡主,那玉像始终不能安置成功。卫某实在无法可施,还望郡主施以援手。”

    红尘挑了挑眉:“曲灵师也没成功?我要插手怕是不妥吧,岂不是掉人家曲乌的面子!”

    卫仁登时想起来,自己找别的灵师插手,也有汰人家郡主付意思。只能苦笑,一个劲儿苦求,再没一开始那种高高在上的气派。

    罗娘她们都给逗乐了,红尘也就点头应下,不过不是现在就去,这会儿正吃饭的时候。

    卫仁再着急,他现在求人呢,也不敢勉强红尘,只好老老实实告辞,不过转头就送了一堆礼物过来。其中就有当初他欺负人家小贩,不让人家售卖的那个‘满床笏’。

    薛柏桥:“……”

    他现在算明白,荣安郡主就属于传说中的有大气运的人,发生在她的身上,坏事儿也能变成好事儿,但凡得罪了她,总有一天要还回去。

    再一次来到邀天阁。

    登上三楼,看到那一尊玉像,红尘就忍不住皱眉。

    卫仁双目赤红,眼圈发黑。他有两个昼夜不眠不休了,眼角的余光都不敢落过去。

    这段时间,那尊玉像起了更大的变化,变得竟然有点儿女相。面容诡异恐怖,竟把整个楼层都映衬的阴森森。

    刘宏几个将作监的太监快疯了。

    这要再不好,他们就是拼着挨罚,也得把玉像换成普通青玉雕像,让万岁爷不满,总比让万岁爷看到这一幕受惊好。他们要真敢吓到皇上,非得被千刀万剐了不可。

    “荣安郡主,您看看,是不是能给开开光什么的,好歹让它恢复过来吧。”

    卫仁脸色发青,轻声道。

    红尘扫了他一眼,摇头:“这种事我不做,若是单独为玉像开光,诚然它能恢复正常,但气场反噬之下,其它玉像都有可能出问题,总不能为了这一个,闹得所有玉像不得安宁。”

    见卫仁脸上迷惘,红尘就道:“邀天阁是建成的房子,此地玉像,是居住于此的人,若是有人莫名其妙,不打招呼,就随便改动房子的风水,来适应另外一个外来者,你说,它们能高兴吗?”

    卫仁嘴角动了动,终究说不出我不管别人的话来。

    能入邀天阁的,必然都是重臣,无论是已经去世的,还是尚在人世的,都有子孙,他为了自家岳父费尽心力,人家的子孙后代,也一样不会愿意自家长辈受委屈。

    可是……卫仁嘴角动了动,苦笑道:“难道真不能两全其美?其实,为我岳父的玉像开光,也不一定会影响到别人,他们都为我大周立下过汗马功劳,同为官员,也许关系很好,能理解呢?”

    这话说的,颇有些自我宽慰,红尘还没开口,就见下面一阵脚步声。

    两人回头,就见卫仁那个二百五弟弟卫义,正一脸殷勤地领路,后面正是曲乌。

    卫义一上来,看见红尘,立时便气得火冒三丈,觉得小腹生疼起来,怒叱:“你,你还敢出现?我,我……”

    卫仁顿时头疼,连忙打断:“二弟别胡闹,为兄万分辛苦,才请了人家来帮忙,这是荣安郡主!”

    “还郡主,哥你一定被骗了,不是你说的,她还想从地摊上买那什么乱七八糟的物件,肯定是哪个宫里的宫奴私自跑出去玩,现在还敢在这般大事儿上行骗,哥你要真信了她,那才要倒霉!”

    卫二一脸狰狞。

    这家伙越说越不像样。

    卫仁嘴角抽了抽,恼羞成怒:“二爷的病没好,怎么就出来了,来人,快把他扶下去休息。”

    立时有两个小厮,捂嘴扯胳膊,硬生生要把人拖走,哪怕卫义气得眼睛通红,他哥一副吹胡子瞪眼要吃了他的模样,他也不敢冲着大哥胡闹,只是更把气出在红尘身上,气哼哼地怒吼:“你是什么东西!告诉你,我请了曲乌曲大师来,大师出身名门,在她老人家面前行骗,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卫仁暴怒。

    那两个小厮才下了狠手,挟持着二爷跑出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碎了
    &bp;&bp;&bp;&bp;红尘挑了挑眉,一言不发。

    卫仁轻声叹息:“现在那玉像始终不能安置成功,我实在不想岳父失望,可卫某实在无法可施,还望郡主慈悲,施以援手。”

    红尘这才漫不经心地道:“曲灵师也没成?我要插手怕是不妥吧,岂不是掉人家曲乌的面子!”

    卫仁登时想起来,自己找别的灵师插手,也显得有一点儿汰人家郡主意思,只能苦笑,一个劲儿苦求,哪里还有当初的傲气。

    罗娘她们都给逗乐了,红尘也玩得很尽兴,就点头应下,不过不是现在就去,还要准备准吧。

    卫仁再着急,他现在求人呢,也不敢勉强红尘,只好老老实实告辞,不过转头就送了一堆礼物过来,其中就有当初他欺负人家小贩,不让人家售卖的那个‘满床笏’。

    薛柏桥很快得到消息,也是万分无语。

    他现在算明白,荣安郡主就属于传说中的有大气运的人,发生在她的身上,坏事儿也能变成好事儿,但凡得罪了她,总有一天要还回去。

    再一次来到邀天阁。

    登上三楼,看到那一尊玉像,红尘就忍不住皱眉。

    卫仁双目赤红,眼圈发黑,他有两个昼夜不眠不休了,眼角的余光都不敢落过去。

    这段时间,那尊玉像起了更大的变化,变得竟然有点儿女相,面容诡异恐怖,竟把整个楼层都映衬的阴森森。

    刘宏几个将作监的太监快疯了。

    这要再不好,他们就是拼着挨罚,也得把玉像换成普通青玉雕像,让万岁爷不满,总比让万岁爷看到这一幕受惊好,他们要真敢吓到皇上,非得被千刀万剐了不可。

    “荣安郡主,您看看,是不是能给开开光什么的。好歹让它恢复过来吧。”

    卫仁脸色发青,轻声道。

    红尘扫了他一眼,摇头:“这种事我不做,若是单独为玉像开光。诚然它能恢复正常,但气场反噬之下,其它玉像都有可能出问题,总不能为了这一个,闹得所有玉像不得安宁。”

    见卫仁脸上迷惘。红尘就道:“邀天阁是建成的房子,此地玉像,是居住于此的人,若是有人莫名其妙,不打招呼,就随便改动房子的风水,来适应另外一个外来者,你说,它们能高兴吗?”

    卫仁嘴角动了动,终究说不出我不管别人的话来。

    能入邀天阁的。必然都是重臣,无论是已经去世的,还是尚在人世的,都有子孙,他为了自家岳父费尽心力,人家的子孙后代,也一样不会愿意自家长辈受委屈。

    可是……卫仁苦笑道:“难道真不能两全其美?其实,为我岳父的玉像开光,也不一定会影响到别人,他们都为我大周立下过汗马功劳。同为官员,也许关系很好,能理解呢?”

    这话说的,颇有些自我宽慰。红尘还没开口,就见下面一阵脚步声。

    两人回头,就见卫仁那个二百五弟弟卫义,正一脸殷勤地领路,后面正是曲乌。

    卫义一上来,看见红尘。立时便气得火冒三丈,觉得嘴巴和小腹生疼起来,还心中愤愤不平,想起这些日子他被大哥各种敲打,各种责骂,还被逼迫跪下,简直恨不得撕碎了红尘。

    但是眼下,他只能皮笑肉不笑地见礼,嘴里却是故意小声骂骂咧咧:“什么东西,装模作样,真把自己当神仙,天底下的灵师多得是,也不缺你一个,大哥怎么还上了当?有曲大师在,用得着她什么!”

    这家伙越说越不像样。

    卫仁嘴角抽了抽,恼羞成怒:“二爷的病没好,怎么就出来了,来人,快把他扶下去休息。”

    立时有两个小厮,捂嘴扯胳膊,硬生生要把人拖走,哪怕卫义气得眼睛通红,他哥一副吹胡子瞪眼要吃了他的模样,他也不敢冲着大哥胡闹,只是更恨红尘。

    卫仁叹气,心道以后可真得管教管教这个混球,刚才还打算借机让弟弟给人家郡主陪个不是,现在看来,还是躲远一点儿好些,省得再招人家的眼。

    红尘的心思却全然不在他身上,这还是她第一次和曲乌真正面对面。

    乍一见,红尘就不觉心中赞叹,无论此人相貌如何,气质如何,但这一身的灵气,确实少见,可以说,她虽没有正式见过这人,却神交已久。

    曲乌也眯了眯眼。

    她这人向来不把任何人看在眼力,更别说同辈,这会儿见到红尘,也依旧冷冷淡淡,哪怕卫仁介绍了,略一点头便把注意力放在那玉像上面,冷声道:“上次失败,这次求教师父,师叔,已有解决之道,再试一次。”

    卫仁心中大喜,连连点头,点头完才记起红尘,忍不住偷觑了她一眼,嘴唇微动,闭紧嘴。

    红尘耸耸肩,立在一边,丝毫没阻拦的意思。

    卫仁性子直,虽然和红尘有恩怨,红尘又是一副要他赶紧把玉像换成普通的,不要耽误的模样,很是不讨喜,但他并不是那种会随意迁怒别人的人。

    至少没有必要不会。

    当然,现在人家曲乌曲灵师有把握再尝试,他还是更愿意曲灵师成功。

    至于会不会给别人的玉像造成影响,那之后再计较好了,眼下这一关过不去,他马上就要倒霉,要是平安无事,别的玉像若有不安,想来灵师也会有法子。

    红尘站在一边,看着曲乌慢慢走到那玉像前面,仔细看了看,又伸手去摸。

    她是灵师,不可能不知道遇见这等古怪,不该随意碰触,或许是艺高人胆大,她到是丝毫不怕。

    卫仁却是吓得浑身一哆嗦。

    红尘不觉一笑——曲乌看着胆大包天,其实手上戴着一层薄薄的手套,轻易看不出异样,但想必是件好东西。

    曲乌摸了一会儿,扭头看了眼她身边跟着的一个小丫头。

    那丫头只有十三四岁,很是伶俐,别看小,到比她家主子显得活泼开朗些,一扭头转身过来。走到红尘她们面前,客客气气地道:“这位贵人,我家小姐为佛像开光,恐怕会弄出大动静。也需要安静,几位向后面退几步,避开些,也省得……以免受伤才好。”

    卫仁皱眉。

    虽然人家说的客气,可话里话外只有一个意思——你们呆这儿忒碍事。滚蛋吧!

    卫仁下意识地就看了红尘一按,他还好,眼下只求平安无事,别说退开,就是跪下磕头能把事儿磕平了,他也愿意,这不是为了他自己,乃是为恩重如山的岳父和恩师,但……只盼望这位郡主可别和曲乌小姐斗起来,两人若大闹。万一惊动了别人,那事情可就当真闹大了!

    红尘却耸耸肩,一声没吭,很随意地向后退了十步。

    卫仁这才松了口气,招呼刘宏他们避开,曲乌却猛地回头,看了红尘一眼,十分意外——红尘退出去的距离,正好是她一会儿施法时会影响到的范围,分毫不差。只是不知道这是对方眼力高明,还是凑巧。

    曲乌也只看一眼,就又转过头去,仿佛全部心神都放在玉像上。完全不关心别的。

    她那么兴致勃勃,又那么信心十足,看得卫仁都有了些许信心,已经开始在心中转念,这次曲乌若是成功,他自然要备份重礼谢过。但人家荣安郡主也不是好相与的,也不好得罪,这事儿他就烂在肚子里,可不能胡言乱语,也要教训教训他那宝贝弟弟,最好劝他去服软道歉。

    经过这么一遭,卫仁可不敢小视灵师。

    曲乌这时,才轻轻打开随身携带的一个木箱,从里面取出一沓玉片,每个玉片上都刻着看不懂的文字。

    她速度很快,按照一定的规律,一片一片把东西贴在玉像周围,一路延伸,正好延伸到红尘脚下,又让卫仁和刘太监他们那些干活的退开了几步。

    卫仁眼睛眨也不眨,使劲盯着看,目光在那些玉片上转来转去,他这人虽然是个武将,外表粗犷,其实特别好读书,只看他一去红尘那儿,就盯着书画不放便看得出来,此时一样见猎心喜,竟不认得玉片上的字,都忍不住手痒痒想捡起一枚看看,只是刚刚蠢蠢欲动,就让曲乌的丫头瞪了一眼,登时回神。

    红尘心下好笑。

    此时才发现,这个让罗娘一帮丫头骂了好几次的男人,原来不醉酒的时候,也不那么讨人厌。

    卫仁讪讪一笑:“咦,我记得给法器开光,好像需要念经文什么的,道家佛家都一样,怎么,瞧着曲大师这架势,有点儿与众不同!”

    他记得有一年大年初一,见到过大云寺的开光法会,很多信众,很多高僧,十分庄严肃穆。

    上一次曲大师开光,也叫来了二十多号人呢,今天却只她一个,还不许别人靠近。

    红尘皱了皱眉,摇头:“手段到霸道!”

    她认得玉符上的文字,乃是神文,虽然有些地方有一点儿疏漏,但大部分神文都很准确。

    这么多玉符,按照五行八卦排列,汲取周围地气,强硬地将玉像和地下龙脉相连,还很巧妙隐晦,很恰当地把握住一个度,这等手段,可不是轻易就能用得出来。

    几句话的工夫,曲乌已经把玉符贴满,忽然一伸手,抖出来一件法衣,轻轻披上。

    一披上法衣,她整个人登时不同,一股迫人的气势扑面而来,随手举起一柄法剑。

    法剑不是寻常木剑,而是开封的百炼钢,且是古剑,一看就是帝王将相曾经用过,装饰奢华,一举起,隐约流光溢彩。

    红尘忽然道:“坤位的地符错了。”

    曲乌一眯眼,瞥了她一眼,冷笑,“你认出坤位地符,也算能耐。”说完,轻轻将法剑举起,显然是丝毫不把红尘的话听在耳朵里。

    这到也正常。

    红尘是不知道,人家曲乌自己可很清楚,这一套玉符法器乃是祖上流传下来的正品,其后他们家的人仿过很多次,有的也有妙用,但远远比不上原版。

    人家用过十几代的上等法器,她竟远远一看,就随口说一句错。曲乌会理会才怪。

    红尘无奈,摸了摸鼻子,轻巧地向后退了几步,还顺手把罗娘拉过来。

    不过她身上有护身符。到不用担心。

    卫仁紧张的不行,猛地倾身向前,紧紧注视前方那尊玉像。

    现在摆放在上面的,就是唯一一尊完好的玉像了,但变化之大。也看不出哪里好。

    曲乌浑身一震,法剑颤动,嘴里发出一阵奇奇怪怪的声响。

    刹那间,所有人都感觉到动静。

    呼吸好像不太顺畅,有窒息的感觉。

    周围施工完毕,还没来得及清理的一些碎石,布片,随风卷起,呼啸而来,齐齐打着旋。向玉像的方向扑过去,曲乌脸上露出几分隐秘的得意,虽然还是板着脸,一张冷面,整个人的气息却显得有几分温和之意。

    随着风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曲乌忽然纵身跃起,竟然乘风飞到半空,长剑一指,用尽全身力气。冲向玉像。

    “啊!”

    卫仁忍不住惊呼。

    却见曲乌的法剑一点即退,玉像也没有丝毫损坏,他这才轻轻吐出口气。

    这时,楼内忽然起了变化。

    整个楼层仿佛震动了一下。也只有一下而已,玉像底座上就浮现出一团金色的光,金光拂面,一切晦气散尽,玉像也显露出它原本的容色。

    卫仁大喜,热泪盈眶:“成功了。成功了!”

    话音未落,嗡一声巨响,震耳欲聋,仿佛天地倾塌,卫仁扑通一声倒地,头上乱七八糟的砸了好些东西,好半天才勉强抬头睁开眼,一眼望去,整个人都傻住。

    好端端一尊玉像,竟然没了,凭空消失。

    他瞠目结舌,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刘太监他们站得远了点儿,虽然摇摇欲坠,到还能稳得住身体,半晌道:“……碎了!”

    可不是碎了。

    卫仁的嘴里都多出一块儿碎片,轻轻吐出来,玉质还不错,雕刻个玉坠挺合适。

    他猛地闭上眼,两行清泪流下来。

    曲乌也有些惶然,但只一瞬间就恢复镇定,拂去身上的灰尘砂石和玉石碎片,拢了拢头发,沉吟道:“哪里出了问题?不应该的。”

    刚刚明明很顺利。

    曲乌能感觉得到,周围地气凝聚,渗入玉像内部,把玉像和整个邀天阁融为一体,已经要成功了,谁曾想竟是转头空。

    她顿时皱眉:“不行,我要再试一试,喂,再拿一尊玉像过来。”

    刘宏:“……”

    卫仁脑子里嗡嗡,根本听不到她说什么。

    那些匠人们个个都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

    “哪里还有正经的玉像,剩下的就是这等青玉雕的了,全是以前练手时做了的,旁的绝对找不出来。”

    刘宏反而沉下心。

    事已至此,他们挨骂挨罚都正常,好在万岁爷应该不会为了这事儿,就要了他们的命!

    现在他反而希望事情闹大一些,也好让宫里人知道,此事并非将作监的责任。

    玉石是由郭老将军亲自选的,不是他们挑的,现在想重新换别的差一点儿玉石再雕一座玉像也来不及,除非郭老将军去求陛下延期,可即便延期,也不能保证下一尊就毫无问题了。

    曲乌一见玉像没了,到颇有几分懊恼,皱眉道:“上一次那尊只坏了一点儿,无妨,拿来用!”

    底下一群人面面相觑。

    卫仁心中慌乱,多少有些恨曲乌此人不像正经把郭家的事儿放在心里,到更像是为了磨练自己的本事,但他不想过于得罪这位,到也没说什么怪话,只是满脸颓废地叹了口气:“罢了,罢了,这都是命,既然如此,便只能用青玉的雕像。”

    刘宏也叹了口气,指挥人手把玉像换好。

    这一换,到是平平常常,再没有闹出什么事端。

    只是——满屋子的白玉雕像,个个不同,都很有特点,最重要的是栩栩如生,全是法器。青玉的雕像摆在那儿,瞧着就跟块儿顽石一般。

    唯一一个好处,也许万岁爷带领百官入内,直接当它是块儿烂石头。根本注意不到,说不定将作监的人能免了惩罚!

    这是玩笑话,可说来也有些道理,好好的青玉雕像。放在外头那么一大块儿,怎么也值点儿银子,至少比石像值钱,但搁在这儿,一下子就成了无用的垃圾货色。

    卫仁欲哭无泪。

    刘宏心中也有些不忍。只能道:“这一块儿青玉最是清透,雕工也很好,算是精挑细选的,也不很差。”

    这纯粹是宽慰的话。

    这一屋子人都愁得头发要白,红尘四下看了看,忽然微微一笑:“其实,若曲大师愿意借我两个神文玉片用用,让我给老爷子的青玉雕像开个光,生成气场,或许和眼下的环境能更衬一些。”

    卫仁猛地抬头:“当真?”

    红尘耸耸肩:“那要看曲大师愿不愿意暂借了。”

    卫仁立时把目光转到曲乌身上。目光殷切至极,要是此雕像能生成气场,变作法器,那也不算很坏。

    法器最重要的不是材质,而是气场,只要它的气场不比其它的雕像差太多,就很能看得过去,再怎么样,也比现在好。

    曲乌皱着眉,仿佛没听到。卫仁只得又说了一遍商借两片玉符的话,她才冷冷看了红尘一样,目光怪异:“你若是不怕死,尽管就是。不过就连我们曲家人也不是个个都能用得了这东西,早年也有旁人不怕死想要试试厉害,十个里到有八个半为此丢了半条命,你想用,只管拿去,后果也自行承担。”

    卫仁本来都伸手去摸玉符。此时吓得一哆嗦,愣是僵立当场:“郡主!?”

    郡主可不是一般的灵师,一般的灵师施法反噬什么的,伤了死了怪他自己本事不济,可这位是荣安郡主,京城新贵里的佼佼者,哪里敢那般轻忽?

    红尘却是轻声道谢,走过去挑挑拣拣,选了两块儿玉符拿起来看看,很是满意。

    “品质不错!”

    曲乌也只是撂下一句话,转身便走,一边走一边问她身边的小丫鬟:“附近法器铺子哪儿还有玉像?要上好的法器。”

    主仆两个越走越远,根本没关注红尘,甚至都没想起刚才开光失败之前,人家说她符出错的话。

    红尘这边也没注意她们,全副心神都在眼前的玉像上面,仔细看了看,点头:“将作监的手艺的确不错。”

    卫仁屏息凝神,轻声问:“如何?”

    “放心,郭老将军功勋卓著,本该有此位置,应能成功。”红尘笑了笑,略微沉吟,“不过,这玉像到底只是试手的作品,还有些粗疏。”

    刘宏连忙凑过来道:“无妨,无妨,最好的匠师都在呢,郡主尽管支使。”

    “我到要向卫将军借个人。”红尘眨了眨,想了想道,“将作监匠师们的手艺虽然好,可毕竟精修的是咱们郭老将军的玉像,我想另外一个人动手更妥当。”

    “谁?”

    卫仁一脸迷糊。

    红尘就笑了:“将军怎么忘了,咱们第一次见面,将军就夺了人家小贩手里的满床笏摆件,我观将军不是飞扬跋扈之人,怕那个物件,应是将军认识的人所有。”

    卫仁愣了愣,满头黑线:“确实如此,那东西是我三姐夫做来玩笑的,家中子弟觉得有趣,拿到外头玩,结果就给丢了,那东西,本也不好留在外头。”

    郭家煊煊赫赫的名声传扬出去,难道还是好事儿?

    他那日是特意派人查清楚姐夫那物件到底在哪儿,专门去堵人,现在想起自己当时醉了,怕是对这位郡主不大恭敬,也是脸上羞红,忙道:“君主的意思,让我三姐夫过来?”

    红尘点点头。

    卫仁一时有些为难:“可我三姐夫只是喜欢雕刻,偶尔刻点儿东西玩的。”

    红尘轻轻一笑:“我看那位的手艺,却很是高手莫测,再者,既然是郭老将军的雕像,当然要找一位对他老人家很熟悉的人来试试,哪怕严大师的画作再传神,毕竟不是真人,那位****在老将军身边,对他老人家的一言一行都很了解,来帮我做这个差事,再合适不过了。”(未完待续。)

    P:  看看上一章,有改动!!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 茶馆
    &bp;&bp;&bp;&bp;话都说到这份上,卫仁连忙点头应了。

    不多时,卫家的下人就请了一位模样很年轻,身为姐夫,竟显得比卫仁还小好多岁的男子过来。

    他一看红尘就脸红,不敢抬头,到显得特别腼腆。

    卫仁简单介绍了下,轻声道:“他就是我家三姐夫,在工部任职,性子有些闷,并非故意失礼。”

    世间有百样人,这个到没什么好计较的。

    不过,这到说明郭老爷子挑女婿还真是随意,看来没什么门户之见,只要看中了便行。

    也是,他那样的人家,本也该低调些,姻亲门第低,反而是好事。

    红尘笑了笑,就不多废话,转头对罗娘道:“替我准备狼毫和朱砂。”

    又对这位腼腆小哥道:“劳烦仔细看看,玉像太粗,需要精修,变得更圆润,尤其是眼睛,它本来的眼睛略小,我需要它稍微开大一点儿,有把握做好吗?”

    “有,很简单。”

    那人认认真真地倾听,双目炯炯有神,到是一提起自己的爱好,便信心满满。

    说完,他只拿了一把刻刀,就走过去刷刷下刀。

    听着刷刷的声响,卫仁心里一阵扑腾,简直不敢看,闭上了眼,他可不像自家这位姐夫一般心宽,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分毫不考虑后果。

    整个楼内,所有人都变得很安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这人终于停手,很满意地轻轻吹了吹,玉屑落了地,露出整个青玉雕像。

    众人都松了口气。

    好歹是没坏,哪怕是青玉的普通雕像,练手作品也没有几块儿多,拿出和这一个一般完美的更不可能。

    仔细一看,众人都沉默下来。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玉像还是那尊玉像。和严大师画作中的人像没有差别,但感觉就是不一样了,这一尊多出几分生气,卫仁就忍不住略低了低头。有一种岳父当斩立在此地,注视着他的感觉在。

    红尘轻笑:“不错,很好。”

    那人一听夸赞,脸上又红。

    卫仁精神一振,睁大眼看着红尘拎着箱子走上前。把她提前取来的玉符贴在玉像上面,笑道:“正好有曲乌大师带来的神文玉符,否则让我现写,可就不是一日两日能完成的,时间赶不及。”

    说着,她神色也变得凝重肃穆,让人拿来水盆,净了手,取罗娘手中的狼毫,蘸了蘸朱砂。全神贯注,深吸了口气,轻轻在玉像的眼睛里点了两点。

    刚一点上去,周围风大动,飞沙走石顿起。

    刘宏他们经历过上一次灾难,这一次都不约而同地向后退,连卫仁也忍不住跑了老远!

    可别再给碎了!

    他整颗心都提了起来。

    红尘却不骄不躁,找了一个垫子,慢慢盘膝坐下,闭上眼睛。念念有词。

    随着她口中咒语声越发的清越,便有一股地气波动,一波一波地涌上来,冲击她的四周。唯独她坐着的地方,无一丝的风,只看见袖子里光芒闪烁,她周围就像是多出个乌龟壳一样的罩子,把他罩在里头,安全的很。

    良久。红尘才睁开眼,莞尔一笑:“好了!”

    众人抬头看去,一时间目瞪口呆!

    青玉的玉像本来普普通通,就是一块儿破烂石头,可这会儿却是隐约浮现出一层金光。

    金光很柔和,若隐若现,只能偶然一瞥,卫仁他们甚至有一瞬间以为是错觉来着。

    但确实有什么东西不同了。

    整个楼层所有的雕像都融为一体,越看越顺眼,哪怕这一尊是唯一一尊青色的,也半点儿不逊于其它,相反,因为它的与众不同,还显得很亮眼。

    事后,青玉价格陡然增高,一年多才又恢复正常,那就是后话了。

    卫仁咬紧牙关,几乎要热泪盈眶。

    红尘笑了笑:“走远一点儿,到我这儿来。”

    她退了几步,退到门口。

    卫仁他们也跟着退了几步,举目望去,更是惊呆——就在青玉的雕像前面,笼罩了整个楼层,竟然浮现出一个大大的忠字,他使劲揉了揉眼睛,愕然无语。

    刘宏猛地跪下磕头。

    红尘揉了揉眉心,轻声道:“这应该可以了。”

    见卫仁喜不自禁,她忍不住一笑,打趣道:“这一场变故,说不定过几年就能被排成戏本子四处传唱,将来史书上记一笔,一定挺有意思。”

    “阿弥陀佛,无量天尊!”

    卫仁顿时喜逐颜开,这也算坏事儿变好事儿了,根本不怕让别人知道。

    谁还敢说自家老爷子因为不配在邀天阁,这才导致此祸患?

    这明明就是好事多磨,是神仙保佑。

    要是自家老爷子没这个福气,能有这么多的新鲜的好事儿发生?能拥有这么一尊怎么看怎么完美的雕像?能遇难成祥?

    卫仁着迷地看着玉像,轻声道:“青玉的好,质朴无华,更配我岳父大人的身份。”

    红尘笑了笑,就让刘宏拿了个木箱子过来,将地上的碎片拣起来装好。

    这是原本那尊玉像的碎片。

    “这个你拿回去,还有另外一尊有裂痕的。”红尘略微犹豫,低声道,“都是郭老将军的雕像,不能乱扔,还有,我怀疑这次事故,不只是气场冲突,你把玉像拿回去之后好好处理,找一间正经的庙,或者道观,请大师们做上半个月的法事。”

    卫仁立时便应下。

    红尘这才放心,又把两块儿玉符摘下来递给卫仁,叮嘱他还给人家曲乌,就转身离开。

    原来那个玉像,在这里变化那么大,一看就有古怪,说不定不只是气场冲突的原因。

    不过,她只是察觉出有一点儿不妥,也不知道具体的情况,她虽然敏感,但这地方乃是太庙附近。建造的亭台楼阁,更是国师精心处理过,本身气场很强。

    连那玉像都是正正经经的法器,里面隐约有一点儿煞气存在也正常的很。

    玉石一拥有气场。便是法器,法器这种东西,沾染到乱七八糟气息的可能性很大,经过一段时间,自然就会净化。她也不知道应不应该大惊小怪。

    反正现在事情都解决了,这玉像就是有点儿猫腻,也掀不起大风浪来,让郭家送去庙或者道观里处理下,自然无碍。

    红尘既然发了话,卫仁也不敢太轻忽。

    这玉像是人家将作监的,不能说拿走就拿走,不过,郭家要这东西,到不怎么费力。连忙让刘太监帮忙去把东西搬来,自己盯着,把地上的碎片都清扫干净。

    正折腾,曲乌带着两个人,抱着一个黑袋子登楼而入。

    她神色不大好看,刚才进宫门,差点儿让人当成心怀不轨的家伙拿下,还是她正好碰上出宫的红尘,红尘交代了一句,人家才搜了身。通传一声,得了允许,派人送她们到卫仁这儿。

    还未登楼,她就隐约感觉到一点儿不对。

    迅速上来。一进门看到那尊青玉雕像,登时愣住,脸色大变,猛地扑上前就要拿起来。

    卫仁吓了一跳:“住手!!”

    他现在简直有点儿草木皆兵了,哪里肯让别人乱动!

    在他还没喊出声,曲乌就收了手。手指肚通红通红的,带着些微灼烧感,刚才还没碰到玉像,就激发了气场反噬,到不严重,却让曲乌的脸色更是难看。

    “是谁?”

    卫仁眨了眨眼,反应了下,才反应过来,笑道:“全亏了荣安郡主。”

    曲乌半晌没说话。

    卫仁摸了摸还没留到胸前,有一点儿凌乱的胡子,咳嗽了声,把两枚玉符奉上,又代替红尘郡主道谢,自己也道谢。

    人家辛辛苦苦来一趟,计算毁了一尊玉像,什么事儿也没办成,他也没道理责怪。

    灵师开光,本也没谁敢保证百分百成功。

    “荣安郡主?”

    良久,曲乌才从卫仁手里把玉符接过,眯了眯眼,猛地一甩袖,转身离去。

    两个丫鬟连忙跟上。

    卫仁也赶紧招呼小太监带路。

    这位不是宫里人,又陌生的很,自己在宫里乱蹿,那可是大罪过,万一出了事儿,卫仁也麻烦,毕竟是他请人家进的宫门,到时候总不能说,他已经求了万岁爷的允许,把黑锅让皇帝去背?

    现在正是红红火火过新年的时候。

    林旭林师兄又一次缺席,好在这回小荷在呢,只要他在,有没有林师兄到有些无所谓。

    唔,在别人心里。

    红尘还是蛮想念自家师兄,不过,这次林旭过年要回鬼谷那边,好像是鬼谷先生亲自下了命令。

    为此,红尘特意拿出自己用很名贵的药材酿造的药酒,就叫神仙酿,装了两个大葫芦,全让林旭带走,孝敬鬼谷先生的。

    这些酿酒用的药材,是她花费了一年时间,写话本,做绣活,画符,用种种手段从玉珏空间的那些大能手里换到,至于配方,也是研究了好几本古书才配出来。

    试了十多次,好几次都不尽如人意,不是说不能喝,只是不是效果没有想象中好,就是味道没有想象中醇美,她又忙,能挤出时间做这个已经很不容易。

    一直到年前,终于成功了。

    唯一最成功的两大葫芦,全都给鬼谷先生送去。

    过去她得了什么好东西,也经常借林旭的手孝敬先生,但都是些普通的东西,这回应该能让先生很欢喜了。

    他老人家从小到大,爱好不多,就好杯中物,酒量也大,颇有千杯不醉的意思。

    送酒再合适不过。

    即便今生再无师徒之缘,在她心里,鬼谷先生也是她的恩师,恩重如山。

    过年吃的肉太多,美食太多,罗娘她们几个渐渐败了胃口,都说不想吃饭。

    红尘:“……”

    一时间也不知该不该骄傲!

    外面多少人年关难过,多少乞儿连口热饭也吃不得,在寒冬腊月,冻死街头。

    家里的姑娘,却因为吃肉太多,没了胃口。

    “正好。跟着我一块儿做酸菜好了。”

    挑出最嫩最好的白菜,加入或红或绿的辣椒,煮了盐水,加上醋汁。还有正经的白糖,慢慢浸泡。

    一家子跟着忙活。

    罗娘还一边忙,一边念念有词:“中田有庐,疆场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

    小严她们都笑,越发觉得罗娘像个正经读书人了,还是书院的先生们教导的好。

    酸菜要腌制的时间久一些才能放得住,不过不耽误她们随做随吃,把菜加入羊羹里面,那味道实在鲜美极了,便是一直喊不开胃的罗娘,也免不了就着菜多吃半张饼子。

    红尘一看过年时准备的吃食太多,的确有点儿消耗不掉,她的手艺虽好。奈何人少,便是给阖府上下都加餐,那还是剩下好多,到不如趁着过年做点儿善事,也算积功德了。

    趁着几日天气好,红尘便带着家里的宫人,并罗娘他们,把吃不掉的面和杂面混在一处,或者擀面条,或者烙饼。饼子里也夹上炒熟的鸡蛋,红烧的各种肉类。

    其它杂七杂八的菜做了乱炖。

    就让人挑着大桶,送到街上去,也让街上的小乞儿们过个好年。

    只是红尘还特意叮嘱几句。务必留神,所有人只能吃一小份儿,不是怕他们吃,实在是人饿极了眼,胡吃海塞容易把肠胃弄坏,他们这等人。吃坏了肚子想看病都难。

    往年京城闹灾荒,他们府里也施粥什么的,但大多数时候都忙,自己也不宽裕,到没有闲暇做这等事情。

    罗娘和小严几个都很认真,没几日,回家吃饭也不挑嘴了,偶尔听小宫女们感叹,都说以前在家里过的日子,过年家里有点儿口粮好吃的,也是紧着男孩子们用,女孩儿只能吃剩下的,可通常剩不下,至于衣服,一家人只有那么一两身的,数不胜数。

    宫女多是贫寒人家,小选进的宫,家里宽裕的不多,好人家的女孩儿,也不会进宫去伺候人,她们嘴里那些平平常常的故事,就让罗娘红了好几天眼睛。

    红尘只是笑。

    罗娘也笑了:“如今是日子好过,一天比一天强,这才有怜贫惜弱的精力。”

    想当年她们最悲惨的时候,不知何时就落个尸骨无存的下场,也没少见活不下去的穷人,却从无怜悯。

    那时候,她们连自己都救不活,又有什么资格去同情别人?现今日子好过,自然有精神琢磨下怎么济世救人。

    罗娘一行人施粥舍药,还舍出了花样。

    这年头,地主家没余粮,一般的富贵人一年也不一定能吃上三五回肉,他们却弄出各种乱炖,还都有些肉沫,即便是精瘦肉,比不得大肥肉让人更爱,那也是肉。

    这下子不只街头流浪的乞儿,就连寻常人家,也免不了厚着脸皮来讨一碗尝尝。

    一开始,那些人还有点儿不自在,可浓郁的香气随风飘荡,使人口水横流。

    罗娘她们庄子里的各种香料多的不行,好些香料长势迅猛,自家根本吃不完,哪怕卖出去好些,剩下的也足够可着劲用,自然毫不吝啬,煮出来的肉香飘三里。

    有一个受不住出来讨要,其他人也就紧随其后,不觉丢人了,好在都还有分寸,不争不抢,只要一回,没分寸的见周围那些身着官服的侍卫,也知道低调不惹事了。

    这日,红尘有点儿上火,罗娘送走去街上施粥的宫人,就去给她煮了一碗黄连水。

    苦汤子刚端下来,小严就皱着眉过来道:“又有人送帖子,过个年,咱们收了七八十封帖子,挨个都要回,麻烦死了。”

    如今在京城站稳脚跟,自然与以前不同,各种应酬都免不了,一到年节,别管亲疏远近的,沾上点儿关系的人家都送了帖子,光回帖就让人头痛。

    好在罗娘她们个顶个京城女学出身,文字功底都还不错,一人分些,勉强也就能应付过去。

    “这个年真是不消停。”

    小严却是喜静不喜闹,人来人往的觉得很烦闷,“小姐,卫家也来了帖子,就是那个郭家的女婿卫仁派人送来的。想登门拜谢。”

    因为红尘前阵子忙的就是郭家的事儿,她们都注意了下,一看名帖就觉得眼熟,这才及时把卫家的帖子从一大堆皇亲国戚。世家勋贵的帖子里挑出来。

    卫家递了帖子没几日,卫仁便携他二弟,应该说押着他二弟,带着重礼登门道谢兼道歉。

    他是觉得,从始至终。二弟从来没有一次认认真真地道歉成功,他现在越发信服红尘,自然就不乐意让弟弟得罪了人家,万一要是荣安郡主有一星半点儿的记仇……

    卫仁很怀疑,自己的弟弟子子孙孙都要提心吊胆了。

    也不知道这位在家里怎么教训了他家二弟一顿,这回卫义到还算老实,虽然脸上淫邪之气未除,好歹规规矩矩,没有乱来,也一个指令一个动作。乖乖给红尘赔礼。

    他当初可不只是颜面受损,还让小荷伤了肺腑,一时只觉小腹绞痛,但大夫看来,并无大碍,却着实留了暗伤,要一年半载修身养性,到还能慢慢恢复,要是不能,一定会有损寿数。

    小荷为她出气。红尘也不好说他,这会儿抿唇笑了笑:“我看卫将军这位弟弟气色不佳,最好还是修身养性,认真调理调理。要不然恐怕活不到四十。”

    卫义脸色登时一变,怒气大涨。

    卫仁苦笑,一巴掌拍他二弟肩膀上,咳嗽了声:“是这小子无礼,也难怪郡主生气,我回头一定好生管教。这两天勒令他跟郭管家一起干活赎罪,以后再不让他出去胡混。”

    道个谢,寒暄几句,卫仁也不好意思多呆,便打算拎着他弟弟告辞。

    趁着卫仁没注意,卫义在后头,还冲着红尘呲牙咧嘴。

    一股寒气忽然扑过来,带着一点儿腥臭味,红尘顿时皱眉,仔细看这个卫义。

    他的气色是真不好。面上青白,嘴唇紫黑,眼窝深陷,身体佝偻,连站着都有点儿打摆子的模样。

    卫仁可能一直看着,看不太出来,只当是累到了,可红尘乍一看,到发现他和上次见面大有不同。

    略一犹豫,红尘就皱起眉,忍不住问道:“敢问,卫将军带回去的玉像和碎片,可曾处理过?”

    卫仁愣了愣,转头看了卫义一眼。

    卫义没好气地道:“送去道观了,真是麻烦!”

    红尘摇了摇头:“那就好!”

    她本来还想再提醒提醒,那玉像她也拿不准,只觉得有古怪,早些处理为妙。

    可既然这小子一副找死的样儿,就由着他。

    自作孽不可活,她可懒得去救一个非要自寻死路的混球。

    所谓佛渡有缘人,连佛都挑人来渡,她便是心存善念,也犯不着为这么个人去乱结因果,全看造化吧。

    把卫家两兄弟‘哄’出家门,红尘就把这一摊子事儿抛在脑后,不肯多想。

    好好一个新年,便是诸事繁杂,那也是新年,总不能全浪费了。

    正值十五花灯节。

    宫里赏赐下来好几个各色花灯,都是娘娘瞧了说好,便赏给小辈们。

    别人家也赏了,却多是制式的,红尘到得了一个很特别的美人灯笼,一面是一个美人,乃是史上最出名的十二个美人,一共十二面。

    画的逼真,是大家手法,可惜没有署名,到不知是何人所绘。

    因为这一盏灯笼特别的大,里面能点很粗的蜡烛,还防风防水,红尘干脆找人做了个架子,把它挂在院中,照得院子里灯火通明。

    过了几日,巡逻的差役还从院子外头抓到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罗娘他们吓了一跳,结果一审,竟然是跑到墙根底下借光读书的穷苦读书人。

    红尘轻笑,就让罗娘去说了几句好话,又给了赏赐,既然是清白人家,就让差役把人给放了。

    她也不管这人是真心借光读书,还是找借口攀附,反正能想出这般借口的,也算妙人,放一马不为过。

    到是此事一了,红尘忽然想起她在杞县开的茶馆,说是茶馆,其实还是书多些,多少学子因此受益。

    “再开个茶馆吧。”

    红尘轻笑道。

    罗娘她们也点头。

    “还是开茶馆热闹呢。”

    她们同样怀念当初在杞县无忧无虑的日子。

    “把小猫和小狸那两个野孩子抓回来,让他们经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中邪
    &bp;&bp;&bp;&bp;红尘的行动力向来还不错。,

    这事儿又不是什么麻烦差事。

    就在罗娘她们铺子附近,很快就买到另外三间铺子,其中一家是年纪大了,要随儿子回去享清福,主动出售,另外两间铺子都是内府那边听说了之后双手奉上的。

    铺子是内府两个大太监,自己置办下来收租用。

    红尘眼下的名声可真不算小,很多人想巴结,却是没有门路,她被皇后娘娘藏得紧,来京城的时间又短,还不大喜欢四处交际。

    罗娘她们接到人家摆着笑脸硬塞过来的好处,实在有点儿懵。

    当然了,铺子不能白要,人家既然诚心给,他们也就付钱买。

    其实京城的店面向来有价无市,一般人根本就买不到,红尘若不是是个得宠的郡主,想买间铺子,花双倍的价格也买不到特别好的地段。

    手里攥着铺子的人家,只要不是真缺钱,有几个人能舍得卖?这两年可是一会儿一个价儿,一个劲儿地向上爬。

    过了十五,红尘就把自家闲着的人都召集起来,到铺子里做了一番装修。

    照例是拿植物制作了一个又一个的隔间和书架。

    还有各种藤条编造的椅子。

    家里的书籍挑挑拣拣,都摆放过去。

    红尘还和罗娘她们商量,在里面卖笔墨纸砚,供这些客人们抄书,每抄写三份,自己就能白得一份。

    当然。自己花钱来买也行。

    估计大部分贫寒学子都愿意过来,一则能免费读书,二则抄书抄得多了,还能赚一份回家。

    这年头,书籍可是至关重要,寻常人家有寥寥几本书也当做传家宝,秘不示人的,红尘如今拿出这么多,让所有的客人尽管取来阅读,简直是大功德。

    薛柏桥他们知道之后。也帮忙送来了不少书籍。

    金青还从翰林院那边抄了好些个手抄本。都属于翰林学士们可以随意看,外人想看却难上加难的那种。

    茶馆开张,和上一次冰火两重天不同,根本就没多做宣传。不过是由红尘自己画了一张宣传画。贴在罗娘她们的店里。偶尔有客人看见,又离得这么近,正好进去看看。

    但凡读书人。看了一次就念念不忘,一传十十传百,新年的余韵还在,茶馆就因为客人太多,不得不采取限入的方法了,而且每个人进去呆的时间限制在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就不算少,就是一口气什么都不做,只读书,读一个时辰也该休息一下,否则精神不济。

    红尘给自己在里面单独设了一个雅间,翠绿环绕,格外清幽,一杯香茗,一本闲书,就能坐大半日,也算是个消遣的好地方。

    这日,红尘正喝茶,卫仁就一脸惶恐地赶过来,他不知道从哪儿得了消息,知道红尘在茶馆,愣是在外面守了大半日,终于等到红尘出门。

    罗娘有点儿不高兴:“真烦人。”

    可不是有些烦人,好好一个年,就因着皇后娘娘给自家小姐安排了个活儿,就招惹上这么一家子,年也过得乱七八糟的,没个消停。

    红尘本来也想让车夫拐个弯避开,可一撩开窗帘,看了一眼,便皱眉,推开窗户冷声道:“你不要进宫去了。”

    卫仁一愣。

    红尘又冲罗娘道:“拿我的帖子,着人进宫告诉皇后娘娘,这些日子不要见郭家的女眷,如果躲不开,抱病也行。”

    罗娘并不迟疑,低声应下,很快就招呼侍卫过来,拿了红尘的名帖,让他送进宫去。

    卫仁隐约能听见里面的细语,脸色骤变,吓了一跳,本能地抱了抱胳膊,四下张望,咬牙抬头,欲言又止地看着红尘。

    “上来。”

    红尘点点头,罗娘才开了车门。

    卫仁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很艰难地爬上去,这种时候也顾不上什么失礼,反正由女官在,他们这等贵胄子弟,也不至于连和女子同乘一车都不行。

    他上了车,红尘就翻找了下,没找到符咒,只好又拿自己的青锋,对着卫仁的眉心点过去。

    卫仁登时吓得脸色雪白。

    “干什么!?”

    红尘没看他,只摸了摸青锋,青锋此时微微颤动,很是不高兴的样子,不由笑了,一边笑一边小声安抚:“好了,好了,我知道他身上的东西不好吃,咯牙,也不是要你吃零嘴,乖。”

    现在青锋比以前活泼许多,还会使小性子。

    不过,红尘发了话,它还是舒展身体,碰了一下卫仁的眉心,一滴血珠儿渗出,卫仁忽然感到一次冰凉的寒意从眉心一直钻入脚底,紧接着又是一股子炙热的气息,冷热交加,让他出了一身大汗,几乎虚脱。

    但过后,却忽然觉得身上压着的重担稍微轻了一点儿,长长吐出口气。

    红尘还是皱眉,盯着他看了看,摇了摇头。

    这番做派,让卫仁心中大惊失色,急道:“郡主,可是有什么不妥?我,我最近几日,这个……”

    他慌里慌张,也说不出个一二三,眼神焦急,半晌才一咬牙,恶狠狠地道:“我们家可能招惹了狐妖,郡主,我就信您,您可要帮帮我,连我家里六岁大的孩子都,都……”

    卫仁一向属于那种自以为正气十足,看不惯所有不公,其实又有点儿天真的人,好听了说,是天真,不好听的话,只能说是榆木脑袋,笨蛋一个,但他这种人,诸般坏处,有一点儿却好,他在一般情况下,很正经,很讲道德。

    虽然他也护短,也有时候拎不清。好心办坏事,可他终究还是认为自己是正人君子,也愿意做个正人君子的。

    这等人,被迫在别人面前说出狐妖这种事儿,早就羞得面红耳赤,连头都不敢抬,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

    红尘叹了口气:“我跟你说,你身上的确有阴煞之气,带只是附带的,我去除之后。还隐约又沾染上。显然源头不是你,我问你,最近你都去过什么地方?”

    “阴煞之气?”

    卫仁显然也懂一点儿,他就是以前不懂。自家岳父遇到那一件倒霉事之后。也不会不想着追寻一番。此时略有些迷糊,“如今过年,我没在我岳父那儿。除了在家招待宾客,也去了几个亲友家里。”

    “你的亲友那儿有没有出现怪事。”

    红尘眯了眯眼。

    卫仁连忙摇头,又仔细想了想,才很肯定地道:“我刚才还见过我一个侄子,他还说家族发展得不错,族人都说这个年再舒坦不过了,想来并无大事发生。”

    “那就是卫家。”

    红尘轻声道,“罢了,今日正好有闲,就去你家看一看。”

    卫仁脸上露出浓郁的喜色,还有感激,对他来说,一位地位尊贵的郡主,愿意为了他的一点儿私事,屈尊纡贵,实在难得,心中不由感叹,还有些羞愧。

    大年夜那日,他灌了两碗黄汤,可是对郡主颇为无礼,现在想想,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刮。

    卫仁一直耷拉着脑袋,更恭敬几分,一行人到了卫家,他引领着众人下车,还有些不好意思,低声道:“寒舍简陋,还望包含一二。”

    这话,总体说来,也不全是谦虚。

    卫家的门楣的确不高,光看这个宅子,只是个普通的两进小院,非常狭小。

    下人也不多,安安静静的,也没有任何奢侈的摆设,到是显得很是古旧,给人一种倾颓的感觉。

    卫仁叹了口气。

    红尘却有些意外,就这么个家庭,在京城绝对算不上要紧,怎么养出卫仁这样的二百五,更离谱的是,还养出卫义那种人?

    卫仁有些感叹,小声道:“家父远是郭老爷子的小厮,后来蒙恩主看重,教他读书识字,看他敏而好学,人也上进,又把夫人的爱婢嫁给家父为妻,还放了他出府,所以我一降生,便是良民,可以参加科举,连这宅子,也是岳父大人当年给我爹买的,后来我给爹给岳父当亲兵,还立了一点儿微末功劳,得皇上看重,升到五品守备,可他还是舍不得换宅子,哪怕岳父想给他买更大更好的,他也舍不得,因为这儿离郭府更近。”

    说着说着,他就激动起来:“岳父待我家恩重如山,还不嫌我父乃是家奴出身,甚至把心爱的女儿嫁给了我,为了岳父,我便是肝脑涂地也不为过,早就发誓一辈子敬重我妻,不让她伤心,不让她难过,让她永远都和在闺阁中一样,像个小女孩儿,没有任何烦恼,哼,任凭什么样儿的狐妖,也别想勾引了我去,我可不会对不起夫人一丝半毫!”

    他脸上涨红,显然是真怒。

    罗娘的神色也不知不觉好了一点儿。

    虽然卫仁还是讨厌,可他一千个,一万个缺点,对妻子好这一点儿,就足以让女子觉得他不太坏了。

    “原来世上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不懂什么叫忠诚。”

    罗娘忍不住感叹了句。

    这样的世道,男人都三妻四妾,你跟他讲忠诚,讲守身如玉,那岂不是笑话?

    罗娘平日里也不敢想这些,连自家小姐以前也没想过。

    可这些年来,小姐也不知道从哪儿找了些话本,都是说什么从一而终,一个男人只娶一个妻子之类的胡言乱语,她平日看了,越是觉得这东西就是胡说八道,越是隐约被吸引。

    小严偶尔还嘲笑她,说她思春呢。

    罗娘不觉笑起来——果然,人这日子好了,当年留在心口的疤也就淡去,不知不觉,竟想男人之类。

    红尘不知一瞬间罗娘心中划过多少念头,听自家姐妹这般一感叹,也失笑道:“什么话,早就说过,一样米养百样人,虽说世上男人多薄幸。贪花好色,但也不能一竿子把所有人都打死,这世上啊,一辈子守着一个女子的,也并非没有。”

    罗娘耸耸肩:“好小姐,您说的大多是娶不上媳妇的破落户吧,就是农户人家的男人,有了银钱,指不定还想讨两个小妾,身份高的男人。哪有守着一个女子的?别的就不说了。当朝公主身份高不高?那是皇女,驸马们难道就没妾了?”

    红尘还待反驳,她到是能说出几个有畏妻如虎名声的男人,在外面半点儿女色不敢沾惹。不过。争论这个也没价值。就如罗娘所言,世间男子,养几个侍妾。再正常不过,乃是很风雅的事儿。

    她们两个立在那儿窃窃私语,一时忘了卫仁,卫仁可急得满头大汗,眼巴巴地看着,小声道:“郡主,郡主?”

    红尘一回神,这才正色道:“卫将军不必着急,也别有压力,详细对我说说情况,我再慢慢看一看。”

    卫仁想起爱妻,也顾不上丢人不丢人,轻声把前因后果说了说。

    其实一开始也没多严重。

    就是他晚上迷迷糊糊地,好像做了个梦,梦中又一女子款款而来,邀他共赴巫山**,但他记得很清楚,他心跳的极快,觉得那女子特别迷人,可瞬间想起妻子就醒了,根本没做什么。

    醒了发现是梦,也就没当回事儿,他只以为是这些日子忙碌,好久不和妻子亲热,有点儿,咳咳……

    后来果然风平浪静。

    可等他前两日终于逮住机会,拉了娘子想亲热清热,请正浓时,窗边忽然多了个女子,只穿肚兜,神色妖媚,他一下子就吓得满头大汗,但妻子根本看不见,他更害怕,却不忍心让媳妇担心,硬撑着应付过忧心忡忡的爱妻,没让找太医。

    这等话,他说给郡主听,也觉得脸红,可病急乱投医,他也没办法。

    “一定是狐妖,也不知是哪里来的狐媚子,搅合得我家宅不宁。”

    罗娘她们听得脸上通红,恨不得捂了红尘的耳朵。

    红尘却一本正经的,又问了几个也同样说遇见妖魅的下人,居然还有男有女。连卫家一个呆了三十多年,年逾五十的老家人,也说见过,而且不只是梦中。

    甚至还有个丫鬟因为梦到自己被狐妖迷惑,竟然上了吊,幸亏救的及时,要不然就真出人命了。

    妖狐啊!

    她也认识小狐妖,一想起来便觉得十分可爱,时常想念,偶尔她还接到过远方的小客人送来的礼物,也许只是几朵漂亮的花瓣,一点儿好吃的食物,或是些许古旧的书籍,有些珍贵,有些并不值钱,但这些被各种各样的小动物送来的礼物,却无疑都是带着最诚恳的一颗心送来的,比金山银山更让人欢喜。

    所以提到狐妖,她实在很难同仇敌忾,也并不觉得这里闹的东西,会和小狐妖有什么关系。

    动物生出灵智,比植物还要难些,毕竟植物杀生的少,气息纯净的多,动物食的是五谷杂粮,却比人多蒙昧,开启灵智需要大机缘,可不像普通人想象中那般,是个什么狐狸黄鼠狼,活的时间长点儿的都能成大仙。

    但凡有了智慧的狐狸,就算天生会魅惑之术,也不会随意对人出手,否则天劫一来,便是魂飞湮灭的下场。

    红尘让卫仁带着,在卫家走了一圈,忽然指了指东厢房:“那里都有什么人住?”

    卫仁愣了愣,迟疑道:“有何不妥?我二弟住那儿。”

    红尘点点头:“卫义的情况如何?有没有遇见怪事。”

    “这到没有。”

    卫仁想了下,轻声道,“二弟这几日受了教训,一直老老实实在书房抄书,都没有出门。”

    他以前也教训过他那个弟弟,只是那孩子骄纵任性了些,以前家里人都宠着,后来他爹爹去世,娘也体弱多病,没撑几年,他怜惜弟弟幼年丧父丧母,便多有疼惜,就是有时候他做错了事,他下不了狠手整治。

    那小子还好动不好静,想让他沉下心在家里多读几页书,那简直和要了他的命似的,一不注意就要溜走。

    卫仁时常为此担忧。

    他自己就爱读书,也曾被爹爹耳提面命。说只有读书才能成才,才能有出息,弟弟不读书,他自然担忧。

    这次似乎被吓坏了,竟然老老实实地在家里呆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些个狐朋狗友也没联系。

    想到此,卫仁脸上就不觉露出几分喜悦:“二弟这几天都很乖呢。”要是保持得好,他喜欢的那几样玩物,也可以买回来给他。孩子嘛。紧一紧,就该松一松,要是不给奖励,怎么教得更听话?

    红尘一眼就看出卫仁的心思。也是无语。摇了摇头。有气无力地道:“麻烦叫你二弟,还有伺候你二弟的丫头出来,我要问问。”

    这到不难。

    不多时。就有个红袄绿裙的小丫头走出来。

    不过,卫义到不见人影。

    卫仁笑了笑:“许是躲羞呢,这小子就是个棒槌,郡主别跟他一般见识。”

    红尘的目光,却落在丫头身上,仿佛没听到一般。

    那小丫头一脸惶恐,才十五六的年纪,正是鲜亮的时候,脸上却有了老态,看着到大了十几岁的样子。

    卫仁一怔,顿时有点儿摸不着头脑,虽然他身为大哥,不好关注他弟弟的身边人,不过他当家,他弟弟又有点儿年轻男子多有的毛病,于女色上容易栽跟头,所以家里的丫鬟,都是他仔细看过的。

    眼前这一个叫绿娥,前些年灾荒,和爹娘弟妹一块儿被买下,一向忠厚老实,模样也生得细嫩,怎么忽然就变了样子!

    “怎么你……二爷呢?”

    “呜呜呜。”

    小丫头一出来,家主只问了一句,她就呜呜咽咽地开始哭,还一脸的惊慌失措。

    卫仁一脸莫名其妙。

    红尘却闭上嘴不肯问了,见丫鬟出来,门还开着,抬脚推门,就往屋内走。

    那小丫鬟顿时咬住嘴唇,吓得闭上眼,浑身发抖,卫仁一看,心中古怪,略皱了皱眉,也跟着进去,进入房门之内,他们就闻到一股子浓郁的香气。

    “什么味儿?”

    卫仁忍不住打了两个喷嚏,忙打开窗户透气,一转头吓了一跳,只见他二弟盘膝坐在阴影里,膝盖上还摊放着一本书,正看得入迷,眼睛发光,脸在阴暗的影子里竟然熠熠生辉,很是精神抖擞。

    “……”

    我的弟弟不可能忽然爱读书?

    卫仁很怀疑那书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东西,瞥了红尘一眼,心中纠结。

    他这个倒霉催的弟弟在人家郡主眼中已经是个色鬼笨蛋,再被抓住看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哪里还有好?

    “咳咳。”

    卫义岿然不动。

    “咳咳咳咳!”

    卫仁又使劲儿咳嗽了几声。

    他那笨蛋弟弟还是不动,依旧着迷。

    没办法,当哥哥的只好慢吞吞上前,低下头去看了看书页儿,虽然昏暗,到底还是看得清楚。

    一看就怔住。

    这孩子看得居然不是坏书,是一卷《神仙传》,虽然也非正经需要读的,可这等书,到也不是读不得。

    而且,好像这书还是出自……荣安郡主之手。

    卫仁苦笑摇头:“郡主娘娘妙笔生花,可你也不能入迷至此,赶紧的,起来我有话问你……”

    话音未落,红尘忽然上前一步,一巴掌拍在卫义的脑袋上,猛地揪住他的下巴,令其抬头。

    卫仁刚一变脸,随即怔住,猛地向后退了一步:“二弟!”

    卫义那张脸,荣光灿烂,早不是上次见一副睡不醒,纵欲过度的样子,但是眼睛赤红,流露出几分妩媚之色,整个人都呆呆的,嘴角带笑,十分古怪。

    乍见红尘,却露出几分灵动,痴笑道:“好一个美人,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肤如凝脂,白皙粉嫩,来来来,大爷我正闷呢,来给大爷解解闷儿!

    卫仁:“……”

    额头上的冷汗一下子就冒出来,恨不得冲过去把这小子给掐死了事。

    “他中邪了。”

    红尘却不以为意斩钉截铁,很认真地道。

    卫仁连忙点头:“对对对!”

    必须是中邪了。

    红尘摇头失笑:“你仔细看就知,不是我在说笑。”说着,她眯了眯眼,认真盯了卫义一眼。

    卫义就低下头去,一副痴呆相,口水横流,仿佛陷入梦中。

    他大哥心中早有疑虑,现在被红尘一说,更是越看越觉得古怪,这样子可不正是中了邪的模样。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 因果
    &bp;&bp;&bp;&bp;“那该如何是好?”

    红尘眨了眨眼,很严肃地道:“现在,你必须马上找力气大的仆人过来,打他一顿,一定要让他特别疼,非常疼,否则他魂魄被邪祟冲击,一但散去,就是神仙登门也救不回来。”

    卫仁一瞬间觉得红尘在‘报仇’。

    可是他用力摇了摇弟弟,又喊了几声,卫义居然咯咯笑起来,对外界的一切都没有反应。

    他心里一着急,也顾不得红尘有没有骗他,扑过去就打了自家弟弟一嘴巴,果然看到二弟的眼珠子转动了下,脸上表情略略灵动了些许。

    卫仁松了口气,连忙又叫:“二弟,二弟!”

    可卫义仅仅是眨了眨眼,又一副梦游的样儿。

    “怎么了这是?怎么还不行?”

    卫仁的巴掌其实不轻,他本是练武之人,寻常和弟兄们切磋,也都是打得鼻青脸肿才算痛快。

    这会儿他家弟弟脸上五颜六色的,眼角都裂开,本来就缺了的牙又掉了半颗。

    再这么下去,这小子还能不能吃得了肉都不好说!

    红尘却叹了口气,皱眉,一本正经地道,“打的着实是太轻了些……时间紧迫,这可不是好事儿,要是卫将军下不了狠心,那我也没办法。其实你这个弟弟面相不好,会拖你的后腿,将来说不定还要为卫家招惹祸端,现在放弃他,到也不知是不是坏事。”

    卫仁哪里听得了这个,一狠心,咬咬牙,抓了一把铜钱塞给身边的小厮:“去叫些人手,力气大……且能控制住的,快去!”

    那小厮一呆,连滚带爬地滚出去喊人。

    这小厮也是个实诚人,卫仁说得恶狠狠,他就果真叫了四个大汉,个顶个都是膀大腰圆。

    其实说起来。卫义这小子不光名声不好,这几年,因为卫仁忙碌,常常不在京城。他缺少人管束,而且他哥那性子,疼弟弟疼得不行,也管不了他什么,这家伙着实做了几件让人看不过眼的事儿。

    家里的下人。明面上不敢说,私底下怨他的不知凡几,逮住这次机会,说不得也有些借机报复的意思在。

    几个人毫不留手,一通暴打。

    卫仁闭着眼,呲牙咧嘴,仿佛自己身上也跟着剧痛无比。

    红尘到立在一边,优哉游哉的,还伸手捡起扔到地上的那本《神仙传》。

    正好翻到嫦娥仙子云霄殿献舞,诸神。诸仙,诸佛,都屏息凝神欣赏,心中却各怀鬼胎那一章,看得不觉笑起来。

    这神仙到越发像人。

    她写这一章,虽然是自己写,却也和玉珏空间里那一群家伙整日玩笑有些关系。

    那等大能,****拿神佛来玩笑,好像其中有一两个,自己就是什么圣者。尊者,好像地位崇高,在他们那儿,也属于神仙一流。口里的神仙故事,却和人间的故事无甚不同,那些神灵们,一样都有七情六欲。

    红尘读自己的书,也读得津津有味的。

    耳边噼噼啪啪的打斗声,显得有一点儿嘈杂。不过她早就习惯于闹市中读书了,也不怎么介意。

    这一打,打到四人累的不行不行的。

    卫义看起来周身上下就没有一点儿好地方。

    可众人心中全有些恐惧。

    这家伙遍体鳞伤,面孔扭曲,却还带着诡异的神色,神思不属,一言不发的。

    卫仁咬破嘴唇,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气,脸色苍白,回头一看,看到红尘悠闲的模样,但这会儿也不敢生气,只苦着脸小声问道:“郡主,这还没有反应,还要打下去?”

    红尘漫不经意地看了看天色,又看了一眼卫义,故作叹息:“没想到这么严重,如今血脉畅通,应该可以试试……”

    说着,她就走上前,取出一根银针,用力刺入卫义的胸前,轻轻一弹。

    “嗷!”

    卫义登时就回神,疼的嗷嗷叫唤,声音嘶哑,“疼,疼疼……”

    卫仁顿时松了口气:“好了,好了。”

    红尘摇摇头:“我看不太好,你们这些人根本就没下了狠心,现在他也就暂时缓过劲,不打透了,彻底把邪气打出来,明日还要再出事。”

    “啊?”

    卫将军脸色变了变,犹豫道,“那,还要打多久?”

    红尘低下头,看了眼卫义惨叫哀嚎的模样,脸上一丝幸灾乐祸都无,到很是严肃,一边看一边点头,“不用太久,再一刻钟应该差不多了。”

    卫仁愕然,浑身抖了抖。

    再打一刻钟……

    会死的,绝对会死的!

    那伺候卫二爷的小丫头欲言又止——其实二爷每日到了这时候,天色将暮,也该清醒的。

    她耷拉着脑袋,还是把这话给吞了回去,谁知道是真清醒还是假清醒,再说,现在不听人家灵师的,难道她一个下人小丫头,还要胡乱言语不成?

    卫仁依旧一脸犹豫。

    红尘到无所谓地摊摊手:“你要是不信,也可以放着不管,反正也不关我的事。”

    卫仁越想越害怕,只好叹气:“继续吧。”

    那四个也累得气喘吁吁,但这会儿还是很有精神,扑过去又是一顿猛捶。

    卫义此时有了神智,被打得遍体鳞伤,浑身感到一阵阵刺骨的剧痛,看见他们又扑过来,面上顿时露出浓浓恐惧,大叫道:“你们做什么?混蛋,哎哟,哎哟,不要啊,住手!”

    他哥心疼的不行。

    红尘吐出口气,皱眉:“还能大喊大叫的,看来体力不错,我看是卫二爷体内还有邪祟作怪,要不然不至于如此,你们几位怕要更辛苦些,还能打得动吗?”

    那四个汉子对视一眼,拍着胸脯保证:“大爷放心,郡主放心,我们有的是力气!”

    卫仁也只能忍痛褒奖几句。

    卫义一开始还咋咋呼呼的,过了片刻,也只能哀哀叫唤。浑身半点儿力气都无。

    天色终于黑下来。

    红尘才点头道:“行,这次算是差不多。”

    卫仁大喜,连忙扑过来喊人停手,自己过去看弟弟。一看弟弟那张脸,连他也忍不住扭头。

    实在是……猪头都比他好看。

    四个汉子出了一身大汗,却浑身痛快,意犹未尽地又看了卫义一眼,吓得那猪头缩头缩脑。

    “郡主。我们还有力气呢,二爷身上的邪祟不除干净可不行,一定得让他彻底清醒,我们才能心安啊!”

    红尘失笑。

    看来这小子真是很不得人心。

    她到有心顺了这帮人的意,反正都有分寸,不会动要害,又全是卫家的下人,卫仁还在,也不至于活生生把人给打死。

    不过,时间来不及了。还有几句话要问一问。

    红尘拖了把椅子坐下,盯着卫义,看得卫义脸上神色忽青忽白的,才问道:“你最近有艳遇了?”

    卫仁猛地皱眉,也看向弟弟:“难道那个狐妖也来找我二弟?”

    卫义不可思议地摸了摸脸,疼的呲牙咧嘴,哑着嗓子嘲讽:“狐妖?大哥说什么呢?你竟然相信这种鬼话?世上哪有什么狐妖!”话虽如此,他的目光却闪烁不停。

    作为大哥,卫仁还是很了解弟弟。哪怕看这小子理直气壮,也是半信半疑。

    他这个弟弟。从小就会撒谎的很呢。

    红尘忽然上前一步,皱眉,伸手抓住卫义的衣袖,揪起来。远远地别开头,递到卫仁鼻子边:“闻闻!”

    “呕!”

    刚一凑过去,卫仁就捂住鼻子,“好臭!”

    明明站得这么近,可刚才还没闻见这股子怪味,只有凑到卫义身上才能闻得见。那是种说不出来的味道,让人毛骨悚然。

    “二弟,你到底招惹了什么东西!”

    卫仁咬牙,有了一点儿不好的预感。

    卫义不耐烦地跺脚,随即深吸了口气,神色间带了点儿陶醉,到舒缓了些:“大哥再乱怀疑什么,这些天我好得很,再舒服不过了,又没有出门,不过是请佳人来作伴儿而已,有何不可?别人家的公子哥儿,哪个不是红袖添香夜读书的!?”

    卫仁愣住,心中越发焦躁。

    正迟疑,忽然起了风。

    红尘一挥手,哐当几声,窗户关上。

    屋子里就透出一股子古怪的气息来。

    所有人都屏息凝神。

    “诸位都退出去。”

    红尘低声道,“卫二留下。”

    卫仁还有那帮下人一时迟疑,说实话,此时此景,真是让人心中十万分不安。

    红尘一皱眉,忽然道:“来不及了。”随手从箱子里取出一沓很细的蜡烛,点燃分给众人。

    一人一根。

    “烛火不能熄灭。”

    卫仁愣了下,刚想说话,卫义忽然笑了一声,他连忙转头,就看到他弟弟的脸上露出喜悦之色。

    他那个弟弟,自幼是古怪脾性,连他这个当哥的,也很少见他这般真正笑逐颜开。

    卫义轻轻走过去,打开门,就像在迎接一位贵客,表现得彬彬有礼。

    “美人,快来!”

    他伸出手,貌似牵着个什么东西,在桌子边上落座,全神贯注地盯着眼前,周围一切都消失了一般。

    卫仁忽然感到森寒的气息在周围弥漫。

    那些下人们脚也软了。

    红尘叹了口气:“可惜,走了歪路,怕是要万劫不复。”想了想,便从袖子里取出她新得的红色龟甲,搁在旁边的桌子上,又捡起桌上一碗残茶,拿金针刺破指尖,滴了一滴血进去。

    把茶杯递给卫义。

    也不知道卫义怎么想的,居然就笑吟吟接了过去,口中声音十分柔和:“美人今日来得晚了,我恨不得****与你共度良宵……”一边说,一边随手举起茶杯欲饮。

    茶杯刚举起来,才一低头,卫义忽然僵住,脸上骤然变得惊恐欲绝!

    “啊,什……什么东西!”

    他惨叫一声,一跳三尺高,使劲拍自己的身上,连滚带爬地钻进了桌下。

    阴风四起。

    地上本没有什么灰尘。可这会儿包括卫仁在内,所有人都看到地上多出一层灰尘印记,像女人的纤纤玉足,还是赤足。

    咯咯咯。

    桌子底下卫义牙齿咯吱咯吱地响,哭嚎不休:“不关我的事儿,你不要找我,找卫仁去,卫仁是我大哥。你去找卫仁,他也姓卫,我做的事儿都是为了帮他!!”

    整个桌子晃动起来。

    卫义忽然蹿出几步,整个人扑向他大哥,挥手一巴掌就把卫仁手中蜡烛的烛火给扇灭了。

    “快看,已经灭了,你可以找他了吧,去找他!!”

    卫仁不可思议地看着弟弟,一时怔住,竟然连躲避都没来得及。便让卫义抓住了胳膊。

    卫义脸孔扭曲,一脸的狰狞,口中念念有词:“不要找我,不是我的错,都是他不好,他做了郭家的女婿,却连个一官半职也没给我讨来,平日里我连支点儿钱,也要记账,也要跟他说。一帮管家都比我体面,我这个卫二爷就是叫着好听,有什么用!我不想办法捞钱,拼命捞钱。以后靠谁去!”

    他絮絮叨叨的,神志不清。

    屋子里明明亮着这么多烛火,可却显得黯淡无光,所有的烛火都波动的厉害,没有风也恍恍惚惚。

    奇怪的,冷飕飕的气息浸透了人的骨头。

    卫仁傻傻地站着。一动也不敢动,只觉得有一双森冷的手,抓住了他的脖子,让他连呼吸也不能。

    他要死了?

    死亡仿佛即将降临。

    就在卫仁觉得自己真的会死的那一刻,耳边就一声炸响,紧接着听见红尘轻轻飘飘的声音:“我知道你有冤,也知道你想报仇,可是很抱歉,你被污染了,你现在只剩下一股邪念,激发天雷符之后,我也不知道,你还有没有转世轮回的机会。”

    红尘慢慢地伸出手,卫仁只感觉到一点儿浅淡的皂角清香,就胸口一畅,大口大口地喘气,声嘶力竭地咳嗽起来。

    他勉强抬头,竟然看到红尘面前站着一个黑白的剪影。

    那是个女人,还很漂亮,可惜木木愣愣,毫无神采,就像一个木偶。

    红尘的表情却变得很柔和,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是一个藤条编造的箱子,堆在墙角,上面盖着一块儿羊皮垫子。

    她走过去把垫子掀开,又把里头的箱子打开,就露出来一尊玉像,还有些许碎片。

    灯火闪烁,卫仁扫了一眼,愕然:“这东西不是说送去道观处理了?”

    烛光之下,玉像背对着他摆放在箱子里,好好玉上,沁着一层暗红色的血丝,卫仁一时不敢仔细瞧,只觉得这玉像竟显得纤细了些许,不像他家岳父的模样。

    “难道不是那个?”

    可天底下这般品质的好玉,还这么大一块儿,怎么可能忽然出现这么多?

    卫义也呆呆地看着箱子,脸上露出几分惶恐。

    红尘叹了口气,走过去把玉像拎出来,也只有她敢动手,别人怕是瞧也不敢多瞧一眼。

    “啊!”

    等到红尘把玉像轻轻放在桌上,下人们还好,卫家两兄弟都傻了眼。

    尤其是卫义,浑身颤抖,使劲咬住嘴唇,咬破了也没有察觉。

    玉像早变了一个样子。

    变成一个女子,和现在就站在阴影里的黑白影子一模一样,只是更妩媚些,容色艳丽,闭目躺着,玉像本身的那道裂痕,变成一道伤口,血液汩汩流出来,一眨眼的工夫,就流得玉像上,桌子上,地上到处都是。

    甚至流到了卫家兄弟的脚底下,粘稠的血沾了他们一脚,到是红尘立在那儿,血液自动闪避,连靠近都不敢。

    “我,我,不是我的错!你是自己撞死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卫义终于回过神,脸色发青,手足颤抖,痴痴呆呆地看着玉像,厉声道,“不关我的事儿,是,是你自己不好,早点儿把东西卖给我不就得了,还非说是什么夫家的传家宝。要留给子孙后代,你一个半掩门的贱货,还好意思提夫家?”

    他声嘶力竭。

    他每吐出一句话,房间就震动一下。那黑白影子上就出现一道浓黑的印记。

    众人一看这样子便知道,卫义肯定是犯了大错。

    红尘冷笑:“再多一句,就不单单是你死便能了结的。”

    早知如此……

    红尘闭了闭眼,伸手握住那黑白影子的胳膊,轻声道:“别人不能害。你身上邪气越来越重,会连累无辜,连你自己本是受害者,也会变成刽子手而受罚,不过,我不会管这个人。”

    卫仁张了张嘴,眼睛发红。

    红尘却不看他,只盯着那黑白影子:“身为灵师,不放纵恶灵害人,那是功德。也是责任,作为一个女人,不阻止别人复仇,那是我的私心。”

    黑白影子竟然一下子笑了,眉眼灵活,圆圆的眼睛似笑非笑地看向卫义。

    卫义整个人都吓坏了:“你不能找我,是,是卫仁的错,他要我去给郭老将军选玉,我才相中你那一块儿。你不肯卖,我也只好抢了,你自己看不开撞死,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的脚心冰凉冰凉的。

    浑身都冷的要命。

    那影子靠近过来。嘴也未曾张开,可是众人耳朵里都听到阴沉沉的声音。

    “我夫早亡,为了养活一双儿女,我把自己都卖了,也没敢卖掉家里的传家宝,你凭什么说抢就抢?”

    这声音清清淡淡的。却直接钻到人的脑子里,卫义的头和炸裂一样疼,面孔扭曲,他不敢看那影子,竟不知为何,扭头看向卫仁:“哥,你跟她说,是你的错,你逼死她的,呜呜,要不是你没本事,不能帮我做个大官,还要自己逢迎,哪里会出这等事?”

    他一边喊,一边拔腿就跑,披头散发,结果竟慌不择路,一头撞在门框上,扑通一声倒地。

    那影子也倏然消失,仿佛进入卫义的身体。

    房间里半点儿声响也无。

    良久,卫仁才低头看了他家弟弟一眼,只见卫义满脸狰狞愤恨,目中透出疯狂又惊恐的神色,叹了口气,一时间五味杂陈,终究只能摇摇头:“养不教父之过,我长兄如父,没教好他!”

    如果不是今天闹这一出,他都不知道,原来卫义对他有如此多的怨念。

    闹了半天,他精心教导,认认真真照顾长大,夏天担心他热,冬天担心他冷的宝贝弟弟,就是这么想自己的!

    更可怕的是,他的性子竟如此跋扈嚣张,只为了人家不肯卖玉,就敢把人逼迫致死。

    他们卫家,曾经只是贫寒人,只是别人的奴仆而已,也曾经受人欺辱,他努力想成为一个正直仁义的人,怜贫惜弱,没想到,他的亲弟弟竟然变成这副模样。

    红尘叹了口气:“你确实不会教人!”

    要是他更关心一下弟弟,一早发现他总闯祸,就下狠手整治,一口气把他的坏毛病改过来,也就没有现在的结果。

    可惜啊,时光无法倒流。

    红尘自己拎着玉像,塞到箱子里,又贴上符咒,用红绳捆起来,再把自己的龟甲拎着,想了想,犹豫了下,轻声道:“我知道你冤,也不想跟你多说什么话,就把龟甲留下吧,它是灵物,能抵挡煞气,你要不怕难受,离她近一点儿,可以保持理智……哎,你只要再杀一个人,连我也很难救你,会落一个魂飞魄散的下场,你要是能接受,我就不管了。”

    说完,拎着箱子踱步出去。

    卫仁追了两步,终究是痛哭失声,却没有喊住她。

    他也没这个脸面喊人。

    一个半月之后,天气都渐渐转暖,有了春日的气息,红尘才回收了龟甲。

    红色的龟甲越发清透,色泽也更美。

    红尘盯着看了看,一时纠结——她也不知该说卫义那人逃过一劫,还是说,那小子宁愿死了,也不愿意受这个罪。

    算了,事情过去,也就没必要多想。

    没两日,薛柏桥就来说了个消息。

    郭家女婿卫仁的那个白痴弟弟,身体出了问题。

    这一个多月,他先是手脚僵硬,再是身体一寸一寸地僵硬掉,只有意识是清醒的。

    清醒的梦见各种恐怖,偏偏他还疯不了。

    卫仁到没放弃他,好好养着,估计在这个大哥看来,他是养弟弟一辈子,也好过让卫义出去祸害人。

    新的一年早就到来,红尘也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旧事,她这两日整天被皇后娘娘往宫里叫,也不做别的,只说闲话,偶尔提几句关于灵师考核的内容。

    红尘也不知道,这个灵师考核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桃花糕
    &bp;&bp;&bp;&bp;还有一个月就是灵师考核的正日子。

    不过在正日子之前,筛选早就开始了。

    皇后娘娘给她点了点,据说想参加考核的灵师报名之后,就会有很多考官暗地里开始评选,确定你有资格,会在新一年的二月中旬前后几日,公布可以参加考核的最后名单。

    在大名单出来之前,所有灵师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参加最终考核。

    说实话,这种挑选方法真是有一点儿古怪,所有灵师都莫不清楚规律,而且根据规定,参加考核通过的那些灵师,事后也不能把相关的事情告诉其他人。

    皇后娘娘还让红尘放心,所有灵师的都一样,就是有长辈通过了考核,成为朝廷在册的灵师,他也不能把考核期间会出的题目,各种经过和子孙说,从来没有人违反。

    “我没参加过……当初到是想。”

    皇后叹息了一声,仿佛有些难过,又有一点儿遗憾,随即一笑,让身边的宫女给红尘倒了一杯香茶,里面有一半是仙茶,红尘自己孝敬的,另外一半味道很奇特,带着一点儿药香。

    红尘喝了一口,就觉得浑身舒服,毛孔仿佛都张开来,忍不住闭上眼睛陶醉许久。

    皇后笑道:“我发现凝露茶配你的仙茶效果特别好,比单独喝凝露还香呢。”

    “原来这就是凝露?”

    红尘这辈子到没听过,前世从鬼谷先生那儿听他提过两句,三十年前有位制茶大师,无意中用各种药材炮制出仙茶凝露,喝了能解人忧愁。对灵师来说,更是大补。

    后来那位制茶大师得罪了仇家,满门被灭,凝露也就此失传,不少人想要摸索出配方来,可惜都差强人意。

    现在剩下的,也只有一小部分保存极好的茶叶。留在世家大族。皇宫大内。

    红尘有些不可思议:“娘娘何必拿它出来招待我?”

    只是寻常在寝宫里闲聊,桌子上还摆着葵花籽,又不是什么要紧重大的场合。哪里用得着它?

    皇后摇了摇头,伸出手摸了摸红尘的头发,眉眼温和:“傻孩子,茶就是用来喝的。不喝难道看着玩吗?你该学会享受。”

    红尘:“……”

    她自认为,比京城大部分闺阁少女都会享受了。

    皇后的神色却有些悠远:“我年轻的时候就不懂。顾忌多得很,从来不肯完全顺从自己的心意过活,当年我和你一般大的时候,也有机会参加灵师考核的。差一点儿就能入选大名单,可惜我那个男人不高兴,他那个人自私自利惯了。娶的妻子不能比他强,更别说还要成为灵师了。”

    她神色间。露出几分嘲讽,却又叹息,“我要是狠狠心,去争一争,不要管别人怎么想,也许,我的人生就完全不同。”

    皇后不知想到什么,忽然恨恨道,“哼,当年要不是进了宫,还有人说,若能得我为妻,一生不纳二色,虽不知如何,总比在宫里好得多。”

    红尘愣了下,一回头见周围的宫女嬷嬷全板着脸,根本当没听见,想来这位口无遮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皇后娘娘随即回神,又恢复那等慵懒的模样,“算了,不说这些,现在改也不晚,只要没死,什么时候都不晚,我现在日子过得自在,既然皇帝不愿意有个尽职尽责管着他的皇后,我也懒得搭理,还省去不少闲气!”

    不就是一点儿茶水,怎么招来这么多话?

    红尘苦笑,端起茶杯,又让宫女给续了一杯茶,慢慢品尝。

    皇后就笑得更开怀,笑了一会儿,又发愁:“灵师考核这事儿,哎,每年说是公平公正,没有任何一个灵师能提前知道任何信息,但‘入选名单’毕竟是由人选出来的,灵师又不是大白菜,有资格参与评选的就那么几个老字辈儿,像燕家那个老头子,还有咱们京城唯一的那个会培养灵木的老家伙……这几个只要不死,应该不会被漏下。那些家伙总是各凭手段套取信息,能得手的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真是,一个比一个奸诈,死命追着不放,就知道投机取巧。”

    红尘莞尔,那很正常,多拉拉关系,就是套取不到信息,多在他们面前表现一下,让他们的印象更深刻,也是一条捷径。

    皇后喝了茶,眯着眼睛,很是惬意的样子,嘴里却不停,“说来今年比以前更严格,我想过办法,可就是弄不清楚底细,现在都不知道大名单里都有谁,红尘你这两天别离开京城,多到各处露露脸,多搀和搀和事儿,唔,咳。”

    她老人家刚才还说别人奸诈,一转眼自己露馅,她也同样属于喜欢投机取巧的那个。

    红尘自然不能笑话娘娘,随口就给圆了回去。

    “喵呜!”

    吉吉又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脖子上还挂了个小铃铛,叮当,叮当地响,声音悦耳。

    红尘顺手抱住它,胡撸胡撸毛。

    到是皇后一看那铃铛,忽然怔了下,拍了拍手笑道:“差点儿忘了,还有他呢,让我想想……阿尘,我要吃桃花糕。”

    红尘:“……”

    刚出正月你想吃桃花糕?

    皇后也不能这么任性!

    “桂花糕不也一样吃?”

    当然,她也知道,这位娘娘提出来要吃桃花糕,肯定有她的理由。

    红尘第一反应,去御膳房要,最简单省事,不过,宫里不提倡吃反季的东西。

    尤其是不常见的东西。

    宫里的主子们自有养生的法子,这等吃食不是没有,大周的皇帝可不是那等会被宫人拿捏住的,他和他的后宫嫔妃,想吃什么,底下人不敢太糊弄。但养生惜福是为了自己,吃反季的东西在太医们看来有违常规,对身体没有好处,宫里的娘娘们都不大要吃,御膳房的人也更不可能主动送。

    去膳房要的话,似乎不太好。

    虽然,桃花也快开了。好像也不是要不到。

    “桃花糕。桃花糕!”

    红尘念叨了两句,罗娘就给她端来一小盘儿桃花糕,只有四个。粉嫩的水晶色,清亮透明,造型别致,是一朵花的模样。花瓣层层叠叠,看起来就可爱。吃到嘴里味道也颇具风味,甜的恰到好处,就是不爱甜食的估计也觉得好吃。

    “不是家里做的吧,从哪儿买的?”

    曲三娘做的吃食。大部分造型上朴素的很,只是有内秀,味道不错。她到想学点儿雕花的手艺。也弄出个漂亮造型,毕竟家里主子现在是郡主。招待的也都是贵客,和以前一样糊弄就有些不妥,奈何她到底寻常菜色做惯了,就是想学,也非一时片刻能行。

    罗娘这点儿桃花糕,是在三通胡同最里头那家小食肆里买的。

    “咱们京城这时候还有桃花糕卖的铺子本来就没几家,好些都是应付事,只有三通胡同里这一家是百年老字号,所有点心里,以桃花糕最为有名。”

    那就什么也别说,去吧。

    皇后娘娘可是她的奶奶辈,支使小辈去给买点儿吃食,难道小辈还好意思不去?

    再说,娘娘也没白白支使她,临出宫门,后头有宫人送了一个大箱子过来。

    说是皇后给的。

    平日里皇后隔三差五地也要送点儿东西给红尘,连吃块儿瓜觉得不错,哪种点心可能合她胃口,也要专门派人送去,宫里人都习惯得很,也不以为意。

    红尘也没当回事儿,结果回去打开一看,左边装了半箱子书,再仔细一看,封面上印着黑色的印章——显德三十九年禁毁。

    其它的同样都是禁毁数目,民间没有流传,只有皇宫大内才有一些原本。

    罗娘几个都心中大惊。

    红尘就很冷静地把书收起来,塞自己卧房,这种书,还是别随便拿茶馆为好。

    至于另外半箱子,都是各色宝石,还有些翡翠,这些到不太值钱,京中女眷,很少拿宝石镶嵌首饰,红尘却喜欢的很。

    宝石也收入库中,慢慢留着用。

    这日天色不错,红尘就带着罗娘和小严两个,抓了一把钱,想了想,又多了些银票出门。

    正好年节过了,罗娘她们都该去读书,总要买些笔墨纸砚之类。

    家里的纸都属于特别珍贵的,拿来练字实在可惜,茶馆里众多书生抄书,也该多准备些。

    红尘坐在车上看了一会儿书,不多时,三通胡同就到了,说是胡同,其实看着极为阔朗,里面小食肆栉次鳞比,车水马龙,声音喧嚣,行人颇多。

    下了车,都不必罗娘指点,红尘一眼就找到地方。

    那是座青砖绿瓦的二层小楼,隔着房门窗户,一股清甜香味扑鼻而来,红尘拾级而上,店铺十分宽敞,墙上挂着很多琉璃罩子的烛台,灯火明亮。

    店小二都穿着一样的短打衣裳,棉布料子,很是干净整洁,头脸也干干净净的,指甲都修剪得极短,个个精神抖擞,地面上铺着打磨得相当光滑的青石,青石上的纹路很特别,房顶上垂下来一些金丝环绕而成的络子,十分精美,红尘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个很巧妙的吸金格局,而且不是那等只进不出,长久不了的纳偏财格局,而是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只要风水局不坏,子孙后代都能受益。

    “地方不错。”

    红尘眨了眨眼,顿时知道自己大概是来对了地方,皇后娘娘又不是第一次耍手段,忽然要她买桃花糕,大约也和灵师考核那一摊子的事儿,有说不清的牵扯。

    店里客人很多,排出一条长龙。

    她也没插队,老老实实地站在后面排上。

    随意瞄了一眼,来这儿买点心的,居然都身价不菲的模样,丫鬟也打扮得珠环翠绕,非常富贵。

    好在排队进行的速度很快,一直在走动,走到前面。就有另外面貌端正,舌灿莲花的店小二领着去后面挑选糕点。

    罗娘小声道:“小姐在旁边等也行,我们排队就好了,这儿的点心和别处不同,有现成的,也可以订做,有些点心预定下来。可以按照自己的要求雕花。这会儿排队的人里面,十个有九个都是想预定呢。”

    红尘也不很着急,没多一会儿。就有个个子偏矮,满脸笑容,和和气气的店小二过来笑道:“贵人想要点儿什么点心,您这边请。只要您说得出来,咱们这儿的大师傅就能让您如愿!”

    罗娘噗嗤一声笑了:“我要个石头点心也成?”

    “当然成。”

    店小二失笑。“只要贵客开金口,别说石头,金子的咱也做得出来。”

    “你到会说话。”

    “那是,我要是个哑子。也做不了这个。”

    店小二把红尘她们三个都逗得笑起来。

    红尘笑了半天,这才道:“我们也不要旁的,你给我几块儿桃花糕就行了。”

    罗娘也道:“只要桃花糕。嫌不嫌生意小。”

    “您这话可不对,您就是只要一块儿桃花糕。咱们大师傅也要认认真真给客人做出来,保证您吃得满意,下次还要来。”

    店小二忙领着她们三个走到一边。

    一走过去,座椅旁边的盆栽忽然响了起来,沙沙沙沙的,声音不大,却很悦耳。

    红尘眯了眯眼,不觉转头看了看,心中惊奇——这竟是一个法器,还是灵木制作的,手艺眼熟的很,可不就是整日摆弄木头,种灵木的那位老人家所制。

    “摆在这儿做什么?”

    她看了半晌,竟看不出法器的作用。

    一回神,店小二已经捧出来一个黑漆红木食盒,里面装的是新采摘,可以食用的桃花。

    他拿小镊子镊起一点儿,递给红尘看。

    “贵客看看,这是我们桃花糕的主料,最新鲜不过了,直接吃都甘甜。”

    红尘点头,笑道:“不错。”说完,便点了几个平常的,又点了几个雕刻平安如意字样的。

    “这几个到有现货,您是要现货,还是定个时辰拿刚出炉的新鲜糕点,价格一样,只看您急不急。”

    “现货就好了。”

    哪怕是皇后娘娘,在宫里大约也吃不到几次新出炉热气腾腾的点心。

    店小二应了一声,转身就吩咐人拿食盒打包。

    铺子里的人动作都麻利得很,片刻就打包妥当,盒子也很精美,一共要一两八钱。

    便宜当然是不便宜,不过,红尘也不差这个钱,不至于浪费时间讨价还价。

    罗娘很痛快地就拿出碎银子。

    正打算付账,那店小二忽然被挤得一踉跄,手里的食盒让人抢了去。

    “桃花糕?”

    那人一闻,就问道。

    店小二满头雾水:“四公子?您怎么来了?是,这位客人买的桃花糕,刚打包好。”

    “嗯。”

    那位瞥了红尘一眼,应了声,“换别的。”说完,他就拎着桃花糕转眼消失不见。

    店小二哎了一声,整个人都愣住。

    不只是他,连红尘她们也怔了怔。

    一行人面面相觑。

    店小二讪讪道:“呃,客人,我们四公子就爱吃这一口,一向不肯等的,那什么,他,他……”

    伶牙俐齿的店小二,这会儿也说不出花样儿,人家客人等这么长时间,排了这么长的队伍,就为了你们这儿的点心,如今轮到人家,主人到来抢,说破天也没有这种道理,只能一脸歉意,“您看,要不我再给您包一份?”

    红尘皱了皱眉,虽说被夺了吃食,略有些不高兴,不过也没多说什么,她时间足够,不差一时片刻,就点点头,不过还是扫了一眼那个四公子,这一看,却忽然目光闪烁,半晌眯了眯眼,若有所思。

    那店小二如蒙大赦,连忙飞奔过去又交代人打包,飞快地把点心打包好,他还做主多加了几块儿,虽然价钱不能减免,店里的规矩不讲价,不过,多加几块儿点心做添头到无妨。

    见他殷勤,罗娘和小严刚才那点儿些微不爽快。也就散了去,其实说白了只是点儿吃的,要是说明缘由,让她们多等一时片刻的也无妨。

    只是刚才那什么四公子一言不发,拿起东西便走,让人实在很难高兴而已。

    店小二亲自捧了食盒过来,脸上堆笑:“对不住。我……”

    话音未落。后面就又过来一个小厮模样的年轻人,又一把将食盒抢了去。

    红尘:“……”

    店小二简直跳脚:“马三,你干什么?”

    “今天没桃花糕了。”

    马三一本正经地道。

    店小二:“你怎么回事儿?睁着眼说瞎话呢!”

    马三顺手把食盒扔到墙角的垃圾桶里。扑通一声,整盒桃花糕碎裂,糕点跌落,零零碎碎。

    “今天没桃花糕了。”

    马三又认真说了一句。

    店小二:“……”

    红尘皱眉。半晌,深吸了口气。轻笑起来,笑得十分温柔可亲:“那敢问,什么时候能有?”

    马三低下头,也不看她。板着脸,声音毫无起伏:“一个月,一个月之后。你可以来买。”

    吃个桃花糕要等一个月?

    红尘无语。

    不只是她,旁边一个青色衣衫的年轻人也勃然大怒:“什么意思?桃花糕我前天就预定好的。说是今天过来拿,什么叫没有?”

    那边负责的店小二塞给他钱。

    年轻人气得一巴掌把钱拍到地上,咬牙切齿:“当我缺这点儿钱不成?我娘生辰,就爱吃这个,我特特攒了半个月银钱给她老人家定了一份,现在你们说没有就没有?要是真没有我也认了,刚才还说得好好的,已经做出来了!”

    他闹得太凶,其他客人纷纷看过去。

    马三忽然抬脚,大踏步过去,一把提溜起这个客人,轻轻一甩,就把他甩出老远。

    那客人见他凶悍,也怕吃亏,登时止住叫声,愤愤不平地瞪视一眼,马三冷道:“哼,说没有,便是没有……”这话硬气的紧,一转念又不知想到什么,低声道,“下个月免费送去。”

    客人深吸了口气,终于按捺住脾气,到底不敢多言,这家店不简单,听说连京城好些贵人,都要看他们店主的面子,人家祖上当年开个店,只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到不为什么钱财的,传到这一代,生意是越做越好,可店主却不是单纯的生意人。

    只是轻轻走出门,还是忍不住唉声叹气:“老娘啊老娘,您也不能推一个月再过寿啊!”

    罗娘忽然笑道:“小姐,但凡那位让您给她买点儿什么吃食,总要出各种新鲜事。”

    上一次去燕九的店,被人误会了一通。

    现在买个桃花糕,白排队半天。

    红尘摇摇头,盯着那个店小二:“你怎么说?你们店就这么做生意?”

    那店小二同样欲哭无泪,满头雾水的:“贵人,咱们开店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有钱进门怎么可能往外面推,小的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或许,或许……”

    他或许半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

    红尘转身就走:“罢了,我们走。”

    她虽然有一点儿气,却也不能为了一点儿吃食,当真把人家的店铺给拆了去,再说,她看得出来,这家店到不是专门针对她,而是当真不知什么原因,忽然不卖桃花糕了,而且十分匆忙。

    要不是太匆忙,提前打出个告示,说食肆里没有桃花糕便是。眼下又非桃花盛开的季节,没有再正常不过,何必弄得这般难堪,到让人白白生气。

    罗娘和小严有些气不平,却还是老老实实跟红尘上了车,此地到底是京城,他们家小姐和这帮人计较,也太掉价,回头总找到机会教训教训这家破店。

    红尘是不知道自家的这几个女人记仇呢,她也懒得深究。

    却说这家店里的四公子,面色也有些凝重,转身就进入二楼的一个小雅间。

    “我已经吩咐了,今天开始,所有桃花糕全部销毁,禁止出售。”

    里面座位上还坐着个妙龄少女,闻言笑道:“釜底抽薪啊,我看以后没客人肯上门了,还是你动作利落,等他们商量出个子丑寅卯,机会早就错过,这可是笔大生意,因为一点子小生意给误了,咱们家不得亏死?”

    正说话间,大门咚一声被踹开,一个头发雪白的老爷子气哼哼进来。

    里面四公子和那少女,齐齐起身,低声道:“老爷子。”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蛊
    &bp;&bp;&bp;&bp;老人家静静看了四公子半晌,闭了闭眼:“小四,小帆说,你在外面闹事,得罪了客人,还口口声声说咱家的桃花糕没了?桃花糕那是招牌,从百年前开始,祖上就没让任何一个客人失望过,祖祖辈辈经营的名声,你就这般糟践?”

    老爷子暴怒。

    那四公子脸色变了变,低着头不说话,还是有些不服气的模样。

    这老爷子一看他那副样子,心中更怒:“你还不知错?究竟整日里想些什么呢,我平日里还当你性情稳重,在所有孙辈中,你是最好的一个,现在看来,你连你三哥都比不上,你三哥再能惹祸,好歹在家里也算听话,你呢?”

    四公子的面色更难看。

    那少女眼珠子一转,便走过去扶住老爷子的胳膊,细声细气地道:“爷爷,你也别生四哥的气,四哥一心一意的,都是为了咱们原家,哪怕他年轻气盛,哪里错了,您好好劝就成,何必动怒?动怒对身体不好……”

    少女一劝,四公子心中更别扭,气哼哼地道:“不就是一家食肆,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看别说坏什么名声,关了最好,就因为祖父你天天在这儿耗着,窝在厨房烧火做饭伺候人,我出门在外,别人都觉得我就是个商户人家出身,爹都做到三品了,您老人家还做哪门子点心?您就是天天把点心当饭吃,咱家也吃得起,钱财有什么要紧的?您要喜欢做点心也不是不成,单单看给谁做?这回多好的机会,宗师他老人家一百二十岁寿辰,竟然回京来办。还请您去操办点心,就为了一口刚出炉的桃花糕,这等机会,别说咱们,就是让一个亲王郡王去给他老人家做饭,他老人家也当得起!您偏偏要犹豫来,犹豫去。就是下不了决心!”

    “你。你个败家子,白痴!”

    老爷子听了他这么一通振振有词,还怎么听怎么有理的话。气得脸色发绿,也听出来,这孩子心有怨气,闹了这么一通。恐怕不仅仅只是为了搅合掉桃花糕的生意,那样的话。直接挂牌子说卖完了便是,已经做出来的,卖给客人又有何妨?

    他偏偏如此,根本就是故意激怒别人。让客人们生气,从此再不光顾才好。

    这小子的所作所为,是要断了原家的命脉。

    老爷子深吸了口气。脸色阴沉:“你看不上你祖父了?觉得你祖父是个厨子,给你丢脸了?那你也是一个厨子的孙子?也是你祖父辛辛苦苦经营这家小食肆。才让你爹能读书,能出人头地,也让你有现在的好日子过,那都是街坊四邻,是我的贵客们给赏了口饭吃!”

    他老人家勉强把火气压了压,目中露出几分激动:“我说了多少次,咱们原家能有今天,不是我们原家自己的功劳,我们原家的祖辈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学手艺也是师父一心一意照应,免费教的,连这个食肆,都是乡亲们凑钱给租下来的铺子……”

    “客人们好心,看咱们祖宗孤苦伶仃,就多加照顾,每人天天到食肆吃一块儿桃花糕,人越来越多,食肆越来越大,原家的日子也越来越好,祖宗遗训,客人乃是我原家人的衣食父母,永远不能让客人失望。”

    原四公子自己接下面的话,一脸的不耐烦:“这些话,我听得都倒背如流,您老一口一个祖辈怎么样,祖辈怎么样,祖宗又活不过来,您就不能为子孙后代想一想,难道我们子子孙孙都要做一辈子厨子,只因为祖宗是厨子?”

    “你!”

    老爷子简直要气疯了,脸色涨红,忍不住扬起手,啪一声,给了他一巴掌。

    四公子本来也觉得自己失言,有点儿后悔之意,但这一巴掌,他立时就脸色铁青,夺门而出。

    那少女咬了咬嘴唇,又上前扶着老爷子,小声安抚:“四哥口不择言了,您老别生他的气,其实他知道,您最疼爱孩子们,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要不然,您也不会努力供姑父读书。”

    老爷子喘了几口气,摇了摇头,这孩子越大,真是越不好管教,一点儿事儿都不懂,这个傻小子,他不肯接姚宗师府里的差事,又岂是不肯放下店里的生意那么简单。

    “他不懂,这几日京城藏龙卧虎,尤其是我这家店,不太平呢,他这般得罪人,可别吃了亏。”

    不知道为什么,老人家的脸上隐约露出几分恐惧忧虑来,手脚发抖。

    此时小小食肆里发生的争执,红尘不知道,她出来一趟,虽然没买到桃花糕,可总要逛一逛,顺便买些笔墨纸砚回去。

    因着不想要什么名贵的,三通胡同里一转,就看到两家,红尘没进去,罗娘和小严走了走,货比三家,最后一家买了纸张和砚台,另外一家买了笔墨。

    林林总总采买一堆,还是让人家店伙计帮忙送到车上。

    红尘立在车门前,举目四顾,到觉得小小一个胡同,却热闹的很,文风颇盛的样子,光是卖字画,为人写信,还有算命看相的摊子,就有七八个。

    “不行,不卖了,我不卖了。”

    正看着,前边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

    红尘抬头看过去,就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手里搂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嚎啕大哭,一把鼻涕一把泪,呜呜咽咽,“还给你,钱都给你,我不卖了。”

    他拼命从怀里掏出一把碎银子,加起来竟然不少,起码有十多两,跪着捧到身前一个干瘪老头那儿,“给你,都给你,我不能卖了我家女儿。”

    站在这汉子面前的干瘪老头,身上的衣服并不华丽,袖子上油腻腻的,一双布鞋沾满泥浆,但不知为何。所有人看见他的一瞬间,都没有半点儿轻视,就好像这个老人并不高大的身体里,藏着什么恐怖的东西,让人不自觉退避三舍。

    他冷冷地盯着跪在地上的两个人,良久才嘶哑着嗓子,一字一顿地道:“你敢耍我。”

    他说的是陈述句。

    中年汉子一脸的苦涩:“……我不卖女儿了。”

    他只说这一句话。紧紧搂着孩子不肯撒手。

    旁边一个卖字为生的老汉叹气:“是罗家小子啊,哎,他也是可怜。老娘病了一场,花光了所有积蓄,最后还是没挨过去,妻子又病了。如今家徒四壁,只剩下一双儿女。为了给妻子看病,他也只能卖闺女,现在看来,这是后悔了。”

    小严目光闪烁。忽然有一丝晶莹。

    罗娘也暗暗戒备,她觉得那干瘪老头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他花十几两银子买一个黄毛丫头。瞧着是挺傻的。

    所有人都觉得那老头要生气的时候,那人只是冷笑三声。转头便走。

    罗娘这才松了口气。

    那中年汉子也松了口气,抱着女儿,踉跄站起来,摸了摸丫头枯黄的头发:“好丫头,爹不卖你,咱们一家四口,死也死在一块儿,省得还要受骨肉分离之苦。”

    那丫头呜呜咽咽地哭起来:“爹,爹,你卖了我吧,给娘治病,丫丫不要娘死!”

    中年汉子脸上就露出一丝悲意,就是卖了女儿,那点儿钱也不一定能治好妻子。

    妻子的病,需要上好的人参来配,要吃很久,一点儿参须就贵到他们这等贫寒人家,怎么也买不起的。

    那老头越走越远,红尘忽然一皱眉,冷道:“好狠辣的手段。”

    话音未落,中年男人忽然仰面栽倒,扑通一声,砸在路面上,来往的行人都吓了一跳。

    “爹?”

    那小丫头大吃一惊,随即吓得脸色雪白。

    只见她爹爹倒在地上,眼睛圆瞪,肚子忽然一点点涨起来,咕噜咕噜地轰鸣声响起。

    “啊!”

    周围围观的人也吓了一跳,那肚子蠕动个不停,越鼓越高,好像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似的,连同手背上,胳膊上青筋毕露,整个身体震动不停。

    “这,这……”

    旁边看的几个行人,毛骨悚然。

    小丫头更是惶恐无助,连碰都不敢碰她爹爹一下。

    红尘大跨步走过去,踢了一脚,将中年男子踢得翻身,又俯下去掰开那男子的嘴,取出一张黄符塞进去。

    众人傻眼看着。

    也就片刻工夫,那男人就拼命捂着喉咙呕吐。

    “什么东西!”

    黑乎乎的,和虫子一样的东西从他嘴里喷出来,众人齐齐闪避,恶心的不行。

    红尘也皱眉,有点儿恶心,取出火折子直接点了张符纸扔在地上,一时间所有黑虫子呼啦呼啦地扑向火中,不多时就化作飞灰。

    前方不远处,本来走得轻松的干瘪老头,骤然转身,脸色变得红了红,又转白,目光阴狠至极,也只停留了一瞬间,就消失在人群中了。

    红尘到是想追,只是她出门只带了罗娘和小严,还有一个车夫,那人手段古怪,追上去怕也不是对手。

    周围也乱起来,不知道多少人看到地上的那一滩东西吓得四处奔逃。

    不过也就片刻,倒在地上的汉子脸色渐渐恢复,呼哧呼哧地大口喘着粗气,只是目光呆滞,一脸迷惘,似乎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那个女孩儿到知道是红尘救了她爹爹,扑过来跪下磕了两个头,看她的模样,很知道规矩,即便如此慌乱,也没有涕泪横飞的,让人心生厌烦。

    红尘心中便有几分好感,顺手把她头上的草标摘下,又替她顺了顺头发,拢了拢衣服,轻声道:“世事艰难,可你很幸运。”

    说完,罗娘便取了十几两的碎银子,塞给那小姑娘,又取来纸笔,让她写借条。

    “既然有缘碰上,我们家小姐心善就帮你一把,也不需要利息,这些银钱借给你,你将来赚了钱慢慢还上。”

    这些银子,换了寻常百姓。还不知道多久能还得上,年年赚的银钱,怕也只够嚼用的,家里出点儿事儿,有一个人病倒,想治病就可能倾家荡产。

    地上的中年男人,热泪盈眶。挣扎着喊:“我。我还,一定还!”

    红尘却是已经领着两个丫头慢吞吞上车而去。

    刚才那干瘪老头,瞧着可不是一般人。忽然来京城,也不知是为了何事!

    原家的小食肆里,依旧客似云来。

    他们那位老爷子立在二楼扶栏处,举目下看。脸上的忧虑之情却分毫不减。

    “老爷,九爷来了。”

    原老爷子闻言。脸上露出几分喜悦,也稍稍松了口气,笑道:“小九啊,有些日子不见。你师祖和师父现在如何?”

    “师父在京城瞎忙,师祖更是闭关有两年多了,都比不得老爷子逍遥自在。”

    燕九笑眯眯地行礼。长身玉立地站在那儿,一身的红袍。却丝毫不显轻佻。

    原老爷子捋了捋胡须,看着他十分高兴:“还是我们小九儿听话,你师父和师祖都省心的很,我家小四,什么时候跟你学到半分,我将来进了鬼门关也能放下心!”

    燕九失笑:“这话要让小四听见,又该找我闹!”

    两个人闲谈几句,就进屋坐下,原老爷子吐出口气,肃容道:“如何?三十年之期又到,你师父可想到了对策?”

    燕九眉宇之间也带出几分忧虑,不过还是笑道:“老爷子尽管放心,当年鬼谷先生亲自驯养的灵龟还供奉得好好的,一定能保佑原家遇难成祥,平安无事,坤婆婆便是手眼通天,三十年前还不是一败涂地,三十年后,照样别想占到便宜!”

    这边正说话,忽然有一小厮打扮的矮个儿青年冲进门,“老爷子,四公子出事儿了!”

    “……”

    原老爷子打了个激灵,脸上顿时一黑。

    确实出了事儿,那位四公子是让人抬回来的,睁着眼,可是不能言不能动。

    一见原老爷子,竟然手倏然而动,啪的一巴掌,狠狠打在老爷子脸上。

    其他人登时都变了脸色。

    四公子本人的眼睛里也露出几分惊慌,嘴里呜呜叫唤,手却不听使唤,挣扎着伸爪子又抓又挠,要不是燕九一看不好,拦了一拦,估计老爷子还要让他抓一把。

    “怎会如此?”

    原老爷子大惊失色,他到不觉得自己这个孙子会对自己无礼。

    就算小四的性子古怪些,但他自幼饱读诗书,绝对做不出殴打祖父的事情来。

    真要如此,他的名声早就完了,还读哪门子书?正经的书院也要不起这样的学生。

    “难道坤婆婆坏了咱们家的灵龟防护?”

    原老爷子猛地站起身,惊道,随即又缓过劲儿,摇了摇头,慢慢坐下,“不可能,不可能的,刚才我才去检查过,就算坤婆婆能破掉风水阵,但也不可能这般无声无息。”

    他勉力镇定下来。

    燕九也松了口气,虚虚地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扶住老爷子走到一边坐下,才盯着已经被几个小厮捆住,捆在床上拼命挣扎的四公子,一开始看了半晌,也没看出哪里不对,视线扫过他的手时,才一皱眉,抓住他的胳膊,打开手掌。

    那掌心里居然多了一丝裂痕,鲜血渗出来,伤口并不大,却是顺着掌纹裂开。

    原老爷子一愣。

    燕九眼睛一眯,惊疑道:“小九的防护解除了?在下实在看不出有外力的影响,恐怕是……自己解除的!”

    “怎么可能?”

    原老爷子和燕九面面相觑。

    “鬼谷先生交给我们供奉的灵龟,从来没有出过任何差错!”

    提起鬼谷先生,无人敢不敬重,原老爷子和鬼谷先生本没什么交集,只是三十年前出了一桩事,原老爷子得罪了南域坤婆婆,坤婆婆向来心眼小,喜怒不定,动不动就要灭人满门,那次也要毁了原家,却也是原家走运,正好让鬼谷先生撞见,他老人家当时已经名动天下,且是德高望重的前辈,本不该插手小辈的恩怨,只是见坤婆婆闹得太凶,这才出面做了一次和事老。

    坤婆婆也不敢不给鬼谷先生面子。却不愿放过原家,便口中应了不再出手,实际上还是下了蛊毒,要断绝原家的子嗣,幸亏鬼谷先生并未离开,一看如此,便解了蛊毒之祸。

    但坤婆婆却不甘心。只顾及鬼谷先生罢了。只冷笑三声,言道:“看在鬼谷的面子上,许你原家三十年太平!”

    随即销声匿迹。

    鬼谷先生毕竟不能一直留下来保护。便和老爷子商议了商议,留下一只家养的灵龟,交给原家奉养,只要供养不断。便可保原家人不被任何蛊虫侵害。

    原家的子孙,无论男女降生之后。都是年年放血喂养,尤其是四公子,他可是嫡子嫡孙,老爷子对他的事儿最为看重。每次都带着他供奉灵龟。

    可以说,家里别人出问题还有点儿可能,四公子出事。真令人不解。

    燕九绞尽脑汁,忽然想起一事。皱眉道:“四公子可有对鬼谷门人不敬?我记得师祖说起过,灵龟反噬,破解防护,只为旧主,除非鬼谷门人,还要是嫡系传人和小四起冲突,否则灵龟只会保护小四。唔,应该就在今日,昨日我见他,他还好好的,灵龟虽然是灵物,但可不会先把仇记下,有仇立时就报,不会拖延太久的。”

    他话音未落,老爷子转头瞪了四公子一眼,又去看他身边侍候的几个小厮:“你们一直跟着小四,他近日可是和什么人起过争执?”

    小厮们都摇头,齐齐道:“公子为人和善,从不与人结怨,怎么可能呢?”

    “这话太假。”

    老爷子摇头。

    他这个孙子的脾气如何,他还是清楚,性子有些孤傲,不至于闯大祸,却也不是什么好脾气,真说不准什么时候因为他这个脾气,得罪了人还不知道。

    老爷子唉声叹气,想了想,又仔仔细细地盘问那几个小厮,今天只过去了不到半日而已,时间还短,那几个伺候的人迟疑道:“四公子今日一早就来了食肆,到没去别处,要说得罪人,也只有……客人们。”

    原老爷子这才记起,他刚才还为此发了一通脾气,责怪小四随意得罪客人来着。

    燕九怔了怔:“不可能吧。”

    老爷子也觉得不可能:“鬼谷先生的三位弟子,到是都在京城,可小四肯定认识,怎么会太岁头上动土?”

    他家小四可不傻!

    “不行,要查清楚才好,你们速去查一查,看看今日被小四撅回去的客人都有什么人!”

    能买得起他家点心的,富贵人家居多,客人虽然不少,但多为熟客,想要弄清楚应该不难。

    “哎呀,老爷子,九爷,现在哪里是想这个的时候,赶紧想办法救救四公子。”

    小厮打扮的那年轻人急道。

    刚才陪老爷子说话的妙龄少女,听到消息也匆匆赶来,闻言连忙插口:“正是,无论如何,救四哥要紧。”

    原老爷子一想也是,连忙拿自己的帖子,让人带着去请人来,燕九也忙通知家里的长辈过来。

    一群人围着折腾了半天,什么法子都用过,还是束手无策!

    原老爷子都忍不住落了泪。

    四公子连话也说不出,目光焦虑,两行清泪滚滚而落,恨不得立时便死了,也不想受这等屈辱。

    所有人围着四公子团团转,老爷子都要绝望,外面管家来了,大汗淋漓,进门就道:“老爷子,外面出了一件新鲜事!”

    少女气恼:“辛伯别闹,都什么时候了,谁耐烦听你讲故事。”

    这辛伯是原家的家生子,后来做了管家,最大的好处是爱听八卦,时常能拿市井传闻逗老爷子开心,但现在可不是他耍宝的时候。

    辛伯摇了摇头:“哎呀,这事儿和老爷子心心念念,惦记的那事儿有关系。”

    原老爷子立时抬头皱眉。

    辛伯也不管少女说什么,轻声道:“就在刚才,三通胡同出了一桩事。”

    他绘声绘色地描述男子怎么忽患怪病,腹大如鼓,内有虫蠕动,众人惊惧,一少女忽至,瞬间便将蛊虫驱出,还一把火全给烧了个精光!

    “怎么可能?”

    原老爷子吃了一惊,“真是腹大如鼓?蛊虫烧死,难道那病人没死?”

    他三十年来都担心蛊毒之祸,自然对这方面的东西颇为关注,也很了解那些手段。

    先不说蛊虫入人体,便和人体化为一体,根本无法驱除,就是能及时驱出来,也根本不像传说中一般,随便烧了就能得救。

    真有那么简单,坤婆婆那种肆无忌惮的人,早就被群体围攻而死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灵龟
    &bp;&bp;&bp;&bp;老管家却是言之凿凿,简直像亲眼所见。

    “我虽然没看见,可就在咱们食肆门口发生的事儿,又是刚才发生,看见的人车载斗量。”

    少女脸上露出一抹喜色:“别说别的,既然那人能治蛊毒,快把人请来给四哥看看。”

    管家略微犹豫,还是应了一声,却是欲言又止地道:“只是,那位救人的小姐,咳咳,也是咱家的客人,而且正是来买桃花糕的。”

    少女一怔。

    其他人也愣住。

    今天他们那位四公子刚刚把好些客人轰出店门,怕是招来不少怨言,人家买桃花糕,必然也属于无功而返。

    连原老爷子都哀叹:“你看看,你看看,让他与人为善,偏偏要这般……”

    少女摇头急道:“那又何妨,店里没桃花糕,难道客人还会记仇?”

    辛伯嘴角动了动,又是苦笑:“问题是……”

    他细细把当时人家小姐怎么买到了桃花糕,正要拿走,自家四公子忽然给抢了,之后人家没生气,等着包了第二包,结果又让四公子的小厮马三给夺走,不光夺走,还当着人家的面儿扔进了垃圾桶,这简直是说,店里的东西就是不肯卖给人家!

    众人:“……”

    原老爷子眼角抖动了几下,深吸口气,一咬牙:“且去找人,先找到再说!”

    少女也道:“正是,找到人之后大不了我们亲自上门求她过来救人。”

    “等等。”

    燕九一摆手,脸上露出几分奇异之色。

    刚才辛伯没少说那个救人于危难的女子如何如何美丽动人,如何如何有本事,如何如何气场强大……这种形容词。他今天在家的时候,刚听他家师父说过一套类似的。

    燕九脸上又红又白的,忽然想到一个可能,劈手拽住四公子的手,仔细看了两眼,忽然就摇头失笑:“要是得罪了她,小四。你真走运。只落这么个下场算好的,看来原家是真心真意供奉灵龟了。”

    四公子瞠目结舌。

    虽然一动都不能动,可他听了燕九的话。也恨不得大口大口地啃噬

    他这心里,也不觉叹息,想起师父和师祖暗地里说的那些话,怪不是滋味。

    想他燕九一向是他们这一代灵师里最出类拔萃的一个。现在忽然冒出一个比自己年纪小那么多的女孩子,竟然就轻轻松松。无知无觉地从天上落到了地下。

    燕九若有所思,少女却忍不住皱眉:“什么意思?”

    原老爷子别看年纪大了,脑子可不慢,一下子睁大了眼:“小九你的意思是。小兔崽子得罪的那位鬼谷嫡系传人,就是今天让他这个小畜生轰走的客人之一?”

    燕九叹气:“恐怕是,据我所知。鬼谷先生的三弟子林旭,便和那位小姐关系极为亲密。鬼谷门人也听凭她的调遣,虽然对方没有表露身份,但很多人怀疑她正是鬼谷传人。”

    “……”

    小兔崽子顿时变成小畜生!

    原老爷子自己过去恨铁不成钢地瞪四公子,气哼哼地道:“我找根绳儿把你吊死算了。”

    四公子羞愤欲绝!

    话虽如此,那是亲孙子,再怎么不成器,再怎么惹自己生气,做长辈的还是得给他擦屁股。

    燕九这边认识人,怎么都好说,赔礼道歉顺便求人家来给这个不肖子孙看一看。

    红尘正在家里赏灯。

    灯还是皇后娘娘十五那天送来的,早挂了,可特别多,她一时也没赏玩。

    今日正看到一盏普通的荷花灯,本也没当回事儿,可是上面的灯谜,谜面却也算雅致,听说是娘娘宫中一宫女抄录下来。

    “话雨巴山旧有家,逢人流泪说天涯;红颜为伴三更雨,不断愁肠并落花。”

    谜底到好猜,红烛而已,不过宫女进宫时都不识字,这一个竟知道在宫中努力上进学习,区区几年光景,就写得出这等谜面,哪怕是在什么地处抄录的,也很不简单。

    “娘娘给的宫灯都有趣儿的很,平日里也别收起来,多挂出来用,省得浪费,院子里挂不完,拿屋去当蜡烛使唤,到省了灯罩。”

    正说闲话,燕九就到了。

    红尘失笑:“这可是稀客。”

    因着她是郡主,燕九自称江湖野人,不沾染朝廷是非,偶尔到去王半仙的铺子看看,却很少登门来见红尘。

    罗娘亲自去把客人迎到客厅,请他们坐下奉茶,燕九一边喝茶,一边笑道:“老爷子也别紧张,荣安郡主是最好说话的慈悲人,再是心善不过,更是胸怀宽广,若小四诚心诚意道歉,她一准儿不会怪她,我说小四幸运,可不全是逗弄他,他得罪的是我们荣安郡主,本来就算他运气好。”

    “九爷又编排我什么?”

    红尘换了身待客的衣服出门,一出来,那个面色红润,眉毛胡子却全白,圆滚滚的一个老先生,就一揖到地,诚惶诚恐地道:“我们九天食肆怠慢了贵客,我那不成器的小孙子已经知道错了,还请贵客原谅则个。”

    说着,他就亲手奉上十二色的食盒。

    食盒里除了桃花糕,还按照月份分别有别的糕点,精致至极,都是老爷子亲自动手做。

    自从他老人家年过七旬,除了最要紧的桃花糕以外,就很少再做别的糕点。

    便是桃花糕,也只有最幸运的客人才能吃得到他老人家做的。

    糕点还只是添头,其它林林总总的好东西,那是整整弄来两大车。

    红尘莞尔,瞥了燕九一眼。

    燕九咳嗽了声:“别客气,也别说无功不受禄,他老人家给什么,郡主您就当给个面子。收了吧,小四,就是今日得罪你的那个,他现在吃了教训,自己活该倒霉,你不如跟我去看看他那惨样,也好痛快痛快。”

    红尘失笑:“我有那么小气?”

    她当时是很生气。任何一个人都会生气。估计那会儿买桃花糕的客人们,十个里面有八个恨不得把他们铺子拆了,但为了一口吃食还能气多久?

    再小心眼。气一个时辰也算多了。

    燕九也就玩笑一句,还是认认真真地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一脸的严肃。

    “要说只能怪小四,他现在受鬼谷先生的灵龟保护。偏偏对鬼谷弟子不敬,着了道也是活该。但南域之人向来诡谲莫测。他们来了京城,必会生事,眼下是紧要关头,灵师考核在即。大周朝灵师云集,要是闹出事端,说不定会闹大了波及到普通人。”

    燕九的脸色有点儿难看。

    红尘也沉下脸。她也想起来了,南域那边。毒虫众多,多蛊师,巫师之类,和大周朝大部分的灵师的手段相比,更酷烈狠辣,其他灵师也偶有斗法,但都很斯文,便是真闹出事端,也会注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波及普通人是禁忌。

    最近连祭天,也不用活祭了。

    南域的人却不同,记得有一年,南域为了制作什么无上法宝,剥少女的皮,取少年的头盖骨,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大周一位宗室子去南域办事,就被捉了杀死取骨,消息传来,京师震动,闹到后来,一提南域的巫师,能止小儿夜啼。

    燕九说得严重,不过,红尘其实也想见识见识南域蛊毒,蛊这种东西,哪怕对她来说,也是罕见而神秘。

    见她愿意去,原老爷子也松了口气。

    其实,老人家也并不觉得眼前的小姑娘就一定能对付得了坤婆婆,坤婆婆是什么人?

    三十年前,她老人家在鬼谷先生面前就能平起平坐,虽说落在下风,可鬼谷先生都没辖制得住她,可见这位绝不是一般灵师能应付的。

    可眼下,一点儿希望也要抓住才好。

    再说,燕九是个妥当人,他对荣安郡主推崇备至,这位又名声远播,自有过人之处,更何况,她还是鬼谷先生的弟子,所谓打了小的来了老的,她就算万一吃了亏,鬼谷先生能不给弟子出气?

    原老爷子活了那么多年,脑子又清醒,一转念就琢磨出请红尘走一趟的好处,简直算一举多得。

    老人家恭恭敬敬地把郡主请出了门。

    一路上,这位老爷子言语幽默风趣,笑着指点京城各处的玩物景致,相当和蔼可亲。

    红尘就是一开始不大想搭理他们家的人,但也不觉被这位老人家逗得露出几分笑意,心情也好了。

    三通胡同和往常一样,照例是热热闹闹,一副四海升平的景象。

    寻常百姓也好,官宦人家也罢,在这个小小的胡同里,到全都变成凡人,同样为了一点儿点心要排队,同样吃胡五爷爷做的糖葫芦,也同样买豆腐西施巧婶儿磨的鲜嫩豆腐。

    今天却比往常更热闹些,时不时有惊叫声,欢呼声传出来。

    原家车夫赶着车进了胡同,没走多远,忽然停下。

    “怎么了?”

    推开车门探头出去一看,原老爷子吓得骨碌碌从车上滚了下去:“哎哟喂,祖宗,您怎么来了?”

    一只走起来整个胡同的道路被占了一多半儿的大乌龟,慢吞吞地爬行。

    周围的摊贩们不停地搬动摊子,货物,行人纷纷让路,还有几个老太太跪在地上,身前摆放各种瓜果。

    那乌龟特别的大,一个大汉双手合抱,也不一定能抱得过来,三通胡同十年间扩建六十多次,现在宽度绝对堪比京城主要街道,还叫胡同,只是街坊邻居们的习惯而已。

    这个胡同里可出了不少高官,甚至还出了一次,从区区小乞儿,被人看重收了上门女婿,攻读诗书,竟然还中了进士做了官,改换门庭的大事。

    不知多少人家几代人培养不出一个进士老爷呢。

    好些人觉得胡同的风水好,因为原家供养了一只灵龟的事儿,不少人知道,连宫里陛下也知此事,甚是新奇。每年都命人准备活鱼活虾送来。

    街坊邻居提起灵龟,都是当长辈对待,它到很少出现,每逢肯出现一次,大家伙都欢欣鼓舞。

    原老爷子滚下车,屁颠屁颠去抱他家灵龟,结果大乌龟轻轻一顶。就把他顶到一边儿去。自己溜溜达达,慢慢悠悠向着马车爬。

    红尘推开车门下来,登时有些意外。一挑眉就笑了。

    那乌龟爬到她的脚底下,伸出头和尾巴轻轻摇摆,眼珠子提溜提溜地转,一副亲热模样。

    罗娘她们都惊讶。更别说原老爷子!

    原老爷子眼睛都绿了,羡慕的要命。

    他每年伺候灵龟。就真和伺候祖宗一样,洗澡,喂食,哄着玩。拿自己的鲜血来供奉,那灵龟还爱答不理,对他们家的人。也只是比对外人亲近些,现在可好。竟然会冲着一个外人摇尾巴。

    红尘也笑,翻出荷包,拿了一颗红色的小果子,投入乌龟的嘴巴,一瞬间,明明只是只乌龟,只能看见厚厚的甲,可大家竟觉得这只老东西特别兴奋。

    “哎!”

    这下就是哪一天,红尘亲口说她和鬼谷现在唯一的关系,就是鬼谷的高徒是她的朋友,估计别人也不会相信。

    原老爷子心中又把他家的小四给骂了一顿,就那性子,以后还是别让他科举,老老实实地读书读出来,做个山野名士吧,做名士脾气差,旁人还觉得正常些,要是当官还这般随意,早晚流放的命!

    红尘顺手把摸了摸灵龟,其实她也很奇怪,为什么二福会如此亲热?当年她是和二福很熟悉,时常骑在它的背上去河边捉鱼,但那都是上辈子的事儿,这辈子她可从没见过鬼谷先生,也没见过灵龟。

    奇怪,二福原来是在这个愿家的么?

    红尘一闪念,也不多想,笑了笑弹了一下乌龟的头,低声道:“替我带路。”

    都不必原家的下人,还有原老爷子他们领路,灵龟直接就带着红尘进入食肆,上了二楼,还叼着一个店小二的裤脚,让人开门。

    原老爷子跟在后面,满头大汗,一脸窘态。

    门一开,一个妙龄少女便出来,一眼看到红尘,眯着眼打量了打量,有几分犹豫,不过还是很有礼地行礼道:“见过郡主,多谢郡主拨冗前来,还请为我家四哥看一看。”

    红尘进门扫了一眼,却不立时就进去,而是站在二楼凭栏眺望,仔细一看,忽然笑道:“此地有高人布置,防护性很好啊。”

    她一开始看到了灵木风水树之类,但只是冰山一角,看不全面,此时统揽全局,这才发现整体的布置就是一个风水法阵,阵眼应该是灵龟,保护原家的血脉传人。

    她忍不住一笑:“幸好那会儿没在店里给那小子一个教训,要真动手……”

    妙龄少女闻言抿了抿唇,也是与有荣焉:“此风水阵乃是鬼谷先生当年为我们原家建的,三十年来庇佑我们,实在功不可没,早年也有和坤婆婆交好的灵师登门挑衅,都折戟沉沙了,郡主还算幸运,好歹没有受伤。”

    “咳咳。”

    原老爷子咳嗽了声,瞥了她一眼。

    少女也连忙止住话,一惊回神,脸上露出一点儿后悔——她说这话作甚!人家自己说实力不高,抵抗不了风水阵还好,他们原家怎么能说?

    她也是平日里说话肆无忌惮惯了,一时没关注嘴,正想再说几句什么,描补一二,燕九就轻轻吁了口气,道了声:“阿弥陀佛,万幸万幸!”

    少女噎了下,使劲给燕九使眼色。

    原老爷子也连续咳了几声。

    燕九摇了摇头:“幸好红尘你向来低调稳重,不像你这个年纪的,你今天要真动手,防护不光全去,怕也要反噬主人,到时候原家就是一时躲过这一劫,怕也要大乱一场。”

    灵龟摇了摇尾巴,很高兴地喷出一颗果核,竟然还点了点头,一副很对的模样。

    原家人:“……”

    红尘摸了摸灵龟漂亮的龟壳,手指轻轻地沿着龟甲上血红色的细线移动。

    每动一下,墙上就有一丝银色的光芒闪烁,肉眼可见,原老爷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忽然就有一种感觉,保护原家三十年的防护就像一张网,现在眼前的小女子手中就捏着网线,只要一用力,撕破一点儿,整个防护就彻底崩溃。

    “……”

    怎么可能呢!

    “好了。”

    原老爷正愣神,红尘就冲燕九点点头。转身向外面走去。少女一愣,心下着急,虽不敢伸手阻拦。却也急声道:“郡主,我家四哥……”

    “呀!”

    话音未落,丫鬟惊叫了声,众人一扭头。就见四公子慢慢坐起身,大口大口地穿着粗气。

    少女连忙扑过去扶住:“四哥。你感觉怎么样?哪不舒服?没有不受控制的感觉了吧?”

    四公子活动了下手腕,拍了拍脸,一脸的心有余悸,却是慢吞吞点了点头:“好像没事儿了。”

    原老爷子也松了口气。却是冷哼一声:“还不过来给郡主赔罪,哼,都是你自找的!”

    四公子的脸上稍稍流露出一丝愧悔。却低下头不说话,红尘耸耸肩:“这两天小心点儿。我觉得你的耳朵,鼻子里可能会往外跑东西,记得抓住捏死,别放出去再害了别人。”

    一句话,原家所有人都打了个哆嗦。

    尤其是四公子,脸色煞白煞白的,背脊发凉,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什么意思?”稍微一想,他就隐约觉得自己体内又麻又痒,浑身难受的要命,忍不住抓了抓自己的胳膊,别扭古怪的很。

    红尘却已经离开房门。

    原老爷子和燕九都很殷勤地送出来,尤其是燕九,凑近低声道:“其实你别太怪小四,他也是一时糊涂,下个月初姚宗师一百二十岁寿辰,因为他老人家爱吃桃花糕,尤其爱新鲜的,别看这糕点简单,一般富贵些的人家也经常能做,但我们原老却有独特秘方,做出来的点心当世一绝,今有人特意请原老出马,去宗师府上为他做一桌点心享用,可原老并不大愿意,到如今争执了也有大半个月,一直无法决定,小四就犯起糊涂来。”

    “可不是糊涂,手段实在过分。”

    红尘一笑不语,小严却叱道,“即便如此,人家客人去买点心为的是高兴,像他那等做法,不是做生意,到是结仇呢。”

    这话到再正确不过。

    燕九苦笑,想想也知道小四那家伙想什么,根本就是为了结仇,他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恨这家食肆恨的要命,搞破坏也不是头一次,幸亏食肆是老字号,其他人都靠谱,换了别人家有个专拉后腿的少东家,一早黄了。

    红尘上了车,倚在车窗上笑道:“不用担心,我看原家的防护好的很,南域的人也没多大希望能破解,他们若是敢在京城捣乱,咱们京城也不是没人在。”

    “对了,还有件事儿。”

    燕九略有些迟疑,拉住红尘家的窗户,左看看右看看,偷偷摸摸地道,“那啥,郡主,我遇见一桩难事。”

    “哦?”

    红尘这下到来了兴致,“什么事儿能难住我们燕大师?”

    燕九这人家学渊源,有本事,有背景,在京城的圈子里那不敢说是天下第一,但想遇见难住他的事儿,一定很稀奇古怪。

    “哎!”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看看红尘,又叹了口气,一脸纠结。

    红尘顿时笑起来:“难道九爷在外面偷腥,让嫂子给看见了?”

    “……别胡说。”

    燕九吓了一跳,本能地四下瞄了几眼,见没别人注意,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自从他的妻子因为母亲受了大委屈之后,他就对妻子很是愧疚,现在出门在外,他家媳妇贤良淑德,在家里,他却一直伏低做小,可以说家中实在说得上是阴盛阳衰。

    连红尘那儿,他不敢多去,估计也有不希望传出什么不必要的闲话,再让媳妇不高兴,他也跟着心疼。

    这家伙不是为人家郡主的名声着想,纯粹是为了他自己家庭和睦,也是该打。

    “咳咳,说正事,我前几日接了一单生意,卖了个风水摆件。”

    燕九上了马,贴着马车小声道,“买卖是我铺子里一个小家伙做成的,他挺有天分,就是有时候粗心些,呃,那个,买卖出了点儿问题。”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篓子
    &bp;&bp;&bp;&bp;说起这个,燕九也有点儿不好意思。

    他在京城圈子里地位颇高,接活儿也要有些讲究,祖辈们的名声在那儿,总不能什么乱七八糟的差事都接。

    虽然像他这等家学渊源的灵师,按说不愁生意,不愁钱,但他不是他二叔师父。

    真要是那些高门大户需要找人帮忙,登门求助,还是倾向于找他的长辈们。

    当然,大部分时候长辈们接了活儿,也是支使他去跑腿,但那样就属于白跑腿,收上来的孝敬肯定一分不差,都给长辈,长辈或许会按照他的需要,给他一两样好东西什么的,钱的可能性不大,大部分都是实用的法器。

    圈子里所有的小辈都是这般成长起来。

    他那个生意,看着红红火火,其实他自己赚到手的银钱,却没有别人想象中那么多。

    燕九如今娶了妻,也算成家立业,又养了几个小学徒,虽不是弟子,通过考核,等他能收徒了,大约也就从这里面择一二天资出众的,收入燕家门墙,赐燕姓而,给他当徒弟。

    “咳咳。”

    红尘瞥了这位一眼。

    啰嗦了半天,迟迟不入正题。

    燕九闭了嘴,半晌才道:“那些简单的小活儿,我本来不接,法器也不轻卖,可我家学徒年轻,要从简单的入手,他前几日便接了个活儿,给对方调理了下家宅风水,顺便卖出去一个云石插屏镇宅。”

    红尘点头。

    不用多说了,王半仙也经常这么干。

    燕九才收下没几日,估计书一本都读不全的小学徒能直接动手的活,估计那家的风水不错。调理还是不调理的,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哪怕去布置一下,作用有限。

    小学徒过去帮个忙,卖一样儿法器,让对方心里上觉得舒爽,也不算是骗人。

    很多灵师也多有这么干的。

    天底下需要大动干戈的生意能有多少?这般闹着玩的买卖才是大头。

    红尘失笑:“这有什么?”

    燕九苦笑:“若只是如此。也没什么。可我小学徒卖给对方的那块儿云石插屏它是假的。”

    红尘的眼神顿时有些奇怪:“九爷缺钱了说一声,我也不富裕,不过帮衬一把到无妨。”

    燕九脸上更苦:“别这么看着我。我们燕家传承百年,名声至关重要,我可不敢故意卖假货糊弄别人。”

    这涉及到一个灵师的操守,你卖的法器可以起不到大作用。最多就稍微调理一下风水,让人觉得舒服。让房子显得更敞亮而已,但是,你不能把普通的东西当做法器卖。

    一旦如此,你就不是灵师。而是街头骗子之流。

    “是我一位叔叔和我开玩笑,自己假造了一块儿云石法器,给我掉了包。结果假造的法器就让我那白痴学徒给卖出去了。”

    红尘:“……”

    这是挺倒霉的。

    不过,也不算大事。

    “这也无妨吧。你要是担心影响你们铺子的声誉,自己出马给那位买主提一提,说自家学徒尚未出师,为他们家调理风水,还有些不到位,你想教教学生,指出不足之处,顺便为买主优化一下,顺理成章给它换回来便是。”

    红尘跟王半仙在一起久了,这等把戏玩的很溜,可没其他灵师那么正直。

    这会儿要是燕九一脸歉意地登门去承认错误,那才是大事,就算买主看在燕家的面子上不追究,可你们卖东西的,连法器真假都分辨不出,岂非太无能了些,对燕九的名声,影响还不算小。

    “哎,要是一般情况下,我按照郡主说的,想个法子糊弄过去,到也无妨,但谁想得到,那个买主家里最近住进去一伙儿灵师,是一伙子,都是外地来的,进京参加灵师考核。”

    红尘顿时捂住额头。

    什么也别说了,能参加灵师考核的,对自己的本事肯定都有自信,要是连个法器都看不出真伪,他们怕也不敢进京。

    “我已经收到风声,说有个愣头青灵师认定了我们燕家骗人,故意高价卖假法器,现在买主有点儿半信半疑,要是我这会儿再去说那法器是不小心弄错了……”

    燕九哭丧着脸,“我真说不出口。”

    换谁也说不出口啊!

    这话一听就特别的假,只有自己知道是真的有什么用!

    虽然很多灵师一琢磨,大约也知道这里面有文章,燕九不可能卖假法器,他也用不着这般,但那是知道内情的灵师,外面那些老百姓可不懂,他们真会相信燕家骗人这类说法。

    红尘无语:“……得了,你把买主的信息给我送来,然后就等消息吧。”

    她也不给准话,缩回车里交代车夫速走。

    其实只要让那假的变成真的就行。

    法器这东西,真假不看别的,只看是否拥有气场,它就算是一块儿假的云石,但他们卖的是法器,只要它是一件法器,对方就什么也说不着。

    空口白话把一件假货说成真货,红尘肯定做不来,她就是想,也没这厚脸皮,不过,把假的变成真的便是。

    本来她还想让王半仙去一趟,那位忽悠人的功力绝对一流,只是听闻有灵师在,还是别让他出面了。

    王半仙现在连灵师也能忽悠,到底危险。

    人在江湖飘,总是会挨刀,姓王的要是养成习惯,变得对灵师不够重视,早晚要摔跤,真在京城栽了,可就不是他当年换个地方便东山再起的架势。

    如今王半仙功成名就,站得高走得远,可要是倒霉,那也一定是倒大霉。

    燕九听了红尘的话,到是松了口气,高高兴兴把她送回郡主府。这才折返。

    他了解这位郡主,她称不上一诺千金,却也相差不远,既然说让等消息,必然会给他一个消息。

    郡主出马,哪里有办不成的事儿?

    红尘若知道这位想什么,一定觉得他就属于玉珏空间里提到的脑残粉之流。

    回了家。她却先没多想燕九这事儿。

    “来。把桃花糕给我收拾好。”

    此行最大的目的就是桃花糕,那么辛苦才得了,总不能自己一口不吃。

    罗娘连忙拆了一盒给红尘尝了尝。拆的是原老爷子亲手做的那些,味道说不出来,很难用一个单纯的好字去形容,却让人一吃就停不下嘴。

    红尘把它拎进宫里去。一路上就给消灭了一半,剩下一半。也让皇后一口一个,迅速地消灭掉,急得素娘和几个大宫女都快哭了。

    皇后的年纪不小,这么个年岁。要是吃得积食,闹出点儿毛病,那可了不得!

    “闹什么?”皇后翻了个白眼。“我现在每日练武两个多时辰,别说这点儿点心。再多一半也吃得下。”

    把最后一块儿掰开,分一半给红尘,一起吃了,皇后才幸福地眯了眯眼,“有年头没吃过,当年还以为我都吃厌了,没想到过这么久再吃,还是好吃得很。来,来,阿尘替我跑腿,也不能白跑,我这儿有点儿好东西,留在宫里也没什么用,你拿去好了。”

    红尘也不觉得奇怪。

    自从进京以来,她或许因为这张脸,也或许是因为血缘关系,就这么莫名地得了皇后娘娘的看重,娘娘时不时地给点儿东西,不光她习惯,周围伺候的人都一样淡定。

    素娘就很自然地去开了库房,把皇后娘娘一早吩咐装箱的东西搬过来。

    一个粗使婆子帮忙抱了过来,东西到不算大,也就半臂长宽,比较矮,只有是个红木的雕漆盒子,外表很普通。

    皇后拿了把随身携带的钥匙,将上面隐约有点儿锈迹的锁给打开,指了指道:“就是这个,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只知道它能很简单地给法器开光,不用念经念咒,也不用漫长的时间,只要给它玉石和灵力,凡物靠近一阵,就能成法器,只是品质如何,那还要看材料和运气。”

    给法器开光还不用时间?那到是奇异,唔,其实说起来她得的羊脂白玉玉盒,在外人看来就是能给法器开光了,虽然在她眼中,不仅仅是开光那么简单。

    红尘好奇地看了一眼,立时就毫不客气地把东西接过来抱怀里拎走。

    皇后失笑:“还是我们阿尘大气。”

    红尘笑了笑,她连句客气话都不说,这东西的花纹简直再眼熟不过,和她得的那些令牌碎片上的纹路一模一样,或许那些东西不是令牌,而是故意分割成令牌的样子,但组合在一块儿,就是一样神奇的法器?

    皇后给的这个,是一个球形的奇怪东西,银色的,散发着金属色泽,上面的花纹古怪而神秘,偶尔有些缺失的地方,红尘几乎一眼就确定,自己那些令牌,若是拿过来一定能补上某些缺口。

    她简直哭笑不得——在家里猜测了好多次,所谓道具碎片究竟有什么用,什么时候能集齐?没想到她都没刻意去找,线索就随随便便自己冒出来。

    皇后叹了口气:“这东西是我和别人打赌赢来的,当年也爱的很,可到了如今,再好的东西放在我手里也没什么用处,阿尘拿去,是它之幸。”

    把东西收好,红尘就笑:“娘娘让我去买桃花糕,只是为了桃花糕?”

    “还能为什么?”

    皇后眯了眯眼,伸出修长的手,在她的额头上亲昵地点了点,“别想太多,阿尘。”

    好吧,所谓图穷匕见,她这个娘娘若是动着什么小心思,估计很快就会露出来,此时乱想,未免嫌累。

    红尘也没在宫里久呆,和皇后娘娘说了会儿闲话,便起身回家,回到家,罗娘说燕九那人已经把被他家学徒‘坑’害了的那家人的资料拿了过来。

    时间比较短,资料很简单,当然,这点儿事儿也没必要调查人家祖孙八代。

    去燕九店里的买主姓冯,做皮货生意。一年里到有大半年在外面飘着,这两年年纪大了,做不动了,换成他儿子接班,他就回京和妻子颐养天年,现在身边只带着一个孙子,一个孙女。

    做生意的。不说家财万贯。也很是有些家底,时常修桥铺路之类,名声不错。最近一段时间客栈,酒楼的客房都比较吃紧,他们家就很好心地把客房供给几个灵师暂住。

    那几个灵师都是南边来的,很年轻。最大的还不到三十,最小的才十九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

    “呼,怪不得燕九也着急。”

    灵师越年轻,越骄矜自傲,不懂分寸。要是换几个在江湖上呆久了的老灵师,说不定就是看出有什么不妥,也不会声张。又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

    大周那些买法器的,十个里面能有五个买到的是假货。另外五个还要有三个是低端没大作用的,想管,能管得过来?

    仔细看了看资料,红尘眨眨眼,拿笔把冯家小舅子司徒茂圈了一下。

    这人可以利用利用。

    司徒茂特别信风水玄术。

    “走,我们去溜达一圈。”

    红尘换了身富丽堂皇的衣裳,宫里送的料子新做的,领边袖口都镶嵌了一圈火红的狐狸毛,衬得她的脸越发精致迷人。

    冯家是商户,没有什么底蕴,宅院也只是在寻常地段,距离郡主府有一点儿远,周围都是些平头百姓,还有些小商铺,大部分是临街的宅子,住宅在后,铺子在前面,也就是经营点儿杂货。

    这等地处,乱是乱了些,但也有一个好处,街坊邻居关系亲密,东家发生点儿什么事儿,西家立马就知道,家里有个什么,别想瞒得住别人。

    红尘找地方停下车,就带着罗娘和小严,并几个短打打扮的家丁,又拿一团扇,像模像样地挡着脸,便如京城大部分名门贵女一般,溜溜达达地在各个铺子转了一圈。

    她出手十分大方,各色腊肉,酱肉,坚果,只要看了欢喜,统统打包带走,人又漂亮,穿着打扮更是说不出的富贵。

    京城的老百姓大部分都心明眼亮的,自己没穿过那些绫罗绸缎,可贵人见得多,品位也就高,一眼就能看出一个女孩子是真贵女还是假的。

    红尘站在那儿,那气势,那言行举止,绝对没有一点儿可以挑剔的地方,便是身边丫鬟也像大户人家的小姐,肯定是高门大户,丫头都是当副小姐养出来的,识文断字,见识不凡。

    顿时,他们这一行人就变得十分显眼。

    红尘站住脚步,抬头看了看天,忽然蹙眉,低声和罗娘说了句话,罗娘点点头,四下看了看,犹豫了下就走到旁边一处卖酱菜的铺子里,斯斯文文地道:“大娘,能不能让我们歇歇脚。”

    老板娘一愣,一眼看见罗娘脖子上戴着的金项圈,眼花缭乱,连忙点头,特别殷勤地迎了红尘她们进门,还把桌子椅子都擦干净,上了一壶热茶。

    红尘客气道:“大娘别忙活,我是看过一会儿就要下雨,这才借贵地避避雨,可别耽误您生意。”

    “哪里,哪里。”

    老板娘讪讪而笑,心下奇怪,现在艳阳高照的,哪里来得雨?

    可人家贵人这么说,她也就这么一听,难道还要去反驳?

    回了柜台处,让身边伺候的小子赶紧手脚麻利些,摆上点心,把贵客招待好。

    罗娘笑着抓了一个银瓜子塞给那小伙计,把对方乐得脸色通红,脑袋上都要冒烟。

    正恍惚间,外面哗啦啦落起了雨,大风咆哮,酒幡招摇。

    刚才还阳光明媚,这一眨眼的工夫竟然下起雨来,太阳犹在,雨水却是滔滔而落。

    外面顿时一片混乱,小商贩们四处奔走,好些人跑过来挤在屋檐下躲雨,有两个年轻人也连忙挡着头脸上了石阶,抖搂了一下衣服上的水珠儿,其中一个气急败坏:“该死的,坏事儿了,不知道老肖有没有把咱院子里晒的书收了,这可了不得,不行,快走。”

    “别乱来,你那病厉害。这刚有些好转,淋了雨可要命。”

    另一个年轻人死命拖着他,脸色都变了。

    这人皱眉,又挣扎着要走,外面登时混乱得不行,有劝的,有骂的。吵吵嚷嚷。

    红尘眨了眨眼。随手拿出三枚铜钱散在桌子上,看了看便跟罗娘说了几句话,罗娘点头。起身走到那年轻人面前,道:“公子莫要慌,你家有贤妻,早惦记你的书籍未收。今日巳时便为你收了。”

    年轻人一愣,迟疑道:“小姐如何得知?”

    罗娘抿唇而笑。“我家小姐乃是一位灵师……她说你家住东石巷,父母有刑伤,不过家中多善人,必能转危为安。此时你虽病重,却并非不能好,回家切记。将床头盆景挪出,莫要放在卧房了。认真服药治疗,必能否极泰来的。”

    年轻人整个人都呆住,瞠目结舌。

    另一人也傻了眼:“这,这,连我兄弟床头的兰草也看得出?神了,你们家小姐真是神人!”

    他跃跃欲试,不过见红尘那一身的富贵打扮,登时怯懦,不敢上前。

    店里老板娘的目光也有些发直。

    她也不是没见过算命的那些人,其中也有人一看便是高手,但随随便便,什么也不问就能算得这般准确,却是很不容易。

    其实连罗娘都心下惊奇,只觉得自家小姐越发神了。

    咳咳。

    红尘有点儿不好意思,她学习进度是不错,不过嘛,还是外挂够强悍才是真,但她现在隐隐约约能从灵物身上看到更多的东西了,有时候甚至不必主动交流,比以前方便很多。

    等了片刻,大雨还没停,不远处就来了一辆马车,一直被说有病的年轻人脸上一喜:“是我家的马车。”

    果然,马车走到近前,车夫听见他喊,连忙听了,车里面便下来一******,手中拿着蓑衣,雨伞,还有一件用油纸裹得结结实实的外套。

    “相公。”

    ******正是那人的爱妻,三两步跑过来,两个人凑在一处嘀嘀咕咕,一边说,那女子一边不可思议地看了红尘一眼,过了一会儿,夫妻携手过来道谢。

    那男子更是一脸的震惊:“小姐真是高明,我家娘子果然已经帮我把书都收了,正是在巳时,她本去娘家给我岳丈祝寿的,可心里惦记我,一早就提前回来了。”

    红尘笑了一下,也并不自傲,小声又叮咛了几句,让他把卧房的盆栽都挪出去。

    “兰草还在其次,其他的花盆更要挪走,尤其是天竺葵。”

    那人一怔,他妻子连忙点头,现在他们把红尘当高人看待,自然是红尘说什么,他们便信什么。

    虽然下着雨,但夫妻二人显然心中有事,也不耽误,千恩万谢了番,就急急忙忙地上车走人。

    红尘露了这么一手,周围围观的人顿时大感兴趣,犹犹豫豫地都想过来问问,难得能碰上一位这么灵验的灵师呢。

    连铺子的老板娘也忍不住,过来想让算一算,红尘看了她一眼就皱眉,还是伸手沾了点儿茶水,像模像样地起了个盘,若有所思,脸色也有些凝重。

    她这架势,吓得老白娘脸色雪白,

    红尘咳了咳,才低声道:“你想问夫与子?”

    老板娘咬着牙点头。

    红尘叹了口气,小声道:“这是伏吟局……你婚姻不顺,早年应有前夫,现在的丈夫,是后来嫁的。”

    那老板娘顿时低下头,脸上更白。

    她嫁给现在的丈夫有二十多年,搬来京城十几年,别人都不知道她是再嫁之身,连儿子也不知情。

    “我看看,临值符,庚为阻隔,你现在的夫家,怕是养了外室,唔,此时恐怕正和外室一起谋算偷你的嫁妆,要是这会儿你赶回去及时,可能还……来得及。”

    老板娘脸色骤变,猛地站起身蹭蹭就向后头跑去,店里的小伙计张大了嘴,半晌说不出话来。

    外头好些避雨的,虽然没有听见他们说什么,可看老板娘的模样也知道,灵师小姐一准儿说了特别要紧的东西。

    也就片刻,后头忽然传出嚎啕大哭的声响,还有各种诅咒,谩骂,疯狂的吼叫。

    “你个老不死的,敢偷老娘的东西,你个混蛋,滚,给我滚!”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 忽悠
    &bp;&bp;&bp;&bp;乒乒乓乓。

    内院传出一阵喧闹声,哭喊声,不多时,有个中年男人捂住红肿的脸狂奔而出,出了门才扭头冲一脸愤怒,拎着剪子追出来的老板娘大吼:“你个悍妇,老子要休了你!”

    “呸,你吃我的,喝我的,什么本事没有,连脸都不能看了,还敢偷老娘的嫁妆,你要休我?是我休了你吧!”

    男的脸上扭曲,恨恨地瞪了她一眼,左右看了看,捂着脸撒腿就跑。

    直到他没了影子,老板娘才扑通一声,坐在凳子上面,使劲抹了把眼泪,愣愣出神。

    “哎,”

    红尘轻声叹息,道,“我看你的格局,是有子无夫,有夫无子,很难两全其美的格局,所以你丈夫在,儿子叛逆不听话,时常惹祸,你丈夫不在,你儿子到有否极泰来之相,前途可期,我看还颇有官运,能遇贵人。”

    老板娘眼睛顿时就亮了。

    “当真?”

    “看格局如此,何必骗你?”红尘笑道,“你多关心关心孩子,给你孩子调换一下房间,不要住西面,要住东南,说不定今年便能中秀才。”

    老板娘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对于女人来说,儿子和丈夫都重要,但最重要的是儿子。

    男人或许会花心,会有很多小妾,儿子却是自己的,将来也是自己唯一的依靠。

    要是从儿子和丈夫中挑一个,大部分的女人,只要精神正常的,都不会放弃儿子。

    果然如红尘所说,自从这位老板娘真下定决心和她丈夫和离以后,别看她一个人带着孩子艰难过活,她儿子到长进了,也不出去胡闹,认认真真读书,还很关心自家亲娘。接连考中秀才举人,后来还做了官,给他娘亲挣了诰命回来。

    当然,这是后话。

    现在周围的人也仅仅是觉得红尘真是特别厉害的一位灵师。没多大工夫,就传得沸沸扬扬,好些人好奇围观。

    不多时,雨终于停了。

    像这等太阳雨,本来也下不了太长时间。

    罗娘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偷眼看她家小姐,她家小姐一脸温柔,老神在在,半点儿也看不出异样。

    其实她也不知小姐闹这一出具体想做什么,本来看她的意思,应该是要引冯家那个小舅子司徒茂出来,可这事儿还是要看缘分,万一司徒茂没接收到信息,或是不肯信大街上冒出来的灵师呢?

    “咦,我那个石榴手串呢?怎么找不着了?”小严正收拾一大堆红尘他们逛街买回来的东西。忽然惊叫。

    罗娘吓了一跳:“不会吧,那可是要紧的东西,请三嗔大和尚给开过光的。”

    这一惊一乍,周围的人都紧张起来。

    气氛紧绷。

    有几个避雨还未走的行人脸上就露出三分不高兴。

    丢东西什么的,难不成怀疑他们之中有贼?也有人本能地去摸自己的钱袋子,要紧的物件,见一样不少,这才松了口气。

    气氛越来越古怪,红尘到悠闲的很,半点儿不着急。笑眯眯地看丫头们一眼道:“小严别急,我给你算算。”

    小严愣了愣:“这个也能算?”

    “怎么不能?”红尘拖长了声音,漫不经心地道,“世间万事万物。没什么不可以算,只是有些事情能够改变,有些事情哪怕做出努力,也改变不了而已,当然……”

    她掐指一算,伸手在小严那些大包小包里面翻了翻。从最底下抽出一个水蓝色的荷包,一抖搂,一串儿石榴手串就落下来。

    小严吁了口气。

    其他行人也都笑了,没一个人觉得红尘是和丫鬟故意耍手段骗人。

    不光是红尘一身打扮富贵的很,她刚刚那一番作势,玩得那一套手段,别人都看在眼里,早把她当成高人中的高人,现在自然不觉得她有必要和丫鬟联合起来戏耍旁人。

    店里出了事儿,老板娘心不在焉的,红尘她们收拾东西要走,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地出门。

    出了门,罗娘就眨了眨眼,抻了下自家小姐的衣袖——司徒茂还真来了。

    “阿德,你干嘛呢?”

    旁边也在店里避雨的一个油头粉面的小哥,抬手叫了一嗓子,司徒茂就领着一票家丁,甩着湿漉漉的袖子,大跨步过来,脸上还带着一点儿不爽快,一边走,一边冲身边的小厮嚷嚷:“该死,哪去了?小春,小秋,你们两个快给我找找,一定得找到!”

    “找什么?”

    那粉面小哥儿扬了扬眉,“你可别在街上咋咋呼呼的,让你姐夫听见,又要一顿训斥。”

    司徒茂立时缩了缩脑袋。

    他不怕他姐姐,就怕他姐夫,他姐夫那是真把他当亲弟弟看待,一手把他拉扯大,还给他置办家业,娶妻生子,可以说,除了没血缘关系,那就是他亲哥,甚至亲爹也不一定有他做得到位了。

    “就是为了我姐夫,他现在整日闲在家里,也是无聊,除了赚钱,他也没别的爱好,到是最近不知怎么的想要养兰花,本来兰草也不难找的,可不知为什么,最近京里竟然没有一盆上等好花卖,刚才我逛街,就看见有人挑着担子,里面正有一盆,沿街叫卖,可马上下起了大雨,我再一追竟追不到。”

    司徒茂一脸的懊恼。

    粉面小哥顿时笑起来,大声道:“你这老小子就是走运,看见没有,我们这儿有一位大师,算什么都准,请她给你算一算那卖兰的在哪儿,好让你如愿怎么样?”

    司徒茂最信这些,目光转过来,一看他指的是红尘,就忍不住略微一皱眉。

    红尘不等他开口,就莞尔笑道:“今天什么都玩了,不如测个字?”

    司徒茂到来了兴致,随意写下一‘寻’字:“那就请小姐帮我测一测。”

    红尘看了一眼就朝着北面指了指,笑道:“老爷别去了,派两个小厮去看一看。”

    司徒茂也是个喜欢玩闹的,遇见这等新鲜事,别管信还是不信。怎么也要试一下,就随意点了两个小厮,使了个眼色让他们去找人。

    他本来还以为这两个人要去许久,自己就近在旁边的店里拎了个凳子。坐下来,拿了扇子,扇了扇风,饶有兴致地看着红尘,张嘴想问点儿什么。外面就两个下人咋咋呼呼地过来,还拽着个懵懵懂懂的农夫。

    这农夫肩膀上的担子里面,兰草看起来很不起眼,可司徒茂是个爱这些的,一眼就看得出,那是上上品。

    “呼!”

    他猛地站起身,大喜。

    三言两语把东西弄到手,才想起眼前这位小姐,司徒茂的神色顿时不一样,毕恭毕敬的。小声道:“抱歉,抱歉,真是怠慢了高人。”

    红尘也不以为意,摇摇头:“寻字两人为得,必在寸许之地,你们那么多人招摇过市,恐怕就是迎面碰上,对方也本能地四下躲避,不容易找得到。”

    司徒茂似懂非懂的,可也看出红尘是真正有一手本事。

    红尘却一皱眉。盯着司徒茂,脸上带出一点儿意外之色。

    “小姐?”

    “……没什么,或许是我多虑,总觉得这位老爷这半月左右。身体似乎……”

    红尘摇了摇头,“不,我不该多言。”

    “没有,没有。”司徒茂目光一凝,抹了把额头上的汗,连忙道。“不瞒小姐,我最近确实不太好,这个,这个,身体是不太好,小姐能不能帮我看一看,是不是冲撞了什么东西?”

    “哦?”

    红尘扫他一眼,意味深长。

    这人的脸上立时红了。

    “我看老爷的年岁,还不至于如此。”

    红尘板着脸,一本正经地道,“看来,的确是要去老爷家里看一看风水,才能确定原因。”

    司徒茂的脸上更尴尬,耷拉着脑袋,都有点儿不敢看眼前小姐的脸色,却是连兰草都顾不上,让小厮们搬着,自己亲自领路,领着红尘到他家里去。

    他就住他姐姐和姐夫那儿,一家子相依为命很多年,说是姐夫家,其实也是他家。

    罗娘:“……”

    这个圈子未免兜得有点儿大。

    小严叹息,她觉得自家小姐,恐怕是挺享受这样兜圈子玩的感觉的,也很喜欢出来忽悠人,稍微玩一下不要紧,这可千万别上了瘾,要和王半仙一样,每天不忽悠人浑身难受……那可麻烦大了。

    “里面请,里面请。”

    司徒茂恭恭敬敬地把红尘请到客厅里坐下,招呼下人奉茶,红尘摇摇头:“别客气,咱们先办事,还请带我四处看看。”

    “是,是。”

    这位显然也急得很,连忙领着红尘先去自己住的夕照堂,红尘转了一圈,不置可否,又去看其它地处。

    转了一圈,转到书房,红尘一怔,失笑道:“这是此间主人的书房?”

    司徒茂也颇为自豪:“正是我姐夫的,别看冯家乃是商户,但我姐夫自幼爱读书,书房中藏书不比寻常诗礼传家的人家少呢。”

    的确如此。

    东面一面墙,全是书架,全是书,起码有几百册,当然没办法和世家大族的藏书比,但在寻常百姓中,他们家已经能当得起一个‘藏’字。

    大周书贵,读书也难,寒门难出贵子,寻常人家出一个人才,想被称赞一句饱读诗书,那是相当困难的。

    红尘若有所思,眉头微蹙。

    司徒茂一愣:“小姐,我姐夫这书房,难道有什么不妥?”

    书房装饰的十分雅致,满是书香,窗台点缀几盆兰草,书架,书桌都是黄花梨,配上笔墨纸砚,看起来很舒服。

    只是还有还有一个小小的三足金蟾……和房间不太搭配。

    东面墙上有宝剑一把,应是镇宅之用,西北墙上一幅长卷,层峦叠嶂,一山更比一山高。

    沉默片刻,红尘才道:“我看这书房,这两日怕是重新布置过?”

    司徒茂一愣,刚想说话,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洪亮的,带了几分气氛的声响。

    “冯老爷。什么叫息事宁人?这等事,关乎灵师操守,燕字号多大的招牌?他们这般糊弄人,若都像老爷一般嫌麻烦。不去管,岂不是会有更多人上当受骗?”

    外面那人义愤填膺。

    红尘便走过去推开窗,饶有兴致地看过去。

    司徒茂只当她身为灵师,天生对这些事情很感兴趣,连忙小声把这两日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这几天我家住了几个灵师。一眼就看出我姐夫新近布置的风水局根本没什么用,连风水法器都是个假的,要说这几个灵师,还有那么点儿本事,咱们这书房就是他们改动过,刚一改动好,我姐夫就觉得心情舒畅多了,前几日老不得劲儿。”

    红尘笑着点头:“是不错,土生金的格局,还一山更比一山高。层峦叠嶂,一览众山小,端是豪气,我看你姐夫有这格局辅助,的确应该意气风发。”

    司徒茂脸上露出几分喜悦。

    她是把屋里的风水局赞了又赞,声音不大不小,开着窗,也传扬出去。

    外面冯老爷和一个年轻的灵师本在说话,乍一听见都停口不言,年轻的灵师脸上露出几分志得意满。显然也很得意。

    红尘四下张望,啧啧称奇,抿唇一笑道,“我刚才在外头避雨时听说。冯老爷不当家了,把家主之位传给儿子,自己想颐养天年,安安稳稳当老太爷,还张罗着要建个园子养老,原来都是误传。冯老爷这是还想争锋,冯公子也是孝顺,为了父亲连自己都不顾。”

    她这话古怪。

    不光司徒茂愣住,游廊中冯老爷,管家,和那个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的灵师,都扭过头看她。

    尤其是灵师,眉头蹙起,脸色也有些僵冷。

    红尘眨了眨眼:“怎么?难道不是?”

    冯老爷愣了愣:“小姐此言何意?我早年就身体不太康健,现如今已经年过半百,我这个老家伙自然要享享清福,以后家里诸事,都要交于犬子打理。”

    红尘皱眉,一拍手:“不会吧,我看书房的风水局,乃是独览群山的格局,若是冯老爷还有争胜之心,那是大利,只要不断攀登,自然越升越高,但子孙位却不太好,看看那长卷上的山,非是土,而是金石,上面亭台楼阁,檐角正对子孙位,算是冲撞,我看此卷是十分了得的法器,相当厉害,占据子孙气运,对子孙不利,却能助冯老爷更上一层楼。”

    一番话,那年轻灵师的脸上一白。

    虽然红尘一句也没说他布置的风水格局哪里不好,反而叫好声不断。

    红尘皱着眉:“这位大人别觉得不好意思,灵师为主人家排忧解难,若是你和令郎都想要这样的格局,灵师便是觉得不妥,到底要遵循你们的愿望,毕竟是你们自己的事儿。”

    冯老爷还没说话,司徒茂就急得冷汗都出来:“小姐误会了,我姐夫最疼孩子,怎么会愿意布置不利子孙的局,肯定是哪儿误会。”

    红尘愣了下,走到门前,摸了摸门框,用手一抚,上面竟出现一个银色的图形,正是一个燕字,摇了摇头,满脸不可思议:“这不合理,我一开始就看出,这是燕字号的人来过,虽然可能只是学徒一流,但能独自给人调理风水,想必已经有些本事,不至于弄不清楚主家的意愿就胡乱布置啊!”

    这话一出,咯吱一声,年轻灵师差点儿把柱子抠下来一块儿,脸上也有怒意:“燕字号?哼,都是骗子!”

    他声音很低,旁人听不见。

    冯老爷和司徒茂面面相觑,都有些不自在,总不能告诉人家,面上却还稳得住,而且,他们实在没想到,燕字号的人调理过风水,竟还要留下印记。

    一眼看出这二人惊讶,红尘轻笑一声:“也不是所有的灵师都有这种习惯,恐怕只有传承古老的那些名门才会如此,既是自信,二来也是一种保护,他们留下印记字号,若是有别的灵师打算捣鬼,看见总要顾忌三分。”

    冯老爷目光游移,顿时觉得,燕字号的人地位更高,只这一个自信。就让他好感大增——幸亏没有一听别的灵师的话,就登门问罪,看来其中果然有什么误会才是,轻咳一声。使了个眼色。

    司徒茂回过神,连忙介绍道:“这位是弟弟在外认得的一位灵师。”走过去小声跟自家姐夫把外面发生的事一说,虽然简单,不过冯老爷还是肃然起敬。

    红尘却是故意露出满脸疑虑:“……说来,这手段的确少了几分燕字号的感觉。”

    “……”

    犹豫了片刻。虽然心中不好意思,冯老爷还是咬了咬牙,小声道:“这个,眼下的风水局到底如何,还请您帮我们瞧瞧。”

    红尘却是若有所思,低声道:“我想,令郎这几日恐怕身体不太好,做事也不会很顺利。”

    冯老爷心下更是忐忑,同样压低声音:“确实如此,我儿昨日竟惊马。差点儿出事,谈好的一桩生意也出了变故,只是做生意或顺或逆,都是常事,我们也就没太在意。”

    但这会儿往深处一想,也顾不上会不会得罪别的灵师,冯老爷连忙道:“小姐快帮我看看怎么化解。”

    “哦?冯老爷的确要化解吗?虽对子孙不利,但老爷才不过五十,还不算年迈,至少能保您这一二年内。财源滚滚也说不定。”

    “不,不,老朽怎么样都没关系,还是我儿要紧。”

    红尘挑眉。

    她其实知道。像冯老爷这般年纪,最需要,最看重的不是金钱财富,而是子孙兴盛。

    “但既然是燕字号伸手接的生意……”她脸上犹豫,“我也不好插手。”

    冯老爷连忙道:“不是,不是。这是我们这位小哥帮忙布置的,不干燕字号的事儿。”

    年轻灵师低着头,轻声哼了哼。

    红尘眨了眨眼:“既然如此……好吧。”说着,四处瞄了一眼,让罗娘搬来一个箱子,搁在地上,自己坐上去,顺手又把很随意地搁在墙角的云石屏风拿起来,仔细看了看,眼睛一亮,点点头。

    旁边那个很年轻的灵师咬牙,皱眉冷笑:“难道你想用这玩意?是真看不出来,还是假看不出来,这根本就是一个一般的摆件儿,半点儿作用没有,哦,不对,好歹能装饰……”

    话音未落,他就眼睁睁看着那个云石屏风上面忽然冒出一团水气。

    蓝色的水光,化作一团雾,又变成湖泊模样,波光潋滟。

    灵师揉了揉眼睛,再一睁开,还是能够看见。

    旁边冯老爷和他小舅子都瞪大了眼,张大嘴巴。

    只有片刻,水雾又一下子消失不见,红尘才抬头,略有些疑惑地问道:“你刚才说什么?抱歉,我没太注意。”

    年轻灵师:“……”

    师父,师父,我见鬼了,真是见鬼了,强烈要求回炉重造啊啊啊啊!

    别管这位心里怎么咆哮,冯老爷和他家小舅子,是完全顾不上了,专心致志地盯着红尘看,一脸恳求。

    红尘也没让他们失望,简简单单把整个书房又重新布置了一遍,招呼了几个下人一起动手,没多一会儿,书房就换了一个摆设,很多林林总总的摆件全搬出去,整个房间显得很素雅,除了书卷和笔墨纸砚外,唯一的点缀,只有一个云石屏风。

    收拾完,红尘吐出口气,笑道:“好了,不过像这种住宅风水,调理一下还行,大动干戈是个忌讳,冯家的风水本来就不错,顺其自然修整一些小细节便好,就说这云石屏风,不是什么要紧法器,但用在你们家却正合适。”

    冯老爷和他那小舅子脸上都有点儿奇异,嘴唇动了动,却不曾说话。

    他们当然看出来,眼前这位小姐的布置,和上一次他们请的那个燕字号的灵师的布置,不说一模一样,大体上却也相差仿佛,哎,看来,果然还是老牌子的灵师更靠谱,他们差一点儿自误了。

    显然,年轻灵师也看出来,脸色有些难堪,欲言又止,满脸纠结。

    他很想说这样的风水局没什么用,云石上的波纹如水一般,水生木,冯老爷五行缺木,呆在这种环境里,或许会觉得有些舒服,心情平静安然,不过也只有这点儿作用而已。(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饕餮
    &bp;&bp;&bp;&bp;但他没敢说出口,红尘那一番手段,已经镇住了他,也让他飘着的心沉下来些许,此时回过味,已经明白眼前的灵师只做这点儿布置的含义。

    冯老爷他之所以会觉得不对劲,想找人调理风水,其实大部分是因为他刚刚退下来,以前要管着整个家族,肩膀上的担子重,他的人自然也很重要,每天忙得很,虽然喊累,可是感觉上却很满足,现在卸了担子,自然需要一段时间过度,觉得空虚无聊,浑身不对劲,甚至连身体也变得不好,都是很正常的现象。

    遇见这种情况,本也用不着,更不应该给他布置锋芒毕露的风水格局。

    他现在求的应该是稳定,毕竟不是锐意进取的年纪了,再说,一家无二主,他要是想和儿子争夺主位,肯定会出现各种麻烦。

    “你……怎么做到的?”

    小灵师心中虽然别扭,却更关心的是,对方究竟是怎么让这么一个低端的,还是人工打造的法器出现异象!

    他家师父恐怕都做不到。

    红尘耸耸肩,一脸无辜。

    冯老爷到是温和一笑,想说几句场面话,并不是人家年轻的灵师布置的风水局有哪里不好,是他让灵师会错意而已。

    还有,燕字号儿那边给他们调理风水,都没收多少润金,他还得补一份谢礼才显得周到。

    像他这种生意人,绝对不敢得罪任何一个有能耐的灵师,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外头就有个小厮一路奔过来,高声喊道:“成了,成了,咱们和楚家那生意谈成了,他们家当家的开口,下次船队出海。分咱们三条船。”

    冯老爷登时大喜,笑逐颜开,却还是先道:“说了多少遍,要改口。我是老太爷,你们公子以后要称老爷。”

    小厮被训了一顿,还是笑盈盈,摸了摸脑袋嘿嘿直乐:“哎,小的记住了。”

    冯老爷笑骂一句:“滚吧。去老刘那儿领赏。”

    小厮一出去,他就大笑,一脸感激:“小姐真是,这布置一改,立竿见影,真是了不起。”

    红尘失笑摇头:“冯老爷千万别这么说,风水本就是辅助,你们冯家本身做生意实诚,也合该你们能谈得成生意。”

    冯老爷只当她是谦虚谨慎,和其他灵师那种出一分力。恨不得让你记他十分功劳完全不同。

    “小姐,还请您再帮我们瞧瞧,家里何处还需要改动?”

    只眼前小姐的一身打扮,冯家上下就高看她一眼,又如此灵验,冯老爷简直快把她给供起来。

    红尘也不拿乔,又四下看了看,略作点评,却没动什么地方。

    “我觉得你们家风水不错,如果以后不是出什么问题。还是别胡乱改动了。”

    冯家的人连连点头。

    “小姐,那个什么,我那事儿怎么样?”

    一看红尘指点完了,一副想告辞的模样。司徒茂就红了脸,凑过去压低声音。

    红尘笑了笑,随手起盘,也压低声音:“修身养性半月,之后只住正房试试看。”

    司徒茂一愣,红尘转身客客气气地告辞。冯老爷还要留客,不过她推辞了,实在是这地方的古物多,灵物也多,吵吵闹闹,说了一大堆的八卦,什么某某丫鬟给司徒茂吃补药,某某小妾琢磨着怎么勾搭舅老爷……你想不听还不行,连红尘都几乎控制不住脸上的表情。

    商户人家,规矩还真是有点儿差。

    这些日子,有几个豪商想聘了罗娘和小严回去,都托人递话,罗娘她们自己做主给辞了,现在看来,辞了也好,那些商户不过看中她们俩本身有能力,能经营生意,又有旺铺,也得她这个郡主看重,算得上有靠山,为自家的孩子聘回去,比一般的千金小姐还要好,虽说结亲,结两姓之好,本也要有各种考量,但这几个来求娶的,还是过于功利了些。

    罗娘还好,小严却是个眼睛里揉不下沙子的,她嫁进这等人家,一准儿要天翻地覆,还是当初大家都比较中意的书香门第的公子更妥当。

    红尘摇了摇头,把脑子里的诸般想法都抛开。

    说来她一过年也不知怎么的,老想这些,嫁人的是人家罗娘她们,该琢磨的也是她们,自己还是别乱做主为好。

    只是或许因为年纪又大了,连红尘自己都能隐约感觉到一种迫在眉睫的压力,自然也更关心身边女孩子们的终身大事。

    燕九那家伙,不愧是京城这边灵师圈子里的地头蛇,第二日,他就登门拜访,还领着一只老乌龟。

    不对,是被乌龟给领着。

    红尘迎这位进门的时候,觉得他脸上的表情像牙痛似的,一见面,登时松了一大口气,忙不迭地坐下灌了两口茶。

    这副做派,到和当初初见时大不一样了,那时,这位九爷远远一看便是高人形象。

    “原家这祖宗不肯坐车,不肯坐轿子,说什么都要自己爬,它爬得快也成,这般慢悠悠招摇过市,我生怕碰上哪个不讲理的高官显贵把它捉去吃了……哎哟!”

    老乌龟一探头,给了他一口。

    燕九登时闭嘴。

    红尘大乐,想一想真是不得了,那么大一只乌龟在京城街道上横冲直撞,不知道多少人要被吓到。

    用不着猜测,肯定是一副行人走避的嚣张跋扈样儿。

    “你看着吧,没几日灵龟的消息就传得沸沸扬扬了。”燕九摇了摇头,“实在不妥,人的贪欲无穷无尽,所谓怀璧其罪,原家养着这么只灵龟,说不定不是什么好事儿。”

    红尘挑挑眉。

    原家也是聪明人,不知怎么走通上面的关系,灵龟在皇帝面前挂了号的,这又是鬼谷先生寄养,再说,再大个儿,毕竟只是一只乌龟,叫一声灵龟罢了,京城那些显贵们,也不会为了个畜生闹得太大。这么多年平平安安的,完全不必旁人操心。

    红尘抓了把果子喂了喂这位主儿,摸着它的小脑袋笑道:“您老要是爱吃,我常常去送便是。可别这般招摇,万一让个毛孩子冲撞了,那还了得!”

    这位的块儿头太大,上街太影响交通。

    乌龟老神在在地趴在那儿,一口一口。细嚼慢咽地吞食果子,眯着眼睛,很是享受。

    燕九熟门熟路地弄来水桶,棉布,刷子,给它刷壳洗澡:“它爬一会儿便要刷一刷,不给刷就故意去撞人家街边的摊子,光还钱还得我身上就空了。车也没带着,所以,谢礼什么的。郡主容我过后再补上。”

    红尘顿时笑起来。

    九爷是一点儿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却十分好奇细节:“冯家那事儿我只打探到一点儿,说是您亲自去办成了,可具体情况还真不知道,不如郡主给我详细讲讲您是怎么忽悠冯家那一家子的,也让我学一手。”

    “忽悠?”

    红尘哼哼两声,板起脸,“我怎么会忽悠人?我对冯家所有人说的话,就没有半字虚言,不信尽管去查。”

    燕九有点儿不信。

    他小学徒卖出去的那个法器。确确实实是假的,这一点儿,他还不至于弄错,但红尘言之凿凿。还真有些古怪。

    燕九辛辛苦苦跑一趟,其实自家的小麻烦,那只是顺带着,实际上是过来和红尘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请她陪着一起去姚宗师的寿宴。

    “我家和原家有些交情,原老的年纪是真大了。眼下南域的灵师猖獗,他一个人去姚家,大家都不放心,就想组织一批咱们京城的灵师一起去。”

    燕九眨了眨眼,“虽然您贵为郡主,但首先还是一位灵师,不要太不合群。”

    红尘很随意地应了,她对宗师不好奇,大周实际上一直没有大宗师,宗师到是有几个,感觉离她很遥远的样子。

    她这么痛快,燕九反而有点儿不上不下,喘了好几口气,拍拍胸口站起来就走人。

    “我说呢,肯定是我这人天生和什么郡主府啊,王府啊,皇宫之类的贵气逼人的地方犯冲,想想就难受,还是早走早安生。”

    红尘抱着灵龟,先往燕九手上栓了一条绳子,又把另一端给乌龟叼着。

    “二福,你牵着他回去。”

    燕九:“……”

    红尘又拿了个食盒,装了好多动物们最爱吃的小果子,交到他的手上。

    “都是给二福的,别偷吃。”

    燕九:“……”

    遇见这么个主儿,他能有什么办法,只能言听计从,大乌龟又一次招摇过市,看样子它好像很习惯出门溜达,对街上的人和物都特别好奇。

    燕九一度担心,万一大乌龟养成毛病,每天都要出门遛一遛人,那可怎么办!

    这话若让红尘听见,她肯定也只说一句怎么遛弯都应该,自家养的老虎豹子,整日憋憋屈屈,最多抽空去附近的山上转转,还要找个避人的地处,多么可怜!

    乌龟便完全没这些麻烦,街上的人怕老虎,怕豹子,乌龟再大,总也不会怕。

    燕九叹了口气,先恭恭敬敬地护送乌龟回原家,也没多留,脱身就连忙逃回店里。

    刚一回去,没多长时间就接了消息,冯老爷派人送了一份厚礼过来,说是对风水局特别特比的满意。

    那小学徒都懵了。

    连燕九听说那件普通云石屏风摇身一变,就真成了法器,而且还显形于外,整个人也有些迷糊。

    难不成,七叔自己随手做的小插屏,都没送去开光,竟就成了法器。

    一时间,他甚至想他家七叔已经到了随手气场生,一瓦一石,皆是法器的地步。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

    还是人家郡主掌握了快速开光的法门更靠谱点儿。

    便是燕九自以为不是个嫉贤妒能的人,这会儿也免不了分外羡慕,他要是有这能耐,以后他媳妇想要什么珠宝首饰,估计也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就买下来。

    客人家给的礼物,多为金银之物,看着就豪奢,不愧是商户人家,对方大约还很担心给如此俗物不大妥当,又送了一些上好的皮毛和珍贵药材。

    冯家主要就是做皮货生意。家里压箱底的好东西一大堆,燕九是多多益善,他真不是不缺钱的主儿。

    可惜啊,这些他也就过了把眼瘾。就转手给红尘送了去。

    要不是红尘,燕家的名声都有可能被毁损掉,他哪儿还好意思收这些?

    “哎,做生意还是要看天分。”

    荣安郡主轻而易举就能让人家毕恭毕敬地送钱送物,还生怕别人不收。这就是本事,还是该多学学才好。

    …………

    天气一日比一日热了,满树的桃花零零碎碎地盛开,红尘看了眼车窗外道边的桃树,到又想起桃花糕。

    这几日到也没听说有哪个南域的灵师出来生事,其实想想正常的很,此地乃是京城,外来的灵师到底没什么底气,眼下也不是当年南域最风光的时候了。

    “前面便是。”

    燕九的声音有点儿紧张。

    红尘抬头看去,前面就是玉山。丛林环绕,碧湖如玉带,延伸不知处,山水秀美,即便不是为了朋友撑腰帮忙,单纯只是出来走一走,也不是什么坏事。

    “怪不得宗师都喜欢住在山里,这等地处,脱离世俗,我都想住。”

    罗娘叹了口气。轻声道。

    “咱们歇歇如何?都饿了吧?”

    燕九探头过来,笑道。

    他们一早出门,到现在已经腹中空空,前面有几处错落凉亭。供行人歇脚,还有人席地野餐,似乎因为时有行人进山游玩打猎,道边还有酒旗招展,是个小小的酒肆。

    红尘点点头,铁牛便找了个宽敞点儿的地方。把车停下,他现在车把式练的不错,赶车挺麻利,不过平日里都是家中车夫赶车,只是这次陪原家的人一起去见识见识姚宗师的寿宴,就让铁牛跟着了,对于练武之人来说,能参加一位宗师的寿宴,可是极有吸引力的。

    后面原家的马车也到了。

    和红尘他们轻车简从不一样,原家后头的车上还放着不少箱子,里面装的都是各种食材,光是新鲜的桃花就放了一箱,甚至连菜刀,剪刀,案板,锅碗瓢盆,木炭什么的,也都齐全,这些东西还属于重点保护对象,周围戳着两个家丁看守。

    红尘看他们装车的时候就想笑,这要是碰上个把劫道的,辛辛苦苦把东西给劫了去,打开一看,也不知会不会被气死。

    酒肆别看小,可里面居然窗明几净,墙上还挂着几幅字画,并不是寻常街头的廉价字画,其中一幅神女飞天图虽非名家作品,却也极具神韵。

    燕九平日里也爱附庸风雅,这会儿却顾不上,连忙找了个靠窗户的位置,先替红尘把桌子椅子都擦干净,招呼她坐下,才叫了几个招牌菜,又让上酒。

    客人很多,老板娘有点儿忙活不过来,满头大汗的,几个伙计可能都是新招来,手脚不够麻利,也就勉强能支应。

    好半天,酒菜才上来,燕九抢着吃了好几口,轻轻吐出口气,肚子里略微舒服些,不由略有些不好意思:“也不知为何,刚才一进门,忽然就觉得特别饿,也口渴的厉害。”

    不光是他,此地行人本不多,可大部分行人路过,哪怕是赶路的,也多忍不住停下脚步打一壶酒,看见食物就使劲往嘴里塞,好像到这儿,闻见味就很饿。

    “别看乡野地方,这手艺还真不错。”

    燕九一边吃一边笑。

    红尘漫不经心地咬了一口青菜叶,含在嘴里默默嚼碎,略一皱眉,刚想开口——“嗝!”一声,旁边忽然有人打嗝,动静还很响亮。

    “噗嗤。”

    好几个客人笑起来。

    打嗝的是个样貌很清秀的小伙子,脸上羞红,团团作揖,很是不好意思,他的样貌不错,人也和气,酒肆里的客人们笑归笑,都带着几分善意。

    店里的老板娘是个年过五十的老太太,收拾得干干净净,笑得见牙不见眼:“客人吃得香,说明我们这地方的伙食好啊!”

    屋子里登时笑声一片。

    燕九也乐了:“这地方不错,进来就浑身舒坦,我怎么不知京城还有这样的酒肆。看来还是太偏远,门脸也太小,以后叫我家兄弟们一起来。”

    红尘没说话,扫了一眼。看刚才打嗝的那年轻人桌子上摆放的碟盘都有一摞,碟子不大,很小,但数量真够惊人。

    其他人的桌上多多少少都有几个空盘子。

    她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不动声色地四处看了看。慢吞吞站起身,走到柜台旁的墙角,伸手抽出青锋,用力一刺,刺入地下。

    咔嚓一声,木制的地面就破了一大洞。

    “啊!”

    老板娘吓了一跳,猛地叫了声,怒道,“你,你干什么啊!”

    燕九也抬头。

    原家老爷子一直坐在一边。脑子里正琢磨一会儿该准备的点心,除了桃花糕,总要有些别的特色,听到动静回神,迷迷糊糊地眨了眨眼。

    “咦?”

    铁牛走过来,一只手挟制住那老板娘,老妇人就挣扎不动,红尘弯身从地下挖出一个东西,用力砸在地上,那东西是铁质的。可是让她一砸,竟然碎成两瓣儿。

    燕九看了一眼,登时扔了筷子:“羊身人面,是饕餮。这是传说中的南域饕餮局?”

    他猛地按了按胸口,又按自己的脉搏,双目如电,四下扫视。

    老板娘都傻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只大喊大叫:“你们要干什么?抢劫了。救命啊,打人了!”

    燕九气得上去就是一巴掌,怒道:“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布‘饕餮局’,简直是草菅人命!”

    客人们被唬得不轻,纷纷起身劝阻:“这位客官,客官,别打啊,怎么回事儿!”

    酒肆里顿时乱起来。

    “哎哟,哎哟!”

    刚才那个打嗝的小伙子,忽然抱着肚子倒下去,满头大汗,脸上发白,直喊疼。

    其他客人也觉得肚子里翻山倒海,很是不舒服,好几个来不及扑出门去,就呕一声,吐了。

    屋子里各种酸臭味扑鼻。

    这些人闹腾的时候,红尘已经慢慢在整个酒肆走动,脚下用力,踩碎了好几块儿木头,从里面挖出几个瓦罐。

    罐子是封闭的,红尘根本就不开封,只是罐子一拿出来,里面就咚咚的响,似乎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

    拿出黄符封住,塞给燕九,红尘皱眉道:“应该就是这两日布置的,还不晚……”

    只是一想到南域的灵师,她就不觉看了看原老爷,现在忽然冒出来的来自南域的人,难免不会想到前几日原家的事。

    燕九也回神,先不管这些,连忙和红尘一起,把酒肆里的客人小心翼翼的扶着趴下,红尘扫了一眼,先看最严重的那位,从手轻轻推动他的胸腹,没多长时间,就听咕噜咕噜,一股子带着恶臭的腥气东西从嘴里喷出。

    这一冲,屋子里其他人就吐的更厉害!

    “这都什么!”

    几个刚刚过来,逃过一劫的客人也恶心的要命,干呕不止,都恶狠狠地看着老板娘。

    老板娘懵懵懂懂:“我,不****的事儿啊,我们的食物绝对都是新鲜的。”

    厨房就在后面,推门可见,两个掌勺的大师傅都傻愣愣的,可是食物绝对新鲜,尤其是那些野味,都是玉山上直接弄下来,宰杀不超过一日。

    燕九冷着脸:“三十年前,南域的坤婆婆曾经在京城现身,就在一家酒楼里布置了一次饕餮局,若非让人误打误撞破坏掉,肯定是一场血雨腥风。”

    “传说这种手段是她自创的,结合风水局和蛊术,以饕餮助长贪欲,再以贪欲喂养蛊虫,需要七七四十九天,养成的蛊虫狠毒无比,附着在人的身上,便会让那个人拥有无穷无尽的贪欲,绝对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邪术,还因为手段隐秘,便是灵师正好碰见,也大有可能着了道。”

    客人们完全听不懂他说什么,可是也知道,貌似很危险的样子。

    红尘叹气:“最近越来越不太平。”

    燕九却更是忧虑,他甚至觉得,背地里可能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他们,这个局,貌似巧合,但更有可能是专门针对他,南域的人对付不了原家,也许就想从原家周围的人下手,各个击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画
    &bp;&bp;&bp;&bp;燕九越想越担心,也顾不上一地狼藉,抓过那老板娘,皱着眉头问她:“你这饕餮是谁让安的?”

    把一个饕餮藏在地下,若说主人家不知道,也未免离奇了些。

    老板娘懵懵懂懂的,一时说不出话。

    红尘轻声道:“这个局不是帮你,是害你们,实话告诉你,若不是我们察觉得早,凡是你店里的客人,都会一个挨一个的被活生生撑死,你可以想一想,真到了那个地步,你会是什么下场!”

    此言一出,老板娘打了个哆嗦,欲哭无泪:“这,这,我是真不知道,前天酒肆里来了个要饭的干瘪老头,浑身脏兮兮,油乎乎的,我们是酒肆,他那副样子怎么会让他进来,咱们店别看小,可是路过的文人墨客也有些,文人们的性子好洁的多,我可不敢让他进来,就连忙打了点酒水让他在外面喝。”

    老板娘迷糊了下,挠了挠头,“那老头到没喝我的酒,人却很客气,只说能让我的酒肆生意变好……我也不知怎么的,就信了他,还让他在我店里捣鼓了半天。”

    现在一回想,老板娘也出了一身冷汗。她当时一开始好像不信,但后来莫名其妙地就信了。

    原老爷子脸色灰白,叹息道:“恐怕真是坤婆婆亲临,她的易容术,四国闻名,伪装一下也很正常,可除了她,别人恐怕不会如此轻松地布置这等风水局。”

    他一直以为,这么多年过去,坤婆婆当年也受了重伤,能不能好利索犹未可知,这次来京城,她的徒子徒孙们来就是,她自己怕是不敢来。

    没想到,她竟然……下了这么大决心。

    红尘到不着急,慢吞吞地把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收了,半截儿的饕餮。连同瓦罐,一并贴黄符封印,塞到灶台里,大火烧。

    “大火别停。一直加柴。”

    红尘叮嘱了一句。

    不用燕九威逼,看到那一地的客人凄惨的模样,老板娘也不敢不听话。

    事实上,老板娘可能才是受影响最深重的,只是她的**不是食物而是钱。没那么快表现出来。

    剩下的事儿,红尘和燕九都没耐性一一处置。

    “走吧。”

    一行人上了车,燕九还过去又帮着检查了一遍原家带的行礼。

    原老爷子只带了一些帮工帮着打下手,其他小辈都没来,连那位四公子也没有跟着,估计也是担心最近外头不大安全,人手就不大够用,帮工们毕竟没有自家亲人仔细。

    燕九面上显不出来,其实心很细,做事也认真负责。因为南域的人喜欢用毒,原家的食材就要着重检查,万一出点儿差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

    “哎,可惜小四来不了,简直是让我替他尽孝了。”

    原老爷没说话,旁边那几个帮工到一点儿也不拘束,笑眯眯地开他们家公子的玩笑。

    “我们四公子估计宁愿出来跟着累死,也不想在家呆着养病。”

    他们四公子的情况可不好,听说每天房间里鬼哭狼嚎。还有许多怪声儿,整天要生火烧什么东西,屋子里的味道呛人的厉害,但凡出来的。无论主子还是下人,都脸色苍白,步履匆匆,到似受到巨大的惊吓似的。

    这几日伺候的人,隔三差五就换一次,实在是公子爷叫的太凄惨。闻者伤心见者流泪,真心是受不了。

    想想吧,能让四公子那样的人难受得哭,那得多么可怕!

    那边忙活,红尘就坐在车旁边,沐浴春风,闻着花香,闭目养神,其实是思想在玉珏空间里飞驰。

    她总觉得,这个空间开始蠢蠢欲动,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可实际上,它毫无变化,还是仅有一个二手旧物的交易版块儿,最多就是她用起来更方便,更轻松了。

    红尘的野心不大,她能重生一次,一出生还拥有了这么一个神奇的玉珏空间,已经算占了大气运,有时候她都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已经透支掉了自己的福运,下辈子,她会不会无法投胎成人,要变成个猪啊狗啊什么的。

    还是多做好事,多积功德,虽然即便下辈子无法成人,她也只有满腹感激,可到底还是想要报答和补偿,补偿这个天地,补偿天地间的生灵,要是她做得功德,补全了她贪掉的福运,下辈子能平平常常,顺顺利利,也是好的。

    马车徐徐前行。

    清风吹拂,满山的花草清香。

    姚家终于到了。

    依山而建,一环又一环,一共十八个宅子,由圆拱桥勾连,山风很大,山上有些冷,冬日里这种地方应该不会太舒服,夏天到是乘凉避暑的好去处。

    红尘下了车,却有些意外。

    燕九也很意外,实在是这地方太有人间烟火气,明明处于深山之中,却有一条修得又阔朗,又整齐的山路,山上的房子也建造的和普通的宅子没什么不同,青砖绿瓦,大的也就四进,小的只有一个院子,来来往往的下人收拾打扮的利利索索,言谈举止很有礼貌,身上似乎都带着工夫,干的却是琐碎的活儿,砍柴挑水,打扫落叶,嘴里聊着些家长里短的八卦。

    原家的车马一到,就受到热烈欢迎,厨房里的胖厨娘带着人帮忙,很快就把一个大厨房全都让给原家老爷子。

    “您老真来了?小少爷说您会到,我们可盼着呢。”

    厨房里的几个厨子,显然都认识原老爷,是熟人,表现得分外亲热,不过,即便如此,上来检查食材,检查各种东西的人还是不少。

    红尘她们也被邀请去沐浴更衣,是小丫鬟过来伺候,一个个水灵可爱又会说话,所以明知道是做检查呢,可人家那般客气,沐浴又很舒服,没人能恼的起来。

    她要真把郡主的身份亮出来,肯定没人敢开口让她沐浴,不过现在是用原家的帖子进的门,待遇自是不同。

    丫鬟还有意无意地提醒几句。姚老爷子过寿,来的客人多,贵人也多,要千万小心些。

    红尘还没说什么。燕九溜溜达达凑近,顶着罗娘和小严她们的白眼,也是很不好意思,期期艾艾地道:“委屈郡主了,早知道……呃。我就不该开口请您帮忙。”

    在原家,他们那个四公子口口声声说给姚宗师做饭有多荣耀似的,还说就是王孙公子也乐意做,可真来的是王孙公子,却绝不会有现在这般繁琐的规矩。

    燕九自己身在江湖,并不太懂那些乱七八糟的规矩,这次真正体验到大户人家的等级分明,终于觉得自己做错了,他也就是遇见红尘,特别好说话。换了另外一个郡主,恐怕早恼了。

    当然,别的正经郡主,也不可能答应这等荒唐要求。

    连罗娘这会儿也认为自家小姐太过莽撞。

    “小姐以前也不是爱凑热闹的,这次是怎么了?”小严也有点儿意外,“虽不是大事,但要让别人知道,轻则也要说一句胡闹,碰上那等心理阴暗之辈,还不知怎么编排小姐。”

    “唔。没想那么多。”

    红尘抿了抿唇,换了原家准备的,簇新的春装,笑道。“更可能是想太多。”

    小严和罗娘面面相觑,谁也不知自家小姐是什么意思。

    “因为桃花糕啊。”

    红尘又笑。

    罗娘无语——您要想吃桃花糕,吱一声,原家那老太爷恨不得天天给您做。

    因为皇后忽然让她买桃花糕,那位娘娘的口味,她也知道。爱吃肉,爱吃正经的家常饭菜,点心之类,喝茶的时候也就凑合吃一点儿,绿豆糕,红豆糕最好,可不吃那等风雅的点心。

    “也不知娘娘想什么,总喜欢这种猜猜猜的游戏。”

    红尘觉得她真是历经两世,耐性变得十足,换了上辈子,才不耐烦猜测皇后娘娘肚子里的小九九,真让折腾一回,她必然觉得那位娘娘很烦人。

    就是现在,恐怕别人看来,娘娘也太爱折腾人,她也不以为然,更喜欢直来直去些,却乐意纵容。

    皇宫大内,本就无聊,一个无聊的皇后,便是做一点儿无聊的事儿,身为晚辈,受点儿累彩衣娱亲自无不可,只当是尽了孝心。

    厨房里原家的人挥汗如雨。

    红尘四下转了转,目光在假山池沼,游廊凉亭处徘徊,别人看不到,她的眼中却是一幅连着一幅的图画,有剑气纵横,也有人体构图,上面亮起来全是穴道,有线条勾连,应该是修行内力的方法。

    她对这些也不是一窍不通,好些这类书在手,看得出来,园子里的功法是残篇,应该在别处还有,虽是残篇,却因为中正平和,哪怕只看这一点儿也并无害处。

    不知道来来往往的客人们,有没有人能看得出来!

    “姚宗师有点儿意思!”

    红尘本来对这位宗师不是很了解,也不太在意,可今天进了他这园子转一圈,便是实际上以她的身份来看,的确被怠慢了,可还是对姚家整体的观感不错。

    溜达一圈,在湖边寻了一处青石坐下,周围景色可人的很,倚着老树看书。

    刷刷刷,刷刷刷。

    红尘有一下没一下地翻阅书本,石头后面也隐约有奇怪的响动传来。

    罗娘探头看了看,顿时怔住:“哪来的孩子?”

    红尘一笑:“没事儿,别多管,姚家的孩子总不至于磕到碰到哪儿了。”

    她一早看见,青石后头,一个穿着打扮貌似很简朴,袖子极窄,衣服贴身的三头身小娃娃,正趴在你小桌子上面认认真真地画着东西,画一会儿,蹙眉想一想,很是似模似样。

    虽说简朴,但用的料子却是细棉布的,穿在身上特别柔软舒适,而且这孩子面上浮着一层玉光,必然是平日悉心照料,小小年纪就很有气度,大约是姚家的嫡子嫡孙之类。

    红尘手里的书也看得差不多,不说倒背如流,却是看了几遍,眼下在外面,想让人去取新的过来,到底不方便。干脆就转个身,坐在石头上看那小娃娃画画。

    孩子手很小,用的纸张都是裁剪过的,连笔都小了一截。肉乎乎的小手拿得还不是特别稳当,他画的东西,让别人看见,肯定以为是胡乱涂鸦,不过本就是小儿。说他是小二涂鸦也很正常。

    可他画一会儿,停一下,绞尽脑汁地琢磨,画的极认真。

    不多时,终于停了手,皱巴着小脸,似哭非哭的,红尘顿时笑起来,弯下腰拿手指在沾了点儿旁边的墨,在他的画上轻轻松松勾勒起来。

    一开始小孩子吓了一跳。惊得要哭,看着看着却笑逐颜开:“对了,对了。”

    他跳起来,整个身子爬啊爬,爬到青石上面,依偎在红尘面前看着她画。

    红尘也不生气不推辞,就真慢吞吞地画起来,她也不讲解,这些东西,本来也不是小孩子能理解的。最多就是多画画,多看看,先有个印象,等以后长大了才慢慢学习。

    不过。姚家不愧是出了宗师的人家,确实严格,这么一丁点儿的孩子,就锻炼他的眼力,毅力。

    红尘画的就是这个院子里隐藏的那些剑招,功法。不光是这个园子里,她还在里面画了不少变招,写出克制的方法,连内功方面,有些地方过于艰涩,有些地方容易绕弯路,有些地方练习时需要注意,都一一标明。

    画着画着到来了兴致,玉珏空间里的几个武痴,还有罗娘木箱子里的一卷古医书,纷纷插话,给出点评,区区一册哄小孩儿的画册,到越画越复杂。

    其实在红尘看来,武学功法这种东西完全没有保密的必要,你要有那个天分,有那个毅力,一套太祖长拳照样能成高手,可若是没有,就是把天底下最好的功法拿来给你,也完全没用。

    红尘画的这些都是基础中的基础,她自己根本没放在心上,整理好了都打算让罗娘她们拿回去送给天机门,这种功法不算高深,可是用来打基础最好不过,通俗易懂,适合小孩子,又不容易出乱子。

    说起来,红尘能淘换到手的上等的秘籍也不是没有,可越是高深莫测,越是需要讲究资质,也不容易练成,反而是基础些的东西更稳妥可靠。

    哄孩子哄了好一会儿,外头越来越热闹,红尘见有丫鬟仆妇寻了过来,便把孩子给人家,客气了几句,自己溜达回厨房。

    原老爷子的桃花糕已经做好,热气腾腾地送了上去,红尘也跟着老爷子一起尝了尝,味道还是说不出的好。

    不过,这一家其他厨子的菜色就很一般了,除了分量足,油水重,没有别的优点,连摆盘都显得粗疏了些。

    红尘吃了两块儿点心,到勾起馋虫来,有点儿饿,干脆就让罗娘把她们带着的酥锅启封,又烙了两张大饼,凑一处开吃。

    这酥锅还是薛柏桥和金青两个,都爱吃鱼,又不愿意挑刺,红尘特意学来的方子,需要的材料丰富,耗时也长,她们现在享用的一锅,足足用了五个多时辰。

    罗娘一想,也口水横流,这锅子是真香,拿砂锅酥的,里面还加了一点儿滋补的药材,却并没有异味,吃到嘴里,从肚子里冒出一股子热流,让人吃一次就惦记下一次。

    别说她们这帮小丫头,原老爷子年纪大了,一向胃口难开,这会儿闻见味,都忍不住扔下差事过来尝尝。

    “呼!”

    原老爷子尝了一口,眉眼舒缓,笑道,“滋味可真丰富,别看我是个厨子,可其实不贪口腹之欲,底下的孩子们也不贪,今日到觉得,我该努力活得长久,否则享用不到这世间诸般美食,那也是个大大的遗憾。”

    锅子从一做好,就仔仔细细封着,香味都焖在里头,如今一启封,那滋味轰一声冒出来,连红尘都口舌生津,更别说旁人,前面那些厨子和帮工正上菜,就闻到一缕缕的香气,肚子不知不觉咕噜咕噜地叫起来。

    外面坐在园子里的客人们纷纷侧目,不自觉都饿了。

    本来寿宴虽然带了一个宴字,但大家来做客,都不是为了吃饭,用点儿吃食也很矜持,这一下可好,好些客人,尤其是坐在边缘处。离厨房近的那些,就着香味吃面饼也觉得香甜,好大一堆的面饼,本来合该剩下许多。竟然不够吃了,到让管家媳妇吓了一大跳,忙叮嘱厨子多做点儿应急。

    要是他们姚家吃个寿宴,竟让客人吃不饱,那可够丢人现眼。

    偏偏来参加姚宗师寿宴的。又多是习武之人,胃口不光大,鼻子也灵,远远地就能闻到厨房里的气味。

    虽然大家不大好意思开口问厨房做的什么菜,但饿了总免不了多加几筷子饭吃,人数又多,一人多吃一点儿,厨房那边就忙得前后脚跟不着地,还不得不又派人出去采买一次。

    一阵风吹来,香气随风而至。闻见的人便更多。

    最前面主位上,都是大周德高望重的前辈们,却没有底下人那么拘束,姚家几个爱热闹的,还派了人去问,问回来的结果却是,人家厨子自家准备的家常菜,已经开吃了,做起来很是复杂,现做也来不及。

    众人顿时失笑。笑眯眯调侃道:“要不怎么说,别管哪一家,人家厨子吃到的才是最好的。”

    其他人也纷纷应和,当然不会有人生气。能成为宗师,无不是很有涵养的人,要是换个暴烈脾气的,先不说能不能把武功练好,恐怕早就在没成长之前,就因为仇人太多被灭掉了。

    眼下四国。别说大宗师,就是宗师也多为心性平和,气度恢弘的人物。

    “就着这香味,咱们也能多吃三碗饭,吃吧。”

    姚宗师一代宗师,今日是一百二十岁寿辰,却依旧是鹤发童颜,看着与五十多岁的人也无不同。

    他老人家脸上带着点儿笑意,一边说话,一边把腻乎在他腿脚旁边爬来爬去的小娃娃拎起来搁在膝盖上。

    这是他最小的孙子,姚玉青,小名叫三胖,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大胖和二胖,都已经长大成人,唯独他是父母老来子,还是小豆丁一个。

    “祖父,你看看,这个画画好了,我可以跟大哥一起去外院了吧?”

    小豆丁抓着姚宗师的胡子,脆声道。

    姚宗师只捋着胡须点头,点到一半回过神,戳了戳孩子肉乎乎的脸蛋,瞪了坐在旁边的小儿子一眼。

    都是他家小子胡闹!

    姚家当年斥巨资建造十八座园林,每一处园子都有各种布置,暗藏玄机,孩子们从六岁开始,便要他们认真去体会,每日临摹,临摹出来的秘籍都可以学习,若是临摹不出来,就只能等到十岁启蒙,开始习武了。

    可他小儿子被小孙子纠缠不休,一时心烦,就随口说只要他能描出一处秘籍,便答应孩子和长子一起去外院习武。

    开哪门子玩笑,三岁小孩儿,身体还弱,心神不定,连字也不认得几个,习哪门子武!

    小儿子纯粹是忽悠孙子呢。

    园子里确实藏着很多好东西,自家的弟子们,年过半百,都是鼎鼎有名的高手了,还照样每年要抽出很长时间研究园子里的武功秘籍。

    少年时期去绘制,那是为了记忆,只是囫囵吞下去,之后漫长的时间,才是认真研究。

    姚宗师接了小豆丁塞过来的厚厚一沓纸,心里想着一会儿怎么打发了孩子,还得抚慰一二,不能让孙子失了锐气,对着这小儿涂鸦,也该郑重些。

    接过来扫了一眼,姚宗师就不免发笑,确实是小儿涂鸦,不过,也难为他聪明,不知哄了哪个哥哥给了点儿指点,并不是完全一丁点儿也没画对的。

    笑眯眯漫不经心一翻页,他的手忽然僵住,目光微凛,眯着眼睛盯着图画,看着看着,脸上到露出震惊,随即又有惊喜之意,几乎喜形于色。

    同座的那些朋友都笑。

    “看什么呢,乐成这样?难不成你们家这小孙子,还能给你画出一朵花来?”

    大家嘻嘻哈哈调侃,到没人真凑过去张望。(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 赶人
    &bp;&bp;&bp;&bp;姚家园子里藏的东西,从来不是秘密,前年他老人家还广邀至交好友前来参详,但这功法一来不是一日两日就能看得懂,二来零零散散,权作参考还行,真要按照学习,没人指点,恐怕绝不会有成就。

    以前还有人劝过,担心让敌人看到,窥破他们家功夫的弱点,再闹出事端,姚宗师也只说了一个‘欢迎’,便再无旁的话。

    “唔。”

    姚宗师半晌没说话,一桌子亲人朋友都有些奇怪。

    这位老人家毕竟是一百二十岁了,虽然精力充沛,一身功夫返璞归真,可岁月不饶人,他一发呆,小辈们就心惊胆战。

    幸好老人家也没呆愣多久,顺手把那一叠纸张小心卷起来收到袖子里。

    “祖父,我的,我的!”

    小豆丁一看他的东西让自家祖父收了,立时扭来扭曲,歪在他身上叽叽喳喳。

    姚宗师咳嗽了声,笑眯眯地把孩子搂怀里,小声问道:“三胖儿,告诉祖父,那画是谁给你画的?”

    小豆丁一脸警惕:“爹爹说了,只要画好就让我去……他可没说不能找人帮忙!”

    姚宗师又瞪了小儿子一眼,心里却有点儿感叹,也很欣喜,他一眼就看出这些画不简单,看着是根据家中园子里的那些暗藏的秘籍画出来的,但实际上却并不相同。

    应该说是高明得多,绝对是根据家里的秘籍认真改进过。

    似乎像修神的那一类功法,但和现有的武学思路完全不同,竟好似可以汲取天地灵气淬炼身体,这种功法,很多年前的传说中到是有过,如今早就失传,现在画册中只是寥寥点出一点儿,别人看或许都看不出底细,只觉得高明。恐怕也只有窥探那道门的高手,才能察觉到深意。

    哪怕姚宗师身为一代宗师,看了这些,也眼前大亮。只是眼下不是研究的时候,而且看样子对方也只是画来逗孩子,浅尝辄止,对一个宗师来说,还是浅显了些。但人家画的绝对是意犹未尽,如果能看到完整版本,说不得是大有裨益。

    他一百二十岁,本来都没了争胜之心,一辈子最高的成就也就是如此,可看到这个,他到免不了心动一下。

    “难道家里出了个天纵之才?哪一房的?”

    姚宗师心中疑惑。

    随即一想,不对。

    有这水准,至少也是个宗师级的人物。

    大周朝里准宗师到有几个,宗师也有。虽然大宗师稀缺,可民间藏龙卧虎,冒出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宗师到并不稀奇。

    那年他去拜访鬼谷先生,陪先生去钓鱼,就碰见两个宗师立在湖面上对峙,竟还都是陌生面孔,人都不到四十岁,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敢小瞧天下人了。

    要说自家除了自己,又冒出个宗师。还能轻而易举地修改功法,他却有点儿不敢相信。

    他那几个儿子,他亲自教养长大,虽然不是什么笨蛋。但练武也就是中规中矩,勉强继承他的衣钵也算是可以,想推陈出新,那还是算了。

    孙子辈到是有几个机灵成器,可大的那几个都定了型,和他们父亲一样。小的那几个年纪太小!

    就这些画里,露出冰山一角的思想,画它的人必然学识渊博,精通医术,对人的身体分外了解,而且还深谙武学真谛,肯定学过多门功夫,对剑法,掌法,棍法,都算是精通。

    他自己都是过了一百岁,修行再无寸进,这才从专精一门,变得博采众长,看画出这些画的人,要不是画的是他们姚家的武功秘籍,他一定认为这是隐居山林的哪个老头子出来开玩笑。

    姚宗师越想越觉得古怪,也顾不上当着这么多客人的面儿,提溜着小豆丁就急问:“来,三胖乖,告诉祖父,到底是谁帮你画的?”

    别看小豆丁年纪小,才刚刚三岁,换别人家的孩子连话都说不匀称,他们家这个却是机灵的很,也会看脸色,见祖父真急了,也不敢胡闹,耷拉着脑袋咕哝:“是一个姐姐。”

    可惜他确实不认识,被问急了,满头大汗,也只能说是个漂亮姐姐,其他的一概不知。

    姚宗师问了半天,也没问出个一二三来,他终究不是毛头小伙儿,人还沉稳,随即喊了照顾三胖的丫鬟婆子。

    虽说这孩子自己跑出去玩,可她们绝不敢离太远,更不会当真让小主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两个丫鬟,一个婆子,迷迷瞪瞪地被叫到席上。

    姚宗师拉着她们咬耳朵,嘀嘀咕咕个不停。

    一桌子人无语地看着宗师他老人家,谁也没敢吭声,一时间场面有些古怪。

    整个寿宴,下面的人载歌载舞,拼酒的拼酒,喝高了直接找个地方打一架的也有,前面正主儿都顾不上客人,只拉着自己仆从说个不停。

    “什么,厨娘?”

    姚宗师愣了下。

    两个丫鬟言之凿凿:“我们去带小少爷回来,还和那位妹妹说了几句话,后来她就朝厨房那边去了,看样子是跟着今天进府的原家来的。”

    姚宗师:“……”

    这不可能!

    难道是哪位大宗师亲临?大宗师也不可能吧。

    他本来以为是自家的人,研究了几十年,才能研究透彻,可竟是外人……

    外人看上一会儿,能看出园子里其中一幅图都是天纵奇才了,看这幅画上,光是准确的就有七幅,更别说人家还把这七幅残缺的补全了,甚至比原版更高妙,也更通俗易懂,适合孩子。

    一定是哪个大宗师!

    他忽然有些坐不住,看眼前桌子上放置的,也说不上多么色香味俱全的饭菜,一想到这可能是出自某一位大能宗师之手,他还没下嘴就觉得烫得慌。

    “老爷子?您是不是累了?要不回去歇会儿?”

    他略一恍惚,旁边照顾的小儿子就凑过来看了看,老爷子的功夫再好,这么一把年纪,大家都提着心。

    身为宗师也没办法改变寿数,他眼下高寿。可也是过了百岁,孩子们不得不小心,万一不注意,他老人家在寿宴上病倒。那可就是喜事转瞬成悲剧,谁也受不住。

    “可是遇见了一桩稀奇事。”

    姚宗师回神,笑了笑,摇摇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他想要不信,可三胖这孩子绝不会撒谎,他说是个姐姐画的,那么这幅画的真正主人必定很年轻,再有丫鬟们的口供佐证,姚宗师也只能相信自己遇见了妖怪。

    他也到了可以自称老顽童的年纪,颇为促狭,居然就真在心里管这些画的主人叫起‘妖怪’来。

    “桃花糕是不是做好了?”

    “可不是,新鲜出炉的,老爷子您的最爱。”他家小儿子特别殷勤地给亲爹夹了一块儿点心搁在盘子里面。

    清甜的气息扑鼻而来。

    姚宗师笑了:“你娘本来不爱吃这个。可我爱吃,他顾着我的面子,每次都去买,只说自己吃,买多了让人送到我书房去。我次次吃光,身边伺候的人都以为我是疼你们娘亲,给她面子才肯吃的,其实是你们娘亲疼我。”

    他说了一通话,看着儿子在那儿感伤,就笑眯眯一下子把话题转到天边。

    “原家的人都辛苦了。让妖怪……让那几位大厨,还有厨娘们也上席。”

    厨房上上下下都忙忙碌碌。

    点心这边到底要省事些,原老爷子按说只要给做一道桃花糕,就算完成任务。其他的活儿,他就是想做,姚家的人还不好意思。

    虽然他老人家只是个厨子,可原家也是出了高官显贵的,家里的老太爷哪怕在前面落座,那也不是没有资格。

    原老爷可不是那等愿意委屈自己的人。把手里的活儿做完,就陪着红尘在附近赏景。

    姚家一步三景,赏一赏风景也是不错。

    这一忙还不知道要多久,等晚上原老爷子还要做一桌点心,要现做才好吃,本让红尘先收拾东西回去的,只是她闲来无事,在家呆着一样不过画画看书,如今难得来一次姚家的园子,心中多少有些欢喜,干脆和厨房的管事说了声,得了允准,便让罗娘铺开笔墨,让她画一画园中景致。

    美人独坐湖边,闲来描一笔画,喝一壶茶,却不知道斯人斯景,堪可入画。

    不远处一座小桥,桥上路过一少年公子,面如冠玉,形似飞仙,痴痴发呆,一时停步。

    他身后还有一少女,面上的容色却是平凡了些,到也不是丑陋,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儿,普通的容貌罢了。

    她五官明明也都长得不错,组合到一块儿,却偏偏一下子就泯然于众。

    此时见身前少年忽然因一女子停步,露出那种从来没有露出过的惊艳来,脸上一下子就白了白,眼眶微微发红,却是勉强忍住,咬了咬嘴唇,悄悄扶着丫鬟的手转身而去。

    不远处凉亭内。

    一满头珠翠的妇人远远看了,双拳紧握,气得脸色都变了,一转头,低声怒道:“去,看那是哪来的野丫头,我不管她是谁,等一会儿再让我看见她,你们都收拾包袱滚出府去!”

    妇人暴怒,转身便走。

    几个丫头面面相觑,明明知道主子怕是一时情急,可主子的命令,那也没有不听的道理。

    商量了下,问了问,知道是家里人请来的厨娘,一众丫鬟这才松了口气。

    “总算不是什么要紧人,小红,你把红包包厚一点儿,赶紧让她走,别耽误了,咱们二夫人心情不好,万一惹出事儿,倒霉的还不是咱们姐妹?”

    那叫小红的丫鬟闻言就抓了一个管事的,匆匆跑来,直接就拿了一串钱,招呼红尘:“行了,现在没你的事儿,老宋,赶紧的,送她走人,从角门走,快一点儿啊!”

    说着,直接把钱往红尘手里一塞。

    红尘:“……”

    她还没说话,那管事的老宋已经板着脸。上手要去拽她。

    燕九从假山上面凉亭里一跃而下,上去一脚,敢在铁牛发飙之前把人踹开,捏了红尘的袖子转身就走。一边走一边招呼:“原老爷子,人家赶人呢,还赖着做什么!”

    原老抿了抿嘴唇,面上也多了一层怒气。

    他尊重姚宗师,但要说怕。那可不至于怕,当年鬼谷先生来时,对他也一向温和客气,那还是当年,现在他儿子孙子都有不少做了高官,他过来给姚宗师做点心,那是他的心意,他的敬意,却不是让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奴仆。

    “走。”

    老爷子摇了摇头,一声令下。一行人收拾行囊转身就走。

    厨房里那帮厨子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可又不敢拦着,小红是二夫人的亲信丫鬟,她过来说话,还是很管用。

    燕九一路领着红尘离了姚宗师家的大门,停在路边等铁牛去把车驾过来,还是有些愤愤,皱了皱眉,忽然想到刚才忘记把布置的一个小迷阵拆除掉。

    他刚才没去前面吃酒,只晃了一圈送了寿礼便出来了。百无聊赖地蹲在地上研究阵法。

    他在这方面十窍通了九窍,只有一窍不通,但这一窍却是关键,设计的阵法从来对付不了灵师。

    不过他是初学者。以后做得多了,总会进步,正好红尘在呢,那会儿一边画画,一边指点他几句,后面还随手拿就地捡的石头。花木也布置了一个小迷阵,只覆盖了一小截鹅卵石小径,很是鸡肋,没有别的大作用,不过是能让路过的人看到些恐怖之物,什么毒虫猛兽之类,伤不了什么人!

    刚想起此时,后面姚家的院子里就响起一声短促的尖叫,很快戛然而止。

    燕九吐出口气:“活该!”

    算是稍微痛快儿一点儿。

    红尘却纳闷:“这是怎么回事儿?”

    她好好地呆着画画,连人也没见几个,怎么就惹到了旁人的头上。

    最近好像没有流年不利的征兆,再说,姚宗师的家规门风,还是能看得出来,都不算坏,绝对做不出半截赶人走的事,别说原老专门来给做点心,就是普通的仆从之流,也不敢发生这等事情才对。

    身为宗师,若非气度心胸都不同凡响,怕早就误入魔道,白骨也不剩了。

    燕九也奇怪,心中抑郁,无论因为什么,他都让人家郡主受了气!

    他自己无所谓,可红尘是他拖进来的,现在吃了亏,那不光是丢面子的事儿。

    “不行,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我和他们没完!”

    吐出口气,燕九的眸子闪烁,堂堂一个灵师,随意让人折辱,这是对他们全体灵师的侮辱,不能只当是荣安郡主一个人的事儿。

    让人知道,荣安郡主去姚宗师家做客,连正主儿都没见,就让一个下人轰出来,那丢不丢人?

    红尘哭笑不得:“我在姚家只是个厨娘,就是以厨娘的身份来的……”

    “怎么?厨子怎么了?厨子就能随便让人轰走?”

    红尘没说话还好,她一开口,原老爷也生气。

    他当初本就不想搀和这事儿,推辞的话都背了一遍,偏偏心疼他家小四,想着小四受了那么大的罪,要是连这个也不能如愿,未免可怜,再者,坤婆婆既然露在明面上,他反而松了口气,没太害怕,也就答应下来。

    现在可好,因为他这点儿事儿,惹了一肚子不痛快,回去就揍小四出出气!

    迁怒这等事,不光宗师家的人会,只是这个被迁怒的,实在太冤枉了些。

    “走吧,到省事儿了。”

    玉山的风景不错,只当是郊游。

    “咱们也不用赶路,一边走一边赏一赏山里的风景。”

    铁牛驾着马车过来,红尘蹬车而上。

    刚一上车,忽然皱眉,红尘探头出来,看了看门外的气场,伸手拍了燕九一下。

    “你看看。”

    燕九也推开窗户,满头雾水:“怎么了?”

    红尘翻了个白眼,伸手拿了张纸,写了一行字,装信封封起来,交给外头原家带来的一个帮厨:“劳烦,嗯,半个时辰吧,半个时辰之后拿原家的帖子把信给姚宗师。”

    燕九皱眉。又仔细看大门,挠了挠头:“是有点儿阴煞,不过姚家世代习武,血气重。不怕什么煞气吧。”

    红尘歪到靠背上,懒得理他了。

    …………

    画影堂

    二夫人抓了一大把乱七八糟的花,捋下花瓣和叶子,扔得到处都是,满地狼藉。

    姚二进门就吓了一跳:“琴娘。你这是做什么?今儿是祖父寿辰,你不去应酬,何苦折腾这些花儿。”

    二夫人一扭头就扎在枕头上,放声大哭:“都是你没本事,文不成武不就,上面大哥赶不上,下面又没弟弟受宠,害得咱们萱姐才受此侮辱,换了老大家的馨馨儿,谁敢给她气受!“

    姚二哭笑不得:“你这是什么话!”

    这话确实无礼。

    姚家虽然好像枝繁叶茂。姚宗师活到一百二十岁,其实子孙也并不算很繁茂。

    姚宗师一辈子得了五个儿子,前面三个儿子都是武痴,一辈子未婚,四子到是成了亲,生了两个女儿,唯有幺子伴在父亲身边,虽然武学上成就有限,却很得父亲宠爱,娶妻韦氏。前后生得三子,长子天分出众,如今当着大半个家,儿子便是姚二。也是父母殷切盼来的。

    姚二的父母生了姚二之后,一直就再没有音信,他一度是被当成小儿子宠爱长大,后来父母年纪大了,到又生了一个小儿子,今年才刚刚三岁。姚二到把弟弟当儿子看待,从来不嫉妒父母比起自己,更疼弟弟。

    “咱们家第四代,只有萱姐和馨馨儿两个,哪个爹爹和祖父不疼,你这是做什么!“

    姚二见妻子越哭越大声,也头疼的要命,悄没声把几个丫鬟招呼过来仔细问了问。

    丫鬟到底是姚家的丫鬟,姚二又是她们主子的丈夫,自然不敢隐瞒,期期艾艾地把自家小姐和人相看,结果那位公子当面就爱慕别的女子的事儿一说。

    姚二的脸色也有些难看,半晌叹气:“这有什么好气,贪花好色的男人要不得,咱们萱姐精通女红针凿,厨艺也好,读书更是胜过许多男子,性情温柔贞静,不知道有多少好姻缘等着咱们来挑拣,你何苦为这个发愁?”

    时下男女结亲,还是要看父母家世,容貌自然也不是不重要,却是放在最后的。

    所谓娶妻娶贤,纳妾纳色,他们家的女儿,何必和人去比容貌!

    二夫人以前也这般想,可是最近刚受了一场闲气,宝贝女儿也被人奚落,回来就又遇上这种事儿,她心里怎么也好受不了,这会儿让丈夫一劝,回过神,也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想到那会儿莫名其妙地发脾气,怕也吓坏身边的丫头们。

    “罢了,回头多散点儿赏钱,安抚一二。”

    也就这么一说,她是主子,下人们看她脸色应该,哪里有因为主子发脾气就不高兴的。

    夫妻俩说了会儿闲话,便起身去给祖父贺寿,寿宴进行的差不多,姚宗师已经带着亲近的朋友们回了客厅闲谈叙话,两个人也不好躲懒太过。

    二人携手进了客厅,就见屋子里的气氛有点儿古怪,自家祖父脸色严肃,似乎有一点儿不悦。

    姚二虽然不像三弟那般小,可小时候也是个猴儿,爱在祖父身边腻歪,关系亲昵得很,进门便笑道:“您老这是怎么了?大喜的日子,谁惹您不开心?”

    姚宗师笑了笑,摇头:“没什么,就是今儿本来想请原家老爷子过来喝一杯酒,结果去请的人在院子里摔了一跤,后来竟然还迷了路,走不出去,耽误了工夫,去的时候人已经走了。”

    他话里略微带了一点儿惋惜。

    姚二一怔。

    “怎么会?老爷子说好了,晚上还要为您老做一份热气腾腾的桃花糕来着。”

    他可是知道原老爷子是哪位,想出请那位来家里给祖父做桃花糕的,就是他。

    人家不是一般的厨子,不能轻率对待,他还特别叮嘱厨房那边小心照顾。

    “是哪里照顾得不周到了?”

    还有,家里的下人怎么回事儿,在自家园子里迷路,干什么吃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生气
    &bp;&bp;&bp;&bp;姚二心中纳闷。

    姚宗师却露出一副很是遗憾的表情,不知内情的一帮亲朋故友都感叹——早就听闻他是所有宗师里最爱吃的一个,还不吃山珍海味,只吃家常的东西,尤其钟爱原家的秘制桃花糕,只是没想到,姚宗师喜欢成这般?

    老宗师还不知道,就因为他今天表现得特殊了点儿,之后但凡有人送礼,必然有一样桃花糕,还必须是原家的,闹到后来,原家桃花糕千金难求,老宗师到是吃得开心,他爱吃这玩意爱了一百多年,是吃不烦了,却让姚家上下都极其紧张——怕老爷子的牙坏掉!

    “哎!”

    姚宗师长叹一声,面上淡淡,似乎连寿宴的喜庆,似乎也缺了三分去。

    姚二皱眉,心里多多少少对原家的人有点儿不喜,他是练武之人,重视信义,既然原老已经答应给自家老爷子做点心,半途而废算什么意思!

    要是一开始没答应,或许他祖父还没这么期待,也就不会这般不高兴,眼下可是他老人家一百二十岁寿辰,大周敬老,一百二十岁的老寿星,任何一个人都该给几分尊重。

    幸好在座的都是亲朋好友,老寿星的儿孙和徒子徒孙们都在,笑语不断,插科打诨,很快哄得他眉开眼笑。

    要说不惦记孙儿得的那一本画册,那不可能。姚宗师武功停滞已经几十年了,没多少进境,他又是永不放弃,锐意进取的那类人,任何一点儿希望也要抓住。

    不过,不急于一时。

    他都打算好了,等生辰一过,便去原家拜访,总要找到那个画画的女孩子。

    到不指望人家能倾囊相授,可是坐而论道总是可以。

    他也是一代宗师。想必那女孩儿应该不至于不愿意和他一起探讨探讨。

    人家要是不愿意,又何必画这些给孩子看!

    姚宗师绝不会想到,红尘她虽然历经一世,可其实对这些并不太了解。这辈子接触的又是玉珏空间那些大能,没有一个会敝帚自珍,到是好为人师的更多些。

    那些高深的知识,珍藏的秘籍,比大白菜也贵不了多少。只是太多太多,到是人的精力有限,学不过来。

    红尘又怎么会明白她随手画出来的东西有多珍贵?

    或许她还觉得,和姚家把功法秘籍直接藏在院子里,等待众人去学习比,她画这点儿东西完全不够看,却不知能在园子里一直研究的,必然也都是姚家的人,人家真正的,只有嫡系子孙真传的东西。也不会随便泄露。

    要是有什么外来人,随随便便走一圈就能把姚家的功法秘籍看清楚,还能照着练习,那绝对没可能。

    如果真的,那就只能是碰上了神仙。

    姚宗师今天遇见的情况,也只是区区一座园子里残缺的几幅图,寻常人看见,哪怕眼力好,看出不对,最多只是察觉。连复制到纸面上也难。

    众人说说笑笑,忽见姚宗师的身子晃了晃,差点儿打翻酒杯。

    “……”

    好多人都怔了下。

    姚二连忙道:“哎呀,老爷子这是有了酒了。”

    姚宗师的脸色也有一瞬间变得难看。随即露出几分尴尬,摇了摇头:“老了,老了,确实不能喝太多。”

    他今天来者不拒,的确是喝了好些酒。

    不过他老人家功力深厚,千杯不醉到不至于。酒量好那是真的,而且敢灌他酒的人也不多……只能说,或许确实年纪不轻,连酒量都变得差了些。

    姚二心里一酸,有点儿难受。

    大家又闲话了几句,天色还早,可都没了兴致,也怕姚宗师劳累到,便道:“时间不早了,咱们还是散了,早些去休息。”

    姚宗师摇了摇头,笑道:“我知道你们心疼我,也罢,陪我这老头子有什么意思……”

    话音未落,他脸色骤变,一把抓住自家小孙子三胖,猛地向地上掼去。

    “啊!”

    姚二大惊失色。

    三胖本来昏昏欲睡,趴在姚宗师的腿上打瞌睡,这一下,要真砸下去,一准儿脑浆迸裂而死。

    其他人都吓坏了,齐声高喊:“不要!!”

    幸好姚宗师反应及时,猛地回神,一把兜住孙子的头,紧紧抱回来,脸色难看之极。

    这下子可不好!

    所有人都觉得不妥。

    姚二扑过来扶住祖父,急声道:“怎么了?老爷子您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姚宗师咬着嘴唇,摇了摇头,低声道:“我刚才看见……刚才把三胖看成了刘梦觉。”

    姚二登时无语。

    刘梦觉是他们家的仇人,同为宗师,同是大周人,二十年前,刘梦觉为一己私利,竟杀了自家祖母,从那以后,二人结下血海深仇,不共戴天,奈何姓刘的武功高强,又是行踪不定,且老爷子也担心逼急了他,他再对姚家其他人下手,一直投鼠忌器的,结仇结了二十年,还让刘梦觉自己练功出错,病死在床上。

    自家祖父把这个视为人生第一大遗憾。

    姚宗师深吸了口气:“那会儿,我见杯中有一条蛇,吓了我一跳也,真是……老了。”

    一瞬间,他老人家就颓废了些,刚才还红光满面,哪怕是老头,也是健健康康的老头,这会儿却有了老态。

    不光姚二,在座的心里都难受,纷纷出言宽慰,这时,外面忽然有管家来报信。

    “诸位老爷,门房上说,原家的一个家丁拿着帖子送信,有封信要转交给老爷子。”

    姚宗师一怔,连忙道:“快拿来给我看。”

    他第一时间就想到那个给三胖画画的女孩儿,莫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说她是原家的厨娘,姚宗师半分不信,不过他也想到,真有大宗师出现,或许有什么怪癖也未可知,也许人家就喜欢当厨娘,不是不可能,文山公还喜欢唱戏呢。

    至于年纪。传闻大宗师境界高深的,恢复青春也不是不可能。

    姚二蹙眉,有点儿不高兴,但一转念。转移下自家老爷子的注意力也好。

    不多时,就有人把信件拿过来。

    姚宗师打开一看,却十分意外。

    信中并不是他想象中的东西,只有寥寥几行字而已——三十年前,‘杯弓蛇影’杀余南。今疑重现,还望宗师三日之内闭关静修,保持镇定。

    “杯弓蛇影?”

    姚宗师一头雾水,完全看不明白,但他是聪明人,一转念,忽然想到刚才发生的事儿!

    可不就是有点儿杯弓蛇影的意思在。

    一开始,他先在杯子里看到一条蛇,虽然马上反应过来,但他看错了东西。本就奇怪。

    之后又忽然把自家小孙孙看做仇敌……所谓杯弓蛇影像只是个代号,并不是真把什么都看成蛇的样子。

    姚宗师皱眉发呆。

    姚二一惊,也凑过来看,看过同样想到此,连忙转身问道:“送信的人呢?”

    “人已经走了。”

    “走了?”

    姚二抿了抿唇,站起身就向外去:“我去原家问问。”

    在他们家,老爷子的地位至关重要。

    现在家里除了姚宗师,再无一个宗师,虽然其他人武功也不差,可若是老爷子出什么问题。家族的地位就会变得和以前大为不同,不光为了这些利益,姚家的子孙,无不对老爷子敬爱有加。哪怕只察觉出半点儿不对,他们也必须追究到底。

    “闹什么,眼下什么时辰了!”

    姚宗师摇了摇头,“别瞎紧张,人家这不都说得很清楚,让闭关静修。”

    怎么可能不紧张?

    他老人家面色平和。回屋休息,家里却是几乎要翻天覆地,一群徒子徒孙们脸色严肃的不行,很快就派出人去原家打探消息,用的都是最快的马,最好的人手。

    姚二也在画影堂里踱步,踱来踱去,心中紧张,连二夫人的面色也很难看,这会儿再也顾不上她的女儿如何,只一心一意地关注自家老祖宗。

    二夫人心里也有数,他们家老祖宗就是掉几根头发,也比底下小辈的终身大事更要紧。

    不多时,外面传回信儿,说是找到原家,原老爷也是一问三不知,只道他来姚家帮忙,因为最近京城不安全,一位小友不放心,这才陪同。

    “原老爷说,他家小友被姚家赶出门去,他也不好多待,便跟着一起走了,到没给留什么信儿,或许是自家那小友留的也未可知!”

    小厮传回话来,姚家上下立马就都知道。

    姚二脸色骤变:“你们就没有问问,那原老爷的朋友究竟是谁?”能几句话说得他们姚家上下不安,总不能是什么无名之辈!

    小厮脸色涨红,被骂得哑口无言。

    问题是他们姚家势力再大,也不能随意去逼问对方吧,人家辛苦给你们做饭祝寿,你不感激也便罢了,总不好再欺压人家,再说了,原家也不是好欺负的。

    消息传开。

    姚家上下都很纳闷。

    “我看原老爷似乎有怨气,还说什么被赶走的话,这是哪里有什么误会不成?”

    姚二和二夫人夫妻对坐,都略有几分愁容,姚二叹气,摇了摇头:“咱们家的下人都规矩得很,按说不应该,琴娘你也想想,今日家里可发生特别的事情了?有没有得罪原家的人,难道真赶了对方的人出门?”

    二夫人摇了摇头,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

    小红和小翠立在门外,心中忐忑。

    “……原家?”

    小红也就罢了,她是个粗心大意的,小翠却是个精细人。

    一般大户人家贴身伺候的丫鬟,多是这样的配置,一个鲁直,一个机灵,各有各的用处。

    半晌,小翠低声道:“咱们今日可真是赶了一个人出去,小红,你不该忘了。”

    小红一个激灵,也反应过来,苦着脸道:“哪里会忘记,那会儿夫人发火。我也吓得不轻,三下五除二就给解决了,事后想来却也不安呢。”

    一开始是真没觉得如何,事情过去。小红却不自觉想起自己的作为,觉得有点儿不对。

    人都是如此,脑子转得不够快,时常事情做了,事后才能发现不妥。小红本就是个粗疏大意的,经常不自觉得罪人,眼下这等事,也不是一回两回。

    只她年纪小,又是二夫人挑出来的丫头,几乎当孩子养的,大家都不与她计较而已。

    “事后回想,我奉夫人命,请走的那个女孩子,可不就是跟着原家来的。而且……”

    “而且现在想起,人家的容貌气度都非同凡响。”

    要不是实在漂亮,秦少爷又怎么会当场失态,都不顾他们家萱姐儿的颜面。

    小翠咬咬牙,还是进了屋小声回禀这一切。

    身为丫鬟,什么话不能说,什么话必须说清楚,片刻也不能耽误,她还是很明白的。

    小翠支支吾吾地把话说完。

    姚二和二夫人面面相觑。

    二夫人是真没想到,还有这么一码事。她平日里也并不惹是生非,只有对自家这个女儿十分心疼,尤其担心她的婚姻,主要是一连出了好几次波折。这才过分敏感了些!

    姚二也知道自家媳妇,苦笑道:“你说你这事儿……哎!就因为秦家的小子多看了人家几眼,你就这么不给面子去轰人,别说那是原家的了,就算是自家的下人,这等迁怒。也总归不好,不和我姚家的家风。”

    二夫人眼眶都红了:“我还不是为了萱姐!”

    “罢了。”

    姚二也舍不得骂她,再说,骂也无济于事。

    “祖父这么多年,平平顺顺过来,什么杯弓蛇影,不杯弓蛇影的,想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大伯他们早派人去请灵师来,哼,若是意外便算了,要是有人故意要害祖父,必要让他们知道知道厉害!”

    两口子在房中说话,吃饭时,姚二和他大哥一起去祖父那侍奉,半晌推门而入,都吓了一跳。

    那会儿见,老爷子还只是略有疲惫而已,这才极短的时间,他老人家的气色就又衰败了许多。

    外人可能看不出来,但他们****见,一眼就看出老爷子有了眼袋,脸上也不复光泽,多出几条皱纹,嘴唇发青,眼圈乌黑,气息急促。

    “无妨,就是有些气息不定。”

    老爷子吐出口气,含笑道,“吃两丸平气散就是。”

    平气散是以前太医给开的药,姚宗师早年练功受过一点儿暗伤,也不算严重,就是过季的时候偶尔气喘,自从吃上药到很见好,后来年纪大了,心情比以前平和,到许久不用。

    一听老爷子的话,立时便有管家取了药过来,他含了一丸,果然见好。

    却不曾想,到了第二日,老爷子的气色更坏,晚上一宿没有睡着,白日里迷迷糊糊的,差点儿把去送饭的丫鬟给杀了,几乎闹出人命,这下子连姚宗师自己都觉得不好,其他人更是被惊得不轻。

    急急地请了好几个大夫过来。

    大夫看不出任何问题,只能开太平方子,事实上面对一位武学宗师,他们觉得这位老爷子的身体出乎意料的好。

    又请了灵师。

    灵师竟也看不出什么,到是他们这些子孙一提到‘杯弓蛇影’之局,有几个脸上变色。

    其中一个年纪大约六七十岁的老灵师摇了摇头:“到是听说南域有人擅长此局,三十年前一代宗师余南就因此而死,像这种阴损手段,大伤功德,寻常灵师都不修习,只传言中十分的恐怖,也有灵师想解此局,用了各种方法,一度以为是解除了,没想到却是连灵师都着了道,被蒙蔽过去,哎,此局三日之内必然见效,可天无绝人之路,熬过三天应该能得以幸免。”

    这话几乎就是直接说,不如死撑着算了,熬过三天就没事儿,熬不过去就是个死!

    姚宗师到是镇定自若,姚家上下都吓得脸色雪白。

    如今是第二日,谁敢让自家老爷子去赌这一把!

    看姚家的人如此担忧,还有老爷子毕竟是大周的宗师,一个宗师对国家来说,还是很要紧的,尤其是大周尚无大宗师。只有鬼谷先生似乎能胜大宗师一筹,勉强撑门面。

    几个灵师商量了下,就道:“我们才疏学浅,怕无能为力。不过要说京城里最顶尖的灵师,还要算当朝荣安郡主一个,她自从出道以来,屡立奇功,手段高妙非常。不如请来看看?”

    他们把红尘做的那些事儿一说,姚家听了都吓了一跳。

    在这些人口中,估计那位荣安郡主比神仙也差不太远,至少是能支使神仙的人。

    一个人夸赞不可信,这么多人都夸,那绝对是了不得!

    姚宗师的大儿子立时就拍板决定:“大胖你去郡主府求援。”

    他想了想,又道,“此事要紧,这样吧,二胖你也别闲着。去原家问问,看那位给咱们留言的是哪一个,询问详情。”

    既然人家在没看到老爷子之前就点出根由,应该也有本事,必须问清楚才好。

    本来早该遣人去问,只是姚宗师不太好,众人的心都搁在他老人家身上,竟一时忘了。

    想起妻子做的事儿,姚二也头疼,却依旧二话不说。拉着他夫人备上一份重礼,亲自就去原家,此时哪里还管掉面子不掉面子,老爷子才最重要。

    原老爷子却是客客气气。

    他从年轻时。便讲究和气生财,为人处世从不与人为恶。

    “哎,我自己到没什么,只是我那小友身份不一般,要是她不愿意,便连我也不能去见的。”

    他就是再厚道。也得知道里外,在他心中,那位郡主可比姚宗师要紧。

    姚二问了半天得不到半句准话,也不知怎么的,想起祖父,一个忍不住,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下来。

    他都四十岁的人,平日里在外头也是威严深重,如今抹鼻子掉眼泪,连原老爷都愣了下,嘴巴一秃噜,告诉这两位正主乃是当今荣安郡主!

    姚二心里一咯噔!

    竟是荣安郡主!

    可仔细一想,却也在情理之中,京城就这么大,能叫得出名号的灵师也只有那么几个,荣安郡主人人称颂,自然有本事有能耐,看破所谓的局,似乎也正常。

    他也顾不得别的,带着妻子就直奔郡主府,快马加鞭,连马车也不坐了。

    他赶过去时,红尘正扶着罗娘的手蹬车,姚大跟在后面满脸焦虑,声声不停地说话,可前面荣安郡主就仿佛没听见,周围的足足有十几个侍卫,他连抢上前去都不能。

    姚二气喘吁吁:“怎么回事儿?”

    姚大也一脸郁闷:“不知道,我来了一通报,荣安郡主直接就出来,却对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既不答应,也不拒绝,更不知道这是要去哪儿呢!”

    以他的武功,抢上前去逼迫郡主和他说话,到也不是不可能,但他怎么敢做?

    他的武功的确好,但人家郡主赶车的那个,一看也是顶尖高手,再说了,他今天是来求人的,怎么敢撒泼?

    姚二:“……”

    二夫人一心虚,就咬了咬牙,上前道:“民妇崔氏,见过郡主,前日不知是郡主当面,多有得罪……”

    叮铃铃!

    话音未落,马车前行。

    二夫人一张嘴正好吃了一嘴的灰。

    姚大愣了愣:“这是怎么回事儿!”

    “哎,大哥,咱们先追上去,一言难尽,总之无论如何也要尽快请郡主去看看咱们老爷子,耽误不得,尽快尽快。”

    两兄弟同时上了马,紧紧追上。

    姚二言简意赅地把事情说了,姚大一口气呛住,剧烈地咳嗽了几声,半晌无语。

    崔氏的气色也极为糟糕:“都是我的错,怕人家郡主这是想出气!”

    良久,姚大深吸了口气,低声道:“是好事儿,别急了。”

    他一说,兄弟连心,姚二便知道意思——若非荣安郡主神机妙算,知道他们是来做什么的,也不会这般,人家连问都没问一句,就知道前因后果,还这般傲气,想来有解决的办法。

    姚二想了想,也觉得是如此。

    奈何他还是急,心里着急,哪里又能让人说一句不要急就马上镇定下来的。

    一知道眼前这位果然有可能能解除掉,家里那听起来分外恐怖的危局,姚二更是急切,好几次按耐不住,想冲过去说话,都让姚大一把拦住。

    “人家郡主被弟妹从咱家赶走,这是何等的屈辱,换了别人非跟你急了不可,如今到不如让人家出一口气。”(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绝世
    &bp;&bp;&bp;&bp;红尘坐在车上,其实只是一开始心中有点儿不自在而已,过了两日都快忘了,姚家的夫人在自家的地盘让不喜欢的人走,虽说有些失礼,也没有哪一条律法规定此事不行。

    当然,姚家夫人做的事儿,也确实让人很不爽。

    红尘就决定老老实实任性一次。

    家里女人犯了错,男人受个惩罚也很正常,总不能真让她去跟人家家里的夫人计较。

    她在姚家受怠慢的事儿,红尘自己没有外传,她身边的人,也不是会随意乱传的人,可皇后娘娘还是知道了,不光知道,甚至把她叫到宫里耳提面命了几句,大意就是人善被人欺,咱不随便闯祸,可遇见这等憋屈事,也绝不能算了,否则有一次就有第二次,渐渐的别人都不拿你当回事儿。

    有时候,你表现得强硬,反而能为自己减少很多的麻烦。

    于是,红尘决定听老人言,再说,她本来就不爽来着,发泄下有利于身体健康。

    唔,听着外面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赔礼道歉,咳咳,虽然有点儿恶趣味,其实很痛快来着!

    就在那姚家老大和老二,忐忐忑忑,暴躁非常中,这么一路享受着,晃晃悠悠地到了玉山,登上玉山不远,就是姚家的大门。

    姚大,姚二:“……”

    红尘敲了敲车窗。

    铁牛一撩鞭子:“不开门?”

    开,还得是大门必须开,眼前这位是贵客里的贵客,好歹也是一位郡主,就算去皇亲国戚的家里,也应该开大门迎客。

    姚二吐出口气,毕恭毕敬地迎上前,张了张口刚想说话。

    铁牛一扬鞭子:“驾!”

    马车晃晃悠悠地进了大门。

    听见消息迎出来的那些姚家的徒子徒孙们尽皆走避,愣是让那八匹个顶个神骏非常的白马吐了一脸吐沫!

    众人:“……”

    好几个人心里憋了口气!

    “怎么回事儿!怎么这般没礼貌!”他们也看到车上的牌子,知道是荣安郡主的车驾。

    可就算是一位郡主。也没有如此嚣张跋扈的道理。

    他们老爷子何等身份,便是哪位小王爷大驾光临,也要客客气气的才好。

    这几个可不知道荣安郡主真让他们家赶出去过一次,姚大和姚二两个已经知了内情。恨不得她多发泄几次,省得心里憋着火,再不尽心尽力。

    两个人跟在后面,挤眉弄眼,拼命使眼色。压低声音吼道:“大伯,你们让开路,让郡主过去!”

    他们俩脸上的气色都很古怪,又莫名焦急的很。

    前面来迎接的长辈面面相觑,总算忍下气,由着这位横冲直撞,并未出手阻拦。

    姚大和姚二别看只是姚家第三代,辈分不高,但实际上现在庶务都是他们两个负责,姚大更是实际上的姚家家主了。他们的这些长辈,个个********埋首武学,俗事一概不理。

    所以这两位还是很受看重,说出来的话也有人听。

    红尘的马车径直直奔姚家禁地。

    这地方虽然被称为禁地,是因着以前姚宗师总喜欢在里面习武,怕被人打扰,其实后来姚家子弟们也没少进去走动,所谓的禁止出入,不过是习惯性没摘掉牌子罢了。

    所以郡主的马车过去,连下人犹豫了下。也没去阻拦。

    “老爷子已经从卧房转移到禁地去闭关了,就一盏茶之前,他老人家觉得不太好。”

    前面三伯低声道。

    姚大轻轻吐出口气:“看来……”

    看来这位主儿真有几把刷子!

    人家荣安郡主可是个外人,老爷子又是片刻之前察觉出不对。才转移过去,连他们都不知,何况人家,可看人家,那是一言不发,一语不问。一步不错!就连私底下除了嫡系子孙,连旁系都不知道的暗道都能轻轻松松地过去。

    “回头家里要重新布置!”

    姚大喘了口气,低声道。

    姚宗师一辈子习武,早年也有过纵横江湖的时候,仇人不知凡几,如今虽说仇人也差不多死绝,但谁知道有没有残留的后人还伺机报复,家中安全问题必须重视。

    “最近的确大意。”

    老爷子是高寿,大周能活到一百二十岁还活蹦乱跳的能有几个,他老人家年纪大了,修身养性,私仇几乎没有,有仇人也是年轻时结下。

    既然是年轻时的仇人,便他自己未曾动手,对方恐怕也死得死,没死的同样行将就木。

    这几年,家中一片太平无事,姚宗师的招牌又亮,敢来挑事的更无一人,他们自然就丢了几分戒备和紧张。

    一转念,红尘的马车,进入密室,刚一进去,就推开窗户看向立在一块儿大青石旁边,神色恍惚的姚宗师。

    “爹!”

    “祖父!”

    “老爷子,您怎么出来了?现在风大,多穿件儿衣裳吧。”

    老管家一看,本能地抖开一件斗篷就走过去。

    红尘一伸手,铁牛扑过去啪一声,拍在老管家的肩膀上,把他拍矮了一截,又拎住领子一甩,甩出去两丈。

    众人一愣。

    红尘就懒洋洋地从车上下来,举目望去,盯着姚宗师,目光微微散开。

    在他的视线里,姚宗师的神魂出窍,还裂了好多细缝,从里面不断逸散出奇特的力量。

    很多蛇虫蚁兽,乱七八糟的黑影子,都目光炯炯地盯着他,似乎下一秒就要扑过去择人而噬。

    只是老爷子的气息强大,它们一时不敢。

    红尘闭了闭眼,轻轻吐出口气,慢慢地走到姚宗师的对面站好,目光微凝,盯着他神魂上的缝隙默默伫立。

    其他人都不知道她在做什么,但本能地感觉到一种强大的压力,谁也不敢乱动。

    不多时,东南方向就飞出来一道尖利的,像细细的弓弦一样的影儿,嗖一声穿过老爷子的神魂。

    红尘一伸手就捏住那条弓弦。轻启朱唇:“醒来!”

    姚宗师身体一震,懵懂缓过神。

    在众人的眼中,就是红尘走过去,伸手在自家老爷子的头上上拂过。张开嘴吐出两个字,然后老爷子就悠然转醒,目光再次变得十分清亮,脸上露出一副心有余悸的表情。

    “辛苦小姐了!”

    他刚才虽然不言不语,但神魂出窍中是能看到那弓弦飞过来的。要是被伤了,醒了也不可能记得,但这会儿让红尘半途惊醒,到是模模糊糊地有点儿印象。

    不过——老爷子身体一僵,脸色不变,呼吸却急促几分。

    他也看见了,周围那些虎视眈眈,睁着血红的眼珠子盯着他看的那些毒虫猛兽的怪影子们。

    紧紧闭上嘴,姚宗师活得年岁长了,到是知道一些小窍门。碰见脏东西,第一绝对不要害怕,保持镇定,还有就是千万不能出声,不出声气不泄露,对方想伤害你就难,要是惊声尖叫,神魂动荡,那麻烦大了。

    想不怕就很难,人乃**凡胎。碰见这等事情,谁能不怕?

    但把恐惧控制一下,是个人都能做到。

    红尘在他周围很随意地挥了挥手,厉声道:“想吃零食也要找对了人。都滚!”

    那些东西,有一大半顿时嗖一声没了影子,剩下的还犹犹豫豫,尽量把身体往阴影里面藏。

    姚宗师额头上又冒出一点儿汗珠儿。

    他看到了,有一条巨大的面孔狰狞的东西,正从他的影子里蠢蠢欲动。好像下一刻就要扑上来。

    心怦怦乱跳,血流加快,就在他几乎都要失态的时候,只见荣安郡主一脚踩了上去。

    “吱!”

    姚宗师一下子就笑了,捋了捋胡须,只见那怪物疼的抱着腿转了好几圈,做出一副呲牙咧嘴的模样,郡主只轻描淡写地瞥了一眼,它就立时缩头,夹着尾巴刺溜一声没了影子。

    他自己抑制不住的恐怖情绪,终于一点点地平稳下来,深吸一口气,浑身舒畅,似乎还颇有感悟。

    “走。”

    红尘举目四顾,转身就上了车。

    铁牛才一上去,马就自动自发地转身踢踢踏踏地走人。

    姚家人:“……”

    “对了,我家郡主留在你们园子里还有一幅画,尚未带走,劳烦给我们送郡主府去。”

    铁牛憨厚可掬地道。

    众人:“……”

    等回过神来,红尘一行人已经没了踪影,想追一时半会儿都没地儿追去。

    “咦?这位荣安郡主到是这么个性子,还真有点儿我辈风范,够潇洒!”

    姚家几个长辈嘀嘀咕咕道。

    姚二脸上发红,耳朵根都通红——这都什么事儿!

    姚宗师捋了捋胡须,只道红尘提起的画是给三胖的那一本,心下叹息,也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再得到人家小姑娘的好感,刚想哄哄孩子,让人把画送回去。

    旁边管事就黑着脸道:“小屈,还不快把你捡到的那幅画还回来,肯定是人家郡主留下的,你还想私藏了不成,这帮小的,越来越不着调!”

    众人怔了下。

    姚宗师听他这话,别有意味,连忙询问究竟。

    那管事也是家里的老人,此时摇了摇头,苦笑道:“就在刚才,咱们家有两个小丫头去厨房拿点心,结果一去不回,小屈去找人,没想到竟在一块儿大青石边上捡到一幅画,那幅画……唔,老奴猜测应该是哪位客人留下的,现在看来,应是郡主所作无疑。”

    能在姚家当差,还深受主人家信任的,就没有一个是庸人,这管事也颇有能力,家里发生的事情,桩桩件件,他就没有不知道的,事实上连二夫人闹出来的是非,他也门清。

    小屈的脸上一垮,支吾道:“……许是哪个客人给咱们宗师的贺礼,无意中遗落的,怎么就能肯定是那位郡主所作?”

    这般不甘不愿,众人不免好奇。

    姚大哭笑不得:“你快把画拿来,我到要看看究竟是什么!”

    眼前的小屈以前是他的书童,如今虽说还在家里当差,但算是姚大的左膀右臂,与其说是仆从。到不如说是自己培养的臂助,身份很不一般。

    没柰何,小屈也只好亲自去拿他手里的画。

    他已经把画装在画筒里面,正准备有空就拿去装裱。只是这两日家里老宗师的情况不好,实在没精力去做,不过,看他捧着画卷的模样,就知道必然极为珍惜。

    一时间姚家上下都好奇起来。

    姚宗师也动念。领着众人到院中石桌前面,把画取出,平铺于上,小屈只好小心翼翼地展开。

    一群人低头看去。

    “咦?”

    姚宗师呆了呆,其他人也愣住。

    画是工笔,群山环绕,林木茂密,一人立在山峰之上正与一只黑色的,身体硕大的雕过招。

    笔法自然是好。

    意境也高。

    但这样的画,他们平常并不是没有看过。

    最让人惊喜。估计也是让小屈爱不释手的地方,恐怕还在于那画中蕴含的剑气,其中剑气纵横,冰冷森寒中凛凛生威,令人目眩神迷,又不敢长时间注目,只怕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良久良久,众人无言。

    姚宗师也半晌才吐出口气,盯着画轻声念道:“……纵横江湖三十馀载,杀尽仇寇奸人。败尽英雄豪杰,天下更无抗手,无可奈何,惟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

    下面落款为,剑魔独孤求败!

    一群人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这才看到画卷上还有字。字迹也潇洒豪迈,不似女儿写的。

    还有这话,何等威风,又是何等寂寞。

    “呼,世间当真有这般睥睨天下的绝代剑客吗?”

    姚二也习剑,可便是他尊重崇拜的祖父,也说不出这样的话。

    “看旁边,这是什么?”

    众人一开始只被人和雕吸引,仔细看,才见旁边半山腰,还插着几把剑,仔细一看,更是心驰神往,不可自制。

    插在最下面的一柄,是青光闪闪的无名利剑,瞧着就显得凌厉刚猛,无坚不摧。

    旁边竖着一块儿牌子,上面写了一行字——‘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

    稍微上面一些的第二柄,是一把软剑,旁边同样是木牌和字——‘紫薇软剑,三十岁前所用,误伤义士不祥,乃弃之深谷。’

    第三柄是乃是一把一看就吓人的重剑——‘玄铁重剑,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之前恃之横行天下。’

    至于最上面,很随意地落在地上的,则是一柄已腐朽的木剑——‘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

    姚宗师恍惚了下,他呢?他又如何,重剑也用得,但绝不可能太轻松,至于那不滞于物,草木竹石皆可为剑,也许当他爬上最高峰,成为大宗师,就当真可以了?

    他忽然不太确定,胸口间又仿佛有什么东西沸腾汹涌。

    再细细看,整幅画没有落款,只有一个小章,还有一行小字——‘求一拜而不得,自此改名独孤求败……呜呼哀哉,谁能败我!’

    众人一看便知,此人就是独孤求败。

    “谁能败我?谁能败我?哎,斯人风采,可惜不能一晤。”

    姚宗师不由轻声叹息。

    “怪不得小屈这般喜欢。”姚二吐出口气。他甚至不敢细看,好像只多看一眼,自己的剑就蠢蠢欲动,再多看一眼,他就再也不敢出剑似的,那种感觉却让人痴迷。

    “谁敢相信这幅画竟然是一个少女所画?”

    姚二一瞬间都有点儿不信了。

    可他家夫人的贴身丫鬟把人赶走的时候,也见人家正在湖边作画,除了那位郡主,那日只有厨房一些厨子们曾经滞留过,这一切无不说明,刚才那位功力不凡的车夫要的,正是这一幅!

    姚宗师轻轻笑起来,戳了戳姚二的额头:“别发呆,还不快把人家的画给送回去,还有,把这个给荣安郡主。”

    说着,他老人家从袖子里取出一块儿黑漆漆的牌子。

    姚二一愣,却还是接了。

    这块儿牌子到也不算太稀奇。是姚家密楼的出入证明,里面都是姚家多年来收藏的功法秘籍,最要紧的当然不在里面,不过藏书也过万册。

    不只是武功。其他未曾灭于战火的古籍也很多。

    “我听说荣安郡主的茶楼里,供士子们抄书,这是功德,咱们也该共襄盛举。”

    姚宗师笑道。

    姚二应了声。

    “还有,别只送人家一块儿牌子就完事!”

    姚二:“……”他又不是白痴。怎么可能连这点儿人情世故都不懂。

    收拾了东西,尤其是二夫人,亲自准备的礼物,除了要道谢,还该道歉。

    二夫人也有些羞愧,都想亲自过去赔礼,不过姚二觉得这事儿太尴尬,他夫人露面反而不妥,还是让它赶紧过去,大家都尽快忘了为妙。

    姚二备上厚礼。辛辛苦苦赶去郡主府,只见到郡主身边的一个女官。

    郡主进宫去了。

    他迟疑片刻,还是老老实实把画捧出来,那女官到不觉得此画有多珍贵的模样,随手卷了就塞到袖子里。

    姚二嘴角抽了抽,一脸心疼,犹豫了半晌,他还是忍不住拐弯抹角地问了问独孤求败是谁?可是真有其人!

    本来他也没想得到答案的,那女官却轻描淡写地道:“哦,独孤求败啊。听郡主提起过,好像她正写一个故事,里面有个人物就是独孤求败,具体的我们也不知道。这画就是人设图,郡主挺喜欢这人的好像。”

    姚二恍恍惚惚。

    他听不太懂什么叫人设图,但猜还是能猜出一二。

    “对了,我们家郡主说,要是姚家来人就提醒一句,你们湖边那片林子拿明油烧了吧。用我家的明油。”

    她不知道从哪儿翻出个脏兮兮的油桶就塞过去,姚二迷迷糊糊地抱着回了家。

    回去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没办法,谁让脑子里全是那幅画,全是独孤求败,一直想——真的?假的?真有其人?

    第二日。

    姚二顶着个黑眼圈溜达去演武场。

    然后看见姚家的弟子们各个都是黑眼圈。

    今天家里的剑别管重剑,轻剑,还是软剑,甚至是小孩子们练习用的木剑都少了好些个。

    也就是几个长辈,德高望重,不好跟着小孩子胡闹。

    他家祖父还抱着把木剑,又回去闭关,也不关心到底是什么人跟姚家过不去,还有那杯弓蛇影之局究竟还有没有后续。

    这等事儿,也就姚大和姚二,还有几个稳重的,心里还格外在意,其他人都是木头脑袋,不知想什么!

    好在一连数日,家里除了总有个把丫鬟,小厮,在自家园子里摔了跤,迷了路,要不就有点儿幻觉吓一跳之外,再没有发生太严重的事故。

    只是家里时不时出事儿……

    “不应该啊,咱们园子这些年都平安无事,那帮下人多为家生子,比主子还熟悉路,怎会莫名其妙走丢?”

    姚二心下纳闷。

    “多是厨房那边送膳路上出事,要不便是去提水,拿小食的丫头出事,这都几次了,馨馨儿和萱姐抱怨隔三差五要饿一次。”

    “不会是撞邪了吧?”

    一帮小的都打了个哆嗦。

    也不怪他们这般想,家里才出了事儿,连宗师他老人家也不得幸免,何况别人!

    连姚二脸色一样不好——最近当真流年不利!他该同意夫人在家里设个佛堂,庵堂什么的,以求心安也好。

    还是再想想办法,求郡主过来看一眼。

    如今姚二哪个灵师都不信,只信人家荣安郡主一人,颇有些盲目崇拜的意思在。

    姚二踌躇半晌,正想拼着脸面,再去求见红尘,忽然想起一件事。

    他当时从郡主府回来,人家家的女官,给了他两桶油,说是用来做什么来着?

    对了,烧园子!

    姚二猛地站起身——难道家里真不干净!

    他越想,越觉得正是如此,当时郡主在家,肯定察觉出不对,只是因着自家无礼,人家就没有明说。

    越思索越害怕,姚二连忙抱着油桶像厨房外湖边园子里跑去,他面孔狰狞,招呼小厮去厨房拿火把,咋咋呼呼,声音响亮。

    家里正不太平,出事又多,好些下人都心惊胆战,见他如此,生怕是招惹到脏东西,急匆匆便去禀告主人。

    姚二使劲儿泼了油,找小厮要火把,小厮却迟迟不敢给他,姚大也赶过来,见弟弟的模样顿时惊吓不轻,小心地凑过去拉住弟弟胳膊,小声道:“二胖?”(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章 吹捧
    &bp;&bp;&bp;&bp;姚二摆了摆手,皱着眉看着园子高声喊他身边的小厮丫鬟:“都退开,全出去,这一片园子都要烧掉,阿奇,火把呢,给我火把。”

    姚大连连使眼色。

    姚二贴身的小厮胆战心惊地应了一声,走过去,就在主子伸手要火把的一瞬间,一把把他抱住。

    “我抓住了,快快,给二爷看看,这是遇见什么脏东西了!”

    姚二:“……”

    姚大也一巴掌把小厮扇开,“乱吵吵什么,还嫌家里不够乱!”他凑过去看着自家弟弟的眼睛,柔声道,“二胖,谁让你不高兴了?咱要烧,也不能烧自己的园子,要不然我找个荒山让你烧一烧,想怎么烧就怎么烧,如何?”

    姚二:“……哪儿跟哪儿啊!”

    他咬了咬牙,忙跟自家大哥把此事前因后果解释了一遍,姚大顿时也警惕。

    如今荣安郡主,在他们姚家人心中的地位可不低。

    “既然是郡主说的……”

    姚大略有些犹豫,闭目沉思。

    正迟疑间,不远处啪一声,咕噜噜,就在前面假山旁边,有个丫鬟一头撞在山上,头破血流。

    周围的丫鬟叹了口气,利落地上前收拾,抬人的抬人,叫大夫的叫大夫,还有人随手携带伤药。

    姚二:“……都习惯了。”

    姚大吐出口气:“烧!”

    一把大火,熊熊燃烧。

    他们兄弟把事情跟找过来的长辈们一说,长辈苦笑:“真是胡闹!”

    便是哪里不对,怎能烧园子?

    “已经点火了也没办法,仔细别处,不要伤了人。”

    正说着,前面园子门口,一个青衣劲装的年轻人大跨步地过来,满脸通红,带着狂喜。

    “大爷。二爷,老太爷出关了!他老人家特别的高兴,说自己有了进境,半步大宗师。今生还有希望!”

    这人口齿清楚,一字一顿。

    姚大和姚二,先是一呆,随即忽然热泪盈眶。

    他们不为祖父会成为大宗师高兴,只高兴祖父身体康健。寿数还长!

    要不是身体好,哪里来的进境!

    望着这熊熊烈火,姚大长笑:“烧,给我烧干净,只这一座园子吗?别的园子用不用烧!既然郡主都说了让烧,全家都烧了也无妨啊!”

    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他们盲目崇拜的那位姑娘,如今却不是那么好过。

    皇后娘娘病了,病得还不轻。

    红尘在她身边侍疾。

    也不是一些能说得出来的大病,就是……年纪大了。

    别的病都好说。可年纪大了这四个字,红尘一听,便忍不住心中酸楚难过。

    她手中即便有无数滋补药材,宫里的御医即便个顶个都是医术高明,又怎么治得了老病!

    皇后到洒脱,白着脸也不见颓废:“什么样子,哪个人不老?”

    她眨了眨眼,“唔,对了,以前就想给你来着。一来老是忘,二来又不是想催你……只不过那是极好的东西,不给你留着也是浪费,素娘。素娘,把那东西给阿尘拿来。”

    素娘应了一声,不慌不忙地招呼小太监,不多时,就搬来一口箱子。

    一看这箱子,红尘就知道。必然是娘娘心爱之物。

    材质是上好的香樟木的,四角都包裹了金箔,上面的雕文更是细腻漂亮,还有一些隐藏在花纹中的喜字。

    底下的锁,是三把钥匙才能打开的大铜锁,整个锁的重量,估计一个普通女孩子拿都拿不起来。

    箱子明显有了年头,保存的却特别好,依旧光鲜亮丽。

    这些都不说,只看皇后看着它的模样也知,里面的东西必然特别珍贵。

    至少在皇后娘娘的心里很珍贵。

    她亲自取出钥匙,慢吞吞一把把地对上去,打开。

    箱子一开,红尘就愣了。

    “凤冠霞帔?”

    “就是凤冠霞帔啊,我最喜欢的。”

    皇后不觉失笑,“奈何当年我就没穿上,那会儿嫁给还是皇子的那个人,穿的是内府制作的凤冠霞帔,料子好,工艺也好,就是所有的皇子妃都一个模样,后来册封皇后,我也穿不着它,戴的是九龙四凤冠,头上插满了花,从那以后,我有小一年有余,见到花朵便心有余悸。”

    她一边说,一边伸手摸了摸里面的凤冠。

    “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就算我册皇后戴的才是真正的凤冠,可我还是喜欢我这一套。”

    红尘叹气。

    箱子里的凤冠霞帔确实好看,料子像云一样轻,凤冠上的珍珠不大,牡丹花也显得没那么绚丽多姿,可做工却显得特别用心。

    在红尘看来,物有自己的气息。

    有些东西身上带着的气息冰冷尖锐,它就是外表再好,给人的感觉也一样不好。

    而有些东西,只是寻常,却是温润的,迷人的。

    眼前的箱子里面,就透露出一股,由少女的憧憬,父母的渴望,夹杂在一起,浑然而成的美好感觉。

    “唔,别以为我当年多渴望成亲。”

    皇后眨了眨眼,忽然又像有点儿嫌弃,表情很复杂,随手合上,招呼素娘,“回头帮阿尘送她家里去,这东西不能留宫里,也不能落到别人手中。”

    转头又对红尘道,“不过不是给你用的,你用这个寒碜了,那么多年,料子再保养也显得旧,将来你要成亲,只要我还能看得见,就给你准备最好的。”

    红尘失笑,到没劝什么,也不脸红,她好像在皇后娘娘面前,总也憋不出脸红的劲儿。

    可心里,却有点儿想落泪。

    上辈子皇后死得早,无声无息地没了,皇帝大为悲痛,举国默哀,连续罢朝三月,后来臣子上书请立新后。还说出他这一生,只此一妻的话。

    他细细制作了皇后的棺木,加宽了好多,言明将来百年。他就和皇后睡在一起,住一个棺材里面,光是给皇后的陪葬品,就消耗掉小半个内库。

    因为齐王赵瑞脸上不见悲色,他就把赵瑞大骂了一顿。之后整整三年光景,不许赵瑞入宫,还让他披麻戴孝去皇陵给皇后守孝去,那可是齐王,是他当年最宠爱的儿子之一,一度要册立为太子的。

    这样的行为,怎么也像是深爱了!

    可那又怎么样,随后不就又遴选秀女,不还是照样宠爱别的美人,最多每逢皇后忌日。他要吃素,也让宫里大大小小的宫妃,让他儿子,孙子,皇室所有人都吃斋,好为皇后祈福,却也没见他少几个女人,少一点儿花花肠子。

    再说,当年皇后活着的时候,帝后如双王。连见也不能见,皇帝是出了名的不喜皇后。

    这里面没那些阴私之事,别说红尘,全天下知道内情的人都不会信。

    据说连当年册立。也是皇太后做主,依照他的意思,必然想立宓妃为后的。

    多年来事情做得那般决绝,如今到是矫情。

    哎,皇后活着时,连见他都不想见。死后被迫和他同住一起,也不知会不会气得活过来!

    或许皇帝就是故意气自己的结发妻子呢。

    只记得皇后娘娘去得早,她当年日子难过的很,连自己的生活都弄不明白,又因着皇后一去,她也是痛得紧,竟隐约想忘了那些,更别提去窥探皇宫,看看娘娘究竟是怎么去的,这辈子细细想,明明记忆力很好,却也不大想得起来那前因后果。

    现在,她仅仅记得娘娘去前,缠绵病榻有三年之久,那一年的冬天,特别特别的冷,风雪也大,出殡之日,满城银装素裹……王越还画了一幅雪景图。

    距离现在,还有五年。

    红尘坐着默默发呆,皇后却半撑着身子从软榻上坐起,幽幽道:“阿尘长大了,等那之后,不知道会选什么样的一条路。”

    素娘失笑:“娘娘少操心吧,咱们郡主,可比娘娘当年自在,也敞亮。”

    “这话很是!”

    皇后笑起来,“我们阿尘和我不一样,我在她这个年纪,每天就想着今天吃什么,明天要不要去找阿雾玩,后天能不能跟哥哥去打猎,大后天师父要考我们,谁能提前给占卜一下,看看都有什么考题,也好准备准备。”

    她越说,脸色到越不好了,一伸手使劲拍了拍红尘的头,砰砰的,到不像以前那般慵懒稳重,到多了几分孩子气。

    “这可不好,眼下你这样的年纪不去跑,不去玩,整日一副万事皆靠你的模样怎么行!这样青春美好的日子,不过短短几年而已。”

    红尘回过神就苦笑。

    娘娘现在可真是想到一出来一出,明明上一次见,她还说青春苦短,必须努力,不能浪费生命,要是任凭时间流逝,将来要后悔的,还以她自己当成反面例子,教训了红尘半个多时辰,今日就又是不同的说法。

    不多时,皇后的脸上露出几分倦意,扯着红尘的手微笑:“大名单今年公布得晚了些,不过也好,等你们考核之日,天气就变得暖和,也舒服些。”

    皇后没有明说,只是塞了她一堆书本和法器,都是宫里库房的好东西,显得极为高兴。

    红尘从宫里出来,刚回到公主府,就有一个青衣男子,客客气气地把一张绣着金边的,用丝绸和银箔制作的邀请函,恭恭敬敬地送到了郡主府。

    悄无声息,谁也不曾惊动。

    大名单的人选,并没有光明正大地公布出来,只给中选的人送了帖子,不过盯着灵师考核的世家数不胜数,名单一出,立时就有人把所有榜上有名的人都给找了出来。

    不到最终考核考过去,本不会排出一二三名。

    就是最终考核,也只是很低调地通知一声过了还是没过,过了的人拿到资格,可以在皇宫大内那等肃穆地方,被真心真意,恭恭敬敬地称呼一声灵师,从此以后不光见官不跪,就是宰相当面,也要客客气气。

    便是没过。一样会身价大增!

    老百姓们不懂别的,他们只知道,朝廷认为这些灵师水平高,那他们就是好的。

    官方不给排名。不代表私底下众人心里不计较。

    大名单没出来之前,就有不少人暗地里嘀嘀咕咕了,这个可能能中选,另外一个,只是来凑凑热闹。怕是进不了大名单了。

    如今名单一出,哪位能通过考核,哪位是陪跑,哪位本身能力了得,哪位全靠祖上荫庇。

    红尘便是圈子里公认的,肯定能通过考核的灵师之一。

    被认为和她相差仿佛的,也只有寥寥几人,其中最出名的便是京城曲家的嫡传弟子曲乌。

    还有一个,大云寺里从三岁起便随方丈修行,十二岁出外游历。十六岁名满江南的名僧——无怨。

    传闻中无怨精通佛法,身上纹有大悲咒,诸邪不侵,十四岁那年,曾经一个人和江南二十多个灵师斗法,不战而胜,只是他为人低调,名声不显,一直到十六岁,提前预知江南水患。活人无数,这才名誉江南。

    声明传到京城,大云寺的高僧们也没说什么,只方丈大师道了一句。他天生便得佛祖眷顾,是佛门中人。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知底细的欧朗,因为入大名单入的别人都没猜到,如今也算是薄有名声了。

    欧朗有异族血统,身世似乎颇为坎坷。如今是玄妙观的观主,至于他半个外族人怎么做了观主,那里面自然有故事,外人不得而知,他到也没表现出什么不凡,不过,好几位能在此事上说话的灵师,都齐齐举荐他。

    能得那些人青睐,本身就说明此人不是个庸人。

    喧喧闹闹,京城老百姓们可能还没有太大的感觉,灵师圈子里却是彻彻底底的热闹起来。

    能入大名单的灵师多为男子。

    偏偏寥寥几个女子里,就有两个,红尘和曲乌,站在众人之上,几乎立在顶端,到不免让那帮子灵师感叹几句。

    这次灵师考核,因着考什么,怎么考,究竟是个什么标准,红尘一概不知,她这心里也略有几分在意。

    红尘虽被吹捧,家里上下也对她极有信心,可天下这么大,能人异士众多,可以入选的灵师个顶个都是高手,谁敢保证红尘她就能高人一头!

    她也不免坐在家中书房,多翻几卷书,沉下心,多准备几张灵符,便是临阵磨枪,总好过荒废度日。

    一连好几天都不曾出门,这日,艳阳高照,春风拂面,到是一派明媚景象。

    罗娘就抱着一堆帖子,满脸迷糊地进了门。

    “怎么了?”

    红尘扬眉一笑。

    眼下在郡主府,罗娘和小严都是她的女官,按照玉珏空间里某人的话说,那就是秘书,职责嘛,处理红尘身边的一应事务,务必保证她舒舒服服。

    罗娘心思细腻,小严勇敢果决,两个人搭档,真是把她身边大大小小的事儿都处理得极好。

    两个人还一人一本小册子,按照轻重缓急,把每天待办事项都写清楚,外面递来的帖子,也向来是她们两个先过一遍,那些用不着太在意的,例如哪家有喜事,该随礼一类,两个人顺手就给办了,事后跟红尘这儿提一句便是。

    有时红尘都想,有贴心贴肺,心意相通的秘书真好啊,将来这俩真出了门子,她这个被惯坏了的,怕是要不适应许久,也不知还能不能找几个一样贴心的。

    罗娘抱着帖子,散了一桌,惊疑道:“这几家似乎和咱们家没有来往才是,最近竟接二连三地送了帖子过来。”

    红尘扫了一眼,也有些惊讶。

    确实不搭边,就如这周家,算是武将世家,当家族长如今是兵部左侍郎。

    还有这一家,镇国公裘家,算是勋贵,家里本来都落魄了,就是十年前出了一位武学天才,如今做了禁军统领,乃是皇帝陛下的亲信侍卫。

    还有其他几家,都比较陌生,别说这辈子,上辈子也没有交集。

    夏家到是和几家有点儿联系,可那也和她这个从没有进入过夏家核心的女孩儿无关。

    红尘翻了翻帖子,都是一些客气话,和别家的帖子也无太大不同。多数表达了想登门拜访,走动走动的意思。

    “最近京城出什么大事儿了?”

    她郡主的身份虽高,却也不至于这般让人看重,到是作为一个灵师。她可是名声不弱。

    罗娘和小严跟着一块儿分析,也没有分析出什么,要说大事,自家小姐参加考核应该算一个,但似乎和这几家也无甚关系。

    想不出来就罢了。

    不过两日。就有镇国公裘家的国公夫人,登门拜访。

    国公夫人是长辈,红尘有点儿蒙,好在这位是个爽快性子,许是有意交好红尘,说话到很讨人喜欢。

    仅仅闲坐了一杯茶的工夫,红尘就觉得自己与这位年过四旬的国公夫人早就熟悉,是再熟悉不过的朋友。

    哎,这些真正认真培养出来的大家夫人,太太们。果然个个都是人精儿,想当年她操持王家,看着也做得不差,但其实远远不能和人家正经的贵女比。

    至少像这般,三句话和人交友的本事,红尘是没有的,顺了她眼的人,一时片刻也能成至交,若是不顺眼,再是位高权重。她也没能耐巴结上去。

    也就是这辈子她不走寻常路,没像正经贵女千金,在闺阁后院闯荡,这才显得出挑。若是不幸栽进后院,怕掀不起多大的风浪,重蹈覆辙的可能更大些。

    聊了会儿天,国公夫人许氏就神神秘秘地道:“天大的喜事,咱们姚宗师又迈了半步,今生大宗师有望!要是成了大宗师。寿数更长,许能再多活几十年,咱们大周会更安稳些,也是咱们的福气。”

    红尘一愣。

    许氏又叹道:“这是郡主的功德!”

    红尘更是怔怔无言,半晌惊讶:“姚宗师能更进一步当然是好事儿,可和我有什么关系?”

    “郡主何必隐瞒呢,宗师他老人家出关以后亲自说的,他这次大有进境,全赖郡主一幅画作,还说是他年纪大了,资质驽钝,得此点拨也不能全功,若是有更出类拔萃的武学高人在,或许领悟更多。”

    红尘:“……”

    怪不得前几日姚家又送来一份厚礼,厚的简直有些离谱,她心中还嘀咕——难道是谢罗娘送的油?

    可罗娘是没安好心,其实只要破了她随手布置的阵法即可,动两块儿石头,就能平安无事,罗娘非让选个麻烦的法子,于是才有送油这一出。

    她当时收了礼,还略有些愧疚来着,现在看来,不关油事,到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姚宗师有了好事儿!

    只是,未免离奇,区区一幅画,哪有这等功效!

    她也是愣了半晌才恍然,顿时哭笑不得。

    姚宗师这么多年从不懈怠,就是有进境,那也是顺理成章,所谓的画,或许不能说一点儿作用没有,但那点儿玄妙的作用,最多最多也只是刺激了下,主要还是因为他老人家本身的缘故吧!

    可这事儿,解释也没用。

    不只是许氏,之后又有好几个客人登门,话里话外都是说此事,言外之意,希望能求一幅画回去。

    消息越传越离谱!

    也许姚宗师只是说,他看了红尘的画有感悟,这才突破,传到后来,成了红尘的画里藏有无上武学秘籍,不学无术的人看了也能一举成为高手。

    一时间,当今天下,最著名的画家,不是大小双李,也不是另外几位名家,到成了一个年纪轻轻的黄毛丫头,偏偏千金竞价,有价无市。

    家里甚至招了贼。

    贼人自然进不来,全被弄去大牢,可红尘却不能放任这样的消息乱传。

    正好她最近练习绘画,又在玉珏空间里看了好多小说,干脆就自己把自己的那些画归拢一下,做了一本精装版的画册,用最好的纸张,雕版印刷。

    一共只出一百本,要价不低,三十两银子一本,毕竟雕版要费钱,纸张也要费钱的。

    刚一放出去,连宣传都没有,一个上午就被抢空了,姚家的人本来想包圆来着,后来要的人太多,他家也顶不住,就只抢走了一本,其它的都让京城那些世家勋贵,尤其是习武的人家给瓜分掉。(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轻松
    &bp;&bp;&bp;&bp;整个画册,并不是只有一个独孤求败,其中人物众多,还附有人物介绍。

    什么天下五绝,什么剑神剑仙,红尘画的时候,也确实下了功夫,灵力透过笔尖,落于纸面之上,连带着画作也非同凡响。

    画完之后,她晚上甚至恍恍惚惚做了个梦,仿佛在梦中与众多高手闲坐喝酒,一醉方休,第二日起来却精神清爽的很。

    也许很多很多年以后,时光流转,赋予这画册灵性,它也能有灵,里面的人物会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人间。

    当然,红尘也就是随意遐想,绝对没想到,有朝一日,她的画作竟然也能令豪富之家竞相传看,京城为之纸贵!

    因为少,很多人临摹,伪作甚多。

    其实那些临摹的人里,大部分都是高手中的高手,绘制出来的画卷,笔法不光不比红尘所画的差,还要超出很多。

    毕竟此画稀少,能拿到原本,找人临摹的,无不豪富。

    但伪作画得再好,笔法再高妙,其中的剑气纵横,那种说不出来的境界,却模仿不出。

    不要说擅长品评书画,或者武学高人,就是平常老百姓看了,似乎也能说出几点不同。

    值此灵师考核之际,忽然闹出这么一桩。

    那帮灵师们也侧目。

    红尘是热门人选,但凡想要在今次考核上争一争的,必然要对她多加关注。

    曲家的人,也一早便派人盯着,此时闻听消息,便同样买了画册回去,呈给自家小姐看一看。

    别看最终的考核没有几日了,曲乌的生活却依旧有条不紊,眼下已然扬名,到不再随意出门为人排忧解难,到是多在家中闭关修养。

    “哦?没想到那位郡主还有时间画画?”

    曲乌接到画册,不觉一笑。

    她这人生性孤傲。很少笑,便是面对父母亲人,也从来冷冷冰冰的,到是对红尘也有几分好奇。听了她的名字,不免多几分注意。

    慢慢打开画册,立在曲乌身边,脸上带着浅淡,却不容忽视疤痕的一女子。枯木一样的眼睛也动了动,似乎从麻木中惊醒,眯着眼也看过去。

    “不光是画了,还颇受赞誉,连那位姚宗师也说,她的画能令人武功精进。”

    侍奉曲乌的青衣汉子,小声道。

    曲乌又是一声轻笑,到说不出是蔑视还是有趣,青衣汉子不敢再多说,他们家小姐的性子可不算好。在她面前,寡言少语些不是坏事儿。

    只是不知为何,忽然觉得身上一冷,他眼角的余光,不觉在小姐身边的疤脸女人身上溜了一圈,竟见她眼睛赤红赤红的,甚为可怕,不免皱眉,也不知小姐要这个女人留在身边做什么,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事儿还多,人也一日比一日更阴沉。

    犹记得一开始这女人没跟着小姐,可一个月前,小姐忽然想起她。把人带在了身边,还让人给她买了很多药材,给她泡药浴,找了大夫给她治脸。

    这才一个月,当日瞧着满脸生疮,看起来像个老妪的女人。竟然恢复不少,瞧着到才三十余岁似的,很年轻呢。

    汉子一转念就翻了个白眼,不过是个怪人,上一次自己客客气气地叫她一声大姐,那疯女人竟然跟疯了似的,扑过来要人,要不是他躲得快,非被这疯子咬一口。

    管事都劝小姐,这种疯子莫要带在身边,省得哪日变成疯狗,再误伤了主子。

    可惜他们也只敢稍微劝一劝,到做不了小姐的主。

    曲乌似乎是真挺感兴趣,把画册给收藏了。

    没过两日,听说荣安郡主竟然传出来两个话本,叫什么《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

    也出售,还给茶楼,酒楼的说书先生拿去说书。

    郡主到说不是她写的,是她收集的话本子,不对,不叫话本,叫小说。

    多是大白话,便是寻常百姓也能听得懂。

    郡主的画册,正是从这些话本子里面得到的灵感。

    姚家的下人一得到消息,就让人收集了,送回家去,家里大大小小的主子每人一册。

    故事似乎发生在一个叫宋的国度,也是乱世,里面描述了瑰丽的江湖。

    连姚宗师都爱不释手,特别特别的喜欢。

    家里的男女主子们,个个挑灯夜战,亮灯到天亮,结果第二天就差点儿贪睡,误了给父母长辈请安不说,连早饭都没心思吃。

    不过因着家里长辈也一个德性,到少了几回棍棒教育。

    听说姚宗师闻得有《九阴真经》,是一位叫黄裳的文官,校对道家典籍,因而悟道,悟出来的武学,竟茅塞顿开,去收集了许多儒家,道家的书籍,如今不练武,闭门读书,还在数日之内,创出一套剑法,使出来有风雷之声,颇为不俗。

    姚宗师的几个半步宗师的高手看了,一度觉得,姚宗师已经踏入大宗师境界。

    小辈们不免追问,姚宗师沉吟良久,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因着大宗师这一境界,除了自己能知道,就是同为大宗师才能知道,他老人家不说,别人想要确定,恐怕还要等他老人家和其他几位大宗师较量一番,才能知道了。

    但只姚宗师没有否认这一点儿,就足够所有习武之人,把红尘拿出来的那些看着上不得台面,只是白话的小说,视为至宝。

    尤其是故事之精彩绝伦,不光是习武之人会看,其他人也喜爱,一时间经常能看到一帮武夫,和一帮文人雅士列坐楼台,击掌叫好,互相争辩。

    京城里文武不和的情况,到仿佛少了些。

    据说有一日有北燕的游商路过,看到那番情形,竟脸色大变,回头就和同行的朋友说,大周文臣武将甚为和睦,将来若是纷争再起,他们北燕恐怕要吃亏。

    如今诸国太平日子过得久了,各国都有一堆乱七八糟的麻烦。个个自顾不暇,也正因为如此,战争才平息,要是此时哪个国家出个明君贤臣。国泰民安,说不定并不是太好的事儿。

    当然,即便眼下太平,但有识之士都明白,平安日子恐怕是难以持久了。

    这些国家大事暂时牵扯不到平民百姓身上。红尘这等不管事的郡主,也还不至于太关注,她这会儿到来了兴致,想把自己喜欢的话本小说分享一下,干脆抄录了不少,就放在茶馆,供人阅读抄写不说,也售卖。

    小说还不少,即便是正经的读书人,一心只读圣贤书。本生活压力压得喘不上气,可看到这些,也不免心动。

    茶馆的生意本来就好,眼下更是好得每日排队的地步了。

    罗娘她们到不觉得怎么奇怪,自己当初刚刚接触这类小说时,都彻底不眠地去读,去看,人们的喜好纵然不同,却也不至于差太远,既然自己喜欢。别人也喜欢那多正常的事儿!

    一片纷纷闹闹中,燕二爷忽然到访,手里还捧着一个小小的白玉冠冕。

    “到日子了,明日你就去吧。别忘了戴上它。”

    说完,塞了东西转身就走。

    红尘:“……”

    去哪儿啊?

    她到是一转念便知,最终考核定了,这是让她去参加考核,但这么一句话,谁知道要去哪儿?

    红尘叫了两句。燕二爷不肯回头,她就知道这恐怕是第一道题目。

    要是连考核地点都找不到,去不成,那也别考,只当是稀里糊涂地玩了一圈儿,明天老老实实在家等着结束算了。

    天机的人也去探听消息,不一会儿,各种消息都回来不少。

    其他几位比较有名的灵师,有求长辈卜卦的,有把家丁仆从撒出去一堆探听消息的,反正各有动作,据说曲家为此,专门把家里几个顶尖的灵师从外地召回帮忙。

    所有人都忙活起来。

    罗娘殷切地看着自家小姐。

    红尘却优哉游哉,跑去喂狗逗猫,哄着她家的老虎豹子表演节目玩。

    那一群正经的工作犬,乖乖伏在她面前。

    罗娘心里忐忑:“小姐要用它们?能成?”

    红尘:“……”

    小严噗嗤一声就笑了:“姐姐别太担忧,哪能用狗啊!”

    能不能成且不说,就要散一堆狗出去,让人瞧见也不好看,小姐这是去参加考核,要有高人气度才好。

    红尘由着她们琢磨,自己早早回去休息,平心静气,一觉到天明。

    郡主府门口早不知有多少拨人盯着,坚持了一晚上,里面一丝响动也无,却坑了这帮下人,个个愁眉苦脸,回家也不知该怎么交代,就是他们说,人家荣安郡主稳坐点鱼台,根本没有任何反应,主人家都不知会不会信!

    皇宫

    甘泉宫

    皇后坐在软榻上,身上盖着一床被子,手里端着一碗药,一边喝一边瞪眼前两个老头:“还不快算!”

    两个老人愁眉苦脸,一人手中拿着龟甲,一人手中捧着一本书,脸色都不大好。

    良久,其中一个苦笑道:“娘娘,算卦只能算出模糊的结果,您想让我们给你一个准话,那真是不大可能的。”

    皇后阴沉着脸。

    另一个也道:“娘娘何必担心,荣安郡主必能平安过关。”

    “……还用你们说。”

    一时静默,皇后闷了一会儿,见这俩老头耷拉着脑袋就是不肯给算一算究竟会出什么题目,也不肯算明日考场的确切位置,心下生气,“两个没用的,素娘,送他们走,到让我生气。”

    两个老头如蒙大赦,撒丫子就跑,到把皇后也给逗笑了:“这俩老货,还是和年轻时候一样的性子,怕是不肯关照我们家丫头。”

    素娘温温柔柔地给自家主子掖了掖被角,又把她手里的药碗接过来放在桌上,才道:“咱们郡主也不必别人关照,今年灵师考核不同往年,娘娘不是说了,他们都算过,是大吉之兆,百年一轮回,那个人也该应运而出。”

    皇后沉默,点点头:“也是。对别人影响不大,灵师们却个顶个都想争一争……百年没人能有此幸事,今年是希望最大的一年。”

    素娘显然也知道点儿底细,目光流转。似乎有些感慨:“那几个老家伙,好像已经算定了,咱们郡主就是那个人。”

    她长叹一声,“郡主有夏家和皇家两家的血脉,又有灵师的天分。天分还那么高,众人都远远及不上,不是她又能是谁?曲家的小姐固然也灵透,但可远比不上咱们家郡主。”

    皇后噗嗤一声笑了:“知道你护犊子,其实,曲家那个,看性子到和当年传闻中差不多,都是冷若冰霜的主儿。”

    她笑着笑着,就容色转冷:“只是百年前传说中的那位,是历经世事之后。看破一切世俗纷扰,伤透了心肝才冷下来,就如烈火焚烧之后的余烬,曲家的小丫头又算什么!”

    素娘笑了笑,没说话,这话,皇后能说,她不能说。

    人家是真正有道行的灵师,可不是他们这些做下人的能随意编排的。

    这一夜,无数人彻夜未眠。

    红尘第二日起来却是精神抖擞。正正经经地穿上一身法衣,把燕二爷拿来的白玉冠佩戴好,拎着早就准备好的各种用具,轻轻松松就走出大门。

    罗娘和小严一脸紧张。深吸了口气,站在门前相送,低声道:“小姐看着成竹在胸,想来已经有所决断。”

    记得有一种法器叫仙人指路,应该不只是能寻物,连寻找地点也在行。

    也许自家小姐就有相同的法术。

    红尘点头。煞有介事地道:“当然有。”

    罗娘闻言松了口气,抬头就见小姐取出一根竹签,一头涂红了,随意地向上一抛,竹签落地,指向南方,她就捡起竹签,大跨步地向南边走去。

    噗通!

    道边挑着担子的小贩一个踉跄,栽倒在地。

    罗娘和小严面面相觑,良久才道:“也许那根竹签不简单?”

    “没错,可能是在菩萨面前供奉过的。”

    “也有可能请哪位大师开过光!”

    红尘却不管其他人复杂的心思,溜溜达达就上了街,不骑马,不坐自家的车,长袖一甩,潇潇洒洒。

    灵师考核的规矩,不能带任何帮手,她一个人走,到也十分自在。

    消息很快就传开。

    荣安郡主以竹签探路的消息,短短时间便传入千家万户,也传到一处园子的假山上。

    灵师考核的监考官们,全部都在此地餐风露宿,从考核开始,他们就已经无法插手,只能等待消息。

    眼下看好红尘的那几个老家伙,听了下面小辈的传信,都忍不住脸上肌肉扭曲,哭笑不得。

    其他不看好她的,却是幸灾乐祸:“一个个把一小姑娘吹捧得天上有地下无,到真好意思,我看你们这回怎么收场!”

    “她以为这次考核是玩呢?何等严肃的事,我看一开始就不该让她这个没根基的加入!”

    几个老人摇了摇头,暗地咕哝。

    燕二爷那帮人也真有点儿忐忑,个个无言以对。和别家的诸般手段比,红尘是显得……不着调!

    一群老家伙坐在半山腰上,默默等待,桌前的美酒佳肴,还是热气腾腾。

    只要旧的一冷,新的必然上来。

    不多时,就有人来汇报参考人员的情况,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几个,被汇报行踪最详细的,自然也是这几个。

    每个人的行进路线,都标注清楚,用不同的颜色,标在前方的地图之上。

    好几个灵师都遇见各种各样古古怪怪的波折,这帮监考官们看得哈哈大笑。

    他们当年也受过一次,现在看别人吃苦,自然高兴。

    “咦?”

    良久,燕二爷忽然捋了捋胡须,眉毛皱了皱。

    众人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也齐齐愣住——他们看的是荣安郡主的行进路线。

    似乎很乱,一会儿东一会儿西,一会儿前一会儿后,远比不上曲乌只在开始错了一点儿,后来直捣黄龙。

    但是——她没有遇到任何麻烦。

    路上他们设置的所有小关卡,她都很完美地避了过去,就是根据规定,派出专门去堵截的人,也愣是没有拦住。

    众人:“……”

    细细一想。简直可怕!

    关卡可不只是他们这帮老家伙设的,那是很神秘的布置,他们这帮老的,几十年来都弄不明白究竟。只知道越是强的灵师,遇见的危险和麻烦越多,总不会让人直接顺顺当当地参加了考核。

    多少次了,哪个灵师参加考核,不是狼狈万分。

    灵师们已经有了经验。要有长辈知道底细,都会带足银钱,身上狼狈的话,赶紧买合身的衣服去换。

    要知道,衣服若是不合身,气度若是不好,参加考核的多半不通过。

    这位荣安郡主,却偏偏没有这等烦恼。

    要说是巧合,谁也不敢信!

    一时间,刚才看衰这位郡主的人。都有点儿尴尬。

    “不是说,越是强的灵师,遇到的麻烦越多?她一个都没遇上……”

    但谁敢说她不强!

    以前来混一混,蒙蔽了一帮老人挤进名单的也不是没有,通常情况都是被各种小麻烦阻拦,别说找了,连自家大门方圆三里地都出不去,直接淘汰!

    人家荣安郡主,可不是这等情况!

    这可是从没有遇见过的!

    半晌,燕二爷苦笑道:“看看吧。荣安郡主离入口不远,她避开别的,总避不开入口的九星连环迷阵。”

    在迷阵里,总能知道一点儿这位深浅才是!

    完全不知道那些长辈老人的纠结。红尘一路走,一路扔竹签,不多时,红尘就到车行雇了一辆马车,车把式是个一脸风霜的老人,话不少。絮絮叨叨的。

    红尘也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他唠嗑,只知道他姓古,家里也有两亩地,后来地让村子里的地主买了去,他年纪也大了,种地的确力不从心,便拿银子买了一辆车,进了车行做事。

    “眼下生意也不好做,一单生意,要给车行四成,剩下的才是自个儿的。”

    古老汉叹气,“没办法,不入车行麻烦事儿太多,恐怕一年做下来,赚不到钱还得赔钱,反正我家里儿子也娶了媳妇,女儿也嫁了人,夫人也去了,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赶车赚点儿,足够混饭吃。”

    红尘也没有不耐烦,很随意地和他老人家闲聊,虽说老汉的话多,可胜在听话,她说去哪儿就去哪儿,一句也不多问。

    走了有一个多时辰,就进入一条长街,不是什么有名的街道,到挺热闹的。

    只是一进去,红尘忽然撩开车帘,脸上露出一点儿笑意:“到了!”

    话音未落,马车前面就忽然蹿出来一个人,伸手一拦,正好拦住马头。

    古老汉吓得连忙勒停了马,一头大汗,张口要骂人,可一眼见到那人的穿着打扮,登时住口。

    在车行久了,他也不是以前那个只知道黄土地里刨食的呆子,京城贵人多,眼力不够,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一见不好,他出溜一下,从车上滚下来,抱着脑袋蹲在车后面去,红尘挑了挑眉,撩开门帘,只见拦车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头上戴着一顶墨色玉冠,脸上有几分骄矜之色。

    “兄台为何阻路?”

    “我家公子今天包了这条街,外来人不许过。”

    这人眯着眼,轻哼了一声。

    随着他一哼哼,周围站着的,坐着的,旁边酒楼上,就出现一群人。

    所有人都是杀气腾腾。

    红尘扫了一眼,居然百分之六十都是灵师,剩下的不是灵师,手上也有一两样法器,同样不可小觑。

    这些人的气息有意无意地在身边徘徊,气场尖锐,身上也带了几样邪门法器。

    红尘要是当真硬闯,便是闯过去,也要耗费些力气。

    她本来觉得自己的速度不慢,却不曾想,有人更快,而且看样子在京城真是势力不小。

    下了车,红尘掏出银子,打算把车夫打发走,只是一回头,便皱眉,想了想还是改了主意,低头道:“您老先在车上歇会儿,等下再走也不迟。”

    这帮人不像正经灵师,到似是荤素不忌,后面大半条街上,到处都是邪祟。

    虽然并不算难对付,可数量一大,也是特别恶心人,灵师也就罢了,最多恶心点儿,让车夫独自回去,说不得就是个车毁人亡的结局。(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烤鸡
    &bp;&bp;&bp;&bp;正说着话,外头又有几个灵师过来,结伴同行,显然是同伴,似乎是临时结盟。

    便是以前的考核,也时常有相熟的灵师互相帮衬,一起过关,毕竟灵师总有擅长和不擅长的东西,可考核出题,却不管你哪方面有专长,哪方面比较落后于人,几个信得过的灵师共同行动,总要更容易一些。

    这几个灵师显然吃了点儿苦头,脸上又是灰尘,又是伤口,衣服也凌乱不堪,一见便知是出了什么事儿。

    好不容易,辛辛苦苦,跑了一下午加一宿,再加大半个上午,终于历经千难万险,找到了门路,却一下子又来了一堆邪物,吃了闷亏,自然心气不平,气得破口大骂:“你们主子是哪个!好大的胆子,随意沾染邪物,也不怕邪气入体,大损功德,来世不得超生?”

    “今生还修不完,谁耐烦管什么来世!”前面的拦路虎轻叱道,“少废话,你们几个,要是识相的,乖乖转头走人,咱们也不为难你,等这事儿了了,我家少爷登门拜访,必有重谢。”

    他嘿嘿一乐,“至于我家公子的名号,你们还是不听为妙!”

    说着,他故意拍了拍胸口,左胸前用银线绣的两把交叉双剑,熠熠生辉。

    其中一个灵师脸色骤变——“恶鬼朱罗?他怎么可能参加!”

    恶鬼朱罗是个狠人,行事毫无顾忌,北燕雷音寺的僧人够狠毒了,圈养的兽灵,让人听了都心里发毛,这个恶鬼朱罗,却是直接饲养鬼魅,指挥鬼魅为自己做事。

    甚至有传言,他的鬼魅并不都是捕捉而来,还有自己杀人制造,只是没有证据。又很有势力,手下徒子徒孙们众多,官府也他没辙,愣是让他混得风生水起。

    他成名十年。也被人寻仇追捕,数次险死还生,还有绰号叫‘九条命’,‘不死鬼’等等,人见人怕。可近年来到是少有露面,这些灵师腿不觉打起哆嗦。

    有几个当真打退堂鼓了。

    “哎,今年考核还真是不同往年,什么牛鬼蛇神都冒出来了,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这边正说话,有一青衣白鞋的小僧慢悠悠走到附近,闭着眼,双手合十,道了一声佛号。

    他这模样甚是显眼。一看便知,肯定是无怨。

    今年佛门中要赴考的,只有一个无怨,显然是要全力培养他一个。

    和尚的话音落下,后面又传来叮叮当当的声响,却是曲乌撑着一把油纸伞,独自一人,也未曾坐车,慢吞吞走过来,手里还捧着一本书。

    她同样是白玉冠。脸色有些黑,衣服有些皱皱巴巴,不像是她会穿的那一种,额头上有一层细汗。好像在太阳底下晒了许久的模样,气度却还好。

    朱罗这个家丁刚才面对和尚时,也只是冷笑连连,最多精神上略微警惕几分,但一见她,脸色也变了变。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脸上到努力露出一抹笑意。

    “原来是曲乌曲小姐,咱们公子说过,您要是来,咱们可得客客气气地迎了您进去。”

    曲乌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瞥了他一眼。

    这家丁又笑:“您也知道,眼前这帮家伙都特别碍事儿,与其您进去之后还要费心思收拾,不如在下现在就给您清理清理,您也搭把手,省得将来麻烦。”

    他的话忽然变得特别温柔悦耳。

    还带着一丝丝奇妙的波动。

    这话也是十分有道理。

    其实在场的灵师,未尝不是怀着同样的阴暗心思,要是其他人折损在路上就好了!

    此次灵师考核和往常不同,大阵仗,也是大机缘,少几个竞争对手,那绝对是好事儿。

    好些人都以为,曲乌应该意动。

    一时间,众人都暗暗鼓噪起来。

    那个家丁脸上露出几分隐秘的得意,又说了一句:“曲小姐应该知道,我家公子爷对您的心思如何,若是你们二人联手,先扫除障碍,最后肯定是曲小姐拔得头筹,现在先把几个大敌给铲除掉……”

    曲乌似乎听见了,又似乎没听见,慢慢把手里的书本合上,转头看红尘:“请!”

    红尘失笑,客客气气地道:“请。”

    两个人一句废话也没有,同时一伸手,红尘袖子里飞出一把短刃,曲乌甩出一条长鞭子。

    众人也没看清楚,只觉得狂风骤起,晴天霹雳,沙尘飞扬,好不容易扫除了灰尘睁开眼,就见左边酒楼上一堆灵师叠罗汉一样叠在地上。

    一堆法器叮叮当当地在青石板上翻滚。

    一柄青锋短刃,悬浮在半空中。

    “啊,灵灵……”

    “灵兵啊!”

    右边也是七八个灵师,浑身僵硬,嘴角渗出血丝,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嗖一声,金黄色的长鞭又回到曲乌的手里。

    这等级的灵兵,能自动护主,多少人一辈子也没见过,听说皇宫大内也只有一把,被万岁爷视为珍宝,现在可好,一出来就是两把。

    整条长街上气氛肃杀。

    左右泾渭分明,竟然隐约有一种紧绷的气氛。

    一众灵师本能觉得,眼下二女,全都是出类拔萃,又年轻,肯定心高气傲。

    如今碰面,扫清了别的麻烦,她们两个之间……又会如何!

    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地想——二人会不会斗起来,斗起来谁又技高一筹!

    就连外头得了消息的那些前辈灵师,甚至是知道底细的贵胄们,也不免好奇。

    这边却是恢复平静。

    两个女孩子似乎根本没注意到那些个暗潮汹涌。

    红尘很随意地一甩袖子,青锋就被她收拢了回去,曲乌慢吞吞地走到僵硬地站在前方不远处,脸上再也不复刚才从容的家丁,绕过他就向前走,走了几步,想起什么,挠了挠头:“忘记问了,你是谁?”

    那家丁瞪大眼,张了张嘴。

    曲乌又道:“闭嘴。你记得,你不配叫我,更不配和我说话,还有。也不配和她说话,你敢和她说话,敢和她动手,我就撕了你的舌头,剁碎了你的四肢。她是我的对手,明白了吗?”

    家丁心中愤怒,奈何竟当真出不了声。

    红尘扑哧笑出声。

    记得上一次,这个曲乌没有现在这么有趣,只是个冷冰冰的怪人而已,满心都是她的修行,别的一概不放在眼中。

    短短时日不见,这人不光是修为精进,连人也变了些性子,虽然还是傲慢又骄矜。还是只依自己的心思行事,却比以前多了三分真实,就像一个玉石雕刻的木偶,渐渐有了人的灵魂。

    曲乌回过头,一本正经地又一抬手:“请。”

    红尘也正色道:“请。”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怎么的,竟有一点儿失望!

    这两个怎么不在当下斗起来?

    还有那个大和尚,他们三个要是斗个三败俱伤,哪怕只有两个重伤,那该省下多少事儿?

    可惜啊可惜!

    要是红尘知道这帮人的想法。肯定会纳闷!

    好好的灵师,怎么如此好勇斗狠,按照玉珏空间里那些人的说法,灵师应该是法系。不是皮糙肉厚的那帮粗人,做事应该动脑子,而不是动用武力。

    红尘和曲乌两个,此时此刻可没有顺了这帮无聊人士的意的心思,一起举步向前走去。

    说来奇怪,本来走得好好的。就是一条不长的街道,可是走了几步,两个人的身影就忽然消失。

    “啊?”

    几个灵师心下一惊,随即镇定。

    无怨和尚又道了声佛号,也向前走去。

    他们既然找来,自然是心中有数,考核地的入口和通道,应该就在附近。

    人家荣安郡主和曲乌小姐既然都向里面走,那还等什么,赶紧跟上去得了。

    一群人乌压压一片,一拥而上。

    “哎!”

    不远处闲坐听消息的那些老前辈,都轻轻地叹了口气。

    燕二爷笑眯眯把桌子上的银钱收回自己的腰包,小部分推给另外几个:“怎么样,没斗起来吧,嘿嘿,你们都是输家,庄家独赢,赚了,赚了!几个和我一样觉得斗不起来的,也拿点儿银子纪念纪念”

    刚才这帮家伙赌得特别痛快。

    大部分人都觉得,就是没有朱罗的**法,这三个人,尤其是曲乌和红尘两个女子,见面必然针尖对麦芒,要先明争暗斗一场,便不至于真较量,也要暗中布局的。

    他们赌的都是红尘赢,或者曲乌赢,也有觉得大和尚虽为佛门中人,可能没那么好勇斗狠,不过眼下不同,说不得他也能赢一赢。

    奈何偏偏就是少数人掌握真理,这俩人客客气气,谁也没找谁麻烦!

    说起来,她们似乎从没有交恶,或许有一些间接的较量,曲乌似乎稍逊一筹,但明面上,她们也没有仇怨。

    但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老觉得,这俩人积怨已深,肯定要大打一场,没有这次灵师考核,也要分个高下。

    这回碰面,凭什么会不斗?

    燕二爷却是暗中好笑,两个人他都熟,这二人又不是笨蛋,个顶个聪明,此时正是要紧关头,考核在即,怎么可能私斗?斗一场让别人看出底细不说,还让人瞧了笑话,有什么好的!

    外面各种声音都有,红尘和曲乌却是不管的,她们两个很默契,不徐不疾地向前走,一东一西,看出阵法,便自行分开。

    红尘都没有仔细看,就知道这迷阵乃是根据奇门遁甲而成,一环套一环,八门不断变动,一步走错,就如陷入泥淖,能掉头重来还算好的,怕只怕中招之后再无机会。

    长街之上,本来热热闹闹。

    如今一眨眼的工夫,灵师们都消失不见,一片凄冷,朱罗坐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后头几个衙役打扮,脸上却带了几分不同寻常彪悍之气的汉子过来,拎着一地伤残,塞到板车上头,让人推走。

    红尘和曲乌都有手下留情。至少没打算考核期间随意要别人性命,那些人到底还是活的。

    朱罗家的那个家丁愣了愣,闭上眼想了半天,一拍大腿也走人。

    他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吃了亏只能怪他们技不如人,他还能怎么办?

    不远处园内假山之上。

    几个老人闲坐喝茶。

    也有几个急脾气的,在凉亭里踱步,时不时向下张望。

    其中一个紫色长袍。面容清俊,看不出年纪的长者开口笑道:“种树的没来,他儿子病了,不过前几日刚说,这次肯定是那位郡主拔得头筹,当下年轻灵师,无人可与之相比,今日到看看究竟如何!燕二,你更看重郡主,还是曲小姐?不如猜一猜。两个人谁快谁慢?要用多长时间破开迷阵?”

    燕二失笑:“迷阵我试验过,我要用一个半时辰,不过,郡主一个多时辰也就差不多了,曲小姐到和那位算是半斤八两,我猜也差不太多!”

    到没人觉得还有通过不了的可能。

    迷阵是有点儿复杂危险,但那是对一般灵师说的。

    到底只是一个大门而已,难道还会真把所有灵师都挡在外头不成?

    别说红尘和曲乌这个级别的,就是后面跟着的那几个,想通过也不算困难。

    “有那么快?”

    紫袍长者一愣。摇了摇头,“记得上一次,那帮灵师在迷阵里大部分被关了一天以上,最短的也有十个时辰……不过你个老货眼力没话说。我还是信个七分。”

    燕二一点儿到不觉得这位的信任让他高兴,幽幽一叹,“哎,真是老了,想当年,我也敢……”

    嗡。嗡,嗡。

    三声类似钟声的轰鸣响起。

    “想当年,我也敢保证,只用一个时辰就能……”

    燕二忽然住口,眨了眨眼,“我好像听见什么声音?”

    其他人都没说话。

    嗡,嗡,嗡!

    声音又响起来。

    一群老头还是没有说话。

    下一刻,山下忽有白云起,东面山坡上有一少女款款而至,正是曲乌。

    “……”

    “多久?”

    燕二惊疑。

    其他人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这世间根本没办法算,也就一眨眼的工夫。

    紫袍长者笑着甩了甩袖子:“看来还是人家曲家的小姐更胜一筹。”

    别看平日里那位郡主显得很厉害,似乎比曲家小姐还有能力,可他还是更相信迷阵。

    其他人纷纷点头:“看来这次的结果,有多少个能通过的且不说,曲乌小姐第一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至于第二位,除了荣安郡主,无怨大师,还有几个似乎势均力敌,结果终究要再看一看。”

    燕二已经站起身,招呼众人迎接。

    别看他们负责监考,但对入门的灵师也要客客气气才好。

    曲乌扫了一下衣襟,立柱四顾,不等燕二开口就问道:“郡主可来了?”

    燕二摇了摇头。

    曲乌微微一笑:“看来这次是我……”

    话音未落,天上传来两声鹤鸣,众人举目,就见假山顶上,有一对仙鹤偏偏而落。

    其中一只很优雅地走上前,嘴里衔着一片树叶。

    燕二愣了下。

    紫袍的长者试探性地一伸手,仙鹤就把树叶扔在他的掌心里,他心下奇怪,低头一看,脸色就变了变,随即摇头失笑:“咳咳,诸位,荣安郡主说了,她饥饿难耐,先去山顶抓两只鸡烤一烤,也邀请我们共享盛宴。”

    众人:“……”

    燕二拿过树叶看了一眼,果然是一行清秀小字,应该是用指甲划破了树叶才写成的。

    树叶还有半边焦黄,显然是生了火。

    这时,众人才注意到,半空中传来一阵香气,招惹得众人口水横流。

    一群人还面面相觑,曲乌已经大跨步地上了山,众人也连忙跟上,这只是个园子里的假山而已,堆叠而成,本来就不高,片刻就都登顶。顶上还有一八角凉亭,旁边树立一泰山石,石头上刻了‘玉山之角’四个字。

    字迹疏狂,名家手笔。

    山上花草树木繁茂。鹅卵石的小径环绕,整个山都很漂亮迷人,也分外精致。

    可惜一地的‘鸡骨头’,瞬间就把好好的园林变成了农家小院的档次。

    红尘吃得斯斯文文。身边还有一仙鹤立着,美人与白鹤,换成哪位书画圣手,立时恐怕就有心落笔作画了。

    “吃吗?唔,提醒一下。我雇的车夫需护送到家,外面有点儿乱。”

    那肯定要吃的。

    燕二表示,他受到重击,急需安慰,听了红尘话,也不免飞了个白眼,”哪能没人善后!“一时间没什么好声气!

    其他人也一样,辛辛苦苦几十年,自以为苦功用了,资质不差。还有名师,要不然就是有家学渊源,简直没有一处不好的,现在让两个黄毛丫头这般打击,换了二十年前,哪怕只十五年前,他们大部分人都要气得撞墙!

    现在年岁大了,争强斗胜的心也没有剩下几分,更关心的是儿孙,还有传承。

    小辈儿们出色。他们心酸归心酸,也有几分高兴。

    一行人坐下开始吃。

    这鸡肉真不错,鲜嫩滑口。

    曲乌不好口腹之欲,她几乎没有什么**。在曲家很多同门看来,这位简直是一个完人。

    红尘递给她鸡腿,她也就很随意地拿起来吃,吃了两口,若有所思。

    燕二吃得最快,很快一条大腿就进了肚子。抹了把嘴上的油,笑道:“没想到这鸡的个头这么大,比鸭子还大了吧。”

    他又吃了两口,忽然停下,脸上隐约露出几分惊恐。

    “……郡主,这烤鸡是哪来的?”

    红尘微笑不语。

    扑通扑通。

    燕二这心跳声越来越响亮,看着手里还剩下大半儿的翅膀,眼前发黑。

    在场的灵师们多性情潇洒,不说放浪形骸,也不是多守规矩,打个牙祭,都很积极。

    紫袍长者笑眯眯地看了燕二一眼道:“快吃,再不吃让他们抢完了。”

    燕二嘴角抽搐,迅速擦干净手和嘴,四下一瞄,虚虚地抹了把头上的汗水。

    “怎么了?”

    旁边坐着的一个稍微年轻些,也就四十岁上下的一个女灵师笑问。

    燕二也笑,捋了捋胡须:“……也没什么了。”吃进肚子里,难道还能给吐出来?

    他沉吟片刻,忽然问道,“大家记得是谁把国师家的仙禽借来用的?”

    女灵师不在意地看了他一眼:“不是你吗?反正我们不爱去国师那儿,看见他就别扭。”

    他们虽然也都是朝廷认证过的灵师,可毕竟属于闲云野鹤,比不得那位国师位高权重,见了他就自动矮一头,这对心高气傲的灵师们来说,可是颇为难受的事儿。

    也幸亏国师传承百年,历任都非常优秀,高一头半头的便罢了,没人多计较。

    “那仙禽什么模样,诸位可还记得?”

    女灵师想了想:“像鹅?”

    另一个人反驳:“像鸭子。”

    紫袍的笑道:“又像鹅又像鸭子,那东西是国师从番邦得的,驯养多年,也不知国师是用了什么法子,本来拿来吃最好的家禽,愣是让他驯养得特别听话,还能看家护院,吐出来的气息还具有迷惑人的作用,你不是才想去弄几只扔到迷阵里,也算是个助力。”

    说着说着,紫袍的扔下手里的骨头,拿帕子擦了擦,起身就走:“不好意思,家里还有事儿,我先走了,郡主,曲小姐,你们就在园中休息,明日一早,自然有人告诉你们,今年的考题是什么,都别紧张,放心睡。”

    话语还在山顶上飘着,他人已经没了踪影。

    燕二苦着一张脸看红尘:“敢问郡主,您这‘鸡’哪来的?”

    “捡来的。”

    红尘笑眯眯,“它们自己撞树上把自己给撞死了,我正好饿,所以拿来打打牙祭。”

    燕二:“……”

    其他人回神,脸上一僵,半晌纷纷道:“好,好,撞死的好。”

    “阿弥陀佛!”无怨和尚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盘膝坐在一边,连红尘也没太注意,此时开口,众人的视线才落在他的身上,“我来念几遍往生经,好让它们早日轮回。”

    红尘看见他袖子上也有油。

    ……貌似大云寺有一部分和尚,确实不禁荤腥,好像他们习武需要荤腥来着。

    几只‘鸡’都被毁尸灭迹,吃饱喝足,红尘丢下一堆愁眉苦脸的灵师,自己溜溜达达找地方去歇着,明天才是正式的考核,虽然她觉得很轻松,可狮子搏兔,尚尽全力,她也不好怠慢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不是人
    &bp;&bp;&bp;&bp;“你说,她是怎么上去的?”

    红尘一行人吃饱喝足去休息。

    入门仪式却尚未完成。

    他们潇潇洒洒,进来的轻轻松松,后面不知多少灵师还在迷阵里面奔波劳苦。

    燕二几个,偷偷摸摸把红尘弄掉的一地‘鸡毛’,找地方给她埋起来,就凑在一处,温了一壶酒,一人倒了一杯暖暖身子,然后看书的看书,闭目养神的闭目养神。

    歇了一会儿,有几个却猛然惊醒。

    “她明显来的早,鸡……都烤熟了,可是,迎客钟没有响啊!”

    此处园子,乃是特别建设而成,往年十次考核,有三次到在这儿招待。

    另外还有几处,都不在京城,而是在郊外,唯独出了比较厉害,让人敬佩的灵师,才会选中京城要地,以示尊重,这个园子到不至于三步一陷阱,却有一个瓮声瓮气的大钟,响动怪异,有百年历史,很是陈旧。

    每次只要一开启,它就负责站岗放哨,只要有人进入,立时便自己响起来,通知众人迎客,也是个预警的意思。

    至今他们也弄不明白道理是什么。

    那口笨钟,又脏又破,没人能敲得响,响起来又颇为刺耳,却是从来没有出过一次错误。

    当年有一个灵师,另辟蹊径,从后门入内,还是个能飞檐走壁的高手,那钟照样响了。

    “难道是坐着仙鹤进的门?”燕二惊疑。

    园子里到是养了几只仙鹤。

    这等地处,总要有几样珍禽异兽,才能显出档次,那些仙鹤平日里也极为高傲,连主人家都不怎么搭理,不过,今日见它们待人家荣安郡主如此亲昵,让她乘坐一次,到也并无不可,至于说能不能载人飞。他们没坐过,到也不确定。

    燕二的话一出,众人也觉得有些道理。

    “哎。”紫袍长者叹气,“看到新人。我觉得我是真应该含饴弄孙去了。”

    正说着话,嗡嗡声又响。

    只见咕噜咕噜,一只仙鹤驮着一个灰头土脸,半昏迷状态的灵师上了山,一抖搂翅膀。把他往地上一扔,旋即飞走。

    众人怔了怔。

    那人猛地惊醒,见到人就嚎啕大哭:“呜呜,鬼,有鬼啊,救命,救命!”

    眼泪鼻涕乱飞,哭得不能自已,瑟瑟发抖,明显就要神志不清。燕二连忙招呼人安排他看大夫。

    大夫也是一直都在。

    “今年的迷阵是有点儿困难,大家别闲着了,都注意一下,别真出了事儿。”

    一般情况下,就是在迷阵里受到惊吓,昏死过去,也不至于有生命危险,等到结束,自然能获救,最多也只头疼个十天八天的。死不了,说不得还会因祸得福,抵抗力变强些。

    能入大名单,还能找到入口的。多是有些根基的灵师,再不济,也不至于鬼哭狼嚎,今天碰上这么一个,燕二几个老人真是吓了一跳,忽然有一种不妙的预感。

    “不知道今天晚上还有没有机会睡了!”

    燕二叹了口气。

    结果就真出了事儿。整整一个晚上,园子里鸡飞狗跳的,整个迷阵跟疯了一般,往死里折腾那些灵师,灵师们个个精疲力竭,偶尔有几个成功脱离,正常入了园子,也精神恍惚,必须治疗。

    大夫开了一堆同样的药。

    一帮老人还得盯着帮忙熬药。

    这个园子里的下人,除了几个看门的,其他人早被打发走,毕竟是灵师考核,谁也不知会发生什么,普通人离得太近,未免有些危险。

    本来是好事儿,可这一忙乱,却苦了他们这帮灵师。

    也幸亏都是年轻时候走南闯北的主儿,熬药做饭,样样都能干得好,用不着别人伺候。

    可在家里,这些都是老祖宗一辈的人物,只用享享清福,别的都不用干了,现在可好,不得不辛辛苦苦伺候起别人来,还都是一帮子小辈。

    不知道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灵师考核的大名单,从来都是中青年的灵师。

    寥寥几个上了五十,也属于大器晚成,刚刚闯出名头,通常情况下,所有人全没有第二次机会。

    第一次没有入选大名单,以后就不会再有希望入选了,到是入选之后若第一次没能考中,第二次还有希望继续入选,以前就有一次,一个灵师连续入选大名单六次,才最终过了考核,不过,朋友们都说他死心眼。

    他又不是没有能力,考不过就考不过,还不是照样吃香喝辣,这又不像当官,你考不过科举,就别想爬上高位,作为一个灵师,修行如何又不看有没有去考一考。

    地方上好些个知名灵师,一辈子没有离开过家乡,可在家乡人们眼中,就是国师当面,也没他们威望高。

    此时红尘就有一点儿后悔,其实参加不参加都无所谓的,只是皇后说得神秘兮兮,让她也起了好奇心,这才顺其自然地答应下来,没有玉珏。

    但这会儿躺在客房硬邦邦的床上,她却感觉到自己脑海中忽然起了一层雾气。

    整本书,还有玉珏,都在微微颤动。

    玉珏空间还能进入,可是却恍恍惚惚的,有种隔雾看花的感觉,那些大能们的表现,也特别特别的奇怪,看她的表情又纠结,又欣喜,还很同情。

    也有人特别吃惊。

    “这么快,有没有搞错!这才几年啊!”

    一个叫我是天下第三的刚一开口,就被莫名屏蔽,一下子变成灰色,应该是出去了。

    其他人三缄其口,纷纷说起别的事儿,谁也不肯和红尘说话。

    红尘翻了个身,把被子一盖,强制性地把脑子里的思绪抚平,闭上眼睡了。

    在梦里,她一脸的轻松惬意,手里拿着那本驻扎在她脑海中的书,高高坐在高台之上,底下是一片黑漆漆的人头。那些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话,她听得漫不经心,大致上都是一些谁又在某某空间闯下多大的名声,谁点化了几块儿顽石。谁又在哪里留下了真种子,再不然就是有人痛哭流涕,说什么百年辛劳付诸流水,灵物灭绝,好好一个世界。只剩下人了,再折腾下去,自己的玉珏便要死去,只能等下一任不知在哪里的主人来开启云云。

    玉珏也会死吗?

    红尘忽然有些迷惑。

    别的大能,看起来总是轻轻松松的,可是,实际上似乎压力很大的样子。

    也是,忘记了是谁说的,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那些人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想必也担负着很沉重的担子。

    到是她,似乎从没有被强迫做过什么,便是当初有任务之类,也只是按照她的心意行事罢了。

    迷迷糊糊,红尘就进入梦乡。

    燕二他们一帮人辛苦了一宿,到第二日,才勉强从连续不断地钟声里解脱。

    “呼,好累。”

    “知足吧,今年这些仙鹤祖宗们都很听话。居然还知道帮着干活,要不是他们,咱们这帮老胳膊老腿的,哪里折腾得动!”

    众人深以为然。

    燕二伸了个懒腰。却忽然眨了眨眼,奇怪道:“仙鹤送人进来,也是要惊动那大钟的吧。”

    众人:“……”

    的确是,这都响了一晚上,哪个仙鹤干活,钟也照样做。

    大家伙面面相觑。心下奇怪,燕二讪讪一笑:“人入钟声起,这么多年没变过……她总不能不是人吧。”

    一股森森寒意,油然而起。

    紫袍长者捶了燕二一下:“别胡说八道!”

    “怎么胡说了,你想多了吧,看看人家荣安郡主那副容貌,再看看人家的手段,就算不是人,也不是什么鬼魅,肯定是个仙子啊!”

    众人一下子就笑开怀,那点儿紧张也消失无踪。

    燕二耸耸肩,耷拉着脑袋回去休息。

    众人对视一眼也散了。

    想想也非大事儿,那么多年流传下来的老物件,许是开始抽风也说不定,虽然是个灵器,也没大用。

    比起红尘为何能无声无息入内,她和曲乌小姐明日的对决,还有,今年到底有没有人能真正获取资格,才是更应该关注的事。

    一夜好眠,睡到日上三竿。

    春风和煦,阳光明媚。

    红尘离开客房,走过游廊,穿过园子,便看到燕二那一群老头累得气喘吁吁地摊在摇椅上面。

    饭菜已经送了来,都很不错,有素有荤,汤粥也很美味,曲乌,无怨和尚也在,除了他们两个,还有红尘之外,已经到了的灵师还有七个。

    燕二显然有点儿惊讶,不是人数太多,而是未免太少。

    这才一入门,入选的百名灵师就只剩下这么寥寥几个,未免过分。

    要知道,这一批可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高手。

    往年最差,好歹也有过半的能顺顺利利参加考核,更多的是除了不幸发生意外的个把人,其他人都很顺利。

    “看来今年不妙!”

    燕二到底还是希望能通过的多些。

    一众灵师们享用完各自的美食,燕二点点头,紫袍的灵师便从地上拿起一个白玉箱子,搁在青石桌子上面。

    “里面是这次的考题,老规矩,龙龙的手气好,由她来抽。”

    一个婀娜多姿的********,就越众而出。

    燕二嗤笑:“每次都拍龙龙马屁,拍了这些年,也没胆子把人娶回家。”

    紫袍只当没听见,依旧笑盈盈的,见一众考生都很是紧张,彼此对视之间,颇有天崩地裂的气氛,登时笑了,“诸位,之后的考核各自独立进行,能过不能过全看自己,咱们灵师考核,能过的人越多,我们越高兴。”

    言外之意,一切全看自己,不用在旁人身上多费心思。

    一众灵师,立时松了口气,气氛也变得十分缓和,事实上没参加考核之前,总有各种传闻,说是灵师考核和科举类似,只取头几名什么的。

    都这么说,一帮灵师也就这么信了。各个看对方都像看竞争对手,固然有合作的,也是心里小心的很,毕竟以为免不了一场龙争虎斗来着。

    那位赫赫有名的朱罗朱公子。派手下去拦路,还不就是为了提前剪除竞争对手?

    现下发现,所谓考核真正全看自己的能力,根本用不着跟别人竞争,虽然还是不一定能考得上。心里却轻松得多了。

    很快,那位********就抽出一张信封。

    信封打开。

    燕二接过来,看了眼登时失笑:“这考题好!”

    其他人也凑过去看,同样纷纷叫好,在一众灵师满头雾水之下,燕二就咳嗽了一声,正色道:“你们的考题很简单,在这座园子下面,埋葬了自大周立国以来,所有为国尽忠牺牲了的……”

    众人顿时提了口气!

    难道……这竟是坟墓。底下埋葬了尸体?

    一想到自己站在坟地里,众人都不免皱眉。

    灵师免不了要和阴物打交道,但真正见过魑魅魍魉的又有几个?便是灵师,也有不少胆子很小,很怕脏东西的。

    “法器!”

    燕二大喘气。

    众人半晌才反应过来。

    “……”

    “这些法器,有的跟随太祖太宗去过战场,有的为我大周立下过赫赫战功,每一样都是功勋彪炳,现在历史遗忘了它们,它们也不知沉睡了多久。”

    燕二一脸严肃。“你们身为灵师,将来都要用到法器,法器就是你们的伙伴……”

    他一脸慷慨激昂。

    紫袍抽了抽嘴角,一巴掌拍过去。把人拍一边:“行了,诸位,你们的考题,进入法器坟墓,选出还能使用的法器并且修复它,时间到明日午时为止……只要是灵师。没有不会修法器的吧?就算别的不会,拿灵力喂养一下总可以,速去,速去!”

    说完,他就一拍身边的亭子,好好一座假山,裂开一道缝隙,足够一人通过,紫袍又连哄带赶,把这几个灵师都哄了进去。

    燕二一口气憋得咳嗽了半天,咬牙切齿,紫袍懒得理会他,让他废话完,天都要黑了。

    所有灵师进入,假山回到原位。

    燕二抱着肩膀坐下,轻声叹息:“差不多到时候了,要是今年再不成功……”

    “不成功也没办法,都是命。”

    紫袍到显得很轻松,眨了眨眼,笑道,“其实我们都知道,每过一些年头就会出现一个能真正获得‘道’认可的灵师,当年的万圣师祖就是一个,还和大周皇帝定下过契约,可我们都不清楚具体的情况,获得认可的灵师究竟除了能力强大,有时候头面上会出现特殊标记之外,又有什么不同?他们中绝大多数,竟然都一生孤独,临到最后也消失不见,所有人都不知他们去了什么地方,这也真够古怪的。”

    燕二耸了耸肩:“不是我们应该多想的……你要真想知道,也许可以抽空问问皇后娘娘,我总觉得她似乎了解一点儿内情。”

    当年很多人都以为,那位能获得认可,要不是她后来进宫当了皇后,而且一身修为毁于一旦,也许今年这次考核,就没必要这般郑重其事了。

    燕二和紫袍,还有这一帮人席地而坐,喝一点儿小酒儿,沉下心慢慢等待。

    只隐约听到假山之下,偶尔传来些莫名的响动,等得时间不长,也就一刻钟左右,假山就咳咳了下,喷出来一个灰头土脸的灵师。

    “咳咳咳咳!”

    灵师显然是呛了一口风,脸朝地,半天才挣扎着坐直了身子,抬头看到燕二他们,脸上一红。

    燕二也没笑话他,蹲下小声问:“找到法器了?”

    那灵师讪讪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只金光灿灿的金笔,别的先不说,这造型真是好看极了。

    燕二扫了一眼,点头道:“还行,你小子不贪心,也是个机灵的,我看结果不会太坏。”

    其他人也认出来,这金笔是地下一层,摆在明面上的法器之一,叫心有灵犀笔。

    原主人是本朝一位公主,曾经和亲北燕,临走时她的母妃就送了她一支金笔,是她母妃的陪嫁。是一件很有意思的法器,用它写信,读信的人,便有一种和写信之人心有灵犀的感觉。也不是真的,只是感觉。

    后来公主早逝,便命人将心爱的笔送了回来,笔也早就坏了,公主和亲而去。也是有贡献的,当时的帝王做主,这支笔就被放在法器陵墓里面。

    既然最显眼,自不是什么要紧的东西,连灵器都算不上,后面肯定有比它好十倍百倍的法器存在,但后面的东西再好,有没有能耐拿,那犹未可知。

    眼前这小子还算机灵,有自知之明。看他的样子,法器也修复得不错,至少外表修复好了,也有了灵气。

    燕二扶着他到一边坐下,眨了眨眼,心中好奇,小声问:“底下的情况如何?荣安郡主和曲乌曲小姐,找到法器没有?”

    “……不知道。”

    紫袍嗤笑一声。

    想也不知道,就这小子的道行,下去都不一定能看得见那几位。

    又等了差不多一日一夜。等到第二日太阳升到老高。

    几乎所有的灵师都走了出来。

    紫袍和燕二一开始使劲盯着这些人头上的白玉冠冕看,后来眼睛发酸,就叹口气不再折腾。

    还是等那最要紧的几个人物出现再说。

    最后出来的是曲乌和无怨。

    无怨身上披着一件光彩夺目的袈裟,一片流光溢彩。刚一出来,一帮子灵师就忍不住闭眼。

    至于曲乌,一言不发,闭着眼手里捧着一个只有巴掌大小,漆黑的小鼎。

    燕二站起身,探头仔细看了看他们的头顶。那玉冠毫无变化……面上不变,目中却不免露出三分失望,扑通又坐下。

    还是紫袍敲了敲他的肩膀,小声道:“急什么,也不一定马上显现出来,你看曲乌。”

    曲乌口中念念有词,掌心里散发出一抹柔光。

    燕二猛地坐直了身子,使劲揉了揉眼睛。

    紫袍也吓了一跳:“怎么回事儿?墓地有镇国鼎?仿造的?”

    真正的镇国鼎,根本就不可能让外人见到,皇室也只有皇帝能得知,那是绝对的秘密。

    再怎么样,也不会忽然从法器墓地里冒出一个!

    众人心里一阵扑腾。

    燕二吐出口气,小声道:“若是真的,曲乌可不得了!”

    说话间,镇国鼎上忽然散发出黄色的荧光,又冒出一团又一团的龙气。

    一众灵师恨不得凑过去看,又不太敢,只能万分纠结地使劲盯着她。

    良久,曲乌吐出口气,脸上露出一抹笑。

    厚重的气息自鼎上散发出来,浓重的威压弥漫,一时间,连燕二他们都有纳头便拜的**。

    “咳咳。”

    咳嗽了声,燕二抬头道,“咦?郡主还没出来?”

    曲乌转头四顾,也有些意外。

    众人惊疑,难不成是挑花了眼?

    虽然此地是法器的墓葬,但想找法器也并不很容易,还要找能够修复的,那就更难。

    荣安郡主的能力高,谁也不怀疑她能不能找到,但是,修复法器却是要耗费很大精力的,也许她始终找不到合心意的,这才耽误了时间!

    “时间快到了。”

    燕二来回踱步,心下纠结。

    难道荣安郡主竟然失败了?连考都考不上?怎么可能?

    曲乌也皱眉。

    就在这时,他们面前的侧壁,忽然开了一个大洞,红尘一身清爽,从里面走出。

    身上的法衣光洁如新。

    头上的白玉冠还是那么精致漂亮,但是若仔细看,就会发现那冠冕的花纹有了改变,和别人的白玉冠冕略有不同了。

    灵师们却没注意,见她平安,都松了口气。

    不过……法器呢?

    手里没有,身上也没看到,难道藏在手中拎着的木箱里面?可是没感觉到有法器存在!

    一群人死死盯着她。

    燕二咬了咬嘴唇,努力让自己的脸色分毫不变,一个劲儿地瞥紫袍,得意洋洋。

    紫袍却仿佛没看见郡主头冠的变化似的,脸色要多正经,有多正经。

    燕二嗤了声,却也如他一般,没表露异样,不过,精神彻底放松。

    红尘自己看不到头上的东西,看见了也不一定能注意,这会儿看着众人,显然没想到一出来便沐浴这么多诡异目光,失笑道:“大家都等着我吃饭?”

    曲乌瞥了她一眼,扬了扬手里的镇国鼎,轻轻地吐出字:“算我赢吗?”

    红尘耸耸肩:“那可不一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 大事
    &bp;&bp;&bp;&bp;话音未落。超快稳定更新小说,本文由 。。 首发

    嗡,嗡,嗡,嗡,嗡……钟声响起。

    一开始燕二以为又有人来,但随即发现不对,人来钟鸣三声,可这次却连续不停。

    随即,整座假山震动,好像长了脚一样,一步一步,竟然向东面走了好几步,山石慢吞吞地向下面滚落。

    红尘笑道:“走远一些。”

    她自己举步,悠然向不远处的游廊里避去,其他人也连忙闪躲,都到所有人走避,那座山就活了。

    真正意义上的活了,山石落下好些,长出许许多多的绿树红花,树都是鲜活的,充满灵气。

    “怎么回事儿?”

    燕二揉了揉眼睛。

    下一刻,金光四射。

    无数光芒从山里面飞出来,整个园子嗡嗡作响。

    曲乌眯了眯眼,愕然回头,惊讶地看了一眼红尘:“这是法器?”

    果然是法器,有刀,有剑,有长枪,有阮鞭,有的完整无缺,有的断裂破碎。

    所有的法器都散发着灵光,遮天蔽日。

    “……”

    所有人都傻了。

    不仅仅是法器,甚至乍眼看去,至少也是灵器的品质,这帮子灵师,平日里见到一个灵器能吹嘘一年,如今见到这漫山遍野的灵器飞舞……足够吹个一辈子!

    虽说能被扔到法器墓葬里的,大部分都不会是什么真正厉害的法器,要不然刚才看见镇国鼎,燕二他们都快吓死了。

    正经的好东西,即便毁损,也有主人细心保管。善加对待,只有没什么大价值的无主之物,才会沦落此地。

    要这一帮子灵师从里面找珍贵法器,说得轻巧,也显得大气,实际上却有点儿沙子里淘金的意思在。

    可即便如此,灵器依旧稀有。质量不够数量补。如今这么多齐出,实在比夏家法器出炉还要壮观一百倍!

    嗡嗡!

    灵器争先恐后,齐齐涌来。

    燕二一帮老家伙目瞪口呆。尤其是燕二,口水直流,忍不住伸手想抓住一柄青光湛湛的长剑。

    奈何那剑仿佛特不屑地上下一撩,啪一声打开他的胳膊。飞奔到红尘身边,来回打转。就像一只围着主人撒欢的小狗,摇尾乞怜,很是可爱。

    “……”

    燕二苦笑,脸上却露出几分了然。小声呢喃,“也对,人家都真真正正得到‘道’承认了。这也不算什么!”

    青锋一震,仿佛轻轻哼了一声似的。

    那些灵器们有的似乎被吓到。有的似乎到更来劲,围着红尘一圈一圈的转,花样百出。

    有一个莲花瓷瓶,努力喷出清泉,喷得别人满身狼藉,落在红尘身上却如雨雾,还带着自然的花香。

    一把犀牛角的梳子,努力展示自己身上漂亮的纹路,还一个劲儿地想往红尘的头上飞。

    青锋又是一哼似的。

    红尘顿时失笑。

    片刻之后,忽然有一对儿白玉镯儿,越众而出,愣是一扫就吓得诸多法器齐齐后退,它们这一对儿,洋洋得意,飞落到红尘的手心里。

    红尘失笑,随手戴在自己的手腕上。

    皓腕如雪,配着白玉镯,更显得可爱。

    那玉镯熠熠生辉,一看就是最上等的灵器,比周围所有的灵器都高出一个档次。

    玉能养人,它们可令佩戴之人冷暖不侵,始终保持最舒服的状态,也能让人肌肤如玉,清空体内杂志,身体保持最好的状态,不是什么攻击性强的法器,连辟邪的作用也可有可无,但不说它的品质,就此一点儿好处,就足够她喜欢。

    “你们自去吧,不如就在假山上落脚,看看谁是有缘人!”

    红尘很清楚,虽然这满山的法器能恢复如初,大部分是她的功劳,可太贪心却不好,有人说人的福气有限,虽不太准确,却也不是毫无道理。

    人要惜福,总是不错的。

    这些东西不是归她所有,她也没有收藏起来的癖好,真弄到一出恐怕免不了诸般法器打架,气场冲突,还让人觊觎,也会让那位陛下动怒。

    那人可是个小心眼,让他记恨上,非倒霉不可。

    红尘不打算试试自己是不是皮糙肉厚,能顶得住皇帝的刀光剑影。

    反正,她从来不会缺法器。

    “哎。”

    手里拿着支金笔的灵师叹了口气,“我们也就罢了,没想到连无怨大师也折戟沉沙,这次灵师考核,竟让两个女子占据上风!”

    “阿弥陀佛!”

    无怨笑得中正平和,半点儿不以为意,“能找回我大云寺前任方丈的袈裟,便是大幸,其它法器再好,也与我佛门弟子无益。”

    好吧,这位够洒脱,他也收声,没话可说。

    到是紫袍眨了眨眼,捋了下胡须,眼珠子一转,饶有兴趣地看看曲乌,又看看红尘:“郡主的手段果然惊天动地,连想也想不出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但我们曲小姐也不差,镇国鼎可是能镇压天下气运的奇物,神物自晦,它要藏起来,想寻到千难万难,更别说还能让残破的镇国鼎恢复如初,便是国师再次,也不敢保证吧,二人说技高一筹,还说不定呢!”

    燕二:这老混蛋是心里有气,故意调侃人呢,就算曲乌有通天彻地之能,还高过郡主一筹,眼下对大周,对天下来说,还是郡主重要得多。

    不过这话不能说。

    于是争论顿起,虽说灵师考核,不用分个一二三四五,但第一还是要品评一番。

    谁不想要第一的头衔?

    曲乌却全然没听到他们的话语,抱着镇国鼎仔细研究,半晌道:“我明日便去龙脉所在,试一试我这鼎的威力。”

    这话一出,众人都很感兴趣。

    镇压国运。那绝对能闹出天大的动静。

    很多灵师一辈子也见不到那等大场面,尤其是太平盛世,镇国鼎不肯轻易出现,出现了也是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见,身为灵师,哪个会对这玩意不感兴趣?

    曲乌一直用灵力温养那个小鼎,时间越久。鼎内散发出来的威压就越恐怖。

    连燕二都起了兴致。小声道:“回头招呼我们家小九一声,让他也跟着长长见识。”

    灵师不让他考,这等事却不能少了自家孩子。

    其他灵师也顾不得成绩还不知道。一个个琢磨去凑凑热闹。

    曲乌回头看向红尘,笑道:“可愿同往?”

    红尘的目光落在那个鼎上,忽然一眯眼,猛地出手。重重拍在鼎身之上,硬生生从曲乌手里把这东西夺去。随手一划,手指滑过鼎上奇特的纹路。

    轰!

    鼎一下子就炸裂,竟然裂成两瓣儿,摔在地上。

    众人:“……”

    燕二吓了一跳:“郡主?”

    其他灵师齐齐皱眉。心里惊疑不定,没听说这郡主是个嫉贤妒能的,怎么这般欺负人?

    曲乌也难得露出几分不悦。抿着唇怒瞪她。

    红尘这才稍稍松了口气,轻声道:“这鼎不能留。更不应该出现,更不能带到龙脉附近。”

    曲乌眯了眯眼,若有所思地看过去,半晌恍然:“原来如此,你的眼力不错,虽然我不在意。”

    说完,她就懒得管地上碎裂的鼎,扭头就走。

    还是红尘蹲下,把那一地碎片给收拾了,塞在手帕里包裹起来,收到袖子里面去。

    燕二莫名其妙:“怎么回事儿?”

    红尘叹道:“真正大周的镇国鼎怎么可能在墓葬之内?”

    “但是刚才龙气涌现,确实是镇国鼎的特征,虽然有点儿弱,但它多年没用,此地又各种阵法很多,有影响在所难免,怎能说它是假的?”

    燕二摇了摇头。

    他们那一帮老灵师,别的不好说,眼力劲绝对不缺,再说,人家曲乌也不会那么容易上当。

    红尘笑道:“我没说是假的,只是说它不是我大周之物,如果我没看错,应该是陈国留下的。”

    众人登时一愣。

    燕二的脸色大变,这到有可能,大周在陈之后立国,夏家帮忙铸造镇国鼎,但是陈国当年也曾经铸造过镇国鼎,同样的设计图纸,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要是前朝之物,真拿去尝试一下,那可麻烦大了!”

    就算前朝亡国已久,这鼎也不一定能对大周造成多么大的危害,但哪怕破坏一点儿国运,那都是了不得的大事件。

    燕二吐出口气,瞟了眼红尘:“还是郡主的眼力高。”

    这话的意思,曲乌远不如她。

    红尘摇头:“是我占了便宜,当年曾经见过陈国的祭台旧物,对这些东西的气息敏感得多,曲小姐能把一个损坏的镇国鼎修复如初,这等本事,也是世间罕有。”

    闲话几句,考核结果就核定完。

    大体上剩下的这几个灵师,都考过了,朝廷还要另外择吉日颁发宝册,印信,法衣之类。

    几个灵师闻言都狂喜不已,这次考核虽然看着简单,可是又怪又恐怖的,他们还当自己肯定过不了,如今过去,看什么都很顺眼,连带着也把自己被折腾得遍体鳞伤的事儿忘了大半。

    而且,还有好事儿发生。

    红尘提议的,把她修复的那些灵器们就塞在园子里,由着灵师们来碰运气的事儿,朝廷原则上同意。

    眼下这几个灵师,可是头一批知道,运气好,说不定就能得一两件儿带回去,那么参加一次灵师考核,可是相当相当划算了。

    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来。

    朝廷那边也要提前做准备,统计一下灵器的数量,看一看成色,有一些比较敏感的,不能让普通灵师们乱碰。

    至于哪些灵师能来,哪些灵师不能,还要看造化,朝廷在这方面向来有经验,红尘可没打算理会。

    这会儿。一众兴奋过后身心俱疲的灵师都要回去休息,燕二神神秘秘地冲红尘笑了笑,也安排她在客房住下。

    第二日。

    紫气东来,太阳初升,就有朝廷派出的灵师,悄无声息地送了宝册,金牌。法衣。印信等物过来。

    也只是见了通过考核的灵师一面,把东西交接完,所有人又悄悄消失。

    燕二跟着人过来给红尘送的。

    一口乌黑的箱子。装着所有的东西摆在桌子上,燕二笑道:“是显得低调点儿,老规矩了,几十年前就这般。后来也没什么变化,不过从今以后。你们都能领一份俸禄,做事能支使官府帮忙善后,也得百姓敬重。”

    红尘点点头,开了箱子。

    里面叠放着法衣。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触摸起来柔若无物,她抖开一穿。居然正正合适,分毫不差。宽大的袖子垂下来,用金线绣了很多纹路,是神文,密密麻麻的,竟是‘度厄经’。

    红尘也看过一篇度厄经的残篇,只有一点儿,没想到法衣上竟然能用神文绣出来。

    另外就是金冠,金光灿灿,却很小巧精致,大约考虑到是女孩子佩戴,专门向精巧里做,她一看就喜欢。

    除此之外,便是玉质的宝册,上面写了她的姓名,出身来历,通过考核时间等等,还有金牌,印信,零零碎碎的小东西都搁在一个小盒子中。

    红尘穿戴整齐,就出去和其他人见了一面,顺便谢过陛下,也就是普通的礼仪罢了。

    只是这一出去,她就忽然发现,她身上的行头和其他人有些不一样,别人可能看不出来,但她自己知道,比如同样是法衣,她袖子上的神文个顶个灵性十足,其他人的就是普普通通,她头上的金冠,上面绘制着阵法,其他人的,包括曲乌的在内,都是普通的金冠,只面上好看罢了。

    幸亏这一身的特别之处比较隐蔽,不亲自穿戴上试试,估计旁人也看不出大不同。

    燕二偷偷摸摸冲她挤了挤眼,红尘顿时无语,难不成连朝廷颁发的,灵师们的行头,还能走后门给提高下品质?

    简单的仪式完成,一众灵师都拿了自己的东西散去。

    从准备考核,到如今终于完美收官,漫长的时间过去,所有人精神紧绷,这一结束,连红尘都有些疲惫。

    曲乌背好行囊,慢吞吞地从房间里出来,忽然在红尘身边站定,视线轻移,从她的金冠,看到她的袖口,却没有说话,只是挺直了背脊,一步一步出门。

    紫袍的长者在门口静候,见她到来,亲自给她开门,扶着她上了车。

    “我没有哪里不如她。”

    曲乌忽然道。

    紫袍笑了笑:“是,没有。”

    “可是这次考核,你们就是为了她出现,我和那帮懵懵懂懂的灵师一样,都只是陪衬。”

    紫袍又笑,伸手过去,摸了摸曲乌的头发,“唔,虽然如此,但灵师考核也不算什么要紧事,你自己的修行才是最重要的,参加一次,你学到了东西,便是好事。”

    曲乌没有说话。

    紫袍叹了口气:“你这孩子向来不把任何不能提升修为的人或事放在心里,这次也同样不必放在心上。”

    曲乌还是没说话,却是一甩头发,上了车。

    紫袍忍不住笑起来,他家这孩子以前性情孤傲,这些时日瞧着,到也有点儿活人气息了,眼角的余光看见一个从头到脚都罩着黑色斗篷的女人也慢慢爬上床,就不觉皱眉,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没说什么。

    下一刻,黑斗篷的女人又从车上滚了下来,扑在地上,半晌没有起身。

    曲乌推开车窗,随手扔下一个药囊,瞥了她一眼:“不要有下一次!”

    马车踢踢踏踏的走人。

    黑袍女人半晌才爬起来,踉跄了下,捡起药囊,慢吞吞跟了上去,斗篷的帽子掀起来一点儿,嘴角流露出一丝冰冷的笑。

    “虚伪!”

    她在曲乌的药囊里加了药粉,能让周围的人陷入幻象中,药粉配方来自南域,相当珍贵。

    朱罗闹出来的事端,也有她的手笔。她通过曲乌,知道的入口所在,又骗朱罗能和曲乌合作。

    至于为什么,恐怕姓曲的永远都不会明白,连她自己也不明白,她就是想这么做罢了。

    “可惜!”

    可惜那个所谓的灵师考核,没让这帮人真正争一场。如果一场考核。死一半灵师,那才是有趣。

    黑袍女人嘶哑着嗓子笑出声:“总有一天,夏红尘。曲乌,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会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恐怖!”

    …………

    “什么意思?”

    红尘拎着自己的行囊,皱眉看底下一群黑压压的人头。“考核都完了,我怎么还不能走?”

    “还想让郡主去一个地方看看。”

    燕二笑眯眯地道。

    一群老头子纷纷点头。

    红尘无语。但面对这么多长辈,她也不好说不乐意,去就去吧,只先写了封信。让人送回去。

    好歹说一下,自己通过了灵师考核,要和前辈们交流一下。过两日再回去,要不然其他灵师都回家。她却迟迟不归,家里人怕要担心的。

    然后红尘就一路坐车进了玉山。

    山雾缭绕,山路蜿蜒曲折,可这马车走在上面,却平平稳稳,真不知道修出这么一条又宽又结实的道路来,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

    走了小半日,一行人就到了一个废弃的猎场外面,红尘下了车,远远看去,整个猎场显出几分萧条。

    “走吧。”

    燕二抹了把脸上的汗水,带着红尘拨开地上的杂草,顺着一条修葺的整整齐齐的山径小路走过去,越走,地势越低,红尘四下看了眼,就知道这是顺着河床向地下走呢。

    山里竟有一处地下河,河水清冽,不多时,顺着河流就下了地洞,但是阳光却从一些孔隙里透进来,只是显得稍稍有一点儿暗,还能看得清平平静静的河面。

    红尘走着走着,好像没有走多久,周围就没了声音,举目四顾,草木茂盛,燕二等人,却是了无踪迹。

    手腕上挂着的赤色龟甲,微微发热,连青锋都在颤抖,红尘失笑:“这次考核还真是挺热闹!”

    下一刻,她停下脚步,脸上露出几分不可思议来。

    玉珏空间忽然起了变化,先是吸入一团白光,转瞬又嗖一声飞出来,连同书和玉珏,全落在她的掌心里。

    红尘愕然,不自觉打开玉珏空间,一切都不一样了,界面变化很大,以前只有一个二手交易版块,现在忽然出现一行巨大的黑字——能力者联盟论坛。

    下面则是一行小黑字——为了我们的家园。

    底下冒出密密麻麻的版块,什么八卦区,原创连载,任务认领区,求助区,联合行动区,开拓区……

    最下面还有积分兑换区。

    红尘眨了眨眼,有点儿头晕,刚想试验一番,她就被玉珏和书本包围,这两样儿也变作银光,化入她的身体,眼前一花,再睁开时,她就出现在一个巨大的宫殿内。

    宫殿金碧辉煌,白玉铺地,穹顶布满星辰。

    红尘轻轻抬头,看到那满天的星辰,有的金光闪闪,有的黯淡无光,也有的忽然一瞬间消失。

    无数信息在她脑海中炸裂。

    “你又回来了,这次可要努力。”

    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小响起来,红尘蹙眉,捂着头看过去,就见一个虚影坐在石阶上,青色的衣裙,长发披肩,容貌清丽,笑容和煦,还特别自来熟地拉着她的手,让她也坐在身边。

    “青鸾,这次你是人,真正的,从头到脚,从身体到灵魂,都是人,既然都是人了,可别在随随便便让人坑了去,还有,你自己惹下的麻烦,自己去一点点解决掉!”

    这话真是有些古怪。

    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她也不叫青鸾。

    而且她很确定,这个人影别看看着鲜活,可她是一个已经设定好的,就像某个大能说的那样,就是一个程序,对所有能来到这儿的灵师,说的都是一套话。

    红尘眨了眨眼,挠头苦笑叹气:“我好像摊上大事儿了。”

    刚才脑子里的信息表明,她通过了认证,已经算是真正拥有了玉珏空间。

    玉珏空间里其他的,所谓的大能,都只是代理人,隶属于‘她’,帮她把所谓的‘道’传入人间,保护世间的灵,至少是人类之外的灵,无论是神仙,鬼怪,还是妖物,都能有一线生机。

    至于她原本的身份之类,到是一无所知,好像故意不让她知道似的。

    红尘也不在意,她就是她,知道太多,徒增烦恼。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 新世界
    &bp;&bp;&bp;&bp;其实完全没必要把自己看得太高了,在她得到玉珏之前,似乎还有好多位前辈,都被郑重交待,说她们是主人,身负重任。

    后来还不是一个一个地消失,也没有千秋万代。

    “也挺有意思的。”

    世上众生,能像她这样,得到一个活得精彩的机会的,又能有几个。

    她该学会知足,知足常乐嘛。

    在玉石台阶上坐好,看着眼前的笑眯眯的影子,红尘就默默盘算了一会儿。

    还有一件能让她的脑袋立马要变成浆糊的事儿——她现在所在的世界,就是这个拥有四个国家,看起来很正常很正常的世界,其实不完整。只是个已经毁灭了的世界的投影,还是个碎片,据说当年还是阴差阳错,好不容易才保了下来。

    所以它自身有很多的缝隙,没有形成灵气循环,所有的灵气都在不停地外泄,等灵气耗尽了,也就差不多到了毁灭的时候。

    红尘的能力是点化灵物,灵物能把灵气保留住,留存在本世界之内,它就能运转正常,红尘这样能力的人要是不出现,它就只能勉强坚持,说不定哪一日就坚持不下去了。

    这个世上的人,自然不知道详细情况,但他们祖上也留下各种记载,灵师考核,更多是因此而起,多一个灵师,调动了灵气,不让灵气外泄,对这个世界就多一分好处。

    红尘看过各种信息,脑子都有点儿懵。

    似乎别的世界,好些大能都抱怨,他们的世界灵气少得可怜,通了灵窍的灵物也罕见,人家的世界还不是照样安安全全,反正玉珏空间说的那些复杂的道理,她略读不懂,比鬼谷先生当年教导她的,还要艰深。

    不过更深层次的理论知识什么的。她不懂就不懂,只要知道一件事,她以后多了一项义务,多点化些灵物。最好让花草树木,甚至一砖一瓦一石,都有灵性,最好让这个世界能自我修复,变成完美的世界。

    可是。只靠她点化灵物,就她这点儿能耐,别说一辈子,花个十辈子,八辈子,似乎也很难达成目的。

    要是没有别的法子,恐怕再等个几十年,这个世界就不复存在了,那她还能存在吗?

    眼前女子的影子,仿佛真地看到红尘现在的模样。居然微笑着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蛋。

    “你放心,大不了自己逃走,不就是一个世界,每天都有世界在消失。”

    她指了指穹顶。

    “看见了没有,那些星星不是星球,而是世界,变成灰色的那些都是死了的世界,就算没有变成灰色,也有可能濒临毁灭。”

    说话间,就有好几颗星星闪烁了几下。暗淡下来。

    红尘:“……”

    那女子轻笑:“不要怕,你会拥有很多志同道合的同伴,天无绝人之路,很多年前我们就找到解决的办法了。现在。离开吧,做你想做的……”

    红尘二话不说,转头就走。

    说来也奇怪,她好像用不着琢磨就知道该往哪里走。

    下一刻,耳边还环绕着那女子的笑声,人已经坐在地下河的河岸边上。

    燕二那一群人头。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眼睛里时不时闪烁着羡慕嫉妒。

    红尘在河中照了照,也没觉得自己哪儿不同,还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就是,额头上有一个小小的金色印记,有点儿像万字符,但更像一簇火焰,停留了片刻,就隐了去

    似乎以前她额头上也曾经有这样的印记一闪而逝过。

    燕二长叹了口气:“希望你多留些日子!”

    皇后娘娘同样说过类似的话。

    红尘笑了下,她现在知道,以前也有通过认可的那些灵师,在世上呆不了几年,就都消失了,他们都是自己说,要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

    众多灵师对这几位的行踪很感兴趣,奈何探索多年,依旧只知道只鳞片爪,还是那些个灵师自己透露的。

    红尘也有点儿好奇,所谓更广阔的世界是什么?

    她忽然想起小莫,小莫是不是已经在更广阔的世界里生活了?

    地下河附近阴冷的很。

    红尘也没有多呆,很快就离开。

    “现在可以走了?”红尘看了看天色,伸了下懒腰,“我要回家啊。”

    燕二一行人互相使着眼色,毕恭毕敬地把红尘送出了玉山,送回了京城,宝马香车,最好的车把式,这架势一出,寥寥几个留在玉山附近,还没离去的灵师眼睛都红了。

    他们上赶着和那几位前辈说句话都难,可那些声名卓著的灵师,却对人家小姑娘客客气气,看看,参加个考核回去,也有专车来送。

    到是有几个灵师知道红尘的身份,还有个把通过考核,尚未离开的灵师,都分外沉默,没敢吭气。

    第一,人家身为郡主,至少在他们心里,有点儿特权没什么不应该。

    第二,要是有人能一口气修复至少几百把灵器,别说宝马香车送,就是想骑在他们脖子上回去,也照样有人愿意拍马屁。

    红尘一路睡回郡主府。

    下了车又继续睡。

    扎扎实实睡了两个昼夜,这才饿醒了,醒来足足吃了三碗米饭,各种荤菜,素菜,这才舒坦。

    罗娘和小严被吓得直抹眼泪。

    小荷也一脸忧心忡忡。

    还不知道他们家小姐受了多大的罪呢,罗娘和小严都不敢问过了没过。

    虽然她们是觉得自家小姐没有不过的道理,可看这样子,貌似不轻松呢!

    这话让和她一块儿参加考核的灵师听见,非得让阎罗殿多几个枉死鬼不可,还都是气死的。

    她还不轻松?要是她那算不轻松,其他人参加一次考核,岂不是都过了三遍刀山火海?

    红尘满足地摸摸肚子,这才让人把自己带回来的箱子打开,“法衣,金冠什么的,都拿去收起来,还有。我要在玉山建一处宅子,后面就当我的别院,咱们平时住一住,前面照旧做茶馆用。看看咱们的银钱富余不富余?”

    罗娘和小严乖乖地答应下来。

    虽然茶馆生意好得不行,可既然自家小姐发话了,搬个家,还是搬到深山里去,那也就不算事儿。

    反正现在他们赚钱的门路多。不靠茶馆吃饭。

    那茶馆与其说是做生意,还不如说是方便京城的贫寒士子们读书。

    红尘又哄了哄家里一堆宠物,处理了一些琐碎的杂务。

    她一回来,姚宗师就又送来一份厚礼,恭贺她完成考核。

    只是姚家送的自由进出书楼,抄录秘籍的牌子这一项,就足够红尘很满意的,早对他们家那点儿小小的得罪不放在心上。

    因为姚宗师的态度很好,她还指点了几句,他们家二夫人住的园子该调整一下。

    不光是改布局。最好是正经找个灵师看一看,整个搬迁,要不然对孩子不利。

    消息刚传过去,二胖就登门拜访,不过没见到人,只能泱泱而归。

    红尘不是故意不见他,而是早迫不及待地要‘闭关静修’,交代底下人,她要封闭静园,她自己做饭。自己吃,不让任何人打扰。

    罗娘和小严都有些惊讶,不过早听说有些灵师一闭关要好几年,她们小姐还是头一次。似乎没什么奇怪的。

    叮嘱完不让人打扰,红尘就一头扎进屋里,研究大变样的玉珏空间。

    先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各种神奇,尤其是积分兑换区,包罗万象。什么都有,仿佛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可不是区区一个二手交易空间能比的。

    但是,积分这东西,貌似很不好得到的样子。

    红尘以前也做过很多任务,奖励全是世上本身有的东西,没见过什么积分!

    或许现在的任务和以前的不同了?

    一转念,她就随手点开任务认领区,刚一点,脑子就嗡了一声。

    眼前出现一行大字——初级启动,资格获取任务自动匹配中!

    红尘:“……”

    似乎哪里不对!

    下一瞬间,玉珏空间就发出一阵咳嗽一样的动静,吐出来一团白光,她的手里自动浮现出一本书,白光钻进去,顿时变成密密麻麻的字迹。

    居然是小说?

    红尘哭笑不得,还是点了灯,抱着书看起来。

    这本小说背景奇奇怪怪,是别的世界的,不过还能看得懂,就是讲一个女孩子穿书,大杀四方,广纳美男,什么军官,富二代,官二代,影二代……到处暧昧的故事。

    这都什么鬼?

    红尘看了三次,好歹才看完,除了一些名词不太明白,结合前因后果也勉强了解了大概。

    说实话,她也算开放的,觉得敢追求男人的女孩子很是勇敢,看这样的小说,还是有点儿消化不了。

    读完了书,下一页便是任务通知单。

    发布人:夏红尘

    红尘:“……”居然一样的名字!

    任务:做一个有用的人,养活父母亲人,(求欧辰不死)。

    奖励:积分五十(发布人承诺,甘愿化为灵气,弥补世界裂缝)

    可携带辅助道具。

    任务开始时间:十二个时辰后。

    提示:请尽量多积功德!本世界时间基本不流失,敬请放心。

    最后还有一行话,到是俏皮些——这是一个没什么用的废物世界,好在容易通关。

    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都是清清楚楚的大白话。

    红尘又返回去,仔仔细细看小说看了半天,终于找到任务发布人的名字,这个人和整个故事的主线拉不上太大的关系,。

    她是故事里女主原身的表妹,上了大学之后就和青梅竹马建立了恋爱关系,男朋友叫欧辰,是一名军官。

    后来女主穿越以后生了重病,身为表妹的夏红尘去照顾她,女主从书里知道,后来欧辰喜欢上别的女孩子,马上要跟夏红尘提分手,就一口气全倒出来,跟她说了。她一时蒙住,结果男朋友果然说只把她当妹妹,彼此的感情并不是喜欢,如今长大了。不能和小时候一样随便扮家家酒,还是要慎重,希望能分水。

    夏红尘有一点点伤心,却也没有特别难过,她自己都那么年轻。恋爱时间还不算长,感情当然有,毕竟是儿时玩伴,可也没有到生生死死的地步,主要是两家门不当户不对,她就是普通的工人家庭出身,欧辰他们家却是名流,他父母从商从政。

    她没有多说什么,女主却是义愤填膺,一转眼竟然想出一个让欧辰后悔的‘毒计’来。联合她不知道哪里结交的计算机高手,做出一条假新闻——夏红尘为情跳河自杀,尸体已经被找到。

    女主就冲过去给欧辰看了新闻,对他又打又骂,把他痛骂一顿,口口声声要他赔表妹的命,导致欧辰悲痛欲绝,精神恍惚,偏偏立时就被命令去地震灾区执行抢险救灾的任务,却因为情绪失控。救人时牺牲了。

    消息传回来,夏红尘整个人都傻住,情绪几乎要崩溃,女主也有点儿愧疚。为了开解她,拉着她去酒吧喝酒,一口气把夏红尘给灌得大醉,这时,女主的电话响了,说是她要买的一处房子终于有了消息。人家愿意卖,她也喝了酒,急着去处理,情急之下竟把表妹给忘在脑后,等她清醒过来,想起表妹,急匆匆回去找,夏红尘已经没了踪影。

    可以想象,在鱼龙混杂的酒吧里面,一个年轻又漂亮的女孩子,喝得醉醺醺的,想也知道会出什么事儿?

    她到还算幸运,已经被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带出门去,却忽然清醒了下,挣扎着跑走了,奈何实在不清醒,蹲在街心公园里昏睡了一晚上。

    可女主把这事儿闹得满城风雨,学校的同学老师都知道,一时间各种风言风语,弄得她精神都特别不好,开始吃治抑郁的药,后来还被怀疑精神有问题,从学校里退学。

    当时原主家里条件很差,后来父亲和母亲都失去工作,父亲还得了肾病,家里更艰难,她辛辛苦苦打很多份儿工,赚钱交学费还要养家里,这一被退学,宛如晴天霹雳,奈何她要养家,没有学历,只能做一些不要求学历,又苦又累的工作,蹉跎到年近三十,还是女主帮忙,给她介绍了一个二婚的男人相亲,看着那男的为人还不错,女主又一直说对方好话,夏红尘就嫁了,婚后家里需要她生孩子,照顾孩子,还有公公婆婆,干脆就没再出去找工作,大辈子把时光和精力消耗在家庭中。

    不成想,临到五十,知道丈夫居然一直只喜欢同性,找她不过是为了父母,如今父母过世,丈夫终于可以过自己的生活,她就平平静静地离了婚,一个人孤独终老。

    红尘越看越腻歪。主要是发布任务的这人和她名字一样,读的时候,让人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哎!”

    好不容易压下古怪的感觉,又仔细读了一遍,几乎到倒背如流的地步,这才合上书本。

    她现在确定,那真是一个和大周完全不同,很奇特的国度里发生的故事。

    里面有个情节,说是女主看到父母愚昧,竟让得绝症的小侄女去看大仙,劈头盖脸就一顿痛骂,痛骂到没什么问题,王半仙当年还不知道被骂了多少次,但这里面透出来的信息却很值得玩味,似乎人们都不信灵师,说起大仙,都觉得是装神弄鬼的骗子,难道灵师绝迹?

    她眼睛登时发红,心跳加快,即便是红尘,也无法想象世间再无灵师之后是什么样子。滞留人间的魑魅魍魉要怎么处置?人们遇到灾劫,要找谁消解?

    大周的灵师也不是随处可见,但老百姓生活中,永远也离不开他们。

    满脑子胡思乱想,顺手把自己的一个藤条编织的手提箱拿过来,里面分了三层,还有各种可以固定的小格子,她分门别类,把自己用得到的丹药,各种种子,趁手的法器往里面塞。

    小茉莉叽叽喳喳:“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红尘不理她,一把抓住想偷渡的一册地藏经:“别闹了。”

    她自己心里都没有底,哪里有心思哄这些小家伙们。在灵师考核结束之前,家里的法器。古董摆件也有寥寥几件有灵,能清清楚楚地和她交流,但都很矜持,轻易不开口说话。就是书本可能好为人师些,动不动就争辩几句。

    但自从她考核回来,家中的东西们,一个个的仿佛变得更有活力,精神抖擞。

    按说是好事儿。可吵得人头大!

    趁手的东西都带着,金锞子带一荷包,缝隙里再塞一些能换钱的首饰,换身适合外出行走的衣服,打扮停当,红尘又把小说翻开仔细看,总觉得上面衣食住行的描述都很奇怪。

    时间轻轻松松地过去。

    红尘反而不紧张了,到是有一点儿兴奋。

    身为女儿家,困守方寸之地,能让她出去见识一下能经历一次神秘的未知旅途。总是让人激动的。

    时间一到,红尘头上就出现一道光,光芒笼罩她全身的下一刻,她的人就坐在一间奇奇怪怪的房间里,正在桌前吃粥。

    是很稀薄的米粥。

    红尘深吸了口气,脸色骤变,勉强压抑住咳嗽,实在是这地方味道太古怪。

    透过窗户,外面是一大片垃圾场,恶臭连天。

    房子狭小。除了一张床,一个书桌之外,什么都没有。

    闭了闭眼,她才有心思检视自身。衣服还是她穿的那一套,随身带着的箱子搁在腿边,从里面摸出一面小铜镜,取出来照了照,没有任何异常。

    可是,她的脑海里竟然多出一个记忆——她现在就是这里的夏红尘了。

    似乎一瞬间就替代掉原本的那个任务发布人。

    根据记忆。此时穿越女主明雯雯已经编了个瞎话骗了欧辰,而且地震已经发生,欧辰也奔赴灾区。

    红尘忍不住揉了揉眉心,把碗筷扔下,她的任务最要紧的就是要保下欧辰一条命,这难度也未免太高。

    深吸了口气,红尘苦笑,其实,她觉得这个发布任务的这人,是个挺好的姑娘,就算有懦弱,天真好哄都诸多缺点,可她还是个好孩子。

    要是换了别人,遇见这么多事,恐怕不只是迁怒女主,非恨上她不可!但这个发布人,愿意付出巨大的代价,也只是想救人,想让自己变得有用一点儿,心思单纯如白纸,这么卑微的愿望,难道不该实现?

    一转念间,夏红尘站起身,打开柜子从里面寥寥几件衣服里,挑了身简简单单的黑色运动服,长袖长裤,把身上的衣服换了,她如今已经知道,此地与大周风俗不同,穿着打扮必须要改变。

    手机忽然响起来。

    红尘看着没接。

    她知道那是手机,可以和人远距离通话,还可以进行叫什么上网的活动,让人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但她知道,这是女主明雯雯打过来的。

    这会儿红尘不大想和她说话,只是艰难地发了个短信过去,说是有事外出。

    收拾妥了,她抓着手机出门,生疏地打开网页,查到地震最严重的是南明市,正是欧辰去的地方,离她现在的所在地,有三百多公里。

    红尘琢磨了下才知道是多么远!

    对她来说,真是好长的路!

    她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对这里的一切还没有摸透,想自己过去肯定要耽误很长的时间。

    散发出灵识,周围灰蒙蒙一片,所有的花草树木都和死的一样。

    可是她一试,到有些意外,从它们身上获取信息竟比在大周更轻松,稍微一点儿灵气,就让这些花草们积极为红尘服务,还争先恐后的。

    如此笨拙,只是普通的植物,仅仅凭借那一点儿本能,就那么努力地为红尘想办法,真是非常可爱!

    很快,她就发现一条有用信息。

    城市内十五个大企业,还有医院等部门,联合组织了一个车队,带着物资马上支援灾区。

    政府批准的。

    这会儿正在南区收集物资,还有一个小时就要出发,红尘立马叫了一辆出租车,把从原主家搜刮的钱通通塞过去,直接道:“麻烦师傅,我要去南区吉祥超市,找救援车队,您快一点儿!”

    “马上。”

    那司机登时就精神倍增。(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灾区
    &bp;&bp;&bp;&bp;出租一路绕近路,避开摄像头,开得飞快,还有工夫和红尘唠嗑,听他说说话到一点儿也不烦,红尘现在虽然有原主的记忆,却还是缺少直观印象,多听人说说话有好处。

    司机显然很少遇见能好好听他唠的人,同样很高兴,超水平发挥,半个小时的路程愣是让他缩短到二十分钟,还恰恰好帮忙把车队给堵住。

    气得那车队司机直按喇叭他也没在意。

    红尘堵在车前。

    司机吓得不轻,怒道:“这位同学,你干什么?”

    “请让我一起去!”

    司机一怔,看她很冷静,很认真的样子,略略皱眉,勉强压下火气:“你有这份心是好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但你要是有心,捐钱捐物,把自己该做的都做了,何必去添乱,你一个女孩子,别胡闹了。”

    他开的是大卡车,掉头不容易,再耽误下去,恐怕要交通阻塞,说着说着,看红尘不让路,他也不耐烦起来,冷下脸:“你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你在耽误我们的时间!”

    红尘没看他,视线一直落在后面一辆叫越野车的车内,那个穿着警服,一脸阴沉的中年男子及身上,这人应该就是书中提到过一句,跟随支援车队去灾区,不幸牺牲了的市局公安局长邱芝。

    她忽然举步跑过去,扶着打开的车窗道:“你家孩子被你的保姆弄丢了,马上打电话报警,立即封锁火车站,在东方候车室里找,找红色的衣服,一男一女,男应该是四十岁到五十岁,女应该在三十岁以下,带着孩子。”

    邱芝一愣。

    红尘皱眉,厉声道:“快!”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脑子一蒙,居然还真拨了电话,不过是保姆的,电话响起来。他心中还奇怪,这都什么跟什么,一个小姑娘随随便便过来说两句胡话,他就真的被吓唬住,有心搁了电话。但都打了,再说,家里的小祖宗那是爸妈,岳父岳母的心肝宝贝,也是他人到中年才生下来的,确实很疼爱,现在让这小姑娘一说,心里也扑通扑通的。

    电话响了很久,终于接通。

    邱芝咳嗽了声,问道:“秀梅。我家聪聪呢?”

    “先生?聪聪在睡觉,今天写了几张大字,这会儿困得厉害,刚刚睡着。”

    邱芝顿时放下心,又叮嘱了几句,让聪聪多喝水,少吃零食云云,就想放下电话。

    红尘忽然一把把手机给抢过来,摸索了下打开公放,冷声道:“你现在又不在家。明明是在买化妆品,怎么就知道聪聪在睡觉?”

    “什,什么?你是谁?”

    电话那头的声音明显颤抖,瞬间拔高。“胡说八道!我,我……”

    那保姆说话磕磕绊绊。

    一瞬间,感觉到森寒的气息袭上心头,邱芝整个人眼前发黑,身体晃了晃,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恶狠狠地吼道:“吴秀梅!你说实话,你在哪儿呢?”

    那边动静顿时小了。

    又一声怒叱。

    保姆终于带着哭腔哀嚎:“先生,我不是故意的,聪聪确实睡了我才出来,门都锁的好好的,也叮咛他不许乱跑,今天我一个老乡进城,这才陪她出来逛逛……”

    她还有满肚子的解释。

    邱芝看了红尘一眼。

    红尘摇头:“你最好相信我,骗你没有任何好处。”

    他终于忍不住,交代司机先走,他很快就追上去,然后就跳下车招了一辆出租过来,还一边掏出手机来打电话。

    虽然他是很负责任的警察,奔赴灾区也是争分夺秒,可他现在离家很近,回去看一眼再赶上去也不会困难。

    车队都是重卡车,走得也慢,等他办完事儿都不一定能开出城区。

    红尘很自然地拉开车就坐在副驾驶座上,抿着唇,使劲拉安全带系上,司机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还不走?”

    以前她一直很温柔,从不对人高声言语,可乍然到这个陌生之地,举目望去,女子抛头露脸,甚至露出雪白的手臂,大腿,后背,风风火火在街上行走。

    街道上纵横的机关车,连机关门都做不出来。

    马路是如此平直。

    还有那高耸入云的房子,高楼墙壁上竟然有很多人长在墙上,还大声说话。

    街边店面里头不知道什么东西,一直在唱歌,都是靡靡之音,放在大周朝,青楼里也不能唱吧。

    她真的很混乱。

    脑海中就算有此地夏红尘的记忆,可是有记忆,也很难在第一时间马上就适应,她现在连话都尽量少说,因为音调很难把得极准,此地的语音到是不难听懂,说起来却有些艰涩。

    这会儿她能保证自己无论见到什么,听见什么,都是一张冰块脸,便是邀天之幸。

    眼下还是这般紧急时刻,任务目标的生命危在旦夕,要是让欧辰死了,她绝对任务失败。

    虽说任务失败,好像也没有近期的一些要命惩罚,但她是什么人?怎么可能接受莫名其妙的失败?

    再说,人家原主花费了那么大的代价,殷殷期盼着结果,她若不竭尽全力,怎能对得起那一片赤诚?

    司机一哆嗦,脚踩油门,车队启程。

    顺顺当当地走起来,这司机才回过神,叹了口气:“那是我们邱芝邱局长,性子很是暴躁,真没想到还能听你这个小姑娘忽悠,不过你小心点儿吧,等他赶回来有你好受的。”

    红尘闭上眼,静静地养养神。

    不过片刻,按照现在的时间,还不到五分钟,司机的手机响起,他刚一接,耳朵就被震得发麻,半晌应了声,忙把手机开公放。

    里面就传出自家局长焦虑的声音来。

    “小同学,我儿子确实不在家,他也没在他妈妈那儿。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那儿也没有。”

    “我说过,火车站,东方候车室。马上封锁,一男一女,穿红衣服,你的人去的时候别穿官服……制服。”

    红尘吐出口气,又叮嘱一句。“争分夺秒!”

    “对。”

    邱芝确实惊慌,可他毕竟是老刑警出身,又是公安系统的,动作又快又麻利。

    很快,他所有还能调动,还闲着的警力资源都被调动起来,这次居然很顺利,在最短的时间内,人贩子就被逮捕,连他儿子邱聪聪除了让喂了点儿安眠药之外。安安全全,连根头发都没有掉。

    把儿子交给哭哑了嗓子的老人,他就连忙坐警车去追车队,追上之后一上车,瞪着红尘的模样,又是怀疑,又是惊奇,一时还真不能放这女同学走。

    红尘不等他开口:“我和人贩子不是一伙儿的,这是我的身份证,你尽管去查。还有。”

    随手取出手机,点开地图,在上面刷刷刷随意点出几个点儿,“看清楚。让你的人现在到这几个地方找一找,说不定能有收获,人贩子的同伙或许在。”

    邱局长:“……”

    这同学更可疑了好吗?

    “别乱猜,现在去灾区要紧,十万火急,我能知道这一切。全是算出来的,我师承鬼谷,精通算学,也通五行八卦。”

    邱局长无语,先这么听好了,虽然他觉得眼前的小同学更像是读小说看电视中了毒。

    还五行八卦,怎么不说自己琴棋书画,医卜星相无所不通,就是东邪第二?

    话虽如此,他还是打电话给自家下属们,把眼前小姑娘的话说了一遍,没告诉他们消息来源,到是正大光明地让人顺便查一查这女同学究竟是谁。

    红尘也没管他。

    车队急行,一切都为救灾让路。

    道边的一切都让人惊奇,红尘倚窗看去,渐渐竟入了迷,也察觉不出时光流失,幸亏众人都提着一口气,满心忧虑,也没人关注她,否则非要看出异常不可。

    终于,他们在天黑之前赶到了。

    不光是这一个车队,其他城市的救灾车队也陆陆续续赶来,人来得太多,交通半阻塞,所有人都要等待,也不知为什么,手机信号时有时无的,场面一团乱。

    好在他们的车队是急用物资,有交警负责指挥开道,走得还是应急通路,很快就先到灾区,在一处应急医疗点儿停下。

    红尘眯着眼睛坐在车上,眼睁睁看着周围的人大喊大叫,哭声阵阵,举目望去,本来让她震惊的城市,已是断壁残垣,看着比战火横飞的大周边城还凄惨几分。

    “呜呜呜呜,我要进去,让我进去,我家囡囡在里头!”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被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拖着不撒手,嚎啕大哭。

    旁边瘫倒的废墟,显得狰狞恐怖。

    “哎,造孽!”

    司机忍不住叹了口气,点了根烟,也顾不得车里有女孩子,深深吸了口。

    红尘闭上眼,耳边仿佛听到无数冤魂的哀嚎怒吼。

    遇见此等天灾,实乃众生不幸。

    初来时觉得这等高楼大厦,十分神奇,此地的人也确实有能耐,连那么高的建筑都能建造出来。

    现在看,好归好,也不是没有缺点。

    大周也有地动发生,可是再怎么样,房屋坍塌,道路龟裂,死伤也有,却少见眼下的惨象。

    这念头也就一闪而逝。

    无论如何,此地也比他们大周好一千倍,一万倍,这里一次地震死亡个几千人,那就是天大的祸事,换了大周,一次恐怖的大瘟疫,光官府过去连烧带杀,就不是几千人的事儿了。

    此地有多少人?大周又才有多少人?

    若是让大周的百姓,有朝一日都过上这里的日子,能做到的,一定是天降圣人。

    红尘眨眨眼,默默取出箱子里的罗盘,拎着就下了车,司机一把没抓住,趴在窗户上哭笑不得:“同学,你可别乱走添乱,咱们局长交代了,让我盯着你点儿。”

    此人到实诚的很。

    红尘观他面相,一边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笑道:“我看你天庭饱满。面相属于上等,不缺富贵,唯独有一点儿不好,恐会犯小人。需得注意,别让小人坑害。”

    司机:“……”

    他现在是不知道,两年后他被一小人坑得差点儿吐血,忽然想起当日那位女同学的话,不由感慨万分。

    红尘却不理会这位司机的喊叫声。举目四顾,看到无数军人,普通人,有的手中拿着工具,有的赤手空拳,挖掘砖石,挖得指甲翻开,十指鲜血横流。

    她是想马上找到欧辰,但确实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找到的,放出灵识。通知此地那些还顽强生长的花草树木,各种小动物帮忙去找,她自己拖着罗盘,轻声道:“以红尘之名,借此方土地之力,起!”

    嗡。

    罗盘飞起来。

    指针先是乱糟糟转了一圈,猛地停住,红尘便举步朝着罗盘指点的方向走去。

    她的这个罗盘很小,只有一般的四分之一,只是红尘无意中从王半仙哪里淘到的。是个古物,是在她的手里生出灵智的,平日里也没派上过大用处,有时候借给罗娘和小严她们找一找不小心忘记的小物件罢了。

    不过这次出行。红尘就带了它,毕竟越是基础常见的东西,适应性越强,换了别的宝贝,她都不敢确定,在另外的世界还能不能使用。

    显然是做对了。罗盘的适应性良好。

    红尘走到一片废墟前面,连看也没看,就挑了个方向,从箱子里抓出一个多功能的小工具,开始挖。

    她的动作特别快,也轻灵,但只在一个地方挖,没一会儿,竟然挖出个洞,各种废弃物,砖头,泥土,在周围堆积老高,整个人都被淹没在废弃物下面。

    旁边几个看见的灾民全吓了一跳,不免担心,尤其是后面追上来的司机,脸色都变了:“喂喂,别乱挖,小心坍塌再伤了人。”

    红尘却是根本不听,越挖越深,司机还要说话,却见不一会儿,她从里面探头出来:“给我绳子,下面有人,活着的。”

    众人吓了一跳,喊人的喊人,叫专家的叫专家,招呼让别轻举妄动。

    不远处,一队军人连忙带着各种工具赶过来,刚一赶到,红尘自己托着一个小孩子的屁股,把她送到上面,那孩子还醒着,眼珠子乱转,就是可能吓到了,也不哭也不说话。

    红尘探了下头就又下去:“你们别乱动,里面不稳定,通道很小,人多了也进不去,还有一个女人,给我一条绳子,我去带她上来。”

    为首的军人皱眉,吸了口气,厉声道:“小同学,你快出来,放摄像头下去,我们看看情况。”

    “来不及了。”

    红尘摇了摇头,自己拿了绳子,一头扔给司机,愣是一出溜,就从两个要抓住她的士兵手里挣脱,又钻了进去。

    这地方太不稳定,众人都投鼠忌器,也不敢有大动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没了影子。

    为首的军官,额头上的汗水滚滚而落,面孔严肃:“具体情况还不知道,马上放摄像头下去。”

    “是。”

    士兵身心俱疲,但各种行动已经成了本能,用最快的速度把摄像头放进去。

    一看就愣住。

    也不知道那个女同学是怎么挖的通道,不是直上直下,各种转折拐弯,但是避开了所有危险,易燃易爆的东西也一样没有,整个通道看起来危险重重,在他们这些懂行的眼中,却已经是再稳定不过。

    眼看着红尘手脚利落,把底下一个看不清楚头脸,只有胸口微微起伏的女子捆住,还顺便把她脖子固定,大腿固定,等人被顺顺当当拉上来。

    红尘就没让人拉,自己顺顺利利逃出生天。

    从地下钻出,红尘扫了扫头上身上的灰尘,叹了口气,其实下面一层还有一个人在,但是她下去的时候,人已经没了,那一块儿不好挖掘,眼下顾不上。

    她不觉得自己做得有多么神奇。

    挖掘这等事,她本身并不很擅长,估计以前遇到的那一伙儿盗墓世家的人,才算精通,但好歹也和鬼谷机关门的人处了一段时日,交流颇多。还为他们讲解过设计图纸,算得上粗通皮毛罢了。

    此地机械多,建造东西,挖掘土地。都用机器,少用人力,大周却和此地不同,人家的机关大师,能靠一双手。一个人,为一个家族建造巨大的密室。

    若没有手段,怎么可能做得到!

    她这点儿手段,她自己当然不当回事儿,周围全程围观的,简直像在看奇迹。

    尤其是过来的那个军官,看红尘的目光简直熠熠生辉,特别殷勤,跟前跟后:“小同学是土木工程专业的?哪个大学毕业?真是好本事……”

    红尘大半儿听不懂,面色忽然一凝。抬起头来,指了指前面不远处一座十二层高,还勉强竖立着,并没有倒塌的高楼:“那里是……医院?”

    “对。”

    军官到是很清楚,“里面有我们一位首长还在进行心脏手术,一时无法转移,等手术一结束,马上就转移出来。”

    红尘脸色一变,匆匆喊一句:“通知一下,晚上有余震。千万注意。”

    说完,拔足狂奔。

    她今天把一辈子的矜持冷静都给抛在脑后。

    军官愣了下。

    欧辰就在那座楼里。

    红尘想起来了,那个欧辰就是在救助一个军队首长的过程中,遭遇余震。所在的大楼倒塌,不幸遇难。

    因为书里面的描写并不清楚,原主当时又不在灾区,她得到消息,也是通过新闻,具体的情况同样不知道。但是估算一下,时间应该就是今天晚上。

    现在已经马上要天黑了,太阳即将落山。

    红尘飞奔过去,进了门,一眼看过去,居然还有一些医生,护士,甚至病人没有离开。

    医生们忙着搬运医疗物资,病人有的正输血,包扎,她一时顾不上别的,先抓住一个医生,让他去想办法传递消息,告诉全医院的人,让大家马上撤离医院,特别坚定地宣告今晚会有余震。

    她说得斩钉截铁,又是眼下的情况,传闻纷纷,风声鹤唳,医生能信个三成也会照做了。

    至于万一不照做,她也没办法。

    红尘毕竟不是神仙,眼下时间紧迫,人皆自私,她总要先顾一顾自己的任务目标。

    全部灵力都激发出来,罗盘飞速地旋转,红尘一路在楼梯里狂奔。

    医院有自己的备用发电机,还有电,可电梯还是停了。眼下这种情况,走楼梯比走电梯要安全得多。

    “尘尘?”

    红尘打了个冷颤,浑身发毛,猛地回头,不由愣住。

    “小尘。”

    欧辰抿着唇立在楼梯上,手里还拿着一袋血浆,脸上肌肉僵硬,目不斜视地从红尘身边绕过去,径直上楼,“我现在不能跟你走,我还有事要做。”

    红尘:“……”

    她一开始对这个主要任务目标,真的不太喜欢,可是见了这人,总算觉得,任务发布人的眼光还是有的。

    欧辰长得实在好,身材高大修长,肌肉匀称,极具美感,五官更是好看的不可思议,比小荷硬朗些,比林旭更温文尔雅,气质独特,颇具韵味。

    一闪念,这家伙把她当成鬼了!

    其实也没错,原本的那个夏红尘早已经魂归黄泉,红尘微微一笑,快步跟上去,一把抓住欧辰的胳膊。

    “这里危险,马上有余震,你跟我走。”

    欧辰力气极大,板着脸一言不发地拖着红尘走,仿佛没有听见红尘的话,也没有感觉到她的拉拽。

    一路走到七楼手术室。

    手术室门口站着两个军人,脸上都花里胡哨,形如恶鬼。

    欧辰点点头进去送血浆,两个人同时一伸手,拦住夏红尘,红尘叹了口气,忽然举头向窗外看去,别人感觉不到,她已经感觉到天地间在微微颤动,那种颤动并不明显,却充满风雨欲来的威压。

    她举目四顾,迅速在地上画一个时盘,扫了一眼,打开手边的箱子,掏出一张符纸贴在身上,有净身功效,深吸了口气,一闪身,愣是绕过那两个军人,冲入手术室。

    撞得欧辰都踉跄了下,才大惊失色,猛地扑进去,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连动也不敢动一下,精神高度紧张,他们给病人做的是心脏手术,哪里有随时停止的道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 能力
    &bp;&bp;&bp;&bp;红尘四下扫视,一伸手,挪动器具柜,愣是硬生生把器具柜推动到西面,又杂七杂八地瞎忙活半天。

    两个军人脸色大变,连枪都拔出,要不是欧辰恍然,拦在前面,恐怕他们毙了红尘的心都有。

    “小尘,你还活着?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你要干什么?”

    欧辰紧张地追问。

    那两个军人满头雾水。

    既然欧辰认识她,他们到放了心,不认为红尘是危险人物,但还是很愤怒,他们虽然也消毒了,可是还是不该进来,这么多人往里面闯,万一害了首长怎么办!

    张了张嘴,刚想怒叱,就见那小姑娘猛地转头,瞪了他们一眼。

    一瞬间巨大的压力扑面而来。

    两个人同时闭上嘴。

    红尘心里也跳得厉害,一伸手抓住手电筒,打开,下一秒,黑暗降临!

    医生和护士都打了个哆嗦。

    那两个军人脸色骤变。

    此时停电可不是好事儿,眼下使用的就是备用电源,地震发生时,整个楼体都龟裂,出现一道又一道的裂缝,还是靠着备用发电机这才勉强保证手术室的供电情况。

    医生咬牙切齿,稳定了下,继续手术。

    小护士就奔出门去看情况。

    现在谁也顾不上红尘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闯入手术室,更顾不上问。

    不多时,小护士匆匆进来,高声道:“外面说今晚有余震,让所有人撤出去。”

    “手术不能停。”

    医生头上的汗水滚滚而落。

    红尘举着手电筒,忽然皱眉,叹息:“也来不及了。”

    她一手持手电,一手拽住欧辰的衣领,拉着他到身边,也冲另外两个军人道:“都到我这边,不许乱动。”

    两个人迟疑了下。

    “快!”

    一字在舌尖上迸出。那两个人没有反应过来,脚就自己动了。

    红尘又一伸手,托住医生的胳膊。

    医生大惊:“干什么!”

    话音未落,地动山摇。

    众人都是经历了一次地震的。自然知道这是余震。

    小护士心里登时就一咯噔:坏了!

    头顶和墙面顿时裂开,碎石头落下,整间手术室摇摇欲坠,整个楼层倾斜,天翻地覆。

    “啊啊啊!”

    医院的护士算是见多识广。但也满心惊恐。

    半晌。

    所有人慢慢睁开闭着的眼睛,小心翼翼地探头,却发现他们都平安无事。

    整个房间,只有红尘手中的手电还是亮的,她一个手护住手术床,医生第一时间去看病人。

    病人竟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这时,几个人才后知后觉地发现,眼前的小姑娘进门以后做的那一切,竟然都特别有用,要是不挪动器具柜。肯定第一时间砸死了医生和病人,还有其它的一些小细节,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正是这诸般变动,保护了所有人。

    欧辰嘴唇抖动,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红尘看向医生:“继续,快一点儿!如果再有下一次余震,咱们就不可能有现在的好运了。”

    “哦,哦!”

    医生也是个粗神经,更尽职尽责。连忙走过去,沉下心,投入到手术中。

    也幸亏一开始就考虑到地震灾区的危险性,手术中用到需要电力的器械。都找到了人力替代方法,欧辰,军人,小护士和红尘一起帮忙,一切顺利。

    争分夺秒,医生终于放下了手术刀:“呼。手术很成功!”

    两个当兵的热泪盈眶。

    欧辰也哭了。

    红尘一把就把手电甩欧辰怀里,使劲揉了揉手腕,手脚麻利地把病人给用床单固定上,整个捆绑扎实。

    两个当兵的:“……”

    “愣着做什么,抬起来,我们走。”

    “走?”欧辰吓了一跳,“小尘,首长在这儿,外面知道我们出事儿了,肯定在想方设法营救,我们只要安心等待即可。”

    “外面进来很难,里面出去容易得多。”

    红尘其实没力气理他,这一趟,她真是把两辈子没吃过的苦头都吃了,现在又累又困,还很饿,很渴,浑身上下黏糊糊的,难受的要命。

    除了上辈子小时候挨过饿,吃过苦,她后来可是养尊处优,尤其是最近这些年,那是享不尽的福气。

    现在这些体力活,要是不一鼓作气,她都怀疑自己也许会撂挑子不干了。

    想着,红尘从箱子里拿出各种工具,就开始在墙上打洞,一种奇奇怪怪的液体洒上去,那么结实的墙壁,就自动腐蚀出一个大洞,她舍不得用青锋,只拿小工具一点一点儿地削。

    “难啊,累!”

    一边唉声叹气,红尘一边干活,一边觉得她现在若能叫一帮天机弟子过来那才好呢,就是可能会被暗地里嘲笑不会干活。

    红尘自然是认为自己做得生疏,出了一大堆的低级错误,但是,整个手术室里其他人都傻了。

    不多时,一个通路出现。

    红尘自己钻进去。

    后面医生护士,两个士兵半抬半抱着刚刚手术完,应该去重症监护室的病人,还有欧辰,一时间都不敢抬脚进去。

    最后还是欧辰一咬牙,率先进了洞穴,手里拿着手电筒,其他人面面相觑,还是跟上。

    谁知道一会儿还会不会发生余震,而且外面的人还不知多长时间能把他们救出去,没有食物,药品也远远不足,他们能熬着,首长怎么办?

    红尘一路打洞,竟然连半点儿麻烦都没有遇上,她手里的东西又小又零碎,却偏偏十分好用。

    还有两个小‘机器人’帮忙,能承担重物,能清理垃圾。

    “……咱们国家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了?”

    “真是跟不上形势,现在的大学生真是一个比一个能耐。”

    两个士兵此时到有些放松,瞠目结舌之余,也不免说两句闲话缓解心情。

    一路走,还顺便救了两个医生。两个病人,一个记者,一个摄影师,一个外国游客。

    这些人还来不及绝望。连哭都没哭出来,就跟着红尘眼看能逃出生天。

    走了不知多久,耳边终于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

    “有人,有人了?”

    欧辰脸上一喜,连忙敲击旁边的石壁。

    外面的声音一停。随即就更响亮。

    只可惜听不清楚说话。

    欧辰自己懂摩尔斯码,毕竟是军人,还是特种军人,连忙敲击了几下,外面果然收到消息。

    他和外面通了几句话,红尘就道:“你让外面的人退出去,他们碍事儿。”

    欧辰:“……”

    虽然各种纠结,不过他还是照做,显然外头得了这消息,也很是不敢置信。确定了好几次,才把人撤到外头。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探照灯的光芒照下,还有大雨点儿,狂风呼啸。

    欢呼声如海啸。

    众人感觉时间特别特别的长。

    可实际上,外头的工程队刚刚设定好营救方案,工程车,各种器具都还没有到齐。

    他们一行人辛辛苦苦地出去,外面的人满脸激动,一个个拥抱。握手,还使劲把头伸进洞里看,为首的一个军官高声道:“医院里还有个工程队?这干活真麻利,人呢?”

    众人:“……”

    好不容易解释清楚。红尘就成了大熊猫,那军官各种追问,各种好奇,红尘也没有隐瞒,她虽然知道这个世界,好像没有鬼谷。没有灵师,但是这里的科技特别发达,即便只看到一点儿,她还是觉得,科技的威力,比她的力量大得多了,现在箱子里那些东西,大部分拿出来对方看不懂,能看得懂的那些,都可以用高科技来解释。

    比如说,她找机关门帮忙,从玉珏空间里弄出来的设计图,打造的两个试用机关人,乍一看外表,虽然不是金属的,却是也有金属结构,外面这些人都当它们是自制机器人。

    眼下的机器人技术当然算不上多高,但工业上面,也已经开始运用了,神奇不到哪里去!

    再说,她只是打个洞,恰恰好很平安。

    恐怕外面的军人们还要害怕她的大胆,觉得这回是走了****运,要不然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

    正说着话,轰隆一声,后面又一次塌陷。

    众人腿脚发软,心中后怕。

    欧辰皱眉,捂住胸口:“不知道医院里医护人员和病人们,有没有都撤出来。”

    军官沉默,半晌道:“大部分吧,提前广播通知他们撤离,说是有余震。”

    他勉强笑了笑,“很幸运了。”

    天灾无情!

    红尘把凌乱的头发挽起,扎好,拎着手提箱,抓出一把纸张,拿了毛笔。

    一群人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就见这位一路走,一路看,一边刷刷刷地开始写字。

    字迹端端正正,是正经的行楷,很是清晰,内容也特别简单明了,只标注了此地地下几人,是生是死。

    身后跟着的都蒙圈了。

    “闹了半天真是个神棍!”

    这事儿谁也不信,你难道有透视眼不成,看一眼就知道底下埋了人没有,几个活的几个死的?

    欧辰心里一惊,甚至担心他这个前女友莫不是疯了,他有很多话想说,很多问题要问,但眼下,显然不是好时机。

    红尘也不管他们信还是不信,只把自己要做的事儿都做了,忽然在一处废墟处停下,皱眉:“底下有孩子!”

    她整个人趴下去,伏在一片废墟上,仔细听了听,抄家伙开始挖,说起来,欧辰和那两个一块儿逃出生天的士兵,到有几分信任她。

    别人也没有精力去和她争执。

    大家都是又累又困,饥寒交迫,精神紧张,面对无数从废墟中扒出来的尸体,哪还有力气去关注一个人的作为?

    红尘又做了一回打洞的‘机关高手’,欧辰呆了半晌,犹豫了下,也过来帮忙。

    没多会儿,下面果然听见孩子哇哇的大哭声。

    一抽一搭的。上气不接下气,还听见咆哮声,呵斥声,乱七八糟的。

    欧辰一愣。高声大喊了几嗓子。

    几个士兵连忙过来。

    大家一起动手,由红尘带着调整方向,也就不到二十分钟,众人便看见趴在漆黑的角落里,嗷嗷哭啼的小孩子。欧辰连忙主动过去把人抱出来。

    另外还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两个人同时被救出。

    这两个一见天日,就呻吟了几声,喊着要水喝,要吃东西,旁边几个义务来支援的大学生忙叫大夫,又过来照顾,红尘松了口气,抬头看了下天色。抹了把脸上的汗水,一转头,就见欧辰不可思议地看着她,欲言又止。

    其他人简直要激动疯了。

    小臂骨折的摄影师,抱着摄像机,急声问:“同学,你怎么知道下面有小孩子?你刚才标注的那些都是真的?”

    红尘也累得不行,找人要了条毛巾擦了擦脸,看这人耷拉着半截儿胳膊,也不肯放下工作。也难为他那摄像机被磕磕碰碰的,竟然还能使用,心下好笑,到也有几分佩服。便道:“怎么做到的?说出来按照你们的话说,怎么说,传播封建迷信?”

    她一抿唇,扬了扬眉,“我是个灵师……嗯,用你们能理解的说法。我能掐会算,所以算到下面有人。”

    摄影师:“……”

    虽然愣了愣,但随即大喊:“什么封建迷信,骗人的才叫迷信,您这是绝活,是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

    他现在嗓子沙哑,破锣似的,一着急呛了两口风,还大声咳嗽起来,红尘笑了笑,就从怀里摸出荷包,取了一颗润喉的薄荷糖给他。

    那摄影师一看这位的荷包,简直更信几分。

    荷包上都绣着八卦图样,精美漂亮,就这样的刺绣,堪称艺术品,眼前这位,绝对是真正有传承的人家出身。

    他一时间脑洞大开,把红尘想象中传说中的世家出来历练的了。

    红尘累得不轻,慢吞吞坐下来休息,此时也莞尔一笑,到是释怀不少。

    看来眼下的世界,固然没有灵师,人皆不信神佛,但土壤还在。

    不信神佛,看来也没什么不好,这些人,不就活得快快活活,很是好吗?

    红尘闭上眼睛休息。

    其他人却再也不敢把她随手写的东西不放在心上,立时组织人手处理。

    一开始先试探性地试了一处,没想到挖出来之后,情况竟然和人家写的一丝不差。

    “……”

    欧辰傻愣愣地看过去。

    他两个战友显然知道两人认识,都好奇的不行,“喂,哥们儿,那女神仙是你什么人?”

    欧辰苦笑:“现在什么人也不是了。”

    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时间好好和红尘说几句话,此时被两个战友催去休息,慢吞吞,磨磨蹭蹭地向那边走,走到红尘身前,眼睛一红,竟然落了泪。

    红尘笑着看他一眼:“别哭,丢人呢。”

    欧辰抹了把脸:“对不起。”

    “我还想说抱歉,虽然周海娜在你面前胡说八道,说我死了什么的,我并不知情,可是事情总归是我引起来,吓到你了,很抱歉,不过你也是糊涂,真把自己当成钻石,女人见了都爱得不行,扔还扔不得了,我可还在上大学,青春美貌,穷了点儿,也不缺未来,更不缺你!”

    欧辰脸上爆红:“……”

    红尘轻轻吐出口气。

    这些话都是原主懦弱的心底深处,想说已经永远说不出口的。

    “男女交往,合则聚不合则散,算什么大事儿,也值当你这般放在心上?”

    欧辰抹了把眼泪,脸上更红,又是激动,又是丢人:“阿许跟你说了?都说什么了?”

    他看红尘找过来,又是这一番话,还以为自己奔赴灾区之前,和铁哥们又哭又喊的那些绝望话,都让自家那个铁哥们给透露了出去。

    红尘也不解释。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一时沉默尴尬,欧辰张了张嘴,刚想说话。不远处有两个战友招呼:“欧辰,快来,打起来了,这边打起来了!”

    欧辰蹭一下。站起身就往那边跑。

    “滚犊子的,什么时候还打架?”

    红尘也起身过去看看,一群人围在一起吵吵闹闹,还有起重机和挖掘机。

    灾区这些重型机械根本不容易进来,寥寥几个在。也不敢轻易动用,毕竟危险。

    现在却是一群人,有穿军装的,也有穿便装的,个个严阵以待。

    中间一个一头板寸,穿着军背心,露出修长胳膊,肌肉匀称后背的年轻男子正一脸严肃地对工程队的人道:“我说过,我妹妹林颖地震时就在为民公寓三层,在这个位置挖掘。一定能找到她。”

    工程队的那人,脸色也极不好看,嘴角有淤青,眼神也带着点儿惧怕,咬了咬牙,直接把一张字条递过去,“领导交代了,按照指示行事。你看清楚,这里写了,你找的那地方。底下已经没有活人。”

    那是张白色的宣纸,不大,上面的字也是毛笔写的,端正漂亮。一看便是书法大家。

    没有活人,没有活人!

    胡说八道!

    当兵的闭了闭眼,一下一下,把纸张撕成碎片,一扬手,迎风飞舞。“我再说一次,给我从这里挖!”

    叮叮叮,当当当。

    这边正吵,后头传来一阵敲敲打打的声音。

    那个当兵的一扭头,就看见一个年轻的女生,拿着小铲子一样的东西,正侧对着他,半蹲在地上砸东西。

    他脸上闪过一抹悲悯,心知又是一个家破人亡,已经疯了的,猛地转头继续交涉。

    工程队这边都吱吱呜呜开始松动,他沉下心,勉强压抑自己的暴躁,好好劝说,终于大告功成,到底还是借用了父亲的权势,但现在别说是亲爹的力量,就是天王老子的能耐,他能用得上也绝不迟疑。

    再耽误,他就没妹子了!

    工程队拿出行动方案,开始调动挖掘机。

    后面就传来一个小姑娘的喊声:“喂喂,底下的人能听见吗?这东西管用吗?”

    “啊,听得见,救命!我的腿被压住了,还有,有个老奶奶撞到了头。”

    这声音……当兵的一扭头,抢下那小姑娘手里的笔记本:“林颖,你个,你个……哪儿受伤了?”

    摄像头还是很靠谱。

    底下虽然黑暗,可拿着微型麦克风,一头绿毛红毛的那个,正是自家倒霉妹子。

    “哥?”

    下面的人什么都看不到,一脸茫然,听见这声音才松了口气,下一刻却嚎啕大哭:“我好害怕,救命,哥,救命!”

    这人一听炸了,摩拳擦掌抄起铁锹,挖了半天忽然惊醒,扭头就去找人弄挖掘机。

    他都忘记看一看,人家小姑娘是怎么把摄像头,还有管道送进去的。

    这人扭头去找人帮忙,折腾了半天,附近到处都是障碍物,重型器械移动特别的困难,等他辛辛苦苦折腾完了,提心吊胆地准备救自家妹子,回来就发现一头红毛在人家小姑娘的怀里扎来扎去。

    “呜哇,呜呜,哇,我好怕。”

    “哎。”他没辙,只好走过去拎住自家妹子的衣领,拖着她出来,“你丢不丢人?又是鼻涕又是眼泪,恶心不恶心!”

    他那妹子拧了把鼻涕,恶狠狠地抹到他背心上,气得他差点儿没下狠手,到底是自己的妹妹,无奈翻出手帕给她擦了擦,才客客气气地对红尘道谢。

    “这位同学,真是万分感谢,我叫林震,这是我妹妹林颖,你救了她,就是我家的恩人,以后有事,尽管说话!”

    红尘点点头,面上神色不改,心中却多少有些奇异的感受,这人长得也很好,当然比不上欧辰精致俊美,但五官端正清秀,哪怕在这等地处,也有君子风度……对面工程队的队长表示,小同学你亏不亏心?刚才他才撕了你写的东西来着!

    再说,在灾区,他一个军人,一心一意只想着自家妹子,算什么君子风度,连职责所在都不懂!

    工程队长暗自撇了撇嘴,还没说话,林震便把妹妹一扔,加入救灾的人群中,挥汗如雨地指挥他带来的机械去干活。

    灾区众志成城,合力救灾。

    中南大学也开学了。

    原主现在是中南大学大三的学生。

    无数学子匆匆奔赴学校,嘻嘻哈哈,明雯雯满脸愁容,挽着同宿舍同学的手臂:“……我真的很担心她,上一次还在医院,哎呀,就是那地方看见她了,现在那个混账男人始乱终弃,说甩人就甩人,夏红尘又是懦弱性子,没我给她出头,她可别想不开!”(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 神棍
    &bp;&bp;&bp;&bp;说着说着,她脸上就露出几分忧虑。

    明雯雯这人生得娇小,五官清秀,以前性子腼腆,总低着头到显不出,最近到是越发活泼起来,头发帘都梳开去,露出光洁的额头,确实很美貌。

    她又会说话,会来事儿,性子看着也不错,一来二去,同宿舍的舍友们关系到更亲密些。

    对于夏红尘,众人的印象本不深刻,只知道是个家境贫寒,一直到处打工的女同学,在学校没什么存在感。

    不过最近到因为明雯雯的缘故,有了一点儿名声,人人都知道她们是表姐妹,感情好。

    “哎,都开学了,她就给发了条短信说有事儿出去,也不知请假没有,逃课可不好,我真是担心。”

    几个同学不免感叹,这年头有这么个好朋友,也是极为幸运的事儿。

    “别担心了,大学生,还怕她走丢?”

    大学嘛,和初中高中不一样,开学晚回来个几天,到也不是大事儿。

    班主任老师什么的,也不会太在意。

    任课老师点个名儿,人没到,也就记一笔罢了。

    不过这一次有一点儿意外,因为国内发生地震,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学生们积极捐款。

    班干部在班里放了个捐款箱,谁捐多少,都在旁边的本子上记一笔,回头送灾区去。

    明雯雯一口气把自己的零花钱,八百块都给捐了。

    “不好捐的比老师们多。”

    停了停,又道,“红尘最近心情不好,正失恋呢,恐怕也没那个心思关注这些事儿,这样吧,我这个当朋友的先给她垫上五块钱。”

    说着又叹气,转头跟和自己一块儿来的几个同学道,“不是不想多给。你们也知道她那性子,孤傲又喜欢胡思乱想,自尊心强,给她垫上五块。她还能还得起,再多了真的不合适。”

    她同宿舍的几个女孩子都点头,想了想,平时夏红尘沉默寡言,衣服恨不得一年只穿四套。从不用化妆品,连头发都自己剪一下完事儿,确实特别节省。

    “你是她表姐,这时候帮衬一把就是。”

    班委的人也没说什么,虽然都知道些夏红尘家里的条件,老师们也说了,捐款这事儿,全凭自愿,不要督促,省得条件不好的学生们负担重。

    但现在有别人替捐。到用不着多话,真说点儿什么,彼此尴尬呢。

    大学里的同学们对于灾区也十分关注,可惜灾区的这些人,却是没力气去想外面的事儿。

    所有人都累得不轻。

    红尘今日大出风头,连部队首长都知道他们这儿来了个小神棍,竟然还颇有几分本事,愣是一口气指挥着救出来一百八十七个人,在短短一夜的时间。

    本来晚上不适合工作,没想到今晚却比白天里救下的人数都翻了三倍。

    地震发生到今日。已经两天了。

    时间越长,遇难者存活的机会就越小,这小同学要是真一直像昨天那般神奇,那简直比几百个人都更管用。

    天色亮了。

    大家累了一晚上。实在熬不住,都坐下休息,也没什么好吃的,不过是方便面,火腿肠。

    能有一碗热水泡一泡便算好,更多的随便嚼点儿干面也就是了。一帮子军人更是连泡面都吃不到嘴里。

    红尘也端了一碗面。

    好香啊!

    说实话,她平日里在玉珏空间里也没少得那些香料,但毕竟珍贵,也不敢每天都吃的。

    现在吃这般滋味十足的面条,她都怀疑自己回去之后还能不能吃得下家里的面。

    唔,别这么说,家里的面也好吃,否则曲三娘要暴怒的。

    大口大口地吃,还偏偏斯斯文文,周围大大小小的军人和伤患灾民,都看傻了眼。

    欧辰抱着碗面,一时间也怀疑手里的面条是什么山珍海味,随即又心酸的厉害。

    原来她连方便面都觉得这么好吃,平日里还不知道怎么忍饥挨饿!

    一时间,欧辰脑海中闪现出红尘一个人在学校食堂里,一碗米饭分成三顿,不敢吃菜,只能就着免费的汤喝的情形,眼泪又要飞,他好歹也做过人家的男朋友,怎么就没注意到女友家的困难,还这般轻易说分手,就是没有爱情,那也是从小一起玩的好朋友来着,他真是个混蛋。

    “怎么了?”

    红尘眨了眨眼,“没吃饱?”

    可没吃饱,她吃了一半的面也不能给他吃吧,不合适!现在又不是马上要饿死的时候。

    欧辰怔了下,忙抓着手机过来,脸上还是带着几分尴尬和阴郁:“你给伯父伯母打电话了吗?”

    红尘沉吟片刻:“给他们发个短信,就说我和同学去旅游,假期不回家。还有,我给班主任打个电话,说明一下情况,也好请一下假。”

    别人能不说,但师长必须要说。

    红尘生在大周,尊师重教是本能,可和这个世界的大学生们不同,当即趁着信号好,打了个电话,跟班主任详详细细地解说眼下的情形,语气诚恳,毕恭毕敬。

    他们班主任姓陈,今年三十岁,是个多愁善感的,平时和同学的关系就比较亲昵,大学的班主任,那和学生差不多算同龄人,就是朋友而已。

    今日被红尘如此恭敬对待,一时间到有些诚惶诚恐,放了手机,半晌才感慨道:“声音听着真像大家闺秀啊!”

    红尘挂了电话,顺便给几个同学,尤其是同宿舍的几个都发了个短信,说明一下自己请假了,这才松了口气,揉了揉眉心。

    忙了这么久,此时稍微放松精神,她才勉强想起,她过来时,是原主放假的最后一天。

    她如今是绝对赶不及开学回去,现在也不可能回去。

    不过一会儿的工夫,林颖就过来挤开欧辰,凑在红尘身边叽叽喳喳。表达自己无尽佩服之情。

    虽然她被困住很久,额头上还包扎着,换了别人肯定身心俱疲,这位到是个大大咧咧的。逃出生天就变得生龙活虎,也不肯被运送走,一心一意要帮着救人。

    别看打扮的非主流,女孩子到是好女孩儿,红尘一点儿都不烦她。到觉得这般天真纯朴,快快活活的女孩儿,在大周很少能看到,便是家里千娇百宠的千金,甚至是公主,也难有这样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都不想,只顾眼前的性子。

    恐怕只有真正的无忧无虑,才养得出来!

    一边和身边的女孩子说话,一边吃了两份泡面。红尘才觉得心满意足。

    轰隆。

    天上忽然一声响雷。

    电闪雷鸣,一地的灾民的呻吟声不断。

    一队一队的士兵扶老携幼,小心翼翼地将灾民向帐篷里转移。

    欧辰举目望去,心中忧虑。

    地震的时候最怕下雨,眼下才三月,虽不是寒冬,可依旧风寒露重,现在缺医少药的,连帐篷都不太够,万一要是病了。只是发烧感冒也是不小的问题了。

    忙了许久,终于大部分灾民都被领着进入帐篷,几个义务服务的大学生挨个帐篷去送一些姜汤和盒饭。

    红尘休息了一会儿,还是很累。也找了个有空位的帐篷,裹着欧辰贡献的外套挤进去,蒙头睡觉。

    刚有一点儿迷糊,就听‘啪’一声响,随即有小孩子抽抽搭搭地哭了两声,声音沙哑难听。弱得和猫咪似的,像是趁着大人不注意跑走玩,又被拖了回去打了一巴掌。

    红尘抬头,见那孩子看起来也就两三岁大,是个男孩子,捂着脸,满脸的恐惧。

    他嗓子似乎有点儿问题,说不出话,连哭也一抽一噎,脸上带着不正常的红,可能是病了。

    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把他搂怀里,贴着他耳朵说了两句话,那孩子就没了声音。

    另外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脸上讪讪一笑:“抱歉,孩子不听话。”

    其他灾民也叹了口气,没人吭声。

    现在大家都这么困难,谁也不好受,看这人带着老娘和孩子,也是辛苦,能帮一把就帮衬一把,有点儿不舒坦,忍了就忍了,何苦为难人家!

    这会儿孩子让他奶奶抱着,也老老实实地收了声,目光呆滞地趴在老人的怀里,安生许多。

    红尘却慢吞吞地坐起来,皱了皱眉。

    那小娃娃身上裹着的是件很不合身的外套衬衫,头发乱蓬蓬,脸上有些脏污,病恹恹的模样。

    她认得,正是她当时从废墟底下救出来的小孩儿之一,刚救上来时,就觉得乖巧的过分,平常两三岁的娃娃,可没有他这么安静,就连哭都小心翼翼。

    只是,这孩子也不像是个在家里饱受虐待的,他的手指纤细,皮肤光滑细腻,脸蛋圆润,十分可爱,虽然胳膊上,脸上都有一点儿小伤口,却看得出来,在家也是个千娇百宠的男孩儿。

    红尘皱了皱眉,仔细观察,就见那孩子看老太太的目光,充满恐惧。

    那老太太吃着发下来的面包,却想不起给孩子一口,连刚才义工专门给孩子吃的奶,也让她全喝了,现在家里的孩子都是宝儿,尤其是当奶奶的,对孙子更是爱得不行,哪有这般对待的?

    当爹的也奇怪。

    “孩子还小,你们可注意点儿,我看他像是感冒了,可别生病,孩子生病是大事。”

    显然不只是红尘一个人觉得不对,其他人同样看不过眼。

    那男子一怔,随即赔笑:“哎,都是这地震闹得,大家心里慌得很。”

    说着,他就拿自己的大衣,抖开盖在那孩子身上,掖了掖。

    红尘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这都是什么运道!

    王半仙有一回开玩笑,说她走哪衰哪儿,以后怕会常常遇到不平事。

    虽是玩笑话,可还真有几分道理。

    很明显,她又遇见拐子了,而且,这次遇见的是硬茬子,都像心狠手辣的货。

    不说那男的手上有功夫,手上关节粗大,臂膀全肌肉匀称。目露精光,是个练家子,连那老女人也非同凡响,身上带着一股子药香。她自己没病,看来是个药师,应该会配药,身上也许带着杀伤力很强的‘武器’。

    要是哪里不对,不小心让他们警觉。说不定会有麻烦。

    不光孩子在他们手里,这地方人挤人的,出事儿他们抓几个人质,再方便不过。

    红尘此时多少有一点儿孤立无援的感觉,往常她身边有铁牛有小荷,动手的活儿绝不会用她做,可在这里,她只是个小姑娘!

    不过,是小姑娘也有好处。

    眨了眨眼,红尘慢吞吞挪动身子。走到那老女人身边,缩了缩手,脸上露出几分腼腆来:“大娘。”

    “是小同学啊!”

    老太太一笑,对红尘也有几分感激,毕竟当时是红尘带着人下去救他们,“还没谢谢你救了我们一家子。”

    “没什么,都是我该做的。”

    红尘憋红了脸,做出一副入世未深的可爱模样,犹豫了半晌,小声道。“您能不能,陪我去方便一下。”

    说来巧合,帐篷里除了老太太和红尘,竟然都是男人。

    因为地震。卫生间什么的,大部分不能用,到是弄出几个临时的,都在附近,只随意用塑料布围绕,摆放了两块儿砖头就算。周围人来人往,实在难看的很,少女想去,还真需要个女人帮忙看着点儿。

    小姑娘红着脸,搅着手指,稚气可爱。

    老太太一时犹豫,转眼看见其他人的表情,还是答应下来,把孩子交给同伴:“你看着点儿孩儿,别撒手。”

    那个男人点点头,也不着痕迹地使了个眼色。

    现如今深陷灾区,他们需要低调,最好还是别随意去做招人厌恶的事。

    红尘就挽着老太太的手,溜溜达达地出去。

    天色昏暗,外面细雨朦胧。

    满地都是杂乱的垃圾,老太太精神略微紧绷,小声道:“小同学快去厕所,我帮你看着。”

    “厕所就不用了,走吧,警察等着你。”

    红尘漫不经意地道。

    那老太太立时警觉,本能地伸手向兜里摸去,可手一动,忽然发现她的胳膊抬不起来,浑身酸软无力,身体近乎麻木。

    “唔,看来我猜得没错。”

    红尘拿出一个小瓷瓶,白色的,“这真是麻药。”

    老太太瞠目结舌,那麻药是从她身上顺来的,她立时扯开嗓子大喊:“你要干什么,救命,抢劫,杀人啦!”

    一个老太太,鼻涕眼泪一大把,模样凄惨可怜,让人瞧见一准要严肃批判红尘了。

    可是她张了半天嘴,声音磕磕绊绊,那麻药让她连话都几乎说不出口。

    即便如此,周围的人还是察觉到不妥,指指点点的,还有一队巡逻的军人过来,敬了个礼:“同志,有什么事儿吗?”

    那老太太脸上一白,露出三分惶恐,随即坚持道:“同志,救我,这人对我,对我……”

    “邱局长,麻烦快点儿过来。”红尘打电话给那位局长,“我碰见两个人贩子,赶紧的。”

    一提人贩子,邱局长就怒气冲天,他人就在附近,几乎一眨眼的工夫就赶到。

    红尘拉着老太太的胳膊,从她袖子里,衣兜内,衣服里面,各个角落,搜出来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连口红,钢笔,手表,手镯子里面,都装了药粉,极为神奇。

    不光邱局长,其他人也大吃一惊。

    “这是个惯犯,看看这架势,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呢。”红尘叹了口气。

    要说别的事儿,邱局长不一定会对红尘毫无保留地信任,但人贩子这事儿,他却不自觉多几分信任,毕竟有前事在,连忙招呼手下刑警开始审讯。

    那老太太却是下意识狡辩,她几乎说不出话来,还一个劲儿地挣扎,涕泪横流,吱吱呜呜:“救命,杀人,欺负老人家,杀千刀的王八蛋。”

    磕磕绊绊的,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面吐,撒泼耍横。

    “她拖延时间呢。”红尘笑了下,“不过无所谓。嗯,让我来看看,这人和她搭档只负责送孩子上路,她的上线在光华路三百五十七号。是两个年轻女人,一人脸上有疤,一人腿有残疾,也属于地震区,大约还接不上头。也没有通过话,你们可以查一查。”

    说着,也不看那老太太惊恐震怒的表情,转身就走。

    邱局长同样咋舌,再一次见识到这位的玄乎,抹了把汗,交代手下把人带走。

    帐篷里,那男人面上含笑,和周围的人聊天,却一直注意外面。侧耳倾听。

    一分一秒过去。

    出去的人还不回来。

    男人暗暗把孩子抓得紧一些。

    就在他的不安越来越强烈的时候,红尘钻进帐篷,冻得直跺脚。

    大家不觉失笑:“回来了?快暖和暖和。”

    男人眼睛一眯,盯着后面半天,暗中向人群里退了一步,拍了拍孩子,声音冷下来:“我母亲呢?”

    “咦?还没回?”

    红尘四下张望,露出个十足无辜又惊讶的眼神,“刚才我去方便,阿姨说遇见了熟人。就走过去说话,唔,好像很激动的样子。”

    “熟人?”

    男子挑眉。

    “是啊,两个女人。我站得远没看太清楚,好像有一个脚受了伤,一瘸一拐的,还有一个脸上有疤痕,等我方便出来,三个人就没了影子。”

    男人猛地站起身。不知想到什么,脸色骤变,在帐篷里转了两圈,起身就冲出去。

    红尘也连忙在后面追:“小心点儿,外面下雨呢,干什么啊这是!”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帐篷。

    男的慢了两步,巨头四顾,红尘指着前面:“就在那儿……”

    哪儿?

    男人抬头,刚一张望,只觉得手臂一麻,孩子就掉下去,等他再回神,只见小姑娘已经抱着孩子小心地哄着退开几步,也不知道几个人扑上来,愣是把他压在地上。

    “你……”

    他恶狠狠地瞪着红尘。

    红尘叹了口气,把孩子交给旁边一个警察:“孩子被喂了药,年纪太小,送去医院仔细检查一下,尤其是嗓子,我看不太好。”

    那孩子瑟瑟发抖。

    警察心中也大恨。

    地震过后,举国救援,眼下灾区就是全国老百姓最关注的地方,这时候闹出案子,那绝对是全国,不,全世界都关注,他们可不敢不精心。

    邱局长也过来,看了红尘一眼,竖了竖大拇指。

    两个人很快被带走,突击审问,这一审,就审出来,竟然有一个巨大的链条线,此地是相当关键的一个环节,交接都在这儿,南明市。

    邱局长家孩子被拐走,也是要送到南明的。

    因为突然地震,行动一下子停滞,那两个人贩子也出现失误,这才没来得及走,火车站又拥堵中,他才有机会把人抓住。

    想一想都后怕!

    其他人迷迷糊糊的,听邱局长满脸佩服地说了前因后果,顿时觉得高山仰止。

    “我以前不信算命的,现在总算知道,那是我以前没遇见过真功夫!”

    “夏同学,要不你帮我也算算,我就想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抱得美人归。”

    一个警察笑眯眯地道。

    接下来几日,红尘的作用越发凸显。

    所有人都信了她真正能掐会算,包括那些军人们也不得不把掉下来的眼珠子再安回去。

    要不是一直有强大的人民解放军镇场子,恐怕被救出来的灾民都要当场变成红尘的信徒了,越是这种绝望的时候,人们越是寄希望于神佛。

    不过红尘这身份挺敏感,部队那边不许随意报道,也打压了下那帮子打了鸡血似的,特别兴奋的记者们。

    到让这帮缓过劲的无冕之王愤愤不平:“我们承认,那些神棍骗子的确可恶,传播迷信思想,糊弄劳苦大众,但你们谁敢说夏同学是骗子?人家的本事,那是国粹,怎么不能传播了?”

    几个亲临抗震前线的领导都头大,最后也只能含含糊糊地应付过去,回头还不敢得罪红尘,也不敢说不许人拍摄之类的话,最多官面上的媒体还是比较注意影响。

    虽然说报道红尘的那些神奇的术法之类,影响不好,但是,他们对红尘也是好感暴崩。

    完全可以说她天资出众,给抢险救灾工作带来极大的帮助,是救人英雄嘛。

    奖励绝对要奖励。

    连那些部队的首长,都有心要个联系方式,这样亲眼所见,确实神奇的高人不好碰见,碰见一个那就是天大的运气,不抓住机会打好关系才是傻帽。

    反而是地方的领导们,比较偷偷摸摸,不好意思显露出渴望之情,你闲着没事儿,要一位大师的联络方式做什么,这种事儿,好做不好说的。

    红尘暂时还不能理解他们的脑回路,反正现在最要紧的是抢险救灾。

    她还不知道,那位原本书中的穿越女主,因为她迟迟不归,竟然闹出件事儿来。(未完待续。)

    P:  P:今天开始出差中,但是会尽力保证每日更新,但是,时间上也许不能固定在上午8点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标题党
    &bp;&bp;&bp;&bp;这事儿还只是因为她过于热心引起来的,又不算大,计较好像没办法计较,放任又恶心人,到让人不知说什么好。

    夏红尘能掐会算,却偏偏算不出自己的小麻烦。

    因为夏红尘一连三天,一直没回学校,明雯雯特别着急担心,打电话过去,红尘不接,只是发短信说有事儿,却不提什么事儿,她一情急,就在学校论坛张贴启示,写了一封声情并茂的信给夏红尘。

    信中痛声疾呼,说什么现在男女分手很正常的事儿,她还有父母亲人,同学朋友,千万不要想不开!

    明雯雯说了很多话,都是她和夏红尘之间的交往,把夏家怎么贫困,她父母怎么辛辛苦苦供她读书,为了她受了多少罪都说了,十分之煽情,看到的人都不免眼睛发酸。

    也不知怎么,信就从学校论坛被转载,还恰巧,一不小心,算是红遍了网络!

    明雯雯又开了一个微博,号召大家帮忙找人,还说问过红尘的父母,老人家也很担忧。

    帖子发出去不久,她的粉丝数量攀升,几天就多了好几万人,弄得至少一个范围内,夏红尘成红人,可惜骂的人更多一点儿。

    甚至还有什么大V,老生常谈,借这件事说什么大学生的素质问题,闹得沸沸扬扬。

    眼下网络和现实简直是两个世界,现实中要消息滞后的多,网上都传得仿佛所有人都知道,现实中才开始听说,学校知道这事儿也没多在意,班主任到是在班里通知了一声,只说让大家不用担心,夏红尘请假了云云。

    本来要是只有这么点儿事儿,传传也就算了,不好不坏的,也没多大麻烦。

    却没想到。有个知名度不低的网络红人,是在网上写各种心灵鸡汤出名的,还出了好些书,叫夏云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受了刺激,夹枪带棍地说,夏红尘这种为了爱情,要死要活,不管爹娘。不管朋友的白痴就该死了算了,还大学生,学校里培养出来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

    当然,话没有这么直白粗糙,但意思就是一样的意思。

    网上一下子就炸锅。

    夏云的粉丝很多,纷纷支援,说现在大学生根本没有承受压力的能力很糟糕,随手就都拿那封信举例子,闹到后来,还有网络媒体专门采访明雯雯。

    明雯雯竟然还真接受。采访里侃侃而谈,颇有风度,很是维护自己的表妹,说她只是年轻不懂事,等回来了,她要好好教导,也希望长辈们多关怀,好让她早日走出阴影。

    还阴影……估计比较理智的同学都奇怪的很,不就是请了几天的假?

    大学生有事儿请几天假,都告诉老师。学校貌似知道,这么一桩小事儿,每年,不对。应该是每次寒暑假,都要冒出几个请假的……这才几天啊!

    即便是失个恋,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毕竟谁都没有看见夏红尘要死要活。

    就明雯雯一个人唱独角戏,还是算不上轰动,算不上精彩的事件。居然发酵至此,也算奇怪了。

    明雯雯住在十八栋201。

    属于比较古老的宿舍楼,七十年代建起来的,连衣柜都没有,只在墙体内挖了个长方体,便做了衣柜。

    这种楼其实很结实,就是一个小宿舍塞进去八个人,没有卫生间,显得拥挤了些。

    此时外面风声鹤唳,明雯雯坐在桌边刷微博,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几个同学都小声安慰。

    门外203宿舍的两个女孩子手挽着手上厕所回来,一眼就看见这里面热热闹闹。

    其中一个就忍不住撇了撇嘴。

    另外一个摇头:“她把人家夏红尘的照片传到网上,说要大家帮忙留意找人,还是不太好。”

    虽然同学们时不时的拿自己的照片当各种头像用,网上大部分都有,可专门发的话,还是觉得不妥当。

    人家夏红尘还不算失踪呢!

    两人面面相觑,耸耸肩。

    “算了,别搀和这些,和咱们有什么关系!”

    换个经常写网络小说的,一定要说明一下,这也许是主角效应,因为明雯雯是主角,所以她身边的事情都很戏剧化。

    当然,别管多大的乱子,在这个网络时代也闹不长久,很快就有新闻替代旧闻,但这会儿,却是传得热热闹闹,至少整个中南大学上上下下,都议论纷纷的。

    而且这回,不光女生们八卦,那帮子男同学也八卦。

    “喂,听说夏红尘失恋了,真的假的?”

    “听他们瞎扯,那位忙得连个周末也要打七八份工,上哪找时间谈恋爱去!”

    高良杰嗤之以鼻。

    其实红尘在学校里也不是一点儿名声没有。她再不喜欢交际,长着那样一张脸,在荷尔蒙旺盛的大学校园,也照样有无数男孩子的目光追随左右。

    “人家明雯雯是夏红尘表姐,她说的还有假,你说说,失恋有什么,闹得这洋相也太难看了。”

    至于明雯雯,那也是美女一个,同样有人喜欢。

    “多大点儿事儿啊,去年你那哥们失恋,还不把他们宿舍砸了两回,照样自己找地方呆了一星期,谁也不肯见,人家失恋还不许难受几日啊!”

    一个宿舍的好兄弟照样会为女孩子起纷争。

    “别吵了都,你们看看这个!”

    邵建国从上铺探头出来,一脸惊悚,“看看这个,看看这个。”

    几个人上桌子的上桌子,上床的上床,齐齐转头:“什么东西?”

    开头大标题——史上最美女神!

    男孩子们嘛,不敢说所有人最感兴趣的都是这个话题,但至少大部分是。

    一幅接一幅的照片出来。

    众同学:“……”

    这是啥?

    上面是断壁残垣,灾害现场,有老太太,小孩子,老男人,当然也有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和小帅哥。

    但是,就算是漂亮的,照样灰头土脸看不清人。高清照片上都只能看到一堆灰尘。

    和女神有什么关系。

    “可能是灾区的照片。”

    高良杰叹了口气。

    一帮子学生谁也没说刻薄话。

    “我哥说,他们学校学生自发组织起来去灾区了,学校不同意,但学生们自己要去。学校也管不了。”

    邵庭直接点了一个只有二十分钟的视频:“你们再看看,这是缩微版本,还有一个灾区二十四小时的长视频,整整二十四个小时,上面说摄影师的胳膊差点儿断了。”

    看就看吧。

    没人说不看。

    不过——“至于嘛。也太标题党了,为了吸引眼球什么标题都能用。”

    “别这么说,我估计里面可能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说她们是最美女神应该……”

    高良杰话音未落,目光忽然发直。

    其他人也一样。

    笔记本屏幕上出现一个穿着古风古韵,一头长发披肩,眉眼婉约,气质雅然的少女。

    少女肩膀上顶着一个小孩子,怀里还抱着一个起码有二百斤的中年男子,气质却依旧淡定。

    别说他们这帮学生。连视频里的那帮士兵,都哑口无言,要多傻有多傻。

    “好,好像……”

    “夏红尘!”

    可不是夏红尘,这位在学校里也是赫赫有名的美女,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一群人全坐下,安安静静地看,然后——全部面孔扭曲,尤其是所有看见这位随手写各种条子,往哪个废墟上一贴。其他人就众志成城开始挖掘,她潇潇洒洒一路走,身后跟了一票长尾巴,最后被众星捧月一般簇拥在中间。成为绝对的指挥者。

    一个又一个的灾民被救出。

    男的女的,老的少的。

    所有同学都觉得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我记得夏红尘是中文系啊?”

    “我记得也是……难道我们的记忆集体出了问题?”

    一个中文系的大学生,怎么莫名其妙变成地震搜救专家的,画风不对!

    “后面还有更神奇的!”

    邵庭摸了摸眼镜。

    然后,大家就看到她似乎又抓住两个人贩子,某局长级人物对她感激涕零。不光和蔼可亲,简直是毕恭毕敬。

    邵庭猛地一拍手:“我明白了,这不是最美女神,根本是最强女神棍!”

    网上传播的东西,到底不是正经在电视新闻上播出,也没有那么多讲究,自然不会避讳红尘说自己能掐会算的话。

    相反,这还是一大看点。

    摄影师明显很虔诚的样子,把画面拍摄得精彩绝伦。

    看完了缩微版,所有人沉默。

    几个刚才还指责夏红尘的,都有些不是滋味。

    邵庭随手又打开明雯雯的微博。

    里面又是一大堆心灵鸡汤,还提到灾区,提到捐款,提到支援——同学们都在为灾区人民祈祷,我希望红尘你能关心一下他们,不要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你的,我们的悲伤和他们相比,不值一提。

    她还在微、博里记时。

    特别煽情地说——回来吧,红尘,这是失去你消息的第三十五个小时!

    现在看看,要是不看背景,还真挺合适现在的情况。

    不过此时大家到觉得越看越古怪。

    “……别管怎么说,总算找到了。”

    高良杰嘿嘿一乐,“邵庭,你小子不是有那什么,明雯雯的微信,给她传过去,让她好好看看,别整天担心来担心去,还担心的天天哭了。”

    邵庭一笑:“你可真损,不过,我喜欢!”

    他是觉得人家明雯雯看见这个,肯定不会有多高兴,但偏偏肯定要做出一副高兴的模样。

    谁都不是傻子!

    “我直接艾特她,顺便上地址。”

    “小号,小号,别忘了用小号。”

    明雯雯现在瞧着可不是个善茬,他们看热闹还行,别引火烧身才是。

    一帮子刚刚成年不久,还是孩子性儿的学生,精神抖擞,打定主意要看个热闹。

    其实这点儿事儿算不得什么,最多是涉及到自家学校。自己的同学,本校的学生们更关注一点儿。

    还有就是,有个网红插了一脚,粉丝们叽叽喳喳罢了。

    这会儿。明雯雯正在写微、博,在网上一句话,引得无数人在下面留言,那种滋味,她还是第一次尝到。

    没来这里之前。她也有四十多岁,结了婚,生了个女儿,却是一辈子宅在家里,懒得出去工作,年轻的时候不愿意养孩子,嫌麻烦,年纪大了,孩子只和她爸爸亲,只愿意呆在她爷爷奶奶那儿。不知不觉,她唯一的生活就是在网络上,现在无意中穿越至此,还上了大学,还年轻貌美,明雯雯这颗心也活泛了,总要过一次真正有滋有味的人生才好。

    如今她写的帖子网上热议,那感觉真和三伏天吃了一大碗冰淇淋,爽快极了。

    没想到就是一转头喝杯水的工夫,底下的留言居然风向大变。

    “明明。你表妹找到了!”

    “就是,就是,平平安安,平平安安。这下你可以放心。”

    “楼上这话亏不亏心,用得着你们找吗?”

    “我看还是快删了帖子的好,人家好好的,辛辛苦苦正服务大众,你们别黑人家了行不?”

    “这下热闹,瞧瞧说的这话。什么灾区人民在受苦,到有大学生伤春悲秋,不食人间疾苦,快别瞎比比。”

    “你们这是做什么,明明也是好心!自家表妹找不到,难道还不能担心一下了?”

    “这个我可以证明,班主任有云,人家请假来着,学校批准的!”

    “真当我们大家是傻子,博主一看就是希望能抓人眼球,哪里是真为了她表妹?”

    网上大家说话都不注意,又不是面对面,想说什么说什么,也多不管有道理没道理。

    明雯雯的脸色顿时阴沉。

    楼下不断有人安利一个视频链接,她轻飘飘地点开,一开始皱着眉,面露不喜,看着看着,面上的表情到也略微古怪起来,攥着手,低下头,恍惚间也不知何处有点儿别扭,却还是大大方方地吐出口气:“人没事就好,可真吓死我了。”

    她宿舍里的几个同学还没注意到这些情况,却知道这几日明雯雯一直找她表妹,闻言忙问:“找到了?怎么样?你表妹去了什么地方,怎开学这么长时间也不见露面?”

    “哎,这孩子!”

    明雯雯脸上露出几分喜悦,“她去找她那个前男友,结果居然碰上地震,你说说这事儿,真是!”

    “啊!”

    几个同学都吓了一跳,面面相觑,心中担忧。

    对他们来说,地震很远,也就是茶余饭后说一说,最多是学校组织捐款时议论一二,没想到自己的同学,竟然就在灾区。

    宿舍里一众学生议论纷纷,明雯雯默默把笔记本合上,忽然有些困倦,缩在被子里睡去。

    差不多是相同的时间。

    红尘他们却很难睡眠,就算累得连眼睛也睁不开,还是不敢睡踏实了。

    邱芝弄来一批慰劳义工们的啤酒,拿一次性纸杯,一人塞了一杯,兑上一多半儿水。

    已经不算酒了,最多就是有一点儿酒味儿而已。

    沐浴月光,冷风吹拂,细雨绵绵。

    到今天过去,已经是地震之后的第四天,不算长,可是也绝不短,搜救工作基本上到了尾声,就算新闻媒体不停地说,我们不会放弃,只要有一线希望,一定尽全力搜救,但是失踪名单,死亡名单,还是越排越长。

    “你要敬我一杯,谢谢我。”

    红尘把头发扎起来,学着其他人一样席地而坐,拉着邱芝道,神态稍稍放松了些许。

    “是,是,应该。”

    邱芝吐出口气,一本正经地道。

    他代红尘这些日子以来救下的人道谢,其实要不是有红尘插一脚,造成的蝴蝶效应,他自己也牺牲了,所以才该道谢。

    玩笑几句而已。

    这阵子废墟清理得差不多,各地来的义工,除了医务人员,其他人陆陆续续地撤出去,他们留下也帮不上忙。

    交通。电力等等都开始慢慢恢复。

    红尘也要走了,没有什么送行宴,今天难得能清闲一会儿,邱芝就召集大家坐着说说话。全当送行。

    “我对不起孩子。”

    邱芝喝多了,他本来就不属于特别沉默的人,喝多了话更多。

    “我和妻子都只知道工作,我比她还好一点儿,如今好歹不在一线。她是医生,急诊医生,整日下不了手术台,我们都习惯了,就是心疼孩子。”

    丢了一次儿子,他总算知道惊慌是什么滋味。

    审问完在南明市抓住的人贩子,他更是后怕,那些人贩子是一个大团伙,听说几十年前就存在了,不光人多。组织还很严密,分成好几条线,彼此都只做自己该做的,不能打听其他人。

    审问的时候,就有几个小警察感叹,这帮人简直是拿出打游击的战略在城市里活动,而且还有地下、党的警惕性,不好对付的很,要不是这次幸运,他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抓住点儿狐狸尾巴。

    夜色很美。

    大家说了会儿话。终究还是合衣呆在帐篷里,睡不着也养养神。

    欧辰似乎想和她说说话,可终究还是没有过来,红尘也就当做不知道。

    记忆里。这个人仿佛很活泼开朗,喜欢说笑玩闹,虽是军人,却并无军人的严肃。

    或者说,他在生活中没有那种严肃感,但这次相见。却意外的不知该怎么聊天了。

    挺好的,红尘可以实现原主的愿望,帮她照顾好家庭,让欧辰活下来,却没办法真正作为原主,去理清楚男女之间的爱情,爱情这东西,她还不懂呢!

    躺下来先跟原主的父母通了个电话。

    说起来,她还是没忽悠过去,明雯雯一直打电话问她的下落,原主的爸妈就特别担心。

    红尘总不好让两位老人家提心吊胆的,就每天都抽出时间通个电话,一开始还瞒着自己在灾区的事儿,这两日没有余震,一切太平,才小心说出口。

    原主的父母身体本不好,不能受惊,好在没出什么大问题。

    挂上电话,红尘默默翻了翻书本,都是从大学生义工手里借的,五花八门,什么书都有,还很有趣。

    看了几页圣经的故事,红尘就陷入沉睡中,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她一入眠,居然梦见了男人。

    那个男人还是看不清楚头脸,和林师兄有点儿像,坐在她面前微笑。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红尘忍不住举起手捂住耳朵。

    稍微一想象,林师兄那样的人,有一天会说这样的话,简直……会让人忍不住想扑过去毫无顾忌地拥抱。

    第二天醒来,却意外没有黑眼圈,睡得很踏实,不过到底把手里的新约还了回去。

    这种东西,少看为妙。

    红尘在灾区呆了一周,一周之后跟随车队返回学校。

    她自己到是很低调,回了学校就直接找班主任销假,其他人却不肯就让她默默无闻地当一回雷锋。

    什么锦旗,感谢信,邱芝还承诺全国十佳优秀大学生名额要给她弄一个。

    红尘:“……”

    学校里自然得到消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家学校里还能立个典型,各种嘉奖,自然是少不了了,一帮子同学简直觉得跟看电影似的。

    本来夏红尘不属于被批判的那一类,至少也属于不好的典型,然后摇身一变,人家变优秀大学生了。

    明雯雯心里也有点儿不是滋味,两个人不是同班,她得了消息,就打了个电话,结果打不通,便忍不住去宿舍找自家表妹,虽然她也不知自己能说什么,该说什么!

    做好了心理建设,一连三次却扑了个空,第四次才找到人,明雯雯脸色变得极不好看。

    “小尘你也太让人操心,去南明市做什么?找欧辰?那人有什么好的,毫无缘由,说甩了你就甩了你,你还惦念他?”

    明雯雯咬了咬牙,脸上做出一副怒其不争的模样,低声道,“你听姐的话,别跟他纠缠了,两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多得是……”

    红尘冷冷静静地听着她说,很是淡定,一直到她说不下去,才道:“你多虑了,我和欧辰是儿时玩伴而已,当初所谓谈恋爱,和过家家差不多,这次若不是表姐对他说我死了,又赶上他奔赴地震灾区抢险救灾,我怕出事,也不会赶过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摆摊
    &bp;&bp;&bp;&bp;明雯雯一呆,脸色骤变:“我是……”

    “我知道,你想帮我。”

    红尘叹了口气,“但是男女之间,合则聚不合则散,欧辰没有脚踩两只船,没有出轨,他是真心觉得和我不合适,于是提出分手,我们又不是夫妻,散了就散了,散了也照样是朋友,他是个重责任的人,你骗他我自杀,他肯定过不去心里的坎儿,别的时候到还无妨,他这次身上背着任务,一不注意,就是生死危机,我不能坐视不理。”

    “难道还怪我多管闲事?”

    明雯雯更生气。

    红尘摇了摇头:“你不知道欧辰的性子,为我抱不平,我自然没资格也没道理怪你,我却知道欧辰的性情,所以不能放任不管……还有,我已经没事了,你不用再担心。”

    明雯雯沉默半晌,一扭头气哼哼地吼了句:“好,以后我不管你。”

    说完,冲出屋子去。

    红尘长长吐出口气,心中略安,就这般和和气气,从此隔绝,少了这位书中女主的搀和,她觉得自己的任务生涯到还能过得平和些。

    眼下顾不上明雯雯,原主那一双父母的生活,总要先改善一下才好。

    红尘手里到不缺钱,可她随随便便把钱拿出来,貌似也说不过去。

    原主的父母是老实人,恐怕无法接受来路不明的钱财,还有她自己,总不能不上学了。

    要上学,下学期的学费就需要担心。

    红尘忽然有些担心起来,挣钱的能力,她可没有多少,以前就是有铺子经营,那也是有专门的掌柜操持,她就看个账本而已,后来开个茶馆,那也是先有了本钱。要白手起家……她再卖点儿花花草草,不知道眼下花草什么价儿?

    一检查种子……红尘就歇了这心!

    她带的种子都是不该在世间出现的东西,反正卖出去纯属坑人坑己。

    琢磨了半天,红尘抬头就见宿舍里学霸武姚正往自己的桌子上贴黄符。

    呃。黄符她看不懂,也不知有什么用,只听武姚念念有词,似是求学业,求事业什么的。

    “……”

    忽然念动。其实,王半仙的事业可以发展一下。

    红尘捂住额头苦笑,她的底线越来越低了,看来人的心里都有一只魔鬼藏着,在自己的世界,不敢放任,到了陌生的地方,用着陌生的身份,顾忌就越来越少。

    躺在床上慢慢想,其实也挺好。王半仙当了一辈子骗子,也没见他身上染多少罪孽,到是功德还有几桩。

    燕九都说,街头骗子比正经灵师强,只要有良心,活得比灵师滋润。灵师们还要讲究个能力不能轻用,助一恶人,罪孽缠身,‘骗子’里知道惜福的,到自由自在得多。

    听说城西解放路天桥上面下面。都有不少摆摊算命的,他们上周易研究这门选修课的时候,老师就说过,他当年读大学时。暑假就隔三差五地去天桥上摆摊,摆了两个月赚了小半年的学费回去。

    红尘收拾收拾,把自己带来的衣服换上,又扯出一张宣纸裁剪好,大笔一挥——一卦千元,直白的很。

    “……”

    同宿舍的学霸扫了一眼。登时无语,半晌道:“呃,红尘你的字有进步。”

    岂止是有进步,以前的夏红尘的字也不错,却没专门学过,只是自己刻苦认真,经常练习,现在这位,却是正经的跟着名师学习,且成绩斐然,得名家赞誉。

    “一卦千金到更霸道些。”

    几个同学失笑,当然都以为红尘是写着玩呢。

    “一卦千金,那要以后,现在应该没人会找我算。”红尘笑眯眯回了一句。

    然后她就真收拾收拾东西,拎着家伙就去了天桥。

    解放路天桥位于市中心,每天的吞吐量极大,光是中南大学的学生,就让整条路上的各个大店小店,赚得杯满盆满,别以为现在学生都没什么钱,如今家长吃苦受穷没什么,却不肯让孩子吃苦,中南大学作为全国重点大学,学生们多是天之骄子,个个腰包都是满的。

    一大早,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天桥上大大小小的摊子就摆好了,大部分都是熟人,还有个盲人小心调整自己的墨镜,整理了下桌子上的诸般书籍,偶尔和旁边的聊个天儿,等待客人,到也悠闲自在。

    红尘也没怎么挑选,很随意地在桥头择了块儿空地,旁边有个石墩,正好铺一块儿桌巾,把自己写的幌子挂在桥上。

    众人不禁侧目。

    她的容貌绝对是数一数二的那种,哪怕如今这个世界的人,个个描眉画眼,妆容精致,但也罕有她这般绝色,放在人群中,再瞩目不过,加上那个幌子……光芒加倍!

    “有点儿意思!”

    “还是年轻人牛气胆子大。”

    他们最多写个润金随意,能骗,咳咳,能做成一桩生意算一桩的,做不成就当来玩玩,顺顺练练看人面色……还一卦千元,一卦要能一千,早就正经的开个门面,谁还天天到这地方起早贪黑,餐风露宿的!

    几个卦摊儿的人也不生气,都笑盈盈的,来一个漂亮女孩子也挺赏心悦目。

    也就是这片地方玩闹的多,正经有所求的大款也不会来,来的都是学生和穷老百姓,没那么多的是非纷争。

    太阳渐升,行人渐多,来来往往的人看热闹的多,正经立下想问一问的少。

    红尘也不着急,王半仙跟她说过,干他们那一行,最要紧的是耐心,有需要的人终究是要来看的。

    既然现在没客人,他干脆默默翻开本英语六级考试的参考书,拿出习题册开始做题。来到这里之后,别的也还罢了,她都没时间感受,可知识的廉价,却是令人震撼。

    这个世界的人想要获得知识,好像都极容易,所以对待知识也都显得很轻慢。

    红尘既然平白得了一人记忆,总要提炼消化一下才好。原主从一读大学,学习就认真,头一年过了四级,只是后来家里条件更恶化。打工太多,成绩到有一落千丈的趋势,可向学之心依旧是有的。

    既然决定要过原主的生活,总要尽力把她想要得到的,都为她得到才好。

    一本习题册。做起来还有点儿困难,红尘到不是学不会,只是略有些隔膜,花费的时间要比较长,偏偏英语题目很多,如果不能熟练且快速完成,对考试很不利。

    她一向是越到考试时,越要超常发挥一下,这次也不打算例外,自然加倍努力。

    抓着笔认认真真答题的小姑娘真是一道漂亮风景线。

    几个算命的凑在一处笑眯眯地猜测。都猜那女学生没准儿家学渊源,读过几本卦书,心中好奇,就来显摆显摆自己。

    “别碰上哪个愣头青再被欺负哭了。”

    在这儿摆摊说是简单,可也要脸皮厚些才能坚持,时不时碰上故意拆台而来的客人,同行到少,正经去砸场子的同行,也不会到这破天桥。

    天桥上各路高人摆奇门盘,那多是腥盘。尖盘的寥寥无几,真能碰上一个,那是人的运道。

    大家都是半吊子,老二别笑话老大。

    可你遇上个就想折腾你的客人。那就别说了。

    正说着话,旁边瞎子忽然一蒙摊儿,自己溜到桥墩上坐下,抽了根烟耷拉着脑袋。

    其他人也纷纷行动。

    “张卫林又来了,快撤快撤。”

    “要我说,就没个谁整治整治他。总来咱们这儿刷什么存在感?”

    “谁敢,张卫林张三少没人看在眼里,谁敢得罪他爹,他爹在咱们市,那可是一号人物。”

    众人暗自嘀咕,显然对这个张卫林是恨得牙痒痒,又没有法子。

    说着话,那位张少爷的大驾就上了天桥,身边还陪着个脸色苍白的漂亮女孩子。

    张卫林明显对这女孩儿很上心,精神头十足:“你别看这些算卦的个个表现得神乎其技,什么不用你说话就知道你的名字,能算你的车牌号,门牌号什么的,都有技巧,例如车牌号,他和你同时写,其实他用的是无影笔,根本就没写上,在指头里面夹着另外的笔芯,看到你的数字的一瞬间,他就能写下来,而且写得清清楚楚……只要知道他们的窍门儿,他们就别想骗了你……瞧见了没?经过这长达三个月的横扫,这片儿算卦的门道都让我给破了,保证没人敢在我面前装蒜!”

    一阵风吹过,桥头的宣纸呼啦啦展开。

    黑色的,巨大的字砸在张三少的脸上——一卦千元。

    每个字都极有气势。

    那女孩子噗嗤一声笑了。

    “看来也不是所有人都肯吃三爷这一套。”

    张卫林本来还没什么,这下脸上羞愤交加,猛地转头,四下扫视,眯着眼睛仔细一看,目光落在红尘身上。

    坏了。

    周围几个人叹气。

    可怜的女孩儿,怎么就让张卫林给碰上了!

    真是运气不好。

    话虽如此,也没人出头,最多等小姑娘被张卫林给弄哭了,他们去安慰一下。

    转眼间,张卫林就走了过去。

    红尘还在做卷子,但她是来做生意的,客人一过来,自然就抬起头,顺手填最后一个单词,卷子一卷,塞身边的包里。

    张卫林便在她身前站好,目光阴沉沉,十分不善。

    “你会算命?”

    红尘点点头。

    “一卦千金?”

    红尘又点头。

    “那好……我今天开车来的,你就给我算算我的车牌号,算准了,钱给你,算不准……”张卫林冷笑,“我今天非让你自己,把你这幌子给撕碎了吞下去。”

    他扬了扬眉,上下打量红尘。

    “年纪轻轻不学好,不给你个教训,你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告诉你,小丫头,别在我面前耍花样,也别想着耍赖,你可以在这儿打听打听,谁不知道我张卫林……”

    “你就算这个?一千块呢。”

    红尘耸耸肩。“有钱人真奇怪。”

    张卫林:“……”

    他脸色变了变,咬牙切齿:“就算这个,怎么?要不要我写下来看你写得对不对?”

    红尘更奇怪:“你们真怪?自己的车牌号要自己忘了,那要别人算也就罢了。可你知道,要我算它做什么?”

    眼见张卫林嘴角抽搐,红尘挠头,“算了,反正我也不懂。你开了辆大众辉腾,车牌号京86688。”

    直接就说了。

    张卫林得意的表情还没下去,就僵在脸上。

    “噗嗤,哈哈哈哈。”

    那满脸苍白病容的女孩子大笑。

    张卫林气得一跺脚:“你肯定……”

    他到底还有些风度,又见身边的女孩子笑得开怀,终究没说出怀疑红尘提前调查他的话。

    但心里还是怀疑。

    他虽然不是个名人,但在这天桥上却一向引人注目,自己那辆车虽然是新的,可也开了三天了,车牌什么的。是今天才挂上,那也不能说明眼前女学生模样的小姑娘就真是算出这一切,谁知道是不是那些被他耍了的卦师们捣的鬼?

    心里觉得古怪,又有点儿别扭,伸手拉了那女孩儿转身就走,红尘咳嗽一声:“多大年纪的人,好意思连一千块也要赖账。”

    还是那女孩子笑眯眯放了一千块在桌子上,捂着肚子乐呵呵地道:“他不给我给。”

    “那我也给你算算看。”

    红尘在桌上起了个盘,看了看,抬头就道。“你想卖了你最喜欢的一套房子?”

    那女孩子一怔。

    她还没应声,张卫林先大惊失色:“什么?不可能,你胡说八道什么!”

    那女孩儿却是十分不可思议:“咦?你怎么知道,我从没和任何人提起过。”

    她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

    那处房子是她祖母留给她的。是座老宅,里面住了岳家五代人,按说是要一辈接一辈传下去的,可家里都不愿意住,她哥到是想要,却是想拆了建别墅区。他做房地产的,早相中那块儿,一直磨着她。

    她父亲也想要,估计是公司周转资金不足,想卖了房子好贴补贴补。

    其实一座宅子又能起多大的作用。

    她要是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也还罢了,自己在,家里人心疼她,就是想处置了宅子,总不会真动手,可她身体这么糟,说不得没几日就去了,那可如何是好?

    一狠心,还是决定卖了,钱不重要,只是要挑个好主人,能让它完完整整地保留下来,也省去将来亲人们之间生闲气。

    可这想法还老老实实地藏在她脑子里,从不曾与旁人透露半句,今天让一个算命的小姑娘贸贸然给点出来,她岂能不大吃一惊!

    张卫林显然是没想到,她真想卖房子,脸色都绿了,急声喊:“岳岳,你缺钱不成?缺多少你开句口,多少我也想办法给你弄来,就是我自己没有,我给你借钱去……”

    那女孩儿翻了个白眼,心中却也有一点儿感动。

    有个男人这般全心全意地对待自己,便是你不喜欢他,也不可能没有一点儿感觉。

    红尘微微一笑,从自己的英语作业本上撕了一页下来,刷刷刷写了一行字,折叠几下,塞给那小姑娘:“拿回去给你父母亲人看,我保证他们看过之后,你就不想卖房子了。”

    岳岳一呆。

    “今天新开张,那就再送一卦。”

    她转头看张卫林,“你回家时别走庆丰路,走西河路,否则重则丧命,轻则会破相。”

    只有这最后一卦,是真正的奇门功夫,其它的那都是开挂呢。

    红尘一说完,张卫林顿时无语。

    他今天陪着岳岳到这天桥上来,本是为了表现一下自己智斗江湖骗子的英姿,现在可好,他自己让忽悠了一脸。

    “对于你们这些江湖骗术的套路,我不知道一百,也知道九十,你骗不了我,今天岳岳高兴,你年纪又小,就不和你计较了。”

    张卫林皱了皱眉,拉着岳岳的手就走。他还惦记岳岳忽然要卖房子的事儿,心中不安。

    岳岳本人也神思恍惚。

    不过过了解放路,将行驶入庆丰路时,岳岳还是回神:“咱们走西河。人家既然都说了,还是保险点儿好。”

    “走西河容易堵车。”

    张卫林鼻子里哼了声,“咱们要是怕了才上这帮骗子的当,岳岳你是不知道,我一个哥们愣是让他们孙子给骗得妻离子散。倒霉到家,现在我那嫂子还不肯回去。”

    他执意不肯,岳岳也拿他没辙。

    不过,张卫林下意识地还是减速,开得慢了一点儿,可见虽然口中不信,心中也不信,潜意识里还是有点儿信,人都如此,尤其是中国人。几千年下来,有些东西藏在血脉里,不是自己说不再认同,他就能真正全部抛开的。

    不过一切到还顺利,整条庆丰路都是太太平平,他开车又稳当,连次黄线也没压过,心中松了口气,脸上就露出几分得意来:“瞧见没?这帮家伙就是故意吓唬吓唬咱们,不把咱们吓坏了。他们上哪儿赚钱去……”

    轰隆!

    仿佛一声闷雷响起。

    张卫林脑子一迷糊,玻璃碎裂,眼前一片模糊,他踩了刹车。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结果摸到一手的鲜血。

    “血?”

    岳岳浑身发抖,使劲抓张卫林的衣袖,嘴唇越来越白。

    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他们才惊见,前面的地道桥竟然塌陷了一大半。

    那是地道桥。怎么可能塌掉?

    所有的车流人流,都呈现出一种呆滞的状态,脑袋僵硬,精神麻木,老半天才有人嗷了一嗓子:“我的妈呀!”

    “打110.”

    “打什么110啊,救护车,救护车。”

    “那也得报警!”

    一瞬间乱起来。

    所有的车都堵了一路,以现在的吞吐量,是真不知道有多大的损失,现在桥上面还有一辆车已经有一小半悬空,根本连动也不敢动一下。

    所有人精神紧绷。

    交警,医院,消防,各路神仙动作很快,交通也及时疏通,可张卫林手抖脚也抖,又一脸的血,根本就开不了车,又不好占用人家救护车。

    救护车还急着等待危重患者呢,他就蹲在道边,拿着岳岳的梳妆镜看自己的脸。

    额头上有一道口子,起码要缝几针,但他一点儿都没有伤心难过,就是把鼻子撞断了,他再去多做几回手术,他这心里也是后怕之余,非常高兴。

    “幸亏开得慢啊!”

    就差一点儿。

    “今天真够倒霉的!”张卫林抹了把汗。

    岳岳摇了摇头:“你今天真够幸运。”

    张卫林一想,还是摇头:“就是倒霉!”

    他要不去天桥,早回家了,怎么可能还遇上这种事儿?

    当然,张卫林心中却真真正正觉得那小姑娘有一点儿道行,不简单,不简单。

    岳岳也捏住被塞在口袋里的纸条,心中多了几分重视。

    此时,红尘心情到是平平静静,默默写完两本习题册,正确率百分之九十三。

    已经很不错,她刚来的时候,正确率不到百分之六十,短短时间让她补习到这种程度,可是费了不少心思。

    周围那些算命的心中好奇。

    “没想到那小姑娘有点儿本事,连张三少也能忽悠走。”

    “哪门哪派的也不知道。”

    “你们都是散兵游勇,人家就是师出名门,你们也认不得。”

    一群人逗咳嗽,都更关注起红尘,见她一直不停地做题做题,之后就没遇见什么客人。

    说实话,她那幌子足够把大部分客人都吓走了。

    就说算命瞎子招待的一位,算命的时候就一直嘀嘀咕咕,说那小姑娘赚钱赚的好凶什么的。

    最后也没给瞎子一分钱。

    “哎,真想也学学人家,只要算一回就能顶咱们在这儿坚持半个月。”

    一帮人也是各种羡慕嫉妒恨,还有的蠢蠢欲动,想去套套关系学两手。

    其实要不是红尘的样貌气质太独特,也太优秀,他们早上去说话相遇就是有缘,聊几句也就熟悉了。

    正说着话,有个老先生驻留停步,走到红尘的摊子前面,蹲下来盯着那个幌子出神。

    几个算命的好奇,都凑过去侧耳倾听。

    只见那老先生痛心疾首地瞪了红尘一眼:“暴殄天物,暴殄天物!你知道这是什么纸?知道这是什么墨?”(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 寻人
    &bp;&bp;&bp;&bp;那老先生痛呼的模样太让人心酸,连红尘都愕然了片刻,摸了摸头:“就是宋嫂的玉版宣,呃,这个带花纹的。还有李廷的圭墨。”

    她顿了顿,顺便把自己的毛笔拿出来让那位老先生看,“配上诸葛的宣笔,还算好用。”

    那老头脑袋嗡的一声,摇摇欲坠。

    红尘连忙扶住他,顺手给塞了一颗宁气丸,让那老头看到她用的药葫芦上的金丝雕花,登时又面红耳赤:“你,你,你……”

    没办法,只好又给了一颗,老先生总算能缓和下来说话。

    “你暴殄天物!”

    红尘这次是真正满头雾水。

    她虽然努力融入这个世界,可外来的记忆,毕竟只是外来的,不可能如现下的人一般,相隔至少千年的代沟,思想很难同步,她能做到如今的地步,没被当成疯子,还是因为她本身心性比较沉稳,即便心中惊涛骇浪,面上依旧能镇定自若,她不是不惊奇,不是不意外,只是能稳得住。

    但要让她现在理解一下,为什么自己随手用的东西,平时拿来作为四色礼物,给人走礼的东西,会名贵到让一个看着德高望重,穿着打扮都很气派的老人家昏过去,她真得反应反应。

    不过也就一转念间,立时明白过来。

    红尘平时也好把玩个古董摆件,虽然更多时候是想看看经过历史浸润的古董,能不能自然生出灵智,还有家里那些活古董们****熏陶,不正经学也有一肚子知识,古董文玩,玩起来风雅,哪怕是个女孩子会,格调也高。

    想来这个世界也一样。

    老先生看到她手里的东西,大约和她在宫里看到皇后娘娘屋里的孔雀开屏澄泥砚是一个感觉!

    第一反应,红尘把用红木做壳的纸本拿出来。拆开线,取了一张纸。

    “这到不是宋嫂的玉版宣,是贡品铅山连四纸,您要不要?”

    老先生不可思议地瞪着那个红木做壳的本子。眨了眨眼,终究还是叹了口气,近乎麻木地道:“要,当然要,一张我给你三千。”

    他儿子正想恢复连四纸的生产。和胡桃那家伙较量一二,有一张上好的贡品做样子,总是好的。

    三千真不算便宜,又不是澄心堂纸。

    “你要是把整个本子都给我,一张纸我给你双倍,外壳红木另算。”

    “那还是算了,我得用。”

    她就带了这一个本子,眼下可没有能替换的,不知道要在这儿待多久,总要预备着点儿。

    再说。这本子还是她家罗娘一针一线给缝的,用的壳是林师兄抽空给雕出来,她还为这个编了个吊坠。

    三千块就不错。

    开门红。

    红尘把纸递过去,看老先生捧着,又把自己的包掏干净,掏出来二千六,剩下的四百他要微信红包。

    幸好不是红尘刚来的时候,也幸好她第一时间最关注的就是手机和网络。

    要不然她这会儿肯定得问一句微信是什么!

    钱货两清。

    老先生抱着纸张一路飘走,红尘看了看天色,觉得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客人。叹了口气,收拾摊子准备走人。

    当时她忽悠张少爷时,就该大点儿声,让周围的行人都注意注意。把事情闹大,好有个……广告效果。

    明天周一,还要上课,而且是一整日的课,晚上都有,她怕是抽不出时间再出来。

    不过今天一天挣了四千。她汇两千块回家,自己用两千,再看看这两千当本钱能不能多赚些。

    其实红尘还是不懂,太死板了些,她随身携带的那些东西想变成现钱并不算多难,如今这世道,有钱人多了去,就她这点儿金银首饰,随便用个借口也能圆过去。

    再说,只要隐蔽些,谁又能知道?她又不是什么要紧人物,天天有人盯得死紧。

    一路收拾完东西,红尘就走人。

    旁边几个算命先生一直就没找到机会去搭讪搭讪,到是有些失望。

    第二日一大早,天刚刚发亮。

    天桥上就有一面有病容的美貌女子匆匆而至,身后还跟着一对儿中年夫妻,两个中年男子,一个单身女子,一个年轻小伙子,每个人都面带焦急。

    一行人急急忙忙在天桥上转了好几圈儿,却没看到自己要找的人,不觉有些失望。

    那女孩儿便走到一个叼着烟嘴抽烟的老算命先生那儿问道:“请问一下,昨天在那儿摆摊儿的那个女孩子呢?”

    几个算命先生都摇头。

    他们到是认出这人,正是昨日跟张少爷过来的那个,又来坑算命的,到破了财的那个。

    那算命的小丫头也是能耐,连张卫林都能忽悠,可惜再没来,要不然真得交流交流。

    岳岳皱了皱眉,又不死心地转了两圈儿,半晌终于失望。

    她的父母家人更失望。

    她昨天回家,一开始只顾着后怕,毕竟它也在张卫林的车上,要是出事,她同样要倒霉。

    家里人得到消息,杂七杂八几口子全扔下手里的活儿回家,连她那个忙得连吃顿饭都要提前预约亲爹也回了家,还吓得红了眼睛,逼她和张卫林断交。

    岳岳也不知怎么的,并不生气,还心里一热,她以前从来不知道,家里的亲人们原来真不是不疼她,心里一热,也不知怎么就想起算命小姑娘塞给她的纸条。

    她到没给爸妈,自己拿出来先看了看,上面只写一句话——老屋无罪,罪在人心,大匾正下三寸,挖开有解。

    岳岳看得满头雾水,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直到吃饭的时候还想着,正好大家都在,就随口把今天遇见的事儿,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

    大家聚在一起不容易,更别说能凑在一块儿,踏踏实实吃一回团圆饭,自然该多说说话。

    岳岳的父母听得眼睛都直了。连饭都顾不上吃。

    “我看是个奇人,抽空我也要去让她算算。”

    岳岳她哥岳非笑道。

    她父亲母亲也都比较信这个,纷纷发言,这年头想寻一个靠谱的高人也不大容易。终究是骗子多。

    岳岳犹豫了下,也没说自己想卖房子的事儿,到把那算命女孩儿给她的纸条递给爸爸看了看。

    他爸爸一接过来就愣住。

    其他人一看,也都吓了一跳。

    “真的?”

    所有人的气色都变得十分糟糕。

    连饭也顾不得吃,就带着人开车去老屋。这屋子是正经的大宅子,四合院。

    正堂上挂着个门匾,上面写养心斋。

    是岳家老太爷写的,门匾做好挂上就再也没摘下来。

    这会儿一家人也不肯找别人帮忙,自己找了各种工具,掀开红色的黑地毯,使劲开始凿砸,幸好这一块儿没用青石,就是砖头的,挖下去几寸。应该是正好三寸。

    哐当!

    扫了一眼,岳父吓得退后好几步,手里的工具差点儿砸在脚面上,脸色发黑。

    下一刻却猛地扑过去使劲把里面一根雪白的骷髅头拿出来。

    其他人也害怕,却更是咬牙看着,不肯后退。

    “什,什么东西!”

    岳岳声音都变了。

    她抄起电话来就打电话报了警!

    岳父,岳母:“……”

    这确实是正常表情,可这事儿说不清楚啊。

    他们岳家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漫长的时间。子孙数代人过去,能把老宅保存下来,很是不容易。

    但正因为生活了这么多年,那一切都是岳家的。家里挖出个骷髅头,怎么也免不了岳家受怀疑,问题是,岳岳自己知道自家的事儿,他们家要真有哪个想不开要杀人,也不至于自己动手。自己动手的话,也不会埋在自家吧,还把这头骨,埋得这么浅!

    “这下的确卖不出去了。”

    警察很快过来。

    因为岳家地位的关系,他们到没被当成嫌疑犯看待,可事情还是相当麻烦。

    一家子团团围坐桌旁,岳岳急得脸色发青:“爸,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岳父几乎要六神无主,苦笑道:“你的身体不是一直不好,前阵子我听说东南亚那边来了一位很神奇的风水先生,我就请他来看看咱们家的风水,他到了之后就说,老屋的气和你相冲,所以你一出生,身体就不太好,磕磕绊绊活到如今不容易,那位提的建议,让我们赶紧把老屋给处理了,卖出去也罢,推倒翻建破坏了气也好,总之留不得!”

    “所以纸条上说,‘老屋无罪’,你的反应才这么大!”也是,能说出这句话,起码知道爸爸心里想什么!

    岳岳挑眉道:“我看所谓东南亚的风水先生到有点儿可疑。”

    “别胡说,那人的名气不小,不能轻易得罪。”岳父摇了摇头,迟疑半晌,低声道,“还是去找那位算命小先生,问问具体情形。”

    现在这事儿到不要紧,别说只是个骷髅头,就是一具尸体,以他的身份地位,以岳家的情况,也没哪个草包警察能把他们家某个人当凶手办了。

    但岳父本能地觉得,那算命的女孩子真不简单,最重要的是,看或许她知道怎么让岳岳的身体好起来。要不然,写的这个罪在人心又是什么意思?

    还有,‘挖开有解’这句话也十分奇怪,难不成解决的办法还和这骷髅头有关?

    这些年为了女儿,他几乎都变成一个什么都信的男人了。

    于是一家人第二日一大早,就匆匆找来,奈何算命的小姑娘踪迹全无。

    他们只能黯然而归。

    岳家一家子不高兴。

    明雯雯的心情更糟糕。

    她早就盯着,势在必得的一处房子,明明时间到了,居然没有发布出任何出售信息来,进展特别的不顺利。

    不只是贴吧上没有出现售房的帖子,她到在咖啡馆见到传说中的岳家千金,可那位千金一点儿都没有和一个打工的服务生说话的意思。

    “怎么可能?”

    明雯雯百思不得其解,她记得很清楚,那本书里写了,因为岳家的那位千金不想家人因为房子起纷争。于是决定把自己的老屋卖出去,那么好的宅子,只要三百万,前提是要看人。

    要知道。现在这套宅子卖出去,要是换了首都那等地方,卖个两三千万都是小意思。

    在这里,也能卖到一千万左右,这还不包括里面的装潢摆设。

    书中。最后明雯雯因为在咖啡馆喝咖啡,和去打工的那位,还是大学生的夏红尘相识,相中了她作为自家老屋的主人,甚至不要夏红尘现在就出钱,只让她写个欠条,无息借钱给她,只要她将来能还上就行。

    夏红尘本来不想要,不是单纯不愿意占便宜,还因为那房子打理有点儿困难。太大了,可机缘巧合,也不知岳家的千金怎么就那么中意夏红尘,觉得她诚恳可爱,愣是劝服了她。

    那处宅子里可不简单,里面有早年岳家祖辈搬回去的一个南海观音像,那像是黄花梨的,就那么一个观音像,卖出去就不知能赚多少钱,而且一些不起眼。看起来陈旧的古董家具,也颇有来头,只是岳家从不在意罢了。

    钱还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周围住户,非富即贵,身份地位都高。

    住在这里,身价马上就大不一样。

    “哪里出了差错?”

    明雯雯实在弄不明白,她特意忽悠着,给夏红尘推荐了个超市服务员的工作。又推荐了好几个别的活儿,让她忙得都没时间去咖啡馆了。

    也和夏红尘所做的一样,每一步骤都踏踏实实地走下去,对每天只点一杯咖啡,一坐大半天的岳家千金,也始终是客客气气。

    可她怎么就和自己熟悉不起来,好几天,只说过几个字——请续杯,谢谢。

    明雯雯咬咬牙,虽然累得浑身软,可还是坚持去那家小咖啡馆打工。

    从早晨,一直坚持到晚上,别的服务员都轮换了好几次,她始终不肯走。

    到晚上经理都忍不住侧目,愣是让人把她轰出门去——“你都快把咖啡洒客人身上了,出了事故烫到了客人,你赔得起吗?行了行了,积极也不是这么个积极法!”

    明雯雯:“……”

    她惦记的岳岳正四下里找红尘,哪里还有心思去喝咖啡?

    她身体不好,喝咖啡也只能偷偷摸摸去喝,现在一家子围着她转,自然抽不出时间。

    到是咖啡馆里的其他服务人员,男的还好,女的一个个的,看她很不顺眼。

    她那么积极,到显得别人很懒似的!

    积极到地方也行,偏偏丢三落四,让别人跟着瞎忙活,哪里是干活的料儿!

    这时候,岳家已经病急乱投医,自己找私家侦探,还在网上发了悬赏令。

    寻找天桥算命女神仙。

    岳岳的记性好,根据记忆画出来的人像活灵活现,不过为了尊重人家算命先生,画像还是不能随便传到网上,只能给私家侦探偷偷调查,至于在帖子里面,最多就是详细描述一番。

    她也没对对这个抱太大希望,还是她爸雇佣的私家侦探比较靠谱点儿,不过,没名字,不知道身份来历,就是一张画像,还知道人家是算命先生,什么时间能把人找到,那还真不敢保证。

    这样的寻人帖子本来到没多少人关注,奈何岳岳有个贴心贴肺,恨不得把她当女神给供自己家的张卫林张少爷。

    张少爷在滨海市那是风云人物,粉丝比一般小明星还高,整日在朋友圈里晒去世界各地旅游,飞车,攀岩,挑战极限的各种照片,炫富时而低调,时而高调,粉丝们五花八门。

    他老人家一转帖子,立时炸出来一堆人。

    楼层顿时排出几十楼。

    “张少爷为了岳岳美女还真是不遗余力。”

    “去年他还包下三架直升机给岳岳美女庆祝生日来着。”

    “…………”

    一堆杂七杂八的废话,最后终于冒出一条有用的。

    要不怎么说网友们的力量就是强大,中国也确实人多。

    有个网友附上了一组图片。

    “看看,女神算现身,像不像张少爷找的人?”

    那是一组废墟的照片,伤兵遍地,到处焦土,一个灰头土脸,可还是能看出姝丽。

    “还真是!”

    “太像了!”

    “我女神啊!”

    好些人艾特张少爷。

    这个其实也是热门,网友们看过的人不少。毕竟地震刚刚过去,正是全国讨论最激烈的时候,只是一开始没人提起,一时半会儿很难把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

    一个是救人的女英雄。一个天桥上摆摊算卦的女神棍,但这会儿两个帖子并列,众人都看出有趣儿的地方。

    比如说,两个都是年轻美人,二十岁左右。

    比如说。两个人都会算命,而且高明。

    再比如说,两个人都在他们滨海城。

    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儿!

    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得沸沸扬扬。

    张卫林一下子就认出来,连忙联络岳家,不过,本来打算一有消息就冲去,现在看了照片,又看了纪录片。一时到有些懵懂。

    岳家那些人也吓了一跳。

    “没想到……竟然是她!”

    红尘在灾区做的事儿,实在不算低调,普通人或许还不知道确实的情况,他们私底下早就八卦了好多次,这事儿实在新鲜,但凡是经商的,做官的,面上不说,私底下谁不想巴结巴结这样的能人,岳家肯定也关注。

    张家也一样。

    张少爷不知道。他爸和叔叔伯伯大哥们都知道。

    这样的人,处理起来就不能太过粗暴。

    “找到就容易了,中南大学,我们这就去……”

    这么多人惦记着。红尘到一点儿感觉没有,课业紧张,连赚钱也没心思去想。

    红尘这会儿刚上完一堂英语课,两个小时,有点儿头晕,就接到欧辰的电话。

    他休假。想和红尘见一面。

    正好上午的课程也结束了,红尘也想去买点儿东西,她还是昨天逛街就发现了,这地方有很多水晶宝石很有意思,特别的漂亮,和她见过的那些完全不同。

    当然,大部分宝石给人的感觉其实很糟糕。

    她到不想买什么宝石,也许临走买一些首饰拿去送礼,正经的很多就不必要了,她家那些宝石数都数不清,全是皇后给的。

    今天出门看看,买一套宝石打磨工具,走的时候带走肯定很有用,还有书。

    抽空去逛逛书店,打包一批书,最要紧的,她喜欢电脑,喜欢平板,喜欢这个时代各种便利的生活。

    问题是想全带走根本不可能,现在她能拿走的,只有双手能拿得动的东西,连什么宝石打磨工具,也得是便携式,不用电,只用人力的那些。

    好在她回家之后,绝对不会缺少人力。

    背上背包就出了门,红尘先去找欧辰,两个人约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

    欧辰出门不能穿军装,军队里有规定,以前还不算严格,现在特别严格了。

    不过有的人,不穿军装一看也是个军人。

    他长得实在好,就是坐在小小的门面内,依旧玉树临风,把普通的小咖啡馆衬托得和金碧辉煌的古堡一般典雅。

    左左右右的客人和行人都忍不住侧目。

    红尘坐在他对面,众人到都发出一声理所当然的轻叹,帅哥果然要美女来配。

    两个人对坐,一时尴尬。

    或者说欧辰有一点儿僵硬。

    红尘不喝这点儿的咖啡,点了杯奶茶,滋味也很丰富,慢慢品尝,坐了一会儿见欧辰还不说话,不觉笑道:“你这是想白白浪费一个下午?你们休假也难吧。”

    欧辰脸上一红,讷讷道:“我想跟你解释解释。”

    红尘叹了口气,眉眼柔和下来,她一个外人,不需要欧辰去解释什么,原主想来愿意听几句。

    又沉默半晌,欧辰才慢慢道:“咱们两个是一起长大的,当年十六个人,走得走散得散,还就是咱们两个长久,后来,稀里糊涂地就在一块儿了,我一直也没觉得不好,可到底差点儿什么,我喜欢你,这毋庸置疑,可那****见到黄翡,也不知怎么的……黄翡你不认识,她是一个女兵,也是特种兵,和红尘你不一样。”

    说这话,欧辰略有一点儿犹豫。

    “她的功夫好,一手好枪法,和我们这些人比,也只好不差,做的都是最危险的任务,一次任务里生死不知,没了人,我特别难受,整个人都空空落落的,忽然就想……”(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 禁术
    &bp;&bp;&bp;&bp;“忽然就想……也许我喜欢她。”

    欧辰的声音暗哑。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难不成这是她最近看过的,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故事?

    欧辰显然也想到这个,猛地摇头,却不知说什么好。

    “我不能在我游移不定的时候,就和你交往,那是侮辱。”

    红尘又笑。

    或许她上辈子遇见了太多的坏事,太多的坏人,所以把坏运气都给消耗干净了。

    这辈子无论在哪儿遇见的,无论是什么人,总是好人多,恶人少,便是惹下祸事,便是怎么也算不上对,便是真正挺讨厌的,也不会让人痛恨,还有几分可爱。

    “我觉得,我可能错了。”

    欧辰张了张嘴,一咬牙,伸手去握红尘的手。

    红尘却很自然地抽出来,摇了摇头:“就算我自作多情,也请恕我郑重地拒绝你。你可能喜欢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事情过去就是过去,你别惦记,我也不惦记。”

    欧辰:“……”

    红尘什么时候变成这种性子!

    他果然还是离开太久太久,和红尘分别也太久,重逢以后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一面,确实有几分温馨甜蜜,但要说深入了解,当真是没有时间。

    “红尘!”欧辰犹豫了下,正尴尬,红尘忽然站起身,一拽身后挡风的绿色盆栽。

    扑通,扑通。

    两个人像兔子似的拔腿就跑。

    结果让红尘踩住鞋带,都趴下了。

    欧辰低头一看,顿时无语。

    这俩人也缩头缩脑地抬头,讪讪道:“二队,那个,我们这不是,这不是……路少爷想吃面,不对,他想吃咖啡。正好碰上,正好碰上。”

    “是,是,真巧啊!”

    这两个人一个皮肤微黑。身材高大,五官十分端正,另外一个面孔白净,斯斯文文,很是腼腆可爱。

    红尘觉得自己都见过。应该是在地震灾区,只是那时候慌慌忙忙的,也没注意。

    “路问,吴志洲。”

    欧辰翻了个白眼,简单介绍了两句,随即板起脸来,怒道,“不知道非公务出行,不能穿军装?”

    俩人一身作训服就跑出来。

    “这不没来得及!”

    路问叹了口气,“是得换下来。不方便。”

    红尘看了他一眼,眯了眯眼,忍不住一笑,轻声道:“东走三十米有家诊所,先去拿点儿跌打药膏。”

    路问登时一愣。

    吴志洲也怔了下,随即恍然:“也是,什么事儿能瞒得过您!”他也是在灾区见识过的,并不太惊讶,拍了拍路问的胳膊,疼的他一呲牙。

    “刚才我们坐公交。有个外地的学生行李箱的转轮坏了,又拎不动,就找路问帮忙,那小子也不能推脱。愣是帮着拎了一路,前面中南大学才放下。他到是没丢军人的脸,不过回去这几天的训练我看他够呛能坚持。”

    欧辰:“……注意点儿,别伤了身体。”

    “咳咳,要不怎么说,谁也不愿意穿军装出门。事儿太多,和女朋友出去,连拉个手都不行,上了公交就得让座,遇见什么事儿,别人第一个找你去……”

    吴志洲话音未落,先让欧辰一巴掌拍回去,这些网上的段子他们都看了,看得别扭,红尘也笑,心里同样有一点儿五味杂陈。

    这个世界的军人待遇是很好很好的,军人也受人尊重,不像他们那儿,好男不当兵,可还是有各种奇怪的事情发生,也不知该说什么。

    欧辰把路问轰出去拿药,这时再面对红尘,尴尬的气氛到是少了些。

    两个人都笑起来。

    “来,尝尝点心,我自己做的。”红尘打开自己的手提包,把刚刚做好的玫瑰酥递过去。

    欧辰这人也爱吃甜食,此时吃在嘴里,脸上同样挂着微笑,明明滋味比以前不知好多少倍,可他却吃不出甜,只觉得苦涩的滋味在舌尖上炸开,从舌尖一直苦到心里去。

    红尘拿出本子,把黄翡的名字记在上面:“告诉我的她的生辰八字……生日就行,我帮她算一算,虽然不敢保证有多准,但算算总是好的。”

    “是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九。出生应该是十一点十八,她说起过。”

    红尘看了欧辰一眼,见他脸色涨红,欲言又止,却没说什么,一个男子能把女孩子的生日记得这么清楚,就算是人失踪之后天天想,天天念,也说明他确实动心。

    动心这种事儿,红尘自己都不太明白,更不能替欧辰解释,不过原主似乎也没一定想和欧辰能有结果,她只要欧辰别因为自己出任何问题。

    “你不用担心,你那个朋友的命格不错,若不曾损坏格局,无冲无破,必然是富贵安然。”

    红尘又排时盘,笑道,“归期当在三天后,黄昏时分,你回去等着看就是,只是……”

    后面的话她又吞了回去。

    按照命理算,那位的脾气可和欧辰说到不同,感情应是极敏感纤细的,不是女汉子。

    也和欧辰不太般配。

    当然,这不是不能改的,要是两人真能喜结良缘,红尘决定送他们夫妻合合符,哪怕再难也送一个。

    欧辰呆了呆,想起红尘当日所为,到有几分相信,心绪平稳下来。

    卦也算得明白,吃了点心,咖啡喝了,红尘的奶茶也喝了,便打算离开,她还有很多事情想做。

    这个世界,真是越逛越让人开心。

    这里的人,也都让红尘想起一句管子的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几乎大部分人读书学习,国家有九年义务教育,女孩子们读书也比大周普遍的多,完全不会输给男儿。

    正收拾,明雯雯换好衣服,从后门出来,她正打电话,拐弯抹角地和网上拉关系认识的几个好友联络感情,顺便打听打听她想了有好几个月的房子的事儿。

    话还没说完。就见周围的服务生叽叽喳喳地说闲话,一个个脸上都露出一股子兴奋。

    明雯雯忍不住皱眉。

    这帮人整天就知道看帅哥,要不就讨论怎么抓金龟婿,男人靠得住。母猪也会上树了,作为女人,还是要靠自己!你自己不想办法在世间立业,靠别人算什么……

    顺着这些服务员的视线看过去,明雯雯整个人一呆。脸上露出几分惊慌失措来。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一皱眉,明雯雯就向前几步冲过去,冲到红尘眼前,才猛地惊醒,本能反应先去看了看大门,又去看了看岳千金常常坐的那个桌子。

    还好,空荡荡。

    把震怒的表情收了收,勉强露出几分担忧:“红尘,你没上课?也没去打工?我帮你找的那个超市很不错,很正规。机会来之不易,你可要珍惜些才好。”

    红尘莫名其妙,总觉得明雯雯有点儿不对劲,不过她还是觉得,和这个人离得太近,肯定要有麻烦,想要完成任务,又完成的痛快,最好别去挑战和明雯雯成为手帕交这种高难度。

    她眨了眨眼,就收拾了手包:“这就去上课。”

    欧辰连忙起身。很绅士地给她拉开椅子。

    明雯雯这才看见欧辰,脸上的气色更坏,咬牙道:“你别再纠缠我们家红尘,告诉你。你再缠着她,我就告诉姨父去。”

    红尘不想在这地方跟她吵,忽然转头凑过去,贴着明雯雯的耳朵,小声道:“这两天你财运不好,要是买了股票一类的。赶紧抛出去别玩了。”

    明雯雯愣了下,心下发寒。

    她急需用钱,不想和上辈子似的,浑浑噩噩的过,赚钱最快自然是股票。

    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但大体发展总不会错,这两年应该是大牛市,有几只股票很值得买。

    可惜她不是专门搞金融的,对于股票是绝对的门外汉。

    红尘可不管她想什么,见她迟疑,站起身出门走人。

    今天却是注定不安静。

    门前有一辆世爵C8停下,明雯雯神色一变,随即又恢复平静,本来还想和红尘说话,此时却恨不得让她快点儿走。要不是不好赶人,她真要出声驱赶。

    岳岳从车里下来,站住脚,抬头看过来,很有礼貌地笑了笑。

    心里扑通了下,她哪里还记得红尘那些话,看来这么长时间的努力不是没有效果,没见这位岳小姐已经对她有印象了,还是很好的印象。

    夏红尘虽然在这儿,可也没什么,她现在不在咖啡馆工作,和岳千金没有交集,难道那位还随随便便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一陌生人不成?

    她整理了一下衣冠,很自然地迎上去,大大方方地笑道:“岳小姐来了,快请进。”

    后面几个服务员聚在一处,都暗地里飞了个白眼,“真是长了富贵眼,看见有钱有势的就迎上去。”

    却是无可奈何,没办法,人家明雯雯虽然活儿干得马马虎虎,可是会来事儿,领班喜欢她的很,就是看不惯也要忍了。

    岳岳笑了笑,摇了摇手,笑道:“不用,谢谢。”说完,转头看红尘。

    明雯雯一愣,忽然有一点儿不好的预感。

    红尘到不知道她复杂的心思,一看见岳岳,就转头对欧辰道:“你两个战友还在附近,去找他们好了,不用送我。”

    说着,她自己主动走到车门口。

    岳小姐一愣,脸上就露出几分喜悦,连忙过去开门,护送她上车。

    这次找来,她都抱着要费尽心力的想法,怕这位算命先生反感,都没让父母和张卫林过来,哪怕张少爷一哭二闹三上吊非要跟着,她也没松口,没想到,人家如此大方。

    明雯雯眼睁睁看着岳小姐载着夏红尘扬长而去,皱起眉头,咬了咬嘴唇。

    她想得到那处房子,不只是钱的问题,这是她一个最重要的机会,本能地觉得,要是错过了,她会失去很多很多的东西。

    几个小服务员看了她一眼,都没吭声,转身干活去。任凭她在门前发了半天呆,半晌才回过神,耷拉着脑袋回去。

    红尘上了车,岳小姐回头低声道:“大师……”

    “别叫我大师。”

    红尘摇了摇手。仔细看她的脸色,越看,越是皱眉,诧异道,“纸条给你父母看过?可把东西挖出来了?”

    岳岳连连点头。

    “那不对。”

    红尘严肃起来。随即目光一动,神色间就带出几分凝重,有了退意,轻声道,“说实话,这事儿并不容易解决,很不妙。”

    如果是在自己的地盘,在大周,别管什么事,红尘想出手就出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有底气,不是孤身奋斗,但现在看岳岳脸上的煞气……

    难道这个世界并不是完全没有灵师?不光有,还有这等歹毒的法门。

    像这种禁忌的法术,别说正经的,或是南域正邪难辨的灵师,就是走入邪道,只求今生,不顾来世的那些。也不敢轻易尝试。

    她一看都浑身发毛。

    本来是真不打算管,可也不知为什么,推脱的话居然一时没说出口,迟疑片刻。红尘看前面司机应该看不到后面,就伸手解开岳小姐胸前的纽扣。

    岳小姐脸色一白,强忍着没有说话。

    一解开,就露出她胸前一个很是狰狞的伤疤,伤口仿佛还没愈合似的,看着像是做手术的伤。

    “心脏移植手术。我五年前做的。”

    岳岳脸色苍白,“伤口一直反反复复的不好,最近排异反应越来越严重。”

    她一直觉得自己根本活不长,才会举止失措,甚至想要卖了房子,不过她心脏有病的事儿是个秘密,家里人从不让外人知道,就连从小到大住院,也都是保密入院。

    岳岳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也就这么一天天下来,她都很习惯在别人面前装正常的,身体娇弱的少女。

    “我觉得很好,要是让别人知道我有心脏病,总是小心翼翼,好像我就是个易碎的玻璃娃娃,那还有什么意思,现在多好,只要身体不出事儿,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朋友们打闹斗嘴,也十分快活。”

    红尘一愣,听了岳岳的话,忽然想起件事。

    她看的小说里面,有一个被明雯雯吸引的权二代,还有一个富二代,好像都说过,明雯雯是一个女孩子的好朋友,那个女孩儿不幸夭折死亡,他们算是爱屋及乌了。

    那个女孩儿怎么死的来着?

    似乎就是心脏病!

    诸般念头也就一闪而过,红尘重新把注意力转移到岳岳身上,叹了口气,“停车,把你父亲的手机号给我。”

    岳岳一摆手,司机停车。

    她直接拿自己的手机,翻出爸爸的号码,才递过去。

    红尘点点头:“你回避一下。”

    岳岳:“……”

    虽然她特别好奇这位大师想和自家爸爸说什么,但岳岳本身不是个喜欢为难别人的,既然人家大师开口,她就乖乖推门下车,司机也下来护着她到街边站好。

    红尘笨拙地拨打手机。

    只响了两声,那边就有动静。

    “喂,岳岳啊,情况怎么样?你在哪儿呢?人家大师怎么说?愿不愿意……”

    “岳总,我是夏红尘。”

    那边的动静一下子停了停,然后立即用十分热情的声音道,“夏大师,您好您好,久仰大名,我……”

    “我说你记,现在你那个宅子,挖开的地方如何?有没有重新掩埋。”

    岳总忙道:“还没有,因为惊动了警察,暂时那边封起来了。”

    “你现在马上去,再把那地方挖开,带着警察过去。”

    岳总:“……”

    红尘又道:“和你女儿的事儿有关,必须尽快。”

    这下,他可不管三七二十一,连会也不开,直接打了自己相熟的警官的电话,叫齐了人就出发。

    “老岳,你这是干什么?”

    跟来的警官三十多岁,和岳总的关系不错,算是世交,岳家发生的事儿,他也知道。

    这会儿见自己的老朋友,非要他们一起进‘凶宅’。有些意外,“到底搞什么鬼?”

    几句话的工夫,门打开,岳总进门。开灯,牌匾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显得有些发乌。

    开了门,房里好像一下子降了两度。

    岳总和那位警官一起走了几步,前面的两个警察却忽然停住。

    “怎么了?”

    警官看过去。随即也愣住。

    至于岳总,身体摇晃了下,几乎要昏死过去。

    也幸亏来的都是警官,换了任何一个人,看到眼前的情形,都会被吓得半死。

    那个坑,就是冒出头骨的坑,此时又多了一具头颅,这次是完整的,有血有肉的头。

    警官吐出口气。扶着岳总出门靠着墙壁站好,连忙打电话叫人,这是凶杀案,刚刚发生的凶杀案!

    “老岳,这下你必须把前因后果都跟我说清楚了。”

    岳总根本顾不得理会朋友,哆嗦了半天,才拿起手机,打了女儿的手机。

    那边一接通,听见是女儿,他努力平复心情。居然还真做到了,一丝颤抖都无。

    所以岳岳没怀疑,直接把手机给红尘。

    “大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岳总压低了声音。怕惊扰自己的女儿,又想把这事儿仔仔细细说清楚。

    红尘却皱眉:“行了,你再看看去,然后告诉我情况。”

    岳总浑身发抖,做了做心理建设,刚想进去。就听见里面的惊呼声,两个人对视一眼,连忙进门,进去一看,齐齐一愣。

    警官吹胡子瞪眼:“闹什么,那,那头呢?你们把人家受害者唯一的头骨又搬出来做什么!”

    这下,连警察都快站不住,欲哭无泪。

    “我们敢保证,就一会儿工夫,很快,几秒钟,那个头颅就变成了头骨。”

    “…………”

    另外几个也纷纷点头,拼命保证自己没有说谎。

    警官愣住:“这要怎么写报告?”

    不一会儿,他叫的那些刑警也到了,都以为是刚刚发生的杀人分尸案,结果又看到一个头骨。

    警官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让这帮同事们相信,他不是故意耍人,至于他描述的那些,所有人一致认定,他产生了幻觉。

    要不是还有证人,他们都得被送到心理医生那儿去接受治疗。

    折腾了半天,岳总扑回家迎接红尘时,脸色雪白,连岳岳都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幸好她是乖女儿,很容易被忽悠,两句话就让岳总给打发走。

    一看女儿离开,岳总就急了:“大师!”

    红尘摆摆手,慢慢坐下。

    她的动作舒缓,连带着也让岳总的心情平静些许。

    红尘才郑重道:“这是一种禁术,我实在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人用。”

    她犹豫了下,简单地道,“我也是在书中读过,施术之后,亡者将被永远禁锢,生生世世不能去轮回,有灵师……术士,利用亡者的灵魂能做很多事,杀人只是小意思,如果够凶狠,能一瞬间让很大一片地方寸草不生。”

    红尘叹气:“要说,还是你们岳家有福源,留下的宅子风水好,要不是那座宅子镇着,就不会到现在还太平无事。”

    岳总都快哭了,这哪儿算太平?

    “大师,您看看要怎么才能破解破解。”他犹豫了下,也不知道直接给真金白银,算不算合适。

    要是红尘知道,肯定告诉他很合适,现在她做的就是和王半仙一样的生意,当然是越赚钱越好,只不过动了真功夫,还是要捐赠出去一大半,好积累功德。

    可惜这会儿红尘的心思很难放在钱上。

    她摇了摇头:“不对,如果是那种禁术,效果不该这么慢这么窄,恐怕周围早就出了事儿,只针对岳家,难道选用的亡者,不光是生辰八字合适,还和岳家有特殊的联系?”

    想了想,她就站起身,“走,我们去找点儿东西试试。”

    岳总松了口气。

    他不怕大师有动作,就怕这位大师干看着不说话,说实话,最近的事情古怪离奇,他是真心有点儿害怕。

    忽然想起什么,岳总一边亲自领了红尘出门,替她开门,一边道:“此事不会对我女儿有什么影响吧?”

    想起女儿最近身体越来越糟糕,在医院的检查结果,也越发让人害怕,他就惊慌失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大师,我们大人还无妨,活了大半辈子,便是立时死了也不亏,可我女儿,她从小就受委屈,我们一家都欠这孩子的,您千万想想办法,别让她受到伤害。”(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 法器
    &bp;&bp;&bp;&bp;岳总的目中充满怜爱之情,一提起女儿,就满脸放光。

    “那孩子从小就懂事,生了重病,那么难受,大人都承受不了,她还会宽慰我们,说自己一点儿都不害怕。”

    岳总的眼泪流下来,“她还是小婴儿的时候就不喜欢哭,饿了,渴了,拉了,尿了,才哼哼两声,知道心疼家里人,这么好的孩子,谁能不喜欢?她爷爷最疼她,当时年纪又大了,我们一家子为了老人,谁都不敢告诉他老人家实情,就瞒着骗着,当时小女才四岁,竟然能理解大人们的苦心,愣是没有一次让她爷爷发现问题,到老爷子故去,都不知道心爱的小孙女生着重病。”

    那么一个大男人,又是个了不起的老总,说着话就涕泪横流。

    红尘苦笑,摇了摇头,却没说什么,只是跟学校请了个假,就出门去。

    她忽然有些惆怅和羡慕。

    原来父母之爱,真能如此!

    红尘活得洒脱,仿佛并未因为身世而神伤,连皇后娘娘都赞她大气,可是,她自己知道,因为没有得到过父母之爱,幼时的缺憾,她两世都不太懂情,再加上上辈子的遭遇,不知何时起,她对婚姻毫无感觉。

    这样的她,不结婚还好,结了婚,不是真真正正相敬如宾,形如朋友,二人都不爱,只是细水长流成亲人,就是成为怨偶,害了旁人。

    前者到好些。

    红尘吐出口气,念头通达,经历了这么多,见识了这么多,看多了父母之爱,她要承认,她这个人的性子,其实有问题,不适合,至少现在还不适合组成家庭。

    坐在车上。微微一笑,烦恼一吹即散,人生在世,哪里有那么多的完美。现在已经很好很好。

    如今就为了这位慈父,尽心一把。

    岳总自己开车,这等事不好惊动别人,他也就罢了,他家父辈都处在比较敏感的位置。家里有人信风水,到底显得不妥,他连司机也没要。

    “去哪?”

    “……有卖法器的地方,先去看看。”

    红尘自己也带了很多法器过来,问题是她没有前后眼,带的多数都是防身的法器。

    降妖伏魔到也不是不行,前提是只能降服没什么道行的小东西,眼前这东西可真不大好说。

    上了车,两个人都抓瞎。

    卖法器的地方在哪儿,说实话。岳总他也不知道,他平日里想买点儿东西,都有人主动奉送上门,哪里用得着他辛苦?

    就是那些架子大的风水师莅临,他恭恭敬敬陪着,买法器之类的琐事,也有人代劳。

    他本来以为,像眼前这位一般的风水大师,本市那些神神秘秘的法器销售市场,他不知道。大师也不会不知,偏偏红尘一问只懂摇头,露出一张迷惘的脸来。

    也是,人家就是个普通学生。又不是专业做这个的。

    没办法,只好拿出手机——内事不决问百度吧。

    一路问,一路开,一路转。

    滨海市各处的法器街都转过,看了琳琅满目的东西,转得岳总脸色发绿。

    红尘别说相中。看都没多看一眼,在外面停一下,立马就叫走,这样也好,最起码不浪费时间。

    转了大半天,连红尘都累得不肯转,最后没办法,他只好偷偷摸摸找懂行的朋友咨询了咨询,总算到了一条靠谱些的街道。

    “……就这儿好了。”

    犹豫了下,红尘终于点头,下车看看。

    岳总心中一喜。

    此地并不开阔,但看上去颇有气象,街边的店铺也都建造的很讲究,到处是黄纸,八卦,香烛,氛围浓厚。

    “可有小姐要找的东西?”

    红尘慢吞吞地走,脸色颇为勉强。

    岳总虽然没有来过这儿,不过他一个电话过去,没几分钟,就有个身量笔挺,相貌英俊的年轻人过来,自称叫徐芬,别看是个挺女气的名字,人到大气的很。

    “岳总请。”

    这人明显懂行,一边小声介绍,一边领着众人在街头巷尾穿梭,“这条街一共有四十三个店,大体都差不多,排在第一的是月韵轩,就在街尾。”

    正说着话,就见红尘一拐弯,钻入旁边一条小巷里去。

    岳总就跟着一转弯。

    徐芬愣了愣。

    红尘在一个小小的店铺前面停下,店铺显得有些旧,门前到是有几个客人进去,可是门脸小,瞧着很不起眼。

    “这是什么地方?”岳总瞥了徐芬一眼。

    徐芬显然没想到他们居然来了这儿,颇为意外,看了看红尘,小声道:“岳总的朋友恐怕来过咱们街上?那家是花姥姥的店,她的店没月韵轩大,而且里面的东西良莠不齐,好的是真好,差的也是真差,又喜欢宰客,一般我们不推荐尊贵的客人过去。”

    他们以前也遇见过各种倒霉事儿,贵客被花姥姥给坑得吐血,事后不敢找那位的麻烦,气都撒到他们头上,从此以后,哪怕知道花姥姥这儿有好东西,也很少把身份尊贵,不能得罪的客人往这边带,最多就是那些没什么身份,又有几个钱,偏偏还喜欢显摆的冤大头,时常带过来碰碰运气。

    红尘已经抬脚向里面走。

    岳总顾不得多说,连忙跟上。

    店里的服务员显然认识徐芬,一看他带来的人,满脸堆笑地迎上,“客人想要点儿什么?来看看,我们这儿不敢说整条街上最全,但他们没有的,说不定我们有。”

    岳总看了红尘一眼,就见红尘仿佛有些幽怨,安安静静的,板着脸,一副生人莫近的样子,一时没敢打扰,谁知道人家想到什么破局的办法。

    他脸上就露出几分犹豫:“不知有什么可以介绍?”

    服务员登时就来了兴致,又见徐芬拼命给他使眼色,只以为那小子是要求红包。

    这肯定是条大鱼!

    徐芬那小子是这条街上最好的中人之一,跟大部分店面都熟悉,他带来的客人。那都是花钱不眨眼的大客户。

    服务员了然地点点头,转身指了指墙上挂的一把辟邪宝剑,“要说镇宅,不如看看它。这是专门请大德高僧开过光的……”

    他伸手把宝剑取下。

    “您看看上面的八卦印,这可不是一般的八卦印,是龙虎山的天师亲自雕刻,能镇压妖邪。”

    别说,这把剑看起来果然是珠光宝气。很是显眼。

    徐芬捂住脸,恨不得高声大吼,可他很清楚这条街的规矩,中人这会儿是不能随便开口的,否则他就混不下去了,但是要让岳总被蒙一回,他也同样混不下去。

    只希望,岳总长点儿眼。

    指望外行人开眼,他还不如盼着哪天太阳从西面升起来。

    岳总犹豫了片刻,就露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走过去接了宝剑,看了看问道:“多少钱?”

    “不贵,我们店不坑人,这把剑只要二十万,我们店里所有的剑,这把是最好的。”

    徐芬都忍不住想张嘴。

    岳总想了想,刚一打算点头。

    红尘就过去从一排小木剑里面,选出一把,搁在岳总面前:“二十万买这个。”

    岳总:“……”

    虽然那是一把破破烂烂,陈旧无比的木剑。

    不过。岳总还是毫不犹豫,一把就拿起来:“既然那把是最好的,这把想来二十万肯定够了?”

    那服务员一惊,吓得脸上汗水喷流。

    “客人是行家。怎么跑来消遣我们,可别,不要说二十万,这一把两百万也不能卖,天底下千年雷击木,还是桃木剑。如今真不剩下多少了。”

    再加上这把剑还颇有来历,正经是店里的镇店之宝,会放出来,纯粹是他们老板的恶趣味,有内行来,绝对要收好的,不可能出售。

    服务员一瞬间,甚至动了哪怕坏招牌,也不能让客人真把东西拿走的念头,心下大恨,猛地瞪了徐芬一眼——你丫带内行来也不说一声。

    徐芬也满脸懵懂,他不认得那木剑,却认得服务员的脸色,只是他也冤枉,他是看见岳总身边的小姑娘了,可那么年轻的女孩子,谁知道她懂这些?

    岳总显然也看出这是好东西,脸板起来,皱眉,刚想和这人好生理论理论,哪里有店里的货摆出来,却不肯卖的道理。

    红尘却摆摆手:“不卖就算了,反正也只一般,不算合适,我看他这家店没什么好东西。”

    红尘叹了口气,“还是走吧。”

    那服务员脸色顿时也有些不好,他承认,这位可能是行家,但这种打脸的说法,可不能就这么算了,越是行家,越要小心应对。

    “客人哪里话,要说这条街上,除了月韵轩的规模,我们家比不得,人家财大气粗,可要说货源,哪家都不能和我们比。”

    服务员走出来,冲着红尘哼哼了一声,“你也是行家,可不能睁着眼说瞎话,看看这个,正经的古罗盘改造的,大师的作品,再看看这尊金蟾,气场浑圆,你们到街面上能找到一模一样的,我不要钱白送,再看看它,上品泰山石,气场更是稳固……”

    他一路轻描淡写地从各种犄角旮旯里摸出来一堆东西,脸上自信满满。

    徐芬也点头,他算半个内行人,看出来这个服务员绝对是拿出压箱底的东西来。

    这种时候可不多见,只能说今天比较幸运,碰上个年轻气盛的,就是不知道等一会儿老板回来会不会直接把他削一顿!

    红尘笑了笑,转头对一脸雾水的岳总道:“这几样都还算得上法器。”

    徐芬:“……”

    服务员:“……什么叫还算得上法器,我们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法器好吗?”

    确实如此,别看他们店里良莠不齐,但再差的,也是送到寺庙开过光的东西,他们不拿假货骗人,要不然坏招牌。

    红尘摇了摇头,很郑重地道:“不能算,即便是低等的制式法器,开光法会上出来的淘汰货。也至少需要百名以上的大德高僧诵经半月才成,你们这些,气场或者若有若无,或者晦暗难明。做工到不错,却不能称之为法器。”

    服务员无语,又看徐芬,哪来的奇葩?半晌才苦笑道,“客人真会说笑。我们上哪儿找百名大德高僧去?全国所有寺庙加起来,也不可能凑得齐。”

    和尚要诵经为法器开光,那首先得会念经。

    和尚天天念经,但真正会念经的,现在一间大寺庙,一百个和尚里也出不来一个。

    就是能凑齐百名,也不敢耽误他们半个月,为白板法器开光!毕竟这样开光出来的,都是比较低级的东西,卖给懂行的赚不了多少钱。卖给一般人,又完全没有必要。

    服务员叹了口气,发现红尘是个狂人,脑子不太清楚,到是没了兴致计较。打算跟徐芬说一句,让他赶紧带人去别家店里祸祸,别再在自家找茬!

    他们店里面,可不只是这一波客人。

    楼上就有一波,这会儿正在另外一个导购的带领下慢吞吞下来,注意到这边热闹。此时都停步。

    上面也是大生意,千万可别黄了!

    服务员呲了呲牙,又不好直接赶人,只能一个劲跟徐芬使眼色。

    红尘是不知这服务员所思所想。这会儿到是好为人师起来,说得起兴,随手拿起一个挂在架子上的桃木剑。

    “大家都知道,桃木剑有镇宅辟邪,斩鬼纳福的作用,看看这一把。应该是七星桃木剑,但是这一把就急于开光,帮它开光的一不注意,造成气场有裂缝,不够圆融。”

    说着,红尘就在剑身上摸了摸,把手拿开。

    岳总一愣,吓得退后三步。

    其他几个客人也愣了愣。

    只见那把剑上,竟然浮现出一层荧光,有点儿像阳光,就是斑斑点点,很多黑块儿,看着渗人。

    只是一闪而逝,几秒钟罢了,让人几乎以为自己眼花。

    “怎么可能!”

    天底下怎么可能有这等手段!

    服务员愕然,他在这一行也做了有十几年,也见过很多高人,但从没听说过,更没有见过,有人能做到这种事!

    大概只有传说中有一点儿记载,说是高明的风水师能让法器的气场显现,连普通人都能一睹为快。

    但那都是传说故事而已!

    红尘可不管对方的震惊,叹了口气道:“这类法器到没有什么大毛病,只是会激怒鬼神,要是挂了它们,半夜三更听见鬼敲门,碰上鬼压床,到也不必吃惊,不一定是针对你们,也许只是被法器给惹怒了,当然,也有可能逗笑了这帮鬼神,他们会觉得你们很有意思,时不时接近戏耍一下,胆大的可以尝试,说不定还真有几分机会。”

    她一本正经的,好像人家卖这等法器,就是为了招惹鬼神进门。

    可惜,到这儿来的,都是希望驱邪,没有哪个是中二少年,想看看鬼怪是什么模样。

    一时间,好几个客人都把手里的东西放下。

    服务员几乎要哭出来。

    幸好上面显然也注意到下面发生的这事儿,看出红尘不是一般人,做生意的,和气生财,不好随意得罪,不一会儿,就有另外一个领班下来,一脸微笑:“客人,客人,底下的法器确实有些普通,咱们家压箱底的东西在二楼,请跟我来。”

    红尘叹了口气,举目看去,摇了摇头。

    领班一看,只当她是心有顾忌,小声道:“客人放心,您是行家,小徐在我们这儿也很多年,咱们店不会坑了您的。”

    红尘一笑:“罢了,就去看看。”

    岳总又跟着她上楼。

    楼上果然和楼下不同,法器不多,档次却高得多,都用玻璃保险柜罩着,需要密码才能打开。

    领班带着人,开了好几个给他们看。

    都是好东西!

    红尘却依旧摇头,哪个都不说好,最好的评价也是,勉强能看,还是差了点儿。

    一开始领班还忍着,后来脸色越来越古怪,哭笑不得:“要是我们店得罪了贵客,您直接说,要不然。那边有客户咨询表,您直接投诉,我们老板一定能看见,别耍我们了行不行!”

    这些法器要再说不好。滨海市就别再想找到好的。

    “您就直说,您想要个什么样儿的,镇宅用?如果我们店里没有,我们可以通过人脉帮您找找。”

    红尘叹气:“我要求不高,需要一个攻击性的法器。降妖伏魔用,但是,也不能只会攻击。”她随手取出自己的青锋,刚在旁边的大理石茶几之上。

    嗡一声清响!

    青锋自己动了动,摆了个舒服的姿势。

    整个楼层所有的法器都跟着震动了一下。

    领班:“……”

    他已经彻底呆愣,随机恨不得扑过去把那柄短刃搂着恶狠狠地亲几口,他什么时候见过最这个!

    然后他就听客人轻描淡写地道:“照着这个品质,随便一样攻击性强大的道门,或者佛门法器即可。”

    什么!?

    领班一时间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还随意,还即可!

    能自鸣的顶级法器。他也见过,从一位师祖的家宅中,但是那是一口钟,而且需要师祖来激发。

    那就是最顶级,有价无市,大部分人根本连听也没听说过的法器了。

    像眼前这个,他虽然看不懂,可是不影响他基本的判断,这玩意要是放到法制崩坏的古代,就是倚天剑。屠龙刀级别的,一出事便是血雨腥风。

    这位还想买?

    “没有!”

    领班斩钉截铁。

    红尘皱眉,又打开箱子给他看:“这些品质的也都凑合,最好是佛道两门的法器。”

    她转头对岳总道。“佛道两门无论如何都讲究个因果,即便是杀戮法器,也留有余地。”

    她轻轻松松地和岳总说话,领班看了箱子里零零碎碎几样法器,甚至随便用来装草药的玉瓶,都是上好的法器。能保证药材长久不失去药效……

    就这些,放在谁手里,也是压箱底的宝贝。

    人家就随便搁在手提箱里带着走。

    要不是一开始看见那柄断刃,冲击性太强,强到他脑子都浆糊的地步,现在他恐怕早就被吓得失态,这会儿却只是木然道:“贵客抱歉,我们这儿没有!”

    说着,再也不管合适不合适,直接把人客客气气地请出门。

    再不让人出去,他也许会动歪念,起了打劫的心思。

    别人也就罢了,他们这些卖法器的,见了珍贵的上等法器,比见了亲爹亲娘还要亲。

    徐芬脸上也木然。

    从巷子里出来,红尘叹气。

    岳总跟着叹气,他算是外行,所以受到的冲击到可以忽略不计,反正在他这种外行看来,风水师一类的人物,本就是神秘莫测,能折腾出大动静,那是很正常的事儿,他只关心自己家那事儿,尤其是自己的女儿。

    “大师,难道这里就没东西能用?”

    红尘皱眉:“如果真的找不到,只好凑合了。”

    岳总的目光落在不知何时贴在红尘背后的那把断刃上面。

    因为红尘现在穿运动装,没有宽广的大袖子,它也钻不进去,一直被红尘塞在箱子里,好不容易出来透气,各种不愿意回去。

    这家伙如今越来越有灵性,可是也越来越调皮,红尘有时候都舍不得压制,干脆就顺手抓住,虚虚地栓了条绳子做做样儿再放回去,别人只会以为她身上挂了个艺术品。

    岳总也看得出,这是上等的法器:“难道,大师的佩剑不能用?”

    扑——

    青锋发出一点儿怪声儿。

    “它的杀伤力太强,我怕伤及无辜,还是再看看,如果实在没有法子,它是最后的手段。”

    红尘脸色变得有些严肃。

    一来青锋是凶刃,杀气重,在现在什么都不明了的情况下,用太粗暴的手段欠妥当,禁术是要破除,带亡者没必要非让人家魂飞魄散。

    二来这是在别的世界,还是没有多少灵师的世界,她做事多少束手束脚了些,就怕青锋会扰动这个世界的平衡,再闹出风波来。

    身为一个灵师,既然在这方面她忽然犹豫,那还是多听从直觉的好。

    当然,要真没法子,也就不必顾忌太多了。

    “咦?那是什么地方?寺庙?”

    徐芬一个激灵回过神,还是专业素质过硬,抬头看了看就道:“是一座古庙,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了。”

    红尘一拍手:“是了,我怎么把它给忘了。”

    说着转头,轻轻咳嗽了两声,“不知道我能不能在寺庙里借一样东西?”(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 缺憾
    &bp;&bp;&bp;&bp;说是在附近,其实也是远在山上,开车绕还要半个小时左右。

    寺乃南阳寺。

    红尘一路向里面走。

    岳总到是路很熟悉,他平日里也时常礼佛,南阳寺是整个滨海最大的一座寺庙,每年外地来的游客都是成群结队,他大年初一十五的,也习惯到这儿烧烧香,拜拜佛,给家里人求个护身符一类。

    今天不是节假日,不过大雄宝殿人来人往,人气众多,人人礼佛参拜,烟雾缭绕,僧侣到看不见,只有一些导游在。

    平时岳总来,都是直奔VP接待室,由僧侣带领参观,最多去吃一顿养心的素斋,大汗淋漓地和人一起登山,钻大雄宝殿,那可是从没有过。

    红尘一进来,也不烧香,也不拜佛,直接走到弥勒佛旁边,那是一尊菩萨,面容慈悲,脸上却有几分严肃。

    岳总仔细一想,好像听僧人讲解过,这应该是那尊护法神吧。

    他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红尘走过去,双手向上抬起,轻声道:“为众生故,求赐金刚降魔杵。”

    那尊菩萨眨了眨眼。

    岳总忍不住后退了三步,揉了下眼睛,他是真的好像看见那菩萨眨眼了。

    红尘又道:“回头敬香三炷,求赐金刚降魔杵。”

    然后,众目睽睽之下,韦陀菩萨就当真缓慢地把肩上的降魔杵举起来,慢慢放在了红尘的手里。

    岳总:“……”

    可不只是他一个人看着,周围客人有不少,这下连恭恭敬敬拜佛的人也不免抬头,一见之下,失魂落魄的,也有几个狂喜,喃喃自语:“菩萨显灵,菩萨显灵。”

    红尘松了口气,却忍不住皱眉嘀咕了句:“现在连菩萨都贪?”

    说完也就罢了。招呼岳总:“走吧,现在去衙门……看看头骨去。”

    两个人一前一后向外面走。

    红尘顺手把金刚降魔杵塞在后裤兜里。

    几个带发修行的居士,本来是负责管理安全工作,现在一看。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他们总不能任凭人家把降魔杵拿走啊,那是寺院财产,可刚才大家伙看得清清楚楚,人家韦陀菩萨自己把手里的东西送出去的……

    一想起这个。他们又一晕,更不敢阻拦。

    别看都是在寺庙里呆了好几年的,平时忽悠香客,也是说信则有不信则无,多少信一信。

    可其实,他们心里都是半信不信的。

    现在的中国人嘛,任何一个人站出来,不敢说特别信神佛,但要说一点儿也不信,同样不可能。

    现在这一幕。却还是很毁三观就是。

    一时间,信众,和作为工作人员的居士,也叫净人,别管怎么称呼吧,所有人都不知所措,却是十足敬畏。

    等到红尘和岳总,还有那个一直处于蒙圈状态的徐芬都出了宝殿,到了寺庙门前,后面才有方丈坐着电瓶车匆匆而至。

    “阿弥陀佛!”

    红尘回头一看。脸色这才稍稍缓和一点儿,略略颔首,双手合十:“方丈大师。”

    这位方丈应该不属于那类上班拿工资,白天是和尚。晚上回家有媳妇孩子在身边的假和尚才对。

    说实话,红尘从网上看过这类新闻,真的挺不可思议的。

    在她的印象中,佛家道家的高人,就算不说方丈观主之类的大德高僧,便是寻常僧道。也绝对做不出这等事,当年北燕雷音寺那般不守规矩,戒律院的高僧还因为偷偷娶妻生子,而被废掉武功,驱逐出寺。

    换了别的寻常僧人,那绝对是死罪难免的。

    方丈年过七旬,须发全白,慈眉善目,头顶有灵光,红尘一眼就看出来,他圆寂之后,必然也能留下舍利子。

    岳总见方丈亲至,脸色略变了变,南阳寺的方丈可不是一般人,他在南阳也算有面子的,但就是来南阳寺吃斋礼佛,想见方丈一面,也要提前预约。

    而此时此刻,那位老方丈站在红尘这个小姑娘身边,却是颇有几分恭敬。

    “施主。”

    方丈很是慈爱,目光落在降魔杵上,隐约露出几分含蓄的喜悦,却又长长叹息,“我佛慈悲!”

    红尘咳嗽了声,“借降魔杵一用。”

    “既然韦陀菩萨有宝相赠,那女施主用到何时都无妨。”说完,方丈微微一笑,把脖子上的念珠取下,一共一百零八颗,递了过去,“此念珠我佩戴五十余年……还望女施主善用之。”

    红尘也没客气,左手接下,很自然地单手一转,就缠绕在手腕上。跟着来的那些客人和僧人都吓了一跳。

    方丈的佛珠可不是能轻易给人的,就是给了,恐怕若是福分不够,非福反而是祸。

    又客气寒暄了几句,红尘就领着岳总和徐芬走人。

    后头印天大和尚,方丈大师注目良久,身后跟着的居士,僧人都满脸苦涩:“方丈……”

    方丈一下子大笑:“菩萨显灵,还显在我们南阳寺,多好的事儿,你们怎么愁眉苦脸的,去,告诉他们,以后我南阳寺请各位信众来上香时,增加一个项目,拜韦陀菩萨,楼至佛慷慨赠宝杵的故事,也要多讲几遍,还有篆刻碑文。”

    众人齐齐应是。

    红尘若是听见这番话,肯定会觉得更不可思议,一个看起来很有佛性的大方丈,为自家寺院扬名,也如此不遗余力,和大周确实是大不一样。

    只能说,世事不同了,眼下的大和尚,这般便算有佛性。

    上了车,岳总心里扑通了几下:“要去找岳岳?”

    红尘奇怪地看他一眼:“源头在老宅头骨,自然是去看头骨。”

    天下人的痴都大有不同,若是此人算一痴,一定是个痴爹,无论什么事儿,先想到女儿。

    既然是去看头骨。

    岳总就跟他那个警官朋友去了个电话。

    双方直接约在市局门口。

    “岳总,岳哥,我叫你祖宗还不行,你知不知道,我……简直了!”

    这人一出来。见到岳总就一脸的苦意。这哥们姓邢,平日也算沉稳,可再沉稳遇见这等事,同样要蒙圈儿。

    “你那高人靠谱不靠谱?”

    邢警官压低声音。瞥了立在不远处,不知想什么的红尘一眼,“跟你说,我们内部很多人怀疑你请的那位大师,觉得这一切都是魔术。是她搞的鬼。”

    岳总:“……别把我当白痴。”

    他历经世事多年,见过无数的人,也许偶尔会因为不了解,又关心则乱,被风水师之类的蒙住,可要在他面前玩什么魔术,那绝不可能。

    夏红尘的情况他清清楚楚的,估计连夏红尘自己都不知道的事儿,他也清楚。

    虽然还不知那位从哪里得来的这一身本事,但她和岳家毫无交集。也不曾进过岳家大门总是真。

    一个人连来都没来过,怎么布置魔术舞台。

    比起自家哥们,他才是最开始先怀疑一切的那个,岳总平日也不是轻信之人。

    邢警官显然也想到这些,半晌无语。

    当然,就是以前再多疑,今天碰见韦陀菩萨赠降魔杵之事,岳总也决定了,以后逢年过节烧香礼佛,平日里就时常拜一拜眼前这尊真佛。

    要是女儿能平安无事。让他把红尘供起来都行。

    红尘四下看了看,忽然皱眉,转头问道:“你们这衙……这地方是新建的?”

    邢警官讪讪一笑,不大敢看红尘的眼睛。咳嗽了声道:“没错,今年才搬的,还有好些部门正在搬迁中。”

    他们市局现在乱的很,不过以前的老市局是真不敷使用,房子也过分陈旧,每天新来的小警花去上个厕所还要叫上个闺蜜同行。怕闹鬼。

    红尘的眉头皱得更紧:“我还以为是旧地,煞气重,没想到是新的,你们上次起出来头骨在什么地方?”

    刑警官迟疑了下:“还在我们鉴证中心。”

    他们鉴证中心也是新建的,全国都没有几个有他们设备齐全,连专家都比别地儿的多。

    “快去看看。”

    红尘抬头一看,脸色大变,两步就冲进去。

    刑警官吓了一跳,连忙跟上。

    岳总也被吓坏了。

    几乎没人指路,也没看那些标牌,红尘一路跑到地下一层的鉴证中心,就是没坐电梯。

    刚到门口,就让人拦住。

    刑警官无奈,只好气喘吁吁地走过去交涉,压低声音跟他们一个新考进来的化学博士说了半天。

    一开始还好,那位小博士很客气,结果说到半截,脸都绿了:“邢警官你怎么回事儿,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随便把一个外人,还什么大师带咱们这儿来‘参观’证物,你有病吧?”

    邢警官抹了把脸,他也觉得自己有病来着。

    红尘这会儿却不着急了,摇了摇头:“算了,来不及了,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说着,她便倚在墙上闭目养神。

    刑警官:“……”

    连那小博士心中都有些不自在,皱眉道:“外人不能入内,这位女同学,麻烦你出去吧。”

    红尘抬头看他:“站住别动了,别向北面走。”

    这小博士抬脚就向北面大大方方地走过去。

    他这人有个毛病,喜欢和别人拧着劲儿,当然,也不常常发作,否则他也干不了眼下的工作,这会儿明显就发作了,大踏步地向北而去。

    但只走了五六步,就忽然停下,哎哟一声,抱着腿单脚跳了跳,又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满脸惊恐:“有东西咬我!好疼!”

    外表看不出,但他的腿像被什么东西咬下来一大块儿肉,疼的要命。

    刑警官诧异道:“咱们这儿能有什么?”

    那小博士一回头,看红尘云淡风轻地靠墙而立,登时气恨交加:“肯定是你搞的鬼,刑警官,你从哪儿弄来的这人,这都什么人!”

    话音未落,红尘站直了身体,冷声道:“来了。”

    鉴证中心里面忽然烟雾缭绕,滚滚的白烟一瞬间汹涌而出。

    “着……着火。着火了!”

    那小博士脚一软,额头上汗水滚滚而落,拼命地大喊大叫,拔腿就跑。可一个踉跄,脚下发虚,疼的厉害,愣是没跑动,浑身哆嗦着蹲地下。

    刑警官:“……警队招人需要更谨慎些了!”

    哪怕做内勤。在鉴证中心干活,那也不能这么一点儿体力,哪怕再疼,也不好能趴下。

    红尘叹了口气:“这样也好,省去不少工夫。”说着,抬脚就向那些烟雾里面走去。

    刑警官吓了一跳,连忙拖住她:“别去,消防人员马上就到。”

    市局出事儿,消防那边的速度肯定快。

    红尘摆摆手:“你觉得是着火了?”

    前面浓烟密布,都看不清楚道路。不是着火是什么?但下一刻,刑警官忽然有点儿奇怪:“怎么没响警报!”

    不只是没响警报,红尘伸手抓住一缕烟雾,贴在刑警官的身上,他被冻得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

    这下谁都明白,根本没有着火!

    “你们在外面等,我进去看看。”

    岳总还罢了,刑警官和那小博士都不肯,再害怕。遇见这种事儿也不能退缩,反而要劝红尘赶紧走。

    邢警官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我不能让民众受到伤害,小同学,岳总。你们赶紧走,马上去叫人……”

    红尘一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顺手取出金刚降魔杵,左手拿着,右手拿出一个宝瓶。

    白烟遇降魔杵即退走。却又一瞬间被吸入宝瓶之内。

    她也大跨步地走进门。

    刑警官踉跄跟进去。

    到是岳总,跟打了鸡血似的,脑子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整个人都精神亢奋,紧紧跟在红尘后面。

    说来奇怪,他们跟着红尘,好像所有的冷气都被阻隔于外,旁边地上结了一层冰,寒气却感觉不到多少。

    一进门,周围一片混乱。

    门里好多工作人员都懵懂状态。

    打电话的打电话,大喊大叫的大喊大叫,个个冻得浑身哆嗦,脸色发青,惊慌失措。

    红尘直接去证物室。

    搁在实验台上的头骨,此时却已经不见踪影。

    刑警官脸上发白,见标签都在呢,嘴唇哆嗦了两下:“谁把头骨拿走了?”

    这会儿哪里有人能应声?

    红尘默默走过去,轻轻拂过实验台,口中吐出一股清气:“现身,别逼我用韦陀菩萨的咒语,你也该知道,一旦念咒,可就不容易控制局面了。”

    一股很浅的白烟散开,中间就出现一个人影。

    人影虚虚幻幻。

    吓得周围的人都满脸惊惧。

    到是刑警官,还有那小博士,因为在外面已经饱受惊吓,这会儿到能缓过口气。

    岳总一看就大惊失色:“阿生,怎么是你!?”

    那人影也一脸迷惘,红尘又吐了一口气给他,他的神志才稍稍清醒,飘了过来,就给红尘跪下。

    他一靠近,小博士惊得向后抽,还当他要发怒,心中念佛不止,见他跪下,到又心生同情,颤抖着道:“你要是有什么冤屈,那就赶紧说出来,我,我一定想办法让你沉冤得雪。”

    这会儿,他也不说什么科学不科学的。

    那人影却使劲摇头,哀声道:“法师,求求您,救我妈妈一救,您去让我见她一面,我要告诉他,我是自愿的,我是心甘情愿的,怎么能怪大小姐?是我自己想救她,这才做了傻事,真的是我自己的意思啊!”

    他说得着急,岳总却满头雾水:“阿生?”

    这个人叫陈生,是岳总的管家家的儿子,从小就长在岳家,这个年头,管家也不是什么下人仆从,那是家里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尊重,哪里还有什么高低贵贱!

    岳总只有岳岳一个女儿,对陈生当半个亲儿子一般,他给岳岳的,都少不了陈生一份。

    反正家里又不缺钱,陈管家在他们岳家服务了一辈子,很是贴心,给点儿员工福利有什么不可以?

    陈生也是知恩图报。和岳总的感情好,时时照顾岳岳,尽职尽责,因为他和岳家的关系太近。还生出一点儿风波来。

    外面有传言,说陈生是岳家的私生子!

    谁让陈生他母亲长得漂亮,这小子生出来也是唇红齿白,微微带着点儿女相,五官端正。

    人长得好。总有几分相似。

    他又总和岳家人一起,读书学习也是一块儿,乍一看,和岳岳还真有点儿一样。

    岳总又和他的妻子是联姻,没什么感情,最多就是搭伙过日子,朋友之谊,远多过爱情,岳总这人,说花心好色不至于。逢场作戏,也不是一点儿没有。

    人们都喜欢探听八卦消息,更爱名人的桃色新闻。

    但即便如此,陈生和岳家的关系还是很好。

    就在五年前,岳岳的心脏已经到了必须做手术的地步,偏偏那一次,陈生溺水,脑死亡,签署了身体器官移植同意书,又和岳岳的配型非常成功。

    于是就做了心脏移植手术。

    “……”

    岳总忽然一抬头。脸色发白,带出几分惊恐来:“难道不是意外?阿生,你的死不是意外?”

    刚才阿生那一番话,让岳总先是大痛。又是气得快昏死过去,瞪着陈生怒道:“你说,你,你……这究竟怎么回事儿!”

    陈生低下头,显然还是和生前一样,根本不敢违背岳总任何一句话。小声就把前因后果说了。

    的确不是意外。

    他眼睁睁看着岳岳一天比一天痛苦,合适的心脏总也等不来,他一着急,自己去做了配型,居然非常适合,他一冲动,就把这事儿给做了。

    “冲动?”

    岳总觉得他一点儿都不冲动,简直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得很清楚,连自己到达医院,抢救无效会脑死亡都算进去,不愧是他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医学高材生!

    当年陈生因为岳岳的病,要上医学院,岳总暗地里托关系,走人情,提他安排好了一切,请了最好的导师教他,把他培养出来,不是让他给自己的女儿当备用心脏使的。

    “你要气死我!”

    岳总一巴掌甩过去,拍了空,又恶狠狠地打了一巴掌,还是一空,眼泪就落下来。

    陈生更是手足无措,跪着匍匐爬到岳总身前,虚虚地抱住他的腿,一言不发。

    “岳岳需要心脏,我已经派人去找了,难道还需要一个大活人来给她心脏吗?她是我的女儿!”

    心脏移植手术是难!

    可配型并不特别困难,是有希望,有机会的,远不至于让阿生这么去牺牲。

    红尘静静地听着,心中隐约涌现出一股热流。

    一个男人,愿意把心脏给一个无亲无故的女人,最大的原因,只能是爱情。

    或许,这个男人本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的爱很无私,没有奢望任何的回报,不让任何人知道。

    事实上,岳岳都不知道自己的心脏是谁的,这一点儿,医院也不会告诉病人。

    当年,这孩子才二十四岁,那么年轻,就能心思缜密地做到这一切,还悄无声息,何等不容易!

    红尘忽然也有一点儿冲动。

    她想要尝试一下爱情。

    当然,只有一瞬间而已,也不只是爱情,应该说,只要是深沉的感情,深沉的爱就可以。

    灵魂深处,仿佛有什么东西被触动,若有若无的,也不明显,红尘忍不住一笑,她这人也有点儿意思,都想些什么有的没的!

    “岳叔叔,我想见我妈妈,是她找人把我放在咱们家老宅去的,那人怎么骗了我妈妈我也不知道,可是,我不想岳岳痛苦,我不想她难受!”

    红尘把他收到瓶子里,拢在袖子里,就让岳总带路出发,马上去找人。

    “时间紧迫,早一点儿结束,对所有人都好。”

    那可是禁术,不是闹着玩的。

    “再耽误,这家伙别说投胎转世,真连一丝魂魄也留不下了。”

    他们转身就走,刑警官伸了伸手,没敢去阻拦,只有一个念头——这报告怎么写?

    好在,其他人一样晕头转向,也不只是他一个人倒霉。

    刑警官四下看了看,周围所有人还处于一片混乱状态,外面消防车警笛响起,还有各路的领导都在赶来的路上。

    “你们鉴证中心的事儿,我一个刑警就不管了,自己想办法吧。”说完他撒腿就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无常
    &bp;&bp;&bp;&bp;“……”

    鉴证中心的上上下下,半晌才从惊惶中挣脱出来,可面对已经到了的消防车,还有电话不断,急得火烧火燎的各位领导,他们也不知如何是好。

    白云苍狗。

    岳总时不时地偷看一下红尘。

    红尘都让他给看得有点儿毛。

    你说说,让人家欧辰那个等级的美男子看看也就罢了,反正她不吃亏,你一个半大老头子老看,能不别扭?

    当然,这话红尘是不太说得出口,作为一个灵师,现在在别的世界,还是站在客户面前,按照王半仙的说法,客户面前要会装才行,格调要高。

    她这会儿格调就很高了,就算岳总看她,也要做到云淡风轻。

    “大师……”

    岳总脸色苍白,欲言又止。

    红尘叹气,可怜天下父母心。

    结果岳总就道:“阿生会不会真的不能轮回转世了……大师您发发慈悲,无论如何救救他!”

    “晃眼间这就是五年,五年了……”

    说罢老泪纵横。

    红尘无语,人们传说那是岳总的私生子,到也不真是毫无根据地瞎传,看看这样儿,还真有几分疼‘儿子’的心。

    不过,她这会儿懒得理会。

    手中的降魔杵熠熠生辉,念珠也是颗颗晶莹剔透,散发出莹润的光。

    红尘拿着它靠近了下岳总,他的情绪就渐渐平静下来。

    法器到手,岳家的老宅已至。

    门槛不高,宅门却是古色古香,房子也好,眼下盖房子,很少有这般结实的了。

    红尘扫了一眼便道:“祖上遇见过高人。”

    要是她的话,肯定也在这个地方,建这么一座宅子,细节上或许都差不太多。

    岳总的神色也舒缓了些。眨了眨眼:“说起来,当年我祖辈们在这儿择地建宅,也是得了一位风水师的指点。”

    他仔细一想,觉得果然是缘分。那位大师和眼前这位一样,同样是个女子,有美貌,年纪稍稍小了一些,可惜祖上那时候不怎么识字。也不是富贵人家,当时不适合问年轻少女的闺名,只知道叫红大师,和眼前这个,也有一字相同。

    “自从宅子建起来,我们家顺顺当当,战乱也没太波及,一直太平到今天,这么多年,不算大富大贵。却也子孙繁茂,大部分都有出息。”

    红尘点点头,不过,差不多也到了头儿。

    好事不能让一家人全占了去,这和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也是差不多的道理。

    看了看格局,红尘吐出口气,笑道:“回头别忘了拜谢祖宗,要不是你们家祖宗保佑,给留下这么一座房子,再加上亡者陈生并无恶念。你们岳家早就家破人亡,全都死绝了。”

    恐怕还不只是岳家。

    红尘先没进门,走着就拿出笔,蘸着朱砂在外墙上画圈儿。居然连出一条线来。

    线条并不算平顺,勾勒出奇怪的图形。

    “枯骨幻阵?”

    徐芬本是外人,按说不该跟着,不过,岳总一时没顾上他,他也是亲近的朋友介绍来的。有职业操守,让他跟着到也无妨,后面就没多说。

    这人既然在法器街上揽活儿,对这类事儿自然是十分好奇,这次仿佛遇见真佛,自是跟前跟后,殷勤备至,他见多识广,看到红尘的动作,就忍不住脱口而出,目露恐惧。

    “是不是枯骨幻阵?”

    红尘有点儿意外:“徐先生好见识!”

    绝不是夸奖,在大周就从没有哪个普通人,一眼就看清楚这些门道儿。

    虽然也有这个世界,信息传播速度很快也很广,知识廉价的因素在,但就是想学,这不到确实的门路,也只能学一肚子真正的封建迷信而已。

    徐芬却不知道眼前的大师正暗自夸他,已经吓得两股战战:“我的妈呀!”

    一时间上下两个嘴皮子打架,说不出话来。

    大姑奶奶他们说的难道是真?传闻枯骨幻阵能让人陷入世间大恐惧中,任何一个人陷进去都不能脱身,这种东西,怎么可能真存在?这不科学!

    他大姑奶奶是个相师。

    左邻右舍都是同行,有风水师,有算卦的,有跳大神养小鬼请大仙的,还有一个赶尸人,现在都属于封建迷信范畴,祖上传下来的东西晚辈们丢得差不多。

    徐芬自幼就在这等环境中长大,却不怎么信,不过到是凭着学的那半吊子知识,如今混得风生水起。

    “这玩意太多,必须先破除了,你们等我一等,我不出现,都不要说话不要动。”

    说完,红尘就大踏步地走了出去。

    徐芬伸手想拦,可一个迟疑,对方人就不见,明明就这么大的地方,左右也无遮挡,眼睁睁看着一个大活人在眼前消失,徐芬轻轻向岳总身后靠了一下。

    “岳总,您看这是怎么回事儿?”

    “呵呵。”

    他怎么知道!

    事实上,他虽然什么都看不明白,但只看大师还有徐芬的反应,也知道自家老屋有问题,那是他的家,他祖祖辈辈住的地方,他女儿天天生活的地方,他现在才是最害怕的一个好吗?

    两个人刚啰嗦了几句,就看到不远处电闪雷鸣,轰雷阵阵的,一道接一道的闪电劈在墙上。

    徐芬紧紧闭上眼睛。

    岳总却是紧张地使劲睁大眼盯着。

    周围三米之外,只看到亮光,其余的什么也看不到,道路没了,花草没了,连搭建的狗窝也消失不见。

    有一股凉气,不知是错觉还是真的,从背后慢吞吞向上爬,冻得两个人的牙齿咯嘣嘣直响。

    不知道过了多久。

    岳总感觉上,好像起码要过了好几个小时,外面的声音终于停了,那位大师不知何时举着一把折叠木伞,款款而来,笑道:“行了。”

    话音未落,他的房子就好像睡醒了一般。浑身蠕动了一下,没错,砖石的房子动了,还打了个喷嚏。噗噗两声,吐出来好多东西,一地碎裂的骨头。

    “走吧,进去等我们的贵客。”

    红尘伸了个懒腰,摸了摸肩膀。也有点儿累。

    她推开门就进去。

    岳总拿着钥匙呆了呆,又把钥匙塞回去。

    房子还是那座房子,但感觉完全不同了,以前岳总不爱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总觉得这宅子显得陈旧压抑,让人心里毛躁的慌。

    他记得很清楚,以前不是这样的。

    以前他父母都在时,家中特别温馨,在外面无论遇见多少烦心事儿。多么不舒坦,回家喝杯茶,躺一会儿,什么烦恼都没了。

    今日进来,到找回一点儿童年的感觉,刚才的惊吓,渐渐舒缓,额头上的冷汗也消散。

    红尘招呼岳总和徐芬坐下,“你想个说法,把你女儿骗在外头多呆些时候。别让她来。”

    岳总连忙点头。

    他也觉得,这事儿别让岳岳知道,那孩子身体不好,万一要是知道点儿什么。伤心之下还不知会出什么事。

    干脆打了个电话,把女儿给忽悠到她妈妈那去。

    她妈妈最近生意上很不顺利,整个人都特别暴躁,让女儿去看看,估计岳岳也不会怀疑。

    红尘这才把自己的那个宝瓶放在茶几上。

    宝瓶静悄悄。

    陈生也不见踪影。

    岳总张了张嘴,还想见见陈生。可看红尘的面色严肃,一时到不敢说了。

    等啊等,等啊等。

    一行人等了好久,整个房间居然还是静悄悄的。

    岳总心中奇怪,眼看天色渐晚,太阳下山,连家里的孙阿姨都在外面催促了好几次,要不要吃晚饭,他终于忍不住,小声问:“大师,呃,我们在等什么?”

    红尘:“……”

    忍不住拍了拍桌子:“这会儿外面的法阵都被破了,你也被挖出来,还被控制,无论是你妈妈也好,还是别人也好,总要有人过来看看情况吧!”

    宝瓶动了动,陈生探出脑袋,也一脸懵懂。

    红尘一挥手又把他塞回去。

    又等了半个小时,毫无声响,红尘心里有点儿尴尬,人家王半仙想装的时候,一装一个准儿,她想装一装神秘,怎么就出了差错!

    好在无论是岳总,还是徐芬,已经被她的表现收服,哪怕这会儿根本就没出现任何该出现的东西,让他们白白紧张了半天,也不敢露出异样,让红尘看见不舒服。

    这时,孙阿姨推开门,小声道:“老爷,要不要开饭,再不吃,饭要凉了,热得久了,也要失味儿的。”

    她慢吞吞进来,看了红尘和徐芬一眼,“客人们也饿了吧。”

    “那咱们先吃饭?”

    岳总咳嗽了声道。

    红尘也的确是饿了,苦笑道:“也好,吃饭,不过看来今天那位幕后黑手不肯现身,说不定我得想想别的办法逼她出来,但岳总放心,阵法已经破去,等吃完饭,我超度了陈生,一切太平,令爱也会恢复正常,当然,想要健康,那要看医生的。”

    “好,好。”

    岳总眼睛红了红,他不怕看医生,只要是医术能治好女儿,他就什么都不怕,怕的是这些年,想尽办法寻医问药,却丝毫没有效果,岳岳的情况,一年比一年恶化。

    孙阿姨显然有些奇怪,抬头看了红尘一眼,脸上的表情略有一点儿生硬,皱了皱眉,嘴里碎碎念:“又是大师,一天到晚的就知道请大师,大师有用,所有人都去找大师了!”

    岳总瞪了她一眼,却没说什么。

    一行人终于坐下吃饭。

    岳总稍稍解释道:“孙阿姨来我们这儿已经有四年多,干活麻利,家里人的喜好也记得清楚,就是平时有些啰嗦碎嘴,大师别介意。”

    红尘点点头,目光在戳在门口的这位阿姨身上一晃而过,点点头。

    岳总却有些感叹:“说起来,还是陈生他妈妈做家政服务做得好,他妈妈叫裴冬妮,是个绝色美人。在我们家服务了很多年,后来和陈生他爸爸结婚,我就借给她一笔钱,让她开了家政公司。别说,人家可比她丈夫会来事儿,能做生意。”

    只可惜啊,陈生死了之后不久,裴冬妮也不见踪影。

    刚才一听陈生说。是他妈妈做的这一切,岳总半点儿也不奇怪,家里的方方面面,他不知道的,人家裴冬妮也知道。

    一时沉默。

    众人都默默吃饭。

    吃完了,红尘也不急着送陈生走,还要准备一二,至少要多画一些黄符。

    “我看那幕后黑手是怕了,要不然就是刚才破阵的时候,让他受了伤。岳总也不必再担心。”

    岳总松了口气,干脆安排了一间客房给她。

    红尘转身就走。

    岳总看了看留在桌子上的宝瓶,连忙道:“大师,这……陈生怎么办?”

    “先放着,明天处置。”红尘头也不回,应了声。

    家里的保姆,孙阿姨慢悠悠带路,她长得到是慈眉善目,很是和蔼,就是脸不好。五官不太协调,有点儿丑陋,带着红尘,还絮絮叨叨的:“小孩子家家。干点儿什么不好,非做这个,小心一些,有些事儿做了要倒霉的。”

    红尘笑了笑,并不理会。

    自己去洗了把脸,说是要画黄符。实际上拿着手机趴在床上开始刷朋友圈。

    原主的朋友不多,朋友圈也冷清的很,不过,红尘来了之后很喜欢玩这个,那次地震之后,灾区不少义工,官兵,甚至还有没受伤的灾民什么的,感情都变得很深厚,彼此之间时常联系,算是相当好的朋友。

    一打开各种信息一堆一堆的。

    最近最大的消息——股市大涨,红红火火!

    到处都是谁谁买了什么股票,一夜暴富说不上,反正赚了大钱就是。

    红尘也预测最近股市不错,也买了几支还可以的,赚了不少,不过她今天就打算该抛的都抛了,留下一支长线持有,顺便也在圈子里发了条信息,提醒一下,反正就是说,股市大涨也就几日的工夫,之后恐怕要萧条一阵,请各位谨慎出手。

    她发出去,朋友圈里还真有很多人特别相信,毕竟当时她在灾区的表现,谁都看在眼里。

    到是明雯雯扫了一眼,又想起红尘跟她说的话,别扭了下,很是不屑一顾。

    孙阿姨看了两眼,摇摇头就出了门。

    红尘继续趴着玩手机,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大门。

    一夜平静无波。

    第二日一大早,红尘洗漱完,岳总打着呵欠,已经在客厅等待,还睡眼朦胧的,徐芬昨天晚上也厚着脸皮留宿,实在是机会难得,他再害怕也想看看。

    只是不知为何,两个人都困得睁不开眼睛,要不是惦记这事儿,估计都能一睡睡到日上三竿。

    “开始吧。”

    红尘让封了窗户,关上大门,一摸宝瓶,脸色骤变:“陈生呢?”

    岳总一愣。

    “不好。”

    红尘一咬牙,跳起来就冲出门,一溜烟没了影子,岳总叫了好几声,抓了半天也没抓住。

    徐芬也一脸懵懂。

    两个人面面相觑:怎么回事儿!

    刚才他们都做好了各种心理准备,想要看到大场面,没想到,想要的场面没来,人到跑了!

    正迟疑间,忽然觉得头有点儿晕乎。

    岳总身子一歪,就歪在沙发上。

    大门洞开。

    孙阿姨慢吞吞地进来,一边走,一边直起腰身,她换了装扮,身上穿着条藕荷色的裙子,显得很年轻,只有头发和脸上的皱纹,能看出她已经是个老人,脸上的五官也很不协调。

    “老爷在呢!”

    岳总打了个哆嗦。

    这不是孙阿姨。

    这种声音,缠绵的,妩媚的,是裴冬妮。

    岳总想坐起身,却坐不起来。

    裴冬妮推门进来,脸上挂着的还是温柔的笑容,就和她没走之前一样,替岳总盖上毯子,又给他倒了杯茶,小声道:“哎,本来还想多留你一些日子。让你看着自己的女儿,一点点腐烂变质……”

    岳总脸上露出震怒。

    裴冬妮耸耸肩:“可没办法,谁让你这人从以前开始就运气特别好,总是能找到各种高人相助。也罢了,我总是赢不了你,最后再输一次,就再输一次,不过你放心。等下我就送你女儿一起下去,给我儿子陪葬!”

    岳总迷迷糊糊的,已经不能说话,可他看得清清楚楚,陈生就站在地上,围着他母亲一圈一圈地打转,拼命大喊大叫,但他母亲就是看不到他。

    “哎!”

    岳总想叹息。

    “哎!”

    房间里就多了一声叹。

    孙阿姨,应该说裴冬妮回过头,一眼就看到红尘坐在沙发上。脸色大变:“你……”

    红尘摆摆手:“别那么俗套,问什么我怎么在这儿?我不在这儿又能在哪儿?哪有丢下客人自己跑走的,别说就是个傀儡,便是陆地神仙邀请,我也不可能丢下顾客。”

    裴冬妮咬牙,冷笑着把手伸进自己的口袋。

    红尘不管她,“你随便拿邪门武器来吧,说实话,禁术是挺吓人,不过我估摸着你不怎么会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学了,拿出来肯定是杀伤力巨大,连自己都逃不脱,当然。看你的模样也不像是在乎的,就是不知道,你在乎不在乎自己的儿子!”

    裴冬妮脸色黑气弥漫,神色疯狂:“儿子?我儿子被他们害死,****不得安宁,正在地狱里受苦。我好不容易学会了术法,却连我儿子的魂魄都见不到,都是他们,是他们!”

    红尘一伸手,特别迅速,没让裴冬妮躲开,就抚在她的眼睛上面,轻轻拨开。

    然后伸手把身形快要淡得看不到的陈生拎过来,送到裴冬妮的眼前。

    裴冬妮整个人,一瞬间僵硬住,瞠目结舌。

    陈生委屈地皱了皱脸,张嘴大哭:“妈,我想跟你说话,你都不理我!”

    那个疯女人,一下子就变了,抬起袖子,手忙脚乱地给儿子擦眼泪,一声一声的宝啊,宝的叫。

    红尘坐下,拍了拍岳总和徐芬的肩,两个人登时清醒,她才喝了口水,忽然想起以前看的小说里,经常提到一个说法,叫嘴炮,好像刚才她也是嘴炮大成似的!

    陈生现在就像一团随时会散的雾气,勉勉强强地能融合在一起,眼看着就没了。

    裴冬妮显然也知道不好,手足无措,围着儿子一圈一圈地转,毫无办法。

    红尘摇头:“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和你儿子之前的联系让人给断掉,所以这些年,不管你怎么努力都看不到陈生,反而是别人能看到他现形。我也不解释那么多了,总之,你做的一切……用的那禁术,已经彻底破坏你儿子的魂魄,现在你选择吧,让你儿子散掉,从此不复存在,还是你自己去地狱里赎罪,好保下你儿子下一世福寿康泰。”

    “哪里还用选,为了宝儿,我什么都愿意做。”

    连岳总的神色都变得平缓,哪怕再心疼女儿受的苦,他也不能对这一幕视而不见。

    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也有同情心,同样殷切地看着红尘。

    “大师,真能保住阿生吗?”

    红尘眨眨眼:“那就问问专业人士。”

    她刚刚得到的法术,就在执行任务之前得的,第一次使用,也不知能不能成。

    当然,这话她不说。

    如果不行,大不了再忽悠别的。

    红尘从箱子里取出一本书,搁在茶几之上,轻声念道:“阎王令在,无常指路。”

    声音缥缈。

    众人顿时感到身体一冷。

    大门忽闪了下。

    大厅里面就出现两个人。

    “黑白无常!”

    不怪徐芬惊呼,这打扮实在太经典。

    一个白面,身材高瘦,一个黑面,身材短胖,帽子上一个是一见生财,一个是天下太平。

    不是无常是谁!

    红尘也一惊,还不待她反应,两个无常就拱手行礼,脸上激动,却是惜言如金:“仙子有礼,敢问何事吩咐我等兄弟!”

    岳总:“……”

    徐芬:“……”

    连那委顿于地的裴冬妮,脸色也骤变,看红尘的目光,越发的敬畏有加。

    人世间高人众多,能让黑白无常称一句仙子的,又有几个!

    红尘一时间到动了好奇心,小声问道:“奇怪,我看记录里说,你们二位可不是这扮相,怎么?”

    两个无常一本正经地道:“好叫仙子知道,我等也是无法,以前的衣服穿了,那些孤魂野鬼见了都不肯好好交流,非得上些手段,很是累人,到是这般打扮好,事情少了许多,也少了不少口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易经
    &bp;&bp;&bp;&bp;两个无常叹息连连,当年他们在下面那也是爱美之人,谁愿意整日要不白乎乎,要不黑乎乎的,高帽也难看。

    在下面唐装汉服,什么穿不得?如今就是一天换十几套手工打造的精品服装,也是轻而易举。

    以前那衣裳早落伍了,不好看。

    可后来才发现,工作时穿这身工作服,却是要省事得多,很多话都不必说,直接往前一站,只要是还脑子清晰的妖魔鬼怪之类,都知道你是什么人,虽然有时候也会遇到点儿麻烦,鬼魂躲着走,但大部分时候方便的紧。

    红尘一想也是:“别叫我仙子,听着别扭,叫我夏红尘。”

    两个无常对视一眼,目中都带出几分尴尬,却不肯这般称呼,只称灵师。

    灵师也挺好的,眼下这个世界,人们都不知道有灵师存在了,她有时候还有那么一点儿寂寞。

    这边三‘人’唠嗑,那边一群人傻愣愣看着。

    到是裴冬妮哭得不能自已。

    半晌,红尘才说正事儿。

    两个无常到跟红尘大包大揽,保证送陈生去轮回,只是裴冬妮敢在人世间使用邪术,罪大恶极,但看在有灵师度化的份上,且尚未造成不可挽回之恶果,只需在地狱服刑两百年。

    黑白无常拿锁链,锁了裴冬妮,一瞬间,裴冬妮就倒下,魂魄脱离,浑浑噩噩地立在无常身后。

    “灵师,我们这便告退。”

    红尘点点头。

    只见厅内开了一道黑门。

    阴冷的风吹过,半晌,房间里忽然亮了不少,刚才是黄昏,此时就是正午,太阳尤其温暖。

    “走了?”

    岳总慢慢地坐在沙发上,轻轻抹去额头上的冷汗,小心翼翼地抬头看红尘:“大师,现在……我们家岳岳怎么样?”

    “带她去医院检查身体。”

    红尘吐出口气道。“大体没事儿,我看此事不用跟她提,其实人们无知无觉,反而无惧无怕。会少很多是非麻烦。”

    岳总连忙答应。

    “我会再帮你们这宅子调整一下风水,虽然风水轮流转,但这宅子还没到该退休的时候,等你们家第三代出生,再择新宅也不算迟。”

    岳总这下算是松了口气。

    他家岳岳爱这老宅。爱得什么似的,可宅子毕竟太老了,虽然经常整修,依旧让人不很放心,现在请专业人士看过,知道无妨,他也能安心。

    红尘走了之后,岳总还是半晌回不过神。

    到是徐芬特别殷勤地追上去给红尘塞了张名片,顺便要到了联系方式,珍而重之地收起来。

    这可是真正的高人。不是江湖骗子,遇见一个简直太不容易!

    红尘没怎么当回事儿,转头就回了学校。

    学校永远平静的很,外面风雨再大,学校里也感受不到多大的波动。

    到是这几天大家谈论的东西,从名牌包包,化妆品,去哪儿旅行,变成股市多么多么的牛气云云。

    好像不谈谈股票,那就是很o了似的。

    学生里面钱多的。也都纷纷下股市,一展身手,不过大部分玩的并不大,还是很有理智。很小心翼翼。

    “听说了没,好像咱们学校的明雯雯特别厉害,看股票看得准极了,人称神眼,说哪支股涨,哪支就涨。”

    “谁不知道。都传疯了,昨天我听佟倩还说,拿出自己多年勤工俭学积攒下来的零花钱出去,让她帮忙投资,明雯雯那人很好说话,也不嫌麻烦。换了我,我可不敢,股票这东西这么不稳定,自己玩也就算了,帮别人万一赔了算谁的!”

    他们又不是专业人士,不会签合同求个保障,赔钱赚钱,都麻烦很大的。

    红尘摇了摇头,问了问自己宿舍,都说没玩这个!

    玩股票可不是别的投资,需要不少本钱,学校里的学生,学费生活费还靠家里资助,哪能拿得出那么多票子。

    既然相熟的人都没玩,红尘就没怎么放在心上,认认真真地上课,偶尔间或出去找个活儿,她现在不缺钱,岳总那边事情果然了结,听说岳岳去医院检查,医生们都啧啧称奇,说恢复的特别好,简直不像曾经得过心脏病的,她也没再觉得伤口疼,伤口也复原,只是可能会留下疤痕。

    岳岳的意思,不打算做除疤手术,她反而觉得,身上留下这道疤痕,感觉更好。

    岳总在这方面,从来不肯勉强女儿,这几日是精神焕发,连生意上都百事顺利,为此,他还专门亲自请红尘吃了顿饭,给她塞了一张金卡。

    金卡里足足塞进去一百万!

    红尘对这个数目不太敏感,但也相当清楚,至少她读书上学不用考虑钱的问题。

    怪不得王半仙那家伙干这个又顺手又开心,随便忽悠几句,人家就白白送钱,能不开心?

    拿出一部分改善生活,另外一部分,存起来做慈善基金,原主的愿望本身很模糊,她要的简单,希望欧辰不死,家里人都好好的,希望她的人生有意义。

    可是她的那一辈子,一生没有工作,困在家里,什么都不知道,想必做任何有意义的事业,她都会满意。

    红尘也在考虑未来,她现在学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是中文系的,这个专业属于万金油,毕业之后就业有点儿难,她总不能真一辈子当神棍,她是不介意,很好玩,但也要考虑原主会不会觉得不妥。

    以原主的性子,或许不会把一个神棍当成理想职业,虽然她也不一定会不算任务通过就是。

    这也是个大事儿。

    红尘给自己买了台戴尔的笔记本电脑,一连好几日,下课就窝在宿舍里上网,主要搜一搜现在什么工作比较有趣。

    还搜着看各种幸福职业排行什么的,宿舍里的那堆都以为她发神经了,心下担忧,时不时把人拖出去开导开导。

    这日,太阳升到半空,已经快到中午。

    红尘挣扎着从床上起来,腰酸背痛的感觉稍微好了一点儿。洗了把脸,刚打算去吃一碗豆腐脑,忽然抬头从窗户里看出去。

    外面忽然一片嘈杂声。

    “怎么了?”

    难得上午没课,晚上几个学生都玩到凌晨一点多。本来想睡个懒觉,这会儿却骤然惊醒,脑袋疼的厉害,可外头吵得不行,他们也只好抱着脑袋下床看一看。

    没多时。就有人奔过来喊:“不好了,佟倩要跳楼!快通知辅导员。”

    “应该要报警吧。”

    一片混乱。

    红尘和她宿舍里几个也被裹挟着冲出去,刚跑到四楼,就看见佟倩趴在五楼的阳台上嚎啕大哭,眼睛通红,涕泪横流,一点儿形象也没了。

    其他人杂乱地劝说。

    还有人喊:“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啊,别怕,佟倩,我下个月。下下个月,哪怕接下来一年的零花钱都不花了,全给你存着。”

    “还有我,以后我每个月只吃馒头蘸酱,存下钱来给你,别闹了啊!”

    周围人一说,大家才知道,原来都是股市闹的。

    今天一开盘——股市一路走低,几支股票都要跌停板了。

    佟倩一开始还是很理智,后来赚了钱之后。明雯雯说最近股市利好,想要多赚一笔,被钱晃花了眼,这孩子就胆子大起来。不光是自己的积蓄,连借来的钱都投进去,全塞给明雯雯去操作,结果,损失惨重。

    股市这一行,那真是进入需谨慎。小心倾家荡产。

    红尘自己也玩了,不过是及时抽身退步,只赚不亏,她微信圈子里一堆点赞表感谢的,还有人吵吵要给她立一个长生牌位。

    可这帮学生就不是个个都好运。

    一提起此事,愁眉苦脸的无数。

    当然,像佟倩这样闹着要跳楼的,还是只有她一个。

    佟倩在上面哭得有气无力,摇摇晃晃,吓得众学生心惊肉跳,这时,有人拖着明雯雯跑过来,蹬蹬蹬上了五楼。

    明雯雯的脸色也很难看。

    不只是佟倩,她也赔了,而且赔得只多不少,只是她心性坚定些,哪怕恨得想吐血,面上也不肯露出软弱的表情。

    一看见明雯雯,佟倩更是痛哭流涕:“都是你,都是你,我说这股市看得人心惊肉跳,你偏偏说心里有数,这就是你说的有数!整整十万,十万!”

    对于工作很多年的人来说,十万或许不是什么拿不出来的巨大数目,就是一时手头紧张,可四下里借一借,也总能凑一些,都不用靠父母靠亲人,可对学生,十万就是个天大的数了!

    佟倩双手攥紧,青筋毕露,一副疯了似的想扑过来咬人的样子,她家的条件一般,工薪家庭,她拿了二十万出来做本钱。

    这二十万,里面有十八万是她从爸爸那儿偷偷拿出来的,不是自家的,应该是公款,她本来打算,稍微赚一些马上销户,反正绝对不能让家里人察觉,现在可好,亏了十多万,还剩下不到一半……

    数目其实不大,学生们七嘴八舌的,还说要发动全校给她筹钱,让她别担心。

    明雯雯心里也有一股气,一开始硬憋着不说话,此时脑子里嗡的一声,也忍不住,皱眉怒道:“你吼什么,你才赔了多少,股市本来有赚有赔,谁能保证只赚钱不赔钱?”

    她自己才叫惨烈。

    手头好不容易攒出来的两百多万,全给赔了进去,一点儿不剩,欠债无数,不知何时才能还清,已经焦头烂额,不光是她自己的,别人的也赔了好些。

    那些人大部分都知道,股市就这样,有赔有赚,到不追着她要赔偿,可心里都不是滋味,关系也疏远。

    明雯雯前阵子风光得意,好些人觉得她有能耐,有本事,就是一些富二代千金,也愿意和她交朋友,现在一切都冷下来。

    她自己都难受的要命,哪里还顾得了别人。

    话虽如此,她还是尽力克制,说话并不特别难听,都是挺有道理的。

    明雯雯这个人在学校还是比较要颜面。

    问题是这会儿。佟倩本来就处于疯狂状态,一受刺激,怒火上涌,张牙舞爪。整个人扑了上去,却脚下一滑——整个人头朝下,翻了下去。

    众人:“……”

    匆匆赶来的辅导员看到这一幕,头一晕,心想——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时,大家的惊呼声才想起来,探头看去,就见佟倩吊在半空中,晕死过去,随风飘荡。

    再一看,四楼不知道是哪个学生,手里多出一条‘鞭子’绿色的,好像是根藤条。

    “快。快,救人!”

    一群人挤开面色苍白的明雯雯,蜂拥而下,冲过去替红尘抓住绳子,七手八脚把佟倩弄上来。

    辅导员怒其不争,可这会儿也不敢痛骂她,只能赶紧给她家里人打电话,让人来接回去。

    这是学校,学生跳楼就是大事儿,学校有责任的。

    明雯雯眼睛一红。看周围的学生冲她指指点点,一阵心酸,她明明是好心!

    这关她什么事,怎么不去怪佟倩承受力太差!她损失更大。可也没想跳楼,跳楼求死,谁知道还能不能再多一次生命,她的生命这么宝贵,怎么可能在这种地方浪费掉!

    股市出错,是她不太熟悉的缘故。明明记得还不到巅峰,再有半个月才是巅峰数值,偏偏提前崩溃了,但是不要紧,她一定有更多的办法赚钱,这么一点儿小钱,毛毛雨而已。

    一路送去医务室。

    佟倩只是受到惊吓,没有大碍。

    到是红尘的胳膊受了点儿伤,按摩一下,不要提重物,过个个把月也就能好。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红尘趁机顺手把自己的藤条给收了,团成一团,塞在口袋里,其他同学也挺好奇的,连辅导员都奇怪。红尘就随手拿着藤条,三下两下,居然编织出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包,绿意盎然,花纹精美,完全是艺术品。

    一下子,刚才的那场闹剧带来的紧迫感就消散了去,众人笑起来,辅导员还忍不住说,红尘要是拿这包去卖,卖个四五百,绝对有人捧场,尤其是手工编织,多有意思,现在只要是手工的,什么都贵的要命!

    风波过去。

    佟倩暂时休学,被送回家去,她的父母一起过来接的她,没过两日,明雯雯还牵头给佟倩来了一次捐款,大部分同学都多多少少捐了一点儿,这事儿就这么过去。

    明雯雯到是没有被打击到的样子,还是长袖善舞,在学生里面渐渐又有了不错的好人缘。

    红尘就不一样,她整日把时间安排的特别紧凑,读书学习,学习读书,拼了命地吸纳知识,连她在网上出的风头,也渐渐被人淡忘,和明雯雯之间的关系,自然而然就更显得冷淡下来,最多也就是校园里无意中碰到,点点头的交情。

    到是又结交了几个朋友。

    和宿舍里那几个的感情都不错。

    红尘宿舍一共是六张床,有一张床是空的,一共五个人。

    她住在靠近门的下铺,上铺是滨海本地人,夏雪,对面下铺是湖南的妹子,叫李燕,还有一个王丹丹,天津人,身高一米七八,形似模特,一张俊脸像混血儿,五官深邃,再加上东北那疙瘩来的张华,到是天南海北,哪的都有,感情还不错。

    这日,下午第一节课是选修课,周易研究,王丹丹选的,结果她跑去和她男朋友玩星际争霸,偏偏这门课的老师喜欢点名,一般隔三差五地就点一次,还通常不会上课就点,而是半截或者下课前忽然点,到弄得选他的课的学生们往往不敢逃课。

    今天红尘没什么事儿,正好借了几本书想读一读,干脆就替王丹丹过去。

    她其实不太弄得懂,这里的学生们怎么会那么喜欢逃课,在大周知识很宝贵,有条件读书的人,那真是头悬梁锥刺股,一点儿不夸张,上学也是很严肃的事情。

    当然,入乡随俗,既然人家说没逃过课的大学生,就不是一个优秀的大学生,她也就这么听了。

    老师姓任。今年五十有六,研究玄学也就七八个年头,年纪大了之后才开始的。

    他有个习惯,讲课比较自由。不太喜欢按照教学大纲进行,讲到哪儿算哪儿,通常两个班的课,总有些大大小小的不一样,今天照例很快讲完。然后留下一篇功课,让同学们自由发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反正只要跟课程有关就好。

    课都是两节连上,下面还有一堂。

    一帮学生,有的抓耳挠腮,有的洋洋洒洒,等快下课,老师收上去,随手翻了翻。一边翻阅一边乐,大部分学生,至少有百分之七十,都是写占卜。

    周易嘛,一提起来,让人第一个想到的,无疑就是占卜。

    平时任老师看过就罢了,今天却忽然有了说闲话的心思,叹了口气道:“大家都知道,其实周易是一部博大精深的哲学典籍。里面包含深刻的人生哲理,并不是研究周易,他就会算卦,前阵子我出门。不小心把钱包丢了,然后去报案,结果警察认识我,一看我就说,你不是周易大师吗,怎么不给自己算算钱包在哪儿呢。找我们干什么!”

    下面哄然大笑。

    红尘也笑。

    任老教授叹气:“这警察不厚道!”

    任老师讲课幽默风趣,学生们到也很喜欢听,连红尘也听一个乐子,下课的时候点名,帮王丹丹应下,便下课走人。

    下午剩下的时间没事做,红尘去图书馆也去的差不多,夏雪和张华想去逛街,拉上红尘,三个人拿了点儿零钱就出发。

    其实红尘做什么都高兴,在这个世界上,女孩子可以做一切想做的事儿,她看过电视,知道如今人们不光能上天,还能飞出地球,走上月球,探索宇宙。

    她也是才知道,原来地球是圆形的,月亮上没有嫦娥,那她印象中的,时常在梦中出现的天宫又在哪里?真的是另外一维空间,人间的人看不到?

    如果原主学的是理科,她一定要仔细研究一番,现在是文科,只好凭兴趣从头开始。

    事实上,最近学校里就有传闻,说校花级别的美女里面,夏红尘是怪人,长发飘飘地坐在图书馆里看书,结果看的是小学自然!

    所谓只能远观,近看说不定要崩溃的传闻,也就甚嚣尘上了。

    红尘和同学去逛街。

    任老师带着一堆学生作业回办公室。

    说起来,他属于对学生很负责的那类老老师,还讲究传道授业解惑,所有学生的作业,就是再幼稚,他也会认真地看完。

    翻了几本,批改一番,就看到一篇,篇幅很短,也就千余字,但是这字真是漂亮!

    他也研究一点儿书法,算是书画协会的人,但看了这一笔字,还是颇有自愧不如的感觉。

    任老师连忙把稿纸上的褶皱抚平,学生们抱作业不经心,弄得有点儿凌乱,边边角角还有翻卷的痕迹,小心抚平,这才仔细看,一看内容,也是关于占卜,不过人家字写得好,哪怕是千篇一律,任老师还是喜欢,手一勾,就给了个九十九分,又写了一个优秀。

    等到仔细看下去,到是越看越惊讶。

    写这篇的学生,写得半文半白,但并非生拉硬套,文字十分优美贴切,也特别的自然,内容更是显得很正规,很专业,他研究易学也有些年头,一眼就看出来,笔者精通中国古典文化,写出来的东西言之有物,读起来顺畅得很,一口气读完,犹如酷烈夏日饮下一杯沁凉的冰镇啤酒,痛快极了。

    最后,笔者还举了一个例子,就以任老师为例,说他丢钱包的事儿,让这学生一说,好像他钱包丢得还非常正常似的,不丢才奇怪,又说起,只是虚惊一场,耐心等待,天黑之前必有音信。

    任老师:“……”

    他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将将要落山。

    这时,手机响了,他接起来一听,原来是警局打来的,说有人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一张中南大学的饭卡,看描述也比较像他丢的那个,让他过去看看。

    任老师:“……”

    巧合吧。

    匆匆开车过去,果然是他的钱包,人家做好事的那位也没有不留名,不是他学生跟他开玩笑呢。

    转头回学校,他就对自己桌子上的作业,稍微有一点儿慎重起来,这些写了占卜内容的作业,还是别走马观花,要仔细看看才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 算卦
    &bp;&bp;&bp;&bp;任老师辛辛苦苦,花了好大的力气,还真把作业批改完了,前所未有的认真。

    可惜,咳咳,作品质量实在不佳。

    且不说收到批改后作业的学生们,看着那些评语,何等激动心虚,反正现在任老师是累得够呛。

    正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灌凉茶,一个老先生匆匆忙忙地从大门口进来,进来就喊:“怎么样,老任?”

    任老师一抬头看见他,哭笑不得:“哪有那么快,你这老头子不新得了张连四纸,不去写你的字儿,到我这儿来做什么,要是那事儿,你也太着急了。”

    “我能不急?换了你,你也急!”

    那老人家脸色涨红,怒气冲冲。

    任老师连忙摇摇头,不再去招惹他,只是还是很不能理解,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的事情,让孩子们自己去处理就是,何苦瞎掺和。

    这老头姓郑,没退休之前,是省级干部,退休之后,平时读读书,读读报纸,玩点儿文艺的东西,也逍遥自在,除了他的宝贝外孙子之外,没人能让他有半点儿烦恼。

    可只这一个外孙子,就让他的头发一年之内白了大半儿。

    也没别的,他儿子大龄青年,别说结婚,就连女朋友也没谈过,或者应该说,从没有带回家里过,要是他长得不好也就算了,可他外孙生得比天仙还漂亮,风度翩翩,现在虽然做了军人,但家里不缺钱,绝对是钻石男,为什么就没人喜欢……为了这个,他一度怀疑外孙的身体有问题。

    “我找大仙给算过,说是如果能得一幅活百花图,那就能招来桃花运,让我心想事成,总之。你赶紧想想办法,给我弄一幅活百花图。”

    任老师无语。

    百花图也就罢了,虽然费时费力,但这老家伙要。不愁找不到,可要活的,那又是什么鬼!

    郑老先生不管不顾,一个劲儿纠缠,絮絮叨叨。絮絮叨叨,叨叨得他头疼,任老师想了想,也有些理解。

    这老头和自己的女儿有些误会,外孙从小和他见面的机会就很少,现在老了,少了几分倔强,和女儿关系缓和,但却错过孩子的成长,自然有一种补偿的心里。

    加上前阵子闹地震。他外孙子又去了灾区,听说险死还生,这老头更是心疼,总觉得男人成家之后才算稳定下来,或许外孙结了婚,以后做什么事儿就更注重自己的安全了。

    任老师眨了眨眼,目光落在这一堆课业上,忽然笑道:“我跟你说,我的学生里面卧虎藏龙,曾经有一个人靠占卜就给我占卜到了确切的钱包回归时间。不如你也试试看?”

    老头伸手就去砸他的脑门。

    任老师大笑,眼珠子一转,居然还真把郑老先生的情况总结一下,编成一道题目。来了个群发,发在刚才刚跟学生们说过的群里面,让大家根据情况写一份作业。

    群里立即就哀鸿遍野。

    任老师得意洋洋,做一个老师的乐趣,这也是其中之一。他还是刚学会的这一招,这次上课。就把自己的学生都加了群,以后有个通知什么的,直接在群里公告即可,收作业也直接用邮箱。

    年轻的老师们早就如此,像他这样的老古董,到是最近才跟上点儿形式。

    学生们却苦恼得不行,好好一堂选修课,可上可不上的那种,结果留作业留的跟他们是小学生,初中生似的,这叫什么事儿!

    不过,任老师留的题目也很好玩,占卜这东西,没人能保证就一定准确,连任老师自己不也说,研究易经的,不一定会占卜,他们算错了自然正常。

    不一会儿,竟然真有好几个学生马上提交作业。

    任老师慢吞吞打开,仔仔细细地看,大部分走马观花,看到其中一份,扫了下名字,王丹丹,便更仔细些,看着看着就叹息:“还是手书好看。”

    郑老头差点儿没把他当神经病,甚至觉得他的脑子出了问题。

    “你看看这个。”

    任老师把自己的显示屏转过去。

    上面详详细细说了一堆的理论知识,全部文言文,还是非常艰涩的文言。

    任老师自己看了许久,也不能分辨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意思,但大体上看去,不明觉厉,很有趣。

    尤其是最后的总结性发言,好像担心诸位师长看不懂不肯给分,人家公布了最后结果的答案。

    怕诸位看不懂地图,她就不画了,直接说地址,河西街道329号,不过不是我算的,眼前正好有一幅,老师要的话,速来。

    任老师:“……”

    郑老头:“……你教出来的好学生!”

    两个老头肯定不好意思让人家先给付钱,自己还是要辛辛苦苦跑一趟。

    …………

    红尘和夏雪一样的打扮。

    一个一身白,一个一身黑,都是运动服,背后还背着个小皮包,轻轻松松。

    街上所有的姑娘,无论老的还是少的,都那么让人欢喜。

    当年在家,罗娘私底下哭,说宁愿来生做狗,也不做一妇人,否则又是半点儿不由人。

    红尘听了笑骂:就你还哭,换了别的女孩子还要不要活了。

    话虽如此,大周的女子还是不好过。

    一路走马观花,旁边一辆poo在十字路口徘徊,夏雪还没反应过来,她家小同学就大大方方走过去问:“去世贸?前行第二个十字路口左转,就能看见了。”

    “……谢谢!?”

    车主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士,一脸迷惘。

    红尘就扯着夏雪的手溜溜达达走人。

    滨海市的街道不是横平竖直,而是比较拐弯,本来顺着东西的街道向东走,走着走着,竟然成了南北的街道,人也朝向北方,所以时常能碰见问路的。

    红尘通常不认识路,可她还乐于助人,每次都出声帮人指路。到像是滨海本地人似的,现在为止,尚没有遇见人家走错了路跑回来打人的情况。

    当然,也许人家就是走错了也懒得理会。

    不过。只看她都不需要人家说要去哪儿,就好像提前预知一样,就知道这姑娘很有道行,而且以她知道的情况来说,每次红尘给提供的路线。都属于最合适的路线,或许不是最短的,但绝对能走得最顺畅。

    夏同学一度怀疑自家舍友背了地图。

    事实上,最近因为一位很酷的二十一世纪福尔摩斯风行,到真有不少姑娘小伙儿为此去背自家所在城市的地图,这到是个好爱好,值得表扬。

    红尘随便朋友们说,也不解释自己在练习占卜,这种事儿,她没打算瞒着。可也不至于逢人就说。

    “走吧,难得天气好,多转几个地方。”

    街上人流车流众多,街市更是热闹,红尘远远一看,便觉心中畅快,想象中的盛世景象,也很难如此。

    若有朝一日,能让家中亲朋故旧也来瞧一瞧,那该多好。

    夏雪买了一堆化妆品。她也知道红尘不爱这个。

    “去文化一条街。”

    文化一条街是俗名,老百姓们叫的,正经的官方记录的叫法,那是河西街道。

    不过。通常俗名更能高度概括街道的特色。

    整条街上卖的都是字画古籍,文房四宝,还有各色各样的古董摆件。

    古董什么的,红尘不感兴趣,她到更爱那些个现代工艺品,有些纸张也是极好。

    夏雪也不爱上这地方来。不过她爷爷七十大寿,这两年她年纪大了,都读大学,总不能还随随便便对付着送个生日帖子什么的,好歹要有些诚意的。

    要她买古董,她也买不起贵的,只打算买个千把块的就行。

    夏雪转了一圈儿,买了一把折扇,木雕镂花的,很是精美,用盒子装着,可惜这东西不能给她爷爷用,她自己到喜欢,本来也是买给自己玩。

    转回来就见红尘蹲在一个小地摊儿前面,从一堆碎瓷器里面挑选瓷片。

    “咦?你还喜欢这个?要这东西做什么?”

    古瓷片在这一带有不少,到是真的多些,毕竟是碎裂的,不值钱,除非真能从成百上千的碎片里面挑出完整的瓷器来。

    红尘显然没有这份心思,她挑挑拣拣,挑出来的碎片明显不是一套,有白瓷,有青瓷,还有通红通红的,沾着泥沙,一点儿都不精致漂亮。

    摊主显然也没想过能把这些东西卖出去,看红尘要,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也没什么。”

    红尘笑了笑,把挑选出来的东西装口袋,特意还避过夏雪在的那边儿,不让她靠近。

    “你呢?有相中的没有?”

    夏雪叹气,也没注意到自家同学的小动作,目光在摊贩身上逡巡半天:“还是再转一圈儿,算了,我咬咬牙,多花点儿钱去旁边店铺里买吧。”

    她感觉中,店铺里卖的东西要靠谱一些。

    毕竟店在那儿呢,真要卖出来的东西太离谱,跑的了人,跑不了房子。

    红尘看了看,替她挑了一间,不前不后,招牌很新,看着像是刚刚开张。

    夏雪一进去,登时竖起拇指:“运气真不错。”

    这店里面挂在正北方墙壁上的几幅画,其中一幅最大的,是仿富春山居图,作者无名氏,但看画技,还是颇有能称道之处,再看纸张笔墨,像民国时期的作品。

    别的不说,能够把富春山居图仿下来,还仿的这般像,已经相当了不起。

    红尘更关注的,却是挂在富春山居图旁边的另外一幅画,看了一眼,忽然莞尔一笑。

    她觉得,自己应该翻看一下史书了。

    当然只是错觉,作为文科生,基本的历史不可能不知道,这里的历史中,并没有她所在的大周,也没有那四国纷争的局面,虽然历史足够波澜壮阔,但应该不是她所在的世界。

    可是偏偏又有不少古怪的地方。

    比如说,红尘喜欢用的笔墨纸砚,在这里同样有名。再比如说,眼前这幅画……

    夏雪和店老板讨价还价了半天,仿的富春山居图还是买不起,人家要八十万。还是最少。

    “又不是什么名人仿的!”

    夏雪嘟囔半天,心里却知道,这么一幅画,人家卖的价格也不算特别离谱。

    红尘看了她一眼,指了指另外一幅。

    夏雪顺着她的手看过去。心中奇怪:“这画好奇怪。”

    那是一幅百花图,和一般的百花图不同,不全是花,而是将百花纳入一座巨大的园子里,园子中假山池沼,曲水流觞,锦鲤在池中跳跃,行人伸手折花,好一派热闹景象,富丽堂皇。

    按说这么绚丽的画。其实不容易出彩,虽然普通人喜欢热闹,可那些真正的艺术家们,大多数不爱这样的东西,越是热闹的,越是卖不上什么高价。

    这一幅却不同,雅俗共赏,一个人看,就能看出些不同的东西,就说现在的客人。有的看着看着,竟然想落泪,有的看着看着,马上想起了刚刚结婚的时候。憧憬着幸福和甜蜜。

    手机一直在响。

    红尘打开看了眼,失笑,噼里啪啦开始打了一堆字儿,手速飞快,夏雪一直围着画转来转去,转来转去。觉得她爷爷应该不能接受这种风格。

    她爷爷附庸风雅的时候,一向是水墨写意,偏爱留白,不爱繁花似锦。

    红尘笑着把手机递过去道:“任老师的朋友看中了,估计想要。”

    夏雪一看就大乐:“王丹丹选的那门周易研究吧,这老师真有意思,早知道我也选。”

    两个人说了几句闲话,夏雪就让售货员把那幅百花图拿过来,她自己也挺喜欢的,买下来若是老师不要,她就自己收藏。

    “你们不用看了,你们买不起。”

    夏雪刚说了几句,后面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两个人齐齐回头。

    一看来人,红尘吓了一跳——哪来的妖怪!

    她也算见过妖怪的,但眼前这个,绝对比她见的大部分妖怪,更像妖怪一些,一头五颜六色的毛发,鼻子上挂着四个金环,耳朵上也有,手指上戴着大骷髅戒指,衣服特别的瘦,紧紧地贴在身上,脸上更是画的花里胡哨,浓黑的长睫毛,烟熏妆,几乎看不清楚五官,到是有一副好身材。

    夏雪登时有些不高兴,张了张嘴,刚想说话,那‘妖怪’声音清脆地给打断:“这是郑巧子的百花图,相传一千三百年前,唐国的寿王殿下,欲娶京城名妓郑巧子为妻,皇帝勃然大怒,将郑巧子关押起来,可是那位名妓丝毫不惧,每日还是读书作画,甚至画出这么一幅千姿百态的百花图,因此名扬天下,虽然寿王还是妥协了,可郑巧子之名,瞬间盖过当时宋诗诗等,几位顶尖名妓,风头大涨。”

    这人说时,得意洋洋,眉飞色舞,“看看这纸,看看这画,肯定是真作无疑,你们两个想买?说不定把你们卖了,能买一个角!告诉你们,洗洗耳朵挺清楚,这幅画作价少过两百万,我把我的头卖给你们!”

    “那我们可不买,血淋淋的多吓人!”

    竟然碰上个神经病!

    谁闲着没事,在街上专门找别人的茬儿!不是神经病是什么,又不认识,无冤无仇的。

    夏雪也没力气跟他多争辩,吐出口气,扭头看红尘,就见红尘掩唇笑。

    “咳咳!”

    笑什么笑,好丢人的!

    红尘拍了拍夏雪的手,不看那‘妖怪’,还是招呼服务员把那幅画拿来。

    既然是挂在墙上,肯定能让人看。

    售货员犹豫了下,连忙戴着手套,把画作搬下来,放在桌案上,打开灯。

    红尘也不用手碰,直接从本子里抽出一张折叠的纸,打开铺在桌子的另外一边,纸张大小,和那幅百花图也差不多。

    妖怪一看就乐了:“哎哟,这是知道自己买不起,还想临摹?没那个本事,就别做这等好笑的举动,万一让人笑掉大牙,你赔得起吗?”

    “你有病啊!”

    夏雪瞪了他一眼。

    那‘妖怪’冷笑。

    这下,连夏雪都看得出,这人认识她们,到像有仇的模样。红尘却是全神贯注,认认真真,一笔接一笔地画下去。

    画了一会儿,妖怪看一眼。轻佻地一扬眉:“什么东西!”

    夏雪也满头雾水。

    实在是红尘东一下,西一下的,真不知道她画的是什么,都是一些简单的线条。

    差不多五分钟左右,红尘就停下笔。把手里的东西往售货员那边一推。

    售货员一脸懵懂。

    红尘笑道:“拿去给你们老板看看。”

    “装神弄鬼!”

    那妖怪嗤笑一声,“不用拿去问,跟你说,这东西我买了,开个价,不离谱我就要,别给我开虚价儿,我可不是什么冤大头,哼。”

    这种店,售货员的素质还是蛮高。那人看了看,一低头拿着东西就进了里屋。

    ‘妖怪’一噎,脸色微微一变,居然没有大闹。

    也就片刻工夫,屋里传出一声惊呼,有个风姿还在,头发已白的老太太走出来,脸上还戴着花镜,售货员在旁边指指点点,她一眼看见红尘。脸上就露出几分惊讶来:“好年轻的孩子!”

    她手里还捧着红尘画出来的东西,轻轻抚摸了下,脸上带着笑,“哎。我得了这画,有十年光景,他们都说我捡到宝了,这是郑巧子的,郑巧子遗留的画作很少,又是一幅这般有故事的画。那就更好,可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看来看去,还是觉得此画有假,只是不知道怎么去确定,没成想,小同学今天却为我解惑了。”

    夏雪听得目瞪口呆。

    那妖怪也愣了愣:“假的?不可能!曲阿姨你可别乱说,您这幅画,当年不是还让萧影帝给鉴定过?”

    “怎么,小萧鉴定过的东西,就一定准了?”

    那位曲阿姨摇摇头,瞪了他一眼,“宣宣你这孩子,真是越长大越不懂事,在你的地盘上闹也就算了,到阿姨这儿捣什么乱!”

    那小妖怪低下头,嘴里念念有词,还是咬牙道:“谁捣乱,这幅画不可能是假的。”

    “你自己看。”

    曲阿姨直接把红尘画的东西展开,覆盖在那幅百花图上,众人才发现,居然和叶脉一致,那些线条,都是花上的叶脉。

    “看清楚了?”

    她再拿开,轻轻转动了一下!

    这下子,所有人都恍然大悟。

    “假的!”

    可不是假的,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假字,就算笔画有点儿弧形,有点儿歪曲,但字总变不了。

    那妖怪脸上通红一片,耷拉着脑袋,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曲阿姨也不理他,走过去对红尘笑了笑:“小同学,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怎么能一眼就看出这些?”

    要知道,那画上的痕迹极为隐蔽,造假的人功力高深,画得毫无破绽。

    红尘失笑摇头,抿着嘴不肯多说。

    她总不能说,因为这幅画是她伪作的,连这种极为复杂的暗记方法,那是她闲来无事给想出来。

    因为特别复杂,不光需要巧思,对画画技术的要求也极高,所以很难完成,她想出法子之后,到是有很多朋友一起玩这一手,被临摹的画作,有古画有新画,还有自己的画,大小双李就联手弄了一批假画进去,连皇帝陛下的画也被祸害了,想想也很有意思。

    红尘不说,曲老板也就不再问,只是,她们两个想买这幅画却也不行。

    “要是别的画,小同学喜欢,我双手奉上也无妨,只是这一幅,因为和我家有些渊源,即便是假,也不舍得卖给别人,挂出来只是让大家看看,想求一个结果罢了。”

    既然如此,自然不好强求。

    这时候,任老师和那位郑老头也到了,一到就听见最后这一耳朵话,郑老头登时失望,抬头看见红尘,很是眼熟,一转念就想起来,这小姑娘他认识,正是卖给自己古纸的那一个。

    “原来是你,到是缘分!”

    说着,看了任老师一眼,“你这老师当的还挺厉害,刚教了几节课,学生就会摆摊算命了。”

    他当时见红尘,红尘正摆摊装半仙。

    郑老头有气无力地叹气,瞪了红尘一眼,“你不是能掐会算?怎么这一回算错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九章 动静
    &bp;&bp;&bp;&bp;其实也不算算错,任老师只是问什么地方能找到百花图,又没说一定能得到。

    他们眼下不就找到了?

    至于得到得不到,那要靠缘分,怎么能去怪卦师?

    郑老头在那儿生闷气,红尘到不气,她忽然想起这老人家是谁了,书里面提起过。

    当年欧辰不幸牺牲,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就有他的外公,叫郑爱国,郑老。

    原主连自己的外公外婆都不太记得叫什么,更别说欧辰家的,欧辰那人其实也是个闷葫芦的性子,跟原主谈个恋爱,也是走地下路线,别说外公了,就是他亲爹亲妈,也照样不知道。

    欧辰家里的人,原主一个都不认识,最多小时候一起玩,偶尔见过几次。

    所以红尘也就没太关注。

    因为这渊源,她也该尽尽心才是。

    “其实百花图也不难画。”

    一群人都转过头来看她。

    任老师莞尔,略有几分打趣地道:“确实,随意找哪个美院的学生也能画得出来,这是基本功。”

    只是,百花图和百花图不同,能有眼前这幅画三分功力,就能称作当世名家。

    那杂毛的小妖怪目光更是不屑一顾。

    红尘笑了笑,也没让人帮忙,自己打开箱子,摆开笔墨,挥毫泼墨,也就不到二十分钟,一幅百花图就已经画了出来。

    这一次,并不如人家售卖的那幅一般,繁花似锦,只是水墨而已,显得寥落。

    可郑老爷子一看,一下子便明白,他找到的那位半仙所谓的活百花图究竟是什么样儿。

    花朵明明只有黑白而已,却自带芬芳,无论是枝头的,还是已然落地的。无论是盛开的,还是只有一朵花苞的,都带着一个‘活’字。

    那是一种玄妙的感觉,形容不出来。

    此时忽有一蜜蜂飞来。徘徊不去,半晌落在花枝之上,众人侧目。

    那杂毛愣了下,目中露出几分怀疑,张了张嘴。还是没说出口。

    任老师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小声道:“小同学,你这不会是拿蜂蜜调的墨汁吧。”

    红尘:“……”

    随即就回过神,失笑。

    谁能知道今天要画画,还提前拿蜂蜜调了墨汁?电视剧看得有点儿多。

    不过,眼下这场景确实比电视剧还精彩,也更假了些。

    说实话,这幅百花图是现画的,现代画,没有古韵。郑老爷子心中也不知能不能管用,但喜欢却是真的,就算半点儿用处没有,他也舍不得不要。

    任老师也没想到自己的学生里还有这样的人才,不去读个美院什么的,跑中文系来,有点儿屈才。

    如果她学美术,也许中国会有一个国画界的巨星,冉冉升起,不像现在。但凡有名气的,多是画油画的,国画式微。

    夏雪也叹气。

    她和红尘做室友也有一学年了,最近几个月才觉得稍稍了解她一点儿。没成想,这点儿了解还远说不上到位。

    郑老头收了画,这回红尘没要钱。

    她出去摆摊算卦,要钱应该,本来就是做买卖的,赚得再多。也是理所当然,但现在逛街,她只是红尘,心情好送给人一幅画,哪里还需要收什么钱?

    郑老爷子也没多说什么,急急忙忙拿着画回去给他求见的那个算命的大仙儿去瞧一瞧,万一不能用,他还要发动更多朋友帮他找。

    说着,也不顾陌生人在,就打电话找人。

    “我先走了,王大师的店面正好就在河西街,到省了我多跑一趟,老任,有空我请你喝酒,带着你的得意弟子一块儿来。”说完,郑老爷子把装画的画桶往胳膊底下一夹,出门也不招呼出租车,晃晃悠悠地走人。

    任老师喊了几声,那位都装没听见。

    “说好的报酬呢!”

    那位老爷子是悬赏求画,说好的,谁帮他把画找到,他就把自己珍藏的大红袍相赠。

    真正的大红袍。

    他忍不住嘀咕了几句也就罢了,平时郑老还是很靠谱,毕竟曾经也是省级干部,但现如今年纪大了,到开始有些孩子气,当然,只在亲近的朋友面前。

    办完了事儿,夏雪还是没买到需要的里屋,但还是和任老师一起离开。

    虽然学生逃课,当老师的也能理解,可在一位教授老先生面前,明目张胆地逃课,那就有点儿不大合适。

    一老两少,溜溜达达出门,后面曲老板笑眯眯地招呼他们再来,一转头,就看见那个杂毛的小妖怪正拿着手机小声说话,目光看着有一点儿诡谲,登时摇了摇头:“赵宣,你小子别使坏,要是让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不该做的,可别怪我告诉你爸爸去。”

    “切。”

    小杂毛翻了个白眼儿。

    文化一条街越到了晚上越是生意兴隆,行人众多,简直有节假日旅游景点的风范。

    尤其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应该是来了个什么明星,不小心曝光,好多粉丝蜂拥而至,街道堵塞,一群人挤着走。

    夏雪紧紧抓着红尘的衣角,生怕走丢,连任老师的脸色都隐隐有些发白。

    好不容易挤出去,长长吐出口气,几个人都心有余悸的,连夏雪也顾不上琢磨自己的礼物,赶紧去公交车站准备回学校,抹了把汗,红尘忽然一愣,站住。

    “怎么了?”

    “……包还在吗?”

    夏雪一摸背包,只剩下两条带子在脖子里晃荡,她那个名牌V包包早就不知哪里去。

    任老师也吓了一跳。

    他到是没带包,可口袋让人掏空了,里面是刚换了一叠一块的人民币,坐公交车用的。

    哎,他这短短时间都丢了两回!

    第一次幸运,这一次,恐怕没那么幸运。

    “什么时候小偷变得这么多!”

    至于红尘,同样丢了东西,手里拎着的那个箱子到安然无恙,她一直在手里拎着。可另外一个背在身后的小皮包却是消失无踪,里面到没证件什么的,她不习惯带,可是。刚才在街面上买到的一堆碎瓷片都在里面。

    红尘叹了口气。

    夏雪咬牙切齿:“走,报警,报警!”

    一堆人直接杀入派出所去报警。

    值班的民警问了问损失,损失超过三千块了,还是最起码来说。民警就给登记。

    不过,找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人家也说了,要是正好抓住那小偷,小偷自己交代了,把赃物寻回,他们还有找回来的希望,专门去找,那不可能。

    夏雪气得脸色发白。

    红尘皱眉。

    民警也挺同情的,知道学生不容易:“没办法。你们以后小心点儿,出门包一定要挂在前面,不能背在后头。”

    红尘犹豫了下,小声道:“同志,我丢的东西到不怎么值钱,但那东西有点儿危险,您能不能做个广播什么的,告诉那小偷,从我那儿偷的那些碎瓷片,尽量不要放在家里。找个依山傍水的地方埋了吧,还有,马上去医院检查检查身体,这几天多吃点儿好东西补一补。别随意去公墓一类的地方转。”

    她这番话,说得民警愣了下,哭笑不得,这都什么跟什么,她想着眼前这位失主脑子可能有问题。

    不过,人家有一个老人家在。她身为民警,到也不好多说什么难听话,应付了几句就把人打发走。

    任老师到是有一点儿信自家这个学生,拉着红尘她们离开派出所,就偷偷摸摸地道:“你写作业的时候,不是预测过我的钱包什么时候能找回来?不如你再给算一卦。”

    夏雪也抬头看,一脸好奇。

    红尘摇摇头脸上露出几分为难,扭头看了看夏雪。

    夏雪这会儿到是心平气和了些,刚才生气,也是因为碰见小偷不高兴,对于丢的那点儿东西,她到不在乎。

    “我反正也想换个包,旧的丢了也就丢了。”夏雪牙酸,还是吭吭唧唧地道。

    夏雪家算是有一点儿小富贵,家里父亲是一个小官,母亲做点儿小生意,有几套房产,然比不上那些豪富之家,却也不缺她买个包的钱。

    “……我今天挑出来的那些瓷片,都是阴气很重的东西,还有的沾了鬼气,会影响到占卜的结果,而且占卜它费力极大,我觉得没什么必要。”

    “鬼气?”

    夏雪扬眉。

    红尘一本正经地道:“要是别的时候也就罢了,但最近不知为何,滨海市的鬼门仿佛大开,这些瓷片不小心处置,一定会出问题,现在只希望偷它们的人根本就不喜欢,别随意摆在家中才好。”

    “鬼门开?那不是七月半。”

    “大部分时候是七月半,但清明节也偶尔会开鬼门,其它时候,也不是完全不能开。”

    红尘也解释不太清楚,她自己都是刚刚知道这方面的信息,然后就马上执行任务,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去认真学习,估计学会所有的东西,她一辈子也做不到,只能通过几辈子漫长的时间来消磨了。

    夏雪半信半疑,她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不能说完全一点儿都不相信,可到底是受马哲毛概教育长大的,你一下子就让她信,也不大可能。

    红尘一笑:“走吧。”

    夏雪想了想也乐:“反正就算真出事儿,也不是我们倒霉。”

    这么一琢磨,她到有点儿兴奋,还真想着,要是红尘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也挺有意思的,她要能亲眼看看,就更好了。

    走着走着,红尘忽然驻足,稍稍一停,随即又跟上夏雪的脚步,心中却不觉好笑。

    她想起那个杂毛小妖怪来。

    那位以后好像是个明星,名气挺大,和著名企业家明雯雯明董事长是至交好友,上节目经常被提到。

    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呢。

    红尘代替原主来到这个,完成原主的愿望,即便什么都不做,一点儿也不想和‘女主’打交道,老天仿佛也会拨动命运,按照它老人家自己的想法来逗弄棋盘上的棋子。

    “有趣儿!”

    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红尘也不介意。

    在同一时刻。距离中南大学不远处的一家公寓楼里,小杂毛正招待客人。

    客人正是明家的明雯雯。

    明雯雯和赵宣是网友,打游戏的时候认识的,后来在现实里见了面。两个人的关系很不错。

    赵宣觉得明雯雯活泼开朗大方,又不喜欢对着他说教,更不是看他家的钱和地位才和他交朋友,是他所有朋友里最真实的一个。

    明雯雯也觉得赵宣这小子有点儿中二少年的样儿,当朋友很好。至于他家里的钱和势。那都不重要,不过是朋友附带的东西,需要借用的时候,完全可以借用,不必矫情。

    这次过来,明雯雯是来借钱的。

    赵宣自己的钱也不多,他家是有钱,可也不会随便拿来给孩子花,他父亲讲究的是富养女儿,穷养儿子。给他一年也就两万零花,再想多,自己去打工。

    他又不是个会理财的,花钱又稍微有点儿大手大脚,每次都紧巴巴。

    这会儿他知道明雯雯炒股赔了,把自己今年剩下的一万多都掏出来:“你先拿去用,大不了我今年只在学校吃饭,不出去旅游,老老实实的,熬一年也能熬过来。”

    赵宣家里给的两万。到底是正经的零花,他平时的生活费,学费什么的,家里还是给他出。

    再有。逢年过节,红包也不少,生日的时候,也能得生日礼物,说是穷养儿子,其实也比寻常家境贫寒的人家好太多。

    可明雯雯却有那么一点儿失落。不过转念一想,她也明白赵宣现在还只是个普通的学生,又不是将来那个红遍半边天的影视歌三栖明星,能有一点儿,算好了,她其他的朋友,一听借钱转头就跑,借口一大堆,哪里有这么痛快过。

    “对了,你那个什么表妹时不时又欺负你?”

    赵宣忽然想起什么,一皱眉,问道。

    明雯雯摇了摇头:“说什么呢,说的好像我整天说红尘小话似的,她没欺负我,是我自己多管闲事,觉得她年纪还小,遇见个脚踩两只船的人渣,该替她教训教训对方,结果让她不高兴,现在和我疏远很多,哎。”

    赵宣脸上更不好看——什么东西,雯雯好心好意帮忙,不领情也就算了,还惹得雯雯哭,不知道里外人,他最讨厌这种人!

    这小子其实也是自己心里不舒服。

    他前阵子刚因为讽刺家里的两个穷亲戚,被他爸给削了一顿,从此听见什么表哥表妹的,就要反应过度。

    那些亲戚有什么好?你家困哪时,退避三舍,有多远跑多远,你家富贵,他们到个个找上门,简直和蚂蟥似的,咬住人就使劲吸血,各种贪婪。

    他爸还每次都帮衬,帮家里盖房子修路也就算了,好歹造福乡间,也能得个好名,怎么七大姑八大姨家的小辈们结婚,他爸爸也要包个厚厚的红包,更有甚者,那帮不知足的,竟然想让他爸给他们置办新房……凭什么!

    赵宣憋了一肚子火儿,那日听见明雯雯在那儿哭,又是因为家里不省心的表妹,就一下子迁怒上。

    目光闪了闪,他的目光落到桌子上的一个小荷包上面,荷包还很漂亮,做工精细,走过去把里面的东西都倒出来,倒在盘子里,递给明雯雯。

    “雯雯你看看这东西。”

    “瓷片?”

    明雯雯眨了眨眼,“古瓷片吧。”

    街市上流传的这古瓷片大部分都不怎么值钱,“你拿这么多这个做什么!”

    赵宣哼了哼,也没瞒着:“找人从你那个讨厌表妹手里弄到的,听说她还很重视,藏得比较紧,也不知道这堆破烂玩意有什么用!”

    “你——”

    明雯雯无语,半晌终究还是不忍心骂自家朋友,“我说多少遍,你别和你那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没有好处,多学点儿东西,你不是喜欢演戏吗?闲着没事儿,不如找个剧组客串个角色什么的。”

    她记得,赵宣好像就是因为客串了一个反派角色,特别出彩。恨的人,恨他到牙痒痒,爱的人,却又爱得不行不行的。从此一炮而红,渐渐红遍影视圈。

    “这瓷片我拿走一部分,拿去鉴定一下,看看都是些什么,要是很值钱。你就赶紧还回去,省得红尘着急。”

    明雯雯摇摇头,也不管赵宣一副你怎么这么好心的表情,收了几个她看起来比较特别的瓷片,还有一片通红通红,拿帕子裹好。

    赵宣把荷包递过去给她用,她沉吟了片刻,还是没要,总觉得这荷包挺别扭……不知道夏红尘什么时候学会的刺绣,时常见她在学校里换荷包佩戴。行为举止,到有些古代大家闺秀的样子。

    虽然她总在外头嘲讽现代女性还有很多传统做派,可让人看不顺眼,但还是不得不承认,红尘那一身的传统味道,特别的好看,特别的吸引人,别人想模仿都模仿不了。

    最近学校里古装汉服特别流行,尤其是中文系那一块儿,好些女学生都爱穿个汉服什么的。恐怕就是夏红尘带起来的风。

    拿了一堆碎瓷片回宿舍。

    明雯雯心里觉得怪怪的,你说这东西有什么用,一堆破烂,可要是没用。夏红尘买它们干什么?

    不知不觉,明雯雯拿着东西仔细看,越看越奇怪,还越放不下,把蚊帐放下来,再挂上一条床单。小小的床铺就是她的私密空间,打开台灯,仔仔细细地盯着那瓷片看。

    只有拇指大小,暗红色的,像沾上了鲜血一般,神秘又古怪……

    看着看着,明雯雯就睡着了。

    一连过了数日,平静无波。

    大学生涯总是那么自由快活,可又波澜不惊的。

    “最近发生的那件事儿你们知道吗?”

    王丹丹坐在书桌前,合上电脑,难得没有打游戏,张华也没有读书,托了托眼镜,两个人凑在一处嘀咕了一会儿,齐齐扭头盯着宿舍的姐妹们道。

    红尘和夏雪一起转头。

    李燕都从厚厚的侦探小说里面探头出来。

    王丹丹神神秘秘:“就是给你们提个醒儿,有男友的要小心,咱们中文系这边,七个女孩子的男朋友都让人抢走了。这位抢人男友成瘾的牛气人物,你们还都挺熟悉的,就是那个明雯雯,号称不要靠男人,一切要自己努力的现代女大学生表率。”

    红尘挑了挑眉。

    其他人都呼出一口气。

    “红尘,听说你还是她表妹,最近可别离她太近了,听说几个女同学都火了,要给她个好看,说不定过几日,咱们好好的读书的大学校园中,就要发生一起全武行。”

    红尘:“……”

    宿舍里的几个,也就当八卦说说,全没在乎,红尘到是闻到一股异样。

    她身边的法器,最近都不太安稳,说学校里有不知名的存在在捣乱呢。

    为此,红尘晚上借着月色,还借了一辆自行车,骑着自行车,辛辛苦苦地挨着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食堂转一圈,贴上自制的黄符,还得偷偷摸摸,不能让学校保安,老师什么的看见。

    黄符能辟邪,就算有邪气,希望也能平安无事。

    红尘却不知道,这里是学校,和她的世界不同,这里的学生们都好奇得很,看见黄符那么明显的东西,不去揭下来才有鬼,几乎她才贴上,没一会儿工夫,差不多快让人给揭完了。

    她也不是神仙,自然不知道这个,回到宿舍,看了会儿书,踏踏实实睡觉去。

    黎明时分。

    天刚蒙蒙亮,风很大,呼啸而过,红尘耳边隐约听见几声嘶吼,猛地坐起身。

    其他人也坐起来,一个个迷迷瞪瞪的:“好像有动静!”

    “死人了,死人了,元秀秀死了!”

    声音一会儿清晰,一会儿模糊,半晌戛然而止。

    众人打了个激灵,都爬起来穿衣服。

    红尘速度最快,披上衣服就出门,王丹丹紧紧跟在后头,大长腿走过来,挽住她的胳膊。

    不只是他们宿舍,其它宿舍也陆陆续续地亮了灯,很多人出门,朝着喊声走过去。

    不多时就走到锅炉房旁边,只见一个黄衣服的女孩子倒在地上,脸上全是燎泡,昏迷不醒,旁边站着几个人,脸上的表情惊恐欲绝,地上还有一地的碎片。(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章 诡异
    &bp;&bp;&bp;&bp;明雯雯也一脸的血,懵懵懂懂,浑身哆嗦,耷拉着脑袋,看不清楚五官。

    一阵风吹过,吊灯摇摇欲坠,晕黄的灯光打在众人脸上,让所有人的面孔都显得有几分狰狞恐怖。

    夏雪和王丹丹两个人紧紧拽住红尘的胳膊,攥得她的手臂生疼生疼的。

    “这都是怎么回事儿!”

    谁也说不清楚。

    很快舍管阿姨就来了,打电话叫了救护车,还有通知班主任,辅导员,到处是一团乱糟糟。

    除了倒在地上的学前教育的元秀秀,满头是血的明雯雯,还有另外两个吓得跟鹌鹑似的女同学是当事人,被看管起来之外,围观的学生都被舍管阿姨给轰回宿舍,让好好休息。

    还休息什么休息,传言纷纷。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等着听八卦,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有谁还能睡得着才叫古怪。

    “还弄出人命了这是!”

    “听说只是争风吃醋而已吧。”

    “元秀秀和明雯雯还是好朋友呢不是。”

    “是啊,听说两个人因为名字像姐妹,还搞了个什么义结金兰,做了姐妹,怎么闹这么大!”

    无数宿舍灯火通明。

    红尘也没躺下,靠着窗户,举目远眺,略略蹙眉,她隐约感觉到一丝不详的气息。

    只是学校里的气息特别乱,就各种乱象,她都感应过好些次,不过大部分似乎没什么危害。

    这一次,她怎么觉得像是自己那日从街面上捡回来的瓷片的气息在!

    红尘也不着急,急也没用,既然出了事,总要找到源头才好解决。

    回过神,王丹丹她们几个还凑在一块儿叽叽喳喳,李燕前阵子一直准备考六级,始终在图书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这会儿也顾不上练习册。

    说了半天,一点儿靠谱的信息也没得到,反正大体就是明雯雯和计算机系的。体育系的,物理系的,还有他们中文系的,好多男生的关系暧昧。

    这些男同学最大的共同点——都有女朋友。

    事情发生的一多,女孩子们哪里受得了。就找了个晚上,联合在一块儿过来教训她。

    之后的事情,除了当事人别人可不知道。

    反正大家看见的,就是元秀秀被烫伤,一脸血泡,会不会毁容尤未可知。

    明雯雯也受了伤,但至少比起元秀秀,只能算是一点儿皮外伤罢了。

    一宿舍的人嘀嘀咕咕,红尘不一会儿到睡了。

    第二天下大雨刮大风,外头的树都倒了。砸碎了玻璃窗,一屋子小姑娘吓得瑟瑟发抖,红尘愣是没醒。

    好像那风雨特别偏爱她,半点儿不肯惊扰似的。

    早晨,大风不停,越演越烈,学校里停一上午的课。

    天上忽然有一层浓云,笼罩校园,半空中还有一些奇特的金色的符文闪烁。

    别人都看不到。

    红尘却惊了惊,望着天发了会儿呆。默默把手里的折伞收了,黄符也收好塞箱子里面。

    作为灵师,不说任何事都要顺应天意吧,可也有讲究。比如说现在,大风大雨,老天阻路,她还想去贴黄符,就要有所准备,请风神雨神让开路。直接去,事倍功半,不成功的可能性太大。

    还有……这件事已经不是单纯的游离世间的鬼魅作祟,应该说,作祟的鬼魅,已经得到了许可!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儿。

    说大周灵师多,修行有成的‘东西’也多,可正因为如此,人人知道畏惧,举头三尺有神明,人有今生来世,多数人相信今生欠债,来世必会偿还,那些违禁的事情,没人轻易愿意去做,灵师们也讲究,可这个世界,一派萧条,却也秩序崩溃,什么新鲜事儿都能碰得见。

    “不知道元秀秀怎么样了!”

    没到中午,就有消息灵通的传了信儿回来,说是元秀秀面部,还有脖子,后背大面积烫伤,已经感染了,做过手术,但是恐怕不太好,怕是要毁容,而且就算整容,也会留下很多痕迹,能恢复个三五成便算好的。

    一帮同学听了面面相觑,都不敢再多提这件事。

    大家都是同学,平时就算关系不算特别好,可也绝对没有坏心,碰见这种事,一样很同情。

    正是青春年华的漂亮女孩儿,一张脸毁了,可不只是容貌的问题,以后工作学习恋爱婚姻,都要受到很大的影响。

    王丹丹作为班长,都打算和其他班级的班委们商量一下,看看为元秀秀组织一次捐款。

    同学们也都伸把手,帮帮忙,尽己所能。

    但她的捐款活动还没弄起来,就又出了事儿,元秀秀从医院病房里一跃而下……

    死了!

    死亡,还是自己认识的人,朝夕相伴的同学死了,对所有学生都是一个很大的冲击。

    将近一个多星期,学校里,尤其是中文系这一块儿,学生们连说话的声音都降低了好几度。

    传言更多,好多人都传说是明雯雯把装了开水的水壶砸到元秀秀的脸上,这才造成眼下的结果。

    这件事有关的那些学生们全没来上学,暂时回家去,具体情况学校那边瞒得死紧,不过死了人,连警察都惊动了,想要完全瞒住,一点儿风声都不泄露,根本就不可能。

    半个月之后,明雯雯再来上学,一帮同学看她的目光就变得很不对劲儿。

    明雯雯自己到没察觉出什么似的,一派正常,还显得比以往更温柔更恬静了些许。

    她也大大方方地提起元秀秀,好像并不觉得这里面有她什么事儿,更不是她的罪过,只是跟着叹口气,很惋惜的模样。

    而且她人变得很憔悴。

    眼窝深陷,皮肤干燥枯黄,头发大把大把地往下掉,每天浓浓的妆遮盖,也显出一点儿难言的憔悴,这么一来。同学们都以为她是心中难受,渐渐的说小话儿的人也少了很多。

    仿佛一切都恢复了宁静。

    可校外却很有些不平静。

    那个小杂毛赵宣,最近特别特别的倒霉,都倒霉到没时间。没精力关心他的好友了。

    这几日,赵宣出门摔跤,上出租车就堵车,自己开车碰上了一次碰瓷的,还有一次差点儿和大卡车撞上。真撞上小命绝对没了,甚至最可怕的一回,他在地铁站正拿着手机听歌,背后忽然让人推了一下,一下子跌进去还崴了脚。

    要不是紧急时刻,正好有个当兵的路过,发挥大无畏精神,很努力地把他给救回来,他恐怕真是连全尸都留不下。

    这么多倒霉事同时发生。

    家里人就怀疑他是不是今年犯太岁,特意带他去滨海市有名的南阳寺去。让人给他化解化解。

    赵宣家的面子不小,南阳寺的方丈大师都亲自出来,只看他一眼,就忽然道:“你是不是拿了什么不该拿的东西?”

    “啊?”

    赵宣一愣。

    方丈指了指他的口袋。

    赵宣的大哥跟他一块儿来的,连忙主动掏他的口袋,一把把里面全都翻开。

    里面只有一个小荷包。

    荷包居然很漂亮,上面的线条是金色的,条纹精美,虽然不知道绣的是什么,可给人的感觉一点儿都不呆板。反而有一股子灵性,不像机器织造。

    这要是人织的,那可是不得了的艺术品。

    只是很可惜,有一些线条有断裂。好像被剪刀剪的痕迹。

    方丈眯着眼睛仔细看,轻轻吐出口气:“可惜了。这荷包上有高人的封印,但现在不太管用,里面的东西别掏出来,就在里面搁着吧,我们是小寺庙。可应付不了这些。”

    赵宣:“……”

    他哥气急败坏:“大师,难道是这些瓷片不妥?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

    “阿弥陀佛!”大和尚退后几步,避开那荷包远一点儿,叹气道,“我只知道上面鬼气很重,运气好的人,也许只是大病一场,不会有大碍,可要是运气不好,就可能会被恶鬼缠身,不得解脱,这位施主看样子应该招惹到的是倒霉鬼,或许正被当做替身……你还是早点儿把它们处理掉为好。”

    赵宣皱眉,他心里不太相信,但这时候,也不敢去随便刺激自家大哥。

    他的零花钱本就不多,要是大哥一生气,连贴补贴补他都不肯,岂不是很倒霉。

    话虽如此,却忍不住腹诽——要真有鬼,那也不该来找他,他可没做过一件亏心事!

    可他大哥却信的很。

    “还请方丈大师慈悲,无论如何,解救我弟弟。”

    赵宣是家里的老幺,兄弟之间感情却好,不像小说里那般,但凡是有点儿家业的人家,都闹什么父子不和,兄弟不和,赵家也有点儿家产,却半点儿不影响兄弟感情。

    当然,可能大部分的原因,赵宣没野心,也是个好弟弟。

    方丈迟疑片刻,终于点头:“阿弥陀佛,也罢,就让令弟在这儿多留几日,抄写经文,潜心向佛,看看情况。”

    赵宣翻了个白眼。

    嘴里说不信,心里想不信,却有点儿惦念明雯雯。

    他这些瓷片,可也让明雯雯拿走不少。

    回头找机会和雯雯联系联系,看看她现在学习怎么样!

    中南大学。

    这日,正好赶上体育课,几个班一起上,红尘万分不幸,选修只选到游泳。

    体育课这种不怎么重要,可是必须要有成绩的科目,其实竞争挺激烈,好玩的,容易学的,容易过的课程都有很多人选,可老师能顾得过来的有限,红尘就是一耽误,被塞到游泳课上了,她也不是不会游。

    以前在夏家,女孩子们的教育绝对足够严格,骑马射猎都会,游泳也必须精通。

    像话本里那样,女孩子落水,蒙哪个男人相救,不得不嫁给对方什么的,绝对不可能发生在夏家的姑娘身上。

    她们从小就要学会游泳,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

    红尘虽然当年回去的晚,但她能享受到的教育。一样都不缺,哪怕是夏安当了族长以后,以前的规矩是半点儿都没有改变,对于家里的子女们。一个个的都给与最好的教育,无论男女。

    一时走神。

    王丹丹就拎着她去了更衣室。

    说实话,她现在真的很能接受那些露后背,露大腿的衣服,至少看别人穿。绝不大惊小怪,但只穿这一丁点儿就下游泳池,她觉得自己还得再做点儿心理准备。

    红尘深吸了口气。

    她的游泳衣很保守,深蓝色的,有长长的裙摆,遮盖到膝盖上去,还有半截袖,属于那种大学女生看都不屑于看一眼的,可她还是觉得哪里都不对劲。

    正想咬咬牙,狠狠心。换上了事,外面就传来体育老师的声音,今天体育课上室内课,让学生们先回去。

    王丹丹叹了口气,她们只好换好衣服出门,体育老师的脸色有点儿难看,还是组织学生分批挨个回教室,连他们班主任都在门口站着,气色很糟糕。

    红尘蹙眉,抿了抿唇怒道:“我遵守规则。你们若是违规,可别怪我无情。”

    她声音很轻,连身边人都没听到。

    慢慢走到班主任的身前,红尘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黄纸。递过去塞给他们小班:“这是我前阵子去寺庙的时候,方丈大师给的护身符,师兄你拿着,这几天别离身。”

    班主任一晃神,怔了下,却是笑道:“是红尘啊。那师兄谢谢你。”

    现在学校的班主任,辅导员什么的,其实都是本校的学生,年纪不大,还有的在读研究生,大部分都是师兄。

    红尘点点头,告别了班主任,又抓住王丹丹,给她也塞了个护身符:“最近学校里不干净,晚上别随便出去乱逛,多在宿舍里待着,一定要出去,多叫几个人。”

    此时北风呼啸。

    王丹丹冻得打哆嗦,天色又昏暗,听自家舍友的话,总有种阴森森的感觉。

    “别吓唬我,我这人胆子小呢!”

    回教室的路上,隐约能听见不远处吵闹的声音。

    一到教室,就听有人说,元秀秀的爸妈,还有他们家的大姑,大姨,舅舅,叔叔什么的,都到学校里来闹,尤其是她妈妈,刚才差点儿把明雯雯给掐死。

    他们一家子,刚给女儿办完丧事,以前没闹,是怕女儿的丧事受影响,办不好,现在一切结束,那一家子都和疯了似的。

    为了保护明雯雯,还有好几个老师和保安被抓得满脸是血。

    “哎!”

    大家都唏嘘不已。

    其实想想,也怪不得人家家长要疯,一个好好的大学生,还有一年就能毕业,养活这么大容易吗,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一家只有一个孩子,一大家子一个小公主或者小皇帝,哪一家不都倾其所有去爱,送到学校里,说死就死,人家不来闹才有鬼!

    学生们坐在教室里屏气凝神,还有个老师过来看着,没多久,连教学楼里都能听见哭喊声,所有人都不敢说话。

    “元叔叔,冷静,你冷静一点儿!”

    不知什么时候,那些人进了教学楼。

    “给我滚出来!害死我闺女,你还想躲到哪儿去!滚出来!”沙哑的声音咆哮。

    这时,又有一个年轻的学生,还穿着运动服,满脸青筋毕露,匆匆冲过来,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拎着个椅子,朝着一间教室的玻璃就砸过去。

    咣当一声,玻璃碎了,碎片飞溅。

    好几个老师头破血流。

    “你干什么!”

    这下,连元秀秀的父亲也吓了一跳。

    那年轻学生却是眼睛赤红,恶狠狠地冲过来。

    也许是愤怒的力量特别强大,他的力气巨大无比,两个成年人愣是抓不住。

    红尘他们班的班主任也扑过去帮忙,结果让人家赤红着眼睛掐住脖子提了老高,一下子就甩出去,沿着楼梯咕噜咕噜地滚到底儿。

    连学生们都大吃一惊。

    不过还算幸运,虽然滚了下去,可他一撑地面又站起来,拍了拍胳膊腿,连点儿皮都没有擦伤,却是后怕不已。

    这人不管不顾,见人就打。嘴里呜呜咽咽的,发出一声声细微的呻吟哭泣。

    红尘皱着眉看了半天,忽然起身走出去,老师都处于震惊中。到没有阻拦她,任凭她走到发疯的那个学生身边。

    她那位班主任刚站起来,一眼看到这一幕,吓了一跳,张嘴喊:“夏同学!”

    那人快疯了。

    外面保安马上就到。他可不希望在这种时候,让学生受伤。

    不过说来奇怪,那人见了她到仿佛害怕,躲了躲,随即眯了眯眼,目中露出几分狠辣,嘶声道:“我焚过通天牌,得了允准,以魂飞魄散为代价,也要让他们下地狱。你是什么人?为何要阻拦?”

    红尘摇了摇头:“通天牌允许你报仇,可没许你滥杀无辜。”她停顿了下,皱眉,“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深仇大怨,但是我看过,其他人和你没有因果联系。”

    那人的面孔瞬间扭曲,黑气弥漫:“帮凶,他们都是帮凶,帮凶!”

    声音一次比一次可怕。

    红尘的声音很低,但是周围的人还是能看得出来。她正和这人说话,都有点儿惊讶。

    这时,下面的保安也到了。

    还有老师报警。

    这个年轻学生眼睛翻白,一下子晕过去。临晕过去前,视线还一寸一寸地在周围好些人脸上游移不定。

    那种目光,让大家吓得不轻。

    好不容易,保安到场,一切终于恢复平静,老师同学们都出了一身的汗珠子。

    班主任似乎看出点儿什么。冲红尘使了个眼色,两个人就悄悄绕去办公室。

    到办公室里坐下,这班主任也不知该问什么才好。

    他是搞教育的,按说着很不应该相信那些奇奇怪怪,神神鬼鬼的事情,但最近学校里出了很多怪事儿。

    不只是元秀秀毁容,她家里人来闹这么点儿事,这些毕竟还能解释得通。

    迟疑半晌,班主任才道:“夏同学,我也不瞒着你,咱们学校东面的旧教学楼,你应该知道吧。”

    那肯定的。

    红尘点头。

    她也发现了,现在好些学校啊,医院啊,等等地方,大部分都有几个怪谈之类的,就算本校的学生不知道,外校也有很多传言。

    她也是最近才听说,中南大学的那座旧教学楼,以前底下是坟地,阴气重,当然,以她看来,纯粹胡说八道,旧教学楼她看过,不是风水宝地,但也没有明显的缺陷,只是有点儿小问题,采光不好,人们住得久了,会精神压抑,或者导致一些小毛病,别的都没什么。

    “你应该还记得,去年旧教学楼有个女孩子跳楼,跳下去之前还穿着红衣服,宿舍里弄得很是吓人……”

    班主任说这种话题,总忍不住有点儿古怪。

    红尘点点头。

    这事儿全校恐怕都知道。

    那是个大三的学姐,有一天忽然死了,还是死了两天之后才让校工发现,当时检查她的宿舍,看见她宿舍里所有的柜子都被打开,衣服弄得满地,全是鲜血,衣服上,地上,床上,墙壁之上,血红血红的,腥气扑鼻。

    当时一整个宿舍,其他人都外宿,只有她一个人在,据说看到那场面,连保安和舍管阿姨都吐了。

    从那以后,各种流言版本无数,有说是鬼杀人,也有人说,学姐是为情自杀……本来就封闭的旧宿舍楼更是连只野猫也进不去,听说过阵子要拆。

    “元秀秀出事儿以后,和她在一起的几个女同学都说,当时听见自杀的那个学姐说话了,听得特别清楚。”

    班主任搓了搓胳膊,毛骨悚然。

    要是只有一个人那么说,只当是听见传闻吓坏了,但不是一个人,而是好几个女学生都一样的说法,他难免不心里嘀咕,学校其他领导都说是这几个女学生为了隐瞒什么东西,故意串供,把话题往古怪灵异的方向引导,班主任却比校领导了解年轻的学生,小姑娘们,在那种紧张的情况下,不大可能编出这等瞎话来。

    再说,要真追究那个女学生跳楼自杀的原因,这里面,还真能和元秀秀她们扯上一点儿关系。

    不过这事儿,班主任闭上嘴,没跟红尘说。

    对于学生,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他心里有数,如今已经是破戒,不好说太多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 炸了
    &bp;&bp;&bp;&bp;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不只是初中高中那帮还远未成熟的低龄学生,连大学校园,也开始出现校园暴力了。

    自杀的大三学姐,叫萧小薇,大城市里娇养长大的女孩儿,为人有些娇气,会化妆,爱漂亮,喜欢交朋友,当然,也比较开放,喜欢玩。

    和男同学也能很快就熟悉起来。

    她自己可能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男生们到不会觉得怎么样,至少大部分不会,女生中到是有不少闲言碎语。

    就说这个元秀秀,她会找人来教训明雯雯,是因为明雯雯勾搭她的男朋友,这事儿做得如此娴熟,显见不是头一次,去年她就带人教训过萧小薇。

    虽然只是传闻而已,可这种事儿,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后来萧小薇自杀之后,传闻很多,学校那边给出的官方结论是她为情自杀。

    当时,她从大一开始交往的男朋友忽然提出要分手。

    红尘一下子就猜到了,萧小薇的男友,应该是今天发了疯似的攻击别人的那个年轻学生。

    要不然也不会他今天刚一出现,好几个保安,还有老师的脸色就变得不大对劲儿。

    红尘皱了皱眉,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别看现在元秀秀找人打明雯雯,去年那会儿,元秀秀和明雯雯却还是好友来着,关系很不错,甚至说得上是亲密,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到一下子冷淡下来,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出现裂痕。

    班主任迟疑半晌,还是低声道:“夏同学,你要是认识相关的大师什么的,不如偷偷私底下请来给咱们学校看看,这总是出事,大家都不安心。”

    红尘:“……”

    果然现在人的名声传得很快,做点儿什么事儿,马上天南海北都有人知道。

    也是。虽然网上和现实,往往不一样,可年轻人哪个不喜欢上网?他们班主任也是个小年轻,网上看到关于自己学校学生的帖子视频。一样要留心一二的。

    要不是这位觉得红尘可能懂这方面的知识,她送的护身符,人家当老师的都不一定会要。

    红尘眨了眨眼,还是点了点头,也没多说。只是回到宿舍后,拿了更可爱的荷包装了护身符,还打上络子,小荷包只有拇指大小,用彩色的丝线编织成手链,一人一个,给她宿舍的女孩子们都戴上。

    她也是担心东西不好看,这帮丫头不在意随便乱扔。

    结果第二天,还没到中午,红尘下了课一回宿舍。宿舍里那几个女学生就围堵上来,几个人都瞪大了眼看着她。

    王丹丹的眼睛尤其大。

    红尘:“……干什么?”

    “小红尘啊,你说说,你是不是真是什么大仙一类的?你有阴阳眼?能通灵?自幼修道?”

    “小女子家住昆仑山,师成天墉城,修道已有千年之久。”

    红尘拖长了声音笑眯眯地道。

    王丹丹几人都乐了。

    不过,这事儿还是要问。

    “别打马虎眼,咱们学校出什么事儿了,你看看你给我的这荷包。”王丹丹把右手腕露出来给红尘看。

    一看之下,其他人都打了个哆嗦。

    荷包腐蚀了大半个。露出拇指肚儿那么大的洞,焦黑焦黑的,很是吓人。

    红尘都吓了一跳:“你这是去什么地方了?”

    王丹丹鼓着脸,半晌才神神秘秘地道:“我怀疑咱们学校最近不干净。所以和我好几个朋友去探险。”

    说着,她的脸色也雪白。

    “说实话,这次要不是红尘你给的护身符,我们还真不知道会怎么样,当时珑珑差一点儿就要跳下楼去,我扑过去抱住她。才总算没出事儿。”

    红尘噎了下。

    这帮学生可真牛气。

    她在大周,从不曾见过这种自己作死的,她的世界里,人们敬畏鬼神,不随意拿鬼神开玩笑,现在到好,光是上网浏览帖子,就常常看见什么鬼屋游戏,招魂游戏,还有什么笔仙,碟仙一类。

    红尘叹了口气,看王丹丹的样子,她想了想,整了整面色,低声道:“丹丹,我也不瞒着你,这次学校里作祟的,应该是去年去世的萧小薇,她来报仇的,你平时离旧教学楼远一些,别乱跑,还有,尤其是跟明雯雯几个可能涉入的同学远一点儿,如果可能,最好一直到过了七月都住校外去。”

    王丹丹听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又给了她一个护身符。

    其他人也纷纷讨要,王丹丹还想给她的朋友们一人要一个。

    红尘:“……真以为我的护身符这么好得来,别闹了,此事非常复杂,天下灵师不能轻易插手,你们和我有因果,是我的朋友,我送你们礼物很正常,天道也不会说不行,但是在这种敏感的时候,大肆把护身符送出去,会触怒对方,到时候,说不定越发不可收拾。”

    王丹丹满头雾水:“啊?降妖伏魔还不行啊!”

    难道真的要眼睁睁看着自家同学倒霉?

    “灵师也要守规矩,收拾掉不属于人间的鬼魅之流,自然是理所当然应该做的,可有三种情况例外,第一种,鬼门开,冤亲要你还孽债,遇见这类,灵师不能强硬插手。第二种,于人世间有大功的灵怪在人间滞留,无论做什么,灵师最好不要惊扰,第三种,也是唯一要求灵师要退避三舍的一种,有鬼魅之流,寻得机缘求了通天牌,得到上天的允许,可报仇雪恨,这样的,但凡灵师,只要是修为的,都不愿意多管。”

    王丹丹半懂不懂,“那么说,咱们学校这一桩,就是其中一种。”

    “而且是最难缠的一种,第三种。”

    红尘叹了口气,“使用通天牌的方法有很多,可是普通的鬼魅能用的只有一种,等价交换,使用之后,他们会魂飞魄散。永世不能超生,既然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要是不让人家报仇,怨气不得消解。必然又是一场浩劫,谁能承担得起?”

    宿舍里顿时静悄悄的。

    所有人把护身符抓得更紧了些。

    听着真是又恐怖又吓人。

    “要不咱们出去租房子住吧。”

    宿舍里的同学天南海北,除了夏雪是滨海本地人之外,其他人在这里连个亲戚都没有。

    连夏雪也不肯自己回家,把舍友们扔下。王丹丹哆哆嗦嗦地道,其他人对视一眼,都开始检查钱包,检查银行卡,大家一起合租的话,租金也不一定能太贵,尤其是学校附近。

    其实不只是她们几个,学校里好多学生都在外面租房,第二天,难得这几个好学生都逃了课。四处去找房子看,

    其他人都不怎么挑剔,只要干净安全,能尽快搬进去住,不要太贵就好,红尘更不挑,就现在这些房子,唯一的生活方便之类的好处,对她也没什么吸引力。

    在家的时候,人家的卫生间。浴室,只比这里豪华百倍,不会有半点儿不方便。

    可惜再不挑,学校附近那些跟鸽子笼一样。连阳光都见不到,又狭窄又憋屈的房子,他们也是住不惯的。

    红尘一看舍友铁了心一定要搬,而且学校确实不安全,算了算自己手头的银子,决定干脆租一间别墅。他们学校也是临海,不远处就有别墅区。

    还是那种拥有高尔夫球场,室内室外游泳池,和花园一样的漂亮别墅。

    红尘只是看过宣传广告,到觉得这样的别墅和她以前住的地方比,除了少去些机关消息,到还住得更舒适,至于稍显狭小,到不是什么坏事儿。

    她的郡主府就太大了,哪怕人很多,晚上还是空空旷旷,要不是养了些猫狗动物,就更让人不舒服。

    在大周,大户人家一直是仆从成群,到仿佛不只是为了要人伺候,更多的是让家里多些人气。

    一屋子小姑娘********都放在找房子上,一时半会儿也忘记要害怕,气氛显得活泼许多。

    南阳寺。

    赵宣的脸上伤疤纵横,一只眼睛一直在流血,救护车呼啸而至,急救医生紧急救治。

    赵容的脸色雪白。

    方丈大师的脸色也苍白如纸。

    半个佛塔倒塌,琉璃碎片划伤了本该在里面抄经祈福,求神佛庇佑的香客,方丈再是高僧,再德高望重,心里也不痛快,苦主的亲人却是半句也不能指责大师的,要不是大师忽然警觉,立即赶去相救,恐怕就不只是划伤那么简单。

    赵容咬紧牙关:“大师,以前只是小打小闹,我这弟弟就是倒霉,也不曾这般过,怎么,怎么……”

    怎么越消解,到越严重了。

    他不好说方丈是骗子,可这埋怨之气,到底是想没有都不行。

    方丈忽然蹙了蹙眉,想起书中记载的一件事,恍然大惊,连忙双手合十,道了声佛号。

    “施主,是老衲拿大,令弟受了伤,伤好之后也不要来敝寺,有多远就走多远,阿弥陀佛,他的事,老衲不敢管!”

    这话听着实在不详。

    赵容一开始到没说什么,只是有些不快,他还不是那等死皮赖脸的人,虽然南阳寺是滨海市最好,最有名的寺院,可除了这儿,他也不是没有地方可以求助。

    他们赵家,以前就供奉这一位风水大师,后来那风水师和人斗法失败,按照赌约就收了山,但即便都说风水师失败一次,就再也没人敢去找,可哪个风水师能保证一次不错,他们供奉的那位,还是很有能力。

    大不了厚着脸皮去求救。

    赵容一甩手,就跟去医院,可没想到,半路上救护车就出了车祸,和一辆运输一车狗的大卡车迎头撞上,说来奇怪,那辆车上的狗到没什么大碍,司机断了腿,这边医生护士都无妨,到是病人,也就是他那个宝贝弟弟赵宣,肋骨骨折,插入了肺,要不是就在急救车上,医生护士又都没受伤,这条小命保得住还是保不住。尤未可知。、

    之后更是各种不顺利,去了医院,护士给输错了药。

    进入电梯,电梯失控。

    做手术的时候。忽然大停电,医生又头一晕……差点儿没让赵宣死在手术台上。

    这下子赵容可真是毛骨悚然。

    连医院的医生护士们都心惊胆战的。

    赵宣一度成为医院另外一个灵异传说之一。

    赵容没办法,求了很多大师来看,五湖四海,但凡有些名气。哪怕远在外地,他都不吝请回来给自家弟弟瞧瞧。

    有一部分一看就是半壶水咣当,没多大本事。

    可也有一部分似乎知道什么,没多久就找各种借口走人,根本不肯伸手。

    只有几个关系特别好的,跟他提建议——“要说滨海这边最适合处理你弟弟这事儿的,还是南阳寺的高僧,你不如去南阳寺看看。”

    赵容无语。

    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竟然还是回到原点。

    可他还是要去。不过这次再去南阳寺,赵容却是拿出了十万分的诚意,心里想着,一见面就要说,自己愿意花费巨资,帮南阳寺重新修建佛塔。

    方丈却没等他说这些话,根本就没提任何条件,只是叹了口气:“我本来以为令弟只是无意中招惹到一些小鬼魅,只要潜修一阵子,应该就能除去晦气。但现在看来,事情并不简单……罢了,佛祖慈悲为怀,我就为施主指一条明路。你去问问你弟弟,他究竟从何处得来的那些瓷器碎片,再去找那个人,那人既然能在小小荷包之上,绘制出封印符文,可能也有办法救你弟弟一命。”

    赵容没办法。只好去逼问他那个倒霉催的弟弟。

    赵宣现在其实也被吓坏了,再嘴硬,他也不是不看重自己的小命,耷拉着脑袋,小声把自己怎么找人,怎么去偷了红尘的荷包说了出来,把他大哥气得差点儿再揍他一顿。

    要不是怕爸妈看到小弟五颜六色的脸,再给吓出毛病,他真要狠狠教训教训这小子。

    到底是自己的弟弟,亲生的,还是得给他善后,赵容连忙派人去找偷东西的小混混,不为别的,把这几个往人家失主面前一送,多显得他有诚意?

    赵容是个精明人,向来与人为善,很擅长这种手段,多数时候,便是对方火气再大,他也有办法润物细无声一般,使得冰雪消融,烈焰化作暖炉。

    可这次这么一找那几个混混,赵容是真吓得不轻。

    一共动手的是三个人。

    一个人负责盯梢,一个人动手,另一个人转移,盯梢的那个还好,懵懂无知,另外两个接触过碎瓷片的,一个出了车祸,在家休养,住不起医院。

    另外一个不小心偷东西的时候碰到了硬茬子,断了两根手指,也好,以后只能被迫改邪归正。

    要说是巧合,这巧合也未免太巧了一点儿。

    赵容出了一身冷汗,第二天就赶紧去学校,一打听,听说红尘和她舍友正找房子,还是去的别墅区。

    大学附近的那个海滨别墅,叫丽景花园,还有一个世纪花园,那都是赵容的产业。

    什么也别说了,赵容连忙就赶过去。

    他算是地主,第一时间就找到红尘她们,这几个小姑娘正跟着房产中介四处看。

    中介显得不是很热情,爱答不理。

    他今天带来的客人,一共有十个,主要精力都放在白领,还有年轻漂亮跟着大腹便便中年男人的女孩子身上

    这几个一看就是学生,这个别墅,有最好的配套设施,花园庭院,布置更是高档,就算租,一个月至少也要三万以上,还是说的中等一般的,这么高的价格,她们这帮孩子怎么可能拿得出来?

    红尘也不介意,慢吞吞看别墅示意图,手里还拿了个罗盘,打算近距离看看风水。

    正看房子,王丹丹戳了戳红尘。

    红尘一抬头,就愣了愣,忽然扭头冲宿舍这几个道:“咱们快走,这地方不能呆了,再呆下去恐怕要失火。”

    王丹丹:“……”

    红尘一着急,到是忘了此地是哪儿,说话的声音有些偏大,坐在沙发上正小声谈话的看房客人都侧目,连房产中介的脸色都变了变,好歹还算专业。咳嗽了声,笑道:“小同学真会开玩笑,不过就算失火也不要紧,咱们世纪花园的安保措施。绝对是世界第一流。”

    宿舍里的这几个,却是齐齐叹了口气,王丹丹打了个哆嗦:“可是就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咱们快走,快走。”

    中介摇了摇头。就招呼个人送他们出去。

    反正也没指望这几个人做什么大生意,学生嘛,又不是富二代,想出来住,还是住经济适用住房比较好。

    红尘她们看到的,正是明雯雯。

    明雯雯一直想买房子,想了也不是一天两天,她经常去各地的别墅区,富人区转,今天正好转到世纪花园。不过,以前多数是一个人,这次身边还跟着一个容貌很秀气的年轻男孩儿,好像比明雯雯还小一两岁的样子,是个高中生,只是穿手工订做西服,打着领带,看起来到还是很成熟稳重。

    “哎,我都怀疑这个明雯雯是不是没什么狐狸精给附身了?”

    王丹丹翻了个白眼。

    “咳咳。”李燕和张华齐齐看她一眼。

    她才拿手指在嘴唇上一抹,老老实实闭嘴。

    王丹丹这人实在有点儿嘴欠。有时候更是八卦的过分,宿舍里的舍友们,以前也不说她,毕竟这种话说出口。说不得就有矛盾,大家除了是一个宿舍的,并不算很熟悉,但现在不一样了,这些日子,彼此关系更近。也更了解,李燕她们也知道,这姑娘的性子大大咧咧,有时候说话不走心,还有各种小毛病,但却绝对比别的女孩子来得心胸宽广,你看到她哪儿不对,直接告诉她,她就算不以为然,以后偷偷摸摸还犯,可她绝不会记恨你,大家伙见到哪儿看不惯,干脆就提醒她几句。

    老实了一会儿,明雯雯的视线落过来,看到她们几个,显然也有些意外,却还是大大方方地过来打了声招呼。

    她们几个想起红尘说过,明雯雯可能那什么……都不自觉躲得远一点儿。

    一躲就露出点儿痕迹,明雯雯皱眉,看了红尘一眼,心中不太高兴。

    她大约也是觉得,是红尘在朋友面前说她的坏话,沉默半晌,不屑一笑。

    罢了,总有一日,她会把这些人甩得远远的,到时候连她们的名字,自己都不会记住,又何必计较!

    明雯雯扭头和俊秀男孩儿说了几句话。

    男孩儿听得极为认真。

    王丹丹却是对明雯雯很有几分同情,虽然躲开了些,却叹息道:“她恐怕晚上都睡不好觉,黑眼圈多重,而且化那么浓的妆,肯定是有问题,以前明雯雯可不爱化浓妆的,咱们真不管?红尘,真的不能管吗?”

    红尘皱眉摇头。

    其他人也就不说话了,没有一个人说,她好歹是你表姐,你总该想办法救一救之类。

    这时,中介已经找了人过来,还开了浏览车,负责送红尘她们几个离去。

    “诸位小同学,你们要是决定好想租哪里的房子住,还可以找我们‘顺城’,我们房源够多,咱们滨海市,就没有我们找不到的房源。”

    “你们学校附近,还是有几座不错的好房子出租,屋主还多是你们学校的教职工,安全有保障。”

    中介叫来的小售货员,到比他实诚得多,说话也和颜悦色的。

    王丹丹一边听,一边记。

    明雯雯瞥了一眼,心里盘算着,如果一切都好,也许这两年她就能攒下一笔钱,在这里买一套小别墅,不用很大,便是那五百万一套的,已经很别致,很让人喜欢。

    几句话的工夫,红尘她们几个就蹬车,浏览车刚刚要走,前面一个高挑美人匆匆而至,远远就喊道:“夏同学吗?我这里有几处房型,不如您来看看,说不定符合夏同学的要求。”

    一看这个女人,那个中介登时愣住,额头上冷汗淋漓。

    红尘摇了摇头,捂住唇一笑,示意司机快走:“还是算了,我真挺怕失火的。”

    话音未落,只听不远处噼里啪啦一阵响动,电光闪烁,火花四溅,轰一声,气站就炸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 佛
    &bp;&bp;&bp;&bp;炸了!

    轰一声,火花四溅。

    远远看去,天空被映成一片橘红色,随即浓烟滚滚,蒸腾而起,气站的方向,无数人嚎啕大哭。

    “真……失火了?”

    那位中介人员脸色越发惨白。

    红尘一捂额头,她很冤枉,她是真冤枉,要是看出这地方会爆炸,肯定得提醒,她又不是变、态!

    问题是,她仅仅是觉得,明雯雯的状态不对,她要在这地方买房子或者租房子,自己是肯定不能和她住一个小区,就算小区很大,现在邻居之间也不一定有交往,她还是不乐意,谁知道这事儿就这么巧合!

    红尘都有点儿担心,警方那边过来调查,自己又要变成倒霉催的嫌疑犯了。

    好在这边的安保和消防措施的确很严密,几乎感觉不出时间的流失,就看见无数身穿制服的保安,换上厚厚的防护服去确认人员安全,还有人直接去广播站,通告全小区的人镇定下来,保持安静,撤离住宅,向小区外面撤退。

    一切有条不紊。

    高挑性感的漂亮美人快步走到红尘她们面前,气色也不太好,脸上露出几分悻悻,却还是叹道:“同学别担心,绝不会出事儿的。”

    的确如此。

    没多长时间,一切就恢复平静。

    虽然业主们多少受到些许惊吓,但大部分都有保险,财物损失他们也不会多在意,人都安全,就是最好的。

    美人直接拿出宣传册:“您看看,我们这几处别墅,都是老板的自留地,环境好,房型好,不大不小,要是您喜欢。价钱好商量,保证不会让您吃亏。”

    按照他们老板赵容的意思,若是眼前这大师能解决问题,白送也无妨。

    他们以前供奉风水师。那也是豪宅名车,大把大把的钞票给着,说不定好多年劳动不到,可没有不行,自己供奉的风水师。遇见事儿之后,会真心给你出力,换了别处现请来的,小事还好,遇见会对自己有所损伤的大问题,人家撂挑子你也没办法。

    请风水师,那不能临时抱佛脚。

    红尘先是一愣,随即挑眉,若有所思:“这位女士,好像我们并不认识。”

    那美女笑道:“大师不认得我。我们老板却和大师神交已久,这次也是因着赵宣二少爷不懂事,冲撞了您,我们老板觉得非常抱歉,交代下来,无论如何都要……”

    红尘一摆手,侧耳倾听,半晌,脸上露出几分不可思议,又有点儿牙疼的表情。摇摇头道:“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没用的,南阳寺那位老方丈,一代得道高僧都不肯插手。我一柔弱女子,年纪轻轻,怎么会那么想不开!”

    那美人一下子就愣了。

    这事儿的前因后果,她也清楚,她那位老板交代任务的时候,向来讲究要把一切都说清楚。主要是碰见过太多坑老板的下属,坑父母的子女,总觉得如果自己不把该说清楚的问题交代的清清楚楚,最后被下属坑死,也只能自认倒霉。

    所以,她知道眼前的这个小同学,根本不知自家老板才从南阳寺回来。

    还真有点儿道行!

    美女心里咯噔了下,转念就想,有机会一定也要找这位算一算,她记得,这位是个相当厉害的算命先生。

    这种涉及到神秘学的东西,果然还是不能只看年龄高低,更重要的是悟性灵性。

    心中惊疑不定,这位大美女面上却更恭敬了些:“大师千万不要多想,就算我们老板所求不成,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老板想对您表达歉意,到底是我们赵宣少爷惹了事,只希望您不要怪罪……这些别墅,都是我们老板精挑细选出来……”

    红尘心下好笑,觉得赵家的小妖怪不谙世事,其他人到是明白的很,一勾唇角,还是摇头:“所谓无功不受禄,既然你们的事情我不敢应,东西也不能收。”

    她们两个说话声音都小,也就是后来那美女极了,声音顿时拔高,其他人隐约能听见几嗓子,都听得出来,美女卖房子成本价,看样子都有白送的心,可人家小姑娘板着脸,根本不搭理这一茬。

    明雯雯脸色没变,只是目光略微阴沉了几分,心里好像有一口气堵住,偏偏她也不明白,究竟为什么心烦意乱,忍不住一侧头,脸上略微露出几分忧虑:“有句老话说的好,便宜不能占,白来的便宜后面一定有极大的陷阱……这女人,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这话要是让红尘听见,肯定特别赞同。

    再对不过了。

    可惜,她声音不够高,那年轻男孩儿轻轻摇了摇头:“雯雯姐你放心,我认识那位女士,她是赵氏董事长的特助,不是个会胡闹的人,别说一套别墅,就是两三套,她也有权全权处置。”

    他说完,心中也有些好奇,指了指红尘,“那是雯雯姐的朋友?是做什么的?”

    看着到像个学生,可普通的学生,能让那位金美人如此另眼相待?

    他虽然不在家里公司工作,可平日里耳闻目染,对滨海市值得重视的人也能做到心里有数。

    他们家和赵氏属于半竞争半合作的关系,根基都在滨海,也都涉及多方面的产业,家族产业也多是实业,金融只是浅尝辄止,所以生意方面,难免就有冲撞,最近竞争比较激烈,他昨天还听父亲骂赵容是个小狐狸,整日在市内郊区四处圈地,还每块儿地只圈一点儿,只要别人想开发,先得和他合作。

    眼前这位大美女,叫金悦的,就是赵容手里的一张王牌,长得漂亮,能说会道,脑子机敏,很多不可能的项目,她一出面,立即手到擒来,现在就这点儿小事儿。竟然劳动她走一趟,果然有点儿意思。

    “特助?”

    明雯雯若有所思,原来只是个特助!

    她也知道赵氏企业,和……小卢的南滨集团在滨海都是赫赫有名。

    她那个好朋友赵宣。就是赵氏的小公子。

    红尘转头,面无表情地看了明雯雯一眼,总觉得她脸上的气色越发衰败,看来还是霉运缠身,又转回去。拉着直流口水,满脸激动,YY个不停,一个劲儿拿手机拍,拍,拍的几个舍友,招呼了那个中介一声,上了浏览车。

    中介浑身僵硬,讪讪一笑,还打了个哆嗦。

    别墅区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那些看房的当然也没心思继续看,干脆就一辆浏览车,大家都坐上去准备离开,这时,对面开进来一辆奥迪4,风尘仆仆的样子,车上全是泥点,看着到像长途奔波,车一过来,那大美女金悦就连忙迎上去。

    赵容从车上下来。

    明雯雯身边的小男生一见他。连忙整理了下衣服,调整了下衣领,恭恭敬敬地道:“容哥。”

    赵容点点头,心不在焉:“来了。想要哪套房子,容哥给你优惠,去玩吧。”

    很随意地打发了这小子,他就走到红尘面前,抬头叹气,“大师。是我弟弟失礼,我回头一定教训他,还请您大人大量,别和他一般见识。”

    说着,双手捧出原来装碎瓷片的荷包,高高举起。

    那碎瓷片他根本就不敢碰,一早让人找了个没人的山沟子给埋了。

    红尘挑了挑眉,目光略微凝重,苦笑连连:“果然如此,瞧瞧这命!”

    她顿足,想了想失笑道:“按说你弟弟自己找人偷我的东西,就算因此倒霉,也和我没关系。”

    赵容脸上一红,连连道:“都是我家小弟不像话,您才是有大量,不怪他,我们真是无地自容。”

    “又不是我的朋友,哪里有力气替别人管教。”红尘摇了摇头道,“不过今天我心情好,就接这门生意便是,你们世纪花园的房子我不要……”

    她随手拿起扔在浏览车上的宣传手册打开,指着其中一处海景别墅,正好能看到中南大学,非常近,而且环境特别好,阳气足,风水绝佳。

    “这处宅子过户给我,我给你指一条路。”

    赵容一看,连犹豫都没犹豫一下,立时就应了。

    那宅子确实很好,是独门独院的二层小别墅,有露台,有独立游泳池,健身房,非常别致,但是和眼下这种豪华别墅比,什么都不是。

    红尘眨了眨眼,从王丹丹的英文作业本上撕下一页纸,刷刷刷在上面写——观音菩萨妙难酬,清净庄严累劫修。三十二应周尘刹,百千万劫化阎浮。瓶中甘露常遍洒,手内杨枝不计秋。千处祈求千处应,苦海常做度人舟。

    写完,又写了几个蝇头大小的小字,用的文字很是奇怪,赵容可看不懂。

    字迹飘逸,完全能当出发作品装裱好挂在墙上。

    红尘又检查了下,就把纸条叠了叠,塞给赵容,“记得,拿这东西去南阳寺藏经楼后面的东殿,就在里面烧了,再上三炷香,默念愿此文字,传递给大慈大悲观世音。”

    “做完这些,求那里的一尊佛像回去,搁在你弟弟身边,让他每天早晚,好好供奉,不可懈怠,熬过七月,一切太平无事。”

    赵容捧着手里的东西,满脸的犹豫。

    红尘却只笑了笑:“我还有课。”

    “我找车送大师回去。”

    赵容回过神,忙让自己的司机开车送她们走,红尘也没推辞。

    等车的影子都没了,赵容才吐出口气,看着金悦道:“你打个电话,让底下人把这处别墅收拾出来,家具都买最好最新的,让咱们自己的装修队准备好,看看大师有没有别的要求。”

    即便是如此轻率荒唐的吩咐,金悦还是一字不漏,又重复一遍,认认真真记下。

    等赵容一走,她拿目光一斜,点了那个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的中介一眼。

    “是你啊,叫什么来着?”

    “崔伍。”

    “马上给我备车,我要出去一趟。”

    “是。”崔伍惜字如金。

    等到金悦摇曳生姿地走了,这才吐出口气,他身边几个年轻的售楼员都很是好奇。

    “……别好奇,也别招惹这女人,去年我一个前辈。在咱们这儿做了整整十年,没有功劳,也该有苦劳,就因为她一句话就丢了工作。而且在滨海再也待不下去,现在还不知道什么地方飘着。”

    一脸恐怖地几句话,吓得一帮小年轻哆哆嗦嗦。

    这人才摇了摇头:“没想到忽然兴起做一趟中介的活儿,就差点儿出乱子,好家伙。也不知那小同学是什么人,除了漂亮点儿,也没多特别,怎么这别墅说送就送?”

    他们卖了这么多房子,豪华别墅也有不少,可别说自己住别墅,就是一套小跃层,他们也不敢奢求。

    明雯雯就立在不远处,从头看到尾。

    ……只是个小别墅,有个几百万就能买下来!

    她脸上的黑气一时间弥漫。仿佛带着一丝腥臭味,连小卢都好像闻见一点儿,略略皱眉。、

    红尘和自家舍友一路被送回学校。

    王丹丹她们谁都没提别墅的事情。

    结果下午课刚一结束,就有两个西装笔挺的工作人员,客客气气地把手续齐全的房产证送给红尘。

    “……”

    一宿舍的人都傻了。

    红尘很淡定,请人家工作人员喝了杯饮料,又散了盒烟过去,转头就带着自家宿舍里的几只搬家。

    “先搬过去住,学校最近真不能呆了。”

    事实上,就算没有学校这一茬。也不会有人放着漂亮的屋子不住,非要住这种六七十年代盖起来的宿舍楼的。

    一宿舍的人搬了家,

    新房子极好,红尘特意拜了四周土地。说明自己在此住一段儿时间,请四方土地多加照顾。

    红尘她们对新家满意的很。

    可是,赵家的小少爷,却是半点儿都不满意的,他被他大哥从医院弄出来,一路胆战心惊。简直和唐三藏西天取经一样,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到了南阳寺。

    说来也奇怪,赵宣欲哭无泪地趴在寺院门口,身上的那种莫名其妙的重担,到是稍稍减轻了些。

    有一瞬间,他连剃度出家,就常驻南阳寺的心都有了。

    赵容求见方丈,把红尘的话一说,老方丈就满脸古怪,半晌无语,他是有修为的高僧,向来讲究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现在这种表情,把赵容都给吓了一跳。

    “有什么不妥吗?”

    “那位是说,藏经楼后的东殿?”

    赵容点点头,“是啊,我记得很清楚。”这种事儿,他可不敢记错了。

    方丈想了下,莞尔一笑:“也罢,跟我来。”

    南阳寺极大,但真正的佛教徒进入寺庙,不能乘车,一双布鞋,慢慢走。

    顶着大太阳,一行人走了足足有四十多分钟,这一路很累,赵宣还一身的伤,又不能用轮椅代步,只能拄着拐杖,一步一痛地走,即便如此,他也咬牙忍住,心里还有些轻松。

    好歹在南阳寺内,那些古怪的事情都没有发生。

    所有人满头大汗,终于到了东殿。

    这地方不对外开放,外面的游客进不来,香烟袅袅,有好些僧人在闭目念经。

    方丈就领着众人进去,抬头便见一座观音像,立在佛龛之内。

    赵容:“……”

    偌大的佛堂,只有观音一座。

    “……不知道这尊观音像,贵寺能不能让我求走?”

    观音像高八米八,坐下的莲台,都有大半个房间大。

    赵容心下震惊,幸亏他是做房产生意的,这要是换了别人,求回去连供奉的地方都不会有啊!

    方丈哭笑不得:“这尊像在我们寺已经有五百多年,施主就是想求走,恐怕也运不出去。”

    南阳寺信众很多,不乏有权有势之人,他们怎么可能让人把寺内的这尊大观音取走?

    哎!

    赵容咬咬牙,想起红尘的交代,把手里那张整整齐齐放着的,英文作业本上扯下来的纸,点燃了焚毁,默默念到:“愿此文字,传递给大慈大悲观世音。”

    一连念了三遍才停口,还是愁容满面,转头看向方丈,方丈的脸上却有点儿黑。

    只听一声轻响。

    赵容猛地回头。就看见一尊足足有半米高的佛像,竟然落在他面前的蒲团上。

    那竟然是一个阿弥陀佛的像。

    方丈一时头痛,一时心痛,一时又不可思议:“……”

    观世音菩萨肯定不可能。也绝不会把阿弥陀佛的像送出去,要知道,这可是观音顶在头顶上的,除非阿弥陀佛自己愿意……

    这都是想什么呢!

    方丈苦笑,宣了声佛号:“罢了。都是命,就请施主把这尊佛像求回去吧。”

    老方丈的心中也陡然有些震撼,向佛之心,却是更胜,佛祖的确有灵。

    虽然佛祖都是因为一个与佛无关的年轻女孩儿而显灵,但他还是很高兴的。

    赵容松了口气,做足了程序,小心地求了阿弥陀佛像回去,好生供奉,也让他家那个弟弟老老实实地供奉。

    果然一连好几天。都平安无事,赵宣总算松了口气,忽然想起来,他这些日子不光没和自己那帮狐朋狗友联系过,就是手机都好些日子没充电,连忙拿出手机冲上电,一开机,未接的短信,电话一大堆,一看还有明雯雯的。

    赵宣心里也惦念她。忙打了个电话过去,那边刚一接通,还没说话,就听见噼里啪啦几声。房顶上的吊灯坏了,正在赵宣头上,他茫茫然抬头,满脸惊恐,半晌回不过神。

    那吊灯落下,让身边桌子上的阿弥陀佛的像给挡住。要不是佛像在,他真的小命不保……

    “哇!”

    赵宣忍不住放声大哭!

    赵容在公司得到消息,顾不上开会,拔腿就要回家,开着车,还忍不住多念了几声佛!

    “该死,我怎么就那么小气!”

    早知道人家夏大师那般灵验,只送个破房子算什么,怎么也要好好供起来。

    红尘却不知道赵家的心思,住处收拾得差不多,她转头回了学校。

    学校这边,她也没有多做什么,虽然答应了班主任说要请个大师管管这事儿,却谁也不敢保证,她就能请来大师,就算能请得来,也无法确定,一定能平安无事。

    她是直接跟班主任说了,她自己懂一点儿这方面的知识,只是一点儿把握也没有,这事儿挨过七月份,说不定能过去。

    现在距离七月份过去,还有两个来月。

    班主任这些日子特别警觉,一天到晚都待在教室,尽职尽责的很,和别的班级的班主任,大半年见不到一面,完全不一样。

    学生们都开玩笑,说以他们老班的积极态度,学校也该给他发个奖章,评选个劳模先进什么的。

    他还专门去学校反应,让把旧宿舍楼给封闭,那里去年刚有人自杀,本也是不许学生们进出,如今管理更为严格。

    红尘也松了口气,学校里这么重视,她也稍稍放心,希望这事儿顺顺利利过去,她来执行个任务,可不是来当救世主的。

    不过,一连好几个晚上,红尘都只让自家宿舍里的几个,离校住,她留在学校。

    有她在,万一出点儿事儿,好歹还能应对一下,她要是不在,那东西闹起来,说不定真血流成河。

    萧小薇如今可不是一个扑通的萧小薇,她有通天牌护身,人世间大部分法术都拿她没办法。至少这个世界玄术衰微,应该很难冒出一个灵师能克敌制胜。

    这日,红尘还是住在学校。

    半夜三更,月明星稀,她睡着睡着,忽然惊醒,一睁开眼,简直恨不得再闭上睡过去。

    煞气翻涌,大半个学校都被煞气覆盖。

    她连忙穿上衣服,从走廊上眺望,远远就看见那个旧教学楼,整个让一团煞气包裹住。

    红尘想了想,还是没有蒙上被子继续睡,这里可是学校,是她要读书的地方,还有两年她才毕业,原主的心愿,肯定有顺顺利利大学毕业这一项,要是让学校被毁了,还是在她眼皮子底下,未免太憋屈。

    穿了衣服,下了楼,舍管阿姨还在晕黄的灯光下织毛衣,红尘大大方方爬过铁门出去,对方愣是没看见。

    此时下着细细密密的小雨。

    地上湿漉漉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 怒
    &bp;&bp;&bp;&bp;天上的月亮仔细一看,黑红黑红,瞧着瘆人。

    红尘的一头乌发上笼了一层水雾,悄无声息地进了旧教学楼,刚一上到顶层,便看见一些斑斑点点的手电光。

    “啊!”

    前面立时有一声短促的尖叫。

    红尘抬头看去,登时无语——三个学生,一男两女,哆哆嗦嗦地挤在一块儿,闭着眼,嘴里乱七八糟地道:“如来佛祖,基督耶稣,别管是谁了,保佑我们。”

    原来还知道害怕!

    红尘看了看,地上摆着一张课桌,上面铺着一张纸,旁边还放着一支圆珠笔,那张纸上已经乱七八糟画了很多凌乱的线条,到没有几个能够分辨出来的字。

    “咳咳。”

    红尘咳嗽了声。

    其中一个女同学哆嗦了下,这才慢慢睁开眼,拿着手电照了照,看见脚,轻轻吐出口气:“呼,同学,大半夜的,你来这儿干什么!”

    红尘:“……”

    说的好像自己很想来似的。

    大半夜,谁不愿意窝在被子里老老实实地睡觉,这又是风又是雨,最要紧的是,还有铺天盖地的煞气弥漫,干活不光是要费力气,说不定还得拼命来着!

    “红尘?”

    明雯雯也在,刚才拿着手电不知道干什么去了,这会儿一回来就看见红尘,立时吃了一惊。

    红尘心里苦笑,却是略微一点头,冷声问道:“你们在干什么?”

    几个学生面面相觑,不过这事儿也没什么不好说,都是自家同学。

    “这不是最近老听说,其实咱们学校有鬼魅闹事,是萧学姐的鬼魂,我们也不知道真假,今天就干脆过来招笔仙来问问,说不定正好能招来萧学姐呢。”

    一边说。几个学生都是又恐惧,又兴奋,声音都微微发抖。

    红尘:“……”

    这帮作死的家伙!

    她就盼着平平安安,顺顺当当地度过去。这帮学生到是胆大包天,想想前阵子王丹丹那几个蠢货也想见见鬼,她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说白了还是不太适应这个世界,不能明白年轻孩子们的心,至少她就弄不懂。见鬼有什么好玩的,孔圣人都说过,敬鬼神而远之,圣人的话,不都听,起码也要听大半儿吧。

    “既然来了,一起玩?好像刚才没招来什么,也许下一次,我们有机会看到个厉害的。”

    明雯雯轻声道。

    她的脸色,在手电光芒之下。绿油油的,眉眼间神态诡谲,一会儿愉悦,一会儿迷惘。

    红尘扫了她一眼,就不免惊叹,不得不说,这位确实是这个世界的宠儿,什么小概率的事儿都能撞见,四下扫视,慢慢走到一角立定。靠在墙上,口中默念:“召请天地四神,此地邪气不泄,众人令法俱不能行!”

    明雯雯猛地扭头。看了她一眼,脸色微变,却忽而冷笑。

    几个学生刚刚走到桌边,一男一女两个同学过去,手背交错,中间夹着圆珠笔。

    红尘猛地站直了身体。

    “前世随前世。我请前世来,来了……”

    两个人一遍又一遍地念。

    念着念着,忽然起了风。

    几个学生四顾,“好冷啊!”

    “呵呵,不会真有什么东西吧?”

    几人面面相觑,都噗嗤一声。

    有个小姑娘故意做鬼脸:“是啊,鬼来了,我就是鬼,我是只饿死鬼,现在要吞了你们,吞了你们……”

    一众人都大笑。

    笑声好像停不下似的,一阵又一阵,接连不断,在幽暗的环境里越发吓人。

    尤其是还有回音,简直像孩子在哭。

    “行了,行了。”

    学生们终于觉得有点儿毛骨悚然,“别玩了,咱们快回吧,你们明天没课,我还要上……”

    哐当!

    一声巨响。

    众人皆惊。

    一阵风吹过,方便楼梯口的大门忽然开了。

    那两个拿着笔的,忽然身体僵硬,像打摆子似的打了好几下,齐齐和机器人一般,缓慢地转身。

    “方沫,没送走之前不能松手。”

    另一个女孩子抱着肩膀,皱眉道。

    周围风声咆哮,仿佛鬼在哭,森寒的气息弥漫,大家的手脚都开始不听使唤,尤其是女孩子,吓得噤若寒蝉,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压抑和恐惧……

    这时,空气中忽然传来一阵歌声。

    “看着我的脸你怎么会突然害羞,是不是被我的美貌冲昏了头。我知道我完美的让你无路可走,其实我只是有一点可爱过头……”

    贾玲的‘感觉自己萌萌哒’,出现在这样的环境里,刚才略微显得有些恐怖的气氛,顿时一扫而空。

    “哈哈哈哈哈!”

    一群人全笑了。

    红尘举着手机,一本正经地在那儿听,让人看了,搞笑的效果更是一流。

    所有人不自觉地扭动起身体来,谁都没看见桌上那支圆珠笔在那儿自己飘起来动啊动的。

    要是有人看见,吓死一两个都不奇怪。

    但此时却平安无事。

    “走吧,再不走明天真上不了课。”

    红尘笑眯眯地道,很随意地走过去,拍了拍两个玩笔仙的少男少女的后背。

    这两人精神一震,懵懂抬头四顾,目光迷茫。

    红尘从怀里拿出两个红蜡烛来,电子的,人塞了一根,“凑合照明,旧教学楼里也没电,咱们走。”

    其他人都点头。

    眼下这种气氛,他们也玩不了什么笔仙的游戏了,哪里还有那个心情。

    明雯雯静静地看了红尘一眼,红尘和她对视,目中露出几分警告来。

    这几个学生回了宿舍游戏,晚上一夜无梦。

    二天起来……

    “咦,方沫你的衣服怎么了?”

    方沫一愣。

    她的粉色的短风衣上衣摆上,多了两个漆黑的手印,黑乎乎一片,方沫一开始还没觉得什么,只以为是什么人不小心蹭了一把。可一起身,脑子忽然一恍惚,脖子酸痛酸痛的,照了照镜子。她后脖子上也有一个黑色的手印,一碰就疼的厉害。

    等几个朋友一碰面,昨天晚上和方沫一起玩笔仙游戏的罗玉,脖子后面也有一个黑手印,衣服上同样是。两个人面面相觑,浑身发毛,吓得不轻。

    那个男生许通到还好,两个女生差点儿没哭出来。

    罗玉把自己那天穿的衣服,鞋袜,通通都给扔到垃圾箱里去,愣了半天神,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天啊,咱们昨天晚上,莫不是真遇见脏东西了?”

    她也是听家里姥姥说起过。有一年村子里闹饥荒,死了好多人,然后又开始闹鬼,但凡生人晚上路过村子,第二天要是不死,身上,尤其是脖子上,就会留下些印记,有的是黑手印,有的是牙印。

    她们村有个大仙。那些老百姓心中害怕,都去求教,可是大仙只有一人,也救不了那么多人。有时候,符咒法宝,还有可能失效,而且你也可能根本不会用,说不定惹怒了那些鬼物,大仙就交给村民一个特别有用的法子。走夜路的时候,高声唱歌,歌声要洪亮,歌词可以搞笑,可以雄壮,要不然就能放松心情,唱着歌走夜路,哪怕碰上鬼物追随,也能平安无事。

    别说,这事儿还特别管用。

    好多村民因此受益。

    “我姥姥跟我说,夜晚唱歌,能让人心情放松,不至于疑心生暗鬼,那些鬼物找不到缝隙,也就伤害不了人。”

    大家伙顿时想起红尘当时放的那首歌,面面相觑。

    “回头得请夏同学吃顿饭。”

    方沫觉得身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层,越想越后怕。

    这几个学生心中恐惧,到也有好处,如今一提起笔仙,招魂,都恨不得转头就走,更不要说去玩。

    这事儿,却还远远算不上完。

    从笔仙的事情,毫无损伤之后,似乎那东西被激发出凶性,接连不断地出事儿,尤其是到了七月份,一开始都是些小事儿,有人在学校里出车祸,有人忽然毫无征兆地摔了,伤到是不重,却分外膈应人。

    一入七月,她就心生警惕,可是千防万防,防了这边,就漏了那边,她也有点儿生气。

    终于,这日出了大事。

    女生宿舍第四层着了火。

    当时很多学生吓得从走廊直接翻着跳了下去,断腿断胳膊的好几个,这还算好。

    有四个学生直接跌断了脖子,一命呜呼。

    红尘宿舍里,王丹丹她们几个简直吓坏了。

    她们住的就是419宿舍,和起火的412宿舍离得非常近,灾情特别严重,因为是半夜起火,学生们惊醒了火已经烧得不可收拾,五十多个女学生遭了灾。

    要不是她们都搬到校外去住,这次火灾,她们也得碰上。

    学校从上到下都十分重视,重新分派宿舍,没出事儿的宿舍,管理方面严上加严,事后开各种会,学校领导们焦头烂额,还得应付外面来的媒体,学生们也是后怕不已,不少人都不敢在学校里住了。

    红尘也是暴怒,她还是头一次吃这么大的亏!

    以前在大周,但凡她出手,不敢说手到擒来,总有意外发生,也总有人力所不及的事儿,但是,从没有什么东西,敢在她做出警告之后,还在她面前如此嚣张跋扈。

    “本来是不该管的,可你坏了规矩,也就别怪我。”

    红尘心中怒气上扬,反而冷静下来,起身就去南阳寺,进了寺门,直接找方丈,再借降魔杵。

    她当日用完,就完璧归赵,现在还要借,这次方丈二话没说,老老实实地领着红尘过去,让她自己把东西拿走。

    方丈估计也是没办法,难道他不借,人家就拿不走?

    “阿弥陀佛,施主慈悲。”

    “方丈大师谬赞,到是南阳寺的佛似乎特别灵验,香灰也是好东西。”

    方丈特别自觉,让人赶紧给她拿了开过光的佛像一套,香灰一葫芦。

    送走了红尘,整个南阳寺都松了口气。

    “也不知这位女施主是哪位菩萨降世。到咱南阳寺就和回家一样,简直要什么有什么。”

    虽然本寺佛祖菩萨有灵,他们也很骄傲,但能让菩萨显灵的。却是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这事儿还真不大好说。

    寺里面如今宣扬,对于红尘也只是一笔带过,主要说自家的佛怎么救苦救难。

    红尘拿齐了东西,算了算,还差一点儿童男血。而且这血有讲究,赵宣的最好。

    他和此事有因果,又不是特别近,不至于令人心生警惕,再合适不过。

    红尘就给赵容打了个电话。

    她可不愿意和那杂毛小妖怪多打交道。

    赵容接到电话,赶紧把手里的活都扔下,通知医院那边,采集了赵宣的血样,就带着直奔红尘这儿来。

    赵宣也跟来了。

    他现在对神佛这等事,嘴上不说。心里特别相信,就是出一下门,还想找人帮忙把他家里的佛像搬着,幸好他大哥给制止了,也不想想,那佛像是能今天搬到这儿,明天搬到那边的玩意儿吗?换了什么都不信的,真么干心里也得不自在。

    红尘看见赵宣也没说什么,拿了血样,整个玻璃试管塞在一个装了香灰的葫芦里面。封好口,就溜溜达达,又去了那条卖各种法器的街道。

    这次买东西,也不必太过讲究。红尘都没打算仔细挑选,随意地找了个小地摊,只买一些古兵器即可。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次不强求,所以命运格外垂青,红尘一蹲下身子,第一眼就看到一把断刃。当时就愣住。

    那上面刻着古怪的花纹。

    像一把剑,细细的,窄窄的,也像是把匕首。

    红尘脸色不变,先拿了其它几把古兵器看一看,其中一把也不错,是一柄巴掌大的短刀,上面写着王欢铸造四个字,王欢二字还是简体,一看就是现代兵刃,只是制作得古色古香,名号也比较隐蔽,估计照样能当古兵器卖。

    拿着翻来覆去看一看,挑了几把特别精致的,有断刃,有完好无损,唯一的共同点,花纹漂亮,然后问价:“多少钱?”

    卖主一看,再一看红尘,见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学生模样,登时就笑了:“这一堆都是一个价儿,一把八十,不二价,你挑吧。”

    红尘也爽快,直接摸出四张红票子递过去,收了这些兵器就准备走人。

    里面就包含她第一眼看到的那一把。

    袖子里青锋蠢蠢欲动,可又仿佛有些迟疑,红尘安抚地拍了拍,现在不是时候,大街上不好动静太大。

    又去另外一个摊子上,捡来一面铜镜,也是古色古香,不过绝对同样是仿制。

    赵容看她这么快就完了,眨了眨眼,还有些回不过神。

    他是可是听说过,这位很不好伺候,上次来买法器,愣是吓得人家一家数一数二的法器店,关门整顿了三天。

    赵宣不屑一顾,实在不明白,眼前这位买一堆破烂做什么,要是像要古董,他家就藏了一屋子。

    红尘有点儿渴,四下看了看,也没看见卖饮料矿泉水的,便从自己的箱子里翻出只碗,拿去旁边的一间古色古香的店铺讨一碗水喝。

    正好有个老大爷坐在门口看报纸,为人很客气,拿了自己的茶壶过来给她倒。

    结果红尘把碗递过去,老大爷伸了伸手又忍不住缩回,半晌没说话,直接把茶壶塞给红尘。

    “您这碗,我可不敢拿手接,碰掉一点儿,我的棺材本就保不住了!”

    好家伙,看工艺,起码是一千多年前的,而且还是官窑出的,成色又好,哪怕它是高仿,作价二十万,人们抢着要,更何况,以他的经验看,不像是仿品,应该是真的。

    赵宣:“……”

    红尘喝了水,把茶壶一还,伸了个懒腰。“走吧,先吃饭,等天黑干活。”

    不远处就是一个小食铺,上面写的招牌没看清楚,底下的招牌菜。有一道是东坡肘子。

    赵容也很满意,他们都累了。

    这地方车开不进来,赵家兄弟也是走着,还有个金悦大美女跟在后面帮忙拎包。换了别人走这么一点儿路,那绝对不算什么,可是他们几个都是富贵人家出身,身上穿的衣服,脚底下踩的鞋子。每一样都很名贵,可也金贵,不适合长途跋涉。

    进了小食铺,把手里的东西往椅子上一搁,几个人也不喝酒,直接要了米饭和菜,填饱肚子了事。

    正吃吃喝喝,旁边就有人招呼:“夏同学?”

    红尘回头一看,竟然是郑老爷子,还有她那位任老师。要不怎么说,人这缘分实在奇妙,这么大一座城市,故交好友一旦分离,也许都再也见不到面,偏偏几个陌生人,三天两头会在各种陌生的地方碰到一处。

    除了任老师和郑老爷子以外,还有一个年轻人,一身中山装,古铜色的皮肤。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红尘多看了两眼,此人气息沉稳,灵气逼人。有点儿意思。

    郑老爷子很热情,过来和红尘攀谈,满脸感激之情:“哎呀,小夏啊,我得谢谢你。”

    自从他家摆放上那百花图之后,他儿子的桃花运忽然来了。最近一段时间,家里光是漂亮姑娘就来了十七个,他都给记着呢,有大学生,有小护士,有警花,有军花……唔,那个小寡妇他到觉得没什么,可是有两个孩子,也不知欧辰那小子乐意不乐意。

    任老师直翻白眼。

    红尘也莞尔。

    看来最近欧辰过得不是很愉快,不过他是军人,长年累月不回家,回家一次也难,彩衣娱亲,让外祖父高兴高兴,未尝不可。

    正说着话,旁边那年轻人看着红尘桌子上几把兵刃,目中发亮,忽然插口:“小同学,你这几把兵刃我很喜欢,卖给我如何?”

    任老师和郑老爷子都看过去。

    郑老爷子犯了个白眼。

    就这些破烂,白给他都嫌丢人。

    红尘却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哦?你想买哪一把,打算出多少钱?”

    年轻人略一迟疑,咳嗽了声道:“不如全给我?一把我出五百如何?”

    郑老爷子摇头:“不值,不值。”

    红尘就乐了,一伸手把特殊纹路的断刃,还有那一把王欢铸造的兵刃取出揣怀里,其它的一推:“这些你一把五百,三五一千五,钱货两清,付钱我就给你。”

    那年轻人顿时愣住,哭笑不得,摸了摸头,难道是个识货的?他心中尚且侥幸,觉得小姑娘年纪那么一点儿,也许只是知道点儿皮毛,迟疑了下,脸上正色:“小同学,看来你挺识货,这样吧,你手里那两把是正经的古兵器,但现在古兵器也不怎么值钱,要不你可以去问问,我是喜欢这个,所以才爱收藏,给你一把五万如何?”

    郑老爷子和任老师都愣住。

    尤其是郑老爷子,他也爱古董,满脸不可思议——就那破烂儿?还值五万?

    偏偏人家红尘抿着唇笑出声。

    “那可不行,就是我答应……”

    话音未落,只听嗡的一声,她怀里的断刃飞出,袖子里的青锋也分出,二者合而为一,严丝合缝,紧密地贴合在一起。

    红尘一甩袖子,将它压在桌子上。

    郑老爷子:“……”

    任老师脚有点儿抖。

    青锋的样子又有了改变,更像细剑了点儿,但是还是缺少一部分,剑身之上,流光四溢,红尘的耳朵里,听到一丝满足的呻吟,那声音比以前更清楚了些许。

    咕嘟。

    年轻人吞了口口水,再看红尘,半晌,脸上涨红,拱手行礼:“在下江南公孙家公孙训。”

    红尘笑了笑,伸手一只手,中指下扣,做了一个手势,轻声道,“夏红尘。”

    只报了名字。

    可一看手势,这个公孙训脸色就变了,目光变得有些古怪——这手势可不是随便能做的。

    他家有古籍记载,早在八百年前,世间有修行人,受朝廷册封,却不归朝廷管束,相当于二郎神听调不听宣那类,备受尊重,其中最德高望重的长老之上,才能做这样的手势。

    当时,修者见面,都不必提姓名来历,互相做个手势就清楚内外先后。

    不过这些东西,已经失传很久,知道的人也不多,他要不是最近才因为百花图,翻看过那本古籍,恐怕也不知道,想起这个,公孙训忽然回神——刚才郑老爷子说什么来着?

    百花图就是出自此人之手?(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 轻松
    &bp;&bp;&bp;&bp;那幅百花图他可是亲眼看见过,一见之下,惊为天人。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它不过是画技高超,很有艺术价值,值得收藏的画作精品,可对所有的修行中人而言,那一幅画代表的意义,绝对超过一件上品法器。

    谁见过平常的笔墨纸砚,画出来的画竟然自带气场,又不是符文之类。

    再说了,现在能画符的人又有几个!

    他问过北方泰山北斗,龙虎山的张道长,张道长都说,他自己画符失败率也是极高,就算成功,符也比不得祖上传下来的,要是真如郑老爷子所言,人家随手画出来的百花图,气场上,比起珍藏的符还要大得多,这代表的意义,他都不敢想。

    再看红尘,想起她的手势,公孙训的脸色都变了,气势顿时低了好些。

    这位别不是哪个不出世的老妖怪传下来的弟子。

    难道是哪个长生种又冒出来了?不可能啊,那不都是传说吗,就和现在人们拿狼外婆吓唬小孩子是一个道理。

    脑子胡思乱想,公孙训却是恭恭敬敬,脸上的表情调整成敬畏,“是我的不对,冒犯了大师。”

    如果人家本身就是圈子里的人,那他随便出声欲捡便宜的行为就很不合适。

    红尘也不介意,把一直用森寒的气息,逼得公孙训浑身发冷的青锋塞回袖子里,又抄起其它兵刃。

    说什么五百出售,不过笑话,红尘没打算坑人,公孙训也不好再提。

    再多说岂不是更显得自己刚才的表现,简直就是个棒槌,太丢人现眼!

    该买的东西都准备齐全,红尘便打算回去做准备,赵容吓得脸上发白,可还咬咬牙要跟去看。

    赵宣更是如此。

    “我好朋友在你们学校呢,不去盯着点儿。万一要是出事儿怎么办!”

    这位腿都在哆嗦。

    郑老爷子和任老师一听,也要同去。

    红尘看了看他们,无所谓地耸耸肩,到这个份上。一个人去和十个人去,那是半点儿差别没有,反正如果顺利,一个人都伤不到,如果不顺利。谁还有心情管他们死活!

    一行人就浩浩汤汤,杀到学校。

    刚一到校南门那儿,红尘就看见明雯雯立在道边上,一脸的阴郁,身边还围着四五个小痞子一般的年轻学生。

    其中领头的是一个一头红毛的小子。

    红尘一看他,就扭头看了眼赵宣。

    别说,这俩人还真有一点儿像,那个红毛的小子,穿着个喇叭裤,大大咧咧地立在马路牙子上。一脸的轻佻,翻着白眼看明雯雯:“装什么装,谁不知道谁啊,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欠了人家五万八,算上利息,七万,赶紧还了,再不还。过一阵子利息就更高。”

    明雯雯一脸厌恶。。

    那红毛小子嘿嘿一乐,伸手去摸明雯雯的脸,“要不你就跟了我?七万块,我还拿得出来。替你还了,你做我的女朋友,怎么样?”

    明雯雯还没吭声。

    赵宣先恼了,过去冲着那红毛小子就是一脚。

    却没踢到,这小子身手灵活的很,他刚一出脚。人家就窜出老远,回头瞅了他们一眼,摸了摸头,招呼一声,扭头就跑:“哟哟,都是富家少爷,咱们得罪不起,雯雯啊,你要是拿到钱,赶紧给人家齐老大送过去,别耽误了,欠债还钱,记住了,欠债要还的,你那张脸,赔笑几声,抵不过七万。”

    赵宣还要追,让他大哥一把给拽住。

    赵容上下打量了下明雯雯,很是不喜,却也没多说什么,明雯雯却看着红尘低声道:“……不要妨碍我。”

    红尘笑了笑:“你的命很好,只是最近乌云罩顶,应该不会遇到什么好事儿,多做功德,对你有好处。”

    话不投机半句多。

    明雯雯冲着赵宣点点头,凑过来耳语了两句,弄得赵宣满脸犹豫,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她就走人。

    赵宣目送明雯雯离开,挠了挠头,小声嘀咕:“雯雯说你们学校的鬼不是坏鬼,所做的一切都符合规则,不需要计较。”

    他可真听不懂,那鬼还有好的?自己那么惨,大哥他们也说正是鬼魅作祟,不除去那东西,自己将来怎么办?能逃过一劫,不一定能逃过所有的劫难。

    红尘冷笑,转身就走。

    一场火灾,那么多无辜的学生罹难……

    大家连忙跟上。

    旧教学楼其实盖的很漂亮。

    和现在千篇一律的建筑不一样,这一栋楼是民国时期建造的,后来也是年年整修,红墙绿瓦,雕梁画栋,古色古香,看着就充满了历史感。

    这两年荒废了些许,显得空旷寂寥,可房子还是很漂亮。

    年轻人或许感触不深,郑老爷子一看就着迷,连连道:“小任啊小任,怪不得你不离开中南,这地方好,好山好水好风景,我都想来了。”

    “您这尊大神,中南可请不动。”

    任老师被称一句老,其实人可不老。

    他今年才四十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与郑老爷子相交,还得说是忘年交。

    有人嘀嘀咕咕地说话,任老师心中略微的那一点儿恐惧到是散了。

    这次和以前不同,一进教学楼,红尘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巨大压力。

    只隔着一道门,外面阳光暖意融融,里面冰寒刺骨,郑老爷子觉得骨头都僵硬。

    任老师吐出口白气,眼睁睁地看着那气仿佛成了冰。

    赵家两兄弟,连赵容脸也白了:“大师,要怎么做?”

    公孙训本来只跟在后面一言不发,可进了楼,脸色骤变,脚下一动,立时想跑,可转了转身,又没敢乱来。

    那么浓重的煞气,他跟在这位夏红尘夏大师身后,感觉还好一点儿。让他自己出去,那种感觉就像一只鳄鱼张大了嘴,他正一步一停地慢吞吞走进鱼肚子里去。

    清醒状态下,真不大敢。

    红尘放下箱子。打开,拿出毛笔,在地面上画了一个圈儿,又拿了张纸,写了生辰八字。赵容扫了一眼,什么都看不懂,红尘把字和赵容的血,全都扔进圈子里。

    公孙训愕然:“您这是想做至刚至阳的替身,引鬼魅出现?怎么可能,鬼魅虽然喜食阳气,但阳刚到这地步,鬼魅之物触之即散,它怎么敢?”

    红尘笑了笑:“除非有通天牌,有恃无恐。”

    公孙训:“……!!”

    他满脸冒汗。腿肚子抽筋,还有满肚子的话要说,但随即又都咽了回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红尘又拿出黄纸,画了几张符,想了想,没取出青锋,只是把其它几把买来的兵刃取出,拿符给它们开了下光。

    公孙训眼睛都亮了。

    他认出来,那是锐金符。可以使得一般的兵刃,瞬间变成神兵利器,虽然可能只能持续一段时间,却是古时候才有的一种符咒。

    要说现代社会。科技是发展的很快,可惜,他们玄门圈子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比较封闭,不像外界那么开放,人们都习惯藏私。对至亲的徒弟也要留一手,传承下来,各种瑰宝都遗失掉,到现在街面上牛鬼蛇神一堆,正经能画符的,屈指可数啊!

    “咦,这什么原理,怎么纸还能发光?什么兽啊这是,还吃铁块儿呢!”

    郑老爷子就和小孩儿一样,咋咋呼呼。

    公孙训猛地扭头:“您也看得见?”他盯着郑老爷子的眼睛。

    这时,其他人也开始议论,都对这种声光特效特别的好奇。

    公孙训顿时晕了。

    要说法器这种东西,在普通人眼里什么都不是,只有修行有成,开了灵窍,才能感觉得到磁场,偶尔能看到一点儿异象,那也是在最顶尖的法器身上。

    现在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奇怪,郑老爷子他们也惊讶:“这么明显,你看不见啊?”

    公孙训:“……”

    红尘失笑:“等会儿可能有点儿危险,暂时让他们看一看,要是不好,好歹能躲避一二。”

    公孙训慢慢地吞了口气,说的何等轻巧,他到是知道,有些前辈能给普通人开眼,但要耗费自己巨大的精力,开一次,哪怕只短短几分钟,事后都要大补特补,还得休息数天甚至半月。

    眼前这位可好……他现在信了,这位肯定不是一般的风水师之流,还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小妖怪。

    他心下叹气,就这么傻呆呆地看着红尘手下不停,刷刷刷刷地画出一堆金光闪闪的符来,而且这些符都不是拿来用的,人家全拿来给那几把质量一点儿都不高的兵刃开光。

    短短时间,很糟糕,毫无用处的凡兵,就变成了法器。

    他觉得要是换了专门打造的法器,用这么多符,也许能硬生生地造出一件上品法器。

    时间一点点过去。

    红尘忽然停下手,一挥手。

    无数兵刃飞天而起,悬挂半空。

    公孙训很淡定,只是默默地把嘴巴合上。

    好吧,也许兵刃能飞,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是自己没见识,所以不知道,不能表现得和村姑似的,没看见人家郑老爷子和任老师也只是瞠目结舌,没做怪样子,他总不能和两个普通人一样没出息,或者更没出息吧。

    公孙训的心里欲哭无泪,觉得今天,他的三观都被重塑了一遍,也许等回去家里父母再说他们家怎么怎么厉害,先祖怎么怎么有本事,骄傲感会大为降低。

    红尘看了看时间,轻声道:“差不多了。”

    说着,就从怀里取出一张符纸,折叠了一下,递给满头雾水的公孙训:“等一下通天牌出来你拿着。”

    公孙训脚下一软,汗水哗啦啦地流:“通,通,通,通……”

    “通天牌。”红尘深吸了口气,现在也有一点儿紧张,再看看自己画的符纸,没有任何问题。

    公孙训头昏眼花。

    那是通天牌!

    他小时候不肯睡觉,他妈妈吓唬他,就说通天牌现世。鬼魂怒气不熄,生灵涂炭什么的,他立马吓得缩在被子里连动都不敢动一下,不知道别人家是不是也如此。

    抹了把汗。公孙训看周围人都很淡定,到也淡定了许多,别的不说,只要今天能活着出去,他就能跟小伙伴们吹嘘个十年八年。以后说不定还能跟他的子孙后代们继续吹!

    当,当,当,当。

    寂静的楼层里,忽然响起一阵脚步声。

    红尘一挥手,摆在桌子上的烛台就亮了,众人吓得不自觉靠彼此近了些,勉强抬头看过去,都楞了一下。

    竟然是明雯雯。

    赵宣先是松了口气,随即吓了一跳:“雯雯?你怎么来这儿了?”

    “我来看笑话。”

    明雯雯冷笑。看了红尘一眼,“小表妹,你现在变得很奇怪。”

    其实她看得那本书里,身为女主角的夏红尘一开始就是个懦弱又被动的人,被欧辰喜欢,只能被动的接受,后来欧辰不喜欢了,又很自觉地离开,半点儿都不闹,再后来欧辰又再喜欢她。她就又心平气和地当了小三,这算什么!

    欧辰那个男主角她也不喜欢。

    优柔寡断,没有担当,渣男一个。爱了人家别人,就因为人家不能生育,回头就抛弃人家又找前女友,什么东西!

    她既然来了,还穿成女主角交情最好的表姐,她就要改变这一切。要改变女主角那懦弱的性子,还有乱七八糟的感情线,她可不能让自己的表妹莫名其妙变成个小三,连带着她也会面上无光。

    以前好好的,但自从那次她蒙了欧辰,教训他一顿之后,就仿佛有什么东西不对……

    不过无所谓。

    明雯雯靠在窗户上,神色晦暗难明,轻轻捏了捏衣角,捏到一张硬纸,脸上的表情才稍稍和缓,露出个骄矜的笑容来。

    她才是应天地气蕴而生的幸运儿,看看,虽然迟了一点儿,这不还得到了金手指。

    一个鬼魂,别人觉得可怕,她看到了,却是大喜过望,因为她知道一种操控鬼魂的办法,是有个神仙在梦中传授的,醒来了,枕头旁边就放着一张红纸,只要随身携带,那鬼怪便听从她的指挥,有这个东西,她还怕什么!

    想知道秘密资料,可以让她去拿,想让一个人运气不好,可以让她去破坏,甚至还可以故意让她去捣乱,自己装一个正经的大师,多有用!

    虽然和那些小说里的金手指比,这个似乎不太厉害,但无妨啊,金手指不怕不好用,只看会不会用。

    明雯雯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

    只差一点点儿了,只要能完成这只鬼魂的心愿,那它就能完全属于自己,只差一点点儿!

    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缘故,蝴蝶效应?夏红尘好像也学会了点儿本事,听说是根任老师学的,会算命,还会预测,就和外面的神棍大仙似的。

    明雯雯脸上露出几分不屑一顾,前阵子她也害怕那些大仙,但带着它去四处逛了逛,就连最出名,一看就道行高深的南阳寺方丈,明明能看得见,见到它也退避三舍,可见其厉害,夏红尘一个小女生又算哪根葱?

    “今天是正日子。”明雯雯忽然笑起来,她特别注意自己笑的姿势,温婉可人。

    “雯……雯雯雯……”

    赵宣的牙齿咯嘣咯嘣。

    “别怕,你放心吧,咱们是好朋友,我不会让它伤害你。”

    “呕!”

    赵宣想吐,拼命忍住。

    明雯雯自己看不见,但他们看得清清楚楚,已经快吓懵了,身体连动都不敢动。

    有一团浓黑的影子,好像有五官,又好像没有,似乎是一个,似乎是一群,缠绕在她的身上,在她的嘴里,耳朵里,眼睛里,鼻子里,都再向外面冒黑烟。

    哪里还是人,根本就是个怪物!

    连红尘心里都不自觉有几分不悦,是为了原主,人家明雯雯的身体,可是原主的好姐妹,姐妹情深,现在虽然换了个人。身体却还是那个……现在明雯雯的身体让这般对待,她的心里也不是滋味。

    可是,即便心中不悦,她却还是没有任何动作。

    无论如何。现在这具身体是眼前这个人的,再怎么样,这是事实,改变不了的事实。

    原主的那个好姐妹,已经很久之前就消失了。

    默默数着数。红尘看了看月色,忽然开口:“萧小薇死后不肯入轮回,心中有大恨,一恨男友虚伪爱面子,在外人面前诋毁她,二恨你出主意,元秀秀动手,将她的衣服剥光了推下车,害得她受尽羞辱,此两大恨。她是不是应该恨。”

    明雯雯冷笑,挑了挑眉:“真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敢情什么都是别人的错,她萧小薇没有错是吧?她装得大大咧咧,整天勾三搭四,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难道还不该教训了?”

    随着她的话,整个楼层天摇地动,赵宣他们吓得使劲摇头摆手,偏偏明雯雯好像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元秀秀还是心软。手下留情,要是换了我,就把她和那些男人们亲亲我我的相片给她曝光,让她也知道知道厉害。改改那臭毛病,一个女人,成日里跟没了男人不能活似的,什么东西!”

    咆哮声阵阵,有一种狂怒的东西呼啸而过。

    赵宣恨不得昏死过去。

    其他人都忍不住闭上了眼。

    明雯雯忽然眼前一黑,再睁开眼。面前就多出一个鬼影子,红色的衣服,长长的头发,雪白的脸色,姣好的五官,不是萧小薇又是谁?

    她先吓了一跳,随即连连挥手,口中厉声道:“快隐去,别出现在我面前。”

    那鬼影子连动都不动。

    明雯雯咬咬牙,又一次道,“退开!”

    那鬼影还是不动。

    她这下吓到了,以前如臂指使的鬼影,怎么今天这么顽固,就在她还绞尽脑汁地想办法时,那鬼影就忽然张牙舞爪地冲过去,长长的头发紧紧地卷住她的脖子。

    一瞬间,明雯雯就窒息,很快翻白眼,脸上肌肉扭曲,恐怖又吓人。

    咯吱咯吱。

    她的身体各个部件都在不停地响,不多时,整个人就瘫软在地,生死不知。

    那团黑雾却越涨越大,很快在整个楼层弥漫,一下子撞到红尘准备的那些刀剑,嗖一下又缩了回去。

    一受阻,这些黑雾居然收缩了,别的地方的触角都收了回来,齐齐向着那几把孤零零的古兵器吧包围。

    一群人早已木然。

    包括刚来的时候,信心满满,其实是打算露一手的公孙训。

    红尘跳到桌子上坐下,看着那团黑雾在那儿闹,撕开一袋脆饼干,咔嚓咔嚓开始吃。

    众人:“……”

    他们不知道,红尘不是故意的,她是真饿,刚才刷刷刷在那儿画符,真以为一点儿不累啊,其实很累。

    现在一切按照她的想法,明雯雯愣是气得萧小薇理智全无,放弃原本计划,提前蹦出来,她也就松了口气。

    没多时,那团黑雾扑一口,吐出一口金光,金光里就蹦出一个牌子,金光四射,特别高端大气上档次。

    金牌一出。

    空间大亮,半空中就浮现出奇奇怪怪的线条,众人却一下子就看懂了。

    意义就在脑子中回响。

    并不是声音,可那种感觉让人恨不得五体投地趴下去。

    反正听了这声音,所有人连动都不敢动一下,身体深处涌现出说不出的痛楚,似乎马上就要化作血泥,连活也活不了,更不要说阻碍那黑雾的行动。

    那些兵刃更是嗖嗖地向后飞,瑟瑟发抖。

    公孙训心中苦笑:完了!

    他觉得自己会死!

    红尘就朗声道:“萧小薇已违反规则,你没长眼睛吗?”

    说来奇怪,她声音一出,那金牌上的光圈似乎就收了一些,整个牌子也挣扎着斜了斜。

    好像在行礼?公孙训摇了摇头,把脑子里的妄想抛下,就听红尘道:“拿着它!”

    “哎,哎,哎!”

    公孙训闻言一愣,随即手忙脚乱,使劲盯着红尘看,这玩意他要怎么来接?都在黑雾里裹着呢。

    红尘拿出手机掐时间,一到两点,就从桌子上一跃而下,一手抓住想要逃跑的一把兵器,整个人冲入黑雾里,顺手一摘一抛,那金牌就落在公孙训的怀中。

    他连忙双手捧住,跟捧月亮一样。(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 惊呆
    &bp;&bp;&bp;&bp;公孙训捧着通天牌,晃晃悠悠地离开旧教学楼,回首看去,天朗气清。

    这就完了?

    怎么能这样就完了呢?

    确实完了吗?

    这是通天牌,鬼魂要有巨大的机缘,还得以魂飞魄散为代价换来的报仇雪恨的。

    哪一次‘通天牌’出,人世间不是生灵涂炭,尤其是最近几十年,哪里还有高风亮节的修者愿意付出生命去阻止!

    别说命了,掉点儿修为都很难长回来,最多就是救救自己的亲朋好友,远远避开灾难,别的事儿,没人有耐性去管。

    刚来来时,公孙训觉得自己颇有古人君子之风,慷慨赴义,在所不惜。

    现在才发现,原来他想太多了。

    丫的纯粹是个摆设。

    可要说是摆设……公孙训看了眼手里的通天牌,奈何他手中捧着的这个,就是最要紧的那个。

    公孙训回过头,脸上的表情也瞬间严肃下来。

    因为红尘的表情肃穆,虽然动手时轻描淡写,举重若轻,但她现在的神色间却充满了郑重,双手捧着的玉瓶,高高举起,口中吐出玄妙的经文,形成金色的文字在半空中飘荡。

    一团黑雾在瓶口儿徘徊,一时飞上,一时沉下。

    耳边阵阵咆哮声,片刻也不停歇。

    “放开我,放开我,我得了通天牌,我做的都是对的,老天允许,谁敢伤我!”

    “通天牌今时今日,已经完成使命。”

    红尘不为所动,慢吞吞地走到公孙训面前,并不接牌子,只是道:“你可退了。”

    通天牌震了震。

    红尘叹气:“我知道,之后的事情,一切按照规矩。”

    那通天牌顿时竖起,一片金光散去。整个牌子上的文字渐渐变得模糊不清,又倒在公孙训的手上。

    红尘这才让他把东西收了,看手中的宝瓶:“你骗明雯雯来做的你的替身,打算做完了事情之后。让她替你魂飞魄散,占据她的身体骗过天机求生,人为求生,本就不择手段,所以我可以理解你。可惜,你要做的事情我不能不管,现在只能送你回归地府,接受应有的惩罚了。”

    那玉瓶挣扎的更厉害。

    黑雾拼命想逃走,奈何听使劲浑身解数,一点儿用处都没有:“不可能,我不要!不是有句话吗,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人遁其一。独留一线生机,为什么我没有生机,那个明雯雯的魂魄都是虚的,她死了也是魂飞魄散的下场,本来就没有来世了,早一点儿晚一点儿又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阻止我。”

    红尘没说话,拿出一张黄符把瓶口封住。

    那黑雾瞬间就消失不见。

    其实,若非这个魂魄堕入魔道,不知道要害死多少无辜。尤其是死的都是学生,她也许真不会插手……

    红尘转头看了看周围几人:“走吧,最后超度了她,至于后面的路。全凭天意。”

    走了几步,前面一年轻学生匆匆而至。

    红尘认出他,正是萧小薇学姐的男朋友,便把手里的瓶子交给他捧着。

    那人身体剧烈颤抖,手也抖得厉害,却不曾拒绝。搂着嚎啕大哭,仿佛就这般信了——瓶子里装的是萧小薇。

    他瘦得脱了相,一边痛哭,一边嘶声嚎哭:“我是个混蛋,其实我知道的,你只是外向了些,并没有招惹别的男人,你只喜欢我一个,我是知道的,只他们不相信,他们总乱说,我才,我才挂不住脸面,我没保护得了你,我是个混蛋!”

    这哭声一阵阵的。

    ‘萧小薇’的意识忽然一下就清醒了些,努力地想伸手去够单斌,却够了一空。

    一片空茫茫,眼前仿佛有一个黑洞。

    黑洞的吸引力越来越大。

    她不想进去,但身体却越来越沉。

    忽然就后悔了。

    她为什么非要通天牌报仇不可,报仇有什么用?反正都死了,难道报仇能让她复生?

    或者报仇之后,老老实实地选择明雯雯做替身,她的魂魄一看就不在此界,实在难得,便是让那家伙替了自己,想来也是无妨,没人会为了那样一个人计较。

    究竟为什么……她隐约记得,那****来到人世间,恍恍惚惚有了神志,就见那些年轻漂亮可爱的大学生们打打闹闹,呼啸而过,她一下子便大恨,凭什么!

    凭什么他们活着,他们知道冷暖饥饱,他们有机会追求无尽的,多姿多彩的未来,而我……什么都没了。

    明明我也年轻,明明我也没做错任何事……再之后,一切都不可收拾,她忽起执念,恨意难消。

    这一番想法,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别人。

    可实际上,人世间的这些人,不是一点儿都不为她惋惜的。

    红尘悄无声息地把事情做完,可学校闹鬼的事儿,还是越传越远,很多学生都知道,学校想瞒着也瞒不住。

    那日明雯雯没死,就是病得厉害,不得不休学,连复学的日子一时片刻都无法确定。

    因为是在学校出事儿,校方这边很是宽宏大度,一路绿灯,甚至还保证,只要她愿意,可以考学校的研究生,开出那么好的条件,但大家伙一看明雯雯现在的样子,谁也不觉得是幸运。

    她老了好多,像是生命被人吸走了大半,脸上冒出细细的皱纹,肌肤毫无光泽,身体佝偻,目光呆滞,神智时而清醒,时而迷糊,她父母一来就都愣住,差点儿没爆炸。

    虽说家里比起女儿更疼儿子,可自家的孩子自家疼,女儿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现在变成这副模样,不发疯算是理智的。

    无论如何,事情总算是过去。

    很快就到要考试的时候,专业课到无妨,中文系的专业课,哪怕是过了千年,红尘学起来也就分分钟的事儿。她的记忆力一向非同凡响。

    但英语却还是有那么一点儿问题,不过,死记硬背,单词都记住。到也勉强可以了。

    红尘要的却不是勉强可以,而是出类拔萃。

    当年原主没能完成学业,算是一大遗憾,虽然没有明着要求,红尘却要一个最好的学习时光。

    考试就要拿第一。

    一等奖学金必须到手。

    考试那日。正好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

    红尘笑得春风拂面,可几个交好的朋友,却隐约能从她眼中看出杀气腾腾。

    连王丹丹都不敢跟她抢肉吃了,只觉得这个软绵绵的小姑娘摇身一变,就能变成猛虎。

    红尘在学校里斗志昂扬地备战,不远处,却有一个她虽未忘记,却也不怎么惦记的人在想念她。

    正是欧辰。

    别以为是什么温柔缱绻的情思。

    一幅百花图装裱的很精致,用玻璃镜框镶嵌,摆放在办公室。欧辰瞪着它,一时纠结。

    就在刚才,有个女记者哭着喊着冲他求爱,闹得特别大,宿舍的战友们都蹦出来看热闹。

    “哈哈哈哈!”

    黄翡笑得前仰后合。

    她是女子,欧辰又不能和打别的家伙屁股一样揍她,只能任凭她笑。

    其实这种事儿也不算什么,不就是有女孩子登门示爱吗,以前他们出任务救了人,也不是没被人惦记过。问题是他们的一切信息保密,就算有女孩子惦记,也找不到人。

    这次却不同,女记者后台强硬。背景更是强大。

    那也不算什么。

    可一个月之内,出了六次这种事儿,平均下来,一个星期能分上一次多。

    他一个月才在宿舍里呆几天啊!

    想起外公送百花图时,那暧昧的笑容,意有所指的话。欧辰又想起当时见到的红尘那些本事,说明这些东西,还是有一点儿道理,由不得人不信邪!

    他再不信,心里也犯起嘀咕。

    可这画,他是真心喜欢。

    欧辰弃文从武当了兵,骨子里却还是文人家庭养出来的那股子气性,看到喜爱的书画作品,都恨不得据为己有,哪里舍得扔?别说扔,送给别人也舍不得!

    “也不一定是它的事儿,就算是它……那是外公的一片心意,再说,没造成什么大困扰。”

    欧辰叹了口气,把茶杯子递给黄翡,让她喝口水润润喉,这位死里逃生,如今在他们这儿是重点保护生物,要是不好好照顾,回头会被骂死。

    黄翡好不容易停下笑来,轻声道:“你还不找女朋友?多大年纪了,别让你家里人着急!要不……”

    “谁说我没找,我有。”

    鬼使神差,欧辰也不知怎么想的,就来了这么一句。

    黄翡登时愣住。

    欧辰说出口,心中的块垒反而消散了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有女朋友,她是大学生,在中南大学读书呢,才上大二,我们两个青梅竹马,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本来觉得她年纪小,不想公开,最近想想,实在后悔。”

    别说,这番话说出来很爽快!

    欧辰觉得自己说出来的话,一片赤诚。

    他要不那么顾忌重重,他要早点儿确定下关系,不胡思乱想瞎琢磨,想什么真爱不真爱的,也许,他现在也很幸福了。

    黄翡半晌没说话,终究还是一笑,眉眼间有些落寞,“哎,原来我还是没人要。”

    欧辰抓起桌子上的子弹壳砸了她一下。

    这话太亏心!

    黄翡人长得好,性子也好,喜欢她的人围着七八四高地转上三圈恐怕也站不过来,还好意思说自己没人要。

    欧辰都动过心的。

    现在也还有那么一点儿心动。

    只是红尘的事情,让他很遗憾,很遗憾,久久不能释怀,也就没心思再来谈感情。

    他甚至有一点儿怕。

    黄翡很好很好,可他要是和黄翡在一起,会不会每天都想,自己为了黄翡,失去了红尘,也许什么红玫瑰白玫瑰的故事,真的会在自己的身上发生。

    这种事儿,还是避免吧。

    一时沉默,半晌。黄翡撩了撩头发,脸上的表情转为坚定,刚想开口,欧辰的手机忽然响起来。

    是紧急联络手机。

    他顿时脸色凝重。

    黄翡也坐直了身体。负面情绪一扫而空。

    接了手机不到一分钟,两个人乘坐直升机离开营区。

    二十九分钟以后,击毙持枪,持炸弹歹徒一人,击伤七人。解救人质十五名。

    成功返回!

    其实这种任务,通常不找他们,他们跑国外多,不过也算是家常便饭。

    一飞机十几个特种兵都没当回事儿,又没新兵,训练还没完成,回去还得继续训。

    没想到刚回营区,又让装上直升机给弄了回去。

    欧辰他们坐在会议室里满头雾水,不多时,就听见隔壁有吵闹声。隔着窗户,刚才被解救的那个人质正拼了命地和他们大队长吵闹。

    “谁让你救我,谁让你们打死他的,我愿意死,你管得着吗?囡囡,我的囡囡,还给我囡囡!!”

    那是个中年男人,很重要的人物,在外面有头有脸,正是因为他。上面才调动他们执行任务,只为了一击必胜,没想到,平日里坚强果决的男人。此时涕泪横流,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不多时,警方那边就来了人。

    大屏幕上放出一个七岁女孩子的照片,小女孩儿白白胖胖,编着一圈小辫子,头上还戴着花环。实在可爱又漂亮。

    和那个中年男人,除了眼睛有点儿像之外,别的地方都不像!

    警方也快急疯了。

    “这都什么事儿!绑匪什么都没说,我们又没办法和人质交流,这么短的时间,能弄清楚人质的家庭背景就是万幸,谁知道他还有个私生女也被绑走?”

    据人质说,他的女儿……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里面的氧气,只够孩子呼吸三个小时,也就是说,现在还有两个多小时,滨海市这么大,唯一知道孩子下落的绑匪又死了,怎么可能在两个小时之内,就把人给找出来?

    警方那边一分析案情,所有人都摇头。

    军方这边也一样。

    太难了。

    虽然大家都没有放弃,技术人员追踪绑匪一整天的行踪,审讯剩余的活下来的那几个绑匪。

    但是死去的绑匪是专业人士,警惕心非常强,很难有所突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欧辰他们在办公室等待,也等得满头是汗,他们不惧怕冲锋陷阵,可像现在这般,一点儿忙也帮不上,只能傻等,那种感觉确实很不好很不好。

    人质自己都绝望,他怎么会不知道这有多困难,他又不是傻子,时间太短,就是警方这边能力再大,这么短的时间内也做不到什么!

    他抱着头痛哭流涕,终于忍受不了煎熬,冲过去要撞墙,要跳楼,而且是真下死力气,三个身强力壮的警察被抓结实,让他撞破了头,血流满面。

    “哎。”

    欧辰他们也叹气。

    那小姑娘是他的私生女,以他的身份,这事儿爆出来,还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他现在经营的公司,起家的时候资本来自岳家,后来妻子病逝,也一直做出一副情深义重,没孩子都不再婚,岳家看在这份上,对他的帮助很大,一直把他当亲儿子对待,没想到竟然有了个私生女,还这么疼爱!

    此时此刻,也不是挑剔人家人品的时候,救孩子要紧。

    欧辰忽然想起一个人——他曾经的青梅竹马小女友,但是,咳咳,这种话真不大好说。

    时间还剩下一个半小时。

    他终于坐不住。

    不只是他,他几个共同经历过那场地震的战友也坐不住,就起身出了会议室,犹犹豫豫地对大队长说了这事儿。

    大队长这边一听欧辰提起,立时也想起来。

    那件事在军中影响特别大,很多人因此得救,其中就有好些军人,这些日子,宿舍里,身上,挂各种护身符的越来越多,军队那边也睁只眼闭只眼,没太阻拦。

    按说,这绝对不符合规定。也不合适,军规如山,身为军人,怎么能相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

    可再军规如山。面对事实,也要让步。

    大队长犹豫再三,还是拿不定主意:“我承认,那位夏红尘同学的确有能力,可咱们要是借助算命先生的力量。这事儿也太离谱了,再说,她也不一定就能把事情办成……”

    正说着,那人质这会儿耳朵到灵,一听见眼睛都亮了:“对,对,我要找大师,我知道几个大师,现在就打电话!”

    大队长:“……”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他咬了咬牙。拿出手机和上面沟通了几分钟,也就几分钟,直升机就直奔中南大学。

    红尘正在英语考试的考场,答题答的那个爽快,她觉得今天自己的状态特别好,刚才进考场之前,她给自己塞了好几颗药丸子,都有振奋精神的作用。

    平时她不喜欢没事儿的时候吃药,到不是有什么严重的副作用,而是药丸子太苦。

    这次为了开门红。考得好,她也是拼了。

    正努力,外面螺旋桨的声音震耳欲聋。

    所有考生都毛毛躁躁,连监考老师也站起身走到窗边张望。就看到直升机挂在半空中,狂风怒卷。

    红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答题,努力写写写写。

    没过一会儿,外面气喘吁吁进来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正是副校长。进门就喊:“夏红尘同学,夏红尘同学是哪一位?”

    红尘低头写写写。

    几个和她同班,还有一堆和她不同班也认识她的人,齐齐扭头,那副校长就哐哧哐哧地走过来:“夏同学?”

    红尘迷茫抬头。

    “外面有两个军人同志,想找你帮忙。”

    她扭头一看,就看见欧辰吊在半空中,从窗户里进来,敬了一个礼,一本正经地道:“同志,有紧急任务,恳求您的协助。”

    “还有一点儿,等我写完作文。”

    红尘赶紧接着写。

    欧辰:“……”

    他旁边另外一个中尉连忙道:“同志,时间紧迫,救人如救火,十万火急。”

    欧辰已经用最快的速度,抓紧时间把这一切详细情况都说了一遍,清清楚楚,虽然简洁,却是毫无遗漏。

    红尘竖着耳朵听,一手写写写,一手摸出一块儿龟甲,起了一卦,急促道:“马上派人去东郊第二港口,剩下的我要过去看。”

    她跳起来,抓着试卷不放手,人匆匆往窗边跑,示意欧辰给她帮忙,把绳梯拿过来,趁机终于写完了作文,用手一扔,正好扔到讲台桌上,上了扶梯就走。

    整个教室,鸦雀无声。

    从监考老师到在座的考生们,一个个的和木头似的,半晌回不过神,到是副校长擦了擦汗,简单地叮嘱了几句,什么这是秘密行动,不能泄露,要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云云!

    问题是,一个直升机飞到学校,呆了一会儿又飞走了,动静那么大,这里又不是医院,整天能见得到直升机,学生们又好奇,哪里那么容易保密?

    红尘叹了口气,她也很纠结,看欧辰的目光,多少带了一点儿幽怨。

    看得欧辰脸上发红。

    红尘想了想,唔,其实挺有意义,多帅气啊!考场上乘坐直升机离开,她还没坐过直升机来着,换了原主,一定很兴奋,这么一想,她的心情也好很多。

    “如果我英语成绩这一次不好……”

    “我回头帮你补习。”

    “用得着你?”红尘转了转头,不看他,这小子想得到美,先不说他有没有时间,就是有,给一个大美人补习英语算什么惩罚!

    很快,直升机就在第二港口降落。

    红尘到的时候,军方和警方已经把所有的货船,轮船都搜查了一遍。

    虽然有的船很大,不可能仔仔细细地搜遍每一个角落,但是能检查到的地方,已经检查了,一无所获。

    军方和警方的人都有些毛躁。

    尤其是人质,他拼命打电话,不知道拨打了多少位大师的手机,一个劲儿地冲看着他的军人喊:“大师说了,我女儿在南面,南面,快给我找去,这是什么破地方,都是海,都是水,怎么可能找得到我的女儿?”

    红尘不管那边怎么闹,她立在海边站了一会儿,走了半圈儿,忽然停步,一下子就从石台上跳了下去。

    欧辰大吃一惊,连忙跟着扑下去。

    岸边所有人目瞪口呆。

    还是大队长反应及时,连忙让蛙人部队下海,既然是在海边,他自然先找的蛙人部队过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 两年
    &bp;&bp;&bp;&bp;蛙人部队这边用最短的时间准备好。

    那位曾经的人质一脸毛躁,破口大骂:“怎么回事儿,这人这是干什么,眼下紧要关头,她跳海也不找个没人的地方……”

    话音未落。

    连蛙人部队那边刚刚开始下水。

    就见海面上红尘两只手拎着一个大箱子,凭空而立,站在海平面之上。

    所有人都愣住。

    那个人质脸色骤变,忽然揉了揉眼睛,不管不顾地扑了过去,这一次谁也没拦住他,他扑通一声掉到水里,也幸亏这是在岸边,海水并不算特别深,只盖过了他的胸口。

    红尘拎着箱子,没看他,辛辛苦苦抬到岸边,又一挥手,水里的大鱼吐出几个气泡,站直了身体,探头张望了下,就排着队,呼啦一声散了开去。

    “原来……”

    “是鱼啊!”

    吓死他们了,还以为夏大师是武林高手,能凭空虚渡来着,一回神,照样冷汗淋漓。

    能站在一大群鱼身上走,那也了不得好吗?

    反正他们连在马戏团也没见过这样的手段,可能是他们见识不多?那些鱼都是专门训练过的?这个港口让人承包了当马戏团?

    一瞬间,诸般念头纷杂。

    还是那个人质扑腾的声音有点儿大,所有人都回过神,医务人员也比较镇定,很快打开箱子,从里面抱出一个小女孩儿。

    六七岁的模样,头发乱糟糟,脸色青白,一点儿血丝也无,嘴唇冷的发黑。

    人质扑过去,却一时情却,不敢上前,浑身瑟瑟发抖。

    医生看了一眼,脸色也不太好:“没有呼吸了。”

    连忙做急救,人工呼吸,心脏按摩,所有人的情绪都紧绷的厉害,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红尘看了一眼,叹了口气,肉痛地从箱子里翻出一丸丹药,捏下来五分之一,推开那些医生塞进小女生的嘴里,入口即化,刚一吃下去,孩子的脸色就好了一点儿,虽然还是没醒过来,却是恢复了自主呼吸。

    那帮医生看了她一眼,把孩子抬到救护车上走了,到没多说什么,毕竟都是军医,有纪律性。

    场面一团乱。

    红尘也不等那些人的感谢什么的,抓住欧辰让她帮忙送自己回去。

    欧辰没办法,只好和大队长说了。

    于是,红尘乘坐直升机赶回去,正好还能回去复习复习,赶上明天的考试。

    她还有专业课的没考完呢。

    第二日,红尘在教室里考试,昨天的事情,任何新闻媒体都没有报道,但不到晚上,她收到了一张很漂亮的自制贺卡,上面还印着一个小女孩儿在病床上笑得特别开心的照片——谢谢姐姐,我见到爸爸了。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感觉比考试第一还让人高兴。

    红尘觉得高兴的不只是自己,而且还有这具身体,她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轻松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无所顾忌的感觉。

    她好像忽然有点儿明白,也不是忽然,而是渐渐明白——为什么第一个任务,会是让她来这样一个世界。

    也许就是想让她得到点儿什么,看看未来是什么样子,看看她一个女人,一无所有,又能做到些什么,只凭她自己的力量!

    不只是一次,但最近感慨颇多,红尘觉得,无论是什么缘故,让命运选择了她,无论让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会有多么的疲惫劳累,她都要再一次,更多次地感谢命运。

    所以,她从今以后,会按照命运的指引做事,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掌控更大的力量,建立不朽的事业,帮助世间的一切生灵,生者亡者,人或其它,说白了,帮助别人,获得功德,使得自己得到满足,终究是为了自己。

    至于那位曾经人质,不知名大人物送来的一张厚厚的支票,红尘想了想,这一回就不当生意做了,为了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儿,她不收钱也愿意,支票就捐出去吧。

    算是那个小女生的功德。

    这件事的后续,媒体上自然没有报道出来,不过,红尘现在在警方也有那么三五个好友,还挺喜欢八卦,事情一完结就迫不及待跟她说了。

    人质姓陈,这次之所以遭难,还是因为半年前一场官司。

    陈董事长每年都做慈善活动,半年前带着人去乡下扶贫,帮忙建造三所村小学,当时正好碰见卫生所的人给孩子们注射疫苗,是二类疫苗,本来要收费打的,村子里这次给免费打,他就去看了看。

    结果他看那疫苗,总觉得哪里有点儿不对劲,不过又不确定,便带了一支回去检查,后来发现那些疫苗根本就是假的,根本不起任何作用,简直比黑作坊做出来的还差劲儿。

    陈董马上就怒了,当时就把事情闹得特别大。

    本来只是一个地方的假疫苗而已,没想到,警方一介入,事情越来越不对劲儿……

    这个案子波及之广,天下震惊。

    因为这个案子,陈董也得罪了好些人,这次绑架,应该由此而起,但这只是猜测,目前还没有确凿证据。

    不过已经过去了,陈董现在辞退了董事长的职务,也卸下了自己政协委员的头衔,一个人带着女儿回了老家。

    “听说那小女生的妈妈是娱乐圈的人,不肯认她,也不肯跟陈董结婚。”

    警方那边的小八卦心里还挺不是滋味,觉得结局不够圆满。

    不过,陈董丈人家那些人,到没说什么,毕竟不算外遇,自家女儿病逝多年,就算这个前女婿有点儿私心,不想和岳家生份,还想借力,也不过是人的劣根性,不是什么原则性的严重错误。

    此事算起来,结局并不坏。

    红尘还留下了小姑娘的联络方式,答应她经常打电话来着。

    接下来一段时间,红尘到是成了警方的名人。

    警察那边只要有特别疑难的案子,都偷偷摸摸地找她帮忙,她通常不怎么推辞,主要是警方这边很注意分寸,但凡请她出手,多数是那种让人看不下去的恶劣案件。

    短短一个月的工夫,红尘就帮着解决了两个绑架案,抓住了三个重要的通缉犯。

    还有军方也尝到好处,一开始试探性地,偷偷摸摸地请她帮忙,后来她又一次,隔着十万八千里,‘算’出一次恐怖袭击埋放炸弹的地点,只在手机里遥控指挥,就成功让爆破专家顺利解决掉六颗炸弹,还让他们在国外避免了一次行动失误,救了好几个人回来。

    警方、军方那边好几个人,都专门存了她的号码,写的名字直接写——‘大师’两字。

    说实话,做这种事儿,有点儿上瘾。

    红尘发现自己喜欢帮人,也许是原主喜欢这种被重视的感觉,每一次做这种事儿,事后哪怕特别累,也会神清气爽,还老感觉身边流动的气流都充满了力量,特别的奇妙。

    她都考虑,等毕业之后,她也不考虑到哪里上班了,就开一个工作室,专门帮人解决‘疑难杂症’。

    想着想着不由失笑——真那么做,可就有几分像王半仙,不过想想也不坏,只要有满足感,自己觉得幸福,什么工作又有何关系!

    很快假期就过去,马上又要开学。

    红尘这次没做好准备,就没回家,只跟家里说要住校,别的都好,现在面对原主的父母,她心中不安。

    临开学前,欧辰难得也有了个假期,就忍不住来找她。

    他人长得显眼,立在女生宿舍门口,衬托得所有的东西都黯淡无光,所以红尘一出宿舍楼,第一眼就看到他,顿时笑起来:“我最近很少住校,你这人挺幸运的,以后会更幸运。”

    红尘一脸的坦然,把他当成有些陌生的朋友,没有半点儿暧昧。

    欧辰心中叹息,即便如此,还是想和她吃顿饭。

    吃饭到没什么,欧辰这样的人,优点和确定一样分明,人无完人,他有这么一张脸,能长成现在这样,没有花心滥情,都算不错的了,红尘觉得要是换一个家教不够严的,说不定会变成把所有女人都不当回事儿,觉得她们招手即来挥手即去的人,像现在这般正常,还真是不怎么容易。

    也许真得感谢他有严父严母。

    现在正好是上下班时间,开车容易堵车,欧辰也是想多和红尘在一起待一会儿,就干脆找了个地方停车,自己带着她慢慢吞吞地走。

    不远处。

    红旗商厦门口。

    一个头上露出头皮的小年轻,拿着手机正玩,眼角的余光瞥见红尘,眯了眯眼。

    耳机里就传来一声很低哑的喊声:“就是她!这小妮子救了姓陈的,害死咱们兄弟,这次……”

    “闭嘴,收声,******那小妞不容易对付,上面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们只盯着,不许动!”

    小年轻脸上露出几分不甘愿,到底没敢多言。

    耳机里的声音顿了顿,又传出来——“这次她竟然真能找到姓陈的那混蛋的女儿,上面的人都没想到,看来的确手段不一般,你们跟着的时候要多加小心。”

    红尘回头看了一眼,又转过头来,也没当回事儿,敌意这种东西,她早习惯了。

    他们两个没去上一次去的那个咖啡馆,直接找了家骨汤麻辣烫的馆子,一人要了一份慢慢吃。

    “让我等你两年。”

    欧辰吃了两口,忽然道。

    红尘没说话,他就坐在椅子上,不敢看她的眼睛,只看着旁边的窗户,自说自话:“不用你答应什么,我就是想等你两年,两年之后你大学毕业,要是不想和我复合,我就再去交女朋友,要是你改了主意,咱们就在一起。”

    他的声音有点儿发抖,所以红尘难得把声音放得特别柔软轻缓,带着浓浓的安抚,“欧辰,大部分人的初恋都会成为一个美好的回忆,我不太懂爱情,但我觉得,无论什么样的感情,有过了就不算失去,所以,你也没失去什么,你现在会有失落感,觉得很喜欢我,感情的真诚,我愿意相信,你也得相信,我们相恋的时候,红尘给你的,也是最真挚的感情,但人生总是会充满遗憾,遗憾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没必要去强求什么。”

    欧辰被灌了一肚子的心灵鸡汤,迷迷糊糊地送了红尘回她家,目送她的背影消失,这才回过神苦笑——他也没有强求,只是文艺了一把,可这位不按常理出牌!

    “还有……这算我初恋吗?”

    红尘说是就是吧,反正以前谈的两个女朋友,感情也不深,说是女友,到是玩伴儿居多。

    他也没时间伤春悲秋,感怀自己可怜的‘初恋’,部队忙得很,哪有工夫让他整日溜出来泡妞?

    红尘回了宿舍,就见李燕正着急忙慌地收拾东西。

    今年暑假,只她们两个没有回家。

    “怎么了这是?”

    现在离开学没多久,怎么这会儿到开始收拾起来。

    “有点儿急事儿。”

    噼里啪啦,交代了一句话,李燕就匆匆出去,为此还提前叫了出租车。

    要知道,李燕家里条件不太好,上面一个大姐辍学,下面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学费都拿不出,她自己申请了助学贷款,但平时生活费也都是要靠打工来赚的,红尘家里的情况,都要比她好很多,至少家里是独生女,负担轻。

    红尘思绪不定,李燕就又窜回来,急道:“身边也有多少闲钱?先借我十万,还的话,恐怕要等等。”

    “用来做什么?”

    红尘到不是拿不出钱来,她现在手头宽裕的很,十万能拿得出,但这对学生来说,的确是个大数目,不问一问,她可不放心。

    李燕瞬间眼睛红了,咬牙道:“我弟弟撞伤了人,伤者植物人了,那个混小子,混蛋!”

    红尘怔了下。

    她来这儿第一件事儿,先啃法律条文。

    当年在夏家,回夏家读书的第一件事,也是先读律法,女人若不知律法,就不知敬畏,必然是要惹祸上身的。

    无论怎么想,这种情况要是属实,李燕她们家赔偿的钱财都少不了,至少不是她们这种家庭能负担得起。

    红尘没说什么,把自己的卡直接塞过去:“密码是我生日,拿去用,不够我们再想办法。”

    李燕顿时犹豫。

    “别婆婆妈妈的,难道你还不值这点儿钱?能同食同宿,不知道是多少世修来的缘分。”

    李燕脸上露出几分柔软,勉强笑了笑,“你这丫头有古人之风。”

    说完匆匆走了。

    晚上红尘跟另外几个舍友视频,把这事儿一说,她们几个也浑身发毛。

    到是红尘宽慰说要是不行,把眼下这座豪宅卖了,怎么也足够。

    那是肯定的。

    可这话一出,一帮舍友都没了声音,好半天,王丹丹才把脸上的面膜揭下来叹气:“红尘啊,总觉得你不该是这个时代的人。”

    眼下这个时代,平日里称兄道弟,姐姐妹妹,亲亲热热,真遇见难事儿,要提钱了,谁能痛痛快快地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帮人?又有多少人敢呢?

    往常都说钱是王八蛋,没了咱再赚,好像很不当一回事儿,可实际上,却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一切向钱看!

    红尘失笑,听了几个朋友的感叹,她要是脸皮薄一点儿,怕是要破的。

    她哪里是什么高风亮节,说白了就是捡来的钱不心疼而已。

    钱来得容易,所以也就不算什么好东西,要不怎么说,现在流行和土豪交朋友,人家手里漏出来一丁半点儿,根本不在乎,对你来说,那就弥足珍贵。

    她不是土豪,可为了朋友,当一回土豪也甘愿。

    还有几日就要开学,天也冷下来。

    李燕也陆陆续续有点儿联系,说是家里那事儿不对,她弟弟可能是被陷害了,根本不是她弟弟开车,她想留在家里帮爹妈处理一下,开学之前恐怕是一定赶不回去。

    红尘想了想,就和班主任说了一声,自己打算也过去看看情况。

    李燕家在湖南山区,山多水多,地方偏僻,也有些贫寒,为了速度快,红尘先坐飞机。

    红尘赶到机场的时候,机场戒备森严,警车封路,除了拿着机票身份证要登机的旅客,连出租车都不能入内。

    就是旅客们也不能乱走。

    行人中有些怨声载道的,有些却一点儿都不觉得稀奇,中南这边来来往往的领导比较多,隔三差五有几个大人物过来,封路是很正常的事儿。

    红尘是第一次坐飞机,刚一过安检就被机场工作人员拦了下来,乘警都出现,有个女乘警从她身上搜出一堆刀剑,尤其是那把青锋,虽然是古代的兵刃,造型别致,还是断刃,但是锋利程度,让人看一眼就心中发毛。

    “这些是什么?”

    有个年纪比较大的乘警皱眉问道。

    这下可不好,此时正是敏感的时候,要不是红尘斯斯文文,很乖巧的学生模样,估计乘警的手铐都要拿出来,即便是现在,大家还是很警惕。

    红尘一时也有些不知所措,她是把这事儿给忘了,苦笑道:“抱歉,抱歉,我给忘了,这些都是工艺品,仿古兵器,拿来玩的。”

    她连忙主动拿身份证,学生证等等证件出来,又老老实实说出自己是中南大学中文系的学生,要去湖南看一个同学,要多乖巧有多乖巧,要多老实就有多老实。

    机场的工作人员,脸色总算缓和了点儿,但是她还是不能走,得等他们核实再检查,暂时就先搁在办公室,门里门外,还有好几个人守着。

    乘警看着她也是哭笑不得,回头在自己几个同事面前摇头:“现在这些年轻的小姑娘,真不知道整天都想什么,来搭乘飞机的,大刺刺地带着一堆刀剑。”

    他也不信红尘是什么危险人物。

    真要是有坏心,也不能如此无遮无拦的,问题是,他们小心行事,没人挑错,可要是一个疏忽大意,那就不得了。

    好在时间还早,红尘也不着急,让等就等一等,四下看了看,居然发现机场里摆放的各种盆栽特别多,而且都是活的,还活蹦乱跳,连卫生间里的盆栽也是活的,隐隐约约在那儿抱怨,说都在这地方上班大半年了,连营养液都不给换个口味,希望下次调岗能跳到贵宾室去。

    红尘忍不住想笑,这帮靠肥料活的家伙,居然也挑剔口味。

    其实只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意念,只是红尘的感觉越来越敏锐,才觉得她们在说话。

    干脆就聊起天儿来,红尘一个人待着也是怡然自得,聊着聊着,她就听见有一棵观赏金桔说,有人在它的盆子里塞了个硬邦邦的东西,特别难受。

    红尘看她意念里那东西的形状,眨了眨眼,忽然觉得那东西很眼熟。

    像是一把枪。

    她很难认错这玩意,主要是因着她也对这东西很感兴趣,在图书馆也好,在网上也好,各种资料她都翻阅过,甚至还动过弄一把真的来瞧瞧的心思,这个假期要不是太忙,她就找射击俱乐部什么的,进去玩了。

    枪这种东西可是大杀器,大批量肯定弄不回去,她携带不了,可是要是有资料,有图纸,她背会了带回去想打造出来肯定不难的。

    虽然这么想过,但红尘也不急着要,她又不是战争狂人,带枪回去也得藏着当特殊的暗器用,严格保密,不可能透露出去,没这种专业的杀人工具,四国还不安稳,真有了这东西,非再来一次战争把四国都打烂了。

    “一把枪埋在贵宾室的盆栽里,有意思!”

    这事儿在她想象中,根本不可能发生。

    此地安保有多严格,她想想也知道的。

    红尘换了个姿势,忽然发现机场有个熟人在,也不算太熟,反正认识。

    那个和她算同行的公孙训也在,而且看样子很是威风八面,在那一行人中,地位很是不低。

    “抱歉,我能打个电话吗?”

    她也不是犯人,机场这边实在不好禁止人家打电话,手机也被检查过,没什么问题。

    红尘直接拨了公孙训的号码,咳嗽了声:“公孙训啊,你对面那盆金桔看见了没?”(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 看出
    &bp;&bp;&bp;&bp;“啊?”

    公孙家的这位,现在不太方便,手机里除了几个特殊号码,其它的都不接。

    红尘的号码,显然是特殊号码之一。

    自从那一次红尘很大方地把失去金光的通天牌送给他带走,他就决定以后这位大师有事儿,他保证自己随叫随到。

    虽然那块儿通天牌已经失效,可这种东西,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那就是传说中的宝物,也只有几百年前曾经有人拿到过,绘图下来,让后人识别,现在哪里还有?上面的文字十分玄妙,按照有些人的说法,它代表一种法则,拿回去仔细研究,对自己肯定大有好处。

    一时间神思恍惚,半晌才反应过来,本能地抬头看过去:“呃,怎么了?”

    难道这位想吃金桔。

    可这地方的金桔只能观赏,不能吃呢。

    “里面有一把枪,你找人看看。”

    红尘特别淡定地道。

    一瞬间,公孙训整个人都不好了,手脚僵硬,嘴角直抽抽,他都不用问人家怎么知道的。

    在这位心里,夏大师知道什么都不稀奇。

    “哦,对了。”

    红尘声音一紧。

    公孙训心里一哆嗦。

    “我带着法器来机场办理登机,结果让人扣住,你想想办法,我那些法器不能让他们随便动。”

    公孙训:……

    先是无语,然后一想也对,是不能乱动,他可是见识过,人家的法器能自己飞,万一吓死一个半个的,这事儿真是麻烦。

    可现在他唯一想到要做的就是呼唤,大声呼唤警卫人员——“詹风,战宇,过来一下。”

    红尘坐在椅子上。面对乘警瞠目结舌的目光,眨了眨眼,还没说话,外面已经骚动起来。

    似乎是机场戒严。飞机不允许起飞,来往的旅客也不允许自由走动。

    但是这种事儿,时间方面肯定不能长久,否则影响太坏了,也就一个多小时之后。一切就恢复平静。

    当然,只是表面上的平静。

    红尘很乖巧地坐着,一点儿麻烦事儿也没招惹,心里却嘀咕——这就叫事故体质?

    原来事故体质还能传染的。

    她本身在大周,就有点儿事故体质的征兆,没想到来了新世界,居然也一样。

    到有点儿意思,至少生活多姿多彩,永远也不担心无聊了。

    还有一个好处,她如今可以坐头等舱。公孙训帮忙升舱,自己的兵刃们还是不能带上飞机,托运就行,换做平时真没真么麻烦,那些兵刃一看就是古兵器,有个把过于锋利,也不算大事儿,检查出来改一下托运,要不然直接邮寄也可以,就是今天。情况特殊。

    红尘是第一次坐飞机。

    相传古人有大能之士,可凭虚御风,也有轻功高手,能飞檐走壁。但真正飞上天空,看到白云,感觉还是很神妙。

    也不知道天宫在哪儿!

    红尘闭着眼,脑子里胡思乱想,忽然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儿,例如月亮上都说没有嫦娥。也没有吴刚,更没有玉兔,那她在玉珏空间里看那帮人瞎扯,说什么嫦娥和杨戬不得不说的二三事,都是骗人的?

    没一会儿,公孙训就溜达过来,接替空姐的工作,给她端茶倒水,拿各种美食,直接扯着菜单一样一样地勾选,但凡喜欢的都拿来,林林总总摆了一桌子。

    幸好头等舱这些客人们多数还挺有修养,谁也不往这边看,要不红尘恐怕想发飙。

    “你怎么也上来了?”

    红尘扫了他一眼。

    这家伙虽然坐在贵宾室那边等,明显是有正事儿,按说应该和那位什么大领导一起坐专机才对。

    这个世界玄学衰落,可根子还在,像公孙训这样的世家传人,应该也是相当受人重视。

    还能为什么,看见大师了,谁还耐烦应酬‘俗人’!何况那边正乱着,领导人出没的地方,冒出一把枪,枪怎么进来的?怎么瞒得过安全检查,要用来干什么?

    估计好多人要连续几个晚上睡不着觉了。

    他一个局外人,少掺和为妙。

    “反正顺路,大师,您这是出去玩?要不要我给您当导游,湖南那地方我熟的很。”

    “……唔,既然你是地头蛇,那正好帮我找辆车,我要去一趟桐乡。”

    红尘觉得,有便宜坚决不能沾的说法,在此时此刻应该不管用,现在是看见便宜赶紧占一占。

    一路上,红尘一直闭目养神,其实心里忐忐忑忑的,主要是她老怀疑自己有事故体质,生怕遇见个劫机的,要不这飞机走到半路上发动机失灵什么的,幸好平平安安,什么事儿都没有。

    公孙训给红尘找的车是一辆卡宴,司机是个年轻女人,虽然是女人,但开车技术很好,路也熟悉,红尘只是提了一下地址,她自己都不很清楚,那女司机连导航都不用就知道是哪里了。

    “桐乡安里村啊,那路可不好走。”

    很好走。

    红尘自己指挥,一路上没有遇见一个红灯,一次堵车,整个行进时间,比预计最快时间还要快二十多分钟。

    到了地方,人家司机都以为红尘才是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几十年的本地人。

    现在哪怕是村子,大城市附近的,也有很多都是二层小楼,大院子,村子里的街道照样是沥青油面路,安里村却显得破旧些,房子大部分还是六七十年代的水平,也是大土道,一下雨车和人都不要想走,家家户户农闲时节去打工,钱还是勉勉强强够用,出点儿事儿立马就头痛无比,连借钱都不知道要去哪儿借去。

    李燕蹲在门口的一块儿大石头上面,听见屋子里爹妈吵架。

    “你要卖了房子?那咱们住哪儿?”

    李燕她妈妈气得脸色发绿。

    李燕她爸也一脸的丧气:“不卖怎么筹钱?钱给不足,你想让你儿子蹲大狱?等出来了什么都完了!”

    “就是卖了这房子,咱们能筹到多少钱?差得远呢,哎,要我说,还是让燕子嫁给村长家的富贵。人家愿意给二十万的彩礼,他们家又富,富贵也是高中毕业,没有哪儿配不上咱家的燕子。咱们家的条件,还远远比不上人家呢。”

    “燕子还上学来着,怎么能结婚?他们又不愿意等燕子毕业,要是等她毕业,肯定不乐意提前出彩礼。我看实在不行。把咱们店卖了算了。”

    “绝对不行,卖了它,你吃什么喝什么!”

    后面父母的声音如利剑。

    李燕脸色木然,恨不得拔腿就走,逃回学校不管这一摊子烂事。

    可她哪里都不能去,爸妈不是不疼爱她,供她吃喝,供她读书,好不容易熬到今天,她长大了。父母也到了该享清福的年纪,她不能因为一时气话,就一个人不管不顾地走人,她弟弟还在看守所待着,总要想想办法先让人回来。

    不远处忽然有小孩子嘻嘻哈哈——“大车,大车。”

    李燕抬头看去,看见一辆卡宴,登时愣了愣。

    村子里不富裕,别说这村子,就是她出门在外。也没看见过几辆卡宴。

    没多一会儿,那车竟然在他们家门口停下。

    夏红尘从里面下来,冲着李燕招招手:“来帮忙。”

    李燕连忙过去帮着从后备箱拿东西。

    听见各种议论声,里面她爸妈也不再争吵。都走出来张望,就见有一辆车停在家门口。

    他们对车不熟悉,认不出牌子,但是一看也知道是辆好车,都不由挠头,尤其是看到自家闺女站在后备箱那儿一箱子一箱子地往下面抬东西。更是面面相觑。

    “不是我买的,路上碰见个熟人,知道我上同学家串门,顺手给我塞的,好像也都是别人送的东西。”

    看出来了。

    人家李燕是个学霸,脑子精明的很,里面什么化妆品,手表,烟酒饮料还有营养品都是礼盒装,还这么杂乱,肯定不是一家送的。

    换了别的时候,李燕肯定要调笑几句,但现在她是一点儿精神都没有。

    “这时候怎么来了?”

    红尘瞪了她一眼:“明知故问,一看你连个电话都不打,就知道有难事儿了,怎么,我的银行卡里钱不够?”

    她的银行卡里林林总总,也有小两百万了,按说怎么也能暂时应付过去。

    李燕叹气。

    “我自己一开始也弄不清楚,只知道是出了车祸,导致一个人重伤成植物人,回来才知道,那小子不学好,和人家玩赛车去,哪里是一个人重伤,撞翻了一辆车,有一个植物人了,还有两个,一个孩子重伤,现在还在医院,另外一个女人是孕妇,当场流产,头部受重创,腿部粉碎性骨折,情况非常严重。”

    李燕说话时板着脸,看她的样子,要是她弟弟在眼前,一定自己伸手掐死了事。

    红尘愣了下,举目四顾,看了看李家的房子,以她现在勉强算入门的职业眼光,房子的格局实在不算好,有好几个地方带煞,家里的人应该都脾气不好。

    几句话的工夫,李燕拖着那些东西,推着红尘进去。

    “爹,娘,这是我同学。”

    “哦,哦。”

    二老的眼神发直,半晌才干巴巴地道,“快让人家进去……坐坐。”

    红尘也不介意,进去之后看了看,指了指南边角落里一个小房间,“你的屋子?”

    只有这个房间看朝向风水还可以,想来李燕自幼应该比家中其他人顺些。

    “……知道你神机妙算,跟你说,姐们儿现在遇见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难题了。”

    李燕向后面瞥了一眼,“我爹娘打算着卖女求财呢,今天你要不来,我回头也得打电话求救,现在还不至于打110求救,估计再过一阵子,就说不准了。”

    红尘捂额。

    虽然要是再偏远一点儿的地方,父母卖儿鬻女的故事还存在,但她一点儿都不担心李燕。

    李燕那是什么人!

    高智商,学霸。正经的读书读了很多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能让她爸妈给卖了?她又不是那等愚孝之人。

    不过,还是麻烦。

    “先去见见你弟弟。看看到底什么情况。”

    红尘叹息,要真如李燕所言,事情闹得那么大,唯一能做的就是多给赔偿,然后看看能不能减刑。她弟弟年纪不大,只有十九岁,活动一下也许从轻判处。

    交通肇事罪毕竟不是什么情节特别恶劣的。

    红尘干脆让司机开车,带着李燕和她父母直接去公安局问,一跑一上午,得到的反馈,让红尘也无语。

    刚说了交通肇事情节不算特别恶劣,结果就知道,这帮混小子在马路上飙车,超速行驶。还无证行驶,撞了车扬长而去,后来才返回投案自首。

    要不是有车路过,没有见死不救,这事儿闹大了,不是几个重伤就算完的。

    红尘:“……”

    连李燕都气得吐血,回过神又觉得不可能:“要说那小子跟着那帮混混玩玩还行,他还超速?还在公路上赛车?更不要说,出了车祸他敢逃跑才有鬼!”

    自己的弟弟,自己知道。青春期还没过去,中二少年,满脑子扶危济困,行侠仗义。前些年还一个人跑少林寺去,要学武功,就这么个小混球,怎么可能干得出这等事?

    正好公孙训在呢,直接找他帮忙请了个律师,红尘麻烦他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好意思。估计自己越麻烦那位,那位越高兴。

    在国内,律师的作用不大,可有的话,总能给一些帮助,顺便也托关系见了见李燕的弟弟。

    李燕的弟弟叫李滨,和李燕长相很不一样,李燕像父亲,斯斯文文,白白净净。

    李滨像他母亲,瘦高个儿,皮肤略黑,不太好看,这会儿坐在看守所,没精打采,耷拉着脑袋,看也不看他爸妈,他娘一见他就嚎啕大哭:“你说说你,你个死小子,你怎么能闯出这么大的祸来,你个死小子!呜呜呜呜,你让娘怎么活,你让这个家怎么过!”

    他娘亲哭着哭着就扑过去要打他,让他爹一把拉住,这才没惊动人家警察。

    李滨瞥了他娘一眼,皱眉:“哭什么哭,以后好日子多得很,不就做个牢,有一两年就出来了,行了行了,闹什么!”

    李燕忍不住皱眉。

    红尘扫了他一眼,拿手机发短信——“你弟弟应该是替人顶罪。”

    李燕一看,手微微一颤。

    红尘又发:“别张扬!”

    转念间李燕就想明白过来,这事儿确实不该张扬,谁也不知道这小子是给谁顶罪,他玩的那一伙人,不是富二代就是官二代,虽然也有几个和马仔差不多的,可想也知道,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说服李滨把罪过承担下来,对方一定不简单。

    跟着他们一块儿来的那位律师,姓庞,从业多年,经验丰富,一眼也看出里面有问题,哪个肇事犯人,自己主动投案自首,面对家人的时候会露出这种我是为家庭牺牲,我所做的应该得到表扬的表情,这位虽然不像红尘那么直白,可也猜出了一点儿……他同样不动声色。

    庞律师今年五十多岁,性情沉稳,却不怕事,出来之后就冲红尘道:“夏同学应该看得出来,这里面不简单,不过请放心,你是公孙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一定尽全力帮忙。”

    只有李燕她爸妈满头雾水的。

    李燕叹了口气,想了想,暂时先没说,拉着红尘小声道:“……我是没办法了,只能求你,想想办法让我单独见这小子一面。”

    这里面的门道,红尘其实很熟悉,万变不离其宗,别看他们普通老百姓想做这种事儿难上加难,可有关系有人脉的,绝对没多大的问题。

    公孙训为自己心目中的大师做事,那是绝对尽心尽力,还没到中午,红尘就带着李燕两个,坐在李滨对面,李滨显然也有点儿意外,低着头不太敢看他姐姐。

    红尘看了警卫人员一眼。

    那个警卫不着痕迹地把监控摄像头给盖住,又点点头,示意没有录音,这才走出去。

    李燕虎着脸:“说吧。究竟是谁开的车?”

    李滨吓了一跳,呆了呆连忙道:“……呃,当然是我了,是我闯的祸。姐,这事儿跟你没关系,你快回去上你的学,咱们家赔偿金先凑一凑,等这事儿过去……”

    他压低声音。“我保证,以后姐你结婚,我给你买一套大房子,最少要一百五十平,你想要二百平的,我也咬咬牙给你买!”

    李燕一下子就被气笑了:“我还得谢谢你知道心疼姐。你麻溜的把你替谁顶罪告诉我,跟你说,你以为坐牢好玩的,这是你身上的污点,以后出来了。找工作不好找,又上不了学,融入不了社会,你一辈子都完了!你个傻叉,看电视看得脑袋浆糊了吧。”

    李滨被骂得哆哆嗦嗦,半晌咬牙切齿:“不用你管,你走吧,走走。”

    李燕更气,她越气,脸上越是笑容灿烂。

    红尘伸手拦了一下。皱眉,低声问:“李滨,你替那人顶罪的事,有没有录音?有证据吗?除了你们那帮人之外。有没有别人知道?”

    李滨一愣。

    红尘就摇头,转身拉住李燕:“这事儿别问他了,很麻烦,不好解决。”

    她按了按眉心,“真正开车出事故的人,应该二十五岁左右。眉心有痣,当天穿的是一身粉色的衬衫。”

    她一边说,李燕就看到自己的弟弟嘴巴张开,大得和吞了颗整个儿的鸡蛋一般,顿时知道红尘说对了。

    “我现在可算相信,我们夏同学去摆摊算命,可真不是骗子。”

    红尘去天桥上摆摊的事儿,她宿舍几个也知道,都以为她是读了两节周易研究,然后心动出去玩,用的是察言观色的本事,那阵子福尔摩斯流行,还有不少学生说学会演绎法就直接能算命忽悠人了,还觉得红尘的做法很酷。

    这下不用红尘帮忙,李燕就四下里找了找李滨那帮狐朋狗友,那些富二代什么的,她不去找,可其他人,她去找一找也无妨,很快就打听出来,当天只有一个人穿粉色的衬衫,脸上确实有痣,长在鼻子旁边,一颗小痣。

    可这人的来头,大家却不太知道。

    “是个新来的,只知道从省城过来,是个大人物,我们许公子对他都毕恭毕敬的,看着很斯文的样子,和我们也是第一次玩。”

    除了这些,其他的这帮人都不肯说。

    红尘点点头:“应该就是他了。”

    李燕顿时发愁。

    事发地点没有监控,只有前面和后面有监控摄像,基本上能确定是那几辆车撞的,可是具体是谁开的车,真是不太好说。

    到也有行车记录仪,可唯一的那一个,偏偏就坏了,再说,就是没坏人家就说坏,他们又能如何?

    红尘眯了眯眼,一时间也想不出要怎么打开突破口,只能想着,要不然先见一见这人,只是这个人实在是不好见,那就只能还在李滨那小子身上打开突破口。

    “其实你弟弟不是不怕,我看得出来,他心中也是忐忑不安,不如你找他好好谈谈,做做工作,我在侧面找一找别的证据。”

    红尘把李燕打发去和她那个混球弟弟较劲,自己就坐车去出事的公路。

    举目四顾,这地方真不太适合飙车,是保安镇上的一条主街道,两边都是商铺,晚上关了门,没什么人,但也保不齐会有车辆行人路过。

    出事的地方特别不幸运,没有一个摄像头能直接照到,红尘四下转了转,忽然抬头看向不远处一处临街小楼,径直就上去,敲了敲临街的那一户的房门。

    出来开门的是个老太太,红尘一看见她,就很严肃地道:“奶奶,我找上门来特别冒昧,但我既然看到了,就绝对不能瞒着不说,您最近半个月,受了光煞,左眼渐渐看不清楚,左边的腿脚也不太灵动,晚上还会噩梦连连,连带着你的孙子也有点儿不对劲,是不是?”

    那老太太满头雾水地听红尘说了这么一大通,顿时连脚都软了,整个人瑟瑟发抖:“对我孙子也有影响?是啊,是啊,这个月秋秋不肯好好吃饭,连门都不出,老是趴在窗户口张望,前几日还有两天一口东西都不肯吃,哎,最近我们这儿不太平,下面出了车祸,重伤了好几个,说不定还要残废的,别不是风水不好,小姑娘,你要是会看,可得跟我看看,放心,我不讳疾忌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 大阵仗
    &bp;&bp;&bp;&bp;红尘一本正经地点点头,仔仔细细地给她分析了房间里每一处的摆设,至少有十五六处需要改动。

    那老太太一边听一边点头,还拿出老花镜和笔纸,详详细细都给记录下来。

    红尘最后进了临街的一间屋子,顿足,脸色变了变:“这应该是你们家晚辈的房间?”

    老太太点头。

    “以后不要让他住在这儿了,给他换一个不临街的,还有,屋子里的窗户窗台上最好摆几盆花,不是我故意危言耸听,再这般下去,对你们家的晚辈的精神和运程都很不利。”

    “他最近是不是学习成绩下降,在学校里也常常和朋友吵架打闹,还变得特别喜欢上网?”

    “是,是。”

    老太太脸色一变,连忙应下来。

    红尘就走过去,四下看了看,看到窗台上的DV,扫了一眼,还是不动声色,神态间却略略显得凝重,轻声道:“奶奶,按理说我不该管闲事的,可谁让我正好路过,又正好看到了这种情况,要是不管,实在于心不忍。可要是管了,怕是奶奶会嫌我麻烦。”

    那老太太大吃一惊:“小同学,到底怎么了,你尽管直说,我可不是那些不知好歹的,这阵子我的左眼,左腿都难受的厉害,家里儿子儿媳妇都要工作,忙得不行,耽误一下就要了命,我这都不敢跟他们说,愣是忍着,外面谁也不知道,您一来就说中了,肯定和那些江湖骗子不是一回事儿,我老太太不是白痴,看得明白,你要是有哪儿提点我,就尽管直说好了,如果能让我一家子顺顺利利,避开劫难。我给你立长生牌位,一辈子感激你。”

    “您可是言重了。”

    红尘犹豫了下,叹了口气,“我一开始只以为是光煞。以为改变下房子的布局,调理调理即可,但现在看来……其实我也不能确定具体的情况,只知道,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跟着您家的一个小辈。到不是冲他,他最多只能算是招惹到一点儿怨气,可您老这么一把年纪,应该听说过,怨气这东西,危害可大可小,有些随着时间流逝自然消散,但要是厉害的,轻则伤身,重则害命。不是闹着玩的!”

    扑通。

    老太太坐在椅子上,深吸了口气:“这可如何是好?”

    “这样吧,我调查一下看看,还有,解除怨气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第一,您孙子认识到到底是招惹了什么东西,平复它的怨气,再来,还可以多行善事。行善则积德,若心中存有正气,正气足则百邪不侵,还是要看看您家的晚辈。自己怎么想,怎么做。”

    “好,我,我叮嘱他,小同学,不。大师,您尽管调查。”

    红尘点点头,就很认真地拿出各种用具,还把他电脑,DV里的储存卡都复制了下。

    “现在的孩子们用电子设备用的多,着重调查这些。”

    “是,我也不懂,全靠您了。”

    老太太快七十岁,家里所有的电器,人家认得她,她不认识人家,根本不知道红尘在干什么。

    红尘笑了笑:“还是您老好脾气,不过,以后可不好随便让我这样的陌生人进家门,更不好让他们碰家里的东西,很危险的。”

    “哎哟,怎么可能,我老太太会看人,一看大师就是个好人,长得就好。”

    见红尘笑,老太太的心情也稍微平复。

    红尘在人家家里折腾了半天,又叮嘱了好一通注意事项,这才出去。

    一直跟着她的那位女司机,整个行程都是张着嘴的。

    这女司机虽然话不多,可心明眼亮,与红尘一路过来,也知道李家的事儿,这会儿却看不懂眼前的小女生要做什么。

    红尘什么都没说,直接去接上李燕回李家,开了电脑,没一会儿,里面就出现一个视频。

    视频里先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梳着马尾辫,雪白的长裙,露出一双皓腕,坐在临窗的屋里写作业。

    红尘快进了好久,终于听见汽车轰鸣声。

    应该是凌晨,路灯只亮了一排,有些昏暗,半空中雾气朦胧,先是一辆七座儿的V在前面走,似乎听到什么,往旁边让了让,但是下一刻!

    轰隆一声,车尾被撞飞,整个车都扁了,翻倒。

    后面导致这一切的,是一辆改装的沃尔沃。它的车头还好好的,没多大的问题,显然非常结实,绝对只用了一个沃尔沃的牌子,里面完全不同了。

    接下来又陆陆续续停了好几辆,大部分都是跑车,有些算不上豪车,但也绝对不差,尤其是在本地,肯定是少见的名车。

    不多时,沃尔沃前面司机座上下来一个人,粉红色的衬衫显得空空荡荡的,整个人有些惊慌失措。

    V整个车都烂得不像样子。

    鲜血流了一地。

    司机咬了咬牙,紧张地打电话,没一会儿,招呼一声,所有的车扬长而去,根本就不管发生车祸的那些人。

    此时,鲜血淋漓中,还有个孩子的手从碎玻璃里面伸出来。

    李燕他们鸦雀无声。

    “根本就不是我们家滨子。”

    李燕气得咬牙切齿,看了看红尘,“就是他,你说的不错。”

    可是这人是谁呢?

    “证据多备份几份。”

    红尘若有所思地道。

    看完了视频,那女司机才知道红尘今天下午折腾什么,不过还是纳闷,把今天在人家老太太家发生的事儿一说,奇怪问道:“我就不问您是怎么知道那里会有这个视频的,可是为什么不直接说明?还要这般拐弯抹角的?”

    红尘笑了笑:“交警去找过目击者,既然没找到,肯定是对方不愿意说,而且我猜那孩子的性子古怪,你就是去问,也不一定能问出什么,不信就试试看。”

    事实上,李家的人肯定要去问的。

    而且也的确每件事儿都如红尘预料,那小孩子倔强的很。问什么都一言不发,一声不吭,到是他奶奶的脾气不错,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大开方便之门,由着他们和她孙子交谈。

    其他家长可没这么好对付。

    那些家长们自己遇见事儿,也许你问问他,他还愿意配合,可涉及到孩子。那麻烦大了。

    红尘一直不露面,只让李家的人自己处理,暗地里就找人开始查那个真正的肇事者。

    这日,红尘和李燕刚从公安局门口出来,就有一个西装笔挺的年轻男子拦路,这人长得身材高大魁梧,一脸正气,哪里都不像流氓混混,却比流氓混混的威慑力更大。

    “夏同学,李同学吗?”

    李燕皱眉。没有说话。

    那人也不介意,客客气气地一伸手,笑道:“我们老板有请。”

    红尘:“……”

    李燕叹了口气:“哎,又是电视剧情节,咱们就闲来无事,整天演电视剧吧。”

    她认认真真生活了二十年,遇见的事儿,都没有这几天离奇。

    红尘到是见多识广,不当回事儿,却也同样哭笑不得。看样子,她们还没找人家,人家先来找她们。

    青锋现在就在腰间,她算得上艺高人胆大。估摸着这帮人也不至于大庭广众之下玩绑架,就算玩,她护着李燕一个人应该没问题,幸亏李燕她爸妈没跟着。

    这个黑西装领着她们二人,不知道怎么一拐一转,就进了一个胡同。进入一家茶社。

    椅子上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泡茶,动作很优雅。

    等两个人过去,这人就示意了下。

    红尘看了一眼,把茶水倒掉,自己拿茶叶,给自己泡了一杯,那中年男子愣了下。

    他其实有自知之明,自己学茶道,不过是为了平心静气,学着玩的,算不上高明,可平日里吃喝玩乐多了,这眼力劲还是有,人家眼前的小姑娘没有任何花活,一看就不是那为人献技,伺候人的那些茶艺师,但看人家轻描淡写的动作,很是不一般,再看品茶的动作,神态,他就明白,这不是装的,是真正经常喝茶,而且喝好茶。

    不是调查了,就是两个穷学生!

    时间紧急,他也就简单地调查了一下,红尘这阵子其实做了很多事儿,他要仔细查查,也许不会像今天这么轻率。

    此时这中年人心中就有些奇怪,不过,脸上还是一副温和的,慈善长者的模样,他使了个眼色,旁边就有保镖点点头,这时才道:“李同学是吧,介绍一下,我姓陈,我和你的弟弟李滨,有过一个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在他出狱以后,我会为他提供工作,他在这次车祸事件中赔偿的所有金钱,我都会为他补足,并且一次性支付五百万元,作为他的创业资金,这五百万,足够他有一个很高的起点了,这是一个双赢的决定。”

    “我想,李同学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现在不砸钱,要知道,现在砸钱一点儿都不妥当,是个很危险的举动。”

    李燕:“……”

    红尘登时就笑。

    这事有意思,这个人也有意思,而且很聪明,现在他要砸钱,那简直是自己给他们留下证据,要是车祸和他无关,他莫名其妙地给一个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小子钱做什么?

    红尘失笑摇头。

    其实她明白,李滨的做法可以理解。

    这人要真能做到他所说的一切,李滨愿意为他顶罪,那是很正常的,别看这五百万,对某些人来说,能说一个区区,算得了什么?也许随便买辆车,开个两年就没意思,但对有些人来说,一辈子可能都见不到那么多的现钱。

    李滨的成绩不够好,人也不聪明,远比不上他姐姐,家里没关系,没地位,将来虽然不敢说确定,却也定了大半,要是他替人顶个罪,就能得到他一辈子都赚不来的东西,他自己也许真的是愿意的。

    可是……

    这人根本就不能相信。

    他不是个守信用的。

    “这次你儿子出了车祸,不想着怎么救人,反而逃逸,你是怎么想的?儿子马上要出国读书,前程要紧。不能因为一辆车祸毁了一辈子,所以别人就得为他牺牲一下?”

    红尘轻声道。

    陈老板没说话,只是微笑,一脸的自信满满。

    半晌。红尘眯着眼睛盯着他:“你装得再斯文,也是一脸刻薄相,我如果没看错,五年前你的一个下属为你顶罪,你事后不光没有做到答应他的条件。还让那个人死得不明不白,三年前,你答应了一个女人会和妻子离婚,回头就娶她,但是没过一周,那个女子就跳楼自杀了。”

    这话轻飘飘的。

    李燕整个人的身体都紧绷,不敢置信地看了眼红尘——“怎么了这是?”

    红尘可不是个轻率人,刚才那番话,按照她的性子,不可能当面就说。尤其是李燕还在。

    这么一来,眼前这人若真人品低劣至此,不出手暗算才有鬼。

    她都看得出,自家这精明同学怎么会看不出,李燕皱了皱眉头,眼看着中年人的脸色一瞬间由和蔼可亲,变得阴森恐怖。

    “哎,绝技啊。”

    红尘叹气。

    这等变脸绝技,连放在马戏团的资格都有了。

    陈老板不光是脸色大变,心中也惊怒交加。他做的事情,其实都特别特别的隐秘,在外人,甚至是很熟悉的人眼中。他都是个特别讲信用,也很厚道的人,固然有一点儿过分疼爱孩子,但身上没有大毛病,人品值得相信。

    他绝对不肯把自己暗地里那一面显露于人前。

    什么人可以坑,什么人要信守承诺。他都分得清清楚楚。

    现在让红尘一巴掌扇在脸上,揭开了戴了很久的面具,由不得他不恼羞成怒。

    “好,你真好!”

    眼神一片冰凉。

    这次他确实没把一个毛孩子放在眼里,过两年就是不让他死在监狱里,也让他疯了傻了,谁还会在意不成?

    至于其他知情人士,却是要出大价钱好好安抚一下。

    但他也没打算现在就做什么,怎么也要等时过境迁,没人关心的时候再说,现在动手,让其他人看在眼里,岂不是说他凉薄无情?不过,既然这帮穷鬼要发疯,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陈老板转过身,闭上眼,挥了挥手,连一句话都懒得多说。

    李燕的脸上一白,紧紧抓住红尘的胳膊,压低声音道:“一会儿你就回学校去。”

    这是她的事儿,她不能连累红尘。当然,更重要的是,红尘赶快回去想办法求救。

    在自己的地盘,她这位同学发挥的作用更大,在人家的地盘上,害死别闹了。

    红尘失笑,抬头看着陈老板:“通常碰见你这种人,我也懒得多说话,可今天偏偏想让你明白明白,陈老板,你最近运气不好,小心一点儿。”

    她拢了拢头发,拉着李燕的手转身,“别担心,这家伙马上要自顾不暇,没力气来教训我们这等小人物。”

    甚至不用听他身上那些护身符,乱七八糟的开光法器叨咕,只看这人头顶上的阴云,也知道他蹦跶不了几日。

    也不知为什么,姓陈的这位,忽然觉得背脊发寒,竟像是真让一个小姑娘的几句疯话给吓住。

    他回过头,正好看见红尘拉着李燕的手向外面走去,走到门口,居然没走正门,停了停,走的侧门,看她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像正门有什么怪兽在等待一般。

    摇了摇头,李老板咬牙切齿,刚拿起手机,打算找人教训一下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手机忽然爆炸一样地响起来,他皱了皱眉,一接通电话,没一会儿,脸色大变,猛地起身,手足发颤,脸上汗珠子滚滚而落——“你说什么?不可能!”

    此时,红尘已经和李燕离开了小巷子,也没招呼司机,人家那位又不是她的专属司机,哪能整日麻烦,干脆就找了辆出租车,等一回到家,出租车司机就怔了下。

    整条路都封死了。

    警车封路。

    交警一个接着一个。

    到处是岗哨。

    出租司机挠了挠头:“这大阵仗,好些年没见过了,怎么回事儿?”

    公共频道里就有人吵吵,说是来了个大首长。

    司机叹气,回头道:“两位客人。您看现在这情况?要不你们再想想别的办法。”

    “就是下了车,您也走不了啊。”

    那司机一看,后面都密密麻麻地堵住了,果然如此。登时挠头:“真不走运!”

    李燕叹气:“哎,真不顺利。”

    红尘也觉得自己有些流年不利的样子,回头给自己改改运,正说着,手机响了。是公孙训,说了两句,红尘就满头雾水:“我坐出租过来的,呃,师傅,车牌号多少?”

    那边司机怔了下,还是报了。

    红尘直接告诉公孙训,刚说完,那边就没了声音,不过几分钟而已。不远处就有个交警,四下看了看,眼前一亮,走过来敬礼:“您好,请您稍等。”

    司机正摸驾驶证,顿时愣住,交警那边也不知道怎么调节了一下,好几个警察来指挥,前面的车都动起来,被指挥到另外一条路上去。不多时,就来了两辆警车帮忙开道。

    红尘哭笑不得,还是道:“麻烦你师傅,再送我们一程。”

    出租司机都傻了。只是本能地开车而已。

    一路开到一个看着普普通通的安里村里去,司机看着四周那些封路的警察,军人,一路开车都有点儿发飘。

    难道是哪位大首长下来视察?

    红尘给了他车钱,他差点儿忘记找钱,都送走了两个客人。从这里离开,半路上才拍了拍脑袋,有点儿后悔——还收什么钱,早知道应该合个影,说不定以后会有大作用。

    公孙训已经在门口等着,特别殷勤,一路小跑来迎接,扶着红尘向里面走。

    在李燕看来,他们村子好像一下子干净得不得了,连麦秸秆都整整齐齐。

    红尘也是一头雾水:“怎么回事儿?”

    “没什么,没什么,就是请您老人家帮忙画个圈儿。”公孙训小声道。

    随即不敢打马虎眼,简单解释了一下。

    还是机场事件的后续。

    机场藏枪,还是有首长在的时候,绝对是大案子,国安那边都出动了,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像这种案子,犯人根本跑不了,但是对方是个很意想不到的人物,也十分机警,一发现不好就逃走,现在很可能已经逃离滨海市。

    像他那种人,一旦跑出去再想抓回来,那真是千难万难,首长很重视这个案子,要求一定在限期内破案,只给了一周,现在马上就要到时间了。

    “祖宗,大师,首长都给了一周,还没说二十四小时呢,够宽容,但是我们真找不到人,万不得已,还是得劳动您。”

    红尘眨了眨眼,挑眉看了看:“你这算是让朝廷诏安了?”

    公孙训:“……”

    “行了,就当开门做生意,你给我谈个好价钱。”

    “好说,好说,他们公安部那边有内部通缉令,给出线索的,十万。”

    红尘点点头,也不嫌少,就进了屋子,公孙训用最快的速度把嫌疑犯所有的资料奉上。

    她看了看,就在屋子里面默默地坐了一会儿,也没有开坛做法,也没有什么大动作,就是闭目养神,没一会儿,就让人打开P地图,看了一会儿,用红笔点了一个点儿。

    “马上去,还能找到。”

    红尘笑道。

    公孙训连连点头。

    他身边还跟着两个便装的人,不过一看就知道,应该都是侦查员,出了门,两个人面面相觑。

    公孙训还招呼:“你们俩,赶紧给人家准备奖金,十万,快点儿啊。”

    “……一个红点就十万?”

    “哎。”

    其中一个小伙子忽然笑起来,“按照老一辈的说法,一个红点不值钱,知道在哪儿点这个红点,就值十万。”

    房间里面静悄悄的。

    李燕和他的父母都在门口站着。

    她父母的表情诚惶诚恐。

    这会儿,好像他们儿子,弟弟的大难事儿,一时也想不起了,只老老实实地站着,脑袋发晕。

    不多时,那位大首长终于出现,和蔼可亲地‘接见’了老百姓,村子里挨家挨户都走访过。最后才和红尘见了一面,不过也没多什么,只是神态平和亲昵,一看就知道,他老人家对红尘也是十分喜爱,当然,可能仅仅是故意表现出来的。(未完待续。)

    P:  P:接下来还有两章左右,就要结束现代旅程回去了。

    很多亲爱哒不喜欢现代卷,不过,我还是很舍不得,这一卷是超纲的,在某一天,听一闺蜜喊,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忽然就文青了一把,我家红尘多可怜,世界那么大,她也不能去看看,身在古代,她就是再优秀,再出类拔萃,她也看不到世界的全貌,她身上缺失的东西,也很难去补足,于是,作者就给了她一个开眼界的机会。

    p:话说,虽然本文并不算是快穿文,但是后面确实脑洞开的很大,现在为止,红尘刚刚刷满级,算是开端结束。将来和其它世界还是会互动,红尘就不穿越了。

    不负责任地剧透一下——后期和古代版霍格沃茨,古代版X学院什么的比较类似的东西或许会出现,开给灵物们的。不负责任的剧透啊,信了或者不信,咳咳,只看自己。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骗局
    &bp;&bp;&bp;&bp;大领导在小小的安里村停留一日,亲切慰问了很多农户这才离去。

    于是,村子一夕之间就仿佛变了样儿,其实也说不出哪不同,反正就是整个地方上,从上到下,所有的领导人都开始关注农民问题。

    红尘作为旁观者看了看,也挺有意思。

    这位首长人还没有走,李家就听说,自己儿子的案子有了新变化,得到决定性的证据证明,出车祸时,开车的不是他。

    李燕和红尘都不觉得意外。

    到是家里二老阿弥陀佛了半天,决定去各个地方拜菩萨还愿。

    一开始,那个自我感觉良好的陈老板还私下里派人来和李家二老说和说和。

    这回是真正大出血,也不说什么影响不好,先让他们垫上钱,等事情过去再还的话,直接拿出一百万的支票,事成之后,马上再给其它的。

    李家二老还真有点儿东西,好在这一次事关儿子,他们再不肯糊涂。

    要是换了别的讲信用的,这事儿他们一时脑袋发热,说不定真做了,李老头还想着,为了儿子,大不了他去顶罪,就说儿子是为自己顶罪的,人是他撞的。

    只是交通事故,一个交通肇事罪,大不了被关几年,关几年就能赚这么多钱,对于他们这等小人物来说,那是天大的好事儿。

    但他信女儿的话,知道这个什么陈老板一开始根本就存着要坑了儿子的心,根本没打算出钱。

    而且现在他们也看出来,女儿上了名牌大学,结交的朋友都是有头有脸的,那些钱看着多,可女儿将来说不定也能凭着自己的本事,赚干干净净的钱。

    儿子的前程和未来,远不是金钱能买得到。

    这事儿他们要是答应了,说不定儿子就真完了。

    陈老板自然是恼羞成怒,可他都被弄得焦头烂额。自顾不暇,以前犯下的事儿,明明特别隐秘的一些,居然也被曝出来。他处理善后,实在力不从心,儿子再重要,也没有自己重要。

    折腾了许久,这个陈老板还想起红尘的话。甚至猜她也许真是位大仙,还动了心要提着重礼登门求教,可惜,他来不及有任何动作,就东窗事发,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去。

    李家的事情算是半结束。

    红尘和李燕也该回学校上课去了,学校那边请假太多也不大妥当。

    至于李滨,虽然做了伪证,到底情节不算特别严重,又有公孙训帮忙。过几日也就能太太平平地出来,李燕只希望这臭小子吸取教训,别整日做白日梦了。

    红尘和李燕坐车离开,李家那老两口恨不得连锅碗瓢盆也给她们装上,各种水果,点心,小酱菜,腊肠,米面粮油,还有好几箱子奶。大箱子里塞得满满当当。

    李燕连忙拦了。

    “燕子在学校里别小气,这些给你们宿舍里的同学分一分,家里不用你操心,你这倒霉弟弟这次回来。一准儿让他再也不敢出去胡闹瞎折腾。”

    二老絮絮叨叨。

    李燕好不容易逃上车,松了口气,讪讪而笑:“每次都这样。”

    红尘莞尔。

    别看那会儿这老两口还说什么要闺女辍学嫁人之类的话,其实估计也就是说说,真到那份上,还是舍不得。手心手背都是肉,自己的孩子,哪里能不疼爱?

    箱子很沉重,也幸好公孙训托了两个朋友帮忙抬,要不然她们走一路真得累得腰酸腿痛,脚麻个一天半天的。

    到是人家公孙训请来的小年轻体力好,单手拎着大箱子举重若轻,跟没事儿人似的。

    就是有一点儿不好,老拿奇奇怪怪的眼神看着红尘,弄得李燕都心里有点发毛。

    上了车,欧辰来了一个电话,这家伙神出鬼没,经常不在国内,能打电话的时候也少,电话一通,第一句就是:“听说你现在出名了。”

    这都是哪年的老皇历,她也不是第一天出名。

    “我们有两个战友因为你给点了一个红点儿,竟然立了二等功,现在好多战友都想知道你是何方神圣!”

    欧辰忍不住笑起来。

    “还有传闻说,你因为泄露天机,导致早衰,虽然才二十岁却满头华发一脸皱纹。”

    红尘:“……”

    就算传闻离谱,好歹也要沾点边才好吧,她好心好意帮这些人的忙,要钱收费也应该,不感激就算了,怎么还这般埋汰人。

    瞎传就瞎传吧,也挺有意思,怪不得公孙训托付的这俩人会有如此有趣儿的表现。

    说了几句闲话,那边就又急急忙忙地断了。

    李燕坐在旁边一本正经地道:“找男朋友找个这样的也不错,平时不碍眼,能得到很大的自由,长得好,养眼,就算是每年能见面的机会少一点儿,可我们又不是没男人活不下去的那种,就该一年少见几面才有新鲜感,一年到头腻乎在一块儿,估计你也该烦了。”

    红尘:“……”

    高论啊!

    奈何就算这位还算是挺好,那也是别人的,不属于她。

    红车两个坐车去车站。

    就在离她们不远处的一个居民楼内。

    一老一少两个看着普普通通的男人正在喝茶。

    “叔爷,我们一路跟过来,看着不大好动手啊。”

    年轻的那个端着茶碗靠在窗户上,啧啧称奇,“您瞧瞧这阵仗,那位老首长亲临,谁敢在这时候捣乱,那才是不要命了。”

    老人叹了口气:“要我说,真不该管这种事。”

    现在的江湖,哪里还是以前的江湖,人们做事都不讲规矩,乱七八糟的。

    “我说过你爸爸很多次,赚钱不是不行,但要有底线。”

    年轻人没说话,显然是有些不以为然。

    他老人家说的到轻松,可这些年难道不知道那些人做得都是亏心生意?可不亏心的生意能赚得了大钱吗?

    瞧瞧这世道,一套房子让人奔一辈子也奔不下来,老百姓日子过得苦。人无偏财不富,想要富贵,就免不了赚点儿偏财。

    “行了,我也就唠叨几句。”

    老人慢吞吞地放下茶杯。擦了擦手,轻声道,“让他们动手吧,先带回去探探路,这是个本事人。若能同舟共济,也是你爸爸的造化。”

    那小年轻噗嗤一声就笑了。

    “还真信她会算命啊,我看她是有点儿偏门的本事,但说她能掐会算,我可不信。”

    年轻人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见多识广,什么样的人都见识过,越发不信命,也就不信这些东西了。

    “不过她长得漂亮,又有人脉。到是值得费费心,我爸也说了,虽然她救了那个姓陈的混蛋,可事情已经过去,过去的事儿,就不该多计较,将来能一起赚钱才要紧,我看她没什么根底,区区一个小姑娘好罢了,应该不难控制。”

    老人点点头。沉默下来。

    此时,红尘她们顺顺当当到了车站。

    两个军人帮忙提着行李,送她们两个进入车站,就算任务完成。红尘客气了两句,还让这二位受宠若惊了半天。

    这次不坐飞机,改坐火车,离检票还有一段儿时间,红尘和李燕两个干脆去一人泡了一碗泡面。

    其实在家吃过饭的,但是家里人来人往。客人很多,她们都只有一张嘴,跟别人说话都说不过来,哪里能吃痛快。

    李燕吃泡面有点儿腻。

    “哎,现在闻到这股子味就想吐。”

    高中的时候几乎天天吃,现在她是能不吃就不吃,此时见红尘细嚼慢咽地,简直像在享受满汉全席,忍不住摇了摇头:“我们小夏同学好歹也是大美女一枚,全校女孩子里面,能比你漂亮的,反正我是没见过,怎么也要注意下形象才好,还有,别太好伺候,你要是一碗方便面就满足,将来岂不是随随便便来个小男生就能拐走了你,女孩子嘛,就该金贵些。”

    红尘失笑。

    这话有道理。

    李燕同学的话,通常都很有道理。

    “怎么可能?我,我根本就没动过它,没打开过啊!”

    正吃面吃得香甜,前面忽然闹腾起来,红尘抬头一看,就见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太太一脸的茫然,很是不知所措,身前站着个画着浓妆的女人,那女人手里还拿着个手提包。

    “不是你还能是谁?你这老太太怎么那么缺德,有病吧,想报复社会也别找我,刚才我还挺感激你,觉得你是好心好意才帮我拿下包,都没怀疑你居心不良,你到好,有你这样的吗?”

    那老太太满脸纠结。

    众人看过去,就见手提包里放着一尊玉菩萨,虽然大家都是外行,可只看雕工也觉得这是个极好的东西,肯定很珍贵,但这会儿,玉菩萨的脸却多了一道裂缝,还有手里的玉净瓶,也碎成两半儿。

    好些人都道可惜。

    “真可惜啊,也不怪人家生气,这东西价钱低不了。”

    那老太太欲哭无泪,四下看了看,忽然一拍大腿:“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刚才那个女孩子撞了我一下,把我包撞到地上,肯定是她给我撞坏了。”

    众人都扭头看过来。

    红尘眨了眨眼,慢慢地把面条吃进去,抹了抹嘴,李燕也愣住。

    那老太太几步窜过来,拽住红尘的胳膊:“就是你,我记得真真的,小同学你可不能不认账,我可赔不起人家玉菩萨的钱。”

    李燕:“……”

    这种事,想分辨很难。

    当然,红尘不承认的话,也没人能证明老太太说的是真的。

    “报警,报警,我不管是你们谁的责任,反正得赔偿我。”那浓妆的年轻女子拿出手机来报了警,没一会儿,就有一个警察走了过来。

    那警察到很客气,问明了情况,还拿出证件让红尘看了看,才道:“现在事实不清楚,这样吧,就请你们几个跟我去派出所一趟,再详细了解一下情况。”

    红尘笑了笑应了,转头对李燕道:“你先坐车回去。我要是赶不上今天的车,别忘了再给我请几天假。”

    说完,也不等李燕反驳,她就赶紧跟着这个警察出去。

    警察到是挺和蔼可亲。说话也斯斯文文:“不用紧张,车站那边应该有摄像头,等我们调一调监控录像,查找一下应该能查出事实真相的。”

    红尘走着走着,走到一个小公厕旁边。停下脚步,忽然眨了眨眼:“你有没有觉得自己的肚子很痛?”

    “呃?”

    警察一愣,瞬间感到小腹绞痛,猛地抱住肚子,脸上肌肉扭曲。

    红尘指了指身边的厕所。

    可下一秒,一股子恶臭袭来,臭味冲天。

    旁边的老太太和那女人的脸色都骤变。

    红尘就笑了:“去吧,唔,这两个一个是女人,一个是老太太。让她们闹肚子太难看,不过,如果她们两个乱动,那我也许会让她们脸上长出几朵花来,一定很漂亮。”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这话听着就假,可那两个女人对视一眼,却瞬间感到背脊发寒,眼观鼻鼻观心,居然不敢说话也不敢动弹。老老实实地听话。

    红尘这才满意。

    “不错,感觉很敏锐啊。”

    那警察抱着肚子冲入后面的厕所里去。

    红尘拿起手机打电话,想了想没报警,打给公孙训。既然都用了那位,就干脆多用几次。

    “马上来车站附近,我给你地址,去那里应该能抓到一批厉害人物,说不定有几个通缉犯。”

    公孙训:“……”

    他不是警察!!

    不过他警察朋友多,有立功的机会肯定想着自己人。连忙交代人过去。

    “大师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我马上过去,您可千万小心。”

    红尘笑了笑,挂了手机,就冲公厕里那位喊:“哎,你这警察装的也太不上心,你见过哪个警察出警只有一个人?好歹叫个人来搭档一下啊!”

    里面的人这时才回过神,知道自己暴露了,气得咬牙切齿:“你给我等着!”

    红尘挑眉:“我可不等,我只是个柔弱女孩儿,不和你们玩暴力,你们前面安排的人,应该很快就能落网,因为我打赌,你不是你们组织的重要人物,唯一的任务就是把我带到前面的拐角去,除了做这个,你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对方的联络方式,当然,那些人肯定在监督我们,但是这会儿你自己进了厕所,我在外面等着,还有这两个女人在呢,他们需要一定的反应时间。”

    她一拍手:“我赌,这时间足够我用。”

    这位也算得上艺高人胆大,还敢在这儿玩嘴炮,当然,这次她又对了。

    没一会儿工夫,公孙训匆匆忙忙赶过来,一脸殷勤地帮红尘拎行李,也有别的警察进厕所抓人,就是这人不太好抓,估计直接上救护车去医院更合适。

    那位还腹泻不停,而且一点儿都不想停的样子。

    红尘叹气:“不好意思,我不是医生,下药不太精准。”

    公孙训:“……”以后还是离这位大师远一点儿为好。

    不过一转念,他又忍不住呵呵直笑:“大师将来毕业之后,不如开个咨询公司吧,不干别的,专门给警方提供线索,捉拿通缉犯,估计就能赚得杯满盆满。”

    其实她要是愿意进入体制内,警方专门给她创造一个职位,应该也不会拒绝。

    名誉顾问就不错啊,性价比多高!

    有通缉犯找不到,找大师,有案子破不了,问大师!

    红尘翻了个白眼:“我不是神仙,算这些也要讲缘分,不是什么都能算得出来。”

    “反正这次他们逮住一条大鱼,似乎在东北那边手上有十几条人命,一直抓不到那货,没想到这次给逮住了。”

    公孙训吐出口气,“而且我有预感,这回顺藤摸瓜,说不定能摸出几条大鱼。”

    就在不远处,有一老一少两个人,刚刚放下手机,前面就出现了几个警察。

    老人神色不动,也没有反抗,到是那年轻人叫嚣了几句,就被老人给压制了。

    “别闹。应该不会有大问题。”

    老人江湖越老,胆子越小,他自认为绝不会有什么要命的证据落在别人手里,就算被波及。也不会有大事。

    两个人老老实实地跟着警察走。

    那小年轻还愤愤不平,心里想着回头一定给红尘个大教训,这次肯定不想着收服她了。

    红尘不知道这些,溜达回去,火车还没开。

    她也没和李燕说这件事儿。省得她跟着操心,只说解决了便是。

    李燕也没太当回事儿。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在她看来,连她弟弟那种自己去顶罪,差点儿把自己陷进去的货,都能平安无事,这点儿事儿算什么!

    回到学校,居然也没耽误几天课程,老师那儿销了假,红尘和李燕她们就进入正常的学习生活中去。

    远在千里之外。惦记着要给她好看的那些人,却早就顾不上她。

    说来还是她的原因,因为红尘一个普通人,居然那么神奇,破案轻轻松松,弄得警方这边佩服之余,也有点儿下不来台,好些警察跟打了鸡血似的,干劲十足。平时也许就模棱两可混过去的案子,都让他们给认认真真调查清楚。

    一时间。全国范围内破获了多起互相勾连的大案要案,很多涉案人员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落了网。

    两年时光如水,匆匆而逝。

    红尘这两年大学生涯过得很充实,和同学们一样。考下来一堆乱七八糟的证书,赚下来的钱能让她在任何一个城市里很轻松地安家立业,更是世界各地哪里都去过了,为此还学会了好几门外语的简单日常对话。

    这日,阳光不在,阴雨连绵。

    滨海市进入雨季。一天到晚难见太阳。

    好在不影响飞行。

    “呜呜,哇哇哇。”

    连续不断地哭啼声已经响了好长时间。

    孩子的嗓子都沙哑难听。

    经济舱比较拥挤,忽然冒出一个小孩子哭哭闹闹的,好多人侧目,不免有些心烦。

    靠窗户坐着的一个年轻男子,本来正戴着耳罩墨镜闭目养神,此时就不免蹙眉,转头轻声叱道:“连飞机都买错了,你看看这地方怎么坐!我这么出现在机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多穷了呢,你这助手怎么当的,回头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赶紧走人。”

    坐在他身边的小女生双目含泪,咬着嘴唇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

    “愣着干什么,快去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升舱?”年轻男子又是一声冷叱。

    那小女生助理顿时不知所措,踌躇片刻,只好去找空姐。

    不过现在升舱根本不可能,除非商务舱有人愿意让一个座位出来,弄得这个年轻男子越发暴躁。

    红尘合上书本,塞在自己的包里,按了按服务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身量高挑的空姐过来:“女士,请问有什么能帮到您的?”

    “麻烦,请让我们和前面那位女士,还有小朋友换一换位置。”

    空姐怔了下。

    红尘已经站起身,顺手也让另一边座椅上的欧辰起身,两个人一起走过去。

    那边的母亲对自己的女儿已经毫无办法,各种手段都用过了,威逼利诱,孩子还是哭,这会儿她急得满头大汗,红尘过去笑道:“我看看。”

    说着,红尘伸手把小女孩儿的头上拍了拍,那孩子居然就渐渐止住啼哭,她妈妈总算松了口气,抹了把汗苦笑道:“我们小圆平时不爱哭,听话得很,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

    红尘四下看了看:“和我们换一下位置,坐那边去她应该就不会再哭。”

    她也没多解释。

    事实上那个妈妈已经焦头烂额,女儿哭得嗓子沙哑,她心疼的要命,这会儿脑子都是迷迷糊糊的,红尘说什么她就信什么,果然抱着孩子坐过去。

    这方面,空姐是不会阻拦的,还帮着安顿了下。

    说来也奇怪,换了位置,那小孩儿眨了眨眼睛,一双漂亮的黑眼珠溜溜直转,四下张望,又精神又可爱,果然一声都不哭。

    她妈妈顿时松了口气,冲着红尘笑了笑,“真是谢谢你了。”

    红尘摆摆手,回头看欧辰用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不觉一笑,低声道:“你有没有听过一种说法?”

    “什么?”

    “小孩子的眼睛特别干净,所以能看到成年人看不到的东西。”红尘压低声音。

    欧辰半晌没吭声。(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 猫
    &bp;&bp;&bp;&bp;周围的乘客也没出声,只是齐齐打了个寒颤,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瞄刚才孩子坐着,现在欧辰坐的位置。

    空姐:……

    我们飞机上没有不干净的东西!

    问题是她也才上班没多久,她也不可能知道所有的事儿,飞机上到底有没有出过什么事儿,有没有脏东西,她哪里能确定?

    一时间,也觉得周围变冷了,或许空调太凉?

    那个身边带着小女生助理的‘明星’,坐起身来看了红尘一眼,摇摇头又瞪他那助理,小声道:“你看看,都怪你,碰上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人?”

    他就坐在刚才哭闹的娃娃旁边,这会儿让红尘一吓唬,心里也觉得有点儿不对。

    但他一看红尘的年纪,再看看他的模样,一时到不好多和人争执。

    前几天他私下里骂粉丝的事儿就被曝光了,公司那边处理起来十分麻烦,经纪人快气死了,他要是今天再闹事,说不定回去就得挨训。

    虽然是在飞机上,也说不准谁的手机没关机正在那儿拍视频,哼,现在这些人,无聊透顶!

    这个‘明星’扭过头去和小助理说话,红尘却是时不时地瞥过来一眼,弄得他到有些高兴,却还是摆出一副很平淡,什么都不在意的表情:“这些粉丝真难应付,整天就知道追着偶像跑,哪里知道我们也很累的。”

    欧辰显然耳朵比较灵光,也听见他的话,扭头看了看红尘:“我记得你以前不追星?”

    他和原主毕竟是青梅竹马,记得很清楚,小时候原主从来记不住明星的名字,喜欢看那部电影,那个电视剧什么的,角色名记得住,演员从来不认得。

    “现在也喜欢了?”

    “咳咳。”

    红尘笑着咳嗽了两声,不理会这位。冲那个小明星道:“先生,打扰一下。”

    对方默默摘下墨镜,假笑道:“抱歉,现在是休息时间。不拍照,不签名……”

    “我想问一问,先生是不是有什么很不好的习惯?”

    红尘笑道。

    那人一愣。

    “我看你很像是喜欢折磨小动物的那种无聊人士。”她就压低声音,小声道,“难道感觉不到吗?你身边跟着好多野猫。表情都不好,气势汹汹的,很吓人呢。”

    这人脸色骤变,气得嘴角都歪了,“胡说,哪来的疯子!”

    “别气别气,就算我是胡说。”

    红尘摇摇头,“现在预约满的很,反正也没工夫拓展生意,而且这种生意。找我我也不做的,没好处啊。”

    说完,她就背过身去闭目养神。

    那人却半天没动弹。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听见几只猫接连不断的嘶声吵闹。

    甩了甩头,气得脸色发绿,哼了哼:“什么东西!”扭头冲助理道,“和机场方面联系了没有,一会儿下飞机我们要用专用通道,否则根本就下不去。”

    小小的女助理苦笑着低下头去。

    还专用通道呢。因为自己跟着的这位老是惹事,公司那边都有点儿不愿意和他续约。

    他再这么作死,自己也跟着倒霉,可惜。她刚刚毕业,在公司也没人脉,资历浅,就是想换个老板也找不到门路,哎,暂时忍忍。也许过不了多久就能解脱。

    飞机还在飞。

    红尘闭上眼睛睡了。

    耳边时不时地听见几声猫叫。

    她以前在大周时,睡前都要哄了小猫小狗们先睡,到这边很久没遇见过这等情况,此时不光不恼,到还有几分怀念,伸手摸了摸小猫炸起来的毛。

    别怕,别怕,睡吧,好孩子,来世找一个好主人,做一只受尽宠爱的小花猫。

    红尘嘴里小声地唱着歌。

    那个小明星却睡不着,烦躁的不行,摘下墨镜,拿了镜子照了照补妆。

    镜子里拿厚厚的粉底液遮盖,可眼底下的青黑还是特别的明显。

    这都有两个多月没睡踏实过,脸色能好看才有鬼。

    流云机场外,乌压压一片人头,有二三十个,都是十六七岁到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女孩子居多,个个手里举着彩旗,彩带,照片,海报,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

    还有零零落落几个扛着长枪短枪的记者们,也都冒雨跺着脚等候。

    王丹丹和张华躲在伞下面,一人一碗炒冰,细嚼慢咽地吞食:“今天好像有个什么明星也来咱们滨海,似乎要开演唱会,不知道小夏子是不是和对方一架飞机?”

    “想起来了,叫什么来着,江,江什么?好像没多大名气吧。”

    张华想了想道。

    她平时很少追星,对于最近冒出来的那些明星们没多大的印象。

    “叫江飞,虽然不是什么大明星,不过你忘了,李燕整天在宿舍里说他的事儿。”

    炒冰吃完,又等了半天,飞机终于到了。

    乘客接二连三地出来,不一会儿,就见那些年轻小女生们蜂拥而上,口中高呼:“江飞,江飞!”簇拥在一个身量高挑,戴着墨镜的年轻男子身边。

    这应该就是那个小明星。

    不过她们都认不出,好像有点儿眼熟,似乎最近有个洗发水的广告是他拍的,就是广告上是长头发,这个变成了短碎发,一时半会儿也不敢确定。

    江飞勉强露出笑容,和颜悦色地跟小粉丝们说话。

    助理叹气,这些粉丝还有后面的记者,至少有一多半都是公司给组织来的。

    就这样,还有不少没来。

    没办法,今天同一天,另外一位天王级别的明星也要到滨海,人家宁愿去那边挤个半天见不到人,也不愿意拿着钱来捧一捧江飞。

    红尘也出来,第一眼先看见的不是她那两个好舍友,而是另外一辆长得很低调,可是无论如何也低调不起来的红旗车。

    “来接你的?”

    扭头问了问。

    欧辰摸了下下巴:“恐怕不是。”

    “哦。”

    那就是生意登门。

    红尘翻了下手机备忘录,果然。她最近刚答应下来一个麻烦活儿。

    这种活,她通常情况下都不接,接也没用,不过这次不同。当时起卦,三卦都说可做,应该属于那种需要借助一点儿天命才能成事,且于国于家有利的事情。

    车旁边分散开来的警卫保镖,一看就知道。都是专业人士,身手矫健,身上携带枪支。

    换了两年前,红尘面对这样的情况,肯定很激动。

    她以前身边带着成百上千的侍卫,感觉起来,还是远比不上只有这几个保镖更郑重。

    这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可是再新奇,见的多了也就没什么了。

    “说来奇怪,我什么时候投了你们军方?我没被招安吧?”红尘挠了挠头。

    那车牌子是军队的,她以前根本不认识这些乱七八糟的车牌。现在也被逼得快成专家了。

    欧辰眨了眨眼:“你问我?我还觉得奇怪。”

    他在国外执行任务时,第一次碰见红尘,当时差点儿没吓死他,和战友们一起强烈反对上面让一个平民进入‘战场’,这不光不合适,也不符合规矩。

    奈何上面一句话给他打发回来——你们本来就没有规矩!

    好吧,对一帮在外面连徽章都不能佩戴,死了连名字也留不下的人来说,的确没什么规矩。

    后来一来二去,他们总在各种不可思议的地方和这位相见。

    甚至有一次。两个人在非洲碰上,红尘摇身一变,变成志愿者,战地医生。到现在,他也被逼得可以淡然处之了。

    两个人几句话的工夫,那边车就开了过来。

    周围所有的人和车辆自动让路。

    还得说现在网络发达,就算普通人也被灌输了一脑袋或者用得着,或者用不着的信息,看到这种牌子的红旗。不用别人说也知道里面不简单。

    一时间,所有人都探头探脑的。

    连那边围着小明星的记者和粉丝们的注意力也转移过来。

    江飞的保姆车被挡在外面,根本无法进入。

    “不知道是来接什么人的?”

    一般情况下,要是有哪位首长莅临,肯定走专用通道,江飞有点儿好奇,探头看过去,就见不多时,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走了过去,那女孩子他还认识,正是在飞机上对他说胡话的那个。

    “咦?”

    江飞登时有些惊讶。

    红尘已经上了车。

    “这什么人?”

    江飞震惊了一会儿,慢慢板起脸,不高兴地哼哼:“公器私用,又是公器私用,回头就去举报,怎么这会儿到没人去网上曝光一下瞧瞧!”

    红尘却不知人家腹诽,指挥着车,顺路接上王丹丹和张华,“先送我两个同学回学校。”

    司机居然没有半点儿反对。

    警卫人员也没有反对。

    欧辰一下子就笑了,摇摇头:“红尘啊,还是你面子大。”

    哪里是面子大,这帮家伙都被吓怕了是真的,一开始的时候,要是有什么重要人物接红尘去做事,都特别郑重其事,还得没收手机,做安全检查,这到也罢了,还很不人性化,红尘手头做别的事儿,也要先放下来。

    红尘从来不和他们吵闹,他们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事后总会出各种问题,不是解决问题的时候留下一点儿尾巴,就是当事人会倒霉一两个月,比如说去厕所总是没有手纸,出门会踩到香蕉皮,军人的话,参加演习一准儿出问题,也就执行任务勉强能逃过一劫,回来却要补上。

    一次不知道原因,两次不明白为什么,三次五次的,都不是傻瓜,还能不知道缘故?

    碰上红尘这样不合常理的存在,任谁也要头痛。

    从那以后,无论是哪位再来请她去帮忙,就人性化多了,该做的检查当然还是要有,必须符合规定,可在规矩之余。尽量顺着她,不打扰她的正常工作生活。

    张华是第一次坐这类专车,左顾右盼,很是好奇。

    王丹丹到遇见过两次类似的情况。还算镇定,连忙趁着还有时间,拿出笔记本来跟红尘交代这些日子学校里的事务:“你的实习报告得赶紧交了,还有,论文记得快写。答辩不过,拿不到毕业证的,你到底要不要考研?需要考研的话,咱们该开始复习准备。”

    红尘捂住额头:“我也不知道。”

    按照以前的计划,那肯定是要继续考下去,考研,考博,能考到什么就考到什么地步。

    读书学习,何等不易的事,如今只要考上就能读。简直是上天恩赐。

    但在这里呆的时间长了,人生有限,她又开始觉得如果把所有的时间都浪费在学校里,未免可惜。

    主要是想学习是很简单的事情,不一定必须在学校。

    “再看看能不能挤出时间。”

    红尘必须承认,她的心大了,也野了,外面的世界很大,她想看的东西太多。

    这两年来,之所以很多奇奇怪怪的任务。她都愿意接手,当然有愿意积累功德的缘故在,更重要的却是,她能借此机会。欣赏到更多的‘风景’。

    要她是孤身一人的话,很多事情不能做,不敢做,但是有军方警方,政府做后盾,她就能节省很多时间。

    把王丹丹她们送回学校。红尘就被一路送到郊区一大片山林里,协助两队武警官兵,还有十几只警犬,搜寻到一批毒、品,当然,毒、品不重要,更重要的反而是一个微型存储芯片,只有指甲盖大小,除了这一片山林之外,没有任何额外的线索。

    就是红尘过来,使用了各种手段,开挂开得大无边了,还整整花费了四十个小时。

    从山林里出来,红尘痛痛快快洗了三回澡,把人家招待所的洗浴用品全部消耗干净,这才算罢休。

    欧辰也一直陪着,同样累得够呛,两个人收拾完,一身清爽,出了招待所就去找吃的。

    对面有一家酒楼,叫中豪国际,算是五星级的大酒店,听说他们这里的大厨,能做出非常好吃的满汉全席。

    他们只有两个人,满汉全席是不指望,再说,不提前预约也吃不到,随意吃几道招牌菜到是可以,反正能报销,平时自己花钱的话,可舍不得这么吃。

    不过也就欧辰特别期待,红尘到更喜欢吃那些在他们看来,属于垃圾食品的食物。

    因为这个,红尘没少闹笑话。

    去年她接了一单生意,随同某个首长团队参加国际会议,人家饮食都有专门的人负责,食材全部是特供,只有她一个人,随身携带一大包方便面,卤味小吃,鱼罐头等等小食品,也坐在桌子旁边啃,到让国内跟来的随行人员恨不得一头撞死,这丢人现眼都丢到国外来了,像什么话!

    偏偏她身份特别不能透露出去,那些随行人员得到的指示就是无论红尘做什么都不许插口,不许多管。

    当然,美食总归是美食,能尝尝也不错。

    红尘和欧辰坐下来,点了菜,一边喝茶一边玩手机一边静候,正等着,就见旁边一间包间的门打开,里面一前一后出来几个人。

    “哎,撞上她准没好事。”

    因为出来的是熟人,所以红尘才格外注意。

    明雯雯已经退学了,一开始是休学,后来身体一直不太好,所以干脆退了学。

    不过她现在看起来还不错,一身合体的套装,画着精致的妆容,利利索索的马尾辫,还真有几分青春靓丽,只是确实显得有点儿过于成熟,就是说她三十左右,好像也很像的样子。

    她身边还站着一个一身大褂的中年男子,另外一个则是四十多岁的男人。

    三个人低声交谈。

    “赵市长尽管放心,我们于大师一定能治好令公子,你看看我就知道了,前两年我什么样子,简直连床都下不了,现在还不是活蹦乱跳的?”

    明雯雯一边道,一边向外走。

    那个赵市长点点头,脸上还是愁云密布,眉宇间却也松了几分,“那就拜托于大师了。”

    明雯雯笑得更开怀。走了两步,正好看见红尘,不觉一愣:“……你怎么在这儿?”

    虽然这两年来没见过几面,可明雯雯还是第一眼就认出红尘。她简直没有一点儿变化,不对,反而更年轻更漂亮,主要是一面对她,明雯雯就有一种奇怪的危机感。

    红尘正夹起一块儿牛肉。闻言失笑,抬起手比划了下:“唔,吃饭?”

    来酒楼除了吃饭就只有住宿,还能为什么?

    明雯雯咬了咬嘴唇,脸上却露出几分笑:“我知道了,你也是为了赵市长家公子的病吧,不过那你有的等,这几日来给赵公子看病的大师多得很,估计是用不上你了。”

    说着,她就转头跟旁边赵市长道。“这是我一个表妹,研究过一段时间周易,大概是想来碰碰运气。”

    这种话,对病人家属来说,其实很刺耳。

    赵市长闻言就忍不住皱眉,却还是看在明雯雯的面子上,冲红尘道:“那你明天来我家一趟好了,我……”

    欧辰一伸手,摇了摇。

    红尘连忙笑着打断:“误会了,抱歉。我明天有事。”

    赵市长愣了下,也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虎着脸离开。

    那个于大师看了红尘一眼。也举步离去。

    到是明雯雯没有走,抿了抿嘴唇,皱眉:“我听同学们说,你最近不一直在做这种生意?要是这次能参与进来,就算起不了大作用,也足够你打开知名度了。”

    红尘笑道:“找我做生意。劳烦预约。”

    “你……”

    明雯雯气得一跺脚,转身离开。

    红尘这才收起笑容,若有所思地盯着她看,最后眨了眨眼,“我只能承认,这姑娘的确命大。”

    在两年前,她就看出明雯雯的生命接近于无了,这家伙意图操纵鬼怪,还好几次让鬼怪附体,一直走在作死的路上,她能活下来,那是邀天之幸。

    “我到不觉得这是好事儿。”

    红尘叹了口气。

    她上一次见到明雯雯,觉得她还有一点儿希望,至少生机未断绝,可是这次见到,虽然好像很好,可缠绕在她身上的煞气,却已经到了根本驱逐不了的地步。

    “快吃。”

    欧辰夹了一筷子菜给她,红尘顿时回神,揉了揉眉心,继续吃饭,她能撞见的难事那么多,也不是每一样,她都能给解决掉,就算是神医,能治得了病,却治不了命啊。

    虽然是快吃,可也吃了半个多小时,吃完饭,红尘就回了学校,欧辰正好放假,也回家转转。

    学校里现在其实大四的学生都没多少了,实习的实习,找工作的找工作,也就一些考研的还在图书馆复习,红尘她们也很少到学校,就是最近需要面临毕业论文答辩的事儿,人还多点儿,结果这次红尘一进宿舍大门,就听见李燕在那儿哇哇大哭。

    红尘登时给吓住。

    那是李燕,又不是王丹丹……王丹丹有时候犯了性子瞎胡闹,哭喊唱戏,什么都做得出来,可李燕却不是,她是正经人。

    “怎么了,怎么了?”

    别是在外面受了欺负?

    “找工作不顺利?面试没通过?你不是要考公务员,还没开考呢吧?家里出事儿了?”

    “……是小飞,小飞演唱会上忽然晕倒,怎么会这样!”

    李燕抹了把泪,哭得鼻子一抽一抽的。

    红尘:“……”

    打开网络一看,江飞这个小明星,到是难得上了一次头条,网上到处都在说他在演唱会上忽然惊声尖叫,随即昏倒的事情。

    很多人怀疑他吸、毒,怀疑他的精神有问题,还有人说,这是故意惹人眼球,炒作呢。

    不过——如果只是那几只小猫咪的问题,应该不至于。

    红尘在飞机上就看过,小猫咪的魂魄很干净,透明清亮,虽然可能会恶作剧,小小地报复一下,但对人体不会有真正的伤害,而且她虽然吓唬了江飞,但其实那人招猫逗狗的毛病是有,却不是变、态,事情还没到特别严重的地步。

    “我们小飞又孝顺又可爱,性子傲娇,跟猫似的,多讨人喜欢,网上为什么老是黑他。”

    李燕还在那儿呜呜呜。

    红尘:“……”

    哎,好吧,好吧,别管李飞,还是江飞,为了好友,她怎么也要去看看情况。(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 巧合
    &bp;&bp;&bp;&bp;“什么意思?”

    李燕拿毛巾擦脸,看着红尘换衣服。

    红尘笑道:“我记得你的那个偶像江飞在滨海,既然这么担心,不如去看看?”

    她也是听说江飞昏倒,心下惊讶,到想起一点儿征兆,所以要去看看。

    既然李燕迷他,干脆一起去也无妨。

    李燕闻言,眨了眨红肿的眼睛:“你也是飞迷?”

    不是飞迷怎么可能知道他现在在滨海。

    要知道江飞其实不是特别出名的偶像巨星,粉丝也大部分都是初中小女生,其他人很少关注。

    红尘也没说自己和他一趟飞机过来的,而且一下飞机就看到有粉丝打横幅来迎接,还有王丹丹和张华吐槽他吐槽了一路,真说了李燕一定暴跳如雷。

    她今天有个很重要的面试。

    这小妮子虽然是打算考公务员,不过在考之前,还是想先找份工作。

    “知道他住哪儿吗?”

    “四季国际……”

    红尘听完就领着李燕打了辆车直奔四季国际酒店。

    门口大堂里零零散散地有一些粉丝和记者们在等待。

    红尘扫了一眼,看着到比在机场的时候还多些。

    整个酒店有十八层。

    每层三十个房间左右。

    内部花木植被丰富,有内部游泳池,有温泉池子,还有各种服务设施,整个酒店不算滨海最好的,但也算不错,达到五星级标准了,保密措施很严格,前台不大可能泄露客户的名字,何况客户还是个小明星。

    李燕的表情激动,手里还攥着签名本,一看就是个粉丝。

    旁边就有几个小姑娘伸手招呼她过去,天下粉丝是一家嘛。

    “根本没见江飞的人,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几个小粉丝都很担心。

    李燕转头盯着红尘看。红尘四下看了看,整个酒店风景甚好,风水也不错,阳气充足。阴气虽有无伤大雅。

    “不在这儿。”

    红尘想了想,拉着李燕的手就出去,“走吧,江飞不在。”

    李燕一愣。

    那另外几个穿着打扮都很粉嫩,人也稚气的小粉丝都怔了下。

    “不可能。我们打听的很清楚,江飞的保姆车就是再这家酒店停的。”

    “就是,我们还有个同伴是他经纪公司的职员,内部消息,他就住这儿。”

    红尘拽着李燕的手上了辆车:“江飞既然昏过去,不是该去医院?”

    也是。

    几个小粉丝闻言一样觉得很有道理,明星们有的是不大愿意传出住院之类的消息,男的女的都一样,行程方面,放几个烟雾弹很正常。

    人都用从众心理。她们也连忙上车跟上红尘两个。

    红尘直接坐车去四院,到四院门口,都不用多打听,抬头看了眼,正好看见几只小狸猫蹲在空调机箱上彼此舔毛,登时笑了:“走吧,四楼。”

    后面跟着的小粉丝都有些懵,不过都到这儿了,想了想还是要跟。没想到才到三楼,就看见江飞身边的一个小助理正和一个一身白大褂的医生小声说话。

    小助理脸上木然。

    “各项检查都做过了。没有什么问题,我看可能是过度劳累造成的,再休息一下看看。”

    医生说这话也亏心,有谁劳累过度能一口气睡三天三夜。再加上半个白天不醒的。

    但是检查做了好多次,甚至都快要怀疑设备会不会太陈旧,应该更新换代,还是完全在正常,找不到病因,医生也没办法。只能这么猜测。

    “……”

    助理苦笑,她还不知道江飞,这小子别的不说,身体绝对好,再说,他又不像别的大腕那般忙,他这阵子也就赶了两个通告,天天吃得好,睡得香的,上哪儿找劳累去,再说,就那副模样,哪里是劳累的样儿?

    现在江飞的样子有点儿吓人,说是昏迷不醒,但有时候会忽然睁开眼睛,眼珠不动,脸色铁青,僵僵木木,到像犯癔症似的。

    别人还好,来一下就走,到看不见,小助理跟着时间长,这一见,可是吓得不轻。

    她也发愁,真想跟公司说自己不干了。

    奈何这份工作她看得很要紧,现在江飞住院,媒体那边正关注,至少这段时间不能放松,要是人才住院,公司给派的助理马上就撂挑子走人,媒体那边可不管她是不是早想换工作,一准儿能编排出一堆乱七八糟的说法来。

    她要是给公司招来大麻烦,以后就别想在这一行当混下去了,为了未来,忍吧。

    “您好,江飞是在这儿住吗?”

    小助理打了个哆嗦,猛然抬头,看见红尘顿时吓了一跳。

    红尘这般长相哪怕不化妆也显眼,小助理不可能认不出来,惊讶道:“是你……呃,有什么事儿吗?”

    “我来从他身边捉点儿东西走,老跟着也不像话。”

    红尘笑道。

    李燕一下子就听明白:“啊,难道小飞身边不干净?”

    后面跟着的小粉丝完全不知所措。

    到是助理在飞机上的时候,见识过红尘神神叨叨的样子,下车又看见红尘出机场的大阵仗,心里一跳,脸色骤变:“难道真……真……”真的是在什么地方招惹到不干净的东西了?

    她一愣神,便看见红尘推开旁边的门,轻轻拍了拍手,嘴里吐出几个含混不清的字眼儿。

    下一刻,便见病房里的机器们一片震动,仪表乱颤。

    红尘皱眉,慢慢地走进去,伸手在江飞的眉心处按了按,收回手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道:“我知道了,放心,跟我走吧。”

    说着,她取出一个玉瓶,打开盖子,默默等了片刻又把盖子合上。

    小助理很明显得感觉到,房间里变得暖和了一点儿。绝对不是错觉,她在屋子里呆的时间长,前两天一直感到非常的冷,空调调节了好多次。明明外面气温不低,但屋子里就是呆一会儿,便觉得手脚发寒。

    然后红尘甩袖子就走。

    李燕:“……”

    说好的看偶像呢?

    “哎哟,谁绑着我?”

    江飞居然就这般醒了过来,挣扎着坐起身。左看右看。

    那小助理连忙进来:“飞哥,你可醒了,你再不醒我都快被吓死了。”

    她连忙招呼护士和医生。

    整个病房又是一团乱。

    李燕最后也没捞到和偶像多说几句话,跟着红尘下楼还叽叽喳喳的。

    “哎,别人都不知道,其实江飞可苦呢,他爸爸得了肾衰竭,家里欠债特别多,还有两个弟弟在读书,都是靠他一个人支持。别的明星出入有名车,有豪宅,他什么都没有,现在还和别人挤一间小公寓,攒下来的钱全汇回去给爸妈,公司那边想用这个炒作,他就执意不肯,说什么都不答应,弄得公司都恼了,现在不上不下的……”

    “你知道的到是清楚。”

    红尘白了她一眼。回头又凝眉沉思。

    事情不太对。

    她刚才在江飞的身上发现了一只鬼虫。

    曾经有一苗民后人,养鬼母,炼化鬼子,得一虫。虽细小无形,危害更甚鬼母,能食人魂魄,分裂万千,贻害无穷。

    当然是传说而已,可红尘却在书里看到过鬼虫的真实形貌。一点儿都不像假的,在大周时,也听说过三百年前闹过一次鬼虫灾害,当时死了很多人。

    而且这东西有一个特别危险的地方,就是它藏在人体内的时候,特别隐蔽,轻易让人看不出来,红尘在飞机上,也只看到江飞身边调皮捣乱的一堆小狸花猫,到没注意到这个,还是后来回想,才发现了一丁点儿的征兆。

    “要真是它,不可能只有一个受害者。”

    红尘到不觉得这东西难对付,还没成气候,只要抓住拿佛光,或者正经的灵气浸了七七四十九天,别管是什么也消散了,说白了就是变异版的鬼母而已。

    问题是它能分裂,而且越分越多,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头,要是不能一口气把所有的都弄死,那这事儿就没完。

    红尘摇了摇头,琢磨了下,似乎不应该让她着急,着急也没用。

    要是大规模发作的话,肯定会有征兆,现在消息灵通,一大片人全都昏迷,国家没反应才怪。

    现在既然没有出事,肯定就是无妨,即便有人中招,那也是小范围的。

    就先放一放算了。

    不过,还是有件事要先做好。

    红尘从兜里取出一张黄纸,折叠了两下,取出笔墨,在上面画了一些很古怪的符号,吐出口气一吹,黄纸自燃,还散发出一圈儿明亮的暖光。

    “行了。”

    这下子,此事通告上天,别管谁再意图操纵鬼虫,就有好戏看。

    李燕正低着头,也就没看到异象,要不然又要毁灭一次三观。

    她没好好跟偶像说句话,到也不至于生气,她就算是追星,也追得并不疯狂,看样子到像是真心关心江飞这个人。

    两个人顺顺利利地回学校继续办自己的事。

    准备毕业论文答辩。

    医院里这边,到特别感兴趣。还抓着江飞多做了几次检查。

    江飞都被烦得不行,连忌讳都顾不上。

    “小宋不说得很清楚,我是撞邪,正好碰见懂这个的,可能给我叫了叫魂?哎呀,你们就当这样吧,咱们国家这样的例子不是多得很,别老跟我较劲!”

    虽然医生们都说他没病,就是劳累过度导致的昏迷,可说归说,以前什么状况放在那儿呢,就不提别的,看看体重,昏迷了不到四天,体重掉了二十七斤。

    现在照镜子,江飞看着也不比鬼多出点儿什么,怎么看,也不像是没病。

    但再怎么做检查,也查不出一二三,查的次数多了,也难怪江飞着急。

    最后医生们也只能私下里承认,也许还真是中邪。

    当然,表面上只说他是劳累过度。

    可他们作为医生,其实有时候比普通人还要相信命。相信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尤其是做医生久了,特别是中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见识到科学很难去解释的现象。

    如今别管在哪儿。新鲜八卦传开的速度特别快。

    记得好像是有个说法什么的,一个陌生人想联系到另外一个陌生人,中间只需要通过六个人搭桥牵线就够了。

    江飞的主管医师下了班,特别喜欢到一个小酒吧,喝点儿小酒。放松放松。

    平时医院里事务繁忙,精神压力也大,下了班喜欢喝酒的医生多得很,喝醉了,可不就吹嘘医院发生的各种新鲜事,不能透露病人信息,能说的话题还是很多。

    例如这次江飞住院,那也是大事件,医生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通,弄得好多人都侧耳听新鲜。

    “别听网上胡说。江飞可不是装病,我们什么办法都试过了,请我们主任拿针灸扎他,专门往疼的地方扎,愣是不醒,一连睡了四天,检查了半天,一点儿毛病也没有,肯定是丢了魂,然后今天我们医院来了个高人。就拍了拍他,他立时便醒!”

    说来也巧,这位在酒吧胡吹大气时,封青也在。他刚刚进入市委做秘书工作,白天时,偶尔听自己一个前辈提起,赵市长家的公子得了怪病,昏迷不醒,现在送去军区医院治疗。专家会诊,至今都七八天,可是人还是没有起色。

    赵市长特别担心,为此还从京城请来国手,可连那位神医开了药,效果还是没有。

    如今那边算是病急乱投医,别管中医西医,只要愿意去看,都过去了,还有国外来的风水大师,国内来的玄学门徒,热闹的不行,办公室人心浮动,到处都在找哪里有民间的神医在,请来送去,就算没有用,但是他们尽心了。

    大家都这么干,市长或许根本记不住,可若是有一个跟没事儿人一般,什么都不做,那给人的感觉就有点儿不好。

    封青初来乍到,得到消息的也晚,虽说也做出一副很着急,很担心的样子,但他可没别的前辈的人脉关系,找不到任何一个靠谱的高人献上去表功。

    他虽然算是市委的人,但赵市长人家是市长,就算市委的秘书,这种时候也少人袖手旁观的。

    今天碰见这件事儿,忽然想到,好像症状差不多!

    这事儿能操办操办!

    封青也有点儿能力,没有能力也不会这么年轻就凭一己之力爬上来‘伺候’市里的大头头,转脸就顺着得到的线索,把红尘的身份来历调查清楚。

    说是调查清楚,这两年红尘做的事,他肯定查不出,最多只知道她的姓名,学校等等。

    这也足够了。

    虽然看红尘年纪小,不像高人模样,可他在医院也问了,这事儿清清楚楚,一咬牙,就做出一副很着急的样子,敲响市长办公室的门。

    “小封?”

    赵市长手里拿着电话,点点头示意封青先等等,脸上的表情却是稍稍好了一点儿,眉头也舒缓开来。

    电话里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的神色顿时松缓,喜形于色,“真的?好,那就请于大师多多费心,只要能救我儿,无论你要的是什么药材,我都会想办法……”

    封青低眉垂眼,一直到市长挂了电话,才把自己调查到的夏红尘的情况,还有医院的情况说了说。

    赵市长这会儿到和蔼可亲的很,“谢谢啊小封,你们都费心了,行,资料留给我,我回头看看。”

    封青老老实实地应下,放下资料出门,心中却有一点儿不自在和失望。

    看来这回马屁拍的有点儿晚,人家明显找到某位高人伸手帮忙了。

    一连半个月,滨海市阴云密布,见不到阳光。

    明雯雯紧紧跟着于大师,进入赵市长的家。

    不是什么别墅,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居民楼,复式的公寓而已,他这样的身份,也不适合住别墅。

    于大师还是一身灰扑扑的大褂,高人风范,赵市长却亲自相迎,客气到极点了,簇拥着他进门。又自己捧着锦盒过来,一打开,里面是一株人参,绝对是野生的。

    大师点点头。叹了口气:“那就试试,令公子的病,到底拖延日久,也不知灵魂在何处逗留,若是想找回来。怕是我也要大伤元气。”

    市长忙道:“多谢大师愿意援手。”

    在外面,赵市长当然不敢宣扬封建迷信什么的,可私底下他特别信这些,因为他父亲在世的时候,就是家里迁了一次祖坟,他才扶摇而上,一路爬到今天的位置。

    于大师交代了明雯雯两句。

    两个人就很正规地值班起来。

    各种法器摆放好,又拿着罗盘,仔细测算,把赵市长家的公子从卧房挪动到客厅。

    这一番折腾。花去两个多钟头。

    于大师确定了时辰,终于开始做法,他和赵市长差不多的年纪,可舞剑时也是身姿灵动,有模有样,颇具仙气。

    做法良久,明雯雯看了看时间,笑道:“应该就是现在了。”

    果然,于大师瞬间静立,神色凝重。双指夹住黄符,口中念念有词:“失魂者赵金山,还不速速来归,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声若雷霆。震耳欲聋。

    赵市长猛地坐直了身体,紧紧看着他儿子。

    “……”

    一分钟,过去了。

    两分钟,过去了。

    五分钟,过去了。

    于大师额头的汗珠滚滚而落。

    明雯雯也咬着牙,从镇定从容。到慌乱非常。

    良久良久,赵市长忍不住失望透顶:“为何我儿子还不醒?大师,是不是没成功?”

    于大师的脸色惨绿,好半天不知所措。

    明雯雯更是心跳如雷,这不可能!以前都成功的,没有一次不成,而且,而且书里也写了,他是成功了的!

    于大师不是骗子,当初书中记载,虽然只有寥寥一笔,可她记得清楚,后来这位大师还成了中央那边一个很隐秘的智囊团的一员,比起智库的人,涉及到的方面不同,却也能拥有巨大的人脉和影响力。

    明雯雯心中的失望更重。

    她后面有很多的计划,可这个开头居然没办妥,那些计划又怎么才能实行?

    最后,明雯雯都不知道,自己如何失魂落魄地从市长家‘逃’了出来。

    心里拔凉拔凉。

    等到她抬头看,只看见于大师像是被狗咬了,匆匆而走,连雨水都不顾,急不可耐,脚步踉跄,她叫了好几声,也没有叫住人,却是没看到,于大师一脸的仓皇,出了门就忍不住吐了好几口血,什么都不管,直奔车站。

    他察觉出来,自己养那东西的事儿,有可能被人勘破,而且还被人破了局,他这人自来谨慎的很,一察觉出不对,肯定是立即逃走,至于明雯雯,那就顾不得了。

    很失望地将这位大师打发走,赵市长坐在椅子上发了会儿呆,又低头看儿子。

    他儿子今年二十岁,本来长得像他妈妈,很英俊秀气,此时面容枯瘦,一点儿活气也无,若不是还有心跳,简直就是一具尸体。

    赵市长忍不住老泪纵横,哭着哭着,屋里一部红色的电话响起来,他吓了一跳,连忙擦了把眼泪,一脸严肃地过去接。

    接起来听了几句话,脸色骤变:“什么!?怎么可能!”

    电话里又说了几句。

    赵市长头上的汗珠子瞬间滚滚而落,半晌发不出声音,慢慢坐下,“现在情形如何?”

    “已经有四十六人不知名昏迷,其中还涉及到两个国外重要人物。”

    赵市长没说话。

    如果这事儿,确定了传染源是他的儿子,那……那……

    想一想,简直不寒而栗。

    这时,眼角的余光落在刚才封青送来的资料上面。

    赵市长犹豫了下,拿起来看了看,一咬牙,对着电话里道:“我现在找到一位很可能能治疗这类疾病的专家,如果证实可行,马上送她赴京。”

    “还证实什么,只要政审没有问题,马上送来。”

    赵市长怔了怔,还是很认真地答应下来。

    如今……他深吸了口气,也只能听天由命!他闭了闭眼,一瞬间觉得资料里的照片很眼熟,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

    放下电话,赵市长马上打电话通知市委的封秘书上来一趟。

    封青就在无数人羡慕嫉妒恨的注视下上了二楼,他上去之前就想,要是能快一点儿就好了,未来丈人丈母娘好不容易来一次滨海,他难道都没时间去陪一陪?(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 呆愣
    &bp;&bp;&bp;&bp;“马上请那位夏大师到我这儿来一趟。”

    封青反应了下,没反应过来,但领导一发话,他就条件反射地答应,出了门,回过神,也只能去跑腿了。

    赵市长连忙回去看儿子。

    一开始儿子住在医院,但毕竟不方便,他就在家里请了医生和看护。

    现在看来,还是尽快把儿子和家里人隔离开才好,万一这种毛病能传染,他可不愿意一家子都倒霉。

    封青去找红尘的时候,其实心中颇为忐忑,他总觉得这事儿不太妙。

    自己不过是在一家酒吧,很随意地听了一个醉鬼医生说的几句八卦,就找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大学生去见那位市长,这还真是,有点儿不靠谱!

    他就这么提心吊胆地找了过去,直接去学校,出示身份,想要见一见红尘,虽然调查了一些情况,但并没有查得特别细,更不知道红尘具体住在哪个宿舍,他还是先去见的主任,又找了班主任。

    班主任一听他的来意,似乎半点儿不惊奇:“我看看。”

    戴上眼镜,翻看一个本子看了看,皱眉:“你好像没有预约?”

    封秘书:“……”

    这得是天天忙到什么程度,学校老师竟然还要帮忙看看有没有预约什么的。

    轻轻吸了好几口气,又纠缠了半天,封秘书这才见到红尘,红尘一看见他,上下打量了一眼,听他说完,都不用多费唇舌,就转身收拾东西,一边对班主任道:“老班儿,下午曲局长要是过来,你就跟他说,我先去北京一趟,他的事情不急。等我回来再处理也没问题。”

    班主任答应了声。

    封青脑子里还想,曲局长?市局的那个?好像只有他是姓曲的,看来人家确实交游广阔……不对啊,去北京?”

    一愣神的工夫。红尘简单地拿了一个古色古香,特别精致,看木料就很美的箱子,又背上个挎包就出门去,径直走到他开来的车前:“去车站。”

    “啊?”

    “不用去见赵市长了。”

    红尘拿着手机。眉眼间露出几分诧异,上了车就道,“你送我去车站,再替我转告,我直接去首都。”

    绝对不能和姓赵的一块儿去。

    到不是有什么危险,主要是同他去,要面临的麻烦就多了,红尘已经可以想象,她一过去,要面临各种同行的质疑。竞争,就算她能像通常小说中一样,证明自己的能力,吓唬他们一顿,把人都摆平,耽误掉的时间也足够再发生几次险情。

    这事儿不难,只要能见到病人就行,可要是走正规程序,等到她见到了病人,事情的复杂程度可能会升两个台阶。

    到是自己过去。也许更轻松。

    哎!

    可惜她向来怕麻烦,做生意时都是别人联系她,她坚持不肯留其他人的联系方式,看来以后得改一改规矩。这么干,明明麻烦的是自己。

    封青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居然就真没带她去看自家赵市长,等把人搁在车站,回过头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他怎么就这般没出息!真是美女说句话便走不动道了不成。他可有女朋友的!

    等这位封大秘书迷迷糊糊,一脸沮丧地回去,跟赵市长一报告,赵市长脑子也懵——上面那事儿应该属于绝密,不肯能泄露出去,她怎么知道?

    问题是到了现在这地步,他也顾不了那么多,先去北京要紧。

    时值四月。

    风不冷不热,天气也好。

    道边柳絮飘飞,白毛似雪,粘在人身上到显得特别难清理。

    红尘在车站也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没去301,而是叫了辆车,也没说去什么地方,她来指挥。

    顺手还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金属卡片,轻轻一拍,拍在车窗上,贴上去很结实,一时半会儿掉不下来。

    司机也有点儿奇怪。

    他在首都开车,开了足足三十年,几乎所有地方都跑遍了,这次拉客人要去的地方,好像有点儿奇怪,到了地方,居然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警戒,只有他这一辆出租车,但那些站岗的警卫们都很顺利放行。

    “呼。”

    红尘下了车,司机都出了一身冷汗,拿了车费,回神还笑道,“下次得算回空,我回去肯定接不到任何一个客人。”

    那是,周围偶尔路过的车子都是军牌的多,看牌照就知道这不是一般的地方,谁出入还打车?

    当然,更奇怪的是出租车进来竟然没人阻拦。

    红尘点点头,顺手又把车窗户上的牌子给收了。

    她曾经来过这里一次,帮着处理了一件在她看来,都很是危险的事情,当时就发给了她出一个入凭证,不是一次性的,现在应该还可以自由出入。

    现在算一算,她好像快把全国各地,平常网络上,甚至地图上都不会出现的地方逛遍了,虽然没有看到过什么要紧的机密,可单单拿出去吹嘘一通,也颇有面子。

    这里是一家总参的秘密疗养院,能住进来的人到是五花八门,不光是本国人,连外国人都有,身份上也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但凡是国家不大想宣扬出去的一些病患,都集中在这里。

    说是疗养院,却是集合了最好的专家,最好的设备,最好的研究中心,是近乎全能的医院,里面随便一个普通医生站出去,放在别的医院,那一定是最优秀的专家,有些在外有兼职,还有兼职国家领导人的保健医生,大部分却很低调,轻易不在外面露面。

    疗养院非常大,也没有任何指示牌。

    红尘顺着一条鹅卵石小径走了有十几分钟,终于看到一个医院,大门口有不少士兵荷枪实弹地巡逻,她一走过去,就被人拦住。

    那警卫显然有些惊讶:“您好,同志,请出示证件。”

    证件?

    学生证行吗?

    红尘想了想,把身份证和学生证拿出来。

    警卫:“……”忍不住摸了摸对讲机,一学生怎么进来的?这怎么回事儿?

    但是能进入大门。显然不是危险分子,再说,也没有哪个危险分子会正大光明地跑这儿来玩。

    也许是哪个贵宾带来的孩子?

    话虽如此,警卫说什么也不肯放她进去。

    红尘想了想。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还有时间,赵市长他们可能也已经到了。

    四下看了看,就看见几个老头坐在旁边的凉亭里,有的喝茶。有的下棋,还有人凑在一块儿说话,神态严肃,她干脆也过去找了个地方坐下,同样翻出一册习题集开始答题。

    那几个老头也没在意。

    红尘说的没错,此时赵市长已经到了首都,而且就在这儿。

    他恭恭敬敬地站在一位首长面前,满头是汗,旁边站着的都是医生,正激烈地争论。

    所有人争得面红耳赤。却根本拿不出任何一个方案来。

    “还吵?吵什么,我不是来看你们吵架的,我想看到,具体而有效的治疗方案!”

    那位首长急得拍桌子。

    医生们也着急,窃窃私语,谁也不敢说话。

    首长深吸了口气,看了眼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的一个老人家一眼。

    “魏老,你怎么看?”

    这是中医界的泰山北斗,连徒孙都成了气候,如今也只是挂个顾问的头衔。不怎么给人看病了。

    魏老没说话,沉默。

    旁边一个挂着金边眼镜的中年男人道:“会不会是某种我们现在还没有发现的烈性传染病?”

    其他医生都纷纷点头。

    “现在病人一切体征都很正常,人就是不醒,要是一个就算了。可能是得了怪病,但是这么多人,四十多个都是如此,谁能保证没有传染性?以后还会不会更多?”

    魏老一伸手,所有人都停下,他老人家郑重其事地道:“试试别的法子。你们不是请来了几位精通玄术的玄学大师,请他们去看看吧。”

    一群医生都愣住。

    一开始这边请那些人来,医生们都严词反对,魏老也不太赞同,没想到,现在也束手无策。

    首长同样静了静,叹了口气:“马上顾同要出国去参加一个十分重要的会议,不能改期,一旦有变动,我们的损失很大,无论如何也要让他马上醒过来,什么办法都可以使用,我只看结果。”

    下面的人顿时明白。

    一群医学专家,一群易学专家,夹杂着各种人物,都齐齐被招来看病。

    赵市长家的公子,简直就跟小白鼠一样,被各种折腾,打针,输液,针灸,喝符水,跳大神招魂,还有各种偏方。

    那些医生们,玄学大师之间还皮笑肉不笑的,彼此勾心斗角,谁也不肯让谁,暗潮汹涌,哪怕再三强调要合作,要团结,表面上彼此吹捧,可小动作还是不断。

    看着儿子的模样,赵市长简直心痛如刀绞。

    他此时六神无主,根本不记得还有红尘这么个人,到是第一时间想起自己用得很顺手的一个风水师,连忙打电话过去,邀请对方过来一趟。

    这时,红尘到是挺逍遥,坐在凉亭里,不多时就和几个老头搭上话,下个棋什么的,还挺热闹。

    聊着聊着,彼此就熟悉起来。

    那几个老头都挺喜欢红尘,觉得她言之有物,有学识,说什么都能接上几句,长得还漂亮讨人喜欢,尤其是下棋下的好,老孔下棋在外面也算半个职业高手,现在跟人家下,只能下成指导棋。

    “小红尘到这儿来这是有什么事儿?”

    红尘笑了笑就含含糊糊地道:“咱们这儿最近不是出事儿了?我也想来帮帮忙,没想到连病人都见不着!”

    几位老人家顿时了然。

    这孩子肯定是跟着老师来的,老师去会诊,学生被留下了,一看红尘的脸上有几分忧虑,其中一个老头一拍大腿:“怎么见不着了?年轻人不锻炼,怎么能成才?别的不说,既然来了,肯定要看看病人,病人现在那个样子。看看难道还能看坏了不成!”

    其他人也都叹气,没反对。

    最近发生的事情他们都清楚,也有点儿忧心,病床上躺着的孩子们。都是好孩子。

    说完的老头,挽了红尘的胳膊,拉着她就走过去,径直进了大门,门口警卫都不曾阻拦。

    此时。不远处的一间病房里。

    那些玄学高人,还有医生们都在忙。

    首长也踱来踱去,焦急等待最后的结果。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里面忽然响起一个声音——“动了,动了,快看!”

    原来是病人眉心乱颤,浑身发抖,抖搂个不停。

    其他人纷纷停下,都凑过来细细瞧。

    一开始这病人犹如死人一般,倒在床上毫无声息。现在这模样,到不知道算是好了些,还是更坏,不过好歹有反应。

    “刚才给他吃了什么药?”

    医生们连忙去看记录。

    赵市长脸上发白,但此时此刻,却是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最后给病人吃的是几种中药,属于偏方,几个中医皱着眉研究了半天,嘀嘀咕咕,窃窃私语。

    那位首长额头上也冒汗。但现在赵家公子这个试验品还是很重要,他没有好转,也不敢贸然开始诊治其他人。

    到不是说,别人的命就比赵公子的值钱。只能说,目前看来,赵公子是最合适的一个,再说,他们这不是在积极地救治吗?

    一群人正热闹,外面进来一上尉。礼毕道:“首长,701到729病房的病人已经苏醒。”

    那首长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只摆摆手,就让他下去,忽然手一僵:“你说什么?”

    上尉又道:“我们几个病人已经苏醒,是许将军带来的医生帮忙治疗,现在还在救治中。”

    首长:“……”

    半晌才把脸上奇怪的表情收起来,吐出口气:“我们走,去看看。”

    必须去看看。

    一帮医生,还有其他人都匆匆跟出去。

    刚一进住院楼,就听见里面各种声音,响亮的不行,那位首长脸上顿时有了笑容。

    前些日子,整个楼一片死寂,走进来毛骨悚然,像今天这般充满了活力,他看着就高兴。

    走到病房,一个个的病人都站起来,精神抖擞,活动活动胳膊腿,半点儿毛病也没有。

    “好,好,好。”

    连说了三个好字。

    半晌,前面才匆匆跑过来两个医生。

    首长看见他们,脸上的笑还没有消散:“不是说是老许带了医生过来的?是哪位神医?现在在哪儿?”

    医生护士帮忙领路,这位年纪不算小的首长走得却是飞快,不多时就赶到下一个病房前面,里面正看见病人们悠悠转醒,救人的神医却还是不见踪影。

    好快的速度!

    跟着的医生面面相觑,实在弄不明白,他们折腾这么久,眼看着病人垂危,可人家一眨眼的工夫,怎么就能治好病?

    即便是治好了病,那病人也没有这么快就活蹦乱跳才是,总要有一个恢复期,毕竟前一段儿的状态十分糟糕。

    首长可不管这些,他只关心病人的健康,又匆匆追下去,等追到下一层的病房。

    许老到在呢,正立在门口跟里面几个病人说话。

    “老许,老许,神医是哪位,赶快给介绍介绍,可是帮了我们大忙了。”

    这首长一进门,视线就在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身上逡巡。

    老许挑了挑眉:“人家神医家里来了人,干完活就匆匆走了。”

    “走了?”他一皱眉,“怎么能让人走?”

    “瞧瞧,小冯啊,你也一把年纪,怎么到学会了官僚习气,人家又不是咱的犯人,辛辛苦苦过来治病救人,还能关押了人家不成?怎么就走不得!”

    “哎呀,我哪是这意思!”

    他不是有点儿担心再出现问题,这不把根源给除了,万一再出差错怎么办!

    把神医留下,也好仔细探讨探讨。

    老许笑了笑,还是不为难他,开口道:“人家小红尘说了,这事儿不是天灾,是**。简单来说,要从源头上入手,源头就是赵家那小子,让咱们查查。赵家那小子身边有没有奇怪的人出没。”

    首长深吸了口气,瞪了他一眼,简单交代几句,自己又带着人追出疗养院去。

    这个疗养院面积不小,就算神医走了。追上的可能性还是很大。

    他老人家想得的确不错,红尘这会儿正戳在疗养院门口儿,刚才愣是忘了管人要一辆车。

    可在这里打车,那有点儿困难。

    她就是通过嘀嘀叫车,恐怕都没有车辆在附近……

    正迟疑间,后面陆陆续续出来一些人。

    看样子都是从外地请来的一些名医专家之类。

    大家走到门口,都看见红尘,就有点儿惊讶,没一会儿,便有个面容清秀的小帅哥医生过来笑道:“您好。请问是不是走散了?”

    一些专家都是带着学生来的,但进入里面肯定要分开,红尘待在这里一点儿都不突兀,正是因为如此。

    红尘笑了笑:“劳烦带我一程。”

    那小帅哥医生顿时笑眯眯:“那肯定没问题。”

    这可是美女,********的大美女!

    他很殷勤地打开车门,红尘还没上去,后面就一路小跑,跑来一个军人,是个中校,敬了个礼。恭恭敬敬地去接红尘手里的箱子。

    “夏同志,您好,我是童伟,奉命护送您回去。首长马上就来,还请您稍等片刻。”

    连片刻都没有,不多一会儿,那位首长就笑得跟朵花似的,特别高兴又殷勤地把红尘让到自己的车上。

    “夏同学是吧,你好。你好,我们是校友呢,来来来,我送你出去,正好咱们爷俩聊聊天。”

    小帅哥医生:“……”

    他远远看见过这位首长一面,认识他,这人向来不苟言笑,他不可能认错人啊!

    眼前的小美女到底什么来头!

    细思恐极!

    小帅哥医生低下头,眼观鼻鼻观心。

    红尘笑了笑就上了车,反正她想快点儿回去,坐谁的车都无所谓。

    后面一直跟着大部队的赵市长,面对虎视眈眈的一群侦查员,欲哭无泪。

    这些人问的那些东西,他真的想不起来,主要是人太多。

    不过,到是有一个于大师,值得调查一下。

    那个于大师曾经信誓旦旦说能救他儿子,后来虽然没救成,可谁知道这里面有没有问题!

    也许那个于大师就是罪魁祸首,只骗到他头上的时候,不小心失了手?

    还有——他儿子还没好啊!

    要真是于大师做的……赵市长恨不得把对方剥皮抽筋,你说说,你设套让人钻就罢了,你好歹要有解套的能力才行,现在算什么!

    他也就想想罢了,最要紧的,还是马上去求助刚才那位大师。

    红尘微笑,沉默地拒绝了这位首长的殷切挽留:“首长放心,以后应该不会再有反复,如果还出问题,您再找我就是。”

    这次,她可是留了首长的一个私人号码。

    “至于现在,我是真有事儿,我父母和姐姐去滨海了,我要回去陪他们。”

    交代完,就扬长而去。

    两年过去,红尘已经不再畏惧和原主的父母亲人相见,让亲人们能有一个好的未来,想必也是原主的希望。

    现在每一年,她都让家里二老去做三次身体检查,老人家毕竟是年纪大了,多检查检查,有病赶紧治。

    回了滨海,先陪着夏家老两口,高高兴兴地吃了一顿美食,转了几个景点,让二老心满意足,还参加论文答辩,拿了毕业证书,完成了学业,哄得两个老人高高兴兴地回去。

    红尘转身就出了国。

    不是有工作,她想出去走走。

    毕业之后,未来可期,但第一件事,不是想工作,而是想着要环游世界一次。

    这是个多么好的世界,那么自由,虽然也不能说是绝对公平而完美,可只要是一个健全的人,总能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还想去月亮上看看呢,能去就好了。”

    机会难得,她再不去世界各地转一转,将来回到大周,一定后悔。

    虽然这些年也没少出国,但去的都是普通人去不了的地方,这一次,她纯粹想玩,吃各地的美食,听各地的传说,看各地的美景。

    等回到大周,她要把自己游历过后,看到的东西画下来,让罗娘小严她们也长长见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 回归
    &bp;&bp;&bp;&bp;红尘坐上了去国外的飞机,希望这一次飞机能顺顺利利,别出什么差错。

    不过想来无妨,都说坐飞机是最安全的出行方式呢。

    空姐给倒了一杯咖啡,红尘喝了一口,伸手从怀里拿出一块儿牛肉干,没什么味道的,搁在茶几上,看着一只小猫叼来叼去,叼着完。

    旁边一只大猫,口里叼着半块儿面包,推给红尘,红尘顿时笑了,面包当然不能吃,可她还是要收起来,回去之后让常常溜去她家里玩的猫咪们看看。

    身为一只猫,怎么能逮老鼠呢?

    送礼也不能送老鼠好嘛,其它的种类还很多,你哪怕抓一只田鼠,它是活的,也比死老鼠强。

    红尘家里的爱宠,年年礼物都是老鼠,哎,其中的心酸苦泪,别人哪里知道?

    摸了摸这几只旁人看不到的小猫,红尘眨了眨眼:“其实,你们救了江飞是不是?”

    那个小明星别看老是被猫咪欺负,但还是猫咪救了他。

    要不是有这一群猫护着,他早就出了事儿,哪里还能幸运地等到自己去施救?

    “他老欺负你们,你们怎么还惦记他?”

    小猫们特别傲娇地一扭头,在空气中消散。

    红尘对这事儿挺好奇的,还为此专门调查了一下。

    好像江飞是挺喜欢欺负猫,还有一次把小猫给倒吊着吊在房顶上转圈儿,这是最严重的一次。

    不过,他的心还没黑到底,那次在家吃饭吃到一半,听见下雨的声音,想起自己还绑了一只猫,就匆匆忙忙赶回去,没想到正好见到几个毛孩子冲着小猫甩那种摔炮。

    他也不知怎么的,忽然一股火气,自己将小孩子们教训了一顿。把小猫给放了。

    这家伙也算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型。

    回头他还是招猫逗狗的,看见小动物就想欺负欺负,什么踩住尾巴不撒脚,抓住猫把漂亮的毛毛给剃光。这等事没有少做,但他除了吊了小猫一次,其它时候从来不真正伤害小宠物的身体。

    红尘失笑。

    还挺有意思的。

    动物比人更有报恩的心肠,怪不得现在那些人,比起和人相处。更愿意养只猫猫狗狗什么的。

    红尘想了想,就在飞机上画了一张符,然后下了飞机,就邮寄了一个国际长途的邮包。

    江飞也算小明星,平时也有粉丝给他邮寄礼物,他通常不会自己拆,这次也不知为什么,就是看一个包裹很不顺眼,就想拆了它,没想到里面只有一张平安福。

    平安福就平安福吧。总是粉丝的心意。

    当天晚上,江飞做了一个怪梦。

    他梦见有一条特别特别恐怖的黑虫子朝着他扑过来,然后身边一群小猫,呼啦啦一下子围过来把他给护住,那虫子就在外面来来回回地蠕动,进不了他的身。

    他拼命叫,却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他想醒过来,却又醒不了。

    第二天,眼圈都黑了。

    这样的梦,接连不断地做。做了整整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他那小助理整天看着他怀里抱着一只奶黄色的,很可爱的小猫。

    偏偏他好像根本不喜欢这小东西,动不动就吓唬一下。那小猫却一点儿都不怕他,他冷着脸,这只小东西就每次只让自己的屁股对着他,还喜欢摆出一副——哎,这孩子真不懂事,不和他一般计较的表情来。

    冷脸配特别乖巧的暖猫。让人发了微、博,一时间,到是名气起来了。

    很多小粉丝还都说,猫和主人一样,全是傲娇。

    本来因为昏迷事件,他的人气就有一定的积累,如今铁杆粉丝,到也冒出几个来。

    红尘也没做什么多余的,甚至没有关心这件昏迷事件的后续,不能欺负国内无人,国家力量发动起来,连鬼神都要害怕。

    她也养了一只宠物八哥,继续自己的游历生涯。

    …………

    一晃眼,十年悠悠而过。

    中南大学,条幅招展。

    建校一百五十周年庆典马上要举行。

    这次庆典比较盛大。

    学校向各地的毕业生都发了邀请函。

    天南海北,无论是功成名就的,还是混得不怎么如意的,差不多能来的都来了。

    不过最意气风发的,显然还是那些位高权重,或者家财万贯的同学们。

    位高权重的到不多,这一类太忙,实在抽不出时间,真正豪富的也少,这部分绝对是时间比金钱更贵,现在这一群人模人样,显摆气十足的,多是混成小公务员,要不然就是开了家公司,效益不差。

    中庸阶层永远占据大多数。

    一群同学聚在一起,感觉还是很不错,工作了以后,总是怀念大学生涯。

    “还是学生时代享福,哎!”

    李建当年在学校里,曾经也是做过学生会长的风云人物,出了社会,十年过去,工作生活都磕磕绊绊,好在如今也娶了妻子,生了孩子。

    “彬子,你看看人家,高小伟那小子,以前在学校整天打游戏,一打就是一天,咱都说他这辈子也就那么回事儿了,现在也人五人六的,听说做游戏代练起家,现在开自己的游戏公司,而且越开越大,有自己的产品,家产几个亿。”

    还有正在台上发表演讲的那个,当年也不出彩,书呆子一个,总让人嘲笑,如今是赫赫有名的大作家,大慈善家。

    “……叫邵峰是吧?给咱们学校又捐赠了一个图书馆,听说是有个大老板白送的,以他的名字捐出去。”

    “胡薇当明星了,大明星,上个月刚演了一个什么婚姻时代,她演的小婆婆,和儿媳妇一个年纪,还挺有意思。”

    李建说了半天,他同宿舍的好友王彬目光直直的。

    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就看见了当年同是风云人物的夏红尘。

    就坐在他们前面不远处。低着头玩手机,耳朵里还塞着耳机,好像心不在焉。

    李建登时也收声,半晌叹气:“长得还是那么漂亮!”

    十年过去。时光都没有在她的身上染上半点儿尘埃。

    旁边不少同级的,同系的女生,说起闲话,总是免不了提一提当年比较有风采的人物,红尘就是其中一个。

    “不过在群里好像没怎么见过她。大约混得不太好。”

    班级群里,一般混得好的,发言比较多,混得不如意的,却经常不怎么说话。

    红尘隐约听见后面有人说她,也不介意,抬头也听听前面那些校领导发言。

    王丹丹她们今天有事儿,晚来一会儿,误不了接下来的班级聚会就是,反正轮不到她们上台去说些什么。

    “你好。你是夏同学吧?”

    正从手机上和外面几个朋友聊天,就听旁边有人叫她,回头一看,坐在身边的人有点儿秃顶,啤酒肚,脸上的笑容很是矜持,“我是张国,这是我的名片,不知道你记不记得?”

    红尘接过去,只是微笑。

    她是真不记得了。不过肯定不是她们班的,她班上的同学们,她还是能认得出来。

    名片上写的是天虹影视公司总经理。

    天虹影视公司……好像有点儿印象。

    红尘眨了眨眼,就坐着听这个张国吹嘘。公司里有多少明星,拍了什么电影,明天还要去国外一趟,实在不能久留,所以校领导本来想让他上台发言,他也没好意思去。怕耽误时间再走不了就不好了。

    “夏同学要是年轻的时候,也来我们公司发展,一定能成名,现在还是不晚,你看看我们雯雯,她现在就是国内著名影星,了不起着呢。”

    红尘一愣。

    要不是这人提起,她都没有认出来。

    明雯雯这时也面无表情地回头,看了红尘一眼,点点头,神色冰冷。

    她画着浓妆,就坐在和红尘隔了一个位置的地方,却再不复以前的模样。

    以前她是清秀佳人,也算美貌,但没有特别的美,现在却很艳丽,五官上都有动刀子的痕迹,仔细一看,红尘觉得她的鼻子和眼睛,好像有一点儿像自己。

    漂亮确实是漂亮很多,但是老了。

    浓浓的粉底下面,是遮盖不住的皱纹和黄斑,皮肤松弛,看起来不像三十多,到像四十多的。

    不过,她真是幸运。

    想想也不奇怪,她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来世再也无法期待,这辈子,总要活得更长久才是。

    张国还絮絮叨叨地说话。

    明雯雯嘴角勾出一抹冷笑:“现在娱乐圈可不好混,每年不知道要补充多少新秀,和以前不一样了,你想让她进公司?看看那些十六七岁的小女生不吃了她才怪!”

    张国飞了个白眼。

    这死妮子懂什么,那些小年轻能有这风情,这气质?

    庆典还没结束,红尘的手机震了震,她接了个电话,就退了出去,张国还有点儿不死心,不过到底不好就这么阻拦,反正见到了人,总有机会联络上。

    红尘一出校门,就有两个年轻的军官负责引路,上了一辆军车,她随手给王丹丹她们发了个信息,等过几天她们几个私下聚一聚。

    没办法,都出了社会,不是学生时代,总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大家想聚在一处也不容易。

    王丹丹她们几个很能理解。

    致辞结束,中南大学的庆典终于开始。

    中文系这一伙子聚在一块儿,喝了点儿酒,几个老同学都喝多了,嘴里开始高声唱歌,什么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之类的,都是老掉牙的老歌,可是大家唱起来却觉得一下子年轻了十好几岁。

    明雯雯现在好歹也有一点儿名气,虽然十年了,现在已经沦落到十八线,当年也到过二三线,很多同学还是知道她,这会儿也殷勤劝酒,还让她高歌一曲。

    在这些同学们之间,明雯雯心中的郁结之气,总算是多多少少消散了些许,不觉也兴致高昂起来。

    “对了。大家知道夏红尘现在在哪儿吗?好像没听说过她的消息。”

    其他人纷纷打听,知道的不多。

    王丹丹她们正好赶过来,因为迟到,罚酒三杯就算了。以茶代酒,喝过也勉强。

    “红尘?”王丹丹一笑,“整天瞎忙,就是自己开了个工作室,帮人解决一点儿纷争。”

    她说得模模糊糊。其他人也不懂,只是这感觉好像混得不算如意。

    “看来不怎么样啊。”

    “不过我见了夏红尘了,长得还是那么漂亮,也年轻,吓得我都不敢和她合影,站在一块儿,简直不像同一个时代的人。”

    明雯雯的脸上一僵。

    夏红尘,夏红尘,又是她,这人怎么总是不肯消失!

    这么多年过去。她不肯多想那个人,只要不想,那人仿佛就不会出现,也不会搅合掉她好不容易得来的好机会。

    说了一会儿话,明雯雯的神色才缓和一点儿——是啊,夏红尘现在还有什么?不是同样没钱没权,庸庸碌碌,她就算如今不火了,好歹也曾经风光过。

    “夏红尘,这个名字好耳熟。”

    这边说话。刚才一直不说话,只是被女朋友带来当花瓶炫耀的一个西装笔挺的年轻人忽然道。

    皱眉沉思,想了半天一拍手,“中南大学。夏红尘,我想起来了,前年好像一个中国普利策新闻奖的得主就是她,她没有去领奖,让另一个人领的,那一组作品你们可能没看过。但是都听说过。”

    几个比较了解国际事务的登时了然。

    “不会吧,那真是一个人啊,其实我也知道,就是没往老同学身上想。”

    那组照片,是一个红十字会的志愿者为了营救一个小孩儿一不小心,惹来两个国家追杀,而且愣是从重重围堵中逃脱的故事。

    是去年发生的,发生在‘战场上’。

    说是战场,其实要不是闹出来,大家根本不知道世界的某一个角落,还发生着战争,就如世上无数次隐秘的小规模战争一样。

    有个战争难民,三岁的小女孩儿,为了救自己的猫跑到战场上去,一个志愿者,为了救这个女孩儿,不得不炸了军火调动敌人,迫使两方的战事停止,还因为涉及到什么机密,被追了整整十三天。

    更离奇的,居然有一个摄影师全程陪同拍摄,还把拍摄下来的照片和影像资料上传。

    事情闹得这般大,摄影师依旧得了普利策奖,这事儿多稀奇,当时传得沸沸扬扬。

    摄影师是中国人,就是红尘。

    一群同学听得都直了眼,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记得那摄影师好像是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博士来着?”

    “没错啊,本科在咱们中南读的,后来又获取了三个博士学位,在英美两国,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叫夏红尘,今年三十二岁,绝对错不了。”

    众人:“……”

    忽然有一种感觉,老同学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十分精彩,随随便便就能搬上大荧幕了。

    “好像已经置身两个世界。”

    王丹丹她们也感叹,唏嘘不已。

    庆典结束,同学们各自归家,又继续自己日常的生活。

    从那以后,夏红尘的消息就若有若无了。

    就算是比较亲密的同学,一年能联系一两次就算不错,世事都是如此,随着时间流逝,人的年纪越来越大,生活里需要关注的东西越来越多,老同学之间交情再好,不在一地,相隔万里,好像也很难经常凑在一处。

    很多很多年之后,大家的头发都白了,儿女都长大成人,王丹丹她们几个和红尘关系亲密的同学,忽然接到来自首都的电话,邀请他们参加夏红尘女士的葬礼和追悼会。

    虽非国葬,待遇却也着实不低。

    旧同学聚首,看着葬礼上将星云集,高官汇聚,大家也不得不承认,他们这一生,还是有几个出类拔萃到让人震惊的好同学的。

    …………

    梅子留酸软齿牙,芭蕉分绿与窗纱。日长睡起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

    红尘懒洋洋地倚坐窗前,看着外面罗娘领着一群小宫女踢毽子。

    罗娘不行。还是小严踢得好。

    她能踢出花来,忽而上忽而下,忽而左,忽而右。时而跳着踢,还有坐着踢的时候。

    红尘忍不住又打了个呵欠,这一场梦,可真是很长很长,好像她回来之前。正打算去给父母上坟?

    其实父母很幸福,安度晚年,姐姐也替他们生了一对儿外孙,两个大胖小子。

    她觉得原主应该很满意了,除了没有结婚生子,她做了身为人女能够做的一切。

    不说别的,光是她一口气拿回去好几个博士头衔,还不够那老两口吹嘘?

    别以为她不知道,老太太连出去买个油条,也见缝插针。找各种借口把女儿在国外又读了一个博士学位的事儿跟人聊聊。

    她到觉得挺无聊的,除了化学博士有点儿难度,应该说,有好几点儿难度,什么法律学,心理学,也就那么回事儿而已,不像她一开始想象的那么困难。

    当时红尘决定继续深造时,都做好准备,一辈子死磕。读不完硬挺着就不死,没想到顺顺当当也就读了下来,不算难。

    那些记忆化作虚幻,她有点儿觉得像一场梦。就是比梦更清楚些,感觉还不错。

    其实就算不把记忆虚化,对她来说也没什么,她早就暮气沉沉了,又不是真正二八芳华美少女。

    “郡主,郡主。”

    一见红尘懒洋洋地探头。罗娘从那群小宫女身边跑开,难得一点儿沉稳劲儿都无,匆匆跑来。

    红尘一伸手止住她,先饮茶一杯,举目看去,自己的这房间布置得雅静非常,虽然每一样摆件都价值不菲,却丝毫没有暴发户的俗气味儿。

    古老的青铜香炉,香烟袅袅。

    这样的生活,她曾经连想也不敢想,也该知足常乐,所以,哪怕为此还是沾染上一点儿麻烦,该担当的,还是要担当起来。

    “这几个月,皇后娘娘可好?”

    罗娘见自家郡主不想她多说话,只好又把询问给吞回去,小声道:“还是老样子,一直说是病着。”

    可娘娘都病了十多年,年年说病,他们身在宫外,根本不知是真病还是假病。

    红尘蹙眉:“不该如此。”

    她现在是修行中人,更注重口舌,语言这种东西,其实真的有力量,好好的人整日说病,病魔也许就会找上身,就说娘娘,就是身体没事儿,整天闻着药味,憋在宫中不得出门,身体渐渐的,也就很难再健康。

    “回头我去看看娘娘。”

    沉默片刻,红尘才叹了口气,“我已经知道那件事了,你先下去,容我想想。”

    回来之后,她还有点儿懵,毕竟在这边,罗娘她们只以为她是闭关一月,可是她毕竟不只是一月,所以,现在让她的脑子马上从那么开放的环境里,恢复原貌,还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罗娘叹了口气,蔫了吧唧地,一步三回头,终于走了。

    其实到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在她去做那所谓的任务之前已经定了的,她得去参加一个赏花宴。

    说是赏花宴,不过是让京城未嫁的贵女们聚集一处,让那些家中尚且缺一个儿媳妇服侍的夫人们‘挑选’儿媳。

    红尘自从成为郡主之后,这类宴会也参加过几次,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是她现在有点儿怵头。

    在现代社会,当年相亲宴也去过好多次,可那时候哪里有那么多人品头论足?也没有那么多繁琐的礼仪要求,这会儿她连跪坐都觉得腿疼,站一会儿就想倒下,虽说礼仪规矩什么的,尚未没有忘记,要马上摇身一变,变作娇贵矜持,礼仪规范堪为表率的皇后干孙女,荣安郡主,未免有点儿为难。

    红尘为难了两盏茶,就招呼罗娘她们给准备新衣新裙,再择两样轻便喜庆的珠钗,梳妆打扮整齐。

    “小宴一开就是一日,压轴去也不迟。”

    赏花宴在皇宫附近的愚园举办,愚园本是先皇赐给当时盛宠的贵妃的园子。

    后来贵妃又把它给了娘家,因为毕竟是贵人们喜欢驻足赏花之地,当时贵妃的娘家人也守礼,干脆就把园子开放了,谁家有什么宴会,到可以过来借一借地方用。(未完待续。)

    P:  P:亲爱的们,从20号到25号,弄雪更新时间不能确定,连数量也难确定了,又要出差一次,只看工作忙不忙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 宴会
    &bp;&bp;&bp;&bp;愚园当年也不叫愚园,还是那位曾经受到过帝王至高无上宠爱的贵妃给赐的名,里面伺候的宫人换了好几拨,大部分都是在宫里伺候的年岁久了,想谋求放出去的那一类,说都是不得势的,到也不怎么对,在这里的女官们,还有从皇帝和皇后身边放出来的。

    这年头,说皇帝身边的阿猫阿狗,比一般公主郡主的都要紧要些,虽然不大合适,可也差不多就是那么个意思。

    不来愚园,不知大周朝千金贵女多。

    皇后娘娘没有催着红尘赶快成亲的意思,她那人,向来与众不同,至少年纪大了以后,连皇帝都知道她任性的紧,可这类聚会,娘娘向来喜欢看红尘她们一帮小姑娘参加的。

    当年娘娘鲜衣怒马时,有半个月没个宴会什么的,便觉得寂寞了,她老人家,本来并不是个习惯享受寂寞的人,虽然周全,在大人眼里稳重,可背着人的时候,也是娇俏少女一枚……多年宫廷生涯,到生生让她改了性子。

    红尘也不着急去,又回库房整理了下自己带来的东西,好多都是她最近从那个世界新得的。

    正好有几套专门打造来玩的琉璃棋子,特别可爱,挑选了出来拿去给家里那些小伙伴们把玩,顺便给宫里孝敬两套。

    皇后娘娘必然会喜欢。

    她老人家现在从不委屈自己,在宫里想要什么小玩意儿,便大大方方地吩咐下去,有时候过得着实显奢侈,偏偏朝臣御史,除了有个把才出头的愣头青,其他人从不置喙,那帝后两个人之间的是非,他们可不敢管。

    把库房整理了下,红尘又回自己的玉珏空间看了一眼,先收了积分奖励。扫了一眼那绝对让人垂涎欲滴的商城,轻轻关上还不去想。

    东西是好,可也贵呢,她暂时买不起什么要紧的。留着积分说不定有用。

    顺便把自己的经历写下来上传上去。

    她这毛病也是跟其他人学的,空间里的老老少少们都喜欢这么做,和人分享经验,也享受别人的经验。

    写着写着,还没写多少。红尘眼前就又浮现出迷离的画面,好在她都习惯了,收摄心神,只虚虚地看过去,不走心。

    还是青衣广袖,一身男式衣袍的自己,坐在湖边,身后就站着和她林师兄容色仿佛的男人。

    男人的声音很温柔,却带着一点儿悲悯:“你不去,其实也没什么。大家都要走,你何必留恋?”

    “我乐意。”

    红尘一时间觉得,要是这真是自己,这声调可够气人的。

    显然那男人却没觉得特别气,反而笑了,一边笑一边摇头:“你一个旷世灾星,掌一切苦厄,世间灾难本该由你而起,结果从头到尾,一个劲儿地想抢救世的活儿。何苦来哉?天道不存,灵物当灭,那也不是你的错,不是我们大家的错。只是天意弄人罢了。”

    “反正不用您老人家管,我就爱这人世间,这些都是我的,要毁了它们,也该是我动手!”

    “……好吧,你做你的活菩萨。救这世间一切苦厄,活你那些小玩物的命去,我不度化别人,我只等着度你。”

    男人长叹了一口气,“只希望……你千万等等我,等得我。也不奢求你……”

    不奢求什么?

    红尘闭了闭眼,任凭这些幻觉碎片散去,不肯多琢磨,不是她心大,实在是这些记忆明显不真属于她,这些神乎其神的东西,想太多也没用。

    离了玉珏空间,,时候也差不多。

    铁牛就备好了车。

    红尘携罗娘和小严到愚园时,整个园子已经是万盏美酒尽衷肠,无数少男少女欢歌宴饮。

    愚园小宴,长辈们都不在,也就少了几分规矩。

    不过,贵女和贵女不一样,圈子不同,也自动自发地分成几波,红尘举目一看,就见荣华郡主笑盈盈地喊她:“荣安,这边。”

    “这是做什么?”

    红尘走过去,失笑道。

    几个郡主,千金,舒展肢体,懒洋洋地围坐在一片竹林下,脚下便是一片湖泊,个个面色古怪。

    有一少女,一本正经地坐在湖边,对着湖水高声吟诵:“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雷隐隐,雾蒙蒙。日下对天中。风高秋月白,雨霁晚霞红……”

    旁边张家的千金叹气:“还不是荣华,忽然收了这个小弟子,不知道想些什么。”

    贵女千金们收个弟子到不是新鲜事儿。

    身边的贴身宫女大丫鬟,跟随自家主人读书识字,那是读书人家的风雅。

    但眼前小姑娘的身份却让人别扭的很。

    她是郡马相中的,从外头强抢回去,入了府里到让荣华郡主收在了身边。

    红尘顿时恍然,‘出关’之后,到是听罗娘她们提起过。

    半年前,南宁侯府的侯夫人家来了几个远房亲戚,都是商户出身,是为在永安拓展生意而来,也是为了儿子的婚事。别看是商户,但能和侯府扯上关系,那也不是什么一般的小商人,虽然并非皇商,论起富贵到也差不太多,他们家也是想给儿子娶一个宗女回去。

    最近好些贫寒些的宗女,都嫁了商户,一时风行,不光是面子上显得好看,里面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好处。他们家也有这个心,没想到儿子还没娶到媳妇,女儿却出了事儿。

    他们家女儿年纪小,年方十一,姓叶,族中行十一,就叫十一娘,离议亲还早得很,却是天生丽质,美如春花,那张脸在京城看可能只是漂亮而已,落在小地方,那就是倾国倾城色,更兼娇憨可爱,性情温婉,家里爱如珠宝,到没拿她攀龙附凤的心,只是在外头小门小户的。有这等美色,不是福气,反而是祸患,便带到京城。想在京里借着侯夫人的势,给择一门好亲,不求富贵显要,只求人品出众,有上进心。

    却不曾想。郡马王国栋喝醉了酒,在街上纵马狂奔,正好撞到了叶家小姐,一见之下,也不知道发哪门子的疯,竟然就********看上了这孩子。

    他是什么人?

    京城王家,千年世家,论起势力,哪里是区区商户能比?前去一吓唬,叶家人人愁容满面。那小姑娘不忍心家里人为难,自己就说愿意,瞒着家里自己跟着王国栋走了。

    当时说什么难听的话的都有,还有人说,叶十一娘是自甘下贱,自己想着攀龙附凤的。

    这话红尘不大信,至少怀疑占六分。

    荣华郡主乃是大周鼎鼎有名的贵女,皇帝陛下为她精心挑选的郡马自然不是一般人,王家在前朝时就很兴盛,到了本朝。照样风光,纳过两个公主,一个郡主,由此可见。他们家是何等样的人家,子弟也出息,王国栋更是王家最出类拔萃的子弟之一。

    但叶家的小姐想要攀龙附凤,比他好的人选多得是,别的且不说,就她那年纪。配给龙子凤孙都有合适的,同样是做妾,干嘛配个半老头子!

    王国栋二十八岁,对她来说,就是老头子了。

    “郡马也古怪,何苦做得这么难看?不是打咱们郡主的脸面?”

    “说起来,荣华郡主的亲事明明是陛下精挑细选,人人关注,为何偏偏一波三折,总是难如意?”

    “前阵子她气得要去庵堂带发修行,宫里那边都阻拦不住,现在好不容易想开了,可别再出什么幺蛾子!”

    这边嘀嘀咕咕说小话,荣华郡主轻声而笑,到还是那么温柔妩媚,又很大方得体:“都来看看,十一娘这孩子就是聪明,长得又是这么个模样,我怎么能不疼她?”

    那小姑娘抬起头,特别腼腆地冲着众人笑了笑,红尘感觉到罗娘的手一颤,便拍了拍,如今大周发生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儿,那都没必要意外。

    小女生看着还有点儿婴儿肥,长得确实不错,有一张好脸,可这么个稚嫩的年纪,真说敢和美貌名传天下的荣华郡主相提并论,绝对是胡说八道。

    堂堂郡马,如此胡闹,轻而易举地就毁了这个孩子一生,这算什么……

    罗娘心中难过。

    红尘也难受。

    换了以前,她也只会叹一句,女儿家命苦,当年做王越的妻子时,家中也有几个小妾,她自认为是个贤良的大妇,没为难过她们,就是她们的孩子,也好好生下来了,男人花心好色,她也视之如平常,现在却忍不住嗟叹——女儿家生得太早了!

    若生在千年后,这些女孩儿们哪里会比男儿差!

    荣华郡主瞧着到像不怎么在意的模样,一边和众姐妹们说笑,一边去逗弄十一娘,还抓了一把瓜子塞给她吃,看着她吃得和只小松鼠似的,也觉得好玩。

    “孩子在家里没正经上过学,只认得几个字,知道怎么读账本,我看她有灵性,索性带着认真教导教导,教出来看看哪个女学合适,送去读几年。”

    荣华郡主眉眼平和,红尘却看她觉得瘦了,以前穿着宫装,华贵非常,如今却显得飘逸。

    说了一回八卦,外头就有人送礼。

    各色的礼物,都用上好的礼盒装了,默默进来,也不出声,只在小姐们身前放。

    后面自有丫头们给收了下去。

    这到是今年才添上的规矩,还是几个勋贵家的公子哥儿显摆斗富惹下来的,后来每逢这等宴会,那些公子哥儿就争相置办各色礼物,送与心仪的姑娘,大庭广众之下,不送那些比较私密的物件,也不算私相授受。

    也就是个乐子罢了,还有父兄给自家姑娘长脸,自己送来的。

    红尘今天没拔得头筹,得了第二,一共是七箱子东西,也不知是什么。

    罗娘和小严两个,指挥宫人们收了,一看其中的一只紫檀木的礼盒,便知是薛柏桥薛小侯爷到了,那箱子的样式还是她们家郡主亲笔所绘,送给亲近的几个朋友玩。

    那位马上要成亲的人,居然还有心思参加这等宴会,也不怕回去之后云家小姐搓板伺候他。

    荣华郡主照例得的最多,摆得丫鬟们都收不过来,京城里的贵胄少年,十个里面至少有七个,曾经对她倾慕非常,这到也不稀奇。

    不过公子们送了礼物,小姐们也要有所表示,或者写诗一首,或者画一幅画,拿出去给人欣赏欣赏

    早有丫鬟伺候着摆起了笔墨纸砚,红尘也敷衍着把眼前一盆兰草画了画,大部分留白,送了出去,别说,偏偏就有人喜欢吹捧,还让请来的那几个老先生,儒学大家盛赞了一顿,说什么笔法潇洒写意,不落俗套,没有匠气云云。

    夸奖的话,连红尘自己都觉得假的很,别人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正闲着聊天看花,外面就落了大雨,千金小姐们忙回房间避雨,有湿了的,还要换衣服洗漱。

    幸好园子够大,不缺少客房。

    说起来最近京城天气古怪,动不动下雨,连着有十多天不见晴,还有几次大暴雨,连陛下都惊动了,差一点儿召集灵师祭天祈福,只是祭天也不好轻率,有种说法,要是事事都要求,上天也会看轻了他们,便不会降下福泽。

    刚换洗了衣服,红尘一出来,就看外面很是安静,不一会儿,便有宫人进来回禀:“郡主娘娘,前院张绣衣来了,要见荣华郡主,请诸位贵人们先去花厅避一避,以免被冲撞了。”

    这宫人说话时微微发抖,显然极为害怕。

    说来也不奇怪,张绣衣指的就是持节大将军张之杭,他是陛下的绣衣使者,有监察天下之责,掌握生杀大权,陛下亲自赐下一金斧,可先斩后奏。

    他在京城,也是能止小儿夜啼的人物之一,现在登门拜访,难怪宫人害怕。

    红尘点点头,就随着她过去。

    一进花厅,花厅里安静的很,那些贵女们也都没有心思说话,只抱着茶杯慢慢品茶。

    红尘坐下问了问,大家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还是等荣华郡主来了再看看。”

    几个关系好的千金面有忧色,至于几个胆子小的,一听有锦衣使者登门,一早顾不上大雨瓢泼,带着下人就匆匆离去,怕是宁愿冒雨赶路,也不想和这位凶人扯上一星半点儿的关系。(未完待续。)

    P:  P:亲爱的们,实在实在实在抱歉,一直到25号,每天都只能这么晚更新了,而且数量……当真不敢保证啊,万恶的老板!!!!(醉酒弄雪20夜留)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 绣衣
    &bp;&bp;&bp;&bp;红尘她们几个和荣华郡主的关系,虽然不算很近,但都是一家人,同为朝廷册封的郡主,县主,这等时候,避开来不合适,也只有坐着,哪怕桌子上的点心再好,再是美味,吃到嘴里,也有点儿味如嚼蜡的意思。

    “荣华怎么还不来?”

    “张绣衣位高权重,可也管不到郡主身上去,如此无礼,显见还是陛下宠得坏了。”

    这话也只敢暗自嘀咕,呈口舌之利,主要是嘀咕的人太多,他们那些绣衣御史便是势力滔天,也挡不住京城芸芸众口,法不责众,被说几句又掉不了一块儿皮,所以不是当面碰上,到不会计较。

    又等了许久,茶水都凉了,外头荣华郡主的婢女才匆匆过来,让宫人们送诸位小姐离去。

    “郡主娘娘吩咐了,好好的赏花宴因她之故,半途而废,实在抱歉,回头必然登门赔罪……”

    “什么话,这都是小事儿。”

    张家千金叹气,“那位张绣衣究竟找郡主做什么?”

    她和张绣衣沾亲带故,算是本家,还没出五服,别人怕张绣衣,她虽然也怕,当着面连高声说话都不敢,可在背地里,却比别的大小姐们多几分勇气。

    那婢女也是一问三不知,只让宫人恭恭敬敬地送了诸位离开。

    大家伙儿也是心里忐忑,早没心情继续玩,连忙应付几句就都告辞。

    临出门,红尘扫了一眼,正好看到荣华郡主立在门前发呆,面色到平常,并无晦暗之气。

    像她这样的出身,生来受皇家恩德,气运相连,后天虽总因为各种原因,不光承其运,也要为其担些祸患。可现在一切平安,大周的气数显然还没尽呢,更没她一个小郡主的事儿,按理说。不该如此不顺。

    再看郡主府的风水,这是老宅子,当然有些藏污纳垢的地方,有些地处,阴气重了一点儿。不太干净,不过也无妨,都是小问题。

    红尘也只是略微转念,便上了车,铁牛驾着车离去,正好和荣华郡主身边的一匹老马擦肩而过,她不觉多看了几眼,这匹马……真是匹好马。

    不是说它名贵,也不是说它能日行千里,事实上它已经不年轻不健壮。可它的一双眼睛始终只注视着自己的主人,沉默而温柔,红尘想,这样一匹马,大约一生也只能有一个主人。

    回了府,家中诸事繁杂,薛柏桥马上要成亲,相交这么多年,大家是极好的朋友,她就想着送一份儿特别的大礼。至少要不落俗套。

    这几日也在玉珏空间里各处问问,只是里面的大能都喜欢胡闹,说的话十句里有八句是在开玩笑,另外两句也不合时宜。送给新人的礼物,她还是得自己费费心思。

    还不用太着急。

    宁侯家到是准备好了,可云家的事儿,京城里谁都知道,云小姐那是顶梁柱,想出嫁。家里也得仔细安排一二才好。

    罗娘和小严两个,都很关注荣华郡主府的后续发展,不光是她们,京城里但凡见过张绣衣登门找荣华的闺秀们,全都很好奇。

    不过此事却没有什么后续。

    似乎张绣衣就是想见荣华一面似的,他也是个男人,就有人在心里犯嘀咕,也许他也是倾慕人家荣华郡主,所以特意去看一看。

    虽然这说法实在很难取信于人,可既然太太平平的,什么事儿都没有,不是因为这个还能因为什么?

    总不能是郡主犯到张绣衣手里了,要真犯了事儿,别说是区区一郡主,就是皇子也早枷锁在身。

    京城里的新鲜事多得很,没几日大家就把此事抛在脑后,不去乱想。

    红尘也犯不着多想。

    过了两日,还是阴云密布,雨到是停了。

    不下就好,再继续下,怕是整个京城不得安生。

    红尘懒洋洋地窝在家里,不太想动弹,罗娘和小严一左一右,拿了切好的瓜果喂她,一投喂就是大半天,懒得她连张嘴都嫌累得慌。

    俩姑娘实在是看不过去,终究连拉带扯地把自家郡主拽起来,换上衣服,簇拥着出门。

    “难得不下雨,前几日郡主不就说想去给小侯爷淘换几样贴心的新婚礼物,眼下正当时,去逛逛街吧。”

    罗娘翻找出两朵小珠花,给红尘戴好,又让她披上红色的斗篷,就推着出去。

    外面的天没太阳,到也有没太阳的好处,不晃人眼睛,也省得晒黑了皮肤。

    红尘在家里懒,可一出来,到也高兴,她好像很久很久没有逛永安城的街市了一般,看什么都新鲜的很,那些小摊子,小商贩手里不入流的小东西,她也觉得好。

    悠悠然在街头巷尾穿梭,走着走着,耳边就听见一阵铃铛的声响,抬头看去,一眼便看到了熟人。

    曲乌一身平平常常的黑袍,面容淡漠,身边还有一黑纱蒙面的女人跟随,那妇人步履蹒跚,到像有了年纪,从袖口露出来的手,也布满了老人斑。

    红尘看了一眼,却觉得这种气息有一点儿熟悉,便不觉多瞟了两下。

    曲乌哼了声:“你到悠闲……”

    她脚步不停,路过红尘,才略略驻足,却也只是一顿,没有说话,很快就离去。

    红尘却瞧着她的背影叹了口气:“那帮子绣衣御史的活儿也敢接,还是人家有底气。”

    曲乌的身上沾染了煞气,和她那日在那些绣衣御史身上感应到的一模一样。

    说起来,好像灵师有不成文的规定,不插足皇室争斗,绣衣御史以前到和皇子们之间的龙争虎斗没有关系,可现在皇子们都年纪大了,连皇孙都能活蹦乱跳地彰显存在感,皇帝又是三五不时地病重,夺嫡的暗潮,早就压抑不住,绣衣御史作为皇帝最看重的一把刀,那帮子皇子不想插手才有鬼!

    “居然劳动曲乌走一趟,莫不是出了什么大事!”

    红尘也略微蹙眉。

    可也没听说最近有什么大事发生,林师兄他们前几日还笑说。京城最近太平的很,连文臣武将们都和睦起来。

    不过,既然绣衣御史们开始活动,那想来又是一场血雨腥风即将到来。只看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了。

    永安城,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永久的安宁!

    感叹了一句,她也不免苦笑,这世上哪里又有什么永久的安宁?便是有那么一二十年太平。就可以让朝臣们大松口气。

    好在和寻常老百姓们到关系不大,别管谁当皇帝,怎么改朝换代,只要乱世不来,他们就纳粮吃饭,辛辛苦苦奔一天算一天。

    红尘在街头很随意地闲晃,曲乌却如她所言,被请进了绣衣御史的绣衣楼。

    一双眼睛是被蒙上的。

    恐怕也只有这帮人,能让骄矜傲气的灵师曲乌如此‘委曲求全’了。

    张绣衣立在大堂内,大堂的长案上面还摆放着一具‘尸体’。他看着这具‘尸体’,脸色很难看,面对曲乌却十分客气,沉默片刻,低声道:“委屈曲大师。”

    曲乌没说话。

    张绣衣就亲自走过去,掀开‘尸体’上的被子,小声道:“您帮忙看一看,她还有没有救?”

    曲乌眼睛上的白布还是没被解下,不过,她们这种人看东西。本来也不用眼睛,隔着白布,盯了那‘尸体’半晌,迟疑地摇了摇头:“只是一具躯壳。魂魄早就没了……”

    张绣衣即便养气工夫再好,这会儿也忍不住露出几分失望,色变道:“当真无法可想?我有件极重要的事情要问问她,哪怕只活个一时片刻也好……敢问大师,京城还有没有其他大师擅长此道,还望替张某介绍一二。”

    他也是直脾气。换了别人绝不会当着大师的面说这些,可这位却不理会这等事,心中想到什么便说什么。

    曲乌皱眉,话音略微迟疑,显然也很不愿意承认自己无能为力,却还是哼了哼道,“既然我没有办法,其他灵师……”她话音一顿,“其他灵师里,大概也只有一人有请来瞧瞧的价值,虽然我认为便是神仙降世,也没有法子可想。”

    “是谁?”

    张绣衣急切道。

    曲乌冷笑,还能有谁?她可看不上京城那些老顽固,她如今能看得上的,也只有那一个人。

    “你既然一定要找,那就请她过来,我也想看看,这位究竟还有什么通天彻地的手段!正好我刚在街上看见她,想来还走得不远。”

    “……你最好亲自去请,人家是郡主,和我这等平民百姓却是不同。”

    曲乌说这话,就是平平常常说出口,并不含任何尖酸刻薄的意思。

    她旁边那黑衣妇人,闻言却一瞬间觉得胸口里钻进去一条毒蛇,在狠狠地噬咬,轻轻低下头,深吸了口气,又吸了一口。

    …………

    红尘在大街上,被张绣衣带人拦住时,眨了眨眼,心中不大高兴。

    罗娘和小严更是蹙眉。

    绣衣楼那等地方,哪个女孩儿想去?

    别说女人,就是男人也不想涉足。

    “你们不是请了曲乌过去?无论什么事,找她都行了,她办不到的,找我也没用。”

    红尘摇了摇头,一句废话也不想说,拉上罗娘和小严,转身就要走,走了两步,却忽然身体一顿,抬起手来按了按额头,脸上的表情也稍稍严肃起来,盯着就立在张绣衣身边的那个绣衣御史看了两眼。

    绣衣御史出入头戴面具,一向不以真面目示人。

    她走过去看了一眼这人,还没等他觉得别扭,目光便转移到一直跟在他身边不远处的那一匹老马身上。

    不应该说是老马,通体灵光,体格健硕,神态悠闲温和,哪里还有垂垂老矣的意思。

    老马抬头,拿鼻子喷了红尘一下,身体就随风而散,化作斑斑点点,消失不见。

    虽然只是一闪而逝,可红尘的心里还是动了一下,心动的一瞬间,她那最近已经变得特别乖的玉珏空间,都在识海里散发出一股温润的荧光,任务列表里冒出一个可接任务来——忠心护主的老马。

    这东西还挺有意思,虽然没有任何一项特别明显的提示,但是总有一点儿隐隐约约的预兆,让她随着张绣衣去绣衣楼一趟。

    红尘不觉一笑——若是换了上辈子,她肯定置之不理,甚至还跟自己的直觉反着来。

    现在她到学会了适当‘顺从’一下,退一步说,她只是去看看,能的话顺手帮个忙,只当卖给绣衣御史一个人情也是好的。

    于是,红尘就驻足停步,笑道:“都说绣衣楼比幽冥鬼府还要恐怖,我一直很好奇,既然有机会,那去看一看也无妨。”

    张绣衣虽然不知道红尘为什么改了主意,可少费唇舌也是好的。

    绣衣楼的主楼是建在皇宫的,张绣衣带红尘去的绣衣楼,却是在市井之中。

    皇宫那一座,其实寻常只留守几个伺候的,专供万岁爷差遣,大部分绣衣御史都在宫外。

    为陛下监察百官,在宫里可监察不出什么,绣衣楼的位置也十分隐蔽,甚至有个传说,但凡知道了戴面具的绣衣御史的真面目的,没有一个能活着把不该透露的秘密透露出去。

    这些传闻确实很夸张,可也能说明这个地方在百官心中,实在不是什么好地方。

    没多一会儿,他们就到了,红尘立在普普通通的朱红色的大门口,一边看,一边点头。

    “别的地方先不提,你们门前这两个石狮子气息很正,虽然煞气扑面而来,却没有邪气,是好东西。”

    张绣衣却不管这些,伸手引领红尘进去,一发现那白布根本影响不到红尘的动作之后,他也就不管那么多。

    进入大堂,大堂的一切还是老样子,曲乌坐在桌前喝茶,看红尘过来,也只是很随意地抬头看了两眼,就又低下头去。

    红尘见过这位几面,彼此虽不熟悉,可又很熟悉,笑了笑也不搭话,转头扫了一眼桌子上的女子,抬头就道:“即便喘着气,可也已经是死人一个,还找我们做什么?”

    张绣衣心中咯噔了一下。

    他现在缓过神,其实已经相信长案上的女子已经没了生命,但还是忍不住涌现出强烈的失望。

    旁边另外一个戴面具的绣衣御史,身体也猛地抖了抖。

    红尘笑眯眯地扫了几眼,才好整以暇地道:“救活死人,那是阎王爷的差事,不归我管,不过,张绣衣要是只想问几句话,那我暂时招她的魂魄回来便是。”

    这话说得轻描淡写,混不当回事儿。

    曲乌勾了勾唇角,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嗤!

    招魂一般的灵师招不好,她还能不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 白马
    &bp;&bp;&bp;&bp;张绣衣要的不是个死人,而是个活人,必须能言能动,能入宫,魂魄到此无用。”

    曲乌冷笑道,“若非如此,有我在,哪里还用得着你!”

    曲家最为出名的一个本事,就是招魂。

    招魂这种法术,很多灵师都会,有各种法门,就连一些尚未觉醒灵觉的普通人,经验丰富了,通过一些手段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那都是魂魄并未完全离体,只是走丢了一魂半魄。

    真正魂魄离体,下入幽“冥,想在人世间打开鬼门,把魂魄召回,使其复生,哪怕一时片刻,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了。

    曲家却曾经有一个精才绝艳的灵师,把死亡超过七日的死人魂魄召回,还让他复活了。

    虽然灵师付出巨大的代价,那个死人也只复活了不到两天,但这种事儿,还是争相传颂,曲家的名望也更上一层楼。

    也难怪曲乌一听红尘说要招魂,就嗤之以鼻。

    在红尘来之前,她已经试过。

    不光没有成功,连一点儿成功的征兆也没有。

    所以才百分百确定,这已经是个死人,魂魄入了地府,再难还阳。

    若非如此,以她的能力,怎么可能失败!

    红尘闻言挑眉:“要求这么高的话,确实要费些力气。不过我都答应了,总要试试。”

    曲乌慢慢坐好,不再多言。

    张绣衣沉默半晌,低垂着眉立在大堂里,凝望着桌子上的‘尸体’,胸口起伏不定。

    刚才曲大师就招过魂,他也抱有很大的希望,可是却失败了。

    所以这次红尘再提出招魂,他也没有多激动,只是道:“有什么需要准备,请尽管吩咐。”

    他有一张很奇怪的脸,五官分散看很不显眼。眼睛有点儿小,眉毛不够黑,嘴唇有些发青,唯独鼻梁挺直。可组合在一起,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张力,好像他心中藏了一只猛兽,随时可能爆发,一爆发。便是尸山血海。

    红尘抬头看了看天,笑道:“那就劳烦张绣衣到厨房拿一把米,再拿一根草绳过来。”

    大堂里一时静默,半晌张绣衣问:“没了?”

    “就这些。”

    曲乌:“……”

    其他人也面面相觑。

    曲大师招魂,光是拿罗盘测算方位,就花费了大半日,准备的各类符纸法器,更是数不胜数,甚至动用了曲家很要紧的一个招魂铃,现在眼前这位郡主。堂堂郡主,听说灵师考核更是拔得头筹,每次出手都黄金铺地的灵师,只要一把米一根绳儿?

    张绣衣克制地吸了口气:“去拿。”

    只两个字,可红尘却从他的口气里听出很多意味,到不是说是威胁,而是自带气场,让人不自觉服从他。

    红尘以前听林师兄说起过,这位张绣衣原来有八条舌头,能言善辩。简直凭一张嘴就能扭转乾坤,但后来忽然变得惜字如金,没有必要一个字也不肯多说。

    曲乌只冷眼瞧着。

    很快就有米和草绳送来。

    红尘不着急不着慌地拿起草绳,隔一掌。就打一个空心的小绳结,自己动手。

    本来曲乌的心情不太美妙,她最近一段时间,心情都不太好,此时更对红尘有一丝微弱的失望感,但目光随着对方一下又一下地编绳结转动。心居然静了下来。

    一回神,她陡然一惊,见日影偏西,这一出神,怕是一个时辰都过去,抬头细看,荣安郡主悠闲地坐在椅子上,手指舞动,指尖一动,就带出一道灵光,始终那么平平常常。

    曲乌略略低头,默默念了几遍曲家家传静心咒。

    世间灵气,若要为己所用,多少灵师锤炼身体,锻炼神魂,****苦熬,也不一定能有幸入门,但总有天赋异禀之人,平常行事,不经意间就能做到别人一辈子做不到的事情。

    她终于有一点儿理解,家中兄弟姐妹看见她时那复杂又古怪的眼神。

    曲乌眯了眯眼,一瞬间就把杂乱的思绪压了下去,专心致志地盯着前面。

    她到要看看,好好看看。

    整条绳子都打完,。

    红尘站起身,让张绣衣和曲乌坐在一起,顺手却把草绳递给一直守在一边,一言不发的蒙面绣衣。

    “拿好,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许松手。”

    张绣衣转头看了他一眼:“你的命!”

    这个绣衣御史点了点头,沉默无言。

    红尘笑道:“时辰正好,可以开始了。”

    所有人都特别特别的紧张,虽然口中不提,其实连曲乌都很紧张。

    她在心里把荣华郡主当成对手来看待,十分重视,恨不得拿目光现在就把红尘给凌迟掉,剖开肺腑,仔细研究,眼下这位要施展曲家最擅长的招魂术,自然要更认真一点儿看。

    然后……

    然后红尘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抓了碗里的米一路撒,从大堂里撒了三圈儿,再把草绳的另外一头,系在那‘尸体’的手腕上,又拿出张符纸,往尸体心口一贴,就拍手道:“行了。”

    一共加起来,片刻而已。

    曲乌脸上大怒,怒气还没有发出来,只听嘤咛一声,案上只有出气,没有入气的那女子,居然呻吟了几下,醒转过来。

    只是似乎心神不定,眼睛迷离朦胧。

    戴面具的绣衣一个哆嗦,瞬间扔了草绳。

    他手上肉眼可见,浮现出一层火烧火燎的泡,红尘只当没看见,其他人也根本没心思去关注。

    尤其是曲乌,她简直不敢置信:“怎么可能?你甚至都没有出买路钱!”

    招魂术中,最大的一个常识就是必须出买路钱,离魂时间越久,需要的钱越多。

    这个钱可不是人世间的银钱,更不是纸钱,而是一些特别的东西。

    例如他们曲家,每次招魂都用家中特制的香烛,一根香要做成,需要至少一年的时间。

    还有其它的宝物也可以利用。但像红尘这样,轻轻松松,连张纸钱都不给,随便拿点儿白米引路。一根草绳,一张符纸到是最大投入,就能把魂招回来,岂不是荒唐?

    可这荒唐事就是发生在眼前。

    曲乌沉默半晌,走过去给那个女人检查。仔细看了半天,都是正常离魂后魂魄回归的后遗症,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她都有点儿怀疑自己一开始看错了,这个人只是稍稍走丢了一小部分魂魄,没有到死亡的地步,如果招魂真这般简单,他们曲家又算什么!

    “……你真的办到了!”

    “是有点儿麻烦,还要计算时辰。编织草绳也很累。”

    曲乌瞪着她,脸上的表情都有些微的扭曲,红尘却没当一回事儿,她还是很有把握,没有把握也不好接这桩明显有点儿麻烦的差事。

    她早在几年前就发现,别的灵师把联系上神,沟通地府,当做最为高深玄妙的法术来对待,十分郑重,只有寥寥几个灵师敢运用这一类法门。红尘却觉得极为平常,也完全感觉不到跟别的灵师交流时,人家感觉到的压迫,恐惧和窒息感。更不会使用一次就耗损寿命,灵力什么的,所以一度她不知道该怎么和别的灵师交流这一类法术心得。

    张绣衣额角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紧紧盯着那初初转醒的女孩儿看。

    红尘再检查了一下,见没什么问题,就开始收拾行囊。收拾完,盯着那个面具御史道:“鬼火焚身,你手上既然受伤了,说明你与亡者有约,但你没有履行,现在我告诉你你听好了,这个女人只能活三天,你要在三天之内,完成约定,消除她心中的怨恨,否则……后果自负。”

    那个戴面具的绣衣御史没有吭声,但从他忽然瑟缩了一下的身体上也看得出,他心中的确有许多惊恐。

    张绣衣派人送了红尘回去,曲乌却没走,看她的样子,是想在绣衣楼守上三日。

    红尘回到郡主府,罗娘她们也松了口气。

    两个人都吓坏了。

    “郡主是千金之躯,怎么能去那等地处?”

    罗娘现在想起来还发抖。

    红尘摆摆手,让她们赶紧上些吃食:“尽量简单,能饱腹即可。”

    她也饿得前胸贴后背,在绣衣楼也不好意思喊饿。

    好在厨房的汤菜永远都热着,大部分主子爱吃的东西也是常备,没一会儿就上来一碗面,配上各色的切好的小菜,牛肉,调上酱汁,红尘热热乎乎地吃上一碗,总算是舒坦了许多。

    舒服地歪在榻上,枕着个迎风枕,红尘才有精神扫一眼玉珏空间。

    任务进度果然进了一截。

    可事实上,这一次根本就没有详细的任务描述,红尘这次是真正发现,其实她这玉珏空间虽然偶尔会有正经的任务出现,可大部分时候,其实都是在试探性地,按照她的心意,她关注的东西来布置任务。

    很有意思啊,就像自己思想的一部分,不是别的东西,而是自己!

    她还是习惯叫自己的这个空间是玉珏空间,但事实上,现在玉珏和书都化入她的身体,看不见,摸不着,成了虚幻的东西,不过叫习惯了,随意就好,也用不着改口。

    这次任务完成之后,有十点积分,十点积分在商城里能买一捆马草!

    也就是说,她那么辛苦地做任务,做完了,也只值一捆马草,换了别人非要气死,也再没有积极性,红尘却只觉得非常有趣。

    想了想,到底还是有点儿不放心,红尘就叮咛了小严几句,让她盯着点儿荣华郡主那儿,有什么异动,马上通知一声。

    红尘当日看,到没觉得有大危险,就算那个戴面具的绣衣御史没处理完他那点儿事,最多就是吃点儿苦头,不至于有性命之忧。

    可她终究是有七八分怀疑,戴面具的那个,就是最近风头正劲的郡马王国栋,要真如此,还要顾忌郡主府别被波及到,关注几分为好。

    绣衣楼里不知为何,总是缺少镜子,好像楼中众人来去匆匆。很少常驻,也不需要这等生活用品。

    杏核以前也不用铜镜,今天却忽然特别想看一看自己的模样。

    她入楼十五年,从三年前开始做暗子。这些年下来,就没有一次仔细看过自己这张脸。

    曲乌翻出自己手边的铜镜递过去,那是个八卦镜,也能当铜镜使唤。

    杏核微笑,小心翼翼地接过去。拢了拢头发,调整了下头上的珠花,又摸了摸自己的脸:“还不老呢。”

    曲乌也不知为何,忽然就有点儿烦躁:“我问你,你想活下去吗?继续活着。”

    杏核一愣:“……”

    人哪能不想活?

    “我有一秘术,从没有施展过,是一种借命之法,你要是能马上找到愿意借给你一半寿命的人,就能试一试。”

    曲乌说这话时,也是咬牙切齿。肚子里一阵阵翻江倒海。

    这确实是秘术,她曾经听说,夏红尘,那位郡主娘娘,曾经为人续命,还成功了,所以翻遍家中典籍,也寻到一法,此法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而且据说是绝不可能成功之法。她看了到不觉得不能成功,不过,也不可能轻易就尝试,毕竟灵师做这等逆天之举。也要付出代价。

    此次……只当她是犯傻一回。

    再说,这可是招魂成功的样本,多么难得!

    杏核的目光闪了闪:“愿意为我献命的?到有人说过愿意。”

    她的目光落在门口一直不曾离去的身影上面。

    三日时光匆匆而过。

    绣衣楼那边到是毫无动静。

    不过他那种地方,没动静就是好事。

    红尘的情绪也松缓下来,这两日一直闭门写书,为薛柏桥准备礼物。

    她想来想去。正经的礼物都准备好了,到是云家大小姐那边,特别喜欢红尘写的书,她就想用神文配合译文给那两口子写一本。

    这可要小心推敲,就是不用灵力,神文也不能乱写。

    为了这个,连续好几****都在家闭门不出。

    这日,忽然打了两声闷雷,雨水到没落,可天气闷热的难受。

    “郡主,郡主府出事儿了。”

    红尘正在家写书,小严匆匆进来,脸上惊惶中带着强烈的愤慨。

    “慌什么,咱们家能有什么事儿?”

    如今家中侍卫闲得天天逮老鼠玩,她又老老实实不出屋,能有何等了不得的大事发生!

    红尘一挑眉。

    小严顿足,喘了几下:“不是咱们家,是荣华郡主府里……郡马忽然持刀去追杀郡主,还杀了郡主身边的两个小婢女,听说满院子的下人们都傻了眼,连那个十一娘都让砍了一刀,正好砍在眼角,也不知道眼睛能不能保得住!”

    “……”

    红尘慢慢放下手中的笔墨,深吸了口气。

    小严咬牙:“此事已经惊动陛下,都说是郡马喝多了酒,跑去耍酒疯,陛下下令不许声张,令禁军押送王国栋进了宫,现在还没出来,皇后娘娘也把荣华郡主叫了进去。”

    “我进宫去看看。”

    红尘吐出口气,轻声道。

    事情不对!

    她也顾不上别的,把排场摆得十足,全套郡主仪仗都摆出来,一路横冲直撞就进了宫门。

    一进去,先不去皇后的寝宫,她扫了一眼,直接弃了舆车,径直往勤政殿去。

    皇帝陛下这会儿正在小歇。

    即便陛下醒着,红尘这般过去也不妥当,引路的宫人紧随其后,脸色都绿了。

    侍卫们更是连忙阻拦。

    红尘是郡主,又从没有这般不守规矩,一群侍卫也不知所措。

    好在红尘刚到门前就停了,到没有冲动闯宫的意图,只是抬头看了一眼跪在不远处的那个王国栋,脸色一下子阴沉,一顿足扭头就走,先去皇后娘娘那里,进去就把娘娘屋中的摆设全换成自己箱子里的东西,尤其是卧室,铜镜上,床头全贴了黄符。

    皇后这会儿醒了,靠在床头,看红尘里里外外的忙活,抿着嘴唇轻笑。

    荣华坐在窗前。

    阳光洒下来,洒了她一头一脸。

    她的容色还是那么艳丽。神色间略略有些麻木,却也没有太多的痛苦,只是不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着。

    皇后也不劝她。反而把红尘叫来问:“咱们宫里又犯了什么煞不成?不稀奇。”

    就宫里这藏污纳垢的破地方,隔三差五地不让灵师清理清理,连她们这些人都觉得阴冷难过,更不要说那些宫人。

    红尘蹙着眉,想了想还是道:“娘娘这几日千万莫要见那位郡马。离得越远越好。”她是真没想到,曲乌竟然还敢挑战人性玩借命,而且用的还是那个王国栋,那人身上沾染的因果层层叠叠,说不定又是什么前生孽债,今生再作孽,积累下还不完的债,绝对碰不得!

    她提起郡马,谁都知道是哪一个,可荣华郡主的表情却纹丝不动。

    皇后的心中也不好受:“他以前是个好孩子!”

    能选中做荣华的郡马。宫里那是下了好大的力气,仔仔细细遴选出来,万里挑一也不为过,王国栋自然出类拔萃的很。

    自幼就饱读诗书,虽为世家子,却不曾和一般纨绔子弟一样,只等着享用祖上留下来的基业,一路苦读,又兼习武,文武双全。深得陛下信任,前途一片大好。

    只是有一点儿,拼搏地太过头,到是耽误了婚姻大事。

    陛下爱重他。才把京城最美的明珠之一,荣华郡主许给了他。

    荣华郡主虽然因为种种缘故,在姻缘上有些不顺利,但配给王国栋,也算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谁曾想,王国栋婚后居然就变了个人似的,流连花丛,一见郡主就阴沉着脸,大发雷霆,连面子都不顾。

    皇帝简直要气疯掉。

    连王家那边,也弄不明白自家相当看重的嫡子这是要做什么。

    荣华郡主差一点儿就绞了头发。

    可是两个人已经成亲,真要让皇家因为男人贪花好色,在妻子面上冷冷冰冰,越发变得糊涂起来,就让两个人和离,也没那样的道理。

    要是差不多能过去,这事儿就稀里糊涂地过去算了,男人嘛,好色不是大毛病,但如今发展到持刀杀人的地步,皇帝却不能不管了。

    总不能让人说,朝廷欺负功臣之女。

    而且荣华郡主的娘家人也不会答应。

    荣华郡主的父亲成平王早年为平叛而战死,家中如今叔父当家,叔父虽然也有一子二女,却待她极好,极为疼爱,比对待自家女儿还要好些。

    王国栋的事暂时还没有掀开,所以风平浪静,可这事儿也不可能瞒得住太久。

    皇后难得沉默下来,半晌叹气,抬头看荣华郡主:“你哭几声,哭不出来也哭,别憋着。”

    良久,荣华郡主忽然嚎啕。

    “墨染,墨染,墨染,墨染!”

    她哭得撕心裂肺,一声连着一声。

    红尘连忙帮皇后娘娘把被子盖上。

    皇后被噎了下,好半天顺了顺气,她老人家记性还好得很,想了想,哭笑不得。

    墨染是荣华郡主家的一匹老马。

    她记得荣华小时候,她父亲送给她的,不是特别好的马,很温驯,就是让她学着骑一骑,以后长大了,学骑射自然要换更好的。

    她记得荣华一早就不骑墨染,比较常用的坐骑是一匹胭脂红的红云。

    “墨染都不肯陪着我。”

    荣华郡主还哭。

    红尘眼睁睁看着一匹特别矫健,特别漂亮的大白马围着她打转,转来转去,转来转去,还拿尾巴在她脸上拂过,抖搂抖搂泪珠子水花,心里拿点儿烦闷抑郁,一下子就散了,差点儿忍不住笑出声。

    这会儿可不能笑!

    也不能让郡主看见这些。

    她现在有经验了,若是主人能看得到,这匹马永远也不会肯离去。

    它会一直一直陪在主人身边。

    那其实不好,生命有始有终,它该走的时候,还是要走。

    在皇后这儿待了一会儿,红尘心情平静舒缓,再不生气,看了看皇后的脸色,到还算好,就由着她老人家绞尽脑汁地去想怎么安抚那位郡主,自己出了宫门回家。

    红尘回到郡主府,就在花厅里看到了一个‘贵客’。

    “曲大师刚来。”

    罗娘小声道。

    这可是个稀客,也不知道怎么招待。

    红尘点点头,板着脸进门,坐在曲乌对面看着她道:“恭喜曲大师更上一层楼,借命续命的手段都施展得这般炉火纯青,难得难得。”

    曲乌的脸上也露出一丝得意来。

    红尘简直要气笑了,不过一口气哽住,想了想,叹了口气,面上的神色略微变得柔和,连语气也变得温柔些:“曲大师,你很有天分,也很幸运,如果换了以前,我绝不会劝你,可这些天,我忽然发现女子不易,能有所成就更难,所以我想说,不要走歪路。”

    曲乌静静地坐着,是啊,当然不能走歪路,她从小到大,得到耳提面命的教训就是不走歪路,她也不会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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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 去哪儿?
    &bp;&bp;&bp;&bp;无论如何,救人都不能算歪路,这话也是家里长辈常常说起。

    曲乌以前不当回事儿。

    她修行为自己,世间庸庸碌碌众生,生死富贵,她都不放在眼中,这些人,也是她修行路上的工具,但后来遇见了夏红尘。

    她看不到夏红尘做她心目中身为灵师该做的事,那人陷在滚滚红尘中不得自拔,心不够硬,遇见闲事就要管,也不看是不是对自己的修行有益,大部分的行为,落在她眼中,不过浪费灵力,浪费生命,可她偏偏好好的,修为精进,出类拔萃。

    曲乌从不赞同她的道,可那日见了杏核,却忽然有一种做点儿什么的冲动!

    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清茶,她忽然想到,也许是因为杏核是特别的,她是夏红尘又一次违背自己常识的证据,她忽然想在这个人的身上,跟夏红尘一较长短——你能让她还阳,我能让她长寿。

    这次总是我高一筹。

    红尘如今和曲乌坐在一起,彼此之间,其实有一点儿微妙的心意相通,她甚至隐约能感受到曲乌的想法,干脆就开门见山,不绕弯子了。

    “我也听说曲家有很多秘术,虽然不知你是怎么给那个女子借命。”

    “她叫杏核。”

    曲乌忽然道。

    红尘一愣,也不知为何,一颗心忽然就更柔软下来,“好吧,杏核。”

    就算是飘萍一样的女孩儿,也应该有个名字。

    曲乌有些变了,她自己可能都没有察觉出来,但她从一个大冰块儿,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这是个难得的姑娘!

    红尘在现代呆了那些时候,回来后嘴里不说,面上不显,其实多少有些不适应。

    那种不适应,潜藏在梦里,时不时就翻滚出来。

    她要是个男人又该如何?

    世上没有假如。她也知道没有假如,可管不住自己的心去那么想一想。

    红尘叹了口气:“世间续命的法子还是有几个,多积功德可续命,这是最堂堂正正的法子。没有任何后遗症,借命的法子自然也有……”

    父母借命给儿女,儿女借命给父母。

    有时候面临亲人的死亡,悲痛欲绝之下,真是什么都愿意的。要是能把命借出去,别说借出去一半,就是全部都给出去也无妨。

    红尘不光是从书中,玉珏空间里了解到那些事儿,以前和王半仙聊天,也经常遇见想要把命和亲人们分享的事情,王半仙自己从来不接这种生意,接了他也做不来,到问过红尘。

    此事绝不是嘴里说说那么轻松。

    要是命都能借来借去,阎王殿必然是大乱。

    她就知道一种方法。一种祈祷的仪式,负责主持的灵师要许愿,发下一些大宏愿,若是上天答应,仪式就可以开始,无论成功还是失败,灵师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有人还因此猝死。

    其它种种刻薄条件就不说了,关键是这个心甘情愿借出命的人,他不是一时心甘情愿便罢了。要一世都心甘情愿,只要有一丝不甘,就会出现缝隙,且生出煞气。神魂混乱,最终导致两个人一个都别想活。

    曲乌有点儿意外,到也不是太意外。

    红尘知道这类法子,再正常不过,她听长辈们提起过,有一种人。灵窍一开,才气天生,至于能领悟多少,全看悟性。

    显然,她绝不能怀疑荣安郡主的悟性。

    “你不要小瞧了我,我既然做了,就有我的打算,也有几分把握。王国栋一开始神魂不稳,让脏东西冲了身,导致狂性大发,现在已经没事儿。”

    曲乌喝了口茶,漫不经心地道,“过来就是知会你一声,别大惊小怪的。”

    红尘:“……”

    她还是怀念当初不通人情世故,骄矜高傲的曲乌。

    事已至此,红尘也只好翻出一把静心凝神的符咒塞给曲乌,至于丧气话就不说,二人神交已久,谁还不知道谁的性子!

    曲乌也没客气,这些符咒光是研究价值就很高,她早想要些,只是再怎么样,也不能主动找红尘去要。

    红尘送走了这位,皱眉沉思:“只希望一切顺利。”

    “郡主?”

    “没什么,回去歇一会儿,累了。”

    罗娘在一边也听得模模糊糊,交代下人收拾桌子,自己跟郡主回去休息。

    一晃眼暑气越来越重。

    家里人都开始裁制单衣,连小宫人们也一个个换上清淡的颜色。

    罗娘把库房打开,搬出来好几箱子绢帛,各色的都有,全是新的。

    “别的都好,就是这类料子储存太难,穿上几次就旧了,实在可惜。”

    有些衣服做起来很难,可穿上三五次,洗的时候再小心,颜色也会发黄暗淡。

    “还是穿大红的好看,也鲜亮,就是天色太热,月白的,粉色,杏黄,鲜绿这几类也好。”

    红尘没什么偏爱,罗娘和小严把她装扮成一朵大红花,还是装扮成嫩绿嫩绿的小草,她都接受,身上金银的首饰都摘下,换上一套白玉的,稍显素淡,配上一些彩色丝绦,稍稍点缀,到也可爱。

    正好罗娘她们的冰铺子开张,红尘干脆就和罗娘去看看,也享受一下。

    铺子里客人不少,大部分都是家境殷实的人家,到是在外头喝免费绿豆汤,还有在后门小窗口那儿买少量冰块儿的,都是些普通人家。

    红尘坐下算了算客流量。

    这一共是上下两层,雅间六个,外面的桌子是二十张,始终满座,或者只空一两个空位。

    的确该是如此,红尘亲自给挑选的店面,调理的风水,就是王半仙那个半吊子过来,一看客人的情况,也能说出无数溢美之词。

    “咦?”

    罗娘正拿过账本来打算看一眼,目光扫过去,愣了下。“是荣华郡主和郡马爷。”

    红尘怔了怔,隔着二楼的藤蔓,一眼便见荣华郡主和郡马站在门前说话。

    郡主的脸色有些苍白,可气色却不算特别坏。

    郡马低声说着什么。目光略有些空洞。

    “两个人和好了?”

    罗娘叹了口气。

    红尘抿着嘴唇,一只手按住扶栏,凝神看过去,只见那一匹雪白的,健康的马。此时毛色发污,目光焦虑,一个劲儿地想把王国栋顶开,却一碰触,便哀嚎一声,大颗大颗的泪珠儿滚滚而落。

    原来马也是会哭的。

    红尘一瞬间决定对家里的那几匹马,尤其是那几匹老马要好一点儿。

    草料里多加把黄豆?把家里的霜糖给它们吃些?

    王国栋忽然低声咳嗽了几声,荣华郡主的脸上就露出几分忧虑来,两个人相携而去。

    “……死了两条人命!”

    红尘在舌尖上蹦出这句话。

    罗娘都没应声。

    两条人命算什么,死的是签了死契的奴婢。出些罚金便能了事。这是闹出来的,那些大宅门里死得悄无声息,神不知鬼不觉的婢女还少吗?

    “荣华郡主现在很高兴。”

    红尘隔着窗户,忽然有这么一个念头,也不是说荣华郡主脸上的笑容有多大改变。

    那个姑娘是京城闺秀里的佼佼者,笑容始终是温柔亲切,或者大方爽朗,即便再难,也没见她在外人面前露过怯,失态过。

    两个人走远。红尘和罗娘又看了会儿账本,各自喝了些茶水,正说着闲话,又见王国栋不知何时。再次出现在底下的茶棚里。

    只是这一次,他的脸色更僵硬了些,身边有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拖着他的袖子,在前面跑来跑去,时不时回头。很是高兴的模样。

    二人说不上耳鬓厮磨,却也十分亲昵。

    罗娘吓了一跳:“好大胆!”

    应该说这个郡马爷真是狗胆包天,刚和郡主分开,竟在同一个地方和小美女厮混。

    那小美女长得真是不错,脸色雪白,大眼睛,长长的睫毛,青春活泼。

    红尘目光一凝,瞳孔收缩,刚才一瞬间,她忽然在王国栋的脸上看到另外一张脸。

    炎炎夏日,红尘后背上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连忙从袖子里取出一张符纸,折叠了下,折成一只纸鹤,随手一挥,就洒了下去。

    那纸鹤嗖一下钻入王国栋的后背,王国栋身体一震,有些迷惘地回头,看到身边的小姑娘,吓了一跳,好半天才镇定,迷迷糊糊地拉着走人。

    红尘苦笑:“怎么回事儿?”

    王国栋的身上附了一个魂魄,而且特别完美地附身,她不注意,一时都没有发现,这怎么可能!

    一直到回了郡主府,吃过晚饭,躺在床上,红尘脑子里还在想这件事,决定明天进宫一趟,刚刚睡下,朦朦胧胧间,爬起身推开窗户一睁眼,就见不远处煞气冲天,滚滚的黑雾笼罩了大半个天空,连月亮都看不清楚。

    好像是荣华郡主府的方向,那地方很独特,距离皇宫十分近,占地面积也广,地理位置也好,一眼就能看出。

    红尘披上衣服起身,招呼铁牛背马,路上正好和衣袂飘飘,手持长法杖的曲乌碰上。

    曲乌拿法杖一勾,就勾住车窗,红尘也帮了一把,顺手把她拽上来:“看见了?”

    岂不是废话!

    不独她们两个,满京城的灵师都炸毛。

    红尘一路上就看到大云寺的几个高僧,静安禅院的两个,还有零零散散的灵师们,国师府想来也被惊动。

    不过,红尘速度最快,她的马车上有郡主府的招牌,巡查的官兵不会阻拦。

    国师府派出来的人,本来速度应该很快,奈何毕竟是官面上的,出了事一层一层向上报,传到国师耳中,再派人去探查情况,需要一定的反应时间。

    红尘第一个赶到荣华郡主府门前,整个郡主府大乱,黑灯瞎火的就能听到里面的宫人四处奔跑,看见火把乱飞,大簇大簇的火花在地上滚。

    荣华郡主花容失色,只穿着一身亵衣就在院子里跑。

    王国栋疯了似的扑过去。用力掐住荣华郡主的脖子,那些宫女,太监,侍卫。纷纷上前,却是一下子就被甩开。

    “让开。”

    曲乌跳下车,伸手一扔,法杖甩出去,愣是砸得王国栋一个踉跄松手。整个身体似乎僵硬了下,她就上前又是一杖,正好砸在王国栋的脖颈上面。

    “禁!”

    一声短喝。

    法杖上的龙纹闪烁,略略吐出一丝金光,金光飞入王国栋的眉心,他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曲乌这才松了口气。

    但也只有一瞬间,王国栋就又弹起来,虽然身体还有些不灵活,脖子却轻轻扭动,四下里看了看。火光照到了他的脸,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连荣华郡主的咳嗽声都立时就止住。

    “两,两张……”

    所有人揉了揉眼睛,清清楚楚看出那是两张脸,其中一张模糊不清,只能隐约看出应是个女子。

    “快拿黑狗血。”

    “不,不,拿盐。盐。”

    郡主府内的众人一片混乱。

    “阿弥陀佛!”

    外面其他人也都到了,大云寺来的大师很陌生,但看样子应该也算德高望重。

    其他人有些到是神交过,毕竟算一个圈子。不过红尘初来乍到,不认识的居多。

    “大师,您看看是不是鬼母降世?”

    此时不是寒暄的好时机,虽然很多人对红尘这个年纪轻轻,就名声大噪,还过了最终考核的灵师颇为好奇。这会儿也只能点点头。

    “先看看,各位,谁有手段便快快使出,郡马要脱困了。”

    其中一个大云寺的僧人叹了口气,手持佛珠,默默念佛,心中也不自觉生起几分恐惧。

    如此深夜,若是让这个鬼母逃出去,那可是生灵涂炭,到时候,所有的孽障可不光是算在以身饲养鬼母的王国栋身上,他们这些灵师都要承担。

    这种孽障,沾上一点儿边,就不知道要花费多大的力气才能给消除了,万一消除不了,那这一世修为就算毁了,再怎么修行,恐怕也难精进。

    几位灵师各凭手段,都只能让王国栋安静片刻。

    红尘看了看,有点儿肉痛,咬咬牙,还是把自己手腕上的龟甲给投了过去。

    只听咯一声。

    那龟甲就好像变成了一只乌龟,恶狠狠地咬在王国栋的嘴上,一瞬间,他整个人僵立当场,噗通倒下。

    众人又等了片刻,见他完全不动,这才松了口气,看看那龟甲,红的通透,一看就灵气逼人,不觉羡慕。

    还是得有一件好法器!

    时间紧迫,所有人这时都顾不上别的。

    “大师,不如请您念诵经文,取出邪祟?”

    几个大师对视一眼,齐齐上前一步,念诵金刚经。

    在众人灵师眼中,经文仿佛点点星光,如雨一般洒在王国栋的身上。

    王国栋却瞬间发出一声冷笑,到像是醒了。

    几个大师脸色都变了,声音越发如雷霆,奈何全无作用,只能无奈摇头。

    其他人顾不得许多,纷纷出手。

    折腾了足足一个多时辰。

    无论是不是鬼母,反正是没有驱赶出来,到是王国栋渐渐镇定。

    因为隔着一具被完全附身的肉身,是活的,大家投鼠忌器,诸般手段也有点儿施展不开。

    所有人都没有提,可以先将王国栋杀了,鬼母未曾大成之前就脱离肉身,应该还可以对付。

    但众人心中都这般想,不觉互相使眼色。

    红尘心里其实不怎么拒绝这种提议,奈何一看荣华郡主苍白的脸色,还有那匹漂亮的大马,围着它的主人轻轻撒娇,小声叫,她的心也软了。

    想来荣华郡主至少想要一个结果,不能让自己的丈夫就这般平白无故地死了。

    显然红尘所想不错,荣华慢慢地走过来,身上已经批好了斗篷,头发蓬乱,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

    “荣安,到底怎么回事儿?王国栋怎么了?”

    红尘摇摇头,走过去盯着王国栋的眼睛,轻声问道:“你是谁?”

    王国栋的眼睛里冒出一道绿光。

    几个大和尚都下了一跳:“果然是鬼母!至少养了三百年。”

    究竟是哪个该挨千刀的养的这玩意!

    众人叫苦不迭。

    红尘皱眉,再一次厉声喝问:“你是谁?”

    王国栋的身体一僵,翻了个白眼,显然这鬼母本不想搭理她,可却不由自主地开口:“哼,本座苦苦守了三百八十年,就是等一个投胎转世的机会。”

    这声音阴测测的,虽是女人的声调,却充斥着一股子阴狠气。

    “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只要那人一死,名额就到手,你们却偏偏给她借命续命!”

    那声音狂乱不堪。

    随着声音爆开,一股绿色的,带着腥臭味的气息散开,所有灵师都脸色大变,捂着鼻子退后三步,红尘一身拉荣华郡主,气怒道:“算了,懒得耽误时间,各位,注意一下,我们走。”

    走?

    去哪儿?

    曲乌从始至终,脸色都阴沉沉一片,此时忽然变色,就见红尘甩开衣袖,手一挥,前方就出现一个黑黝黝的洞。

    那洞里的味道,但凡灵师都很熟悉,那是黄泉路鬼门关的味道,真正的黄泉路,不是金顶山上的那一个。

    去哪儿?我们去地府走一圈,看看这个鬼母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查清楚她的来历,哪里还谈得上解决?(未完待续。)

    P:  p:今天无论弄雪写成什么样,大家务必原谅我,是顶住只在电视上出现过的各种骚扰,努力写了这么多的。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地府
    &bp;&bp;&bp;&bp;红尘伸手招了招,那黑洞就延伸开来,变成一个大门,她当先一步,向前走去。

    其他所有人的身体都不自觉地跟上。

    灵师们有一瞬间惊慌。

    有几个脸色都发青。

    浓烈的罡风狂吼。

    耳边一阵又一阵鬼哭狼嚎。

    活人入鬼门关,可不是一件好事,传说中也有过活人踏入鬼门关的经历,说是身体会变得特别沉重,寸步难行,阴冷一片,脑子很快就会迷迷糊糊,等到好不容易苏醒逃离,他已经从一个少年,变成垂垂老矣的老翁。

    当然,大部分进去之后就出不来。

    但是好几个灵师身体都激动得微微发抖。

    身为一个灵师,谁没去探寻生与死的界限,他们的追求中,最大也最难的,恐怕就是超脱生死,能进入地府黄泉游一圈儿,那感觉一定很特别。

    可王国栋的面孔却扭曲成一片,狰狞惊恐,拼命挣扎,数次想逃跑。

    但他刚一举步,面上就露出更害怕的表情,嗖一下又缩回来。

    凄厉的女声哀嚎:“放开我,放开我!”

    可是一进入门内,连那声音听在众人的耳朵里,也显得特别远,像是隔着漫长的时光传来的回声,到让人少了几分惊惧。

    抬头看不到天,只看到蒙蒙的雾,像是忘川水汽所化。

    地上一走一陷落,全是粘稠的东西,但也看不清楚。

    众人刚刚感觉到刮骨钢刀一般的风,还有阴寒的气息,前面红尘身上就一亮。

    无论是风还是雾,都瞬间退散。

    连整个地府,都仿佛多了一点儿活气,暖意融融的。

    “郡主?”

    一个大云寺的和尚忽然惊呼出声。

    红尘茫然回头,就看到垂在耳边的流苏,对着脚下流淌不觉的水照了照。她好像换了一身衣服,到不是如梦中女子总穿的青袍,而是更正规也更严肃些,还是青色的。袖子上镶嵌了一圈墨色的纹路,腰悬白玉,头戴玉冠。

    “怎么回事儿!”

    “鬼门怎么偏了,谁开的鬼门?”

    无数灵师耳边出现奇异的嘀咕声,仿佛围绕在周围。分不清楚方向。

    但耳边无数沉重的脚步声,他们都能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气氛,似乎下一刻就会出现无数鬼卒把他们捉拿归案,送去阎王殿受审。

    几个大和尚不停地默念经文,问题是在这样的地方,他们也很难相信佛祖能把佛光照下来庇佑信徒,越念经,脸色越白,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反而感觉到压力更大。

    红尘到是悠悠闲闲停下。举目四顾。

    她眼中的地府和别人不同。

    地府显得有些萧条,脚下忘川流淌,绵绵不绝,无数黑色的影子在里面浮浮沉沉,再远处到是有些‘人声鼎沸’,大概是阴间等待轮回的鬼们居住的地处,应该是繁荣之地,只是她要找的地处,肯定不是那边。

    红尘叹了口气,把王国栋拎过来。冷声问道:“别让我费神,告诉我,你这些年都在哪里栖身?”

    那鬼母恍恍惚惚的,半晌没有动静。

    养出只鬼母可不容易。那等埋在聚阴之地自然形成的鬼母,刚出世懵懂无知,鬼气四溢,很快就会被引渡入地府处理,像这类一看便知,肯定是特意养出来。要先按照生辰八字挑选怀孕女子,以金针闭锁她的关窍,择一阴气汇聚之地活埋,上面压设阵法。

    至于多久能成,那就不得而知,连施术者自己也不清楚。

    有时候几年,甚至几十年,上百年,鬼母一旦养成,能以恶鬼为食,凶猛异常,等到诞下鬼子,就更是不得了,先不说鬼子的厉害,甚至在一些歪门邪道的记载中,用鬼子煲汤,连续饮用四十九天,就能返老还童,起死回生。

    只是传说太离谱,大部分人不信。

    到现在很少有人养这种东西了,实在无用。

    鬼母要是有了灵智,肯定都想逃脱施术者的控制,那就只有一个法子——主动进入地府等待轮回转世。

    除了这个法子,便是施术者死了,鬼母也要被困于一地,不得自由。

    地府轮回按说世间生灵都少不得要走上一圈,鬼母却不同,那是天生恶鬼,天道不容,想投胎十分困难,而且在地府里也无容身之处,但凡鬼差见到,肯定要捉拿。

    眼下这个鬼母不好驱除,因为她和王国栋融合的特别完美,红尘都不必尝试都知道,那是王国栋心中的破绽被她抓住,已经差不多快要没有意识,真动用点儿真格的,这家伙也得死。

    他就是死,总也要给荣华郡主一个交代才行。

    红尘看了荣华郡主一眼,现在这般诡异的情况,可的脸上却没有多少惧怕,只是用很陌生,很迷惘的眼神看着王国栋。

    要是不能把心中的那根刺拔出来……好好一个姑娘,这辈子就毁了一大半。

    鬼母栖身于地府多年,身上的气息和那里最亲近,回到栖身之地,应该能把她驱赶出来。

    奈何地府这么大……又上哪里去找?

    红尘在那儿沉思。

    其他人都要吓死了。

    幽幽鬼火闪闪烁烁,鬼差们正从四面八方围上来,若是被拿到,他们岂不是真要命丧黄泉?岂止是一个死字,还指不定得受多严重的惩罚!

    光是想一想,大家一颗心就扑通扑通跳,又恨不得它不跳动,能伪装自己不是活人。

    一阵脚步声越来越近。

    前面的浓雾破开,走出个身着黑衣,脸上戴面具,手中持锁链和钢刀的‘人’。

    “难道是黑白无常中的某一个大人?”

    可这打扮不对啊!

    其中一个年纪比较轻的灵师忍不住叨咕了一句。

    其他人屏息凝神。

    还有几个暗暗捏住护身法器,就是不知这护身法器……在地府管用不管用。

    却见那人出来,一眼看见红尘,当即拜倒,“原来是仙子大驾,恕我等失礼之罪。”

    红尘记性好,一听声音就响起来,记得那次他扮黑无常出面的。诧异道:“你怎么又变了装扮?”

    “好叫仙子知道,因为最近巡逻鬼差人手不足,我暂时借调过来帮衬一把。”

    红尘点点头,到也不惊讶。

    可后面跟着的这一群灵师算是长了见识。

    早些时候就传说。这位便宜郡主的身份来历不一般,真是上仙转世,能通鬼神,他们还八成不信,那些个江湖骗子都喜欢往身上贴各种光环。别说是上仙转世,说什么的没有?难道都是真的?

    这等话,听过也就罢了,不必多想。

    众人收敛心绪,回过神,便见郡主立在那位很像无常大人的人面前,皱眉说话。

    “……地府广阔无垠,除了这阴曹地府十三层,还有很多的地方,有些地方。甚至我们鬼神也不敢轻易涉足,仙子欲寻的这鬼母,若真栖身的话,也不会敢挑太危险的地方,请上仙放心,您尽管安心在殿中等候,我这就调派鬼差,鬼卒去搜查,一定尽快办妥。”

    说完,这个黑衣‘人’就转身而去。不多时,周围本来给他们巨大压迫感的那些鬼卒鬼差们也散了开去。

    还有两个女子上前,引领他们到旁边一小殿内坐下,那小宫殿虽然不大。装修却是异常精致舒服,桌上摆满了瓜果,个个都是十分香甜可口。

    众人:“……”

    很诱人,可谁都不敢吃。

    地府里的食物,活人哪里能吃?谁知道吃一口是不是就变成这里的常住人口了?

    红尘到是略微尝了尝,从茶水到点心。都还凑合,富有灵气,却比不上她平日里享用的。

    “你们都吃些,不要紧。”

    她吃了,其他人才下口。

    只一点儿,众人顿时享受到好处,一个个看似斯斯文文,下嘴却不停,恨不得连吃带拿。

    红尘也不管,趁着还有时间,就问那脸上已经露出僵硬表情的鬼母。

    “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是要和你过不去,不如你说说条件,究竟怎么样才能放开这个人,要是我能办到,那么皆大欢喜,也省去很多麻烦。”

    鬼母冷笑,发出一阵阵和哭一般的声音来。

    “省麻烦?条件?你知道这三百年我是怎么熬下来的?每天都拼命抵抗脑子里那些疯狂的东西,无数次觉得,我疯了很好,疯了就什么都不在乎,也不冷,不疼,不害怕,记忆在一点点消失,我快要忘记我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家在哪儿,甚至连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了怀疑!”

    “哼,他们想让我孕育鬼子,我偏不,我儿子就算要出生,也应该生在阳光下,要有鸟语花香的地方。”

    只有一瞬间,鬼母的表情柔和下来,但下一刻,就又变得癫狂,“我每天都在忍受,忍了三百多年,终于出现了契机,那是个小姑娘,命格和我十分相符,命绝之日,竟然还和我绝命之期一样,也该是阴年,阴月,阴时,这简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只要她一死,我占了她的肉身,就如投胎转世一般,我等了三百年,才等到这一次机会,却让你们……轻轻松松就给毁了,既然如此,那你就赔我一个肉身,虽然不好,可也能暂时用用。”

    她说到后面,到没有一开始那么疯狂,可这般冷静理智,却也更让人惊慌。

    红尘一拍额头,笑了两声,最后还是觉得不雅观,这才敛容坐好,轻声咳了咳:“既然是这样,那到好办,不如我找地府的人帮你查一查,看看还有没有其它机会,纵然没有,我也必想办法助你去轮回。”

    鬼母一愣,半晌冷笑:“你当我会信?”

    她早不信任何人的话!

    很多年前,她也曾尝试信很多人,还是那些修为不俗,按说应仙风道骨的人,但无不是遭了背叛,人的手段,一日比一日狠毒!

    红尘也不生气,笑起来道:“这里可是地府,有神有鬼,而且我是灵师。大道可欺,如今三尸神在,口中若有一字虚言,必然上报天听。我岂能为了陌生人,坏了自己的修行,绝不会为了这些事撒谎。”

    这话到也中肯,那鬼母一时迟疑。

    此时便有鬼差来报,说是已经寻得一处可能之地。就在忘川附近。

    那鬼母的脸色骤变。

    红尘点点头,看了她一眼,站起身便要过去,鬼母脸色变了又变,急道:“好,我就再信你一次。”

    她显然也知道,只这般看着,红尘的能力也是很不一般,自己就是不配合,也讨不到好处。

    叹了口气。众人只觉得身上一冷,就见一团黑雾从王国栋的身体里挣脱。

    王国栋也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黑雾犹豫了半天,终于变作一女子,低着头,立在殿内,轻声道:“……我也很久没有以这副模样出现了。”

    身为鬼母,在地府里绝对人人喊打,整日东躲西藏的,还是不成形的时候方便。

    她看了看自己。又很好奇这座小殿,事实上她虽然不自由,可在地府也待了很多年,当然很了解此处。却从不知道这座小宫殿是做什么用,而且此处也从来不开,别说孤魂野鬼,便是有一次,府几个大人物联袂而来,也仅仅是在殿门前略站一站。

    这次能进来。她也好奇。

    红尘却把注意力集中在王国栋身上,抬起脚来踢了踢,笑道:“醒吧。”

    王国栋果然悠然转型。

    荣华郡主的脸上也多了几分表情,还没开口,就看到王国栋抱着肩膀坐下,瑟瑟发抖,小声地喊:“贞娘,贞娘,我这就来寻你了,来寻你了!你莫怕,我来了,对不起,对不起!”

    郡主的脸色登时大变,一片雪白。

    那个鬼母冷笑了几声:“真是个没担当的男人!”她见荣华郡主转头看她,叹了口气道:“我附身虽然是附身,却不可能窥探他的记忆,只是知道,这人还是你们皇帝的绣衣御史,和杏核搭档时,杏核都他产生好感,两个人关系越来越近,不过我看他不算是玩玩,有点儿真情,也是廉价的真情了,至于现在冒出来的贞娘是哪个,我可不知道!许是你们家的小妾也说不定,他对你这个郡主那么冷淡,一点儿也不好,谁知道心落在哪个身上去?”

    荣华郡主咬着嘴唇不说话。

    红尘挠头,这算是画风突变了。

    奈何她宁愿去和恶鬼大战一次,也不想解决别人的感情问题,她就是想解决也没有办法,作为一个两辈子都不知道真正爱情的女人,去管这种事儿,纯属开玩笑!

    而且这里是地府,那匹白马也不敢进来,没有白马卖萌,她的耐性就多多少少差上一点儿,直接便问:“你要知道详情,我便带你去查问查问,反正到了地府,王国栋小时候踩死几只蚂蚁也问得出来。你要是不想知道,这便带他回去。”

    至于回去之后如何,那就是这两口子的私事。

    她虽说接了任务,那匹白马却不能强迫她连这位主人的终身大事都要管。

    荣华郡主的性子其实也颇为果决,忽然笑了笑,虽然笑容很是难看。

    “能提前来地府参观,也是我的幸事。”

    她先说了句题外话,才慢慢道,“这一段时间,我终于有一点儿高兴,丈夫其实也有温柔体贴细腻的一面……怪不得那些女人喜欢他,却没想到,原来温柔体贴的那一个,并不是我的丈夫。”

    她又笑:“身为一个女人,总不能连枕边良人内里是个什么样子也不知道。”

    “那好,我们便去查一查。”

    刚才领命去办差的那个黑衣人又再次出现,红尘一示意,就带他们过去。

    一众灵师简直想象不到,原来竟然这般简单!

    地府的人,人家也可以随意支使。

    好在白痴不多,他们心里清楚,恐怕红尘的来历确实不凡,也没做什么自己也掌握这等法门的白日梦。

    红尘所作所为,桩桩件件都在眼前,他们看着也不觉得多特别,任凭他们学,恐怕这也不是能学的东西。

    黑衣人大概是带着众人走的捷径,几步路,就到了一座规模宏伟的大殿。

    刚一过来,黑衣人退后一步,大门洞开,红尘也没带人进去。

    此地不光森寒,还威压甚重,她还好,荣华郡主身娇肉贵,连手腕上都有点儿发青。

    这还是在外面站着,若是进去,这一大片就得倒下三分之一。

    “还请阎罗王请出此人生平,供小女一阅。”

    红尘想了想,直接朗声道。

    里面片刻之后,就传来一声笑声:“只要莫撕了就好。”

    声音也分辨不清是男是女,是老是幼,一帮灵师却竖起耳朵仔仔细细地听,这可是地府里第一个大人物,虽然没露面,听听声音也好,回去吹捧一下绝无问题。

    红尘挑眉伸手,不多时,就见一面两个巴掌大小,略有些椭圆的铜镜飞出,落在她的掌心里。

    背面刻了许多奇怪的纹路,红尘摸了摸,小声读道:“赏善罚恶,不枉不纵。”

    再一翻开,上面烟雾一落,就浮现出一个十四五岁的王国栋来。

    荣华郡主屏息凝神。(未完待续。)
正文 吐槽(前一章是正文更新)
    &bp;&bp;&bp;&bp;p:昨日一件小事故,有劳各位小天使关心,在此概述,略长(不吐槽下弄雪不痛快)

    近日,弄雪与一干同僚共赴省会公干,23日白天工作完,晚上大部分同僚相约看话剧《琥珀》,弄雪回酒店码字,十分钟后,外有人敲门,出门一看,密友女,和一男同事B在,小一脸茫然道:B没有跟上大部队,也想看话剧,约同行,于是答应,奈何B不肯和二人行动,提出必须多带一个同伴,小只好找弄雪一起去。

    (到这里,弄雪以为B乃性情羞涩,不好意思和女生独处)

    弄雪要码字,只好拒绝,苦劝良久,让他们二人同去便好,B死活不肯,挤入弄雪房间说要聊天,弄雪只好作陪,小担心打扰弄雪码字,聊了几分钟就要回房休息(弄雪以为一走,B肯定走的),没想到送走了,小B又回来直言不想回去……于是只能继续陪聊,从晚六点,一边码字,一边聊到10点,弄雪无数次问他需不需要回去休息,已经懒得应付,他说十句,弄雪嗯一声……然后小B说他不想回去睡觉了,反正我房间是双床标间,室友又不在,他想睡在这里……

    弄雪以为是玩笑!!!!

    十一点,B仍然不肯走,又说要住下!而且还真躺在床上睡着了,睡着了,睡着了……

    弄雪简直要懵了好不好!

    P:困死了,洗漱睡觉,明天晚上继续吐槽!(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温暖
    &bp;&bp;&bp;&bp;王国栋脸色苍白,眼窝深陷,一副已经死了一大半的模样。

    阴曹地府里的鬼也没他这么凄凉。

    已经有几个巡视的鬼卒交头接耳,大约是很担心这个新来的鬼能承担的工作量!

    这会儿能在阎王殿前站一站,还有无常大人作陪的,那肯定要入地府做官的。

    他们也该添些人手。

    这些年亡魂多了好几倍,可正经的有灵智,能干活,能做鬼差的却寥寥无几。有的鬼卒都工作好几百年,就等着轮回转世,只因为地府太忙,放不了他们走。

    所以最近,鬼卒鬼差都盼着地府多招收些新人。

    王国栋坐在石阶上,瑟瑟发抖。

    鬼哭狼嚎,狂风咆哮,昏黄的天,黑压压的地,无数迷离的游魂在脚下徘徊。

    他甚至有一种,身体被剥开,露出**裸的心脏的感觉,无尽的羞耻。

    红尘看都不看他一眼。

    小小的铜镜随着她的心意,前面所有的成长过程都是虚虚的,只追踪那个十四五岁的王国栋。

    小小儿郎,刚是可以被当做成人对待,却还少了几分成人心性的少年,允文允武,相貌英俊,和所有大户人家被呵护长大,没经历过风霜的少年一样,他也渴望去外面的世界。

    于是,私自跟随世交家的好友去江南游玩,青莲桥下,偶遇采莲女……日照新妆水底明,风飘香袂空中举。岸上谁家游冶郎,三三五五映垂杨……

    少年情怀,正是知好色而慕少艾的年纪,少女如此美貌,秀色可餐,少年也是翩翩风度,世间难得,相知相许,私定终身。自然是顺理成章。

    红尘什么话都没说。

    镜中表露出来的感情十分质朴,也很美好,并无那等可怕的,肮脏的东西。

    荣华郡主也没有说话。脸上表情很平淡,似乎习以为常。

    “要是做个妾也就罢了。”

    事实上这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要是连这个都稀奇,那大周朝的公子哥们得多么没见识!

    更不会有家长出来棒打鸳鸯的笑话,家里的儿子一开始就教好。不让出这等事,可是出了,也绝不会硬来,就如荣华郡主说的,别说这是采莲女,就算是个青楼里头的,不喜欢归不喜欢,弄回家门找个地方一搁,当看不见就是了,回头仔细教训儿子。给他掰扯清楚,也就是碰上只有一个独子的人家,可能会麻烦一点儿,大人们会很是生气,儿子多的,若是小儿子出了这等事,骂几句多劝劝也就过去了。

    就是到了王国栋这儿,虽然出了一点儿小问题,比如说那个采莲女有了身孕,再比如说。这女子竟是个面上柔弱,心里古怪别扭的,听说要进王家当妾,也不哭也不闹。下人端来的汤药,她不喝,可那些婆子硬是给她灌下去,她也只是默默流泪,到没别的,当时王家还以为这姑娘好对付。想着回头教导教导规矩,给了儿子也不是不行,当然,要等儿媳妇先进门。

    却不曾想,女孩子性情比想象中古怪,竟然去逼问王国栋,问他愿不愿意带着自己私奔。

    王国栋心中为难,咬牙道:“我为你死都可以,但不能让家族蒙羞。”

    “那好,我们一块儿死。”

    女孩子叹息,“这世道,也让人活不得了。”

    说着,两行清泪滚滚而落。

    王国栋心中大痛,也万分难过,一咬牙,竟就这般答应下来,两个人相约,同一时间吃下毒药自杀。

    两颗毒药也不知是女孩子从何处寻来,剧毒无比,服用后立即毙命。

    那女孩儿叫贞娘,连个姓都没有,跟着一个孤老头子长大,那老头子竟然会读书识字,也教她一些,她自小就聪明,读书识字一点就透,人也长得极漂亮可爱,否则也不会让王国栋一见倾心,可这性子上来,却是个对自己狠,对别人也狠的。

    当天晚上,她梳妆打扮齐整,到了时辰,就漂漂亮亮地服毒自尽。

    换了王国栋……

    什么也别说了。

    在铜镜中看到贞娘服毒自尽,嘴角一抹嫣红,临死虽然痛苦,嘴角却含了笑,王国栋整个人都啥住。

    他自然是没死成的。

    那一日,翻来覆去,覆去翻来,沉思许久,药也三次企图往嘴里面搁,奈何他终究舍不得死,要死这一回,可真是不容易!他终于还是把药丸子给藏了。

    铜镜中,王国栋一日复一日,到淡忘了贞娘,是真像忘了的模样,性子也有些改变,变得多少有点儿贪花好色,也可以说是怜香惜玉,不过到也还算可以,比京城中那些纨绔子弟们要好得多。

    也就是最近一年,性子就忽然大变了。

    “荣安,你有没有觉得,贞娘很像一个人。”

    红尘也看了出来,她像被王国栋强枪回去的那个十一娘,也不是说五官多么酷似,而是性情上,神态上,言谈举止上,多少有点像,连她们都有这种感觉,也难怪王国栋的举动过火。

    鬼母咯咯地笑起来:“男人啊,男人!你上一次负心薄幸,害了贞娘,这一次又没有完成承诺,还要害死杏核,可真是个有担当的好男人!”声音艰涩难听,就和幽暗的小巷子里,老木匠锯木屑一般。

    话音还没落,铜镜上又有变化。

    王国栋已经是成了亲的成年人,和郡主妻子不过是面子情,不大喜欢去,心中十分苦闷,便常常回绣衣楼喝酒,他在绣衣楼里能做很多王公子不能做的事。

    他可以喝得烂醉,也可以嬉笑怒骂,还可以调戏女人,在楼里一切都很自由。

    杏核每隔半月,便要给他汇报些事情,两个人见面往来逐渐增多,走得也越来越近。

    这部分,铜镜模糊了下,似乎有什么东西给掩盖住,应该是和他们的人生有所牵扯。所以就不多说。

    红尘叹了口气。

    她本来还真有一点儿奢望来着。

    虽说她本身也知道些许未来,但毕竟是女子,能知有限,要是能借助王国栋的记忆。一定可以得到很多有趣的东西。

    不过想来也不可能。

    铜镜里的内容还在继续。

    杏核喜欢王国栋,王国栋看她的眼神却不怎么温暖,当事人看不出,可局外人却清楚得很,王国栋肯定是把她当成一个小玩物对待。

    这一日。杏核又来,两个人都在做准备,应该是出去做事,杏核穿得很美,打扮得也美,脸色发青。

    王国栋嗤了一声笑道:“放心,我就是命不要,也会护你周全,绝不会让你出事。”

    杏核嫣然而笑。

    也不过一转念,两个人就出现在一处断崖上。杏核在崖边翻滚哀嚎,拼命地喊:“救我,果子哥哥,救救我。”

    她的果子哥哥却远远看着,把面具摘下来,眼睛一红:“我不是怕死,是这事儿必须上报,你放心,你放心,我很快就来救你……很快很快!”

    杏核的声音却是一丝一丝地衰弱下去。

    王国栋拔腿就走!

    众人看得鸦雀无声。

    荣华郡主忽然冷笑:“原来。他对我已经很好。”

    王国栋捂住脸,一声不吭,眼泪从指甲缝里渗出来,一滴一滴。落在漆黑的土地上。

    红尘把铜镜收了,一言不发,轻轻松开手,那铜镜就飞起来,朝着她点了点,一溜烟飞回大殿之内。

    “……我身边此女鬼。虽然身为鬼母,我怜她也是被人所害至此,不知……”

    “仙子放心,她命不该绝,有一线生机,而且生机很快就来,本君担保,最多不超过一年。”

    阎王的声音如此温和,到让众人的心中更是忐忑。

    那声音就犹豫了片刻,“那杏核已经死了,肉身也不能用,,到是不如让留在我地府,我给她一个差事,等待下一次机缘来临,若是在此期间,多积累功德,也许会有好事发生。”

    阎王爷说有好事发生,那肯定有。

    鬼母犹豫了一下,可终究还是没说红尘说话不作数,人家是答应给她重返人世的机会,可也没有说要立时能行。

    这一摊事情,总算是有了一点儿不是结果的结果。

    此时黑白无常两位,又恢复他们经典的装扮和形象,笑道:“我们亲自去接引那个杏核姑娘的魂魄归来,她的魂魄受到损伤,恐怕会浑浑噩噩,很难前往酆都,恐怕也只能试试看了。”

    红尘微笑,轻声应了个谢,到把两个无常给吓了一跳。

    白无常后退几步,不敢正面受红尘的礼,扫了王国栋一眼,伸手在他身上一拽。

    一条金线就断了。白无常笑起来:“还挺容易的,看来就是不插手,也系不久,不过太久伤身,早断早了结。”

    下一刻,王国栋胸口闷痛,呕出一口血,咬着牙立在殿前,就像一座石像,“我为什么没死?”

    红尘看了他一眼,叹口气:“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过,曲乌不好受。

    自从进入地府,这一切事,曲乌都没有插手,连说话也没有,和影子一样跟在众人后面,她向来不是那种安安分分的,现在到了这等地方,按说早该有各种举动,眼下太平,大约是她主动承受了大部分反噬。

    红尘看了曲乌一眼,她皱着眉,显然很不明白,为什么契约会想要断开。

    那会儿,王国栋当时是真心想要为杏核赴死。

    红尘却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前面有过太多的例子。

    深爱妻子的丈夫,心甘情愿地和妻子分享自己的寿命,千辛万苦寻找到被他们之间爱情感动的灵师,花费巨大的精力,终于达成所愿,也获得大成功。

    却不曾想,丈夫的爱,渐渐变得平淡,以前的浓情蜜意也淡了去。

    这还算好的,只是爱情没了,两个人之间的连接出现缝隙,妻子死去,丈夫的神魂被侵袭,狂性大发。伤了些人,终究还是恢复了正常,虽然丢了大半条命,算是好结果。

    更严重的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

    “走吧。”

    红尘扫了一眼,一大群灵师都疲惫不堪,脸色十分的难看。

    在阴曹地府要承受的压力太大了。

    不过难得来一次,总要去参观参观,还是黑无常懂眼色。不多时,就使了个秀气的鬼差引路,邀请他们参观地府。

    “仙子这次从远离酆都的旷野开的鬼门,不如由我陪您从正路走一遍?”

    红尘失效:“那就提前走一遍黄泉路,感受一二。”

    话音落下,就有一群通体黝黑的骏马,拉着一辆接一辆的马车而来。

    马车都不算大,只能坐一两个人,开口的座椅,坐在一个罩子里面。能欣赏到四面八方的风景。

    众人纷纷蹬车。

    那些灵师连心中的惊惧害怕都散了去,好奇心大起,就是曲乌也勉强撑起精神,靠在车里,慵懒地舒展开身体。

    马车的速度如飞,就像是穿梭了一般,一瞬间就来到一片绵延曲折,让人站上去便神志模糊的路。

    密密麻麻的影子在路上飘飞,像被牵引着似的,飘向远方。

    众人举目看去。一瞬间唯有一种感觉,恐惧!

    人生来拥有对死亡的渴望和恐惧。

    当时红尘开鬼门,走黄泉路时,烟雾缭绕。什么都看不清楚,可现在却是清清楚楚的。

    那青色的,斑驳的石头,看似普通,却能勾魂摄魄,远远望去。一片火红。

    像鲜血一般。车子在路上飘过,那些亡灵们纷纷闪避,有些还有神智的,甚至企图伸手攀住车马,可惜他们稍一碰触,就哀嚎地滚了出去,良久良久,嚎叫声都不肯消散。

    红尘若有所思,这黄泉路到显得萧条破旧了。

    她自己都吓了一跳,不知道这念头是哪里来的!

    众人乘坐马车,去看了望乡台,恶狗岭,金鸡山,野**和**殿。

    在恶狗岭,一群恶狗呼啸而过,本来气势汹汹,着实是每一只都特别的彪悍,结果一见红尘全都四脚朝天,露出雪白的肚皮哼哼唧唧,气得跟随的鬼差恨不得拿鞭子抽飞这群不要脸的。

    气氛顿时好了些许,哪怕后面走马观花,稍稍看了一眼十八层地狱,众人也没有特别惊慌失措。

    参观完,红尘连忙让鬼差帮忙开了鬼门,一行人就平平常常地走了出来。

    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几个和尚默默诵经片刻,稳定了心神,纷纷告辞,其他人也连忙走了。

    红尘亲自送了荣华郡主回去,荣华郡主此时脸色却是好了些许,又恢复往日的三分明丽,却是连看也不看郡马一眼。

    王国栋也神志恍惚,浑浑噩噩地进了自己的院子。

    “……谢谢。”

    荣华一笑,“我知道该怎么做,剩下的,你不用管了,你也管不了。”

    红尘点点头,还是看到那匹马忠心耿耿地站在主人身边,好像很想让主人骑上自己一般,一圈一圈地转,展示自己矫健的身躯,略一犹豫,忽然开口:“你这阵子不要骑别的马了。”

    荣华一愣。

    别的马?

    她一时辨不清红尘的意思,红尘却叹气,要让一匹马,看着自己的主人只使唤别的马匹,再也不能看自己一眼,那究竟是什么滋味?

    回过头,那匹马的神色却很活泼,好像在说,我年轻了,我有了力气,我可以驮着你日行千里,咱们再去追赶风吧。

    红尘的心一下子就酸楚了下,虽然只是她的脑补,不过,她就违反一次原则,让荣华郡主再骑一次自己的爱马墨染,至于墨染不肯去轮回的问题,就顺其自然也好。

    心里惦记着这事儿,红尘回去就扎进书房,翻开所有的书本,一本一本地查找。

    顺便在玉珏空间里发了个帖子。

    这是个难题,想让生者和亡灵接触到不难,难就难在,怎么让亡灵不影响到生者的健康。

    看一眼的阴气,大约不足以让荣华郡主如何,可是真要豁出去了,让她们两个一块儿骑马飞腾……荣华恐怕要大病一场,甚至更严重。

    她翻出来几个方案。正琢磨,那边荣华郡主的人就赶了过来,已经是六神无主,见了她张口就道:“大。大事不好了,郡主娘娘,我们郡马爷可能,可能要自杀!”

    红尘慢条斯理地把最后一口点心吃掉,拭了拭嘴角。站起身招呼罗娘出门:“走吧,叫了御医没有?”

    自杀这种事,外人赶过去作用不会很大,救得了第一次,难道还能救得了第二次?

    红尘真有点儿不耐烦再管这个人的闲事,真是各种麻烦不断。

    不是为了王国栋,纯粹是为了荣华……的墨染,墨染不容易啊。

    匆匆赶到荣华郡主那儿,就看见王国栋站在屋檐上,手里拿着一个玉瓶。

    玉瓶保存的到好。是很普通的样式,白玉的,上面的塞子泛着淡淡的黄,有点儿像皮肤的颜色,仿佛时常抚摸一般。

    荣华抬着头,她从来没有把脖子伸得这么长,身体如此僵硬过。

    红尘小声道:“如果想自杀,用不用这么高调。”

    罗娘她们也生气:“要是自杀,找个没人的地方一头撞死,要不然找个地方把自己吊死。怎么着不行,做什么怪样子。”

    她们到底不是王国栋什么人,于是难免冷漠,至少嘴上要冷漠一下。

    王国栋忽然一下子拔开瓶塞。一闭眼,用最快的速度把里面的药丸给吞了。

    扑通一声,就倒在屋檐上。

    荣华身体一虚,委顿在地,红尘上前一步,又退了退。她家墨染正温柔地拿舌头舔她的脸,有这么一瞬间,她觉得荣华能感觉得到。

    一群侍卫上去,七手八脚地把王国栋抬下来,紧紧张张地去喊御医。

    红尘推开众人,上前看了看,上去就是一巴掌,啪一声!

    所有人震了震。

    又是一巴掌,啪!

    郡主府的管家翻白眼要晕死过去。

    然后王国栋的眼皮动了动,掀开,迷惘地四下看:“地府?”

    “地府你又不是没去过。”

    刚回来好不好,又想去一日游。

    红尘冷笑,“是不是看到了那些,反而不害怕死亡?告诉你,知道十八层地狱是什么地方?你这种人,该去几层地狱?”

    王国栋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

    好半晌,他还是迷迷糊糊:“我为什么没死?”

    整个人都虚弱无力,像一滩烂泥一样,怎么努力都捡不起来的烂泥。

    红尘看了荣华一眼,故意轻松些:“也许是贞娘不想让你死,也许是过了这么多年,毒药失效,谁知道呢。”

    说完,转身看向荣华,“你做了决定,告诉我一声,我陪你去见皇后娘娘,还有陛下。”

    “不用等了。”

    荣华轻声道,“我不出家做女冠,也不去庙里带发修行,我们进宫吧。”

    她还年轻,还有未来。

    荣华转身大踏步地离去。

    红尘紧紧跟上去,也不知道这决定是对还是错的。

    一直到半夜,两个人从宫里出来,红尘就笑问:“是你换了毒药?”

    荣华不置可否。

    “为什么?”

    红尘眨了眨眼,有点儿弄不明白,这夫妻两个,马上就是曾经是夫妻的两人,究竟是相爱还是不爱,王国栋大约是不爱的,荣华呢?

    爱情这东西,真让人弄不明白。

    也许荣华是猜到王国栋的作为,不想他死?服毒一次死不掉,应该不至于再死一次,好像又不像是那么简单……

    “等你有一天成亲,也就能明白了。”

    荣华笑道,“至亲至疏夫妻。”

    ……谁说没成过呢?

    红尘哭笑不得,眨了眨眼,拉住荣华的手:“送你一个礼物?”

    “什么?”

    红尘从口袋里掏出一匹小马驹,特别可爱,白玉雕刻而成,活灵活现。

    “墨染?”

    荣华怔了怔,眼眶顿时红了,有点儿想要,又有点儿不愿意,“我……不要。”

    她不能把墨染的玉像搁在身边,还是这么酷似的,就像小时候的墨染第一次出现在她面前时一般。

    下一刻,荣华触电般地收回手,她有一种感觉,好像墨染舔了舔她的手,很用力,每次墨染不高兴,就会用这种方式抗议……

    再看过去,小马驹还是那么可爱!

    她忽然就舍不得说不要了。(未完待续。)

    P:  P:利用工作时间空隙偷偷码出来,晚上还有事,吐槽的下半部分晚上回来再继续吐。
正文 吐槽继续
    &bp;&bp;&bp;&bp;没什么好看的了,就是遇见一桩事趁着记忆清楚写下来。

    接着上面继续吐!

    弄雪在久等小B离开,他就是不走,又因为都是同事,不好意思驱赶,忙发微信跟密友求助。整个酒店,其他同事都去看话剧,除了弄雪和B,只剩下小。

    (弄雪的意思是,小到我这里来要杯水什么的,装出很意外B仍然在的表情,说天色已晚,大家都该休息,把他拉出去。)

    小此时已经洗澡上床睡觉,而且很不耐烦搭理B,于是急呼另一友人C,将她从外面召回,说明前因后果,C携一师兄匆匆赶到,手拿水果酸奶,以眼神示意询问情况,弄雪也以眼神回视,师兄忙大声道:这么晚了,不好打扰女士美容觉,他一个糙汉子就不进姑娘房间了。

    B不说话。

    C无法,只好送别师兄,进屋同弄雪和B聊天几分钟,便说大家该回去休息,明日还要工作。

    B居然说——你们走吧,我就睡这儿!!说完想打开行李包拿睡衣(弄雪到现在才发现他居然是带着行李过来的,也够马大哈了。)

    弄雪:……

    C:……

    此时弄雪察觉到B可能精神上有点儿问题。

    但是,绝不能真让他住下。

    弄雪忙直说不行,劝他回房,C也劝,B就是不肯回去,弄雪追问原因,B说不喜欢他房间里有酒味(和B一个房间的另一个同事喝了一点儿啤酒),又说弄雪的室友又不在,他就要住这儿。

    C劝说无效,只好打电话给其他男同事,想找找有没有单独一人住的,结果大家看话剧通通静音,时间到了十一点,终于打通一女同事电话,住在上一层楼,她室友也不在,单独住,于是C希望能调换房间,女同事下来,或者弄雪上去,两个女人合住,让B独占一间房间。

    B道:不要了,太麻烦你们了,还要上下折腾,就这么住吧!

    弄雪:……

    C:……

    一直折腾到十一点半,终于把B劝去楼上,弄雪和另一女同事住了一晚。

    后面有空儿的话,说一说小B其人,分析一下他的精神状态,可别因为受了刺激再恶化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 见鬼
    &bp;&bp;&bp;&bp;荣华郡主手里捧着玉像,发呆了半晌,红尘就伸手点了点那小马驹的额头。

    “醒一醒,就让你在此滞留百年,百年之后,重入轮回好了。”

    也许对于一匹马来说,百年时光,也算不了什么,只要它和自己的主人呆在一起。

    荣华郡主忽然瞪大了眼。

    掌心里的小马驹抬了抬头,前蹄子一撩,很是不高兴地轻轻摇摆尾巴。

    墨染每次很委屈,很委屈的时候,都会如此。

    每次自己都要心软。

    荣华郡主的眼睛一红,先顾不上害怕,到忍不住笑起来,顺手摸了摸它的额头。

    小马驹就一脸委屈地在她的掌心里****。

    一个玉像,居然也能看出表情,到真有趣。

    红尘笑道:“它想驮着你出去玩,不过以后是不可能了。”

    低下头,看了看那小东西。

    “能有个白玉的马身你就知足吧,还想要大的,我上哪里去给你找那么大的灵玉,又怎么有力气给你制作。”

    荣华郡主忽然大笑起来,笑得直打嗝,如此失态,真是不太像她。红尘心里也高兴。

    这姑娘后面还有福气享呢,很不用着急。

    辞别了荣华郡主回府去,进了家门,家里围着她团团转,罗娘和小严到不说自家主子爱管闲事,主子要不爱管了,她们恐怕至今都没个着落,哪有现在的好日子,只是到底担心。

    荣华郡主的事儿,虽然没有传得沸沸扬扬,京城里该知道的,那是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如今要和离,宫里也不知是什么想法,自家主子搅合进去,万一惹得万岁爷不高兴。训斥一顿都是要紧的。

    在京城,皇帝一句话能让人生,一句话就能让人死,惹了那位厌倦。恐怕好过不了。

    没想到晚上,皇后娘娘又着人送了三大箱子玩器过来,什么都有,连给宫人们的赏都备了好些,各色金叶子。银叶子,还有一堆清淡颜色的布料。

    一群小宫女可乐坏了,都拿了各自的东西,琢磨着做身新衣服待年节时穿,也显得体面。

    现在的料子们,浓墨重彩的居多,要不然就是没什么颜色,灰的,白的,蓝的之类。颜色暗淡,显得陈旧,尤其是下人的衣裳,需要耐穿耐磨,经常浆洗便会掉色,用那等色泽鲜亮又素雅的好料子,只能穿很短的时间,太不划算,通常不会特意去买,份例里头也不会有。

    主子们赏赐下来的可不一样。

    “哟?香风扑面!”

    薛柏桥下了马。一进郡主府的大门,就见那些小宫女们一个个鹅黄柳绿,漂漂亮亮,就不觉吹了声口哨。还笑眯眯和一脸羞赧的小宫女搭了几句话。

    罗娘和小严过来迎他,先给一碗凉茶,闻言都窃笑:“仔细云姑娘听见了。”

    “我哪里会怕她!”

    薛柏桥不屑一顾,“你们那铺子里新出的冰碗,还不快给我整一个吃。”

    罗娘把他引到花厅里坐下,就让宫人去厨房拿。

    都是现成的。现在天气闷热,怕主子们暑热难熬,厨房那边新鲜的冰品都是一直预备的很好。

    红尘正读书,也懒得理他,就让他在外头坐一会儿,自己先把一本小话本最后十几页读完,这才出来。

    薛柏桥也不生气,笑道:“我知道自己不是林旭,不招我们郡主待见,不过,只要有好吃的,不待见就不待见吧。”

    提起林师兄,红尘略蹙眉:“他到有些日子没回来,也不知忙些什么?”

    这个薛柏桥也不知道。

    “反正我成亲,他总要来的,人不到,礼物也得到。”

    薛柏桥惦记这个惦记许久,他想要林旭的一把佩剑,就搁在那位的袖子里,他曾经见过一次,特别喜欢,林旭就开玩笑说,哪****成亲,哪日再给他!

    红尘也知道这事儿,哭笑不得:“大喜的日子,怎么能送兵器?林师兄是在开玩笑!”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叫起了林师兄,好像有一次失误喊错了,林旭当时就莞尔说他们两个合该是天生同出一门,叫师兄就叫师兄吧,想来师傅不会在意。

    大约也正因为如此,红尘乃是鬼谷先生弟子的传言才会越来越多,连林旭的那两个师兄,都以为自家师父又收了个小弟子,林旭这个关门弟子到不算名副其实。

    红尘本来觉得,这种误会不会存在很久,却不曾想,连鬼谷先生都没多话,也只能说是莫名的缘分。

    “那我不管,姓林的武功就是三脚猫,连我一半都不及,说他是文弱书生都不为过,好兵器跟着他才是明珠投暗,还不如给我……对了,我好像听律风荷提过一句,那家伙在调查什么东西,似乎挺严重,也不知是何事。”

    红尘闻言,也有点儿挂念,不过到用不着担心,林师兄出身好,能力强,朋友多,一呼百应,只有别人怕他盯上,到不至于顾忌别人去。

    薛柏桥的婚期确实临近了。

    他最近到有一点儿忐忑不安。

    这次过来,就是缠着红尘,非要红尘给他算卦。

    “也不需要你送什么礼,反正你得给我算算,我婚后生活如何?会有几个孩子?嗯,还有,淑君她的寿数如何?我们能不能白头偕老,还有……”

    红尘一边听一边笑:“好,好,好,算,你去找王半仙吧,他最近开了新业务,专门算姻缘,你想让他算算,你将来会有几个小妾,都是什么模样的,他也能给你说得头头是道。”

    “郡主!”

    薛柏桥一生气才喊郡主。

    喊了就愁眉苦脸地戳在那儿,唉声叹气。

    红尘都给他气得乐了。

    人家云家的大小姐,都快住他们家来给他操办家务了,大大方方的,在外面完全不顾自己云英未嫁之身,只说自己是薛夫人,多少小人多嘴多舌,颇多笑话,人家也没在意,他到在这儿嘀嘀咕咕。胡思乱想。

    薛柏桥也有自己的理。

    “不能怪我多想……这几天遇见桩让人特别难受的事儿,你听说过陈文和苏芸娘的事儿吗?”

    这还能没听说过。

    那是京城赫赫有名的夫妻,伉俪情深,多少女人。甚至男人都羡慕的。

    陈文是一介书生,颇有才华,不过早年怀才不遇,家里也不够重视,有一未婚妻。便是苏芸娘,芸娘生得貌美,说是绝代风华也未可知,又是当朝宰相之女,苏相爷虽然已经致仕,但门生故旧众多,又是深得万岁信任,即便是到如今,也对他颇为倚重,两人的婚约。很多人看不过眼,都劝苏芸娘另择夫婿,连苏相爷也更看重自己的爱徒,犹犹豫豫。

    芸娘当时就折断发钗,发誓女子不二嫁,她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生生世世都是陈家的人。

    众人终于不敢逼她,后来有人想了个主意,以财色权势,威逼陈文主动放弃婚约。或软或硬,手段百出,陈文不肯,竟然不知道哪个疯子。雇佣人手,弄断了他的手指。

    陈文是书生,画得一手好画,乃是名家,如今连写字都困难,更别说参加科举。

    科举取士。注重品貌,绝不可能要一个残疾,朝廷丢不起那份脸面。

    芸娘跪在当时的神医百草先生门前,跪了三天三夜,求百草先生救自己的未婚夫,终于让他老人家答应,又不顾名节,住在陈家,****照顾陈文,终于使得陈文痊愈,二人成亲至今已经十年,琴瑟和鸣,恩恩爱爱,陈文也无任何通房小妾,哪怕芸娘当年寒气入体,伤了身子,很难怀孕,为此吃了十年的药,还是没生下一儿半女。

    红尘当年就听过,没来京城之前就知道。

    “怎么了?两人不是很好?”

    好什么……

    薛柏桥戳在椅子上,满脸忧愁:“哎,最近很不好,陈文要休了芸娘,娶柳小曼为妻。”

    红尘愕然:“柳小曼?”

    她知道的柳小曼只有一个,擅长弹琵琶,是琵琶大家,朝廷里的官员们,时不时地都想去教坊司听一听她的曲子。

    那是名声赫赫的行首。

    “怎么可能!”

    “我亲耳听陈文说的,虽然还没传开,可我看陈文的样子是下了决心,再过不久,非出事不可。”

    薛柏桥打了个哆嗦。

    他可知道苏芸娘的性子,当然不火爆,平日里也是温柔贤惠,却颇为倔强好强,绝对不可能放任自己相处多年的丈夫,就这般落入别人的手里。

    红尘:“……”

    世事难料啊,世事难料!

    “行了,你也别胡思乱想,别人的事是别人的事,你自己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淑君是什么人,我们都很清楚,你们两个一定会恩恩爱爱,白头偕老。”

    红尘捶了一下薛柏桥的肩膀。

    薛柏桥登时就长长地吐出口气:“大仙开口,我就安心许多了。”

    红尘是什么人,得她一句话,别说薛柏桥,皇帝陛下也要信的。

    正好薛柏桥过来,红尘拎着他一块儿去王半仙的店,她最近写好了一些很奇妙的东西,送到那儿让王半仙帮忙装裱来着,现在薛柏桥来了,就让他拿回去。

    “成亲以后,再取出来搁你们枕头底下,会有好事情发生。想读可以读一读,肯定能读懂。”

    虽然是用神文写的,但因为是送给他们两个,别人读不懂,他们一定能懂。

    两个人就骑着马,一路到王半仙那儿。

    王半仙正好在会客。

    红尘和薛柏桥都没有正经的摆明身份,装作普通百姓,先在店里面坐下喝茶,顺便看店里的东西。

    两边的架子上面,挂着一些小玩意,什么宝葫芦,铜镜,八卦镜,护身符之类,另外还有一些大件的法器,都气场稳定,看来王半仙现在骗人的时候是少了。

    喝了一会儿茶,里屋的门一开。就走出一人,此人身材高大,一脸大胡子,显得很古怪。看不清楚年岁,眉宇间还带着几分怒气,眼神狠厉。

    红尘一见他就皱眉。

    这人却是看也不看周围的人一眼,神情十分冷漠。

    “哟,贵客迎门啊!”

    王半仙从屋里溜达出来。一看红尘和薛柏桥就笑了,故意恭恭敬敬地去柜台上取出一个檀木盒子,双手捧到红尘面前:“仙子有礼,小人幸不辱命,瞧瞧可是喜欢?”

    盒子都是灵木所做,能收敛灵气,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卷金色的卷轴,上面绘制了龙凤呈祥的图样,十分经文漂亮。

    红尘打开来看了看。感觉还行,不觉笑道:“不错,王老神仙可以做这一门生意了。”

    王半仙也抚须而笑:“自该用心。”

    他现在和红尘混得久了,对待人和事,都比以往认真,主要是怕因为骗人再害了客人,到时候会积孽债,他还想多福多寿,可不愿意让自己变成那种人人喊打的混蛋。

    收了东西,红尘才笑问:“刚才那人是来找麻烦的?”

    王半仙叹了口气:“做生意不容易。我怀疑是别的同行来踢馆了,哎!”

    红尘目光闪了闪,细问,王半仙也没什么好瞒着。就把事情前因后果说了说。

    这人是三天前到他们店里,非说自己的宅子特别阴冷,有阴气,可能有鬼魅,希望王半仙能卖给他驱邪护身的法器,说的特别可怜。又说得很好听,非要王半仙帮忙。

    “您也知道,这类法器护身符我有很多。”

    那到是,红尘介绍了几个专门给法器开光的佛寺道观给他,燕家也能制作法器。

    虽然都属于那种很简单的法器,正经的好法器肯定没人出售,可是对一般人来说,也足够用了。

    “我就给他一个镇坛木,还是上好的灵木制作,他拿回去才两天,就回来闹,说我的东西不管用,非让我卖给给他一个能杀死鬼怪的法器,我见他一脸气急败坏,就又卖给他一把桃木剑,结果今天他又来了,一来就大闹,我说如果他家不干净,我可以请一个灵师去他家看看情况,他当时就恼怒,说我是个骗子,店里的东西都是骗人的,大骂一顿就走人。”

    王半仙也气得直摇头,“不知道是哪个同行来探听虚实,要不就是扰人心绪。”

    红尘若有所思,挑了挑眉:“有点儿意思。”

    不过也没说什么,把东西收了,就领着薛柏桥走人:“薛柏桥快成亲了,我去街上转转,看有没有婚姻和合的法器给他买一个。”

    王半仙登时失笑:“怎么可能有,还是您老人家告诉我,世上最难便是男女之事,别说是法器,就是请一尊活菩萨坐在家里,该闹矛盾还是要闹矛盾。”

    所以他家店里,才从来不肯卖这等东西。

    红尘耸耸肩,笑着瞥了薛柏桥一眼道:“就是个心意而已,省得咱们小侯爷整日胡思乱想。”

    主要是既然出来了,那就不急着回去。

    两个人刚要出门,外头又推门进来一人,还是刚才那人,脸色雪白雪白的,神态惊惶,伸手把桃木剑,还有那个镇坛木啪一声,摔在地上,怒吼:“你个骗子,这东西有什么用,根本就是骗人的,害死人不偿命的混蛋,今天我就砸了你这破店,让你骗人,让你骗人!”

    一边喝骂,一边抄起桃木剑劈头盖脸地朝着王半仙砸去。

    这人的力气虽然不大,可是却极为狠辣,而且王半仙这剑很有点儿分量,打得他浑身疼。

    薛柏桥吓了一跳,连忙一巴掌把木剑夺下,一脚踹开这人,踹得他踉跄几步,跌倒在外头。

    这人咬牙切齿,满眼恨意,看见薛柏桥,目光闪了闪,却没有找他麻烦,只瞪着王半仙。

    薛柏桥也有点儿意外,上看下看,老看着这人眼熟,声音也熟悉,只是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王半仙却气坏了。

    他开门做生意,口碑很重要,名声自然更重要,现在外头一群围观的老百姓,街上的行人也很是关注,要是让这家伙把自家的名声搞坏了,那还了得!

    问题是这会儿打人,赶人,都不妥当。王半仙就使劲给红尘使眼色。

    红尘失笑,摇了摇头,沉吟片刻,主动过去把那人搀扶起来。温言道:“这位客人先不要着急,有话慢慢说。”

    她是女子,生得貌美温柔,这人也就没有怒火朝天,只是还是气愤难平。

    王半仙心里堵得慌。面上还是要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捋了捋胡须,轻声道:“客人这话不妥,老朽在京城也有些名气,客人既然来了,想必不是一无所知,我店内的法器,您尽可拿去大云寺等地,请高僧来检验,若有半点儿不好。老朽愿翻三倍赔偿。”

    那人不说话,只是咬着牙,猛地把桃木剑往地上一掼,怒道:“说再多也无用,这东西就是不能驱鬼,要不然你到是驱一个给我看看,要是能,那我……我就给你磕头赔罪。”

    王半仙登时无语。

    他就是想,这会儿上哪儿抓一只鬼来驱一驱试试?

    红尘一拍手笑道:“也好。”

    王半仙:“……”

    红尘摇摇头:“开门做生意,当然要让客人满意。客人提出的要求,再难我们也得做。”

    王半仙咳嗽了声。

    红尘就弯下腰,从地上把桃木剑捡起来,又对那人笑道:“只是有一点儿。店里阳气重,法器又多,气场强横,我们肯定不可能招来只鬼,驱给客人看,不如到店外。我演示一下给客人瞧瞧。”

    那人一愣。

    “咳咳。”

    王半仙又咳嗽了两声,不过他信红尘,也故意做出一副没办法的样子,推开大门,请客人出去。

    红尘率先出去,那人犹豫了下,还是勉勉强强到了街上。

    一群围观的都特别好奇,指指点点。

    那人低着头,目光闪烁躲避,到好像不太适应人多的地处,红尘四下看了两眼,略微沉吟:“现在是白日,客人没有开眼,想来看不到鬼魅邪祟,不过无妨,看不到可以感觉得到。”

    那客人闻言猛地抬头。

    红尘想了想,一本正经地道:“客人您可能不明白,遇见鬼魅之后,阴气太重,反而不是特别冷,而是身体僵硬,心跳加速,体内如浴火一般,恐怖之极,尤其是普通人,更是严重。”

    客人连连点头,目中露出强烈的恐惧之意,小声呢喃:“正是如此,正是如此!”

    “那我便招来一鬼魅,让您试试?”

    红尘话音一落,客人就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身体抖了抖,吞了口吐沫,不过迟疑半晌,牙齿咯嘣咯嘣的,却还是点头。

    这会儿连王半仙心里也发毛,他隐约看出来,这客人似乎不只是来捣乱那么简单,他这模样,到好像特别害怕某种东西似的,难道真见鬼了?

    红尘面容严肃,举目四顾,一伸手,手中就多出一个小旗子:“这是招魂旗,你拿着他,听我的指挥。”

    “咳……”

    王半仙忍了忍,把笑意忍下去。

    那旗子是他前两天和几个朋友玩一个小游戏时,随手做的,用来指挥,本来是一对,刚才扔门后头了,没想到让郡主给翻出来,这会儿……

    客人却十分慎重,谨慎地接了东西。

    红尘点点头,闭目养神片刻,猛地睁开,厉声道:“四方土地听令,现借一亡魂,请亡魂速来此地!”

    客人打了个哆嗦,目露惊惶,红尘就抬头,眯了眯眼,冷声道:“来了,客人后退三步。”

    那人小心翼翼地退了三步。

    “再向北一步。”

    这人又向北一步,刚一走过去,顿时尖叫出声——“啊,啊,啊,啊!”

    一嗓子,吓得围观者脸色骤变。

    客人却是浑身哆嗦,脸上却红通通一片,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喘息,直翻白眼,到像窒息了一样,伸出手指着红尘。

    红尘点点头:“客人是感觉到鬼魅了?”

    那人拼命点头。

    “我现在开始驱除?”

    那人又点头。

    红尘这才轻轻地把桃木剑递过去,塞入这人的手中,下一刻,他紧紧抓住剑身,整个人瘫倒在地,汗水湿透了衣服,眼泪和鼻涕都流出来,十分狼狈。

    王半仙:“……”

    周围的人都吓得不轻,纷纷后退,离那人远些,还有人毛骨悚然,背脊发凉——难道真有鬼?(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 吓唬
    &bp;&bp;&bp;&bp;红尘笑眯眯地又把桃木剑收回来。超快稳定更新小说,本文由 。 首发

    那客人登时脸色骤变,牙齿咯吱咯吱直响,一脸恐惧,连滚带爬地滚开,这才松了口气。

    “怎么样,现在可以证明了吧,我们王神仙的法器,个了,只道过两日无事,再来看郡主。

    红尘叹了口气,到底不好逼问。

    林师兄历来都是神神秘秘,还不知道因为何事脱不得身,这都许久不曾来她这儿,连封正经的信都没有,也就是平时偶尔送个条子过来,都是些天冷莫忘加衣,暑气再重,不要贪凉,或者是给出个小题目,让她乐一乐什么的,字迹潦草,看着就让人着急。

    红尘多少有些惦念他,不过,惦念也没办法,那是林旭,鬼谷先生的得意弟子,不是个阿猫阿狗,能随手搁在身边,不许人离开的玩物。

    送走了那两个天机的孩子,红尘忽然叹了口气,她到京城日久,好像杂七杂八的事儿也做了许多,闯下偌大的名头,当了个郡主,可其实真正要做的事,连一个边边角角都没有够到。

    她来之前,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但总要代替小莫来看看京城,过小莫曾经渴望过的生活,让身边的人,得到幸福,至于报仇,当然也想,但却总有些恍惚和茫然。

    该去找谁报仇呢

    夏蝉

    区区一个夏蝉啊,连夏蝉都不该叫,她到底叫什么,谁又能知道,她自己可知道

    要是夏蝉的话,她已经死了。

    至少在红尘心中,那个女人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一切,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完全可以化作烟尘,在心中抹去。

    剩下的,为林家平反,那是林师兄的事情,这件事也必须要林师兄来完成。

    红尘反思过往,思考未来的时候也不见多,略想了想,转头又去读书画画,顺便写写文。

    玉珏空间的任务系统,最近也没什么动静,她现在养成个习惯,喜欢躺在玉珏空间里,举头看天上的星辰,辰星每一丝变动,都很震撼人心,也很美。

    只要想到,那些星辰,每一颗都代表一个世界,她站在此地,就能欣赏到一个世界的兴衰存亡,感觉真的很奇妙。

    在家里休息了两日,王半仙就跟后面有什么古古怪怪的妖精追赶一般,匆匆而至。

    进门先气哼哼地戳在门口,捏着红尘的袖子,扭扭捏捏地道:“你得给我出出气”

    红尘顿时哭笑不得:“王神仙不在外头发财,又出什么幺蛾子”

    王半仙讪讪一笑,摸了摸头:“其实。就是那天那个客人果然又来了,我就把你说的话转告给了他,那人吓得不轻,什么都没说,转身就跑。”

    红尘点点头,托着下巴,似笑非笑:“你觉得这门生意好做。于是主动想拉拉生意”

    王半仙老脸一红。

    那不是觉得红尘忽悠住这小子。这人又看着是个能出得起价钱的,只看他在店里买法器,但凡觉得好。掏钱都掏得极为痛快,大把大把地贡献出来。

    王半仙也是一琢磨就知道,这人必然是心虚,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就调查了一番。

    “那客人用的是假名,我查了半天。也没有查出他是谁,郡主也知道老朽,老朽可不是个性子倔的,既然查不到。那也不强求,强扭的瓜不甜,我可不至于为了一门生意大动干戈。却没想到,当天晚上我店里就出了事。”

    想起来。王半仙心里就不舒服,叹了口气,“昨晚,大约就在子时,我盘完账就没回去,睡在店里,睡着睡着就听见外面有动静,结果出去一看啊,满地都是污秽之物,哎呀恶心的我,差点儿连夜饭都给吐出来,还在墙上写字,让我少管闲事,要是再做丧了良心的生意,就让我脑袋搬家,这可真冤枉,最近两哪儿做过生意,郡主也知道,我们这一行,不说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吧,可也不是都能接到好生意的,想来想去,也只有你上次见到的那一桩了。”

    红尘失笑摇头,却是略略按了按眉心,半晌道:“不算大事,好了,你不用担心,我回头就给你解决了,保证太平无事。”

    王半仙鼓着脸走人,他可不担心事情交给红尘之后会不妥当。

    “哎”

    应了王半仙这事儿,就得给他办了。

    红尘的至交好友寥寥几个,王半仙怎么也能算多半个,实在珍贵的很,为他多费上些心思,他也是极甘愿。

    不过,她也不知道那个客人是谁,但想查却极容易。

    和以前比起来,京城在红尘眼中,几乎是没有秘密。

    也只是一日过去,客人的身份就确凿无疑,红尘却是心里有点儿不舒服,忽然有一些别扭。

    原来,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如林师兄,如她所遇见的那些人,别管是好人坏人,性情如何,总是会对心爱之人,多几分真心真意的。

    “罗娘,给我备轿,我去陈家转转轿子用那一副平常的。”

    罗娘一愣,就是说不摆仪仗,不显身份。

    不过陈家

    一转念才道:“可是现在的兵部侍郎陈文他们家”

    红尘点点头,罗娘就出去招呼铁牛备轿,还琢磨了下,他们家郡主什么时候跟陈文有交情了

    提起陈文,最出名的不过是他和妻子的爱情故事,但凡女儿,总要羡慕一下。

    罗娘来了京城,读书时和同窗谈起,同样免不了羡慕。

    红尘坐着轿子,一路到了陈文家门前。

    门前白幡招展,大门紧闭,显得萧条至极,墙外贴满了密密麻麻的黄符,看着都让人不舒服。

    红尘先不去敲门,四下看了看,叮嘱罗娘去买了几色礼物,还有香烛,才吩咐铁牛去敲门。

    敲了好半晌,里面终于出来一个青衣的小仆,满脸诧异,惊问:“敢问何事”

    红尘下了轿子,叹了口气道:“我和苏姐姐早年相交,没想到姐姐这么早便去了,今日特来拜祭。”

    门里那小仆愣了下,迟疑片刻,终于还是道:“那您稍等,我进去通禀。”

    不多时,小仆又回来,开了小门,还来了一个管家请红尘她们进来喝茶。

    “我们家老爷身体不好,正在休息,实在不能会客,就由鄙人带您过去。”

    红尘道了声有劳,就跟着老管家进了灵堂。

    灵堂上棺木还在,是上好的,香雾弥漫,红尘肃穆上前进香,口中念道:“苏姐姐若是在天有灵,请来我梦中一会,我虽与你无甚交情,却敬你性情,爱你才貌,如今天人相隔,再会无期,呜呼哀哉,何等可悲,还望英魂不散,长存人间。”

    默默拜了拜,管家连忙道谢,就请红尘去偏厅略坐一坐饮茶,红尘也不推辞,只是一走出门,就忽然蹙眉,轻声道:“奇怪。”

    她盯着蹲在墙壁上的一只黑猫,默默出了半天神,连这家的管家都被吓了一跳。

    罗娘跟在后面,小声问:“主子,何处奇怪”

    “嗯”红尘略微犹豫,眉眼间多多少少带了几分怪异,小声道,“这家的男主人,肯定是五行缺木,看这布置便可知,不过,最近竟然新换了家具,连卧室都改了,不妥不妥,我看过不了两日,这家的主人必要生病,肝病最可能,还要倒大霉了。”

    她说话的声音不低,前面的管家也隐隐约约听得清楚,登时就皱眉,很是不高兴的样子。

    红尘装作不知,叹了口气,到偏厅坐下,还跟罗娘唠唠叨叨:“我看他们家的男主人,应该年过三十,不是年轻人了,在这家居住超过十年,气息相连,本来不该轻易有变动,变动则易乱,最近竟然书房卧室都换了新的,还有,看看地上那一片草,别看现在欣欣向荣,最多几日,必然要枯萎,且容易招来祸患,哎,可惜了。”

    管家气哼哼的,咬牙切齿,可人家客人又没和他说,他也不能冲过去教训人家一顿。

    当然,最主要是管家年纪大了,经验丰富,一看红尘便知这不是一般人,气质摆在那儿,又和自家夫人交好,肯定是大家闺秀,他这等下人,也不好去得罪。

    红尘坐着喝完了茶,也没多呆,又说了一些请主人家节哀顺变之类的话,还感叹苏芸娘天不假年,死得可惜,又把自己的帖子递过去,上面留了名号,这才带着罗娘走人。

    罗娘扶着自家郡主一上轿,离开陈家,就迫不及待地问:“小姐,您这是什么意思”

    “等他主动来找,或者等给王半仙添堵的那家伙找过来。”

    红尘的心情不大好,板着脸,有些不痛快,说完就闭目养神。

    罗娘忍不住摇了摇头。

    那个陈文虽说不是什么大人物,可也不是个好得罪的,朋友众多,声名极好,名望也高,自家主子闲来无事,挤兑人家做什么

    就如红尘所料,那管家听了一堆耸人听闻的话,回去就和自家老爷抱怨了一顿。

    陈文心不在焉的,也没多在意。未完待续。

    p:p:对不起大家了,今天好少,弄雪本来下定决心恢复正常更新的,偏偏三姨又腿部静脉血栓,家里一个人没有,都在外头,我和表姐们轮班去医院伺候,哎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 夜探
    &bp;&bp;&bp;&bp;罗娘心里也不存事儿,虽说觉得自家主子在陈家的举动有些不大妥当,转头也就忘了。 乐文移动网

    现在她心气高,区区一个陈家,可不至于惦念太久。

    红尘到是很关注,一直派人去盯着。

    也就不到两日,陈家就有了动静。

    陈文送了帖子过来,想要求见郡主。

    他身为朝廷命官,又是男子,想见郡主其实不好直接登门的,可这次他就不顾规矩,直接跑到郡主府门前候着。

    红尘在家,也没有为难他,接了帖子就让人请这位进来,在客厅稍候。

    结果陈文一看来人是红尘,脸上登时变色,忍不住低了低头,好半晌才想起起身行礼。

    红尘只当不认识,上下打量了下笑道:“陈大人我看着面善呢,想来是在宫里碰见过”

    陈文沉默半晌,才轻声道:“没想到是郡主大驾莅临,是陈文失礼,还望见谅。”

    他整个人都变得很憔悴,脸色铁青,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颓废气息,又显得衰老了好几岁,他连说客套话都有气无力的。

    “时间也不早了,回头我还要进宫给娘娘送补汤去,我们就开门见山如何”

    红尘叹了口气。

    陈文点点头。

    “陈大人应该已经重病缠身,又遇到不少倒霉事,而且很快还要更倒霉,我猜,今天最倒霉。”

    陈文还是没说话。

    事实上,他今天办差办砸了,陛下大怒,将他革职查办,虽然现在还平平安安地坐在这儿。可过一阵子,能顺当脱身,辞官回家,就是万幸,万一要是万岁爷还不高兴,那可连抄家流放,都不是不可能。

    他辛苦这么多年。终于把陈家重新变成了官宦人家。将来他的儿子,再也不会吃他吃过的苦,可是宦海艰难。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哎,都是风水变了。”

    红尘摇摇头,“您说说。您闲着没事儿,家里乱变动什么啊。我当时一眼就看出来,肯定是最近才翻新的,那些家具换了,你的书房。卧房,本来好好的,这么一改可好。一塌糊涂”

    陈文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半晌才道:“无论如何,还请郡主救我一救”

    红尘叹了口气,苦笑道:“其实也容易,只要你把你房子恢复正常,自然就妥当了,否则你就是搬家都没用,你在那个房子里住了很多年,彼此气息相关,就是你搬得再远,它也能影响到你。”

    陈文浑身一颤,咬紧牙关,一言不发,整个身体都在微微颤抖,浑身发冷,使劲摇了摇头,终究还是猛地起身,哆哆嗦嗦地道:“我知道了,麻烦郡主。”

    说完,他就踉踉跄跄地走人。

    罗娘一路送人家出去,回来就默默跟在自家郡主身边,一路跟进卧室,嘀嘀咕咕地小声呢喃:“这人有点儿怪,换了别人,就算跪下磕头也该让郡主去帮他把一切恢复正常啊,这是闹哪一出,竟然就这么走了。”

    红尘冷着脸不说话。

    小严坐在一边,很随意地绣帕子,闻言抬头:“如此古怪,肯定心中有鬼。”

    这两个丫头是不知道,陈文还乔装打扮,去王半仙那想办法驱鬼,要是知道了,肯定更惊讶。

    他的妻子刚刚去世不久,他不想着妻子英魂不散,入梦而来,到是想驱鬼,真够奇怪的。

    红尘吐出口气,冷笑:“这人到想粉饰太平,就是看能不能做到了。”

    夜黑风高。

    忽然开始下雨,细细密密的雨帘把月亮都映得昏昏沉沉,好像半睡半醒的样子。

    王半仙打着伞,一步一哆嗦。

    红尘也撑着一把油纸伞,天蓝的底子,上面是一幅水墨山水画,很精致漂亮。

    “郡主啊,大半夜的咱们不在家睡觉,出来大街上溜达溜达就算了,干嘛要到这地方来。”

    此地是一个小巷,幽深昏暗,这也就罢了,地上还飘着一地的黄纸,起起伏伏。

    前面是白烛,白幡,又是树影婆娑,别说晚上,就是白日里过来,乍一看也心虚气短。

    “真么阴森森的,可真怪吓人”

    “坐一会儿。”

    红尘径直走到一个棚子底下,这地方比较隐秘,前面有棵大树,枝繁叶茂,正好能挡住人影。

    棚子下也安放了三五个石墩,还有块儿青石板,以前偶尔有闲暇的老百姓坐在这里聊天笑闹,到是一派热闹景象。

    王半仙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个饽饽,掰开,分了一半儿给红尘,“我记得这里很热闹,最近一段儿时日也不知怎么的,人到显得少了。”

    他做生意的特点,就是要看人。

    以前走街串巷,整日看人,现在虽然正经有了店面,也不知属于骗子一流了,可还是抽空会四处走走看看,带着徒弟们一起,要学他那门手艺,憋在家里可不行,街头巷尾的小道消息,就没有这老骗子不知道的。

    “我跟你说,我的好郡主,这里不干净,可千万别呆了,你知道吧,前面那一户,户主姓陈,叫陈文,做礼部侍郎的那个,对了,最近刚刚被革职,哎呀,他是礼部侍郎这事儿到没什么人关注,朝廷的侍郎没几年就换一次,但他和人家苏芸娘,苏大美人的爱情故事,那是家喻户晓,别说京城了,外地人都很关注,当年我在外头算命,那阵子无数小姑娘,小伙子来找我看姻缘,说想要一个陈文,要不然就想要一个苏芸娘。”

    “您也知道吧,当年苏芸娘虽然是陈文的未婚妻,可是有个青梅竹马的表哥在呢,她那表哥可比陈文出息,生得更是好容貌,在京城是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读书更是出类拔萃,又是苏相爷的得意门生,得相爷看重,欲把爱女许给他,可惜了,苏美人重情重义,不肯退婚。她那表哥失意之下。离开京城远去,从此没了踪迹,为了这事儿。连苏芸娘自己心里都不痛快,到是那个陈文,好像颇为自傲,时不时地和他的文人朋友们提起此事。话里话外,关怀备至。可谁不知道,他哪里是担心人家,明明就是很得意”

    王半仙叹气。

    不过,把一个天之骄子喜欢的美人弄到手。那的确很值得他得意。

    “你瞧瞧,现在苏大美人芳魂早逝,她能放心得下自己的男人说不定就在附近徘徊呢。”

    王半仙压低声音。“我可不是胡说,前几天我的线人就说过。这附近有人看见女鬼,披头散发的,可吓人呢。”

    红尘失笑。

    王半仙的线人就是一堆小乞儿,在京城混饭吃,还是红尘给他出的主意。

    他以前都是掏钱买线索,可比不上现在,花钱花得少,获得的消息还多。

    “因为这地方邪性,我都没敢在这儿做局。”

    平时遇到什么地方传说有鬼之类,一帮骗子通常会推波助澜一下,借此机会做生意获利,不过在骗子这个行当混久了,什么样的生意能做,什么样的生意不能做,到也能分得清楚,像眼下这桩,就是不该碰的那种。

    至于是怎么确定的,那到是很难说清楚,反正不是全靠直觉,经验更多吧。

    王半仙絮絮叨叨。

    红尘眯着眼,竖起手指,小声道:“你听。”

    前面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轰鸣声。

    啪啪啪,啪啪。

    还有怪异的敲击声。

    忽然起了风,连雨都下得更大。

    “呜呜呜”

    阵阵怪异的声音,接二连三地响起来,王半仙扑通一下,坐在地上。

    红尘一把捞住他,登时就笑了:“形象,形象,一会儿我们还得抓鬼,您可是天下一等一的高人,这副模样要是让你的客人们看到,生意可不好做。”

    话音未落,王半仙一下子就站直了。

    虽然他脸色还是苍白,可那气派的样子,确实比大部分真正的灵师还像灵师,不过,却挪动脚步,紧紧贴在红尘身边:“郡主,我年纪大了,你是年轻人,可是该你冲锋陷阵。”

    “啊,啊啊啊”

    这时,前面陈家的大门洞开。

    里面连滚带爬地滚出来一大群下人,四散奔逃,最后一个是陈文,可他刚一离开大门,就打了个哆嗦,一头又栽回去,嚎啕大哭。

    红尘等了等,等这人哭得嗓子都哑了,这才举步上前,装出一副很意外的模样:“陈大人您怎么了这是我的老天,难道您就没按照我说的把宅子复原”

    陈文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得满身狼藉。

    “郡,郡主,救命,救命”

    红尘上前一步,进了门,举目看去,就见整个大院子一片凄清,冷冷戚戚的模样。

    她干脆拉着陈文,带着王半仙一块儿入内,一进入卧房,忽然就发现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杂乱无章,摆件落地,地上还滚着一些首饰,两颗大珍珠落在外面的石阶上,还有一幅苏芸娘的画像,也摊在地上,裂成两片。

    陈文一走一哆嗦。

    王半仙开口念道:“此地冤魂怨气之重,我平生仅见,郡主,咱们还是速速离去,不要管这桩闲事。”

    陈文紧紧地咬着牙关。

    砰一声。

    里面柜子倒地。

    摇动得那么厉害,偏偏在外面一点儿都感觉不到。

    陈文的脸色更苍白。

    红尘板着脸,低头看了看整个人都虚脱,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浑身都是水的陈文,冷声道:“现在我救不了你,恐怕你也只能自救,马上把你心中所思所想说出来,你就还有救,否则,神仙降世,也救不了自己找死的人。”

    陈文的脸色更白,大声吼:“没有,没有,没有”

    砰。

    房的,人要对得起自己的心,对得住自己付出的感情,你当年有勇气为了爱情反抗家里,我也有勇气,你应该支持我不是吗你不该跟我哭闹,更不该回家告状,再坏了我的前程,不对,你就不该存在,你是不存在的。”

    王半仙:“”

    红尘也无语。

    这人说话颠三倒四,完全没有逻辑。

    他要真干出那等事情来,哪里还用得着苏芸娘去告状再说,苏家现在不比以前,苏相爷没了,虽然还有门生故旧,可到底人走茶凉,就是苏芸娘真去告状,对他的损害,最多不过是毁一点儿名声,说实在的,当今圣上看重自己的名声,可不在乎臣子的名声,到还挺喜欢用一些身上有污点的臣子,这家伙怕个什么劲

    “你哪里有脸来找我我根本没有对不起你”

    “放屁”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休夫
    &bp;&bp;&bp;&bp;<crpt>外面忽然有个阴沉沉的声音传来。看小说到网

    虚无缥缈,带着一丝凉意,不知来处,也不知去处,陈文脸色雪白,缩着肩膀,愣愣发呆,那声音却冷笑了几声,“芸娘是什么人,你和她做了十载结发夫妻,难道还不知道”

    陈文脸色一白,讷讷道:“不关我的事,是她自己得了病,死了,不关我的事。”

    “芸娘的身体一向很好,虽不习武,却也精通骑射,还不到三十岁,怎么会得病死了”

    那声音很低,带着一丝伤感,像从天边传来的,在这样的黑夜里,让人毛骨悚然,“你陈文,现在有出息,发达了,喜欢上另外的女人,就纵容那女人害死芸娘,你不会有好下场,一定会下地狱的,一定会”

    陈文抖了抖,一脸恐惧,良久良久,忽然一抬头,双目赤红:“她十年未曾给我生下一儿半女,我想要个嫡子,她无子,休了她也是应该,应该,她为什么不自己走都是她的错小曼,小曼没有杀人,她那么温柔又善良,怎么可能会杀人”

    “笑话,你想休了她她给你留面子,担了无子的罪名,难道事实真相就能被掩盖苏家请得起御医,御医都说过,芸娘的身体再好不过,不可能怀不了孕,到底是谁不能生孩子,你难道不知道”

    也不知为何,那声音一开始充满恨意,到后来,却多了几分疲惫,不那么暴怒,反而悲凉一片。有气无力的。

    “我也有罪,我明明知道你是个伪君子,真小人,竟然不能说服芸娘,让她被你蒙蔽了,以至于早早芳魂赴黄泉,哼哼。也罢。瞧瞧,我们芸娘现在又回来了,她一向倔强。就是死去,也用不着别人担忧,自己就能给自己报仇雪恨。”

    或许真有神秘的东西存在,他话音落下。天边就起了风,还有阵阵花香。

    窗外一簇不知名的小花。次第开放,粉粉嫩嫩,花瓣随风飘扬,王半仙都看得愣住。打了个哆嗦,离红尘更近几步。

    外面风雨大作,屋内阴气沉沉。

    轰隆一声。又是一声闷雷。

    房间里哐当当,好多瓷瓶。摆件都落了地。

    陈文脸上恐惧,拼了命,疯了似的向外面跑,可跑到门口却一脸迷糊地又跑回来,整个人和傻子似的。

    红尘远远看着,忽然笑了,摇摇头。

    这时,门忽然开了,一个女孩子进门,一把抓住陈文,搂着他站住,高声道:“怕什么,哪里来的鬼,有人装神弄鬼才是真。”

    这女孩子身材高挑,五官明丽,一举手一投足,都带着妩媚风情,怀里抱着一个玉琵琶。

    陈文看到她,茫然片刻,一愣:“小曼”

    柳小曼扫了红尘她们一眼,略有疑惑,却顾不上,转头看着门外,用力一拍手。

    顿时,灯光亮起来。

    整个院子宛如白昼。

    就见外面墙角,居然有一个人影,灯光照下来,影子恍恍惚惚,但确实是有影子的。

    “你看看,就是那家伙装神弄鬼,从你这房子开始闹事,我就知道肯定是。”

    柳小曼挑了挑眉,冲到门口冲那人嚷嚷,“你当大家都是傻子,就这点戏法一样的本事,老娘准备准备都能弄出来,一开始先装神棍,趁着陈大人自己改换布置的时候做了手脚,天天装神弄鬼地吓唬他,我一开始不说话,不过是看在苏姐姐去了,你脑子糊涂的份上,可你闹一闹就算了,怎么还没完没了”

    此时满院子的灯火,诡谲之气,到渐渐散了。

    陈文愣愣地发呆。

    院子里阴影中的男人一步步走出,是个中年人,身上带着奇怪的药香,眉眼含恨,看柳小曼的眼神,疯狂而暴戾,他本来表现得很克制,一步一步走上前,可却忽然一瞬间散发出说不出的凶恶,柳小曼忍不住皱眉,退后几步。

    那人冷笑:“你还敢来是你杀了芸娘,这是她的家,她的房子,你待在这儿,就不心虚吗”

    柳小曼伸手抚了抚鬓角,似笑非笑地摊开手:“好啊,你让她出来给我看看,苏芸娘,你个没种的女人,出来教训我啊,我就抢你男人了又怎么样你自己的男人,自己看不住,难道还有脸了就是你出现在我面前,我都不怕你,你这样的女人,做了鬼又有什么了不得”

    那人气得浑身发抖。

    王半仙也忍不住捂脸。

    幻灭啊,幻灭

    柳小曼是谁教坊司里的女君子,温柔可人不说,气质高雅,熟读诗书,能写能画,一手琵琶曲,世间罕有现在这个,气势汹汹,很是不要脸的女人,真是柳小曼

    陈文低着头站着,一言不发,脸色到稍稍恢复一些。

    外面那人,却握紧了拳头,下一秒就要冲上来杀人,红尘忽然走上前,轻声道:“你们这场闹剧,本来不关我们的事,不过你们屡次到王神仙那儿找事,他可没心思陪你们玩,所以就尽快撕撸清楚,省得麻烦。”

    没有人说话。

    红尘也不介意:“在场的各位,或许认识我,也或许不认识我,我是一个灵师,刚过了考核不久,陛下和皇后娘娘恩典,赐封郡主之位。”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转过头来。

    “荣安郡主”

    此时,连柳小曼眼中都多出几分慎重。

    荣安郡主那是威名赫赫,能通鬼神,整个京城,就连普通老百姓中,都有不少知道的,柳小曼这样的人,消息最灵通,自然更知道,外面那人,明显是圈子里的,一听她是荣安郡主,也不免心虚气短。忍不住缩了缩头。

    只有陈文没有表情,却也抬头看过来。

    “这位,想必也是灵师,应该对药很有研究,精通阵法,这宅子里的阵就布置得很不着痕迹。”

    红尘笑了笑,“我猜你应该是苏芸娘的表哥”

    那人没吭声。不过这表现就说明。红尘猜测不错。

    红尘叹了口气,走过去,伸手抓住这人的袖子。提起来闻了闻,又忍不住摇头。

    这人想跑,不过刚一动腿,却硬生生忍住。

    红尘没再说什么。转头看向柳小曼:“你觉得,你们问心无愧。不怕苏姐姐也不相信她的鬼魂就在附近。”

    “郡主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在不在的,我无所谓。”

    柳小曼轻声道。声音柔和,这会儿到有了点儿头牌名、妓的风范,看表情。大约是不想和一个郡主起争执。

    眼角眉梢之间,到是略带了几许轻蔑。

    陈文没说话。这会儿面上的惶恐到是一点点褪去,面无表情地道:“我有什么怕的,她死皮赖脸地赖在我身边不肯走,自己折腾自己,把自己折腾死了,那也全是她的错”

    啪

    那位表哥气急,过去就是一巴掌

    陈文整个身子后仰倒在地上,挣扎着坐起来,脸上带出几分冷笑:“你以为,自己装神弄鬼就能吓死我我不怕,什么都不怕”

    墙上,门上,窗户上,树上,那些密密麻麻的符纸,此时显得甚为讽刺

    红尘一把拉住那位表哥:“罢了,这人不信,我也不知道苏芸娘姐姐会不会想见他,就他现在的样子,迟早也是一命呜呼,没必要多搭理。”

    陈文身上一冷,头又剧痛了下,抱着头,面孔扭曲。

    红尘也不看他:“我看你顺眼,就带你去见见苏姐姐。”

    苏夫人这位表哥登时愣住。

    连陈文都猛然抬头。

    空气凝滞,外面的风雨一下子停了,树叶翠绿,花也显得水灵灵的可人。

    “走吧。”红尘却不理会别人,只拉着表哥的袖子,举步向前走去,顺便招呼王半仙,“老神仙,麻烦为我们开开路。”

    王半仙:“”

    他很不乐意,可每逢这种时候,都不敢反抗红尘,也不愿意丢面子,只能快步跟上来。

    走了几步,后面陈文追了两下,眼睁睁看着眼前一片扭曲,飘出来一团一团的白雾,又出现一个黑洞,红尘她们进去就不见踪迹。

    陈文扑通一声坐下,脸上发青,连柳小曼都觉得背脊发寒。

    难道这世上,真有魂魄,真有阴司

    那位表哥脸色不太好看,周围全是浓雾:“幻术郡主这是何意”

    红尘失笑:“我不是说了,带你去见苏芸娘,难道你不想见她已经死去半个月,过了头七,当然是到了地府报道,想见她,自然也只能借一借阴间小路。”

    如果是以前,她只能和徘徊在世间的鬼魂交流,现在她连赶路有时候都会走一走另外的路,省得麻烦。

    红尘一边说,一边取出符纸,只拿手指虚虚地在上面写麻烦请苏氏芸娘来此一见,红尘留。

    写完一松手,符纸闪了一道光就不见了。

    红尘继续领着人向前走,没一会儿,前面就出现一个亭子,里面有个女子坐着,面容懵懂,抬头看到红尘,吓了一跳,连忙跪拜:“见过仙子。”

    红尘在这里,头上有灵光,鬼魅身上若无邪气遮盖心眼,都能看得到。那种光芒,足以让世间所有的灵物俯首帖耳。

    “芸娘”

    这人瞠目结舌。

    “表哥你怎么这副样子。”

    苏芸娘自己都死了,还是被吓了一跳。

    她表哥方炎,本生得容貌俊美,身材高大,当年不知多少闺阁女儿都倾慕于他,可现在一见,胡子拉碴,身体干瘦,眼窝深陷,简直比她还像鬼。

    方炎看着身前剪影,明明此地不是人间,眼前的表妹,也不是以往的美人,只是一抹幽魂,他心中却无惧无怒,只是一时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愣愣地看着

    红尘可懒得管他,坐在苏芸娘对面,叹了口气:“虽然冒昧,但我还是想知道苏夫人的死因。”

    苏芸娘登时愣住,半晌不说话。

    方炎一下子激动起来:“是柳小曼对不对一定是她,她气死的表妹,那天我记得清清楚楚。柳小曼从陈家出去。没过一日,就传来你的死讯,肯定和她有关。那个不要脸的坏女人,我一定要”

    苏芸娘板着脸不说话。

    红尘却瞬间了然:“不是柳小曼。”

    她叹了口气:“我一开始怀疑陈文,他身上不干净,后来见了他。见了你这位表哥,又跟着他怀疑柳小曼。可也不是柳小曼凶手竟然真是陈文吗”

    苏芸娘低下头。

    方炎愣住:“什么”他呆呆地看着芸娘,好半天才又道,“陈文”

    他就是在最生气,最愤怒的时候。也没觉得凶手真的是陈文,当然,他恨陈文。怨陈文娶了芸娘,却还勾三搭四。甚至包庇凶手,护着柳小曼,不知道为表妹报仇,可他从没有怀疑过陈文。

    “是他,竟然是他”

    方炎的身体微微发抖,面孔扭曲,狂怒,“怎么能是他要早知道是他,我”

    他一定把那混蛋剁碎了喂狗。

    苏芸娘却笑了:“表哥别生气,那就是个怂包软蛋,虽然杀了我,可我还是看不起他,也懒得理他,你也不用为我报仇,他那种人,杀了结发妻子之后,怎么可能还落得了好他自己就能把自己给吓死了,当了这么多年夫妻,我还不知道他吗”

    红尘点头。

    苏芸娘说得不错。

    别看陈文努力想表现得镇定,可谁都看得出来,他现在就像一根即将崩断的弦,马上就要完了。

    方炎一踉跄,坐下来,呆呆地看着芸娘,满脑袋浆糊,一句完整的话都不会说。

    “那个人什么都做不好,脑子有病的,他不喜欢我了,移情别恋,就以为我会痴缠他,会不放过他,不肯和他和离,实际上他连跟我说都没敢跟我说,他脑子里的东西,都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我苏芸娘是什么人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的时候,我敢为了他反抗家里,可他要是动了外心,那谁还会稀罕他,只要他表露出一星半点儿,只要他一句话,那和离就和离,难道我还会怕”

    苏芸娘大概也憋得久了,忍不住把肚子里的话全倒出来,痛痛快快的。

    此地乃是阴间,芸娘已经是一抹幽魂,如此悲凉景象,可红尘忍不住想笑。

    这姑娘性子真好

    “算了,虽然还是有点儿不甘心,竟然让那个怂包给闷死。”苏芸娘挠了挠头,“可气也气过去,和那种人计较,我都觉得掉价儿,也幸亏爹爹去世,家里也没什么人,我又无儿无女的,毫无牵挂,如果让我家里人伤心,我做鬼也得整死他。”

    说完,转头看到方炎,苏芸娘:“”

    “抱歉,表哥,让你担心了。”

    苏芸娘脸上讪讪一笑。

    虽然这位是青梅竹马,可十年前就没了消息,说是青梅竹马,到底男女有别,她自幼就有婚约,也没真正正眼看过别的男人,现在看表哥如此,心里也不好过。

    方炎也不知如何反应,呆呆地看着她,张大了嘴,不过,心中的抑郁苦闷,仿佛一下子便消失,脸上通红,良久良久,苦笑道:“果然是芸娘”

    他在这儿,满腔愤怒想报仇,可人家苏芸娘,都被杀了,还是不染尘埃,不当回事儿。

    红尘看看两人,都不知道应该夸这姑娘大气,还是要说她缺心眼。

    坐了片刻,聊了聊闲话,把陈文的情况简单说了说,苏芸娘只静静地听,听着听着,忽然一拍手:“不行,那混蛋还敢腹诽我说我的不是,指不定他脑子里想的都是我怎么怎么离不开他,怎么怎么缠着他,多丢人我正在下面申请找我爹娘,看看我爹娘投胎了没有,要是没有,我也想父女团聚,万一让爹娘知道我栽了这么大一个跟头,那我的脸面岂不是丢光了,不行”

    红尘愣了下,忍不住笑了笑:“好吧。你想做什么,我一定帮你。”

    方炎也道:“要不然我们再去吓唬吓唬那混蛋”

    “表哥你这什么破想法,把他吓死了,难道让我在阴间还要见他那张老脸唔,既然他觉得我痴恋他,离不开他,会缠着他。那我偏偏要告诉他。我一点儿都没把他放在心上,早忘了那是个什么东西还有,别让他整天对着我的棺木。想起来就别扭,我可不入他们陈家的祖坟,回头得和离,死了也要和离。不对,是我要休了他。还得让他接受朝廷的审判,要不然也太冤枉。”

    方炎:“”

    红尘又笑。

    至于跟着红尘过来,一句话都没有说过的那位王半仙,此时也顾不上害怕。整个人风中凌乱

    今天遇见的这事儿,有创意这姑娘,太厉害了可惜啊。人鬼殊途,不能常常聊天会面。否则,红尘觉得自己一定会交这个朋友。

    “走,我替你梳妆打扮。”

    红尘取出黄纸,写了封信给地府的人,没一会儿,宝马香车都被送来,还有一些地府的人,捧来锦衣华服,不多时,芸娘就换了一身装扮。

    一身紫色的华丽宫装,头戴高冠,额前缀一明珠,整个人美得如梦似幻。

    红尘站在她面前,也挡不住她的丽色。

    苏芸娘本来就是以美貌扬名京师。

    登上八匹马拉的宝车,前面有一队阴差牵马开路,几乎是只过了片刻工夫,宝车就出现在人间,出现在陈文的面前。

    陈文和柳小曼还在院内站着,低声说话,气色稍微好了一点儿,一抬头,就见宝气冲天,差点儿闪瞎了他的双眼,再定睛一看,正好看到芸娘。

    他脸顿时发白,向后踉跄着退了几步,从心底深处透出一股子寒意。

    柳小曼也身体僵硬。

    陈文身体抖得和打摆子似的。

    苏芸娘却视而不见,根本没看见他似的,只低声和红尘说话,掩唇而笑。

    也就片刻,陈文就受不了,猛地扑过去,却让两个阴差一扫袖子,一阵阴风过去,他就栽倒在地。

    陈文大声咳嗽,狼狈不堪,哭喊道:“你为什么不放过我为什么一定要缠着我,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我跟你在一起一点儿都不快活”

    他喊得嘶声裂肺。

    苏芸娘和红尘说说笑笑的,这时才瞥了他一眼:“哎哟,忘了正事,陈大人,你也别太看得起你自己了,谁有工夫惦记你还什么缠着你,不放过你想太多了吧,早知道你这人不靠谱,根本就是有病,我从很早以前就一直想着要与你和离,就是犹豫了一下,哎,居然就把我这条命给交代了,也怪我,老想着都过了十年,再凑合凑合,一辈子都快过去,和离也麻烦,现在想想,是我自误郡主”

    红尘点点头,上前道:“阎君已知,苏氏芸娘与陈文再无感情,允许苏芸娘休夫,芸娘,你把休书给他,赶紧了结此事,所谓夫妻一体,他这人身上背着多重罪孽,将来入地府还不知道要被判什么罪,你和他多牵连片刻都是麻烦,快点儿吧,一会儿还要去与冥河上仙相亲,别耽误了。”

    “咳咳。”

    芸娘咳嗽了声,随手就从袖子里抽出一张薄薄的纸张扔出去。

    “行了,现在我们二人再不相干,你乐意娶谁就娶谁,别整日哭哭啼啼,吵吵嚷嚷的,不嫌丢人还有,表哥啊,帮我把我的尸骨带走,回我们陈家找个好地儿安葬,阴宅可不能马虎,要不然我在下面住不舒服,可要找你算账。”

    方炎愣愣地点头答应。

    陈文也呆住,手中薄薄的一张纸,迎风飘荡。

    上面只有寥寥数语今日休夫,从此苏芸娘与陈文再不相干,婚聘嫁娶,各不相干。

    苏芸娘似乎连字都懒得多写。

    陈文心里空荡荡的,脑子里也一片空白,脸色陡然涨红,就像被人狠狠地抽了十巴掌。

    至于柳小曼,那是完全没有进入苏芸娘的眼帘。

    红尘叮嘱了方炎几句,笑道:“苏姐姐下葬的时候别忘了叫我,我给她布置阴宅,要是她相亲完,可以成亲,那还要布置新房,你可别乱折腾。”

    方炎半晌叹气:“看来我和芸娘没缘分,还得等下辈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娘娘
    &bp;&bp;&bp;&bp;第二百四十三章

    红尘一笑,“你要是想要下辈子,找王半仙给你个姻缘贴,和月老商量商量,给你在姻缘簿上记一笔,也许真能行呢。:c书盟 3し”

    说完,伸手招了招。

    宝车开至眼前。

    两个阴差撩开车帘儿。

    苏芸娘看都不看陈文一眼,轻轻地上了车。

    天旋地转,天好像要压下来了,浓云却是散开,月华重新照耀大地。

    天地间却起了雾。

    薄薄一层,到有些像天上的云雾。

    华丽的宝车载着苏芸娘远去,无数的阴差瞬间消失在茫茫迷雾里。

    明明是阴诡至极的场面,他应该害怕,他也确实害怕,可除了恐惧,似乎更多的是茫然无措

    薄薄的休夫书在指尖微微颤抖原来他也有被休的一天。

    “她怎么能,她怎么敢”

    陈文整张脸上都透着说不出的恐惧,难堪和愤怒

    柳小曼脸色同样雪白,最后瞥了这个男人一眼,悄无声息地离去。

    说实话,她一开始就不觉得陈文是良人,只是年纪大了,凑合一个而已,到遇到今天的事,柳小曼再怎么样,也不敢要这个人,她到不怕鬼魅,人死了都是鬼,有什么好怕可是能对结发妻子痛下杀手的男人,她可不敢要,还怕晚上睡不着觉呢。

    方炎冷笑:“准备准备,我片刻都不想让芸娘在你这儿呆,她也不乐意再见你,我会先带她回家去。还有,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你的所作所为,老天看着呢,将来你下了地府该受惩罚,眼下在人世间也不要想逃脱,朝廷有律法在,你以为杀死妻子就没有罪吗”

    话音未落。他似是片刻也不想滞留。转身就走。

    砰一声。

    陈文用力地捶地,失声痛哭。

    背后隐隐约约传来陈文的咆哮声,声嘶力竭。

    苏芸娘叹了口气。

    红尘也叹气:“便宜他了。”

    可不是便宜他了。现在虽说是精神上饱受摧残,让他认清了自己,从白日里走出来,到底还是没要了他的命。

    如果这次芸娘不出面。吓他个一年半载,这人保准从头到脚都完了。比死还惨。

    苏芸娘沉默下来。

    她刚才说得慷慨激昂,做得也潇洒,算得上巾帼英雄的做派。

    “十载光阴,为了他耗费心血。竟然是这样的结果,何其可悲”

    她已经死了,从此人世间再无芸娘此人。人们也终究会忘记她。

    红尘叹了口气,下了车。目送阴车消失,又送浑身冷汗的王半仙回去,这才折返,一回郡主府,罗娘和小严都在门口等着,一脸焦虑。

    “郡主,皇后娘娘口谕,让您进宫一趟。”

    红尘一愣。

    罗娘脸色也不太好。

    “宫里传来消息,娘娘的病体沉珂,满宫廷的太医都守着呢,情况不大好。”

    红尘心里一咯噔,深吸了口气,连衣服也没换就骑着马直接进宫去。

    甘泉宫里一片肃杀。

    红尘进来,素娘的脸色苍白,嘴角还是挂着笑,领着她一路进去。

    太医们都聚集在门口,低声争论,一群小宫女小太监,个个低眉顺眼,一丝杂乱的声音都无。

    “怎么样”

    红尘径直进入寝宫,撩开帷幔,看到娘娘,登时就愣住“这是怎么了”

    皇后躺在床上,一张和她酷似的脸孔上,毫无血色,嘴唇青灰,半晌眼皮掀开,看到她,到是笑起来,也只有笑容,还有几分往日的风采。

    明明前些日子见时,她情况还好,就是瘦了点儿,弱不胜衣,可容色到更好,甚至可以说艳丽二字,红尘那时候还说,娘娘越来越年轻。

    皇后笑起来,撑着身子坐好,拉了红尘的手,也让她在身边坐下:“傻孩子,仔细哭肿了眼睛,就不漂亮了。”

    红尘一摸眼角,湿漉漉的,她竟然落了泪,怎么能在甘泉宫里,在皇后娘娘面前哭呢

    素娘连忙拿了帕子过来给她擦。

    皇后就笑,笑得前仰后合的,半晌才又道:“哭一哭也好,我们红尘就是哭得太少,人要是能哭出来,那就还有希望,怕就怕连哭都不会哭了。”

    红尘低着头,嗓子里干涩的厉害。

    “说起来,我也没疼我们红尘几年,小时候让你在外头受苦,你娘是个没担当的软弱人,耳根子软,脑子也不清楚,她虽然是我闺女,可我当年也不像话,没教好她,等我明白了,她都长大成人,也管不了了。”

    “可你别恨她,世间的女人都不容易,她那个人我了解,她不会不疼爱你,当时知道你受的那些苦,她差点儿要把换了你的那一家子,蒋家上下都给剁碎了喂狗。”

    红尘一愣。

    皇后到仿佛来了精神,就着素娘的手喝了口茶,握着红尘的胳膊,拍着她的手:“蒋家的罪过,也合该千刀万剐,你知道偷换皇室血脉是什么罪过那是滔天大罪,前朝有个公主,疑似血脉不对,就造成了尸山血海,连那公主都丢了性命,你虽然不是公主,也是公主的女儿,这事儿罪证确凿,害得你流落在外,蒋家满门被诛,也是理所当然,要是不杀鸡儆猴,以后再出现这等乱子那可如何是好”

    红尘叹了口气,因为涉及自身,她从没有这么想过,上辈子,还有人因为她不管她那个养母顾氏,就说她冷血无情

    “蒋家能存活下来,最终逃过一劫,是多方面妥协,多方面顾忌,不想闹大的结果,蒋家是小,可要是折腾出这件大案子。总要追溯前因后果,弄清楚公主为什么会被换了孩子,她怎么会去蒋家庄那种地方,这一切一切,都是咱们那位陛下最忌讳的事儿。”

    “至于忌讳什么,你也就别知道了,都是些狗屁倒灶的破事儿。现在被皇帝一床大被捂在下头。谁都不能提,提一句他就要发怒,夏家连私底下都不提。别人也不敢提,我也就不提了,都过去了这么多年,还说这个做什么。好日子在后面,向前看吧。”

    红尘只是听听。当年的旧事,到底是过去了,她没有那么多好奇心一定要知道。

    只是今天皇后的画风不对,有点儿像寻常人家啰嗦的老太太。

    红尘忽然有一种感觉。这位皇后,稳稳当当坐稳皇后之位几十年的娘娘,确实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她身上发冷。手也冰凉。

    皇后的手同样很冷很冷,就不觉攥得更紧一些。

    “别难过。我就是去了,也不算早亡,这一辈子,受过苦难,享过富贵,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便是做了皇后,也是我自己选的路,没什么好怨的,皇帝再不好,待我也是仁至义尽,给足了面子,愉贵妃再得他的心意,他也没让那女人踩到我的头上去,她就算再得宠,到死也就是一个贵妃,见了我还是要磕头。”

    皇后细细地道,声音冷淡。

    素娘忍不住哽咽。

    红尘心里也难受。

    原来皇后不是不在意,并不是

    红尘忽然有一点儿冲动,她俯身过去,贴着娘娘的耳朵,小声道:“娘娘,您想见见金青吗”

    皇后一愣,大笑:“你个傻孩子,哎,我现在有点儿怕了,就你这性子,又没个着落,我要是一闭眼,转头你就被卖了去,那可怎么得了,行了行了,朝廷里,尤其是皇室那些事儿,你少操心,你是谁你是灵师,还是过了灵师考核的,就该端着架子超凡脱俗,任凭哪个皇子在那老头百年之后得了那个位置,你都得让他供着你才行,以后别老和金青在一块儿,他那身份,注定了是逃不脱那些麻烦了,就算送出宫去,也逃不脱,我就一直弄不明白,你怎么就那么大的胆子,连他也敢管”

    皇后连连摇头,说的话虽然平淡,可是话里话外,却露出几分怜爱。

    红尘听得出来,她不是不疼爱金青。

    真乱,这些皇家的人太莫名其妙,她的确弄不清楚,搞不明白。

    不过一转念,她也知道自己这话糊涂。

    娘娘是皇后。

    金青现在入朝为官,还在翰林院待过,要是娘娘想见他,又有什么难。

    至于说娘娘不知道他是谁,又怎么可能这位娘娘可是女中豪杰,不是个普通的摆设皇后。

    “罢了,不说这个,说点儿高兴的,我自己给自己挑了一块儿地方,素娘,你把地图拿来。”

    素娘应了声,就去拿来一卷发黄的地图。

    “就在这儿,等我去了,你就在这里给我修一个坟墓,把我葬过去便是。”

    素娘叹气:“娘娘又说傻话。”

    这个世上,唯有后宫的女子死后事不能自主,她们生来是皇帝的人,死后也是皇帝的鬼,下葬何处,又岂是自己想如何就如何

    皇后顿时翻了个白眼:“生前被逼无奈,非要和他关在同一座宫墙之内,不得自由,死了要是还和他在一起,我怕是要再气死十八回。”

    嫌弃之情,溢于言表。

    红尘心中再难受,面上也被逗笑,却没有接话,只是拿过地图看了看。

    只看图,皇后选的地方算是不过不失,算不上风水宝地,也没有什么冲煞,只能说寻常,风景还算秀丽。

    “我就想住这儿,你也不用给我找风水宝地,我要真想找,哪里还能找不到”

    她怎么说,也是一国皇后。

    正说着话,外头就有陛下吩咐送来的参汤。

    据说是陛下特意命人去找的千年老人参,让太医们看过,调配的方子,最是滋补不过。

    素娘捧过来,一口一口地喂了皇后喝下去。

    红尘闻了闻,药味很浓,刚一入口,娘娘的脉搏就显得更稳了些许。看样子很有用。

    皇后一点儿都不推辞,她看着洒脱,可心里还是惦记着很多人,如果可能,她也不想死。

    愉贵妃在甘泉宫门前站定,略站了站,照例是不得门而入。只远远看着陛下身边的太监提着药罐子离去。目光幽深,轻轻叹了口气,也转身离开。

    身边的小宫女低声道:“娘娘。前两天内府那边刚刚传来消息,陛下要打造一副双人棺木,还要为皇后重新制作凤冠霞帔,大家都忙得团团转。可是累坏了。”

    愉贵妃嘴角露出一丝凉薄的笑意来。

    “她是皇后,陛下怎么爱重都不为过。”

    皇后这座大山。终究是要倒下的,挡在自己上面那么多年,这座山一日不倒,她就一日不痛快。只要她倒了,谁管她死后又有多少哀荣

    等愉贵妃的车驾走得远了,红尘才从甘泉宫里出来。也没坐车,慢吞吞地向外走。她心中杂乱不堪,又拼命去想,其实对别人来说,阴阳相隔那就是如隔天堑,死生不相见,对她来说也没什么,只要皇后娘娘的魂魄凝实,能变成鬼,清醒地入了鬼门关,想来就能再见。

    红尘皱眉,娘娘应该没问题

    可这也不好说,她现在了解得多了,知道能变成鬼,那也需要大气运,却不在人间的权势富贵,有些乞儿去了,也能进入酆都,可有些帝王将相,魂魄混沌,早早散了,只剩下一抹僵魂,毫无知觉地入六道轮回,这个样子,恐怕也难投生成人。

    所以娘娘还是千万不要死去为好,还不到时候,她一点儿预兆都没有感觉到,以前为皇室的人卜算,娘娘也属于福寿绵长的,怎么会说出事就出事

    一路胡思乱想,走到半路,就看见于少将军银鞍白马,立在道旁,脸色苍白如纸,愣愣地出神,红尘一怔,走过去喊了几句,于少将军才回过神,勉强看了她一眼,笑道:“我没事,只有点儿不记得出宫的路,劳烦郡主为我引路。”

    红尘失笑:“你可是宫里的侍卫”

    于少将军还是心不在焉,红尘摇了摇头,就带着他出宫门。

    “看来我们少将军的方向感不好,以后出门在外,多带几个人跟着,还有,不上战场是好事,以后也不要去。”

    若是让这位少将军领兵打仗,那还了得,哪日派他去增员,一天的路程,让他走一个月都没到地方那还了得,别说增援,怕是战争早就结束,他们自己也要被累死了。”

    出了宫门,这家伙还是神思恍惚,红尘干脆再把他送回家,盯着他进了家门,这才回去。

    回到府里,这次罗娘和小严都没跟着,就不免焦急追问,都问娘娘的身体如何

    她们盼着娘娘能长命百岁呢,整个宫里,最疼爱红尘的,无疑就是皇后,她们盼着红尘好,自然希望娘娘平安无事。

    红尘回到家,表现得还算轻松,她其实一点儿真实感都没有,并不觉得娘娘那儿会出什么乱子。

    “回头我去求一尊药师佛回来,给娘娘送去,必能保得娘娘平安无事。”

    人虽然不能改变必死的命运,但既然皇后还没到寿终正寝的时候,便是有死相显现,那也无妨,可以续命。

    而且,皇后这病得的蹊跷。

    红尘回府,越想越不对,仔细琢磨了下,在甘泉宫好像是感觉到一丝阴晦气,但并不严重,甘泉宫到底也是在宫里,宫里气息驳杂,她感觉到点儿异样也很正常,想了想,又回宫一趟,取下自己一直温养的灵龟壳儿,系在皇后娘娘的手腕上。

    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刚一戴上,皇后的脸上就多了几分血色,气色显得好很多。

    “素娘,这个不要给娘娘解,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听清楚了吗”

    素娘点头应了,心里也十分激动,忍不住握住红尘的手:“郡主,您可要救救我们娘娘。”

    红尘皱眉:“什么话,哪里用得着素娘你叮咛”

    跟素娘说过,红尘又跟护卫皇后的禁军说了几句,于少将军听了传言,亲自出来,就披挂整齐立在甘泉宫的门前。好像他有半个月没回家,一直当值。

    红尘看了他一眼,心里略觉得有点儿不妥,不过也看不出具体详情,便没有多想,眼下最要紧的,还是皇后娘娘的身体。

    她有些后悔。从娘娘一病。她就该上心,只是当时总觉得是皇后的年纪大了,她又表现得若无其事。只说是风寒,红尘才没有太注意。

    从皇宫出来,红尘也没回去,先去了一趟大云寺。又去四下里转了转,京城那些有名号的灵师那儿。她都转过去,交代大家帮忙找一尊药师佛,真正的药师佛。

    药师佛其实不少,法器也多。可是符合要求,有灵性的,却是可遇而不可求。

    其他人都答应帮忙找。而且还答应得很痛快,那是为皇后办事。真尽了心,还能没有好处

    第二日

    黎明时分。

    红尘正睡着,昨日累了一天,今天睡得昏沉沉,正睡着,门外就传来一阵响动,罗娘匆匆进来,抓着衣服就往红尘身上披。

    “素娘来了。”

    红尘吓了一跳,连忙披上衣服,挽起头发就向外面走,连首饰都没有佩戴。

    一出门,素娘的脸色惨白惨白的,见到红尘就跟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扑过去紧紧抱住:“郡主,救救娘娘,我,都是我的错”

    红尘连忙跟着她进宫,进宫一看,十多个太医守在,门前,脸色都难看的很,个个焦虑不堪。

    于少将军也立在门前,身上批了一层霜雾,头上都是雪白的。

    陛下也在。

    素娘先派人去通传,马上就有人接他进去,红尘一抬头,看到坐在床沿上的皇帝,也吓了一跳。

    他又显得衰老了许多。

    头发白了,连胡子也稀疏,脸上皱纹丛生,皮肤都老化松弛。

    他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老人。

    “红尘来了,快来看看她。”

    皇帝声音干燥的厉害,隐约带着一丝丝恐惧,红尘低了低头,忽然有点儿生气。

    这位陛下现在又来装什么情深意重,真的情深意重,能让皇后这十多年的生活变成如此

    可这话问出来又有什么意思

    红尘也顾不上这次,走过去,到床边一看,皇后娘娘已经陷入昏迷状态,脸上一点儿血色也没有,拿起她的手腕,系在上面的龟甲也没了。

    素娘大哭:“都是我的错”

    昨夜她是守着娘娘睡的,睡着睡着,就听见娘娘喊,说她戴着龟甲难受的厉害,手腕灼热。

    “我记得郡主的话,就劝娘娘忍一忍,忍一忍就过去了,龟甲那是保护娘娘的,怎么能摘可娘娘大喊大叫,难受的厉害,我一时不忍,就想着给她松一松,没想到刚一解下来,那,那娘娘就变了一张脸,夺了龟甲转身就跑,我,我呜呜呜。”

    素娘哭得隐忍,可这也是失态,宫里的规矩,是不允许哭,尤其是主子身体不好,更不能哭。

    “不要急。”

    红尘脸上阴沉,四下里看了看,竟然还是看不出什么端倪。

    一瞬间,她也觉得有些不好。

    能在她的眼皮子底下隐匿身形,无论是什么东西做的,都不简单。

    皇帝坐在床边,面色凝重,冷声道:“红尘,你的意思是,皇后的病,是被人所害”

    他的声音瞬间低沉。

    一时间,整个甘泉宫鸦雀无声。

    一群宫人吓得瑟瑟发抖。

    那帮太医更是连头都不敢抬,个个暗中叫苦,这还了得听到这些阴私,他们还能有命在现在也只能盼着皇后娘娘平平安安,万岁爷一高兴,让他们无功无过地过去也就罢了。

    红尘现在却顾不上皇帝,仔细盯着皇后娘娘的面看了看,又取出毛笔,命人调制了朱砂,自己动手在她眉心上画了一个符。

    “陛下,您马上让娘娘身边亲近的人都过来,我要选出几个人来。”

    皇帝一声令下。

    从一般的宫人,到龙子凤孙,就乌压压站了一片。

    于少将军在。

    所有成年的皇子皇孙都来了,厉王也来了。

    红尘一眼扫过去,点中于少将军,厉王,还有一个老侯爷成侯,还有素娘。

    她亲自点了油灯,让四个人一人手上拿着一盏,分别立在皇后的头和脚,还有左右。

    “记住,油灯不能灭,我回来之前,不许离开皇后娘娘半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 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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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人都郑重地应下。

    皇帝的面色很是难看:“朕也可守着她。”

    红尘暗地里想翻白眼,硬是忍下来,好声好气地道:“陛下福泽绵延,与娘娘乃是至亲夫妻,自然是能护着娘娘,也用不着您执油灯,便是在这里坐一坐,想必那些魑魅魍魉也不敢近娘娘的身。”

    皇帝这才面色和缓,就在床头坐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皇后看。

    那些太医都不能走。

    门外从上到下,所有的太医心里都绷着弦,穿着的衣服里三层外三层全是湿的。

    哪里敢开方子,娘娘这是年纪大了,到了时候,可这种话,他们能和皇帝说?

    谁敢开口,一准儿陛下都没耐心先把人关大牢,直接就推出去弄死了事。

    红尘又检查了一遍,大门关上,窗户稍微开一条细缝,不能正对娘娘,几个宫女拿来屏风,把床铺稍稍挡住,再命人手中持剑,立在门口守护,至于皇帝,爱坐哪儿坐哪儿,也指望不上他。

    包括那位她很是不待见的九皇子厉王在内,都屏气凝神听她的每一句话。

    交代完,她才匆匆离开宫门,也不坐车,上了马就直奔几个比较亲近的灵师那儿。

    药师佛的雕像到是有,也是法器,甚至还有品质不错的,问题是现在皇后娘娘的情况,一般法器已经起不到什么大作用,最起码需要一个灵器。

    可灵器上哪儿找?

    大云寺到是有几件,大部分是降妖除魔用的,想要延长寿命,那可难了。

    “要是这会儿有一条命线就好了。”

    所谓命线,据说是地府掌管天书生死簿的一任判官制作。用功德笔,沾了龙蜒草研磨的汁液,再取三百三十三位大善人亲手编织的丝线,历经百年制成。制成之后,做成红绳,便是命线,命线能让人续命。

    可这东西只要想想也知道,是极为难得的。别的不说,只一个历经百年,谁能等得起?

    “龙蜒草到是能找到,可她只能令人不死,却不能活人,也没有大用。”

    红尘心里难受的厉害,数次占卜,都是凶兆,虽然还不至于毫无生机,却也是危机重重。她再想请上天指一条明路,却是屡次都失败,不是法器没有反应,就是结果晦暗不明,根本看不懂。

    看来只能碰一碰运气。

    运气这东西就不好说了,红尘觉得自己运气好,可她身边的人,都觉得她运气再糟糕不过,总是碰到各种麻烦事,别人一辈子碰到的。也许没她一两年多。

    红尘一整日都在外面转。

    天上别说下雨,下刀子她也是不肯回去的。

    一直到太阳都快要落山,她忽然感觉到一点儿别样的气息,扭头看过去。从无数小贩的掩映下,就看见一家店面,店面的大门显得古老斑驳,连门前的貔貅都缺了只眼睛,牌匾只剩下大半,上面写着‘一步天’三个字。应该是个古董店。

    大周朝的人,尤其是京城人爱附庸风雅,京城的古董店也很多。

    红尘扫了一眼,就举步走进去,一进门便看出来,这古董店可不一般。

    里面的古董……至少有七八件儿是大内的东西,连印记都不用看。

    她在甘泉宫里把玩过的一柄玉如意,她进上去给皇后娘娘的一盏琉璃灯都在。

    那琉璃灯还是法器,能使鬼魅之物现形,当时是她怕娘娘宫里不干净,特别送了一盏过去。

    除此之外,装修布置也颇为奢华,墙上的书法字画,有不少御笔。

    难道是哪位皇亲国戚开的?

    红尘一转念,觉得这地方的老板应该不一般,寻常人怎么可能弄到皇宫大内的东西……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法器,都用琉璃罩子罩着,摆放在柜台上,任人观看,有点儿暴殄天物。

    不过现在顾不上,一眼看到墙上挂着的一柄宝剑。

    宝剑到只是寻常古剑,很华美,上面还坠有北斗七星模样的宝石,或许是神兵利器,可红尘看重的却是它底下缀着的一个拇指大小的药师佛吊坠。

    药师佛多为佛像,几乎没有做成吊坠,还挂在兵器上的,这一个十分特别,看材质,应该只是普通的玉石,但雕工一流,温润有光,显然时常被人把玩养护,养得很好,下面缀着丝绦,红色的,很细的线编造而成,红尘的目光落到那线上,差点儿压抑不住心口处涌出来的笑意。

    以后谁还会说她运气不好?逛逛街就能找到命线,而且是这么长一条,简直万幸。

    红尘连忙过去:“这把宝剑怎么卖?”

    她出来的急迫,衣着打扮都不算精心,可京城做买卖的,哪个又能没有点儿眼力劲。

    就红尘这一身寻常衣服,用的布料也是贡品,普通老百姓一辈子连见都不一定见过。

    那店小二分外殷勤,乐呵呵地凑过来笑道:“客官真是好眼力,这把剑可是我们店压箱底的好东西,镇店之宝,乃是前朝名将孙玉明的随身佩剑,后来为咱大周的开国太祖所得,被收入宫中,咱们主人也是机缘巧合才得了它,绝对是神兵利器!”

    红尘摆摆手:“多少钱!”

    店小二脸上一喜,没想到这姑娘如此痛快,看来真不是一般人,他搓了搓手,轻声道:“一共三万两白银。”

    红尘愣了愣。

    这数目有点儿大。

    哪怕在京城,这笔银子也能买一处极好的宅院了,上一次罗娘买的一处宅院,地段还不错,统共只花了两千五百两纹银。

    当然,要是看上面的命线,别说三万两,就是十三万两,那也是白捡来的。

    红尘不打算白白占人家便宜,就点头应了:“我手里没有那么多。先付你一千两银子的银票,作为定金,我回头拿了再来。”

    她这次出门,身边没带多少人。虽然打定主意要寻法器,可哪怕是再好的法器,大体上一千两银子也足够,谁知道竟然能找到命线这种东西!

    店小二都呆了呆。

    所谓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他可是打定主意。要和这位客官好好讲讲价,这会儿忙收了定金,乐淘淘地把人送出门去:“客官放心,我这就给您包起来,您买它,绝对买不亏,亏不了。”

    红尘点点头,再三交代要帮她收好,连忙就回府拿银子去。

    从店铺回郡主府,距离不算很远。来去也就小半个时辰,红尘轻车简从,没有摆出仪仗,用最快的速度取了银票返回,进门就直奔挂宝剑的柜台。

    墙壁上空荡荡的,红尘敲了敲柜台,那店小二正在另外一边招待客人,看都没往这边看一眼,她皱了皱眉,还是坐下来稍微等了一下。

    她再着急。也有先来后到,不好耽误人家做生意,等了有小一刻钟,好不容易等到那边店小二招呼完客人。趴在柜台前面盘账,连忙拿了银票出来,道:“小二,麻烦你,我的剑给我装好。”

    那小二一抬头,看了红尘一眼。状似吃惊地一扬眉:“什么剑?客官要买剑吗?我们这儿可不是兵器铺子,您出门左转,那有夏家的管事开的,兵器多得很,宝剑也多。”

    红尘:“……”

    她登时大怒。

    红尘越生气,面上反而越不显,只是那店小二忽然赶到浑身发冷。

    其实,他这会儿心里也有点儿打鼓,对商家来说,信誉最重要,没了信誉,什么买卖也做不下去,他们能在京城开店做生意,上头的主子人脉广是其一,信誉更不能坏了,只是刚才那姑娘刚走,后面就又来了一个客人,大豪客,还是老主顾,且又是玉山齐家的人,一眼就挑中了那把宝剑,当时就发话要买。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主人便把宝剑相赠,回头他想拦着主人把话说清楚,才提了两句,主子都没听完就追着人家齐老爷走人……

    店小二头疼的要命,一咬牙就下定决心,干脆就当这事儿没发生过,反正对方给定金的事情,只有他和客人知道,又没有留下字据,还没有认证,他为了店里的信誉,就黑心一回,豁出去了。

    这会儿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压力,店小二脑袋发昏,心中也觉得不妙。

    也许这次走了一步臭棋?还不如磕头赔罪认了自己不对。他怎么就脑子不清楚这么做了!

    可已经做了,那就得做到底,什么都不用怕,主子在呢,一个小丫头片子,就是有点儿背景又有何妨?

    两句话,红尘就知自己被人坑骗,心中怒火上扬,面上却越发沉静,冷声道:“你们店我看也是个老店面,店里的东西来历都不简单,今天做起黑店的行径,难道就不怕砸了招牌?”

    店小二面上一沉,轻声道:“这位客人,你既然看得出我们店是老招牌,那我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家主人乃是那里面出来的,上头有的是人,无论什么人来我们这儿,是龙他得盘着,是虎他要卧着,我看你小小年纪,又是个斯文人,还是别找事的好。”

    红尘顿时被气得发笑,把怒气压抑住,轻声道:“再给你一次机会,把那把宝剑,老老实实地给我送来,送到我眼前,这件事就一笔勾销,我也懒得和你计较。”

    店小二摸了摸头,嘿嘿一乐:“客人可别胡说,咱们店什么时候欠你剑了,这样吧,看你也不容易,一个小姑娘家还跑到我们店里来搞讹诈,我也相信,你肯定有苦衷,哎,这样吧,所谓广交朋友,勿结怨,我们家主人是个大度的,这是一千两的银票,来来,给你拿着快走,别在这儿捣乱了,省得我家主人生气,再让你个小姑娘吃亏。”

    红尘:“……”

    她运了运气,冷笑:“看来,我真遇见了黑店,好吧。我到要看看官府管不管,。”她摇摇头,拽过银票,转身就走!

    店小二吐出口气。冷声道:“要告官尽管去,官府会不会如你的意,你马上就知道了!”

    红尘:“……”

    很好,很好!

    宝剑不需要,命线必须找到。她不可能让到了手边的东西再飞走,哪怕要仗势欺人,借助皇家的力量,东西也必须找回来。

    但现在,没力气跟他计较,有这工夫,不如赶紧上点儿强硬手段。

    红尘走人,那店小二心里也一松,吐出口气:“还好……是个好对付的。”

    京城里的贵人们个顶个有底气,会这般息事宁人的不多。除非知道他们店大,背景深厚,干脆忍了。

    他这作为,实在冒险!

    好在定金银票还了回去,死无对证,倒也无妨。

    “哎!”

    店小二叹了口气,垂着头,慢吞吞地走回店内,刚一坐下,他家主子就从二楼下来。身边还陪着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家。

    “齐公,您老人家就放心吧,小公子吉人自有天相,一定健健康康。平安无事。”

    店主人脸上殷勤,一边说话一边从楼上下来。

    这位姓齐的老人家脸色却不大好看,青灰青灰的,满面忧愁,走了两步,忽然停住。皱眉。

    店主人一愣:“齐公?”

    齐老爷子皱了皱眉:“忽然乌云密布,由吉转凶,凶兆来得如此明显……阿光,你这是得罪了高人啊!”

    那店主人挠了挠头:“哎哟,老爷子哪儿的话,得罪人?咱得罪的人还少么?尤其是这几年,不知道有多少小人等着咱家倒霉呢,哪里怕什么得罪人!”

    他一边说话,一边下楼,刚走到半截,脚下一空,忍不住惊呼一声,骨碌碌滚落。

    店小二吓了一跳,连忙扑过去阻拦,一把把人抱住,惊魂未定:“主,主人!”

    “他奶奶的……”店主人灰头土脸,手肘火辣辣的疼,气急败坏地怒吼了一嗓子,抬头看齐老爷子立在楼梯上,登时脸上一红,讪讪笑道,“让老爷子看笑话了,这个,咱家太不小心……”

    他话音未落,只听轰隆一声。

    一众人都举头看过去,整间店忽然震动起来,四壁抖动,噼里啪啦,所有的琉璃罩子都碎裂,落了一地的碎片,柜台上无数古董法器忽然飞起来,嗖一声,全飞出大门,只掀起一阵冷风。

    冷风呼啸而过,店里空空如也。

    门外也传来一阵阵叫骂声。

    店主人整个呆了,先是气急败坏,扑到门口,连声吩咐下面的人去追,几个店伙计全都踉踉跄跄地追了出去,拼命跟着跑,没多时就踪影全无。

    他气喘吁吁半天,咬牙切齿怒骂不休,可一回神转念,忽然打了个哆嗦:“……这怎么回事儿!”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他们家的商品竟然自己长了翅膀飞走了!

    难道闹鬼不成?他要不要请个灵师来驱驱邪?

    齐老爷子叹气:“我不是说过,你们店里的风水忽然从吉转凶,征兆骤变,还不是一般的变化,能做到这些,绝不是一般的灵师,看来你是得罪了高人,而且是大大的得罪,这么做,对对方自身也没什么好处,毕竟是强力扭转乾坤,不借外物,天底下能做到的人也没有几个,要花费很大的精力。你还是小心点儿,我看这不像寻常的仇怨,那位高人动了真怒,恐怕此事很难轻易解决了。”

    他老人家越说,店主人的脸色就越难看:“这可如何是好?”

    齐老爷子摊摊手:“就算让我开药方,也只有一句话,对症下药,先查查你究竟是得罪了哪位吧。”

    店主人浑身冒汗,绞尽脑汁,问题是他的仇家太多,一数就数出一大堆。

    “我的仇家是不少,但要说敢这么对付我的,绝对一个也没有。”

    他不光不是傻子,反而十分机灵,就算与人结怨,也要看看那是什么人,但凡是惹不起的,他一向是客客气气,绝不惹是生非。

    齐老爷子一沉吟,低声道:“我看这阵势起得很急,而且凶猛,又是你家的店先出事。大概和生意有关?最近在生意场上,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店主人立时就脑筋急转,难道是老区,他才坏了那混蛋一桩买卖。那买卖太不要脸,连前朝贵妃娘娘的墓室都敢盗,简直不要命,他坏了他的事儿,也是为了大家伙着想。这事儿万一闹大了掀出来,可不只是老区一个人倒霉!

    “不对,老区没这么大的胆子,也没这个能耐啊!”

    他实在想不出来,猛地转身,把店伙计都叫到眼前,急声道,“都给我想想,这两天咱们店里可是出了什么事儿?得罪了什么人不成?”

    所有人面面相觑,齐齐摇头。

    这些日子也没出什么事儿。他们这种店,向来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生意不算兴隆。

    众人实在想不出什么来。

    哐当一声,大门洞开。

    店主人一抬头,怔了下,进来的人身穿银甲,腰悬宝刀,一脸肃然。

    “陈统领?您怎么过来了,我这店里虽然丢了点儿东西。可也劳动不到……”

    店主人一句话没说完,胳膊就被那银甲的年轻人一拧,死死压住。

    后面又进来一队人马。

    “搜!”

    那一队禁军侍卫,蜂拥而上。冲入二楼,一顿摔打,到处翻找。

    店主人顿时脸上发白,隐约感觉不好:“陈统领,有话好好说,好好说。咱们都是自家人,我是曾南光啊,你不认得我了,咱家上个月刚和统领一起喝过酒来着!”

    那人皮笑肉不笑地哼了哼:“有什么话,进宫去和万岁爷说。”

    万岁爷……

    店主人脚下一软,扑通一声坐倒,颤抖着喊:“兄弟,这是怎么了,我真不知道,您给指点指点,我,我,感激不尽!”

    他拼命想,难道是从宫里弄出来的这些东西泄了底,应该不会,都是报了损失的,且陛下是个大方人,也不是不知道私底下这点儿猫腻,不过一笑了之而已。

    到底因为什么!

    那银甲侍卫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告诉你也无妨,你省事,我们也省事,今天你们店里坑了荣安郡主一把宝剑,那宝剑关系重大,陛下都给惊动了,告诉你,今天你交出宝剑,就算你功过相抵,自然平安无事,你要是不交出来,哼,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

    曾南光登时愕然:“……宝剑?”

    他想了半晌,也没想出自己最近又从什么地方得了宝剑,他可没做过打家劫舍的买卖,店里弄来的东西,个个是有来历,可是,也不大会惹上麻烦的那类,再说了,他连荣安郡主都没见过,怎么会坑人家的东西。

    “误会,一定是误会!”

    扑通!

    站在楼梯口的店小二脚下一软,坐倒在地,脸色雪白,瞠目结舌。

    难道是那事儿……怎么可能!

    “我,我……”

    曾南光猛地扭头,死死地盯着他,那店小二心虚的眼泪都落下来。

    “……就刚才,有客人已经买了咱们家淘来的那把剑,我跟您提了,您不是没……搭理。”

    齐老爷子:“……”

    曾南光猛地转过头,一脸急切地看过去,齐老爷子点点头:“别急,我马上派人去拿,小三子,快回家去,速速把那剑再给请回来。”

    不光是这位店主,就连押着他的银甲侍卫也稍稍放松了一点儿。

    要紧的是东西,别的事儿都能不计较。

    甘泉宫。

    围在床前的四人脸色煞白,汗水滚滚而落,手中的灯烛一时闪烁,一时微弱,所有人的手臂僵硬,瑟瑟发抖。

    皇帝的脸色也一片阴冷,目光落在妻子的脸上,隐约带着几分愤怒,又有焦虑,他忍不住伸手握住皇后冰凉的手腕,手指微微颤动。

    多少年了,他都忘记这种感觉,有十多年了吧,两个人甚至没有真正面对面说过几句贴心话。

    “你怎么就这么倔!”

    皇帝叹气。

    你也不看看,我有多少个皇子没有养住,这么多年,长大成人的寥寥无几啊!

    皇帝又叹气,他不是个软弱的皇帝,更不会相信自己是那种连儿子都保不住的白痴皇帝,可偏偏他的孩子们,就一个接一个的夭折,无论怎么查,查出来的结果都是意外!

    天底下哪里来的那么多意外!

    他杀了一批人又一批人,可他的嫡子,他盼望了那么多年,想了那么多年,寄予厚望的嫡子,竟然还是病了,病得那么严重。

    “报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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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 情感
    &bp;&bp;&bp;&bp;报应……

    哼,世间若有报应,他到看看那些个乱臣贼子是个什么下场!

    一扭头,看向门外,皇帝轻声问道:“郡主还没来?”

    “回陛下,郡主刚刚写手令调动禁军去办差了,说是找到一件很有用的灵器,只是得遇小人,出了点儿麻烦。”

    “我不管什么麻烦,皇后的病要紧。”皇帝深吸了口气,“若有人阻拦郡主,杀无赦!”

    “是。”

    大太监又出去传话。

    事实上宫里的人都长着一颗七窍玲珑心,哪里用得着叮嘱,傻子也到不了陛下面前。

    收回视线,看着皇后苍白的脸,他甚至觉得自己悟了些什么——他老了,梓童也老了。

    此时,他却忍不住想起他和梓童的嫡子来。

    那孩子,他也曾经渴盼他出生,谁知道,竟然是这样一个结果!那孩子既然生来不该是皇家的人,何必留他在这个地方吃苦,梓童也该懂的,她最懂的人便是自己了,所以,送走那孩子,梓童不光没哭,反而难得一笑。

    皇帝忽然感觉有点儿冷,森寒森寒的气息扑面而来,周围所有人都面孔狰狞。

    恍恍惚惚中,他仿佛进入一团迷雾里,他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走得腿脚都累了,抬起头,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站在前方。

    “梓童!”

    “陛下。”

    皇后的眼睛里落下泪来,“我想儿子了。”

    皇帝连忙伸出手去,把她珍而重之地护在身边,柔声哄道:“好,好,知道你想他,回头我就叫他进宫,哎,他也到了说亲的年纪,别担心。我一定给他说一个好的。”

    怀里的身影越来越清淡虚无。

    皇帝吓了一跳:“梓童?梓童?”他瞪大眼,就见一只巨大的乌龟正张大嘴要吞吃了皇后,他登时大怒,拔剑就砍过去。拼命地砍,可是总有无数只手束缚着他,让他伸不开胳膊,展不开臂膀,皇帝更是大怒。

    “谁敢拦朕!”

    皇后的病床前。无数人目瞪口呆。

    太监宫女瑟瑟发抖。

    皇帝拿着剑拼命向皇后的脸上砍过去,于少将军整个人扑上前,恶狠狠地把皇帝按住。

    几个太监和宫女快晕死过去:“救……”

    这是该叫救驾,还是该叫救救皇后!

    身边的厉王几个,脸色也十分难看,进退两难,不知所措,他们总不能冒犯圣驾,可是皇后在床上躺着,皇帝莫名其妙地要杀了皇后。这也不是闹着玩的!

    于逸脸色惨白,胳膊上挨了一刀,鲜血横流,整个人也顾不上冒犯,横档在皇后身边,还要努力护着油灯。

    一阵冷风吹过,四个人手里的灯火都闪闪烁烁。

    皇帝脸上涨红,举起手又砍下去,所有人忍不住闭眼,就这架势。于少将军恐怕招架不住了。

    那些宫女太监们失声痛哭——吾命休矣!

    今天别管是谁出事,他们都得不到好儿,必死无疑!

    灯火闪烁,越来越微弱。

    厉王胆战心惊。咬咬牙,上前一步,只要皇帝的剑下来,他也要去接,总不能让母后出事,不等他上前。外面的大门一开,人影一闪,他手里的油灯就转移了位置,被好好安放在桌台上,其他人的灯也被抢了去。

    红尘出现在房间内,左手两根手指间夹着一张黄符,右手拿着油壶。

    油壶里的油一浇上去,轰一下,火苗窜出老高。

    红尘轻飘飘的,一手按住皇帝,把他推到旁边的软榻上落座,一手捞住于少将军,把他从皇后身上拽起来扔到地上去,一挥手:“都退开点儿。”

    所有人都退后。

    “把窗户打开。”

    宫女连忙扑过去开窗。

    只开了一条缝,缝隙里忽然有一股清气渗透进来,满室生香,香味让所有人的精神,略微舒缓了些许。

    红尘四下看了看,正好看见皇帝拿着剑,冲着一只大龟比来比去,登时无语,过去一手夺过剑,又拍了皇帝的肩膀一下,皇帝整个人就愣了愣。

    在皇帝的视线中,他看见红尘劈开迷雾冲到眼前,安抚地拍了拍那大龟的头,大龟甩了甩脑袋,特别乖巧,四肢都收回壳子里面,挪动巨大的身体。

    这时他才察觉到,原来大龟没有咬皇后,而是把她护在身后,他手里的剑,就在皇后的喉咙处比划。

    身体一软,皇帝差点儿虚脱。

    红尘又端来一杯茶水,往里面塞了一张黄符,交给太监,“给陛下喝。”

    太监登时愣住。

    皇帝可不是一般人,他老人家进口的东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就说吃食,御膳房的御膳出锅,都要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之下,大厨要贴红签,进了食盒,更是必须密封,但凡开了封,都入不得万岁爷的眼。

    进上去,掌膳太监还要令试膳太监尝过,过一刻钟无事,才能呈给万岁爷。

    所以别以为万岁的御膳好吃,大部分能进口的东西,不说寡淡无味,也算不上怎么好,至少比不上御膳房的太监们吃的好。

    红尘扫了一眼过去。

    那小太监一咬牙,端起来微微颤颤地喂给皇帝喝了,连忙就跪下磕头。

    皇帝的眼珠子总算活泛,一转头,看向红尘:“荣安……怎么样?”

    “陛下别急。”

    红尘皱眉,低声道,“我有办法,不过先找一味药,吊住娘娘的气,等我拿到灵器,才好处置。”

    “什么药?”

    于逸忽然插口,急问。

    红尘叹气:“叫龙蜒草,不能活人,对皇后娘娘现在的状况却很有帮助。”

    “我这就去找。”

    于逸挣扎着站起身。

    红尘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疼的他额头冒汗,坐了下去,“用不着你管,那东西地府才有,人间难寻,我去就是。”

    皇帝都给吓了一跳。沉吟片刻,也只能点点头应了,看了于逸一眼,脸上露出几分叹息:“好孩子。知道你孝顺,快传太医,赶紧给你包扎一下伤口,伤在胳膊上,可不是闹着玩的。以后我还指着你给我冲锋陷阵。咱们大周朝可没有折了一条胳膊的将军。”

    于逸跪下磕头谢恩。

    红尘站在一边看,总觉得这恩,他谢得不甘不愿,忍不住也叹了一声。

    原来如此!

    看来,于君于家主,希望儿子尽早成亲的愿望,是很难实现了,人生果然奇妙,什么样的事情都会发生,那是皇后啊。年过六旬的皇后。

    我老君未生,这等悲剧,谁也没办法解决。

    红尘咳嗽了声,叮嘱太医用药仔细些,“他身上染了阴气,若是用药效果不好,再跟我说。”

    说着,到底是不动声色地把于逸向外推了推,不让他在皇后身边多呆。

    皇帝不是傻子,相反。他是个极为精明的人物,若是于逸的小心思泄了底细,哪怕为了皇后的清誉,皇帝也不会置若罔闻。说不定能把于逸这小子打发到边疆聊度此生,这还要看在于家世代忠良,乃是大周朝开国功勋的份上,还要看在于老将军一辈子为皇帝效命忠心耿耿的份上。

    红尘扫了一眼,总觉得厉王脸上隐约有些讽刺之意,心下一跳。她能看得出来。厉王比她可和于逸还有皇后娘娘相处的时间更长,也许也能看得出来。

    那些龙子凤孙们脑子里的弯弯绕绕,都能把人吓死,只希望这个厉王的性子,更如他表面一些,别害了于家才好。

    “荣安?”

    红尘一回神,收摄心神,轻声道:“陛下放心,我已经找到能用的灵器,只要灵器一到,必然让娘娘平安度过这一劫。”

    但要是不根除掉罪魁祸首,避开一劫,还有下一劫,可她甚至不知道,这个罪魁祸首是不是她臆测出来。

    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要救人为先。

    皇帝的脸色十分郑重:“无论需要什么,尽管说出来,无论如何,也要救一救……她。”

    红尘点头。

    这种时候,到能看得出几分真心,也是啊,人怎么能没有真心呢,他便是皇帝,孤家寡人一个,兄弟被他弄死了大半,一个太皇太后,那是亲娘,可和他也不交心,唯独结发妻子,闹也闹过了,打也打过了,折腾了这么多年,早就血肉相融,不分彼此。

    皇帝这么多年下来,和皇后闹得再凶,他也只立了这一个皇后,从没有想过要换一换。

    红尘出了宫门。

    皇帝也不回去,就在甘泉宫里,皇后的床边上再设一软塌,又让人拿了一卷图纸过来,指给皇后看:“你看看,咱们两个也不要浪费陵寝了,劳民伤财,就住在一起如何?棺木我打造得更宽一些,舒舒服服的,你也别跟我闹别扭,你不在我身边,还能去哪儿?都老太婆了,外孙女长那么大,越长越漂亮,你自己也老了,腿脚又不利索,老老实实跟我过吧。”

    他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几个太监宫女在外面听着。

    跟了皇帝半辈子的大太监,就忍不住拿出手帕,擦了擦眼角,心中长叹一声。

    皇帝老了。

    红尘出了门,宫女就领着她避开大道,走得小路,她远远看了一眼,那边乌压压的一片,人很多。

    “娘娘生病,大家都要来侍疾,万岁爷交代,让别吵了娘娘,都不敢进去打搅。”

    “人还挺多。”

    原来皇家的人还不少呢。

    红尘这些年,没怎么和皇家的人打交道,就是参加个大宴,小宴,也多是和女眷接触,还是那么几个。

    皇后爱清净,不喜欢吵闹,也不许人烦红尘,这会儿一看,皇子也有那么几个。

    那边齐王赵瑞,安王赵琦都在,厉王陈玮在寝宫内,还有一些小的,大概都是皇孙。

    齐王和安王正站在一起说话,面上带着忧色,举止很是亲密,可她的情报还算灵通。这两个亲兄弟,也是面和心不合。

    尤其是安王,私底下没少说他这个哥哥齐王虚伪,愉贵妃疼小儿子。也比疼大儿子多一些,不过有愉贵妃在上面压制,这两个王爷的竞争,前几年还没到白热化的地步,可往下。却没有那么多兄弟情深能表现了。

    皇帝年老体衰,终究还是要选择继承人的。

    除了这两个王爷,七皇子赵珑,那就是个小透明,皇帝好像忘了他似的,到现在还是郡王,要知道,厉王赵玮已经领兵打仗,入朝十好几年,七皇子比他还大两岁。至今连一个差事都没当过,整日在王府闲着,唯一的喜好就是下棋,号称棋痴一个,那些朝臣,有投奔齐王的,有投奔安王的,连厉王如此凶暴之人,也有朝臣不怕死,非要来烧他这口灶。可七皇子却是门庭冷落,向来不招人待见,想来与储君无缘。

    除了这几个外,还有一个不懂事的十六皇子。才不过五岁而已,是个‘美人’生的。

    皇帝这把年纪,撑不到他长大成人,除非有权臣当道,非要一个好控制的皇子继位,否则他是没有指望了。

    别看现在那位陛下年老体衰。但那群臣子还玩不过他,想来不至于有幼君登基,权臣当道的可能。

    红尘一边出门,一边胡思乱想。

    大周朝别的不好说,忠臣良将到是不缺,好像别管皇帝怎么折腾,折腾来折腾去,杀了一批忠臣,没有逼反一个,但凡是反了的,从一开始就能看出反心。

    禁军那边,已经紧急传来八次消息。

    带队的统领,乃是一位宗室,姓陈的本家人,按照辈分,还要叫红尘一声姑姑,和于逸交好,也算熟人一个。

    红尘上了马,看最后一份情报:“齐公?”

    原来那家店蒙骗了她,是把那把剑给了齐公,不过现在齐公一听这事儿,已经命人把东西拿了回来,现在就在那家店等着。

    禁军那边本想尽快送到宫里,只是毕竟不知道实物是哪个,担心出现差错,才请荣安郡主速去一趟。

    马是好马,一眨眼的工夫就到了店里。

    红尘一眼扫过去,登时皱眉:“错了。”

    那店主人一下子就扑倒在地,那个店小二更是泪水狂飙,哭得不能自已:“……郡,郡主娘娘,您可仔细看看,就是这把剑,没有错啊,一点儿都没错,小的绝对不敢造假。”

    他是真怕了。

    曾南光更怕,小腿肚子直哆嗦。

    齐公也皱眉,低声道:“郡主,老朽保证,从店里送去我家的剑,正是这一把,老朽家人,必不敢作假。”

    这老人一句话说出口,曾南光心里也一松,简直感激不尽,幸好齐老爷子是个讲理的人,又慈悲,这若是换成别人,早一推四五六,全推他头上,哪里肯惹这一身骚气。

    红尘的脸色也很难看,抓过宝剑,咬牙:“挂坠呢?”

    她要的不是剑,而是上面的剑穗,但现在,剑还在,下面的剑穗流苏通通消失无踪。

    齐公和曾南光都怔了下。

    尤其是齐公,皱眉招呼他手底下的人进来,小声追问了几句,脸色瞬间阴沉,摇了摇头。

    红尘也听见了,那剑穗送到齐家时还在,但从齐家重新拿出来,送回店里,就已经消失。

    这东西又不算要紧,大家注意到的肯定只有这把剑,谁会把上面零零碎碎的挂件放在心上?

    曾南光蹲在地上,欲哭无泪,哼哼唧唧:“郡主,小的真不知道,那把剑是从外头收来的,上面的剑穗也是本身就带着,小的也没当回事儿。”

    他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犯什么蠢,当时为什么不让小二说清楚,为什么不停下来问问情况,他一时爽快,说当成礼物给齐老爷子,就给了他老人家,可事后的麻烦,简直要了他的命。

    禁军这边,所有人的情绪瞬间紧绷,一个个兵器出鞘,寒光闪闪。

    红尘看了齐公一眼,却不好太市里。

    玉山齐家,在朝廷里到没有多大的权势,但却也同样不可小觑,所谓看一个人的本事,要先看他的敌人。

    玉山齐家,和姚宗师所在的姚家。乃是世仇,祖孙三代交恶,没少硬碰硬,死在对方家人手上的子弟。起码有三位数了,但玉山齐家,至今还稳稳当当地立在大周朝,姚宗师如今武力大为进步,只差一步。便是真真正正的大宗师了,但齐家的人,还是活蹦乱跳地生活在玉山,照样滋润的很,由此可见,齐家的确不简单。

    红尘上辈子就想过,若是夏家能有齐家的坚韧,也许早就更上一层楼,不再如履薄冰,世世代代都为皇家所用。

    对皇室来说。世家是毒瘤,最好没有,对世家来说,依靠皇家才能生存,那就是屈辱,至于谁对谁错,也说不清楚,天底下本也没那么多的对错。

    反正无论哪一路占据上风,老百姓们的日子依旧是那般过,丰年有口饭吃。灾年听天由命。

    “齐老爷子,不知您为何要买这把剑?”

    红尘心念一转,轻声问道。

    齐公愣了愣,略微迟疑。半晌才道:“只是喜欢而已,并无他意。”

    喜欢?

    红尘不信,别说红尘,就是其他人也不大信,那把剑是很华丽,但齐公不是喜欢华丽的人。

    看看他的打扮。一身粗布衣服,深蓝色的,黑漆漆的千层底布鞋,领子磨损了些许,还有肘部,膝盖处,也有些泛白,若不是这人的气度在这儿,便是粗布衣服也气质卓然,让人一看他,就先被他的气势压倒,顾不上关注衣服,恐怕就算不被当做乞丐,也要被轻视,说不定连店门都进不来。

    再说,谁不知道齐老爷子最是节俭,有一日,他与姚宗师相约吃饭,说是吃饭,其实是谈判去了,姚宗师点了一碗面,吃了大半,走后还剩下些许,齐老爷子便先就着他的碗,把面吃了,这才要店家重新送来两个馕饼,一碗白水。

    他在家也一样非常节俭。

    当然,不是说齐老爷子小气,但凡修桥铺路做善事,齐家从来都落不下,去年南边闹灾,老爷子还特意捐了三千两,让小辈买了米面药材,千里迢迢送了过去。

    姚宗师都说,他这位敌人乃是正人君子,作为敌人,他很荣幸,这样一个人,莫名其妙买把剑回去,说是放着观赏,谁又肯信?

    红尘深吸了口气,压低声音道:“老爷子不要不放在心上,我说实话,此事事关皇后安危,请您务必说清楚一切细节,无论有用没用。”

    齐公一愣,更是迟疑,终究还是道:“今日我家侄子路过他们家的店,相中宝剑,十分喜爱,那孩子平日里很少要东西,过几日便是他十八岁生日,我见他爱得很,这才想买给他,并不是那孩子要的,这件事一定是巧合,与他无关。”

    红尘没说话。

    看起来似乎确实没什么关系。

    齐家一个小辈,喜欢这把剑,于是齐公去买,她正好路过,也看中了剑上的剑穗,只是身边没有带着现钱,于是付定金回去拿钱,就这么一点儿时间差,宝剑易主,似乎不是不可能!

    只是,未免太巧了一点儿。

    这等古董店不比别的,不要说一天一桩生意,就是十天做成一桩买卖,别的生意人也要夸赞一句生意兴隆,会来光顾的,那都是不差钱的主儿,差不多好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她走开一会儿,怎么就能把宝剑让别人带走?

    “劳烦诸位随齐老爷子回齐家看看,沿途寻找,所有经手的人必须问到。”

    到了这等地步,红尘也没有办法。

    算了一卦,到并非凶相,可算卦这种事,也不是特别精准,红尘放开灵识,四处询问,可就是四下的灵物,也很少去关注这些小东西。再有,神物自晦,它知道隐藏自身,若非有缘,也看不出它的特别。

    红尘叹了口气,虽然也能找到一星半点儿的线索,可零零碎碎的,想找到东西,恐怕还需要花费些力气。

    她要先给皇后娘娘去找药,然后再说其它,若是皇后逝去,再想让她还阳,那就几乎是不可能了,至少正常手段不可能。

    叮嘱了几句,红尘四下看了看,“我去地府一趟,你们若是找到东西,不要耽误,马上送回宫,交给陛下,绝不容有失。”

    禁军的人连忙应了。

    齐公和曾南光都差点儿以为眼前这位郡主娘娘,也许脑子出了问题,不知道万岁爷知道,会不会以为是他们气的?

    这店就有点儿意思,阴气很重,红尘随手就从墙壁上画了一个圆圈,众人目瞪口呆的瞩目之下,圆圈变成黑漆漆的洞口。(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 轻视
    &bp;&bp;&bp;&bp;红尘一头钻进去,其他人老老实实地盯着,半天没有动弹。

    曾南光瘫在地上,气喘吁吁。

    那店小二脑子里冒出个乱七八糟的念头——自家的店了不得,能直入地府,不知道能不能去参观一下!

    如果他家主子知道他的想法,恐怕非气死不可。

    红尘去了也就一刻钟,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个黑漆漆的瓦罐。

    瓦罐看起来就和农家用了几十年的那种罐子没多大差别。

    一行人,尤其是那帮禁军,都欲言又止——天底下的灵药难道这么不值钱?去一趟地府,弄来能让人不死的灵药,只需要一刻钟不成?

    红尘却顾不上这些人,匆匆入宫,根本不理会那些御医的碎嘴,连皇帝都不看一眼,直接迅速就喂给了皇后。

    喂的时候,她面上镇定自若,心中还有一丝犹豫,这种东西,只是传说,到底有没有用,会不会有副作用,谁又知道?不过以前她碰运气,从来都没出国问题,如今也只能盼望皇后福泽深厚了。

    “咳咳咳!”

    她们的运道果然都不错,一口药汤进去,皇后便睁开了眼,还是气息微弱,可却有了意识,皇帝小心趋前一步,却又陡然停下。

    皇后也不看他,只握着红尘的手:“给我喝的什么?一股苦茶味。”

    红尘失笑,小声道:“是孟婆煮的茶,平时喝来暖身的。”

    地府森寒,那些鬼差们偶尔也需要阳气补补身子,大部分就喝这种龙蜒草泡的茶,她下去抢了奈何桥旁边小女人的茶壶,那姑娘是做的孟婆的差事,这可不就是孟婆的茶了?

    “如果是孟婆汤到也好……刚才我在梦里,感觉到有人叫我,好像是我娘……当我是傻子不成,梦中无论遇见什么。必须稳住心神,决不能听那些鬼魅之物的话,这是常识。”

    “对,娘娘做得好。若是还有乱七八糟的东西入梦,千万不要理会,收摄心神,安心修养。”

    皇后一笑应了,迷迷糊糊地说了几句话。又睡过去。

    红尘松了口气,幸亏娘娘不是外行人,要是换了普通人,说不得现在都死透了。

    不过,果然是有人搞鬼,有可能是中了什么邪咒。

    皇帝挥挥手,让众人下去,厉王他们转身离开,于逸却是有些舍不得,他难得能离她那么近。气息相闻,好像一伸手就能把她搂在怀里一般。

    红尘起身,轻轻一带,就把于逸推出门,出了宫门疾行而去,什么话都没说,也不能说,不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解决娘娘身上的问题。

    宫外

    齐家在京城的别院已经被搜了十多遍,连粗使婢女都被问询过。奈何毫无线索。

    陈统领几乎要抓瞎,后面就传来郡主的一封便签,只寥寥数个字——去齐家本家。

    齐老爷子登时愣住:“剑落入我手,不超过两日。就算丢了东西,也只能是在京城丢的,为何要去家里?”

    玉山齐家,可是有十多年不接待外客了。

    齐家在玉山之巅,而且没有任何通路,进去或者出来一次。没大道的地方步行,起码需要大半日的光景。因为家里所有人,连同仆妇在内,都有一身不错的功夫,再差也不怕走山路,齐家也就从来没想过要修出一条大道,而且,齐家不是那么容易去。

    他们家族以前号称有十八子,人人通玄术,在山上家门前布置了一座护山大阵,寻常人都不得其门而入,如今虽然衰落,这一代的齐家子弟只有寥寥数人,嫡传的也只有两个,也就因为齐公还在世,尚能撑撑门面,等齐公一去,恐怕好好一个齐家,也要烟消云散。

    连姚家如今也不再和齐家作对,姚宗师私底下都感叹过,两家的恩怨,恐怕很难绵延到下一代去,不知下一代的姚家人,还能不能找到好对手。

    人若无对手,总是寂寞得很,尤其是高手。

    齐家衰落,但家中子弟还是相当骄傲,大部分都不愿意外出,只在家中隐居。

    齐老爷子算是家里非常开明之人,常年在京城别院居住的时候较多,也知道家里人的性子,他家那些人,无论年长的还是年幼的,性子都骄矜的很,不给朝廷面子,哪怕是郡主当面,也一样不放在眼里,让人登门,有点儿不合适。

    但此时,他显然也不好拒绝。

    红尘的马足够快,而且齐公那边,虽说也着急,可人比较多,走起来就有些拖延,再加上那小吊坠又不知道何时丢的,寻找更是花费时间,还没到玉山脚下,双方就汇合一处。

    “郡主!”

    陈统领见到红尘,也松了口气,如今他责任重大,一直提心吊胆的,有郡主在,他总算是轻松些了。

    众人来到玉山脚下,沿着小径走了半日,上面就是悬崖峭壁,山路陡峭至极,所有人都累得气喘吁吁的。

    那些禁军的人,手臂直打哆嗦,却是连手里的刀剑都快拿不住,前方浓云密布,齐家的老宅还看不见一点儿踪迹。

    齐公身边跟着七八个小厮,都长得十分精神,同样短打装扮,深蓝色的棉布衣服,到比齐公那一身粗布显得精神得多,此时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眼角眉梢多多少少带了几分轻视,他们这帮人,自来看不上朝廷,虽不好明面上轻忽,可从头到脚流露出来的意思,谁都能察觉得到。

    为首的那个扫了红尘一眼,噗嗤一声就笑了。

    “咳咳。”

    他旁边一少年使劲掐了把他的腰:“那是郡主,尊重些。”

    “我知道她是郡主,听说还是个灵师,颇有本事。”为首的年轻人嘻嘻哈哈地道,口气轻佻。

    要说京城那些灵师们真是越来越会捧臭脚,区区一个小丫头片子,也能给吹嘘到天上去。

    哎,好好的,自由自在的灵师不做,非要去讨朝廷的欢心。还非要朝廷认同不可,什么毛病!

    从有齐家以来,家中子弟就没人去参与灵师考核。

    “咱们齐家向来少出玉山,与朝廷也是井水不犯河水。现在可好,说搜查就要搜查,把咱们老爷子当贼防呢!”

    老爷子叹了口气,也不多话,这话说出来更不好听。他本身一样对朝廷没有太多敬畏,但他性情稳重又温厚,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从不会有半分失礼之处,这一点儿上,齐家的人就做不好。

    红尘扫了一眼过去,却不以为意,要说这些人轻视朝廷到也没什么,她对皇帝都没多少敬畏之心,但现在被轻视的不是朝廷。是自己,那感觉便不大好。

    忽然起了风。

    山上沙石俱下。

    齐家那边一小厮推了推身边的人,扫了红尘一眼,扭头道:“郡主,要不要我们找个轿子抬着您?”

    其他人纷纷扭头,只是视线终究还是不敢在红尘的面上过多停留。

    他们这帮人嘀嘀咕咕地说小话,未尝没有掩盖自己羞赧之情的意思在。

    红尘确实是美人胚子,还是绝色美人。、

    不光是她长得好,而且底子还好,美人都是金尊玉贵地养出来的。那些世家女子,为何大多美貌,除了父母祖辈皆美人之外,她们****锦衣华服。读诗书,习礼仪,出入仆从成群,做得最重的活儿,不过是缝几下针线,指挥着厨娘烧几道可口小菜。年复一年,想不美也难。

    所以,在京城富贵之地,看到美人不算太困难,红尘虽绝色,却也不至于让人失态。

    但离开那个富贵窝,就大不一样了。

    齐家也不算穷,可齐家不在朝堂,而是在江湖,家中女眷也多为江湖女子,餐风露宿是小事,于家中也是要下地耕种,纺纱织布,各类活计,半点儿不少,如此风吹日晒,除非天生丽质,否则论起美貌,实在无法和贵女们相提并论。

    家里的子弟难得出门,如今乍一见红尘这般的女子,难免进退失据。

    不过,他们这反应却让人不高兴。

    红尘便看不出,这是贪看她的美色,又很不意思的表现,只当这帮家伙埋汰人呢,微微一笑,轻轻摇头。

    “山路陡峭,乘轿子太慢,不劳烦。”

    略站了站,伸手试探了一下风,红尘就从荷包里取出一张符纸,覆在手心里,笑道:“望清风为我传讯给土地爷,红尘欲借灵兽代步。”

    说完,就点燃了符纸。

    符纸随风飞走,越飞越远,红尘又拿出一个酒葫芦,打开盖子,轻轻洒在地上。

    “略备薄酒,土地爷赏光。”

    周围所有人都扭头看她。

    齐家那些人也是低着头,似笑非笑的,心里觉得这位郡主挺有意思。

    忽然清风又起,到好像在回应红尘的话。

    齐老爷子都不觉挑眉,只听大山上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各种脚步声响起。

    山林仿佛一下子就活了!

    “啊,你们看!”

    有个禁军的人惊呼,众人闻声看去,便见远处林子里嘶鸣一声,乌压压一片,飞出来好多鸟。

    其中就有一只展开翅膀足足两臂长的白鹤,体态优雅,动作轻盈,毛色雪白,一看就仙气十足。

    所有人目瞪口呆。

    这么大的白鹤,他们在山上住了这些年,从来没见过。

    尤其是它当头飞,后面无数色彩各异的鸟儿跟随,气势壮观至极。

    白鹤一直飞到红尘面前,在半空中徘徊了一圈,长鸣一声,便翩然落下,轻轻蹭了蹭她的手臂,叫声十分温顺。

    红尘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它的翎毛,那白鹤也乖乖巧巧地任摸,还伏下身体,又是一声清啸,充满欢愉。

    “那我就先走一步,诸位馒来。”

    红尘坐上去,瞬间冲天而起,无数鸟儿跟着飞到空中,如众星捧月,簇拥着仙鹤载着红尘向山上飞去。

    掀起来的气流,吹落了无数枯枝败叶,劈头盖脸地砸了其他人一头一脸。

    众人:“……”

    齐老爷子叹了口气:“这手段,比北燕皇族的御兽术只强不弱。不是人间能有,哎,咱们终日坐井观天,看不上人家朝廷册封的灵师。却不知道,若是始终幽闭山中,不与人交流往来,终有一日,传承断绝。”

    不说别的家族。就说夏家,也一直在蒸蒸日上,齐家却有日落西山之态了。

    齐家比起夏家,传承更久,更加自由自在,实力也更强大,更清高,可历代子孙都在吃老本,靠着祖宗的威名吃饭,夏家却是一代更比一代强。能人辈出,便是将来有一日因为入世太深,卷入朝廷纷争,有灭门的征兆,可只要有种子留下,就一定断绝不了传承。

    他们深居山中,自然很安全,但族中传承下来的绝学,却是断了不少,剩下的也没多少人能学得会。而且那点儿东西,在外面恐怕已经落后别人甚远。

    红尘不知道齐家人的想法,乘仙鹤飞翔的滋味,却是再好不过。不光迅疾,而且众多鸟儿环绕,挡住烈风,只有微风徐来,吹拂发丝,长袖飘飘。还真有一点儿羽化登仙的滋味。

    山林中还有无数走兽飞奔护送,红尘心中难得畅快,便拍了拍白鹤的头以示鼓励,听立时便更是精神抖擞,飞得更高,更稳,一路长鸣。

    远远看到青砖绿瓦的齐家老宅。

    红尘驾仙禽而落,白鹤也不喜欢靠近凡人,等她落了地,远远在空中徘徊三圈,才昂首而去。

    “什么人!”

    齐家看家护院的家丁听到动静,脸色惊异,寻到眼前。

    红尘这才走过去,取出一张帖子,交给对方:“荣安奉陛下口谕而来,有急事拜会,还望通传一声。”

    那家丁很是不可思议,瞪了红尘好几眼,一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只能先迟疑道:“稍等。”

    转头就走。

    他一闪身就消失,显见齐家的护山大阵颇有门道。

    红尘目光闪了闪,饶有兴致地看过去,默默点头。

    那家丁一路小跑,刚一冲回去,就一头撞上一个一身青袍的年轻人,立时停住,“绪少爷。”

    “怎么了,这么着急忙慌的?”

    “回少爷,这个,有个女子登门,自称奉皇帝的口谕,小的正想进去通传。”

    那年轻人一愣,脸上微微色变,却是一瞬间就恢复过来,冷笑:“有女子?还奉皇帝口谕,我还说我是奉玉皇大帝的口谕来着,别管这些莫名其妙的人,回去做你的事。”

    家丁欲言又止,但这年轻人显然威严颇重,还是老老实实点头应下。

    等他一走,年轻人却是四下看了看,一拐弯就走到后院,直奔西厢房,推开喊道:“母亲,母亲。”

    “绪儿吗,什么事!”

    帘子一撩开,内室走出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人,额头微微见汗,脸色略有些苍白。

    “母亲,外面有人说是朝廷派来的,会不会,会不会是那东西的事儿!”

    ********皱眉,半晌一笑:“怎么会,那只是个小物件,我们用灵鹊从京城带回来,速度极快,便是有人发现不对想要追查,也追查不到我等身上。”

    年轻人沉默。

    ********叹了口气:“本不应该牵扯到你叔公,可这件事关系重大,我们要留一条后路,到了万不得已,只好牺牲你叔公了,他年纪那么大,以残躯为我齐家尽一份力,也是应该。”

    年轻人这才重重点头。

    “至于外面来的人,无论是不是朝廷派来的,都与你无关,老太太自然会应付。”

    这时,屋里忽然传来砰砰砰的声音。

    年轻人脸色骤变,面上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美妇人的脸色也不太好看,推搡他几下:“你去吧,没事儿别来,就说我病着,怕过了病气给你。”

    深吸了口气,这人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慢吞吞去上房,给老太太请安。

    齐家老太太算是齐公的嫂嫂,一头银发,面容和蔼,同样简朴。待小辈却宽和的很。

    齐绪一进来,就腻乎在老太太膝下撒娇:“奶奶,小丫太过分了,又管着我不许吃肉。我是男人,整天还练武,不吃肉怎么行。”

    老太太大乐:“回头我说她,怎么能不让我们绪儿吃肉,就是戒斋。也轮不到你们正长身体的小孩子。”

    正说话,外面传来一声呵斥:“什么人!”

    “荣安奉万岁爷口谕,请见齐老夫人。”

    话音落下,外面半晌没有动静。

    老太太一下子就阴沉了脸,心中同样不知所措。

    齐家和朝廷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皇帝老儿的使臣来做什么,心中虽然惊讶,却还是命人开门。

    红尘就登上台阶,落落大方地进来。

    老太太年过七十,是老人家。她行礼也行得心甘情愿,齐绪却一下子冷了脸,哼了哼:“朝廷?那贵使前来,所谓何事?”

    红尘也不绕弯子:“一件朝廷急需之物,在齐老爷子手上遗失,陛下特命我等寻回,还望老太太协助一二。”

    齐绪脸色骤变,瞬间阴沉:“还请姑娘慎言,这是指责我齐家时贼不成?我们齐家向来奉公守法,朝廷难道是想把莫须有的罪名强扣在我等头上?经手人那么多。怎么就一口咬定是我叔公之过?”

    这话可一点儿都不奉公守法。

    红尘也不气,挑了挑眉:“看来齐公子已经知道始末,否则怎说经手人很多?”

    齐绪脸色更难看:“哼,我叔公年纪大了。难免糊涂,他出门大家不放心,自然不让他孤身一个,猜到经手人多有什么稀奇!”

    老太太便叹了口气:“吵什么,吵得头疼,哎。万岁爷的口谕,我们也不敢不听,可我等确实不知您说的挂坠,恐怕是帮不上什么忙了,要是姑娘一定要说东西在我齐家,你就尽管自己去找。”

    说完,老太太直接就捂着头喊头疼,“哎呀,年纪大了,有点儿动静就难受啊,难受。”

    红尘一下子笑起来:“有老太太这句话就行。”

    她扭头出去,外面还有两个小厮过来,一路护送她出门,才过来回禀:“那位姑娘哪里也没去,径直离开了。”

    齐绪一愣,皱了皱眉。

    老太太坐起身,叹了口气,看了孙儿一眼,拉着他坐过来:“她自称荣安,应该是朝廷的哪位郡主,也不知来咱家真实目的是什么,我看来者不善,绪儿,这两日小心门户,看她的样子,不像是会善罢甘休的,咱们齐家可受不起折腾了。”

    齐绪低声应下,笑道:“奶奶不用担心,万事有我们小辈,您就安安心心享清福吧。”

    哄着老太太睡下,齐绪的脸色却是白了许多,径直去找他娘亲,一进门便道:“娘亲,咱们必须把他送走,那人就是来找那样东西的,她一个小姑娘到没什么,怕就怕后面真跟来朝廷的人……那东西能保他的命,绝对不能让人夺走。”

    ********也吓了一跳,想了想才道:“这样吧,咱们家的护山大阵乃是一等一的阵法,便是朝廷真派兵来搜,也搜不到那里去,你把他送去护山大阵的密室内,小心些,不要惊动别人。”

    齐绪咬咬牙答应,拍了拍心口,努力镇定——怕什么,一个小女子而已,虽然身有清气,但进入家门护山大阵都不曾阻拦,想必是手无缚鸡之力,毫无威胁的人而已。

    许久,把一切都安排妥当,母子两个才松了口气。

    红尘站在大门外,把手里的花收回荷包里去,总算松了口气,其实被人轻视轻视,也不是没有好处,时间不早了,赶紧拿了东西回去给娘娘用是正经。

    不多时,太阳西沉。

    齐公那些人顶着一身的风霜,灰头土脸,气喘吁吁登上山顶,刚一上来,齐家所有人都愣住。

    有两个小厮吓得脸上发绿:“阵,阵……”

    其他人一头雾水,可齐家的人却看得清清楚楚,家门口的桃树哪去了?那座山头呢?家里供养的守山犬怎么一只也不见?大阵在家门前近百年,怎么才出去没几日,就会变成这般样子?

    家门口一片凄凉,秋风落叶,萧萧瑟瑟。

    一瞬间,所有人都想到了有人来寻仇,家中妻儿老小全部罹难等等惨剧上去。

    “哇!”

    两个小的害怕得嚎啕大哭。

    里面守门的家丁听到动静,连忙开门看过来,也愣住,惊道:“怎么回事儿?”(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 醒来
    &bp;&bp;&bp;&bp;面对这样一块儿山头,破碎不堪的护山大阵,所有齐家人的心里一片冰凉。

    齐绪猛地色变,连滚带爬地向密室里扑去。

    齐老爷子满头雾水:“绪儿?”却也举步跟了过去。

    护山大阵之下的密室,是齐家的一条后路,先祖留言,等到齐家生死存亡关头,可进入密室,有大阵护卫,总有一条生路,里面不光留有齐家历代祖先留下的秘籍,还有无数钱粮,极为要紧,只有嫡系子孙才知。

    他们显然没想到,原来有朝一日护山大阵竟也是能被人破了的。

    齐绪越着急,竟然越找不到入口。

    他自幼就在密室出入玩耍,再熟悉不过,但今天撞得头破血流,愣是进不去。

    齐绪眼泪都要落下来:“爹,爹,爹!”

    齐老爷子吓了一跳:“喊什么!你哪来的爹!”

    他几乎以为自己这个侄孙要吓疯掉,登时有些心疼。

    齐绪的母亲齐红,二十三年前生下齐绪,齐绪是早产儿,身体很差,他父亲是赘婿,没想到后来被人发现,他竟然在外头纳了小妾,还生了孩子,齐红一怒之下病了,齐家就把他赶出了家门。

    早在十年前,齐绪的爹就死在玉山脚下。

    齐绪咬着牙,挣脱开小厮们的搀扶,就四处乱窜,努力寻找,找了半天,旁边一小厮战战兢兢地道:“大公子……您看这个?”

    众人闻声看去,旁边一棵树上,缺了半块儿树皮,树皮里露出几个字——入口向左三十步,第一个入内之人今日之内,有血光之灾,还请谨慎。

    齐家人:“……”

    唯有齐绪,心中火烧火燎的,根本什么都不管,直接向左边冲了三十步。结果也不知怎么回事儿,脚下不稳,扑通一声掉了下去,吃了满口泥土。

    其他人这才发现。地上枯木掩映之下,有一个只能供一人进入的洞口。

    齐家的人都不知道自家密室为何会是如此模样。

    齐绪已经下去,老爷子叹了口气,一挥手,所有人都只好跟进去。那帮禁军心里虽然很记挂他们那位郡主,这种时候,也只好跟着,没有别的办法。

    小心翼翼地进入,没想到洞口很小,进去之后却是个很大的大洞穴,而且特别亮。

    “是你?你到底要干什么?”

    齐绪吐掉嘴里的泥土,一抬头就看到了红尘。

    红尘靠在墙上,好像在和什么东西说话,目光悠远。眼神略有些迷惘朦胧。

    事实上,她能听见齐绪的话,但此时却未曾理会,只是似笑非笑地瞥了一眼。

    齐绪的目光四处飞,整个洞穴空空荡荡,根本找不到他要找的人,他就不免心中惊疑不定。

    但这种时候,他反而恢复镇定,咳嗽了声:“姑娘为何在此?”

    “无礼!”

    齐老爷子怒叱,“此乃荣安郡主。还不拜见!”

    齐家人面面相觑,被老爷子一通骂,都行大礼拜见过,红尘摇了摇头。由着老爷子请她离开密室,去梳洗一番,并不反驳,仿佛她就是随便玩一玩,坏了人家的护山大阵,这会儿玩过了。寡然无味,便丢开一边。

    众人出来,也不急着走远,就在几步远的凉亭处赞坐,有婢女拿水过来,服侍红尘洗漱。

    那些齐家的主人仆从,立在凉亭外,纷纷互相使眼色。

    实在是此事过于离奇,她一个外人,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地坏了阵法。

    老爷子也惊讶,到不好兴师问罪,使了个眼色给一脸恍惚的齐绪:“绪儿,快给荣安郡主敬一杯茶,以示歉意,咱们齐家太过失礼。”

    齐绪怔了怔,回过神,走出去没一会儿,果然捧着茶杯过来,冷着脸奉上,低声道:“是我有眼不识泰山,认不得郡主,还望见谅。”

    这话有点儿僵硬,不过姿态到也不是很高,红尘接过茶碗,只高高看了一眼,嘴角就露出一抹笑,轻声道:“这位公子请小心些。”

    众人都愣了下——眼前之人真是郡主,竟然如此光明正大地威胁起主人家?

    “……我看你阴云罩顶,恐怕有血光之灾!”

    齐绪呼吸重了一下,随即当没听见,只道:“郡主请喝茶,这是我叔公珍藏的上好普洱,已有百年之久,别处可喝不到!”

    红尘微笑:“是啊,就是可惜了,我不爱喝。”

    齐绪登时噎住。

    她就轻轻巧巧地把茶碗搁在桌子上,站起身,走到凉亭外,远一点儿的地方站好。

    齐老爷子眨眨眼,刚想开口,就听见轰隆一声,凉亭倒塌,石头滚下来,所有人抱头鼠窜,烟尘滚滚,好半晌烟气才平复,齐老爷子连忙四下看了看。

    其他人也扑过来护着老爷子,见周围的人都还好,他老人家才松了口气:“还好,还好,有没有受伤的?”

    众人纷纷摇头。

    “咳咳咳咳!”

    就在大家想快离开此地,找人来平整山地时,底下传来一阵咳嗽声,齐绪从一堆碎石之下爬出,满脸的血。

    齐老爷子大吃一惊,连忙和人一起去搀扶,又命人去找大夫,忙忙活活把人扶着坐好,取来金疮药,才猛然惊觉——可不是应验了这血光之灾?

    众人扭头看红尘,却不好多言语。

    还是老爷子看着周遭杂乱的一切,苦笑道:“郡主,如今家中混乱,对不住您,您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只是那把剑确实未曾拿回家中,想必您要找的东西,也不在此地。”

    红尘笑了笑,伸手从腰里拿出一个挂坠,掂量了一下,笑道:“东西我已经找到了。”

    齐老爷子一愣。

    齐绪捂着头,顿时脸上发白。

    红尘瞥了他一眼,挑眉道:“事关重大,不好耽误,我这就回宫去。”

    话音未落,齐绪忽然朝着一边一个小厮使了个眼色,那小厮脸色骤变。猛地扑过去,一把抓住挂坠。

    “啊?”

    齐家所有人都懵了,尤其是齐老爷子:“该死,不许无礼!”

    那是郡主。真当他们齐家不惧怕朝廷精兵强将不成,平日里私底下腹诽一番,不把朝廷放在眼里就算了,江湖人都一样,提起朝廷。个个一脸不屑,可江湖人多,法不责众,朝廷也没力气和一些草莽中人一般见识,但你在这儿对人家郡主动手动脚,那便是大罪,让打上门一门剿了,你也没理。

    红尘轻轻一弹手指,指尖缠住红色的丝线,绕了两圈绕在自己的手腕上。

    至于那一尊药师佛。便由着那小厮拿走。

    那人紧紧捏住挂坠,松了口气,脸上的神色却十分凝重,厉声道:“你便是郡主,也不能强取豪夺,这是我们家的东西!”

    齐老爷子气得火冒三丈:“狗剩,你胡说什么!”

    狗剩眼睛通红,扑通一声跪下来,一口把吊坠塞在自己嘴里吞了下去:“老爷子,我不服。凭什么咱们家的东西,别人想拿走就拿走,她说这是她的,就是她的不成。小的再清楚不过了,老太太说的,这是咱们家的家传宝,老爷子好不容易寻回来,可不能落到外人手里,否则我齐家还有什么脸面见人!”

    这话说的。齐老爷子脑子一乱——传家宝?

    “狗剩便是拼却性命不要,也绝不接受这等屈辱,这劳什子郡主想拿走我们齐家的东西,就把我开膛剖腹吧!”

    这小厮一脸决然。

    齐绪的嘴角都直抽抽——这个笨蛋,看人眼色都看错了!

    其他齐家的人也愣住,只是比起外人,当然更相信自家人,虽然是小厮,却也是家里好生培养出来的亲信,脑子里便转出不少弯弯绕绕。

    他们家有宝贝遗失在外,朝廷看重要抢夺,于是才有今天这一出?

    红尘也是哭笑不得,实在没想到齐家的人这般有才,不按常理出牌。

    她觉得,这帮人比夏家人适合战场,弄到战场上去,别管领兵打仗的功夫如何,至少能让对人摸不到头脑。

    摇了摇头,红尘一笑:“我要的东西已经到手了,至于那药师佛,虽然有点儿意思,却不是我需要的,提醒诸位,有些东西不能碰,若是碰了,恐怕会带来灭顶之灾。”

    说完,她转身便离去。

    齐绪完全不知所措,刚才那个慷慨激昂的小厮也没着没落的。

    红尘却管不了那么多了,大踏步地向外走。

    齐家除了护山大阵之外,家中也是阵法无数,寻常人想出入很是不易。

    齐老爷子刚打算找人送郡主,便见她走入园中,山石自动让路,鲜花为其绽放,尤其是家里养的两只守山犬,摇着尾巴,一脸讨好,哼哼唧唧地送她出去。

    “……”

    红尘莞尔一笑:“罢了,知道他们不是恶人,如果他们不作死,我也不为难他们便是。”

    话音落下,旁边一棵巨大的,足足有一人怀抱那么粗的老树,就伸出枝桠,很温柔地拥抱了她一下。

    众人:……

    一群禁军傻愣愣地跟着红尘下山,他们从来不知道,原来下山竟是这般容易,用了不到两个时辰,便入了京城。

    红尘直奔甘泉宫,于逸远远看见她,几乎要扑过来,只是红尘闪避了一下,迅速入宫门,没给他近前的机会。

    “荣安?怎么样?”

    皇帝守在床前,一只手握着皇后的手,急声道,“她刚才醒了,又睡了过去,这可如何是好?”

    “无妨。”

    红尘看了看两个人交握的手,低声道,“陛下请到外间休息。”

    这老头子待在这儿,恐怕皇后娘娘更不愿意醒,谁愿意看他那张老脸!

    清场完毕,红尘深吸了口气,才取出红线,拴在皇后的手腕上,心里砰砰直跳。

    听说命线只救有缘人,什么叫有缘人?

    红尘刚一系好那根线,眼前忽然一黑,随即便是一片浓雾。

    她看到一个和林师兄很像的身影,坐在云头,他的身量笔直。正襟危坐,膝前却依偎着一个看不清楚脸的女子,女子虽然看不清五官,给人的感觉。却充满压抑和愤怒。

    “为什么你能为她做这么多?”

    “你可以为她生,可以为她死,但她都不知道!”

    “……”

    “为什么她可以,我就不可以,她的根底只是一只鸟。难道比我还高贵不成?还是说,你喜欢她长得美?但我也很美,我并不丑陋不是吗?喜爱我的上仙,也能从天上排到地下去!”

    ‘林师兄’似乎显得有些困惑。

    “美?”

    想了想,他才迟疑道:“她长得美,我爱她,她长得不美,我也爱她,我只是爱她而已,又不是美貌。也不是才华。”

    他说这话,很是平淡。

    “至于我的生死,我为她怎样,那是我的事,又和她有什么相干?便是我爱她胜过我的所有,却也不肯拉她下着苦海,她愿意爱我,我自欣然,可她若不爱我,我更开心。爱情之苦,只有爱过的人知道,她已经够苦了,又怎么舍得还让她再多十分苦楚!”

    伏在他面前的身影。瞬间僵硬,却是大笑出声:“这是你的劫数,你个傻瓜,这世上无论神佛人都一样,爱情是穿肠毒药,谁先爱上。谁就堕入了无边苦海,哈哈哈哈,好啊,真好,我到要看看,你生生世世尝此苦果!”

    红尘忍不住抬起手,摸了摸脸,好像流泪了,泪水滚滚而落,心里没有感觉,不知道为何而哭。

    不觉皱了皱眉。

    真是奇怪,心中冰凉,头脑清明,可身体却有种种异样,红尘摇了摇头,伸手轻轻一拨,眼前的迷雾就散开,影像也消失不见,她扭头,这才看向皇后。

    皇后也醒了,一睁眼便道:“看见了另一条路,没有入宫,一生追求大道,虽然寂寞,却是难得舒畅,差一点儿便随人去了,不肯回返,可是,终究还有放不下的东西。”

    红尘轻笑:“那便放不下吧。”

    她给皇后盖上被子,掖了掖被角,忽然轻叹:“娘娘,陛下的寿数快尽了。”

    “是啊,我也能看得见。”

    皇后叹气,“这一次我半只脚踏入地府,隐约听阴差们说,过不了几日阳世帝王就要受审判,入轮回,他至多是条假龙,罪孽要是多些,来世还不知会如何。”

    皇后笑起来:“这话我听得也挺开心的。”

    红尘拍了拍娘娘的手:“睡吧,您倦了。”

    一离开寝宫,皇帝便叫了御医进去诊治,都说娘娘身体恢复,他才多少放下心,可心中依旧狂怒,直接把红尘叫到身边,厉声问:“皇后的病,究竟因何而来?”

    皇后病时,他顾不上追究,此时却十分后怕——能让皇后病成这般,对付他,岂不是也很轻松自在?

    红尘摇了摇头:“娘娘确实是中了别人的咒法,不过对方道行高深,红尘也看不出始末。”

    世间高明的灵师果然数不胜数,便是她,也不敢掉以轻心。

    皇帝的脸色顿时阴沉。

    朝廷虽然供养灵师,可皇帝最怕的就是有人以玄术作祟,但凡发现,绝对是追究到底,绝不轻忽。

    他是皇帝,掌生杀予夺之大权,可是却还是**凡胎,挡不住那些灵师们的毒辣手段,不怕不行。

    不管这位陛下怎么去追查,红尘先回郡主府去,进了家门,忽然很想念林师兄。

    奈何天机那边的消息似有若无,只说他有要紧事要做,再问,一帮小子的牙关就紧得不行,根本撬不开了。

    红尘叹息一声,也只能放下,痛痛快快地去洗了一回澡——反正薛柏桥成亲,他总要回来的。

    林师兄朋友遍及天下,恐怕也只有薛柏桥一人,属于很无用的大麻烦,偏偏又是林旭不肯舍弃的麻烦。

    红尘沐浴,罗娘她们还找了一大堆花瓣给她撒进去,心疼她连日奔波,更是各种香精都涂抹了身上。

    罗娘按摩的功夫甚好,没一会儿就按得红尘昏昏欲睡,却不免觉得自己到底是腐化了,以后恐怕过不得苦日子。

    这日晚上,红尘睡得正香甜,也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总是沾染些不是人间的东西,神魂不安定。忽然有东西入梦来。

    是一块儿大石头,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齐字。

    也就一闪而逝,红尘的梦,不是那么好入的。

    一觉醒来。红尘就叹了口气——那是齐家的功德所化,就那么一下,恐怕齐家仅剩下的一点儿功德就要被耗损掉七七八八。

    她起来了,就让罗娘拿来齐家的详细资料。

    当初没来京城之前,他们就多方调查京城各个世家的资料。虽说齐家在朝堂上没多大的实力,可调查姚宗师的时候,却免不了要涉及到。

    不过那时候很粗疏,这次她再要,天机那边送来的具体是密封的,涂了红漆的绝密资料。

    仔细一看,红尘才大吃一惊,甚是不可思议,原来齐家看似低调,也很不简单。主要是祖上不简单,他们家祖上原本是陈国的一位公主。

    和陈国大部分性情骄纵的公主不同,这位公主生性温柔悲悯,在战乱之前,便怜贫惜弱,对宫中那些老宦官,老宫女,也很是尊重善待,时常请太医帮他们诊治,若是宫中众人有事相求。但凡不是什么坏事,她必要伸手帮忙,别的龙子凤孙生活奢侈,她却不注重衣食。幼时喜欢吃鱼汤,后来发现她要吃鱼,就要有手脚干净的年幼宫女,每天早晨起来辛辛苦苦地剔除鱼刺,她吃一顿鱼汤,要消耗掉至少百余条鱼。鱼身上只有最鲜嫩的部位才会给她烧汤喝,从此以后,十年不沾鱼腥,以至于后来的宫人都以为她不爱吃鱼。

    陈国没了之后,宫人们最心疼这个公主,就有忠肝义胆的宫女迷昏了公主,自己替换,放火焚烧寝宫,救了公主出去,但公主醒后,虽然手下人百般隐瞒,可公主却是聪慧之人,怎能不知始末?她知道了便沉默许久,并没有大吵大闹掀开一切,毕竟她绝不愿意手下人的牺牲没有意义。

    她所做的,便是花费了五年时光,找到那个小宫女的家人,本来只是资助收养,希望能让这个小宫女的家人们生活得好,后来干脆嫁给了小宫女的兄长,也就是齐家的祖上。

    终其一生,公主救人无数,每年救助的贫寡孤独,数都数不清,但她却从不扬名,更多时候,救人甚至不让对方知晓,正因为这位公主,齐家显得特别神秘,后来竟然被别人以为是大世家,在前朝,便屡屡出重臣云云。

    其实也不是一点儿都不对。

    再大的重臣,能比得过公主重吗?

    怪不得功德这般深厚,应该能福泽后世才对。

    红尘读了半天八卦,一拍额头——她用不着这么追本溯源,看看近期的就好。

    这才向后翻,翻最近的。

    最近的资料也很有意思。

    是关于齐绪父亲的事儿,齐绪的父母本来感情特别好,别看齐绪他爹是入赘,但天资极高,不光会武功,还精通玄术,是个正经的灵师,尤其精于御灵术,能和时间的灵物沟通,支使它们做事。

    这是天分,齐家所有人都不会。

    结果,有一年却出事儿了。

    那一年齐绪的母亲刚生下他没多久,就听闻丈夫在外面纳了一房妾,偷偷摸摸地养在玉山上。

    齐家因此大怒,非要杀了那女人不可,后来也不知怎么的,齐绪的父亲就为了保护那个小妾,自己撞死在山壁上,齐绪的母亲受了惊吓,从此之后身体就特别不好,一直不见外人,在家休养。

    红尘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叹了口气:“有点儿不妙,要是动了那个药师佛,恐怕要出事儿。”

    齐家现在却已经开始不安定。

    正是吃饭的时候,气氛却很阴沉,阴沉沉中,齐绪忽然摔了碗筷,猛地站起身,大喊一声:“爹!”

    齐老爷子大怒,刚想斥责,一抬头顿时大吃一惊:“赵熙?你没死!不可能的,不可能!”

    再一看去,人影已经没了。

    齐老爷子的冷汗却落了下来——当年赵熙犯下大错,为了保那个妖女的命,自己一头撞死在山脚下,害得他们齐家跟着丢人现眼,那么多人看着,连姚家的人都在,姚宗师也在,别人便罢了,那个姓姚的,难道还看不出他是死是活?

    他死了,刚才看见的是什么?(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章 思索
    &bp;&bp;&bp;&bp;整个齐家,所有人毛骨悚然。

    齐老爷子亲自下令,让加强巡视,几乎所有人都提着一颗心,不过,老爷子却冷静下来,厉声道:“怕什么,他就算真变成鬼,我们也让他再死一次,吃饭!”

    一顿饭吃得毫无滋味。

    齐绪略略用了一点儿,等大家吃完,送走了老爷子,回房间等了片刻,这才溜回后院去。

    他母亲坐在院子里,正浇东墙角处的那一簇茂盛的蔷薇花,蔷薇长得茁壮,藤蔓爬满了墙壁,花开得更艳丽,红得像血。

    “母亲!”

    齐绪咬着嘴唇,一脸惊惶,“他不见了。”

    “我知道,不用怕。”美妇人笑了笑,从荷包里取出药师佛的挂坠,拿帕子擦了擦,递给齐绪。

    齐绪手一哆嗦:“狗剩怎么样!”

    美妇人笑起来:“能怎么样…绪儿难道以为我会把他给开膛剖腹了?”

    她的神色很温柔,“放心,他是假装把那东西吞了下去,并不是真的。而且,我怎么会做那般粗鲁之事?当然,狗剩在家里留不得了,要是留下,你叔公肯定会生气,他一生气,你娘亲我可是非常非常的害怕。”

    齐绪低着头听,心里一阵又一阵的不安。

    母亲似乎又有点儿不对劲,从小到大,他的母亲大部分时候都温柔可亲,却也有时会忽然变得异样。

    也说不出到底哪里不对,反正有些别扭,上一次,小翠犯了错,母亲说打发她回家了……可大概是她忘记了,小翠是家生子,父母早亡,已经没有家,即便她跟叔公他们说,小翠和人私奔。逃走了,叔公他们都相信,谁会不信自家的小姐,齐绪却不大信自己的母亲。

    小翠对他忠心耿耿。那是从小就跟着他的老人,向来懂规矩,又没见和什么人相好,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就做出丑事!

    他和母亲的关系最为亲密,相处时间最长。最听母亲的话,可他也是唯一一个,真正知道母亲隐藏的另一面的人。

    齐绪把隐藏的不安掩盖下去,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爹,他爹不能出事儿。

    一时间,他忍不住恨起那个荣安郡主!

    要不是她来捣乱……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母亲却笑得很温柔,从怀里取出那个小小的药师佛像:“拿去,该怎么做,你心里清楚。”

    齐绪沉了沉气心,点点头。手颤了颤,拿了佛像,贴身贴在心口,谁也没有注意到,他把东西贴在胸口的一瞬间,有一丝浅浅的白光从胸口冒出来,钻入佛像体内。

    叹了口气,他先扶着母亲回房间睡下,马上就要天亮了,母亲身体不好。不太喜欢阳光,白天总是在房间里休息,要是多劳累一会儿,又要好长时间没有精神。

    安顿好母亲。齐绪还是心烦意乱的,忍不住出了家门,骑上马到山里去打猎。

    打猎除了狐狸不能打,其他的都能打,他从小就不能打狐狸,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是以前很小的时候,打到了一只白毛狐狸,结果刚一回家就生了重病,病得不省人事,有人说,他是冒犯了大仙,才招来祸患。

    从那之后,他有几年不进山,后来虽然不怕了,到底是再也不敢打山上的狐狸。

    骑着马在山林里驰骋,终于有一点儿痛快,刚绕过一个小弯,正好撞见一队人马,他抬头一看,便皱起眉头,暗暗戒备。

    是姚家的人!

    齐家和姚家不对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

    齐绪都做好了准备,恐怕一定会受一堆的奚落,却不曾想,对方也看到了他,竟然只当没看见,飞驰而过,只余下无数枯枝败叶迎面扑来……

    “那是齐家的小子?”

    “齐家?只剩下那么三两只小猫小狗,估计以后就再也没什么齐家了。”

    齐绪不知道这迎风飘来的话语中,有多少是自己臆测,可他的脸色惨绿惨绿,心中忽然涌起无边怒火,猛地调转马头,冲回家里,进家门才努力调整了下,恢复成风度翩翩的齐家公子。

    回了房间,齐绪打开墙壁的上的暗阁,露出里面的一个木牌来。

    齐绪上了一炷香,跪下默默诵经。

    一段经文诵完,便有一丝很清朗,很庄严的声音传入耳朵里,那声音模模糊糊的,可是传达的信息,却让人惊慌失措。

    “……抓住她,只要有她,一切就好了!”

    齐绪心中做了决定,脸色苍白,目光却坚定至极。

    “为了齐家,为了爹娘,齐绪甘愿身入地狱,永不超生。”

    他一连念经,念了三遍,关上暗阁的门,整了整衣冠,出门去了后山。

    玉山上,距离齐家不远,有一家小庙宇,是子孙庙,香火不旺,几乎没有香火,也没有外人来,只有祖孙二人相依为命,甚少出现于人前。

    齐绪过去敲门,心中也带着几分犹豫,可敲响了之后,心里就定了。

    大门一开,里面出来一个鹤发童颜的老和尚,看他的外表,就极符合得道高僧的形象。

    他一看到齐绪,就叹了口气:“阿弥陀佛,既然施主还是来了,那便进来吧。”

    齐绪咬住嘴唇,一步一步地进去,进入一间小小的佛堂。

    老和尚却没有进去,双目合拢,目光悲悯,苦叹一声:“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京城荣安郡主府

    红尘心中也记挂着齐家的事儿,虽然好像与她没什么关系似的,可皇后的病情和齐家说不得要有点儿关系,只是直觉,但一个灵师的直觉,多少也该重视一下。

    “郡主,我以前觉得齐家十分了不得,现在看来,最多也就算末流,再过些日子,怕是都要在世家除名。”

    “也不一定,名声好呢。”

    有时候有一个好名声。就有东山再起的本钱。

    关于齐家的资料越来越多。

    红尘觉得,她似乎在看着一个庞然大物一点点虚弱,衰落下去。

    齐家最近十多年,似乎染上无数的霉运。子孙一个接一个的出事,死亡,家中灾难频繁,如今也就靠先辈们的威望撑着世家的面子了。

    很多人都觉得,应该是齐家世代不入朝堂造成的。所谓世家,不就是世卿世禄吗,和朝廷脱离了关系,短时间还无妨,那叫隐世,可要长此以往,不衰落才有鬼。

    红尘看齐家的情况,却觉得或许有点儿这方面的原因,但齐家既然百年下来都是如此,也没道理最近才开始糟糕。还是应该有别的缘故才对。

    罗娘和小严她们那几个,也对此十分好奇。

    最近一帮姑娘正研究那些世家的兴衰,主要是生门的势力也逐渐扩张,内部出现一些争论,虽然不那么严重,罗娘她们却是无比重视,比红尘可要重视得多。

    对于‘生门’,红尘一开始,还是抱着利用的心态多些,身为女子。想要在世上安身立命那么难,有点儿势力攥在手心里,自然要安心得多,而且京城险恶。若手头无人,她怕是会一直提心吊胆,想做的事大部分都做不好。

    罗娘她们却不同,她们的初衷是怜悯慈爱,收容下那些孩子,教养他们成才。给他们一口饭吃,让他们在这个世上能生存下去,且生存的有尊严,都是出于本心,她们自然更重视‘生门’的发展。

    一群姑娘凑在一处嘀嘀咕咕,外面就有人送来帖子。

    红尘打开看了看,失笑:“有意思,我还以为齐家要退避三舍,不肯再和我扯上半点儿关系了。”

    帖子是齐家人送来的,在上面言辞恳切地表示歉意,又邀请荣安郡主参加三天后的寿宴——齐公七十大寿。

    “遣词用句都很殷切。”

    红尘叹了口气,“既然林师兄没消息,薛柏桥的婚宴又还有一段儿日子,去齐家看看也好。”

    百年世家,别管哪一个,落魄还是兴盛,都有可看之处,而且齐家的风水其实不错,灵气也浓郁,养出来的灵物虽然不是正经的有灵智,却也是只差临门一脚了。

    红尘在家养小茉莉养得经心,爱屋及乌,对于别人家有灵的花木,也照样喜爱。

    生出灵的植物,总要比动物多一些。

    或许是它们寿命更长,也或许是它们杀生少,罪孽少,上天眷顾,要是能养一园的有灵智的植物,那感觉一定好。

    齐家园子里的那些,她就极为喜爱。

    红尘这一次去齐家,还是没摆架子,轻车简从,除了带了罗娘一个女官,还有一个车夫铁牛之外,其他人都没跟着。

    这一次和上一次不同,齐家上下都极为热忱,从齐公,齐绪,还有十多个齐家嫡系旁系的子弟,都在山底迎接,还备了专门的抬轿。

    齐公一脸和善,看见红尘,远远便抱拳:“郡主来了就好,来了就好,寒舍真是蓬荜生辉啊,快,绪儿还不赶紧的给郡主赔罪,你这孩子如此无礼,人家都宽宏大量没给你难堪,快给郡主磕头赔罪。”

    齐绪立在道边,脸上覆盖了一层青灰色,背上还背负荆条,显然是打算玩一出负荆请罪。

    不过,他的表情却带了点儿麻木,好像是想着敷衍了事,可眼角眉梢,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内疚。

    红尘目光闪了闪,看着他头顶的黑气,脸上就露出几分叹息。

    还没说话,后面就冒出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冲着她横眉怒目:“叔公,我看你是老糊涂了,大哥做错了什么,你要他请罪,我可不管这家伙是什么郡主还是县主,她跑到咱们家折腾,闹得鸡犬不宁,到现在护山大阵还没恢复呢,不骂她就算我们性子好,还好意思受大哥的礼……”

    “我说,小姑娘,我看你和你哥都乌云罩顶,还是少逞口舌之力,多注意注意自己,小心天降横祸。”

    红尘摇了摇头。

    “瞧瞧,叔公你听听,这都什么人,出口就诅咒人,就她这种不知道来历,只会坑蒙拐骗的东西,朝廷都封个郡主,我看,这朝廷也是糊涂……”

    话音未落,哐当一声。

    “哎哟!”

    一声巨响,齐公吓了一跳,连忙伸手去扶,把那小姑娘从地上拖起来。

    其他人也一拥而上,嘘寒问暖,检查伤口,小姑娘一模脑袋,一头的鲜血,吓得惊叫一声,抱着脸哭,“毁容了没?毁容了没?”

    “没有,没有,囡囡别怕。”

    齐公小声哄她,“没事,没事。”

    红尘一脸悲悯地摇了摇头:“我都说过,小心天降横祸,我看你接下来还是别乱走了,老老实实回房间待着,否则恐怕就不只是头破血流这点儿事儿。”

    那小姑娘一脸戒备地躲开红尘,目中露出几分恐惧,小声咕哝:“乌鸦嘴!”

    看那惊惧的样子,竟像是怕红尘给她下个咒什么的,猛地扭头就跑,远远躲开红尘,结果跑了两步,脚下一空,只听一声惨叫,这孩子跌跌撞撞地滚进了旁边的山沟子里面。

    齐公目瞪口呆。

    其他人本能地回头看了红尘一眼。

    红尘却是一脸无辜:“和我无关,齐家好歹也有底子,总不会真相信我能凭空施加诅咒给一个陌生的小姑娘吧。”

    “哪里话,哪里话,郡主真是玩笑了。”

    齐公哑着嗓子小声道,声音干涩,其他人也讪讪而笑。

    半晌听不到那小姑娘的声音,众人才回过神,手忙脚乱地下去救人,半天才把她带上来,小姑娘却是满头蓬乱,遍体鳞伤,尤其是脸蛋上多出两道口子,吓得她连哭都不敢哭,就怕留下疤痕,说话都细声细气,再也不敢大声吵吵,一张嘴就能扯动伤口,她是怕死了会留下伤疤。

    众人抬着她,红尘也上了抬轿,上去就闭目养神,昏昏然睡过去,半点儿都不担心。

    齐家要是真敢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害了朝廷的荣安郡主,红尘也心甘情愿地在九泉之下说一声佩服,估计等不了多久,这一家子就都下来陪葬,不怕没人说去。

    抬轿的脚夫速度很快,抬着人也不比经常爬山的人慢,到齐家时,天还没有黑。

    齐公恭恭敬敬地请了红尘进门,就见已经有客人到了,彼此介绍一番。

    老爷子也没刻意介绍红尘,毕竟不知道她愿不愿意被人知晓身份,但还是暗示了下,她是朝廷的人。

    众人看红尘的眼神都很奇怪,主要是这姑娘画风太不一样了,有点儿奇怪。

    来给齐老爷子贺寿的,除了同样隐世的世家子弟之外,大部分是灵师,毕竟以前齐家也出过几个出类拔萃的灵师,他们家的护山大阵,如今也是大周最出名的几种阵法之一。

    朝廷的人会过来,谁也想不到。

    齐公迎了众人进去,叹了口气:“哎,诸位愿意赏光,齐某感激不尽,我这把年纪,大半只脚都踏入黄泉了,寿辰过不过的,到也无所谓,不过孩子们想给我热闹热闹,我就想着大家见一面少一面,趁此机会聚一聚,也是好事。”

    客人们纷纷安慰。

    齐公摇摇头,“还有,齐某还有一事相求,想让诸位帮我择一吉穴……我也到了备好棺木,准备下葬的年纪,最好是能葬在个好地方,也许对我们齐家有点儿益处。”

    众人顿时沉默,心中不大好过,齐家的确是不行了,可面上谁也不肯提,老爷子人缘好,交际广阔,讲义气,大家对他也极为敬重,没有人愿意让他难堪。(未完待续。)

    P:  P:今天只有这么多了,骑电动出去擦到了一只小狗狗,它趴在地上怎么逗也不跑,还是带去医院检查检查放心。
正文 第二百五十章 邪气
    &bp;&bp;&bp;&bp;“来,来,来,不提这些伤心事,大家喝酒,今日一醉方休。,”

    齐公年纪虽大,酒量却雄,一人把一桌子亲朋好友都喝趴下也不难。

    都是江湖人,也不讲究什么乱七八糟的礼仪,男女虽然分桌,却还是同在园内。

    齐绪脸色阴郁,却还是被他这位叔公弄到红尘面前陪酒,红尘也不看他,反而把目光放在不远处坐着,头破血流,正叽叽喳喳和姐妹们告状,还时不时朝红尘指指点点的女孩子身上,只看了两眼,便收回目光,默默吃了点儿东西。

    周围所有人都在高谈阔论。

    因为大部分是灵师,聚在一起就难免要较量较量,虽然只是文斗,不是武斗,却也是彼此不服,争辩不休。

    当然,也不只是争辩,互相吹捧同样少不得。

    东面坐着的就有一胖一瘦两个灵师,身形略胖的那个,五官长得到端端正正,可惜眼角多了一道伤疤,显得有些凶悍,此时三杯酒下肚,满脸羡慕地道:“我听说李大师最近新得了一镇魂塔,供在佛前,沐浴佛光,怎么样,可开光完成了”

    “侥幸,侥幸。”

    那瘦长身子的中年人笑眯眯的,“前日才收了一孤魂野鬼,送去给秋老儿超度了。

    这话一出,同桌的灵师都显得十分羡慕,忍不住道:“李大师也别藏着掖着,如今法器难求,你那个开光完成便立时能收摄魂魄。想来很是不简单,快拿出来让大家伙长长见识。”

    众人纷纷出言,李大师捋了捋胡子,很是得意地把怀中一只有巴掌大的金色小塔取出,搁在桌上。

    “好家伙”

    在座的大部分都是有眼光之人,一件法器好不好,还是能看得出来。

    眼前的塔气场稳固,流动着荧荧光亮,在普通人眼里只是一件小小的摆件,在他们的眼中。却堪比日月星辰。美不胜收。

    “现在也只差我用灵气慢慢温养了。”

    李大师笑道。

    法器要想发挥全部的作用,必须使得它与自己更有默契,没有别的办法,就是带在身边。一点一点儿地养护。

    有一些大德高僧的念珠。就是普普通通的佛珠而已。但佩戴在身上,每日虔诚诵经,多年以后就成了一等一的法器。还有一些高僧坐化之后,身上的东西,甚至是袈裟衣帽,都是很了不得的法器,让别的灵师得了,立马能能力大增。

    因为这个,后来北燕那边还延伸出一个宗派,专门盗墓,盗那些大能之墓。

    大周也和对方学习,早年没少干这种事儿。

    只是但凡大能的墓穴,肯定多有准备,盗窃他们的墓地,损伤太重,而且墓地阴气积聚,长年累月出入其中,又哪里能得了好大多数不是子孙凋零,自食恶果,就是早早收手,让子孙们避开这些,逃过一劫。

    李大师满脸喜爱,小心地摸了摸镇魂塔,托在手心里,其他人也凑过来看,啧啧称奇。

    “真是好宝贝,我看京城除了那几个底蕴深厚的大世家,庙门,再也找不出比它更好的法器了。”

    众人正称赞,只听嗡嗡的声音响起来,这镇魂塔使劲一挣脱,飞出李大师的手,蹭一下就飞到红尘的身边,像只小狗似的在她的肩膀上,胳膊上,腰身上蹭来蹭去。

    红尘:“”

    李大师吓了一跳。

    齐公也连忙站起身,不知所措。

    红尘和齐家女眷同坐一席,而且坐在尊位,一看就出身来历不同寻常,那几个灵师一时间都有些犹豫,看看她,又看看齐公,齐老爷子咳嗽了声,讪讪而笑。

    李大师深吸了口气:“这位小姐,此法器对我来说十分重要,还请你还给我。”

    红尘也很没面子,按了按眉心,一把揪住镇魂塔,站起身走过去交给主人家。

    这塔却很不给面子,发出一阵嗡鸣,哪怕李大师使劲抓着,都不愿意回去,拼命想往红尘身上贴。

    李大师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红尘一看不好,再折腾齐公的寿宴怕要进行不下去,走过去悄悄伸手一巴掌拍在塔身上,从它的肚子里抓出一团灰蒙蒙的东西,团了团塞在荷包里面。

    那塔才呜呜了两声,跳了跳,安稳下来,却还是转动着想靠近红尘。

    红尘摇了摇头,把自己手边一直拎着的箱子放在桌上,不着痕迹地拍了拍盖子。

    下一刻,那塔就变得特别灵动起来,不一会儿,仿佛喝醉了一般东倒西歪,啪嗒,躺在它主人的手心里。

    红尘这才装出一脸无辜的模样,回去坐好,冲着李大师笑了笑,“大师这宝物真是稀奇。”

    众人:“”

    他们不是瞎子,一瞬间就看出来,李大师这个镇魂塔的品质直线上升,灵性更足,要说它一开始只是个普通的法器,或许有成为灵器的资质,但不经过至少十多年的温养,绝对不可能跨过门槛,但现在不同,现在它已经初步成为灵器,即便他们看不准,至少也得是即将迈入灵器行列。

    一群人看李大师的目光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可这位李大师却把视线落在红尘身上,怪异非常。

    这位也是制作法器的行家,早年拜师学艺,在这方面的见识不比那些世家大族差,看着红尘身边沾了些许灰尘,很是不起眼的,像是紫檀木的箱子,目中异彩涟涟,时不时闪烁一抹贪婪,一转念,笑着过来举杯:“这位小姐看着眼生,是齐公的亲戚哪位朝中贤臣家的闺秀”

    刚才齐老爷子介绍的时候,只说是自己一个晚辈。朝廷的人,到没详细说明,毕竟郡主身份特殊,在这种地方随意暴露,也不是什么好事,他自己都知道自家现在龙蛇混杂,不是郡主该来的地处。

    “这么小的年纪就敢孤身四处闯荡,看来也是一位女中豪杰。”

    红尘一笑未语,低下头去吃饭。

    罗娘顺手拿热茶把杯子碗筷都再洗一遍,洗干净。这次给自家主子又夹了点儿素菜。

    李大师又看了她几眼。到也没有生气,还把要说的话吞了回去,慢慢坐下。

    只是他的目光却时不时要在那箱子上面打转,只是故意做出不经心的模样。到没让别人发现。

    红尘不由失笑。转头接过罗娘递来的茶水。小声道:“看来这戏越来越有趣。”

    复杂了才有意思。

    一顿饭吃完,在座的客人们都分派了房间回去休息,红尘是女子。身份又不同,齐家不敢怠慢,特意收拾出一独门独院的小院子来,十分雅致清幽。

    红尘也极为满意。

    罗娘替她铺开床褥,红尘坐下来笑道:“今天晚上别睡了,和铁牛一起看车去吧。”

    “知道了。”

    罗娘笑着应了句,她也不担心,说起来和自家主子也是刀山火海闯荡过的,该走远点儿别碍事儿的时候,罗娘向来不会矫情添乱。

    她留下能有什么用小姐要是需要个端茶倒水的人,自然会叫她过来。

    掩好门窗,把窗帘落下,罗娘就去了。

    红尘点了灯,坐在桌旁看书。

    子时不到,窗外忽然飘进来一股香风,紧接着就是尖刺的笑声,外头灯笼照映下,出现一个浅灰色的影子。

    红尘推开窗户,很无语地摇了摇头:“这扮相,不知道的以为是哪个三流江湖术士在装神弄鬼呢。”

    外面那灰蒙蒙的影子顿时噎住,半晌才冷笑:“你中了一点香,居然还敢吹风,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小姑娘,老夫不是心狠手辣的人,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大肆杀人,你乖乖把手里的箱子给我,我不光饶你一命,还给你一场富贵。”

    红尘笑出声。

    那影子顿了顿,冷道:“怎么,你不相信我让你下半辈子锦衣玉食也做得到”

    红尘摇了摇头:“锦衣玉食有什么好的,锦衣穿着别扭,还比不上棉衣,玉食山珍海味吗我现在减肥,该吃粗茶淡饭了,太油腻的不喜欢。”

    影子:“”

    沉默片刻,他的声音更冷,“也罢,你既然敬酒不吃吃罚酒,那我便让你尝尝滋味”

    他的话语阴测测,十分难听。

    红尘忽然抬头,推开窗户招了招手:“过来点儿,你虽然贪心,可现在还罪不至死呢。”

    那影子一愣。

    下一刻,背后忽然一片阴冷。

    他猛地回头,抬脸一看顿时连滚带爬,滚到窗户下面瑟瑟发抖。

    半空中紫色的雾气席卷,时而凑在一起,时而消散,异香阵阵,还有一阵阵的佛音。

    “这,这,怎么会有这个”

    黑影也顾不上掩盖声音,一听就是当日那位李大师,声音粗哑,扒着窗户爬了两下才爬进来,“天啊,这是成气候的”

    红尘摸了摸耳朵,端端正正地坐着抬头看,一边看一边点头:“果然是厉害,在书中看各种描述,也比不上亲眼看一看来得感触深刻。”

    她淡然自若,可那黑影已经拼命地往身上拍了各种护身符,不一会儿就像穿了一大堆符纸做成的衣服,但即便如此,脸色还是阴沉难看。

    想了想又伸手抓住红尘的衣袖:“快,躲在我身边,不要乱动,闭住呼吸,把自己当成死人,你个死丫头片子,今天运气好碰上我,说不定还有那么一丁点儿的希望逃过一劫,他奶奶的,快点儿过来啊”

    李大师在寿宴上时,到也显得仙风道骨,没想到一转头到粗话连连。

    红尘本来打算给他一个很大的教训,可一听他说话,到想起王半仙,一时间也教训不下去,失笑道:“还行,有点儿运道。”

    这时。紫色的雾气已经扑到窗外,李大师目光恐惧至极,在他的眼中,已经看见一具黑色的佛面孔狰狞地看着他,随时可能把他吞入腹中。

    红尘摇了摇头,神色肃穆,轻声道:“你好大的胆子,不知死活的东西,入了佛门,就该六根清净。偏偏又要入魔。也不怕如来佛祖降罪吗”

    那紫色雾气翻腾,佛音更盛,却仿佛嘲笑一般,还有一点儿怪异的声调往人的耳朵里钻神佛已死。神佛已死

    一声连一声。

    红尘耸耸肩。一拍窗户。空荡荡的手心里就多出一个朱砂写的字,贴在窗户上,顿时金光四射。

    李大师抬起头。目瞪口呆,只见半空中霞光一片,夜晚如白昼,无数莲花从天而降,佛音阵阵,这是真正的佛音,让人心旷神怡,莲花一降下,那些紫雾就好像看见了鬼一般,迅速收缩,消失不见。

    扑通。

    李大师坐在地上。

    红尘双手合十拜了拜:“多谢诸位菩萨”

    他揉了揉眼睛,竟然真在半空中看到一点儿菩萨的影子,就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一会儿怕是还要菩萨们帮忙,小女红尘,再次谢过。”

    李大师好像看到半空中那些菩萨影像都笑得慈悲又和善。

    “你,你真能把菩萨叫下来”

    等到影像散了,李大师才哑着嗓子大吼。

    红尘无语:“大师说笑了,您是灵师,怎么看不出来这是佛影而已,任何一家拥有虔诚信仰的佛堂,都会有佛祖保佑,菩萨庇护。”

    李大师:

    问题是,能让佛影现形的,他可是从来没见过。

    坐在地上脚麻的厉害,好不容易爬起来,他脑子一片混乱,好半晌才反应过来:“不对啊,怎么回事儿哪来的邪佛谁供奉邪佛呢”

    供奉邪佛的人不少,他平日里处理的那些真需要真功夫的事件中,各种邪佛邪灵,那都是最常见的,但平日里那些凡夫俗子供奉的邪佛,那不是什么佛,就是些鬼魅假装的罢了,今天这可不一样,这是懂行的人都要大机缘才能弄出来的。

    李大师浑身发抖:“不行,我要走”

    红尘失笑,摊摊手示意这位大师随意。

    不过刚跑了两步,他又蹿回来和红尘站在一起,一脸正气凛然:“身为灵师,降妖除魔是我的天职,我这就随小姐去看看情况,无论如何要解决掉它。”

    红尘莞尔。

    这人比王半仙的脸皮一点儿都不差,他不走,怕是也知道走不出去。

    眼下这类邪佛的邪气一旦暴露,那就不死不休,一定会把它身边所有的灵魂通通吃掉,这种东西最是贪婪成性,绝对不会放过嘴边的大肥肉。

    “小姐,我们快去看看其他人,可别都成了邪佛的滋补品,要不然就真完了。”

    李大师这会儿到是积极无比。

    红尘慢条斯理地调整了一下衣服,又披上一件斗篷,夜里风凉,生得感冒,这才出门。

    李大师亦步亦趋地跟在她的身后,走着走着,就见红尘先一拐弯,进了一个小院子。

    这位大师是齐家的常客,多少知道齐家的布局,哪怕是后院的,他隐约记得,那是齐家的一个小孙女齐星住的地处。

    换做平时,他肯定不敢随便进人家女眷的房间,今天却顾不了那么多,红尘去哪里他就去哪里。

    红尘一路走到卧房门前。

    门口和屋里守着的丫鬟婆子全都倒下了,也不知道是睡熟,还是有别的原因。

    “去开门。”

    “啊”

    李大师一愣。

    红尘挑了挑眉:“我这人的脾气可不好,忽然冒出一个家伙不光想要我的东西,还给我用迷香,那我真会让他知道知道,世间的魔头到底是什么模样,李大师,你想知道吗”

    “我,我去。”

    李大师大踏步地过去,轻轻地敲了敲门。

    “咳咳。”

    红尘咳嗽了声。

    他立马一用力,咯嘣一声,把卧房们推开。

    一看里面的情形,连这位很是知道趋利避害的大师都忍不住想冲进去。

    红尘比他先一步。进去便伸手一挥,裹在那小姑娘头上的黑影顿时被她打散。

    “起来。”

    拍了拍那小姑娘的头,好半天,齐星睁开眼,一脸的恐惧,看见是红尘也不顾,使劲抓住她的胳膊,小声抽泣起来:“呜呜呜,大哥,爹爹。救命。我再也不敢了,我以后一定听话,每天吃斋念佛,再也不做坏事了。我不敢了。不敢了。”

    刚才她好像做了一个特别特别真实的梦。

    梦见一尊佛站在她面前。说她出生以来做的坏事亲手杀死过一只兔子,那是她一个堂妹养的,还欺负过小丫鬟。责罚过婆子,还有很多很多,她本来已经忘记,现在却记忆犹新的坏事。

    红尘拽着她的手出门,直奔后院,踹开一间房门。

    “哥”

    齐绪跪在地上,面孔狰狞,口中念念有词。

    齐星吓了一跳,完全不知所措,只大声喊:“哥,你怎么了你干什么呢”

    红尘冷笑:“他要把齐家整个献给邪佛,连同他自己,有点儿意思,这是求什么呢”

    齐星愣住:“不可能”

    怎么可能,自己的哥哥,她还不知道,大哥是最重视齐家的人,为了齐家,他能做任何事。

    红尘上去就是一脚,砰的一声,把齐绪踹倒,齐绪目光迷惘,半晌才惊醒,看向红尘大叫一声“你没死”

    马上又看到妹妹,皱眉:“星儿怎么在这儿快回屋里去,不许出来。”

    说着,他又挣扎着跪下,紧紧抓住胸口的吊坠。

    可是无论他怎么默念,怎么着急,再也感觉不到那种强大的,让他目眩神迷的力量。

    红尘摇了摇头,低头伸手把他手里的吊坠拿回来,举起来看了看,又伸手拂去它眉宇间的晦气:“可以了,休息吧,你在人间受苦受难够久,已经可以解脱。”

    话音落下,小小的药师佛吊坠便碎裂,如灰尘一般飘散。

    齐绪脸色骤变,恶狠狠地看过去。

    红尘不紧不慢地接住药师佛碎裂的一点星光,同样收在荷包中,低头冲齐绪道:“这一尊药师佛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走了,人们贪求无度,只会索取,不肯付出,答应他的条件,一次又一次不能做到,它是一尊善佛,与人为善,就是受了辜负,也只是失望,从人间离开,只剩下一点儿残念而已。”

    齐绪厉声道:“你为何要多管闲事”

    红尘听而不闻:“但有些妖魔鬼怪,却也借了佛身,变成邪佛,邪佛这种东西可是变幻莫测,要是有人把一切寄托于邪佛身上,那就等着被搜刮掉所有有价值的东西,然后变成一块儿烂肉,再给它最后的养分吧。”

    齐绪一愣,心中大惊,却还是色厉内荏地瞪着红尘。

    “世人总是这样,以为自己是特别的,觉得别人会倒霉,是对方运气不好,换了自己,一定有办法只享受好处,不付出代价,哎。”

    红尘摇了摇头,伸手推开窗户,又在齐绪的额头上点了一点,“你自己看看,外面是什么样子。”

    那一瞬间,李大师浑身发抖。

    齐星吓得脸色煞白。

    更不要说齐绪,他就是个傻子,也能看出情况不对,外面灰蒙蒙的,自家人的屋子都被浓雾笼罩,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已经枯萎,苟延残喘。

    一股清气,从家中向空中飞散,那种感觉,就好像家里的根被挖掘,砍断一样。

    齐绪头痛欲裂,撑着桌子站起来,目光迷茫:“怎么会这样,我娘说,这么做很对,可以救了大家,救了我爹”

    红尘闻言也愣了愣,仔细一看,抬手在他的肩膀上一沾,凑到鼻头上闻了闻,顿时皱眉,把手挪开,满脸的古怪:“真是风水宝地,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儿都有,走吧,去看看你母亲。”

    齐绪愣住,犹豫起来。

    红尘可不管他犹豫不犹豫,拉着他的胳膊就径直奔他母亲的房间。

    齐绪脑子里一团乱,却还是第一反应先警惕:“你怎么知道我娘的房间在哪儿”

    看她这架势,明显是知道,就是直奔母亲的卧房。

    红尘嘴角抽了下:“哎,没想到啊没想到”

    很快,她就到了那间看起来平平常常的房间门前,抬了抬脚,却有点儿不想进去。

    李大师什么都没感觉到,可红尘浑身都不舒服,里面的东西,让她觉得实在不大好。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 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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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绪却不知道红尘他们的想法,猛地推开门扑进房间,进去就大喊道:“娘,快走……娘!?”

    房间还是老样子,总是药香弥漫,烟雾朦胧。

    他很久以前就觉得母亲的房间住起来很不舒服,大概是她常年喝药的缘故,所以气味不太好闻。

    所以他时常送来花花草草,或者督促丫鬟们勤换洗被褥,暖和时要多开窗户通风换气,奈何多年下来,怪味越来越浓,他到渐渐习惯了。

    此时进了屋,一眼就看到他的母亲坐在床边,床上的帐子半落下来,能看得见床上好像躺着一个人,齐绪却是心惊肉跳:“娘,您找到他了……怎么让他在屋里,快走啊!”

    扑过去推搡了一下,看到床上的情况,顿时吓得倒退三步,扑通一声坐下。

    床上竟然是一具……干尸。

    “呕!”

    齐绪本来想忍住的,但他毕竟只是个年轻人,还是没吃过什么苦头的世家公子哥,看到如此恐怖的场景,又怎么可能忍受得了,眼泪都落下来。

    “娘,你不是说……能救活他的!”

    忍不住喊了一声,齐绪嘴角渗出一层血丝。

    床上的女子回头,莞尔一笑:“当然可以,怎么会救不活?”

    齐绪愣了愣,也不知为什么,总觉得母亲和以前不太一样,他的娘亲是什么样子?

    是了,以前的娘亲不太温柔,有点儿泼辣,长得端庄,也只有端庄二字,远远说不上美丽。

    可后来呢。从什么时候开始,母亲的容貌越来越美了,齐绪身为人子,自然不会太关注母亲的容颜。朝夕相处下,也没觉得哪里不对,可这会儿却忽然有一股说不出的陌生感。

    “娘……”

    “哎,你也真是蠢笨无用,连这点儿事也做不好。”那女子拢了拢头发。一眯眼,也不见她有什么动作,房间里就有一股怪异的香气弥漫。

    李大师脸色骤变,第一时间捂住口鼻,捂住也没有用,他的感官都开始丧事感觉,只有眼睛还能看,意识还在,身体却一点点僵直麻木。

    齐绪脑袋也一晕,天旋地转。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满脸诧异,忍不住艰难地伸出手去拉他的母亲。

    齐星也软绵绵地倒下去。

    这时,他们才看到床头上供奉着一尊佛像,齐星没见过,齐绪是早见过的。

    那佛像和庙里供奉的不同,不是慈眉善目,而是一尊很怪异的像,可这种怪异说不出来,只是感觉上有点儿古怪。

    那女子看了这兄妹俩一眼。笑道:“绪儿不是一直想救你爹,马上就好了,加上你,再加上这小丫头片子。你们的血肉全给了你爹爹吧。”

    一边说一边笑,她又抬头看红尘,目光中流露出说不出的贪婪,可又很是忌惮的模样。

    她微微一笑,低声道:“姑娘,哎。我本来真没想招惹你,你一看就是个不好招惹的,奈何你非要送上门,那么香,那么甜美,到了嘴边的肉,我们可真不愿意再吐出去了,你也不要挣扎,越挣扎越难受……任凭你有天大的本事,落入我的窝里,也使唤不出来。”

    红尘摇了摇头,找了把椅子坐下,也不看地上一地的人,轻声道:“你在齐家筑巢,把齐家的灵气,气运都拿来喂给那尊佛像了,就没想过它达到目的之后,你的下场?”

    那女子冷笑:“这就不用姑娘费心!”

    齐绪此时还有意识,却是满头雾水,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张开嘴,用最后的力气喊了声:“娘!”

    那女子复杂地看他一眼,闭上眼叹气。

    红尘苦笑,也叹了口气:“你看清楚,她哪里还是你娘?明明是只孤魂野鬼附了你娘的身。”

    齐绪愣住,随即怒斥:“胡说八道!”

    猛地转过头看向自己的母亲,却见母亲的神色平淡,完全没有一丝半点儿的生气,也并不反驳,反而轻佻地一扬眉,露出一股子不屑一顾来:“什么叫孤魂野鬼?那等没用的东西,怎能和我相提并论?”

    “也是。”

    红尘很是认同地点点头,“孤魂野鬼大部分都是魂魄完整,你这样大半个魂魄都给了邪佛的,确实不能算孤魂野鬼,我猜猜,嗯,这种狐臭味,你本是玉山上的狐狸吧,可能有机缘,虽未修成人形,却也粗通幻化法门?”

    那女子一怔,显然没想到红尘竟然看得出来,一时间到有几分惶恐,神色阴沉。

    红尘拍拍手:“对了,齐绪的父亲赵熙当年在外面养了个小妾,就是养在玉山上,他那人擅长御使灵兽,也许他是着了道,纳的那个小妾不是人,而是只有点儿修为的狐?”

    齐绪整个人都不好了,趴在地上,额头冒汗,目露恐惧。

    他对父亲的往事其实不大清楚,谁也不会和他说这个,但毕竟是齐家人,这里面的内幕,还是侧面了解到一点儿,那是他爹,他又怎么可能不打听!

    外面长辈们都说,他爹在外头和一个妖女搅合上了,那妖女还害死了自己的祖父,叔公和老太太才大怒,邀请同道中人一起进山,一定要杀了那个妖女。

    听说后来大片的玉山山林被焚毁,他父亲撞死在山上,齐家也损失惨重,死了好些人,那一夜的大火,他虽然年纪小,可还是记得清清楚楚,更何况,母亲因此一病不起,这件事儿简直就成了齐家最不可碰触的禁忌,再也没人去深究,现在让红尘这么一暗示,他心跳顿时急剧加速。

    难道是真的,眼前这一个,他孝敬了这么多年,依赖了这么多年的母亲,竟然是假的!

    齐绪背后的冷汗瞬间浸透了衣裳,不寒而栗。

    那女子听了红尘的话。先是一惊,随即冷笑连连:“果然是个厉害人物。”

    她拉了拉帐子,低头看床头的佛像,佛像本来是黑色的。现在有一大半已经变成亮色,只剩下眉心一点儿,尚且灰暗,她目中露出几分喜悦,抬头看着红尘。轻声道,“到了这地步,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没错,我是狐,是狐又怎么样?难道比你们人类要低贱吗?一开始我和赵熙在一起,就是想报仇,谁让那帮懂御兽术的灵师天天欺负我的兄弟姐妹们,可他真是个好人,哪怕是对待狐狸也温柔体贴。从不做任何伤害我们的事,人也好,看见我就特别欢喜,他那么那么喜欢我,就算我不喜欢他又怎么样呢,陪他百年而已,我还缺百年吗?百年的时光,都不够我大睡一场,可偏偏那些坏人,一个个的欺负赵熙。伤害他,看不起他,凭什么?赵熙哪里不好了,齐家的人那么糟践他。我恩怨分明,他们欺负人,难道还不许我戏弄他们一番?”

    “没想到,不过是坏了他们几次事,就是有人死了,那也是他们自己不小心。和我有什么相干,那帮人就说我是妖女,还大动干戈,竟然烧了我的窝,杀了我的兄弟姐妹,害死了赵熙,要不是我修行有成,逃过一劫,又正好和这个女人的身体能融在一起,恐怕我早就入了轮回,哪里还有今日?”

    红尘:“……”

    世人爱看的话本里头,狐女恋红尘,会嫁给人类,绝对是最受欢迎的,谁能想到,现实中居然也有。

    有也就罢了,还这般惨烈。

    齐绪听得浑身哆嗦。

    那女人微微一笑:“我说的废话够多了,不过也不怕多说几句……你们也别怕,一点儿都不疼,就和做了一场梦一样,等我把你们收拾了,再去收拾掉齐家的老少,今天是个好日子,那么多灵师在这儿,他们的灵魂品质都特别的高,和皇后的贵气比,是差了一点儿,可没了皇后,有他们也能凑合。”

    红尘皱眉:“皇后娘娘的病,是你的手笔?不对,你没有那么大的本事。”

    要让这尊邪佛吸取人的灵魂力量,必须把人叫到这里来,这地方早就成了邪佛的窝,它自然可以为所欲为。

    要不然,至少也要拿到对方的血肉或者头发,皇后娘娘久居深宫,又是灵师,向来注重身体上的东西,尤其是生辰八字,保存的极为严密,哪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就能得到的。

    那女子闭上嘴,不再说话,伸出双手,拿出一张黄符,贴在自己的身上,坐在床上护住床上的那具尸体。

    她也很紧张,全神戒备。

    这邪佛马上要活过来,但这种东西一向厉害的很,又很贪婪,十次里面有九次是要反噬主人的,她也不敢保证就平安无事。

    不过,事情进展还算顺利,一丝丝的灵气钻入邪佛。

    “啊!”

    李大师吓得把身体努力地往红尘身边凑,“睁眼了,睁眼了,大师,仙师,想想办法,快想想办法!”

    他的声音嘶哑。

    “再不想办法,全都得死,齐家的人一个都剩不下。”

    红尘叹了口气,看了眼齐绪和齐星。

    这两个面色已经苍白得和鬼差不多,尤其是齐绪,麻木地看着那女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那女子的目光也落在他的身上,闪了闪,略一低头。

    红尘有一瞬间,从这个狐女身上看出一点儿不安和愧疚,眨了眨眼,不觉失笑。

    也是,就算是宠物养个十几年,那也难以割舍,何况是个人,这狐女十多年前就附身在齐绪的母亲身上,肯定深受他母亲的影响,附身可不是那么好玩的,沾了因果就要承受,她作为齐绪的母亲,养育他多年,怎么也要有些感情在。

    狐狸最为奸狡,但有了灵性,就和人一样,也有感情,不能全当畜生看了。

    想到此,红尘就叹了口气:“你不是人,可和人一样,都太想当然,你以为你供奉的是什么好东西?我再说一遍,你现在回头还为时未晚。再耽误一会儿,那可有好戏看了!”

    那狐女闭着眼,一言不发,只默默念诵咒文。只见佛像一点点亮起来,一瞬间,光芒大盛,李大师一行人都倒在地上,呼吸困难。拼命抓住脖子,呻吟挣扎。

    院子里其他人也都一样。

    远远看去,所有人都倒了。

    月光下,呻吟声,哀嚎声一片。

    “救命,救命……”李大师伸长了手去够红尘。

    狐女的眼中却露出兴奋激动的光芒来,扑过去抱住床上的人,只见他身上的血肉一点点丰盈,又是那个丰神俊朗的男人。

    “赵熙,赵熙你醒了?”

    赵熙掀开眼皮。微微一笑,轻轻点点头,把手搁在狐女的身上,狐女没有感觉到,可齐绪他们难受的窒息中,却看见那狐女的身影一点点变得恍惚。

    齐绪心中大为着急,他也不知道自己急什么。

    那个狐女害了自家所有人,马上他都要死了,为什么还为这么只畜生着急?

    就在狐女的身形淡得快要消失的时候,‘赵熙’的脸色一僵。猛地站起身向后退。

    可他只退了一步,就又缩着身子,一动也不敢动。

    床头的邪佛或明或暗,仿佛特别不安。

    红尘慢吞吞地站起身。拱了拱手:“多谢诸位神君帮忙。”

    门上贴着的门神,桌子上供奉的财神,都捋了捋胡须,轻声笑了笑。

    “客气,客气!”

    齐绪:“……”

    他发誓,他肯定是病糊涂了。要不然怎么会看见自家供奉这么多年,却只当是个摆设的财神都在笑,那有那门神,好像是当年祖父还在的时候贴上的,现在都快烂了,早年一直说换来着。

    门神的目光转过来,看了齐绪一眼,哼了哼:“这小子越长大越没出息,小时候还机灵点儿,别人欺负了妹子,还知道拿着菜刀去追砍,现在可好,认贼做母。”

    红尘笑了笑,看着那拼命左冲右突,各种闹腾的邪佛,“诸位帮个忙,收了这玩意儿吧,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附在佛像上,聚集晦气而成,有点儿脏呢。”

    “不敢脏了仙子的手。”

    ‘财神’哈哈一笑,吐出一抹白光,照在那佛像上,门神也不甘落后。

    也就一眨眼的工夫,佛像落地,碎裂成片,‘赵熙’也一瞬间化作飞灰。

    齐绪心里一咯噔。

    眼睁睁看着亲爹变成灰,那感觉也说不上好,转头看红尘,目光复杂至极。

    红尘却是客客气气地送别了几位神君,才转头看着哆哆嗦嗦,现在还不敢起来的李大师一眼。

    “这会儿满院子的人可都还不能动呢,想让他们好起来,起码得喝两天汤药,你现在不是该去卖个好?”

    那肯定是好事儿!

    李大师蹭一下就从地上蹿起来,嘿嘿一乐,冲着红尘点头哈腰,殷勤备至。

    红尘扫了他一眼:“我看你也是一身的晦气,要是不多做点儿善事,积积功德,恐怕寿数不长了。”

    李大师脸色发青,他现在可不敢不信红尘,一巴掌甩在自己脸上,满脸懊悔。

    “我不是东西,整天坑蒙拐骗的,以后再也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红尘冷笑:“我也不管你演戏,还是真心的,反正是你自己的命,别人都不用太在乎。”

    李大师脸上发黑,到底是不敢说话。

    他和王半仙只有一点儿不同,他有能力,是真灵师,王半仙一介凡人坑蒙拐骗,也就那么回事儿,只要有底线,就不一定能真害了什么人,可他一个灵师,但凡是心狠手辣,害人可比救人容易一百倍。

    红尘是看这家伙,属于小错不断,大错应该没犯过的,还有一点儿良心,这才多嘱咐几句,否则早在他谋划自己的东西的时候,就先把他给废掉了。

    灵师要是走了歪道,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李大师咬咬牙,先恭恭敬敬地请红尘写了方子,然后出了门,辛辛苦苦地把所有人都看过,小声解释这一切,尤其是把红尘吹捧得天上有地上无,说没她在,大家都死得不能再死,虽然确实是这么回事儿。但在这位口中,红尘快成神了。

    齐绪和齐星首当其冲,可是离得红尘近,反而被保护着。没有大碍,这会儿也踉踉跄跄,站起身。

    “爹……”

    齐绪眼泪滚落,浑身发颤。

    一天之间,遭此巨变。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恐怕确实有点儿难以承受。

    现在他母亲就躺在地上,人事不知,可他却连靠近都有点儿不敢。

    目光落在地上一只哀哀哭嚎的狐狸身上,齐绪一时间目光复杂。

    红尘伸手把狐狸拎起来,抖了抖。

    “它……”

    齐绪轻声问,“它不是已经没有肉身了?”

    红尘耸耸肩:“也许它在说谎,也许发生了一些它都不知道的变化,毕竟是灵物,想死也不那么容易。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你母亲的魂魄早就离体了,因为肉身不死,恐怕是不会去地府,一直在人世间徘徊,这事儿,你们齐家应该能自己处置吧。”

    齐绪没吭声。

    红尘不管他,只盯着狐狸,眯了眯眼:“说吧,你是怎么得到邪佛?又怎么能牵连到皇后?”

    小狐狸呜呜了两声。

    她叹了口气。

    这只狐狸虽然还是原来那只狐女,但如今已经是懵懵懂懂的状态。看来是很难问出什么。

    红尘转头看齐绪。

    齐绪更是满头雾水,他甚至不知道皇后的事儿。

    “那日母亲让我见了一个一身灰衣服的术士,术士还是我叔公的座上宾,他只说要找到一尊药师佛。有了药师佛,再用他的法术,就能让我父亲起死回生。”

    齐绪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低,终于没了声息。

    他身在齐家,好歹也知道一点儿。起死回生这种事,连皇帝都得不到,何况是他们,怎么可能呢!

    当时也不知为何就被猪油蒙了心,对方说什么他都觉得对。

    “术士?”

    齐绪点点头,“已经走了,我们也不知道他在哪儿,到是……后山的一个庙,我……她经常带我过去,好像和她很熟悉,那尊佛,邪佛,就是从那里得来的。”

    红尘点点头,若有所思。

    房间里一片静默。

    沉默片刻,外面就一阵脚步声。

    罗娘听了消息,和铁牛一块儿过来,一推门就看见这只狐狸,登时笑道:“也太丑了点儿,不过好歹是只狐狸,回头给小姐制顶皮帽子吧。”

    “……”

    齐绪打了个哆嗦,目露惊惧。

    红尘笑了笑,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拎着狐狸甩了甩,看了齐绪一眼:“你还在这儿耽误?”

    两兄妹这才惊醒,一脸恍惚地出去。

    李大师正忙活着。

    他们两个急忙也赶上去帮忙。

    说起来他俩还有点儿用处,姓李的说了那么多把红尘捧上天的话,因为这两个一句也不反驳,到让齐家的人对这些话信了个**成,少了许多口角纷争。

    一折腾,就折腾到天上大放光明,那些齐家的人,还有请来的客人,总算能勉强动一动了。

    齐公第一时间就来拜会红尘,见面便扑通一声跪下。

    齐家上下都吓得跳起来。

    红尘也连忙避开。

    这位老爷子一大把年纪,受他的礼,那是要折寿的。

    想了想,红尘从床后头拎起一只毛色斑驳,一口一块的狐狸,递给齐公。

    “齐公处置好了。”

    老爷子盯着那狐狸看了半天,这才伸手接过来,狐狸一口就咬在他的手腕上。

    把这狐狸给千刀万剐了,他一点儿也没有心理负担,毕竟这东西潜藏在家里,占了女儿的身体,还差点儿做出让齐家灭门的事,不过,他还是抬头看了看红尘,不知道红尘是什么意思。

    “别误会,这是你们齐家的事情,齐家仇恨,所以我不插手。”

    这狐狸当年就害了人,碰见人家齐家斩妖除魔,把它的窝给毁了,死了一堆小狐狸,站在人的立场上,好像也没有什么不行。再说,她还附身人家女儿,到现在人家闺女能不能恢复健康,谁也不知道,这仇恨可结大了。

    红尘笑着摊摊手:“这些事,本就和我无关。”

    她感兴趣的是,这只笨蛋狐狸是怎么知道的邪佛,又是怎么害的皇后!诅咒皇后这么高难度的行为,没人帮忙,她可办不到。

    看来,要抽空去后山那什么和尚庙走一圈儿看看才好。

    红尘叹了口气,也没太放在心上,她有预感,应该不会有什么收获了。

    “小姐,家里送信来,是林公子来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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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 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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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一封信,红尘堂堂一郡主,也几乎是跑断了腿,根本顾不上齐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匆匆下了玉山。

    回到郡主府,拿到信却是厚厚一沓。

    红尘拿出来一目十行地看完,然后又细细品读,看得满头雾水。

    里面在讲故事,说的是当年林家的七公子,也就是小莫和当今厉王的交往。

    两个人初见,相看两相厌,后来却慢慢好了。

    “夫贤不肖、智愚、勇怯有差,乃可捭,乃可阖;乃可进,乃可退;乃可贱,乃可贵,无为以牧之……”

    红尘失笑,看着心里林旭以鬼谷先生的口吻说这种话,到觉得惟妙惟肖,就是那位老先生正经起来的口吻。

    这是鬼谷先生教导小莫时说的话,让他学会看人,用人,学会判断。

    小莫必然是照做了,所以哪怕当年的厉王那般不成熟,他也能看出这人身上的好处。

    可为什么呢。

    红尘沉默下来,为什么当年那一切会发生,难道还有什么东西,能让当今九皇子,深受宠爱的王爷,不顾国家,不顾黎民百姓,陷害忠良,使得大周战败,损失惨重。

    很多人都说,当年的九皇子和现在的厉王,就像两个人,天差地别。

    以前九皇子骄傲又天真,是正正经经的天之骄子,和林家的子孙们争锋,那也是光明正大,对待下人极好,和那些大臣们交往,固然有时候会不耐烦,可也规矩得很。现在呢,他是越来越独,天底下一等一的霸道王爷,手上染满鲜血。以军法治下,严苛非常,从无朋友,就连在宫里,也不给那位好脸色看。

    红尘一晃神。随即失笑,那个厉王啊,究竟是忠还是奸,总能知道的。

    小莫心里念的事,也不必太着急,可有朝一日,一定要弄清楚这些因因果果。

    沉下心来,红尘继续看信,前面那些杂七杂八的杂谈之后,林旭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小荷途经清泉镇,尝到那里的泉水酿造的酒,到比红尘的佳酿还要高一档次。

    红尘就略一皱眉。

    这话很不对。

    小荷不喝酒,除了红尘自己酿造的一些果酒之外,滴酒不沾,在外面跟着林旭的时候,别说酒水,连茶他都不喝一口。

    “罗娘。”

    “嗯?”

    “……没什么。”

    红尘犹豫了下,起身换衣服,“咱们去王半仙那一趟。”

    罗娘和小严都有点儿惊讶。不过还是什么都没问,简单收拾了下,换了寻常衣裳,便随着红尘去了一趟街上。

    按照惯例。先到冰火两重天转了一圈儿,这才进了王半仙的店铺。王半仙现在可不得了,生意好得客人们都要排号,甚至排到了明年去,这还是红尘出的主意,让王半仙给发扬光大了。效果不要太好。

    “哎哟,我说今天怎么听见喜鹊叫呢,原来是您老大驾光临,快快请进。”

    王半仙正歪在神仙椅上逍遥,一看见红尘,忙起身赶开小徒弟,亲自给她泡了一杯茶。

    茶叶还是红尘送的。

    “行了,别忙,有点儿事儿找你给我办了。”

    王半仙一愣,连忙拍胸脯保证:“那绝对没问题,咱们郡主娘娘发话,别说一件事,十件我都办。”

    说完,又讪讪一笑,“不过娘娘啊,你看看,我一个老头子,这把年岁,您让我跑跑腿还行,要是让我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小老儿还真是力有未逮。”

    红尘:“……”

    这家伙可真够怂的。

    王半仙却不怕丢面子,他和红尘打交道久了,这些年看红尘做的那些事儿,件件事后都让人想起来就浑身发冷,红尘不当回事儿,他可不敢搀和。

    有多大能耐,就吃多大碗饭,省得噎着!

    红尘摇摇头:“放心,不难,就是你当年经常做得那些事儿。”她沉吟片刻,看了看左右无人,低声道,“我要你想想办法,让清泉村附近,不能是那个村子,近一点儿的地方就好,给我出点儿事,需要你王半仙出马才能解决的事儿。”

    顿了顿,又道,“要不着痕迹,速度却不能慢了,要快些,尽快。”

    王半仙顿时了然。

    “这简单,郡主放心。”

    不就是做个局嘛,再简单不过了,早些年他风光的时候,还真经常靠做局吃饭,想做局也不容易,得有本钱,有时间,不是所有干这行的都能做得起的。

    王半仙知道规矩,也不问红尘为什么要干这一出,送走了红尘就开始琢磨。

    做局容易,可是既要快,又要不着痕迹,那就要费些力气了,不过这么点儿小事儿,他可不敢办砸了让郡主生气。

    所谓术业有专攻,把事情扔给专业人士,红尘也放心,出了门深吸口气,轻松下来,却也不急着回去,她以前只要出来,大多数时候都是溜溜达达逛街,不到太阳将落不回去,这次也一样。

    天色渐渐暗淡,街边反而热闹起来,小贩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一地零零碎碎的小物件吸引着闲来无事的行人驻足。

    出来逛街要是不带点儿东西回去,总是觉得少了点儿什么似的,罗娘干脆就选了几样小玩意儿,什么蛐蛐笼子,小巧玲珑的竹篓,扇子,木质手串一类。

    “站住,不许走,你这人怎么回事儿!撞坏了别人的东西想一走了之,哪有那好事儿!”

    “放开,你再动手动脚的小心我捶你,也不打听打听,本……咳咳,本……公子是谁?我在街上混的时候,你小子还不知道那条缝里猫着,在我的地盘上玩这把戏,骗谁呢你!”

    后面这人的声音有点儿耳熟。

    红尘抬头一看,果然是见过几面。这人是南阳侯世子高士棋,和夏家的方知,方姑娘有白首之约的那个。

    不过,这语气可有点儿奇怪。

    高士棋在京城圈子里是个出了名的老实人。性情憨厚,别看长了一张面如好女的脸,却木讷笨拙,唯一干的出格的事儿,就是对方知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从此魂牵梦绕,再也不肯松手。

    两个人之间的那点儿故事,整个京城也没人不知道,方知一介孤女,能得侯府世子的倾心爱慕,不知道多少女儿家为此做了无数的白日梦。

    红尘想起方知,心就变得稍稍柔软了一点儿,悄没声地走过去看情况。

    方知是夏家的子弟,却是个好人。更是个好女人,义胆云天,红尘佩服夏家很多小辈弟子,方知就是其中一个,哪怕为了方知,也不好让她的未婚夫太难堪。

    前面起正起冲突的几个人,其中一个是南阳侯世子高士棋,另外一个长得很是英俊,剑眉星目,皮肤虽然略黑。却也黑的匀称,正抱着肩膀立在后面。

    正和高士棋吵架的那个,则是个女子,一身江湖打扮。深蓝色的衣裙,虽然并不难看,却明显为了方便行动做得比较贴身,不太符合京城贵族闺秀的审美。

    这女子横眉怒目,瞪着高士棋,怒道:“你是谁?天王老子不成。报个名,大声点儿,让大家都听听,我到要看看京城是不是就没了王法,撞坏了东西不赔还有理了!”

    高士棋一怔,显然有些不知所措,目光露出一点儿呆气,略带困难,呢喃:“……怎么不管用,上次师风师兄说过的啊,难道不是现在这种情况用?”

    他声音不低,别人也听得见,只是旁人不认识他,自然不知他犯哪门子毛病,红尘和罗娘几个却是笑出声来。

    虽说只是在公众场合见过几面,但这个南阳侯世子的性子,还真是有些可爱。

    在京城贵公子中,他算是独一份儿的。

    也就片刻工夫,整个场面就乱起来,高士棋吭吭哧哧,面红耳赤,刚才的气势已经消失不见,只会红着脸低声道:“你这就是块儿劣质的青玉,五两银子都不值,雕工也不算好,有些粗糙,你要三千两,绝对是讹人呢。”

    “什么讹人,胡说八道,你到底懂不懂行,我这是刚到手的宝贝,要不是现在碎了没办法,否则别说三千两,五千两你看我卖不卖,哼,这里是京城,我们兄妹不愿意惹事罢了,要是换在南边,非让你知道知道厉害!”

    那女子很是不耐烦,气哼哼地跺脚。

    周围的人听了这一通话,心里都觉得这对兄妹确实是讹人呢,地上的一个散落的木盒里头,装着的是一个玉质的奇怪的摆件,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特别扭曲,好像有很多蛇,又有个怪人,这东西给人的感觉一点儿都不好。

    “三千两是吗?”

    红尘忽然上前一步,微微笑起来,“诸位也不要吵了,不如让我捡个便宜,就出三千两银子买下您这玉器如何?”

    那兄妹两个都一愣,眯了眯眼。

    南阳侯这位高士棋高世子被吓了一跳,扭头看见是红尘,瞠目结舌:“郡,郡,郡……”

    罗娘失笑:“见过公子,我们家小姐是很俊,就不用您说了,免得方知方小姐吃醋。”

    高士棋顿时面红耳赤,讷讷道:“这东西不值钱的。”

    “我们小姐说值,它肯定值。”

    那一对兄妹面面相觑,上下打量了红尘一眼,兄长淡淡道:“你想要它?”

    红尘笑着点头:“还请贤兄妹割爱。”

    女子迟疑了下就道:“我们不坑人,它虽然有价值,但也只是因为来历不俗,传世百年,无人能研究出端倪,现在又碎了,可以说一文不值,这人是罪魁祸首,他出钱是应该的,但让别人受过,我们可做不来。”

    红尘一怔,忍不住抿唇一笑:“我本来还真想捡这个便宜,不过贤兄妹如此大气,我到不好占这份好处了。”

    两个人满头雾水。

    红尘就蹲下身去,抱起木盒。搁在罗娘手里,又把一地的碎片捡起来搁进去。

    她看了看,若有所思,仔细想了想。忽然动手很轻巧地把所有的碎片拼合在一起,又快又灵便,随着她的动作,那两兄妹先是不以为然,后来却是全神贯注地盯着。满脸不可思议。

    只见所有的碎玉都贴合在一块儿,却再不是那副别别扭扭的样子,而是一只巨蛇的模样,脸孔似人,有九个头,身体却是蛇的身体,让人一看,就感觉到无线威压。

    红尘拼合好,用手在它上面轻轻拂过。

    下一刻,众人耳朵里轰隆一声。眼前一黑,就好像看见铺天盖地的巨涛大浪,滚滚而来,又看到无数人哀嚎惨叫,两兄妹的感觉最深,倒退了好几步,捂住耳朵心有余悸。

    红尘勾了勾唇角,轻声道:“锁!”

    话音落下,那玉器就又平平常常地待在木盒子里,身上还有无数的裂缝伤痕。刚才的威势也不复存在。

    那两兄妹都忍不住抬头看她,目中露出强烈的震惊。

    高士棋也吓了一跳,随即回神,支支吾吾地道:“……真的很值钱?”

    “反正三千两银子绝对是赔本到不能再赔本的价儿。”

    红尘笑道。

    高士棋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我,我回家拿钱,身上没带那么多。”

    废话,谁也不会闲着没事儿身上带一笔巨款出门逛街。

    两兄妹这时候反而不肯要什么钱,看着那木盒子,心中忐忑。说话不多的那男子轻声道:“小姐,这究竟是什么?”

    “你们不知道?”

    红尘挑眉。

    女子咳嗽了声:“我也是听长辈们提过几句,说这是个很要紧的东西,有巨大的威能,但是根本看不出来,很多年过去,这东西就是个摆设,一点儿用处都没有,最后只当时传闻了。我真没想到,原来它竟然是这副模样”

    红尘笑道:“这是一个镇物,很厉害的镇物,但一直都被封印着,所以你们看它只能看到扭曲的面貌,现在它还是被锁着,如果不锁,说不定会发生一些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事,当然,它的确拥有巨大的威能,你们快拿回去还给你们的长辈吧。”

    两兄妹沉吟片刻,道过谢就收了盒子,回头看高士棋,那女子道:“说起来多亏了你撞坏它,它才能恢复原貌,而且它完好无损,自然不需要赔偿,这事就算了吧。”

    高士棋连忙红着脸道谢。

    那男子到是欲言又止,红尘却一副并不想多说的模样,双方陌生的很,又不是朋友,他们自然不好追问,只是都下定决心,回去一定要告诉师长,问问手里这东西究竟有什么用。

    红尘和高士棋又说了几句话,问了问近况,看他一提起方知就一脸梦幻,想来感情还是那么好,便分到扬鞭。

    逛了半天街,也有点儿累了,等高士棋他们走了之后,罗娘四处看了看,就近找了一个茶棚坐下。

    不多时,点心和茶水就上来了,这一摆好,红尘尝了尝,就挑眉而笑。

    罗娘闻见茶水的味道也笑:“小姐,这是哪个朋友孝敬您呢?”

    这等地方,本来不会有什么好茶好水,更不会有什么美味的点心,但现在上桌的,或许不是顶尖的美食,却都是红尘平日里吃着最适口的东西。

    罗娘不免猜测,也许是薛柏桥薛小侯爷,要不然就是金青金少爷,也可能是天机哪位弟子来献殷勤?

    红尘摇摇头:“他们要有这个心思,那必然是有所求,还得是很麻烦的请求,最近太平的很,不会是这几个小子。吃吧,反正是神是鬼,都会自己露出来。”

    一盏茶吃完,就见师风从后面溜溜达达地走上前,在红尘对面落座。

    红尘一笑,“原来是师公子。”

    师风叹气。

    “按说我是真不应该冒失地过来找郡主。”

    身份上实在尴尬。

    他怎么说也是夏家的人,可人家郡主,那是摆明了不喜欢夏家,偏偏真要说起来,郡主又是夏家嫡亲的小姐。

    “师公子有话,还请直说。”

    红尘却不觉得哪里尴尬,就算来的是别的夏家人,她也能客客气气的。

    说起来,夏家除了一个假小姐夏蝉,没人真对不起她,便是袖手旁观又如何?这个世上,至亲之间尔虞我诈多了去了,夏家好歹没有何况坑骗她什么,虽然冷漠,却还给了她教育,给了她一个夏家小姐应有的一切待遇。

    眼前的又是师风,师风当年也对她很是敬重,并无轻慢之处。

    师风想了想,低声道:“刚才看到郡主的能力,我是佩服之至,早前还听说您施展妙手,救了皇后娘娘,所以才想向您求助。”

    “请说。”

    红尘挑眉,觉得这要求可能会很有难度,竟然说到皇后那件事儿去,怕不是一般的问题。

    师风犹豫了片刻,轻轻吐出口气,低声道:“上个月我在外游历,途经一个小村子,看到有人在家中摆放冥器,蓄养鬼魂,而且那鬼魂明显吸食人的阳气,几乎快成气候,我一怒之下就动了杀机,毁了那冥器,伤了那魂魄,后来才知道,原是有人娶了鬼妻在家,被伤的那个魂魄,正是一个术士的妻子。”

    他叹了口气,“那术士的手段极高,他满心愤怒,奈何不了我,便找当地百姓的麻烦,一时间怨声载道,我这……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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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 鬼魅
    &bp;&bp;&bp;&bp;红尘:“……”

    什么叫不知该如何是好。

    师风确实不是灵师,对付这等鬼魅之物上,他还差点儿劲儿,可对付一个养个鬼魂还得靠冥器的普通术士,硬拼便是。

    大部分术士的本事都在于暗处,一旦曝光,可抵不过武林高手的一刀一剑。

    师风的功夫绝对不差,红尘记得当年这人纵横永安城,硬生生让夏家拔高一个层次,那等威风八面,连朝廷显贵都对他十分忌惮。没错,就是忌惮这两个字。

    当年的师风,可不是现在这般斯文。

    “师公子什么意思?”

    总不至于说,让她去帮忙宰了人家那位术士吧,她只是个柔软的小姑娘,可不会随便大动干戈。

    “咳咳。”

    师风也有点儿不好意思,深吸了口气,“想借命线一用,哪怕只有一点儿也够了。”

    他在宫里也有自己的消息来源,在遇到红尘之前,他从不相信世上真有什么命线。

    这东西的传说,他到是隐约听过,可一听就是骗人玩的,但皇宫里那些人言之凿凿,皇后的病情,那是所有御医们都亲自诊断过,都说没救了,偏偏现在娘娘又恢复如常,说不得命线确实存在。

    红尘愣了下,“你说说干什么用……我到觉得,也许你想要的不是命线,而是龙蜒草吧。”

    既然是伤了鬼魂,还是用龙蜒草的可能性大一些。

    要真是想要这东西,那就简单多了。

    在几年前,她想过鬼门关那也要使歪招,弄点儿美食糊弄糊弄幽魂,下去时也是胆战心惊,可现在不一样,她如今下个地府,开个鬼门,虽不说比吃饭容易。却也难不到哪儿去。

    龙蜒草在世间是天材异宝,寻找不易,在鬼门关之内,虽非野草。却也不是什么珍稀材料。

    师风根本就是个二把刀,他吭吭哧哧半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红尘皱着眉头听:“你的意思,希望那个术士能延长寿命,哪怕再被鬼魂吸食阳气。也不至于早死,最好能不被阴气侵蚀,活得更长久些?”

    师风连忙点头。

    “那你直接让那鬼魂不用吸食阳气,不会伤人不是更好?”

    师风:“……能做到?”

    “你出门右转,左手第三间店进去,管老板要两个地字号玉符,拿回去给那个女鬼住就行。”

    现在一般配娶鬼妻,都是结阴婚,目的是为了让人在地下有伴儿,不过阳世男子想去鬼魂结亲。也不是不可能,只要阴魂得到上面阎王的允许,阳世男子也不惧怕会沾染鬼气,自然能成。

    上辈子她偶尔听闻,很多年前,大周甚至有一个村子,里面百分之十的人都娶鬼妻,还都成了,一时间到成了世人皆知的**,既然这般兴盛。自然有很多的法子能办成。

    要是娶个女鬼为妻,男人就要折寿一大截,估计也没哪个男人有这份闲情雅致。

    就算鬼妻之事不是办不成,那也是相对来说。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想留下自己已经死去的妻子,几乎难如登天,当然,师风说的这个故事不一样,这是已经娶成了。只是养鬼的法子有点儿问题而已,好解决!

    师风被迷迷糊糊地打发走,红尘也有些疲惫,很快就上车回去。

    天色还没有黑,外头就送来一封信,还是林旭送来的信件,不过里面的内容实在有点儿奇怪。

    这简直是一封情书。

    林旭在里面赞美红尘的一切,说她可爱,说她美丽,说她的魅力比曼陀罗还要大,还倾诉了很多话,说红尘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会让他觉得很心动的女孩子,是他这么多年的人生中,唯一一个想要细细收藏的女孩儿。

    里面充斥了许许多多,颠三倒四,却让人面红耳赤的情话,红尘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仔细品味,不光自己读,还把罗娘和小严叫到屋里,关闭门窗,挡去所有的遮掩,大家一起读。

    没一会儿罗娘就脸上通红。

    小严都恨不得钻到墙缝里去,红尘皱了皱眉,让人拿了水盆,蜡烛,把那些信纸用水汽熏一熏,又拿蜡烛烤一烤,结果还是没发现什么猫腻。

    红尘顿了顿,把东西搁在一个樟木盒子里,塞到床底下。

    她是不相信林旭写给她的真的只是一封情书,这想必是很要紧的东西,她还是保管严实一点儿更妥当。

    “罗娘,我新想出两道菜,你等明天送去给王半仙,让他也尝一尝味道,看看能不能改进。”

    罗娘低声应下。

    红尘还真亲自去厨房,指挥厨娘做了两道菜,一道菜‘佛跳墙’,这可是极复杂的菜,从晚上就开始准备材料,好多大厨一起动手,到第二日傍晚才出了锅。

    用坛子密封着,众人闻不见味,可只看自家郡主笑眯眯的模样,也知道必然味道极佳,想一想便口水横流。

    第二道菜就稍稍简单些,脆皮烤肉,主要是腌制用的调料和火候需要小心掌握。

    两道菜做出来,红尘她们先尝了尝,味道鲜美至极。

    这一家子吃得美,个个嘴上抹油。

    外头不远处树上,忽然就传出细微的咕咕声。

    树叶一晃,就有人瞪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瞪了那个肚子轰鸣的男子一眼。

    那人一翻身,捂住肚子,使劲挤了挤眼——两天没正经吃饭了!

    真香啊!

    一股子一股子的香味扑鼻而来,那滋味好得让人蠢蠢欲动。

    不多时,便见一个年纪虽然不算特别小,却特别有风情,长得还很漂亮的女子,提着食盒,登上马车,晃晃悠悠地走人。

    有个黑影出溜下去,没多长时间就返回,做了个安全的手势——去给王骗子送菜去了。

    其中一个探子眼中露出几分不屑,王半仙在他们眼中,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因为运气好,结交了荣安郡主,这才忽然发达起来,可他表现得再好。该知道的人也知道,这就是个骗子,没有能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货色!

    既然是给他送东西,那可没多少人会当回事儿!

    不过。探子还是压低声音,细弱蚊蝇地道:“查过,只有菜。”

    过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里头还是灯火通明,各种香气弥漫,还有酒香。

    风哗啦啦地吹。

    探子们啃毫无味道的干饼,满脸羡慕。

    说起来这一家也奇怪,似乎隔三差五地就要吃一顿大餐,连下人们一块儿吃,那些肉啊。油啊什么的,从来就不少,昨天还听厨娘抱怨,说主人家吃得油腻了,想吃野菜换换口味,街上都不见卖的,还得自己去想办法,实在不方便。

    野菜?

    那种粗糙到拉嗓子眼儿的东西能和肉比?

    显然王半仙也觉得饭菜好吃,趁着夜色匆匆而来,手里还拎着好酒。还有几个坛子,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一晚上都很热闹。

    第二天一早,红尘却坐车和王半仙一起出门去,那些煎熬了一夜的探子们。顿时精神紧绷,不断互相使眼色,又有人悄默声地追去探问。

    红尘的郡主府防守严密至极,根本没有人能潜入,可是她再严,也只是家里严密。总不能连外面都布置许许多多的机关消息。

    这里到底是京城,她要是敢太招摇,连皇帝都会不满,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太过火。

    而且,有时候探听不到郡主府的消息,可以从外面着手。

    就说王半仙那儿,不要说和郡主府相比,就是和随随便便哪个大户人家比,那都是筛子一般。

    过了半日,就有一只鸽子咕噜噜地落到了树杈上,上面只写了寥寥几句话。

    可一瞬间,为首的探子就神色严肃起来——上面说的,王半仙出门做生意,红尘跟随,这到属于正常,王骗子也不是第一次向那位郡主求助。

    不过,这次郡主去的地方却离那一处要紧的地方有一点儿近,虽然也没什么,可到底需要注意一二。

    他挥挥手,很快就有一道人影飞身而去,去给自家主子报信。

    做完这一切,他便闭上眼睛,靠在树上养神,虽说现在事情起了一点儿波折,但他并没有太在意。

    荣安郡主确实是个灵师,但她也只是个女子,而且还是个外人,若非她和林旭走得关系实在很是亲近,恐怕主子也不会派人盯着她。

    盯着她又有什么用,林旭那样的人,难道还会利用自己喜欢的女人做点儿什么不成?

    探子可不信,林旭是谁?那是鬼谷先生的得意高徒,是他们这等小人物,一辈子都只能仰望的人。

    王半仙的马车比不上红尘的马车舒服,这会儿坐在车里,东看看,西看看,瞧着什么都新鲜。

    “这玩意不错,结实耐用,尤其是固定卡在车上,也不怕漏出来烫到人。”

    指了指固定在车上的铜茶壶,王半仙笑道。

    红尘失笑:“行,到时候你想要什么,让他们也帮您老人家安去,现在说说,咱们这桩生意如何?”

    王半仙翻了个白眼——都是自己设的局,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他在这方面向来专业,又很认真,一本正经地道:“金鸡村最近闹狐仙,好几家的鸡窝外头都留下狐狸的脚印,公鸡不打鸣,母鸡不下蛋,还有个男人半夜去爬寡妇墙头,让狐仙给惊到,现在躺在床上起不来,我徒弟路过,觉得那东西厉害他对付不了,就送了封信给我,您也知道,像我这种微末道行,哪里敢碰什么狐仙?还是请郡主出马,那才妥当。”

    他这话到很是严肃认真。

    红尘莞尔一笑:“金鸡村离清泉村很近,不过十里路的距离,办完事我去看看有没有好泉水,真好的话,带一些回去酿酒到不错。”

    两个人一本正经打哑谜,打累了就歇歇,吃点儿点心喝点水,再翻出棋盘来下几手棋,虽在路上,日子还是过得也逍遥自在。

    外面的景况越来越不好。世道很乱,但他们的车夫是铁牛,碰上个把劫道的,红尘要是正休息中。保证连点儿大动静都听不见,就被打发走。

    快马加鞭,换马不换车,走了三日,这日到了驿站旁边。铁牛下去喂马,顺便更换一匹,刚一下去,前面就过来个容貌娇媚,只是略有些圆润的女孩子,也就十七八岁,衣着打扮十分鲜亮,头上戴着一对儿镂空雕刻,特别精致的碧玉簪,“可是荣安郡主大驾?”

    红尘一愣。

    铁牛瓮声瓮气地道:“你是谁?”

    那小姑娘笑起来。恭恭敬敬地奉上一块儿木牌子,牌子到不起眼,铁牛一看就放下心。

    红尘看了看也扬眉:“原来是林先生的人,他可还好?”

    “公子很好,只是惦记郡主,听说郡主离了京城,特意让我们来迎一迎。”

    说着,小姑娘推开车门,伸手搀扶红尘下车,“我们备好了热水。郡主怕是累得紧了,不如沐浴更衣,好生休息休息,咱们在这地方路熟。就由我做向导,给您引路如何?”

    红尘轻轻点了点头,笑道:“那就麻烦姑娘。”

    水果然足够热,驿站里还给准备了面脂,各种头油,红尘到没用这个。不过舒舒服服地洗个澡也不错。

    沐浴更衣,休息了一会儿,天色还早,大家就重新启程,那小姑娘带路,领着铁牛直奔山里,山上的路不大好走,全是小径,泥泞的很。

    红尘也不介意,稳稳当当地坐在窗边,看怪石流水,落花缤纷。

    “槐树很多啊。”

    松柏也多。

    马车晃晃悠悠地走,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铁牛就回头道:“路偏了,晚上找不到宿头。”

    红尘还没说话,那带路的小姑娘就连忙道:“放心,放心,在前面不远有个山庄,是咱们公子早年上山打猎的时候用的,虽说荒废了些日子,可歇歇脚到无妨。”

    铁牛就收了声。

    慢慢腾腾地又走了许久,天色渐渐暗淡,风也显得阴冷了许多。终于在最后一缕霞光消失时,看见了前面一排大宅子,宅子建造得很不错,既阔朗也精致。

    王半仙吐出口气:“呼,终于到了。”

    那小姑娘也是满脸歉意:“我们也有时候没过来,到不知道路这么远,还请郡主千万莫要介意。”

    “没事。”

    红尘摇摇头,驻足看了许久。

    小姑娘看了下天色,低声道:“郡主,马上要天黑了,咱们先进去收拾收拾如何?这宅子也有年头没人来过,伺候的人都没了,哎,都是小婢不周到,还请您原谅则个。”

    这都是客套话,说也没用。

    “出门在外,也不必太讲究。”红尘不以为意,由着那小姑娘特别殷勤地指路,领到她口中最好的一间房间里住下。

    王半仙和铁牛就住在旁边。

    那房间到很干净,素白的颜色,帐子是白的,墙壁也是白的,桌子上还放着几根白蜡烛。

    小姑娘替红尘铺了铺床铺,扶着她坐下:“那郡主就请休息……”

    “你也坐。”

    红尘大大方方一笑,拉着她也坐下,“住一块儿就好,也省得还要收拾屋子。”

    “啊!”

    小姑娘一愣,连忙摇头,怎么也不肯。

    红尘这会儿却装起聋子来,一把按住她,招呼了声,铁牛和王半仙便溜达进来,搬桌子,摆椅子,再准备上茶水点心,拿来牌九,又抓了一把铜钱。

    “来,来,来,咱们玩着,荒郊野岭的,睡觉也睡不好,还得提防野兽,大家都别睡了。”

    红尘一拉那小姑娘的袖子,她就只能很无奈地坐下,谁让人家是郡主。

    牌九也只是闲玩罢了,都有输有赢,那小姑娘明显心不在焉,输的到多些。

    玩了不知多久,蜡烛都点了小半截儿。

    小姑娘忍不住探头向窗外看了一眼。

    外面起了风,风声吹拂树枝,很是怪异,外面影影栋栋,好像藏了什么魑魅一般。

    一阵风吹进来,她就觉得身上一冷,心里砰砰砰地乱跳,不觉抬头看去,就见在座的几位。红尘一直笑眯眯,神态悠闲,显然没有因为这样的荒郊野岭,这样的夜晚而有任何惊惧之情。王半仙叼着根茶叶,摇头晃脑,也很是悠哉,至于那个车夫,更是全神贯注。全副心神都在牌桌上。

    “……”

    她提了好几次,没人肯去休息。

    快了,时间差不多了。

    她暗暗地捏了捏胸口,默默在心里准备好自己该有的反应,她是要惊叫?不,不,不能叫,叫起来未免显得太假,她应该昏倒,倒在地上便是。不必多做反应……

    这时,哐当一声,窗户洞开。

    小姑娘身子颤了颤,差点儿扔掉手中的牌,偷眼看去,却见那位郡主毫无反应,轻轻松松地弹着食指,点着桌子。

    来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

    外面传来阵阵鬼哭狼嚎的声音。

    “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啊啊啊啊啊!”

    一瞬间,小姑娘的脸上大汗淋漓。浑身发抖,哪里还记得那一会儿拼命做心理建设时的想法,她本能地害怕,吓得浑身发抖。用不着作假。

    窗外出现一只枯骨一样的手,长长的头发,满脸鲜血,黑洞洞的,没有眼珠子的眼眶。

    看不到身体,也看不到腿脚。

    “嗝!”

    小姑娘吓得浑身僵硬。

    她虽然知道会有怪事发生。但并不知道详情,在这样的夜晚,看到这一幕,她吓得只知道嘶哑地喊叫。

    那东西飞了进来,就在不远处的帐子,窗帘后面晃动。

    “这,这……”

    她伸手指着,吭吭哧哧,一抬头,却看那位郡主还有那个老头都一脸惊讶地看着她,除了惊讶之外,脸上并无半点儿异常。

    “怎么了?”

    红尘轻声问,一脸莫名其妙。

    那小姑娘更莫名,使劲指了指对面,红尘站起来仔细看了看,回头还是满脸诧异:“到底怎么了?”

    “……你看不到!!”

    “看到什么?”

    红尘特意站起身向外面走了走。

    小姑娘眼看着她和那苍白的影子擦肩而过,扒着窗户向外看,正好对上空洞的眼睛,枯骨一样的爪子,她瞬间不寒而栗,整个人都僵硬当场,下一刻就翻了白眼。

    红尘这才冷笑。

    铁牛猛地站起身,整个身体撞上去,咯嘣了声,被他撞到的影子惨呼着倒飞出老远。

    他还要追,红尘一把拦了:“算了,早点儿吃些东西去休息,陪着演半天戏,累!”

    铁牛点点头,王半仙一把拽住他胳膊:“兄弟,我脚软,扶一把。”

    虽然他和红尘搭档许久,彼此默契的很,又有红尘提前提醒过,可还是害怕。

    这样的山林,这样的荒宅,不怕才有鬼。

    铁牛哦了声,就提溜着他到旁边坐下,又把那个昏死的扔到对面的屋子里去。

    收拾了下,关好门窗,再做了一次检查,几个人才稳稳当当地坐好,一边打瞌睡,一边讨论这个问题。

    “木牌是真的。”

    “小丫头演技很差,不是什么专业人士。”

    “应该是和林旭有关系的人,不是鬼谷弟子。”

    红尘一条条分析,半晌才笑道:“希望真如我所说,别是林旭的人才好。”

    铁牛摇头,憨厚地摸了摸脑袋:“不认识,不是。”

    红尘笑了:“那我就放心了。”

    别看铁牛是这么一副木讷性子,和小荷学的,越来越惜言如金,可他记性好得很,见过面的人都不会忘记,能入鬼谷的,都不是简单人物。

    “今天这一出,希望别是林先生那边有什么变故才好。”

    红尘伸了个懒腰,也就稍微想了想,翻过身就睡了。

    明天他们还得继续赶路,该做的事情,一样也不能少,现在这种关键时刻,胡思乱想也没有用。

    第二日

    那个小姑娘从屋里醒来,一见空荡荡的房子,一个人都没有,再看荒宅越发显得阴沉,吓得浑身发软,蹲在地上抽抽搭搭地哭,还不敢太大声,生怕招惹到什么东西。

    一直到天大亮,太阳升起来,她才拼命向外跑去,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耳边真有奇奇怪怪的东西跟着。

    红尘已经坐在了马车上,忽然撩开帘子看了看:“有点儿意思,不知道玩这一出的那位有没有自己过来。”

    王半仙诧异:“怎么了?”

    “这是一处超过五百年的阴宅,被生人惊动,很大可能会招惹鬼魅,就是不知道那人是不是真有道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瞎话
    &bp;&bp;&bp;&bp;要是真有道行的话,一定更有趣!

    红尘捂住唇一笑。

    “笑什么?”

    王半仙莫名其妙。

    在穷乡僻壤吃灰半天,还笑笑笑呢,他都恨不得不做生意转身就走,反正有红尘在,也砸不掉他的招牌。

    红尘轻咳了声,摇了摇头。

    现在,马车慢慢悠悠向金鸡村走过去。

    也就走了差不多小片刻,天还没亮,噼里啪啦,好好一辆结结实实的马车就散了架。

    铁牛愣了下,一检查才发现,自家车子从上到下,被人都割得七零八落。

    “对方手艺很不错。”

    虽然是让割坏了,不过动手很巧妙,外表看不出来,而且坏的连接处都能暂时支撑一下。

    “下车走吧,也没别的办法。”

    红尘跳下车,拎了自己的箱子,至于那些行礼,大部分收起来就地掩埋,轻便的随身携带。

    走啊走,走了很长时间,从黎明走到午后,山还是那处山,路还是那条路。

    铁牛喘了口粗气,回过身看着红尘,一脸汗。

    红尘额头上也湿漉漉的:“……大意了!”

    天空阴云密布,看样子要下雨。

    下雨的话,走山路有点儿危险,先不说会不会有泥石流,山体滑坡,树木倒塌,就是打个雷也危机重重。

    山上草木茂盛,还容易隐藏毒蛇猛兽,这下连红尘都提起一口气,心跳加速。

    周围的环境十分不好,瘴气弥漫,他们随身带着药丸子,也带着药粉,都拿帕子沾了药粉捂住口鼻,可走了这么长时间,雾气越来越重。

    山路崎岖不平。

    一行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

    一开始还好,还有点儿游山玩水的新鲜劲。可这里面,虽说包括王半仙在内,到没几个属于那等娇生惯养,吃不了苦走不了路的。却也都很多年没这般辛苦过。

    王半仙小心翼翼摸出块儿馕饼,分了一半儿给铁牛,铁牛饭量大,要是吃不饱走路也没力气。

    “哎,我还是头一次看我们郡主着了道。”

    往日他到是见过有人算计荣安郡主。但大部分自食恶果,郡主娘娘是轻轻松松就化解一切刁难手段,这次却吃了一回闷亏。

    王半仙表示,值得纪念。

    红尘也有点儿不舒服,主要是脚难受:“吃亏到不新鲜,生而为人,谁能一辈子不吃亏,但我这次吃亏吃得莫名,确实让人不痛快。”

    当时那女子手拿林旭的木牌,他的木牌知道的人。绝对不会去仿造。

    林旭派来的人,有什么好提防?

    一直到那女子领着她们进山,还到了那处宅子,红尘才发现不妥,那处宅子明显是阴宅,而且里面到处都是提前布置过的痕迹,不说她能发现,连王半仙这个老骗子也都第一时间发现不对,走江湖这么多年,连这点儿猫腻都看不出来。他早就让人坑得不知道在哪个黄土坡底下长眠不醒。

    即便如此,警惕性还是不够高。

    怎么说也是林旭那小子的责任!

    红尘哼了哼:“走吧,翻过这片山,就是金鸡村……加把劲儿。”

    辛辛苦苦走了整整一天一夜。这还是红尘总能找到各种近路的前提下。

    他们路过了狼窝,和熊崽子面对面坐着歇了一会儿,让大野鹿驮着走了一段儿,到天再一次亮起来,终于下了山。

    下山不远,便是金鸡村。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王半仙更是精神大振。连脚步都快上几分,他是又渴又饿,肚子里咕咕直叫,远远看见炊烟袅袅,口水横流。

    随身带的干粮毕竟只能凑合,至于狩猎野炊那么耽误时间的事儿,郡主又不肯做,这一路,真是嚼着没滋味的干粮,喝着露水,匆匆赶路。

    连红尘的脚步都轻快几分。

    所谓望山跑死马,这从山上望村,也几乎能跑死马了。

    铁牛力气大,人也老实,王半仙不肯自己走就让他背着,不过,就王半仙那百八十斤的份量,铁牛拎在手里都不当一回事儿,只是王老神仙坚决不肯被拎罢了!

    叮叮叮,叮叮叮。

    还没到村口,前方就传来一阵喧嚣。

    红尘抬头看去,见有人设法坛,不由转头看了王半仙一眼:“怎么回事儿?”

    王半仙愕然,嘴角抽了抽皱眉:“有人抢盘啊!”

    看见有‘灵师’来做法,他第一反应就是有同行抢生意。

    “郡主娘娘,快瞧瞧他道行如何,尖腥各有几分?”

    所谓腥,就是指骗人的手段。

    所谓尖,那指的是真功夫。

    王半仙心里有数,做他们这一行,只尖不腥,绝对不行,只腥不尖,那也长久不了,他以前就只是腥而已,现在靠着一帮朋友帮衬,算是京城头号人物了。

    红尘扫了一眼,笑道:“这人的手段不差。”

    王半仙登时沉下脸。

    能让郡主说一句不差,看来是会些真功夫,哎,这门生意不好做了。

    这个局是他设下的,按说应该是他来做这门生意,设局之前就留了暗子盯好,一般懂规矩的江湖人都能看得出来,不会随便插手,既不会拆棚子,当然,也很少会去抢生意,天下的生意做不完,犯不着惹事。

    有懂规矩的就有不懂规矩的,碰上不懂规矩的那也没有办法,各凭本事。

    不过,到底是设局的占优,还是这个通盘了解过的后来者占优,那就不太好说了。

    约定俗成的规则,他们这等人是轻易不会彼此拆台,都是吃这碗饭,你可以抢菜,却不好掀桌子,真把桌子掀了,事后有的是人要登门找麻烦。

    王半仙目光闪了闪,就和红尘商量了下,两人一起去和他派出去的小弟子会合。

    那小弟子一见王半仙,眼睛里就带了泪光。

    说是小弟子。年纪却也不算特别小,能出师的起码二十多岁。干他们这一行的,越是老成持重越是容易做事,真要来一个黄毛小子。通常也要给自己找个白胡子搭档才好。

    “师父,村里有鬼!呜呜。”

    他吭吭哧哧,一边哭,一边道,“金鸡村最近几日死了二十多个人。您看看吧,家家户户挂起白幡了。”

    王半仙一愣:“不是狐仙?”

    随即反应过来,看来是真出了事儿,不是他设的那个局,事实上,小徒弟断断续续一说,王半仙就明白过来,这个村子的人已经不关心什么狐仙不狐仙的,狐仙再厉害,那也不过是戏弄戏弄人。弄个半死也不是死了,如今村子里闹鬼,死了二十多口子,人人变色,哪里还有闲心思关心别的?

    红尘皱眉:“怎么确定是闹鬼?”

    那小弟子顿时打了个冷颤:“大家都看得见,一会儿,一会儿您就知道了。”

    这孩子哆哆嗦嗦的,说话都说得含含糊糊,满脸的恐惧之色。

    红尘若有所思,四下看了看。

    周围环境还不错。没看到什么聚阴之地,灵气虽然也算充足,到也不是风水宝地,只是平平常常一小村子罢了。

    不过。红尘现在和以前不同,她以前遇见这种情况,第一反应是此地什么都没有,有人耍手段骗人呢,现在却更慎重些,见识得多。自然就变得胆小。

    世上鬼魅多数不能逃过她的一双眼,可总有少数道行更深,隐蔽性更高,就是能让人看不出端倪。

    “算了,小苏,快带我们去歇歇,弄点水和吃的,大家都饿了。”

    王半仙摇摇头。

    若是以前,他这小徒弟机灵得很,第一眼就能看出师父风尘仆仆,也会发现他们竟然是靠着一双脚走过来,没有乘车,恐怕一早就殷勤招待,不过这一回,他似乎受惊过度,变得有些迟钝,此时一看师父的模样,也吓了一跳,连忙迎着人进了一家农宅,进去就招呼坐在院子里发呆的一个女子道:“刘嫂子,这就是我跟您说的,我师父。”

    那女子抬头看了一眼,轻轻福了福,模样斯斯文文,动作轻盈漂亮,到不像是个乡野女子。

    小苏过去和她低声说了几句话,那女子就点点头,小声道:“那我去给诸位烧一些热水,好洗漱一下,乡野之地,也没什么好招待的,便略备薄酒,还请诸位不要嫌弃。”

    “怎么会,劳烦刘嫂子。”

    王半仙捋捋胡须,哪怕饿得前胸贴后背,也还是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只可惜头发蓬乱,衣服也是乱七八糟,那一嘴胡子更是团成一团,让他的形象稍微减色。

    这一家子十分体贴,给红尘她们准备的房间是最好的,阳光明媚,被褥都特别新,充满阳光味,难得的是房间里一尘不染。

    红尘不是没住过村子,村里人很难保证干净,毕竟打水不容易,床单被褥什么的也怕总是洗。

    洗漱完,就有个十四五岁,瘦瘦小小的女孩子过来给他们送饭菜。那女孩儿的脸上戴着面纱,看不清楚五官,不过一双眼睛如清水一般透亮。

    “请随意吃些,都是家常饭菜,招待不周,诸位见谅。”

    女孩子很羞怯,声音甜甜的,又很软,特别招人喜欢。

    红尘笑道:“再好不过了。”

    饭菜很香甜,并不算粗茶淡饭,那位刘嫂子的手艺很好,做的是江南的菜色,略有些变化,毕竟村子里很少能吃到纯净的糖,调料也不足,不过还是很好吃。

    红尘觉得这手艺搁在京城,也能开个饭馆做生意,招呼他们用膳,女孩子就帮忙把门窗都关好,立在门口迟疑了片刻,还是小声道:“小苏哥哥应该知道的,晚上千万不要出门。”

    小苏浑身一僵,半晌才道:“菜菜也是,快回去……吧。”

    王半仙看了他一眼:“怎么回事儿?”

    小苏深吸了口气:“师父,不是徒儿胆子小,实在是这村里真的闹鬼,死了二十多个人,大家都看到了,就是恶鬼索命!”

    王半仙怔了怔,不过也提了一口气。

    自己的徒弟自己知道,他可不是个会信口开河的。这事儿因为是郡主交代,他召唤过去做事的,是最得他喜欢,也得了他真传的弟子。比他的胆子可要大!

    小苏似乎说不清楚,看了看天色,咬牙道:“快了,赶紧吃饭。”

    一顿饭没有吃完,天慢慢黑下来。

    红尘起身坐到窗户旁边。举目望去,低声道:“好安静!”

    金鸡村不是特别大的村子,可也有村民百余户,平日里应该恨热闹才是,可这天刚一黑,整个街上就安静得落针可闻。

    压抑的气氛瞬间在村子里弥漫。

    也就过了片刻,轰隆一声,晴空霹雳,晚霞尚未褪去,浓密的黑暗就铺设了整个天空。

    嗷——嗷嗷!

    怪异的声响响起。

    红尘扭头看了一眼。就见小苏牙关紧闭,嘴里咯嘣咯嘣直响,王半仙也吓得脸色发白。

    “外,外面!”

    王半仙指着窗外。

    所有人一抬头就能看到,半空中有一个黑漆漆的影子,看不清楚,很长,面孔狰狞,头上生角,私下翻滚。不时发出轰隆轰隆的声音。

    连红尘有一瞬间都觉得心口闷痛,那种感觉,似乎连天地都被撕裂。

    足足有一个时辰,黑暗才渐渐退去。

    王半仙坐在地上。额头上的汗水滚滚而落,身体完全软绵绵的,根本就直不起来,小声道:“郡主,您跟我说实话,您。您最近玩的这一出,到底有没有危险?”

    红尘翻了个白眼,趴在窗户旁边若有所思。

    王老神仙简直要哭了:“祖宗,跟着您上刀山下火海,我保证不说半个不字,可是,您好歹也要让我死个明白,知道是为了什么吧,我……”

    话音未落,外面就传来一阵喧闹。

    刚才那种情况下,村子里鸦雀无声,这忽然一乱,挨家挨户才慢慢亮了灯。

    小苏吐出口气:“闹鬼闹了五天了,每天都来这么一出,一开始大家都吓得不行,可日子还是要照过……”

    正说话,院子里就传来刘嫂子的声音——“你们做什么,住手!住手!”

    她的语调拔高了许多,很是尖锐。

    红尘和王半仙对视一眼,王半仙害怕归害怕,还是起身开了门,就见院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乌压压挤了一片人。

    为首的那人穿着一身法袍,手里还拿着五色旗,面孔严肃,指着刚才来送饭的女孩儿菜菜,厉声道:“就是它,恶鬼附了她的身。只要抓住她杀了,就算不能把恶鬼斩杀,至少也能让它大耗元气,我们就有机会!”

    话音未落,就有几个村汉如狼似虎地扑进院子,冲着那女孩儿抓去。

    其他人也纷纷怒斥连连:“杀了她!”

    “原来是这个祸害!”

    “我就知道,她们母女都不是好东西,根本不该让两个外乡人到咱们村子来!”

    那女孩儿吓得脚下踉跄,向后退了几步,脸上的面纱落地,在灯笼的映照下,露出那张脸。

    “啊!”

    “恶鬼!”

    “果然是鬼!”

    菜菜连忙伸手捂住面孔,眼泪滚滚而落。

    她脸上有一块儿巴掌大的胎记,护住整张左脸,哪怕用头发盖住,女孩儿的面孔还是颇为吓人。

    王半仙见多识广,红尘定力也足,见到此情此景,还是比较平静,小苏就急得忍不住想扑过去,却让王半仙一把揪住。

    只要看一眼,王半仙就知道,村子里的人要疯了,这些村民们被吓得快疯了。

    如此疯狂之下,谁要逆势而为,恐怕就是天王老子,也有可能被撕个粉碎。

    这种时候,还是要用巧妙一点儿的法子,先把失态平息下去,让大家冷静下来。

    红尘跟王半仙使了个眼色,整了整衣冠,大跨步地走出门,高声道:“孽畜,你还不现了原形,今天师尊在此,你居然敢当着他的面攀诬别人!果然是奸狡无比!”

    她的声音也不算响亮,却也不知为何,就带了一股子奇妙的气息,听在那些老百姓的耳朵里,宛如暮鼓晨钟,一下子就把人镇住,连那个站在中间的灵师,也半晌才回神,立时皱眉怒道:“……小姑娘,你胡说什么!”

    王半仙一甩袖子,就站了出来。

    这位的扮相,那绝对是一等一的漂亮,对面的也是个中年男子,不过干瘦干瘦,身上的法袍破烂,又有一股怪味,和王半仙的扮相一比,那简直没法看了。

    王半仙就是刚来时那副狼狈模样,也比他好出十倍,何况是如今梳洗干净之后。

    一时间,那灵师的气势就被压了下去。

    红尘连忙走到他身边,轻声道:“师父,都是红儿不对,竟然贪看美景,放松了对这畜生的管制,以至于它又跑出来害人!”

    她摇摇头,叹了口气,抬头对着周围满头雾水的老百姓道,“诸位,你们别上了这畜生的当,他本是我家饲养的狐狸,后来有幸得我师父点化,开了灵智,还能使幻术,化为人形。”

    红尘细细说了狐狸幻化人形怎么骗人,怎么伤人,她是按照真实情况改编的,自然说得绘声绘色,极其逼真,一点儿都不像假话,不光一帮村民让她蒙得晕头转向。

    连王半仙,小苏,甚至是那个抓狂的灵师,都有一瞬间觉得,红尘说的话一字不错。(未完待续。)

    P:  P:抱歉,晚了!我家的小狗不吃不喝,老是吐。前几天抱回来一只狗在家里待了一会儿,可能得了犬瘟,我怀疑我们家的狗狗也感染了……不知道要真的是犬瘟该怎么办!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 嫉妒
    &bp;&bp;&bp;&bp;那帮村民就更晕了。

    看看气呼呼立着,恍然回神,勃然大怒的灵师,又看看那边,美丽如仙女的红尘,再看看卖相一流的王半仙,一时左右犹豫。

    菜菜蹲在院子里,瑟瑟发抖。

    刘嫂子一脸惊怒,半拥着她,神色间略微带出一丝焦虑,目光却很平静,如死水一般,好像对这世上一切倾轧,绝望,痛苦,她都已经见怪不怪。

    距离村子不过数里。

    一中年美道姑,携一少年徒步在小径上穿行,少年手搭凉棚,向远处看了看,便道:“终于快到了,姑姑,别人设局敛财,关咱们什么事,你平时也没怎么多管闲事过,怎么今天到这么热心起来?”

    美道姑失笑:“既然路过碰上了,又是这等紧要地处,自然该去看看。”

    她也知道,江湖上总有些所谓的灵师在捞偏门,大部分时候,只要不太过分她也懒得去管。

    终于进了村子,就见好些人聚集在一处,不知道在闹什么,道姑和少年对视一眼,慢吞吞走过去。

    也不知道这道姑是怎么做的,轻轻一挤,就挤到人群前面,驻足旁观。

    被红尘说得暴怒,中年灵师连连冷笑:“到是长了一张巧嘴,还敢说我是狐狸?呸,天底下哪来那么多狐仙,我看你们才是装神弄鬼的骗子,到村子里骗钱来了,说不定前阵子所谓的狐仙作乱,就是你们自己搞出来的花招。”

    众村民都侧目。

    和狐仙比,天上恶鬼是人人都能见到。

    那狐仙却如烟如雾,看不分明。

    道姑一听,莞尔失笑,低声道:“这人到说的不错,此地不像能养出狐仙的样子。”

    红尘挑了挑眉,这老小子的确说的不错,不过今天她说有狐仙,那肯定要有的。

    “还真是做鬼的喊抓鬼。你不就是那只作乱的狐仙!”她拢了拢头发,“我谅你也不敢承认,还要混淆是非,不过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转头看向王半仙,“师父,这孽畜不听话,您也别总是怀慈悲心,让徒儿收了它。省得他到处作乱,祸害了老百姓就够腻歪人,现在居然还想枉造杀孽,着实该死!”

    她一脸的严肃。

    那群村民都被吓得自觉自发,离中年灵师远了几步,更是叽叽喳喳,议论不休。

    这灵师却是一乐:“好,好,好,我到要看看。是你们收了我,还是我弄死你们两个蠢货!”

    此人显然也有些能耐,一翻手,就从怀里取出另外一个五色旗,一手一个,轻轻晃动起来。

    随着他晃动,忽然起了一丝微风,这人的法袍飘飞,长袖卷起,头发随风舞动。头上冒出一丝丝白雾。

    周围的村民都目瞪口呆。

    “仙师啊!”

    “看来仙师说的是真的,恶鬼就是附身在这女人身上!”

    所有村民躁动起来。

    听说和亲眼所见,显然还是亲眼所见给人的冲击更大,那中年灵师眼睛里隐隐约约露出几分狡诈。

    旁观的道姑摇了摇头。低声道:“哎,现在败类比以前可多得多。”

    那少年一脸紧张,双手握紧,小声咕哝:“姑姑,咱们要不要出手,要不要啊。不出手那小姑娘要倒霉了,姑姑你到是说话啊,别老站着不动,你没看见那边都冒烟了吗……”

    一巴掌被道姑拍了下脑袋,又被堵住嘴。

    道姑也是哭笑不得,这小子从小到大都一个毛病,一着急就结巴,看来这辈子是改不了了。

    她抬头示意这小子再看看。

    少年瞪着圆鼓鼓的眼睛,浑身肌肉紧绷。

    前面不远处,中年灵师做足了姿态,拿足了架势,威风凛凛,让人一看便心生敬畏,结果下一刻,脖子上忽然冒出来一只小狐狸冲着他吱吱吱吱地一阵叫唤。

    中年灵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噗一声,放了一个臭屁。

    那屁臭不可闻,腥气十足,而且他的头上,脸上,开始冒出红色的毛毛。

    嘴巴隐约好像变得有点儿尖。

    耳朵也开始变得有点儿尖!

    “狐狸,是狐狸!”

    “狐臭吧这是!”

    村民们吓得蹭蹭蹭向后跑,一边跑一边捂住鼻子,还有几个大胆的在旁边探头探脑,虽然不敢过去,却是满脸惊讶:“狐狸也放臭屁啊,我还当时黄大仙才有这毛病呢。”

    “狐狸更臭,臭不可闻。”

    “哎哟喂,那他真是只狐仙?”这话里透出一股子失望来。

    显然这人对狐仙还挺憧憬,其他人也一样,都喊着要抓狐仙抓狐仙,其实没少做美貌女狐投怀送抱的美梦。

    半晌,有个老大爷忽然一拍胸口:“该死的,咱们的钱!”

    众人这才想起,他们是花了大价钱请灵师来驱鬼,那钱出的肉痛的很,可是面对一只狐仙,谁敢冲上前去讨要,全都把目光落在红尘他们身上。

    红尘却只当没看见,拿了一条项圈,往那中年灵师脖子上一栓,拎着回王半仙那儿。

    “师父,您看这孽畜怎么处置?

    王半仙笑了笑:“既然抓住了它……唔,你不是想要一件狐皮斗篷?把它的皮剥了也就差不多了。”

    众村民浑身发毛,连几个蠢蠢欲动想上去讨要自家银钱的一时都不敢动弹。

    红尘心下好笑,又觉得有点儿可悲。

    现在村子里死了二十多个人,可是眼下他们最先反应过来的居然还是钱,而不是怎么平平安安地活下去!

    哎!

    好在也有几个聪明人,想到了现下那恶鬼之事尚未解决,而眼前的老人和女子,一看就道行高深,能把狐仙当宠物养,那能耐能低得了吗?

    只是越是心中存着希望,越是要更加谨慎。

    王半仙和红尘一本正经地说了几句话,就要回去休息,一群村民推推搡搡,谁也不敢过去纠缠。

    走了两步。王半仙才忽然回过神一般:“对了,这孽畜应是骗去了不少银钱,红儿,你看看去。”

    红尘点点头。走到那中年灵师身边一摸,就从他袖子里摸出一个布包,里头有一大堆碎银子,还有一些珠宝首饰。

    村民们顿时精神抖擞。

    他们村子里的银钱都给了出去,看样子是全让这人换做银子。只剩下几样品质不错的珠宝。

    所有人的眼珠子都绿了。

    王半仙沉吟了下。

    红尘就随手把布包塞给刘嫂子:“刘嫂子,麻烦您了,我服侍师父回屋休息一下,你把银子换成铜钱,给大家伙分下去,这是个麻烦活儿,还要您费心才好。”

    刘嫂子一愣。

    那些村民也愣住。

    不过话是红尘说的,他们自然不敢反抗。

    美貌道姑心中也有些惊异,挑了挑眉,笑道:“看来没我们什么事。走吧,讨一碗水喝,继续赶路,咱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少年咕哝了几句,到底不敢反抗,拖拖拉拉地被他姑姑给拉着走人。

    …………

    五谷山在清泉村以西三十里,听闻早年因为有仙人在山上开荒种田,居然盛产五谷,不占良田,因此而得名。现在整个山头让人围起来,建了一堆莫名其妙的石头屋子,木头屋子,好多人来来往往。都是手艺人,做些木工之类,整日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山下的村民们打个家具之类的,到是方便得多,这些人都很好说话。给村民打造个农具,要价比别人低三成,质量又要好很多。

    邢婆婆从屋里出来,把木板上晾着的棉被翻了个儿,继续曝晒,扭头就看见宋三匆匆而来,脸色雪白,手里还拎着小米。

    她一看就沉了脸,怒道:“你们去了?”

    宋三脸色一僵。

    邢婆婆阴沉沉地看了他好一会儿,深吸了口气:“小子,你心里最好有数,你到底是谁的人!”

    宋三的身子一软,讷讷道:“……婆婆,此事我也是事后才知,宋姑娘到底是客人,她的事,我们也不好太管的。”

    邢婆婆盯着他,盯了半晌,到底叹了口气,不再多说话。

    他们口中的宋姑娘,闺名宋以琴,是北燕名门宋家,和大周林家旁系一小姐生下的女儿。

    她母亲在她出生之后不久,便郁郁而终,她自小从母亲生活,后来她十六岁,父亲另娶,继母又生了孩子,待她十分不好,林旭得知,就把她接回了大周。

    林家不说烟消云散,却也不是什么好去处,鬼谷先生慈爱,把她当娇客养着。

    林旭对她也有几分照顾。

    这么多年下来,鬼谷好些人都当林旭和宋姑娘能成夫妻,毕竟宋姑娘的心思,那是没人不知道。

    可林旭却是半点儿暧昧之情也无,说是把她当妹妹,不如说是因为责任,生活起居都把人照顾得很好,再多却没有。

    好些人劝宋姑娘快嫁人,给她说媒的也不少,挑选都是青年才俊,可她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明明和林旭也没相处过什么,就是认准了林公子,一心一意要嫁做林家妇。

    鬼谷先生都说过,两人怕是没有缘分,她却偏偏不听。

    到底是在身边养了好多年的,邢婆婆她们也不是不愿意她得偿所愿,可林旭才是主子,天底下只有主子愿意不愿意,哪里有当下人的去左右主子的道理?

    “哎!你们这帮家伙,就知道惹祸!”

    这些年有各种流言蜚语,说林旭痴恋一女子,传得有鼻子有眼,连鬼谷先生都玩笑着说,小徒弟要红鸾星动了。

    鬼谷天机那帮人也是乐见其成,整天各种八卦消息乱传,邢婆婆她们心里有数,不敢让宋姑娘知道,可这事儿,能瞒得过一日,瞒不过一辈子。

    宋以琴还是知道了,当时就气急败坏!

    如果是以前,她还能说那女子配不上林公子,可现在人家是堂堂荣安郡主,朝廷的郡主再不值钱,也没人敢说她配不上谁了!

    而且这还不是个不值钱的。连鬼谷先生都知道此人,而且尚未见面,就说此女与他们鬼谷门有缘。

    有缘是什么意思?难道不是说林旭能得偿所愿,娶其为妻?

    宋以琴大哭了一场。偏偏几乎找不到林旭,找到了追问,对方也只道感情之事与旁人无关,让她不要管,竟然是半句安慰她的话也不肯说。

    前几日听天机那边的人说漏了嘴。说那位郡主要去金鸡村办件事儿,邢婆婆就知道要不好。

    宋以琴也不是个善茬,谁知道她要闹出什么事儿……邢婆婆越想越皱眉,恶狠狠地瞪了宋三一眼:“小米这是怎么回事儿?”

    小米闻言一把抓住邢婆婆的胳膊,哭得一脸狼狈:“婆婆,有鬼啊,有鬼!”

    宋三一脸无奈,简单把事情说了一下——就是小米和陶器两个人去替宋姑娘吓唬荣安郡主,结果小米被吓得半死,陶器让伤了肋骨逃回来。

    要不是陶器逃回来报信。他恐怕还不能及时去把只知道四处奔跑,快吓疯了的小米给逮住拎回家。

    邢婆婆:“……”

    “两个蠢货!”

    宋以琴步履匆匆,一过来就听说这个,气得鼻子都快歪了,她本来就不是个性子软弱的。

    当年在北燕,她也是能把继母给抓花脸的能耐人。

    “算她走运,我到要看看她还能走运到什么时候,小米,你去把胖子和梨花找来,我有事儿要吩咐。”

    小米:……

    “去啊!”

    小米一个哆嗦。慢慢吞吞地挪步。

    邢婆婆摇了摇头,咳嗽了声,小米登时如蒙大赦,耷拉着脑袋躲走。

    宋以琴气得够呛:“婆婆!”

    “宋姑娘。那是荣安郡主,身份高贵,我们敬着还来不及,怎么能如此放肆!”

    邢婆婆眉头紧皱。

    和自己看着长了快十年的宋姑娘比,荣安郡主自然只是个陌生人,但和自家公子比。十个宋姑娘也比不上,只要公子喜欢,他们就喜欢,只要公子讨厌,他们就讨厌,这是做下人的本分。

    邢婆婆看了宋三一眼,冷声道:“记住一句话,当下人的,最忌讳自作主张。”

    宋三轻声应了:“婆婆放心。”

    他们之中没有不懂事之人,小米和陶器那是主子给了宋姑娘的,自然要认宋姑娘为主,听她的话理所当然,可其他人的主子依旧是公子,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们心里有数。

    宋以琴目光闪烁,心中的气恨之情不光没有消除,反而越演越烈,握紧拳头,脑子里飞快闪现出各种东西。

    她还是太软弱,这种小小的恶作剧算什么,她要有更强硬,更有趣的手段才好。

    正琢磨着,天上忽然落下来一滩鸟屎!

    啪一声,正好落在宋以琴的头发上。

    “啊!”

    她连忙低头拼命甩,脸色都绿了。

    众人:“……”

    邢婆婆也噎了下,指挥人手帮忙扶着她去洗漱,宋以琴恶心得一个劲儿干呕,她哪里受过这个!

    “把所有的鸟都给我打下来,我要把它们剥皮抽筋,该死的,怎么会有这种讨厌东西!”

    “嘻嘻嘻嘻!”

    宋以琴忽然僵住,耳边传来一阵很轻很轻的笑声,她脚步不动,立在院子里,扭头看邢婆婆和宋三他们,“谁在笑呢?”

    众人面面相觑。

    邢婆婆摇了摇头:“哪里有人笑,姑娘是听错了,快去洗洗。”

    到底还是洗澡重要。

    宋以琴顾不上别的,匆匆跑去洗漱,邢婆婆四下看了看,检查了一遍门窗。

    最近容易起火,要小心为好,刚检查完要回去,就听见外面传来荡气回肠的吼声——“啊啊啊啊!”

    邢婆婆一愣,顺着声音蹭蹭蹭地跑了过去,完全看不出她已经一大把年纪。

    宋以琴躲在屏风后面,呜呜呜地哭:“你们想烫死我不成?”

    两个婢女也吓得不知所措,见到邢婆婆大哭:“婆婆,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这本来是兑好的温水,莫名其妙就变成热的了!”

    她们两个自己用手试过,什么事儿都没有,这才拿来浇在宋姑娘的头上,帮她清洗。

    没想到就一眨眼的工夫,居然变成了烫水。

    邢婆婆仔细看了下,确实很烫,好在不是沸水,要不然宋以琴的动作再快,直接浇在头上也了不得。

    宋以琴穿好衣服,脸上带着怒气,冲出来扬起手,邢婆婆皱眉,张口想要阻止,就见她脚下一滑,扑通一声倒地,整张脸都装在地面上。

    “……”

    “嘿嘿嘿嘿!”

    宋以琴又一次听到了奇怪的笑声,她脸也肿了,头也破了,嘴唇上全是血丝,恶狠狠地抬头四顾,却根本找不到正偷笑的人。

    邢婆婆忽然低下头,仔细看她的眉心,脸色骤变:“……姑娘,你这是中邪了?这几****都去了什么地方?”

    她的脸色严肃下来。

    宋以琴一愣:“……鬼?”

    说到这种东西,即便是她,也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下一刻,她却眯着眼睛,咬紧牙关:“好,好,都敢欺负到我头上!”

    有一瞬间,甚至可以说是面孔狰狞。

    “你们给我准备些东西,马上就要!”

    日头渐渐升起。

    正午时分。

    宋以琴要的东西都准备妥当,她才走出房间,立在太阳底下。

    这会儿她乍一看去,颇为凄惨,鼻青脸肿,头破血流,周围的丫鬟们看她的目光也复杂至极。

    不过,此时此刻,她的脸上却带着一丝冷笑,默默立在院子里,一声不吭,身前摆放着香烛,身后摆放着一个袋子,里面装了五谷杂粮还有食盐白糖。

    旁边还放着个炭盆。

    她手中也拿着一根长长的竹棍。

    这些东西五花八门,看着很莫名其妙,其实是南方一种很偏门的驱鬼术法用到的东西。

    看起来好像并不狠辣,还带着一点儿温情脉脉,实际上这手段却毒辣异常。

    诱得鬼来,断鬼阴气,放入阿鼻地狱,受永世之苦。

    很多灵师都不敢用这等阴损手段,反而是那些没什么天分,破罐子破摔,虽为灵师,却不信今生来世阴司报应的那类,反而行止随便,不在乎手段。(未完待续。)

    P:  P:亲爱的们都特别特别的热心,弄雪好感动。

    我家胖儿去了医院,医生说就是肠胃炎(万幸啊万幸,不是细小,不是狗瘟),发高烧,如果能止住吐,那就可能能活过来,一开始打了三针,后来还是吐,又打了六针(居然还要从小屁屁里打一针,好残忍!),胖胖连挣扎都没力气了,就是很低声很低声地叫,我问医生需要打点滴吗,医生说最好不要……

    胖胖的女伴儿小圆圆在我家四下里找他,怎么也找不到,可怜巴巴的,但是不敢让她和胖胖接触了,不传染也不敢。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 自作孽
    &bp;&bp;&bp;&bp;宋以琴眯着眼睛,神情间到不见太多紧张之情,只是隐约有一股愤怒压抑在心口,喷薄欲出。

    凭什么?连只孤魂野鬼都敢欺负她!

    她从十六岁看到林旭,就一见钟情,痴痴地等了这么多年……他怎么可能不喜欢自己?

    为了等他,自己不肯成亲,别人都劝,唯独林公子笑道:“女儿家在世上已是很难,若不能挑一个合心意的丈夫,那到不如不嫁,以琴不必着急,有缘人总会来的,一年不来,我就养你一年,两年不来,就养你两年,无碍无碍。”

    这样的男人,她怎么能不喜欢?

    夏红尘算什么,是郡主又怎么样,难道林公子是那等贪恋权势的人吗?

    想她宋以琴的容貌,整个鬼谷也挑不出第二个比她更美的,又和他算是表亲,再合适不过,怎能让一个外人来截胡?

    黄纸拿在手中,点燃。

    宋以琴咬牙切齿,闭上眼默念咒文。

    旁边小米和陶器几乎要哭出来。

    尤其是陶器,他都恨不得扑到公子足下痛哭,时间要是能重来,他前脚被主子给了宋姑娘,后脚马上找根绳子吊死,再也不说什么不负厚望的话,他做不到!

    小米小声道:“小姐,还是赶紧让邢婆婆找几位长老过来给您看看吧。”

    宋以琴一眼瞪过来,小米顿时再不敢出声。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边忽然传来一阵呜呜咽咽的细弱哭声。

    小米和陶器精神紧绷,宋以琴的脸上到露出几分喜色:来了!

    她连忙伸手从袋子里抓出一把有点儿怪异的五谷杂粮,扬起,洒在地上。

    粮食在阳光下,居然好像镀了一层金光,熠熠生辉,溅起地上的沙尘,仿佛薄雾。

    正午的阳光炽烈,天边却忽然也有了云雾。浅浅一层,笼罩下来,和地上沙尘一起,把宋以琴隐藏在一下片阴影下。

    烛火晃动。奄奄一息。

    起了风,风越来越大。

    一个黑色的影子由远及近,徘徊而来,晃晃悠悠的,十分迫不及待。扑到眼前,站在地上,脚下就是无数粮食。

    宋以琴脸上大喜,高喊一声:“收!”

    话音落下,她身上的竹棍一声爆响,地上的黑影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痛殴了一样,躲躲闪闪,缩着身子向炭盆的方向跑过去,飞一样的速度。

    小米也松了口气,还好。还好,看样子挺顺利!希望一切顺顺当当,她们家小姐从此安安稳稳的,别再出任何差错,她们这些当下人的也不容易!

    她和陶器在那儿求了半天,只听宋以琴忽然嗷了一嗓子,捂住脸蹲下身。

    小米吓了一跳,扑过来才看到自家姑娘的脸上多出一个黑漆漆的瘤子。

    而且见风就长,本来初看,是拇指盖大小。一眨眼的工夫,变得有半个拳头那么大。

    宋以琴自己甚至都能隐约看得见,吓得浑身发抖,嘴唇都被咬出血来:“怎么回事儿?怎么回事儿?为什么失败了?明明都对啊!”

    就在刚才。她几乎觉得要成功的时候,瞬间有一股怪异的力量撞了她一下。

    她也说不出那是什么,可本能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强烈的恐惧感让她一下都动弹不得,下一刻,那个黑色的鬼影就扑到她的脸上。长出这么一个黑色的瘤子。

    宋以琴脑袋晕乎乎的,惊惧交加,耳边又传来一阵又一阵的低哑的笑声,令她毛骨悚然。

    小米她们也吓坏了,飞奔去叫邢婆婆:“邢婆婆,救命,救命啊!!救救我家小姐!”

    邢婆婆看出宋以琴身上出了问题,一早就出去找几个擅长此道的长老过来帮忙看看。

    她走得早,对这事儿也上心,宋以琴到底是家里养的姑娘,不可能不疼爱,这会儿领着人都上了山,还没进门,就听见小米跟哭丧似的那么喊,也大吃一惊。

    这回和她一起来的,是南边牧水居的长老,牧水居依附鬼谷都有几十年,算得上是一家人,鬼谷的供奉们长年累月在外面跑,除非是鬼谷先生发话,否则别人可找不到,不过,平常有个什么事儿,拿着牌子跑一圈儿,江湖上愿意出手帮忙解决,好讨鬼谷先生欢心的高手们数不胜数,到也用不着那些个老供奉们多费心。

    邢婆婆皱眉,一把拽住小米的胳膊:“怎么回事?”

    家里的丫头们都是精挑细选,小米别看老哭,瞧着不着调,可也是个利索能做事的,三言两语把事情说清楚,邢婆婆脸色都大变。

    牧水居这位捋了捋胡须,快步过去,进了院子就看宋以琴的房间大门紧闭。

    屋里屋外都围着人,小声劝慰,但里面还是时不时传来砸碎了东西的动静,邢婆婆摇了摇头,也不纵着她,找人开了门,“夏侯长老,您给我们宋姑娘看看吧。”

    夏侯长老一开始也没太在意,世上敢找鬼谷麻烦的人还没几个,想来就是有点儿不干净,也算不上大事。

    “别怕,别怕!”

    笑眯眯地进去,拿出一个小印,冲着宋以琴盖过去,按照他的想法,无论那是个什么邪物,都该一触即退,没成想,印章刚一靠近,忽然就一声哀鸣,啪嗒一下掉到了地上。

    夏侯长老愣了下。

    邢婆婆也愣住。

    “……”

    半晌,夏侯长老才一脸不可思议,蹲下身把自己的小印章捡起来,捏在手心里,眨了眨眼:“它刚才……说话了?”

    邢婆婆慢慢吞吞地点了点头。

    夏侯长老一辈子也没见过会说话的法器,而且他这小私章是当年拜师的时候师父给的,后来年复一年地开光打磨,终于有了现在的品质,但他收藏的法器里头,这个绝对不是最好的,最多只能算用的时间最长,最为趁手而已。

    想了想,他试探性地拿着印章再靠过去,这次他明显能感觉到,自己的印章拼命挣扎,很是恐惧。

    邢婆婆和夏侯长老面面相觑,细细一想,出了一身冷汗!

    两个人同时看向宋以琴。

    宋以琴躺在床上,呆愣愣的,一片木然,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脸上的瘤子已经遮盖了右边的脸,高出来意大截儿,还一个劲蠕动,十分骇人。

    她也没了刚才的精神气,甚至连乱喊乱叫,砸东西的力气也没有,身体剧烈地颤抖,眼睛里全是害怕,泪光闪闪,嘴里哼哼着,伸手去够邢婆婆。

    夏侯长老皱眉,脑子里闪过点儿什么,却又想不起来,只能摇摇头:“看她身上阴气环绕,的确是招惹了不干净的东西,可这东西竟然不怕烈阳之气,如此顽固,怕不是好惹的,且附在宋姑娘身上,咱们投鼠忌器,确实不好对付。”

    邢婆婆眯着眼睛:“也罢了,不妨事,宋姑娘有运气,过一会儿白仙姑就来了,让仙姑给她看一看便是。”

    夏侯长老冷哼了声,扭头甩袖子立在一边去,再不肯说话。

    邢婆婆也不生气,牧水居当年被白仙姑的师父,一个人就给挑了,要不是鬼谷先生出面说和,恐怕牧水居现在在还是不在,尤未可知,夏侯长老听见白仙姑的名字,哪里还会有好声气!

    小米她们却是松了口气。

    “幸亏白仙姑忽然要过来,否则我们去请人,怕是要耽误了。”

    看宋姑娘脸上那瘤子蔓延的速度,连邢婆婆都知道,再耽误两日,恐怕要丢了小命。

    等了有小半日,白仙姑终于携侄子到了,刚进门还没喝口水,就被拽到宋以琴的房门前。

    “是那个什么宋以琴?”

    白仙姑立时皱眉。

    她做道姑打扮,长得甚美,一把年纪,却比普通年轻女孩子有韵味的多,这会儿脸上不悦,略带怒气,依旧很漂亮。

    邢婆婆苦笑:“她一个孩子,仙姑何必跟她一般见识。”

    白仙姑因为师门旧事,最讨厌的就是不把规矩当回事儿的人,尤其重视生命,连人死之后的魂魄也怜惜,偏偏那个宋以琴是从北燕长大的,性子里面多多少少有些狠辣,又学了一身邪门的功夫,每次出手,都惹出大乱子,所以自来白仙姑就不喜欢她。

    这会儿邢婆婆把事情一说,白仙姑隔着窗户看了一眼,就冷笑:“这都看不出来,她是招了怨气,自作孽不可活,就这么个东西,何必管她!”

    话虽如此,白仙姑却是个厚道的,不待见归不待见,看着她眼泪汪汪的模样,还是摇摇头,走上前去,取出随身的符纸,拿来朱砂,打算先驱除她身上的邪气。

    宋以琴眼睛通红,一脸激动,看着白仙姑更是如看救命稻草。

    就在床头写了符,白仙姑已经到了挥洒自如的境界,写符纸毫无问题,此时却愣住。

    邢婆婆也愣了下。

    “咦?无妨,偶有失手,也是常事,我马上让他们再去准备。”

    那符明明画成功了,可只一眨眼的工夫,灵气四散而去,又是一张废符。

    白仙姑猛地站直了身子,摆了摆手:“不必了。”

    她低下头,仔细看了看宋以琴,伸出手一点她的额头,就见她额头上飞出一个奇怪的像是万字符的火焰标识。立时一惊,深吸了口气,慢慢地直起身体就要向外走。(未完待续。)

    P:  P:下一章晚一点儿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七章 死龙?
    &bp;&bp;&bp;&bp;宋以琴几乎要疯狂,伸长了胳膊去抓她。

    邢婆婆也不知所措:“仙姑,可是有什么不对?”

    白仙姑摇了摇头:“没什么不对,只是我不能救她,当然,恐怕也救不了。”

    邢婆婆:“……”

    “具体的我不好多说,不过,她必然是得罪了人,那人在她身上留了印记,所以,我不能救她。”

    宋以琴愕然。

    邢婆婆也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心地慈悲的白仙姑会说出这番不讲理的话,只因为宋以琴得罪了什么人,所以就不能救?哪有这般道理。

    白仙姑笑了:“虽然你们不知道,但那人可是极要紧的,便是鬼谷先生在这儿,也不会救她要教训的人,当然,那人绝不是个轻率之人,既要教训宋以琴,必是宋以琴有必须被教训的道理。”

    说完,白仙姑拎着她那小侄子轻轻松松地走人,邢婆婆叫半天也叫不回来。

    她那侄子还回头做了个鬼脸,差点儿气得宋以琴昏死过去,却是眼泪哗哗流。

    现在已经不只是瘤子的问题,她身上阴气弥漫,霉运当头,再不解决,命不久矣。

    邢婆婆没有办法,到底不好去纠缠白仙姑,只能另外找人,各种办法都用尽了,也找了能找的各路灵师,宋以琴脸上的黑瘤子却越长越大,身上的阴气越来越重,已经能看到各种鬼影纠缠索命,几乎要疯掉。

    没办法,只好又去求白仙姑。

    别人都看不出端倪,白仙姑瞧着到是知道问题根源所在。

    白仙姑看邢婆婆一大把年纪,又是自己人,还是鬼谷出来的,也有些心软,苦笑道:“不过一外八路的姑娘,何必这般费心?”

    “怎么也养了这么多年的。”

    好好一个姑娘,经心养大。养了这么久,哪里能说不管就不管,再者说,作为一个下人。本也身不由己。

    看邢婆婆的面子,白仙姑沉吟片刻,叹道:“她身上的标识,按说现在应该是那个人留下的才是,只是那人乃是京城贵女。才初初接了位置,应该没有在江湖上走动,和宋以琴也扯不上关系……难道还有人能留下这样的印记?算了,想也没用,我是真没法子,我劝你去问宋以琴,她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她自己总知道,再说,从什么地方沾染了这身阴气。源头何处,她也不会一无所知。”

    邢婆婆默默点点头。

    是这个道理,只是那会儿吓到了,情况危急,她一时举止无措,到忘了最该问的是宋姑娘。

    一转身,邢婆婆垮着脸进了屋。

    进屋先不理会宋以琴,冲着小米怒斥:“跪下!”

    扑通一声。

    小米跪地不起。

    看着邢婆婆凝重的脸色,宋以琴心里也一咯噔。

    小米都不必邢婆婆大声逼问,一边哭。一边把这些日子遇见的事儿都给交代了。

    邢婆婆默默地沉思片刻,站起身,一字一顿地道:“走吧,去金鸡村!”

    其实她早该想到。宋以琴最近得罪的人,除了荣安郡主,再不可能是第二个人。

    而且白仙姑都说得很明白,她一提京城贵女,邢婆婆就想到了荣安郡主最近她都提心吊胆的,就怕宋以琴去找那位的麻烦。可现在看来,和那位对上,吃亏的只会是宋以琴。

    一提起金鸡村,宋以琴目光闪了闪,委屈得泪水流得更快。

    邢婆婆还是不搭理她,只是摇头晃脑:“还盼着贵人别和咱们一般计较才是。”

    叹了口气,就吩咐人备车,却不让宋以琴做马车,只让两个小厮过来,一左一右搀着。

    “我背着小姐。”

    陶器连忙弯下腰想要把宋以琴背起来,让邢婆婆轻轻一脚,踹倒一边去:“小心点儿扶好,不许背不许抬。”

    弄坏了人家郡主娘娘的车马,让人走了山路,现在不吃点儿苦头,难道还要去了碍人家的眼?

    一行人匆匆忙忙出了门。

    白仙姑看了看这架势,也觉得好笑,心思一转,同样很好奇,干脆拎着她那小侄子一起上了车。

    有这位跟着,邢婆婆其实更放心点儿。

    一行人速度极快,就到了金鸡村。

    “咦?”

    那少年本来昏昏欲睡,他跟着自家姑姑一路走,爬山涉水,早就累得不行,此时迷迷瞪瞪地,“外面风景有点儿熟悉啊!”

    此时天色渐晚。

    但整个村子里灯火通明,家家户户都恨不得把所有的蜡烛全部点亮,院子外面,里面都升起篝火。

    红尘立在村口,刘嫂子带着女儿菜菜紧紧跟着她,还有寥寥数个胆子大的年轻人,还有几个年老的,德高望重的长辈也在。

    自家村子里出了这等事,他们心中害怕归害怕,还是要

    “仙师,我们要不要躲一躲,时候快到了。”

    红尘一笑摇头。

    这时,邢婆婆他们的马车忽然闯进来,把村民们吓了一大跳。

    幸亏村子里很是亮堂,能看得出他们是人不是鬼,否则大家伙恐怕都要吓得撒丫子就跑。

    但又等了半晌,等到两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厮,扶着一个脸上被一颗巨大的肉瘤遮挡住的女人走过来时,所有人都吓坏了,有个年轻小伙子吓得尖叫一声,本能地把手里端着的一盆黑狗血倒了上去。

    两个小厮脑子一懵,甩手就跑,跑开几步避开了那黑狗血,才回过神,顿时白了脸。

    宋以琴已经一头一身的血,跪坐在地上,完全动弹不得。

    她这会儿却丝毫顾不上爱干净,也看不清楚眉眼,只是想也该知道,她这样的女孩子,顶着这样一张脸,宁愿死了去,而且,情敌就在眼前,她想活下去,还必须求助情敌。

    一瞬间,宋以琴又有点儿想哭。

    可这一路上,她的泪水都流干了。

    红尘也扫了一眼,却只当没看见,邢婆婆叹了口气,走上前,冲着红尘行了一礼,低声道:“郡主,老身带着宋姑娘来给您负荆请罪,她是个糊涂的,居然冒犯郡主,还望您看在我们家公子爷的份上……”

    她话音未落,铁牛上前一步把人挤开。

    邢婆婆一愣。

    她自然认得铁牛,铁牛是鬼谷先生都十分看重的亲信,而且性情淳朴,鬼谷上下都对他颇为喜爱,只是不明白,他怎么会走出来拦着人。

    铁牛却是皱着眉,瞪了邢婆婆一眼:“你又不是公子,不许把公子挂在嘴边说话。”

    红尘莞尔。

    铁牛还是太老实,前阵子红尘在玉珏空间里看到几则笑话,拿出来跟大家分享。

    说的是某些人动不动就说,我代表谁谁谁怎么怎么样,却没想一想,那些谁谁谁愿意不愿意让你给代表了。

    笑话有意思,逗得家里人一边笑一边感叹,引出各种想法来,没想到铁牛居然也听了去。

    红尘笑过,神色一整,抬起头看着天上,轻声道:“要来了。”

    所有人精神顿时一紧,哪里还顾得上邢婆婆那一帮人。

    白仙姑眯了眯眼,略微惊异道:“奇怪,这是什么气息?那会儿过来时,到没感觉到……”话音未落,她就皱眉闭嘴。

    身边那小少年闭上眼瑟瑟发抖。

    天上狂风席卷,黑色的鬼影子在天空中咆哮,那么狰狞,那般恐怖,连邢婆婆这么大把年纪的人都身体僵硬。

    反而是宋以琴,还是跪坐在地上,什么也看不见,只沉浸在自己的苦痛里,恨不得一死了之。

    “仙师……仙师救救我们村子吧。”

    “呜呜呜呜!”

    因为这鬼影子见得多了,大家还是害怕,可是跟一开始比,最害怕的劲头却已经过去。

    “村子里陆陆续续死了好些人,一点儿征兆都没有,为什么死的不是我们这些老东西!”

    红尘抿了抿嘴唇,叹了口气:“是龙。”

    众人一愣,齐齐抬头,经过红尘的提醒,大家伙忽然发现,天空中的鬼影子的确好像是一只龙,头上生角,身体似蛇,虽然看不清楚脚是什么模样,但越看越像龙。

    白仙姑也吓了一跳,这时才反应过来:“此地怎么可能有龙?不对,是死龙,哪里来的死龙怨气不消?”

    她一头雾水,就听红尘轻声道:“附近有未成形的龙脉非正常死去,龙气不甘心消散,竟然显露形状。”

    白仙姑看了红尘一眼,她一开始到是猜测,附近可能有哪个蛟类,或者蛇类,修行多年,要化身成龙,结果出了差错,不小心夭折,于是怨气不消……此时听红尘一说,才发现这东西并不是具体的魂魄,而应该是被污染了的龙气所化。

    龙气混合着死气,压迫感十足。

    村民们都听得满头雾水,不过,被红尘这么一说,心里到不那么害怕。

    只要不是鬼魅就好。

    “仙师,我们村里的那些后生之死,究竟是何缘故?”

    红尘略微沉吟:“具体情况还要再看看,死去的那些人,是不是都是年轻力壮的壮年男子。”

    村民们连连点头。

    红尘若有所思,摇了摇头:“我到知道,有一门邪术……现在还不好说,先把眼前这条‘龙’解决了吧。”

    村民们连忙点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八章 鬼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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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仙姑一下子乐了——这小姑娘说得好轻松!

    她那小侄子畏畏缩缩地跟在她身后,眨了眨眼,拉着白仙姑的袖子:“姑姑,咱们快走,快走……那小女孩儿懂什么,谁不知道死龙怨气惊天动地,当年鬼谷先生在天山封印了条‘死龙’,那地方连着下了三个月的毒雨水,寸草不生,这地方也闹这东西呢,咱们都是普通人,可不要掺和。”

    不懂这一切的普通老百姓也就罢了,懂行的却知道危险。

    白仙姑伸手抓住侄子的胳膊,做好撤退的准备。不过,也没有惊慌失措。

    死去龙脉阴魂不散,确实危险,可也没到让她害怕的地步,解决不了,难道还跑不了吗!

    “你跟着我些,这会儿不许胡闹。”

    “……姑姑,我又不傻。”

    不光是他们姑侄二人心中忐忑,邢婆婆一行人脸色也大变样,低声对身边几个小厮道:“准备准备,等会儿一看不好,马上带……郡主和宋姑娘离开。”

    她一把年纪的老太婆已经无所谓,可眼前两个,一个是自家公子心尖尖上的人,另外一个也是她家里养了好多年的娇小姐,谁出事,她都不能同意。

    随着的几个小厮,一个个吓得腿脚发抖,心下苦得恨不得咬断了舌头,却还是要点头答应。

    他们在山上就是打杂的,可再是打杂的,那也是鬼谷的人,是公子爷的人,此时临阵脱逃,绝对做不出来。

    几个人对视一眼,大家伙在一块儿。害怕到少了些,大不了一起死!

    这世道,死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儿,怕什么怕!

    至于宋以琴。已经哭得抑制不住。

    邢婆婆看了她一眼,心下不忍,还是忍不住走了两步,想要对红尘说点儿什么。

    白仙姑一把把她拦住。

    “不要打扰人家,现在是紧要关头。”

    谁都能看出来。天上的鬼影越来越疯狂,此时夏红尘恐怕不适合管别的事情。

    邢婆婆脚步一顿,就见那几个村民的目光如刺,看那模样,简直恨不得要把她给生吞活剥了去!

    “哎!”

    村民们也懒得理会别的,只把目光落在红尘身上,一脸的焦虑,忧心忡忡,红尘此时感觉却还好。

    身为一个灵师,至少一部分精通风水之术。寻龙点穴那是毕生追求,自然也见过不少龙脉,干龙,支龙,真龙,假龙,飞龙,潜龙,可这地方就算有龙脉,也不会有这般气势雄壮的。就这条龙,明明都死了还能兴风作浪,必然乃大龙脉!

    “你怕丧失理性,才会狂暴。”

    红尘默默叹了口气。看了眼村口的界碑,就在界碑上坐下,口中轻轻地哼起曲子。

    曲声悠扬,只是普普通通的江南小调,却是说不出的动人。

    一边哼唱,红尘一边打开一个玉盒。又拿出一个装着太岁水的瓷瓶。

    瓶子一开盖,一股浓郁的香味就冒出来。

    白仙姑愣了下。

    紫气东来,越聚越浓,整个村口被笼罩在一片紫色的金光之下,天和地仿佛都变了个样子。

    这些紫气,老百姓是看不见的。

    不过地上的草忽然长高了一截,花也开了,整个村子顿时变得生机勃勃。

    白仙姑抬头看过去,目光凝重,闪闪烁烁。

    红尘的表情很轻松。

    她在古老的典籍里,还有传说中,听过类似能消解死龙怨气的说法,但还是第一次看见。

    专注地看着,只见红尘抬起手,那个黑色的影子上附着的浓稠的黑雾,就变得越来越淡,最后只剩下了一个金影。

    金色的角,威严的眼,强壮的四肢,鳞片闪亮。

    村民们扑通,扑通,全都跪下,一个个拼命磕头,就是家里有死者的那些人,这会儿也不敢说要弄死这个恶鬼的话了,谁敢杀一条龙?

    金龙仰天长啸。

    随着龙吼声,地上烟尘滚滚,大风狂吹,所有人东倒西歪,拼命拿各种东西遮住口鼻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风才渐渐平息,众人抬头看去,白仙姑愣了下:“那位呢?”

    前面不远处,郡主没了身影。

    邢婆婆心下大惊——难道对方知道自己要找她,人家不愿意搭理,袖手走人?

    宋以琴拼命站起身,满脸愤怒恐慌。

    这时,就见一帮村民目瞪口呆地抬着头,全都是痴呆相,邢婆婆她们也抬头,只见金龙的身形缩水了许多,低着硕大的龙头,红尘就站在它的龙角旁边,也不知道在检查什么,翻着它的脑袋,很仔细地翻翻找找。

    她的身形娇弱,龙的身体却巨大无比,不仔细看,甚至可能看不到她。

    但众人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世上有几个人能立在龙的头上?

    ……世上真的有龙!

    跟着白仙姑的小少年没敢吭声,心中崩溃。

    片刻之后,那只龙的头探下云层,落到地面上,众人看不清楚,红尘就又坐在了界碑上面。

    一切都了无痕迹,好像他们刚才看到的都是梦中的东西一般。

    红尘挥了挥手,轻声道:“我知道你的冤屈,现在怨气解了,你便去安心等待。”

    硕大的龙头慢慢吞吞地点了点,它的身体也在阳光下一点点散去。

    白仙姑轻轻叹息:“毕竟是条死龙,活不过来了。”

    村民们面面相觑,还没有从说不出的激动中解脱,齐齐看着红尘,只等她发话。

    红尘到闷闷地坐了半晌,若有所思,回头才叫这群村民们的表情,莞尔一笑:“无妨了,以后不会再有邪祟。”

    她这话说出口,大家伙儿就松了口气。

    一帮子村民们千恩万谢,恨不得把红尘当菩萨给供起来。一个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人跪着就挪动到红尘面前给她磕头,红尘连忙伸手拦住,劝慰了半晌。答应到他们村子再看一看,尤其是那几家死了人的人家,更是要去去晦气,这才把老人家给劝好。

    此时天色已晚,月上树梢。大家都很疲惫,红尘让小伙子们收拾一下,就拎着自己的东西回去休息。

    王半仙一知道红尘要做这等大事,左思右想,没敢跟出来,抱着一堆护身法器,带着他那徒弟在刘嫂子家里猫着。

    事情结束,赶紧回去跟他保平安。

    从头到尾,她都当没看见邢婆婆那几个人。

    铁牛也气哼哼的,根本不搭理。

    邢婆婆苦笑。看了眼宋以琴,还是先借了一家农家的厨房,做了一大碗乱炖肉,又蒸了一大锅馕饼,一块儿揣着找上铁牛。

    她和这孩子打过招呼,知道他没别的爱好,就是好吃,在吃上,比练武还上心许多。

    铁牛是痛痛快快吃了一通,听邢婆婆唠叨了半天。还是满头雾水:“我们郡主说过,宋以琴是自作孽不可活,她自己闯祸,跟我们郡主有什么关系?你找郡主干什么?”

    邢婆婆一愣。

    铁牛是老实人。说话也直接,并不卖关子:“刚才外头那个小丫鬟,领着我们去的阴宅,还说那是公子给她们用的别院,用阴宅当别院,唔。如果是公子的话,想来也无妨,就是不知道她们犯哪门子毛病,明明是自己装鬼和我们玩,我家郡主陪他们玩来着,谁知道她到把自己吓得直哭,输了玩不起也就罢了,还敢耍花样下迷药,我出手重一点儿也是应该。”

    邢婆婆:“……”

    铁牛确实很纳闷,表情特别的无辜:“我们家郡主大度,也没计较你们把我家车子给破坏掉,惊跑了我们家的马,害得郡主走了好长山路的事儿,你们怎么还不依不饶?”到现在他还以为小米她们是根郡主玩呢,当然,也是王半仙的性子轻佻,喜欢逗人玩,红尘也爱看热闹。

    邢婆婆:“……”

    她老人家恨不得捏死小米那笨丫头。

    她蠢不蠢,随随便便哪个阴宅都敢进去!

    会建阴宅,还建得那般阔朗的,想也知道能是何等样的人物,这等人,便是不在世间,也不该轻易招惹。

    奈何这会儿说什么都没用,该招惹的已经招惹上,甚至还让郡主……邢婆婆实在想不出,附近还有谁能比得过白仙姑,白仙姑都无能为力,若不让郡主出手,恐怕宋姑娘只有死路一条。

    铁牛吃饱喝足,站起来甩手走人:“我还得去再找一辆马车。”他瞥了邢婆婆一眼,“你们坏了我们家的马车,就没想过要赔?鬼谷先生说过,我们鬼谷子弟,绝不欠人的!”

    邢婆婆登时胸口一闷,半天喘不上气,可她心里知道,铁牛就是这样的人,直肠子,脑子不转弯,不觉苦笑,越是这等人,说出来的话越有理。

    她出来的匆忙,到底还是有点儿疏忽,应该带一辆好马车和几匹好马同行才是。

    邢婆婆心中纠结,努力想用什么法子让郡主消消气,一咬牙,逼着宋以琴跪在刘嫂子大门外,郡主气没出就不许起身。

    宋以琴也没敢废话。

    她一开始还很硬气,想着死了也就死了,林旭回来知道她的死因,肯定会怨红尘,为她报仇,可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接近死亡,也就越来越害怕……

    红尘舒舒服服地睡了个懒觉,也吃了一顿味道很不错的家常菜。

    刘嫂子如今把红尘看作救命恩人,使出浑身解数想让她高兴,饭菜自然尽善尽美。

    享受完了,红尘招呼王半仙他们出门,金鸡村的事儿结束,她还想去清泉村找一些泉水。

    “我听说清泉村的泉水清冽,是酿酒佳品,正好到了附近,就打算去看一看。”

    红尘笑道,“不知道泉水好不好找?想去求一些回去,有没有什么讲究?”

    刘嫂子温柔一笑:“能得小姐的青睐,那是水的福气,小姐去取来便是。”

    她叹了口气,“好像是京城来的一个老先生路过那个清泉村,尝过水之后,竟然写成了书,这两年路过的一些文人墨客里面,到有好几个去他们村子取水,以前可没人把那地方的泉水当回事儿,地方到咱们这儿不远,小姐不用辛苦,进去之后随意问一问,就知道去哪儿取水了。”

    红尘点头,铁牛他们收拾完东西,雇了一辆驴车,大家就出了门,一抬脚,看见宋以琴跪在门口,满脸惶恐,半点儿以往的骄矜之气也没有,一笑摇头,她也不是非治这人于死地不可,一点儿小恶作剧,稍稍教训一下便是,不值得小题大做。

    至于她被怨气缠上,那主要是她自己行为不谨慎,和红尘没多大的关系,给她留下个印记,更多是防止她再作孽,侵占人家的阴宅还不够,还要斩草除根。

    上下扫了宋以琴一眼,红尘脸上也露出几分不可思议:“我还当你就只会倒霉个三五日,吃点儿苦头便罢了,没想到居然附着的这般厉害,怨气这般重?你这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

    “呜呜呜。”

    宋以琴根本已经说不出话。

    邢婆婆立在一边,也是唉声叹气的。

    红尘摇了摇头:“算了,就看看苦主怎么才愿意原谅你。”

    有一些鬼,其实比人大度。

    就在邢婆婆她们紧张的盯视之下,红尘伸手在宋以琴的头上摸了摸,点上香,轻声道:“还请您现身一见。”

    慢慢的,一个黑影现形,虽然有些虚无,但样子清清楚楚,是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女,对着红尘行了一礼:“不敢当一请字,仙子有礼。”

    宋以琴吓得一个哆嗦。

    那‘少女’转头看了她一眼,充满怨恨。

    白仙姑正好也在,看到那少女,咋舌不已,居然是一个即将步入鬼仙境界的鬼。

    鬼仙能在人间和地府常驻,地府那些官员,大部分也是鬼仙,凡人可不怎么能对付得了。

    真不知道宋以琴这是什么运气!

    红尘叹了口气:“小姐气息清透纯净,若转世投胎,来世必然大富大贵,若不愿转世,也有机缘超脱轮回,实在不该因为这等小人便坏了修行。”

    那少女轻轻喘了几口气,还是愤懑不平:“这女人心狠手辣,不是说什么好东西,邪术用的熟练,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下地狱受苦,不过仙子说得也对,没必要为了这等人坏我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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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五十九章 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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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就这么放过她,又实在让人不甘心呢。”

    少女目光流转,阴气十足,说不出的妩媚,又很漂亮,一点儿都不像鬼魅,完全没有给人半点儿恐怖的感觉,但此时此刻,在场的人却个个心底森寒。

    她这话阴测测的,看向宋以琴的目光,更是十足的不怀好意。

    “咳咳。”

    红尘咳了声,心下好笑,也多了几分趣味,“那小姐想如何”

    对方沉吟片刻,叹了口气:“也罢,我一直浑浑噩噩的,遇到仙子才有今日,看在仙子的份上,我也不过于为难她,只是我的家好好的,她过去一通乱折腾,弄得乱七八糟,要她给我复原,总是理所应当吧”

    邢婆婆本一直提心吊胆,此时听她这般说,连忙点头。

    “我这人恩怨分明,事情是她主谋,我就只要她一个人给我收拾,别人若是帮忙,别怪我不客气”

    “不敢。”

    邢婆婆叹了口气,抓住宋以琴,要她点头答应。

    宋以琴此时早没了以前的傲气,只要能让自己的脸恢复如初,别说是自己一人收拾一处宅子,就是让她断胳膊断腿,她也绝对不眨一下眼睛。

    红尘到乐了,瞥了那鬼仙一眼。

    不愧能有此等修为,实在个性十足,那座阴宅可不简单,不是什么人都能随随便便去碰。当然,她不会说什么,做错了事自要受罚,再说了,受点磨难也总比等死要强得多。

    宋以琴很着急,别人碰见这等事,估计也要着急。从地上爬起来。就让邢婆婆送她过去。

    红尘要去清泉村,正好也顺路,在邢婆婆殷勤相邀之下她也没答应同行。路上的伙伴若是投缘。行路过程便会十分愉悦,可是要碰上不投缘的,那就是折磨了。

    红尘不觉得宋以琴会是很投缘的同路人。

    再说,宋以琴她太着急。邢婆婆她们带着她骑马,那是走各种小路山路。一路疾行,风驰电掣,简直跟后面有多少妖魔鬼怪追赶一般,红尘可不想一块儿去受罪。

    林师兄送来的信根本就模模糊糊。完全没有任何有用的东西,只是提醒她到清泉村一趟。

    她自然是要去,可红尘多年经验。遇见这种事,宜缓不宜急。先不急启程,多与乡民交流说话,等走时也要走得慢点儿,多看看周遭风景,才能得到线索,要是一个人急匆匆地过去,拿了山泉水就走人,岂不是真成了只为去取水的世家小姐。

    “我们不着急附近山清水秀,别具风光,不如拿了画册过来,我们一边走,一边画画,一路游山玩水,算是放松放松如何”

    红尘笑道。

    王半仙连连点头:“我这都许久没离开京城了,早该在外面多走走,多转转,长长见识。”

    一行人计议已定,就坐着驴车,慢慢悠悠地去清泉村。

    出了村子,没走多久,王半仙就累得腰酸背痛,叹气道:“真不该那么容易就放过她”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当初他们坐的那车,都是红尘和林旭两个人设计,专人打造,走在路上平平稳稳,里面空间也大,东西更是应有尽有,住在里头都不难过,现在可好,一个半敞篷的破车,一头瘦了吧唧的破驴日子没法过了。

    “你也别恼,宋姑娘这回回去,保证她十年之内不敢一个人进荒山野岭的古宅大门。”

    红尘轻笑。

    坏了人家阴宅的风水,哪有那么容易平息的

    的确如她所言,宋以琴此时真得很不顺利。

    她好不容易,披荆斩棘到了那处宅子,一个人着急忙慌地拼命去收拾东西。

    然后忽然发现,这宅子活了,她搬回客厅的花盆,会一瞬间又出现在厨房,她把厨房的地打扫得干干净净,出了门就发现青石小道变成了蛇窝。

    无数密密麻麻的蛇在厨房门口徘徊不去。

    这等事不间断地发生,宋以琴也是够狠,一开始哭哭啼啼地想让邢婆婆帮忙。只是邢婆婆一过来,她耳边就听见各种冷笑声,讽笑声,吓得她战战兢兢,再也不敢动小心思,但她看出来没有希望再找人帮忙,就表现出她凶悍的一面,对一切诡异事件视而不见,她的记性也极好,一开始大家伙还担心她根本记不住这处阴宅以前是什么样子,可她偏偏就记得一分不差。

    宋以琴的耐性也还算足,即便辛苦一两个时辰,转眼间所做的一切都成了空,她也就是抹一把汗水,再继续折腾,不叫苦不叫累,干活。

    半夜三更鬼影栋栋,地上冒出来一层枯骨,有冰凉的手摸她的脖子,拽她的大腿,有阴测测的声音在她耳朵边嘲笑她,这一切,她都忍了。

    其实这阴宅还蛮重要,鬼仙显然也爱自己的地方,不可能真把地方折腾坏,折腾了宋以琴大半日加一夜,终于让她把所有的布置都恢复如初。

    宋以琴松了口气,眼泪簌簌而下,低声呻吟:“都好了,会好的,好了”

    她已经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好,一把推开小米,没找到铜镜,就翻出个水盆来看自己的脸。

    脸上的瘤子还是那么狰狞可怖,她死死盯着,就盼着恢复容貌。

    一刻钟过去,一个时辰过去,两个时辰过去天上第一抹霞光落在湿漉漉的枝叶上。

    宋以琴浑身颤抖她没有任何变化,一点儿都没有。

    现在鬼影没了,诡异的声音没了,周围一片安静。她一抬头才发现,连宅子都没了。

    山头上荒凉的很。

    树木也不显得茂盛。

    邢婆婆一脸忧心忡忡地盯着她的脸。

    “啊,呜呜。”宋以琴抱头痛哭,嘶声裂肺地喊,“你出来,你出来啊,你在哪儿你不是说只要我给你恢复宅子。就治好我。就放过我,为什么”

    她几乎要精神崩溃。

    宋以琴从来没有想过,有一日。她也会如此失态。

    邢婆婆心里也着急,脸色变了变,扶住宋姑娘颤抖的身体,低声道:“别急。我们去找郡主,郡主肯定说话算话。一定会救姑娘的。”

    哭声戛然而止,宋以琴的眼睛里冒出青光。

    他们找红尘并不难,红尘她们走得不快,而且肯定要找宿头。去的又是清泉村,只有一条路最好走。

    一行人顺顺当当地就在去往清泉村的山路上,把红尘截住。

    一见到红尘。邢婆婆就跪下磕头,恭恭敬敬地道:“郡主。宋姑娘已经把阴宅恢复如初,保证没有半点儿不妥。”

    红尘一看她就笑了:“不错。”

    邢婆婆长叹一声,还未说话,宋以琴就沙哑着嗓子喊道:“为什么我还没好它,她怎么能说话不算数”

    红尘闻言皱眉,板起脸:“谁说的宋姑娘还请慎言。”

    宋以琴吓了一跳,抱着肩膀闭上嘴,默默流泪。

    邢婆婆轻声道:“郡主不要生气,宋姑娘是太着急了,她还年轻,女孩子对自己的容貌,就没有不在乎的道理。”

    红尘耸耸肩:“那也不能怀疑人家的信誉,我看那位鬼仙做得很好,完全信守承诺了,现在你们宋姑娘身上阴气全无,身体健康,再活个几十年,都没多大问题,怎么还要怪人家”

    宋以琴一愣。

    其实她和邢婆婆都能感觉得出来,在这之前,宋以琴的身体很虚弱,动一下便浑身大汗,心口也疼,浑身还酸痛,可是事情完了之后,她累得气喘吁吁,却没有那种随时会昏过去的虚弱,可是她最重要的是脸,是这张脸

    “我的脸没有好啊”

    红尘摊摊手,无所谓地道:“也好了,那瘤子不是不再长了吗”

    宋以琴愣住。

    邢婆婆也发呆。

    红尘又笑:“至于你们还想瘤子消失那怎么可能,都长出来,长在你脸上的东西,人家鬼仙不是真神仙,给你变不没的”

    宋以琴顿时手脚发软,慢慢坐在地上,忽然一咬牙,伸手就从跟着她的陶器腰间拔出刀,恶狠狠地朝着脖子抹去。

    邢婆婆一早就注意她,手明眼快,一把给夺了。

    红尘都吓了一跳,心中暗自苦笑真是,逗人家干什么

    她可没觉得宋以琴这姑娘取死有道,她做的恶作剧,说起来即便成功,危害也不会太大。

    一个小姑娘,能做到现在的地步,算是很了不得。

    至于她对鬼魅心狠手辣,她就不予置评了,该恨这女子的,总不是她夏红尘。

    叹了口气,红尘轻声道:“不用寻死觅活的,你要真一定不想要脸上的瘤子,那拿刀割下来便是。”

    宋以琴微微发抖,使劲攥着刀,到是邢婆婆一听红尘这么说,也不嫌吓人,扶着她的脸,仔细打量了下,怔了怔道:“宋姑娘,瘤子并没有全连着脸,要是割下来,说不得留不下太严重的疤痕,咱们家药的效果不错,要不然,咱们请个好大夫给您处理了”

    红尘摇头:“最好还是让宋姑娘自己动手,这是我的忠告,听不听就在你们。”

    宋以琴闻言抖了抖,一脸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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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还有一章
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 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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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婆婆皱眉,只当是红尘故意为难她,抿了抿唇没说话,却是使眼色让人去请大夫,红尘无所谓,懒洋洋地上了车,让铁牛走人。

    却说,邢婆婆请了自家的大夫来,这大夫的病人,以江湖人居多,动刀的活儿也没少做,不过看了下宋以琴的脸,就忍不住叹气“便是动手割了,也要留下疤,可惜了。”

    宋以琴也不知怎么回事儿,脑子里忽然想起红尘的话,居然一咬牙,自己接过刀,微微颤抖着手,愣是瞪大眼睛就是一刀

    黑血喷流。

    她翻了个白眼就昏死过去。

    邢婆婆和那大夫都吓坏了,连忙扑过去,擦干净污血,大夫拿了药过来,就发现宋以琴的脸上只留下一个小小的红点儿,形状有点儿像梅花花瓣,仿佛胭脂痣一般。

    大夫吐出口气:“还不算糟糕”

    在红尘那边,王半仙嘿嘿直乐:“咱们郡主也够狠的,那么个小姑娘,你还吓唬她,让她自己动刀”

    红尘一个白眼:“我有你那么无聊她要别人动刀也无妨,只是脸上以后留下个黑痦子,便是小,也显得不妥当,她自己动刀嘛,阴气厌她,到容易外泄,说不定还能是个很妥当的小美人。”

    王半仙眨了眨眼:“那么说,你还是好心为何不说清楚。”

    红尘吸了口气:“我也不很确定有些话说出口,或许就不灵验。”

    万一那位鬼仙没玩够呢

    这两日山上风大。

    过了正午。不光没有太阳,反而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

    下雨又有风,山林里树木摇曳,河水轰隆奔流,红尘他们也不敢乱走,连忙找了个地势比较高,不至于出什么危险的平地停住。

    铁牛手脚麻利。先收拾出挡雨布。勉强弄出一块儿可让人休息的地处,又拿大刀削出一地干柴点燃,看着红尘开始生火造饭。这才转头去提水过来,喂那头瘦巴巴的驴。

    王半仙就真跟个神仙似的,坐地上烤着火,一边吞口水一边哼哼唧唧地让他的小弟子给他捏肩膀。

    红尘懒得搭理他。

    离清泉村越近。她心中的疑惑就越深。

    最近,林师兄的一字半句都没有得到。她来到清泉村,究竟有没有用,林师兄又想让她看到什么东西,他话不明说。想必是身边不太平,说出去的话会让人听到,可是按理说。他该给留下些线索,让自己去调查。没有方向怎么行

    几条刚刚钓起来的鱼被穿起来,涂上作料腌制了一会儿,穿上树枝慢慢烤。

    香气四溢。

    烤了没一会儿,旁边就传来一阵脚步声。

    铁牛也不知什么时候,忽然出现在红尘身边,衣服的,面无表情,肌肉却紧绷起来,十分警觉。

    红尘也侧过头看去。

    隔着雨雾,不远处走过来几个人,有男有女,都很狼狈,衣服湿漉漉的,但个个面容严肃,步伐更是很快,显然都很是着急的模样。

    他们一见红尘这一行人,也楞了一下。

    为首的是个妙龄女子,皮肤略黑,有些粗糙,穿着粗麻布的衣服即便如此,居然不像是穷苦人家的女儿。

    主要是这女子的气度不凡,眼角眉梢间有一股气势,身上略带了几分墨香。

    略停了一停,这一行人就绕过红尘她们,继续上路。

    红尘看着他们的背影略一皱眉,不过也没说什么,只道:“雨差不多该停了,大家吃些东西,准备出发。”

    不远处,前面走着的那一行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赶路,气喘吁吁,焦急之情溢于言表。

    “二姨娘,老爷子会不会真被砍头啊”

    后面一小伙子低声讷讷,鼻腔里带了哭音,走在前面那女子横眉怒对:“胡说什么”

    小伙子顿时不敢在出声。

    一行人匆匆而行,很快就消失在雨雾中。

    红尘他们吃饱喝足,也收拾了东西,向着前面赶路,山路对别人来说很难走,但有红尘在,山也仿佛活了过来,主动给他们便利,不多时,前方就看到炊烟袅袅。

    只是

    “这里是清泉村”

    王半仙也愣了愣。

    清泉村以泉水闻名,有好泉水的地方,必然山明水秀好风光,这是常识,不是灵师都知道,王半仙这个大骗子自然也清楚的很。

    可是他们远远看过去,山光秃秃的,草木枯黄,河水流过去,到是很壮观,水流湍急,却带着一股子恶臭,里面还有翻白的鱼漂到岸边。

    “呕”

    王半仙恶心得要命。

    “咱们刚才还吃烤鱼来着铁牛,你不会是随手捡回来死鱼了吧”

    铁牛一脸莫名其妙。

    红尘摇头失笑:“放心,你吃的鱼新鲜的很。”

    只是水脉相连,互相影响,这边的风水如此之差劲,他们刚才吃吃喝喝的地方,风水怎么就能转好

    “别管了,先进了村子再说,一路上累得很,歇歇脚讨杯热水喝。”王半仙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三二一,这地方又不是他家,他对这里山水的在意程度也有限的很,只是心里不大乐意在清泉村常呆了,一开始还琢磨着多住几日。

    “听说村子里出产清泉酒,前阵子还有人报上去,或许会成为贡酒,现在看了这地方的风水,恐怕那清泉酒万岁爷是喝不成了。”红尘苦笑道,点点头,众人就进了村子。

    才一进村口。红尘他们就见这村子似乎很是繁华。

    村口道边,有茶棚,酒肆,还有人挑着扁担卖些豆腐之类的小食,蹦蹦跳跳四处跑动的孩子们,一个个都面色红润,脸上也有肉。虽然穿的破烂了点儿。家里不像是没油水的样子。

    王半仙扫了一眼,拔腿就钻进一家茶棚,叫了一壶茶。招呼红尘她们过去喝。

    对面的桌子旁边也有几个村民,聚在一块儿说话,也不知道说些什么,脸色都不大好看。

    红尘眨了眨眼。闻了闻茶水,搁下没动。王半仙痛痛快快地灌了一碗,吐出口气。

    “这村子不错啊,挺富裕的,看来老百姓日子过得很好。”

    如今的世道。天灾不断,每逢好年景,老百姓们也只能吃个半饱。碰上坏年景,那就不只是挨饿的问题。那是还能不能活的问题。

    王半仙历经世事,几十年来算得上见多识广,一看村子的模样,便知道本地应该民风淳朴,父母官并不严苛,乡绅和气,且土地肥沃,这里面有一点儿不好,老百姓们也不会是这种精神气。

    正吃茶,红尘一眯眼。

    铁牛忽然一手拎住个小孩子,提溜起来。

    王半仙吓了一跳:“哪来的小孩儿”

    那是个差不多六七岁的男孩儿,面红齿白,皮肤细嫩,被铁牛抓住也不哭,拼命踢踏踹人,各种闹腾。

    旁边坐着的几个乡民一眼看到这边的情况,呼啦一下全站了起来,还有那茶棚的伙计,也都站起身,脸上带了一点儿怒意,气道:“客官这是作甚,小宴少爷怎么得罪了您还请您看在他年纪小的份上,莫要与他计较”

    其他人却没这般客气,那边一个身量极高,面容黝黑,十分壮硕的农夫,猛地站起身就冲过来,冲着铁牛怒道:“哪里来的贼人,干什么要抓我们小宴少爷,快放了他,磕头赔罪,否则我要你好看”

    一群人横眉怒目,一个个手里抄起家伙,有拿板凳的,有拿碗的,还有人把那边煮茶用的大茶壶抄起来。

    红尘:“”

    王半仙出溜一下就缩到后面去,露出一副和铁牛不认识的模样。

    铁牛到不怕这个,别说这么点儿村民,再加一倍,他也不在乎,只是满头雾水,脸上露出点儿憨厚气:“偷东西不好,他偷东西,该打”

    那边的村民登时更恼:“你是说我们村子里都是贼不成我看你们这帮外来人才像贼,哼,最近村子里出的事儿那么多,恐怕就是有外乡人过来闹的,老少爷们儿,抄家伙,先把小宴少爷给我抢回来再说”

    一群人鼓噪不休。

    红尘按了按眉心:呵呵

    这事儿要是传入京城去,那可热闹了,天底下人都知道,她荣安郡主被老百姓当成欺负小孩儿的混蛋打出了村子

    虽然是铁牛做的,但铁牛是她的人,人家可不会说这是铁牛自己的主意。

    眼看着越闹越凶,红尘都想,是不是先撤走,再想办法过来,远处就传来一声喊叫:“怎么回事儿小宴,你干什么呢”

    随着声音,一帮村民自动自发地分开让路,外头就走进来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女子。

    红尘看了眼,居然就是那会儿在外面雨中相遇的那一个。

    对方显然也认出红尘,愣了愣,随即歉意一笑:“诸位,是不是有什么误会”说着一板脸,怒道,“小宴,你又捣乱了”

    那男孩儿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

    女子便叹气,冲着周围的村民道:“乡亲们别这般,太失礼了,我家这小子最近不知道犯哪门子毛病,淘气的很,刚才一个没看住就跑出来,肯定是他惹祸,不能怪人家。”

    她这么一说,村民们面面相觑,不过都收了手里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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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六十一章 色胚
    &bp;&bp;&bp;&bp;红尘不觉稍微松了口气。

    他们自然不是怕了,主要是和一群村民起争执太麻烦,出手重不得,轻不得,实在不好看。

    红尘使了个眼色,铁牛就把那小孩子放开。

    小孩子一出溜,蹭一下就要跑。

    二姨娘过来,一把把他揪住,提溜着他的耳朵,虎着脸啪啪啪地拍他的小屁股几下。

    那力道,说不得手都要红了。

    不过孩子一声都不吭,只是咬着嘴唇默默忍耐。

    二姨娘也有点儿下不去手儿,叹了口气,冲红尘她们道:“不用诸位解释我也知,小宴肯定是……手脚不干净。”

    她皱了皱眉,一时间仿佛不知该如何说,“以前这孩子听话的很,家里管教也严,最近几日,不知是不是我们老爷太忙,一时顾不上他,他到闹出好多事儿来。”

    二姨娘四下看了一眼,高声道,“诸位,小宴是不是在你们那儿捣乱来着?你们不光不管,还这般护着他,那可不行。”

    几个村民都挠头,其中一个就忍不住道:“那有什么,小宴少爷喜欢我们家什么东西,我们高兴还来不及,他爱拿什么就拿什么!”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

    气得二姨娘脸都白了:“你们这帮糊涂虫,那是疼他吗?那是害他呢,所谓三岁看到老,他小时候不好生教导,将来长大了也这般,那还了得!”

    主要是这小子在村子里称王称霸也就算了,村子里都是自家人,比自家老爷还溺爱他,就是他做错了事,大家也不介意,反而要担心他会不会哪里不痛快,可在外头,谁会怜惜他,疼爱他?他做错了事儿。就有可能给自己招来祸患。

    这么一吵吵,红尘便知始末,原来这小孩子有小偷小摸的毛病。

    这会儿那孩子躲在二姨娘身后,瞪着眼睛瞪着他们。眼睛里流露出来一丝丝的怨气。

    红尘皱了皱眉,到觉得这孩子要是不管教,回头准要出大事的。不过人家家的孩子,她也懒得管,自家没什么损失。人家都赔礼道歉,也没必要揪着不放,二姨娘主动帮忙会账,卖茶水的村民也不肯收钱,红尘就招呼一声,王半仙饮下最后一口茶水,咂摸咂摸嘴儿,摇了摇头,溜溜达达地跟着她站起身。

    二姨娘叹了口气,到是很客气:“诸位到我们清泉村。是为了买酒?”

    红尘笑道:“只是听闻清泉泉水甘冽可口,特来一看。”

    他们这次过来,找的借口就是泉水。

    二姨娘顿时了然,也笑了:“来我们村子,多数不是为了酒,就是为了水,只是……”她不觉皱眉,脸上露出几分愁绪,顿了顿,又抿了抿唇道。“这也不难,村东头就有一泉眼,青石垒砌,泉水清冽……要是诸位不嫌弃。不如先到我家休息一下,等我送小宴回去,再为诸位领路。”

    这话有点儿奇怪,村子里那么多人,随便找一个带他们过去便是。

    而且清泉村又不大,红尘一行人自己找也能找得到。不过,红尘还是笑眯眯地答应。

    走了一会儿,闲聊了几句,红尘四下看了看,才发现这村子确实热闹。不像个村子,到像个小县城了,除了规模小,周遭什么金银铺子,衣裳铺子,酒楼茶肆,一应俱全。

    偶尔见村民们和二姨娘打招呼,听了些闲言,约略知道这个二姨娘是成家的二姨娘。

    成家在清泉村是大家,祖上是做工匠的,现在的老爷在县衙里担了差事,管着河工,是工房典吏,当然算不上什么官,连俸禄都没有,只有点儿别的饭食费什么的,但他们家也不是靠官府给的那点儿银子过活,家里都是手艺人,家境殷实,尤其是会酿酒,比纯种田的可要富裕百倍。

    成家的老爷特别讲义气,扶危济困,村中若是什么人有为难,无不相帮,在村中颇有名望,虽然只是县衙一小吏,说出来的话到比县丞之类还要管用。

    如今的世道便是如此,朝廷法度,管不到县以下,村子里的事儿,还是要有名望的乡绅自己处置。

    走了小片刻,就走到一个漆黑的门前,门到不大,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宅院,不过干干净净,连门口的青石都亮得能反光,显见家里人勤快。

    走到门口,刚一站定,二姨娘身边跟着的丫鬟还没去敲门,就听见吱呀一声,大门洞开,里头抱头窜出来一人影,直直朝着红尘他们撞过来。

    王半仙吓了一跳。

    铁牛直接伸手一挡,轻轻推开,对方被推得倒了几步,抬头一看见红尘,登时眼睛里冒出绿光来,口水横流,嘿嘿乐了两声:“这是大哥从哪来买来的小娘子,细皮嫩肉的,可真招人疼,赶紧的,爷带回去耍耍!”

    说着,他便要伸手。

    红尘:“……”

    铁牛直接就一脚过去,一下踹到他肚子上,那人疼的抱着肚子大汗淋漓:“啊啊!”

    他用了巧劲,疼是疼,到不至于弄死人,可踹完立马就后悔,应该下死手才对。

    二姨娘的脸色也瞬间变了变,很是难看,嘴唇都开始哆嗦。

    那人的疼痛缓解了几分,却是没和铁牛闹,大约是看他的样子,心虚不敢,只瞪着二姨娘恶狠狠地道:“哼,现在家里出了事儿,你还敢招不三不四的人到家里来,我看就是你这个丧门星害的,区区一个姨娘,一个妾,提脚卖出去的货色,也敢做我大哥的主,呸!跟你说吧,这回我大哥是活不了了,活下来也是发配边疆的命,将来这一家都是我的,等我……”

    二姨娘浑身发抖,半晌喘不上气,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心存顾忌,竟然一时不知所措。

    红尘和王半仙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是闹得哪一出,互相使了个眼色,就想着先离开,他们并不很着急要探问什么。多在清泉村待上几日无妨。

    没想到地上蹲着撒泼的这小子却是个不着调的,嘴里骂骂咧咧,疼成那样,看红尘的目光还带着一股子淫邪之气。

    红尘哪里见过这个!

    上辈子她也见过一些恶心人。满肚子男盗女娼,可到底还是披着一层人皮,面上装也装出斯文样儿,这个到好,简直记吃不记打。她看铁牛都快要上手去挖掉他那双眼珠子。

    铁牛再老实厚道,又不是傻子,能看不出这混蛋不怀好意。

    红尘摇了摇头。

    王半仙就冷哼了声:“行了,这人娘子,你们家自己的事儿,自己收拾,我们都累了,就先告辞。”

    说完,一行人转身就走。

    二姨娘脸上一红,欲言又止。到底还是没有阻拦,只是眉宇间更是添了几分忧愁。

    她深吸了口气,还没说话,屋里就蹬蹬蹬跑出来个女孩子,一挥手,立时有两个壮汉拿绳子捆吧捆吧,捆住那个满嘴脏话的男人,拖着就拖回屋里去。

    二姨娘也松了口气。

    那女孩子满脸的不满意:“姨娘,你就该让人绑了完事儿,和他置气。又不是想早死呢!”

    二姨娘叹道:“……终究是主子,不合适呢。”

    这事儿,女孩儿能做,她一个当姨娘的。在家里再有脸面,也不能做。

    显然那女孩子知道这一点儿,半晌没说话,抬头四下看了看,惊异道:“没有接到白仙姑?”

    “没有,想来还在后面。马上就来了。”二姨娘面上忧虑之情略略消减了三分,“姑奶奶起了一卦,中上卦,卦相显示,近来我等会有贵人相助,或可化险为夷,我看这个贵人,应该指的便是白仙姑了,她老人家每年这个时候,都要来附近一遭,不知道今年会不会来我们清泉村。”

    “便是不来,咱们也该带一份儿重礼去请才好。”

    两个人低声交谈,慢吞吞地进了屋子。

    红尘却是领着王半仙,慢吞吞地在村子里转悠,越是转悠,越是觉得有趣。

    王半仙看不出什么,不过也觉得此地应该是风水不错,山青水绿,村中人丁兴旺,偶尔有鸡鸭鹅,山羊,满村子里乱跑,也无人驱赶捕捉。

    红尘笑了笑:“还不错,就是好像……唔。有点儿泄气的样子。”

    “很正常,风水这东西,本来就是个变化之道,没有百年不变的好风水,所谓水满则溢,他们村子独占了好风水多年,总要慢慢地泄一泄气,给别地儿一些活路。”

    王半仙不以为然,“咱们还是先找地方住下。”

    红尘点头,便找了一家离成家不远的民宅借住,这一家只有一个老太太,儿子和媳妇都在县里县衙当差,她过不惯县里的生活,人又还能下地做活,也没到七老八十的样子,便独居村里,红尘他们要借住,老太太很热情,给收拾出极好的客房来。

    一行人也累了,早早便洗漱休息,连饭都没吃。

    雨后天朗气清,半空里的云彩都带着光泽,白仙姑领着她的小侄子,深一脚浅一脚地金乐村,刚一入村口,成家的当家老爷,还有二姨娘,就都齐齐出迎,看到白仙姑跟看见祖宗似的,差一点儿连跪迎都出来了。

    白仙姑哭笑不得:“这是干什么,咱们相熟多年,若有什么事儿是我能办的,自然为你们办了就是。”

    二姨娘眼睛一红,简直要哭出来,还是成老爷心里有成算,先恭恭敬敬地把人迎回家去。

    “哎,一早等着仙姑来,今年可是晚了些。”

    白仙姑叹了口气,她也想早一点儿,可五谷山那边都是鬼谷的人,看在鬼谷先生的面子上,她也要管的。

    想到五谷山,白仙姑皱了皱眉:“错觉吗?”

    宋以琴闹出那么大的事儿,她是得救了,可五谷山那边却不能再放任她。

    不说别的,那些邪术总不能还让她练习。

    要白仙姑看,早就该管,邪术是好练的?只是鬼谷先生向来宽容,从来认为,天底下只有恶人,并没有邪恶的术法,哪怕是当年南域幽王府里有人练习邪术,需用新鲜尸骨,他听说了也只是笑着摇头,说了句胆子够大。

    可不是,越是邪术越危险,敢练习的多为天才,要是蠢货想练,哪天死在犄角旮旯里也怪不到别人。

    鬼谷先生宽容,底下的人看见她如此,只是劝几句,也没强迫她的道理。

    但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还不管不问就不合适,邢婆婆亲自着人收缴了她屋子里乱七八糟的那些邪门的书籍,还有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为了保险起见,专门追上白仙姑,求她看一眼,到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有几封信有点儿古怪,和她通信的人大约也是练习邪术的,给她的指点看着似模似样,但话里话外都透出一股子正气,应该是刚刚接触这类东西,口吻也有些轻蔑加好奇。

    问她是谁,也只道是路上偶遇的一朋友,不知姓名,只知道人在游历中,每次来信留下的地址都不同。

    邢婆婆没当回事儿,信里面都是很普通的交流,正正经经地交流术法,对方也不像是坏人,水平应该很高,但光在邪术方面看,看着比宋姑娘还次些,白仙姑一开始也没放在心上,可不知为何,走了之后忽然有一点儿心悸。

    “罢了,不是大事儿,走吧。”

    白仙姑摇摇头,进了成家的大门。

    她却不知,远在京城曲家,曲乌坐在窗边翻一本灵师之间甚少流传的**,忽然抬头问在一边伺候笔墨的黑衣女人:“黑子,我记得那什么,宋,宋什么的,有阵子没来信了?”

    黑衣女人微微一笑,声音还是很沙哑,甚至比以前还显得更尖刺些:“许是没兴趣了。”

    “也是,她天赋不行,整天想歪门邪道,要不是手头还有些别处找不到的秘术,怕是入不了门。”

    曲乌也没在意,懒洋洋地歪了歪身子,叹了口气,“夏红尘不在,没意思呢。”

    又想到好几次了,她每次和夏红尘斗法,输多……一次都不赢,也难受。

    “我好像听说她又和那个王骗子混在一起,不知道出去干什么,整日不务正业,就知道出门瞎跑,真是给灵师丢脸。”

    曲乌不屑地扬眉,回头看了眼桌子上散落的书本——过几天她也出去走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再说,总待在家里也无趣。

    黑衣女子没说话,等曲乌踢开椅子回床上休息,才慢慢地从曲乌的桌子上抽出一张纸,落笔写字,那一笔字,竟然和曲乌的一模一样,恐怕就是曲乌自己看见,都有很大可能认不出来。

    写完了,便伸手出去,外面有一只鸽子落在她的手心里,她就放飞了去。

    收回手,她脸上也露出三分犹豫——其实,她本不想让这些事情牵扯到曲乌的身上。

    毕竟,曲家现在是她安身立命的所在呢。(未完待续。)

    P:  P:开始吃饭了小胖子。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二章 贵人
    &bp;&bp;&bp;&bp;黑衣女人坐在椅子上,撩开自己头上的纱巾,对着那一面铜镜。

    铜镜里露出……蒋婵的脸。

    只能说,很像蒋婵的一张脸,疤痕渐渐淡了,皮肤却松弛老化,浓妆遮盖之下,到也有几分女儿样,只是有一点儿,五官很僵硬,就和假的似的。

    她的目光却与以前不同,以前的蒋婵是个有些傲气,有些阴毒,会嫉妒,会使手段的阴毒女孩儿,现在的她,阴毒之外,却多了说不出道不明的阴诡之气,也成熟了,对自己够狠,看着这样的脸,依旧眉峰不动。

    “黑子……”

    曲乌一天给她换十八个称呼,如今叫黑子到叫上了瘾头,叫了有大半个月不变。

    “黑子……也好。”

    可不是毫无亮光,眼前一片黑。

    蒋婵默默地把手从脸上放下,目光冷静得很——清泉村有什么?那位国师那般关注,连……夏红尘也关注。

    只是稍微转念,她便抛在脑后,都无所谓,无论那儿有什么,她只要知道,看样子那位国师不允许夏红尘好过,她就是乐意的,心甘情愿来做一把随时会被抛出去的刀。

    到了如今这份上,她还有什么不能舍弃,什么不敢做?

    清泉村

    成家

    家里的气氛略有些压抑,白仙姑坐在花厅,成老爷招呼了声,让人上茶。

    他的小女儿澄碧陪在一侧,特别殷勤地缠着白仙姑说话:“哎,仙姑别介意,我们二姨娘有点儿事儿要处理,马上就来了。”

    二姨娘不是不想陪着,只是家里还捆了一个二老爷,她总不能不管不顾。

    那家伙再混球,再把老太太气得差点儿厥过去,那也是老太太的小儿子,心肝肉。伤到点儿皮毛,老太太也要心疼,真捆他一晚上不管,明天家里就热闹得很了。

    二姨娘这边辛辛苦苦接了白仙姑。转头就回去照应那位二爷,只是就放个人罢了,耽误这么长时间,澄碧一想便知,肯定是自家二叔又闹事呢。

    成老爷也知道弟弟不着调。叹了口气,奈何家丑不可外扬,在白仙姑面前,还是客客气气的。

    “白仙姑,实不相瞒……哎,小老儿这次是遇上难题了,您可一定要帮我一把才行。”

    他表情阴沉,白仙姑也看得出,笑道:“成老爷哪里话,若无当年老爷子易水河畔。率三百村夫义气相助,哪里又有我的今天,有什么事儿,您直接吩咐便是。”

    成老爷心下感激,都是自己人,他也不隐瞒:“好叫仙姑知道,前面这一段黄水河堤,那是咱们成家替朝廷所建,修成不过一年……当年担差事的时候,老朽立下军令状。发誓就算洪水滔天,我这一段河堤五年固若金汤不用修理,十年不用重建。”

    这事儿白仙姑知道。

    当年老爷子接这个差事的时候,白仙姑还觉得不妥。不是说不能接,而是不该说满话。

    最近几年,大周的气运有些动荡,天灾频频,**也多,这种时候。理应万事小心,谨慎为上,不过成老爷有底气,手底下的人都是高手,又不贪婪,一心为老百姓着想,不乐意让别人接手,怕别人做不来,自然要花费些心思,她也就没多说。

    “怎么?河堤出事儿了?”

    白仙姑凝眉。

    成老爷沉默半晌,叹了口气:“最近半月,明明不曾下大暴雨,黄水却鼓噪,河堤频频遇险,还……”他忍不住抹了把泪,“还卷进去好几个后生,要不是我家几个后生去巡逻发现不妥,及时补救,恐怕都要决堤。”

    白仙姑倒抽了一口冷气。

    成老爷更是满面忧愁:“您也知道,这回若出事,清泉村以北,顿成菏泽,至少有十多个村子要遭难,数万黎民百姓流离失所,那可是我们的罪过。”

    罪过……岂止是这么点儿罪过!

    白仙姑嘴里一苦,几乎要咬出血来,她常年怀疑一件事,所以年年要到附近走一遭,只是她才疏学浅,查了这么多年,还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事又不敢张扬出去,既怕让人惊慌失措,引起混乱,又怕有灵师趁机作乱,动什么歪心思,清泉村里出任何一件事,她现在都担心,河堤决堤更是万万不可。

    “带我去看看。”

    当机立断,白仙姑也顾不上吃饭,更顾不上她那侄子叽叽歪歪非要休息,主动站起身道。

    成老爷松了口气,脸上也露出几分笑:“仙姑答应就好,我们老太太日前起了一卦,说此事还有回转的余地,必有高人相助,想必这个高人,就是指的白仙姑您了。”

    成家的老太太是个卦师,而且是相当厉害是卦师,早年人称一卦千金,但一年只算一卦,她自己说的,算卦的,一语道破天机,命魂便在阎王帖上记一笔,她怕自己活不到子孙成年,活不到儿孙满堂,于是要少些福气。

    老太太算卦有讲究,算完之后,润金八成要拿出去做善事,自己不穿华服,不用美食,在家只住茅草房,不用人伺候,嫁的还是成家这般的工匠人家,怜贫惜弱,心疼孩子,是个贤妻良母。

    有时候成老爷都奇怪,觉得他母亲一辈子就没享过一天的福,却天天乐乐呵呵,万事不盈于怀,吃糠腌菜也如美食珍馐。

    白仙姑失笑:“我哪里算高人!”

    不过她也得意,成家老太太别看这么讲究,算卦是真的很准,要是不准,也不至于吓得她如此作为。

    像王半仙,算了半辈子卦,还不该怎么享福,就怎么享福!

    老人家的卦不错,白仙姑心里也多多少少有了点儿底气,随着老爷子一起走了许久,穿过崎岖小径,终于走到河边,一眼望去,白仙姑就吓了一跳。

    “……村子里的水怕是不好了。”

    成老爷连连点头。

    白仙姑站在高处,仔细观察,越看神色越凝重。半晌不语。

    只见不远处的堤坝裂开一条接一条的缝隙,就在一瞬间,轰隆一声,东北方向又有一处决口。

    河水轰隆隆地涌出来。

    岸边十几个小伙子扑过去抡起麻袋一阵猛填补。总算是堵住了,剩下的人抡起铁锹,把各种砂石泥土填了进去,还有跳入水中干活。

    这些人手脚利落,显然不是头一次这么做。都是熟练工。

    众人面面相觑,心中的担忧更加强烈。

    “……咱们村子里的后生们****巡视,到今天,这已经是第三次,眼下水流不算湍急,还勉强能应付,可水流越来越急,下一次就可能没这么简单!”

    成老爷心中忐忑,良久,才听白仙姑叹了口气:“不知为何。此地龙脉被断了一半,将断未断,造成反噬,我看决堤的根源就在这儿。”

    闻言,成老爷额头上的冷汗就涔涔而下。

    龙脉被断,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直接斩断或许还好些,大不了就是风水不好,也不至于立即遭祸,但像现在这般将断未断的。真龙大怒,反噬起来,他们这等人可承受不住。

    “仙姑……”

    成老爷心虚气短,还是忍不住祈求地唤了一声。“可还有补救的办法?”

    按说他不该为难人家,总不能让人家白仙姑动手把那龙脉再给彻底斩一次!

    要知道断龙脉是大罪,别说灵师了,换成普通人无意中斩断龙脉,也是一辈子三灾九难,不得善终。除了那些已经登峰造极,堪比神仙人物的大灵师,谁敢做这等事?

    就算是道行很深的大灵师,若不是为了真正的自家人,也绝不肯耗损功德斩断龙脉。

    白仙姑沉吟半天,一拍手:“现在只能想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先把龙脉镇压下去,等到过个几年,它更衰弱之后再行处置。”

    成老爷连连点头:“哪怕能治一治标,我们也心满意足。”

    只要有时间,大不了他们再去寻访高人,总是一线生机。

    “仙姑请吩咐吧,无论需要准备什么,小老儿一定尽力做到。”

    白仙姑想了想,轻声道:“我到知道一物,或许会有用,你们老太太房间里供奉了一尊紫檀木的佛像,受香火多年,已经是相当好的法器,现在把它搬过来,我做法镇住地脉,至少可保一年无事。”

    成老爷二话不说,马上派人去。

    他们家老太太心爱的佛像的确很重要,可再重要,也重要不过成家上下的身家性命。

    河堤若是有失,他们成家都要获罪,说不定是抄家灭门的罪过,老太太那边当然也是没话说,短短时间,半人高的佛像就被搬了过来。

    那几个后生脚步飞快,抬着一点儿都不觉得沉重。

    白仙姑点点头,指挥着安放好,又带着成家的人上了香,安抚一番。

    佛像这种东西,随随便便挪动也不是好事儿,如今事急从权,只能一切从简了。

    说来奇怪,那佛像刚刚摆放好,上过香,众人眼睁睁就看着不断上涨,不断翻涌的河水,慢慢平静下来,肉眼可见,立竿见影。

    成老爷顿时松了口气,捋了捋胡须,大笑:“好,好,仙姑真是神人,看来我们老太太的卦越发的准了。”

    其他人也特别高兴,都笑盈盈的。

    成老爷四下里检查了一番,很是满意,冲着疲惫不堪的那些小伙子笑道:“诸位兄弟,大家都收拾了,留下看守河堤的,其他人跟我回去,大酒大肉伺候着,我们轮番热闹热闹!”

    一片欢呼声。

    白仙姑立在岸边,微微蹙眉,隐约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仔细看,也没发现什么。

    成老爷回头客客气气地招呼了几句,白仙姑一笑,便随他一起回去。

    家里上下都很高兴,二姨娘脸上的忧愁也消散了些许,刚才那位二爷又跟她吵了一架,她是女儿身,终究还是吵不过那等混人,心里难受的厉害,现在遇见好事,总算是轻松些许。

    厨房卖了大力气。很快收拾出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佳肴,成老爷也是大碗喝酒,一片欢声笑语。

    正喝得痛快,外面大门被推开。一个小厮脸色煞白,匆匆而入,扑过来就跪地不起,高声喊道:“成老爷,大事不好。大事不好了,又决了口,口子很大,情况不妙,您快去看看吧。”

    他声音又高又尖,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整个院子顿时一静!

    白仙姑的脸色也大变。

    其他人更是猛地站起来,成老爷身体晃了晃,也跟着站起,匆匆就出去。

    一行人一路狂奔。招呼满村子都跟着一起过去帮忙,到了岸边,远远看到黄浪滔天,一大片的水,淹没了山边的田地,好些人失声痛哭。

    这会儿顾不得计较原因,所有人都冲上去帮忙,再耽误下去,可就不只是这么一点儿损失,折腾了整整一夜。终于抢险成功,恢复正常。

    只是……

    看到这一地的狼藉,一个小伙子哭道:“这事儿怎么瞒得住!”

    “瞒不住也要瞒,必须瞒着!”

    成老爷呆呆地立在岸上。慢慢摇了摇头:“不行,我不能做罪人,必须要,要上告朝廷.。”

    若不上告朝廷,不让朝廷警戒,真出事儿可不是闹着玩的!但是。他们成家要怎么办!

    一时间老泪纵横,嚎啕大哭,哭着哭着,老爷子一头栽倒,一点儿声气也没了。

    众人吓了一跳,连忙扑过去看。

    白仙姑也扑过去,给把了把脉,总算稍稍松了口气:“应该是气急攻心,快,送回去休息。”

    一行人抬着成老爷深一脚浅一脚地回了成家,还要分出人手继续盯着这边,此时大家可不敢掉以轻心。

    回到成家,二姨娘扶着老爷躺好,却是满脸的焦虑,澄碧小姐也红了眼睛:“这是怎么回事儿?仙姑?”

    白仙姑同样满头雾水:“按说……不应该。”

    其他人也纷纷道——“老太天不是说了,会转危为安。”

    “是啊,有贵人相助,是中上卦,不该如此!”

    “白仙姑这个大贵人都来了,怎么……”

    怎么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众人也是纷纷出声,个个心中不安。

    正说着话,就有一小丫鬟推门进来,低声道:“老太太来了。”

    众人一愣,连忙站起来迎接,只见大门被推开,里面慢慢吞吞地走进一个人。

    老妇人头发雪白雪白的,脸上也有些皱纹,不过,面相并不算老,看起来也就四十岁上下,慈眉善目的。

    众人扶着她在主位上坐下,一时无言,老太太叹了口气:“哎,看来,我要再起一卦了。”

    话音落下,澄碧小姐的脸色先变:“祖母不可,您不是说了,起卦大伤元气,这要是,要是……”她眼泪簌簌而下,“这要是您再出点儿什么事儿,咱们可怎么活!”

    老太太轻笑:“傻孩子,我都多大年纪了,还怕什么,成家好了,我才好。”

    说完,她就交代身边的丫鬟婆子,给她准备静室,又拿出来一身法袍,一披上法袍,就有一股玄而又玄的气势出现在她的身上,这个老妇人,再也不是一个普通的老妇人。

    周围所有人都不自觉地低下头去。

    老太太进入静室,成家上下都紧紧张张地守在门前,一脸的紧张,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不知过了多久,就听到扑通一声,众人吓了一跳,顾不得什么规矩,闯进去一看,只见老太太披头散发,歪在地上,一脸苍白,嘴唇上沾满了血丝。

    “老太太!”

    澄碧小姐惊呼一声,扑过去大叫。

    白仙姑也连忙过去,从怀里取出药丸子,塞了一颗给她老人家,一喂药,老太太就悠悠转醒,睁眼长长地吐出口气:“无妨,无妨,只是稍微伤了元神。”

    不用她说,成家的小辈就知道,这次老太太是下了血本,动了真功夫。

    澄碧小姐一脸紧张地盯着她老人家,张口欲问,又吞了回去,老太太喝了口茶,低声道:“大劫难啊,大劫难,不只是我们成家……罢了,看大家的造化。”

    她抬起头,努力笑了笑,低声道,“无妨,看卦相,咱们成家的确能逢凶化吉,会有贵人相助。”

    “贵人?”

    众人都扭头去看白仙姑。

    白仙姑苦笑摇头。

    老太太也笑:“仙姑当然是贵人,不过,应该还另外有一个才对。”说着,转头问众人,“咱们村子里最近可有什么生人至此?”

    众人都苦笑:“老太太,前阵子到有些来买酒的商人,最近也有几个,除此之外,可就再没有了。”

    他们村子是比较富裕,但毕竟只是个村子而已,外人哪里会那么多?

    二姨娘若有所思,抬头看了看四周,皱眉道:“我昨日却是遇见了几个外乡人,说是要找泉水,有一老人,还有一个妙龄女子,二人都气度不凡,老人更是仙风道骨,就是仆从也不可小觑,要说外人,怕就是她们了!”

    其他人都楞了一下,也有知道的,不禁插言,“只是几个来看咱们泉水的外乡人而已,老太太的卦,当真指的是他们不成?”

    众人一时也拿不准。

    白仙姑眯了眯眼,恍然一拍手,抬头问道:“那女子可是长得颇为美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三章 找打
    &bp;&bp;&bp;&bp;“何止是美貌!”

    二姨娘迟疑了片刻,“我也说不清楚,反正这世上我见过的美人,或许有美貌和她相差无几的,感觉起来,还是她更美。”

    二姨娘一向是个冷静人,这话却说得颠三倒四。

    白仙姑一笑:“明白了,你们该找的人,或许就是她。”

    二姨娘一愣——她本来觉得,所谓贵人,应该指的是这一伙人中的那个仙风道骨的老先生,可看白仙姑的想法,似乎反而是那个年纪不算大的小姑娘?

    别管是谁,先找到人要紧!

    眼下这种情况,那是一时片刻也耽误不得了。

    成老爷一拍桌子,站起身就要出门,二姨娘叹了口气,想起那位不长眼的二爷,还是凑过去低声跟成老爷说了几句,成老爷的脸色也一变,气得不轻。

    “孽畜,回头收拾他,好在人家小姐没有吃亏,要不然,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道边一块儿青石,规则不算平整,擦拭得却是干干净净,铁牛拿来许多野果子堆在上面。

    红尘只是看了看,王半仙已经一口气塞进肚子里七八个。

    不远处就是一个井台,拿石头垒起来,只留下一小小的孔洞,泉水汩汩而出,落在青石板铺就的方形坑内,泉水清冽,看起来便很可口。

    前面很多百姓等着挑水,一边说话聊天,一边左顾右盼,红尘拿了本书,半天没有翻页,神思飞驰,把林旭送给她的信,最近一段时间的,都从脑海中调阅出来,逐字逐句,仔仔细细地分析。

    他提到了清泉村,提到了泉水。在这之前,他说起他要去做一件大事。

    红尘很清楚,林旭眼中无大事。

    当年处理名满天下的名相****之事,他也只是说去北燕耍一耍。再去大雍耍一耍,回头带特产回去孝敬师父师兄,可现在人在大周,却说要做一件大事。

    “林家?”

    红尘叹了口气,也唯有林家。是林旭心心念念,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她哪怕做了郡主,这些年来也曾旁敲侧击,从各种角度探寻过当年那场战败。

    好像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世上无常胜将军,便是如林老将军一般,也有可能战败,当时那场战争中的当事人,于元帅,国师都说他贪功冒进,以至于害死了无数士兵。别人又能找出什么证据来证明他没有呢?

    战场上强调一个密字,于元帅,林老将军,国师这等人私底下确定的作战方略,绝不可能落在纸面上,至少在战争结束之前不可能,可战争结束之后,老将军身死,能说明一切的,唯有国师和于元帅。

    二人的说法一致。林老将军便做了这战败的‘罪魁祸首’。

    红尘为此事问过皇后,皇后沉默半晌,只说了寥寥几句——“要什么证据?身为将士,战败身死就没资格说话。你以后不许问。”

    这话不通,要确确实实是在战场上的失败,那也无话可说,但如果里面有别的缘故,难道不该弄清楚?

    弄不清楚原因,万一再有下一次惨败又怎么办?

    皇后一扬眉。眼中含着恨:“他的江山,他的社稷,要你去操什么心,费什么神!”

    红尘无语。

    江山社稷,可不只是陈家的事,我大周黎民百姓千千万,战乱一起,死的是百姓,倒霉的是百姓,他们陈家却什么事儿都没有,就说战场惨败,林老将军身死,林家都快绝户,一群女人生活苦闷,那是小莫的心结所在,她凭什么不能管!

    “阿红小姐?”

    红尘一回神,就见不远处,二姨娘盈盈而立,满面堆笑,一脸的热忱。

    这模样可比以前见面的客气,更多了三分亲切。

    旁边还有一年近五十的老人家,应该是成家的老爷,现任当家,成隆了。

    二姨娘快走几步,走到前面,冲着王半仙和红尘行礼,她是女子,虽然王半仙年纪大,其实还是不太好主动搭话,主要对红尘道:“哎,我家二爷无礼,实在是对不住,还请您见谅!”

    “铁牛已经教训过他,与姨娘你无关。”红尘一笑,摇了摇头表示并不介意。

    没成想,二姨娘却是满脸急色:“怎么能不在意,让外人知道,还当我们成家满门都是二爷那德行的,还请小姐赏个脸,让我们老爷略备薄酒,给您赔罪。”

    说着,她就转头吩咐一声,后头的小厮主动去取来一个巨大的白色的陶瓷罐子,不一会儿,便打了一罐子泉水。

    “我们村的泉水的确好,不过烹茶酿酒都有讲究,您要是喜欢,跟我回去,我让家里的师父给您泡一壶茶尝尝,若是觉得还不错,就搬上一些回去。”

    二姨娘热情至极。

    成老爷也十分的殷勤。

    红尘他们就无可无不可地被拖着一路回了成家。

    进了家门,一眼看到白仙姑,红尘脚步一顿,白仙姑就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叹:“可不是个贵人?除了你,在这地面上,旁人果然是称不起一个贵字的。”

    红尘一愣——什么贵人!

    白仙姑扫了二姨娘他们一眼,便知道他们没和红尘说明白,忙走过来拉着她坐下,交代二姨娘一行人去准备吃食,自己简单把事情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总之,这里不知为何,龙脉竟被截断,我查看良久,也未曾查出究竟是地势变化造成的,还是有别的缘故,总之将断未断,不太好。”

    白仙姑叹气,“就是有人敢再去彻底坏了龙脉,恐怕也很难做到的,一旦反噬,立死也说不定。”

    红尘听了不觉一笑:“这种事,有白仙姑在,想必至少暂时能高枕无忧。”

    “咳咳。”

    红尘这话真不是恭维,正因为不是恭维,白仙姑的脸上才略略一红,都看出始末了,还找不到根源。除不了病根。

    这也就罢了,现在连信心满满地出手也被发现毫无作用,哪怕她心宽,也有些气短。

    白仙姑眨了眨眼。做出一副很慈祥温柔的模样,携了红尘的手,拉着她到身边落座,指了指周围一脸的焦急加急切的成家人:“小姐这次可要帮我们一把,他们也实在是没辙。老太太不得不为此劳神再占一卦,占出贵人驾到,我就猜,肯定指小姐你,若是你不肯出手,清泉村怕是一片菏泽……”

    话到这个份上,红尘笑了笑也就应下,她本来没想着不答应,既然要去看,干脆也就不急着吃饭。

    成家上下都是一脸的感激。

    王半仙到是有点儿不满意。但为了自己的形象,也不好说我们先填饱肚子什么的。

    成老爷亲自引领,一行人迅速出了村子。

    到了河岸边,红尘低下头检查高高的堤坝,敲了敲,点头道:“成老爷这活儿做得好,若无意外,十年无忧。”

    成老爷苦笑一声,脸上露出几分愁绪。

    村子里很多后生都紧紧张张地四下巡视,还有无数人想办法把砖石。泥土大批量地运过来。

    站在岸边,远远看去,惊涛拍浪,气势汹汹。甚至有风雷声滚滚而来。

    那种压迫感,让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很凝重。

    成老爷是行家,一看便知不好:“水位长了多少?”

    旁边一后生低着头,默默做了个手势,成老爷的脸色就更加难看,他脸色本来就红黑。如今更加阴沉,显得衰老了不少。

    红尘四下看了看,一眼便看到那个半人高的紫檀木佛像,是释迦牟尼佛。

    气场很强大,而且和成家息息相关,红尘扭头看了白仙姑一眼,白仙姑苦笑。

    红尘也奇怪:“不应该啊,有此佛像镇住,理应平安无事才对……什么人!”

    她一声轻叱,众人齐齐看去,就见佛像旁边的一块儿石头头面,露出个脑袋来。

    二姨娘吓了一跳,使了个眼色,立时便有小厮冲过去一把揪住拖出。

    “哎啊,哎哟,松手,松手!”

    那小厮一看这人的脸,连忙松开手,那人就从地上一滚,爬起来抖搂了下衣服,嘿嘿直乐:“大哥,小嫂子,我就过来晒晒太阳,你们别这么凶巴巴的。”

    正是成家二爷。

    他一边说话,一边看红尘,眼睛里贼光闪闪,成老爷一看就知道,自家这个弟弟肚子里的坏水又开始流,气得头晕,怒道:“过来站好,丢人现眼的东西。”

    那位成二爷不甘不愿地站起身,溜溜达达向这边走,显然他对这个大哥的话,还是听几句的,走着走着,前面忽然飞来一石头,砰一声砸在他脑门上,哐当整个人向后倒下,后脑勺撞在地上,咕咚一声。

    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肯定疼死了!

    这二爷躺了好半晌,回过神,抱着头蹿起来大叫:“谁,谁******暗算我!”一抬头,正看见红尘拍了拍手,拍掉手上沾染的泥土,气得破口大骂:“他奶奶的!”

    刚一开口,嘴上又着了一下,吃了一嘴泥土,这次却是铁牛投的。

    他心中更怒,捋起袖子就要冲过去,却只听一声压抑的低叱:“站住!别动,后退!”

    二爷一愣。

    仔细一看,只见他大哥身体僵硬,目中露出几分恐惧,冲着他使眼色,二爷顺着大哥的视线看过去,就见地上草丛里露出一小截儿和麻绳一样不起眼的东西。

    他一下子愣住,吓得一动不敢动,小心翼翼地向后挪了几步,脸上的汗水滚滚而落。

    那是一条蛇,不是一般的蛇,他不知道名字,可是,这东西咬了人,大部分是要死的!

    “怎么会有蛇?”

    成老爷的脸色也极为糟糕。

    这附近常有人来去,打扫的很干净,毒蛇毒虫一概都不该有,咬了咬牙,先郑重地谢过红尘,又着人过去,小心捏住蛇的七寸,拿去处理掉。

    其他人却更谨慎起来。

    有一条毒蛇,就有可能有第二条,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红尘若有所思地围着佛像转了两圈。

    白仙姑的视线跟着她走,低声道:“怎么样?可是有哪里不妥?”

    按说不应该,这法器很合用,“难道是因为擅自移动的缘故?要不然让老太太再来上香看看情况?”

    红尘无所谓地耸耸肩:“那就试试,反正也不会有坏处。”

    成老爷闻言,连忙派人去接老太太,虽然劳动她老人家不好,可都到这份上了,想必她老人家也不会介意。

    没多时,村里的人就抬着抬轿,把老太太给送了过来,她老人家面色疲惫,看起来还没有缓过劲儿,眉眼处带着倦意,成老爷连忙迎过去扶住:“娘,都是儿子不孝,都是儿子不孝!”

    “行了,行了,休作小儿女情状。”

    老太太翻了个白眼,把儿子推到一边去,到是他那小儿子一出溜,溜到母亲眼前,拉着老太太的手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看样子在撒娇。

    王半仙差点儿没恶心吐了,这都三十多岁的人,还跟个小孩子似的在母亲面前腻歪,也不嫌丢人,显然人家老太太没嫌丢人,一脸的慈爱,拍着儿子的手背一个劲儿的好,好,好,什么都是好。

    还是当大哥的看不过眼,咳嗽了半天,老太太才睨了他一眼,“闹什么,你弟弟年纪小,你也不知道让着他!”说完又瞪了二姨娘一眼,二姨娘低下头没敢说话。

    老太太教训完孩子,也不敢耽误全族的大事,取来香点燃,默默再佛前青石上跪下,和以前一样,三叩九拜。

    刚第一拜,天边忽然吹来一阵风,香火一下子就灭了,老太太脸色发白,也不知怎么回事儿,脚下一滑,竟然从青石上滚下来。

    成老爷瞬间冷汗淋漓。

    那位二爷更是脸色骤变,扑过去抱住他娘亲,焦急喊道:“娘,娘您没事儿吧,他奶奶的,哪个混蛋出的馊主意,我娘要是有个万一,我……”

    一行人齐齐回头看红尘和白仙姑。

    白仙姑的脸色也很难看:“怎么回事儿?”

    红尘叹了口气:“哎,果然不行。”看她的模样,到好像一开始就确定不管用似的。

    众人都很难受,几乎可以说是忧心如焚。

    白仙姑更是皱眉:“小姐,看来这个佛像的确无用,我看……”

    “谁说的?我看它就是耍赖皮找打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四章 逼问
    &bp;&bp;&bp;&bp;白仙姑吓了一跳。c书盟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

    这可是佛像,是佛哪能如此轻佻

    寻常愚民百姓也就罢了,她们修行,求的不就是一个与世长存,不敬神佛,便成了邪道。

    红尘莞尔一笑:“天下神像,到是有些能有神佛一缕分神眷顾,不过更多的由人而起,生出灵性,化成法器,养护多年之后,或可与神佛通。”

    “像眼前这一个,我瞧着可不是什么正经的神佛,怕不知是被哪里来的野灵窃据了去,这到也无妨,我佛慈悲,既有佛性佛心,便也能受人间香火,可受了香火却闹性子,不肯替人办事,就要说道说道了。”

    一群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走上前,拍了拍那佛像,笑道:“你说是也不是”

    说来奇怪,别人又搬又抬的,没少折腾这佛像,可它是木头雕成,又怎么可能说话。红尘上前一拍,它居然就略略一低头,做出一副又是羞赧,又是惭愧的表情。

    众人登时吓了一跳。

    不过还没回过神,那佛像就手掌翻动,脸上也露出几分苦涩,活灵活现,仿佛真的活了过来。

    “宝器被窃夺,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半空中传来一声佛号,幽幽长叹。

    成老爷打了个哆嗦,勉强提起精神,高声问道:“敢问是什么宝器被窃了”

    这一次,再无声响。

    成老爷心中担忧,转头再看向红尘,低声道:“这位仙师,您送佛送到西,救人救到底,还望再给我们指点迷津。”

    红尘这一回没有拿乔,走过去围着佛像转了一圈,拍拍手:“它手里应该拿着什么东西呢吧”

    “啊”

    红尘这么一说,其他人也想起来了。

    “我记得。我记得,好像是有东西”

    因为佛像供奉在老太太的佛堂内,高高在上,其他人很少能见得到。老太太年纪大了,虽然供奉,却是老眼昏花,根本看不清楚东西,一时到没注意这佛像有什么不对。

    红尘说起来之后。众人才隐约记起来。

    二姨娘低声道:“是个钵盂。”

    整个佛像都是木质的,也就是那个佛手中所托的钵盂是紫金钵盂,形状小巧,上面还刻了经文。

    当初打造的时候,二姨娘去监工,自然是知道。

    可那东西,实际上说起来也并不怎么值钱的。

    成老爷脸色骤变,他亲娘佛堂里的东西,居然还说丢就丢,那还了得。立时是火冒三丈,厉声道:“给我查,钵盂到底是去了哪儿”

    他一声令下,整个成家大乱。

    问题是河水滔滔,凶暴的架势已经让所有人的心砰砰直跳,怕是等不到他把东西寻回来。

    成老爷的汗水打湿了衣服,除了让众人去寻找,不免一脸哀求问道:“两位仙师,不知可否先用别的法器代替,好歹让。让我们成家暂且度过这一劫也好。”

    白仙姑的目光落在一脸轻松的红尘身上:“哎,也怪我,佛像不妥,竟然没有察觉到。真是”

    红尘摇了摇头:“想找一个和成家气息相合的法器也不那么容易,现在更不行了。”

    成老爷一脸惊愕。

    白仙姑苦笑:“你当它们没有脾气吗你想请哪一尊过来,就能请哪一尊过来,想要更换法器到不是不行,可所有的法器,风水局。法阵都一样,一开始必然有一段儿时间有气场波动,要磨合好一阵子,才能起到作用,你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哪里还能等法器法阵磨合好呢”

    成老爷扑通一下坐下,老眼含泪:“难道”

    难道成家就要折在他的手上了,都是他不好,他的罪过,咬了咬牙,却是不肯罢休。

    成老爷扶着手下人站起身,吩咐管家一定要找到钵盂才行。

    红尘摇了摇头,这帮人根本就是关心则乱,其实那有什么难的,不禁失笑:“诸位,你们成家老太太的佛堂,难道是什么人都能进的”

    别开玩笑,那是老太太自己私底下设的小佛堂,在自己的卧房里,连成老爷都不怎么能进去,难道随意哪个下人都能进出

    红尘这话一出,众人都愣住,成老爷猛然回头看向二姨娘。

    二姨娘怔了怔:“老爷,您知道老太太的性子,向来不爱让我们这帮小辈进去混闹,我到是有抄写经文去供奉,可也是直接给了胡嬷嬷。”

    胡嬷嬷正扶着老太太,闻言也不着急,苦笑道:“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可拿不着佛像上的东西,再说我这双眼,几乎就是睁眼瞎了。”

    她年轻时吃了大苦,熬夜做针线活的时候多得很,如今眼睛就不行了,是真没仔细看过佛像什么模样。

    再说,谁也不会怀疑胡嬷嬷,她一辈子在成家,子女全无,孤身一人,老太太待她如亲眷,嫁妆都是她在保管,她要什么都行,根本犯不着拿一个不值钱的钵盂,又是个再忠心不过的。

    一群人在那儿琢磨,你看我我看你的,红尘简直无语,叹了口气,高声道:“诸位,成家生死存亡就在此朝,无论是什么人拿了那个钵盂,也无论是什么原因,赶紧拿出来吧,否则真出了事儿,死的是你们成家,可和我们这等外人没关系”

    一句话,所有人身体僵硬。

    这才是正理,能拿到钵盂的,肯定是成家的人,成家要是倒了,想不倒霉都难。

    红尘话音刚落,就听咯噔一声,那位二爷脚下打滑,趴在地上,成老爷回头看他,只见自家弟弟满脸的惊慌失措。

    其他人也不是瞎子成老爷大踏步地走过去,一把把他弟弟给拎起来。

    “说,是不是你小子闹出来的”

    成二眼闭着嘴没敢说话,脸上的表情却越发苍白难看,可怜巴巴地看向他娘亲。

    老太太一怔,连忙拿着棍子把成老爷给打开:“你个当大哥的,怎么对你弟弟动手脚。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说着,老太太就拉着二儿子过来,搂怀里一阵心肝肉地乱叫,安抚了半天。才扭头冲众人道:“我们家小宝哪里爱进我那佛堂,他是大男人,进佛堂也不好,我从不让他进的。你们都听人家仙师的话了,现在是咱们成家最紧要的关头。别管是谁,只要把东西还回来,老太太我保证既往不咎。”

    其他人面面相觑,都不说话。

    气氛一时间分外紧绷。

    成老爷还是瞪着他弟弟,咬牙切齿,一字一顿:“我再说一遍,把东西还回来,可以既往不咎,你们要是有心,就好好想一想。成家被满门抄斩了,对你们有没有好处”

    他一说,成二爷就浑身发抖。

    就在大家更怀疑的时候,忽然有一阵阵哇哇大哭的声音响起来。

    众人都吓了一跳,扭头去看,成老爷的小儿子小宴,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忽然揉着眼睛嚎啕。

    大家伙儿愣了愣。

    这孩子是成老爷的老来子,夫人生他难产去了,家里一向很是疼爱。这会儿指不定是被吓到了。

    二姨娘连忙过去给他擦眼泪。

    “呜呜,是我拿了,是我拿走了,呜呜呜呜”

    众人愕然。

    成老爷顾不得其他。大踏步地走过去,一把把儿子提溜起来:“你拿了你拿它做什么东西呢”

    他一着急,就难免凶恶,小宴被吓得直打嗝,那个二爷一咬牙,猛地扑过来把孩子从大哥手里夺回去。低声道:“你别骂他,没有用,我知道东西在哪儿,我去拿回来便是。”

    红尘扫了一眼,别人可能没注意,她却留意到这人用很阴毒的目光盯了她一眼。

    这到是怪事。

    想她可是被热情请到成家,帮忙解决问题的,那边还一口一个贵人的叫,现在这位成二爷的表情如此复杂,到好像责怪她多管闲事。

    此时却没人分心瞎琢磨,成老爷揪着弟弟逼他快去把东西拿来,二爷沉吟片刻,“你们”

    他本是想说你们不许跟着,但看周围人的脸色,犹豫了下也没多言语,一路奔回家去,直冲入上房,从他大哥的床铺底下翻出一个紫金钵盂。

    成老爷顿时无语,看了看自家弟弟,满脸迷糊。

    成二爷气哼哼地道:“看什么看,难道一只钵盂还能咒死了你不成,那人不是说能救河堤,还不快去”

    也是。

    此时河堤摇摇欲坠,那些后生们都被吓得浑身发抖,紫金钵一捧来,红尘直接就接了过去,拿到手不由一愣,举起来在太阳底下照了照,微微蹙眉。

    成老爷心里咯噔了一下:“仙师”

    成二爷猛地抬头,恶狠狠地道:“看什么看,难道它还能是假的”

    红尘瞥了他一眼,耸耸肩,把钵盂递给白仙姑:“你也看看,是我看错了”

    白仙姑拿过来一瞧,嘴角抽了抽,叹了口气:“好在没有大碍,我就代劳了。”说着,她取出手帕仔仔细细擦干净,又默默念诵了好几遍经文。

    众人也听不清楚她念的是什么,却是满耳梵音,心情舒缓。

    “好了。”

    念完,白仙姑才又把钵盂递过去,红尘接了,一转身走到佛像前,抬手递了过去。

    那佛像身形一动,众人是当真看到那半人高的木头佛像动了动胳膊。

    “沾染凡俗男子的俗气,哎,可悲可叹”

    佛像到像个人似的,唉声叹气。

    红尘皱眉,纤纤玉指搁在那钵盂的边沿处划了一圈,佛像顿时收声,老老实实举起手,托住那钵,收回了自己膝盖上,一瞬间,半空中雷声滚滚,浓云密布处飞出一个黑色的龙影,哀鸣一声,瞬间又消失。

    天上忽然落下雨水。

    河里有几条大鲤鱼一跃而出,溅起无数水花。

    连道边的枯草都有复苏的迹象。

    “有点儿意思”

    这条龙和红尘上一次见到的,明显一脉相承,只是此龙是新龙脉,上一条应该是旧龙脉。

    都说两龙相争,必然天下大乱,虽然这只是一地的小龙而已。并非事关大周国运的大龙脉之争,可到底也是龙争,胜者得一线生机,势必惨烈无比。但她却从中没有看出惨烈来,只看出这两条龙都很无奈,也很无辜。

    摇了摇头,红尘指了指黄水,笑道:“好了。至少一年之内,应该无妨。”

    成老爷一众人举目远眺,果然风平浪静,好像刚才那凶猛的河,和眼前的河,并不是同一条一般。

    “一年,一年”

    成老爷却没有丝毫的放松。

    的确躲过一劫,可这一年的紧箍咒扣在脑袋上,由不得他不心惊肉跳,扑通一声跪在红尘身前:“仙师。我只能厚着脸皮求您,无论如何想办法救救我们成家,我死了不要紧,成家的后生可有百余人,还有村子里的村民,大部分靠我们成家吃饭仙师”

    红尘哭笑不得:“别急,你们清泉村,尤其是这座堤坝附近,还有这块儿山头并不简单,似乎有人在上面设置了一个大阵法。我也看不明白,但有一点儿可以确定,设置阵法之人有意想养龙怨。”

    而且不只是一条。

    瞧瞧这大手笔,红尘一想。也不觉满头冷汗,绝对的自愧不如,养成龙脉,断绝龙脉,把龙脉当傻子一样耍,完全不怕天罚。根本就是疯子。

    红尘叹气。

    成老爷却被她一句话吓得几乎要趴下,老太太也脸色煞白:“什么,什么意思”

    “龙怨怎么养”

    红尘默默无言,举目四顾,指了指山,又指了指那边的村子。

    老太太愣住:“这这怎么敢”

    老人家见多识广,一下子就猜出来,这是要用速度最快,最狠辣的方法,让吉龙变凶龙,恶龙,拿人命,生灵的命来填,因为龙脉断绝反噬造成的死亡越惨烈,那龙怨就越重,反噬就越强烈。

    “可是这绝对是损人不利己,什么人敢这么干我们村子上下也没得罪什么人”

    红尘苦笑:“我也不知道。”

    此事从头到尾都是玄奇无比,红尘真的什么都弄不明白,她很久没有像今天这般对一件事感兴趣了。

    看成家上下,脸色煞白,红尘笑了笑,宽慰道:“车到山前必有路,大家先不用急,这样吧,我再仔细看看,看看能不能破局,这个阵法毕竟是人为,只要是人做的,就能破除。”

    成老爷脸上神色麻木,此时勉强冲红尘点头:“那就全靠仙师。”

    老太太到还镇定,甚至笑了起来:“不怕,不怕,我的卦一向很准,都说了,眼前这位就是我们的贵人,一定能救我们成家,还有这满村的百姓。”

    红尘:“”

    她也确实上心,暂时就在清泉村住下,一住小半个月,每日上山下河,四处探看。

    成家轮流派出人手给她做向导。

    但这些向导很快就苦笑连连,回去都说大受打击,明明是他们家乡,他们是去带路的,却让人家仙师给教育了。

    要不是跟着仙师走一路,他们还不知道,原来山上还有这么多隐蔽的小径,也不知道,原来还有不少泉眼没被发现。

    红尘一开始神色很是轻松,话里话外信心十足,后来有几天特别高兴,但时间一天天过去,她的神色却变得越来越凝重,连成家的人都感受到那种沉重,气氛压抑。

    这日,红尘大半夜就出门,在河边上坐了整整一晚上,第二天眼睛通红通红的,忽然叫了成老爷,还有老太太,一揖到地,叹道:“诸位,很抱歉,我实在无能为力。”

    成老爷一下子呆愣。

    老太太的脸色也瞬间发白。

    红尘摇了摇头:“一年之后,村子就会变作一片菏泽,还有很多村子会受到牵连,老爷子请带人迁居吧。”

    成老爷:“”

    “您放心,我保证去和朝廷说清楚,此并非成家之过,是天灾,非,不会牵连到成家。”

    成老爷没吭声。

    半晌,成二大怒,蹦起来咆哮:“你保证,你以为你是谁你保证个屁出了事儿死的是我们家,到是和你没关系”

    “老二”

    “大哥你别被她骗了,告诉你,她根本就找到了破局的办法,能救咱们她偏偏不救,我看啊,她就是肚子里藏着奸,还不知道打什么鬼主意”

    “说什么”

    成老爷皱眉,“住口,仙师是我们成家的恩人,不得无礼。”

    成二气哼哼地冷笑:“我是不是胡说,你且看看这个”

    说着,他从袖子里拿出几页纸,往成老爷手里一塞,“都是我让人从这女人的房间里抄录的。”

    成老爷一看,也不由皱眉。

    上面是一幅很怪异的图,应该是按照五行八卦画的,旁边还有一行字阵眼确定,破除立解

    后面还有几个字画着圈儿有宝藏

    成老爷满头雾水,抬头看了眼红尘,红尘挑了挑眉,抬头看向成二:“你偷窥我的房间”

    一瞬间,成二不敢看她,有点儿心虚,随即又猛地抬头,厉声道:“什么叫偷窥,那是我们成家的客房,丫鬟们还不能收拾房间了哼,你昨天晚上烧了半天,就是烧的这些吧,宝藏什么宝藏,难道你来我们清泉村是为了宝藏不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五章 迷梦
    &bp;&bp;&bp;&bp;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显得有些怪异。&c书盟 {{ctxt520}{}

    成老爷皱眉:“仙师,我弟弟说的可是真的你当真能破解阵法,救下我们村子”

    红尘沉默了片刻,她确实是有点儿心不在焉,警惕性大为降低,这里又是人家的地盘,才一时不注意,竟露出许多痕迹。要是换了在京城,她绝不会如此疏忽大意。

    成老二一脸阴冷地瞪着她:“怎么不说话说不出口了你到我们村子做什么我看,肯定是不怀好意”

    红尘摇了摇头:“有句话错了,破解阵法只是能让黄水不再不正常的泛滥”

    终究还是救不了村子。

    只是她这话一出,成老爷的眼睛顿时亮起来:“只要黄水正常了,我们成家建造的堤坝不出问题,哪怕只是近期不出问题,给我们一个补救的机会就行。”

    红尘摇头:“我不能破了它。”

    “呵呵,好一个不能,究竟是不能还是不愿意你这女人,也太狠心肠了点儿,我看心肝肺都是黑的,这么多人命也不在乎。”成二爷冷笑,“是了,你当然不会在乎,来我们村子还不知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原因呢。”

    白仙姑咳嗽了一声,冷道:“别忘了,是你们成家求人家来帮忙,不是人家自己凑到你们面前。”

    她那小侄子也漫不经心地看了看周围,“切,自己一口一个贵人叫着,哭喊着求助,要不是这位小姐,成家现在已经完了。连一年的光景都没有,现在清泉村便成菏泽,你们嚣张个什么劲儿别说这里面有没有隐情,就算人家小姐不愿意搭理你们,不乐意帮你们忙,也没有别人置喙的余地”

    可不是如此

    “要不是人家小姐说出口,你们都不知道这一次遭灾。并非全是天灾。更重要的是吧。”

    那小侄子话语到不算犀利,就是口气带着几分嘲讽,“连我姑姑都没看出山上有阵法在。世上能看出来的人必然寥寥无几,要不是人家点出,你们死了都是糊涂鬼,现在抱怨个什么劲儿”

    成家人面面相觑。可即便承认这小子说的有道理,还是心急如焚。怒气蒸腾。

    无数人不自觉把红尘围在中间。

    铁牛皱了皱眉,上前一步护住她。

    成老爷叹了口气,先瞪了他弟弟一眼,才扭头看过来。皱眉道:“仙师,你说我不识好歹,忘恩负义都好。别管说什么,为了我们成家。为了整个村子,我都要这位仙师给一个交代。”

    他心中也不愿意和红尘结仇,努力柔和了下眉眼,轻声道,“仙师,您要是真有所求,请尽管说,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就算真有富可敌国的宝藏,不是我们成家的,我们也不在乎,您要想要,我们还可以帮忙。”

    “我只求我们成家,还有我们清泉村平安无事,您是修行中人,行善事得善果,此河堤一旦决口,天塌地陷,方圆百里,无数生灵将遭大劫,就是人提前得到消息,能躲避开也要背井离乡而去,那些其它生灵,更是无辜。”

    红尘皱眉,摇了摇头:“诸位不必再提,你们只当我没来过便是,我现在就回京城去。”

    成老爷怔了怔,死死皱起眉头。

    二爷冷笑:“瞧瞧这话说的,好轻松,敢情现在面临死局的又不是你。”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红尘几眼,“让我猜猜,你到我们这儿来,是为了宝藏四处走动也不只是检查那什么大阵,是为了找宝藏的,一开始以为顺手破了大阵就能找到财宝,这才上心,现在出了什么变故不用管我们的闲事了”

    红尘按了按眉心,实在不知道该不该解释,这事儿要透露出去知情的非死不可吧

    一群清泉村的年轻人恶狠狠地盯着红尘,满脸怒气,个个握紧手中的铁锹。

    成二爷更是不耐烦:“大哥,咱们也不要跟她废话了,赶紧的,先抓起来再说,我到要看看她一个女人,落到咱们手里还能不听使唤,就算她不肯做,让她把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咱们自然能找别的灵师帮忙我就不信了,天底下的灵师那么多,就没有一个心善仁慈的,都愿意看着百姓流离失所,不动恻隐之心。”

    这位此时是一脸的正气凛然,好像跟以前那个猥琐男人大不一样,只是目光落在红尘身上,让铁牛又有一种过去捶人的冲动。

    成老爷张了张嘴,神色犹豫,他咬了咬牙,下定决心,如果眼前这位仙师当真什么都不肯说,那他必须动用一点儿特殊的手段。

    此事事关成家上下百余人的命运,可不是这人一句当她没有来过,就能轻轻松松放过去的。

    一群成家的后生蠢蠢欲动。

    铁牛把红尘护得更紧些。

    白仙姑翻了个白眼:“别添乱了你们知道眼前这位是什么人”

    成老爷没有说话。

    二爷到是冷笑:“知道,灵师嘛,好了不起,但我们家都要满门抄斩了,还管她是不是灵师”

    白仙姑冷笑:“她叫夏红尘,是陛下亲封的荣安郡主,皇后娘娘的心头肉,你们敢对她无礼,也不用等一年后了,现在就有不知道多少人能整治得你们成家再也看不见明天。”

    荣安郡主

    成老爷脸色一变,惊疑不定地看过去。

    其他人也顿时缩了缩,谁也没有敢高声议论,却忍不住小声嘀咕。

    要是在京城,便是寻常百姓也不至于被一个郡主的名头给吓住,可这里不是京城,没那么多王孙贵族,别说郡主了,就是一个知县,一个知府。那也能让好好一个家庭分崩离析。

    一瞬间,成老爷的脸色黯淡下来,良久,嘶哑着嗓子道:“呵呵,郡主,好一个郡主,你是来消遣我们这帮平头老百姓的”

    换了往常。他肯定不敢如此无礼。只是这么长时间以来,他心里一直绷着一根弦,屡次希望被打破。好不容易有一点儿盼头,让红尘轻而易举地就给毁了,他没有疯,已经算是好的。即便说话不动听,连红尘在内。都有些不忍心怪罪。

    白仙姑叹了口气,略略蹙眉,转头看向红尘,轻声道:“郡主并不是出尔反尔之人。会忽然打退堂鼓,必然是有缘故,我猜。应该不是为了宝藏之类的私利”

    红尘苦笑:“我真希望这地方只是封着一个宝藏而已。”

    白仙姑愣了下,目光忽然变得有些凝重。叹息了一声:“五年前我路过清泉村,就发现这个村子有些奇异,山上好像是一个大阵,但这种阵法,我从没有见过,一看便让人心生畏惧,我有一种感觉,一旦阵法破了,我们将会面对世间之大恐怖但我还是愿意相信,那是我的错觉,只是个错觉而已,可看郡主的模样,怕是已经知道这里隐藏的的大阵,封印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了。”

    红尘摇了摇头。

    白仙姑苦笑:“连说都不能说”

    她也不知为何,后背上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来,又看红尘的表情,到放松了一些,一笑道:“瞧郡主的模样,似乎也没有特别害怕,我想,应该不至于是什么灭世之灾”

    “哇”

    这时,澄碧小姐忽然抱头痛哭:“呜呜,爹,你放了二姨娘,还有家里几个姨娘,还有下人和丫鬟们吧,他们在咱们家,没享多少福气,实在没必要跟着咱们死。”

    二姨娘的泪也落下来:“碧姐儿不要乱说。”

    “乱说个屁,我们成家的船都要沉了,要你个累赘做什么,赶紧滚球儿的”

    成二爷不耐烦地蹭了蹭衣服,一脸轻蔑。

    二姨娘咬着牙垂泪。

    整个场面乱作一团,成老爷抬头看着红尘,眼睛通红通红:“你是堂堂郡主,确实用不着理会我们这一介草民,可你也是个灵师,像今天这样见死不救,言而无信,难道就不怕坏了名声当初你可是说,一定会尽力,这就是你口中的尽力”

    他低下头,叹了口气,“是了,反正只是我们一帮粗人知道,别人又不知郡主的承诺,便是传扬出去,谁会信我们你是不用担心受到丝毫损伤。”

    这话讽刺味十足。

    人们都同情弱者,就连白仙姑和她侄子这等人,心里都有些不落忍。

    要知道,他们以前可是没少遇见糟心的情况,你把事情办成了,老百姓把你视若神明,你稍微推诿几句,对方就满肚子的委屈,好像你做了多么罪大恶极之事。

    反而是那些一开始就高冷的,高高在上,对人不理不睬的灵师,即便见死不救,也没人敢上赶着找麻烦,只求对方别恼怒便好,略微做一件好事儿,便令人感激涕零。

    人啊

    白仙姑张了张嘴,终究没有说话。

    红尘举步要走,成家的那些人下意识地去阻拦,可拦住了,又不知所措。

    “我说过了,你们只有迁徙一条路。我也说过了,朝廷不会怪罪,还想如何”

    红尘也有点儿不耐烦,她现在头疼的很,大阵不能破,堤坝管不了,可有一点儿非管不可,那个设阵的灵师看样子是打算拿无数生灵去祭龙灵,这还了得她要是知道了却不管,自己身上还不知要背负多少罪孽

    她隐约能猜得出来,那人养出凶残恶龙,是为了让那恶龙除去此地镇压封印的某个东西。

    这法子到不是一般人能想得出来,也有点儿道理。

    但事情怎么可能那般顺利真要起一场恶斗,无论是势均力敌,还是哪个胜,哪个败,作为战场的土地,还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也不知道有多少生命要填到这个深坑里去。

    这么多事儿要考虑,哪里有心思在这儿纠缠,红尘叹了口气,甩袖便走。

    这时,忽然有个人影擦过肩膀,扑到河堤上,趴在地上哀哀痛哭,哭声并不高,却带着说不出的绝望。

    哭着哭着,这人就一头扎向黄水。

    红尘吓了一跳,本能地伸手去抓,抓住对方袖子的一瞬间,却忽然感觉到一股大力,搂着她向下坠去。

    “啊”

    岸上一片惊呼。

    铁牛大惊失色,猛地扑过去。

    滚滚的黄水扑鼻而来,红尘摸了摸袖子里的符,好像有避水符,可是刚一摸袖子,整个身体就被人缠住,缠得紧紧的,嘴里灌了一口水,水里却有一股子奇怪的味道,她拼命地想清醒过来,神智却越来越模糊。

    黄水忽然泛滥,咆哮奔腾。

    岸上大乱。

    成家的人,无论是什么原因,水性好的后生都扑通扑通地跳下水去。

    荣安郡主可万万不能死在这儿

    真死在了这儿,他们说不清楚啊

    铁牛高声呼喊,沿着河堤出溜下去,一头扎进水中,连着上上下下七次,可是怎么找不到红尘的身影。

    等他再上岸,王半仙紧张地抱住他不让他动:“别急,别急,她是什么人,她是神仙,怎么可能会出事儿没事儿的,没事儿的。”

    王半仙却不知道,他的声音沙哑的厉害,让人听得更慌乱难受。

    白仙姑也一脸不敢置信:“不可能,她怎么能死我们盼了百余年,才盼到了她,这不可能”

    冷汗涔涔而落,白仙姑努力镇定,一咬牙,吸了口气,到是在场的人里,对红尘最信心十足的一个。

    岸上那么多人奔走呼号,担心不已,红尘这会儿却仿佛在梦里,还是个,嗯,说不出噩梦还是美梦的梦。

    她做梦做得多了,大部分高高在上,如临仙境,见的人也是仙气十足的,这次却落了凡尘。

    她好像是躺在锦缎之上,红色的帐子里飘进来一股牡丹香,胸前一缕乌发,黑亮顺滑,腰身上还搭着一只袖长的,干燥的,一眼看去,就很想握在手中把玩的手。

    红尘叹了口气,苦笑。

    她不是未通人事的少女,上辈子也成过亲,可如此香艳的场景,她还真是有点儿不敢看,奈何她只能看着,却不能有任何动作,甚至连和别的梦境中作为旁观者的权利也没了。

    这是什么鬼梦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六章 相柳
    &bp;&bp;&bp;&bp;“睡不着?”

    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低哑慵懒,迷人至极,挑动得人心里又麻又痒。

    红尘轻轻屏住呼吸,就感觉到耳朵湿漉漉的,很痒,耳朵根,脖子,脸颊,承接了无数细细密密的吻。

    唔。

    “噗嗤,咳咳。”

    红尘忍不住笑了一声,竟还真笑出声来。

    那吻一下子停住,报复性地啃了她脖子一口,大约知道是在做梦,红尘一点儿都没觉得羞耻难耐,只觉得像她们家那几只懒猫,懒狗早晨喊她起床似的,同样是这么舔来舔去。

    窸窸窣窣,床上的人披上衣服下去,坐在窗边,窗户推开,清风吹拂。

    “永安城最近不太平,你平日里不要外出。”那声音变得有些凝重,“皇帝在皇后寝宫被一盆洗脸水淹死,朝臣没人能信,宫中怕是又一场血雨腥风,其他皇子恐是没了机会,登基的大约只能是贤王。”

    红尘静静地听。

    “你猜,皇帝是怎么死的?”

    那声音里又多了几分讽刺,“贤王也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能耐人,他和北燕的三皇子勾搭到一处,竟从大雷音寺弄到一件天下至邪的邪物,咒杀了皇帝,这是天下最大的禁忌,所有国家,每个朝廷,都特别忌讳,从没有敢越雷池半步,那位贤王到是够狠心。”

    “哼,那类邪物,向来是帮你办一件事,就要你付出千万倍的代价,我到要看看他的下场如何。”

    “雷音寺的住持也是蠢,这等事都敢做。我看他们也蹦跶不了几日,贤王和那位北燕的三皇子,都不会放过他们,全寺的僧人,几百口子,不知道还能再见几次太阳。”

    明明是很好听的声音,可这般絮絮叨叨。到似乎此时不说。就再也说不了话一般。

    红尘的身体僵硬,一瞬间觉得灵魂漂移,却听见自己开了口。

    “你说的那邪物莫不是它?若是它的话。不满足了它的胃口,它怕是不会善罢甘休。”

    是自己开的口,但声音很僵冷,带着些许麻木和疲惫。

    “……管不了那么多了。谁惹下的祸患,便让人谁去解决。难道还指望我们去擦屁股?”

    “且看看享大周供奉百年,和国运相连的国师府会有什么反应,不过看样子那老国师是想着舍身成仁,他刚四十。正过富力强的时候,却推了弟子出来,要小弟子接任自己的位置……他那小弟子才不到十八。”

    这八卦很有意思。

    似乎是说皇帝登基时用了很特殊的手段。先皇的死也不正常,红尘身为大周之人。对于这些阴私八卦,自然和大部分人一样,又害怕又想听。

    她听说的版本,一向是皇帝最得先皇喜爱,从一开始,就没选过其他人为继承人。

    这个版本离奇好玩,到可以多听几句!

    不过下一刻,她身体又是一轻,整个人就醒过来,大声咳嗽了几声,一张嘴就呛了口水,本能地回了玉珏空间。

    玉珏空间还是老样子,星辰漫天,无数大能出没,红尘坐了一会儿,缓缓劲儿。

    要是换成其他人,恐怕得搜心挖肺地想,梦里那个男人是谁?红尘却是懒得想。

    她只当是听了墙角,看了场戏,两世的记忆她都有,接触的男人有限,不会冒出这么一个。

    又出去了两次,河水滔滔,卷着她起起伏伏,白雾迷蒙,实在是看不到岸,也看不到人。

    红尘应该庆幸,她现在的玉珏空间可以肉身一起进来,要是换到以前,只能灵识出入的时候,怕是她能及时避入空间,也只有死路一条。

    已经落到了这个地步,红尘反而不急不乱了,着急也没有用,上面的情形如何,她是顾不上。

    一时间茫然无措,红尘也不知该怎么上岸,她到不是完全不会游泳,在家里的池子中或许能游一下,可在河里,那绝对是过不了一会儿就要被淹死的命。

    “……是谁?是谁?!”

    红尘再一次离开空间,顺手抱住一截儿枯木,顺流直下,耳边忽然听见一阵阵轰鸣般的呼喊。她心里一动,这大概就是清泉村外,山中阵法要封印的那个东西。

    其实应该躲得远一点儿,但人在水中,行动很难由心,她想躲远,没想到水流却冲着她前行,距离那声音越来越近,不知道过了多久,哐当一声,红尘整个人撞在一块儿巨大的石头上,胳膊上被划了一道口子,鲜血喷流,那石头居然裂开一条缝隙,一口把她吞了进去。

    红尘:“……”

    眼前出现一条青绿色的,巨大的,粗壮的大蛇,九个脑袋,面孔狰狞。

    她还来不及尖叫,那大蛇就没了,只化作一条臂长的小绿蛇,还是九个脑袋,可大个儿的和小个儿的完全不同,巨大的那条,吓得人浑身冒冷汗,小个儿的这条,即便是特别怕蛇这类冷血动物的女儿家,一时间竟不觉得怎么恐怕,还有一点儿小可爱。

    小蛇游走,行至红尘足下,抬着头,其中一个脑袋对着她,大眼睛里充满好奇,蠢萌蠢萌的,试探地贴了贴她的腿,忽然就变得特别高兴,腻在她的腿边转来转去。

    红尘:“……”

    即便小东西并不吓人,红尘还是汗毛直立,忍不住后退了两步,贴在山壁之上。

    她知道这是什么。

    凶神相柳!

    大雷音寺擅长役使灵兽,传闻寺内威力最大的一只灵兽,就是凶神相柳,蛇身,人面,有九个头,凶神恶煞,能掀起滔天巨浪,上古时期,便掀起大洪水灭世。

    但这些只是传说,雷音寺并没有使用过这等凶神。隐约有传闻,使用凶神的代价太高,他们付不起。

    她一早就感觉到那股能毁天灭地的煞气,虽只透露出一丝丝,却让她立时不敢轻举妄动,明知道山上的阵法很邪门,不是什么好阵。还惹得黄水泛滥。可她依旧什么都不敢多做。

    甚至连要不要解释两句,她都在犹豫。

    把破解大阵的结果说得轻了,根本没用。成家的人不会愿意听,可要说得太严重,惊慌一起,必然恐惧漫延。无论是什么时候,恐惧都是邪神凶神最喜欢的。大补之物。

    此时正经地见到这东西,确定了它是凶神相柳,红尘心中的忐忑犹豫,反而平息。

    只是。它为何会在大周?

    无论哪一个版本的说法,相柳都应该在北燕才是。

    “像你这样的上古凶神,便是最虚弱的时候。怎能被人给封印住?”

    红尘叹了口气,“果然是天下之大。能人辈出,真正的高手都轻易不露面,我这般的,实在不算什么。”

    至少她可以保证,她就是使出浑身解数,也伤不到一只凶神半点儿毫毛,更别说封印了它。

    看设这大阵之人,不光是封印就算完的,还想一劳永逸,引它与龙争,最好两败俱伤。

    “是什么人封印的你?”

    红尘呢喃,四下看了看,就见那小绿蛇吐出一口白雾,白雾化作一个人形。

    须发白眉,面如童子,身上褐色的法袍,头戴金冠。

    “是国师?”

    她曾经见过国师几次,每次都印象深刻,不过,她见到的国师,没有这么精神,总显得有些阴沉疲惫。

    一晃神,小绿蛇忽然跳起来爬到她的头顶上,冰凉的身体贴着她的额头,红尘脑袋一晕。

    无数混乱的画面出现在脑海中。

    阴暗的密室,年轻版的那位大周陛下,古怪的青铜的凶神神像。

    那时候的相柳给她的感觉,和现在不一样,更混沌,似乎陷入沉睡,没有任何意识,只有一丝残念。

    “……若能得偿所愿,必以十万生灵相送,若能得偿所愿,若能得偿所愿……”

    红尘皱眉,叹了口气,原来那位陛下也有这般疯狂的时候。

    画面一转,一个身着甲胄,满脸严肃的老人,同样出现在这间密室里,一刀砍过去,神像变成两半,九个头滚滚而落。

    皇帝的脸色阴沉,低着头没有说话,那个老将军面部肌肉紧绷,半晌才一个字一顿地道:“事已至此,我也无话可说,但是,我大周将士,为国而战,绝不杀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百姓都是普通人,用他们祭祀,属于饮鸩止渴,恐怕也没多大作用。”

    说着,他扑通一下,跪在国师面前,“国师,是老夫对不住您,但您身为国师,享朝廷供奉,该到您为国出力的时候,就请您,在下一次危机到来之时,亲自送一送这一尊凶神。”

    那国师一抬头,面色秀美如女子,神色却淡淡,轻轻扬眉,笑了起来:“老侯爷放心,必不会让您失望……家师以身相殉,轮到我时,我也不会逃避,要想封印住相柳,需要修为高深的灵师血肉做引子,咱们大周,我最合适。”

    “至于北燕三皇子手里捏着的把柄,到也无所谓,他应该不敢泄露出去。”

    国师的话,郑重而充满悲悯。

    林老将军,轻轻吐出口气,神色凄然。

    再一闪烁,后面还有无数凌乱的画面,鲜血,死亡,但红尘几乎看不清楚了。

    很凌乱的线索。

    可在她脑海中,却渐渐连成了一条线。

    当年林老将军为什么会战败?为什么援兵不来?好像没有像样的答案,又好像忽然有了答案。

    大约这之后,又有什么是她所不能知道的事情发生了,国师不允许林老侯爷活着,所以借了北燕的手,除去了他。

    至于皇帝知情否……谁知道呢!

    红尘一时间也觉得心口冰冷。

    如果连国师都不能信任,甚至连皇帝都有可能不值得信任,大周朝哪里还有未来可言?

    还有林家,林家军上下将士,为国征战。也从不惧怕为国捐躯,可死得如此窝囊,怕是数万将士,九泉之下,也难瞑目。

    红尘慢吞吞坐下,靠在冰冷的岩壁上,看着脚下徘徊不去的小绿蛇。

    它是相柳。不能放出去吧。

    可是自己想出去。恐怕也得破了阵法,她刚才进来的时候,已经把阵法破坏了大半儿。

    它现在看起来那么小。那么脆弱……红尘甩出袖子里的青锋,青锋光芒闪烁,刀刃直直地刺在小绿蛇的七寸。

    小绿尾巴一甩,卷起青锋。轻轻送回红尘手上,虽然是一条蛇。红尘却从它的脸上看出欢喜的表情,似乎在说——我们还玩,还玩!

    红尘:“……”

    好吧,看来她是没能耐杀死它了。其实本来也就是试一试,要是相柳这么容易杀,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目光闪了闪。红尘也没觉得哪里恶心,轻轻把小绿捧起来。贴在自己的额头上:“你一定知道的,于帅给小莫……林家七郎的调援兵手书在哪儿?是在厉王手上吗?”

    下一瞬间,居然浮现出来的是清泉村的画面。

    厉王和国师都在,好像是起了争执,厉王最后说了些什么,猛地踢了一脚地上的一个炭盆,炭盆里有个金属盒子,盒子直直落入水中,在水里沉沉浮浮,没了踪影,然后拂袖而去。

    国师又在河边站了半晌,这才扭头慢吞吞走了。

    随后,居然又有两个渔夫路过,船上的渔网里就扔着个一看就很珍贵的金属盒子。

    这里就是清泉村。

    她在村子里这么长时间,四下查看,早就把里里外外都记得清清楚楚,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红尘深吸了口气:“林家,国师,厉王,皇帝!”

    此事有些大!

    “等等,相柳醒了,要想封印必须用一个灵师,然后我就落了水,国师真这么看得起我?”

    封印相柳,用灵师作为祭品引子,那也不是所有灵师都行的,至少要国师那个级别。

    她再厉害,也只是年轻一辈的翘楚吧?

    红尘皱了皱眉,低下头盯着在她膝盖处爬来爬去的相柳,低声道:“我要出去,至于你……”

    轰隆!

    她还凝思苦想,空中忽然一声巨响,龙吟声阵阵,相柳一瞬间面孔狰狞,仰天长啸,身形化作庞然大物,猛地冲开石壁,飞了出去,大块大块的石头滚滚而落。

    红尘闭上眼,好半天才慢吞吞地扫开脸上的碎石子,抬头望着天空。

    相柳只剩下元灵,寻常人看不见,真是再好不过了。

    呵呵!

    十月初十。

    本该飞雪漫天。

    整个大周朝却是大雨瓢泼,这雨水下了整整十一日了。

    看着大雨,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在传,说是有人触怒水神,必须要选一批修为高深的灵师做活祭,才能安抚水神,不至于有灭顶之灾。

    清泉村村口停放着好几辆驴车,还有牛车,车上的行李满满堂堂的。

    不过,行李没有出村子,到是有后生犹犹豫豫地往家里运送。

    村里村外,好多士兵走动,个个都是银甲宝刀,其中一位须发全白的老人家,立在村口一个高台之上,抬头张望,老百姓们看不清楚他的眉眼,也不敢看。

    那些兵丁们把想出村子的村民都赶回去,面容冷酷,个个浑身煞气。

    到也有几个斯文人,小声劝慰,口口声声让大家不用担心,尤其是成家,朝廷官员出马,县令也来了,都说黄水泛滥不是成家的罪过,肯定没事儿,让不用担心,安安静静地在家里等着就好。

    成老爷敏感地感觉到有一点儿不妥,可人离乡贱,若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背井离乡?

    朝廷既然说无事,那自然就没事儿,大家安安生生过日子,度过这一劫便好了。

    “哎!”

    他一低头,还是忍不住想起那落入滚滚黄水丧生的郡主,其实比起朝廷的兵丁,比起村口高高在上的那位——国师大人,他更愿意信貌似耍了他们一回的荣安郡主。

    京城

    城里到处都是积水,仿佛怎么清理也清不干净。

    老百姓都不敢出门,商铺酒楼茶肆,很有几家关门不开,整个京师,一片萧条景象。

    可老百姓们还要活着,只要不是刀架在脖子上,日子也要照过的。

    一家茶楼照常营业,也照旧有几个出外做工的粗人在大堂里避雨,偶尔说几句闲话,都是满面愁容。

    外面忽然有一行人走过去。

    周围有几个衙役跟着,说是押送,到也不至于,但言行举止,绝对说不上客气。

    中间被押送的人,或者打着油纸伞,或者穿着蓑衣,有老有少,有的衣着华丽,有的粗布衣裳,到挺奇怪的。

    “咦,那不是曲家的大师吗?”

    “是曲乌小姐,我听说她犯了事儿,指使人行凶谋害荣安郡主,真的假的?”

    “谁知道,还有人说是荣安郡主触怒了水神,曲乌小姐是替天行道,最近消息那么乱,哎,咱们老百姓只能听天由命了。”

    “……”

    “这些是不是,都是那个?”

    跑堂的小二轻轻关上窗户,压低声音问了句,其他人都吓了一跳,闭上嘴。

    还是掌柜的叹了口气:“造孽,造孽!”

    国师说,要拿灵师祭水神,为了这个,京城里最近出了很多事,当兵的和灵师互有死伤。

    现在是灭顶之灾还没有降临,*先来了。

    老掌柜年过五旬,看过的,听过的事情太多太多,如今也只愿意做一介愚民。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祭祀
    &bp;&bp;&bp;&bp;做愚民好,有一口饭吃就心满意足,谁去管朝堂上的是是非非,奈何现如今却只能听天由命,自己什么都求不得,也不敢去求,浑浑噩噩度日罢了。

    大雨下得很凶。

    一队士兵拖拖拉拉地拖着灵师们在泥汤里头走,一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小灵师脚下打滑,扑通一下子就栽了进去,忍不住蹲着抹起眼泪,眼泪吧嗒吧嗒地掉。

    那些士兵叹了口气,到也并不怎么凶恶,还帮忙扶着站好,又找人去路边开门的茶馆里买了一小盒点心。

    “吃吧,吃点儿甜食就不怕了。”

    其他人扭头只当没看见。

    这些灵师大部分不是犯人,当初他们接任务的时候,上面就传了话,除了不能让他们乱跑乱走,一定要带到地方,别的方面都让周到点儿些。

    别的兵士衙役心里慌乱,动辄不给好脸色,可他却不会如此,还叮嘱手下人都客气点儿,这帮都是些什么人?在今天之前,那都是天上的人物,他们这等人连见一面也难。

    朝廷下的旨意,也不是说什么活祭,只是说让他们为国除去此妖孽,只是国师说了,唯有以灵师祭祀,才可解天下大难。

    风呜呜地吹。

    雨水打在人的头上,脸上,身上,就和棍子打人一样疼。

    曲乌背脊挺直,闭着眼睛在脑海中回想她刚才看过的几册笔记,最近不太平,家中长辈特意送来给她看,也好在出事儿的时候,有个防备。

    “大家快一点儿。都跟上,马上就到了。”

    出城十五里,便是明希宫,是皇帝的行宫,大周的祭天台便建在此处。

    南北东西,四方都有人来,陆陆续续。

    明希宫门前支着一张案子。旁边站着个面红齿白的小太监。拿着笔做记录。

    大部分太监都不能识字,会识字还没被弄死的,只能是皇帝的亲信。这一个别看年纪小,周围的宫人却端茶递水,殷勤备至,总之不能得罪。当然,要是讨好了人。被带回宫里去那就更好了。

    在行宫没前程,他们这帮宫人,宫女还好,到了年头总能放出去。可小太监们是不指望出宫了,要是不能离皇帝近些,没个好主子。那一辈子就真无出头的机会。

    “七十三。”

    小太监默默念了句,“够了。”

    他又站了片刻。不多时,外头快马加鞭,来了一匹马,马上的骑士尚未离开马背,就高声喊道:“万岁有口谕——令京城百姓至明希宫观看祭典。”

    小太监一愣。

    其他人也愣了愣。

    这到有点儿奇怪,以前正经的祭典都很少让平头百姓来看,到是达官贵人们都愿意过来,此次祭典很可能要死人,注定了是一场大热闹,他们这些宫人是跑不了,要是能跑,一早也跑得远远的,那些‘祭品’可是大活人,还是很有反抗能力的灵师,这要闹出事端,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乱子,现在可好,到主动让那些平头百姓们来添乱。

    不过既然是旨意,他们就做好招待的准备便是。

    明希宫的祭天台是旧的,建造了也有百多年,还是当初大周建国初期造的。

    自从当今天子登基以后,就不怎么用了,连每年的年终大祭,都是在宫中或者国师府举行。

    此次皇帝都没有露面,国师亲自奏请,要在此地祭天,这方面的事情,向来都是国师做主,这次也不例外。

    祭台和国师府还有皇宫里的都不同,是赤色的,透着一股子黑亮,上面绘制了玄妙的符文,四周还各设置一半人高的大鼎,鼎内燃烧的是臂粗的香。

    香在大雨瓢泼下也不见灭,烟雾缭绕,朦朦胧胧,国师府很多弟子都在,个个脸色苍白,神情惊惶。

    宫人们窃窃私语。

    来了那么多人,虽然可能心情全不好,但明希宫却是肉眼可见地热闹不少。

    不多时,外面驰入两辆马车,走在前面马车停下,有一个身穿玄色法袍的老人下来。

    此人须发皆白,鼻梁高挺,嘴唇清淡,虽是老人,却看得出年轻时毕定有个好相貌。

    第二辆马车也下来一个人,这人宫人们到熟悉,是钦天监的赵封,赵天师。

    “国师。”

    赵封快走了几步,先行一礼,国师笑了笑,扭头示意了一下,两个人一起登台。

    立在祭台之上,赵封一时间没说话,国师的表情看着却很轻松,笑问:“你修行多年,也算慧眼,看一看,我们大周的国运如何。”

    这话题有点儿大。

    赵封没吭声。

    国师一笑,扭头看向祭台下面寥寥几个走过来的灵师,笑问:“你们说呢,大周国运如何?”

    曲乌回过神,听闻问话,一扬眉,神色间到很认真,叹了口气道:“历朝历代的国运都是定数,到了一定程度,国运自然衰退,大周朝也例外不了,看看国都吧,本是依山傍水临海,固若金汤,近年来却是气也浑浊,水也污浊,好好的紫气,快要变成黑气,你们竭尽全力弥补,想了各种法子,如今看着到是紫气升腾,国运兴隆,但这都是表,里面全是腐烂的,早晚要崩溃。”

    赵封皱眉,脸色大变。

    曲乌却哼了哼:“怎么,嫌我说话难听?不如去翻一翻早年的各国都风水纪要,陈国末年,他们的京城里风水和现在的永安城,大约差不太多。”

    一时间,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国师立在祭台之上,默默地看向台下,下面已经来了很多人,最前面的是几十个灵师。

    后面则是几百个老百姓。

    国师一身法袍,在大雨中丝毫也没有沾染到水汽,面容严肃,轻轻开口。声音却全场所有人都能听得很清楚。

    “诸位,到今天为止,大雨下了十九日,江南三县被大水淹没,数万灾民流离失所,而且水神若不被安抚,降服。这场大雨就不会停。只会越演越烈,到时候京畿要地,一片菏泽。我们就是逃得一命,将来也不会心安,身为灵师,此时此刻。本该担起责任,为天下百姓计。安抚水神,庇护大周。”

    底下一片安静。

    良久,有人叹气:“安抚水神是应该的,咱们这么多人在。各有手段,请朝廷主持祭典,驱散浓*水。平息灾难便是。”

    其他灵师个个面色难看,却也纷纷勉强应声。

    他们都是让朝廷强行带来的。想必也走不了,就算是灵师,有诸般手段,可朝廷有人有兵,他们难道还能强硬抵抗?自己也许能跑走,可家人呢?

    家中老幼大部分都是普通人,他们怎么办?除非是真正的乱世,否则和朝廷作对能有什么好下场!

    只是,他们肯定是要奋力一搏,这次服软跟着来,却不是想死,而是要求生。

    “只是传言纷纷,朝廷说得也不很清楚,到底是哪一个水神作乱?我们总得知道始末,才好对症下药。”

    国师轻声笑起来,目光很温和:“各位有此决心,我心甚慰,不过水神的真身我也不知,可能操控大水,致使天灾,肯定不一般,诸位要有准备才好。”

    气氛顿时僵硬。

    有些年纪小的灵师都忍不住打哆嗦。

    终于有人忍不住,眉毛竖起,冷笑:“什么准备?当祭品喂食水神的准备?我可不食朝廷俸禄,也没受朝廷册封,愿意送死的自己去,我可不去。”

    他话音未落,一下子就觉得心口剧痛,软倒在地,满头大汗,半句话也说不出口。

    这时,众人才发现祭台附近好像有一些阵法,令人浑身乏力,灵气提不起来,他们来时竟然没有发现。

    大家脸色更难看,却再不敢吭声。

    在场的大部分都是年轻的灵师,潜力不小,修为却差,也就曲乌等寥寥数人,可能还算不错,却也只是柔弱的灵师,哪里能反抗朝廷。

    且这一回事出突然,朝廷忽然发难,他们连做准备的时间都没有。

    虽然气氛凝重,国师的表情却还是非常温和,叹了口气,高声道:“我知道诸位有怨言,但是请大家看一看,这里是大周的土地,我们是大周的臣民,我们的父母祖辈世世代代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这里是我们的家,你们当真能亲眼看着生灵涂炭而无动于衷?什么都不做,只是等着灭顶之灾到来?”

    他站在高高的祭台上,虽然浓云密布,可是他身上却带着强烈的气势,正气凛然。

    “至少我,我为了我的父母亲人,我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付出任何代价都心甘情愿。”

    一群灵师沉默。

    良久,忽然有人声音尖刺地吼道:“我听说是荣安郡主招惹了这劳什子水神,是真的还是假的?”

    “对啊,好像是说她要役使水神,结果自己本事不济,到把水神给惹怒了,是不是真的?”

    其他人也咬牙切齿。

    这阵子京城的传闻特别多,光怪陆离,让人很难分辨真伪。

    国师摇了摇头,悲悯地叹了口气:“到现在的地步,追究已经毫无意义,荣安郡主很可能已经去了。”

    他并没有明说,可表情里掩藏不住的失望和惋惜,还有话里话外透露出来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说罪魁祸首是荣安郡主夏红尘。

    祭台下哗然一片。

    那是国师,国师怎么会撒谎?

    不光是灵师,连那些百姓胸口都像有什么东西燃烧,愤怒,疯狂,各种情绪积聚。

    他们这会儿都忘记,自己家里可能还供奉着荣安郡主的长生牌位。

    曲乌皱眉,厉声道:“胡说八道!夏红尘怎是如此轻率之人?”

    可她一个人,还是个女子,又被国师重点看顾,乱糟糟的情况下,又能掀起多大的风浪。

    国师看也不看她一眼,高声道:“各位稍安勿躁,祭祀安抚水神其实并不是一定会用得上活人,请看这里。”

    他一挥手,身后几个弟子就随手掀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祭台上的一个木箱子。

    里面露出一个半残的鼎来。

    “这就是镇国鼎,是无数位仙师取来昆仑之巅的玄铁打造而成,不光能镇压国运,还能镇压天地间一切妖物。”

    他拍了拍那木箱子,脸上露出几分悲悯的笑容来,“多年来,我抓住作乱的妖物,都是关押在镇国鼎中,现在这些妖物已经化为最精纯的灵气,对水神是大补之物,它一定喜欢,此次祭祀,先以这些灵气为祭品,如果有个万一,才是大家出力之时。”

    祭台下渐渐安静。

    那些灵师也稍稍松了口气。

    “而且,我会站在祭台上,和大家在一起,我保证,竭尽全力,办好这一次祭祀,让大家都平平安安!”

    要是国师一开始就这么说,所有人还是不会满意,毕竟自己有危险,但一开始,朝廷也好,国师也罢,都强硬无比,他们面对的是十死无生,心中绝望,如今先把怨气投放了些在荣安郡主身上,随即又发现大家也有可能有一条生路,心绪起起伏伏,一时就松了劲儿。

    一晃神的工夫,灵师们就被拥上了祭台。

    每个灵师身边有两个人照映,身上披上法袍,头上戴金冠,国师也高高举起一把珠光宝气的长剑,随着风雨狂舞。

    那长剑一看便知是很了不得的法器。

    “你们看,那是什么?”

    无数人凝神细看。

    风吹法袍,衣摆飘飞,国师更是浑身上下汗水蒸腾,一道金龙的影子在他身边徘徊,时而冲上云霄,时而伏于地面。

    “哇!”

    连灵师都忍不住惊呼。

    金龙看起来气势汹汹,很是威猛,让人看一眼就被它的凛凛威风镇住,连呼吸都停滞。

    不远处,有几个灵师簇拥着林旭,迎风而立,其中有个灵师也心驰神往,叹道:“不愧是国师,实在是很强,我们的计划恐怕很难奏效了,先生,您究竟有没有后手?”

    林旭沉默,忽然叹息。

    这样令人震惊的场面,本来是他们家红尘擅长的,那人天生就有让人震惊的能力。

    “要说后手,我只能寄希望于她了。”

    她会来吗?她不会死,绝对不会。

    林旭皱了皱眉,他这时到不知道,自己是希望红尘来,还是希望她不来。

    眼前的局面……

    国师越舞越灵动。

    金龙也越来越清晰。

    老百姓们纷纷跪下叩拜,一脸的虔诚,泪流满面,激动万分。

    连天上的浓云,仿佛都被金光遮盖了几分去。

    太阳的光芒射下来,雨渐渐小了。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惊变
    &bp;&bp;&bp;&bp;雨是真的小了。。。

    天空中甚至开始有彩虹出现。

    雨过天晴彩虹生,雨还未过,可彩虹来了,众人心中都升起几分希冀。

    国师额头上汗水滚滚而落,金龙连鳞片都熠熠生辉,周身散发出五彩斑斓的光芒。

    这等场景,实在让人激动,深深陶醉其中,不得自拔,好几个灵师热泪盈眶!

    “一定没事儿了。”

    “那是,这可是国师,大周哪个灵师能比得过他?”

    “便是水神再凶猛,碰上国师也要退缩。”

    这下子,大家仿佛已经把这位国师强硬要求这么多灵师聚集在一处,甚至要拿活的灵师祭祀的事儿,给忘到一边去。

    曲乌冷笑:“弱肉强食。”

    可不就是弱肉强食,因为那是国师,人家一根汗毛也比一大堆灵师加起来都粗,便是不满意,除了藏在心里,还能怎样?不光不能怎么样,连表露出来都不可以。

    所有人心里恐怕只能盼着,国师一切顺顺利利的,千万别用到最后的手段。

    天上的浓云一点一点地消散。

    好些灵师拼命给国师大人歌功颂德戴高帽,虽然还没有成功,他们口中,国师已经灭了水神,成了拯救黎民百姓的大救星,议论纷纷,气氛火热。

    整个祭台上那种悲壮一点点减少,多了几分轻松自在。

    也有些灵师少了几分畏惧,多出一点儿慷慨激昂来,口口声声自己愿意助国师一臂之力云云。

    也有几个灵师皱了皱眉。

    林旭立在不远处,身边的灵师低声道:“公子,没想到他的能力还真不小。”

    “他是国师。”林旭摇了摇头。

    “我们要不要走?”

    “再等等。”林旭叹了口气。

    话音未落。忽然狂风大作,远处有破空声传来,众人抬头看去,只见西面的天空上浓云翻滚,云层之上好像有什么东西。

    虽然看不清楚是什么,但看这阵仗,便令人心惊胆寒。有眼力好的。只窥视到一点儿隐藏在云下的,闪着光的鳞片,就双目赤红。泪水滚滚而落。

    “是,是水神来了?”

    有人声音干涩,只吐出这一句。

    众人都看到了那东西。

    好像一瞬间它就从天边飞到眼前,硕大无比的头颅从云层中探下。那是一张很像人的脸,青绿色。狰狞恐怖,嘴里叼着半截尾巴,看到这么多人毫无反应,到是对祭台有点儿感兴趣似的。也是,人类在它眼中比蚂蚁也大不了多少吧。

    噗,上面的巨兽吐了口气。把那半截尾巴吐出来甩到祭台上面。

    众人就见国师身边的金龙一声咆哮,双眼大颗大颗的泪水滚滚而落。若是它有毛,怕是连汗毛都立了起来。

    金龙猛地冲上去。

    金龙撞在了云层上。

    咔嚓。

    下一刻,它就断掉了一只利爪,哀鸣一声撞在祭台上,金色的鳞片碎裂,化为虚无。

    灵师们的心也跟着扑通一声,从天上落到了泥沟里。

    那怪物慢悠悠地从云层中探头出来,伸了伸懒腰,目光漫不经心,神态也漫不经心

    国师一振臂,那一口镇国鼎竟然慢慢倾斜,里面飞出无数道影子来。

    影子遮天蔽日,祭台上黑乎乎一片。

    “呜呜呜呜呜!”

    “嗷嗷嗷嗷嗷!”

    阴风咆哮,鬼哭狼嚎,灵师们屏气凝神,国师的脸上青筋毕露,眼睛里甚至露出三分疯狂之色。

    只见那怪物伸出舌头一卷,直接卷走了镇国鼎里飞出来的东西,咯嘣,咯嘣,咯吱,咯吱。

    大口大口的咀嚼声传来,哀嚎声更加惨烈,很多骨头样的东西被吐在祭台上,零零碎碎散落了一片。

    灵师们手脚发软,再也说不出任何话。

    好几个都瘫在地上,连站也站不起身。

    国师目光闪烁,到是还显得很镇定,他明明距离那怪物最近,看得也最清楚,面孔上却冰冰冷冷,没有露出半点儿惊惶。

    “不够呢。”

    众人一愣。

    半空中忽然响起个像小孩子一样的童声,听不出男女,软软糯糯的,很好听。

    “这些连打牙祭都不够,喂,这个不好吃,你怎么老是敷衍我!”

    它呸了两声,吐出来一堆模模糊糊团到一块儿的符,都是金属符,有几个碎片散落到地上。

    一个灵师扫了一眼,脸色骤变:“驭兽符?是大雷音寺的!国师,国师怎么有这种东西!”

    他想到什么,打了个哆嗦,“难道国师还妄想要,要……”

    要控制天上这个怪物!

    他抬头看了一眼,心里拔凉,再看国师,就不觉倒抽了一口冷气——真是百无禁忌!

    国师先是一惊,显然也没想到这东西居然开口说话,半晌,脸色才略略恢复,似乎也有点儿遗憾,但并没有怎么失望,轻声道:“我就知道,哎,只是勉力一试罢了。”

    怪物低下头,朝着国师吸了口气,露出满意的神色:“还是你好,你比较可口。”

    国师长剑一舞,金光四射,身体直直而起,竟扑向那怪物。

    底下无数灵师失声惊呼!

    “咦,没想到他还有点儿血性!”

    没想到那怪物动也没动,扑在它身上的人刚一接触,就化作泡沫,看不见了。

    众人都愣了愣。

    曲乌脸色一变,厉声道:“不好,小心!”

    祭台周围忽然光芒闪烁,一股强烈的气流陡然而出,众人都身不由己,猛然被冲击到半空去,个个尖叫,头晕目眩。

    那怪物张开大嘴。一股强大的吸力吸引着所有人疯狂地往它嘴里飞去。

    “不要!”

    一群灵师浑身发抖,曲乌大声道:“阵法破了,都快跑!”她话音未落,袖子一抖,就飞出一条软鞭子,长鞭卷住祭台上的香炉,拼命挣扎而去。

    其他人也回过神。个个挣扎。奈何完全是无用功,那怪物将将从云层里探身出来,巨大的身体。不知道多少个脑袋,所有人都被一股子腥臭味熏得差点儿晕死过去,身体更是不受控制地被它卷向半空。

    不过这个怪物好像觉得很好玩,也不是特别饿。觅食的时候,要先逗弄一会儿。并不想马上就吞掉他们,而是一会儿吸,一会儿吐,甚至还伸出舌头在他们身上舔一舔。却不急着吃。

    灵师们其实还算好的。

    那些老百姓已经吓得个个如鹌鹑,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只是这么大的动静。竟然连昏都昏不过去。

    “国师,救命。救命!”

    这时,有人一低头,就看到那个国师正立在祭台上,伸手抱住镇国鼎。

    镇国鼎发出一片金光,冲散了周围的雾气,就连那只怪物,居然都愣了一下,仿佛对这金光有些忌讳,大眼睛眯起,稍稍上浮,隐入浓云中。

    “救命!”

    其中一个灵师几乎要落入怪物口中,嘶声裂肺地喊道,“镇国鼎内有龙气,用龙气引它试试,快啊!”

    在场的灵师虽然修为不高,但到底也是正经的灵师,见识还是有的,如今也只盼着国师使手段利用一下那镇国鼎。

    镇国鼎笨重无比,可国师居然一只手就把拎起来,飞快地向远处跑去,声音到是还显得很温和:“镇国鼎不容有失,我先送它回去,再想办法!”

    他的速度不算快,每一步踏在祭台上,祭台都有一个玉柱从底部上升凸起。

    奇怪的气场波动从祭台扩散,曲乌到是冷静下来,死死抓住软鞭,把自己捆在香炉上,却连同香炉一起上浮:“是献祭阵法,呵,好主意,喂饱了这怪物,它应该可以满足了。”

    消化掉这些灵师,起码也得几十年,到有时间了。

    灵师们脸上都露出绝望。

    有人破口大骂。

    有人嚎啕大哭,哭爹喊娘。

    国师却步伐坚定,迅速又果决地离开。

    这时,轰隆隆,轰隆隆。

    不远处传来一阵响动,众人顺着看过去,远处黄烟滚滚,十多只的狗,猫,鹿,野猪,还有各种野生的,家养的动物飞奔而来,闹哄哄一片,鸡飞狗跳,花猫喵喵叫。

    国师让这一群动物一冲,身上沾了些灰尘,脸色大变,却是不管不顾,依旧向前跑。

    众人:“……”

    “啊!”

    一个人抬头看向上面,脸上惊骇欲绝。

    有个人被一只秃顶的鹰叼着从远处飞来,那鹰一松嘴,她就滚滚而落,正好落在怪物探到下面的大头上,挂在它的鼻子上面,出溜了下,很狼狈地东倒西歪,紧紧抓住那怪物。

    “荣安郡主!”

    曲乌失声道。

    林旭离得远,此时受到的波及比较小,一看到那人,也脸色骤变,失声道:“红尘!”

    其他人里也有认识荣安郡主的,这里毕竟是京城,红尘真算得上是个名人。

    她也是个美人,此时却一点儿都不美了,头发湿漉漉的,乱作一团,又是泥又是水,衣服也脏兮兮,要不是那张脸辨识度太高,他们还真认不出来。

    “下去,闭嘴,趴下!”

    众人听到上面荣安郡主嘶哑着嗓子喊道,只见她出溜下来,使劲踹那只怪物的嘴,踹它的牙齿,打它的下巴,拳打脚踢。

    红尘每打一下,众人的心里就扑腾一下。

    “疯了,疯了。”

    可不是疯了。

    那怪物多大,就荣安郡主的个子,还不够它塞牙缝的,而且京城贵女,和个泼妇似的动手……众人到是顾不上她难看不难看,个个提心吊胆。

    大家总都是人,很怕那怪物一口把她给嚼碎了。

    但也不知到底是什么原因,大家感觉到的风小了一点儿,身体也平稳了些许,还是浮在半空中,却不在打转。

    曲乌的目光却转移到国师身上。眯了眯眼,想着还有没有办法夺回那镇国鼎。

    镇国鼎能镇压一国气运,也许也能镇压得住这只怪物。

    她脑子飞速地转动,正想出手一试,只见那镇国鼎在国师手里拼命挣扎起来,左转转,右转转。还时不时地发出呜呜的声音。又委屈,又难过的样子。

    所有的灵师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国师脚步一顿,也不知出了什么事。只是下死力气抓住,只听砰的一下,那镇国鼎磕在国师的头上,磕得他一踉跄。就脱手而出,直直地飞上天空。破开乌云,飞到荣安郡主身边,像只小狮子狗一样围着她转来转去,看红尘对着那怪物拳打脚踢。它也学着飞过去砰砰砰地打那怪物的脑袋。

    众人:“……这怎么可能有用!正经的蚍蜉撼大树啊!”

    也确实是没什么用处。

    不过那怪物的脸上居然露出几分很委屈的表情来,缩着身子藏在浓云中,任凭荣安郡主拳打脚踢。却没有一口把她给吞了,而且大约因为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荣安郡主身上。终于控制不住其他人,一群灵师像下饺子似的,跌落祭台,东倒西歪,幸而一开始就不断降落,到不至于丧命,只是个个站立不稳,但谁也顾不上自己受伤没受伤,都抬头看去。

    那怪物对荣安郡主貌似有顾忌,不过对那镇国鼎到是丝毫不客气,一甩尾巴就把它抽飞。

    它又飞回去撞撞撞,又抽飞,再飞回去……

    红尘累得满头大汗,晃动了下抓不稳,一下子落下来。

    众人都吓了一跳!

    这个距离,非死不可!

    那镇国鼎跟身上长了跳蚤似的,飞过去一把接住,落在祭台上,红尘爬了半天,从里面爬出,一身狼狈,气喘吁吁,看起来比这帮受到巨大惊吓的灵师还要凄惨。

    她抬头看向国师,也没有说话,就是直直地看着。

    那些灵师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同样看过去,国师的样子也多出几分狼狈,不复一开始的气势,却还是一脸的严肃,先走过去用力捏住镇国鼎,才松了口气,看了红尘一眼,冷笑:“荣安郡主,你居然还敢出现?惹来这尊凶神,致使我大周遭此劫难,你可知罪?”

    红尘眨了眨眼,暗道荒唐,摇了摇头:“见过颠倒黑白的,却没见过你这种半点儿不心虚的。”

    国师摇了摇头,面上露出几分悲悯,“做人不可太贪心,你身为灵师,妄动欲念,惊扰凶神,罪孽滔天,这辈子是没有未来了,你要真有半点儿良心,自己闯祸自己来担负,快去送这尊凶神一程,想必有你果腹,它该心满意足了。”

    这国师竟好似没看到刚才的情形似的。

    那群灵师面面相觑。

    这时,那怪物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落了下来,在祭台上趴着,张开大嘴,众人心惊肉跳,下一刻它却忽然打了个饱嗝,噗一下,吐出一个大泡泡来,那大泡泡越胀越大,遮盖了大半个天空,里面飞舞着零零碎碎的碎片。

    “咦?那是什么地方?”

    碎片里浮现出山川,河流,人马,人貌似是军人,还是大周的。

    “是金州?看看那儿,于帅的帅旗!”

    里面出现无数个大帐子,还有于帅的帅旗。

    其他人都很好奇,不知道那是什么,国师却脸色骤变,猛地一剑挥出,刺入那泡泡,泡泡只是波动了下,随即隐去,并无太大的变化,他猛地扭头看向红尘,厉声道:“你在干什么,让它停下。”

    红尘皱眉:“你的声音很刺耳,我有点儿不舒服,别吵了。”

    泡泡里的画面越来越多,国师浑身抖动,猛地挥剑刺向红尘,好几个灵师在附近看到,惊呼失声,却是来不及阻拦,红尘一惊,身体就被一人拉住,后退了几步,国师也倒飞出去,撞在玉柱上,金冠垂落,挣扎起来,瞪着忽然出现救下红尘的律风荷,又转头看红尘,眼泪滚落:“荣安郡主,你要是还有一点儿良心,就让它快停下,你深受皇恩,食我大周朝的俸禄,外岁待你不薄,还有皇后娘娘,你怎么不想想皇后娘娘,她把你放在心尖上疼,你难道就不该为她着想。”

    国师竟然说这等软话,那帮灵师都愕然无语。

    红尘也无语,半晌才道:“你真当那东西是我养的宠物,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

    她挠了挠头,叹气,“其实我觉得现在这种场面挺好的,要不是天地有灵,世上还有灵师,还有灵物,很多冤屈想要洗雪,不知道要费多大的力气,要流多少血才能达成,如今多好,一口气撕撸干净,是非黑白,一目了然。”

    半空中的画面越来越清晰。

    帐子里已经能看到年轻一点儿的国师和于帅的身影。

    国师暴怒,一字一顿地道:“你以为这些就有用?”他的身体一个劲儿地抖动,厉声道,“凡是看到的人,都只有死路一条!”

    阴测测的声音响起,那些灵师激灵一下,心中不免惊惧。

    红尘摇了摇头:“我也没办法,不是我能控制的,不过,你恐怕杀不过来。”

    那大泡泡遮盖了大半个天空。

    恐怕不远处的京城,从皇宫大内到市井黎民百姓,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国师想要靠杀人来阻碍这一切,怕是不可能的。

    林旭瞠目结舌。

    他身边几个也瞠目结舌。

    多年夙愿,怎么达成得这么轻易?

    “天下要乱了。”林旭忽然叹了口气。

    国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心,轻声道:“夏红尘,我大周天下大乱,由你而起,你罪孽滔天,迟早要遭报应。”

    红尘苦笑,她已经遭了报应!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大白于天下
    &bp;&bp;&bp;&bp;一日之间,天翻地覆。`c书盟`し

    国师携圣旨严令大周军队不许发兵支援林老将军。

    当年九皇子,现在的厉王殿下,拿到林七的鱼符与于帅求援书信,回返求援,却被向导带领,迷失方向,竟然晚了足足三日。

    国师一心一意为他着想,力劝他毁去鱼符和书信,否则有此污点,便是将来有机会谋求龙椅,恐大周将士会有怨言,恐再一日之间,天翻地覆。

    国师携圣旨严令大周军队不许发兵支援林老将军。

    当年九皇子,现在的厉王殿下,拿到林七的鱼符与于帅求援书信,回返求援,却被向导带领,迷失方向,竟然晚了足足三日。

    国师一心一意为他着想,力劝他毁去鱼符和书信,否则有此污点,便是将来有机会谋求龙椅,恐大周将士会有怨言,恐再无领兵出战,立下赫赫军功之机会。

    九皇子迟疑良久,将书信封如密封匣子之内,就地掩埋。

    这些也就罢了。

    可最最严重的是另外一件皇室秘闻先皇的死因。

    还有这位皇帝祭拜凶神的种种行为。

    这才是最恐怖的。

    和这个比,什么国师为了保住自己,保住大周的国运,杀了不知道多少百姓来作法的种种事情,反而像是小事儿了。

    至于最普通的老百姓们看到这个,心里会是个什么滋味,那还另有一说。

    天空中的画面久久不肯消失。

    国师的神色从狂怒,渐渐变得和缓冷硬,把目光从红尘的脸上转移,落在一片狼藉的地面上。轻声道:“这种东西,根本是妖物造谣生事,谁又能信”

    红尘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还是那句话,是非黑白,自有公论。”

    说出这句话,她略微喘息。头有点儿晕。却是不肯在国师面前露怯的。

    身后忽然有一双手揽住腰身,红尘感觉到熟悉又陌生的气息,自然而然心中一安。把整个身体都靠过去。

    林旭叹了口气,低声道:“此乃虚妄,不可留恋。”

    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却是知道的。这段时日,想念红尘。白日黑夜,不能有片刻安眠,可那胸腔里沸腾的感情,突如其来。来得诡异,他知道那不是真的。

    明明不是真的,却如罂粟花。充满了诱惑力,抱住红尘的一刹那。手臂烫得几乎要化掉,竟然一时间难以自持。

    林旭轻轻地吐出口气:“还好吗”

    红尘耸了耸肩:“没有比现在更好了。”

    说着,指了指天空。

    林旭也抬头看去,闭了闭眼睛,神色间居然也没有多么激动,他手中捧着一个漆黑色的匣子,轻声道:“九皇子当年至少没有彻底狠下心,总算还留下了于帅的手书,林公的鱼符,还有一封家信我怎么,竟然没什么感觉。”

    心里头反而空落落的。

    他多年苦求一个公道,现在却想,这公道要来了,可他却很难满足,反而只余下些许伤感。

    或许家中的长辈亲眷,也是同样的感觉。

    国师四下看了一眼,挥开身边弟子的搀扶,连马都没有,也不怕那还没有完全散去的各类动物,大踏步地走人。

    林旭并没有阻拦他,现在这种情况下,最好不要多生是非,越稳越好。

    一抬头,看着那一片蓝。

    “天要晴了。”

    浓云散开,阳光落下,彩虹横跨天空,那怪物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消失,只留下一地狼藉。

    它造成了那么大的危害,害得那么多人流离失所,可它是个凶神,是怪物,本就是要吃人的,在场的人恨不得杀了它,杀不了,到是只要它走,众人也能满意。

    满地的人都受了伤。

    红尘的脸色雪白,身体乏力,连移动一下都觉得很困难,往嘴里塞了一把药丸子才稍稍好些。

    身体就像个漏斗,体内空荡荡的。

    红尘叹了口气,到也不过分介意。

    林旭带来的人到还无碍,总算有几个能抢救受伤的灵师和百姓们。

    曲乌皱着眉头,瞪着红尘,半晌没有说话。

    红尘笑了笑:“我听说了,知道不是你。”

    曲乌还是没说话。

    红尘到是话多了几句:“我听说有人给林公子送了一封信,里面的内容很有趣,是你的笔迹,不如查查你周围的人如何”

    “管好你自己”

    曲乌冷笑,“闹得这么大,你以为这件事儿就算完了小心点儿吧。”

    说完转身就走,其实哪里用得着查,曲乌只是冷淡不在意别人的小动作,却也不是个傻子,只她回去恐怕也没用了。

    黑子哪里会留下等死

    看着她的背影,红尘苦笑。

    她当然知道这事儿不算完。

    “那位陛下要是聪明人,就不至于光明正大地杀了我,要是个笨蛋那我也没办法。”

    事已至此,难道皇帝杀了她,一切就能当没有发生过

    只是,日子有一段儿时间会不好过到是真的,她肯定会被迁怒一回。

    皇家那些人,可不知道什么叫无辜,这件事儿多少算是因她而起,皇帝可不会因为她算是自家的晚辈就多几分怜惜,不要说一个所谓的外孙女,就是亲儿子,这种时候也不管用了。

    红尘笑了笑,那也没什么,对她来说,真因为不被待见变成空气,从此脱离京城的束缚,天地自逍遥,也是一件幸事。

    想想全天下有能为的灵师们,和朝廷闹翻了的还不知道有多少,这些人也没有艰难到哪里去。

    天空中的影像也散了去,可此间种种,已然广为人知。正如红尘所言,朝廷想靠,大约是压不下去的。

    京城百姓暗地里议论纷纷的,朝廷到是安静的很,只知道陛下在寝宫吐了血,连夜急召了太医。

    皇后多年来第一次踏入勤政殿。

    外头已经从天塌地陷,水灾连连的惨境中恢复。十分需要救助。京城里的阁老们最先关心的却是那座皇宫里会发生的事情。

    当事人里头,反而只有厉王殿下受到的影响最小,他虽是缄默不言。多少有些坐视忠臣蒙冤的罪过,可他是皇子,身份尊贵,人们反而不大好议论他。

    连朝中御使都没有掺和其中。

    即便如此。现在朝中声势最大的,还是齐王和安王。这两个亲哥俩,热热闹闹地在朝中打起擂台,几乎是图穷匕见,快连遮掩都不肯遮掩。

    大周朝如今是说不出的混乱。

    这座永安城。不知道多少人家彻夜难眠

    也有很多人家欢欣鼓舞。

    林家在大周朝是大家族,为朝廷立下过赫赫战功,林老侯爷门生故旧遍及全国。

    受过他恩惠的。上到王孙贵族,下到黎民百姓。更是数不胜数。

    当年出事,虽然林家的亲朋故友们多数是躲了,可心里没有不惦记的。

    以前他们是不敢,怕皇帝忌讳,但林家一门女人,能在京城安安稳稳这么多年,苦是苦了,也时不时有不幸战死的贵族子弟的遗属们来找麻烦,到底挨了下来,不能不说,大家伙儿还是顾忌老侯爷生前的威望。

    要是欺负这一门孤寡,说不定就惹恼了什么人,明面上没事儿,暗地里被整治一顿都没处说理去。

    现在忽然出现这么个转机,无数人奔走相告,光明正大地为林家诉冤屈,祭拜林家先人们,当然,也少不了要有些人借机生事,一时间京城暗潮汹涌。

    朝廷陛下病体支离,不能上朝,可那些官员们到忙得很,每日从早吵到晚。

    如今这个世道,人们都敬畏鬼神,那日天空中浮现出来的画面,如此神秘的景象,谁都不敢不信,一开始还有一些人说些怪话,说什么那是凶神闹出来的幻象,当不得真,却没多一会儿就让人用吐沫星子给淹了去。

    就算是凶神也是神

    国师当初还不说人家是水神呢真乱说话,惹恼了对方,它再来大闹一场,谁能受得住

    没过多少日子,竟满城祭祀林老侯爷。

    甚至还有人在朝中提出来,要告慰亡灵,请朝廷为老侯爷定谥号,还有林家人也需要抚慰。

    皇帝一直没有露面,也没有下旨意,朝臣们就只能继续争执。

    曲家。

    曲乌回到家,家里人纷纷嘘寒问暖,她也难得有闲心,一一应付过去,并不显得特别敷衍,应付完,才稍微问了一句“黑子呢”

    “小姐别提她,又是个忘恩负义的。”

    一群下女对那个老女人特别看不上眼,现在尤甚,“一出事她就走了,连声招呼都没打,小姐还是看看房里丢了什么东西没,她平日里都是在您屋里伺候的,可别是个贼。”

    他们平时也没少听下人卷走主子财物的事儿,尤其是荒年,常常发生,都不怎么当回事儿,可发生在自家,那就恨得咬牙切齿。

    曲乌冷笑了声:“她以为,她能逃得了”

    真当自己是好欺负的。

    回了屋子,屋里少了几本书,几样法器。

    “到是小看这人了。”曲乌慢慢坐下,一转眼就释怀,默默找了找,想了半天,才从角落的一个盒子里拿出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随手扔给身边的婢女。

    “去,扔到粪坑里,亲自动手,不许敷衍。”

    婢女应了声就去了。

    离曲家不远的小院内,蒋婵死死咬紧牙关,浑身颤抖,七窍流血,身上皮肤裂开,若是有外人看到,说不定会被吓死,她胳膊上爬满了毒虫,恶心的要命。

    蒋婵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根本不敢看自己,闭着眼,心中绝望,捏紧手边的剪刀她该死了,死了就什么事儿也没有。

    猛地,蒋婵一脚把剪刀踹开,脑子里不断回想她从小到大经历过的事情。

    她本是名门千金,本有光明的前程,任何一个千金小姐,遭遇她现在遭遇的一切,早该自我了断,可她却不能,她不能就这么认命,要用尽一切力量活下去,还要活得好,她必须活得好。

    “朝廷不会放过夏红尘,国师也不会放过她,去求国师,去求他帮忙。”

    蒋婵一遍又一遍地念。

    好像身体上的痛苦确实渐渐小了。

    京郊

    官道上。

    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慢吞吞地行走。

    “小姐,林先生什么都不管,照顾了你半月,是不是说明,我们要有一位姑爷了”

    罗娘是不会说这等话的,只有小严能说得出口。

    红尘低着头没吭声。

    罗娘瞪了小严一眼,凑过来小声问:“小姐看什么呢”

    “看爱。”

    “什么”罗娘愕然。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罗娘和小严眼睛里都是小圈圈,满头雾水。

    这都什么跟什么

    那么怪,可也有点儿道理似的。

    “没什么,这是我读到的,唔,应该算是海外的一本经书,是他们的神说的话吧,应该。”红尘微微扬眉。

    读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大爱也有小情小爱。

    她似乎明白了一点儿,却还是不能完全明白什么是爱,仔细看来,爱是一种恐怖的东西,确实很有力量,可是,没有它,人会更自由快活些。

    真不是她矫情,实在是遇到了些许麻烦。

    半个月来,玉珏空间一口气给了她密密麻麻的一大页任务,大部分都是救人助人的,可这个救法,却需要考虑。

    她翻了半天,这些任务让她很迷惘,都没有具体的达成标准,只让她自己去领悟。

    琢磨了许久,问了玉珏空间里好多大能,都说让她凭本心行事,还有好几个人告诉她,无论是哪个任务,在哪个位面,只要让一切变得有爱,也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什么叫有爱

    红尘叹了口气。

    可这任务真不能不完成,玉珏空间给的报酬是救命的东西。

    她还想见识世人无法看到的风景,想拥有漫长的生命,可不能死得这般憋屈。

    那只相柳惹下的大祸,红尘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哪一步做错了,或许是她一心想阻止相柳,和它取得了联系,竟然就受了那只凶神相柳的罪孽。

    虽然不多,只有一丝丝,可这一丝丝,足够把她压得几乎要站不起来。

    她想了很多办法来消除,进展缓慢,如隔靴搔痒,只能粗暴地拿灵力先的,先去鬼谷门下的一个别院住一段便是,再说,或许也用不着躲,咱们郡主府固若金汤,机关遍布,小荷更是一顶一的高手,还有生门的弟兄们也可以调过来,宫里还有皇后娘娘在,娘娘那么疼您,哪里能眼睁睁看着您出事”

    红尘翻了个白眼:“就当是出去玩。”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庶长女
    &bp;&bp;&bp;&bp;凤城乃算得上是交通要道,江南商旅官员入京城,大部分要先过一过凤城。

    每日人来人往的,自然繁华热闹,就连城门口守城门的兵丁,也比别处的多几分眼力,对待来往的行人都颇为和气,多数时候并不以貌取人。

    这日清晨,太阳还挂在树梢。

    东边香烟滚滚,白纸如雪花,洒了一地。有几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家身穿白衣,披麻戴孝,一路跪拜哭喊,来回都有三圈儿,别人只是看着,连那些当兵的都没嫌晦气去阻止,路过时,还给舀一勺子茶汤,好让暖暖身。

    那几个老人家,都是祭林老侯爷呢。

    整个江南地面,年轻人或许都忘了,老一辈里,谁不念林老侯爷的好处,当年林老侯爷来江南剿匪,水匪乌娘子抓了三十多个老幼,要林老侯爷做交换。

    老侯爷二话不说,便孤身前往,一个人换回那些老少爷们,自己也受了重伤,最后还是剿灭了那帮水匪,从那之后,他老人家身子骨就大不如前。

    那一阵子,满江南都说林老侯爷的段子,后来出了事儿,大家都不说了,可即便是朝廷给他老人家定了罪名,江南老百姓,大部分也是不认的。

    太阳有些昏暗,不多时,走过一队巡逻的兵士,他们比以往到显得精神些。

    天还没亮那会儿,有八百里加急的文书路过,一看就知道必是边关的奏报。

    在城门呆得久了。看这些也有自己的心得,这类八百里加急的文书可不简单,来了一次,最近这半月就要谨慎,一准儿还有,万一哪里照顾不周到,说不得就是杀头的大罪。

    城门今日便开得早了些,吕二娘挑着两篮子还水灵灵的胡瓜进了城门,正好看见王三刀在道边一边搓手,一边东张西望。连忙过去。嗔道:“今儿怎么这么早仔细吹了凉风。”

    “哎,乱着呢正,大太太病着,那几个小贱人又作妖。闹得大房乱七八糟的。芬姑娘都躲了。我们这些下人再不赶紧躲躲,被哪个主子撒气撒到头上,可还怎么过”

    王三刀脸上一红。四下看了看,就去捏吕二娘的袖口,吕二娘白了他一眼,自己的汉子自己心疼,连忙拉着到旁边的茶寮坐下。

    “这几日卢家到底是闹什么,我闲来听玉姐儿说了几句,大房又添了个姐儿”

    吕二娘面容白净,才不过二十有三,还是好颜色,王三刀许久不见她,心里想得慌,目光只在她雪白的脸盘儿上转,便有些心不在焉,漫不经心地道:“是添了个姐儿,当年被赶出去的林姑娘生的,家里给忘了,一直在黑水镇刘家庄那个庄子上养,今年那边闹大水,庄子上的人死绝了,只剩下这么一个,托人捎了信大太太差点儿没昏过去,让赶紧接回来。”

    吕二娘听了也不由咋舌。

    “这,这便是咱们乡下人家也出不了这等怪事,卢家大爷,也太,太”

    当下人的,不好议论主子,可那位主儿做出这等事儿,连她这大字不识几个的也觉得臊得慌,偏偏那位卢大爷还以文人自居,清高自傲,整日摆谱,让人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吕二娘叹了口气,掐指算了算:“当年因为大爷娶亲,为了表一表对岳家的敬意,把家里的通房有的放了出去,有的送庄子上,林姑娘那时候有孕,现在孩子也该有十八了,这都成了老姑娘。”

    “谁说不是,家里忽然多出一个庶长女,大太太家的瑶姐儿到排到下面去,这可真是,一家子都膈应。”

    三刀摇了摇头,“那个姐儿怕是也得了好,在庄子上长大的,也不知是什么情况,卢家不是小门小户,恐怕她适应不了,幸亏大太太派了自己的陪房嬷嬷去接,好歹还体面。”

    “主子们的事儿,咱们犯不着操心。”吕二娘塞了一根胡瓜给当家的,挑着篮子站起身,“我先去卖了瓜,赚些银钱给妞妞攒嫁妆。”

    正说着话,茶寮外头就停下两辆马车,其中一辆很眼熟,正是卢家的车。

    卢家老太爷曾官居一品,做过阁老,虽然急流勇退,可致仕了品级也在,家里用的车马,哪怕是下人的也十分光鲜夺目,一眼就能认出来。

    铁牛下了车,拎着水桶下去,掏出一把铜钱让茶寮的伙计给打水,好喂喂马。

    他们驾着车秋日里的出京城,绕了一大圈穿山过水,到黑水城又来凤城,没几日天就开始寒冷,到如今虽然还未曾落雪,北风却呼啸而来。

    看着铁牛下去,罗娘把窗户上的缝隙封好,一壶热水咕嘟嘟冒着热气,也不用沏茶,只抱着热水杯子便觉得手上舒服。

    其实马车里并不冷。

    铺满虎皮褥子,松软的羊毛毯子盖着,热烘烘的,外头的寒气一丝都进不来。

    可她还是习惯抱着个茶杯,看了自家主子一眼,欲言又止。

    红尘笑了笑,她明面上到是没被怎么样,郡主也好好地当着,甚至除了当时在场的那些,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那件事儿里竟然也有她的影子。

    在场的估计还惊魂未定,也不敢多说什么。

    荣安郡主府,表面上风平浪静。

    奈何林旭他们商量过后,还是一致决定,要她离开京城避一避,谁知道在迫在眉睫的龙椅争夺战中,红尘这只小龙虾会不会被先挑出来吃掉。

    林旭一行男人们这会儿都忙,各种忙,恐怕是顾不上她。

    林师兄说这话的时候,红尘就是性子好,也有点儿不顺气,凭什么自己要他们来顾

    她生来就是靠自己。从没有靠过别人。

    结果在罗娘面前抱怨了句,罗娘到笑得一脸揶揄,弄得她到满头雾水,连小严也当她是打趣笑闹,只以为林先生一心一意护着她,待她好,她心里自然只有高兴的。

    红尘回过神也就不多想,何必和她们争论这些,自己自从有了玉珏空间,在里面所经历的。所看到的东西。在这世上,本就不能见人,连罗娘和小严这样,算是得她真传的。恐怕都无法理解。还是别拿出来吓唬别人。

    自己也有自己的打算。需要一段儿太平日子。

    正好玉珏空间里一个任务挺合适,她就干脆接了,顺便弄到了份儿身份文牒。

    林旭本不肯让她自己出门。可一听说是来江南,还是来凤城,再一听居然这般行事隐秘,便松了口。

    红尘也不管他为什么答应,早习惯这些人神神秘秘,她到是一身轻松,真正一身轻松,想放开心怀痛痛快快玩一圈。

    出京时和罗娘说的是心里话,就当是出来玩的。

    虽然马上就到了,外头那个高嬷嬷话里话外叮嘱了好些话,可红尘还能因为这个紧张闭上眼翻了翻玉珏空间的任务提示,挺有意思的。

    最重要的任务道具是一份身份文牒,所谓任务提示是一段内心独白,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林秋娘,本是卢家的庶长女,不过还是胎儿时便随母亲被赶出门,也没有冠上卢家的姓儿,她母亲只叫她秋娘,娘俩相依为命。

    刘家庄的庄子,说是卢家的,实际上只是当初路过时随意买下,根本不放在心上。林秋娘的母亲又不是什么要紧人物,都知道是被主人家赶了出来,在庄子里的日子很是艰苦,后来秋娘长大,母女两个的日子才宽泛些。

    怎么说她也是卢家的小姐,卢家可以忘了她,那些下人却不敢太过苛待,好歹也不能给饿死、病死了,否则但凡哪日卢家想起来,他们都要倒霉。

    林秋娘磕磕绊绊地长大,一直长到十八岁,卢家还是没有半点儿消息,她娘给她说了一门亲事,是外头一农户家的小子,认识几个字,也有一把子力气。

    若不出意外,她这辈子就这么过了,结果老天不如人愿,闹了灾,娘亲也遇难,她到是勉强活下来,可也病得厉害,稀里糊涂地托一个写信的瘸子给卢家送了封信。

    送完她又后悔,红尘在任务提示里头看得清清楚楚,这姑娘日夜忧虑,怕自己不争气,惹人厌烦,再给母亲脸上抹黑,心心念念的都是亲娘,一直到病死。

    这场灾祸,是相柳造孽

    红尘想,或许这个任务不需要她特别做什么,只要让卢家一提起林秋娘的名字,就赞一句她有个好娘,她娘亲是个好女人,好母亲,哪里都好,也就足够。

    “小姐,走不走”

    铁牛喂完了马,那边大太太的陪房高嬷嬷也喝完茶,便回来上车。

    罗娘探头出去,略点点头。

    马车重新启程,哒哒哒地走向远方。

    高嬷嬷坐在后面的车上,心绪复杂,翻来覆去地揪手边的帕子,身边伺候的小丫头月牙也不敢说话,她是知道高嬷嬷纠结什么,说实话,当初她乍一看见那位小姐时,也是半天手无足措,老觉得自己衣服没穿对,脸上脏兮兮,怎么站都有问题。

    这一路上,那小姐安静极了,并不多与她们说话,但任何一个看过那小姐模样的,都不敢把她和乡下的土妞相提并论。

    “怎么能那么好看当初那林姑娘得美成什么样”

    月牙年纪小,她可没见过林姑娘。

    高嬷嬷是大太太的陪房,自然也没见过人家卢家的通房丫头。

    她就是忽然有一种感觉,当初大爷能为了她们太太,撵走这么美的女人,应该说,其实还是有几分真心真意。

    “查清楚了那真是林姑娘给咱们大爷生的闺女”高嬷嬷忍不住嘀咕了句。

    月牙叽叽喳喳:“哪能不查清楚,当初找稳婆接生,还是送林姑娘过去的李管家给办的,这事儿向来是瞒上不瞒下,刘家庄那边也是年年都要往上报,只是也仅仅提一句半句的,到没说竟生成这么一副模样。”

    高嬷嬷叹了口气。

    也不光是模样,那周身的气质,说句不好听的,她们家瑶姐儿也比不上,穿的戴的虽然简单,却也不是一般的首饰,很是精巧,真不知那么一个乡下庄子里长大的姑娘,怎么就能得到这些好东西。

    不光是她,估计家里的主子们也要怀疑一下,只是,身份文牒都没问题,连贴身带的东西都有,话也对得上,庄子里遭了难,人都没了,可刘家庄还有些百姓活着,也都给作了证。

    再说,卢家从外头养大的一个庶女,又有什么好冒充的,真能冒充成功的人,必然看不上这么个身份,能看得上这个身份的,也不敢更不能这么干。

    高嬷嬷想了想,也就把那三分怀疑给放下。

    红尘要是知道她的想法,恐怕要同情一下,像她这样,一个郡主要冒充个卢家庶女,再加上鬼谷的林公子帮忙,找个把证人什么的,还真不怎么难。

    而且养在庄子里的那位秋娘,本身是姑娘家,长到十八岁,见外人的机会很少很少。

    “前面就到了。”

    眼看着到了家门口,高嬷嬷松了口气,她这一趟是苦差事,能平平安安回家,那是千好万好。

    不多时到了门口,里面安安静静的,高嬷嬷也不以为意,过去打了声招呼,开了个角门。

    里头守门的小厮见了她,也连忙过来见过,偷偷摸摸向外瞥了一眼:“就是那位”

    高嬷嬷皱眉:“行了,赶紧去报。”

    “得嘞,只是嬷嬷怕得好生等一阵子,里面瑶姐儿病了,大太太也病了,正乱,这事儿得报给老太太。”

    这边嘀咕完就去报。

    里面确实混乱。

    卢家老太太正在大房媳妇门口转圈,恨不得抽死她那亲儿子,这要不是亲的,别说抽死,直接活剐了他的心也有了,宠妾灭妻不说,还对女儿动上手,一巴掌打得即将议亲的闺女起不来床,害得闺女的贴身丫鬟碰死在外头以死明志。

    任何一点儿风声传出去,卢家上下的脸就都别要了。

    这时候下人来报,说那位庶长女到了,老太太脑袋更疼,更想捏死自己的白痴儿子。

    “哎,接进来吧,先安置在秋葵园。”

    离她那大儿媳妇远一点儿,省得麻烦。

    p:  p:明天坐火车去青岛大剧院看盗墓笔记话剧,更新应该不至于影响哒,微笑,微笑。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 不宅斗
    &bp;&bp;&bp;&bp;红尘和罗娘小严,跟着两个小丫鬟穿过寂静的花园,进了秋葵园,房子大体打扫过,细节上有没有粗疏且不说,总还算能住一住。,

    大体上和客人住的地方差不离,丫鬟下人们彬彬有礼,有一丝冷漠,却说不出哪里失礼来。

    红尘也不好太计较,虽说担了林秋娘的名儿,她到底不是,自己也很难去真正揣度那姑娘的心意,若她能回卢家,究竟会是何种心境。

    罗娘掏出一把铜钱赏了两个丫鬟,央她们给准备些热水。

    两个伺候的小丫鬟恭恭敬敬地应了,一出门,互相使了个眼色,殷勤端来热水,看着里面关了门,才吐出口气,对视一眼,都有一种奇妙的放松。

    “这好像是私钱”

    看着黄澄澄的铜钱,还有上面精美的蝙蝠或者花卉之类的吉祥图案,几乎每一枚都不一样,几个丫鬟都不由咋舌。

    私钱不稀奇,他们在外头偶尔也能看见,质量低劣,大多不怎么值钱,可这等私钱却不同,明显是大户人家专门打造来给孩子们玩,或者赏人用的,听说京里富贵人家,近几年到多有自己铸私钱玩的习惯,这和打造各种精巧的小金银锞子是一个道理。

    只是金银锞子贵重,小姐之间互相送来,长辈们给小辈们玩也就罢了,若给下人赏赐,总不能也老用金银,没那么败家的,最多用些铜钱。比起寻常的,精美私钱也算体面。

    “咱们这位小姐不都说是养在乡下到底是什么来历”

    这些小丫鬟们,那会儿还一口一个那位称呼,不敢明着怎么鄙夷,却都没把这人当回事儿,待看到容貌,多少上心些,此时却正经称呼一句小姐,再不敢轻率。

    “听玉姐儿说,好像当年那个林姑娘来历很不简单。她不是家生子。是外头买来的,因为相貌好,性情温顺,让大老爷看中就做了通房。我年纪小没见过。听我娘道。林姑娘在家的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有些千金小姐的品质。指不定是什么出身呢”

    这纯粹是胡思乱想,林姑娘就是寻常农户家的女儿,家里到是和林老将军的那个林家有些亲戚关系,但已经很远,早出了五服,她连字都不认识几个,最多会写个名字,会算个账,性情懦弱胆小,容貌不算差,但农家的女儿,整日做粗活的,又能好到哪儿去

    如今是时间隔得久远,这些人没多深的印象,又看见红尘,以红尘来揣测她的母亲,自然觉得那位亲娘不简单。

    天色渐暗,太阳西斜。

    风呜呜的吹。

    四周都掌了灯,可这屋子里,院子里还是黑沉沉的,周围气氛紧绷,四下的婢女们个个轻手轻脚,生怕闹出动静惹了主子的厌恶。

    瑶姐儿躺在床上,闭着眼浑身发抖,脸上通红,即便睡着,眉眼间也含了几分怒。

    乔氏摸了摸她的脸,替她掖了掖被子,眼睛通红,气息微弱,胸口一阵又一阵气闷,身边另外两女一子都耷拉着脑袋。

    她也不愿意看见他们,说起来全是她的孩子,可不是亲生的,就不是亲生的。

    乔氏算是正经的大家闺秀,也没想着丈夫只有自己一个妻子,要是小妾听话懂事也就罢了,偏偏丈夫纵着徐姨娘,都仗着生了个儿子要爬到自己头上来,怎么能让她不觉得气闷难忍。

    “你们都去睡吧。”

    有气无力地挥挥手,乔氏叹道。二房,三房,四房的太太们早带着自家的孩子们退下,毕竟是晚了,老太太心疼孙子,不肯让孩子们守着。

    几个孩子也有点儿眼力,不肯招嫡母的眼,悄默声地都下去,乔氏枯坐了半晌,高嬷嬷给她奉了杯茶,她才想起她竟又多了一个女儿,皱眉道:“你去交代几句,别怠慢了,我明早儿再见见秋姐儿。”

    卢家各房的女儿们,嫡女是美珍,美瑶,美琳。庶女是美芳,美莉,听说这个叫秋娘,实在不像样。

    “罢了,反正也就是小名,先随意叫,以后”她这会儿根本顾不上考虑那么多。

    高嬷嬷想让自家太太歇歇,可这会儿乔氏回哪里睡得着。

    “呜呜”

    瑶姐儿小声地呜咽,眉头紧蹙,嘴唇青紫,还好热不退,乔氏几乎吓得六神无主。

    高嬷嬷也难受的厉害,他们家瑶姐儿向来好强,母亲身子不好,她在家里替母管家,战战兢兢,生怕哪里做得不好,更是无论何时都谨守规矩。

    这回老爷不知道听了哪个小人谗言,竟污瑶姐儿和俊哥儿有私贴身丫鬟都被指替小姐私自传信,二人私相授受,那丫鬟受不住,也是个刚烈的,一头就给碰死了,闹出人命,瑶姐儿昏过去,大老爷也拂袖而走。

    还好老太太明智,家里的下人碎嘴的也不多,严令所有人都闭嘴,又教训了儿子一顿,把事情圆过去,否则有一丝泄露,乔氏真会被气死。

    这时,外面有丫鬟过来,低声回禀:”太太,老爷去徐姨娘那儿了。“

    高嬷嬷脸上一僵。

    乔氏木然,半晌冷笑:”他爱去哪儿去哪儿,不来烦我们母女到好。“话虽如此,却还是忍不住眼睛一红,委屈的要命。哪个女人能愿意让自己的丈夫去睡小老婆,还是在女儿危急万分的时候。

    这一夜,大房的灯一直亮着,谁也没睡好觉,幸而瑶姐儿的身体好,半夜就退了热。第二日,乔氏还要打扮得整整齐齐,先见了姨娘和儿女,再带着儿女去给老太太请安。

    徐姨娘照旧没来,借口是美莉着凉病了。乔氏也早就习惯,只自己憋气。

    高嬷嬷看她脸色不好,低声道:”太太,秋姐儿来了。“

    乔氏眼角眉梢带出几分不耐,却还是忍下:”希望是个乖巧,请进来跟姐妹们见见。“她是嫡母,照顾好所有的孩子是她的职责,如今让一个卢家的骨血流落在外多年,已经很不称职,就算外人都知道不是她的错。可还是免不了让世人诟病。这种情况下,她能喜欢那个庶女才有鬼。

    红尘进门时,便觉得周围所有人的目光像带着刺儿,心下不觉好笑。当真差点儿没笑出声。幸好略一低头掩盖过去。她到真想和周围这些人说,你们放心,她可没心情跑到江南来宅斗。连宫斗她都不肯,日子过得好好的,她就是真想帮那位秋娘完成心愿,也有的是法子,要多想不开才能干出和小姑娘们斗来斗去的蠢事。

    立在正房的只有大房的庶子茂哥儿,庶女美芳,还有钟姨娘,芬姑娘,算是大房的主要配备,红尘一一见过,让罗娘拿了见面礼出来。

    给大太太的简单,就是寻常针线,一套衣服鞋帽,据说是她亲手做的,不过当然就是一个据说而已。

    给美芳的是一套水晶的首饰,小巧精致,不算名贵,胜在新奇,一看就是专门做的,不是外头流行的样式,至于茂哥儿则是文房四宝,绝对不出错,其他大老爷的通房小姐,意思意思给个荷包。

    大部分人都很满意。

    美芳到有些失望,没想到竟然是个这样的,初来乍到,居然也没闹笑话。到不是她心理阴暗,主要是在这个家里,也只有她是个小透明,一年年熬下来,多少意难平,好不容易来了个秋姐儿,想着总有一个比自己差的,可现在一看,她也只能叹口气。

    屋里的诸人各怀心思,红尘到也不觉难应付,幸亏卢家没有人要求她一定要跪下行礼,她装模作样地奉茶,叫声太太便可以,连母亲都不必喊,虽然江南这边好像有些所谓的规矩人家,还挺流行跪礼。

    要是卢家也有这种规矩,那红尘只好做个不懂规矩的,即便让卢家人生气,她也跪不下去,真跪了可要气死皇后娘娘了。

    乔氏见了红尘的应对,也很意外,她家是书香门第,父亲乃是有名的大儒,几个哥哥都在朝为官,自幼饱读诗书,天然喜欢知书达理,斯斯文文的女孩子,红尘给她的第一印象还不错,当然少不了几分意外,心里也松了口气,能拿得出手就行,早在知道有这么个女儿以后,她就发愁这个女儿的婚事,私底下琢磨半天,看看哪户门当户对人家的庶子能拿出来糊弄过去。

    秋娘十八岁,最好赶紧订了亲,要不然姐姐不嫁人,她怎么好认认真真给自家亲闺女相看亲事,只是总担心那庶女太上不得台面,只能往小门小户里寻一个要攀附他们卢家的人嫁,真要到这地步,那实在不好看。

    乔氏的脸色和缓了些许,温和道:”秋姐儿才来,要是有哪里不适应就和我说,告诉高嬷嬷也行。“又看几个儿女,”你们都是自家姐妹,要多亲近。茂哥儿要好生照顾姐姐。“

    大家都应了。

    乔氏想了想,又给红尘补上一个嬷嬷,丫头就算了,卢家的女儿,连瑶姐儿在内,都只是有一个嬷嬷,一个贴身大丫鬟,伺候的小丫鬟到不少,在各自的屋子里伺候,秋葵园内也有,不用她多费心,应付几句,乔氏看了看时辰,就打算领着众人去给老太太请安。

    红尘想到以后都要走一遍这种程序,便觉得有些烦,一次两次的当看新鲜,但每天如此,又让她想起上辈子那番白辛苦,幸好应该不用很长时间。

    外面帘子一掀,众人看过去,见是大老爷进了门,孩子们都起来见礼,红尘也就随大流马马虎虎地见了,反正她就是礼仪规矩不好,卢家上下也不会意外。

    这位大老爷面相和他的人却是很不一样,有一张好脸,五官端正,相貌堂堂,哪怕有了年纪,也看得出年轻时何等风流倜傥,当然,能当官的就没有哪个相貌差,他现在赋闲在家,以前却是知府,正经科举出身,只是老太爷去了丁忧,丁忧结束,上面一时到忘了他,还没谋到新差。

    大老爷一眼看见红尘,就想起她是谁,不由抹了抹眼角:”这便是秋姐儿真是长大了,哎,像你姨娘,你姨娘当年也知书达理,又贤惠的很,是个好女人。“

    几句话,乔氏心里就一膈应。

    红尘也无语,这是猴子派来的逗比,专门给她拉仇恨的吧,当着嫡妻的面夸个通房丫鬟贤惠,亏他说得出口,而且,他当真想起那不是个姨娘,是个通房丫鬟了没再者,听这话,好像当初那位不是他赶走的似的。

    腼腆一笑,红尘大大方方地道谢:”姨娘也一直说,老爷是好人,给了大恩典让出去,日子过得自在,还差点儿要给老爷立长生牌位,就是没找到配得上的好木头,这才罢了。“

    乔氏低下头一笑,这话真是讽刺味十足,是个好丫头。

    大老爷一下子噎住,心思也淡了,没兴致再父慈女孝,他到没听出红尘是讽刺他,只当是这闺女不会说话。

    ”走吧,去给老太太请安。“

    众人起身出了门,刚一出来,便见一丫鬟脸色煞白,踉跄过来,浑身哆哆嗦嗦:”诈尸,诈尸了“

    她一个趔趄,倒在地上,焦声道:”太太,石榴她,她站了起来,她站了起来“

    乔氏愣了愣,脸色雪白,脑袋一跳一跳的疼,厉声道:”别慌,到底怎么回事儿,你细细说“什么叫诈尸,石榴就是瑶姐儿的贴身丫鬟,刚碰死的那个。

    那丫鬟气喘吁吁,还来不及说话,外面又是一阵骚动,有守门的小厮也顾不上规矩不规矩,扑进门急声道:”去,她去大小姐的房间那边。“

    乔氏顿时炸了,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交代,让家丁们抄家伙聚集,并先封锁消息,情况不明不许泄露,再去通知老太太。

    大小姐显然说的是瑶姐儿,不是红尘这个新任的,她不能不急,嫡母一走,那美芳和茂哥儿也犹犹豫豫跟上去,这时候再害怕也不能缩,要不添个不爱护姐妹的名声,可就真要了命,只要看情况不好,往后面缩着不要出头才是,虽说她们也不信什么诈尸。

    红尘也举步跟在后头,唯有大老爷呆了呆,一时忘了举动,半晌才高声呼喊,扭头去叫护院们。

    p:  p:这一卷会让红尘至少经历一下爱情,但大家还是不要太期待红尘会一心沉浸在爱情里,她的主要任务第一还是走哪灵异怪事跟到哪儿,第二她要发展事业,为下一卷做准备。下一卷很不幸的要开撕了。

    还有两大卷正文完结,番外比较多。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二章 京城与兵戈
    &bp;&bp;&bp;&bp;北风吹着树叶,沙沙啦啦的响,天色阴沉。,

    乔氏沉着脸,脚步踉跄,匆匆赶过去,一进院子就见地上瘫着几个丫头,瑶姐儿的房门紧闭,只窗户开了一条细缝,她将将从窗户缝儿看进去,整个身体就僵硬住。

    虽然是白日,屋子里却黑的很。

    荧荧烛光,映照出来一张脸。

    “啊啊啊”

    美芳吓得翻白眼昏死过去。

    茂哥儿也微微颤颤,几乎站不住。

    圆圆的脸,细长的眉,嘴角的朱砂痣,新换上的寿衣,还有脖子上挂着的,瑶姐儿亲自送的玉挂坠,这分明就是石榴,那个撞死在房门口,停灵两天的石榴。

    “会不会是没死”

    乔氏低声道。

    她可是听说过,有些人看着是死了,但在棺材里面呆了两天,又给活过来,这等事或许少见,却不见得没有。

    但随即回过神,她浑身发颤,因为那不可能

    脑浆迸裂,身体僵冷,再也活不过来,乔氏大家太太,本不该见死人,怕晦气,可为了女儿,对那事她是亲力亲为,自是见过石榴的尸身,还是她亲自盯着入殓。

    “瑶姐儿”

    乔氏低声喊了一嗓子,就往前冲,高嬷嬷死死搂着她,“太太,你若去了万一出事,外面还有谁能真心为姐儿着想,不是万不得已,不能进去”

    她一想也是,冷着脸轻声道:“去两个人。把瑶姐儿给我接出来。”

    周围的丫鬟小厮顿时愣住,几乎要吓哭,谁也不敢,便是忠仆,这等时候也要心虚。让他们拿着刀和人拼命,为了主子他们也不能不敢的,但谁知道刀对鬼有没有用

    家丁到来了不少,也个个怯懦。

    过了半晌,外头脚步声响起,老太太带着好些下人匆匆而至。大老爷也跟在身边。

    只是看大老爷的表情。十二万分不想来,一个劲儿对母亲道:“娘啊,瑶姐儿一个小辈儿,何德何能劳动您。儿子还是扶着您回去歇着。交给下人们处置便是。”

    老太太气得脑袋发晕她是不是生孩子的时候生错了。误生了个胎盘,那是他亲闺女,还是嫡女。竟不见他着急

    外面乱作一团。

    红尘抬头看了两眼,扶着罗娘慢慢走过去,从丫鬟手里要了两根蜡烛,踹开房门,把蜡都点上,屋里总算亮堂了,瑶姐儿躺在床上,满身大汗,连声音都说不出来,石榴也坐在床上,还拿了方帕子给她擦汗。

    高嬷嬷忙道:“是了,秋娘必是不怕的,她不认识石榴,也不知石榴死状,心不虚气不短,鬼神莫可奈何,一定能把姐儿给接出来,夫人莫急,莫急。”

    乔氏咬紧了牙关,紧张注视。

    红尘走过去坐在床边,伸手握住瑶姐儿的手腕拉着她起身,瑶姐儿抓住她的胳膊,用了很大的力,才气喘吁吁坐好,一时不敢下床,只抱着被子向后面缩。

    外面的人全急起来,乔氏不敢大声,只不停使眼色。

    红尘却仿佛全然不知,偎依着瑶姐儿坐下,并不强迫她走。

    石榴默默流泪,一脸悲伤:“小姐何必怕我,我虽死了,咱们二人阴阳相隔,却也绝不会害你。”

    她一说话,行为举止到还和生前一样。

    一见如此,外面的人略镇定些许,乔氏紧张地向前走了几步,就见瑶姐儿哭喊:“你又何苦,何苦啊家里谁不知道我,我向来守规矩,爹爹听风就是雨,别人可不会信,你闹什么”

    她嚎啕大哭,连石榴是鬼也顾不上怕,显然是委屈的厉害。

    红尘有一下没一下地拍她的后背,目光落在石榴身上,也是平平常常,并无异色。

    乔氏心中担忧,眼角余光见她如此,心中不觉赞叹,这个女孩儿不错,性子好,稳重大气,身为庶女,还是可惜了。

    这等念头也就一闪而逝,最要紧的显然还是亲闺女。

    石榴也叹息:“我这次来,实在是有心事,若不告诉小姐,便是九泉之下也难安心小姐不要觉得是您害得我,是我害了小姐才是,那日,就是大老爷请客的那日,表少爷喝多了酒,误闯小姐的绮罗园,正让婢子看见,只好送他出去,却让他,让他扯坏了衣裳,必是因此才招来闲话,殃及小姐。”

    这一番话说完,石榴呜呜咽咽的哭。

    瑶姐儿也愣了半晌。

    “怪不得你那几日病了,精神恍惚的厉害。”

    女子名节何等重要,尤其是这里乃江南,不比别处,对女子的要求更为苛刻,石榴被外男扯坏了衣裳,她这一辈子,说不定就嫁不出去了,便是能嫁出去,还不知道是哪一家的破落户,怕比不嫁还惨。

    外头乔氏他们也都一怔,谁也没想到当初那件事竟然还有这么个由头。

    大老爷猛然一挂脸:“哼看看,我就说空穴不来风,茵茵所说的一点儿不错。”他因为打了女儿,让亲娘骂了好几日,现在还不痛快。

    老太太一眼瞥过去,简直要被儿子蠢哭,这混蛋再瞎说,她都怕哪天晚上儿媳妇把儿子给一枕头闷死,就是在外面听了点儿风,不想着怎么给女儿出气,就知道给添乱。

    屋子里,石榴嘤嘤嘤哭:“小姐,我去了也就罢了,只挂念小姐,不知一切安好”

    “都好。”

    瑶姐儿轻轻拭去眼角的泪花,努力笑了笑。

    “还有苏文哥哥,花婆婆,还有我娘,我哥,他们都还好吗”

    “都好,都好。”瑶姐儿叹了口气。“苏文中了秀才,我娘还给你大哥说了一门亲,就是老太太身边的玉莲,到了年纪要放出去,你大哥也中意。”

    其实,因为石榴死的不明不白的,她母亲才不着痕迹地堵石榴家人的嘴。

    可即便如此,石榴也一下子就放松下来,破涕而笑:“如此,奴婢无憾。这便去了。”

    瑶姐儿一下子难受的不行。凄声道:“咱们主仆一场,你这一走,便是天人永诀,再多留片刻吧。也好说说话。”

    红尘皱眉。

    乔氏恨不得冲进去堵了自家笨闺女的嘴。她这会儿不太害怕。快步走了几步就到门前,立在石阶之下,因有点儿担心堵住出路。再让石榴走不成,一时迟疑,未曾上去。

    石榴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她是卢家的家生子,从七岁就选进来伺候小姐,关系自然亲近,这会儿有一肚子话要说,索性细细叮嘱衣食住行,十分恋恋不舍,许久,石榴终于叹了口气,小声道:“我要走了,走了”

    瑶姐儿大哭。

    乔氏总算松了口气。

    石榴的身体却往前一倾,直直地盯着瑶姐儿,目光呆滞,本来好好的一张脸,慢慢血肉横流,头瘪了一块儿,肉腐烂,青绿色的液体滚滚而罗。

    “啊”

    瑶姐儿吓得脸色煞白,大声喊,“石榴你走吧,别留恋了,快走,快走”

    那石榴却木愣愣的,一低头,竟伸手去捉她,瑶姐儿尖声大叫。

    外面主仆都花容失色,乔氏再也顾不得害怕,猛然扑进门,眼看着石榴宛如枯骨的手就要抓住女儿,高声惊呼:“瑶姐儿快跑”

    瑶姐儿是千金小姐,平日里多走几步路都难,一时慌乱,砰一声就踩住衣摆倒在地下。

    乔氏几乎要吓昏

    千钧一发,红尘一手抱住瑶姐儿,把她护在身边,一身抓住床单裹住石榴,一开柜子把她塞到柜子里面,又拖过梳妆台堵住门,转头道:“太太,还请让人抬去焚化。”

    她镇定自若,轻轻拍着瑶姐儿的后背,言语温柔,一下子就把乔氏给镇住,瑶姐儿也惊魂未定地抬头看她,咬着嘴唇不知如何是好,其他人都面面相觑,半晌还是老太太发话,几个小厮战战兢兢,抬了那衣柜去。

    “马上烧了。”老太太厉声道。

    想来石榴的家人也不会在意。

    红尘扶着瑶姐儿坐下,给她诊脉,抬头道:“太太,妹妹受了惊,还是请个大夫给开副药吧。”

    乔氏愣愣点头。

    各种混乱,老太太看了看天,太阳都升起来老高,忙令人找大夫,不只是瑶姐儿,其他人也都看看。

    众人好不容易才镇定下来,老太太把红尘叫到身边,难得一脸慈爱。

    “这便是秋娘,真是好相貌,好品格,今天多亏了你,若不是你,你妹妹当真危险。”

    老太太一想起今天这事儿,确实是心有余悸,“哎,那石榴一开始好好的,怎么就忽然变了模样,那可是个忠仆,和瑶姐儿最好。”

    红尘笑道:“当年南昌县也出过类似的事,一读书人友人暴毙,却夜间来探他,说话到天明,友人忽然不肯走,发作起来,追得他狼狈逃窜,侥幸才逃得一命。”

    “其实不是变了,而是人分三魂七魄,魂善而魄恶,魂灵而魄愚,石榴初来,还有灵智未灭,魄附着在魂上,使她尚能走动,等到她心事了了,魂自然散去,魄却滞留体内,人的魂还在,那她的人无论善恶,总有灵智,只有魄在,便是行尸走肉,市井之间偶有传闻的移尸走影,大部分魄滞留体内造成的。”

    老太太愣了下:“秋娘还真是见多识广。”

    红尘抿了抿唇,笑道:“不过闲书看得多。”

    话虽如此,老太太对她不免更看重几分,不像刚开始想的那般,当空气视而不见就好。

    卢家有三房,连大房都是儿女双全,另外两房更不缺儿子,区区一个庶女,真不值得老太太过于重视。

    瑶姐儿的身体还不错,并不是特别病弱的,修养了几日,或许见了石榴一面。心情到平复下来,便恢复健康,这日下过雪,满院子都染了霜色,一行人去给老太太请安,老太太就对乔氏道:“秋娘到咱们家有两日了,还没那帮孩子们见见,不如今日在暖阁里设一小宴,让小辈儿们都热闹热闹。”

    乔氏想了想就应下,便是她不待见红尘。她好歹也是嫡母。接了她过来,就该担负起责任,总要让大家都认识认识,现在她对红尘的观感还不错。至少比养在身边的庶女们不差。因为她救了瑶姐儿。说不得还要好上几分,这会儿自然答应得痛快。

    “书院那边下了课,让俊哥儿他们都来。瑶姐儿病好了,也邀女学里的同窗过来聚一聚吧。”

    老太太使了个眼色。

    乔氏了然点头,这是让瑶姐儿施恩于人,看来老太太觉得秋娘可堪造就,打算让她们姐妹多亲近,将来也好多个臂助。

    世间女儿不易,多个姐妹也极好。

    老太太让办个小宴,实际上却是平日里常来常往人家的孩子都要到,人数不少,江南这边比京城更看重男女大防,也就是卢家这边,老太爷在时是京官,女儿们都送去读女学,平日里也不忌讳孩子们宴饮玩笑,只要不是单独私下里在一块儿便行。

    卢家这边办宴会也是常事,准备起来很是容易,下午就准备好,客人们也各自乘车过来。

    红尘也见到多少有点儿让耳朵累得慌的那个俊哥儿,她一见这人就明白了,果然是招桃花的样貌,不只是样貌好,他人也是一副风流做派,一进暖阁,看见红尘,就眼睛里直冒幽光,殷勤备至,还亲自端来酒杯,欲往红尘手边递,那是潇洒肆意。

    罗娘的脸色一下子就阴下来。

    这人应该很清楚,他是嫡子,家世又不比卢家差,肯定不能娶一个庶女,行为还这般肆无忌惮,惹人误会,未免过分,要知道,传出暧昧,男子只得一风流评价,女子却不知要受多少苦。

    红尘扫了他一眼,直接扭过头去和瑶姐儿说话,全然没把俊哥儿放在眼里。

    瑶姐儿扑哧一声就笑了。

    俊哥儿一扬眉,勾了勾唇角,也不生气,反而更温柔体贴,见缝插针,想尽一切办法要逗红尘跟自己谈笑,要是换了别的女人如此,他恐怕还真不会去理会,但红尘的容貌杀伤力太大,就是冷着脸,那也是个冷若冰清的绝色佳丽。

    不光是俊哥儿,就是卢家另外两房的几个堂兄弟,对红尘也是印象大好,很是亲热。

    茂哥心情到有些复杂,此时却不能表现出来,红尘四下看了眼,略有点儿无趣,刚品了口淡酒,便感觉到特别刺目的目光在自己的脸上滑动。

    那种感觉,像是要把自己的脸皮硬生生给扒下来一般,红尘皱眉抬头,就看到一个女孩子恶狠狠地瞪着她,但一触及自己的目光,顿时瞳孔收缩,嘴唇发青,慢慢扭过头,若无其事地看别处去。

    瑶姐儿明显也感觉到了,凑过来低声道:“别理她,这人是周晶,乔俊的表妹,他们家里似乎想要亲上加亲,就差订婚了,她整天和俊哥儿混在一处,读书也不用心。”

    “真不知道想什么,一个女人要不自爱,怎么能让别人喜欢。”

    瑶姐儿很不喜欢这等人,“她的名声在女学里也差得不行,泼辣又狠毒,听说还弄瞎了俊哥儿一丫鬟的眼,上一次差点儿把俊哥儿一同窗给推下水,害得人家扭了手腕,甚至耽误科举,要不是乔家给她撑腰,哼。”

    红尘摇了摇头,这等宴会是真无聊。

    长辈们还说怕打扰他们的兴致,谁都不过来,一帮小孩子凑在一处谈风论月,一个个的装作大人,时不时对朝政发表一下看法,说出来的话,却总有些幼稚。

    还有俊哥儿一直往她身边凑,罗娘都开始翻白眼:“快有未婚妻的人还不知道收敛,什么东西”

    “走,出去坐坐。”

    暖阁里一群小孩子们开始喝酒,红尘呆得烦了,借口要去方便,扶着罗娘慢悠悠地走去院子里,找了个凉亭坐下。

    罗娘给她倒了一杯热茶。

    红尘招呼了声,小严便打开随身的背囊,取出一堆信件递过去,这些都是生门传来的消息,大部分是京城的。

    虽然离开躲清静,可红尘却要保证自己消息灵通,消息要是断了,那才是找死。

    看了一会儿,红尘一扬眉:“要打仗了”

    罗娘一愣:“小姐怎么这般说”她低头看了一眼,除了绝密的,大部分信件都是她和小严先整理过,才给自家小姐过目,从这些时日的信中,可没看出要有兵戈,反而天下太平,安静得诡异。

    红尘笑起来,拿出几封信摆在桌面上,“是小猫和小狸来的,都在抱怨他们加班,让林公子当驴使唤。”

    罗娘一头雾水。

    “小猫最擅长算数,管账房,林公子去年把他弄到户部去,还担着生门这边的生意,上个月田亩刚刚计算过,各个铺子的账也刚查完,他们能忙什么只能是户部的差事。”

    “小狸最细心,林公子安排他管库房,现在在兵部当差,平日里最闲,如今也忙,能忙什么大约是要打仗了,两个人在帮忙筹备各类物资,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就算是现在还没有开战,也有兆头,否则,咱们那位林公子不会这般使唤他们俩。”

    罗娘和小严都愣住。

    红尘笑了笑:“我猜,有可能是咱们那位陛下,想转移一下众人的视线,要真有战事,目前大家都琢磨的东西,也就只好暂时放下,什么也比不上外敌入侵更要紧别紧张,打仗这等事,常常有。”

    正说着话,旁边草丛里忽然冒出来一个鬼影子,手里还甩着绿油油的火,火苗一溅,正好飞落到红尘的身上,一下子就烧着了起来。

    罗娘大吃一惊。

    这时外头隐约有脚步声,说话声,小严蹙眉,不知怎的,她第一个念头竟是这人是为了让小姐烧坏衣服,一旦衣服破陋,让别人瞧见肌肤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三章 各怀鬼胎
    &bp;&bp;&bp;&bp;小严抿了抿嘴唇,抬头看过去,红尘略一蹙眉,很自然地伸手一甩,身上火花居然就和活过来一般,特别灵活地飞到半空中,追上那钻入草丛要逃走的影子。

    “啊”

    那鬼影惨叫,拼命翻腾挣扎,但火花却如附骨之疽,死死地缠了上去。

    “原来是磷火,有点儿意思。”

    小严拿帕子捂住口鼻,两步过去,抬起腿不紧不慢地踩在这家伙的大腿上,再延伸到小腿,咯嘣咯嘣,然后踩胳膊,每一下都用了巧劲,不致命,可只要再稍微加一点儿力度,保证他不遇名医,从此只能在床上度过余生。

    那鬼影明显呆了呆,打了个激灵,猛地反应过来,嘶声裂肺地哭喊:“住手,不要,我是小金子,福德班的,是你们的人给我塞了银子,说你们玩游戏比大胆儿,要我放把火烧一下吓唬吓唬你,这是处理过的磷火,只能烧坏衣服伤不到人啊”

    他欲哭无泪,稍微回过神,强忍住疼。

    眼前这几个姑娘,从小姐到下人,都和他见过的那些不同,到像当年在他们戏班呆过两个半月的江湖女人,当年那个女人就因为戏班的小戏子说了几句调戏的话,就拿针线把他的嘴巴给缝上,那么粗的针和线,当着戏班所有人的面,那倒霉的小戏子疼昏过去七八回,后来再也不能唱戏,算是砸了饭碗。

    眼前这位斯斯文文。漂漂亮亮,脸上连笑容都没收敛,可身边丫头这狠劲儿。真不像大宅门出来的。

    他赶紧用最快的速度把话说清楚,半点儿不敢隐瞒,“我真不是故意的,今天我们戏班被请来演杂耍,刚才在外头,有个绿衣服的小丫鬟过来,给了我两个银锞子。说小姐们玩新游戏,您想试试胆子。找点儿刺激,让我把拿手绝活在您身上使使。”

    小金子呜呜咽咽地哭起来,“我多喝了两碗猫尿,这才糊涂了。本来不应该上套真的,我真不是诚心如此。”

    他别看年纪小,多年走江湖下来,各种龌龊事见识的不少,本不至于这么容易上当,哪个千金小姐会这么玩,还要不要脸,要不要名节,名节比命贵啊

    但当时那小丫鬟说的很真。脸蛋红扑扑,又那么客气,还那么温柔。又塞了银子,他又第一次到这等大宅门里来,拿赏赐拿的手软,喝酒也喝多了,脑子一热,便迷糊的不行。

    没准儿人家大宅门的小姐就爱这一套他们又没进过正经的大家小姐。早前还听遇见的一个穷秀才吹嘘,说大家小姐最好骗。他骗了好几个对他掏心掏肺,要和他私奔

    呜呜,都怪他,小金子生怕自己让人给弄死,后悔的不行,平日里练功那么用心作甚,要是藏的时候露出点儿动静,早点儿让发现了,出不成手,也许好得多

    不远处的草丛窸窸窣窣,很快就看到灯笼,应该是两个人由远及近。

    “谁”

    小金子的眼睛里顿时爆出光亮,却让小严一捏下巴,咔嚓一声,拗掉了下颌骨。

    红尘扫了一眼,抚摸了下衣服上的褶皱,那身衣服干干净净,连点儿灰都无,不过袖子和下摆都被扯下来一大块儿。

    借着昏黄的月光烛火,她一双皓腕越发莹润,胳膊修长雪白,一点儿瑕疵都没有。

    “哎”

    她身上穿的就是普通的衣服,并非刀枪不入,被扯下来也正常的很,小严随手把搭在胳膊上的斗篷给她一披,整个身体就被笼罩在里面。

    刚整理好,前面的小径上就走来两个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穿着同样款式的青色衣服,一样的眉目如画,相貌酷似。

    罗娘和小严,一人一个,贴身靠过去,捂嘴抓脖子,用力按住,这两人却好像不是那等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反应极快,本能地一肘子,撞向罗娘她们小腹,捏住胳膊一个侧摔,扯得罗娘和小严脚下踉跄,他们就反手从袖子里拔除短剑,下一刻,脑袋上忽然一阵风声。

    咕噜噜

    头上一轻,发冠落地,黑发飘扬,其中一人抬头摸了摸,摸到一块儿光秃秃的头皮。

    另外一个看向旁边,只见一只簪子,银质的,不算好,还很软,却直直地刺入身边一块儿巨大的泰山石石,整个没入,只剩下簪子头,砰一声,半块儿泰山石石就掉了下来居然掉了下来

    “咕嘟”

    男子吞了口口水。

    “不许出声,不许乱动”

    两个大男人拼命点头,就算这小姐说话的声音清清朗朗很是好听,他们也只有一个感觉,死也不能让这位也给他们来上一下

    “你不是卢家人,此处乃后院,为何乱闯”

    虽然家中设宴,但卢家绝对不肯让那些外男四下走动,这里是后花园丽园,再后面一点儿还有女眷,外男要进来也不是完全不可以,但必然要有无数卢家仆从跟随,提前确定园子里没有外人才是。

    那两个男子也满头雾水:“刚才有个丫鬟说卢大爷请我们来的”

    小严冷笑:“小姐,不如废了他们的招子,省得出去乱说,坏小姐名节。”

    这二人一回神,四下看了看,又听见小严的话,脑门上顿时渗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再看红尘,目光便有些诡谲,这女孩子面生,应该是才听说的那位卢家大房的千金。

    其中一人连忙道:“我姓宋,宋峥,这是舍弟,孔未央,乃是文苑书院的学生,此次惊扰小姐,实乃意外,还望见谅。”

    他们惊魂未定。心里拔凉拔凉,一回神脑子清明,见那丫鬟的意思。不用猜也知道,这边必然是出了事故,要是两个人闯入,不小心看到不该看到的宋家,孔家的继承人,欺负了别人家的女眷,让外人知道。他家祖父还不得扒了他们的皮,这还不算。书院那边山长胡先生正选入室弟子,他们本是热门,要是此种关键时刻,闹出丑事想那胡山长为人向来周正。要是以为他们是那等不知礼仪的好色之徒,不光做不成入室弟子,怕都要被赶出山门。

    宋峥微微低下头,脸色阴沉,略有些不快,面上也变得冷硬,刚想冲红尘说些什么,他弟弟就扯他的袖子,眼角的余光往地上瞥。一转头,正好那块儿泰山石断了半截,上面刻着的的丽园两个字还被分成两半。

    一下子。刚才的心虚气短又袭上心头,人也矮了半截,好吧,他就是倒霉催的,可能被卷入卢家大房的内斗,那也只能自认倒霉。还要谢谢小姐手下留情,否则真把他们当登徒子给开了瓢儿。这小姐固然落不下好处,可他们人都下了黄泉,就是有父母长辈给他们出头,那又有什么用

    “这,这,我们真不知是谁设计的真不关我们的事。”

    宋峥欲言又止,很想说这件事不要闹大,闹大了双方都没有好处。

    他们是男人,固然没脸,可把真实身份亮出来,最多就是丢点儿面子,再纳了卢家小姐为妾,事情也就顺顺当当过去,到时候肯定没人敢要求他们娶个卢家的庶女为妻。

    这话在舌尖上颠来倒去没敢说,不为别的,武力值相差太大,万一惹恼了人家,直接把自己给灭了口,那也太冤枉。

    “秋姐儿,你在吗出了什么事”

    正纠结,外头又传来一阵声响。

    罗娘一下子笑了:“不都说丽园清净,晚上无人过来,怎么这人一波接着一波,没完没了了”

    她们出了暖阁,避到这边,求的可就是一个清净,自然早就打听好。

    宋峥脸色骤变。

    刚才闹出的动静不小,又是落石,又是火光,外面的人说不定真能听到动静。

    “哥。”

    孔未央的眼珠子微红,他自幼被过继给母亲家,随母姓,因为是孔家的独苗,怕养不大他,一直当女孩子养到七岁,如今胆子不大,性情敏感的很,一瞬间吓得浑身大汗淋漓。

    宋峥脑子里拼命想各种脱身方法,又安慰自己,应该没什么,真闹出误会,大不了他真娶

    身体一晃,扑通一声,他就和弟弟一起被踢到假山里头,正好卡在一条细缝里面,砰一下,又钻进来来一个人,斜着歪在不远处,眼珠暴突,嘴里呜呜的发不出声。

    “敢多说一句话,我们家小姐就做一次尸体发现者。”

    宋峥打了个哆嗦,死死咬住嘴唇,还捂住弟弟的嘴,眼前一黑,裂缝上不知盖了什么东西,什么都看不到了。

    红尘心下好笑,不知道什么时候,罗娘和小严都粗暴许多,连她也是。

    小严且不说,罗娘以前可是温柔女子。

    要是她以本来身份站在这儿,那可不在乎和几个男人独处一院,这帮人也不敢传出什么闲话,传出去她也不在意。

    但现在用着人家林秋娘的名字,就要维护林秋娘在乎的一切,用上点儿粗暴手段也是理所当然的。

    一转眼的工夫,前面浩浩汤汤过来一群人,男男女女都有,瑶姐儿的脸色还有些差,没什么精神,身后是周晶,还有美芳那几个卢家的小姐。

    瑶姐儿满头雾水,“怎么回事儿”

    红尘一扬眉,“无妨,只是有了酒,在外面歇歇,瑶姐儿,咱们且回吧。”说着,目光落在周晶身上,明显看到她的脸色变了一下,满脸的愕然。

    还有那位俊哥儿表少爷,脸上也有些不自然,不着痕迹地扫视周围,视线还落在旁边的假山上,这地方,也只有一座假山能藏得住人,不过只一瞬间,他又恢复平日里爱笑爱闹的模样,柔情似水地瞧着红尘:“我看表妹就是躲懒,竟出来这么久,害得我们大家担心,咱们兄妹也难得有机会聚一聚,可要好好亲近亲近。”

    其他人也纷纷起哄,都说红尘不像话。

    俊哥儿眼珠子一转,笑道:“不过我看这丽园不错,风景好,怪不得表妹不肯走呢。”

    立时便有人应和,美芳几个庶女也道,在暖阁里喝得有些多,酒意上涌,都愿意出来透透气。

    凉亭内风景更好,众人纷纷落座,那俊哥儿十分殷勤地招呼着让下人过来,再上酒菜,还要继续玩闹。

    周晶一直沉默,惊疑不定地看红尘,微微咬着嘴唇,目光躲躲闪闪。

    不多时,酒都上来,菜也摆齐,俊哥儿凤眼一挑,暧昧地向着红尘眨了眨:“表妹一个人躲在这等好地方,到把兄弟姐妹忘在脑后,岂不是该罚”

    “受罚,必须要罚。”

    “我看秋姐儿好酒量,罚喝酒。”

    “那怎么行,女孩子不该贪杯,再说,直接罚酒也没意思,不如我们玩个被鬼捉的游戏,秋姐儿就罚做鬼,让她来捉我们,若是谁都捉不到,再罚她高歌一曲,给大家助兴”

    众人一愣,也都说好。

    乔俊在这些人里,出身其实也只是一般,乔家和卢家差不多,说是大族,自然算大族,但也不至于高到云顶上去,在江南,在凤城,卢家算一号,上面却还有不少家族,比如说江南二王,孔家和宋家。

    即便这两家子孙凋零,那也是千年世家,不容小觑。

    但乔俊长得好,人又有才能,在书院得先生们喜爱,自然就有威望,书院里读书的学生,让人高看一眼,主要还是学习得好,其次才是家世。

    红尘笑起来,也不介意,只是轻声道:“那到无妨,不过诸位可要小心一点儿,我看此丽园的阴气重,容易招惹鬼魅之物,诸位别真被鬼给捉了去才好。”

    众人都大乐。

    一开始红尘很不讨人喜欢,毕竟她看起来冷冷淡淡,很少主动与别人说话,加上她又是个外来的,偏偏又传闻卢家大太太待她亲香,这几日连着送了好些衣物,家具布置,亲力亲为,比起来美芳那几个自幼养在身边的庶女也退到一射之地,众人便觉得她心里藏奸,要不然怎么哄得嫡母团团转,连嫡出的姐妹也与她好。

    瑶姐儿那事,到底不好说,也不好听,老太太自己管着,消息很难外传,传出去也不该这帮小孩子知道,他们不知前因后果,看红尘自然挑剔。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 教训
    &bp;&bp;&bp;&bp;当然,其中还有俊哥儿一帮男孩子对她过分殷勤,红尘就更让人讨厌,哪个女孩子都不喜欢别的女孩儿大出风头。小说

    这会儿见红尘一颦一笑,皆出自天然,别有一番气度,行为举止也颇大气,美芳她们多少添了几分亲近,到底是自家姐妹。

    一群孩子凑在一处,玩点儿什么都能玩的特别高兴,所谓被鬼捉,只是个稀奇叫法,实际上在别处也叫捉迷藏,只更复杂,设置了些许障碍,江南的孩子们都特别喜欢玩。

    但对在场的这些人,确实稍微显得幼稚些,这会儿却没人说,反而个个都兴致勃勃。

    他们这帮孩子能玩的游戏实在不多,哪里还管幼稚不幼稚的。

    很快就有下人们凑上前,准备好帕子,又仔细盯着不许哥儿和姐儿去太危险的地处。

    早早还有几个婢女过来撒一些驱赶毒虫的药粉。虽是冬日,可凤城这边地处江南,早两日天气回暖,说不得还有毒虫在。

    一切准备妥当,红尘就被人用帕子蒙住眼睛。下人们都退远些,俊哥儿还一口一个不许下人帮着作弊,要罗娘和小严也躲开。

    小严两个淡定的很,一点儿都不介意,抱着瓜子盘就和一帮小丫鬟一起退到边上,端着热茶吃茶。

    不过还是不能离开丽园,放这帮祖宗自己在园子里乱转,他们可不大敢。

    一群少男少女都表现得十分兴奋。哪怕是女孩子也手段百出,还有两个女学的学生一出溜就钻到池子旁边的拱桥下面去,吓得她们身边的小丫鬟瞪大眼仔细盯着看。

    旁边负责数数的小厮数到三十。差不多所有人就都各自找到躲避的地方藏了起来。

    红尘蒙着眼睛悠悠闲闲地立在凉亭里,漫不经心地拿勺子舀一盅豆腐羹吃。豆腐羹很是鲜美,拿鸽子汤配的,味道虽然偏甜,不是她更爱的味儿,不过到江南吃一点儿江南特色美食,也是别有风味。

    时间到了。才慢吞吞地取下帕子,一点儿都不着急。晃晃悠悠下了凉亭。

    俊哥儿和卢茂并肩坐在假山旁边的一块儿石头上,上面树影婆娑,把他们两个遮盖的很好,两人凑在一处窃窃私语。说说学业上的事儿,说说江南最近声名远扬的才子佳人。

    “你们家新来的这位秋姐儿,一旦在人前亮相,一定能美名远扬。”

    俊哥儿笑道。

    这话显得有点儿轻佻,茂哥儿皱了皱眉,不太适应,却不肯多维护一个庶出的姐姐,只是讪讪一笑,没有搭腔。正说话,俊哥儿忽然一皱眉,直起身子。

    “怎么了”

    卢茂一惊。

    “没什么。好像有点儿动静”俊哥儿迟疑了下,轻声道。

    “怎么可能,听错了吧。”卢茂失笑,“这丽园本来是我们家老太太静养的园子,后来因为种了很多竹林,湿气重。老太太腿脚不好就不住了,这地方是卢家内院。向来清净,鲜有人来。”

    话音未落,不远处传出一声呼痛声。

    听声音到像周晶,俊哥儿目光闪烁,露出一丝喜色,随即隐去,两个人对视一眼,也顾不得游戏,急忙赶过去。这里是卢家,要是有客人在自家受伤,那可不是小事儿。

    尤其是俊哥儿,满脸的忧心,大踏步地向外一路小跑,一路蹬蹬蹬,其他人听见声响,也都从各自躲避的地处探头出来,就见周晶扶着旁边的一座假山,满脸苍白,眉头拧起,强忍痛楚。

    俊哥儿连忙上前,扶着她走到旁边石头上坐下,迭声叫人来瞧。

    周晶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目光瞬间就柔如水,缠缠绵绵的,若是有人此时看到她的眼睛,一定明白这姑娘深陷情网不可自拔了,怕是连红尘这样不大懂爱情的,也能看得出来。

    “我没事,只刚才听那里,就是那边山缝里好像有人低呼,吓到了。”

    周晶皱着眉头轻声道。

    其他人此时都聚集过来,个个面露惊讶,红尘也抱肩立在后面。

    “有人说话”

    众人都大惊,四下张望,俊哥儿更是焦虑:“我刚才也听到了,只还当是听错,可表妹也能听见,这,这哎,此乃卢家内宅,怎会有人不行,咱们要看看去,万一有歹人可如何是好”

    其他人面面相觑。

    俊哥儿似乎想起什么,猛地驻足,看了看周晶指的山缝,猛然转头看向红尘:“秋姐儿,那会儿只有你一个人在凉亭,可看到什么人没有这会儿风大,假山附近回声响亮,按说里面有人,你该能听得见才是。”

    他这话隐约流露出些异样,看红尘的目光更是诡异。

    其他人本没有多想,到有几个心思重的,听俊哥儿这般语气,顿时惊呆什么叫看到什么人,难道怀疑秋姐儿与人私会

    一时间谁都不敢吭声。

    周晶绣眉一蹙,拉下脸,满面怒容,“秋姐儿,你才来凤城,可能有些不知道规矩,咱们这些女孩子,都不是小门小户,你现在也算是大家闺秀,平日里游园,还是多带几个家里的下人,言行更是得谨慎些,流言如刀可杀人,在家里闹出事端,平白无故连累了姐妹实在不妥。”

    红尘冷冷道:“这都说什么呢,怎么到说到我头上,乔公子,我可没听见动静,你们二位要听见什么,还不赶紧叫人把那鬼魅东西抓出来,啰嗦什么”

    俊哥儿脸上一红:“我”

    “谁看不出,俊哥儿是为了姐妹们的名声着想。”

    周晶厉声道。

    罗娘和小严此时都过来。一左一右伴着小姐,闻言颇为惊讶:“名声周小姐何意要真有什么东西躲在里头,岂不是该赶紧捉出来押去给老太太审。卢家哪里是小毛贼们想闯就闯的地方”

    外面一片热闹。

    躲在假山山缝里的几人都面色如土。

    宋孔二位简直无语不赶紧把人糊弄走,到还招惹人来看,疯了吧。

    奈何他们身体僵硬,连动都不能动一下,完全束手无策。

    红尘身边两个小丫头满脸忧色,咋咋呼呼,没给周晶再多说一句话的机会。就拿着火把,灯笼。叫来小厮仆妇,又让俊哥儿茂哥儿带头,领着诸位小姐们一起去查探。

    “我就不信,众目睽睽之下。要是有鬼还能不被捉出来”小严做出一副义愤填膺的表情。

    卢家的几位小姐公子都有点儿犹豫,他们见俊哥儿和周晶言之凿凿,心中怀疑也起。秋姐儿刚才,谁都对她的性子不了解,莫非真是长野了,不知轻重,在此地与外人私会

    若真如此,把人翻出来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俊哥儿拉着茂哥儿的手,满脸焦虑:“哎。怪我处置不妥,弄得骑虎难下,一会儿若你为秋姐儿遮掩一二。只说是一起在丽园品茶赏雪便是。”

    茂哥儿咬紧了嘴唇。

    丽园只是家中的园子,假山不大,一目了然,众人说话间慢走过来,也只不过片刻的工夫。

    周晶指的山缝细长,看起来黑漆漆。到是能容一人通过,却并不算长。拨开遮盖的树枝树叶,蜡烛火把齐齐举起,照得宛如白昼,众人齐齐举目看去。

    俊哥儿大叫一声:“啊怎么是宋兄我的天一定是误会了,诸位,大家不要多想,宋兄一向守礼,这次必然是,必然是情难自禁,这才,这才我们不要多想。”

    他这话颠三倒四的,满脸的不敢置信,抬头看了看周围,明显在众人脸上看到吃惊的神色,心里不觉大为痛快,说不出的痛快,脸上还是惊讶忧愁:“我们快送宋兄出去,此事大家都不要往外乱说,茂哥儿,你是卢家大房唯一的男丁,该有担当,保护姐妹们,我”

    “表哥,你什么意思”

    茂哥儿满头雾水,“说什么呢”

    其他人也颇为不知所措,谁也弄不明白俊哥儿发哪门子的疯。

    俊哥儿完全看不出众人神色不妥,大声朝山缝里招呼:“宋兄且不要害怕,我们都是同窗,不会乱说乱问,晚上天凉,你还是赶紧出来吧。”

    众人:“”

    茂哥儿快吓傻了:“俊哥儿,哪里有什么宋兄你别不是,别不是真碰上”脏东西了

    其他人打了个冷颤。

    俊哥儿愕然,定睛一看,月光落下,小小的山缝一地的绿苔藓,哪里有人

    他脑门上顿时冒出细细密密的汗,本能地回头看了眼周晶,周晶此时却一脸的恐惧,身体抖得和筛子似的,紧紧抓住身边一根树杈,把身子缩成一团,咬紧牙关,瑟瑟发抖。

    “周小姐”

    美芳先发现不妥,伸手拍了下,却吓得周晶惨叫一声,把其他人都给吓了一跳。

    “鬼,鬼啊,救命救命”

    其他人都吓坏了,下人们纷纷喊人,有去喊大夫的,有去告诉太太,老太太他们的。

    红尘上前一步,拍了拍周晶的肩膀,冷笑:“想得救先说说为什么要陷害我说不清楚,那就去阎罗殿再辩。”

    周晶几乎要魂飞魄散,眼睁睁地看着无数骷髅,枯骨抓着她的腿,撕裂她的肌肤,在她的身上挠出一道又一道的伤口,她只是个寻常的女孩儿,在家娇宠长大,哪里见过这阵仗,脑子里一片空白,张嘴就喊:“表哥是我的,马上就是我未婚夫了,谁敢跟我抢,我就弄死她,你,你算什么东西,一个乡下女人也敢让表哥挂念,我只是让你尝尝名声落地的滋味,算是心存慈悲了。”

    她吼得嘶声裂肺,在场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俊哥儿目光微微闪烁,下一刻就露出惊怒,诧异道:“表妹这是怎么了怎么说起胡话来”

    红尘看也不看他,冷淡地看向周晶:“所以你就诓骗宋峥进丽园,又找人纵火烧我衣衫,想把事情闹大,没想到一计不成,竟然还不肯罢休,想坐实我和人私会的名声,毕竟要是从这等地方翻出个男人,我说我清白无辜,也没人信了”

    周晶哆哆嗦嗦:“对,对,我救命啊,你饶了我,饶了我吧。”

    众人:“”

    茂哥儿抱着头呻吟,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

    红尘拍拍手,冷声道:“你们两个还不出来真想做缩头乌龟不成,对了,别忘了把那个小戏子拎着,只是他来演了这一出戏,是别想要什么赏钱。”

    话音落下,众人背后就有声响,大家一回首,便看到宋峥,孔未央两个人,还挟着一个看不清楚头脸的干瘦小子,一脸尴尬,犹犹豫豫从后面的山缝里爬出来。

    身体刚刚恢复行动能力,还是有些僵硬。

    只是,先躲着多好,等人散了他们偷偷摸摸离去便是,何必多生事端

    众人愕然。

    红尘却一点儿都不觉得丢人,冷笑道:“想必大家不会觉得,我一个卢家的庶女,能私会两个大家公子”

    众人都不敢说话。

    她这般大大方方的,就算没有刚才那一出,也不会有人疑心这姑娘哪里不妥。

    俊哥儿冷汗都冒出来,目光闪烁,转头看周晶满脸泪花,十分可怜,不禁道:“看来一切都是误会,表妹应不是故意,我看大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别再提了。”

    红尘又冷道:“也就是我,生在乡野,一向心大,若换成别的女孩儿被人如此戏弄,早就一头撞死,一句误会,就能抵得过一条人命,看来这女人的命,还真是轻贱。”

    说着,上前一步,走到周晶身前,看着她的眼睛,周晶躲躲闪闪,一时不敢直视。

    “你听着,我做事光明正大,从不行蝇营狗苟之事,所以,我没有把这两个人藏起来。”

    红尘挑了挑眉。

    美芳几个女孩子都愕然看着红尘,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她好有气势,特别了不起

    “还有,我向来肯给人机会,尤其是给女人机会,但从不肯给第二次,我说,你听,牢牢记住,你喜欢一个男人,爱怎么喜欢怎么喜欢,守规矩不守规矩的,不是我该管的,但我要告诉你,我林秋娘将来要喜欢一个人,他必然要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必然许给我凤冠霞帔,自己高高兴兴,三媒六聘把我娶回家,我才会去喜欢,就你看中的那个绣花枕头,白给我,我也不屑要,听明白了没有”

    周晶浑身一抖。

    俊哥儿脸色大变。

    罗娘愕然。

    小严也惊讶:自家小姐这是怎么了以前可不会如此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五章 八卦
    &bp;&bp;&bp;&bp;红尘看也不看那乔俊,只冷笑道:“这位乔公子知道的到是不少,一口咬定假山有人,耳聪目明的很啊”

    看了罗娘一眼示意,罗娘和小严就把小金子提溜起来,扔到地上:“这还有戏子呢,你们要是想听戏,就让他自己演。 ”

    说完,也不管周晶瑟瑟发抖,甩袖就走。

    罗娘她们两个一左一右赶紧跟上去,后面一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

    俊哥儿一咬牙,铁青着脸一巴掌抽过去,周晶脸上顿时肿起来,一脸不敢置信,泪水滚落。

    其他人都吓了一跳。

    美芳顿时别扭了下。

    周晶是乔俊的表妹,虽然是来投靠亲戚的,但也是正经人家的小姐,平日里趾高气昂,比她这个卢家大房的庶女还要娇气些,这个俊哥儿,哪里来的底气说打就打。

    瑶姐儿脸色也不太好看,怒道:“秋姐儿是我的姐姐,我们卢家的女儿,我看有些人要忘了”

    她到底斯文,也说不出太难听的话,何况这等阴私,向来是不好明目张胆地分说,她也说不出口。

    可秋娘代表的是卢家,今天这宴会就说明,她已经被承认是正正经经的卢家的女儿,即便想不承认都不行,外面已经流言不少了,所以今日秋娘受辱,卢家的女儿都要倒霉。

    瑶姐儿也到了说亲的年纪,她自己都要大受影响,不恨这个周晶才有鬼。

    至于俊哥儿,是亲表哥。虽然不满,也忍不住为他开脱几句。没见刚才都气得打人。

    红尘一路回了屋子,怒气也就收了。她本也没有特别生气,转头看罗娘两个唯唯诺诺,失笑道:“咳咳,也没什么,只是我想,如果是算了。”

    如果是原来的林秋娘,肯定愿意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变得很强悍,能保护自己和母亲,她最恨的是自己的懦弱无力。既然如此,她肆意妄为些,又有何妨。

    而且,红尘也是真放松了很多。

    如今这世道,已经全然不是她所知道的那个,没有先知先觉,也就没有束手束脚。

    卢家还是平平静静,外面小孩子之间的那点儿骚动,仿佛从没有发生过。

    实际上乔氏也挺尴尬的。周晶算是她娘家的人,就算是表亲,关系也不很远,为此还和高嬷嬷抱怨了几句。

    高嬷嬷叹了口气:“太太。不是老奴说话不好听,实是乔家那个表姑娘太不像话,前阵子女学那边有两个女孩子退学回家去。&bp;&bp; `外人只说是病了,咱们还能不知道。都是周晶作孽,给人家泼脏水。弄得人家待不下去,俊哥儿是嫡长子,他的妻子以后要做乔家的宗妇,可不能随便定。”

    乔氏皱了皱眉,点头:“回头我劝嫂嫂一声,哎,秋姐儿受了委屈,你亲自过去安抚安抚,把我那几匹云锦给她送去。”

    高嬷嬷笑应了。

    她一路陪着红尘来凤城,对这个女孩儿颇有好感,再者,这至少已经算是他们家太太的闺女,那自然该好好笼络。

    大部分嫡母,肯定都看不上庶女,但家中有得宠姨娘拉仇恨,丈夫其他的女儿们,对比起来,也就可爱懂事得多。

    红尘这几日收了不少好东西。

    高嬷嬷送了云锦,极好的料子,比她在京城用的或者有所不如,但花色却更得她喜欢。

    宋家也送了礼过来。

    事实上,宋峥还有他弟弟孔未央对红尘特别好奇,那日发生的事儿,现在想来好像一切都是巧合,也没见红尘做什么特别的,但仔细一想,处处违和。

    他们躲在山缝里,太过紧张,不能动时还好,一能动就不小心闹出好几次动静,好几次那个周晶就在外面往里面找张望,却对他们视而不见,力气全朝着另外一边使去,实在奇怪。

    只他们是外男,红尘如今是卢家的小姐,满腹疑惑是找不到机会弄清楚了。

    一日日过去,天气也一天比一天冷。

    这日落了雪。

    红尘把自己围城一个棉球儿,懒洋洋地缩在凉亭里,簇拥炭盆,炭盆上还烧着几串蔬菜串儿和肉串,随手翻书,一点儿都不乐意动弹。

    外面隐约传来几个小丫鬟嘀嘀咕咕的声音。

    这几个小丫鬟大的十三,小的才九岁,都是院里安排来的三等丫鬟,因着年纪小,也不能做粗活重活,都是跟着大丫头打打杂,红尘她们事情少,不大爱支使孩子,她们几个闲下来就难免说说笑话。

    红尘也不介意,院子里热闹些没什么不好,她虽然爱清净,却也没想让几个孩子也跟着过五六十岁老太太的日子。

    “姑太太又来了,咱们大太太陪着呢,也就大太太心善,还愿意接济接济,二房三房那边,连理都懒得理呢。`”

    “她也是,哪里就那般艰难了咱们老太太不是还给她贴了一千两银子的嫁妆,守着嫁妆也能把哥儿养大,这般没脸没皮的过来打秋风,难怪连老太太都不耐烦见她。”

    小丫鬟们嘀嘀咕咕。

    罗娘坐在旁边给自家小姐的大氅上镶嵌了一层狐狸毛,本来显得寡淡的大氅立时就变得光鲜夺目起来,也侧着耳朵听了一耳朵八卦,回屋见了自家小姐,就叹了口气:“那位姑太太是卢家老太爷的庶女,早年也被疼的很,连她那姨娘都能踩咱们老太太一脚,可惜是个没福气的,老太爷去得太早了,来不及好生安顿她们。”

    红尘翻了白眼。

    小严也翻:“你怎么这么喜欢家长里短的八卦,不够烦人的呢”

    罗娘看了她一眼,咳嗽了声没说话,红尘也笑。小严不容易,也难为她。他们在卢家几日。都还顺利,只有小严不知怎么回事儿。竟让卢家马房的一个马夫看上,那人是卢家的老人,以前有过一房妻子,难产而亡,只剩下独女,孤身过了有三年多,忽然相中小严,前几日还通过七拐八弯的关系来试探口风。

    小严都拒了,对方居然半点儿不死心。如今几乎隔三差五地就有婆子丫鬟们来跟小严说这些乱七八糟的,弄得她烦闷的不行。

    主仆几个正说话,外面就啪一声,砸进来一根短杆,正好挂在树上,掉下来不少雪花砸了那几个丫鬟一头,弄得鸡飞狗跳,红尘抬头看去,那短杆上头包裹着布头。伤不到人,应该是小孩子玩投壶射箭用的。

    果然,没多一会儿外面就踢踢踏踏,你推我搡地冒出来几个人。都是卢家还没到年纪读书的小萝卜头们,丫鬟自然不敢得罪这帮小少爷,连忙捡起来扫干净上面的雪花。毕恭毕敬地送回去。

    难得的喧嚣,红尘不觉得厌恶。靠在窗户上向外看,就见那群孩子都走了。才有一个瘦瘦弱弱的小男孩儿慢吞吞地从树后面出来,跟着一起走。

    这孩子个头很小,身边也没跟着婆子丫鬟,一个人,步履蹒跚,深一脚浅一脚,脸颊上有两抹冻出来的红,小严看了看就道:“是这家姑太太家里的质哥儿。”

    红尘使了个眼色,罗娘就把红尘的短款小斗篷,还有棉手套拿起来,走出去蹲下跟那小孩儿说了几句话,把斗篷和手套给他穿戴好。

    质哥儿很乖巧,大大方方伸开手臂让罗娘给他穿斗篷,斗篷拖在地上,手套也大的不行,可他却很满意,大眼睛眯起来,笑得特别可爱,虽然瘦弱,却也可人疼的很,奶声奶气地道:“谢谢姐姐,姐姐给我新衣服,我下次请姐姐吃糖。”

    罗娘顿时笑出声,哄着他又去玩,没成想,小孩子跑出两步,忽然回过头,认认真真对罗娘道:“我娶你吧”

    “噗”

    红尘远远听见,先喷了一口茶。

    罗娘也愣住,失笑道:“小少爷知道什么叫娶吗”

    那孩子眨巴了下眼睛:“你们女孩子不是都想别人娶的吗我听周晶姐姐对乔哥哥说,要是乔哥哥不肯娶她,她一定去死,死不好,死了就和阳阳一样,不能吃好吃的,不能和玩,所以姐姐你放心,我娶你。”

    罗娘一愣,严肃起来,拢了拢这孩子的头发:“质哥儿,这话以后再也不许和别人说了。”

    小孩儿十分不解,不过被罗娘小声叮嘱了几次,还是点头答应:“好,我不说。”

    送走了孩子,罗娘的表情就有点儿古怪,小严一把把她拖回来,让她继续给自家主子做活儿。

    别人家的闲事,管来做什么,像周晶的那样的女孩子,动不动就死啊活的,简直不知所谓。

    红尘也是一样的心思,没想着多理会那个什么周晶,她要还敢闹到自己头上,该怎么教训怎么教训,想必有下一次,保证让这小姑娘知道什么叫疼。

    不过周晶可不是傻子,在丽园丢了一次脸,恨不得此事快些平淡下去,哪里还会找事

    从那事发生之日起,就很少在红尘面前露面,有时候跟过来给老太太请安,也是缩在后面,说不了几句话便被送走,到不了红尘面前,老太太也不喜欢她,卢家上下就没一个人觉得她好,一个漂漂亮亮的女孩子居然能让这么多人讨厌,也挺不容易。

    在凉亭里赏了会儿雪,瑶姐儿下了课,还过来找她玩,手里还捧着一枝梅花。

    花明显是刚刚截下来的,尚带着冰花,小严接过去,找了个白瓷梅瓶装,又找了些绿叶来配,配好就摆在凉亭的圆桌上,瑶姐儿看了极喜欢,直夸不染凡俗,恨不得又给抱回去,红尘就当真让瑶姐儿身边的丫头抱着,等下送回她房里。

    两人笑闹了几句,瑶姐儿才道:“现在下雪不方便,等雪停了咱们去会善寺礼佛,那里的素斋味道甚佳。”

    江南闺秀们想出门消遣,也是用个礼佛拜神之类的借口,瑶姐儿她们女学功课多,想抽出个时间去清闲清闲,也不是那么容易,幸而她最近身体不适,女学那边的先生们都知道,就没给她留下作业,让在家里松快松快。

    “叫上俊哥儿也去。”

    瑶姐儿小心地看了红尘一眼,生怕她在意,解释道,“俊哥儿再过几日就不好出去了,他要定亲呢,是陶知县家的欣姐姐,我舅母都请了官媒过去,马上能定了。”

    她显然有点儿高兴。

    “其实不是周晶就很好,别人都不错。”

    那位欣姐姐也是她们女学的,知根知底。

    红尘笑了一下,不置可否,她知道,瑶姐儿以为自己疏远那个俊哥儿,纯粹是因为周晶的缘故,她爱这么想就随她,不是什么大事儿,红尘应付个小女孩儿不成问题,没一会儿就把她哄得高高兴兴走了,才捡起书本来继续看。

    第二日,便是雪后初晴,瑶姐儿一大早就缠磨老太太要去上香礼佛,老太太也是个慈善人,被孙女磨了一会儿便答应,红尘有点儿犯懒,不过出去转转也好,便让罗娘收拾了东西,带了些零食和药品,也没有多带,红尘领着罗娘和小严去给大太太请安,刚一过去,就见上房气氛凝重,瑶姐儿满脸的惊慌失措,嘴唇都是淡淡的紫色。

    大太太坐在床上垂泪。

    门口还跪着个小厮,头上戴着白布这是来报丧的

    礼佛什么的,是一定不能去。

    因为周晶死了。

    乔家的那个表小姐,今日一大早被人发现,一个人悬挂在乔家正房门口。

    早晨洒扫的丫鬟被吓昏过去两个,其中一个到现在还糊涂,也不知道能不能好。

    听说她死的特别惨,舌头吐得老长,眼睛翻白,面容恐怖,任何人看见都要做噩梦。

    “哎,晦气,真是晦气”

    乔氏怒叱,却还是落了泪,周晶再不好,那也是她弟妹家的女孩儿,她在闺阁时和周晶的母亲也算得上手帕交,虽然交往不算太多,也不太喜欢她,毕竟周晶之母是个庶出的,不过是同窗同学,打断骨头连着筋,只要没有深仇大恨,嫁了人肯定天然要亲近。

    乔家和卢家不同,人家家里讲规矩,乔氏的爹也有两房妾,那是她母亲主动给纳的,都和透明人一样,乖巧的很,没有一个作妖,所以她对庶出,嫡出之类的问题,不是特别的敏感,当然也不喜欢庶出,却不曾过分鄙夷,对周晶这孩子,她还是有几分疼爱。

    现在周晶死了,乔氏是真难受。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六章 阴影
    &bp;&bp;&bp;&bp;凉亭内,一壶香茗,热气氤氲,如雾如纱。

    瑶姐儿呆呆坐在长椅上,木愣愣的,红尘叹了口气,就把手里的暖炉塞在她怀里,又招呼丫鬟过来给她披上大氅。

    “我看见了。”

    瑶姐儿打了个哆嗦。

    那日收敛周晶的尸身,她脑袋一热,也跟了去,被吓得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出了乔家的大门。

    “她最爱美,有一次因着我穿大红比她合适,就气得剪坏了自己一件儿上好的新衣裳。”

    瑶姐儿咬着嘴唇嘶哑着嗓子道。

    但是那一日,她看见的周晶好恐怖,青黑的,扭曲的脸,全是淤血,舌头紫黑。晚上她惊醒数次,每次夜里都看到青面獠牙的恐怖妖怪,折腾的娘亲都疲惫不堪。

    “秋姐儿,你说是不是,是不是”

    瑶姐儿叹了口气,呢喃,“我们做得太过分,说的太难听,所以她才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

    红尘摇了摇头,略微迟疑,终于还是劝慰道:“我不了解周晶,但我知道瑶姐儿,你虽为女儿身,却仿佛是赤诚君子,言行举止,出自本心,没有哪里不对。”

    瑶姐儿脸一红:“自家姐妹自夸自卖,也不嫌臊得慌。”

    话虽如此,她的心情终于还是好了一点儿。

    自从俊哥儿另外定了未婚妻,瑶姐儿就一直很高兴,就是同窗的姐妹们说起来。也都说是天作之合,好姻缘,至于周晶,谁又肯去理会

    一个不知道三从四德,不懂礼义廉耻,没定亲就先管上了男人,还明显善妒的女人,谁会说一句好话,何况她是真不好,被她害惨了的女孩子们都拍手称快。

    甚至有几个当面就奚落她一顿。都说要是自己这般丢人现眼。还不如一死百了。

    没成想,她就当真死了。

    俊哥儿在书院读书,消息送过去,登时愣住。嚎啕大哭。几乎要哭得昏死过去。

    乔家上下都吓坏了。再不肯拿表小姐的消息扰他,连下葬都匆匆,顾不得人家亲生的爹娘赶过来只看到女儿坟头。会是个什么心情。

    瑶姐儿跟着乔氏去探望了下,乔家到觉得早点儿葬了好。一个不孝女,把自己弄成那么一副鬼样子,真让爹娘瞧见,还不是徒惹人心伤。

    说白了,乔家还是不怎么在乎周家。

    如今周家要扒着乔家,他们当家的老爷是深县教谕,正想活动活动,从鸟不拉屎的穷地方挪动出来做官,只能等着乔家给他出力,这种时候,他再心疼也不敢闹,毕竟女儿已经死去,可活着的人还是要活下去,还必须活得好。`

    周家不只是周晶一个女儿。

    虽然周晶的娘亲,只有这么一个

    红尘忽然觉得有一点儿难受,任何一个正常的女人,恐怕都不会舒服,就说瑶姐儿,她自己恐怕都不知道,她那么不舒服,是不是有一点儿一个熟悉的女孩子死得悄无声息的缘故在。

    “小姐,该喝安神茶了。”

    小丫鬟捧着茶盏,小心翼翼地端给红尘和瑶姐儿。

    本来只有瑶姐儿喝,乔氏想到家里其他几个女儿,怕也受惊,干脆每个人人都要喝。

    喝完茶,红尘就起身送瑶姐儿回去,出了院子,正好碰上乔氏的嫂嫂带着俊哥儿出来。

    撞在一起,瑶姐儿便过去见礼,乔氏这位嫂嫂对瑶姐儿到是勉强笑了笑,不过对红尘那是视而不见,至于俊哥儿,一直冷着脸,目光像小刀子似的在瑶姐儿和红尘脸上刮。

    瑶姐儿吓了一跳,讷讷无语,往后退了一步,红尘一伸手扶住她,也没避开,冷冷地盯回去,似笑非笑,带着一股子嘲讽。

    俊哥儿不知为何,毛骨悚然,觉得自己隐藏在心底的那点儿东西,全让这个女人给看透了,轻轻低下头,老老实实跟着娘亲离开。

    瑶姐儿半晌都回不过神,眼睛一红:“俊哥儿瘦了好多,他肯定生我的气呢,他,他怨我没帮”

    红尘拖着她的手臂向前走,冷笑道:“生你的气这还不是他造成的结果,真以为表现得怎么哀毁过度,情深义重,就真的一点儿过错也没有了是啊,他都这副模样,恨不得追随周晶去死,别人哪里还敢怪他,我想,他现在在书院,肯定是大出风头,他那帮同窗,还有书院的先生,对他是又同情又怜悯,小心翼翼的很吧。”

    瑶姐儿一愣,没有说话。

    最近书院的胡山长选弟子,俊哥儿就被选了上去。

    其实俊哥儿本也有机会,他聪明漂亮家世好,读书更是不错,虽然有点儿仗着小聪明不大用功,可是在书院算好了,但宋峥和孔未央,还有另外几个学生也很优秀,他能不能中选,谁也说不清楚。

    前两日俊哥儿因为周晶的事儿,哭得昏死过去,胡山长正好在,就探问了几句,还送他回家,当着友人的面就感叹,说这孩子重情重义。

    后来,他老人家就选了俊哥儿。

    红尘也知道这一出,冷笑:“我看那胡山长也是读书读成了死儒,也就能读读书。”

    当然,那等读了一辈子书的大儒,单纯些值得原谅。

    “咱们那位表少爷的悲伤里面,究竟有几分真心实意,还真说不清楚,他不是还要和那位陶家小姐定亲口口声声已经辜负了表妹,不能再辜负陶小姐,到一副情圣模样,可当初他要是不想娶人家周晶,就老老实实跟人家保持距离,何必给人家希望,女孩子的闺誉比什么都重要,若不是周晶只有俊哥儿一根救命稻草,除了他。再也没有活路,又何至于去死。”

    红尘难得说这么多话。

    瑶姐儿听得脸上发白,偏偏又觉得很有道理,忍不住讷讷:“我以后都不知道怎么面对俊哥儿了。”

    红尘送她回正房,没再多说什么,瑶姐儿恍恍惚惚的,也若有所悟。

    周晶下了葬,卢家也就渐渐恢复正常,大太太怕女儿闷在家里多想,见这日冰消雪融。阳光正美。就带着家里的女孩儿们一起去会善寺礼佛。

    其实早该去的,只周晶这事儿给耽误了。

    会善寺在凤城以东的栖凤山上,山不算高也不是很低,山路很平整。不少富贵人家的太太携小姐去礼佛。至少要一整天。上下都要走许久。

    下了车,乔氏就让人喊了几个力夫,都抬着二人抬的小抬椅。还有一种是一个力夫,身后背着个藤椅,让小姐少爷们坐在后面抬着走,不过这种活要大力士才做得。

    红尘对付这么高的山,其实没多大问题,一路小跑也上得去,不过还是从善如流地坐了轿子,被抬着晃晃悠悠向山上走,一路吹着山风,她想起那个周晶寻短见的事。

    “爱情为什么会让人死真奇怪。”

    她实在是弄不明白这种东西,不知怎么的,又忽然想起很久很久都不曾想起的一件事。

    已经相隔一世了。

    当年她被鬼谷先生捡回去之前,曾和一个白袍小将军同行一段路程。

    她人生中第一次自由快活,两个人一起逃过恶犬的追赶,看过山涧里长的青梅花,登上过山巅,看过日出日落,那是个君子,十分照顾她,对她也好,特别温柔体贴,又不会追问她不愿意说的话题,现在想来,应该是有过的吧,朦朦胧胧的情愫,但那会儿的她什么都不懂,小将军也什么都没说,连名字也没说,后来战争来临,他把她托付给鬼谷先生就走了,奔赴沙场。

    再多的温柔缱绻,再多的儿女情长,在残酷的战争面前,也就什么都不是。

    红尘从来没有得到过爱情,也不懂爱情,她从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她的这位白袍小将军,连她自己都默默地把他遗忘在云山不知处,但她知道,周晶得到的,绝对不是爱情,为了那点儿虚伪的情谊就丢掉性命,也太悲哀了些。

    闲来无事,任凭思绪乱飞,红尘忽然一睁眼,向东面的山坡上看过去,猛然从抬椅上一跃而起扑住瑶姐儿滚落,两个人一块儿栽倒在半山坡。

    “啊”

    红尘托着瑶姐儿滚了两圈儿卸力,才扶着她坐起身。

    所有人都懵懵懂懂。

    红尘还来不及打量,就听见砰的一声,瑶姐儿坐的抬椅落地,上面砸下来一大块儿石头。

    座椅碎了一地。

    两个力夫吓得一头汗。

    后面乔氏也吓得脚软,高嬷嬷使劲搀扶着她,她才勉强站得住,踉跄着过来搂住瑶姐儿大哭:“我的姐儿,受伤了没有,哪里伤了快让我看看。”

    瑶姐儿由着她摇来摇去,晃来晃去,半天说不出话,幸好没有受伤,到是红尘胳膊上擦了一小块儿,血丝渗出来。

    罗娘连忙拿药给她上药。

    红尘到不觉得疼:“没事儿,没事儿。”

    乔氏这才回神,迭声招呼下人拿药:“好儿,赶紧给我看看,女孩子可伤不得,受了伤留下疤痕那怎么得了。”

    折腾半天,众人惊魂未定,红尘也道:“太太放心,一点儿都不疼的,咱们还是快走吧,我看山里不太平。”

    乔氏着实是吓坏了,她只有这一个女儿,大家伙儿也顾不上欣赏风景,乔氏让女儿上了自己的轿子,和自己坐在一块儿,匆匆赶路,红尘的视线却在周围逡巡,四下看了看,刚才她看见瑶姐儿身上有一丝青灰色的影子,到没有什么脏东西,更像是被什么在身上留下了记号。

    说来瑶姐儿也挺惨,上一次她那丫鬟在她身上留下了很重的阴气,最近一段时间,她很容易招惹山精鬼魅之类,要晒很长时间太阳,恐怕才能把阴气除了。

    红尘如果动手,当然能轻易解决,可她现在身上也有问题,因为当初那个凶神相柳,她身上背负了很大的孽债,现在都感觉到巨大的压力,神魂上灰蒙蒙的,所有的力量都用来抵御防守,身体空荡荡,特别的空虚。

    瑶姐儿这点儿问题,多晒晒太阳,就如现在,多去寺庙拜一拜,自然就好了,没必要太在意。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乔氏还是领着孩子们去拜了佛,吃了一桌素斋,捐了不少香油钱,这才下山,下山的路上,红尘让轿子一直跟着乔氏和瑶姐儿,一路上遇见了两次麻烦,都让她不着痕迹地给避过了,瑶姐儿再没有受惊,只本能地觉得山路不好走,经常有落石,树还总爱倒下来。

    回了家,红尘都没指点,那边乔氏就拿柚子叶给闺女洗了个澡,估计也觉得孩子很倒霉。

    红尘并没有把山上发生的事情放在心里,到是罗娘她们笑道:“我们在卢家可比以前有脸面的多,做事也方便不少,准是大太太吩咐过。”

    以前到不是说罗娘她们会受刁难,只是毕竟是外来的,对家里的事也不大熟悉,就说去厨房拿点心,别的小姐都有自己爱吃的,说不定还有专用的厨子,她们过去,就只能有什么拿什么,吃的还是大灶,还有其它很多小细节,总让人觉得她们是外人,现在却越来越没这种感觉。

    说白了,不过是大太太吃饭的时候吩咐一句,让弄一些清淡的,适合红尘口味的菜,一句话的事儿,下人们看人下菜碟,知道这位小姐得宠,自然不敢慢待,连带着对小姐身边的贴身丫鬟也要照顾周到些。

    红尘失笑:“你们还真做丫鬟做上瘾了。”

    正说笑,外面有人敲门。

    此时已是半夜,罗娘怔了下才过去询问,没一会儿就回来,诧异地道:“是瑶姐儿。”

    “这么晚了过来”

    红尘疑惑,还是连忙请人进门,自己披上衣服去迎客,一见瑶姐儿,就觉得她有些心不在焉,看到红尘便过来挽着手,一起在软踏上坐下,欲言又止。

    “出什么事儿了”

    摸了摸瑶姐儿的衣服,很单薄,连丫鬟都扔在门外没让进来,红尘让罗娘上了一杯热茶,哄了她几句,瑶姐儿才迟疑道:“秋姐儿,我觉得,陶欣姐姐她不是陶欣姐姐,她,她她是周晶。”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七章 有趣
    &bp;&bp;&bp;&bp;一句话,真把红尘都吓了一跳。

    罗娘和小严都脸色发白,差点儿砸了水杯。

    怎么可能

    瑶姐儿却是真心如此想,眉眼间略微带出几分忐忑不安,拉着红尘的手轻声道:“秋姐儿见多识广,可知,可知,这死人能不能借壳重生,借尸还魂”

    红尘沉吟片刻,半晌道:“在一些野史外传里到是读到过,有些阴邪法术或许能令人借尸还魂,不过,周晶只是个普通人,不是灵师,也无灵力,这么短的时间,也变不成厉鬼,应该做不到才对。再说,那陶家小姐是个活生生的大活人,让什么脏东西冲撞了或许可能,真让人借着她还魂,我到不大信。”

    听她这般说,瑶姐儿的气色稍稍好了点儿,勉强一笑:“希望如此。”

    陶欣是陶知县家的独生女儿,长得明媚大气,脾气温和,在女学里人缘很好,与瑶姐儿是手帕交。

    俊哥儿要和陶欣定亲,瑶姐儿最高兴,她自己没有哥哥,表哥也凑合,以后算是一家人。

    可周晶的事情一出,却给这门亲事笼罩了一层阴霾,大人们谁都不跟陶欣提,但这事又怎么瞒得住。

    女学里周晶知名度也很高,越是很多人讨厌她,她这一死,就越是引人注目。有好些人说她死得活该,也有人觉得她死得冤枉,议论纷纷的。

    陶欣难免也被波及。

    红尘劝了几句,大半夜的,还是哄了心不在焉的瑶姐儿去休息,要是明天起床脸色不好,怕乔氏都要担忧。

    一连数日,瑶姐儿的心情都不太好,每天过来和红尘八卦一下。

    “陶姐姐越来越奇怪表哥也很奇怪。”

    “陶姐姐不知道过去说了什么表哥这几日见到陶姐姐就躲,今天还告病请假,他以前从来不请假的。”

    红尘也很好奇,因为时不时地能在瑶姐儿身上看到些阴影,不免多了几分心,还给瑶姐儿戴了护身符。

    天是真开始冷。

    江南的雪很少,也很细,小小的,沾在指尖上冰冰凉凉,瑶姐儿或许是晚上吹了风,这日有些发热,乔氏给她请了大夫过来,问题不大,开了些驱寒的汤药吃了,扎扎实实睡了一觉,到中午红尘去看她,她的小脸蛋就恢复健康的红润。

    两姐妹正说话,外面就传出消息,孔未央孔公子求见。

    乔氏都愣了下:“是他他来做什么”

    孔未央和瑶姐儿也算有一点儿关系,他和卢家二老爷,就是瑶姐儿的叔父学画,这都学了有两年多,算起来,能称瑶姐儿一声师妹,不过还是外男,乔氏一听他的名字就精神紧张。

    瑶姐儿最近正在相看人家,孔家和宋家当然也在相看的行列,不过比起孔未央,要她选的话,她更中意宋家大公子宋峥,说起来两家差不多,都是本地望族,可乔氏相女婿,家世之外,还要看人的,宋峥已经中了举人,还在书院读书,是想着胡山长的人脉,以他的资质,考上进士入朝为官并不算难,孔未央就差很多,他读书偏门,不爱四书五经,反而爱杂学,尤其擅画。

    人们夸这两兄弟,说他们都是一时才俊,夸孔未央乃是才子,将来必成一代名家。

    乔氏却是个务实的,名家再好,也让瑶姐儿当不成诰命夫人,将来美芳他们要是嫁给官宦人家,瑶姐儿岂不是在庶出的姐妹们面前低上一头。

    一想这些,乔氏就本能戒备起来。

    “孔公子想求见大小姐。”

    乔氏脸色骤变。

    高嬷嬷咳嗽了声,看了眼红尘,乔氏这才回过神,原来想见的不是她家亲闺女。

    即便如此,也不大妥当。

    沉吟片刻,乔氏还是道:“茂哥儿可陪着呢”

    “回太太,大少爷已经在书房作陪。

    那肯定得陪着。

    “既然如此我也许久没见孔公子了,让他进来,正好我有东西托他捎回去给他娘亲。”

    很快,孔未央就走了进来。

    满室生辉。

    乔氏也不觉暗赞,露出几分喜悦,就连刚才想好的,绝对不把瑶姐儿配给他的心思都淡了几分,想着有这么个女婿,也不算特别坏。

    红尘不由笑了一下,可见颜值有多重要,一个男人长得好,生得漂漂亮亮,在丈母娘那儿是真能讨巧。

    孔未央对上长辈也很客气,只是看他的神色,惊惶中带了几分犹豫,连乔氏都看出来,他过来是真有事,不禁疑惑:“你是二弟的弟子,不是外人,若有什么事儿,尽管说,伯母能帮你的,肯定帮忙。”

    这小少年咬了咬牙,低着头轻声道:“小侄想求卢大小姐,帮我去看一看陶姐姐。”

    如果换成宋峥,指不定不会乱说话,但孔未央显然没有他哥哥那份镇定自若,眼眶一红,几乎落泪。

    乔氏吓了一跳:“陶欣”

    孔未央是真哭出声来。

    他也中了秀才,陶县令那是他的房师,像他这样的青年才俊,就没有哪个县令会不喜欢,一来二去,自然相熟,陶欣又是被陶县令当小子一样养大的,自幼带着读书,不像一般闺阁女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人家常常扮成小子伴在父亲左右,和孔未央和宋峥都很熟悉,论起诗文,就是宋峥这个举子,都不一定比她强出多少。

    “我最熟悉陶姐姐了,她这两天居然用碧水居的香粉,还用头油,穿粉红色的衣服,和我说话低声细语不抬头,我我,我好害怕,哇”

    他说的前言不搭后语,乔氏吓了一跳,满头雾水。

    红尘联想到昨晚瑶姐儿说的话,算是听得明白,心中也有些好奇。她可没见过这种事儿,还真得去见识见识,想了想,就笑道:“太太,前阵子陶小姐送了我一套文房四宝,我很是喜欢,正好前几天得了一幅桃林醉酒图,想拿去给陶姐姐品鉴一二,不知道合适不合适”

    乔氏满头雾水地点头:“是该去看看,去吧,高嬷嬷,你让人准备车马,多叫些人跟着,别走散了,最近街上不太平,不要碰上拐子了。”

    这事儿很诡异,如果是瑶姐儿,乔氏肯定不敢放她去,不过红尘这个便宜闺女,那到无所谓。

    高嬷嬷应了声就下去准备。

    孔未央一下子就高兴起来。

    坐着车出了家门,孔未央骑马跟在车边,罗娘瞥了他一眼摇头道:“怎么那个陶小姐出事,到来找小姐你”

    红尘也不大明白,到是没什么所谓。

    陶家的大门漆黑,半新不旧,门前的狮子瞧着到透亮,红尘下了车,看了一眼就道:“官衙煞气重,鬼魅之物应该靠近不了。”

    官衙的门神可不是闹着玩的,还有官员的印信,都可以辟邪,前几在玉珏空间里刚看到一则消息,说是有个大能养了一只狐狸,养到雷劫将至,他取了个巧,直接把狐狸送给一个大官的女儿当宠物了。

    靠着官衙帮忙,小狐狸总算平平安安渡过雷劫,可惜,得人恩惠就得偿还,他打算让那小东西花百八十年去报恩。

    虽然情况不一样,可红尘还是知道,有一些官衙真有百邪不侵的功效。

    正沉思间,那边门开了,孔未央高高兴兴,一脸殷勤地请她进去,直奔小姐的院子。

    看这熟门熟路的模样,显然这位也不是第一次来。

    罗娘小声道:“都说江南风气和京城不同,大家闺秀都不出门,不见外人,我看到不一定。”

    红尘失笑:“哪个地方没有几个另类”

    就是京城,守旧的人家也车载斗量。

    主仆几句话的工夫,丫鬟已经进去通报,等了片刻,那丫鬟出门,一脸的莫名,还有惊吓:“回孔公子,卢姑娘,我们小姐正在读经书,请您二位在外稍候。”

    “啊”

    孔未央打了个哆嗦。

    那丫鬟都快哭了。

    “陶姐姐从来不读那玩意儿的”孔未央喃喃自语。

    又等了起码有小半个时辰,茶水都换了一壶,里面才有动静,丫鬟又出来领他们进去。

    进入偏厅,桌明几净,桌上还摆放着白瓷花瓶,里面插着几支梅,窗户上挂着一串珠帘,香炉里点了香,味道淡雅。

    这是一间一看就符合大家小姐喜好的房间,可孔未央坐立难安,嘴里不断絮叨:“不对,香不对,陶姐姐不喜欢梅花,还有,和嗷嗷呢”

    孔未央嘴唇颤动,扭头问红尘:“小姐,你可看到什么陶姐姐养了一对喜鹊,很喜欢,就搁在这边窗台上,每天都要逗一逗”

    话音未落,就听见一连串喜鹊的叫声,又焦急,又委屈,孔未央一推窗户,两只灰喜鹊就飞过来,徘徊了一圈儿,落在他的手臂上,轻声的,带着一点儿委屈的叫。

    丫鬟吓了一跳:“哎哟,卢公子赶紧让它们出去,我们家小姐很怕鸟,沾了羽毛身上就不舒服,见了要生气的。”

    “啊”

    孔未央这下真哭出来,扭头看着红尘,“哇”

    红尘:“”

    罗娘不由想,这个孔家的公子不会是个傻子吧,一个大男人,怎么动不动就哭鼻子。

    红尘嘴角抽了抽,两个人不尴不尬地坐着,她伸手招了招,那两只灰喜鹊就落在她的掌心里叽叽喳喳,用手指摸了摸两只的羽毛,很温暖,也很可爱。

    一阵很轻巧的脚步声,陶家大小姐过来,隔着屏风落座,冷声道:“二位,敢问来我家何事”

    她这做派很像大家闺秀,可说话却透出来一股子不耐烦,态度骄矜。

    孔未央:嘤嘤

    手臂上的喜鹊高高兴兴地飞过去,要往屏风里面扑,丫鬟连忙驱赶出门,喜鹊急得喳喳叫。

    红尘隔着屏风看了几眼,心下有点儿奇怪,笑道:“小女这次做了不速之客,怕是耽误小姐备嫁了,这几匹云锦,算是给小姐添妆。”

    云锦是大红色,陶欣比较喜欢红。

    红尘看着陶欣愣了下,并无提起婚约的羞涩,反而是真心流露出几分厌恶,眨眨眼才换了张脸,摆出一副很嫌弃的模样,让下人随意地收了东西。

    “我累了,要是没别的事儿,我想回去休息。”

    几个丫鬟都低着头不敢说话。

    孔未央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红尘也没多纠缠,便告辞而出。

    一出门,孔未央就跳脚:“她赶我走,你听见了没有,她竟然赶我走”

    这个向来腼腆的男孩子都暴跳如雷。

    “她以前从来不这样,还弄什么屏风,丫鬟婆子一大堆,开着门,还有卢小姐你在呢,有什么必要啊”

    “你看清楚了没有,是不是不对”

    红尘笑了:“给孔公子你讲个故事如何是一个风流盗帅遇到的故事。

    就是江南掷杯山庄左二爷的爱女左明珠,生了场大病,不幸死了。

    仇敌施家庄,花金弓之女施茵也因病去世。

    结果在施茵死的同时,左明珠也同时复活,并宣称自己就是施茵。

    故事还是她早年看到的,很有名,在玉珏空间里无数人追捧,光是留言评论就有几十万条,她想看都看不过来。

    这故事一说,孔未央听得眼睛发直,听到最后才一拍大腿:“不会吧,小姐是说,陶姐姐是假装的为什么啊”

    他实在想不明白,“也是为了和俊哥儿的婚约陶姐姐不喜欢俊哥儿可是,那也不至于去装,那什么,周晶啊”

    周晶可是很喜欢俊哥儿,连他这个不乱听八卦的都知道。

    红尘摇摇头:“陶小姐的私事,我怎么知道你要想确定,那也容易,去直接告诉陶小姐,她被周晶附身了,我要为她驱除邪祟,明日就登门拜访,她不同意,便要通知陶县令了,我猜她一定不敢不同意。”

    孔未央愣了愣:“有用吗陶姐姐很聪明,真要想隐瞒,我们怕是糊弄不住她。”

    红尘笑了:“谁要糊弄了,我是真得帮她驱驱邪。”

    说话间,目光流转,孔未央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地吐出口气,心忽然就定下来,他想,或许卢家这位大小姐真和大哥说的,有很特别的能力,让人不由自主地去相信她。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八章 伪君子
    &bp;&bp;&bp;&bp;红尘要给陶家大小姐驱邪的事儿,陶欣也知道,孔未央这人藏不住话,那边一得信,这边就絮絮叨叨地说了。

    反正要是不肯让驱,那就要闹到陶县令那儿。

    陶欣这一辈子,什么人都不怕,却怕她爹爹,因为敬爱,所以惧怕。

    她爹爹身体不好,早些时日刚大病一场,灌了半个月的苦药汤子,还不能吃肉,不能喝酒,拿素的不能再素的粥水养着,好不容易才养了回来。

    她是真怕一不小心把亲爹给气病了。

    可她不甘心,陶欣是真不甘心,乔俊那个混蛋,丧尽天良,害死了小晶,她拼命想办法,劝了无数次,可小晶还是被他凭什么

    以前哪里是这样子,她可是个再温柔可爱不过的女孩子,当年初见,淳朴可人,手边积攒下来的银钱都省着托人给父母带回去,平日里爱一点儿胭脂水粉,眼巴巴看好久,都舍不得去买,可是却被乔俊给毁了。

    一想起此,陶欣咬牙切齿。

    即便是周晶死了,她也一定要那孩子自己给自己讨回公道。

    恐怕谁也想不到,陶县令家的女儿,竟然和周晶关系很好,是至交好友。

    其实想想也知道,乔俊的眼光不低,他喜欢和女孩子们勾勾缠缠,却也不是随意一个女孩子都能要的。

    何况当年乔家还有心要给他娶周晶,由此可见,当年周晶也是出类拔萃的女孩儿,陶欣和她交往,并没有哪里不对。

    周晶本来应该有很好的未来,只是乔俊这人实在不是个能托付终身的良人。

    奈何大部分的女人,一旦喜欢上某个男人,也就没了自我,没了一切,整个人也变傻了。

    乔俊那人,表面是君子,实际上却很不喜欢走正路,时常用些阴诡手段,还有个坏毛病,他爱玩,爱恶作剧,爱看表人为了他无奈挣扎的可怜样儿。

    这人七岁那年,故意一个人假装在水池旁边玩耍,一副随时要掉进去的模样,哄得一个小厮过去救他,却故意引得那小厮踩在果皮上一头栽到水里,撞得头破血流昏死过去,要不是动静大了,有人过来,这人早就一命呜呼。

    乔家只当他是小孩子,调皮而已,一笑了之,却不曾想,他却渐渐养成了怪病,喜欢耍着别人玩,看到别人被自己耍的越惨,他越高兴。

    只是乔俊不是傻子,他知道这点儿小心思不能暴露在人前,就只在不起眼的人身上使手段,而且从不在人前。

    那阵子家里母亲有意给他娶周晶,他其实很不满意,凭什么他要娶一个对自己完全无用的女人,可他偏偏就是不肯和家里父母说。

    他是乔家的嫡长子,底下虽有弟妹,但他在父母心中的地位向来很高,只说一句不乐意,这事儿又怎么可能再说了,当年不过一句戏言而已。

    乔俊不光不表露不满,还很温柔体贴地对待周晶,把那女孩儿的心全勾到他身上,闹得传言满天飞,谁都知道周晶喜欢他,中意他,中意得快发疯。

    另外,他还一点儿都不避讳,时常和其他女孩子在一处。

    回头周晶问起,他却只告诉她,那些女孩儿意图勾引自己,只是自己要读书科举,不能沾染任何污名,只能和她们虚与委蛇,毕竟惹怒了那些女孩儿,往他身上撒一盆污水,他未来可就真的完了。

    乔俊说这话,正常人都不会听信。

    周晶却信了,一个人爱上另外一个人,总是会毫无理由地全心全意去相信他。

    出外读书,背井离乡,寄居乔家,她又不是林黛玉那般正经姑太太的女儿,有老太太护着,没有薛宝钗的兄长和母亲,孤身一个,没有钱,什么都没有,乔俊稍微动点儿手段,就让在她在乔家孤立无援,觉得自己从头到脚,没有一点儿地方能配得上乔俊,只要为了他,自己什么都愿意做。

    那些女人敢勾引乔俊,就是要夺去自己的命,乔俊是君子,不能欺负女孩子,她只是个小女人,为了自家男人,她什么都乐意做。

    还没有正式定亲,周晶已经认定了此生非乔俊不嫁,无论如何都要进乔家的大门。

    一步接一步,她做了很多以前自己从来不会做的事,变得越来越不像她,身上恶名无数,是个人就讨厌她,但只要乔俊特别怜惜,特别温柔地跟她说几句话,说自己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太爱他,那她就能硬撑着继续活。

    以前,她只是做一些小打小闹的事儿,欺负欺负女孩子,不过是个嚣张跋扈的名声罢了,但那天,她得了乔俊的暗示,骗了宋家孔家的少主人,意图构陷红尘,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举揭破。

    这还了得

    不光是名声全毁了,连宋家和孔家,也绝不会放过她,她唯有紧紧地抓住俊哥儿这一根救命稻草。

    却不曾想,俊哥儿和陶欣定了亲,他们定亲了。

    那一阵子,她想见俊哥儿,却一连很多天都见不到,家里的下人如此冷漠,眼睛里明晃晃是对她的嫌弃,她忍不住吞了口血水,逼着自己偷偷摸摸钻狗洞去见俊哥儿。

    她只要俊哥儿一句温柔体贴的话,让她知道,她没有被放弃,俊哥儿是被家里逼迫的,即便最后,她不能嫁给心爱的人,即便她的名声毁了,除了俊哥儿,再也不会有别人要她,但她只要俊哥儿一句话而已。

    没想到,她终于见到的那个人,却是冷笑一声:“你也配你是什么东西,可配嫁给我要是娶你这么一个心思歹毒的,恐怕我连晚上睡觉都不敢合眼。”

    周晶脑子一炸,这是明晃晃的翻脸无情,再加上俊哥儿一副对她利用完,完全没有兴趣的样子,她一下子就疯了,彻头彻尾的疯了,被俊哥儿一巴掌打得吐了血,晕了半天。

    等清醒之后,周晶反而镇定下来,不言不语地待在屋里,女学也不去了,伺候她的丫鬟见她完全不是以往跋扈嚣张的模样,到有几分刚来时的品格。

    周晶会把自己吊死在乔家大门口,连丫鬟都觉得奇怪。

    几个丫鬟记得很清楚,表小姐晚上哭着喊要回家,她想回家了,不该是想死才对。

    可没过几日,表小姐说要去女学,丫鬟没有跟住,很晚都没等到表小姐回来。

    那位小姐在家里早就成了透明人,连下人们都不在意,别人家的小姐一时片刻也离不得下人的眼,她却是立在那儿,别人也当看不见。

    丫鬟急得不行,又不敢托人打听,等了许久,终于等到小姐从偏院那边过来,看来是没出家门,虽然有些恍惚,也无大碍,她这才放心。

    第二日,表小姐就悄默声的死了。

    死得还那么凄惨。

    陶欣岂止是憋了一肚子的气,那简直是脑袋都要炸裂,一想到自己那最疼自己的爹,这回却犯糊涂,不顾她反对,居然敲定了两家的婚事。

    陶县令也不知道误会什么,只以为女儿是不好意思,非要两家定亲。

    陶欣是关注那个乔俊一点儿,可那是想抓他的把柄,要他好看,哪里是想嫁他。

    后来亲都定了,周晶也没了,陶欣反而镇定下来,这事儿没完

    孔未央显然十分关心他的陶姐姐,虽说,陶欣算起来比他一点儿都不大,可这一口一个陶姐姐叫着,叫得真心实意。

    不过隔了一日,他就急急催着红尘去陶家干活,难得是个天朗气清,阳光明媚的好天。

    冬日里,即便晴天风也是透骨的冷。

    红尘临走之前,先去见了下瑶姐儿,这几日女学里总是出事,落水的,平白无故摔倒的,好几个学生差一点儿一命呜呼,瑶姐儿也没去上学。

    进去安慰了小姑娘几句,红尘就出门,站在门口回首笑问:“陶家的小姐可有出现什么事故”

    “那到没有。”瑶姐儿摇了摇头,叹气,“可她现在的样子我到宁愿她出点儿旁的事。”

    红尘一笑便离去,她披着一身大红的狐裘大衣,一来陶家,便是陶欣见了也一呆。

    她随即回过神,又摆出那副高高在上,一脸不屑的模样,冷笑:“我到要看看,你们想做什么鬼”

    红尘仔细盯着她,目光灼灼,几乎要烫热了她的肌肤,陶欣抿着嘴唇,心里一咯噔。

    孔未央一个劲儿使眼色,显见是颇为着急。

    红尘叹了口气,抬头道:“别急,等我看看。”

    她如此郑重,就像孔未央都能感觉到无边的寒气扑面而来,顿时闭上嘴,只是很紧张地看着她。

    孔未央一直觉得,既然陶姐姐是假装的,所谓驱邪也就是做戏,为了做的好看,还特意去街头打探一番,看看人家驱邪都要什么,准备了好些行头。

    因为看到别人驱邪,要喂那种符水,他都怕陶姐姐喝了腹痛,犹豫再三才咬牙拿了。

    结果他拿来的那一堆符咒,桃木剑,各种法器,红尘只看了一眼,就让搬到一边去,不要碍事。

    她自己则在屋子里慢悠悠的转。

    孔未央的目光紧紧跟着,只见红尘忽然站住,立在窗边看了看窗前的那一簇梅花,伸手一抚。

    一瞬间,冰凉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

    “啊”

    孔未央倒退三步,抱住肩膀,使劲搓了搓胳膊,只觉得冰冷的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就在梅花上面,浮现出一层浓浓的白雾来,他看得清清楚楚,那雾气一沾到人身上,便有一股恐惧从心底深处油然而生,他吓得几乎要掉眼泪,本能地抓手边桃木剑

    不是说没鬼的吗

    陶欣整个身体都僵硬,惊疑不定地看着红尘。

    只见红尘在屋子里转了一圈,随手拿起各类小摆件,小用具,最后拿起窗台上的一只木鸟,红嘴的小八哥,捧在手里看了许久,她的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上。

    所有她拿起来的东西都是周晶的。

    出事之前十多天,小晶忽然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都搬过来送给她,看着精神还好,不像有什么大事儿,她只当这小丫头心血来潮,也没有多想,结果小晶去了,她再看这些东西,每看一眼都心如刀割。

    “走。”

    红尘漫步出去,在整个院子里慢吞吞地转悠。

    孔未央根本不肯离开她三步远,陶欣满心的不愿意,奈何抬头看去,外头探头探脑的丫鬟下人个个都目露惊疑,似乎稍有不妥就要惊动父亲,也只好跟上。

    而且,这个卢家的秋娘真是有点儿古怪。

    一路上穿过小径,来到一个后门前,门是木头的,上面挂着一把崭新的大锁。

    红尘随手就在旁边一丛花木下头翻出个黑色的罐子,又从里面拿出一把钥匙,开了木门。

    陶欣使劲咬着嘴唇,嘴角几乎要渗出血丝。

    这扇后门的备用钥匙,是自己偷偷藏起来,连贴身丫鬟都不知,只有周晶知道,平时她常常从这小门出去,到外面一茶棚里陪周晶喝茶,顺便把自己准备好的书给她。

    果然,红尘径直去了茶棚,还和茶棚里经常招呼她们的店小二说了几句话,坐在她们常坐的位置上默默呆了片刻,才起身过来,轻声道:“走吧,确实有恶魂不散,我施法捉她出来,打得它魂飞魄散,自然什么事儿都没了。”

    孔未央猛地点头:“是,是,要快”

    陶欣眼睛里顿时闪过一抹惊惶,随即又镇定了些许,不怕,不怕,她还有后手在。

    这个秋娘再厉害,总也厉害不过她

    红尘也不管陶欣想什么,回到偏厅,回头叮嘱了孔未央几句,他就连忙去准备,也不知道从哪弄到的周晶死前戴过的一对儿银镯子。

    接到手里,红尘从怀里取出一张符纸,轻轻贴上去,刚一贴上,偏厅内狂风大作,好像有奇怪的阴寒之气弥漫,似乎真有什么鬼物,恍恍惚惚地向着红尘走过去。

    孔未央和陶欣都看得清楚。

    陶欣脸色大变,小声喊:“家仙,家仙”

    红尘笑了笑,一伸手从袖子里掏出只豁嘴兔子,轻声道:“小姐别怕,这么个畜生四处作乱害人,我已经封了它的修为,回头废了,做一锅兔肉汤请你喝,现下先紧着把那恶鬼抓出来处置要紧。”

    陶欣的脸色顿时灰败,眼泪一下子落下来,急切道:“不要,我没被附身,别伤害她”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不通
    &bp;&bp;&bp;&bp;孔未央:“”

    虽说早知道陶姐姐骗人,这会儿还是想嘤嘤

    红尘随手一扔,那只巴掌大的白兔子就翻了身落地,耷拉着耳朵,小心翼翼地趴在地上。

    它看起来就是一只普通的兔子,连孔未央都能看得见,实在看不出和普通的兔子哪里不一样。

    可陶欣看见它,整个身体都紧绷的要命。

    小兔子前腿举起来,合在一块儿,一下接一下给红尘作揖,红尘一挥手,它就老实趴着不再动弹。

    陶欣强忍着惊惧,压低声音道:“她在吗小晶在这儿吗你不要伤害她,她没有伤害我。”

    红尘从袖子里抽出一条丝巾,铺开一扬,一卷,卷在一起,从桌子上拿了一个茶盏,倒了杯茶,又把丝巾扔进去,整条丝巾四周都浮在水面上,中间却有一个凹陷,陷入水中。

    “只剩下这么多了。”

    红尘摇摇头,“你也没必要跟她说话,她剩余的只有一缕残魂,没有神智,最多凭借本能行动。”

    陶欣:“”

    本来很伤感,现在应该更伤心,让红尘这么一弄,她只剩下不知所措。

    “就这么一小点儿魂魄,想来也没有附体的能耐,到是兔子不知道受了哪家的香火供养,居然有一些道行。”

    “大仙容禀,某乃周家的保家仙,小晶是某看着长大的,一直叫我太奶,时时供奉,乖巧可爱,她出门在外,死于非命,让小仙如何咽的下这口气。”

    小兔子呜呜咽咽地哭起来。

    “那乔俊甚是可恶,他不要小晶也就罢了,那日小晶去找他,他宴请的一凤城富商王大宝喝醉了,把小晶当做舞姬拖走欺负了去,他不光不救人,反而视而不见,事后嘲笑小晶,说即便是小晶胡言乱语,外人也不会信她,她名声坏成那般,谁会信她说完便让人给小晶梳妆打扮,分毫行迹也未曾露。”

    “小晶之死,全怪乔俊”

    陶欣一听,心中愤怒如火如荼地燃烧,眼泪几乎都要被怒火给烘干。

    小兔子也气道:“如果不是陶欣说要教训那个人,不能让他白白死了,我就是拼去一身修为,也要他偿命”

    红尘沉默,半晌冷笑:“你要是正经地去报仇雪恨,我才懒得管,只是为何要连累无辜不要告诉我,你没害过卢美瑶,还有这些时日女学学生频频出事,我看都少不了你的手笔。”

    那兔子愣住,讷讷道:“我只是气不过。”

    凭什么那些说小晶坏话,看不起小晶的女孩子们能高高兴兴地读书,快快活活地过日子,小晶就要死

    它就是气不过。

    红尘却已经不怎么气恼,以前她遇见这种事,总免不了义愤填膺,如今却是知道,天下灵物与人不同,这保家仙不是人,在它眼中只分亲疏远近,绝不会对人有怜悯之心。

    “孔公子,事已至此,你可满意了”

    孔未央愣住。

    红尘又笑:“你既然确定陶小姐是假装被附体的,无论她有什么想法,为何这么做,都是她自己的事,你难道要插手不成”

    孔未央连忙摇头。

    红尘站起身,看了小兔子一眼:“你若再伤及无辜我正好想吃熏兔子了。”

    那小兔长耳朵一耷拉,不敢再出声。

    红尘便拿起丝巾卷着的那一缕残魂,起身离去:“放心,我自会超度了她。她身上也沾染不少孽债,没有大福运,本来也不能再在这世上停留。”

    走了两步,又回头道,“我觉得你这法子对一般人有用,对乔俊那样的伪君子无用,他恐怕还觉得自己问心无愧,一点儿愧疚之心都没有,按照你所言,周晶生前就被他玩弄于鼓掌之中,他又怎么会害怕死了的周晶”

    等她背影都看不到,陶欣才觉得放松了些。

    那小兔子叹了口气:“好恐怖她出来我就毛骨悚然,既想靠近,又害怕的紧,也不知是哪位仙家降世,身上沾的孽那么厚,居然一点儿事都没有,厉害啊,厉害”

    陶欣抿了抿唇,心中因为红尘最后几句话有点儿忐忑,却还是以扬眉:“总要试试看。”

    她是大家千金小姐,能想出这么个怪法子惩罚那乔俊,已然是很不容易,再不济,也能让乔俊主动退婚,省去很多麻烦。

    周晶的事情已经过去,除了寥寥数人,别人都没有放在心上,连流言也渐渐消散。

    此事已经过时。

    周家的人却刚刚赶到。

    老两口一直到现在,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女儿竟然死了,还是自杀。

    “怎么可能大囡最乖了”

    一瞬间,周晶之母陈氏,从一肤白貌美的美妇人,变成一老妪,腰弯背驼,脸色灰败。

    两位老人从乔家失魂落魄地出来。

    陈氏的那位姐姐对她到是非常关照,细心安排二人住下,一说起周晶,也是满脸泪花。

    周晶是大陈氏带回乔家的,又养了这些年,也多多少少有几分疼爱。

    “哎,那孩子真是,不知怎么的,竟然变成那样,也都怪我,怪我没教好她。”

    大陈氏前因后果一说,小陈氏和她夫婿完全不信,怎么可能但大陈氏是她姐姐,应该不会骗她,而且外头还有些传言,她也听到了,自己的女儿做了很多错事,还自己吊死在乔家大门口的事儿,知道的人很多很多。

    离开乔家,两口子就本能地去见乔俊,乔俊如今在卢家陪卢家大老爷说话,闻听这二老到了,连忙出迎,一见面就痛苦地揪着头发,迭声道:“二老要怪就怪我,都是我没照顾好表妹,竟然让她,让她一时想不开,投缳自尽”

    乔俊难受的面孔扭曲。

    小陈氏忽然捂住脸痛哭流涕:“不怪你,怪我,我不该放她到富贵窝里来,我们就是普通老百姓,过的也该是普通老百姓的日子,都是我太贪心了。”

    周晶所在的周家,只是乡下一个寻常的商户人家,她母亲是庶女,嫡出的姐姐嫁去乔家,她让嫡母随意打发了出门,好在夫婿虽然家世不好,为人却敦厚老实,只生了周晶一个女儿,也不曾纳妾,还出钱给女儿读书。

    周晶更是从小就生得漂亮,人也比较聪明,书读得不错,家里人很疼爱她,所以她母亲听姐姐随口提起,说要她去凤城读书,将来也好说亲,便答应下来。

    可惜,一步走错,他们就和女儿天人永隔。

    哭声让人心酸。

    “小姐,回吧。”罗娘扶着红尘下了车,给她撑一把伞,慢慢走进后门,红尘随手把手里的丝巾扔出去,一阵风吹起,落在小陈氏的身边。

    稍微驻足,红尘眯了眯眼:“没想到,你到是个孝女。”

    说完,便不再多管,回了屋子里去。

    却说第二日,小陈氏两夫妻醒来,气色却好了很多,不说容光焕发,却也并不如之前那般憔悴,见了人未语先笑,到让伺候的丫鬟个个惊奇。

    大陈氏见了妹妹都愣了下:“妹妹能想开就好了,斯人已逝,我们还要活下去。”

    小陈氏微微一笑:“我家那傻囡,给我和她爹都托了梦,说在地府很好,日子过得不错,还有贵人相助,和阎罗王攀上交情,在地府做了个小官,时不时也能来阳间转转,只是怕阴气对我们两口子不好,不敢来见,只能梦中相会罢了。哎,你说这孩子,她怕什么,是我们的闺女,便是为了见她送了命,我们正好一家团圆,不过老头子说了,不能让女儿不开心。”

    她极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说得高兴时眉飞色舞。

    乔俊一听,目光闪烁,脸上阴晴不定。

    小陈氏一拍手,笑道:“都忘了,我们囡囡还托我给俊哥儿带句话,那天晚上承蒙你照顾,她都记在心上,会跟阎罗王提一句的,还叮嘱你,好好读书,修身养性,千万多保重,别太早去找她,你瞧这孩子,明明是好话,她这都不会说。”

    乔俊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小陈氏特别高兴,也就没看出乔俊的异样,就算发现,大约也只以为他是伤心。

    那一缕残魂,也只有借助红尘帮忙,才能有机会寻回一丝神智,给父母托一次梦。

    周晶不知是不是想通了,一心觉得自己对不住父母,不敢再让母亲伤心。

    她都死了,虽然是怀恨而死,但死后一缕残魂不灭,流转世间,让红尘拂去尘埃,却并不希望母亲给她报仇雪恨,只希望二老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若非如此,红尘恐怕没有心思去帮她。

    “俊哥儿,你瞧瞧,那可是你的未婚妻”

    这日,天高云淡,北雁南飞。

    凤城云水楼楼过,我无论怎么穿戴,在你眼中也如月光仙子,清丽脱俗”

    这话,都是乔俊跟周晶说的。

    陶欣紧紧盯着乔俊的眼睛,心一点点沉了下去没有,一点儿恐惧都没有,只有一丝嘲笑。

    她做了这么多,筹划了这么久,装了这么长时间,慢慢地调整自己的样子,让自己更像一些,可是,乔俊竟然不怕

    满腔怒气,几乎快要忍不住,陶欣冲小兔子使了个眼色,整个偏厅,渐渐被凉气侵袭。

    乔俊冷笑连连,抱着肩膀看陶欣僵坐在那儿,即便是阴风阵阵,他也仅仅搓了搓肩膀,没有多大的反应。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 绝境
    &bp;&bp;&bp;&bp;“郎君,黄泉路上凄冷寂寞,地狱里寒气迫人,你我二人相约白首,不如今日就随我去了,也省得留你一人在上头,我百般不放心。”

    这番话,陶欣自己私底下练习许久,阴测测,冷冰冰,连她自己听来,也森寒刺骨。

    小兔子使出浑身解数,整个偏厅宛如鬼蜮。

    外面的下人早被打发走,安安静静,悄无声息。

    房间里冷气凝结成雾,桌边的花瓶都结了冰,梅花花瓣上晶晶莹莹。

    窗外树影婆娑,阴影里仿佛藏了无数妖魔鬼怪,若是个胆小的看见,怕是登时就要昏死过去。

    乔俊脸色也不太好,只是瞧着好像并不怎么害怕,反而目光灼灼地看着陶欣,愣是看得她难受的要命。

    “你是周晶”

    陶欣没说话,若隐若现的白雾里头,越发像了,她和周晶交好,彼此了解,又揣摩了好些时候,再加上心中怨愤之情日益浓厚,到现在是想不像也难。

    乔俊也不等她回答,轻声笑起来:“是了,你是周晶,不过你恨我你凭什么恨我我哪里对你不好了你本配不上我,我却没有嫌弃你,允许你跟在我身边,给你锦衣玉食,让你享了几年的富贵荣华,就你做的那些事儿,每一样都恶心死人,可我还不是没把你赶出家门难道你这样不知检点的女人,还指望我八抬大轿,娶你进门不成你一开始若听话,将来我成亲后,收你进来伺候我和夫人,做个洗脚丫头到也无妨,偏偏你不懂事,哎,我也是徒呼奈何,只能忍痛舍弃,既然都舍了你,你是生是死,是好是歹,又同我何干”

    他这话,半点儿火气都不带,而且理直气壮。

    谁都听得出,他确实相信眼前之人就是周晶。

    陶欣遍体生寒,正因为这人不是不信,她才觉得毛骨悚然,人间怎么会有这样的畜生

    她忽然沉默,没了力气。刚才做戏那么半天,唱作俱佳,都要出汗,全是无用功。

    此时一句话也不想说,默默地坐了片刻,她就慢吞吞地站起身,走了。

    出了自家的花厅,陶欣眼泪落下来,对身边的小兔子道:“他不是人,我们这种法子能吓死人,却吓不到魔鬼。”

    “我杀了他”

    杀了他一了百了,可终究还是不甘心的。

    陶欣怔怔地站在花园内,明明没有风,却是寒凉刺骨,忽然想起卢家那位秋娘最后跟她说的话,像乔俊那样的人,不用仔细想都知道,他最看重的是他自己,他的名声,他的未来,求的是功名利禄,除此之外,百无禁忌,也就百邪不侵。

    也罢,就真让他下一回地狱,知道知道什么叫阴司报应,哪怕为此付出再大的代价,那也比将来一辈子难受要好

    陶欣觉得,若是不能解决了乔俊这个混蛋,她后半辈子也就别想有一天快活时光。

    伸手抱住小兔子,她的力量再薄弱,还有周家的保家仙在。

    一晃眼,深冬已至。

    几场大雪,弄得整个凤城的好木炭分外紧张,价格直线飙升,就连普通的炭也不容易购买,不知道多少老百姓受寒受冻,这些人能不能挨过这个冬日尤未可知。

    陶欣拎着点心盒子过来,瑶姐儿左看右看,故意长长地吐出口气:“陶姐姐可算是恢复正常了”

    其他人也纷纷应是。

    前阵子这位小姐的变化之大,让一帮同窗密友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瑶姐儿就差点儿要去找个跳大神的神婆过来给她看看。

    陶欣一笑:“我也不知是怎么的,前些日子迷迷糊糊,老像是做梦似的,我都觉得我已经不是我。”

    瑶姐儿莞尔:“这几日我们俊哥儿也心不在焉呢听说食不下咽,连酒宴也不去了,收心不少。”

    一群富家千金窃笑不已。

    她们这些女孩子凑在一处,也常常有春情萌动的时候,都是这样的年纪,憧憬一下未来夫婿很正常。

    陶欣扬了扬眉,看了瑶姐儿一眼,那个乔俊向来看重自己的名声,在书院里也是乐善好施,爱交朋友,对女孩子温柔体贴,若是不知道他的真面目,谁能想得到,他害了周晶,还能轻描淡写地随手利用一把。

    正说着话,外面一小厮匆匆过来,和瑶姐儿身边的大丫鬟说了几句话,那丫鬟惊得失手砸了茶壶,一回神连忙过来与瑶姐儿咬了半天耳朵。

    瑶姐儿到还镇定,也是脸色微白,看了陶欣一眼,咬了下嘴唇,勉强道:“诸位,抱歉,家里出了点儿事,我先去见母亲。”

    在座的都是聪明人,闻言纷纷告辞,陶欣也很善解人意,满脸温和地拍了拍瑶姐儿的手臂:“既然有事就快去吧,也不必着急,世间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瑶姐儿眼睛一红,几乎要哭出来,强撑着送走了小姐妹们,冲回正房,就看她母亲也是六神无主。

    乔氏见女儿进来,一把搂住。

    瑶姐儿急道:“什么叫,什么叫俊哥儿到底是怎么了可是很严重”

    说着,她便要去乔家,乔氏的脑子还没糊涂,忙抓住咬牙切齿:“俊哥儿做出那等丑事,你去做什么,这几日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哪也别去。”

    完全不用瑶姐儿去细问,一夕之间,乔家公子乔俊,欺辱东街上卖豆腐的俏寡妇,那小寡妇忍受不了,一手拧断了他的子孙根,这事儿还让一走方郎中当街揭破,甚至暴出他和家中父亲小妾都做下丑事。

    那俏寡妇自己去县衙投了案,说是自己得了绝症,已经魂归黄泉,只是不甘心恶人逍遥法外,求了大仙续命,只为报仇雪恨,现在恩怨已消,她可以赴死。

    当日就在大堂上一命呜呼。

    好多老百姓都看得真真的。

    这下子,就是一开始觉得乔俊可能无辜的人,也都对那小寡妇说的话深信不疑。

    此类八卦最容易传播,几乎一日不到,全凤城的人都听到乔俊乔公子的大名。

    乔氏简直愁得头发都一把一把的掉:“哎,怎么就闹到这等地步,俊哥儿以后可如何是好”

    瑶姐儿也是懵懵懂懂,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过书院不可能再收乔俊,他也不能再读书,身体有残疾,无法科考,名声又污了,将来真的是一片黑暗。

    乔家一片混乱,到是企图压制过流言蜚语,他们家也不可能承认自己儿子不行,但这种事儿,实在是说不清楚。

    “俊哥儿的亲事可怎么办”

    乔氏叹气。

    陶家这门亲不用再想,还敢妄想人家陶欣,那就不是结亲,纯粹是结仇。

    甚至正经的名门闺秀,都不可能再和乔俊扯上一丝半点儿的关系,那些曾经和他交好的女孩子们,个个恨不得装不认识他,和他擦着点儿边,也怕沾上脏东西。

    陶欣却是笑得很开心,抱着小兔子写了一封信,烧给周晶:“你说,这叫不叫恶有恶报”

    小兔子有气无力地趴在她怀里,一言不发。

    “回头我给春华姐姐多烧点儿纸,让她在九泉之下过得好些。”

    春华就是那个小寡妇,她青年守寡,本来还有一个弟弟可以依靠,但她的弟弟因为在书院对对子上,赢了乔俊一筹,竟然让乔俊找人给挑断了手筋,还毒哑了喉咙。

    那一天,她那只有十七岁的弟弟,疼哭了三天三夜,却一丝声音都发不出来,后来受不了打击,郁郁而终。

    她本也不知道是乔俊干的,可走得夜路多了,总会遇见鬼,乔俊贪花好色,无意中见到春华,一眼就相中她,某日喝醉了酒,借酒装疯,非要向她讨杯水喝,许是当真醉得厉害,竟然无意中露出一点儿口风。

    春华想尽办法,查了很久,后来保家仙带陶欣来见她,才真正确定自家弟弟是乔俊害的。

    死很容易,可两个女人都不甘心,死了就一了百了,就算是死,也得让这个人死得痛苦绝望。

    “原来他一点儿都不强大,他那日痛哭流涕,瘫在地上像一滩烂泥,真让人痛快”

    春华去时,大笑了好几声,痛痛快快地撒手人寰,含笑而终。

    乔家怕是还要乱些时候,卢家到不至于被波及太多。

    整个卢家,也只有乔氏多关心乔俊几分,其他人连提都不乐意多提一句。

    这世道,本就是墙倒众人推,那乔俊做出来的事让人不耻,自然更没有人愿意和他多扯上几分关系,两家的来往和往日比,也少了很多,不过到底是亲戚,想要完全不打交道,根本不可能。

    陈氏在家也整日心烦,这日来见她的小姑子,姑嫂二人坐在软塌上,相对无言,半晌,陈氏才叹了口气,小声道:“妹妹,你好好考虑一下,俊哥儿可是你的亲侄儿。”

    乔氏无奈。

    她这个嫂嫂简直是疯了,为了俊哥儿,竟然把主意打到他们卢家,想让俊哥儿娶一个卢家的女儿。

    “嫂嫂,孩子们的婚事,除了瑶姐儿的,我能做全主,别人的,都要听老太太的意见才是。”

    乔氏不傻,以前的俊哥儿,要是娶家里一个庶女,那是自家高攀,当然要是嫂嫂不介意,也不是不成,可现在却大不一样,把任何一个好女孩儿给了他,那都是浪费。

    家里的女儿们,哪怕是庶女,也不能让人这般作践,她便是同意,老太太也绝不会愿意。

    “再说了,姑女还家不祥啊。”

    陈氏摇了摇头:“妹妹,我也不敢求瑶姐儿,别的女孩儿都是庶女,没什么好不祥,你也别急着回绝我,好好考虑下,俊哥儿虽说是但我们家绝不会亏待孩子。”

    乔氏无言。

    “不说别人,就是你家刚来的那个庶长女秋娘,年纪都那么大了,许给别人,不是填房,就是做妾,哪里有给俊哥儿来得体面,又是你的女儿,我们家怎么会不疼爱”

    “嫂嫂别说了,这事儿我真不能做主。”

    乔氏叹了口气,她也不是不心疼俊哥儿,但有些事情,做出来亏心。

    她也不是疼爱秋娘,多过俊哥儿,但俊哥儿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她绝不能让秋娘去受那份儿罪,真要做出这等事来,卢家就先不能饶过她。

    她那嫂嫂,本也是通情达理的,今天怎么糊涂起来,或许每一个母亲,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都会变糊涂。

    乔俊的事儿,虽说传得沸沸扬扬,人所共知,但这等事,别人可以传,他们自己却不能承认,要是认了,那才是逼着儿子去死,俊哥儿便到了今天这地步,还是要娶妻的,将来没儿子,大不了过继一个,总不能让他没有子孙奉养。

    陈氏从乔家出来,脚下一踉跄,还是身边的嬷嬷扶住,这才站稳,慢慢上了马车。

    齐嬷嬷看着夫人几日工夫就长了好些皱纹的脸,心里也难受的厉害:“夫人保重身体,您要是不撑住了,咱们少爷可更没人管了。”

    他们家俊哥儿,以前在乔家那就是全家的心头肉,老太爷,老太太宠着,老爷更是视若珍宝,其他儿女加起来,也没自家俊哥儿要紧,现在可好,谁还把俊哥儿当回事儿

    老爷前几日气急败坏,甚至发话说,以后再也不让他出家门半步

    “夫人别担心,其实老爷就是在气头上,说的气话,他也疼俊哥儿,那是他亲儿子。”

    齐嬷嬷一看自家夫人色变,就知道她必然又想起家里的事儿,轻声劝道。

    陈氏吸了口气,“我知道回去我就求老爷想办法,卢家的女儿,不会辱没了我儿。”

    乔家和卢家是姻亲,也是世交,陈氏知道自家那个小姑子,为人最为守规矩,她在家里教养庶出的女儿,即便不那么上心,也是认认真真教导出来的,卢家的女孩儿们,哪个拿出去都很能拿得出手,只看看她们家所有女孩儿都在女学读书就知道了,个顶个不简单,单单论品貌,配她的儿子绰绰有余。

    虽说小姑子拒绝,但她还是有些把握,卢家大老爷那是个耳根子软的,应该能说得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一章 陌生美男子
    &bp;&bp;&bp;&bp;乔家

    荣阳堂

    乔俊平平地躺在床上,脸颊凹陷,睁着一双像死鱼一样,毫无生气的眼睛,身上散发出一股子奇怪的恶臭味,两个丫鬟畏畏缩缩地立在床边,低着头,谁都不敢说话。

    地上碎裂的碗,滚滚流动的黑色汤汁,散发出来的味道让人恶心欲呕。

    陈氏满怀心思进了屋,一看儿子的模样,眼泪登时飙出来,嚎啕大哭:“儿啊,你要心疼死娘咱不怕,不怕,娘会保护你的,你放心,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流言总能消散下去,到时候给你娶一房好亲,再送你去京城,咱们去外头,该读书还读书,该习武还习武”

    絮絮叨叨,陈氏小心地摸儿子的脸,乔俊的眼珠子转动了下,终于流下泪来。

    陈氏更为心疼,猛地一咬牙,出门就去见她的丈夫。

    乔家这位大老爷也满面愁容,看到妻子,同样目露绝望,要不是那个贱人已经死了,他非要让她尝尝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滋味。

    “无论如何,你想想办法,送儿子出去吧。”

    陈氏哭道。

    乔老爷缓缓点了点头,半晌小声道:“我会去和卢兄说说,卢家大姑娘也到了年纪,她嫁给我们俊儿,我们一家子都会好好待她,视如己出,俊儿高高兴兴娶妻,别人也就不信外面的流言了。”

    陈氏面上麻木,闭着眼,点了点头。

    她总要想个法子,想个法子

    外面有风,很冷,一点儿都不舒服。

    屋子里的炭盆也比不上以前在京城用的香炭,可出门在外,只好将就。

    红尘懒洋洋地趴在桌案上,略有些陈旧的书本已经不知道翻了多少遍。

    她到不是没钱出去买新书,凤城地处江南,文风昌盛,书籍到也不少,可终究是不如在京城方便,一声令下无数不能在市面上流传的书籍也齐聚郡主府。

    罗娘气哼哼地坐着。

    小严到一点儿都不气。

    “你这气生得并不妥当,你可别忘了,咱们家小姐又不是他卢家真正的小姐,婚姻大事,皇后娘娘尚且允了咱们家自己做主,他卢家何德何能,能打小姐的主意”

    小严很随意地练字,写出来的字儿到和红尘有九分的形似,可惜神韵上实在把握不好,过于僵硬。

    她们这些姑娘,自从来到红尘身边,每日练字,勤练不辍,个个都写得一手好字,小严一直用红尘自己写的字帖,和她的字最像,平日里回帖子,多是小严代劳,根本没人能看出差别,毕竟能看出差别的,那都是红尘亲回。

    罗娘叹气:“我只是觉得有点儿难以接受。”

    这几日家里有小道消息,说是卢家欲与乔家再次联姻,选一女嫁乔俊。

    美芳都给吓得得了病,好几日躺在床上起不来,姐妹之间的亲昵也荡然无存。

    红尘也很是不可思议,尤其是她比别人知道的还多些,想要嫁女儿过去的是陈家大老爷,不是大太太乔氏。

    乔氏为此扑到老太太面前哭了半天,老太太提溜着儿子的耳朵过去一通痛骂。

    那些庶女,可不是乔氏的血脉,再说是她女儿,她也不会有多心疼,即便这般,乔氏都没作践那帮孩子,他这个当亲爹的到是大方,随意吧孩子拿出去做人情,半点儿不顾忌。

    大老爷让自家娘亲给骂了一顿,却还是有些不服气,在他看来,他又不缺女儿,嫁一个庶女到自家夫人的娘家,那是给夫人面子,和正经的姻亲比,一个庶女算什么

    “卢家这大老爷真不像是读圣贤书的男人,气度心胸,连女儿家都比不上。”

    红尘把书本合好,冷笑。

    不过乔氏不傻,老太太也不傻,大老爷和乔家打的这主意,不大容易实现。

    “走吧,该去给太太请安了。”

    扔下书,红尘站起身,小严有气无力地帮她整理好衣服,罗娘也叹气。

    这请安的事儿,可真是一百个不习惯。

    “秋姐儿来了”

    红尘到正房的时候,高嬷嬷正收拾东西。乔氏正给瑶姐儿梳妆打扮。

    好多漂亮小巧的首饰被拿出来,大部分很素雅可爱,一个个佩戴在瑶姐儿的发上,又换鲜亮的衣服。

    乔氏显然玩的很开心。

    “秋姐儿也来看,看看喜欢哪个。”

    乔氏一脸慈爱,“等会儿带你们去云水观玩。”

    高嬷嬷一下子就笑了。

    红尘愕然,她来凤城时间不长,不过和女孩子们一块儿说说笑笑的时候也有,一般凤城男女相亲,都是在云水观,乔氏更信佛,如果是为了玩,或者求神拜佛,肯定去的是寺庙,现在要去云水观,大约还是为了给女孩子们相看人选。

    罗娘她们也想到了,对视一眼,不觉失笑,别管怎么说,乔氏对自家小姐是真心挺好,做了一个嫡母该做的一切。

    红尘也不说破,和瑶姐儿一块儿试了衣服,就准备出门。

    乔氏目送她们出去,这才叹了口气,高嬷嬷不由劝道:“夫人千万别多想,老太太都说了,我们卢家没穷到要卖女儿的地步,老爷孝顺,不会不听老太太的。”

    要说她们有多关心红尘,那是胡说,最多只能算是不大讨厌,难道还真把一个庶女当成女儿对待可乔氏还要脸面呢,她在乔家努力做一个好主母,在外头得了慈善的名声,怎么能莫名其妙就这么给毁了。

    卢大老爷把女儿坑害掉,别人可不会以为是当爹的害亲闺女,肯定要把账记在乔氏头上,到时候若真如此,老太太都会把责任往儿媳妇身上推,儿子再不好,再讨厌,再恨不得捏死,那也是儿子,儿媳妇到底隔着一层。

    “行了,咱们也是尽人事听天命。”

    在凤城,无论道观还是佛寺,都喜欢建在山上。

    这日别看天气挺冷,可上山的人居然很是不少,卢家的车马到山下时,连停车的地方都显得很拥挤,幸好卢家的牌子还是很硬,很快就有人帮忙。

    好些少男少女都带着小厮,丫鬟,被一群仆人簇拥着登山,尤其是女孩子们,乘坐的小轿子都争奇斗艳,甚至有人在寒冬腊月拿鲜花来装点。

    不过,山不算很高,即便是千金小姐徒步走上去,也只是香汗微微,到更有几分风情,这些女孩子此次更多到是步行,红尘干脆也慢悠悠爬起山来。

    云水观顾名思义,建在云水之间,从观内向下看去,就是一片玉湖,尤其是阳光初升,整个湖面宛如一块儿完整的玉璧,红尘深吸了口气,只觉得湖水清凉,连风也带着清爽的气息。

    罗娘把垫子铺在凉亭的石墩上,扶着红尘坐下,小严连忙烹茶。

    玉湖边上的凉亭附近,树木掩映下,好多千金小姐或者独自围炉而坐,或者三五成群,不远处,则是各位世家公子。

    每年玉湖上结缘的青年男女,都数不胜数。

    旁边有些卖花姑娘,卖各种小零嘴的婆婆,拎着篮子叫卖,生意总比在山下好很多。

    有女人在的时候,男人总是特别大方的。

    “哎哟”

    红尘刚端起茶杯喝水,就听见一声惊呼,罗娘似乎和一个卖糖炒栗子的婆婆撞在一块儿,栗子撒了一地,那婆婆连忙蹲下去拣拾,罗娘也赶紧帮忙。

    小严抬头看了一眼,红尘点点头,她也匆匆过去。

    红尘站起身眺望,正想着要不要过去时,背后忽然伸出一只手,向着她的腰抱过来。

    这一抱带着一点儿凶悍,毫不迟疑,力气特别大,红尘反应算快,迅速向前一步转身,一巴掌甩过去,打在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流里流气的年轻男子的脸上。

    那人挨了一巴掌,脸都肿了,却还是不管不顾要抱红尘,嘴里嘿嘿一乐:“打是亲,骂是爱,美人,多日不见,我可想死你了,你难道就不想我”

    周围好些人都侧目。

    女孩子们捂住眼睛,不忍直视,那些少年公子到是吹口哨的吹口哨,起哄的起哄,显然都以为这边是认识的。

    罗娘和小严猛地站起身就往这边跑,她们距离到不算远,可一脚踩在栗子上,踉跄了下,有点儿站立不稳,就耽误了时间,一会儿工夫,那个登徒子拉拉扯扯地又去摸红尘的脸蛋。

    红尘皱眉,难得也怒了,冷哼一声,抬脚就踹,一脚踹到他的小腿上。

    她用的力气不小,这小和打巴掌不同,一下子就踹得那人变了脸,暴怒:“奶奶的,你还敢打我,明明是你约我私会,这会儿到装起贞洁烈女了我看你还烈不烈”

    这登徒子一怒,整个身体猛地扑过去。

    红尘也吓了一跳,她的身手还行,可是忽然碰到突发状况,也难免不知所措。

    “住手”

    这时,旁边忽然有人喊

    红尘倒退了两步侧目看了眼,眉头更紧,竟然是乔俊,他的脸色苍白,整个人瘦了好几圈,一脸的阴骘,哪怕努力做出正气凛然的样子,也没让红尘觉得他样子稍好一些。

    那登徒子目光闪了闪,动作不停,伸手几乎要抱住红尘,口中笑道:“原来是找到了姘头,怪不得”

    嗖

    一句话没说完,远处飞来一支长箭,正射中这登徒子的耳朵,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鲜血流了满脸,红尘冷笑,袖中青锋一侧,只拿侧背横扫了一下他的胳膊。

    那登徒子的手臂顿时放下去,满头鲜血,迷迷瞪瞪,半晌才长嚎一声,恶狠狠地冲着乔俊怒吼:“你过河拆桥,说好的只是玩一出英雄救美,你赔我耳朵哎呀,哎哟,我的胳膊,疼死我了”

    他这一嗓子,周围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一时间目不暇接,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看这出好戏。

    “老子跟你们没完”

    乔俊愣了下,脸上又红又白,随即恼羞成怒,忽然眯了眯眼,朝着红尘过去,朗声道:“抱歉,只是你我二人婚约已定,我才想提前讨好”

    周围的人们一听就明白了,男人们哈哈大笑,女孩子们纷纷翻白眼。

    还有个小白脸一样的少年起哄道:“喂,老兄,虽然你这做法不着调,不过,我们喜欢”

    红尘无语,这帮人也不想想,哪个未婚夫会让别人来调戏自己的未婚妻

    这时,旁边忽然传来一声嗤笑。

    众人扭头,就见一个白衣白马的年轻人立在旁边,眉眼本来冰冷,这一笑,到显得可爱起来。

    他身体颀长,大长腿,五官看起来只是普通清秀,可不知为何,长在他的身上,却让任何女人都移不开眼睛。

    这人手中还拿着弓,显然刚才那一箭出自他的手,明明大周朝只有庶民才穿白衣,他穿着,却偏偏贵气十足。

    红尘经常看的话本里,动不动就有江湖豪侠,一身白衣,说的潇洒自在,她却怎么也想象不出,白衣跟孝服似的,哪里来的潇洒,今日一见才知,话本中也非胡言乱语。

    “这位兄台,你面向发黑,恐怕天不假年,不只如此,肾阳亏损,几近于无,还想和女孩子有婚约,不行不行,别祸害人,听说最近宫里的太监不太够用,你去补个缺,指不定能平步青云。”

    白衣的年轻人这话很轻佻,从他嘴里说出来却一点儿都不轻佻了,还满满诚恳,周围围观的都不觉失笑。

    红尘也莞尔。

    乔俊脸上顿时漆黑,一颗心仿佛被一条毒蛇缠绕,脸上更是火辣辣的疼。

    乔家的小厮这才过来,脸色也不太好,一把扶住自家少爷,乔俊也能忍耐,都到了这份上,也只是冷冷冰冰地抬头看那年轻人,目光阴毒至极,并未冲过来动手。

    估计他也知道,他不是对手。

    刚才那一箭,看起来平平无奇,但正好带走那登徒子的耳朵,入地直接没入箭柄,绝不是一般人能做到。

    而且,这年轻人身边还有十多个护卫,个个都不像是好惹的。

    乔俊到了今天这地步,已经快要疯了,到底还没有彻底疯。

    “我们走。”

    他深吸了口气,扶着身边小厮的手臂,慢吞吞地走开,背影凄凉。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二章 大雨
    &bp;&bp;&bp;&bp;乔俊都走了,乔氏才得到消息,气得脸上发青,恶狠狠地道:“以前看俊哥儿很知道规矩,怎么现在,现在变成这样子”

    她也是怒其不争的很,“难道他以为,坏了秋姐儿的名声,我们秋姐儿就只能嫁她了。”

    随即又后怕,乔氏怔了半晌,叹了口气,“也是,若他坏了秋姐儿的名声,说不得我,还真,真要考虑一二。”

    秋姐儿毕竟不是乔氏的亲生女儿,不可能真为了那孩子拼命,更不会为了她坏了自家亲女儿的姻缘,若出现大乱子,哪怕乔氏恨得牙痒痒,也只能放手。

    她是宁愿让别人说她苛待庶女,也不会愿意瑶姐儿受一丝半点儿的影响。

    秋姐儿的那个亲爹又那么不靠谱,最后如何,尤未可知。

    “俊哥儿如今算是彻底毁了,哎,让我大哥和嫂嫂怎么受得住,明明是那么好,那么出息的孩子。”

    高嬷嬷没说话。

    主子们可能不知道,俊哥儿在长辈们面前,向来守礼,表现更是温文尔雅,可底下人都知他是个什么人。

    不说别的,那一年乔俊因为蝶楼一名妓,惹恼了怀王的小舅子,二话不说就把跟在自己身边十多年的伴读送出去承担人家的怒火。

    虽说那孩子本来也酷似主人,很不着调,可他的所作所为,怎么能不让下人们寒心。

    这些话,高嬷嬷却不必告诉自家夫人。

    红尘却看了看乔俊的背影,看着他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缠上去好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觉有些好笑,不过也懒得理会,那种人,身上能干净才有鬼,死了也活该。

    罗娘和小严也没太当回事儿,扶着自家小姐到湖边找了块儿大青石坐下。

    “奇怪,青锋今天怎么懒洋洋的,换了别的时候,有人敢对咱们家小姐动手,它不发疯才怪。”

    小严端了杯茶给红尘,不禁皱眉。

    红尘拿出青锋看了看,只觉得光华内敛,身体微微颤动,不像是害怕,到仿佛是在撒娇,却带着点儿古怪的异样情绪。

    身边传来一阵脚步声,红尘一回头,就见那个一箭替她解围的年轻男子走到附近,正侧着头,一脸好奇地看她。

    青锋有一瞬间,好像想跳出来似的,终究还是没有。

    周围好多游客都探头探脑,指指点点,有几个不着调的看红尘的目光有些异样,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那乔俊怎么不对别的女孩子下手,只盯着她,想必她也有不好的地方。

    不过这显然是少数,大部分人都脑子清明,知道这怪不得人家女孩子,个个叱责乔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附近的宋峥和孔未央,显然也听了此事前因后果,满脸厌恶。

    尤其是宋峥,本就很讨厌乔俊那个伪君子,摇头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喜欢人家姑娘,让家中长辈请了媒人去说媒才是正理,使这等恶劣手段,真让人不耻”

    美瑶,美芳几个女孩子也吓得不轻。

    尤其是瑶姐儿,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那个疼爱自己的表哥,居然是这等人。

    闹了这么一出,乔氏带女儿们相亲的心思都淡了,连忙招呼下人收拾东西,快快准备下山。

    其他人也没了游兴。

    说来奇怪,好像今日不利出行。

    刚才还艳阳高照,结果一转眼的工夫,忽然下起了大雨,大颗大颗的雨珠落地,砸在人身上都生疼。

    大家到山上来游玩,下人们带的不多,东西带的也少。

    爬山就够累了,谁还戴着雨伞蓑衣不成何况这种大雨,便是有蓑衣也够呛。

    几乎一眨眼的工夫,所有人都变成落汤鸡。

    一群人顿时乱了,四下躲避,鬼哭狼嚎的。

    众人纷纷向山下冲,红尘皱眉,高嬷嬷四下看了看,连忙过去对乔氏道:“夫人,雨太大,山路难行,急着赶路的话万一出点儿危险得不偿失,咱们不如到云水观暂时避一避,这雨既然下得这么大,想必不能持久。”

    乔氏回过神,点了点头。

    也不只是只有她们一家想到这些,其他人也有想到的,一时顾不上下山,到纷纷向云水观的方向涌去。

    众人走了一小段路,结果来到一处山坳小吊桥,就见山上滚落了一大堆枯木,石头,愣是把吊桥给砸掉了大半儿,只剩下右侧还有木头相连,可谁又敢一个人过去

    这么大的雨,万一一脚滑倒,跌落山下,那就是一命呜呼的节奏。

    “怎么办”

    众人面面相觑,还是有过来帮忙挑东西的力夫们讷讷道:“还有一条路能通到云水观,不过有点儿远,也有些险,是山上村民采药砍柴走的路,这个,诸位若还想去,小老儿可以带路。”

    虽然还可以下山,山并不算特别高,可他们上山的时候,山路也不太好走,这么大的雨,出现什么意外都有可能,众人就分开来,一部分想去云水观,一部分要下山。

    下了决心,别管要去哪儿的,都加快脚步,谁也不敢耽误。

    “小心”

    红尘起步有些急,脚下一滑,胳膊后面就正好冒出一张弓,她伸手搭了下站稳,回头微微一福身,道过谢。

    那仗义出手相助的美男子便笑得眉眼弯弯,煞是可爱。

    其他人纷纷侧目,有几个女孩子目中不免露出些微嫉恨的神色。她们也不是真有什么想法,只是大家都是女孩儿,比家世,比才学,比容貌,若是看见哪里都很出众的男孩子,一声都不搭理自己,却对别人殷勤备至,就难免心里不痛快。

    这些都是天之骄女,在家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彼此一打听,知道红尘是个从乡下长起来的庶女,难免有自己高对方几等的感觉,现在她们瞧不上眼的女子,竟比她们得男人青睐,心里就更不舒服。

    这些只是藏在心中的小心思罢了,没有人会明目张胆地显露,不过,红尘不知不觉间,就有点儿被人孤立。

    连美芳都有几个手帕交手拉着手自己走,她身边却空了一块儿,红尘也是很久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由想起前世初入夏家的事儿,到让已经模糊的记忆越发清晰。

    当年她会为此辗转反侧,非要努力让那些千金小姐们叹一声福气,现在却已然不会为此费心。

    “老了吗”

    红尘觉得她如今争胜的心思少,是年纪大了的表现,也不觉轻声叹息,感叹岁月催人的厉害。

    心思电转,红尘一步步稳稳当当地走路,顺便饶有兴致地扫视周围。

    今天出门登山的,多为千金小姐和世家公子,突发状况自然很糟糕,不过一下子就看出这些公子千金的应变能力。

    就说公子哥们,有的镇定自若,还主动帮助落难的女孩子,替她们拿行囊,小心护着,以免滑倒。

    也有的瞬间暴露暴躁易怒的性子,满心烦躁,大吼大叫,惊得那些千金小姐们纷纷远离,估计等回了家,这些人的婚姻大事要发愁一阵子了。

    走了不知道多久,所有人累得气喘吁吁,大雨丝毫没有停歇的迹象,举目望去,穿过雨帘,隐隐约约能看到水雾笼罩下云水观的轮廓,大家伙儿顿时就急迫起来,纷纷不顾脚下泥泞,拼命向前跑。

    终于跑到了云水观,一见这个道观,大家都愣了愣,失望透话的这两个,不知是哪家小姐,刚才派了下人过来借柴火,借水,后来又想借鱼。

    红尘懒得搭理她们,让罗娘拒了,只说自家不大够,这俩人便记恨上,一直嘀嘀咕咕说小话。

    乔氏更懒得理会,就这种智商,平白无故地得罪别人,将来总要吃苦头,何必为她们费心。

    痛痛快快地吃饱喝足,虽然还下着雨,大家还是精神大振,瑶姐儿几个女孩子也来了精神,四下去玩,乔氏也不拘着她们,她年轻的时候放不开,一直束手束脚,到如今却希望孩子们快活。

    玩了好一会儿,几个姑娘回来还叽叽喳喳的,很是兴奋,过了半晌,雨终于见小。

    众人终于松了口气,这一路上,大家经历的种种事故,简直比前半生都要多,现在想想,后怕不已。

    大家收拾了下就准备走,刚刚说着话,站起身,忽然发现几个孩子,有男友女,个个脸色发青,抱着肚子,额头上大喊滚滚。

    瑶姐儿一头栽倒,捂住肚子咬紧牙关,呻吟出声:“疼,娘,我肚子疼。”

    乔氏顿时惊慌失措,抱住女儿惊呼:“这是怎么了怎么了”

    场面瞬间大乱。

    “呕”

    那些女孩子们都口吐白沫,脸上扭曲,痛苦至极。

    所有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能赶紧把人背起来,抱起来准备下山求医。

    乔氏顾不得其它,紧紧抱住女儿:“快,我们找大夫,去找大夫,瑶姐儿忍一忍。”

    这时,云水观大门口忽然传出来一阵大笑声,笑声痛快极了,大家都如惊弓之鸟,闻声猛地扭头。

    “乔俊”

    众人愕然。

    卢家人都认得,这人是他们家表少爷。

    其他人不认识,可前一段时间刚闹了好大一出,他们也不可能马上就把这家伙给忘了。

    “怎么是他”

    “疯了吧。”

    “管他做什么,咱们还不赶紧走。”

    都是自家人要紧,如今倒了一地,都急着下山求医,哪里有心思管别的。

    乔俊摇了摇头,冷哼一声:“我听说山上有一种毒蛇,也没个名字,却是剧毒,毒液只要一点点,就能让一个大汉一个时辰之内,肠穿肚烂,活活疼死,不知道你们这些前途无量的千金公子,能给忍受多久”

    众人一愣。

    随即有人反应过来,扑过去一把揪住这家伙的衣领:“是你,你下了毒”

    大家一琢磨,才发现这些腹痛的,大部分都是吃过云水观留下的食物的人。

    瑶姐儿刚才去玩,也好奇吃了点儿馕饼和熏肉。

    “你怎么敢”

    所有人都不可思议。

    乔俊整个人阴测测的,眼神更如枯木,又如恶魔,冷笑:“胡说什么,你们有证据吗”

    他轻轻从对方手里挣脱,整理了下衣服,“不过,我到确实是好像知道哪里有解药,只是我记性不太好,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了。”

    乔俊的声音特别轻,很是诡异,似乎带毒。

    众人都愣住。

    不少人抓狂:“你究竟要什么钱开个价”

    乔氏满脸的惊惶,也直视乔俊,急声道:“俊哥儿,你别玩了,到底哪里有解药,快告诉姑母,姑母最疼你,你也很疼瑶姐儿,怎么能忍心让瑶姐儿受这份苦。”

    乔俊的目光转移过来,失笑:“是啊,姑母最疼我呢,我也喜欢瑶姐儿,不如你把瑶姐儿许给我如何表哥表妹,正是一对儿,我肯定待她很好。”

    乔氏愣住。

    红尘也觉得不可思议,罗娘在身后小声道:“小姐,这家伙也太顽强了,属蟑螂的吧,怎么踩也踩不死。”换了别人遇见他那种事儿,早就躲在家里不敢出门,不敢见人,这人到好,越是凄惨越是疯狂,恨不得所有人跟他一样倒霉。

    小严也冷着脸:“早知道,应该让铁牛弄死他”回头就弄死,省得这般没完没了的,烦死人。

    在场的人就没一个傻子,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乔俊是跟卢家过不去,他们都是被殃及的池鱼。

    一想明白,立时有个丫鬟打扮的少女,扶着自家几乎要昏迷的小姐大声吼:“喂,你找卢家的麻烦自去找她们,何必牵连我家小姐”

    也有人冲卢家这边大声道:“夫人,不是我们不讲理,现在人命关天,你还是赶紧处理处理的好,别牵连到无辜的我们。”

    “就是,他不就想当你女婿你们是姑表亲,再联姻也无妨,你女儿那么多,也不一定要你家嫡女,他一开始不就看上你们家那什么,庶长女了给他又有何妨”

    “是啊,天作之合,挺好的。”

    众人纷纷出声。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 报应(上)
    &bp;&bp;&bp;&bp;乔氏气得浑身发抖。

    瑶姐儿躺在她身上低声呻吟,满头汗水,脸色越来越白,呼吸越来越细弱。

    乔氏咬了咬牙,完全不明白俊哥儿为何如此。

    “俊哥儿你是不是疯了你做出这等事,连下毒都敢,还拒不给出解药,难道以为朝廷律法就能容得下你现在你拿出解药,戴罪立功,我保证,绝不追究”

    乔氏这话一出,其他人纷纷使眼色,这种时候怎么还能刺激她,就是知道等下了山,非要他好看,此时也该服软示弱。那个疯子一开始可就没承认下毒,说这话也是白说,没用的。

    果然,乔俊冷笑,一脸的无所谓,到了他现在的地步,他还能怕什么,何况“姑母可不要乱说,平白无故的,怎么随便给侄儿定罪,我都说了,说我下毒可要有证据,难道知道解药在什么地方的,就是下毒人说破天也没这道理,哎,您还是好好看看我那表妹,别再废话,否则就是我费尽力气想起解药在什么地方,她变成个痴呆傻子,我也不喜欢。”

    乔氏气急败坏:“俊哥儿,你也该为咱们乔家想一想,惹恼了这些人,乔家还能在凤城呆下去吗”

    “乔家”

    乔俊神色恍惚了下,“如果乔家不是我的,我又何必在乎它”

    他说话轻飘飘,好像不着力,听得乔氏心中发寒,下一刻,乔俊却忽然满心的愤怒,眼睛赤红,声音嘶哑,疯了一样,“我只在乎我自己我自己,哈哈你们看不起我你们居然看不起我好,我到要看看,你们这些天之骄女们,被踩在地上之后,是还保持着清高,还是摇尾乞怜”

    这个疯子一变得更疯狂,包括乔氏在内,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只静了片刻,地上躺着,疼的喘不上气的一个女孩子却哑着嗓子开口:“你是叫秋娘吧我听说你和乔俊有婚约既然有婚约,就干脆痛快点儿,别让别人因为你受过”

    她说话特别慢,气喘吁吁,但她一说完,其他那些惊慌失措的人们纷纷找到目标一般,有的对乔氏道:“你们两家是姑表亲,再结亲多好啊,别犹豫了。”

    还有人直接冲乔俊笑得一脸谄媚:“俊哥儿别生气,何必闹这么大的脾气,我们知道乔家和卢家是世交,联姻是好事儿啊,放心,等你大婚之日,我们一定奉上贺礼。”

    一群人叽叽喳喳。

    “呵”

    这些说得正起劲儿,旁边就传来一声嗤笑。

    众人回头一看,就见那个白衣年轻人坐在树梢上,手里拎着条叶子甩来甩去,“没事儿,你们继续,继续,我就是觉得有趣,看一群真小人唱大戏,也挺有意思。”

    众人顿时哑住。

    还有人张嘴欲骂,立时被旁边人挡了。

    “由着他说几句,又掉不了肉,法不责众,大家一个样。”而且,别看那人只是一身白,可身边跟了那么多孔武有力的侍卫,一看就不简单,眼下都乱成这般,何必再招麻烦。

    乔俊也瞥了他一眼,同样视而不见,脸上神色更恐怖,忽然嘿嘿笑了。

    “姑母,听见了没有大家伙儿还是很明是非讲道理,你怎么说可考虑好了”

    所有人呼吸一滞,死死盯着乔俊和乔氏。

    乔氏脸色灰败,慢慢回头看了看,美芳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低下头去,乔氏的目光又落在红尘身上,这孩子到是镇定自若,脸色很严肃,并无惧怕,只是有那么一丝厌烦,还有一丝嘲讽,大概也在嘲笑眼前这些掉到黑白的家伙。

    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

    哎

    乔氏这心里也不好受,可她知道,如果到了实在没办法的地步,她什么都愿意答应。

    高嬷嬷动了动嘴唇小声道:“他要什么都先给他,回头再计较。”

    谁都看得出,这就是个疯子,就算乔氏答应什么,事后不兑现,大家也可以理解。

    “太太别操心了,咱们卢家养得起闺女,别管芳姐儿还是秋姐儿,若是实在不好,给她们一份傍身银子就是,总不能让她们没了着落。”

    乔氏一咬牙,闭了闭眼。

    罗娘她们对于乔氏的表情,到没多关注,也没心思关注,只盯着乔俊,低声和红尘咬耳朵:“咱们的解毒药不够用。”

    她们是出来玩的,又不是打仗,带几颗药丸子防身到是题中应有之义,可是谁会带太多

    眼下倒下的男男女女总共有三四十个,把所有的解毒药丸,哪怕不那么对症的都加在一块儿,也凑不齐一半。

    红尘默默盘算,就听乔氏道:“好,我答应你,我们卢家,和你们乔家再结这一门亲俊哥儿,你就快点儿把解药拿出来,再耽误下去,真出了人命,你就算狡辩,也不知道多少人要收拾了你,你也别担心,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将来你成了亲,我们送你去别处,到外地重新开始。”

    乔氏向来是个慈善人,性子有些软,对家中婢妾都有些拿捏不住,这一回还是头一次如此掷地有声,如此果决,看来女为母则强这句话,对什么人都是管用的,她以前不强硬,那是没有被逼到必须站起来的份上。

    乔俊登时大笑出声,笑得前仰后合:“好,好,这才是我的好姑母,你放心,我可是你的亲侄子,绝不会提过分的要求,刚才是开玩笑,瑶姐儿年幼,我当她是妹子,你们家秋姐儿就极好,芳华正好,花容月貌,与我正相配呢,阿珠,把纸笔递过去,请咱们这位好姑母给留个字据。”

    乔氏的脸色又变,可这时候也不能不答应,只好点点头,连看也不敢看红尘,抖着手,一笔一划地开始写字。

    罗娘和小严这下真是恼怒的不行。

    乔俊却是得意洋洋,目光贪婪又恶毒地在红尘身上扫视,简直像在看案板上的一块儿肉。

    红尘袖子里的青锋嗡嗡作响,似乎下一刻就要飞出去。

    罗娘和小严也摩拳擦掌,立马不管不顾要冲过去先把这混蛋痛殴一遍。

    红尘却是失笑摇头,也没有太生气,乔氏的作为,还有这些人的作为,其实都挺容易理解。

    她的模样轻松的很,乔俊看了半天,也没从她脸上看出任何一点儿愤怒,不觉有些不高兴。

    他以前就喜欢看别人愤怒痛恨的表情,以前还有诸多顾忌,要顾着自己的前程,学做一个君子,如今却不必,凤城对他来说,马上就要变成一个陌生的地方,他会远离,也必须远离,在这里呆一日,他就恨不得把世间所有的一切都给毁灭掉,他喜欢看到的,是红尘恐惧和愤怒,而不是这般平平无奇。

    “你不怕”乔俊顿时拉下脸,“难道你想嫁给我也是,你一个大龄庶女,能嫁给我也是你的福气,以后进了家门,只管好生伺候我便是,还有这两个丫鬟,长得到不错,给我做个通房也好,还有我不喜欢女人抛头露面,你以后不要出门了,我也不喜欢我的女人看别的男人一眼,以后你不要和别的男人见面,只待在屋里”

    周围所有人都听得发愣。

    连乔氏都颤抖了一下,忍不住回头去看红尘,生怕她下一刻就气得发疯。

    瑶姐儿昏昏沉沉的,也听见这话,一口血喷出来,竟然猛地坐起身大吼:“放屁不行,娘,不能让他这么做贱人”

    红尘伸手扶了下,扶着她躺下。

    罗娘这才缓了缓神色:“还好这儿还有个人,不都是白痴畜生。”

    即便这般被骂,其他人也没吭声。

    乔氏却加快速度,咬着牙一只手握着手腕,努力写,好不容易写好了,那个叫阿珠的丫鬟伸手接住,把那张纸拿了回去,递给自家主子。

    乔俊此时终于露出快意的表情,神色也好看了些,大笑道:“好,好,放心,我可是言出必行呢,哈哈,要想找解药容易的很,那毒蛇虽然不知名,可它经常呆的地方却有一种蛇草,正好能解蛇毒,长得和普通青草差不多,就是不知道冬天有没有生长,你们快去找吧,哈哈哈”

    众人愣住。

    乔氏也愣了,脸色大变,怒道:“你”她实在弄不明白这个疯子要做什么,难道只为耍人玩

    哪里还能等到乔氏发怒,其他人早就憋着火气,一群能活动的男女老少,都抄起身边的家伙就要扑过去。

    乔俊显然早有准备,一直站在高处,他身边的阿珠是个粗壮丫鬟一脚就踹下去一块儿石头,显然那石头都是活动的,石块儿滚落,擦着人的肩膀下去,这些人都心有余悸地停步,他才不徐不疾地道:“有时间和我计较,还是快找解药的好。”

    众人一想也是,再也顾不上他,四下寻找起来。

    乔俊冷笑,目中露出几分可惜其实他脑子里现在根本什么都没有,一切凭自己的性子来,就在刚刚一瞬间,他甚至想过把所有人都杀掉。

    那不难,一点儿都不难,他知道附近有一个蛇窟,里面有很多很多的毒蛇,只要放出一点儿血,引着那些蛇过来,这些人哪个都活不了。

    几乎只差一点点,他就要走这一步。乔俊举起手中这不是婚书的婚书,轻轻一笑。

    在别人手里,这么一封手书可能起不到多少作用,可这是卢家大太太写的,他那位好姑母写的,只要拿回去给姑丈一看,肯定会变得很有意思

    他姑丈再重颜面不过了

    乔俊可不是只想结一门亲,光结一门亲有什么用,他脑子里转着一个又一个疯狂的主意,都是很久以前就想过好多次,一直不敢付诸实施的主意。

    “啊”

    他脑子里正浮想联翩,下一刻忽然惨叫一声。

    阿珠脸色大变,扑过去一把劈在自己主子手腕上,打掉了那张乔氏写的手书。

    手书落地,很快焦黑一片。

    乔俊的掌心黑漆漆,裂开一层又皮,起了一连串的火泡,还开始冒烟。

    他疼的惨烈哀嚎,拼命挥舞手,使劲往地上残余的雪上面擦,一擦就是一层血肉,很快右手就要废了,连骨头都看得清楚。

    下面一群人看见这惨状,有的不觉作呕,可更多人都恨恨道活该

    可不是活该

    乔俊满头的冷汗,几乎要昏过去,靠着阿珠瑟瑟发抖,一声接一声的嚎叫。

    乔氏听得心下叹息,一晃眼,嘴里却也恨道:“这是报应”

    红尘抬头轻叹一声:“确实是报应,乔俊,你还是想想自己有没有做什么亏心事,我看你身上桃花缠绕,有人不肯让你和别人结亲呢。”

    她从看见乔俊身上跟着的黑影子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怪异开始,就猜到可能会出现这种状况,所以才没多做什么,不过,惨成这般,到也没想到。

    乔俊这种人,没什么好同情的。

    见那家伙跪在地上凄厉的叫,其他人也都再懒得去收拾他,当然更重要的是找解药要紧。

    身边倒下的孩子们都是自家的骨肉,他们的安危,可比收拾一个疯子要紧的多。

    一早有人招呼下人下山去,就算赶不及,也该去试一试,看看能不能及时找到能解毒的大夫上山。

    所有人乱作一团,红尘却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去。乔俊已经不在东边的山头,只留下一地的血,还有怪异的腥臭味混杂着血腥味环绕在周围,皱了皱眉,只片刻,她深吸口气,苦笑道:“这些年遇见的事故多得很,可这一次碰上的,也能排在前十名了。”

    “小姐”

    “咱们带蛇药了没有”

    红尘轻叹。

    罗娘脸色大变:“没多少。”

    眼下可不是毒蛇出没的季节

    红尘鼓了鼓脸,提高声音:“所有人主意,脚下小心,手边要是有厚布之类,把小腿缠上,多找一些干柴拿好,有火把的都准备好,火折子有没有,不要弄丢了。”

    众人都没怎么听见。

    红尘无奈:“毒蛇来了”

    众人这才抬头。

    红尘看了看四周,众人看过去,到没发现什么不妥,可惜只过了片刻,耳边就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怪异的嘶嘶声。

    罗娘抱着肩膀打哆嗦,小严眨了眨眼:“小姐,你一向很得动物们喜欢,别管什么凶猛野兽,在你面前乖的和猫一样,这一回只是点毒蛇而已,没什么吧。”

    红尘笑眯眯:“嗯,嗯,没什么,一会儿跑快点儿就行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四章 恶事
    &bp;&bp;&bp;&bp;红尘她们主仆都小心翼翼。

    听见有毒蛇的那些女孩子们也很害怕。

    不过,男人们到没太担忧,还有人皱眉道:“快干活,找解药更要紧,是不是听说有人中了蛇毒就杯弓蛇影”

    “大冬天的,怕什么蛇”

    还有人安慰自己身边的姐妹。

    “别怕,咱们山区蛇不少,你什么时候听说过蛇随便咬人了你不去惹它,自然平安无事。”

    江南这边,尤其是凤城,蛇很多,还有不少人家家里养蛇,并不如别处的人那般害怕。

    红尘自顾自地往自己身上,两个丫头,还有瑶姐儿身上抹蛇药。

    药不多,其他无甚关系,她不怎么在乎的人就不管了。

    还没收拾妥当,隐隐约约隔着火光,就见无数密密麻麻的蛇从东南西三面涌来。

    有几个人乍一看到,扔了手里的东西,目瞪口呆,浑身哆嗦,竟然站立不住。

    “我的妈呀”

    “蛇,蛇”

    这会儿不是不怕的时候了,简直怕的要命,大部分六神无主,比刚才受惊更大。

    漫山遍野,细长的毒蛇铺天盖地,红尘拎着随身带着的灯油壶直接浇到烧着的柴火堆上。

    火花迸射。

    她又一脚朝着蛇最多的方向踢过去,然后转身,带着自家人拔腿就向北面跑去,一边飞奔,回过神清清朗朗地喊:“抬着病人速退,北面有一斜坡,虽然陡峭险峻,但眼下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下面是沼泽密林,还有很多药草,可以遮盖身上的气味,蛇不会去。”

    她的声音特别清楚。

    罗娘和小严也跟着招呼。

    众人也是被吓坏了,如今迷迷糊糊,听一人吩咐便齐齐动作起来。

    一时间所有人一窝蜂似的跟着红尘她们夺命狂奔,一个劲儿地求神拜佛,求老天保佑,只盼着那毒蛇讲理些,怕人些,别追赶他们。

    奈何这一次一地的蛇仿佛是猪油蒙了心,就逮住他们这一行人不放。

    有两个让健仆抱着狂跑的姑娘,一睁眼看到满地毒蛇吐着信子,吓得花容失色,哭道:“肯定是那乔俊搞的鬼”

    “没错,否则怎么就那么巧了”

    众人恨乔俊更恨十分,连连哭骂,也有人瞧红尘同样各种不顺眼,若不是这人可气,非要去招惹那个乔俊,他们又怎么会遭此劫难

    罗娘和小严听见些许议论,都很无语,到了这份上,一帮白痴还这般好笑。

    小严摇了摇头:“小姐,咱不管这等蠢货”

    红尘都有些气息不匀,哭笑不得:“这种时候,本来也是各凭造化,谁还顾得了谁”

    人终究是跑不过蛇,如果蛇打定主意一定要追的话。

    说来时间长,实际上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众人就和毒蛇交上了手,拿着火把拼命抵抗,被咬到的不知凡几,鬼哭狼嚎一片。

    就在这时,半山坡上忽然骨碌碌滚下来一个人,众人一见,都大怒竟是乔俊

    就有人一边跑,一边恶狠狠地砸了石头过去,乔俊被砸了一头的血,还是停也不停一下,横冲直撞。

    “起开”

    一巴掌扫在一个瘦弱的小丫鬟身上,也不知是谁的小丫鬟,愣是把人推下了山崖。

    那丫鬟脸上凄惶,拼命伸手抓住山上的枯草石块延缓速度还是不断地下滑。

    众人一片惊呼。

    有心软的捂住嘴,却也无法可施。

    眨眼间,红尘忽然跟着滑了下去,一手抱住那丫鬟,不管她的哭嚎,手臂用力,愣是硬生生侧移了下,顺着北坡上一个看起来就特别险峻的,根本不像有路的斜坡出溜下去。

    那一直站在她身边的白衣年轻人脸色骤变,蹭一下窜出来飞扑出去,差一点儿就捞到红尘的胳膊。

    红尘顺手就把怀里的小丫头塞给他。

    那白衣人脸上变了变,似乎有些苦闷,到底没把那丫头扔出去,只是跟着红尘溜。

    乔俊这会儿是什么都顾不上,他也没想到自己的药会失效,那些疯蛇蠢到连自己都咬,只想着逃命,他不能死,他一定要活着,活着

    小严却心下大恨,二话不说过去也是一巴掌,打得乔俊侧飞出老远,又在地上滚了好半天,一路滚到蛇群里去。

    众人听见他一声凄厉的嚎叫,心中更害怕。

    罗娘和小严也顺着山坡半跃半滚半出溜地去寻自家小姐。

    后面是铺天盖地的蛇。

    前面是乱石,枯草,也不知道有没有路径。

    所有人都在犹豫,可是明显犹豫不了多久了。

    上面一帮人怎么犹豫,是好还是歹,红尘和俩丫鬟却没心思考虑。

    她是常怀慈悲,有救人之心,可便是要救,也得人家让她救才行,如今先保住自身再说。

    四周只有红尘,罗娘,小严三个,连那白衣人都看不到。这也正常,刚才太过混乱,滚落的方向只要偏差一点儿,不说十万八千里,也要离得老远。

    山里特别容易迷失方向,也只有小严罗娘这等死命只跟着自家小姐,其它一切不管的,才能勉强跟住。

    红尘好不容易勉强站住,小心翼翼地向下面走,罗娘和小严都过来帮忙。

    小严大恨:“可惜铁牛没跟着,早知道去哪儿都带着他”

    别看铁牛笨拙,其实有一身好轻功,这等地方不说履如平地,到底把她们几个带出去绝无问题。

    罗娘望了望上面,心中忧虑,“不知道上面那些人怎么样了”

    走得太远,都渐渐听不到呼喊声。

    红尘一笑:“别人不知,那个罪魁祸首恐怕想死不是那么容易。”

    “乔俊”

    小严翻了个白眼,“谁会管他,小姐最好连他的名儿也别提,仔细会口臭。”

    主仆几个说说笑笑,危险仿佛也远离,红尘还顺手捡了许多药材,还有野菜果子,就拿她自己的斗篷装着,那些药材里面,有不少都是可以治疗蛇毒的。

    走了不知多久,天色略暗淡,红尘一驻足,就见前面不远处传来一阵说话的声音。

    “鬼地方,真是个鬼地方,这路到底有多少条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给我捏捏腿,没见腿都麻了”

    红尘又走了两步,眼前豁然开朗,就见有个年轻的公子哥儿坐在地上,身边是十三四岁的小丫鬟。

    两个人都十分狼狈,衣服破烂,脸上都是泥污,那公子哥儿一见红尘,愣了下,半晌脸上露出几分笑:“卢小姐在下李笙,是卢二老爷的学生,说起来还是你的师兄,能碰上你真是走运,咱们还可以互相帮衬一把,你放心,必能走出去的。”

    红尘点点头,就着罗娘的手坐在旁边的青石上,小声和小严她们说话。

    李笙目光闪烁,心中其实有些不悦。

    他从山上下来,走了许久,总是在附近绕弯,根本就走不出去,时间一长,难免怨起红尘来,这路是红尘指的,现在出不去,自然怪她

    这种逻辑,在正常人那儿可能行不通,到李笙这儿,就是至理了。

    只是李家一直依附卢家,他能在卢二老爷门下读书,还是因为自己的哥哥给二老爷当了幕僚,被提携一把,说白了,李家算是卢家的附庸才是,李笙自然不好过分得罪卢家的小姐,哪怕是庶出小姐。

    罗娘和小严安顿自家小姐坐下,手脚麻利地去旁边树上摘下来一堆果子,又到旁边林子里转了一圈,一会儿工夫拎出来一只山鸡,去毛剥皮,很快就开始烤。

    山鸡的香味扑鼻而来。

    李笙的肚子咕噜咕噜直叫,一脚把给他捏腿的小丫鬟踢开,怒道:“还不快去找点儿吃的,你个没用的蠢货。”

    那小丫鬟不敢吭声,连头也不抬,低眉顺眼地就去旁边的林子里。

    她年纪小,瘦瘦弱弱,头发都贴在脸颊上,湿漉漉的,身上的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绿色的单衣,至于她的厚衣裳,现在都裹在李笙的身上,虽然只能稍微披着,却也比没有强得多。

    小严忍不住一皱眉,罗娘拉了她一把,她才没有多话。

    红尘也没有理会。

    这边,小严已经把烤好的兔肉撕下来,拿叶子包着,吹凉了递给自家小姐,自己才拿了,又递给罗娘,三人认认真真地分食。那边的小丫鬟捡回来一些果子,李笙顿时狼吞虎咽,一边吞咽一边还看红尘她们这边,只是到底不好讨要,只把满腔怒火发泄到那小丫头的身上,直接上手甩了一巴掌,又一脚踹她肚子,踹得小丫鬟倒地半晌才爬起来。

    若不是这李笙也累得没什么力气,恐怕打得更狠。

    小严快气炸了。

    红尘只摇摇头,不让她管,她也只好扭过头去视而不见,罗娘也不大高兴,不是为别的,只是联想到自己的遭遇,看不得女孩子受苦。

    只是自家小姐既然视而不见,自然有小姐的道理罢了。

    不管归不管,罗娘还是忍不住絮叨了几句:“我听说过这个李笙,他夫人前阵子不是才闹出要和离的事儿,据说那位甄娘子连儿子女儿都不要了,嫁妆也不要,什么都不要,只要和他和离,为此宁愿出家做姑子,也不肯留在李家。”

    小严一怔:“原来就是那个李笙”

    当时的事儿闹得很大,好多八卦消息,卢家的家规森严,下人们不敢把家里的事儿向外说,可听八卦的心却不比别人家少几分,小严她们也听说了,李笙的夫人甄家娘子回娘家哭诉,说李笙不把她当人,她简直活得毫无尊严,比畜生都不如,在屋里时,李笙在她的床上睡她的丫头,还要她来端茶倒水伺候,有一点儿不如意,就动手打人,她动辄就挨打受骂。”

    一开始甄家也没少劝和,天下的人都是劝和不劝离,要知道,甄娘子还生了一对龙凤胎儿女,和离后孩子怎么办,只劝她忍一忍,家家都有难念的经。

    结果后来甄家的人发现自家孩子受的那些罪,听了甄娘子实在忍受不住说的话,她哥哥差点儿没气得吐血,二话不说抢了妹子回家。

    偏偏那李笙居然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还振振有词,说在自家的屋子里,打打自己的老婆算什么大事儿睡个丫头又怎么样妻子既然是他娶回家,就是他的东西,就该贤惠,就该伺候男人,男人说往东,便老实往东,说让往西,就老实往西,像甄氏那般不听话,挨打活该

    气得甄家的男人,连和甄娘子不对付的嫂子这下都炸了,开什么玩笑,所谓婚姻,乃结两姓之好,为的是两家联姻,互帮互助,人家好好一个女孩儿,带着嫁妆,带着全家的人脉,嫁进你们家,难道就是为了让你们作践说破天也没有这样的道理

    那李笙读书不错,为人仪表堂堂,在外面待人接物,也看不出哪里不妥,谁能想到他是这样一个人

    甄家接了自家姑娘回去,到现在还憋着一口气,连甄娘子的嫂子都说,她宁愿家里养小姑子一辈子,也不能把人送去别人家变成个畜生

    此事传言很多,罗娘她们听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夸大其词,不过对于李笙这人,怕是大部分人都很难看得上眼。

    这年头,男性为主导,人们对男人也颇为宽容,可即便如此,提起这个李笙,还是要摇摇头,说一句不该。

    红尘她们小声说话,一边分食了兔肉,肉很鲜嫩,香气浓郁。

    李笙在旁边只吃了一堆果子,口水横流,越吃越饿,厚着脸皮过来,笑道:“卢小姐,你是女孩子,不如吃一点儿果子如何咱们换一换吧。”

    红尘把剩下的半个塞给小严,站起身活动了下肩膀,走过去四下张望找路,全当没听见。

    罗娘似笑非笑地挑挑眉,懒洋洋地道:“我们还是喜欢肉。”

    也就说话的工夫,罗娘和小严慢条斯理地把兔子吃了个干净,只剩下一地骨头就地掩埋。

    李笙脸上一僵,心中大怒等回头脱了困,他非想个法子把这两个贱婢弄到手,好生教导教导。

    只是兔子都没了,他也无法,憋着满肚子的怒气都撒到他身边的小丫头身上去。

    红尘还是没管,不过见罗娘频频后看,微微一笑道:“罗娘知道吗,这个地方很奇怪,死气浓重,无论发生什么奇异之事都有可能,所以在这里,要谨言慎行,不可做恶事,动邪念,若是做了,多半儿要后悔莫及。”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五章 蛇精
    &bp;&bp;&bp;&bp;罗娘两个其实没太听明白,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她们已经知道,这人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看小姐不救那小丫鬟,想必是那人不需要她们去救。

    风又大又冷。

    树叶沙沙作响。

    山上的砂石滚落,让整个山谷变得幽静而诡异,红尘吃完饭,熄了火,就招呼两个丫头走人。

    李笙楞了一下,他累得气喘吁吁,还没休息够,肚子又饿,但看红尘三个走人,他也连忙爬起来,一只手撑在那小丫鬟的肩膀上让她扶着走。

    “现在天色已晚,小姐为何不休息一下此地瘴气重,我们走了许久也没有走出去,恐怕山路难寻,晚上就更难走了,万一不小心再落入悬崖,那岂不是糟糕至极”

    红尘不理他。

    小严翻了个白眼:“公子要休息尽管去,我等可没拦着。”

    李笙脸上闪过一抹怒色,到底没再多言,心里却把罗娘和小严,甚至身为主子的红尘翻来覆去骂了很多遍。

    但他就是再生气,也绝对不敢停下来,他自己在这山谷里转了好久,受惊不小,现在让他只带一个没用的小丫头片子留下,那是万万不敢,只好拼命跟上。

    红尘和罗娘她们的速度都很快,走山路如履平地,李笙是咬紧牙关,拼了好大的力气才没有掉队。

    他似乎有些怕红尘她们走得太快丢下他,一直不停地说话,唠叨个没完没了,一开始还抱怨连连,一直喊累,后一见红尘不耐烦,顿时服软,好言好语地哄着,连小严都差点儿要忘了这是个什么混蛋。

    走了许久,到太阳将将落山,红尘终于停下,指了指旁边一块儿平地:“此地阳气最重,就在这儿休息一下,等明日想办法离开。”

    李笙总算是松了口气。

    罗娘她们收拾妥当,铺了褥子,让红尘坐下,又找了些山泉给她喝,刚安顿好,不远处就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李笙侧耳听了听,脸上一喜,猛地站起身:“白兄彩霞妹妹,是你们吗”

    远处说话声一顿,随即就有很兴奋的声音响起:“是李兄哎呀,可找到你了。”

    很快,就有三个人从不远处走过来,一个老人,还有一双年轻男女。

    三个人走近,红尘就眯了眯眼。

    那个老人是采药人常有的打扮,粗麻布的紧身衣裳,外罩一件皮袄,腰上带着药囊,背后则是背篓,但红尘的目光落在他的脸上,却不信这只是个采药人。

    此人长得一般,可脸色红润有光,面颊丰腴,只有那些经常吃肉的富贵人家的人,才能有这样的面色,寻常采药人可不行。

    而且另外那男女二人,不自觉以他马首是瞻,十分恭敬,甚至恭敬到有些敬畏的地步。

    至于这男女二人,红尘还好,小严忍不住用鼻子轻轻哼了声,她可认得那女的。

    就在刚才,便是她老抱怨说,那群人面临窘境,全是自家小姐的过错,不辨是非,不明黑白,实在讨人厌的很。

    那三个年轻人一碰面,立时凑在一处叽叽喳喳,李笙神采飞扬,再不是一开始那般沉郁,半晌才冷淡粗略地说了下怎么和红尘碰上,言语之间鄙夷之意尽显,也不复刚开始的殷勤。

    罗娘不觉失笑,低声道:“这人到惯会见风使舵,这是琢磨着用不上咱们了。”

    “快,坐下歇歇。”

    罗娘话音还未落,就见李笙招呼白公子和那位彩霞妹子坐好,见彩霞的脸色雪白,显然累得不轻,扭头冲红尘她们瞥了一眼,“这个没眼力劲的,还不快点儿收拾些柴火生火,弄点儿吃的给大家果腹。”

    小严翻了个白眼。

    红尘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扭过头去只当没听见,荒山野岭和这么个白痴吵架,实在费神,不做为好。

    罗娘和小严慢吞吞整理了下自家的包裹,把里面的药材挑拣挑拣,省得压坏。

    那白公子到还算谦逊,连忙笑道:“怎么好劳动小姐,我们刚刚吃过,也不算饿,来,给你介绍,这位是谢大师,能力非凡,刚才我们路遇一条巨大的大蛇,差点儿落入蛇腹,若不是大师出手解救,恐怕真的一命呜呼了。”

    白公子对那老人家推崇备至,李笙也明显就恭敬起来,而且一听说这人能对付蛇类,在当下这等困局中,他自是要肃然起敬的。

    李笙身边的小丫鬟也不知是不是被打怕了,仿佛很恐惧,低着头,缩着脑袋躲在一旁,根本不敢往前凑,好在似乎在这两人面前,李笙颇为主意自己的风度,也没太为难她。

    一行人坐着,三言两语把遇见的事情说了说,李笙和那位白公子都心有余悸,想起来怕的不行。

    那老者一愣,若有所思:“蛇吗”他目光闪了闪,笑道,“诸位不必担忧,别的不好说,对付蛇老朽到是有些能耐。”

    他长叹一声,苦笑道,“这次来山中,也是为解决一桩十年前的旧怨。”

    白公子似乎对这位老人家特别尊敬,也十分好奇,不觉连连追问。

    此时山风吹拂,天黑下来,月光疏朗,大家闲坐无聊,老者也多了几分谈性,轻声道,“那是十年前,我带着小徒弟到南边一座小城的山中游历,找几味药,也是让他长长见识,大概也是这么一个天,天昏沉沉,下过雨雪,我那小徒弟爱玩爱跑,到了这山里就兴奋得不行,一进山就往林子里钻,我在后面远远跟着他,看着那小子越跑越远,我心中担忧,就喊了几嗓子,走着走着就听见我的小徒弟一声尖叫,吓得我连忙追上去。”

    说到这儿,老者的脸色变得有些阴郁,声音也低沉了许多。

    “结果我追到林子里,一眼就看见一条黑蛇,正吐着信子围着我小徒弟转悠,吓得我立时一刀飞过去,砍中它的七寸。”

    “哎,只怪我那时道行不高,虽然伤了它,却还是让它给逃了,那蛇有小儿臂粗,头上还长着两个小角,这是毒蛇化蛟,必要成祸的征兆,而且看它的个头年纪,明显很小,虽说大部分蛇都不会跟着母亲生活,但这一类都成了精怪的却不同,肯定有蛇窟在。”

    “我担心打了小的,再招来老的报复,干脆就寻蛇的踪迹,打算找到蛇窟一网打尽,这到不难,那小黑蛇受了伤,一路流血,而且咱们这种人,对这等精怪味儿敏感的很,很快就找到了地方,却不曾想,里面果然有一条黑蛇,只差一点儿就成了气候,太过厉害,我虽说把它打成重伤,废了它大半的修为,可到底顾忌我家弟子不敢硬拼,竟没能彻底结果了那畜生”

    提及此事,这老者咬牙切齿,显然是颇为遗憾,长叹一声,“哎,从此之后就心存挂碍,十年来,修为无寸进,肯定是因为此事没能了结,时时想着,变成心结,若不能除了这心结,我这一生都无望大道了。”

    他这话颇为平淡,可目中坚毅果决,仿佛无论前面有多高的山,多重的石,他都要开山劈石,闯出一条路来。

    众人一时沉默,红尘低下头笑了笑。

    这时,东面山坡上忽有人跑动,大家一回神,抬头看去,白公子举着火把照了照,慢慢皱起眉头。

    “是乔俊他还没死”

    白公子也看到这家伙被困入蛇群中,还以为他早就一命呜呼,没想到命这么好。

    但乔俊明显不觉得自己命好,他一边跑一边嚎叫,一边手舞足蹈:“别缠着我,不要缠着我,滚啊啊,滚”

    如此幽静山林,又是这样的晚上,他发出这等渗人的声音,众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红尘叹了声,轻声呢喃:“既然心心念念都是找个妻子,祸害人家女孩子,如今一口气得了三个,岂不是极合心意,就算你不高兴,也只能说是报应了”

    那老者听见她的话,目光一闪,转头盯着她看了好几眼,笑道:“没想到,老朽竟然老眼昏花,当面不识真人”

    话虽如此,他也没太在意,皱了皱眉,盯着乔俊看了两眼摇头:“自作孽不可活,此事老朽可管不了。”

    就在乔俊身边,左边的肩膀上挂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痴痴缠缠地缠着他的脖子。

    右边还有一个,死死搂着他的胳膊。

    背后还背着一个。

    这三人都是青面獠牙,一脸的凶恶恐怖,偏偏柔情似水地瞧着他。

    背后那个还柔柔道:“郎君,你躲什么,我们姐妹心甘情愿与你结为夫妻,你该高兴才是。”

    他身上缠着这样三个女人,竟然还能跑这么快,也不容易了,只是跑得磕磕绊绊,一会儿摔一跤,一会儿在地上滚一圈儿,满脸堆泪,一身狼狈,头发一把一把的掉下来,也不知遭受了何等痛苦,嚎啕大哭:“让我死了吧”

    他此时简直再忍受万刃穿心之苦,心中大是悔恨,宁愿死在蛇群中。

    乔俊的双目充血,根本看不到他们,只本能地狂奔,脸上虚汗一层又一层,也不停的跑。

    众人注视他的背影走远,良久,老者才叹息:“这是姹女煞,竟然能转为煞气,那是百年难遇,传闻只有十恶不赦之人才有可能遇上,而一旦遇上,只能求速死罢了,歇着吧。”

    天色更黑,这老者还好,白公子他们三人几乎要睁不开眼,此时也不会有心思去管心中恨急的乔俊,连忙找了个干净的地方一头躺下,就沉沉睡去。

    罗娘和小严也分出一人守夜,另一人护着红尘睡下。

    陷入沉沉梦境,不知过了多久,红尘坐起身,拦住要说话的罗娘,拉着她和小严靠边,举目望去。

    夜里起了雾,就见李笙身边那任打任骂的小丫鬟,不知什么时候立在李笙身边,她头发披散下来,脸色苍白,一双眼睛里散发出幽幽绿光。

    罗娘吓了一跳。

    红尘摇头,安抚地拍拍罗娘的手,又躺了下去。

    一觉睡到天将明,红尘她们起来,收拾东西,找了点儿野果子当早饭,吃完就准备出发。

    李笙扫了红尘一眼,很殷勤地跟在那老者身边,轻声道:“仙长,不知咱们该往哪里走”

    他的脸色比昨日还要差些,不过他自己没有感觉,白公子他们同样疲惫,好点儿也有限,也不曾在意。

    老者到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笑道:“我已经打听到了,这次我要找的那条蛇精就在此山中,老朽此行只为它,肯定要去找的,顺便送你们出去也不是不行,就看你们怕不怕了。”

    李笙精神一振,大笑道:“怎么会怕,有仙长在,区区一蛇精又有什么了不起我从小到大,还没见过蛇精,正想见识见识。”

    老者点点头,众人就出发。

    李笙看了红尘她们一眼,冷笑:“看样子卢大小姐也要与我们同路”

    红尘毫不在意:“怕是不会,我们要走一条活路,还是不去见识蛇精为好,前面就要上山呢,我看老先生怕是要向下走。”

    她看也不看李笙,只瞥了眼那老者,老者一怔,也抚须而笑:“小姐慧眼。”

    李笙一噎,心中别扭的很,不过,他虽然讨厌红尘,可还是必须要顾忌她的身份,终究把刻薄话给咽了回去。

    收拾妥当,一行人就继续前行。

    这一次,李笙有白公子和那彩霞姑娘作伴,和昨日不同,再不肯搭理红尘她们。

    罗娘还松了口气,少了他在耳边啰嗦,清净得多了。

    老者走得不紧不慢,一点儿都不着急,神色间露出几分向往,许是心情大好,忽然冲李笙和颜悦色:“我看你的身上仿佛沾染了些晦气,怕是让山里的什么精怪缠住了。”

    李笙登时色变。

    老者又笑道:“别急,等我处理完手头的事儿,顺手帮你收拾了便好,区区小精怪,何须惊慌。”

    李笙这才松了口气,接连不断地拍起老者的马屁,拍得他舒舒服服。

    不得不说,这人的口舌还是有点儿水准,只要他愿意,很能哄人。

    “晚生今日可要开开眼,好好见识见识仙长的手段,想必那区区蛇精,见了仙长就吓得屁滚尿流了,对付它,绝对手到擒来”

    “哎,蛇精为祸人间,必须除掉”

    那边乱糟糟的,红尘看了一眼,忽然对罗娘和小严道:“路上枯燥,不如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两个丫头顿时高兴起来。

    “小姐快快讲吧,咱们可闷死了。”

    红尘莞尔,想了想,徐徐道来:“这个故事叫青蛇,讲的是一个老和尚和一条青蛇的故事。”

    她多年来有写话本小说的习惯,也擅长讲述,本就精彩绝伦的故事被她娓娓道来。

    罗娘和小严都听得入了神。

    红尘讲的是在空间里读过的,属于同人类的故事,法海乃是主角,讲他因不辨善恶,是妖精就要捉住,还要打得魂飞魄散,不知多少善良妖精都被他给杀了,最后陷入魔障,不得解脱,不得成佛,得佛祖点化,才看看顿悟,发誓度化众生,无论是人是妖,如此修行多年,终于成佛。

    不知道写的这个同人的大能,是不是亲身经历过这样的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十分真实,红尘讲述时,就仿佛当真有那么一幅幅画面,在众人眼前飞掠而过。

    罗娘和小严听得着迷。

    李笙本来对红尘主仆颇为冷淡,故意不搭理,但也忍不住侧耳倾听,连白公子都一样。

    故事讲完,好半天,那老者脸色阴沉,冷笑道:“一派胡言,妖就是妖,人就是人,斩妖除魔理所当然,只要是妖,都是该杀的”

    红尘听了一笑,点点头:“您老人家要真这么想,我就提前恭祝您得道了。”

    她也不明白怎样才能修为有成,算是得道,不过偶尔也听空间内有大能闲聊时说起过,还挺有道理,说是大道三千,殊途同归,道只在自己,心中不挂碍,一片纯澈,符合自然,便算得道。

    例如,有人杀尽一切妖邪,以杀得道。

    也有人心存慈悲,济世救人,无论是人是妖,心存善念,便要度化,那也得了道。

    还有人钻入魔道中去,百无禁忌,到也无妨。

    红尘觉得她讲的这个故事,法海之所以得不了道,不是因为他杀了善妖,而是他自己迷惘,不知道该杀还是不该杀,所以迟迟不能前行。

    那老者死死盯着红尘,完全不明白她说的都是什么意思,这时忽然一抬头,脸上大放光芒。

    “就是这里”

    不远处是一个洞窟。

    洞口藤蔓绵延,白雾笼罩,十分神秘,老者激动得浑身发抖:“这一次,一定要做个了结。”

    红尘驻足停步,看了他一眼,笑道:“老先生看样子是想用雷霆之力,炸掉山洞,诛杀这些蛇了”

    老者眯了眯眼,点头:“怎么,小姐觉得不妥”

    红尘耸耸肩:“我是个人,自然不会阻止别人杀蛇,只是提醒先生小心些,这山洞位于龙脉之上,扰了龙脉,恐招祸患。”

    老者冷笑:“好笑,小姐怕是眼花了,龙脉阳气积聚,即便是一支龙区区一妖孽,也敢染指不成”

    红尘吐出口气,只好无奈摇头:“那就请先生小心,罗娘,我们走吧。”

    罗娘和小严点点头,一左一右,护着红尘离去。

    李笙扫了她们一眼,凑过去笑道:“仙长别和几个娘们见识,头发长见识短的,管她们作甚,我还要恭喜仙长,得偿心愿”

    这边怎么热闹,红尘却是不管,带着两个丫鬟匆匆离开,找到一条极为陡峭的山路,慢慢向山上走去。

    她难得有些着急,速度很快,刚刚上去,到了平缓些的地方,也找到了正经修葺而成的山路,三人都松了口气,就听见不远处一声闷雷,鸟雀惊飞,乱糟糟一片。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 自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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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方不远处的山林里滚滚黑烟直冲云霄,简直十里可见。

    红尘抬头眺望,叹道:“好厉害的雷法!”

    那雷声中充满了愤怒和狂暴。

    她以前在‘玉’珏空间里看两个大能讨论,究竟是雷符蕴含的天雷之力厉害,还是炸‘药’的威力更大,双方演示了一番,最后还是觉得炸‘药’更恐怖些,但现在看来,天雷之力也毫不逊‘色’。

    果然是高手多为隐逸之人,那老者名不见经传,一身修为却是不比当朝名家差去多少。

    “以后要多准备几张雷符才好。”

    “这是什么动静!”

    “好像打雷呢!”

    “天崩地裂了,咱们这边还稳当吧,离得远些才好,万一再来一次山崩地裂,咱们怎么受得了!”

    半晌过去,接连不断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这一连串的炸雷,到把远处各地逃亡幸存下来的人吸引过来,彼此相见,也是惊喜‘交’加,抱头痛哭。

    这一路艰险,如今能再次见到人,所有人都松了口气,熟悉的不熟悉的,凑在一起絮絮叨叨说个不停。

    乔氏也在,见到红尘眼睛一红,一把搂住。

    “只差你了,只差你了!”

    瑶姐儿被她自己背在背上,此时才慢慢放下来,红尘连忙过去,先喂了一把‘药’丸子,才招呼小严把采集的‘药’草都拿出来:“太太别太担忧,我一路上采集了很多‘药’草,应该对蛇毒非常有效,马上煎‘药’给瑶姐儿吃。”

    乔氏强忍着泪水,拼命点头。

    红尘使了个眼‘色’给罗娘。

    罗娘站起身仔细看了看,略略一摇头。

    小严叹了口气。

    这些人里面,中了蛇毒受了伤的人,只有寥寥几个,剩下的除去未曾找过来的那些……不问可知。

    罗娘和小严连忙从自家的包袱里头,拿出各种采‘药’,熬煮了给中了蛇毒只余下最后一口气的人喝。

    这些人中毒太深了,能不能活还不知道,她们两个一喂‘药’,其他人都安静下来,盯着看。

    有几个心思复杂,也有些惭愧。

    他们一路跑还来不及,哪里想得到这什么‘药’草,事实上就算找,也不一定能找对,可一开始被他们挤兑掀起的红尘,却还挂着此事。

    很快所有人都服了‘药’。

    红尘走过去检查了下,着重看了看瑶姐儿,笑道:“看来比较幸运。”

    虽然时间隔得有点儿久,但她们找到的‘药’材的确很好,服下去也不过片刻,那些脸‘色’灰败,只剩下一口气的病人,气‘色’就恢复些许。

    “至少抢回大半条命!”

    罗娘和小严也道,松了口气,“不枉咱们辛辛苦苦背着这么重的东西跑一遭。”

    乔氏抱着瑶姐儿一刻都不肯松手,她脸上有好几道伤痕,胳膊上也渗出血丝,显然受了伤,这么一个养尊处优的‘女’人,为着‘女’儿能做到这地步,着实不容易。

    “呜……呜呜!囡囡!”

    沉默了片刻,其中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忽然啕号大哭,“我的囡囡!你们赔我囡囡!”

    她伤心‘欲’绝,哭得抑制不住,旁边有几个人脸‘色’便有些不对,半晌,其中一个中年男子怒叱道,“哭什么,都是囡囡没有福气,我们有什么办法!”

    “是啊,大嫂!”另外一个稍年轻一些的也道,“当时的情形您也知道,那么多蛇在后面追,侄‘女’病成那样,身体又笨重,谁能背得动!我们要不扔下侄‘女’,死的就是大家,总不能为了你‘女’儿,要大家都给赔命去。”

    那‘妇’人怒瞪了他一眼,依旧忍不住泪水。

    还有一些人闻言都不禁开始小声啜泣,显见也是不小心或者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丢了孩子的,不过大约心中还存着念想,并不相信自家孩子已经遇险,四下里求人帮忙去找,还有人一时片刻也挨不住,立时顾不得劳累,起身就要走,打算下了山马上派人来搜山。

    “咱们也走。”

    这座山实在邪‘性’的很,红尘也不愿意呆下去,招呼罗娘她慢吞吞地下山。

    一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

    说了一会儿,大家都有些惊讶,他们在山中的遭遇可是大有不同,四散分开以后,有的虽说受了些惊吓,被毒蛇追得屁滚‘尿’流,可往谷地一钻,那蛇就不敢靠近,似乎找不到方向,他们也顺顺利利地逃了出来。

    但也有人被穷追不舍,丢了亲儿亲‘女’,绕到山里许久找不到出路,凄惨无比。

    不过好歹都出来了,全是幸运的。

    就他们这些人聚在一块儿,不超过二十人,但在山中失散的起码有几十人,剩下的那些,也不知道能不能逃出生天。

    乔氏就默默垂泪许久,她几个好友,还有认识的太太都不在,幸而家里人没有走散,瑶姐儿也还好,这才勉强撑得住。

    到是宋峥表现出超过一般公子哥儿的韧劲,背上背着个被毒蛇咬了一口的小厮,始终没有扔下。

    孔未央一个大男人,平日里很爱哭,常常被人嘲笑,如今当真遇见此等危险,却也不比别人差上一分,始终咬紧牙关坚持下来,还能帮自家兄长承受重量。

    遇见一次灾难,人们也算是原形毕‘露’了。

    在林子里钻来钻去,一行人四顾茫然,还是红尘对道路熟悉,一路领着走了半天,终于找到下山的正路。

    看到整整齐齐的石阶,众人都松了口气,有几个体力差的,登时坐下喘起粗气。

    说话间,远处一条火光长龙若隐若现。

    众人抬头望去,齐齐惊呼:“我的天!有人来了,有人来救我们了!”

    大家伙儿忍不住高声呼叫。

    确实也该有人来了,那么多太太夫人,千金公子进山,结果一去不回,家里不着急才怪,能到现在刚刚看到搜寻人员,已经算是晚的。

    看到火龙,众人反而走不动了,一个个地在道边坐下,趴下,再也不肯起来。

    红尘四下瞧了瞧,没见什么凶猛野兽,便不多说,找了点儿泉水给乔氏解解渴,顺便清洗一下伤口,涂抹伤‘药’。

    乔氏看红尘上上下下忙活,手脚利索的很,所有人都瘫了,她还是‘精’神奕奕,除了衣服有些脏污,毫无狼狈相,不禁感叹。

    这等时候才能看得出,一个人到底能不能顶事,就红尘这副定力,十个男儿也比不上他。

    等了半晌,众人昏昏‘欲’睡,山下火龙终于近前,众人一看都傻了眼,竟是官军。

    为首的是很熟悉的那个白衣年轻公子,此时已经换了一身紫‘色’大氅,头戴金冠,到衬得他如一贵公子一般,比初见时更多几分贵气。

    众人傻愣愣地看着,凤城县令踉踉跄跄赶过来,大家才回过神拜见,县令喘着气道:“万幸,万幸,这位是南域幽王世子方寰,要不是他老人家赶来通知,又调驻军帮忙,本县恐怕还不知置下竟出此大事。”

    大家都一愣。

    幽王众人自然是知道的,但这少年公子实在不像幽王府的人,幽王府世代驻守南疆,在南域,只知幽王,不知圣上,是很正常的情况,因为那地方毒蛇猛兽无数,瘴气弥漫,少数民族众多,朝廷也把它视为‘鸡’肋,到对幽王没多少猜忌,相反每一代都颇为笼络。

    当年册封幽王的还是天下之主,大夏朝的夏武帝,大周未立,幽王便在南域扎根,这边改朝换代平常事,南域世世代代隶属幽王府。

    相传南域之人,个头矮小,相貌丑陋,连‘女’人都很恐怖,爱在脸上刺青,几乎算是流放之地,众人谈之‘色’变,没想到这位幽王世子,竟然是这般好相貌。

    红尘到不觉得奇怪,幽王府那么多年传承下来,多选美‘女’入府,便是一开始血脉不好,后世子孙也都得是俊男美‘女’才正常。

    只是,幽王世子到来,可不是一件好事。

    记得上一世,大概要十年后,天下大‘乱’,四国‘交’战,她常常想,这大约是避免不了,不要说一个人,就是一百个人,也阻止不了高位者的野心。

    现在看来,好像不光没有推迟,反而提前了,红尘忽然恍惚了下,只是稍稍迟疑便回过神,提前也不见得是坏事,再说,现在的一切都跟过去不同,她何必多想,更不用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去。

    方寰轻声道:“山间风寒,大家都累了,早些下山为好,你们去帮忙。”

    几句话的工夫,官兵已经准备好轿子,把所有人都抬起来,匆匆而行。

    有一段路甚为难走,马车不能入,还是需要抬轿。

    红尘她们三个体力还好,就不曾坐轿,方寰看了她一眼,走近两步,低声道:“卢小姐平安无事,真是再好不过了。”

    “多谢世子关心。”

    红尘顿时有些诧异,实在是这世子说话的口气太过熟稔了些,明明二人没什么‘交’集。

    不光她奇怪,就是乔氏也不觉多看了两眼,目‘露’犹疑,‘欲’言又止。

    她到‘挺’不喜欢幽王世子和红尘套近乎,人家堂堂世子,自然不能娶一个庶‘女’为正妻,当然,以红尘的身份,做妾到无妨,可他们家一介清流,二老爷还是真正的读书人,清高的很,怎能做出让‘女’儿为妾的事!

    且南域那种地方,毒虫猛兽众多,闻之惊心,任何心疼‘女’儿的人家都不会让孩子嫁过去。

    红尘却不知乔氏想这么多,心态放松的很,这样的山路上,有个美男陪着说说话也很好。

    乔氏看自家那个便宜大‘女’儿坦坦‘荡’‘荡’的,也松了口气,大庭广众之下,到也不需要太过忌讳,表现得进退失据,反而不妥。

    正一路疾行,旁边的山上连滚带爬地滚下来一个人。

    官兵紧急停下,都握紧手中兵刃。

    那人挣扎着爬起来,不管不顾,直往前冲,一路被官兵拦住就膝下一软,跪下砰砰砰的磕头。

    “卢大小姐,救命啊,救救我们!”

    红尘一愣。

    其他人也怔住。

    他一出声,大家才认出这是凤城白家的白公子,实在是灰头土脸的太难看,不禁诧异:“白公子这是何故?”

    趁着挟制他的官兵一松劲儿,白公子拼命冲过来,高声喊:“都是我等有眼不识泰山,不听小姐劝阻,如今黑龙暴怒,缠住了大师,还有我家彩妹,要不是我从小就怕响动,离得远些,恐怕也走脱不得,小姐,求求您救救彩妹!”

    显然他只在乎那个‘女’孩子一人安危。

    众人都听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皱了皱眉,先让他站好,令人送了一杯水,才道:“活该请详细说一说。”

    白公子心有余悸,喘息半晌,终于缓过劲,慢慢把事情说出来。

    当时红尘她们离开,那位老仙长就在‘洞’口布置了很多符箓,还洒了不少奇奇怪怪的‘药’粉,又布置了一番。

    在白公子口中,那老仙长法力通天,一挥手山石动摇,树木移位。

    就在一切都布置好,老仙长要引发雷符,炸毁山‘洞’时,里面忽然探出一黑蛇。

    黑蛇身体巨大,头上长角,嘶嘶地叫着,以头碰地,做哀求状。

    “当时老仙长冷笑一声道——‘荒唐,你一个妖孽,还想越过龙‘门’飞升成龙?什么功德圆满,你哪里来的功德,我今天若不除了你,多年修为怕是要毁于一旦!’”

    “老仙长说完,就引爆了雷符,天降巨雷,一下子劈到蛇身上,那蛇痛苦不堪,翻滚想逃,却始终离不开山‘洞’,而且雷一个接一个下来,连老仙长都奇怪,觉得这雷有些多了,许久过后,雷云消散,山‘洞’已经被夷为平地,老仙长大笑,我等也松了口气,却不曾想,忽然间地动山摇,有个黑影子扑面而来把老先长,我家彩妹,还有李笙都卷了去,我远远看见,只见黑雾弥漫,里面惨叫声,怒叱声连连,就连老仙长看样子都出不来,还失声惊呼——‘竟真是龙脉,怎么可能!’随即就没了声音。”

    白公子一抹眼睛,“我在外喊了许久,半点儿回应都得不到,那黑雾覆盖之处,草木枯黄,眼看着就连我也要被卷进去,万不得已只好狼狈而逃,我走时,那一座山峰都摇摇‘欲’坠,怕有坍塌的迹象。”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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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小姐,我知道您是高人,那仙长临被卷进去之前最后只说了让我来寻您,要是您不肯帮忙……我家彩妹就真的难以幸免了。”

    这位公子哥儿一脸的恳切。

    红尘哭笑不得,她才不信那老头会说什么让人来找自己的话,一眼就看得出,那老家伙再骄傲不过。一准儿是这位白公子眼力不差,猜出自己可能有法子。

    不过也无所谓,那黑蛇……大约要救一救。

    就在白公子跪下磕头的一瞬间,她玉珏空间里的任务栏里亮了一下。其中一条任务冒出来,就是助黑龙升天的。

    看任务介绍,这黑龙和她还有一丁点儿的渊源。

    “我送你去。”

    幽王世子方寰扬眉而笑。

    罗娘瞥了他一眼。

    小严皱眉,小声嘀咕:“小姐,这人殷勤的过分了,再说,他怎么知道小姐要去管这闲事!”

    红尘瞪了眼自家俩丫头——虽然教她们自尊自爱,可没教她们面对一个上位者随意流露出轻视。

    在大周,南域幽王世子,属于那种半路上随随便便宰杀两个朝廷命官,皇室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的。

    幽王世代驻守南域,和朝廷的关系默契的很,彼此井水不犯河水,朝廷轻易不会招惹对方。

    就罗娘和小严这样的小丫头,在人家面前还是客气些为好。

    红尘也没有矫情推脱,其他人都先下山,方寰亲自找了轿子,带着红尘前往那边到现在还浓烟弥漫,看不清究竟的山地。

    白公子老老实实地跟在后面,一句话都不敢多说。

    走了有一刻多钟,红尘低头看山脉,皱眉。

    东侧仿佛有一条气息奄奄的龙趴在山头上,面孔狰狞,满是痛苦。

    光是它散发出来的死气,就让整片山林不得安宁。

    鸟雀惊飞,无数蛇虫都匆匆往山下跑,一眼看过去,好像大灾难前夕,动物迁徙。

    白公子显然也注意到,浑身发抖。

    “我,我记得听我祖父说过,有一年闹大地动,在那之前,老鼠乱跑,牛都不在牛圈里待着,很是恐怖,现在这场面,似乎比那一次大得多!”

    他甚至有一点儿不敢再向前走。

    上一次地动,死了多少人都算不清,两个镇子十室九空,无数灾民流离失所,要是他也遇见一回,在这山里连跑都没地方跑去,随便几块儿石头就能要了他的命。

    红尘举目望去,忽然一回头,“有带姜吗?”

    罗娘一怔:“……到是带了。”

    是为了煮姜茶喝,大冬天容易着凉,她们特意带了些。

    “拿出来,一人咬一片吃。”

    “啊?”

    红尘摇头:“你们不觉得冷?”

    罗娘这才发现,浑身阴冷阴冷的,骨头都痒痒,连忙翻出姜来,拿刀子削成片儿,自己塞嘴里一些,辛辣的味道扑鼻而来,别说,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居然还真感觉到一股暖意。

    小严把姜片也给别人分了分。

    走了片刻,终于到了。

    白公子牙齿咯嘣咯嘣的响:“就是那儿,彩妹就在那里面!”

    他指的方向有一大团黑雾,完全看不清楚,红尘叹息:“好强大的怨气。这里的黑蛇借助龙脉之力,又得龙魂相助,修行十年,终于有机会飞天成龙,可惜临成功之前,让那个老头提前引来劫云,提前渡劫,以至于功败垂成,偏偏它修行圆满,本来至少有七八成能成功,劫云又是外力导致的,天留一线生机,不至于让它灰飞烟灭。”

    红尘一边说,一边感叹。

    白公子都快哭了:“是,是,全怪那……老头看不清形势,不听小姐您的劝阻,都是他的错,您快想办法救救我们家彩妹啊。”

    红尘失笑:“虽然隔着一层怨气,可人家能听得见你说什么,说话注意些。”

    白公子顿时僵住,脸上一时青白交加。那老者显然对他有恩,他也知道人家的厉害,此时不免露出几分尴尬,咳嗽了声,小声道:“小可也没有说错什么。”

    红尘再没理他,想了想一拍手,从怀里摸出一块儿鳞片,黑色的,像是蛇的鳞片,却大得多。

    这东西是当初被国师坑害的龙脉留下的残片,此地的气息很契合,应该是那一抹残魂四处游荡,游荡至此,见黑蛇修行努力,且渐成气候,便助其一臂之力,也借它飞升之际,同样化去戾气煞气,寻得一线生机,没成想,这一次又让人给破坏了,要是换成自己,非得拼命不可!

    她把鳞片一抛。

    众人都跟着抬头,就看那鳞片转悠悠地扶摇而上,很缓慢,一点一点儿地向上走,努力挤开那一团黑雾,随着它向前,黑雾也自觉向两侧分离。

    红尘抬脚跟上,其他人迟疑了下,也连忙跟上去,白公子紧张地握紧拳头,眼睛连眨都不敢眨,半晌终于看见他家彩妹靠着石头躺在地上,一脸的恐惧,再也顾不得别的,连忙扑过去搂住妹子,焦声道:“怎么样,哪里不舒服!”

    小姑娘冷的打哆嗦,头发上全是冰霜,白公子擦了半天,都擦不干净。

    红尘的视线却落在那老者身上。

    老者也靠石壁而立,略微低头,睚眦目裂,恶狠狠地瞪着他缠在他胸前的黑蛇。

    那黑蛇头上生角,隐约有化龙之像,却浑身鲜血淋漓,一只眼睛瞎了,煞气汹涌,听见红尘的动静,一转头,眯了眯眼长啸一声,啸声中除了愤怒,居然还有那么几分委屈,硕大的头颅低垂,凄厉的又叫了声。

    它每叫一声,那老者的身体就猛地震动一下,咯吱咯吱巨响,到像是让巨石压在肩上一般。

    李笙却不在。

    可这会儿,白公子全副心神都在他那妹子身上,其他人也对那个李笙不大关心,就都没在意。

    红尘拱拱手,苦笑:“龙兄,我也知道你心中憋闷,换了我也要闷,不过事情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这样吧,眼前这个老头坏了你的机缘,我就让他耗费一生修为,还你一个机缘,如何?”

    那黑蛇并不说话。

    红尘笑眯眯地道:“老先生请看,此地龙脉尚有生机,若能复苏,也是功德一桩,不如我布一飞龙在天风水局,由老先生在此****以灵气养护,直到此蛇煞气化去,重入天道,再历雷劫,再由先生庇护飞升,如何?”

    老者恶狠狠地道:“做梦!”随即回头瞪着黑蛇,“孽畜,休想胁迫老夫。”

    红尘也不生气,像这种不知好歹的东西,她也犯不着生气,只是平平淡淡地道:“我看老先生怨念这般深重,十年前必然是还出了什么事儿,是也不是!”

    那老人一怔,脸上露出一抹惊吓,随即又咬牙切齿:“若非这条蛇,我的爱徒又怎会惨死!”

    他一声喊出嗓子,怒气滔天。

    红尘耸耸肩:“我是不知道十年前发生了什么,但有一件事我到清楚,天道对人最为钟爱,人也得天独厚,除人之外,天道对其它生灵苛刻之极,就说这条蛇,到不是说它伤了人就不能化龙飞升,但若它修行以来,真的以私心害死过人,刚才的雷劫就不会留下它这条命……我想先生也是修行中人,不会连这点儿都看不出。”

    那老者死死地闭上嘴,不肯出声。

    这边对峙,白公子急得满头冒汗,他可不管那老头和那条蛇有什么争端,现在他家彩妹如此模样,最要紧的还是赶紧救彩妹走人。

    “小姐……”

    红尘一摆手:“现在你那妹子被黑龙怨气缠绕,如果不化解,不光是她,但凡她亲近之人都要遭殃。”

    白公子顿时闭嘴,一转头瞪着那老者,恨不得让老头什么都听红尘的。

    那老人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场面一时僵持。

    红尘叹气:“也是,让你耗费灵力操办此局,的确为难,真完成了多年修为也要毁于一旦,只能重新开始了,看来我要说点儿实际的才好。”

    众人都扭头看过去。

    红尘也有些为难,她现在有点儿佩服空间里某位擅长嘴炮的大能了,据说那位一出面,三言两语就能说得对头俯首称臣,可她辛苦讲了这么半天道理,人家连听都不听。

    “老人家,看你的面相,应该是儿女双全的命格,不是孤家寡人。”

    老者目光闪烁,还是没有说话。

    “你儿子应该稍显平庸,没有你的能耐,女儿到是颇有天资,不过,你想必对她很是娇养,舍不得她吃你吃过的苦头,不会引她修行。”

    老人家的目光,也略略变得柔和了几分。

    红尘勾了勾嘴角:“多好啊,妻贤子孝儿女成双,等你回家,就能享受天伦之乐,可惜了,你招惹了这条龙,它都这模样,看样子是没办法再杀它一回,它恐怕将来生生世世都要缠着你,诅咒你,连带你的家人,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模样!儿孙早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唔,就算如此,老天爷也不会认为这条龙所作所为不应该,你害人家至此,难道就不用遭报应了?”

    那老者怒目而视,浑身发抖,红尘每说一个字,他就抖一下,暴怒道:“你敢!”

    “哎哟,老人家何必对我生气,人家好好的要化龙飞升,又不是我无缘无故拿雷符炸人家,提前引动劫云,坏了人家的机缘,害得它惨死,也不是我要替天行道,惩治于您,您对我那么生气做什么!”

    白公子张大嘴看着红尘。

    那位幽王世子也目瞪口呆,好像很不敢相信的模样。

    罗娘和小严对视一眼,偷偷凑在一处窃窃私语:“咱们家小姐这性子可变了不少。”

    “嗯,好,比以前会说了。”

    红尘是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在旁人眼中何等幻灭,只笑吟吟地看着那老人,拍拍手:“既然您老人家不肯答应,那我也无可奈何,这龙您自己收拾吧,我们就先走了,想必这条龙也不会跟我们为难,是也不是?”

    那半龙的黑蛇轻轻地点了点它那硕大的头颅。

    白公子欲言又止,这会儿被吓到,根本不敢开口问红尘什么,一咬牙,张开嘴刚想问问那蛇,会不会放过彩妹,就见那老者的气色瞬间衰败下来,闭上眼,低声喝道:“等一等……劳烦,等一等。”

    红尘驻足。

    老人看了她半晌:“好,我答应你,拼去我这一身修为,为小姐护阵。”

    “不是为我,为你自己。”

    红尘摇了摇头,“我布置飞龙在天的阵法,助龙脉再生,也不是容易事。”

    老者低头不再多言。

    红尘就拍拍那蛇的头,笑道:“平心静气些,修行本就困难重重,不经历三灾九难,怎么能修成正果,你就当这一切都是对你的考验好了,先放开他,如果这一次不能成功,你再缠他十万八千年就是。”

    那蛇果真慢吞吞地蠕动身体,从老者身上退开,临走,还拿尾巴啪一声,拍在他的脸上。

    其实只是个动作,但一瞬间,那老头的脸上爆红。

    红尘扭过头去当没看到。

    老者深吸了口气,调匀气息:“老朽就住凤城云来客栈,你准备好,自去……”

    “停。”红尘翻了个白眼,不耐烦地道,“这关我什么事儿,我肯给你指点指点就算不错,还想让我做体力活不成,一切都由您老做才对吧。”

    老者脚下踉跄,大口大口地喘粗气,喘了好半天,才咬牙,一字一顿地道:“……要我做什么。”

    “唔,老人家道行高深,也移山倒海的活儿,就交给您老人家了。”

    红尘直接拿了根树枝,就在地上三两下,居然把这一片山脉地图画得七七八八,或许有不准确的地方,但已经足够众人看明白。

    “此处开山,此处挖渠,此地填高三尺,此处需井七口,呈北斗七星排列,不可出错……”

    随随便便,指指点点,说了一通,那老人家脸色越来越青,气得又涨红。

    红尘解说完,就袖手不管,坐上轿子下山去,根本不理会对方有没有听明白,万一没听明白怎么办。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想法
    &bp;&bp;&bp;&bp;第一抹晨光已起。

    山峰周围的浓雾仿佛被洒了金粉,朦朦胧胧,如梦似幻。

    风越来越冷。

    孤峰上还站着一个憔悴佝偻的人影。

    罗娘回头看山,忍不住问:“小姐,真让那老头自己做这一切?怎么可能做得到。”

    刚才红尘说的,稍微一听也觉工程浩大,别说一个人,就是征集民夫上百,也不一定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你看着就知道,反正他一天完不成,家里便倒霉一日。”红尘无所谓地笑道。

    一句话,吓得白公子脸上发绿。

    可不光是那老者倒霉,他家彩妹也卷入其中,闻言他再也不肯走了,只让人好生送了彩妹回去,他自己留在山里盯着那老头,督促他千万不要偷懒。

    红尘失笑,却也没心情阻止,只看小严她们也很心软的模样,不禁笑道:“放心,你们以为像他那种独自一人走天下的灵师,会没有点儿本事不成?”

    的确如红尘所言,那老头的能量大得很,就靠他一个人的力量,移山倒海到算不上,却比得上数百民夫,他也足够拼命,每天累得精疲力竭也不肯睡觉,昼夜不停,便是实在受不了,倒在土地里休息片刻接着起来干活。

    连白公子都看得心惊肉跳的,就怕他一不小心倒下起不来,再见他忽然力量巨大,速度如风,山林都听他使唤的模样,惊惧有加,都不敢出声催促。

    如此一月不到,一切就完成了。

    红尘估摸着时间,白公子派去求请她的人还没到,她就先行入山。

    说来也奇怪,那位幽王世子本该有要务在身,偏偏居然在此地滞留,不知从哪里听说红尘要进山,便主动出面护送,面上跃跃欲试,到很有兴趣。

    他愿意送就送,还方便些。

    那日困在山上的大部分年轻人,闻听此事,都忍不住跟了来,年轻人好奇心重。

    乔氏也想跟着,不过她是当家的大太太,总不好到处乱跑,想了想,自己就没去,不过没拘着瑶姐儿。

    瑶姐儿的身体好了之后还没出门,让她出去转转也不错,人那么多,还有幽王世子带着护卫,乔氏也不觉得会有什么危险。

    红尘上了山,一见那老者就笑:“老先生好快的速度。”

    不说此人的衣服怎么破旧,怎么狼狈,短短时日,暴瘦十斤,苍老起码二十岁。

    那老头也不复一开始的桀骜不驯,反而沉默许多,低声叹息:“老朽不敢不快。”

    事实上,他那日炸毁山洞,本还嘴硬,可随机便察觉到不妥,感应了下,自家儿女怕是皆出了事。

    白公子缩在后头,耷拉着脑袋,满脸的惊惧敬畏,看红尘尤其害怕。

    他按照老先生的意思去打探过了,老先生家在柳州,距离此地不远,白家在那附近也有商行,书信来往频繁,很快就探听清楚,老先生的儿子简英出外读书路上不小心让惊马踹了一脚,内脏受伤吐血,如今还卧病在床。

    白公子留了个心眼,着意让人打听了出事的时间,正好是那次老先生炸毁了黑蛇的洞窟,被黑蛇给卷走的时候,即便不是正当时,误差也不大。

    还不光如此,短短半个多月,老先生家频频出事,女儿跳水误落入井中,幸好得救,孙子被打破了头,差一点儿破相,小女儿还被退婚。

    这等事接二连三的发生,那一家子因为自家爹爹的缘故,知道一点儿事儿,心道不好,随即闭门不出,所有人苦守家中,时时刻刻小心在意,就是如此,还时不时发生几件倒霉事,什么饭里吃出颗老鼠屎什么的,都是小事,走路滑倒,也不算新鲜,尤其是老先生的小女儿正好有孕,马上就到临产,全家把她当成祖宗一样供着就怕出差错,还遇上了两次险情。

    白公子看得毛骨悚然——这种手段,堪称翻云覆雨,轻而易举地就能掌控人的生死,何等恐怖!

    那老仙长自从知道他打听到的诸消息之后,就拼了命干活,完全不顾自己性命似的,想来他也很害怕,人家仙长都如此,像他这种普通人,不害怕才有鬼。

    红尘登高望远,检查了一番,点点头:“老人家做得不错,很是精准,现在您老人家就站到阵眼里面,帮助黑蛇再次度过雷劫吧。”

    老人家二话不说,慷慨就义一般,按照她的指示站到了一个平缓的高台上。

    “如果要是半途中断,你落了地,那就功亏一篑,到时候黑龙的怨气更重,想清楚些。”

    红尘淡淡道。

    老人叹气:“放心,我已经想明白了,十年前我的爱徒,是被我害死的,不关别人的事,只是这么多年,我不肯相信这个事实罢了。”

    十年前,他为了追杀黑蛇走路太急,不顾很不舒服的徒弟,徒弟又乖巧听话,中了蛇毒也不肯打搅师父,他也没注意,好好一个孩子,就这么凄惨而死。

    这个老者早在那日引动雷劫之时,就回过神了,那日那小黑蛇叼着一棵草往自家小徒弟身前凑,围着他打转,不是为了伤他,是想要救他。

    奈何自己偏见太深,完全不肯细想细看,以至于造孽不浅。

    “这十年来我错了,这一次,可不敢再错。”他抬头看去,只见四方天地皆美,轻声道,“至少要护住这一片山林,只当是求一份心安。”

    要是让怨龙解脱不了,这一片山林就变成了死地,又岂止是地动山摇那么简单。

    红尘一笑,脸色稍稍和缓了些许,抬头看了看,天空万里无云。

    “差不多了。”

    说着,她便轻轻踏上高台,一时间感觉到身上束缚的某种东西,也稍稍松了一点儿。

    “云起!”

    随着红尘一声高呼。

    天空中忽然来了云,浓云密布。

    众人都吓了一跳,白公子咬了咬牙,暗自发誓——管李笙去死,绝对不和这位小姐说这事儿!

    李笙消失不见,好歹也是认识的,解决了彩妹的事儿,他本还想和红尘提一句。

    不过,谁都看得出李笙和人家卢大小姐的关系不大好,他这会儿哪里还敢去触雷!

    “风起!”

    一瞬间,狂风怒吼。

    “雷来!”

    轰隆一声,电闪雷鸣,巨大的闪电携着巨雷从天而降,一下又一下,劈在那黑色的似龙又似蛇的东西身上。

    每劈一下,众人耳边仿佛都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却不是黑龙吼叫,众人一回头,都忍不住闭了闭眼。

    那老者在高台上已经站立不住,跪坐于地,满身鲜血淋漓,头发焦黑,似乎那雷也有大半儿劈到了他的身上似的。

    白公子浑身发抖,吓得缩在最后头,幽王世子却和红尘并肩而立,轻声呢喃:“天地之威,果然惊人。”

    他目光闪烁,似乎有些忧虑,又似乎有些哀愁,不自觉看了眼红尘,见她在这样的天地威胁之下,面容依旧镇定自若,连神色都不曾有半点儿改变,目光不禁更柔和。

    这样美的姑娘,这样独特的韵味,真像他的母亲。

    幽王世子方寰莞尔一笑,任凭脑海中那一点儿向往和旖旎情思飞驰。

    红尘深吸了口气,提高了声音,大喝一声:“起桥!”

    天边忽现一彩虹桥,由淡色转为鲜艳,慢慢地破开雷光,一点点延伸,一直延伸到那黑龙的身前。

    此时众人再看那条蛇——已经不是蛇了,是真正的龙,龙爪粗大,龙鳞闪耀,威武不凡。

    “龙!”

    白公子惊呼一声,又捂住嘴,好在不只是他一个,其他人也一样失态。

    虽然当时已经说了那黑蛇生出龙角,马上能化龙,可是,那毕竟还是条黑蛇。

    人们对于龙的恐惧和向往,流传千年,潜藏于血脉之中,永远都不会减少。

    红尘笑了:“就在此时,此时不去,还等什么!”

    话音未落,那条黑龙纵身而起,长吟一声就飞上了桥,顺着桥向上飞,越飞越高,前方不知什么时候,默默地出现一个光门,龙一下钻进去,光芒大盛。

    不知道过了多久,光芒才退下去,所有人都发不出一点儿声音,痴愣愣地站着。

    白公子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好像底下的山脉走势变了,变成了一条有五爪,有长长的龙角,有闪烁鳞片的大龙,揉了揉眼睛,又觉得惊讶。

    这片山很普通。

    山也普通,水也普通,在凤城除了有个道观之外,也没什么名头,但现在即便是他这个不算饱读诗书,算不上大儒的男人,也有一种想吟诗作对的冲动,如此灵山秀水,难道不值得歌咏一番!

    好半晌,众人才回过神,白公子抬头看了眼那个老仙长,仙长跪坐在地上,一动不动。

    其他人叹息——那么恐怖的雷劫,这老人家怕是死定了。

    白公子心里也有点儿难受,走过去看了一眼,顿时怔住。

    其他人此时也注意到,都愣了愣。

    那老人光着头,衣服破烂,可身上却没有一丁点儿伤害,面色也红润有光,再不是一开始那样憔悴狼狈的模样。

    “人还是得天独厚!”

    红尘也让视线落在那老头身上,轻声叹息。天地无情归无情,却也真正是再公正不过了。

    “恭喜老先生。”

    老者也笑:“应该要谢过小姐才是。”

    他伸出手,看了看自己的手心,笑道:“我要回家了,等到了时候,还请小姐到我家来一趟,为我择一吉穴,好对我的子孙后代有一点儿助力。”

    红尘点头:“十年后,我去寻老先生就是。”

    “哈哈哈,好,好。”

    那老者衣袖翻飞,转身就走,远远还对白公子道,“劳烦转告李公子,老朽修为尽去,帮不了他了,让他好自为之。”

    白公子一愣,听着老人家欢快的话语,还是有点儿迷瞪,什么叫修为尽去?就这样子,哪里看得出是修为尽去,到像是大进步了好不好!

    高人的想法,他们凡人弄不懂。

    白公子抹了把脸,特别殷勤地想往红尘身边凑,不过,这会儿红尘四下看了看,就已经被幽王世子护送着下山,他想献殷勤都有点儿不大敢,只能努力向前凑。

    罗娘和小严经过这一番,也挺心神震荡的,一路上连话少的小严都叽叽喳喳个不停。

    “对了,我好像忘了什么。”

    小严按了按眉心,总觉得有什么事儿忘了。

    罗娘笑道:“李笙啊,听说李笙失踪到现在还没找到,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那日山里出事儿,失踪的人数不少,官府出马搜山,折腾了很长时间,也找到了不少尸体,还找到一些幸存者,不过,李笙始终没有消息。

    李家人因为这个,还闹出好大的事端,连衙门那边都烦了。

    小严一拍额头,轻声道:“是了,李笙。小姐,那李笙是什么情况?不是被黑龙卷了去,怎么连那老头都平安无事,就他没了,还有他身边的小丫鬟呢,怎么也不见了。”

    对于李笙的死活,小严其实也没多关心,到是那个看着可怜巴巴,实则很诡异的小丫头,她很好奇。

    红尘摊了摊手:“我也不知。”

    “啊?”

    “啊什么,我不是神仙,当然也不可能什么都知道。”

    小严和罗娘却不肯信,那日她们家小姐就说过,这个李笙会遭报应的,如今就应验了。

    “我只知道一件事,李笙身边的小丫鬟不是人,也许是山精,也许是水怪,也可能是一缕在深山中修行的魂魄,无论是什么,她和那个李笙有很深的联系,连天道都不会管她的所作所为,所以,我们也不管。”

    红尘目光深沉,“我们都要明白,有些事情能管,有些事情不该管,有些事情必须管,至于如何分辨,随心而已。”

    随即又一笑,“就说这李笙,他浑身上下的气息,都让我觉得很不舒服,脏极了,对于山精鬼魅之流,这种人有这种人的好处,容易下嘴,吃了大部分时候,也没有修行之人跑出来替天行道,也许他被山精给吃了。”

    小严闭上嘴,眨了眨眼不再多问。

    其实只要知道那个李笙身边受欺负的小丫鬟不是人,对于李笙的下场,也就能猜到个几分。

    此事算顺顺利利的了结。

    红尘也出了一点儿小名,在这凤城,不过,名气居然不是很大,也没有惊动太多人,甚至卢家那些那日没去山里的,都不知道。

    世人虽然八卦,可是对于这般点亮了奇怪技能点儿的高人,总是多几分慎重。

    他们都不知道人家高人是不是愿意扬名,自然不敢乱说,而且知道的人也有一些敝帚自珍的想法,若是只有自己知道高人在哪儿,以后需要时,他们找人帮忙也容易些。

    乔氏似乎待红尘也一切如常,就是好像带了些许愧疚,对她更好。

    小严和罗娘是感受最深的,如今在家里,瑶姐儿什么待遇,他们家小姐就什么待遇,那是半丝都不差。

    只是有一点不大好,那位幽王世子变成卢家的座上宾,而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得了卢家上下所有人的喜欢。

    连卢家不着调的三老爷,只知道********读书的二老爷,甚至连大老爷,提起他来都是脸上放光。

    如果只是这般,红尘她们也不至于在意,卢家和一个王爷世子交往,还是个连改朝换代都不怕,地位稳固的世子交往,实在算不上坏事儿,问题是,就连茂哥儿那些小的都隐隐约约感受的出来,方寰对红尘很不一样。

    但凡礼物,所有卢家的孩子肯定都有,但红尘的,一定最特别,只要是小辈们凑在一起,就能看出亲疏远近来,他待别人只是客气,待红尘,却透露出一丝亲近。

    这日,大老爷在外面喝了点儿酒,难得来乔氏这儿,面上略有些兴奋。

    乔氏正做针线,看他在窗边转来转去的,不禁皱眉:“老爷这是怎么了?可是有了酒,要不让底下煮一碗醒酒汤。”

    “没事。”

    大老爷咳嗽了声,低声道,“我跟你说……你觉得秋姐儿怎么样。”

    乔氏挑眉道:“看老爷说的,咱们秋姐儿自然很好,那是我的闺女,能不好吗?”

    “我是说,不如把她记在你的名下?”

    大老爷轻声道。

    乔氏顿时愣住:“老爷怎么忽然有这想法,这可不妥,不是我不喜欢秋姐儿,只是底下还有美芳她们,秋姐儿才来家,只把她记在我名下,终归不美。”

    大老爷沉默了片刻:“我是觉得,幽王世子可能对咱们秋姐儿有想法。”

    乔氏登时大惊失色,急道:“老爷快别乱说了,那是王爷家的世子,咱们可高攀不起。”

    她们家的女儿,即便是庶女,嫁给了普通的官宦人家当正妻,也不是不行,可是幽王世子,绝对不行。

    幽王不像朝廷其他王爷,娶妻也喜欢娶一些普通书香门第的女儿,人家幽王是世代都要和豪门大户联姻,她们家别说一个庶女,嫡女也远远不够资格。

    “就算把秋姐儿记在我的名下也没有,掩耳盗铃,别人一样不会把她当成嫡女看待,还显得……”

    显得故意提庶女的身份似的,万万不妥。

    大老爷沉默片刻,捋了捋胡须一笑,“我也就是一提,算了,你劳累了一天也累了,我去看看茂哥儿,歇着吧。”

    说完,他老人家就背着手慢吞吞地走人。

    乔氏却是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觉。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灾星
    &bp;&bp;&bp;&bp;难得的天高云淡。

    红尘从乔氏的房里出来,正好碰见大老爷,大老爷很是和蔼可亲地问了好一通话。

    学业如何,生活起居如何,家里丫头用得可趁手……“秋姐儿要觉得哪里不好,就和你太太说,你太太最疼姑娘,必能照顾好你。”

    “是。”

    红尘心不在焉地应了声。

    旁边美芳几个眼观鼻鼻观心,到是茂哥儿时不时瞥她一眼,目光警惕。

    在这家里,大老爷和颜悦色,本来是只有茂哥儿这根独苗才有的待遇,这忽然多了一个,也难怪他要警惕。

    几句闲话,送走了大老爷,茂哥儿去前头读书,几个女孩子今儿该去学做针线,红尘就告辞而去,她现在到也渐渐适应请安了,主要是乔氏真是个好说话的主母,从来让人如沐春风,红尘还挺喜欢跟她说话的。

    乔氏本来也打算让红尘跟着家里养的嬷嬷学学针线之类,外面女学不是说想去就能去,女红针凿中馈之术,该通的总要通,只是红尘初来,总要适应一二才好,今天却心里乱糟糟,早忘了这些事儿。

    “小姐,您有没有发现,乔氏今儿心不在焉,好像有什么心事。”

    罗娘皱眉,忽然一顿足,“她不会也和那个白痴大老爷一样,想把小姐你打包送给幽王世子吧。”

    幽王世子给红尘献殷勤的事儿,在卢家可不是什么秘密。

    这阵子红尘和卢家上下所有人交际,通常会遇见两种情况——第一,人家羡慕嫉妒恨。

    例如二房的二太太就怪话连连,每次见她,都要说一说她的好相貌,话里话外,她就是个红颜祸水。

    第二,同情怜悯。

    例如三房的太太,一看见她简直眼泪都要为她而落了,在三太太眼里,幽王府那就是龙潭虎穴,进去便出不来的,危险之极。

    幸好乔氏看着到最正常,一点儿都没表现出她有可能被嫁去幽王府的意思,虽然替她寻人家更积极了些,但那是大家主母的正常表现。

    今天却有点儿变化,红尘摇了摇头,也不多想,笑道:“不用猜了,肯定是大老爷说了什么,你们都留点儿神就是。”

    她也是此时,忽然不知道自己摇身一变,变作林秋娘的事儿,是不是真的靠谱。

    林秋娘要想的尊重,她真的能顺顺利利地得到吗?

    卢家是正常的大周贵族中的一员,不算什么大家族,但各种规则仍然一模一样,如果不出现特殊情况,这样的家族,会需要一个受人尊重的庶女吗?

    “难题啊……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

    红尘伤感了片刻,就慢吞吞地走进厨房给自己煮粥喝,早晨起的太早,早饭吃的太少,别的千金小姐还好,她每日的活动量不小,吃不大够。

    和罗娘还有小严又一块儿痛痛快快地吃了一碗粥,配上精致小菜和馕饼。

    吃饱喝足,红尘才去练字,练了会儿字,瑶姐儿,美芳几个就逃脱了功课,一块儿坐一起聊天。

    虽然家里乱糟糟的,小道消息频传,不过,家里几个女孩子交往还是不错。

    卢家的女孩儿,包括庶女在内,虽说没有嫡母教导,但因为都上学读书,到个个性子不差,放在外头,比那些正经的大家闺秀,嫡出的千金,不光不差哪里,恐怕还要好上许多。

    卢家养女儿,从不是给口饭吃,将来随便嫁出去联姻就算完的,老太太当初就没少吃不识字,不读书的亏,有了条件,不光自己读书,以后娶儿媳妇也要娶书香门第的,教导孙女,也个个都很费心,下了大工夫。

    认真娇养,总要有成果,卢家的女孩儿,这几个庶女,都挺有见识,谁也没觉得红尘和幽王世子扯上关系,是需要羡慕的事儿,到都很忧虑。

    不过事涉王府的世子,她们连私底下说话都很注意,从不乱提起。

    “俊哥儿怕是真不成了。”说了几句闲话,美芳忽然道,轻声叹息。

    瑶姐儿眼中恨意浓重:“那是恶有恶报,活该!”

    自从在山上出了事儿,乔家和卢家算是彻底闹翻了天,乔氏根本不肯搭理自家嫂子,别说红尘,就是家里的阿猫阿狗,也不肯许给乔俊的。

    事实上,乔家那边也顾不上这些——乔俊已经疯了。

    因为最近乔家风雨飘摇,太太管不了事,大房,二房纷争不小,底下的下人们也浮躁,不像原来一样严谨,各种闲话频传,卢家到底和乔家联着姻亲,两边的下人来往也多,消息自然灵通。

    乔俊的手彻底废了,伤口愈合不了,上什么药都不管用,如今拿棉布缠着,已经没办法活动,更不要说写字。

    不只是如此,他还整日不见人,躲在屋子里,吃饭吃一大堆,可一点儿都不见长肉,身子一日比一日枯瘦,连乔家的下人都不敢进屋去看他。

    家里还请了神婆,神汉,给他吃符水,做了很多事儿,奈何完全不管用。

    “我听说舅太太还来求咱们太太,说要秋姐儿去看俊哥儿,这是什么道理,太太怎么可能答应!”

    美芳难得也提高了点儿声音,“咱们家的女儿,也不能由着乔家欺负。”

    前阵子乔俊一直想求娶一个卢家的女孩儿,她们那位大老爷又是个不着调的,可让家里的女孩儿们都提心吊胆了好长日子,如今想起还要愤愤不平。

    “行了,不相干的人,管他做什么!”

    瑶姐儿不耐烦地打断,她越来越不乐意听有关那个所谓表哥的事儿,

    闲聊一会儿,瑶姐儿她们也累了,都回房间休息,红尘主仆三人到还精神,想了想,干脆出门逛街。

    瑶姐儿她们要读书,每日都能出门,女学那边也时不时地带着学生们四下游玩,红尘几个除了上山之外,到还没怎么逛过街呢。

    说是三人,可丫鬟仆妇小厮都带齐全了,铁牛负责驾车,还是驾的卢家的马车。

    街上热热闹闹,有着江南小城特有的风情,红尘喜欢听茶楼腊八叔说书,不像在京城茶馆听的那么死板,每一个故事都不同,还会根据底下客人们的反应随时改变结局,颇为有趣,而且腊八叔会拟声,一会儿男声,一会儿女声,一会儿老人,一会儿小孩儿,连风声雷声雨声都能模拟出来,还模拟的颇有几分神韵,即便是不完全一样,也能让人身临其境。

    “咦,小姐你看!”

    叫了一壶茶水,正听得起劲儿,小严指了指楼下,红尘侧头看了一眼,也有些奇怪。

    居然是李笙!

    李笙正被一个穿了一身杏黄色衣裙,看起来有二十七八岁的少妇搀扶着走在街上。

    这么长时间没有李笙的消息,李家对衙门围追堵截了许久,如今都快要放弃,只当李笙已经死了,没想到他居然又冒出来。

    是了,好像是听说李家的人不在衙门闹了,说他们家少爷被高人所救,如今平平安安回了家。

    红尘挑了挑眉:“命真大!”

    她一眼就看出来,李笙身上的气很弱,若是正常的男人的气息浑厚,有一百,他只有三十,和五岁的孩子差不多,普通人到看不出什么,不过正常人和他走得近了,总会不知不觉感觉到一丝冷意,觉得别扭,自然而然要疏远他。

    而且气这么弱,很容易就会百病缠身,诛邪附体,以后这家伙要是侥幸不死,那可有热闹瞧。

    扶着李笙的女人神色温柔,小心翼翼地替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似乎很亲昵的模样,不过李笙到身体僵硬紧绷,似乎有些害怕,又很努力地做出和她关系极好的表象。

    “咦,真是牛鬼蛇神聚在了一块儿!”

    小严也把注意力从那边说书的腊八叔身上,转移到下面,下面又跑过来一个意外人物。

    那位据说都快死了好几次的乔俊竟好像和李笙混在一起去,要不是很熟悉的人,恐怕真的很难认出这家伙就是乔俊,小严她们也是眼力好。

    这人和以前大不一样了,胡子拉碴,满脸憔悴,手上缠着绷带,僵直着身子站在阴影里头,目光疯狂里透露出绝望。

    小严记得很清楚,当年她见过类似的人,而且见过很多。

    那些人有的生活在贫民窟里,每天最大的奢望,就是能吃一顿饱饭,能再多活一日,有的生活在绝望的地狱,每日竭尽全力地活着,因为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命在。

    红尘略一皱眉。

    小严也皱眉。

    那个二十七八岁的妇人不经意扫过这边的茶楼,一眼看到坐在二楼的她,登时就停住脚步,倒退了两步,目中露出浓烈的惊讶和愤怒来。

    红尘一看她,那女人就低了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扶着李笙,叫声乔俊,匆匆而去。

    “小姐?”

    “……不认识。”

    红尘一笑,“听完书,我们去书肆转转。”

    江南文风昌盛,这地方的书,也比京城的更多了几分灵动,少了几分一本正经,什么样的话本子都有,有趣的很。

    就在不远处,那个女人拽着李笙的胳膊渐渐收紧,越来越紧,李笙都能感觉到疼痛,却不敢大声抗议,只轻轻动了动手臂,低声问:“蓉娘,怎么了?”

    那女人深吸了口气,声音里透出一股焦虑:“是她,是那个女人,那个灾星。”

    “谁?”

    李笙满头雾水。

    要他看来,眼前这个女人才是灾星,只不过既然这人救了自己,哪怕是灾星,那他也认了。

    只要自己平安无事,她去害别人,就由着她去便是。

    “你们没看见?就是她啊!”

    女人浑身发冷,抱着胳膊打了个哆嗦,目光痴痴呆呆,一时间却不肯说话。

    她又想起那件事,那天她被公公带着出山,要送她去赌场偿还债务,她不能说话,嘴巴被塞着,手也被捆着,丈夫在车窗旁边跪着掉泪,求公公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放过她,可公公一脚就把丈夫给踹昏了,根本就不听。

    那天下着大雨,都说龙王爷发怒了,要让天下的罪人都死,她当时就想,自己不是罪人,只是个可怜的女人,要是龙王爷真的有眼,那就杀了这些坏人,救一救她吧。

    然后也不知怎么回事儿,远处就有一团黑雾飞过来,撞翻了车子,她睁着眼,一动也不能动,只能看着那黑雾大团大团地往山里飘,她也被裹着飞了出去,昏头转向,完全不能动,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就看见那个女子了。

    那个女子的视线真冷啊,只看了一眼,她就觉得浑身都被冻得僵硬,那女子似乎也看见了她,随手一挥,她整个人就被嵌入了山里,整个身体都被压扁了一样,那是种感觉,好像她已经不是一个人,幸好只有一瞬间,她就挣脱开,能活动,她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拼命地跑,只想着一个跑字,完全不想别的,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山里跑掉的,等回过神,就看见了李笙,李笙不知为何特别害怕地看着她,好像被吓坏了,不过,她不生气,任何人在那种山洞里呆得久了,都要害怕的,她就救了李笙,带着李笙出来,后来连续几个晚上,她都在做梦。

    梦里她拜了一个师傅,那个师傅穿着黑衣,以黑纱覆面,应该是个年轻的女人,声音很温柔很好听。

    师傅传授她预见之术,能够令她看到世间的灾难。

    她看得特别清楚,就是那个女子,那个女子出没的地方,就伴随着灾难。

    凤城也马上要倒霉了,江南那边,项王陈锋马上要起兵谋逆,到时候整个江南都要生灵涂炭。

    不行。

    妇人回头看了眼身边的李笙,她要救救这个男人,这个男人是她这一生接触过的,最好的男人了,那么温柔,那么善良,又风度翩翩,博学多才,怎能不救他,任由他在乱战中凋零。

    “我不怕!”少妇眼睛一红,看着李笙,摸了摸他的头发,没有发现李笙吓得整个身子都抖了抖,“为了你,我什么都不怕,那个灾星,我也不怕。”

    她站直了身体,回过头,眯着眼睛努力瞪着前方,正好红尘带着丫鬟下来去书肆,李笙一眼也看到,眼睛亮了亮,刚想张嘴喊人,手臂一紧。

    李笙怔了下,这才恍然——原来这女人说的灾星是她!

    呃,其实以那一日,他迷迷糊糊在山洞中所见的事儿来看,说卢家的大小姐是灾星,还不如说这个女人是灾星来的更靠谱些。

    毕竟他亲眼所见,自己面前娇媚的小女子,当然,很可能是怪物的那个女子,让这个妇人生吞活剥地吃到了肚子里去,是真的生吃,掉了一地血。

    他吓得肚子里翻江倒海,吐了一地,别怪那个是不是怪物,这人把一个人形的东西吃了,能是什么正常人不成?

    正迟疑间,前面传来一阵马蹄声,一抬头,就见不远处来了一队人马,为首的那个一身白衣,英姿勃发,跳下马来,轻轻巧巧地走到红尘主仆面前,还很细心地把手中宝刀交给后面人拿着,只在腰间悬一装饰用的细剑,眉眼都柔和下来,轻声与红尘说话。

    李笙驻足,想了想,这会儿身边还有这个妇人缠着,就没有上前,心中又有点儿不以为然。

    他从来觉得天下的女人都一样,全是玩物而已,娶一个差不多的进门,能给你操持家务,闲来解解闷就不错,不过不能宠,宠坏了宠得蹬鼻子上脸,以后处理起来就麻烦。

    当然,他现在到觉得,眼前这个卢家的大小姐有一点儿不一样,她不是单纯的女人,她还有能耐,有本事,所以去讨好一下,糊弄糊弄,也是应该的。

    这么一想,李笙的脸色又自然了些,也许人家也是存着讨好一下,好能利用的心思。

    那边那个男人,据说就是幽王世子,他一开始听说时,还吓得不轻,又动了些心思,幽王世子来凤城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能抓住,不说一步登天,至少改换门庭可不是什么难事儿,只是他这会儿实在是麻烦缠身,难受的要命,连命能不能保住还有点儿不清楚,也就没有精力抽出时间找这位套近乎。

    不过现在……李笙轻轻吸了一口气,看来幽王世子也对卢家大小姐很感兴趣,也许这是个很不错的切入点?

    是时候备一份厚礼,去卢家登门拜访了。

    李笙正若有所思,耳边就听乔俊阴测测地道:“好,只要你能救我,我为你引荐凤城名门世家,也没什么关系,我乔家在凤城,这点儿能力还是有的。”

    李笙打了个激灵,猛地回神,看乔俊的模样,瞠目结舌——这小子想干嘛!

    那边那一番莫名其妙的事故,红尘看了一眼,也没往心里去,这位不速之客,幽王世子到是个很好的玩伴儿,不说别的,只说人家过目不忘,对书肆里所有的书都了如指掌,天文地理,儒家典籍,还有无数话本,戏本子,各种有趣的游记,他都有所涉猎,全都知道一二,介绍起来诙谐幽默,引人入胜,弄得红尘一口气买了一大车书,都有点儿装不下。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有病
    &bp;&bp;&bp;&bp;幽王世子亲自护送红尘和那一车的书回卢家,路上路过乔家的大门,还不觉摇头轻笑:“乔家好大的能耐!”

    红尘也知道他说的什么,不过没多嘴。

    那乔俊在山上惹出那么大的是非,谁都知道,是他下毒害人,不知多少人家恨他入骨,官府自然是要调查的,可他还算不上好好的,却也活生生回了乔家,官府也没把他关起来治罪,可见乔家那边,势力非同小可。

    因为这个,凤城上下都议论纷纷。

    乔家也因此招来无数人的白眼儿。

    红尘自己都弄不明白,乔家又不是只有乔俊一个儿子,虽然这个以前看着最出息,还是嫡子,但为了这一个,招惹凤城好些大户人家的敌意,怎么可能合算?

    乔家就算有那么一两个蠢货,可当家做主的总该是聪明人才对,若是个笨蛋,这个家族早让人生吞了去。

    很快到了卢家大门前。

    一看是幽王世子送红尘回来,守门的小厮互相使了个眼色,连忙派人去回禀。

    片刻,大老爷就匆匆出来迎接。

    这老头面色红润,跟打了鸡血似的,昂首挺胸,袖子甩起来老高,一副走路生风的模样。

    红尘扫了一眼,心下有点儿好笑。

    方寰也不介意,到是大大方方地受了大老爷的礼,还回了半礼,毕竟是长者。

    红尘见过这位大老爷,也不管他那充满欣慰的,和蔼的眼神,就赶紧退了。

    虽然大老爷挺遗憾,不过,确实没有让未出阁的小姐,招待一个年轻公子哥的道理。

    罗娘和小严两个走在后面笑眯眯地打赌:“这家伙居心不良。”

    “绝对是,就大老爷那样的人,都能让他哄得屁颠屁颠,这些日子动不动就幽王世子怎么样,要不是别有居心,他那种贵人怎么可能费这个心思。”

    小严若有所思,忽然一拍手,“其实想想,这幽王世子有点儿意思,长得好,听说武功文采都不错,洁身自好,都二十多岁了,身边还没有一个妾,这事儿连皇帝都很关注,有心为他做主婚配,真要和咱们郡主配,好像不是不行吧。”

    红尘:“……”

    还郡主呢,现在的情况是,她这个郡主变得很不明不白,皇帝怎么想她,她不大清楚,可是绝对没有半点儿好感就是了。

    红尘至少能有百分之七十的把握,这会儿那位万岁爷肯定神志不清,不能理政,否则他老人家做的头十件事里面,肯定有一件是要拿自己问罪。

    至于用什么借口,暂未可知。

    “京城那边的动静,你们要时时注意,别太松懈。”

    红尘沉下脸,推门而入,低声道。

    罗娘连忙应了。

    小严也有些紧张:“国师失踪,林家复出,各国在边境挑衅,虽然现在只是一些小阵仗,边军自己就能搞定,可这态势看起来真是不太对劲儿。”

    红尘点点头,忽然莞尔一笑:“这些家国大事,还不到需要我们操心的时候,江南风景极好,大家多看看,将来若是要找一个地方隐居,江南也是好选择。”

    她们人在江南,京城的事情,也不过是看看各路消息,的确不必太关注。

    到是一连好几日,罗娘出去采买些喜欢的小食,总隐约能感觉到有人跟踪。

    她的骑射功夫好,也练了几手功夫,寻常三五个大汉,绝对奈何不了她,所以也不太担忧,只是让人跟着的感觉实在不妥,找了机会就把那人给按住。

    罗娘一按住人,就愣了下。

    这人她见过,那日在茶楼还吐槽,说一个妇道人家,和李笙那么亲近,也不怕丢人。

    那女子被罗娘抓住胳膊,也不害怕,只是回过头,死死地盯着罗娘看,高声道:“听着,听我的话,赶紧走,离开那个林秋娘那个灾星,她会害死你!”

    “啊?”

    罗娘皱眉,轻轻甩开人,心中略有些不悦,冷声道,“你这人怎么胡说八道!”

    她和这女人没说几句话,马上就发现这是个听不懂人言的,差点儿给憋屈的要吐,还吐不出来。

    这人实在恶心,别说交流了,光听她说话都让人暴躁,偏偏还挣脱不开,这家伙的手劲很大。

    还是红尘和小严出门正好碰见,红尘的视线一过去,那女人就和被烧了尾巴似的,拔腿就跑。

    罗娘松了口气,赶紧回去,进屋就忍不住扔了个茶杯,气得跳脚。

    “什么玩意!”

    她的脾气特别好,可也让这个听不懂人话的笨蛋给气得暴躁,“脑子有坑还是有病啊!跟她说不通的。”

    在外头和那个有病的女人没什么好说,罗娘也不打算搭理,可架不住人家一副虽然你不识好人心,但是我知道,你已经被蒙蔽了,不是你的错,我是个高人,所以我一定要救你们出水火之中,你们放心的模样太恶心人,她都被气得口不择言之余,要动手打人,那位还是任打任骂,我一切不介意的模样,到弄得罗娘像是在欺负人了。

    “呀呀呀!”

    罗娘拿着帕子使劲儿咬。

    红尘都被她逗笑了,“世上有百样人,你不喜欢,不搭理便是,生哪门子气。”

    要碰上个胡言乱语的就生气,那人这一辈子,只能靠气来活着了。

    红尘是真没把这个女人放在心上,人不会让世上所有人喜欢,碰见一个有敌意的,再正常不过。

    她一眼就看出,那女人不是什么灵师,到是身上的阴煞之气很重,应该不光是沾染过脏东西,还时常接触,不过到也不至于威胁到生命,等多晒晒太阳,多在人群里走一走,自然就平安无事。

    “唔,那女人身上不干净,晦气重,罗娘你和她接触了,一会儿我给你个药包,拿去洗个澡。”

    罗娘笑眯眯地应了,也不在意。

    以前路过个坟场什么的,她家小姐也让她拿药米分洗澡去去晦气。

    既然那女人是个普通人,又非名门大户人家出身,想必杀伤力有限,罗娘洗过澡,让自家小姐看过点了头,便也把这人忘在脑后,照常陪着自家小姐过上江南大家闺秀们的正常生活。

    很快就到了年关。

    江南这边过年比京城还讲究,卢家的女孩子们早就不再上课,跟着主母学习各种礼尚往来的交际,连红尘也被派了一堆活儿,忙着背堆积成山的卢家关系网。

    红尘再一次觉得自己接这个活儿,接的很不理智,就在她都想撂挑子不干的时候,终于被同样受不了的瑶姐儿拯救,瑶姐儿强烈要求出去玩。

    于是,心疼闺女的乔氏大发慈悲,改让自家的女孩儿们去做施粥舍药一类的善事。

    这个好,虽然也有点儿累,但是省脑子,还能看不同的风景。

    红尘几个小姐,坐在温暖的马车里,看下人们搭建粥棚,熬煮那浓稠到插筷子绝对倒不了的粥,顺便说说笑笑,方寰坐在对面酒楼二楼,凭栏远眺,看着红尘露出来一个侧影出神。

    他身边贴身伺候近二十年,和影子一样的侍卫忍不住摇头:“主子,你至于吗?真喜欢回给王爷,王爷肯定愿意,会高高兴兴请了官媒来提亲。”

    他们家主子多年来一直被老王爷怀疑,不是身体有问题,就是不喜欢女人,只要是个母的,哪怕是只母猪,只要世子一句话,他们老王爷估计也愿意抬回家门供着。

    幽王府的确有联姻的传统,只和世家大族结亲,可不联姻,不要岳家的好处,也比儿子打一辈子光棍要好。

    “你不懂。”

    方寰的眼睛像一盏琉璃灯,光彩夺目,“她在我眼中,就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半点儿损坏不得,可不能施加一点儿暴力手段,得小心翼翼地去拥有。”

    “……万一你拥有不了呢!”

    虽说他家主子哄女人的手段,不像他想象中那么生疏,但他可看不出人家女孩子对自家主人有一丝半毫的好感。

    方寰顿时垮下脸,半晌叹息:“好吧,即便不能拥有,在我手边摆上两天,我也高兴。”

    ……有病!

    侍卫哭笑不得,低下头去不多话了。

    偏偏方寰这会儿来了兴致,居然不肯罢休,两只手撑着下巴,像个正处于爱做梦年纪的小女孩儿,眼神如烟雾,如梦似幻,似真非真。

    “她喜欢读书,喜欢好的风景,喜欢半山腰的房子,我在东面的山上让人建了一处大宅,里面种上茉莉花,一排杨树,一片梅林,要养上三五只狗,一对灰喜鹊,一对鹩哥,还有一笼鸡鸭,一笼鹅,再给她准备一个大书房,用书填的满满的,我们在一起享受春风秋月,享受美景美食美酒……”

    方寰的脸上浮现出一朵红云来,仿佛整个人都化了。

    侍卫:“……”

    主人你醒醒,你才认识人家几天啊!你这么整日盯着人家,很变态的。

    方寰眯着眼睛畅想未来,他自己都知道,自己的行为有些不正常,可这些庸人不懂,有时候,夙世因缘这个说法,或许真的很可信,要不然怎么解释呢!

    他没见过那个女孩子,可第一眼,第二眼,第三眼,一见她,每一眼都觉得她好可爱,她说话时又聪明又理智,他好喜欢,近距离接触,忍不住踩着她的脚印走路,一靠近心中就火热火热的,以至于再也移不开视线,甚至后来都看不清楚她的容貌,远远地闻见香味,便知是她了。

    “哎!”

    生在这个世上,已经二十四年,他从来觉得女人麻烦,又娇气,又讨厌,那些丫鬟们看着自己,就像看一块儿肥肉,还有父王的那些侧妃,甚至连自己的母妃,整日被关在家里,苍白的像张纸片,让他看了,一下子就失去娶妻的**。

    他甚至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想娶媳妇,或者将来被逼不过,随便娶一个搁在家里,慢慢把自己磨成和父王一样的人。

    没想到这一次奉命出行,假装去京城给那位万岁爷送寿礼,竟然就在这么一个小城,落了下自己的心。

    方寰又叹了口气,刚想说点儿什么,往下一看,却猛地坐直了身子,暴怒,随手抓住桌子上的茶壶就砸了下去,整个人跳起来飞奔而出。

    红尘正坐在马车里向外张望,右后侧窜出来一个人,砰一声撞在车门上滚进来。

    “嗷!”

    罗娘吓了一跳,本能地一脚踹过去,那人就被踹飞,落到地面上,然后一只茶壶从天而降,砸了他一脸血。

    红尘推开车门下去。

    这边动静这么大,卢家的下人早围了上来,几个小厮过去就把那个满头是血的家伙团团围住。

    瑶姐儿她们都没敢下车。

    方寰飞奔到附近,这才停下,整理了下衣冠,一时踌躇,就没向前走,反而一转身躲入人群,他像个痴汉似的,蹲在茶楼上看人家小姐,让人知道多不好意思,幸好那边乱着,也没想起来要找一找茶壶的主人。

    “你是什么人,干什么的!”

    卢家的小厮气得脸色发青,怒叱道。

    他们护送小姐出门,要是这会儿出了差错,让小姐被冲撞了,罚钱那都是小事,可不是个个恨不得把这混蛋给弄死。

    那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半晌不说话,一脸迷惘,好半天才回过神,茫然四顾:“这是哪儿?”

    罗娘:“……”

    几个小厮气得更想踹他:“你装什么傻!刚才还知道往我们小姐车里闯,现在就傻了!”

    那人一愣,呆了呆,一看那边的华丽的马车,还有那些家丁小厮们,顿时吓得两股战战,哆哆嗦嗦地道:“小的不敢,小的怎么敢!大爷饶命,小的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红尘皱了皱眉:“算了,我看他没有说谎,问清楚他哪的人,送他回去。”

    说完,红尘就推开车门上车,上了车,还是回头看了一眼,想了想道,“你回去拿柚子叶洗个澡,没事儿别出门,在家多呆几天。”

    那人一脸懵懂,却也知道这位贵人是放过自己,拼命点头,连连答应。

    这么一闹,卢家这边可不敢放任自家小姐在外面多呆,忙招呼一声,商量了下,就送几位小姐回家。

    方寰远远看着马车越行越远,才转头眯着眼看惹事的那男人,不过,这男人好像的确无辜,身体干瘦干瘦的,却是一脸老实相,穿者打扮是凤城农户常穿的样式,对着小厮点头哈腰:“小的家在小李庄,进城来看我妹妹……”

    他一边说,一边迷惘地四下看了两眼,“这,这,我该是去城东,走东门回家,怎么跑到城西来了。”

    那几个小厮齐齐翻了白眼,不过既然小姐不计较,他们也没多想,还得劳动一下,找了辆车送他一段,至少押送到城门口。

    那人也是千恩万谢,还把身上仅有的铜钱都拿出来塞给小厮们,诚惶诚恐。

    升斗小民不容易,像卢家这样的人家,他们可冲撞不起。

    被送到城门口,几个小厮确实没和他计较,转身离去,这人才松了口气,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皱眉嘀咕:“怎么回事儿!”

    他绞尽脑汁回想,记得很清楚,今天早晨从家出来,给妹妹带了只下蛋的老母鸡,妹妹有了身子,是大喜事,他一高兴,就把家里的鸡给杀了。

    因为家中还有老娘要伺候,他就没敢留下过夜……

    这人茫然抬头:“天怎么亮了?”

    他明明是走的夜路,还因为特别饿,在道边吃了一碗面,那面真香啊,大块大块的肉,又便宜,他一边吃,甚至还琢磨着要给他老娘也带一碗来着。

    他绞尽脑汁地再去想,就真没有别的记忆,摸了摸脑袋,看了下天色,赶紧回家。

    老娘腿脚不好,他可不放心,正准备出城门,忽然有人拍了下他的肩膀。

    这人一回头,就看一个年轻的小妇人站在他眼前,他连忙低头,不敢多看,退后了两步。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那小妇人一脸的复杂,小声道:“你招惹煞星了,哎,大凶,大凶之兆,回家快去备一副棺木,早做准备。”

    “啊?”

    哪怕是老实人,让人如此诅咒,也不会高兴。

    他还想理论,可看那小妇人的模样,到觉得这人挺可怜,也许是脑子不清楚,就不和她多计较,转身快步赶紧出城门。

    郑蓉娘远远看着他的背影,抱住肩膀,忽然觉得寒意刺骨,咬着牙默默念起佛经来,她会念佛经,虽然不识字,可她婆婆信佛,她也跟着念,年年月月,也就熟悉了。

    “……救苦救难的观音大士,请给信女力量,信女绝不向那个灾星低头,绝不!”

    她跺了跺脚,拂去头上沾染的晨露,“师父,您放心,既然蓉娘能得了您的传承,您就放心吧,江南会没事儿的,大家都会好好的,一定会。”

    她脸上仿佛有了一层光,精神大振,也不觉得累,大跨步地向乔家走去。

    其实,她更想回李家,可李笙不知去哪里做生意,根本不在,她也进不了李家的门。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一章 神婆
    &bp;&bp;&bp;&bp;江南的冬天算得上是暖冬了,春节将近,满树的梅花盛开,卢家早早张灯结彩,连最为死板,几个被老太太说读书读死了的腐儒老爷,也换了一身鲜亮的衣裳。

    小孩子们更是难得可以淘气。

    过年不兴打孩子,这几日他们便是上房揭瓦的捣乱,做家长的也不许打骂,当然,万一被记下来,等过年之后还是免不了一顿竹板炒肉。

    只是小娃娃们哪里顾得了这个。

    大房这边,瑶姐儿快要气死了,美芳,茂哥儿等他们大房的孩子们还好,年纪比较大,早就懂事,可这几日三太太病了,把最小的莉姐儿送到大房让乔氏帮忙看着。

    孩子今年刚六岁半,正是淘的时候,和个假小子似的,四处乱蹦,闹得乔氏都大喊头疼。

    这边一不注意,小妮子蹿到房檐上去。

    下面一群孩子起哄。

    连美芳几个也笑。

    瑶姐儿吓得快要昏了头,指挥一帮小厮跟着那小妮子四下走,一会儿左边一会儿右边,又让人拿梯子赶紧上去把人给弄下来。

    “这小混蛋究竟怎么上去的!”

    红尘听着外头那场大闹天宫,也烦得看不进书去,她觉得自己的耐性变得比以前差了,以前便是身居闹市,也能安然自若的。

    既然看不进去,也就罢了。

    红尘揉了揉眉心,站起身笑道:“……罗娘,把咱们带的箱子打开,看看有什么好东西拿出去散一散,过年呢,总要都沾上些喜气才好。”

    罗娘答应,也没什么好心疼的。

    他们从京城出来的匆忙,没带多少好东西,不过毕竟是出远门,该打点的,还是打点整齐了。

    这会儿把箱子一开,罗娘和小严才忽然发现,自家小姐的这些家当,放在小小凤城,那真是大财主。

    绫罗绸缎,上供的好料子就不说了,江南多绸缎,这个虽然值钱,也没有太稀奇,像其中一个玉雕的手炉,只有巴掌大,可却是完整的暖玉,触手生温,名贵至极,只因为颜色不讨红尘喜欢,一直压箱底塞着,就没怎么用过。

    还有一对儿林师兄送到琉璃灯,只有巴掌大,里面镶嵌了一颗夜明珠,夜明珠的光不算明亮,可被琉璃灯罩一罩,光芒温和不伤眼,最适合晚上看书用。

    “把料子,还有咱们以前做的小玩意儿都收拾出来。”

    像暖玉,琉璃灯,都是别人所赠的礼物,红尘便是不常用,也不好用来送人,其他东西就可以随意使用了。

    罗娘把一些看着还很鲜亮的料子取出,又拿了一套陶瓷的跳棋,一整套水晶酒杯,还有一盒子珍珠,一盒子檀香扇子,一盒子只用金银打造,却栩栩如生的花鸟首饰。

    其中光是蝴蝶就有十几种,每一种都不同。

    小严看了看,噗嗤一声:“也不知哪个小子这般淘气。”她从首饰里面挑出一只漆黑的蟑螂,拿墨玉雕的,大概是用了些碎料,手艺很好,可就因为太好了,寻常小姑娘看到了怕要瘆得慌。

    除了这些比较名贵的,什么叶子牌,香包,书签,墨块儿,零零碎碎一大堆。

    要是不翻出来,红尘恐怕都不记得。

    这些东西她在郡主府的库房里都是成山成海,一批旧了就换一批新的。

    皇后娘娘给她的待遇,可不是郡主的待遇,那是皇后自己有的,她通通都有。

    看了一眼,红尘不觉叹气:“那一年素娘玩笑时说,她有一次在宫外当铺里,看到有人公开卖皇后娘娘用过的铜镜,觉得挺有意思,这些人造假也未免太假了些,皇后的东西外头哪里能得见,结果扫了一眼,还真有娘娘的表记,哎,我那会儿也不信,现在想想,娘娘每年的东西那么多,库里还不知道塞了多少,被守库房的小太监弄出去些,便是仔细查,也不一定能查得清楚。”

    小严抿了抿嘴唇,轻轻一乐:“小姐是想皇后娘娘了。”

    红尘摆摆手,示意她们继续。

    罗娘四下看了看,想了想,道:“过年呢,小姐屋里也显得太素净了。”

    说着,就又拿一整块翡翠雕刻出来的微雕,是个缩微‘醉园’,里面还有几十个衣着容色各异的佳人弹琴作画,雕刻的栩栩如生,每个人只有指甲盖那么大,可是五官都特别清楚。

    醉园的景观最美,号称京城第一园,当年是国师专门请人建造,送给万岁作为寿辰礼物。

    如今,每年也只有寥寥几次,万岁在内大宴群臣时,众人能进去看看。

    到不是皇帝很小气,事实上,事实上哪个宠臣去求一求,想怎么进去玩估计都不成问题,在这方面,皇帝可是大方的很,奈何近年来敢和那位万岁爷如此亲近的,只有一个宁侯,宁侯要是敢求去醉园玩,他家王妃先撕碎了他。

    没办法,醉园里面,万岁爷养了一群美女,特意从教坊司遴选的美人,让住进去,说是仙园不能缺少人气,得用美人的香气来熏染。

    皇帝那时候还年轻,还有玩心,换了如今,恐怕不会如此劳民伤财。

    罗娘把东西摆好,红尘不觉有些伤感。

    这个醉园是皇后所赠,皇帝当年让人雕刻来送给她,表露出来的那份真心,也让人动容。

    皇帝什么时候又这么体贴过,他送人礼物,何时经过自己的手了,还不是太监们随意去选择,有时候,都不必主子过问。

    可像这种东西,必然是要皇帝亲自交代,仔细叮咛,最后成了才能送给皇后娘娘私藏宫中把玩。

    那到底是万岁爷时常会去的园子,这么一个东西,比详细的地图还可怕,绝不是外人能随意看的。

    但皇后却只因为自己多看了两眼,就给了她,还不许拒绝,皇后娘娘对那位万岁爷,还残余下多少情分,真是不好说了。

    红尘感叹了片刻,收拾出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就让罗娘和小严抬着出门。

    一抬过去,瑶姐儿就笑了,走过来看了眼大惊失色:“我的天,这可都是好东西!”

    红尘失笑:“喜欢让瑶姐儿先挑,过年呢,都是些往年的旧物,大家分一分乐呵乐呵。”

    逢年过节,姐姐送弟妹些小东西,可不算什么失礼,是很体贴的事情。

    瑶姐儿吐出口气:“别,让小的们先挑,哄她们要紧。”

    红尘也颔首。

    瑶姐儿不缺这点儿东西,可美芳她们却不同,逢年过节,卢家不会缺了女孩子们的衣服首饰,但宴会一多,没有亲娘贴补的女孩子就免不了要露怯。

    一套首饰带两次,连换都不换,便有人要闲话的,一套衣服,一看就是旧年穿的,也不合适。

    小姑娘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新衣服永远不够穿。

    这边一招呼,一群男孩子,女孩子都围了过来,有那么几个还有些害羞,三房的美莉先蹿到箱子边上,一脸垂涎,笑眯眯地道:“长者赐不敢辞,我们就不客气了。”果真是半点儿不客气地开始挑选。

    其他人也就一拥而上。

    罗娘看了都觉得好笑。

    小严心下也道——卢家其实不错,至少把孩子教育的落落大方不矫情。

    主要是都是孩子,七八岁的比较多,正是贪玩的时候,不懂什么虚礼。

    红尘和瑶姐儿坐在一边看着他们挑,乔氏那边正和两个妯娌说话,底下人来报信。

    二太太一听就乐了:“大嫂好福气,女儿们都懂事。”

    三太太也笑:“到把咱们家其他女孩儿都给比了下去。”

    虽然面上没显出来,三太太从乔氏这离开,回去看到莉姐儿拿回去的缎子和一个精致的蜜蜂样小簪子,也不免咋舌:“我这大嫂好大方。”

    她要是有这般好的缎子,也要留给亲闺女做嫁妆,怎能给一个庶女做人情!

    若是三太太知道,这都是红尘自己的,恐怕更要蒙了。

    热热闹闹许久,春节到来。

    卢家也是难得一家子凑在一起,痛痛快快地吃饭说笑,正说着话,那边高嬷嬷凑到乔氏面前咬了咬耳朵,乔氏的脸色就变了下,不过只挥挥手,让高嬷嬷下去,半晌才找了个借口退席。

    乔氏匆匆回了自己的房间,一见嫂子陈氏,脸色就大变,怒道:“嫂子,我现在还喊一声嫂子,是因着在娘家时,咱们两个向来好,这些年,咱们的关系不消说,要有什么难事,你知会一声,只要能办的,我都给你办了。”

    她深吸了口气,“可你不能这么坑我,俊哥儿的事儿,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就他做出来的那些恶事,我提一声都觉得恶心,就算他这会儿死了,不光是我,咱们凤城不知道多少人会觉得活该,你说那些话,安的什么心,什么叫我们秋姐儿是妖人,会施妖术害人,她害了谁?我只见她慈悲心肠,整日救人来着。”

    乔氏气得脸色发绿,难得的疾言厉色。

    陈氏呆愣愣地看着她,脸色也不大好:“你是我的小姑子,我才来提醒你一句,不领情也就罢了,何苦说这等话,俊哥儿可是你亲侄儿,那个秋姐儿算什么……罢了,我也不跟你啰嗦,俊哥儿不好,我还得守着他,请大夫给他治病,你现在不信,过几日也就信了。”

    陈氏说完,转身就走。

    乔氏也不拦着她,只闷闷坐着生了一会子气。

    高嬷嬷忍不住劝道:“舅太太都糊涂了,太太何必和她怄气。”俊哥儿现在这种不死不活的模样,真比死了还让人难受,要是她死了,舅太太怕是伤心些时日,日子还要照过,可这孩子惹下大祸,闹得天翻地覆,做娘的真要一辈子悬心。

    “那她也不能污蔑秋姐儿!”

    乔氏皱着眉头,心里难受,一小半儿是真为了秋姐儿,虽然一开始不喜欢,但现在看这孩子挺好,另外一半,那是为了夫家,为了女儿,卢家大房的长女是妖人之类的话,怎能传扬出去,真传出去,卢家其他女孩子怎么办,还要不要活了!

    正是过年喜庆的日子,乔氏也没和人提,回去继续陪老太太说笑吃喝。

    年节就这么顺顺当当地过了,乔氏甚至都把她嫂子闹出来的那点子事抛到脑后,只当她是得了失心疯,胡乱攀咬,没想到,流言不知道从哪里就传了出来,还传的有模有样。

    起因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神婆。

    此神婆据说法力通神,可预测吉凶未来,给凤城好几户人家都算过卦。

    她算卦不收任何卦金,也不是任何人都会算,所以被她算过的人,也真有那么几个觉得很准,认为此人很有些本事。

    年前凤城忽然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病症,不像是瘟疫,也没见传染得有多严重,大部分是年轻男人得的,身体皮肤溃烂,每一处都烂,十分恶心。

    这些病人都特别痛苦,日夜睡不着觉,整日哀嚎。

    大夫去检查,也检查不出任何病因,把脉把不出异常,最后都束手无策。

    因为得病的里面,就有乔俊,还有李笙,李家和乔家,都认识那个神婆,便请她去看。

    她看过之后吓得打哆嗦,只说是有妖人作祟,那个妖人,在她口中便成了卢家的大小姐。

    这等话渐渐传了出去,不过大部分都不肯信,心里说不得还觉得是乔家搞鬼,因为和卢家闹不和,就诋毁人家家姑娘,可不信归不信,八卦消息还是有人传。

    没多时,消息就传到卢家人的耳朵里。

    老太太先就气得不行,大怒,指着几个儿子的耳朵痛骂,尤其是大儿子,直接让他跪下。

    “你怎么当人老子的?咱们秋姐儿自来家里,安分随时,温柔贤淑,一点儿出格的事也没做,你就由着一个不知哪里来的贼婆污蔑你们家姑娘!”

    大老爷一动都不敢动。

    老太天哼了哼:“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衙门报案,就说有神婆招摇撞骗,还攀扯咱家的千金小姐,拿着我的帖子,让陶大人赶紧处置。”

    大老爷连忙应了声。

    老太太又道:“老二家的,你和广贤寺的主持大师交情好,去和大师商量商量,看看那贼婆都在什么地方招摇撞骗过,多找几个苦主来。”

    二太太连忙应下。

    这就是说,便是那所谓的神婆没有把柄,也必须让她有。

    想了想,老太太又道:“家里的下人约束好,不许多嘴多舌,老大家的,你好好安抚秋姐儿,别让她吓坏了,可怜见的,咱们家的孩子可不能让别人欺负。”

    “还有,拿我的帖子,去把凤城,还有周围最好的大夫都请来,让他们去给病人看病,务必要有个病因。”

    一行人都恭谨应下,各自去准备。

    因为老太太封锁的严密,红尘愣是过了好几日,才隐约听见点儿风声。

    卢家竟然半点儿变化都没有。

    罗娘都忍不住赞叹:“卢家看着不大,家族势力也不怎么样,可这家风,真不容小觑。”

    京城那些豪门大户,都不一定能比得上。

    红尘笑道:“还是当家做主的老太太睿智。”

    要不是有这位老太太撑着,光靠那个大老爷,卢家恐怕都不知道落败多少年了。

    因为只是些琐碎的消息,红尘也知道的不清不楚,就没有多管这事儿。

    过了年,天气转热,乔氏更积极地给她相对象,红尘都不得不开始谋划,她是不是自己想办法先弄一个合适的人选,把乔氏给糊弄过去。

    大概真的要考虑演一出假成亲的戏码,反正是林秋娘成亲,红尘到不怎么在意。

    春节过了没几日,陶县令就亲自登门拜访。

    陶县令是本地父母官,自然是权力大,可就是本地父母,也不能随意得罪当地的士绅阶层,卢家显然属于他上任就要来拜码头的人家。

    老太太身上有诰命,陶县令恭恭敬敬地见过,问了安,这才说正事。

    “因为有苦主状告,那个神婆已经被控制起来,目前看押在我们家后宅,根据调查,她只是山里一介村妇,连字都不识几个,在被丈夫卖了的途中,拿石头砸伤了丈夫就逃走,她丈夫还在到处找她,从她的经历看,根本没有学过什么术法神通,她本人也什么都不懂,本县也请咱们凤城的大师看过,说应该就是个普通妇人,没见有什么天资,如果不是这人修为太高,大师们看不透的话,应该只是个招摇撞骗的骗子。”

    县令这么一说,老太太彻底松了口气。

    陶县令,顿了顿,苦笑:“不过这女人说了些不得了的话,本县真不知该如何处置她了,放不得,老关着也不是个事儿。”

    犹豫了下,卢家老太太不是外人,县令低声道,“这女人口口声声说,江南项王陈锋,要起兵谋逆!”

    老太太被唬了一跳,本能地怒叱:“好大的胆子!敢诋毁皇族!”

    陶县令也叹气:“我也被吓坏了。”

    这也是能乱说的?连听都不该听。

    “本县现在也只能先控制住她,目前请诸位大师和大夫帮忙看那些病人,若能探查出究竟,只要和那神婆所言不符,就罪证确凿,也好处置。”

    其实这事儿,换个县令,早把人悄默声弄死,省得麻烦,偏偏陶县令这个人,还真有些……迂腐,应该说,是个厚道人。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二章 将走
    &bp;&bp;&bp;&bp;陶县令从卢家离开之后,家里有好几日都气氛凝重,老太太整日不在家,孩子们的请安都免了。

    到是瑶姐儿她们的功课还没停,只是也车接车送,再想和以前一样,趁着闲暇出去玩,就不大可能。

    红尘身边的两个丫头到是听见外面一些风言风语。

    不知哪里来的一个疯女人,四处诋毁小姐的名声,说她懂妖术,会害人,说的有鼻子有眼,特别认真。

    不过,卢家这边应对得当,先给乱拳打了回去,连闹事的神婆也被官府控制,没了踪迹,一点儿风都没扫到自家主子,大家也就没当回事。

    谁都不曾想到,新年的喜庆劲还没过去,天下太平的凤城,忽然就出了事。

    这日,红尘天还没大亮,被窗外的信鸽叫起来,头疼的很。

    罗娘和小严飞快地收拾东西,只拿要紧的药丸子,还有一些食物银钱,琐碎的零件都塞起来打包,拉着红尘起身,往她身上披衣服。

    “凤城城门被封锁,具体情况尚不知,不过南边传来消息,项王有异动。”

    红尘:“……卢家什么反应?”

    “还没有动静,老太太肯定知道城门被封锁的事,没让瑶姐儿她们出门上课。”

    “别急。”

    红尘伸了伸要,慢条斯理地穿衣整理鞋袜,“急也没用,再去探明。”

    罗娘咬牙答应。

    她们也算见多识广,不过,如果真赶上叛乱,还真是免不了心慌,小严已经给京里传信,上一次的信也看过,到没看出大异常,但现在又仔仔细细地翻了一遍,到隐约看出点儿古怪来。

    红尘苦笑:“项王?到真是不显山不露水,皇家就没有一个简单人。”

    上辈子,项王这时候都快死了,活不过两年,她记得清楚,当年项王世子和小儿子争夺王位,闹得满天下都议论纷纷,当笑话看呢,她也没少跟着说闲话。

    小严她们的耳目不比在京城灵光,不过,大体的消息还是很快探听出来些,大部分是从陶县令那儿探出来的。

    “小姐,已经确凿无疑,项王谋逆。”

    按照往年的规矩,江南各地的朝廷命官,年节之前,之后,都要去拜见一下项王。

    项王虽是个闲散王爷,没多大的实权,可他的封地在江南,正常来说,江南一地的官员都属于他的僚属,人家又是皇家的人,虽然只是当今圣上的堂弟,身上也一样流着皇家的血脉,可怠慢不得。

    陈锋是个很正常的皇家子弟,性情有些骄纵,飞扬跋扈,不说不学无术吧,读的书却不算多,文治武功都算不上好,当然,他这样的王爷,真要是文武双全,事事完美,估计上面早就容不下,也不会有今天的风光。

    以前各地的官员去拜见,多送点儿礼物,参加个宴席,聚一聚而已。

    陶县令区区一个小县令,到了王府也就能在远处院子里分一个角落坐一坐,连和王爷多说几句话的可能都没有,到也轻松自在,这次过去,一样打着随便转转,差不多就走的主意。

    没想到,再平常不过的宴席上,却出了事,项王忽然发难,把所有的官员都给软禁起来,让人联名签署文书,要起兵清君侧,诛杀奸佞。

    至于奸佞,还不是一个,第一是干涉朝政的皇后,第二个,是一群人,现在朝廷里联名威胁君王,企图扶齐王赵瑞为太子的那一帮老臣。

    连陶县令这个只精通庶务,对朝廷大事不太了解的小官,也觉得项王这是胡闹。

    可刀兵之下,那么多亲军侍卫拿刀抵着脖子,真的砍了好几个,人头滚滚,血流满地,那些官员们是真被吓得快昏了。

    陶县令位卑职低,就是个添头,一看不好,难得发挥了下平日里做农活,有一把子力气也能跑的优势,偷偷摸摸换了下人的衣服,趁着混乱愣是贿赂了个项王府的小厮,找了个狗洞钻出去跑了,一路跑回家,马上就想上书朝廷,可惜项王再愚蠢,离凤城这么近,他也忘不了先封锁凤城。

    这下可好,全城戒严。

    卢家上下都傻了。

    没办法,卢家在凤城,在江南,那都是大户,属于那种绝对不会让人给遗漏掉,忘掉的大户,项王的人客客气气地登门说话,也没有特别威逼,但你要是不从,人家手起刀落的可能性很大。

    老太太欲哭无泪,卢家这位顶梁柱什么都见识过,这会儿也要心酸:“咱们不怕聪明人,就怕蠢货,你永远不知道一个蠢猪会做出什么糟心事来。”

    她老人家刚说完,自家就出傻叉!

    大老爷哆哆嗦嗦,一脸的犹豫,看样子很有可能从贼,半点儿风骨也无。

    二老爷义愤填膺,看着很可能尽忠效死,要去跟项王说道说道,告诉他什么叫忠君爱国。

    老太太被这一圈儿傻叉儿子气得吐血,先按下老大——项王有什么?要民心没民心,地盘也不算大,地理位置还不好,手底下人到是不少,可都是烂蒜,只会拉后腿儿的,跟他走的那些世家全是落魄贵族疯了没治的,就这种人,怎么可能成功,他不成功你上他的贼船,找死啊!

    再痛扁老二——项王都谋反了,你还想去给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人家把你当白痴不放在心上随手弄死了,我到不缺你一个儿子,你家儿女怎么办,你老婆怎么办?

    家里的蠢货都被按下了,老太太一咬牙。

    红尘拍桌子:“走为上!”

    “没错,走!”

    老太太不信项王能长久,只要人好生活着出去,家里的财物被祸害些,就被祸害些,事情完了照样能回来做他们的世家子弟。

    哎,其实要不是事情发生得太急,那项王又当真不是个能成事的,还咄咄逼人,逼迫到头上,连应付都应付不过去,谁也不想背井离乡,人离乡贱。

    “没办法了,趁着还有时间,咱们先避一避……”老太太深吸了口气,“……去京城。”

    有两个选择,第一去京城,不过去京城有风险,风险还不小。

    如果项王要封锁消息,暂时不让京里知道他起兵的事儿,就得做好了逃避追杀的准备,而且,他们进京肯定是要告状状告一位王爷,那绝对不是随便想告就能告,其中的风险性,老太太都不敢多想。

    另外一个选择就是先躲起来,要是能躲得好,应该能等到一切平息,只是一旦这么做,朝廷那边反应过来,前脚灭了项王,后脚他们这帮江南士绅也要吃挂落,谁敢保证你不是项王的党羽?沾上谋逆的边,只有一点点,那也是万劫不复。

    老太太没时间多考虑,只能咬牙选一条路。

    一声令下,卢家上下都悄默声地开始准备,表面上没有什么动作,老太太妆模作样地召集人商量,做出吵架的样子,就像真在考虑支持项王似的。

    所有人闭门不出,暗地里收拾必要的行李,准备跑路。

    这里到底是凤城,卢家根基深厚,即便外头有项王的人盯梢,连城门都被堵了,他们下定决心要跑,也不是没有机会。

    家里所有人情绪都很不好,东西刚刚简单地收拾完,各家把孩子都叫到身边护着,忽听外头传来一声大喝:“呔,什么东西!”

    接着就是个柔柔弱弱的女声:“求求你们了,让我见一见你们大小姐,求求你们,救救李郎,救救吴叔叔,救救他们吧,他们好可怜的,好可怜的……”

    这声音不大,换了平时,家里根本没人能听见,外头一早就处置掉,问题是如今不是太平时期,家里所有人都对外面的一切情况十二万分关注。

    红尘一眯眼,转头看了看愕然的乔氏,还有老太太,摇头道:“不认识……出去看看。”

    她勾了勾唇角,起身向外走,小声叮嘱了小严几句,小严点点头没跟着,过去扶住老太太。

    如今的情况,并不怕乱,反而越乱越好。

    一行人出了院门,就见街面上好多人指指点点,一个衣服破烂,满脸灰尘,和叫花子差不多的女人立在门前,眼睛红肿,面孔狰狞,一见红尘,脸色骤变,随即努力向前扑。

    卢家的下人连忙拦着。

    乔氏把红尘护在身后,皱眉问:“你是何人?”

    “奴家郑蓉,给卢大小姐赔罪了。”

    这女人扑通一下,跪地向前爬,扯开嗓子嚎,“大小姐,你发发慈悲,饶过李郎他们,我愿意给您赔罪,给您磕头,您要杀了我,我也认了。”

    乔氏还回不过神,老太太已经恍然:“原来是你这个骗子……竟然还敢出现?”

    那女人却半点儿不怕老太太,抬头恶狠狠地瞪着她,“一介凡夫俗子,敢污蔑我,滚开!”

    老太太被她一下子噎住,咳嗽半天,没说话。

    这女人一扭头看向红尘,揉了揉脸,又恢复成小白花,只是眼神却是勉强的,高高在上,好像很不情愿,只低低地道:“大小姐,李郎他们快死了,你要是真害死他们,我……我这辈子,做鬼也和你没完……”

    她这话一瞬间拔高,又低下来,跪下再次磕头,“你要是肯放他们一回,饶了他们的性命,那我,那我……”

    这人猛地一抬头,“我保证,从此以后,再也不和你作对。”

    几句话,卢家的人都有点儿懵。

    罗娘她们都笑了——这人真是好大的自信,敢情自家小姐还怕她来作对!

    想做小姐的敌人,这女人也太给自己长脸了。

    再一扭头,见这女子满脸的威胁,身段够软,够不要脸,可那眼角眉梢上写的都是忍辱负重。

    红尘却连眉峰都没动一下。

    和卢家的人,甚至和罗娘她们不一样,红尘前世在蒋家多年,见惯了乡野村妇,虽然有那老实淳朴的,可有些市井妇人,有一项特别的技能,就是撒泼。

    在她们的意识中,谁的声音大,谁就有理,谁更会哭,谁就是被欺负了,我一哭,你不顺着我,就是你欺负人,你不讲理,你罪大恶极。

    这也就罢了,那是生活给的‘智慧’,也是生活给的磨难。

    眼前这一个,明显更上一层楼,她属于那种觉得自己已经超脱了自己的出身,她很有本事,特别有能力,她这样有能耐的人,现在竟然过来‘求’红尘了,如此低声下气,多么的委屈,红尘怎么能不好好地哄着她,诚惶诚恐地答应她的一切要求?

    红尘见多识广,这等人也不是没见过的,根本就不生气,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失笑道:“就是这个货,到处给人算命,算人吉凶祸福,还害死了好些人的那个?”

    卢家几个人都点头。

    “唔,她好像说,自己能预测未来,那不知道她预测过没有,她自己是怎么死的?还有,她能看吉凶,能捉鬼能除妖的,不知道看不看得见自己身上带着的这只鬼?”

    红尘轻描淡写地道。

    一句话,卢家人齐齐后退了好几步。

    不光是卢家的人,周围看热闹的都躲开几步。

    那个郑蓉张了张嘴,面上忽然露出强烈的怒火:“你个妖女,别胡说八道,我有菩萨护身,身边怎会有妖邪?”

    她气得浑身哆嗦,红尘就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黄符,笑道:“此乃显身符,能让鬼物现形,时效半个时辰。”

    郑蓉一愣,咬牙低头:“装神弄鬼,胡说八道!”

    红尘一笑,扭头看了老太太一眼,老太太和她一对视,就知道彼此的意思,她老人家便装出一副吓坏了的模样,后退了几步,扶着两个儿媳妇向后走。

    老人家退到后面去,红尘却上前一步,直直地看着郑蓉的肩膀,叹了口气:“你既已身死,却执意滞留人间,煞气越来越重,害人越来越多,恐怕将来十九层地狱有你一席之地。”

    要说这鬼物,大家都很害怕,可也都免不了要好奇,红尘如此作态,周围看热闹的人提起一口气,却也个个兴奋起来。

    就在这时,咯噔一声,郑蓉的膝盖以下全没入地面,她整个人都和被什么重物给压了一般,伏地不起,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喘起粗气,满脸的不可思议,还有恐惧。

    红尘手中的符纸就烧起来,一烧即化,符纸刚刚烧完,所有围观的都打了个哆嗦。

    郑蓉的背上,当真出现一个人,一个女人,披头散发,脸上全是血,脖子折了一半儿。

    胆子小的翻了个白眼就昏死过去。

    郑蓉也吓得瑟瑟发抖,沙哑着嗓子吼:“你,你是谁!”她背上的女人只是冷笑。

    “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郑蓉闭上眼,拼命念经念咒,各种咒语都念出来,再猛地一睁眼,那个人头还在她肩膀上,这回她脸色更绿。

    “你怎么可能靠近我,不可能的,我是大仙,我有*力,我有大威能。”

    郑蓉念叨个不停。

    红尘却只当没听到,上前一步,看向那个女鬼:“你是新死之鬼,没想到竟然这么重的煞气,看样子应该杀了很多人了?”

    “没有多少,不过两个而已,还有几个没死呢,乔俊还没死,他身上缠着的东西多,都想分一杯羹,还有那个李笙,也有很多东西惦记,想弄死要花费很长时间。”那女鬼轻声笑起来,声音居然一点儿都不难听,至少比郑蓉好听的多。

    她抬头看红尘,并不害怕,不怕红尘的鬼魅很少,她到是胆子很大,见红尘有些意外,这女鬼反而笑了:“奴还能怕什么?父母死了,小弟死了,刚子哥死了,我也死了,等奴报完仇,就是让仙子给打得魂飞魄散,我也认了,仙子是好人,就容我几日吧,等我把事儿了了,用不着仙子动手,奴会自行了断。”

    她声音轻飘飘的,可是很动听,周围那些又害怕,又不敢走的围观之人听了,都有点儿动容,要不是卖相恐怖,怕还有人敢搭个话。

    郑蓉却大为震惊:“你到底是谁,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缠着我?”

    “是,你不认识我。”

    女鬼脸色木然,转动眼珠子看着郑蓉,“你这种骗子,杀人都不用刀,一张嘴就能让人万劫不复,想来就是害死我,也不会放在心上。”

    女鬼慢慢抬起头,看向红尘,大约是想要打动她,脸色木然,声音有些硬,却还是开了口。

    “奴本是乔家一婢女,已经存够了赎身钱,太太也允了奴赎身,娘家为奴定下一门亲事,是我邻家一个哥哥,新房准备好,嫁衣已经绣好,只差我赎身回家成亲,那日,这个女人被请进门,说要给乔俊治病,没想到,病还没有开始治,她到是张口就说了一堆大逆不道的话,什么江南将有大乱,项王陈锋会谋反,凤城会血流成河云云,我们几个婢女都听得呆住,连捂耳朵都来不及,当时我一眼就看出,乔家家主动了杀心,要杀了这个妖言惑众的妖女,乔俊出来,不知和家主说了些什么话,这个妖女到没被杀,还被当成贵客对待,让她继续给乔家少爷治病。”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三章 问天
    &bp;&bp;&bp;&bp;在场一群人心中不耐,又有点儿害怕,不知道这个女鬼说这些到底要做什么。

    若不是人多,一下子看到这么个恐怖的东西,大家怕是都要吓得狼狈逃跑。

    “……那天,我特别害怕,生怕乔家因为我听到不该听的话处理掉我。这等事,身为奴婢,我也见惯了的,就拼命磕头,对天发誓,出了乔家大门绝不多说半个字。”

    “夫人安慰我,让我不用太担心,她相信我是个好孩子,不会乱说话,而且还笑说我想多了,乔家是正经人家,家里从老太太到她,都是吃斋念佛的,又不是那等土匪,怎么可能随便草菅人命,再说,便是丫鬟,随意死了照样得经官府查验的,岂不是麻烦的很?她没要我的赎身银子,还多给了我三十两,足足三十两,够我在乡下置办几亩地,和刚子哥好好过日子。”

    女鬼的声音低沉下来,眼泪滚落,“夫人心软,可乔俊这位大少爷却不肯,还有他那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被他害惨了还要来往的好友,姓李的那个,也说不能放任,结果,他当天晚上就让人把我捆了起来,说要把我卖到很远的地方去。是啊,他是主子,卖一个奴婢,算着到仁慈呢,呵呵,可我凭什么就非要等着他卖了我,刚子哥得了消息,偷偷买了瓶酒,下药弄晕了几个看守的人,救了我,我们两个回去带了家里人连夜逃走,拿着所有积攒下来给我赎身的银钱逃到乡下舅舅家去,我们特别高兴,不求锦衣玉食,只要有一口饭吃,刚子哥有力气,能赚钱养活我,他没有家人,我爹娘就是我们两个的爹娘,日子本应再好不过了。”

    “我只是个小人物,一个小婢女,什么都做不到,乔家丢了我,也不算大事儿,很没必要赶尽杀绝,就为了区区一个我,还不够费力气的,我就想,我们家大概是安全了,到了舅舅家,舅舅很热心很帮衬我们,我娘就跟舅舅和舅母说了我们家的事儿,说我是私逃的,就是要她们注意些,别在外头乱说话,省得招祸。”

    “没想到我那娘舅和舅母竟然是大舌头,到把这当新鲜事四下乱说,还说我带了金山银山回去,去给大户当婢女,能赚很多钱,招来一堆闲言碎语,还有一帮二流子起了歪心。”

    “没过两日,晚上,村里一个鳏夫,采药的,带了几个人敲我们家的门,口口声声说,让我娘把我嫁给他,要不就去告官,告我是个逃奴,应该交给主家处置,我爹生气就和他们吵了起来,两人厮打在一块儿,我爹不小心摔了一跤,撞到了头,刚子哥冒雨去请大夫,半路上钱让贼顺了去,他在药铺跪了一宿,大夫嫌他穷,根本不肯来,没有一家药铺的大夫愿意发发善心,等刚子哥没办法回来,我爹伤重不治,死了,我娘一口气没上来,她身体也不好,一样死了,只剩下我们俩,我们俩……万万没想到,丧事还没办完,乔家竟然还真派人来追我回去,我和刚子哥慌不择路,从后山失足摔下来,都给摔得筋骨折断,死得不能再死,也是临掉下去之前,我才知道,原来不是乔家的人来追我,是村子里几个毛孩子觉得好玩,哈哈哈哈,好玩,仅仅是他们的恶作剧,一场恶作剧!”

    说到后来,这个女鬼的声音,其实已经特别的平静,可周围所有人,都听得毛骨悚然。

    尤其是小人物们,心中不觉惊惧交加,原来人的生命竟然这么脆弱,一个小人物,想被弄死太容易了,都不用那种穷凶极恶的悍匪,只小小的坏心思,就能让人万劫不复。

    “我不该报仇?我凭什么不报仇?你们说,我该不该报这个仇?”

    众人都不说话。

    红尘叹了口气。

    “哎,看来这件事,真不是人间的人能够评判清楚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沉吟片刻,“放任你,我到是愿意不管这闲事,但就算我放任你,看样子你也在世间留不了几日,恐怕很难达成愿望,这样好了,就问问天,问问地,看看你这情况,天地怎么做这个决定。”

    众人都愣了下。

    那女鬼也愣住,略略有些紧张。

    罗娘和小严到是很知道怎么做,上前一步,把箱子打开,取出特制的香,只两枝香,看起来很是平常,还有一个炭盆,两张黄符。

    红尘把香点燃,拿黄符靠近那女鬼,让她在上面吐一口气。

    一口气吐出,黄符便偏于灰色。

    小严轻声道:“和以前的问天不大一样。”

    “差不多,一切从简。”

    红尘把黄符靠近香点燃了,扔进炭盆里,肃穆道:“皇天后土,诸神在上,今有夏红尘代女鬼……”

    夏红尘三个字极快极低,外人只能听到呢喃声。

    说到此处,看了那女鬼一眼,女鬼连忙道:“小女宋玉柔。”

    “代女鬼宋玉柔提出诉求,希望能向天地陈情。”

    一句话完,稍等了片刻,天空中忽然浮现出一道金光,天边忽然飘来略微缥缈的声音,仿佛一男一女,又仿佛分不出男女。

    “允。”

    “可。”

    红尘点点头,指了指那女鬼:“把你的要求说一遍,记住,必须说真心话。”

    那女鬼都成了女鬼,这会儿也吃了一惊,连她那快掉下来的头也不敢抬一下,呜呜咽咽地哭着把一切都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咬牙道:“若能报仇,甘愿魂飞魄散。”

    等她说完,红尘又念道:“天地无私,人间有情。”

    良久,所有人都觉得掌心里出了一点儿汗水,那女鬼身上忽然被附着了一层金光,身体也变得更结实似的。

    半空中有一声音传下:“允你所求。”

    红尘顿了顿,收了香,轻声道:“行了,从今天开始,你的事情做不完,什么人也伤不了你。”

    那女鬼顿时瘫下来,淘淘大哭,虽无眼泪,却看得人心酸不已,只是她身子底下的郑蓉愣愣的,脸色僵硬,半晌才露出几分恐惧,抱着肩膀大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师父不是这么说的,不对,这不对。”

    她猛然抬头看向红尘,恐惧之色更深,连滚带爬地向外跑,“你不是人,你不是人,会妖法,一切都是妖法。”

    红尘也不管她,只冲罗娘道:“咱们快回屋吧,我在此地做法惊动了天地,这会儿怕是诸神都在附近看着,说实话,我有点儿怕,这肚子里的私心杂念可不少,让神仙给记一笔,怪别扭。”

    她声音不大,周围的人却都听得见,不免心神恍惚,有不少悄默声地调转偷溜。

    世间所有的人,估计都做不到让自己半点儿坏心肠都没有,就连所谓的君子,估计也不敢这般保证。

    一回去,就见家里都准备好了,老太太立在一辆车前,大大小小的主子们都分别上了车,一看红尘过来,老太太连忙拉着她轻声道:“比想象中顺利,咱们在东门那边安排了人手,都是自己人,外头的探子散了好些,留下的两个也精神恍惚,显然是让咱们秋姐儿这一番作为给吓到了,趁机快走。”

    小孩子们都特别紧张,不过没一个哭的,只是大老爷让灌了药,先装车,省得他再闹出事端。

    二老爷也找专人给看住。

    老太太把一切做得有条不紊。

    卢家一家子,很快就悄悄出了城,非常顺利,没出半点儿问题,就是中途大老爷醒来,大吵大闹,非说老太太糊涂,说家里的根基都在凤城,这一走就成了逃难的,是破落户了,祖业都没了云云,一脸的丧气。

    老太太也不理他。

    老太太,乔氏带着红尘几个女孩子坐一辆车,这是逃难呢,肯定不能和以前那么讲究,车也比较破烂,乔氏坐着不太舒服,轻轻地摩挲瑶姐儿的额头,看了眼红尘,低声道:“秋姐儿,那女鬼可是真的?她要报仇,找谁报仇?”

    红尘微微一笑:“我也不知,但想必乔俊是活不了了,其实也好,是件好事。”

    乔氏怔了怔,咬着嘴唇叹了口气。

    老太太摇头道:“老大家的,咱们自家的事儿都操心不完,就不要操心别人家的了。你那个侄子,说实话,死了是好事,省得祸害自己,也祸害别人。”

    乔氏终究不再多言。

    一路飞驰。

    一直马上就要出江南地界,路上没看到什么乱兵之类,卢家这些人,才稍稍松了口气。

    刚开始逃亡的时候,众人都害着怕,精神紧绷,到没什么,但一逃出来,心里五味杂陈,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逃不了怎么办,逃到京城会不会还是被问罪,万一项王起兵作乱成了,他们家岂不是更倒霉。

    各种问题,让卢家上下都不安心,小孩子们不懂事还好些,其他人连瑶姐儿在内,都心慌的厉害。

    “前面有家客栈,咱们不如歇歇?”

    红尘看了看天色,估摸着可能要下雨,便笑道,“怕是要住一晚,再往前恐会错过宿头。”

    众人都应了。

    罗娘和小严跳下车,也就片刻工夫,一切都打点好,马车进了棚子,马被喂上最好的草料和水,老太太让扶到干干净净的雅间里坐下,主子们也都安顿妥当,水盆里的温水,干净的毛巾,都好好放在眼前,热气腾腾的茶水也好了,饭菜都点齐,只等着上,连房子都安排的不错,是一个**的小院子,不大,到也够用,带着下人收拾干净,就等着入住。

    老太太舒舒坦坦地坐着,一双脚泡在热水里头,脸上露出几分松缓,莞尔道:“真是不比较看不出来,咱们家的丫鬟也算好的,还有不少识文断字,世人都说,小家女不如大家婢,咱们家的丫头,也算得上上得了台面的大家婢女,但和人家秋姐儿调教的这两个比,哎,我都不好意思比。”

    乔氏也笑:“是啊,以前到没看出来,竟这般出挑。”

    她以前是真没注意,但这一路上,两个丫鬟无论遇见什么情况都应对得宜,才出凤城时,他们甚至遇见了一伙儿剪径的土匪,可把没见过这些事儿的乔氏给吓得不轻,但她们的车甚至连停都没停,只见小严骑着马过去跟那土匪头子交涉了几句,人家就客客气气地放了行,半点儿没为难。

    回来那丫头只说土匪也聪明的很,知道什么人能抢,什么人不好抢。

    可能说得土匪相信她们不是能抢劫的人家,那也很了不起,别说家里的丫头,就是能言善辩的三老爷过去,都不一定做得到。

    “你这俩丫头真是好的,给咱们家当下人,委屈了。”

    乔氏叹气。

    俩委屈丫头很快把一切安排妥当,让大家伙吃了热气腾腾的饭菜,舒舒服服地住下休息。

    睡的还好,就是半夜又有一拨人入住,那群人个个骑马而行,看着像行伍中人,来头不小,罗娘令人紧闭门户,又多加派了人手巡视,一直到那边在对面的一个小院子里安安稳稳地住下,这才松了口气,放下心。

    晚上果然下了雨,到黎明时分才停,红尘他们一大早就起身收拾东西准备启程,外面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杀人了,杀人了!”

    店小二还有店掌柜的都惊慌失措,满脸茫然。

    客栈里所有客人,都陆陆续续地闻声而出,走过去一看,立时有胆子小的人吓得脸色惨白。

    果然是有个人死了,院子里的青石板地面上倒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仰面躺倒,脸色发青,生气全无,一个一身粗布衣裳,下人打扮的男人跪在男孩儿面前嚎啕大哭:“少爷,少爷啊,你怎么就这么去了,这可如何是好!”

    哭着,他回头看四周所有人,“你们是谁杀了我家少爷,他还是个孩子,呜呜,报官,一定要报官,我一定要让杀人凶手偿命!”

    客人们面面相觑,都暗暗道了一声晦气。

    乔氏更是担忧,此地还是江南地界,谁知道项王的势力范围有多大,万一本地官府和他勾连,认出他们可怎么办!

    他们卢家虽然不算很要紧的人家,还不至于让项王惦记上,可底下那些捧臭脚的却多得很,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儿来。
正文 第二百九十四章 奇术
    &bp;&bp;&bp;&bp;“晦气!”

    “官府的人一来,咱们都得耽误行程。”

    “我还有急事儿呢。”

    “咱们这地方偏僻的很,官府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来,不行,我可不在这儿呆着,跟我没关系,我还得赶路。”

    客人们都议论纷纷的。

    这人他们还有印象。

    是昨天半夜冒雨而来,小孩子可能睡着了,趴在仆人的肩膀,仆人只选了一间房,两个人同住,一晚上平安无事,没想到早晨太阳没升起来,就出了这等事。

    闲话归闲话,官还是要报。

    也不知怎么这般迅速,这边一众人还没回过神,就有两个官差到了,据说是正在附近办差,和去报官的伙计正好迎面碰上。

    两个官差一来,为首的那个年纪比较大的,就招呼客栈关门,所有人不许出入。

    另外一个守着那男孩儿的尸体检查了下,才问道:“是谁发现死者的?”

    众人齐齐回头看那仆人。

    “我想起来了。”

    那仆人却猛地一捶地,大吼一声。

    一帮客人给他吓了一跳,两个官差也愣了下。

    “刚才我出来寻我家少爷,正看见一个穿着黑衣服,个头不高的男人偷偷摸摸地溜出去,见了我还低头捂脸,凶手肯定是他!绝对没错!”

    这人四下张望,一脸气愤填膺。

    “我认得那张脸。”

    两个官差迟疑了下,便把客栈掌柜叫过来问了问,掌柜也是一脸的茫然,不知道他们这儿哪来的黑衣凶手。

    “那,我看也只好搜一搜了。”

    年轻一点儿的官差叹气道。

    众人哗然。

    那仆人到露出一副坚毅之色:“搜,必须搜,差爷,我带着少爷千里迢迢,从中都而来,现在少爷出事,若我不能给一个交代,那,那,那就是逼死小仆呢。”

    说完又大哭。

    众人都无语。

    年长一点儿的那官差皱了皱眉,提高声音,轻声道:“诸位,为了大家好,早一点儿抓到凶手,大家能早点儿离开上路,而且,若有杀人凶手隐匿其中,我看各位的安全也不好保证,这样吧,就让我们两个四下搜一搜,让这小子看看,有没有他看过的那个黑衣人。”

    众人面面相觑,有几个客人登时沉下脸色,怒道:“那如何能行,我们带着女眷!”

    “就是,要都是皮糙肉厚的爷们儿,你们搜就搜了,可如今有女眷,冲撞到怎么得了!”

    “我家太太身怀六甲,即将临盆,这次是万不得已才上路回乡,你们想搜到不是不行,太太的院子不能去。”

    一群客人纷纷发言,各有各的说法。

    官差脸色一沉,怒道:“若找不到凶手,诸位就都随本人走一趟衙门吧。”

    这下大家伙顿时收了声。

    年轻的官差四下看了眼:“别愣着,要我说现在就开始,从北到南,这个院子开始。”

    众人一指,就指了指红尘她们的院子。

    她们选择的小院不大,位置却好,也很显眼,第一个选它,到也不奇怪。

    几个嬷嬷脸色一下子大变,其中一个连忙进去报信。

    红尘也皱眉。

    按说出门在外,没必要太讲究,她们反正也该走了,正收拾东西,可家里的女眷这么多,像瑶姐儿她们,都是云英未嫁的女孩子,江南的规矩又严,不比京城,真让一群男人闯进去乱看,她们怕是自己都受不住。

    何况……

    一眨眼的工夫,两个官差就带着那仆人,走到院子前面,到挺客气,却是坚持一定要进去搜。

    这边几个下人气得不行,换了别的时候,早就抬出卢家的招牌,在江南,卢家的招牌比一般官员的可要硬的多,只是现在,连下人都知道,怕不太合适。

    “你们放心,我们是去搜人,不会太过惊扰主人家,搜一下,没有的话大家都安心。”

    卢家的下人可不敢放他们进去,没一会儿就起了争执,两边都怒了。

    两个官差大为生气:“若是各位不肯通融,那就等一等,谁都别想走,县衙离这儿不远,兄弟们过不了多久就能过来,若是诸位执意离开,我们两个人是拦不住所有人,不过,到时候县衙发布海捕文书,各地缉拿,那就怪不得我们了。”

    这话颇有威胁之意。

    卢家的下人也是见多识广,到有点儿不吃这一套,问题是,现在不比往常,都不觉住了嘴。

    红尘摇了摇头,上前一步,视线落在那仆人身上,轻轻嗅了嗅,似笑非笑地道:“差爷也不用着急,不用撂狠话,不就是凶手吗,谁说抓凶手,就一定要搜我们的院子,看看吧,这地方这么开阔,围墙这么矮,别说凶手,便是一个小贼,想要跑出去也容易的紧。”

    那官差脸色顿时一僵。

    “难道凶手杀了人,还要留下来看热闹?”

    也不等那官差继续说话,红尘又道,“我到有个自认为最好的主意,比如说,直接问一问受害者?凶手是谁?”

    “啊?”

    众人一愣。

    “死人能说话?”

    “死人自然不能说话。”红尘再看了看那孩子,轻声道,“大部分死人都不能说话,不过这个孩子,我到觉得他还有一线生机。”

    说着,摆摆手,示意罗娘上前一步,“我这丫头曾在山中修道多年,修得半种起死回生之术,对一部分死人有效,不如让她试试看,能不能唤醒这个孩子。”

    “荒唐!”

    那仆人大吃一惊,脸都绿了。

    客人们也吓了一跳,全好奇地看过来,大部分是嗤笑,一点儿都不信。

    罗娘就大大方方地走上前去,仆人一下子窜过来伸手拦住,罗娘皱眉道:“怎么,你们家小主人都已经死了,连救他的可能都不尝试。”

    “你……”

    不等他说完,罗娘看了自家小姐一眼,红尘点头,她就走上先把大氅脱下来垫在孩子身下,取出银针,一连九针迅速刺入这孩子体内,用手极用力地按压他的左胸,略抬起下巴。

    罗娘这一连串的动作特别快,也很利落,所有人都看呆了眼,便是那些不信什么起死回生的人,也不免觉得神秘莫测。

    “呼,咳咳咳咳!”

    就在罗娘起针的一瞬间,那孩子的手指弹了下,紧接着眼皮子跳动不停,感觉上,差不多也就是极为短暂的时间,就剧烈地咳嗽出声。

    所有人惊呆。

    那两个官差脸色骤变,那仆人也懵了懵。

    罗娘扶着孩子坐起身,红尘上前一步,摸了摸孩子的额头,小心翼翼地拿手帕沾了点儿水,擦在他的鼻子和嘴角上,那孩子就掀开眼皮,一脸茫然地看过来。

    红尘笑问:“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青青。”

    “好,青青,你抬头看看这个人,认识吗?”

    说着,红尘示意了下,众人随着她的话抬头,正好看到那个仆人踉跄向后退了几步,瞧那样子,似乎想逃走。

    一群客人都觉得哪里不对。

    仆人一怔,脸色变了变,停住脚步忙扑上前,在搂住孩子之前就让小严给拦下,却是高声道:“小少爷,谢天谢地,您可算没事儿,太好了。”

    小男孩儿讷讷道:“你是谁?爹爹呢,我要找爹爹,娘亲,娘亲呢?”

    众人:……

    仆人脸色更难看,勉强道:“少爷这是怎么了?”他故意瞪了红尘一眼,“你们这,这……术法,是不是会弄傻我们家少爷?”

    “我看他不傻,清醒的很。”红尘笑道,“你怎么不问问他,到底是谁杀了他,又怎么杀的?”

    仆人咬了咬牙,故意板起脸,“罢了,既然少爷没事,就不让他多想,想多了再难受,我现在就带我们家少爷回家去,我!”

    说着,他推了推小严就要向前走。

    小严一用力,又把他给压制回去,这人大怒,叱道:“你们要干什么?趁火打劫,到底想对我们家少爷做什么!”

    铁牛慢吞吞从后面上来,壮硕的身体,一脸杀气,压迫感十足,顿时让这仆人收了声。

    现在的铁牛可不像以前了,随着年纪增大,身量更高,气势更凶猛,一只手提一只老虎,那跟玩似的,别说是这种普通人,便是宫里顶尖的侍卫,站在他面前都怵头。

    “呜呜呜,呜呜。”

    小孩子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声音越来越细弱,脸色也白。

    红尘也不觉得烦,就是怕他才好一点儿,再伤了身体,拍着哄了哄,小声问:“不认识他?”

    “不,不认识。”

    仆人大惊:“不是,是,一定是我家少爷糊涂了。”

    红尘失笑:“我到觉得这孩子一点儿也不糊涂,你既然单独一人带着他出来,要真是他家的仆人,肯定是亲信,怎么也不会不认识你。”

    这下子所有的客人都怀疑起那仆人来,满脸戒备。

    那仆人还想说什么,只是被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你家在哪儿?”

    “在家啊。”小男孩儿看起来有六七岁了,不过一说话,到和三四岁的差不多,一脸懵懂。

    红尘问了几句,一看问不出来,也就罢了,一群客人哗然:“这都怎么回事儿!”

    “真有……起死回生这等事!”

    众人看罗娘的眼神,真和看神仙差不多了。

    半晌才有人道:“现在没了死人,咱们可以走了吧?”

    两个官差面面相觑,也说不出一个不字,对视一眼,使了个眼色,年长的那个便道:“那我们就先……”

    红尘摆了摆手:“等等,事情已经出了,总要有一个结果才好。”她四下看了看,一笑,一招手,小严轻轻盈盈地上前。

    “我这个丫头,也在山中修道多年,精通占卜之术,就让他先来算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这孩子又是哪来的,如何?”

    这话实在不大靠谱,但众人看了眼罗娘,想了下那起死回生,谁也不敢说眼前这丫头做不到。

    占卜总比起死回生更让人信一些。

    小严大大方方地从红尘那儿拿了三个铜钱,蹲在地上摆弄了一番,抬头指了指红尘她们隔壁的大院子道:“小姐,那个院子马上要出事!”

    “啊?”

    众人一愣。

    几个一直一言不发,抱着肩膀看热闹的精悍男子,猛地扭头,拔腿就冲入院门。

    没多时,院子里灯火通明,传来几声兵器交接的声响,还有闷哼痛呼。

    片刻之后,大门洞开,里面有个年轻人出来,一出来便先向红尘她们道谢:“若非有小姐及时提醒,我们真要遗失一要紧物件了。”

    一群客人瞠目结舌。

    红尘失笑,扫了那个仆人一眼,又看了看两个官差,挑眉道:“看来这出戏的目的不在我们。”

    显然大家都不傻,院子里出来的年轻人使了个眼色,立时有人把两个官差还有那个所谓的仆人都给抓起来。

    官差脸色骤变,大叫道:“你们做什么,造反吗?”

    年轻人冷哼一声:“造反?我看你们才是反贼。”

    红尘目光闪了闪,一眼看到乔氏的脸色发白,其他人的气色也不大好,就没多说话,摊摊手,冲小严道:“现在我们来看看这孩子是怎么回事儿,送他回家,一切结束。”

    小严又摆弄了一会儿铜钱。

    “东行五里半,上山。”

    红尘回头看了看,叮嘱了几句,让乔氏她们先歇一歇,安顿好,自己招呼了声,带几个小厮准备把这孩子送回去。

    好几个客人都特别好奇,强烈要求跟着。

    事实上,这种事儿,但凡遇见的都会有一点儿好奇心冒出来,谁会不想看看占卜术准不准?

    就是旁边院子里那些一看就不简单的人,也走出来几个同去,红尘也不介意,一行人就浩浩汤汤地出发,小严在前面带路,骑马坐车,走了没多久,便下车登山,上了山又走不多久,便见一大片早开的迎春花随风飘舞。

    红尘看了一眼,小严便指着一个坟头道:“就是这儿了,这孩子叫齐青。”

    众人都吓了一跳。

    坟头是新的,看起来很完整,不过小严过去扒拉了下,就看出曾经被挖掘的痕迹。

    小严四下张望了两眼,正好旁边有个老头拎着个篮子不知道干什么,回头一看,看见那孩子,登时吓得翻白眼昏死过去,小男孩儿大喊一声:“华伯伯。”

    一嗓子,那老头醒来一瞬间,又晕了。

    众人四下探问,折腾半天才弄明白,原来这孩子真是齐青,昨天半夜里撞到头没了,本来应该停灵几日的,可孩子的爹妈出门在外,他伯父和伯母,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是嫌麻烦,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直接就找了块儿地方给埋了。

    “哎,这孩子大半夜的非要找他爹,出去乱跑出了事,撞到头撞死了,这,这……”

    众人面面相觑,再看小严,目光充满敬畏。

    剩下的事儿也简单,华伯带着,找到这孩子的伯父,显然把这人也吓了一跳。

    他看着似乎有点儿后悔的模样,正和他婆娘吵架,一问才知道,之所以这么快就埋了人,都是他妻子听算命先生乱说,说那小孩儿是夭折,又是枉死,不快点儿埋了,要给家里招祸,会找他们家小子当替死鬼。

    大约同样担心,自己带着弟弟的孩子,竟然莫名就给死了,不好跟弟弟交代,这人到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也不像他妻子那般,还害怕小孩子不是人,想拿鸡血泼他,一把就把孩子抱住,哭得满脸泪:“我这就跟你爹说,让他来接你,青青乖,以后可不能乱跑,伯伯把你爹找回来。”

    哭完又对红尘她们千恩万谢的。

    红尘明白过来,笑道:“这么看来,到要谢谢那个挖出尸体闹出事端的人才是。”

    要不是这家伙突发奇想,折腾出这等事,恐怕这孩子就真的死了。

    看了这么一场大热闹,客人们累得不行,到也觉得划算,耽误点儿时间都不觉得不好了。

    既然孩子找到了家人,众人便启程回去,一路往回走,一路叽叽喳喳,看罗娘和小严的目光越发诡异。

    红尘也不以为意,一回客栈,连忙招呼大家伙收拾东西,罗娘和小严也忙着帮忙整理行李。

    眼前小严两个人抬着箱子往车上堆,风风火火地干各种粗活,比卢家的下人还利索,乔氏看得眼晕,心惊肉跳的。

    尤其是小严还端茶倒水,高高兴兴地伺候红尘。

    红尘到是坦然受了,周围的小姐妹们都忍不住站起身,满脸敬畏。

    乔氏猛使眼色。

    “嗯?怎么了?”红尘也觉得莫名其妙,“太太?”

    “哎,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像这种奇人,你有幸遇见了,人家愿意到你身边帮扶,就该好生对待才是,怎么能真当下人使唤!”乔氏连连摇头。

    她以前觉得,红尘待两个丫鬟太厚,没大家小姐的架势,只当她在乡下待惯了,下人们自然没规矩,只是这俩丫头出挑的很,又忠心耿耿,她才没说什么,可今天一看,哪里是太厚待,分明是薄待了,虽说上下有别,可人家那么大的本事,怎能当普通丫鬟用!

    红尘:“……”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五章 没眼力
    &bp;&bp;&bp;&bp;不光是乔氏,显然其他人也这么想,卢家上下,从老太太,诸位小姐少爷,到底下的丫鬟仆妇,个个看罗娘和小严都眼睛放光,举止失措,战战兢兢。

    罗娘伸手替乔氏和瑶姐儿端杯茶,这边也要客客气气地道谢,俩人都很无语。

    红尘忍不住一笑:“不过是糊弄人的,太太怎么也会信!”

    乔氏莫名其妙地看过去:“糊弄人?起死回生,那是咱们亲眼所见,后来你们找到那孩子……那孩子的坟头,我是没见,可底下人看得真真的,小严确实是能掐会算。”

    “……先说起死回生,罗娘读医书比较多,虽然不算顶厉害的大夫,却另辟蹊径,在断人生死方面,比正经的大夫还要厉害些,当时我们已经看出来,那孩子并不是死了,而是假死,而且看他的穿着打扮,应是江南人,富贵人家出身,但那个仆人的衣着,一看却是北边人,而且,见到小主人倒地不起,不先说去叫大夫,一口咬定人已经死了,怎么想怎么有问题,罗娘救醒人一问,果然不对,虽然不知他有什么目的,可这人和两个官差绝对是一伙的,还是冲着隔壁那一院子人来的。”

    乔氏她们听得一愣一愣,完全不知作何反应。

    “至于占卜之术,小严到不怎么会,就算会,也只知道皮毛,算不了太准。”

    红尘笑道,“虽然占卜什么的不靠谱,不过,看一看也能猜得*不离十了,那自称仆人的那个裤脚,袖口都沾了黑红泥,还有迎春花的花粉,他是抱着小男孩儿到的客栈,不大可能走太远的路,那孩子身上的衣服簇新,乍一看看不出,仔细看,很明显竟是寿衣,细微处也沾染了不少特别的泥土。”

    小严也笑道:“还有他们身上带了一股子很不好,只有坟地才有的味,两者一结合,便是奴婢也猜得出,这孩子恐是那人刚刚从坟地里扒出来不久,那片坟地,太太们想必也看见了,咱们来时还撞上出殡的一家子呢。”

    “……剩下的事儿咱们不用管,肯定要惊动官府,到时候不方便,两个假官差我们也就没随便指出来,这事儿想必也瞒不过隔壁院子的人。”

    众人:“……”

    这么一听起来,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随便哪个人都能知道,即便如此,卢家这一群小孩子,还是觉得红尘身边这俩丫头相当不一样。

    事情了结,大家伙收拾行李继续启程。

    临出门,红尘使了个眼色,小严还过去笑盈盈地道:“诸位,去西面的可以走了,要是去东面,最好再等一日,前面道路塌方,无法通行。”

    一众客人都愣了愣。

    不过小严如今也是颇有威名,到是相信的人更多,除了急着赶路的几个不管这一套,匆匆而行,其他向东走的都愿意等一等。

    还没过中午,提前走的那些便一脸晦气,累得气喘吁吁地赶回来,灌了几口冷茶。

    “怎么,真走不了?”

    “……塌方,前面到有个小客栈,早挤满了人,都是被堵住的,看样子没两天工夫,这路很难疏通开了。”

    红尘一行人却不必耽误,早早上了路。

    路上瑶姐儿拉着老太太的衣袖,满脸的好奇:“老太太,那位林……姨娘,究竟是什么人!”

    她早就奇怪,只是林姨娘走时,她母亲刚嫁进卢家大门,连面都没见过,自然不知道。

    美芳几个也抬头看过去。

    老太太愕然,想了半天:“长得……还挺漂亮的,性情温顺,寡言少语,从来不像别的孩子那般胡闹,整日待在屋子里不出门,现在想想,那孩子的确与众不同,对你们爹也不怎么上心,从不变着花样争宠,如今看来,人家是瞧不上你们爹呢。”

    瑶姐儿吐了吐舌头。

    她也觉得,那个林姨娘配自家爹,太过委屈,更何况还是当通房丫头,叫一声姨娘,却连姨娘都不是,凭什么啊!

    只看一看秋姐儿,也知道林姨娘到底多出色,能把秋姐儿给养得这么好,那一定是个出类拔萃的大才女。

    连老太太也觉得,林姨娘肯定是识文断字,知书达理,当年不显眼,是人家低调。

    “说起来,似乎听她说起过,她还和那个林家有些亲戚关系,虽说远了,说不得几百年前是一家。”

    老太太叹息道。

    “过去只当是传闻,毕竟是那个林家,怎么好乱攀关系,如今看啊,指不定是真的。”

    如今林家刚刚平反昭雪,正是全天下注目的时候,瑶姐儿她们上学读书,就没少听先生提起,说林家上下,全是英雄,连女儿家也文武双全,个顶个都是人物,不觉心向往之。

    “……可惜了!”

    瑶姐儿鼓了鼓脸。

    她是她爹的亲闺女,却也得说一句,恐怕人家林姨娘,半点儿也看不上她那个爹,当初还不知道她爹怎么趁火打劫,趁着人家走投无路,把人家弄成个通房丫头,便是后来林姨娘被放走,说不定都是人家自己谋划的。

    一时间,当初那位普普通通的姨娘,瞬间在众姐妹心中的地位高大起来。

    其实,她们是真的想得有些多了。

    林姨娘那事儿,不过是最寻常不过的事件,别人家的儿子正式娶亲之前,也没少有打发通房走人的情况发生,只是有孕了还打发走的,的确有点儿少见。

    不光是女孩子们,和老太太想得多,后面那辆车上,卢家这位大房的大老爷,因为他身边的伴读,还有幕僚先生,提起红尘都是赞不绝口,说她有大家风范,身边的丫鬟放在外面,全是做大家小姐的料子,也不禁得意,忍不住想起林姨娘。

    “哎,她是个好女人。”

    大老爷一脸唏嘘。

    如今在他老人家心中,那女子沉默寡言,很是没趣,那是稳重有度,谁见过大家小姐跟个青楼女子一样轻浮?

    又做了好几回红袖添香的白日梦,脑补他那姨娘,怎么怀着对他的一片真情,养育女儿长大,又怕打扰他,给他添麻烦,从没有一言半语的抱怨之词。

    “真是个傻女人啊!”

    脑中冒出不少,美人临窗垂泪,伏案写诗画画的画面,大老爷自己就把自己给感动了,感动的不行不行的。

    到吃饭时,大老爷还过来安慰了红尘一通,什么要给她姨娘重新修坟,把她迁回卢家的祖坟去,还连连叹息,写了好些悼亡诗,说要烧给她姨娘看。

    这位满脸慈爱,如春风拂面,弄得所有人毛骨悚然。

    红尘都有点儿怕他真去念诗什么的,再把已经作古的那位林姑娘给吓着了。

    还是老太太了解自己儿子,笑眯眯地道:“没事儿,没事儿,他就是发疯,也就是一阵子的事,不用担心。”

    走了几日,外头的气氛就变得古怪又紧绷,江南那边项王谋逆的事儿,也渐渐传开,连逃难的乱民都多了,卢家一家子算是速度不慢,可后面还有快马加急,速度更惊人的。

    半路上,还遇见陶家的信使,去京城送信,正好撞见,就向他们讨了杯水喝,顺带着也说了几条消息。

    项王控制了凤城,听说死了好多人,不少官员只要不肯投贼,就被砍了脑袋。

    除了正事,还有不少闲事,凤城最近在闹鬼,听说那鬼可白日现形,取人性命,乔家一夜之间,嫡长孙乔俊死了,还死了七八个人,乔家的老太太一时伤心欲绝,昏死过去,可能是他们家太倒霉,连项王也不想沾上霉气,即便是老太太处置了几个投诚了项王的子孙,项王居然也当他们家不存在,没多做什么,到是勉强保全下来。

    李家就惨了,本也不是什么大户,家里的少爷一命呜呼,又遭了兵灾,还有乱民冲进去一通疯抢,一把火烧了房子。

    听说李家被烧了之后,不少人家过来吐吐沫,吐口水,还有过来痛骂的,李家的姻亲更是落井下石,看样子恨他们家恨的不行。

    也是,人家好好的女孩子嫁进去,不说好生对待,就知道糟践人,结发妻子弄得还比不上奴婢,谁会愿意?

    被传了一耳朵凤城的消息,乔氏忍不住落了泪,心中也担忧的不行。

    她便是因为乔俊的事儿,和大嫂有些龃龉,可乔家还是她的娘家,她不能不挂念老母亲,挂念兄长,只盼着娘家人都平平安安,顺利脱身才好。

    一路辛辛苦苦走到晚上,正好路过一小镇子,连名字都没有,不过看建筑,看那青石路,应该算是很繁华的小镇了。

    “再往前到是还有个驿站,不过,恐怕比不上这个小镇舒服,咱们不着急,且休息一晚上再赶路。”

    老太太向外看了看,道,她年纪大了,坐车走一阵子,浑身就酸痛的厉害。

    小镇虽小,五脏俱全,街面上酒旗招展,茶馆林立,还有一家装修的颇为雅致的青楼。

    红尘扫了一眼,就指了指临街的一家小酒楼:“就在这儿吧。”

    车夫便停下车,红尘下了车舒展了下身体,扶着老太太下来,刚往前走了几步,不远处拐角走过来两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家,花白的头发,身上穿着打着补丁的棉袄,还拄着跟竹杖,步履蹒跚,向他们选中的酒楼走过去。

    两个老人家走到门前,门口店小二就一把拦住,皱眉道:“走,走,走,赶紧走,别挡着门口碍事。”

    其中一个老人愣了下。

    另外一个老人也满头雾水,两人对视一眼,便道:“我们要吃饭啊!”

    “……行了,给你们吃,在外头等着。”那店小二不耐烦地瞪了他们一眼,扭头回去,到把两个老人家仍在门口,两人面面相觑,也不知这是怎么回事儿。

    红尘看着觉得有意思,干脆也停下来,老太太和乔氏她们,也坐在车上张望。

    不多时,里面店小二就钻出来,手里拎着个托盘,上面乱七八糟地放着些馕饼,还有半碗面条,和一些混合在一块儿的菜,一看便知道,这是酒楼里客人们的剩饭剩菜。

    “吃吧,拿到一边去吃,别弄坏了碗筷,等会儿我来收。”

    两个老人:“……”

    “怎么了,拿着啊!”

    其中一个老人脸上顿时有些尴尬,他身边的那位到笑出声来,一边笑一边道:“我们不吃这个,我们要吃饺子,再来一壶酒。”

    那店小二的眉头皱的更紧,气得脸都绿了:“有的吃就不错了,你们还挑?别捣乱,不想吃一边待着去,没见过这么不着调的乞丐,去去去,赶紧走。”

    说着,店小二就推推搡搡。

    不过他一推搡,竟然没推动,到是脚下一滑,差点儿没站稳,让老人托了一把,这才没跌倒。

    老人摇摇头:“真是没眼力,你哪里看我们像要饭的?”

    另外一个一把拉住同伴,笑道:“算了,我看这人面带晦气,一准儿要倒霉,咱们不在这儿吃也好,走吧,去我那儿,让小惠正正经经给你包饺子吃。”

    老人怒瞪了店小二一眼,气哼哼地掉头走人,一甩袖子,衣摆飘飞,大步流星。

    店小二呸了声:“臭要饭的还挺讲究。”念叨完,又垂头丧气,愁眉苦脸地戳在门口当起门神来。

    卢家这边,老太太一下子就乐了。

    “那哪是要饭的,那店小二没眼力劲儿,做生意不行,这家主人没招好人,酒楼怕是长远不了。”

    红尘也笑,她到觉得这家酒楼的风水不错,调理风水的应该挺懂行。

    当然,招了个没眼力的店小二,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人生在世,总不能事事如意。

    瑶姐儿满脸懵懂,眨了眨眼问:“老太太,您怎么看出两个老人家不是要饭的?我们他们很像呢。”

    拄着竹杖,手里还拿着个钵盆,头上还戴着个破草帽,衣服补丁那么多,不是要饭的,是干嘛的。

    老太太摇头:“他们是穿着旧衣服,但衣服浆洗得干干净净,连补丁的做工也是极好,针脚细密,虽无花纹,也不是寻常绣娘的手艺,再看脸色,红润有光,神清气足,腰梁笔直,怎么看,也不是街上要饭的能有的气度。”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六章 高人
    &bp;&bp;&bp;&bp;这么一耽误,又碰上一出闹剧,卢家这边也不大愿意在酒楼里用饭了,干脆再找个地方,结果走了没多久,一拐弯,绕过一排杂草丛生的花圃,就见刚刚被酒楼拒绝入内的其中一个老头,正戳在大树底下的圆桌旁边,手里端着一盘饺子,细嚼慢咽地吃。

    如今年节过去,这等时候吃饺子,还真是有点儿任性。

    红尘抬头看了看,大树旁边是一个小店铺,应该是卖布匹绣件儿的成衣的,卖的东西略有点儿杂乱,房子修的很精致,特别漂亮,那是老人家一脸惬意,身上还是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吃起东西来却是动作斯斯文文的。

    “老大哥,敢问一下,附近有什么酒楼饭庄的,饭食很好吗?”

    卢家老太太似乎对这老人家挺感兴趣,隔着车窗开口问了一句。

    老人登时乐了:“哎哟,大妹子这是远道而来?累了吧?别找什么酒楼了,我孙女就是顶好的大厨,正好煮了饺子,一个肉丸的,一点儿杂味都没有,来尝尝?”

    他老人家是真热情,也是一片真心。

    老太太想了想就点头应下,回头招呼卢家的老少都凑过来蹭饭吃。

    人的年纪大了,性子总会更像小孩子一点儿。

    乔氏无奈,只好叮嘱孩子们都顺着,红尘也跟着下了车,说来也是巧合,这边老大爷和卢家那老太太,居然有些一见如故的意思在,且老人家喜欢热闹,真让人煮了一大锅饺子,特别实惠,个个皮薄馅大,一人分了一碗。

    红尘都下嘴吃了,唔,味道真的很鲜美,只是普通的肉馅,大概有牛肉有些羊肉,没有太浓的腥味,香料应该很独特,一口咬下去,汁水在舌头上炸开,好吃极了。

    卢家的人都挺知道规矩,但这一路走,在外面吃饭,总是比不上家里的饭食熨帖,如今一吃这等家常饺子,个个爱得不行,不知不觉吃了好大一堆。

    老人家抚须而笑,很高兴。

    乔氏却羞得脸色通红。

    “能吃好啊,能吃才有福气。”

    老人家笑眯眯地道。

    红尘也稍稍有些过意不去,抬头四下看了一眼,便笑道:“这是您老的店?”

    “我婆娘留下的,我闺女经营,小本买卖。”

    老头儿说话时,目中露出几分温柔来,虽然只是一家小店,看他眼角眉梢流露出的感情,众人就猜的到,这店应该很重要。

    红尘目光一转,忽然拍拍手:“老人家,我们承蒙您招待了,这样吧,给您修剪一下花圃,就算抵了饭资?”

    老人一愣。

    红尘也不等他拒绝,招呼两个丫鬟,顺手把瑶姐儿几个叫来,仔细叮嘱吩咐一番,还用手在地上画了一个示意图,几个人都记住了,才分别拿了些剪刀工具走过去,开始收拾旁边凌乱的花圃。

    其实这花圃是早年别人建的,有半年多没人管,里面杂草丛生,并不好看,老头儿一是没耐性收拾,二来也不在意,口中还说,爱它天然,就没做理会,这会儿有人替他折腾,都动了手,老人家也不推辞,笑眯眯地坐在一边跟老太太有说有笑的。

    老太太笑得见牙不见眼:“我这孙女可是好孩子,有孝心,聪明懂事。”

    说是修剪花圃,不过眼前这帮少爷小姐干活,也求不过多精细,清除一些杂草……呃,不少好看的花也被当成杂草除了。

    乔氏捂住脸,恨不得钻地缝里去,一群熊孩子,哪里是给人家修整花圃,根本自己玩得兴高采烈。

    玩到乔氏好一次招呼她们回来,总算是停了。

    大家看了一眼,居然还不算太差,整个花圃确实显得生机勃勃了些,也整齐得多。

    那位老爷子也看得挺高兴,红尘拍拍手,瞧了瞧天色,笑道:“老太太,咱们走吧,再呆下去,怕要耽误人家老爷子做生意。”

    众人也吃饱喝足,休息够了,于是上车出发。

    老人家失笑:“多玩一会儿也没什么,我们小惠这绣庄一天能有两三个客人,那就算多的,耽误不了。”

    这地方的生意,确实是一看就不好,门可罗雀,行人路过都是步履匆匆,根本就连看也不看一眼。

    和他们这家小店相比,不远处的另外几家酒楼,茶馆,甚至连豆腐坊都生意兴隆。

    尤其是豆腐坊,买豆腐的人简直要排队。

    虽然老头子挽留的很真心,红尘使了个眼色,众人还是纷纷上车走人,乔氏也不好意思太麻烦人家,老太太吃饱了,有些昏昏欲睡,上了车就睡过去。

    她老人家的确是年纪偏大。

    很快,马车越走越远,那老人家在后面看了两眼,就招呼店里的伙计出来收拾东西。

    不多时,还有个身怀六甲的美妇人走出门,掩唇笑道:“爹爹也真是的,这么一把年纪了,不在家享享清福,整天和我吴伯伯出去闹,要是让大哥知道,大哥又要生气。”

    “你还不是在这儿开绣庄玩,挺着大肚子,我女婿也不管管!”

    “什么叫玩,这是我娘留下的嫁妆,当年就是靠着它,你儿子才能考上科举做官,也是靠着它,我才认识你女婿,现在好了,家里富贵了,就看不上它了?我可是真心实意,下定决心要把它开好,还要和以前一样红红火火。”

    美妇人板起脸,哼了声。

    她保养的极好,怀着孕也是容色秀丽,连同那老头在内,两个人都不像一般人。

    实际上也确实不一般,老人家的儿子官拜四品,管着江南盐政,全靠自己努力,从寒门士子到高官,用了才十几年,一路顺遂,有望入主中枢。

    “老板娘,麻烦给我们家小姐裁一身衣服,尽快,加急的。”

    父女两个正说话,外面就有客人招呼,美妇人连忙过去。

    老头子低下头继续盯着下人收拾东西,叮嘱他们小心,仔细别摔了他喜欢的碗。

    “敢问,这一个屏风怎么卖?”

    “请问一下,能帮忙配线吗?”

    “老板娘,我们老太太大寿,想敢几套新装,您给推荐一下花色?”

    “……”

    老爷子:“……”

    “什么情况,老赵,你自己雇的人?”

    一个同样穿着打扮破破烂烂的老头溜溜达达过来,左手拎着一壶酒,右手拎着一包花生米,明显过来蹭饭,结果一近前,就看到店铺这边人流汹涌,登时大惊失色。

    这家绣庄也有好些年没有这般生意兴隆过,就是以前生意最火爆的时候,能稍微赚一点儿银钱养活一家几口,就算不错的。

    老赵表示也回不过神,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同样满头雾水,半晌才满脸堆笑,捋了捋胡子,咳嗽了声,一脸矜持:“行了,行了,别打扰我们小惠做生意,走走,咱们去别处喝。”

    他使劲一拉自己的老伙计,结果没拉动,回头就见那老伙计盯着绣庄发呆,不禁笑道:“过啦,这是我那婆娘留下的,生意红火我当然高兴,可咱们又不缺这点儿银钱,用不着这么上心。”

    话虽如此,他也是满脸笑容。

    姓吴的这位却收敛了面上轻松的神色,一脸肃穆,低声呢喃:“了不得,不得了,高人手段!”

    说着,他扭头一把拽住老赵的胳膊,“你这老小子不仗义,快说,哪里来的奇人,竟能把你这家店给折腾成这般,真是好手段,我看看,哎哟,这是金龙吸水的财局吧!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精准漂亮的风水局,而且还是在风水这么差的地方布置,太了不起了!”

    “说什么呢?”

    老赵听得满头雾水。

    老吴白了他一眼:“装,你还装,怪不得我怎么劝你,你也不肯让你闺女换个地方开店,原来早打了私下里请高人帮忙的主意,真是,也不知道让我来瞧瞧,不知道我从小就痴迷这个啊!”

    老赵苦笑:“别乱说,我们不换地方,是因为这店是我那婆娘留下的,再不好,在我和小惠心里,它也顶好,换了地方,这店还是原来的店吗?虽然它生意不如以前,我觉得很羞愧,到也没什么,早下定决心,便是贴钱也不能让它黄了,要不将来入了土,我老婆子问起来,我回答不出不是丢人的很?我真没请什么灵师,风水师的来帮忙,再说,我不怎么信那个,上哪儿去请?”

    老吴仔细看了看他,半信半疑,半晌才道:“可这确实是有高人出手……”

    他站起身,走了一圈,最后在花圃那站定,满脸的激动,目中露出崇拜的神光,“你看,只是稍微利用花圃里的草木和石块儿,局势变成,左右双鱼,形成金龙吸水纳财的格局,这么说吧,以前你这店的财气都是漏向对面街道的,如今却不光是被截留了下来,对面的财气还能反哺,虽不敢说长久,但只要街市还在,水龙完好,你这店就不愁生意不妥,不信等着看,这一片花圃里的花木,不用修剪,长得再久,也一定还是这种图案,不会有变化。”

    老赵听得一愣一愣的,本不想信,可一回头,看她女儿招来的那些伙计,忙得满头大汗,再也不像以前那般一天有大半天都可以偷懒,顿时信了些,讷讷道:“花圃啊,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的,赶紧说,到底哪个高人出的手?”

    老吴一脸的急色。

    迟疑半晌,老赵咳嗽了声,苦笑道:“我是真不知道……”他老人家犹犹豫豫,还是把今天发生的事跟老友说了一遍。

    “就这样,不是专门请的人,是一个女孩子带着姐妹们帮我把花圃整理了一番。”

    “……”

    老吴满脸不敢置信,死死盯着自家老友,偏偏看不出他有撒谎的迹象,终于苦笑,“哎,怎么什么好事儿都让你给赶上了?看来是高人游历四方,正好让你撞上,走运,真是走运,我怎么就没这运气。”

    他是信了,可老赵还是满头雾水:“真是高人吗?我看得清楚,动手的就是几个娃娃,领头指挥着做的,还是一个女娃娃。”

    “女娃娃怎么了?你看不起女人?”老吴飞了个白眼,“精通玄术的高人里面,可不乏女人,女人比男人心细,做这等精细活,反而比男人厉害,很多人觉得女子学玄术不祥,那纯碎胡说,我认识的一些高手,女子不比男子差。”

    一说起这个,老吴就痛心疾首,“你说说,女孩子怎么了?哪里比不上男人,我那女儿,还有你们家小惠,论起聪明才智,比咱们家几个蠢儿子都强出百倍,可是女人就是不能当家做主,再聪明,再厉害,也只能一生憋憋屈屈地待在家里。”

    说着,他几乎要落泪。

    老赵连忙安慰了几句,知道自家老友心里苦,老吴不是不疼儿子,更不是什么重女轻男,他也重男轻女,要是家里儿子出息,他肯定高兴,问题是,他们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生了三儿三女,儿子纨绔无用,女儿钟灵毓秀,聪明绝顶,老吴也是没办法,更是珍惜良才美玉,聘请名师,教导自家儿女,女儿跟着一起读书,然后,人家名师夸赞他家的女公子,去参加考试,中个进士肯定是有机会的,至于儿子,人家只说,老大老二都不必考虑,能识字就算不错,老三努力努力,有个秀才的功名,应该没多大问题,至于中举,需要运气,进士嘛,那还是别想了。

    换了任何一个比较开明的,遇见这种情况,恐怕都恨不得让朝廷开科举,能让女儿们也去参加参加。

    “前朝还能女子为官呢,什么女御使,女知县,虽说也不常见,到底还是有的,哎,我家闺女,生不逢时。”

    老吴唉声叹气了半晌,摇了摇头,“不说这些,我还是仔细看看那高人的手笔为好。”

    他就真抱着肩膀蹲在花圃前,一脸痴迷地看了许久许久,都看得天要黑了,忽然揉了揉眼睛,回过头惊道:“你说的那女娃娃,是不是只有不到二十岁,长得惊人的漂亮?”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七章 强抢?
    &bp;&bp;&bp;&bp;“咦?你认识?”

    赵姓老人脸上露出几分莫名,略微想了想,点头道,“长得的确很好看,年龄绝不超过二十岁。”

    老吴的神色凝重,半晌又道:“身边一直带着两个丫鬟?一个叫罗娘,一个叫小严的?”

    “呃,的确。”

    老吴长长吐出口气,“原来真是她,可她怎么到这边来了,不在京城?“

    说着,他又蹲下身去,仔仔细细看那花圃,还用手比比划划,在地上画出一个卐字符的标记,苦笑一声:“

    我就说嘛,这天底下的高人,不可能一茬一茬的随便冒出来。”

    他喃喃自语,赵老满头雾水,听得更好奇:“你真认识,那是什么人?”

    “我本来也没想到是她,她应该一直在京城活动才是,不过,这花圃上有她的符号,天底下敢用这符号的,除了她之外,恐怕就无旁人了。”

    老吴轻声道。

    “她乃是朝廷册封的荣安郡主,上一次灵师考核,拔得头筹,是近年来最出类拔萃的灵师之一,所做的事,无一不是大事,被众人认为是神仙降世,能口吐神言,能操控地府幽冥。”

    他简简单单把近年来红尘所做的事都说了一遍,清楚详细的仿佛他就在旁边看着似的,就连很多细节,恐怕连红尘自己都记不清楚,可老吴却说得清清楚楚。

    这也没办法,人一旦出名,就会被人详详细细的研究,就没有什么*可言。

    有了名声,能享受到有名的好处,也要准备好接受各种麻烦,会有不知多少年轻气盛,初出茅庐的小少年想踩着你出名,也会有很多老前辈看你不顺眼。

    红尘还算好,她是朝廷郡主,身份尊贵,就是有灵师对她很看不上眼,也碍于她的身份,不敢直接找上门,其他那些年少成名的灵师,还是在野的,没有师门,没有家世庇护,哪个想爬高,肯定会让无数嫉妒的人,恨不得使劲给踩下去!

    “可惜,可惜,无缘一见。”

    老吴念道了好几声,又瞪了自家老友一眼,觉得他这人自来比自己运气好,无论什么方面的运气都好。

    到是老赵,虽说不是完全不信了,还是有些半信半疑的:“……你是说真的,小惠这生意好起来,就是随便整理了一下花圃的原因?”

    他听着就觉得不靠谱。

    老吴翻了个白眼:“还随便整理了一下,你整理整理试试?你就是全都给换成金子做的花圃,也不会有这种效果,还不知道有多少世家大族,想求人家来自家转一转,看一看,都不用伸手,只指点一二就很让人满足,可惜,搬着金山银山都求不来,你以为这么轻描淡写的,连件法器都没用,就瞬间改变你们家店铺风水的金龙吸水局,是个人就能布置得出?”

    被嘲讽了一顿,老赵捋了捋胡子一笑,“这也是我好人有好命。行了,别在这儿给我们家小惠添乱,找点儿下酒菜,喝酒去。”

    一提起喝酒,两个老头又想起自己被拒之门外的那个酒楼,都不禁皱眉。

    两个老头加起来一百多岁了,近十几年,还真没受过这等侮辱,只是要说因为这事儿,找那酒楼麻烦……

    俩老头对视一眼,都忍不住一笑,好像真去找麻烦更丢人,也就罢了。

    “还是觉得可惜,没让我碰上那位,你碰上了那是白瞎了,我遇见人家,好歹还能请教请教。”

    老吴拖着自家老友走啊走,绕到一个青砖绿瓦的房子旁边,从侧门进去,耳边时不时传来一阵读书声,声音清越,不多时,两个人就钻进一侧的小院子。

    院子里桌椅都准备好,桌子上也摆放了一些点心和冷食,只是空空荡荡的没有人。

    两个老头也不以为意,显然早就习惯的很,别人也知道他们的习惯,所以才没让人打扰。

    老爷子们坐下,随意地倒酒喝酒,吃些点心小菜,清风徐来,神情惬意,老吴连自己没见到高人的郁闷也稍稍减弱了些。

    他们在这边悠闲自在,却不知道,不远处的街道上却闹得快天翻地覆了。

    而且多多少少,有这俩老头的责任。

    红尘和卢家这一家子,都吃饱喝足,按说应该马上赶路,只是老太太睡得熟,车子要出城的话,肯定要有颠簸,她老人家觉本来就比较少,难得这么舒坦,乔氏的意思就是干脆住一晚,明早再出发,反正太阳也快下山,且此地离凤城已经有一段距离,虽说不敢说一句高枕无忧,却不似一开始那么着急。

    乔氏发了话,红尘她们也无可无不可地答应,找了家不错的客栈安顿好,一群毛孩子被憋得要命,就想出去转转,乔氏也心疼孩子们,就吩咐丫鬟仆妇跟着,让孩子们去玩。

    红尘一样跟着出了门。

    小镇街面上没什么好看的,虽然也热闹繁华,也有不少笔墨书画的店铺,街面上摆着的小玩意,也有不少是古董文玩,可和京城比,那没有可比性。

    就是瑶姐儿她们,也没有多新奇,她们和普通的女孩子不同,卢家注重女子的教育,让她们读女学,每日都能出门上街,自然不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那般没见识。

    一行人慢吞吞地逛了逛街,也选了几样自己喜欢的小玩意,都不贵,随便掏点儿私房钱就能买的东西。

    “咦?”

    红尘本来没想买什么,不过走着走着,路过一个店面时,就驻足停步,店门大开,能看得见里面的柜台,上面摆放了很多古董文玩,不过,墙上挂着的,更多是古兵器,有刀,有剑,有枪,有弓,琳琅满目。

    她家那把已经懒散了很长时间,很少动弹的青锋,忽然在袖子里微微震动起来。

    那种感觉,应该说是带着点儿排斥和嫌弃,却又有一种奇怪的认同。

    就好像一场文会中,有人被评为诗画第一,另一人被评为书法第一,两个人碰面,有可能惺惺相惜,也有可能文人相轻,彼此看不顺眼,青锋给她的感觉,便是有点儿看不顺眼的意思。

    红尘干脆走进去看了看。

    店里的东西还是有点儿意思,尤其是那些兵器,一看就有了年头,不过依旧锋利,大部分都能继续使用。

    不过,她到没看墙上那些剑气纵横的兵刃,一眼看见的,还是桌子东北角堆积的一堆乱七八糟的旧兵器,大部分有残缺,没有也显得锈渍斑斑。

    其中一把看花纹很古朴,没有刀鞘,只把手掌稍稍大一些,她一看就觉得,它的主人一定是把它藏于袖中,很是精巧可爱,就是锈渍太厚,让人没有触碰的*。

    红尘也没有左顾右盼,直接就过去问道:“小二,这把刀怎么卖?”

    店小二一看,就忍不住瞧了红尘一眼,一见她是个小姑娘,也就不觉得奇怪。

    那刀再不好,可小巧玲珑,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女孩子会喜欢,很正常的事儿,要真一点儿价值都没有,也就上不了柜台了。

    “客人要喜欢,一百文您拿走,毕竟是古兵器了,也太便宜不了。”

    这价肯定很虚,收的时候还不知多少钱,红尘笑了笑,也没还价,直接就付了账。

    “那客官您稍坐片刻,小的这就给您包起来。”

    店铺终究和小摊子不同,讲究个包装,过来买东西的,大部分也是要送人,都要给包一下。

    红尘便坐下等,那边还有店小二更上了一杯热茶。

    正等着,外头又来了个客人,看样子是熟客,一进门,扫了扫柜台,瞥了红尘一眼,一头就扎进里面去,紧接着,里头传来一些轻轻的交谈声。

    红尘也没仔细听。

    不多时,里面变得特别安静,又过了有半刻左右,店小二慢吞吞走出来,两手空空,一脸为难。

    红尘抬头看他,不等他说话,忽然就冷笑,站起身道:“好,真不错,你们这样做生意的,我到是头一次见。”说完,转身就走。

    那店小二吓了一跳,满脸苦色,手里还捧着红尘给他的铜钱追了几步出来,紧紧跟在红尘身后。

    “客人,这位客人,您的钱,真是太对不住了,说一千道一万,都是小的的错。”

    红尘驻足,回头看那店小二,见他死命道歉,却是不肯把自己买的东西再拿出来,摇了摇头:“你是铁了心把我已经买到手的刀转给别人?”

    店小二不敢说话。

    红尘四下看了看,也懒得生气,冷笑:“也罢,我到要看看,谁有这么大的胆子,这么大的能耐。”

    那把刀,她既然拿到手,就是她的,留了记号,沾了气息,别人再想拿……那可有热闹看了。

    红尘以前也不是没碰见过让人从手里抢东西的事儿,但那是她没付钱,不是自己的东西,被抢了当然不高兴,拿走的人,到也不至于出什么事儿,这次可完全不同。

    瑶姐儿她们一看这边出了事儿,都凑过来问,红尘摇摇头:“没什么,走吧,回去休息。”说完也不搭理店小二,连钱都没收,转身便走。

    店小二叫了几声,人家不停,也只得罢了,暗自叹气——他也知道,这么做太不地道,是做生意的大忌,可谁让那拿走东西的,和他们老板是铁杆兄弟,一定要这么干,他也实在没辙,只是连补偿的话都没说出口,更觉得过意不去。

    红尘走到街上,走了片刻,气也就散了,回客栈时,又恢复和和气气的面容。

    而且回了客栈,发现大家伙都很高兴,还出了一桩奇事,刚才来了一伙儿人,专门送了两大箱子礼物过来,说是谢礼,谢红尘仗义出手,他们才没弄丢一样要紧的东西。

    这么一提,乔氏她们就猜出来,应是那日避雨,住在他们隔壁的人,当时红尘她们主仆看出仆人和少主人有异常,顺带着应该也破解了一点阴谋。

    红尘打开箱子看了看,居然都是上好的贡缎,还有一些海货,瑶姐儿她们一见,也都很喜欢的样子。

    “收着吧,反正也不知道还谁,人家道谢,咱们不收,反而不好。”

    能用财物买断人情,才是最佳状态。

    老太太显然也是这意思,收了礼物,一切了结,省得人家担心她们挟恩图报,就让孩子们自己挑喜欢的,通通拿去玩。

    分享了礼物,大家都很高兴,休息了下便去休息,红尘已经把街上的事儿忘了三分。

    却说这位抢了红尘看上的刀的,是一家酒楼老板,他急着买这东西,连这等不地道的事儿都做出来,那是真心着急没办法,说来这人也是倒霉,刚从外地回来,还没进自家酒楼,就被对面的老对头冷嘲热讽了一通。

    他连生气都来不及,就让老对头给说得变了脸色。

    什么叫吴老和赵老赏脸到他家酒楼吃饭,结果被店小二当叫花子打发了出去。

    这,这……这还了得!

    回头一问,居然不是那混球造谣生事。

    这下子顿时炸锅,酒楼老板翻来覆去地想了半天,求人托关系,打算去给吴老和赵老赔罪。

    吴老喜欢各种稀奇法器的事儿,整个小镇就没人不知道,他想了想,忽然想起他的好友有一样看不出来的玩意,据说是法器,有气场,是一把古刀,却不像普通的刀,不过究竟是干什么用的,他那位好兄弟也不清楚,干脆就搁在店里,想看看能不能碰见识货的,若碰见了,只当做个人情。

    这玩意作为礼物送给吴老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不算怎么珍贵,随手送礼很合适,吴老也不至于觉得他谄媚可憎,他实在着急,匆匆找过来,哪怕店小二正好把东西给卖了,他也懒得再去找别的,争分夺秒,抢了东西就走。

    至于赔偿,自家兄弟坑一把就坑一把,想来他好友会善后处置。

    酒楼老板收拾了礼物,除了这把刀,再备上些寻常的四色点心,拎着那个惹了祸,还不知道哪里错了,比白痴好不了多少的店小二,一块儿去赔罪。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八章 神兵之主
    &bp;&bp;&bp;&bp;吴老和赵老两个人,赵老一向好打交道,别看他老人家有个出了名铁面无私的儿子,他却是性子和软的。别的不说,只要对他的宝贝女儿多关照关照,他老人家再怎么样也不会生气。

    酒楼老板也很清楚二老的性子,拎着他这个店小二一块儿往吴老的宅子去。

    就这死小子,一提起来就生气,偏偏还因为是最疼爱的小妾的亲弟弟,直接弄死不合适,女人一哭起来,简直连房子都能给全淹没了,只好忍,强忍。

    “你个死小子,记住了,等会儿见了吴老,给我老老实实的磕头赔罪,要出一点儿差错,我撕了你的皮。”

    “……是,知道了。”

    店小二哭丧着脸,耷拉着脑袋。

    其实他真不是那等嚣张跋扈很不像话的人,比别的富贵人家仗势欺人的假小舅子不知好处多少去,自家姐姐跟了人家做妾,他这心里一直不好受,可嘴里不敢说,心里还是把这位老板当姐夫亲人看待,在酒楼里做事,也尽心尽力。

    近日来,总有乞丐什么的进酒楼乞讨,还不依不饶的,弄得客人们很不高兴,他就因为这个,乍一见像乞丐的那等人,自然不耐烦,可他也没真赶人走,不是还从店里拿了剩菜剩饭打发他们,只是见他们得寸进尺,连这等好饭菜都不肯吃,必是假乞丐无疑,这才没多搭理,谁曾想……

    让自家那‘姐夫’如此忌惮的人,会穿得破破烂烂在街上走,还让他给错认了。

    老板又是一个白眼飞过去,絮絮叨叨了好久,终于到了吴老的地头。

    吴老致仕有十年之久,如今在小镇上开了家书院,小书院,名气并不大,可他教出来的弟子里面,已经出了一个状元,两个探花,其他弟子也是个个在朝为官,都很有才干。

    可以说,是宁愿得罪当朝高官,也不好得罪他,你得罪了高官,好歹知道自己得罪的是谁,你得罪了吴老,可就不知道哪天会被什么人来寻晦气了。

    再说,县官不如现管,吴老就在本地,本地那些官员们一天到晚盯着他献殷勤呢,要是知道他得罪了人家,故意拿自己去做人情,他冤枉不冤枉!

    整理了下衣服,老板就去叩门。

    里面小院子里,老吴和老赵正喝酒聊天。

    这俩老头如今都是万事不理,只图自己快活的年纪,难得臭味相投,一样爱出去游山玩水,作个诗附庸风雅,经常在一起玩,小镇上常来常往的,看见其中一个,就猜到另一个肯定在附近。

    “哎,怎么郡主娘娘就让你个老头子给见到了!可惜,可惜!让我见到多好,我有很多事儿想请教请教。”

    老吴念叨个不停。

    老赵翻了个白眼。

    吴老最大的爱好是风水玄学,这方面,老赵是半点儿都不放在心上,也从不相信,他老人家起于贫寒,向来不信命,而是信自己,认为人定胜天,虽说不是那等对于玄学全然不信的顽固之人,到底不怎么上心,在他说来,子不语怪力乱神嘛,敬而远之是最好的。

    这边正说笑,小厮悄无声息地过来,轻声道:“老爷,外面有客人,这是拜帖。”

    吴老拿了拜帖看了看,有些奇怪:“咦?张旗?那老小子不好好经营他的生意,找我做什么?”

    老赵看了眼,一拍额头,笑了:“是该来,不来才有鬼。”

    迟疑了下,吴老恍然:“没错,没错,这老小子小心眼,确实得过来一趟。”

    他也想起来了,他们两个糟老头子刚在那老小子的酒楼,被人当成叫花子打发了。

    不过,俩人都不是那等心眼小的,店小二又不认识他们,态度也不算特别恶劣,碰上乞讨的,人家没有直接驱赶,还拿了剩饭剩菜,怎么也不能说有错。

    就是实在有些丢人。

    想他们两个在镇子上,怎么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别说一县官什么的,就是再高几级的见了他们,那也得毕恭毕敬,去到京城,两个人照样有体面,如今到让人当老乞丐看待,让别的好友知道,脸都丢尽了。

    “我们长得有那么寒碜?”

    老吴皱了皱眉,他自以为仪表堂堂,虽然是个老头,也是很漂亮的老头,能吸引到年轻小女子投怀送抱的那种。

    至于老赵,有小惠那么漂亮可爱的闺女,又能差到哪里去?

    “衣服啊,人靠衣冠马靠鞍,老话很有道理。”

    老赵失笑。

    “那到也是。”

    不过,新衣服穿的不舒坦,又不是以前,他们经常有个应酬,穿太差了不礼貌,如今自由自在的,旧衣穿在身上舒舒服服,新衣服就难受的多,他们就爱穿个旧衣,也没什么不行的,为此被人轻视,那也只能认了。

    “行了,别吓唬人家,快让那老小子进来吧,看看他有什么孝敬,差不多就收了,省得他吃不好睡不好,难受好几天。”

    老赵笑道。

    他对张老板印象不错,也是修桥铺路的良商,而且,做生意也实诚,有口皆碑,虽然性格方面,偶尔也有什么小心眼,不讲规矩,欺软怕硬等等缺点,却是人无完人,无伤大雅。

    “行,让他进来吧。”

    张旗正带着他那便宜小舅子立在外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老觉得两只手,从手到胳膊,都特别痒,痒的厉害,幸好他能忍,才勉强立着没有失态。

    可他那小舅子就完全没有他那份忍耐力,也手臂酸麻痒,难受的要命,左动动,右动动,使劲蹭,手里捧着的礼物也甩来甩去。

    “动什么,忍忍。”

    张旗扫了他一眼,觉得应该是两个人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被虫子之类的给咬了,要不怎么两个人一起痒?

    “事情办完,我带你去看大夫,拿药膏擦擦就没事儿了。”

    虽然毒虫什么的,好像很严重,不容轻忽,可眼下这事儿更要紧。

    不多时,吴家的下人来请,张旗忙拎着闯祸的小子进门,他惯会来事儿,生意做得那么大,不会说话也不行,一进门,先是诚诚恳恳地给老吴作揖赔礼道歉,也没有太谄媚,更没有一来就把他那小舅子送出去顶罪,到是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说是自己管教不严,小孩子不懂事,没眼力云云,又好好地捧了两位老人家一把,马屁功夫很到家,拍的俩老头都舒舒服服。

    最后,张旗才把礼物往上一献。

    “这是我一世交无意间发现的物件,很便宜就淘到手,到不怎么值钱,不过,我那世交家里曾也经营过法器,他算是有眼力,总觉得这东西有时断时续的气场,不是一般的玩意,落在我们这等俗人手里,那也是明珠投暗,今天特意送来,让您老人家赏玩一二。”

    “哦?快拿来我瞧瞧。”

    别说,吴老是真喜欢这东西,一听就上了心,他可是知道的,张旗虽一介商人,可确实见多识广,对于他喜欢的那些东西,这人是外行,偏偏能弄到不少内行都弄不到的好东西,那是他的本事,别人不服不行。

    那边店小二连忙恭恭敬敬地把东西奉上去,他被自家‘姐夫’叮嘱了好多遍,就等着这个了。

    吴老接了包装的似模似样的盒子,三下五除二一拆开,笑眯眯地看过去。

    看了一眼,两眼……脸色骤变,手一哆嗦,差点儿把东西扔了,却是坚持着慢慢搁在桌子上,拉着老赵退后三步,深深一躬,高声道:“不知神兵已有主,多有冒犯,还请见谅,见谅!”

    他半天没起身,许久才感觉到身上笼罩的压力小了,松了口气,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起身就扶着椅子坐下,气喘吁吁。

    张旗被吓得不轻,愕然惊问:“吴老?您这是……”

    “张大老板,您自己找死,别害我成不成?我老头子胆子小的很,不敢和上古神兵作对,赶紧的,哪来的还哪儿去。”

    吴老没好气地道。

    张旗满头雾水。

    见他还是懵懵懂懂,吴老叹了口气,想了想,还是觉得这人罪不该死,自己至少也能提点一二,算是尽一尽心。

    “你这把确实是神兵,是件法器,神器自晦,所以看起来平平无奇,若是它还没认主,哪怕就一辈子韬光养晦下去,我得不到它的认可,拿在手中养护一番,也不是不行,但现在不一样了,你看不见,我看得很清楚,神兵光华已显现,寒芒吞吐不定,明显是认了主的,你把认了主的神兵随意拿来给别人,是不是嫌我死得太晚?这还因为它不是什么邪器,所以没有立马反噬伤人性命,但是我猜,现在小惩大诫是肯定的。”

    听吴老这么一说,张旗忽然觉得哪里不妥起来,身上越来越难受,浑身瘙痒,不只是胳膊,从头到脚哪里都不舒服,汗水滚滚而落,脸上的表情顿时僵硬。

    吴老摇摇头:“现在还好,还不严重,可你要是迟迟不把它还给它的主人,得不到它主人的谅解,哎,那就不好说了,全看你手里这一把神兵,脾气究竟好还是不好,要是好,说不定让你难受痛苦个一年半载,也就罢了,要是不好,直接要了你的命还不算,让你全家陪葬。”

    几句话,吓得张旗脸色雪白。

    吴老捋了捋胡子:“不过,我听说别的神器还好,兵器却不同,所谓兵器,毕竟是凶器,若无凶煞之力,也当不起神兵二字,想来脾气暴躁的居多。”

    张旗顿时摇摇欲坠。

    如果只是吴老开口说说,他即便是再犯嘀咕,到底也算见多识广的人物,还不至于吓成这般,问题是,他如今是真的很难受,他还算好的,旁边那个小子,已经嘶声哀嚎起来,躺在地上一个劲儿地打滚,浑身抓挠,凄惨的模样,触目惊心。

    赵老都有些不忍,交代仆人过来把这人的手按住,至少别去抓脸,要不留下一道道的疤痕,也太不妥。

    “老吴,你也别只顾着吓唬他,虽然是他自己的错,可救人一命,胜在七级浮屠,你要是有什么法子,赶紧说出来让他去做,好歹也要给他找一条活路才好。”

    张旗顿时一脸感激,抬头殷切地看过去。

    吴老摇了摇头,瞪了他一眼:“我不是已经说过了,现在最要紧的,找到人家的主人,好好地还回去,而且还得取得主人的谅解,神兵主人若是原谅你,自然无碍。”

    张旗一怔,泪水都要涌出:“可是,可是,我哪里知道它的主人在哪儿?”

    这是从好友店里拿来的,若是有主儿的东西,怎么不见他那世交好友有事?

    张旗急得火冒三丈,根本顾不上他那店小二,连忙吩咐底下人速去询问。

    他也是急疯了,吴老却比他清醒,叹道:“既然你的朋友拿着它无事,两个可能,你朋友就是神兵之主,第二个可能,在神兵认主之后,你马上拿走了它,好好想想,神兵认主,必然是要见到主人的。”

    张旗握紧拳头,强忍着抓挠的*,努力去想。

    吴老也颇有兴趣:“短时间之内就让神兵认主,难道是夏家哪位长老级的大驾光临?不过,现在夏家的老家伙们,好像很少出京城,到是一帮年轻的,还四处转转,哎,夏家那身本事,也不知是从哪儿来的,传闻到是多,还有说什么神仙传艺,真有神仙传艺,怎么不传给我?”

    张旗怎么也想不出来,这神兵之主到底是哪位,还是不多时,外面他那老友闻得消息,派了人来,提醒了他——别忘了,他把人家神兵拿出来做人情之前,已经有人买下了。

    被派来传话的小厮,直接就照着主人的口气,喷了张旗一顿,喷得张旗脸色发青,却也恍然大悟。

    可不是嘛,他怎么没想到!

    也不能怪他,他又怎么可能想得到,那位在他之前只一点点时间,出钱买东西的客人,就是神兵之主?神兵利器,难道只被买回去就愿意认主了?
正文 第二百九十九章 赔罪
    &bp;&bp;&bp;&bp;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那个老友是半个明白人,自然比他更清醒些。

    被这么连痛骂带提醒的,张旗心里也就信了,再不相信都没用,至少现在实想不出别的可能,总要试一试。

    吴老和赵老也很感兴趣。

    尤其是吴老,还挺想借机去认识认识人家:“哦?这是知道了?到底是何人,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我,我也不知。”

    张旗也是满头雾水,哭丧着脸,先强忍着满身瘙痒,扑回他那老朋友的店里去。

    吴老也很热心肠,当然,更多的还是好奇,世人一辈子能遇上一次神兵择主之事,已然算得上奇遇,他现下就遇上了,哪怕只是个旁观,怎么也要跟去看看。

    两个老人家一身轻松,亲自送张旗过去。

    张旗还不敢拒绝。

    到了他好友那家店铺,店门紧闭,早就不开门营业,一进门,当初让张旗轻而易举拿走古刀的店小二,委委屈屈地缩在门口,头上还顶着个水盆,可怜巴巴地立着。

    张旗顿时就有些尴尬,捂着胳膊呻吟出声:“小越,我好难过,我快死了,救命啊救命!”

    他不是年轻人,更不是小孩子,已经一把年纪,脸上连皱纹都有了,这种动作表情,真是没法子看,里头立时传来一声没好气的怒哼。

    “活该……你好大的胆子!”

    随着声音,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匆匆出来,也是一脸郁闷,见面就把手里的账本扔张旗头上,“开店做生意,信誉最重要,这你不是不知道,你自己就是个商人,你到好,耍威风耍到我这儿来了,还敢抢客人都付了钱,买到手的东西,你是不是嫌命大?嫌命大吱一声,我现在你捏死你,省得给我祸祸。”

    张旗耷拉着脑袋,也不敢回话。

    他这位老友怒骂一通,到底还是不能看着这家伙去死,又看他忍不住呻吟,终究没好气地道,“你能做出这等糊涂事,我还得为我的生意考虑,不能不给你收拾烂摊子,回来一听小二说你干的好事,我就派人去找人家去了。”

    张旗顿时松了口气,抬头目光灼灼。

    “在老刘的客栈,我交代过,让老刘务必留住人家,对了,住宿和伙食费用,你给结了。”

    “结,肯定结!”

    张旗拼命点头。

    这会儿也不是矜持的时候,立时就要往客栈去,他那老友一把拦住:“刀呢?”

    “啊?”张旗一愣。

    “刀是人家的,还不还给人家,难不成你还想要?”

    他哪里还敢,可那东西,他是真不敢碰一下了,问题是眼下不碰也不行。

    张旗一咬牙,一狠心,先回吴老那儿,跪下给那刀磕了几个头,默默念叨半天,才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捧起来。

    以前没感觉,这会儿他却忽然觉得寒意阵阵,捧着这把刀,到像捧着个祖宗,而且特别沉重,两只手拼了命才能提着站好,却直不起腰身。

    张旗身边的小厮到是忠心,想上去帮忙,奈何都被老板的好友一顿骂给骂走了。

    这边或者心惊胆战,或者充满好奇,红尘那边却舒坦得很,住客栈,客栈老板把他们一家子供起来,一文钱都没要,好酒好菜招呼着,上来的菜特别的新鲜。

    有几道菜,明显是不错的大厨烧的,和其他客人吃的完全不同。

    卢家老太太,还有乔氏她们,心下奇怪,还有些不安。

    这住店消费,不要钱还了得,可店小二死活一文钱都不肯收,个个赔小心,装可怜,也不是回事儿。

    “咱们出门在外,不比在家里,万事还是小心些,要不,咱们换一家?”

    问题是,她们一提出要走,那边小二哥就如丧考妣,伤心的不行不行的,恨不得跪下磕头。

    店老板也出来赔礼,客客气气。

    老太太是个慈善人,一看这样,也不说什么了,乔氏更是心软,就没提一定要走,不过,还是忍不住议论几句。

    瑶姐儿她们也觉得奇怪,红尘笑了笑,轻声道:“我到能猜到几分,今天下午我和姐妹们出去逛街,看上一古董刀,已经出了钱买下,没想到去打包的工夫,店家就把我的刀转手给别人了,这怕是觉得过意不去,特意来赔罪呢。”

    乔氏一愣。

    红尘也没详细说,轻描淡写地点了几句,就道,“他们愿意殷勤伺候,老太太和太太受着便是,咱们要不受,他们怕更要多想。”

    既然如此,那就大大方方地受了,老太太心里不痛快,脸上便露出几分颜色:“现在知道赔礼,早干什么去。”

    卢家也有生意,家里三爷就私底下做粮食买卖,老太太早年吃过苦,什么小买卖都做过,对于生意经,很是有些见解,在她老人家看来,信誉那是生意人的命,无论何时都不能随意踩踏的底线,就刚才红尘说的事儿,发生一次,店铺就开不下去了才对。

    “哎,世风日下,世风日下!”

    只是出门在外,老太太也不像在家里那么高调,多少有些担忧,小声道,“既然这店老板也不是厚脸皮,知道错了,许是有什么缘故,咱们也别太斤斤计较,明日就走吧。”

    红尘失笑,应了声:“老太太放心,这点儿小事,我也不会放在心上。”

    “哎,委屈秋姐儿了,要是在凤城,我非让你爹去砸了他们家的铺子不可。”

    家里的女孩儿们,都是精心养出来的,平日里就是怕他们在婆家不够硬气,撑不起家,在家里都是金尊玉贵,哪个下人敢怠慢一下,那比怠慢哥儿还严重。

    老太太早就说过,女孩子和男孩儿不同,女孩儿要是娘家不给撑起来,自己就难生活,男孩子们还能靠自个儿努力,女孩儿就是想努力,也找不到门路。

    她老人家早年受过苦,如今就指望家里的孩子们,不受她当年的委屈。

    这事说一说也就过了,老太太也没搁在心上,有很多问题需要考虑,江南那边的乱局什么时候能平定,去了京城,需不需要他们告那项王陈锋一状。

    京城到有老太太的一个弟弟在,算是实诚亲戚,常来常往,能投奔,她那弟弟早年当过京官,如今早就致仕,在京里也有些根基,子孙虽再无做官的,也是书香门第,第三代也该起来了,听说有几个哥儿,读书读的不错。

    只是亲戚再好,寄人篱下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老太太想了想,还是叮嘱乔氏几句,给孩子们都换上鲜亮的衣裳,下人们也一样,进了京城,不比在凤城小地方,不能让人小看了去,要不然,日子就难过了。

    乔氏郑重应下。

    傍晚,红尘都没时间看书,让乔氏拉着给配了一脑袋贵重首饰,闹得她头都大了。

    说实话,平时乔氏的品味不错,江南那边的首饰也精致,可因为觉得是去京城,要考虑京城的品味,这回什么都往大和贵重方面挑,一个小孩子也整得满头珠翠,简直不能看。

    不过乔氏这么紧张,由着她便是,一进京城,什么都不用说,看看街上偶尔路过的小姐,她怕是自己就把头上的珠宝首饰给拆下去了,乔氏并非那等没见识,只知道求富贵的女子。

    这边收拾折腾,外头忽然有了动静。

    卢家的小厮进来报信,脸色有些不对,目光发直,一见乔氏便道:“太太,外头有人……有人送了一口箱子过来,您瞧瞧吧,咱们没逮住送礼的,他放下就走了。”

    乔氏也一愣,出去看了眼,箱子到不算特别大,可一打开,更是吓了一跳。

    足足半箱金子,还有一堆文玩字画,她翻出来看了看,其中有一幅竟然是前朝薛荔薛先生的梅雪争春图,就这幅字画,不说价值连城,没个五百两银子,绝对拿不下来。

    这下连大老爷那几个爷们都给惊动了。

    老太太也看得眼花缭乱,几个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心中都犯嘀咕,生怕这是惹来什么祸事。

    乔氏把红尘叫到眼前,又详详细细打听了一顿,红尘又说了一遍,众人都有些呆愣。

    按说,如果只是这件事儿,虽然对方做得不对,赔礼是应该的,可赔礼赔到现在的地步,也未免太过。

    红尘笑着安抚:“老太太,太太,你们也别太忧心,既然看不出恶意,咱们一切如常就是,要对方有目的,总会自己蹦出来,反正咱们明天就走了。”

    老太太都想连夜走人,想了想又觉得不妥,人在外地,又不知对方的目的,最好还是以静制动。

    红尘到是一身轻松,早早就睡了。

    趁着夜色,张旗带着那把古刀匆匆而来。

    本来其实早就该来的,可白日里,他抱着古刀刚走了几步,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整个身体都跟失控了似的,浑身抽搐个不停有,而且,瘙痒从皮肤一路痒到肉里,骨头里去,难受的他只能惨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

    众人连忙请大夫给看,问题是大夫给诊过脉,什么毛病都没诊出来,换了好几个大夫,开了好几个药方,完全没有用,折腾到晚上,张旗都快连声音都发布出来了。

    “杀了我吧,你们干脆杀了我吧,呜呜呜。”

    张旗也是个硬气的,比他那店小二强得多,可这次也硬气不起,拼命抓自己的胳膊,抓出一道一道的血痕,身边的人不得不把他给绑了,这才控制住他。

    他那好友也有些六神无主,半晌才一拍额头:“我们还在这儿折腾什么,解铃还须系铃人,赶紧的,找正主儿去。”

    几个小厮面面相觑。

    他们老爷现在这副模样,怎么出得了门?

    “不能出也得出,怎么着,你们还想让人家主动登门不成?都什么时候了,分不清楚轻重缓急啊,张旗我告诉你,你小子要是这会儿还不知道服软低头,你就自己随便死哪儿,别来找我!”

    “怎么可能!走,走,赶紧去,我跪死在人家门前,也比现在好……”

    他要是不会服软低头,也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他那好友总算是脸色好些,想了想,安慰道:“放心吧,在这之前,我派人送了重礼过去,就是人家再生气,想来看见你这副德性,气也就消了。”

    可不是,如今张旗可比乞丐还乞丐,衣服让他扯得破破烂烂,身上全是泥水汗水,就这么跟抬着一口死猪似的,抬去了客栈大门口。

    此时已经是半夜,他们去试探了一下,发现人家都睡了,因为根本不知道红尘的脾性,也不敢惊动,愣是等了一宿。

    张旗几乎要熬不住,他那好友就翻白眼:“你是想一劳永逸,还是想那位高人有起床气,再给你来一下更狠的?”

    第二日。

    红尘一行人收拾收拾准备出发,一出客栈大门,就见张旗趴在地上,抬着头,一双眼睛里充满了惊惧和绝望,一见她,又满是欣喜,拼命把手里的古刀往上递。

    可那古刀仿佛重千金,他拿都拿不动。

    旁边小厮都不敢帮他。

    红尘身边伺候的丫鬟婆子都给吓了一跳,连忙护住自家小姐,就怕她被这不知哪来的人冲撞了。

    “呜呜,救命!”

    张旗嗓子嘶哑,几乎要说不出话。

    红尘耸耸肩,无所谓地上前一步,轻轻松松就把古刀给拎起来,随意地拆了包装,把刀拿起来对着阳光看了看。

    说来奇怪,这刀在盒子里时,锈渍斑斑,仿佛马上就要风化,化为尘埃,可到了红尘手里,却微微颤动,仿佛十分欣喜,身上的污秽锈迹,一丝一丝地褪去,转眼间便刀锋闪亮,漂亮的惊人。

    连张旗那个好友都看得入了迷。

    跟在后面,一直没吭声的吴老和赵老都满脸不可思议。

    尤其是吴老,吐出口气,轻声道:“以前只在书里读过,原来这就是神物自晦,只有主人面前,才会焕发光彩,真美啊。”

    红尘瞥了他一眼,也没解释,这人理解的神物自晦,可不怎么到位。

    那应该是越在主人手里,越要晦暗些才是,只有主人愿意,才会焕发光彩。

    不过,这算得上神兵利器到是真的。

    一行人啧啧称奇,张旗却是欲哭无泪——有没有人还记得他?
正文 第三百章 进京
    &bp;&bp;&bp;&bp;红尘一手拿刀,另一只手取出一方帕子,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把刀擦得干干净净,又拿了一盒油膏,轻轻涂了薄薄的一层。

    这下,所有人都听见那刀发出一声舒服得不行的呻吟声,好像吃饱喝足,满足异常。

    红尘一笑:“以后,你就叫玉红吧。”

    那刀又是一声轻轻的震动嗡鸣,似乎很满意的样子,虽然这名字实在够敷衍了事,也不怎么好听。

    只因为刀身在阳光下看来,泛着玉色,而刀锋上却带了一点点红色。

    刀不大,只比巴掌稍微大一些,可以放入袖中,红尘再擦拭一遍,就把揣到袖子里去,回头冲匆匆赶出来,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乔氏道:“太太,收拾的差不多了,咱们出发?”

    乔氏点头。

    罗娘和小严就过去招呼了几声,行李早就装箱,人也上了车,红尘领着丫鬟们也上车就走。

    张旗哀嚎:“救命!”

    他那好朋友终于想起这位,心下一着急,连忙扑过去拦住马头,急声道:“小姐,小姐,您看在这老小子年纪不小的份上,再看在他是初犯,真是初犯,您饶过他一回。”

    红尘也没太端着架子,撩开车帘挑眉道:“这位老爷好生无礼,我一弱质女流,既不认识他,又没和他打过交道,还能对他一个大男人怎么样不成?”

    底下人所有人都一愣。

    红尘的目光落在赵老和吴老身上,略略欠身行了个礼,失笑道:“唔,既然这人生了病,你们不去看医生,找我做什么?难道要我帮他看病,那也罢,虽然我不是大夫,也能给他开个药方。”

    不等好友开口,张旗就呻吟道:“女菩萨,您大发慈悲,大发慈悲啊!”

    “你身上沾染了毒血,吸出来就好,至于怎么吸……那种读物挺招蚊虫喜欢的,此时也不知道有没有蚊虫,你若是能逮住一些,关在屋里多待个十天半月,应该能好。”

    说完,红尘就招呼启程。

    马车徐徐启动。

    底下那一群人目瞪口呆地目送她们离开,到底没有敢再去阻拦,张旗简直欲哭无泪。

    吴老和赵老两个人都笑了。

    尤其是吴老,笑得前仰后合:“没想到,竟然是个这般促狭的,和传说中不同。”

    传说中的荣安郡主,姿容秀美,风度翩翩,颇有仁心,是个善良女子,心眼好的很,现在看来,心肠也许好,这脾气也不小。

    张旗哭道:“我要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照办!

    眼下虽然冷了些,可真想找些蚊虫,他们还是有法子的,毕竟不是隆冬时节了。

    张旗那好友叹气:“你是真命好,有我这么个朋友,我就倒霉了,什么脏活累活,都得帮你干。”

    也不知道他这神通广大的朋友怎么弄的,只过了晌午,就把张旗还有他的小伙计,和一屋子起码几十只蚊虫关在了一间房间里,房子还有些密不透风。

    在外面就听他们凄凄惨惨的叫唤,叫唤了一整天。

    别说,听着这声音越来越中气十足,大家伙都放了心,要是叫不出声,那才让人担忧,能叫是福气。

    “走吧,回家休息。”

    吴老和赵老回去,一路上唠唠叨叨说了一大堆关于荣安郡主的话,眉眼间略带了一丝凝重。

    “看他们去的方向,应该是出城,有可能是回京城去,最近京城可不好混,她这位大灵师,此时回京,别不是有什么目的吧……唔,看来真免不了一场大热闹了,这天下。”

    老赵瞪了自家这位老友一眼,鼻子里哼了哼:“天下再热闹,那也是年轻人的热闹,你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头子,管那么多干什么。”

    吴老苦笑,白了他一眼。

    “你能不管,你只有一儿一女,儿女都是省心的,可我不同,我手底下爱徒一大堆,光是在京城混的,就有好几个,还都是我的心头肉,哪一个损伤一丝,也得让我好几天吃不下饭,不操心行吗?天下太平的时候就罢了,可现在呢,你瞧瞧大周朝这暗潮涌动的样儿,那帮龙子凤孙,就跟有深仇大恨似的,稍微愚笨一点儿的家伙,别说******,就是走在路上,都可能天上掉下石头来把人给砸死。”

    这两位老人家想得还挺多,也挺看得起红尘,非觉得她回京城,就是要卷入大风波里去。

    红尘自己都不大有这等想法,她从始至终,真没把自己当成大人物。

    一个女孩子,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郡主,京城郡主不算特别多,可也不少,拎出来一双手都数不过来的,便是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大约也和她没多大的关系。

    如今坐在马车上,她现阶段还是该关心关心卢家,既然担了任务,用了人家姑娘的身份,就得对人家负责,不能弃之不顾。

    卢家老太太和乔氏一路都显得不太轻松。

    他们去京城要投靠的,是老太太的一个弟弟,堂弟,不是亲弟弟,关系也并不远。

    “不知道远志日子过得怎么样,你们去了,都硬气些,咱们卢家对远志有恩,虽说不挟恩图报,可也没必要觉得寄人篱下……咱们大家伙虽说不一定会在京城安家,可过去了,不能掉架子,不能给你们老太爷丢脸。”

    老太太心中,卢家的地位比娘家可高得多,现在一大把年纪还鼓足力气拉扯着整个家,

    当年她家境不算好,吃过不少苦头,性子也硬,她家里自然不是豪门大户,还是她嫁给卢家的老太爷之后,才拉拔起兄弟,供兄弟们读书,愣是把韩家给拉拔起来。

    老太太姓韩,家里也曾经是土财主,韩家不算大族,却也是有几房兄弟,父亲早亡之后,族里到没有落井下石,还给他们孤儿寡母一些照顾,只是寡母带着孩子,便是有族里照顾,日子也不好过,老太太能嫁给卢家老太爷那样的人物,当年真是谁都没想到,而且老太爷一辈子疼媳妇,甚至有些惧内的名声,待老太太那是无一处不妥当,虽然在老太太之前,也难免有两个通房,娶了老太太之后,那是一个妾都没纳过。

    现在老太太因为自己教养的儿子,没有一个有老太爷的风骨,一个个的,不是迂腐,就是白痴,纳妾到是轻松,谁家都养了好几个妾,真让她觉得丢人。

    好在孙子辈里歹竹出好笋,除了大房的庶子茂哥儿受他亲娘影响太深,长得有点儿歪,其他孩子都是好的,更别说孙女们,那是个顶个能顶门立户,不比男儿差。

    如今,又有秋姐儿。

    老太太看了看秋姐儿,这孩子正和两个丫鬟凑在一处低声交谈,她那两个丫鬟,现在看来,真是处处不简单。

    一个秋姐儿,能顶三个儿子,他们家还是有福气,家里明明待秋姐儿母女不好,可人家一点儿都不怨。

    “这孩子不简单,不简单!”

    老太太人生经验丰富,比别的小辈儿看得明白,这女人,最要不得的就是一个怨字。怨气重了,便面目可憎,也会失去理智,那一辈子差不多就算完了。

    红尘说是不一定会卷入京城的大是非里去,这会儿手里拿的和账本差不多的情报,却也都是很要命的东西。

    小严皱着眉,小声指指点点:“鬼谷天机和咱们生门的人都动了手,已经查实了的,边臣私通敌寇的情况有十五起,有几个留了线,没有处理,还有几个虽然上报了,可上面给压下来,想必都是关系深厚之辈。”

    罗娘也翻阅卷宗,叹气,“哎,大周真是堕落了,别的守军堕落,边军竟然也堕落,看看吧,就今年之内,和北燕起过六次冲突,竟然就有两名守城大将畏死投敌,这还不算什么,北燕乃敌国,凶悍毒辣,他们害怕也就罢了,您再看看这事儿,新鲜不新鲜,潍城守将守城不利,几乎被土匪破城,为图保命,主动献出美女百人,白银万两,黄金千两,其它珠宝无数,用来赎城,回头还要报大捷,要朝廷嘉奖,升官发财。”

    红尘看得也气闷:“怪不得林师兄最近一点儿消息也没有,他怕是忙得很。”

    鬼谷其实地位超然,可她那位师兄,一点儿都不超然,心里惦念的全是凡尘俗事,关注的是百姓疾苦,是朝廷安危。

    有时候,红尘都觉得他这人让自己太累了,并不是个聪明人。

    “江南乱起,四境不安,京城更是动荡,这种时候回京,也不知有没有麻烦。”

    红尘推开车窗,倚在窗口,闭目养神。

    再是担忧,京城还是到了。

    以前红尘进京,都是赫赫扬扬,今日进京,却是平平淡淡,城门守卫森严,他们是外地人,被堵了有半个多时辰,这才从东门进去。

    进了城门,卢家上下都颇为新奇,四下张望。

    红尘她们却觉得没多大变化,京城还是老样子,这是个古老的城市,几十年都少有变化,出去这么短的时日,她们到觉得连守城门的兵士的动作,都没有改变。

    进了京城,乔氏的脸色严肃,老太太的神色也有些紧张,撩开车帘,向外张望,看了半天,没有看见她弟弟的人,神色就不觉有几分凝重。

    早在前几日,老太太就派人送了信过去,可送的信石沉大海,让她有些不安。

    当初刚从凤城出来,老太太到是接到弟弟几封信,信中表示十分欢迎大姐赴京,言辞客客气气,很是有礼,又很亲切。充满了孺慕之情。

    老太太这位堂弟,早年确实被老太太教养过几个月,两家的关系算不上太过亲近,到也是正正经经的亲戚,这年头,亲戚就是亲戚,打断骨头连着筋,根本分割不开。

    “老太太别急,许是让什么事儿给耽搁了,咱们知道地方,驾车过去便是。”

    乔氏深吸了口气,轻声道。

    已经来了京城,人生地不熟,确实需要有人帮衬,即便心里不安,该找人还是要找。

    马车徐徐而行,向着永安坊行进。

    走得差不多快到了,老太太轻咦一声,连忙叫停车,只见前面有一辆马车,几个家丁,匆匆而来,年近五旬的一老者坐在车上,满脸焦急。

    “远志?”

    “大姐姐!”

    这边一喊,那老者脸上顿时露出几分轻松放心,扑下车来,跪地叩首,两个老人双目含泪,执手相望,都哭出了声。

    乔氏一看,担心老太太哭坏了身体,连忙和大老爷他们一块儿上前相劝,劝了好半天,这才缓过劲。

    姐弟两个细细说了几句体己话,那老者抹了把泪,连忙道:“快,大姐姐一路辛苦了,小弟准备了薄酒,给您接风洗尘。”

    说完,也不等老太太拒绝,就吩咐人带路,一路走到一家大酒楼,招呼大家入席。

    乔氏略一皱眉。

    其他人也有些惊异。

    酒席丰盛,菜色上佳,都是京城里最流行的,还有歌舞,可是,招待亲戚不是这么招待的。

    亲戚远道而来,不说赶紧带回家去安顿,好好清洗一下,先要开接风宴,恰当不恰当,就是真要接风洗尘,也没有他一个老头子自己过来迎接,妻子呢?儿女呢?不是该回了家,一大家子聚在一起,一块儿招待远方的贵客?

    老太太见多识广,登时就觉得不对,不过她不动声色,卢家的人也没表现出来,一行人坐下就开始吃喝。

    这老者显然是个老实人,一脸愁眉苦脸,欲言又止,显然很想和老太太说什么,偏偏又说不出口,一顿饭快吃完,终于咬咬牙,高声道:“大姐姐,走,咱们回家,您真是累了,赶紧安顿下来,休息休息。”

    韩远志做了决定,反而一身轻松,特别热情地招呼老姐姐回家,老太太却暗自提了心。

    红尘一眼就看出不妥,给罗娘和小严使了个眼色,这里是京城,他们的地盘,发现不对,还是要做做准备。

    小严没一会儿就上来低声道:“小姐放心。”

    无论有什么变故,他们都应付得来。
正文 第三百零一章 相助
    &bp;&bp;&bp;&bp;韩远志亲自带路,慢慢穿过永安坊。

    他却有些心不在焉,有一句每一句地和自家大姐姐说话。

    永安坊和京城永安同名,到不是它有多么重要,纯粹是离永安门最近,于是顺着取名罢了。这么多年叫下来,也没什么人觉得应该避讳一二。

    前面车上,韩远志亲自陪着老太太,后面车上,气氛却有些凝重。

    红尘见乔氏揪得帕子都要破了,笑了笑,坐过去小声和她说笑,都是些闲话罢了,说了几句,看她还是心不在焉,干脆讲起了笑话。

    说是以前京城有一家子,所有人都痴,当爹的有一日,让儿子去街上买一顶帽子,他儿子问,买什么样的,他便道——‘我听闻帽子都是用来装头的,只要能装得下我的头便是’。

    儿子闻言,便兴匆匆去了集市,买帽子的人,把一帽子给他看,那帽子是折叠的,并未翻开,他看了看就觉得装不下自家爹爹的头,他就没有买。

    在街上走了许久,逛了许多铺子,都没有找到合心意的,最后走到瓦器店门前,看到门口有一瓮,倒过来到足够大,倒过去应能扣在头上,便觉得这才是好帽子,便买了回家。

    他爹爹很高兴,当即戴上,直接遮盖到脖子,看不见周围的东西,磨得鼻子生疼,胸口气闷,他只当这很正常,戴帽子都是如此,还是坚持戴着,直到鼻子生疮,脖子长茧子,还是不肯摘下,只是每次戴上,再不敢走路,只能坐着。

    红尘三言两语一个笑话,逗得乔氏大乐:“这孩子,促狭,哪有这般埋汰人的。”

    笑了就好,哭丧着脸多难看,也让瑶姐儿一群女孩儿们跟着担惊受怕。

    马车走得再慢,也渐渐到了地方。

    韩家在京城算是有些薄产,当然比不得人家世家大族那么富贵,可家里还是能供养几个读书人,日子也还过得。

    临街有一处宅院,因为家里孩子们娶妻生子,人口日多,自然是显得有些憋屈,可比起京城那些想挤着住也没房的人家,算是相当不错的。

    此时,韩家正院,气氛颇为凝重。

    一个头上戴了根金钗的老妇人,端坐其上,脸色颇为难看,旁边两个媳妇,稍胖的一些的那个嘴唇动了动,轻声道:“老太太,按理说,姑老太太远道而来,人家是客,咱们是该好生招待,我早先也想好了,先让孩子们委屈委屈,把梅香园给收拾出来,让姑老太太一家子住,可眼下不是,不是老出事儿吗,连人家半仙儿都亲口说,灾星将至,老天示警,什么叫灾星?咱们家里人这么多年太太平平,只姑老太太一来信说要到京城了,咱们家的灾星也快来了,您说,儿媳妇这心里头,能不犯嘀咕!”

    稍瘦些的二房媳妇也道:“大嫂说的是,咱们家再重亲戚情谊,也不能拿自家的孩子开玩笑,您看看,这才几天,忠哥儿染上风寒,义哥儿竟然得罪了那位跋扈小侯爷……”

    说到这儿,二房媳妇捂住胸口,几乎要昏死过去,“这,这可真是,想想都吓人,更不用说,昨天咱们家怀安堂的大梁竟然塌了,老太太,决不能让这灾星进门,您可要坚持住了,不能任凭老太爷胡来!儿媳所言,都是为了咱们这个家!”

    老太太的脸上也露出几分犹疑,正说话,门外的婆子就敲门道:“老太太,前面传来消息,咱们老太爷已经接了人,马上到门口儿了。”

    瞬间,两房的媳妇脸色都变得特别难看。

    老太太没办法,叹了口气:“人都来了,无论怎么说,也得先去接一接,走吧。”

    说完,她老人家先站起身,向外走去。

    两个儿媳妇心中不愿意,却也不能违背了老太太的意思,只好耷拉着脸,一步一挪动,跟着出门。

    …………

    前面的马车已经停下。

    红尘先下了车,扶着乔氏落地,一群孩子们簇拥着走到老太太面前,就见老太太已经和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说上话。

    对方到是很客气有礼,韩远志却一脸的心虚气短。

    乔氏一眼看过去,登时觉得有点儿不好,她是做人媳妇的,自然比较了解媳妇,一看那边主人家的两房儿媳的脸色,就知道自家这帮亲戚,恐怕不太受欢迎。

    就那两张脸上的笑容,要多虚假有多虚假,连瑶姐儿应付讨厌亲戚的时候,都没这么假过。

    她心中一时也很不高兴,气闷非常。

    果然,一家子被迎进门,到正房说话,老太太绕来绕去,就是不说怎么安置。

    两房媳妇皮笑肉不笑地在那儿装死,还时不时叫苦哭穷,一会儿说家里狭小,地方不够住,两个儿子长大了,连自己的院子都没有,以后读书怎么交际,一会儿又说,家里老爷生病,怕过了病气给贵客,就不来见客。

    不光乔氏,这下连老太太都拉下脸,在凤城,卢家那也是大户,何时受过这般怠慢。

    茶过三巡。

    韩远志咳嗽了声,皱眉瞪了大儿媳妇一眼,张嘴问道:“我记得梅香园……”

    一句话没说完,韩家的大媳妇,似乎生怕这边的人住下,讪讪一笑,截住了话头,冲老太太道:“哎,老太太,时候不早了,忠哥儿还得吃药呢,媳妇想去看看。”

    韩家老太太叹了口气,疲惫地一点头。

    韩远志大怒,他妻子却一伸手拦住他,扭过头去,苍老的脸上带出几分疲态,叹气道:“大姐姐,弟媳妇先给您赔罪,寒舍简陋,实在是,实在是……”

    老太太心里顿时全明白了,脸色骤变。

    韩远志额头上的汗水滚滚而落,猛地站起身,摔了茶杯,怒道:“你们要干什么,我老头子还没死呢,你们就造反不成?敢对我大姐姐无礼,还知不知道长幼尊卑怎么写!”

    他一怒,两个儿媳妇顿时收了声。

    他的老妻子也止住话。

    卢家老太太摇摇头,心中寒凉一片,叹了口气,刚想说什么,罗娘凑过来低声说了句话,红尘点头,轻盈盈上前,福了福笑道:“老太太,您和韩老爷多年未见,本该好好叙叙旧,可咱们刚来京城,行李都没放下,风尘仆仆的,也着实不妥,人家宁侯府的下人都等了半天,咱们还是先回去安顿,等安顿好,二老有的是时间亲近。”

    这话一出,房间里一时安静下来。

    半晌,所有人都没有反应,大约根本没听明白红尘说的什么,她也不焦躁,亲昵地走过去挽着老太太的手臂摇了摇:“哎哟,我的老太太,您和韩老爷可是亲姐弟,想什么时候说话不成,宁侯派了人过来,给咱们搬家运行李,怎么好让人家久等?”

    “……”

    韩家上下,顿时惊疑不定。

    卢家这边,也是满头雾水,不过,眼下这种情况,肯定不能拆红尘的台。

    再说了,人家摆明了不欢迎,他们还能硬要住下不成?只是亲戚而已,人家不肯招待,他们也不好强求。

    老太太心中气愤郁闷,更多是因为这个弟弟一开始说得好好的,要多热情,有多热情,所以他们才来不及做点儿准备,否则,哪怕赶路来不及,提前派一两个管事先行入京,想办法赁一套房也是好的,哪怕人生地不熟,不知房子好坏,可金银总能通用,大不了他们破费些就是。

    可这么一弄,到打了他们个措手不及,而且很丢人现眼。

    片刻,韩家那边回过神,两个儿媳妇目光闪烁,都有几分不屑。

    大儿媳妇忍不住嘀咕了句:“不知道从哪儿听了宁侯的名字,就拿出来乱用,宁侯也是随便编排的。”

    话虽如此,对方面子过不去要走,她也是高兴,就没好说任何挤兑的话。

    韩远志显然也觉得不大信,只当自家大姐姐是面上过不去,一脸愁苦,站起身想拦住。

    老太太却轻轻一推他,态度果决,大踏步出门。

    韩远志不敢阻拦,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韩家其他人也只好不甘不愿地跟上去。

    大门一开。

    所有人都愣住。

    门外停着两辆四匹马拉的车。

    车前高头大马,四个银甲侍卫精神奕奕。

    只看那马车的颜色,规制,四角挂的灯,还有雪白的宝马,也知道主人家绝不是一般人。

    再加上特别显眼的宁侯府的牌子,韩家再没见识,也不可能认错,两房的儿媳妇登时心中大惊,二房脚下一软,差点儿摔倒,大房媳妇更是脸色僵硬,神色间明显浮现出一丝恐惧。

    卢家这边反而淡定的多,到底是初来京城,纵然以前也不可能不知道宁侯是谁,终究没多少真实感,也不会第一时间就认出宁侯府的牌子。

    瑶姐儿挤着眼睛一个劲儿给红尘使眼色,红尘努努嘴,先扶着老太太上车,再扶着乔氏上去。

    大家都上了车,红尘才一笑,轻声跟满头雾水的乔氏解释道:“因着咱们一直没收到那边的信,我便担心会出变故,正好早年和宁侯府的人有些生意上的往来,干脆就让罗娘她们捎了个信过来,提前做点儿准备,用不着最好,万一要是出了变故,咱们也不至于太过被动。”

    乔氏心思单纯,一听就松了口气,虽然惊讶,可红尘表现出来的特别够多的,早觉得她这个便宜女儿不是一般人,此时最多也只以为红尘结交了宁侯府的某一个管事级的人物。

    当然,就是管事,那也要敬着。

    事实上,确实是一个管事出面,看起来圆圆滚滚,面容和善,特别殷勤地迎着卢家老太太说话,说出来的话也动听,没几句,就把卢家这边的疑虑打消了,又把老太太逗得眉开眼笑。

    “……那是我早年买的一处小院子,后来改建了下,平时也闲着无用,如今老太太租了去,既免了荒废,还能让咱赚几个酒钱,哎哟,要不说老太太是我的贵人。”

    唱作俱佳,弄得卢家这边,连几个老爷都笑了。

    “秋姐儿可要好好谢谢你那朋友。”

    乔氏也松了口气。

    等到了地处,大家就更满意。

    果然像这管事说的,只是个小院子,院子不大,地段却极好,周围都是大户人家,治安很好,院子精致小巧,还有花园,花园也打理得极为精心,且最好的是一处临水的二层小楼,真是美轮美奂。

    瑶姐儿她们一眼就喜欢上。

    租金且并不贵,是按照大小算的,还给打了个大大的折扣,算起来,一月只要二百钱。

    同等地段的房子,不要说这般精致,就是再粗陋些,再小些,你翻两倍,能租下来的可能性也不大。

    京城好些宅子都是有价无市。

    红尘大大方方地给管事塞了个大红包。

    乔氏连连点头。

    管事大约也知道这边要安顿,说了几句客气话,正正经经地办完租赁的手续,便告辞儿去,他一走,卢家只剩下自己人,大家顿时都松了口气,乔氏更是身子都软了,连忙吩咐下人们拾掇起来,烧水洗澡。

    老太太那儿也不能轻忽,她老人家年纪这么大,一路奔波,怎能不辛苦?

    没一会儿,外头有个大夫登门,说是宁侯府的管事请来的,给老太太请个平安脉。

    不光老太太,其他大大小小都给诊了一遍,开了些下火,安神的汤药让喝。

    别说,大夫有点儿本事,喝了药,大家晚上都睡得踏踏实实,第二天一身的轻松。

    第二日,卢家人凑在一起吃早饭,老太太的心情,便有些不美妙,哀声长叹。

    乔氏和几个妯娌都没敢吭声。

    大家心里明白,这是老太太生韩老爷的气呢,韩远志和老太太的关系确实亲近,正经的堂弟,昨日叫韩家人给赶出门,那种滋味,他们都难受,何况是老太太。

    昨天大夫过来诊脉,就说老太太有些积郁,开了些药让按时喝。

    “算了,吃饭。”

    老太太叹了几声,就不肯多想。

    热气腾腾的饭菜上桌,大家伙食指大动,正打算开吃,外头就有人来报,说是韩家的老太爷来了。
正文 第三百零二章 消解
    &bp;&bp;&bp;&bp;“吃饭!”

    老太太一句话,就把小厮给打发走。

    众人于是吃饭。

    红尘一帮小辈儿到是吃得很开心,乔氏平时胃口不太好,今日也难得多喝了半碗粥。

    他们家这位老太太,却是有点儿食不下咽,一想慈眉善目的老人家,由始至终阴沉着脸,吃那些菜,也不是嫌弃油腻,就是嫌弃不够味儿。

    一家老少都不敢吭气。

    好不容易等吃得差不多了,老太太就让散了去,自己回屋不知道从哪儿翻出针线开始刺绣。

    她老人家这都有十几年没动过针线了,卢家的老太太,什么时候用得着她自己动手?就是平日里想给孩子们做点儿什么,也是亲信的丫鬟做好了,让她缝几针意思意思便是。

    这会儿却跟发泄似的一般,拿着针线不松手。

    红尘笑了笑。

    罗娘和小严也笑道:“老太太这是小孩子脾气犯了,忍不了多一会儿怕是。”

    那么多年没见,是亲堂弟,血脉相连,老太太便是生气,也不可能不想见亲人。

    这年头,亲人分隔两地,从此再无见面的机会的事儿,那是数不胜数,道路难行,交通不便,连通信都不是那么容易,亲人相见,绝对是天大的喜事。

    果然,熬到中午,外头说韩远志还在大门口跪着。

    外头天越来越阴沉。

    渐渐要下雨的模样,乌云滚滚而来,太阳的光辉半丝也透露不出。

    老太太心里一叹,就让人叫韩远志进门。

    “那混小子年纪也不小了,跪出个好歹,到是我的罪过。”

    老头被迎进门,脸上带着痛苦和羞愧,满面寂寥,双目含泪,讷讷无言,看着自家的大姐姐,是半声都不敢吭,就是扑通一下跪地不起,咚咚咚磕头。

    老太太这下也受不住,连忙一把给拽起来:“行了,行了,多大年纪,让小辈看见,像什么话。”

    “是我对不住大姐姐,呜呜,当年要不是姐姐接济,时常挤出银子,操心我的衣食住行,供我吃喝,供我读书,哪里有弟弟今日,可我,可我就是个畜生,竟然怠慢姐姐。”

    韩远志捶胸顿足,恨不得打死自己算了。

    他把话说得这么开,老太太也心软,拉着他在旁边落座,给他倒了碗茶,到底是和缓了脸色。

    韩远志叹气,咬着牙,低声道:“姐姐要怪,就怪我糊涂……可大姐姐一定要信,弟弟真心从月前就****期盼,能和姐姐团聚,这次这事儿,是阴差阳错啊!”

    他一边哭,一边把韩家最近遇见的倒霉事说了一遍。

    说来奇怪,今年韩家是事事不顺利,先是大梁莫名其妙地塌了,后来他出门不小心扭了脚,现在还没好利落,一向身强体壮的大孙子,忽然感染风寒,现在都没有好,苦药汤子一天天的吃,其它乱七八糟的小事儿,更是数不胜数。

    韩远志一边说,一边抹汗,别说他,就是老太太听了,也觉得韩家这似乎是招惹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似的。

    “家里频频出事,就请了一个在京城颇有名气的半仙来看风水,那位半仙看了半天,只道我家风水不错,之所以出事,怕是最近要有灾星上门,所以才会起了动荡,大梁先塌,便是预兆,我那不懂事的婆娘,就是听信谗言,才会对大姐姐不敬,哎!”

    闹了半天,竟然说自家一行人是灾星,老太太一下子沉了脸,心里更不舒服,冷哼一声,“既然如此,你还来干什么?我们都是灾星了,以后再不进你们家门,哼,还不快走?难道不怕你自己把灾星给招回去?”

    韩远志脸色大变,尴尬难言,连忙道:“大姐姐哪里话,我当然不会信这些,都是家里的婆娘见识短浅,许不过是巧合,怎能怪到大姐姐头上!”

    话虽如此,老太太还是看出来,这家伙也是半信半疑,否则当日去接人,不会那般犹豫不决。

    虽然心中不高兴,老太太到底还是心疼她这个弟弟,叹了口气,摇摇头:“算了,也别说姐姐不体恤你,你家里既然不方便,我不打扰你也无妨,何必弄得家宅不宁,再添麻烦。”

    老太太神色间有些寥落。

    韩远志眼睛发红,更是难受,半晌没有说话,终究坐了一会儿,就慢吞吞地走了。

    卢家的大老爷亲自出去送他,老太太看着他的背影,皱了皱眉,轻声道:“他这次过来,怕是有事儿,却没好意思说。”

    不光是老人家看出来,在座的就算不是人精,也没几个傻子,从韩远志一进门,就都看得七七八八,只是大家伙心中有气,全都装作不知道,根本就不给他提要求的机会。

    韩家昨日那般慢待,这会儿就是想恳求点儿什么,估计也不敢开口。

    没想到,韩远志刚走了没多久,还不到晌午,韩家的老太太,两房儿媳妇,还带着一个脸色雪白的,差不多十六七岁的男孩儿,就登门拜访。

    一行人备了一份厚礼,进了门更是要多客气有多客气,甚至显得有些谄媚。

    韩家那老太太,可比她的丈夫脸皮厚的多,见了面,没一会儿就抹起眼泪,好像昨日的慢待根本没发生过,一口一个大姐姐,不停地诉说当年两家的情谊,说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大姐姐,咱们两家那其实就是一家人啊,您和我亲姐姐也没多大的区别,这次弟妹家,实在是遭了难事儿,您不能不伸手,帮弟妹一把。”

    韩家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了,还哭得止不住,泪流满面,颇为可怜,卢家这边,都满头雾水,老太太皱了皱眉,看了看道:“弟妹别只顾着哭,到底什么事儿,如果能办,都是自家人,我老太婆自然不会袖手旁观,只是我家也才来京城,还不如远志在京中人脉广,要是你们家都解决不了,找我也无用吧。”

    “哎。”韩家那边沉默半晌,直接伸手把带来的男孩子拉到眼前,“您看看,这是义哥儿,老二的小子,今年十七。”

    “是个体面的好孩子。”

    这男孩儿长相还真不差,浓眉大眼,符合老辈儿的审美,就是这会儿脸色苍白,双目无神,战战兢兢,显得有些畏缩。

    老太太一夸,韩家的大儿媳妇眼泪哗啦啦就落下来,扑通一声跪下。

    卢家这边都被她给吓了一跳,昨天这位可是阴阳怪气的很,说出来的话让人特别不舒坦,今天怎么就软了?

    “您救救这孩子吧,求求您!”

    韩家的大儿媳妇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根本说不清楚话,还是老二媳妇叹了口气,把事情给说了。

    其实都是孩子淘气给闹得,义哥儿别看都十七岁,还是小孩子脾气,前几日出去和同窗喝酒,正好看见一楼底下,有个纨绔公子哥儿在纠缠一个歌女,闹得沸沸扬扬,好些人看热闹。

    那歌女瞧着楚楚可怜,行如弱柳扶风,模样长得也可人,他们家义哥儿就玩了一出英雄救美,直接拿酒壶,盘子碗筷扔下去砸了那纨绔公子哥。

    别说,这小子平日里手无缚鸡之力,那日在美人面前,十分生猛,一砸一个准儿,愣是直接砸到那公子的身上,溅了他一身油污。

    当时整个酒楼就愣了。

    下面哄然大笑。

    义哥儿还一脸义正词严地说了好一通话,反正就是指责那纨绔公子欺负女孩子,真不是个男人云云。

    “虽然惹了这事儿,但那位被打的公子,居然也没太大的反应,只要了个房间去换衣服,义哥儿还夸口说那人怂包,结果一顿饭没吃完,衙门就来人把我们义哥儿带走了,交了好大一笔罚款,托人情走关系,才把人弄回家。”

    说到这儿,二房的媳妇也是一脸的难堪,更有些焦虑,“后来大家一打听,可不得了,那日在酒楼,义哥儿打的那位,竟然是宁侯的二公子,就是那位赫赫有名的小侯爷。”

    义哥儿打了个哆嗦,咬着嘴唇低下头。

    大房媳妇闻言也大哭。

    “得罪了那位,我们义哥儿哪里还能得了好儿,以后怕是连参加科举都难,这一辈子,这一辈子就完了,我们如今是想拜菩萨,都进不了庙门……”

    韩家一群人殷殷地看着卢家老太太。

    老太太先是有些迷糊,随即反应过来,这是以为她和宁侯能说得上话,本能地转头看了眼红尘,见红尘也是一副很惊讶的模样,心下叹息,苦笑道:“我们一家子才来京城,和宁侯府可没什么大交情。”

    一句话,韩家那边所有人都变得颓废。

    老太太心有不忍,皱眉道:“其实也不必想太多,既然能把义哥儿,好好地从衙门里接出来,想必对方也没有计较的意思,人家日理万机的,怎么会专门和一个孩子过不去。”

    韩家大媳妇又哭了。

    老二媳妇也道:“老太太不知,这京城小人多,若是,若是没个结果,人人都知道义哥儿得罪了小侯爷,怕是给他穿小鞋的人,会数不胜数。”

    老太太皱了皱眉,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其实一个小侯爷,她自然是敬着,可也没多少畏惧。

    以前在凤城,她老人家还见过那位幽王世子方寰,也没觉得多出几只眼睛,客客气气的,论起权势地位,幽王世子比宁侯的公子,那是只强不差,毕竟是一方诸侯,真正掌握了一地生杀予夺大权的土皇帝,不是京城侯府公子哥儿能比。

    她真有些闹不明白,就这么点儿小事儿,何必弄得如此紧张。

    这边正僵持,罗娘就进门小声道:“小姐,薛小侯爷来了,外头拦不住……”

    说话间,外面就有人敲了三下门,然后大门洞开,左右小厮都一脸为难。

    薛柏桥轻袍缓带,靠在门口,脸上带着一抹笑,笑嘻嘻地道:“我敲门了,别说我不懂礼貌,红……秋小姐,赶紧的,说好的东西呢,没给我忘了吧?”

    红尘皱眉:“你这是什么德行,小心淑君姐姐悔婚,不要你了。”

    这家伙短短时日不见,大变了个模样,一身酒气,连胡子都没刮干净。

    薛柏桥抹了把脸:“不要我?那正好,正愁呢。”

    小声咕哝了句,叹了口气:“别说不开心的,我没带什么人来,没坐我家的车轿,扰不了你的清净,走吧,一块儿喝杯酒,我这心里堵了一肚子的话,只能跟你说,跟林旭说,他非笑话我不可,我又不是个笑话,凭什么天天让他耍着玩!”

    这一脸的愤怒,看来怨气不小。

    红尘薛柏桥一唱一和,说了半天话,那边义哥儿一眼看见他,整个人就抖得和筛子似的,嘴里发出细微的声音,半晌忽然尖叫:“是你……薛,薛小侯爷!”

    “认识啊?哪位?”

    薛柏桥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用眼角的余光斜睨了义哥儿一眼。

    “咳咳。”红尘轻咳了声。

    薛柏桥一怔,挠了挠头,老老实实收回八字腿,揉了揉眉心,叹气:“……本能反应,算了。”

    红尘回头,看韩家上下一脸震惊,她本来不打算多管闲事,但现在因为这位小侯爷不按常理出牌,正好撞见,似乎也是缘分。

    就当是为了卢家老太太吧。

    这些日子,老太太待她不薄。

    “先坐下。”

    红尘招呼了一声,下人又上了碗筷,罗娘顺手还拿了一碗醒酒茶,坐好之后,红尘才把刚才韩家所说之事,三言两语讲了一遍,笑道:“是不是真的?你调戏歌女,被人打了?”

    薛柏桥啪一声,拍在桌子上。

    韩家所有人心中一跳。

    “污蔑,纯属污蔑,哪个歌女值得我调戏?”

    义哥儿脸上顿时露出几分愤怒,随即更是瑟缩了下,韩家二房媳妇踹了义哥儿一脚,到是这边最镇定的,虽然也微微颤抖,还是艰难出声:“是我们义哥儿的不是,他喝醉酒糊涂了,脑子不清醒,小侯爷千万不要和他这个浑人计较。”

    薛柏桥仔仔细细盯着义哥儿看了几眼。

    韩家那边的人,身体越来越僵硬。

    义哥儿都快被看哭了,红尘皱眉,又咳了声,薛柏桥才收敛些,冷声道:“不认识。”
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 惊讶
    &bp;&bp;&bp;&bp;韩家人的表情顿时扭曲。

    红尘无语,皱眉道:“哪来的毛病,麻烦您老人家好好说话。”

    薛柏桥显然是有些烦闷,心里有事儿,不过火气可不往红尘身上使,叹了口气,颇为无奈地道:“好吧,好吧,行了,不过是让人不小心污了鞋帽,别说只是这点儿小事,便真让人打得鼻青脸肿,难道看你的面子,还有什么过不去的?”

    “那就谢谢小侯爷给林公子面子。”

    罗娘嗤一声笑道。

    薛柏桥这下真恼了:“什么话,你们家小姐在我这儿,面子那是尽有,别人,哼!”

    这官司打完,韩家那边满头雾水,不过心中却也是不胜喜悦,谁都看得出,小侯爷没把义哥儿放心上,也是和卢家这位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姐,关系很是不错。

    韩家这边一时也有些迟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趁此机会,赶紧抱一抱大腿,便是沾不上什么光,送重礼结一点儿情分也是好的。

    只都不知道小侯爷的脾性,还有些不敢太多事。

    韩家这边拼命打眉眼官司,薛柏桥就缠着红尘要东西:“上个月你来信,许的那东西成了没有?”

    红尘笑了笑,就让罗娘拿来个包袱,打开取出一只锦盒,递给薛柏桥。

    小侯爷也不客气,直接拆开,只见里面只是一把木剑,虽是木剑,雕刻的却极为精致,四爪金龙,配上一只翎羽美丽的凤凰。

    薛柏桥轻轻拿起来,都不用红尘教,手下用力,错了一下,一把剑便变作两把匕首。

    一把龙匕,一把凤匕。

    “我新近得的梧桐木,用青锋雕刻而成,可以辟邪,你和淑君随身佩戴,至少走夜路是无忧了。”

    薛柏桥明显很欢喜,高高兴兴地收好:“大小姐亲手所做,肯定是千金难求的好东西,对了,改日再来家里一趟,还有云家,你也知道,自从他们家出过乱子,家里的小子就时不时怀疑风水坏了,不求你去看看,怎么也不能安心。”

    红尘失笑:“可以去找王半仙,人家正经做这生意的。”

    薛柏桥顿时翻白眼:“哄哄别人也就罢了,咱们什么关系,王半仙有几把刷子,我还不知道吗?就他那连哄带骗的几招儿,我都快学会了,以后缺钱花,完全可以拿个招牌出去给人看风水。”

    红尘忍不住摇头:“你这就是瞧不起人,让我和王半仙立在一处,那些来请灵师的,一准只肯找他。”

    闲聊了几句,薛柏桥也忙,红尘这边同样有事,便答应抽空去云家看看,把人打发走。

    小侯爷一走,韩家和卢家两家都大大的松了口气。

    尤其是韩家,虽然心里转着主意,想和那位小侯爷拉拉关系,但终究是怵头,生怕哪里不注意,再惹恼了对方,对于这类在京城无法无天的纨绔公子哥,他们可是从没有应付过。

    卢家这边,其实也很惊讶。

    正说话,外头就来报信,韩远志到了。

    韩远志的脸色依旧不太好,进门瞪了自家妻子一眼,不好意思训斥儿媳,只冲妻子发火。

    “那小畜生自己惹祸上身,你不知道多加管教,还敢劳动大姐姐?”

    韩家那老太太低着头不说话。

    韩远志发了一通脾气,又凑过来叹了一通家门不幸:“弟在家略备薄酒,还请大姐姐赏光,总要让弟弟我弥补一二才好。”

    话音未落,韩家那大儿媳妇嘴巴一秃噜——“老太爷,家里大厨请了假,粗茶淡饭的,怎么好招待人家贵客?”

    她一开口,所有人都一愣。

    这大儿媳妇脸上也有些僵硬,木着脸,还是坚持说:“老太爷想请客,不如就去迎风阁,那里的素斋一等一的好,还有水上居,那里的酒是咱们京城有名的陈酿,还有……”

    “够了!”

    韩远志脸色一阴。

    其他人通通低头不语。

    老太太冷笑:“好,真好!”

    这不是明摆着不想自己进家门。

    “当我老太婆稀罕不成!”

    她老人家又让韩家这一屋子女人给气得胸闷,卢家上下一时也顾不上计较,连忙上前揉胸推拿,扶着老人家回屋里坐下,家里的管事也过来,皮笑肉不笑地送客。

    一路把韩家的人赶出大门去,还呸了声:“什么东西!”

    韩家人面面相觑,韩远志更是气得脸色涨红,高声道:“好,好,我们韩家庙小容不下你了,你现在就滚回家去,我们韩家要不起你这样不孝的儿媳妇!”

    大房媳妇哇一声大哭。

    二儿媳妇也连忙过去劝:“老太爷消消气,大嫂也是被吓坏了,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她也是为了咱们家里好啊。”

    别看两房多有争端,妯娌之间,肯定要有些龃龉,可这种时候,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二房媳妇也能理解她大嫂的心思。

    “哎!”

    韩远志叹息,“你们真是糊涂,我大姐姐向来福泽深厚,怎么就能成了灾星?她要真是灾星,早些年我就遭了灾,哪里还能有你们!”

    老头子连连摇头。

    他一开始也是糊涂,半信半疑地信了半仙的话,对大姐姐不恭敬,后来越想,越觉得不对。

    “……就算不是她,她老人家,可谁知道,她带来的卢家人里头,有没有那颗灾星,咱们家最近出的这些事儿,以前多少年也没见过,无论是真是假的,谁敢去赌?”

    老太太慢吞吞走过去,扶着老伴儿的胳膊,“我知道,你不高兴,我还觉得尴尬,那是咱大姐姐,可咱韩家,真经不起折腾了。”

    她已经半截入土,如今所思所想,全是为了儿孙,为了儿孙,什么不讲理的事儿,她也得做。

    这日,也不知道哪里来了一阵邪风。

    轰隆一声。

    韩家东院的屋子塌了。

    东院韩家的孙子们都在里面读书,一下子让活埋了三个,幸好大家伙儿反应及时,虽然头破血流,胳膊骨折,大腿断了,到是一个都没死,安安稳稳被捞了出来。

    韩家所有人却全都给吓得脸色煞白,人心惶惶,下人都想逃走,求去的一大堆。

    主人家更是连屋子都不敢进。

    如今天气还不热,春寒料峭,在院子里待着冻得鼻子通红,脸色发青,一时间病倒了一堆。

    韩家老太太吓得手足发颤,迭声叫家里人马上去请灵师。

    “不要吝惜钱财,多少都给,快去请!”

    打发人出去,老太太又叫人去别处赁房,先搬出去住,两房儿媳妇都抹起眼泪——要是搬出去就能解了一切危难,便是这宅子再难买,他们也快快把房子卖掉,另外寻地方住。

    问题是根本没用。

    前些日子他们就怀疑是家中风水出了问题,为此连老太太老太爷都给折腾到外头,找了家客栈先住一住,没想到当天晚上便被偷了银子,黎明还遭遇强盗,两个下人硬生生让杀了,几个孩子也真是九死一生,差一点儿就见了阎王。

    一家子吓得连忙回了家。

    回了家虽说还是提心吊胆的,好在没有性命之忧。

    这些日子,家中也在不断打探京城好灵师的下落,只是以他们的身份,也见不到那些只受权贵人家邀请的,正经的灵师。

    最后叫来的,不能说完全没有本事,看了半天,终究说不出个一二三。

    还是有个须发全白的老灵师,想了想,给他们指了一条出路:“街上有一王半仙,开店做生意,他老人家,很有些道行,便是京中许多贵人见了,也要客客气气。别看他老人家开了店,可生意太多,恐怕都排到明年去,他老人家也吝惜羽毛,不常出手,你们要是真有心,就去求一求,真能求得动,那肯定手到擒来。”

    老灵师一番推心置腹,韩家的人都感激不尽,连忙塞了个大红包,就去打听。

    王半仙店铺的地址,不难打听到。

    可是,现在那家店不比以前,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开门。

    韩家去守了两日,愣是没见到人,到是有一日开了门,人家守门的小孩子也比较客气,却只让留下了姓名地址,一句准话都没有。

    越是如此,韩家人越觉得,这是碰见了高人。

    老太太催促着儿子们想办法。

    “为了你们的儿子,为了我的宝贝孙子们,为了咱这个家,你们就是砸锅卖铁,也得把王老神仙请过来。”

    韩家的两个儿子还有事情做,总不能一直守着,便还是劳动两个儿媳妇,抛头露面,蹲守在王半仙的店门口,心里再着急,也不敢走开半步。

    只盼着人家看出自家的诚意,好给个方便,替她们通传一声,能让王半仙随她们走上一趟。

    小丫鬟捧了热茶过来,伺候主子们喝点儿茶水,韩家两个儿媳妇的心情都不太好,全阴沉着脸,目光时不时在对面店门前打转。

    “咦?”

    一杯茶没喝完,就来了辆马车。

    马车铃声叮咚直响。

    车夫有点儿眼熟。

    “这不是……卢家的车夫?他们来干什么?”

    两个儿媳妇,本能地都躲了躲。

    也怪不得她们,韩家如今可是把卢家给得罪透了,韩远志又往卢家那边送了两次礼,结果人家客客气气地给推回来,连门都没让进。

    不过,无论是谁,遭到这等对待,恐怕都不可能再笑脸以对。

    韩家大儿媳妇却心中难受,捏着茶碗哼了哼,心里暗道,自己是灾星,难道还不让人家避一避!

    在她看来,卢家里面有灾星,这是*不离十。

    事实上,若不把黑锅让卢家背了,她这心里就更不自在,也更恐惧。

    “他们也去找王半仙?”

    眼见马车在店门前停下,二儿媳妇拉了大嫂一把。

    两个人同时看过去,也没太在意,反正人家王半仙懒得见客,估计待一会儿就走了。

    对面店门洞开。

    两个十四五岁,唇红齿白的小少年齐齐出迎,毕恭毕敬地打开车门,伸手扶着红尘下车。

    红尘反手把乔氏也扶下来,笑道:“就是这儿了,太太想给瑶姐儿求姻缘符,月老庙的,到不如他这里的灵。”

    说话间,里面就出来一白发白眉的老仙人。

    “有我们大小姐这句话,那灵符想不灵也不行。”

    王半仙笑盈盈从台阶上下来,上下打量了红尘一眼,见她还是风采照人,便松了口气。

    这可是自己的大靠山,还是稳稳当当立着,让人安心。

    红尘失笑:“您老人家到越发仙风道骨了。”

    居然连眉毛都变成白的,不知从哪儿找来的染料,看着还不错,没什么异味。

    “外面冷,先进来说话。”

    老神仙客客气气地招呼红尘她们进屋。

    对面,坐在简陋茶棚里,冻了两日,满心焦躁的俩韩家女人,齐齐出了一头冷汗,面面相觑。

    “他就是王神仙?可别……是弄错了?”

    话音未落,两个人就都给揉吧揉吧揉碎了,只看做派,那风采,人家不是王半仙,还能是哪位?

    “难道,王半仙和卢家也有交情?”

    两个人觉得嘴里全是苦涩。

    这种滋味,真是语言难以形容。

    “……卢家在凤城或许有些根基,老太爷在世时,京中肯定也有故旧,现在那些大人们,或许会给卢家点儿面子,可是……”

    “可是卢家毕竟不在京城,哪里来的这般广的人脉!”

    这两个都觉得胸口憋了一口血,现在见到王半仙,都不敢冲上前去找人。

    一直到人家回去,大门重新紧闭,又给上了锁,显见是今日又不打算再开门,两个人才对视一眼,拖着脚步上了车回家。

    回了家,两个人把事情,先跟自家男人一说,家里的男人都不敢置信。

    但媳妇并不是会胡言乱语的。

    沉默许久,韩家大儿子轻声道:“是好事儿,好歹知道上哪儿去找庙门拜一拜,卢家,有老太爷在呢,姑老太太肯定念旧情,不会不管。”

    只是,他们家可真是丢了大人了,以后在卢家人面前,再也抬不起头。

    “别想那么多,为了孩子们,咱们受点儿委屈算什么,何况这算什么委屈,怠慢了她老人家,我们都该去赔罪。”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指示
    &bp;&bp;&bp;&bp;两房儿媳妇再没心思在外头等,回去和家里人一说,连老太太都呆滞。

    良久,苦熬了一夜,第二日吃早饭,大老爷差点儿让一碗粥给呛死。

    老太太苦笑:“我,亲自去,咱们都去。”

    韩家也是真没办法了。

    要不然,但凡还要点儿脸皮的人家,怎么可能做出头一天打人脸,转过天来就登门相求的事儿。

    结果韩家辛辛苦苦地走到卢家大门口,卢家这边到也客客气气地派人出来应付,只是都说主人们不在家,至于去了哪里,就不知道。

    卢家多年没来京城,也有些故旧亲朋要走走你关系的。

    韩家人面面相觑,苦笑连连。

    看着自家老太太一大把的年纪,还得登门赔罪,居然不得门而入,这,这也太……

    “等吧,我们等等。”

    韩家的这位老太太却是心宽。

    他们当初那么‘欺负’人家,几乎就是把远道而来的亲戚给赶出门去,现在人家不让他们进门,那也是应该的。

    这口气,不让人家出了,这事儿估计是办不成了。

    其实,卢家的下人自然是对韩家的人很不满,所谓主辱臣死,自家主人受了屈辱,他们当下人的,自是同仇敌忾,可卢家这边,确实除了乔氏和老太太,其他人都出了门,红尘也不在。

    红尘进宫去了。

    她本来不应该这会儿就进宫呢,毕竟皇帝的心思没人知道,万一那位气急了眼,打定主意要捏死红尘,她巴巴往宫里跑,岂不是自投罗网。

    不过,皇后娘娘送了封信,说是想她了,还派了人过来接,红尘干脆也就不多想。

    这么长时间没见到皇后,她这心里头,也挂念的很。

    甘泉宫

    寝宫里摆放了好几口大箱子,箱子打开,里面的绸缎一看就鲜亮无比。

    皇后坐在铜镜前,抿了抿头发,又揪下来两根白发。

    红尘孝敬她一面玻璃镜,镶金嵌玉,又精致又漂亮,连宫里的小宫女们都爱得不行。

    皇后也稀罕了几天,没几日就又换了铜镜。

    那玻璃镜,适合年轻的小姑娘用,脸蛋干净的像刚刚剥了皮的鸡蛋,她就不行了,用那镜子,一日比一日见老,眼角的细纹,怎么也挡不住。

    还是铜镜好,看得模模糊糊,到有些往年还是少女时的风采。

    视线落在屏风上,上面搭着一套大红的凤冠霞帔,都是当年她还在家时,母亲给准备的,此时看来,到有些怅惘,这一套东西,她再也没有机会去穿。

    “也旧了,红尘怕都不喜欢,谁喜欢别人的旧东西,收起来吧。”

    她就是翻出来看看,怕招虫子。

    衣物不好保存,晒太阳多了要掉色,显陈旧,放得久了发潮发霉,也要生虫,保管的就是再经心,也不能长长久久。

    这时,外头有些小宫女,还有来奉承的小嫔妃,都发出一阵欢呼声,不敢大声,却的确是雀跃的很。

    素娘姑姑一下子就乐了。

    皇后也笑:“乐呵乐呵吧,万岁爷身子不好,宫里病气沉沉,多些欢声笑语,也能冲一冲。”

    她今天整理库房,把翻出来的那些没穿过的新衣服,还有内府进上来,她却不喜欢的新首饰,都给那些小妃嫔们散了出去。

    皇后以前虽然不见外人,可一向手松,便是不见那些妃嫔,也少不了赏赐点儿什么。

    这些宫里的女人不容易,得宠的还好,不得宠的,便是份例不被克扣,可那点儿东西,却是根本不够用。

    她们好歹也是皇帝的嫔妃,总不能一年到头,连套替换的首饰都没有,总不能一天到晚,就穿一套衣服。

    外面的女孩子们,一套新衣服,穿了一年又一年,姐姐穿了妹妹穿,可在宫里,你都不得宠了,还称不起面子,那连个宫人都敢随随便便就给你没脸,日子就真没法过了。

    “这缎子,还是留着。”

    皇后指了指挂在屏风上的缎子,有些旧,也说不上哪里好,颜色很素,粉嫩的像春天,可确实是好缎子,在阳光下一照,还是流光溢彩。

    宫里这般贡缎少,外头进贡的,多以深色为主,这浅色的不行,洗两次就看不得了。

    皇后叹了口气。当年,勤政殿里躺着的那位,千里迢迢从江南给她专门带回来这么一块儿缎子,不是底下人采买的,是他亲自去挑的,回来了,她舍不得穿,一晃眼几十年都过去了,再好的缎子,如今也陈旧不堪。

    “娘娘,郡主来了。”

    “别让她等,快让她进来。”

    皇后站起身,走到软塌上坐下,四下扫了一眼,不禁一笑,屋子里乱七八糟的,红尘进门又得别扭,那孩子平时也爱犯懒,可最受不得脏乱。

    果然,红尘一进来,嘴里不说,眉头就略略一皱,皇后登时笑了:“好了,等下让他们收拾,你现在可是大忙人,进一次宫不容易,别总为这些细枝末节纠结了。”

    红尘被皇后一拉,就在软塌上坐下,手里被娘娘塞了一堆账本。

    可不是那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生意的账本,根本就是户部今年的账目。

    “娘娘?”

    “看得我头晕,你好好帮我瞧一瞧,今年的军饷都发下去了,可我这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对,边军那边也有小道消息,说是勇义军和镇西军的粮饷少了一大半儿,连将官们都快吃不饱肚子了,也不知是真是假。”

    红尘怔了下,仔细看了看,但这粗粗一看,根本看不出什么。

    “你拿回去仔细看。”

    皇后叹气,“今年朝廷事繁,以后,怕是要劳动我们家红尘的时候,还多得很。”

    红尘从宫里出来,脑子还有些乱。

    皇后娘娘的画风不对。

    往年娘娘可不管朝廷的事儿,政务那是一点儿都不肯沾边,大周朝忌讳女子干政,那个皇帝更是个小心眼……

    “还是消息不够灵通。”

    生门那边打探京城的消息,大部分都能打探得来,可宫里不比外头,不是短时间内能渗透进去的,现在掌握宫里的消息,也是靠朝廷风向猜测罢了。

    红尘叹了口气,默默翻了翻账本,从里面看到一笔夏家的账,说是夏家今年出的灵兵,比往年少了三分之二,也不由得皱了皱眉。

    夏家这么干,怕是要受罚的,如今皇帝可能还顾不上,一回过神,一准儿不能让人这般糊弄了去。

    夏安那人不是傻子,明面上这些做得向来分毫不差,尤其是在兵器方面,那更是说不出的谨慎,毕竟是夏家的招牌,要是没有灵兵,没有有灵性的战马,夏家哪里还能称之为夏家!

    脑子里塞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官司,回了卢家这边,还没进门,就见了韩家的马车。

    罗娘和小严都愣了愣。

    “她们家怎么还敢登门?”

    红尘耸耸肩,一进屋子,就见韩家的老太太正跪在卢家老太太面前哭,也不知说了什么,卢家这边,乔氏也抹眼泪,老太太更是泪流满面的。

    “这是什么话,这是什么话,都是自家人,远志和我亲弟弟也差不多,我还能不管他的死活!”

    老太太一拍桌子,连声招呼人请大夫过去瞧,抬头看见红尘,叹了口气,招呼到身边叹道:“秋姐儿啊,听你们太太说,你和那王老神仙相熟,哎,就请他去韩家看看吧,要真是有灾星,这灾星还应在我老太婆身上,我就拼了一头撞死,也不能让远志受罪!”

    一句话,韩家那边几个人都吓得脸色煞白。

    韩家的老太太更是伸手恶狠狠抽了自己一嘴巴,那力气,绝对不是假打。

    “大姐姐,您这心里还有怨气,我,我知道您怪我,您要是恨,就打我骂我,可别说这等话了,这话要是让我们老头子听见,我真是死了都罪孽缠身。”

    红尘看着她们闹了一通,哭笑不得,还是点头应下,转头冲罗娘道:“你去请王老神仙过来一趟。”

    打发罗娘出门,又温言相劝,让婢女拿来热水,让两边的人进屋去重新梳洗。

    韩家是真一点儿面子都不顾,弄得灰头土脸,头发都散了,真要这般出门,非让人说衣冠不整不可。

    没多时,王老神仙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大大方方登门,一行人就转头进了韩家。

    韩家的宅子也是住了几十年的老宅,风水并不差,哪怕王老神仙这位半吊子,也能说出几样好处,到了门前,一行人下车进去,绕着走了一遭。

    韩家这边都低眉顺眼,谁也不敢吭声。

    红尘却不顾忌,冷笑一声,开口道:“上一次人家请的半仙登门,说是他们府上即将有灾星临门,所以才会提前预警,今年韩家的外客,只有我们一伙儿,王老神仙您给好好看看,我们卢家这边哪个是灾星,真有的话躲远点儿,也省得冲撞了人家。”

    王半仙瞠目结舌:“谁?谁灾星?”随即回神,扭头就要走。

    韩家登时被唬得额头上冷汗涔涔。

    红尘一把拦住:“行了,你好生给看看,怎么都是我们老太太的亲戚。”

    王半仙皱眉,不甘不愿地道:“他们家以前不是请了个什么半仙,再去找那人便是,何苦让我蹚浑水?”

    韩家这边都不敢说话。

    哪里是不想找?频频出事以后,他们也寻人家去,可一开始人家满嘴推脱,不肯登门,后来更是连人都不见了,要不是对方在京城也小有名气,他们都要怀疑那就是个骗子。

    红尘笑了笑:“老神仙您就别多心了,发发慈悲,快把这事儿给了了,咱们都忙,没工夫天天应付这些。”

    王半仙面上一片温和慈祥,嘴下却不容情,摇头道:“罢了,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行骗者多,这样吧,咱们就来看看,这宅子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看了红尘一眼,笑道:“还请小姐出手。”

    红尘挑眉:“得,就知道这等体力活,您一准儿要推给我。”

    “这叫能者多劳。”

    王半仙捋了捋胡子,一脸和煦。

    韩家的人都愣了愣。

    红尘想了想,便从箱子里取了一根绣花针,又顺手从王半仙的头上揪下来一根白头发,穿针引线,把头发传入针孔中系好。

    所有人都满头雾水。

    红尘把东西递给韩家的大儿子,“劳烦您拿着它,直接去大梁倒塌,还有出事的地方转一转,若真有不妥,针自然会有动静。”

    韩家半信半疑,愕然道:“这个真能管用?”

    红尘点点头,笑着解释:“我这针曾拨过佛前的香油,沾染佛性,对于阴晦之物最为敏感,老神仙修行多年,头发内蕴含法力,也算是极好的法宝,等到了地方,您默念几句自己的祈求,无论是什么东西或者什么人有问题,它都会给出指示。”

    其实,红尘有很多手段能用,不过,一来这么点儿小事儿,也犯不着折腾,二来,别的法宝再厉害,做手脚都容易,韩家这边没准儿还在心里嘀咕,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动了手脚,弄得唬人的东西。

    如今针就是平常的绣花针,至于头发,更是直接从王半仙头上拔下来的,大家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又是如此简单的物件,韩家也不敢相信,有人能在这种东西上搞鬼。

    韩家那大儿子心中忐忑,四下看了看,就老老实实地托着绣花针,慢吞吞地先去大梁倒塌的地处。

    所有人都紧紧跟着。

    大家伙精神紧绷,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韩家的大儿子,还有他手里的东西。

    走着走着,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众人只觉得那针滴溜溜一转,竟然转了个方向。

    韩家的大儿子脚步一顿,忍不住用另一只手揉了揉眼睛,再一睁开,就见针好好的,又没什么风,却是轻轻颤抖起来,在他的掌心里向左边晃了晃。

    “啊!”

    他忍不住惊叫了声。

    其他人也大惊失色:“怎么回事儿?”仔细一看,却见那根针指着的竟然是韩家老太太。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一时不知所措。

    韩家那老太太更是满头雾水,本能地躲了几步,然后,那针就自动自发地转了一下,再一次指向她。
正文 第三百零五章 许愿
    &bp;&bp;&bp;&bp;不光是指着,还略略浮起一点儿,针身并不曾贴着韩家大儿子的掌心,发出一阵阵嗡嗡声。

    “这,这?”

    韩家老太太茫然无措。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整个院子里鸦雀无声。

    下一刻,绣花针忽然飞出去,冲着韩家老太太的眉心,她那大儿子手明眼快,一把拽住拴着的头发丝,整根头发绷直,只绣花针的针尖片刻不离地跟着老太太。

    韩家大儿子脸色雪白,浑身发抖,简直有一种自己要一不小心松了手,这针能把自家亲娘的眉心给戳一个窟窿的感觉。

    王半仙抚了抚胡须,若有所思。

    半晌,韩家老太太整个人都显得疲惫苍老了几分,先回过神,闭了闭眼,一咬牙:“看来,韩家频频出事,是因为我?”

    话音微颤,隐隐带着几分痛楚绝望。

    “若真如此,若真如此,快让我老太婆死了去吧,可别连累我家儿孙!”

    韩家一众小辈脸色都大变,尤其是两个儿子,大惊失色:“老太太这是什么话,怎么可能!”

    “老太太千万别胡思乱想,咱们韩家要不是有老太太撑着,哪里能有今日!”

    “就是,根本,根本是个骗子!”

    韩家的二儿子咬牙切齿,即便吓得满头大汗,也不肯信这个。

    韩远志也叹了口气,握住自家夫人的胳膊,扭头冲两个儿子叱道:“不许对老神仙无礼。”

    说得两个儿子低头,又安抚妻子,“别瞎琢磨,先弄清楚根由,咱们再想办法,就算真的有什么不对……”

    韩远志的脸色也不大好。

    卢家的人看得都叹气。

    要说一开始,瞧那绣花针冲着韩家老太太去,他们还有些幸灾乐祸,谁让这一家子莫名其妙,竟说自家是灾星什么的,他们也不想想,若自家真有个灾星,也是祸害自己,哪有祸害别人的道理,根本说不通嘛,现在好了,眼看着这灾星要栽到他们自家老太太身上,也让他们尝尝滋味。

    可这会儿见人家一家子难受的不行,到也收了几分看热闹的心,怎么都是自家老太太的亲戚,不好过分。

    卢家老太太也不避讳,让红尘扶着慢慢走过去,拍了拍自家弟妹的胳膊,轻声道:“人家老神仙还没说话呢,你先别吓唬自个儿。”

    叮当。

    下一刻,绣花针忽然落下,被韩家大儿子拎着头发丝随风晃荡了一下。

    众人面面相觑。

    韩家这边也松了口气,只要不指着她们家老太太就好,结果刚露出点儿笑容,那针又蹭一下飞了起来,照旧死死钉在韩家老太太的眉心前面。

    就是有韩家的忠仆过去挡住,那针自己飞动,也不肯离韩家老太太分毫。

    “他奶奶的!”

    韩家大儿子忍不住骂了句脏口,这玩意,这破针还消遣人玩不成。

    到是有人看出来,因着刚才姑老太太握住老太太的手,所以那针才落下,这手一松,可不就……又给盯上了。

    一行人里,也只有韩远志的头脑更清明些,转头殷切看着王老神仙,哀声道:“老神仙慈悲,无论这是怎么回事儿,您给我们化解化解。”

    王半仙眨了眨眼,不着痕迹地看了红尘一眼,红尘就主动凑过去,两个人咬了半天耳朵。

    半晌,红尘笑道:“那就这么办了。”

    王半仙捋着胡须含笑点头。

    别人看来,大约是王半仙的怪癖,有什么指点,自己不说,让别人代劳。

    韩家这边一群人都盯着红尘看。

    红尘咳嗽了声,笑道:“老神仙说,现在可以看出来,问题出在老太太身上,这一点儿无疑。”

    其他人都不说话。

    他们虽然不想相信,可那针无风自动的,还是自家人拿着,实在不像是被动了手脚的模样,看来,也只能这么想。

    韩家老太太的脸色顿时更黯淡,神色间布满了愧疚之意。

    红尘四下一看,笑道:“王老神仙还说,若是要治标,到也容易,看样子无论韩家有什么凶煞,都不敢对我们家老太太不敬。”

    仿佛回应红尘的话,那针自动自发地偏了偏,一点儿都不敢指着人家韩家这位老祖宗。

    韩家的人都耷拉下脑袋,一声都不吭,羞得满脸通红。

    也由不得他们不羞愧。

    “如果请卢家的老太太到家中坐镇,许能平复一切灾难。”

    韩家人一抬头,满脸殷切。

    韩远志更是落了泪。

    卢家老太太哭笑不得:“我一个老太婆,到也没什么,可是这事儿,不追本溯源,弄清楚根由,彻底解决了,光让我镇着又有什么用,说句不好听的,我就是愿意一辈子帮远志镇着,但我这剩下的一辈子,又还有几年!”

    韩远志连忙哭道:“大姐姐别乱说,您长命百岁的。”

    不过,这话到是有理,再说了,要是能解除根源,谁乐意只治标。

    韩家大儿子连忙道:“老神仙,小姐,能不能,能不能帮我们看看,究竟怎么根治?”

    众人一时沉默。

    “不知老太太可能想起些什么?”

    半晌,红尘扭头问道。

    韩家老太太愕然无语。

    韩家的人看着自家母亲,祖母,半晌,大儿子哽咽道:“我们老太太最是慈和不过,待下宽仁,对儿孙们更是宠爱有加,而且教导也严谨,如今忠哥儿读书很不错,前程就在眼前了,义哥儿也中了秀才,虽然才学还差点儿,可韩家后继有人,全是老太太的功劳。”

    韩家两个儿子都承认自己没用,孙辈儿到是渐渐有了出息。

    这里面,老太太的功劳的确不小。

    “我们老太太再没有哪里不好的,说她老人家是什么,什么……我们肯定不能信。”

    红尘点点头,笑道:“既然如此……韩家的祖宅住了多年,和韩家气运相连,既然有所扰动,韩家先祖肯定知悉原因,王老神仙的意思,还是问问韩家的祖宗们,看能不能给点儿提示。”

    韩家众人连忙应了。

    王半仙点点头,就指挥着众人到韩家宗祠前面,也不进去,只摆好香案。

    红尘走过去,取韩家宗祠前的黄土,又让韩家嫡子嫡孙忠哥儿过来捧着一个陶瓷盆,把黄土放进去。

    王半仙就坐下来,念念有词,很是庄严肃穆。

    红尘面色平淡,半晌才轻声道:“韩家子孙愚钝,不能明晰祖灵指示,还请祖灵明示!”

    话音未落,宗祠的牌匾晃荡晃荡,哐当一下掉下来,正好砸在韩家老太太脚钱。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所有韩家的子孙都听见了一声怒哼,尤其是韩家老太太,脚下一软,忍不住坐倒。

    这下子,就是有心为自家的长辈开脱,看来都不行了。

    韩家这边所有人的头上都开始冒冷汗。

    也幸亏在场的都是自家人,要是有外人在,传扬出去,那还了得,别的不说,韩家宗族就容不下老太太。

    韩家虽然不大,可还是有几个亲戚的,族里更不可能只他们一家子。

    因着韩家不是什么富贵大族,他们家平日里到也没多在乎那些族老,但是宗族还是至关重要,别的时候能不在乎,眼下真不敢有半分不在意。

    韩家老太太实在受不住,嚎啕大哭。

    想她自从嫁给韩远志,就兢兢业业,不敢有一日懈怠,为了家里,耗尽一生的心血,自认为也对得起祖宗了,可今天,今天却让祖宗给定了罪,她还不知道是什么罪!

    “我究竟造了什么孽啊!”

    她嫁进韩家,韩家还贫贱,她没享什么福,到是跟着吃了不少苦,后来一半是韩远志争气,一半也靠堂姐提携,总算是渐渐有起色,韩家也算是换了门庭,可她都半截入土了,却不知哪里触怒了祖宗。

    “我便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韩家老太太忍不住失声痛呼。

    一声出来,地上的宗族牌匾一震动,砸中她的脚,疼的她脸色大变,韩远志吓得扑过来,一把护住自己的老妻。

    韩家上下,连下人都不知该如何是好。

    还是红尘叹了口气,轻声道:“韩家祖灵,还请明示。”一边说,一边燃了一张符,顺便念诵显灵咒文。

    随着她念诵声,韩家老太太脚下的泥土开始松动,一点一点儿地变出字来。

    字体歪歪扭扭的。

    韩远志和他妻子死死盯着,看了半天,终于看出是两个字——‘祭田’。

    韩远志一愣。

    韩家老太太先是一惊,随即脸色大变:“这,这……”

    卢家老太太也愣了下。

    这里面的事儿,她其实也知道些,不由惊问:“怎么,弟妹还没把祭田赎买回来?那老三他们家,还有老四他们家,可曾照顾到了?当年……”

    韩家老太太的脸色瞬间雪白。

    卢家老太太也一下子就明白了,猛地一捶腿,长叹一声:“真是,这叫什么事儿!”

    当年韩家落败,不可能供族里所有读书种子都继续读书,韩远志在族里排名第五,不是读书读得最好的一个,可他性子朴实,很得族老喜欢,卢家老太太身为大姐,也最疼他。

    后来就专门供他读书。

    当时,韩家的老三,还有老四,其实都是读书种子,读书不比韩远志差。

    奈何读书要钱,买书要钱,拜师要钱,笔墨纸砚,通通要钱,没钱哪里读得起书?

    别说韩家那等家世,换成一般很殷实富贵的人家,供一个孩子读书,也很可能把内囊都给耗空了。

    韩远志能读出来,真是千万个不容易,他妻子也是出了大力气。

    卢家老太太隐约听说了,他妻子各家求爷爷告奶奶的,后来,还把祭田给卖出去多半儿,据说当时她自己在宗祠里哭了一整晚,跪了一整晚,连腿都差点儿跪坏了。

    一晃眼几十年过去,韩家韩远志读书有成,也算起来了,不说多么富贵,好歹进了京,也是官宦人家,如今儿子不成,孙子读书很有出息,眼看着再过个几年,指不定能变成小世家。

    卢家老太太还以为,韩远志早就把族里的祭田给赎买回去,就是要不回原来的,也得想办法再添置些。

    早些年,她惦记着这事儿,暗地里积攒了自己的私房,都没敢跟她家夫君说,偷偷摸摸送回族里去,让帮着置办祭田。

    祭田这东西,不光是豪门大户需要,他们这等小门小户的,也不能轻忽,那是根本。

    韩家老太太坐在地上,浑身发抖,当年的一幕幕全都浮现出来。

    她那会儿急得不行,就怕自家相公科举不第,在自家男人读书上,半点儿不敢俭省,拼命想办法赚银子,没少和族里讨要,有那么几年,她年年许愿,哭求祖宗,若能保佑远志一切顺遂,她一定给族里多多置办祭田,重修祖坟,让族里上下都过上好日子。

    她许了那么多愿,可后来事情一件连着一件,家里儿孙们渐多,儿子又不争气,孙子还要照管,她竟然……把以前的事儿都给忘了,要不是今日,她还记不起来。

    卢家老太太半晌没说话。

    红尘到多少能给理解一点儿。

    虽然好些人忆苦思甜,愿意回忆过去的困苦,可更多人发达之后,就不愿意想过去,本能地要把以前的苦日子全给忘了。

    韩家这位,怕就是这样的心思。

    韩远志满脑袋的迷糊,他是不大知道里面的事儿,可还是一下子就瞧出重点,扑通一声跪下,猛地磕头:“求祖宗恕罪,求祖宗恕罪,远志这就派人回乡置办祭田,多多置办,还要重修宗祠,重修祖坟,在族中开办族学,好让更多族中子弟能上学读书。”

    韩家其他人也连忙跪下,拼命磕头,各种许愿。

    红尘笑了笑,燃了一张符,轻声道:“还请祖灵监督,以观后效。”

    话音落下,韩远志就觉得肩膀上先是一轻,后来又一重,压得他差点儿一头栽倒,却硬咬着牙忍下。

    他老妻就算造了孽,那也是为了他,为了他这个家,他这种时候,要有担当。

    许久许久,红尘给王半仙使了个眼色,王半仙才站起身,轻声道:“都起来吧。”

    韩家众人的腿脚都麻了,勉强互相搀扶站起。

    “事情已经明了,至于怎么解决,恐怕要从长计议。”
正文 第三百零六章 宫里
    &bp;&bp;&bp;&bp;红尘和王半仙两个,把韩家上上下下都逛了一圈,最后韩家的家居布置到没动,只是俩人是不是凑在一起,神色严肃的窃窃私语,弄得韩家老少都很揪心。

    尤其是韩家那位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了,却恨不得长在红尘身上似的,跟进跟出,一点儿长辈的架子都没敢端。

    王半仙就顺势列出一条长长的列表,都是韩家目前马上,必须要做的事儿。

    什么重修祖坟,购买祭田,给族中那些孤寡老人,小孩子谋一条生路什么的,都是简单小事儿,还有各种需要做的善事,琐琐碎碎,不光涉及到韩家,还涉及到很多和韩家沾亲带故的家庭。

    不光要花钱,还要花费大量的精力。

    这些家庭大部分属于当年帮了韩远志,却被忘在脑后,根本没被记得的人家。

    韩家几个人看得都傻了眼。

    王半仙还一脸严肃:“这些都要做,说实话,你们韩家的阴德亏损很严重,虽然其实并没有做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但这些年来,各种小事加在一起,让你们祖宗在地下吃了很多苦头,你们要是不能弥补,以后会怎么样,那可不好说了。”

    韩家老太太连忙信誓旦旦地保证,她绝对会做到。

    不说别的,光是人家王半仙一个外人,才来自家一日,就能把连她都不记得的事儿给弄得这么清楚,她也只能相信,都是祖宗们的意思。

    除了自家的祖宗,谁还能把这些事儿都翻出来?

    卢家老太太看这边事了,就带着自家人离开,韩远志一路护送,满脸的尴尬,欲言又止。

    老太太没搭理他。

    虽然能理解自家这个堂弟,也确实疼他,可他媳妇做得事儿,真让人不痛快。

    以前她觉得这个弟妹很能干,能好好帮衬远志,如今再看,那就是哪都不顺眼了。

    只是老太太也知道,她现在是没资格管韩家的事儿,都是出了嫁几十年的姑奶奶,难道还能去管在娘家做了几十年主母的弟妹?

    “咱们要好好谢谢王老神仙,要不是王老神仙肯帮忙,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

    乔氏却********冲着王老神仙去。

    这老神仙很灵验呢,她都想给家里人求个平安福什么的,再不然,让老神仙给算一算,看看卢家以后如何,眼下这一劫能不能平平安安地度过去。

    王半仙忽悠她还是没什么问题,一个在车里,一个在外头骑着马,还是聊得很是投契,等马车走到家门口,和王半仙分道扬镳时,乔氏已经满嘴都是老神仙怎么怎么说,老神仙怎么怎么说。

    不过进了家门,乔氏激动的心情稍稍褪去,脑子开始清明,就和老太太一块儿把红尘叫过去,委婉地探听了一番,主要是问一问,她一个姑娘家,怎么人脉这么广。

    薛家那位小侯爷且不说,这位老神仙看着也不是一般人,红尘居然全认得,而且人家全都那么给她面子,这事儿有点儿古怪。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通常看一个人的交友情况,多少就能知道这是个什么人,在卢家人看来,能和一位小侯爷交好,至少也要是高门大户的贵女。

    红尘这些年,虽然并不是在卢家长大的,居住的庄子的消息,卢家也知道的不多,又因为一场大灾害,把一切痕迹都给抹消了去,可再怎么想,也很难想象出卢家区区一个庶女,怎么就能和京城这等人物扯上关系!

    乔氏问的时候,还是很和颜悦色,毕竟是好事,又不是什么坏事。

    红尘也觉得不大能解释清楚,可真要因此步步小心,那也实在没必要。

    罗娘她们都觉得没必要,让一个郡主,对着个卢家小心谨慎,有什么意思?

    她们既然问了,红尘就全都给推到什么巧合啊,意外啊,不知怎么的就是投缘啊之类的说法上。

    乔氏到没有什么不信的,她虽然做了几年大房的当家太太,却还是个心思单纯的,卢家老太太到是半信半疑,但除了这么想,她也想不出别的缘由,也只能就这般信了,反正不是什么坏事儿,只叮嘱红尘,如今在京城,能有点儿人脉关系挺好,要好好维持,该走礼的时候,就和太太说。

    红尘笑眯眯一一应了。

    应酬什么的,最近红尘都没什么时间,连薛柏桥忽然来的忧郁症也懒得理会。

    林师兄既然没管,想必就不到很要命的地步,或者是外人没法管,既然如此,红尘也就不去讨人嫌了。

    这几日,皇后娘娘总爱召红尘进宫说说话,一天时间也不很长,大概最多一个时辰,多数是问问外头的事儿。

    当年皇后娘娘也是女中豪杰,皇帝在外打仗,她在宫里绝对能撑起一片天,可最近十多年来,她一直避居深宫,从不干涉过问朝政,几乎成了聋子和瞎子,现在重新站出来,就算手段没有退化,威严还在,宫里宫外,没多少人真敢一点儿面子都不给,可遇见的阴奉阳违的事儿,还是数不胜数。

    当然,皇后让红尘过去说话,也只是随便聊聊,偶尔也印证一下她得的消息,没打算让红尘真帮她做什么大事,她老人家即便是很多年没露出獠牙,朝廷内外,还是有几个忠心耿耿的好帮手的,她毕竟不只是个普普通通,只仗着皇上的皇后,当年,她在皇帝出外时,甚至能代理朝政,能直接替皇帝做主,都不用多请示。

    在这个大周朝,也只有皇后娘娘能和皇帝并肩而站,要不是大周吸取前朝的教训,对女子的约束更紧一些,皇后能做到的事情,恐怕会更多。

    天气渐渐回暖。

    甘泉宫里的炭盆都撤了。

    红尘把整理好的,户部的账本分门别类地安放在小书柜上,一转头,就见皇后裹着一件雪白的大氅,靠在窗口,冲着外头一棵看不出是什么品种的大树出神。

    “……好像是我进宫那年种的,居然长这么大……红尘你来看看,这树是不是快死了。”

    红尘走过去一看,心中就有些佩服娘娘的敏锐。

    那树看起来还是枝繁叶茂,可在感觉上,她已经嗅到了一股死气。

    这树要枯败了,也许很难再度过下一个冬日,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的。

    红尘没说话,皇后也没再问:“也罢,那么多年了,也该换一换。”

    她当年进宫,不是住的甘泉宫,只是喜欢在这里读书,因为有活的泉水,还有很漂亮的园林,风景秀丽。

    正说话,素娘忽然轻手轻脚地进来。

    她脸色有些难看,皇后回头瞧了一眼,就皱眉:“怎么了?”

    素娘低着头,轻声道:“齐嬷嬷去了,因为以前侍候过太后娘娘,有些体面,下面来问,要不要给个恩典。”

    皇后一愣,闭了闭眼,轻声道:“赏一副好棺木,送回家去,让她家里给发送了吧。”

    素娘应了声,就慢慢退下。

    红尘明显看出来,皇后的心情一瞬间变得很糟糕,不过她也没问,就是陪着坐了一会儿,说了几句闲话,见娘娘多少有些心不在焉,便告退出宫。

    出宫的路上,前面探子忽然过来,和送她出去的小公公咬了咬耳朵,小公公就忙凑上前道:“郡主,愉贵妃在前头,咱们要不要等一等?”

    红尘略一点头,从善如流地在旁边坐了一会儿,直到前头人来报,愉贵妃过去了,这才继续走。

    在宫里便是如此,避让是很正常的事儿,当然,主要是红尘不想和宫里的那些妃子打交道。

    罗娘和小严到是十分好奇,特别作死地跑去前头看,这两个在跟了红尘之前,恐怕绝对想不到,有朝一日能进宫看看皇宫长什么模样,也能见到那些皇帝藏在深宫里的妃子们。

    出了宫门,换上自家的马车,罗娘就小声道:“愉贵妃没坐轿子,看样子很着急,步履匆匆。”

    小严冲外面做了几个手势。

    没多时,外头就递进来一张字条。

    字条很简陋,简简单单写了几个字,只说安王小儿子受了惊,刚被接出宫门,宫里似乎走了火,死了一个嬷嬷,这事儿被压下去,没人声张。

    红尘把纸条烧了,秀眉蹙起:“安王的小儿子?”随即摇了摇头,冲罗娘和小严道,“这几日若再跟我进宫,务必小心谨慎,不让四处走动。”

    两人都应了。

    …………

    愉贵妃是真着急,走着走着,甚至脚下踉跄,差一点儿摔倒,吓得周围的宫人脸色大变。

    匆匆忙忙赶到秀玉宫前,也没让人通禀,就径直进去,走到门口,忽听里头传出来呜呜咽咽的哭声,愉贵妃脸色变了变,深吸了口气,才推门进去。

    进了内室,十三公主披头散发地趴在踏上,咬着被子小声哭,哭两声努力忍住,却又爆发出更惨烈的哭声来。

    愉贵妃叹了口气,拍了拍她的后背,轻声道:“娅儿别哭了,哭得母妃心疼。”

    十三公主身子一缩,哭声停了一瞬,猛地坐直了身子,把桌子上的花瓶,水壶一扫全扫落到地上,哑着嗓子大喊:“齐嬷嬷死了,齐嬷嬷死了!”

    愉贵妃脸色骤变,扑过来堵了她的嘴:“收声,别喊!”

    十三公主的声音瞬间止住,愉贵妃一下又一下抚摸她的后背,轻轻拍着。

    房间里静寂无声,宫女太监们,都不敢发出半点儿声音。

    许久,许久,太阳都落了山,愉贵妃才轻声道:“他还小,不懂事,这事儿要传扬出去,对他不好,对你哥哥也不好,忘了吧,等回头母妃亲自管教他,一定让他改了这胡作非为的毛病。”

    十三公主的后背僵硬,终究是没说出任何反驳的话。

    她也知道,她不能嚷嚷出去,还得拼命给遮掩才行,那个害死齐嬷嬷的,是她养母的亲儿子,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宝贝孩子。

    眼下,父皇病体沉疴,两个哥哥面和心不合,局势正乱,她不能再添麻烦。

    “只是母妃也要想想,我不说,九哥哥会不会掀出来?还有七哥,别看七哥不受宠,也少生是非,可他和齐嬷嬷的关系也好得很,难说不会义愤,还有……更重要的是九哥,要是让九哥闹起来,怕是要打他哥半死。”

    十三公主的声音十分冷漠。

    “还有,你想过没有,我三哥哥会不会也插一手?五哥身上的弱点不少,可这一个,绝对是最要命的,教子不严,哼,真坐上皇位,那还了得!”

    愉贵妃听得背脊都渐渐僵硬,心中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老三和小五,都是她的儿子,她承认,她更偏爱小五一点儿,因为小儿子实在是贴心,长得也更好,还更得皇帝喜欢,更知道心疼娘亲,可老三也是她肚子里掉下来的一块肉,真到了图穷匕见,双方真刀真枪打硬仗的时候,她还真不知该怎么做了。

    “哎,他们两个的事儿,我不管,可我不能让旁人害了你五哥。”

    十三公主从愉贵妃身上脱开,默默坐好,冷笑道:“母妃不必在女儿身上花费心思,女儿一身荣辱,都在母妃,自然做不出让母妃不高兴的事儿。”

    房间里瞬间又沉默下来。

    愉贵妃坐了一会儿,终于走了。

    十三公主叫了宫女过来,拿了温水洗了脸,又在哭肿了的眼睛上涂了药膏。

    她不是皇帝的亲女,不光还在幼年,父亲就战死沙场,母亲也殉了,于是便被皇帝收为养女,养在愉贵妃的名下,正经公主该有的一切,她全都有,她一直也觉得自己算是幸运了,可终究还是不一样的。

    她看了看镜子里自己的影子,忍不住想起那位荣安公主。

    两个人到是见过几次,不过都是在大宴上随意见了,点头之交,没有怎么说过话,荣安郡主不爱见那些公主什么的,皇后娘娘许是怕她受委屈,从不让后宫的女孩子们烦她,那份爱重,就是没有见到,从一些很细节的地处,也能看得出来。

    就说宫宴上,每个母妃都会给孩子们赐菜,表示重视,不过那些菜,全是宫里随意做的,恐怕连娘娘们都不知道,自己赐下去的是什么,可那天她看得清楚,荣安郡主多看了两眼黄厨子做的醉虾,皇后娘娘桌上的醉虾,就全拿去给了她,搁在她眼前,两个皇后的宫女过去替她剥,那份爱重,才是真正放在心尖尖上去疼。
正文 第三百零七章 孩子气
    &bp;&bp;&bp;&bp;母妃也不是不疼她。

    十三公主木木地看着镜子里的影儿,怎么能算不疼爱?当年北燕来求娶公主,希望两国联姻,母妃不就尽力斡旋,不让她去?

    这等大事,母妃都愿意助她一把,她要是还不知足,岂不是忘恩负义?

    只是,这恩义,母妃要她记得,牢牢记在心里,动不动就拿出来提一提,务求她不能忘。

    当时有几位大臣上书说,请宗室贵女中择一人,立为公主和亲。还为表公正,为表示自己实心为朝廷,不惧得罪人,直接说可选朝廷郡主云云。

    皇后直接堵在宫门口,破口大骂,骂了大半天,最后只一句话,别人家愿意卖女求荣尽管去,他们家荣安,没受过什么朝廷的大恩,所得的一切,包括那个郡主,都是自己用功劳挣来,北燕她不去,谁也不许扰了她。

    当时事情闹得那么大,皇后喝骂大臣,何等的大事?还是陛下出面,这才遮掩了过去,没让宫外得到太多消息,只知道皇后对此表示反对罢了。

    皇后维护荣安郡主到如此地步,也没让任何人透给郡主知道,只怕她多一缕担忧。

    同样是疼爱,一个养母,一个隔了一辈儿,她和那位郡主,一个是公主,还是得宠公主,一个只是个挂名的郡主而已,可这里面的差别,让人想看不到都难。

    “真让人嫉妒啊。”

    十三公主轻声叹息。

    即便是没和那个人打过交道,她还是嫉妒,而且,像她一样的嫉妒的,恐怕还有很多。

    随即又是苦笑,想这个做什么,她现在自己身上的麻烦还多得数不过来,哪来的精力去记嫉恨旁人。

    坐了一会儿,闭了闭眼,十三公主就拿出自己积攒的银子,交给身边的小宫女。

    “拿去给齐嬷嬷的外甥,就说……算了,什么也别说,齐嬷嬷也就这一个外甥,多攒点儿银子,做什么都方便。”

    齐嬷嬷是照顾十三公主长大的人。

    就在昨日,安王陈琦家的小儿子,陈晨跑进宫来,说要找姑姑玩,就到了十三公主这儿,因为太淘了,十三公主训了他两句,那孩子就心生怨恨,放火烧了十三公主的屋子。

    齐嬷嬷守夜,连忙来救,还让他气狠狠地踹了一脚,公主到没什么事儿,只是齐嬷嬷又受了伤,又受了惊吓,年纪也大,今年没挨多久,便去了。

    这事儿传出去不好听,愉贵妃让封了消息,只说是走了水,她宫里一批宫人能活下来的,也不知有几个。

    十三公主在宫里对她五哥家的儿子痛恨非常,红尘在宫外,也想起这个小子来。

    安王家的小儿子,那可是个知名人物,人人惧怕,人人厌恶,以前在宫里,还有个小宫人因为被拨去伺候他,就吓得跳了井。

    说实话,皇家养孩子,水准还是很值得信任,大部分皇子皇孙,素质都很不错,就算有些小毛病,也是无伤大雅,混皇家很不容易,孩子们多早熟。

    安王以前有嫡长子的,他那嫡长子就长得很好,温文尔雅,学识出众,为人宽厚,很得下人的爱重,可惜,天不假年,没活太久,早些时日故去了。

    这还不算,安王也不知是得罪了哪路神仙,孩子们一个接一个病逝,如今这个小儿子,竟然成了独苗。

    红尘也只是本能地关心宫里的事儿,才回忆了一下,这些跟她没多大的关系,反正那小毛孩子也祸害不到自己头上来。

    真要闹得天下不安,就算他是安王的儿子,站在大周金字塔上层,也终究会被人剥皮剔骨吃得一点儿都不剩下。

    只是,在那熊孩子倒霉之前,别让他祸害到自己人才好。

    红尘想了想,又叮嘱了一次,最近去宫里,都老老实实在甘泉宫待着,谁也不许乱走动,不光是罗娘和小严,其他小宫女,小宫人们也要千万注意。

    “即便有别人支使你们做什么事儿,都不许去。”

    宫里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派别人的奴才做事,就怕碰上个把拎不清,自我感觉良好的。

    接下来几日,红尘都没进宫去,她如今到底是扮着卢家的女儿,还是未出阁的,总往外跑,乔氏也要关心了。

    天气转暖,万岁的寿辰也将至。

    皇帝病着,寿宴自然是不可能风风光光地大办,不过这两日可能是天气好了,万岁的病也有些起色,至少每日苏醒的时间更长些,不是整日都昏昏沉沉。

    于是就打算办个家宴,热闹热闹,也给万岁冲一冲。

    说是家宴,皇帝的家宴也小不了,皇后难得操持这些事儿,以前那些年,万岁爷的大寿,连皇后的礼都见不到,当然,明面上还是会有人代表皇后送礼过来的,至于是不是皇后娘娘准备的,甚至皇后娘娘知道不知道,那尤未可知!

    今年却不同,皇后亲自操办,甚至还亲自下厨煮了寿面,满宫都在说帝后和睦的事儿。

    马上到了赴宴的时辰,愉贵妃坐在铜镜前,任凭小宫女给她梳头,盒子里的首饰瞧着样样精致。

    小宫女笑道:“娘娘真好看,内府进上来的首饰,也比往年好得多。”

    愉贵妃心下叹息,她一直很得宠,内府也不敢怠慢,送来的首饰自然错不了,不过近来,因着两个儿子越来越出息,那些宫人们都有些不着痕迹的讨好她。

    就说这首饰,制式的首饰不算什么,但有一套是专门打造出来,一看就是符合她喜好的,那就是内府的人奉承了。

    “娘娘看看,穿哪一套衣服更好些。”

    衣服都好。

    粉红,浅红,桃红,都很漂亮,只是没有一件是大红的,不,有一件,大红的狐狸皮斗篷,她小儿子送进宫来给她,可惜,从来没有穿过。

    她身为贵妃,却不能和宫外那些正室太太一样,穿一件大红的衣服,因为,贵妃也是妾。

    当年她并不爱特别浓的红,觉得俗气,可真让她再也穿不了的时候,那种挖心的疼,才一点一点地蔓延,每一年,都比以前更疼一些。

    愉贵妃叹了口气,随意指了一件穿。

    时辰差不多了,不能耽误,不能让皇后不高兴,那是皇后,终究是皇后。

    皇帝其实应该很不待见红尘,没有私底下把她弄死,已经是很不可思议的事儿,不过,皇后娘娘可不管这个,她给万岁爷操办个寿宴,肯定是大大方方地把红尘叫进来,到不是多愿意进宫,这等宴会,红尘一点儿想参加的*都没有。

    只是,京城的人很会看风向,要是娘娘办个小宴,红尘没有在场,第二日就会有人落井下石,什么传言都有了,与其到时候应付那些杂事,还不如面面俱到,半点儿不出错。

    不过,宴会是真没什么意思。

    一群宗亲贵胄,拼酒划拳,什么都玩,一群宫妃,争奇斗艳的,她们也好长时间没见到那位万岁爷了,陛下身体不好,也没找哪个妃子伴驾,今儿给皇后面子,自然是要到场,而且看起来还算精神,甚至喝了两杯酒,到让一众宗亲们稍稍安心了些。

    前些时日,暗流汹涌的,私底下都在传万岁的病情不好,京城气氛紧绷,就连外头那些寻欢作乐的纨绔公子都少了,就怕撞到哪个正心情不好的贵人头上。

    如今见万岁的身子还行,大家自然安心。

    皇帝脸上也笑吟吟的,仿佛十分开心,怂恿一群小皇子小皇孙们摔跤打闹,又把几个老臣叫到眼前,喝了杯酒,说了好些掏心窝的话。

    就说早些年已经致仕的李烨,李大人,曾做过皇帝的伴读,这会儿就被叫到眼前说话。

    李大人显然是很了解皇帝,说话自自在在,没一会儿就哄得万岁爷眉开眼笑,还因为他腿脚不好,眼睛也花了,赐了他一根拐杖,让内府专门去做。

    李大人自然是千恩万谢地谢过,回头下去,才不禁庆幸,幸好今天穿得厚,否则衣服都要湿透了,微微低头,越发做出老眼昏花,腿脚不灵便的样子,旁边的大人看了都忍不住想扶他一把。

    对面角落里坐着几个不显眼的官员,凑在一处叹息。

    “这才几年啊,李大人的身子就这么不好了,哎。”

    另外一个四下看了看,见没人注意,轻声笑道:“李大人可和咱们万岁同岁,是万岁爷的伴读。”

    能坐在这儿的,就没一个是笨蛋,登时回过味儿。

    “不愧是老狐狸,跟着万岁那么久还平安无事。”

    皇帝都病了,你和他同岁,你不病一病,显得比万岁爷更不好,岂不是刺他老人家的眼。

    宴会气氛渐浓,皇帝也不拘束诸位宗亲,还有亲信大臣,让他们敞开了玩。

    虽说是小宴,但只要办起来,就很难小了,万岁爷喜欢的臣子,总要赏个脸面。

    还有皇孙们,也有不少。

    红尘略坐了坐,觉得有些无趣,皇后就让她四下散散,不用老在桌子旁边闷着。

    不远处就是花园,离宴席也近得很,彼此都能看得清楚,几个公主带着几个小皇孙,正在地上摆弄内府那边送来的一堆积木,一个一个地搭起来,做成各式各样的房子,宝塔,马车,还有别的什么。

    孩子们玩得热闹,这边好些人端着酒杯远远看着,嘻嘻哈哈,指指点点。

    一会儿说这个公主打的房子好看,一会儿说那个小皇孙建的宝塔精致,弄得大家更是兴致勃勃。

    红尘也过去瞧了瞧,还挺有趣的,也不知内府那边哪来那么多想法,弄出来的木头都打磨的又光滑又漂亮,还上了彩漆,鲜艳夺目,别说孩子们,就是大人瞧见也会忍不住想碰一碰。

    这会儿,一个看起来也就五六岁,甚至还小一点儿的小女孩儿,带着两个小太监,正艰难地搭起一座房子,其他小皇孙都凑过来看,实是因为她搭的特别好。

    小女孩儿只让小太监帮忙递木块儿,一切都是自己动手,累得满头大汗也不叫苦,特别认真。

    看样子她应该是搭建的宫里的玉华宫,因玉华宫是前朝的建筑,从来没有大修过,修建的美轮美奂,特别精致。

    虽然玉华宫不算大,可是这么一个小不点儿的孩子,竟然能凭着记忆力,一点点把它搭建出来,还搭得这般漂亮,实在是不容易,红尘也不禁感叹,宫里的孩子们真是不容小觑,说不定哪个角落里就藏着个小天才……

    许久,小姑娘终于搭完了,高兴得顾不上累,大喊着让小太监去叫她母妃。

    “让母妃来看,我完成了,她……”

    哗啦啦!

    “啊啊!”

    后头忽然一桶水泼过来,轰隆一声,整个被搭建好的玉华宫瞬间坍塌。

    “哈哈哈哈!”

    随即传来一阵嚣张大笑。

    红尘略一皱眉,见小姑娘也被泼了一身水,冻得脸色发白,如今虽然开春,天还冷得不行,那水也不知从哪儿提来,里头还飘着冰块儿,浇在人身上,肯定是寒冷刺骨。

    小姑娘的眼泪瞬间就落下来,瑟瑟发抖,旁边的宫女太监也傻了,半晌回过神,连忙扑过去给她擦拭,也想要抱着她走,小女孩儿却不肯,使劲挣扎:“我要让母妃看,要给母妃看,呜呜呜!”

    哭得惨不忍睹。

    她越哭,后头的笑声就越大。

    红尘回过头一看,只见一个唇红齿白,长得和小仙童一样的小男孩儿立在后面,脸上浮出特别高兴的笑容,衬得他更加可爱,讨人喜欢。

    估计任何一个人,在外头见了这样的孩子,也不会不喜欢。

    只是现在,他脚下跪着两个宫人,身边还摆着三桶水,手上一个水桶是空的。

    旁边跟着的是个嬷嬷,显然是照顾他的奶嬷嬷,脸上青紫了一大片,神色惶恐。

    这里可是皇宫,万岁爷就在不远处……

    小姑娘一边哭,一边蹲下身去重新搭建自己的木宫殿,小男孩儿嘻嘻哈哈地喊:“搭吧,搭好了让我冲着玩,多有意思,嘿嘿嘿。”

    一句话,说得小姑娘眼泪掉得更厉害。

    一群宫人扑过去劝,只是他们越劝说,越不高兴,小男孩儿看起来就越开心。

    红尘扭过头,再不看那孩子一眼,慢吞吞走过去,俯下身笑道:“小公主,来,我帮你。”
正文 第三百零八章 皇权
    &bp;&bp;&bp;&bp;安王家这位小皇孙瞪着一双大眼四下瞧,盯得那些宫人们都头疼的不行。

    这会儿见红尘过去,到高兴起来。

    “我认识你,哼,你是宫里吃白饭的荣安?”

    几个宫人拼命给跟着的嬷嬷使眼色。

    可小皇孙身边的嬷嬷,那已经是被整治的完全没了嬷嬷的样儿,她们也不是一开始跟着皇孙的。

    就这孩子惹祸的本事,哪有下人能常年跟他,一犯错,皇孙自然不能有错,有错的都是下人,打板子,挨鞭子,送去慎刑司惩治,没多长时间,下人就得换一批。

    可惜啊,他们都是苦命人,做人奴婢的,只能听人命令,不能自己挑选主子。

    皇孙再不好,他们也不能说,只能认命。

    安王家这个混世小魔王陈密,上上下下地打量红尘,饶有兴致的模样。

    换了别人,早被吓得不行了。

    红尘却丝毫不理会他,只当眼前没这么个人,蹲下身去,温温柔柔地看着那小姑娘。

    小姑娘本不愿意让任何人帮忙的,可也不知为什么,红尘过来一伸手,她就点了头,眼角还挂着泪珠,特别文静乖巧的模样。

    红尘动作也很快。

    那小姑娘本来花费很长很长时间,才搭建起来的屋子,让她随手捡起木块儿,找了个干净平坦的地处,三五下,很快就好好恢复了,虽然外表瞧着还是有一点儿粗糙,不过也似模似样的。

    小公主顿时显得高兴起来,只是马上回过神,特别紧张地瞪着陈密,就像在防备一只讨厌的臭虫一般。

    陈密脸色一沉,很不高兴,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力气,那么小一个孩子,只用一只手就拎起水桶,另一只手一托一推,恶狠狠地泼过去。

    “啊!”

    小姑娘大叫一声,拼命扑过去阻挡。

    一群宫人都吓得脸色大变。

    旁边的宫人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刚才怎么就不知道上去夺了水桶再说,过去一脚给踹了也好,就是让小皇孙暴打一顿,也比现在闹起来更好些。

    众人已经打算自己找根绳子吊死算了,在自己眼前,小公主让人浇个透心凉,那还了得!

    红尘就手明眼快,伸手把小公主给提溜起来,水呼啦啦,全泼在刚刚搭建好的屋子上面。

    “呜呜。”

    小公主眼睛里含了泪花,不过却没哭出声,反而眨了眨眼,破涕而笑。

    那木头宫殿好好的,连一片木板也没有掉,还是完整无缺玉华宫。

    小公主年纪小,只知道高兴。

    那些宫人们都傻了眼。

    搭积木这种东西,他们平时也常常看着小皇孙们玩,有时候木头都是自己削,当然知道搭建起来会是个什么样儿,别说这么一桶水泼进去,就是稍微吹点风,下点儿雨,估计木头的建筑都坚持不久,本来就摇摇晃晃,一点儿也不结实。

    其中一个小宫人戳了戳旁边年长宫人的胳膊:“这位荣安郡主以前不会是盖房子的匠人吧!”

    年长的宫人翻了个白眼:“你见哪个匠人用木头搭的房子,能水泼不入的,正经的水泼不入。”

    他们仔细一看,更惊讶——木头房子底下干干净净,所有的水流,都被阻挡在外。

    宫人们都闭上嘴。

    大家伙的注意力也没多集中在这上头,眼下更要紧的是小主子们。

    不远处,皇帝一行人显然也被惊动了,远远从头看到尾,却没有阻止,只是皇帝的脸色很难看,一直到红尘出手把小公主拎起来,才多了几分笑。

    “小孩子不懂事,玩闹而已,让众卿家看笑话了。”

    亲近大臣当然不可能看皇帝的笑话,纷纷哈哈大笑,一笑而过,还有人说自家的孙子怎么怎么让人头疼,调皮捣蛋到恨不得把他塞娘肚子里回炉改造。

    这边热闹说话,那边有两个官员,一老一少,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到是对红尘随手搭建的宫殿很是上心,凑过去翻来覆去地看,越看眼睛越亮,不停地互相打眉眼官司。

    还有一个年纪比较小的官员,一脸内行地过来道:“你们不懂,荣安郡主是灵师来着,肯定是有什么窍门。”

    那一老一少两个官员眯了眯眼,老的那个捋了把胡子:“别管是不是有窍门……要那边也能做到这般,咱们就不用头疼了。”

    少的那个缩了缩脖子:“那是荣安郡主,咱们可说不上话。”

    这边嘀嘀咕咕,那边的熊孩子可消停不下来,一看自己泼水不管用,蹬蹬蹬跑去过,上去就是一脚。

    他力气不小,这不过是普通木头搭建的,一下子就让这小子给踹塌了。

    小公主顿时咬着牙要哭,还没哭出声,那小熊孩子先惨叫一声,哇哭起来,哭得惊天动地,一边哭,一边去摸自己的脚,旁边跟着的宫人和嬷嬷,反应了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扑过去检查,一看有一块儿带着尖刺的长木条,居然直直地刺入这小子的大拇指,隔着鞋袜,只是看一眼也知道肯定疼的厉害。

    一群宫人不知所措,连碰都不敢碰一下,小声嘀咕了几句匆匆下去喊太医。

    眼下这种场合,万岁爷的寿宴,也不好高声呼喊,另外一个小宫人哪怕被咬,也只能拼命去堵这小子的嘴。

    小公主收了声,也不哭了。

    红尘舒舒服服地在一块儿青石上坐下,抱着她拍了拍,笑眯眯地道:“给我们小公主讲个故事,以前有一个小孩子,长得玉雪可爱,从小就很淘气。”

    她的声音轻轻柔柔,讲的话听在耳朵里特别舒服,又讲的绘声绘色,描述的小主人公各种恶作剧,虽然特别让人讨厌,却也很是真实可信,都是大家伙儿曾经遇见过的。

    不光是小公主,其他人也忍不住侧耳听,陈密那小熊孩子连疼都忘了几分,哭声见小,照顾他的宫人也忍不住松了口气。

    “有一次,这个小孩子站在树上,朝着过路的人撒尿,路过一个富商,不光没有生气,还笑着夸赞这孩子尿的真好,真远,很了不起,孩子特别高兴,富商走远了,长随就问他,为什么不生气,也不打他,富商哈哈大笑,有什么好生气的,又不是我的孩子,哪里犯得着帮人教训,你等着看吧,富商神神秘秘地笑了笑。”

    红尘也神秘地眨了眨眼,“那小孩子被人夸奖,越发来劲,天天站在树上朝人撒尿,害得大家伙都不敢在树下经过,大家越厌烦,他就越高兴。”

    陈密听着听着,就觉得心驰神往,很是有趣,脑子一转,仿佛自己就是故事里的主人公,想出各种恶毒的整人方法来。

    “……有一天,熊孩子又朝着人撒尿,这次这人抹了把脸,也没有生气,只是很轻松地上了树,把孩子提溜下来,随手就给捅死,剥了皮,搁在锅里煮着炖了吃了,很香很嫩。”

    “……哇!”

    陈密瑟缩,嚎啕大哭,哭声震天,他听故事听得认真,又把自己代入到主人公身上去,这下子不被吓傻了才有鬼,这下连宫人都堵不住他的嘴,脸都绿了。

    幸好皇帝似乎没注意这边,不多时,安王妃匆匆过来,抱着孩子小声哄了几句,皱眉看了红尘一眼,却也没多说什么。

    红尘可不关心这安王妃的心思,还挑眉一笑道:“你家这小孩子挺可爱的,只是小心些,小鬼什么的也喜欢,肉质鲜嫩,吃起来不会很咯牙。”

    “你!”

    安王妃气得不轻,至少表面上气得不轻,这孩子不是她生的孩子,要说有多疼爱,也不大可能,不过,到底是代表了安王的脸面,也不能让人随便这么乱踩。

    宫里不好肆意妄为,太医到了,安王妃就带着孩子跟着出去。

    红尘哄了会儿小公主,也懒得去宴上应酬,一直到小宴结束,别人出宫,她就被……万岁爷给叫了过去。

    皇后召见那是常事儿,皇帝召见可不常见,何况,这位皇帝说起来,和红尘还有仇。

    而且这个仇,应该……挺大的。

    虽然说,这事儿不能全怪红尘,可皇帝要迁怒,谁还会说不行,事情当初闹得那么大,不用往严重说,都足以动摇国本,不只是朝野震荡那么简单,皇帝私底下一杯毒酒,毒死红尘再正常不过了,难道那位陛下,还会不敢不成?

    皇帝召见,罗娘和小严都很担忧,连皇后都皱了皱眉头,红尘到没太担忧。

    那位万岁爷要真想处理了她,也是私底下找人动手,不至于这般光明正大,何况事情过去这么久,皇帝也不像还想把当初的事儿,全翻出来让世人看的模样。

    女子很少能进入勤政殿。

    红尘进去看了看,挺简朴,还没有皇后的寝宫舒服,也是,万岁爷时常在此召见大臣,总要给大臣们一个好印象,弄得金碧辉煌的,也没什么意思。

    皇帝在宴上喝了点儿酒,脸色潮红,带着一股子病态,半靠在软塌上,面上还算平和,招呼红尘在身边坐下,还让太监给她上了一杯茶。

    也没说什么正事儿,到是像个长辈似的,忽然多了对儿孙的关心,问红尘很多生活细节,过得好不好,郡主府是不是有点儿小,还有没有读书,都读了什么书,有没有意中人什么的,纯粹拉了半天的家常,红尘都被他弄糊涂了,只有一句没一句,恭恭敬敬地答话。

    皇帝不觉一笑:“你这孩子,其实和皇后不像,皇后性子倔,你不一样,你平和的多。”

    红尘低下头没说话。

    跟皇帝这么拉家常,还真是有点儿压力。

    “……我已经老了。”

    皇帝叹了口气。

    红尘皱眉,就这句话,让哪个朝臣听见,那位大臣得自己把自己吓死。

    “知道吗?红尘啊,朕不喜欢你们这些灵师,你们这等人,老是说什么命啊,运啊之类的,好像一个人的命,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又有些神神鬼鬼的手段,让人防不胜防,特别讨人厌。”

    红尘:“……”

    她还以为皇帝都喜欢命运这个字眼,那说明他天生就有当皇帝的命,君权天授,于是不可触碰。

    不过,这会儿说这些做什么!

    皇帝就是再不喜欢灵师,灵师也照样存在,他也不能下旨把全国的灵师都给宰了,真那么干,属于白白便宜其他国家。

    其实想想,天下没有一统,战乱让人痛苦,可也不是一点儿好处都没有的。

    至少有外敌在,皇帝胡作非为的可能就小些。

    万岁显然也就是心血来潮,随意说说,没一会儿就忘了上一个话题,感叹起来。

    “朕年轻的时候,********想当皇帝,觉得当了皇帝,就能有一切,眼下当了几十年,才忽然发现,当了皇帝也不是就高枕无忧了,那些大臣们,宗亲贵胄们,都是人,不是个玩偶,你想怎么摆弄,就能怎么摆弄,他们都有自己的小心思,不光是他们,就是满宫廷的宫人,也都有自己的小心思,要是真把自己当万民之主,觉得自己至高无上,手底下的人都顺服乖巧,那这个皇帝,真要当到头了。”

    红尘:“……”

    这种掏心窝的话,是该说给她听的吗?

    然后就忽然发现,皇帝果然不是说给自己听的,好像是想借着自己的嘴,说给什么人听。

    拉家常拉了半天,伺候的老太监过来催万岁爷吃药,红尘才告退。

    临走,万岁爷还赏了东西,说是——谢她照顾小太子。

    红尘:“……”

    这句话也是惊天消息,皇帝心里竟然有了太子!

    老太监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想必皇帝这句话,也传不到外头去。

    勤政殿里发生的事儿,只有皇帝想让传出去的,才传得出去,皇帝不想,一片纸也离不了御前。

    从宫里出来,上了马车,红尘忽然觉得,自己其实很笨拙,脑子根本就不像她想象得那么好用。

    罗娘和小严都一脸的紧张兮兮,身上甚至带了刀剑,好像还通知了京城生门的人过来,红尘不觉好笑,难道她被扣在宫里,这俩丫头还能闯宫门要人不成?

    由此可见,皇权这个东西,还真是不得了。
正文 第三百零九章 讨债
    &bp;&bp;&bp;&bp;红尘坐在车上,琢磨了一路皇权啊,朝争啊一类高大上的东西,罗娘和小严也忙活了一路,给各路人马发送消息,表明自家小姐平安无事出了宫门。

    其实她们怕也不是不知道,自己匆匆忙忙弄来的那点儿人手,通知到的人,对自家那位在宫门之内的小姐一点儿作用也没有,只是六神无主之下,好像什么救命稻草都想抓到手里了。

    回到卢家暂住的院子,依旧是天下太平。

    卢家诸位主子们纠结的事儿,到也不算鸡毛蒜皮,至少还包括江南的局势之类。

    不过,内宅太太们,更关心的果然还是儿女婚事。

    乔氏为了瑶姐儿的婚事,那简直操碎了心,她以前自是把目标定在江南世家子弟上。

    但如今项王谋反,江南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那些世家大族,不是外逃了恐怕就是要从逆,上哪里挑一门门当户对的好亲,好给自家瑶姐儿。

    “京城里要有合适的,也不是不行。”

    乔氏叹气。

    “本来不想让瑶姐儿离得太远,我就她这么一个闺女,搁在眼皮子底下还要担心冷热,离得远了,那可就不容易见到了。”

    只是当娘的再担忧,也不能因为这点儿心思,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

    “哎!只求她一生平安康泰。”

    卢家如今在京城也算扎下根来,到不是和京城和勋贵世家有什么往来,不过,靠着早年老太爷在时的人脉,还有韩家的关系,也和一些官宦家族,算是打上了交道。

    京城里,也不都是赫赫扬扬的大族,便是号称一块儿砖头就能砸中一个宗亲贵族的地方,宗亲贵族里,也有三五个落魄子弟,只剩下面上荣光了。

    乔氏自然不是想让女儿嫁入只有面子光的人家,但仔细挑挑拣拣,也有那么几家符合要求。

    例如云家。

    和那个武将世家的云家,有一点儿亲戚关系,不过已经很远了,虽然同在京城,最多就是逢年过节走个礼,这个云家,算是书香门第,虽然没有做官的,可出了两个举人,老一辈里,甚至还出了一个进士。

    好些地方的家族,就是出一个进士,就能让一家子受用不尽,有个举人,就能保证家业不败坏,云家这样的,在京城来说,也不能说差。

    他们家大房嫡出次子,正和瑶姐儿差不多的年岁,乔氏在宴会上见过云家的太太,两个人都是一样的脾性,很合得来,对方也挺喜欢瑶姐儿。

    除了云家这样的,乔氏看中的也不都是官宦人家,在江南就不用说了,卢家的大房嫡女说亲,除了官宦人家,别人也说不得,但出了江南,卢家的嫡女实在算不上吃香,便是说上了官宦人家,就怕对方也有什么不妥之处。

    乔氏想着,若是子弟本身出色,学业成绩好,择一书院尚未出仕的学子也可以。

    贫寒人家的子弟,有贫寒人家的好处,自家女儿属于低嫁,嫁过去不受气。

    她这想法有点儿天真,老太太不同意:“我宁愿我们瑶姐儿嫁入商户,也不能选贫寒人家出来的。”

    别看老太太的韩家,当初就不富贵,可正因为如此,她才看得更清楚。

    “那样人家出来的孩子,眼界不够,万一真当了官,还不知出什么幺蛾子,比富贵人家的公子,更容易作死……我也不是一竿子全给打翻了,当然有好的,也许好的还不少,可你只有一个瑶姐儿是亲生,那是你的心头肉,你敢去赌吗?”

    乔氏打了个哆嗦。

    她是真不敢。

    红尘回来的时候,卢家一个老太太,外加一个乔氏,还聚在一处嘀嘀咕咕地讨论大事,这种事儿,她可插不上手,也不能插手,请安问好之后就回房间休息去。

    按道理说,应该先考虑红尘的婚姻大事,只不过,红尘最近闹出来的事儿都挺大。

    前有一位南域幽王世子动作明显,后来又是薛柏桥薛小侯爷垂青,这事儿弄得卢家有些被动,对红尘的婚事,他们也拿不准,万一弄不好,怕招了孩子的怨。

    说白了,还是因着红尘不是卢家养大的,对于她的大事,卢家是讲道理的人家,就很难不顾她的心意去做这个主。

    红尘也能看出乔氏的烦恼来,有时候也觉得有点儿好笑,她家那位正经的长辈皇后娘娘,也没那么操心她的婚事,到了乔氏这儿,这就好像人生最大的一个大事儿了。

    也是,在乔氏的想法里,身为一个女人,嫁人就是她最大的事,相夫教子,才是责任,身为一个名义上的母亲,把庶女给嫁出去,嫁的好,才算任务完成。

    她这种想法,完全没有错,拿到什么地方说,也说不出她半句的不是。

    红尘以前也没觉得哪里不对,当年她还想过,要是有一个女儿,一定给她寻一个疼她的相公,让她和夫君和和美美地过一辈子,可近年来,却总有一种憋屈感,提起这等事,心里就不痛快,有时候被林师兄开玩笑似的提上一句,也多少有一丁点儿的抑郁不乐。

    林师兄大约是发现了,只一笑了之,从此不提那些所谓的青年才俊。

    那个人,从来都是最体贴入微的。

    “小姐。”

    红尘正闲来无事翻闲书,罗娘轻飘飘地进屋,递了张帖子,“郡主府那边送来的,安王妃的帖子。”

    红尘随手接过来看了看。

    安王妃措辞到是很客气,大意说是久闻荣安郡主为当世仙师云云,想请她过去为安王家的小儿子陈密看一看,说陈密可能招惹了不干净的东西。

    只从帖子上的内容看,安王妃真是一片慈母心肠。

    罗娘皱眉:“我听说安王妃有了身孕,现在只有两个多月,刚刚发现的。”

    红尘点了点头,不觉一笑:“别多想了,一会儿我回张帖子,人家好歹是安王,安王的面子不好不给。”

    安王妃会喜欢陈密才有鬼,那种熊孩子,一看就是让家里人给故意惯纵的不成样子,安王妃没孩子的时候,都把他养成那种德行,现在有了孩子,怎么可能上心?

    红尘很早就听过传闻,安王现在这个小儿子陈密,是当年他从江南带回来的歌姬所生之子,那歌姬身份虽然低,不过却非常得宠,安王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是喜欢她,只是那歌姬不是什么落难的大家闺秀,学的手段也只是伺候男人,没什么见识,生了儿子之后就一个劲儿地作,对儿子宠得不行,要星星不给月亮,还灌输了孩子一堆他是皇孙,他最大的想法。

    红尘估计,一开始安王妃也没打算把安王的儿子给养成那副德行,总归对她的名声也不算好,只是不多管罢了,后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那个歌姬没几年病逝,王妃接手了这孩子,居然也没矫正他的行为,反而弄得这孩子越发的变本加厉。

    偏偏安王********都在朝堂上,对孩子的关注也比较低,那时候还有嫡长子呢,估计在安王心里,小儿子就是骄纵纨绔一点儿也无妨,反正不愁他吃穿,再说,他还觉得自家小儿子挺聪明,至于搞搞恶作剧,打骂个奴婢什么的,又能算什么?

    就是害死个把人,估计在安王眼里,都不算个事儿,那些个皇子皇孙,难道还真把老百姓的命放在心上?

    可即便是这般让人不怎么喜欢打交道的人家,既然身为皇子,红尘就不好一口气给推拒了,到不是不能,只是没有必要。

    估计安王妃也没打算让红尘做什么,不过是走个过场,表明一下自己尽职尽责。

    红尘想了想,去看看就去看看,至于管不管,另当别论。

    第二日一大早,红尘和乔氏打了声招呼,便出门去,乔氏也没多问。

    红尘性格沉稳,不是那等会惹是生非的,这里又是京城,千金小姐出门不用避讳。

    一到安王府大门前。

    安王和王妃两个人一起出迎。

    安王陈琦长得斯斯文文,面白,眉毛修长,容貌极佳,更是风度翩翩,乍一看,并不比九皇子厉王陈玮差多少。

    不过也是,他是愉贵妃的小儿子,愉贵妃能得宠多年,美貌肯定足够,皇帝年轻时也是个美男子,便是陈琦挑着两个人的缺点长,也不会特别糟糕。

    安王妃更是一脸红润,满脸母性光彩,看来很宝贝肚子里的孩子,虽然月份还小,却是小心翼翼地护着。

    红尘到一眼看过去就吓了一跳。

    别人看不见,她看得清楚,安王妃的肚子里全是黑气,黑煞浓重的简直让人恶心。

    里面蜷缩着一个胎儿,青面獠牙,恐怖至极。

    按说安王妃才有两个月的身孕,就是怀了孕,孩子也没成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红尘到是知道婴灵这种东西,不过正常的婴灵,除了吸收点儿母亲的生气,祸害祸害自家,闹点儿小麻烦,也没有什么大威力,通常情况下,便是看见了,只要事不关己,也没几个灵师会管这种事儿。

    但眼下这个,能说是婴灵吗?

    她可没见过这样的。

    “郡主这边请,哎,我家密儿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儿,整日躲在屋里,不让任何人靠近,还时不时的大喊大叫,我是真没法子了,还请郡主帮忙瞧一瞧,看看有没有什么治疗的法子。”

    安王妃一脸温柔,略带几分担忧。

    安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低声道:“别担心,不怪你,你多顾着点儿肚子里这个。”

    显然,这位对妻子腹中的骨肉,非常看重。

    无论是儿是女,说明王妃还能生,只要能生,总能生出儿子来。

    红尘应付了几句,就跟着一块儿过去。

    陈密看来是真的很受宠,年纪小小,就有单独的院子,看样子院子距离正房也很近,花木扶疏,无不精致,宫人们屏息凝神,个个都很守规矩,只是过于战战兢兢,死气沉沉的。

    一看这些宫人的模样,也知道他们伺候的不是个好伺候的主儿。

    陈密住的是碧蓉轩。

    两个宫人立在门前。

    大门紧闭。

    宫人见安王过来,连忙行礼,行过礼就退到一边,安王略略皱眉:“他还是不肯出来?”

    “是。”

    “进去看过了?”

    “小世子力大无穷……小的们实在进不去。”

    安王脸色更是阴沉,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自己上前敲了敲门:“陈密,你给我出来,我告诉你……”

    话音未落,红尘一眯眼,厉声道:“退后!”

    安王一愣。

    他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屋子里忽然飞出来一个圆形的东西,啪一下砸在他头上,砸得他头晕眼花。

    红尘却没管他,一甩袖子,在安王妃面前拂了拂,轰隆一声,一道惊雷劈下,直直地劈在旁边一棵大树上,愣是把大树给劈成了两半。

    安王愣愣回过头,满脸惊恐。

    安王妃更是捂住肚子,满头冷汗,疼得小声呻吟起来,下人们也个个都吓傻了。

    红尘叹了口气——麻烦啊!

    早知道不来了。

    奈何这会儿真不能看着不管,这边好歹也是皇家子弟,她要不管,传出什么话去,不大好听,只能耐下性子,令人封闭院门,还有,快把王妃抬到平缓的地方,请王府的大夫过来瞧瞧,至于要不要请御医,那是安王的事儿了。

    事实上,安王一回过神,就先下禁言令,所有人都闭嘴,他到不能威胁红尘,红尘还是主动表态,她什么都不知道。

    青天白日的,安王府遭雷劈,这事儿要传出去,那岂不是大热闹?

    什么人才会被雷劈?

    安王做了什么不忠不孝的事儿,弄得老天爷都看他不顺眼了,种种传言,会让安王万劫不复,怪不得他这会儿急得跟火烧屁股似的,连儿子老婆统统顾不上,只盯着封锁消息。

    红尘也惹了一身的麻烦。

    好在她背靠皇后,又是个灵师,安王再想把她顺手灭了,好灭口,也心存顾忌,还是让她顺顺当当走了。

    慢吞吞出了安王府,红尘按了按眉心——自己到底来干什么?安王家这个倒霉熊孩子,不会是生下来讨债的吧。
正文 第三百一十章 太子
    &bp;&bp;&bp;&bp;坐着马车慢吞吞地走,红尘琢磨了半天,刚才那倒霉熊孩子扔出来的就是一块儿木头,圆形的,没有什么特别,可是出来一瞬间,却有奇怪的力量波动。

    不是煞气,到是有点儿像她在庙里,道观里感受到的力量,又不完全一样。

    还有安王妃肚子里那个奇奇怪怪的婴灵。

    刚才一道雷劈下来,到也有点儿好处,至少能让安王妃肚子里的怪物安生些,要是能一下子没了,到是让安王妃白白捡回来一样大好处。

    现在麻烦的是安王,她就懒得多操心了。

    出了安王府的门,外面到没见多少人指指点点,不过,京城现在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那么有限的几个人身上,安王就是其中之一,别说是晴空一道霹雳打下来,就是安王府多进了一个半个侍妾,估计也得让人翻出来琢磨琢磨。

    时间一****过去,安王却似乎没遇见什么大麻烦,好像那天的那道雷,就是普普通通的打了一个雷,正常的很。

    安王妃的肚子也没出问题,孩子好好的。

    安王照常进宫去侍疾,皇帝挺宠爱他,还从宫里传出消息来,说皇帝听说安王妃有孕的事儿,颇为高兴,还赐下不少补品,让安王妃安心养胎。

    没过几日,安王妃又给红尘来了封帖子,这回却没请她过府,只是道歉,说那日惊扰了她,其实就是小世子陈密故意捣乱,装病吓唬父母,本身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如今被他爹爹揍了一顿,好好从屋里出来,乖乖回宫里上学读书去了。

    红尘:“……”

    这怕是她成为灵师以后,第一次连出手都不曾,人家就自己好了,要是每次都能如此,那可省了大事儿。

    只是,红尘却没有她想象中那么轻松,到不是说怎么关心安王那一家子,仅仅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按王府的气息,安王家那熊孩子身上的气息,甚至安王妃身上的气,都让她觉得压抑,有点儿别扭。

    红尘适应了两日,才把这种古怪的不舒服抛到脑后去。

    早晨起来,罗娘自己去小厨房给做的早饭,做了一盘子南瓜小饼,煮得浓稠的白米粥,各种新鲜的小菜,拿香油和盐拌一拌,切了一个大大的咸鸭蛋,很是简单,却是清爽可口。

    红尘就配着南瓜饼和小菜喝了两大碗米粥,舒坦的很,这几日都不用去给乔氏和老太太请安。

    卢家最近经常来客人,老太太和乔氏都忙,忙着看帖子,回礼什么的。

    没空照管孩子们,说起来,昨日也来了个客人,这客人还和红尘最近比较烦的安王府有点儿关系。

    到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关系,这客人是秦氏,秦家的继室,养了一个女儿,马上要被抬进安王府了。

    没错,安王妃有孕,皇帝又病重,安王还处于皇位争夺战紧要关头的时候,照样要纳美人。

    也挺正常的。

    别说他们这些龙子凤孙们,当年红尘在王越家时,时不时的还有人给王越赠送美人。

    还有人直接送到她那去,送到王越那儿的,她不管,但凡送给她的,她就当不知道这人做什么用,随便找个差事打发了就算,很是暴殄天物。

    秦氏似乎对这事儿挺得意的,来了卢家以后,五次三番说起这个,还装作很不经意的模样透露出来,逗得瑶姐儿她们几个私底下偷笑不已。

    乔氏直冲她们翻白眼,就怕这几个丫头在人家面前露出颜色来,干脆不叫她们过去陪客。

    不过,秦氏来卢家可不是为了显摆她家即将有女儿进王府的事儿,是为了儿子的婚事来的。

    秦氏有一独子,年十八,到了该说亲的时候,她是在一次宴会上瞧见了瑶姐儿,一眼就相中了,最近时常来卢家,隐隐约约提了提这事儿。

    乔氏和老太太都有些犹豫,要说家世方面,秦家也算世家,在京城能扎稳脚跟的,怎么也算不错,当初乔氏和老太太都没敢往这些大家族想过。

    只是,事到临头了,乔氏到有点儿不敢应。

    乔氏当然不觉得自家瑶姐儿不好,在她眼里,瑶姐儿哪里都好,卢家教女儿,那都是比着男孩儿们教的,绝对比一般的大家闺秀有见识,但身在京城,瑶姐儿又没个扬名的地方,秦氏为什么会看中他们瑶姐儿。

    婚姻乃结两姓之好,卢家在京城人生地不熟,可没有什么能帮得上瑶姐儿的,这婚嫁之事,实在要慎重。

    乔氏纠结了两日,然后秦氏忽然就不再登门,乔氏还为此别扭了一下,随即才从结交的两个点头交那儿得知,秦氏家里出了事儿,女儿死了!

    秦氏虽然有点儿重男轻女,可也没有不疼她闺女,这闺女还是即将嫁入王府的,一下子没了,她哪里受得住,身子骨顿时不大好,也没力气出来交际。

    乔氏一听,就不觉有些同情,她也是有闺女的人,对这种事儿还是挺敏感。

    别管怎么说,两家最近有些来往,既然得了消息,乔氏就准备过去给秦氏道恼去。

    红尘和瑶姐儿两个都跟着,人家秦氏人病恹恹,也没有精力,她们并未多呆。

    乔氏和秦氏说了几句,安慰了她一番,也就告辞离开,临走,红尘一回头,就见院子里树下坐着个女孩子。

    十六七岁,脸色雪白,是个美人胚子,一脸茫然。

    “你甘心吗?你甘心吗?不想报仇吗?想要什么?”

    耳边忽然传来一声细语,红尘皱眉,猛地回头——这种感觉她感受到过,在安王府里就有。

    不过回过头去,什么都没有看到,只烟雾蒙蒙的。

    秦氏叫了很多僧人道士,来给她女儿念经超度做法事,弄得院子里烟雾笼罩,到处是香烛味。

    深吸了口气,红尘凝神静气,仔细看了看,隐约看到那个小美人站起身来,向前一伸手,手里好像出现一尊佛像一样的东西,只有巴掌大,脸看不清楚,被一层薄雾笼盖了去,然后她的影子模糊了一下,又变得更虚无,来不及多看,乔氏就拉着她匆匆走了,秦氏那么惨,她实在看不了这个。

    一路上,乔氏都唉声叹气的。

    红尘却在想,那佛像是什么,气息很古怪,安王府作乱的大约也是那东西?

    到底事不关己,没两日,红尘就把这奇奇怪怪的事儿忘得差不多。

    宫里这几天没事儿,她就自自在在地在家里读书,瑶姐儿现在也跑她这儿来读书。

    主要是在自己屋子里,瑶姐儿想读一些话本子什么的,她的嬷嬷,还有高嬷嬷都会不高兴,到红尘这儿来,那些嬷嬷就不管她读什么了。

    红尘也觉得奇怪。

    其实还是老太太说的,红尘性子好,该让瑶姐儿多和她学一学。

    老太太在卢家,那绝对是至高无上,老太爷不在了,她一个人撑起家业几十年,手底下无论是媳妇们,还是下人们,都服气得很,她老人家一开口,谁也不会再多说什么。

    红尘这儿各种好玩的东西又多,好看的书也多,连点心茶水都好吃好喝,瑶姐儿自然喜欢。

    “唔。”瑶姐儿吞了一口芝麻酥,神神秘秘地四下看了看,“秋姐儿,你不知道,这几日娘老唉声叹气的,说秦氏骗了她,秦氏那个儿子,好像得了……脏病,消息瞒不住,京城好些人都知道,她就是想蒙骗咱们外乡人。”

    红尘:“……”怪不得乔氏不再去见秦氏,还好像变得疏远得多,提起秦氏就生一口闷气的样子。

    这小妮子,还一脸没事人的模样,若不是乔氏谨慎,老太太见多识广,说不准她就被坑了。

    此种隐秘,卢家一家子外地人,哪里那么容易查清楚,瑶姐儿真嫁过去,发现不好,女儿都给了人家,也只能忍下。

    红尘摇了摇头。

    瑶姐儿挑眉道:“我可不怕这个,就算我真被骗了,嫁过去,一发现他不好,便是拼着丢人现眼,也不会在他们家多呆一天。”

    两个人腻乎在一块儿说说笑笑,瑶姐儿看话本看得直乐,一边看,还一边评价:“秋姐儿看这个,书生爬墙去见小姐,小姐的贴身丫鬟还敢给他放哨,别开玩笑了,要是我有这种丫鬟,早堵住嘴打死了事,这么害自家主子的所谓忠仆,谁敢要?”

    红尘也笑。

    得了,瑶姐儿这姑娘不是糊涂人,应该能平平顺顺,哎,眼下这些姑娘们,没有打破规矩的能力,那就还是守规矩的好。

    晚上送了瑶姐儿回去,红尘早早睡下,半梦半醒的,就梦见那日在秦氏那儿见到的她那个死了的女儿。

    女孩儿好像瘦了好些,显得有点儿小,特别惊恐,满脸的忧伤。身上笼罩了一层香烛味。

    红尘皱了皱眉,伸手一挥,打出去一道气。

    那香烛味触碰到她的气,随即后退,不过却不退远,还是蠢蠢欲动。

    要是换了煞气,让红尘一惊,早就有多远跑多远,可这东西,虽然也怕,却怕得没那么厉害。

    红尘耳边还传来一道轻飘飘的声音。

    “我随人愿而来,我常驻人心。”

    红尘冷笑:“妖孽罢了。”

    那声音就隐没了去。

    那女孩子仿佛看不到红尘,只在一个小圈儿里打转,口中喃喃自语:“我不想死,我怎么会死了?我就是吃了一点点药,只有一点点,我只是,我只是想打掉肚子里的孽种而已,我不是想死!”

    红尘皱了皱眉,试探着用手指画出一道符,打开一扇门,通出一条通路。

    那女子先是一呆,就仿佛受了一点儿惊吓,转头就跑,不知道跑去了何方。

    红尘也没办法。

    寻常阴魂在人世间留不了太久,不过,这个女孩子明显是被一种邪祟给盯上了,而且有了联系,地府对她的吸引力就变得很小,她不想去,红尘到能强制她走,可是何必呢?不知因果,费了力气,也不一定得福报,说不得还要结下孽缘。

    红尘比以前的顾忌要多,她如今身上背着罪孽,厚厚一层,有时候连家里的宠物们都不敢随便见,就怕有影响。

    她那些宠物,各个通灵,万一染上这些孽,那她可真没地方哭去。

    所以红尘现在特别谨慎,做事也不似以前冲动,遇见奇奇怪怪的东西,奇奇怪怪的事儿,总要先观察观察。

    第二日一早,皇后那边估计又闲来无事,派人给红尘送信,要她一起去听戏。

    红尘就去了。

    皇宫里的戏文照样一般,不怎么好听,大概是为了符合皇后的口味,都是些歌功颂德的本子,没意思极了。

    显然皇后也没觉得多有意思,也就随意听,实际上一直和红尘窃窃私语。

    说了一会子闲话,皇后忽然一笑:“红尘,陛下要立太子了,你身为太子的老师,也不知以后还有没有清净。”

    红尘:“……”

    她先是一愣,随即就反应过来——怎么可能!

    说实话,她真没想过,有朝一日金青,不对,陈念,有朝一日还能回宫,更别说做什么太子。

    何况金青年纪小,寸功未立,怎么能做这个太子!

    太子是半君,皇帝也不能说立谁,就立谁,红尘只要想一想,就觉得这里面应该充满了妥协,阴谋,各种让人头痛的东西。

    可今天,皇后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带着一点儿调侃味道,把这事儿说出了口。

    接下来镇定如红尘,也有些心不在焉,戏台子上演的什么戏,她更弄不明白。

    皇后悠悠哉哉地哼着小调,慢吞吞的,轻声道:“我儿当然要做太子,我儿要是不做太子,还能活吗?”

    红尘无语。

    从宫里出来,脑子里乱作一片,和眼下这事儿比,其它别的,那都是小事。

    安王府

    安王陈琦阴沉着脸,四下看了看,把伺候的宫人挥退,打开佛龛,盯着那一尊古怪的佛像——“为什么?我要做皇帝,我说过,我要做皇帝,怎么会冒出一个太子?”

    那佛像仿佛生出一层光辉,轻轻闪了闪,嘴角到露出几分讽刺的笑来。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一章 红了
    &bp;&bp;&bp;&bp;当!

    外头忽然传来一声脆响。

    安王猛地站起身推门而出,正好见小郡主捧着茶水点心站在门前。

    两个婢女手忙脚乱地收拾掉在地上的东西。

    小郡主笑盈盈地抬头,乍一见父亲的脸色,登时收敛了脸上的喜悦,略略低下头来,小声道:“父王。”

    “……嗯”

    半晌,安王应了声,冷着脸怒叱,“伺候小郡主也不知道经心,来人,带去慎刑司。”

    后面立时上来两个粗壮的太监,不顾宫女们哀求哭嚎,把两个宫女都给拽走。

    小郡主愕然,脸色大变。

    “妍妍回房吧,外面不太平,不要出来乱走。”

    安王冷淡地道。

    小郡主僵硬着一张脸点头,眼见安王吩咐了几句,又出来几个太监把静安居周围都布满了人手,她还是不知所措,到是王府的侧妃元氏匆忙过来,拉着女儿疾步离去。

    “母妃……”

    “别说话,记住,静安居不是你能去的,以后不要去了。”

    小郡主面上疑惑,露出一点儿特别生气的模样,她显然在府里,也是极受宠,面对眼前的情形,完全适应不良。

    “为什么?里面就是个破佛像,脏脏的,破破烂烂,还是……他,是陈密不知道从哪儿拆回来的,有什么要紧,父王最近怎么了?变得好奇怪。”

    “闭嘴,再乱说,你父王会生气。”

    侧妃叹了口气,“还有,他是小世子,你别什么话都敢说。”

    小郡主收了声,不敢再言语,不过眉眼深处,显然对那个陈密有深深的厌恶。

    正要举步,转眼就看见她恨得恨不得永远不见的那个熊孩子,戳在旁边角落里。

    不知为何,一看这小子的眼,小郡主就吓了一跳,心里扑腾个不停,那眼不像个孩子的眼,瞧着一片灰雾弥漫,看一下就让人从心里凉了半截。

    不过只有一瞬,登时又变了原来的模样,抬头看见她,做了个鬼脸,啪一下,扔过来一个弹子。

    侧妃一把护住女儿,挡了一挡,却让铁弹子打肿了眼角,这要是稍微一不注意,眼睛可能就……

    小郡主吓得脸色发白,侧妃的面色也不好看,那小孩子却是一转头蹭一下跑远,一边跑还一边笑:“嘿嘿嘿,活该,活该!”

    几个下人提着裤子从后头出来,一见这个,扑通扑通跪下磕头,谁也不敢说话。

    侧妃咬咬牙,忍了气。

    她如今连罚这些下人,都觉得不大合适,她不想见这熊孩子,还能躲一躲,可伺候的下人们,却是只能硬撑着受罚受累,说不定什么时候连小命都没了。

    “怎么他那会儿不病死算了,自己关在屋子里不见人不是挺好?”

    小郡主气得眼睛一红,想起前些时日陈密生病,都说他中了邪,可小郡主一顿能多吃半碗饭,喜得不行,管他中邪不中邪呢,只要能把他关在屋里不让出来,让自己一天三遍给他抄经念佛也行。

    “父王真是,这种东西,早该捏死算了,怎么还当宝贝供着!”

    侧妃皱眉,扯了自家女儿一把,这丫头也让宠坏了,满嘴胡叨叨,有些话,根本不是她能说的。

    “哎!”

    安王府没有孩子缘,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夭折,弄得王爷待剩下的孩子,就有些不分轻重,不光是陈密那小子,让养成了那副德性,也不知王妃是不是故意,就是自家女儿,也有几分娇娇之气。

    她以前觉得,王府的小郡主,有点儿娇娇之气也挺好,本来就是天之骄女,将来无论如何也不会差,可最近几日,她老觉得王爷怪怪的,王妃又有了身孕之后,也怪里怪气,有点儿天下不太平的意思,她又想着,女儿还是别太娇惯了才好,万一将来有什么变故,她得能撑能忍。

    安王府里的侧妃,觉得他家不太平,却不知道,外头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他们家。

    很多人都觉得,安王这是要起来了,要出头了,比他几个哥哥和弟弟们,都得万岁爷的信任。

    就连朝廷上下,新来的那位小太子,也压不下他的风头去。

    没错,万岁爷放大招,立下了太子,太子还是从外面接回来的,皇后嫡出,颇具传奇色彩。

    皇后嫡子,因为身份贵重,所以多有磨难,当年出生之后,神仙托梦,说是必须养在宫门,且要改名换姓,才能长大成人,将来继承大统。

    帝后虽然舍不得,可为了孩子好,还是找借口送了孩子出宫去,从此小皇子改名换姓,直到后来匿名参加科举,高中状元,这才被万岁爷重新接回宫去。

    在红尘想来,立太子那是大事。

    朝野上下还不知道要吵吵多久。

    不过,她还是嘀咕了皇帝和皇后的能耐,应该说主要是皇帝的能力,他明显不是突发奇想,应该是从很久之前就做准备,事情没传开前,就从外头开始吹风,给小太子造势。

    那会儿红尘不在京城,也没听说那些,今日才听了一耳朵八卦,什么小太子文武双全,仁慈善良,有一双慧眼,能辨忠奸,没回宫时,就为多少百姓伸冤雪恨,救了几个忠良,才学还让几个大儒,纳头便拜。

    等之后,皇帝当朝宣布立他为太子,众位大臣好像都觉得理所当然,这是天降的太子,就该是他。

    至少明面上没什么人反对。

    红尘坐在饭桌前,和卢家一家子女人一块儿用饭,连卢家都在谈论最近朝中的新鲜事。

    比如太子。

    各种太子的传奇故事,简直比话本还好看。

    卢家的男人们却不同,他们也说些八卦,说的却不只是太子,还有安王。

    安王最近也红透了半边天,甚至比太子还要红。

    没办法,太子虽然是太子了,可一来册立大典还没有进行,太子只待在宫里跟在皇帝身边侍疾,安王这几日却被万岁钦点,上朝理政,如今在朝中,安王是站在最前头的,算是众位皇子中领头的了,万岁还让他领了户部和吏部。

    这两个部,那可是最要紧的两个部,一个管钱,一个管人,竟然让一个皇子都领了,连大臣们都觉得十分意外,心下暗自琢磨,是不是万岁想把安王作为摄政王使唤,太子虽然出众,可年纪比较轻,在兄弟里头不占优势,万岁担心他压服不了众兄弟,所以让安王领这个头儿。

    安王被万岁爷这般捧起来,当然应该尽心尽力报效皇恩。

    当然,这说法正经心思清明的大臣们,怎么也不会相信,只能说,他们当臣子的,揣摩不清楚上面那位皇帝的心思,谁知道万岁想什么,都是皇帝的儿子,皇帝想用哪个,就用哪个便是。

    至于太子之事,虽关乎社稷,不全是皇帝家事,可满朝文武,如今敢插手这事儿的,数不出几个来,又不是嫌命长。

    这些事情满京城议论纷纷,连外头那些叛乱啊,战争之类,都仿佛隔了一个世界。

    红尘听着乔氏和老太太聊天,吃了几个虾饺,又喝了点儿米粥,等老太太撂下筷子,孩子们就一哄而散。

    在卢家本来挺讲规矩,食不言寝不语,只是从江南一路到京城,大家凑在一起吃饭,自然没了家里的规矩,老太太到觉得不错,也没认为吃饭的时候说话,有什么不雅,如今也就成了习惯,到是让瑶姐儿她们都听了一耳朵家长里短。

    红尘和瑶姐儿约好了,过两日有空暇一起去佛寺转转,便回了屋,进屋就见小严和罗娘正往箱子里塞帖子。

    都是送到郡主府的帖子,这几日陡然比以往多出三四十封,还是每日。

    红尘也没怎么看,大部分都是拉关系套近乎,说的好像很熟,其实根本没多少往来。

    她这个空头郡主如今也这么红,纯粹还是借了太子的光。

    太子没成太子之前,在京城不说是小透明,也没什么人认识,可他一成了太子,京城这些人都恨不得连他每天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出门上车先迈哪条腿都给弄清楚,这位太子和荣安郡主的关系,那只要长了眼睛的都能看见,红尘想不红也难,尤其是现在,太子被皇帝关在宫里,这帮人想献殷勤也找不到门路,可不都朝着红尘使劲了。

    “小姐,再这般下去,郡主府一直闭门谢客,恐怕也要有挡不住的恶客登门了。”

    小严有点儿头疼。

    红尘失笑:“放心,不至于。”

    如今想登门的大部分是想和她交好,不会那么没眼力,再说,真正的聪明人,这会儿都淡定的很,不急着抱大腿,就是想抱,也不会抱得那么明目张胆。

    虽然转头哄她,也算是委婉了,可这会儿就这般急切,还是有点儿太快乐些。

    红尘闲来无事,也拿出那些帖子看了看,挺有意思的,只看这些帖子,就能隐约看出京城这些世家显贵们的关系网。

    因着她始终闭门谢客,渐渐登门的人就少了,不过即便说少,也比往日多得多。

    可见这太子,还真是分量很重。

    这日,趁着天气好,不算冷,红尘就陪瑶姐儿去大云寺上了一炷香。

    乔氏也跟去,还求了护身符回来。

    大云寺来来往往的香客真是不少,他们差一点儿连停车的地处都没找到,还是红尘给罗娘使了个眼色,叫了个相熟的僧人过来帮忙,这才安安稳稳地停了。

    说起来,京城求神拜佛的人到越发多,连王半仙都说,他最近生意变得特别好做,什么求家宅平安的,求升官发财的,求科举顺利的,求好姻缘的,甚至连求子的妇人也比往日多。

    “累啊!”

    王半仙喊了半天累,又精神满满地去坑蒙拐骗。

    只是没过几日,他又来抱怨,说现在生意不好做,那些客人们太挑剔。

    “开什么玩笑,求个小佛像回去,就想着佛祖能保佑他马上升官发财,保佑他媳妇给他生个大胖儿子,保佑他家事事顺利,他以为他是谁,神仙的亲戚吗?”

    王半仙板着脸抱怨连连,脸色不大好,看样子是真遇见不好的事儿,心里不痛快。

    红尘劝了几句,反正这家伙如今赚的钱都够花到下辈子,何必为这点儿小事儿别扭。

    不过,近来,把希望寄托到神佛身上的人是越发多了……别不是有什么人搞鬼吧!

    连乔氏都闲来笑道:“咱们家要不也建个小佛堂吧,在家时有,到京城还没建一个呢。”

    京城那些贵妇人们,家家户户几乎都有佛堂。

    “这不万岁爷要开恩科,不知道……”乔氏抿着唇笑了声,她是想给瑶姐儿赶紧寻一门亲事。

    也不怪乔氏着急,如今背井离乡,人生地不熟,她都不知道要怎么给女儿寻一个好人家,这都急得寄希望于神佛了。

    红尘也没有插口,像这种事,她一个小辈拿不了什么意见。

    这日,皇后新得了外藩进贡的一盆奇花,是紫黑色的,一大簇,如美人起舞,皇后颇为喜欢,就让自家那些小辈们一起去观赏,红尘也溜达过去看了。

    果然很漂亮。

    “等分了盆,给你挑一盆好的。”

    皇后笑眯眯地道,显见是精神不错,今天她不是只找红尘一个,还有几个小辈都来了,几个皇子的小女儿,甚至有皇孙女,红尘随意看了看,目光就定了定,定在安王府家两个女眷身上。

    安王妃有孕,所以没来,到是侧妃带着女儿过来了,不过她们坐得比较远,在后头。

    两个女人身边都跟着一个奇怪的虚影,不是什么魑魅魍魉,就是个很古怪的影子。

    红尘一眼就看出来,跟她最近感觉到的那东西同宗同源,不过,比她前些日子感觉到的,气息更加浓重,像是成长了些。

    赏了花,红尘就去甘泉宫转了一圈。

    甘泉宫里有她各种布置,挡灾挡煞的都有,到是干干净净,平安无事。

    不过那东西诡异,或者能招来煞气,本身却不是什么煞气,红尘心里没底,就跟皇后娘娘提了一句,最近别招安王府的人进宫。

    反正娘娘是皇后,她要不召见,谁也别想进来。

    皇后若有所思地笑了笑:“我们家这个安王,最近忙得很,万岁爷有差事让他做,按说该给他家女眷几分体面,不过,安王妃身子重,不进宫就不进宫吧。”

    说着,皇后就让素娘看着赏下去些东西。

    这种事儿,素娘就能办好,都不用劳动皇后费神。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二章 上火
    &bp;&bp;&bp;&bp;皇后这儿安安稳稳的就行,眼下,一切都要稳一些才好。

    红尘从宫里出来,还迎面碰上安王妃,安王妃看起来憔悴了许多,路上一个小宫女一不小心从后头冲过来,撞了她一下,吓得安王府的几个嬷嬷脸色雪白。

    那小宫女也吓得扑通一下子跪下,磕头如捣蒜。

    安王妃到没生气,半护着肚子,还笑着让人扶她起来:“没事儿,没事儿,没撞疼我,不过可别跑了,在宫里别管有什么急事儿,也不能乱跑,冲撞了别的主子,要挨板子的。”

    那小宫女耷拉着脑袋轻声答应,声音怯怯的。

    安王妃见她那么害怕,笑着摇了摇头,便扶着身边伺候宫女的胳膊慢吞吞走了过去。

    素娘叹了口气:“安王妃还没嫁之前,性子就很好,温柔又和气,可嫁给安王,名声到不好了。”

    红尘知道,这说的是安王家那个小世子的事儿,好些人传说,是安王妃把小世子故意给养成了那样。

    这传说其实真挺有道理。

    至少红尘上辈子就知道,安王妃在这方面,绝对做不到问心无愧,后来她自己被祸害得不轻,都当着人面说,养出个不忠不孝的东西,着实后悔。

    可今天看安王妃对个小宫女,也有几分怜惜,想必不是什么坏人,世上哪来那么多坏人呢。

    红尘心里一动,想了想,就迎上去客气了两句,临分别,笑道:“王妃的身子怕是会越来越笨重了,我听说安王府最近热闹的不行,王妃不如搬去园子里住一住,风景好,对身子也好。”

    安王妃一愣,不明所以。

    红尘没再多说什么,便被素娘亲自送出宫门。

    素娘知道红尘的本事,也看出安王那边,大约是有哪儿不对,下定决心回头就哄着皇后玩别的,别整日宴这个,宴那个,万一招来什么不该招的东西,他们都麻烦。

    幸好如今皇后不像以前了。

    以前皇后娘娘年轻的时候,对什么都好奇,你越是不愿意让她做的事儿,她越是想要试试看……也是熊孩子一个。

    也不知道当年太后从哪里看出,她性子沉稳,堪为皇后的。

    如今就不同,如今娘娘早习惯了三思而后行,也习惯了谨慎小心地对待自己的好奇,不让任何危险贸然出现在身边。

    红尘从宫里出来,想着皇后娘娘最近的气色,忽然莞尔,回头对罗娘道:“你把咱们压箱底的那一匹锦缎拿出来,下次进宫,给娘娘送去。”

    罗娘也是一乐。

    那锦缎也没别的好处,就是特别鲜艳夺目,流光溢彩,她们看着也是真喜欢,可惜也只能看看。

    自家小姐要是用那匹缎子做了衣服,那才叫浪费,到不是压不住,就是太绚丽华贵,穿出去刺人的眼,她们家小姐,如今可不需要太高调了。

    “娘娘穿的话,还真是挺好。”

    几个姑娘打趣了娘娘几句,心情都很不错,红尘觉得能把这缎子送宫里,还是觉得皇后最近心情好,容光焕发,到像是年轻了十几岁,和前阵子病恹恹的模样大不相同。

    在罗娘几个心中,皇后娘娘待自家主子真心实意,娘娘好好的,他们主子活得就更自在些,自然是盼着皇后越活越年轻,正经的长命百岁。

    从宫里出来,红尘还在皇后的小库房里搬走一箱子好墨,都是内府新进上去的。

    红尘的郡主府其实也有,不过当然比不得皇后这儿的精致漂亮,这些拿去送瑶姐儿她们,保证得她们喜欢。

    等红尘兴致勃勃回了卢家,拿着墨一显摆,乔氏一眼看到细细雕了百花花纹,或是绘刻了名家书法,精致得不可思议的墨,简直吓了一大跳。

    “这东西怎能随便给瑶姐儿她们玩,秋姐儿从哪儿得的,快快收起来,可别给小孩子糟践。”

    乔氏还算好,老太太和几个老爷,是真被吓到了。

    尤其是大老爷,他正好给老太太请安,看到红尘摆桌子上的东西,瞠目结舌。

    “这是一套伏安居士亲制的香墨吧,只看这字便知,在江南一套三千两银子,愣是有价无市,我以前去拜见先生,他老人家好像有一块儿,十分珍爱。”

    别看大老爷不着调,那也是江南最负盛名的书院里出来的,他口中的先生,乃是当世大儒,可不是一般人。

    红尘眨了眨眼,隐约也觉得不太妙,她在笔墨纸砚上面,真不知道什么叫节省,有时候喜欢,拿内府进上去的墨试上几块儿,挑好的用,剩下的不说扔了,也就拿去给宫人们玩。

    这会儿才发现,宫里的东西,放在外头还是很有说头。

    红尘笑了笑,随口把锅扔给小侯爷去背。

    “老爷,太太何必太在意,既然是墨,还是拿去给几个哥儿,姐儿分一分,不用就可惜了。”

    乔氏咋舌,最后还是一人分了几块儿,不过,用恐怕是不会用,都压箱底。

    这东西,乔氏想拿来做瑶姐儿的嫁妆。

    要是瑶姐儿嫁入书香门第,有几块儿这样的墨,在夫家肯定会被高看一眼。

    大老爷的那双眼,却亮得跟灯笼似的,炯炯有神,看红尘的目光,像是看什么大宝藏一般。

    老太太都侧目。

    乔氏和他夫妻一提,自然知道他脑子里又转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指不定还想着红尘能嫁入宁侯府,那也极好。

    小侯爷和云家的婚事,那都是多少年前定下的,也亏他能胡思乱想。

    大老爷却是真想了,他还想得挺多,也有几分是为了红尘考虑,他认为自家这大女儿,才华出众,性子也好,长得又这么绝色,落到平常人家,那不光委屈,还说不定会招祸,就是该入王府侯府享福的。

    本来他也不敢想这个,又没个门路关系,想送女去谋富贵,也谋不来,可他这闺女争气的很啊,大好的姻缘不用人求,自己往他们家掉。

    大老爷越想越高兴,和自家老太太,还有老婆说话,也越发和颜悦色,跟红尘说话,更是柔和的很。

    等他一出门,乔氏就拉下脸,还耐着性子安抚红尘:“你别担心,老爷的性子我了解,他是想起来天下第一,做什么什么不行,坏不了事儿。”

    红尘一笑,这可真够埋汰大老爷的,不过看老太太的脸色,显然也有几分认同。

    不说别的,就说江南那边,项王陈锋谋逆,这位大老爷就摇摆不定,很有去来一出从龙之功的意思,可他还是轻而易举就让自家老娘给打包带走了,只是空想一下,完全没办法去实现。

    这么长时间相处,红尘也觉得卢家这几个儿子……都长得有点二歪,没什么担当。

    其中大老爷不算最坏的,他就是贪花好色,脑子不清楚,可他能很容易地被老太太拿捏住,在卢家,那就是个好处,要是再添上什么性子强硬,敢跟亲娘顶着干的毛病,估计不是他气死了亲娘,就是被亲娘早早按死当没他这个儿子了。

    说起大老爷来就无趣,连乔氏都不耐烦说他,老太太又问了问孙女们书读得怎么样,就放孩子们出去玩去。

    乔氏也回了屋,她这几日也不容易,本不是个多爱应酬的,却得绞尽脑汁地各处应酬,带着瑶姐儿去见人。

    她不努力,谁知道卢家还有瑶姐儿待字闺中。

    有时候,红尘也免不了要被抓差,不过到底少些,显见乔氏对于红尘的婚姻大事,也有些拿捏不准。

    罗娘她们私底下都叹气,乔氏这般尽心,就算没有八分,也有五分真把小姐当女儿看待,自家郡主还是想个主意,一瞒就瞒下去的好,要不,可真有些不妥。

    自家小姐是不怕什么身份曝露,卢家也没吃亏,可若是知道真相,指不定会被吓得冷汗淋漓,万一吓出点儿毛病来,就有违小姐的本意了。

    今日难得有闲,红尘又得了新墨,便干脆临窗而坐,写写字,画几笔画。

    她也很长日子没好好练过字。

    罗娘和小严也坐在一边画。

    红尘画完了一片梅林,扭头看了眼罗娘画的,登时就笑:“说了你多少次,还是这毛病,不要画得太满,要懂得留白。”

    罗娘讪讪一笑。

    她在这方面不怎么开窍,也不知道是不是以前穷惯了,到现在也转不过劲儿,一动笔就要把画画得满了,这才肯罢手,因为这个,也不知被小姐和先生们说了多少次,一不注意还是要再犯。

    正画画,郡主府那边就来了人,罗娘出去看了一眼,郡主府来的是个小太监,叫赵树荣。

    红尘在府里不怎么用太监,不过,内府那边既然配了,她要不要,这些小太监们被打回去也分不到好地方,至少别的王府各位主子,多不要别处退回来的,她便都留下,各自也有差事能做,虽然还是不爱叫他们贴身伺候。

    赵树荣算是比较得用的一个,因着长得好,年纪小,又活泼,和罗娘她们关系也近,平日里很受照顾。

    “郡主,猫大人过来了。”

    红尘一愣。

    这说的是小猫。

    小猫如今也混得风生水起,早不是一直给红尘当小厮,当店小二的那个小家伙,他现在在太子那儿当差,算是亲信。

    “你回去吧,让他到茶楼歇一歇,我这就过去。”

    红尘蹙眉。

    小猫忙得很,这时候亲自过来,肯定是有事儿,她给罗娘使了个眼色,那边去给乔氏报一声,便收拾东西出了门,去一家茶楼。

    这家茶楼算是生门的产业,没在郡主府挂名,挂在个外乡人名下。因为茶叶好,请的说书先生也是一流,生意很不错,偶尔也碰上几个得了红眼病的,也用不着红尘出面,自有人给收拾了。

    进了雅间,小猫一见红尘就磕头,扑过来抱着她的大腿,呜呜呜呜地哭。

    “行了。”

    红尘哭笑不得,“多大年纪,还撒娇扮痴装模作样,跟人家小狸学学。”

    小猫暗地里翻了个白眼,他可学不了,小狸一脸的温柔羞怯,本是个老实孩子,在生门学的也都是小巧功夫,一般女人才练,没想到后来越学,变得越阴狠,手上不沾血,也用不着他们沾,却是但凡出手便让敌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什么事,说吧。”

    红尘坐下,让下面人上了茶。

    小猫吭吭哧哧半天,低声道:“太子有点儿不对劲儿。”

    他说这话,显然也犹犹豫豫,却还是沉下心,把想说的话说了个清楚明白。

    小猫这段时间都跟着太子,离太子很近,比贴身太监还近,最近一段时日,太子老是特别烦躁,在皇帝面前时,许是忍了,没表现出来,可一回东宫,便燥得不行。

    “就这几日,太子打骂了好几个太监,晚上睡觉也睡不踏实,因为小太监在外面走动,就起来骂人,弄得人心惶惶的。”

    小猫眉宇间带了几分忧虑,“老觉得口苦,说是上火了,灌了一肚子下火茶,还老是喊热,吃东西也只肯吃凉的,暗地里请了太医,太医都说太子好得很,没有病,可这,这不对劲儿啊!”

    红尘也皱眉。

    太子的性子,他们都清楚,绝不是会把气往下人身上撒的,再说,眼下算是紧要关头,大典之前,还要谨防意外发生,太子更该谨言慎行,怎能如此暴躁?

    红尘眯了眯眼,一转念就想起最近安王府发生的怪事,还有那奇异的气息。

    虽然两边好像不相干,但她还是觉得,有些古怪。

    “别着急,我明日进宫去,你回去跟太子说,让他去给皇后请安,我也见见他。”

    小猫顿时松了口气。

    他做梦也没有想过,自卖自身地卖去当下人,以为最好的结果就是将来娶妻生子,给儿子去了奴籍,让儿孙们能改换门庭,没想到居然碰上红尘这样的主子,还能有幸跟了太子,从此以后,他再定目标,那都是要飞黄腾达,做高官去了,这小子心思清明的很,知道太子眼下出不得半点儿差错,现下有自家主子在,他也就能放下心了。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心思
    &bp;&bp;&bp;&bp;红尘主动去给皇后请安,就算还捎带手拿了鲜艳的缎子,略微带几分戏弄人的意思,皇后也高兴。

    这人有了年纪,还是喜欢小辈时时刻刻地想着自个儿。

    她平日里召红尘,也会担忧孩子是不是有自己的事儿,宫里沉闷,她们家小姑娘别心里头不乐意,这般想,便是想孩子了,为了不给孩子添麻烦,也就不好时时召见。

    “正好,一会儿太子也要来,你们一处玩一玩。”

    皇后脸上也换了一副慈爱模样。

    太子长了又一辈,可那是红尘照管长大的,在他们这儿,也就不能只看这辈分不辈分的,要不然都别扭。

    没多时,太子驾到。

    红尘一见太子,就觉得他身上的气息有些晦涩。

    不过,太子在皇后面前,到表现得很正常,带着点儿随意和疲惫,也会撒娇扮痴,没一会儿就逗得皇后笑起来,半点儿不像小猫说的那般。

    陪皇后说了会儿话,太子也不说外头那些烦心事儿,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什么宫里的点心特别不好吃,厨房里为了摆着好看,弄的点心都硬的很,还有饭菜,不是蒸菜就是煮菜,连宫外那些正经的大酒楼都比不上。

    还有,他这么大年纪,身边甚至有嬷嬷,太监什么的管着,一顿饭只让吃两碗,还是巴掌大的小碗。

    “母后,这也太过分了,那点儿东西,够塞牙缝的吗?”

    皇后失笑:“来,赏你块儿点心吃。”

    让素娘拿来一盘子绿豆糕。

    太子还真就全给吃了,半块儿也没留下,当然,说是一盘子,加起来也就七八块儿,还很小,就是红尘一口气吃了也不算什么,大约能吃个半饱。

    像太子现在的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天吃上五六顿饭都不算多。

    问题是宫里的下人们都担着责任,不敢给主子们乱吃,万一要是吃坏了肚子,那可要挨罚。

    皇后纵着太子说了一通闲话,面上带笑,心里也有些难受。

    太子不容易,她知道。

    皇帝面上看着心怀愧疚的模样,也疼爱儿子,甚至立了他为太子,或许有三五分的真心。但是他是皇帝,权力*永远不会泯灭,他立这个太子,究竟有几分是真,几分是他觉得其他皇子大了,他又正病着,皇子们各有小心思,开始没办法掌控,于是立个新把子,好让那些皇子们的注意力集中到太子身上去?

    这样多好?

    太子熬过去,说明他的确出类拔萃,乃是未来之君,他又年轻,给皇帝的威胁很小,他要熬不过去,那也是他没这个福分。

    皇后不得不这么想,她和那个枕边人当了太久的夫妻,太久了,一个女人一辈子就揣摩这一个男人,便是再笨,揣摩了这么长时间,差不多也能把准他的脉了。

    被儿子和外孙女哄了半天,皇后就放他们自己去说说话,自从太子入宫,两人怕是都没好好聊聊。

    红尘随着太子到花园里找了个四下空旷的凉亭坐下,一离开皇后,太子的神色就有些不对。

    “阿念,你这是擦了粉?”

    红尘略一皱眉。

    太子也有些不好意思,讷讷道:“……这几日睡不好。”

    毕竟是来见皇后的,要是一脸憔悴,还带着青黑的眼圈儿,那真是没办法看,也会让皇后担心。

    太子如今对待皇后,那是十万个小心,还有些不知所措,或许是不知道该怎么和母亲相处,虽然努力,在皇后面前,却不知不觉多了几分孩子气。

    红尘仔细看了看他,就道:“去东宫转一圈。”

    其实红尘去东宫不太合适,不过,有太子领着,她纵然是女儿身,也是皇后最疼爱的郡主,宫里的人都是人精,绝不会在这时候,忽然冒出个不着调的跑出来讲什么规矩不规矩。

    宫里除了那些消息实在不灵通的,大部分都知道太子和荣安郡主关系亲近。

    这些日子,红尘除了风光无限以外,也没少被人说闲话,好些人羡慕嫉妒恨。

    想想也是,在外头随便捡回来一孩子,就是一时善心罢了,结果孩子轻轻松松中了状元,摇身一变,他还成了太子,这事儿如此传奇,谁听了不得羡慕一下?

    罗娘她们都开玩笑说,那些大家闺秀们,如今特别流行去慈幼局之类的地方大撒爱心,那些长得好,一看就可人疼的孤儿,日子可比以前好过得多了。

    这是玩笑话,不过,太子领着红尘回东宫,一路乱转,就没人觉得奇怪。

    红尘进去走了走,还发现一帮太监宫女都用特别殷切的目光看她,简直把她当救世主似的。

    太子叹了口气,略略蹙眉:“这两日……我心情不太好,迁怒他们了。”

    他在红尘面前也不称孤。

    “我知道做得不对,不该把气往下人身上撒,可有时候,就是憋不住这股子邪火。”

    红尘四下一看,皱起眉……不只是针对太子的。

    正走着,就见两个小太监被按在长凳上打板子,显然没想到太子这时候来,一群人连忙跪下磕头。

    太子板着脸问了两句,原来是这两个小太监不知何故,竟因为一盘点心就在院子里争吵,让大太监抓住,这才打了板子。

    几个太监都不敢求饶,跪着低头缩身,生怕碍了主子的眼。

    太子深吸了口气,把火气压住,扭头走人,一帮小太监也算逃出生天。

    红尘低声道:“看来是有东西针对东宫,最近你宫里有没有动土?”

    太子点头。

    东宫空旷了很多年,他搬进来之前,自然要大肆整修一番,红尘就去几处动了土的地处看了一眼,没看出什么。

    想想也是,这可是东宫,怎么会让人做了明显的手脚,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这时忽然起了风。

    东宫里养的两条细狗忽然狂吠不止,声音很嘈杂。

    养狗的太监吓得脸色发白,都快跪下叫祖宗了,两只狗还是不停的叫。

    红尘一瞬间忽觉心中浮出几分戾气,只一点儿,就被轻轻松松压了下去。

    她走了几步,忽然驻足,皱眉举目远眺,站了站,又登到旁边假山上看了看,随即冷笑了声。

    “原来如此。”

    漫步下来,红尘一笑,冲着满头雾水的太子道,“是佛香,不对,应该是魔香,有人在东面供了佛像,点了香烛,香气随风而来,侵扰东宫。”

    太子满头雾水:“啊?”

    他没闻见什么香啊。

    “这味本来就是入心的,所以鼻子闻不到,心能闻到。”红尘摇了摇头,“应该是有人做的手脚。”

    太子脸色一变:“那我这就派人去捣毁佛像去,灭了那什么香。”

    这都多长时间了,他是睡不好,吃不好,做什么都烦躁,拼命忍着不表现出来,可这日子有多难熬,别人可不知。

    “急什么。”

    红尘想了想,轻轻一笑,“作乱的这东西,我以前想不起来,这会儿到看出来了,算是一种野佛,也叫百家佛,只是没走正道,入了邪门,大概便是有动物的孤魂野鬼被定在了佛像上,脱不开身,又因为人的怨念或者愿望什么的,滋养自己,成了气候,这种东西大部分都很贪婪无度,也没有什么智慧,养它们的人,绝大多数都要自食恶果,你先装作若无其事,让这东西再多做些事,做的事情越多,它要求的东西也就越多,到时候用不着我们出手,无论是谁招惹的这玩意,总会自食恶果。”

    太子听得一愣,随即苦笑:“我的好郡主,好先生,问题是,这种日子,我一日都不想过了。”

    红尘一笑:“不用担心,只要管住你这些太监们就成,我给你一道清心符,对付这点儿玩意,足够用的。”

    她过去拿不准,所以也没有把握,可现在都知道是什么玩意,还能怕了它。

    太子鼓着脸,还是咬牙答应,拿了清心符就挂在脖子上,贴身戴着。

    只是还有点儿忐忑,不乐意红尘走,奈何他再不是以前那个可以肆意撒娇的孩子,只能不甘不愿地送了红尘出宫。

    第二日。

    太子就找人传信过去,说是晚上睡了个好觉,什么事儿也没有。

    不过,他还是装出一副很不爽利的样子,对手底下的太监也没个好脸色。

    只是再不肯在东宫里和亲信们说话,也不让亲信们进东宫,更多的去陪万岁爷。

    至于宫里的太监宫女,就是一时不好,也闹不出大乱子。

    到是皇帝觉得太子越来越孝顺,看他对培植党羽一点儿都不上心,眼看着安王在外面上蹿下跳,吏部和户部,就算不能完全收服,也收服了不少人,可太子还是完全不当一回事儿,心里既为这个儿子纯孝大气高兴,又替他着急,不免多加指点。

    太子聪慧,向来就是一点就透,皇帝教导起来,也颇有成就感。

    安王府

    安王在书房转了好几圈,直到手下人一一汇报了太子近日的行踪,又说他们的布置没出什么岔子,这才和缓了神色,慢慢坐下来,舒了一口气。

    “什么荣安郡主,什么大灵师,也不过如此。”

    安王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也是很有几分相信,尤其是他现在得了个宝贝,对这些就更信了。

    那荣安郡主在京城里可是好大的名声,

    他一得到消息,说是太子去皇后那儿请安,碰上荣安郡主了,又和郡主同回东宫,这心里头就一直扑腾扑腾的。

    虽然一直想,那荣安郡主再怎么厉害,也不过是一介凡人罢了,他求的可是佛,神佛指点了他,想来他有那个命,所谓的太子,不过一毛孩子罢了,凭什么一来就窃居高位!

    深吸了口气,安王走出书房,再一次跪倒在佛龛前:“若本王能得偿所愿,必为你重塑金身,建一佛寺好生供奉。”

    他念了半天,佛前的香烛一动不动。

    安王皱了皱眉,深吸了口气,又念道:“若本王能得偿所愿……本王什么都愿意。”

    这下子,香烛闪了闪。

    安王感觉冥冥中有什么东西盯着他看了一眼,他心中又是害怕,又有些激动。

    要是红尘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觉得特别奇怪。

    这大周朝是怎么回事儿,王孙公子们争夺皇位,你不说自己努力,把兄弟们都压服了,不说好好揣摩圣心,努力让皇帝看到你的能力,认为你可以继承大统,每天求神拜佛有什么用!

    古里古怪的。

    她却不知,这一是安王心中完全没底,本心深处,不觉得自己能登上至高之位,二来,也是上行下效了。

    换成厉王那等心性坚韧的,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种莫名其妙的事儿上。

    一连数日,红尘也没有完全撒手,又去了几次东宫,见没出什么超出她意料的变故,这才放心,只离开时故意面带忧色。

    太子的脾气,也越来越不好。

    宫里好多宫人议论纷纷的。

    这等事,甚至传出宫外,连大臣们都有所听闻。

    不过,这帮大臣都是老油子,听说了传闻也不会多说什么,太子正热乎着,皇帝要保他,作为臣子,别管心中有什么小心思,明面上却不能走错路。

    皇帝显然也听了这些传闻,气得不轻,太子平日里一直在他身边,练字看折子,如此温润儒雅,脾气也特别好,做什么事儿都不急不缓,怎么到了别人嘴里,就成了暴虐?

    “我是老了,可还没有老糊涂呢,哼。”

    皇帝歪在榻上,脸色阴沉。

    勤政殿里,老太监笑眯眯地奉上一碗凉茶,轻声道:“万岁爷何必生气,那些蝇营狗苟的事儿,咱们太子爷看得开着呢。”

    可不是,这会儿看完了折子,正一个人蹲在窗户边上逗鸟说话,都逗了小半个时辰,一点儿也不嫌烦。

    说来,这些小动物们,也很亲近太子,就那只鹩哥,平日里除了皇上逗弄,肯说几句话,对别人是爱答不理,太子逗了没多会儿,就叽叽喳喳说起吉祥话来。

    皇帝看了,也舒缓了眉头,失笑道:“让他玩吧,也玩不了多久了,哎。”

    盯了一会儿,又笑,“阿黑这小东西精明着呢,喜欢的都是心思纯澈的好孩子。”
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 慈爱
    &bp;&bp;&bp;&bp;皇帝一下子就变得特别慈爱,红尘儿子逗了好一会儿鸟,中午还留膳。

    因为太子年纪着实不大,宫里的嬷嬷和侍膳的太监,老怕他脾胃弱,再吃坏肚子,给的食物就多是好消化的那一种,像太子这么大的男子,又是在外头长大的,哪里能适应宫里的规矩,今天一看御膳——呃,竟然也很让人失望,脸上的神色一下子就沮丧起来。

    皇帝顿时喷笑。

    “你个臭小子,哪有这么喜怒形于色的!”

    太子翻了个白眼,咕哝:“这不在家呢,我先生也教我了,在外面不能让人轻易看出自己的喜好,在家里就肆意些,要不日子难过。”

    皇帝又笑。

    “你先生啊,说的到好。”

    太子口中的先生,肯定不是现在被他提上来教太子的那几个,说的是他家皇后的心头肉呢。

    不过,那孩子……其实做得不差,就算是女儿身,也不比这朝中贤良差多少。

    皇帝不知怎么的,也有些与有荣焉。

    说到底,那孩子和皇后生得那么像,是他和皇后的亲外孙女。

    让太子陪着吃了顿饭,送了他走,皇帝的目光在书桌上那个小屏风上转了一圈,莞尔一笑:“去,让人给太子捎过去吧,刚才都快看到眼珠子里去了。”

    这小屏风十分精致漂亮,也是他的心爱之物,用了好些时候,还是红尘作为寿礼献上的。

    刚才一边吃饭,太子就拐弯抹角地问它,各种喜爱,显然是想讨了去。

    皇帝觉得好玩,一直逗着他,不肯顺他的意,看着儿子忽而眉开眼笑,忽而又沮丧的小模样,真是能多吃一碗饭。

    哄儿子是挺高兴的,不过,一个屏风罢了,孩子喜欢,又有什么不能给?

    至于说屏风上若有若现的紫金龙,儿子做了太子,用一下也无妨。

    小太监高高兴兴地捧着东西送去东宫,去了肯定能得赏赐,他们最爱做的便是这种奉承主子的活儿。

    一路看见的都互使眼色,这些日子,安王在外那是风生水起,吏部和户部的一帮子老油条,都让他连拉带打,压服得差不多,那个意气风发。

    与此相比,太子就显得低调多了,外头的太子风,也渐渐熄火儿,不过宫里的人都看出来,陛下显然是不想太子被轻视,时常有赏赐,今儿赏个新鲜吃食,明儿赏块儿砚台,这不,今天又是陛下喜欢的屏风。

    赏赐一多,众人也习以为常,只觉得太子深受陛下喜爱,地位还是很稳固,别的也就不多注意。

    太子在东宫得了东西,顿时笑逐颜开,是真露出一脸的喜色,一看就做不得假。

    小太监回去,还跟万岁爷学了学,逗得万岁哈哈大笑:“真是,这孩子,一方屏风又值什么,不算好东西。”

    摇了摇头,万岁爷今天觉得身体还不错,精神也好,就溜达去库房转了一圈。

    万岁爷的私库,那是历代皇帝给留下来的,好东西自然数不胜数,他也没时间去看,这次去的,是自己的库房,里面装的都是自己积攒的东西。

    转了一圈,一眼看见一口紫檀木的箱子,脚步一顿,伸手打开,里面装着两身衣服,都是里衣,棉布做的,簇新簇新,皇帝看了看,忍不住拿起来。

    一件里衣两条袖子不一样长。

    另外一件,做的人显然是想在上面绣个花,应该绣的是一片竹林,结果只绣了一颗竹子就懒得绣,孤零零的,到不算难看,但也让人哭笑不得。

    老太监使了个眼色,就领着两个小太监退下,他们主子目光温柔,陷入回忆,显然是想独自待一会。

    连这点儿眼力都没有,趁早别在御前伺候了,省得哪日就触怒了万岁,让扔到乱葬岗去。

    皇帝默默出神——这里衣,还是皇后嫁给他的头一年做的,好像是让他那位丈母娘训了几句,回头就和针线活较劲,一连做了大半年,才得这两件,还不能穿。

    皇后一生气,让人偷偷拿去烧了,让他给截了下来,自己收了,虽然这衣服实在不大能穿,不过也是皇后亲手做给他的,扔了烧了都不合适,还是他来收着吧。

    从那以后,衣服就压了箱底。

    如今皇后的手艺应该很好,他给孩子们做衣服,做得又快又漂亮,却……再也没给他做过。

    “哎!”

    皇帝这些日子,时常想起和皇后年轻时候的事儿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拌个嘴,吵个架什么的。

    可那时候,拌嘴吵架也甜甜蜜蜜,生气个一两天,就忍不住想着怎么把皇后哄回来,那时候,他过得那才叫日子。

    现在还想让皇后和他吵个架,估计也难。

    “老夫老妻了,老夫老妻了。”

    皇帝有些累,就让老太监扶着回去休息,“让厨房给皇后炖一盅血燕吃,知道她不喜欢,可这把年纪,还不知道保养,将来有她后悔的。”

    “是。”

    老太监低眉顺眼地应了,看着陛下躺下,这才轻手轻脚地退出去,出了门,自然有小太监好生伺候,揉肩捏腿,老太监闭上眼,他伺候这位主儿大半辈子,看过他凶狠毒辣,看过他暴虐无边,也看过他温情脉脉,说白了,这也就是个,私欲强的人罢了,是个普通人,会恐惧,会害怕,会做错事,根本不是什么神。

    可在他们这等阉人的眼里,他伺候的主子,那就只能是神,便是做错了,也是对。

    东宫

    这几日风寒露重,东宫又点了火盆,太子不喜欢炭火味,时常开着窗户散气,又不爱穿厚衣服,弄得底下伺候的总提心吊胆,可没办法,太子爷和宫里其他主子不同,在自己的地盘,就是喜欢自自在在,不爱让下人管着。

    靠着窗户,太子就捧着小屏风,上看看,下看看,也不知看什么。

    外头伺候的小喜子,拉高了点儿衣领挡风,压低声音冲一块儿伺候的小路子道:“太子很喜欢呢。”

    “废话,陛下赏赐的,太子能不喜欢?”

    小喜子耷拉下脑袋,有点儿不服气,那可不一定,陛下赐的东西多了,大部分太子也就扫一眼就压了箱底,也没见有多喜欢,就是一些配饰,随意戴上,怕也是戴给陛下看的。

    可这小屏风不同,太子拿到了就没撒手,晚上睡觉,也搁在床头上。

    第二日

    一大早红尘就到了东宫。

    其实没必要来这么早,可太子着急,大早晨就派了人去郡主府等,没办法,只好来了。

    东宫不小,景致也不错,红尘坐在四面透风的八角凉亭里,很随意地四处看。

    小喜子送来茶点,低着头退下去,就见太子把皇上赐的屏风拿过来和郡主共赏,脸上就不觉露出点儿笑来,看来主子今儿心情不错,说不得东宫要阴转晴了。

    “是不是这个?”

    太子皱着眉问。

    红尘点了点头:“就是它,我亲手做的,开过光,又在皇帝的桌子上摆了很长时间,足够用了。”

    说着,她拿出毛笔,轻轻地在屏风上那紫金龙的眼睛上面点了两下。

    太子眨了眨眼,又揉了揉眼睛,轻轻吐出口气——紫金龙在那一瞬间,仿佛活了一般,明明刚才只是看着就是画中的龙,但这会儿,却有一种随时要破开屏风,飞跃而出的感觉。

    他不觉探头看红尘的毛笔。

    红尘笑眯眯递过去让他看个够。

    就是普通的狼毫,而且没有沾墨汁,也没有水汽,什么都没有。

    “行了,我帮你把屏风摆好,就摆在你书房,平日里不要让下人乱动。这屏风上的龙刚刚‘活’过来,正饿的时候,什么都想吃,你是它的主人,它不敢吃你的东西,这时若有别的什么主动送上门,对它来说,便是可口大餐。”

    红尘微微一笑,“如此做比较隐秘,对方一时或许察觉不到,如果对方放任,让那野佛吃了大亏,以野佛的本能,就要反噬了,到时候,安王府必然不得安宁。”

    太子轻嗯了声,欲言又止。

    红尘叹了口气:“别想太多,这些手段是小道,邪道,不是你该惦记的,可别人既然用了,咱们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也无不可,至于你说的,去破坏了佛像,一了百了,那不过是治标罢了,你能看见的佛像,那并不是本体,没了再弄一个便是,你总不能冲到安王府里,砸人家的家去。”

    太子点了点头。

    红尘看了看天色,便去甘泉宫陪皇后说说话,这才出宫。

    她对这次的事儿,其实很感兴趣,那野佛很有意思,可那种东西,她就不信会是没主儿的。

    安王若不是他的主人,那把东西献给安王的高人,不知怀着什么心思。

    她安生了这么久,现在碰上件事儿,还真没觉得特别烦。

    红尘回去路上,也不觉想,不知道自己的手笔,对方能不能察觉到?要是察觉到了,自己要怎么应对?

    一连数日,东宫和外面都没有什么风波、

    又过了几日,外面虽无流传,红尘却得到消息,最近安王府有些不安宁。

    安王去吏部办差时,路上让一辆马车给撞了,撞得不轻,都吐了血。

    在街上纵马的自然是没有好下场,可这安王也受了伤,必须好好的,小心地养身体,宰了闯祸的那人也没用。

    红尘一笑:“看来用不着什么后手了。”

    确实用不着后手。

    安王府

    安王脸色灰败地躺在床上,直愣愣地看着地面,一个侍卫打扮的中年男人跪在地上,压低声音道:“小的去寻安道长,玄妙观不小心塌了,安道长昏迷不醒,请了大夫去看,说是不太好。”

    “……那就让他养着吧。”

    安王沉默片刻,眯着眼道。

    侍卫轻声应下,慢慢退出去,抹了把额头上的汗。

    安王强忍住咳嗽,浑身颤抖,心中却是又惊又怕,也不知道自己惊的是什么,怕的又是什么。

    那是佛,我佛慈悲,有什么好怕的!

    但他想起昨天晚上做的那个梦,他就忍不住惊惶,那是佛吗?佛是那个样子吗?

    满身的灰黑,目光那么恐怖,又很贪婪,好像想把他给吞了。

    不对,只是个普通的噩梦。

    安王闭着眼,深深吸了口气,让人拿佛经过来,他默默念了几遍经,这才好些。

    不用急,不用着急,慢慢来,他还没落到下风,不就受了点儿伤,王孙公子,又不是那等破落户,有好医好药,这点儿伤,问题不大。

    没一会儿,就听户部的几个官员过来,抬着文书折子,安王神色一松,让下人准备书房,这几日,就让他们在书房办差,随时跟他汇报近况。

    户部正查账呢,还是关键时刻,他就是病了,也不能耽误差事,不能辜负皇恩。

    探病的,送礼的官员们络绎不绝,安王深吸了口气,心中终于松快下来。

    正院

    安王妃坐在榻上,脸色雪白,面孔略微有些狰狞,紧紧抓住枕头,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柳叶忙替主子顺顺气,小声道:“王妃,安神茶不能喝了,您还有身子,大夫交代,不能老喝那个。”

    王妃的目光直愣愣的,也不说话。

    柳叶心中有点儿害怕,声音放得更柔和些,小声道:“王妃别怕,咱们王爷乃是正经的龙子,您可有龙子护着,百邪不侵。”

    安王妃的眼泪却滚滚而落。

    柳叶大惊,失声道:“哭不得,王妃,您有身子呢,可不能哭,千万不能哭。”

    她劝了半天,好不容易劝得王妃收了声,就听安王妃道:“你拿镜子过来。”

    柳叶一愣,略有些踌躇。

    实在是王妃的样子不好,人家怀孕,都是要胖的,王妃却瘦了好多,连眼珠子都要凸出来,脸颊凹陷,气色也差,这将近半个月了,她都不大敢照镜子,每一次照,都要生气。

    不过,王妃发了话,她也不能不遵从,只好犹犹豫豫地拿了过来。

    这次,王妃却没照自己的脸,只是轻轻放在肚子前面,仔仔细细地照,看得那么认真,脸色严肃至极。

    半晌,王妃忽然说了句话。

    这话很轻,轻得柳叶都觉得自己没听见,或者根本就听差了——王妃怎么可能要那种药?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五章 杀人
    &bp;&bp;&bp;&bp;宫里的人,或者是在世家大族伺候的老人们,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秘药之类的东西。

    柳叶自己年轻,可也是从宫里放出来的,跟过宫里的老师傅,她一听王妃要的东西,真真吓了一跳,那是一种药,前朝的时候,皇帝不想哪个嫔妃生下孩子,嫔妃又不小心怀孕,便用这种药,能让人不知不觉地小产,对身体却没太大损害。

    也有高位的嫔妃用这个,使到小妃子身上,虽然不算狠绝毒辣,却胜在无声无息,不容易被查出来。

    这东西,如今宫里还真有,而且还是御药房那边,奉旨配置的,当然,想拿出来却不容易,必须是万岁爷要,人家才会给,而且要了多少,给什么人用的,用了多少,还要留下详细记录。

    不过,猫有猫道,鼠有鼠道,宫里管制得在严格,底下人也有法子。

    柳叶心里害怕的不行,王妃却板着脸,咬着牙,一力要求。

    “这……”如今王府除了王妃自己,也没人有身孕啊!

    “你别管那么多,拿给我吧。”王妃默默地看着自己瘦骨嶙峋的手,颤抖地摸了下小肚子,扭头躺下,头冲着墙壁,眼角泪水泉涌而下,浸透了枕巾。

    她也不想的,可这真是个孽胎,不能留!足足有半个月,她做各种各样的噩梦,梦见这个孩子有三个脑袋,八条胳膊,有时候面孔狰狞恐怖,有时候没有五官,都是各种可怕的梦。

    一开始也没多想,只当是心绪不宁,后来连白天她都开始做恶梦,经常觉得肚子里有什么东西要破出来,小腹绞痛,请了太医,太医都说无妨,这一胎看着稳固的很。

    只看镜子里的自己,安王妃也不觉得她这一胎很正常。

    而且……那****看见了,她看见安王去拜佛,求佛给他一个儿子,明明这也不算什么,求神拜佛都是极为正常的事儿,她平日里也没少到庙里添个香油钱,可那一天,她看见安王的脸,简直被他脸上的*贪婪吓得不能动弹,忽然觉得身体沉重,好像有什么冰冷的东西袭上心头。

    以前不肯胡思乱想,可最近,却老是一直想,一直想,想得越多,她就越害怕。

    那天,荣安郡主的话,也有点儿奇怪。

    她不敢冒险,宁愿不要这个孩子,不要这个,她同样也期盼,也欣喜他到来的孩子。

    柳叶心神不定地给自家主子盖好被子,默默退下,隐约还听见主子压抑的哭声。

    …………

    “出事儿了。”

    小严匆匆从外头进来,气喘吁吁。

    红尘示意了下,罗娘先给她拿了一壶茶水,小严连喝了三杯,这才吐出口气道,“咱们打了败仗,听说损兵折将,死了至少有七八万人,要不是后头薛老将军撑着病体主持大局,说不得要让北燕打到雁山之内了。”

    加急军报,是昨天半夜传入京城的,今天早晨,街头巷尾就传得沸沸扬扬。

    大周可很久没有打过大仗,而且还败北,一下子就让京城老少想起当年战乱纷纷的时候,不免惶恐。

    红尘沉默片刻,叹了口气:“早有征兆。”

    这些年来,大周军备废弛,边军还好些,比之以前,却也大有不如,前阵子又乱纷纷的,边军那边的粮饷也是时有时没有,户部库房空虚,听说连赈灾银子都拿不出来,军队那边的饷银,也是能拖延就拖延,好长时间给不齐。

    江南也乱了,今年的赋税不要想,明年能不能收到手,还未可知。

    就这个样子,上哪里去打胜仗。

    “宫里有消息吗?”

    “陛下震怒,下令严查,今天一大早,兵部就被封了,从上到下,所有官员都不能自由出入,等查清楚才能走,不光是兵部,户部也要倒霉。”

    小严蹙眉,“听说安王不知何事触怒了陛下,在大朝会上,陛下怒叱他目无君父,跪倒昏过去才被送出宫,瞧着不大好,太子那边,到没传来要命的消息。”

    红尘沉吟片刻,大约猜到皇帝为什么暴怒,他让安王去吏部和户部,打的主意是让他压服那帮老臣,清查户部,让他同时管吏部,也是加重他的分量,显然,安王********想的都是别的,根本没有领会万岁爷的意思。

    或者他领会到了,却有自己的小心思,反正,做得让万岁爷觉得很是高兴。

    一个王爷,手里又没多少兵权,一身荣辱都系于皇帝一身,还敢在万岁爷面前弄鬼,这个安王也算厉害的。

    也许是仗着皇帝疼他?

    红尘有些弄不明白,不过以前也听过,皇帝疼爱小儿子,安王是他宠妃的爱子,自小就比别的皇子们见皇帝的时候多,十分受宠,大约正因为如此,安王才多了几分底气,觉得父皇会顾怜他,便是他做得有几分不合万岁爷的心意,也不会被厌弃。

    这点儿猜测,虽是猜测,大约也*不离十了,不过是身在局中,所以才看不清四周的情况而已,很正常。

    “薛将军年逾七旬……”

    红尘念了句,就失笑收声,哎,又与她有什么关系,朝廷大事,本就不是她能管得了的,只盼着林师兄他们平平安安,不要卷入这乱局中便好了。

    朝中大事,果然与寻常百姓无关。

    安王的起落,也没在京城掀起什么大风波,连议论都少,只是安王府变得门庭冷落车马稀,多出几分寂寥,连在附近卖煎饼果子的小商贩,也少了几个。

    卢家这边,关于边军打了败仗的事儿,也只是听了一耳朵,乔氏对此事的关注程度,甚至比不上某书院山长对京城某个应试举子的几句评价。

    在乔氏心中,显然儿女才是大事。

    今天天气不太好,有风,乔氏就没出门,带着女儿们在小院子里一块儿做衣服,几个女孩儿的手艺都一般,这也没办法,卢家的女孩子们天天要上学读书,女红什么的,虽然也找了人来教,不过就是平平罢了,不至于拿不了针线。

    她们将来出嫁,肯定不至于嫁到那等需要主母自己动手做衣服的人家去,女红这玩意,会一点儿便是。

    再说,身边的陪嫁丫鬟有的是手艺好的,真到了需要的时候,自有人给裁剪好,只动手缝上几针,就算是尽心了。

    正经的大户人家,对这个,真是不怎么看重。

    于是,现下这做衣服,也就和玩差不多,从乔氏到她这帮嫡女庶女,一个个的半天动一针,主要还是聊天说话。

    这么一比较,红尘到是做得最好的一个,至少她刺绣很不差,绣出来的骏马扬蹄长嘶,活灵活现,瞧着就神骏,瑶姐儿喜欢的很,讨过去要做成帕子。

    玩了一会儿,过了晌午,天气转好,乔氏觉得左右无事,干脆准备带着孩子们出去玩。

    到城外踏青。

    京城郊外道观寺庙都多,山水也好,有些地方是王公贵族的私有地,寻常百姓去不得,可能去的地方也足够逛了。

    卢家的女孩子们都是关不住的性子,一说出门全都高兴。

    整好车,大家就出发。

    红尘出了门坐上了车,忽然想起一事,皱了皱眉。

    罗娘显然也想起来了,低声道:“小姐,要不要去提醒一声。”

    红尘想了下,还是道:“罢了,也不算什么……”

    其实她是想起来,最近京城在抄家,在杀人。

    抄家,杀人这等事,什么时候都不稀奇,尤其是京城,老百姓们都习惯的很,近年还是万人羡慕的豪门大户,明年就连一根独苗也留不下来,男的砍头,女的没入教坊司终身为奴。

    最近就到了杀人的时候,皇帝震怒,下令严查户部兵部,朝野动荡,一口气有很多官员落马,里面有多少是被牵连的,是被胡乱攀咬的,谁都不知道,可皇帝暴怒之下,连秋后处决都不肯等,现在就开了杀戒……

    红尘叹了口气,心道,今天怕是玩不了了。

    果然,没多久前面的马车就停下,停了半晌,忽然回转,乔氏从前面过来,把几个女孩子都叫到一辆马车上坐,脸色雪白雪白的,高嬷嬷的脸色也不好,到吓得瑶姐儿几个不敢说话。

    乔氏什么都没说,让转头回去,回去还让所有女孩子都念了回经,又给她们喝了安神汤。

    就这般,晚上大半夜,乔氏还是睡不安稳,有些咳嗽,高嬷嬷也没叫大夫,红尘听见动静过来看了看,让给太太煮了一点儿宵夜,就是白粥配上些肉松,也好消化。

    乔氏吃了,脸色就好些,笑道:“还是秋姐儿心细。”

    她现在,真挺喜欢这孩子的。

    高嬷嬷也笑着应了几句,主仆两个便沉默下来,许久,乔氏才道:“那得死了多少人……”

    嬷嬷也打了个哆嗦。

    今天她们出城门,走到半路上就被堵了回来,说前面正杀人呢,扑面而来还有血腥味。

    外头就有人说,今天杀得人头滚滚,光是覆盖血渍的黄土,就成车成车的拉过去……

    乔氏又打了个寒颤:“京城这地方……”

    她不敢说出来,但是真觉得这地方邪性,都说京城好,人人想往此地钻,可看看这杀人杀的这个凶,不知道有多少孤魂野鬼不得超脱呢。

    一整夜,乔氏就没睡踏实,第二日才好些,振作起来。

    她终究有这个孩子,为了孩子,也不能垮掉。丈夫不能依靠,老太太已经老迈,不知何时就去了,她只能靠自己。

    “高嬷嬷放心吧,我还好。”

    别说瑶姐儿,就是秋姐儿几个,她也不能放心交给自家那个不着调的丈夫。

    瑶姐儿一群姑娘过来给母亲请安,乔氏就笑得很慈爱,没有昨天的虚弱,看女儿还有些担心,不免笑道:“无妨,无妨,就是昨天晚上老听见野猫叫,叫得睡不好。”

    红尘目光闪了闪,心下好笑,乔氏大约只是随口找的借口,不过,昨天有野猫来闹,到是真的。

    昨天晚上,不知道哪里来的两只野猫,都是狸花猫,身体肥硕的很,偷偷摸摸钻进来,叼走了红尘的一个荷包,它们觉得自己偷偷摸摸,其实哪里逃得过红尘的眼,只是小东西有灵性的很,她看了也喜欢,就放纵了下。

    那荷包本身没什么标记,里面装的也只是她随手画的护身符,让猫叼了去,到也无妨。

    从乔氏这儿出来,还没回屋子,罗娘就走过来,小声道:“小姐,安王妃送了礼过来。”

    小严也道:“送的礼还不轻,这种时候,也不知道安王妃是个什么意思。”

    红尘不在郡主府,可王妃送来的东西,底下人总不好不要,先收下来,若是主人家觉得不妥,回头再同等回礼便是。

    那礼是真不轻。

    红尘看了眼礼单,不觉好笑:“安王果然不愧是皇帝宠爱的皇子,这好东西还真不少。”

    礼单上好些内造的东西,就说这一整套象牙的梳妆匣,那可就不是一般的值钱,象牙这东西,大周可少见的很。

    显然安王妃也打听了红尘的喜好,还送了各色宝石,各种海外奇珍异宝。

    “收着吧,没准儿以后还能还回去。”

    红尘沉吟片刻,就把礼单扔给罗娘,让她收起来,心中却是叹息,不知道安王妃能不能逃过这一劫。

    她做的那些布置,或多或少的,也会影响到安王妃,不过,也没什么好愧疚,都是安王作孽。

    安王府

    王妃喝了药,躺在床上,皱眉看着外头窗外的花木,那一片都枯死了,可外面的人也没心思给换一棵。

    换了别的时候,肯定不能让主子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有枯死的现象,可眼下,谁还顾得了这个。

    王爷好几日没有回后院,王妃也不愿意他回来,他一回来,王妃就难受。

    她的肚子如今已经显怀了,特别大,柳叶看着她的肚子,满脸的恐惧。

    她亲眼看见王妃连灌了三碗药,整整三碗,可这孩子,就是,就是好好的!

    安王妃忍不住苦笑,柳叶还是经不起事儿,虽然她也很害怕,可到底还是没有惊慌失措。

    “晚上继续熬药。”

    柳叶身子一抖,整个都软了。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六章 迷夜
    &bp;&bp;&bp;&bp;京城杀得人头滚滚,普通老百姓们提起来,也不过是茶余饭后的一点儿谈资。

    可那些正经的,有可能被卷入其中的世家大族,却是紧闭门户,一连半月都特别紧张,连乔氏这等外地人,也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股奇妙的氛围。

    她去交际的人家,自然是和顶层的人接触不到什么,也不会受到太多影响,不过,在京城这种地方,消息总是不容易瞒得住,小家族尤其要关注那些大家族的动向。

    有好几次,乔氏到交往的朋友家做客,听对方抱怨,哪家的小少爷过生日,说好的大办,如今也不办了,他们礼物都备好,就是送不进去,自然有事儿相求,也找不到个由头。

    “我听说夏家,就是那个夏家也闭门谢客,家里的刀具都不肯外售,前天还有个从南边来提货的商人,差点儿急得在夏家大门口撞了墙。”

    那个南边的商人,是跟船来,还有急事,必须跟船走,磨蹭不得,要是自由带货的还好,怕就怕应承了客户,收了定金,要带专门货物的,万一拿不到手,回去光是赔偿,就够他们这些人哭个三天三夜不停歇。

    乔氏一边听着八卦,一边把瑶姐儿的婚事,大体给定了下来。是赵家的嫡三子,也是嫡出的小儿子,今年十七岁,还在读书,虽没有什么才名,到也没什么风流花心的坏名声。

    两边都有了默契,不过还未曾明说,所谓一家有女百家求,在这上面,大家都不必着急,总要仔细看看。

    要说这赵家,也是五年前才来京城的,赵老爷年过四十,考中了进士,进京谋官,目前在翰林院当个清闲小官,还开了个小书院,不是正经书院,不过供那些赴京赶考的举子们读书学习罢了,虽然小,可进项却不少。

    赵心眼灵活,也有些才气,四十岁中进士,可不算笨了,经验也丰富,那些举子们为了他那些经验,也很愿意花个三五十两银子在他书院读几日书的。

    于是不过五年,赵家就把家里老娘也接进京城,还在好地段买了房子。

    能买到房子就极不简单,京城地价贵,房子更贵,好些官当了大半辈子,还在赁房住。

    给瑶姐儿说这么个人家,乔氏自己也挺满意的,这里毕竟不是凤城。

    一时高兴,甚至顾不得女儿们都在,就在老太太面前念叨起来。

    “我大体挺满意的,见了他们家兴哥儿一面,长得很好,配得上咱们瑶姐儿,也守规矩,在席上言谈举止都很有教养,赵夫人有些刻板少笑,不过无妨,她也不像会磋磨媳妇的恶婆婆,赵老爷只最近纳了两个妾,家里不算乱,哎,只要是守规矩的人家,咱们瑶姐儿就吃不了亏。”

    乔氏絮絮叨叨。

    老太太只含笑点头。

    说白了,儿女婚事,还是要父母做主,当祖母的再上心,也不过是能给把把关。

    “你看着好,那就好。”

    一群小姑娘们都听不得这个,个个低着头,只对着碗里的饭一颗一颗的吃,吃的香甜可口,好像是什么山珍海味似的。

    红尘心下好笑,也装模作样地在那儿吃饭,结果吃着吃着,乔氏的眼光就瞟过来,一副很愧疚,若有所思的模样。

    罗娘和小严也在后面窃笑,都说,眼下这位大太太把瑶姐儿的婚姻大事搞定了,下一步肯定要考虑他们家小姐,就是不知道,自家小姐有没有什么应对的法子。

    乔氏咳嗽了声,刚想说话,外面忽然传来一声特别高昂,又有一点儿尖锐和凄厉的猫叫。

    然后就是一声连一声。

    屋子里几个都听得瘆得慌,连老太太都念了好几句佛:“这是怎么了,最近两天外头的野猫都往咱家来了。”

    瑶姐儿眉头紧皱,心下也有些不安。

    红尘一看,就把目光调转过去,注视门外,差不多盯了片刻,外面的猫叫声就渐渐小了,没多时,完全听不到。

    乔氏这才松了口气:“猫这种动物,都是有灵的,咱们也不好去打,可它老叫,吵得人也头疼。”

    众人聊了一会儿猫,老太太到有了谈性,笑道:“人们都说猫奸狗忠,其实不然,早些年我年轻的时候,家里就出过一件怪事,有一次我去厨房,一进门,就看见一只黑白花的大猫叼着我们家半条咸鱼从窗户里跑了。”

    老太太这么一说,其他人都笑,老太太也笑,“猫偷鱼不稀奇,结果晚上我们家附近的一个老寡妇,就拎着鱼过来赔礼,还带着那只黑白花的大猫,说是最近这小东西老爱把别人家的吃食往家里叼,也不多,就是东家剩下的半条鱼,西家剩下的一碗饭,到底不好,可她就守着这么一只小东西,也舍不得打骂。”

    “我娘一看是那个老寡妇,笑了笑也就罢了,不好为难人家,那老寡妇没有儿女,一个人生活,只有一只猫作伴,那时候村子里大家伙家里都不宽裕,她一个老太太,靠给人浆洗衣服,时常去山上捡些野菜,艰难为生,谁也不会为了半条咸鱼就给人家难看,我们家那时候再不富裕,也不缺半条鱼。”

    “从那之后,那只猫还是常常来我们家,不过,到不偷东西,就是帮着逮老鼠,看门,有一次晚上,还帮我们家抓住个在地窖附近挖洞的小贼,那猫抓住了贼,做了好事,就冲着家里的米面什么的喵喵叫,逗得我娘老是笑,说这猫是来给家里打工呢,合该给个奖赏,便让我拿好吃的给它,别管鱼还是肉,猫自己不吃,叼着我的裤腿往家里带,后来我们就明白了,这是想给它主人吃呢,我娘心善,觉得这猫有灵性,忠心护主,就时不时地带着些瓜果蔬菜,米面之类,送去给那老寡妇,有个什么活儿,也想着她,果然,这猫来我们家就来得更勤快,家附近从来不招老鼠之类,连个麻雀都没有,都是它的功劳。”

    老太太笑着说,却又叹了口气,“后来老寡妇去了,村子里的人帮忙,给她置办了一口薄棺,就找了个地方葬了,我们家想把那猫接回家养,它却不肯,一直守着老寡妇的坟头,没几日就听上山砍柴的人道,那猫死了,身子都是僵的,我娘还赶过去,把它也埋在了老寡妇的墓里头。”

    这故事说的,众人心中都有些沉重。

    瑶姐儿忽然道:“我以后可不养猫了,要是养一只那么有灵性的猫,等它没了,我还不得难受?”

    大家喜欢听的,多是各种欢喜的故事,奈何现实中,一只猫或许能跟着主人一辈子,可一个人,却难养猫一辈子。

    红尘叹了口气,也有点儿想她家的爱宠们,她也遇见过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猫。

    说起来,好像忠诚的畜生,比忠诚的人更容易遇见,也不知这是个什么道理。

    吃过饭,红尘特意挑了几块儿饼子,去喂了喂猫,到不是没有好吃的,就是今天卢家的伙食大油大盐,给猫吃不好,虽然野猫估计也没那么讲究,到底还是要注意些。

    喂了猫,眼看着两只野猫顺着墙角离开,红尘略站了一会儿,便回屋休息去。

    罗娘和小严陪着读了会儿书,写了会儿字,就早早睡下。

    深夜,半梦半醒间。

    红尘忽然坐起来,向外看了一眼,皱眉。

    罗娘今天守夜,就在外间的软榻上,一听见动静,连忙披上衣服进门:“小姐?”

    “外面不太对。”

    罗娘脸色一变,连忙出去叫醒小严,两个一块儿出门,转了一圈儿,满头雾水地回来,“小姐,没出什么事儿……就是今天晚上安王本来进了宫,陛下还留他住下,可大半夜的就从宫里出来,似乎受了伤,只是传闻,咱们的人也不确定。”

    这种事,本来也不能确定。

    红尘点点头,推开窗户,朝着皇宫的方向望去,笑了笑,略微安心:“还好,不是太子那边出了问题,应该是反噬比较严重了。”

    她现在很确定,安王应该是着了道,不知道让谁塞了一个野佛给他,野佛带着邪性,最是吃软怕硬,在外头吃了亏,让太子那儿的紫金龙屏风吞了大半的气,回去肯定要从安王身上找补回来,那野佛心中,安王的就是它的,想来不会太客气。

    慢吞吞关上窗户,红尘犹豫了下,示意罗娘给她拿衣服:“安王自食恶果,咱们看着就好,不过安王妃既然重礼都给咱们送了,就去看一看,救得了救不了的,看她运气。”

    其实安王妃是忠是奸,谁也不知道,看不出来,不过,红尘如今也不是说,非分个忠奸善恶才会出手,宫里的贵人们,哪里来那么多的善恶,心中还有一分良心,那就不算恶人了,再说,安王妃要真没运道,她去也没用。

    罗娘拿了身简单的衣服,让红尘穿上,现在是大半夜,也不好惊动卢家人,红尘干脆带着两个丫鬟,很低调地走了小角门,角门守门的老人是他们的人,到不用避讳。

    一路走,红尘简直能看见安王府上笼罩的,浓浓的诡异气息,还有隐藏起来的,一丝丝煞气。

    此时,安王府里安安静静。

    安王受了伤,不过没回后院惊动王妃,只在前院,前院乱糟糟一片,厨房在烧水,好几个大夫都在门口守着,里面一个老大夫低着头给安王包扎伤口。

    他的脸色灰败,一点儿活气都没有,目光近乎麻木,额头破了一大块儿,鲜血淋漓,血都有些止不住。

    王妃身子重,没被惊动,侧妃坐在一边默默垂泪,咬着牙问大夫:“王爷怎么样?”

    不会撞坏了头吧?

    大夫也说得模棱两可,不大敢给保证,一个劲儿地说,必须静养,必须静养。

    侧妃只好吩咐人去煮药,她甚至不敢问自家王爷,好好的人进了宫,怎么这么狼狈的被送回来。

    送王爷回来的御林军,把人扔下就走,个个板着脸,一句话都没说,他们塞的红包也一概不收,王爷那几个亲信师爷都在外面等着,看样子也吓坏了。

    侧妃心里乱,忍不住扭头看了眼,回头问贴身的宫女:“王妃那儿……”

    她迟疑了下,宫女轻声道:“正院那边也亮了灯,好像王妃不太好,刚才过去请侧妃照顾王爷的那个宫女,脸都是白的,这会儿还是……”

    做下人的,不好说的太直白,侧妃却明白过来,深吸了口气:“咱们府里不能再出事儿了,王妃有身子,不能惊动她。”

    其实,像安王府这样,接连不断死孩子的情况,外面都在传扬,说王府的女人们个顶个心如蛇蝎,都是恶毒人,王妃和侧妃更是水火不容。

    可实际上,远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糟糕。

    王妃的性子不差,大面上很过得去,从来不克扣底下人,她这个侧妃,也是熬资历熬上来的,刚进府的时候,安王头一个王妃已经去了,就是眼下这个当家,也没让王妃欺负什么的,至于孩子……她不知道是不是王妃做得手脚,当初也害怕了好久,可这孩子,不是只有别人的死,那是整个府里的孩子都留不下来,王妃一口气死了两个嫡子,整日吃斋念佛,府里更是各项规矩严格的不行,谁都看得出,王妃这两年是真心想要府里多几个孩子,甚至连王爷去外头找好生养的女人进门,她也没说什么。

    要说唯一让人能嘀咕几句的,就是王妃把那小世子给惯坏了,可这事儿,还是要说那小子本身不好……

    侧妃也很不喜欢陈密的母亲,对这孩子更是看不顺眼,一点儿也没觉得王妃哪里做得不妥当。

    总的来说,安王府的妻妾们都算得上能和平共处,就是各自都有些小心思,也没有外人想象中那么凶险。

    主要是安王这人,不是个长情的,在府里没有哪个女人让他一直挂在心头,自然也就无所谓嫉妒愤恨。

    前院乱纷纷,后院那边,柳叶立在门口,藏在阴影里,把其他宫女嬷嬷都支出去,勉强镇定,一颗心扑通扑通的乱跳。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 简单
    &bp;&bp;&bp;&bp;后面就是她家主子的卧房。

    卧房里黑漆漆的,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柳叶抹了把汗,暗自念了几句佛,只盼着他们家主子平平安安,那些个牛鬼蛇神,谁也别来招惹。

    墙角处趴着两只猫,一直黑白的,一直姜黄色的,都很肥硕。

    柳叶在它们身上扫了一眼,轻声道:“今天没空儿喂你们了,自己去厨房吧。”

    王妃心善,对府里经常来去的野猫也很是照顾,时常给它们点儿好吃的,也不许下人追打。

    不过,或许是野猫的缘故,这两只猫以前从不敢靠屋子太近,大部分时候都是躲在角落里,只露出一双眼睛,怪吓人的也。

    今天,柳叶看到它们,心里却有些温暖——是不是好几日没见到王妃,它们也有点儿想念……

    “啊!”

    背后传来一声短促的尖叫。

    柳叶猛地回头,向前走了一步,却是不敢进去,使劲闭了闭眼,默默念道:“阿弥陀佛,佛祖保佑,菩萨保佑。”

    漆黑的房间里。

    带着腥臭的药液一大半倒在床上,安王妃捂住嗓子,拼命把剩下的吞下去,却还是忍不住吐了好几口,略略抬头,死死盯着床脚爬动的一个怪模怪样的婴儿。

    那婴儿一张嘴,就发出凄厉的嚎叫。

    安王妃颤抖着用力打了一下肚子,第二下却一哆嗦,没有砸下去,只是又向后退了三步。

    窗户外,借着月光,她好像看到了家里那个小恶魔陈密,正咧开嘴露出一口尖锐的牙齿冲着她笑,再一仔细看,果然不是错觉。

    “嘿嘿嘿!”

    那小孩子嬉皮笑脸地笑出声来,仿佛在看一场精彩绝伦的好戏。

    安王妃心里一突,只是有一点儿不安,到不是多么愤怒,也没对这孩子有太多的恐惧。

    她实在是太过了解陈密这个孩子了,无论这小子出了什么事儿,身上沾上了什么脏东西,只要他还是陈密,就是个冲动易怒,只会恶作剧,什么也不懂的垃圾。

    冰凉的感觉侵袭她的脚。

    安王妃缩了缩,努力把注意力放在窗外的孩子上,不敢看床边这些古怪玩意。

    “没事的,子不语怪力乱神,没事,我这里有从大师那求来的平安福。”

    她向来温婉,遇事镇定,可到了今天,也不免表现得惊慌失措,颇为失态。

    面对这个,谁能不失态呢?

    安王妃甚至不敢跟任何人说,柳叶还想请几个得道高人来给王妃看看,可她不敢。

    她也知道,安王不会愿意。

    眼下正是紧要关头,安王的身上不能沾上半点儿灰尘,他要英明神武,他必须表现给所有人看,他的德行,足以让他配得上储君的位置,即便上面空降下来一个太子。

    信佛信道到是无妨,大周朝的贵胄们都信那些,可请什么大师来家里除妖,那就大不一样。

    你家为什么会妖孽横生?肯定是你不好,才会招惹不干净的东西。

    当初陈密出事,他们请荣安郡主过来,也是拿了别的借口,偷偷摸摸,那时候,安王还愿意为儿子费心,可现在,让安王妃怎么去和那个男人说,你千辛万苦求来的嫡子,我觉得他是个孽胎,我得除掉他……必须除掉他!

    安王妃一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湿漉漉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

    她也不是不渴求一个孩子,可是,想到昨天晚上再一次做的噩梦,她满含期待地生下来的孩子,只有一只眼,一条胳膊,没有腿,古怪地冲着她笑,一张嘴,露出来的都是獠牙,它就那么趴在她的肚子上,一口一口地吃着她的血肉!

    猛地打了个哆嗦,安王妃咬破了嘴唇,轻轻低头。

    一个怪婴趴在她的膝盖上,努力向上爬,嘴里咕哝地喊着,或许在叫她娘亲,可是这叫声,更让她恐惧。

    她一开始初次看见,总是吓得四处奔逃,拼命大喊大叫,看得多了,却是麻木,此时仅仅是身体酸软无力,挣扎了半天,也没挣扎起来,最后只是一软,倒在床上。

    肚子鼓鼓胀胀的,却没有感觉到绞痛,难道这个孩子就死活也打不下来了?

    安王妃忍不住呜咽出声,嘶哑着嗓子喊:“为什么一定要找我?你走吧,好好去投胎去,好好走吧。”

    “咯咯咯!”

    那怪婴完全不知道安王妃怕什么,顺着她的身体,爬到了她的脸上,一瞬间,腥臭扑鼻,安王妃眼前发黑,连呼吸都呼吸不了,窒息的感觉,憋得她胸口一阵闷痛。

    难道是要死了?

    她要死了吗?

    安王妃使劲掐自己的胳膊,她不想死!

    只有真正面临死亡时,人们才知道,死亡有多么多么的可怕。

    “喵呜!”

    扑通一声。

    窗户一阵噼里啪啦作响。

    安王妃忽然觉得自己脸上一轻,猛地睁开眼,就见不知道什么时候,肚子上跑来一只猫,是一只黑白花的大猫,旁边的桌子上也有一只。

    两只猫毛发全都炸起,眼睛瞪得溜圆,嘴里不断发出威胁的咆哮。

    黄色的那只,眼睛似乎受了伤,在流血,鲜血一滴一滴地落在桌子上。

    那只怪婴被掀翻到地上,这会儿再一次爬了起来,身上的黑气似乎小了一点儿,身影也有些虚,但片刻,它就又恢复了,慢吞吞地爬到床上。

    两只猫同时呜呜地叫起来,声音越来越大,充满威胁。

    安王妃不知怎么的,害怕就稍稍小了一点儿,她能感觉到黑白花大猫的体温,特别温暖。

    怪婴一次又一次地扑上来。

    两只猫拼命和它搏斗,就是搏斗,又挠又抓又咬,即使自己身上出现一道又一道的伤痕,也丝毫不肯后退。

    安王妃心神紧绷,她很想冲过去帮忙,可肚子里一阵又一阵的轰鸣,她使出了全身的力气,身体还是动都不能动一下。

    眼看着两只猫遍体鳞伤,倒在地上只能呜呜咽咽地哀鸣,那只怪婴速度却比以前更快,拼命向她身上爬,王妃终于叹了口气,闭目等死。

    等了有片刻,她身上的压力居然小了一点儿,一翻身坐了起来。

    安王妃愕然,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见窗户被敲了两声,然后被推开。

    红尘第一次爬窗户,不过手脚还算利落,总算是跳进了屋子,顺手还把吓得脸色发青的柳叶拖上来。

    “王妃。”

    “荣安郡主?”

    安王妃脸上顿时露出几分惊色,随即又有些喜悦。

    她可是知道的,这位是赫赫有名的大灵师。

    果然,自从红尘一进门,一直向着她身上爬的那个怪婴,就开始退缩,似乎很害怕。

    红尘不看它,先把两只猫抱起来,放在桌子上,又从安王妃的床上拿了个小被子,把两只猫盖好,拍了拍它们的额头,笑道:“休息一下,没事了。”

    安顿好猫,她才走到安王妃的床边,也避着一点儿那个怪婴,好像不大想接触。

    “我还以为来不及了呢,没想到王妃还有那两个小猫帮忙。”

    安王妃叹了口气:“牵累它们了。”

    红尘也不管这位王妃是真慈悲,还是故意这么说,只看两只猫愿意拼命救她,就知道这人还是值得一救,转头看了眼那只怪婴,略一沉吟:“这东西其实有点儿麻烦。”

    安王妃没说话,目光却直直地看着红尘。

    红尘想了想,简单解释了下:“因为这个东西,其实是你们自己求的,应你们的要求,它才到来,可现在你又不想要它,它当然不愿意。要知道,许诺这种事,有时候怎么样都无所谓,可有时候,一旦因为自己的许诺招惹了某些东西,再想甩开,就会变得特别难。”

    就说安王府现在供着的野佛,恐怕就没那么容易离开,就是安王后悔不要它了,恐怕还是要纠缠不休。

    面对这种事儿,通常情况下,很多灵师都不愿意管,毕竟是自己作死。

    安王妃眼圈一红,却还是殷殷看着红尘。

    既然荣安郡主今天愿意来这一趟,她觉得,对方就……应该不会见死不救的。

    红尘托着下巴思索,扭头看着那怪婴不肯走,又不太敢靠近红尘,只是龇牙咧嘴,还一个劲儿地绕圈,想绕开红尘扑到安王妃那儿去,那副气急败坏的模样,到让安王妃心里多多少少不那么怕了。

    柳叶一直身体僵硬地站在地上,张开手臂护着她们家王妃。

    一时间,屋子里就这般僵持下去。

    红尘想了半天,终于道:“这样吧,王妃要是不介意,我出个歪主意,你就和你现在肚子里这个,认个亲,你认他是你的儿子,从今往后,逢年过节祭拜一下,不要让他少了祭祀,他也算有个身份,不至于再做孤魂野鬼,到时候送它去投胎便是。”

    就这么简单?

    王妃拼命点头答应下来,还不顾麻烦,做出很多许诺,她甚至给自己的儿子取了名字,就是每天都祭一下,她也乐意。

    那怪婴,其实还是有点儿不愿意,不过红尘又拿自己的灵力碰了他一下,他浑身一哆嗦,也就只好应了。

    柳叶目瞪口呆地看着荣安郡主一本正经地对着空气谈判,她家主子也是一脸激动,满脸茫然,又在红尘的要求下,去拿了笔墨纸砚,红尘工工整整地把他们说定的条件都落实到纸面上,让安王妃签名,她也签名,然后又焚化掉,就拍拍手站起来笑道:“行了,答应了的事儿可别忘了。”

    安王妃连连点头。

    红尘看了看桌子上的猫,笑道:“好好照顾这两个小东西吧,王妃是个有福之人,将来多做善事,少有恶行,一定有好处。”

    安王妃脸上一白,若有所思。

    红尘就悄默声地走了。

    安王妃还使了个眼色,让柳叶去帮忙,省得红尘出去的时候不方便,虽然人家能平平安安进门,似乎想走也不难,可眼下王府正乱着,前头灯火通明,此时要出点儿什么乱子,终归不妥。

    累了大半宿,第二天,红尘就起得有些晚。

    去给老太太她们请安时,也有点儿困倦。

    乔氏多看了两眼,忍不住劝道:“知道秋姐儿你用功,不过晚上光线暗,别老看书,仔细坏了眼睛。”

    红尘笑应,还没回自家屋子,就听罗娘过来说,安王府现在很凄惨,昨夜安王在宫里受了伤被送回来,安王妃似乎也受惊过度,小产了,如今还卧床不起。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宫里一点儿消息也没有,皇帝甚至连抚慰一两句都不曾。

    红尘皱眉:“帝王无情,也不是今天咱们才知道。”

    那个皇帝的心思,没人能猜得清楚,她觉得大周以后会有很多麻烦,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皇帝本身就好弄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得位也不怎么正,他那些儿子们,可不多就有样学样?现在知道难受后悔,又哪里来得及?

    “太子那边没什么消息传出来,想必不方便。”

    听说最近皇帝身体不好,消息都传到宫外来,对于万岁爷的寿数,很多人都不太看好。想来皇上的身体要是有问题,太子在他身边,恐怕被管束的更严一些。

    “没消息有时候就是好消息。”红尘沉吟片刻,“林师兄有信儿吗?”

    前阵子林师兄送的信里,还说做完了正事,就去找她,顺便休息休息。可一等再等,人还是没有来,连她都回了京城,还是没见到人……最近又没了消息,想必就是一空头许诺。

    红尘不觉失笑,没想到林师兄的事业心这么强大,她以前印象里的那个,有点儿落寞,有继续颓废,总带着三分寂寥……和现在这个,简直不像同一个人。

    不过,还是这个名满天下的鬼谷高徒更让人喜欢些,哪怕他神龙见首不见尾,总是看不见人。

    中午老太太召唤,大家一起吃饭。

    老太太大约是寂寞了,以前爱一个人,如今到了京城,总想一家子凑在一处。

    红尘也不介意,卢家的饭菜偏江南口味,很清淡,不过时不时吃一吃,也挺好吃的。

    今天饭桌上,气氛就有一点沉闷。

    老太太到是乐呵呵,时不时说两句笑话,小辈们别管被逗到还是没有,都很捧场的哈哈一笑,也就凑合着,热热闹闹吃完了饭。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做坏事
    &bp;&bp;&bp;&bp;几个孩子奉承老太太奉承的不错,乔氏的气色却一直不好,红尘扫了一眼,她居然把菜里头的葱叶全给吃了,平日里这些东西,她别说吃,就是瞧一眼也绝不肯的。

    红尘也没有多问。

    吃过饭,几个姑娘就去院子里玩,眼下他们住的院子,出自薛柏桥之手,处处精致,院子虽小,可也是步步有景,假山池沼,甚至比她们在江南的宅子还要精巧些,大家都很喜欢,玩起来也不觉得腻烦。

    瑶姐儿到了京城,就没有她当初女学里的小伙伴们一起玩耍,幸好这园子好,和姐妹们一块儿下棋画画,勉强也能打发时间,而且在京城,家里大人们对她们的管束更松些,时常可以出门四处逛逛,到比在江南松快。

    “听太太说,过两日京城这边要办一个什么诗会,京城的小姐公子,但凡有心的都能去,咱们也去凑凑热闹如何?”

    瑶姐儿一拍石桌,笑道。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

    红尘一看就笑了,这帮姑娘满心骄傲,自然不觉得自己比京城的千金们差,而且江南文风鼎盛,她们恐怕还多出几分傲气,真让她们见识过京城的闺秀,好歹能定定心。

    说实话,江南是不差,可到底不是京城。

    京城这地方,名流云集,但凡想出人头地有上进心的,都要来闯一闯,那些贵族千金,又没有江南那么保守,呼朋唤友,出外野游,都是常事,自然也就见多识广。

    瑶姐儿她们叽叽喳喳说起诗会来,十分兴奋。

    芳姐儿忍不住打趣道:“不知道赵家那兴儿哥,会不会过去?要能见一面,也挺好的。”

    瑶姐儿登时羞怒,上去就撕她的嘴,其他姐妹也纷纷起哄,哄笑出声。

    除了瑶姐儿,芳姐儿几个,还有些隐秘的小心思。

    今年士子云集,诗会上肯定少不了才子,芳姐儿几个都是正当年,面上再不显露,心中也不免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乔氏是个靠谱的嫡母,但她们到底只是庶女,总不能想着嫡母关心自己的婚事,和关心瑶姐儿的一样,现在又不比往常,人生地不熟的,还不知能不能回江南去,别的姐妹还小,也就罢了,芳姐儿几个,难免心中略有些忐忑。

    红尘看着她们玩了一会儿,便让罗娘把新得的一口箱子抬出来。

    那是安王妃所赠。

    里面都是上好的首饰布料,这些东西,全给红尘,红尘也穿不了,如今也没那么多下人需要打赏,干脆就拿出来让瑶姐儿她们挑。

    说实话,罗娘总觉得自家小姐这么大方不大妥当,瑶姐儿要是个小心眼的,恐怕要说闲话。

    芳姐儿她们,也难免要……羡慕。

    红尘却不在意,一来瑶姐儿她们书读得好,为人也够大气,不会为了这个就得红眼病,二来,要她们真表现出诸多的坏毛病,红尘看清楚了也省得再为她们费心。

    至少现在,瑶姐儿并不假客气,虽然没有看见喜欢的统统想要,也着实挑了几匹好料子,还招呼芳姐儿她们:“我算是看出来了,咱们秋姐儿是个大财主,参加诗会总要有身鲜亮的衣服,现在挑了拿回去赶紧赶出来,正好能穿。”

    几个姑娘全笑。

    高高兴兴地挑拣完,乔氏那边得了信儿,叫她们过去,数落了红尘两句。

    “你有好东西,仔细攒着,别老给她们,她们什么都不缺。”又听小丫头们吵着去诗会玩,乔氏的脸色略微凝重了些,沉默片刻,还是应了。

    “去吧,都去,茂哥儿几个看着点儿姐妹们。”

    玩了一会儿,众人散了,回到屋子里,红尘看了罗娘一眼,罗娘就老老实实地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听说,赵家那边又相看了几个别的千金……他们家的下人嘴里露出来的,说是赵夫人觉得瑶姐儿是小地方出来的,外地人,忽然进京,也不知是不是有什么不好之处,还说卢家在江南,也不好去多打听。”

    红尘点点头,皱眉道:“赵家的规矩可不太严。”

    按说,主母几句闲话,不该传出来,偏偏就给传出来了,可要说是赵家不想要这门亲,完全不必如此,反正双方还没有说定,只是有些默契,赵家不乐意,轻轻松松就能给翻过去,难道卢家还会不要脸的死抓着不放?

    所谓一家有女百家求,瑶姐儿也没确定一定要他们家兴哥儿,不过是列入备选罢了。

    但让赵家这么一闹,到闹得有些尴尬,而且事情根本没定,他们就胡说八道,传扬出去,对瑶姐儿的名声也有影响。

    “不是都打听过了,赵家的家风不坏,赵家太太,虽稍显刻板,也是个稳重人。”

    小严心下奇怪,“怎么竟然闹出这等不着调的事儿来!”要是卢家都听了传言,别的人家,难免没听见!

    瑶姐儿正说亲的时候,闹出这等闲话,总归不美。

    罗娘摇头。

    她们对京城很熟悉,可也没有到熟悉赵家这种小家族的地步,她们的目光,那都是豪门大户,最差的,也是夏家那样的世家大族,要是连区区一赵家都关注,估计要累死了。

    因为这事儿,小严到找人对这个赵家调查了下,回来一看,挺普通的一个人家,不能说多么完美,不过以前好像也没出过这种让人诟病的乱子。

    “罢了,也不必太在意。”

    红尘摇了摇头,就把这事儿仍在一边,反正有乔氏在呢,她总不能把瑶姐儿往坑里面推。

    京里有些乱。

    红尘却难得清闲下来,也不进宫去,连太子也不理会,自自在在地陪几个小姑娘玩过家家。

    到了诗会那一日,她也随瑶姐儿她们一块儿去看了看,果然很热闹,虽然年年有诗会,但即便每一年都参加,也不会觉得闷,眼下娱乐节目不多,这样聚在一处玩耍的机会更少,因为听闻很多王公大臣都会乔装参加,诗会上各种争奇斗艳的手段一大堆,甚至还有文人,喝醉了酒大声放歌,放浪形骸。

    瑶姐儿她们还碰见一个女扮男装的小姐,设擂台和人比诗,打擂的人居然还不少,公子居多,非常热闹。

    玩的后面,乔氏都被吓着了,再三要求府里的下人们看紧了自家小姐,这么乱,就怕出事儿。

    其实也不是乔氏杞人忧天,主要是在江南时,每逢花灯节之类的热闹场合,总免不了要出各种乱子,拐子更是横行,他们见得多,当然要怕。

    不过,京城诗会,各地才子云集,朝廷也要脸面,附近不知道埋伏了多少暗哨,各路牛鬼蛇神也早被打过招呼,真敢顶风作案的,都是外地来的不要命的家伙,京城的江湖混子,那都是维护治安的,大体来说,出不了大乱子。

    乔氏一群长辈暗自挂心,瑶姐儿她们就很尽兴,也诗兴大发,写了几首自己觉得很有水准的诗文。

    红尘陪着她们把诗文供到圣人祠去,从圣人祠出来,大家就有些疲惫。

    旁边正好有一茶寮,红尘招呼了一声,几个姑娘就踱步过去,找了个座儿坐下喝茶。

    瑶姐儿正好看到对面有个卖字画的摊子,就溜达到那边细看,大约品质不错,一呆就是许久。

    红尘虽则坐着喝茶,却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目光没离瑶姐儿那边,这里到底是闹市,有些乱,她可不想几个小姑娘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出事。

    看着看着,就见瑶姐儿和个红裙绿袄的小姑娘说上话,也就偶尔一两句,凑得越来越近。

    红尘眯了眯眼,眼见那小姑娘走开,忽然站起身,和剩下的几个交代一声,就走到瑶姐儿身边。

    “瑶姐儿。”

    瑶姐儿回头,瞧见红尘,脸上一笑道:“等等,我就好了。”

    “来。”

    红尘笑了笑,牵着她的手避到一边,四下看了看没有人,顺手从她腰里摸出一个荷包来,递过去让瑶姐儿看。

    瑶姐儿一愣。

    那荷包是深蓝色,上面还绣了一对鸳鸯,看样式很是陌生,“咦,这不是我的?谁的?”

    红尘无奈一笑:“你也太大意了,解开看看。”

    两个人把荷包解开,里面却是一张纸,上面带着些许酒香和脂粉香气,打开来,却是一首,很不合适闺阁女儿读的艳词。

    枕边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

    词汇很是优美,字也好,不过,瑶姐儿一看就羞愤难当,脸颊通红,讷讷道:“这,这,这什么东西啊!”

    红尘皱眉,脸上也浮现出几分怒色。

    罗娘跟过来,一眼看见,脸上就变了颜色:“小姐,这落款,凤安居士……是那个人吗?”

    瑶姐儿满头雾水,她不在京城,所以不知,罗娘一看这人的字,就很清楚了,不由咬牙切齿。

    红尘想了想,低声和瑶姐儿解释了几句。

    前两年京城出了一有名的浪荡公子,脂粉里的风流丈夫,一身才情,能作得好诗词,在秦楼楚馆,那都是最受欢迎的人物,因为科举屡次不中,越发的放浪形骸,整日和教坊司的头牌行首厮混,那人姓秦,单名一个禄字,号凤安居士,最是风流多情,许多京中闺阁小姐,连此人的名字都不敢提,简直是沾染上一点儿,都对名声有碍。

    瑶姐儿听了,脸色越发苍白:“这不是我的!”

    “我知道,你别担心了,我来处理,过去喝茶吧。”红尘挑了挑眉,冷笑一声,招呼小严过来,把东西递给她,小声说了几句话。

    小严应了声,便退下。

    红尘挽着瑶姐儿的手,领着她回茶寮坐下,瑶姐儿始终有些心神不定,红尘也不跟别人多说,让人拿了茶给她喝了一碗,又温声细语地陪着她说话。

    瑶姐儿这会儿很想回家,红尘笑道:“别急,再坐一会儿,人家戏没唱完,咱们总要给人家接下去才好。”

    再说,不等着戏继续,怎么知道到底是什么人作怪,弄不清楚对手,以后岂不是总要被动挨打。

    被动挨打的事儿,红尘向来不肯做的,连上辈子都不肯做。

    坐了不多时,茶寮里就进来几个人,有三个书生打扮的,还有两个姑娘。

    几个人坐下,说了两句话,其中一个姑娘似乎对茶寮里摆放的一些小摆件很好奇,像什么插瓶,挂在墙上的一些招财纳福的法器之类,四下看了看,就晃到瑶姐儿身边,看样子好像是没看清楚路,脚下一歪,就栽在瑶姐儿身上去。

    美芳几个吓了一跳。

    那边坐着的也吓了一跳。

    一个书生就叫道:“溪妹妹!你没事儿吧。”

    那倒下的小姑娘脸上通红,好像真吓到了,抓着瑶姐儿的衣服拉扯了半天才站起身,不好意思地一笑道:“抱歉,抱歉,小姐,这是你的吧,我不小心给弄坏了……”

    说着,她就把手里的东西举高,这一举,登时愣住,脸色变了变。

    瑶姐儿满头雾水。

    红尘笑眯眯地从对方手里接过被扯裂开的一个粉红色小荷包:“没关系,不过是装些零碎东西罢了。”

    又见那姑娘拿着一张纸不松手,不禁笑道:“我家老太太有些睡不安稳,所以在药房找大夫开了一剂安神的汤药,要是小姐想要,拿去便是。”

    说完,红尘把荷包收回袖子里,扶着瑶姐儿站起身,招呼其他几个姑娘一声,付了茶资,转身就走。

    刚才那个不小心摔倒的女子,张了张嘴,随即回过神,掩饰地笑了笑。

    她那些同伴这才围过来,有的数落,有的安慰,还是看她脸色苍白,显然是吓到了,这才没多说什么。

    刚才说话的那个书生也有些忧虑,轻声道:“溪妹妹是不是身体不适?不如回去吧,外头乱糟糟的,也没什么好玩。”

    其他人都不大乐意,不过也没反驳,那女子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

    红尘带着瑶姐儿几个,出了茶寮,却没走远,走到自家车上坐下,就兴致勃勃地盯着茶寮那边看。

    瑶姐儿惊魂未定:“秋姐儿,咱们不回去。”

    “别急,看完戏就回。”红尘一笑道,“我还是头一次做坏事呢,得看看才好。”

    “啊?”
正文 第三百一十九章 大事小事
    &bp;&bp;&bp;&bp;瑶姐儿心下纳闷,也顺着红尘的目光看过去,就见刚才扯坏了自己荷包的那位小姐,脸上略带忧色,转头四顾,从茶寮里出来。

    街上人多,熙熙攘攘。

    这一行人身边也跟着几个下人,不过让人流一冲,就冲得有些远,正努力靠近,还有两个下人去驾马车。

    那位小姐有点儿心不在焉,正好对面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忽然蹦出来一个小孩子,带着猴子面具,横冲直撞地向前冲,正好在她身前紧急停下,一个站不稳,伸手扯住她的袖子。

    “呼!”

    瑶姐儿都吓了一跳。

    这边动静不小,满大街的人给定格似的,都扭头看过来,那孩子四处抓挠,扯了几下,就从小姐的袖子里扯出一个深蓝色的荷包,大概是手脚不稳,一下子就给扯坏了,里面飘出一张泛着些许黄色的纸张,随风一吹,就落到旁边一个男人手上。

    瑶姐儿:“……”

    话说,那荷包很眼熟嘛。

    小严也笑:“瞧瞧,字真大,又秀逸工整,漂亮的很。”

    罗娘看了一眼就知道,是这小姑娘故意重新折叠的,叠得刚刚好,保证让人一眼就注意到最该注意的地方。

    显然那男子也看到了,脸色大变。

    不过他的脸色还算好,刚才那小姐却本能地吓得手脚发软脸色惨白,根本就来不及思考,一把就把那张纸抢过去,用的力气之大,几乎要把东西扯碎了。

    她这么一抢,拿到纸张的男子脸色更是古怪,其他人的脸色也有点儿不对劲,眉眼官司乱飞。

    这人也转过闷,她不该……抢的!

    “不是,这不是我的,赵哥哥误会了……”

    那女子脸上涨红,又羞又怒,急得跺脚,闹出这一出的罪魁祸首,那个小毛孩子却高声尖叫了一声:“我认得,为什么秦禄大哥给你写信,哼哼,你别以为秦禄大哥喜欢你,他喜欢的是我们家小桃红姐姐,哼!”

    小孩子一生气,冲着那女子呸了一口,转身就走。

    周围的看客们,也不一定都能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儿,不过都指指点点,觉得有点儿意思。

    那女子脑子里嗡的一声,恨不得把那孩子给生吞活剥了,不过小孩儿见势不妙,早一弯腰,就冲入人群,一眨眼便消失不见。

    她气得胸口疼,旁边那男子却也会给她解围,随手又把她手里的东西拿过来藏了,讪笑一下,低声道:“咱们走吧,溪妹妹,快走,街上别闹,太难看。”

    “赵哥哥!”

    那女子一跺脚,可总觉得周围的人都在看她的笑话,也顾不得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她怎么着了别人的道,捂着脸拔腿就跑。

    她那些同伴们赶紧跟上去。

    瑶姐儿看得满头雾水,直到红尘招呼一声,一行人坐着马车慢吞吞回去,才回过神:“啊!”

    红尘一笑。

    瑶姐儿有点儿不好意思,避开其他姐妹,偷偷摸摸和红尘咬耳朵:“是这个小姐算计我啊?可我不认识她?真是她吗?不会……错了吧。”

    “看反应也没错,是幕后黑手。”

    再说,那股子脂粉味,小严找的小子可不会闻不出来。

    红尘叹了口气,拍拍瑶姐儿的手,低声道,“回头跟太太说一声,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可别出了乱子。”

    瑶姐儿连连点头,心有余悸。

    她以前在江南,女学里同学们也有争斗,都是妙龄少女,你和我好,我和她不好,彼此斗个嘴什么的,再正常不过,可今天这事儿,真是让人……捏了一把冷汗。

    一路回去,瑶姐儿都有些心不在焉的,钻进屋子里见了乔氏,连乔氏那么好脾气的人,都忍不住暴怒。

    要说瑶姐儿在京城,怎么可能有什么仇人,她一个小姑娘,上哪去结仇?看这架势,是想要坏了她的名声,稍微想一想,大概是不知道遭了哪里来的池鱼之殃。

    乔氏想半天,她给瑶姐儿相看亲事,唯一有了默契的,也只有赵家一门。再加上最近赵家的流言蜚语,乔氏也不是笨人,一转念就猜个七七八八。

    “……这几日瑶姐儿在家读书,别乱出去走动,我到要看看,赵家那个兴哥儿是不是个金疙瘩,谁都稀罕不成!”

    乔氏勉强和缓脸色,不愿意让女儿跟着着急,到是瑶姐儿怕过之后,到没什么了,她年轻,对这些并不算敏感,说起自己的婚事,虽说羞赧,可也没太放在心上,那什么赵兴,见到是隔着人群见过一次,但根本不大记得长什么模样,如今在街上碰见,保准认不出来。

    对于这件莫名其妙的意外事件,乔氏只能猜,红尘这边,连正主儿都见到了,查个赵家,那是轻轻松松。

    还没到吃晚饭的时候,小严就把故事写成了戏本子,拿给红尘来解闷。

    说实话,赵家这出大戏,完全能排出来,保证中年妇女和青春美少女都很愿意看。

    那个想陷害瑶姐儿的女子,叫宋溪,和赵兴青梅竹马,本来两个人要是彼此有意,估计赵家和宋家都不会很反对,宋家是商户,胜在有钱,赵家虽算是官宦人家,赵老爷也有点儿能耐,可他能生儿子,且儿子们都没有他的本事,那点儿家产分薄下来,便有些捉襟见肘,两家结合,宋家的嫁妆肯定不会少,问题是,双方刚有点儿这样的苗头,赵夫人就病了,家里来了个算命先生,非说宋溪和赵夫人命格不合,成不了一家人。

    好嘛,娶个儿媳妇回来,难道还成了自己的催命鬼!

    赵夫人自然就不同意。

    赵兴那是个孝子,他是读书人,就算不是孝子,也得是孝子,朝廷重孝道,他要敢为了个女人顶撞自己亲娘,闹出来有他好看的,不过,赵兴虽然因为母亲的缘故,不肯给宋溪个名分,却还是时常照顾她,温柔缱绻,宋溪却是********认定了赵兴。

    这两年,赵夫人一直给挑选儿媳妇,但凡中意哪个,总是能让宋溪耍手段给搅黄了。

    小严她们看这些资料,心下好笑,也不知这个女子是怎么想的,难道这般就能逼迫赵夫人接受了她?

    赵夫人的性子可是刻板固执的很,说出口的话,想来不会随随便便就收回去。

    不过,她这么一搅合,所有知根知底的人家,就都不大看得上赵兴。

    京城的女儿们也金贵,谁肯拿自家的宝贝女儿去填这种坑,那赵兴又不是什么文曲星降世的大才子,用不着争夺,太难看。

    于是一再拖延。

    这一次,赵兴老大不小,眼看赵家也急了,竟然连外地来的姑娘也乐意,而且眼看着还真有戏,估计宋溪就有点儿坐不住,竟然不光乱传流言,连这等阴损主意都想得出来。

    红尘看过资料,随意扔给小严:“不是什么大事,咱们那位太太能收拾得了。”

    乔氏也不是好对付的,她可是卢家娶回去的宗妇,便是因为受到家庭教育的缘故,对付不了自己的男人,面对这种事儿,为了女儿,她可不缺心眼。

    红尘就没兴趣管这个,那小丫头使坏,她们当场让她得了报应,自己又没吃亏,不必再多关注。

    乔氏那边咬牙切齿地准备做什么,红尘一概不管,每日闲来无事只在院子里读读书,要不然就出去溜达溜达,瑶姐儿被太太给关了,其他几个女孩子也连带着不能出门,她到觉得自在些。

    这日刚想出门,府里就来报了个消息,安王府的……王妃,还有小世子陈密,在昨夜都暴病而亡。

    红尘忍不住一惊。

    小严和罗娘也吓了一跳。

    前几日还得了消息,说是安王妃虽然小产,对身体的伤害却不算大,喝了药已经渐渐大好了,怎么说去就去?

    而且,陈密那个熊孩子居然也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没了?

    她们还以为,这熊孩子以后还要为安王府闯下无数的祸患呢。

    红尘想了想,还是去祭拜一下,她和安王妃有交情,去祭拜也理所当然。

    结果去了一看,安王府十分平常,和大部分普普通通的王府都无任何不同。

    就是塌了一间房子,听说那是王爷的静室,平日里也不让人进,昨日忽然塌陷,然后王妃和小世子就都去了,安王府的下人们都说,这是提前的预兆,想来王妃和小世子不是一般人,他们离世,上天示警。

    红尘特意过去看了一眼,却见一个熟悉的倩影趴在塌陷的屋子前面,黑乎乎的,比她初见时浅了,正是那位即将进安王府为妾,却没福气早早夭折的女孩子,这一次见了红尘,她还是想跑的样子,可手脚都被某种气息给缠住,想跑也跑不了。

    “哎。”

    红尘叹了口气。

    那女子不待她问,朱唇轻启:“我什么都不知道,真的,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儿?明明,明明佛爷说,要送去还阳的。”

    红尘走过去,用手一拂,解去她身上的束缚,轻声道:“你真幸运,去吧。”

    那尊野佛肯定是遇见了事,走得匆忙,这才把到嘴的肥肉给吐了,不过,这姑娘确实幸运,在她的印象里,那种野佛天生贪婪,想让他们吐出嘴里的东西,实在不容易。

    红尘打发走了这女子。

    像她这样,身上被野佛刻了印记,能不能投胎还是未知数,连红尘都很难去管,全看她的造化罢了。

    安王府接连出事,如今安王妃和世子惨死,陛下那边却连个旨意都没有。

    陛下不发话,礼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幸亏皇后最近面慈心善,发了道懿旨,以表哀思,太子亲自过来颁的懿旨,还给上了香,这边才算是有了台阶可下,丧事勉强风光地给办了。

    红尘见了安王一面,短短时日,就老了十几岁,再不复一开始的风光。

    这时候到是瞧出亲生兄弟就是亲生兄弟,他三哥带着王妃直接搬了过来,帮着安王操办丧事,小世子还年幼,没有成年,可安王心疼他,也认真置办丧事。

    外面风云变幻,京城也很不太平。好像天底下忽然冒出来一堆贪官污吏,外面大军打了败仗,是这些贪官污吏们祸害的,外面河堤决口,大闹洪灾,也是这些贪官污吏祸害的,皇帝大开杀戒,杀人无数,老百姓们纷纷叫好。

    红尘如今已经看不出来,皇帝到底是怎么想的,不过大约猜测,这是皇帝也控制不住局面了。

    他一开始,是真的只想整顿吏治,好把今年的艰难给熬过去,至少整肃一下风气,否则这风气再败坏,可真要出大乱子,各地闹民乱,无论是剿还是抚,用的都是银子,户部的国库能跑老鼠,没银子怎么能行?

    可他做皇帝那么多年,朝廷的风气不是一天两天给败坏的,皇帝起个头,底下人一用力就过猛,估计这会儿万岁爷也回过神,想着降温了。

    果然,没两日,大朝会上就有人给被关起来的几个官员求情,说这些官员们虽然犯了错,可其情可悯,找了好些理由,万岁爷嘴里没说什么,还把折子留中了,不过回头就让这几个官员的家眷进牢里看了人。

    这下子,朝廷上下的气氛,顿时没有那么紧绷,不过又有好些人托关系求情。

    拖了几日,皇帝撑着病体在朝中痛哭,怒叱这些臣子不忠不孝,不知为君分忧,竟做蝇营狗苟之事,可臣子们不忠,他这个皇帝还是很仁义,一些非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撤职查办,或者流放也就是了。

    这算是给定下了个调子。

    红尘看着这一出接一出的大戏,忽然也觉得挺有意思的,换了上辈子的她,再也看不出皇帝的深意来,如今却能平平淡淡地分析那位君王的一切举措。

    果然一个人再聪明,关在后宅,永远也不会有多大的见识。

    和朝中这些风雨比,安王府死个王妃,死个孩子,那真不是什么大事。

    皇帝不管不问,也很正常,到是太子有点儿心神不安,他到底年轻,轻车简从出宫来见红尘,虽未明言,却透露出一点儿对皇帝绝情的不安来。

    红尘也没劝他什么,到了他这个位置,已经不能靠教了,她也没本事教,什么都得自己去领悟。
正文 第三百二十章 闹腾
    &bp;&bp;&bp;&bp;近日来,朝廷上下气氛紧张,皇帝明显是想舒缓一下,别弦绷的久了,再给崩断。

    而且,也是想告诉众百姓,大周朝还是太平盛世,边疆那些小纷争,不算什么。

    皇帝的圣寿已经过了,当时他病着,也没大办,只是收了些礼物,这日就忽然心血来潮,要广邀众臣宗室,都带着儿孙,一起去新改建的熙园里游玩。

    好好一个太子,大事居然没得做,就负责操办这个,想他还不是太子的时候,那也是天子近臣,正正经经为朝廷办差的。

    多少有点儿郁闷,抱着个小西瓜一边啃,一边跟红尘抱怨,反正在皇后这儿,也不怕别人听见。

    红尘就笑。

    “还要什么新鲜,哪有新鲜事儿?那帮小子们凑在一处,都是小孩儿,非得大闹天宫不可,上一次几个皇孙比摔跤,个个摔得灰头土脸,我看也不用准备,把他们往园子里一关,自然热闹。”

    红尘又笑,眨了眨眼,忽然想起空间里有一位大能不知道从哪儿看的个小游戏,哄着空间里一群人玩,玩得人人狼狈不堪,到也很有些意思。

    “我给你出个主意。”红尘托着下巴,让人拿了纸笔过来,一本正经地写写画画,“园子里不是有一个大湖,你在湖中建造一些道具,让那些龙子凤孙们分成几组较量一下,哪一组在规定的时间内闯过的关卡越多,积分越多,最后得胜的有奖励,唔,最好每闯过一关,都能有一点儿小奖励。”

    红尘仔细琢磨,这帮龙子凤孙别管怎么说,受的都是精英教育,每个人都不缺能耐。

    至少能带到皇帝面前显摆的,肯定是佼佼者。

    节目太简单,可激发不了他们的斗志,还是要往困难里准备。

    太子听得云山雾绕,不过,等红尘这般那般一画一解释,又看那些所谓的独木桥,高低杠,转动的大风车,冲水木板,横木乱飞的铁索桥,乱七八糟,想想也知道,就是不错的好手也很不容易过,噗嗤一声,也乐了。

    “这个到不错,只希望别坑了我。”

    “彩衣娱亲,你是少不了了。”

    红尘把图纸递过去,让太子找内府的人去完成这些机关道具。

    “玩完了要是还不尽兴,唔,我还有个主意,叫幸存者,把你们那帮龙子凤孙集中起来,谁也不带任何一个宫人,自己想办法生存并且参与竞赛,咱们可以仔细想想竞赛项目和规则,淘汰到最后留下的给重奖,一定有意思。”

    红尘笑眯眯,“咱们万岁爷不是想玩?那就痛痛快快,一口气玩个几日,想来也无妨。”

    太子都听得木了。

    皇后坐在一边听见他们商量,第一个站起来拍手:“好,好,这个好。”

    娘娘当然觉得不错,反正再怎么折腾,也折腾不到她老人家头上去。

    于是,太子就这么上了贼船,莫名其妙地被塞了一肚子鬼主意,老老实实回去安排。

    到了时候,皇帝果然邀众臣赴熙园同乐,红尘伴皇后圣驾同行。

    结果这一场热闹,一闹就是整整三日,一帮子宗亲贵胄家的小子,全被折腾的几乎要魂飞魄散。

    太子也跟着下场较计。

    此时可还一点儿都不热,虽然不是寒冬,风也够冷的,大家在水里一通折腾,那真是受了大罪,可是也确实刺激的很,一开始还有点儿礼让的意思在,闹到后来,皇帝大喜,加以重赏,再加上公卿大臣们都在,谁不想在众人面前露脸,比斗都白热化了,你给我使绊子,我对你各种骚扰,花招频出,逗得皇帝哈哈大笑,心中的郁闷是一扫而空。

    参与游戏的拼命争胜,旁观的也过足了眼瘾,还赌了起来。

    大周人都爱赌,属于什么事儿都能拿来赌一把的,眼下这么热闹,不赌怎么行?

    不光是朝臣,连万岁爷的后宫都大开赌局。一帮小宫女,小太监们都拿银子玩一把。

    皇后一边乐,一边让人准备姜汤热水,玩完了的,通通扔进热水里泡到通透,又挨个灌姜汤,打理好了才放出来。

    激烈的结束了,皇上果然意犹未尽,这帮孩子就被扔进熙园东北角的寿山山底,万岁爷也进去,坐在半山腰上,好吃好喝地看他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过上了凄惨的,没一个人服侍的可怜日子。

    太子这回没下场,入了所谓的裁判组,还哄着万岁爷也帮忙出题目,搅混水,给一帮小孩子制造困难,万岁爷果然兴致勃勃,连身体都觉得轻快多了,精神也大好,歪主意一个加一个,出的竞赛题目,把一群小孩子难为的欲哭无泪,个个暗地里嘀咕,偏偏他们的一言一行,皆被监管的宫人一字不落地传出来,到逗得一群围观的挺高兴,这帮孩子越是为难,众人越开心。

    一场游戏,皇帝高兴,参与游戏的既露脸也痛快,大臣们也做出一副和乐融融的模样,总之,人人都很满意。

    还有个好处,太子和皇室宗亲们亲近了些许,关系稍稍变得密切,不那么生疏。

    太子毕竟和他们不同,是在外面长大的,一群宗亲显贵,也不知道太子是个什么脾气,平日相处,就算不是敬而远之,想要拉拉关系,也把不准脉,如今这么一闹,到看出太子温和亲切,不是不好相处的,都大松了口气。

    要说皇帝这种生物,还是温和一些好,哪个大臣都害怕碰上动不动就大开杀戒的那一种,伺候那种主子,那是随时有可能掉脑袋,甚至全家遭祸。

    太子看着还不错,未来的饭碗似乎有点儿保证,一些中立人士,也渐渐觉得不要再继续折腾了,朝廷平稳过渡,没什么不好的。

    万岁爷老了,也该考虑继任者的问题。

    他们是忠君,可也要为以后想想,提前跟太子打好关系,没什么不好的,太子可是皇帝亲封,亲近一点儿,只要不踩线,估计万岁爷也乐观其成。

    红尘也很满意,玩的挺高兴的,女孩子们平日里玩的游戏,多数都很文静,便是骑马射猎,也姿态优美的很,比起能跑多快,能射中多少猎物,大多数更注重仪态,能这般肆意快活的时候,可是十分稀少罕见。

    这几日在熙园玩,红尘直接报备了的,告诉乔氏,宁侯家的小姐邀她同行,乔氏自然不会不愿意,瑶姐儿她们都很羡慕,一连数日,整日早出晚归的,卢家的事儿,就没太在意,没想到,几日不关注,卢家居然来了客人。

    卢家在京城可是人生地不熟,外地过来,说白了就是逃难,竟也有亲戚来投奔,这可真是个新鲜事。

    乔氏很没当回事儿,红尘回来正好赶上,就让她见了一下。

    是个美貌妇人,带着一双儿女,儿子看着普通,女儿却着实有几分秀丽,当然,对于小户人家来说,那叫秀丽,搁在京城就很是不显眼。

    不过,这姑娘有点儿奇怪,目光朦胧,看人的眼神怪里怪气,让人不自在。

    乔氏轻描淡写地介绍了下,只让红尘喊那女人徐娘子便是。

    转过头一打听才知道,这位所谓来投亲的,到不是什么正经亲戚,是徐姨娘的姐姐。

    徐姨娘好歹给大老爷生了一儿一女,属于宠妾,在家里也有几分体面,甚至比起只有一女的乔氏,她自己还觉得自己更得脸些,幸亏芳姐儿在这方面还算拎得清,对于自家姨娘,当然心里头亲近,比亲近嫡母更近,但在外表上,到是稳稳当当,不冷不热,从不肯随意落人口实。

    因为这个,徐姨娘还很不高兴。

    徐姨娘给人当了小妾,家里条件自然不算好,徐家开了一个豆腐坊,做点儿小买卖,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运气不错,嫁给个商户人家的嫡子,是正房太太,到了二女儿时,正好遭灾,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正好卢家大老爷路过,瞧中了二女儿,也就是徐姨娘的美貌,便纳了她为妾,给的银子不少,到是让家里过了难关。

    进了卢家,她十分受宠,接连生子,地位也水涨船高,就没少贴补娘家,如今徐家也很是富裕。

    她大姐的运气却着实不好,男人早早死了,族里觊觎她家的家产,也是看她孤儿寡母的好欺负,偏偏徐姨娘家的大姐,有几分手段,愣是把事情闹得很大,没让族里得逞。

    族里的人一生气,报复心起,故意使坏,鼓动当地一贪花好色的豪绅,看中她的女儿,要说舍一个女儿,能保住家产,估计徐姨娘的大姐为了儿子,也能下了狠心,问题是一看那豪绅就歪了心思,不光要女儿,还要她倾家荡产地准备嫁妆,她一狠心,就咬咬牙偷偷摸摸把家产变卖,带着孩子们准备回娘家,没想到还没动手,就接到妹妹的信,说是妹妹居然在京城安置下来。

    卢家那是什么人家?别看世家大族看不上,可对徐家这样的,那就是上了天。

    而且那是京城,徐姨娘姐姐丈夫早死,只有一双儿女,满腹心思都在孩子身上,一心指望儿子出人头地,想出人头地,当然要读书,而且她这儿子有几分天分,在家里读书时,先生们都夸赞,一点儿也不比旁人差。

    她也是被逼迫得狠了,就干脆包袱款款,千里迢迢进京投奔妹妹来。

    这事儿一出,徐姨娘也发愁,她只是个姨娘而已,哪有姨娘的亲戚跑来投亲的道理,投的哪门子亲?他们根本不算亲好嘛!

    幸亏徐姨娘确实在老爷面前得脸,都这样了,她也只能伏低做小,好生在大老爷跟前撒了回娇,大老爷也没当回事儿,随口应下了事,反正家里也不至于缺一口吃的。

    来都来了,老太太和乔氏也没把人给撅回去,就如大老爷所说,无所谓的事儿,没必要闹出来,让别人看了笑话。

    估计这位徐娘子也是想到这一点儿,才敢厚着脸皮登门。

    家里很久没有新玩伴,瑶姐儿她们看新来的人觉得挺有趣儿,凑在一处,就叽叽喳喳个不停。

    “那个花卫挺有意思的,还说自己是读书人,好像读得挺不错,结果进了书房一看,比三房的荃哥儿还有一点点不如。”

    其他小姑娘也窃笑。

    红尘无语。

    荃哥别看才六岁,可卢家的孩子,无论嫡庶,那都是三岁启蒙之后,就找先生认真教导,到了六岁上,那都要开始慢慢准备起童子试了,虽说年纪小,教他们读书的,启蒙是举人,往上是进士,然后还要正经入书院跟大儒读书。

    花卫又算什么?

    他所谓的读书,估计就是跟一个识字的,或许五六十岁勉强考了个秀才的老秀才认识几个字罢了,那老秀才的学生,估计少不了,太少他就没饭吃。

    乡下人家的小子,要真能和卢家的公子哥儿们比,老太太恐怕要大发雷霆。

    “那花娟也挺奇怪的,都不正眼看人。”瑶姐儿眨眨眼,这会儿芳姐儿不在,她也就难得说人家几句小话,红尘听了都没阻止,要是乔氏听见,估计要训几句。

    “照顾花娟的小丫鬟说,这位客人很古怪,她们进屋收拾个茶杯什么的,都要拿眼睛使劲盯着,盯的人怪不自在。”

    姐妹们也就闲来无事说上两句,主要是新鲜,过两日也就没把这么一门不是亲戚的亲戚放在心上了。

    红尘更是不在意,太子那边传了消息出来,暗示皇帝的身体越发不好,皇后也略有些愁绪,她一边叮嘱太子,让他不要胡乱动作,跟在万岁爷眼皮子底下,老实一些为好,皇帝再老,也不能指着他已经老糊涂,没见这两年宫里还有皇子皇女降生?

    一边还要哄皇后开心,忙得很呢。

    这一不关注,结果就出了点儿事儿,到不大,只是不太好听,卢家新来的这个亲戚,花娟姑娘一个下午去园子里摘花,乍一见乔氏,就高声尖叫,口口声声说她心口藏毒蛇,要咬人,虽然只说了一句,就让那位徐娘子冲过来堵了嘴,还是把乔氏给吓了一跳。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一章 异眼
    &bp;&bp;&bp;&bp;乔氏当然不高兴,谁愿意让人形容成毒蛇?何况还是她家小妾家的亲戚。

    可这事儿弄大了也不好,显得乔氏小心眼,连徐姨娘都不知道该不该请罪,反正就随便糊弄了过去,徐娘子把闺女关在屋里关了几日,不让她到乔氏面前去找不痛快,徐姨娘也好几日伏低做小的,乖巧的不行。

    乔氏后来就道:“算了,一个小孩子,跟她计较什么。”

    只是瑶姐儿不开心,从这以后,家里的孩子都不和徐娘子家的两个凑在一处玩,还指指点点的。

    徐娘子能关着自家姑娘,对儿子却得放他出去读书,弄得他儿子花卫在书房时,也是颇为尴尬难堪,他本就读书不行,到了京城,让这么一群读书读得好得不得了,还不敢去考秀才的学子们比着,都快要绝望了,自此越发沉默。

    瑶姐儿到有些不好意思了,因为总听丫鬟们说,徐娘子住的客房,经常会传出压抑的争吵声,而且这几日,徐娘子也明显憔悴得多了,想来他们母子三个的日子很不好过。

    “哎,本来就寄人篱下的。”

    瑶姐儿叹了口气,“都怪不容易。”

    这事儿卢家的人,还是比较有默契,乔氏自己不多计较,根本拿花娟那姑娘当空气,很快,所有人就当没这回事儿了。

    卢家眼下最要紧的,至少在乔氏心里最要紧的,还是自家亲闺女的婚事。

    这事儿一天不定下来,她就一天都难以安生。

    当娘的或许都是如此。

    至于赵家的兴哥儿,早就是老皇历了,乔氏也没表现出怎么生气,上一回聚会,也没有给赵夫人没脸,就是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听说兴哥儿有个青梅竹马,两情相悦的对象,还挺门当户对,似乎好事将近,真让人羡慕啊。

    一下子就把赵夫人气得脸色发绿,到不是气乔氏,她也不是傻的,两家本来商量的不错,都快定了,忽然来这么一出,又没见乔氏有别的人选,肯定又是那个女人搞鬼。

    那人搞鬼的次数多了,谁还能发现不了端倪?

    赵夫人一脸恨意,也没多和乔氏说什么,两家的太太就悄默声地主动把这事儿忘掉。

    问题是,瑶姐儿的婚事,还是让乔氏头痛。

    不光是她,连卢家这位一向清高,不爱理会后院琐事的大老爷,都开始想为女儿们操心了,不光操心瑶姐儿,其他几个还操心,尤其是……红尘。

    也不知道他想什么呢,红尘在他心中,那就是个奇货可居的宝贝,在她的婚事上面,大老爷有各种光怪陆离的想法。

    被自家丈夫的稀奇想法给吓得不轻,乔氏生怕他哪一天,也把主意打到自家闺女身上,于是恶性循环,更积极寻找合适的女婿人选。

    好姑娘都不用担心嫁不出去,乔氏挑女婿,人品才学相貌排前三位,家世只想要门当户对的,只要书香门第就行。

    她不要商户人家,主要是瑶姐儿教育的方向,那就是大家主母,你换个商户给她,肯定不合适,商家大部分都没什么规矩,别信所谓的儒商,她也见过几个儒商家的情况,小妾一大堆,个个满头珠翠,上房揭瓦,庶出的子女和嫡出的就没多大差别。

    乔氏也不在明面上把庶出和嫡出分开,女儿们的份例都一样,但嫡出得到的重视,得到的资源,那是隐形的,不分开也能看得出显著不同。

    瑶姐儿要是嫁给个商户,没两天就能被气死。

    “也不求官宦人家,只要懂道理的好人家就行了,家风要好。”乔氏明里暗里的,都是这么说。

    挑了许久,终于又有了人选。

    这回可是千挑万选,仔仔细细,也是个官宦人家,姓吴,当家老爷在礼部任主事,官职不算高,胜在吴家绵延数代,家底丰厚,尤其是孩子很上进。

    吴家的小公子今年刚刚十六,已经中了秀才,很有才学,在京城都能看得过眼去。

    要不是现在朝廷风向不对,吴家再官卑职小,也怕卷进要命的官司里倒了大霉,也不会有卢家什么事儿。

    卢家是外来的,在别的时候,这是个减分项,可现在,因为他们家是外来户,到是和朝廷哪一方面都没有牵扯,更为省心,而且只看乔氏的模样,也能知道家教如何,吴家的小公子是幺儿,当初两个长子娶妻时,吴老爷还没有当官,娶的都是平民百姓,家世并不高,如今到了小儿子这儿,要是给他娶高门千金,恐怕妯娌之间,也不好相处。

    吴家太太在这方面有自己的道理,在她看来,家和万事兴,高门小姐再好,也比不上家里和和睦睦。

    前些时日,无意中和乔氏见过一次,也见到了瑶姐儿,一见瑶姐儿便觉得她知书达理,人也漂亮,穿戴打扮,一看就家底丰厚。

    当时瑶姐儿戴的是红尘给的首饰,只是金银所制,并没有镶嵌太豪华的宝石,可红尘的东西,越是材料简单,做工越是要讲究,哪里不好了,皇后都不肯答应的。

    吴夫人也自认为不是没见过好东西,可看了瑶姐儿头上的首饰,忽然就觉得自己村了,心中的震撼,可想而知。

    她家小儿子虽是嫡出,但以后分家,分得的家产也不会太多,吴家人口同样不少,大头还是要给嫡长子,到时候次子和三子,都要分出去过的,吴夫人就是贴补,也贴补不了多少,给儿子娶个富贵的好媳妇,那简直一辈子受用不尽。

    乔氏现在还有点儿惊讶,实在没想到吴夫人那么热情。回家私底下和老太太说,“媳妇本来还有点儿担心,吴家的门楣不低,怕咱们瑶姐儿过了门受委屈,可我瞧吴太太的模样,到像是很喜欢瑶姐儿的样子……”

    说实话,比当初赵夫人热情了不是一丁半点儿。

    两家都有意,还这么热心,自然就进展不慢,没几日,都发展到双方见面看一看的地步。

    京城这边的规矩,男女定亲之前,到底还是要相看相看的,毕竟都是疼儿女的人家,要是儿子或者姑娘不乐意,也不好强求,将来过日子的是人家小两口,还是以他们的意见为主。

    这日,卢家早早操办起来,还从外面请了个戏班子,邀吴家太太,还有另外几个相熟的夫人登门喝茶。

    吴太太就带了儿子同来。

    说是相看,也不是把未婚男女搁在一块儿让他们去相处,不过是聚在一处,彼此打量观望一下而已。

    在红尘看来,形式罢了,不过,比起盲婚哑嫁,能见一面,有个大体的印象,已经算不错。

    一切都进展的很顺利。

    吴家那位小公子容貌姣好,礼仪也无可挑剔,目不斜视,一看就是个为人正直的好孩子。

    瑶姐儿表现得也是落落大方,人人看了都要说好,卢家在女儿教育方面,那拿到什么地方也不会露怯。

    两枚少男少女,乍一见面,彼此印象不错,双方家长也觉得好,一切进展顺利,然后就出了乱子——徐姨娘家的闺女,那位花娟小娘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使劲盯着吴家小公子看,旁边的丫鬟一见不好,刚想找个借口想办法把她弄走,就听她大声道:“你心里住着我,和我一样,咱们俩……”

    刹那间,所有人都愣住。

    吴家那小公子和被刺猬扎了似的,蹭一下蹦起来,扭过头去,脸上涨红,不知所措。

    吴夫人也被这突然而来的变故弄得昏头转向。

    乔氏脸色都变了。

    旁边的丫鬟到是手明眼快,扑过来捂住嘴巴拖走:“哎呀,姑娘你又喝醉了,可不能贪杯,喝醉了逮住谁和谁说胡话,那还得了!”

    众人愣了半晌,赶紧圆场,都当没发生过这事儿似的,可事情已经闹出来,谁还有心思继续玩,乔氏打叠起精神,应付半天,总算把所有人都送走。

    临送走吴夫人母子,还是叹了口气,苦笑了声:“那是在我们府上借住的一个女孩子,可能脑袋出了问题,今天对不住姐姐了。”

    吴夫人也没说什么,可心里终究是不大痛快。

    丢了这么大的人,这事儿再想糊弄过去就不可能。

    徐娘子显然也知道,脸色很是难看,徐姨娘更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罢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怎么也要把花娟带过来问一问,也顾不上别的。

    花娟到是也有一丝些微不安,神思恍惚,到像是满腹心事再也压抑不住,让乔氏板着脸一问,登时声音颤抖,满脸惊慌失措,高声道:“我为什么不能说?我说的都是真的,为什么不能提?你心里住着毒蛇,恶心!他心里住着只癞蛤蟆,恶心!”

    说完乔氏,又指着大老爷,转头还瞪自家娘亲和哥哥,“娘,你的心是黑的吧?住着乌七八糟的黑老鼠,你不难受啊,还有大哥,你知不知道,离你近一点儿我都毛骨悚然,你心里头都没有活物,是把刀,是把刀!”

    她这么一吵吵,众人目瞪口呆,一时也反应不过来,就由着她胡乱说了一遍。

    红尘听了,要把她的话当真,那这院子里就没一个是人,什么飞禽走兽都有,妖魔鬼怪也有,魑魅魍魉更不少。

    “吴公子心中住着只鹿。和我心里的一样,他是母鹿,我是公鹿。”

    花娟一本正经地道,特别的认真,脸上也不红,就好像说的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儿。

    乔氏:“……”

    连老太太都捂着额头不知如何是好。

    徐娘子哇一声大哭:“你这是怎么了,娟儿,你这是怎么了,你疯了吧!”

    哭了半晌,徐娘子抽抽搭搭地道,“从来京城之后的第一个晚上,她就有点儿不对劲,我也没多想,只当她认生,没想到,没想到……呜呜。”

    刚来京城,徐娘子没有马上就来投亲,刚一来,路上怕危险,他们都灰头土脸的,卢家是大户人家,她也怕让自己妹妹没脸,就先找了个地方住下,洗漱一把,换身鲜亮的衣服,这才登门。

    就是来了京城,她女儿才开始变得不对,要是早发现,徐娘子估计也不敢带着孩子乱到别人家了,万一闹出事儿,倒霉的还不是她女儿,说不得连累了她儿子。

    红尘想了想,走过去仔细看了看花娟。

    花娟似乎有点儿怕她,她过去,就想躲,又不敢躲,乔氏也发现了,轻声道:“好像刚才她就没说咱们秋姐儿。”

    这姑娘噼里啪啦说了一堆,却独独把红尘漏过去,根本不敢提,现在又似乎有些怕她。

    乔氏眨了眨眼,低声道:“要是中邪了,不如请那位王老神仙来瞧一瞧。”

    红尘点头,仔仔细细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花娟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她就是个普通女孩子,没有灵气,不是灵师,刚想开口,忽然一皱眉,握住花娟的下巴,抬起她的头来,对着阳光照了一下。

    花娟顿时惊叫一声闭上眼。

    红尘一下子就看出,她的眼睛不太对,有人为动手脚的痕迹,不过对方似乎做得漫不经心,很是随意,这女孩子的气息又平常,她才一时没察觉。

    又看了两眼,才道:“她这是不知道在哪儿被人在眼睛上动了手脚,手法和开眼有点儿类似,不过目的似乎完全不同,灵师一般会为自己的徒弟开眼,那是为了看清一切,更好的修行,她身上这种手法,到像是在胡闹,活人被这么折腾,更大的可能是瞎了。”

    她说的,徐娘子根本听不懂,可这会儿却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哭求道:“小姐你发发慈悲,要是能救救娟儿,老身,老身愿意……”

    “行了,这得看她自己。”

    红尘不乐意让扯着袖子哭,摇了摇手,低声对花娟道:“你怎么想?要放弃看到异常吗?”

    徐娘子大声喊:“当然,当然,求小姐赶紧让她恢复正常。”

    花娟却不吭声,一脸戒备地瞪着红尘:“休想,我看见了是很害怕,可,可我也不敢看不见,谁知道什么时候就让野兽给吃了,还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徐娘子大怒,扑过去狠命捶打,“你个死妮子,你,你!”

    她这会儿算是暴露了自己的本性,把撒泼耍赖的手段使出来,不像刚才时,装得很有教养的模样。

    乔氏看得头疼,转头看红尘,红尘摇头:“这要看她自己,我可不做强迫的事。”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二章 无辜
    &bp;&bp;&bp;&bp;徐娘子再怎么哭嚎恳求,只她那个闺女一脸戒备,一脸抗拒,红尘就完全当没听见对方的恳求,只一句话,当事人自己的事儿,当事人自己决定。

    卢家这边当然向着自家姑娘,不过,徐娘子娘仨是不能继续住下去了。

    他们家不介意接收个把外八路,打不着关系的亲戚来打秋风,可那亲戚里要是有个疯子,那另当别论。

    花娟在外头无论说什么,说破天也和卢家无关,在卢家要是说错了话,错的便是他们卢家。

    徐娘子一脸灰败,气急了眼在自家妹子面前就忍不住抱怨:“她是病了,那孩子病了,哪有大夫不治病,到听病人自己的主意的,她都病了,能有什么主意!”

    这话在她这儿,再是有理,耐不住人家不肯。

    徐姨娘一点儿法子都没有,只能劝姐姐:“罢了,家里为了名声好看,也不能就这么把姐姐给赶出去,昨日太太还说,要送仪程,从她们那些太太手里漏出来点儿,就足够姐姐花销,好好把咱们家哥儿养大,有了前程,比什么都要紧。”

    徐娘子又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还是不甘心,就是对方给点儿银钱,又哪里比得上在卢家,在这里,衣食住行都不必操心,还管着卫哥儿读书,就那先生,她花多少钱也请不来的。

    只是再难过,终究不敢真惹恼了卢家。

    徐娘子关上门,跟自己的女儿说尽了好话,说得她都精疲力竭,可还是没有用,最后还是红尘有点儿看不过眼,让罗娘去说了声——那姑娘能看到乱七八糟的扭曲的东西,也只是暂时而已,最多过个三五个月,自然恢复正常。

    不是她自己的东西,外力所致,终不能长久。

    徐娘子一听,至少放下小半儿的心,什么长久不长久的,她只希望闺女普普通通平平安安,这种怪里怪气的本事,她可不愿意女儿有,不当吃不当喝,还得罪人。

    得了这句话,徐娘子就带着一儿一女,悄默声就走了,卢家上下果然送了厚礼,加起来起码也有百十两银钱。

    当初当做份例分给她们三口的东西,什么布料衣物,笔墨纸砚,还有几样首饰,也通通让她们带走。

    卢家可不会扣下这些。

    就这么一笔,足够寻常人家花用不尽,要是她会过日子,靠着这些接济,完全能置办一份家业,就是供儿子读书,也不是完全不行。

    再说,她本来也不是穷的揭不开锅,丈夫死了,家产她再算贱卖,也得了不少银钱,至少养活她们娘仨,应该是问题不大,不求锦衣玉食的话。

    总算送走了这么个大麻烦,乔氏回过头,依旧心中忐忑不安,拐弯抹角地问了红尘几句,问问那花家的小姑娘说的那些话,是不是当真都是瞎话。

    红尘只笑着安慰,好不容易哄好了乔氏,回头想想,其实她也很难肯定。

    虽说大约是有人在那姑娘身上做实验动了手脚,实验还很不成功,对方看到的肯定是扭曲的东西,可到底有没有一丁点儿的真实性,谁也不清楚。

    再说了,就是真实的,也不算什么,谁知道她看到的东西代表什么?或许只是她心中的所思所想。

    这些话就很不必和乔氏她们说,只告诉她们,一切都是幻觉才是最好的,省得纠结。

    乔氏也就问一句,本身都忙得焦头烂额,也没心思多管。

    在卢家出了这等乱子,她可不得备上一份厚礼,去人家吴家道歉赔罪,姿态放得很低。

    从吴家回来,乔氏的心才定了定,看吴夫人的意思,似乎没有很在意,两家的亲事,或许还真能继续谈下去。

    其实,吴夫人还真是有那么一点儿别扭。

    他们家儿子又不愁娶不到妻子,根本就没必要盯着卢家一家,就是不想娶个和目前各种派系有牵扯的,也不是只有卢家一家可以选,相亲宴弄出那些事儿,她心里怎么想怎么不痛快,而且还不是只有两家人,别家的太太夫人们都不少。

    不过,谁让她那小儿子,好像对人家家的小姐很满意的模样,一提起来脸上飞红,就是出了那等乱子,也一力给小姐开脱。

    口口声声,出丑的让人难堪的是旁人,和小姐无关。

    吴夫人心里头酸涩,可也只能认了,真正当亲娘的,哪个不愿意让儿子高兴?既然算得上门当户对,对方性子不差,才学也好,挑不出毛病,儿子喜欢,自然没必要棒打鸳鸯。

    于是,乔氏登门道歉,她也就笑脸相迎,没给人脸色看,不过,乔氏回去,她这心里也痛快了,乔氏是个守礼的,言谈举止十分诚恳,完全不推诿责任,只说是自家不好,没看住病人,让人乱跑,惊扰了公子,姿态放得极低。

    吴夫人一看这般,也不好意思继续揪着不放。

    两家都有默契,你好我好,继续往来,乔氏松了口气,打算着再考察考察,要是不错,就给瑶姐儿把吴家小哥给定下来,只要女儿的婚姻大事一定,乔氏也就算放下了一大半的心。

    卢家这边大体上把徐娘子娘仨都忘到脑后,红尘也没太记得,只是对在花娟身上做手脚的人满感兴趣。

    那应该是个走邪道的灵师,胆大妄为,毫无顾忌,红尘不喜欢这种没规矩的人出现,她不守灵师的规矩,若是再没有底线,就很容易惹下大祸,而通常,一旦闹出大乱子,红尘她们这些正正经经的灵师,悠闲生活就要没了,人家惹下乱子能一走了之,难道他们还敢放任不管?

    想了想,红尘跟京城同道们都通了个信儿,京城既然有这等事出现,那大家都注意吧,总不能只让她一个人操心。

    如今她在圈子里的影响力着实不小,一个信息传达出去,满京城的灵师的消息网络都活动起来。

    把事情交代了,红尘便多进宫陪陪皇后,偶尔和太子聊聊天。

    太子的日子说好过,也好过,说不好过,也挺不好过,按照他的说法,现在每天和哄孩子一样哄皇帝,最好每日都有些新鲜花样,让万岁爷能高兴高兴。

    以前在外头,太子都是被哄的那一个,只要让自己开心,亲人们就都开心了,如今可好,他得劳心劳力地去哄别人,就算那是亲爹,这也是个力气活儿。

    皇帝的身体一直说是不好。

    也不是今年才开始说,好几年前,皇帝身上就挂着病弱的标签,人们都猜万岁爷的寿数不久,还闹过几场大病,差点儿就过不来,不过,他老人家都安安稳稳地过了难关,不光是身体没有大碍,不影响正常上朝处理政务,就连儿女都又多了几个。

    这些年,皇帝宠爱的都是那些年轻美人,身份很低,模样却秀美绝伦,连愉贵妃,也几乎是老皇历了,他那些年轻美人们,居然很多都生下了小皇子,小皇女,最小的一个,和齐王的孙子一般大,今年三岁半,排行二十一。

    早些年皇帝愁孩子,孩子生了活不下来,没成想,临到万年,到是有了儿女缘分,儿子女儿一个接一个往外蹦,早年死了那么多的孩子,死到他都快怀疑自己是不是作孽太多,所以老天爷才把灾难降的儿女头上,想了各种方法想避开,如今儿女多了,他还有些放心,觉得是自己这些年兢兢业业,当皇帝当得好,老天爷也就开了眼。

    勤政殿

    太子难得没在,皇帝坐在椅子上,离得远远的,很随意地翻动奏折,翻一会儿,就觉得头昏眼花,眼前一阵一阵地发黑,不动声色地把折子合上,口中含津,默默吞咽了几次,缓了会儿气,起身到榻上歪了歪。

    老太监合着眼,似模似样地站在一边,抱着拂尘打瞌睡,皇帝扫了他一眼便道:“宣傅秋。”

    老太监应了下去,没一会儿,外头就有一花白头发的老头,拎着医药箱,匆匆而来。

    皇帝哼了声,他就默默跪坐过去,给万岁爷把脉,认认真真,平心静气。

    傅秋不是太医院的太医,不过医术确实高明,是三年前皇帝去探望病重的李阁老时,在李家撞见的大夫,太医都说李阁老怕是过不去了,让他两剂药下去,李阁老当晚就醒了,还喝了一碗粥,现在那位过不去的老人家,还活得很滋润,虽说老态龙钟,又有些糊涂,确实是长寿的样子。

    最近,他这身体不行,前些年想求几枚好丹药,让国师举荐道士,国师不悦,直言就是世间真有灵丹妙药,也不是那么容易就碰上,反而是坑蒙拐骗的邪道士居多,他身为大周的皇帝,不可带头做这等事。

    皇帝也不是真糊涂,国师一席话,到底还是让他顾忌重重,再加上,国师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这两年,虽还是让人留意什么地方有灵丹,却并不太张扬,又把傅秋弄进宫,给他调理身体,这些日子,他到觉得身子骨好些,能处理朝政了。

    傅秋默默把了脉,就开始写药方,还是原来的方子,不过增减几味。

    皇帝笑着看赏:“傅老的医术,我是信得过的,你也别和那些太医似的,报喜不报忧,我这身体如何,直接跟我说,不会迁怒于你。”

    傅秋面色和缓,还笑了笑,眼睛清澈,轻声道:“陛下辛劳,胃火重,怕是这几日有些不开胃吧,别的小毛病也多了,哎,这人到了年纪,还是要好好保养,最主要的是心情好,多想想开心的事儿,少想些烦心的事儿,所谓笑一笑,十年少,心情开怀,病也好得快……”

    他絮絮叨叨说了一堆,皇帝也不嫌烦,到是神色渐渐平和,等药来了,喝了碗药,就觉得精神好了些,又坐起来想看看折子,结果见傅秋神色不满,笑呵呵地扔下公务,问太子在哪儿。

    正好底下来传话,说太子拿了一篓子新鲜的石榴,是皇后赏的,想跟父皇分享。

    皇帝脸上就露出笑意。

    不一会儿,太子来了,见到傅秋,知道这是万岁爷信任的大夫,还抓了一个大石榴塞给他,谢他辛苦。

    傅秋连忙接了,也不敢多说话。

    太子也没多理会,万岁爷肯定不希望别人接触傅秋,这是万岁爷用的大夫,你接触他是什么意思?想窥探皇帝的身体状况?

    皇帝笑着招呼太子过去,想和他下盘棋换换脑子。

    老太监很有眼色,亲自送傅秋出门,一离开勤政殿,傅秋的脸色顿时就变了变,只是稍微一变,连忙恢复,抹了把后背,只觉得汗津津的。

    皇帝的病,恐怕都到了没办法治的地步,他现在的药方,怕是会越来越不管用了,要想继续有效果,就得走险招……

    傅秋深吸了口气,下了决心,他知道,太医院的太医们都不傻,就是万岁爷让他们会诊,给他们看了药方,他们也不会轻易说什么不妥当的话。

    再说,就是危险,他也没有选择。

    皇帝表现得再客气,一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治好他,那就到了自己的死期。

    真可笑,再高明的大夫,也不是神仙,治得了病,可治不了命,人到了寿数,除非去求阎王爷,否则上哪儿添命去。

    傅秋叹息,他儿子一直怪他,怨恨他不肯传他医术,那个傻小子,他给他留下那么多家财,够他一辈子逍遥快活,还当什么大夫,当大夫的,做个庸医还好,真要高明了……那也是提着脑袋干活。

    这一关,他也不知能不能过去,最好是能让万岁爷一直抱着希望,觉得自己并无大碍,一直到……最后。

    手里握着石榴,傅秋定了定神,还没走到绝路呢,他不用太早就绝望。

    虽然他不怎么会看人,可这些日子也暗地里打听过,太子不是个刻薄的,是个好人。

    说太子是好人,这话有些怪,可他盼着太子是个好性子的,也许他的活路,就在太子身上,而且,这位年轻啊,年轻的人对于死亡都没有那么强烈的恐惧,也就不敏感,遇见了事儿,就不会轻易去把罪责推到一个无辜的大夫身上。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三章 闲逛
    &bp;&bp;&bp;&bp;天还没有大亮,东市就已经热闹得不得了,地处京师,天子脚下,便是最乱的时候,此处也是太平之地,一大早儿,无数行商脚夫,摩肩接踵,趁着东风而来,周围笔行,酒肆,茶楼,书坊林立,还有演杂技的,弹琵琶的卖唱女出没。

    整个东市二百多行,那真是热闹的让外来人目瞪口呆。

    红尘没少到这等地处玩耍,今天过来,却是为了陪着卢家几个小姐。

    前些日子事情多,瑶姐儿她们不说焦头烂额,却也提心吊胆了好一阵子,如今事情大略平息,干脆就把平日里积攒的银钱拿着,到东市这边买些好玩的东西消遣消遣。

    女人想心里痛快,购物是最好的选择了。

    不说瑶姐儿她们,红尘都来了兴致,让人驾着车跟随,自己挑挑拣拣,但凡看得上眼,有些野趣的小东西,全买回来堆车上,不多时,便堆了满满一车。

    回过神,瑶姐儿几个都忍不住吐了吐舌头,苦笑道:“坏了,回去肯定被骂。”

    卢家家教严格,家里也不至于银钱花用不完,女孩子们教导上,都是以贞静为要,让老太太她们知道,一群姑娘孩子心气,竟然学会了暴发户的手段,买了一大堆毫无作用的东西回去,说不得要罚她们抄几卷书定定心。

    “买了都买了,总不能扔了,再说,都是好东西,咱们也不吃亏。”

    红尘失笑道。

    东市上的小玩意,也算得上很精致好用了,瑶姐儿她们会被带得大买一通,主要还是这些在江南都不多见。

    例如一整套的核雕,雕的就是京城风月,栩栩如生,扁舟还随风而动,拿回去孝敬父亲,父亲肯定喜欢。

    还有那些毛笔,纸张,上好的各色砚台,姐妹们出门走礼,拿这些也新奇有趣很合适。

    既然都已经买了这么多,回去怎么也要挨一顿骂,干脆就痛痛快快玩一会儿吧,瑶姐儿她们都挺大气,哀叹了一回,还是忍不住继续逛。

    京城这边,可比她们家乡热闹百倍。

    红尘到是兴趣不大了,坐在车上跟着,看瑶姐儿她们闲逛,无意间一转头,到是看到一个熟人。

    三皇子齐王陈瑞。

    陈瑞今天没穿多么华贵的衣服,就是一身普普通通的布袍,可像他这样的人,就是穿着再简单,一身富贵气也掩盖不了,只看周围那些行脚商都不自觉躲躲闪闪,不敢上前也知道,大家都看得出来,这位的身份不一般。

    而且前后左右,起码跟了不下三十个护卫,这还是明面上的,暗地里大约更多。

    “天潢贵胄啊!”

    红尘笑了下,也不多在意,这些个皇子皇孙们也是人,白龙鱼服,微服私访什么的,不光是戏本里写来好看,他们也一样会照做,即便知道其实不大合适,很危险,以身犯险是傻子行为,可生而为人,又怎么可能时时刻刻管束着自己?

    扫了一眼,见齐王绕了一圈,钻进一个小商铺里去,那小铺子是个小酒馆,和周围的建筑格格不入,周围的酒肆茶楼,别的不说,大部分还算干净整洁,可这一个却憋憋屈屈的,门脸狭小,酒旗都沾上了好些油污。

    就这种地方,别说齐王这样的人,便是寻常的富贵公子,恐怕连看一眼都会觉得眼睛脏。

    红尘就不觉怔了下,但也没有多理会,低声交代了一句,让车夫跟瑶姐儿几个说了声,加快一点儿脚步。

    齐王认得她,说不定对罗娘和小严也有些印象,还是离远些,别忽然碰上为好。

    走了几步,红尘鼓了鼓眼睛,又看见厉王陈玮纵马而去,陈玮到是没乔装改扮,还是张扬的很,一匹骏马在闹市上左突右窜,惊得行人让路,无人敢管,好在他骑术确实了得,相当了得,闹市中也没伤到任何一个人。

    红尘好长时间没瞧见这人,看他到没多大变化,就是脸上怒气勃发,连脖子都是红的,显然处于暴怒中。

    厉王脾气不好,世人皆知,红尘却知道,这家伙的怒气至少一大部分是故意做出来的模样,因为有必要生气,所以才生气,像这般独自一人,还满脸怒火,大约是真怒了。

    他在这儿发怒,也许和那位齐王有关?

    两个皇子的关系并不算好吧,也没有打过什么交道吧,齐王是愉贵妃之子,厉王对他向来不假辞色,便是在皇帝面前,也很少搭理他,头上还因此被扣了不敬兄长的帽子,这两个人凑在一起,那可真是不太搭调。

    这下红尘到来了兴致,目光流转,正见对面一座酒楼,有三层,便和瑶姐儿她们说了一声,先上楼点了几样茶点,准备坐上一会儿,一来可以等瑶姐儿她们玩到尽兴,二来想看看,能不能探查下两位王爷的私密事。

    当然,不能也无所谓,反正是出来玩的。

    事实上,厉王已经跑得没了影子,齐王钻到小酒馆里不出来,红尘也看不到什么,正好店小二来送点心,红尘看了看,塞给他一把铜钱,笑问:“说来奇怪,我看咱们这边挺繁华的,怎么对面那酒馆也不整顿整顿,那副模样,也有客人吗?”

    店小二也是个话唠,见客人问,登时来了兴致,根本不必再深问,便神神秘秘地道:“客人,您是有所不知,那酒馆的生意可是好得很,只不过,它明面上是酒馆,主要卖的却不是酒。”

    一边说,店小二眉飞色舞,好像知道什么大秘密的样子。

    红尘眨眨眼,心下好笑,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心下却道,拿饭馆酒楼做幌子的店铺,她也知道几个,还有京城燕九爷那个出了名的灵师消息聚集地,连皇后都时常光顾,不也是如此,说它不是酒馆,算不得稀奇。

    “实话跟客人讲,这种事儿,要不是客人问对了人,也不会知道,那个酒楼啊,它是卖药丸子的地方,治病的。”

    红尘挑眉——这到没想到。

    “不过,人家做生意也是看人下菜碟,陌生人的买卖,人家可不做……”

    说了没两句,店小二就跑了题,把话题转移到那酒馆的老板娘怎么美艳无双上来。

    “哎哟喂,这酒馆都开了七八年,那老板娘本来看着也寻常,可最近这一两年,是越长越水灵,越长越嫩,偶尔出来一次,勾人的很啊!”

    “小六子!”

    后头掌柜的显然听见几句,很是不满,怒叱一声。

    店小二缩了缩脖子,也知道自己嘴欠了,跟人家一个女客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连忙陪着笑脸道了歉,点头哈腰地退走。

    红尘也没为难他,又要了一壶茶水,还要了一壶果酒,慢慢品尝,这果酒度数很低,根本不醉人,当水喝也无妨。

    差不多过去不到半盏茶的时间,对面酒馆脏兮兮的布帘子一掀开,里面冲出个人,不是齐王,是个少年,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头发乱蓬蓬,脸色发青,一脸的戾气,紧随着他的是一只鞋。

    “滚,滚,死在外头算了!”

    后面传来的声音沙哑难听。

    那少年咬着牙瞪了那布帘子几眼,转头冲着这边的酒楼就冲上来,正好撞了正同样上楼的瑶姐儿一下,身边的丫鬟连忙把瑶姐儿护住。

    少年嗤笑一声,冲着瑶姐儿飞了个白眼就理也不理一下,窜上楼去。

    到了楼上,他就四处溜达转圈,掌柜的和店小二都皱眉,显然有些不悦,却心中顾忌,没有第一时间驱赶。

    “喂,卖你包药丸子,要不要?”

    走了一圈,少年一眯眼,忽然盯住个身材圆滚滚,穿着打扮看起来像个富商的中年男人,就大踏步地跨过去,压低声音道。

    他声音不高,别人听不见,红尘的耳力却好,算是能听得清。

    富商明显很生气,张口欲骂,还没出声,那少年就轻声道:“你要是不买,我马上就大喊,说你不举,根本就是个银枪蜡头,哼,到时候看看你的脸往哪儿搁。”

    红尘:“……”

    那富商显然也憋了一口气,不过,到底不是那等特别强硬的人物,大口大口地喘了几口粗气,就甩出一串铜钱,看样子起码有百十文那么多。

    少年也不嫌弃,果然从怀里掏出来一颗药丸,笑嘻嘻地道:“回去试试,好用着呢,不过你这点儿钱,也就买一丸吧,嘿嘿嘿,要是用了觉得好,欢迎再次光顾!”

    富商也顾不上吃饭,到没把药丸子扔了,大约是怕了这个小魔头,扔下饭钱,扭头就跑。

    掌柜的也没拦着,叹了口气,只希望那小少年办完了事儿别乱逛了,赶紧走人。

    他一来,店里就不消停。

    红尘心下好笑,最近老遇见熊孩子,看来世上的熊孩子真是不少。

    瑶姐儿显然没见过这种人物,脸上带出几分厌恶,却又好奇,总忍不住多看几眼。

    其他几个姑娘还没来,要是来了,估计也要多看两眼。

    实在是这少年别的不说,其实长了一张不错的脸,即便是隐藏在蓬头垢面之下,可五官还是清清秀秀的,要是他好好打扮打扮,说不得是个漂亮孩子。

    红尘本来没打算理会他,结果这少年掂量了下手里的银钱,犹豫了下,四下张望,左顾右看,一眼看到红尘她们,略有几分迟疑,却还是迈动脚步走了过来。

    这下掌柜的脸色一变,上前一步拦住,低声道:“小魏,平时你捣捣乱,我看在杜老大的面子上也不好多管,但你向来有分寸,知道什么人能招惹,什么人不能,你也不瞧瞧那几个女眷的衣衫,那是你能惹的起的吗?”

    少年一咬牙:“我缺钱,我要给我娘治病。你个老头儿别乱操心了,迁怒不到你,你也不看看,几个小姐单独出门,身边没跟着长辈,肯定都不想惹事,再说了,我又不是抢劫的,就卖个东西,愿买愿卖,哪里破坏规矩了?”

    “什么缺钱,你爹富得流油,真缺钱,不会找你爹要去!”

    “呸,我哪来的爹,现在我就跟我娘相依为命,那个男人有他那孝子贤孙在,和我没关系。”

    少年一脸的狠辣。

    掌柜的脸色也变了变,一看管不了他,冷哼一声:“算了,懒得说你,你就作死吧,早晚有一天……哼。”

    少年一跺脚,几步蹿过来。

    瑶姐儿吓了一跳。

    红尘拍拍她的手,抬腿踢了下椅子,椅子正好挡住那少年的腿,撞得他踉跄了下。

    “有什么话,站在那儿说。”

    红尘轻飘飘的道。

    这少年本不是个听话的,性子也够倔强,人家说什么,偏偏要背着走的那种,这会儿却不知怎么回事儿,让红尘一句话堵住,心中露出些许怯意。

    不过,随即回过神,咳嗽了声,弯下腰,笑眯眯地道:“两位小姐,你们花容月貌的,长得可真好……”

    旁边护着的丫鬟大怒:“登徒子,乱说什么,小姐也是你能挂在嘴边的。”

    这人也不恼怒,显然见惯了,满嘴花花:“别价,我可是真心的,这位小娘子也长得秀丽的很呢,一看您几个都是富贵人,我这手里,有祖传的灵丹妙药,能美容养颜,让诸位是年年十六岁,美貌如花,不如买一些回去?”

    红尘心中暗笑,这少年是个滑头,到还挺有心思,对着富商一副嘴脸,对着她们就换了另外一副。

    瑶姐儿脸上通红。

    红尘却对这种市井小民并不陌生,也不会穷于应付,笑了笑开口道:“你别夸了,虽然红颜枯骨,我对你的药没什么兴趣,不过,买它到不是什么问题,这样吧,我问你件事儿,你要是跟我详细说说,我就掏钱买了。”

    少年一愣,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发展,面上多少带出几分戒备来:“你先问。”

    红尘也不介意,轻声道:“放心,我只问一件事,刚才进你们家酒楼的客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光顾?”

    少年又被吓了一跳,神色狐疑,也有几分厌恶,眼角眉梢都带着不耐烦,但他犹豫半天,还是开口:“从……去年十月份,十月二十七。”

    深吸了口气,他对这个日子记得清清楚楚,因为这一天,他那个所谓的爹,给娘送了一回银子来,把娘气得哭个不停。

    红尘若有所思,随手掏出一把碎银子,不多,可加起来却不少,递给那少年,笑道:“你的麻烦来了,还是赶紧走吧。”

    说话间,楼下就噼里啪啦响起一连串的脚步声,那少年跟被狗咬了似的,撒丫子就从另外一边往下蹿。

    瑶姐儿看得一愣一愣的,满头雾水,红尘也不多解释,给她倒了杯茶。

    “对面的酒楼看见了没有,以后千万别踏进去,那地方风水不好,至阴至邪,稍微沾上一点儿,也会让自己倒霉三年。”
正文 第三百二十四章 灵药
    &bp;&bp;&bp;&bp;瑶姐儿虽说迷迷糊糊的,可看了一场热闹,也挺高兴,逛完了街,带着一堆战利品回家,被乔氏捏着小鼻子数落几句,就高高兴兴给家里人分礼物。

    红尘随*代一声,让罗娘她们查查那个小酒馆,到也不是觉得多要紧,只是酒馆里的灵气异常的很,又在京城那么显眼的地处,居然没人注意,还招惹去了两个皇子,这事儿得关注一二。

    眼下,太子刚在宫里坐稳了位置,诸位皇子都未死心,有一点儿风吹草动,也不能掉以轻心。

    吩咐完,罗娘她们下去,红尘就让人把去年十月份的档翻出来给她看。

    京城这边的消息,除了有大事件发生,单独记录一笔,其它的要是没什么重要的,不会送到红尘面前,但也不会销毁,都是按照日期排列存档,哪一日红尘要看,可以随时找出来看。

    这可不是红尘定下的规矩,人家鬼谷那边,百年来都是如此,生门那群小子全和林公子学的。

    因着记录清晰,翻检容易,红尘很快拿到一箱子的消息档案。

    看了半天,去年十月份也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唔,有些奇怪的就是勤政殿那边开始多出来一份份例,皇帝吃饭近来都是跟着皇后,御膳房万岁爷的饭食,大多数时候都是便宜了那帮太监,从去年十月份开始,勤政殿多进了一份。

    应该是有人住进了勤政殿。

    再来,万岁的身体开始有好转,能够上朝,精神也好了,还召见了几次大臣和他那几个儿子。

    红尘又翻看了一下太医院那边的消息,这方面不好查,万岁对太医院把的很严,他们得的消息也不多。

    不过这段时间,的确有不正常的药材耗损。

    “找到好大夫了?”

    因着得的消息也是只鳞片爪的,红尘看得不大清楚,又看了一会儿,反而有些晕,也就不多想,太子只要稳住自己,其它的,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也没别的法子。

    没过两日,罗娘那边到是有点儿收货,至少把区区一小酒馆的店主查了个底朝天。

    店主姓魏,人称魏大头,祖上是前朝太医,后来犯了错,让皇帝赶出宫门,从此子孙后代都不能从医,他就开了酒馆,有一妹妹,魏三娘,早年出嫁,后来被夫家休离,居然还很不可思议地带着儿子一起离了夫家,回家和哥哥共同生活。

    那日那个卖药丸给客人们的臭小子小魏,就是魏大头的外甥,他生父姓傅,是个赫赫有名的名医,不过他可不承认,谁让亲爹把他和他娘赶出家门,后头又娶了新妇,又生了一个儿子,估计连他们娘俩都不记得了。

    “其实这酒馆早年私底下也卖药,都是卖给京城那些混子们,要不就卖去秦楼楚馆,弄些不入流的药丸子,这两年到有点儿名声鹊起,主要是魏大头的媳妇变化特别大,本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年妇女,后来皮肤细了,头发乌黑,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了绝色佳丽,人们都说,魏大头得了好药,能不能让人返老还童不知道,可美容养颜的效果看得见,因着他不能光明正大地卖药,到还是私底下偷偷摸摸卖,可这两年,银钱是赚得不少。”

    罗娘和小严你一句我一句,嘀嘀咕咕地说了一通,“传的很邪乎,我们可不信他们真能有什么灵丹妙药。”

    红尘也不信。

    灵师也有炼制灵药的,能得一味灵药,那都是视若珍宝,谁会像这一家似的,居然还私底下偷偷贩卖,灵药有市无价,真得了,谁不是秘不示人?

    “那酒馆的确灵气怪异,不过,邪气更重些,就是真有药,也是邪门的药,不走正途,不是好东西。”

    红尘又问了几句,似乎没听说吃他们的药,吃死过人,要真吃死了人,估计事情就闹大了,他们的酒馆也不一定能平平安安继续经营。

    “找人盯着酒馆,看看都有什么人去,小心些,不要盯得太紧……不是大事。”

    红尘交代一句,小严应了声便下去安排。

    本来也只是很随意地盯一盯,一个小酒馆而已,在京里也开了有些年头,红尘并没有很在意,不曾想,没过几日,到是闹出大热闹来。

    也不知道具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传言,说店主得了灵药,能起死回生,还传得有鼻子有眼的。

    城东豆腐坊的刘老太在街上不小心摔了一跤,她年纪大了,本来就一身病痛,这一摔可坏了事儿,好几个大夫都说过不了当天晚上,刘老太和小酒馆的老板娘关系特别好,老板娘就拿出一颗药丸子,说这药丸子只有一颗,再想配药,也没有药材可用,她也没试过,不知道具体效果,但眼下要是刘老太的儿子愿意,可以给老太太用一用。

    刘老太的儿子,那也是个孝子,如今大夫们都没办法,母亲还剩下半口气,他就死马当成活马医,狠狠心给老太太吃了,没成想,老太太吃了药,睡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晨就能起床下地,还喊饿要吃粥,一帮大夫都说神奇的很。

    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传得沸沸扬扬的。

    连小酒馆的老板和老板娘,都说真不知道那药的效果会这般好,也懵懵懂懂。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真有那么神奇?”

    乔氏她们也听了一耳朵,“我看不大可能,不过,好像真有些有用的药丸子,前几天容姐姐还说,想去看看有没有求子的偏方,听说有人去求了,还真得了儿子。”

    老太太摇头:“这事儿稀奇,稀奇事,咱们可不掺和。”

    她老人家见多识广,脑子不糊涂。

    “这事儿要是假的,传得这么远,肯定有门道,跟咱们没关系,要是真的,咱们家的家底,也没福气得那么好的药,还是和咱们没关系。”

    乔氏一听就笑。

    几个媳妇都笑了。

    卢家的确不该关心这种事儿,最多当八卦听听也就罢了,可宫里的皇帝,却不能不关注。

    关心皇上,或者想在万岁爷面前讨个好的,也不能不关注。

    连太子都得特别关注。

    事实上,那位太子殿下根本就不信世上能有什么灵丹妙药,还能让人起死回生,就是有,也没这么容易就自己冒出来,奈何他有个病了的爹,这个爹还是个皇帝。

    太子的那些兄长们,别管真心还是假意,都做出一副,若真有灵药,粉身碎骨也为父皇求来的模样,太子无动于衷的话,岂不是显得不孝顺。

    “父皇精明了一辈子,怎么就信这个?”

    在甘泉宫里,太子也懒得装相,皱着眉抱怨。

    红尘诧异道:“可有什么说法?”

    “皇上让人暗地里审了魏家,魏家看着不像撒谎的模样。”

    “他们也是从前朝宫廷里得的一张秘方,只是秘方上的药材,别的都好找,有一个药引子叫枯荣草,说什么三年一枯,三年一荣,一枯一荣之后会长出果实,果实入药有奇效,他们本来没太当回事儿,两年前有一次去湘城探亲,结果迷了路,途经一个小村落,却忽然见到了枯荣草,据说他们村子后山上有,村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只当是野草,也没太当一回事儿,魏家好奇,便去采了来,那时候家里还富裕,正好发了一笔财,魏家祖辈都爱好医术,有秘方,又有药,要是不制出来心里就不舒服,于是收集药材制作好几次,只成功了一丸药,拿玉盒装着,也不知效果。”

    太子苦笑,“听起来像故事,可他们说得似模似样的,再说,只是个普通百姓,想来也很难在万岁爷那些人面前撒谎,皇上看不出表情,也不知信不信,只是点了人要去魏家说的那小村落看看,找枯荣草的果实回来,我也不好说什么。”

    万岁爷富有四海,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这点儿事儿有什么好说的。

    然后,红尘就被点到了,让她一起去。

    红尘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她的事儿,可万岁爷口谕,让她随行,她就不能不去。

    好在距离不算远,来回应该不过是十来日的路程,而且湘城风景秀丽,只当是去游览一二也无妨。

    太子亲自去求旨,也要去。

    其实他身份有些敏感,不该做这等多余的事儿,但太子在皇帝面前,本就清浅的像一盆清水,这会儿满心好奇,加上几分真心为父皇操心,想要亲自去看看,到也正常。

    他一求二求,又撒娇又捣乱,皇帝受不住,只好摆出一副很没办法的模样放他去了。

    不过,皇帝去求药这等事,不太好听,感觉上比较怪异,万岁爷交代一个秘字,去的人并不多。

    魏家那边,抓了魏老板的外甥当领路人,皇帝点了二十名御前侍卫保护太子。

    太子出行,本来起码也有三千护军才合适,因着离得不远,又能随时调动湘城那边的护军,太子不肯带那么多人,也就罢了。

    还有两个太医,一个小太监,也是勤政殿的老人,时常在万岁爷跟前晃的。

    另外还有红尘,和一老一少两个陌生人,这两人一看就是灵师,只是红尘不认得。

    他们两个到认识红尘的样子,言谈举止间颇为客气。

    红尘到底还带着个郡主的身份,在这一行人里,除去太子,便是她了。

    一行人收拾妥当,打扮成行脚商,侍卫们扮作押车的护卫,便出发启程。

    没出发之前,太子还偶尔腹诽几句,真离了京城,到有些畅快,他已经好长时间没离开京城了,不要说京城,就是皇宫,那都有好几个月没有出过。

    一路到还比较顺当,没有走官道,官道上来往的都是官员,走的话太扎眼。

    京师附近,治安还是不错,没有碰见剪径的强人,红尘一人独坐一辆车,车是特制的,很宽阔舒服,里面塞了密密麻麻的话本书籍,还有小零食。

    罗娘和小严生怕带得不够,最后多到大概吃回京城都吃不完的地步。

    红尘比较喜欢肉脯,有嚼头,又顶饿,真要不小心落到人烟稀少的地处,好歹能支撑些日子。

    走了数日,终于到了湘城地面上。

    这日,那个叫小魏的领路人刚说,要是走得快,说不得再有半日就能到地方了,结果轰隆一声,忽然开始下雨。

    大雨倾盆而下,让人根本睁不开眼睛。

    外面的侍卫们连忙换上蓑衣,又把太子送回车里休息换衣服,他们一路上走得都是比较繁华的地带,不只是他们自己在路上行走,还有一些行人。

    也许是雷雨的缘故,走了没一会儿,就见前头的路被堵住,有一辆板车陷入坑里出不来,一个老太太站在道边,手无足措,车夫正想办法折腾。

    后面陆陆续续堵了七八个人,看着应该分了三伙儿,半路上遇见了便同行。

    老太太一看堵住了人家的路,也是满脸通红,各种不好意思,忙拿了包袱里的果子之类往大家伙儿手里塞,迭声赔礼道歉,连连保证尽快把车弄出来。

    遇见这等事,大部分也是自认倒霉,出门在外,与人为善,人家又是个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了,没必要闹得不愉快,不过,有人讲理,就有人不讲理。

    不一会儿,后头上来个五六十岁的老人家,孤身一个上路,还背着个大包,一见这情况,登时满脸怒火,随手一巴掌过去,推得那老太太倒在路边,破口大骂:“什么玩意儿,一看你就是个晦气的,多大年纪往外面跑什么跑?还不赶紧找个树把自己吊死,省得留在世上浪费粮食……”

    这老头说得又快又急,把老太太都给说愣住,一时不知所措,其他人纷纷皱眉。

    只是人们走在路上,遇见这等厉害的老头,通常情况下都不肯招惹,他这么蛮横,又是一个人,说不定有什么依仗,纵然听不过耳,也袖手旁观。

    红尘敲了敲窗户,铁牛就跳下车,三两步过去,轻轻一拨,就把老头给拨到一边去,随手把板车给拎上来,脸不红气不喘,再轻松不过,还顺手把老太太堆在路边的行李拎到车上。

    所有人都静了静,那个本要继续痛骂的老头也闭上嘴,没敢发脾气。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五章 夜遇
    &bp;&bp;&bp;&bp;老太太的脸色到有几分古怪,不过还是满脸堆笑,客客气气地道了谢。

    通开了道路,人们就继续走,老头也闭着嘴没再多说什么,估计也是看这边人多势众的,不敢生事。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本来平平坦坦的路,忽然就开始不太平了,不是这有个深坑,陷了人,就是前头冒出一截树墩子,阻了人的路。

    半空中还起了雾,薄薄的一层,看着不浓,可阴天下雨的,连着水汽,却看不清楚前路。

    前面还阴风阵阵的,隐约像鬼哭狼嚎。

    整条路,都透出一股不同寻常的阴森气息。

    经常走夜路的几个行人都觉得有点儿不对,加倍小心,尤其是有几个人本来走得稳稳当当,走着走着就忽然扑通一声摔倒,摔得头都破了,吓了其他人一大跳。

    “邪性啊!”

    好些人感叹。

    板车上坐着的老太太年纪大了,满头花白,脸上皱纹满布,一张嘴就吐出一口冷气,冻得瑟瑟发抖,红尘盯着她看了几眼,还没有说话,后头车上那个小魏就推开帘子,哼了哼:“喂,小爷几个煮了热粥喝不完,你上来喝点儿……暖暖身子。”

    后头几句话,到有些软。

    老太太愣了下,脸上露出几分为难,不过推拒了两下,看小魏的脸色不对,这才闭了嘴上车。

    红尘盯着后面的车好一会儿,不觉挑眉一笑,太子骑着马一路小跑,过来就往红尘车上钻。

    他也是一身的冷气。

    红尘车上一直熬着牛肉汤,汤熬得清亮,大块大块的牛肉在汤中翻滚,香气扑鼻。

    太子拿筷子夹了两块儿吃,又灌了一碗汤,这才笑道:“没出京之前,我还说那个小魏是个滑头小子,不知道敬畏,见了达官贵人也不害怕,还油嘴滑舌的,满肚子坏心眼,以后啊,恐怕没有什么前程可言,说不得哪一日就自己把自己的小命给送掉了,今天看他,到还有几分仁心。”

    红尘叹了口气:“他没有爹,和他娘相依为命,他舅舅还好,虽然冷淡,至少没有磋磨自己妹妹的意思,他那个舅母却恨不得赶紧赶走他们娘俩,动不动就使绊子,他娘性子到不是不刚强,奈何老天没给她好身体,一直孱弱的很,吃的药比吃的饭还多,真和嫂子去置气,估计过不了两日自己的身子先不行了,只能退避三舍,一个男孩子,寄人篱下,能有什么好性儿?”

    太子睁大眼。

    红尘失笑:“怎么?难道你们没把那一家子查个底朝天?”

    “……父皇查了。”

    也是,皇帝对这事儿上心,自己去查,又没和太子说,太子可以努力为父分忧,却不能表现得对那一家子太上心,追根究底,这做人儿子容易,做一个太子,却难上加难。

    红尘叹气,拍了拍太子的胳膊:“别多想,每个人都是这么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天色渐暗。

    雨也渐渐小了。

    路还是看不到尽头。

    前前后后的行人,不少开始找地方生火做饭,后面的侍卫也过来问,要不要停一停。

    看样子怎么也要赶一段夜路才行,那就没必要着急忙慌的,红尘点头,太子就小声交代了几句。

    后面马车靠边停下,很快就搭起棚子来,都是干惯了的,没耽误多少工夫,搭棚子生火,太子亲自扶着红尘下来坐好,牛肉锅烧开泡饼吃。

    那个小魏也下来,半点儿不客气,吃得满嘴流油,他不知道太子的身份,却也知道这些人身份不简单,不过,也只是表面上恭敬,让人一看就觉得轻浮,几个侍卫都看他不顺眼,那老太太一时想走,又让他压着坐下,只好委委屈屈地缩在一边吃饼。

    香喷喷热气腾腾的牛肉一吃,众人身上的寒气一扫而空,心情也放松许多。

    和小魏坐在一块儿的老太太,神色也渐渐松弛,还有模有样地给小魏讲古,讲了好些个故事,说着说着,脸上便露出几分惊惶之色,轻声道:“我觉得,咱们走得路有点儿不对,恐怕不太平。”

    “哦?”

    小魏嘴里叼着根叶子,眼角的余光一直瞟红尘她们,有些心不在焉。

    老太太的脸色在火光的映衬下,隐隐发绿,显得有些阴森:“你们是远道来的,可能不知道,这条路附近以前不是这么荒凉,周围有好几个村子,前几年,忽然闹起瘟疫来,一闹就是大半年,因为村子偏僻,村民们也都是些外地逃难的穷苦人,什么都不懂,竟然一直到人都死得差不多了,才有人发现报了官,官府派人过来,只看到一层腐尸和白骨……从那以后,这地方就再也没人住,这条道也渐渐荒废,就是这两个月,东边那条道让雨水冲塌了,人们没办法,才又开始绕这条路走……你们仔细看看就知道。”

    小魏打了个哆嗦,嘴上还硬气,说什么小爷我八字硬,百邪不侵,眼睛却是忍不住四下里溜,看到道边荒草满布,心里也信了几分这就是条荒芜的路,怪不得一路走得艰难,坑坑洼洼,很是不平坦。

    他努力想,上一回和舅舅舅母走时,这路是这样的吗,可他想不起来。

    虽然这次自告奋勇给人家带路,可自家人知道自家的事儿,当年他是跟着去的,但他那时候年纪小,记忆根本就很不清楚,在那群贵人面前,他是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可那不过是自己骗自己罢了,他要不去,难道还让舅母去挣这份功劳,真到了那时候,他和娘,就更别想活了,还不如拼一把,反正村子在哪儿,他是认得的,也认得枯荣草。

    但他到底还小,让老太太这么脸色严肃压抑的一说,心中就有些怕了。

    周围凑成一堆生火取暖的路人听了,面面相觑,心中多少有几分惊惧。

    有几个老成的也道:“这路不好走,我听长辈们说,若是路中频频遇阻,那是山神示警呢,最好赶紧折返回去。”

    年轻的到不以为意:“这么多人,真有鬼也不怕,那鬼怪啊,也欺软怕硬,看咱们人多,一早就躲得远远的了。”

    老太太笑了笑:“到也是这个理,不过就怕碰上积年的恶鬼,咱们人在多,那也是送菜的,我老太婆一把年纪,半只脚踏到另一边的人,到不怕死,你们要是非要继续走,我到告诉你们几个小窍门,要真遇见脏东西,第一不要惊慌失措,你们越怕,它们就越强,第二,千万别闭眼,别屏气,人的神和阳气都在这两样上呢,还有啊,最好高声呼佛号,会念经的就大声念经,你们同行的人多,真碰见了,手拉着手,不要放开彼此……”

    她老人家娓娓道来,越说越认真,听得周围人的都入了神,越发有些惊慌。

    不光是小魏和路人们,连旁边一群正坐着吃饭的侍卫,也心中发毛。

    为首的那个翻了个白眼:“咱们这么多人在,哆嗦什么哆嗦!杀人都不知道杀了多少了,还怕鬼不成?”

    这些能被皇帝挑选出来保护太子,全都有真功夫,在战场上拼杀出来的,谁手上还没有几条人命?

    奈何,周围阴森森,雾蒙蒙,不想还好,仔细一想,这一路上各种不顺利,好像喝点儿水也要塞牙一般,举目望去,前路漆黑,道边偶尔有看不清楚的影子闪过……他们就是手染血腥,身上自带煞气,该怕还是要怕一怕。

    “哇!”

    正吃饭,不远处一对夫妻带着个孩子,也停下来休息,孩子忽然大哭,哭声在夜里传得老远。

    “晦气,什么东西,快别让你那小妮子哭了,一个赔钱货还就会哭,再哭直接扔了喂狼,也省得浪费粮食。”

    刚才惹事的那个老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也到了附近,这会儿坐在道边一块儿石头上破口大骂。

    那一对小夫妻也不敢说话,只能拼命哄孩子,可越着急越是哄不好,孩子哇哇大哭,哭得直抽抽,那老头大约是心烦,又见那小夫妻年纪小,面嫩,越发起劲,骂骂咧咧,搅得人头痛的很。

    坐在小魏身边的老太太犹豫了下,步履蹒跚地走过去,从怀里拿出个竹筒,笑道:“孩子是冻着了吧,我这里还有一筒羊肉汤,给她喝点儿,许能好些。”

    小夫妻连忙道谢。

    旁边老头哼哼唧唧:“哟,一个小妮子到是有福,喂,我也冷啊,给我也来点儿。”

    老太太只当没听见,还帮了把手,帮着扶孩子。

    歇了一会儿,吃过饭,荒山野岭的,也不适合扎营,而且按照小魏的指点,再走不远就能到了,说不定不到天亮,已经到了山村,到了村子里再休息,大家伙也能休息得更好些。

    大家就启程,红尘他们一行人,人比较多,又有壮汉,还随身携带兵器,看着也不是什么坏人,其他人就不觉跟上一块儿前行。

    又走了一小段,还是磕磕绊绊的,越走风越大,天越冷,前面忽然传来一阵阵的马和驴的叫声。

    红尘的车磕绊了下,铁牛皱眉,轻轻安抚躁动的白马,回头道:“小姐,牲畜有些不安。”

    他们的马都是训练好的,就是不安,也只是抖动毛发跺一跺蹄子,前面有头毛驴已经挣脱了束缚,甩掉主人,一溜烟地拐到小路上没了影儿,气得赶驴的行人直跳脚,却也不敢趁着夜色去追。

    好在驴上的行李都是些笨重东西,其实并不贵,要紧的盘缠都在腰里系着。

    就是那驴可惜了。

    “咦?”

    前面忽然有火光。

    侍卫迅速地走上前,排开阵势,护住马车,心中却嘀咕,这里离官道太远,要真出事,凭他们几个也不知能不能护着太子去官道上,早知道,应该多带些人手才是。

    不多时,火光越来越近,原来只有两个人,看穿着打扮,像是大户人家的家丁护院之类。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两个人越走越近,看见他们这一行人,显然也吓了一跳,再看红尘他们一行人的模样,似乎不像普通百姓,连忙过来问好,侍卫们趁机盘问了下,才知道一个姓许的乡绅老爷带着妻儿上山打猎去了,结果碰到下雨,前面的山路又被大石头给砸死了,幸好附近有个自家的庄子,便在庄子上休息一晚,这还没睡觉,就听见下面乱七八糟的,又是人声,又是牲口的声音,老爷不放心,特意让他们两个过来看看。

    “咱们这地方不富裕,强人到不常光顾,我们来看看,也就是求个安心,这么晚了,诸位还要继续赶路?前头因为风雨,已经被堵死了,怕是过不去呢。”

    两个家丁都面容和善的很,“我们许老爷最是好客,再者说,这出门在外,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嘛,不如诸位先到我们庄子上休息一夜,用些茶水点心,等天亮之后,把路通了再走不迟?”

    他们这么一说,行人们都有些心动。

    红尘一行人还好,带的行李多,吃食也还够,路过前面镇子时,罗娘她们去采买了好些米面粮食,就怕主子饿到。

    其他人却不好说了,出门在外,能吃口硬邦邦的饼子,就算不错,水也要省着喝,这会儿人家热情好客,愿意招待,一众行人都意动不已。

    好些人答应,千恩万谢的。

    红尘眯了眯眼,低声冲太子道:“一会儿跟着我,告诉下面的人,去了那什么庄子,不许吃那儿的一块儿点心,喝一点儿茶水,全用咱们自己的。”

    “他们都知道。”

    太子脸色肃穆,那帮侍卫都是精明人,出门在外,怎么小心也不为过,荒郊野岭忽遇陌生人,不是贼人就是鬼魅,怎么能不小心?

    后面的车上,一直稳稳当当说话的老太太,却忽然闭了嘴,低着头,一言不发。

    小魏对她还有几分关注,只当是累着了,还嘱咐她披上件衣服挡风。

    这老太太在外面走,只穿了一身单衣,风一吹空空荡荡的,看着人都觉得心酸。

    几句话的工夫,那两个家丁前面带路,众人都跟着走,说来奇怪,他们自己走的时候,好像整条路都跟他们作对,各种艰难,这会儿家丁带着,就有如神助,走起来好像连力气都省去三分。
正文 第三百二十六章 贼窝
    &bp;&bp;&bp;&bp;好像很短的时间,也就一眨眼的工夫,就看见了山坡上的大庄子,朱红色的,高高大大的门,略有些斑驳的围墙,门外面还挂着两个灯笼,远看居然有点儿像白色的,离近了才发现红的很。

    大门洞开。

    里面飘出一股子滚滚热浪和香气来,香味扑鼻,诱人的很。

    外头红尘她们还好,一路上没缺了吃食,其他那些行人,都开始拼命吞口水。

    总是挑事,一看就不像忠厚人的那个老头,口水流了一下巴,大声道:“好香啊,这是做什么饭呢?”

    “今天杀了几头猪,主人家慈善,小的们也分了些,诸位要是不嫌弃,不如也尝尝?”

    家丁还是挺和气。

    “那怎么好意思,本来就很打扰了,太麻烦,太麻烦……”

    不少行人都不大好意思,虽说也暗自吞口水,可到人家家避避雨也就罢了,还要大吃大喝,怎么也不合适。

    家丁满面堆笑:“这有什么,都是乡野小味,又不是什么珍馐美食,大家都别客气,我们主人家特别好客。”

    确实很好客。

    明明是陌生人,主人家居然从屋子里迎了出来,是个长得白白胖胖的乡绅老爷,慈眉善目,主动招呼大家:“天色虽晚,可风寒露重的,吃点儿热乎饭,有助于睡眠,大家都别客气啊,千万别客气。”

    于是,这一行人都有些按耐不住,那老头首先特别不客气地蹦过去,端着个大海碗,让人家给他捞了一大碗肉。

    小魏瞥了一眼,冷笑:“多大年纪了,也不怕吃坏了肚子,也是,这种人老而不死是为贼,死了到是一了百了。”

    那老头到是很知道什么叫欺软怕硬,碰上小魏这一款,一看就是暴躁脾气,一点就着,也不懂最老爱幼的小混混,他当时就蔫了,耷拉着脑袋扭过头去往嘴里塞肉,一声不吭。

    主人家开门待客,院子里支着棚子,热热闹闹,路过的客人们有好些索性也就不去屋里,都在院中找地方坐下赏一赏夜雨。

    那个胖员外,看起来的确热情好客,端着酒杯四下里找人喝酒,没一会儿,还招呼众人:“我们园子里养了个小戏班子,不知道哪位有兴趣一起看看。”

    四周静谧,挂着七八个灯笼,不光还是不算明亮,略有几分暗淡。

    不过他这么一招呼,众人顺着视线看过去,不远处的游廊上到有倩影出没,一个个的身姿窈窕,侧影也很有几分意思。

    有几个人登时就意动,眉飞色舞的。

    罗娘扶着自家小姐,却没在院中久呆,主人家准备了客房,小严带着人进去收拾,她便立在门前,举目远眺,太子也凑过来,低声道:“大家都饿了呢。”

    一群侍卫闻着肉香,也有些口水横流,只是守规矩,太子不发话,自然不会去吃,只是一个个地灌了一肚子茶水。

    红尘笑了笑,“保险起见,大家都安分点儿。”

    “可有什么不妥?”太子低垂了眉眼。

    他以前也是经常四处走动,并不是那些坐困京城的贵公子,但这一次出门,却处处都透着一股子邪性,让人心中不安。

    红尘沉吟了片刻:“我只是感觉这里的气息很浑浊,别的也没什么,可那员外不对劲儿。”

    太子仔细看过去,点了点头:“衣服鞋帽不是不合身,可扣子都系错了,下摆上全是泥点子,鞋上也都是泥,这人白白净净,保养的好,一看就是体面爱干净的,现在一身狼狈居然不以为意,有点儿奇怪。”

    “还有,园子里的人未免太少了些。”

    红尘叹了口气,“虽然他们说那边有个小戏班,看着也像有人的模样,可婢女呢,丫鬟呢,还有引咱们来的两个家丁,这会儿也不见踪影,未免奇怪了些。总之,今夜大家都小心,不要睡死了。”

    太子的脸上不觉带出几分忐忑,红尘就笑了:“我是觉得露宿荒郊野外,总比不上在人家屋子里住一住更舒服,咱们这才住下,而且,就是不住这儿,尽早走,对方要对咱们不利,还是免不了下手,何苦折腾?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论咱们遇见的是哪一路的魑魅魍魉,小心点儿就是,不必忧虑。”

    说完,就转身进了屋子。

    太子无奈,只好吩咐人加强戒备。

    “我住郡主旁边,你们仔细巡视,主意警戒。”

    高人有高人的底气,他这样的凡夫俗子,可不觉得身为太子,就真是龙仔,诸邪不侵,离郡主娘娘近点儿,万一有个意外,也好脱身。

    红尘回了屋子马上倒头就睡。

    临到快天明时,她一下子就醒了,一挥手,屋子里一股清淡的烟气就散去,立时坐起身,把罗娘和小严都推起来。

    罗娘和小严两个,都有点儿头晕。

    “嘘。”

    红尘慢慢下地,推开一条窗户缝。

    小严也凑过去看了一眼,就见外面的长凳上坐着好几个人,有昨日碰见的,让人心烦的老头,还有一对小夫妻,和两个中年汉子。

    这一家的那个员外也立在外头,他今天却不是昨日那般慈眉善目,反而显得尖嘴猴腮的。

    “这些气味都不算好,昨晚吃得小的们闹肚子,可不舒坦呢。”

    “老爷,回头屋里那几个鲜嫩的,给我们留点儿呗。”

    说话的正是那一对夫妻,明明是昨晚的客人,现在听声音,却让人浑身发毛。

    小严额头上的冷汗登时就落了下来。

    红尘略略蹙眉:“大意了。”

    哎!

    罗娘也感觉到很不妙:“……那老头竟然斯斯文文地坐在雨里面,别不是……小姐,那副皮囊底下……”

    “早不是人了,恐怕昨天晚上就着了道,是我不小心,竟然没注意到。”

    红尘叹气,她一开始就闻到了那个员外身上如跗骨之蛆一样的怪味,可整个院子里都是这种味,她只以为是在这地方沾染到的,为了不让自己难受,故意塞住鼻子,竟没有多想想。

    “唔,小严,把咱们上回从皇后那儿,还有王骗子那儿得的油灯都拿出来,还有佛前供奉过的香烛,你和罗娘分一分,一会儿说不定用得着。”

    门外头的员外哼了哼:“行了,少不了你们的,这边屋子里的几个,都是美食,留着慢慢吃,别狼吞虎咽糟蹋东西,去,把那边几个给带出来。”

    员外一挥手,两个中年汉子就挨个推门进入客房,不多时,就拖了好几个人到院子里。

    其中一个是小魏,另一个是挺受小魏照顾的那老太太。

    还有几个,都是昨天的过路人。

    员外绕着他们走了一圈,指指点点的,好像再挑先朝哪个下手,就在他点点头,好像选定了的时候,那老太太蹭一下跳起,伸手卷起小魏,撒丫子就跑。

    别看是个老太太,这速度简直如飞,竟然让她几步就冲到院门口儿去。

    那员外也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还想跑?”

    本来是大门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一堵高墙,老太太还想向上爬,跳了两下居然跳不上去,一眨眼的工夫,就让那两个中年汉子拖着胳膊给拖了回来。

    老太太脸色大变,大声道:“别吃这孩子,这孩子那么瘦,不爱洗澡,都是臭的。吃我,吃我吧。”

    员外一挑眉:“你到胆子不小,可惜太老了,我怕牙碜,比不上那小子嫩,有嚼头。”

    这时,对面客房里一堆借宿的,差不多都被杂七杂八地仍在院子里,其中就有不少是太子他们带来的侍卫,此时呻吟出声,渐渐苏醒,满脸迷糊。

    侍卫们比较警惕,登时发现不妙,却手足酸软,提不起力气来,心下大惊。

    其中一个姑娘一睁眼,就看见有人张着血盆大嘴,吓得嗷了一嗓子,瑟瑟发抖,正闭目等死,只听耳边嗖的一声,身体一轻,忍不住开眼一看,压着她的那个‘人’已经倒在地上,身体扭曲,咯嘣咯嘣扭了半天,都是人不可能做到的动作,终于坐了起来,脖子还是歪的,眼珠子一转,都是白色:“谁打我?”

    掉他脑袋旁边的是个烛台。

    院子里一静。

    员外扭头,就看见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立在门口,小严正给太子擦脸。

    太子本来迷迷糊糊,让小严一擦,登时清醒,四下张望,半晌才道:“我就知道,肯定要出事。”

    他这会儿才忍不住想,原来自己也是个爱作死的,明明知道不对劲,偏偏还要跟过来,人家郡主是艺高人胆大,他以后可不敢这么干了。

    员外显然也有些吃惊,惊疑不定地看看红尘,又看看太子,向后退了几步。

    那些借宿的客人们都是满头雾水,这会儿昏昏沉沉,发现自己倒在泥泞的院子里,浑身又是泥又是水,身上还没力气,纷纷忍不住吵吵嚷嚷起来:“怎么回事儿!”

    “你们干什么!什么东西!”

    乍一见本来熟悉的同路人,脸上肌肉一块块抖动,眼珠子乱翻,吓了一跳。

    员外暗暗戒备不说话。

    红尘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回头冲太子道:“我以前读书,读到有山精鬼魅之物喜欢食人,吃了人还披上人皮继续诱骗其他路人,只当是传说而已,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哼,原来是位灵师!”

    员外冷冷一笑,“我都有小两年没吃过灵师了,如今弄一个尝尝滋味,想来比别的都香嫩。”

    他一眯眼,张开嘴,就有一大团雪白的丝线朝着红尘飞过去。

    密密麻麻,闪着幽蓝的光,显然是有毒,还带着一股子雾气。

    太子被吓了一跳。

    罗娘和小严脸色都变了。

    她们以前遇见各种妖魔鬼怪多了去,可那些东西,天然就怕自家小姐,离得远远的先跪了,就没几个敢动手的,而且即便是动手,也是她们看不出来是怎么回事儿的交手方式,动静很大,偏偏从头到尾自己是一头雾水,什么都不懂,自然少了几分惊惧。

    眼下这个,不光不把小姐当回事儿,想吃了小姐,竟然说动手就动手。

    红尘也蹙眉,拿出几张符扔出,那些白丝的动作登时僵硬了些,但符咒一张张破裂,对面那张着嘴咆哮的员外脸上冷笑:“就这点儿本事?”

    这家伙一张嘴就满是臭气。

    红尘摇头:“脏。小严,让你准备的油灯呢?”

    “在,在这儿。”

    “全扔出去。”

    小严和罗娘,一个指令一个动作,齐齐抬手一扔,她们都练习过射箭,投壶也特别准,这次还是很准,七八个油灯,烛台扔出去,按说也不该有大动静,可一碰到那白丝,就轰一声爆开,大团大团的火光冲天而起。

    “嗷!”

    那员外登时惨叫,满脸恐惧。

    其他的那些人也一个个的脱了一层皮,整个身体瘫软在地,抽搐不停,渐渐没了动静。

    红尘还有心思跟太子和自家俩丫头讲课。

    “所谓一火破诸邪,通常各种邪门的东西都怕火,当然,一般的火差了点儿,像这种在佛前供奉过的,都特别管用,你们平时走夜路,不如就带上些,万一遇见邪门的东西,不用慌乱,这玩意无需法门,直接把它们都烧了,最是简单不过。”

    罗娘她们还好,一般出门都是陪着小姐,并不太害怕。

    太子赶紧记下来。

    这会儿他那些侍卫们才软手软脚地簇拥而来,还是满头雾水,看着一地狼藉。

    半晌,火光渐渐熄灭,惨叫声也没了,红尘扫了一眼,看到一地的蜘蛛,毒虫,还有一堆耗子,黄鼠狼的尸体,登时无语:“怪不得一开始没察觉出不对。”

    一开始总觉得是有什么阴邪之物,没想到,竟然都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成了精怪。

    “好奇怪,居然这么多!”

    罗娘吓了一跳。

    她们也不是那些什么都不懂的,很清楚眼下动物成精成怪非常困难,还是她们家小姐说的,需要机缘巧合,而且,她们遇见的那些动物开启了灵智,大部分都很良善,像这类竟然吃人的……真是只在传说中遇见过。

    几句话的工夫,侍卫们都开始打扫战场。

    太子也缓过神,院子里还是昨晚的样子,没人收拾,柴火都没有熄灭。

    锅里的炖肉炖了一晚上,还是香气扑鼻,太子凑过去看了一眼,有点儿惋惜:“可惜了这好肉。”

    红尘失笑:“你要是想吃可以吃几块儿,只是万一吃出什么人眼,人手指头之类,别嫌恶心。”

    太子:“……”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七章 夏家?
    &bp;&bp;&bp;&bp;滚在地上的大块大块的肉里面,夹杂着黑色的长发,指甲盖,人耳朵,人手指头,还有特别恐怖可怕的……眼珠子。

    太子觉得自己有时候真是手贱,好奇心没用对地方,人家明明都说得很清楚了,还非要搅合一下。

    只看这一院子里所有人都吓得瑟瑟发抖,目瞪口呆,还有几个翻白眼昏死过去,连他那几个忠心耿耿的侍卫都有点儿虚脱,就有一种别样的成就感。

    他也只是恶心的很,可没吓成这副德行。

    红尘四下走了一圈,皱眉:“全是血腥味,昨日居然没有察觉到……这一群东西全身怪味,也没办法。”

    现在被烧得焦黑,跟一团一团的黑炭似的,滚了一地,让人都没地方下脚。

    太子招呼一声,侍卫们全都拿白布,涂了药,裹着鼻子,辛辛苦苦收拾满院子的东西。

    周围那些借宿的客人,这才回过神:“……怎么回事儿!”

    “这些,这些都是什么东西!”

    尤其是本来和自己一路的人,忽然变成怪物,那种感觉,简直让人吓出一身白毛汗来。

    “呕!”

    “呕,呕!”

    不少人蹲在墙角狂吐不已。昨天晚上他们都过去吃了一堆红烧肉,昨天是吃得香甜可口,可今天看见地上肉里面滚出来的东西,就完全受不了了。

    小魏也目瞪口呆,扶着他一直照顾的老太太小声道:“万幸,万幸,要不是昨夜您老人家叮嘱我,我恐怕,恐怕也……”

    他向来任性,天不怕地不怕,可这会儿也没了脾气,昨晚他要灌一肚子人肉,以后恐怕再也吃不下饭去,要饿死了。

    老太太摇了摇头:“也没什么,人肉而已,吃也就吃了,就是怕你不习惯。”

    这老太太慈眉善目的,这会儿说话,却透着一股子冷漠。

    旁边一个中年人吐出口气,也冷冷道:“吃人有什么新鲜的,早年灾荒连年的,吃人肉的人多得很,没听说嘛,当年还有军队把人当成两脚羊圈养,专门用来吃,有人喜欢吃女人肉,有人喜欢吃孩子的肉,也有的觉得,男人的才筋道好吃。”

    “……别说了。”

    “呕!”

    又是一片呕吐声。

    红尘四下看了看:“一会儿把这个庄子烧了吧,不能要了,继续留在这儿,还不知道滋生多少恶灵出来。”

    她心中有些忧虑,动物生出灵智,本来很是困难,可这地方却出了这么多,看来的确有点儿意思。

    “哎,可惜了。”

    她从来不觉得生出灵智的动植物都该毁灭,要是如此,家里养的小茉莉第一个就要死,那些初生灵智的小动物,都懵懂天真,不知善恶,若能导向善途,也是一份机缘。

    红尘很希望能多一些动物植物生出灵智来,这对她,也是大有好处,对这个世界,同样好处巨大,但要是生出来的灵智都被污染至此,便着实可惜。

    它们这般作为,也不会有好结果。

    小严很不甘心地把自己储存的灯油全都贡献出来,大火焚烧,没一会儿,整个庄子就化为灰烬。

    红尘叹气:“咱们该赔的,只是恐怕不知道能赔给谁了。”扫了一眼地上那一地的烂肉,“这些大概都是这个庄子上的人,连主人带下人的,能煮这么多,它们还不知道吃了几顿,怕是一早把庄子吃了个精光。”

    太子打了个哆嗦:“……别说了,我的郡主娘娘。”

    怪瘆得慌的。

    很快,众人都出了庄子大门。

    这种地方,所有人是一时半刻也不乐意多呆,一帮客人们心有余悸,顾不上山路泥泞难走,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去,一出门,就彼此结伴,匆匆跑了。

    小魏身边那老太太也不知什么时候没了踪影。

    上了车,小魏还一个劲嘀咕,生怕那老太太出什么事儿,红尘听了好笑:“任何人出事,那位也不会出事。”

    罗娘愣了下:“小姐?”

    小严也道:“那老太太可有什么不妥之处?”

    “你们想想,这一路上,老太太各种提点,说了好些可怕的话,提醒众人小心,在庄子里,所有借宿的客人中,除了咱们大部分都着了道,那老太太却手脚灵便,说跑就跑,拎着小魏也恍若无物。”红尘略微沉吟,“她的种种表现,本就很不寻常,估计过来,有她的目的在,不要紧,等等看就知道了,若是和我们无关,只是个想管管闲事的,不必理会,要是和我们有关,必然再次出现。”

    小严和罗娘笑眯眯点头,也不大在意。

    一众人继续前行,小魏领路,他本来对道路也不算特别的熟悉,可这会儿是越走越熟悉起来,好像冥冥中有什么东西指引,他看各处的花草,都觉得眼熟。

    “前面应该是一片桃花林,绕过去就是一条清澈的小溪,过了小溪,有一段儿山路,翻过山去,便是我们当时遇见的村子里,枯荣草在村子里不少,都是被当成野草看的,因为它们长得和野草也差不多,如果不是精通药理的人,恐怕很难分辨,不过,那个村子里,所有人都特别长寿,年过八旬的老翁多得很,好像遍地是老人,老人们也都下地干活,一点儿也不松快。”

    小魏显然对那个村子的印象非常深刻,一边说,脸上还露出一抹笑意出来。

    “记得当时我过来,很多老人都特别喜欢我,给我吃好吃的,待我极好。”

    他从小被母亲一个人抚养长大,父爱缺失,恐怕也受了不少白眼和欺辱,能得别人的喜爱,让人平等相待,对他来说,大约是很重要的事儿。

    或多或少,因为得老人缘,他对老人也很好,那日在路上,那个老头破口大骂地欺负人,他看不过眼,也说了几句话,可即便如此,也不像他在京城时那般凶神恶煞。

    在京城,红尘调查过,这小子不是个善茬,打架斗殴狠毒无比,手上虽然没有人命,他也不敢闹出人命,算是有分寸,可打的人断手断脚,好几个月下不来床的事儿,没少发生。

    因此才经常被人追打,不光是欠债之类的缘故,要不是这小子机灵,对附近的环境也熟悉的很,手头上的底牌更多,手段百出,他那个舅舅和舅母,也不是什么简单人,能在京城扎根多年,平平安安地做生意,就没有几个没手段的,恐怕,小魏这家伙能不能活到今天,还不知道呢。

    离村子越来越近,小魏大概觉得自己说的有点儿多,终于闭上嘴,走了一会儿,前面就能看到炊烟袅袅和影影绰绰的民房。

    “到了。”

    小魏也松了口气。

    这一路上,不敢说就真算惊心动魄,可在他看来,也有那么几分艰难,尤其是最后遇见的那一场波折,他长到这么大,从来没见过,真是让人无话可说。

    太子也松了口气,连带着他带来的內监,侍卫们,都觉得浑身的骨头轻了轻。

    一众人加快脚程,顾不得休息,一鼓作气冲进了村子,可一进村子,太子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那些村民们见了他们,个个脸上露出几分惊慌失措的表情来,这村子里大部分人姓木,叫木家村,也不算大,大大小小的有*十户人家,还不足百户。

    果然如小魏所言,老人多了些,一路上看过去,都是老人带着孩子在道边坐着。

    红尘一行人过去试探地问了问,村子里很快出来一个须发花白的老者,是个族老,说着一口怪里怪气的乡音,好在还能听得懂,客客气气地把他们迎到村子里去。

    太子不习惯拐外抹角,再说,在这儿也用不上,一进门,还没喝茶,便正容道:“老人家,我们这次前来,是家中长辈患有疾病,听说贵村有一种草药,可以作为药引,不知可否容我们寻找?”

    那老人家一愣,愕然道:“草药?我们村子里可不出什么草药,而且……”

    他脸色渐渐暗淡,“今年刚过了年,我们就发现村子里似乎有点儿不对劲,往年这时候,正是草木生发的季节,可今年……哎,你们出去看看就明白了。”

    太子一愣,这会儿天色还不错,他也顾不上别的,就带着內监和侍卫连忙出去看,一看登时发现不妙。

    村子里哪里有什么枯荣草,那根本就是连根草都没有。

    前面他们路过的山上,已经渐渐能看到大片大片的绿意,毕竟都春日了,但村子里,连那些树木,都是一片枯黄。

    村民们有些脸上木然,有些略带慌乱,神色都是凄苦无比。

    “这可如何是好?”

    內监也是满头大汗。

    他出来办的是份苦差事,可那是万岁爷亲*代的,就是死也要办好,现在千里迢迢到了地方,却找不到他们要的东西,那还了得?回去肯定脑袋保不住。

    內监大怒,瞪着小魏。

    小魏不等他们逼问,先一脸懵懂苦笑:“真是这个村子,我绝对记不错的,村口那大榕树上,还有我刻的字儿,不信你们去看看,绝对是这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小的也不知道啊!”

    他到是知道看人脸色,一见不好,马上见风使舵,说起好话来,还一套一套的。

    太子沉着脸,他不是喜欢迁怒别人的人,这会儿也不免头疼。

    如果回京跟那位陛下说,村子里寸草不生,也无枯荣草……他就是再不懂事,也知道不妥。

    “先找找再说,两位太医,你们精通药理,就和小魏一起四处看看,或许能有所发现。”

    就是希望渺茫,该找还是要找。

    太子不相信真有能让人长命百岁的灵丹妙药,但东西还是要带回去,至于炼得出药,还是炼不出,那就不关他的事儿了。

    众人都没法子,只能听太子的话。

    红尘她们先安顿下来,太子亲自领着侍卫,太监,太医,还有小魏四下里寻找草药,真是亲自动手,摸爬滚打,弄得一身都是泥土,小严和罗娘干脆从村子里买了好些粗布,给他们制作了不少大围裙,大袍子,套袖,穿上也省得换衣服。

    还挺受欢迎的。

    在宫里的时候还好,换衣服不费事,谁也不至于可惜几套衣服,太监都是伺候万岁的,一样不少衣裳穿,可出门在外,什么都不方便,带的行囊不够多,能少换几次,自然最好。

    太子也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那一类,还笑道以后回了宫也做些这种东西,如今练习骑射,骑装消耗之快,他都觉得心疼,几乎一天下来,得换好几套。

    这时候的衣服可不好洗,洗两次就掉色,不能穿了。

    红尘让他说得好笑,上辈子她嫁给王越之后,也有一段儿时间很心疼衣服,让人做了些布的围裙,等修剪花枝,或者做些劳力的活儿时,便穿上。

    王越对此深恶痛绝,一看见就板脸,觉得她丢人现眼了,更别说自己穿,她也不好为了这点儿小事儿计较,便没再弄这些。

    这人和人是真不一样,王越算什么?

    林师兄可以穿粗布衣服,穿得自自在在舒舒服服,太子见她可惜衣服,也会赞一句好,那个王越,却只知道注意些莫名其妙的细枝末节。

    红尘一回神,心下好笑,都多少年前的事儿,怎么又想起王越来,如今,他们才是云泥之别呢,再也不会有交集。

    重新把注意力转移回来,太子他们找了有十多天,愣是一无所获,所有人都有些绝望。

    太子到渐渐想开了。

    “到时候我去给父皇赔罪便是,找不到,我们有什么法子?”下定决心,再多找一找,再无收获,就要回京。

    这日,太子一早还是带着人出门,没到天黑,人却回来了,而且还弄丢了个人。

    一进门,太子喝了口茶,便连声吩咐侍卫出去找小魏。

    “这回我们出了村子看了看,一出村口,那小子就没了人影,我居然没有注意到。”

    红尘顿时笑了:“无妨。”说着,便取出一缕头发,又拿了个稻草人,把头发缠在草上,高声呼喊了声:“魏宁。”

    只一声,草人震动。

    她就又喊:“傅……魏宁。”

    话音未落,外面一阵风刮过,小魏张牙舞爪地从墙头上翻过来,灰头土脸,一脸惊惶地趴在地上,又是鼻涕又是眼泪,抬头看是红尘,嚎啕大哭:“救命,有妖怪!”

    太子吓了一跳。

    红尘顿时笑了:“还请进来吧,老人家。”

    大门洞开,一个熟悉的老太太慢慢悠悠就晃进门。

    这老太太众人都是认得的,正是和小魏交好的那个,对小魏很照顾,小魏也很照顾她。

    “老人家,你抓我们小魏做什么?”

    老太太脸色沉重,看红尘的目光,也有几分忌惮,却还是平平静静地坐下。

    她今天的表现,可不是当日那么狼狈,反而显得很有气度,坐下就叹了口气,道:“他本来就该留在我那儿,他是我定下的孙女婿,都把我们的命魂带走有两年多了,现在终于回来,怎么还能让他走?”

    太子那边,所有人都满头雾水。

    红尘到是还算镇定自若的,平平静静地坐下来笑道:“若是我没看错的话,老人家应该是一棵树吧,满身清新的草木之气,浓郁至此,很是难得。”

    连小魏都懵了。

    老太太有些意外,随即又不觉得意外了:“也是,什么能瞒得过仙子?仙子容禀,这个孩子,早在两年前就被舍给我们了,他是我们家的女婿,族中已经给了最昂贵的聘礼,老身留他,也是理所当然的。”

    “愿闻其详。”红尘笑了笑,她就喜欢听这类故事。

    老太太松了口气,她也是精明的,有一股怪异的气息冒出来,除了红尘,太子,小魏,其他人都迷迷糊糊睡了过去,这才开口。

    也的确是个奇闻。

    就是当年小魏跟他舅舅,舅母到村子里来,他年纪比较小,他舅母又不待见他,吃穿用度都不大妥当,一路劳累,到了村子就开始生病。

    小魏其实长得很不错,面红齿白的,十分可爱,有一次自己跑到村口,靠着村口的大榕树就睡着了,大榕树已经生出灵智,还养了个同样生出灵智的小孙女,那小孙女正天真无邪,和小魏玩了一会儿,便十分喜欢他。

    当时小魏病得几乎不行,小孙女一时情急,就把让它们一族生出灵智的,一个奇怪的种子给小魏吃了,那东西,族里给起名叫命魂,能从周围的生灵体内吸取能量,滋补自身。

    它们一族,知道不可滥用,从来不多用,只稍稍用来修行而已,而且还会主动把能量还回去。

    “村中所谓的枯荣草,是我们的族中先辈们,用命魂的结果,先吸收草的能量,让其枯,再散发能量,使其荣,循环往复,永无止息,从很久之前便是如此,听说以前有人拿最盛之时的枯荣草入药,还救过很多人命,这件事,也有记载留下,老身也看过那些记载,到是有些不靠谱,说得太夸张了,虽能治病,也非灵丹。”

    她说了几句闲话,又说到小魏身上。

    小魏得了命魂,吓得这老太太不轻,但却狠不下心取他性命,再夺取命魂,不过,只要小魏留下,他们照样能使用命魂,就去找他的舅母商量,要订下婚约,把小魏留下来。

    “他舅母答应的很好,还说让小魏做倒插门的女婿,只是婚事需要筹备,先把小魏带走,我们信了她,可她却一去不复返,那命魂的力量,连我们有时候都控制不好,其实……有时候老身都怀疑那是个邪物,如今让小魏带去了外头,还不知会出什么事端,我等真是日夜忧思,还请仙子,让我们把小魏留下吧。”

    老太太目光灼灼,慢慢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盒子来:“这是当初命魂还在时,留下的枯荣草,保存得当,尚是最盛之时,完全可以拿去入药……我觉得仙子得它,已然会心满意足了。”

    那到也不错。

    红尘看了小魏一眼:“我从不为别人做主。”

    小魏猛地咬牙:“我不是不肯……”他虽然懵懂,却也听得分明,而且,他并不喜欢京城的生活,更不喜欢自己的舅舅舅母,离开他们,他是万分乐意的。

    “我还有我娘要照顾。”

    老太太的面色柔和,她果然还是很喜欢小魏:“无妨,若是你愿意,我的徒子徒孙们,在最短的时间接回你的母亲,也不是什么难事。”

    说话间,神色睥睨,随即看了红尘一眼,又赶紧收敛了些许,“当然,要仙子同意才好。”

    “我不管别人家的事,既然我也有东西交差,你们愿意如何,都请自便。”

    红尘轻声道。

    太子也没说什么,只是满脸的好奇。

    他和小魏不熟,也不大关心,碰见这件奇事,到挺有兴趣知道结果,还小声嘀咕:“以前看话本,也听过什么山精鬼魅找人成亲之类的,现在看来,好像有点儿根据。”

    红尘拍了拍他,然后就看小魏脸上带着点儿惶恐害怕,还是咬牙答应了,也不免有点儿意外。

    寻常人碰见这种情况,打死也不肯愿意的,小魏这小子,确实非同凡响,不是不害怕,竟然应了。

    按照他的说法,他恩怨分明,既然承人恩情,那就得认。

    既然如此,红尘也无话可说。

    老树精千恩万谢而去,红尘一行人打道回京。

    至于太子怎么忽悠那些太监和侍卫,就再容易不过了,既然枯荣草已经到手,谁还管什么小魏,小李的死活。

    红尘坐在车里,手中捧着一盆小苗,那个树精老太太送的,说是谢过仙子大度。

    小苗看起来很稚嫩,像是榕树苗,很是羞赧,红尘看着它,叶子都好好卷起来,特别可爱。

    这份礼物,红尘也挺喜欢的,说不定过上一段时间,她就能得一个榕树姑娘作伴。

    回京到是顺利的很,不像来时艰难,刚一到京城,去皇宫交了差事,红尘就舒了口气,去皇后那儿坐一坐,至于枯荣草怎么处置,她和太子都不必理会。

    结果一到甘泉宫,皇后那儿居然有客人,还是熟人,正是陈婉,陈婉满脸凄楚,伏在皇后膝头轻声啜泣,红尘进门才稍稍止住,脸上露出两分惊惶。

    皇后摇了摇头,也不避着她,伸手叫红尘过去:“荣安,你……夏家出了点儿事,算了,先不说夏家的大事,说点儿更要紧的,你应该认识方知吧?是夏家的弟子,她不见了,消失的很蹊跷,这事儿,你费费心。”
正文 第三百二十八章 方知
    &bp;&bp;&bp;&bp;“呜呜呜。”

    陈婉公主哭得伤心欲绝,似乎不只是因为夏家一个徒弟的失踪,有更沉重的东西砸在她的肩膀上,让她连身形看起来都有些佝偻。

    红尘叹了口气。

    公主们从小就有教养嬷嬷盯着,仪态都刻在了骨子里,从来不会在外面失态。

    红尘是见过那些公主的,就是伤心到如刀割心,在屋里哭得眼睛肿大,出门也只是眼睛里不小心飞入了虫子,到弄得不好看了,绝不是自己在哭。

    她们便是哭,也是默默垂泪,仪态风姿都美,像陈婉这般痛痛快快地宣泄出来,实在是很少见。

    红尘忽然想,其实,皇后很疼爱她吧,至少,曾经捧在手心里,怕她惊,怕她冷,怕她痛,要不然,陈婉也不会是这样一副脾气,也不会长了这么多年,还是长不大。

    皇后显然就有些担忧,也有些生气,还有点儿愧疚,推了陈婉一把,让素娘扶着她去给她洗洗脸。

    “洗漱干净,别哭了”

    回过头,又拉着红尘:“这事儿不简单,夏家最近不太平,暗潮汹涌的,方知忽然没了,也不知道……你多费费心。”

    费什么心?费哪门子心?

    方知?

    红尘已经几乎快忘了这位方师姐,可此时想起来,却又那么印象深刻。

    夏家的小辈里,好像总是很容易出现特别出色的人物,方知是一个,师风也是一个。

    比起师风,方知更令人惊羡,她是个天才,读书过目不忘,炼制兵器一学就会,一会救精,明明一开始都是普通的弟子,学不到夏家的独门绝技,可她的能耐,就是比那些亲传弟子还要高,愣是高出一筹,后来被族长夏安发掘,收为爱徒,悉心教导,那就更了不得,在夏家,从上到下,没有人不佩服她,敬爱她。

    红尘记得很清楚,自己那个便宜娘亲,那位公主,就很喜爱她,特别特别的喜欢,爱如珠宝,上辈子的时候,公主把蒋婵当亲生女儿看待,可蒋婵几乎害得方知身败名裂,和南阳侯世子分道扬镳,公主那么一个耳根子软的人,却丝毫都不信,她信任方知的人品,更胜于自己的‘女儿’。

    方知的人格魅力,可见一斑。

    红尘当年,对整个夏家都有心结,可看见方知,还是很难有恶感,那是个特别特别可爱的女子,天性坚强,为人大度,没有半点儿小家子气。

    “方知可是个稳重的人,怎么会不见了?”

    这事儿真是有点儿奇怪。

    陈婉洗漱出来,勉强不那么狼狈,满脸的忧愁,都有点儿不敢抬头看红尘,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看,一眼又一眼的,看得皇后都有点儿心软。

    可皇后不是这种为了一点儿心软,就发话让红尘做什么的人,她向来是更讲原则,即便是自己的女儿,做错了事,便要承担做错了的后果。

    陈婉没有把红尘养大,没有给她任何东西,现在红尘做了决定,不肯回去做她的乖女儿,也没有什么不行的。

    “她前些日子还好好的,母后也知道,那孩子新婚回门,女婿陪她一起来,看着也温柔体贴,我还把母后送的护身符给了她。”

    陈婉陷入沉思,“那一天,她说要回去干活,说剑庐好多事儿,她脱不开身,最近边疆那边不太安稳,我不知道家里具体的情况,驸马也没和我说,师风他们都报喜不报忧,可我也看得出来,应该是不大太平,驸马往外派出去好多孩子,过年也没赶回家,是挺需要我们方知的。可我想,方知年纪不小了,现在最要紧的是生儿育女,家里的事儿再大,也很不必她太操心,驸马那儿的活就是再要紧,还有师风几个,不缺她一个,我就和她说,不必急着去剑庐,好好和女婿过日子,新婚的时候,小两口感情好,是最容易得孩子的,等有了孩子,也就对得起她夫婿了,哎,他夫婿也要科举呢,今年就要考试,怕是也满脑袋都是读书,她再不多照管些,以后说不得要落下埋怨,那一家,别的都好,婆婆可能不大……”

    红尘愣了愣:“方……师姐的夫婿考科举?”

    皇后这才想起来,红尘不知道,叹了口气,轻声解释了几句。

    方知和南阳侯世子高士棋的婚约,终究还是解除了。

    这件事,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

    红尘也很惊讶,南阳侯世子到底有多么看重方知,世人皆知,虽然略显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但南阳侯是个闲散的侯爷,疼爱儿子,对儿子的选择,也没有说什么拒绝的话,侯夫人当然不乐意,为此还寻死觅活的,闹了好几回,方知因为这个,也不知道犹豫了多少次,可世子坚持,直接就说了,若是没有方知,他一辈子不娶任何一个女人,就是家里给硬娶回来,他也要对不起那个女人了,只能让她一辈子独守空房,说他是作孽,他也认。

    话都说到这份上,谁还敢嫁给高士棋?

    大家养一个闺女,那都是如珠如宝,谁也不愿意自家娇养的孩子,嫁到别人家去吃苦受罪,女孩儿本来就苦了,只能靠丈夫,要是连丈夫都靠不住,那一辈子可怎么是好?

    “去年临近年末,两家忽然解除了婚约,是方知主动提出来的。”皇后看了陈婉一眼。

    陈婉轻声道:“那孩子很平静,只是说齐大非偶,嫁进侯府,她以后还想如今日这般自由自在,怕是绝不可能了,还不如提前看清楚,省得以后后悔……我们看她坚决,就应了这事儿,大家都很低调,毕竟不是什么好事,对女孩子的影响尤其严重,驸马还说没什么,方知有本事,就是一辈子不成婚,夏家也不缺她吃穿用度,我想也是,我们夏家也有一个女长老,就是一生未婚,一直留在家里,如今养的徒弟和亲生儿女也没什么差别,日子过得并不坏,方知以后真嫁不出去,便如此也无不可。”

    红尘不觉有些惊讶,实在是陈婉虽贵为公主,却一向都是个小女子,没想到,也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果然,人都会成长,没有什么人一成不变。

    她也很长很长时间没有见过陈婉了,不对,应该说,她从没有好好看过陈婉这个人。

    陈婉略略蹙着眉头:“结果刚退了婚,王家就来提亲,方知还答应了,而且对方特别着急,说是王家的老太太可能撑不住了,想快点儿迎娶,要不然还要耽误时间,话里话外,其实有一点儿想冲喜的意思在。”

    说到此,她就有些不高兴。

    也难怪她不悦,谁家的女儿被如此轻慢,也是不乐意。

    “我不欲答应,现如今谁家嫁女儿,不是准备个一年半载,才算尊贵,人家都是尽量拖长了时间,方知却是个不在意这些俗礼的,只说王家的公子王越,她也见过几次,看起来很稳重斯文,也是个讲道理的,比较尊重她,说不介意她婚后继续回夏家工作,既然人合适,也没有什么怠慢不怠慢。”

    陈婉叹了口气,“我也看了,那个王越的确不错,虽说学问方面不算拔尖,可想要给他谋个出身,也不是难事,最要紧的是我们家方知看中,那孩子脾气倔强,我和驸马向来很尊重她的意思,她决定了,便如此吧。”

    谁?

    王越?

    红尘这下子真是目瞪口呆,随即苦笑,是了,她怎么忘记,王越那人,从外表上看,确实看不出任何一点儿不妥,是个正人君子,斯文儒雅,她上辈子到死,也没觉得王越有什么不对,最多有男人的通病罢了,这辈子到是隐约发现,这家伙似乎和蒋婵有奇怪的联系,可后来也没调查出什么。

    那个人,在京城中不算出色,也没有太多劣迹,王家虽已衰落,还是正经的世家,门面工作做得不错,至少在外头,还是很光鲜,不丢面子。

    仔细一想,方知会相中他,没什么好奇怪。

    王越看起来是个好性子的男人,初初交流,会给人一种稍稍弱势的感觉,性子强的女人,若有自己的人生规划,选择他,再正常不过了。

    “她回门的时候还好好的,看起来算不上特别高兴,也没有沮丧,只说生活很不错,没有什么不妥,王越待她也很体贴温柔。我想,这就行了,男人体贴,比什么都要紧。”陈婉脸上露出几分惊怒,“可昨日我让方知带走的陪嫁丫鬟,忽然过来报信,说她家小姐已经三天都不见人影,丫鬟来报了信,我还来不及反应,王越也登门说,方知三日前说要出门,有点儿事要做,王越觉得妻子不是弱不禁风的女孩子,就随口应了,也没有在意,没想到,方知一去三日不归,半点音信也无,他这才察觉不妥,连忙过来报信,也要去衙门报官。”

    陈婉气得脸色涨红:“三天,我们家方知没了三天,他才来说?”咬牙切齿地骂了声,陈婉回过神,揉了揉眉心,“罢了,最要紧的还是找到那孩子。”

    想起王越青灰色的脸,满面忧急如焚,公主终究是没多说什么。

    皇后闭目沉思:“我会叮嘱官府用心查办,红尘,你最有办法了,看看有没有别的法子,寻找方知的行踪。”

    红尘也没多说什么,点头应下。

    事关方知,事关王家,说实话,她还真有点儿兴趣,当年那一碗加了毒的药,要了她的命去,她当时自己活得没去,可已经不怎么在意,归不怎么在意,终究是有仇,看着王家倒霉,她肯定拍手叫好。

    从宫里出来,没看陈婉欲言又止的眼神,红尘一路都在想,该用什么办法来查探方知的行踪,寻人的术法,她到知道几个,别管哪一种,都要方知近期留下的东西才好。

    这事儿说来简单,其实很难办,方知是夏家的人,自幼也修行,虽非灵师,可规矩都懂,从来不会留下头发,血迹之类的东西给别人,她是孤儿,生辰八字也不准确。

    “居然要去王家看看了。”

    红尘不觉一扬眉,本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和王家,和王越打什么交道,不曾想,居然还有交集。

    刚才在宫里,皇后就给了她令牌,让她便宜行事,打着皇后的牌子,去夏家和王家都无不妥。

    红尘在车里略坐了坐,轻声道:“转道,去王家。”

    铁牛一拉缰绳,绕路而行,前后五十人的侍卫跟随,个个都是宝马钢刀,威风凛凛。

    红尘现在有小二百人的侍卫,还不算守卫郡主府的那些,这待遇,很多公主都没有,皇后亲自给她选的人,也不知道怎么就让皇帝下了旨意。

    那位皇帝陛下,圣心独断,可皇后,在所有无关大局的事情上,永远能左右他的想法。

    红尘和那一对至高的夫妇越是接触,越感觉到人性之复杂。

    人人都道皇后失宠,说失宠说了十多年,但宫中无任何一个嫔妃,敢在皇后面前作怪,也许但凡是作怪的,早就消失在深宫里了,皇宫里真正失宠的女人什么样,谁能不知道呢?冷宫中那些呆滞衰老的嫔妃们,都是最好的榜样,还有宫里那些不在冷宫,如在冷宫的妃子,也不在少数。

    哪怕是皇后,要是皇帝真一点儿都不在意,日子也要过得如枯木一般。

    “一对恩爱夫妻也能走到今天,皇宫真是个吃人的地方。”

    一路神思飞驰,就显得路途遥远,很快便到了王家门前,远远看去,王家的大门被七八个青衣的家丁死死堵住,有个人站在那儿,背显得有些佝偻,乍一看像是个老人,仔细一看才发现还很年轻。

    “高士棋?”

    红尘认得南阳侯世子,一眼就看了出来,“铁牛,靠过去看看。”

    铁牛应了一声,不过马车还没过去,高士棋似乎听了什么话,显得特别激动,身子摇摇欲坠,砰的一声,一头就砸在了地上,他周围那些家丁全都乱作一团。

    红尘也无语,连忙让铁牛过去帮忙看看。
正文 第三百二十九章 夫妻
    &bp;&bp;&bp;&bp;红尘如今刚从宫里出来,摆出全副郡主仪仗,这个在宫里看到没什么,要不是皇后恩宠,她这般身份,进了宫连车轿都坐不得,那些王爷们,哪个进宫不是步行?

    可离开皇宫,这一套仪仗就显得威风凛凛了。

    再加上那些全副武装的侍卫,他们的车马一过来,王家其实就察觉出不对,几个下人本来看着就唯唯诺诺,如惊弓之鸟,这会儿更是惊慌。

    不过,大约是南阳侯府出来的青衣家丁,瞧见红尘她们的车马,也都停下动作,这帮人本来顶着门,脚底下还踩着王家的下人,此时都渐渐松了手。

    也是他们家少主人昏过去,一时顾不得别的。

    铁牛过去先看了看高士棋,回头就高声道:“郡主,喝多了酒,又气急攻心,没事儿。”

    一用力,按了按高士棋的人中穴,对方就悠然转醒,醒来先趴在地上一通干呕,吓得家丁们脸色煞白,回过神,更是暴跳如雷,猛地就要向王家大门里面冲,一边冲一边喊:“混蛋,王越你给老子出来,你今天不出来,老子烧了你们家!你敢在春月楼抢小桃,今天就别壮怂!”

    除了这句话,却没有别的。

    红尘:“……”

    闹了这么一出,她干脆就闭口不言,且先看看,慢吞吞下车,让罗娘几个扶着立在一旁。

    红尘这一身打扮,不傻的都知道她不好惹,王家这边正心中嘀咕,自然不该上前打探,南阳侯这边的人,肯定也嫌丢人,也装聋作哑,并不去探问这位小姐是哪路神仙——他们家世子还折腾呢!

    只是南阳侯府的家丁,这些日子已经被他们世子闹得焦头烂额,根本不知如何是好了,刚才世子还昏了一次,这会儿是盯着世子还盯不过来,其它的,无论什么事儿也顾不上理会。

    又过了片刻,王家那边大约是得了消息。

    里面王越扶着他的母亲,后面还跟着王家的小姐,三个主人齐齐匆匆而出。

    红尘转换了一下姿势,这辈子第一次见到那位……曾叫了半辈子婆母的女人。

    和印象中很不同,王家太太慈眉善目,一脸温和,此时略带了几分憔悴,远远看去,却还能看出年轻时的风姿。

    王越搀扶着她,做出一副孝子模样。

    母子两个,五官上有六七分的相似,王越也斯文儒雅,有点儿女儿气。

    红尘饶有兴趣地一笑,王家太太当然长得好,她是王家的继室,事情过去很久,别人已经不大知道,她当年好歹管了王家多年,还能不清楚?

    这人没和王老爷成亲之前就勾勾搭搭的,王家原配夫人一去,她就登堂入室,成亲之后马上就诊出有孕,王越是早产,早出生两个月,却是没有半点儿不妥,生出来就健健康康,经验丰富的稳婆全看出是怎么回事儿了,后来流言蜚语也没少有。

    为此,当年红尘也没少费心整顿。

    此时回想过往,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王家有这么一位当家太太管家,还管了很多年,家风能有多好?王越又是她亲自带在身边教养长大,想学君子也学不到骨头里去,当年的选择,实在是太瞎了些。

    当年旧事,如今已不必多想。

    前面王家太太已然客客气气地给高士棋行礼:“世子千万息怒,我家小儿若有得罪之处,老身教训他。”说着,一转头看王越,“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儿,如何惹到了世子头上去?”

    王越苦笑:“世子,冤枉啊,昨日王越的确去过春月楼,却是几位同窗相邀,应酬罢了,不得不去,王越可不认识什么小桃、小绿的,还请您明察。”

    高士棋却是冷着一张脸,面上尚带着几分酒意,满脸嘲讽:“何必在这儿装什么正人君子,不是抱着个女人口口声声心肝宝贝,把自己妻子的白玉簪子给人家,还要给人家赎身的时候了。”

    他越说越怒,也不知想到了什么,火气忽然就蹭蹭的冒出来,一挥手,怒叱:“给我打,打死了算我的!”

    王家太太愕然。

    王越也吓了一跳,本能地向后躲了躲,躲到他母亲背后去,到是把他妹子给挤出来几步。

    他妹妹也瑟瑟发抖,怯怯地抬头看高士棋,一句话也不敢说。

    这位世子今天威风凛凛,高士棋手底下的人,却不是那无法无天的,南阳侯虽然是侯府,自然不是王家能比,可南阳侯在圣上那儿,也就是一般,可不是宁侯那等简在帝心的人物,他几十年都低调的很,养儿子也没养出个纨绔,手底下的人,自是规矩本分,陪世子出来堵人家的大门也就罢了,可真要把人打死,他们到做不出来!

    先不说王家好歹也是个世家,就是王越,也是士子,今年要参加科举的,临科举前,某侯府世子‘无缘无故’打残了个考生,明天这消息就能传到京城外去,世子可能挨顿揍就算完了,他们这帮人能不能好好活着那纯粹要靠运气。

    这会儿世子正生气,他们也不敢一点儿作为也没有,个个摆出凶神恶煞的模样,摩拳擦掌,做出义愤填膺马上动手的样子,心里却暗暗叫骂——白痴,这种时候你到是跑啊,你一跑,咱们装模作样地追追也就得了。

    王家这边,太太气得脸色通红,王越一脸惊怕,却都忘了该做什么反应,一时僵持住,红尘却是皱眉,冷声道:“等等,王公子,你说昨日你还去过春月楼?******可找到了?”

    王越一愣。

    高士棋也猛然转头。

    一群护军和几个侍卫都目光灼灼地盯着他们,王越一时之间,不敢直视红尘的容颜,讷讷道:“我,我昨日去春月楼赴约,也是想请京城的朋友帮忙……”

    他这话说得磕磕绊绊,一听就是借口,真要求人帮忙,一封信也就够了,这等时候,难道真朋友还会挑理?去春月楼算怎么一回事!

    高士棋的脸色瞬间雪白:“什么意思……方知她,怎么了?她没在王家?”

    刚才还死死咬住牙关,不肯叫方知的名字,此时也顾不得礼数不礼数的。

    红尘不看他,只冷冷地瞪着王越。

    王越脸上也渐渐白了,忽然眼眶发红,落下泪来,咬着嘴唇,唇瓣上甚至渗出一层血丝,哭道:“我与爱妻成亲不过数月,和乐美满,没想到,没想到忽然就……阿知,你到底去了哪儿,你快回来吧,家里不能没有你。”

    他发出悲声,双手捂住脸,泪水滚滚而落,确实是悲痛欲绝,任何一个人听了,都会动容,就连高士棋也抿着嘴唇,低下头去,面上肌肉抽动,显见是被王越和方知的感情触动,也不知该欣慰还是痛苦绝望。

    红尘心中却一片冷意,忽然觉得不妙,心下叹息,冷声道:“皇后口谕,着荣安郡主查问方知去向。”

    王越怔了怔,止住哭声,愕然道:“皇后……”

    红尘冷笑:“方师姐乃是驸马的爱徒,公主也对她十分疼爱,皇后自然关心,王公子连这些都不知吗?”

    王越顿时闭上嘴,目中惊疑不定,还未开口,王家太太忽然捂住额头,呻吟出声。

    “娘?”

    王家两兄妹连忙过去扶住,王家太太只呼头痛。

    红尘一转头当没看到,大跨步地向方知的房间里走去:“皇后交代过,要我找方师姐的行踪,王公子还请随我过来,仔细说一说,师姐失踪之前的举动。”

    没办法,王越只好叮嘱下人照顾母亲,紧紧跟着红尘。

    都不必丫鬟领路,红尘四下看了看,就走到方知的房间去,王越目中更是惊讶。

    王家的宅子,正院一直是太太住,王越和方知成亲之后,就住在东侧院,一般人第一次来,肯定不可能一眼就看对地方,他面上隐约露出几分恐惧——难道,自家已经被提前调查过了,家里的一切,都瞒不过皇家的眼。

    他拼命想,自己平日里在家的一言一行,应该不至于犯什么忌讳才是。

    一路都提心吊胆的,到觉得这路比以前短,很快就到了房间,红尘进去转了一圈,略略蹙眉。

    高士棋也不知不觉跟在红尘身后,脸上全是害怕,死死盯着房间里的一切,眼眶忽然就红了。

    这简直不像是一个家,也不像是新婚的婚房。

    房间里冷冷冰冰的,桌椅上,床上,都浮着些灰尘,墙上到是挂了几把长剑,应该是方知之物,高士棋忍不住走过去,轻轻抚摸。

    红尘找到梳妆台,翻了翻,翻出一把梳子,上面到是残留下一丝头发。

    她大大方方的把头发收了,回头看了高士棋一眼,又看了看王越,意味深长地道:“王公子也不用太着急,皇后交代的差事,我们自然上心,只要方师姐平安,找到她再容易不过了,不过为了更快些,还请王公子回忆一下,方师姐出门是去什么方向?您可送了?在哪儿和方师姐分的手?”

    王越顿时有些慌乱:“我,她也没说去什么地方,只说要从西门出,我当时也有些事,就就没有送她。”

    红尘点点头,又闭目想了想,在屋子里四下走动,时不时摸摸这里,看看那里。

    王越越来越显紧张。

    不一会儿,王越的妹妹王梅进来送茶,红尘接过来,拿茶杯盖轻轻敲着杯子,笑道:“王小姐和方师姐感情可好?”

    王梅连连点头:“嫂嫂待我极好。”

    “我听你哥说,方师姐出去办事,是往南边去了?可是要去江南?有没有说要给你带什么东西回来?”

    王越愕然。

    王梅眨了眨眼,小声道:“到是说要给我带两匹好缎子。”

    王越脸上顿时灰白,皱眉道:“别胡说,你和你嫂嫂向来不对付,整日斗嘴,你嫂嫂出门是办正事去,哪里有心思理会你!”

    王梅脸上一白,登时不敢再多话。

    红尘也没有揪住不放,又找下人们问了问,还去问了一回那位王家太太,她喊头疼,红尘就道皇后的差事要紧,若是她现在不能回话,便去宫里回,想必宫中太医能让她头不那么疼了,于是,王家太太只好强撑着病体认认真真回话。

    从上到下,从头到尾,红尘都面色严肃,一点儿敷衍的神色都不见,没多久,问得王家上上下下都满头大汗。

    只是问了这么久,从王家出来,罗娘却有些失望:“看来方知在王家挺好的,夫妻两个也算恩爱,那个婆婆虽说有点儿事多,瞧着也还过得去,小姑子难缠到很正常,天底下多少对姑嫂是仇家的,郡主您看,这失踪事件,和王家有关系吗?”

    “不确定。”

    怀疑却是真的。

    红尘觉得,一旦出了坏事,和王家有关就怀疑王家是很正常的情况,那一家子……

    高士棋从进入王家开始,便一直心不在焉,面上一时沮丧,一时害怕,又一时咬牙切齿好像很生气,一路跟着红尘她们向东边走,后头还跟着一堆缩头缩脑的家丁。

    红尘身边的护军盯着高士棋双眼都要冒火,似乎他稍有不当举动,马上就拔刀砍人,弄得一群家丁更是紧张。

    红尘到有些看不下去,撩开车帘问:“世子还有何事?”

    “方知她,她怎么了?”

    “不知道,四日前失踪,至今音信全无,官府已经派人查找,皇后也派了人出去,目前毫无音信。”

    高士棋脸色发白,身体抖了抖。

    红尘懒得理他,示意了下,铁牛陡然加速,一行人迅速离去,高士棋只远远看着,没有追赶,半晌才哆嗦着道:“拿,拿小姐的画像出去,所有人去找,翻遍京城没有就给我出城去找,一定要,一定要找到她。”

    家丁们这会儿到松了口气,自家世子哪怕着急上火,恢复正常也是好的。

    红尘在车里就慢慢摆弄方知的头发,试了两次寻人,都没有结果,她的脸色慢慢凝重起来。

    没有结果,一是距离过远,或者被灵师困住,对方用了手段,二是——人已经没了。

    她用的是寻活人的法子。

    她当然希望方知还是活的。

    “走吧,一路向东。”

    王越一口咬定是去西门,她就先向东看一看。

    皇后交代时,大约只当是有个晚辈失踪了,红尘一开始也没有多想,可不知为何,总觉得最近发生的一桩桩,一件件事,好像都不完全是单纯的,方知忽然失踪,也似乎不简单。

    太子初立,皇帝病重,大周朝上下暗潮汹涌,不知道是不是,隐藏在暗处的魑魅魍魉也蠢蠢欲动,想要借机牟利。
正文 第三百三十章 缘分
    &bp;&bp;&bp;&bp;红尘在车中刚想收起方知的秀发,头发忽然无风自动,一瞬间就失去了光泽,红尘愕然,抬起手看了看,一团团的死气弥漫,她忍不住闭上眼,脸色渐渐变得有些苍白难看。

    “小姐?”

    “……”红尘沉默半晌,叹了口气,“凶多吉少,罢了,走吧。”

    一行人走走停停,认认真真一路走到东门,四下看了看,一到东市就停了下。

    魏家的小酒馆居然还开门营业,只是生意瞧着寡淡多了,一个女人坐在窗户前面,红尘不免多看了两眼,这人画着浓妆,身上有一股奇怪的气息。

    红尘略停了停,沉吟了一下,又转去西门,整个过程,足足花费了一天的时间。

    罗娘和小严都想说一句自家小姐辛苦,弄不明白这般作为究竟是为了什么。

    红尘也没解释。

    接下来几日,她都很用心地寻找方知,通知各地官府,派出大批量的人,还有南阳侯府那边,世子更是上心,听说都急得吐了血,弄得不光南阳侯,连侯夫人都变了脸色,努力帮忙找人,连朝都不去上了。也幸好他身上没有担着要紧的差事,否则恐怕在万岁爷那儿得不了什么好儿。

    王家对方知也很是关心,王越到没有过来,王家那位太太,带着女儿,好几次送上拜帖,登门求见。

    红尘也没晾着她们,很客气地见了,提起方知也不避讳,冷声道:“找人并不难,只是现在时辰不对,我去请教过几位灵师,都很有办法,明日辰时与方知的关联最深,到时候施展术法,只要方知活着,甚至只要尸体存在,没被毁了烧了什么的,总能找得到,皇后娘娘的口谕,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大家都不敢掉以轻心。”

    王家母女面色都白了,惨白惨白的,也只讷讷说了几句,她儿媳妇是有大福气的,肯定平安无事的话。

    从郡主府出去,王家太太就沉了脸,回到家气色还是糟糕,王越这几日也没出门应酬,见母亲回家,连忙迎上去追问了几句。

    “真是……不就是个孤女,皇后娘娘何必那么上心!”王家太太气哼哼的,“说走丢就走丢,丢了这么多天,便是真找回来了,我儿,我儿……”

    她本来想说不要这么个媳妇,可想起那位郡主的话,又看皇后娘娘的态度,还是不大敢说出口。

    “哎,委屈我儿了!”

    王越有些心不在焉,额头上一直冒虚汗,只随意应付了几句。

    他这位母亲,眉头紧皱,脸色不佳,对于儿媳妇方知嫌弃的不行:“咱们家娶她,也是看在她在夏家能说得上话,能帮得上我儿的份上,要不然,谁会要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哼,还和那什么南阳侯世子勾勾缠缠那么多年,现在南阳侯府进不去,咱们家到成了捡破烂的,她要守本分还好,满肚子的花花肠子,现在不知道跑到哪儿去鬼混,到让咱们家跟着吃挂落!”

    “儿啊……那位郡主的排场你可见了,要我说,咱们就不该那么早定下你和方知的亲事,看看人家郡主,要模样有模样,要身份有身份,年纪这么大,估计心里也着急,我看她可不一定会选个高门大户的郡马,郡马选大户的,先不说会不会碰个纨绔子弟受了委屈,郡主进了门,也不好和婆家相处,反而不如咱们这般世家子弟,体面有,男人也上进……”

    王越回过神,不由失笑:“娘,这都是什么话,在外头可别乱说。”

    他目光闪烁了下,随即叹了口气,母亲虽然是胡思乱想,可他心中藏着很多事,被母亲这么一说,不自觉确实有几许遗憾,他要是真能娶了那位郡主,很多事情其实都不用担心了,不只是为了她的身份,地位,说不定还能消灾。

    现在想这个都是做白日梦。

    “罢了……终究是找到方知要紧。”

    王越低下头,目光低垂。

    王家太太登时又来了气:“找,找,想不找也不行,我这两日也出去打探,哼。”

    王越好声好气地送了母亲回屋休息,此时天色渐晚,他吃过饭就交代说要温书,不让人打扰。

    没过多久,夜色降临,万籁俱寂。

    红尘坐在马车里,闭目养神,高士棋也在,静静地立在车外,手里抓着的一把长剑,汗津津的,呼吸声越来越粗重,也不知为何,忽然有些头晕,身子晃了晃,忍不住伸手撑在车厢上。

    立在一边的一个家丁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搀扶,却让他一把给挥开。

    红尘推开车窗,看了一眼。

    高士棋就低下头,夜里也看不到他的表情,可这人的声音里却带着哭腔。

    “都是我的错,我明明知道她那么不安,可我还和她吵架,和她闹,她不要我了,我,我还不知道去赔罪道歉,这种时候,还要什么自尊心,人都没了,自尊心有个屁用!”

    这位世子在外人面前,其实一向是个斯文人,说话也带着点儿世家公子的骄矜傲气,像今日这般失态的情况,很少见。

    红尘默默不语。

    她是外人,没办法劝别人什么,上辈子方知和南阳侯世子就没有走到一起,蒋婵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谁知道是不是这两个人本来就有缘无分?

    要是缘分足够,今生没有蒋婵搅合,他们之间还是波折重重,都订了婚,居然还能退婚,方知竟然还嫁给了王越,何等可笑,又可悲可叹!

    高士棋显然也大恨,恨得无处发泄,猛地用头撞在车板上:“要是找到了方知,我,我……”

    他能怎样?要是方知没嫁给王越之前,他还有希望,最大的难题不过是母亲罢了。

    父亲对这桩婚事没有多大不满,方知在夏家的地位不低,自己又有能力,那一手本事,谁家都想要,父亲也想。方知嫁进门,至少自家的儿女都能有一技傍身,多好的事儿?

    南阳侯贵为侯爷,却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之人,他很清楚,眼下的荣华富贵好归好,却也危机重重,朝局动荡,他们家很想躲开,可万一躲不开,有一个能撑得起家的,强硬些的儿媳妇,那就是好事儿了。

    高士棋越想越后悔,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被什么东西蒙了心,忽然就变得不是自己,作天作地,愣是把好好的媳妇作没了,居然还不知悔改,眼睁睁看着她嫁入王家,竟然没有举动——再不济,再不济他应该去抢亲,当一回恶霸又能怎样!

    伸手抓头抓了半天,红尘轻咳一声:“来了。”

    高士棋猛地抬头。

    不远处就是王家的角门,开了一条缝隙,里面钻出来一人,身上穿着普普通通的粗布衣服,下人打扮,牵着一匹马,四下张望了几眼,就上马而去。

    离得比较远,天色又暗淡,看不清楚那人的脸,只能借着月光看见个影子,可高士棋一眼就认出来,那是王越。

    他忽然有些不安,小声道:“也许,也许王越和……她闹着玩呢,把她藏了起来……”

    只一句话,他就再也说不下去。

    这事儿都惊动了皇后,王越哪有那么大的胆子?而且,拿自己妻子的名誉开玩笑,怎么可能!

    巨大的不安让高士棋一时都不敢上马。

    红尘轻飘飘地从车里出来,上了马,她的马都是好马,宫中训练出来,特别听话懂事,站在地上一声不吭,马蹄上都缠着棉布,落地无声。

    轻轻夹了夹马身,漆黑的马就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趁着夜色,众人轻轻巧巧地跟在王越身后。

    王越左顾右盼,时不时回头张望,似乎很不安,惊魂未定,也很谨慎,若不是此时天色的确暗了,红尘他们跟得也不近,巷子众多,容易隐蔽,还真不大好跟踪。

    走了一段,王越越来越着急,加快了脚步,一路还要避开巡逻的士兵,精神紧绷,此时永安城宵禁,晚上被人抓住在街上游荡,二话不说先关进大牢里吃几天牢饭再说,要是碰上什么要紧人物,直接被砍了都没地儿说理去。

    终于,王越停下来,在一个简陋的小酒馆前面下了马,左右看了看,犹豫半晌,来回踱步,看着有些踌躇。

    这时,大门一开,有个人举着灯出来,一对脸,王越吓了一跳,脸色煞白。

    门里的人却轻声笑了,紧接着一个柔媚入骨的声音传来:“好人,没想到你还想着奴家,这大半夜的,难道你想……”

    王越的脸色登时更难看,压低声音:“别说了,我……带我去下面。”

    那女人一愣,转头就见王越从马背上的取下一个坛子,还有一把大砍刀,面色忽有几许复杂:“哎,你可真是个狠心肠的,男人啊,太可怕了。”

    话虽如此,那女人还是领着王越转身进了屋。

    “那是麻油……”高士棋浑身都在发抖,他鼻子并不算灵,可隔着这么远,他忽然就害怕起来,本能地觉得王越带的是麻油,一瞬间,腿脚剧烈抖动,既想扑过去把那人咬碎,又不肯放任自己脑海中的想象。

    “阿知她一定好好的呢,说不得正在什么地方笑话我,她一定好好的……”

    红尘不管他,举步就跟上去,罗娘和小严两个,也丝毫不觉得私闯民宅有什么不对。

    所有人的脚步都放轻,夜里其实不算特别静,此地是东市,有些不怕宵禁,彻夜营业的青楼正热闹着,吹拉弹唱,说说笑笑,嘈杂一片,可现在是在别人家的院子里,感觉上还是很紧张。

    穿过酒馆的大堂,隔着油腻的布帘子,就是个堆满杂物的院子,穿过院子,绕到一口干枯的水井处,王越和那女人居然站住脚步,低声开始说话,声音很低,后面听不见,都是王越再说,那女人偶尔轻笑一声。

    远远看去,借着月光,王越的面孔扭曲。

    高士棋浑身发抖,终于忍不住,咯嘣一声,踩动了砖石。

    前面说话声戛然而止,王越猛地回头,拿出火折子点起来,眯着眼睛打量,终于看到隐藏在一堆柴火垛旁边的红尘一行人,火折子登时落地。

    那女人也变了变脸色,只是比王越要显得镇定许多,高声道:“哪里来的小贼?这大半夜,私闯民宅,不怕官府吗?”

    红尘叹了口气,带着众人走出去,她一出来,那女人就闭了嘴,紧紧闭上。

    其实也没多少人,五个侍卫,加上一个铁牛,还有高士棋,和他身边两个家丁。

    但每一个身上散发出来的煞气都浓郁的很,让人一看便知道不好惹。

    王越一看是红尘,脸色涨红,竟然扑通一声跪下,鼻子泪水都落下来:“郡主,是我混账,管不住自己的花花心思,这都快要科举了,我也是,我也是太紧张,所以这才来,这才做下这等丑事,还请郡主大人大量,别和我这小人一般见识……”

    他的模样,作态,从哪里看都像是和外面的野女人私会,结果让抓了个正着的样子。

    红尘却一概不理会,忽然就问:“你用什么杀的方知?你怎么杀的她?用刀?用石头?”

    王越全身一颤,声音戛然而止。

    高士棋也瞬间脸色惨白。

    王越艰难地抬头看向红尘,讪笑道:“……郡主这是什么意思……我,我可听不懂!”

    被红尘的一双眼盯着,他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个画面来,他举着石头,用力砸在方知的头上,那个女子,身为他妻子的女子愕然回头,满脸的不可置信,可他疯了一样,恶狠狠地砸下去,一下,两下……不知道多少下!

    王越死死咬住牙关,脸上勃然大怒:“我敬你是郡主,可你也不能胡说八道,我夫人和我新婚燕尔,感情和睦,我为什么要杀她?她不见了,我也很着急,这几日愁得连觉都睡不着,****担忧……”

    红尘冷笑:“你要是能高枕安眠,我还要夸你一句枭雄,看来,你做不到。”

    说着,红尘转头看向那口井,“方知在下面吗?”

    话音未落,高士棋已经扑了过去。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一章 作呕
    &bp;&bp;&bp;&bp;井口显得有些斑驳,枯井在夜里一眼看不到底,高士棋却想都没想,一跃而下。

    王越呆了呆,腿一软,扑通一声倒地。

    红尘心中忽然有一股强烈的不安,其实她已经猜到了,方知恐怕生还的可能性很小。

    一时间,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僵硬,不太想动。

    井下忽然传来一声惨哭,宛如孤雁失群,让人听了毛骨悚然,王越整个身体都瘫软下来,就如一滩烂泥,不成样子。

    到是一直立在一边的那个女人,目光诡谲,只是嘴角稍稍露出一点儿嘲讽的笑容,还很轻佻地开口:“这会儿到怕了?下手时,可有一股子狠劲儿,让奴家分外欢喜。”

    王越抬头,恶狠狠地瞪她,却是咬破了嘴唇,一句话都不说,不过到渐渐镇定下来,目光闪烁不停,脑子里还不知道转着什么主意。

    红尘转头看了那女人一眼,皱眉。

    她前阵子刚见过这个女人,就是个长得漂亮的女人罢了,显得很年轻。

    因为药的事儿,她和她丈夫都被宫里带去问话,后来听说是给放了,大约宫中也不觉得他们两个小老百姓,敢在万岁爷面前耍花样,估量他们更不敢随便不听话离开京城,就谁都没在意。

    只是受了惊吓,丈夫一病不起,妻子到是看着没事人似的,照样经营酒馆,怎么想怎么奇怪。

    想她一个普通人,被这般一吓唬,不说被吓死,至少也要好几个月缓不过劲吧,怎能如此平常?

    这会儿也是,自己来者不善,是人就看得出,她这人也不知有什么依仗,这般不惊不惧的。

    但这会儿,还是要先知道井下的情形。

    红尘使了个眼色。

    铁牛挥挥手,一早有高士棋手底下的家丁扑过去,点了火把照着,下了井。

    刚一下去,又是一声惊呼。

    不多时,下去的家丁便上来,跪在地上,轻轻摇头,也不敢痛哭,只是把头埋在地上流泪。

    红尘闭了闭眼,吐出口气:“生要见人,死要见尸,铁牛,你下去收拾一下。”

    铁牛有点儿为难。

    罗娘和小严一左一右护住自家小姐,轻声道:“放心,咱们必拼死保护郡主。”

    再说,还有侍卫在,这里是京城,怕什么。

    铁牛拿了一卷绳子下去,也就片刻工夫,再次上来,犹豫了下道:“郡主,您要不要避一避?”

    “……我有什么没见过,上来吧。”

    铁牛终于上来。

    红尘终于看到了方知。

    虽然怕惊到她,铁牛提前想办法整理了下,可是,方知的模样还是让红尘瞳孔收缩,手足发颤。

    高士棋迷迷糊糊地被拎上来,跪坐在方知身边,木木愣愣的,完全没有反应。

    他身边的家丁吓得一时连动他一下都不敢。

    红尘猛地回头看向王越,目光阴森,王越脸色一变,浑身颤抖,一边抖一边痛哭:“阿知,阿知,我的阿知!”

    他把头埋在地上,一眼都不看方知的尸体。

    “为什么杀了她?”红尘丝毫不被王越的表现迷惑,只是心中惊疑,“杀了她,于你能有什么好处?”

    王越一愣,就像含了多大的冤屈似的,大声吼道:“你身为郡主也不能随意冤枉人,她是我的妻子,我怎么会杀她,这,这一切都是巧合,巧合!”

    红尘冷冷地看着他唱作俱佳地哭喊,忽然上前一步,一把揪住王越的头发,把他按在方知身前,让他跪倒,脸对着方知已经略略变了形的头:“接着哭,接着说!”

    王越怎么说也是一介书生,哪里见过这个,登时吓得浑身发软,嗓子干涩,只会啊啊啊地叫唤。

    罗娘和小严都有点儿担心,不大乐意自家小姐碰这么个男人,只是看小姐发作,她们想了想还是没有动。

    红尘到越发冷静,声音冷如寒冬腊月:“你带来了油,我看看,三个火折子,还有砍刀,你想做什么?对了,你得毁尸灭迹,你想让方知从这个世上彻彻底底的消失?”

    王越整个人再也说不出话,瞳孔收缩,仿佛看到了很恐怖的东西。

    红尘深吸了口气,松开手,任由王越连滚带爬地滚到一边,从袖子里掏出一只盒子,在里面拿出三根香,点燃,放在方知身前,轻声道:“头七未过,方师姐,不为这个男人,为了世子,你也回来看一眼吧。”

    她话音落霞,但周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高士棋渐渐恢复了知觉,转头四顾,握紧了拳头,目光也渐渐黯淡。

    王越却是整个人瑟瑟发抖,好像看到了很恐怖的东西,他咬的嘴唇血肉翻白,终于忍不住大声吼叫:“不要来找我,都是你的错,为什么要跟踪我?为什么?你是我的妻子,只要听话懂事就够了,我让你做什么你就该做什么……”

    他的声音沙哑的厉害,咆哮半天,又变了一张脸,“一日夫妻百日恩,我知道,阿知你也不舍得伤害我,我是迫不得已的,都是她,是她逼的我,冤有头债有主,你要找人报仇,也该去找她,去找她去!”

    王越的手哆哆嗦嗦地指着旁边的那个酒馆老板娘。

    老板娘忽然就轻声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摇头:“男人啊,真是有意思。”

    她到是大大方方,似乎到了这个地步,本来拼着杀人也要瞒着的秘密,竟无所谓了,笑眯眯地道:“我只是个生意人其实吧,不是什么大事,郡主想必早就知道,我们当家的祖上是前朝的太医,有几个配方,能制出好药来,王公子最近为了科举,精神疲惫,也来我这儿讨了几丸逍遥散,普通的药罢了,不只是他一个人用,也不算什么。”

    “可偏偏他娶了一房精明媳妇,鼻子灵的不行,眼力又好,这夫妻两口子,一张床上睡的,他媳妇怎会察觉不出?一察觉到,便私下里暗自查探,偏偏那又是个能耐人,顺藤摸瓜,竟摸到我这儿,逮了个正着,哎,说实话,我最佩服有本事的女人,这位方夫人,那就是个顶顶有能耐的,一下子就看出我这里炼的药不简单,我也是一时情急,就用机关把这两夫妻都给关了,也没想把他们怎么样,关到我的事儿办完,再来看看怎么处置也不迟。”

    “哎,我可真没什么坏心,就算方知看起来特别适合拿来配药,她灵气足,有潜质,我想了想,还是没朝她下手,这么聪明的女孩子,让我给配了药,也未免可惜了些,方知也是厉害,口舌便利的很,在我面前不卑不亢,身处险境也丝毫不露半点儿怯意,瞧那模样,应该有后招,她也果然厉害的很,我那儿的机关,都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连我自己都有些研究不透,她竟然不动声色,悄默声地就给破了个七七八八,差一点儿便能逃出去,却不曾想,我们这位看着懦弱斯文的王公子,居然是个扮猪吃老虎的,脑子里不知道灌进去什么东西,临到能逃走之际,居然拿石头把自己的妻子给砸死了,那狠辣的模样,别说方夫人死得糊涂,就是我看了……也觉得这人很有意思,值得和他玩一玩。”

    红尘闭上眼,一时说不出话。

    高士棋看着那女人的嘴一张一合,声音扭曲怪异地传到耳朵里,他自己却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意思……

    王越整个人缩成一团,看高士棋慢慢转过头看他,猛地回神,高声道:“你们不能信这个女人,这女人是个毒妇,她,她还不知做什么勾当,我看她不只是一个私下里卖药的,我,我和她交往,全是为了查探她想干什么……”

    哐当!

    高士棋从旁边地上举起一块儿石头砸过去,吓得王越尖叫,他整个人合身扑上,按住王越,一拳又一拳,拳拳到肉,砰砰砰,用尽全身的力气厮打。

    王越一开始懵了,被打的剧痛,也忍受不了,拼命抓挠还击,两个人滚作一团。

    那女人捂住嘴唇,轻声笑起来,笑声越来越高:“真有意思,不过天快亮了,哎,老娘也看不成戏啦,小郡主,我看你可爱的很,反正……就告诉你个消息吧,你们那位皇帝陛下,没有几日活头儿了,放心,我可不是什么阴谋家,也不为什么人做事,就是个普通的女人,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世俗间的恩怨情仇而已,说白了,我就是和你们大周有仇,和你们那个皇帝,更是仇深似海,只要他不好,我就好了。”

    她的声音带着点儿轻佻。

    铁牛一甩手上的锁链,把这女人给缠住,那女人动也没动,任凭他动手,嘴里还道:“最近两年,圈子里出了个奇怪的女人,也不知道想干什么,就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还来见了我一面,见了面只说我做的事儿,甚合她的心意,还给了我一些奇奇怪怪的药物配方,都很罕见,也邪气的很……”

    她声音越来越低,渐渐轻不可闻。

    红尘叹了口气:“罢了,留下来的只是一个影子,没想到,这人也是修炼邪术的,怪不得区区一小酒馆,阴气逼人,看着就让人不想踏足。”

    果然,铁牛的锁链一空,地上只留下一块儿枯木。

    那边王越已经快没气了,高士棋也遍体鳞伤,只是他身边的家丁护院不是吃干饭的,不会让自家世子吃亏。

    红尘看了看,心中空落落的难受。

    原来……方知真的死去了,果然是她的性子,死就干干净净地去,不肯回魂,丝毫也不留恋这世间的一切。

    上辈子她就英年早逝,这辈子又是如此,甚至更为悲惨,只希望来世,她有个完美平静的人生吧。

    夏家失去方知,是一巨大的损失,小一辈里,固然出类拔萃的人物不少,师风和方知,却是其中最出色的,尤其是方知,更是被寄予厚望。

    红尘抬头看了眼,天边有了亮光:“通知衙门,封锁这里,上下查探,小心些,恐怕有些机关陷阱在。”

    那位老板娘不像说谎的样子,她说这里有机关,当初能布置机关困住方知,必然是有。

    等衙门的人来了,王越已经只剩下半口气,高士棋不是不想杀了他,只是红尘觉得,他死得太容易,未免太便宜了他。

    红尘拎着这位南阳侯世子,慢吞吞地出来,此时太早,街上无人,高士棋也不骑马,失魂落魄地走,两个家丁在左右护着,他还是东倒西歪。

    “……他为什么要杀她?为什么?”高士棋喃喃自语,“我了解阿知,她最有责任感,那么拼命地破解机关,一定是想救王越出去的,她一定觉得,是自己害王越落入险境,她有责任,所以要努力去救他,让他离开……为什么呢?为什么要杀了她?”

    “因为被知道了。”

    红尘冷声道,“王越是京城贵公子,名声一向很好,人人都说他谦虚斯文,心地纯善,为人更是正直可信,他的人品是洁白无瑕的,但现在被方知知道了真面目,我可以想象得出来,王越当时的表现一定很不堪,也许他跪地求饶,满脸丑态,也许还把所有的罪过都推在方知头上,发誓自己绝不会把看见的东西说出去,求那个老板娘放过他,这一切,都让方知看在了眼睛里。”

    轻轻回过头,看着被两个家丁夹着在地上拖行的王越,在他目中看到了强烈的诧异和恐惧,红尘就知道自己说对了,不由冷笑,“看,我就知道,我说的不错,所以,方知怎么能活着?你怎么能让看到自己丑态的女人活着出去?你一定也很害怕,怕方知出去之后乱说,怕自己变成个小人。”

    红尘的声音渐渐黯淡,忽然意兴阑珊,没精神再说这些,方知就这么白白死了,死得一点儿意义都没有,可以想象,她到死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丈夫,自己的枕边人,居然会对自己动手!

    “在我所有见过的男人里面,你是最让人恶心的一个,不对,你根本不是人,只是一堆腐烂的肉。”

    红尘终于不得不承认,她前世,竟然嫁了这么一个男人,想一想也作呕!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 林旭回京
    &bp;&bp;&bp;&bp;红尘觉得很累。

    她一点儿也不想去跟各方通告方知的死讯。

    至于王越,拜托南阳侯世子送去衙门关押,她也懒得再折腾,甚至片刻也不想再看到这个人。

    红尘不是没见过死亡,她和方知,说起来并不是多么亲密的关系,这一世几乎没有交集,只能算认得,上一世,交情也不过泛泛罢了,可也不知为何,此时就是有一种渗入骨子里的疲惫,和似有若无的哀伤。

    对于方知的印象,忽然深刻起来,很多早已经遗忘的小细节,再一次充斥脑海。

    她记得方知看见她站在剑庐外面,手足无措,便亲切地领着她进去,还把自己刚刚炼制出的一把佩剑相赠。

    她还记得,刚得到青锋的时候,方知说那是一把好兵刃,教给她很多很多保养兵器的知识。

    记得回到夏家第一年,大雪漫天,方知给亲近的人亲手做大斗篷,给她也做了一件,扣子特别贴心,用的她最喜欢的墨玉制成,别人的也各不相同。

    那是个很细心,很可爱的女人。

    红尘想,她现在在这里记挂着她,因为她的死,无可避免的悲伤,或许只是因为一个好女子死得太不值得,太冤枉了,这不应该,不免连高士棋那个人都觉得讨厌,无论有多少理由,多少误会,放任自己喜欢的女人嫁给别人,落到这么一个地步,他就是可恨。

    懒洋洋地回了卢家,红尘甚至有点儿不想理会那个老板娘临消失之前说过的那些话。

    有什么关系!

    没有她多管闲事,天也塌不下来!

    京城走邪路的灵师还不知道藏了多少个,多一个少一个的,并无大碍。

    一连数日,红尘窝在房间里不出门,不是看书,就是抱着一大叠资料当话本读。

    皇后得了方知的消息,王越被判死刑,王家却不甘心,王家那个太太,四处说儿媳妇不孝,殴打婆母,还不守妇道,出去偷人,王越一气之下才失手杀妻,这等瞎话,随口就说出来,还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样子真实的不行。

    王越此人,对外表现向来温文尔雅,他会杀妻这等事,很多人就有些不信,让王家太太一搅合,更是流言纷纷,许多人都有些信了。

    高士棋暴怒。

    只是他刚冲去王家要去抓王家那位太太出来,师风先赶过去把他痛殴一顿,打得他说不出话来,冲进门,一刀抵着王家太太的脖子,拿绳子拴上拖着她在街上走,每走一步,就让她给方知道歉,若不道歉,一鞭子下去。

    衙门那边也让王越戴枷示众,母子两个头对头按在街上,师风怎么逼迫,王越死咬着牙不肯说话。

    他这种人,哪怕自知必死,临死还是要个名声,要不是为了名声,怎会做出杀妻的事儿?

    他即便是私下里偷偷摸摸去买个什么不好的药,遇到危险想舍弃妻子,只代表他人品太差,也罪不至死,竟为此就杀人,还是杀死枕边人,可想而知,他对自己的名声看得有多重。

    他不肯开口,师风和衙门的人替他说。

    皇后娘娘明发旨意,叱责王家家风,痛骂王越,堂堂一朝皇后,在懿旨里面愤恨到叱责痛骂的地步,凡是旁观者,谁还敢信王家这母子两个胡言乱语。

    想方知的为人,也不是不为人知的,她是夏家的骄子,曾被皇后钦点,入宫献祈福舞,为人爽朗大方,与京城许多贵人交好,人品人人称道。

    一场风波,王越死了。

    活活戴枷挂在木架子上,愣是给站死的,死之前,连自杀的力气都没了。

    红尘只听了一句,忽然觉得有些荒唐。

    其实,她嘴里不说,面上不显露,在重生后有那么一段时日,甚至一直都有,她想看看王家的下场,想风风光光地出现在王家那位太太,还有王越面前,让他们一家子看一看,她夏红尘这辈子已经不是那个不得不委委屈屈地呆在王家,替他们家筹谋一切,扶持王越上进,最后被弃之如敝履的女人了。

    这种想法似乎很看低了自己。一个王家,哪里配得上她来费这个心思,没见连罗娘和小严两个,都没把王家放在眼中,到现在,不过是提起方知,略有些唏嘘而已。

    红尘苦笑,难得平心静气,端坐在屋子里练字,抄写经书,她从来不怎么抄经,最近却用一笔异常飞扬的一笔书,抄写各种经文,锐气都能从纸面上透出来。

    连乔氏都看出她的心情不大好,瑶姐儿几个,也不自觉地少了好些话,也不大再缠着她叽叽喳喳,红尘不知道,罗娘和小严这俩丫头,背地里愁的不行。

    这段时日,宫里也不知有什么事儿,竟连皇后也没召郡主进宫去,两个丫头都念叨了好久,就盼着宫里传个话,好让红尘出去走动走动,老在屋里憋着,明显心中有闷气,这不好好发泄出来,对身体可是没什么好处。

    “都是那个王越,混账东西,不是人,好好的妻子也说杀就杀。”

    罗娘气哼哼的。

    她不认识方知,可既然自家小姐为这个女子神伤,她自然就会同样为之愤怒。

    小严叹气:“也没听说小姐和方知有多深厚的交情,没想到小姐这么难过。”

    两个人对坐着发愁,愁着愁着,忽然得了消息——林旭回京城了。

    消息刚一到,罗娘就松了口气,连忙进屋去传信,她可是知道,自家小姐等林先生等了许久,给那位做的衣服,都装了三大箱子,还一直不让送出去。

    一说林旭露面,红尘果然大松了口气,笑道:“小荷呢?跟着一起回来了没有?”

    话音未落,外面院子里就响起一声轻笑:“我还当阿尘更惦记我,没想到,最惦记的是小荷。”

    红尘推开窗户,林旭就立在门口,律风荷站在他身边,眯着眼睛笑,脸上略有些粉润,特别可爱。

    不过——红尘上上下下打量了林旭几眼:“你这是……还真成了纤纤弱质啊!”

    林旭顿时苦笑:“什么话?”

    “可不是弱质纤纤!”

    红尘也没操心这位忽然冒出来,还是在人家卢家人住的院子里,会不会有什么不妥,轻轻盈盈地走出门,朝着林旭的腰身比了比,这细腰,比红尘的都细了,真正的盈盈一握。

    此时天色暗淡,太阳西下,只余一抹残光,残光下,林旭的脸也瘦了,脸颊深陷,露出一抹疲态,衣服空荡荡的,露在外面的手,几乎是皮包着骨头,说实话,有点儿不好看,幸好他的眼睛依旧明亮如初,好像藏着万千星辰一般。

    红尘的心一下子柔软起来,“要给你好好补一补才行。这人啊,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好身体。”

    林旭的身体并不算特别坏,但和武人比,也差得远,加上他本人其实比较粗忽大意,不太关注自己,一忙起来就不注意,饥一顿饱一顿是常常有,弄得五脏都有些毛病,尤其是一冷一热的,时常小病一场,在外人的印象中,他是智者形象,身体弱了些,红尘有时候都担忧他的寿数。

    “方知的事情,你要节哀。”

    林旭走过来,倚在窗口看红尘,抬起手来,似乎想摸一下她的脸,可这是个大姑娘了,他到底还是没有动手,只是郑重道。

    红尘一笑:“你要操心的事情那么多,我身边这点儿小事,就不要多思虑了。”

    方知的死亡,到如今也不过是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罢了,已经过去,无需多提。

    “这次回京,是有事?”

    红尘笑问。

    林旭轻轻蹙眉,脸上到露出几分愁绪来:“你这些日子,可见过薛柏桥?”

    红尘也愣住,一样皱眉:“说起来,他怎么还不成亲?”

    “就是为了这个。”

    林旭苦笑。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你也不怕累死自己,外头忙国家大事,回头还要操心儿女情长,薛柏桥和云淑君云姐姐,那是天作姻缘,我都给她们看过多少遍了,三生石上记了名字,好着呢,出不了问题。”

    薛柏桥也许不那么值得信任,但红尘可是见过云淑君,那是个强大的人,心性坚韧。

    红尘笑起来有点儿停不下,看着自家林师兄蹙着眉为小儿女的事情烦忧,忽然就觉得他身上的仙气都散了,充满人间烟火,很是可爱:“好了,既然劳动我们林先生赶回来,可是出了什么问题?”

    林旭面色到有些凝重,轻声道:“具体情况不知道,只是,薛柏桥那混蛋,有悔婚的意思,这事儿被宁侯压住,云家那边也不提,我知道的并不详细,回京还没见他,先来见见红尘。”

    红尘:“……”

    悔婚什么的!薛柏桥想多了吧,就是他当初不愿意的时候,宁侯和云家的联姻,那也势在必行,更别说后来二人两情相悦,只差婚礼。

    脑子里顿时闪过一些诡异的思绪,红尘却也没太当回事儿,挑了挑眉,笑道:“这事儿不用急,你先歇歇,瞧瞧这一身的风尘。”

    林旭的模样乍一看,还是仙气十足的美男子,可仔细一看,是真不怎么样,不说多么瘦了,气色有多不好,就是这一头一身的白土,就让人受不了。

    别人不知道,她可是知道的,林旭有比较严重的洁癖。

    “嗯,洗澡。”

    在卢家这边的园子里不方便,红尘干脆领着他先回郡主府,提前派人去通知,一进门就把人塞到巨大的澡堂里面,红尘还让找了两个手艺特别好的姑娘给他按摩。

    当然,林旭坚决不肯,最后铁牛给按的。

    红尘哭笑不得:“别说你以前少让女孩子给捶肩揉腿了?”想骗谁啊,当年在鬼谷,林旭身边的侍女茗姐姐,可是专门去学了推拿,每日都要给他按摩。

    不过一想起过去,红尘便有些惆怅,没再挤兑这位,当年他百病缠身,身体里寒气很重,一日不按摩,就有可能关节疼的走不了路,那时候,便是几个娇俏少女贴身揉按,想来林师兄也不会有什么旖旎情思。

    人家铁牛的手艺也不错,控制力度控制的好的很,按得林旭昏昏欲睡,舒服极了。

    红尘就趁机让人去宫里请了个太医过来,姓王的,和红尘很熟悉,给林旭把了把脉。

    小毛病还是一堆,属于那种缠绵很久,只能调养,很难根治,最近更是劳累过度,人家太医没给开什么高深药方,就是补药。

    “养元汤,最是中正平和,也很稳妥,先让他吃半个月,我再看看要不要调整方子,其实,歇着最要紧,好好的,踏踏实实地睡上几个好觉,郡主的药膳,比宫里做得还好,做些药膳给病人吃,年轻人,好得快。”

    王太医面上和煦,药方也是当着林旭的面给开的,回头又叮嘱,“人啊,都是年轻的时候不知道保养,等你上了年纪就明白了,再想补,根本补不回来。”

    林旭笑眯眯应了,等红尘送了太医离去,他就笑道:“我听说过这个王太医,好像在宫里只给一些小嫔妃们看病,在太医院受排斥的紧,现在看来,医术不错。”

    红尘一勾唇角:“医术怎么样不知道,不过,是个聪明人。”

    身为太医,要是个蠢的,根本活不久。

    虽说要养生,可红尘还是觉得,林旭现在的情况,大吃一顿比较有用。

    这会儿晚了,因为主子很久不在,厨房里别的没有,只煮着一锅牛骨汤,红尘就让人拿骨汤烫了一堆青菜,什么样的都有,下一锅片好的牛肉片,猪肉片,鱼丸等,然后捞出来拿芝麻酱,香油,醋,蒜泥等等调料拌一拌,又让煮了一锅浓稠的大米粥。

    厨房送过来,林旭看得都有点儿伤眼,别说林旭,就是厨房里的厨子也觉得……呃,以前在宫里,敢给主子们上这种乱七八糟的吃食,非被打死不可。

    “吃吧,多鲜艳多丰富,哪里不好了。”

    确实很好吃,林旭不知不觉,就喝了两大碗粥,还把所有的肉和菜全给吃了,吃饱了才感觉到自己刚才很饿,似乎有一段日子没感觉到饿了。

    吃饱喝足,长舒了口气,林旭微微一笑,暂时把忧心烦恼忘在脑后,由着红尘把他的头发散开慢慢晾干:“不如弹琴给你听?”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三章 琐碎
    &bp;&bp;&bp;&bp;沐浴更衣,林旭抚琴。

    红尘听得都心神荡漾,忍不住泡了一杯香茶,远远坐着,不想搅扰半分。

    律风荷都往旁边树上一躺,侧着耳朵细听,连厨房那边准备了他最喜欢的糯米红枣糕,也不肯去吃了。

    琴声说不出的悠扬,又说不出的狂放。

    好像把所有的爱恨都发泄了出来,整个人都是空的。

    红尘以前常常听他弹琴,但每一次得到的享受,都不一样,时而飞天,时而落地。

    郡主府里上上下下,连扫地的都不知不觉放轻了脚步。

    郡主府隔壁。

    一群即将参加科举的学子,正在院中谈诗论文,忽而传来琴声,众人都听得心神恍惚。

    “咦?隔壁是……荣安郡主的府邸吧?”

    一个士子轻轻吐出口气,趁着琴声间歇,叹道,“没想到郡主这么好琴艺,想我在江南,也得了个琴画双绝的称号,和人家比,就比得没办法看了。”

    “可是有阵子没听了。”

    这位是郡主的邻居,也是宗室子弟,他爹按照辈分,和皇帝是一辈的,他比红尘辈分还要高,不过虽是邻居,却很少打交道,没办法,谁让他一直没娶妻,父母早亡,偌大一府邸就他一男人,再和红尘差着辈分,也不好随意交际。

    可以前到常常有机会借着地利,偷听荣安郡主弹琴到是。

    这位是不知道,他听到的绝大多数是林旭弹琴,要是知道,恐怕会更感荣幸。

    天底下有几个人,能享受鬼谷高徒的琴声。

    红尘别的技能点都点的不错,至于弹琴嘛,最多也就是不跑调,可和人家林大公子没办法比。

    第二天一大早,林旭就召唤薛柏桥,让他老老实实地过来拜见。

    最近薛柏桥很不好找,红尘找了他几次,他不是有公事,就是有私事,总说没空。

    这位如今不是闲人,在万岁爷那儿挺受重视,很多时候,万岁爷不见外官,却愿意见他,弄得很多人都想和他套近乎,最好能挖出什么消息,红尘一看如此,也就不多找他,省得再让人生出些什么不好的联想来,连自己也麻烦。

    林旭这回回来,口里说是为了他,不算是十成的真话,起码也有个三成,一开口召唤,这小子是想来也得来,不想来也要来。

    薛柏桥看着多了几分憔悴,脸上有些愁绪,见到林旭到是精神一振,很高兴。

    他也很久没林旭的消息,嘴里说不必担心,那就是个妖怪,别人都出了事儿,也轮不到他倒霉,可说得再轻松,局势如此,也不能不担忧的。

    结果,薛小侯爷还没有好好表达一番自己激动的心情,就被林旭按着坐在椅子上——“说说吧,为什么要拖延婚期?宁侯最近是没精力折腾你的事儿,回过头发现你的小动作,我看你能挨几下家法。”

    薛柏桥脸上一沉,吭吭哧哧:“……你应该知道的,最近边军不稳,尤其是咱们和北燕交界的那几个地方,桓城还差一点儿易手,我那个堂爷爷薛老将军多大年岁了,他老人家都七十八了,还不得不出来硬撑,陛下为此烦忧,看样子有意让我去桓城一趟,为君分忧,理所当然,这儿女情长,自然要放一放。”

    林旭眯着眼看他,轻笑出声:“你从小就很会撒谎,撒谎的时候,别人通常看不出来,不过,从没有骗过我去,这次理由想的还行,估计宁侯听你这么说,也能少挨几顿板子,可你的未来妻子是云家小姐,就很是荒唐了。”

    “云家世代为将,家里人早就习惯丈夫,儿子经年累月于战场上杀敌,别人家的男人战死沙场,那就是天降灾难,会令女子痛不欲生,她们却早已经习惯,云家几代人都以死在沙场上为荣,留下来的,也只有骄傲而已,你那位云小姐,更是巾帼不让须眉,将来战场杀敌,你是有可能被万岁爷派去,她的云家军,恐怕是必去无疑的。”

    林旭徐徐道来,薛柏桥脸上露出几分难堪,抿着唇低下头不肯再多说一句。

    这小子倔强起来,哪怕是林旭,一时也拿他无法。

    红尘到是饶有兴致地坐在一边,笑眯眯地肯新鲜的苹果,对此到是没多少担心,还笑着安慰林公子几句:“好了,你也别愁,无论他们闹什么,随他们闹去,我到觉得,闹一闹也是个情趣,反正啊,给这两位算过好多次了,那就是天作之合,理应顺利。”

    薛柏桥轻轻一抬头,面上到隐约露出几分喜色,把愁绪冲淡了,红尘看了好笑,咳嗽一声:“要是这两位真连这样的天作之合都给作没了,那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想来也无法补救,只好认命。”

    瞬间,薛柏桥又耷拉下脑袋。

    红尘看得手痒痒,特别想伸手胡噜几下,感觉这小子就像只垂头丧气的大狗,很是可爱。

    林旭明显也没有那么多时间陪薛柏桥磨蹭,叮嘱了几句,就放人走了,红尘自己送了他出门,回过头来,陪着林公子吃饭喝茶。

    吃完饭,两个人就一起回书房,书房是隔开的,有一扇推拉门,两个人都有私人空间,互不打扰,安安静静。

    红尘以前也常常在书房读书练字,也同样是这般,安安静静,但今日却觉得特别舒服,特别安宁,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有些寂寥。

    看了会儿书,红尘就让人把舆图拿过来。

    厚厚一摞摆在桌上,这东西属于机密,寻常人不可得,不过,鬼谷的人要是连详细的舆图都没有,估计也就不会让人羡慕,让人忌惮了。

    翻开舆图,又把最新战报什么的,都拿过来看,里面的信息零零碎碎,又很多,连红尘都看得有些头痛,她对这些,到底并不熟悉,也并不很了解。

    幸好玉珏空间里有一堆能人,军事强人也有很多,她在这里面,也不怕泄密什么的,一堆人帮着分析分析,那些人和玩似的,也觉得有意思。

    “总体看来,你们大周似乎不妙啊。”

    “现在还好,你们看这份资料,大雍储君之争出现变故了,太子倒台,势力最弱的三皇子到得了皇帝的青睐,这三皇子可和北燕有深仇大恨,他一得势,即便是全盘考量,不会贸然和北燕动手,北燕这边也要考虑大雍的威胁,对大周的攻势会有所削减。”

    红尘也看出来,抬头从门的缝隙里,看了林旭一眼。

    大雍朝中变故发生的很微妙,她可是记得,前阵子林旭偶尔送来的东西里,夹杂了不少大雍那边的特产,这家伙肯定是去搅风搅雨去了。

    其实,以林旭这捣乱的本事,真把所有能耐用在大周的朝堂上,肯定能掀起不小的风浪,可他在大周朝内,却偏偏好像有些投鼠忌器似的,不肯有太大的动作。

    “看什么呢?”

    林旭轻笑一声,推开一扇小窗,正好能看到红尘的侧脸,站起身凑过来,扫了一眼她桌子上摊开的东西,登时笑道,“我们郡主娘娘也想当一回女将军?”

    “我不大乐意。”

    红尘轻声叹息,“我想,那些传说中的女将军们,大部分要是有可能,也希望能开开心心地待在闺阁里,即便做女红很无聊,即便也许一辈子也享受不到如今享受的自由自在,可是至少没有硝烟,没有战火,没有杀戮和死亡。”

    林旭的表情顿时沉重下来。

    “……是啊,至少没有杀戮和死亡。”

    沉默片刻,林旭从窗户里又递过一份资料,红尘扫了一眼,把自己的资料翻出来对比了下。

    是关于夏家送去桓城一批兵器的,兵器数量不对,而且质量也很差,夏家那边得了消息,已经派人去补救,他们和边军那边关系好,多少年的交情,暂时没有闹大,朝廷这边,也压了消息。

    “这是个坏预兆,我怕还要出事。”

    夏家制作兵器那么多年,家中关于兵器出炉,那要求之严格,外人永远也想不到,而且现在年青一代的夏家人,手艺都特别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出过差错,最近却频频出错,很不正常。

    林旭的神色略有些凝重,叹了口气,“最近我还是让人盯着夏家一点儿才好。”

    朝廷对夏家还是不够重视。

    夏家传承久远,别看家族不是顶尖,但绝对不可或缺,可正因为不是顶尖的家族,又碍于祖训,并不能搅进朝廷纷争里去,自然低调,不太引人注目,尤其是像现在这种时候,那一家子行事就更加低调,家族子弟在京城中,向来轻易不肯露头,那些拔尖的,出类拔萃的,也多派去各地游历。

    陈婉这个公主,同样没什么存在感,很多年没有在公众场合出没了,这样一个家族,即便出了事,朝中关注的人也不会太多,难免滞后,偏偏这一家子十分紧要,一旦乱了,影响很大。

    夏家的事儿,挂在心里记着,多关注便是,除此以外,也没什么可做的。

    两个人整理了了会儿资料,林旭还有事要出门,这家伙回京城,明显不只是为了薛柏桥。

    红尘便拿着罗娘给准备的庙里求来的护身符回卢家,她和卢家说的是与京中几位小姐约好一起去礼佛,如今回去,自然要带点儿东西给乔氏和瑶姐儿她们几个。

    鬼谷高徒回京,可京城还是老样子,没有忽然冒出一桩大案,也没有忽然有人去闯宫门喊冤,到是还有点儿喜事发生,说是皇上的身体大好了。

    朝中上下都传说齐王纯孝,太医为陛下配药,除了已经得了的枯荣草这引子之外,还需要几种名贵药材,齐王得知之后,彻夜不眠,四处跋涉,终于找到上好的药材,还拿回来一本古医书,据说是前朝某盗墓贼所得,和太医们得到的配方能互相印证。

    陛下大喜,夸他孝顺,还赐了一座园子给他。

    齐王到不居功自傲,连连说自家兄弟们都尽了心,功劳不是他一个人的。

    皇帝更是高兴,还见了安王一面,宽慰了他几句,虽然还没让他入朝,总算有破冰的意思,安王最近在京中日子难过,府中接连出事,已然沉寂,无数人落井下石,这下子皇帝一表态,他的日子自然会好过些。

    红尘也得了最新的消息。

    生门那边最近一直往宫里使劲,好像觉得自己的触角延伸不到宫里去,很不甘心,可惜得到的消息也是东一榔头,西一榔头的,红尘拿来只当消遣看看,偶尔鼓励他们几句,有这个心挺好,反正生门那帮小子都机灵,不会乱来,即便撬不开门路,也不至于让人抓住把柄。

    再说,真吃点儿亏,也不算坏事,还能压一压他们的傲气。

    皇宫

    勤政殿

    皇帝皱着眉,揉了揉太阳穴,轻轻咳了一声,旁边伺候的小太监连忙捧着痰盂过来,让万岁爷吐了口浓痰。

    老太监端来一杯不冷不热,温度正好的水,皇帝漱过口,就倚在枕上闭目养神,良久才道:“那药我吃过几剂了?”

    “回万岁,今日第三天,已经吃过五剂,晚上该再用一剂。”

    皇帝沉吟片刻,点点头:“让他们拿来。”

    “是。”

    老太监轻手轻脚地退出去,一出门,被风一吹,背后凉飕飕的,他面上却丝毫不露痕迹,笑得一脸和善,吩咐了小太监去做事,又亲自去偏殿转了一圈。

    偏殿里两个小太监正在玩色子,一见老太监,赶紧手忙脚乱地收了。

    “不忙,不忙,你们玩,哎,我这手是不行了,换了十年前,你们这帮小崽子可玩不过我。”

    几句话说得小太监们心绪平静,老太监又问了几句饮食起居,就像是随意来看看,转身离开,临走前叮嘱他们吃好喝好,好好养着,两个小太监感激涕零。

    出了门,不等老太监问,门口一个面色阴冷的大太监就低声把屋里那两个最近一段时间的情况都说了一遍:“……二人按时喝药,小的几个亲自盯着他们喝的,与陛下的药同时熬煮,同时出锅……身体并无异常。”

    “嗯。”

    老太监点点头,只是心中依旧一阵接一阵的不安。
正文 第三百三十四章 奇事
    &bp;&bp;&bp;&bp;老太监出了门,喘了几口气,自有几个小太监殷勤地扶着他在花圃周围转圈。

    不能离开陛下太久,可这老胳膊老腿了,要是每日不活动活动,怕是有些撑不下去。

    一抬头,远远地到似看到个熟悉的人影,老太监顿了顿,笑道:“你们看,那是不是薛家那位小侯爷?”

    小太监也是眼尖的,在这个宫里,眼力不好,可绝对活不下去。

    “小的也瞧着像。”

    另一个小太监不禁笑道:“这小侯爷的脸色可看起来不太好,王爷爷要不要去哄哄他?”

    “你个小兔崽子,连你爷爷都敢打趣了。”老太监莞尔,停了停脚步,摇头道,“这帮爷们儿不关咱们的事儿,咱们只要伺候好万岁爷就行。”

    几个小太监顿时不吭声了。

    可心里还是免不了奇怪,这位小主子能愁什么呢?

    宁侯家的这位小侯爷,在宫里是名人,他小时候曾抚育宫中,太后,皇后都很疼他,连皇帝以前也常和别人说,与我爱子无异,没少彰显对小侯爷的疼爱。

    后来宁侯说担心这混世小魔王搅合得宫中不安宁,给接了出去,小侯爷在京城中更是闯祸无数,得罪了好些个王公大臣,也有不着调的直接把官司打到御前,万岁爷在这方面是绝不肯讲理,直接把偏心眼放到明处,别管什么事儿,小侯爷肯定是没有哪儿不好,就是做错了事,那也是别人给逼的,不但从来不罚,还随手就给个小孩子封了侯。

    那时候,很多人都以为这小侯爷以后就是京城一霸了,无人能惹,整日把宁侯气得跳脚。

    没成想后来竟成了气候。

    起风了。

    宫中不太平。

    老太监继续转圈,慢吞吞地转,远远看去,步履蹒跚,眼睛浑浊,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

    不太平就不太平吧,他老了,伺候完陛下,也到了要入土的时候,这一辈子,他从别人的嘴边逃生,家人死绝,进了宫门,伺候了陛下,吃苦是吃苦,可也享了半辈子荣华富贵,就是他的主子在别人眼中,有一千个不好,他也愿意忠心耿耿地伺候他到最后。

    可别的事儿,他是不愿意管了。

    薛柏桥默默地看着手边一颗桃树,桃树大概有三十年,长得枝繁叶茂,他伸手摸了一下,在上头摸到了一个月牙的标记,脸色登时更加难看,整个人都变得特别郁闷,慢吞吞地坐下,对着桃树一下又一下地揪地上的枯草。

    沉默半晌,他终于下定决心,猛地站起身向宫外走去,跟随在他身边的小太监连忙跟上。

    薛柏桥这次是奉诏进宫,给皇帝和皇后都请了安,换了别人,请安完都得老老实实赶紧离开,可他想四处转一转,宫人们就不会随意去阻拦。

    宫规森严那是没错,可也要看是对谁?

    要是万岁爷和皇后都不在意小侯爷四处走动,他们这帮做下人的,当然不会去多事。

    薛柏桥从宫里出来,回了家一趟,没看见他爹,站了站,又转头去找红尘。

    他一时情急,谁都没带,孤身一个直接去了卢家现在住的那园子,红尘正在乔氏屋里说话,下面人回报说薛小侯爷来了,乔氏虽然放了红尘去见,可那皱着的眉头,略显忧心的目光,无不表示这位心中不安。

    红尘都觉得,乔氏心里一定不停地盘算,想着要马上给红尘定一门亲才好。

    再放纵自家这位大丫头,乔氏和老太太都要担惊受怕了。

    红尘也没太担心,事实上,瑶姐儿的亲事刚有点儿眉目,她忙得很,那边不定,乔氏再着急,也没精力管别人,说到底,还是亲闺女更重要。

    “红尘,我受不了了,我得告诉你。”

    薛柏桥脸色有些灰白,数日不见,他又显得憔悴了些,一见红尘,那模样并不像见到了救命稻草,到像见到了阎罗王,视线四下瞥了瞥,没看见林旭,想到这地方,貌似林旭是不怎么可能在,这才松了口气,打发走红尘身边的丫鬟,就抓住红尘咬牙轻声道,“我,我……”

    他一闭眼,声音里透出一点儿哭腔,“我爹谋刺陛下!”

    红尘:“……”

    哑着嗓子一说出口,薛柏桥到像是把心中积压的恐惧都给爆发出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也不敢看红尘,“具体他怎么做的我也不知,可是他和宫里一个姓魏的,好像是皇帝寻的大夫勾结,给陛下用了很多烈性的药,他还找了一个叫什么燕秋的女人,骗了安王,换掉了给陛下的药……”

    红尘:“……”

    “我说的都是真的,是真的!”

    薛柏桥抓住头发,“我也不想相信,可那是真的,我就怕自己是做梦,还特意留下标记,今天专门去看过,竟然,竟然是真的。”

    红尘心中也砰砰跳。

    到不是这件谋刺事件,让她害怕,换了以前,这在她心中当然是天大的事,别说听人说出口,就是想一想也吓得要死,可如今,她对那位皇帝的死活,真心不怎么关心,估计很多人都有了心理准备,皇帝迟早要死,他死了,大周肯定要乱一阵子,但他不死,恐怕还是要乱的。

    虽然不太关心皇帝的死活,但薛柏桥说的话,她还是不能不惊——宁侯要杀皇帝,这怎么可能!

    一闪念,红尘深吸了口气,先把六神无主的薛柏桥推着坐下,又亲自给他倒了一杯茶,轻声笑道:“你先别急。”

    “我怎么能不急?”

    他快急死了,一开始还好,他只当自己在做噩梦,可后来……他简直夜不能寐,天天想东窗事发,自家被满门抄斩,满门抄斩都不够,爹爹会被凌迟处死,大哥和他也逃不了干系,也许车裂?连九族都要被诛灭殆尽。

    红尘回过神,忽然又笑道:“你就因为这个,害怕的不行,还不敢跟云小姐成亲?”

    薛柏桥简直要吐血:“红尘,你别当我是开玩笑,这种玩笑,我就是疯了都不敢开。”

    “我知道。”

    红尘叹了口气,“可是你要想一想,别说是给皇帝了,给宫中任何一个小嫔妃下药,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薛柏桥一愣。

    “在宫里是不允许有药存在的,如果有人想要一些药物,都要经过御药房,什么药,给了什么人,有什么用处,通通要记录,还要留下存底,取了药的人,也不是自己拿了就能走,必须有人跟着,无数双眼睛盯着,皇帝用药,更是十分严肃的事,开药方的,拿药的,煎药的,分工明确,从煎药到药入万岁的口中,半点儿也不可离开人的视线,皇帝身边也有精通腰里的试药太监,那些太监专研这个一辈子,看一眼药方便知妥当不妥当,闻一闻药香,就知道里面都是些什么药,尝一口,里面要放了不好的东西,他们马上就能尝出来。”

    薛柏桥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些他也不是不知道,但,但……

    红尘的脸上严肃的表情褪去,变得有些冷漠:“退一万步说,宁侯是稳重人,一辈子都平平安安,他就算真做了什么,也必然稳妥,不会留下把柄。”

    薛柏桥:“……”

    这话听着真吓人,可不知不觉,薛柏桥还真让红尘给安抚住,一直在心里钻来钻去,钻得他静不下来的东西,似乎消失不见。

    要是早知道把话跟红尘吐一吐,能有这么大的好处……那他一时也不敢。

    这事,事关亲爹,事关整个家族,便是再信任的朋友,他一时片刻的,恐怕也不敢吐露,就是今天来见红尘之前,应该说没见到红尘之前,他都不确定,自己会不会说。

    要是父亲知道,他会把这种事情说出口,还是说给荣安郡主听,自己的屁股绝对保不住,说不定小命也保不住,父亲会说,与其放着他某一日给家族招祸,还不如提前弄死了事。

    红尘脸色略略沉重,瞪着薛柏桥:“以后,你的嘴要管住,宁侯是什么样的人?他老人家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你怎么这么大舌头!”

    薛柏桥:嘤嘤!

    他已经反省过了。

    红尘也好意思训人家,明明是她和林旭审过薛柏桥之后,发现各种蛛丝马迹,便稍微用上点儿手段,逼迫对方来诉说心事,不过,这点儿小手段就让薛柏桥那小子上套,他也的确该收拾。

    现在最要紧的是——“你究竟怎么知道宁侯所做的事的?”

    红尘又给他倒了杯茶,不紧不慢地问。

    宁侯是什么人?真要做点儿什么,绝不可能让外人察觉。

    薛柏桥一滞,半晌才叹气:“我爹最近养了一只宠物猫,黑白花的,叫阿福,很可爱,他老是抱着,走哪儿带到哪儿去。”

    红尘安安静静地听他扯。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晚上一睡觉,然后就变成阿福了。”

    红尘:“……”

    “一开始还只是朦朦胧胧地有点儿感觉,能看到阿福看到的东西,有时候变成阿福被我爹……顺顺毛,有时候变成它被我爹带着四处走动,后来感觉越来越深刻,时间也越来越长,到我能作为阿福四处跑,看见老鼠到是不屑一顾,看到园子里的鲤鱼却很想下爪子挠一爪子。”

    “刚刚出现这种奇怪现象的时候,我真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来着,后来才发现不对劲,我特别害怕,这种事,又不敢随便和别人说,红尘你当时不在京城,我不敢随意写信,也不认识其他值得信任的灵师。”

    薛柏桥苦着脸道。

    这到可以理解,像这等诡异事,任何人碰见都轻易不敢告诉别人,尤其是如今很不太平,皇帝前阵子刚下了旨意,朝中大臣严禁私下寻访灵师,这旨意下得很奇怪,但眼下这等时候,谁敢和皇帝顶撞?连京中灵师们,都变得特别低调,生怕一不注意再惹出事端来。

    “一拖再拖的,后来我也有点儿习惯了,害怕归害怕,日子还是要照过,只是我特别担心我晚上变成猫,自己的身体会不会被什么……给占据了,每次睡觉,我都要把门锁紧,钥匙藏起来,再到后来,我果然觉得不对劲,每天早晨呆的位置都不一样,有几次坐在桌子上,还有几次甚至半钻到床底下去,可把我吓得不轻,甚至都想找绳子把自己给拴住,幸亏当初林旭教我的时候,都习惯了睡觉时不让人进屋侍候,要不然非得出事不可,时间久了,到是没闹大,也不是每天晚上都不对劲,但我变成阿福之后,老跟我爹在一起,就,就看到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红尘眨了眨眼,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凑过去翻开薛柏桥的眼皮看了看,又仔仔细细地检查。

    什么事儿都没有。

    他的身体,灵魂,没有一点儿毛病。

    红尘松了口气,不过还是有些哭笑不得:“你……难道这件事不是最重要的,我回了京,你怎么不赶紧说?”

    薛柏桥低下头,没敢说话。

    红尘一想,多少也理解这小子的心思,他自己是心虚,自以为自己变成了猫,知道了很多秘密,越发不敢提这件事,连带着连找专业人士解决身体或者精神上的问题也不敢了。

    “暂时到是没看出什么来。”

    红尘摇了摇头,叹息,“只是我发现最近碰见的事,都很诡异,而且隐秘,乍一看看不出问题,到也不算新鲜,你也不必太担心,既然这么长时间都没出什么乱子,想来一时半会儿还不要紧,我明日跟你回侯府一趟,四处看看,叫上林公子,让他明晚陪着你,若是你真有不妥,我们盯着,总能看出些端倪。”

    薛柏桥老老实实地点头,抬起眼,小心翼翼地道:“你见多识广,以前有没有遇见过类似的事儿?”

    红尘想了想:“我到是知道北燕那边大雷音寺有御兽之法,能和兽类心灵相通,也有一种类似的,把自己的心神寄托在兽身之上,可这是很高明的玄术,施术之人,需要很高的修为,一般人可做不到,还有邪术,把人的灵魂转移出来,转移到别的动物身上,但只有些传说,没真正见过。”

    见薛柏桥的脸色雪白,红尘轻声笑道:“放心吧,若真是这样的邪术,处置起来一点儿都不难,在这方面,我有自信。”

    薛柏桥这才稍稍放松了心弦。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五章 游戏
    &bp;&bp;&bp;&bp;薛柏桥这事儿,红尘是真不觉得需要怎么着急。

    她稀奇古怪的事情遇见得多了去,一个人忽然能变成只猫,似乎也没什么了。

    到是薛柏桥,一开始看着并不急,他自己都拖延这么长时间了,谁敢说他急。这会儿一说破了简直可怜巴巴,显得凄惨万分,到也不多么催促,就是湿漉漉的眼睛看着红尘。

    红尘还好,勉强能慢条斯理地做自己的事。

    林旭过来了一次,见他这副模样顿时无语,问清楚之后,也沉下脸,连忙催红尘赶紧去处理了了事。

    不为薛柏桥,也为人家云家小姐想想。

    本来婚期都定了,未婚夫忽然想出各种主意,说什么都不肯成亲,这也就是云家小姐了,换成另外一个敏感多思的,说不得要抑郁成疾。

    女子不比男子,遇见这等事,对男人来说,即便名声不好,也影响不大,对于女儿家,尤其是大户人家的闺秀,简直是晴天霹雳,绝对会影响一生。

    红尘不是第一次来宁侯府。

    不过,到是第一次进入薛柏桥的院子,以前到宁侯府,全是在大堂,或者在宜兰园被招待的。

    今天宁侯他老人家到不在,估计薛柏桥就是专门选的他不在的日子。

    “这就是荣安郡主,哎,我身子不好,也不常出门,到还是第一次见。”

    薛柏桥的大嫂姓邢,看起来是个容貌姣好,性情温婉的女子,携着红尘的手进门,脸上略带微笑,和蔼可亲,“我家这个小叔子,整日不务正业,老和那些狐朋狗友们玩,可让他大哥****不少的心,能和郡主交好,到是幸事了……”

    邢氏说的话,听起来再正常不过,还透出一股子亲昵。

    薛柏桥板着脸站在一边,似乎毫不介意。

    可红尘却从她的口气中,听出点儿怪异的味道,带着点儿轻蔑。

    现在薛柏桥算得上身居高位,深得皇帝信任,已经有消息传出来,过一段时间,皇上可能会让他去刑部,看样子打算让他在六部任职,最后看天分在哪儿,可以说是颇为上心了。

    即便是现在,薛柏桥也是天子身边的近臣,能随时面圣,别的大臣要见皇帝,那要等万岁爷传召,薛柏桥进宫和回家的感觉也差不多了,他小时候在宫里住过很多年,至今他的宫室都没被挪作他用,一直保持原貌。

    这么一个,已经在朝中任职的官员,却让一个女人当成小孩子一样对待,还随意品评他的交友情况,哪怕那是他的大嫂,感觉也够古怪的。

    红尘一开始没注意,仔细一看这位邢氏,却不觉皱眉,有几分厌恶,这人身上的气很浑浊,应该是罪孽缠身,也不知道她一个深居闺中的女子,怎么竟弄成了这副模样,一看这样子,红尘也没精神搭理,大概又是内宅的那些事,说起来,好像内宅里的女人,罪孽缠身的不在少数,从她渐渐能看到这些东西开始,就总是会忍不住感叹几句内宅之凶险。

    简单应付了几句,便去薛柏桥那儿。

    离了这位大嫂,薛柏桥就皱眉道:“红尘你也别介意,我大嫂就这毛病……也没什么坏心。”

    薛柏桥和他大哥感情不坏,算是不愿意让他大哥太难堪,就是在他最纨绔淘气时,也没对他大嫂不敬,虽然,他也不喜欢这个大嫂,谁都不会喜欢动不动就站得高高在上,莫名其妙蔑视自己的人。

    “你还是赶紧看看我这地方有什么不对。”薛柏桥苦着脸,“我现在都有一种感觉,看见只老鼠说不定我会扑上去,也许过几天,你们就能看到我跳到池子里捉鱼了。”

    他可不想过一阵子冒出传言来,宁侯家的那个小侯爷是个疯子!

    红尘点头,大体看了看薛柏桥的院子,一眼看去,天朗气清,干干净净。

    又进了他的房间。

    一进薛柏桥的房间,红尘就看出他在家有多么受宠了,屋子里的每一样摆设,都很名贵,就说琴桌上那一把琴,就得价值千金,桌上拜访的笔墨纸砚,全是宫中精品,砚台乃是前朝智俨大师的杰作,连随手扔在窗台上的花瓶,看色泽乳白亮丽,也绝对是好东西。

    还有立在窗前的一个小屏风,上面是一幅山水画,青山绿水,古意森森,红尘看不出来历,也看得出不是一般的东西。

    薛柏桥就丝毫没觉得自家屋子里的摆设有什么奇怪的,紧张兮兮地盯着红尘看。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没有?”

    红尘眯了眯眼,慢慢靠近那座屏风。

    薛柏桥顿时吓了一跳:“这屏风有问题?”不会吧,他很喜欢这东西,一直在屋里摆着,都摆了有十几年了。

    “这是个旧物,用了许久,以前都没出过事。”

    红尘笑了笑:“你别急。”说着蹲下身,仔仔细细地看屏风里的那座茅屋。

    看了一会儿,又招呼薛柏桥过来,“你来,看这儿。”

    薛柏桥愣了下,凑过去使劲看,一开始没看出什么不对,忽然目光一凝:“屋里有人?窗后有人!”

    他有些不可思议:“我竟然从来没发现过!”

    要知道,这屏风是他心爱之物,从小就喜欢,屋内的摆设经常换,屏风却没有换过,也时常会赏玩一二的。

    此时忽然发现,他竟还弄不清楚屏风上面有什么,不免惊讶,忍不住凑过去仔细看。

    “是个女孩儿?等等,这女孩儿,这女孩儿好眼熟。”薛柏桥觉得她特别熟悉,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愣是想不起这是谁,头都有些痛了。

    红尘若有所思地盯着屏风看了一会儿,忽然叹了口气。

    薛柏桥愣了下:“红尘?可是哪里不妥?”

    红尘沉吟片刻,忽然呢喃:“有点儿意思,招出来看看吧。”

    说着一转头,冲薛柏桥道:“我也好一阵子没到你这儿来,不如今日就让我住下,顺便和你家的人亲近亲近,还有,把云姐姐叫来吧,我也很长时间没见她了。”

    薛柏桥脸色一变。

    最后还是顺了红尘的意。

    “晚上玩个好玩的游戏,把你们家的人尽量叫齐一点儿。”

    荣安郡主随便跑宁侯家住,似乎不大妥当,可红尘开了口,就那么理所当然,谁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云淑君很快也来了,平日里这位将门闺秀忙得很,最近却闲下来,谁都知道她闲下来是因为什么,只有薛柏桥装傻充愣。

    可即便让薛柏桥这般‘欺负’,云淑君脸上也无怨怼,还是那么从容大方,只是偶尔会显露出一丝的憔悴。

    这么好的姑娘,再想想薛柏桥做出来的这幼稚举动……红尘一时间真觉得是一朵鲜花插在了那什么上,云家小姐当然只能是鲜花。

    云家虽说没落,也是能领兵的大族,薛柏桥那位大嫂对她还是客客气气的,只是一见红尘和她关系不错,立时露出一副很意外的表情来:“没想到,郡主和云小姐的感情竟然这么好?”

    邢氏掩着嘴唇,露出个很特别的笑容来,“那就好了,我还担心……你们处不来呢。”

    云淑君不由皱了下眉头,肃容道:“荣安郡主对我云家有大恩,我家上下,无不感恩戴德,若有一日,郡主需要,我云家任凭驱遣。”

    此话掷地有声,邢氏一听,登时有些不自在。

    好在云淑君也不是喜欢给人难堪的人,更别说这人还是薛柏桥的大嫂了,也没多说什么。

    几个人坐着说了会儿话,薛柏桥的大哥没过来,他到是把小侄子和小侄女,还有一个在他们家暂住的堂妹叫了来,乍一看,一屋子人热热闹闹。

    红尘这才发现,宁侯的薛家竟也是大族,人口不少。

    薛柏桥的大嫂邢氏瞧着有点儿别扭,两个孩子却很可爱,个个都养得唇红齿白,尤其是大一点儿的小子,和薛柏桥长得有点儿像,眉心还有一个红痣。

    这两个孩子都不是邢氏所生,是薛松桥的两个妾生的,因为这俩妾生产之后,身体虚弱,早早就去了,便养在邢氏名下,不过平时都是老太太照管。

    邢氏本也有一个嫡子,只是养到三岁上,不小心夭折了,薛松桥别的地方都好,能力出众,早早被立为世子,就是儿女缘分不大够,早些年孩子总也养不住,幸好后来好了,养了一双好儿女。

    这俩孩子活泼的很,一看就在家中颇受宠爱,邢氏待他们看着也还算亲热,即便不是真当成亲生的,也很仔细地看顾。

    不过孩子们年纪还小,平时见外人的机会不多,这会儿家里来了客人,看样子也很好奇,红尘随手拿出一对儿玉雕的蜻蜓来,雕的极好,翅膀薄如蝉翼,风一吹还轻轻震动,一双眼睛通红通红,鲜艳欲滴,很是好看,一下子就把两个孩子给收买了,围在她身边叽叽喳喳。

    薛柏桥心里藏着事儿,都翻了个白眼:“这么好的东西,都不知道给我准备个。”

    红尘:“……”

    得,这也是个长不大的大孩子。

    说了一会儿话,大家都熟了,吃过饭,闲来无事,自然是要玩玩游戏,比如说击鼓传花什么的。

    红尘给薛柏桥使了个眼色。

    薛柏桥脸上登时露出一点儿纠结,随即隐没了去,站起来大声道:“击鼓传花有什么意思,投壶也没趣儿,这会儿都晚上了,出去跑马打猎都不行,红尘,你不是灵师嘛,咱们玩个新鲜的成不成,你招个野鬼过来给咱们玩玩,我记得你以前说过,有灵师能役使鬼怪,给人斟茶倒水,为人歌舞献技呢。”

    众人:“……”

    云淑君脸上都一红,恨不得拿袖子遮脸,只当不认识这人,只是她到底了解薛柏桥,不认为他会无理取闹,隐约猜出这家伙肯定有目的,咳嗽了声,小声道:“确实有趣。”

    众人:“……”

    连邢氏都不可思议地看了云淑君一眼……没想到云家这位小姐竟是个软绵性子,对薛柏桥够言听计从啊。

    薛柏桥故意露出特别好奇的模样:“怎么样,行不行?我记得你跟我说过,前朝有灵师办夜宴,广邀权贵豪杰,请来古今最有名的美女作陪,一张夜宴请柬,那是千金难求,咱们不去想什么古今美人,你给咱们招几个鬼怪出来,也让咱们长长见识也挺有意思。”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也好,你们要是都不怕,咱们就玩一玩。”

    “不怕。”薛柏桥做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小爷我还真想见识见识来着。”

    云淑君也笑:“人多比鬼恶,也没什么好怕的。”

    薛柏桥那堂妹本是个腼腆姑娘,这会儿听人说这个,到是笑起来:“我自幼百无禁忌,从不怕鬼,要这能有,那到挺想见识一下。”

    说着,她便瞥了红尘一眼,目光锐利。

    红尘不觉好笑,这姑娘的眼神,看她和看装神弄鬼的骗子也差不多了,她好歹在京中名声颇大,如今敢把她当骗子的也没几个。

    其他人到没注意这边的眉眼官司,想了想,这种玩法,还真不多见,灵师可不是能随随便便请到家玩,平易近人的更不多,再说,也要给薛柏桥面子,就纷纷答应了。

    邢氏到是板着脸骂了几句荒唐,薛柏桥只当没听见,不光如此,他还软磨硬泡的,把刚回家的宁侯和世子都拉了来,生拉硬拽,气得宁侯脸色都变了,一进门看到红尘,也只能收敛怒气,笑眯眯地做和蔼长辈状。

    红尘一本正经地问好,顺便把薛柏桥要玩游戏的事儿解说了下,表明自己很给他面子。

    被宁侯眼刀攻击的薛柏桥:“……”

    既然都很热情的要玩,红尘就命罗娘拿来箱子,从里面取出香炉,又在里面放了一块儿很奇怪的香料。

    “这是灵犀香,也叫通天犀,古书记载,曾有一人名温峤,某日走到牛渚矶,听见水底有音乐之声,水深不可测,传言其下多怪物,于是燃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火,奇形异状,或乘马车,夜里便梦到有人说:‘与君幽明道隔,何意相照耶?’……所谓的犀角,就是灵犀,只要点燃,便能通灵。”红尘轻笑,“这种方法,可比给诸位开启灵眼要方便得多,也少了许多麻烦。”

    “小侯爷,确定要玩了?”

    “玩,必须玩。”

    红尘点点头,亲自点燃灵犀香。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随着烟气上升,众人隐隐约约真的感觉到一股冷意。
正文 第三百三十六章 小茵
    &bp;&bp;&bp;&bp;吱啦!

    忽然传来一声尖刺的声音,众人都吓了一跳,顺声音看过去,就见邢氏一不小心抓了一下桌子。

    灯烛照耀下,桌子上的抓痕清清楚楚,也不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力气才能弄出这么深的痕迹来。

    众人:“……”

    邢氏脸上一红,轻声道:“抱歉。”

    不过这气氛,顿时就变得舒缓,刚刚升起来的那点儿紧绷,立时消弭一空。

    薛柏桥有些意外,看了红尘一眼。

    红尘到是一本正经,只当没听见,依旧轻声道:“招鬼的法子有很多,巫术扶乩都说是请祖先和神明附身,其实说白了,也是一种招鬼之术。”

    “当然,咱们就是玩罢了,没有必要弄那么复杂,若要请来正神或者祖先,需要设坛作法,还要有特别的供奉之物,像咱们这般,只为了开开眼,到不如招来几个周围的鬼怪之物,让其现形,更简单方便。”

    红尘神神秘秘地一笑,“而且,鬼留存于人间,必然有执念,说不定,我们还能听鬼讲一讲他自己的鬼故事,不是也很有趣?”

    她这么一说,薛家这几个人到都起了好奇心,就连那位似乎对这些不屑一顾的薛家小堂妹也轻轻抬头。

    云淑君也笑道:“郡主好主意,那就开始?”

    这一帮子人,竟然看着一点儿都不似害怕的模样。

    到是宁侯和世子,没有他们这些胡闹之心,板着脸有心要说话,可这是红尘提出来的,想了想,也就随他们去。

    这两位从不信鬼神,自然也就不怕什么。

    红尘四下看了看:“那么,我要开始了。”说完,她就把一张黄符搁在桌上,提笔写道——‘阎王殿前记一笔,请君入瓮。’

    她写得极快,薛柏桥特别好奇,凑过来看,也只看了一眼,就让红尘拿起黄符凑到灯烛前面烧了。

    黄符一烧,门窗哐当一声就关上。

    宁侯手一紧,差一点儿去抓他两个儿子的胳膊,回过神咳嗽了声,脸色不大好。

    红尘却不说话,轻轻抬头示意众人看过去。

    薛家这群人满头雾水,还是顺着她的视线看,不过都没看出什么,只是墙上有几个影子。

    “影子。”红尘又道。

    影子怎么了?

    宁侯,世子,世子夫人邢氏,薛柏桥,云淑君,两个孩子,薛家小堂妹,红尘,红尘身边两个婢女……

    算来算去,怎么多了一个?

    众人都一愣。

    薛柏桥忍不住向红尘靠拢了下,墙上忽然多出一个人影,看起来年纪很小,只有十岁左右的模样,还梳着双丫鬟,穿着流苏裙,头上戴着漂亮的簪花,坐在桌子上,两只脚晃来晃去,晃来晃去。

    红尘顺着影子转头看过去。

    其他人身体僵硬,连动都不敢动一下。

    薛柏桥更是把整个脑袋都埋在脖子里,根本不抬,嘴里念念有词,也不知道念叨什么。

    红尘放柔了声音,轻声笑道:“小妹妹,你来做客了?”

    那影子轻轻点了点头。

    红尘笑了笑,暂且不理这个鬼影,转头冲薛家其他人道:“这就是招鬼之术的作用了,不过,因为没有引子,所以也不知道能招来的是什么鬼,你们平时可别随便玩,虽然也不一定能招到什么,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招来恶鬼,又驱之不走,损耗阳气,可是会出事儿的。”

    众人:“……”

    所谓敬鬼神而远之,谁闲着没事干玩招鬼?

    要不是红尘在,宁侯这会儿就拿眼刀把自家这个宝贝儿子薛柏桥给片成碎片。

    红尘解释了几句,又轻声道:“万一你们哪一日耐不住好奇心,招来一只鬼,有一些忌讳,一定要牢记,比如说,你们和鬼聊天,要避免问到那些鬼的情况,尤其是他的死因什么的,鬼徘徊人间,本来可能记不清那些东西,所以不生戾气,只有执念而已,不至于作恶,但要是他们想起自己死亡的瞬间,煞气顿生,或许会失去所有神智,迷失自我,到时候就很难对付了。”

    众人不由点头,就见红尘扭过头就问那小鬼影:“小妹妹,你为何在此徘徊?姓甚名谁,怎么死的?”

    众人:“……”

    “我是谁?”

    只听一个略带几分幼稚迷惘的声音想起,那个影子瞬间扭曲起来,不一会儿竟然消失,众人不自觉都扭头看过去,就见桌子上真真实实地多出一个……人,确实是十来岁,穿着打扮都很精致,脸色青白,忽然冒出一团黑气,有点儿看不清楚五官,只见她的手指甲不断伸长,身体剧烈地抖动。

    薛柏桥吓得都要哭了。

    “郡主,郡主……不是说不能乱问吗?你问这个做什么?”

    红尘一笑:“我是说,你们玩的时候别随便问,我不问这个,还玩什么招鬼,难道就招来个小鬼头让你们开开眼不成?”

    说话间,那个小鬼已经猛地扑了过来,冲着人扑去,薛家众人顿时惊慌失措,唉唉大叫。

    连宁侯都忍不住拔剑而起。

    到是那几个小孩子眼巴巴看着大人们疯魔,满脸莫名其妙,红尘顺手把他们俩抓过来,一人塞了一颗糖,哄到一边玩,眼看着众人快把房子拆了,连云淑君都有些镇定不下来,才轻声道:“别急,这个房间被我设置了结界,咱们和她不在同一个空间,她也就是能四处撞撞,撞不到人。”

    薛柏桥这才松了口气。

    可眼看着那鬼面孔狰狞地冲过来,还是不觉捂住脸吓得哆嗦。

    知道她碰不到人,该害怕还是会害怕的。

    宁侯一看这般,觉得实在不像话,心中大气,怒道:“你们明天晚上全给我去乱葬岗住一晚,为人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我薛家上下,光明磊落,怕什么鬼怪!”

    说完,他老人家便扭头看红尘,轻声道,“郡主,玩也玩过了,我看,今日就到此为止吧。”

    再折腾下去,他家里人的脸面都要丢尽了。

    红尘叹了口气:“可惜,还没问出女孩儿的身世,我本看她气息还很稳定,又有神通,还以为能问出点儿什么。”

    摇了摇头,红尘挥挥手,熄灭了灵犀香,又取出一张符燃烧,向空中抛去。

    那鬼影顿时尖叫出声,面孔扭曲,红尘伸手取出一只玉瓶,刚想收了她,她竟瞬间消失。

    红尘也愣了愣。

    最后只看到那鬼影的身上*的,又冒出一团团白气,身体隐隐发红。

    红尘叹了口气:“罢了。”

    半晌,周围才渐渐安静。

    薛家的人气喘吁吁地东倒西歪,宁侯看了几眼,也喘息了几声,皱眉吩咐众人赶紧回去歇着。

    一时间,众人却不大敢动,身体也有些虚弱无力,好半晌,还是世子强提起精神,先扶起他夫人。

    邢氏的脸色苍白,其他人的脸色也不好。

    红尘站在一边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一二三,鼓了鼓脸,笑道:“侯爷让人点灯吧。”

    此时是夜里,院中虽也有几盏灯,可今天却显得不太够。

    宁侯也没反对,高声吩咐了几句,外面就有人应下,不多时,满院子灯火通明。

    众人这才举步离开。

    薛柏桥非要送红尘,红尘顺手拉上云淑君,宁侯看了一眼,虽不知年轻人又闹什么,到是没有反对。

    这一夜,院中的灯火都没有熄。

    就连卧房中的灯,也没有灭。

    薛柏桥本来想送红尘回客房,红尘轻声道:“去你那儿。”

    去就去吧,很快到了薛柏桥的房间,进了屋,这位小侯爷还是死命扯着红尘的袖子,死活不肯让她走,眼巴巴看着她,可怜兮兮的。

    红尘笑了下,先给云淑君倒了杯热茶,又让薛柏桥自己倒,这才慢吞吞坐下,轻声道:“你的屏风呢?”

    “不敢摆了。”

    薛柏桥叹了口气。

    虽然白日里红尘没多说什么,可看了半天他那屏风,他就觉得心里发毛,转头立马让人把东西给收到库房去。

    “拿出来看看。”

    薛柏桥犹豫了下,还是老老实实吩咐人去办。

    屏风没多时,又出现在房间里。

    红尘弯下腰看了两眼,指了指。

    薛柏桥一看,顿时身体僵硬:“是她!!”

    这下他看得清清楚楚,那个小茅屋中,窗户后面的女孩子,就是刚才自己看到的那个。

    那发簪,那衣服,一模一样。

    而且,画还有了变化,白日看画,这女孩子脸色红润,健健康康,今日再看,却是神思恍惚,脸色青白。

    其实茅屋的窗口很小,女孩子也很小,但只要仔细看,还是能看得很清楚。

    薛柏桥浑身发冷,向后退了几步:“这么多年了,我竟然没发现!”

    “你认不认识这个女孩子?”

    红尘沉下脸,轻声道。

    薛柏桥犹豫了一下:“有点儿熟悉,可我想了半天,怎么也想不起来。”

    当当当。

    外面忽然有人敲门。

    薛柏桥吓了一跳,一时竟不敢过去。

    红尘瞪了他一眼:“你还怕被鬼给叼走了不成?”

    云淑君已经走过去开了门。

    云家小姐从来了薛家之后,表现很是沉稳,但一句话也没有和薛柏桥说过。

    大门一开,宁侯居然进了屋。

    薛柏桥一看他,反射性地眼角余光乱飞,宁侯不觉皱眉,怒叱:“什么样子!”转头看了眼云淑君和红尘,苦笑道,“郡主见谅,这小子是越来越不像话。”

    红尘失笑:“无妨,反正都习惯了。”

    宁侯又白了薛柏桥一眼,对云家小姐道:“淑君啊,以后你可要好好管着他点儿,别让这小子闯祸。”

    云家小姐向来大方,今日也稍稍有些脸红,只是不知是害羞,还是当着长辈的面,必须应该脸红一下。

    说了几句闲话,宁侯犹豫片刻,看了看红尘,轻声道:“郡主,不知今日那女……鬼,您可能再把她招来一见?”

    红尘一愣。

    薛柏桥蹭一下跳起来:“我就说很熟悉来着,爹爹,您认识她啊!”

    “没大没小。”宁侯一巴掌把薛柏桥拍开,皱眉沉思,“我其实也不大确定。”

    他沉吟片刻,轻声道:“那都是多年前的事儿了,你还记不记得,当年咱们家出过一件事,你邢伯伯来家里做客,结果丢了个女儿?”

    让宁侯这么一提醒,薛柏桥登时反应过来:“啊!”

    那年他刚十三岁。

    “我想起来了,是小茵妹妹!”

    薛柏桥一把拽过屏风,仔仔细细看:“还真是小茵妹妹,这么多年过去,我差点儿没认出来,她,小茵妹妹难道死了?”

    他记得特别的清楚,因为当时在家里,他就是那猫厌狗烦的那一类,正淘气,父兄见他就训斥,骂他不学好,后来家里来了客人,他就去逗弄那个小女生,没想到小女生一点儿都不怕,还反过来作弄他,竟然也是个小淘气,两个人很自然地就玩到一块儿去,开开心心的,玩的特别好。

    连宁侯都有些诧异,实在是人家小姑娘长得又可爱,特别乖巧懂事,在家里也颇受宠爱,是爹娘的心头肉,居然能和薛柏桥那个混小子玩到一起,一块儿恶作剧,一起胡闹,还真是听不容易。

    “我想起来了,那天早上我起来,还想去找小茵妹妹玩,可是怎么找都找不到,我记得大家都特别着急,爹爹还派出府兵封锁了京城各大城门,邢伯伯和伯母哭得眼睛都肿了,嫂子当时还没进门,急得火冒三丈的,我也特别担心,出去找了半天……小茵妹妹就那么丢了。”

    宁侯点头:“当时我们以为她自己淘气,溜出去玩,结果被拐子拐了去,为此我还一状告到陛下那儿,把事情闹得很大,整个京城到处抓拐子,可谓风声鹤唳,可惜,最后你孩子也没找到。”

    他长长叹了口气,“你邢伯伯为此落下了病,若不是你嫂子衣不解带,服侍在侧,小心宽慰,恐怕你邢伯伯都要熬不下去了,更别说他夫人,他夫人就生了两个女儿,最疼的便是这小女儿,如珠如宝般宠爱,痛失爱女,何等悲哀!”

    “我一直以为,那孩子被拐了去,可今日……哎,怎么看那个小女鬼,就像那个孩子。”

    这也是宁侯的记性好,换了别人,这么多年过去,哪里还能认得出?更何况,也没人敢盯着个女鬼仔细看。

    红尘若有所思:“我听这意思,这位小茵姑娘,是世子夫人的妹妹?不知她可认出来了?”

    薛柏桥想了下:“看样子好像没有,要是认出来,我嫂子早说了,她很疼爱小茵妹妹的。”

    房间中的气氛一时凝滞。

    红尘轻声道:“大家先不要胡思乱想了,今日已经招过鬼,虽然我做过处置,但大家身上沾染的阴气,也要过一阵子才能消弭,这样吧,等明日找个好时辰,我再招那小女鬼过来,到时候仔细盘问,也许能知道究竟。现在,大家还是早些回去休息才好。”

    宁侯叹了口气:“只能如此。”

    薛柏桥心中还藏着事儿,欲言又止,只是父亲在,也不好和红尘多说。

    红尘就当没看到他眉眼间的忧虑,挽着云淑君的手,大大方方地出了门。

    两个女子一起回客院,云淑君沉默了片刻,忽然轻声道:“如果是我的妹妹丢了,我必然****都想她,片刻也不断,不要说看到她的魂魄,就是看到她的发丝,她的衣角,我也能认得出来。”

    红尘勾了勾嘴唇,轻声道:“是啊,怎么可能忘记!”

    自家的妹子,同父同母所出,血脉相连,骨肉至亲,若是丢了,那是一辈子都要记得的,即便是时间久远,记忆渐渐丢失,可一旦见了,绝对能马上想起来。

    “也许当时世子夫人也年幼吧。”

    云淑君眉眼有些黯淡,轻声道,“我也有个弟弟,只要想到他有可能不见了,我就……揪心,真是连想也不能想。”

    红尘笑了笑,先送她回房间。

    第二日一大早,宁侯府的众人都凑在一起吃早饭,红尘大体看了看,不亏是宁侯的家人,都够厉害的,没有一个显得忐忑不安,好像昨夜见到的不是鬼,就是个阿猫阿狗。

    当然,稍微有一些神色疲惫,那也不算什么。

    那世子夫人到是神采奕奕,没看出昨夜有没睡好的迹象。

    到是薛柏桥盯着黑眼眶,吃饭的时候恨不得把脑袋埋到饭碗里去,有点儿不像话。

    吃过饭,宁侯难得也不出门,把红尘邀到书房坐下,红尘也不卖关子,叹了口气:“不瞒侯爷,昨夜我又试了一下,但是大约小茵姑娘有了防备,一直不肯出现,您先不要急,让我再想想办法。”

    既然红尘这般说,宁侯也只能听了。

    这等事,他心中不安,也不愿意再让外人插手,与其请别的灵师,还不如全权托付给红尘。

    打发了宁侯,红尘才把薛柏桥和云淑君拎到房间里,让罗娘她们准备准备。

    “实话告诉你,既然小茵姑娘的鬼魂附在你们侯府,她肯定是死在了侯府,这事儿,不弄清楚还是别随便告诉侯爷了。”

    红尘叹道,看了薛柏桥震惊的脸一眼,“虽然,侯爷心中恐怕也有数,人要是死去,也要有尸体留下,为今之计,还是先找到尸体再说,把这事儿解决了,小侯爷你的那个毛病,可能也就不药而愈。”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七章 挖掘
    &bp;&bp;&bp;&bp;薛柏桥面无表情地点点头,难得神色严肃,他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治好自己的那个毛病。

    要说每夜变猫,自是让他烦恼的很,可若是真的,并非幻觉,他觉得自己能知道更多别人不肯让他知道的事。

    红尘瞥了他一眼,失笑道:“有时候知道太多,并没有好处,小侯爷虽然长大成人,不年幼了,可宁侯的事情,还是没必要多管,再管出问题来,恐怕有你后悔的。”

    按照薛柏桥的说法,宁侯这‘大逆不道’的事情已经做了,若是没做之前,还能阻止一二,既然做了,那他们唯一该做的,只有全当不知道。

    将来若是此事揭破,爹爹赴死,他们一家人跟着便是。

    别说什么忠孝,天底下能勇于大义灭亲的都是疯子,薛柏桥是正常人,虽读圣贤书,却从小叛逆,皇帝对他来说,连他亲爹一根汗毛都比不上。

    更不要说什么首告免罪,真首告了,一家子都折进去,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若非了解眼前这位郡主是什么人,他绝不会在她面前透露半个字,相反,不小心让人知道了,说不得他还要做个辣手之人,斩草除根,以免消息泄露。

    “红尘要怎么做?”

    薛柏桥皱起眉。

    先不说自己的问题,如今家里寄居了一只鬼,还是他大嫂的小妹,想起来就让人毛骨悚然。

    那女鬼都不知在家中呆了多久,对家人的身体有没有什么妨碍?她为什么留在薛家?

    如今满脑子都是疑团。

    红尘想了想:“能不能找到一点儿那小姑娘的遗物之类?”

    要想把她的魂魄困住,不让她乱跑,再找到她的尸体,还是需要一点儿遗物才好。

    薛柏桥迟疑片刻:“邢家伯父一家子如今都没在京城,回乡养老去了,不过,也不算难。”

    他隐约记得,当年那女孩儿丢了,邢家伯母一下子就病了,病得起不来床,爹爹还从宫里求了好几个御医给她看病,结果都没看好,只是想到大女儿,硬撑着一口气,看着他嫂嫂嫁入他们家,这才去了,邢伯父后来也没有续娶,****都想找到小女儿,多年过去,始终没有消息,整个人都衰老许多,连朝中的事也不想管,早早就告老还乡去。

    “哎,不知道我大嫂那儿有没有,我当时年纪小,多年过去不太记得,现在想想,因为那个小妹妹在我家丢了,家父家母总觉得亏欠邢家,对我那个大嫂,一向纵容。”

    他没和红尘说,当年他大哥养下的庶子,一个都没活过三岁,家里都怀疑是大嫂的手笔。

    这事儿不难查,大嫂的手段再厉害,可宁侯府是自家的地盘,要想查,怎么会查不出来。

    只是查出来了也不了了之了,孩子已经死去,伤心无用,但若是换了其他女人,做出这等事,不想闹出来,也会私下里处置,只是他们家多多少少还是觉得亏欠了邢家,就给了大嫂一次机会,只暗中警告一番罢了。

    幸好后来大嫂幡然悔悟,把两个小侄子养的不错,大约也和当年那两个妾怀了孕就疑神疑鬼,总觉得自己要被害,不好好养身体,最终没熬过生产这一关有些关系,两个一出生就没娘的孩子,养好了就是自己的。

    红尘盯着薛柏桥看了两眼,皱眉道:“我再说一次,这事儿要办得隐秘,你去找遗物,也要隐秘,最好谁都不告诉,你那大嫂,也最好不要知道。”

    薛柏桥怔了下,还是应下。

    这种事,人家郡主是专家,他听话便是。

    没多一会儿,薛柏桥就拎过来一个小笔筒。

    “这是邢家那小妹妹的,她当时留在我们府里的东西,家母把所有的东西都留下了,就放在库房。”

    薛柏桥对此也有些意外,没想到邢家的小姑娘那么讨人喜欢,他可是已经想起来一点儿,那就是个淘气包,整天恶作剧,弄得她爹爹哭笑不得,打也打不得,骂也舍不得的,只能在外人面前抱怨几句。

    来了他们家,和他玩得特别好,上树爬墙,无所不能,比男孩子还淘气十倍。

    红尘不管这位小侯爷想什么,拿到东西,让他悄悄把宁侯请来,准备些东西,正正经经地设置法坛。

    “这小女鬼是只积年老鬼,得用点儿手段才能困住。”

    红尘做这种活,算得上轻车熟路了,宁侯刚一进门,就感觉到阴风扑面,地上白色的蜡烛包围的圆圈里,出现一小小少女,少女一脸的懵懂惊恐。

    宁侯:“……”

    薛柏桥也吓得抓了护身符默默念经。

    红尘看了两个大男人一眼,站起身走过去一点儿,轻声问道:“你是邢小茵?”

    那小女鬼猛地抬头,呜呜了两声,却张不开嘴,说不出话。

    红尘一愣,举起蜡烛照了照,脸色顿时变了变。

    薛柏桥也顾不上害怕,凑过来小声问:“怎么回事?”

    宁侯眯了眯眼,也看过去。

    红尘沉默片刻,叹气道:“有人杀死她的时候,用特殊的针线缝住了她的嘴,是为了让她到了阴曹地府,也不能向阎王申诉冤情,这种手段,知道的人到是不少,能用成功的,肯定有几分能耐。”

    薛柏桥吓得一哆嗦。

    红尘摇头:“别担心,只是有些知识的普通人罢了,不是灵师做的,要是灵师,没必要这么费力,直接让她魂飞魄散更简单有效。”

    说着,便转头盯着小女鬼,沉思片刻,轻声问道,“你可是被人害死,若是,你就点点头。”

    这其实已经可以确定了,要不是被人害死的,何必把嘴给缝上,做这等事,也不怕遭报应。

    那小女鬼一脸惊恐地看着她,一言不发,忽然低头开始四处乱撞,想要逃跑,动作相当剧烈。

    红尘眼看着自己用蜡烛设置的结界,让她一撞之下,竟有破裂的迹象,也是哭笑不得。

    “你这是闹什么?”

    只好两张符拍出去,把这小女鬼给缠成一团,扔到地上,那小女鬼还不停挣扎,嘴里呜呜呜呜的。

    薛柏桥眼巴巴看向红尘,一脸期待。

    红尘耸耸肩:“看来从她嘴里是问不出什么了,先找到她的尸体,等有了尸体,到是有一个法子,能看到她死前的场景,至于能看多少,那就要看她的执念有多深了。”

    有了魂魄,找身体也不算难。

    红尘拿了张符纸,把魂魄一收,向上抛了下,那符纸便浮在半空中,轻轻盈盈地飘向外面。

    一行人连忙跟上。

    一路走,穿过游廊,绕过花园,飞到一个院子门前钻了进去。

    连宁侯一时间都有几分紧张。

    薛柏桥更是吞了口口水。

    这院子是石榴院,是宁侯和夫人住的地方,从世子成亲,宁侯就搬道这边新建的院子里,这都住了很多年。

    父子两个面面相觑——怎么可能在这儿?不过,还是咬了咬牙硬跟上去。

    一直走到一大片牡丹花圃附近,那藏着小女鬼的符纸才落下来。

    红尘四下看了看,指了指那片最枝繁叶茂的牡丹:“挖吧,就在这底下。”

    宁侯:“……”

    薛柏桥吞了口口水。

    没办法,宁侯悄默声地吩咐下去,整个石榴院暗地里封住,不许人进出,让他的亲卫亲自负责,顺便拿来工具,开始挖。

    也幸好这是石榴院,宁侯的地盘,没人敢造次窥探,省去了不少事儿。

    十几个人拿着工具,拼命挖,辛苦了差不多得有小半个时辰,挖到后面,连宁侯都皱眉,心里琢磨红尘是不是弄错了。

    可惜没有。

    小半个时辰之后,亲卫忽然停手,高声道:“侯爷,有东西!”

    一个大大的深坑被挖开,里面露出个黑漆漆的,半人高的大花瓶,花瓶被弄出来,上面覆盖了黑泥,瓶口也被堵住,宁侯看了两眼,挥挥手,自有亲卫过去弄开,几个人一起推着,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里面的东西倒出。

    扑通一声。

    所有人吓了一跳。

    “天啊!”

    薛柏桥一瞬间脸色发白,肚子里翻江倒海,本能地站过去挡住红尘的视线。

    但他挡得太晚了。

    那是一个小女孩儿的尸体,脖子被折断,四肢扭曲,整个身体都怪异的蜷缩着。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竟然没有完全变成白骨,还能隐隐约约看得出来女孩儿的面貌,正是小茵姑娘。

    宁侯的脸色铁青,手背上青筋毕露的。

    红尘闭了闭眼:“先不要泄露消息。”

    宁侯吐出口气,吩咐了声,底下人便去办了,想必这里发生的一切,外面都不会有人知道。

    “是谁?为什么要杀这个孩子?”

    薛柏桥却很是不可思议。

    这里是宁侯府,那个小茵姑娘只是跟父母来做客的客人罢了,和家里人完全没有任何牵扯,什么人那么大的胆子,在他们府里杀了人,还埋尸于此。

    再一转念,这石榴院可是爹娘住了很长时间的地方,这一片花圃,更是受母亲喜欢,平日里经常过来玩的。

    他想了半天:“……我记得,石榴院是新建的,以前是个花园,这里本来是个池子,因为母亲担心以后孩子们玩会掉到水里去,特别把池子填了,弄出花圃,肯定是建院子的时候出的事。”

    宁侯也点头,那一年,邢家人带着两个女儿来家中做客,正好就在建这个院子,当时两家的关系好,也就没那么多讲究,他一时也不免感伤:“哎,那会儿,我和你母亲还有心把小茵说给你呢,小茵那么可爱,又和你玩的好。”

    薛柏桥脸上一红,有些尴尬,他现在到想起来了,母亲开玩笑逗弄他,说让小茵做他的媳妇,他还跳着脚喊好,说没问题,以后可以天天一块儿玩。

    当年他也不算小了,却还是小孩子的性子。

    宁侯猛地回神,转头看红尘:“郡主,还请您施展手段,还小茵一个公道。”

    红尘沉吟片刻,这时符纸碎裂,小茵的影子显得有些虚幻,坐在尸体身边,低着头缩着肩膀。

    “侯爷可想好了?真的要继续探究下去?”

    宁侯一愣。

    红尘又道:“其实不探究也无所谓,我想办法送小茵姑娘去地府便是。”

    她看了薛柏桥一眼,“那事儿,也能了结。”

    宁侯陷入震惊中,没发现红尘和他儿子之间的暗话,半晌迟疑道:“郡主是怀疑……此事是我家的人做的?”

    随即他就回过味,尸体埋在自家,人是在自家死的,动手的人,难道还会是外人?

    “可我家里没人和小茵有这等深仇大恨!”

    薛柏桥大声道。

    当年小茵死的时候,只是个小姑娘,要说她是知道了什么秘密被人灭口,在家里有这本事的只有宁侯,真如此,怎么处理尸体不成?埋在自家不是有病!

    红尘摊摊手:“要不要探究真相,诸位决定。”

    她从一开始就怀疑宁侯府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弄个什么捉鬼的游戏出来吓唬人,不过吓唬了半天,没人真的上钩,虽然,她已经有了怀疑的人选。

    宁侯脸上阴晴不定半天,还是眯了眯眼:“查!”

    他决不能容忍家里出这种莫名其妙的事,那日能随随便便弄死一个外来的小客人,下一回死的是谁,可就不一定,这等心思歹毒的家伙若是不揪出来,他晚上都睡不着觉了。

    红尘叹了口气,随手又抓过那小茵姑娘的灵魂,不顾她的阻拦,把她往尸体上推了推,又打开箱子,从里面挑出个玉瓶,打开将里面的东西洒在尸体上。

    “看看运气,这种手法,十次里面,到有九次不成功,不过,我觉得这位应该能成。”

    话音未落,周围忽然起了雾。

    薛柏桥吓得一把拽住他爹,拽得他爹爹一个踉跄。

    周围的环境变了,不过只有一个角,到能看得出是假的,这地方,好像是很多年前的宁侯府客院。

    “爹,你看,小茵?”

    小茵就蹲在一块儿大石头上,自己玩石子。

    “小茵。”

    旁边忽然响起一声温温柔柔的呼唤,小茵高高兴兴地站起来扑了过去。

    “是嫂子!”

    薛柏桥惊愕道。
正文 第三百三十八章 真相
    &bp;&bp;&bp;&bp;宁侯和薛柏桥忽然有一点儿不祥的预感,随即又给忽略过去,嫂子是小茵的亲姐姐,两姐妹从小感情就好,凑在一起玩耍,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虽然居然在这个客院玩,还是有点儿奇怪。

    这地方当年就因为年久失修,几乎不能住人,宁侯府是陛下赐下的,当年是王府,虽然大体改了下,避免违制,可还是特别大,宁侯又比较简朴,家里下人不多,很多地方都照顾不到,这个院子,后来也被推平。

    客院不远处,便是正在施工的石榴院。

    世子夫人的脸有点儿扭曲模糊,不过看音容笑貌,依旧能分辨得出。

    多年前的世子夫人,瞧着更年轻些,此时正一脸温柔地抱住小茵,拿出帕子来给她擦了擦脸。

    小姑娘叽叽喳喳地说了一大堆话,都是抱怨姐姐整日陪着爹娘,都不陪她玩什么的。

    世子夫人面带微笑,只管听着,并不反驳,等她说了会儿,才笑道:“小茵过来的时候,可让别人看到了?”

    “没有,我听姐姐的话了,避开了妞妞她们几个,也没让别人瞧见,姐姐你说的宝贝呢,不是要让我看宝贝吗?”

    世子夫人轻轻笑起来,拢了拢她的头发,看了看不远处正一片杂乱的工地,又抬头看了下天色,天越发昏暗,连月光都隐隐约约的,不禁笑道:“就在那边儿。”

    她一伸手,用力抱住小茵。

    小茵脸上的笑容还没有消失,随即就显出几分惊愕:“……姐姐!”

    世子夫人站起身,一松手,小茵胸前爆发出大片的血花,鲜血喷流。

    “啊!”

    薛柏桥大吃一惊。

    宁侯也皱眉:“怎么可能!”

    虚幻的景象扭曲了一下,渐渐消失。

    红尘的视线落在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个小女鬼的影子上,忍不住叹了口气,又把视线转移到那一具无论怎么看,都很可怜,也很可悲的尸体上。

    虽然接下来的影像已经没有了,但她仿佛能看得到后续。

    这位世子夫人,小茵的姐姐,邢家的大女儿邢薇,大概取出针线,很认真地缝上了妹妹的嘴唇,也许还说了很多话,不允许她去阎王面前告状。

    缝上了小茵的嘴,她又拿着利器,弄折了自己亲妹妹的四肢,头颅,把她塞到花瓶里,运到刚刚掏空准备填平的湖中。

    那个湖一定很深。

    她一定很累很累。

    一个弱女子,搬着妹妹的尸体走了半天路,还要注意周围,不能让别人看见,不能让人怀疑,说不定还要辛辛苦苦地挖土,等她做完一切,也许还要跑到爹娘身边去,特别着急地告诉爹娘,她找不到妹妹了。

    那时候,她身上显得有些狼狈也无妨,她的父母一定以为她是为小妹担心着急,天色又暗,这才磕磕碰碰,说不定那一对父母除了担心小女儿,还要关心一下大女儿,小心安抚。

    红尘静静地立着,脑子里有些麻木,忽然觉得最近遇见的事,会让人感到绝望。

    宁侯和薛柏桥却是面面相觑,谁都不敢相信这一切。

    “怎么可能呢?”

    “郡主,会不会弄错了,这,这,根本没有动机,我……嫂子为什么要杀小茵?”

    薛柏桥满脸不敢置信。

    小茵是大嫂的亲妹妹,不是什么庶出的女儿,年纪又很小,两姐妹的关系还很好。

    “我记得特别清楚,大嫂很疼爱小茵妹妹的,小茵在家里也很粘姐姐,两人经常在一起,还一起读书来着,小茵特别聪明可爱,家里人都喜欢她,连教导她们两姐妹的先生都说,小茵要是男孩子,说不定能光耀门楣,邢家也就后继有人了。”

    薛柏桥恨不得以头撞地,“我要是有个这么好,这么可爱的妹妹,肯定特别欢喜。”

    红尘一言不发。

    到是宁侯慢慢冷静下来,脸色严肃,面上带出几分阴沉,半晌不说话。

    良久良久,宁侯才道:“……我相信郡主的法术,当年她就害死了松儿的孩子,心狠手辣的很。”

    薛柏桥嘴唇动了动,垂下头叹了口气。

    宁侯又道:“无论如何,我们家不能要这样的儿媳妇。”

    何况她还是世子夫人,将来的侯夫人,宁侯很清楚女主人的重要性,他可不愿意自己儿子的枕边人是个能手刃亲妹的女人。

    “回头我就去仔细查一查,她能做出那等事,除了小茵,还不知道做了多少孽。”

    宁侯皱眉道,“只是这事儿,也不知要怎么和邢兄说。”

    现在找到了小茵的尸体,这件事总不能继续瞒着,再说,邢家夫妻这么多年,还是没忘了小女儿,一直再寻找,虽然他觉得,让那两口子抱着希望找下去,比现在的结果好些,可人总要面对现实的。

    “行了,大家都很累了,先去休息,郡主……多谢你了,让柏儿送你回去吧。”

    红尘点点头。

    薛柏桥老老实实地看着红尘收了那小女鬼,送她出门。

    红尘拍了拍装小女鬼的玉瓶,笑道:“这女孩子的确特别有天分,可以想象得到,她生前一定聪慧有灵气,你是不是经常在屋里说一些,类似做人还不如做猫好的话什么的?”

    薛柏桥愕然,脸上一红:“咳咳咳咳!”

    他前一阵子被爹爹管的严,一点儿自由都没有,看着他爹爹那只大猫快快活活的,到是偶尔吐槽几句,什么人不如猫啊之类,说什么估计他要是只猫,也能免去整日被关在房间里的无聊了。

    红尘一笑:“小茵大约也是近两年才附在你那个屏风上,听你说话听得多了,她当年又和你交好,就想实现你的愿望,不得不说,小茵的能力很好玩,能引动你的气息,附着在猫身上,还能产生幻境。”

    “幻境,那么说?”

    薛柏桥愣了下。

    红尘摇摇头:“那就不知道了,小茵又不能说话,想问什么也问不出来……你也别多想,以后不会了,哎,也是时候该超度了小茵,但还是要让她见见父母才好,否则执念不去,会留到来世的。”

    薛柏桥的心神顿时回转,抱着脑袋喊头疼。

    他家接下来还不知道要出什么乱子,大嫂那可是世子夫人,在此之前,从没有劣迹,和大哥也是琴瑟和鸣,最近一段时间,感情更是好得很,不说蜜里调油,那也是一对恩爱夫妻。

    “大哥那儿,还不知道怎么说呢!”

    这个想必宁侯应该有办法,红尘上了马车,一路回去,也就不打算继续管人家家的家事。

    结果不过三日,薛柏桥又沉着脸来请她登门。

    红尘也没推辞,既然插了手,还是要把这件事儿彻底给了结了,小茵还在她手里,一直没有处置。

    上了车,薛柏桥的脸色略有些凝重:“大哥跟爹爹硬顶起来了……我也没想到,大哥会跟爹爹吵架。”

    他大哥可不是他,从小大哥就是父亲最倚重的长子,为人稳重,什么都好,特别听爹爹的话,不像他还有个叛逆期,还会捣乱,总惹得大人们生气。

    “大概是爹爹私下里跟大哥说了什么,大哥不肯相信,只说荒唐,也不让爹爹处置嫂……那个女人。”

    薛柏桥终于还是承认事实,不肯再叫那个女人大嫂,“红尘你有没有办法,让我大哥看清楚事实?小茵尸体暴露了,这事儿爹爹没有瞒着,还找了衙门的人过来,正在调查,可我也没看出那人有什么问题,还哭得特别伤心,几度昏厥,我大哥更不信她会杀了小茵了。”

    还是大哥没看到那女人杀人的场景,要是红尘能再次让场景重现,估计大哥会信的。

    红尘倚在车窗上,略有些沉默,打开箱子把里面的玉瓶取出。

    薛柏桥自动自发坐远些。

    他可不想和一只鬼离得太近,就算那鬼是小茵,他也不乐意。

    沉默片刻,红尘轻声道:“其实,我也有很多事情想知道,人要是做了亏心事,无论她再能忍,藏得再深,表现得再不在意,也会在她心上,精神里留下很深刻的印记,她逃不了,也避不开,我看,还是让世子夫人好好回忆一下当初吧。”

    说着,红尘看了薛柏桥一眼,“我不去见你大哥,你带我到他们两口子住的地方去走走,这几日,派人盯着那位世子夫人便是。”

    …………

    “夫人?”

    薛松桥刚刚吹熄了蜡烛想走,就被妻子死死拽住胳膊,不由一怔,慢慢俯下身,一脸忧心地看着妻子,“怎么了,又做噩梦?”

    世子夫人却好像根本没听到一样,眼睛死死地盯着不远处的窗户。

    仿佛窗前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她的脸色越发惨白。

    这才几日工夫,她就瘦了,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做,也不停地掉肉。

    薛松桥脸色变了变,眉宇间露出几分怪异,一时想起父亲的话,一时又按了按眉心——怎么可能,小薇这么伤心,她们两姐妹的感情又好,一点儿冲突都没有……

    “滚,给我滚!”

    薛松桥还没来得及安抚妻子,就见躺在床上的世子夫人忽然暴怒,用力地抓住床上枕头,被子,桌上的茶杯,拼了命地投出去,扔出去,满脸的泪水,面孔狰狞。

    他顿时大惊失色,连忙点灯:“小薇?”

    这时才发现,妻子的手干瘦干瘦的,脸上也一点儿血色都没有,连忙披上衣服起身,“我去叫大夫。”

    大夫早就在府中候着。

    也不只是为了世子夫人,因为小茵的事儿,邢家夫妇都来了,一来就昏倒,宁侯请了御医过来盯着。

    薛松桥一点灯,外面的婢女就被惊动,没一会儿,不光大夫,邢家夫妻和宁侯都过来。

    “爹,你们来了,小薇大概太伤心,这……”

    薛松桥把御医,还有父亲,岳父,岳母迎进门,一推门,就看到他的妻子已经站起身,面孔狰狞地冲着窗户狂吼:“你都死了,还回来干什么?滚,给我滚!我能杀你一次,就能杀你一百次,就能让你魂飞魄散,你再不给我滚,我就不客气了!”

    众人一愣。

    邢家夫妇的脚步顿时停住。

    薛松桥的脸色也变了一下,轻声道:“夫人?小薇?”

    里面的女子却根本就没听到,只盯着窗户,脸色阴沉:“家里已经有了我,为什么还要有你?你生下来就是来讨债的吧?有了你,谁还看得见我?他们都说,邢家的小茵姑娘聪明伶俐,长大以后啊,必成大器,你比我小那么多,可是居然与我一起读书,竟然还能跟得上,还读得不错,你知道我要多么拼命,多么努力,才能不让你落下?你整日出去疯玩的时候,我秉烛夜读,眼睛都要熬坏了。”

    世子夫人似乎陷入回忆中,脸色狰狞,目中充满愤怒,“这也就罢了,我勉强忍了你,可是你千不该,万不该,还要毁了我的姻缘,毁了我后半辈子的幸福,你知道我见到松哥有多开心,他夸我温柔,夸我漂亮可爱,别人都看着你,只有他看了我,和我说话,注意我的感受,我当时就想,便是他了,我要嫁给他,和他在一起,快快活活的,可我还没跟爹娘说呢,就听爹娘和宁侯说要把你许配给宁侯那个小儿子,开什么玩笑,咱们这样的人家,从来没有两个女儿嫁到一家去的,你要是嫁入宁侯府,我哪里还有希望?”

    “你抢了爹娘的宠爱也就罢了,我决不能让你再毁去我的幸福,你只有死,必须死,给我死!”

    世子夫人忽然扑过去,非常用力地掐住了什么,用尽全身的力气,拼命掐。

    外面一片沉默。

    所有人都反应不过来。

    邢家两夫妻的脸色铁灰铁灰的,就和死了一般。

    宁侯简直不可思议:“就……因为这个?一句玩笑话?”

    薛松桥更是整个人都僵硬,站在门口,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妻子。

    那是他的妻子,他的亲人,他一直想白头到老的女人,将来父母会离他而去,弟弟也要有自己的人生,他的生命里,能陪伴永远的,其实只有这个女人,为什么会这样?
正文 第三百三十九章 醉酒
    &bp;&bp;&bp;&bp;世子夫人满脸的疯狂。

    宁侯看了半晌,终于叹了口气,看了自家长子一眼,薛松桥脸色惨白,一步一步走过去,一记手刀,让状似疯狂的妻子倒在了地上,这才回头看向父亲:“爹!”

    “你不用说了,是爹不好,给你娶了一个毒妇……看在她和你夫妻多年的份上,给她一个痛快,留一具全尸吧。”

    宁侯闭了闭眼,扭头看了一眼邢家夫妇,却又回过头,只当没看见他们二人。

    薛松桥整个人都僵硬住,张了张嘴,到底说不出话,猛地扭头看向岳父岳母:“岳父,您,您……”

    邢老爷也痴痴呆呆的,忽然纵声大哭:“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我不会教女儿!”

    他夫人也呆立当场,只是脸上连泪痕都没有,良久才动了动嘴唇:“侯爷,能不能留她一条性命,我只求留她一命,别的就……”随即又闭上嘴,只因忽然想起了小茵。

    刚才她刚刚看见了小茵的尸体,那般扭曲,那般凄惨,那孩子还年幼,根本没有长大。

    她身体一点一点地瘫软,瘫倒在地,眼睛发红,她的小女儿,小囡囡,捧在手心里疼爱,会心疼娘亲,知冷知热,又乖巧又伶俐。

    邢夫人忍不住看着倒在地上呻吟的大女儿,狂怒,冲上去就是重重的两巴掌。

    “为了那么一点儿事儿,你能杀了你妹妹?为什么?你要是有想法,可以跟娘说,娘总不会为了这些,让你们姐妹不和,当时你妹妹还小,我们,我们只是在开玩笑,若知道你中意,中意宁侯家的世子,我们自然不会再提你妹妹的事……”

    “何况,何况京城两姐妹嫁入一家的少有,那是因为用不着,没有必要,婚姻结两姓之好,有一个女儿嫁过去便够了,咱们家只你们姐妹二人,只要你们姐妹好,爹娘就很高兴,不必你们为家里谋求权势富贵,只要你们两个都好,爹娘怎么都愿意为你们考虑!”

    “别说了!”

    邢老爷大声喝道,邢家夫人戛然而止。

    半晌,邢老爷才深吸了口气,“你说什么都没有用,她已经入了魔。在她眼里,小茵不是她妹妹,是生下来祸害她的,她这人天性自私凉薄,我看不光是小茵,若有朝一日,我们二人阻了她的路,她也能下得了手!”

    “老爷……”

    邢家夫人不敢置信地喊了一句,嘴唇动了动,默默低下头去。

    “宁侯,是我们夫妻对不住你们家,这个人已经不是我们的女儿,我们从今以后,只有小茵一个孩子,就随便侯府处置。”

    邢老爷慢慢镇定,扶住妻子,“走,带小茵回家去,小茵已经这么多年没回过家了,我们带她走。”

    宁侯也没有挽留。

    估计他和邢家多年的交情,也就到此为止,这个结果,甚至不知道该去怨谁!

    宁侯低头看倒在地上,一身狼狈的女人,眼中闪过一抹狠意,看向长子,轻声道:“如今也好,提前知道这人的心性,否则让她养大咱们家的孩子,我想一想就后怕不已。”

    世子愣愣的不说话。

    宁侯也知道他不好过,拍了拍他的肩膀,口中话语却稍显冷酷:“你必须自己过这一劫,去,从药房拿药,亲眼看着她喝下去,这人总做了你多年的妻子,你来结束她的生命。”

    薛柏桥看了眼大哥,这会儿却不肯违背父亲的意思,转身扶着母亲离开。

    大门紧闭。

    良久良久,薛松桥去熬了一碗药,才推门走进去,把还瘫在地上迷迷糊糊的妻子抱起来,搁在椅子上,让人端水进来,亲自给她洗干净脸。

    他笨手笨脚的,弄得邢薇脸上很疼,也让回过神,怔怔看向夫君,露出一抹狠温柔的笑容,到好像把刚才的事情都忘了,把自己亲手杀死妹妹的罪孽也忘了。

    “夫君!”

    “我给你梳头。”薛松桥一笑,拿了梳子给她把头发梳好,梳的很简单,不过还挺像模像样的,“早就想给你梳一次,练习了好久,就是不好意思。”

    梳完头,又给她上妆。

    薛柏桥的动作温温柔柔的,声音也轻柔,“小薇,我从来没跟你说过吧,其实从初次见面,我就觉得和你有缘分,或者说,是同病相怜,所以怜悯你,后来你嫁给我,我就想,也好,以后都对你很好很好,让你再也不会惊,不会怕……你爹爹,娘亲,更疼你妹妹小茵,那种感觉,他们自己也许都不知道,可你是知道的,我明白,你一定觉得,小茵取代了你的位置,你父母有了她,会很自然地忽略掉你,没办法,谁让他那么聪明,那么可爱,那么会讨父母的欢喜,就像阿柏,爹天天都说阿柏不成器,可我知道,他特别疼他……算了,别说这个,事已至此,你便……去吧。”

    药有一点儿苦。

    邢薇喝在嘴里,却觉得很甜。

    这是她的丈夫,亲手喂给她喝的。

    一切都结束了。

    …………

    宁侯家世子夫人的丧事很低调,虽然死的人好像在宁侯府满重要的,但毕竟是小辈而已,挂几天白也就罢了。

    薛柏桥到是一连很多天都萎靡不振,后来还是红尘送小茵走的时候,他才振作起来跑到这边一块儿送。

    红尘已经解了小茵身上的限制,可小茵到最后终究没有说一句话。

    薛柏桥心有戚戚焉。

    也是,如果有一天他大哥杀了他,那他死后恐怕也不肯说话的……什么跟什么!

    终究是大了,不再是小孩子,薛柏桥很快恢复正常,一切都很正常,他再也没有出现过那种莫名其妙的问题,于是又期期艾艾地想去跟云淑君赔礼道歉,他这些日子做的那事儿,云淑君不可能看不出来,肯定伤了心,他不好多解释,可还是该道歉。

    可惜,云小姐女中豪杰,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他浑浑噩噩的时候,人家体贴入微,并不计较,这会儿却挥挥衣袖带着云家军去训练了。

    也该训练训练,如今边疆不稳,云家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上战场,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嘛。

    薛柏桥天天登门,天天吃闭门羹,至于吃到什么时候,大概要看云小姐什么时候消气。

    红尘也不想多理会这对儿小儿女之间的事,人家未婚夫妻,愿意怎么玩都是人家自己的事儿,她过问太多,就有些不大合适了。

    这日,皇后派人送了一篮子荔枝过来,红尘也不好和卢家这边的人说,这东西属于珍惜品,大概是南边进贡的,京城可暂时看不见,普通人家绝对买不到。

    她也只好悄默声地洗一洗,和自家两个丫鬟分一分,赶紧吃了完事儿,结果吃多了,晚上去吃饭,只用了小半碗的白粥,到让乔氏多看了几眼,还怕她生病,让人找大夫瞧了瞧。

    红尘多少也被弄得有点儿不好意思,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用不着偷偷摸摸,下回绝对绝对说无意中在市场上看见,或者说宁侯府送来的,大家一起分享算了。

    皇后娘娘忽然送荔枝,红尘也能揣摩到她三分意思,这大概是说有点儿想孩子,哄她进宫玩去。

    娘娘最近也不知道从哪儿学的别扭劲儿,以前有什么事儿就直说,想红尘进宫直接宣昭,最近却不肯了,好像变成小孩子似的,特别喜欢和红尘玩猜猜猜的游戏,非让人猜她的意思不可,你要是猜中了,她就会很高兴,你要猜不中,她便沮丧一阵子。

    为此红尘还是受了两回幽怨的眼神,这才摸清楚那位皇后娘娘的小心思。

    这日正好天气不错,红尘把自己最近玩的折扇取出来,装在盒子里,上面都是她自己画的,画的是什么七仙女的故事,什么嫦娥奔月,还有一整套白蛇传,最多,一共用了七十六把扇子,还是大扇子,能挂在墙上做装饰的那种,这么多,一般人家都放不开,更别说玩了,当初红尘弄出来之后也头痛的很,不知道要往什么地方搁

    扇子都做得极为精致,扇面也好,若是储藏不当,虫蛀了,老鼠咬了,那可是万分的可惜。

    这会儿一股脑全弄到皇后那儿,估计皇后娘娘总有办法处置。

    红尘折腾了好几口大箱子进了宫门。

    皇后一下子就乐了,打开来欣赏一番,果然喜欢的很,尤其是那一套白蛇传,专门让人给她挂在自己的卧房。

    折腾的那一帮宫人满头大汗。

    皇后娘娘卧房里的摆设本来好好的,现在为了衬托扇子,需要大幅度整改,一帮人开了库房翻翻找找,把房间里的摆设换了个遍,总算让娘娘满意。

    “我们红尘的画就是好,别人画的都死板无趣,看看李子悦,不是花就是鸟,还是红尘有想法。”

    皇后一脸她们家红尘这好那也好的模样,宫人们也都奉承,实际上个个哭笑不得——荣安郡主明显就是玩的,画的东西随意的很,说一句谐趣自然可以,可要跟人家那些名家比,比如说李大家,咳咳,那就不该拿到一起比。

    当然,主子说什么就是什么,主子现在便是说,郡主能当李大家的先生,明天他们就得想法子让李大家高高兴兴地过来拜师。

    赏了会儿扇子,皇后娘娘便让人把一些小扇子收拾出一部分:“这些给太子送过去,唔,这些送去勤政殿,给万岁爷瞧瞧。”

    底下人连忙应了。

    红尘坐在一旁,莞尔一笑。

    皇后也乐,当着一帮下人的面,说话竟然很随意:“我和陛下都老了,也不想折腾了……他既然喜欢我想着他,那我闲来无事就想想他,又有什么不好的。”

    红尘没说话。

    对于大周朝皇帝和皇后这一对夫妻之间的故事,她什么都不知道,但这会儿她听出来了,皇后说得轻松高兴,表现得也自在,但其实每句话里,都透着一股冰冰凉凉的冷意也哀伤,那种感觉,红尘也弄不明白。

    玩笑一会儿,皇后就挽了红尘的手:“我听说林先生回了京城,哎,一直没有机会谢谢他,他不是朝廷中人,我一个皇后,也不好做什么,但你替我谢他,谢他在大雍做的一切,好歹为大周挡去些麻烦,要不是他,我大周腹背受敌,恐怕更乱。”

    红尘点点头。

    皇后微微一笑:“罢了,大好时光,不想这些让人心烦的东西,来,咱们喝两杯。”

    今日娘娘的兴致不错,居然真让人拿了酒过来,都是上好的酒,宫人们如今可不敢违背娘娘的意思。

    按照她的说法,她在宫里憋屈了半辈子,守着各种各样的规矩,如今都半截入土的人了,难道还不能放松放松,别说在甘泉宫喝点儿酒,她就是喝到外面去,也不会有人敢管。

    救都是好酒。

    一群宫人都被皇后调教的特别听话,一听她喊上烈酒,果然上的都是玉泉酒。

    清冽甘醇,后劲十足。

    红尘其实也有不错的酒量,却冷静自持,从来不贪杯,今日陪着皇后,本也没想多喝,可一开始说话,一老一少就不知不觉放开了痛饮,一杯连一杯,酒量再好,也经不住这般喝,很快就醉了,到最后,娘娘醉得几乎不省人事,红尘却是面上清清醒醒的,至少甘泉宫的宫人们没看出她醉,最多脸颊更添三分红晕,别有风情。

    “给娘娘准备醒酒汤,拿热毛巾来,给娘娘捂捂头。”

    红尘特别清醒地交代了,还安顿皇后躺下,让人来照顾,这才出宫。

    宫人们怕她醉酒,本想让她在宫里住一晚,见红尘不肯,走路也不歪不斜的,便也罢了。

    结果一出宫门,冷风一吹,红尘的视线就开始飘忽不定,还低低地笑出声来,猛地一掀车帘,就向外跳。

    罗娘和小严都被吓了一跳,一时间措手不及,居然没抓住,幸亏不知何时,林旭得了消息赶了过来,一把给捞住,哭笑不得。

    红尘揪住林旭的袖子,笑眯眯地要骑马,就是不肯上车,林旭无奈,也怕强来赏了她,只好脱下斗篷,把忽然变成特别小只的小姑娘的红尘给笼罩住,再抱上马,让她好好骑。
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 逛街
    &bp;&bp;&bp;&bp;红尘骑在马上,动作特别特别的优美,身骨柔的像一弯就能折断,只是不肯抓着缰绳,还时不时地要在马背上跳舞一般。

    林旭叹了口气,看了一眼两眼三眼,实在无奈,只好亲自牵着马,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就怕她一不小心会落下来。

    落下来了,好歹自己能当肉垫儿给她垫一垫,省得美丽的姑娘折断脖子。

    律风荷皱眉:“上去抱她。”

    林旭:“……不行。”

    “你以前抱过。”

    林旭叹气:“这里人太多了。”

    虽然已经是傍晚时分,太阳即将落山,可街上行人如织,商贩们还没有离开。

    从宫门出来,一路回红尘的郡主府,路上不知道要遇上多少达官贵人,林旭总要为姑娘的名声想一想。

    给她牵马还不算离谱,要是同乘一骑,确实有些过,便是他自以为潇洒,不惧人言,也做不出这种事来。

    律风荷一脸的不明白。

    林旭很快也没精神和小荷详细解释,马上的姑娘一点儿都不老实,完全不似清醒时那么听话可人。

    “林师兄。”

    红尘眨着眼睛,像个小姑娘,笑得一脸甜蜜,弯下腰贴着马身,伸出手摸了摸林旭的头。

    林旭:……

    “林师兄,你要好好吃饭,瘦了,你都瘦了。”

    林旭觉得心口一片酥麻,他从没有听过红尘这么爱娇的声音,她从来是冷静自持的,以前到是偶尔听她叫自己林师兄,只是更贴近于口误,从没有像今天这般自然过。

    她今天穿了月白的宫装,袖子很宽,镶嵌了红色的边,衬得一双手纤细无比,光泽更是如玉一般,在夕阳下看来,简直美极了。

    那只手现在就从他的头上,落到他的脸上,他的耳朵上,细细摩挲。

    她真是喝醉了,手很热,热得林旭忽然觉得自己穿的衣服特别特别的厚。

    “哎,别闹了,痒。”

    不只是痒,而且很香。

    红尘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清香味,他闻见了,总觉得哪里不自在。

    林旭叹了口气,一把捉住她作乱的手,按在马头上,小声哄道,“你乖乖的,等回了家……师兄弹琴给你听。”

    “嗯,听‘银月清风’。”

    “好……”

    银月清风是什么?

    林旭从脑子里翻出各种曲子,也没有这个,到是他曾经作过半曲,还没起名,现在想想,似乎就是银月与清风?

    唔,凑合弹吧。

    费了好大好大的力气,终于把姑娘弄回了郡主府,小丫头坐在马上,高高在上,进了大门也不肯下来,实在没办法,林旭只好像抱孩子一样抱着她,直接给送回房去。

    罗娘和小严绿着脸过来想给自家小姐洗漱,没一会儿就折腾到不得不变成了洗澡。

    洗过澡,小姐还是不消停,在房间里一圈一圈地跑,轻轻盈盈的,像个小姑娘,一刻都闲不下来。

    罗娘累得气喘吁吁,欲哭无泪:“不对啊,小姐的酒品一向好,以前醉了也多就睡下,没这么闹过。”

    他们家小姐并不是不喝酒的,偶尔喜欢浅酌两杯,微醺正好,喝了睡眠更佳。

    “……以前大概没醉透。”

    “以后再也不能让她喝酒了。”

    两个丫头面面相觑。

    她们家的小姐正笑眯眯地抱着林旭的头:“林师兄,你长了两个头!”

    “嗯。”

    “两个头好,最好有两个师兄,一个出去忙,另一个留下来陪我……陪我……”

    “嗯嗯。”

    林旭忍了,连哄带骗地哄着她坐下,乖乖喝了一碗醒酒汤,喝下去她还是不清醒,又过来闹,一会儿腻腻乎乎的要抱,一会儿又恼了,连踢带打,非说他骗人。

    “噗嗤!”

    她那么闹,林旭却忍不住一笑。

    红尘今天真可爱。

    脸色红扑扑,像个孩子,脸上的神色也像孩子一样变化多端,活灵活现的,像小了好多岁。

    女孩子……其实更应该如此。

    林旭果真让罗娘拿了琴过来,也不沐浴更衣,也不很严肃,就笑着给她弹琴,想到什么弹什么,琴声一起,红尘便有些安静,身子随着音乐摇摇摆摆,似跳非跳。

    良久良久,红尘终于静了,坐在窗前,安安静静的,林旭停下弹奏,借着烛光一看,顿时愣住。

    她那张脸上,两行清泪滚滚而落,不知何时已经哭得泪流满面。

    “红尘?”

    为什么哭呢?

    林旭手无足措,僵立当场。

    罗娘和小严连忙过来,扶着小姐躺下,去了她身上的钗环,又拿热水来给她洗了洗脸,回头看林先生像是遇见了什么天大的难题,整个人都戳在那儿不会动了。

    小严摇了摇头,还要过来哄这人。

    “别担心,别担心,小姐大概就是醉了,女孩子嘛,一时哭一时笑,都正常。”

    要是换了别的宫人婢女,看见主子哭,怕是自己都要慌乱无措,可罗娘和小严不一样,她们吃过大苦,很清楚哭一哭不是坏事,人要是真连哭都不会了,那才要出问题。

    罗娘也道:“小姐只是一时感伤罢了,林公子不用担忧。”招呼小严过来,两个人给红尘盖好被子,放下帐子,又点了助眠的香,大大方方地送了林旭出门,目送他走远,对视一眼,小严摇头一笑:“林公子被吓坏了,走路都走不稳,还真没见过他这般模样。”

    罗娘也莞尔,半晌忽然道:“你说……”

    “什么?”

    “算了。”隔着帐子,罗娘看了自家小姐一眼,小姐睡得很香甜……有些事,不是她们能管的。

    小严也若有所悟:“到没看出小姐有那意思,似乎,小姐从来没有过。”

    别的女孩子到了年纪,总免不了要憧憬一下未来的良人,她们跟了小姐这么多年,从不曾听小姐提过这些,她好像根本不在意,也不去想,到不是说对未来没有打算,只是没想过……她是个女孩子,将来大体也应该要嫁人的。

    第二天一大早

    红尘醒来发了半天的呆。

    她昨天晚上好像很失态?似乎哭了,还是当着林师兄的面?

    唔,罢了,应该不会很糟糕,她从不让自己完全失去神智,昨日应也保有半分清醒。

    起身洗漱吃饭。

    林旭难得也过来陪她吃,面上和煦,果然没露出什么,还笑着给她夹菜,夹的都是她喜欢吃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有点儿心不在焉,一样菜给她连着夹了三筷子,还是红尘自己推着他的筷子到别的盘子里,他才知道给换一换。

    “怎么发呆?”红尘笑问。

    林旭一下子回过神:“没什么……等下陪我出去逛逛街。”

    那绝对是没问题的。

    跟林大公子出去逛街,买东西不用自己付钱,各种快活,各种省心,怎么可能不去!

    一块儿出了门,然后……红尘就跟着林旭去逛各家的米粮铺子,买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粮食回去。

    精细米粮还好,买回去总是要吃的,可林大公子也没少买粗粮杂粮,不是大批量,就是一样买一点儿,出来之后还拿小本子各种记记记的。

    红尘顿时无语,闹了半天不是专门陪她逛街散心的:“……今年济东府那边的粮食没进京?”

    林旭转头看了红尘一眼,“我们家郡主娘娘好锐利的眼!”

    红尘皱眉:“那边闹灾了吧,折子没送过来。”

    “嗯,还得再看看。”林旭叹了口气,也没有怎么愤怒,“这种事多了去,下面的官员因为各种原因欺上瞒下的,济东府的知府是王家的人,他们家的千金,有望可能成为太子妃,这种时候,大约是不想闹出事端……等我派人过去查一查便知了。”

    红尘的神色略有些凝重。

    太子至今尚未有太子妃,本来也不着急,他年纪还小,可皇帝似乎急了,这两日有意为太子择太子妃。

    当下的规矩,皇子们一般成了亲才算是成人,才能办差,而且婚姻很重要,就算不找一个对自己有帮助的岳家,至少要找一个不会给自己惹麻烦的。

    这件事儿,红尘到没表现得太过关注,连太子那儿,心思都不在这个上头,可这毕竟是件大事,又事关自己半养大的孩子,她不可能一点儿都不操心。

    “京城这些有资格角逐太子妃宝座的千金们,其实都差不太多,品格相貌不会有瑕疵。”

    红尘轻声道。

    那个皇帝不是个好糊弄的,如今他既然很疼爱太子,自然会为他铺路,选太子妃的时候,不会挑一个不好的。

    “要是济东府出事,王家隐瞒不报,他家就不要指望什么太子妃了。”

    红尘话一出口,不由摇头,这都什么跟什么,济东府若是闹灾,那该操心的是不知多少灾民的生计问题,还什么太子妃不太子妃,真是舍本逐末。

    一时也没了逛街的心思,红尘很随意地跟着林旭向前走,走了几步,就见前面忽然喧哗起来。

    不少行人,路人都凑过去看。

    林旭也爱热闹,干脆领着红尘一块儿过去,一走近,就见一个一身孝服的女子默默垂泪。

    女子不远处,有两个年轻男子正在对峙。

    “王长浩,你还要不要脸,一个大男人,欺负人家姑娘?”一个锦衣小少年怒气冲冲地大喊,义愤填膺。他对面的男人板着脸,眉头紧蹙,穿了一身宝蓝色的袍子,略有些虚胖:“薛风,你犯哪门子病,我……”

    话音未落,他身后就急匆匆走出来一人,轻轻挡到虚胖男子身前,此人长身玉立,五官端正,到是一副好相貌,未语先笑,客客气气地道:“薛公子别生气,我代我大哥给你赔礼了。”

    说着,又走到那一身孝服的女子面前,“姑娘,要是我大哥有什么得罪之处,你可千万别和他计较。”

    那女子脸上一红,低下头不再说话。

    周围围观的人指指点点的,那虚胖的男子面上不由露出几分不满:“二弟,她出来卖身,我出钱买她,这……”

    “好了,大哥。”

    年轻人看了虚胖的那男子一眼,“马上就是大比之期,咱们还是早点儿回去读书,别胡思乱想些别的。”

    说着,又和叫薛风的锦衣少年说了几句话,薛风脸色才和缓了些:“看在你的面子上,不和他计较就是。”

    年轻人连连赔笑,推推搡搡地推着那叫王长浩的虚胖年轻人转身走人。

    王长浩脸上涨红,显然气得不轻,猛地推开他的手,转身就跑,年轻人喊了几声,没有喊住他,只好无奈回头,团团作揖,姿态摆得很低。

    薛风皱眉:“你们王家也是可惜了,嫡长子的位置让这么个蠢货站住,哎。”

    林旭和红尘在一边看了会儿热闹,心下好笑,听周围的路人说了几句闲话才知,刚才那穿孝服的女子卖身葬父,王长浩碰上,就夸了几句,说那女子长得还能看得过去,给了二两银子,要买回去当丫鬟。结果那女子吓得大哭,薛家少爷便出来打抱不平。

    红尘不觉失笑:“最近卖身葬父的好像多了些。”

    她以前就碰上过几次,林旭也碰上过,在京城这个不稀奇,不过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没人计较。

    “这个王长浩挺倒霉。”

    红尘也没有多在意,和自家师兄继续向前走,没走多几步,又见到了那位王长浩王公子,他正坐在一个茶棚里喝茶,皱着眉,低着头,似乎有很多烦心事的模样。

    “咦?”

    刚想走过去,红尘忽然停了停脚步。

    “怎么了?”

    林旭也停住。

    红尘仔细看了看才道:“有东西跟着王长浩,唔,是个鬼,还是新鬼,有点儿意思。”

    最近京城鬼怪比以前多出好几倍啊!

    林旭:“……”他都快忘了,郡主娘娘还是个灵师来着。

    红尘心下好奇,干脆也进了茶棚,正好茶棚里人多,两个人就客客气气地和王长浩商量拼个桌。

    这人的心情大约不好,不过到没有迁怒陌生人,随意点了点头。

    红尘二人坐下,身边跟着的小厮和丫头就没那么讲究,要了茶水出去喝。

    坐下,她才仔细打量那个鬼,那鬼一身儒衫,年纪和王长浩差不多,都是二十上下,看起来虽然跟着王长浩,却不像有什么深仇大恨的模样,到像是有什么话想告诉他似的。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一章 缘故
    &bp;&bp;&bp;&bp;红尘借着倒茶的工夫,仔细看了两眼。

    那鬼确实是没恶意,至少对王长浩没有恶意,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好像近不了王长浩的身似的,只一脸焦急地瞪着他。

    林旭一笑,小声问:“怎么样?”

    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小姑娘偶尔泛滥的好奇心有什么不好,她这般年轻的女孩子,本该更肆意妄为一些。

    红尘挑挑眉,并不和林旭多说,也没和那个鬼多说,反而看向王长浩,见他眉眼间暗藏晦气,一脸的不悦,想了想,轻声道:“这位兄台可还在想刚才的事?”

    王长浩一怔,抬头看红尘,一时要恼,可看到红尘这张脸,脸上登时浮现出几分红晕。

    他一开始只坐着烦心,林旭和红尘来搭话,心不在焉的应了,根本没抬头仔细看,此时才注意到,原来坐过来的竟是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年轻男子面对绝色的美女,总要有几分手足无措,更别说恼怒生气,只是随即脸上又露出几分羞惭,刚才闹了那么一出,想必这两位对他的印象很差,想到此,就不免垂头丧气。

    “哎。”红尘一叹,“刚才那位是令弟吧,兄台别怪我说句僭越的话,我看你这弟弟心思不简单,明明不过是一场误会,那女子卖身葬父,兄台出钱罢了,她不愿意自可以明说,难道还要强迫她不成?与兄台起争执的那个薛公子,一看面相就属于暴躁易怒的,他不明就里,闹起来也就罢了,你弟弟是你的亲人,竟不光不为兄长说话,还一开口便定罪,实在让人看不下去。”

    王长浩顿时愣了愣,瞬间对红尘印象大好。

    林旭也是一副打抱不平的模样:“是啊,兄台小心为妙,我看令弟故意的成分大些,你也别怪我们交浅言深,实在是曾在这等小人身上吃过大亏,总不愿意别人再受人蒙蔽,我看你这个弟弟,应该不是头一次做这等事,兄台在他身上,应该没少吃亏。”

    林旭的相貌风度都是一流,大部分人看到,都不免自惭形秽,王长浩乍一见他,都有些说不出话,如今见这般人物竟然为自己说话,哪里还有什么不悦的心思,再一想林旭的话,他也皱起眉:“……其实,我也是早就觉得不对劲儿,只是总说不出来。”

    他那弟弟王长洋在家表现一向很好,看着对他也客气尊重,可一次两次也就罢了,他不知道多少次别别扭扭地被自家弟弟逼着变成坏人,不光如此,在家里他也总被父亲责骂,而弟弟就是个温良恭俭让的好人……

    他又不傻,怎么可能看不出问题!

    只是如今是继母当家,他弟弟是继母所生的亲儿子,他母亲早逝,没娘的孩子在后宅里吃了亏,都不知道该找谁诉说。

    此时让外人一口道破,王长浩顿时大生知己之感,没一会儿便自报家门,把底细都给泄露出来,也是心中苦闷,在茶棚里到喝上了酒,两壶浊酒下肚,人就醉得稀里糊涂。

    “呜呜,爹爹什么都想着王长洋,眼下就要科举,我,我好歹也是个秀才,可家里没一个觉得我能中,都把心思放在王长洋身上,好像他这会儿已经是状元了,他要考得很好,我,我在家里还,还……”

    这等话,显然他平时绝不会说,也绝不会流露出来,毕竟嫉妒的名声也不好听,此时醉了,到算得上酒后吐真言。

    眼看着王长浩趴在桌子上直哼哼。

    林旭不觉失笑:“没想到竟是个憨人,王家两任家主都是狠辣的性子,生的儿子到纯良的很。”

    红尘也一笑,看来自家林师兄也挺关心这件事儿,谁让事关王家?

    京城姓王的人家不少,不过一提及王家,指得只有一个,现任家主乃兵部尚书王昆,很有眼力,唯皇命是从,目前积极向太子靠拢中。

    不过,从各种消息报告上,红尘就看得出来,林旭很瞧不上他,这个姓王的自以为是******,为人却独的很,霸着太子身边的一切,不肯让别人靠上去。

    前一阵子,林旭暗中举荐上来的几个官员,都让他给打压了下去,为此林公子很是不高兴。

    可王昆家世不俗,想对付他有点儿难度,而且他表面上一直对太子示好,若是被太子一脉的人出面对付,也不太好看,至于太子亲自动手,更显得刻薄了些。

    为此,连林大公子都觉得该好好琢磨琢磨,动一点儿脑筋了。

    他这两天看的各种消息,都是关于王家的,如今忽然冒出一件事关王家的事儿,自是有那么几分关注。

    王长浩醉得不省人事,红尘就给茶棚掌柜的塞了银子,让他多加照看,回头就冲那鬼点了点,让他跟着来。

    那鬼登时大吃一惊,瑟缩了下,可感觉到红尘身上的气息,终究不敢违背,老老实实地跟了上去。

    避开人,上了马车,红尘才问:“说说吧,你跟着王长浩做什么!”

    那鬼缩在角落里,一听红尘提起,脸上顿时浮现出一层黑气,红尘轻声一咳,他一下子又把黑气收回,却咬牙切齿地道:“我要告诉少爷,不是他害死的我,是我不小心知道了他要害死少爷,二少爷才杀了我灭口!继夫人,她还害死了我家夫人!”

    这个鬼叫李楠,是王长浩的书童,按照目前的说法,是去年受命为王长浩回府拿银子去书院,半路不幸失足落水致死。

    当然,他要真这么倒霉,自己摔下去淹死了,这会儿估计早就入了地府,也不会在此地蹦跶。

    据他自己说,他是被二少爷的人推入湖中致死的,是杀人灭口。

    王昆原配发妻是小户人家的女儿,姓袁,和王昆意外相识,一见钟情,后来王昆坚持娶了她回去,也琴瑟和鸣了几年,后来王昆和她感情虽然淡了,也纳了两房妾,不过,大部分夫妻都是如此,袁夫人有了儿子,日子也还过得去。

    “我们家夫人是个善心人,每年都施粥舍药,对穷苦人也知道怜悯,我和弟弟当年才不到五岁,就失了爹娘,快死的时候正好遇见了夫人,夫人看我们可怜,就把我们带回家,还让我,我陪着少爷读书识字。”

    说着说着,那李楠就嚎啕大哭。

    “可是坏就坏在夫人这份善心上,十七年前,夫人去庙里进香,正好看到年轻女子在树下要自杀,便把人救了下来,听说她叫裴佩,爹娘早逝,她孤苦无依,一时想不开,便动了善念,好生劝慰,还带在身边,说是收了做丫鬟,其实当半个妹妹疼爱,可没过多长时间,夫人就开始精神恍惚,整个人也暴瘦,噩梦连连,时常暗中垂泪,大夫过来看过,只说是惊惧过度,我们做下人的都很着急,却找不到病因,问太太,太太怎么都不肯说,不过半年,太太就,太太就病死了……”

    李楠恶狠狠地咬牙,“后来,老爷就娶了裴佩,当时夫人都去了,老爷也不可能不续弦,继夫人不是高门大户的小姐,反而只娶了个孤女,我们还觉得不错,至少不影响我家少爷的地位,毕竟夫人的出身就不算好,要是老爷迎一位大家闺秀进门,我们家少爷以后可要怎么办!”

    “继夫人进了门后,少爷对她也知道退避,她面上做得也还好,不但没住夫人原来住的柳园,把房子空下来保持原貌,哪怕生下二少爷,不,生下王长洋,也没苛待我家少爷,大家相安无事,没想到那一日,我陪我们家少爷去书院,路上忽然发现忘了拿大衣裳,怕晚上再冷,便转回去拿,却正好撞见王长洋从少爷的房里出来,当时我就吓了一跳,不过他说他来找少爷,进门才想起少爷不在,我就没有多想,可我离了家门,越琢磨越觉得不对,二少爷要找少爷,家里还留下两个小厮和嬷嬷看门,总要通禀一声,怎能直入卧房无人看见,而且我回去时,家里也不见人,我一时担心,就返回去查探,不曾想又撞上王长洋和裴氏说话,他们说是在少爷房里找什么东西没找到,他还恨恨道,一次弄不死少爷,那就第二次,第三次,总不能次次都弄不死,我吓得跌倒,结果让王长洋发现了,他,他威胁我说,若敢胡言乱语,就杀了我弟弟。”

    李楠几近崩溃,“我一介下人,又无证据,就是说出来,怕也要被当成污蔑,但我若是瞒着少爷,让他不小心被害了,那我又怎对得起九泉之下的夫人,没想到不过纠结了两日,我到先让人推到湖中淹死了,都是我蠢笨,怎么就不想想,王长洋连我们家少爷都敢害了去,何况是我!”

    “我这一死,不光没能提醒了少爷,还让他愧疚自责,我想告诉少爷一切,奈何别说跟少爷说话了,连靠近都靠近不得,一碰我家少爷,就身如火烧一般。”

    李楠呜呜咽咽地哭。

    红尘点点头:“看来你们家少爷身上应该带着什么法器。”

    哭了好半天,李楠才又道:“我死之后,心有不甘,既然接触不到我家少爷,便想去找裴氏算账,可我力弱,竟也不能杀了她报仇,但跟了她许久,知道她很多事,原来,原来我家太太,也是被她给害死的。”

    “当初这恶毒女人就是有意接近我家夫人,她早就看中了老爷,和老爷有了露水姻缘,只她却心高气傲的,不愿意做妾,只愿意为妻,耍了手段骗了夫人,得以近身,那女人借着接近夫人的机会,给夫人的饭食里下了药,竟让夫人时常昏睡,产生幻觉,明明丈夫没有留宿,可身上总是多出莫名其妙的痕迹来,哪里都不对劲儿,竟让夫人误以为自己,自己在家中遭人侮辱,失了清白,夫人大为惊恐痛苦,在家里也****坐卧不安,神思恍惚,甚至家里的小厮近身也会特别紧张,却什么也查不出,更不敢让丈夫和儿子知道,只自己夜夜都不敢睡觉,夫人性情很是坚韧,即便如此,为着儿子,也无寻死之心,那恶毒女人终于是等不得,还是直接下药害死了夫人。”

    李楠神色悲痛,“世间怎有如此恶人存在?夫人那么好的人,她,她怎么下得去手!她还说,要不是我家夫人为人谨慎,即便出门,也要带着大大小小的丫鬟婆子家丁下人,下人们又大部分非常忠心,很难收买,她就,她就直接……”

    红尘也听得愣住。

    说实话,恶人她不知见过多少,可这样的,还真没见过,若果真如李楠所言,那个裴佩,完全不能被称为人了,她做出来的事情,简直是恶心,既然有那么好的下毒技能,明明能直接杀人,偏偏还要袁氏多受如此多的折磨,真不知心是怎么长的!

    红尘沉默片刻,才慢慢吞吞地跟林旭转述。

    林旭听了,脸色也很难看,半晌才道:“问问那个李楠,他想如何?”

    李楠幽幽叹息:“我已经死了,王长洋一时到没对我弟弟下手,大约也是担心我们两兄弟死得时间太近,让我家少爷察觉出什么,我现在除了少爷,只担心弟弟,还请小姐帮我把我说的一切,转告少爷,好让他有所防范,要是少爷愿意,让他把我弟弟送走吧,送得越远越好,我看王长洋这人做事狠辣果决,绝对会斩草除根,我弟弟在王家待着,我实在是……很不放心。”

    红尘点头。

    这事儿到不是不能答应,举手之劳罢了。

    林旭却叹气:“只不知道王长浩听了消息,会是怎样的心情,眼下他还有数月便要科举,此时分心他顾,恐怕不太好。”

    李楠苦笑:“再耽误下去,怕要连命都丢了,那王长洋是越来越着急,似乎很想在科举之前害死我家少爷……家里人都说王长洋会读书,其实他的天分,远比不上我家少爷,只是惯会装模作样骗人罢了,考秀才时也就罢了,死记硬背便好,真要科举取士,他肯定比不过我家少爷。”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二章 沟通
    &bp;&bp;&bp;&bp;红尘失笑,那还真没看出来,不过,会读书和聪明人并不是一回事儿,就王长浩那样的,真要通过科举做了官……当个小官混混也就行了,大官怕是别指望。

    “你先去吧,等我想想怎么和你家少爷说。”

    打发走李楠,红尘和林大公子面面相觑,神色间都略带了几分唏嘘。

    虽说遇见的各种惨剧不少,但每一次,都会让人很不痛快。尤其是红尘还得自己再跟林大公子详详细细地解说一遍,心里就更不痛快了。

    “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啊!”

    红尘长叹一声。

    林旭半晌无语:“……好人坏人,也不能只分男女,女子中恶毒刻薄的,也数不胜数,那位王家家主的继室,不就是个毒妇?”

    红尘又叹:“真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也不知道这帮家伙都是怎么想的。”

    林旭拍了拍自家小姑娘的额头:“好了,不要瞎琢磨,怎么样?要我帮忙吗?和那位王长浩王公子交流,还是我出面更方便些。”

    “你怎么这么积极?”红尘瞥了林大公子一眼,“我们林公子并不是心肠特别软,听见人的苦难就要马上伸手帮忙的人。”

    这到不是说,林旭是个坏人,事实上,他绝对是正人君子,但为人处世时,总不免带着几分豁达洒脱,待人接物也有自己的想法,对看上眼的人可以事无巨细,认真对待,对看不上眼的,多多少少会有一点儿忽视。

    就王长浩这样的,还不值得林公子另眼看待,红尘还以为,要是自己不打算插手,这位知道了,也最多不过是找人提醒个一句两句的,至于王长浩信还是不信,信了又要怎么做,能做到什么地步,可不可以顺利报仇雪恨,林旭绝对不会插手。

    林旭一笑:“咱们家那位太子爷到了该定亲的年纪,他的岳家虽然不用太过看重,但绝不能是会拖后腿的人家。”

    红尘了然:“……王家就是会拖后腿的那个。”

    林大公子忽然进京,果然不只是为了薛柏桥。

    薛小侯爷也没有这么大的脸面,还是为了太子的可能性大一点儿。

    不过,一想到林大公子手里拿着各家闺秀的花名册,当成正事儿似的,一家接一家地替太子排除那些不适合结婚的人选,还要想方设法地让他们自己自动自发退出竞争队伍,红尘就觉得……唔,这样的林师兄,似乎更可爱一些。

    “噗嗤。”

    红尘想,也许林旭拿着女孩子们的花名册,也不只是只关注她们的家庭,说不定,还会和亲近的人吐槽几句——这位千金性格太骄傲了,这个姑娘长得不够漂亮,连清秀也算不上,似乎不好,这个小姐竟然会打骂下人,不妥不妥。

    他做这等很不妥当的事,肯定不只是担心岳家影响到太子,至少也有半成是真心为太子的婚姻幸福着想的。

    在四国之间翻云覆雨的林旭,当然了不起,可他偶尔的,不合时宜的小举动,才让他变得更像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生动又可爱的人。

    “就是对不起那些让林大公子挑来选去的千金小姐了。”

    红尘暗自咕哝了句,随即把话题转回来,“我看,直接把李楠的话,转告给王长浩算了,这毕竟是他的家事,被害死的是王长浩的母亲,报仇是他的责任。”

    “好。”

    林旭应下,此时天色不早,他逛街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干脆就送红尘回去休息。

    红尘路上顺便给瑶姐儿她们买了点儿礼物,就是些点心瓜果,也没有别的。

    瑶姐儿如今也没心思和姐妹们玩,满腹心思都用在应付未来夫婿人选身上去。

    她和乔氏选定的那个对象,吴家的小公子鸿雁传书,相处的很不错,虽然还没有正式定下来,却也有七八分靠谱了。

    一般正经人家,婚事谈到这个地步,只差最后确定,通常不会出现差错,之所以还没订,不过是显得女孩子贵重,要多考察考察,这种时候,两家都不特别避讳让孩子们来往。

    毕竟,一旦真正定亲,两家的孩子反而不好过多接触。

    这些日子吴家那位小公子很是殷勤,时不时地借助茂哥儿的手,往瑶姐儿那送东西,还都送得十分贴心,都是瑶姐儿喜欢的,不是上好的笔墨纸砚,就是一本很不错的书,市面上罕见,瑶姐儿平日里也难得,都是他亲笔所抄。

    吴家夫人也很满意,以前他小儿子性格跳脱,有点儿不稳重,也不大爱读书,结果自从中意了瑶姐儿,就整日钻书房,在学问上也特别认真。

    吴老爷私底下还跟夫人笑说,他们儿子是怕被媳妇给比下去了。

    吴夫人当时就啐了他一口,事后也不得不承认,人家瑶姐儿在学问上,真不比一般的学子差,是正经读四书五经出来的,功课扎实的很,哪怕让自家宝贝儿子和人家比,也不一定能比得过,这里面,多多少少有点儿天分的缘故。

    虽然有些人家一直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一类,吴家可不信这一套,给儿子把妻子娶回来,是为了能相夫教子,自己没有见识,能教导出什么好孩子来?

    吴家两口子都对学习好的女孩儿很有好感,要说以前还对瑶姐儿有些不满意,偷偷摸摸看了儿子和人家谈诗论文,还有谈论的那些经学方面的东西,他们也不得不承认,瑶姐儿这姑娘再好不过了。

    红尘回卢家安安稳稳地待了两日,也没急着去办王长浩那事儿。

    既然这么久了,一直都没出差错,想来短时间内也不会有太大问题,如今离科举还有一段时日,不必太急。

    李楠的话自然是可信,他都死了,死人还有什么必要说谎,可究竟如何,还得仔细查一下才好。

    林旭向来是个谨慎的,红尘不查,他也要查一查。

    不过,只是短时间内简单查了一下,到没查出什么,王家那边的二公子王长洋口碑不错,听说谦逊有礼,对自家大哥也很是客气,继夫人也没磋磨过王长浩,至于原配夫人袁氏,只听说是病死的,而且缠绵病榻长达半年,不是骤然身亡,虽说继室进门有点儿快,可这年头,男人总是比女人更容易让人宽容,而且,据传闻,继室进门是袁氏安排的,为了找个稳妥的照顾自己的儿子,再加上继室出身很低,这么说还有点儿道理,总比再有一个高门大户的千金进门让人放心,所以,也没什么人说王老爷薄情寡义,反而说他重情义。

    这么多年,王长浩虽无劣迹,可和次子一比,到底还是差了一点儿。

    红尘到觉得,主要还是相貌的缘故。

    王长浩长得不够好,比较像王老爷,长相一般,王长洋长得就更像他母亲,一副好容貌。

    长得好的人,总比长得不好的人更讨人喜欢,至少外人一见他们两个,第一印象就是,王长浩是纨绔子弟,蠢笨的很,而王长洋就是个温润尔雅的公子哥。

    从资料上面真看不出太多的东西,林旭却已经确信,林楠所言,至少九成都没什么问题。

    略带几分嘲讽地笑了笑:“不用看别的,只当初咱们见到的那一出,也说明王长洋不简单了,在王家,堂堂一嫡长子被说成不学无术,这等传闻,总不会是平白无故就来的。”

    既然事情明了,红尘也不拖泥带水。

    想找王长浩还是挺容易的,他最近不喜欢在家里待着,总在外面溜达,到也不去那等秦楼楚馆,就是喜欢去酒楼,茶馆,喝喝酒,喝喝茶,听听书。

    红尘和林旭乘车到了一家酒楼前面,抬头就看王长浩坐在二楼,一脸阴郁。

    店小二刚刚送来一壶酒,他直接拿在手里,抬手就想灌进嘴里,李楠站在不远处,急得脸色发绿,跳着脚喊:“不要喝,不要啊,不要喝!”

    红尘脸色顿时变了变,连忙喊道:“小荷,打下上面……”

    话音未落,上头王长浩被撞了一下,撞得一个趔趄,酒壶扑通一声,直接从二楼落到外面的地上,碎裂成好多片。

    红尘走过去,仔细看了看酒液,吐出口气:“真是下了药,只是闻不出是什么药来。”

    李楠在阳光下明显很痛苦,可还是坚持留在王长浩身边,这会儿一眼瞧见红尘,猛地扑过来,崩溃一般大哭:“呜呜呜,小姐您总算来了。”

    他尝试着找了好久,根本就找不到红尘,这两日真是水深火热,恨不得再死十八次。

    “我找不到小姐,怎么也找不到,哇,他们要害死少爷!”

    红尘失笑:“我要是随随便便就让个阴魂找到,那也太惨了些。”

    两句话的工夫,上面就闹了起来。

    也不能说闹。

    王长浩笨嘴拙舌,明显是个老实人,反而是撞了他的那个,不得理还不饶人,一个劲冷嘲热讽。

    “你得多笨,连个酒壶都拿不好,怎么,想讹少爷我?说吧,多少钱,我陪你十壶八壶的,随便你喝,现在多喝点儿挺好,就算提前借酒浇愁,反正落榜落定了。”

    红尘抬头一看,说话这人也是个熟悉的。

    就是那日和王长浩起争执的薛风。

    林旭失笑:“和以前的薛柏桥有点儿像。”

    红尘也笑,这人的性格和薛柏桥像不像,她不很清楚,毕竟以前那个飞扬跋扈的小侯爷她没见过,她见到的那个,从一开始就被林大师兄欺负。

    不过,两个人的容貌到有三分像,都舒眉朗目,长得很好。

    “这人也姓薛?和宁侯……是亲戚?”

    林旭点头:“宁侯是薛家的旁支,薛风是本家的少爷,薛家也是世家,前朝还出过不少高官,在大周朝,除了宁侯之外,本家那边到没有多少高官显贵,但也不至于太落寞,毕竟宁侯和家里的关系虽然冷淡了点儿,却并不差,薛家的子弟也有不少成才的,举人进士都很多,这个薛风,按照辈分,算是薛柏桥的堂弟。”

    “怪不得!”

    上面闹得时间不长,王长浩大概都习惯了,对薛风的话置若罔闻,独角戏唱不了多久,没一会儿,薛家公子就气鼓鼓走人,连饭也不吃,酒也不喝。

    林旭和红尘这才上楼,在王长浩身边落座。

    王长浩还没反应过来,林旭就笑道:“走吧,定个包间,我和兄台喝两杯。”

    “林,林兄?”

    王长浩一愣,显然还记得林旭,神色间不觉讪讪,显然也觉得自己刚才的表现有些懦弱无能。

    不过,他到是没推辞林旭的邀约。

    三个人很快就转移阵地,去了包间。

    这就是有林旭在的好处,若只有红尘,还不知道要怎么说服这家伙,就是说服了也不妥,孤男寡女,怎好共处一室。

    进了包间,王长浩讷讷道:“……其实薛风没坏心眼,他就是脾气暴了些,要是我和他吵,那就没完没了了,由着他说几句,也掉不了几块儿肉。”

    说着说着,他脸上泛红,叹了口气,“林兄是不是觉得我太懦弱了些?我只是,只是不想和别人吵架。”

    李楠在一边默默垂泪,一个大男人忍不住哭起来,真是让人看不下去。

    “少爷以前也不这样的,自从,自从我去了,他就不爱与人争执,谁都能欺负他。”

    红尘只当没听见,亲自给王长浩倒了一杯酒,忽然开口道:“王公子,你还记得你的伴读李楠吗?”

    王长浩一愣,十分惊讶:“啊?小,小姐认得李楠?”

    红尘点点头:“我受李楠所托,有些事情要转告公子。”

    一瞬间,王长浩整个人都僵硬戒备,脸色变了变,古怪地看向红尘,做出一副随时要走的模样,更是左顾右盼,生怕被人伏击。

    红尘也不介意,要是有人忽然跟自己说,一个死去的朋友有话转告,她也要毛骨悚然的。

    “李楠想告诉你,他的死不关你的事,还有,请你晚上睡觉时不要老蒙着头,蒙着头容易胸闷。”

    王长浩愣了下,还是戒备,面上却多出几分怪异,后面这话,还真是李楠经常提醒的。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三章 手段
    &bp;&bp;&bp;&bp;红尘看王长浩的神色略有些松动,却还透着几分古怪,转头看李楠。

    李楠脸上一红,咳嗽了声:“麻烦小姐帮我告诉少爷,我很抱歉,少爷让我选的干净的女孩子还没选好,到让少爷到今天还是个童子……”

    红尘:“……”

    不过这话一转达,王长浩的脸上爆红,立马高声叫道:“停,停,不要说了。”

    到底是有七八分相信……李楠的存在。

    其它别的什么事儿,眼前的两个人不一定打探不到,如果他们对王家另有所图,筹谋已久的话。

    王家虽然家风很严,可他王长浩身边,却从没有什么口风严谨的下人。

    他的婢女,小厮,通常隔三差五地就要换一回。

    王长浩闭了闭眼,脸上露出几分颓废,身为家里的嫡长子,却连下人都保不住,也难怪他身边的下人越来越没有忠心,人家凭什么忠诚?他什么都不能给对方。

    记得很久很久以前,母亲还在的时候,一切都不一样,虽然印象很模糊了。

    红尘挑眉一笑。

    林旭看着王长浩虽说稍显恍惚,还是相当镇定自若的脸,忽然道:“有点儿意思,这人胆子不小,也够镇定,还个人物。”

    李楠叹气:“他这是被吓到了,哎。”

    红尘:“……”

    王长浩有一个毛病,他过度受惊的时候,脑子里总会胡思乱想,尽量想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也就能勉强让自己保持面无表情的状态,好像很镇定似的。

    李楠跟了自家少爷很多年,朝夕相处,当然知道他的性子,一看他的模样便知他这是被吓坏了,不知不觉离自家少爷稍微远了一点儿,轻声叹道:“委屈我家少爷了,他从小其实就怕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

    一时间,李楠到犹豫起来。

    就这么让自家少爷知道一切,真的好吗?

    红尘是无所谓:“你想告诉他,我就帮你转达,你不愿意说,他将来吃了亏也是你们的事,我到不关心。”

    李楠脸色一变,再也不多想,这会儿就是吓死自家少爷,也比少爷被旁人害了更好。

    红尘扫了王长浩一眼,到是笑起来:“不过这家伙有福气的很,福缘深厚呢。”

    这到是。

    李楠想到这短短两日发生的事情,也是满头大汗加不可思议:“说来真是挺奇怪的,昨天王长洋还给我家少爷下了一次毒,不是在家里,是在外头,元聚来酒馆里面,结果正好碰上薛公子和同窗来酒楼吃饭,我们少爷不想和他碰面,酒也没喝就走了……今天又逃过一劫。”

    一想到这个,李楠便觉得那位薛少爷和他们家少爷仇怨再深,他也不讨厌人家,那可算得上是救命恩人,至少是半个。

    “你们是不是李楠以前的朋友,来,来开我玩笑?”

    王长浩猛然回神。

    红尘冷淡地道:“我们和你们王家,没什么交情,更没有心情跟你玩笑。”

    这到是真的,王长浩低下头,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人会愿意和自己说笑几句。

    “你坐下,李楠有话要跟你说。”

    红尘点了点桌子。

    王长浩终于老老实实地坐了下来。

    红尘想了想,还是没想出特别委婉的方式来告知一个被害者家属他亲生母亲是怎么被人凄凄惨惨给害死的,干脆就平铺直叙:“你应该还记得你的母亲袁氏,她不是病死的,是你们家现在那位继夫人使手段下药害死了她。”

    王长浩一愣。

    红尘就把李楠告诉她的一切,点点滴滴都跟他说得一清二楚,连很多李楠提起来也要暴怒愤恨的话,也没有隐瞒。

    只听到一半,王长浩的身体就站不住,坐倒在地,脸上的肌肉都扭曲,“怎么可能,怎么可能,继夫人……裴氏她根本不懂药理,她连药都不爱吃,总说是药三分毒,就是生病了,也不愿意吃药,到是信封饿三天病就能好,她,她怎么会给我母亲下药?”

    红尘不理会他的质疑,只道:“话我已经带到了,信不信由你。”

    王长浩口中说出一堆不信的话,实际上心底深处,还是信的,他记事早,自然记得母亲,也记得当年的事。

    母亲忽然生了病,可是还是很疼爱他,一开始总喜欢把他叫到身边陪伴,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忽然好想不愿意见他似的,他过去,母亲总找各种借口让自己离去。

    当时他就想,娘亲是怕自己被过了病吧,可他不怕的,只要能陪着娘亲,他病了也心甘情愿,要是那病魔总要找到一个人的身上,他愿意以身相待,只要母亲好好的。

    可他怎么想都没用,娘亲还是去了。

    “我娘身体很好,她虽然不是大户人家小姐,可生性活泼,也爱齐射,还有一手好剑术,颇有侠风,那么好的娘亲,又怎么会莫名其妙地病死……我早该,早该怀疑。”

    王长浩忽然哽咽。

    在他心中,其实一直藏着几分愧疚,因为他没有长成可以让母亲骄傲的好儿子,先不说文才武功,就是性格方面,也实在不好,说好听点儿,他是老实,难听些,就是懦弱,真不像自己的娘亲。

    此时越想得深,心中的怒气和痛苦就越强烈。

    “我要她付出代价,我要她也尝尝母亲受过的苦,我要,我要她死!”

    “你母亲品格高尚,才会觉得苦,才会抑郁成疾,换了这位,怕是很难体会你母亲的感受了。”

    王长浩剩下的话登时憋在嗓子里。

    红尘叹了口气,“是你的母亲,你的家事,我把事情告诉你,就算完成任务,你想怎么做,能做到哪一步,都是你的事情。”

    王长浩愣愣地点头。

    林旭默默站起身,扶着红尘起身,准备相携而去。

    李楠欲言又止,忽然气馁,他自己也是无用,都成了鬼了,却连想和自家少爷接触都做不到,到是能穿过王长洋那母子俩的身体,却最多只能让他们感觉到一点儿凉意,其它的什么都做不了,如今少爷发誓要报仇,他也帮不上忙。

    红尘走到门口,停下脚步回头:“说起来,也不知为何你的母亲却没有留下。”

    虽然不是所有枉死的人都能留下来,但还是有一定规律的,现在王家的这个小伴读书童能留下,说明他们家的风水有这样的作用,那么,袁氏当年吃了大苦,为何不留下?她不可能没有执念,儿子还小,自己又死得凄惨。

    红尘也只是稍微想了一下,便把念头撇开,也许时间太长久,袁氏不是没留,是没留这么长时间吧。

    “鬼一般情况下很难和阳世接触,不过要是特别想的话,可以在镜子里,水里显露影像,新鬼很难,死了有一年的,应该差不多,你可以试试。还有,你这样的新鬼,可能很难影响意志坚定的人,可要是一个人病了,身体虚弱,或者精神受到刺激损伤,那你也许能影响对方,让其产生幻觉。”

    这话是对李楠说的。

    李楠登时眼睛大亮。

    红尘又看向王长浩:“你手上的五帝钱不要随便摘下来,那是好东西,已经有了灵性,能挡煞,防小人。”

    王长浩连忙伸手捏住手上的东西。

    这是他母亲送给他的,听说是从一个好朋友那儿得来的生辰礼物,好像就是叫五帝钱。

    一听是五帝钱,连林旭都不觉看了两眼。

    能让红尘看在眼中的,自然不是一般的五帝钱,那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五朝皇帝所铸造,这五个皇帝,或者为开国皇帝,平定乱世,有大功德,或者开创盛世,百姓称颂。

    这样的五帝钱,汇聚了大气运。

    红尘到有些惋惜,可惜到了这人手里,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法器灵器再好,那也要看主人是谁,放在有些人手中可大放光彩,而有些人拿了,便不免让人觉得明珠蒙尘。

    “还有,别总露出来,万一碰见个懂行的瞧见,再给惦记上,我怕你保不住宝贝。”

    红尘难得说几句略显刻薄的话,说完便走。

    林旭一出门就笑了:“我们家红尘的性格,确实显得比以前张扬些。”

    “好事坏事?”

    “红尘怎么都好。”林旭莞尔。

    好吧,林大公子怎么可能不会说话?他可是能以三寸不烂之舌搅动天下的大人物。

    红尘潇潇洒洒地甩手不管王家的事,其实还是很好奇。

    有李楠这个名副其实,又特别愿意报告消息的内鬼,王家接下来发生的事,连查都不必查,马上清清楚楚。

    王长浩面上显得木讷懦弱,可事实上并不是傻子,那日红尘他们离开,他又在外面呆了许久,直到心情勉强平复,这才回到家中。

    虽说还有些不自然,但王家的人都没有多想什么。

    王长浩往日在外面受了气,要不然听了什么闲言碎语的,回家也会变得沉默,如今更沉默一点儿,显得心中不痛快,恐怕家里那位继室夫人和二公子只会幸灾乐祸,可不至于想别的。

    说起来,他们要想弄死王长浩,其实不难的,小时候动手最好,小孩子经受不起风雨,稍微用一点儿手段,就能让他夭折的不着痕迹。

    裴氏是当家的太太,哪怕不用上她那一手下药的本事,想弄死个孩子,又能有多难?

    也不知道为什么,等王长浩长这么大了,她才开始动歪心眼,至于不在家里动手,非要在外面,大约多少有几分担心会被王家那位家主察觉。

    回到家,王长浩很沉得住气,先暗中默默观察了好几日,摸清楚裴氏和王长洋的饮食起居,在此期间,又让李楠试了一试怎么在镜子里面,水里面显影。

    不光能显影,还能随意地改换自己的模样。

    李楠试过了,一开始变得怪模怪样,后来也不知道是天分如此,还是心愿强烈,竟然想变作什么样子,就变作什么样子,技巧比一些积年老鬼都厉害,甚至短短时间就无师自通,能制造各种各样的幻觉,可惜破绽还很多,时间也太短,后继无力,对上心智正常的人,最多吓人一跳,知道自己产生幻觉了,却不会把幻觉视作真实。

    但他的天分还是不一般,红尘看了都不觉想,她一直觉得一般的鬼物特别没用,限制性大,哪怕是普通人,只要镇定自若,也能对付得了,现在却觉得,其实还是挺厉害的,养上几个留在身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派上了用场。

    当然,就是想想罢了。

    王长浩做了很多的准备工作,这几日显得特别用功,待在书房里拼命做计划,又读书,各种各样的书,拼搏的劲头连王长洋都侧目不已。

    王家那位老爷也在人前夸赞了两句,说自家大儿子这是知道上进了:“知道上进就行,哪怕这一科没考好都不要紧,你还年轻呢,下一科努力,即便最终都没结果,还有爹在,怎么也能给你一个出身。”

    要说家里,以前王老爷也没少说类似的话,王长浩往日都相当激动,也感激父亲,附近却连做出感激的表情都很难,最多也低着头做害羞状。

    准备充分了,王长浩借着裴氏这人喜欢做好人,又特别愿意在王老爷面前卖好的机会,哄她吹了几次冷风,还落了一回水。

    并不难,只要私底下说几句,他想着爹爹前一阵子总说想喝好茶,可惜最近没有好水配,想着抽个空儿去玉山找些山泉水,裴氏知道了,自己便主动去做了,还是亲自去做的,连派个下人出去都不肯。

    果然很让他那个爹高兴,就是裴氏年纪不小,山里风冷,这么一折腾,回来就略染风寒。

    她又有那么个古怪性子,生病不肯吃药,还要饿饭,人不吃饭,一天就要虚弱,何况整整三天只喝点儿稀粥。

    到这时候,便差不多,王长浩指挥着李楠出现在裴氏的茶碗里,镜子里,各种各样的角落,一开始都不必做什么,多做便多出错,只静静站着,神神秘秘地笑便是。

    不光是用李楠的形象,王长浩还翻出自己母亲的画像来,让他照着母亲的模样变幻,当时的衣服首饰根本记不清了,便模模糊糊的,让裴氏也看不清楚。

    对于这等事,李楠是做得相当起劲。

    可惜,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
正文 第三百四十四章 可怕的想法
    &bp;&bp;&bp;&bp;李楠和王长浩算得上是算无遗策了。

    镜子里的影子,瞧着也阴森恐怖的很,一般又寻了夜里那裴氏一个人的时候现形,按说,任何一个人见了这等场面,也要吓得惊惧万分,吓疯了,吓傻了都有可能。

    那裴氏看起来却并不是特别怕,至少没有怕到进退失据的地步,她甚至没有叫身边的丫鬟婆子进来陪着她,明明病得不轻,竟慢慢让自己好了,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要不是王长浩去请安时,也能见她神色偶然间恍惚,总喜欢在太阳底下晒太阳,还私底下托人买了护身符,各种符咒,更长时间吃斋念佛,恐怕还以为这人是个傻大胆,对于一些邪祟都是半点儿不信,也半分不怕的主儿。

    红尘得了消息,也不禁对着林旭感叹了一句:“这个裴氏,是个明白人,而且……很有经验。”其实就是普通人,只要读书识字的,也有很多人知道,遇见鬼物,必须镇定,人若心中无惧无怕,鬼物也难伤人,但真正能做到这一点儿的,又有几个?

    难道自己决定不害怕,就当真能不怕了?

    都说为人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可就是一身正气的好人,遇见鬼,也要心虚气短,更别说裴氏这样,害过人,心中有鬼的,她见了鬼,应该吓得更厉害才是。

    李楠为此简直要发疯,绞尽脑汁要想出更恐怖的模样来吓唬这个女人。

    反而是王长浩了解自家的下人,劝了他几句。

    “先别慌张,慢慢来,我就不信裴氏能不怕,这会儿不肯表现出来,也不过就是装的罢了,咱们若是先乱了,容易露出破绽。裴氏这边我们也不放松,还有王长洋呢,对付他,肯定比对付裴氏要容易得多,先在他身上下手。”

    林旭听了红尘转告王家那边的消息,兴趣也变得更浓厚,要说一开始,这只是清粥小菜,闲来尝尝便算,这会儿见事情忽然起了波折,到好像变成了名厨烧制的清粥小菜,需要细细品味才好,不只是为了给王家添麻烦,替太子刷掉不合适的未来太子妃人选,他是真心想知道此事后续。

    “红尘多关注些,有了结果可要告诉我,要是这个裴氏真是个不惧鬼神,能守得住心神的,那我可得高看她一眼,若不出事,将来必是个人物。”

    红尘皱眉,瞪了自家林师兄一眼。

    林旭顿时又笑。他家的小姑娘品行太好,心眼很正,才是正正经经的君子,因裴氏做出来的恶行让她不悦,便再不愿意听人夸那人一字半句。

    红尘沉下脸:“她不光不是不害怕,还是怕极了才是,大约每一日都记得当年袁氏的死因,丝毫不敢忘记,要不然这么多年了,怎么一下子就能认出那是袁氏?”

    当年王长浩还小,哪里能真把母亲画得纤毫不差,而且如今这画画技术,便是工笔,也绝不会特别像,李楠变得模模糊糊的,换个人见了,最多只觉得很眼熟,可不一定能第一眼就认出是袁氏。

    也就裴氏,心虚害怕,一察觉自己见鬼,马上猜出是袁氏,这才闷不吭声,谁也不提,也不肯让下人围着,怕他们也见到了,传扬出去会不可收拾。

    换了别的人乍一见鬼,且只知道是个鬼,就算是以为自己眼花了,也要赶紧告诉亲近的人,丈夫儿子都要说的,至少绝不会装作没事人一般,也没那个必要。

    裴氏现在确实特别的害怕。

    屋子里点了香,是她用惯了的,带着一点点檀香的味道,更清淡,让人心情平缓。

    裴氏侧坐在椅子上,慢吞吞地缝一件袍子,是给老爷的,她缝得很仔细,这么多年来,她给老爷缝衣服,从来都是仔仔细细,从挑料子开始,就是自己亲自动手,料子要好,里衣的必须柔软,不伤肌肤,外衣不光要眼色正,还得挺括,还务求针脚细密,绝不留线头,也不能有半点儿瑕疵。

    她喜欢那个男人的很,没办法,当年她就是遇见了这么个男人,英武,有智谋,便是站在那儿不说话,也能把她的魂儿给勾走,又对她那么好,唯一一个对她好的,她怎能不爱呢?

    即便到现在,那个男人老了,有了白头发,皮肤松弛,身体也差了,在她眼里,那还是最好的男人。

    裴氏叹了口气,略有些痛楚,就是不知道,她心里这个男人,有几分真心念着她。

    她最近几日,心中害怕,总忍不住比以前更长久地观察自己的男人,看她家老爷,老爷还是老样子,能轻而易举地引动她所有的心神……

    “……无论如何,你什么都别想从我手里夺走!”

    裴氏瞥了一眼铜镜,又看见那个黑漆漆的的人影,她心里一缩,拼命让自己不要害怕,可手心里还是沁出来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轻轻低下头,咬紧牙关,把惊呼吞回去。

    她不能怕,不能叫人,让别人看到了该怎么好?

    要是传出她让自己的救命恩人,丈夫的原配夫人的鬼魂缠上,该有多少流言蜚语传出去?

    老爷说过,这些时日要稳一点儿,家里正筹谋大事,自己不能添乱。

    太子如今虽然还不能离开宫里,没有正式入朝,可他入了皇帝的心,那个皇帝摆在那儿,底下的儿子们想要占住皇位,什么功劳,什么能耐,都在其次,有皇帝的心,就有了八成的胜算,至少八成。

    太子是正统,亲近太子,放在什么地方都不会错,和太子结亲,是极好的一步棋。

    可是,太子的亲家,不能有污点,家里闹出些神神鬼鬼的事儿来,这门亲事就别想了。

    “吓不倒我,吓不倒我。”

    裴氏默默地念,伸手握住手腕上的佛珠,低下头念起经来,一个死了那么多年的东西有什么好怕的,她如今有丈夫,有儿子,是这个家的主人,无论什么东西,她都不怕!

    而且……真的有鬼吗?

    这个念头,似乎让她更恐惧,不知不觉打了个寒颤。

    “娘!”

    哐当一声。

    大门洞开。

    王长洋满头鲜血,扑进门。

    裴氏猛地站起身,脚下踉跄,整个身体都软了:“我儿!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她手发抖,脚也发抖,爬过去抱住儿子,摸了摸他的脸,就见他的额头上破了一大块儿,全是血,连眼睛里都是。

    外面的下人有的是追着王长洋来的,有的听见动静,惊叫声一片。

    “娘,我看见李楠了,他,他要害死我,他要害死我!”

    王长洋高声尖叫,嗓音尖细。

    裴氏一把把儿子搂在怀里,按住他的头,镇定地抬头:“去叫大夫,不许乱。”

    趁着混乱,她瞥了一眼铜镜,不知道是不是人多,人气旺,镜子里的鬼影已经消失,可裴氏的心里,冷的像投入了一块儿数九寒冰一般,强烈的恐惧,让她身体里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剩下,面上维持的镇定,也摇摇欲坠了。

    难道,她,她要害洋儿?

    她为什么总在笑,那种笑,神神秘秘,智珠在握,仿佛站在胜利者的位置上俯视她。

    裴氏抱紧了儿子,咬破舌尖,咽下腥涩的血液,半抱半扶地让儿子躺下,大夫来了,开过药,也上了药,她坐在床边,细声细气地问了始末。

    跟着儿子的小厮只说,公子本来在湖边凉亭里读书,也不知道看见什么,忽然吓得大叫,狼狈奔逃,还摔了一跤,撞在石头上撞破了头,他们也不知怎么回事儿。

    裴氏叫他们下去领罚,也没多说什么,心中慌乱一片,真的有鬼吗?还是,还是她们母子被下了药,一起产生了幻觉,就和当初那个女人一样,一切都是幻觉!

    不会的,那药,那药……

    “去熬药吧,我守着洋儿。”裴氏深吸了口气,面上越发镇定,转头对身边的嬷嬷道,“我儿受伤了,吃食要仔细,我不信别人,只劳烦嬷嬷辛苦些,就在小厨房熬药做饭吧,我陪洋儿吃。”

    夜渐渐来了,又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

    天气越来越热,还没风,闷得很。

    卢家一家子都戳在院子里树荫底下乘凉,红尘到是早早说疲惫,回了屋,转头就绕到后门。

    林旭坐在马车上等她,小荷把人送上去,落下车帘,脸上平平板板地道:“放心,阿尘过来和我们私会的事儿,不会有人知道。”

    红尘:“……”

    好吧,这是律风荷,长了一副仙人模样的律风荷,别管他说什么,都好听得很。

    林旭扔了俩橘子出去堵住那小子的嘴,才笑道:“最近王家如何?陛下对太子的亲事,可越来越急了。”

    虽然没有明说,但言谈间隐约流露出来的意思便是——要是他们家再不出事,他就要自己动手。

    红尘瞪了他一眼,却是略略蹙眉,轻声道:“有点儿奇怪,这裴氏的举动,越来越古怪。”

    裴氏一方面找人去求护身符一类的东西,这很正常,可另一方面,她私底下派人盯着自家男人,就是那个王老爷,而且极为隐秘,用的竟是王老爷身边的亲信。

    要不是有李楠这个别人看不见的内应,恐怕连林旭他们,也绝对很难查出裴氏能买通王老爷亲信手下的事儿。

    裴氏只是个女人,王家那些下人又不傻,要抱大腿,也要抱王老爷这个正主儿的大腿,更别说是他的亲信,根本没必要听裴氏的使唤,裴氏做得这事儿也不妥,万一露出一星半点儿,让他们家当家的知道,那裴氏的下场可想而知。

    林旭自然也意外。

    “这到有点儿意思,王家这个继夫人的心思可不好猜。”

    红尘也不明白,皱眉想了一会儿,忽然坐起身,深吸了口气,轻声问道:“王老爷是个很细心的人,对后院看管的也特别严格,是不是?”

    林旭点头。

    事实上不只是王家,世家大族都有自己的规矩,没有规矩的人家,绝对成不了世家。

    “就算多年前王老爷年轻,没有现在这般老谋深算,但他和袁氏的感情很好,住在一个院子里,让一个女人,谋算他的枕边人,还那么容易就给谋算了,这正常吗?”

    林旭:“……”

    “还有,他妻子死后不久,马上就娶了裴氏,还是明媒正娶的,这又正常吗?”

    红尘皱着眉道,“就是找诸多借口,还说是袁氏的意思,也多多少少有些不妥,真正要脸面的,难道不该至少拖延些时日,也是对死去妻子的敬重?”

    她沉默片刻,终于叹息:“如果我是王老爷,有一个女人想谋害我的枕边人,而我没发现,让她成功了,那就只有一个原因。”

    林旭叹了口气,一时间说不出话。

    红尘呢喃:“一会儿叫李楠过来一趟,我有点儿事情要验证一下。”

    叫李楠来很简单。

    只是李楠走的时候,脸上表情之古怪,哪怕身为鬼,也隐藏不住了,回去再通过镜子显影,跟王长浩一沟通,王长浩的脸上也苍白一片,坐在椅子上,半晌没有动,良久才道:“照,照着那位大师说的办!”

    他一定要知道真相,即便那位小姐错了,并因为这个让裴氏察觉出破绽,那也值得。

    这会儿天色越来越暗淡,似乎在闷雨,屋子里也闷的不行,又还不到该用冰的时候,裴氏向来是个贤惠人,不肯让别人说自己奢侈,王老爷还没用冰,她就更不会用。

    窗户大开,只盼着有些凉风。

    到是王长洋病着,裴氏亲自拿了从井里打上来的冰水,给他擦拭额头,好降降温。

    水盆就搁在手边,波澜荡漾。

    裴氏心不在焉地拿着帕子在手里搅了下,一低头,忽然失声尖叫。

    外面的丫鬟听见,连忙冲进们:“夫人?”

    “无,无妨,刚才好像看到只蟑螂,大约看错了。”

    裴氏抓紧铜盆的边缘,深吸了口气,“你们下去吧,在门口守着,别扰了我儿的清净。”

    丫鬟低眉顺眼地退下去,并无任何表示。

    裴氏一颗心却扑通扑通地跳得厉害,刚才水盆里出现了一句话——我等了这么多年,终于轮到这一日了,他怎么对我,就会怎么对你!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五章 猜疑
    &bp;&bp;&bp;&bp;丫鬟退了出去。

    儿子躺在床上,一头的大汗,轻声呻吟。

    裴氏坐在床头,脸色灰败,好像身上的皮被人一层一层地剥了下来,鲜血淋漓。

    咯吱吱。

    她不想露出恐惧,一口牙却忍不住咯嘣嘣的响,强迫自己不去看旁边的水盆,却又忍不住看过去。

    里面的女人披散着头发,带着一丝丝神秘的微笑,明明看不太清楚,可一股阴森森的寒气却扑面而来。

    “你想说什么?”

    裴氏一张嘴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干涩的厉害,一丝血丝从嘴角渗出,强烈的恐惧袭上心头,明明水盆里的女人再也没有多说一句话,只用那双雾蒙蒙的,看不清楚的眼睛盯着她,她就丢盔弃甲,好像失去了一切。

    慢慢抬起手,捂住自己的脸,裴氏冷笑出声:“你一个糊涂鬼懂什么,他要我毒死你,是因为你不知道什么叫以夫为天,不是个好女人,他不能信你,可不管他有几分爱我,总能知道,我愿意为他做一切事,为他生,为他死,他又怎么舍得杀我?”

    裴氏不知道,她这话说得支离破碎,一点儿都不确定。

    “你为什么还笑,你怎么笑得出来,你该哭,该痛哭流涕!你年纪轻轻,被自己的丈夫害死,他还娶了我这个直接动手的女人,你的儿子落在我的手里,我会让他不得好死……”目光落在水盆中,裴氏终于忍不住咬牙切齿地喊,外面的丫鬟虽然隔得远,听不见详细内容,却也听到动静不对,登时一惊:“夫人。”

    “没事,不许进来。”

    外面顿时消声。

    裴氏气喘吁吁。

    盆子里的影子也安安静静的,恍惚变幻不定,汇聚不成人形,仿佛受了极大的惊吓。

    也幸亏裴氏整个人都处于崩溃边缘,根本没有多注意这些,要不然顿时要察觉不对了。

    水盆中李楠按照红尘交代的,使出所有的力气,弄得水波荡漾,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阴气,阴气笼罩过去。

    裴氏整个人一震,头晕眼花,眼前浮现出一片一片的血雾,隔着血雾,她看见了……她的男人,裴氏脸上顿时露出几分喜色,忍不住想扑过去。可下一瞬间,她忽然发现这个男人的眼中流露出来的冷酷,让人心惊,好像自己已经是一具尸体,根本不是个活生生的人,不过与路边可以随意丢弃的践踏的烂石枯草,别无二致。

    “老爷……”

    眼泪流下来,裴氏哭得不能自已,整个人缩成一团,瑟瑟发抖,说不出的恐惧。

    裴氏病了。

    再也瞒不住,病得特别厉害。

    她身边的丫鬟眼见她从一个风韵犹存的美妇人,变得头发枯黄,脸色青白,骨瘦如柴的女人。

    体重简直每天都在掉。

    王长洋也病着,看了大夫,大夫只说可能是风邪入体,也开了药,可吃也不管用。

    王老爷王庆芝也不得不从他那大事业中多多少少拨出一些思绪放在家里,特意还去宫中求了御医。

    “怎么忽然病了?”

    王庆芝坐在裴氏床头,皱着眉,虽然口中发问,心思却明显不在她这儿,到有些心不在焉的模样。

    裴氏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特别特别的小心,可他的脸仿佛笼罩了一层朦朦胧胧的薄雾,什么也看不清。

    是啊,她怎么能看清楚呢,从来是看不清的。

    她不想胡思乱想,可她就是忍不住,她忍不住派了人盯着自己头上的天,自己的男人,她每夜都睡不着觉,每日每夜都在想,是不是老爷不想让她活着了,他要她死,见到这个男人,这句话问不出口,也不能问。

    “你好好养病,早点儿好起来,还有洋儿也是,让他别太有压力,科举考不好,下次再考。”

    王老爷淡淡地说完,看了看天色,“我有点儿事要出去,你别忘了喝药,吃饭要正常吃,不要老吃你小厨房里的,只能熬点儿粥,怎么能行?”

    说完,又安抚了几句,人就走了。

    裴氏忽然觉得没了力气,盯着帐子,只有微弱的气息还在,说明她还活着。

    门外传来一声温和的笑声,是王老爷。

    “……别为你母亲担心,她能有什么?你啊,多照顾自己是真,我都觉得你这些日子瘦了许多,你是我的嫡长子,将来家里都要靠你,身体最重要,别为了用功,再坏了身子,放宽心,好好考,要是考得好,爹爹想办法给你谋个好差事,我记得你以前说过,想去刑部?刑部挺好的……”

    裴氏努力坐起身,隔着窗户,她看见老爷很体贴地拍着王长浩的肩膀。

    王长浩的神色到是有点儿冷淡,可即便他这么冷淡,老爷还是一个慈父。

    头剧烈地疼起来,裴氏觉得脑袋里有什么东西一蹦一蹦的跳——她以前没想对王长浩怎么样,她那么爱老爷,对老爷的儿子下手,总是于心不忍的,再说,她也有儿子,有洋儿,她有把握,将来老爷心里只会有她的儿子。

    然后忽然有一日,她发现自己太自大了,老爷从来没想动摇王长浩嫡长子的地位,虽然不明显,可他时不时流露出来的意思,就是随时愿意为王长浩铺路,将来王家,也是他的长子继承。

    裴氏简直不敢置信——难道老爷就不怕他儿子察觉到那个女人的死因?他怎么能心无芥蒂地接受那个女人的儿子!

    王长浩一天一天地长大,并不很优秀,她也不会让这个人变得优秀,但没有用,老爷始终对这个儿子非常的满意,一点儿介怀的样子都不见。

    想到此,裴氏不觉闭上眼,有一瞬间,她有一个可怕的想法,也许,老爷不怕王长浩对他母亲的死因起疑,是因为有自己这个替罪羊在,要是自己死了,老爷尽可以高枕无忧,随随便便就把罪过全部扣到她的头上。

    至于老爷,他当然是被蒙蔽的,王长浩身为人子,怎么可能会随便怀疑父亲,还是个从小到大,并没有不疼爱他的父亲,就是有朝一日,他怀疑了母亲的死因,恨的也只会是恶毒的继母。

    门外,王长浩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是不是存在,他只是本能地按照往常的模样,恭送父亲离开,然后慢吞吞地挪动身体,走向门外,甚至连裴氏的惨相,他都没心情去看了。

    走出门,又走了几步,上了一辆青灰色的小马车。

    王长浩时常出门,家里的下人并不奇怪。

    马车开到一个小院子里去,他一下来,便看见那两个很奇怪的,喜欢管闲事的人。

    红尘招招手,先给他上了一杯酒。

    王长浩就一杯接一杯地喝,不停地喝,李楠急得跳脚,却也阻止不了。

    他却没有醉,喝了半天,一点儿醉意都没有。

    “为什么?”

    王长浩实在想不明白,现在还有些不敢相信,要不是他信任李楠,认识李楠的笔迹,他绝不会相信这一切。

    “他没有必要害死我娘,我娘是他的妻子,和他是一荣俱荣的,自然不会害他。”

    红尘也奇怪,却摇了摇头:“男人狠心起来,连神仙也理解不了。”

    林旭看了她一眼,挑了挑眉:“你可不要波及范围太广了。”

    “没有。”

    红尘幽幽叹息,“无关男女,是人这种生物很奇怪,有好人,也有恶人。”

    他们两个坐在一边扯人性。

    王长浩已经猛地站起身:“……我要给我娘讨回公道!”

    可是这个公道,却不是那么容易讨。

    林旭笑着给他出主意:“你该想个办法让他们去狗咬狗,咬起来,自然就一切都清楚明了,也算是报了仇。”

    王长浩愣了愣,重重点头。

    红尘表明不掺和。

    林旭却把自己那一叠调查资料都拿给王长浩看,还表明愿意支持,只要王公子有需要,他又能做到,只管开口。

    王长浩简直感激涕零,把林旭快当菩萨给供了起来,这就是活菩萨,一颗善心让人感动。

    …………

    “你说什么?”

    地上的小厮瑟瑟发抖,低着头不敢说话。

    王老爷王庆芝坐在椅子上,看着一片狼藉的桌面,“你是说,许管事?”

    “是,是……”

    王庆芝的脸上阴晴不定,半晌才道,“知道了,你先退下,不要露出破绽,就当什么都不知道。”

    小厮咬着牙退下去,留下一室的空旷。

    王庆芝的面上却没有刚才的怒气,只有深深的疑惑不解,刚才那个小厮过来报信说,无意间听见许管事把他的行踪透露给……裴氏,而且,小厮说的那些话,还真是只有许管事才能知道的。

    其实,裴氏想知道点儿他的消息,他到不介意,一个女人的小心思罢了。

    但是,不能是许管事。

    许管事是他的亲信属下,他手头的那些不能为人所知的事儿,大部分都是许管事经手,这个人太重要,他之所以信任他,是因为他手里捏着他的软肋。

    这人是个孝子,拿住他的娘,自然也就拿住了他。

    王庆芝皱了皱眉,忽然有些奇妙的不安,慢慢捏了捏眉心,抬头一看,看到桌上一滩墨汁,陡然愣住。

    里面是……什么!

    好像是个人影。

    “袁……”

    王庆芝一下子闭上嘴,僵硬地转头,半晌再看过去,那里已经空荡荡了。

    轻轻地吐出口气,王庆芝不可避免地想起很多年前的事情,想起他的亡妻来。

    袁氏是个好女人。

    王庆芝也很喜欢她那样的女人,活泼,大气,有着不输给男儿的磊落,虽然出身低了些,可一点儿都不比高门大户的那些人差,他和袁氏的感情也好,琴瑟和鸣,是恩爱夫妻,要是有可能,他愿意和她分享自己的一切荣光,让她成为最好最快乐的女人。

    可是谁让……袁氏那么聪明呢,又太有好奇心,她为什么非要闯他的书房,又为什么轻而易举地就发现了他的密室,还发现了这些年来,他搜集的那些朝中大臣们的信息资料和把柄。

    这些东西听起来好像也没有太严重,可他自己知道,这些……绝对见不得光,只要一丝消息露出去,哪怕只有一点儿让人怀疑了,那他就完了,不知道多少人要想尽办法,不惜一切代价杀了他。

    袁氏可能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可能根本没有多想,她什么也没表现出来,一点儿也看不出自己知道大秘密的模样,对待自己,还是老样子。

    可他不敢冒险。

    即便是袁氏,他也不敢有一点儿大意。

    王庆芝想起当年的辗转反侧来,不由苦笑,到底那时候年轻,太年轻了,还有些儿女情长的心思,他甚至不愿意亲自动手,那是他的妻子,他儿子的母亲,他下不了手。

    所以,他用了裴佩。

    裴佩很有能力,她通药理,而且是极通,似乎还有些别的门道,且她是个心思很浅的女人,容易看透,也容易掌控,一开始,他只是利用罢了,没想娶她。

    可后来,她意外有了身孕,王长浩忽然心软了一下,也忽然觉得,其实娶一个********都在自己身上的女人,也没什么不好。

    于是,裴佩成了裴氏,成了他的妻子。

    这么多年了,他再也没有用这个女人做过任何一件事,最多就是跟她学习药理。

    这些知识很有趣,王庆芝特别感兴趣,也学得极好,夫妻两个,一起读书学习,也有过一段儿缱绻情深的好时光。

    “哎,你到底要干什么?”

    王庆芝脸色阴沉一片,心中冷硬一片。

    他如今老了,再也无年轻时的儿女情长,裴氏的手伸得太长,无论她怎么做到的,她让许管事背叛自己,那么,她也就没有活下去的必要。

    这个世上,只有死人的嘴是最严的,也是最不必防备的。

    而对眼前这个裴氏下杀手,他甚至不会有太多的犹豫,也不会像年轻时候似的,那么心软,那么容易动摇,且他成熟多了,知道杀个人有多么简单容易,完全没有必要像年轻的时候那般,总是弄得紧紧张张。

    人的生命很脆弱,只要有个不要命的刺客,轻轻松松地给人一刀,就能很简单地要了一个人的命。
正文 第三百四十六章 闺秀
    &bp;&bp;&bp;&bp;皇宫

    其实还远不到最热的时候,可京城这些年,天气变化莫测,此时已经暑气很重了。

    一帮宫人们什么都不干,哪怕站着都大汗淋漓的,只好偷偷摸摸去井里提水出来,从头冲到脚,时不时冲一次。

    他们在宫里伺候的都是主子,决不能让主子们闻见身上的异味儿,也只能尽量想法子了。

    这么热的天,宜秋宫里也没用冰盆。

    眼下不到用冰盆的时候,皇上甚至如今还穿着厚衣,甚至连鞋子也没换成单的,只差没在勤政殿点炭盆了,这般情况下,下面的宫人们别说用冰盆,就是衣服也尚不敢换。

    他们还好,本就是伺候人的,都是苦日子里熬出来,可怜了太子殿下。

    太子那就是在宫外,也是被小心看护,认真照料,更是自由自在,怎么痛快怎么来,大夏天跟着皇帝穿厚衣服,四面的窗户紧闭,连一个缝隙都不敢有,那日子……他都恨不得不当这个太子,自己溜出宫去算了。

    伺候太子的小太监戳在门口,看太子一本正经地坐在案前,替陛下读奏折,声音平稳无波,只是隐约能看得出脖子里大汗流淌。

    也幸亏主子脸上不爱出汗,要不然真要失态,衣服也够厚,恐怕流了汗也湿不透。

    小太监心里一阵着急,这么下去怎么得了,主子非生病不可,他不敢抱怨皇上,只能暗暗着急,偏偏这是勤政殿,一切都由皇帝做主,连给主子送点儿冰镇的水果冷茶都难。

    “小李子。”

    后面忽然有人叫。

    小太监一回头,脸上就露出几分喜色:“是陈哥哥,可是娘娘有什么吩咐?”

    “娘娘想太子爷了,想让太子爷过去看看。”

    后面面红齿白的小太监笑眯眯地道。

    小李子登时松了口气,悄默声地便进去禀报。

    皇帝半眯着眼,一听是皇后叫人,笑着摇头:“这种时候,唔,你娘怕是正……呵呵,赶紧去吧,去晚了她又要闹。”

    这话里,多多少少透出一股子亲昵。

    旁边的老太监也莞尔:“娘娘心疼儿子,那是天经地义。”

    太子轻咳了声,耳朵根有些发红,不好意思地起身:“父皇歇歇,别自己看折子,仔细劳神。”

    父子两个又腻乎了几句,太子才出门。

    一出勤政殿,虽然风是热风,可他还是长长吐出口气,痛快极了,迅速去甘泉宫。

    刚一进去,便看到园子里三三两两的站了好几个女孩子,看衣着打扮,应该不是宫女,更不是嫔妃,他一愣神,素娘就过来迎了他进去。

    看那些女孩子们个个面含娇羞,却是规规矩矩,并不抬头看他,这才反应过来。

    哦,这是给他挑媳妇呢。

    换了往常,他可能还要烦一烦,他年纪不大,对于这方面的事儿,其实一点儿都不上心,更不愿意为了这个耽误正事,可现在能被叫出来松快松快,别管为什么,他都高兴了。

    进了门,皇后正坐着和红尘说话,一抬头看太子,皇后只是觉得有些怪,红尘就笑了。

    “行了,先不急着说话,娘娘还是让他去洗个澡,换身衣服,要不然到晚上就得起一身痱子。”

    这小子可是跟着红尘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怕热的毛病,可不是第一天有的。

    皇后哭笑不得:“都什么时候了,还穿这么厚?等下换身单衣,让宫里其他人也换了,到时候了。”

    素娘一笑:“娘娘慈悲,前几日奴婢还听说翰林院里进宫当值的大人们都穿着厚衣服,热得不行,有几个都中暑了。”

    这不过是闲话,随意说几句。

    等太子简单洗漱换了衣服,乖乖坐下来,皇后就拿出一本厚厚的册子,打开给他看。

    太子也不介意,让看就看,只是皇后让他说说中意谁,便成了闷葫芦,一言不发。

    皇后笑道:“也是,这种事儿,逼着你说也不合适,红尘,你猜猜,咱们万岁爷最后会选哪个?”

    她在这儿相看,可是最后做决定的,还是皇帝,毕竟是太子的婚事,别人做不了主,哪怕是皇后。

    “红尘你通相术,就瞧瞧她们哪个有造化。”

    四周没有外人,红尘走过去指着其中一个点了点:“别的且不说,这一个是个福气不够的,进不了宫门。”

    指的正是热门人选之一,王家的那个女儿。

    皇后扫了一眼,若有所思,半晌笑道:“是吗?他们家,可是积极的很。”

    王家最近在宫里走动多,甚至还说动了两个老郡王妃来做媒,皇帝也对现任兵部尚书王昆王庆芝比较满意。

    王家的这个女儿,王娇娘,虽不是王昆之女,也是他的侄女,算是一家人,且琴棋书画皆通,为人更是端庄大方,瞧着就有福分,属于长辈们绝对会喜欢的儿媳妇人选。

    隔着窗户,皇后凝神看去,就见园子里的女孩子们,个个都很可爱。

    红尘也看过去,这些女孩子其实都好,或许有些小心眼,却没有特别恶毒的那类,她们当然想争取太子妃的位置,不着痕迹地表现自己,可是像什么栽赃陷害,下毒下药,绝对不会有,她们也做不到,更不敢做。

    指了指坐在假山旁边的一个看起来很小的小姑娘,红尘笑道:“娘娘看那一位怎么样?”

    “那个,到是不起眼。”

    皇后看过去,见是童季的侄女,童家是开国功臣,祖上曾出过国公,不过到童季,只有一个轻车都尉的衔,并不显眼,在京城里也算不得什么。

    至于这个小姑娘,只是童季的侄女,她父亲仅仅是一县令而已,诸多闺秀中,不说垫底,也只能算中等。

    大周朝,给太子选择太子妃,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乃是为联姻,选择世家大族,通常都是皇权不稳固的时候,另外一种便如现在,选人只看女方本人,出身来历,只要不差即可,并不要求多高。

    太子妃有可能是未来的国母,历朝历代,对待外戚,总要慎重又慎重。

    皇后想了想:“这个童季到也不错,至少是个聪明人,而且自己虽然已经不从军了,可在军中却算是有人脉。”

    红尘叹了口气,瞥了她家那小太子一眼,见他一个一个接着吃桌子上的葡萄,对于这等事,半点儿不上心。

    也是,哪里是选媳妇呢,明明是在选岳父。

    选岳父就选岳父吧,反正眼下大部分人家都是选岳父,也不独他一个。

    太子没把心思放在这上面,皇后问了几句,见问不出来也就罢了,“好吧,就给你选个伶俐乖巧的。”

    红尘替皇后剥了个橘子:“太子性子好,娶那个小姐为妻,都不会错。”

    这边放了人,太子就回了勤政殿。

    皇帝一看他,顿时笑了:“是了,该换单衣,我也换了吧。”

    老太监应了一声,便去准备。

    见皇帝心情还不错,太子笑眯眯地坐下:“娘娘还让人煮了解暑的凉茶,一会儿准送到勤政殿来,还说让宫里多备上些,这些日子总有老臣进宫,听说走路都微微颤颤的,没人扶着连宫门都出不了,万一要是病倒在宫里,那可麻烦。”

    皇帝大笑:“还是梓童仔细。”

    皇帝病着,那些大臣们自然就都老迈不堪了,能熬到皇帝身边的,哪一个不是七窍玲珑心?

    太子看他们那些作为,都觉得假,可耐不住能蒙得了皇帝,他和红尘感叹了几句,红尘一点儿都不意外——“这世上最容易被蒙骗的,其实就是皇帝。”

    一个坐得高高在上的皇帝,一直是被文武百官蒙骗,并不是说,皇帝被称为天子,天底下的所有臣民,就真的都要无怨无尤的把一颗红心捧出来献给他。

    世人皆自私,大臣们辛辛苦苦当官,别管是为了什么,别管读了多少圣贤书,对上皇帝,那还是只想求好处的多些。

    无独有偶,眼下在皇帝眼里,挺要紧的就是儿子的婚事,他也和皇后一样,对这事儿十分关切。

    “今天你娘邀了各地的小姐到宫里来,你也见了吧,有没有哪个感觉不错?”

    “都好。”

    皇帝顿时笑了:“都好也不能都给你,唔。”他想了想,“我记得王庆芝前些日子还说,他侄女喜欢你的字儿,拿了你的字儿当帖子临摹来着,写得似模似样的,王庆芝是个老成持重的,他的侄女,应该也差不了太多。”

    太子闭着嘴装羞。

    皇帝逗了几句也就罢了。

    大周朝至高无上的一家三口在那儿左挑右捡的,甘泉宫里,红尘到是对观察这些闺秀们很感兴趣。

    小女孩儿活泼可爱,谁都喜欢。

    园子里有一汪清池,是活水,水很清亮,里面种了荷花,还有几尾游鱼。

    鱼都是红鲤鱼,很漂亮,这些都是漏网之鱼,无不机灵的很,游动的快,线条也美。

    王娇娘坐在池子边,借一借池水的凉意。

    周围的小姐们也是三五成群,分成一伙一伙儿的,王娇娘,还有几个小姐,像薛家的姑娘,成家的姑娘,还有安阳侯赵家的女儿,却难得清静,都是一个人。

    单独坐的里面,有聊聊几个纯粹是身份低,没人爱跟她们玩,这几个则绝对属于热门人选,家里人都在鼓劲儿,京城里选太子妃的消息一下来,她们几个就被人盯上,无不是过五关斩六将,熬到今日,其中惊心动魄之处,恐怕比得过一场战争了。

    “娘娘,我出去看看。”

    红尘待在屋子里也热,便想出去走走。

    皇后随口应了,也没让人跟着,在甘泉宫里,自然不会有什么危险。

    红尘一出现在园子里,立时便引起那一群女孩儿的注意,大夏天的,她穿的简单,哪怕进宫也没穿正装,不过是一袭普通宫装,头上只戴了一根银簪子,可一看就知道,不是宫人,这里的闺秀平日里都难进京,且交际圈儿也和红尘没多少交集,红尘怎么也是个郡主,平日里交际的小姐,也是皇室宗亲和世家大族的千金,眼前这些,论身份都差得远。

    一时间,到没人认识她,不免有些议论。

    “瞧见了没,那位好像是从里面出来的,刚才怕是根皇后娘娘在一块儿呢。”

    “那小姐长得可够漂亮的。”这边说话的是个绿衣服的女孩子,相貌并不出挑,回头看了王娇娘一眼,轻笑道,“那个自恃容貌好,傲得很,这会儿看见这个,也不知心里怎么想!”

    “小声些,这可是宫里。”

    一群姑娘玩了一会儿,里面娘娘就遣人来送她们出去,时间已经不早了。

    红尘干脆也跟着一块儿出宫。

    素娘瞧见了,张了张嘴,到底摇摇头没说话,难得郡主有童心,有何苦坏了她的兴致,一出宫门,千金们便有家人来接,不过一时到并不急着分开,而是聚在一处说说笑笑的。

    正说着话,南边有个身量很高的姑娘过来,身边带着下人,还有一个三十来岁,手中拿了块儿招牌——每日一算,有缘者算。

    “妹妹,我跟你说,我见到一个奇人,算卦算的可准呢,赶紧的,让他给你算算,看看……”

    “姐。”

    被一把捉住的是个圆脸的姑娘,正是红尘指给皇后看的那位,童季的侄女。

    圆脸姑娘一脸郁闷:“在外面呢,别闹了。”

    “怎么是闹,这位真的是奇人。”

    旁边一群小姐都嘻嘻哈哈,叽叽喳喳地窃笑,圆脸姑娘脸都红了。

    却没想到,那奇人四下看了两眼,居然并没有到圆脸姑娘旁边,一个箭步,蹿到红尘身边来,轻轻行了一礼,开口就道:“姑娘有贵人之相。”

    众人都一静,尤其是那些女孩子们。

    这会儿能被皇后点名的,都有希望成为太子妃,太子妃的位置自动带着金光,个个口中不在意,其实对于命数之说,这会儿都是信的,能当太子妃的,自然要命好。

    一时间,齐刷刷的,无数视线落在红尘身上,红尘却笑了:“今天能从宫里走出来的,哪一个没有贵人之相?”

    众人一听便笑,的确如此,大家出身都好,将来嫁的夫家也不会差,可不都得有贵人之相。

    算命先生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四下看了看,随手指了指旁边一略丰腴的少女:“小姐不信我?那我就点评一番如何?就说这位小姐,我看她的命就不太好,身边多小人,家宅不宁,且恐怕有克亲之嫌,母亲易早逝……”

    话音未落,那边小姐的脸唰一下就白了。

    其他人也都吓了一跳。

    “楚姑娘的母亲……缠绵病榻多年,听说没多少日子了。”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七章 骗子
    &bp;&bp;&bp;&bp;这人仿佛十分自信,笑眯眯又随意点出几个小姐,说话一点儿也不好听,却是三言两语的,就让人脸上发白,心里发苦,又浑身冒冷汗。

    等他一回头,对上红尘,深揖一礼,笑道:“小姐乃贵人!”

    周围所有的小姐,全都目光灼灼瞪过来,即便是有几个自负矜持,遮遮掩掩,却也不免用试探的目光瞟她,神色间饱含戒备。

    还有几个跟随在一边的下人互相使眼色,看样子打算回去商量对策。

    要说这些小姐都不会随便对人下黑手,毕竟是选太子妃,立身要持证,决不能露出破绽让皇家挑剔,可他们的家人,却是不遗余力地抹黑别人。

    最近一段日子,京城流言蜚语大部分都是这帮人家闹出来的,东家出了个纨绔,西家子孙不孝,等等等等,传的有鼻子有眼,因此不知道淘汰了多少家的千金。

    留下来的,都是手段高明且身份很不差的那一类。

    红尘顿时笑了,这人真有点儿手段,也有眼力,算是个高明骗子,换上王半仙骗人的时候,大概也就是如此,可惜,心眼不正,不是王半仙那种可以打交道的。

    就他说的那些东西,大半是能观察出来,大半是模棱两可,就说刚才啊小姐,一看她的气色,看她身边带的婢女的模样,还有嘀嘀咕咕说的那些小话便知,这姑娘家里不太平,穿着打扮上并不精细,大体不错,可母亲应该没有太尽心,至少有一大半可能,她亲娘帮不上她的忙。

    这家伙随口一说,可不就说了个七七八八。

    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周遭的女孩子们看红尘的目光就又加了三分小心。

    女孩子们也还罢了,周围的下人已经互使眼色,派人去打听红尘的身份来历。

    红尘哭笑不得。

    要是自己这会儿真是为着太子妃位置来的千金,恐怕懵懵懂懂间就让人给生吞活剥掉,不觉抬头打量了下眼前这人,刚才没仔细看,此时一仔细才发现,很眼熟啊,是个名人。

    说来也巧,换了别的时候,她也不一定能认出来,毕竟现在消息不畅通,红尘前几日从林旭的资料里面刚翻到他的资料——黑蝎子原飞,朝廷通缉要犯。

    这么一个人物此时此刻,忽然冒出来,还在宫门口附近忽悠小姑娘,到底是巧合,还是有什么缘故,有点儿意思。

    最近京城,应该说整个大周朝都变得特别有意思,云山雾绕,让人看不清楚全貌。

    到也没必要什么都想看清楚,人生在世,事不关己的话,本不必太在意,现在碰上了,随意拆招应付便是。

    红尘不说话,这算命的半仙也不介意,从怀中拿出一个十分古朴的木盒,轻轻打开,里面便露出一块儿一看便是上好宝玉雕刻而成的玉佩。

    看雕工,十分精湛,上面的凤凰振翅欲飞,且宝气十足。

    算命半仙轻轻叹了口气:“我这一次遵师门之命前来,就是想把这件东西送给一个贵人,刚才心念一动,来到宫门前,却是此物的主人到了。”

    众人齐刷刷地看过去。

    算命的满脸郑重:“诸位都是世家贵女,想来也听说过,前朝萧皇后独宠三十年,当时的天子,曾经以玉玺的一角,为她雕刻一玉佩,被称为凤佩,以示对皇后的爱重,后来皇后仙逝,她的心腹婢女离宫,就带出来这块儿玉佩,我家师门机缘巧合得到了它,但它蕴含了一代宠后的福运之气,寻常人不可用,终究还是要献给朝廷才好,家师言道,必须选一位贵女献上去,才算妥当,否则容易招祸,我于是携它来到京城,这次能在宫门前与诸位小姐相遇,也是有缘……”

    虽然没有明说,话里的意思却很清楚明白了。

    几个小姐明显有点儿压抑不住的激动。

    也不怪她们,实在是眼前这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有道高人,而且那玉佩一看就价值高昂,再加上一提及前朝出的那位宠后,更是让它镀了一层金光,谁还能把持得住。

    前朝一贵妃,一皇后,都是独宠多年的厉害人物,哪怕到了如今,还是让人挂在嘴边,念念不忘。

    这会儿没人说话,那是不想显得太不矜持,而且,谈论这种事,也不是由她们这几个小姐出面去谈。

    算命先生笑眯眯四下看了看,转头看了旁边一个显得特别好奇的圆脸小姑娘一眼。

    红尘眯了眯眼。

    就见童季这个小侄女,一双手蠢蠢欲动,忍不住伸出去想摸玉佩一下。

    旁边登时有人疾言厉色呵道:“别碰!”

    小姑娘吓了一跳,手一抖,也不知怎么弄的,正好打在那算命先生的胳膊上。

    啪一声。

    玉佩落地。

    瞬间碎裂。

    众人:…………

    所有人,从在场的小姐们,到那些下人家丁,脸色都大变。

    算命的也身体一僵,苦叹道:“这下可出大事儿了。”

    那圆脸姑娘完全不知所措,让周围的目光一刺,眼泪都忍不住掉下来:“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可以赔!”

    旁边的小姐不禁叹气,肯定价值连城,也不知道这小姐赔不赔得起。

    算命先生却摇了摇头:“赔不了,哎,也是我害了诸位小姐,是我的不是。”

    他的脸色显得有几分晦暗,神色凝重,众人立时感觉到周围的气氛紧绷。

    一群小姐也不知为何,忽然身上一冷,就见算命先生转头四顾,惋惜的目光在众人身上一划而过:“可惜了,可惜了,诸位,我奉劝各位一句,小姐们回了家,马上皈依佛门,舍弃亲缘,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什么意思!”

    “胡说八道!”

    “你不要妖言惑众,哪里来的妖人,敢蛊惑我家小姐!”

    这话一出,小姐们被吓得花容失色,实在是他的气势真的很足,换了别人,也许不会这般害怕,最多膈应一下,可换了这人,真让人头皮发麻。

    那些下人们和来接自家姐姐妹妹女儿的那些人,却全暴怒,任谁听见别人要自己的亲人莫名其妙的出家,恐怕都会生气。

    算命先生却是半点儿不惊不怕,神色凝重:“诸位且听我一言,这玉蕴含了贵气福气,被天地养护多年,已经有灵,如今在此破碎,怨气惊天,别说诸位小姐,就是本人,也已经……哎,要是不赶紧做出应对,祸及全家,就在眼前了。”

    他的目光,一点点扫视众人,“若是诸位不相信在下,我也没有办法,到底应验还是不应验,诸位可以等等看。”

    正说着话,那圆脸姑娘脚下不稳,忽然一滑,整个人向前扑倒,扑通一声倒地,顿时满脸鲜血。

    她连哭都没哭出声,直接吓懵了。

    其他人也吓了一跳,面面相觑,这心里面,却多多少少犯起嘀咕,这会儿就摔跤,难道真是……

    一个小姐的家人站出来,对着算命的恭恭敬敬行了一礼,轻声道:“先生,敢问有什么法子能避过这场灾祸,只要您说,我们一定尽力做到。”

    算命的面上阴晴不定,犹豫半晌,叹了口气:“也不是绝对无法可想,但要用到我师门禁术,需要一些很贵重的法器,这个……”

    那家人松了口气:“无妨无妨,先生需要什么法器,尽管开口,我们一定想办法弄来。”

    其他人纷纷应和。

    到也不是这些人一点儿防备心都没有,主要是现在这个位置实在是好,谁也不会相信,会有骗子行骗到宫门口来,要是有骗子,见了宫门口的侍卫也要吓出一身汗,哪里还有力气行骗。

    算命的想了半天,闭目沉思半晌,点点头:“也罢,就是为了我自己,也要搏一把,诸位,我们先去找个安静的地方,再来商议,诸位小姐也该……”

    他话音未落,红尘忽然上前一步,笑着上下打量了打量眼前这位半仙,轻轻一拍手:“先生好本事,算命真是高明。”

    众人:……

    那些小姐都愣住,心道,这人是不是有毛病,也太慢半拍了,算命那事儿,这会儿谁还记得!

    红尘却是根本不看她们,只盯着眼前的先生。

    算命先生捋了捋胡须,一脸无奈:“小姐谬赞,哎,我也想为小姐算一卦,只是此时真的没有心情,还请小姐……”

    红尘全当没听见,一拍手就打断他的话:“正好,我也通一些相术,虽然并不算多么精妙,到也想和您讨教一二,就给先生算一算好了,先生你嘛,从小就克双亲,无父无母,右脚天生残疾,缺四指,十七岁上闯下大祸,应该是杀了人吧,被迫逃亡,流落江湖,乞讨诈骗为生,去年至今年更是连连犯下大案,从南到北,诈骗豪门一十三家,至少一十三家……”

    所有人都大惊失色,哗声一片。

    算卦的也吓了一跳,脸色骤变:“你是谁?你不是王娇娘?”随即反应过来,目中一片阴森。

    旁边真正的王娇娘脸色一下子就绿了。

    红尘瞥了她一眼,又转头看算命的半仙:“先生算不到吗?看来,你的相术也不怎么样,算命的本事还没有我大。只是你这人好大的胆子,行骗骗到京城还不算,在宫门前就敢胡言乱语,真是……”

    她瞥了一眼地上的玉佩碎片。

    “是个好东西,看来本钱你的本钱很足。”

    那算命的行动十分果决,一发现不对,转身就跑,他的轻身功夫也不错,一下子就撞开一个女孩子,抢了一匹马,拨转马头,狂奔而去。

    所有人被吓得惊呼失声。

    铁牛抡起铁链,一下子就把这人砸在地上,半天起不了身。

    这边一乱,宫里立时就出来一队侍卫。

    “怎么回事儿,怎么回事儿?”

    这些侍卫可不得了,职责是拱卫宫城,真要出了乱子,他们拔刀杀人半点儿不含糊,这会儿就宝刀出鞘。

    小姐吓得花容失色。

    红尘上前一步道:“抓住个骗子,我看了一下,似乎是朝廷的通缉要犯,那个叫原飞的。”

    侍卫一时有点儿懵。

    大部分侍卫不知道这个,谁也不能记住所有的通缉要犯,到是有一个,顿时跳脚:“黑蝎子原飞,他到京城了,天啊,竟然就这么被,被逮住了?”

    能在林旭资料里出现的,那都是大人物,黑蝎子原飞自然也不例外,赫赫有名。

    这个侍卫前些日子和同僚喝酒,还听人提起过他,据说厉害的很,朝廷缉拿了也有好些年头,可那些个捕快都被耍得晕头转向,见过他容貌的人寥寥无几,至今官府也不知道他的具体相貌,只知道他左手心有一颗黑痣。

    侍卫十分不可思议,但他们自然认识红尘,一听是荣安郡主说的,他就是原飞,还是慎重起来,很快就把人捆好带走。

    一群人都懵懵懂懂。

    今天这事儿还真是大转折,本来从宫里出来,大家就很紧张,刚出门就碰上一个精通算命的高人,随即冒出一块儿前朝宠后的玉佩,马上玉佩就碎了,她们又被吓唬了一通,说是要惹祸上身,需要出家才能化解,随即知道是虚惊一场,还有别的法子……然后,算命的高人就变成了骗子,还是个要犯。

    一时间,所有人都不知该如何反应。

    红尘也觉得有点儿累,主要是闹得慌,连忙上车而去,也没有心思和圆脸的小姑娘说说话了。

    这里面最忐忑不安的,不是那圆脸姑娘,估计是王娇娘,刚才那算命骗子一口叫出她的闺名,这会儿众人还想不到,等过去之后,恐怕要多想一想。

    知道她的名字,谁知道是什么意思,也许是王家的人故意找了这么个人物来捣乱,为了搅合太子妃之事。

    眼下是要紧关头,多想一想才不容易出错。

    在王家那位王昆王庆芝家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数猜忌的目光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而红尘这半个始作俑者,坐在马车上转悠了一圈,还是要去见王家那位嫡长子王长浩。

    到了茶楼,林旭已经陪着王长浩在等待。

    王家公子略有些激动,脸色说不上好看还是难看,很复杂的样子,一看见红尘,就长长地叹了口气:“我觉得,我们家真要出事了。”
正文 第三百四十八章 翻脸
    &bp;&bp;&bp;&bp;红尘静静看着他。

    林旭轻笑:“什么叫真要出事?不是很早以前,就已经出事了?”

    王长浩一愣,脸上的表情变得阴沉,良久才道:“是。”

    很久很久以前,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出事了,一时间,他心里空落落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在知道他母亲是被亲爹和那个女人联手害死的一瞬间,他真的愤怒到想大开杀戒,把整个王家搅到天翻地覆。

    又过了几日,他又恨不得把那两个人剥皮剔骨。

    可是,终究是亲生的父亲,他一步一步地按照自己的计划进行,进行到一半,却迟疑起来,最后会是什么结果呢?

    “我有点儿害怕。”

    他的父亲,这么多年真的很疼爱他。

    王长浩轻声道。

    红尘没开口,任何一个人面临王长浩这般处境,都会不知所措,当然,其实大部分人不会像他一样做这些事,至少不大可能会去算计自己的亲爹。

    哪怕亲爹害死了亲娘,那他们也会把罪魁祸首定在那个动手的女人身上。

    父亲杀了儿子,没人会让当爹的偿命,可要是儿子杀了父亲,那绝对是罪大恶极。

    王长浩的反应是比较大,可是他绝对没敢想为娘报仇就要害死他爹。

    问题是,当事人都不是什么提线木偶,这一动手,事情就有点儿不再掌控之中了。

    他们现在做得并不多。

    有李楠这么个看不见的探子监视,林旭的人又个个都是高手,很容易就让王昆和裴氏互相猜忌,事实上,根本就不用一句谎话,只要左右各自透露出一点儿真实的消息,两个人就自然而然地紧绷戒备起来,他们彼此心中本来就充满了猜忌和怀疑,虽然做了很多年的夫妻,却并无多少信任。

    林旭替王长浩倒了一杯酒,看了红尘一眼:“走吧,今天我陪你去大云寺转一圈,你不是想去买两个香炉回去?”

    红尘喜欢到各大寺院淘换东西,总能淘换到别人看来普普通通,对她来说,十分有用的玩意儿。

    “王公子也一起去。”林旭轻声道,“今天裴氏要去大云寺礼佛,你爹大约会对她出手了。”

    王长浩愣了下,咬牙点点头。

    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连林旭都懒得劝他,更不想说什么这都是你自己的决定,你要是这会儿后悔,就去和你爹坦白。

    说这话一点儿用都没有,王长浩前脚敢去跟他爹说这些,后脚他爹就能忘了这是他儿子,只把他当仇人给吞了。

    红尘让铁牛备了车,转头对林旭笑道:“打赌?我赌王昆成不了事。”

    “赌不起来。”

    林旭叹了口气,“裴氏小心的很,她可不是好相与的,就是她没怀疑王昆,也不一定中招,何况现在满心眼都在戒备中,还有那王昆,她太小瞧女人了。”

    红尘鼓了鼓脸,好吧,两个人意见一致,真赌不起来。

    大云寺

    作为京城极负盛名的佛寺,每日都是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红尘和林旭都是贵客,今天正好住持方丈无事,亲自陪着他们进了一炷香,然后就请僧人陪着两个人四处闲逛游玩,去看看塔林,碑林什么的。

    往常红尘都是去吃斋菜,林旭则要去逛碑林,今天两个人也不例外,一切照旧。

    王长浩以前可没这待遇,大云寺的塔林和碑林,并不对外开放,一般客人进寺门,都只能在固定的地方转转,很多去处根本不能进,这回他沾了两个人的光,也跟着享受了回贵宾待遇,可惜,这会儿实在没有兴致,一路走下来都心不在焉的。

    “小姐,来了。”

    红尘颔首,一行人就找了个位置正好的凉亭坐下,远远看见裴氏和大部分进香礼佛的夫人小姐一样,扶着丫鬟的手,身后跟着两个婆子,前后簇拥了无数家丁下人,浩浩汤汤过来。

    看膝盖上的泥土,还有额头上的淤青,想来之前就把大云寺的佛殿都给拜得差不多。

    “夫人,歇歇吧。”

    杏红叹了口气,忍不住劝了一句。

    她们家夫人逢佛就拜,还是恭恭敬敬地九拜,大云寺的佛像数不胜数,这头都磕青了,何苦呢。

    要她们说,夫人这样反而不好,一口气拜这么多,也不怕惹恼了佛们。

    裴氏听而不闻,一下,又一下,头磕在地上,默默念道:“一切罪孽,皆在信女,还望佛祖保佑洋儿一生平顺。”

    她信佛,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被父母抛弃之后?还是跟了师父之后?或许是第一次只因为二十两银子就手上染了血之后。

    要是佛祖真能度人就好了,化去她身上的罪,不要殃及她的孩子。

    可是这会儿,裴氏心里不安稳,她求了这么多年佛,平日里更是时常吃素斋,求她和老爷一生和乐,可是,她的生活却好像要支离破碎了,似乎这么多年的幸福,就像是偷来的。

    她有点儿害怕。

    裴氏拜完最后一尊释迦牟尼佛,叹了口气。

    后面忽然有人道:“夫人拜佛心不诚,恐难得佛庇佑。”

    婢女一惊,众人回头,就见一个胡须雪白,头发也雪白的老人家立在不远处,正看着裴氏摇头。

    “胡说什么!”婢女顿时恼怒。

    那老先生还真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也不生气,只是说出来的话,却让人生气的很。

    “夫人别怪我多嘴,你现在是乌云盖顶,恐怕灭顶之灾将近了,哎,可惜,连解法都无,这是以前留下的孽债,破不得,破不得。”

    说了这几句话,老人转身便走。

    一帮王家的下人反应不及,在大云寺也不好起纷争,只能咒骂几句。

    杏红皱眉道:“真是晦气,怎么大云寺还有这等骗子……夫人,天色不早了,咱们走吧。”

    裴氏静了片刻,点点头。

    车夫已经很有眼力劲儿地赶了马车过来,裴氏扶着丫鬟的胳膊,刚想上去,忽然脚步一顿,轻轻抬脚踢了一下底座,底座顿时晃了晃。

    丫鬟吓了一跳,旁边小厮连忙蹲下身去检查,一检查完,顿时满头冷汗。

    “夫,夫人,这车是坏的。”

    那车夫也大吃一惊,失声道。“怎么可能,咱们家的马车出来之前,我刚检查过。”

    他下车仔细一看,猛地拍了下头,“这,车错了,咱们家的那辆没这么新!”

    一帮下人顿时鼓噪起来。

    裴氏一言不发,面上也无表情,心中却一片冰凉。

    丫鬟脸色难看:“夫人,要不我去车行再租一辆,山路难走,这幸好发现的及时,万一半路上垮了,那真要出事儿的。”

    裴氏闭目半晌,才道:“……我刚才看到苏夫人了,一会儿搭她的车,一起回去吧。”

    她心里害怕,实在不敢一个人走。

    杏红一听,心中也是一惊,旁边的小丫鬟脸色苍白,“杏红姐姐,不会是刚才那老头说的话,要应验了。”

    “不许胡言乱语。”

    杏红瞪了她一眼,“好好照顾夫人。”

    红尘远远看着,瞧裴氏和苏夫人说笑几句,相携而去,顿时无趣:“我还以为有热闹看呢。”

    她到不是觉得裴氏会中招,可也没想到这么平淡。

    林旭轻笑:“平淡吗?你信不信,只要裴氏的车在半路上坏了,王昆就能保证她落到山崖下去,有死无生。咱们看着平淡,可实际上却是命悬一线,危险的很。”

    红尘没说话,王长浩却是打了个冷颤,说不出的恐惧,那是父亲的枕边人,这么多年了……他是恨不得裴氏尸骨无存,好为娘亲出这一口恶气,可亲爹动手,他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林旭冷笑。

    红尘忽然一叹:“我看,马上就要结束了。”

    裴氏这会儿怕是已经确定,她的丈夫要杀死她。

    王昆也绝不会罢手。

    像裴氏这样的女人,难道会坐以待毙?

    红尘拢了拢头发,转头轻声道:“盯着点儿,我要知道后续。”

    这话是让王长浩转告李楠,大云寺是佛寺,李楠可不敢随便进来,万一要是魂飞魄散了,未免冤枉。

    一连数日,看似平静,实则暗潮汹涌。

    李楠接连不断地传回来的话,红尘是看了一场两夫妻之间的战争。

    说实话,感觉并不好。

    两个人睡在同一张床上,妻子温柔,丈夫体贴,外人看来,实乃一对神仙眷侣,却是各怀鬼胎,丈夫要杀了妻子,妻子虽然深爱丈夫,可那种爱里透露出的刻骨之毒,让人毛骨悚然。

    “还是少听点儿这个,要不然,谁还敢成亲!”

    林旭摇头苦笑。

    红尘全不当一回事:“那你就去看看真正的恩爱夫妻,不是也很多?”

    林旭莞尔,伸手摸了摸红尘的头:“我们红尘不怕就好。”

    王家

    裴氏慢吞吞地洗了头,披散开来晾着,坐在窗户边上。

    杏红怕她着了凉,心里有点儿急,这会儿却不敢多开口。

    “杏红,你去库房,把最里面那个黄花梨的箱子给我搬出来。”

    杏红一愣,还是应了声,转身去了。

    不多时,几个嬷嬷一块儿动手,把箱子摆在裴氏面前,箱子已经擦得干干净净,不过很多年没动过,上面的锁生了锈,裴氏拿出钥匙,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箱子打开。

    一打开,杏红看了一眼,心下惊奇。

    里面装的居然是一些珠宝首饰,还有一匹料子,那料子是粉红色的,特别亮,颜色好极了,让人看得移不开眼。

    珠宝首饰也十分精致。

    她们家夫人很爱这些,平日里总要把自己收拾的特别漂亮,首饰更是常戴新的,可这箱子里的,却是没见过。

    裴氏盯着箱子看,身上摸了一下一个凤簪,目中流露出几分嘲讽。

    杏红刚想说话,外面的婆子就道:“老爷来了。”

    丫鬟立时喜形于色:“夫人,老爷来了。”

    平时只要一听见这个,别管手头有什么事,裴氏都要放下,一心一意盼着那位进门,可今天,裴氏却坐着没动,没一会儿,大门打开,王昆进了门。

    一群丫鬟连忙退下。

    王昆一进来,一眼就看到那口箱子,还有箱子里的东西,登时皱了皱眉,却只是道:“怎么把这些东西翻出来了?你不是不喜欢?”

    “姐姐的东西,怕放旧了,所以拿出来擦拭一下。”

    裴氏很温柔地笑了笑,也不管王昆暗示她赶紧收了东西,站起身像以前一样迎过去,替他脱下外袍,明显感觉到王昆背脊略有些僵硬,裴氏目光更加晦暗,“老爷这些日子忙坏了,要不要找人过来给您松松筋骨。”

    “不必了,的确有些累,早点儿安歇吧。”

    王昆目光一转,脸上到露出几分笑意,特别温柔地摸了摸裴氏的头发,“我也有一段日子没陪你,今天好好陪陪你,明天上午不出去,陪你下棋怎么样?”

    他的声音那么温柔,裴氏的心也一下子就软得不行,眼睛里像是要流出水来,轻轻把头靠在自家老爷的肩膀上,依恋无比,外面的丫鬟眼看着老爷和夫人的身形靠在一处,没一会儿就倒在了床上,杏红暗自笑了笑,心下也松了口气。

    看来老爷和夫人这是好了。

    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这些日子总觉得夫人有点儿奇怪,不如以前那么关心老爷,难道是怀疑老爷在外面有了人?

    要她说,何苦呢,夫人都多大的年纪,少爷都那么大了,还管老爷有没有人?

    就是老爷纳了小妾,难道还能比得过夫人去?

    只是这些话,她一个当下人的,根本不能说,现在看夫人和老爷好好的,她也就安心。

    屋子里的情形,却和丫鬟想的有些不一样。

    王昆的身体僵硬,半靠在床上,裴氏就趴在他胸前,抬头看着床头的香。

    “老爷闻不出来,这香可不是老爷拿来换上的那些,那些太名贵了,佩佩用不起。”

    王昆只有一瞬变色,立时就恢复过来,皱眉,有气无力地道:“夫人什么意思?我有点儿不舒服,不知怎么了,身上动不了,你帮我喊人叫大夫进来。”

    裴氏脸上顿时露出讽刺的笑。
正文 第三百四十九章 果报
    &bp;&bp;&bp;&bp;“老爷,这可不像你,你什么时候,也学会了自欺欺人?”

    裴氏勾着嘴角,好像在笑,可目中却忍不住有晶莹的泪珠儿闪烁。

    王昆脸色骤变。

    李楠就在门口戳着,本来是想借着月色,在铜镜里面做些什么,他最近一段时间,没少干这个。

    裴氏那人,自从注意到铜镜和水盆里总会出现怪异影子之后,不说让自己的生活中尽量减少这两样东西,反而会忍不住,半夜睡不着,不自觉地就往镜子里看。

    她这样的人也不是没有,越害怕,越恐惧,越控制不住自己。

    连续好几日了,裴氏就没睡过一个好觉,弄得李楠都有些疲惫,整日想各种办法激发她的恐惧,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好像有点儿……问题。”

    李楠叹了口气。

    他自己都已经死去,变成鬼了,按说见到什么都该很平静,可还是不免纠结。

    眼前这人,是他家少爷的亲爹啊!

    一咬牙,李楠转身就去找王长浩。

    事实上,王长浩也睡不怎么着,很警醒,这会儿只是靠在床头借着烛光,心不在焉地读书,李楠过来,在铜镜里稍微显示了一点儿自己的猜测——裴氏可能对王昆下手了,他的身体顿时僵硬。

    躺了有小半刻,猛地坐起身,王长浩拔腿就走。

    “我过去,李楠,你去通知一下……去吧。”

    这么晚了,他过去都不合适,更别说叫林旭和红尘两个陌生人过来,可是他心里扑通个不停,整个人都处于特别迷惘的状态,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要去干什么。

    救他父亲?

    那他母亲的仇就不报了?明明是他放任一切,导致如今的后果的。

    他母亲死得多么凄惨,即便当时年纪小,他也还记得母亲的音容笑貌,那是个既大方又温柔的女子。

    王长浩咬牙切齿,脚步却不停,径直向着正房那边冲过去。

    “大少爷?”

    门口守夜的婆子吓了一跳。

    王长浩不管他,一脚踹门。

    外面好几个下人都吓坏了,连忙扑过来阻拦,可这到底是家里的主子,也不敢用力,只能一拖一串,全都进了屋,一帮下人眼观鼻鼻观心,谁都不敢说话。

    王昆躺在床上,浑身僵硬,他的声音也很微弱,气息奄奄的模样,一见王长浩,登时露出几分喜悦:“儿,快,快救我,这个女人疯了。”

    他看起来很憔悴,眼睛无神,脸色惨白,王长浩心一软,就忍不住向前走了几步,冲着父亲伸手。

    那是他爹。

    他爹很疼爱他,从来没有抱孙不抱子的习惯,小时候把他抗在肩头,他有一次生病,烧得稀里糊涂,半夜起来还看见爹坐在床边摸着他的头小声安慰,即便是有了继母,即便是有那一个弟弟,可他爹爹对他也没有哪里不好过。

    王长浩眼泪迸射而出:“爹,为什么啊!”

    他扑过去,一摸王昆的身体,脸色大变,王昆可能自己感觉不到,可他的身体凉的要命,一点儿温度都没有,终于忍不住高声喊:“去,去找大夫过来,快点儿!”

    外头的下人也大惊失色,显然察觉到不对劲,连滚带爬地滚出去叫人。

    “哈哈哈哈!”

    裴佩却笑起来,笑得嘶声裂肺,“好一个……孝子,好一个慈父。”

    她低头看王昆,“我也是你的妻子,可是你要杀了我。”

    她的神色疯狂。

    王长浩投鼠忌器,甚至不敢动手去把裴氏扯开,她的动作到是很温柔,可手里拿着一根针,拿针闪闪烁烁,发出幽蓝色的光,一看就不简单。

    这一刻,王长浩有点儿后悔,随即又大恨,他就是懦弱无能,就是这么容易心软……恐怕娘亲要是知道,他在这儿心疼他的爹,后悔逼迫得太紧,后悔想看爹和那个女人自相残杀,一定气得恨不得从来没有生过他。

    这会儿,屋子里气氛紧绷,王昆一脸狰狞,心中却充满了疑惑,他实在不明白,怎么会变成这般,他本以为,这个女人一辈子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他再清楚不过了,这个女人深爱自己。

    此时此刻,王昆也察觉到不妙,他的身体一点点失去控制,甚至感觉不到手脚。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王昆知道自己枕边人的能力,一直加着小心,从不碰她屋子里的吃食,而且王昆这些年,自己也精通药理,没有察觉哪里不对,究竟怎么中了招?

    裴氏沉默下来,忽然又换了一副温柔的模样,伸手去碰了碰王昆的脸,叹了口气:“和你做夫妻,当然很好,可是,也不能不留几样底牌,你可是连结发妻子也能轻而易举地杀了的。”

    王昆脸色大变,神色闪烁,瞥了一眼王长浩。

    王长浩面无表情,好像根本没听见似的。

    裴氏看他一眼,也有些意外,却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轻声呢喃:“你知道我是怎么弄死她的?那是我们师门的秘药,据说前朝宫廷,因为这种秘药,逼疯了好几个皇后,太后呢。”

    “……袁氏在她生命的最后,在自己的心里,被好几个男人蹂躏折磨到遍体鳞伤,你没听见,可我听得清楚,她凄厉的嚎叫,惨呼,拼命叫你的名字,有气无力地想求救,可是她不知道,真正要害死她的,是你!她一天比一天憔悴,每日都生活在朝不保夕的恐惧中,我在旁边看着,痛快啊!”

    “你说什么!”

    王昆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你……究竟对她做了什么?”

    他的声音开始发抖。

    王昆是要杀了妻子,可他是想让妻子死得安然,没有多少痛苦,并不是想折磨她。

    那是他的发妻!

    王昆的脸色越来越白。

    裴氏看着他,眼中的恨意越来越浓:“我就是要她痛苦,如果不是当时的我还太弱小,在王家根本没有势力,你这人又是个伪君子,要杀人还想杀得温温柔柔,我也用不着用什么秘药,我会真的找几个男人来伺候他,那样,也许更有意思……”

    “混蛋!”

    她话音未落,王长浩就暴怒,浑身抖动,只差一点儿就要扑过去暴打,他也几乎忍不住了,要不是裴氏还趴在王昆的胸口上。

    “我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剥了你的皮,挖出你的心,看看你的心究竟是不是红的!”

    王昆也一脸不敢置信:“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裴氏慢慢收敛了脸上的神色:“你怎么能怪我?明明是你的罪,是你把我派到她身边,是你想要害死她,至于我怎么动手,那还不是由着我乐意?”

    她叹了口气,舒缓了神色,笑道:“可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你居然又想杀了我,可惜,我不是袁氏,没她那么没有用,你要杀我,那就要看看,谁的手段更狠。”

    裴氏低下头,轻声道,“知道我给你用的什么药?你可真有福气,那是好药,放心,不会死的,只是你的身体从此之后会失去知觉,以后你吃喝拉撒,都在床上吧,不过,你有个孝顺儿子,他也许不会嫌弃你,会照顾你的。”

    王昆气得脸上发青:“……浩儿,快,抓住她,要解药,把解药要来!”

    王长浩刚向前一步,裴氏张口就吐出一口黑血。

    黑血喷了王昆一脸,父子两个都愣住。

    红尘和林旭站在门口,一时间却不想进去,只远远看着这一出闹剧。

    裴氏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神色迷惘,明显有些精神恍惚,口中喃喃自语:“我就是奇怪,袁氏她究竟是用什么东西做的,她怎么不疯?她应该疯狂,应该自己去死,她那么苦熬着,究竟为了什么。”

    王长浩再也忍不住,上去一巴掌,打得裴氏又连连吐血,王昆吓坏了:“裴氏,你干什么?解药呢?解药在哪儿?”

    裴氏却根本听不见了,一边吐血一边笑:“我本来,没想走到这一步,我想活下去……”

    “好,只要你把解药交出来,我就让你离开京城,送你远走高飞,你放心,洋儿是我儿子,我的骨血,你不会连累到他,他会好好的。”

    裴氏还是听而不闻:“可今天我看到你,我忽然就不想折腾了,一辈子,我的一辈子什么都没有得到,好不容易得到的东西,哪里舍得放手……不如就这样吧,咱们两个一起走,等到了下面,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对了,还有袁氏,哼哼,她肯定恨我,她现在还在呢,一直等着,不肯离开,正好,我也死了,她也死了,就再也不必害怕,我们就再斗一场分个胜负。”

    她的气息越来越微弱。

    王昆越来越惊恐,高声道:“裴氏,我答应你,是我错了,我糊涂了,你把解药拿出来,咱们两个都活下去,以后好好过日子,咱们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不是没有情分,我,我就是一时糊涂,一时糊涂啊!”

    他喊得嘶声裂肺,裴氏却没有一点儿动静。

    王长浩走上前,摸了摸她的脖子,摇头道:“死了。”

    王昆的脸上,顿时露出极度的恐惧,面孔狰狞,拼命挣扎,想要活动自己的手脚,但无论他怎么用力,一动也不能动。

    林旭轻声叹息:“他也算……枭雄。”

    “别侮辱人家枭雄。”

    红尘冷冷道,本来一句话都不想说,这会儿却走上前几步,对着癫狂的王昆道,“袁氏,你的结发妻子其实应该什么都知道,至少最后,她知道是你要杀了她,可她真是个好女人,特别坚强,如果换了别人,一定恨你入骨,死了也要纠缠不休,但她就不,你既无情,她便再无留恋,连恨也不会有,痛痛快快地去投胎了,你配不上他。”

    王昆僵硬地转头看过来。

    王长浩也满脸不可思议:“小姐,你说……什么?”

    “你们家的风水不好,容易招惹邪祟,当年要是你母亲怨气深重,早就化作厉鬼留下来复仇,如今既然没有,自然是连这点儿怨气也不肯给你爹。”

    红尘摇摇头,“真潇洒,可也够憋得慌。”

    说着,便转身和林旭离开。

    这个故事到现在也没有继续看下去的必要了。

    林旭送了红尘到园子门口,就告辞,王家这边闹出这么一出好戏,他回去还得做点儿文章,要做得的事儿不少呢。

    之后,红尘隐约听说,王家请了大夫去,还有御医,可是王昆还是半死不活,没有好转。

    到是王长浩得了个孝顺的好名声,他衣不解带,一直伺候亲爹,一下子暴瘦,但凡是看见他,无不说他孝顺。

    那个一直和他不对付的薛风,都说了他几句好话,觉得他这人还是有可取之处。

    当年的袁氏的案子,时间久远,也没有什么真正的证据,裴氏又死了,官府就没插手,到是李楠的案子,把王长洋给牵扯进去,只是李楠是家奴,罪过减等,也不至于判死刑,不过,他现在的样子,便是花钱托关系赎买出来,李楠也很满意。

    李楠这人,还是有些奴性坚强,死了也一样,根本没想过自己,只一心盼着他们家少爷好便是。

    红尘关心了下结局,听过就罢了,这几天没心思关心外面的闲事,皇后时常让她进宫。

    不为别的,还是为了太子的婚事。

    这事儿和红尘没多大关系,奈何她最近实在是红得厉害,好像那些千金闺秀,忽然对她特别好奇起来,还有那些闺秀家里,接连不断地往她的府里送东西。

    估计有一点儿是当日她在宫门口抓住的那个朝廷要犯的关系。

    红尘本来就因为受皇后宠信,和太子的关系好多人也清楚,自立太子以来,就始终是当红状态,最近才稍稍平复,可这会儿又有爆发的迹象。

    皇后显然也察觉到这一点儿,还跟着起哄,每次相看那些小姐,都把红尘拉来当对照组。

    大部分千金让红尘一衬托,这个,也不是都黯然失色吧,反正也没什么光彩了,红尘都觉得,她可能很快要被人套麻袋打一顿。
正文 第三百五十章 别扭
    &bp;&bp;&bp;&bp;“哎,都挺好。”皇后又翻开花名册一页一页地看,她最近身体还好,似乎大病一场之后,到有了些活力,性子也变得平和多了,如今儿子回到身边,她也愿意豁达些。

    给儿子挑儿媳妇不是个劳累活儿,应该说,再劳累,她也不觉得累,“红尘也看看,哪个好?你说的那个,年纪是不是有些小?”

    太子刚多大……

    红尘哭笑不得,摇头道:“这种事,我可不好说,娘娘喜欢,太子喜欢,陛下喜欢,也就是了。”

    “陛下喜欢的,我就难喜欢。”

    皇后笑了笑,合上手里的册子,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珠,略有些出神,“……又下雨了。”

    自从入了夏,就开始时不时地下雨。

    红尘的神色也渐渐凝重。

    大周朝的天灾实在是频繁,由不得大家不上心,一闹灾,便是流民遍地,便是少不了有些动乱。

    “前些日子听说京城许多世家都在济东府那边置办了上好的良田,数量不小。”

    济东府的灾情已经瞒不住,朝廷发了赈灾款项过去,可有什么用呢?太晚了,该流离失所的早就逃荒而去,逃不了的,也都尸骨无存,到是让京城权贵们肥了一把,大量无主的荒地入了手。

    朝廷这边,却是藏着按着,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处置,只是正正常常,按照惯例去救灾。

    皇帝陛下听了那消息,也只是叹口气,说几句艰难,连瞒报灾情,以至于百姓流离失所的济东知府都没杀,只判了个流刑。

    因为王知府有功,早年接过驾,又是王家的人,在朝中有人脉,有人求情,有人说话。

    皇帝自己的说法,他就是万人之上的天子,也不能一意孤行,谁的面子也不给。

    好一个面子!

    屋子里气氛一时有些沉默,刚刚还********放在小姑娘们身上,这会儿大家也没有兴致。

    皇后也恹恹的。

    红尘干脆不再说话,拿起榻上竹篮里编了半截的络子,慢吞吞地玩起来,顺便招呼素娘给她拿点心。

    素娘应了声便拿着伞出门。

    出门先去小厨房,一到小厨房门口,就看小喜子正熬粥,小喜子一见素娘,立时迎上前,“哎哟,这下雨天,姑姑怎么亲自来了,有什么吩咐,遣个姐姐来说一声便是。”

    “你们这儿有什么新鲜点心,要你师傅亲自做的,捡几样给我,咱们郡主娘娘来了。”

    小喜子脆生生应了一句,回头给身边的小太监使了个眼色,小太监立时去办,他则殷勤地招呼素娘先到旁边屋里坐一坐,避避风雨,顺手给倒了一杯热茶,压低声音道:“按照素娘姑姑的吩咐,给傅大夫家送了些银钱去,没敢给太多,经手的人什么都不知道。”

    素娘轻轻点了点头。

    小喜子手底下比划了个三,低声道:“傅大夫说,那边一直打探消息,他已经按照姑姑的意思,敷衍了过去。那位爷看起来没有怀疑,只当是自己送的药好,陛下很满意。”

    素娘笑了笑,转头看了眼雨天。

    这雨过天晴的日子,就在眼前了。

    她家主子心软,是个好女人,嫁了那个男人就一心一意对他好,主子也该好,至于那些脏活,会弄脏了手,会让人下地狱的事儿,自然不该主子去做。

    点心装在漂漂亮亮的盘子里,拿食盒盛了,小太监提着出来。

    素娘打开看了眼,还算满意:“跟你师傅说,郡主喜欢他的手艺,别老偷懒,伺候得殷勤些。”

    “我的好姑姑,哪里敢啊,能让主子喜欢,那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我师傅这会儿就是倒下了,那也得爬起来伺候。”

    小喜子嘻嘻哈哈地道。

    那可是郡主娘娘,皇后娘娘心尖尖上的人物,在宫里别处不敢说,在甘泉宫里,谁会怠慢她?

    小喜子还度量主子的喜好,既然是郡主来了,特意装了一罐子西瓜汁,让小太监拎着送过去。

    红尘果然很喜欢。

    连皇后也喝了。

    不过西瓜汁寒凉,素娘盯着,只让她喝了半碗,就端来点心把晚换了去,没敢给娘娘多喝。

    红尘从宫里出来,就见林旭的马车在宫门口停着。

    也只有他占了最前面的好位置,把那些进宫请见的大臣们都挡在后头,还没有任何人表示不满了。

    顺手塞给小荷一把炒瓜子,打开车门,便看林旭的脸在阴影里若隐若现,到显得有些沉郁。

    红尘笑了笑:“想什么呢?”

    “世事多艰,我辈还需努力。”

    “忧国忧民,好孩子!”红尘伸手过去,象征性地拍了拍林旭的肩膀以示鼓励。

    林旭失笑,把手里拿着的一叠信塞到盒子里:“我送你回去……过两日,我可能要去一趟江南。”

    “又要走?”

    红尘一皱眉,心中不知不觉便有些不舍。

    以前林师兄也是神出鬼没,她都没有横加干涉过,林师兄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本也不是她该多管的,可这一回,不知为何,忽然就难受起来。

    也许是……林师兄的表情给闹得。

    红尘总觉得,林师兄这会儿看她的模样,仿佛有些别样的情绪,似乎不忍别离,她对情绪向来敏感,无论是不是人的,最近到是因为种种原因迟钝了些,在林师兄面前,似乎又有点儿恢复。

    “不能不去吗?”

    鬼使神差,红尘忽然问了一句,问完就闭上嘴,脸上有些懊恼,她怎么好说这种话!

    林旭一怔。

    外面一阵冷风吹过。

    小荷掀开车帘,被雨水打得有些湿漉漉的头发一甩一甩的,声音里透着一点儿惊奇:“小林的眼睛好亮。”

    他左看右看:“小林的脸红了,要多喝热水,加衣服,不要生病。”

    林旭咳嗽了声,走过去要放下车帘:“红尘也快上车去,下雨呢。”

    话音很稳定,带着一丝丝温柔,就和以前一样。

    红尘笑眯眯地回了车上,心情还不错,不得不说,其实红脸的林师兄比一本正经的林师兄……多了几分可爱。

    一路回到卢家,去见过乔氏,回了屋天色已经不早了,小严给准备了些简单吃食,只是粥有点儿咸,明显多加了盐,红尘也没说什么,慢吞吞地把它喝下去,知道今天熬粥的是罗娘,便抬头看了罗娘一眼。

    罗娘立在旁边伺候,眼睛明显有些呆滞,脸上也有些愁容,眼角眉梢,都带着些许焦虑。

    就着一小块儿杂面加糖的饼子,吃完粥,又用了几口小菜,让人收了去,红尘才问道:“罗娘,怎么了?”

    罗娘一愣回神,讷讷无言。

    她不想和小姐说那些糟心事,可更不想有任何欺瞒和谎言,她们一生的命运因为小姐而改变,若没有小姐,早不知白骨埋在何方,若是还没有忠心,那她们岂不是连人也不算!

    她还没想好怎么开口,小严就嗤笑一声:“小姐别管她,我以前还不知道,这丫头竟是这么个性子,人家打了她左脸,竟然还想把右脸递过去让人家接着打,什么东西!”

    小严一生气,脸颊薄红。

    罗娘哭笑不得:“你这是什么话,我和易大人本没什么的。”

    红尘托着下巴听两个丫头打嘴仗。

    这个易大人,她也是知道的挺多了,叫易信,是个二甲进士,目前在翰林院做检讨。

    二甲进士里能进翰林院的不多,他的地位不算低了,虽然是个清闲官职,没什么实权,可是清贵的很。

    当然,红尘是不在乎他在哪儿任职,主要是这家伙也属于对罗娘特别上心的士子之一,当初罗娘还在女学读书时,见过他几次,他便一见钟情,再见倾心,时不时地送些诗词文章以表心意。

    罗娘多多少少的,对他也有点儿好感。

    红尘还专门为此调查过,觉得这人还挺正派,就是家境不大好,但能读书读出来的,而且已经读出来了,家境再不好,也会慢慢有起色。

    要是罗娘乐意,这门亲事就挺不错。

    红尘能给她备一份厚厚的嫁妆,再加上她本来有的,嫁给这么个人,一点儿都没问题,就是说高攀,估计也是易信高攀。

    罗娘在红尘这里做女官,可是正五品呢。

    不过,因为并不是非这家伙不可,罗娘对嫁人也犹犹豫豫的,并不大愿意。

    红尘到不会催促,嫁人这种事,总要自己想才好,要是罗娘愿意,一早就嫁了,都不一定能轮到这个姓易的,现在错过易信也无妨,等她想嫁时,自然还会有别的合适人选冒出来。

    在京城,荣安郡主府的女官想出嫁,会有无数青年才俊乐意来迎娶。

    “出了什么事儿?”

    罗娘一看小严还要开口,连忙截住话头,还是她自己说吧,从这丫头嘴里说出来,还不知道歪曲成什么样子。

    “易信在教坊司有个红粉知己,前些日子忽然病了,说是罹患梦游症,还时不时昏倒,举止无措,看过大夫,大夫们都说她身体无恙,最近有几个大人,想看她的歌舞,邀请入府,教坊司就说她生病,那几个大人正好心情不好,以为她是装病呢,愣是逼着教坊司拿轿子把人抬进门去,没想到那人忽然发病,还弄伤了个大人,幸好易大人也在,求了几句情才保了人……”

    罗娘话音未落,小严就怒道:“你管这闲事作甚,他易信要英雄救美,就让他去救,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罗娘噎了一下:“小姐,我和易大人也有些交情,他在我面前提到此事,很是忧心忡忡,还说那行首可能是撞了邪,我看到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才想找王半仙去瞧一瞧。”

    小严又从鼻子里哼了哼。

    红尘失笑:“……让王半仙去也不是不行,反正他就是不会看,也不至于给折腾坏了,你要是想,就让他去吧。”

    王半仙如今也是今非昔比了,虽然自己还是没入门,但比一般的骗子强,不光见多识广,手头好东西多,遇见个把鬼怪,他自己还没察觉,估计那些鬼怪先被他身上的宝贝吓得举手投降,乖乖跑走。

    红尘没在京城的折断日子,王半仙是轻易不接生意,可接的那几次生意,都完成的不错,哪怕碰见了脏东西,也顺顺利利,到是让他的名头,更上一层楼。

    好些外地来的正经灵师,都听过他的名字,有些不明就里,还当他是什么高人,毕竟听说,自己仰望的那些高人,好像都和这人有些交情。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既然和高人有交情,自然也有不俗之处。

    这种想法,到不算太错。

    红尘笑眯眯看着罗娘:“你要不放心,我去看看也行。”

    小严的脸色都变了。

    罗娘也吓了一跳:“小姐可不能去那等地方。”

    “教坊司而已,没事儿。”

    教坊司又不是一般的青楼瓦舍,朝廷官员都经常去喝酒,她这郡主府派个人去教坊司知会一声,都能叫来一班人歌舞一番,她去看看,那也没什么。

    小严恶狠狠地瞪了罗娘一眼,连忙道:“小姐,让王半仙去瞧瞧就好,哪能劳动您?”

    红尘也就说说,逗逗这俩丫头,没真想去。

    “好了,改日罗娘去找王半仙,给他介绍生意,顺便说一句,你要抽成,不能什么好处都给了他,现在,都去歇着吧。”

    天色已然很晚。

    红尘也洗漱过,上床休息。

    罗娘吹熄了灯,两个丫头出了门,小严还瞪她。

    “咱们小姐有分寸的,别担心……”

    “谁会担心小姐,是你没分寸,你,易信那人难道你还真想嫁了不成?”

    小严气急败坏。

    罗娘无语:“说什么呢,哎,我真没这心思,只是和易大人交好,他如今有事,我想帮一把,也算是尽了朋友之情。”

    “你们算什么朋友。”

    小严还是不满,不过还是算了,自家姐妹,没必要为了个无所谓的人闹别扭,“总之你心里有数,本来还说他洁身自好,如今到好,连红颜知己都有了,就别想打你的主意。”

    罗娘叹气:“那咱们就一辈子服侍小姐,这天下的男人,估计没几个能守得住,就是有,咱们哪里能有运气碰到?”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一章 教坊司
    &bp;&bp;&bp;&bp;罗娘是真有几分失望。

    小严又何尝不是!

    这些年来,她们这些姐妹,也不是没想过嫁人,甚至还有几个,曾经很是动了些心思,可终究还是重重顾虑,没办法,她们以往的经历太过惨烈,很难去信任男人,偏偏这世上的男人,便是那公认的,还算不错的,在她们看来,也总是有种种不如意的地方。

    一般的小家碧玉,大家闺秀,远在深闺,没见过多少人,冒出一个才华横溢,或温柔体贴的,便动了心,动了情,嫁过去也甘愿,即便以后经生活磨砺,知道她们在闺阁中畅想的未来,都很虚幻,并不真实,日子还是那么过了。

    罗娘她们怎么会一样?

    她们曾深陷泥淖,浑身没有一点儿干净,看见的东西,也没有半点儿明亮,让红尘一手拉出地狱,有了光明的未来,但刻在身上的烙印,永远也无法消除。

    好几年了,再拖延下去,一个个都成了老姑娘,便是京城的闺秀们嫁人再晚,她们的花信之期,也即将过去,可还是没有一个下定决心走出一步,过新的生活。

    近来,罗娘遇见了不错的人,小严也琢磨着,也许有希望,结果转眼便是如此!

    小严冷笑。

    偏偏那易大人,竟不觉得自己哪里有错,堂而皇之地把这些事儿说给罗娘听,或许,他还觉得自己有情有义,且是个坦荡之人。

    “我前几日还听说,易信和他的狐朋狗友喝酒,喝醉了胡说八道,说要娶一贤妻,再纳两个美妾,妻贤妾美,便如那娥皇女英,他就快活了,想得真美!”

    罗娘闭上嘴,半晌才道:“小声些,别扰了小姐的清净。”

    她叹了口气,拉着小严的手坐下,诚心正意地道:“你不要恼,这事儿,也怪不得易大人,像他这般想的男人多得很,咱们自然不乐意,以后远着便罢了,没必要生气。我只是觉得,和他认识,就算是萍水相逢,遇见这种事儿,能帮一把,那就帮一把,于咱们又没有妨碍。”

    罗娘苦笑,“谁知道咱们家小姐,越来越不按常理出牌了,要我看,赶紧找王半仙把事儿给了了,万一小姐一时意动,觉得好玩,真去那等地方逛,可不好看。”

    小严一想也是,连忙点头。

    两个丫头是想多了,红尘没打算掺和,一转眼,虽不说完全忘了此事,也没太惦记,却不曾想,没两日就听说王半仙灰头土脸地逃了回去,还丢了几样挺要紧的法器,十分狼狈。

    不只如此,连那位易大人都病了,听说夜惊盗汗,请了大夫去看,还整日昏昏沉沉,没有精神。

    “你,我简直不敢相信,你什么时候成了个面瓜,那女人都说得那么难听了,你还惦记着易信?”

    红尘刚饶有兴趣地听了王半仙的八卦,就见外面小严气急败坏地骂罗娘。

    罗娘脸上带笑,殷勤地给她倒了杯水,让她喝了继续骂,等小严骂得累了,才道:“我当场都给呛了回去,也没吃亏,你看看你,急什么!”

    红尘一时有趣,招呼一声,让两个丫头进来说。

    眼下呆的可不是郡主府,掀翻了天也没人管,声音那么大,惊动卢家的人还有的解释。

    “小严,怎么回事儿!”

    小严气鼓鼓的,像只青蛙。

    “那易信跟着王半仙去了一趟教坊司,回来就病了,罗娘好心带着礼物去探望,到让他娘不冷不热地嘲讽好几句,好像易信的病是罗娘招来的一样,瞧她那样儿,还瞧不起罗娘了,她儿子是什么香饽饽不成?咱们郡主府的五品女官,说出去朝廷三四品的官也不是嫁不得,他算个什么,简直不知所谓!”

    红尘顿时笑了。

    罗娘也笑:“你也不是不知道,易家家境不算好,小户人家,易大人他娘也大字不识一个,就是个乡下的老太太,她知道个什么,易大人的性子嘛……绝不会多和他娘亲解释,估计在人家眼里,我就是个大户人家的丫鬟,听说最近还有官家千金挺看得上易大人的,老太太看不上我,也很正常,不过,他娘真要把易大人病了的责任推到我的头上,我是没办法,可也不能认下,不就当场跟她说,怕是易大人对一个花魁行首太上心,这才被传上病去,让他以后还是修身养性,自然痊愈,你没看见,连易大人的脸都绿了,好看的紧。”

    小严:“……”

    红尘拍了拍桌子:“你们两个都别吵,一点儿小事儿而已,小严,要是你不喜欢,罗娘,你以后就不要和易信来往,以后就当不认识,路上见了也别搭理。”

    “是。”

    罗娘笑眯眯应下。

    这事儿就算过去,不过,王半仙吃了大亏,还是个闷亏,红尘还真不能不管。没办法,一个老人家红着眼睛,很不要脸的,当着自家眼珠子都快登出来的徒弟面儿,在红尘这期期艾艾,只要是正常人,谁都受不了。

    红尘也没有按小严的说法,换什么男装,直接戴了皇后娘娘赐的金钗。

    那钗的样式,可不是寻常人能戴,连一二品的命妇戴,那都显得僭越,除非是上面所赐。

    一身打扮,更是十分显眼,穿的是宫里给她做出来的,郡主的常服,外面还罩了一件斗篷,扣子是翠玉所做,乃是当初她通过灵师考核时,朝廷赐下法袍时同时给的斗篷,上面的金线复杂而玄妙,让人一看就觉得不凡。

    “越是去教坊司那等地方,越是不能太低调,太低调了,就容易惹麻烦。”

    罗娘也觉得好。

    一行人接上垂头丧气的王半仙,浩浩汤汤杀到教坊司,王半仙的气色灰败,但一到教坊司门前,还是整了整衣冠,做出一副镇定从容的模样,似乎上次他狼狈逃窜的事儿根本没发生过。

    大周朝教坊司与前朝比,其实还是差了很多。

    主要是有蝶楼争锋。

    按说教坊司才是官家开办,里面罚没的犯了罪的高官家眷数不胜数,质量自然不错,可官家出来的千金,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如意之处,到底是大家闺秀,冷淡矜持,再调教,也调教不出花样,哪怕教坊司有意打造她们不同的个性,也要费很大的力气。

    至于另外采买的那些,也总不尽如人意。

    蝶楼却不同。

    蝶楼的女孩子们都是从小就精挑细选出来,天资极高,认真教导,且大部分花魁极是高傲,能成为她们座上宾的,大部分都是达官显贵,再加上皇帝也推崇,时不时邀请蝶楼的人进宫献艺,到显得压了教坊司好几头。

    此时日头正好,大白天教坊司也热闹。

    官员们不能狎妓,也不能在教坊司留宿,到是白日呼朋唤友,过来喝酒取乐的多些。

    林旭今日就在教坊司宴客,请的人有朝廷命官,也有江湖上的草莽剑客,三教九流,都是投缘的朋友,坐在一处,并无违和,喝上三杯酒,就称兄道弟了。

    有林旭在,估计就是把皇帝和乞丐凑在一起,他也能让气氛变得和煦起来。

    旁边三两个女妓陪坐陪酒。

    别看是陪酒,可这里是教坊司,女妓们都规规矩矩的,只陪着说话,神情大方,举止得体,并无特别亲昵的举动,当然,要是客人们有兴趣,想要占一点儿便宜,她们也不会太推拒,说白了到底是来伺候人的,总要让客人高兴才好。

    正说笑,红尘的马车就到了。

    罗娘扶着红尘跟在王半仙身后进了门,整个大堂顿时安静了三分,好多醉醺醺的酒客都一个激灵,醒了酒,手足无措,有点儿脚底抹油的*,实在是红尘那一身打扮,实在太过威严赫赫,小官们也还罢了,有两个一把胡子的老官员,有幸见过皇后娘娘的,乍一见红尘差点儿没昏死过去。

    林旭手一抖,差点儿没掉了刚夹起来的菜。

    红尘一眼就看到他,莞尔一笑。

    一瞬间……很心虚!林旭苦笑,自己心虚什么……从座位上大大方方地站起来,低声交代了几句,便向她们走过来,走到红尘面前,还没说话,红尘就笑道:“放心,不是来捉林公子的,我们有点儿正事要做,继续去喝酒吧,瞧那边的******都等急了。”

    林旭:“……”吃饭喝酒到教坊司,再正常不过了,京城的贵公子们,谁会没来过?蝶楼他都不知去过了多少次。

    “出什么事儿了?”

    “有个姑娘中了邪,我来看看。”

    也就两句话的工夫,里面就有个嬷嬷迎出来,低声道:“大师来了,请进。”

    这嬷嬷眉宇间含着几分忧色,脚步急促,当初易大人说请人来看看,她是半信半疑,并不觉得自家女儿的病是中邪所致,但请了好些大夫,束手无策,也只有试试。

    那王半仙一露面,她到多了三分信任,一看就是高人,可惜,看过一回,那是半点儿结果没有,不光如此,当天晚上她女儿还病得更厉害,又抓又挠的,伤了好几个人,哎,要只是梦游昏厥也就罢了,如今上面都开始不耐烦,说她是得了疯病,要赶出去自生自灭,若非这孩子没病的时候有些名气,怕是根本熬不到今日。

    今天这个王半仙又来,嬷嬷心中嘀咕,本不想再让他进门,但一看到王半仙带来的人,看到那姑娘的打扮,登时熄了自己的心思,她在教坊司,也是见多识广的,就那姑娘头上的钗,便是当年进宫献艺,在公主头上都没见过。

    这等人物,她可惹不起。

    嬷嬷也有些无措,只殷勤地带着红尘一行人上楼,进了角落里一间屋子。

    屋子里点了香,打扫得还算干净,可是有点儿小,不像是教坊司一位行首的香闺。

    红尘问过,这姑娘在教坊司算得上头牌了,叫呂芝芝,擅长歌舞,精通诗文,深得文人追捧。

    嬷嬷轻声道:“我这女人病了,这边的屋子清净,正好给她养病。”

    红尘点点头。

    看来教坊司是放弃了她,也是,不过是一女妓,病了,死了,也没人在乎。

    红尘四下看了看,这会儿那姑娘到安安静静的,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没有,静静躺在床上,半眯着眼睛,嬷嬷喊了两声,她也不应,红尘走过去,拿起她的手给她把了把脉,脉象很正常,不过,一眼看见她手腕上挂着的一个小东西,到是笑了。

    “很精致可爱。”

    那是个普通的坠子,木头雕刻而成,是只小青蛇,红尘没有上手,乍一看,到见小青蛇头上仿佛长出角来,似乎有化龙之相。

    嬷嬷皱了下眉:“这东西是我女儿小时候自己雕的,一直戴着,我劝她换些名贵的手镯,她都不肯。”

    戴这种东西,确实不配呂姑娘的身份。

    红尘的气,在呂姑娘身上过了一遍,吐出口气,笑道:“我能猜出一二,这样吧,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先吃点儿东西,等黄昏时分再来看看。”

    嬷嬷满头雾水,不过却不敢多言,连忙答应,招呼小丫鬟们赶紧摆上酒菜。

    王半仙从一进门,就探头探脑的,很是惊讶,凑在红尘身边坐了,等着人家上酒。

    “怎么回事儿,上一回我一进门,好家伙,那小姐就满脸凶气,我虽然看不见,可我身上的护身符一口气碎了仨,吓得我一把扯下两个法器扔出去,拔腿就跑,跑得老远看听见法器碎裂的声音……今天跟着郡主来,到是没什么感觉,奇怪。”

    红尘笑眯眯地看了看那小姐的床头:“奇怪什么,对方欺软怕硬罢了。”

    王半仙恍然,一点儿都不恼:“欺软怕硬才好,这才好。”说明红尘才是硬茬子,对方怕了,有什么不好。

    红尘在桌子上四角都点了一根香,还随手摆弄了一下桌上的碗盘菜碟,招呼身边的人都坐下来:“大家坐下吃饭喝酒,都别离开座位,桌上的烟火气在,别管什么东西都发现不了我们,我看到晚上,应该一切就很明了了。”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二章 抢亲
    &bp;&bp;&bp;&bp;在教坊司里,围炉而坐,吃吃喝喝,也很是有趣,大家伙到不介意稍微等一等。

    一开始有红尘在,嬷嬷还不敢叫人来助兴,到是红尘嫌无聊,让她喊了人唱歌跳舞,玩了一会儿,又叫了个女先生说书,只是现在这些说书的说的东西,实在让人不喜欢,其中一个故事虽然也让红尘吐槽个不停,还勉强算有点儿意思,叫宋三娘打鬼。

    这个是红尘特意点的,按照话本改编,她看过一次,算是质量不错了。

    一开始说宋三娘是个商户家的小姐,怎么温柔贤惠又可爱,很多人喜欢,偏偏她爱一穷秀才(也许是巴望他高中当命妇,从商女到秀才妻,不算差了),然后她爹就说那一家的家风不好,婆婆难伺候,不肯同意,但女儿坚持,只好把她嫁了过去(这爹也够听话的),结果婆婆果然刁钻,小姑更是跋扈,家里又穷,丈夫到是还算体贴,可也孝顺,婆婆磋磨她,她也无法,每日吃糠咽菜,刮的嗓子眼疼,****出去做农活,晒得皮肤又黑又粗,宋三娘她爹娘看了女儿如此,伤心落泪,不忍见(就是不好接女儿回家享福,怎么不知道赶紧给女儿送点好吃的东西,哭有何用?)。

    说了一通宋三娘在家里有多苦,之后就出来了鬼,一个厉鬼,在本地很有名,一日路过,忽见宋三娘在地头劳作,十分喜欢(干农活肯定灰头土脸,这也喜欢,鬼太没见识),就向宋三娘夫家下聘,要娶三娘为妻。

    宋三娘当然不肯,可婆婆却害怕厉鬼,不顾三娘跪地哭求,答应了下来。

    厉鬼招来无数小鬼小怪,一起迎亲,还奉上无数奇珍异宝,拿什么东海的明珠镶嵌的凤冠,无数绣娘花费三娘缝制的嫁衣,绣鞋,琉璃宝镜,赠给三娘,以讨美人欢心。

    (宋三娘要真有这么美,哪里还能留到今天,不知有多少达官贵人先抢了去吧。)

    婚礼热热闹闹,宋三娘在婆母面前不停啼哭,只说自己忠贞不二,不可侍二夫,最后婆婆以死相逼,宋三娘只好梳妆打扮,穿上嫁衣,嫁了过去。

    红尘听说书的女先生唱作俱佳地在那儿学宋三娘,哭着说什么她对不起夫郎,对不起婆婆,对不起这个,对不起那个,实在忍不住笑起来。

    林旭赶紧给她倒了杯茶水堵住嘴。

    到最后一节,宋三娘新婚夜先是喝骂不止,又暴打鬼新郎,愣是打得那鬼无奈求饶,承认错误,还把宋三娘好好地送了回去,当着很多人的面说她是个好女子,对夫忠诚不二云云,当下认了妹子,还把聘礼送了三娘做嫁妆,最后是宋三娘的相公高中状元,回到家来,和三娘团聚,婆婆也接受了三娘,一家人快快活活地生活在一起。(基本上每个话本都有个高中状元的秀才,也不知道状元有没有那么多,够不够分的。)

    连王半仙听完,都说宋三娘真是个好女人。

    林旭似笑非笑不说话。

    到是律风荷难得从房梁上跳下来开了口:“鬼也能娶人为妻吗?”他对什么宋三娘不感兴趣,到是觉得那鬼有点儿意思,“人也能打到鬼?”

    这话问得可真好。

    红尘失笑,四下看了看:“鬼怪也有娶亲的,还特别喜欢娶人为妻,这不,咱们这儿也来迎亲的了。”

    说话间,天昏地暗,狂风大作,树影摇曳,须臾间,乐声起,吹拉弹唱,若隐若现,明明是喜乐声,听起来却是让人心寒的厉害,总觉得心跳如雷。

    在座的人齐齐打了个哆嗦。

    王半仙很想躲桌子底下去。

    林旭也伸手握住红尘的手。

    到是小荷站直了身体,满脸疑惑,红尘轻轻拉着他坐下,拿了桌子上的一盘点心塞在他手里,笑道:“小荷只管吃东西就好。”

    说着,红尘看了眼躺在床上,忽然开始颤抖的女子,轻声道:“小青蛇,你且出来吧,有我在,总不至于让随便什么鬼东西把这位姑娘带走。”

    那女子身体一震,手腕上就浮现出一道青色的影子,有半米长,身体很细,头上生角,正警惕地瞪着红尘。

    红尘打量了它两眼:“我看你道行不浅,一直受人间香火,快要成龙了,现在为了吕小姐,费去大半的修为,元神耗损,你也不觉得可惜?”

    那只青蛇吐着信子,终于开口,嘶哑着嗓子道:“知知是我女儿,谁也别想伤她!”

    众人:“……”蛇——开口说话!!

    那嬷嬷简直吓得要拔腿逃走,要不是顾着吕知知,她就真跑了,这会儿还咬牙坚持留下,显然对吕知知真有些情谊。

    红尘向外看去:“我看外面那东西法力比你高出许多,你没受伤时,也拼不过它,现在你有什么能耐保护你……女儿?”

    那青蛇顿时耷拉下脑袋,明明是条蛇,却能让人觉得它特别沮丧,沉默片刻,显然它这会儿看得出来,红尘是个高人,有手段,不免寄希望于红尘,叹了口气,把前因后果都徐徐道来。

    原来这条青蛇本和女儿生活在京郊竹林中,虽然并没有干行善积德的事儿,到也没做过什么害人的勾当,只平平静静地过日子罢了,没想到偶然被大云寺出来历练的一个和尚撞见,只当它们是妖邪,便要将它们母女诛杀。

    那和尚法力极高,青蛇母女又不成气候,她被打得重伤,女儿更是惨死,只保留下一缕残魂,幸好当时吕知知礼佛路过,那和尚不敢伤人,到让她带着女儿的残魂藏在吕知知身上,躲过一劫,事后青蛇现身向吕知知道谢,这才知道,原来她们母女和吕知知还有些渊源,当年吕家小姐年幼时,曾救起她意外受伤的女儿,细心呵护,养在身边有半年之久,吕知知把小青蛇视为玩伴,特别喜爱,等到她把女儿带走之后,还伤心了好些日子,甚至雕刻了一个和小玩伴长得差不多的青蛇,****佩戴。

    这也算有缘。

    吕知知和别的女子不同,从小就喜爱蛇,听说她无处可去,便把它们收留下来,还按照她的要求,****香火供奉,可惜青蛇之女只剩下一点儿残魂,浑浑噩噩,岌岌可危,既不能转世投胎,也很难通过修行补全神魂,再这般下去,即便想尽办法呵护,恐只能落一个魂飞魄散的下场,从那之后,吕知知和青蛇之女相处数年,感情日益深厚,实在是不忍心,竟然冒险让残魂寄居在自己的身体里休养,也不怕那青蛇好些便夺了她的身体,这般大胆,又有情有义,青蛇特别感恩,即便后来好了,也跟在她身边照顾,之后甚至认了她当干女儿,真以母女称呼。

    青蛇说的简单,在场的大部分人都听得直冒冷汗,尤其是那嬷嬷,看吕知知的眼神,简直快把她当疯子了。

    这天底下不怕死的人虽然不多,可也不少,但主动让个妖物的残魂住在自己身体里的,那真是一万个里面,也没有一个。

    红尘也叹气:“怪不得我见你一条蛇,竟和吕小姐气息纠缠,偏偏并无戾气煞气,大约吕小姐是真心供养你们,你们母女也算是灵物,而非妖物,这才相安无事。”

    这时外面的鼓乐声更响亮。

    青蛇心中忧虑:“前些时候,京城不知从哪儿来了个厉害角色,是一只狐狸,很是厉害,忽然登门说要和我结儿女亲家,看上了知知,想要求娶,那怎么行,就是知知将来要嫁,那也得嫁给人才是,人妖殊途,如何能做夫妻,我自然不肯,可它却凶相毕露,直接要抢了知知的魂魄去,幸好我女儿和他纠缠,这才没让他把知知的魂魄完全带走,可也夺走了一魂一魄,我想办法去追讨了两次,奈何根本敌不过他,又怕魂魄分离太久出事,没办法,只好假意答应下来,只是要求他必须选择良辰吉日,大红花轿,迎了我们知知过去,他今日便要来迎亲了,自会带来我们家知知的那一魂一魄,我,我今天就是拼死,也要救回知知。”

    在场的人都沉默片刻。

    那一直照顾知知的嬷嬷,都不觉叹息:“看来您是真疼她。”只是,看到一条蛇一口一个女儿地叫她们家知知,这滋味,还真没办法说。

    小荷很意外:“外面来的是狐狸?什么狐狸?红的吗?阿尘不是说想要个完整的红狐狸皮做的斗篷?这下正好啊!”

    林旭又拿点心堵了他的嘴。

    红尘笑道:“连娶亲都要靠抢,恐怕是只丑狐狸,我可不要。”

    青蛇深吸了口气,声音悲凉:“我这条命,怕要交代在这儿了。”

    说话间,外面黑风阵阵,已经有个人登楼而上,还敲了敲门,这人长得到是相貌英俊,身穿喜服,很是体面,四下一看,张口就道:“哟,埋伏了不少人啊,看来小青蛇你还是不死心,不肯心甘情愿地跟我做这个亲家,无妨,今日就让诸位好友,在我新婚之夜,品尝蛇羹,也算是一则佳话了,哈哈哈哈!”

    这人到是嚣张的很,知道有埋伏也丝毫不怕。

    “青蛇,你就把你那些相好的朋友都叫来吧,一条蛇不够我吃,还是多来些更好。”

    青蛇气得浑身冒出绿光,张开嘴,露出毒牙,蠢蠢欲动。

    那狐妖脸上露出几分不屑,大大咧咧地招招手,“快来,快来……”话音未落,他忽感不妙,汗毛直立,大惊失色,二话不说一头撞向门飞窜儿去。

    可他刚一动,后面就慢吞吞飞过来一条绳子,那绳子看着很慢,偏偏他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却是根本跑不出去,一下子就被五花大绑,捆成一团。

    瞬间,一个人变成一只狐狸跌倒在地。

    红尘退后一步,掩住鼻子,其他人就没她这反应,扑鼻而来一股子骚臭,所有人忍不住张开嘴干呕半天。

    “这……”

    王半仙偷偷摸摸瞥了一眼,“真丑!”随即反应过来,不对,说好的大战一场呢,刚才还那么嚣张,那么厉害,不是打得人家青蛇重伤吗,不是还要吃蛇羹吗?怎么连打都没打,一照面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青蛇也愣住,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

    其他人都好奇,连林旭也有些好奇心,捂住鼻子探头看了一眼,叹了口气:“从此之后,对于那些志怪故事,怕再也不敢直视了。”

    故事里的狐狸精,那都是能魅惑众生的,无论是男狐狸,还是女狐狸,可眼前这只,毛色灰扑扑,还有一块儿没一块儿,猥琐的不行,真是难看。

    青蛇讷讷开口:“它要不是这么丑,也不至于娶不上媳妇,我也有狐狸朋友,都很漂亮的。”

    红尘也可以作证,很可爱很漂亮的狐狸还是大多数。

    这边三言两语地说话,那边那狐狸忽然嚎啕大哭,哭得嘶声裂肺:“三叔骗我,呜呜,说什么我们狐狸娶亲,都是要靠抢的,随便抢枪就有了娇妻美妾,呜呜,说什么人都蠢的很,绝对抓不住我们……救命啊,我不要死,我不要变成狐皮……”

    王半仙:“……刚才还嚣张跋扈呢!”

    红尘也懒得理它,走过去踢了一脚,从它脖子上掉下一个灰色的袋子。

    青蛇顿时大喜,扑过去小心翼翼地咬开,随即有一道黄色的光飞出,一下子钻入吕知知的身体。

    吕知知呻吟一声,醒转过来,只是气息还很弱,尚不能说话,只能茫然四顾。

    青蛇顾不得解释,连连道谢,“外面还有不少跟着来迎亲的妖鬼,贵人且先暂候片刻,我这就去清理一番。”外面的那些小喽喽,她可不怕。

    红尘摇头:“不必,肯定都跑得一个不剩。”

    青蛇一愣,这才注意到,唢呐鼓乐声早就没了,外面嘻嘻哈哈的动静也没了。

    “这些东西能留到今日,心眼都不少,里面这么大的动静,它们不跑才怪。”

    红尘笑道,若是她身边带的人多,还能一举拿下,可只她一个,却追不了那么多,只能由着这些家伙去。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三章 乌龙
    &bp;&bp;&bp;&bp;丑狐狸还在地上趴着,身上缠了绳子,它到是想挣扎,可挣扎一下就遍体鳞伤,疼的唉唉直叫,最后没办法,只能萎靡倒地,哼哼唧唧。

    一屋子人这会儿还回不过神,心里怦怦乱跳。

    只有王半仙撑着架子站得稳稳当当,张口说了好些此地风水如何如何的话,告诉她们,这边的摆设不对,那边应该加个什么。

    青蛇守着吕知知,********在女儿身上,对王半仙的话,自然不会去反驳,就是知道这全属于胡说八道,可又没什么妨碍,这会儿承人家的情,还不许人家赚几个钱不成?

    教坊司的嬷嬷更是心悦诚服,也被吓得够呛,不光是恭恭敬敬地请王半仙帮忙重新布置了一番,还请他看整个教坊司的风水,更是拿出老本,买了好些护身符。

    到弄得王半仙怪不好意思,在护身符上没造假,拿出来的都是他从别人手里淘换的好东西。

    红尘又检查了一遍吕知知,觉得没有大碍了,这才告辞准备离开。

    嬷嬷吓得一个健步过来拦住:“小姐,高人……这,这狐狸怎么办?”

    那可是会说话的狐狸,狐狸精啊,她一个老太婆,一介凡人,看一眼就心里毛毛的。

    丑狐狸龇牙咧嘴,冲着嬷嬷尖叫。

    红尘皱眉:“一只狐狸而已,难道你们教坊司的人不穿狐狸皮的衣裳?它虽然丑了些,皮毛也很暖和,你们自己不穿,剥了皮给别人便是,至于肉,到是可以炖一锅吃,别看长得丑,但它身上有点儿灵气,这肉也好,吃了能强身健体。”

    嬷嬷一愣,别说,还真有些心动。

    她早年也读过书,自古相传,服食也算是一种养生之道,要是吃了有灵气的肉,对身体说不定还真好。

    狐狸:“……”

    连青蛇都打了个哆嗦。

    要说它懵懂时期,也吃过兽啊,妖啊之类,算是采补,可听红尘这么轻描淡写地一番话,就觉得遍体生寒,自己在人家嘴里,那也是一块儿大肥肉,登时低下头不敢言语。

    红尘又笑道:“嬷嬷也别担心,这不有青蛇娘娘在?让它处理便是。”

    那嬷嬷讷讷应了,她也有点儿怕那青蛇,但青蛇好歹是知知的干娘,虽说这话真是让人心里很不痛快,可到底就算是自己人,克服克服也就是了。

    红尘从教坊司出来,被林旭送回家,至于教坊司送的礼,她到不怎么看得上眼,只是和身体好转吕知知说了几句话,到觉得她这个姑娘很有意思。

    想那易信易大人,把人家吕知知当成红颜知己,但这边一问,吕姑娘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易大人是谁,还是嬷嬷提醒了几句,告诉她就是那个写诗写得特别差,还总喜欢让她帮忙修改的那一个,吕知知才恍然大悟。

    嬷嬷也是无奈:“我这个女儿哪里都好,长得漂亮,擅歌舞,通诗文,就是认不得人,记不住脸,也就是我们几个朝夕相处的,她能勉强记住。”

    因为如此,她对所有客人都是冷冷淡淡中透着尊重客气,也很矜持冷静,时时刻刻身边有丫鬟陪同,那些客人们也觉得她与众不同,是个大家闺秀的模样,虽在教坊司,人却半点儿不轻佻,因此虽然很少露面,也渐渐有了名气。

    听了嬷嬷的话,再看看吕知知板着脸,一本正经,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不认得人是什么大事,甚至让人半点儿都看不出的模样,红尘也是一笑。

    她也打听过,吕知知的名声还不错,为人大气,只是有些冷漠,稍显高傲,要不是这嬷嬷说出来,谁能猜得到原来冷漠如大家闺秀的卖点,就然是因为根本认不得人的缘故。

    回去之后,连小严都息了怒气,没再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她一开始固然是很讨厌易信这人,可对这个家伙的红颜知己,也没多少好印象,这一趟过去,到是只把怒火冲易信发了,想想也是,人家在教坊司是做生意的,有客人登门,当然要让客人宾至如归,忽然冒出个莫名其妙的非要把人家当红颜知己,身为教坊司的人,总不好直接就把人给得罪大了。

    因为提起易信,教坊司的嬷嬷也不经意间提了两句,好像对这人不是太感冒,要不是这位是个官,恐怕嬷嬷还会说几句难听的,据说,易信有点儿听不懂人话,吕知知比较忙,最主要的任务是在大场合跳舞助兴,不太愿意应酬易信,主要是这家伙掏钱掏得不痛快,又不是出口成章的才子,不属于教坊司喜欢的客人,可他是个官,嬷嬷又不好直接赶人,只能明示暗示地提点,让他别老来,偏偏这家伙听不懂话,还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不知道想到什么地方去了,竟越发来得勤快,让人无语。

    小严听了更生气。

    那家伙在罗娘面前,可没有半点儿腻乎劲,相反,还彬彬有礼的很,口里时常说心悦罗娘,表现得却远不如在教坊司殷勤。

    罗娘到不气,还得安抚了小严,而且还抽空按照红尘说的药方,抓了药,写了熬煮方法给易信送过去,那家伙被警惕的青蛇所伤,虽然不严重,不喝药的话也得病个半年,到时候,现在手头上的差事一准儿没了。

    当然,罗娘管送,却管不了人家喝不喝。

    送过药,尽了份心,罗娘便没再多关注易家,她怕自己再多关注两天,紧张兮兮的小严要开大招。

    好几个夜里,罗娘发现小严不睡觉,默默地在院子里磨刀,那刀还是当初自家小姐送给她们防身用,每个人都有,十分锋利,不用磨,也能一瞬间断手断脚。

    罗娘赶紧连安慰带劝说,表明自己现在完全看不上易信了,易信是谁啊,她根本不认识,好不容易把好姐妹安抚好,没过两日,易信的母亲亲自登门拜访。

    红尘当时不在郡主府,罗娘她们也不在,就把人打发了回去,没想到那个老太太到来了劲儿,天天登门。

    罗娘不知所措。

    红尘有些好奇,干脆就回了郡主府,当然,她一个郡主,可没兴趣见这些不知所谓的人,只让罗娘和小严接待。

    很难得,连小严接待完人,都没有生气,甚至没提易家的话头,红尘私底下以为,应该是易信的母亲表现得还不错,小严满意了,不再生易信的气。

    那就好,整日为了这么点儿小事别扭,小严可忙得很,有那工夫,还不如好好经营生意去。

    这日天色不错,就是有些热,郡主府里住得可比卢家那园子舒服又凉快,红尘就回来避暑,刚吃了半碗冰镇的西瓜,就听下面人来报,易家来下聘了。

    来下聘了,下聘了……

    红尘反应了一下。

    小严杀气腾腾地从后面窜出来:“郡主,还请您准许我出去应付。”修长雪白的手都把袖子里的刀抽了出来。

    “等等,等等。”

    红尘把手里还剩下一半的西瓜放下,接过帕子来擦了擦手,把飞到天外的心神收回,分出心思处理身边丫头们的事儿,“易家来下聘?怎么回事儿?你们谁要嫁了?我怎么不知道!”

    罗娘也傻了,半天说不出话,这会儿一看小严要炸毛,吐出口气,连忙上前一步,主动先说清楚。

    一切都是误会。

    应该说是易家那老太太脑子不清楚闹出来的,罗娘可没想嫁给易信。

    那日易信的母亲登门,是来求药方的,原来当初罗娘送了药过去,易家根本没在意,随手就给扔了,可后来听说教坊司的吕知知姑娘病愈,又听说是郡主府的人给治的病,易家老太太登时回过神,再找药,虽然找到,可这药早就发潮变质,不能入口,她便派了人去郡主府讨要药方。

    当时红尘不在,自然是没讨回去,易信的母亲也不知是哪根筋不对,钻了牛角尖,非觉得是因为罗娘生了儿子的气,才故意瞒着不给,她就亲自来了。

    “当时我已经和老太太说得很清楚,药方是郡主的东西,自然不能给她,不过,我和易大人也算认识,不会见死不救,到时候抓好药送去易家便是。”

    罗娘哭笑不得,“药都送过去了……谁知道,今天会来这么一出。”哪里有莫名其妙直接下聘的道理!

    “行了。”红尘按了按眉心,低声吩咐几句,“你们都别出去,让人把外面的都打发走。”

    虽说罗娘不怎么在乎,可红尘还是要顾及罗娘的名声,让易家这么闹,多难看!

    事实上情况远没有想的严重,郡主府的人又不是傻子,还能让人堵住门?

    那边下聘的是易信的一个族叔,易信卧病在床,老太太为表郑重,就请了他出面,刚到门口,还没来得及怎么样,就让侍卫们客客气气地给一个不落,全弄到偏院里待着。

    说是客客气气,但一堆人高马大,腰悬宝刀,目露凶光的侍卫瞪着,这族叔登时就冷汗满脸,等到红尘吩咐下去,他们被连人带东西,往车上一塞运走的时候,这族叔冷汗淋漓,想了很多可怕的事儿,以为自己一帮人的小命不保,再等到被警告一番不许多嘴多舌,扔到易家,这族叔的腿都软的快走不动路了。

    要说这人也冤枉的很,他哪里知道,根本是易家老太太一厢情愿,不知道哪里想左了搞出来的事儿,还以为是郡主府和易家商量好的,这才应诺去下聘。

    去的时候,他还挺高兴,有朝一日能入郡主府那等贵地,说不得他也能沾一沾贵气,谁知道贵气没沾着,到被吓个半死。

    进了易家大门,气喘吁吁。

    易家老太太听见动静迎出来,一见聘礼悉数带回,登时皱眉:“怎么的,那个丫鬟还嫌咱们家的聘礼少了不成?”

    确实不算多,就置办的那些东西,林林总总加起来二十两银子也用不了。

    “二十多两银子,在乡下连正正经经的秀才女儿都能娶了。”

    那族叔抹了把冷汗,目瞪口呆地瞪着皱眉暗自念叨的老嫂子,心里一咯噔。

    这老嫂子不懂事,他可知道的很,易信相中了什么人,他一早明白,那是郡主府的女官,正五品,当时他还想,易信也是胆子大,虽然是个官,心可够高的。

    这次老太太出面让他去下聘,他心里也为易信高兴,只道是这门亲事成了,现在看来,里面不对啊!

    族叔深吸了口气,仔细问了问。

    老太太理直气壮地皱眉道:“……我拿着药包去药方让大夫看过,那药全都是碎的,又什么处理过,他们最多也就只能认出几味来,这等不明来历的东西,我哪里敢给信儿乱吃,可那丫鬟死活不肯给药方,还不是逼着我们家信儿娶她,娶就娶吧,为了信儿的病,只好委屈他,好在他是男儿,娶的妻子不省心,以后给他买两个知冷知热的美妾便是,就是可惜了正室的位置,哎!”

    族叔满脑袋冷汗,身体晃了晃,不可思议地看过去,他忽然觉得,自家那丑媳妇简直再好不过,好歹有见识,识文断字,绝不会把郡主府的女官当成寻常的丫鬟看待。

    再也不顾不上跟老太太纠缠,连忙钻到屋子里去找易信,顾不得他病不病了,再不把这老太太给制住,让她继续作死下去,那可了不得。

    人家郡主府的人大度,一次两次的作妖,人家懒得理会,可次数一多,人家不耐烦,易信哪里还能有好,倒霉的要只易信一个也就罢了,万一连累了族里,他连哭都没地方哭去!

    易信勉强撑着病体,听族叔说完前因后果,也愕然无语。

    族叔叹气:“你以后也别老顺着纵着你娘亲,该跟她掰扯清楚的,都和她好好说说,尤其是你现在在京城,京城贵人多,那是半路上碰见个乞儿,都不能轻易得罪的,何况是郡主府的女官,别说女官了,就是个粗使宫女,那也不能得罪啊。”

    易信喘了两口粗气,连忙安慰族叔:“叔叔不用担忧,罗小姐最是明理,我娘是急了些,考虑不周,不是故意冒犯,等我好了便去找她,下聘的事,还是要再多准备准备,总要够体面才好。”

    族叔:“……”

    这是体面不体面的问题吗?除了那不着调的二流子,京城谁家不是先商量妥当了再下聘,看易信这意思,很有把握人家女官愿意嫁他?
正文 第三百五十四章 助考
    &bp;&bp;&bp;&bp;从易信家出来,这位同族的老人整个人出了一身虚汗,琢磨着要尽量跟他们家远一些,还得通知一下族里,省得闹出大乱子,再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哎,都说易信出息了,现在看着,也是个糊涂的。”

    只是这种事,外人到底不好插手,只能指望人家郡主府那位女官也不想闹大不好看,暗地里把这事儿给了结掉,至于易信是死是活,他想操心也没办法了。

    罗娘这边到没想到易信会这么不依不饶的,还脑子很不清醒,不过,她和小严都属于生活经验丰富的那一类,一发现苗头不对,当时就直接约了易信出来,明明白白说清楚,她和易信只是彼此认识而已,并无其它任何关系,请易大人自重。

    至于易信怎么惊讶,怎么想不通,弄不明白,那是易信自己的事。

    小严更利落,直接客客气气地道:“易大人未来还要宏图大展,别把心思放在我们家罗娘身上为好。”

    一句话就让易信的脸白了,他也算当了官,就算初出茅庐,也不会听不出这里面藏着的威胁。

    那是郡主府,别看郡主没有什么实权,但想要让他这么个小官仕途中断,再容易不过,都不必做别的,递上一句话,把他弄到不毛之地去做个县令什么的,他这一辈子就别想再往上爬了,这一点儿都不难,难道上官还会为了他这样的小官不给人家荣安郡主面子。

    哪怕他也知道,郡主是能在皇后面前说上话的,都说后宫不干政,那也要看是什么事儿,对付他,别说皇后发句话,皇后甚或郡主身边的哪个太监宫女一句话,就足够他吃不了兜着走。

    远远看着罗娘和小严平平静静地上车儿去,易信浑身湿透了,半晌不敢出声。

    热风一吹,吹得人心烦意乱。

    许久,易信终于叹了口气,他还是有点儿想不明白,为什么呢,他和罗娘一直好好的,至少他都觉得,他和罗小姐已经有了默契,只差把话说透,为什么一夕之间就大变样。

    一直到回到家里,易信还是想不通。

    “我儿,你可回来了,哎,你身子还虚得很,病着呢以后可千万别往外跑了,那个女人也是,有什么话不能到家里来说,真不知道心疼人,以后她进了门……”

    “娘,没有以后了,人家不会进咱们家的门。”

    易信叹了口气。

    老太太一愣,莫名其妙:“什么意思?为什么?”就算在这之前,老太太嘴里千万个不满意罗娘,也不知道什么叫敬畏,可看了族里的人那羡慕的眼神,又让儿子和族里人分说了好久,她嘴里不承认,心里也知道,那罗小姐是一门好亲,是他们易家高攀了。

    这会儿一听儿子的话,登时恼怒:“难道她要……要什么,对背信弃义!”

    易信一伸手捂住母亲的嘴,第一次沉下脸,很严肃地道:“以后,绝对不能在外面说这种话,一句也不行,不要提到罗小姐的名字。”看母亲愕然的神色,他心里也难受,“那是郡主府的女官,门不当户不对,咱们高攀不起,您要是想要儿子平平安安的,就忘了这件事。”

    老太太整个人都愣住。

    这桩事在易信看来,堪称屈辱,又不能不受,在红尘那边,也就是小严生了一回气,罗娘也郁闷了两日,到没什么。主要是也没时间整日为了这点儿事纠结了,他们那位林公子忽然做起好人来,征用了红尘的茶社给一群即将赴考场的士子讲课。

    林旭十六岁上就中了进士,只是没入朝,一直在野,可他的才名还是远扬,人脉又广,这次更是随口一说,就邀请了三位早就归隐的大儒出山。

    当然,人家大儒过来肯定不是为了那帮嗷嗷待哺的士子,人家是来和林旭讨论学问的,只是让林旭顺手坑了一把,偶尔闲来无聊给士子们上两堂课。

    这就很了不得,不知多少士子趋之若鹜。

    红尘的茶社都有十好几天不能开门营业,干脆就整个给林旭去玩。

    林旭教学生的事儿,也不是特意做起来的,更没有广而告之,一开始只是给两个相熟的朋友指点一番,纯粹是朋友相聚,帮忙说说科举事宜,只是他讲得太好,名气又在那儿摆着,人人都道受益匪浅,也都有几个交好的朋友,林旭脾气更好,不介意他们带人过来,于是,人数渐渐增多,多到十几个了,大部分都是他在京城结交的士子,还有士子的亲人朋友什么的,正好又有大儒登门,林旭就干脆直接开了课。

    知道这事儿的,只有一小部分士子,到是有两三个有些才名,可大部分都属于泯然于众的那类,林旭交朋友也交的随心,贩夫走卒都能成为他的座上宾,名气什么的,他是真不看重。

    红尘当年助太子备过考,这一回林旭直接搬空了她的书房,把一部分她写给太子的资料,能拿出去的都拿了出去,还把模拟考直接照搬,三天两头的让那些士子像参加科举一样考试,再来就是大量的写文章做题,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坚持不下来的便直接去,再也不用进门。

    林旭是操练士子操练的很高兴。

    红尘就特别担心一帮士子在自家茶社出事,罗娘和小严都被她派了过去,不做别的,就是煮各种方便吃的滋补美食给学生们进补。

    这些人真是忙得连吃饭都恨不得让人拿漏斗往嘴里灌了。

    罗娘和小严去见识了一次,从此看林旭的眼神和看魔鬼差不多,偏偏那些士子还个个感激涕零的。

    红尘想想也知道为什么,这些士子大部分家境都不是特别好,虽然聪明,可条件差,自然得不到名师教导,能看的书籍也少,如今林旭不但客串名师,还把自家可以传世的书籍资料拿来免费供他们读,但凡是个知道感恩的,把命卖给林旭的心都有了,林公子相中的人,出白眼狼的几率也不大。

    “我们林大公子不知道又是在下哪一盘棋呢,你们就多费费心,至少得保证士子们的身体健康。”

    红尘笑道。

    罗娘和小严都应了,干脆调了个厨娘直接去茶社做饭,保证从早晨到晚上不停火,永远有食物能吃。

    多复杂的到是不必,那帮士子如今是吃什么都觉得香甜了,最要紧的是简单好下嘴,鸡蛋饼啊,饼卷菜,烤馕饼,烤肉之类的最受欢迎。

    再有就是凉茶。

    如今天气热,屋子里到是有冰盘,可无论林旭还是红尘都不可能敞开了让他们用,这冰盘主要是给先生的,就放在先生身边,那几个大儒上完了课,也就消耗得差不多。

    恩施得太大,那就不值钱了,而且在林旭看来,想要顺顺利利地科举完成,不能吃苦绝对不行,现在就开始吃点儿苦头,磨炼意志,没什么不好。

    冰不怎么够,大家伙热得心烦气躁,罗娘她们茶社里推出的凉茶自然走俏。

    那些名贵的凉茶他们吃不起,十几个大子一壶的,却是一壶接一壶的喝。

    红尘做生意有讲究,凉茶不偷工减料,一壶灌进去,出一身毛汗,便通体舒畅,估计这帮士子便是科举完了,从茶社离开,回家也离不了凉茶了,肯定会想买回去喝,也算是一笔不小的生意。

    林旭这人做事认真,通常是把一件差事接到手里,那就一心一意做下去,一定要做得完完美美才好,红尘都以为他一定像个老妈子似的,把这帮士子都送进考场,再给接回来,还得盯着他们会试结束,这才算完,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夏日一到,连日暴雨。

    光是曲州一地送进京的折子,那都是六百里加急,到八百里加急,皇帝这边还没太当一回事儿,因为那边的汛河大堤是前些年刚刚修过,而且年年都修。

    曲州也有好些年没有涝过,虽说每年汛期,那边都是小心谨慎,次次上折子求款,要加固河堤用。

    皇帝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折子一来,他就暂时给留中了,只派了人过去查看情况。要是真有问题,再发银子不迟。

    林旭得到的消息,却比朝廷细腻些,主要是他手底下的专业人士比较多。

    曲州那边今年是真不算好,河堤有被白蚁蛀蚀的痕迹,水流湍急,且周围的老百姓青壮比较少,大部分都是些老弱病残,如果一旦决堤,影响却很大,不光是周围的村子难以幸免于难,连曲州在内的三个州,恐怕都要出事。

    林旭大约是真有些不安,和红尘交代了几句,就带着人去了曲州,临走还给红尘留下了个木牌,代表他的,有事儿可直接调度鬼谷人手。

    其实在京城的那些人,大部分都是天机弟子,红尘使唤起来并不费力。

    她和林旭关系近,好多人都知道,即便如此,林旭还这么郑重其事地交了牌子给她,显然是这回确实有点儿不安。

    罗娘和小严各种奇怪。

    “咱们大周天灾*难道还少了?就说这洪涝,那隔三差五的就来一次,要是次次都这般紧张,日子还怎么过。”

    她们两个就从来没怕过天灾,旱也罢,涝也罢,反正时常见,再多的灾民,再多的苦楚,她们也是见惯了。

    红尘摇了摇头,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却免不了提着心。

    这次确实不太好,她也会些天文地理,总觉得今年是个不好过去的灾年。

    就说如今这大雨,若是再断断续续地下上半个月,那恐怕真是要出大事儿了。

    时间过得很快,好像感觉还没有几日,那边林旭就来了封十万火急的急信,说是要红尘火速赶去曲州,只说想让她算一算,今年河堤会不会决口,要会的话,哪里决口,怎么补救。

    这事儿很稀奇。

    红尘会算卦,可也是一般般,再说了,这种事,算出来又怎么样?这是天灾,人在天灾面前,大多数时候,总是无能为力,只能尽力补救罢了。

    不过,林旭派人回来,到不只是要红尘过去,还有正事,他派了人来筹款,安排了人各地去购买粮食,还组织了一大批精通水木工程的人手一块儿去。

    不光是天机的人,甚至出钱雇佣了好些愿意冒险的人手,几乎下了血本。

    曲州距京城四百里有余,隔了这么远,红尘也能感受到那边的紧张气氛。

    “罢了,去吧。”

    林师兄早在一入京城,就跟她说,可能要托她帮忙,眼下正好应验。

    那位开了口,红尘也拒绝不了。

    一边写了回信,让人送回去,一边就开始收拾东西,这回红尘也知道时间可能比较紧张,没办法大包小包,大量的车辆随行,但穷家富路,该带的东西都不能少。

    罗娘和小严一群人已经一头忙碌起来,忙得差不多晚上都没有时间去睡觉。

    各种行李,衣服不光要薄的,还得有厚的,鞋子更是不能少,到时候有没有工夫裁衣服做鞋谁也不知道,锅碗瓢盆再精简也得有,谁知道路上能不能买着?甚至连炭和冰都要准备。

    这一次,罗娘和小严点了十个女子通行,都是一开始就和她们一块儿跟随红尘的。

    其他的人男女不限,但凡对水木工程之类比较了解的都带上,看林旭的表现也知道,那边肯定缺少人手。

    红尘想了想就没反对,既然带人:“谁算学好,要是愿意去也跟着,一切听凭自愿,我有预感,这回可能比较危险。”

    既然算学好的要,那罗娘和小严就彻底放开手脚,但凡有一技之长,仿佛能用得上的,只要乐意去,一概带上。

    他们府里的人,个个能文能武,就是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拿起刀具砍个把大人和玩似的,带着不累赘。

    这边一忙活,连皇后都惊动了,一问知道红尘要出京,还是要去曲州,登时吓了一跳,好几次把红尘叫到宫里,欲言又止,只是到最后,也没说出不许她去的话。

    娘娘就是这一点儿最好,知道体谅人。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五章 护身符
    &bp;&bp;&bp;&bp;正经的夏日,不过天气到不算特别热,没办法,京城这边也一直在下雨,而且是大雨加小雨,接连不断,红尘的衣服放一放就发潮,洗完了衣服晒是晒不干的,必须用火烤,罗娘她们没少烦恼。

    没办法,红尘不算特别麻烦的人,可衣服总也少不了要换,家里穿的,会客穿的,出门穿的,赴宴穿的,你要是一天只穿一套衣服,入了别人的眼,保准被笑话一年。

    哪怕是红尘,也不乐意让人笑话,再说,她已经养成了和京城贵女们一样的习惯,真让她一套衣服连着穿,她自己就受不了。

    于是,下雨天晒衣服就成了苦差事。

    红尘看那些年岁刚刚十三四,瘦瘦弱弱的小宫女们,拿着衣服在火上烤,烤得自己满身是汗,就生怕她们不小心晕过去。

    罗娘到不当一回事儿:“早做惯了,厨房里有凉茶,解暑汤,干一会儿便换班去喝,郡主就别操这个心了,快看看单子,还有什么要加的,别出了门抓瞎。”

    出门带要的衣服更多,大部分都是做的新的,不过新衣服出来,不浆洗过,红尘也不肯穿。

    罗娘她们只好一边带着姐妹们收拾行李,一边折腾衣服,旧衣服也翻出来塞箱子里,红尘自己的意思,这次出门恐怕是要去吃苦的,新衣服太浪费,旧了的只要能穿,都拿去穿吧,穿坏了直接扔不心疼。

    女官宫女们辛辛苦苦收拾。

    红尘就看单子,列出来的携带行李的单子,每日都在加长,“行了,差不多就得,咱们这一回要轻车简从,不能带太多东西。”

    继续折腾下去,她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京。

    已经相当相当精简了。

    至少皇后亲自看了行李单,好几日唠唠叨叨,总觉得红尘到了外面,恐怕连饭都吃不好。

    宫里皇子们有时候也会出去办差,皇后对出门的事儿不陌生,那些主子们出行,哪个不准备个几个月大半年?光是随行车辆就不下百,随行人员更是多不胜数。

    眼下红尘这么出去,她是一百个不放心,只是孩子眉眼坚定,一看就是非去不可,她总不好拖后腿的。

    连续辛苦好几日,终于要启程。

    红尘也是临出门几日才知,她这回和工部的人一起走。

    工部也派了人去,虽然为首的只是个郎中,夏清,夏家的人,夏庄的堂叔,红尘按说该叫他一声堂爷爷。

    她刚一上车,就察觉到那边的视线,不说有敌意吧,总是带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

    红尘登时好笑,要说厌恶,怎么也该是她厌恶夏家的人,夏家的人凭什么看不上她?纯粹是角色颠倒了。

    不过,双方身份地位摆在那儿,夏清得老老实实过来拜见,老老实实地磕头,红尘连理会都不用理会,不想见,都没必要让他出现,这么点儿厌恶,也就无所谓了。

    一行人浩浩汤汤出发。

    “为什么非要走官道,等绕过这一条,再上官道,能节省很长时间,我们工部受皇命出京,为了陛下,无不争分夺秒,路难走一些又如何!”

    夏清一脸气愤,不管不顾地在那儿吵吵。

    工部其他人身份都比他低,耷拉着脑袋一脸尴尬,也不敢劝说。

    的确,他们是奉皇命出京的,人家荣安郡主一行人不过是随行,按说一个郡主也指挥不动他们,可人家那是皇后娘娘亲自托付,务必要小心保护的贵人,你一直为了这么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跟人家吵个什么劲。

    怪不得这家伙都在工部二十多年,到现在还是个五品郎中,连那几个寒门子弟都比他升职更快,就这拎不清的性子,能有个五品,该烧高香了。

    罗娘她们也烦。

    从出京以后,这个夏清就各种毛病,对她们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一开始还比较克制,可能后来见自家郡主好说话,并不怎么闹腾,就越来越蹬鼻子上脸了。

    红尘拿了颗杏子吃了,轻声道:“他要走小路,让他去吧,咱们走官道。”

    皇后的确说了,让她和工部的人同行,也是为了照顾她,工部那边把这当皇后的懿旨,自然遵从,到了红尘这儿,只当一句嘱咐,可执行可不执行的。

    “对了,把左边盒子里的护身符给……那个行丘的主事,我看他还靠谱,不至于给扔了。”

    罗娘应下,也不问为什么,便很自然地去做。

    那边还没吵完,这边郡主的车驾已经启程,大大方方走了,夏清一呆,半晌没说话。

    其他人也面面相觑。

    丘主事算是夏清之下,官职最高的一个,连忙过来劝道:“夏大人,咱们也跟着走吧,娘娘把郡主托付给咱们,咱们总不能让她独行啊。”

    夏清脸上又红又白,显然也有些迟疑,还是恨恨一咬牙:“不,咱们走近路,皇命要紧,大不了回去我上折子请罪。咱们是去干正事的,哪里有空……”

    “大人,慎言。”

    夏清一下子闭上嘴,心里还是堵了一团火一样。

    他非常非常的不喜欢夏红尘,可以说,不只是不喜欢,简直是厌恶。

    现在外面虽然没有大肆宣扬,夏家内部,差不多都知道荣安郡主的身份,知道她其实才是族长的亲生女儿,可看看这个荣安郡主做了什么,处处诋毁夏家的声誉,又不知道什么叫孝,什么叫顺。

    她是不是在夏家长大的,可那是阴差阳错,族长一日是她父亲,那就是她的父亲,身为女儿,难道不该对亲爹毕恭毕敬!

    反正,他夏清是绝对看不上这么个不孝女!

    那只是家事,现在到好,区区一个郡主要出京玩,竟然得由他们这些出去办苦差事的人护送,而且还指手画脚的,让人不痛快的很。

    工部一行人觉得不妥,但谁让夏清是主管的,也只能听他的话。

    “咱们走近路,能比他们快大半日,到时候直接走,不必等着,差事要紧。”

    夏清一边挥了下鞭子上路,一边还大声呵道。

    其他人都没吭声。

    打定主意大家注意拖延一下,无论如何不能和郡主分开,上官发疯,他们脑子还清楚呢。

    然后等到上了小道,大家伙忽然发现,根本就用不着拖延什么了,反而得拼了命似的赶路才行。

    小路不知何时被人挖出好多个陷坑,各种各样的,还有山上落下来的巨石,不光有以前的,如今还时不时要落一块儿下来,弄得底下人仰马翻。

    “啊!”

    丘主事忽然被烫了一下,低头一看,护身符微微发热,他心头顿时警觉,一下子想起那位姑娘送护身符时说的话,若是护身符发热,必有灭顶之灾。

    警惕心一起,丘主事还没反应过来,就高声喊:“停!”

    他这一嗓子出去,声音极为洪亮,整个队伍拖拖拉拉都停下,夏清皱眉,怒道:“小丘,你干什么,怎么还耽误时间,咱们……”

    话音未落,轰隆一声。

    前面山体滑坡,无数巨石滚滚而落。

    夏清的话戛然而止。

    其他人转头看去,只见一瞬间,地面就变得坑坑洼洼,好多大石头,碎石头堆了一地,他们总算知道路上的石头分什么会这么多了。

    “好险!”

    真是好险,只差一点儿,他们要再向前走一点儿,不说全军覆没,肯定是个个带伤。

    连夏清都出了一身冷汗,如果还没到地方,他就损兵折将,那还了得!

    也幸好他们人比较多,都带着工具,可以清理石头,好多人一起努力,勉强把道路给疏通开,算是能走了。

    哪怕走了有一大半,底下人还是忍不住建议,他们还是沿路回去吧,回去的话固然耽误时间,可继续下去,谁知道要出什么乱子!

    夏清脸上涨红,也不知怎么的,忽然好想看见红尘眼睛里的嘲讽。

    让一个小辈嘲笑?

    他满肚子怒火蒸腾而出。

    其实这次出京,他根本就是被坑了,工部别的人都不想去,可上面交代下来的差事,总不能没人干,他这个性情耿直,和同僚们关系不冷不热的,便被推了出来,从一开始,他就憋了一肚子的火,此时便是吓出一头冷汗,心里的气也没有消多少。

    “不行,我们没时间耽误了,为了陛下……”

    话音未落,前头的人忽然惊慌失措,转头高声道:“大人,不好了,前面有好多流民。”

    前面一叫,大家抬头看去,果然看到漫山遍野的流民,都聚集在一块儿,慢吞吞地向这边走。

    也许是见到了他们的车队,流民们一下子骚乱起来,离得老远,都能看出那股子惨烈的气势。

    夏清还闹不清楚情况,丘主事脸色大变,也顾不上劝说,二话不说把夏清往马上一按,高声下了命令,所有人掉头,用最快的速度,能跑多快就跑多块,赶紧跑!

    “你!”

    “大人恕罪,卑职僭越了,可这流民不能招惹!”

    夏清不懂,底下人可知道,流民们大部分都跟疯了差不多,有一点儿刺激,就可能闹民乱。

    每年灾年,民乱不断,不是闹着玩的。

    夏清还要说话,不过,他马上就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了,工部这边人多,车多,掉头不容易,走也走得不算快,流民那边,虽然个个骨瘦如柴,没有力气,也没有马匹,但他们和疯了一样拼命追过来,那股子气势,远远就把人吓得脸色煞白。

    根本不必丘管事多说,所有人拼了命地跑,这会儿到要感谢路上那些陷坑一类了,虽然他们走得也艰难,可后面的流民也被堵住,总算是……惊险万分地避了开去。

    这一回,夏清再也不敢说他提前做好了准备,地图很清楚,标注了不少近路捷径的话,老老实实地在官道上走,走了一段,便碰到了红尘一行人。

    对方显然在等他们。

    双方一见面,工部这边不免唏嘘。

    人家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还有人烧了茶水,大约吃饱了肚子,轻轻松松地坐着休息。

    他们丢盔弃甲,狼狈非常,一个个的,跟被打劫了一般,事实上确实丢了一辆车,一辆车陷住走不了,里面的东西不过是些过冬的棉衣一类,不怎么值钱,他们一咬牙,也就只好断尾求生,扔了车保住大部分物资再说。

    工部这回过去,主要过去的是工匠等,可也带着一部分物资,至少他们这些人要吃要喝,还得有衣服穿吧,钱也得带着一些,再加上考虑到路上的损耗,到了地方给当地同僚们的,带的银钱着实不算很少。

    郡主府这边,一看人到了,也没多说什么,侍卫们帮忙,端了茶水过来,好歹让这些人也喝点儿水,歇歇脚。

    丘主事连忙过去拜谢,哪怕郡主不见,也老老实实跪着给郡主磕头。

    “要不是郡主提前送了护身符过来,我们这些人这会儿恐怕都进了阎王殿!”

    他是半个粗人,不怎么会说话,可是知道恩义,这回带来的工匠们也同样懂道理,一个个感激不尽,到处都是庆幸的声音,剩下的就是感叹郡主的能力有多高,有多么慈悲,他们这等卑贱之身,能得郡主相救,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夏清铁青着脸,可这会儿也无话可说,只能避而远之,一个人躲在车里,马也不骑了,连吃饭也躲着吃,好像生怕人家笑话他。

    可红尘根本没把他当一回事儿,估计连名字也忘得干净,她这边攥着一堆资料,愁眉不展,哪里有工夫管别人。

    这一路上,她们走得不快,前面早就散了探子出去,一路上消息都在汇总到她这儿,可以说,很不乐观。

    河堤岌岌可危,林旭调派人手加班加点地修,可速度远不够快,还有无数流民,已经闹起了民乱,到是镇压了,可灾情如此,光靠镇压,光靠剿灭,又有多大作用。

    “真是……大周朝的前景,太糟糕了。”

    红尘有时候都想,这么个朝廷,没了也就没了,可她知道,改朝换代这种事,不光是阵痛,那是真要死很多很多的人,才能完成的。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六章 相遇
    &bp;&bp;&bp;&bp;“嘶——”

    “郡主再忍忍,过了这一段就能坐车了。”

    罗娘脸色雪白,气喘吁吁地道。

    小严根本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官道居然也塌了一大半,坑坑洼洼的,行李车还好,要是人坐,非得颠簸到时时呕吐不可,骑马虽然累,到底好过些。

    红尘自然也只能骑马,前阵子她还有心思操心什么会不会改朝换代一类的大事,如今也只能********搁在赶路上,脑子都木了。

    红尘骑射工夫还行,自以为比京中大部分号称擅长骑射的贵女半点儿不差,但她以前骑马那是做什么,那纯粹是游玩,都不等她觉得累,就有无数人哄着劝着,劝回去休息。

    她也出行,出过远门,可那都是舒舒服服地躺在车上,一辆车装扮得和房子差不太远,如今到好,连续骑马一整天,还是快马加鞭,大腿上都磨出好几道血痕,估计快结痂了。

    罗娘她们也是心疼的要命,奈何这种事儿,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没事,等磨出茧子就好。”

    罗娘:嘤嘤!!不要啊!

    小严再一转头,看自家郡主被晒黑了两个颜色,更是欲哭无泪,脑子里拼命想各种保养皮肤的方子。

    她们出门前,怎么就没想想,应该带些养护皮肤的药膏才是。

    可也怪不了她们,她们家的小姐天生丽质,皮肤吹弹可破,晶莹剔透,从来没为此发过愁,可谁知道,竟也怕太阳!

    再说,她们本来觉得,到地方根本用不了多长时间,毕竟不算特别远,奈何路不好走,而且还有流民,愣是绕了一个大圈儿,再加上辎重,就更慢了,到现在还远得很。

    小严一想起这一路上的烂事,就心烦气躁,连林旭都有些怨恨上,她们家郡主是个女儿家,凭什么吃这个苦,受这个罪!

    罗娘瞥了她那黑脸一眼,轻轻一笑,向后看了看,小声道:“小严别恼了,你看看后头。”

    她们家郡主再累再苦,那也是稳稳当当坐在马上,像后头那位夏家的老头子,因为腿软骑不动马,工部的人怕他跟不上,干脆拿绳子把整个人捆到了马背上。

    为此,她们家郡主还贡献了一匹好马过去,郡主养的马有灵性,知道跟着大队人马走,不用人驾驭。夏家一向擅长养马,这回自家的好马,却让皇室郡主家的马给比下去,想起夏家那老头的脸色,罗娘就觉得好笑。

    红尘看着自家丫头们的模样,叹了口气,还能笑得出来,总是好事。

    她如今就有些笑不出来。

    这一路上,她们遇见了三次大规模的流民汇聚闹事的情况,很吓人,每一次遇见,总会看到无数被扒光了的尸体,甚至遇见了几次尸体被人生食的情况。

    那日红尘远远看到一个孩子跟饿狼似的,盯着另一个孩子看,等着他咽气,那一瞬间,红尘忽然害怕起来,说不出的恐惧,她也终于知道,自己只是一介凡人而已,不怕妖魔鬼怪,却怕了这些……可怜的人。

    一路走得很是艰难,不过这样的经历,红尘觉得也不算到最糟糕的地步,情况再坏,至少她身边带着的那些姑娘,肉眼可见的成长起来,就连一些新入府的,只有十一二岁的小孩子,也变得和大人一般懂事。

    她们本来就是落了难的女孩子,被收入郡主府,好歹有一条活路,如今眼见饿殍遍地,想到自己,自然是颇多感慨。

    “郡主,我们歇一会儿。”

    罗娘看了看天色,低声道。

    红尘点头应了。

    底下人简简单单收拾出一片干净的地方,扶着红尘下马坐下,其他人也赶紧生火做饭,前面的探子远远派出去看着。

    夏清被从马上解下来,气喘吁吁地坐在一边去,旁边就有人递了一张硬邦邦的面饼,又递过来一壶水,夏清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吃,拉得嗓子生疼也顾不得,好不容易塞进肚子些,吐出口气,慢慢地活动僵硬的不行的手脚,忍不住偷眼看了红尘一眼,却随即瑟缩了下,心下愤恨难忍。

    就在不久之前,只因为他看见那些流民饿得易子而食,受不了了,说了句自家带的粮食足够,要不要分出去一半的话,那位郡主就直接让他带人去分派粮食,不过郡主自己却带着人先躲得远远的。

    情况……自然是惨烈无比。

    夏清使劲捶了下自己的头,其实他也明白,自己的做法幼稚的要命。

    在流民堆里散粮食,那还了得,那些流民们已经到了绝境,只要有一丝希望,就是拼了命也要抓住。

    当时漫山遍野的灾民们一拥而上,他甚至吓得几乎要尿了裤子,之所以说是几乎,是因着本来就一身汗一身水,就是尿了,恐怕他也察觉不到。

    只差一点儿,要不是郡主派来的侍卫当机立断,扔下粮食带着人就跑,他恐怕早就死了。

    可这事儿,连说几句怨言都不行,事情是他提起来的,人家郡主只是同意而已。

    郡主身份尊贵,本来就不该置身于险地,至于他当初说那几句话,本身只是想表达一下自己对流民的同情,根本没有想真的去做,却让那个女人轻描淡写地给坑了去,这话,他能说吗?他有脸随口说吗?

    “……咱们是去做正事的,也不知道荣安郡主去干什么,眼下这么乱,还天天想往外跑。”

    夏清只有暗自嘀咕几句小话。

    他是个棒槌,说话不走心,想说什么说什么,可工部其他人都不傻,只肯当没听见,没把这老小子给卖了,已经是看在他年岁大,又是自己人的份上。

    哼,随便诋毁朝廷郡主,简直不要命!

    红尘简单吃了些东西,正闭目养神,忽然坐起身,一挥手。

    罗娘她们都很警醒,立即起身招呼。

    所有侍卫们全都行动,整理行囊,工部那边的人吓了一跳,“怎么了?”

    怎么说走就走?

    夏清更是脸色难看:“故意折腾人不成!”不等他抱怨,已经被人又拴起来按在马上了,他也没精力抱怨什么,几乎一眨眼的工夫,众人就启程,开始狂奔。

    走了有一小段儿,后面的探马才赶上来报:“后面出现大批量的土匪,肯定是土匪,手里都拿着兵器,人数不少,不宜纠缠,快走!”

    嗖!

    正说着话,后面就有箭枝飞来。

    不过后劲不足,让殿后的侍卫很快挡下。

    “加快速度!他们没有马!”红尘扫了一眼,厉声道,主动提速,一群人拔足狂奔。

    夏清被颠得直翻白眼,正好有一支箭射在马屁股上,马一下子受了惊吓,蹄子一翻,横冲直撞,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直直地撞向红尘去。

    罗娘一皱眉,和小严一左一右,一人拉缰绳,一人按住马头,幸亏这是自家的马,要是换了别的,只能杀了它了,好不容易才安抚下来,小严跳到马背上去,也不管差不多滑到马肚子底下的夏清,摸着马耳朵,小声安慰它:“没事儿了,没事儿了,回头不让你驮着不会骑马的笨蛋,听话。”

    夏清:“……”

    冲出去老远,总算甩掉了土匪。

    检查了下,辎重丢的不算太多,损失算可以,事实上,他们这一路丢掉的东西多了去,一开始众人垂头丧气,现在只要没死太多人,大家就很高兴。

    工部那些人,一个一个的都脸色惨白,还有一个落了马,跑得慢,差点儿让土匪追上,硬是拼着一口气打死了个土匪,靠着自己身体素质比较好,才冲出去让侍卫救下,刚才危险到没什么,这会儿抱着马脖子拼命干呕——已经吐得肚子里什么东西都没了。

    红尘也有些难受,举头看去,轻轻舒了口气,笑道:“接应的人来了。”

    罗娘一看,也大喜:“是天机的人。”

    而且是林旭。

    林旭跑得最快,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纵马冲来,连小荷都没跟上他,还差了几步。

    红尘刚一张口,还没出声,就腾云驾雾,飞到了他的马上。

    罗娘:“……”

    红尘哭笑不得:“没想到师兄的力气不小。”

    “……是你轻。”

    林旭是爱干净的人,身上一直带着淡淡清香,还有草药的香味,现在却只有汗臭味了,到也不算特别难闻,可还是有点儿古怪。

    把红尘的头使劲往自己怀里按了按,简直把她当成小姑娘一般。

    他一句话都没说,可红尘知道,他怕是被吓坏了。

    这一路上,通信不是很方便,他们又绕了好些路,好几次碰上流民不得不转道而行。

    林师兄一定等了很久很久,明明应该到的人,迟迟不到,消息送过去,流民遍地,民乱频发,更是惊险。

    “我们林公子要是再瘦下去,真的会没办法看的。”

    红尘贴在他胸口上,简直能摸到他身上的肋骨,林旭叹了口气,有些克制地把人从自己怀里扒拉出来,小心翼翼地递给虎视眈眈的罗娘她们。

    接下来的路,就可以坐车了。

    红尘上了车,顺手也叫了林旭上去。

    眼下这等情形,哪里还顾得了什么男女大防,两个人都挤在车上。

    “情况怎么样?我听说,河堤决口了?”

    林旭点点头:“哎,说不清楚,你去看看就知道,旧堤根本顶不住,要想保住下游三个州,必须重新修,只是,是个大工程,来不及了。”

    他的神色略带几分漠然,眼中却流露出一丝恐惧。

    红尘从没有见过他这么害怕的样子,忽然想起一件事,上辈子鬼谷先生似乎提起过,他们鬼谷传承千年,每一代鬼谷传人们做得最多的,其实不是教徒弟,或者在这天下乱局里闯荡,而是著书立说,整理典籍,鬼谷的传人显得智珠在握,也不过是比别人见多识广,读得书更多而已。

    鬼谷的典籍秘藏,被分别放置在三个地方,也许其中一个,就在这附近?

    红尘也是瞎猜罢了,别管是真是假,即便只是为了最起码有百万的人,还有这良田,这百姓们安身立命的家业,她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不让洪水泛滥。

    “好累,多久能到。”

    虽然心里藏着事儿,可一见到林旭,红尘觉得身子骨都软了,懒洋洋地呻吟出声。

    林旭也被她软绵绵的动作逗得笑起来:“为了找你,我也绕了路,唔,恐怕得休息一夜,明天中午才能到曲州去,你要是累了就睡,我想前面应该能找到安营扎寨的地方。”

    他话还没说完,红尘就歪在褥子上,香香甜甜地睡了过去。

    一觉好眠。

    红尘再一次醒来,便听见喜乐声阵阵,十分热闹,“天底下的喜乐好像都差不多。”

    罗娘一听到动静,连忙过来看,闻言笑道:“郡主可别这么说,我听得瘆得慌。”

    上一次听这声音,还是那狐狸精娶亲的时候,让自家郡主一提,果然觉得差不多,本来是高高兴兴的喜事,到让她浑身发毛。

    “好,好,是我的不是。”红尘笑着四顾,这才发现,她这会儿躺在一间民房里,房子很简陋,到是被褥都是自家的,还算舒适。桌子上也摆了一个荷叶状的浅盘子,里面装着一些野花野草,颇有野趣,肯定是罗娘嫌屋里单调,特意放的。

    “外面怎么回事儿?”

    “没什么,咱们找到个村子借住,我看这村子还挺安宁的,有人办喜事,就是咱们借住的这家的姑娘要出嫁,这会儿后生们正练习呢。”

    “哦?”

    红尘坐起身,“居然碰上喜事,不错啊,正好,咱们也去看看,顺便给添个妆。”

    罗娘连忙帮她换衣服。

    难得自家郡主有兴趣,这绝对没什么问题。

    换了身寻常的衣服,穿戴整齐,红尘就携着罗娘一块儿出门,外面果然很热闹。

    这一家的主人也十分热情好客,男主人腿有些毛病,没有出来,女主人却是个利利索索的妇人,姓江,周围人都喊她江娘子,见到红尘她们主仆,虽然有些意外和拘束,却也算很大方得体,似乎识文断字。

    客气了几句,红尘说要见见新娘。

    江娘子连忙引路:“贵客迎门,是我们家喜儿的福气。”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七章 悔婚
    &bp;&bp;&bp;&bp;新娘房间里也热闹,围坐了七八个小姐妹,红尘一进来,便是万众瞩目,所有人都不觉有些局促。

    她也就不好多呆,人家今天大好的日子,她在这儿,多多少少有点儿喧宾夺主。

    “说来也巧,我等借住贵府,正碰上这位姐姐的喜事,便也想来沾沾喜气,还望姐姐勿怪。”

    说着,便让罗娘拿了缎子出来,大红的缎子,上面的刺绣更是精致,是从京城里带出来的,不算最好,可也是贡缎,民间寻常情况下十分罕见。

    “哎呀,这缎子真好看,像能发光似的!”

    旁边有个小姑娘忍不住叫了声,伸手摸了摸,一脸的羡慕。

    那新娘子也顿时惊艳,不过见自家妹子如此,还是很不好意思,讷讷道谢,却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欢,推辞了几句便小心翼翼地收起来。

    屋子里的气氛更好了些,热热闹闹的,一帮小姑娘叽叽喳喳,打趣的新娘子脸颊通红。

    时间还早,婚礼是在黄昏时候举行,新娘这边聚集的亲戚朋友却已经很多了,嘈嘈杂杂的,红尘虽然也不是不爱热闹,可这般吵得耳朵嗡嗡,还是不怎么适应,说了几句话,便借故告辞。

    好在这一家也看得出来,他们这一行人根本不是一般人,自然加着十二分小心,不敢打扰。

    至少红尘她们暂住的屋子,村民们都躲得远远的,若不是地方不大,红尘也听不见外面的声音。

    “林公子呢?”

    红尘坐在床上,罗娘和小严一边一个,使劲给她按摩僵硬的肩膀。

    “公子刚才过来一趟,小姐还没醒,这会儿估计正忙着看书信,好像是曲州那边有信过来。”

    “唔。”

    红尘懒洋洋地应了声,叹了口气,“真是缺乏锻炼了。”

    其实罗娘和小严那些女孩子们更辛苦,可这会儿个个都显不出来,精神抖擞,反而是红尘,睡了一觉到更觉得身体软绵绵没有力气,好像踩在云朵上一般。

    或许真是有些疲惫,红尘没什么胃口,只喝了半碗粥就又睡下了,睡得迷迷糊糊中,好像看见林旭进来看她。

    林旭的手有点儿冷,却特别特别的温柔,抚摸她的额头,给她盖上被子,好像低声细语地说了点儿什么,又好像没有,红尘只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翻了个身就又睡过去。

    睡到天色昏暗,她才醒过来,坐起身喝了口茶,罗娘就在旁边绣帕子。

    “迎亲的还没来?”

    罗娘也奇怪:“说的是呢,等了这么长时间,这边也急了,时辰已经过去,可新郎迟迟未到,刚才还打发人去探问消息。”

    红尘摇了摇头:“真没见过娶媳妇这么不着急的。”

    她以前也参加过婚礼,都是男方早早过来,让女方一通为难,不到时辰接不走人,这一家成亲到奇怪。

    “可能两家离得近,我听说男方就在隔壁村子,新郎新娘是青梅竹马。”

    罗娘一边道,一边点了灯,正想问问自家小姐饿不饿,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嚎啕大哭的声音。

    红尘猛地站起身,罗娘连忙出去看情况,半晌才又推门进来,脸色也难看的很:“新娘子……悬梁自尽了。”

    小严也一脸的惊恐状。

    “怎么回事儿?”

    红尘睡得脸颊通红,头发也乱糟糟,简单理了理便出门。

    罗娘和小严你一句我一句的,总算把事情说清楚。

    男方那边……忽然悔婚,新郎那边遣人来说,当初合八字的时候算错了,她们家喜儿八字硬,克夫,会毁了她儿子,说什么也不肯来接亲。

    女方这边都准备妥当,一下子得了消息,那还了得,喜儿的爹还好,娘当时就昏死过去,还不敢跟女儿说,可人多嘴杂,这等事怎么可能瞒得住,家里人一阵鼓噪,喜儿就得了消息,一时想不开,趁着姐妹们出去商量的工夫,就拿自己的盖头上了吊。

    要不是当娘的醒过来心疼闺女,进门来看,恐怕女孩子已经香消玉殒。

    红尘:“……”

    小严一脸的不可思议:“开什么玩笑,六礼只差迎亲,婚书早就写好,这,这,说悔婚就悔婚,女方固然得不了好,难道男的那边,就能,就能有面子了?还要不要脸!”

    她们这群姑娘,算得上见多识广,婚前悔婚的也不是没有,可大喜之日悔婚,新娘子还没过门就不要,那比新郎逃婚还罕见得多。

    正说着话,外头就吵吵嚷嚷起来。

    “伯娘,大伯,咱们家喜儿不能受这个气,王小二这个混账,他算什么玩意,走着,咱们非得弄死他不可!”

    “对,弄死他!”

    “今天他王小二要是没个交代,咱们就去找他们族里去,王家不能这么欺负人。”

    “当咱们谢家没人不成,我这就叫兄弟们抄家伙,哼,今天不整死那个混蛋给咱们喜儿出气,我谢东的名字倒过来写。”

    红尘也连忙梳洗一下出门。

    到喜儿的房门前看了一眼,里面压抑的痛哭声阵阵,喜儿脸上的妆容早就花了,眼皮浮肿,整个人木木愣愣的,毫无生气,她娘亲抱着女儿哭:“喜儿,你可别想不开,都是那个杀千刀的不好,我们喜儿不怕,爹和娘会给你做主的。”

    外面也有几个后生气得脸色铁青:“喜儿别怕,哥几个给你出气去,弄断王小二三条腿,再拉过来让你好好揍他一顿。”

    说着,一行人就向外冲。

    喜儿忽然扑出门,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谁也不许去……我,我丢不起这个人,他王小二要退婚,那就退,我,我,哇!!”

    这姑娘年纪不小了,已经年过二十,就是大周朝女子出嫁再晚,到了她这个年纪,也算是该尽快嫁人的年纪。

    “……我从十五岁和他定亲,等了他五年,他说要读书,要考上秀才才娶我,我也没有不愿意……算我瞎了眼,一会儿我就绞了头发当姑子去,我不要他了,是我不要他!”

    一番话艰难出口,所有人都愣住。

    喜儿她娘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再也忍不住,泪流满面,却是坚持着站起来:“对,对,我们喜儿不要他,喜儿别怕,你是好姑娘,咱们再找更好的……”

    娘俩正强压着悲痛说话,外面跑进来一个小孩子:“婶子,王小二他带人来了。”

    众人都一怔。

    喜儿的脸色也变了变,不可抑制地露出几分喜悦。

    红尘一看便知道,这女孩儿大约心中还有一点儿希望在,她希望她选中的良人心里还有她,这一切都是误会,都不是她良人的意思……

    看事情也似乎确实是如此,那个王小二一见喜儿,目中的眼泪就落下来:“喜儿妹子,是我对不住你,对不住你!”

    声音未落,双手掩面而泣。

    喜儿面无表情,嘴唇蠕动,半晌才沙哑着嗓子道:“你还来干什么?”

    王小二咬着牙,满脸愧疚。

    站在他身前的中年人,拍了拍王小二的肩膀,叹了口气:“喜儿,三叔也是看着你长大的,不希望你哪里不好,今日咱们村来了一位老神仙,是知州大人亲自请来看汛河风水,镇压龙脉的大师,赫赫有名,他老人家亲口所说,你和我们家小二八字不合,若是接亲,不光是祸害他一个人,对我们王家村都是大损害,你也知道,今年年景不好,说不得什么时候便有灭顶之灾,不能为了你一人,害了大家伙,哎,这事儿,就算我们王家对不住你,你忘了小二,好好过日子。”

    喜儿愣愣看过去,目中的神采一点点消失,刚才那仅有的一丝丝奢望,彻底被摧毁。

    站在不远处的王小二,那个会给她送一把野花,会夸她美丽,会告诉她,将来要给她一辈子幸福的男人,正低着头,畏畏缩缩地站着,就像个没骨头的男人。

    几句话下来,谢家的男人们早就暴跳如雷,抄起各种家伙一窝蜂涌上。

    王小二吓了一跳。

    他三叔更是脸色骤变,高声道:“我跟你们说,你们要是敢动我们一根汗毛,小心我要你们好看,现在知州大人就在我们村子里,让他老人家知道,你们……”

    谢家的人更是愤恨不平,蠢蠢欲动,喜儿的堂兄一棍子抡过去,要不是王小二抱头鼠窜,准要打破他的脑袋。

    王家那边也来了好些个后生,登时有几个站出来挡住。

    谢家这边更是怒气大涨。

    场面登时乱了。

    喜儿看那王小二哇哇大叫,眼泪落下,一把抓住自家兄长,厉声道:“滚!给我滚!”

    “……把我们家的聘礼还回来,我们也不想在这儿多呆,谁知道你个女人会不会克了咱们家。”

    王小二他三叔也撕破了脸,气哼哼地道。

    喜儿登时愣了愣。

    王小二低着头,小声道:“别的也就罢了,喜儿,对不住,那一对玉镯子是我们家祖传的,代代都传给媳妇,真的不能给你。”

    喜儿随手就从自己的手上褪下两个镯子,一把扔过去,吓得王小二手忙脚乱去接,好不容易接住揣在怀里,松了口气,才去拉他三叔的胳膊。

    他三叔却不动。

    喜儿回头看了娘亲一眼,她爹爹已经让人把聘礼单子拿来,又让人搬来箱子,整个往外一扔,里面的东西散落了一地。

    聘礼并不算多,王家不富裕,家里供王小二读书,本来就很困难,连地都给卖了,那点儿东西,只能说不太寒碜而已。

    王家三叔抽了抽嘴角,没再闹,让人收了东西,大大方方地把已经运到他们家的,谢家的大件的嫁妆也搬来。

    喜儿的嫂子冷哼:“真要撇清的话,这点儿怎么够,你们家供王小二读书的钱,多少是我们喜儿贴补的,你们自己心里有数。”

    这些年,喜儿整日做绣活,做好了就去县里卖,卖的银钱,都送去了王家,就为了这个,喜儿的眼睛都要熬坏了,把她娘亲心疼的要命。

    “还有,逢年过节,你们家没给咱们谢家送过什么东西,可我们谢家,每年都忘不了你们,鸡鸭鱼肉,自己舍不得,全填了你王小二的肚子,还不就是看在你和喜儿的事儿上,吃了我们家的,喝了我们家的,现在是秀才了,就觉得自己了不起,看不上我们喜儿一个村子里的丫头,那好,算算账,把这些年咱们家贴补的都还回来?”

    王家那边的大人们根本当没听见。

    到是他们家几个后生脸上发红。

    这种事儿,确实不好听,大家乡里乡亲,彼此怎么样,都很清楚,自从喜儿和小二定亲之后,人家谢家做得绝对妥当,没有一丝半点儿对不起王家。

    早些年,也不是没有好人家的孩子想娶喜儿,其中已经是秀才的,就有一个。

    喜儿长得好,人也有本事,还识文断字,又有一手好绣工,绣出来的东西,便是县里的大户人家也爱得不行,能赚钱,秀才娘子也不是做不得。

    可喜儿一心一意跟小二,从没有三心二意过,如今把人家甩到一边不说,还舔着脸来要聘礼,实在是,让人难堪。

    那边不吭声,喜儿的嫂子还要说话,喜儿冷声道:“嫂子,算了,是我识人不清,那些东西,只当是喂了狗。”

    王小二欲言又止。

    喜儿已经冷淡地道:“你走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王家的人也利索,立时就转身离去。

    王小二眼睛发红,小声道:“喜儿,你别怪我,我也不想,可我得为我娘着想。”

    喜儿不等他说完,转身就走。

    王家的人终于消失。

    谢家这边,喜字还没有退去,大家穿着打扮也喜气洋洋,但却已经满院子寂寥。

    村子里来看热闹的,话里话外对喜儿都是各种劝慰,但心中多多少少也惋惜。

    这孩子年纪不小了,又有这么一出,就算大家伙再觉得是男方的错,不关女方的事儿,但这种事情,影响最大的还是女人,而且,王家还那么不要脸,拿八字说话。

    当初定亲之前就合过八字,谁不说是天作之合,过了这些年,随随便便来个人就说八字不合,骗谁呢!

    奈何这个世道,自家人就是再觉得喜儿好,估计也没什么用,这孩子想嫁出去,难了。

    红尘看了这场闹剧,忍不住蹙眉。

    “哪里来的所谓的神仙,这不胡闹吗?”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八章 骚乱
    &bp;&bp;&bp;&bp;红尘见了那王小二,也看了女孩子谢喜儿,说实话,光论面相,王小二到有些像会倒霉早夭,喜儿反而天庭饱满,只看眼神也知,这是个稳重聪慧坚定的女孩子,什么人,什么家庭,娶了这样的女孩子,也是家宅兴旺的征兆。

    相反,那王小二看言行举止,大约也猜得出来,必然是个举棋不定的性格,或许有时候能表现得不错,可耳根子软,少有自己的想法,这样的人,将来要是安安稳稳地平凡度日到也无妨,若是无自知之明,还有那么点儿野心,以后估计会过得很凄惨。

    当然,红尘也就这么一说。

    通常有点儿能耐,有些经验的相术大师,一般都是这一套。

    可真正的灵师,从不轻易说人姻缘,除非确实不妥,姻缘这东西,属于灵师们最难判断,最难解的一类缘分,如今冒出个所谓的大师,所谓的神仙,莫名其妙管这等凡俗世间男女之事,真是古古怪怪。

    不过,这事儿已经过去,喜儿自己想开想不开的,反正嘴里和自家父母兄弟都说,从此与王小二再不相干,红尘是局外人,更没心思管这些。

    林旭很忙,稍作休息便很快准备继续出发。

    红尘则让罗娘她们赶紧到村子里买一些能买到的山珍野味,还有各种粮食。

    能买的不多,村子里的人也知道外面景况不好,此地说不得同样要遭灾的,这时候,家家户户都恨不得多积攒些粮食,真到了要命的地步,钱不重要,粮食才要紧,万一到了有钱也买不到粮的时候,难道抱着银子去死吗?

    罗娘她们到不强求,只买了些野菜,蘑菇,新鲜的肉之类,根本没开口要别的。

    东西买好,林旭便推门而入,随手拿起一件斗篷给红尘披上,笑道:“走,到了地方,给你烤鱼吃。”

    “你烤的鱼能吃?”

    红尘失笑。

    连小荷都板起脸:“不吃小林做的,阿尘做。”连这孩子都清楚,林旭那家伙根本就是个生活残废,明明都是一样烤肉,别人第一次做,不好吃也不至于不能吃。他做了好多次,还是随便烤烤就外面焦黑,里面透着血丝,就连烧开了水往里面下面条就行的水煮面面,除非你提前把水烧好,把面也拉好,只让他负责把面搁到锅里去,否则必然是一锅面糊糊。

    小荷以前从来不会做饭,可跟了林旭半个月之后,就能收拾出一桌家常菜了,真是可人疼的好孩子!

    行李都盘点好,林旭扶着红尘上了车,村子里的人都出来相送,谢家尤其不好意思,连连道怠慢了贵客。

    这边人还在寒暄,村口就闹起来。

    谢家的一个小辈儿匆匆而至:“婶子,婶子,坏事了,王家不知道从哪里叫来一队衙役,气势汹汹的,来者不善。”

    谢家这边,所有人都愣了愣。

    喜儿她爹爹谢春更是不可思议:“什么?他们家还去报官?难道不该是我们家告他们背信弃义?”

    他们家喜儿和那王小二的婚事,可是除了迎亲这一个步骤,其它都完成,对方说不迎亲就不迎亲,说到天边去也没理!

    正愣神,就见王小二的爹,还有几个叔伯兄弟,大踏步地冲过来,人人手里拎着家伙,后面还有一队官差。

    “就是他们!”

    王小二的爹一声大喊。

    那些官差蜂拥而上,二话不说就要拿人。

    谢家的人吓了一跳,心中忐忑,民不与官斗,大多数人都是这个心思,可在自家的村子里,也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让官差给抓走,一帮后生推推搡搡地挡在前面,一时纠缠不休。

    谢春一看不好,大喊一声:“王富贵,你到底要干什么!我们家喜儿都说了,以后跟你们家小二就当不认识,你还想怎么样!当我们谢家好欺负不成!”

    王富贵双目赤红,浑身打哆嗦,看着谢春的模样,简直恨不得一口咬死他。

    “你还敢说!你们,你们怀恨在心,害了我儿,害死了我儿!”他嘴皮抖动,一句话没说完,眼泪就落下来。

    “可怜我儿那么年轻,还有大好的前程在,就因为他不娶你们家的那个丧门星,你们就,就……”

    谢家所有人都愣住。

    喜儿本来没上前,此时却忍不住从后面出来,脸色苍白,咬牙道:“你说什么?谁死了?”

    王富贵一抬头,恨不得扑过去咬喜儿一口。

    谢春连忙挡住,怒道:“什么乱七八糟的,就是你们家那个小畜生死了,和我们谢家有什么关系!”

    “你还敢说,我们家小二向来与人为善,只是个读书人,从不与人结怨,也就是招惹了你们家这一家子混账王八蛋,不是你们是谁?”

    双方争执不休。

    红尘使了个眼色,罗娘就拿银子出来去套问官差的话,没一会儿就问得清楚。

    原来昨天夜里,王富贵和他妻子睡得正香,忽然听见儿子一声凄厉的惨叫。

    他就赶紧起来去看,却见儿子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等他扑过去看时,已经气绝了,而且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家里还忽然着了火,大火烧毁了好些东西。

    一夜之间,王富贵失去独生爱子,又失了房子,那心情可想而知,正好那一位曲州知州大人就陪着一个大师在村子里留宿,他就不管不顾地跑去告状。

    于是,自然有这一出好戏。

    王家坚决说是谢家害的王小二,还放火,谢家这边自然不肯承认,而王家事实上也没有什么证据。

    红尘看了看天色,又看了林旭一眼。

    林旭叹气:“我是有点儿着急……不过,都到这儿了,也就不急这一时片刻。”

    所有人都觉得林旭很重要,他自己也没有看轻了自己,但并不是说,他林旭不在,河堤的修整就进行不下去。

    他又不是工匠,就是在河堤上,也仅仅是盯着看,真正干活的,还是专业人士。

    “让工部的人先走吧。”

    林旭随口吩咐一声。

    没一会儿,工部那边的人就开始启程。

    红尘心下叹气,她身为荣安郡主,地位尊贵,可一路行来,工部的人却不怎么听话,总是阴奉阳违,比如说现在,如果换做她开口让工部的人先行一步,对方肯定找出各种理由不同意,什么皇后懿旨不能不遵从之类,但现在林旭一声令下,那边自然而然就听了,可实际上,林旭又是什么人?

    他有功名,是个进士,但现在无官无职,只是一介闲人罢了。

    这世间男人和女人真的不一样,男人做什么都要容易得多,女人事事都艰难。

    一沉思的工夫,王家和谢家吵得更厉害。

    “……你们不承认,那就搜,我儿房间里丢了东西,他身上佩戴的香囊荷包也没了,里面有一块儿上好的白玉,肯定是凶手拿走的,你们要是想自证清白,就让我们搜。”

    谢家人当然不肯。

    喜儿却一咬牙:“好,你们搜。”话音一出,已经哽咽,她大约也不知道自己哭什么,眼泪却哗哗落下,压抑不住抽泣起来。

    谢家再不乐意,可还是心疼这个孩子,而且有官差在,他们也有些发虚,只能一言不发,当是答应了。

    一群官差到显得有些克制,但王家那群人个顶个如狼似虎,一通乱翻乱找,翻箱倒柜的,把王家弄得乱七八糟,找了半天,别说白玉,就是一些普普通通的青玉之类,也没翻出几块儿。

    喜儿辛辛苦苦准备的嫁衣到是让扔到地上,踩了好几脚,还有那块儿红尘送的缎子,给她添妆用的,也被翻出来,到让几个官差吓了一跳。

    他们算不上多么见多识广,可这绝对是好东西,乍一看去,流光肆意。

    “呼,当年我见大人家的千金穿过一套类似缎子的衣服,比这个还有不如,听说贵的很。”

    “那还用说,你一年的俸禄,连边边角角都买不起,人家这是贡品。”

    官差们接连感叹。

    王家人也看到,王富贵心头满是恨意,冷声道:“哼,谁还不知道谁,谢家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东西。”他扫了喜儿一眼,“还不知道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弄来……”

    谢春一气,冲过去一巴掌,扇得王富贵踉跄了下,嘴角流血,“你搜也搜了,我们谢家,拿了你们家一针一线没有?今天老子就让你看看,老子是不是好欺负的。”

    又是一通乱。

    还是官差们拼命劝住,干脆把所有涉及到的人,通通带到知州大人面前去。

    知州就在隔壁村子,距离很近。

    谢家人有些不乐意,但到底没说什么,民永远没办法和官斗,何况是知州那么大的官,平时就是个小吏,他们对上,也照样要吃亏的。

    红尘正好也有兴趣看一眼,就从善如流,跟着过去。

    那日见那个王小二,就觉得他是个没什么福气之人,寿数不长,可隔日人就死了,也未免有些奇怪,她当时没在那人脸上看见什么死气。

    王家果然被烧得一塌糊涂,只剩下空荡荡的屋子。

    王小二的棺材就随随便便停在院子里。

    红尘抬头一看,正见一个青袍广袖,长得很富态的中年男子,陪在身穿官服的那位知州大人身边。

    这中年男子应该就是那个脑子有问题的大师了。

    这人一看就普普通通,不光不像灵师,反而身上沾染了不少晦气,红尘叮嘱林旭两句,让他没事儿离那家伙远一点儿,离得近了,谁知道什么时候倒霉。

    周围的人见了官老爷,参差不齐地行礼,红尘却没有,不过,那知州大约有心事,心不在焉的,也没多注意。

    红尘也没在意,目光落到院子里的棺木上面,略一皱眉,四下张望,若有所思。

    也就稍微耽误了一会儿工夫,那边王家和谢家就当面又吵了起来,吵得知州的脸色越来越阴沉。

    那位大师忽然一笑道:“谢家口口声声说自己无辜,我看到不见得,我早就看出,谢家之女的命格,正好与王小二相克,两个人遭遇,必有一伤……”

    王家人顿时更怒。

    谢春脸色骤变:“大师,这种事不能乱说,你,你们非说王小二是我们谢家人杀的,可有证据?要是空口白牙就能污人杀人,那还有没有天理王法了?”

    “不要着急。”

    那大师却是气定神闲,“我知道,在你们谢家没搜出证据来,但有我在,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他低低一笑,冲王富贵道,“附耳过来。”

    王富贵连跑带颠的,急忙凑过去。

    红尘眉头微微一蹙,伸手招了下,小荷就从林旭身边溜达到她身边。

    和小荷咬了咬耳朵,这孩子老老实实点头,一转身就不见踪影。

    王富贵听那大师故作神秘地面授机宜,一拍大腿,高声道:“大师说的是,那么重要的东西,他们确实不可能乱扔,肯定在身上。”

    说着,王富贵一转头,用力瞪着谢春,“谢春,你敢不敢让我们搜身!搜你们家喜儿!”

    谢春一愣,大怒:“你说什么!”

    “恼什么,我们都是男人,可咱们王家村不缺女人,让女人搜就是了,你们要是清白无辜,那就大大方方地让我们搜搜。”

    喜儿呆呆地看着不远处的棺木,整个人都木木愣愣的,可还能听到人说话,轻轻抬头,沙哑着嗓子道:“爹,别和他们吵,要搜就搜,也没什么。”

    大夏天的,女孩子穿的衣服也不厚。

    不过片刻,王家村一个婆子就一脸急色,拿着一个荷包出来,荷包上面还摆着一块儿玉佩。

    玉佩很精致。

    喜儿很是不知所措,脸上露出几分迷惘,这东西……她不认识。

    “大兄弟,你看看,是不是这个?这是咱们家小二的不?”

    王富贵脑子一懵,这,不像啊。

    小二那块儿,好像没这么漂亮。

    对面那大师的脸色也变了变,阴晴不定。

    众人都静了静,连谢家的人都是满头雾水。

    不多时,反而是那位知州脸色大变,一个健步跨过来,瞪着那玉佩,浑身发抖,暴怒道:“你……你们从哪儿偷来的,竟然敢,竟然敢……”

    喜儿更是不知所措,红尘笑眯眯地上前一步,轻轻巧巧地拿了玉佩,笑道:“是我借给喜儿把玩,怎么了?”
正文 第三百五十九章 婚书
    &bp;&bp;&bp;&bp;怎么了?

    知州的脸上阴晴不定,小心翼翼地看向红尘。

    能做到知州位置,在地方上也是实权人物,这种人,在京城怎么可能没有关系。

    平日里各种孝敬,他也没少孝敬上面,进京述职,更是要拜见各个上官,除此之外,京城里大大小小的事儿,那也绝对不能疏忽,别看他只是个穷地方的知州,可只要还有一点点上进心,哪怕没有上进心,想要保全自己,对那些大人物们的事儿,只要能知道的,都要巨细无遗地知道。

    他上一回进京,恩师就给他说过好多事儿,比如说,像眼前这块儿玉佩,他就见过图形。

    那是内府去年新制的一批龙纹玉佩,陛下赏赐给了诸位皇子,还有一些和皇室关系密切的勋贵小辈儿,皇后也略略赐下去几块儿,就这东西,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用的。

    若是玉佩真属于眼前的女子,那这女子的身份……

    知州仔细一看,心下狂跳,他刚才没在意,此时才发现眼前的女子气度不凡,真不像一般人物,不觉扭头看了眼跟他一起来的那位大师。

    这大师在他面前显露过一身好本事,十分得他器重,若有举棋不定,就本能地想向他讨个主意。

    那大师目光闪了闪,脸上的表情还是略有些僵硬,不过,一转眼就恢复正常。

    他惯于察言观色,看那知州一眼,就知道事情有变,这个女人的身份恐怕不太一般,可是事已至此,这种时候,却不能退缩,也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

    “唔。”

    大师举目四顾,叹了口气,“最近我夜观天色,察觉到大灾将至,但最可怕的,还不是灾祸,反而是*,咱们这地方,近来不知不觉就多了许多外地来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强盗悍匪,大人,还是要注意您治下的安全才好。”

    这话,虽未明说,话里话外已经在怀疑,红尘这帮人也许是什么匪徒大盗,就是身上有好东西,说不得也是偷来的,抢来的。

    知州脸色大变,腿有点儿哆嗦,第一次觉得这位大师要是不靠谱一点儿到还好。

    他宁愿眼前这个是贵人,也不乐意有贵人到来,却让匪徒偷走抢走了东西。

    前者,他就算巴结不上,好歹也没有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儿,要是后者,万一贵人在他治下出点儿什么事儿……万岁爷的雷霆之怒,不是那么好承受的。

    红尘也不看那位大师,随手把玉佩抛了下,在指尖绕了一圈收回荷包里,似笑非笑地道:“大人应该知道,这龙纹玉佩一共十块儿,无论是谁手里那块儿,要真被偷了被抢了,在京城到无所谓,在你这小小曲州……那可是天翻地覆,大人还是盼着点儿自己好吧。”

    知州顿时松了口气。

    能知道龙纹玉佩一共十块儿,必然不是普通人,是匪徒的可能性更小。

    再说,人家小姐怎么看也不像坏人……

    红尘话音未落,已经一转身,扔下众人,朝着那口棺木走过去,走到棺木前面,还上上下下看了看。

    知州张了张嘴,他现在把红尘差不多当贵人了,怕贵人看这些晦气,可到底不敢说什么。

    “开棺。”

    “啊?”

    知州愣了下。

    王家那边一群人更是吓了一跳,王小二的父亲大叫一声:“你要干什么!”

    红尘却不理会,又道:“开棺。”

    不等王家的人反应过来,小荷一剑刺出,轰一声,棺木的盖子就被掀翻在地。

    红尘走过去拍了拍棺木,又拿出一张符纸,贴在里面,漫不经心地道:“归来!”

    这时,棺木忽然震动了下,里面窸窸窣窣的。

    在场的所有人忽然感觉浑身发毛,天气阴沉沉,周围更是阴风阵阵,地面上因为刚下过雨,湿漉漉的,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

    “咯咯咯。”

    胆子小的,牙齿咯嘣嘣开始响了。

    也就一眨眼的工夫,只听一声呻吟,棺材里头坐起来一个人,众人定睛一看,正是王小二。

    他脸色煞白,黑着眼圈,耷拉着脸皮,一身的死气。

    “啊!”

    好几个都吓得失声惊呼。

    “王小二,你就算是枉死鬼,也别来找我们,我是你叔啊,对你可不薄。”

    “我儿,你,你怎么回来了?你放心,爹会给你报仇的,你就安心去吧,去吧,投个好胎。”

    喜儿更是身体一震,愕然抬头看着他。

    王小二满头雾水,左看看,又看看,摇了摇脑袋,总算是恢复了点儿精神气,愕然道:“爹?这是……怎么了?”

    他爹大哭:“儿啊,你已经死了,别留恋,去吧,去吧。”

    “啊?”王小二更是迷糊,“死了?”他明明……

    一片混乱,就连那些官差们都浑身不对劲,知州忍不住往那大师身后退了一步,他也没注意看,自然看不到那大师的脸色,比被当成鬼的王小二还要差很多。

    “咳。”红尘咳了声,皱眉道,“别吵了,人死了还是没死,你们不会自己看看?”

    她声音不大,但一下子就让场面安静许多。

    这时,王小二的爹王富贵,才反应过来,到底是自己儿子,他就算害怕也有限,连忙过去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儿子的胳膊,登时咧开嘴哭:“暖的,暖和的。”

    又去摸他的鼻子,“有气,有气啊,庸医,庸医害人!”

    众人登时都回过神,虽然王小二的模样不太好,但大白天的,他又没什么危险动作,再仔细看看,好像确实是个活人。

    “哎哟,没死啊,小二。”

    “小二你可吓死我们了,到底怎么回事儿?”

    “就是,你记得昨晚是怎么回事儿不?”

    王小二被围成一团,众人七嘴八舌地问。

    红尘立在一边,冷声道:“他现在没死,但恐怕也活不长了。”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惊了惊。

    知州打了个哆嗦,他比这一群老百姓更害怕,因为他亲自验过尸,连仵作都说,这个王小二是死了的,是被毒杀了,这忽然复生,真让人心惊胆战。

    他忍不住问大师:“大师,您看看这个王小二是怎么回事儿?真活了?”

    那大师的脸色不大好,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没有听见,知州的注意力很快被红尘吸引过去,也就没再追问。

    红尘走到王小二身边。

    王小二一抬头,目中登时露出几分惊艳来,即便是刚刚被他爹从棺木中扶出,一身狼狈,也不忘摆出一副风度翩翩的模样:“这位小姐……”

    “婚书在哪儿?”

    红尘皱眉问。

    王小二一怔,随即回头看喜儿,脸上就有些尴尬。

    喜儿的身体也一僵。

    红尘扫了她一眼:“不是问你和谢姑娘的婚书,当然,既然二位退婚,想必会连婚书一起退回,我是问,你最近写的婚书在哪儿?”

    “嗯?”

    王小二吓了一跳,“小姐怕是误会了,我没有啊!”

    王家其他人也纷纷插口,都说王小二并未与其他人订下婚约。

    王富贵现在也不敢看轻红尘,对她毕恭毕敬,还有些惧怕,甚至说漏了嘴:“虽然我们是打算给小二定一门亲,但眼下不合适,总要等一等。”

    谢家那边的人都冷笑。

    红尘摇头:“他明明和人签订了契约,是喜契,除非签订婚书,还得是他亲手签订,否则不可能成立。”

    王小二满头雾水地站着。

    其他人也完全不明白红尘说什么。

    红尘也懒得纠缠,直接就道:“罢了,你要是想和你现在这个不是人的新娘一起去阴曹地府,我也没办法,本来就不关我的事儿,今天就算我好心,多让你活一日,等晚上你便随你的未婚妻去完婚吧,这些东西不用撤了,明日照样要用。”

    王小二的脸色更白。

    王家的人也吓得瑟瑟发抖。

    王富贵更是一把抓住他儿子的胳膊:“我儿,你仔细想想,有没有这事儿?”

    他现在对红尘可是十分信任,事关儿子的命,即便是有一点儿半信半疑,也不敢轻视。

    王小二的面色一点点变得苍白,忽然想起一件事儿来,打了个哆嗦。

    “我,我……我以为是在做梦。”

    他脸色难看的很,支支吾吾地说起昨晚的事儿。

    昨天他正在读书,可能有点儿累,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就看见有个妙龄女子坐在他桌前,冲着他笑,那女子长得很美丽,言谈举止更是优雅,他一见便有些钟情。

    “我好像陪她喝了酒,还给她画画,写诗,她给我唱歌,弹琴,后来,后来……”

    他一下子想起来,顿时苦着脸,“后来我确实给她写了一张婚书,是她想要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迷迷糊糊觉得她哪里都好,就给她写了。”

    王富贵气得恨不得打自己儿子一顿。

    谢家那边,一群人冷嘲热讽。

    “还是读书人呢,婚书也能随便写。”

    “咱们喜儿幸亏没嫁给这么个货色,要不然还不知道吃多少亏,受多少罪。”

    这下子,连王家都很难反驳。

    到是喜儿一直很镇定,轻声道:“他从小便是如此,耳根子软,随便就能被哄了去,我也知道的……小二哥,我最后一次叫你小二哥,以后,你长点心吧,为了你自己好。”

    王小二的脸爆红,看喜儿越发愧疚。

    他其实是真和喜儿青梅竹马,两个人从小感情就好,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悔婚,当然,他读书以后,见的同窗们多了,也和更多人交际,是有时候觉得不满足,他的未婚妻只是个村姑,长得也不是特别好看,更不温柔,比不上那些大家闺秀们有才气,也没办法给他多大的帮助。

    至少等他考上举人,考上进士,以后能当官了,他要是娶了喜儿,怕是没有岳家助力的。

    但这些也就偶尔才想想,要不是这次知州大人大驾莅临,他看到了风光八面,又让那大师一说,说得心里打鼓,他是绝不会想退婚。

    “喜儿,我想过的,就算退了婚,我也愿意接你回我们王家,好好照顾你一辈子!”

    “啪!”

    喜儿又是一巴掌过去,闭了闭眼,深吸了口气,扭头对自家爹爹道,“爹,咱们走。”

    谢春连连点头。

    “大人,既然人都没死,自然更不关我们谢家的事儿了,我们和王家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可以走了吧。”

    知州有些犹豫。

    喜儿连看也不看王小二,只冲着王富贵说:“劳烦把婚书给我们送回来。”

    说完就走,谢家也顾不上官老爷答应不答应,赶紧跟上去。

    红尘笑了笑也没说话,半晌才道:“怕是你们和谢姑娘退了婚才有此一劫,如果王小二没有悔婚,就是有什么东西想让你和她定下婚契也办不到。”

    王小二和王富贵的脸色更加难看。

    王富贵咬着牙,低声下气地恳求:“这位小姐,您一看就不是一般人,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小二,小二他,您就救他一救吧。”

    说着,他四下一看,有些犹豫,似是下了狠心,高声道,“我们王家有一祖传至宝,祖辈口口相传,说是记载了宝藏的信息,绝对没有假,虽然我们子孙不争气,落魄至此,揣摩不透,可小姐您是贵人,您说不定能探出究竟,我愿意把它献出,只要小姐您……”

    “行了,我不缺钱,对宝藏也不感兴趣。”

    红尘转移视线,落在那大师身上,她觉得王富贵提起宝藏时,这家伙心跳加速,似乎有点儿异样。

    当然,也不只是他,在场好些人都很好奇的样子,连那知州也有些意外。

    宝藏这东西,对于想着一夜暴富,生活困苦的人来说,确实很有吸引力。

    见王富贵整个人的精气神都要没了,王小二也眼泪鼻涕都往外喷,红尘叹道:“你要真想求生,就想想婚书是怎么写的,在哪儿呢?还有,有东西缠上你,必然是有原因,你最近去过什么奇怪的地方,或者得到过什么稀奇东西没有?仔细想想。”

    王小二咬着牙,绞尽脑汁,“我一直闭门读书来着……啊,对了,确实得了几样古董。”
正文 第三百六十章 痛骂
    &bp;&bp;&bp;&bp;一瞬间,王家和谢家的人都看着他。

    王小二脸上一红:“那些东西……”

    一开始并不乐意说这些,可到底命更重要,他现在只要一看见地上的棺材,就浑身不自在。

    王家贫寒,自然没钱买古董,那古董是王小二有一次喝酒回家,半路上摔了一跤,在河边无意间挖到的。

    他到底是个秀才,不像寻常百姓那般没有见识,见有人专门把东西埋起来,用的包袱也很漂亮精致,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扯来的缎子,便猜那应该是很珍贵的东西,就偷偷拿走藏了。

    “我当时是想着,马上就要成亲,等到新房好了,把这些东西摆上,也显得体面。”

    王小二讷讷道。

    这事儿王富贵自然知道,儿子捡回来好玩意,一看就很值钱,他也高兴,趁着喝酒,还在外头瞎叨咕了几句,不过相信的不多,大部分人觉得他是喝醉了酒说胡话。

    红尘叹了口气:“都拿出来给我看看。”

    王小二犹豫了下,还是老老实实地去了王家的地窖,把东西一股脑搬出来搁在红尘面前。

    “这东西来历不明的,我们也是怕……”

    怕让失主找到了,再惹下麻烦,所以一直藏着,到不敢随意拿出来看。

    王富贵讪讪道:“不过,既然是我儿从河边扒拉出来的玩意,想来对方恐怕也有见不得光的地方,到不怕他们大张旗鼓地找。”

    财帛动人心,就是知道从外面乱拿东西回家,可能惹祸,谁又能忍得住。

    红尘也不管这一家子的想法,仔仔细细看了那一地玩意,皱了皱眉:“还有别的没有?”

    这些东西确实不干净,应该在地下埋了有些年头,刚刚被起出来,不过,到也不至于让人惹祸上身。

    王小二怔了下,“啊,还有一块儿玉……”他伸手摸了摸腰身,苦笑道,“这会儿不知去哪儿了。所有东西里,别的都脏兮兮的,只有这块儿玉看起来很新,又小的很,我就把它装在荷包里随身携带,身上佩戴一块儿玉,并不显眼,我也没有多想。”

    “少爷……”

    王小二话音未落,王家买来的照顾他的一个小丫头就偷偷摸摸从后头钻出来,“那玉在少爷桌子上呢,我刚才去收拾屋子的时候看见了。”

    像这种东西,瞒得过外人,瞒不过身边伺候的人,王小二因为喜欢的很,时常拿出来把玩,伺候他的小丫鬟肯定能看见。

    众人都一愣,连忙去王小二的屋里看。

    红尘很随意地扫视,只看见这会儿一直低调的不行,一言不发的那位大师,脸上露出一点儿惊疑。

    王小二的屋子被烧得一塌糊涂,虽然经过整理,看起来还能用,只是里面的家居摆设都要换一换。

    那桌子被烧掉了一半,只剩下另外一半摇摇欲坠。

    红尘径直走过去,就见果然有一块儿白玉搁在上面,那玉佩非常精美,玉质也特别好,怪不得王小二把别的东西都藏了,唯有这个喜欢到搁在身边,以便能时时把玩。

    “是好东西……”吐出口气,红尘把玉佩轻手轻脚地放在桌子上面,脸上露出三分古怪,转头又问,“婚书呢?”

    这个哪里找得到?

    王小二满头雾水:“我还以为是做梦!”

    红尘四下扫了一眼,走过去推开窗户,众人一下子都看到了,窗台上放着一张红纸。

    王小二整个人都怔了:“我,我……”他就是真写了婚书,不是做梦,可用的也该是平日里读书写字的纸,怎么会是红纸?

    红尘脸色更奇怪,拿着婚书一边看,一边摇头。

    王小二心里一跳一跳的。

    王富贵更是心中七上八下:“小姐,这,这到底怎么回事儿?”

    “这门亲事,恐怕不好解除呢。”

    红尘转身把红纸递过去,交给王小二,王小二有点儿不敢拿,可还是老老实实接了。

    王富贵脸色煞白:“怎么会不好解?我儿子总不能为了成亲就去死!哪里来的妖邪,这般害人,小姐可要救我儿一命。”

    “你们自己看,是你儿子自己写的婚书,自己答应要娶人家。”红尘指了指,“黄泉碧落,愿随卿卿同往,说得多好,君子一诺千金,人家现在就要你儿子履行诺言,和她共赴黄泉了。我敢说,既然婚契能成,当时你儿子写婚书时,肯定是一片真心。”

    王小二身体发软,扶着门站着,脸色苍白,隐约记起一点儿昨晚的事儿。

    他晚上见到那个美貌女子,确实觉得她温柔可亲,又那么漂亮,他有一刻,的确很真心实意地想娶那女子为妻。

    哪个男人没做过娶一房绝色倾城的佳丽的美梦?王小二原本的未婚妻喜儿,只能说不难看罢了,在乡野长大的女孩子,满山乱跑,即便算得上娇养,也和大家闺秀不同。

    “我,我烧了它!”

    王富贵气得抓着婚书直发抖。

    红尘无所谓地道:“你可以试试管用不管用。”

    王富贵真是气狠了,果然拿火折子一把点了婚书,眼看着婚书一点点化为灰烬,刚松了口气,就见窗口凭空又飘进来一张红纸,还是原来的模样。

    “……”

    王家看到这一幕的人,心中都有些恐惧。

    连谢家也多多少少收起幸灾乐祸的嘴脸,谢春更是一把抱住女儿,急声道:“小姐,我女儿已经和这个王小二退婚了,那个,那东,那人不会牵连我女儿吧?”

    “放心,如果是什么邪祟,那我随手就给除了,但和王小二定亲的女方不是邪物,应该说已是一种灵,身上有功德,受天地保护,像这种灵,通常很明白事理,此事与你家姑娘无关,当然不会迁怒。”

    红尘一笑,看了王富贵和王小二一眼,轻声道,“无论是哪一个灵师见了这种灵,只要她不为非作歹,所作所为都符合规则,都不会轻易去为难人家。”

    “什么!”

    王富贵不可思议道,“她强行要杀了我儿子,难道还不是为非作歹?”

    红尘无语:“这是你儿子答应的,怎么能怪人家?”

    王富贵一下子闭上嘴,气得掐了他小子一把:“都是你,你说说你这个混蛋,不好好读书,怎么什么都敢招惹!”

    王小二也是欲哭无泪,半晌扑通一声给红尘跪下,哭道:“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还请小姐救救我,我,我不想死啊!”

    红尘很是无奈,却还是很无所谓地道:“也罢,晚上我过来看看,要是她好说话,没准儿能被劝住呢?”

    这话实在是有点儿轻松的过分了,反正王家一点儿都不安心。

    那边知州大人到是偷偷摸摸地拽着那位大师小声嘀咕,王小二也一下子就反应过来,跪下求大师开恩相助。

    大师看样子不大想答应,不过,知州在旁边看着,他又是一副高人模样,人家红尘一个小女子都应了,他也只好应下。

    谢家这边其实早想走的,可眼下这种事情,谁能不好奇,再说,能看王家的笑话,他们也高兴,即便是有点儿害怕,这么多人都在,也觉得不用担心,干脆都留下。

    这一整日,王家上下,尤其是王小二,一直心不在焉的,面露恐惧,随着太阳渐渐落下山去,更是忐忑,偏偏红尘一派轻松,还拉着林旭下棋。

    天色终于完全暗淡。

    窗外似有老鸹的叫声。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外面到处是斑驳的影子,忽然安静下来。

    在村子里,晚上的确是有些静谧的,可时不时还是会有鸡鸣犬吠声,两口子打架吵架的动静,再不济,还有风声雨声。

    外面明明又在下雨,可一时间,众人耳边除了彼此的呼吸,什么都听不到。

    谢春拉着自家女儿,嘴唇动了动,他有点儿后悔,想要离开,但这会儿还真有点儿不敢出门。

    忽然狂风大作,哐当一声,大门洞开,整个房间都在摇晃,所有人站立不稳,桌子也晃,地也晃,被烧得漆黑的四壁一寸一寸龟裂,王小二惨叫一声,整个人就完全不受控制地向外面扑了出去。

    “儿子!”

    王富贵一把抱住儿子的腰,也被拖着向外走。

    就在两个人几乎要绝望,马上就要被拖走的一瞬间,红尘拿出一颗棋子扔出去。

    砰一声。

    棋子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上面。

    瞬间,一切恢复平静,天也不动,地也不摇,只剩下微风阵阵。

    红尘叹了口气:“你又何必呢?不如放开吧。”

    周围稍稍安静了一下,窗外忽然冒出一抹幽光,冲着红尘飞了过去,不过红尘只是稳稳当当地坐着,一只手还拿着棋子,另一只手轻轻举起,小声道:“当真想魂飞魄散,我不想伤你,不过是为了你并不该死罢了,怕伤了你损功德,可你要敢主动攻击我。”

    那蓝光大约听得懂人言,一下子就停下,微微颤动,似乎在说话,红尘也侧耳细听。

    王富贵一脸的紧张。

    王小二更是浑身颤抖。

    后头那些事不关己的,也很害怕,知州拼命向那大师身后躲,大师却也额头直冒冷汗。

    知州小声道:“我看刚才好像打起来了,哎呀,那小姐真厉害,敢和那种东西正面对上……大师,您要出手,能不能灭了对方。”

    大师身体僵硬,却捋了捋胡须,微微一颔首:“并无问题……”

    话音未落,蓝光嗖一下飞过来,一丝丝阴冷的气息袭上心头,似乎下一秒身体就要冻僵。

    大师吓得踉跄起身后退三步抵住墙壁,大声喊道:“我错了,我再不敢胡说八道,饶命啊,饶命!”

    偏偏那蓝光好像戏耍他似的,围着他转了两圈,轻轻贴着他的脸,像他的眼睛,鼻子,耳朵里钻去。

    大师顿时吓得翻白眼,一声不吭瘫倒在地,没了知觉。

    知州:“……”

    所有人都愣了愣。

    红尘嗤笑一声:“好吧,算你厉害,别急着走,坐下喝杯茶。”

    说着,一手倒茶,那茶杯凭空浮起,半晌又落下,里面的茶水却没了。

    红尘转头向完全不知该怎么办,瘫在地上喘着粗气的王小二道:“你招惹的这位大美人不肯放过你,当然,我在这儿她动不了手,可你知道的,要不彻底解决,我一走,你就只能随她去了。”

    王小二的眼泪一下子落下来。

    红尘叹气:“我们有急事,马上就要走……”

    “救命,求大师救命!”

    王富贵和王小二拼命磕头,眼下另一位大师已经跪了,还跪得那么轻松,可见这东西有多吓人,如今红尘就是他们唯一的救命稻草,只能拼命抓住。

    “我也没法子,除非人家愿意主动退亲。”

    红尘若有所思,忽然一拍手,“这好像也不是不行吧,你们王小二也没什么值得看重的。”

    这话有点儿难听,可王富贵也顾不上了,使劲点头:“对对,不值得看重。”

    红尘笑了一下,又道:“我看这位灵女到不是饥不择食的那种,这样吧,你去求喜儿过来骂你几句,骂得越狠越好,她做了你那么多年的未婚妻,站出来骂你,显然最是合适,你也说说自己的罪名,说的越严重,也许灵女就越看不上你。”

    王小二愣住。

    王富贵使劲戳了儿子一下,王小二只能期期艾艾地走过去,小声对喜儿哀求:“喜儿,你,你帮帮我。”

    喜儿冷笑,高声道:“就你这么个畜生一般的混账,还想娶妻,我看谁嫁给你,那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我还得谢谢你肯放过我呢,要本事没本事,要能耐没能耐,考个秀才我看就到头了,还背信弃义,爱贪小便宜,看见女人走不动路,就你这德性,谁肯嫁给你!”

    以前,喜儿从来都是夸奖鼓励,这还是头一次如此刻薄,明明也不算骂得太厉害,王小二却有些受不住,脸色涨红。

    红尘轻声道:“王小二,你说,喜儿说得对不对,想好再开口。”

    王小二被憋了一下,咬牙道:“对,是我混账,是我不是东西,我配不上喜儿,我,我……”

    周围阴风又起。

    王小二吓得一闭眼,张口噼里啪啦地骂起自己来。

    不光他,满屋子的人,王家的人,谢家的人,都恨不得把王小二给骂得体无完肤,他已经从不是人,到猪狗不如发展,王富贵这个当爹的也骂,一边骂,还得一边感谢这些骂得痛快,骂得卖力的人们。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一章 痛快
    &bp;&bp;&bp;&bp;喜儿一开始还很矜持,到后来,却忍不住把心中所有的愤怒都通通发泄出来。

    尤其是谢春,冲过去冲着王小二就是一巴掌,“呸,就你这么个背信弃义的小人,还指望我闺女下嫁,我们家喜儿才没有那么眼瘸!”

    王小二脸上爆红,却还是硬忍下来,唯唯诺诺地应了。

    连王家的人都跟着脸上发红。

    有些年轻一辈,看王小二的目光古里古怪的。

    王家并不富裕,家里子弟大部分都是务农,还有那么几个,在县城做一点儿小生意,勉强能糊口罢了,秀才可是十分稀罕,自从王小二中了秀才,他就是王家诸多子弟的榜样。

    家里人动不动就说王小二怎么怎么样,让他们跟着学。

    自家出了个有出息的,自然是好事儿,可整日让人如此比较,心里也难免有些不痛快,今日眼看这位骄子让人指着鼻子痛骂,偏偏还得老老实实听,那滋味,还真有些痛快。

    红尘听着轻声笑:“看来王小二的现任未婚妻有些摇摆不定了,你们再加把劲儿。”

    可不是,那封大红的,和普通婚书相比,显得有些另类的婚书在桌子上起起伏伏,似乎真有些迟疑的模样。

    王富贵一咬牙,拼命给自家的人使眼色,也破口大骂起来,什么不孝,花心好色,懦弱无为,但凡能挨上点儿边的,都往王小二脑袋上扣。

    王家的人也跟着骂出声来。

    别说,一开始还不好意思,再后面,到真有些酣畅淋漓的感觉。

    大家平日里都矜持,与人为善,可偶尔有这么一次,能痛痛快快地骂别人几句,那个人还只能听着,其实感觉上会特别的舒服。

    终于——

    一阵风吹过,拂过王小二的脸,骤然加急,唰一下,他那张脸就青紫了一块儿,那风仿佛特别嫌弃地打了个弯儿,转眼冲出窗户,顺便卷走了婚书。

    婚书碎成片儿,一片片落在外头的地上,很快就被雨水打湿,和泥土混合在一起。

    红尘这才慢条斯理地道:“嗯,行了,恭喜王公子变成人渣,我想,这个漂亮女鬼再也看不上你了,以后都不必担心。”

    骂声终于停下。

    再骂下去,大家嗓子都要沙哑,也够了本,喜儿一拉父亲的胳膊,谢家的人转身就走。

    红尘还笑道:“别忘了送谢礼过去,瞧瞧人家多卖力气,帮了大忙了。”

    王富贵脸上一片铁青,却只能老老实实,憋憋屈屈地答应。

    红尘看他们渐渐平静了,才指了指那些王小二得的古董,笑道:“你们家少爷招惹的鬼,就是附在玉佩上,其它几样也沾了邪气,你要是想再和那女鬼续前缘,就留着它们,说不定晚上……”

    “不要,不要了!”

    王富贵脸色骤变,几乎是哭着求红尘帮忙处理了。

    红尘也没拿乔,很随意地收了东西,被吓坏的一干王家人才松了口气。

    这一场闹剧一出,知州叹了口气,也没看一直被吓得失色的所谓大师,到是客客气气,恭恭敬敬地过去和红尘说话。

    红尘简单应付了几句,便和林旭悠悠哉哉出了王家的门,跟上谢家父女,忽然清脆地笑起来。

    谢春一怔。

    喜儿也噗嗤一声,大笑,一边笑一边抹眼泪:“爹爹,我好痛快!”

    谢春:“……爹爹也很痛快。”

    要说在今日之前,喜儿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还抑郁难安,哪怕面上再坚强,可她一女子,遭逢此事,又如何能真正看得开?但今日之后,喜儿就察觉到自己再想起王小二,只有一点点鄙夷,连半点儿别的情绪也没了。

    “想必从今以后,别人也不会把喜儿你和王小二退婚的事放在心上,他那种人,真敢把女儿嫁过去的,才是傻子。”

    谢春志得意满。

    谢家一干人等也纷纷开口,安慰这父女两个,心中却是松了口气的。

    他们谢家的女孩子出点儿乱子,整个族里都跟着受连累,现下任谁都知,全是王小二的错,喜儿当然无辜。估计所有听说这事儿的,全都会把注意力放在那个和鬼结亲,死过一回的王小二身上,至于喜儿,就什么事儿都没了!

    没见连一只女鬼都主动退了婚,就因为那王小二实在不好,人家喜儿是好人家的姑娘,哪里能嫁给他?

    林旭和红尘就继续上路去。

    红尘略有些歉然:“耽误正事儿了。”

    “不要紧。”林旭一笑,“很有意思,我也想看个热闹,不过,今天这出戏里面藏的戏,应该更有点儿意思。”

    “有意思也是官府的事儿,咱们赶路要紧。”

    红尘抱着个抱枕歪倒,眯着眼睛休息。

    林师兄恐怕也早就看出来了,那个跟着知州的,所谓的大师就是个骗子,估计还不是什么小骗子,在这种时候,跟知州打得火热,听知州说,还有意无意地插口修河堤的事儿,说不定所谋之事,与河堤有关。

    哪怕只有这点儿怀疑,也必须让官府插手查问了。

    “他身上有盗墓贼的味儿,应该是去盗墓来着,从墓里拿出东西之后,也许和同伙起了争执,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先把东西就近掩埋跟藏了起来,当然,被埋的这些,应该只有那块儿玉最重要,其它的都是遮掩用的,谁也没想到,王小二竟机缘巧合之下,挖到了宝贝,他们父子又不是谨慎人,肯定说漏了嘴让这帮家伙察觉到,又听说王小二打算成亲时拿玉佩在新婚妻子面前显摆,干脆就设下圈套,让王小二娶他们的人,到时候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拿到东西。”

    红尘半靠着抱枕,一本正经地猜测,这猜测估计能有七八分准确度。

    “看来这群盗墓贼实力不强,要是强的话,直接登门杀人灭口劫财便是。”

    林旭失笑:“最近曲州驻军调动频繁,知州也带了官兵,附近戒备森严,所有人的情绪紧绷,连小毛贼都没有,真要出一点儿大案子,那只能算犯案的倒霉,插翅难逃。我猜,放火的应该是这群人,一开始或许只想探探消息,结果发现王小二竟然暴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放火制造混乱,好趁乱偷东西,只可惜王家父子也不傻,东西藏得严密,他们也没找到。”

    两个人也就随便猜猜好打发时间,离开之前,林旭的人已经通知了官府,抓住那个骗子大师,再顺藤摸瓜找到他的同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相信官府一帮刑讯高手们会很乐意寻求真实答案的。

    “等有了结果,别忘了告诉我一声。”

    即将离开村子,红尘把那块儿白玉取出,搁在车窗外面,轻轻一抛。

    白玉闪了闪便消失不见。

    一个红衣的漂亮姑娘笑盈盈飘在窗户外面:“我送你们一程。”

    “那就多谢你了。”

    红尘笑道。

    这个红衣女子身上全是灵光,功德更是不少,虽然还没有成为山神一类受册封的正神,却绝对离那一步不远,有她护送,接下来的行程不但快速,想必也会很顺利。

    “这一片土地,都是我的地盘,你要是有事儿需要帮忙,只管招呼一声。”

    红衣女子笑盈盈的,“谁让我就是看你这位大师顺眼呢。”

    林旭看到她,却也能感觉出异样。

    红尘轻声解释:“那个和王小二结亲的女鬼,是多年前死在此地的,生前行善,死后也没有恶行,反而一直保护该地的村民,身上已经有灵光,她寄身的东西就是那块儿玉佩,让盗墓贼挖了出来,她也因此寻到此处,至于和王小二的事情,纯粹是为了戏弄他,给他个教训罢了,就那样的人,人家可看不上眼。”

    她一到王家,接触到王家的棺材,就已经知道一切,其它的仅仅是应了这个女鬼的要求,做的戏而已。

    估计女鬼也有些寂寞,才会如此淘气,红尘愿意陪她玩一玩,她也很高兴。

    林旭:“……”

    话说,就在不久之前,他面上不变色,可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为眼前的小姑娘担心,万一那女鬼过于强势,伤了她怎么办?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林旭还觉得自己没用,在这种时候,居然没有多少能力来保护他的小姑娘。

    现在看来……哎!

    剩下的路程果然分外顺利,没多久,就已经到了地方。前面早有官差过来迎接,早前的钦差大人亲自派了人来,很是给面子,连工部那些人都士气大振,觉得这是老天爷给面子,精神倍增,一到地方,马上积极想融入进去,尽快开始工作。

    红尘只见了钦差一面,那钦差身份也不一般,姓龚,叫龚时,是皇帝母家的人,按照辈分,能喊皇帝一声表哥,为人看着却是敦厚老实,应该没有什么才干,做事战战兢兢的,可他是皇帝的自己人,别人见了他,先天就要有顾忌,也深得皇帝信任,这个钦差做得还算合格。

    龚时显然很信任林旭,一见他就跟见到救命稻草似的,简直要热泪盈眶了。

    红尘亲眼看到河堤,却是眼前一黑。

    情况比她知道的还要严重。

    整个河堤无数地方被虫蛀,有地方一看就不行了,水流稍微冲一些,就可能坍塌。

    工部还有本地的一些精通水利的人才已经给出好几套修理方案,林旭直接定了其中一套,结合了修建水坝,分层截留汛河河水,让河改道一段儿,走以前留下的一条河道,绕过已经不适合修堤坝一段儿……种种种种,工程量最大,但是成功率最高,别的方案可行性实在不强。

    一帮官员也知道这法子好,可是大家还是忍不住脑门上冒冷汗,这么大的工程,又是眼下这危急关头,来得及吗?

    “来不及也得做,先避免大水漫过三州,之后慢慢来,你们合计合计。”

    林旭轻声道。

    其他人也只好应了。

    红尘只看了一遍资料,就马上行动起来,直接带着罗娘和小严,还有那群女孩子,把自己手底下的人都发动起来,人人拿着笔,拿着纸,拿着工部这边的资料,沿着河道拼命跑动。

    “责任到户,所有河工们统一分组,每人负责一部分工作,至于怎么分配,林先生,过来我们研究研究。”

    她二话不说接管了主管的活儿。

    工部那边一群人面面相觑。

    别人还好,都没有说话,夏清已经气得吹胡子瞪眼,直接冲到钦差面前大喊大叫,连上下尊卑都顾不上。

    “这是何等大事,关系到黎民百姓的生死存亡,怎么能容许一个女人指手画脚的,这,这,气煞老夫也!”

    钦差也无奈,他是一个劲儿地和稀泥,毕竟林旭一看就支持人家荣安郡主。

    可工部这边闹腾,他也不能不理会。

    不光夏清,其他人也心里不舒服,让一群女人在河道边上乱跑,还要指挥工匠们,谁能高兴?

    还是红尘懒得浪费时间,让林旭发了话,先抽调一部分人手,让红尘带领负责一小段河堤的修建,其他人做别的。

    工部那边虽然还是不满意,到底不敢太放肆,人家红尘再是个女人,身份也摆在那儿。

    夏清还是气哼哼,****说红尘的不是,这边一群姑娘却根本就没工夫和他打嘴仗。

    大家都很忙。

    她们这些年跟红尘在一起,学的东西又多又杂,红尘这次挑选的,都是杂学好的。

    例如精通工程,精通地理,精通管理,精通数学,全是红尘在玉珏空间里找的有趣的教材,很随意地教授,可这些东西,平时除了管家的时候多多少少或许能用上一点儿,根本没在别的地方用过,更别说涉及到这么大的工程了,所有人心里都紧着弦,不愿意让自家郡主丢人,全部心神都搁在干活上面了。

    红尘也没闲着,这种事儿,她其实不太专业,但玉珏空间里面,什么专业人才都有,此时看着是坐在河边发呆,其实玉珏空间里热闹的很,很多人帮忙看资料,计算各项工作流程所需,列任务表……
正文 第三百六十二章 邪性
    &bp;&bp;&bp;&bp;“我的老天,这速度……”

    一个中年汉子忍不住咋舌。

    旁边年轻一点儿的男子也叹气:“一开始咱还嘲笑人家,说人家是一帮外行,没想到啊!”

    两个人对视一眼,略有些唏嘘。

    “夏大人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呢。”

    刚才夏清偷偷摸摸去那边转了一圈,回来就蔫了,一天没吃没喝,大概不太好受。

    他们也没笑话他。

    说实话,不光是夏清,工部这边的人,连同那些当地雇来的村民和工匠们,对荣安郡主一个女子,不对,是一帮女子在河工方面指手画脚很是不满意。

    那些普通工匠民夫也就罢了,郡主的身份摆在那儿,人家是贵人,贵人说的话,总是不大敢质疑,可工部这边的人,却十二分担忧。

    如今正是汛期,水流湍急,时不时有决堤的危险,早在三天前就有过一次决口,幸好发现及时,总算是堵住了,没有酿成大祸,可大家伙个个提心吊胆。

    现在又忽然冒出个女人,竟然开口就要指挥大家伙修河堤,还参与决策,谁能放得下心?

    他们为官多年,虽然品级不高,可还是有些责任感的,眼下黎民百姓的命运系在他们身上,他们唯有战战兢兢,不敢有丝毫放松,碰上搅局的人,当然是深恶痛绝。

    后来上面改了主意,先让荣安郡主负责一段河工,还是最难的一段儿,他们反而稍稍松了一口气,更是加紧工作,几乎算是拼命了,所有当地的劳工都被支使整日工作,也顾不得吝惜劳力,只要他们活干得明显比那一群瞎胡闹的女人好,想必那个女人也能知难而退,别老是胡乱搅和。

    夏清对此尤其积极,几乎没睡过几个安稳觉,明面上不说,别人都看出来,他是想让那荣安郡主丢一个大脸。

    前些日子,他们忙忙活活,荣安郡主那边到停下来,也不知道干什么,除了一群女人四处跑动,不做别的,那些劳工更是好吃好喝地养着,只做一点儿平平路之类的简单的活儿,要不然就聚在一处听一个女人上课,整天热热闹闹,就是不见修河堤去,还美其名曰,养精蓄锐。

    为此,夏清直接去找了钦差,还想去骂荣安郡主一顿,私底下更是无数次痛心疾首,说那个女人误国误民什么的。

    就在夏清都不知道给京里去了多少封信以后,荣安郡主那边终于开工了。

    而这一开工……

    其他人简直不敢相信,那速度之快,他们完全无法理解,而且还越来越快,短短三日,就有追上他们进度的趋势,可以想象,之后肯定要超过他们老远去。

    更离谱的是,人家工作量竟然不大。

    那些河工们分三班倒,正常按时吃饭,工作一段时间就要休息休息,而且即便是工作,好像也很轻松的样子,至少比他们这边那些累得和死狗似的劳工们轻松。

    不服气不行啊。

    工部这些人大部分是服了,他们在工部呆的时间长,和别的官员不一样,总是信服有能力的人的。

    荣安郡主有能耐,再是女人,再是外行,他们就不得不服。

    夏清这几日也有些沉默,不过,干活到是更卖力了,压榨得那些民夫们有些受不住。

    “哎,幸亏咱们这边有军队驻扎,一帮农夫闹不出大事儿来。”

    老百姓们总是能忍耐的,只要不是实在受不了,他们就任凭驱使,夏清固然着急,逼迫手底下的人加倍努力干活,好在也不是刻薄残忍之辈,这些日子他没少自己想办法,动用各种关系,弄来好吃好喝的东西养着手底下的人。

    民夫们每日都能吃一顿白面,还能吃饱,偶尔甚至有一点儿油水,菜里面加一块儿肥肉,日子过得也还好,卖力气干活到也觉得没什么了。

    要不是有人家荣安郡主做对比,恐怕夏清还能得一个仁善的名号呢。

    工部那些人啧啧称奇,他们却不知道,红尘手底下一群姑娘简直累得恨不得一头躺下再也不起来。

    她们不光是体力劳动,漫山遍野的跑,还要做脑力劳动,脑袋一刻都不能停,更耗费精力。

    红尘也心疼这些姑娘,到是和玉珏空间的诸位大能们一起分摊了大部分的工作,但眼下这件事,毕竟是第一次,所有女孩子们第一次干这么大的事儿,心里绷着弦根本松不下来,不停地计算,出现失误还要及时更正。

    当然,那种满足感,也是说不出的好滋味。

    这个时代的人,哪里见过这等有条不紊干活的架势,按照玉珏空间里某位大能的说法,大工业生产能让一切小农意思的家伙们震撼到再也说不出话来。

    确实是如此,连女孩子们都很震惊,她们也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学会的这些东西,果然如自家小姐所言,不是没有用的,反而有很大,很大的作用,能翻天覆地。

    她们身为女子,不光能做那些男人们才能做的事情,而且能比他们做得更好许多倍。

    “以后会更忙了。”

    红尘叹了口气。

    最近几日,工部那边大部分人都认可了红尘的工作能力,服气得很,自然个个愿意听从指挥,这当然是好事儿,所有人同心协力总比人心涣散好得多,可工作量也会变得非常大。

    眼看着红尘这边河堤工程顺顺利利地进行下去,工部好些人都过来表了态,愿意一切听指挥。

    唯独夏清,多少还有点儿不乐意。

    几个同僚心里有数,这家伙大约也撑不了几天了,他虽然倔强,到也不是完全看不清楚形势,人品还是能过得去,要是连人品都不行,就这性子,在工部连现在的位置也做不到。

    “干什么呢,干什么呢,那边怎么回事儿?”

    工部几个小官凑在一起一边喝茶一边歇着,正聊到夏清,就听见他扯着嗓子大喊。

    几人连忙走过去看。

    不远处挖石头的几个民夫都跪在地上,唯唯诺诺地听训,夏清气得跺脚。

    一问才知,闹了半天是夏清这边砂石跟不上,他让拆了半山腰上的一个破庙凑一凑材料。

    这到没什么,当初时间紧迫,别说破庙了,就是本地村子里的房子也招拆不误,锅碗瓢盆都要给征用了,反正说是留下欠条,最后给老百姓算钱,至于能不能让老百姓不吃亏,至少不吃太多的亏,那纯粹要看钦差大人的良心。

    像眼下这等修河堤的事儿,老百姓们一般怨言还小一些,毕竟大家伙都不傻,河堤不修好,对他们一点儿好处都没有,一辈子看大河的眼色过日子,最常拜祭的神灵就是龙王,这么一群村民,只要是为了修河堤,他们都不在乎吃亏。

    这会儿闹起来,纯粹是那虽然是个破庙,一开始没注意,但一拆庙才发现,里面还有三尊乌漆墨黑的佛像。

    瞧着也看不太清楚,但应该是一尊佛两个菩萨,斑驳陈旧,佛座下莲花也没了,有个菩萨缺了一小半儿。

    有个民夫讷讷道:“到底庙里还有佛像在呢,我看也不是一点儿香火也无,这个,这个……”

    如果是别的地方,村民们可能不会太在意这些东西,都是破庙了,拆了无所谓,谁还管那佛像如何,但本地却不同,也许是苦难日子太多,人们对于神佛还算是很敬畏,尤其是他们这些经常在河边做活的人,做事时更不愿意添麻烦。

    夏清气得脸上发青:“这都什么玩意,就这破东西,还算佛像?行了行了,来两个人把这东西给我推出去,赶紧干活,拆了这庙能省下多少事儿。”

    正好红尘领着罗娘和小严在河边走动,听见动静也过来看了一眼。

    工部的官员连忙见过。

    “这种时候,就不必多礼。”

    红尘笑着叫起,扫了一眼庙门,摇头道,“夏大人还是别拆了,砂石一时供应不上,休息一下等等便是。”

    夏清僵着脸,冷声道:“我等可不是郡主,是朝廷官员,不敢尸位素餐。”

    红尘看了他一眼,一看就知道,怕是劝不动的,干脆就不多嘴,反正应该也出不了大事儿,最多一个人吃点儿苦头罢了,旁人不会受太大牵连,转头就走人。

    夏清哼了哼:“愣着做什么,干活!”

    他手底下的人只好七手八脚地把佛像给推出来,也不算重,应该是木头的,随手扔到一边,就开始拆庙。

    那些民夫们到是不大敢动手,还一个劲儿闭目念佛。

    工部这边几个小官对视一眼,都不觉苦笑。

    有个和夏清关系还不错的,忍不住叹气:“大人这是何苦!”

    干嘛非得得罪人家郡主,在朝为官,也该与人为善才是,别说是一位郡主娘娘,就是个芝麻绿豆一样的小官,小吏,也应该客气些,谁知道什么时候就能用得着人家。

    夏清根本不管不顾,全当没听见。

    别人一看如此,也只能由着他闹腾。

    一场小风波,也没多大事儿,很快大家伙就忘了,继续干活去。

    工部几个官员私底下也笑:“我看荣安郡主真是个好性子的,让夏清那么挤兑,都没生气。”

    “换我我也不生气,看他跳脚的样子,还是个热闹,反正又碍不着我什么事儿。”

    众人都大笑。

    也是,别看夏清闹腾得挺欢,大家都看出来了,人家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他爱怎么闹,人家就当没这一回事,也就夏清自己看不明白,还觉得自己挺了不起。

    所有人都很忙,闲话也只有说两句的工夫。

    几个工部的官员歇了片刻,缓过劲儿,都纷纷上了堤,一眼看过去,大家都干得热火朝天。

    要是放在以前,他们也觉得满意,民夫们都卖足了力气,工程进度也不算慢,但最近都有点儿不能忍。

    不看别的,只看河对面,人家那边干活时,也是有很多人,但纹丝不乱,好像有一种特别的韵律在。

    负责挖掘沙石的,装砂石的,修独轮车的,运送的,还有那边在河堤上互相帮衬着干活的,人人都在工作,只做自己最擅长的一样,做得特别娴熟流畅,虽然人多,可工地上看起来整齐干净,人们干活也特别顺手,那种感觉,好像整个工地就是一个整体一般。

    “哎,咱们不能看着夏大人犯倔,如今也不是犯性子的时候……”

    正说着话,就听一声惊呼。

    众人回头看去,只见夏清脚下一滑,一头栽到河里去,被湍急的河水冲着瞬间没了影子。

    “那儿,在那儿!”

    幸亏河里提前下了绳索,有时候大家干活还得下水,这也是为了安全。

    此时夏清就使劲拽住绳子,起起伏伏的。

    几个水性好的民夫赶紧下去,艰难无比地把人弄了上来。

    很幸运,夏清命大,甚至还没昏过去,就是吓得直哆嗦,满身狼狈,一头的泥沙,人也瘫软在地,努力半天都站不起来,一个劲儿呕,呕出来好多浑浊的河水。

    “赶紧的,送回去给换身衣服,湿着可不行,快点儿,哎,怎么这么不小心。”

    好不容易等他吐完了,工部这边的人才插上手,抬头抬脚,抬着他赶紧像临时搭建的棚子里走去。

    却不知怎么回事儿,刚走了两步,抬着他头的那位脚下一歪,手不知不觉松开,哐当一声,夏清的脑袋就磕在一块儿石头上面,登时一脸血,他也翻了个白眼昏死过去。

    工部众人:“……”

    这也就罢了,只当是意外,但他们十万分小心地抬着夏清走回棚子,可这家伙还是摔了撞了磕了碰了十三次,昏过去再疼醒,疼醒再昏过去,诸多折腾,总算回了他的床上,结果这边人刚出门,那边屋顶塌了,等到再把夏清从废墟里扒拉出来,所有人面面相觑。

    “邪性啊,这是中邪了吧!”

    一行人看着惨不忍睹的夏大人,尽皆无语,这回谁也不敢再去动他,不动还好,这要是再动几下,还不知道闹出什么事儿。

    “要不就先搁在这儿,给他盖上点儿,省得着凉。”

    “……还是算了,万一再给闷死怎么办?”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三章 慈悲
    &bp;&bp;&bp;&bp;“夏大人这是怎么了?”

    “哎,可怜啊!”

    夏清身边的人,来来去去,去去又来来,一批换过一批。

    他已经醒了过来,可还闭着眼,不出声也不动,身上各种疼痛都不算什么,心里才是酸甜苦辣,各种滋味,更是羞愤难当。

    这些人面上关切,可实际上是来看热闹的,他竟然有一天会让人这般当个笑话看待。

    那又有什么法子……他如今真是有些害怕了,那莫名其妙只往他脑袋上砸的各种麻烦灾难,任谁都知道不正常。

    工部还是有几个好心人,一直给他出主意。

    “我看你真是亵渎神灵所以遭了报应,不如赶紧找个灵师来消解消解?”

    “好歹也该求求神去,让他老人家大人不记小人过,就放了你吧。”

    “别开玩笑,咱们一介凡人,神仙能听咱的话,还是得找灵师……咱们这儿有现成的人选呢。”

    “……哼。”

    夏清鼻子里哼了声,咬牙切齿。

    “好吧,看来你是死活都不肯找人家郡主了,那我只能辛苦辛苦,看看附近有什么好人选。”

    虽然是小地方,离京城远,不可能有特别厉害的灵师,但找一两个有点儿本事的,想必也不难。

    工部这边都有点儿顾不上正经的差事,努力了半日,终于从附近的村子找来个神婆。

    听说很有能力,做神婆二十多年,能和鬼神沟通,附近的村子,什么小儿收惊,驱个邪祟,祭拜龙神,都要她出马,通常情况下没什么问题。

    工部这边恭恭敬敬把人请来,夏清也不觉有几分期待和忐忑。

    这才半日工夫,那是鸟雀飞过要啄他,旁边离得八丈远才是干活的地处,却动不动就有落石砸到他的头上,稍微一移动,就是筋骨折断,吃口饭还被噎着,他都已经特别特别小心,灾难还是不断,再这么下去,他没被折腾死,也先被吓死。

    神婆也很专业,过来看了看就直接说,他确实是得罪了神,还跳了一段稀奇古怪的舞,嘴里发出古怪的音节。

    “小姐,那边好热闹。”

    红尘这边所有人都累得不行。

    工程的进度却让人恨满意。

    最近大家看到希望,觉得保住河堤的可能性大增,到是松了口气,也抽空休息休息。

    罗娘刚把煮好的绿豆汤递给自家小姐,就让对面的动静吓得差点儿摔一跤。

    小严更是笑起来:“确实很有趣,小姐,你说那神婆行不行?”

    “那要看她的道行了。”

    红尘托着本书,看得专心致志,随口道,“不过这边的佛挺大度,并不难缠,要是换了别处的,敢毁他庙宇,还敢随意推倒佛像,不弄死罪魁祸首才怪,说不定牵连子孙后代。”

    小严一听也吓了一跳。

    “会不会影响那些人干正经差事?”

    “唔。”

    红尘无所谓地抬头看了看,“反正怎么也需要调整,他们一两天不做事,还省了咱们不少麻烦,你们整体考察一下,列个计划表给我,过几日再统筹安排。”

    小严老老实实答应了,连忙通知下去,各自准备。

    天上浓云密布,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来。

    红尘也没撑伞,水边风大,撑伞也撑不住,只戴着个村里人编的草帽,穿着蓑衣,可身上还是被水浇透了,尤其是鞋子里面,走起来分外沉重。

    所有人都在冒雨干活,连那些农夫们也不敢休息,路上泥泞,罗娘她们生怕出事儿,找了几个年纪小嗓音高的小孩子,沿着路边招呼所有人小心。

    岸边还让人布置了安全绳,哪怕一不小心摔一跤,至少有个保护,不至于栽到河里一命呜呼。

    “让他们多采购些药,我怕有人要生病的。”

    红尘吐出口气,抹了把脸上的水,“林先生那边怎么样?”

    “先生一直在河堤上,这都好几天了,连觉都没怎么睡,大家都很担心。”

    罗娘脸上也有些忧色。

    因为最近几日河流湍急,遇见了三次险情,林旭一直守在河边,整个人肉眼可见越发憔悴。

    “他身体本来就不太好。”红尘叹了口气。

    前阵子大概就熬得狠了,肉掉的厉害,瘦骨嶙峋的,她还琢磨着多给补补,可惜还没吃上几天好东西,又是这么多的麻烦。

    “罢了,反正劝不动,就别去招他烦恼,不过伙食一定要跟上,你们多想想办法,鬼谷那边不是有很多大商的人脉,都调动起来,只要能往这边运送的粮食,咱们什么都要,眼下不吃饱饭可不行,还有,我看前几天好多鱼都被冲到岸上来了,也别嫌腥气,都捞出来炖鱼汤吃,多吃。”

    罗娘一条条在自己心里默念,点点头。

    “厨房那边火不要停,姜汤不许断了,所有人每隔一个时辰必须喝一碗。”

    罗娘也答应。

    这几日确实病了很多人,都不敢让接回去休养,都隔离了,就怕发生瘟疫。

    好在他们一开始准备的比较充分,林先生那边带了不少大夫,还有药材,一时还民心稳定。

    “啊啊!”

    红尘还在想还有什么需要交代的,对面一阵惊呼声,隔着这么大的雨,他们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罗娘起身眺望,不多时就有个灰头土脸的小丫鬟过来回报:“郡主,那边出事儿了,说是干活的时候地上爬出来好多蛇,刚修好的一段儿说塌就塌,吓人的厉害。”

    红尘皱了皱眉。

    不一会儿,又有人来报。

    对面的民夫都不肯再做事,说上面有人冒犯神灵,现在神灵发怒,要治他们的罪呢。

    “郡主您看看吧,这都什么样子!”

    远远看去,起码有百十人跪在地上,也幸好光是对面一些人如此,他们这边还算民心稳定。

    主要是所有人都处于一种机械劳动的状态,脑子几乎是木的,干活很顺手,不走脑子,当然,也没出什么事儿,更是不算累,而且修河堤大半是为自己,哪怕心里有点儿嘀咕,也先紧着手头的活儿了。

    “没事,你们做你们的,那边就是先停工也不影响什么,从这边抽调一批人过去,按照咱们的计划先干着,至于人手,很快他们就能复工了。”

    虽然比较缺人手,可有时候,人多若不听指挥,胡搅蛮缠地瞎干,其实也很乱。

    那边停了工,她这边也能从容布置。

    红尘还算镇定,对面夏清却是整个人焦躁不堪。

    那神婆根本没有用。

    不光没用,还出了事儿。

    看得出来,神婆有些道行,可舞没跳完,脚底下忽然出现一个大陷坑,整个人就陷下去半截,不光如此,还当场吐出一口黑血,昏了半晌。

    一醒过来,那神婆撒丫子就跑。

    工部的人想拦着,神婆跪下来几乎是语无伦次了,说什么也不敢再管这件事儿,显然吓得够呛。

    夏清一看,只能让人送她走,自己的状况,分毫没有改善。

    要只是如此,大约羞愤多些,可这才过去不久,居然亲眼看着手底下一群人停了工,再听工部那些同僚黑着脸说了一通河边发生的事儿,什么毒蛇出没,修好的河堤莫名坍塌,工具会随时毁坏,抡锤子的砸伤了手,推车的轱辘飞了,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终于大家伙儿再也不敢动手。

    这下子不得了,他整个人呆住,一瞬间,觉得所有人看自己的目光都充满了讽刺。

    “呜,我对不住陛下隆恩!”

    一咬牙,夏清猛地抬起身冲着旁边一块儿石头撞去,幸好他身上有伤,也没什么力气,旁边又有人,一把给拉住。

    “你这是做什么?”

    工部几个同僚面面相觑。

    “既然是我得罪了神,那就让我去死,我死了一了百了,呜呜。”

    夏清大哭。

    工部这边都傻了眼,还没说话,就听见噗嗤一声。众人回头看去,只见荣安郡主带着两个丫鬟,两个侍卫大大方方走过来,站在一边,其中一个丫鬟就捂着嘴偷笑。

    夏清也抬头,看见她们登时黑了脸,再听小严偷笑,更是生气的不行,脸上涨红,指着她:“你,你……”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小严忍俊不禁,轻声咳嗽了声,很是一本正经地道。

    事实上,单论品级,小严比夏清还高呢,夏清对上这位女官,真不能怎么样,至少不能说人家以下犯上。

    红尘皱眉:“小严好了,别胡闹,就是夏大人把自己看得太重些,以为拿他的命能威胁了神佛,也不关你的事。”

    夏清一愣,脸上肌肉扭曲。

    小严只当没看见,小声道:“我到觉得夏大人聪明,他这一死了之,就是万岁爷给的差事没办成,也怪不到他一个死人头上,别人抄家灭族,他一个人死了就死了,总不能再牵累到家里去。”

    夏清更是暴怒,要不是腿脚不方便,已经飞起来扑过去掐死这女人。

    红尘拍了这丫头一下,把她打发到后头,省得再把人给气死。

    工部那边的人也是一脸苦笑,连忙打圆场,先劝夏清:“夏大人也别嫌人家说话难听,你这作为,的确没什么担当。”

    转头又求红尘,“郡主娘娘,夏大人也是为了万岁的差事着急,眼下您看看,有没有什么补救的法子,不为夏大人自己,也为这皇差能顺利,为这黎民百姓不遭难。”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红尘也不拿乔。

    “这事儿不难,夏大人毁神佛庙宇,还推倒佛像,做错了事,那就让他去赔礼道歉。”

    工部几个官员都叹气。

    “咱们何尝不知道,大家伙儿已经去过了。”

    他们偷偷摸摸把庙又给盖了回去,还把佛像好生安放妥当,更是烧香磕头,发誓重塑金身云云。

    至于夏清,他也怕了,被拎过去也老老实实歪歪扭扭地跪着磕头。

    “……可……就是不肯放过。”

    夏清想到那些,也是一脸的颓废。

    为了这事儿,他这两日可没少受罪,该吃的苦头都吃了,不该吃的也吃了,他好歹也是夏家的人,身份也高,算得上德高望重,别管官职不怎么样,可就是夏安,也要给他几分面子,如今却沦落到如此地步,哪里能不痛苦!

    “这不,我们连神婆都请了来……”结果如何,大家都看得见,神婆给吓得狼狈而走,紧接着连河堤都不断出问题。

    “大概你们去求时,神佛正打盹呢。”

    红尘一笑,很是轻松地道,“再去看看就是。”说完,便指挥众人抬着夏清,一起向破庙走去。

    破庙到还是有些破旧,可毕竟重新盖过,到显得比一开始好些。

    里面的佛像已经被擦拭了一遍,算不上特别新,也比一开始好了不少。

    红尘上过香,令夏清跪下,轻声道:“还不道歉。”

    夏清闭着嘴,本来不想说话,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和眼前的女子一对眼,心里就一凉,再也撑不住,涕泪横流:“对不起,对不起,是夏清不对,不该拆了您的庙宇,您要是生气,夏清认打认罚,还请您大发慈悲,放过无辜百姓,不要阻拦……”

    红尘忽然从袖子里抽出一戒尺,啪一声打在夏清的脑袋上,打断了他的话:“胡说八道,我佛慈悲,怎么会和治下百姓过不去,你冒犯太过,人家也只是小惩大诫罢了,怎么会做出对黎民不利之事,真是小人之心。”

    说完,也不管夏清一脸懵懂,转头冲佛像一礼,“您放心,回头让这混蛋给您重塑金身,再修庙宇,他要还敢冒犯,您也不要客气,只管教训便是。”

    红尘一指同样跪在地上完全不知所措的工部众人,“这些人都是奉皇命修河堤,以保万民的人,我佛慈悲,还望保佑大家顺顺利利。”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们当初也没少恳求,说尽了好话,恭恭敬敬,但这佛像面色就是显得冰冷至极,让人不敢直视,可眼前这位荣安郡主随随便便几句话,他们就瞬间感觉到周围温度上升,连那木佛像都露出一抹慈悲的笑意,还仿佛微微颔首,充满安抚的意味。

    众人互相使了个眼色,目中都露出几分惊讶。

    这要一个人的感觉,还有可能出错,可现在明显是大家都有这种奇怪感觉。

    几人心下叹息,都想着以后路过庙宇什么的,便是不进去拜一拜,也要心里存下敬意,万不可轻忽怠慢。
正文 第三百六十四章 心绪
    &bp;&bp;&bp;&bp;红尘一看佛像的模样,心下也松了口气。

    还好,果然如她预料的那般,这佛性子到是个软的。

    普通人或许不清楚,可灵师们到是多有些猜测,这世间之神佛也都是性子各异,有的对世间凡人还算看重,很好说话,有的则真正视凡人如蝼蚁。

    当然,那些视凡人如蝼蚁的,通常也不会降临世间,让凡人不小心怠慢的可能性很小。

    到是这些比较喜欢凡尘的,还和世间之人接触的多一点儿。

    眼前这一尊,来历有些不明,到是正神,即便是庙宇破败,香火很少,可依旧眷顾周围的土地,夏清那个白痴那般折腾,到底还是没折腾出天大的祸事来。

    “你们注意点儿,以后这座庙要好好修一修。”

    “是,是,我们这就去办。”

    哪怕修河堤再忙,工部这帮家伙还是决定先把庙给修了,尽可能地给修得好些。

    红尘又交代了几句,就领着人出门。

    工部几个小官才抹了把汗,亦步亦趋地跟上,小声道:“郡主,那,那……”

    “不用担心,这一段儿河堤咱们的人先自己修着,民夫见不会出事,自然就复工了,这会儿不必管。”

    那些民夫还求神拜佛,一个个跪在河堤上。

    不过,红尘果然没有理会。

    她手头有一批鬼谷天工的人,自己身边的侍卫也能用,工部那边正经带来的匠人同样不敢违抗命令,这要是随意违抗,那自己倒霉也就算了,连累了家小可怎么办。

    罗娘和小严分别交代下去,这边的工程就与对面一样,有条不紊地开始,干活的时候,自动自发绕过那些还提心吊胆的民夫,被民夫们劝了就只道自家郡主能与神沟通,早就解说清楚,绝不会出事,至于那些民夫信不信的,他们可没时间管。

    河堤一日比一日壮阔。

    夏清勉强坐在椅子上,迷茫地举目远眺。

    完全看得出来,郡主的人效率高得离谱。

    他在时,种种不如意,好像都不复存在,就连那些出没的蛇类,也都躲着走,再也看不到。

    那些心惊胆战的民夫也渐渐完全信任人家郡主的能力,没几日就认认真真开始干活。

    那股子劲头儿,简直让人看见就觉得一切困难都不是事儿,当初他身先士卒,一直在河堤上,和这些人一起工作,连铁锹都抗过了,可这些人也没表现得这般积极,如今呢,如今那个毛丫头连面都不怎么露,手底下的人也都是站在旁边指手画脚,他们怎么就能这么顺服……

    不,应该说是敬服。

    夏清看见过,两个工部的老匠人,平日里也有几分傲气,却低声细语地向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丫头片子请教,那模样,简直是把人家当师傅了。

    他忍不住有些丧气,丧气完了,却也不得不承认——荣安郡主是个有本事的人,不论她是男是女,她都有本事。

    或许,或许夏家的未来,能……

    “郡主,您瞧瞧那老头的德性,可别是憋着什么坏呢。”

    郡主府的一个小丫头素绢,刚灌了一大碗姜汤,转头就看见夏清使劲盯着自家郡主,不禁撇了撇嘴。

    红尘弹了小丫头的脑袋一下:“去,让罗娘和小严回来歇歇,喝点儿东西,别整天胡思乱想。”

    连头都没抬一下,继续翻看自己手里的账本,就夏清那人,说他明面上闹出事儿来让他自己难堪到有可能,要是真有使心眼儿的脑子,也不会像现在这般。

    “钱不够,速度还是太慢。”

    打发走了小丫头,红尘就戳在河堤边上发呆,也……发愁,看着看着,忽然就忍不住一笑。

    “笑什么?”

    林旭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此时天色有些昏暗,毕竟乌云遮日,他穿了一身灰扑扑的袍子,头发梳理得到还整齐,只是眼角眉梢间,略微带了几分憔悴,一开口,声音嘶哑,可看过来的目光,还是那么温温和和,让红尘一下子就放松许多。

    “我只是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站在这种地方,对着这么一片河,忧国忧民。”

    红尘亲自动手,舀了一勺姜汤递给林旭。

    如今大家吃的喝的都一样了,连他们也没太大的优待,没办法,钱实在是不太够。

    朝廷发下来的钱款不算特别少,但从来是不够用的,眼下任务紧张,红尘不想拖慢速度,自然是要给那些民夫些好处,粮食也贵,光是每天让所有人都有一顿饱饭,还要能吃上些肉,这么长时间拖下来,就足够把他们储备的银子消耗得差不多了。

    如今所有人都在苦熬,想要士气不要衰落的太厉害,红尘也只好领着林旭一块儿吃苦,真正吃一样的饭,喝一样的茶汤,滋味如何,可想而知。

    林旭现在喝姜汤就和喝苦药汤子一个样,一口灌下去,眉头都不皱一下,可脸上不自觉流露出的那点儿难受,让红尘心尖像被掐了一下似的,生疼。

    他这人,向来也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什么时候吃过苦?

    “我记得有一年,我随师父去温州行医治瘟疫,那会儿每日只能吃粗食,师父有一日给我熬了一碗菜粥,自己去找的野菜,拿水炒过,细细熬煮,还搁了点儿香料,有寥寥几粒米,喝到嘴里,拉得嗓子生疼生疼的,可我还是坚持喝了半个月,也没见怎么样,咱们现在条件可比那时候好多了。”

    林旭喝完了姜汤,展眉一笑。

    红尘:“……”

    好吧,林公子也不是吃不得苦,真正不怎么想吃苦的,还是自己。

    “我以前在老家那边弄过作坊,你还记得吗?”红尘抬头轻声问。

    “我记得有个烧琉璃的作坊?”

    “不是那个,是另外一个,因为东西有点儿要紧,一直没敢让外人知道。”

    红尘叹了口气,“我也是从别处得的方子,叫水泥,只是现在一切从简,复杂的就不弄了,凑合一下,能用就行。”

    她也是照本宣科,拿着玉珏空间里头得的资料,照着和林旭一说,没成想,人家林公子居然一听就明白怎么回事儿,而且还能说出个一二三来,当场就拍板:“可行。”

    红尘这才想起来,眼前的公子哥儿是鬼谷先生的高徒,在鬼谷,和天机最近,尤其擅长机关消息,按照鬼谷的说法,就是精通墨家奇术。

    估计玉珏空间里那些所谓的理工科的东西,即便不太浅显,拿出来跟这位讨论,人家也不会太当回事儿。

    林旭也是个雷厉风行的:“这东西不算贵,很多材料可以就近取材,就是有点儿耗费人工,可磨刀不误砍柴工,我马上抽调人手来办。”

    红尘看着他一转身,袍子飞起来,大步如飞地走人,仪态却依旧雅而美,不觉失笑。

    怪不得当年有传闻说,朝中一公主某日于宫中意外见了林公子一面,从此茶饭不思,竟得了相思病。

    这种事儿朝廷自然是不会承认,皇家也要脸面的很,但既然传出来,想必也有几分真。

    林旭那边动作极快,水泥这种东西,按照玉珏空间里的说法,好像是随便一个小乡村就能办几个作坊,只要知道方法,十分之简单,林大公子手底下都是能人,办这事儿不会费太大的力气。

    没几日,弄出来的水泥就派上了用场,只是毕竟东西比较新鲜,一开始大家心里都没底,好些匠人生怕出事儿,那些民夫们更是议论纷纷。

    连好些日子没露面的钦差大人都忍不住一天三次地往河边跑,要不是林旭的威望高,估计这事儿也不容易成。

    不过,没用多长时间,水泥就成了宝贝。

    钦差的脸顿时黑了,官兵直接出动,把所有接触到配方,所有负责制作的那些人都给控制了起来。

    红尘一看便知,这些人以后恐怕都没了自由,以后只能为朝廷办差了,就是不知道他们的心情如何,估计大部分匠人会很高兴,天机的人也不会特别生气,无论在哪儿,反正他们都是匠人,跟着朝廷没什么不好的。

    而且钦差还是很顾忌林旭的面子,特意前往解释了几句。

    他平日里在京城就是个普通纨绔,不显山不漏水,不给家里惹祸,又是万岁爷的娘家人,人人给个面子,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却从不得罪人,自然也不想得罪林旭,但水泥这东西作用太大了,他是个没用的,也能想出十七八种用法。

    能盖房子吧?

    能修路吧?

    能修城墙吧?

    而且又快又好又解释,如果有这东西,薛老将军或许也不会****为恒城担心,还一直在恒城坐镇不归。

    他老人家的年纪实在是太大了。

    林旭也没说什么,只是一回头就叮嘱红尘,只说这是鬼谷的秘技,让她少说几句话。

    红尘到无所谓:“一开始提出来,就想到了后果,配方上交就是,我也不做这生意,更不会泄露到外头……有些事,当做就做,也没什么好顾忌的。”

    眼下要是汛河河堤决堤,大家能不能活都不一定,哪里还顾得上细枝末节。

    难道她有好东西能用,能节省时间,能让河堤更结实,偏偏不肯用,抱着等死?

    一切都进展的很是顺利,河堤也修得特别快。

    林旭总算稍稍松了口气。

    眼下看来,河堤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现在虽然还下雨,可汛期总不会过不去。

    这日难得只是细雨朦胧,林旭也难得有心情,陪着红尘在河边走走看看。

    河中波涛汹涌,气势壮阔,细雨淋淋洒洒地落在树上,花上,草上,草色清新。

    红尘笑起来:“要是在京城,这样的雨日好多文人墨客都会喜欢,温一壶香茗或者浊酒,邀三五好友,品茶喝酒作诗,也是美事一桩。”

    奈何在他们现如今呆的地方,一下雨大家伙就提心吊胆,盼着早日晴天。

    可晴天太多不下雨,又要担忧,万一要是河水枯竭又该如何,闹了旱灾,老百姓们还是要受罪。

    “林公子感觉如何?可诗兴大发了?”

    “我作诗不行,师父说过,匠气十足,理应藏拙,还是红尘作一首诗来,让我品鉴一二。”

    红尘把头一扭,她可没这兴致,“那林公子不如抚琴如何?这么好的雨,这么好的水,不临河抚琴,也可惜了……”

    “公子,郡主。”

    两个人正说话,后面就有探子一路小跑,到眼前急声道,“咱们兄弟探到消息,周围好像有人集结,意图不明,看穿着打扮像是别处来的难民,但个个虎背熊腰,身量高大,而且令行禁止,不像是寻常百姓。”

    林旭顿时皱眉。

    “再去探,小心不要被对方发现了。”

    红尘的脸色也严肃起来。

    “林师兄去吧,只小心些。”

    他们如今都不在京城,在外面真是处处会有危险,流寇,灾民,不知道何时就有冷箭放出来,事事小心也不为过。

    消息连续不断,似乎有些不好。

    林旭专门找了一趟红尘身边的侍卫,要他们注意戒备,而且把红尘接到他的帐篷里去。还让罗娘和小严,还有那些女孩子,寸步不离地跟着她。

    要不是红尘担心林旭的安危,连小荷都要过来守着。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些要真是歹人,看见有官兵驻守,还敢冲击,那恐怕真是不要命的,到时候一交手,前面官兵挡得住,我们自然无事,前面官兵挡不住,我身边有多少人也没有用,逃跑的话,人少些说不得还跑得快。”

    红尘笑着安慰了几句,可惜林旭半点儿都没有被安慰到,从头到尾,眉头紧蹙:“如果早知如此,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把你拉进这摊浑水里。”

    林旭终于知道,自己不是那么无所畏惧,也并不是那么料事如神,要真要红尘一个女儿家,面临刀光剑影,那都是他的罪过。

    “你留在京城再不好,至少是安全的。”林旭叹气,“想长见识,也没必要到这种地方受苦。”

    罗娘和小严也吓得不轻。

    那些女孩子们,更是个个兵器不离手。
正文 第三百六十五章 诉衷情
    &bp;&bp;&bp;&bp;红尘在帐篷的东北角坐下来,干脆拿出针线给林旭补衣服,这位置最好,既能最快速地离开,也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尽可能地注意到危险。

    林旭叹了口气,再没有多说,后悔这种东西,是最无用的。

    一灯如豆。

    红尘在灯火下缝衣服,脸上没什么表情,看不出惊惧,到也不是特别放松。

    她的手很灵巧,穿针引线,很快就把破旧的衣衫缝补得看不出来,一件接一件,连罗娘和小严也因为自家郡主的镇定自若,多了几分从容,也拿出针线来缝缝补补。

    如今不比往常,以前衣服坏了扔了便是,若是坏得不厉害,拿去舍到外面也好,外头的人讲究的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郡主府的衣服,哪怕是坏的,他们穿也高兴。

    就是稍微旧了些的衣裳,也就压箱底了,只偶尔拿出去赏人。这一点儿自家主子到是少做,赏人也多用新衣服,好像不大愿意让别人捡自己的旧衣裳穿。

    “哎,这衣服消耗可真有些快。”

    这会儿出门在外,她们带的东西不少,却赶不上消耗,便是如林旭这般不至于做粗活的,一出去转一圈,回来那衣服就可能破得不能要。

    一开始,大家伙破了便扔,后来时间越久,衣服越少,再扔下去,恐怕都没得穿,红尘家的丫头们,只好忙碌之余,再把这种缝缝补补的差事给接下来。

    好在女孩子们,便是女红不大好,可缝补总是会的,连那些男人们,自己也能做得了这些活儿。

    小荷就做得极好。

    红尘自己有一次衣服坏了,他拿过去三两下就给缝补得特别齐整,根本看不出针脚。

    而且这孩子如今越发出息,烧得一手好菜,烹茶烹得也还不错,不比专门伺候茶水的下人差。

    “真好啊。”

    红尘一边缝补,一边很嫉妒地看了林旭一眼,“我也想养一只小荷在身边。”

    林旭:“……”

    什么叫养一只,让人家师父听见,自己不死也得少半条命。

    忽然感觉到热了。

    红尘也冷下脸,扔下手里的东西出了帐篷,不远处烟雾缭绕,显然是起了火。

    罗娘心里一颤。

    小严的嘴唇也开始发白,好多人,那么多的人!

    他们来的时候,也和流民冲撞过,但是毕竟没有近距离接触,而且流民只是流民而已,自家身边护卫众多,还跟着朝廷的军队,心里有底,并无多少害怕。

    可是现在……马的嘶鸣声,喊杀声,人的惨叫声,兵器相交的声响,混合在一起。

    “杀,杀,杀!”

    一阵狂暴的吼声忽然传来。

    “弟兄们听着,冲进去,里面有粮食,有钱,有女人,只要打赢了,大家要什么有什么!”

    “冲啊啊!”

    那声音那么清楚,就近在眼前了,乌压压的人群,有骑马的,有步行的,穿过重重阻碍,冲杀过来。

    小严的脚一软,倒在红尘身上,红尘用力扶了她一把,她才颤抖着努力挡在红尘身前。

    “郡主,我,我害怕!”

    即便害怕,她也没有后退一步,罗娘甚至连话都有点儿说不出来了。

    红尘的额头上也渗出一层冷汗。

    她也不是不怕。

    这么长时间以来,她一直无往不利,经常让人震惊,觉得她像神,她会布置阵法,有诸多手段,能制人于无形,可那前提是不是战争,就连这么小的,甚至算不上战争的冲突,她的那些能力就一概不管用了。

    这人一多,血气一众,一般迷幻人的阵法都再无作用,可真正的杀阵,又哪里是那么好布置的,光是用的材料,一时半会儿就集不齐,更别说,她也没有时间。

    第一次,红尘觉得自己如此无力。

    官兵们大概阻住了大部分人,可是官兵的数量,竟然不如这帮土匪多。

    林旭站起身,走到红尘身边,扣住她的肩膀。

    小荷冷着脸,长剑在手,片刻不离。

    “别担心,援军很快就能到。”林旭叹了口气,“这些人裹挟了附近的流民,咱们虽然不至于束手束脚,可确实是有点儿人手不足了,是我的失误。”

    红尘勉强一笑,青锋在她的袖子里安安静静的,并不像今天晚上一开始那般暴躁焦虑,此时它带着一点儿亲昵的温暖,似乎在安慰她,反手把青锋拔出来,拿在手里,红尘的身体顿时有了力气,深吸了口气,转头对罗娘和小严道:“都别怕,咱们就是死,又怎么会死在这种地方,还差得远。”

    火光越来越近。

    红尘甚至能看见那些凶残的人脸上嗜血残忍的表情。

    小严忽然开口:“他们都疯了。”

    不只是一看就不一般的匪徒,就连那些被裹挟而来的流民脸上,都露出莫名的疯狂残忍来。

    不知道从哪里躲着的一个孩子,忽然被掀翻在地,马踢在他的肚子上,那孩子甚至来不及发出一点儿声音,就被马上的人用刀挑起来,挂在马头上。

    “哈哈哈哈!”

    鲜血涌流。

    在火光照耀下,那张脸越发的狰狞恐怖。

    红尘心里空空的,这种时候,竟还有心思想——人这种东西,还真是让人毛骨悚然。

    “啊!”

    一些藏在附近的民夫一个个拿着工具扑出去,其中一个,一把抱住一个冲过来的土匪的腰,疯狂地打他的头,张口嘴一口咬住他的耳朵,即便被刀捅破了肚子也不肯放手。

    感觉时间很漫长,可是几乎一眨眼的工夫,那一群人就冲到眼前。

    小荷猛地飞身而出,出手果决到狠辣,毫不留情,也丝毫不给自己留下半点儿后路。

    他一剑便杀四人。

    林旭的脸色却瞬间凝重。

    小荷的剑被人挡住了,那也是个年轻的,很不起眼的人,穿得破破烂烂,脸上涂着乱七八糟的泥污,可是一双眼,如鹰如狼,还是凶鹰饿狼,狠厉而残忍。

    他可能比不得小荷,但也不差多少,何况高手也不只他一个。

    “咳咳,咳。”

    林旭轻轻地咳嗽了几声,浓郁的血腥气令他的胸腔有点儿不舒服。

    旁边忽然飞出一把刀,刀光闪亮。

    红尘猛地上前一步,手里的青锋架上去,那刀顿时断裂,一半儿飞出,擦着红尘的脸颊飞落在地。

    林旭也一伸手,一把匕首刺中那人的脖子,鲜血喷出来,染红他的衣袖,也有几滴落在红尘的脸上。

    他们却都来不及顾忌这些,人越来越多,罗娘和小严也苍白着脸扑上去助阵。

    周围惨叫声接连起伏,断肢横飞,红尘也不知道自己杀的第一个人是哪一个,可热血喷涌,她都顾不上难受,只能麻木地杀,精神上的疲惫感更重,脑子一阵阵地发晕,眼前也隐约开始发黑。

    红尘忍不住想,这下真不好了,她要是昏过去,肯定会死,只是,死在这里,实在不甘心。

    “小心!”

    林旭翻身扑过来,抱住红尘,一刀砍在他的肩膀上,他连哼也没哼一声。

    红尘一下子清醒过来,用力撑住林旭的体重。

    “红尘……你还记得小莫吗?”

    “……怎么可能忘记?”

    过了这么多年,她并不提起,可是任何人见过小莫之后,都不会忘记他,永远不会。

    “他曾经问过我,如果看见一个女孩子,心里就欢喜,想让他高兴,想让她笑,想让她,只笑给自己一个人看,那是不是,就可以娶她了?”

    红尘忍不住捂了捂额头,这种时候……

    “我当时就骗了他,我说,还不太够,这样的感情,对于小伙伴,小玩伴,甚至小妹妹,都是可能有的。”

    红尘:“……”

    “其实我也不算骗他,我觉得,那些都不够,那可能是占有欲,或者别的什么,会害怕,会患得患失,那才可以……我现在就好担心,我怕你受伤,怕你在我身边受伤,怕你哭,怕你不快活,怕若是我开口,告诉你,我以前从来没这么想,可有那么一刻,别的女子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要是这辈子娶什么人,那绝对只能是你,别的女孩子站在我面前,和我说话,我只会觉得不耐烦,我只想弹琴给你听,甚至想让你只听我的琴声……这么说,你会被吓到吗?会觉得我是个疯子吗?”

    红尘一边拼命挥舞青锋,一边看着林旭一心二用,打架诉请两不误。

    然后她发现,原来绝境中,人的感情波动真的会变大。

    要是换了其它时候,也许她能轻描淡写地就把林旭的话打断,至于以后会怎么应对,那以后再说,总之绝不会出现像现在这样,有一点儿欢喜的感觉。

    唔,玉珏空间里有人总结的好。

    我的男神,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男神,居然落到我的茶杯里了。

    那可是林旭,上辈子,她从来没肖想过这个男人,没见连当朝公主也不敢威逼利诱,动了情只能默默忍着。

    这样一个人,现在告诉她,他喜欢她,很喜欢。

    红尘很累,气喘吁吁地道:“说实话……我没感觉出来。”

    林旭忽然有一点儿委屈。

    没感觉出来?

    他什么时候拍过女孩子的头,什么时候拉过女孩子的手,什么时候温温柔柔地陪女孩子说过一夜的话,弹过一夜的琴,什么时候像只孔雀似的,见女孩子之前要梳妆打扮,要换新衣服,要摆出最优雅最漂亮的姿势让她第一眼看到。

    就这样,你还没感觉出来?

    小荷也满脸的血,杀出重围,护在林旭和红尘身边:“我也没感觉出来。”

    林旭:“……你什么都感觉不出来。”

    “不对,刘公子给红尘送过花,王公子给红尘念过诗,李公子给红尘画过画像,画得特别好,戚公子托人向皇后推荐过自己,想娶红尘为妻,还有……”

    “看前面,我们还没脱离危险。”

    林旭板着脸道。

    “哦。”

    小荷乖乖继续打。

    红尘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刚才还恶心欲呕,还很害怕,还想着……自己杀了人,可是这会儿,却一脑袋都是混乱。

    有人在诉衷情。

    那个她从来没想过的男人在对她诉请,可是现在血肉横飞,刀光剑影。

    现在她简直是半落入虎口的小羊羔,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尤未可知。

    或许,这就是林旭的目的?让自己别那么害怕,镇定一点儿,红尘握紧青锋,把全部的心神放在战斗上面。

    外面的打斗声越来越近。

    但这是好事儿。

    听声音像是正规军队赶了过来,声音嘈杂而响亮,应该是援军到了。

    他们身边也终于有侍卫赶到,虽然还看不出必胜的结局,至少有了希望。

    林旭脱开身,披着已经被鲜血染红的袍子,立在红尘身边,脸上还带着笑。

    “红尘,如果你以前没想过,那就从现在开始想,想想我,想想未来,你想要什么样的未来,都可以告诉我,我一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达成。”

    林旭的目光,却不是喜悦,反而有一丝惊痛,看着周围的鲜血,忽然低下头,拿额头对着红尘的额头,眼泪落在她的脸上,“对不起。”

    “……”

    天终于亮了。

    眼看着最后几个土匪一看事不成,想要逃跑,被赶来的侍卫一刀打断腿骨,趴在地上惨叫,红尘身体一松,就靠在林旭身上,转头去看罗娘和小严。

    她们两个也还活着。

    只要活着就好。

    小严脸上挨了一刀,不严重,鲜血淋漓,想必会留下一点儿疤痕,不过不要紧,活着就好。

    罗娘到是没受重伤,但身上沾满了血,蹲在地上不停地呕吐。

    红尘也恶心的厉害,却还撑着精神道:“四处看看,加强戒备,检查一下,损失有多大,人员伤亡如何。”

    旁边有人应了。

    林旭拍了拍她的胳膊:“去吧,洗个澡,睡一觉,我保证你想睡多久,就能睡多久。”

    红尘点点头。

    一看镜子,红尘愣了下,满脸的血污,又黑又灰,泥和血混在一起,简直没办法看。

    真想不明白,林旭怎么能对着她现在这张脸,说那些甜言蜜语,还说得那么真诚。
正文 第三百六十六章 练兵
    &bp;&bp;&bp;&bp;认认真真地洗了两次澡,红尘心里还是堵得厉害。

    外面还在下雨,天亮了,可阴森森的,一片冷寂。

    应该有不少人在这个夜晚故去,可人人都仿佛很麻木,浓重的血腥一点点儿被收拾干净,没有人哭泣,只是偶尔能听见一两声抽噎,天幕低垂,太阳也看不到光。

    红尘缩着肩膀,用大斗篷把自己包裹起来,有些冷意。

    罗娘和小严寸步不离,坐在旁边有一下没一下地缝衣服,袖子接反了,补丁打得歪歪扭扭,她们都没有察觉。

    小丫鬟送来了清汤面。

    里面加了几片牛肉,罗娘刚一看见,就一声干呕,躲了出去,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

    红尘叹气。

    小严苦笑道:“以前,我们见死人,也是见惯了的。”

    她们真不是没有受过苦难,没有见过死人的那些娇贵女儿家,生在这样的世道里,死人又有什么新鲜的?如今除了那些闺阁千金,别的人里,想挑出几个没见过死人的,可真是不太容易,天灾*接连不断,每到冬日,街面上倒卧的尸体连收都来不及收。

    可这次不一样。

    她们是自己动了手,自己杀了人,还亲眼看见了熟悉的人的死亡。

    白日里大家还说过话,或是擦肩而过,或是对过眼神,可一转眼间,活生生的人血肉横飞,死得不能再死,那种感觉,没有亲身经历过的,肯定无法了解。

    “林……先生呢?”

    “不知道,没看见他,不过肯定是在外头处理这些事。”罗娘小声道,偷看了自家郡主一眼,嘴唇动了动,却没多说什么。

    红尘低下头喝面汤。

    “小林,小林。”

    小荷拍了好几下林旭的肩膀,林旭才将目光从红尘所在帐篷的方向收回来,叹了口气:“知道了,你先去厨房看看,好歹收拾点儿吃的出来。”

    “嗯。”

    这活儿小荷还是很乐意做。

    “哎。”

    林旭站在冷风里,要检查这一次的损失,要官府进行良好的沟通,这是个很费力气的活儿。

    他是名声不小,通常情况下,名声这东西很重要,能让大部分官员对他客客气气的,而他又身份超然,不是官面上的人物,就少了许多束缚,可同样的,官员里面也不都是聪明人,什么迂腐的,笨的,贪婪的,各种各样的人物都汇聚其中,和这些人打交道……即便对他来说,也不是那么容易。

    尤其是现在。

    他不想和朝廷又派来的这些人扯皮,他想去和红尘说说话,想告诉她,不要害怕,他在这儿呢,他能保护她,他想去和她说话,至少在这一刻,很想。

    林旭苦笑起来,他凭什么保证?他不能保证现在这种事不会再次发生,因为那个女孩儿,他放在心尖上的女孩子不是一般普通的大家闺秀。

    如果她是就好了,那么他就能把她小心地安放在家里,细细呵护,不让她经风雨,可她不是啊,她是鹰,让自己想把她放在口袋里都不行。

    “到底怎么想的?”

    林旭坐下来,按了按有些痛的额头。尽量让自己的脑子里想些别的事,例如说,京城的情况如何,太子怎么样了……红尘听了他的话,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她会愿意吗?

    “哎。”

    看来以他现在的精神状态,想做正经事还要调整调整。

    “林先生。”

    两个小丫头拎着食盒过来,“郡主让婢子给您送了些热汤和点心。”

    食盒打开,里面的点心很简单,金黄色的小饼,只有巴掌大,很精巧。

    汤是简简单单的汤,飘着葱花,还有两个荷包蛋。

    林旭轻轻地吐出口气,笑起来,心里也一松,罢了,红尘若是真有心男女****,也不会到现在还孤身一人,她既然还没有意中人,那自己就是离她最近的一个,若是如此,他都不能得偿所愿,那也只能认命。

    反正……他本身也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也会有这种念头,到不是说没想过成亲,以前在鬼谷,很有些女孩子中意他,到不是多么缠人,可总免不了诸多应酬,他当时也有心烦的时候,总会想,要不随意选个性子大方稳重的,娶了便是,省得这些麻烦。

    只可惜,他太忙了,一开始是忙着学各种各样的东西,后来是忙着看这个天下,忙着复仇,再也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

    慢吞吞地吃了点心,喝了汤,林旭就回了帐篷,点上蜡烛,开始见各路人马。

    忙了一整天,饭也是很随意地填两口完事儿,一直忙到半夜,他才有空舒展一下僵硬的胳膊和背脊,准备休息,站起来洗漱过,林旭忽然有一点儿冲动,撩起帐篷就出了门,一路走到红尘的帐子前面。

    两个侍卫同时扭头看他。

    天昏昏暗暗。

    帐篷里已经没了灯光。

    林旭讪讪一笑,随即收起尴尬,正容道:“郡主可好?已经睡了?”

    其中一个侍卫忙道:“回林公子,郡主早睡下了,听罗小姐说,有些胃口不佳,别的到也没什么。”

    “嗯。”

    林旭踌躇了片刻,居然还是不那么想走,他想进去看看,可惜实在是不怎么好意思让小荷把人家尽职尽责的侍卫放倒。

    站着吹了会儿冷风,也就只能走了。

    帐篷里面,红尘根本没睡着,她以前病着时就爱失眠,如今已经好了,可今晚上再一次怎么也睡不着。

    不光是她,罗娘和小严也一样。

    “郡主,好像是林公子来了?”

    “……嗯。”

    红尘笑了笑,“还是别见了,见了更睡不着,早些歇着,明天恐怕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翻了个身,再一次闭上眼,这一回,红尘踏踏实实地睡了过去,还做了个梦。

    梦见自己一袭青衣,偎依在一个一身白衣的男人肩膀上,小声说着话。

    红尘记不得她在说什么,只是不知为何,心中忽然怅惘,第二天一早,罗娘扶着自家小姐起身,就吓了一跳:“郡……主?”

    红尘一愣,抹了下脸,居然一脸的泪,连枕头都湿了,被子也有些潮。

    她这是,哭得多厉害,明明没有什么!

    小严也不知所措,红尘笑了笑,让她拿了热巾,小心擦了擦脸:“唔,大概是昨天受了点儿惊吓,魇住了,没什么,这会儿都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梦。”

    罗娘这才松了口气。

    “也是,那么吓人,我昨天晚上半宿没睡着,迷迷糊糊的还老觉得浑身冒冷汗。”

    一出帐子,就看到林旭。

    林旭挽着袖子,一本正经地在烤一只野猪,野猪也不知道从哪抓来,个头大的很。

    小荷立在一边帮忙刷酱料,很是认真,一看就看出来,这位才是主厨,旁边那个也就站着摆摆姿势。

    听见动静,林旭回头,眉眼渐渐舒缓,露出一个很动人的笑。

    罗娘忍不住低下头想,林公子有点儿古怪。

    小严也嘀咕:“我觉得像宫里那只开屏的雄孔雀。”

    小荷扫了一眼过来,大声道:“雄孔雀!”

    林旭:“……”

    红尘噗嗤一声笑出来,咳嗽了两声,才慢吞吞地坐下,由着林旭特别殷勤地给她切了一块儿最嫩的肉片,放在洗得干干净净的宽树叶上,让她捧着吃。

    然后林旭就顺便坐在了她旁边。

    红尘由着他,两个人一本正经地分食。

    其实也没什么变化,要说变化,到不是更亲近,而是变得沉闷了几分。

    以前红尘和林旭就亲近,平时坐在一起,你给我递个杯子,我给你递一本书,偶尔也给他捏捏肩膀什么的,相处自自然然,此时到有些别扭起来。

    即便是别扭,林旭也不愿意走,要去干活时,顺便拉着红尘一起,美其名曰要美人给他当助手,效率更高,也确实更高,人家红尘是真能帮上忙的美人助手,只是可惜,他那点儿隐秘的心思是不成了,一忙起来两个人连多说几句话都嫌累,个个言简意赅,能少一句就少一句。

    “郡主。”

    罗娘从外面撩开帐子进来,面色有些凝重。

    “咱们府里出来的姐妹,有三个不幸身亡,有六个受了伤。”

    说是受了伤,那就是重伤,轻伤都没统计,几乎是人人都流了血,她们全都在郡主府学过一两手,和普通人比,自然有些底气,当时情况混乱,土匪冲进来要放火,这些女孩子比那些民夫们还早冲出去抵抗,损伤也重些。

    红尘叹了口气,脸色阴沉。

    “死了的姐妹,尸体好好收敛,受了伤的赶紧医治,如今天热又潮湿,要注意些。”

    罗娘答应下来,迟疑了下,“……我听说,有很多人想走。”

    红尘点头,她也看出来了,经过那一场阵仗,好多人都吓破了胆子,尤其是那些民夫们,个个害怕的不行,别说干活,连站都快站不起来。

    林旭和她如今最要紧的事儿,恐怕就是安抚这些人,千万别出什么幺蛾子。

    河堤不能尽快修好,那要死的人,可不是前夜那点儿小阵仗能比得了的。

    “没事儿,他们就是吓到了。”

    林旭叹了口气,“朝廷又拨出来一笔钱款,采买了粮食,还有援军,我已经吩咐下去,今天让所有人吃肉,吃饭吃到饱,只要能吃饱,什么惊吓也不怕了。”

    红尘一笑,先拿了太子的信看看。

    太子的信是随着一起来的,只说了些报平安,还有思念之类的话,没说别的,但这一次的钱粮,恐怕还是他尽了力,费了心。

    “很好,能做到这一步,太子的地位还算稳固。”

    要不是太子地位稳固,跟在皇帝身边的小太子,怎么能插手朝中之事,哪怕只是一点儿小事儿,他要插一手,也要小心。

    红尘把信都放下,勾了勾嘴角:“这次的援军既然大部分都是抽调出来的新兵,那不如来一次训练?就在咱们这儿,半日干活,半天训练,我有点儿新想法。”

    林旭挑了挑眉,笑道:“好。”

    这次的援军,大部分都是沿途新征召的,流民众多,很多是刚放下锄头,就来当兵,只为了一口饭吃,这一点儿,自然没什么好处,可是,因为是新人,也容易收服,更容易接受新的东西。

    既然要做,那就加快速度。

    红尘连夜就写了简单的计划,然后挑选了几个身手好的侍卫,教导那些新兵简化版的呼吸锻炼方法。

    这法子原版还是红尘从玉珏空间里淘换来的,用了半年的时间画符才让人家同意。

    据说方法虽然简单,可是大道至简,最是中正平和不过,任何一个人,别管有没有天赋,只要照着练,肯吃苦,都能学会,而且熟练的话,能融入日常生活中,时时都进行,还不影响再学别的东西。

    罗娘和小严她们一开始就练的这个,后来红尘才找了比较高级的,新的功法给她们。

    现在给新兵用的,当然不是原版,原来的纵然也简单,可还是不好轻易传授,简化的就足够用了。

    一开始那些新兵们练的都很敷衍,没当回事儿,还是过了几日,有人忽然发现自己的力气好像大了些,体力也更足,还有一些将领和老兵们,好歹有些见识,本身朝廷训练军队也有章程,到底哪一种效果更好,他们心里有数,自然特别重视,谁都不傻,慢慢知道了好处,就变得加倍用心。

    说起来练了这种呼吸方法之后,别的不说,有一点儿好处就让人高兴,新兵训练起来能坚持的更久了,强度更大些也不要紧,才十几天而已,到像是训了两三个月的模样。

    一时间,整个工地像个大军营,整日响着号子,偶尔还有战鼓声,罗娘她们也不必再担心那些民夫们逃跑的问题。

    一群民夫看到这么多强壮的士兵在,心里一下子就踏实好些,而且伙食也变得好了,吃得好喝的好,身上有了力气,干活也不大累,傻子才跑。

    有几个精明的民夫,还偷偷摸摸跟着那些士兵训练,累得不行也不放弃,能多努力就多努力,如今世道险恶,你有一身本事,在关键时刻就可能保住自己的命,家人孩子的命。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七章 一夜
    &bp;&bp;&bp;&bp;不光是这些新兵们一天一个样的变化。

    罗娘和小严她们,同样很卖力气,跟着一起锻炼,一群女孩子拼命时比男人们更有狠劲儿。

    她们跟了红尘以后,虽然还是免不了骑射练习,甚至有一些比较喜欢,但多数是为了强身健体,并没有经历过任何一次实战,这下遇见了危险才知道,自己很弱小,简直不能再弱了,不要说保护郡主,就连派上用场都难。

    一群吃过苦的女孩子,一旦下定决心要做什么事,那就是天塌下来,也不会放弃了。

    头一开始,士兵们见到有女人跟他们一块儿训练,虽然隔着一段儿距离,但遥遥就能看见,一时间人心浮动,若不是郡主的招牌够硬,恐怕什么污言秽语都要出来。

    让红尘派人教训了几次,这才知道守规矩,可即便是不敢明目张胆地说荤话调戏人,到底还是存着轻慢,也有人不满意,觉得这种地方,就该让女人滚得远远的。

    奈何后来红尘缓过劲儿,也拉着小荷还有几个鬼谷的高手一起过来参加训练,那是郡主娘娘,而且刚给了他们偌大的好处,别说普通士兵,将领们心里也不敢对荣安郡主有半点儿不敬,只那一套呼吸锻炼法,在他们心中,恐怕都是皇宫大内秘不示人的秘法,如今大家伙居然都能学了,如此机缘,千载难逢,怎能不对郡主心怀感激?

    有郡主在,所有人都乖乖的,谁还敢说不让女孩子们过来的话?那些女孩子,可是人家郡主娘娘身边的人。

    红尘也是从最基础的开始,一点一点儿练习,上午和女孩子们一起摸爬滚打,下午就真正和人对战。

    小荷特别乐意做红尘的对手,一到点儿就准时出现,跃跃欲试。

    红尘和他试了两次就叹气。

    这孩子下手没准儿,一会儿轻了一会儿又重了,说白了,红尘在他手底下根本学不到什么,不是随时可能受伤,就是轻飘飘的和跳舞一样。

    和小荷讲道理是讲不通的,有时候连林旭都拿他没办法,更别说别人了。

    “哎。”

    没办法,拿了一堆蜜果子,红尘自己做的,哄着小荷去一边玩去,重新找了几个鬼谷的人出来。

    都是好手,而且经验丰富。

    红尘和他们试了两次,又叹气,苦笑道:“诸位,我是想真正学点儿东西,不求能以一当百,但真遇上战争,真上了战场,真身陷险境,能多几分活下来的可能。”

    鬼谷出来的高手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们怎么敢真和红尘打?万一要是伤着了怎么办?一个女孩子,便是身上留下一点儿痕迹,都是要命的事儿。

    林旭慢吞吞过来,拍了拍红尘的小脑袋,叹道:“何苦呢,你身边不会缺了高手,我的功夫也很差,几乎算是不怎么会,但谁能小看我?”

    红尘没说话,只是一抬头,从林旭的眼睛里,看到浅浅的一丝无奈。

    林旭身体的问题,根骨不好,习武不行,辛苦十年,也比不上人家小荷几个月,还容易受伤,也就练了些养身的功夫,好让自己健康一点儿。

    鬼谷先生一早就放弃让林旭做个高手的美梦了。

    红尘想了想,她自己也知道,像她这样的朝廷郡主,想要练一些真正的战场杀敌的真功夫,很是奇怪,她又不是将门虎女,功夫再好,万岁爷也不会让她去领兵,所以完全没有必要。

    只是,这个世道真的太乱了。

    她现在一想,其实上辈子她还算好的,虽然最后让人毒死,到底除了幼年,没吃过苦,没受过累,也没见过苦难和血腥,便是最难的时候,还有鬼谷先生仗义相救,没让她和那些同样流落在外的女子一般,受非人的苦难。

    “危险实在是太多了,女孩子出门可能碰见拐子,人在家中坐,有可能遇见盗匪,出门在外,更是随时随地会碰见歹人,女孩子天生弱势,比不上男人的力气,就是成了亲,都可能让夫家的人磋磨……”

    林旭:“……”

    红尘一向开朗,怎么脑子里忽然会想这些不着调的东西,这话的确有点儿道理,但怎么也不会发生在她的身上,别说她是荣安郡主,便是普通的京城名门闺秀,一辈子也遇不到多少波折,最多就是和婆婆妯娌丈夫的小妾什么的,闹闹矛盾罢了。

    而且她是红尘,是位受人尊敬的灵师,大周朝能伤害她的人,也没有几个。

    “我初时想与大家一起锻炼,到真有几分玩笑,想看看罗娘她们的表情,但这几日下来,我到觉得这样真的不坏,不是为了让自己变成什么高手,也不是为了提升实力什么的,我……就是想做点儿什么。”

    红尘有些烦恼地揪住发尾,转头看向演武场上热火朝天正厮杀在一块儿士兵们,又忍不住说了一句,“我只是想做点儿什么,努力做点儿什么……”

    林旭顿时明白了。

    她面上不显露,可还是有些害怕,所以本能地想提高武力水准,想和大家,和同伴们在一起,想要和那些新兵更亲近,更熟悉,想要更多的安全感。

    一下子,林旭的心疼了一下,像让毒蝎子扎了,麻嗖嗖的,止不住的痛。

    “……我明白了。”

    林旭拿了护膝,护肘过来,让红尘穿戴好,又专门找了干净的皮甲给她穿,装扮一新,才放了手。

    于是红尘终于能尽兴,每天累得疲惫不堪,和人对打都是无数次被打倒,又站起来,再被打倒,直到能撂倒两个大男人,鬼谷那边的人也几乎是每隔两天换一次。

    虽然累,收获确实很大。

    还不只是红尘收获大,连和她打的那些汉子,也觉得颇有收获。

    这一点儿,林旭到不奇怪,红尘是灵师,他知道灵师们大部分灵觉敏锐,洞察力强,鬼谷的那些灵师也一样,有的隔得老远,就能听见细微的声音,若是即将有危险来临,也会有预兆,此时红尘和人对战,只要有几次交手,就特别容易能提前发觉对方招式中的破绽,甚至些微的不足。

    现在和红尘打的都是自己人,没有什么敌意,要是换成有杀意的敌人的话,恐怕还没靠上去,就先让红尘发现了。

    所以说,想暗杀一个灵师,是很难的事儿,所有习武之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拿命换来的道理。

    “哎。”

    林旭抱着自己的琴,坐在红尘的帐子外叹气,还是没有进去。

    自从那****把话说开之后,一直没有找到机会要一个答案,一开始是怕,不想那么快知道结果,后来是没办法了。

    红尘每日累得倒头就睡,两个丫头轮番给她按摩都按不醒,连和他多说几个字都嫌累,他还能怎么办?

    只好每天拿了药膏过去,让罗娘和小严按时给红尘上药,药膏是鬼谷先生的方子,很是珍贵罕有,比红尘自己做的那些要对症,用过之后,别管头一日多么疲惫,第二日总不至于起不了身。

    隔着帐篷缝隙,看着里面的一点儿蜡烛的余光,林旭觉得手里的热茶,都有些发苦,又有点儿甜。

    罢了。

    其实挺好的,把一切说开了,即便红尘没有回应,可他明白了自己的心。

    这些时日,他的心一直都特别的踏实,就像夜间行舟,终于看到了可以靠岸的地处。

    这样就很好,至少再无遗憾。

    时间一****过去。

    河堤一日三变,就连附近的村民,也能感受到那种天翻地覆的变化。

    但最近一些时日,河水暴涨,周围的水也汇流而来,最难的时候,河水都要漫过了河堤去。

    雨也越下越大。

    新兵们的训练都停了,连红尘也不再做那些古怪事,而是每日带着身边的女孩子们沿河巡视,不停地记录,计算,大家交互计算,不允许出一点儿差错。

    她们要是出错,那可是最要命的事,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种时候,有一丝半点儿的偏差,要付出的就是无数生灵罹难的代价,谁也付不起!

    轰隆一声。

    水声咆哮。

    夜里,红尘一听到动静就从床上一跃而出,披着衣服冲出老远,看到远方的灯火,才带着人赶过去。

    林旭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红尘回头,借着夜色,只看到他苍白的嘴唇和脸颊,还有眼中的焦虑,“怎么过来了?我让小荷去接你,你没看到?”

    “……可能走岔了。”

    早在三天前,林旭觉得不好,就四下里派了人去,要求附近的村民们都上山,越高越好,粮食也送了上去,现在走了有一部分,还有人固执地留下。

    留下的那些,谁也没办法劝,也没时间了,只好让他们警觉些,万一不妙,都上屋顶上去。

    林旭带着所有的兵士都在河堤上。

    还有很多自发前来帮忙的民夫们。

    工部的人也在。

    夏清都撑着身体没有走,明明吓得打哆嗦,还是不肯离开半步。

    自从那一夜突如其来的交战之后,夏清就有些变了,再也不找任何人都麻烦,沉默寡言,遇见红尘也是恭敬而刻板地行礼,心不在焉的。

    也不能怪他,一介文弱书生,遇到那种血肉横飞的场面,差一点儿就死得不能再死,怎么可能不怕?

    “你放心,我对咱们修的河堤有把握。”

    红尘笑了笑,轻声道。

    她的声音特别脆,明明不高,却让在场的人都听得见。

    众人心中还真安稳了点儿。

    天上的雨渐渐小了,河水还在咆哮,还在疯狂,夜里只看到黑色的浪花撞在河堤上,轰隆轰隆的,声如奔雷。

    所有人的心都缩了缩。

    天地之威势是如此的可怕。

    可惜,为什么现在找不到河里的龙王?红尘看着河面,心里乱糟糟,她要是能感应到龙王多好,有龙王在,哪条河的暴动不能镇压?她是个灵师,此时却无能为力!

    林旭抱住红尘的肩膀,不知不觉地用力,红尘也没有挣脱他,夜里风大,两个人靠在一起,非常温暖,他的身上的气息也很好闻,带着一点儿清晨露珠的清新感,他的手发烫,一直烫到了心里去,那是种很特别的感觉。

    两辈子了,她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就是一辈子和他相守在一起,也绝不会厌烦。

    也许人在脆弱的时候,寂寞的时候,心的防备也跟着变弱了,何况,眼前这个人是林旭,她从很久很久以前就特别喜欢的男人,喜欢他的琴声,怜惜他的寂寞,虽然没有奢望过别的,但这个人在她心里,一直坐在高台上,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如今忽然落下神台,很难不让她心动神摇。

    渐渐地,黑夜过去,第一抹霞光满天,水也渐趋平静,周围的呼吸声都变得轻快。

    忽然,有人压抑地吼了一声,充满欢喜。

    紧接着,所有人都大声叫起来。

    “我们没事儿了吧,过去了吧?”

    “过去了没有?”

    河水平静下来。

    “降了,真的降了。”一个老汉泪流满面,扑通一下子,扔了手里的木板。

    一整夜,他攥着木板没有撒手。

    危机终于有过去的征兆,接下来好几日,林旭都没放弃安排人巡视河堤,红尘也是提心吊胆。

    但事情没有变坏,天气越来越好,已经有好几个大晴天,河水也变得平静了,滚滚东去,河面缓缓下降。

    河堤没有太大的问题,就是有一些小问题,也被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林旭还没有下最后的结论,但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这一次灾难,巨大的天灾,他们是真正平安度过了。

    老百姓们也明显放松下来,这几日已经没了全家出逃的村民,就连已经逃走的人,也回来了好些。

    故土难离,人离乡贱,只要不是没办法,谁愿意背井离乡。

    不过,林旭和钦差大人那边,到还是不得闲,虽说这边是没闹出大问题来,可别地儿还是遭了灾,有好些流民流入,哪个村子都不愿意接收流民,可又不能不收,各种冲突不断。
正文 第三百六十八章 生气
    &bp;&bp;&bp;&bp;钦差身为天子母家的人,正经的皇亲国戚,想要安稳,自然得低调,这大半辈子过去还是一事无成,现在身上担着的差事,那是万岁爷指派,为的就是他的身份能压得住手底下的人,又是个谨慎的,不至于让正经办差的难做。

    当然,要是差事办得好,就有了功劳,像他这样的身份,有点儿功劳就了不得,万岁爷就有借口封赏,回去说不定能得一爵位,如今万里征途只剩下最后一哆嗦,他自然是想着尽善尽美,这下连偷懒都不敢,整日和林旭在一块儿,弄得林旭也只好努力一些,连回去和红尘说说话也难,更别说趁机前进一步,再和美人讨论一下那天晚上他们谈论的话题了。

    “累啊!”

    几个军中的汉子一边喝凉茶,一边偷偷摸摸看那边正练剑的小荷,眼中不免流露出几分羡慕。

    小荷的功夫真是好,那么年轻,就这水平,恐怕连宫里的大内侍卫都远远比不上。

    罗娘和小严一左一右,一人拿刀,一人拿剑,缠身而上,直刺小荷面门。

    小荷只侧了侧身,连动也没动,稍稍一抬胳膊,横扫,她们两个就倒飞出去扑通一声倒地,摔得龇牙咧嘴,疼的要命,可还是猛地翻身站起来,又合身扑上去,之后就是不断地各种跌倒,侧飞,被剑拍趴下……

    别看两个人被虐的特别惨,可周围的人还是各种嫉妒。

    “哎,说起来,我到觉得那位郡主娘娘御下太宽,她手底下的女官都有点儿不识教,规矩不行。”

    说这话的是工部两个小吏。

    他们只是工部的人,但毕竟在京城,也算见多识广,和那些皇亲国戚家的下人没少打交道,自然都知道奴婢是什么模样,无论是自傲的还是自卑的,那骨子的奴才味少不了。

    大人物们也喜欢奴婢守规矩,可荣安郡主家的这些,不是一个两个,是所有的,看着也尊敬主家,但那种尊敬,就是平平常常的尊敬,连他们这些人,在荣安郡主面前也是卑躬屈膝,却看不出郡主府上的奴才有多么卑微来。

    “这样可不好,奴大欺主!”

    “哼,我看你是操心操太多了,我是没看见人家有卑躬屈膝,可我看见了,郡主一声令下,她手底下那些人,连死都不带眨一下眼睛的。”

    头一个说话的一噎,也没了声。

    红尘站得不远,正好听见,不觉一笑,扭头接过罗娘递过来的点心,小心吃了一块儿。

    达官显贵评价手底下的人好不好,最关键的是忠心,其它的虽然也要求,可最重要的是一个忠字,只要有忠心,就是没有任何能力也能用,而且他们那个忠,是真正在主子面前低入尘埃,没有一点儿骨头的忠。

    红尘到不是不能理解,眼下还真容易出忠心耿耿的奴才,有点儿恩情,有些地位,就能让人献上一颗忠心,她家的罗娘和小严,也一样忠,早先还一度有像别人家那忠心奴才一样,把腰弯得快断了骨,别人也一样,红尘是费了好大的精力,让她们读书识字,让她们接触外面的世界,认真地对待,才养出有忠心没有奴才骨头的姑娘们,何等的不容易!

    可以说,她在罗娘和小严她们身上,是花了大力气的,也不光是一种自我满足,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伟大的事,让这些女人有了新生,更多的,还是真心愿意要这样的手下。

    人都有私心,没有人生来就是奴才,她如今想明白了,她从来不需要奴才,也不想要,真要是奴颜媚骨的那些人,要来她也觉得没什么用。

    在玉珏空间里,也听别的大能们聊天,聊过有一个朝代,朝中全是奴才秧子,人人没有骨头,比大周朝可严重得多,她想一想就毛骨悚然。

    要是有一天,她所在的大周朝也变成那样,她一定会气得毁了所有的东西。

    “想什么呢?”

    林旭给红尘披了件蓝色的斗篷,如今天慢慢有些凉了,又是河边,还是别吹风的好。

    “……没什么。”

    红尘一笑,好不容易抽出时间说说话,自己心里那点儿小念头,就不必提了。

    “太子又来信了没?”

    如今大雨过去,交通比以前便利,京城那边的信也容易送到,太子来的信,到比以前频繁。

    林旭干脆拿出一封,和红尘一起读,虽然读的是太子的信,但两个人坐在一块儿,头挨着头,读什么也甘之如饴。

    一边读,林旭就不觉皱了皱眉。

    红尘也有些诧异:“这都什么跟什么?我人都没在京城也能传出闲话来?”

    不知道是不是太子太夸张,这一回的信里记了件八卦,京城传言,今年秋试热门人选,曾经连中小三元的江南才子柳真,被皇后看中,想把荣安郡主许配给他,但柳真不光誓死不同意,还口出轻蔑之言,只说那荣安郡主一看就不安于室,根本就不是什么好女人,还为了怕皇后娘娘乱点鸳鸯谱,转头就和苏家的千金苏娇娇定了亲,定亲的时候,场面十分盛大,柳真亲自去猎了一对儿活大雁送过去,还当众发下誓言,非苏娇娇不娶。

    “噗嗤。”

    红尘顿时失笑。

    没办法,虽然大体是这么个意思,可太子在信里面极尽讽刺之能,言语诙谐,一点儿也不像他如今表现出来的温文尔雅,更不宽厚,感觉还真有点儿古怪。

    林旭面无表情。

    红尘心中暗笑,轻声道:“别乱想了,肯定是哪里有误会,娘娘可不会给我乱点鸳鸯谱。”

    皇后娘娘总说,将来红尘成亲的话,一定是她自己的选择,自己乐意。

    “你要是个普通的闺阁女子,我自然要为你的终身考虑,必须要有个知冷知热,你也能压服得住的男人娶了你,我才能放心,到时候给你厚厚的嫁妆,让你一辈子安乐无忧,可现在不一样,我们家红尘是正正经经的灵师,一身本事,就是一辈子都不嫁,有些闲言碎语,也无所谓了。”

    皇后当时说这话时,目光很温柔,也有些遗憾,她这一辈子没得到的东西,总希望红尘能得到,至少一点儿。

    “再说,就是娘娘真有心做媒,人家这不是也没有答应?”红尘笑眯眯地道,“你气什么?”

    林旭眯着眼,目光阴冷,红尘看得……居然有点儿心头小鹿乱撞的感觉。

    一个一贯温柔的男人,偶尔露出些锋利霸气邪气,还真是……吸引人的很。

    “走吧,送你回去歇着,累了一日。”林旭回过神,笑了笑,很自然地伸手扶住红尘的胳膊,送她回去。

    到了帐子前,罗娘和小严很有眼力地没来接,一直让他把人送到里面安顿好。

    只是一出帐子,林旭就变了神色,随手找了个天机弟子过来:“去,派人送信回京,加急,查查那柳真是个什么人!”

    天机弟子被吓了一跳,赶紧去办事,急急有信差出动,几个天机弟子都看见了,心里不免有些惊——看这架势,京城肯定出了大事儿,是太子出事了?哪个王爷不安分,要兴兵作乱?还是四境出了问题?北燕还是大雍?

    小荷也得了消息,自己跑过来看了看,又叮嘱了一遍要加急,于是大家更惊诧。

    “小林说了,只有红尘看不上别人的份儿,那个柳真敢看不上红尘,简直罪大恶极,必须严惩!”

    小荷一本正经地道。

    众人:“……”

    呃,这意思听着不对,闹了半天,是自家公子爷的私事?不过谁也没出声,公子的事,就没有私事,公子说柳真罪大恶极,那他们就一定能找出对方罪大恶极的证据来。

    所谓人无完人,只要死死盯着,就不怕查不出问题。

    林旭的反应不小。

    红尘回去之后到又看了看太子的信,看的是别的,对八卦没什么兴趣,可罗娘和小严的注意力,却和自家主子不一样,这事儿主子不当一回事儿,她们可不行。

    所谓君辱臣死,自家郡主的名声被败坏一丁点儿,她们都决不能同意。

    两个人嘀嘀咕咕嘀嘀咕咕。

    红尘看她们越嘀咕越离谱,就连找人剁了柳真的话都说了,更是好笑:“别闹,一点儿小事儿罢了。”

    罗娘和小严都不吭声。

    太子给林先生的信,说话已经很客气,她们这边也有消息来源,留在京城的人,不可能不关心自家主子的八卦,据说,柳真私底下和人说,荣安郡主已经是个老女人,他可嚼不动,为了自己的牙不被崩掉,还是避而远之的好。

    这叫什么话,她们家主子天生丽质,不光美丽无双,还青春永驻,敢说她们郡主老?

    女人在这方面,永远都最敏感,就柳真这一句话,便足够让罗娘和小严把他给扒皮剔骨了。

    没一会儿,红尘也看到了京城那边的消息,她想不看到也难,十个消息里,有九个义愤填膺。

    红尘摇头失笑:“我的年纪,确实比十四五岁的鲜亮小姑娘大了。原来那个柳真喜欢*,他有自己的爱好,你们气什么。”

    说红尘老,那绝对不至于,虽然已经近了双十年华,尚未定亲成亲,在这个大周朝,算是稍稍晚的,但公主郡主什么的,二十多岁才成亲,也并不少见。

    大户人家疼爱女儿的,不愿意女儿早早出嫁受苦,多留几年,也不是没有留到这个年岁,再说,红尘长得好,灵气足,便是到了三十岁,她也只添魅力,绝不会见老,大概要在人生最好的年华里,停留许久许久了,虽长生很难,青春到还是能留得住。

    但柳真要真说了这话,红尘也确实不会高兴,大概会有一点儿别扭。

    哪个女子愿意让人说自己老?

    她是有一点儿不高兴,罗娘和小严那边的姑娘,已经气炸了。

    “那个苏娇娇是什么人?娶的什么破名字,哪个好人家的女儿叫什么娇娇?”

    一向温和的罗娘满脸煞气。

    红尘:“……”自己的名字,也不像大周千金们惯用的好吗?再说,大周朝在女子取名上,也不那么讲究,娶什么的都有,什么娇啊,花啊,美啊之类,大家闺秀里也有好些。

    小严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哼了哼:“谁知道!还不知道是哪个牌子上的人物!”

    她们平日里也很忙,京城中闺秀那么多,大家千金,小家碧玉的,难道还能一个个都给记住?

    还是京城那边又传了消息过来,她们才弄明白苏娇娇是哪一位!

    居然只是个小翰林的女儿,身份实在不高,听说在江南长大,去年才来京,最近在京城确实出了把风头。

    前阵子有个贵女包下园子赏花,顺便邀请知名的才子赴约,这都是惯例,一般每年都有,尤其是大比之年,才子云集,贵女们到了选婿的年岁,大多要参加这类聚会的。

    苏娇娇正好路过,看花繁茂,也想入园一观,虽说无请帖,但她父亲也是个翰林,算得上清贵,守园子的下人见她说的温和,只想看一看牡丹,也就派人送她进去,只要别扰了别的小姐便是,估计是像这种场合,看园子的也怕她闹事,动静一大,惊动了里面,他们照样会吃挂落。

    这位进了园子,也不知道怎么,就和一个小姐的下人起了冲突,或许被挤兑了几句,心下生气,犯了性子,只说那些小姐的诗词作得一塌糊涂,然后在众人注目下扬长而去。

    红尘看到这些就笑了:“事后必然她有诗句传出,让才子赞扬,惊呼她有大才,于是成就了才女之名。”

    罗娘和小严齐齐点头。

    可不就是如此,事后起了风波,便有人传出这位苏娇娇所作的诗文,有整整一册,立时便成了京城有名的才女,这名气来得十分之快。

    “眼下,苏大小姐恐怕算是京城风云人物了。”

    罗娘和小严都一脸的古怪。

    像这种话本小说里的事儿,居然还真会发生,记得她们家小姐就写过类似的,不过,写法都偏向讽刺。
正文 第三百六十九章 开心
    &bp;&bp;&bp;&bp;罗娘几个丫头,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做什么评论,这事儿吧,怎么看怎么古怪,难不成京城的人都是睁眼瞎,如此明显故意捞名声的举动,谁能看不出来?

    她们既然看得出来,京城那些奸狡如狐的,更是不在话下,怎么就由着那个苏娇娇随便扬名?

    红尘笑了笑,也没太当回事儿。

    大约还得说是旁观者清,苏娇娇人在京城,大约也有一副好相貌,人们对相貌好的女子,总是多几分怜爱,红尘又不在,那个所谓的大才子踩着她把苏娇娇更扶上一层楼,到也不算多稀奇。

    小严想了想,点点头:“不为人妒是庸才,咱们郡主那么大的名声,恐怕不知道多少人嫉妒了,如今冒出个人来踩一脚,郡主又不在,她们就是心里有数,恐怕也更愿意给咱们郡主添上点儿麻烦。”

    “那怎么办?”

    罗娘还是生气。

    红尘干脆打发她去干活:“有这么多正事儿要忙,哪来的闲心管这些闲篇,不过是不认识的人罢了,无视即可。”

    小严也冷道:“就是,哪里冒出来的玩意儿,难道还值得咱们郡主去大战三百回合!”

    这件事儿很快就被红尘主仆抛在脑后,连林旭好像也没有多在意的样子,至少没在红尘面前表露出来。

    只是还没过几日,京里就传来消息,说那位鼎鼎大名的大才子柳真,号称状元已是囊中之物的那个,在京城蝶楼里被一小乞儿以诗文为赌,赢光了衣冠鞋帽,只穿着里衣被赶出楼去,招摇过市,紧接着就让官府的人以有伤风化的罪名弄进了大牢。

    这一出闹得极大,足足让他在大牢里呆了三日才被放出来。

    “哈哈哈哈……谁出的主意,这么阴损。”

    消息一传到这边,罗娘和小严就知道肯定是有人整治这人,要不然怎么会如此倒霉了。

    罗娘很是不可思议:“那柳真莫不是傻了,怎么会想起跟个小乞儿比斗,输了自然是丢人,可赢了又有什么面子?”

    小严也摇头:“还以为这人嫉妒书读得不错,在江南有些名声,应该是个有些脑子的,怎么竟做出这等蠢事。”

    让她们都觉得有些无趣。

    还是天机的弟子们消息来源更完善,闻言就笑道:“也不能全怪柳真,主要是那小乞儿滑不留手,嘴巴又毒,定下规矩,说是可以让柳真那些同窗们评论输赢,他输了断手断脚,柳真输了,脱掉外衣,把银子留下,自己回家。”

    话都说到这份上,要是柳真还不敢,以后可怎么见人。

    下结论的都是他结交的各方才子,和他相熟,自然会偏他几分,若不是天差地别,怎么他也能赢,而且赌注又是这般,再加上那小乞儿的嘴也着实让人生气,他要不敢答应,恐怕先把自己给气死了。

    “不过这家伙在自己那帮同窗面前丢了这么大的人,恐怕要有一阵子不肯露面了。”

    罗娘一笑。

    她能猜得出来,柳真这人心高气傲,自以为才学出众,虽然和他相交的人不少,可朋友一定不会很多,相反,看他不顺眼的反而会不少。

    这下一出丑,恐怕幸灾乐祸者众多。

    小严到是好奇那个小乞儿:“那小乞儿也不知是哪来的,文采斐然,听说才十五六岁的模样,虽然咱们得承认京城乃文人荟萃之地,可也不会随随便便就冒出个真正有才的少年吧。”

    红尘拎着一叠账单从帐子里出来,正好听见这边议论,不觉笑道:“应该是鬼谷诗文第一的曲行。”

    小严一愣。

    那天机弟子也吓了一跳:“还是郡主英明,人在千里之外,却已然算出京城之事。”

    红尘笑了:“刚帮你们家公子看了账单,最近突然多出很不正常的花楼开销。”

    天机弟子脸上顿时爆红。

    鬼谷弟子,其实在外面都很正人君子,不过,别管什么地方,都免不了出现几个另类。

    比如说鬼谷文部的弟子曲行,出外最大的毛病,吃喝住宿都要去秦楼楚馆那等地方,而且一掷千金,只要他高兴,对于那些青楼女人的要求从不拒绝,赎出来的更是数不胜数,弄得他自己在外面的家里,全是这类女人,连鬼谷先生偶尔都要关注一二。

    “我记得因为前阵子林公子刚刚幸灾乐祸,说坑了曲行一把,让他身无分文,乞讨入京,现在京城忽然冒出一个小乞儿,还找那个柳真的麻烦,不是曲行,还能是谁?”

    红尘轻描淡写地道。

    罗娘和小严恍然大悟,这么一分析,还真挺简单。

    “那该记上曲行一功,回去咱们可得谢谢人家。”

    红尘也笑,心里确实有点儿高兴,那个人毕竟口出恶言,还拿自己的名声当垫脚石,让他吃个闷亏,受点儿罪,她自然就觉得痛快了许多。

    “也不知道柳真闹出这么一出,那个苏小姐是什么想法!”

    罗娘嘀咕了句。

    接下来几日,京里还是陆陆续续有消息传来,正事儿后头,多多少少跟着点儿八卦什么的。

    那件事之后,柳真的名声一下子就坏了,好些人嘲讽他,如今正好是大比之年,京城的才子多得是,他莫名其妙地冒出头来,自是有别人被压下去,这下得了教训,落井下石的不知道有多少。

    到是苏娇娇的表现,让许多人很佩服,她对柳真却是不离不弃,不光没有半句讥讽之语,听说柳真病了,甚至亲自去请了大夫探望,还为对方熬药。

    便是因此让家人嘲笑,苏娇娇照样是一副情根深种,相信柳真最好的模样。

    “哟,这到有意思,就是不知这等表现,几分是真,几分是假了。”

    小严看了挑眉。

    反正这位小姐的一番做派,好些人推崇,到让她的名声更大了,好像有不少贵公子都说,她和柳真定了亲,真是太过可惜,这小姐值得更好的人。

    红尘推了账本过去,让这两个赶紧干活,别乱八卦,她和那个苏娇娇苏小姐并不认识,也没有任何关系,人家是个痴情人,还是故意耍心机,和她们有什么关系。

    没过几日,罗娘和小严也顾不上****看八卦什么的,她们要打道回府了。

    皇帝下了圣旨,要钦差速速返回,红尘估计,恐怕是为了水泥。

    其实水泥这东西,她早就弄了出来,恐怕外面也不是一点儿消息没有,只是她一直觉得,这玩意杀伤力有点儿大,她地位不够的时候,拿出来太刺眼,后来到半忘了,如今上面看见它的作用,恐怕就是没太当一回事儿,也要好奇一下的。

    反正这边事情办完,也该回京,万岁爷这道旨意,算不得突兀。

    临走之前,还有很多事情需要收尾,工钱结算之类的都是小事儿,主意是水灾虽然没闹起来,但看势头不好就逃跑的青壮也不少,总要通知他们返乡才是。

    每一次地方上出现灾情,这青壮回流,就是件大难事。

    好在这次有惊无险,估计那些逃跑的也没跑太远,消息还是很容易传递。

    一直到深秋过去,冬日将至,红尘一行人才返回了京城。

    水泥的问题,自有林旭去解决,红尘她们一回来,第一件事便是回郡主府去。

    歇了两天,红尘才忽然想起,还有那卢家一家子……她都给忘了。

    这一次红尘出京这么久,可不是一日两日,卢家那边根本忽悠不过去,她走时匆忙,只简单和皇后交代了几句,在皇后那儿,哪里会把卢家当回事儿,只派了个女官过去说一声,说他们家大小姐被娘娘派出京去办事,让他们勿要挂念。

    只这一句话,却把卢家上下给吓得病了好几个,回过神,也是各种猜想。

    他们家一个庶女,怎么就惊动了皇后,那可是皇后!

    可要说不信,又怎么敢不信,人家皇宫里出来的女官那架势,那做派,一举一动,简直让人喘不过气,还是乔氏更能稳得住,塞了银子过去多问了几句。

    皇后派出来的女官也挺客气,她们家娘娘待红尘什么模样,她们最清楚,知道这一家子可能和荣安郡主有些关系,自然不会太怠慢,也没多说,只说红尘有造化,娘娘十分喜爱,宛如亲孙女一般。

    这话不说还好,说了愣是让乔氏好几天回不过神。

    家里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问什么,有什么反应才好。

    到也有一点儿好处,大老爷本来嘀嘀咕咕地念叨他家大姐儿的婚事,这会儿也不敢念了,事实上,他老人家懵得不行,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对待这个年纪老大一把的大姑娘。

    红尘回京两日,想起卢家来,失笑道:“算了,估计他们家里也懵的很,就不去添乱,罗娘你替我走一趟,什么都不必说,由着他们猜便是,我给瑶姐儿她们都准备些东西,算是添妆。”

    罗娘也笑:“估计卢家太太什么都不会问的。”

    卢家里虽然有笨蛋,可大部分都是聪明人,这么长时间过去,无论他们心中有什么猜测,猜测有多离谱,这会儿也不会当着红尘的人面上问出来。

    果然,罗娘去了一趟,礼物十分的珍贵,乔氏也没推辞,面上很绷得住,直到罗娘要走,才挂着泪叮嘱了几句,只说要红尘一切保重,注意安全。

    最后可能还想说,若是以后有什么麻烦就回家来,到底没有说出口。

    罗娘回来了也不觉叹息:“卢家夫人是个好人。”明明不是自己的女儿,相处时间也不长,可人家就是有那么几分真心在,真心难得,有一分都难得。

    “等瑶姐儿成亲,我就去喝一杯喜酒,到时候看情况,亮一亮身份到也无妨。”

    红尘叹了句,便让罗娘出去歇下,她自己去找林旭下棋。

    林大公子也住郡主府,以前他也隔三差五都要在这边混混,说是伙食好,什么都好,如今更不愿意走,简直恨不得长在郡主府里,可惜,这位不得闲,便是住在同一座府邸,能见面的机会也有限,今日难得有点儿空闲,红尘就自动自发地送上门陪他放松放松。

    林旭只要一见红尘,就笑颜如花,说实话,红尘也爱看他这副模样,稀奇罕见的东西,总是让人留恋。

    下下棋,也不走心,随意下而已,再烹一壶好茶,十足的惬意。

    “太子那边传了消息出来,万岁爷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

    “哦。”

    红尘落子,才抬头道,“这也算新消息?”

    万岁爷的身体也不是今天才不好的。

    林旭的脸色却有些严肃:“就是因为不是新消息,我才有些担心。”太子不是个不稳重的,专门为了这一条旧闻传消息出来,虽然看似随意,好像并不是专门说这个,但总让人有一种不好的感觉。

    “最近不要进宫了,最好多在郡主府待着。”

    林旭这句话刚说完,外面就有人进来通禀。

    王半仙大驾光临。

    这回王半仙不是空着手来的,人家带了礼物,红尘登时有兴致,反正下棋也是闲玩,就领着林旭去看。

    王半仙带来的是一个半人高的貔貅,玉质的,虽然玉质不算上佳,可也很是不错。

    这么一份厚礼——“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咱们王老神仙又有什么事儿了?”

    红尘和林旭还没到,罗娘先奉了杯茶过来,一看就失笑,略带几分调侃地道。

    王半仙吹胡子瞪眼:“这是什么话,老夫这是事事都想着郡主娘娘,像这种好东西,落到我这俗人手里也没什么用,这不就给郡主送来了,哪里有这般奚落我的?”

    红尘正好推门,闻言笑道:“那么说,今日王老神仙登门,纯属访友而来?”

    “当然,呵呵,顺便再给郡主娘娘说件儿新鲜事,也好让娘娘解解闷。”

    王半仙捋了捋胡须,大声道。

    罗娘和小严齐齐翻了个白眼。

    这老货,根本就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不对,就是登门,那肯定是为了好处来的,主动送好处的时候,那绝无仅有。
正文 第三百七十章 孝顺
    &bp;&bp;&bp;&bp;王半仙装模作样半天,终于露出真意。

    红尘干脆让罗娘再上一壶茶,上一桌点心,众人围坐一处,听他讲一讲新鲜事。

    半仙别的不说,一张嘴最是可爱,闲极无聊听他说话,便是听上一天,也不会觉得腻烦。

    “上个月京城出了件新鲜事,诸位可曾知道?”

    小严摇了摇头,笑道:“半仙别卖关子,咱们刚回京不久,有什么八卦说来听听。”

    “咳咳。”

    王半仙咳嗽了声,板起脸道,“这就是你们的疏忽,要是别的事儿,你们不知道情有可原,可这事儿,说起来还和你们家郡主沾上一点点儿边呢,怎么能不知道?”

    小严登时愣住。

    罗娘也惊讶:“和郡主有关?究竟何事?”

    她们回京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关于郡主的消息收集起来,通读一遍,确实没发现什么。

    “是苏家的事,怎么会和郡主无关?”

    王半仙捋着胡须,一本正经地道,“早些日子有传言说郡主让人抢了夫婿去,那人就是苏家小姐,一个小小的翰林之女,咱们家郡主毕竟是女子,名声何等重要,这苏家小姐敢惹这等闲话,就是和咱们郡主过不去,不该盯死了他们家?”

    罗娘:“……”

    呃,还真没怎么关注。

    小严看了自家主子一眼,心下好笑,说白了还是郡主不在意,她们这些当下人的,自然也就不在意,何况那苏娇娇在她们心里都快成笑话了,怎么可能还和郡主联系到一块儿?

    “要是苏家的事儿,您还是省省口舌吧,咱们都听说过,不就是苏家小姐文名远扬?那跟咱们可不相干。”

    “小严你可别败坏小老儿的名声,我都这么一把年纪了,关心一个小女子有没有才做什么,行了,我也不卖关子,上个月,苏家那位翰林之母病重,听说看了大夫,说熬不了几天了,苏翰林不知道从哪里得了一个奇方,需要孝子的血来配药,当时很多人都觉得苏翰林是疯了,哪有这种古怪的方子,不过,苏翰林大概也是病急乱投医,连续大半个月,拿自己的血配药给母亲用,别说,这药方一用,还真起了点儿效果,苏母的命真一****拖延下来,又熬了半个月,只是在前日终究没有熬过去。”

    王半仙挺感慨,摇头晃脑地道,“要说人间至孝之人,还是有不少,毕竟咱们大周朝以孝治国嘛,像什么卧冰求鲤,孝感动天,百里负米之类的人物,历朝历代虽然不多见,可也不是没有,苏翰林拿血给母亲治病,也算得上是孝顺了。”

    罗娘和小严都点点头,确实孝顺,连寻常百姓都觉得,身体里血流出去,便是一时死不了,也要减少寿命,这一连半个月放血,苏翰林的确有心了。

    红尘一怔,忽然莞尔:“原来引子在这儿呢。”

    还是前几日,她进宫去看皇后,碰上几个御医,说起最近皇子们为表孝心,花样百出。

    五皇子还献出一个用血治延寿的方子,说是有人道,此方能延年益寿,自己割血要给万岁爷喝,还真让万岁感动了一把,特意赏了他,还把他叫进去说了半日的话,当然,最后药方还是先没用。

    到底不是什么偏方野方,也能用在皇帝身上,太医院那边也不敢随便让万岁爷吃药。

    “既然苏母还是死了,这事儿应该也能消停了。”红尘轻声呢喃,抬头看向王半仙。

    “半仙提此事做什么?”

    苏翰林是真孝顺也罢,还是只想扬名也好,那都是苏翰林自己的事儿,跟王半仙可扯不上半点儿关系。

    “哎,这事儿说起来,也是我的不是,太好面子,明明都好长时间不出去给人做法事了,这回让我家小徒弟一忽悠,就答应下来,去苏家给老太太做道场。”

    王半仙叹气,真有些后悔不迭。

    红尘失笑:“您老人家这是又开辟新业务了?”

    “什么叫开辟新业务,早年我就是干这个出身的,那是老本行,有那么几年,要不是靠这个,我早饿死了,虽然有年头不做,可我也不比别人做得差。”

    “说吧,出了什么事儿。”

    红尘看王半仙一脸后怕,就知道肯定是做道场的时候出了事儿,要不是这般,他也不会跑到自己这儿说这通话。

    “老太太是前日去的,当时苏家就来请,我也没耽误,带着徒弟去了,答应人家去做三天道场,没想到当天晚上就很不太平,灵堂里老出怪动静,特别吓人,而且我身上的护身符无风自燃,哎,恐怕是她老人家还有心愿未了,滞留阳间作怪啊。”

    王半仙说到这儿,面上就不觉有些苦恼。

    “该做的我都做了,也让孝子贤孙过来劝过,可一点儿用都没有,老太太天天闹。”

    他做法事,做道场什么的,都做惯了的,除非是设局骗人,否则还是顺当的时候多,就是偶有不顺当,他忽悠几句转头走人,也碍不着他什么。

    但现在不比以前,他名声大,也爱惜自己的羽毛,再也不肯轻易留这种尾巴。

    “出了这事儿,我可解决不了,只能来郡主这儿求个招儿了。”王半仙垂头丧气。

    红尘到是也没推辞,她对自己人向来还是相当体贴关照,不乐意让王半仙出丑,既然连他身上的护身符都不管用,那肯定是他处理不了的事。

    估计,当今灵师们能处理的,也不算太多了。

    “你是说,苏家的人都很孝顺?”

    红尘有点儿奇怪。

    王半仙点头:“反正我看着还是满孝顺的,一个个哭得不能自已,十分悲伤。苏翰林在京里,也颇有孝顺的名声,听说对母亲是早晚请安,事事依从。”

    “……那就奇怪了。”

    一般来说,家里子孙孝顺,家宅和睦,老人家去世之后,心中自然无挂碍,也不会变成鬼滞留人间。

    如今世间鬼魅还变多了些,要换上过去,恐怕万不存一。

    这事儿很有趣,红尘又没什么事情忙,干脆就换了衣服,跟着王半仙一起去了一趟苏家。

    苏家早早挂了白,一片缟素。

    家中哭声不断。

    王半仙一进去,苏翰林就迎出来,两眼黑眼圈,脸色憔悴,对着王半仙,还是而客客气气的。

    “半仙,照您的吩咐,我母亲,我母亲的房间封了,没人进去过,呜呜。”

    他一边说,一边落眼泪,嘶哑着嗓子道,“肯定是娘放心不下儿子,这才不肯走,娘啊,娘啊,我的亲娘!”

    似乎有些撑不住,嚎啕大哭。

    旁边来帮衬的几个人连忙过来扶住他,小声劝慰:“苏仁兄也莫要过于悲伤了。”

    这些都是苏翰林的同僚之类,平日里交情不错,好友家出事,自然要帮衬一把。

    苏翰林强忍住伤心,抬头到开始劝这些朋友:“诸位放心,我无事,到是诸位劳累了这么久,苏某实在过意不去,还是早日归家歇息,别让家里人担心。”

    一帮同僚看他的模样,却是怎么也安不下心的。

    红尘饶有兴致地看着,这苏翰林还真一副很正人君子的模样,长得也好。

    不过到正常,能当翰林的,哪个不是一身文气,长得不好,也进不了翰林院。

    苏翰林劝了半天,除了两个关系实在亲近的,还有他母亲的娘家舅舅几个家人,别人终究是去了,他才有工夫过来赔罪:“怠慢了老神仙,哎,老神仙您再给想想法子,母亲总是这般,做儿子的也着实心疼,还是请她老人家早登极乐,也让我们安心。”

    他舅舅闻言也皱眉道:“也不知道家姐这是怎么了,就是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也不能这般折腾儿孙,娇娇体弱,今天早晨还昏了过去,哎,可怜她还,还……”

    苏娇娇定了亲,可祖母一去,至少一年之内是别想完婚了。

    王半仙想到此,也有些唏嘘。

    罗娘忍不住小声咕哝:“我看苏家这老太太去的挺是时候,要不然苏娇娇都要嫁给那柳公子了,就柳公子那破名声,想来苏家现在是有苦自知,不怎么愿意。”

    红尘没说话,举目四顾,忽然就听见大堂里传来一阵砰砰砰砰的声音。

    随即好几个丫鬟小厮婆子瘫倒在地,下人们个个胆颤,连苏家的那些子孙都连忙跪下,默默磕头。

    苏翰林也是脸上发白,急声道:“老神仙,您,您给想想法子,这,这又来了!”

    他力图镇定,但声音微微颤抖,显然怕得厉害。

    小严哼了哼:“我看也不是真孝顺,要是换了我,故去的亲人归来,肯定要冲过去和他说说话,从此天人永隔,能说几句话也是好的。”

    王半仙也被吓到了,却还是手握符咒,一本正经地默默念了几句咒语,高声道:“苏云氏,老夫人,您为苏家众多子孙想一想,还是莫要滞留于此……”

    话音未落,砰砰两声巨响,鬼哭狼嚎的声音随风而至,整个天都阴下来,狂风呼啸。

    苏家人全变了脸,好些一看不好,撒丫子就溜,更多的腿软发抖,扑通扑通,全跪下。

    王半仙一怔。

    红尘也变了脸色:“不对!”

    王半仙整个身体都僵硬:“这征兆,这征兆……厉鬼!”他现在比以前多了见识,没吃过猪肉,也算见过猪跑,和高人交流的多了,对于这方面的常识,到知道不少。

    “怎么可能!”

    只有怨念深重的鬼魂才会成为厉鬼,像苏家这样,死的是自己和的亲人,又非枉死,怎么会化作厉鬼。

    要知道,厉鬼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出现,只死一家子那是小事儿,闹大了左邻右舍跟着遭殃,甚至周围都不安宁,此地乃是京城,一旦在京城有厉鬼作怪,那更是了不得的大事。

    “开棺,我到要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红尘皱眉道。

    “啊,这可不行啊,怎么能打扰,打扰亡者……”苏翰林还没说话,他夫人先吓得颤声道。

    如今在大堂停灵,老太太躺在棺材里都这么闹,要是一开棺,老太太出来了,那还得了!

    “小姐,您身体还没好,怎么就过来了。”

    这边正乱,苏娇娇身穿孝服,走了过来,罗娘和小严对于这位话题人物,还是有几分关心,齐齐看了一眼。

    长得确实有几分姿色,此时脸色苍白,一脸的病弱,更惹人心怜,也确实瞧着是满身书香,非同一般。

    苏翰林一见她来,脸色就大变,厉声道:“你怎么来了,快回去。”

    随即似乎是发现自己太严厉,喘了口气,才又道,“娇娇,你身体不好,别过来了,回去歇着。”

    苏娇娇咬着嘴唇:“我怎么能不为祖母守灵,爹爹,您放心,祖母是我的亲祖母,是咱们苏家的老祖宗,一心一意都念着苏家好,怎么会伤害咱们?”

    说完,她又转头看向大堂,轻声道,“祖母,您放心去吧,爹爹娘亲和我,都会照顾好祥哥儿,您别担心,您早些去,我给您多烧纸钱,让您在地下也绝对不会吃苦,一定能过得富贵。”

    她声音又低又柔,似乎并不很害怕,到是个心性坚韧的,换了别人,在眼下这般鬼哭狼嚎的情境中,恐怕连话都说不出来,就如那些几乎快昏过去,连跑都跑不动的亲眷们一般。

    话音落了,老太太好像还真听了进去,周围的怪风停了,苏翰林顿时松了口气,转头对王半仙道:“老神仙,我母亲的棺木,轻易打开并不妥当,还是……”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哐当一声,灵堂的灯笼都掉了下来,大门洞开,阴风刮过,吹得人遍体生寒,连站都站不住,还传来一阵阵的哭声,惨烈无比。

    苏翰林立时就瘫了,脸色骤变,高声道:“娘,您这是做什么,我可是,可是你的儿子,儿子!”

    儿子,儿子……

    这两个字在院子里回荡,竟成了回声,徘徊不去。

    红尘叹了口气,脸色严肃:“必须要开棺看看,才能看出根由,如果不开,恐怕苏家就是熬过今夜,也熬不过七日,苏翰林,苏大人,您考虑好了。”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一章 儿子
    &bp;&bp;&bp;&bp;苏翰林整个人都愣住,嘴唇直哆嗦。

    苏娇娇使劲一抓她父亲的胳膊,苏翰林更是惊疑不定,这时,外头看门的老管家匆匆进来:“大云寺的高僧到了。”

    苏翰林脸一下子大亮,好像抓住了根救命稻草,连声道:“快请,快请。”

    红尘眯了眯眼。

    王半仙哆哆嗦嗦地站在她身后,欲言又止。

    红尘就笑了:“行了,人家既然另外找了高人,咱们走吧,别留下来讨人嫌。”

    王半仙皱了皱眉,不过,心里其实还是松了口气,哎,名声是要紧,可他还是害怕的很,比起命来,名声这玩意儿,有没有的也就那么回事儿。

    何况红尘转身就走……王半仙可没那么信任大云寺的高僧们,那群高僧在郡主娘娘面前丢丑也不是两次的,这位主儿不在,打死他也不敢一个人留下。

    王半仙一转头,苏翰林也有些不好意思,连忙送了几步:“老神仙千万别恼,苏某也是不想……”

    红尘一抬手,打断他,似笑非笑地看过去,不过到没说什么,也不肯听客套话,很快便消失不见。

    上了车,王半仙小声嘀咕:“郡主娘娘,您瞧着,那大云寺的人能解决吗?”

    “难。”

    红尘一勾嘴唇,“自作孽不可活,要不是这是京城,人流密集,怕祸害了旁人,这事儿我还不乐意管呢。”

    王半仙听不太明白,可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话,又恢复了往日仙风道骨的好模样,妆模作样地道:“正是如此,老朽和郡主同进同退,也不管了。”

    罗娘和小严都失笑。

    回了郡主府,天色不早,吃过晚饭,大家早早休息,一觉到天明,结果第二天一早,正坐着吃早饭,就听见外面传来消息,苏翰林家走水了。

    苏翰林住的地方,挨着朝廷的廉租房,租给官员们住的,人口密集,还都是木质的房子,很是凄惨,要不是巡防的人赶来及时,恐怕损失更大。

    当然,最惨的是苏家。

    苏翰林也是今年才进京置办的房产,房子不大,听说为了置办这么一份产业,还向族里借了银钱,没想到一朝全没了,好在地还是他的,盖新房子用的钱,总比买的要少些。

    “大云寺的那些高僧如何?”

    “……这到没什么消息。”

    罗娘也觉得奇怪,按说当日大云寺的人去了,做个法事什么的,应该有很多人去看,老百姓们好热闹,不可能不关心,半夜里火烧得那么大,半边天都映得通红,怎么就没有大云寺的事儿了。

    红尘坐直了身子,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半晌才道:“给我准备出门的衣服。”

    恐怕事情不好,说不得一会儿要出去看看。

    正换衣服,外面就来了消息,苏翰林到了,还跪在门口,红尘闻言挑眉:“大云寺的和尚跟着来的?”

    小严不高兴地点点头。

    “想来也是。”

    要不是有大云寺的人在,苏翰林找的就是王半仙,怎么也找不到她头上。

    王半仙有分寸的很,绝不会随随便便带着阿猫阿狗上门。

    “无所谓,正好敲大云寺一笔大的。”人家是大寺庙,不缺好东西,随便漏出点儿来,就够她享用不尽了,有机会不趁机多抢好处怎么行。

    大门外。

    苏翰林浑身冒冷汗,额头上的血还没有干,时不时拿帕子擦一把脸,转头看了身边慈眉善目的大和尚一眼:“大师……”

    “施主不必担忧,郡主娘娘慈悲为怀,不会忍看苍生受苦的。”

    苏翰林唯唯诺诺地应是,心里还是七上八下,连大云寺的高人都,都……那么一个小女子,真能起到作用?

    再说,确实要开棺不成?

    他脑子里一团乱,郡主府的大门就开了,里面走出来个面容娇俏的女官,面上带笑,笑意却丝毫没有深入到眸中。

    “郡主有问,苏大人可想好了,愿不愿意开棺一看?”

    苏翰林愣住:“这……”

    “要是苏翰林想通了,我家主子便走一趟,要是还想不通,那我主子也无能为力,还请您另请高明。”

    “不,不。”

    苏翰林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浑身打了个冷颤,偷看了一言不发的大和尚,眼中终于露出几分惊色,还有几分迷惘。

    “就随郡主的意。”

    罗娘嗤笑一声:“这么不甘不愿,好像我们郡主求着似的,不愿意无妨啊,苏家自己不要命,关我们郡主什么事!”

    “阿弥陀佛!”

    大和尚念了声佛号,苏翰林也不敢说话。

    一行人到了苏家,进入苏家大门。

    整个苏家,除去停灵的大堂之外,一片焦土,还留下来的,只有几个至亲,其他看热闹的早就逃走。

    大堂内有棺木在。

    其实也不是没人想过开棺看看,连大云寺的人都想,可现在这样的情况,谁不害怕?谁还敢接近棺材?不光外人不敢,连苏家的人也不敢在灵堂里待着,整个灵堂空寂无比,阴森一片,让人远远看一眼,都毛骨悚然。

    苏娇娇这会儿不在。

    小严还挑眉问了一句。

    苏翰林听出她口气里的嘲讽之意,只是没敢抗辩,只低声解释道:“小女体弱,母亲去了之后,身体一直不好,贱内不敢让她在外面多呆,这会儿送去我舅爷家歇着了。”

    他说的也磕磕绊绊的,像现在这般,身上戴孝,居然还去亲戚家住,着实有点儿不合适。

    好在小严也没工夫继续挤兑他。

    红尘要求开棺。

    可在场的所有人,尤其是苏家人,根本就不敢靠近灵堂,没办法,此时此刻,灵堂里一直有奇怪的动静。

    棺材里面咔嚓咔嚓的,门窗呼扇,无风自动,挂着的白幡更是隐约看着有些发黑。

    那是种红黑,就像血渐在上面,过去很久之后的痕迹。

    红尘看了眼,也不为难他们,转头冲自己身边的几个侍卫使了个眼色。

    这几个都是战场上出来的,也没推辞,拿着工具就上前去,进了灵堂,哐当,哐当,开始砸棺材盖儿。

    外面苏翰林那一家子,每听一声,身体就抖一下。

    半晌,侍卫收手,略一摇头,脸上带出几分为难。

    他们也奇怪,棺材板子虽然不薄,盖也厚,可也不至于弄不开啊。

    “郡主,他们封棺也太早了……”

    侍卫皱了皱眉。

    苏翰林猛地低下头去。

    一般来说,封死棺材是在下葬之前,这么就封的,也不是没有,但按照大周朝这边的习俗,的确很少见。

    红尘沉吟片刻,高声道:“苏云氏,你若不让人开棺,怨气不散,恐你纵使入了轮回,也会累及来世,你就算心怀怨恨,不得安宁,又何必再苦了自己。”

    说来也奇怪。

    红尘的话音落下,灵堂里的怪动静,居然小了一点儿。

    咔嚓一声。

    棺材盖自己开了。

    两个侍卫一前一后,伸手用力,将棺木打开,可这一开,几个侍卫都吓了一跳,踉跄后退。

    红尘冷笑:“苏翰林,那是你亲娘,还不进去看看?”

    苏翰林咬着牙不说话,本能地摇头。

    红尘冷冷道:“你连你娘都不敢看?难道还怪她要来找你们?”

    苏翰林还是不动,到是他舅舅是个爽快人,实在忍受不住这家伙的磨蹭,几步过去,揪住他蹭蹭两步拖入灵堂之内,探头看过去。

    “这……”

    只一眼,他舅舅的脸色就变了,扑通一声跪下,嚎哭道,“姐,姐,你,你怎么会死不瞑目,怎么会?”

    所有人再害怕,此时也好奇心骤然而起,忍不住看了一眼,顿时也被吓出一身的汗。

    苏云氏面如枯槁,整个人不成样子,瘦的皮包骨,一双眼睁得大大的,面孔铁青狰狞,瞳孔充血,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

    “苏大,你,你就这样让你娘进了棺材?这棺材能进吗?”

    苏云氏只剩下这一个弟弟云三行,平日里关系亲近,如今一看姐姐的惨状,哪里还忍受得了,扑过去冲着苏翰林就是一巴掌,打得他嘴唇渗血,咳嗽了好几声,咬着牙惶恐道:“不关我的事,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他说不知道,谁又肯信?

    云三行再也不看他,跪在姐姐棺木前,大哭:“姐,你有什么怨气,你就说出来,告诉我,你有什么想让我做的,也告诉我,弟弟拼了命,也帮你做。”

    “哼,舅爷也不用问了,还不是苏家这帮孝子贤孙!”

    这时,忽然有个阴测测的声音响起来。

    众人扭头看去,就见一个头发花白,身上还带着伤的老太太,步履蹒跚地进来。

    “杨妈妈?你,你不是回家养老去了?”云三行大吃一惊。这是他母亲的陪嫁丫鬟,跟了她母亲一辈子,前阵子不见了,他只听说是生了病,身体不好,回家养老去,那会儿他还伤心来着,杨妈妈一走,他姐姐可能要伤心了。

    “养老,小姐在哪儿,哪儿才是我的养老之地,是这帮畜生把我关了起来,要不是昨日的一场火,我恐怕还出不来!”

    杨妈妈一脸的泪光,高声吼道。

    苏翰林大急,怒叱:“杨妈妈你到底怎么回事儿?怎能如此污蔑主家?谁指使的?”

    杨妈妈却不看他,慢慢走到棺木前面,静静看着自家小姐,一点儿都不害怕,轻声道:“小姐,是奴婢太蠢笨了,害了你,害了你啊!”

    她一抬头,扫过苏翰林,看向众人,“我家小姐近些年身子骨不好,早些年可不是,谁不知道她当年也是上马能打仗的,前些时候得病,也就是一场小风寒,她身子骨硬朗,年岁虽然大了,也不至于就病得不起,都是这个畜生,不配为人子,也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药,非让小姐喝,小姐喝了越发不好,就说不用了,他偏偏不肯,还说是灵丹妙药,小姐不喝,居然不给吃饭,口口声声大夫要小姐节食,每日只能用米汤,里面的汤连米粒都能数得清,我看不过去,说了他几句,就让他打了我三十大板,若不是家里的下人还顾念我是个老人,恐怕这条命早就交代了。”

    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苏翰林更是大怒,气急败坏:“你,你……”他脸上涨红,也不知为什么,好像被口气憋着,居然说不完整话。

    杨妈妈眼睛一红,流下泪来。

    “小姐争不过,撑起身子,耗着力气想出门,他却把小姐关了起来,还推了小姐一把,弄得,弄得我家小姐瘫痪在床,连动也不能动了,只能被迫吃药,他到好,弄了个孝子的名声。”

    “后来小姐病得越来越厉害,实在太厉害,人还特别难受,整日痛苦呻吟,大夫们都说药石罔效,为了老人好,还是吃点儿缓解痛苦的药物,该吃吃,该喝喝,好好去了吧,毕竟这把年岁,又瘫了,就是去了,也比活着受罪强,可他到好,好一个孝子,明面上说舍不得母亲,私底下没少和他妻子女儿说什么这时候老太太一去,他恐怕要守孝,对他的前程不利,对孩子们也不好,愣是用了些手段,吊着,吊着小姐的命,小姐是活着呢,可那是生不如死,每一日都生不如死,小姐****看着他,我都看出来,小姐一心求死,在哀求自己的儿子,这个混蛋却视而不见……”

    杨妈妈越说越激动,整个人哆哆嗦送。

    连棺材都震动起来。

    灵堂里狂风大作。

    云三行瞪着苏翰林,目中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来:“……你说,杨妈妈是不是在骗我?你,你可是我姐姐的儿子,我姐姐一辈子对你,对你……再没有半点儿不好了,你也孝顺的,是不是?”

    苏翰林脸上越来越红,眼睛里焦虑更重,嘶哑地道:“别听这老货……”

    一句话说不完,就喷出口血,像被什么掐住了喉咙,只捂住嗓子,满脸惊恐。

    云三行转头看向棺材。

    “姐,姐,是你来了?这是不是真的?你生前,是不是受了这畜生的磋磨,这才死不瞑目,没关系,我帮你剁了他,让他下去陪着你去,到时候,你想怎么收拾他,就怎么收拾他,好不好?”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二章 结果
    &bp;&bp;&bp;&bp;云三行睚眦目裂,整个人一声大吼,就扑过去按住苏翰林一拳头下去,打得他脑子里嗡的一声,几乎昏死过去,满脸鲜血。

    其实云三行的年纪已经不小了,身体也干瘦,只是个瘦瘦弱弱的老人家,但也许是真的暴怒,力气剧增,竟一下子就让苏翰林的鼻梁骨断裂。

    “舅舅,舅舅饶命,不关我的事……”

    鼻子酸痛,涕泪横流,一脸的狼狈,苏翰林也十分的委屈,“我可,我可没有……”

    他是真觉得冤枉,确实,他当初不愿意母亲死,怕守孝碍事,所以用了些手段,可这就算罪过了不成?

    “什么时候我想我娘活着,也能成罪过了?至于姓杨的那个老货,她又不听话,又喜欢在我娘面前碎嘴,一个老奴才,打她关她又怎么样!”

    虽然磕磕绊绊的,但苏翰林声音拔高了一截儿,气得云三行几乎要昏过去。

    “畜生!”

    这时,大门洞开,进来一个中年女人。

    “是苏李氏。”

    苏翰林的夫人。

    这位夫人长得也有些模样,半老徐娘,姿容犹存,同样是纤纤弱质,和他们的女儿苏娇娇有几分相似。

    一进来,苏李氏的脸色就是青白的,似乎浑浑噩噩,好像中了邪一般,一下子脸上表情狰狞,瞪着那口棺材,喃喃自语,声音越来越高。

    “你个老不死的,从我一进门,你就嫌弃我,折磨我,只想着老爷那几个庶子,还有老大留下的那一个病秧子,对我们娇娇就横挑鼻子竖挑眼,稍微一病,就要吃人参燕窝,我呸,你也配!你个老东西,死都死了,竟然还来作乱?你哪来的脸?”

    苏翰林吓了一跳:“夫人!”这话,怎能当着人面说?

    杨妈妈脸色骤变,怒道:“李氏,你别侮辱我家小姐,小姐哪有什么重男轻女的意思,她是为了苏娇娇好,这才要管教,你不领情也就罢了,把女儿教的和你一个德行,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两面三刀,满嘴胡话,这种姑娘,毫无品行可言,仗着点儿小聪明,就目下无尘,只觉得别人都是傻子,以后一定会吃亏!”

    “闭嘴!”

    苏李氏眯着眼睛,猛地回过神,仿佛知道自己说的有点儿不好,目光闪了闪,咬了咬嘴唇,随即眼眶发红,捏着袖子擦了擦,声音也低了几度,“杨妈妈一个奴婢,到管起主人家的事儿了,我们娇娇的性子,也是你能品评的?”

    一句话就让杨妈妈脸色大变,灵堂里也狂风大作。

    苏李氏捂住额头,苏翰林连忙扶住她,躲到一边去。

    红尘的脸色变了变,苦笑摇头:“得,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要我是苏家老太太,本来心中就有怨气,再让儿媳妇这么一激,恐怕也要怒气上涨十倍,哎,想和平解决,难了。”

    罗娘扫了一眼,小声道:“那女人是不是中了邪?”看着不像个冲动人。

    “没有,只是稍微受了点儿影响,把心里话说出来罢了。”红尘面上表情淡淡。

    其他人也跟着叹气,这都什么事儿啊,陡然间,忽然冷了好些,人们都觉得遍体生寒,有些精明的,左右看看,趁着现在还没出大事儿,准备逃走。

    还有几个知道厉害的,家住在附近的,都琢磨着先带妻儿老小到乡下去避一避。

    他们可是听说过,厉鬼可怕至极,尤其是暴怒的厉鬼,一旦闹起来,整条街也许要生灵涂炭的。

    也就几句话的工夫,整个灵堂就让浓黑的黑雾包围住。

    红尘叹了口气,还是不想用什么强硬手段,老太太死得惨,心有怨气很正常,虽然家务事,好像外人很难评断,可现在看来,大体错得是她儿子,儿媳妇,这些乱七八糟的人,至少大部分错得归在儿孙身上,老太太最多也就是太溺爱孩子,或者是太懦弱,竟然让儿子给辖制了,实在不该有此一劫。

    想了想,便先封住黑气,稳稳当当坐下来跟老太太商量:“老人家先别发火,虽然你这儿子不孝顺,你很生气,可到底是你们家的家务事,左邻右舍的街坊们,都是无辜的,你这一闹,糟糕的可不只是你这一家子……”

    嗡一声,黑气蒸腾。

    红尘皱眉:“你是想说,街坊邻居也都不明是非?”

    她大约能猜得出来,可能是苏翰林还有他夫人平日里做得好,说白了就是只在窝里横,在家里对付自己的母亲,那是什么手段都有,各种不妥当,可是一出门,摇身一变就是斯斯文文的孝子贤媳,对待左邻右舍更是客客气气,有什么好处也愿意让他们沾一沾,所以自然好话很多。

    红尘没来之前就知道,苏翰林有个好名声。

    就是因为名声好,他在翰林院也很吃得开,便是没什么本事,学识并不出众,又是寒门出身毫无人脉关系,位置也坐得稳稳当当,而且近来很有高升的迹象。

    眼睁睁看着棺材里的老太太,又有两行血泪流下。

    老太太的那个弟弟,几乎要把牙齿咬下来,忍不住哭道:“我姐一个做娘的,要不是实在受不了,心中怨气消散不去,怎么会,怎么会……”

    怎么会伤害亲生的儿子!

    老太太可只剩下苏翰林一个儿子,长子前些年就病逝,只剩下一个病秧子一般的小孙儿。

    杨妈妈看得更是浑身虚脱,很是不忍心,泪水滚落:“小姐,我对不住你,但你放心,我就是死,也让咱们家祥哥儿好好的,好好的。”

    红尘眨了眨眼,居然有用?

    杨妈妈这么一说,黑气渐渐就散了,虽然老太太的面孔还是狰狞,竟能看出一丁点儿的慈祥。

    “哎。”

    杨妈妈叹了口气,也不怕那黑雾,更不怕老太太狰狞的面孔,就凑在棺材前面,慢慢坐下。

    周围的人害怕不敢靠过去,尤其是苏翰林和被他捂住嘴按在一边的妻子,更是离得远远的,这么一看,究竟谁是真心想着苏家老太太,任谁都猜得出来。

    连苏家的人都忍不住窃窃私语,想着苏翰林夫妻的目光十分古怪。

    杨妈妈抬头看向红尘,脸上的神色趋于平静:“我家小姐唯一放心不下的,只有祥哥儿了,祥哥儿一直养在小姐身边,是我们家大爷留下的一根独苗,他,他叔叔也挺疼爱他的。”

    说这话,杨妈妈说得咬牙切齿。

    苏翰林身子一震,低下头去,半晌抬头,到是有几分理直气壮:“我当然算疼爱他,好吃好喝地供着,光是那些药材花费,就比我所有儿子的开销加起来都多,还能怎么样?”

    杨妈妈冷道:“是,你是没饿着他,可你不让他读书,整日让他抄什么佛经,还有你那个宝贝女儿,动不动就在外面败坏他的名声,说他是个痴儿,我家祥哥儿聪明的很,苏娇娇在外面背的写的那些诗,哪一首不是从我们祥哥儿那盗去的,真当我的眼睛是瞎的?祥哥儿不说话,是不爱搭理你!”

    “胡说什么,我看你这个老货是越发不着调,根本就是个疯子,关着你……”

    苏翰林忽然抖了抖,话没说完,就捂住喉咙剧烈地咳嗽起来,大声咳嗽,目中露出惊恐之意。

    那棺木一动,里面的老太太的头颅,居然动了动,狰狞的脸孔正好对着苏翰林。

    那一眼的血,苏翰林倒抽了一口冷气。

    红尘轻声道:“你再说下去,不必等头七,现在就可以死了。”

    这下子,苏家这两夫妇终于害怕。

    红尘也懒得和他计较,不过是一个虚伪小人罢了,扭头冲老太太道:“你儿子就这德性,一个小人,我看啊,老太太就只管去阎罗殿告他一状,没必要因为这么个东西损了自己,你要真化身厉鬼,坏了此地所有人的性命,那可不好,尤其是变成厉鬼,你的神智都没了,没准儿连你家那个祥哥儿也一并倒霉。”

    棺木一动,风就小了些。

    红尘转头道:“把祥哥儿叫来,如果你们一家子还想好好活到死,才去阴间赎罪的话。”

    苏翰林愕然,忽然觉得头上仿佛多出一双眼睛,把他看得透彻,不自觉哆嗦了下。

    事实上,不必他去喊,不多时,外面就有个瘦瘦弱弱,最多十三四岁的小少年走进来,一身白衣,脸上有点儿脏,面无表情。

    苏翰林皱眉:“谁放祥哥儿出来的,他身体不好,乱跑什么。”

    外面的下人都不敢说话。

    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这些下人也害怕,谁还敢像以前似的,控制老太太最喜欢的孙子的行踪。

    祥哥儿也不听,走到棺材前面,默默坐下。

    红尘示意了下,罗娘和小严就一个摆桌子,一个拿来笔墨纸砚。

    “祥哥儿,让你祖母看一看,你不需要她担心了,开口告诉她。”红尘高声道,声音里带出一丝别样的味道,若是有灵师在,说不定能看到她口吐金光,或者是口吐莲花。

    祥哥儿愣了下,居然当真沙哑着嗓子道:“祖母,你放心,我会好好读书,考状元的。”

    说着,忽然伏案,拿着笔疯狂地开始写字。

    在场大部分人的学识都不算好,可这字儿好不好,人们多多少少能评价。

    苏翰林的目中,就不自觉流露出一丝不自然和嫉妒。

    其他人更是惊叹:“不都说祥哥儿身体不好,还是个痴傻儿,连字都不认识几个?”

    “怎么可能,瞧瞧这字儿写得,真好看。”

    杨妈妈目中露出欣慰来,笑道:“祥哥儿本来就聪明,早些年我们家小姐身体好,是小姐亲自给他启蒙,这孩子过目不忘,过耳成诵,只是内向了些,后来小姐想给他请一位名师,只是我们家大老爷那时候身子就不好,只能在家,也没什么事情做,干脆就亲自教导儿子……可惜大老爷去得早,祥哥儿落到我们这位好弟弟二老爷手里,就变成痴痴傻傻的痴傻儿了。”

    众人看苏翰林的目光更古怪。

    苏翰林一时说不出话,半晌才咬牙道:“怎能怪我?是我传这话的不成?我可一直在外说,侄儿很好,并不傻,只是内向了些。”

    这话到也对,但别人只当他是护着侄子,毕竟祥哥儿是傻子的事儿,都是从苏家传出来的,他不咸不淡地反驳几句又有什么用,看过祥哥儿的人,都觉得他脑子有问题。

    但现在一看,众人都发现祥哥儿并不傻了,光是这一手好字,就不是个傻子能写得出来的。

    “呼,文章也好,字字珠玑。”

    云三行终于缓过劲,走过去一看,眼眶就有些泛红,很是欣慰地道。

    他是祥哥儿的亲人,说这话不客官,但周围也有读书识字的,过去一看,俱都惊讶。

    文章好不好,大家也能读得出来,反正看祥哥儿的文章,人人都觉得这绝对不差。

    红尘等祥哥儿气喘吁吁地写完,一张一张拿起,取出一半儿搁在桌子上,剩下的放在炭盆中焚烧。

    “你看看吧,你们家这个孙子了不得,小小年纪就才学不浅,还真有几分状元之才的意思,别的不说,中个举人绝无问题,至于进士,也是十拿九稳,你要多活几年,就能享孙子的福了,现在去得是早了些,但他这般出息,你也该知足,人生总要有些好事发生,也不全是好事,你就当自己受的苦难,都是为了祥哥儿的未来如何?”

    连哄带骗,祥哥儿又坐在那儿,如此无辜的模样,狂风骤停,黑气散去。

    老太太的眼睛一点点合上。

    红尘松了口气,拿了张符纸过去一贴,老人家的脸就恢复了原貌,虽然还是有些消瘦苍白,却是慈眉善目。

    苏翰林躲在一边,目中流露出纠结恐惧,却一句话也不敢说。

    红尘也没看他,带着人转身就走,苏家那些外人们也都议论纷纷地退出去。

    听他们的话,大约都是对苏翰林的指责了。

    “小姐?”

    “回去吧。”红尘看了看周围,“剩下的大云寺的高僧自然会做得很好。”

    至于那位孝子苏翰林,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他以前的名声有多好,今后就有多糟糕了。

    “可怜的苏娇娇也要倒霉。”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三章 报应
    &bp;&bp;&bp;&bp;苏家都要没了,苏家的女儿,难道还能太太平平地活在这个京城?

    一出门,就看见林旭的马车。

    林旭亲自过来接她,她也算相当有面子的,上了车,王半仙居然也在,还隔着门帘探头探脑的。

    “郡主娘娘,今日半仙掐指一算,算到您红鸾星动,喜事不远了。”

    红尘顿时哭笑不得。

    “咳咳。”

    不过,王半仙也就是打趣两句,可没想真把红尘给惹急了,一回神就唉声叹气起来,一会儿瞥红尘一眼,颇为后悔的模样?

    “怎么了?”

    红尘见他这般,心下也是奇怪。

    “老朽就是后悔啊,早知道这事儿这般容易解决,我也去给那苏家老太太讲一番大道理去,哎,看看现在,面子都丢了个干净,那帮人肯定笑话我呢。”

    罗娘捂住唇轻声而笑。

    小严干脆飞了个白眼过去:“说的到简单!”

    红尘也好笑,摇头道:“老神仙您还是有点儿自知之明的好,以前那样就挺不错,遇到危险先想着保全自己,绝不做能力以外的事儿,你光看到我几乎没用什么手段,一张嘴就把苏家老太太说服了,怎么不想想,那苏家老太太也不是个会允许别人随便说话的好心人,她都还差一步就成了厉鬼,神智不清,要不是察觉到我能威胁她,她会愿意老老实实听我唠叨?”

    王半仙叹了口气,讷讷道:“也是……”他刚才还想着,能从郡主这儿学一手制住厉鬼的法子,以后也试着用一用,当了大半辈子的半仙儿,到头来连只鬼也没对付过,未免太凄惨了些。

    林旭在外面骑马,听着里面的动静,不觉莞尔,隔窗笑道:“红尘你也累了一日,咱们去吃点儿东西。”

    一行人找了家不错的酒楼,点了几个招牌菜,林旭拿茶水把碗筷都烫好,才递给红尘。

    王半仙瞥了一眼,人家两个也没什么特别亲密的动作,可就是有一种无言的默契,让他这个老头子在旁边坐着,都觉得自己特别碍眼,很想自动消失。

    “还是年轻好啊!”

    他一辈子浪迹江湖,也没找个伴儿,到了眼下这把年纪,还是孤零零一个,别的时候还好,夜深人静了,总免不了有些寂寞,也想有个能说说话的知心人。

    红尘笑着抬头看了一眼,上下打量,别说,王半仙长得是真好,面色红润,连根皱纹都没有,连白头发,白胡子,也显得特别漂亮,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俊美公子,年老了也自有风度。

    “姜太公七十有二还娶了老婆,我们王老神仙要是有意,不如我也给你介绍一个,保证不是六十八岁,最多也就三十来岁,甚至二十五六的,也不是不行。”

    王半仙:“……”

    林旭也笑,一本正经地道:“最近宫里不是又有宫女要放出来?替半仙寻一个好的,估计不难。”

    “怎么样?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有才的?漂亮的?身材有没有要求?丰腴的还是纤细的?”

    王半仙砰一声,把脑袋栽在桌子上,不肯说话了。

    红尘这才安安静静地和自家林师兄一块儿吃饭,一边吃一边闲聊。

    说起这婚姻大事,薛柏桥也在前些日子成了亲,可惜,红尘没有见到。

    “我听说成亲的时候还出了事儿?”红尘笑眯眯地问。

    林旭点头,面上竟然也有些心有余悸。

    “说起来,还要谢谢红尘你送他的护身符管用。”

    那日薛柏桥和云淑君成亲,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个疯道士,穿得破破烂烂的,去吃酒席。

    按说宁侯公子的喜宴,也不是那么容易能混进去的,可他偏偏就混了进去,宁侯那边不想闹得不愉快,便让人给他准备了酒水,可这道士不老实,满桌子的菜连吃带夹,还吐口水,弄得其他宾客都变了脸色。

    宁侯这边看出他是专门来闹事儿的,当然不能容,就让人把他赶了出去。

    换了别的时候,肯定直接送衙门,但薛柏桥大婚,弄出点儿不愉快的也不好看,就没搭理他。

    不成想,这道士得寸进尺,口口声声说薛柏桥娶亲时辰不对,新娘子到不了薛家就要惨死。

    大喜的日子,他跑来诅咒,差点儿没让宁侯都动了肝火,只是这人或许真有几分道行,宁侯府的侍卫气得去抓人,却让他三两下就蹿入人群没了踪影。

    “宁侯是个稳重人,虽然不信那疯道士的话,也让迎亲的队伍加倍小心,一路挺顺利,接到了新娘子,没成想回来的时候,先是轿子忽然断裂,幸好云淑君的功夫不错,这才没有受伤,只是只好改乘坐马车,走到半路,又遇见了一群毒蛇,十几条陡然冒出来伤人,侍卫们都给驱赶走了,也没出事,快到宁侯家门口时,却出了大事,一行人竟遇见鬼打墙了,满天迷雾,看不到前路。”

    林旭叹气,当时他也不在,事后听说,也不免受惊,“薛柏桥身上要不是有你带着的护身符忽然发光,照亮了路途,还显出一条光线指路,恐怕他们还真回不去了。”

    红尘听完也觉得惊心动魄,此时事情已经过去,她还觉得额头上冷汗淋漓。

    “没事儿,薛柏桥都没当回事,据说路上根本没害怕,等回了家,拜堂成亲入了洞房,两口子才回过神,觉得危险起来。”

    林旭失笑,“不是那小子粗神经,纯粹是他紧张了,成个亲这么不容易,将来要是不能和和美美,那才是天大的冤枉。”

    “会和和美美的。”

    红尘笑了笑,“薛柏桥孩子气,可云家小姐是个体贴人,又大气,又温柔,只要嫁的男人不是品行太不好,日子都会过得极好。”

    林旭挑眉,也就是说,这桩婚事,是薛柏桥占了大便宜,也罢,红尘怎么说,就怎么是吧。

    吃完了饭,忽悠走王半仙,林旭就送红尘回家去,看着她进了郡主府的大门,不觉一叹。

    以前他进这座郡主府,和回家也差不多,连通报都懒得通报一声,可自从他跟这丫头说清楚自己的心思,心里就觉得不想唐突了她,到是没几日就搬了出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和自己心爱的姑娘,永远待在一起。

    红尘回去没多一会儿便睡了,完全不知道外面还有一个注定要失眠的男人在。

    皇宫

    勤政殿

    “娘娘小心脚下。”

    老太监笑眯眯地迎着皇后娘娘进门,扶着她坐下,后头奉茶的宫女连忙端上茶水。

    刚出炉的点心也上了桌儿。

    皇后不怎么常来,可她一来,太监宫女们都殷勤地很,这宫里向来看人下菜碟,他们伺候皇帝久了,自然知道皇后是什么分量,就说老太监,在宫中哪怕是各位主子,当着他的面也要客气三分,皇后见了他就翻白眼,只把他当小奴才看待,他也要陪着笑脸,小心侍候,还不敢事后给下绊子。

    现在算好的了,当年皇后和万岁爷赌气,他没少做替罪羊,皇后打不了万岁爷,找他出气,动不动就打板子,那他也得老老实实受着,说白了是替自家主子受的,再怎么样也要忍。

    也许是老了,总想起以前的事。

    老太监不自觉看了皇后一眼,心下叹息,这么多年了,皇后都不是以前的性子。

    他以前就觉得,这满后宫的娘娘们,就没有一个有皇后的气派,要不然,人家怎么是万岁爷明媒正娶,风风光光抬进门的正宫娘娘,就是当年宓妃,号称和皇后娘娘是一时双姝,同样是个出类拔萃的美人,但真论气势,她还差得远,两个人站在一起,宓妃再美,人们第一眼看见的,绝对是皇后,应该说,皇帝第一眼看见的,也绝对只有皇后,不管皇后是不是闹脾气,只穿一身普普通通的布衣。

    “哎。”

    老太监低下头,心里难受,当年的皇后什么模样,他现在也忘不了,可看看现在,坐在那儿就像一尊菩萨,再没有爱恨怨怒。

    万岁爷啊,您的娘娘已经不是原来的娘娘了,您看明白没有?

    没一会儿,老太监就见他家万岁爷慢吞吞走出来,抢先一步扶着,没让娘娘行礼,挨着妻子坐下,两个人挽着手说话。

    他们家万岁爷自己看不见,侍候的下人谁也不是瞎子,脸上那软和劲儿,哪里在别的地方看过,就是愉贵妃最得宠的那几年,万岁爷能赏赐她无数奇珍异宝,却也没这么看过她。

    什么人才是主子心里的人,他们贴身伺候的,其实不难看出来。

    万岁爷向来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当年他砍几个顾命大臣的脑袋之前,几个大臣还以为万岁爷对他们恭敬的很,直到死,恐怕也不知道为什么前一日还笑容和煦的皇帝,第二天就能下此毒手。

    那些自以为能看清楚万岁爷喜怒的大臣们,到有一大半儿,是万岁爷故意让他们看的,可现在对着皇后娘娘,就是不一样,现在万岁爷自己恐怕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模样。

    皇后也笑得和煦温柔,但那种温柔里,透出来的是一点点不在意,老太监觉得,娘娘还不如和万岁爷冷战呢,好歹冷着的时候,是面上冷。

    老太监站在一边脑补,其实,这天底下最尊贵的两口子,说得很家长里短,也很和乐。

    “苏家是吧?”

    皇帝摇了摇头,“哎,吏部那边还夸了那人,说他孝顺,我琢磨着,只要孝顺,哪怕官做得不怎么样,也还能用,这用人啊,用个品行好的,总比用个品行差的省心。”

    皇后也叹气:“现在看来,真是个白眼狼,弄得我都寒心,要是我儿子也这样……”

    “呸,什么话,咱们儿子多孝顺。”

    皇帝拍了拍皇后的手,“苏家,哼。”

    苏翰林不过是个小人物,本来还没本事上达天听,可谁让他自己倒霉,这阵子上蹿下跳的,到弄得一群皇子也跟着学当孝子,主动闹到了万岁爷面前。

    这一旦让万岁爷给记住,苏家真要自求多福了。

    也不过几日的工夫,苏翰林就被免职,到也没把他关起来,以不孝治罪,就是皇帝派了个人,轻描淡写地说一句,万岁爷也怕不孝子弄脏了翰林院的地,就不用他当差了。

    苏翰林当时就昏了过去。

    有万岁爷这句话,他是真完了,以后都不能在读书人圈子里混,这没了差事,连去做个幕僚,恐怕都无人敢用。

    苏翰林在京城几乎是待不下去,只好偷偷摸摸在宅子给贱卖了,本来没人买他的宅子,但到底地段好,有商家也愿意赚钱,压低成了白菜价,勉强给收了。

    从那之后,人们就没见过苏翰林的人,他们家祥哥儿自己带着老太太留下的一点儿私房,也住到乡下,看样子要发奋读书,到是苏娇娇被养在舅舅家里,没有离开京城,好像不是她不愿意走,是苏家的人走得太匆忙,根本就没想起这个闺女,连那个看起来一副慈母心肠,对女儿好得不得了苏李氏,也没有动静,人们都猜,大约苏李氏是病了,要不然,以她的性子,怎么也不能不管闺女。

    苏翰林是个小人物,还不值得京城的人八卦多少日子,红尘也就听了一耳朵,没怎么在意。

    罗娘和小严却很好奇,多多少少关注了下。

    这件事之后,苏娇娇的那群爱慕者都没了影子,别说再献殷勤,就是她求上门去,也当不认识。

    “听说她又去找了一趟柳真,还留了信,信里说了好多情非得已,对不住之类的话,不过柳真病着,到没什么反应,可从那封信被传得沸沸扬扬来看,柳家也憋着口气。”

    小严笑道,“现在她到是比柳真凄惨得多了,人家柳公子不过是坏了点儿名声,过几年风头过去,他也不至于一蹶不振的话,总能找到出路,毕竟他是真有点儿才学,也不是虚的,可苏娇娇就不一样了,家里成了那个模样,她那吹出来的才气也让人戳破,一无所用,这辈子别想翻身。”

    “都是别人的闲事,听听玩一玩,别放在心上,来,再帮我盘盘账。”

    红尘皱着眉和账本较劲,哎,她过得这日子,也不是正经京城贵女该有的风雅日子。
正文 第三百七十四章 大礼
    &bp;&bp;&bp;&bp;“我真是个大俗人啊!是不是?”

    红尘懒洋洋地趴在椅子上,忽然问了句。

    林旭正修琴弦,刚刚调了调音,就被这从天外飞来的话震了下,当然,马上很迅速地表忠心:“俗也俗得漂亮,不知道多少人想有咱们红尘这份俗的本事。”

    门口林大公子的两个小侍卫脸上都红了,他们怎么觉得自家公子爷这会儿有点儿谄媚。

    错觉,肯定是错觉!

    那是谁,他们家公子可是鬼谷先生的小弟子,一句话能让京城震动的高士!

    “……”

    红尘瞬间浑身发毛,把心里的那点儿小不平都给抛开,“唔,瑶姐儿的亲事也近了,好歹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姐妹,我得给卢家一个面子,你说,什么面子比较好?”

    林旭只是笑,不参与意见。

    卢家和吴家都不是什么大户,在京城这种一块砖说不定都能砸到个皇亲国戚的皇城里,两家结亲,实在是太不起眼的小事了。

    不过,对于这两家来说,却也是大事,儿女的终身大事。

    “哎。”

    眼看着要成亲,乔氏摸了摸女儿嫩呼呼的小脸蛋,心里头到开始不安稳。

    “瑶姐儿,你去了人家家,可不能和以前似的,只知道读书做学问了,书还是要读,吴家那小哥儿也是个读书人,你能和他有共同语言,更容易培养感情,但对婆婆也要上心,你是小儿媳妇,不用管家,只要好好孝顺婆母便是。”

    说着说着,乔氏就落了泪。

    她一手养大的姑娘,从来没让吃过半点儿苦,那是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可一嫁了人,就要去人家家里受罪了。

    别管多好的人家,也比不上娘家好啊,她在娘家那是正经的千金小姐,到了人家家里,就是要做媳妇的。

    当人家媳妇的苦楚,乔氏自己还能不知道?卢家算是不错了,婆母明理懂事,丈夫虽然坑了些,但她自己如今想得开,也不指望丈夫,日子过得也算舒畅,但年轻的时候,也是一点一点儿磨合,弄得自己遍体鳞伤,才有了如今这番感悟。

    瑶姐儿也要踏上她的后步,去领会这一切了。

    “我不放心。”

    乔氏当着瑶姐儿没说什么,回头对着心腹嬷嬷,却更是难受。

    吴家那边和瑶姐儿成亲的是小儿子,上面还有两位兄长,虽然也是嫡出的,但毕竟不是嫡长子,将来最多也就是分一份家产,别的资源占不了多少。

    吴家老爷子也就是个礼部主事,能分给孩子的资源也不算多,大儿子已经中了举人,现在就能做官,以后也是吴家的当家人,肯定要占据大部分的资源,至于小儿子,大部分只能靠他自己了,虽然两口子也疼爱幺儿,在他们这样的家族,却必须有所取舍。

    也不知道瑶姐儿嫁过去,会不会吃苦!

    “夫人放心吧,咱们多陪送嫁妆。”嬷嬷脸上挂着笑,小声道,“不说别的,秋姐儿给留下的那些东西,就够咱们家瑶姐儿风风光光出门,让吴家高看一眼了。”

    乔氏一愣。

    两个人都收声。

    秋姐儿这事儿,他们早就发现不对了,只是秋姐儿自从来了家里,除了给家里带来好处,就没有半点儿麻烦,他们再奇怪,也没说出什么,只是有些担心,怕秋姐儿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后来想想,应该不会,连皇后娘娘都给秋姐儿体面,还能有什么麻烦不成?那可是……皇后娘娘。

    但卢家这边,秋姐儿的名字几乎成了禁忌,私底下偷偷摸摸议论议论也就罢了,在公共场合,所有人有志一同,就当根本没有这么一个人,连瑶姐儿那帮小的,心里也有谱。

    想起秋姐儿,乔氏也就没再继续伤春悲秋,嘴上不说,心里跟翻江倒海似的,别扭的厉害。

    要说她真有多么疼爱秋姐儿,那肯定是谎话。

    只不过人都是有感情的,跟秋姐儿相处的那些日子,她是真心想要当一个好嫡母,也是真心为秋姐儿打算,那孩子性子很不错,对瑶姐儿她们几个也是真心好,人又漂亮有本事,好好对待,将来说不定能得了对方的济,乔氏自己只有一个女儿,她活着,能给女儿当靠山,可她一旦去了,可不敢保证卢家能一心一意护着自家的宝贝闺女,多给她结一份善缘,多几个能在她有难的时候伸把手的人,总比没有强。

    秋姐儿看着也是聪明人,乔氏本想着,让瑶姐儿真心对她,她也有本事,将来给她找个好人家,两姐妹互相帮衬,遇见事儿也有商有量,谁能想到,秋姐儿说不见就不见了,还消失得这般古怪,连,连皇后娘娘都……

    乔氏心中再不安,瑶姐儿成亲的日子也来临。

    吴家那边并不寒碜,聘礼也算中规中矩,迎亲的队伍很是气派。

    卢家这边,瑶姐儿毕竟是大房的嫡女,公中给出的嫁妆就很不少,乔氏自己的嫁妆也都贴补给她,还有不少私房钱,再加上红尘送的各种好东西,乍一看,不是十里红妆,也差不太多。

    等到嫁妆抬过去,吴家一看,心中也很满意,尤其是嫁妆里面居然有不少名人字画,都是特别珍贵稀少的,这般看来,卢家虽是外来,而且看着不怎么起眼,却是正经的书香门第。

    吴夫人也高兴,听着家里亲戚们的奉承,也笑道:“我也不求别的,只是看重那孩子知书达理,是个有才的,能帮得上我们家幺儿,督促他上进,好好读书。”

    大喜的日子,就是有人不以为然,也不会这时候说不好听的,那就纯粹是结仇了,现实生活中,傻子还是并不多见。

    一种吹捧中,新娘子接过来,新郎新娘拜天地。

    这边刚要行礼,外面吴家的几个下人夺门而入,脸色苍白,气喘吁吁。

    吴老爷吴夫人都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了?”

    今日可是儿子成亲的良辰吉日,要是出了事儿,未免太不吉利。

    “宫里,宫里来了人。”

    “啊?”

    两口子面面相觑,虽说吴老爷也是个官,但他只是区区一个礼部主事,闲散之人,平日里到偶尔也接触到宫里的人,比如说传旨的太监什么的,但那他也只是跟在上官后头跪一跪,决定轮不着他去招待,现在在自己家里迎来宫中的人,可真是头一回。

    吴老爷脸上的汗珠一下子就滚落。

    不光是他,卢家那边送嫁的几个后生,还有茂哥儿,脸色也变了,就怕吴家出什么意外。

    茂哥儿甚至想,万一要是吴家犯了事儿,他要不要把姐姐给接回去。

    接回去不太合适,毕竟虽然没拜堂呢,可这都进了人家家的大门,但要是不接回去,他回去怎么和嫡母交代?

    正纠结,那边太监就进了门。

    普通老百姓看不出什么,只知道是宫里来的,一个个又好奇又害怕,吴老爷一看,更是纠结。

    不看别的,只看衣服,看袖子上的装饰,还有高出不少的鞋,都表明这是宫里的大太监,不是一般的小太监。

    他在礼部的时候,见的那些小太监们,可没一个能和这个比身份。

    冷汗滚滚而落。

    没成想,这公公开口先笑:“恭喜,恭喜,吴大人,我奉皇后娘娘懿旨,来宣旨的,您赶紧接一下。”

    吴家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接旨,顿时就有点儿乱。

    虽然不是圣旨,可皇后的懿旨也不得了,天底下能算得上是旨意的,那除了出自万岁爷的圣旨,那就只有太后和皇后的懿旨了,对于吴家这种层次的人来说,懿旨和圣旨,那真不差什么。

    那公公也不介意,等他们都准备好,才宣读懿旨,大体的意思就是,皇后闻得卢家之女卢瑶,秀外慧中,贤良淑德,今日成亲,特意送来添妆……

    东西也算珍贵。

    珍珠十榭,珠宝首饰一箱,一对玉如意,一箱绸缎,笔墨纸砚一箱。

    当然,最主要的不是东西,而是皇后娘娘这道懿旨,明显是专门来给卢家那姑娘撑腰的。

    瑶姐儿也在后面跪着,当时就愣了。

    按说添妆应该去娘家,但谁敢挑皇后娘娘的刺儿?

    瑶姐儿半天回不过神,忽然想到秋姐儿的事,虽然父母都没有明说,但在卢家,这恐怕是个不公开的秘密,秋姐儿应该是和皇后娘娘有很亲密的关系。

    她眼睛一红,忍不住有些感动,其实,她和秋姐儿也没有多好,只是在一起玩玩罢了,可秋姐儿那么出息了,还是想着她,惦记着她,今天竟然在这样的场合,搬出皇后娘娘来给她做脸,这实在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的。

    瑶姐儿还只是感动。

    吴家那边根本就受了很大的惊吓。

    两口子选小儿媳妇,真没打算求什么高门大户的千金,他们也求不起,甚至是打算往低里选的,只要家世清白,不要搅合上什么麻烦,女方本身品行好也就是了。

    选了卢家的小姐,吴夫人自己都觉得有些低,论身份,比不上自己儿子,可现在……就是求娶大户千金,也没什么可能从皇后那儿得这么一份懿旨吧。

    谁不知道,皇后娘娘很多年都没正儿八经地发过什么懿旨了,便是皇室宗亲的家眷进宫,都不一定能见到那位!

    吴家也就迟疑片刻,赶紧恭恭敬敬地接了旨意。

    公公也没拿架子,笑眯眯地道:“那杂家就在贵府讨一杯喜酒喝,喝了再回去复命。”

    那肯定没问题。

    婚礼继续。

    但在场的宾客们,心情却是大不一样。

    瑶姐儿也有些心潮澎湃,坐在婚房里,听着外面的热闹劲儿,她身边的陪嫁丫鬟也是满脸通红,小声道:“小姐,奴婢到觉得,外头比刚才热闹了好几倍。”

    “行了,先让我歇歇。”

    瑶姐儿吐出口气,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外头是真热闹,一群人虽说没怎么灌新郎,怕把他灌醉了再进不了洞房,那就是自己的罪过,这会儿,谁敢触这个霉头。

    于是,吴家的小幺儿就顺顺当当,清清醒醒地回了房间。

    新郎官一走,可喜宴不能散,得继续热闹着。

    吴家两口子对坐,脸上都堆着笑,但心中的滋味,却是五味杂陈。

    皇后娘娘给他们家儿媳妇体面,旨意是在自家下的,自然也是自家的体面,可是……

    吴夫人叹了口气,心里有点儿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到不是难受,谁不愿意自己儿子好?

    有皇后娘娘这么一道旨意,儿子就是在贵人面前记了名儿,便是皇后本身可能不大在意,但有的是体察上意的人,儿子将来走仕途,肯定比别人顺遂。

    但,吴夫人以后对这个儿媳妇,却有些轻不得了,任何一个婆婆,都想娶个好拿捏的儿媳妇。

    喜宴散了,夜深人静,两口子回了房,难得都没注重养生,早早休息。

    吴老爷叹气:“以后……你委屈些。”

    吴夫人也叹了口气:“我也不是喜欢磋磨儿媳妇的人,咱们幺儿有一门好亲,我也高兴,就是以后纵着些,那也无妨,算不上什么委屈不委屈的,就是怕,老大和老二家的,转不过弯来,也怕他们兄弟,再有什么龃龉。”

    家里大房已经确定是继承人,家门也算安稳,老二和老幺都没生出不好的心思,纷争自然有,一个家里过日子,难道还会不发生口角?但总体来说,算得上和睦。

    如今忽然有变故,三房的媳妇,本身出身不高,但有今天这一出,她在吴家的地位,肯定不能低了,老大和老二家的,自己那两个儿媳妇,能不能服气?

    吴夫人有点儿愁:“我也怕,老三家的她……”

    怕她轻狂。

    吴老爷笑了笑:“这就别杞人忧天了,咱们自己相看的儿媳妇,你以前不也说了好多好话,性子好,学问好,哪里都好,既然如此,怎么会是个轻狂的?”

    两夫妻说了半天,也没讨论出个一二三,最后还是得走一步看一步。

    红尘其实也去了,不过没露面,只在外面扫了几眼,就和林旭回去,路上不免偷笑。

    林旭哭笑不得:“你这份礼,有点儿大,也不知道那个卢家的小姐,能不能承受得住。”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五章 美食
    &bp;&bp;&bp;&bp;林旭是男人,他有顾忌很正常,大周朝那些男人们,尤其是读书人,大部分都喜欢女人在自己面前伏小做低,谁也不愿意回家伺候一个祖宗。

    红尘把卢家那位小姐捧得太高,说不定会影响夫妻感情,把一对本可能恩爱的夫妻,弄得相敬如宾。

    白了林旭一眼,红尘难得小气地哼了哼。

    要那个吴家的公子哥儿真因为这事儿冷待瑶姐儿,那还是相敬如宾的好。

    瑶姐儿的性子她很清楚,是个懂事明理的,正正经经读书读出来,而且又不死板的姑娘,把她捧得越高,她越有底气,性子也就会越发平和,越能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好,红尘觉得自己看人的能力,纵然不能和林旭这样的妖孽比,也还算相当不错,不会这么长时间,还看不懂一个单纯的女孩子。

    “瑶姐儿心里有数。”

    红尘闭上眼,靠在车上睡了。

    林旭替她搭上一件斗篷,转头看外面喜气洋洋的场面,忽然有一点儿羡慕。

    其实,他也有点儿想去求皇后娘娘赐婚,在宫里,他还是有些人脉,想见见皇后,不如红尘那么简单,到也不是特别难,可惜,也只能想一想,要是真这么做,非惹毛了他家女孩儿不可。

    “小林,幽王家世子是哪位?”

    小荷忽然从外面探头进来,“罗娘说,他要抢红尘走,不许他抢,红尘是我们的。”

    “……”

    是时候教教小荷怎么说话了,练武都快把脑子练成木头,光有一张神仙一样的脸有什么用,这个样子,怎么让人放心得下。

    到现在,小荷家的那个护短师父,还一直觉得是林旭拐带了自家的孩子。

    林旭挑眉看了小荷一眼,目光却忽然有些凝重。

    早些日子他也听到消息了,南域幽王家的那个小子,一直打红尘的主意,还借着送贺礼的机会,在那位万岁爷面前提过了,要不是皇后娘娘一口拒绝,皇帝也向来在这些事上听娘娘的意见,说不得还真要有点儿麻烦。

    朝廷和南域的关系,一向是微妙而复杂,幽王的势力不弱,想往里面掺水,联姻到是个好办法。

    林旭笑了笑,也要庆幸他们家红尘不光不是个好拿捏的,还是一位很不错的灵师。

    皇帝再不喜欢灵师,也不会随随便便把一个前途无量的灵师拱手让给幽王。

    林旭一瞬间蠢蠢欲动,忽然想抛开一切,先顺了师父的意,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给定下来。

    “公子。”

    外面黑影一闪。

    小荷怒瞪,身穿黑衣的探子连忙低头,林旭叹了口气:“小荷,你送红尘回家,等下到老地方找我。”

    “哦,我要……”

    “可以吃了饭再来。”

    林旭失笑道。

    小荷这才显得有点儿高兴,乖乖答应。

    林旭看红尘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连忙伏低身,轻声道:“睡吧,我有点儿事,让小荷送你回去。”

    “唔。”

    红尘打了呵欠,翻身继续睡,别管林旭要去做什么,跟自己的关系也不大。

    不过这次红尘猜得有点儿不对,或许真是关系不算特别大,但也不是毫无关系的。

    林旭打发走小荷,进了鬼谷在京城的一个小据点,就是个普通的铺子,买琴,笛一类的乐器。

    一进门,里面几个各色打扮的鬼谷弟子都起来见礼。

    其中一个三十多岁,面白无须,文士打扮的中年人一看到林旭,就神色凝重地道:“我们也是查别的事,意外发现有点儿不对劲儿,万岁爷往宫里弄了个野郎中的事儿,知道的人不多,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秘密,那傅秋的底细还算干净,和朝中所有人都没有什么关系,皇帝肯定是仔仔细细查过了的,我们也查过,没查出差错来,只知道他的确是个神医,祖孙三代都十分有名气,但这几个月,人忽然不见了,没人在宫里看见他,还有,东郊傅家庄年前忽然生了一场大火,人到是没死几个,家财是没了,还有几个不小心毁了容,朝廷专门给拨了银子重建,现在整个庄子都起了青砖大瓦房,生病受伤的免费给治,孩子们也都送去书院读书,周围的老百姓都说傅家是靠上了个朝廷里的大官做靠山,还有的说他们家出了个绝色佳人,让大官买走了,非常受宠爱。”

    消息零零碎碎的,特别片面。

    林旭看了半天,只是隐约觉得不对劲,没有具体的想法,没办法,知道的东西太少。

    可毕竟事关皇帝,这是皇帝身边的人出了事,哪怕只是一点点异常,他们也不得不谨慎万分。

    眼下正是紧要关头,前一步,太子顺利继位,大周朝平稳过渡,四国太平,后一步,祸起萧墙,大周朝可能不保,至少要消耗大量的元气,到时候可就不好说了。

    外面那三个国家虎视眈眈的,看见这么明显的破绽,不扑上来大咬一口才怪。

    林旭吐出口气,笑出声:“皇帝不想死,一个劲儿地求生,到也不算十成十的私心,至少他壮年的时候,事情没那么乱,也没那么复杂。”

    他年轻的时候,再杀伐果断,再罪孽深重,但他那时给了普通老百姓们一点儿太平日子过,只是现在老虎没了牙,却越发不把百姓当回事了。

    “你们多关注宫里的消息,和太子那边通信要谨慎,别让人抓住把柄。”

    林旭闭上眼,沉下心思,淡淡道。

    几个人都应了,什么都没说。

    送走了几个属下,林旭坐在桌前,把书翻出来看,今天却有些心不定,看不下去。

    其实,他可以歇歇了,该做的事情,都做得差不多,他总不能妄想一个人把天下的大事都给做了。

    也罢,等到那只没牙的老虎去了,太子顺利登基,他就老老实实只想着怎么去讨红尘开心,和她一起出去看看风景。

    和一个最会招惹麻烦的灵师在一起,肯定能看到世上普通人绝对看不到的奇观。

    最会招惹麻烦的灵师这会儿就没招惹麻烦。

    红尘带着罗娘她们两个在排队买饼。

    前阵子京城出现了一个特别有名的饼摊儿,就是个小摊子,每天早晨和傍晚在街上摆摊,卖一些普通的饼,还有一种鲜花饼,拿各种花卉做的,十分香甜可口。

    红尘本来一直觉得,大周朝的美食中,还是自家的厨娘做出来的味道最佳,花样最多,毕竟她有一个玉珏空间,里面有无数菜谱等着她来尝试。

    那些菜谱里的菜,她吃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吃得完,厨娘的本事再大,估计学一辈子,也只能学会凤毛麟角,足够她高高兴兴地慢慢吃了。

    没想到偶然出门溜达,竟然在外面也尝到了很好吃的东西,就说现在她拿在手里的这块儿,也不知道是什么花做的馅,层层起酥,皮色透出一种粉红来,咬一口酥软香甜,一股清香充斥口鼻,实在是好吃极了。

    红尘就打算多买几个,回去好给家里人也尝尝,顺便给林旭送去,那家伙也好吃甜食。

    还有小荷,小荷肯定喜欢。

    排了会儿队,毕竟小摊子,虽然因为手艺好,生意不错,人也不算太多,很快就到红尘主仆。

    小严也松了口气,今天跟着自家小姐出门,居然还老老实实跑到这种地方排队,便是时间再短,她也浑身不舒服。

    罗娘看了她一眼,低声笑道:“真是和以前不能比了。”

    如今她们也变得矫情好些,以前那些苦日子,终于化作一点儿烟尘,不是不存在,已经变得不那么在意。

    “小芸,小芸,快,快点儿回家去,你,你姐姐出事儿了。”

    摊子前那个小老板一愣,踉跄了下,连摊子也不顾了,转身就跑,到是来叫她的那个气喘吁吁的年轻姑娘,连忙喘了口气,过来帮她收摊子。

    “都散了吧,散了吧,她家里有事儿,不卖了,今天不卖了。”

    几个排队的客人顿时有些不高兴。

    红尘也觉得很扫兴,可人家家里有事儿,总不能不让人家去。

    “罢了,反正我已经把美食吃到口,至于咱们林公子,只能算他没有口福。”

    罗娘和小严耸耸肩,老老实实送自家小姐回去。

    她们到是觉得无所谓,这种街边小摊上的东西,她们害怕自家郡主吃多了闹肚子。

    走了两步,红尘还是不甘心:“明天再来买。”

    “行,行,到时候我们两个来给郡主买。”反正知道地方,不用自家主子亲自跑一趟,找人跑个腿儿那是小事,再说,没准儿回去一忙,郡主已经把这个什么饼给忘了。

    没想到,红尘没忘记,一连三天,罗娘她们都跑了个空,根本买不到。

    后来问了问周围的人,才听说那天卖饼的小姑娘要回去嫁人,以后都不知道会不会继续出摊。

    罗娘问了个仔细,回去脸色就不大好,红尘一问,她也没瞒着。

    “那姑娘挺可怜的,姓白,叫小芸,是京城附近郭家屯的人,家里原来开了个豆腐坊,她娘的厨艺很好,听说以前有个老御厨出宫养老,看她娘聪明,就教了几手,她也学了一身好厨艺,自己还能琢磨新菜式糕点,后来她娘病逝,爹娶了个新妇,新妇还带过来个继子,因为他爹一直没儿子,到把继子当亲生的看待,还想供他读书,家里的银钱就有些不够,她现在年纪不小了,就想着进京城摆摊,贴补家用。”

    红尘扬了扬眉:“她家里出事儿了?”

    罗娘点头:“可不是,听说白家那个继子得了病,昏迷不醒,看大夫也看不好,后来有人介绍,去看了个神婆,神婆给出了个主意,说有一女八字和那继子相配,如果娶进门来冲喜,肯定能好,白家也是病急乱投医,就按照神婆的指点找到女方那边,女方那边也是贫寒人家,到不是不愿意嫁女儿,只是女方那边也有个儿子,老大不小了,因为穷,拿不出彩礼来,还在打光棍,就非让他们家出二十两金子当彩礼。”

    红尘:“……”

    小严都差点儿喷水。

    那是二十两金子,普通人家的姑娘哪里能有那么金贵,不说别的,就是小严自己,都没有想过她哪一天要出嫁,会管人家男方要二十两金子的彩礼。

    当然,小严太过谦了,以她现在的品级,二十两金子也远远不够,至少红尘就不会答应。

    “二十两金子,白家这边肯定拿不出来,为了儿子,两口子都想尽了办法,又是哭又是求的,一开始女方那边怎么都不肯松口,人家说的也有道理,你儿子病怏怏,眼看着都没气,让他们家的闺女过去冲喜,谁知道能好还是不能好,万一要是好不了,他们闺女一辈子都完了,要点儿彩礼难道不应该?”

    “后来也不知道女方那边从哪里打听到,白家的女儿白小芸长得如花似玉,又特别能赚钱,有本事,更兼还识字,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一个姑娘,她们就松了口,说不给那么多彩礼也行,只要还过得去,但是,白小芸得嫁到他们家来。”

    小严皱着眉,“这就相当于是换亲,只是别人家换亲不要彩礼,这一家还是要啊。”

    罗娘心中也为那小姑娘鸣不平:“白家的那个便宜儿子病得越来越重,已经三天水米不进,两口子实在心疼的不行,白小芸她爹没办法,听说还是答应了,现在白小芸就是回家去备嫁,说是备嫁,其实为了儿子的命,估计明天就直接要嫁过去。”

    两个丫头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完,郡主府里的女官们都没说话,红尘也没说什么。

    这种事情一点儿都不罕见,世人多重男轻女,为了儿子,女儿怎么样都无所谓。

    “如果给白小芸定下的这人是个好的,那也就罢了,听说不光年纪一大把,都快三十的人,还长得特别恐怖,凶神恶煞,脾气也不好,粗暴无礼,人见人怕,哎,可怜的姑娘,这一辈还不知道会怎么样。”

    小严心里难受的很。

    红尘也想起白小芸的模样来,手特别灵巧,长得白白细细,未语先笑。

    “看面相,到不是个福气薄的。”
正文 第三百七十六章 饿死鬼
    &bp;&bp;&bp;&bp;“哎。”

    几个姑娘对坐叹息。

    人生多艰,女子更难,这种事,管不过来,也没办法管,那白小芸自己怕也是……没办法,只能同意。

    穷苦人家的女孩子们,大部分都是被叫着赔钱货长大,派的上用场的时候,就被可着劲儿地随便用,人家有父母在,父母管着人家的婚事,别说她是个郡主,就是皇帝在,也不会理会这等事,最多叹一声罢了。

    “白小芸这还算好,我记得前阵子有人递了折子上来,说是荆州有女裴氏,为筹钱给兄长治病,嫁人冲喜,入门一日,夫婿病故,愿为夫守节,终身不嫁,县令特意上表,恳请朝廷赐下贞节牌坊,以示表彰。”

    红尘冷笑,“听说万岁爷没给批下来,觉得此事不妥,后来有一****去皇后娘娘那儿,听说那裴氏不知道怎么就坏了名声,有人传言说,她和一书生有染,裴氏性烈如火,悬梁自尽,以示贞节……开什么玩笑,人命何其宝贵,死得这么不值。”

    一时间,众人都沉默。

    其实这等事发生得多了,如此看,如此比较,白小芸的遭遇,也不算太过凄惨。

    至少人还是活着的。

    而且听罗娘她们探听到的消息,白小芸很乐观,不哭不闹,也没表示出什么反对的意思,似乎相当认命,人家自己都认了命,别人还能做什么?

    “真是……没出息。”

    小严冷哼。

    要是换了她,哪怕出去找个缝缝补补的差事打工养活自己,也不肯就这么被爹给卖了。

    红尘一笑,哄了小严和罗娘几句,打发她们去做事,就开始收拾料子,准备做新衣。

    如今已是深秋时节,天气一日比一日冷,都该换厚衣裳了,家里存的那些大毛的料子,也该拿出来晒晒,熏一熏香料,该送人的送人,该赏下去的,赏下去。

    中秋佳节,女官们也放假,轮换着回家看看,到时候郡主赏料子回去,也算是体面。

    红尘以前没什么讲究,料子只要好,放多长时间也可以做衣服穿,但皇后娘娘自从看见她穿过两次旧料子之后,就非常不满意,还训斥了罗娘几句。

    “我还没穷到让你穿旧衣服的地步。”

    红尘:“……”真不是旧衣服,谁家的料子都是新的,好料子在库房里放上十几年,拿出来做的衣服,也不能算旧的吧,可惜,这话跟娘娘说没用。

    皇后娘娘说的也有道理。

    “每年你得的新料子车载斗量,不赶紧紧着用,岂不是都变旧了,你看看京城那些贵女,哪个穿的有半点儿不鲜亮,转头就有人敢说他们家败了。”

    红尘无语。

    当时皇后娘娘也穿了一身半新不旧的袍子。

    “看什么,我这袍子只在寝宫穿,不穿给外人看的,反正在这个宫里,轮不到我来装穷。”

    红尘老老实实答应,以后一定永远穿新衣服,换季就拿新料子做,不穿旧的碍娘娘的眼睛。

    皇后这才舒心:“这就对了,你是郡主,是小辈,又这么年轻,不趁着年轻把好东西都享用了,等到有了年纪,想穿也穿不出效果,别学那些矫情的人,非穿个旧衣服四处走,显得自己怎么简朴,她们就是简朴了,也没见把节省下来的银子给别人使。”

    那是去年万岁爷哭穷来着,国库库银见了底,万岁爷在朝堂上哭穷,转天底下的官员们一个个跟着喊穷,官服都穿的旧的,诰命进宫,头上的首饰戴根破簪子,穿身半新不旧的衣裳,表现得好像家里有多么困难似的。

    那阵子,皇后都看得牙疼,也幸好她见人少,眼不见心不烦,随她们折腾去。

    可要是红尘也这般,皇后就不是牙疼的问题。

    娘娘逮住她这么一絮叨,红尘也是无语,她其实也很爱穿旧衣服的,尤其是旧鞋,衣服穿着舒服不舒服,鞋子合不合脚,那只有自己知道。

    新衣服上身,那得穿一阵才能穿得合意,好在皇后娘娘也不是逼着她一套衣服上过身就要丢,只是喜欢她一直穿得鲜亮罢了。

    长辈们也不容易,这点儿小事,很容易做到,没必要跟老人家逆着来。

    红尘就高高兴兴地把家里的旧料子都收拾出来,按时赏下去,旧衣也只在家里穿穿,出门都换成新的。

    满郡主府的人都跟着开心,说是旧料子,但每一年除了红尘自己的份例,光是宫里赏的那些料子,简直数都数不清,红尘一天换八套衣服,也绝对穿不完十分之一,有好多也是江南贡料,只因为颜色不讨主子喜欢,连封都没拆开,直接就赏给了女官。

    这些女官也拿俸禄,一年四季的衣服也不少,可谁会嫌弃好东西呢?

    那些料子有不少都是皇后娘娘给红尘的,自然是上上等,她们拿来或者做衣服,或者送礼,再体面不过,今年中秋,就有不少人提前准备好,大包小包地拿回去,好在家里人面前显摆显摆。

    一连数日,郡主府的气氛都特别活泼热闹,红尘坐在书房,偶尔都能听见小姑娘们嘻嘻哈哈,追逐打闹的声音。

    今日阳光不错。

    红尘翻了翻大毛的料子,狐狸毛的居多,还有一张熊皮,熊皮可以留给小荷,林旭是不大肯穿的,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毛病,不穿熊皮狼皮一类的衣裳,狐皮的和兔皮的到还能穿。

    干脆拿出笔墨纸砚,勾勒一番,男式的衣袍都一个模样,最多在花纹上动动心思,林旭又爱简洁,大花的他也不要,还是小荷好伺候,给什么穿什么。

    正玩着,薛柏桥就来了。

    薛柏桥来郡主府,也算是熟门熟路,都不用罗娘招呼,不喝茶,直接拿了红尘藏的果酒自斟自饮。

    红尘一看见他就笑了:“这是胖了一圈儿啊?”

    薛柏桥:“……没有多少吧。”天气转凉,人吃得就多,长点儿肉也正常。

    白乎乎的小模样还挺招人喜欢,红尘笑眯眯地坐下:“你不在家陪淑君,怎么到我这儿来了?”

    薛柏桥还没说话,红尘随即恍然:“是了,淑君姐今天不在家,去兵部和工部核查新一批的军器了。”

    “……”薛柏桥皱眉,“我说郡主,你也别说的好像我整天只有媳妇不在家才肯出门啊。”

    他最近是懒了点儿,可那和妻子没关系,只是自己不愿意动而已。

    “不跟你逗咳嗽了,红尘,你得帮我个忙,我在我兄弟面前保证了的,你这回要是不帮我,我可没脸见人了。”

    “林先生有事儿?”

    红尘愕然,林师兄要是有事找她,自己来就行,干嘛还让这小侯爷跑一趟。

    薛柏桥:“……说的我好像就林旭那个混蛋一个兄弟似的!是别人,别人好吗?”

    小侯爷几乎要炸毛。

    红尘莞尔:“急什么,我怎么不知道你除了林旭,还有别的兄弟?哦,总不会是你大哥吧?”

    薛柏桥一下子跳起来:“谁和林旭是兄弟来着?他是我敌人,最大的敌人!”

    气喘吁吁地灌了口酒,一抹脸,“……算了,都让你给带跑了题,我最近结识了个兄弟,他最近有点儿不对劲,好像中了邪似的,老是喊饿,一直喊饿,拼命吃东西,什么都吃,生肉也要吃,家里人都怕把他撑死了,只能捆着他,偏偏这小子不知道哪里来的巨力,最近一不注意,连绳子都捆不住,挣脱了就要跑。”

    红尘的脸色也严肃起来:“这到是有点儿意思?行,那我跟你去看看。”

    薛柏桥顿时笑了:“就知道我们郡主娘娘最够朋友。”

    红尘由着他恭维,反正最近得闲,叫下人备车,就和薛柏桥一起出门。

    光是听这家伙描述,自然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过,红尘也有点儿猜测,既然是拼命吃东西,那或许是给饿死鬼附身了,这可有点儿危险。

    遇见饿死鬼的,能活下来的是少数。

    “要一个还好,可别是饿鬼道的鬼跑出来一批。”红尘心中多少也有几分不安,没耽误时间,很快随着薛柏桥到了地方。

    是一处普通的民宅,应该是一般的乡绅人家,两进的院子,七八间大瓦房,下人有那么五六个。

    薛柏桥很随意地道:“金家是做古董生意,我那个兄弟挺有本事,眼力好,我上一次买古董,靠着他才没打眼……咦?今天到安静。”

    因为金家出了事儿,昨天他过来的时候,家里闹腾得不行,薛柏桥下了车,刚想过去敲门,大门洞开,一个五十来岁的老人家正好送一身穿法袍的年轻女子出来。

    那女子相貌清秀,身上也有些气势,看起来颇有点儿不俗之处。

    薛柏桥脸上露出几分笑意:“红尘,你不知道,自从你成名之后,咱们京城的女性灵师可是骤增,我前几天去看王半仙,他还说现在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不光要和老油条们抢生意,现在连小姑娘也一个个地活跃的不行了。”

    老人家冲着那个身穿法袍的女子点头哈腰:“齐大师,您不再休息一日了?昨晚您救小儿损耗了元气,不如再多谢谢。”

    那女子一摇头,姿态高冷。

    “金老爹,鑫哥儿怎么样了?”

    老人家扭头看到薛柏桥,登时露出一脸笑:“好了,已经好了,昨晚我盯着他睡下,一晚上都没闹出动静,多谢薛公子挂念。”

    薛柏桥有些意外,不过这是好事,不由回头笑道:“看来我们郡主娘娘算白跑一趟。”

    那到无妨,可惜……

    红尘举目看去,脸色越发凝重,冷声道:“老丈,你有多久没见到你儿子?”

    金老爹一愣:“啊?”

    “你儿子恐怕出事了,马上去看看,要是他不在屋里,那就真出了大事。”

    红尘蹙眉。

    金老爹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身边的女子也皱眉,目光锐利,落在红尘的身上,带出几分不悦,轻声道:“不用担心,令公子被一只饿死鬼附身,那是只小的,应该才被打入饿鬼道不久,并不难对付,我已经超度了它,没什么大碍了。”

    金老爹连忙道:“我当然信得过大师。”

    随即转头冲红尘道,“谢姑娘关心,昨天我儿一整日都清醒得很,病已然好了,应该没事的。”

    那年轻女子也冷哼一声:“你才多大年纪,就学会了危言耸听,不要以为人家家里出了事,就能由着你这等人招摇撞骗,我看,京城的风气真是越来越坏,就是有你这等人搅混水,才让百姓请灵师时慎之又慎,不敢轻易相信……”

    红尘懒得理会,给薛柏桥使了个眼色。

    薛柏桥扶着红尘下车,抢了一步进门:“好吧,他就是好着,我也该去看看,这都什么时候,也不能睡到现在。”

    金老爹无奈,也只能跟着他的脚步向院子里走。

    不知道那个年轻女大师想什么,竟同样不曾离开,也跟了进去。

    一路走到金家公子的房门前。

    薛柏桥上去拼拼乓乓一敲门,半晌没动静。

    “金鑫,金鑫啊,开门!”

    红尘四下看了看,叹了口气:“不用叫了,马上跟我走……就是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可别祸害了旁人才好。”

    说着,她转头就出去,快步如飞。

    薛柏桥已经一脚踹开门。

    房间里的情形吓得他连连后退了三步——一个女子倒卧在地,浑身鲜血,右胳膊不见了,只剩下累累白骨。

    “啊,啊”

    金老爹显然也看到,嗓子里传出风车一般的呼哧声,好半晌说不出话来,一看薛柏桥飞奔而去,他也本能地拔腿就走,一路追上红尘,上了车急奔。

    至于那个年轻的女子,早就变了脸,一副惊讶至极的模样:“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半晌回神,这才急急忙忙追过去,坠在一行人后头,迟疑地跟上去,这人心里还是不怎么信那金鑫没有好,喃喃道:“许是,许是遇见了闯空门的歹人?”

    虽说丫鬟的模样恐怖,但也不能说明就是金鑫做的。

    前面狂奔的那些,听不见她的话,估计金老爹听到了,还是很愿意相信,谁会乐意自己的宝贝儿子出事?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七章 没死
    &bp;&bp;&bp;&bp;红尘这一走,就出了城门。

    薛柏桥还好,他知道眼前这位是什么人,对她很是信任,自然不会有什么想法,但身后跟着的金家的人,还有那个年轻女灵师,就都气喘吁吁地很不满意。

    要不是薛柏桥在,金老爹已经不肯跟着,想赶紧回去找找自家儿子。

    “我儿子身体不太好,又没骑马又没坐车,怎么可能走这么远出了京城去?”

    金老爹一点儿都不信。

    红尘的脸色越发不好看,实在没心思跟这位老人家讲道理,就是怕一会儿再把老头儿给吓病了,便低声交代了薛柏桥几句,让他拿着药跟着金老爹,万一不好,赶紧给他塞两颗安神定气的药丸。

    薛柏桥听完,一时也忐忑起来,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诸多恐怖画面。

    前面就是郭家屯。

    红尘一抬头看到村子前的石碑,还有上面的字,不免意外——好像那个白小芸就是郭家屯的人,这都什么缘分?

    又走了几步,还没有深入,便听见前方吵吵嚷嚷,哭声震天,远远看去还有几个官差模样的站在一边。

    “呜,我可怜的女儿,你让娘可怎么活!你哥病得厉害,家里全靠你了,你也去了,我们怎么办!”

    地上放着一张草席,草席上面躺着人,一个中年妇女跪地嚎啕大哭,哭得人浑身发毛。

    “红尘?”

    薛柏桥靠得红尘近些,低声道,“怎么回事儿?”

    红尘叹了口气,示意了下:“看看,是他吗?你那个朋友。”

    薛柏桥这才发现,有个人被捆着压在地上,两个官差看守,乍一眼看去,那人蓬头乌面,衣服破破烂烂,浑身是伤口,脸上也肿起来,睁着眼,眼睛直愣愣的吓人。

    “这……金鑫!?”

    居然真是金鑫,薛柏桥目瞪口呆,一时间也不知道是应该着急,还是应该放心,要知道,刚才在路上,他都做好了自家这个朋友被人扒皮抽筋的准备了,毕竟红尘说得那么恐怖。

    金老爹呼哧呼哧地赶过来,到底是亲爹,一眼就认出了儿子,大吃一惊,抬腿就要扑过去。

    两个官差冷着脸拦住。

    金老爹吓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你们要干什么?为什么抓我儿子?放了他!”

    官差对视一眼,其中一个冷声道:“你是他爹?”

    金老爹连连点头。

    “那正好,省得还得辛苦找人,告诉你,你儿子犯了事,他杀了人,把人家家的姑娘给弄死了,现在我们带他回衙门。”

    金老爹整个人都愣住。

    几个官差从四面八方回来,大约是去了解情况的,碰头说了几句,抓起金鑫便要走人。

    郭家屯那边一群人乌拉拉一拥而上,手里还拎着棍子,铁锹,朝着金鑫就打,连官差一时间都拦不住,金老爹急得大哭,整个人扑过去护着,自己背上也挨了好几下,还是有官差在,怕闹出人命不好看,大声呵斥了几句,众人才怒气稍稍平复,却还是难受的厉害。

    “小芸多好的姑娘,马上就要成亲了,结果让这个畜生给害死,今天活剐了他都应该。”

    “小芸,我的小芸!”

    草席旁边蹲着的中年汉子,此时才哭出声,捶胸顿足,“是爹对不起你,爹没保护好你!”

    金老爹愣愣地看着这一切,陡然大惊,抱住儿子大声道:“怎么可能?我儿子平日里连鸡都不敢杀,怎么会杀人?一定是弄错了,肯定弄错了。”

    “放屁!”

    白小芸的爹猛地跳起来,冲着金老爹就是一拳头,“我,我亲眼看着自己的闺女,自己的闺女……”

    说着,他猛地掀开草席上的粗布,睚眦目裂地冲金老爹怒吼,“你看清楚,哼,他是你儿子,你等着,我会让他血债血偿,不会放过他的!”

    众人一眼扫过去,一时间都转了头不忍看。

    那是个女孩子,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满脸的血,五官扭曲,一见便知是忍受过巨大的痛苦,衣服到还齐整,可脖子上全是抓痕,咬痕,皮肉翻起,狰狞无比,伤口还在流血。

    简直惨不忍睹!

    村民们一见,更加愤怒,瞪着金鑫的眼神,简直像是下一刻就要把他给撕碎了。

    金老爹也不敢看,双目淌泪,看着儿子哭道:“儿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说话,你告诉爹!”

    金鑫却不言不动,整个人痴痴呆呆的,嘴里还念念有词,不知道再念叨什么。

    红尘眯着眼,神色凝重,她身后站着的另外那个女灵师,脸色简直灰败,满脸大汗,轻声呢喃:“怎么可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都好了,我已经超度了那个饿死鬼,他身上没有脏东西了,到底为什么,为什么!”

    她看起来也要疯了的模样。

    眼看着金鑫就要被官差抓走,金老爹扑通一声,就给红尘跪下:“高人,大师,我知道,您,您肯定有办法的,救救我儿子,救救他吧。”

    红尘无语。

    薛柏桥也皱眉:“金老爹,要是金鑫真杀了人,那说什么没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不可能,我儿子不可能杀人!”

    “你还敢抵赖!”那边白小芸的继母横眉怒目,“哼,告诉你,我女儿本来过几日就要成亲了,人家彩礼都送了来,现在一切都让你儿子那个畜生给毁了,我要你赔我女儿,今天你要不给我们家一个交代,就别想走!”

    她越想越气,尤其是想起家里还病得人事不知的儿子,心中就更怒。

    现在白小芸死了,那家肯定不愿意把女儿嫁过来,不能给儿子冲喜,她儿子的病要怎么办!

    不能便宜了这混蛋!

    一时间,就像死得是亲闺女一般,她嚎啕大哭,声音凄厉,更是扑过去冲着金老爹又抓又挠,大声吼道:“赔我儿子的命来,赔我儿子……你今天要是不出银子给我儿治病,我,我要你死!”

    她这么一喊,周围的人都有点儿不自在。

    村民们有的就叹气。

    “小芸真是个好姑娘,又孝顺,又有本事,哎,现在小芸都去了,看看她那个样儿,哪里是心疼女儿,我看根本是没办法把小芸卖了给她那儿子续命,才这么生气。”

    “我听说当时那个疯子来的时候,力大无穷,这老女人吓得只知道跑,任由那疯子把小芸给,给……哎。”

    “最可怜的,还是小芸,小小年纪就没了。”

    话虽如此,可小芸的继母打金老爹,他们这些村民也只是一脸冷漠地看着,怎么说,金老爹的儿子杀了人家闺女,今天被弄死在这儿,也没人同情。

    还是薛柏桥看不过去,使了个眼色,就有两个侍卫出面把那女人拎到一边。

    说起来,小芸这个继母也实在是欺软怕硬,不敢去打金鑫,看见薛柏桥侯府的侍卫人高马大的,也不敢捣乱了,只是愤愤不平地瞪着金老爹。

    金老爹被挠得满脸血,却顾不上自己,跪在地上,一下一下冲着红尘磕头。

    红尘却没注意他,注意力全在白小芸的身上,半晌,忽然开口:“白小芸还没死。”

    说着,她就向前走了几步,打算仔细看看。

    众人都愣住。

    尤其是白小芸的继母,都顾不上害怕,跳起来拦住红尘的路,大叫:“你们别以为胡说八道,就能让这个混蛋脱罪,我女儿死了多长时间了,我们还不知道?你看看她的样子,她还活得了吗?”

    其他人的目光也有点儿古怪。

    薛柏桥也拉了拉红尘的袖子,低声道:“别管金家这事儿了,无论如何,金鑫杀了人,咱们这会儿不能干仗势欺人的事。”

    仗势欺人那也得看时候,眼下不是什么好时机,而且金鑫虽然是他的朋友,他却不能为了一个朋友害了红尘。

    “要是让你出点儿什么事儿,林旭撕了我我都没脸找他报仇雪恨。”

    红尘瞪了他一眼。

    薛柏桥登时住嘴:“……真没死?”

    他不是不信任红尘,从来都是信任有加,可白小芸的样子实在太凄惨,看脸上的血和伤,再看伤口翻开的模样,连看一眼,都觉得难受的不行,说她没死,谁看了都会觉得不大可能。

    薛柏桥有点儿信,郭家屯的人却是根本不信的,个个都以为他们在耍花招,想让金鑫脱罪,气愤非常,脸色不善地瞪着红尘。

    红尘看着白小芸,叹了口气:“她做饭一定很好吃。”

    “啊?”

    薛柏桥满头雾水,怎么又说到做饭上来了?一个乡下丫头,做东西能有多好吃?连御膳房精心制作的美食,红尘也要挑剔味道不正,配料太多。

    “她应该有天赋,天生就会做好吃的东西,现在年纪还小,等过几年,成长了,说不定能成为世上最厉害的厨娘。”

    红尘笑了笑,扭头看薛柏桥,“你想想,饿死鬼隔着那么远,冲到她身边来,她能没点儿特殊之处?”

    “呃。”

    薛柏桥到觉得,人家小芸姑娘一点儿也不想要这种特殊。

    “现在的问题,红尘你说她没死,那就赶紧救人,可别一会儿……”

    没死也变成死的。

    红尘点点头,就想走过去。

    白小芸的继母整个人护在小芸的身前,怒瞪着红尘:“别靠近我女儿,谁知道你要干什么!”

    其他人也拿着家伙过来阻拦。

    白小芸属于枉死,都这么惨了,大家乡里乡亲的,决不能让一个外人再来碰她的身体。

    万一这家伙使坏,毁坏了小芸的遗体,看着这帮人又有权有势,没准儿还真能给那个疯子脱罪,那小芸不是白死了。

    白家现如今家徒四壁,小芸一去,更是雪上加霜,日子眼看着过不下去了。

    就是乡亲们看不上白家女主人的为人,也要同情白小芸和她爹爹的。

    一群人虎视眈眈,红尘根本过不去,只能苦笑。

    薛柏桥也没办法,这么多人,起码有几十口子,总不能让他带的那几个侍卫动手打人。

    至于金老爹,他这会儿懵懵懂懂,好半晌回过神,眼睛登时大亮,如果白小芸……没死……

    他也顾不上这是多么不可能的事,为了儿子,那简直什么都能做,整个人冲着人群扑过去,涕泪横流:“让大师看看吧,大师是高人,能起死回生也说不定,你们要是不信,把我的命拿去,拿我的命做抵押,要是大师救不活白小芸,我跟儿子一起死,反正我只有这一个命根子,他没了,我也活不下去。”

    几乎短短时间,金老爹就变得苍老憔悴,连续赶路,衣服早就凌乱不堪,脸上也被抓伤,一头花白的发随风乱舞,让人看着都不忍心。

    郭家屯位于京城附近,也不是那等穷山恶水,自然少出刁民,还算民风淳朴,大家看着一个老人家一把鼻涕一把泪,浑身颤抖,整个人都要虚脱的样子,也不禁心软。

    就有几个德高望重地叹了口气:“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既然这个姑娘说小芸,小芸还有救,就让人家看看吧,咱们这么多人在呢,不怕她使坏。”

    “不行!”

    白小芸的继母咬牙切齿,“这帮骗子说的话,哪里能信?我女儿是生是死,我还不知道,用得着她指手画脚,什么都别说了,先赔钱,赔钱!”

    金老爹一愣,连忙道:“赔,我赔。”说着,他伸手摸了半天,结果出来的匆忙,没带钱袋,只有几两碎银子,都拿出来搁在那女人面前,又把手上的玉扳指,腰上的玉佩,还有一切零碎都撸下来。

    那女人脸色还是阴沉一片。

    金老爹求救般地看向薛柏桥。

    薛柏桥:“……”他身上也没钱,小侯爷出门,下人们自然备上铜钱供他用,要是有大笔的开销,直接记账,难道小侯爷连这点儿脸面都没有?

    “哎。”金老爹的模样太可怜,他也只好把自己身上的配饰拿出来。

    “我会赎回来的,里面有我夫人给准备的东西,不能外流。”

    金老爹满脸感激,回头一脸殷切地看着白小芸的继母,那女人到是一把把东西都搂怀里,目中却越发贪婪。

    “别以为这些就够了,我们家都是我女儿给顶起来的,没了她,家里简直不能过下去,你儿子害死了她,你得负责任,你必须……”

    红尘叹了口气:“再耽误,神仙下凡也无能为力,白小芸必死无疑。”

    金老爹的脸色大变。

    那女人却一脸不以为然。

    到是白小芸的爹,目中虽然狐疑,却也隐隐约约,忽然有几分祈盼。
正文 第三百七十八章 复生
    &bp;&bp;&bp;&bp;白父四下看了看,目光落在那一张破草席上,心中大痛。

    那是亲闺女,亲生的,白小芸是他第一个女儿,当时他年纪还不大,女儿生下来便有些弱,小小一只,他连抱都不大敢抱,因为孩子弱,生怕女儿养不活,甚至每天晚上都睡不安稳。

    京城虽是秋日,近来却多雾气。

    那些闺阁女儿们,自然爱这样雾气朦胧的天,仿佛置身仙境,滋润的很,要出门做工的人却受不了这等潮气,明明秋日该干爽的,雾气笼罩下,让人浑身湿漉漉,难受的厉害。

    白父看着草席上的女儿,只觉得她的人也被笼罩在自己无法触及的地处,十分的遥远,永远都无法再去接近。

    他原配发妻当年还在,夫妻两个也把这个孩子疼入骨,那时候,他买出去两块儿豆腐,都恨不得分出一半儿银钱好给女儿买点儿甜嘴儿的零食。

    可后来呢?

    后来妻子去了,她又续娶,继室长得好,也会哄人,哄得他高兴,便是没个亲儿子,但他既然没有儿子的命,能有个外头带来的姓他的姓儿,继承白家的香火,给他养老送终,也没什么不好的,何况这个继子还孝顺的很,长得好,会读书,这样的便宜儿子,别人家想求都求不来,从那之后,他的心思就不怎么在女儿身上了,其实不是不疼爱,只是闺女慢慢变得沉默,在家里没有存在感,他回到家,先迎上来的是妻子,儿子也会过来说笑,女儿一直都是在厨房忙活,或者在屋里做绣活,哪怕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小门小户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她也不说话。

    是不是……女儿也能感觉到他的心变了,他不像以前那个一心疼爱闺女的爹了,于是闺女就不免与他越来越生份。

    现在闺女去了,他心里空落落的,甚至说不上悲痛欲绝,就是……心让人挖走了一大块儿,再也长不上了。

    “大师,您救救我女儿,救救她。”

    白父眼泪滚落。

    他心里也不信,女儿是生是死,他看得清楚,可他还是忍不住存那一点儿微薄的希望,哪怕只有一丁点儿可能,他也要去求上一求。

    红尘这才笑了:“总算还算个人。”

    叹了口气,红尘先慢吞吞走到金鑫身前,金老爹脸色发白,欲言又止,实不知眼前这个女子要做什么,他心中很难不怕,如今几乎成了惊弓之鸟,生怕有人抬手就要了儿子的命去。

    红尘懒得理会,直接挥挥手,薛柏桥身边的一个侍卫就一伸手,把金老爹拉到一旁。

    “您老人家别碍事儿了。”

    金鑫趴在地上,脸上全是淤泥,眼睛里一点儿活泛都无,红尘伸手在他额头上拍了三拍,轻声道:“不是你的,吃了也不怕闹肚子?”

    下一刻,金鑫的身体忽然剧烈抖动起来,肚皮猛地鼓起,就像里头藏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似的,还咕噜咕噜直响,他的脸上也褪去几分麻木,整个扭曲,双目赤红,嘴巴微张,发出一阵阵奇怪的嘶吼声。

    红尘仔细看了看,笑道:“我就知道,凝练的魂魄没那么容易消化掉,好了,吐出来吧。”

    说着,伸手在他的面门前一抓,仿佛抓住了个什么东西,向外一扯。

    所有人忍不住凝神看过去,竟然真的在她的手里看见一道虚影,很虚无,随风而动,仿佛随时会散开似的,看模样是个女子,梳着双环髻,身形细弱。

    “小芸!”

    白父嘴唇发抖。

    自己的女儿,他怎么可能认不出?

    红尘拎着虚影,走到草席前面,众人就看到那虚影化作一道光,飞入白小芸的眉心。

    所有人愣住,一句话也不敢说,周身寒凉。

    红尘这才蹲下来,让人找个碗,“白家有井没有?”

    白父愣愣摇头。

    “那你们家平日里喝哪里的水?”

    白父似乎脑子不是很清楚,愣愣道:“井,井水。”

    红尘叹了口气,干脆转头问周围的邻居:“白家常喝的水井在哪儿?”

    半晌才有个邻居支支吾吾地给指了指路,村子里的井不多,大部分人都要挑水喝。

    红尘看了眼,点头:“离得不算远,还好。”

    很快就有人打了一碗水过来,她又让罗娘拿了些药和井水混合在一处,蹲下身抬起白小芸的下巴,一用力让她张开,直接灌了进去。

    说来奇怪,按说人已经死了,不可能能自主吞咽,偏偏红尘这么一灌,白小芸就顺顺当当地吞了药水。

    白父眼睛都不眨一下,死死盯着。

    他那个继室心中到有些害怕,嘴里嘀咕:“死人还能活?怎么可能!”

    话音未落,就见白小芸的手动了动,呻吟出声,脸上露出极为痛苦的神色。

    白父大喜,一把把妻子推开,扑过去抱住女儿:“小芸,小芸你活了?你醒了,快看看爹爹。”

    “爹爹……疼……”

    白小芸半睁开眼,呻吟道。

    白父登时手足无措,连碰都不敢碰闺女一下,只能跪着哭。

    红尘轻声道:“她是活了,可大伤元气,外伤也重,恐怕要好生调养一阵子才能恢复,你们买些人参燕窝之类的滋补品,让她按时服用!”

    “哪里有钱!哼,人是你们害得,你们得给钱,给钱!”

    继室大吼。

    白父以前一直觉得自己的继室虽然性子有些硬,却是个好人,对自己最好,人又漂亮的很,配他委屈了,今日却难得觉得……竟是个上不得台面的。

    红尘笑了笑,冲金老爹使了个眼色,金老爹整个人都透出无线喜悦来,别说一点儿买药的钱,多少钱他都愿意给,金家别的都差,就是不差钱。

    只是他的儿子还这般模样,金老爹屈膝向前,跪着求红尘:“大师,我儿,我儿可还能恢复?”

    “嗯,不太好,前一次超度施法不太对,激怒了他身上那只饿死鬼,也弄伤了它,到让它和宿主,就是你儿子融合的更厉害些。”

    红尘还没说完,另外那个女灵师脸上爆红,低着头想走,但又有些不甘心。

    金老爹也脸色惨白。

    “我到是可以施法让弄走饿死鬼,但你儿子身体和魂魄都亏损的厉害,需要长时间的调养。”

    金老爹一下子放松许多:“好,只要能好就行。”

    红尘并不拿乔,先是取出一张符,认认真真点燃,厉声道:“饿鬼道饿死鬼居然逃脱,当值鬼差何在?”

    她如今已经探查明白,这必定是饿鬼道的饿死鬼逃了出来,这种事,算是不小的罪过了。

    阴风一起。

    众人就听见一阵锁链响动。

    红尘板着脸,似乎在侧耳倾听,脸上略微有些不悦,半晌才道:“罢了,既然已经受了罚,我就不越俎代庖,只是以后务必小心,人世间本就够乱,你们可别随便给添乱,行了,带它走吧。”

    又是一阵奇怪的响动,只见金鑫的肚子一下子瘪了下去,嘴里吐出一口黑血,还有一团黑雾猛地窜出老远,似是要逃走,众人只见一根黑漆漆的锁链凭空而出,卷住那黑雾,又隐没了去,紧接着一阵好似脚步声的动静,由近及远。

    一时间众人无语。

    “你,你们看!”

    有眼尖的一抬头,就见乡野小道的黄土地上,平白多出一排脚印,那脚印比寻常人的脚印都大出一倍有余,看那靴子的样式,绝不是普通老百姓能穿的。

    上下一结合,众人都不免心惊——原来,刚才真有鬼差来过?

    众人再看红尘,目光越发不同,这绝对是真正的大师,神仙,要不然怎么能对鬼差那般不客气!

    就连白小芸那个继母,再看红尘,也躲躲闪闪,半点儿不敢发飙。

    事情差不多算了结。

    薛柏桥过去跟官差说话,稍微一亮身份,官差登时就矮了不知道多少头。

    人既然没死,虽然伤了,可只要金家肯给钱,私了都成,官府不用出面,随金老爹把儿子带走也无妨。

    不光官府如此,连那些村民们都没有阻拦,白家人也没有,大家还都没从震撼中醒过神,这会儿都没力气说什么。

    红尘四下看了看,也有些累,笑道:“走吧,回家吃饭去。”说着便转身要离去。

    有两个和白家关系不错的村民猛地回神,不停地给白父还有他妻子使眼色。

    “你们想什么呢,这可是真的高人,你们那个儿子不是中邪了?还不请人家给化解化解。”

    白父一愣。

    他妻子也呆了呆,这时候才想起自己的宝贝儿子来,他儿子病得厉害,神婆说要冲喜,可冲喜那是没办法的办法,现在看来,那神婆就是再能耐,也比不上眼前这个高人一根头发丝,人家是能指使鬼差的主儿。

    想到此,这女人也不发疯不发飙了,一瞬间变成慈母,连看都不看险死还生的白小芸,扑过来就给红尘跪下,也怕惹恼了红尘,不敢大声嚎哭,只小声抽噎:“还请高人发发慈悲,再救我儿子一救。”

    红尘:“……”

    真是一会儿变一个嘴脸。

    “也罢,怎么都来了,我便去看看,若是能救,顺手救一下也无妨,不过要是不能救,你们莫要纠缠。”

    薛柏桥对这种事儿也是兴致勃勃,按照他的说法,媳妇不在家,他又还放假呢,没事儿可做,看红尘施展手段,也挺有意思。

    白小芸的便宜兄长叫白怀信,还是后来入了白家,白老爹花钱请一个算命的瞎子给起的名。

    白怀信在白家的待遇,一看就是极好,住在坐北朝南,最大最好的房子。

    虽然没有单独的书房,但书桌是经心打造,上面摆放的笔墨纸砚,也都质量不差。

    寻常人家的孩子们读书写字,笔墨纸砚也是消耗的大头儿,不敢用多好的,白家并不算富裕,但只看给这人用的东西,就知道必然是一家子都对他寄予厚望。

    白怀信躺在床上,病了好久,但身上干干净净,头发也整整齐齐,显然被照顾得不错。

    红尘进门,登时就皱眉,捂住鼻子,别人闻不见,她却闻得见那股子冤鬼的味道,四下看了看,心中犹疑。

    一群人在外面探头探脑,白父也有些担心,至于他的妻子,整个人都精神紧绷,目光落在儿子身上,很是心疼。

    红尘想了想,走到白怀信面前,拿出笔在他的额头上点了一点,一滴鲜红的朱砂落在他眉心,闪了闪就消失不见。

    “不是前世冤仇?”

    红尘叹了口气,“咱们走吧,抱歉,这事儿我不会管了。”

    说着,她转身便走,一路走出白家大门,白父还回不过神,其他人也一脸惊讶,他妻子嗷了一嗓子,连滚带爬地追出去,竟然真一下子扑在红尘的马前面。

    幸亏那些马都是好马,还不至于让个人给惊吓到。

    “大师,大师,都是民妇无知,得罪了大师,您要是怪罪,您就怪我,我给您磕头,给您磕头。”

    砰砰砰。

    这女人一连磕了七八个头,都不等红尘说话,又抬手给了自己一嘴巴。

    下手十分的狠,一下子就让自己的脸红肿起来。

    红尘皱眉,高声道:“你起来吧,你自己应该知道,你儿子是自作孽不可活,这种事,每个灵师都不会插手,没人会救你儿子。”

    女人满脸泪痕,不知所措。

    追出来的其他村民也议论纷纷,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红尘叹了口气,还是解释了几句:“很明显,那人属于冤鬼缠身,缠着他的鬼怨气深重,是来报仇雪恨的,我刚才看过,如果那人属无辜,冤鬼失去理智害人,我还能管,但很遗憾,并不是,我也试探过,看看是不是前世的冤孽,如果是前世的冤孽,虽然麻烦了些,但我都来了,就是费费心给消解一二,也不至于损功德,奈何都不是,就是今生的孽债,今生他就得偿还,这种因果报应,我们灵师不插手。”

    众人都愣住,白父也大吃一惊:“高人的意思是,怀信是自己做了孽,所以受了报应?怎么可能,他是好孩子,从小就听话懂事,又会读书,怎么可能!”

    白父一脸的不信,就连他那位继室,脸上也露出震怒之色,甚至顾不得会不会得罪红尘,大声道:“不许污蔑我儿!”
正文 第三百七十九章 因果
    &bp;&bp;&bp;&bp;红尘到有些意外。

    那继室,白张氏脸上的表情也不似作假,可按说不应该,儿子是个什么脾性,难道当爹娘的会不知道?

    那白父是继父,不是他亲儿子,再喜欢也隔着一层,总不能事事都挂心,也就罢了,眼前这个继室,可是白怀信的亲娘,带着个儿子改嫁,能对儿子不上心?

    这女人却仿佛真受了多大屈辱似的,满脸怒气,面皮通红:“我儿一心只读圣贤书,每日除了去书院,就是在外面以文会友,村里谁不知道我儿是有大出息的,你可不要平白诬赖我儿。”

    说着,她就转头看周围的人。

    村民们也都纷纷迟疑道:“白家这孩子看着挺斯文,对乡亲们也客气,不是个坏孩子啊。”

    “就是,他还无偿给咱们大家伙写信来着。”

    “逢年过节,家里贴个桃符求到他那儿,他也没推脱过。”

    一群村民纷纷搭话。

    看样子白家的口碑不差。

    那女人登时松了口气,一转头,目光灼灼地盯着红尘。

    她就知道,怀信绝对是个好孩子。

    白张氏自己是个霸道人,只占便宜不吃亏,但在孩子的教养上,她却没有那种小门小户女人的短视,她前夫还在的时候,前夫是个秀才,交往的也都是读书人,她跟着长了不少见识,一心想把儿子养成翩翩佳公子。

    有一回她还在茶楼里听了一回书,讲的是穷书生发愤图强考上状元,让公主看到,一见钟情,皇帝赐婚的故事,当时她一听,就忍不住在心里琢磨,要是他儿子也有这一天,那她死也能瞑目了。

    能娶公主的人,必须是什么样子?

    那肯定要相貌俊朗,要风度翩翩,要温文尔雅,绝对不能是个坏胚子。

    下意识的,白张氏把自己的儿子向着自己想象中的模样教养,她也一直觉得,儿子越来越出众。

    这会儿眼前的人说的每一个字,现在在她听来,都像直接把雷投到她的脑袋上一般。

    咬紧牙关,白张氏眼睛赤红:“你,你不要污蔑我儿!”

    红尘冷笑,摇了摇头,懒洋洋地道:“我又不是你儿子,他是好是歹都跟我无关,我为什么污蔑他?反正我今天话放在这儿,他现在的情况就是属于冤鬼缠身,冤鬼的怨气很大,不过没有波及别人,等你儿子偿了命,冤鬼自然就消了怨气,到时候也差不多是魂飞魄散了。哎,想想也怪不容易,鬼魂无故滞留人间,又杀了人,沾了血腥,怕是地府不收,难入轮回,要不是深仇大恨,也不至于如此。”

    白父和那女人都愣住,一时说不出话。

    村民们也都没了言语。

    红尘想了想,又道:“你儿子这种情况,找别的灵师也没什么用,你要是不信,尽管去找好了,我看你要是真心想救你儿子的命,还是赶紧弄清楚那冤鬼的真实身份,老老实实赔罪认错,再让你儿子诚心悔过,或许那冤鬼消了怨气,还能放你儿子一条性命,等着他寿终,到了阎王殿再算这笔账。”

    她的话很轻松,平铺直叙的,可听在白家夫妇的耳朵里,却让人心惊。

    尤其是白张氏,恍恍惚惚地听着,背脊上渗出一层冷汗,只觉得整颗心都缩紧了。

    她只有怀信一个儿子,连改嫁,其实也更多是一个人带着孩子根本过不下去,为了儿子还能读书,这才改嫁的,涉及到儿子的事儿,她是半点儿也不敢轻视。

    在她的心里,自己的儿子自然千好万好,是她用心了心思好生养出来的,没有哪里有半点儿不好,她很自信,非常自信,她应该唾骂眼前这个人,让她把话都给收回去……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瞬间,她忽然又觉得眼前这个女子,好像有一种魔力,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很难不让人信服。

    怀信是个好孩子,但万一呢,万一他一时冲动做错了事怎么办?

    他还年轻,那么小,就是平日里再听话懂事,也还是个孩子,孩子总是有调皮捣蛋的时候……对,他还是个孩子,就是做错了什么,也值得别人原谅。

    白张氏心中忐忑不安,连红尘上了马,带着一众人扬长而去都没有注意到。

    还是白父叹了口气,恭恭敬敬地跪下磕了几个头。

    无论如何,人家救了女儿,就是他的大恩人。

    此时,那女人才回过神,心中惊惧,向前奔了两步,看不到红尘的人影了,心中空空荡荡,越发惶恐,半晌,猛地的把视线落在白小芸身上。

    “对,还有小芸,小芸,你好好养身子,娘去和尤家商量,把你们的婚期尽快定下来,你赶紧嫁过去。”

    白小芸满身伤痛,连话都说不出,此时一听,脑子里嗡了一声,一口血腥味在嘴里弥散。

    白父一把搂住女儿,轻轻抬起头来,盯着白张氏,一字一顿地道:“我们家小芸不嫁了。”

    “什么?”

    白张氏愣住,简直不敢置信。

    白父摸了摸女儿的头,大声道:“我一会儿就收拾出人家给的彩礼,找人送回去,他们家的孩子年纪大,和我们家小芸不般配,这婚事不成。”

    白张氏愣愣地看着白父,嘴唇蠕动:“可是,可是怀信怎么办?”

    她不嫁,尤家的女儿也不会来,不能给儿子冲喜,她的儿子要怎么办?

    白父半晌才叹了口气:“这么多年了,我对不起小芸,以后我会给她认认真真相一个好婆家……至于怀信那孩子,再请大夫来看看,且看他的造化。”

    真正到了这等时刻,他心里到明白过来,这亲生的和后养的,那真不一样。

    小芸是他亲女儿,打断骨头也连着筋,再是个女孩儿,那也是亲的,血脉相连,分割不开,要是受了损伤,那真是让他疼得痛彻骨髓。

    怀信到底不是亲生,他便是疼爱,也不能真比得过自己的亲女儿。

    白张氏和白父一起生活多年,对于自己的丈夫,也算是非常了解,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他说的都是真心话,身体一软,脑袋发蒙,偏偏又不知该说什么,只一个劲儿地呢喃:“那不行,那不行的。”

    脸上隐约露出几分疯狂,冲着白父大吼:“绝对不行,你,我们怀信也姓白,将来要给你养老送终,继承的是白家的香火,你怎么能为了一个赔钱货,就不顾我儿子的死活?”

    她是真急了,全不是当初在白父面前的慈母面孔。

    白父也一瞬间就冷了脸:“你要是不乐意,就让你儿子再改回原姓去,我命里无子,我已经认了。”

    说完,吃力地抱起女儿,转身便回了屋子。

    白张氏愣愣地看着白父的背影,一时觉得从心里散出一股寒气来,冰冷刺骨。

    白父终究还是很心疼自己养大的孩子,走了几步,僵硬地道:“我看那位高人不像是会胡乱言语的……你,你好生想想,怀信到底有什么地方做错了,最好问问姚恒他们几个。”

    姚恒是白怀信的同窗,平日里都是凑在一起玩的,另外还有个胡远。

    白张氏嘴唇动了动,晃了晃身体,一咬牙,转身就向村口走去,连家也没回。

    她确实想去找找姚恒,尤其是……胡远。

    胡远是大家的少爷,家财万贯,姚恒和白怀信一直跟他一起玩,三个人平日里很要好,经常在一起,如果自己的儿子有什么事儿瞒着她,还是要问这两个。

    白张氏步履蹒跚地走着。

    红尘已经到了家。

    金家老头子一心想着要给儿子治病调养,也顾不上千恩万谢,先带着儿子回去。

    薛柏桥帮着请了个高明的大夫,也没找御医,金鑫这事儿,也不是什么好事儿,惊动御医不好,再说,外头的大夫不一定比宫里的差到哪儿去。

    他病了都不大喜欢找御医,总觉得那帮人太刻板守旧,一看到人病,先想着把吃食给管制起来,每天只给喝白粥,还有净饿的时候,小时候是没法子,等长大了能自己做主,他通常就不肯再随便看御医们了。

    “也不知道红尘是怎么降服那帮固执己见的家伙的。”

    他偶尔见过一次御医到红尘那儿,给她身边的人看病,那个细心体贴温柔,开了药方,只要红尘说不好,从来都是特别耐心地改正,也从不会把那些简单粗暴的手段在她面前使,哎,真是会看人下菜碟。

    替金家请了大夫,薛柏桥直接就跟着红尘回去,蹭吃蹭喝,还蹭聊。

    这小子从小到大都是好奇心特别重的人,成了亲也不见有多稳重,此时天色将暮,还赖着不肯走。

    红尘一时间哭笑不得:“你都是成家的男人了,老在我这儿呆着算什么?就不怕闲话?”

    “这不天还没黑呢,天黑之前肯定走,我通知林旭过来接我了,哎哟喂,郡主娘娘,您赶紧说说,那个什么白怀信是怎么回事儿?您要是不让我弄清楚,我晚上都睡不着觉了!”

    薛柏桥一边往自己嘴里塞各种点心,活像在家里整日吃不饱饭似的,一边一脸急迫地瞪着红尘。

    红尘无语:“还能有什么,我不都说得很清楚,他是冤鬼缠身。”

    “以前也不是没见过你收服冤鬼?”

    “以前是我不懂事,仗着一身本事,胡作非为。”

    红尘一点儿也不介意表明自己也有很不像话的时候,“其实这种事是不该管的,如果那冤鬼迷失心智,只是随便找了个人报复,那我管起来自然无妨,但我看过,这就是白怀信本身的因果,种因得果,随意插手会让自己背上因果,以前我老是不在乎这些,随意在身上乱背孽债,以后却不能恣意妄为了。”

    见薛柏桥还是一脸的好奇,就又叮嘱了一句,“你就是好奇,旁观一下便可,也别随便去插手。”

    薛柏桥嘻嘻哈哈地应下。

    “哪的话?我又不是那什么白怀信,谁管他是死是活,不过,我到是想知道,他究竟做了什么错事,让冤鬼给缠住,要是真犯了罪,那他就是万一逃过一劫,也该让朝廷来明正典刑嘛。”

    红尘叹了口气:“他手上沾了血,杀了人,肯定是桩命案。”

    天色渐渐黑了,林旭过来接人,直接把薛柏桥给拎走,打发走这个碍眼的,红尘就踏踏实实睡了一觉。

    过了不过三日,薛柏桥又登门,居然还是为了那个白怀信的事儿,这回更不得了,他竟然敢不要脸的把白张氏带了过来。

    这会儿,白张氏就跪在郡主府的门前,都不知道有多少围观看热闹的。

    “郡主你别恼我,我本不愿意来的,都是金鑫那个混蛋,他看白家现在都快给白怀信办丧事了,连小芸姑娘也整日以泪洗面,特别不忍心。”

    薛柏桥一见红尘阴沉的脸色,瞬间不敢嬉皮笑脸,老老实实地认错,可他也满脑袋官司,真不是他主动把人领过来的,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

    这事儿,真不知道该怎么说。

    金鑫那家伙醒过来之后,居然对自己做的事,有些模模糊糊的印象,因为自己犯了错事,害得小芸毁容,身受重伤,心中不免特别难受,拖着病体就去给人家赔罪,还带着重金。

    人家白小芸怕他怕得厉害,白父更是恨他恨得牙痒痒,他就不敢露面,只敢在暗中窥探,眼见白家如今几乎是家破人亡的模样,他也跟着难受。

    “到底也是朋友一场,我就宽慰了几句,可我真没敢出卖你啊,郡主娘娘,我还怕林旭把我撕碎了下酒呢,就是跟金老爹说话的时候,让他给听见了,谁知道他是个白眼狼,这么腻歪人,早知道……早知道我才不管他!”

    薛柏桥听见消息,立马就赶来赔罪,也气得不轻,这绝对是误交损友,随随便便就坑了自己。

    红尘摇了摇头,她是觉得有点儿烦,可也不至于为此去较真,真要是生气,随便安一个冲撞郡主府的名头,把他们扔大牢里去保证耳朵清闲。

    “他们来做什么?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那个人,我救不了,他是死是活,全看他自己的造化。”
正文 第三百八十章 伪善
    &bp;&bp;&bp;&bp;薛柏桥耷拉着脑袋不敢说话。

    话说,京城宁侯府的小侯爷,向来是无法无天的典范,小时候那些勋贵家,没少把他当反面教材来使唤,就算现在成了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典型,在同辈人心中,他也是个十足十的霸道人。

    这会儿小霸王心甘情愿地在红尘面前露出可怜巴巴的模样,可不就是重视她这个朋友。

    红尘一看也就笑了。

    罗娘和小严她们几个的怒气同样平复了好些,也没那么愤愤不平了,本来小严都打算随便给薛柏桥一碗陈茶了事,省得他不像话给自家主子找麻烦,这会儿也端了上好的茶水过来。

    薛柏桥一点儿都不知道自己有可能遭遇的对待,偷偷摸摸瞧着红尘,欲言又止。

    “行了,人家都堵在门口儿,难道我还能不去看看?”

    红尘不去看也不行,外头郡主府的侍卫已经出了手,白张氏被抓住,关押起来。

    她一个老太太跑到郡主府门前又哭又嚎,还惹得好多不怕事,只知道看热闹的京城闲人围观,要是侍卫再不出手,那绝对属于失职,让万岁知道,罚俸禄还算轻的,真被打一顿板子,他们都没地方喊冤。

    红尘慢条斯理地喝完茶水,吃了些点心,才慢吞吞地起身换了身衣服,叫上薛柏桥去见那个白张氏。

    白张氏和上一次见面相比,更显苍老,老色发黑,头发却苍白了一大片,脸上的皱纹也多了。

    她本来长得不错,要不然也不能让白父一心一意捧在手心里对待这么多年,但现在一看,到仿佛比当日见的白父,还要衰老,要知道,她本要小个五六岁,相貌也不显老的。

    侍卫直接把人按在门房旁边的空地上,让人跪着,拿绳子捆住手脚,弄得白张氏头发凌乱,惶恐无措,哪怕抬头看见红尘,也没敢像当初在郭家屯一般大吵大闹。

    薛柏桥皱了皱眉,冷笑:“你算幸运了,知道给郡主看门的都是些什么人吗?那是大内侍卫,在宫里也能带刀,碰上敢冲撞郡主府的,直接砍了你都没人管。”

    白张氏浑身哆嗦。

    薛柏桥这话却是半点儿不错,一般的郡主到是不可能得到这种侍卫,但红尘不同,皇后娘娘亲自从皇帝那儿请了旨,专门给她安排了一批侍卫。

    这些侍卫当真是进宫都可以随身携带兵刃的那种,家世清白,忠心耿耿,而且多为大家族的子弟,性情高傲,碰到冒然冲撞的家伙,直接砍了绝对不带眨眼的。

    白张氏这般冒失,还能活着见到红尘,也只能说她看起来实在是没多大的威胁。

    红尘也懒得和这么一个人废话。

    “我说过了,你儿子的病,我治不了,你要是不信,只管去找别的灵师便是。”

    白张氏眼眶发红,神情绝望,她浑浑噩噩地来到郡主府门前,被那些凶神恶煞的侍卫抓住,整个人就懵了,也对救活儿子的事儿,没多大的希望。

    可是,她已经来了。

    即便吓得手足无措,白张氏依旧磕磕绊绊地哭求:“郡主娘娘,您发发慈悲,救救我儿!”

    红尘顿时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白张氏吓得更厉害,连忙高声道:“我真的到处问了,问了好些人,姚恒,还有胡公子,都是我儿的同窗,还有其他人,我甚至去问了先生,呜呜呜,他们都说我儿品学兼优,是个好孩子,是个好孩子,没有做任何恶事啊!”

    她哭得嘶声裂肺。

    “我儿真的很好,他读书上进,心地也好,仁善的很,我听他们说,他还私底下存下银子,接济了好些孤寡之人,甚至只要有余力,就愿意帮衬那些贫寒人家,还会教导那些农户家的孩子们读书呢,天底下哪个读书人,愿意和泥腿子那般亲近。”

    这一刻,她甚至希望自己的儿子犯过错,知道是什么错,她好歹还有一点儿希望,求得苦主原谅,给儿子一线生机,但谁都说她儿子没什么不好的,这,这又去哪儿找一个错处,让自家儿子认下。

    红尘一愣,这不可能!

    要是连这种很明显的东西都能看错,红尘觉得自己可以老老实实把灵师的招牌砸了,省得丢人现眼。

    再说她见过那个白怀信,别看表面上面相还算好,额头宽大,鼻梁很高,国字脸,方方正正,一脸憨厚温和,但眼角眉梢都隐含刻薄,就算她是半吊子都看得出,明显是个表里不一的人物。

    “算了,看在薛柏桥的份上。”

    红尘皱了皱眉头,她闲事管的已经够多,赶紧撕撸清楚才好,没那么多闲工夫和这种无聊人扯皮。

    转头看了罗娘一眼。

    罗娘很有眼色地退下去。

    “白张氏,你先回吧,你查不到的,我替查出来便是。”说完,红尘转身就走。

    侍卫也面无表情地放人。

    白张氏欲言又止,终究还是没敢继续纠缠,但是她也不肯走,现在她把救回儿子唯一的希望都放在红尘的身上,哪里肯离开半步?

    至于去找别的灵师?

    她一个没什么见识的乡下妇人,能找到的灵师又有几个是有真本事的?再厉害,还能超得过红尘?

    不光是她,连白父都毫不吝啬地把家产变卖,换了钱请了灵师回去,但人家连门都不肯进,避之唯恐不及,凡是肯帮忙的那些,一个个的看着像高人,却一门心思只知道要钱,怕是骗子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了。

    白张氏是小人物,小人物也有自己的盘算,眼力再不好,也该知道什么人能相信,什么人不能信。

    红尘说帮她查,那就真知会人去查。

    唔,直接让罗娘给躲在门内不出来的薛柏桥送了个口信,他惹下的麻烦,他不去谁去?

    白张氏查不出来的东西,对小侯爷来说,一点儿难度都没有,不过半日工夫,薛柏桥就拿着薄薄几张纸登门。

    “……怪不得红尘你不管这闲事,我现在都想直接弄死白怀信算了,不对,凌迟处死也不为过。”

    什么品学兼优,什么和善仁厚,都是假的。

    世上伪君子无数,但薛柏桥碰上任何一个,都会觉得恶心,并不是说,碰见的多了,就会麻木。

    白怀信家境贫寒,能上学读书全赖白父鼎力支持,家里节衣缩食,大部分银钱都拿来供他上学了,可在书院里,贫寒的学生却不免要受人白眼。

    这很正常,世间本就不可能完全公道,有钱有势的人,碰到那些没钱没势的穷苦孩子,自觉高人一等那再平常不过了,架势好的天生起点就比普通人要高。

    白怀信在书院里也属于被冷落孤立的那种。

    家境不好,母亲还改嫁过,那些个天之骄子对着他,无视算好的,一不耐烦挤兑几句,说几句难听的话,白怀信也只能好生受着,否则恐怕更倒霉。

    不过,这人会来事儿,也算是能屈能伸会奉承人,不多久就结交了几个朋友。

    说是朋友,其中胡远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书读得不怎么样,不过人家也不在意,本来家里送他读书,就是想让他有个地方呆,不要惹是生非,再读点儿圣贤书,改改自己冲动易怒的脾气也就罢了,他自己都不在意读书读得怎么样。

    白怀信就给他写个功课,他被家里长辈们罚了,就帮他抄个书什么的,不说卑躬屈膝,也算是恭恭敬敬,哄得胡远很乐意带他玩,去个秦楼楚馆,或者有个什么应酬,一律带着他。

    虽然一帮狗肉朋友,凑在一处吃吃喝喝,玩玩闹闹,看着都不似正经人,但白怀信在疏远的名声却越来越好,因着他脾气很好,书读得虽然不说出类拔萃,到也还过得去,尊师重教,对先生十分敬重,也不和那帮同窗起争执,遇事先让三分。

    可以说,差不多在书院有三年的时间,白怀信没有和任何一个人红过脸,绝对到了唾面自干的地步,到后来,大部分同窗就是不怎么和他往来,也绝对说不出他半句不是。

    胡远很爱欺负人,有点儿跋扈性子,整个书院的人都怕他,连先生都头疼,可这家伙家里势力大,书院的人又不好得罪,也就白怀信在他面前还说得上话,经常劝着他,好歹帮那些被他欺负的人少受几回罪。

    红尘看了前面的介绍,叹息一声:“这种人,不是圣人,就是大奸大恶之辈……让我觉得有点儿可怕。”

    薛柏桥冷着脸:“他们那个小书院的先生都觉得他不错,将来有出息,没少给他开小灶,要是这些人有郡主的眼力,也不会让这么个伪君子混在读书人圈子里这么长时间。”

    要是只看调查结果的前半部分,白怀信还真是个好人,即便红尘觉得他有点儿不对,恐怕也只能说这是个伪君子,要是能伪装一辈子到也无妨,伪君子好歹还带着君子两个字,愿意装君子的,总比穷凶极恶的好对付。

    但看了后半部分,红尘也觉得此人该被凌迟。

    那白怀信的确喜欢当好人,书院附近有些特别贫寒的人家,他没少把攒下的银钱拿出来,给这些人家买些米粮什么的,当不得大用,在人家看来也是一份心意。

    胡远就因为这个,一直觉得自己的朋友品行很好,对他也越来越好。

    白怀信平日里花的银子,到大部分都是胡远随意塞过来的,知道他有时候会接济下旁人,胡远连这家伙的伙食一起给包了,自己吃什么,就让白怀信一起吃。

    胡远这人是少爷性子,为人霸道,但也有点儿小孩子脾气,爱看新鲜,知道白怀信偶尔去给那些孤寡之家做点儿力所能及的事,他也就跟着去看看。

    白怀信京城去帮忙的一家,就在书院后头,别看住得地方还不错,但因为当家的男人去了,只剩下一个守寡的女人,带着一儿一养女,日子难过,家里的东西能典当的都典当出去,只剩下空空荡荡的屋子。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不过这个到没什么,那寡妇已经过了四十五,这年头都算老人,家里的孩子算是丈夫的老来子,儿子十五,养女是收养的人家的弃婴,今年才六岁,就是白怀信登门勤快,别人只说他热心肠,到不会有什么别的龌龊想法。

    白怀信闲来无事就去给帮个忙,胡远一动心思也就跟了过去。

    当然,大少爷养尊处优,去了也帮不上忙,纯粹是捣乱,经常弄得那些人家不知所措,根本不懂怎么招呼这位,还战战兢兢的,生怕恶行恶相的大少爷哪天一动怒,就要他们倒霉。

    白怀信就不一样了,门面功夫他做得很好,寡妇病了,知道私底下请了大夫过来,粗活居然也能做得来,并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

    这一家子孤儿寡母,日子过得凄惨,可那个孩子却是个聪明的,过目不忘,过耳成诵也不为过,自己光靠着四处去打零工,或者帮着书院扫地什么的,靠偷听,竟然也能识字,还知道不少书,只可惜不大完整,支零破碎。

    胡远去了之后就会捣乱,偶然见到这孩子背书的模样,一下子惊为天人。

    他这大少爷自己不读书,却也敬重那些会读书的,要不然也不会和白怀信交好,一看那孩子天资不俗就动了心思,自己教了几回,还把白怀信拉过去一块儿教。

    那孩子果然能称得上一句天才,十好几岁了,刚刚正式接触书本上的知识,就显露出令人震惊的一面,书看过一遍就忘不了,字只要教一次,过上好几日再考,绝对不会错,虽然还很稚嫩,却真是个能参加科举的好苗子。

    胡远一时特别高兴,便许诺要资助这孩子正经去读书,白怀信也说,他先给孩子补上基础,省得他还要重新读蒙学,孩子年纪大了,要是按部就班地读蒙学,恐怕会耽误,而且这一家到底贫寒,少了个劳动力,更是艰难,不光是交学费的问题。

    白怀信这般热心,人家自然是感激涕零,那孩子更是扎扎实实地给磕了好几个头。

    胡远也挺高兴的,大包大揽,答应以后孩子读书的花费他全出,那孩子倔强,不肯受人施舍,胡远就说让他去给自己当书童,自己赚钱读书。

    不过是几句话,却给了这一家孤儿寡母改变命运的机会。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一章 惊闻
    &bp;&bp;&bp;&bp;胡远这人本来是个没长性的,却不曾想,这回到对此事上了心,那天才叫狗娃,一直长到现在也没有大名,小时候是怕不好养活,大了跟着寡母生活,寡母不说大字不识一个,总也没什么见识,起名的事儿做不来,胡远就给他取名叫孙志,果真带在身边做书童,还让他进了书院,各种费用就算他借的。

    孙志自然感激不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人也是人穷志不短,知道自己遇到了好心人,却不肯白白受人恩惠,一直对胡远还有白怀信都特别感激,时常跟着忙前忙后,一有空儿就去后山采摘野果子,洗干净了给他们送去。

    白怀信自己家里也困难,对于山野间的这些东西,并不怎么喜欢,胡远到爱得很。

    其他的什么端茶倒水,抄个口信,拎个包,跑个腿,所有的杂活,只要孙志看到,一声不吭就都给做了,那样子是真把自己当胡远的小厮,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连书院那帮同窗的白眼儿都不在乎。

    这么一来,胡远不喜欢他才怪。

    一个人要是真心实意地对人好,那人一定能感觉得到,而且,对胡远这样的大少爷来说,做一件事之后有了回报,那种满足感,肯定很是稀奇,渐渐的,胡远到是对孙志比对白怀信还要好很多,尤其是孙志和白怀信不同,白怀信读书也就一般般,他们书院本身一般,他的天资更是很一般,别管家里怎么吹捧,也改不了他是个普通人的事实,孙志却是真正有天分的。

    书院的先生和学生们,再嫌贫爱富,瞧不起穷人家的孩子,也看得出这人将来肯定有前途,本身的能力,有时候比家世更重要,若是孙志这种人,一辈子没机遇便罢了,现在有胡远愿意帮衬,照他读书的进度,将来说不准哪一日就科举中第,一朝入庙堂,到时候他们这些人,和他有这么个同窗之谊,那是天大的缘分。

    一时间,孙志的人缘自然大好,连先生都对他另眼相看。纵使有那么些人心怀嫉妒,在面上也很少表现出来。

    现实生活中,真因为某人太出色,就各种欺负冷落什么的,只有白痴才会当面做。

    书院比较小,里面的学生一门心思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少,所谓文人相轻,在这儿也不适用,大部分人心中想的是一回事,面上还是要讲和气。

    孙家因为有孙志,几乎是很短的时间,就有兴旺的迹象,孙志他娘整日笑得合不拢嘴,人都显得年轻了好几岁,可惜好景不长,也可能是天妒英才。

    前一阵子,胡远说想吃山里的新鲜野果,孙志马上就进了山林,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因为太阳下山了,儿子都没归家,他那寡母特别着急,就忍不住出门去找,走到山脚下,也没找到人,等左邻右舍的乡亲不放心,去把她寻回来,回了家一看,女儿居然也不见了,乡亲们赶紧四下里寻找,可大晚上的,黑灯瞎火,谁也没看见,根本就找不到。

    私底下大家都觉得,那女孩儿大约是等不到娘亲着急,就溜出门去,不小心让拐子拐走。

    京城的拐子多,打杀了一批,就又来一批,颇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可怜老寡妇丢了儿子,又丢了闺女,急得欲哭无泪,后来就报了官,书院这边也挺上心,胡远还找了些人跟着一起进山寻找,找了许久,终于找到孙志的衣服碎片。

    孙志居然落下了山崖,后来在山崖下发现半副尸骨,一看就是让野兽给啃了,寡妇得了消息,当时就厥了过去,等醒过来,半边身子都不能动,只哭喊着要儿子,要女儿,邻居们都觉得惨不忍睹,没过两日,可能是伤心失望至极,一口气没上来,人也没了,胡远特意给置办了棺木,好生安葬,听说老太太死不瞑目。

    这些都是明面上的消息。

    有些东西,不特特意仔细查,查不出来,官府也没太用心,乍一看是怎么回事儿就给定了案。

    薛柏桥派出去的人却不同,那都是好手,又十足认真,抽丝剥茧,很快从一起接一起的意外事故中,抓到了个更意外的犯人——白怀信。

    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日在山里有个猎户,坐在树底下睡觉,远远就看着隔壁的山头上,一个男人搬着一个人过来,推下山崖。当时他吓了一跳,又喝了些酒,有点儿上头,根本不能保证自己看得清清楚楚,再加上害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没敢提这事儿,要不是薛柏桥的人知道,他****进山打猎,打猎的地方离出事的地方不远,居然找到他头上,恐怕这件事儿会藏在他心里一辈子了。

    “哎。”

    薛柏桥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的那些探子们根据那个老猎户说的人的形貌,排查了好几遍,才把凶手锁定到白怀信身上。

    这事儿实在是不可思议。

    白怀信和孙志无冤无仇的,甚至孙志对他非常尊重,时常在外人面前也说,白怀信就是他的启蒙恩师,一个师字,相当了不起,这年头认了师父,那就是一辈子要恭恭敬敬的,天地君亲师,师只在亲之后。

    红尘的脸色也十分阴沉。

    薛柏桥耷拉着脑袋,目中闪过一抹愤怒:“……孙家的小女儿更惨。”

    那是寡妇收养的女孩子,虽然是收养的,但也十分疼爱,才六岁的年纪,就特别乖巧懂事,母亲和兄长都把她当心尖尖,还给取了个小名儿叫宝丫头,那****出门,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可是,小女孩儿确实是出了大事儿。

    薛柏桥的人是从一家圈养女妓的黑户家找到的人,找到地方的时候,小女孩儿人已经死了,听说是被人扔到门口,敲门出去一看,除了满身是血,昏倒的小女孩儿,一个人都没见。

    那黑户也嫌晦气,当时被薛柏桥的人一通暴打,哭着抱屈:“那小丫头片子来的时候人眼瞅着就要死了,还是个哑子,要不是看她长得还行,虽然伤成那般,又有残疾,以后恐怕卖不上高价儿,培养培养,也勉强能使唤,咱们还给用了药呢,谁知道用药也没用,都没过夜人就没了。”

    这人确实是委屈的不行,没得好处,还沾了一身腥,让小侯爷的人抓住,别说以后做生意,还有没有命能留下都不知。

    “早知道,我就不贪这等便宜。”

    薛柏桥气得摔了手上的资料。

    “……这世上的畜生真是杀都杀不完。”

    红尘半晌没说话,沉吟片刻,拿着手里的资料起身:“走,去白家一趟。”

    一开始,她是打算让薛柏桥直接把资料扔给白张氏,她要怎么做,都随她去,但看过资料,红尘却改了主意,她想知道这件事的最终结果。

    这次已经不只是好奇那么简单了,有些闲事可以不管,但像这种毫无理由地毁人全家的事,遇见了就不能不插手。

    薛柏桥抓着资料,咬牙切齿:“好,我到要看看,那个白怀信和孙家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两个人一起出了郡主府,很快就找到白张氏。

    白张氏根本没走远,就在郡主府附近的客栈借宿,她也没钱住客房,勉强挤在柴房里面。

    客栈的人看她可怜,不光没要房钱,还一日三餐给她口剩饭,也省得她拿不出钱买饭吃。

    京城不比乡下,那是吃喝住行都要花钱,连喝口水,也得掏银子买,没钱寸步难行。

    只看这位如今的模样,也知道白父对她不那么上心,金家给的银子,没给她多少,应是都用在小芸身上。

    事实上,白张氏手里头也有不少钱,白父没那么狠心,小芸也是个心软的,但那些钱都买了老山参给儿子吊命,白张氏自己可不舍得花用,这会儿看到红尘两个,也是大喜。

    要是再求不到高人同意帮忙,她都快熬不下去了。

    薛柏桥张了张嘴,红尘摇头,他就没多说,只不耐烦地道:“去你家看看。”

    “好,好。”

    白张氏脸上一下子就露出惊喜欲狂的神色,踉踉跄跄地跟着出了门。

    薛柏桥看她瑟瑟缩缩的,也没为难她,就给她准备了一辆车。

    到了白家,一行人径直推门而入,一股子刺鼻的怪味扑面而来,熏得薛柏桥接连退后好几步。

    才几日工夫,白怀信房间里的味道都不一样了。

    没有白张氏小心翼翼地伺候,白父的心思又在小芸身上,小芸又伤又病,需要人照顾,白父还得继续想办法做豆腐赚钱,金家给的钱再多,也不能坐吃山空。

    白父本身也是勤快人,闲不住,小芸病着,他更不肯小芸辛苦,白怀信自然没得到特别好的照顾。

    “儿啊!”

    白张氏扑过去大哭,心疼的要命。

    薛柏桥脸上到露出几分幸灾乐祸,哼了哼:“活该!”

    白张氏哭声一停,偷偷摸摸看了薛柏桥一眼,如今知道这人身份不俗,是个贵人,也不敢反驳,耷拉着脑袋不说话。

    红尘冷眼看了一会儿,把薛柏桥手里的资料拿出,问白张氏:“识字吗?”

    白张氏迟疑地摇头。

    她是个睁眼瞎,大字不识一个。

    白小芸苍白着脸,跟在父亲身边,小声道:“我,我认识。”

    “大声读出来。”

    红尘翻了翻资料,把后面探子润色过的,通过汇总消息,甚至亲自下悬崖查探,挖开坟墓验尸,拼凑出来白怀信杀人始末的一部分递过去。

    白小芸满头雾水,可她胜在听话,老老实实接在手里,认认真真开始读。

    一开始读的时候,神色还算轻松,读着读着,就浑身冒冷汗,声音哑住嗓子里出不来。

    “继续。”

    红尘的目光落在病床上,脸上表情冷漠。

    小芸的视线也转移到床上,只见随着她读出来,床上自家大哥浑身颤动,眼珠子也有了动静,表情狰狞扭曲,但却有了意识,不像一开始意识全无的模样。

    她一咬牙,继续读。

    读着读着,小芸摇摇欲坠。

    忽然,床上的白怀信猛地坐起来,双目赤红,扑过去一巴掌推开小芸扯下那资料,扔在地上用力踩。

    可才一下,他就嗷了一声,仿佛遭受到巨大的痛苦,嘴角渗出血丝,整个蜷缩起来趴在地上,浑身发抖。

    白父也满脸不敢置信。

    至于白张氏,整个人都傻了,半晌才扑过去抱住儿子,却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红尘和薛柏桥远远看着,看到白怀信像一滩烂泥一般萎靡倒地,冷声道:“说说吧,宝丫头是怎么回事?”

    白怀信嗷了一声,浑身抖动得更厉害,咬紧牙,嘶声道:“不许污蔑……”

    话音未落,咯嘣几声,牙齿飞落,满脸满嘴的血。

    红尘直直地盯着他,众人一时都不说话,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白怀信的身体肉眼可见的枯瘦下来,脸上发黑,模样越来越吓人。

    “你现在把前因后果都说出来,也许,还能得一个痛快。”

    白怀信还是咬紧牙关不说话,甚至宁愿忍着痛苦,也要抗辩,口口声声都是自己无罪,是被污蔑的。

    红尘也不急,慢慢等。

    天色越来越黑,白怀信脸上的表情越发扭曲,一声连一声的惨叫,终于,最后一抹阳光没了,他浑身一颤,扑通一声倒地,众人都吓了一跳,半晌,身体才扭曲着坐起。

    白张氏一看他的眼睛,登时踉跄后退,白父和小芸也退了几步,那双眼空空洞洞的,什么都没有。

    红尘闭了闭眼:“说吧。”

    “……他同样是自幼丧父,同样是被母亲带大,凭什么他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一切?先生喜欢他,同窗都敬着他,他扫一遍书本,都不用看第二遍就能全记住,我却无论怎么努力,也记不住那些东西,呵呵,连胡远都被笼络过去,知道我卑躬屈膝了多久,才结交上胡远的?可他呢?我帮了他,他却要抢夺我的资源?胡远连那方我特别喜欢,明示暗示要了好几次的砚台,也给了他?他也配!”
正文 第三百八十二章 现世报
    &bp;&bp;&bp;&bp;白怀信的脸狰狞而扭曲,身上透露出来的,浓烈的恶意,让人毛骨悚然,就连他亲娘都忍不住退后了几步,面上流露出一丝丝惊惧。

    红尘却面无表情。

    生在这个世上这么多年,她早就明白了,人性中无论是善还是恶,都具有极为强大,让人震惊的力量。

    恶这种东西,一旦表露,可能就再也停不下,会让人一步一步地,走向地狱。

    白怀信如疯魔了一般,用尽了世间最恶毒的语言咒骂孙志,那副模样,哪里还是个读书人,便是随意哪个乡野村夫,也比他显得有道德有修养。

    天外忽然一道闪电,一声闷雷。

    雷仿佛能打到众人的头顶上。

    白怀信的脸,在电闪雷鸣中显得更加恐怖,双目无神,直愣愣地盯着房间一角,却终于停下咒骂。

    红尘冷笑:“他这个样子,冤鬼会放过他吗?”

    白张氏浑身发抖,扑通一声跪下,猛地磕头,不停地磕头,头破血流,嘶哑着嗓子痛呼:“儿,你快跪下,跪下给孙志道歉,孙志啊,他对不起你,他对不起你,但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你就看在我,我好歹还照顾过你,给你做过鞋,给你裁过衣服,给你煮过面的份上,给他一条活路,让他好好给我们养老送终,我,我知道,这对你不公平,可是,可是我只有这一个儿子……”

    她语无伦次。

    房间里却寒气大盛,狂风大作,好像有一种绝望和愤怒的情绪凭空蔓延。

    白张氏更害怕,使劲一拉儿子,让他跪下。

    白怀信却动也没动,身体冷的像冰,冻得白张氏也瑟缩,但只瑟缩了一下,她就整个扑过去抓住儿子,朝着他的脸一通痛打,一下又一下,打得他眼角崩裂,血流满面:“你说话,快道歉,跟孙志说对不起。”

    “说啊!”

    眼看着儿子还是一动不动,白张氏猛地一推他,白怀信倒地不起,终于慢慢从僵硬的状态中回过神,颤抖着让自己的母亲使劲按着跪在地上。

    白张氏压着他磕头,用了十分的力气,每一下都撞得鲜血喷流。

    薛柏桥退后了两步,顺手还拉开红尘,怕弄脏了她的鞋子,要是让她的鞋子上染了血,回去可没办法跟林旭交代。

    林旭那家伙最近越来越古怪,到让他越发不敢招惹。

    白怀信也不知道是不是回了神,半晌,不必他母亲强逼,自己就当当地叩首磕头,嘴里呜呜地说着些对不起之类的话,涕泪横流,整个人好像缩水了好多,显得支零破碎。

    妹妹!

    他额头上的鲜血在地上缓缓晕开,莫名其妙地浮现出两个字,字体扭曲,隐隐发黑,带着强烈到极点的愤怒。

    白怀信身体僵住,咬紧了嘴唇。

    白张氏一愣,连忙跪着道:“我知道,孙志你怨我儿,要不是他害了你,宝丫头也不会丢,也不会……”

    想起薛柏桥给她的资料上最后写得东西,白张氏的脸色惨白,惶恐道,“可是,这事儿也不能全怪怀信,他不知道会这样……”

    哐当!

    旁边的书桌忽然坍塌。

    桌上的笔墨纸砚,还有书架子上的书本,一齐滚落,劈头盖脸地打在白怀信的头上。

    地面不知怎么回事,竟然开裂,裂了好几道大缝隙,连房子都摇摇晃晃,众人都站立不稳。

    薛柏桥吓了一跳,怕是地震,先扯着红尘退出门去,这才发现外面平安无事,只是屋子里地动山摇似的震荡。

    白怀信抱着肩膀跪坐在地上,眼睛里一片血红。

    他想起那个只有六岁的女孩子了,忽然再次陷入疯魔,直直地看着桌子的废墟,如惊弓之鸟般左右躲闪:“不能怪我,是她,她抓着我的袖子,非要我带着她找哥哥,她,她还不小心拽掉了我藏的那个印章,就是春山大家亲手雕的那个印章……那印章该是我的,是我替孙志向胡远借的钱,他才买下的东西,该是我的,本来就该是我的,我拿回来有什么错!”

    白怀信脸上的泪痕一点点枯竭,,“那丫头太可恨了,我一看见她……那双眼睛,就恨不得把她撕成碎片,扒下她每一块儿骨头,我……”

    身体一点点失去控制,倒在地上。

    白怀信想起那一日的情形,他故作无事,和往常一样去孙家,本来没想做什么,但看到那个女孩子破门而出,用一双纯洁的大眼睛看着他,身体纤细脆弱,满脸都是惊惶和依赖,死死抓着他的袖子,只听着袖子刺啦一声碎裂,里面还带着自己的体温,和孙志鲜血的印章落地!

    那一瞬间,他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又裂开了一遍。

    女孩子捡起印章,哭着喊着要找哥哥,他心中就一下子暴戾的不行,那么脆弱的小姑娘,好像一伸手就能拧断她的脖子,那还是个孩子,身上甚至带着一点儿特别好闻的奶香。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白怀信自己甚至都有些恍惚。

    所有听着他碎碎细语的人,全都如置冰窟,甚至连白张氏,一时间都完全无法做任何的反应。

    竟然是他!

    薛柏桥半晌才艰难地吐出几个字:“我说他该被凌迟处死,果然没说错!”

    把监牢里那些见不得光的刑罚都往这人身上招呼一遍,也不见得过分。

    害了人家家的男丁,害得寡母无依无靠,老无所养,妹妹失踪,已然是大罪,现在到好,连这种畜生都做不出来的事,他也做了,比畜生都不如。

    红尘慢慢地转身向外走。

    薛柏桥紧追了一步跟上。

    白张氏张了张嘴,没有说出声来,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才好。

    红尘走到门口,叹了口气:“就是我能救他,我也觉得他罪无可赦,还是死吧,死了也是白怀信占便宜。”

    她和薛柏桥出了房门,只听见里面一声哀嚎,噗通一下,重物倒地。

    随即,白张氏嗷嗷大哭:“儿子!”

    红尘脚步不停,一抬头,看到小芸立在院子里,瑟瑟发抖,轻声道:“买一篮鲜花饼。”

    小芸呆呆地抬头,好半天才应了一声,匆匆去了厨房。

    红尘也不着急,慢慢等着她做,后面传来的哭声,她半点儿不在意。

    热气腾腾的鲜花饼到了手,红尘面上露出一抹笑意,拎着篮子走人。

    “小芸,我以后还想吃你做的饼,味道不错。”

    “啊,嗯。”

    白小芸重重点头。

    她决定了,以后还做生意,养花卖饼,她的花养得好,比种庄稼种的好,就养花吧,卖了饼,照顾自家爹爹,还有……娘,也要给孙志的娘亲养老送终。

    她知道,大哥做了错事,不值得任何人原谅,人家也未必愿意让她这个仇人养,但对的事,总是要做的,她还想等到哪一天寿命尽了,下到地府里,无牵无挂,今生不欠人,来世不必还。

    出了郭家屯,薛柏桥偷偷看了红尘一眼。

    “你不用问,我以前不认识白小芸,之所以多句嘴,不过是因为她像个好人。”

    薛柏桥翻了个白眼,也没说信不信,一个普通民女罢了,眼前这位愿意关注就关注,不乐意也无妨,没必要多管。

    红尘笑了一下,她完全没有说谎,她真不认识什么小芸小绿的,只是,唔,就像玉珏空间里某位大能说的那样,我们也许会在某一时刻,忽然觉得某个陌生的地方很眼熟,或者某个陌生人特别亲切,这些都是缘分,也许在前世,也许在遥远的过去,有过短短的交集。

    她现在就觉得,那个姑娘做的食物,有些熟悉。

    拎着鲜花饼,顺手也塞了些给薛柏桥,薛柏桥还挺高兴的,准备带回去给媳妇吃几个。

    每次出门,自家媳妇都忘不了给他带点儿东西,自己好像还没给妻子准备过过礼物。

    当然,想回家看媳妇回来了没有,得先把红尘安安稳稳地送回郡主府。

    雨水落下来,不是很大,却十分急促。

    红尘和薛柏桥都由身边的人给打着伞,可还是很不幸地湿了些衣角鞋袜。

    一路疾行,回到郡主府门前,薛柏桥还没下车,就见林旭撑着伞,笑盈盈站在门前。

    薛柏桥一愣,一时竟说不出话。

    他和林旭再熟悉不过了,那家伙是个魔鬼,面上温柔,可作为一个被压榨了很多年的受害者,他究竟是个什么人,估计很少有人能比自己更了解。

    原来这家伙有朝一日,也会露出如此软绵绵的表情,好像一个被扒去刺和皮的仙人掌。

    仙人掌都是刺,刺底下的肉,却雪白雪白,还带着丰富的汁水,是个好东西。

    林旭伸手把红尘接下车,给她披上衣服,小心翼翼地拿伞罩着她,至于薛柏桥,那是理也懒得理的。

    “哎。”

    薛柏桥叹气。

    前面一对璧人,施施然进入雨雾,他孤零零一个,也不敢去讨人嫌,老老实实让车夫打道回府。

    没事儿,他家媳妇肯定也回来了,在等他。

    不对。

    薛柏桥猛然回神,这事儿不对——林旭和红尘不太对啊!

    刚才那副做派,那个表情,还有那动作,和以前似乎没什么不同……该死的,不同大了。

    “林旭这家伙,不会真把郡主娘娘搞定了吧。”

    薛柏桥鼓了鼓脸,有点儿不高兴。

    他现在唯一能嘲笑林旭几句的,也只有这家伙一直藏着掖着,明明早盯上人家那朵艳丽多姿的野蔷薇,却是死活不开口,不吱声,他自己不说,难道还等着自己把他心爱的美人打包送到他门上去?

    别开玩笑了,谁惯他的破毛病,他看热闹还来不及。

    “奇怪,就他那种表现,也能拿下郡主?”

    薛柏桥还是挺惊讶的。

    他太了解林旭,自然知道林旭对红尘有所不同,但也是很久很久以后,才隐约察觉出一点儿意思来,别人根本看不出那个男人隐藏特别深的心思。

    估计红尘也绝对看不出来才是。

    薛柏桥带着各种惋惜回了家。

    林旭就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人人侧目,红尘也笑了,说实话,林旭这样的人,打个喷嚏都要让手底下的人们不知道想到哪儿去。

    红尘笑盈盈进了厨房,自己去煮了粥,热气腾腾的瘦肉粥,加上一把小青菜。

    大晚上的,都不必吃得太复杂,快快活活吃点儿热粥,配上几样小菜,就十分的舒坦。

    吃完饭,林旭也没舍得让红尘陪他读书干活,主要是舍不得她熬夜,早早哄着人睡下,明日一早她还得进宫去,皇后娘娘召见。

    这一回皇后娘娘召见红尘,勉强算是比较正经的召见,直接把她叫到政事堂后头的稼穑轩里去。

    皇后现在有一多半的时间,都在政事堂的后殿住,平时见红尘,还是回自己那儿,这回却不曾。

    红尘时常出入宫门,但对这座皇宫,也远远算不上了解,只知道她走过的那一亩三分地,其它的一概不知,这回到了新鲜地方,也觉得挺有意思。

    皇后面上却有一点儿愁绪,好像有一点儿哀伤,并不浓烈,红尘看见,却不知为何,连问也问不出口。

    “好孩子,到我这儿来。”

    皇后最近都显得特别温柔,把红尘叫到眼前,说了几句闲话,话题主要都落在最近京城新一批天之骄子身上。

    大比之年嘛,青年才俊数不胜数,前阵子传言皇后要给红尘择婿云云,那是胡说八道,娘娘在这方面向来开通,但人年纪大了,好个八卦,喜欢把出类拔萃的小年轻介绍给自己爱护的晚辈认识认识,那到是很正常的现象。

    其实,红尘觉得皇后娘娘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把一群很鲜亮的才子排成一排,拿来给她看,简直跟选秀似的,万一要是哪个雀屏中选,估计皇后会当场拍板,把那人打包起来送给她。

    “噗嗤。”

    红尘在脑海中想了想,一下子就笑了。

    皇后愣了下,也笑道:“怎么了?想到什么好笑的东西?”

    这话可不能跟娘娘说,红尘挑了挑眉岔了开去:“娘娘瞧着气色不好,可是身子不舒服,要不找御医来瞧瞧?”

    “没事,哎,说到这个,我今天叫你过来,就是为了这事儿。”皇后苦笑,“这几日咱们那位万岁爷老睡不安稳,总说外面吵得慌,如今伺候的宫人们都恨不得脱了鞋进出,他还觉得不行,可是有什么问题?”
正文 请假条
毓秀第一张请假条还是写出来了。

    今天实在不能更新。

    弄雪今天坐车一整天出差青岛,坐出租时把行李箱扔后备箱了,结果走时忘记拿……别的也无所谓,弄雪的笔记本也在里面。话说,找回来的可能性还有么?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三章 算命
    &bp;&bp;&bp;&bp;吵闹?

    红尘一时惊讶。

    她没在宫里呆过很长时间,但逢年过节,好歹也要正正经经进宫赴宴,平日里更少不了来见娘娘,娘娘本身自然不介意她会不会失仪之类,家里从宫

    里出来的女官,却不可能不上心。

    有那么一阵子,红尘被家里一群女官包围,灌输了好一大堆宫中行走规范,要不是薛柏桥偶然过来听见,笑着给她解围,她还不知道要被烦多久。

    只听女官的只言片语,她也明白,在那座宫里,皇帝就是天,绝对没有任何一人敢让他有半点儿不舒坦,别说吵到万岁爷,就是有一丁点儿杂音也不

    可能,当一个人的生死都捏在别人手里的时候,他是绝不会在这等小事上出任何差错。

    红尘看皇后坐在软榻上发愁,忽然就叹了口气。

    前一段时间宫里也多是非,皇帝病重,太子初入宫,皇后和皇帝的关系破冰,当时她还担心,娘娘过了那么多年清净自在的日子,现如今要为了儿子奉承

    万岁,至少也要牢牢地站住自己的位置,履行自己的职责,便是帝后二人并不是完全无情,皇后也不是个软弱之人,与宫中众人争锋,绝不会落於下风,但想必……总会有些难受。

    但这一刻,红尘坐在勤政殿内,看到这样的娘娘,她一下子就有些不确定,也许……娘娘就是再失望,甚至有过绝望,在心底深处,也还是把那个人,当做自己的男人的。想想也是,两个人一生携手共度,无论有多少怨恨,他们也是彼此的依托。

    “红尘?”

    “……没什么,我也不知道具体情况,若是娘娘同意,让我四下看看如何?”

    皇后一笑点头:“尽管看,这宫里,现在就没有什么地方你不能去。”

    这话可有点儿大。

    当然,红尘也没想着游遍皇宫,皇宫这种地方,阴气很重,少来几次还好。

    皇后娘娘亲自领着,红尘就在勤政殿,还有万岁爷的寝室之外转了转,一圈下来,没发现什么乱七八糟的问题,就是有些地方阴气重了些,那也是正常的,这里是皇宫,还并不是一个太平盛世的皇宫,有阴气不是什么大问题。

    红尘沉吟片刻,轻声道:“娘娘,不如我写两道安宅符,放在陛下的枕头底下试试……”话音未落,就觉不妥。

    皇后却笑道:“好,写吧。”

    红尘:“……”

    这里可是皇宫,还是皇帝的身边,就是随便进上点儿什么东西也要查许久,更别说写符!皇帝可是向来忌讳这个。

    但娘娘说无妨,她也就平心静气,选了上好的黄纸,朱砂,认认真真写了两张安宅符,由着娘娘拿了去。

    临离开皇宫,红尘第一次回头看了一眼,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稍稍有一点儿惆怅。

    离了宫门,一时不想回去,红尘就溜溜达达地上了街,顺手还从街边摊子上扯了一张宣纸,找了个木板糊上,挥毫泼墨——有缘就算。

    有了招牌,就找了个热闹的地处,从后头酒楼里借了一桌一椅,坐下摆摊,酒楼里的人都没为难她,她要借,人家亲自给搬出来,还给摆放好擦干净,京城就没有一个傻子,瞧她的模样和打扮,谁不知道这是哪里来的千金小姐犯了性子出来玩笑?

    红尘坐下先翻了本书出来,一边看一边等客人。

    路过的行人,瞥一眼,偷偷摸摸看的挺多,连围观指指点点的都少,远处到有几个闲汉蠢蠢欲动,还没有动作,先让周围几个做生意的,商铺里的人给拦了。

    这要是贵人在自家的地面上出点儿什么事儿,那肯定是大家伙一起倒霉。

    早些年就有过,好像是哪个王爷家的小姨子出门,因着淘气,把跟着的下人给甩了,结果身上的银子让人弄了去,小姑娘也受了惊吓,回头整条街让封了小半个月,各个店老板都让折腾得生不如死。

    从那以后,大家伙就都多长了个心眼,再看到这些偷溜出来玩的千金小姐们,各个多留三分心。

    红尘坐了一会儿就看出来了,暗自好笑,到也不介意,反正就是玩一玩散散心,没有客人便读书。

    她也有耐性,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情做,罗娘和小严都溜达到后面的酒楼里去喝茶听书,周围也只留下几个侍卫,都装成摊贩,装得还似模似样,其中一个卖胭脂水粉的,跟人家大姑娘小媳妇讨价还价半点儿不怯场。

    红尘看着他们的样子,也就不觉得无聊了。

    一坐就是小半个时辰,红尘有点儿饿,干脆拎着招牌进了旁边一个食铺,这个食铺可不简单,在京城也是赫赫有名,不接受预订,连达官贵人的预定也不接受,没有包间,就是二层楼,都是大堂,而且最古怪的,大部分桌子都是独人独坐,唯有二楼有三张大桌子,大部分用来招待老板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进店不能点菜,由店小二确定你今日适合吃什么菜,吃多少,想多都不行。

    红尘也是从林旭那儿听说的这个地方。

    要是换了别的地方,有这种稀奇古怪的规矩,早就关门大吉,这一家却别有不同。

    好像老板也是鬼谷的人,精通药理,又是厨艺高手,三年前入京,就在这地方开了食铺,专门经营药膳,哪怕规矩古怪,也没几个月就红火一片,赚钱赚得钱都成了简单的数字,不知道多少人劝他开个分馆,还有很多达官贵人想来分一杯羹,可这位有鬼谷当靠山,所有人都铩羽而归,三年过去,到也太平。

    红尘还是第一次来。

    她自己也通一点儿药理,偶尔给自家人开个药膳方子的时候同样不少,这回只喝了一口人家这乌鸡汤,登时就眯了眯眼,决定以后不说天天来,也要隔三差五地过来享受一次,真是鲜美至极,一点儿也没有普通药膳的怪味也无,特别的好吃。

    红尘做什么事,向来都很节制,在吃的方面也是如此,只是上辈子幼时吃苦较多,此生自然爱好美食,自从有了玉珏空间,没少在里面淘换菜谱,最多就是一道好菜也浅尝辄止,没有必要的话,不做特别复杂,劳民伤财的菜色。

    今天这一道乌鸡汤,一道鹌鹑蛋烧肉,红尘一口气吃了个干净,这才舒舒服服地吐出口气,懒洋洋地坐着拭了拭嘴,一抬头,就看见对面坐着个一身大红的女子,头发有些乱,看样子是个妇人,也在吃饭,吃得面无表情,仿佛味如嚼蜡,不像是在享用美食,到像是吃糠腌菜一般。

    红尘顿时觉得有趣,看来今天开业第一单,就在眼前了。

    那女子一口一口地把食物往嘴里塞,动作堪称粗鲁,周围看到的客人都目瞪口呆,这儿的菜价格不低,能来吃的多多少少都有些家底,因着人家不让预定,到是世家勋贵,商户人家都有,而且女子也不少,像眼前这个一样豪放的。

    红尘慢吞吞站起来,就拎着招牌挪动过去,往对方桌前一坐。

    那女子愣了下,嘴唇动了动,轻声道:“想吃什么,我请。”说着,她就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往桌子上一扔,咕噜噜,从里面滚出一堆金豆子,还有很多珍珠,她就愣愣地望着桌上的东西,泪珠在眼眶里滚动,迟迟不肯落下去。

    红尘笑了笑:“好,你请客,算是卦金,我给你算一卦。”

    那女子没说话。

    红尘也不介意,盯着她的脸看了半晌就道:“你幼时孤苦伶仃,人到中年才会发运,之后太太平平,幸福美满,子孙运气好,一生会有三子一女。”

    那女子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低头:“子孙运,子孙运?”

    状如疯癫,连周围的客人都被吓到了,红尘微微一笑,伸手握住她的胳膊,轻轻揉按了一下。

    只一下,那女子的狂笑就止住,只是还有些怔然。

    “眼下你正处于很关键的时刻,若能有所决断,选择正确,后半生再也无忧,要是不能,那怕是有生命危险。”

    女子这下子彻底愣住。

    别人不知道,她自己难道还不知?

    在进这家店之前,她在街头徘徊许久,看着漫天灯火,心头绝望,决定赴死,即便是死,她也不要那一家子人好过,她要给自己的女儿报仇雪恨,可是临去之前忽然想到,这么多年了,足足有八年,她嫁入张府之后就再也没有踏踏实实吃过一顿饭,一日三餐都要伺候婆母,婆婆,小姑子坐着,她却是立在一边,端茶倒水布菜,人家吃完了,她吃一口残羹冷炙,想到厨房煮一碗面,也要被骂浪费,她如此兢兢业业,想做一个好儿媳,可到头来让人家弃之如敝履。

    今天一整天,她粒米未进,临死之前,总要好好吃一顿的,这才进了食铺。

    红尘拍了拍她的胳膊:“我看你父母宫都还好,兄弟姐妹也不错,肯定家庭和睦,现在这种时候,建议你回家看看。”

    女子抿了抿嘴唇,眼睛发红,还是坐着一动不动,红尘一用力,把她拖起来,顺手捡起桌子上的荷包,取出两个人的饭钱,剩下的塞回女孩子衣袖中,就扶着她出去,一招手,叫来一辆马车。

    “好好送这位夫人回去。”

    车夫是郡主府的人,自然应下,车驾得又快又稳当,回头一笑:“夫人去哪儿?”

    那女子一时间说不出话。

    她要回家吗?

    自从以死相逼,逼着父母把她嫁给张桂,她就和家里没什么联系了,张桂一开始对她还好,后来她生了个女儿之后,再无所出,自此那人就变了一副嘴脸,先是纳了一屋子妾,后来还接回来一个所谓的落难千金,说是不忍心委屈对方,想要给她一个平妻的身份。

    开什么玩笑!

    她不愿意,张桂竟然不光为此冷落她,甚至把她的女儿强行从她身边带走,送到婆婆身边去,还美其名曰为了女儿好。

    谁不知道那个老婆子最是重男轻女,把儿子当成宝,却根本不把自己的女儿放在心上,前几日女儿病了,对方连大夫都不肯给请,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偏方,只让拿被子使劲儿捂着,下人们不尽心,竟然把她的妞妞硬生生给捂得窒息而亡。

    她的妞妞啊,今年才只有两岁而已!

    女子泪水涌流,咬咬牙,下定了决心。

    她不能就这么死了,即便死在张家又怎么样,能让那一家子腻歪多久?她死了,对方会高高兴兴地迎娶新妇。

    红尘在外面停了停,靠过去微微一扬眉:“你的子孙运虽然好,但你现在的丈夫却是个没有子孙运的,命中注定只有一女,哎,若是失了女儿,以后都不会有后了。”

    女子脸上只是一片麻木,却冷笑起来,到似乎多少有些快意,探头去和车夫交谈。

    红尘眼看着马车远去,眨了眨眼,说实话,她的算命技能真的不算多高明,可这女子的命运实在是有点儿明显,所以她所言所说,还是有八分真的。

    “红尘。”

    回过头,就见林旭立在食铺门前,红尘一笑:“这几日林师兄好闲。”

    “闲还不好?能多陪陪我们红尘。”

    前面的车平平稳稳地启动。

    林旭也没多么好奇,红尘到是对这事儿还颇为关注,使了个眼色,让林旭的车跟上前头。

    林大公子有一日居然亲自做出跟踪的活儿,也挺有意思。

    一路跟着那女子,她一家大宅门前面站立许久,半晌大门洞开,里头的下人似乎吓了一跳,连滚带爬地进去,又想起什么,转身扯住那女子不撒手,愣是给拖进门。

    林旭一看就笑:“是韩家。”

    他们在外头略停了停,没过多久,就听到里面传来大哭声,又过了一会儿,还有两个少年人拎着刀出门,又被追在后头的那女子连拉带拽地拽了回去。

    红尘笑道:“看来我今天这门生意做得还不错。”

    林旭眉眼温柔:“我们红尘总是这么好心。”

    “不全为别人,更多为了我自己,我喜欢这种助人为乐,很有满足感。”
正文 第三百八十四章 护短
    &bp;&bp;&bp;&bp;好吧,红尘高兴就好。

    红尘好奇了一把,确定那个本来随时可能寻死的女子现在在家人们的安抚之下,至少能平平静静思考了,也就没再多八卦。

    回了郡主府,邀请这位林大公子一起共进晚餐,顺便和他分享一下宫里发生的事儿,例如皇帝忽然睡眠不好,是不是精神和身体上出了什么问题云云。

    那位万岁爷,恐怕也不是第一天睡眠不好,觉得周围有动静,很吵闹了,但他那种人,忍耐力还是有的,一般情况下因为公事私事,烦躁发个脾气,肯定不会特别严重,至少不会严重到让皇后跟着操心的份上,说不定皇后还幸灾乐祸一把,这回既然连娘娘都开了口,想必挺严重的。

    这事儿,林旭也知道。

    他们鬼谷也在宫里安插了人手,当然,想在勤政殿万岁爷眼前安排人,不大可能,那个老不死的太监,别看一大把年纪,走路微微颤颤,好像随时要入土的样子,却把自家主子周围把持得水泼不进,再严密不过,别说鬼谷近年来才开始特别关注宫里,就是在宫中根基深厚的那些人,也插手不了勤政殿的事。最多像鬼谷这边似的,打打擦边球,在外围安排点儿人。

    例如,勤政殿几个粗使太监,就是他们的人,平时也不用做别的什么,更不敢盯着皇帝的行踪,这要真这么干,闹出来就是大问题,不过,不敢盯着万岁爷,却能盯着万岁爷身边的人,跟着万岁爷的那几个小公公,从来和主子形影不离,想知道皇帝今天做什么,要去什么地方,盯着他们一准儿没错。

    虽说安插的人手不在要紧的位置上,这两天,却也感觉到风声鹤唳,就数日工夫,周围有七八个太监宫女,因为打扫的动静太大,打扫不太干净,甚至让树上的鸟雀吵到了主子,而被拖下去打了板子。

    手头有钱,或者有人脉的,挨一顿打,养好了还能回来接着伺候,那些没什么根基的小太监,一顿打就丢了半条命,又没什么好药,就是死不了耽误时间长了,恐怕也不知道最后结果如何,想回来是绝对不可能。

    宫里源源不断地传出这等消息,林旭就怀疑,皇帝那儿可能出了大问题,但这种事,完全没必要说出来让红尘听,而且他家小姑娘也不一定关心,干脆就岔开话题,笑道:“红尘可知道韩家?”

    韩家?

    红尘品了一下。

    哦,刚才那个韩家。

    仔细想了想,红尘还真知道,那一家和娘娘还有点儿关系,现任韩家的家主,是娘娘的一个未曾出五服的族叔,现在已经不行了,早年也是风光无限。

    韩家和皇后的关系,到是不太引人注目,皇后的娘家早年就没了人,有这么个族叔,也很多年没有任何联系,估计京城里好些新人,早忘了这些事,但韩家有一点儿,却是京城里很多人都知道,他们家再护犊子不过。

    五年前家中三子在兵部任职,被当时的兵部侍郎刁难,索取贿赂,否则不允升职,韩家的小子也是个倔强的,很是看不上那位侍郎,根本不搭理那一套,没少让穿小鞋,他一气之下,立时就辞了官,说是哪怕回家务农,也不受那个憋屈。

    韩家因为这事儿,一直咬着兵部侍郎不放,一咬就是一年多,丝毫不计后果,也不在乎利益得失,哪怕损失再大,也要报仇,折腾到对方磕头求饶还是不罢休,一直到把那位侍郎犯下的事儿都给翻出来,哪怕对方背景很厚,使出各种手段给韩家施压,连族里都说上了话,韩家也没松手。

    那位好歹也是堂堂兵部侍郎,算得上位高权重,愣是身败名裂,后来气得吐了血,被朝廷罢官问罪,自此韩家也算是出了名。

    再加上韩家在朝中并无野心,也并不与人为恶,别人还真不愿意招惹,一时到是比以前更太平。

    想起这一家子,红尘莞尔:“那女子是韩家的小姐……谁家这么本事,敢对他们家娇养的女儿动手?”

    据她所知,比起儿子,韩家更爱女儿。

    因着他们家里严重阳盛阴衰,儿子生了一大堆,女儿却始终生不出来,好不容易有一个,自然是人人宝贝的不行。

    现在家里的女孩儿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差一点儿没了,韩家能罢休才怪,连红尘都知道韩家护短的威名,这会儿也意思意思地稍微同情一下韩家小姐的前夫家。

    陪着林旭聊了会儿天,外面就来报,说娘娘召见。

    这会儿天色都不早了,按说晚上宫里没大事,绝不会宣人进去,不过,在皇后这儿到是无所谓,她向来什么时候想红尘了,什么时候叫她,还有两次留宿的时候,红尘也没多在意,如今尚不到天黑呢。

    一进宫,娘娘就笑道:“你给的安宅符效果很好,多写两张给我,不光万岁爷那儿要,宫里的公主和几个小皇子也要。”

    红尘一挑眉:“那娘娘得给银子,不能让我吃亏。”

    皇后更乐,很是大方地让素娘把自己的银箱子搬出来,里面装得都是些打造得很精致漂亮的金银锞子,做工精细,都是宫里的手笔。

    这些东西,娘娘其实拿来没用,也就逢年过节随手赏给宫里的下人,或者哄着小辈儿们玩,这会儿也是在哄红尘。

    红尘到是很不客气,一口气装走小半匣子,专挑实心的,做工好的,颜色鲜亮的。

    玩笑一二,皇后才拉着红尘的手坐下,跟她说正事。

    这回还真是要安宅符。

    自从红尘的安宅符进了勤政殿,万岁爷的脾气就变得好了好些,宫人们好歹不必像以前那般紧张,时不时害怕自己脑袋搬家。

    这东西,当然不能直接给万岁爷用,本来是让下人试试,结果正好十三公主过来请安,就拿了一张回去,说是自己为万岁爷试验。

    现如今,一群儿女变着花样在万岁面前表孝心,皇后从来不阻止,这些孩子们也不容易,这要是不得圣心,将来新帝登基就更指望不上,亲爹在位的时候,再怎么样,在宫里也算主子,等到兄弟继位,他们的地位保准一落千丈,趁着亲爹还在,好好尽尽心,让万岁爷记挂一二,对他们也有好处。

    在这方面,皇后还算大度,哪怕她如今是离万岁爷最近的人,别人想靠过来,全得通过她,她也没有半点儿阻拦的意思。

    “十三公主没把符搁在卧房,而是随身携带,昨日她去礼佛,到出了件儿怪事,不知道是哪个招惹了林子里的马蜂,大约是捅了马蜂窝,同去的好多人都让马蜂给蜇了,听说还出了人命,当时公主离得最近,人都吓傻了,那帮下人也吓得够呛,偏偏马蜂都避着她走,一点儿也没被伤到。”

    皇后想起这事儿也笑,“她自己都奇怪的不行,后来忽然发现你给的安宅符上面的字迹消失,这才猜测,大约是那张符的作用。”

    红尘失笑:“没用的东西,也不敢给娘娘啊!”

    皇后拉着她的手,让她继续去写符,半晌忽然道:“十三公主可和红尘有交集?”

    “点头之交。”

    她虽说是有个郡主的名头,但和宫里的贵人主子们,都没多少交情,至于皇后,那是亲人,自然不同。

    “这到有些奇怪了。”

    皇后摇了摇头,“我到觉得,十三公主和你有些心结,听我说这安宅符出自你手,脸色有些不对,连想再多要一张的话都没提。”

    “公主们的想法,我可不知道。”

    红尘闻言也愣了下,不过到不怎么在意。

    以她现在的地位,到真不怎么需要在乎一个公主的看法,想了想,挑眉一笑,“或许她和那位九爷交情好,所以讨厌我?”

    皇后哭笑不得:“别随便乱说话!”

    厉王到真和红尘有些仇隙,更因为红尘当日所为,几乎失了锐气,好长时间整日酗酒,不过,他和宫里的几个皇子公主,都不怎么亲近,更别说胆子向来很小的十三,十三是见了厉王连话都不敢说的那类。

    写好了安宅符,又特意专门给皇后打造了一套符咒,但凡是她能写得来的,都尽可能低写了,即便有些仓促,效果可能不是最好,但在宫里想必也够用,便是有人要害了皇后,在这座皇宫里,也不可能有太光明正大的手段,只要是阴私手段,这类符咒还是颇有效果的。

    皇后郑重其事地把东西收了。

    她对这些也不陌生,却不免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当年她也跟一位老灵师学过符咒,可惜俗事缠身,当年心高气傲,对于这些手段,也不是多在意,始终没有入门。

    这会儿看红尘小小年纪,便能画出这般有效的符来,到还挺欣慰的。

    “小柚子的事儿,还多亏了红尘你。”

    收了符,皇后忽然来了一句。

    红尘一愣。

    “小柚子就是你今日救的那姑娘,韩家的那个。”皇后的脸色有些难看,“她是个好孩子,只是让家里宠得太单纯了些,当年对张家子一见钟情,不顾家里反对,非嫁不可,而且一嫁过去,就和家里几乎断了联系,我那个族叔,年纪最小,以前也是个棒槌,在女儿的问题上,更是举措不得当,竟让事态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

    红尘一看皇后的表情,那股子恨其不争的怒意,就知道这位娘娘和那个韩家没多大关系的传言,半点儿准确度也没有。

    这哪里是没关系,明明是真心把韩家的小辈,当自己的小辈看待。

    “要是我在宫外,哪里能容别人折腾自家的姑娘,一发现不对,哪怕是抢,也得把女儿硬给抢回来。”

    皇后气得厉害。

    红尘也不安慰,只让素娘上安神茶,让她发泄完了好喝点儿茶水稳稳神。

    娘娘在宫里,稳重了这么长时间,让她因为件事儿,泄一泄心中郁气,其实对身体还有好处。

    皇后也没骂几句,就叹了口气,“我知道,这怪不得人,都是……”都是女孩儿自己识人不清,自己软弱……地位太低下。

    韩家的小姐既然嫁了张家子,就是张家的人,她自己不肯诉委屈,娘家便是和她走得近,难道还真能帮得了她什么?何况当时的情况,她和家里本来就闹得不愉快。

    要不是女儿死去,实在不能忍,这孩子生出死志,又意外撞上红尘,恐怕一直到闺女死了,韩家才能反应过来。

    可真到了那个地步,人都没了,就是再痛苦,再愤怒,去把张家给拆成碎片,把所有人都宰了给自己的亲人陪葬,又能有什么用!

    “我不好下懿旨,韩家不该和我有什么联系,红尘你在宫外方便,帮我盯着些,看看那个孩子要怎么办!”

    皇后冷静地道,“先合离,让姑娘从韩家彻底脱身,再说其它。”

    女儿压在人家家里,做什么都投鼠忌器。

    红尘应了,“娘娘放心,您也知道,我给她相过面,面相很容易看,看不错的,后半生必然顺遂。”

    天色不早,皇后也没什么要事要跟红尘说,就让素娘送她出宫去,虽然现在宫里的事,其实很不少。

    红尘和韩家小姐相遇,本来只是一场意外的缘分,如今既然牵扯上娘娘,自然更关注几分。

    韩家一时到挺平静的,没出什么大热闹,就是请了好些大夫回去,似乎那位小姐的身子不行了。

    当时在街上,红尘也看出来,她的身体很虚弱,不是多严重的病症,就是郁结于心,加上过度劳累,虚耗严重,要是不加以调养,恐怕过不了三十人就没了,但她本身底子好,只要想开,再安心调养,还是能养得过来。

    就看韩家对孩子的重视,女儿一回家,和亲娘亲爹在一块儿,多大的委屈,也能发散,发散了也就没事儿了。

    人生在世,谁还没些苦难,只要有家,有可以回去的地方,再严重的伤,也有能好的一日。

    红尘交代底下人多关注,明显现在风雨欲来,她还是挺想看这一场热闹,哪怕只算是消遣也挺好。
正文 第三百八十五章 惊诧
    &bp;&bp;&bp;&bp;“什么?”

    听见罗娘一脸无语地诉说了一遍最近张家和韩家发生的事,红尘自认为见多识广,也觉得有些惊愕:“韩家就这么看着?没反应?”

    罗娘板着脸,难得在自家主子面前,也显得气闷非常。

    “韩家也兵荒马乱呢,老夫人给气得昏死过去,韩家那个小姐被张家的人硬生生带走,韩家的人也是投鼠忌器,拿张家那等无赖毫无办法。”

    说破天去,韩家小姐还是张家的媳妇。

    韩家虽是将门出身,但家中男丁如今已经无官无爵,只有老夫人还有个郡夫人的爵位在,可那是恩封,并无实权,她不能拿着这个爵位真娶做什么,韩家一门,说起来除了人脉关系外,和平民百姓也并无不同了。

    红尘半晌没说话。

    这一回,韩家的小姐受了那么大委屈,身体还很糟糕,韩家请了大夫回家给自家的孩子诊治,估计也是来不及想别的,先把女儿身子调养好再说其它,自家孩子没事,到时候要收拾张家,他们可以慢慢来。

    区区一个张家,韩家一门还真没放在心上。

    可韩家再也想不到,张家和他们平日里不对付的那些大家族不同,那些人家,在朝中有权有势,自然有各种顾忌,所以也十分要脸面,多少知道韩家的根底,不会因为他们家现在没多少实权就自以为高人一等,就不说别的,只韩家在大周朝各地军队里的人脉,也没有哪一家不开眼真敢得罪狠了。

    何况皇后地位稳固,要是因为那位娘娘好像不乐意给娘家撑腰,就随意折辱人家,万一惊动了上面,皇后不管,谁知道那位万岁爷会不会出手维护自家发妻的面子?

    你敢欺负韩家,难道是看不起皇后?

    哪个人愿意平白无故沾惹这等污名?

    再加上韩家本身低调,就是与人结仇,也从来是有道理的一方,众人投鼠忌器,韩家自然很少吃亏。

    眼下这个张家却不同,说是耕读传家,家中弟子多读书,却是小门小户,根本没多少见识,哪里能体会到朝中那种微妙,在他们眼里,韩家也算不上什么,毕竟明面上谁都没提过韩家还有皇后这么一个亲戚,韩家自家人也不会说,一门白丁,还是武将,自以为是读书人的张家人,哪里能多看得上眼?

    这一看不上眼,登时就出幺蛾子。

    韩家这姑娘,小名小柚子,大名韩桐,在张家大闹一场,放下狠话,一定要给女儿报仇雪恨,甚至当场扇了婆婆身边的丫鬟一个大嘴巴,要不是她婆婆躲得快,她身体有些虚弱,怕被拦住走不了,估计连她婆婆都要一起打。

    张家一看这个,哪里还能忍得下这口气!

    韩桐的婆母想来想去不甘心,竟让儿子带着一群族人追到韩家府上,把韩桐给绑了回去,还列了她好几条大罪,什么忤逆不孝,殴打婆婆之类的还不算太严重,更严重的是,非说她把张家的祭天里都下了毒,坏了地,那些祭田被弄得寸草不生,这是要毁了张家,哪家的儿媳妇干出这等事,宗族也有权利治罪。

    韩家也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他们家还没来得及抢回女儿的嫁妆,给女儿办好合离这事儿,先让大闹了一场。

    也是巧合,张家一家子读书人,带去的族人里却有几个五大三粗的武夫,韩家这边,多年低调,家中已经没有养家将了,能打的兄弟那一日都出去给妹妹寻大夫,只留下老母亲,还有几个小孩子,等家里能顶事的回来,张家已经闹完了,还把自家妹子强行掳走。

    “哎,也怪韩家小姐心眼太正,太直。”

    要是韩家小姐听话,老老实实在卧房呆着,张家也做不到这等事,偏偏她听到动静,又一听,说老母亲给气得晕死过去,那还了得,当时就疯了,冲出门和张家人理论,让一帮不讲理的给硬生生捆了去。

    韩家那边更是兵荒马乱的,老太太昏迷不醒,除了几个子侄辈的小娃娃带着两个家丁追了上去,其他人都慌了手脚。

    红尘从头到尾听了这些事,也就震惊了片刻,心里到没多为韩家的女儿担忧,韩家再怎样失措,都知道自家孩子的处境了,总也不至于真让女儿吃了太大的亏,就是受罪,大约也不会很严重。

    不过这事儿还真有点儿麻烦。

    以如今正常的观点来说,要是张家狠下心,不顾后果,状告韩桐不孝,告她毁损祭田,那麻烦绝对不小。

    不知道内情的世人,一准对韩桐口诛笔伐,逼死她都有可能,韩家也会被牵连,说得更严重些,整个韩家女儿的名声都要受到牵连,包括……皇后。

    红尘沉吟片刻,都不必等娘娘发话,就让罗娘和小严随她一起出门,直奔张家而去。

    张家这等人家,在京城就是不起眼的小沙粒,罗娘几个找他们家还费了几分力气,出了大门没一会儿,郡主府的探子就来报,说张家的人,韩家几个人,都集中到京郊不远处韩家祭田那边去了。

    “罗娘,我们绕道。”

    红尘一皱眉,先轻车简从,绕道到张家祭田那边,下了车就在田里看了几眼,略略一愣,到是笑了,这才起身向着不远处围在一起的那些人走过去。

    还没走近,只听嘈杂声一片,吵吵嚷嚷,闹得人心里发慌,郡主府的侍卫力气都大,也会使巧劲儿,很快就隔开一条路,护着自家主子走到里面。

    抬头望去,最显眼的就是韩桐,她半靠在一棵大树上,手里攥着一个匕首,目光里带出几分让人心惊胆战的愤怒。

    对面站着的,大约就是张家的人,一个打扮得还算富贵的老妇人,一脸愤怒骄横,被一个年轻男子扶着。

    “你看看,看看我们家的祭田,你个恶毒妇人,嫁到我们张家以后,好吃懒做,上不敬公婆,下不体恤弟妹,整日作恶,搅得家宅不宁,现在可好,还敢毁了祭田逃跑,今天要不按照族归处置了你,我都对不起张家的列祖列宗。”

    那老妇人唱作俱佳,还似乎有那么点儿学问,光看模样,很是正气凛然的样子。

    周围多是张家族人,自然更信这老妇人的话,再一看那祭田的模样,个个欲哭无泪,看向韩桐的目光都飞出一片刀子来。

    韩桐冷笑。

    韩家几个子侄辈的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十二三,拼命冲过来,护在姑姑身边,大声吼道:“胡说八道,你们害死了我姑姑的女儿,整日折磨她,恨不得她去死,现在还敢污蔑她!”

    但几个小孩子的话,这里可没人听。

    那老妇人脸上冷漠:“哼,这个贱妇在我家祭田流连许久,事后就出了事,很多人可以作证,祭田摆在这里,就是证据,她好歹也是我韩家的儿媳妇,我污蔑她作甚?至于家里孙女,也是她自己照看不周,我还没怪她害死我孙女,她这个恶妇,到恶人先告状不成?”

    “你!”

    韩家几个小辈都气得咬牙切齿。

    韩桐更是浑身发抖。

    她身体本来就不太好,此时又气又怒,风还冷得厉害,一时就有些撑不住。

    “呵呵。”

    外面忽然传来一声轻笑。

    众人转过头去,正看见红尘忍俊不禁,捂着唇轻笑出声,笑容灿烂,模样又是倾国倾城,所有人几乎看呆了。

    韩桐也愣了下:“……算命先生?”

    红尘冲她点了点头。

    那边老妇人一眯眼,厉声道:“你是何人?我张家正处理家务事,外人请退避。”

    “家务事?”红尘一笑,“据我所知,你们张家已经停妻再娶,现在在你们家中,已经又有个正经的夫人,韩氏这是不声不响地下了堂?怎么,这个媳妇你们说要就要,说不要就不要,那你们拿朝廷律法当什么了?咱们大周朝的法律,停妻再娶者,徒一年,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方不坐。”

    那老妇人一愣。

    红尘挥挥手。

    罗娘就站出来,拿出张纸条,高声诵读,某年某月某日,张俊携妻子宋氏参加某聚会,参与者都有某某,某某……一连串记录详详细细,谁都看得出来是真的,那老妇人脸色涨红,目光阴森。

    红尘不等她想出什么主意,转头冲韩桐道:“当年朝中长公主驸马在外偷娶,公主合离回宫,先皇当着朝臣的面允许公主自拿主意,以此为例,韩家小姐,你若不想和张家再有牵扯,便合离了吧。”

    韩桐冷笑,只冷冰冰吐出两字:“合离!”

    张家老妇人一怔,随即暴怒。

    她身边那年轻男子,则始终低着头,这会儿才抬头看了看韩桐,目光复杂,似乎有些怨怼,终于忍不住叹道:“何苦如此薄情?”

    韩桐连搭理他都懒得搭理,究竟是谁薄情?

    大约是真被红尘说的话给吓住,好歹也是读书人,虽然大约对律法什么的,不太熟悉,却也能听得出来,她说的可能是对的,一时间,张家人就不免有点儿心虚,尤其是张俊,他可一点儿都不想坐牢。

    世人停妻再娶的不知道有多少,颇有点儿民不举官不究的意思,大部分原配也没那么狠心,可眼前这个女人,看着不像是普通人,万一真闹出事端,他面上同样不好看,一时到有退缩的迹象。

    但那老妇人却不同。

    她这人骄横惯了,向来是无理搅三分的主儿,在她眼中,韩桐就是能随意柔软捏的人,现在到让她欺负了这些年的女人欺到头上,她肯干休才怪,再者,她也不信这女人有脸告自己的儿子,真闹上公堂,难道她就不要名声了?

    老妇人本身相当清楚,世人对女子不公道,一旦上公堂,这贱妇先要被扒下来一层皮,只要她不是那等没脸没皮的,就不敢轻易对自家儿子如何,老妇人气很咬牙,一转脸,目光落在祭田上面,更是大怒:“哼,别的且不说,你做我张家宗妇期间,将祭田祸害至此,根据族归,首先杖刑一百,先打完再计较!”

    她话音落下,使了个眼色,旁边就出来三个赤膊大汉,手中举着棍子,面孔狰狞,后面还跟着十几个人。

    韩家这边几个孩子脸色都变了,四下张望,护着自家姑姑就要先冲出去,心里又着急得很,暗道怎么救兵还不来,现在家里应该已经得了消息。

    他们家大概是该着倒霉,救兵已经在路上了,没想到正赶上公主出游净街,那边交涉耽误了时间。

    老妇人在张家向来是说一不二,她一发话,那几个大汉就一拥而上。

    韩家小孩子们也会几手功夫,奈何一来年纪小,二来寡不敌众,个个吓得面色如土,觉得这一回在劫难逃了,却绝不肯放弃自家姑姑。

    韩桐目中带泪,暗暗握住匕首,想着就是一死了之,也绝不受辱。

    这杖刑可不是一般的杖刑,那是要脱掉衣服打,真要让张家如此折磨,她还不如死了,一咬牙,一狠心,韩桐就要自裁,呼听耳边传来诧异惊呼声,抬头看去,众人都愣住。

    那三个大汉一转弯,狰狞地朝着那老妇人抓了过去,张俊吓了一跳,高声大叫:“你们干什么?七哥,你疯了。”

    但那三人却听而不闻,一把把他甩开,不顾那老妇人疾言厉色地呵斥,抓住她就拖走,往早准备好的凳子上一按。

    这下老妇人可再也没有刚才的硬气,脸色煞白,头发乱糟糟,拼命挣扎嚎叫,惊恐万分,周围的人也看傻了。

    张家一群人都来不及反应,就见老妇人被扒了外衣,两个汉子举着木板,恶狠狠地打下去。

    只几下,老妇人就翻了白眼,连叫声都变得细弱。

    所有人都不知所措,因为这些汉子太过凶悍,又有其他十几个人包围着,连张家的那些长辈,一时都说不出话,也不敢阻拦,只是窃窃私语,心中暗自惊讶。

    红尘也咋舌,这可真够厉害的!

    韩家的那些救兵,此时才匆匆忙忙,着急火燎地赶了过来。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六章 争辩
    &bp;&bp;&bp;&bp;韩家一帮子,三兄弟,加上拖着病体,说什么也要跟过来的老太太,一到地头,看到那围着的人群,再一看众人古怪的神情,都是都变了色。

    尤其是老太太,她生平只有韩桐一个女儿,爱逾性命,这次女儿受了那么大的委屈,她心里是又愧疚,又痛苦,觉得是自己太愚蠢,竟然好几年都没有察觉到不妥之处,愣是让女儿走投无路,差一点儿香消玉殒。

    就这几天的工夫,她不知道做了多少个噩梦。

    如今女儿在自己家,在她的保护之下,竟然又给丢了,她能接受得了才奇怪。

    现在赶过来一看,还以为女儿已经遭难,浑身冰凉,猛地挣脱开人群就向里面冲。

    “娘!”

    韩家的那几个兄弟也脸色煞白,最小的一个韩家老三,一把把腰里的刀拔出,那刀还是当年皇后所赠,宫中为万岁爷锻造兵器的时候,一起打造的,上面有内造的标记,十分显眼,平日里他虽然随身佩戴,却鲜少拔出让旁人看。

    这会儿却是什么都顾不得了,要是在自己眼前,老娘和姐姐都受辱,他还不如一头撞死,活着也丢人。

    三兄弟挤开人群冲进去,心下又惊又惧,生怕看到可怕的场面。要是姐妹有个万一,恐怕老娘也……也……

    “娘!”

    “妹妹!”

    “姐你别怕,小三子来了,我,我……”

    韩家这几兄弟一睁眼,声音戛然而止,通通愣住,老太太也僵立当场。

    还是韩桐反应快,扑过去嚎啕大哭。

    那边几个韩家的小辈儿,冲上来爹爹叔叔伯伯一通乱喊,看着自家长辈们迷迷糊糊的,他们也迷迷糊糊,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呃,那老婆子要打姑姑,然后就被打了……”

    好像,还真的只能这么说。

    眼看着张家的那个老妇人都快没了声音,进气少出气多的样子,再打下去,非出人命不可。

    那边几个族老才回过神,脸色大变,连忙招呼人阻拦,至于张家的张俊,整个人完全没有反应,只知道哭个不停,嘴里一个劲儿地喊:“住手,都住手。”但自从他被推倒在地,就再也没有动过。

    但凡他有点儿血性,至少也该冲过去替自家亲娘挨上几下才是。

    张家乱作一团。

    韩家老太太这会儿到镇定了,只要她女儿平安无事,她就是人生阅历丰富的老太太,什么没见过,绝不会举止无措,一边把女儿护在身后,让韩家的人上前保护,一边带着人退后,先不去搀和。

    这机会多难得,看着敌人自己打自己,再痛快不过,能多看一会儿就多看一会儿。

    半晌,张家那边总算从混乱中稍稍平复,毕竟人多,都是自家亲戚,一开始那是没反应过来,这会儿也不可能真放任这闹剧继续下去。

    那边几个打人的,被泼了一桶井水,总算清醒。

    张俊这才扑过去看自家的老娘。

    “娘!”

    “娘亲!”外头又来了个十六七岁的女子,是韩桐那个小姑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到的,现在才冒出来,花容失色,满脸是泪水。

    “娘亲,您,您怎么样了!”

    小姑娘哭得梨花带雨,周围张家的人都看得心有不忍,纷纷劝慰,指责那几个乱打人的实在不像话。

    这几个也满头雾水。

    “不对啊,刚刚我们打的明明是……”

    众人四下张望,看到韩桐,脸色骤变,忽然有些害怕起来,刚才那事儿,实在是太古怪。

    张俊那个妹子张雯哭着抬头看了韩桐一眼,哀哀痛哭道:“嫂子,你也太狠毒了,小侄女体弱多病,现下去了你伤心,我们谁不伤心,你怎能因为这个就害我张家,现在连我娘,我娘都被你害成这般!”

    所有人都一愣,先是反应不过来,随即就开始怀疑,也是,本来是要教训韩桐的,现在莫名其妙变成下命令的老妇人遭了秧,随便一想,也是韩桐的嫌疑最大。

    众人的目光登时不善。

    韩桐冷笑。

    韩家的人也冷笑。

    这事儿虽然他们也一头雾水,但无论是谁做的,他们都鼓掌叫好,愿意送上重礼道谢。

    韩家老三虽然是个粗人,爱动手多过爱动脑子,却长了一张特别好的脸,属于如今读书人中最吃香的那类,一看就一脸正直,这会儿也一脸严肃地呵斥:“我姐姐嫁入你们张家,多年来替你们操持家务,尽心尽责,这么多年,对那个老太婆晨昏定省,丝毫不敢怠慢,每天就没有在正常的饭点儿吃过一顿热乎饭菜,你们不但不知道感恩,还害死了我的小外甥女,甚至捏造罪名,构陷姐姐,举头三尺有神明,别以为你们随便几句话,就能颠倒黑白!”

    声音洪亮,气势也壮,就是张家那些自家人,都不免心虚,略有些半信半疑。不过,张俊还有她家老太太,在家族里名声都不坏,不像是那等不讲理的,再说,人心本就偏,比起韩桐,他们自然更相信自家的人。

    张俊和张雯同时露出一副受了大冤屈的表情。

    尤其是张雯,一边哭一边道:“娘亲最是慈爱不过了,嫂子入了门,娘就把管家的事儿都交给她,自己再没有插过手,世上哪家的婆婆,能做到我娘这份上,比起亲娘也算不上差。”

    红尘一下子就笑出声来,难得放纵一下,越笑声音越大:“罗娘,我好像记得,张家在娶了一个冤大头儿媳妇进门之前,只剩下三亩良田,而且还差点儿要卖了?”

    罗娘点头,翻出个本子,特别仔细地把当年张家的资产说了一遍,一点儿都没落下,连那个老太婆当年陪嫁的五两银子也计算在内,又把冤大头儿媳妇的嫁妆一说,再把张家现在那实在算得上丰厚的家产一提。

    众人都傻了眼。

    这么一对比,他们张家以前拼命积攒的银钱,连儿媳妇的嫁妆一个零头都比不了,和现在的家产更是天差地远。

    人家说的有理有据,这般详细,也不像是假的,再说,这也做不了假,谁都不是瞎子,张家一群人,此时才隐隐约约地想起来,是张家很幸运地娶到一个好媳妇,之后才开始越来越发达。

    红尘冷笑。

    韩桐是什么人,韩家的心尖尖,就是她惹得家里再生气,嫁妆也没少她一分一毫,那是张家历代瞩目留下来的所有嫁妆,都塞给了她,还有皇后娘娘在,也不可能让她吃半点儿亏。

    当年出嫁,光是明面上的嫁妆那就是十里红妆,至于私底下的,恐怕连计算都很难计算,金银好算,那些知名的字画,古董,各种书籍孤本要怎么算?

    张家能娶到韩桐,那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他们却越发贪婪,半点儿也不知足。

    或许,他们一开始也知道是占了便宜,只是后来,韩桐表现得太好,他们到开始觉得那一切本就是属于他们的。

    此时让红尘一口点破,张俊和他妹子,脸色瞬间惨变,几乎恼羞成怒,却说不出半个字反驳。

    半昏厥的张老太太这会儿让灌了一碗水,还是气息奄奄,却强撑着睁开眼,呻吟道:“都是那个恶婆娘,她,她坏了祭田,坏了我张家的基业,无论如何不能容她……”

    张家好些人都愣住,一时不知该如何接。

    罗娘和小严很有眼色地搬来好几把椅子,都是上好的,也不知道她们怎么这般神通广大,随手就能弄到。

    铺上垫子,让自家郡主舒舒服服地坐下,又招呼韩家的人一块儿坐,拿来点心茶水,先让他们吃着喝着。

    两个丫头这般一招呼,韩家的人也多少觉得放松了些。

    一放松,身体就有点儿撑不住,尤其是老太太,韩桐连忙扶着母亲坐下,喂了些茶水,看着母亲的脸色恢复,这才放心,要是因为她,让母亲出点儿什么事儿,她就是死也不会原谅自己。

    韩家其他人也养了养精神,心下对红尘是十二万分的感激。

    虽然还不知道这姑娘的身份来历,也不知道她为何要出手相助,可他们不能不感激,尤其是韩桐,张家老妇人挨打之事,她猜测,至少有*分和红尘有关,就是不知道这位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她真有法力,是个高明的灵师?

    红尘轻笑一声,并没有和韩家的人寒暄,给罗娘使了个眼色,罗娘就清清朗朗地把红尘的身份一说。

    这是万岁爷亲封的荣安郡主!

    张家的人基本上都傻了,张俊的脚甚至开始酸软无力。

    韩家这边能稳得住,最多互相使了个眼色,虽然没见过,可谁也不会没听过荣安郡主的大名。

    张家这些,说白了就是很会装模作样的市井小民,红尘把身份一亮出来,他们不傻眼都难。

    那可是郡主!

    红尘见这帮人都不敢再多话,才慢条斯理地道:“我日前夜观天象,发现京城重地,竟然出了个恶妇,惹来自家祖宗的痛恨,以至于怨气冲天,连祭田都跟着遭殃,就有些好奇,特意过来看看,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张家众人:“……”

    奇怪,这位郡主不是个韩桐出气的?

    他们还以为红尘说的恶妇,指的是韩桐。

    张俊的脸色也稍微和缓了些许,刚想开口跟着痛骂一顿,就见红尘伸手一指,指向张老妇人。

    “你说说你个恶妇,到底做了多少天怒人怨之事,居然连自家祖宗都痛恨你,刚才还借自家晚辈之手教训于你,哎,此事居然发生在京城首善之地,实在是,实在是让人心惊。”

    众人一愣。

    张家的那一群人简直目瞪口呆。

    张俊也吓了一跳,连声大呼冤枉,至于那个老妇人,虽然不能动,这会儿居然也哑着嗓子高声喊冤:“你,你不要血口喷人……”

    她还想说,忽然想起红尘的身份,到底没敢,只是双目含泪,“谁人不知,我早年守寡,辛辛苦苦为张家养了这一儿一女,一辈子都是为了我张家活着,说别的也就算了,说我,说我获罪祖宗,我绝不能认!”

    话音未落,晴天霹雳!

    张老妇人的声音戛然而止。

    其他人也发呆。

    连张俊都有点儿害怕——难道真是母亲她,她做了什么错事,让祖宗怪罪了?

    别人或许不知道,张俊是他母亲的心头肉,还是比较了解娘亲的,知道他娘亲没有在外面表现出来的那般慈眉善目,不过,他也只觉得母亲是早年受了苦,所以才性子刚硬,当年母亲守寡吃了很多苦头,如今也该享享清福,他是个孝子,可没觉得孝顺亲娘有哪里不对。

    张家那老妇,也因为这忽然来的雷脸色苍白,却还是硬挺着坚持说自己绝不错处,所作所为,没有一样不是为了张家。

    在场的人也都是半信半疑,总归信那老妇人的多些,毕竟相处多年,没见她有劣迹。

    红尘轻笑,到也不恼怒。

    “当然,空口白牙的,也不能我说什么就是什么,唔,这样吧,你个老妇人不是说,祭田是你媳妇给毁了的,种什么毁什么,在我看来远不是这么回事儿,就是你获罪祖宗,招了祖宗的怒气,才得了报应,到是你这儿媳妇福缘深厚,是个有大福气的,今天你们从别处拿出点儿菜苗或者野草什么的,让韩桐亲手种一种,过两日看它枯不枯。”

    此话一出,张家那老妇人就冷笑。

    连张雯都略有些幸灾乐祸,高声道:“不必过两日,大家都看见了,这一大片地无论种什么,随种随枯,肉眼可见。”

    红尘无所谓地摊摊手:“好吧,我不插手,省得麻烦,你们自己去寻菜苗,种子到不是不行,只是太耽误时间,我可没空儿盯着。”

    张家的人面面相觑,到也有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真去别处先连泥土一块儿挖出不少菜苗,都是小白菜。

    张家那老妇人似笑非笑地扫了她这个儿媳妇一眼。

    她可是知道,韩桐根本没种过地,哪里会种?就是嫁入张家之后再被磋磨,张老妇人也不至于支使她去下地,真出去下地,岂不是告诉别人,她在磋磨这个儿媳妇?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七章 轻易
    &bp;&bp;&bp;&bp;韩桐自己都懵了一下。

    种地这种事儿,呃,她真是一窍不通,就是去了张家之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小姐,变得家务精通,甚至能烧火造饭,养鸡喂鸭,可外面庄子里那些差事,她是万万不会的。

    红尘轻笑:“为了对比,也为了让韩小姐能知道怎么种植,就请咱们张老太太先示范一下如何?”

    张家那老妇人浑身酸痛,她儿子连忙扶着母亲想开口说话,欲要替代母亲去做,但老太太冷笑阻止。

    “也罢,作为张家妇,我家耕读传家多年,不会种地的少见,老妇人虽然久不活动,这活儿也能干。”

    说着,张老妇人就顽强地自己站起身,踉跄地走过去,咬牙接了族人递过来的农具。

    其实这也没什么难的,并不用除虫拔草施肥,就是挖个坑把菜苗埋进去便是。

    张老太太浑身都疼得要命,但这点儿活儿,还是随手就做了,看样子颇为熟练,显然以前也没少干。

    张家那些人,登时就有些感慨,她老人家当年为了张家,也是吃尽了苦头,家里有这一儿一女,又没个男人,日子有多难过,大家伙儿都能想象得到,他们家能有今天,着实不容易,一时间,对于老太太可能对待儿媳妇不太好的事儿,也都多了几分宽容,毕竟天底下的婆媳,关系好的也并不多见,有些矛盾才正常。

    她三两下就把活儿干完,气喘吁吁地立在道边,满头虚汗,举目一看,脸上顿时僵硬,其他人也吓了一跳。

    那些刚刚种下去之前还青翠欲滴的小白菜,一颗一颗地黄了叶子,枯萎的程度肉眼可见。

    他们是知道这片地已经不行了,但谁也没想到,竟这般恐怖。

    一时间,所有人自动自发地退后了好几步,生怕再沾上什么不好的毒物,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张家那老妇人也眼眶一酸,落了泪,大哭:“这,这是做了什么孽,我家有这等破门的媳妇!”

    她在那儿哭,韩家的人也脸色不太好,韩老夫人更是一把把女儿护在身后,生怕那疯妇再伤了宝贝闺女。

    韩桐心中也很不安,偷偷看了红尘一眼,红尘冲她示意了下,她一咬牙,总觉得眼前的郡主不会害了自己,轻轻从母亲身后出来,毅然走过去。

    张老太太气喘吁吁,却冷笑道:“怎么?难道你们以为,这块儿地不是被祸害了,我这个儿媳妇去种,它就能恢复如初?”

    她声音拔高,充满讽刺。

    张家的人都摇头。

    那不可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眼下大家伙都看着,他们家的祭田种上菜一瞬间就变得如此,难道换个从没有种过地的小娘子,就能变了?所有人看向红尘的目光,都有些古怪,不知道这位究竟是个什么意思。

    但连张老太太在内,敢去说韩桐,却不敢带上红尘,身份差距太大,让人不能不有所顾忌。

    红尘到是老陈在在的,还笑眯眯地替韩桐递小铲子,还有那些菜苗,递过去就道:“你给张家的老祖宗们商量商量,让他们显显灵,看在你这个张家救星的份上,先别闹了,除了那一小片小白菜,其它的恢复了吧。”

    韩桐满脸懵懂,只知道点头,其实脑子里一团乱,僵硬生疏地挖开地,随便挖了几个小坑,把菜苗歪歪曲曲地塞在里头,又给填上土,动作简直不要再生疏,期间好几次差点儿摔倒,差点儿踩坏了苗,还揪下来一大片叶子。

    周围的人都觉得惨不忍睹。

    张家老太太一直在冷笑,张俊和他妹子到看不出什么,但张老太太直接就忽视了那片土地,冲着族老们道:“不是我斤斤计较,张家妇竟害族中祭田,实在罪大恶极,若不惩处,岂不是对祖宗不敬,我可做不出这等糊涂事,即便得罪了贵人,今天也要韩家给我们张家一个公道!”

    她一个平民出身的老太太,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到真有点儿腹中有诗书的模样。

    那个族老一开始也听得很认真,渐渐的,脸色却变了,直愣愣地看着前面出神。

    其他族人也都目瞪口呆。

    哐当一声,还有人扔下手里的棍子铁锹之类。

    他们本来拿着这些东西,是为了吓唬韩家的人,给自家人撑腰,现在个个面色如土,不知该如何是好。

    张老太太滔滔不绝地说话,说着说着,忽然感到寒气逼人,声音渐止,心中略感不妙,一时间,竟连头也不敢回。

    不可能的。

    祭田如何,她亲眼看过,亲自试过,还为此难过许久,那祭田肯定是被人下了毒,或者使了手段,但坏了就是坏了,毁坏容易,修复却难,寸草不生的土地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稍有改变,难道那个贱妇,还能耍出花样来?

    “哈哈哈哈哈!”

    背后忽然传来韩桐的大笑声,张老妇人的身体更加僵硬,脸上阴晴不定。

    韩桐却笑得落了泪。

    “原来天地有公道,原来张家的祖宗,竟还是明理的,知道什么人是搅家精。”她一边喊,一边笑,一边又哭了,大声地哭,好些把多年来积攒在心中的郁闷委屈都给哭出来,痛痛快快地哭出来。

    韩老夫人抱着女儿,眼睛也有点儿湿润。

    张老太太终于强撑着精神,慢慢回头,一眼看过去,眼前一黑——怎么可能呢!那一片祭田,寸草不生的祭田上,韩桐种下的菜绿油油的,精神抖擞,甚至从她种下菜苗的地方开始向远处蔓延,枯草回春,大地复苏,除了……自己所种的菜苗。

    对比之明显,恐怕外人看了,都会以为这是专门故意做出来的效果。

    她张了张嘴,努力去想各种借口,猜测原因,她想说,是韩桐运气好,种的地里没有毒素……但韩桐不会种,种得歪歪扭扭,一点儿都不争气,有好几颗菜苗都种到了自己那些菜苗的中间去,离得那么近,几乎挨着,这种借口,她说出来又有谁能信?

    她一时都不敢回头看,怕看到那些族人的表情。

    所有人都不说话。

    红尘笑眯眯的,声音起伏不大,平平淡淡地道:“我说过了,张家出一恶妇,作恶多端,自家祖宗看不下去,所以才降下惩罚,韩小姐为张家做牛做马多年,立下汗马功劳,虽然如今和张俊合离,不再是张家人,可张家的祖宗,显然还是明理的。”

    这话一点点钻入众人的耳朵。

    所有人都无法反驳。

    有些还想说什么,可红尘站在那儿,堂堂郡主,自有威仪,谁又会在这种时候强出头,反正似乎也牵扯不到自己。

    那老女人虽说是张家的媳妇,但平民百姓家里,出个败家媳妇,也不算大事,说是名声受累,受牵连的也是那女人的娘家,他们张家到是受害者。

    谁也不是傻子,几乎一眨眼的工夫,张家这边就多出好些心思,想着怎么把事态平息,让自家的损失减到最小。

    张老太太心里咯噔了一声。

    她能带着儿女过这么多年,越过越好,就不是个傻子,只要看那些人的眼神,也知道这些人的想法,但此时此刻,她却有一种黔驴技穷的感觉,过去让她无往不利,尤其是在儿媳妇身上无往不利的手段,似乎都用不出来了,使出来也不会有用。

    扑通。

    张俊一下子跪倒在地,嘴唇颤抖:“祖宗息怒,祖宗们息怒!张家子孙张俊,愿代母受罚!”

    张老太太一愣,咬了咬牙,却没说什么,她儿子果然长进了,这种时候,退一步认错,反而是聪明的选择,虽然这一下子,就等于儿子主动把黑锅扣在了母亲身上,认下这祭田之所以如此,是她这个张家妇做了孽,祖宗才给予警告。

    张家的人,也都无语。

    张俊磕头不止,一转身,又匍匐着向韩桐挪动过来。

    韩家几个小辈不约而同,站起来挡住。

    红尘摇了摇头,转身看了韩桐一眼:“韩小姐,你还想看后续吗?”

    韩桐脸上阴晴不定,目光却终究渐渐冷淡,轻笑道:“不用看了,也没什么好看的。”她觉得身上一轻,又有些不可思议,原来,张家这些人,竟然这么容易妥协,她本来以为,她的前夫和前婆婆,都是死硬到底的人物,绝不会这般轻易认输,在她的脑子里,也许把这一家子都给妖魔化了。

    红尘微笑,她有点儿理解韩家小姐的心思。

    她也见过的,一个女人嫁入一个家庭,因为付出太多,得到的太少,被人****控制折磨,于是就形成了错觉,觉得那一家子是高山,根本无法对抗,可其实,那只是一个小土坡,抬抬腿就能跨过去,甚至想铲平了,也费不了多大的力气。

    可以说,她带着郡主的身份站在这儿,一切已经尘埃落定。

    张俊还在声泪俱下地说着什么,韩桐却已经听不见,原来,只要自己不想听,就真的可以听不见了。

    红尘也不看这个男人,只对韩家人笑道:“合离的事尽快办好,想必不需要朝廷下旨,干涉这等事了。”

    惊动朝廷也不是不行,但韩桐毕竟不是什么公主郡主一类的皇家人,皇家干涉,就显得不太妥当。

    韩老夫人咬牙切齿:“郡主放心。”

    要是连这点儿事都干不了,她也没必要继续活下去浪费粮食,真当韩家没人在朝中任职,他们就成了没了牙的老虎不成?

    红尘点点头,转身而去。

    韩家人也连忙护着韩桐走人,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大家都身心俱疲,韩桐的身子也不好,还是早点儿回去调养要紧。

    至于张家,就没什么人在意了。

    韩老夫人抱着女儿上了车,忽然想起什么,回头冲自家三小子道:“你去送一送郡主,我看郡主带的人不多,别让人冲撞了。”

    “是,娘。”

    韩家老三连忙答应。

    现在在京郊乡下,周围乡野村民们多,而且这阵子也不太平,郡主一个女子,为了韩家的事而来,即便不需要,他们也该有点儿表示,事后礼物那是其次,现下也绝对不能怠慢了一星半点儿。

    红尘到没管韩家的好心,想了想就道:“直接进宫,回去跟娘娘回禀这事儿,想必她老人家也惦念着呢。”

    现在和皇后娘娘交往的时间久了,红尘到有点儿了解那位娘娘的性子,竟是个急脾气,并不像她外表那般平和冲淡。

    韩家这事,娘娘表面不关注,实际上还不知道怎么挂心。

    果然,刚一到宫门,娘娘身边的德公公,还有于少将军于逸都亲自过来迎接。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娘娘的心思还真是直白,也不耽误,连忙跟着他们进了宫门,一进去,红尘扫了于逸一眼,不由愣了下,心下惊讶。

    最近有一段时间没看到于逸,今天一见,这家伙眉宇间竟多出一抹阴煞之气,红尘略一皱眉,刚想说话,忽然神思恍惚,眼前浮现出一团雾气,隐约有兵戈之声一大片血红的东西在眼前炸开,血花四溅,无数人倒地不起。

    “呼。”

    红尘吐出口气,神色凝重,轻声道,“少将军,你这几日可有……”

    “嗯?”

    “没什么。”

    红尘忽然想起这家伙还是禁军的人,随意探问禁军的行踪,可不是个好习惯,想了想,红尘从自己身上解下一个荷包,递过去。

    于逸吓了一跳,脸色涨红,连连退后,连手都不敢伸,看那模样,左顾右盼,似有逃跑之意。

    红尘:“……”她一点儿都不想知道这小子正想什么呢。

    一转眼,旁边的公公脸色也有点儿不对,红尘抽了抽嘴角,也怕他回去胡说八道,连忙正色:“我刚才忽然觉得不妥,灵觉示警,这个荷包里面装着一张护身符,是我自己用的,比平常的要灵验,于少将军,还望你随身携带,不能打开,不能让别人触摸,也不要随意丢落。”

    于逸松了口气,脸上还是有点儿红,讷讷应了,伸手恭恭敬敬地接过来,然后揣到怀里。

    也不怪他胡思乱想,荷包这种东西,女孩子可不能乱送。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八章 刺驾
    &bp;&bp;&bp;&bp;于逸脸色通红,尴尬地应了,红尘失笑,到也没太介意,一转头到了皇后娘娘跟前,还开了几句玩笑。

    “哎,我看于少将军真是许不出去了,我给他个荷包就吓得跟得了毒蛇猛兽似的,这么不解风情,上哪儿去招女孩子喜欢。”

    皇后也笑,拢了拢红尘的秀发:“你这孩子到是洒脱。”

    荷包那种贴身的东西也说送就送,不是父母亲人,那东西送出去,可是会招人话柄的,便是在京城,这事儿也有些忌讳,不过皇后也没训她,对于红尘,她总是多了几分纵容,也是觉得自己还在呢,让这孩子松快些也无妨,她还这么小,以后不知道要有多少艰难日子过,趁着现在年少轻狂,就该有点儿年少轻狂的样儿!

    “对了,娘娘也戴一个。”

    红尘把自己备用的也贡献出来,千叮咛万嘱咐,务必随身携带。

    “还有太子那边,他手里有我给的平安符,纵然没有这个效果好,也戴着吧,以防万一。”

    以于逸的身份,他要出事,很有可能皇后娘娘这儿也不太平,保险一点儿更好。

    红尘的护身符向来管用,皇后那儿没少得,所以也不以为意,她不觉得自己在宫里能有什么危险,难道还有哪个刺客是傻子,敢进宫行刺不成?而且要真有刺客近了身,那恐怕什么平安符,护身符也不管用,这种东西,就是能减少意外发生的几率。

    当然,荷包还挺漂亮的,又是晚辈的孝敬,便没什么事儿,皇后也乐意佩戴。

    闲话说完,红尘才把韩家那事儿的始末交代清楚,她知道娘娘爱听这个,干脆把张家最后凄惨的模样仔仔细细地描述了一遍,皇后果然听得痛快,笑得连牙花子都露出来,还把素娘给吓了一跳,忙过来给她顺气,怕再笑呛了。

    等笑过,皇后又不免有些伤心。

    “当年小柚子小的时候,还带进宫来给我看过,她身体不好,惯常要吃药,后来有个老前辈心善,就给出了个主意,说要用贵气带一带,说不得就能让小鬼退避,不敢招惹,所以给她取大名为桐,和我同名,借她贵气一用,也不知是不是巧合,竟还真好了,不说舞枪弄棒什么的,至少没再病病歪歪,一过这么多年,又受了大苦。”

    红尘愕然,这才想起来,娘娘的闺名正是凤桐,只是没谁敢呼娘娘的名字,恐怕她自己都要淡忘了。

    宫里还是不宜多呆,红尘不喜欢这里的气氛,说完了正事,娘娘现如今也不得闲,要见的人不少,没办法把时间都消耗在和晚辈聊天上。

    让素娘送了红尘出去,皇后就叹了口气,招呼小宫女给自己换上衣服,再重新装扮,以前躲在甘泉宫,诸事不利,日子过得逍遥,可现如今却不能不站出来了,她的儿子要选太子妃,宫里也有许多事要处理,若还和以往似的,做个闲皇后,那可不行。

    “哎,累啊。”

    素娘回来,就听自家主子抱怨,不觉一笑:“娘娘要真不想见人,就不要见了,她们难道还敢有怨言?”

    “早见晚见,总要见的。”

    皇后勾了勾唇,也笑起来,“小时候最喜欢有客人来串门,爱跑爱闹,如今却大不同,恨不得每天都清清闲闲,一点儿杂务都没有。”

    那些请见的朝廷命妇,让人等在偏殿,茶水都不敢多饮一口,冷了热了闷了渴了饿了,都得忍着,能早见一刻,就早见一刻吧,也别太怠慢了。

    底下人刚去传人进来,勤政殿来了人,说万岁爷要带皇后娘娘去园子里逛逛,要这边赶紧收拾东西。

    那边催促还挺着急,说是马上就走。

    皇后也不奇怪,万岁爷这一年来,到是越发肆意,不像以前那般顾虑重重,人这年纪大了,性子也和个孩子似的,想到什么就去做,她到觉得,这样很好,比以前痛快些,也不那么招人烦。

    这会儿也顾不上那些请见的命妇,她们白等了好久,只能老老实实回去,还不敢有怨言。

    秋高气爽,出宫去园子里转转也不错。

    大周朝的皇帝都爱修园子,除了自己住的,还有赐给儿孙臣子的,如今光是万岁爷自己的园子,大大小小加起来也得十多个。

    这回一路出宫门,出京门,皇后看了看便知道,这是要去东山兰苑,兰苑论精美比不上其它几个园子,论大气也不如,却有一个好处,里面的温泉池子建造的堪称华美,泉水更是极佳,先皇的宠妃兰妃,就爱极了兰苑的园子,听说她冷若冰霜,伴驾时也不见欢颜,唯独戏水时,偶尔会露笑容,为美人一笑,先皇曾经十数次整修兰苑。

    后来陛下登基以后,到不大喜欢这地方,荒废许久,也是近年,发现皇后也爱温泉,才又把兰苑给捡起来,让人重新翻新了两次,连温泉池子都重建,还发现了新的泉眼。

    圣驾出行,就是轻车简从,也带了一千护军,刚一出京城,陛下就纵马而来,上了皇后的车,满头大汗,精神也有些不济。

    皇后一下子乐了,赶紧给他倒了杯茶,又拿温热的毛巾给他捂了捂头:“真是,还当自己是二十岁小伙儿不成。”

    皇帝讪笑,心里也不大自在,扭头一看,正看见于逸带着几个年轻侍卫,还有几个小皇子你追我赶地赛马,便叹了口气:“真是不成了,不成了!”

    虽说他骑马时,没人敢超过他,好像他还勇猛如前,但到底是不是,那只有自己知道。

    “还得再找几味良药,丹药,这药啊,效果也越来越不好。”

    皇后听他这么说,也不劝,眼前这个陛下,性子倔强的很,你就是告诉他,别管什么灵丹妙药,也治不了一种病,就是老病,他也绝不会听,他老人家自以为才高八斗,医书都翻烂了,道家的典籍那也是常常翻阅,有了药,他自然能分辨好坏,有坑蒙拐骗之徒要骗他,那绝不可能。

    他是皇帝,人人都哄着,就是再英明的人,也不免被哄得有些自大,她这个皇后,早些年掏心掏肺地管他管了那么久,也不见他领情,现在都老了,她有儿子,还想自自在在地多活几年,好能抱上孙子,什么犯言直谏,皇后的职责,她通通不管,只管自己如意。

    看着老男人惬意地把头搁在她的膝盖上,皇后一边伸手给他拿捏,一边露出个温和的笑容来。

    瞧瞧,她如今都不管了,什么都不管,在这人心目中,这不是就又成了好皇后,是那种用不着压制,可以带在身边给他撑门面的好皇后了。

    皇帝昏昏欲睡,半睡半醒地,却忽然睁眼,猛地坐起身,脸色严肃。

    皇后也坐直了身子。

    不多时,外面于逸就凑过来低声道:“陛下,娘娘,前面不知道再烧些什么,有浓烟,探马担心有异。”

    皇帝沉吟片刻,冷声道:“就地驻扎,仔细戒备,前军变后军,随时准备返回。”

    于逸应了。

    素娘连忙从后头的车上赶过来,身边还带着几个宫女,皇帝身边的奴才也聚集到一块儿,一个个脸上惶恐。

    皇帝就笑起来,拉着皇后的手轻声道:“梓潼,别担心,这里是京城,是我大周朝的京城,什么都不用怕。”

    “我不怕。”

    皇后随手从车底下拽出一把刀,只有小臂那么长,寒光凛冽,“万岁爷莫不是忘了,我这把刀,当年还胜过您呢。”

    皇帝愕然,半晌大笑,一边笑一边虚虚地点皇后的额头:“真以为自己是高手了,那是朕让着你。”

    当年他可不像现在,那当真是夏练三伏冬练三九,苦练出来,一日不曾停,真正的上马能战。

    他这个皇帝,可不是什么太平盛世的皇帝,先皇给他留下的,也不是什么好摊子。

    “太子比我……也享不了多少福。”

    大周朝已经到了必须要改变的时候。

    不改变,就要亡国。

    它太平了许多年,可眼下明显又开始不太平,所以,他需要的不是一个守成的继任者,必须朝气蓬勃有冲劲,那些人个个说太子年幼,幼君登基,于国无益,却不知道,这已经是最好最好的选择了。

    他的太子确实年幼,却并不幼稚,看性情,到有些三十岁左右的沉稳,也有少年的冲劲,身边还有人护着保着,心性更是不错。

    那些老臣们,以为他糊涂了,偏爱幼子,又为了制衡,为了权势永固,才选出这么一个太子,诚然,他们说的也不全错,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太子合适,在外多年,与那些勋贵大臣并无太大牵扯,却并非没有势力,无人支持,他又是嫡子,和宁侯还交好,别人都以为他不知道,其实他是知道的,宁侯那个人,其实相当有能力,有他一个人,能顶得一半朝臣,再加上还有鬼谷的人在外支持,他当这个太子,自己扶持一段时日,也就能坐得稳位置了。

    外面忽然一声嗡鸣。

    一支长箭飞至,轰隆一声,竟然爆炸。

    爆炸的冲击,震得马车一颤,几乎要裂开,宝马长嘶一声,拔腿狂奔,要不是外头的护军手明眼快,一刀下去,斩断马头,恐怕这车也要被拉得狂奔。

    御马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通常情况下受惊也不至于如此暴躁。

    皇后心中划过各种念头,拿出手帕来捂住口鼻,连皇帝的脸色都大变:“火雷?”

    “少将军,少将军!”

    惊呼声四起,连护军都几乎忘了规矩,失声大叫,皇帝一咬牙,猛地撩开车窗帘子,就见于逸满面乌黑地倒在地上,护军反应迅速,齐齐包围过来,护着马车,也有人朝着从树上跳跃的人影追过去。

    但那几个人身手极为灵活,一击不中,随即撤退,撤退时还一箭一个,杀了十七八个护军。

    皇帝脸色惨白。

    皇后的目光落在就距离他们只有半步之遥的那一大片黑坑里,嘴唇略略颤抖,素娘紧紧地挨着自家娘娘,旁边的女官宫人们更是瑟瑟发抖,还有的吓得尿了裤子,但这时候,也顾不得什么失仪不失仪了。

    旁边的太监到是还镇定,小声跟万岁爷回禀,原来刚才那一箭射过来,无声无息,谁也没有发现,近到眼前众人才惊觉,于少将军不得不一身相当,这才让那箭偏离了方向。

    “少将军身上的护甲是最好的,也许……”

    于家的规矩,出外执行任务,全都穿最好的护甲,他们也穿习惯了,并不会因此而影响灵活度。

    据说,于家祖辈流尽了鲜血才得了教训,对子孙的保护,自然不遗余力。

    可是这一次,恐怕护甲没有什么用,光是那震荡,就能让他五脏六腑全都碎裂,丢了小命。

    皇帝不敢多呆,皱眉吩咐太医过来,转身就让人再驾车过来,太医一赶来,心里咯噔了一下,一看这场面,他也觉得于逸必死无疑,凑过去一看,却愣了下:“咦?”

    后面的马车迅速驶至,无数护军宝刀出鞘,护在马车前后,皇帝匆匆拉着皇后要等车,皇后不知为何,忽然心中生出警兆,一把抓住皇帝向旁边一推,那马车里就飞出一道寒光,寒光铺天盖地,笼罩向众人,一瞬间,好几个护军的人抱着头脸胳膊哀声倒地,皇后也僵立不动。

    皇帝倒在地上,一身狼狈,本人到没受伤,一抬头吓得脸色大变,高声喊:“皇后,保护皇后!”

    一片混乱,后面的护军一拥而上,把马车给拆成碎片,只看见装在车厢里的一个圆筒机关,空空荡荡一片。

    皇帝扑过去拉住皇后,上下检查,护军一拥而上,却都有些手脚酸软,为首的那个满头虚汗,气喘吁吁地道:“陛下,我们快撤,咱们都着了道,现在卑职头晕的厉害,肯定是中了毒。”

    一转头,有一大半护军的脸色不对,身体瘫软,皇帝的心里顿时凉了,幸运的是,皇后回过神,摸了摸身上,满头雾水:“我没事……”她首当其冲,竟然一点儿都没有伤到。

    皇帝脸上露出一抹欣慰,冷声道:“看来老天还是站在朕这一边,能动的护军结阵,马上转回东山大营。”

    东山大营那是万岁亲领的,绝对忠心耿耿。

    众人领命,气氛凝重,风雨欲来,却是有条不紊地开始撤退,心中做好了被伏击的准备,却不曾想,等到众人平平安安度过最危险的转向,居然也没有袭击,懂兵事的不免奇怪——难道袭击的那些人都是傻子?不趁着混乱偷袭,还要等着大军整顿好,从慌乱中恢复才动手?
正文 第三百八十九章 庆幸
    &bp;&bp;&bp;&bp;调转队伍,没过片刻,后头就有探马来报,说是太子亲自率领禁军来迎接了,路上还歼灭一伙儿伏兵。

    皇帝没说什么,面上到是松了口气,重新检查过车马,慢慢上了车,皇后受到惊吓,到后面的车上休息去。

    上了马车,他身边的老太监就凑过来给万岁爷倒了一碗安神茶,皇帝接过去,手指还微微颤抖,头上也冒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水,可见他也不是不害怕。

    “太子来了,你怎么看?”

    皇帝轻声问,声音中辨不出喜怒。

    老太监笑道:“万岁爷心里有数。”

    皇帝慢慢松了皱着的眉头,也笑起来:“他是个好孩子,我放心。”虽然刚才也有那么一瞬间担忧,怕太子……但随即就把念头抛了。

    “他这么快得到消息,恐怕也出了事。”

    皇帝叹了口气,脸上有几分忧色,“敢这时候动手,肯定已经做了完全的计划,也不知道那孩子有没有受伤。”

    几句话的工夫,外面的探子已经把前因后果调查清楚。

    原来太子竟然接到假传的圣旨,要他出宫伴驾,路上却遭了刺客,幸亏荣安郡主算了一卦,算到太子有难,及时带人增援,太子才得以逃脱,又担心万岁爷的安全,连忙回宫调动可以调动的禁军,前来迎接。

    皇帝脸上露出一抹怒。

    要是太子和皇帝接连出事,还不知道他大周朝要乱成什么样,忍不住砰一声砸了杯子,气得脸色发青:“乱臣贼子!贼子!”

    等太子平平安安,精精神神地出现在眼前,皇帝这才安心,父子两个有默契,也没有多说,听到太子本来抓住了个为首的刺客,没想到一不注意,对方就自尽了,看起来是专门培养的死士,皇帝也不觉得奇怪。

    “抓不住的。”

    他这个皇帝当得不太平,年轻的时候,也是数次死里逃生,和别的太平皇帝不同,他对于这些事,多少有些了解。

    “那些刺客就是被抓了,也问不出什么来,不过不要紧,只要他们动手,就会留下痕迹……对了,还要多谢荣安。”

    皇帝如今自然不待见红尘,却也不得不承认,红尘是个有能力的,所以,他自己不待见归不待见,从来没有让太子和红尘生疏。

    这个人,别管做皇帝是糊涂也好,精明也罢,到并不是那种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类型。只要你有用,他就有唾面自干的气度,当然,你要是没用了,新仇旧恨,他都要重新来算一算。

    太子笑了笑,面上镇定,轻描淡写,但这一次,实在惊险万分,他和红尘都商量好了退路,当初修河堤的时候,红尘和林旭手底下攥着的一批新兵,如今个个都比百战老兵一点儿都不差,虽说没上过战场,可各地剿匪也见过血,是真正的精锐,这一次要是皇帝出了事,太子一时在京城稳不住局面,他们就打算先退一步再行计较,总不能这般乖乖留在这等险地等死。

    现在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父子两个也没有多说话,车队人马小心谨慎地回了宫。

    红尘没在皇帝面前露面,现在她是能少见皇帝几次,就少见几次,实在不能不碰面,也是十分的低调,寡言少语。面对这个人,她也是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君前奏对的规矩又那么繁杂,想想就觉得相当麻烦。

    和太子对了个眼神,红尘四下检查了一遍,没发现异常,就去看了一眼皇后,皇后累得在车上就睡过去,太医看过,说是身体无大碍,只是受了惊吓,给开了安神的汤药。要她说,汤药那种东西,能不喝还是不喝,吓到了好好睡一觉比什么都好,就跟素娘说,让她给皇后点一点儿果香,保持安静,让娘娘好好安睡。

    终于平平安安地回了宫。

    皇帝回到勤政殿,才雷霆大怒,一连发落了好些人,整个京城风声鹤唳,紧紧张张地下了一连串命令,回过神来,才问这回的损失。

    对方派来行刺的人手至少有百人,个顶个都是以一当百的高手,擅长使毒,又擅弓箭,护军损失惨重。

    “哎,于逸那孩子可惜了,跟于君说,我要追封……”

    “回陛下,于少将军并无大碍,只是受了一点儿撞击,轻伤而已,太医说休息两天就好,连药也不用吃。”

    皇帝一愣:“……”

    当时的情况他不是不知道,那么严重的爆炸,还有那一支箭,纵然于逸身上穿着护甲也绝对承受不住,不死也要丢半条命,后半生绝对要废了。

    “怎么可能?”

    底下的太监不敢说话,他们也觉得不可能,还是老太监凑过去低声道:“这是陛下洪福齐天,能护着那小子,听说郭太医也因为这个掉了一大把头发,说是很不可思议,护军的人都觉得是那小子身上护甲的作用,都想着套话要弄一身。”

    皇帝哭笑不得,不过这到底是好事,也就不多追究,只让人送了赏赐,再吩咐下去,让他休息几天便是。

    于逸这会儿早就醒了,懵懵懂懂地坐在床上,他爹立在门口,一脸怒意,等屋子里太医和丫鬟下人都退下,才暴怒地甩手敲了于逸一下:“你个死小子,逞什么能?你爹我辛辛苦苦把你安排到宫里,就是为了让你安全,好给我们于家传宗接代,那等危险活儿,你给我躲远一点儿,不要向前凑。”

    “我……没死?”

    于逸还是一头雾水。

    于君这个当爹的脸色顿时阴沉,他刚听到消息的时候,真是手脚冰凉,那一瞬间,浑身如入冰窟。

    他只这一个儿子,独子独苗,又岂止是爱逾性命,那会儿底下人传消息也仓促,他只听说儿子中箭,还被火雷给炸了,他好歹也是武将出身,岂能不知道火雷的厉害,那种东西朝廷有的也不多,而且非常危险,记得上一次他见到火雷,还是不小心出了事,一口气炸死了十一个护送的军士,有两个人尸骨无存,还有六个受了重伤,这下听到儿子也被炸了,真是天塌地陷。

    “祖宗保佑,祖宗保佑啊,回头我就去祠堂给祖宗上香,你也去。”

    眼下看到平安的儿子,于君喜不自胜。

    于逸皱了皱眉,在身上摸了摸,忽然一愣,他揣在袖子里的东西大部分都是好的,一块帕子,一个香囊,完完整整,唯独一个荷包,竟裂开了大半,上面精美的刺绣也消失不见,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团黑灰。

    “这是什么?”于君有点儿好奇。

    于逸愣了半晌,恍然大悟:“万幸,爹,这回是郡主救了儿子一命。”

    于君点点头:“我听说了,荣安郡主救援太子成功,这才解了万岁之围,确实也算救了你。”

    要是皇帝出了什么事,于逸便是能活下来,也得不了好,所以红尘不光是救了于逸,连于家一并救了。

    “咱们欠人家郡主的人情也不只一个,怎么报答也报答不过来了。”

    于逸摇了摇头,脸色苍白,现在想起来真是心有余悸,他那一天从郡主手里得了这个荷包,犹豫了好久才戴上。

    虽然郡主有些能力,可随便几句没有根据的话,灵觉示警什么的,又没有详细说明,可不足以让他有多在意,难道因为郡主一句话,他就整日提心吊胆不成。

    后来还是因为……一模一样的荷包戴在了娘娘身上……

    于逸脸上一红,随即又一白,他不想承认自己那一点儿龌龊心思,可当他看到娘娘身上的荷包时,就不自觉把这个荷包揣在了袖子里,时不时地拿出来看看,也不肯让别人碰触。

    低头看着荷包,于逸脸上露出一抹苦笑:“郡主救了我。”也是娘娘救了他!

    回过神,他喘了口气,才简单地把红尘送荷包的事,跟自家父亲说了说。

    “儿这次能平安脱险,或许真是郡主这护身荷包的功劳。”

    荷包放在桌上,残破的不成样子,让人想不相信也不行,于君吐出口气:“呼,那位郡主真是神人,不行,咱们还是要备一份厚礼过去,最好再讨要十个八个的这东西,关键时刻真能救命!”

    于逸嘴角抽了抽:“爹!”

    既然效果这般好,想想也知道是珍品中的珍品,他爹到是说得简单,还讨要个十个八个,能有这一个,已经算是邀天之幸!

    于家这边对红尘是感激不尽,红尘这会儿呆在甘泉宫,却有些心绪不宁,皇后还在休息,太子这会儿更是见不到,多想无益,她转头见素娘脸色雪白,神情惶恐,不觉一笑:“来,素娘帮我挑几个百合,我煮一碗百合粥给娘娘备着,她醒过来,肯定要喊饿。”

    素娘回神,连忙笑道:“郡主亲自做,娘娘一定喜欢。”

    甘泉宫里有小厨房,环境还不错,没有那种烟熏火燎的感觉,说是亲自做,红尘也只是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身边围着两个宫女打扇,那边两个大厨一声口令一个动作,具体工作是人家大厨在做。

    百合粥很简单,但要想做得好,却并不容易,越是简单的吃食,越是要费神。

    清洗的时候,要让十一二岁,身体上毫无异味的女孩子动手,动作轻柔,绝不能粗鲁,用的米,也是最好的贡米,专门拿泉水泡好,只用特制的陶瓷锅子,连木炭都十分的讲究,慢慢熬煮,最后加入宫中上好的糖。

    百合粥煮好,红尘先来了一碗,一碗粥下肚,精神上的紧绷感就消失了,刚才那一点儿不安,也顺顺当当地平复下来。

    “唔,不错。”

    素娘失笑:“不错就快给娘娘送过去吧,娘娘醒了,知道是郡主亲自给做的粥,正惦记着呢。”

    陪着娘娘坐在一块儿享用百合粥,两个人都没有提这次遇险的事,皇后看起来也镇定自若,想想也是,虽然如今泰平了很多年,可早些时候,这位娘娘也是刀山血海里趟过来的,别说这回有惊无险,就真出了大变故,她也能撑得住。

    只是外面不消停。

    红尘在这儿没坐一会儿,素娘就挡了好几波的人,都是后宫佳丽,连愉贵妃都坐不住,自己过来了,站在甘泉宫门口不肯走。

    素娘很是不高兴,娘娘最近好说话,不像以前那般但凡来访的都被挡驾,如今总是要见见人的,这帮人就得寸进尺,明知道娘娘受了惊,需要休息,还一个个过来添乱。

    皇后叹息:“红尘先回吧,别担心,一帮子跳梁小丑,不过是知道他们无路可走了,这才铤而走险,竟走出这么一条绝路来,皇帝老了,却还没糊涂,他们这点儿手段还不够看,当年更厉害的场面,咱们也不是没见识过。”

    红尘笑着点头,也不多问。

    一出门,竟然看到于逸在甘泉宫外戳着,不免有些惊讶。

    她也听说了,于逸这次立下大功,可也差一点儿不幸遇难,皇帝特许他回家静养,不过,这会儿他过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不等于逸开口问,红尘就笑道:“娘娘好得很,还喝了两碗百合粥,特别有胃口,不必担心。”

    于逸一低头,脸上露出一抹红晕,小声道:“我送郡主……还要多谢郡主。”

    这等恩情,其实早用不着这一句半句的谢了。

    于逸一直把红尘送出宫门,路上还避了避,绕过愉贵妃,愉贵妃是走着过来的,红尘远远看了眼她,只觉得气色实在糟糕,连胭脂水粉都遮挡不住。

    一出宫门就用不着于少将军送了,林旭正在门口等着,见了红尘,先上下打量了几眼,才松了口气,叹道:“你可真是……”

    终究没有说任何责备的话,红尘本不是柔弱的闺阁女儿,今天这种事,他也不可能阻拦,毕竟红尘看到消息,一瞬间就意识到太子要出事,兵贵神速,能分神给他送封信就算不错了,只是终究意不平。

    “希望没有下一次,希望我能把所有的风雨……都替你挡在门外。”
正文 第三百九十章 无妄
    &bp;&bp;&bp;&bp;红尘一愣,随即笑了:“太酸……走吧。”

    林旭这样的人,说这样的酸话,唔,其实还真让人心动,那种心动,就如雨后荷花初绽放,整个心尖都颤动了下,很不起眼,却是很难得的体验。

    红尘伸手搭着林旭的胳膊上了车,低垂眼眸,轻声而笑:“要起风了,咱们回吧。”

    “好。”

    回到郡主府,大家都累得不轻,林旭也来不及说什么话,就回去歇着,红尘更是一觉睡到日上三竿。

    第二天睁开眼,清风徐来,太阳正好,红尘起身洗漱过享用早餐,一看林旭又不在,叹了口气苦笑:“罢了,算他没口福。”

    受了那么大的累,罗娘和小严天还没亮就去厨房盯着,今天的早饭,大厨相当卖力气,粥都熬煮出一层油,煎鸡蛋饼配上流油的咸鸭蛋,还有一叠炒豆芽,一叠扒油菜,一叠拌香肠,一叠片牛肉。

    那牛肉是专门供给宫里的主子们吃的,大块儿的筋道可口,小块儿的薄如蝉翼,入口即化,红尘向来节制,也破例吃得多了,吃完饭肚子鼓起来,歪在树下的长椅上消食,罗娘没敢给她喝茶,到是拿了些鲜果榨成汁,给自家主子慢慢品尝。

    没一会儿,宫里就来了人。

    红尘也不觉得奇怪,那个皇帝不糊涂的时候还算靠谱,也不是个小气鬼,她昨日立下大功,有功不赏,太让臣子寒心,不过,这速度可够快的。

    赏赐算重了,金银珠宝不说,还给加了三百户食邑。

    过来传旨的公公挺面熟的,应该也是勤政殿里伺候的小太监,红尘让罗娘拿了红包塞给他,扫了一眼,笑了笑道:“公公有点儿犯小人,近日要小心手下人使坏。”

    那公公登时就被吓了一跳,冷汗都流出来,要是换了别人说这种话,他也不过一笑了之,可眼前这个是谁?

    外头的也就罢了,宫里人谁不知道,那就是个活神仙,连陛下也承认的。

    “多谢郡主提点。”

    连忙一揖到地,见红尘神色淡淡,想来有些累,立时就恭恭敬敬,诚惶诚恐地退了出去,拿捏其他大臣的手段,那是半点儿都不敢使出来。

    一出郡主府的门,小公公都不敢上马,倒退着,小心翼翼地退开几步,和来送的小厮说话,也是脸上挂笑,神色和缓,甚至略微有几分谄媚。

    正好有几个贵公子在郡主府门前徘徊,想去找那位荣安郡主去,这会儿却忽然停住脚步,脸上露出点儿惊色。

    那小公公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可在勤政殿也是老人了,从九岁就进去伺候,后来认了个有脸面的干爹,如今手底下也管着七八号人,又是勤政殿出来的,在外面极有脸面。

    皇帝身边的人,就是个粗使太监也没人敢小觑。

    他这种人往日在外面,对上那些皇亲国戚也最多客气些,并不怎样奉承,而一般大臣,碰上这种人,反而要夹着几分小心。

    “……荣安郡主好大的体面。”

    现在外面这几个公子哥,来头都不小,有当朝宰辅的公子,刑部尚书家的公子,还有万岁爷身边绣衣大统领的小外甥。

    这几个顿时脚下迟疑,有点儿不敢过去了,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公子哥咳嗽了声,讪讪一笑:“咱们和人家荣安郡主又没什么交情,那什么,这么找上门也不大合适,甘昭,要不咱先回去吧。”

    甘昭是绣衣大统领的小外甥,说是外甥,但他自幼随母姓,养在大统领跟前,不是亲生子胜似亲生子。

    像他这种专门给万岁爷干私活的绣衣使者,不娶家眷的很多,因为有家眷,就有私心杂念,真正想要上进,那就得一片忠心俸给皇帝,虽然红尘一直觉得这种想法有点儿离谱,连个家都没有,没有归宿,又哪里来得绝对忠心,奈何皇帝就喜欢这样的孤家寡人,红尘管不着。

    大统领自己不娶妻生子,把姐姐的儿子当亲儿子养,也就不奇怪了。

    甘昭看着郡主府的大门,面上阴晴不定,冷哼了声:“让一个阉人这般客气,我看,那也是个……”

    他剩下的话,终究不敢说出口,人家红尘好歹是荣安郡主,身份尊贵,他随意口出恶语,让人听见可了不得,好在身边的都是一块儿玩的极好的朋友,偶尔说几句离经叛道的话,别人也不在意。

    其实,他们平日里也不怎么在乎一个半个的阉人,可以说是井水不犯河水,更说不上怕,但不怕归不怕,他们也不是傻子,看宫里那些眼高于顶的太监在人家大门口诚惶诚恐的样子,就得知道里面的人不好惹。

    京城里站在城墙上,随便扔一块儿砖头,就可能砸中个把皇亲国戚,所以想在京城混,这帮人再是纨绔子弟,脑子也都十分的清楚。

    真正脑子不清楚的,不是早早就被弄死了,就是被家里关着不敢放出来,纨绔公子虽多,真正闹出大事儿的,那绝对是凤毛麟角。

    甘昭也犹豫了下,抿着嘴唇哼了哼:“有什么关系,我们是去求助,又不是去找事,走着!”

    说完,大跨步地朝着郡主府走去。

    其他人对视一眼,苦笑了声,也只好跟上。

    他们这一回过来,其实还真有点儿找麻烦的心思,当然,红尘和他们没有交集,连见都没见过几次,这回纯粹是受了无妄之灾。

    绣衣使者的职责就是监察天下,京城尤其是必须严密监控的地带,这一次万岁,皇后,太子,三大巨头同时遇袭,可他们在这之前,却是半点儿消息也没得到,最后还是人家荣安郡主算了一卦,察觉不妙,赶去救援才让太子脱险,也让帝后二人平安无事。

    皇帝不生气才怪,自然是大怒。

    他身边的绣衣大统领甘成,那是绝对的亲信,虽然这回失职,可也不至于因此就自断臂膀,但重责肯定是必须的,不光痛骂一顿,还打了一顿板子。

    甘成受罚,回家当然不敢怪自己的主子,却忍不住迁怒红尘,又因为生气,喝了点儿酒,说了几句气话,反正就是怀疑那荣安郡主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提前得了消息,不知道为万岁分忧,反而事到临头才出风头跑去救驾揽功云云。

    他还是胆子小,不敢说红尘也牵涉进去,和那帮刺客是一伙儿的,毕竟这种话说出口就是结死仇,没有回旋余地,人家荣安郡主是皇后身边的红人,也十分得太子敬重,他的主子是现在这位陛下,可未来的主子也不能随便去得罪。

    这种话他在家里说说,自己觉得不要紧,没想到让他小外甥听了去,他那小外甥刚刚二十出头,正是冲动的时候,看到自己敬若父亲的舅舅受了重责,心里自然不痛快,也莫名其妙地把红尘给恨上了。

    估计甘成要是知道,他私底下抱怨几句,居然就闹出这等事端,他就是憋死也一句话都不肯说。

    身为陛下的绣衣使者,他再觉得那个荣安郡主膈应人,也不可能闲着没事儿,去招惹对方。

    瞪着荣安郡主府的大门,甘昭举步,抬头挺胸地向前冲去。

    后头的人紧追慢赶,一边追一边低声道:“咱们就这么去不合适,还是先送上拜帖……”就这气势汹汹的模样,一看就是去找麻烦的,让人心惊胆战。

    甘昭冷笑:“我带着拜帖呢。”

    没办法,这人犯了性子,大家身为朋友,彼此知根知底,也知道劝不住,只好听之任之,不过互相使眼色,各自决定到了郡主府上,还是要客客气气才好,不能像眼前这个炮仗似的,一点就着,再闹出事儿来。

    他们以前就听说过,荣安郡主府不简单,里面蓄养猛兽,还有传言,那位郡主有控兽之术,养的那些兽类,都是拿活人当口粮。

    这话当然不可信。

    可他们这会儿想一想,便感到一丝寒意。

    此时秋高气爽,红尘懒洋洋地窝在树下,自己给自己摆起谱玩,现在外面不太平,还是不要出去,书也没有新的,练字枯燥无聊,林旭又不在,只能自己玩了。

    忽然有个东西叼她的鞋子。

    红尘一低头,登时一笑,伸手把小东西给抱起来。

    她很久都没有时间陪平安玩,也就是这小东西伙伴够多,她这个主人不在,也能玩得开开心心,换了别的宠物,恐怕要生气的。

    平安到现在也没长大,还是一丁点儿,眼珠子溜溜转,脑袋在红尘怀里拱来拱去的,十分亲热,逗得红尘一下子就笑了:“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前阵子她刚回来,家里那一株总是以老祖宗自居的老人参,还告了这小东西一状,说它总偷偷摸摸去盗老人参的徒子徒孙吃。

    红尘都有点儿害怕平安再给吃坏了肚子,好在检查过没什么事儿,却不得不认认真真教训了它一顿。

    “你平日里多和家里的老虎豹子一块儿出去作威作福也就罢了,反正伤不到自己,要再敢乱吃东西,我就饿你三天。”

    平安通灵性,红尘一说它,它就捂着眼睛可怜巴巴地趴在地上呜呜,到弄得红尘又心疼起来,这阵子就算没什么时间,也还是每日都要好好陪着它晒晒太阳,玩一会儿球。

    比起平安,家里其它动物到高冷,一点儿都不介意红尘冷落,自己过得也惬意得很,红尘想陪人家玩,人家也是一副没办法,好吧,我就让你陪的无奈表情。

    正逗平安,挂在旁边屋檐上的铃忽然响了。

    红尘抬头看了看,一扬眉,失笑道:“哟,这是恶客临门?”

    好像也没那么严重。

    屋檐上的金铃,也算是一样法器,还是从王半仙那儿淘来的,若是有阴煞之物进门,自然响动。

    可红尘的这个宅子,四周布置有阵法,连门上的门神也不是俗物,所谓的阴煞之物,恐怕离得老远就逃之夭夭,哪个傻子敢自投罗网进到门里来,这法器到是有点儿明珠投暗的意思,后来红尘对炼器特别感兴趣,就拿这金铃做实验,一来二去的,居然偶然间让它添了一重功用。

    只要是心怀恶意的人进门,它就无风自鸣。

    红尘一开始也不知道,还是罗娘她们发现的,但当时炼制的时候只是想加强它的威力,让它能影响的范围更大一些,带着点儿玩笑心思,随手摆弄,现在就是让红尘重新打造一个,都打造不出来了。

    要知道,能示警的那都是灵器级别的,像这种普通材质的东西,想有这种功用,还真不容易。

    把平安放在地上,让它自己去玩,红尘笑眯眯地捡着石桌上的糖花生吃,没等多久,罗娘就过来送了拜帖。

    “郡主,这人咱们好像没交情,要让外头打发了吗?”

    罗娘皱眉道。

    最近登门的人实在挺多,送帖子的也多,红尘不在的时候,都收了好几箱子。

    “门房那边说,人都到了,就在门口。”

    真是不懂规矩,哪有说都不说一声直接上门的,罗娘问过门房,听那边的意思,来的这几个颇有些来者不善。

    红尘笑了笑:“甘昭?甘大统领的那个外甥?”

    她仔细想了想,应该没有得罪过这个甘昭才是,万岁爷身边的绣衣御史,她可是敬而远之还来不及,根本没想多打交道,那种人,沾上一点儿都嫌麻烦,交好不妥,得罪更不行。

    不过,甘成到是个不错的。

    红尘记得很清楚,上辈子甘成是为了救一个小孩儿被火烧死的,按时间算,也就是最近几年。

    当时深夜,京城忽起大火,甘成执行任务归来,看到有个孩子在火中哭闹,二话不说就冲了进去,他功夫好,孩子到是救出来了,只是他吸入浓烟太多,大约是烧坏了内脏,很快就倒地不起,连天亮都没有熬到,人就不行了。

    本来他的身份也不至于曝露,但给他治伤的那个是个前御医,看到他身上的腰牌这才认出他的身份,到是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的,连红尘都听说过。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一章 无遗策
    &bp;&bp;&bp;&bp;万岁爷身边亲信中的亲信,前途无量,就这么憋憋屈屈地死在一场大火中,想起来,也令人唏嘘。

    像这种身份地位的,还能为了一介草民舍去性命,别的不说,此人品行到是好得很,京城世家勋贵里面,恐怕很难再多挑出几个。

    红尘想,就是自己,若是面对九死一生的危险,大约也不会去冒险救一个陌生的孩子,除非是一时冲动。

    她只是个凡人。

    现下来的这位,既然是甘成的儿子,即便是个恶客,那红尘也打算提起兴致见上一见。

    吩咐一声,小严就请人去偏厅。

    罗娘连忙帮红尘把衣服换了,平日在家,红尘穿的衣服都以舒适为要,偶尔还穿一穿男装,因为比较宽大又很简单,现在见客,家里的衣服就有些不太合适,今天这一身是蓝色的袄裙,到不难看,可过于素净,什么装饰都无,还是棉布的。

    她今天敢穿这等衣服见客,明天满京城就会传言荣安郡主要穷得被饿死了,连皇帝说不得也要被惊动。

    红尘换衣服向来快,头发也容易收拾,很快就到了偏厅,就见里面坐着三个年轻的公子哥儿。

    一扫而过,红尘就看出来,一个年约二十左右,身体颀长,剑眉秀目的年轻人,应该是这一次的正主儿,他面上到没表露出敌意,相反,还笑容很和煦,到是他身边的那两个,眉眼间略带几分焦虑,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

    这俩人的确是满怀心事,今天甘昭非要戏弄人家荣安郡主一下,他们两兄弟也是舍命陪英雄,陪着一起来。

    没办法,大家这么多年的朋友,话赶话赶到一处,想临阵脱逃也不容易,但是,两个人难免心里没底,人家好歹也是个郡主,还不是那种没有底气的,人家那是皇后娘娘的心尖尖,他们纵然也是大家公子,父亲在朝中地位不低,可是要冲撞了这位,恐怕就算闹不出大事,回家也得挨顿板子。

    两个人偷偷摸摸唉声叹气,想着罢了,只当是为了兄弟受这一回难,再说,他们两个盯着点儿,好歹能让甘昭别太过分,让那位丢个脸就行,真要伤了人家,那就不只是一顿板子的问题了。

    甘昭目光炯炯地盯着大门,看到红尘进来,精神一振,脑子里立时闪过无数个念头,想着怎么来个下马威,先压住这人的气势,让她知道,不是有个君主的身份就能随便招摇撞骗,世间自有公道,老用歪门邪道迟早有一天会露馅。

    虽说他听说过红尘的威名,但他是个武人,最向往有朝一日能光明正大地上阵杀敌,从来不信那些神神鬼鬼的说法。

    大周朝的人信神佛的多,但说起来,正因为信得多,街上坑蒙拐骗的神棍自然跟着多,好些觉得自己有见识的年轻人,对于这些东西,到渐渐少了敬畏之心,也不肯相信,总觉得那些灵师里面,骗子占了九成九。

    甘昭的两个朋友一看郡主驾临,也瞬间精神抖擞,打叠精神,准备好好盯着自家兄弟。

    “郡主。”

    甘昭斗志昂扬,站起身眼睛隐隐发亮,深吸了口气,正要说话。

    红尘看了他们一眼,忽然一笑,转身就朝外面走了两步,对站在门边的罗娘吩咐道:“准备两碗姜茶,把几位客人的茶水换了。”

    罗娘应下,很快就下去准备。

    红尘这才转头笑道:“三位昨日淋了雨,恐怕要受风寒,我这里的茶水性凉,三位还是不饮为好。”

    甘昭一句话憋在嗓子眼,难受得他差点儿没吐血,咳嗽了两声才调匀气息,不过,气势却是一下子就没了。

    另外两个也满头雾水,其中一人不自觉就脱口而出:“昨日我们淋雨,郡主如何得知?”

    他一问出来,甘昭就转头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也不由讪笑,没敢说话,显然自家朋友很不满意他这种拆台的行为,这不是主动捧人家呢!

    红尘也不以为意,并没有说什么我掐指一算,自然得知之类的炫耀话,相反还客客气气地招呼他们坐下。

    罗娘也领着小宫女上了茶。

    分宾主坐好,红尘才叹了口气,轻声对甘昭道:“甘公子且放心,你父亲在这次的事上并无大碍,只是你得提醒他,他近来有一劫,需远离火源才能避开,若能避开,后半生自然无忧。”

    甘昭:“……”他还没开始找麻烦,结果人家先给他亲爹算了一卦,而且还算出劫来,这话要是信,他是不肯信的,可要是不信,心里还真犯嘀咕。

    人皆如此,要是有人说出自家亲人有劫难的话,就是口中再不相信,也是提心吊胆,生怕真给应验了。

    一时间,甘昭的情绪也有些低落,不过他这人向来执着,今天为的是给眼前这个荣安郡主一个教训,自不会因为她随口两句瞎扯的话就偃旗息鼓,深吸了口气,朗声道:“郡主,我们三个今天是来求助的……”

    红尘举起手来摆了摆:“我知道了,你们说的那件事虽然要紧,但还是得明日再去解决,你们三个现在的身体状况都不好,还是早点儿回去吧,要是病倒在我这郡主府,回头可没办法给几位大人交代。”

    又是一口气把对方的话给堵了回去。

    红尘还笑眯眯地端茶送客。

    甘昭心里气得脑袋都开始发昏,但人家面上客客气气,话又说到这份上,他一时居然不知该如何反驳,张了张嘴,刚想说些什么救人如救火,他的事情堪称十万火急,绝对不能等,事关人命,一定要怎么样怎么样的话,红尘已经站起身来,一副很急着离开,有事忙的模样,他身边两个朋友也连忙拦阻,大声道:“既然郡主都这么说了,我们明日再来,明日再来,老高那事儿既然耽误了半个月,也不差这一天半天的。”

    说着,两人连拉带拽地把人给拖出门去。

    一出郡主府,甘昭的脸都绿了:“你们两个到底是哪一边的,怎么处处为那个……荣安郡主说话。”

    他终究还是不能对一个朝廷郡主,太过口出恶言,就是厌恶之意,也只能这么憋憋屈屈地表露出来。

    两个好友讪笑:“兄弟,今天明天的,差不了多少,明天再折腾她也一样,你也不想想,你这么急,都没跟老高商量商量,就拿他的事儿对付人家荣安郡主,事后他不生气才怪,再说,人家那病都病得那么厉害了,咱们和他的交情再一般,你这么干,不是也有点儿不地道?”

    “哼,你们当他是好人不成?”

    甘昭不屑地挑眉。

    那个老高虽说也算是他们这帮公子哥儿中的一员,却和甘昭不对付,他总觉得那家伙性子阴毒,不是什么好东西,现在利用起对方来也一点儿也不觉得哪里不妥。

    “再说,我做什么了?我做得哪儿不对,他不是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中了邪,还找了一大堆法师灵师的过来驱邪?就他那点儿能耐,想登荣安郡主的门,都不知道大门往哪里开,现在我给他把人请过去了,他不该谢谢我?”

    三个公子哥儿你一言我一语地吵吵嚷嚷,吵着吵着,甘昭伸手捂住肚子,额头上冒出一层细汗来,声音也越来越低。

    另外两个也没了精神,靠在车厢上不再多说话,很快各自回家去。

    甘昭一回家,甘家的老管事就特别着急地扶着他进门,迭声道:“少爷怎么就病了?我早说,昨天受了凉就该请御医,怎么能讳疾忌医呢,您看看,耽误了这一整天,万一闹出大毛病可怎么得了,咱们家老爷还病着,您要是再有点儿事儿,真让老奴没办法给底下的老太爷交代了。”

    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扶着甘昭到屋里,早有一个御医等着,连忙过来诊脉。

    御医的脸色也不太好,不过还是松了口气:“还好诊治及时,不是太严重,可能会有腹泻,我开一副药,每隔一个时辰吃一次,今晚服用三次,应该就可以了。”

    “多谢李御医,多谢,多谢。”

    老管事感激涕零。

    甘昭满头雾水地由着丫鬟扶着他躺在床上,盖好被子:“……怎办么回事儿?”

    “什么怎么回事儿!”

    老管事一回来,也顾不上主仆身份,没好气地数落他,“你病了不好好在家,还让人家荣安郡主特意请了御医追到咱家给你看病,你说说,我的好少爷,你都这么大一个人了,怎么还这般任性妄为。”

    甘昭:“……”他该说什么?

    第二日。

    甘昭一醒过来,就觉得脑袋不那么沉重,腹中也没有时不时的绞痛感,整个人都轻松好多。

    就是出了一身汗,大早起的不得不赶紧洗了个澡。

    御医的手段果然不俗,不像平常人们说的,都是些太平大夫,总的来说,这些御医也许爱开个太平方,可本身的医术,那绝对是顶尖的。

    也许在经验上,他们比起能给无数病人看病的宫外的大夫,还可能有所不如,但他们能随意借阅宫中医书,本身又都有很不错的师承,这一点儿可不是外头的大夫们能比的。这些年,宫里也按时要求这帮御医出外行医积累经验,一帮御医的医术是越发的高明了。

    吃过早饭,他那两个‘狐朋狗友’也找上门。

    三个人一说话,顿时面面相觑。

    得荣安郡主特意请御医的,并不是只有甘昭一个,另外两个也享受了一回。

    “哎,我平日里患病,家里也没怎么给请过御医,除非是大病,还是人家郡主大手笔,一请就是三个,那御医在家里等了我小半个时辰,一点儿也没嫌烦。”

    看自家兄弟这副嘴脸,甘昭觉得牙疼。

    “……兄弟,我看那荣安郡主可能真有点儿……”

    “呸,不过是会点儿医术罢了,现在读书人谁还不读几本医书?”甘昭气恨道,“行了,我又没打算拿她怎么样,就是让她丢个丑罢了,看她以后还天天说,今天算了一卦怎么怎么样,明天算了一卦如何如何!”

    说白了,甘昭也是为父亲抱不平,就父亲的意思,这个荣安郡主或许一开始就无意中知道有人对万岁爷和娘娘不利,可是她不赶紧通报,反而事后才去邀功,这等行径,让人不齿。

    在他心目中,父亲是大英雄,当然不会错,错的肯定是那什么荣安郡主。

    红尘要是知道这小子的想法这般天真,估计也不和他计较了,他恐怕都不很明白灵师代表的含义,也不明白红尘在灵师中的地位,不过是个自以为是的普通京城公子哥儿,闹出来的所谓的麻烦,恐怕不只是红尘,随便一个正经灵师看来,也就是笑话一个,身为灵师,没成名之前不知道要过多少道坎,也不知道要受多少刁难,就他那么个小毛孩子给出的难题,那也叫题目?

    甘昭可没觉得自己幼稚,他这会儿是身体也好了,人也精神了,神采奕奕地领着他那两个兄弟,直奔郡主府。

    “你们听着,今天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让……那人给忽悠过去,一定得带她到老高那儿,她说什么,咱们也要坚持到底。”

    “……人家凭什么听咱几个的,要是人家郡主不去,咱们还能硬闯不成?”

    这俩都不大看好甘昭,要是郡主不乐意,他们都进不了郡主府的大门,人家郡主也不是他们几个想见就能见的。

    甘昭憋了口气,也觉得这事儿不容易,在脑子里想了好多办法,想来想去也只有……先过去再计较。

    “听着,今天这事儿要是给我办不成,咱们谁也不许回家,就跟她荣安郡主耗上了。”

    很快,荣安郡主府的大门就在眼前。

    外面停着马车,还有两匹骏马,几个侍卫默默擦刀。

    所有侍卫都是一样的身高,个个威武,神情肃穆。

    “甘昭,兄弟,咱们不会让人家给……砍了吧,我家可只有我一根独苗。”

    甘昭也忐忑不安,一时都不大敢过去。

    罗娘正好出来,一看他们就笑了。

    “几位公子稍等,郡主正在洗漱,马上就能出发了。”

    甘昭:“……哦。”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二章 轻视
    &bp;&bp;&bp;&bp;等了也就一刻钟左右,红尘就出门登车,一行人浩浩汤汤出发,甚至都不必甘昭几个带路,他们三个愣没找到任何可以插嘴的地方。

    甘昭这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一口气让人家憋回来两回,他都有点儿那么垂头丧气。

    好在这会儿他们没和人家郡主面对面,要不然,甘昭都不敢保证自己能不能保持住风度,当然,更有可能再被憋屈一次,还没处发泄。

    红尘这会儿坐在前面马车上,也再看各种资料。

    其实她就真能桥会算,也不可能第一次见面就猜出甘昭他们的来意,不过这几个都是京城里比较出名的公子哥儿,又很年轻,又比较单纯,都用不着王半仙那样的老将出马,红尘察言观色也大体能猜得出这几个七八分想法来。

    只要知道个三五分,忽悠这几位就不是难事,红尘越是云淡风轻,越显得高深莫测,到还真把那几个小子给镇住了。

    那一日把人打发走之后,她就派人跟着,没用多长时间就把这几个的心思摸得清清楚楚,红尘得了消息,也是哭笑不得,一开始没打算搭理,后来仔细一琢磨,到是有了点儿兴趣。

    这三个小子,平日里玩得比较好,关系也很亲近,但他们一起玩的,肯定不只有三个,而是一群人。

    其中有一人姓高,名曰高广亮,祖上乃镇国公高继旺,传到他这一代已经没了爵位,只靠祖产过活,但高广亮的父亲是个心思灵活的,也不像祖上那么要面子,一发现家业落败就放下架子经商。

    他们高家毕竟也是勋贵,人脉广,本身也不缺乏教育资源,比起那些小商人,他们这种人真愿意经商,肯定是优势很大。

    到了高广亮这一辈儿,高家不说家财万惯,但也算是数得着的富贵人家,他们家又只有高广亮一个嫡子,剩下的庶子都上不了台面,自然从小就很受宠,这小子家境富裕,手头也松,经常和京城那些纨绔公子们一块儿玩,人家看在他有钱,又大方的份上,也乐意带着他,一时间,到显得比他爹还交游广阔。

    就在上个月,高广亮忽然得了一种怪病,每过一日,就好像老了好几年似的,脸上皱纹横生,身体也越来越不好。

    一开始高家还没太当回事儿,只当他是在外头玩得太野,不小心伤了身体,多吃些滋补的,请个大夫来看一看,很快就能养好。

    那些大夫们也是这般说,说他耗了元气,开了滋补的药方。

    可是万万没想到,竟然怎么调养都没有用,不过一个月而已,高广亮就变得老态龙钟,瞧着都半截入土了,要知道,他二十岁都不到,今年才十七。

    高家的人简直要疯了,求到那些老亲头上,从宫里求来了几个御医会诊,后来说是得了一种怪病,叫早衰症。

    听说这种病很罕见,患病的大部分都是孩子,但也有成年人得病,可发展这么快的,还真是头一次见。

    御医们都束手无策,只能说医术这东西,治得了病可是治不了命。

    高家当然不死心,老太太非说是中了邪,到处请各种神神道道的人来给他看病,具体情况不知道,反正到现在也没好。

    红尘到觉得这情况有点儿意思,不过,那个甘昭根本就不信什么中邪,他还是相信御医的话,估计正因为如此,才把红尘拎过来,想让红尘也出个丑。

    “噗嗤。”

    罗娘一下子就笑了。

    小严也笑:“估计这回要是咱们家郡主治不了那个高广亮,甘公子回去就要到处宣传,说咱们郡主欺世盗名了。”

    “咳咳。”

    红尘一本正经地摇头,“我离能欺世盗名还差得远,别用这么厉害的词。”

    要说被人骂欺世盗名什么的,怎么也该是大云寺方丈那个级别的高人才是,她这么年轻,给人的印象本就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就是办砸了事也应当,大约没人会有心思说她欺世盗名。

    刚走了片刻,迎面就过来一个公公。

    他们这等人,京城里的老少爷们都认得,一见就退避三舍,不敢招惹,那公公本都绕了过去,一看见红尘车上挂的牌子,登时勒住马,高声道:“敢问可是荣安郡主当面?”

    红尘撩开车帘,一见来人便笑道:“原来是李公公,唔,看您红光满面,想必是高升了。”

    那年轻的小公公登时喜逐颜开,笑得合不拢嘴,恨不得给红尘跪下磕头:“多亏了郡主娘娘,杂家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那****去红尘那儿传旨,被提点了几句,他也信这个,回去之后心里就不安稳,仔仔细细地查了查手底下的人,居然发现有两个小太监偷东西偷到了万岁爷的头上,还是很要紧的物件,眼下正是宫里四处戒严的时候,万岁爷对眼皮子底下的人看得要多紧有多紧,说不定过不了几天,这事儿就要被查出来。

    若让他的死对头抓住把柄,他可就没活路了,幸亏提前发现,提前准备,到在万岁爷面前立了一功,还让他老人家赞了一句本分谨慎。

    这可了不得,勤政殿的太监们想往上爬的一大堆,可有这心思的,大部分都让上头的大太监给弄死了,想出头实在难,如他这般幸运的,可真没几个,他这回算是赶上了好时候,正好勤政殿大清洗缺人手,说不得等过上几天,他出去也能被平日里眼高于顶的太监们,称呼一声爷爷。

    李公公当然是喜不自胜,对红尘更是感激不尽,且更多敬畏,这等高人随便一句话,是真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凡夫俗子们怎么可能不敬畏?

    寒暄了几句,李公公千恩万谢,红尘也不太当回事,只说不耽误这位办差,就告辞了。

    甘昭几个远远看到这一幕,脸上都露出几分敬茶。

    “装神弄鬼!”

    甘昭还是不忿,这回却只是腹诽,没敢出声,到底还是对荣安郡主的手段,渐渐有那么一两分信了。

    铁牛赶车的技术越来越纯熟,一行人很快就到了高宅。

    高宅看起来一片冷肃。

    里面没什么人气,到是偶尔传来几声压抑的脚步声,甘昭几个都不在意,显然以前来过,也知道这儿是个什么模样。

    甘昭先去叫开门,开门的小厮到是认识他,进去通报了声,没多一会儿,就有个眼窝深陷,瞧着一脸颓废的年轻男子过来迎接。

    “高广亮的大哥,高广志。”

    跟着甘昭过来的两个小子,慢吞吞凑过来低声道。

    他们两个和自家兄弟不同,对红尘从来就没敌意,跟着来捣乱,也只是为了朋友罢了,这会儿却是隐隐约约觉得有点儿不妥,想着和郡主拉近点儿关系,万一这位恼了甘昭那小子,他们两个也能在一边给转圜一二。

    几句话的工夫,众人已经被迎进门去。

    那个高广志瞧着到很会来事儿,满脸歉意地道:“舍弟病重,我们家老太太的身体也一下子垮了,哎,招待不周之处,还请勿怪。”

    甘昭摇摇头:“我就为这个来的,今天给请来一位高人,正好顺便给你那宝贝弟弟瞧瞧。”

    高广志一愣,脸上露出迟疑之色,见众人目光都落在红尘身上,面上不自觉更显得犹豫。

    近来京城是多了一批女灵师,但高家也不算特别没见识的人家,不会觉得那些女灵师都有本事,再说,红尘也太年轻了,他们还是更相信年纪大一点儿,有名气的高人。

    “这个……”

    高广志犹豫了下,想到这位是人家甘昭甘公子请来的,也不好就这么打发走,只能道,“那就多谢公子,请跟我来。”

    他是高家的庶子,也是庶长子,在身份上就有点儿尴尬,也好在家里没了爵位,嫡母早逝,新来的继母不是刻薄人,虽为庶长子,到也没受过磋磨,纵然在待遇上不敢跟高广亮这个嫡子嫡孙相提并论,也是金尊玉贵长大,他到并无怨气,一直帮着打理家业,和弟弟的关系也还好。

    到了高广亮的卧房门前,红尘就停住脚步,皱眉,还没说话,大门一开,里面走出来一个中年男子,还有个身穿法袍,面容严肃的老人。

    “父亲。”

    高老爷的脸色很不好,看到高广志,也没有舒展愁容,到是瞧见甘昭,勉强笑着客气道:“甘公子来了,哎,家中诸事繁杂,到是怠慢了贵客。”

    甘昭耸耸肩:“高伯父客气,小侄就是请了个高人,想给高兄看一看……”

    话音未落,那老人家的目光就直直刺了过来。

    高老爷也愣了一下,等知道所谓高人是红尘时,登时有些哭笑不得。

    其实,甘昭要是介绍一下红尘的身份,他们绝对不敢怠慢,红尘虽然不说多么名声远扬,至少在京城这些有脸面的人家中,还是有些名气。

    不过,甘昭这会儿心里的怨气也去了几分,被红尘噎了几回,心里到渐渐开始犹豫,觉得自个儿是不是有点儿过于小心眼儿了,其实人家荣安郡主也没做什么。

    无论对方是有什么私心杂念,想夺功劳也好,别的念头也罢,人家到底算是间接救了自家爹爹一命,要是太子真出了问题,万岁爷和皇后真遇险,他爹爹恐怕更落不了好。

    这么一犹豫,他就不知道要不要高调地宣传下这位的来历了,真大肆宣扬,等她解决不了高家的难题,恐怕真得丢一次脸。

    高老爷子眯着眼睛,刚想说话,他身边那老人就怒道:“哪里来的小娃娃,竟然这般不懂规矩,你出师没有,就敢私下随意接这等活计,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就是有你这等随意招摇的,才让我们这些灵师脸上蒙羞。”

    在大周朝,灵师一向被人推崇,但近年来朝廷略有打压,老百姓们对他们也多了几分不信任,其中滋味,也只有身为灵师的人才能明白。

    罗娘和小严同时皱眉。

    甘昭他们三个也面面相觑。

    高老爷子脸上也变了色,诚惶诚恐地看了旁边的老人一眼。

    那老人哼了哼,又道:“高老爷,我不喜欢有人打扰,你还是清一清你这院子吧。”

    高老爷心里一咯噔,他可是看过眼前这位的本事,万万不敢得罪,一咬牙,心道得罪甘昭就得罪了,大不了事情完了再去赔礼道歉,想必看在他是为了儿子着急的份上,甘昭一个小孩子,也不至于太生气,想到此,他就正了正脸色,轻声道:“抱歉,我家现在不太方便,还请诸位……”

    他话音未落,红尘一下子就笑了,上下打量了这个口气很大的老头儿一眼,目光落在他大拇指上的一个翠玉扳指上,顿时就认出这人的师承来历。

    这个老头藏风一派的传人,还未曾出师,他们那一派的弟子,出师之后戴墨玉扳指,里面刻天地无情四个字,未出师的内门弟子,戴的都是翠玉扳指,上面无字。

    此人别看瞧着都快六十了,还没有出师,似乎不大妥当,但藏风一派的人都出师晚,而且弟子普通面相老,寿命也不很长久,至少和别的动不动就活百余岁的灵师比,寿命很短,大家都猜测,可能是因为他们这一派的人入门快,百无禁忌,经常道破天机,功法也有逆天之处,所以为天道不容,损伤寿元。

    所以,他们都出师比较晚,师父不舍得自家徒弟早早出师,为人批命改运,损耗自己的元气。

    红尘猜测,这人看起来快六十了,说不定也就四十出头,碰上这等疑似早衰症的人,他们那一派的过来瞧瞧到是很有可能,毕竟和他们本身的情况,貌似有那么点儿类似之处,多看看这个,对于改良自己的身体状况也有好处。

    她对藏风一派的人也十分好奇,上上下下地打量,这下到把这老头看得不自在起来,脸上的怒气越来越浓。

    不等高老爷把话说完,也不等这老头暴怒,红尘一扬眉:“你是云字辈儿的,还是湘字辈的?”

    那老人脸上的怒气还没有收敛,人就愣住,心中大惊,愕然抬头盯着红尘:“你,你是……在下合字辈儿聂长发,敢问这位小姐贵姓?”

    红尘笑而不答,略微沉吟。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三章 秘闻
    &bp;&bp;&bp;&bp;“合字辈儿的人也能单独外出了?既然如此,你也应是嫡系传人?”

    红尘一扬眉,轻笑道,“不过,合字辈儿的我可不认识,你师祖是湘字辈儿的哪一个?宋笙还是越九难?”

    这老头脸上隐约发白,半晌才颤声道:“前辈容禀,越师曾收在下为记名弟子。”

    他们这一派的人,虽然在外头名气也不小,但门中弟子的底细都是绝对保密,毕竟行走江湖的,哪个能没几个仇人?他们这等人,若是结下仇人那经常是生死大敌,且知道名字就能让人倒霉的那种。

    眼前这人能叫出师祖的名字,肯定和本门渊源甚深,只是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这位究竟是哪一个!

    红尘知道藏风这么个隐秘门派,可还得感激鬼谷先生。

    鬼谷先生和藏风一门的前代门主,也是藏风的创始者乃是八拜之交,更是对其有救命之恩,要不是鬼谷先生,后来所谓藏于天下,无所不有的藏风弟子们也就不复存在。

    当年红尘跟随鬼谷先生的时候,藏风第一代门主曾经登门拜访,流连数月,最后从鬼谷拐走了好些人去。

    红尘到和他没什么交集,不过,他和鬼谷先生聊天时,红尘就在一边伺候茶水,这俩人天马行空般的斗嘴……谈话,她是不想听也得听。

    别的门派初立,总要过个几十年才见发展壮大,藏风却是不同,第一代门主乃是惊才绝艳的天才,鬼谷先生都要高看他一眼,说在寻龙点穴的本事上,天下无能出其右者,包括鬼谷自己。

    且他手底下还有一女二男两个弟子,都是资质绝高之辈,师徒三人联手,不过数年,藏风已经成了气候。

    但藏风弟子出师不容易,要过三道难关,才容许下山行走,度过九个门槛,才能正式出师,红尘对现在的藏风不大了解,她知道一点儿的,还得说是藏风前三辈的弟子,希字,云字,湘字,剩下的就不大清楚了。

    这些近年来刚入门的,比如就是这个合字辈儿的人,她可不清楚。

    也不知道藏风的那些人是怎么想的,弟子就弟子吧,若按辈分,大不了名字里加个字,到时候还好记,他们却不加,只排了辈分,还弄得极为复杂。

    红尘站在那儿沉思。

    眼前这老头聂长发却是惊疑不定,脸上一会儿青一会儿白的,拿不准红尘是个什么身份,却是再不敢放肆。

    红尘回过神,伸手向上,合起两指,做了一个手势。

    聂长发登时吓了一跳:“这,这……”二话不说,扑通一声跪下,口称师祖,红尘那个手势的意思便是,她和云字辈儿是同辈人。

    这话也不错,当初红尘在鬼谷先生身边侍奉时,藏风先生专门送了她一块儿自己雕的牌子,让她叫自己的长徒为师兄。

    那会儿这家伙也不安好心,后来鬼谷先生还打趣她,说这老家伙是想给自己的大徒弟捞个媳妇回去。

    但那位师兄可和林旭不一样,林旭好歹还是个人,有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理想,至于那位,根本就全副心思都在修行上,就是绝色大美女站在眼前,也只当是枯木,至少那会儿红尘给他不知道送了多少次饭,后来在外面碰见,他也认不出,红尘提醒了半天,这人才恍然大悟——“哦,你是鬼谷先生的丫鬟?”

    当时红尘的养气功夫不到家,被气得差点儿撕了这家伙。

    想起这人,看见藏风门人,除了有点儿见到旧人的喜悦外,还很是没好气:“行了,起来吧,别叫我师祖,我可不敢当你师祖,也不看看你们那位云字一号人物是个什么脾性,和他牵扯……我非被气得少活三年不成,再说,那小子肯定不认识我。”

    聂长发脸上一红,尴尬笑了笑,却是越发恭敬。

    知道他们家那位祖宗性格的,也是凤毛麟角,这下再没什么可说的,肯定是跟祖辈们有大交情之人。

    至于说那位不认识眼前的小姐,呃,那到是很有可能,那位据说连自己的徒弟偶尔都认不出来。

    这边论起交情。

    后头一群人看得简直头晕目眩。

    甘昭那几个目瞪口呆,对视一眼,心中叹气。

    “甘昭啊,兄弟,你那点儿心思还是藏起来吧,我看这女……郡主挺邪门的,不是一般人,你要是得罪了她,万一再招来什么是非,连累了世伯,那可不得了。”

    甘昭阴沉着脸没吭声。

    至于高家这些人,也是面面相觑,小声道:“大师,我儿的病……”

    聂长发一转头,就变了脸,一副高人模样,冷淡地道:“他那是煞气入体,肯定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要是早一些时候请我来看,说不定还有希望救回一条性命,现在已经晚了,我提醒一句,你们最好赶紧把他送走,不要留在家里,那煞气厉害的很,等现在这个病人一去,必然要波及他人。”

    这话一出,高老爷的脸都绿了,其他人也吓得面色发白。

    高老爷一大把年纪,甚至落下泪来,他虽然还有儿子,但只有高广亮一个嫡子,他的原配发妻乃是高门千金,是苏家的小姐,高家已经落败了,时至今日,还在京城很有面子,其实多多少少还是因为原配发妻的娘家。

    如今妻子已经去世,他又续娶,只有高广亮一个亲儿,和苏家还有关联,要是这个儿子有个意外,对高家的打击也是重大。

    高老爷心疼儿子,此时心痛如刀绞,就是高家其他人,连那几个庶子,都不愿意高广亮死。

    他们本身嫡庶有别,当然有些矛盾,私底下也要斗一斗争一争,但谁也不是傻子,真正不看重家族的白眼狼没多少,他们也知道高广亮的存在对高家来说,很是重要,自是希望他平安无事。

    高老爷大哭:“高人,大师,您,您再想想办法!”

    聂长发只是摇头。

    甘昭眼珠子一动,高声道:“不跟你说了,我请来的这位小姐乃是高人,有真神在这儿,你不来求,这会儿哭不是太早了些。”

    高老爷一愣,略微犹豫。

    红尘还是太年轻了些。

    转念一想,现在也没别的法子了,算得上病急乱投医,高老爷一脸恳求地看向红尘,不必他多说,红尘就点了点头:“罢了,既然来了,总要走一趟。”

    说着就举步,聂长发连忙帮忙推开门,一脸殷勤,毕恭毕敬地跟在后面,就和个跟班似的,原本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一点儿都不剩。

    没办法,藏风的规矩十分严格,上下有别,哪怕低辈分的有八十岁,高辈分的只有十岁,八十岁的老翁碰上十岁幼子,也要磕头请安,恭恭敬敬。

    不过外人一看,到越发显得红尘高深莫测,就连高家那几个,也多了几分希望。

    进入高广亮的屋子,红尘就捂住鼻子皱眉,示意了下,聂长发很懂事地走过去把窗户都给打开。

    此时,病人就坐在桌子前面,看起来老态龙钟的,似乎马上就要入土,扭头看见自家一帮亲人,脸上也是木然,显然心如死灰。

    红尘看着他那一脸的皱纹,叹了口气。

    聂长发小声道:“师祖,我瞧他身上的煞气已然入骨,根深蒂固,除非杀了他,否则恐怕驱除不出来。”

    高老爷的脸又是一白。

    聂长发又道:“要我看,不如等他死了咱们再收拾残局,只要不牵连到周围的人,也是功德无量了。”

    高家的人脸上都黑了。

    到是高广亮自己,连动也不动一下。

    红尘也一笑:“借你的铜钱用一用。”

    聂长发一愣,却是连忙把挂在脖子上的铜钱解下来递过去。

    这铜钱在他看来,就是一枚古铜钱,每一个藏风门人都有,入门的时候发的,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门道,并不像法器,分发的人从没有介绍过,不过大家都有,也就都随身携带,时不时地把玩探查一番,却看不出这东西的用处。

    铜钱的事,向来是藏风的谜团之一,好多藏风弟子闲来无事就琢磨,想出各种说法,问自家的师父祖师,祖师们只是笑而不语。

    聂长发忍不住目光炯炯地盯着红尘看。

    红尘接了铜钱也笑,在上面轻轻一弹,小声念了几句,说来奇怪,那枚怎么看怎么平凡的铜钱,到她的手中,一瞬间就变得光芒内敛,就连聂长发都发现它身上多了一种厚重的气息,气场浑厚。

    “这……”

    红尘笑了笑,把铜钱往前一抛,那铜钱便自动自发地飞到高广亮的头顶上,只见清气一闪,高广亮眉心处的黑气蹭一下就没了,浑身上下的黑气左突右奔,高广亮的身体也开始颤抖,嘴里呜呜地叫唤,一片木然的脸上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来。

    那黑气本来普通人是看不到的,但此时此刻,在荧荧青光中,却是分外明显,所有人都看的清清楚楚。

    这一下子,弄得高家的人心里七上八下的。

    聂长发也是大吃一惊,半晌啧啧称奇:“这是怎么回事儿?铜钱里竟然有神念,这是哪一尊上神分了神念在此?”

    高广亮看起来痛苦至极,惨烈地大声喊叫,乱抓乱挠,高老爷扑过去,抱住比自己还老的儿子浑身发抖,激动得道:“这是怎么回事,大师,聂大师,您快给我儿看看啊,他这是怎么了!”

    聂长发皱眉:“我祖师亲自出手,你叫唤什么,能得她老人家出手相助,是你们高家的福气,好生看着便是。”

    听出聂长发话里话外绝对的推崇,高老爷虽然还是害怕,却到底闭了嘴。

    红尘笑了笑,反而带着几分安慰,轻声道:“高老爷安心,这枚铜钱中寄存了一缕上神的神念,世间邪魅之气碰到,肯定会狼狈逃窜,这等煞气同样不为世所容,遇见神念也如遇天敌。”

    果然,黑气很快就缩了,缩到高广亮的右胳膊上,弄得他的右胳膊肿起来老高,而且显得狰狞可怖。

    但是,黑气到了胳膊上,却再也不肯挪动,一动不动的。

    聂长发皱眉,苦着脸:“这个?”忍不住偷看了红尘一眼。

    红尘到一点儿都没觉得意外,笑着摇头:“果然如此,这财神身为财神,管着天下之财气,却最是懒散贪财不过,干活也不肯干得干净利落。”

    聂长发登时愣住:“那是财神的神念?”

    他对这些可分辨不出,能知道是一缕神念就算不错。

    只是,为什么是财神?

    红尘咳嗽了声,小声道:“回去问问你师祖,看看他好不好意思说。”

    估计藏风那些知情的弟子,都恨不得把那段黑历史给埋到地老天荒去,谁也不多提,当年藏风先生想建一门派,行走天下,跑来和鬼谷先生商议,鬼谷先生别的帮助不能给,就说可以用秘法沟通天地,帮他请一尊上神回去供奉,若是供奉得好,对于一个门派来说,就是天大的保护。

    藏风先生应了,于是鬼谷先生就戒斋七七四十九日,诚心正意,为藏风请神,当时据说来了好几位上神,鬼谷先生的面子还算大,结果藏风哪位上神都没请,独独只和财神投缘,于是请了一尊财神回去。

    回头喝醉了酒,藏风也是满嘴胡说八道,口口声声说他就是觉得一个人单打独斗来钱太慢,世上还是钱最好,这一回养一群徒子徒孙帮他赚银子,那日子过得肯定舒坦。

    鬼谷先生哑口无言。

    他那几个弟子恨不得套麻袋把自家师父给投了河,可惜,这等欺师灭祖的事儿,他们实在是干不出来,也只能认了。

    当然,事后酒醒,藏风先生还是仙风道骨,对这个是死不承认,这事儿也是藏风的秘闻,谁也不提,每年门主自己铸造铜钱,拿去供奉养成法器,也施加秘法让它看起来就是普通的法器,明面上的说法是怕树大招风,再给弟子们招来祸端,实际上大家都猜测,可能是怕丢人。

    时至今日,藏风门人众多,这事儿到有点儿成为传说的意思了,便是有人听过这等说法,可能也以为是在开玩笑,但到底不太好听,知道的也讳莫如深。
正文 第三百九十四章 热闹
    &bp;&bp;&bp;&bp;别看这枚铜钱属于聂长发,可他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东西的用处,以前在师门的时候,师兄弟们知道的都不说,只说他们出外行走时间久了,自然会明白,他交往的那些,大部分和他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一直至今日,聂长发才算明白,自己这枚从入门时起,便带在身上的小铜钱,不只是身份象征,还是一件颇为有用的法器。

    制作法器虽然不容易,可也不是特别难,但门派本身能制作自己的法器,还能寄存自家供奉的神佛神念,那这东西必要的时候简直能保一条命。

    若是门人与人斗法,万一受伤失败,对方一见他们身上有神灵的神念,一般就很少下死手,不怕别的,也怕得罪神灵。

    而且就是下了死手,师门也能靠着这一缕神念,探知到自家弟子的具体情况,方便查找凶手,为弟子报仇。

    聂长发心中好奇,就不免凑过去仔细看,一边看,脸上一边浮现出一抹惊喜。

    他是惊喜了,高家的人急得满头大汗。

    “大师,两位大师,犬子的病,究竟如何?”

    聂长发这才回神,也有些不好意思,咳嗽了声,退了一步看向红尘,红尘耸耸肩:“两个办法,第一个,把你儿子的手臂砍下来,我拿符咒封存,大火焚烧,再用药调养,你儿子就可以恢复了。”

    高老爷吓了一跳:“这,这还有没有别的方法?”

    砍掉手臂,他儿子连亲都没成,真成了残废可怎么得了,不是万不得已,他们家绝对不肯用这种法子。

    红尘笑了,伸手指了指那枚懒洋洋贴在高广亮眉心的铜钱:“此神性子古怪,爱天下金银珠宝,不如你们多拿些金银珠宝供给他,看看他肯不肯再多费些力气,把所有煞气逼出你儿子身体。”

    高老爷这下子松了口气。

    “好,好。”

    金银珠宝再多,也跟儿子没法比,花多少钱能买回孩子的命也值得。

    高家的人看不到,神色就算古怪,到也没露出什么异样,聂长发却瞠目结舌,他亲眼看见高老爷一答应给钱,那铜钱上的气场就更浓厚了几分,甚至有一个虚幻的,肥肥胖胖的神仙影子出现在半空中,正一脸慈祥地微笑。

    聂长发抹了把额头,把上面的汗珠偷偷摸摸擦掉,呃,按说财神掌管天下之财,是散财的,并不该贪财才对。

    红尘大约看出他的心思,轻声笑道:“不贪财,不会敛财,上哪儿散财去,反正据我所知,天下财神,不贪财的少。”

    “呃,谢前辈指点。”

    聂长发苦笑道。

    高老爷连声下令让底下人打开库房,把各种金银珠宝都拿出来,眼巴巴地瞅着红尘。

    红尘笑道:“供奉也容易,我画一张图,你按照原样打造一个神案,我再帮你画一尊神像,让聂长发帮忙牵引神念过去,然后供奉金银即可,不过你记住了,三年之内那些金银决不可挪动,三年之后散出去救济灾民吧。”

    “是,是。”

    高老爷也没问要供奉多少,他是下定了决心,多少钱也要花,还要开开心心地花。

    红尘画出来的图纸非常的简单,高家都不用找别人,自家的下人随手就给收拾出来,打造的非常精致。

    至于神像,红尘随手就给画出来,很写意,说不上形神兼备吧,神是有了,一切准备好,也就半个多时辰。

    都不必聂长发做什么,他就拿了铜钱在神像面前一放,就有一道神念打出去,打在神像上。

    红尘甩笔点睛,聂长发看得几乎入了迷,亲眼看到画像上的财神‘活’了,这种感觉,他觉得自己能记一辈子,不由自主地偷窥了红尘一眼,见红尘全然不当回事儿,心中更是佩服,也不免沮丧。

    以前总听师父说,他们这一行,天资最重要,自己的资质只能算中等,入门又晚,将来前程有限,他不肯信,只觉得勤能补拙,现在看来,哎,果然是天资重要,人家那么年轻,已经是如此不凡,自己熬一辈子,恐怕也别想追得上。

    想到此,聂长发就有些意兴阑珊,红尘转身走人,他也连忙跟上去,高老爷正往神案上摆放金条,几乎把库房里的金条都搬出来,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珍珠,玉器,一见红尘他们走人,连忙追到门口。

    “高老爷不用担心,已经成了。”

    红尘回头指了指。

    众人转头看去,就见高广亮抱着手臂一脸呆滞地蹲在地上,一团黑气从他手臂中逃窜而出,落地就化为烟尘,一股青烟在房间里燃起,竟然把青石地面烧出一个洞来,所有人都噤若寒蝉。

    趁着高老爷目瞪口呆的工夫,红尘出了屋门,在门口站定回头笑道:“我再说一次,三年之内,这些金银财物绝对不能动,如果动了,可就不只是高广亮一个人的问题,到时候出了问题,不能怪我没有提醒。”

    高老爷一愣神,反应过来,追了几步,他们已经离开了高家。

    甘昭几个也浑浑噩噩地跟着,一时间,谁都没有开口说话,还是红尘上了车笑道:“诸位,就此告辞。”

    连聂长发都没敢追上去,只是打定主意以后行走江湖,要谦虚谨慎些才好,尤其是京城,此等藏龙卧虎之地,还是别太张扬,要不然再冒出一个如红尘一般的妖孽,他可得罪不起。

    甘昭他们也没乘车,也没骑马,拖拖踏踏地在地上走,那两个跟甘昭说话,他也有点儿心不在焉。

    这一回,真是让甘昭觉得,自己十几年的想法要有天翻地覆的改变,难道世间当真有神在?灵师们果然能掐会算,有通天彻地之能?

    走着走着,甘昭猛地驻足,脸色骤变。

    “怎么了?又怎么了?”

    他那两个朋友急忙问道。

    “……你们记不记得,那个郡主说过,我爹最近有一劫,要避火什么的,记得吗?”

    一听甘昭此言,两个人也吓了一跳,愣愣点头:“记得,她是说过,我的老天,你回去记得让世伯小心点儿。”

    甘昭咬着牙点头。

    不信红尘的时候,他自然不把对方说的话当一回事,可现在信了,越想越害怕。

    “不行,我得去找,找她,替我爹化解化解。”甘昭脸色一变,拔腿就要往郡主府跑,刚跑了两步,便被人挡住,甘昭正着急,抬手一掌劈在挡路的人胳膊上,想把对方推开,没想到这一掌下去,不似劈在肉身之上,到是仿佛劈中了一块儿巨石,整个胳膊都麻了,微微颤抖。

    甘昭疼的面上扭曲,一抬头就发现,挡路的竟然是荣安郡主的车夫。

    她那车夫长得有特点,憨厚像一农夫,他们对其印象还真不浅,甘昭胳膊无力地垂着,疼得说不出话。

    铁牛一脸憨厚,笑呵呵地递过来一张符纸:“我们家郡主说了,把这张符给你爹随身携带,可避火。”

    甘昭伸出同样颤抖的右手,接到手里看了看。

    那就是张普普通通的符,上面画的东西也看不明白,还想问什么,铁牛转身就走,他想了想,还是没追上去,既然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相信。

    “呼,疼疼!”

    甘昭抱着胳膊,觉得半边身子都是麻嗖嗖的,欲哭无泪。

    他这两个朋友也大吃一惊,甘昭自幼随父亲练武,虽说大家公子哥,娇气了点儿,远比不上他爹,但他资质好,也是从小练到大,可不是什么花架子。

    “高手啊!”

    “哎,要是哪一天,咱也能用这样的高手当车夫,那可就好了。”

    “容易,回家做个白日梦挺快的。”

    几人斗了几句嘴,也没精神在外面瞎逛,便各回各家去。

    甘昭一回去,就把符纸给了他爹,说是护身符,特别严肃地要求他爹爹一定不能损坏,还要随身携带。

    别看甘成在外面威严的很,不苟言笑,可回到家对唯一的儿子,那是绝对疼爱,儿子给的东西,别说是张符纸,就是块儿破石头,他也愿意当宝玉一样戴着不离身。

    之后没过多久,还没有入冬,街上起火,甘成正好路过,虽然想起儿子说要他小心避火的话,还是冲入火海救人,当时他都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毕竟水火无情,不是功夫好,内功强就能避得开的。

    偏偏他救了人出来,救的小孩子到是被烧掉了头发,脸上也乌漆嘛黑,还有点儿灼伤,他自己却完好无损,连衣服都没烧坏,就是出来之后发现儿子给的那张符没了,消失不见。

    别人都觉得应该是在火里被烧坏了,甘成,甘昭父子却知道并不是,那张符是儿子所赠,甘成十分宝贝,一直贴身放着,现在放符纸的锦囊都没事儿,符纸又怎会烧坏?

    甘昭一时后怕,一时又对红尘感激不尽。

    这是后话,此时此刻,红尘还在街上玩。

    这会儿还没入冬,天气还不算特别冷,又逢大比之年,就算外面差不多快天翻地覆了,京城还是歌舞升平。

    今日蝶楼的舞姬艳娘要出阁,夫家只是个普通的小秀才,比艳娘还要小八岁,虽说秀才很小,蝶楼里出了名的名妓们嫁入豪门大户的不知有多少,可艳娘做得却是正头娘子,她资历老,又和她那些姐妹们关系不错,蝶楼对这事儿也颇为重视,好多舞姬,歌姬,名妓都歌舞助兴。

    整个燕雀街上,张灯结彩,金粉铺路,热闹的不行。

    小商小贩也喜欢凑热闹,今日到燕雀街上逛一圈,估计赚回去的银钱比得过他们往日半月的收入。

    红尘听见那边热闹,也过来凑了凑,凑近一看,不免咋舌。

    罗娘和小严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满街上搭了无数个花台,说是有蝶楼名妓登台献艺,为婚礼助兴。

    “这不是抢新娘子的风头?”罗娘摇了摇头,皱眉道,“按说这等事,应该低调些才好吧。”

    红尘也笑:“蝶楼不同。”至少人家自以为不同,到也不是什么坏事。

    换了别的名妓,舞姬什么的,若能从良,自然很高兴,恨不得把以前的事儿都忘了,谁也不要记得才好,婚礼自不会弄得多么盛大,要是让人时时惦记,以后的日子恐怕也不好过得很。

    蝶楼却偏偏不同,人家里面的名妓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的身份有什么见不得人,就是平日里与人交往,风度也不在那些千金小姐之下,气势更是十足,红尘此生到没怎么见识过,上辈子可是看过蝶楼名妓的风采。

    人家对自己的职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活得潇洒,就是她们这些普通人不理解,也不能对人家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行了,有热闹看,咱们就看个热闹便是。”

    红尘失笑。

    整条街上,不光是文人墨客众多,连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也一点儿都没有忌讳,高高兴兴地带齐了人手来看热闹,除了蝶楼,恐怕也没有别的秦楼楚馆有这等风光了。

    左右摊贩卖的东西多以文房四宝,古董摆件,还有手工艺品为主,另外就是卖吃食的,还有几个卖胭脂水粉的摊子。除此之外,除了蝶楼的人,还有其他名妓也来了,一时间歌舞声不断,各种节目看得人眼花缭乱,连红尘都觉得眼睛有点儿不够用。

    “别乱跑啊,小祖宗,您消停点儿吧。”

    正看歌舞,旁边忽然传来一声焦躁的呼喊。

    红尘回头看去,就见一个老仆气喘吁吁地跑,他前面还有个大约五六岁,梳着两个小辫子,手里举着糖葫芦横冲直撞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耳朵上戴着明珠耳铛,辫子上居然是两个活灵活现的蝴蝶,乍一看以为是真的,仔细看才知道是金丝制成。

    也许这点儿金子不算太值钱,可这份手艺,那绝对比金价儿不知道高出多少,小女孩儿长得也玉雪可爱,看五官轮廓,不难看得出以后必然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这是谁家的小姐?”

    罗娘吓了一跳。

    红尘扫了一眼道:“衣服料子看着不起眼,却是江南的贡缎,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不过京城富贵人家多了去,她也看不出小姑娘是谁。

    小严板着脸道:“反正够不负责任,就有个老仆跟着,也不怕小丫头被拐子拐了去。”京城是年年打拐,可拐子还是屡禁不止,别说这么大的孩子,就是成年女子也不敢这般随意上街。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五章 茶馆
    &bp;&bp;&bp;&bp;红尘几个正说话,就见那小姑娘随手从袖子里摸出个荷包,一倒滚了一地打造成各式各样的金锞子,什么金花生,金瓜子,金叶子,数不胜数。

    周围围观的都看傻了眼,就连那跟着的老仆脸色也不太对,苦笑着替自家小姐把东西收拾好,那小姑娘已经拿了一把金子过去买糖葫芦,卖糖葫芦的小伙子根本找不开,哭笑不得,也只能送了一根给她。

    小严:“……”

    罗娘叹气:“看来这主仆两个要倒霉了。”

    京城地面上从来都不太平,什么拐子,强盗,小偷,骗子,各种混混都在这地界讨生活,都说京城居大不易,但这等地处,龙蛇混杂,总免不了有它黑暗的一面,而且黑暗根植于此,无论哪朝哪代都不可能彻底消灭,也许王朝会崩溃,会消失,但这些人却像这个城池的一部分,永远不会消失。

    大约那老仆好歹还有点儿经验,心里也担心,拉着自家小姐钻进旁边一个小茶馆里坐下点了茶水喝。

    茶馆里挺热闹,正有说书先生说书,说的是梦行祖师传。

    梦行祖师相传是天地间第一位灵师,曾行走天下,收徒无数,徒子徒孙皆得他传授部分神通,当下各国的灵师,到有三分之二拜梦行为祖师,当然只是传说,连到底有没有这么一个人,正史上也不曾记载,只有一些野史上提过几句。

    到是后来一些文人墨客穿凿附会,愣是编造出一套一套的故事来,大部分灵师都不信,普通老百姓们信的还多些。

    这类传奇故事比较适合说书,而且谁说都行,也用不着专门去买本子,一些小茶馆,没有本钱养特别好的说书先生,也没有丰厚的润笔去请人专门写新本子出来,干脆就说这个。

    虽然老旧,但也让人百听不厌。

    新来的这主仆二人显然就没听过这个,不多时就听得入了迷,尤其是那小姑娘,恨不得把耳朵伸到台上去。

    红尘主仆也慢吞吞进来,寻了个挨着那一对儿主仆的地方坐下。

    罗娘小声道:“小姐,那小姑娘瞧着不像咱们京城的。”

    “应该是江南世家女。”

    红尘扬了扬眉,世家出身的女孩子身上带着一股味儿,显眼的很,她们行走坐卧都极有规矩,规矩已经化入了骨子里,就像眼前这个,年纪这般小,在外面蹦蹦跳跳活泼可爱,但这会儿坐得就是端端正正,肩平背挺腰身直,一点儿都不刻意,却和周围的普通老百姓泾渭分明。

    红尘当年也按照世家女的模样专门教养过,也算是把礼仪化入了骨,可真正学的时候已经晚了。

    到现在为止,红尘的礼仪规矩肯定不错,而且比大部分世家贵女都好,气质说一句出尘脱俗并不过分,但私底下她从来是怎样舒服怎么样做,并不把那些规矩当回事儿。

    林旭说她自有风流气度,其实仅仅是并不似其他贵女一般,从小便被严格要求,像一张白纸一样被认认真真地书写上笔墨。

    “大姐姐,你吃的是糕团吗?”

    红尘还没说话,趁着说书先生要茶水银子的工夫,那小姑娘先眨巴着一双大眼睛凑过来,盯着桌上黑漆食盒里的点心瞧。

    旁边的老仆恨不得捂住脸,却不敢打断自家小姐的话,显然这个小姑娘在家里属于那种得宠到无法无天的主儿。

    红尘顿时笑了,主动拿了一块儿吃,才把黑漆食盒递过去:“是自家做的糕团,小妹妹若是喜欢,不如尝尝?”

    “嗯。”

    小姑娘极不客气,拿筷子夹了一块儿,填在嘴里细细品尝,脸上不自觉露出两个小酒窝,着实可爱。

    “我也请大姐姐吃。”

    说着,她就招呼店小二上了一桌子点心,都是茶馆的招牌,大部分上不得台面,可也有几种还算色香味俱全。

    尤其是小姑娘随手一赏,就赏赐一颗金豆子,手笔之大,到逗得左近的客人们又惊讶又羡慕。

    还有几个露出一点儿担忧。

    坐在前头的一老头一老太,就叹了口气,小声跟那位老仆道:“所谓财不露白,你也看着你们家小姐一点儿,这地方不太平,过一会儿天黑了怕是更乱,要是有人手,不如捎一封信回家,让家里人来接吧。”

    他们也是见这两个,老的老,小的小,真出了事儿,恐怕连跑都跑不掉,别说大庭广众之下不会出乱子,前些时候有个外地来的富商,就逛了街的工夫,身上的银票全让小偷偷了去,他还是贴身放着的,愣是一点儿没留下,弄得连路费也没了,哭得差一点儿投河。还有昨日,就在这条街街头,有个小孩子让人一裹裹起来塞到马车里疾驰而去,后头追都追不上,报官也没用。

    京城人这么多,拐子们都有自己的门路,普通老百姓让人掳走了还想找回人,那纯属痴人说梦。

    老仆年纪大了,也是个有经验的,奈何他也有苦处,但人在外面,不能随便和人交心,也就客客气气地道谢,应和了几句,说外头有人接应,主人家也会派人来接。

    前面老头,老太这才放心,干脆凑过来聊天。

    小姑娘别看年纪小,童言童语,却很有教养,跟人说话一套一套的,特别讨人喜欢,连左近的客人也被吸引,时不时看一眼,幸而不多时上面继续说书,小姑娘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听书上,到没被骚扰太过,让老仆多少放心些。

    正好前面说到梦行祖师与三十灵师斗法,不战而胜,堪称紧张激烈,热血沸腾,听得小姑娘几乎要手舞足蹈,连规矩也不顾了,高声叫好。

    前面坐着的老太一看她的模样,登时大乐:“哎哟,小姑娘,这东西听个新鲜也就罢了,可不能当真,实话跟你们说,我大小子就是灵师,拜在大云寺高僧门下做了俗家弟子,精通好几门法术呢,我们家自家种的田,他去地里撒了一把神丹砂,念了两天经文,结果那一年的收成多出三分之一,叫丰收咒,是极为高级的法术,寻常灵师都不会。”

    老太太说话时趾高气昂,显然是真的特别的骄傲。

    罗娘低下头,拼命忍笑。

    小严也险险没笑出声来。

    什么丰收咒,好吧,丰收咒大约是有的,她们家小姐可能会,但大云寺的丰收咒那就是笑话了。

    还是数月前,自家小姐去大云寺游玩,一时兴起和几个高僧较法,别的法术到还正经,后来不知怎么说到农事上,小姐就显露了一手丰收咒,一夜之间秧苗变得整齐健康,眼见是大丰收的景象,高僧欲学,可惜学不会,自家小姐也是促狭,干脆笑眯眯地说可以教给他们一个简化版本,只是简化版本需要炼制一种丹粉加以辅助。

    别说,简化版本还真是很多人能学会,虽然效果各异,但都是有点儿效果的。

    一开始罗娘她们也以为是自家小姐好心,没有藏私,后来才知道,小姐根本是忽悠人,真正起作用的是那种制作出来的粉末。

    可惜那种东西不好制作,只能小规模的炼制,要不然大规模使用,全大周的粮食都能丰收,老百姓们的日子也能好过许多。

    红尘也忍俊不禁,面上却没露出来,心里到又想起了那个东西,这东西还真要用一用,至少得在自己的庄子里地盘上先试试,连玉珏空间里的大能都说,这种叫什么尿素,名字特别粗俗的东西,在老百姓吃不饱饭的地方,算是大杀器之一。

    这事儿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红尘想了下也就放下,到是扭过头去听那边老太太吐沫横飞地吹嘘她儿子有多么多么厉害,有出息。

    “我们齐家几辈子都是庄稼汉,地里刨食,我们家老头子也没什么本事,还是我是齐家的功臣,至少给生了个好儿子,我儿子做了灵师,可比读书有出息得多了,当年村子里的秀才娘子从来不正眼看人,如今也得求我儿子给他们家看风水。”

    老太太越说越来劲,恨不得把自己儿子吹成一朵花。

    周围的人显然不是头一次听她说,私底下嘻嘻哈哈地挤眉弄眼,那小姑娘到是一本正经地道:“奶奶的儿子好厉害啊,我爹爹也请灵师到家里来过,都不让我去见。”

    小姑娘稚气地捧了几句,那老太太就越发来劲儿。

    红尘她们也是听一个乐子,还真有点儿意思,一边听,一边顺便给罗娘使了个眼色,罗娘就起身去外头转了转。

    她们瞧这小姑娘很顺眼,孩子又小,虽说江湖道上有江湖道的规矩,但拐子这类东西,不能算在江湖中,虽屡禁不止,只能约束控制,红尘是碰上一个抓一个,绝不姑息,再说了,这会儿是在她眼皮子底下,怎么能不护一护这个可爱的孩子。

    罗娘去传个消息,鬼谷在京城也有些人手,调几个过来,沿途保护一下,总能护着小姑娘平安无事。

    没多久,红尘的目光就往门口边上溜了一圈。

    有两个青衣的年轻男子,笑眯眯地戳在门口,一看就知道是鬼谷的人到了,速度还很快,他们到没和红尘打招呼,但一进来,扫了一眼,就揽住茶馆里一个头发半花的男人,勾肩搭背地带了出去。

    从头到尾,那花头男人半句话也没说出口。

    客人们估计多以为这是碰上熟人,所以一块儿出去。

    另外一个青衣男子还扔了茶资给掌柜。

    到是那店小二缩着脑袋,显得有点儿害怕,等人一走,还小声叮咛一群客人:“诸位,我瞧那两个可不是善茬,恐怕是私人恩怨,大家出门的时候注意些,咳咳,也不必太担心。”

    一转眼见一群客人面露恐惧,店小二讪讪道,“这些人看起来很讲规矩,不连累咱们平民百姓。”

    掌柜的在前头恶狠狠地瞪他,小二耷拉着脑袋,撒丫子溜了。

    茶馆里登时议论声一片,有相信那店小二的,也有不信,只当他胡编乱造。

    这种事虽说不罕见,可寻常百姓,有几个真能碰见,碰见了是要吓死人的,但这会儿自己没遇上,议论一下到都很有兴趣。

    连小姑娘和她的老仆也眨着眼睛听前面很爱说话的老太太,讲京城那些所谓的江湖人江湖事,到比听说书还有意思。

    红尘看着那两个鬼谷的人忙忙活活,没一会儿弄走四五个人,不觉一笑,到也放下心,这条街今日,恐怕会变成一年中最干净的时候,满大街的人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可惜这种事也不能一直做下去,要不然非引起反弹不可,鬼谷再厉害,在京城也不敢闹出太大的动静。

    平安无事,耳边清净,红尘干脆全心全意品尝起点心,和左近的茶友们说起八卦。

    这等悠闲日子越来越不多见,偶尔过一过也挺有趣。

    台子上说书的老先生还老神在在,抑扬顿挫地说着他的书,下面的茶友们,大约只竖着半只耳朵听。

    要不怎么说,这样的茶馆酒楼大多数时候都不用担心生意问题,哪怕茶水点心不算顶尖,只要不太差,总有人愿意来。

    人们过来,也不单纯是为了喝茶,为了吃点心,更重要的是聚一聚,人这种东西,大部分都害怕孤独,喜欢一群人围在一起。

    红尘慢吞吞品着茶,小口小口地,有一下没一下地抿,茶水不算特别坏,可她的嘴实在是让养刁了,寻常的茶水难入口的很。

    喝着喝着,忽然锋芒在背。

    红尘蹙眉转头,就见门口进来一个人,是个瘦瘦小小的汉子,很不起眼,一身风尘,装作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没看出什么特别的地方,属于那种扔到人群里立时找不出来的。

    可她却觉得有一点儿危险。

    是一种扑面而来的恶意,红尘有些意外,那恶意到不像是专门针对什么人,也不是专门针对旁边露富的孩子和老人,就是一种纯粹的恶意。

    袖子里的青锋到是没什么反应,还是懒洋洋的,红尘觉得,大概是青锋不觉得那人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威胁。

    记得以前它敏感得多,只要是有恶意靠近,即便是再小,它也要懵懵懂懂地闹腾一阵子,如今却越来越‘懒惰’,碰上个小偷小摸,只要不是偷到它身上,那是再也不肯理会。
正文 第三百九十六章 警惕
    &bp;&bp;&bp;&bp;红尘摸了摸青锋,从一开始,这把神兵就随她左右,平日里丝毫不起眼,甚至有时候还想不起它来,但只要它在,红尘的心就一直是安定的。

    怪不得好些灵师养法器,养到最后,到养得和自己贴心贴肺,等到百年之后,不光要顾着儿孙,顾着爱徒,还要顾着自己的法器,希望它们不要所托非人,希望它们还能再得一个好主人。

    可大部分真正好的法器,一生也只得一主,主人逝去,它们也会跟着灵性消散,化为凡兵,不复存在,除非有天大的缘分,否则绝不认二主。

    青锋居然能认了自己,红尘一开始不懂也就罢了,真正开始了解法器后,却深感意外。

    自家的青锋,可比她手头得到的其它法器,高上不知道多少等级,就夏家那样出产神兵利器的家族,从古至今留存的所有兵刃里头,就没有一件灵性上能与青锋相提并论的。

    红尘把青锋从袖子里取出,放在桌子上。

    现在的青锋,到是不大像兵器,更像一件艺术品,身上的纹路很奇特,似乎是一些精美的花纹,牛皮包裹的柄带着小小的弧度,正好适合红尘的手掌,以前青锋瞧着破破烂烂的,现在却发出晶莹的玉光。

    “咦,好漂亮!”

    连旁边估计还不怎么知道审美为何物的小女生,也爱极了它,一看见立时眼睛发光,蠢蠢欲动,好在这孩子教养不错,没直接伸手,要不然让青锋伤了,那头痛的就该是红尘了。

    红尘笑了笑,自己拿起青锋给小女孩儿看了看,让她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逗得小姑娘脸上的酒窝更明显,也更可爱。

    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门口,刚刚进门的那瘦小汉子,四下旁观,目光落在红尘的桌面上,眼睛不着痕迹地把青锋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就径直走过来,在红尘的侧后方坐下,他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招呼店小二过来,也只要了一碗粗茶,连点心都没要。

    像他这样只来解解渴的过路人每天都有很多,茶馆这边也习惯了,并不奇怪,也不推销那些五花八门的点心。

    这样的人在人群中平平无奇。

    红尘看了看,鬼谷那边还留了两个人在茶馆门口,视线只在这人身上一晃,根本不曾在意。

    看来这家伙是外地来的。

    鬼谷中能在京城出任务的,都是老手,京城地面上有哪些人物,他们清清楚楚,刚才清理了一遍,弄走几个人,就是有落网之鱼恐怕也察觉到不对。

    这些人都鬼精,一看不好,立时就跑,绝不和人硬拼,他们做这等活计,为的是求财,可不是为了舍命,在京城这样的环境里头,大浪淘沙,但凡能生存下来的,一个胆大包天的也没有。

    红尘笑了笑,既然正好碰上,只能算这家伙倒霉,没办法,这阵子京城够混乱,她也不能保证,自己旁边的小姑娘会不会正好就撞在那人手里。

    再说,他要是打青锋的主意,可不算自己主动出手欺负外地人。

    台上说书先生正说到精彩处,红尘也做入迷状,漫不经心地把青锋往桌边一扔,端着茶杯转身。

    连罗娘和小严的兴致也起来,一会儿鼓掌,一会儿叫好,还凑在一处咬耳朵,和前面的老太太争论几句。

    不多时,那人就脚步轻盈地从红尘身边走过,看样子是要去前面柜台,他手里拎着个打着补丁的小包袱,胳膊状似无意地碰了桌子一下,下一刻,身体却忽然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似的,整个人一跳三尺高,嘴里哀嚎一声,扑通倒下,正好倒在桌沿上,鲜血喷涌而出。

    “啊啊啊!”

    这人捂着眼睛在地上翻滚哀嚎,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

    那小姑娘更是吓得脸色煞白,老仆一把把自家小姐抱起来,紧紧搂着不敢松手,实在是这人的情状瞧着太惨,眼睛上全是血,也不知道会不会瞎,不光如此,他砰砰地在地上碰撞,撞得浑身上下都是伤,血肉模糊,众人看得都毛骨悚然。

    “这,究竟怎么回事儿?”

    店里闹出这等事来,茶馆这边连忙派人出去叫人,顺便通知巡逻的衙役。

    今天街上热闹,巡逻的衙役也比别的时候更多出几倍,很快就来了几个,都是比较有经验的老衙役,一来先检查伤者,好几个人愣是制不住,只好把人按着,再去请大夫。

    也就一会儿的工夫,地上这人就开始翻白眼,几乎血流成河。

    其中一个衙役就开始询问情况,茶馆的客人们七嘴八舌地把经过一说。

    众人的视线立时都落在红尘身上。

    毕竟那个人是在她身边倒下的,别人甚至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儿。

    红尘一脸的无辜茫然,双手摊开:“我也不知道,他忽然就……咦?”

    说着,她话音一顿。

    旁边那衙役皱眉:“怎么了?小姐可和伤者可认识?”不管心里怎么想,这衙役说话的语气还是十分客气。

    红尘的扮相摆在这儿,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身边还带着两个婢女,长得又漂亮,衣着打扮也十分富贵,谁也不会想到,她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伤人。

    他们这些在京城当差的衙役,做事可不像在外地的那些一样,还敢飞扬跋扈,像他们这种小人物,天天缩着脑袋还怕哪天搅合到王孙贵胄的乱子里,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敢炸刺的,一个都没有,全是察言观色的好手,一看红尘的样子就知道她来历不凡,问话时便自动自发地多了三分小心。

    好在这小姐看起来不是一个特别不好说话的。

    “……”红尘犹豫了下,迟迟疑疑地指了指地上的人,小声道,“那是我的。”

    众人的视线随着看过去,只见地上这人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灰色的袋子,袋子里露出大半截很像艺术品的兵刃,旁边的小姑娘叫了一声:“是姐姐的,姐姐刚才还给我看了来着。”

    红尘拿出青锋的时候,客人们或多或少瞧了一眼,纷纷点头,奇怪道:“是这位小姐的东西,怎么就到了那人手里?”

    衙役对视一眼,走过去使出了浑身力气,才掰开这人的手,把匕首取出,递给红尘看了看。

    红尘轻轻接过,青锋立时发出一声轻鸣,声音清越,众人甚至能从声音中听出无尽的欢喜之意。

    客人都吓了一跳。

    有个老衙役显然是见多识广,震撼道:“竟然是认主的神兵利器!”

    目光再落到那模样秀气可爱的青锋上时,便带出几分郑重,深吸了口气才道:“怪不得,我听说这等神兵,若有外人觊觎,会自动反抗,这人肯定是盗窃神兵,所以遭了反噬。”

    按说这等话,衙役不该乱说,但人家小姐手持神兵,身份一看就不俗,另一个则明显是个泥腿子,该向着什么人,他们还不清楚?

    客人们这才恍然。

    旁边的小姑娘眼睛里直冒小星星:“好厉害!”

    其他人也纷纷说自己长了见识,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等还能自己主动教训人的神兵利器?

    几个衙役的动作也粗暴了很多,拧着地上那人,拖着站起来,准备先弄去监牢关几天再审问。

    一个老衙役无意间扫了一眼这人的脸,脚步一顿,拧了拧眉头:“等等。”

    “孔叔?”

    这老衙役显然资历不浅,其他几人都听他的,闻言也没多想,很自然地站住,“怎么了?”

    “你们仔细看看,这小子是不是常六?”

    “什么?”

    几个衙役都吓了一跳,转头来仔细看,越看越像,但大家心里都有点儿不太相信:“怎么可能?常六还敢回京城?他不想活了!”

    这常六是差不多前在京城犯下大案的一个悍匪,他本是城西文府的家丁,后来和文老爷的小妾***被抓住之后一不做二不休,杀了文府满门老少,连尚在襁褓中的孩子都没放过,事后又放了一把火,大火甚至波及左邻右舍,要不是救火及时,还不知道要闹出多大的灾难来。

    此人武功很是不错,事发后竟然杀了守城的官兵逃了出去,可见凶悍,京城这边自然绘影图形,发文通缉,不过一年了,连个人影都没找到。

    一帮衙役面面相觑,头上冒出一层冷汗,抓着这人的两个,腿都有点儿哆嗦。

    这要是常六,他们可是在鬼门关上转了一圈,此人杀人跟切瓜似的,不是他们这等小喽喽能对付的人物。

    还是老衙役镇定自若:“没见他都伤成这模样,怕什么怕,咱们兄弟立了大功了,等着领赏吧。”

    众衙役这才回过神,个个狂喜,看着常六,和看金山也差不多,不说别的,文家宗族可是说出话来,说要是能抓捕常六,活的赏银三万,死的也给一万。

    三万两啊!放到富贵人家也得眼热,何况他们这些苦哈哈。

    一群衙役兴高采烈地找来绳子,把人捆成一团,老衙役一挥手,顺便搜搜身,众人眼睁睁地看着这家伙的身上被搜出一大堆东西,有一把刀,刀刃发黑,不知道沾了多少血,还泛着蓝光,显然淬了毒,还有毒针一包,各种毒药无数,匕首两把,都是吹毛断发,其它林林总总的东西,每一样都让人吃惊。

    衙役们面面相觑,额头上冷汗都下来了,这下没什么好说的,就是这人不是常六,想必也是手上有几件大案的要犯,抓住了就是功劳。

    什么都不必问了,红尘自然是毫无责任,这事儿在众人眼里,本来就和她无关,就是有关,衙役们还不愿意。

    本来功劳都是衙役们的,要是人变成了人家小姑娘给抓住,他们的功劳岂不是被摊薄了好些。

    当然,红尘也不会想要这样的功劳。

    衙役们客客气气地谢了红尘好几句,就拖着人匆匆忙忙离开,手里攥着这么一个大宝贝,还不赶紧弄回去,万一路上再出差错,他们上哪里哭?

    这些人一走,茶馆登时沸反盈天,众人也不说书了,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此事,忍不住后怕不已。

    想也知道,能让衙役高高兴兴弄走的人,肯定是悍匪,他们就离那家伙几步之遥,万一他凶性大发胡乱杀人怎么办?

    老仆抱着自家小姐,浑身发抖,甚至顾不上等来接应的人,马上就要回家,红尘一看劝不住,干脆带着罗娘,小严,还有铁牛护送一程。

    街上人很多,摩肩接踵的,连车也乘坐不了,大家都步行,老仆对红尘几个还是很信任,能同行自然开心,他心里也发虚,知道自己一个人带着小姐出来是大大不妙,此地乃京城,可不是江南,不会什么人都给自家面子,不敢对小姐动歪脑筋。

    那小姑娘更是没一会儿就和红尘几个混得特别熟悉,抓着她的手不放。

    在红尘想要获取别人信任的时候,她总能如愿,就算比不上林旭那么自来熟,也差不了太多去。

    到是那老仆还有分寸,只说出了这条街就是他们暂住的酒楼,没把自家祖孙三代的身份都给卖了。

    走了大约又一刻钟左右,老仆脚步一顿,脸上露出几分喜悦来,高声道:“云少爷,您怎么来了?”

    不远处一个锦衣少年匆匆而来,头上汗水淋漓,衣服都跑得有点儿乱,一眼看到小姑娘,三步并作两步跨过来,一把把她从红尘手中夺走,紧紧抱住,眉头皱得死紧,目光落在红尘身上,十分警惕。

    就是那老仆看出不对,连忙详细解释了几句,生怕他误会什么,这人的目光还是冷淡至极,充满戒备。

    红尘有点儿意外,第一眼见她就心生戒备的不是没有,但这么年轻的公子哥见了她居然也警惕,那就罕见了。

    这云少爷一手护着小姑娘的头,把孩子按在自己肩膀上,目光灼灼地落在红尘身上,皱着眉,冷淡道:“多谢护送,到这里就可以了,我们有人来接。”

    红尘笑了笑,没有答话,到是耸耸肩,一脚踹在那云少爷的膝盖上,让他扑通一声跪下,咯噔一声,膝盖着地,听着就很疼的样子。

    “啊!”

    老仆目瞪口呆。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七章 乌云罩顶
    &bp;&bp;&bp;&bp;“呀。”小姑娘伸手捂住眼睛,一脸很疼的模样,趴在云少爷的肩膀上,怯怯地回头看了红尘一眼。

    从茶馆出来的几个算是半熟的熟人都在。这会儿闻声探头探脑地过来看,不觉咋舌,看向红尘的目光说不出古怪。

    那云少爷护着小姑娘,膝盖疼的厉害,一时竟起不了身,不觉暴怒,恶狠狠地瞪向红尘,便是有礼少年也不由自主地破口大骂:“你是什么人,要干什么!”

    红尘笑了笑,一摊手,轻声道:“这个嘛,我就是不想让可爱的小姑娘受伤。”

    话音未落,哐当一声。

    旁边一个卖油条的摊子忽然炸裂,油锅翻滚,飞天而起,就在云少爷的脑袋上面横空飞过,几乎要擦到了小姑娘辫子上的蝴蝶坠儿。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一时间鸦雀无声。

    油条摊子的老板嗷了一嗓子,在地上滚来滚去,四周的人也回过神,赶紧拿各种东西往他身上砸,好熄灭他身上的火。

    这会儿天气凉了,大家出门穿的多是棉衣,也幸亏如此,火油乱喷之下,受伤的有几个,重伤的到是没有。

    只有那做油条的小老板最倒霉,一双手油乎乎的,瞧着都是燎泡,脸上也有,面孔肌肉扭曲,哀嚎了几声趴在地上身体抽搐。

    云少爷脸上的汗珠滚滚下,目光惊恐,心中后怕,抱着那小姑娘瑟瑟发抖。

    只差一点儿,要不是他跪下了,那一盆油正好撞在他的脑袋上,这也就罢了,他自己受伤也好,丧命也罢,只怪他自己倒霉,可要是……秀秀出了事,他怎么和兄长交代,兄长身体不行了,唯有这一个女儿,视若珍宝,是他力排众议,把孩子接回京城的,要是出了差错,他自己一头撞死也赔偿不了。

    “你,小姐,这……”

    云少爷的冷淡早就不知飞到哪里去,看红尘的目光充满了古怪,也很感激,无论人家为什么踹他,都是他的救命恩人。

    红尘没说话。

    罗娘轻声道:“我们家小姐可不会随意开口替人指点迷津,不知多少达官显贵带着大笔金银上门,也难让小姐见一面,今天肯给你一脚,你就偷着乐吧。”

    小严低下头笑。

    罗娘向来温柔,与人为善,很少说话带刺,主要是这个云少爷给她们的第一印象实在很不好,这才忽然发作。

    说白了,罗娘还是被养得心性高了,换到以前,受人几个白眼又算什么,让人冷待了也不是大事,她们肯定更倾向于息事宁人,人家不乐意搭理,自家就退避三舍,如今却不同,罗娘竟然连这么一点儿冷淡都很不高兴。

    不过,不是坏事。

    红尘走过去摸了摸小姑娘的头,笑道:“好了,既然有人来接,小妹妹赶紧回家,一会儿要变天了,会下大雨的。”

    小姑娘老老实实地点头。

    周围的路人也没吭声。

    现在是秋日,此时虽不说艳阳高照,却是万里无云,是个大晴天,秋日里雨水本少,相信会下雨的没有几个。

    要不是这样的好天气,恐怕蝶楼的艳娘也不会选择今日出阁。

    红尘哄了小姑娘几句,转身便走,那云少爷回过神,忐忑不安地张了张嘴,到底还是没说出话来,终究叹了口气,抱着自家的小侄女转身冲那老仆道:“肃老,时候不早了,咱们回吧。”

    后头就走出来几个年轻家丁,个个身上缠着兵刃,气质彪悍,都是功夫不错的打手,显见这云少爷还是很谨慎的。

    街上人群密集,很是拥堵,就算几个小伙子身强体壮,周围的人自动退避,他们护着自家主子出去,也花了好大的工夫,终于走到空地上上了车,云少爷抱着昏昏欲睡的小姑娘才松了口气。

    轰隆一声。

    半空中忽然飘来一大片乌云,雷声大作,大风狂吹,豆大的雨珠说落就落,哗哗下来,街上一下子乱了套。

    那老仆坐在车前面,被浇了一头一脸,张大嘴半天说不出话来,许久才吁了口气:“好家伙,那位小姐真是神机妙算!哎呀,小老儿真笨,怎么就没认出真神呢!”

    能偶遇高人,多难得的事儿,家里现在那么不顺,早知道他就该求那小姐给他们指点一二。

    可惜,奇遇这种东西,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把握住的。

    后面那条街上,听了红尘‘预言’的人也不少,其中在茶馆撞见的那一对老夫妇,老太太就若有所思,半晌忽然道:“老头子,我记得咱们儿说过,上一回朝廷灵师考核,就是一个女灵师拔得头筹,术法高深精妙,便是大云寺的很多高僧都不得不佩服。”

    她那老头子到是一脸稀里糊涂,根本不在意:“你个老太婆琢磨那么多做什么,就事人家再高明,跟咱们家也没关系。”

    “怎么说话呢,你个老不死,我还不是为儿子好,那小姐是个厉害灵师,咱们儿子也是,多般配啊,儿子大了,我正为儿媳妇的事发愁呢,虽然秀才家的小娘子也不是不行,可儿子的喜好,咱们也不能不顾,他不爱那些酸文,怕是不怎么看得上那样的小娘子,刚才那位就极好,年纪虽然大了点儿……”

    “噗嗤。”

    旁边忽然有人喷笑。

    老太太皱眉回头,脸上却瞬间挂出笑来,大乐:“儿子,你怎么来了。”

    “下雨了,我正好回家,过来接接爹娘。”

    说话的年轻人长相普通,笑容却温柔,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感觉,到真像是沐浴佛法的僧人,只是没有剃发。

    这会儿年轻人脸上羞红,身边还跟了一个粗布麻衣的小和尚,“娘,这是我师兄,咱们回吧。”

    帮父母穿好蓑衣,年轻人扶着爹娘走,看了似笑非笑的师兄一眼,小声道:“娘,以后刚才那话,可千千万万别说了。”

    眼看母亲不明所以,他也只能把话说得更明白些,“那位小姐乃是当朝荣安郡主,正经的郡主娘娘!”

    老太太吓了一跳:“啊?”

    “而且,儿子不能算是灵师,还没有入门,跟人家不是一回事,娘要是在外人面前把儿子和郡主相提并论,会招人笑话的。”

    年轻人叹了口气,脸上也露出一点儿向往之情。

    他那和尚师兄笑眯眯地道:“刚才那位郡主可不是一般人,光是在京城,就不知道做下多少大事。”

    这人虽是个和尚,说话却毫不留情,仔仔细细地把红尘的身份来历,身为灵师都做了些什么举世瞩目的大事说了一遍,说得老太太脸都绿了,连那老头子也张着嘴合不上。

    他们儿子并不阻止,主要是自己不好让爹娘没脸,但刚才那话,若落在有心人耳朵里可是了不得的大事,说不定真会死人,还是让师兄提点一下为妙,人家和自己完全不会有交集,郡主想必也不会把两个普通老头老太的胡言乱语放在心上,但世上喜欢借题发挥的人多了去,真让人抓住把柄,就不是被师兄笑话两句能解决的了。

    年轻人叹了口气,他和师兄早就到了,那位郡主出脚踹刚才的公子哥儿时,他们就看在眼里,只是不想露面而已。

    大云寺的人,对那位郡主都有一点儿心结,虽说方丈还有几位长老对郡主娘娘推崇不已,并不觉得大云寺在人家面前丢了脸面,但底下普通寺僧,还有小沙弥,尤其是有志于成为灵师的几个,却不免对那位郡主观感复杂一点儿,谁让对方一来大云寺,大云寺就要出差错,他们甚至觉得,郡主就是踩着大云寺千年的名声,更上一层楼的。

    哎,奈何这种话,连说都没脸说。

    人家郡主到半点儿也不觉得尴尬,每次来寺里,都要高僧作陪,都要吃最好的素斋,都要去看最优秀的法器,各种好东西往回打包,偏偏还不用给钱,她看上哪位长老制作出来的法器,长老能高兴一年,真是让人无话可说了。

    大雨倾盆。

    红尘坐在车上,肯定不知道后面还有人腹诽她,反而隔着雨帘,看雨景看得满高兴,忽然扬眉道:“那位叫艳娘的舞姬今日出嫁,选的日子可不好,大雨天嫁人,兆头不佳。”

    罗娘拿了条毯子给自家小姐盖上膝盖,免得受凉,闻言笑道,“要是日子能过得好,天上下刀子嫁人也无妨,要是过得不好,婚礼再盛大,老天爷再给面子,也一样好不了,端看个人的命数。”

    小严失笑:“罗娘越发老气横秋了,我看小姐还是赶紧想办法打发她出门子的好,再不嫁,都要变成老太婆。”

    红尘靠在车上,叹了口气:“我也愁。”

    不是说笑,她是真愁,保媒拉纤的活儿,她不会做呢,林旭手底下到是有很多好人,罗娘和小严和他们打交道的时候都不少,奈何就一个也看不上,她又能怎么办?

    三人说是主仆,其实,人家两个都是落了难,红尘救助人时,就没把她们当下人看,让她正经摆主子款,去点这个鸳鸯谱,她确实做不出来。

    但看罗娘和小严,还有其他女孩子的样子,如果不强行点鸳鸯,她手底下的漂亮姑娘们,恐怕真要一辈子做老姑娘了。

    她们这些女孩子,历经磨难,受尽苦楚,对爱情,对未来戒备重重,不像那些真正单纯的女孩子,长大了自然有思春之情,见到差不多年纪的异性,会心神动荡,她们这些,怕是很难自己主动去追求什么了。

    罗娘几个一开始可能还有点儿憧憬……可事事不如意,如今到像冷了心肠。

    此时见自家小姐真蹙眉忧愁,罗娘忍不住瞪了小严一眼,小严连声道:“小姐何必操这么多心,咱们虽然没成家的意思,但日子过得很好啊,一点儿都不寡淡,罗娘也爱华服美食,爱珠宝首饰,别的女孩子有的,咱们半点儿不缺,至于男人,有没有都是一样过。”

    红尘也笑了:“用不着你们劝我,自己想得开就好。”

    她们自然想得开。

    罗娘笑道:“现在就很好了,要是这般享福还要奢求,那才是贪心,小姐为我们着想,给了不少产业,咱们手头也有银钱,还有姐妹,就是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儿育女,咱们也有彼此在,等老了也能互相扶持,什么都不怕,再说,有小姐在,难道还能没人养老送终?”

    红尘点点头,也不多说什么,说什么都没用,这样的事,好像只能看缘分,愁是愁不来的,她实在不愿意学其他的当家主母那样。

    那些人自己做主给丫鬟们挑选丈夫,然后给一笔嫁妆,让丫鬟嫁出去,终身有靠,那就是世人眼中最好的当家主母。

    若是一般的小丫头,恐怕也觉得那样好得很,罗娘她们有那么特别的经历,受了与众不同的教导,哪里又真能如普通的女孩子一般,嫁给个稍微不错的男人,就觉得高兴。

    眼下男子多纳妾,再清正的人家,家里也有几个妾在,大周朝的女子根本不在乎,罗娘她们却怕是受不了的。

    而那些肯定不纳妾的,又多是贫苦人家,那样人家出来的男人,哪里配得上罗娘她们,怕是连话都没得说,嫁来又有什么意义?

    红尘回到家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愁绪。

    林旭正与薛柏桥喝茶,一见她就察觉出来,不禁笑问:“怎么了?”

    红尘蹙眉:“以前觉得找个好男人不难,嫁出去相夫教子也不难,但如今却越发觉得难了。”

    林旭:“……”

    薛柏桥眼睛一亮,大笑,看了林旭一眼,见他全身僵硬,更是大乐:“怎么难了,怎么难了?红尘怎么有如此感叹,说来听听?”

    红尘瞥他一下,眯着眼睛道:“有出息的男人都爱纳妾,不干净。”

    薛柏桥一下子鼓起脸:“妾就是个玩意儿,那算什么,你将来嫁了人要是不喜欢那些小妾,随意发卖出去便是,难道你丈夫还能为了个妾给你没脸?”

    红尘眯着眼睛瞪他:“这么说,薛小侯爷也有纳妾之心了?”

    薛柏桥很是不以为然:“我是无所谓,也不是没人送,只是媳妇刚进门,今年肯定不纳。”

    红尘:“……薛柏桥,我看你乌云罩顶,很快就要倒霉,不光要破财,说不得还要吃官司。”
正文 第三百九十八章 舞弊
    &bp;&bp;&bp;&bp;薛柏桥一怔,一转头看林旭的脸上也露出懵懂来,登时了然,讪讪而笑:“郡主别生气,我就是一说,再者,我们林公子和我不一样,人家是正人君子,向来不好女色,就是偶尔去个教坊司啊,青楼什么的,主要也是为了吃饭,不是为了女人……”

    林旭:“……”

    他第一次想掐死这家伙。

    偏偏这家伙居然还不知道这边已经大怒,还絮絮叨叨:“你就放一百个心吧,咱们红尘这么漂亮,哪是那些庸脂俗粉能比得上的,谁娶了你,都会放在家里供起来,没必要不痛快,更没必要因为这个就随口咒我。”

    红尘哭笑不得,肚子里略微有的那么一点儿火气,到也消散了,跟这么个混人计较什么劲儿。

    以后这家伙,只该归他夫人管教了,人家两口子是好是歹,她可干涉不了。

    只是,薛柏桥说出口的话,确实代表大周朝大部分男人的心声,红尘以前从不觉得有哪里不对,正室夫人只要有儿子,有体面,有地位,便是丈夫有那么几个妾,即便是宠妾又有何妨,从小到大,所有女人都受一样的教育,嫁人之后,好一点儿坏一点儿,终归差不太多。

    可近来她的心思却越来越古怪。

    毕竟在灵师的世界里,只有能力高下,没有男尊女卑,想让自己再回到男尊女卑的世界里去,又怎么可能呢?

    你给了一个人展翅高飞的翅膀,她就是死,也不愿意把翅膀折断。

    红尘沉默片刻,此时还下雨,雨水不小心顺着微风吹落在她的面颊上,她便醒过神,不再理会薛柏桥二人,带着身边的丫头回了房间。

    “你们继续玩,我要去洗漱了。”

    薛柏桥愣愣地看着红尘远走,眨巴眨巴眼睛,转头看林旭:“喝茶,喝茶。”

    林旭一笑:“还是不了,我怕沾你身上的晦气?”

    “啊?”

    林旭溜溜达达也走人,独留薛柏桥一个傻站在桌旁,小荷回头看了一眼,低声道:“你乌云罩顶,要倒霉了。”

    薛柏桥:“臭小子,那是红尘开玩笑的,不能信。”他好得很,新婚大喜,得意洋洋,再说了,破财也就罢了,堂堂小侯爷,万岁爷的宠臣,去哪儿沾上官司去?就是真沾官司,也是别人倒霉。

    小荷话向来少,更不会跟他多说,扔下他就去追林旭,林旭却知道,红尘不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哪怕此事听起来像玩笑,不过,看红尘现在的样子,不急不躁的,想必就是薛柏桥倒霉一下,也不会伤了筋骨,他还年轻,又有些气盛,偶尔出点儿乱子,惹一点儿麻烦,也是一种成长。

    想到此,林旭就心安理得地走去书房等红尘。

    红尘的习惯,晚上爱看会儿书,有时候是比较正经的古籍秘本,有时候就是很随意地看山水游记,话本之类,别管哪一种,林旭都能陪着讨论几句,有时候同一本书两个人一起读,到比一个人读更有意思些。

    林大公子是个忙人,能挤出一点儿时间风花雪月下很是难得,这也勉强算是追求淑女的手段了。

    虽然想着薛柏桥应该没什么大事,不过,林旭还是问了两句,主要还是想和自家的姑娘多说几句话,这个话题就很有趣。

    红尘想了想:“……的确不至于要了薛柏桥的命,不过,也够他受的。只是我也只能看出这么多,想指点迷津怕是做不到了,总不能让他不出门,不办差,老老实实在家窝着,但就是窝上一年半载,该出的问题还是会出。”

    林旭失笑:“那就不用管他。”

    眼看秋试将近。

    红尘的茶馆生意越来越好做,不少学子甚至不管不顾地日夜宿在茶馆里,只随身带点儿口粮,饿了吃一口,叫一壶茶水一口气能喝个两三天。

    罗娘几个都哭笑不得。

    红尘却不介意,只是那地方毕竟不是酒楼客栈,不是专门给人住的,也有能借宿的房间,人太多却住不过来了,被褥皆无,好在当初装修时,红尘就上了心,都是铺设的地龙,现下虽非冬日,天气已经很冷,红尘就让人提前烧上火,保证那些随意找个地方缩起来就迷糊一会儿的考生们不要被冻死。

    茶馆雇的不少人都隐晦表示抗议,实在是这么一闹,他们工作量大增就不提了,还不赚钱,光赔钱。

    那些考生们只点一壶茶,可是茶叶再好,冲泡的时间长久,那也没了滋味,红尘是什么人,怎能让自家茶馆的茶水变成白开水?人家只点一壶,她也得要求让人家喝到的,至少是还能入口的茶水。

    另外还有免费的点心。

    这帮人到知道矜持,并没有可着劲地吃,多数是用自带的干粮,还愿意买一些吃食,但点心的消耗量还是大幅度增加,茶馆里雇的厨娘都有些忙不过来,红尘甚至不得不紧急从郡主府调派了一些人手过去。

    一群人抗议,红尘想着他们也辛苦,干脆都加了一个月的工钱,至于别的,就没必要做了。

    如今她做生意,为的都不是什么钱,更多是功德而已。

    现在是很要紧的时刻,她又是出钱,又是出力,搜集考题典籍,聘请名师坐镇,给这些考生方便,难道还差这最后一哆嗦不成!

    底下的人也不是傻子,一看就明白自家主子是什么意思,一时间都改了念头,既然主子是纯粹发善心,那就该更做得更好。

    茶馆上下,还有罗娘和小严那边的铺子,几乎都变成主要为考生服务了,其他客人来了,连弄出点儿大动静都不允许,好在大部分人通情达理,知道一切都是为了科举,他们也愿意和未来的进士结下善缘,至于那些不着调的,飞扬跋扈的,知道这里是荣安郡主的地盘,自然也不敢太过放肆。

    不光如此,大家还帮着准备考试用的东西,笔墨纸砚,各种方便吃食,也收钱,只收一点儿成本。

    因为大批量地采买准备,成本还更低些,有些家境贫寒的考生负担不起,也可以通过帮忙抄书,还有干一点儿力所能及的活来换取,反正尽可能地把方方面面都给想到了,特别体贴热心。

    这些考生们心里自然感激万分,有几个家里条件不好的,甚至晚上偷偷摸摸哭了好几宿,他们进京之前,都是破釜沉舟,甚至想过也许根本熬不到会试,谁能想到,进了京城竟然没吃多少苦,还能整日整日地看各种书籍。

    平时在家里,为了能看到书,他们不知道付出了多少代价,吃了多少苦头,为了科举,甚至有的一家子跟着吃糠咽菜的,熬得人头发一把一把地掉,个个面黄肌瘦,进京之前,甚至做好了舍命的准备,真是没想到能有今天的际遇……

    要是红尘在这儿,说不得会被无数学子考生纳头便拜。

    会试就这么一天天临近。

    连红尘耳朵里都多多少少听几句关于科举的话题,她们这些贵女在一块儿,也难免要品评一下各方才子的优劣。

    都是少女,又到了当嫁之年,平时不想一想才子佳人的故事,也不大可能,尤其是这些京城闺秀们,对她们来说,男女大防并不严重,要是瞧见哪个好男儿入眼,只要身份相当,就可以主动和父母提一提,大部分的爹娘都疼爱女儿,女儿喜欢,自然最重要。

    每逢会试结束,张榜之时,榜下捉婿的事情就在京城轰轰烈烈地上演,今年也不例外,张榜那几日,连皇后都把红尘叫进宫,说了好一会儿八卦,比如某某官员家中女儿年过二十,尚未婚配,急得他一大早就在榜下等着,一口气捆走了六个长相还端正的进士,结果回去一问,全都有妻子,气得对方差点儿吐血,还有一个,没这份儿闲心,结果下朝回家,发现他闺女自己去榜下捉了一个女婿回来,还要马上拜堂,登时气得一佛出气二佛升天,拿棍子出来把闺女打了一顿。

    唔,这第二个,红尘私下以为,肯定是个武将,动不动就打女儿什么的,文臣可做不出来,呃,武将能做出来的也不多见,怪不得有个那么彪悍的闺女。

    皇后说了一大堆,一边笑,一边也有点儿羡慕:“我也想去捉一个试试,可惜啊。”

    红尘哭笑不得,估计娘娘只是觉得好玩,不过,要是皇后真去榜下捉婿,被捉到的无论是哪个,估计都会受宠若惊的。

    “对了,娘娘,于少将军还没有来当值?他的伤不要紧吧。”

    红尘一转念,赶紧转移话题。

    皇后轻轻一笑,拢了拢红尘的头发,低声道:“那孩子受伤不重,是我不要他来,眼下宫里也不太平,万岁爷精神紧绷,近身伺候是个危险差事,他既然受了伤,就多休息几日养养,没什么不好的。”

    红尘也没说什么。

    所谓伴君如伴虎,在皇帝眼皮底下当差,稍微心理素质差一点儿,那真是度日如年,不过,于逸大约不会高兴。

    正说话,素娘匆匆进来,脸上带着几分不可思议。

    “娘娘,宁侯夫人来了。”

    “嗯?”

    皇后怔了一下,半晌才道,“请她到偏殿等一等。”

    红尘也有些意外,宁侯那一家子都很规矩,按说不该冒然打搅皇后才是,命妇们请见,都要提前递牌子,宗室也一样,不过像宁侯夫人这样,和皇家关系比较亲近的,一般要是有急事,亲自过来递牌子求见,到也不是不行。

    但很少有人这么做,因为显得恃宠而骄,宁侯夫人更不是这样的人,此次居然急成这般,看来是出大事了。

    红尘随即回神,一笑道:“大概真是薛柏桥那小子闯了祸,娘娘别担心。”

    宁侯夫人也算和红尘相熟,皇后干脆就没让她回避,直接让对方进来。

    夫人进了甘泉宫,看起来到并没有失礼之处,言行举止也还镇定,但谈吐之间,却不知不觉流露出几分忧心忡忡。

    请过安,皇后也没客气,让素娘上了茶就直接问:“慧娟你向来不爱到我这儿,今天忽然过来,肯定是有事,有什么事,你就直说。”

    宁侯夫人的神态终于露出几分疲惫,叹了口气,小声道:“本不该来搅扰娘娘,我们家侯爷也不肯让我来,可是,可是……柏儿那孩子是我的心头肉,他出了事,臣妇这个当娘的,怎能安心在家等着。”

    皇后拿出耐心来,认认真真听她说,听着听着,神色也不觉变得严肃,连红尘都吓了一跳。

    薛柏桥这回还真惹上了官司,而且还不是小事。

    有人告他高价贩卖考题!

    科场舞弊从来都是皇帝深恶痛绝的,但凡发生,无不严惩,其中固然有不少犯事的官员受到惩罚,但每一次无辜被牵连的更是不知道有多少,实在怪不得宁侯夫人听到自家儿子,居然牵连到这种事情中,也不觉花容失色。

    皇后都吓到了:“怎么会?”她可没听说今年发生舞弊案了。

    宁侯夫人咬着嘴唇不说话。

    皇后一下子就回过神,确实,这是件大事,真发生了前朝那边也是尽量低调处置,要知道,无数考生可还在京城未曾离开,明年殿试更要紧,这种时候出现舞弊案,那是要天下大乱的。

    只是,也不知道能不能瞒得住,这种消息,流传起来一向特别的快,往年就算无事,还有不少落地的考生要怀疑一下。

    “不对,小侯爷怎么会牵扯进去?”皇后按了按眉心,“你先别急,仔细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薛柏桥现在的确是天子近臣,而且最近出过事,万岁爷身边很多人都没了,薛柏桥深得信任,一直被带在身边,但他和科举应该没多大关系才是。

    宁侯夫人苦笑:“连我都是满头雾水,可,可我家柏儿这回确实被牵连进去,许大人今天上午刚把他带走,我家侯爷不要我管,但是,臣妇又怎么可能不管!”
正文 第三百九十九章 女色
    &bp;&bp;&bp;&bp;科场舞弊乃是十分要紧的大案,哪怕是宫里的皇后,在此事还没清楚之前也很难插手进去。

    到是太子没一会儿就过来,简单说了几句。

    他也不清楚详细情况,只知道就在昨日,有人拦住今年主考官翰林大学士许大人的车轿,状告山东士子提前得到了考题,有舞弊之举。

    这种事,许大学士一听就傻了眼,犹记得十几年前那场科场舞弊的大案,简直把朝中大臣们给坑苦了,砍头的不知有多少个,到现在当时的主考官和两位副主考还在岭南那边受苦,遇赦不赦,里面两个副主考那都很冤枉,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搀和这种事,最后认罪伏法,不过是无奈罢了,当时朝中几个王爷相争,在抡才大典上动手脚,皇帝舍不得儿子,只能拿他们这帮臣子来安抚考生,顺便出出气。他们要是不认下,自己清白不了,家里人也要受牵连。

    朝廷的官不好做,主考官也是难上艰难。

    这一次事情还没有闹开,太子只知道那个被举告的山东士子丘越,被许大人带人抓起来之后就自尽身亡,从他借宿的屋子里果然找到了考题,居然就是今科考题,而且看墨迹,不是近期的,应该有一段儿时间了。

    要是丘越不死,也许事情还有转机,不一定会弄成大案子,但他这一死,可把许大人给吓得差点儿昏过去。

    审讯自然有手段,但大部分犯人,别管熬多少刑,只要不想让他死,那犯人就绝对死不了,现在可好,丘越这家伙忽然死了,许大人坐蜡,本来没打算严查,也要严查,毕竟万岁爷那儿很重视,还给了他明旨。

    “此事为何会牵连到小侯爷身上?”

    红尘皱眉问道。

    “那丘越很是刻苦认真,从山东远道至京城,每日只知温书,性情略有些闷,很少和外面的人接触,就连文会之类也罕有参加,许大人查来查去,唯一查到的,和他有关,又有可能接触考题的,只有小侯爷,他和小侯爷算是有点儿交情,两个人经常一起去蝶楼一类的地方逛逛。”

    太子耸耸肩,苦笑道。

    宁侯夫人登时就变了脸色,气道:“就因为这个?他敢抓我们家……”话音未落,便知自己失态,脸上一红,忙向皇后娘娘赔罪。

    “无妨。”皇后点了点儿子的头,“说清楚些,若柏桥那孩子只是和那丘越有些来往许学士绝不会直接把他带走,不是说有人连他一起告了?”

    太子阴沉着脸点头。

    “是,丘越身边的女婢状告小侯爷,说是他把考题卖给丘越的。”

    一看自家母后还有郡主的神色,就知道她们想问什么,太子叹气道,“那女婢说她是小侯爷向丘越强索回去,亲眼看到小侯爷拿了考题给丘越,还逼迫他帮忙高价贩卖,她说了好些话,听起来都不假,手中还有证据,是小侯爷贴身的玉佩,且很多人都认出来,知道小侯爷曾经要那女婢陪酒,还赞她花容月貌,说是自己的红粉知己,倾慕之情尽显……”

    皇后都哑口无言。

    至于宁侯夫人,更是接连叹气,苦笑道:“……那孩子只是贪玩……”

    这话却没再说下去,在座的谁又不知道薛柏桥的为人?本来就不信那小子会去贩卖什么考题,他自己手头的银钱有多少都不知道,从来不是个看重钱财的,恐怕连皇帝也知他的性子。

    太子叹了口气,随即又宽慰:“夫人不用太过担心,我已经问过许大人,虽然从丘越那里搜出了考题,但他这人性情孤僻,似乎并没有和其他考生单独接触,虽然时间有限,但许大人也仔细调查过,应该没有大规模的考生牵涉其中,此次科举的名次,大体上还是和平日里考生们的才名对的上,至少三甲绝无问题。”

    “至于举告的那个考生,也自言是无意中听见丘越女婢的哭诉,这才起了疑心,他这人又是个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一听此事便义愤填膺,不管不顾地去告了,他告了之后回过神也很害怕,说话不清不楚的,一看就是个糊涂人。”

    “这件事……有点儿蹊跷。”

    皇后沉默半晌,仔细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想不通,这件事里无不透着古怪,科考弊案不稀奇,可是这么长时间,只丘越一人涉案,也不知考题都有什么人买去,随随便便竟然牵扯进一个小侯爷。

    想不通也就不想了。

    皇后安慰了宁侯夫人半天,要她好好回去歇着,不用着急,想必过不了几日薛柏桥就能回去。

    “就区区一个女婢的口供,也想攀诬小侯爷,怎么可能!万岁爷英明,不会信这个,你也别乱,不要随便去求人,安安生生地在家等消息就是。”

    红尘也道:“夫人放心,我早为小侯爷看过,他确实有此一劫,但有惊无险,不会伤筋动骨,最多也就是丢点儿脸罢了。”

    她这么一说,宁侯夫人登时松了口气。

    红尘的能力,她还是相信的。

    “只要人没事儿,我就放心了。”宁侯夫人眼泪滚滚而落,甚至顾不上失礼不失礼的,显见是真的很害怕。

    薛柏桥是她的幼子,从小就疼之入骨,对于长子,他们夫妻自然是很看重,但对幼子,却是宠溺无度。

    若非如此,当年薛柏桥也不会那般骄纵了。

    让皇后和红尘轮番安慰了半天,宁侯夫人才出宫回去,红尘亲自送她,路上叮咛了两句:“务必要查一查那个女婢。”

    这事看着一点儿都不复杂,其中以丘越女婢最可疑。

    丘越死得也蹊跷,就算他真参与舞弊,如今事情败露,身边搜出考题,完全可以说是考完之后马上记录下来,想要再做几遍云云,至于墨迹陈旧,那也不是什么确凿的证据,何苦自杀?

    一个敢参与这般大案的人,怎么可能心理脆弱至此?

    而且考题这种东西,看过之后记在脑子里便是,为什么非要放在手边上,要是换了别人,扫一眼记住了,赶紧就焚毁,留着当证据不成?

    宁侯夫人默默点头,她这会儿乱得很,但想起那个女婢,也是恨得咬牙切齿,无论哪个当母亲的,碰上敢乱咬自家宝贝儿子的疯狗,也一准儿要大发雷霆之怒,一棒子打死都不解恨。

    红尘也出了宫,一出来就和林旭通了信。

    她到不怎么担心薛柏桥的安危,好歹也是宁侯的爱子,皇帝的宠臣,总不能随意一个什么女人告他,就能告下来,但这事儿还是很有趣儿。

    红尘和林旭碰头,一说这个,林旭就失笑道:“我知道了,刚才刚去看过他,那小子还真被吓到了,回头他出来,得给他收收惊。”

    薛柏桥其实胆子不小,身手也很好,连战场都想上,但他可没进过大牢,这一回大牢里走一圈,看到那些可怕的刑具,嘴里不说,还很嘴硬,可林旭是什么人,一见他就察觉到这小子心虚气短,真有点儿害怕。

    “我看他那模样,都没好意思再逗他。”

    林旭叹气,到仿佛一副颇为遗憾的样子。

    红尘都忍不住白了自家林师兄一眼,十分怀疑当年自己遇见的那个成熟稳重,细心体贴,最会照顾人,总是落落寡合让人心疼的林旭,和眼前这个根本不是一个人,大约当年那个是掉了包的。

    果然如红尘所言,连晚上都没到,薛柏桥就被送回家。

    宁侯去宫里坐了大半天,许大学士也架不住宁侯的官威,当然,还是证据不足,就一个女婢的话,定堂堂侯爷的罪,怎么也说不过去。

    皇帝那边说查了,小侯爷不曾窃取考题,那他就没有,陛下金口玉言嘛。

    奈何此事虽然发生不久,但外面已经开始有风声,而且风言风语渐起,不少落地的考生都开始有闹事的迹象,薛柏桥自然也被牵涉其中,而且不只是被波及,好多考生几乎都给他定了罪,现在不过碍着宁侯的身份,只在私下里传言,再过一阵子,要是不给这帮考生一个交代,那可就不好说了。

    薛柏桥一回侯府,宁侯夫人连声念佛,赶紧催着他洗去一身的霉气,又催促下人们赶紧准备各种滋补美食。

    被塞了一大碗参汤,薛柏桥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就是山珍海味这会儿吃起来也是味如嚼蜡。

    他家夫人到是没他母亲那般紧张,可也眼眶微微湿润,亲自帮薛柏桥提着热水从头浇下去,痛痛快快洗了个澡。

    一身清爽,薛柏桥连看都不敢看自家夫人一眼,拔腿就逃跑,云淑君惊得瞪眼,最后也只是摇头失笑,没拦着他。

    薛柏桥一路冲到红尘这儿,抓住她就问:“我头上还有乌云没?舍财到没事儿,这官司不会真落我身上吧?”

    他显然确实被吓到,心惊胆战。

    红尘咳嗽了声,也没好意思笑他,让罗娘去煮一碗安神茶,轻声道:“我们小侯爷又没当真做出贩卖考题的事,怕什么?我看你这一关算是勉强过了,不过,你还是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吧,若是不寻根溯源,难免有下一回。”

    薛柏桥顿时苦了脸,他也什么都不知道。

    “先说那女婢,你怎么招惹的那个女人。”

    “这……”

    薛柏桥绞尽脑汁,苦笑道,“那女婢叫青莲,以前是个歌女,还是我把她介绍给丘越的,青莲身形纤细,体态风流,还有一口好嗓子,声如黄莺。”

    “咳咳。”

    罗娘和小严一起咳嗽。

    薛柏桥猛地闭嘴,半晌又道:“你们也知道,我平日里爱玩,对女色什么的,肯定不看重,可是平日里应酬,也难免要叫几个女人助兴,大家都是如此,要是身边没几个相熟的,玩得好的女人,我也觉得没脸。”

    红尘:“……”

    好吧,京城的公子哥儿近来的确有这般习惯。

    “我也是最近一年才认识的青莲,觉得她性子还好,挺有意思,就时常点她陪我一起玩。”眼看红尘脸色不对,薛柏桥几乎要赌咒发誓,“我敢保证,就是逢场作戏,而且我有分寸,外头的女人肯定不会碰,事实上我也从来没有碰过,最多就是一起喝喝酒,送她点儿金银首饰,保证秋毫无犯,绝对保持一定的距离,后来我有了夫人,就再也没在外面胡混过,连去喝酒,也没点过女人作陪,这可是给我家夫人脸面,让他们骂我畏妻如虎我也认了。”

    红尘失笑,她也知道,薛柏桥不是个会被女人哄骗。

    薛柏桥想了想:“说起来我对青莲已经很不错了,没少给她钱物,也给她脸面,只要点了她,肯定是温柔体贴,从无不规矩的时候,后来她父亲故去,还是我帮着操办的,她说自己无依无靠,恐怕活不下去,也不知道会不会沦落到那等见不得人的地处,正好丘越那人身边缺少个端茶送水的丫鬟,我问过青莲,青莲也说愿意与人为婢,只要能有个落脚之处,庇护之所,就已经很满足了,所以我还特意把青莲介绍给丘越,让她去给丘越当婢女,甚至还给了她不少银钱傍身,我这么热心,她不感激我便罢,怎么还污蔑我?”

    红尘无语。

    小严笑道:“但人家青莲姑娘可是说,人家宁愿给丘越丘公子为婢,也不乐意委身做你的妻妾,你恼羞成怒,还专门找到丘公子那儿去讨要,甚至威胁丘公子,丘公子品性高洁,奈何你堂堂侯爷,威严万分,威胁他要他为你做事,贩卖考题,他想推辞都推辞不了,每日苦受煎熬……”

    薛柏桥猛地抱住脑袋:“冤枉啊!”

    林旭进来,正好听见他喊冤,也不搭理他,直接把那个女婢的资料拿来给大家伙看。

    因为时间短暂,也查不出太久远的,只有对方在京城的资料,那女婢叫于青莲,早年随父亲进京讨生活,卖唱为生,在秦楼楚馆那等地处流转了有两年多,惹来许多公子哥儿垂青,还有人为了她大动干戈,不过,她每次都全身而退,没吃什么亏,也不曾被哪个公子收入后院。
正文 第四百章 寻人
    &bp;&bp;&bp;&bp;这个于青莲还真有点儿意思。

    资料极简单,似乎看不出什么不对,自从年初于青莲的父亲病死了之后,她除了陪相熟的客人,到也很少抛头露面了。

    不过,红尘扫了一遍但凡和这女子有牵扯的公子哥儿们,数一数居然很是不少。

    从宗室贵胄,官宦人家的公子,到寻常商户子弟,平民秀才,不过两年,加起来也有十几个,遇见她之后,都没少给她好处,银钱是最次等,去年还有一个大盐商想办法给她整了一张盐引,她把盐引给了一个泉州那边的商人。

    这么混乱,她这个女孩子居然没让人说出什么不是,安安稳稳地到了今日,可真是不太简单。

    红尘不由一笑:“我到想见见这位。”

    可惜见不着了。

    没片刻,小严就打探到消息,从薛柏桥被放回来,几乎算是平安无事之后,那个于青莲就瞬间见不到人。

    她一开始又不是犯人,也不可能被关在牢里,只不过许大人一开始还是派人看守来着,后来听说上面发了话,不许对这个小姑娘无礼,许大人也不好做得太过分,一时疏忽,人就消失不见。

    如今再想说人家诬告朝廷命官,想治人家的罪,但连人都找不见,还能有什么法子?

    宁侯这边也不愿意把事情闹得太大,甚至没让官府插手去找,如今外头风言风语的,多做多错。

    薛柏桥一听就气得差点儿吐血。

    他被人陷害冤枉了半天,正想着要好好出一口气,甚至都在心里琢磨了好几遍,要怎么抓住那个该死的女人好生教训一通,非要逼她说出为什么要害自己不可,结果想好的事,一样也做不了。

    薛柏桥急得破口大骂。

    红尘到没那么担心,让小严把那个女子的画像拿出来,摊开放在桌上。

    是鬼谷的人专门绘出来的,用上了红尘教的技巧,十分传神,栩栩如生,于青莲有一张相当出色的脸。

    林旭扫了一眼就笑道:“不错。”

    “不错,很美丽。”

    门口忽然传来一个略有些谙哑的声音。

    薛柏桥一回头,怔了下,一下子低下头去,耳朵根通红,脸上也浮出羞愤,闭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了。

    红尘连忙起身过去,迎着云淑君云夫人进门。

    这位和薛柏桥新婚不久,虽然已经换了妇人的头饰,但还是老样子,身上的英武和温柔混合在一处,特别有魅力。

    红尘一直觉得,云夫人这样的女人是最让她羡慕的那种女人。

    现在她的丈夫闹出这等事来,外面传闻简直不堪入耳,几乎把她这个新入侯府大门的女子当做被丈夫冷落的可怜弃妇,换了旁人,柔弱些的直接哭死,彪悍的先把薛柏桥弄死再说,但云淑君却潇洒自在地很,这会儿看了那个传言中红颜祸水的画像,也没表现得怎么激烈,不过,话语中还是带出几分调侃和气怒。

    “这女人也有气质,不像是个普通的歌女。”

    云淑君叹气。

    红尘拉着她坐下,也笑道:“值得研究一下。”说着看薛柏桥的脸色,更是好笑,“别担心,在京城她可跑不了,要是让这人在咱们眼皮子底下跑了,那我这个灵师,还是不要做了。”

    薛柏桥鼓着脸还是没敢说话。

    从出了这事儿,他回家在自家夫人面前就好像矮了一头似的,他在外面,在朋友面前,可以赌咒发誓说他跟那个女人没什么,绝对没有做任何丑事,最多了,坐在一块儿喝杯酒,调戏那姑娘几句,都是他们这帮公子哥儿在外面应酬做惯了的,以前也没觉得口中花花几句有哪里不对,他算洁身自好了,就是去青楼喝花酒,也从来不过夜,最多就是叫上几个相熟的女妓来助助兴,还想怎么的!

    问题是,他在自家夫人面前,就很难这般理直气壮。

    云淑君面上到平平静静,轻声道:“这件事说大不算大,但也不小,对侯爷的声誉有影响,郡主若有办法,还是先找到那个于青莲问清楚为好。”

    红尘点头,转头看薛柏桥。

    薛柏桥愕然:“干什么?”

    “你又不是没见过我的寻人术法,有没有她身上的物件,无论什么,拿一个过来,最好是贴身的物件。”

    薛柏桥又闭上嘴。

    红尘先不逼他,转头看罗娘和小严。

    小严皱眉摇头:“咱们已经去于青莲暂住的地方搜过,她很小心什么都没留下,我连她的梳妆台都仔细查过,纤尘不染,连根儿头发丝都没有,所有的东西都不见了,空空荡荡的。”

    “到是挺谨慎。”

    红尘叹气,转头看薛柏桥,“你和人家也算是交情深厚了,有什么线索吗?”

    “什么交情深厚,哪儿跟哪儿,有深仇大恨还差不多。”

    “你要想报仇,就好好想想。”红尘挑眉,“我和那人又不认识,也来不及查她的底细,不知道人家的生辰八字,甚至连名字也不知真假,你要是什么都没有,我也无法平白无故地做法寻人。”

    薛柏桥偷看了自家媳妇一眼,才期期艾艾地靠过来,小声跟红尘咬耳朵:“以前收过她一块儿手帕。”

    红尘:“……”

    薛柏桥连忙急赤白咧地辩解:“我没想保存,就是喝醉了借用一下,这不出了事儿才让人翻出来,要是不出事,这东西也许没两天就扔了。”

    “好吧,我们小侯爷从来怜香惜玉,不让女孩子伤心,这也不是今天才开始的,不过,你这习惯挺有用。”

    薛柏桥耷拉着脑袋,听而不闻,老老实实交出手帕。

    那帕子有些皱,看样子被他攥了好久,红尘接过来一闻,登时就蹙眉,上面藏了一股暗香。

    红尘抬手递给林旭。

    林旭本来优哉游哉地坐在一边喝茶,好像对薛小侯爷的事儿半点儿不上心,这会儿接过来闻了闻,脸色顿时一变:“是五迷散。”

    红尘觉得也很像。

    五迷散这东西不出名,那是鬼谷早年一个弃徒自己研制出来的,因为他心术不正,被鬼谷先生逐出门墙,从此不知所踪,听说还从鬼谷偷走了许多了不得的东西,当然,他怎么个心术不正,因为是丑闻,鬼谷的人,知道的从来都不说,红尘自己也不清楚。

    林旭这下子来了精神:“有意思呢,红尘赶紧查查,我也想知道这个于青莲的下落。”

    红尘应了声,拿了薛柏桥提供的帕子,随手就画了一张符,折叠成纸鹤。

    薛柏桥目不转睛地盯着看,欲言又止,她以前用过很多种寻人方法,更多的还是设坛,需要的道具不少,也比较复杂,还有好几次都用到法器,这回却显得十分轻松自如,似乎还有点儿心不在焉。

    “郡主,您可别敷衍了事。”

    红尘白了他一眼,随手拿起毛笔,沾了点儿朱砂,点了两个点儿,纸鹤就多出一双眼睛,伸出手在上面一拍一按,下一刻,纸鹤振翅,凭空而起,穿过窗户就飞了出去。

    “啊!”

    薛柏桥吓了一跳,跳起来就去追。

    红尘也不着急,慢条斯理地收拾好手边的东西,交代罗娘把她的笔墨朱砂都收好,别让旁人碰到。

    这东西都是特别炼制过的,家里的小孩子们碰了也许会闹笑话。

    收拾完,才和云淑君一起,随着林旭和小荷一起出门。

    薛柏桥已经急得满头大汗,见他们不着急不着慌的,顿时不满:“你们都不把我当回事!”最讨厌的就是那个林旭,自家兄弟的事一点儿不关心,此时上心也不是为了他!

    林旭懒得搭理他。

    云淑君到是安抚地拍了拍自家男人的胳膊,自己的男人,有点儿小脾气很可爱,值得娇惯。

    红尘也笑了:“别担心,要是这么短的时间,人又在京城,还能从我手头上跑了,唔,那我以后赔你几个大美女。”

    薛柏桥:“……”全部是好人!!

    一路说话,一路跟着纸鹤慢吞吞地走。

    那纸鹤身姿轻盈,飞得也不快,若不注意,还以为是一只活得的小昆虫,特别的小巧玲珑,到不算引人注目。

    走着走着就上了街。

    街上人不算多,这会儿有风又冷,就是有行人也步履匆匆。

    红尘一边走,一边嘴里念念有词,神色到不见紧张,薛柏桥却紧张得不行,也不敢再多话,生怕打搅了人家作法,那倒霉的就是自己。

    步行大约一刻钟左右,红尘停住脚步,哎呀了声。

    薛柏桥吓了一跳:“怎么了?怎么了?”

    林旭看了一眼,失笑道:“术法受干扰了?”

    “唔,看来还不成熟。”

    红尘小声嘀咕了两声,一伸手,半空中飞的纸鹤就落下来,落在她的指尖上,双翅微微颤动个不停,眼睛居然也颇有灵性,几乎不像是死物,红尘侧耳听了半天,一边听一边点头:“好,我知道了,不是你的错,都怪他不好,意念影响生灵,我们重新开始。”

    说着,红尘就四下看了看,目光落在街边一颗大树上。

    大树枝繁叶茂,在这条街上已经生长了有百年之久。

    红尘走过去把手放在它的身上,闭上眼,又将纸鹤搁在它的树枝之上。

    这些花草树木在此历经风雨,产生些微灵智的不知有多少,他们虽然和那些在深山老林中成长的灵植不能比,询问一些简单的讯息,却也足够了。

    红尘要找人,找物,最好,最方便的法子,其实是借助它们的力量,但她近来已经很少用,总是忍不住想出别的花样来锻炼自己的能力。

    不多时,纸鹤又高高兴兴地振翅而飞。

    红尘满意地点头,走了几步,想了想,伸手招呼墙角的一个小乞儿过来,蹲下身小声道:“你去告诉前面那个穿灰色袄子的老妇人,她要找的人就在她以前住的老房子里,长了荷叶的湖水中。”

    小乞儿满脸惊讶。

    红尘叹气:“她会给你钱的。”

    那小乞儿半信半疑,但他们这种人,平时大概也没少做这种报信儿讨报酬的活儿,也就没有多问,老老实实地过去。

    红尘没再多说,继续向前走。

    薛柏桥到很好奇,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就见那老妇人发了疯似的,嗷嗷大哭,拔腿就跑,踉踉跄跄地,十分可怜。

    红尘看他好奇,叹了口气道:“我这术法还是不太稳定,刚才纸鹤受到那老妇人的意志影响,她身上大概也带着一些灵玉一类的东西,让我的纸鹤接收到很多垃圾信息,这种信息已多,就会影响它本身的目标。”

    薛柏桥听得似懂非懂的。

    红尘的脸色有点儿凝重:“那老妇人的孙儿丢了,她找了有五年之久,如今她大概寿数要尽了,已经病入膏肓,却还是不肯死心,意念特别的强烈,要是不能让她在生前如愿,等她死后很有可能因为执念不能投胎转世。”

    闻言,薛柏桥浮躁的情绪也顿时消散了好些。

    “哎。”

    世间有无数人在受苦,他是受了冤枉,是觉得委屈难过,还受到惊吓,但他是堂堂的小侯爷,别说是冤枉,他有自信,自己就是当真一时糊涂做了犯法的事,自己的父母还有朋友也会想尽办法保护他,他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危险,又何必做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让人看了也不开心。

    林旭飞了薛柏桥一眼,笑道:“其实你愁眉苦脸的,我很开心。”这么多年,他都做了官,可还是什么心思都明明白白地搁在脸上。

    薛柏桥:“……”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随即,他又忍不住问红尘:“那个老妇人的孙子……”

    “死了有五年,被投入她们自家的湖中,至于为什么没被发现,那可不得而知。”

    薛柏桥一下子沉默,又回过头去看了看,虽然已经看不到那老妇人的身影,但可以想象得到,也许对这个老妇人来说,知道这样的消息,比不知道还要难过。

    “她大概早有预料。”

    红尘摇头,“否则也不会那小乞儿一说,她便信了。”

    走着走着,居然看到了皇宫,眼看着纸鹤飞入皇宫,红尘连忙伸手把它召回,这东西可不能在宫里飞。
正文 第四百零一章 下咒
    &bp;&bp;&bp;&bp;一行人面面相觑,薛柏桥的脸色尤其古怪。

    红尘瞟了他一眼,就知道他这脑子里还不知想到什么地方去了,不禁失笑:“你放心,绝对没有你想的那些阴谋诡计,要真如你所想,宫里的人要算计你,那就不是今天这样简单局面了。”

    薛柏桥吐出口气,心里也稍稍放松些。

    “走吧。”

    那人要真进了皇宫到容易找,在别的地方也就罢了,皇宫可是红尘他们的主场。

    林旭在宫门口等,红尘和薛柏桥身上都有令牌,可以直接出入宫禁,进了宫就先直奔皇后的甘泉宫。

    皇后也觉得意外。

    “咱们红尘今儿怎么得空儿过来了?”

    至于薛柏桥,直接被忽略不计。

    红尘失笑:“今天御花园的菊都开了,我想让娘娘办个赏菊小宴,也好请宫里的各位热闹热闹。”

    皇后愕然,心中更是惊讶。

    平日里她家红尘也时常进宫探望,但大部分都是提前先递个消息,宫里事情多,红尘也是担心娘娘忙乱,如今的甘泉宫可不像以前那般清净,她也不大乐意和其他宫中贵人打交道,今天到好,不光来得突兀,连这要求也新鲜的很。

    薛柏桥垂着脑袋坐在一边,红尘四下看了看,见周围都是娘娘的身边人,就笑着把前因后果分说一遍。

    等说到那纸鹤飞入皇宫,很有可能那个于青莲就在宫内的话时,连素娘都变了脸色。

    皇宫是什么地方?要进皇宫为奴为婢,那要经过不知道多少手续,必须身家清白,就于青莲一个歌女,除非是打响了名气,受万岁爷邀请进宫献艺,否则绝不可能入宫门半步。

    “素娘你也别急。”

    红尘看素娘脸色都要发黑,连忙道,“这里面或许有别的缘故,也不一定真是那女人进了宫,不过,宫里肯定有人和她接触过,而且接触的很深便是,就请娘娘找个借口,把现如今在宫中的主子们都叫到一处,让我看一眼。”

    素娘勉强镇定下来,不用皇后多吩咐,连忙下去准备。

    如今是皇后执掌后宫,若是宫里出了心怀叵测的家伙,但凡出了差错,那都是皇后的错,再说,宫里要真进了陌生人,她还要担心娘娘的安危。

    皇后开口举办赏菊小宴,宫里的公主皇子,其他主子,谁也不好不给面子,便是已经有了五个月身孕的陆美人,也老老实实过来参加。

    御花园的菊花,都是今年刚从宫外来的精品,妍丽多姿,形如美人,皆是上品,宫里除了争奇斗艳地讨万岁爷的欢心,其他娱乐活动不算多,那些宫妃们,位高的还好,好歹能自己想办法给自己找个乐子,其他人就寂寞无聊了,像这样的小宴,众人还是很愿意参加,哪怕过去和人斗斗嘴,也比闷在屋里强些。

    就是那些未成年的小皇子小皇孙,比起在御书房被逼着读书,同样更喜欢出来玩。

    不多时,整个御花园就热闹起来。

    红尘坐在皇后身边,还真觉得有点儿意思,笑眯眯地请素娘拿来纸笔,简简单单地把眼前的场景描绘出来。

    她更精于工笔,而且学的画法比较新鲜,注重写实,简简单单勾勒,连五官都没有画得很清晰,但每一个人的形貌特色都跃然纸上,让人一眼看去就知道画得是谁,旁边凑过来看的几个小宫妃不由啧啧称奇,奉承话跟不要钱似的大把大把地说出口,逗得皇后都笑了,连忙让素娘给这帮小宫妃拿了头花首饰还有布料,说是让她们打扮漂亮了也好入画。

    一群小宫妃,做皇后的孙女都没问题了,虽说看着她们,就能感觉到自己的衰老,但一群姑娘身上的鲜活气,也让人喜欢。

    红尘扫了一眼,忽然有些惆怅。

    怪不得皇帝如今爱宠幸年轻的小妃子,他怕是也觉得老了。

    他对皇后是敬是爱,放开手让皇后给他掌管后宫,让皇后随意出入勤政殿,甚至让皇后介入政事,看起来,他对自己的妻子充满爱意,宫里宫外人也都这么看,无数人说皇后熬出头了,如今帝后恩爱和睦,皇后是天底下最让人羡慕的女人,就算她所出的嫡子被小人用奸计陷害,离宫多年,但如今她这不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儿子成了太子,而且还不知道当年皇帝让那孩子出宫是因为什么,说不定就是为了保护,身为一个皇帝,能这么对待她这个皇后,她还有什么好愁的?好抱怨的?天底下最好命的女人,就是皇后了。

    红尘只得笑了笑,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皇后到底好不好,快活不快活,也只有她自己知道,别人想什么都没用。

    皇后可不知自家的小姑娘想什么,目光很随意地在人群中逡巡,红尘回过神,咳嗽了声,小声道:“十三公主看起来有些疲惫。”

    十三公主身为公主,还是成年的公主,陪着愉贵妃坐在皇后附近,别人都高高兴兴地去看菊花,她则动也没动,就是宫人捧着菊花到她眼前,她也连点头都懒得点一下,显得精神不振。

    皇后也懂一些相面术,伸手招呼十三过来,仔细一瞧,她眉眼晦暗,额头乌青,到像是晦气缠身的模样,可是又有些不同,皇后也说不出哪里不对。

    红尘却皱眉。

    十三公主晦气缠身,但同时脸颊粉红,眉眼含春,到有些犯了桃花的模样。

    “十三这是怎么了?”

    “劳母后动问,女儿只是昨夜没怎么睡好,有些精神不济,并无大碍,只是惊扰了母后,女儿实在惶恐。”

    十三公主如今也差不多要到选择驸马的年纪,愉贵妃时不时地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让她去给皇后请安,也顾不上自己泛酸不泛酸,别看她是贵妃,可公主的婚事,她自己根本不能决定,还是要看万岁爷和皇后的。

    这段时日,皇后到是对十三比以前熟悉多了。

    “要是身体不舒服,就让太医来看看,这几日都是谁给公主诊的平安脉?”

    素娘小声道:“是黄太医。”

    宫里的规矩,每五日请一次平安脉,每一次都有记录,若是哪个主子生了大病,皇帝和皇后想调阅的话,就能把他们从小到大的平安脉记录都找出来,若是哪个主子去了,平安脉也会呈上去让万岁爷预览,预览完没问题才会封存。

    红尘也很清楚宫里的规矩,所以她偶尔在外面看了那些话本,有些讲宫里的事儿,什么这个娘娘怀孕好几个月了,还是瞒着不让外人知道云云,一看就有些假,宫里的太医就是谨慎些,一个月诊断不出来,两个月还诊断不出来,过了两个月,宫妃再想隐瞒,那都绝无可能,你要是收买太医,收买一个还行,你还能把太医院所有太医都给收买了不成?

    负责请平安脉的太医们可不是固定的,当天点到谁谁就得去。

    当然,装病邀宠之类的事儿,还是时不时有发生,可那也多是看不出来的毛病,什么头晕啊,头疼啊等等,而且能不能成功,全看万岁爷愿不愿意让她成功,要是万岁爷喜欢,就是知道她是装的也乐意给脸面,万岁爷不喜欢,你病入膏肓也无用。

    但凡能做出装病邀宠举动的,那都是得宠的宫妃。

    这会儿大家正高兴,皇后也没有大动干戈,只是让人悄悄去问了黄太医几句,得知公主近来有些体虚,已经开了固本培元的养生汤给她喝,到没有别的大毛病,皇后才罢了。

    皇后这般关切,别管用得着用不着,十三公主还是要高高兴兴地谢恩,还顺手坐在皇后身边打叠精神陪着说笑。

    就算是公主,在宫里也很难随心所欲。

    红尘叹了口气,轻轻啜了口茶,就觉得十三公主的目光落在她的面上,带着一点儿说不出的感觉,很古怪,尚未来得及回味,便听十三公主轻启朱唇,笑道:“听说郡主和林公子是至交好友?”

    嗯?

    红尘眯了眯眼,言简意赅地道:“的确投契。”

    这也没什么好瞒着的,京城风气开放,贵族男女结交的比比皆是,她这样未出阁的贵女,和什么人交好都没有大妨碍。

    十三公主却沉默了下,轻声道:“林公子性子温柔体贴,为人也好,不怎么会拒绝别人,有时候可能会……给别人一种错觉,他这样不好,我该劝劝他的。”

    红尘:“……”

    怎么好像听起来,十三公主和林师兄很熟悉?难道说的不是一个人?

    别人也就罢了,红尘可是很清楚,林旭根本不认识十三公主,而且,温柔体贴什么的……呃,她以前好像也觉得林师兄很温柔很体贴,但如今看他整治薛柏桥,‘欺负’小荷的模样,到真和温柔体贴沾不上边,还有,误会之类,林旭到没有冷若冰山,不近女色,看到美人他也欣赏,还会和红尘聊上几句,但绝不会给人任何误会的空间,那就是个人精,从不做没用的,自讨苦吃的事。

    红尘抬头看了看十三公主,只觉得她脸上朦朦胧胧的,仿佛进入了幻想中,嘴角含笑,如梦似幻。

    “咳咳。”

    咳嗽了声,十三公主猛地回神,脸上一红,却是不敢再胡思乱想,老老实实地观赏起菊花,不一会儿便起身凑过去近距离观看。

    皇后这才问:“和十三有关?”

    红尘点头:“十三公主身上沾染了于青莲的气息,而且很浓烈。”因为皇宫这边气场重,她施的术法被这边的气场牵引到不奇怪。

    “公主近期,就在最近这一两日,肯定和那个于青莲接触过,我看她身上沾的气息,可能接触了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至少也有几个月。”

    红尘一边说,一边蹙眉。

    皇后也大为奇怪:“怎么可能?”

    这两个人完全不该有交集,一个是公主,一个可是个歌女。

    红尘的神色有点儿凝重:“现在找那个于青莲到不是要紧事了,咱们这位公主中了人家的咒。”

    “什么?”

    皇后更是大惊。

    旁边素娘听见了,比皇后还要吃惊,甚至带着几分惧怕,“咒?什么咒?”在皇宫提这个字眼,未免太敏感了些,不得不让人担忧。

    红尘摇头:“世上的咒那么多,我也不可能全知道,不过,十三公主中的应该是*咒的一种,现在已经很严重了,最多再过七日,要是不解咒,人就可能无疾而终。”

    这下子连皇后脸上都有了怒气。

    红尘摇了摇头:“我想,公主自己应该有察觉才对,尤其是夜里,公主肯定有不寻常的举动,照顾公主的宫女侍婢们有没有说什么?”

    这事儿皇后还真不清楚,皇宫这么大,她也不能盯着每一个人。

    接下来的赏菊小宴,大家就不免心不在焉,好不容易散了,她便叫住十三,顺便把十三身边的大宫女们都叫了来。

    愉贵妃皱了皱眉头,也没有走,十三怎么也是她养的女儿,如今皇后召见,她不可能不管不问。

    皇后也没有卖关子,直接就道:“十三,你最近觉得有什么不妥当的地处?晚上可有异样?”

    话音落下,旁边的大宫女就变了脸。

    十三公主到是满头雾水,疑惑摇头:“母后何意?女儿很好啊?”

    皇后一看那个大宫女,就知道这里面有事,冷冷地瞪过去,那大宫女吓得一哆嗦,却是努力让自己的神色恢复平常,低着头不说话。

    愉贵妃也是神色不变,忽然开口插言:“十三这几天确实受了点儿风寒,有些不舒坦,已经请了太医给她看,就请皇后娘娘放心吧,我们十三自幼就身体健康,前几天去打猎,还给我猎了只狐狸回来,没有大碍的。”

    皇后看了她一眼,愉贵妃镇定自若,只能叹了口气,冲着十三公主很严肃地道:“十三,你好好想想有什么不对,母后实话告诉你,荣安郡主乃是非常优秀的灵师,她看出来了,你身上中了咒,若是不解除,你就七日的寿命了。”

    十三脸色一变,充满怀疑地瞥了红尘一眼,随即露出气愤不悦来。

    愉贵妃也变了脸色,轻轻笑道:“皇后娘娘,郡主的本事我们自然不会怀疑,但这不可能,咱们家十三住在宫里,出外也有侍卫随行,再说,她一小小公主,与人无冤无仇,谁会给她下咒呢,这回一定是十三气色不好,所以郡主看错了。”
正文 第四百零二章 暗结
    &bp;&bp;&bp;&bp;愉贵妃瞧着满心戒备,就像皇后和红尘联手要害了十三公主似的,没坐多一会儿就连忙告辞。

    皇后也没办法,她总不能在甘泉宫扣押一个贵妃。

    就是寻常大户人家,正室夫人没事儿也不能随便扣着家里的良妾和庶女,又不是普通奴婢什么的。

    红尘更是事不关己,丝毫不在意,她看在皇后的面子上,既然遇见了便提醒两句,人家不当回事儿,她更不用在乎。

    薛柏桥到是一时着急,差点儿伸手拦住十三公主高声道:“公主莫要粗心大意,这不是闹着玩的。”

    说了半天,十三公主心不在焉,愉贵妃也满是敷衍了事,也只能任他们走人。

    红尘一摊手,“别看我,和我没关系,也别问,等着看就知道了。”

    很快暮色降临,秋日日渐短夜渐长,宫里早早点亮了灯火,十三对着贴花铜镜慢慢梳理自己一头如云乌发,脸上带着一丝恍惚,一丝醉人的红晕,照例把周围的宫人们都打发下去,她的贴身婢女如燕欲言又止,终究没说什么,只是一离开寝室,脸色立时变了变,咬着嘴唇立在窗边,不肯离去。

    没过多久,里面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一抹烛光,把十三公主的身影映在床上,只见她一点一点地褪去身上的衣衫,动作越来越暧昧古怪,嘴里还时不时发出一种让人……受不了的动静。

    如燕的脸上通红一片,心里却怦怦乱跳。

    宫里的规矩森严,对公主的束缚虽然不像前朝那么严重,但是也需要公主端庄守礼,可他们这位公主这两个多月来,忽然得了这等怪病,偏偏自己还不自知,他们这些当下人的,更是不敢乱说。

    一代这等事让外人知道,不光公主要丢脸,他们这些伺候的,恐怕都别想活命。

    如燕叹了口气,他们这些宫人都是浮萍,没有根基,让人弄死,比踩死一只蚂蚁也难不到哪里去,蝼蚁尚且偷生,又何况是人,他们公主这么多年也没得过怪病,或许如今只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罢了,等到找了驸马,高高兴兴地出嫁,一切都会好,就如愉贵妃娘娘所言,公主好好的,她们就好好的,公主出一点儿差错,她们都要陪葬!

    夜茫茫,一整夜过去,日头红艳艳的。

    如燕听见屋里发出一声呻吟,犹豫了下,轻轻推门而入,就见十三公主靠在床上,香肩裸露,身上衣衫凌乱不堪,满脸的迷蒙。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了,到也不惊讶,像以前一般手脚伶俐地把一切收拾好,扶着公主坐在梳妆镜前面,看着她一脸羞涩地拿胭脂水粉覆盖住脖子上,肩膀上的淤青。

    如燕一时都不敢看,满心疑惑——公主这病,真是越发地严重了。

    “公主,一会儿要去给皇后娘娘和贵妃娘娘请安了。”

    见自家主子又对着镜子发呆,一副做梦的模样,如燕急忙道。十三公主这才回神,嗯了声,懒洋洋地起来让人帮着收拾。

    皇后以前都不许人请安,如今虽不同,各位公主却也不必太早,十三先到了愉贵妃这儿,愉贵妃已经穿戴整齐,端端正正地坐着和一群小嫔妃说话。

    当年皇后不管事时,她执掌后宫多年,就是这两年略有些过气的迹象,依靠她过活的小嫔妃还是很多。

    好不容易等到众人散了,愉贵妃才拉过十三公主的手,轻声叹息:“好孩子,你现今也大了,母妃有些话算老生常谈,可你要记在心里,你不光是我的女儿,还是你三哥和你五哥的妹妹,你的声誉,不只是你自己的事,我们一家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对待皇后,你要敬畏,也要有三分戒心,万不能让她抓住什么把柄。”

    十三公主面无表情,低着头,只冷冷地听。

    愉贵妃也习惯女儿的样子,到并不怎么生气,只是脸上露出几分忧虑,女儿最近有点儿不正常,她不是不知道,她私底下也找算是自己人的太医看过,没看出什么身体上的毛病,那太医甚至怀疑有点儿类似一种怪病,由父母传与儿女,愉贵妃一听心里就沸腾了,这绝对不行,十三绝对没有得这等病,她怎么能患这种怪病!

    为了两个儿子,十三也要好好的才行。

    心中闪过各种奇怪的念头,愉贵妃想起皇后的话……下咒?堂堂公主,能被下什么咒,这等话,也是能在宫里随便提的,莫不是皇后察觉到什么,想要拿十三当由头对付他们?

    即便脑海中杂念无数,愉贵妃面上还是挂着温柔和煦的笑容,陪着女儿做了会儿针线,估摸时间差不多,其他宫妃也该到了,便带她去给皇后请安,一套程序下来,毫无差错,愉贵妃也没从皇后面上看出什么不妥,一颗心总算是稍稍放下些许。

    从愉贵妃那出来,十三公主也松了口气,换了身常服就要出宫去,大周的公主,自由度多多少少要有一些,至少公主出个宫门不是难事。

    如燕到有些担忧,不过她家公主肯出去散散心,其实也是好的,反正出去自然有侍卫随行,到也不会出什么大事。

    早些时候,她们这些近身伺候的宫女还很担心公主在外头遇见什么人,私相授受,最近到希望公主能赶紧添个意中人才好,反正就她们公主的脾气性子,寻常一般的男子她也看不上,能看上眼的,必然有过人之处,绝不会不相配。

    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她们家公主平平安安,早日找到出类拔萃的好夫婿,其他妖魔鬼怪通通退避。

    如燕默默祈祷。

    十三公主出去了一上午,中午回宫陪愉贵妃吃饭。

    愉贵妃难得也高兴,虽然两个儿子都没进宫,可有个如花似玉的宝贝女儿陪在身边,她也不寂寞。

    自从宫务都重新交由皇后处理,她的事儿是一日比一日少,可精神却一日比一日差,今天梳妆,身边的宫女还偷藏了几根白头发,生怕愉贵妃看见了再心里不痛快。

    这种时候,有个孩子陪伴左右,便是不怎么重视的那个,也比没有好。

    “来,尝尝这鱼,是万岁爷钓上来的,专门送了一条给你母妃。”

    愉贵妃心情极好,鱼只是很小的一条,还是普通的草鱼,但这是万岁爷亲手钓的,那就比什么珍馐美食都更妙。

    万岁爷一个人能钓多少?这一条鱼,就代表他还想着自己。

    身为宫妃,一辈子在宫里,只为着一个男人,喜怒哀乐都在那一个男人身上,愉贵妃有时候都想,她其实可能根本就不是个真人,只是那个男人的影子,要不然,为什么她爱吃的,爱用的,都是那个男人爱的,她从没有自己喜欢的东西。

    一个人,做什么都是为了另一个人,偏偏那个人浑不在意,其中的滋味,恐怕很难跟不知情的人说明白了。

    “呕,呕!”

    一股子鱼腥味扑鼻而来,十三公主一下子忍不住,胸口翻涌。

    愉贵妃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快,快叫太医。”

    十三的脸上发白,难受的要命,不停地呕吐,愉贵妃忽然顿了顿,叫住就要飞奔而去的小太监:“请……薛太医过来。”

    薛太医刚进宫的时候,愉贵妃就保过他一次,后来又救了他妻儿老小的命,算得上是宫里的自己人。

    很快,薛太医就到了,公主生病,太医自然不敢怠慢。

    认认真真给十三公主把脉,左右手都把过,薛太医的脸色越来越白,那么冷的天,额头上的汗珠滚滚而落。

    愉贵妃死死盯着他。

    “我……怎么了?”

    十三公主却是满脸的懵懂,只觉得浑身酸软无力,头也痛,身上也痛,就没有哪里不难受的,她一时恐惧,难道是得了什么大病,那怎么行,林郎还在等她,她还有……很多事情想做。

    薛太医扑通一声跪下,匍匐在地,不敢说话。

    良久,愉贵妃轻声道:“……你说吧。”

    没办法,薛太医只好屈膝前进,凑在愉贵妃身边,小声道:“公主这是,这是有喜了。”

    有喜了?

    她有什么喜?

    十三公主半晌才回过神,瞬间脸色煞白。

    愉贵妃面上却极为镇定自若,默默地看着十三,一直看到她整个人软在地上,才把墙上挂着的长剑取下,一下扔到十三的眼前,轻声道:“你自己死了吧。”

    她脸上露出一抹惊痛,轻声道:“你若是死了,母妃想办法保全你的名声。”

    十三公主脸上缓缓露出一抹强烈的恐惧,害怕至极,浑身发抖,忽然嘶声裂肺地吼:“孩子是我的林郎,是林旭的,鬼谷高徒林旭,女儿与他两情相悦,情不自禁,求求您了,母妃,给女儿一条活路,给我一条活路!”

    她的声音之响亮,简直吓人,愉贵妃显然也没想到她居然连颜面也不要,竟真能说得出口。

    外面噼里啪啦,打碎了好几个花瓶。

    愉贵妃的脸色越发恐怖,冷冷地盯着她,宫里就没有地方有密不透风的墙,就十三这一嗓子,她想压下消息,恐怕也很难。

    十三显然怕极了,把声音又压得很低:“母妃,他是林旭,是林旭啊,鬼谷先生最心爱的关门弟子,他是有用的,他很有用,他很爱我,我们相爱了。”

    爱?

    愉贵妃面上阴晴不定。

    是杀了这个女儿,想办法遮掩一切,还是……干脆就豁出去,虽然有一个做出这等丑事的闺女,会让她没脸,说不定还要受罚,但是抓住鬼谷的高徒,把林旭攥在手心里,这种事的诱惑力也极大。

    许久,愉贵妃冷声道:“你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是。”

    薛太医连头都不敢抬。

    愉贵妃又盯着十三,十三瑟缩了一下,才听她叹了口气:“走吧,母妃去求皇后娘娘为你做主。”

    这件事瞒不住人,再丢脸,也要做下去。

    十三公主吓得双腿发软,根本站不起来,愉贵妃却不让任何一个人扶她,她狠了狠心,咬紧牙关,拼命撑起身体,慢慢地站直,双手护在小腹上,脸上露出一个再复杂不过的表情,随即却是坚定。

    甘泉宫。

    皇后再听说愉贵妃和十三公主联袂而来时,还有点儿高兴,想着大概是那日红尘的话,终究起了作用,也就没让她们两个多等,特意推了另外一个命妇的请见,直接让这两个进了门。

    即便愉贵妃欲言又止,让她屏退左右,她也做了。

    要是换了其他时候,皇后可没这么好的耐心,别的宫妃也不敢提这种要求,愉贵妃见皇后居然这般好说话,还松了口气。

    扑通一声,双膝落地。

    愉贵妃身为贵妃,在皇后面前,只要不是特别郑重的场合都不必下跪,这一跪还真让人吃惊。

    “娘娘,臣妾有罪,没有看好十三,竟然让她和外男林旭私会,还珠胎暗结,怀了林旭的孩子……”

    皇后:“……什么?”

    谁?林旭?

    愉贵妃满脸憔悴,几乎可以说是蓬头乌面,十三公主也呆呆地跪在地上,一脸的生无可恋。

    皇后却觉得自己的耳朵可能出了点儿问题。

    林旭?她记得前几天还听薛柏桥说,那位鬼谷高徒倾慕他们家红尘,而且倾慕得越来越露骨,也不知道会忍到何时才下手。

    当时皇后就觉得,这个林旭到是有眼光,不过他的性子漂泊不定,也不知道红尘会不会喜欢,现在可好,这位就和一个公主私会了?还什么……珠胎暗结?

    愉贵妃痛哭失声,抓住十三公主,按着她给皇后磕头:“我知道这孩子做下了丑事,我,可是她是我的女儿,我不能看着她死,求求您了娘娘,您怎么罚我都行,给这个孩子一条活路吧!”

    十三也泣不成声。

    皇后这会儿到镇定下来,冷声道:“你们先退在一边,来人啊,派人去宫外,将林旭传入宫中。”

    她的目光渐渐凝重。

    “这可不是小事,若是真的,侍奉十三的宫人……算了,十三,你先把事情都详详细细地告诉母后。”

    一个公主,出入有人随行,不可能有丝毫差错,怎么可能在婚期就和外男有不轨的行为?若此事为真,那可是天大的罪行。
正文 第四百零三章 转折
    &bp;&bp;&bp;&bp;宫里最近本来就不太平,光是陛下遇刺,那就足以翻天覆地,这种时候,任何一件小事都分外敏感,何况是眼下这种……不可思议之事。

    一个公主,莫名其妙地怀有身孕,那男人是谁?怎么在那么多侍卫,宫人的关注下和公主搅合在一起的?

    那可是一个公主!

    出入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此事事先一点儿风声也无,出了这等事,就是皇后娘娘自己也难辞其咎。

    十三公主的脸色雪白,她自幼生于宫廷,又怎能真不知这其中的厉害之处,但是,但是……那是她渴望而不可及的人,她从来没想过有一天,真能和那个人在一起。

    哪怕只有一日,能与他耳鬓厮磨,共邀明月入怀,就是让她立时便死了,那也了无遗憾。

    平生不识情滋味,只有真正识得的才知道,那是多么的可怕!

    十三公主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晕来,就连皇后也觉得她此时此刻美丽惊人,心中却陡然升起几分不安。

    此时已经过了晌午。

    往日皇后也不像别人,到喜欢在晌午过后见红尘几个她喜欢的晚辈,但是宣召林旭入宫,却还是头一次。

    林旭身份有些敏感,虽然年轻,却是鬼谷先生的弟子,乃是当代名士,便是四国皇帝当面,也要对他客气几分,皇后也不可能轻易说出传召这样的话来。

    只是如今林旭身在大周,又与红尘相交莫逆,连带着皇后身为长辈,到可以随意一些。

    可这消息传到郡主府,还是惊到了众人。

    甘泉宫里派出来传消息的,肯定是皇后娘娘的亲信,对红尘这个郡主也极为尊重,这种事,换了别人绝对不可能明说,但这会儿是皇后对红尘,那自然不用隐瞒什么。

    “啊?”

    罗娘和小严相继失色。

    红尘也吓得差点儿把茶盏给扔了,如今能让她如此失态的事儿可不多见。

    一群人都转过头去,死死瞪着林旭。

    林旭难得露出茫然懵懂的表情,话说……一向智珠在握的这位鬼谷高徒,眼下的表情真是值得赶紧画下来留念,可惜这会儿谁也没这个心情。

    “十三公主?”

    林旭脑子里转了好几圈,终于从记忆深处把这个人给翻出来,“那个小女孩儿?成年了没有?”

    众人:“……”

    红尘叹息,好吧,她也没觉得自家林师兄会做这等事,再说了,他就是有勾搭公主的闲情逸致,也没有时间,最近这段日子,他忙得都快虚脱了,恨不得连吃饭的时间都省出来,身边照顾他饮食起居的那几个,简直快要到了想要直接在他胃上开个洞,往里面灌食物的地步。

    忙成这般,他要还有能耐去招惹公主,那也算他有本事。

    “行了,先进宫。”

    此事必须马上处理,还要处理得漂漂亮亮,像这样的黑锅,林旭绝对不肯,也不能背。

    红尘想了想,也没避嫌,跟着一起去,毕竟是宫里,在皇后娘娘面前,红尘比林旭好说话些。

    甘泉宫的气氛一片凝滞。

    也就皇后娘娘还能镇定自若,等红尘进来,不待她行礼,直接就笑盈盈地拉着她在身边坐下。

    对着皇后都不必行礼,愉贵妃自然也不敢要求什么。

    一眼看到红尘,十三公主脸上就一白,也不知为何,忽然心口发酸,忍不住热泪盈眶。

    再一看到林旭,十三公主的面上便露出一抹既甜蜜又痛苦的表情来,似乎压抑不住,猛地向前一扑,抓住林旭的袖子。

    林旭很有风度,只是轻轻地把袖子给抽出,并没有做太粗鲁的举动,十三公主这会儿也仿佛没有注意到这等细节,双目含泪,哽咽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也不想连累林郎,可是我没办法了,我,我有了孩子,我们的孩子,我不能失去他,也不能失去你。”

    所有人侧目。

    愉贵妃恨不得冲过去把林旭给撕碎了,满脸怒气,终于压抑不住,恶狠狠地瞪了十三公主一眼:“还不闭嘴,你是不是,是不是嫌自己不够丢人现眼,嫌我这个贵妃的颜面,还不够让人踩在脚底下的。”

    素娘眯了眯眼,低下头没说话。

    甘泉宫里的宫人们都有些不满。

    愉贵妃这话,明面上骂的是十三公主,可实际上到像是给自家娘娘难堪。

    娘娘执掌六宫,宫里出了这等丑闻,丢脸也是先丢娘娘的脸面。

    皇后到不以为意,“素娘,给贵妃上杯茶,就用红尘前些日子进上来的苦丁。”

    苦丁茶解火,让她喝喝不浪费。

    一下***里就安静了。

    林旭这才慢条斯理地振了振衣袖,看了十三公主一眼,轻声道:“公主请自重,林旭虽只是一介草民,但也没有任人羞辱的道理,草民连见都没有见过公主,又怎么敢高攀?”

    十三公主的脸上登时一变。

    林旭的确没有和十三公主碰过面。

    当年林旭高中状元,还是个小孩子的十三去偷看,于是不说一见倾心,也是一见就印象深刻。

    后来林旭在大安茶楼舌辩群儒,引得无数德高望重的大儒甘拜下风,其风采气度,才让她真正深陷其中,可是她胆子小,就是再渴望,再想找机会和林旭接触,也不敢当真和花痴女子一般围着个年轻公子哥儿转。

    林旭更不会多关注一个公主,最多也就是调查皇宫里各色情报时,手下人自动自发,随意关注一下。

    那到底也是愉贵妃养着的,有两个名声在外的亲王哥哥,但林旭绝对想不到,有一天,这位公主竟然给他来了这么一道晴天霹雳。

    此时,十三公主一脸愕然惊痛。

    愉贵妃就如炸毛的恶狼一般,暴怒:“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我的女儿,万岁爷心爱的女儿,堂堂大周朝的公主,会用自己的名节来诬赖你?”

    这位贵妃也是掌管后宫多年,曾经高高在上,生气时气势之盛,满宫的宫人都吓得瑟瑟发抖,林旭却只是不在意地笑了笑:“贵妃娘娘何必生气,所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别的不说,就说我自己,多年来行踪一直不是什么秘密,因为太忙了,到要把每一个时辰要做什么都详细记录,更别说我这人最怕死,就是睡觉,身边也至少跟着十来个护卫,公主非说她腹中的孩子是我的,可我也要有时间跟公主在一起才行,最近半年,我是一点儿闲暇也无,连教坊司蝶楼都也只是同几个学子一起去转了转,连过夜的工夫都没有。”

    这话着实轻佻,让十三公主的脸色更苍白,连宫人都有些看不下去。

    愉贵妃气得不轻,怒道:“你怎么说话,这可是君子所为?”

    “这种时候,贵妃娘娘就别奢求我当一回君子了。”林旭失笑道。

    “你!”

    十三公主一下子瘫软在地,整个人瑟瑟发抖,抱着肩膀哭喊道:“别说了,别再说了。”

    她一下子抬起头,看着林旭,目光还是柔得像一团水雾。

    就连林旭也觉得有一丁点儿不忍心,可他这个人冷酷起来,到是很能狠得下心的。

    要不是心够狠,也不可能背负血海深仇,这么多年隐忍不发,还没变成一个为祸天下的祸害。

    十三公主轻声啜泣:“林郎,你昨夜还柔情蜜意,为何今日就这般,这般冷酷……若是你怕父皇怪罪,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伤一根寒毛,父皇其实很疼我,娘娘也很疼我,我……”

    “等等,昨夜?”

    林旭轻挑了下眉,“十三公主也不该这般消息闭塞,昨天会试金榜题名的几十位学子受许大人邀约,一起去崇明楼赴宴,我也有幸一同前往,大家彻夜吟诗作对,我也同样一夜未归。”

    他看了周围的人一眼,笑道,“我想,当时在场的士子,一定所有人都记得我。”

    众人齐齐点头。

    不用想也知道,鬼谷高徒一向是所有人关注的目标,林旭在那儿,不受关注才奇怪。

    “虽然喝了一点儿酒,不过我们主要的目的是品读文章,微醺最好,谁都不曾大醉伶仃,我更是一时片刻都不曾离开过崇明楼,十三公主肯定是搞错了什么。”

    一番话出口。

    众人都傻了眼。

    其实,一开始大家伙对林旭还是有*分怀疑的,就如愉贵妃所言,十三公主的性子大家都知道,并不是那种特别娇蛮任性不懂事的人,也不可能随便用自己的名节开玩笑,既然敢说这等话,那怎么会有假?

    如今这几分怀疑,还是看在林旭的好名声份上,实在是鬼谷高徒,也不似那种会和公主暗通款曲的人。

    这会儿却扑朔迷离,乱作一团。

    十三公主更是迷惘,不多时,情绪动荡,咬着嘴唇浑身颤抖,也似是生了气:“林郎,你,你何必欺人,是不是,你也觉得我,我水性杨花……”

    声音哽咽,一时竟说不出口,这些日子以来,十三公主虽然觉得过得很快活,说不出的快活,但毕竟偷食禁果,她在宫里长大,自幼也是读过圣贤书的,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但每逢自己想要停下,一见到林郎,就什么理智都没了,一步步沦陷,最后万劫不复。

    十三公主神色凄婉,眼角含泪,目光灼灼,林旭皱皱眉,忽然觉得哪里不对。

    这个女孩子不像是说谎的模样。

    他瞥了红尘一眼。

    红尘也蹙眉,她也觉得十三公主不太对劲,不像说谎,可是林旭到底有没有和她有什么,林旭还能不知道?

    甘泉宫的气氛越发凝重。

    这件事皇后还没有通知皇帝,也只有她这个皇后,发生了这等事,敢不第一时间上告给那位万岁爷了。

    红尘忽然开口:“公主,我替你把把脉如何?”

    十三公主登时戒备,向后退了两步。

    她本能地不喜欢红尘,此时这种不喜欢,甚至发展成了厌恶,痛恨。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因为有红尘在,所以他的林郎才会骤然改变。

    深陷爱情中的女人也许是没有理智的,但也同样敏感,她总能很容易知道自己所爱的那个人,心里究竟是不是想着别的女人,只是有人只想抓住手边的那点儿虚假的幸福,所以会对自己已经知道的真相,视而不见。

    愉贵妃刚想开口,皇后就道:“十三,你让荣安替你把把脉。”

    十三公主低着头,不拒绝也不同意,红尘直接走过去握住她的手臂,没一会儿,脸色就变了,叹了口气道:“公主,您根本没有怀孕,也不可能怀孕。”

    众人一愣。

    皇后也愣了,怔然道:“这还能有假?”

    自从听了愉贵妃和十三的话,她就没想找太医过来复核,这种事,怎么可能拿来骗人?

    十三公主也愕然:“啊?可是,可是太医说……”

    红尘叹了口气,“太医说你有了身孕,到也不能说完全是错的,太医也不会犯下这等错处。”

    不等愉贵妃二人生气,她就又道,“但公主这一胎,不是人胎,就是怀胎十月,也不可能产下人子,他是一个鬼胎。”

    所有人一时都不敢说话,只觉得周遭阴森森的,十三公主更是神色大变,瞠目结舌:“你,你胡说什么!我明明和林郎……”

    “还请皇后叫一个嬷嬷来,给公主验身。”

    红尘直接打断,“若是我猜没错,公主还是完璧之身,曾经种种,只是幻象罢了。鬼物和公主结合,也是神魂结合。”

    愉贵妃皱眉。

    皇后自然向着红尘,沉吟片刻,点了自己的一个嬷嬷,还有愉贵妃身边的一个嬷嬷:“你们去吧,小心些,不要惊到公主。”

    这种事,对于一个公主来说,简直是羞辱,但是这种时候,十三公主再不愿意,也由不得她了。

    两个嬷嬷带着公主进了内室,不过片刻,二人出来,脸色凝重,皇后娘娘身边的嬷嬷低声道:“回禀娘娘,公主冰清玉洁,是完璧之身。”

    愉贵妃一愣。

    她的嬷嬷也缩在后头点头。

    就连林旭都长长地吐出口气,他表现得再镇定,说实话,那会儿也真是很尴尬。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袖手
    &bp;&bp;&bp;&bp;林旭的表情,顿时让十三公主咬住嘴唇,浑身上下阵阵发冷,如堕冰窟。

    皇后左右看了看,叹气道:“都下去吧。”

    让几个嬷嬷还有宫人们退下,屋内再次恢复安静,林旭再也没关注愉贵妃和十三公主,走到红尘身边小声问话。

    两个人窃窃私语。

    皇后只扫了他一眼,也没有多理会,反而转头看向一言不发的愉贵妃:“怎么,愉贵妃还想找人复查?”

    “不敢……”

    她自己的嬷嬷,自己还是信的,但是……愉贵妃皱眉,一时间竟不知该高兴还是该失望,不过,到底还是好情绪多一些,无论如何,女儿平安无事总比出点儿乱子要好,可心中也是怒气膨胀,恶狠狠地瞪了十三公主一眼:“你这个孩子也真是糊涂,怎么竟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一想到红尘说,她之所以会以为自己……全是幻觉,只要琢磨琢磨,也知道一个云英未嫁的女孩子竟然有这等奇怪的幻觉,该多让人难堪。

    愉贵妃一时觉得脸都丢尽了,眯了眯眼,迅速在心里想出各种应对措施,要是能让林旭和十三成亲那就再好不过,虽然知道一切都是误会,可宫里哪能有永远的秘密,她都带着女儿找到皇后这儿来了,别人不关注才奇怪,恐怕宫里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以为十三做出了丑事。

    哪怕这不是真的,可人们什么时候管过流言的真假,越是离谱的流言越有人相信。

    十三的名声算是毁了。

    愉贵妃目光掠过林旭,若是林旭和十三成亲,大概会好得多,再说,既然十三心仪他,为了女儿好,这门亲事也不是不能成全。

    当然,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得解决女儿的问题,其他的都可以以后再慢慢谋划。

    总不能真等这孩子怀胎十月,产下一听就让人毛骨悚然的鬼胎来。

    要真到了那等地步,就不能怪她狠心……女儿自然重要,可是她还有两个儿子。

    能带给她尊荣的,也只有儿子,有时候,做出牺牲在所难免。

    想到此,愉贵妃立时变了脸,客客气气地问红尘:“还望郡主指点迷津,公主的……问题可有解决办法?”

    十三公主略略低头,不肯看红尘一眼。

    愉贵妃和单纯的十三公主不同,都说最了解一个人的,必然是她的敌人,以前愉贵妃可能不关注红尘,但自从太子出现,恐怕红尘的性情能力,早就被翻来覆去地调查过不知道多少遍,愉贵妃很清楚,在京城这些灵师里头,红尘绝对算得上能力很高的一位。

    不管十三公主别扭不别扭,这件事不容有失。

    红尘也没袖手旁观,这种时候,还是早点儿把麻烦解决了为好,沉吟片刻,红尘仔细看了看十三公主,看得十三有些不自在,不自觉瑟缩了下。

    十三公主这样的表现,到让红尘觉得有趣儿起来,笑了笑轻声道:“我怀疑是有人设局,这样吧,我看那个设局的灵师应该不算高明,晚上阴气重,对方容易得手,不如今天晚上由我陪着公主,看看公主的表现,再来确定该怎么做。”

    “不行!”

    十三脸色骤变,红尘话音未落,就厉声道,吓了旁边的宫女一大跳。

    别人也就罢了,唯独眼前这个女人……她说什么也不想在她面前出丑。

    愉贵妃略微沉吟不决。

    十三晚上的表现,她现在已经听伺候的宫女们说了,诸般丑态,简直令人难堪。

    要是可以,她不想让任何外人看到。

    红尘也不生气,只是叹息道:“鬼胎大部分都是还没出生就已经失去生命的胎儿,他们无法入轮回,只能在人世间徘徊,戾气极重,也是最容易让灵师控制利用的一种,灵师只要许诺让他们有机会投胎转世,就能让他们帮忙做很多事情,不过大部分灵师就是真用鬼胎做事,也最多施法让它们借助牲畜的身体出生,很少会伤害到人。”

    “一旦波及到人,想必那动手的……灵师另有目的。”

    红尘神色平淡,仿佛并没有对这件事太过上心。

    十三公主咬紧了牙关,明明知道并不关红尘的事,但她心口积聚的怒火,还是忍不住一点点向外渗透。

    为什么!

    她明明身份尊贵,生在皇家,拥有别人没有的一切,可是一碰见眼前这个女子,她的一切就都变得微不足道。

    她没有自由,喜欢的人倾慕的也是对方,就连现在,她如此悲惨,仿如陷入绝境,而对方却把这些让她痛苦绝望的东西,视若平常,好像一抬手就能碾碎似的。

    “我累了,母后,母妃,我想休息。”

    十三公主轻声呢喃。

    皇后皱眉,看了红尘一眼,红尘无所谓地耸耸肩,皇后就点头让宫女送公主回去。

    到是愉贵妃勉强提起精神,又和红尘寒暄了几句,至于红尘想夜晚陪着公主的事,她有点儿模棱两可,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到是问了几句,能不能用别的法子探查。

    “十三脸皮薄,这会儿心里恐怕正难受的厉害,本宫也不好太过勉强她,不过,这事儿还真不能由着她自己,再让本宫想想。”

    红尘到是无所谓。

    折腾了这么长时间,事情虽然没有解决,到底让林旭脱身,反正他们两个最关心的还是林旭平安无事,公主的问题那是顺带着好心,愿意帮忙,人家既然不怎么乐意,那就算了。

    愉贵妃心里有事,也连忙告辞而出。

    皇后左右看了看红尘和林旭,神色略有些古怪,她是过来人,这会儿也看出来了,两个人的关系确实有些亲昵,尤其是林旭,眼角眉梢带出来的姿态,自自然然的,显然是真心喜欢红尘。

    而红尘就有些太过镇定自若了些许,但她要是对林旭一点儿意思也没有,又怎么会由着他一步步,像蚕食一样,慢慢地接近,丝毫也没想着要拉开距离。

    皇后莞尔一笑,罢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她一生向往自由,可惜来了个最不自由的地处,眼前这个最像自己的孩子,总该得到些她得不到东西。

    红尘和林旭也没在宫里多呆,很快就告辞离开。

    一出宫门,林旭就站住,长长地吸了口气,又吐出来,吞吐三次,才拿出帕子,装模作样地擦了擦额头。

    红尘登时好笑:“林先生,您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压力好大。”林旭叹气。

    红尘又笑。

    “你别笑,刚才在皇后那儿,我吓得都快不知道怎么说话了。”林旭难得苦了脸,“就是被三十几个大儒围追堵截的时候,我也没有刚才那么紧张。”

    红尘摇头:“那到没看出来。”

    不过,也有点儿,林旭这人很少给人难堪,尤其是女孩子,虽然疏远,却很有君子风度,但今日在皇后那儿,他可对一位公主不怎么客气。

    “你今天表现挺好的,那是十三公主,要是不把话说绝,以后恐怕会有麻烦。”

    红尘招呼他上车,“和她继续纠缠,没完没了,还不如一开始就不给对方一点儿希望。”

    林旭这才放松。

    刚才在宫里,他表现得还好,可其实还是有些进退失措,至少脑子是乱的,绝不如平时那么清明,如今被红尘说没出多大的差错,这才安心。

    两个人一路回去,还没回到郡主府,宫里就传来消息,愉贵妃从宫外请了两个高人回去。

    其中一个是国师府的旧人,很有名气。

    还有一个是大云寺出身,也颇有些本事。

    两个人到了郡主府时,那边又传了消息过来,说两位灵师都十分自信,已经为公主施法庇护,说是施加了辟邪咒,绝对能保公主平安无事。

    听说愉贵妃给了很重的赏赐,恭恭敬敬把两位高人礼送出宫,可比对红尘的态度好多了。

    罗娘和小严都有些不高兴。

    愉贵妃表现得很明显,直接就和宫里的宫人们说,荣安郡主到底还年轻,一点儿小事儿也弄得好像天大的事情似的,就知道吓唬人,不过些许邪祟,请了高人过来,随手也就给除了,哪里还需要怎么费力!

    这话甚至没特意隐瞒,很快就传遍皇宫。

    当然,别人听得云山雾绕的,也只知道十三公主可能不知从何处沾染了邪祟之物,如今请人处理过,已经平安无事。

    皇后显然也听到传言,却没多说什么,毕竟人家愉贵妃就是随意闲话了几句,并没有特意针对红尘的意思。

    “郡主,早知道不管她们,都什么人!”

    红尘失笑:“我到觉得,要是这辟邪咒真的管用,可以去偷偷师。”

    看自家那俩丫头脸色还不好,不禁好笑,“你们恼什么,愉贵妃不说得轻描淡写些,难道还真说十三公主的问题特别严重,怀了鬼胎,有可能产下鬼子?那样很好听不成?她作为一个母亲,为了女儿编排我几句又有何妨?”

    小严和罗娘都闭上嘴不说话了。

    红尘揉了揉眉心:“去准备热水,洗漱休息。”

    小严应了声就连忙去做。

    罗娘过来给自家小姐捏肩膀,小声道:“公主觉得,十三公主当真无事了?”

    红尘闭着眼,舒舒服服地享受,漫不经心地道:“恐怕很难,明天就知道了,她要是还不好,愉贵妃自然知道该找谁。”

    罗娘脸色有些晦暗,半晌才问:“明明女儿都变成那副模样了,为什么愉贵妃不求小姐守着她,所谓病急乱投医,要是换了我,知道有人能救我的亲人,哪怕只有一丁点儿的希望,我也会死死抓住,绝不放手……”

    红尘抬抬手,阻了罗娘的话:“好了,你也去歇着,都累了一整天。”

    洗漱完,躺在床上,红尘也想这个问题。

    最后也只能说,人和人不同,人们追求的东西也不同,对于愉贵妃来说,她不是不重视十三公主,只可惜有太多的东西,要排在女儿的前面去。

    此时,十三公主却还没有入睡,不过她的精神到还好。

    愉贵妃的表情也很轻松。

    “放心吧,两位大师都说了,咱们十三就是不知在哪里中了*咒,他们已经帮忙解了去,又给你施加了辟邪咒,今天晚上可以好好睡一晚,明天就雨过天晴,什么事也没了。”

    十三公主点点头,神色间却还带着几分抑郁。

    愉贵妃恨铁不成钢地瞪了她一眼:“知道你中意林旭,那个林旭的身份,也勉强算配得上你,放心,母妃会尽力帮你想办法。”

    十三一低头,羞得耳朵通红。

    “我们十三能不去和亲,嫁给林旭也算不错,到时候我让你父皇就在宫城附近给你建公主府,挨着你五哥也好,平时还可以多走动走动。”

    以前十三公主最不喜欢愉贵妃话里话外透露出来的意思,好像她唯一的用处就是帮着三哥,五哥,尤其是五哥来讨好父皇,但今天却难得没有反感。

    或许是因为……母妃跟她说的这个话题,是她多年来只敢在心里想一想的东西,要是真能实现,似乎什么都不重要了。

    天色已晚,愉贵妃离去,十三公主默默地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就睡了过去。

    睡着睡着,就仿佛闻到一股香味,她身体轻飘飘的,好像自己从床上坐了起来,披了件外衣,就迷迷瞪瞪地向外走,门外的宫人们似乎都看不见她,她也没有在意,一直顺着一道光走,光的尽头,她心心念念,时时刻刻惦记着的男人就站在那里,还是如当年一样意气风发……

    第二日

    外头侍候的大宫女如燕悄悄推开门进入公主的寝宫,看到平平静静躺在床上的公主,心里稍微松了口气。

    好像真的没什么了。

    昨晚他们公主特别安静,安静得都有点儿反常,如燕想,这是好事儿,总比以前好得多。

    “公主,该起了。”

    如燕撩开帐子,视线落在她家主子身上,瞬间身体僵硬,再也抑制不住恐惧,低声惊呼了一声,下一刻就死死咬紧牙关,不敢发出半点儿声响。

    自家主子衣衫凌乱,头发蓬乱,脸上,脖子上,甚至身上,青一块儿紫一块儿,吓人的厉害。

    但最可怕的,还是主子的脸色,那是一种接近尸体的颜色,死灰色,面上甚至浮现出两块儿斑痕。
正文 第三百零五章 破局
    &bp;&bp;&bp;&bp;“怎么了?”

    十三公主迷茫地睁开眼,觉得身上没有一处不难受,漫不经意地掠过床头的镜子——

    “啊啊啊!”

    屋内顿时传出惊慌失措的叫声。

    外面的宫人夺门而入,下一刻,十三公主已经拼命地拿起手边的铜镜,茶杯,劈头盖脸地把她们都轰了出去:“滚,都滚!”

    “呜呜呜……”

    又一次看到镜子里那个可怕的女人,十三公主崩溃一般,扑在床上嚎啕大哭。

    她以为自己已经什么都不怕了,没想到,没想到会怕得如此厉害,她不要毁了自己的脸……

    “母妃,救我,救我!”

    愉贵妃得了消息,匆匆而至,撩开帘子看到畏缩地躲在床上的十三,脸色骤变,良久都说不出话。

    “娘娘,还是去……去找荣安郡主来看看吧。”身边侍候的宫女小声道。

    愉贵妃闭了闭眼:“我去求皇后。”

    甘泉宫

    皇后看着愉贵妃,她一脸的忧心忡忡,神色间充满了对女儿的怜惜。

    “皇后娘娘,荣安郡主的术法高明,能救咱们十三的,恐怕也只有她了。”

    这不是昨日说红尘年纪小,见识少的时候了,皇后扫了她一眼,也没多生气。在这个宫里,所有人都不干净,争来斗去的,各种弯弯绕绕也是正常的很。

    就是她这个皇后,也不敢说自己这么多年下来,还是不负本心,身在这样的漩涡里,哪个人能自在?

    很多年以前,愉贵妃也只是个单纯的有点儿傻的小姑娘,要是没有进宫,说不得和宫外千千万万的好心太太们一样,相夫教子,把儿女看得最重。

    “别着急,我派人去找荣安过来。”

    皇后叹了口气,别管怎么说,十三还是要救的。

    红尘是被从被窝里拖出来,辛辛苦苦跑到宫里,也没和皇后寒暄,直接过去看了眼。

    乍一见十三公主,连她都吓了一跳。

    愉贵妃身上一点儿都看不到昨天还似是而非地编排了红尘好些话,这会儿是客客气气,尊重有加,到像是从一开始她就很信任红尘似的。

    “荣安郡主肯出手,那是我们十三的福气。”

    红尘失笑,咳嗽了声,也客客气气地道:“那要等晚上,我看看公主的情况。”

    “自然,一切就拜托郡主了。”

    愉贵妃再也没有那日的模棱两可,笑得一脸殷切,几乎要把红尘给夸出花来,而且夸得动听,让人听着心里就舒坦。

    等这位贵妃娘娘退出去,红尘就忍不住笑:“娘娘,这位贵妃还真是进退自如。”

    “脸皮不厚,她也坐不到贵妃的位置上来。”皇后也笑,“宫里这些人,都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主儿,我以前不觉得,如今到喜欢听她们奉承,她们要是乐意,能把人哄得开开心心。”

    红尘心生感慨,这也是本事,再给她两辈子,她也学不会这种技能。但宫里的娘娘们,到把这些当成本能了。

    “十三那儿,你瞧着如何?”

    皇后皱了皱眉,心里也有些不自在,宫里出了这等事,她也没脸。

    红尘想了想才道:“我觉得不至于很难解决,说实话,利用鬼胎来做事的灵师,走的都是歪门邪道,而且看样子能力不强,不是什么强敌。”

    她忽然想起在十三身上感受到的那个女婢于青莲的气息,或许不是十三身上的,是那个鬼胎。

    于青莲这个人,红尘虽还没有见到,但只看那些调查结果,就觉得她不简单。

    区区一个歌女,居然两年之内就哄了那么多名门公子,还全身而退,也就是在薛柏桥身上没沾到便宜,但也让这位小侯爷惹了一身麻烦,还沾上官司。

    “说不定两案并案,一块儿了结?”

    红尘沉吟了下,也不多想,干脆没出宫,就坐在皇后这儿陪着说话,顺便吃了好些素娘给的美味点心。

    “素娘这手艺真是没得说。”

    皇后娘娘这儿的点心,最近都是素娘亲自做,一点儿大厨房的东西都过不来。

    甘泉宫的小厨房也很大,厨子的水平同样不差,好一阵子,皇后用膳就是用小厨房的,最近连红尘都听见些消息,说是素娘把皇后把持的十分紧,一点儿都不给别人往上爬的机会,连御膳房那边的大师傅都有些无奈。

    只是消息随便传,素娘还是皇后娘娘身边最要紧的人,别人都不能比。

    毕竟是陪着娘娘走了大半辈子的老人,偶尔有这么点儿奇怪的举动,也把娘娘伺候得舒舒服服,做主子的,哪里会管底下的那些小动作。

    对红尘来说,只要糕点好吃就行了。

    “我觉得素娘这手艺不一般,以后要是能出宫去,开个点心铺子说不得能赚大钱呢。”

    素娘也被逗笑了:“奴婢要钱做什么,以后养老送终,都是我们娘娘的事儿,就是一文钱都没有,奴婢也不在意。”

    皇后都被逗乐了:“行,以后给你过继个好孩子,绝不让你连个摔盆的都没有。”

    转头看红尘吃点心吃得欢快,也不拦着她,“喜欢吃就多吃,素娘做的点心是前朝宫里的风味,现在很少见了,前朝注重养生,尤其是宫里,做个点心也讲究,吃多点儿也不至于腹胀。”

    素娘目光闪了闪,脸上羞红,笑道:“郡主陪娘娘说说话吧,这几日娘娘老喊闷。”

    说着给上了壶茶水,就退出去。

    一直待到天黑。

    红尘才去十三公主那儿。

    十三一天都没出自己的房间,看到红尘过来,嘴唇动了动,脸上捂着厚厚的面巾,目光复杂至极,虽然没有开口赶人走,但一言不发。

    红尘也并不问什么,只笑道:“公主歇着吧,我在门口坐着。”

    可十三又哪里还想睡觉?更不敢睡,她缩在床上,看着窗外的阳光一点点消失,心中越发恐惧起来,瑟瑟发抖。

    红尘看了看天色,嘴里轻轻哼唱起一曲小调儿,语调平缓,连那些担惊受怕的宫人们听了,也渐渐情绪稳定起来,十三公主本来不想听,也没心情听,更别说这是红尘唱的,她对红尘的观感一向不好,但是她不想听,声音也往她耳朵里钻,听了没两句,身上就暖洋洋,舒服极了,恐惧和痛苦都在消失,说不出的畅快,神思恍惚间,不觉陷入梦乡。

    临睡着前,十三忍不住又有一点儿害怕——她不会在红尘面前露丑吧。

    不知过了多久,红尘猛地站起身,往四周贴上符纸,她身边守着的几个宫女,还有赶过来的愉贵妃都吓了一跳。

    “吁。”

    红尘竖起手指,在唇间比了比。

    众人都收声。

    又过了片刻,只见门忽闪了下,众人好像看到屋子里有一个人影出来,但是又看不真切。

    红尘从袖子里拿出一盏小小的灯,只有半个手掌那么大,荷叶状,随手点燃,愉贵妃一下子就愣住。

    有个恍惚透明的影子在门前徘徊,那影子正是十三公主。

    愉贵妃再镇定,也不禁惊呼出声,红尘看了她一眼,她才收敛了些。

    又片刻,那人影匆匆在宫里穿行,红尘抬脚跟上,其他人也跟上。

    皇后派了一队侍卫帮忙。

    一行人跟着那人影,穿过皇宫,竟然出了宫门,除了红尘身边这几个人,别人都看不到影子,守门的侍卫还紧张了一下,仔细检查腰牌。

    要不是有太子提前发了话,恐怕他们还不那么容易出去。

    那影子速度一点儿都不慢,很快就到了宫城附近的一处很小巧精致的宅院。

    宅院门上没什么标记,红尘在这里也有个庄子,此地离皇宫很近,治安很好,有些宫里的主子和有脸面的宫人,也爱在这儿置办宅子,尤其是太监,大多贪财,置办了宅子无论是留给过继的儿子,还是拿来出租,预备养老,都是极好的。

    影子穿过宅门而入,红尘一行人也不客气,直接把门给砸开,里头出来一个看门的老头,还没等说话,就让侍卫给放倒了。

    众人追过去,一路遇见的人别管男女老少通通捆住,红尘追到卧房门前,就愣了下。

    愉贵妃更是第一时间先让所有人的侍卫都退开,包围宅子,任何人不许出入。

    和十三公主一模一样的影子,正偎依在另一个黑影怀里,细声细气地说话,一边说,举动就越来越露骨。

    愉贵妃气得浑身发抖。

    红尘从袖子里摸出一只翠绿的葫芦,打开盖子,十三公主的影子嗖一声,就进了葫芦。

    又把灯抬起来一照,那个黑影痛呼,瞬间破碎,不远处仿佛传来压抑地呼痛声。

    红尘四下看了看,抬脚就朝着对面的屋子走去:“走。”

    直接把对面的屋门踹开。

    屋子内就站着一个女子,形容憔悴,略有些狼狈,一见她们仿佛受到了些许惊吓,满眼含泪,惊呼一声:“你们是什么人?”

    “于青莲?”

    红尘看见她的脸,也不觉得太奇怪。

    于青莲愣了下,显然没想到红尘认识她,随即低下头,小声道:“你说什么,奴家范珊瑚,不是什么于青莲。”

    她容貌只是清秀而已,姿态却楚楚可怜,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旁边几个侍卫看着她单薄的身影,不知怎么的,心里便不觉有一点儿怜惜。

    红尘饶有兴趣地看了她几眼:“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不着痕迹的魅功,你不像有修为的,到是挺厉害。”

    于青莲的脸色又是一变,终于有一点儿恐惧。

    红尘也不和她绕弯子,直接就道:“你污蔑薛小侯爷的事儿先不说,反正也对他没多大影响,就是丢了脸面而已,但你敢拿当朝公主养鬼胎,到也真有胆子。”

    于青莲愕然:“公主?”

    这下连声音都变了味道。

    红尘挑眉:“看来不知道?罢了,知道不知道都这样了,也没什么好说的,地下室那个是什么人?练的什么邪门法术,就是想要人养鬼胎,也不至于做这些龌龊事。”

    于青莲这下没出声。

    红尘也不管她说话不说话,带着人找了找,就找到一间地下室,进去一看,有个头发半白的老头子瘫在地上,口鼻流血,眼看就活不成了。

    “就是他害了公主,不过看他的样子,伤了元神,又遭到反噬,活不了了。”

    愉贵妃目光阴狠,冷冷道:“便宜了他。”要是这家伙不死,那大概会是个想死也死不成的下场。

    红尘看了看,整个地下室阴气弥漫,一看就恶心,干脆一把明火烧个干净。

    等她处理了底下,上去就发现于青莲嘤嘤啼哭,到有个侍卫心有不忍,还给她递了块儿帕子。

    一看红尘和贵妃,那侍卫就吓了一跳。

    红尘摇头:“心志不坚啊。”

    旁边有个年长的侍卫也苦笑:“郡主容禀,这小子是新来的,出身勋贵,性子是软了点儿。”

    红尘到笑了:“到可以理解,咱们这位于青莲于姑娘,魅功了得,不是所有人都能受得住。”

    说着,就转头看于青莲,笑道:“你也别装了,就是能迷惑得了男人,对女人的效果却差得多,如今你害了不该害的人,还能活几日不好说,若是有什么想说的,想交代的,赶紧说一说,别带到地下去,带下去了,就是来生的罪孽。”

    于青莲登时沉默,慢慢抬头,四下张望,目光落在一身高贵的愉贵妃身上,又看了眼那些侍卫,终于叹了口气:“没想到……这本是我帮师父做得最后一件事,都和师父说好了,做完了之后,我就离开京城,远走高飞,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重新开始,我也可以找一个一心一意对我好的男人,结婚生子,快快活活地过下半辈子,没想到这最后一次就这么栽了。”

    她心下大是不忿。

    “你说那女子是个公主?一个公主怎么能随便在宫外乱跑,还那么蠢,竟然为个男人神魂颠倒的。”

    于青莲怎么也弄不懂,她都是公主了,要什么有什么,还想着男人干什么?她想要的话,好男人还不随手就能挑?
正文 第三百零六章 八卦
    &bp;&bp;&bp;&bp;于青莲的话多少带着些怨气,不免显得轻佻。周围听见的侍卫都低了头。

    愉贵妃脸色也一变。

    红尘到没说什么,任凭宫里的侍卫把于青莲带走,看样子愉贵妃不太乐意,奈何眼下侍卫都是皇后的人,对她这个贵妃就有点儿敷衍了事,直接带人走了。

    愉贵妃此时也没有阻拦。

    眼下最要紧的是十三的事,反正这个于青莲到了皇后娘娘手里也轻易跑不了,可以慢慢处置。

    “郡主,不知十三公主的身体……”

    “别急,等我先看看。”

    红尘皱眉在宅子周围走了一圈儿,别看那个邪门灵师本事不高,只会侍弄鬼胎这等邪物,可却把这个宅子给布置得很是吓人。

    “哎,到现在还没有变成鬼宅,害死周围的人,真是万幸。”

    就是她动手,也很难把一大堆根本没什么关系的邪物摆在一起,然后居然冲突来冲突去,还出不了大问题。

    一路上,红尘起出一堆镇魂钉,又拆了两个招魂幡,还刨出来一尊邪神,从堂屋里把供奉的十二个鬼仙牌位弄出来一把火烧了,书房里那些乱七八糟阴气很重,明显从墓穴里起出来的残本到是不必烧毁,但也得拿到太阳底下好好晒个七七四十九天。

    最要命的是,小小一个宅子里竟然有三个坟,坟头布置还有那么点儿讲究。

    红尘也没客气,指挥侍卫扒开坟头,里面的尸骨容貌不败,栩栩如生,只是面色阴寒铁青。

    三个都是十六七岁的少女,容貌甚为美丽。

    侍卫都吓坏了,他们在万岁爷身边当差,刀山火海到是不怕,可眼前这诡异场面,哪里又见过?

    红尘笑了笑道:“不用担心,不是什么厉害东西,这门邪术我也听说过几句,女性属阴,阴气重则容貌美,能迷男子,看着吓人,其实只能养一养女人的皮相,而且限制很大,很容易遭到反噬。”

    虽然术法不怎么厉害,可危害严重,女人有时候为了美貌能做得事很吓人,这种邪术早被封禁了。

    奈何封禁归封禁,总有人不怕死非要试一试,偏偏一知半解就敢动手,一个个都不怕死的很。

    红尘彻底把宅子给折腾干净,一把火把能烧的,全给烧成灰,这才松了口气:“好了,回宫吧,给公主看看,对了,一会儿你们帮个忙,到附近的人家找一只公鸡,一只母鸡来,要健康活泼的。等会儿解决公主的问题,需要用得到。”

    侍卫连忙应了。

    比起在阴森恐怖的宅子里干活,让他们去捉野鸡也不是事儿。

    红尘出了宅子,回头看了一眼便笑:“这宅子不知是谁家的,该给我一笔费用才是。”

    辛辛苦苦帮着把宅子清理的这么干净,要是不给丰厚的报酬,那红尘可是亏得很。

    事实上,早在他们找到这地方,屋主就已经被带来了,暂时看押,还得调查清楚此事和屋主有没有关系。

    那屋主也欲哭无泪,口口声声哭喊:“这宅子也是我们家新买的,不过是看那父女两个孤苦无依,特别可怜,这才低价租赁了出去,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小老儿实在是一无所知。”

    屋主的身份还不低,在礼部任职,而且还有点儿靠山,一开始人家也很横,这会儿却连靠山的名字也不敢提,稍微了解到一点儿,知道带人来的,一个是荣安郡主,一个竟然是当朝贵妃,明显是从宫里直接过来,涉及到的很可能是宫里的阴私,他躲都躲不及,哪里还会横生枝节。

    红尘随口说了句要报酬,那屋主在旁边跪着听见,立时就答应,还千恩万谢。

    至于这宅子,好不好的他都不打算要了,想想就吓人,决定回头就赶紧出手,什么价儿都卖,不能为了点儿钱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他还没活够呢。

    红尘出门回宫去,顺手就交代罗娘和小严几句,想买宅子趁早,此地地段不错,环境也好,邪物都被清理干净了,到时候再调理一下风水,就没哪里不妥当。

    罗娘和小严都不缺宅子,但也不算很富裕,谁还嫌手里的好东西少?明显这回能占便宜,与其白白被旁人得了去,还不如便宜了自己人。

    两个姑娘高高兴兴地应了,她们跟郡主在一块儿,百无禁忌,也不在乎吉利不吉利。

    那宅子刚才看过,这会儿想想真是挺精致的,若能贱价买下,很是值得。

    皇宫附近的宅子,在京城可是抢手货,一向有价无市。

    两个丫头留下来处理杂务,红尘直接跟着愉贵妃回了宫,也没去探皇后,径直去公主那儿了。

    若是再不过去处理,她都怕十三公主先自己把自己给吓死,就这么短短时间,她不只容颜尽毁,连精神气都没了,看着形如走肉一般,连红尘都不免有些心惊,连说话也不敢太肆意。

    都到了这个份上,红尘就没多费唇舌,只笑着安抚道:“放心,不是大事,最多过个三五日,保证公主恢复容貌。”

    说着,她就自己拿了笔墨纸砚,坐在十三公主对面,认真严肃地和她腹中鬼胎谈判。

    “我也不想知道你的身份来历,不想知道你是怎么被那人控制,做下多少害人的事,你懵懂无知,平本能行事,做下恶行也不只是你的过错,现在我给你取个名字,给你生命,许你出生,再入轮回,至于六道轮回你该归属何处,全看地府安排,你若愿意,就入我这寄名符来。”

    周围安静至极。

    愉贵妃还有那些宫人只觉得毛骨悚然,但看荣安郡主认认真真,好像不是和鬼物说话,到像是和一个人在交流,也都不知该做什么样的反应。

    只是,愉贵妃觉得她以后再也不会想着招惹这个人了,别的不说,真惹恼了这等人物,她动了大怒,每日让你被鬼物缠身,又有谁能受得了?

    死不了也要疯癫。

    十三公主更是紧张,却不敢看,头扎在被子里,死死抓住被角。

    不多时,红尘把笔墨准备好,工工整整地摆在桌上,想了想:“就叫,来福吧。”

    “希望你来世能享一享人间福气。”

    红尘深吸了口气,盯着十三公主,一字一顿地道,“你若应我一声,便能入轮回,你若还惦念旧主……”

    根本不等她话说完,众人只觉得一阵轻风拂过,桌上符纸无风自动,墨汁飞溅,居然凭空在纸上多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圈儿。

    众人:“……”

    红尘眨眨眼,自己动手在两个圈儿里写上‘来福’二字。

    “好吧,忘了你不识字。”

    字一成,符纸燃烧,红尘就笑道:“好了。”

    “呕!”

    十三公主拼命爬出来,吐出一大堆黑水。

    愉贵妃顿时变色。

    红尘轻声道:“无妨,吐出来就好了,公主,我让侍卫带回来一对儿鸡,你好好养着,等到母鸡下蛋,蛋里面会出现一颗红蛋,务必好生照料,孵出小鸡来,到时候就天下太平了。”

    十三公主一身狼狈,趴在床上一句话也说不出。

    她现在的模样,想必也不乐意让别人多看,红尘就没再提醒,默默退下,先回甘泉宫洗漱一下,回头还得问问于青莲的情况。

    那个于青莲究竟为什么要害薛柏桥,唔,红尘很感兴趣,八卦这种事,不分什么身份的人,大部分都喜欢。

    皇后显然也很喜欢。

    于青莲是个聪明人,不会负隅顽抗,也知道自己受不了皮肉苦,皇后派出去的人都没怎么拷问,就一五一十全给交代清楚。

    不过,红尘听完之后,也只能叹上一句,薛柏桥纯粹是倒霉催的。

    于青莲也是个可怜人,出身书香,家中也算富裕,奈何她命苦,幼年就失了亲生母亲,继母连面上都不肯善待她,偏偏又把亲爹给迷得神魂颠倒,等到她长大,订婚的未婚夫又嫌弃她面黄肌瘦,容颜不好,居然随便找了个罪名,污蔑她水性杨伙,就退了婚,自此在家更受继母磋磨,被折磨得恨不得一死了之,想死之时,遇见她的师父,被救了下来。

    没想到师父也不是什么好人,救她也只是想找个免费的帮手,顺便有人服侍,而且看出她有些资质,可以辅助自己修行,自此她就跟着师父走南闯北,修了一点儿不知道是对还是错的邪术魅术,她也确实很有天分,虽然只学了一点儿皮毛,却把那些公子哥儿给弄得五迷三道,对她言听计从,因为这个,她帮着她师父办了很多事,赚来不少钱,都花在她师父修行上。

    近年来她年纪渐长,又因为自幼也读过几年书,不是大字不识一个的白痴,知道眼下的生活很难过一辈子,终有阴沟里翻船的一天,就想着尽早脱身。

    然后她就遇见了薛柏桥。

    薛柏桥姿容秀美,又因为出身侯府,气度不凡,对她也很尊重体贴,她就不免动了点儿心思。

    其实,于青莲也不是就喜欢小侯爷,只是忍不住想抓住这人,给自己一条后路。

    她真觉得小侯爷挺容易上手,而且她还难得使劲浑身解数,把魅功用到极致,要知道,这么做最她来说也很危险,而且损害也大,她有小半个月晚上感到阴冷,连觉也睡不了。

    于青莲真心觉得小侯爷已经上了钩,自从出道以来,她还从没有失手过一次。

    没成想,那位小侯爷如此薄情寡义,轻轻松松就把她给送了人,于青莲心中大恨,不光是觉得收了羞辱,更要紧的是,她这么一失败,心境上出现破绽,差一点儿因为练功反噬弄得自己生不如死,可到底还是不敢跟位高权重的小侯爷过不去,只能认命,再者说,那个丘越也不是个特别差的男人,虽然不能和小侯爷相比,却也是个真心人,和那些纨绔公子不一样,勾搭到手也还不错。

    因为丘越对这次科举看得十分重要,几乎到了疯魔的地步,还夜不能寐,精神恍惚,身体都有些不好,她甚至还求了师父,想办法助丘越一臂之力,让他能金榜题名。

    但她哪里知道,她师父平时表现得那般了得,却没什么真能耐,根本全凭一点儿邪术为所欲为,就给丘越送来一张符纸,说是只要随身携带,就能保证他顺利通过科举。

    那符纸也有奇效,丘越佩戴了以后,果然精神大振,不光如此,甚至凭空得了灵感,猜出了今年的考题,不自觉写在符纸上,然后他也的确高中。

    可惜邪术这种东西,得到的永远都不会有失去的更多,丘越的身体和精神都开始出现大问题,整日神神叨叨说起胡话来,也不与人交往,甚至在外人面前露出痕迹,让人嫉妒,还被‘告发’,偏偏他自己也迷糊,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的,明明没有什么盗窃考题的事儿,他自己却认了,而且还真觉得自己有罪。

    于青莲也不明白为什么事情就到了这一步,她师父一知道此事,就说交给他来处置,没多久,告发的人,丘越都暴毙。

    “那一天,我也是糊涂了,官差过来问讯,本来我只是个弱女子,若是只道一切不知,或许也不至于受到牵连,但我一时恨那薛柏桥,一念之差,想让他也受点罪,就……”

    于青莲苦笑,“也怪我自己,师父说能帮我重新办一个身份户籍,离开是非之地,远赴他乡,过自由自在的日子,我所思所想,都能达成,一时也就没了顾忌,做事不稳妥。”

    她神色平静,说出来的话虽然离谱,但皇后还是信了,她自己也知道,那些邪门的术法颇为古怪,虽然朝廷也有防备,但有时候还是防不胜防。

    红尘也只能无语,不知道该骂薛柏桥几句,还是赞他几句,毕竟视红颜如枯骨的本事,也不是所有人都有。

    “至于公主,那更是无妄之灾,只能说,天要亡了我们师徒,老天爷不给活路,才一步行差踏错,到了今天这地步。”于青莲苦笑,“哎,可怜复可叹。”
正文 第四百零七章 当众表白
    &bp;&bp;&bp;&bp;于青莲的那点儿哀叹,红尘也好,皇后也罢,都是无动于衷。

    她自己作孽,自己就要承受后果,剩下的事儿,已经不需要太过关注,别的且不说,单单害了当朝公主,就足够她死上个三五十次还不够。

    就连薛柏桥知道始末,也是无语。

    愣了半晌,也忍不住欲哭无泪,大叹冤枉!

    “你一点儿都不冤。”

    红尘厚道,是不会说人家小侯爷什么,人家已经到了今天这地步,也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了。

    可林旭却是难得一本正经地调侃:“轻视女子,对女子如此随意,如今吃了苦头,又怎么能算冤枉?你该谢谢人家于青莲,给了一次难得的经验。”

    他说什么话,都好像是再正确不过,绝无半点儿错处,又很诚恳,噎得薛柏桥想吞吞不下,想吐吐不出,好在也习惯了,从小被林大公子打压到大,这都不算事儿。

    于青莲自去受她该受的惩罚,到是她师父得到那些邪门秘典的过程,貌似还有一点儿追查的必要,那也由皇后这边接了手,自然有人去做,和红尘没有多大的关系。

    至于公主那里,剩下的事儿更不需要红尘再多插手。

    皇后的意思,最好红尘这段时间能远着点儿十三。

    “也不是说要你忌讳她,可那孩子受了这么大的罪,怕是心里难受不痛快,她那点儿心思又让戳破了,万一瞧着咱们红尘不顺眼,再生出是非来,那可麻烦。”

    皇后叹气,转而笑道,“咱们红尘自然不怕她一个毛孩子,可终究烦人呢。”

    红尘失笑:“我总不至于跟公主计较。”

    她们这位皇后娘娘必然是听了些流言蜚语,知道点儿不好的消息,或者那位公主言辞之间流露出些许厌恶自己的意思,让皇后娘娘看在了眼里。

    皇后也笑:“可不是我偏心她,就是偏心,也偏心咱们家红尘。”

    “我知道。”

    红尘扶着娘娘坐下,让素娘给她煮黑芝麻糊,看着她吃,又给她把了脉,见一切都好,这才放心。

    十三公主那事儿,确实挺难处理的,不是难在她的身份,而是难在她的含蓄和别扭上。

    明明不喜欢红尘,但还是把红尘当恩人,该有的礼数一样不缺,明明不高兴,不开心,讨厌红尘,可也就自己难受讨厌一下,并不敢做任何针对她的行动。

    要是她明刀明枪地和红尘不对付,那没什么大不了的,别说一个公主,十个公主加起来,红尘也不觉得头疼,大不了不搭理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应付一下不算难,可她现在这种状态,却是足以让红尘有些别扭了,所以最好敬而远之,不要随意碰面,反正相看两相厌,离远点儿自然是少了事端。

    偏偏那位公主不知道怎么想的,好像觉得受了红尘的人情特别难受,动不动就送些礼物,再不然就说好些酸里酸气的所谓感激话,让人不听还显失礼。

    红尘都觉得,不该让她好得那般快,再说严重点儿,让这倒霉姑娘老老实实呆在宫里不出宫门,那到还轻松。

    皇后娘娘显然也有点儿怨念,更多的却是好笑:“其实挺有意思的,十三那孩子别别扭扭,一脸牙疼的模样,偶尔看看,咳咳,也是个乐趣。”

    对她老人家自然是乐趣……

    红尘打定主意,这事儿过了之前,绝不进宫门,她可不乐意陪人家公主在那儿尴尬,好像她欺负小姑娘似的。

    索性就是一点点儿小麻烦,红尘也没太放在心上。

    她和十三公主,本来就打不着交道,离远些便是。

    从宫里出来,红尘难得也有点儿烦闷,路上看到有卖桂花糖的,香味甜美,买了一包吃下,这才烦恼一扫而空。

    食物的清香,总是能让人觉得舒心满足。

    红尘回了郡主府,事情也不少,眼看着快过年了,总要收拾收拾,入冬的衣服更是不能少。

    还有每年冬天,府里的人都照例要做些善事。

    郡主府里的女官们多出身寒微,又是受苦之人,但都自觉幸运,能得到救赎,到对神佛之事颇为相信,人人从年初开始,就从月俸里拿出银子攒着,遇到灾难要捐助,逢年过节施粥舍药,也是有那么一套自己的规程。

    这些事儿都做惯了,甚至一到年节,就自动自发地冒出些粮商,药材商人,登门推销,也有些富户盯着郡主府跟着行事。

    一来二去的,女官们到是善名远扬,红尘觉得这不是坏事,她们平日里开销不算大,每年做点儿善事,到也不错,就连红尘自己觉得,到寺庙去点个长明灯什么的,没什么大用处,但既然是能安慰人,她们乐意去点,也就由着她们尽自己一份心意。

    天气越来越冷。

    年节也越来越近。

    这年节近了,京城也有了年味。

    虽说年年如此,可一整年不太平,大家也想着能过年的时候热闹热闹,好去一去晦气,明年一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别管外头是怎样的景况,京城到底还是安宁的。

    红尘带着一家子老少开始准备年货,大批量的鸡鸭鱼肉弄回家,该收拾的收拾干净,风干的风干,猪肉灌成肠子挂起来,做了一堆的腊肠。

    再炸几锅丸子。

    林旭比较挑嘴,不光要吃肉丸子,还要吃素丸子,红尘弄了些香菇豆腐,居然也炸了不少香菇丸子豆腐丸子。

    牛骨头,羊骨头,猪骨头,通通熬成高汤,厨房里整日都香气扑鼻,引得外头人都驻足围观,家里的下人们更是馋得不行,好几次,连罗娘身上都沾染了些高汤的鲜味儿,进门的时候拼命往身上洒香粉,到把红尘给逗笑了,赶紧打发她去洗涮洗涮。

    林旭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些好酒,上好的,都是百年陈酿,应该是旁人所赠,能让他接受赠礼,恐怕也不是外人。

    红尘看了酒,到是想起来,她早年酿造的酒水也算是陈酿,干脆带着罗娘她们起出来一批,拿各种新打造的酒坛子装了,四下走礼也算个特色。

    酒坛子是自家造的,造型别致,大部分小巧玲珑,只有巴掌大,滚圆滚圆,上面或者绘制诗文,或者画一幅很简单的画,很是清雅。

    也有几个大酒坛,足足有半人高,一人合抱不过来,需要四个人才能勉强抬着走,直接戳在院子里,下工的那些侍卫宫人们,还有女官,想喝了都能拿葫芦瓢舀着喝上一大口,连这大缸也精致得很,有客人来看到,都不觉驻足。

    红尘这边热热闹闹地忙新娘,宫里愉贵妃娘娘,也守着十三公主搅动脑汁。

    虽说按照红尘所言的步骤还没有结束,但十三公主的身体已经大好了,容貌恢复,也没再有孕吐反应,找太医看过,太平无事。

    只是她变得沉默寡言,显得郁郁寡欢。

    愉贵妃心里有数,她是忘不了林旭,愉贵妃也不会允许她忘了,满宫城的人都知道十三公主爱慕林旭,要是不能喜结良缘,不光是十三没有面子,她这颗经心养成的明珠也要从此黯淡无光,多可惜的事,谁能舍得?

    林旭就算是一介白丁,不入朝堂,但谁能轻视他?

    光是鬼谷先生的名头,就足以让他成为君王的座上宾,鬼谷的势力,没有人会不忌惮,但也不会有人想不开不去拉关系,十三公主中意的这个男人,算是再妥当不过的。

    “走吧。”

    愉贵妃把十三公主打扮得漂漂亮亮,看她一脸犹豫,难得没有生气,反而安抚地摸了摸十三公主的头发,笑道,“你照照镜子,你有多漂亮?我们十三已经长开了,出落得如清水芙蓉,你又出身高贵,是你父皇的女儿,难道我的好孩子已经忘了,小时候你父皇经常说,等你长大,到时候就站在宫门口,看中哪个青年才俊,他就捉来给你当夫婿,林旭又如何?只有人配不起你,你又怎么会配不起人?”

    十三公主的眼睛一时间有些明亮。

    那种灿烂的光芒,连愉贵妃也觉得很动人,不禁又笑道,“这次和上次不同,咱们去求万岁爷做这个大媒人,给你赐婚,堂堂正正地让林旭娶你。他是君子,便是怜惜你的遭遇,也会答应这桩天作之合的婚事。”

    皇后能自由出入勤政殿,愉贵妃却不行,今日难得那位万岁爷的心情好,又有十三公主在,到是很轻松就被放了行。

    皇帝正打棋谱,一听愉贵妃所言,再看十三公主的表情,登时就扬眉:“人选到是不错,好,我这便请林公子过来,若是他无婚约,无异议,我就为我们家小十三赐婚。”

    身为一国之君,为自己的女儿择婿赐婚,自无不可,但也不能不顾男方的意愿,尤其是对方可是林旭,更要慎重些,所以,连皇帝都没有一拍板就答应女儿。

    当然,一般情况下,万岁爷开口了,能娶到公主,还是温柔可爱的公主,会不乐意的很少。

    林旭到得也快,他这会儿就在宫门口,送自家红尘去皇后那儿拿东西。

    皇后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几张白虎皮,忽然想起红尘,要给她量体裁衣,非得和她穿一模一样的,说是见了哪位命妇和女儿穿得一模一样,十分好玩。

    红尘也就应了,一点儿也不没考虑过,自己和皇后娘娘穿同样衣服,会不会招人侧目!

    事关十三公主的婚事,皇帝顺便就叫了皇后过来,皇后平常都让红尘退避,今儿一听,居然是十三和林旭的婚事,干脆把红尘也带着了。

    一听这话,红尘也有些懵。

    她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样的滋味,大约是有那么一点儿不舒服,不自在。

    皇后不知道想什么,心不在焉地,走得很慢,到了勤政殿,因为万岁爷交代过,大太监直接恭恭敬敬引领了皇后进去,并未通禀,刚一进去,就听到里面传出,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

    “为什么不同意?”

    十三公主几乎崩溃,“我,我从没有如此求过别人,也没有这般卑微过,现今所有人都知道我倾慕你,除了你,我这辈子无论嫁给谁,都不会受人尊重,难道我就这般罪大恶极,该一辈子受苦?”

    女孩子的声音是如此绝望,连红尘都忍不住叹了一声。

    随即,愉贵妃也急促道:“林公子,如今男未婚女未嫁,十三公主德才兼备,温柔贤淑,堪为良配,你这么大年纪,还未曾婚配,早晚也是要成亲的,公主多好的人,一心一意都是你,你该知足惜福才是,不要辜负了这等良缘。”

    房间里安静片刻,忽然传来林旭清清朗朗的声音。

    “公主再好,奈何林某心中只有一人,非此人不娶,矢志不渝,若不能如愿,宁可一生孤独。”

    众人登时安静下来。

    连皇帝都来了兴致:“哦?那人是谁?”

    林旭却闭口不言,良久才道:“若没得她允许,怎敢轻易提及她的名讳?”

    十三公主的脸色顿时雪白雪白的,低下头,眼前仿佛闪过一人的脸,却是一个字也不肯说。

    愉贵妃的气色也很差,半晌冷声道:“连名字都说不出来,可见你是故意推脱,你林公子名满天下,可没听说有哪位红颜知己。”

    红尘站在门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甚至不想思考,也不想理智而审慎地处置,忽然就一时冲动,轻轻走进门,向着万岁爷行礼,然后立在愉贵妃与十三公主对面,和林旭并肩而战,轻启朱唇,含笑道:“他说的是我。”

    声音很轻,却咣当一声,砸在十三公主的心口上。

    愉贵妃瞠目结舌,简直不相信一个郡主就这么站出来,大大方方地认下这等事,她也不怕,不怕丢脸?

    林旭也惊了下,随即大笑,一边笑一边苦恼:“哎呀,红尘说的话如此动人,我要想什么样的甜言蜜语,才能让世人知道,我爱红尘,胜过红尘对我的情意百倍。”
正文 第四百零八章 叹息
    &bp;&bp;&bp;&bp;这已经是最好的甜言蜜语了,至少红尘脸上都有些潮热。

    十三公主更是整个人木然无语。

    林旭叹了口气,转头看着她轻声道:“我这一生,只倾慕红尘一人,除了她,绝不会有任何一个女子能入我心,多谢公主错爱,但我也只有一句话,我跟公主不熟,更不会和您有瓜葛。”

    此话已经说得极为严重,还是当着皇帝的面。

    皇帝坐在那儿,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才好,愉贵妃已经快要气得吐血。

    皇后却忍不住想笑。

    林旭和红尘并肩而立,那种感觉,实在微妙,她觉得自己也是眼瞎,否则怎会觉得红尘对林旭没多大意思呢,只能说,或许感情细长如流水,并不算激烈,所以瞧着好像不够情深,可这流水源源不绝,也足以让人羡慕至极。

    皇后都看得出,十三公主又怎么会看不出,她本也是个敏感的女孩子。

    她其实早就明白的,只是遭逢大难,这才忽然妄想起来,人受到刺激太大,总会糊涂一阵子。

    何况,她看得出来,林旭唯一另眼相看的女子,是荣安郡主。

    身为公主,她不说要什么就有什么,但终究觉得自己比世间的其他女子尊贵,结果陡然发现,原来还有一个出身远不如自己的女人,比她活得更好更肆意,更让人尊重,心中难免有不平之气。

    这一场是非,除了她心中的那点儿念想,未尝不是还因为——对方是荣安郡主。

    她忽然不愿意在自己最在意的方面,连努力都不肯做,就输给这个人。

    这个人明明没有自己更在意林旭的,没有林旭,这个人也能活得很好,为什么偏偏非得跟她来争?

    争过了,果然输得血本无归。

    “咳咳。”

    皇帝咳嗽了声,叹了口气,使了个眼色。

    老太监心里有数,绝不会让今天发生的事情传出去一丝半点儿,至少不会有明面上的流言。

    皇帝也不是不心疼女儿,但皇后坐在身边,这是发妻,红尘也不是好相与的,她那能耐,他已经受过。

    那位鬼谷高徒,更不是随意就能压服。

    而且,十三就算如愿嫁给人家,又能得了什么好不成?

    身为皇帝,也无法为所欲为,要是他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也不会如今日这般如履薄冰了。

    皇帝一转念,就露了个笑脸,笑道:“我们荣安郡主也到了当嫁的年纪,既然你们双方有情,朕成人之美,愿做大媒。”

    红尘其实不稀罕,不过,这等事也没必要顶撞皇帝,反正不是坏事。

    皇帝眼看着就老了,到是没瘦,只是虚胖的厉害,面色唇色,瞧着都不健康,还是少找些事气他为妙,否则真闹出事来,对自己也不大好。

    他老人家兴致勃勃,要亲自下旨,让钦天监给算一个好一日子出来,给林旭和红尘成亲用。

    皇上高兴,就由着他去,闹了一场,红尘也是疲惫不堪,林旭更是精神紧绷许久,二人明明刚刚大庭广众之下,互诉衷肠,这会儿却连话都没力气说了,歪在车上,一人抱着一个手炉,迷迷糊糊地闭上眼睛睡觉。

    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累了,林旭不自觉歪着歪着,就歪到红尘身边去,不说多接近,但绝对让人侧目。

    罗娘和小严瞥了一眼。

    小严皱眉,一双手蠢蠢欲动,罗娘到是咳嗽了声,小声道:“算了,也怪可怜的。”

    可不是挺可怜。

    林大公子那点儿小心思,早就昭然若揭,可惜她们家郡主娘娘不说视而不见吧,但从来都是淡定有加,半点儿也没有思春的迹象,弄得林大公子战战兢兢,想亲近不敢太亲近,不亲近又怕更没希望,连她们这些人都觉得——太惨了。

    那可是林旭,鬼谷高徒,天底下从来只有他让人束手无策,没想到有朝一日,也会遇见让他如此小心翼翼,步步谨慎,患得患失的人。

    看在他可怜的份上,今天好不容易似乎守得云开见月明,便心软一回算了。

    连铁牛转头看了眼,犹豫了下都没去捣乱。

    不过,马车到是走得磕磕绊绊的。

    不是铁牛驾车的技术不好,纯粹是地上结了冰,一走一出溜,就连他们的马也口吐白气,看着冷得很的样子。

    半晌,居然落了雪,而且雪花又厚又大,北风呼啸。

    红尘一睁眼,林旭的头就挨着她的肩膀,两个人靠得极近。

    罗娘转头笑道:“大约是冷了。”

    红尘眨眨眼,失笑,一手推开林旭的脑袋,一边笑道:“拿厚衣服来。”

    林旭也只好迷迷瞪瞪地醒了,两个人都穿上厚厚的斗篷,把头脸护住,推开厚厚的毛皮窗帘向外头看过去。

    大雪纷飞,行人匆匆。

    林旭就变了脸色。

    道边到是有几个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高高兴兴地吵嚷,说要温酒赏雪,吟诗作词,热闹热闹。

    铁牛哼了哼,脸上露出几分不自在。

    红尘叹息:“别说他们,我们又何尝不爱雪?”

    罗娘也不说话,这些年,她也爱附庸风雅,没少画戏雪消寒图一类的画。

    但是,这雪会给老百姓们带来灭顶之灾。

    “且看看下多大,下到什么时候吧。”

    红尘沉吟片刻,打算回去测一测天时,冬日下雪是好事,润雪兆丰年,但那要看下多大的雪,要是太大了,到了开春还不解冻,怕是来年就种不了地,不知道多少老百姓要饿死的。

    不光是这个,冬天里死人太容易了,冻死,饿死,被倒塌的房屋砸死,其中凄惨,她们想都想不到。

    红尘上辈子的时候,到了后来早就忘了老百姓的冬天是怎么才能熬过去,这辈子走得地方多,经历得多,见了不知多少人间惨剧,到开始看开了。

    她的命其实很好,很好,哪怕上辈子也是好的。

    至少她除了幼年真正忍饥挨饿过,后来再也没有在衣食住行上发过愁。

    她能吃山珍海味,住得好,穿得暖,就算在后宅和人过招,还憋屈地死了,但和这些穷苦老百姓比,又算得了什么。

    她早些年带着太子学习时,没少去外头贫寒的地方,见过不知多少易子而食的惨剧。

    每到冬天,要是老天不开眼,死得人都堆积成山,记得有一次,他们路过一个小山村,村子里好些尸体堆在村口,等着收敛,乍一看去,一大半都是老人。

    当时太子问她,为什么死了那么多的老人?

    她还没说话,路过的两个村民就大哭,其实不用问,红尘心里有数,因为粮食不够,柴火不够,什么都不够,少个人,就能多一份口粮。

    老人身体弱,有些儿孙们为了自己活下去,只好让老人去死。

    也有些老人为了孩子多一点儿活路,自己宁愿去死。

    所谓人性本恶,这时候到是显露无疑了,可善良这种东西,在吃不饱穿不暖,随时都要没命的时候,是多么奢侈。

    外头忽然有人大哭,一边哭一边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老天爷,您开开眼……”

    马车很快就滑过去,红尘也没看到是什么人,听着却感受到说不出的悲愤之情。

    红尘一时懒得说话。

    林旭趴在窗口上,神色淡然,忽然笑道:“真扫兴,本来还想趁热打铁,和我们家红尘谈谈情什么的,现在看来,咱家红尘是没了这个心思。”

    “我无所谓,只怕你要忙了。”

    红尘莞尔,“我们家林大公子,向来忧国忧民,百姓的疾苦,你能不看在眼里?”

    她忽然觉得,也许自己和林旭,是注定很难风花雪月了,不过,携手并肩,去做点儿实在事,未见得不是一种浪漫。

    回到郡主府。

    郡主府的下人们个个打眉眼官司。

    红尘和林旭的事儿,显然瞒不过郡主府的这帮人精儿。

    可惜,两位主角谁也没当回事儿似的,该什么样儿,还是什么样儿,林旭收拾衣服就出了门,还招呼走了不少人,都是鬼谷中最长于算计,精通实务的那些。

    红尘也一个人钻入自己的静室,不许人打扰,用了各种方法才看今年的天时。

    结果出来的时候,脸上发白,气色不佳,到把罗娘和小严都给吓坏了。

    其他人也吓得不轻。

    不用红尘吩咐,罗娘赶紧去检查自家的粮食储备,炭火储备,各种储备,还有厚衣服都准备得如何。

    小严也忙着检查房子屋舍,看看哪里有破陋的地处。

    还要通知下去,庄子里的粮食一律不卖,先存起来,小严再悲天悯人,也得先保证自己人能吃得上饭,别饿死几个。

    红尘就匆匆进了宫。

    皇后看她来,还有些意外,登时就笑道:“这大下雪天儿的,怎么刚走又来了?难道有什么心里话,小秘密,想和我说说?”

    显然,皇后娘娘兴致很高,知道自家心爱的晚辈,居然不用她费心就给自己找了归宿,而且这人怎么看也不是那等不靠谱的,即便有点儿别扭嫉妒,不乐意心爱的孩子随随便便到了别人手里,到底还是高兴更多些。

    红尘叹气:“我也想悠悠闲闲地和娘娘说说这些事儿呢,可惜,出大事了。”

    皇后一怔。

    红尘很严肃地道:“今年的雪不一般,冬天会特别冷,而且会特别特别的长……”

    只一句话,皇后就变了脸,她不是娇养闺阁的普通千金,那是跟着皇帝吃过乱世苦的女人,一听红尘说就知道是什么意思。

    “还这么早,就确定了?”

    话一出口,皇后就闭了嘴,招呼素娘过来给她换衣服。

    红尘是什么人?她又不是那些会胡说八道的,再说,她会看天气又有什么好奇怪?她可是灵师,比钦天监那些人有用得多。

    穿好衣服,皇后就带着红尘去了勤政殿,直接把皇帝给惊动了,这位万岁在这方面,也相信红尘,何况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早做准备比晚做准备更好,第一时间下令钦天监所有人加班加点工作,不得归家。

    现在虽然还早,雪还不是很大,钦天监那边到没太过戒备,但陛下下了旨意,也连忙行动起来。

    不多久,钦天监上下都冷汗淋漓。

    赵封赵天师更是大冬天里汗流浃背,也不敢瞒着,恭恭敬敬地去回陛下:“吾等观天象,虽然还未明朗,但冬日大雪恐怕还要绵延许久,不是吉兆。”

    皇帝心里也有数,只是点点头,也没发脾气,好歹让这赵封这些人松了口气。

    沉默半晌,皇帝叹气:“或许朕……”

    或许他真的是获罪于天,否则为何连年灾荒,雪灾,水灾,旱灾,虫灾,一年到头,就没有一天的好日子过。

    所有人都不敢说话。

    皇帝到是让人拿了热水,洗了把脸,冷声道:“那就准备救灾。”

    能做的,也只有准备救灾。

    剩下的事,都是朝廷的事,她一个郡主,也帮不到什么大忙,勤政殿更不是她能随便待着的,便先回了甘泉宫,这会儿还不急着出宫,她跑到玉珏空间里问了问,如今去玉珏空间,任务栏都不怎么看,反正又没有任何强制措施,奖励她也不稀罕,就是跟那些大能们说话聊天。

    要是有事,每每都能得到很多很多的建议,有些实用,有些不实用,可终究是实用的多些,不实用的也能起借鉴一二。

    可这一回是天灾。

    玉珏空间里的大能们,到是能给出不少补救的法子,最后却也说,人力有穷尽,不可抗天时。

    红尘叹了口气,就铺开笔墨纸砚,认认真真地写下条陈,例如从现在开始打击囤积居奇,平抑粮价,走海陆从外地运粮,组织人手检查京城各地的房屋……

    方法都不算新鲜,是人都能想得到,但这里面需要各种精通运筹调度的人才,也需要吏治清明,否则再好的条陈也没有用。

    “到是这法子可以用用。”

    红尘想了想,打算进宫去和皇后娘娘说,可以令各地在避风处挖掘大坑,四周烧火,把人们聚集起来过冬,虽然以前她也在自家的地盘,建造坚实的大房子,令流民居住过,但那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多,紧急时刻,怕是不够用。
正文 第四百零九章 凛冬
    &bp;&bp;&bp;&bp;红尘正琢磨的工夫,林旭已经亲自四散人手,去统计今年光是京城附近,需要安置的百姓数量。

    流民就不算少,和往年比差不多要多出三分之一来。

    不光是流民,就是本地老百姓们的房子也多有破陋之处,有些在寒冬来临之际,好歹可以修一修勉强能用。更多的怕是雪一厚,就彻底成了危房,住进去简直是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人数之多,实在可怖,再看看朝廷准备的安民房,简直是杯水车薪,哪怕使劲挤,也不一定能挤得下一小半儿。

    “哎,难啊!”

    林旭想,要是他现在能找到一个大宝藏就好了,拿宝藏哄着天下的富贵人家都拿钱拿粮,出人出力,或许还真能度过灾年。

    可惜就只能想想。

    红尘把自己的主意一说。

    林旭略微沉吟,不觉笑道:“到是好主意,我记得西北一带就有很多人穴居于窑洞之内,冬暖夏凉,建造也不复杂,咱们这边固然不能和人家那里比,但想来也能做得到。”

    红尘点头:“朝廷可以组织人手,以工代赈,很多地区都可以挖坑,挖洞,先挨过这一冬天再说吧。”

    两个人对坐惆怅了半天,满腹的愁肠,满脸的郁结。

    罗娘和小严俩人戳在一边,面孔严肃,齐齐叹了口气,好吧,您两个忠肝义胆,都是好人,可你们两个刚刚有那么点儿热乎劲儿,把情谊展现到宫里去了,难道坐在一起救不该说点儿暖心话?

    这些大事,那是朝廷应该操心的吧。

    好,要操心老百姓的疾苦,她们不反对,不过现在整个郡主府上下都为买粮食什么的发愁呢,四处筹集资金都忙不过来,庄子里的粮食到是不少,可这么多人要吃,光靠那一点儿怎么可能够?

    小姐说一句信任,就把这么多杂事,这么多大事交给她们,却不想想,她们到底都是下人,这会儿更是人心惶惶,撑起如此重要的任务,如何能不心惊肉跳。

    此时此刻,小姐还是该先顾顾家里,不能光是嘴上顾,行动上也要积极才好。

    “哎!”

    两个姑娘叹气。

    她们也不是没有善心,自己苦过来的,对于受苦的老百姓们天生怜悯同情。

    她们也是年年都跟着小姐防震救灾,那些慈幼局,善老堂什么的,她们捐赠的各种物资数都数不过来,但眼下这种紧要关头,有可能连自己人都要折进去,便忍不住先想自己了。

    这是人的不能。

    罗娘拐弯抹角地提了好几句,红尘笑眯眯地应了,很是赞同,没错,救人先救己,管不好自己,哪有力气管别人去?

    “我们郡主府里人才济济,咱们罗娘和小严都是一方大将,家里除了我划出来的那些钱,其他的都归你们调度,还有咱们的人脉你们也尽可以利用。”

    红尘笑意盈盈,“我记得宁侯在几个港口都有船,河道不通,可以走海陆,想办法出去买粮食吧,对了,朝廷过一阵子肯定也会下旨组织船队,你们派人跟着去,可以蹭蹭朝廷的光,比较安全。”

    罗娘:“……”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自家小姐连谈情说爱的时间都没有,如今要她们挑起重担,她们就得挑得起来。

    只是前阵子小姐还开玩笑说,鬼谷那边总喜欢把人当牲口用,是个人才就拼命加担子,也不怕把人用坏了,现在她自己就有这种倾向了,恨不得郡主府所有人拿出去都是能独当一面的大将。

    现在也真想说一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红尘要是听到罗娘的心声,肯定会觉得冤枉。

    她和林旭怎么一样。

    她对罗娘她们几个,都是认真教导,仔仔细细地扶持着成长,这么多年,一点一点儿地加担子,到如今确定她们已经成熟到可以为自己分忧解难了,才开始敞开了用,像林旭那样,随便抓一个十多岁还小的很,稚嫩的像幼苗的孩子,直接就投入高压战斗中,锻炼成材,那才是……‘枭雄’的气度。

    对罗娘她们充分信任,红尘就直接跟上林旭,两个人到难得同进同出的,看起来颇有几分恩爱。

    可惜,林旭忙得三天都没洗澡,胡子也随便刮刮,虽然他天生相貌讨喜,到不至于蓬头垢面到吓人的地步,可是,这种状态,他就连离自家的姑娘近一点儿都不太敢,怕熏到美人了。

    好在现如今心里踏实,可以把红尘大大方方地放在自己的心尖上,再不用担心有朝一日她会翩翩飞走,不见芳踪。

    而且,再苦再累,于忙碌中看一眼倩影,也能稍有慰藉,足够了。

    红尘这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到林旭的班底。

    除了早就熟悉的那几个老人,例如王元道王老先生外,另外有意思的人也颇多。

    最显眼的是个黑衣服的年轻人,比小荷大一点儿,沉默寡言的和小荷也差不多,不过,小荷是心思单纯,他是嘴上沉默,熟人面前却免不了几分活泼,而且外貌太好,人人关注。

    这人却不同,真正的从内到外,都静到极致,明明仔细看,那也是一张白皙漂亮的面孔,可乍一看过去,却仿佛只能看到一团黑雾,连五官都瞧不太清楚。

    林旭也只简单介绍了一下,说他姓乔,单名一个稚字,一直跟在林旭身边,负责文书工作。

    要是林大公子不说,红尘还以为他是个暗卫,探子一类的人物,毕竟这般耐得住寂寞。

    第二个值得关注一下的,叫曲名,也是二十多岁的模样,长得很周正,娃娃脸,双眼皮,大眼睛,脸上永远带着笑,任谁看了都觉得他人畜无害,能说会道,说出来的话也没什么,就是很容易让人感到舒畅。

    看意思,这位主要负责鬼谷对外的联系沟通,工作到是很符合他的性子,爱说话又会说话。

    另外还有几个年纪大的老人。

    头发花白,面孔严肃的卫工,是一个大夫,神医,医术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

    一头都是白发,身体瘦小,面无表情的另外一个老人,叫李肃,具体有什么能力,做什么差事的,林旭没有提,但有一回罗娘的手帕被大风给刮走了,他片刻就给追了回来,还帮小严救下过树上的野猫,够过屋檐上冻僵了的鸟雀,显然轻身功夫一流,呃,还是个热心肠,对孩子们尤其好,红尘好几次看见他被外头一群疯跑的孩子抓着胡子荡秋千,也从来不恼怒。

    其他各型各色的人物同样很多,连罗娘和小严也终于看到了鬼谷的底蕴。

    她们家小姐辛辛苦苦培养人才,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力气,花了这么多年,那般辛苦,好像卓有成效,但跟人家一比,那简直就没办法看了。

    罗娘都为自家小姐委屈。

    不过,林旭到觉得自己的墙角快让自家的美人给挖得差不多,估计过不了多少日子,这帮人就一心一意全是自家美人。

    也是,林旭压榨他们拼命工作,红尘在后面煮姜汤,煮热茶,做各色各样的,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按时按点儿送过来,还带着几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帮忙处理各种杂物。

    虽然罗娘和小严太忙,大多数时候要留在郡主府做自己的事,但郡主府其他女官,那也是红尘下力气调教的,可不光是识文断字那么简单。

    女孩子又心细,还跟了红尘那么多年,做事有条理,把助理得工作做到了极致。

    经过她们巧手整理,林旭这儿总算不是一团乱,想找什么资料文书,喊一声立马送到,口渴了杯子里的水永远适口,想用什么东西,一个眼色,东西就好好地被递到手边来。

    工作效率大增,至此大家不但不用连轴转地加班,每天还能抽出时间吃饱喝足。

    林旭这边所有人,短短时日就觉得身上胖了好些,换了往年,一旦忙起来那是熬得颇有些油尽灯枯的意思,加班半月,整个人都不成人形。

    这等好处,一日两日地或许看不出,多上几日,大家都是人精,哪里体会不出来。

    红尘身边的女官们,润物细无声地融入了这个群体,丝毫都不费力。

    当初,红尘带着娘子军被林旭拉来的时候,这帮人私底下也不是没忧虑过,怕他们家大公子色令智昏,带来的人只会添乱,结果时候不长,要是林旭敢把人再给弄没了,他们都要扑过去抱着他的大腿痛哭流涕。

    享受过一群女官美人,细心周到,细致入微,全方位的服务,谁还愿意回去过以前的苦日子。

    红尘也挺满意的,那一年她在玉珏空间里听前辈们的话,抽出一批细心稳得住得女孩子,进行所谓的秘书培训,当时还犹豫了一下来着,毕竟看介绍,似乎都是伺候人的活儿,要不是女官们都乐意,她们本就是想伺候好红尘,这事能成不能成,尤未可知,后来却见了好处,连红尘都跟着享福。

    虽说郡主府这边,人才的数量,种类,仿佛远不能和鬼谷比,但她们同样不可或缺。

    这话不是红尘自吹自擂,都是林旭手底下那些人才自己说出口的。

    所有人度日如年,红尘都觉得自己快要忙到麻木的地步,寒冬终于来了。

    好像就在某一刻,地面上的冰更厚,风更冷,雪更大,井水河水冻得结结实实,街面上也逐渐萧条。

    粮铺子统统关门,物价高得不可思议。

    朝廷的确一直都在管制,不让哄抬物价,奈何这种事,永远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光京城,各地能经营粮食生意的,大部分都手眼通天,不好相与。

    再者说,可以不让粮价太贵,却抵不住物资少,粮食只有那么一点儿,就算卖得便宜,也永远不够老百姓们吃。

    有存粮的还好,京城那些没存粮的,或者眼皮子浅薄,趁着粮价拔高,一下子把粮食卖了个精光的人,如今可抓瞎,拿着大把的银子也买不到粮。

    这两天朝廷分外紧张,每逢这种时候,还要担心乱民,没办法,一旦连命都不知道能不能保住,人们总会疯狂。

    老百姓们都是一样,如果能平平安安地活下去,谁也不愿意胡乱折腾,都是温驯的羊羔,可一旦活下去,再老实的羊,也会变成凶残的狼。

    红尘出的那些主意,大部分朝廷都采用,也不只是她,朝廷人才济济,对于应付这等寒冬,也不是没有经验。

    月前就派出大批官员钦差大臣到受寒流波及的各地,督促防寒,组织当地的百姓开挖窑洞。

    京城也有,施工的时候,红尘跟林旭去看过一眼,老百姓的智慧不可小觑。

    红尘想象中,也不过是挖个大坑,能挡挡风,大家凑在一起住,总要暖和得多,可是老百姓们做出来的活儿可没那么简单,各村都在空旷地挖出大坑,然后再在四周挖掘一个又一个的小洞,把自己能收集起来的枯草,碎布头,各种能防寒的东西都堆积在一起,大人孩子都住进去,大坑外面是朝廷帮忙升起来的火,热气腾腾,他们还想办法修得洞口勉强能透入些光,不至于特别暗,住得还算舒服。

    有这些洞穴,朝廷这边也稍稍松了口气,总能节约一些防灾的物资。

    好些消息灵通的官员登门拜谢,有谢红尘的,更多的是谢林旭。

    林旭客客气气地把人送走,回头就苦笑:“节约的这点儿,其实哪里比得上他们贪的,要是一人少贪一成半成,还不知能多救活多少老百姓的命。”

    这话也就私底下说说吧。

    他和红尘都不是目下无尘的人,大周朝积弊已久,吏治不清的问题,不是一时半刻能解决得了,别说他们管不着,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就是当真能管,恐怕也不敢在此时大动干戈。

    正直危险时局,真要伤筋动骨地清查,又没有足够的,了解情况的后备官员,到时候一团乱局之下,事态会一发不可收拾,老百姓就更没有人管,更没有活路了。
正文 第四百一十章 百态
    &bp;&bp;&bp;&bp;林旭不是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人,再者说,终究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他能做的,尽力去做,做不到的,也终于学会了不去强求。

    以前好像没这样的胸襟。

    此时外面寒风凛冽,连屋子里都透着一股寒气,林旭在京城的宅子里生了四个炭盆,烟熏火燎,他就不免蹙眉。

    因为宅子是随意买的,没经过改造,自然没修地龙,不像郡主府那么舒服,平日林旭在此办些公事,也不觉得有什么,如今红尘也过来,他就难免有一点儿后悔。

    当初就不该嫌麻烦,但如今寒冬腊月,想翻修一下也不行了。

    拢了拢衣襟,林旭抬眼看过去,红尘就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椅子上面还铺着一张白虎皮,膝前的桌子堆满了各种账本,旁边的炉子里面扔了两只南方运过来的水果,烧得看不清数是什么,不过香味还很不错,淡淡的,不浓郁,很是清爽。

    “出去走走?”

    红尘抬眸就知道林大公子的工作怕是已经告一段落了,她这几天忙着调度筹谋,到还没出门看一眼。

    不亲眼看看,怎能知道灾情到底有多么严重。

    林旭也不反对,起身亲自给红尘披上大红的斗篷披风,又给她戴上帽子,从头包裹到脚。

    曲名不知道从哪儿窜出来,特别殷勤,笑嘻嘻地要给他们赶车。

    “还是伺候郡主舒坦,公子爷,您看看自从郡主来了,咱也屋子都显得有灵气,不那么干巴巴的,你可得把人照顾好,要是有一点儿不好,哼哼。”

    林旭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

    曲名恶寒,嘴上却不输阵,依旧笑盈盈:“这会儿小的可不怕您,有郡主在呢,想来您也不至于把我打得鼻青脸肿不能见人!”

    林旭顿时哭笑不得。他什么时候打过这家伙?曲名这小子是他们的门面,就指着他那张脸还有嘴干活,怎么罚,也不至于体罚……

    不过……这家伙满嘴胡说八道,和他计较,那才真是闲得慌。

    收拾妥当,一行人就出门。

    王元道和乔稚几个也跟了出来,自己备车,个个手里抱着算盘,工具箱,书箱,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林旭眨了眨眼没说什么,只是心里还是一叹,他本来打算和红尘两个人单独出门走走的,哪怕是在观察灾情,可两个人能凑在一起并肩走一走,也已经很好了,奈何他手底下这一帮人,那是一点儿眼力劲儿也没有!

    罢了,正事要紧。

    于是一行人浩浩汤汤出发,看起来到像个车队。

    周围明里暗里地也少跟人。

    红尘身边的侍卫,鬼谷的护卫,居然渐渐很难泾渭分明了,一眼看过去,到像是一家子。

    那也没办法,两边的主子整天腻在一起,他们再不赶紧熟悉起来,万一出了事儿,配合不好就很容易事倍功半,这一帮侍卫都是聪明人,自然知道怎么做对自己最好。

    再说,如今谁不知道两个人在万岁爷面前都过了明路,也许过不了多久,他们就真成了一家儿。

    一行人一路出京城,走到京郊的便民坊。

    这里虽然不是京城,可还算是有人气,也比较繁华,到处都是朝廷建造的安民居,安顿的也是灾民流民,房子属于朝廷,流民们只能借住。

    朝廷规定,先安顿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一进这地方,乍一眼看过去到是老弱较多。

    不过,不远处就有个马脸汉子,身材高大健壮,虽然也挺瘦的,却一脸的凶相毕露,正懒洋洋地站在墙角,伸了个懒腰,回头看到红尘她们的车马,眼中流露出些许贪婪,随即就一反身跑远了,也不知道溜到哪儿去。

    此地地形复杂,宅子建的很秘籍,到处都是小胡同,还有各种乱七八糟搭建起来的草棚,木棚,视线极差,红尘就是觉得这人不对劲儿,派人去追怕也追不上。

    “按照规矩,身强体壮者需去东安民坊吧,不是说朝廷在那儿招人,以工代赈,干活换吃食?”

    林旭没说话。

    规矩这东西,有时候在某些人眼里和一张废纸也没什么不同。

    这里朝廷下的力气最足,伙食也有人盯着,克扣的少,算是对灾民很不错,规定是规定,可一部分身强力壮,一把子力气的大男人也更乐意混迹其中。

    不光是混进来,还没少欺负那些老弱,房子他们要占最好的,还会从老人和孩子手里抢夺各种吃食。

    朝廷也不是不管,可这么多人,这么多事儿,朝廷的人手又不足,哪里都能管得过来。管得严的时候,这帮人就老实些,一等朝廷那边不注意,就变本加厉。

    为了自己不被报复,为了能活下去,其他人也是忍气吞声。

    都不必林旭多说,红尘一想也想明白了,就没多看,在往前走,就看到了坑洞。

    一大片,有大的,有小的,还有和地窖差不多的,一小片一小片的火墙包围下,无数人挤在坑洞里,老人,孩子,女人,这种时候,早没了什么男女大防。男女只让一条草席隔开了住,也半点儿都没觉得不方便。

    凌乱的草棚在上面撑着,勉强能挡住雪花,四周挖掘出来的洞穴里到是更暖和,可数量少,根本就不够用。

    红尘看了看就觉得眼花缭乱,孩子的哭闹声,喝骂声,有气无力地呻吟声,乱作一团。

    住在这种地方,大约是能挡挡风寒,绝对不会太舒服,人们的脸上也带着麻木。

    林旭皱眉,周围的侍卫不自觉稍稍收紧了些许。

    这种地方最混乱,他们不能不紧张。

    到是红尘毫不在意,下了车走过去,看见几个老头老太太缩在草席上面,晒难得出现的一点儿阳光,就凑过去小声和他们聊了几句天。

    红尘这身打扮,在这地方按说一定会被敬而远之,可她长得好,说话也温柔,能放得下架子,随意地席地而坐,那些老人们到底经历风霜,见多识广,便是局促,也没有太慌乱,到还真慢慢就聊了起来。

    “是啊,今年年景不好,一入冬老头子我就觉得,可能今年就是时候了,天气冷,儿子媳妇还养了三个孩子,孩子们都饿着肚子呢,房子又是破破烂烂,我这老头子哪里还舍得让他们省出口粮来接济?我都一大把年纪快死的人了,饿死冻死也不亏,这回朝廷赈济,让我们住这坑洞,其他人还犹豫来着,我二话不说就卷了草席过来,还犹豫个什么,再差,难道还能差过坐着等死?”

    老头儿的话不少,旁边的老太太却是一声不吭,神情麻木,盯着手里一个缺了一小块儿的碗发愣。

    红尘看了看,老太太衣服很脏,脸上头上都是灰尘,但是不像一般穷苦人家,面孔圆润,耳朵上还有三个耳洞。

    大周朝这边,富贵人家才打这么多耳洞,穷苦人家的女孩子不打的都有很大,最多也就打一个。

    红尘自己就是一个耳洞,小时候打的,当年入了夏家大门之后,她也没再去打。

    那老头儿看了一眼,小声道:“惨啊,脑子都不清楚了,好像是弄丢了自己的孙子,整个人迷迷糊糊的。”

    话虽如此,老头儿脸上却有一点儿不以为然。

    眼下卖儿卖女的不知道有多少,没易子而食,就够慈祥的,不就丢了个孩子,难道就活不下去了?

    林旭忽然过来,握住红尘的手,低声道:“老太太有点儿眼熟。”

    红尘愣了下,想了想,叫来一个年纪小的侍卫,让他打水给老太太洗洗脸。

    没办法,红尘这次出门,身边一个丫鬟都没带,估计回去之后罗娘几个得跳脚。

    可那帮女孩子现在个个抢手,忙得恨不得人人都是三头六臂,她哪里还舍得让她们辛苦?

    侍卫虽然是男子,可这点儿活儿还做得了,很快就给老太太收拾了下,脸上的灰尘都洗干净了,这下更能看出来,老人家一脸的福相,虽然可能饿得狠了,面有菜色,神情也有些麻木,可这气质,真不像穷苦百姓。

    如今富贵的人和穷苦人分辨起来十分容易,不用看衣衫,只看脸庞手脚就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个老太太手脚细小,没有茧子,皮肤也细腻,一大把年纪了,保养得极好,一点儿老人斑都不见,也不见太多皱纹,要是穷苦人家出身,怎么可能?

    林旭仔细一看,按了按眉心:“是梅侍郎家的老太太,上个月我去梅家喝酒,刚好见过。”

    红尘愕然。

    梅侍郎?说的应该是现今工部侍郎梅若臣,这几天是听说梅若臣病得厉害,带病还上朝,陛下也没少褒奖,如今工部那边任务也不小,各地征集民夫,砍伐树木,建造房子,挖掘地坑,都缺不了他们。

    红尘记得看过资料,看到梅侍郎的时候,到还多了几分关注,实在是这人算是官场的一股清流。

    梅侍郎为人有些迂腐,别看管的是工部,却张口闭口孔孟之道,说他是个腐儒并无不妥,但他也的确持身周正。

    这人出身普通,娶一贫寒妻子,后来一路高升,对妻子却依旧体贴入微,当初有人送来美妾,他是一概不收,连皇帝有一次都开玩笑,说听闻他妻子大字不识一个,他该找个能和他诗词唱和的美妾红袖添香才是,梅侍郎笨口拙舌,没敢和天子计较,不过还是闭口不提纳妾的事儿,回家就亲自教导发妻识字,年过三十无子依旧不纳妾,后来终于生下一个孩子,儿子出生时妻子难产,他就发了话要保大人,大约是他妻子听见丈夫的话,有了力气,愣是平安生产,可惜伤了身体,以后也不能再生了。

    当时他妻子就哭着要给他纳妾,好给梅家开枝散叶,梅侍郎却说,他们梅家三代独苗,有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就算对得起祖宗,从那以后,对妻子是更好了,俸禄大部分拿出来给妻子买各种补品和药材,自己穿的袜子都是打了补丁的,有一回皇帝急召,他和几个工部的同僚急急忙忙狂奔,都跑丢了鞋子,就他露出两个大脚趾头,穿了缝缝补补的破袜子,到逗得皇帝大笑,也让梅侍郎羞得不行。

    红尘想到那些资料,叹笑:“梅侍郎是个清官,也就是有点儿真本事,才能在工部这种清水衙门里升得顺利。”

    也是这人太有特色,上达天听,那些使绊子的才很难使阴招把他给压下去。

    林旭已经吩咐人去通知梅家。

    红尘也连忙把老太太扶着出来,坐到马车上,给她拿了件儿厚衣服先凑合穿。

    那老头儿很有眼力,特别殷勤地帮忙,脸上还露出几分唏嘘:“哎哟,我就说,这老太太瞧着不像一般人呢,如今能遇见贵人,真是又福气啊。”

    红尘也乐意和这样通透的老人家聊天,就笑着问了几句老太太的情况。

    不过老头儿知道的也不多,只知道这老太太是懵懵懂懂,自己闯进来找人的,口口声声要找他孙子,人看着又老又可怜,官差就没赶人走,就地安顿下来,如今神志不清,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没多一会儿,梅侍郎携着他夫人就匆匆忙忙赶来,这两夫妇也是一脸风霜,满身的疲惫,见到母亲顾不得向林旭和红尘道谢,扑过去就嚎啕大哭。

    “娘,娘!”

    梅侍郎嗓子都是哑的。

    他夫人也哭得站不起来,“娘,不是您的错,儿媳妇我才是那扫把星,嫁进梅家以后,多少年了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如今好不容易生了一个,竟然也保不住,您要怪,就怪我吧,您打死我也好!”

    两个人这般嚎啕,老太太终于落了泪,抖抖索索地张嘴:“元宝,我的元宝。”

    林旭慢慢走过去,轻声细语地劝了半天,才把这一家子劝住,梅侍郎整个人都有些虚脱,有气无力,不过还是简单说了一下始末。

    半个月前,他老母亲和妻子出去施粥,儿子元宝非要跟着不可,妻子溺爱儿子,想着也不是不行,就把孩子带在了身边,没想到出去之后,也就一转眼的工夫,一个看顾不到,孩子就让人拦腰抱住给抱走了。

    老太太眼睁睁看着,拼命去追,可她腿脚不好,根本就追不上,梅夫人也头昏眼花,连喊一声都喊不出来,眼看着儿子没了踪影。

    梅侍郎一边说,忽然坐直了身体,直愣愣地看着红尘:“郡主,您是荣安郡主,咱们大周朝赫赫有名的灵师!”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一章 诈言
    &bp;&bp;&bp;&bp;许是病急乱投医,纵然梅侍郎往年信奉子不语怪力乱神,对于灵师向来是避之不及,此时也忍不住动了心思,甚至失态地抓住红尘不放,急声道:“我听说,听说郡主擅长寻人……”

    话音未落,那边梅侍郎的母亲已经恍恍惚惚地清醒过来,扑通一声跪下,抓住红尘的裙摆嚎啕大哭:“我的元宝,元宝,求求您了,把我的元宝找回来……”

    哭得撕心裂肺,让人心惊。

    周围都是流民灾民,见过的惨痛无数,面上麻木,这会儿也不免有一丝同情。

    毕竟是京城附近,天子脚下,人们虽苦,还是勉强能过活,只要能活着,老百姓们就不乏善良。

    红尘无奈,先把老太太扶起来,沉吟了下也没敢打包票,只是简单应下,说会尽力。

    至于尽力的结果,连梅侍郎这一家子也不敢强求。

    事情已经过了半月之久,朝廷官府的力量都用尽,如今不过是心底的那一分痴念作祟,不愿意放弃罢了。

    这世道,孩子丢了哪那么容易寻回来!

    红尘肯答应帮忙,梅侍郎满心都是感激,热泪盈眶:“郡主真是个热心肠。”

    这不用他说,周围的老百姓们看向红尘的目光,都不免带出几分尊重。

    能在这种时候,出现在这样的地方,还是这般一个出落得如清风一般的贵人,怎能不是好人?

    老百姓们心性纯朴,瞧着红尘漂亮顺眼就觉得她好,不过,这回也不能算错。

    他们虽然没看见,红尘和林旭带着自家手下人,昼夜不歇,忙碌赈灾事宜,怎么算,都能被称一句恩人了。

    红尘觉得有点儿酸,见林旭也带了点儿迷离地看她,便不觉白了一眼,扯住他的胳膊,两个人一起送梅家的人回去,顺便问问那孩子丢失的情况。

    说是要找人,时间的确是隔得久了些,恐怕要费些精力。

    “我们红尘是热心肠。”

    瞧自家的姑娘凝眉苦思,林旭也笑道。

    红尘没搭理他,一回神,忽然又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她还是王家妇,已经忘了是怎么和王越起了争执,大约是嫌弃她满脑子蝇营狗苟,斤斤计较,御下严苛?

    王越随口就说她这人整日就知道看账本算账生意经,锱铢必较,宛如枯井,无趣的厉害。

    唔,好像王越夸赞她时,也说她心如止水来着,其实,不过是一样的意思,多少有些嫌弃她无趣!

    无趣?

    她难道生来就爱辛辛苦苦操持家业?她也喜欢风花雪月,甚至比他们那些人更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

    可这生活,若无柴米油盐酱醋茶,哪里能高高兴兴地去风花雪月?

    王家那一家子,还总说她锱铢必较,为人严苛,心肠又冷又硬。

    可是,她攒下钱来施粥舍药,家里下人病了,她甚至连夜带着人去找大夫,这些事儿,他们难道没看在眼里?

    她的心要是也算冷,那王家上下,岂不都是冰山冰窟?

    “想什么?”

    林旭伸手在红尘头上摸下来一小片儿枯草片儿,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沾上的。

    红尘冲着他的手一吹,草片飘飘扬扬地飞出窗外。

    “没什么,快到了。”

    天外再冷,车里也暖和,隔着车窗,红尘扫了眼街面,街面上干干净净的,小商小贩也不少,可惜脸上都挂着愁绪,个个愁眉苦脸,再没有那种能说会道的机灵劲儿。

    梅家的宅子很不错。

    是个五进的大宅子,离皇宫很近,地段极好。

    不过,这宅子可不是梅侍郎买的,他那点儿俸禄,在这种地方买房,估计只能买个破败不堪的小房子。

    那是万岁爷的赏赐,好像有十几年了,虽然因为保养不太得当,略微显得有点儿古旧,却更有书香气。

    红尘一下来就四下里看了看,边看边点头。

    这宅子的风水实在好,临近皇宫,借到了一缕龙气,恰到好处,不多不少。

    “居住在这里,梅侍郎或许不会大富大贵,但一般来说,太太平平地度过一生,少灾难,少劫数,还是能做到的。而且我想,你们一家人肯定相处和谐,没有纷争。”

    梅侍郎苦笑:“我以前也觉得自己命好……”

    按说他为人木讷,又不怎么变通,在官场上根本就不可能有多大的进步,可他就这么顺顺利利,从一个八品小官,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的位置。

    工部侍郎,算得上高官显贵了,期间也不是没有遇见过各种麻烦事,都奇迹般自己就给消弭了,他甚至都没多费心。

    家里更是消停,有贤妻,有良母,就算子嗣上艰难点儿,后来不也有了宝贝儿子,此生无憾。

    “如今只要元宝能找回来,我,要我做什么都行。”

    梅侍郎看了眼迷迷瞪瞪的老母亲,又看了眼魂不守舍的妻子,“要是元宝找不到,我这个家,恐怕也……”

    他母亲的身体本来好好的,这才短短时日就虚弱到这般,他妻子本就身体不行,丢了孩子,又失了婆婆,这段时日,不知道晕死过去几回。

    要不是还牵挂儿子,牵挂老人,还有他这个男人在一边,恐怕妻子整日以泪洗面,也活不下去。

    一家人一脸凄惶,看着红尘发呆。

    红尘皱了皱眉,目光落在院子角落一棵桃树上,现在是冬日,草木枯萎,可这棵桃树到是奇怪,居然发了新芽,不光枝叶是绿的,隐隐约约还能闻到一股桃花香。

    “这棵树早就有?”

    梅侍郎心不在焉,闻言随口就道:“移栽了有几年,也不长桃子,不过花开得好,我夫人和母亲喜欢,一直就种在这儿。”

    红尘扬眉,轻轻吸了口气,叹道:“有助桃花运呢。当然,桃花运不怕,就怕桃花劫。”

    梅侍郎苦笑:“郡主开玩笑了。”

    这会儿他所有的心思都在儿子身上,也没仔细品红尘话里的意思,便是他夫人和母亲,也没精力关注什么桃花运,桃花劫。

    梅夫人大冬天满脸的虚汗,急声道:“郡主娘娘,可,可有什么线索?”

    红尘又四下看了看,柔声安慰:“还请放心,我既然来了,就不会束手不理,肯定会尽力,这样吧,请夫人先……”

    话音未落,大门洞开,外面匆匆忙忙闯进来一个人影,众人都吓了一跳。

    梅夫人看过去才松了口气:“是表妹啊,怎么这么急!”

    “呼。”

    进来的女子看起来有二十五岁左右,不算年轻了,不过还是姑娘打扮,一进院门看到红尘,目中就露出几分古怪警惕,急声道,“嫂子,我就是想看看咱们元宝找回来没有,哎,您就放心吧,我让我哥他们四处去打听,就是把京城翻个底朝天,我咱们大周朝翻个底朝天,我也把元宝平平安安给带回来。”

    梅夫人默默点头,忽然一咬牙,转头看向自家丈夫。

    梅侍郎登时皱眉道:“你别胡思乱想,咱们赶紧听听郡主说什么,郡主,您看?”

    红尘扫了那表妹一眼。

    梅侍郎连忙介绍:“这是我表妹芳丫头,以前在宫里当差,皇后娘娘仁慈,为了祈福放了人出来,她这不也出了宫,家在外地,已经没什么人了,就暂时在我们家住。”

    简单说了几句,梅家三人还是一脸殷切地瞅着红尘。

    红尘若有所思地道:“还请诸位拿一件元宝贴身的东西给我。”

    梅夫人应了一声,自己匆匆忙忙就往屋里跑。

    那芳丫头上上下下打量了红尘几眼,神色奇怪,“表哥,这是哪位贵人?”

    梅侍郎哪里有心思闲聊,心不在焉地道:“表妹不要无礼,这是荣安郡主。”

    “啊,竟然是郡主娘娘。”

    芳丫头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压低声音凑在梅侍郎耳边,“表哥,她怎么来了,你前阵子不还说,那等乱七八糟的灵师,只知道装神弄鬼糊弄朝廷,根本就是祸国殃民,这会儿你请她来作甚!”

    她说是压低声音,但其实并不很低,周围的人都听得到,到好像是故意说给红尘听的。

    梅侍郎脸上一红,又是一白,叱道:“别胡说!”

    他以前是不信这个,子不语怪力乱神嘛,但到了现在这地步,只要有一丝希望,让他信什么,他也肯。

    红尘冷眼看着芳姑娘,似笑非笑。

    那姑娘顿时觉得背脊发冷,不知不觉就转开视线,不敢和红尘对视,还向后退了一步。

    片刻工夫,梅夫人就匆匆出来,手里抓着个红绸包裹的金镯子:“这是小儿三岁时给他打的,您看看,行吗?”

    红尘接过来,解开红绸,略略皱眉。

    芳丫头一眼扫过去,低下头。

    半晌,红尘叹气:“梅夫人不要开玩笑,这镯子不可能是你们家元宝的。”

    “啊?”

    梅夫人愕然。

    红尘把镯子递回去:“这个镯子的主人应该是商户出身,是个女娃娃,可惜生来凄苦,四岁夭折而亡,镯子也非金的,而是镀金。”

    连梅侍郎都吓了一跳。

    两个人连忙凑过去仔细看,这一看才发现端倪,的确不是他们给儿子打造的那一个。

    也确实不是金子做的,乍一看很像罢了。

    他们给儿子的金镯子,什么花纹都无,只是个普通金镯子罢了,主要是雕花太浪费,他们当时虽然已经不至于缺钱,可节俭惯了,还是愿意求实惠。

    现在手里这一个,分量就不太对。

    “这,这……怎么回事儿!”

    梅夫人满头雾水,“郡主千万莫怪,我一时没注意,它怎么……”

    芳丫头抿了抿唇,目光闪烁,小声道:“嫂子别在意了,许是丫鬟们手脚不干净,换了去。”

    “啊?”

    梅夫人愕然。

    站在后头扶着老太太的丫鬟脸上顿时露出气愤之色,急道:“夫人,月萍万万不敢!”

    “月萍别急,自然不可能是你。”梅夫人六神无主,还是安稳了丫鬟一句。

    这丫头是她救回来的,伺候她有十多年了,梅家人口少,下人加起来也不过六七个,除了洒扫做粗活的,还有婆子,看门的之外,丫鬟只有月萍和娟儿两个,月萍平日里负责照顾元宝,是梅夫人的亲信,主仆情深,梅夫人很信任她。

    月萍这才咬着牙闭嘴。

    梅侍郎赶紧催促:“再去找找,咱们元宝贴身的东西不少,让郡主看看。”

    现在找孩子要紧。

    这回是打发月萍去的,没多时就拿出来一件旧襁褓,当年包裹孩子用的。

    这次总算没错了。

    红尘点点头。

    梅侍郎一家都松了口气,转念一想,心中又有几分期待,至少这位荣安郡主的确本事不凡。

    像那镯子,他们自己都看不出有问题,人家郡主打眼一瞧就知道并非元宝之物,绝对是法力高深。

    红尘照例一本正经地设坛做法。

    她做法时威严肃穆,让人一看,便凭空多出几分信心来。

    林旭在后面,有一句没一句地安慰梅侍郎,顺便说一说红尘的丰功伟绩来给他增加信心。

    这位林大公子的话,绝对让人深信不疑,别说是真的,就是假话在他口里说出来,也会让人奉为圭臬。

    梅侍郎一家子顿时就松了口气,连老太太都清醒过来,精神大振,一脸殷切地看着红尘。

    差不多一刻钟左右,红尘终于施展完,吐出口气,回头一看,见梅家人忐忑不安地看着她,便笑道:“放心,还是有点儿收货,老夫人,夫人,那日抢走元宝的,可是一个身材瘦小,满嘴络腮胡,头发略秃,脸上有疤痕的男子?”

    老太太迷糊了下,猛地跳起来,高声道:“是,是,郡主可是找到了?找到我家元宝?”

    “老太太别急。”红尘叹道,“我能看得出来,元宝现在还没有生命危险,只是怕是吃了点儿苦头,但是还请放心,绝不至于影响以后。”

    梅家一家子心里都七上八下的。

    红尘也不绕弯子:“此时天机有些晦暗,我看我需要子时再次做法,才能确定孩子的具体位置,就请诸位安心再等几个时辰。”

    虽然着急,但梅家还是点头,这种时候,不听红尘的,他们也没别的法子。
正文 第四百一十二章 心焦
    &bp;&bp;&bp;&bp;等待得时间分外让人焦虑。

    红尘到是悠闲,也没在屋子里枯候,到拉着林旭两个在那棵桃树之下转来转去,偶尔说几句闲话,轻松惬意。

    梅家这些人却是心急如焚。

    就是他们家那个表姑娘芳丫头,表现得尤为焦躁,坐立不安,到让老太太和梅夫人对她的印象更好了些,虽然自己也急,却先来安抚她。

    “芳丫头不用急,元宝福大命大,没事,一定没事儿。”

    芳丫头沉默片刻,咬了咬牙,怯怯地偷看了院子里的那两人一眼,小声道:“我有点儿担心。”

    “什么?”

    老太太喝茶也喝不出滋味,只是冷得厉害,还是抱着茶杯,听芳丫头话音不对,这才回神。

    “我,也是我的一点儿小念头,刚才那个郡主实在表现得有些太神乎其神了些,我虽然也不怎么了解灵师,但却不信灵师能有这么大的本事,就说刚才,她竟然把那拐子的模样形容得如此清楚,就是老太太和表嫂,恐怕她没说之前,也没注意那么多吧。”

    老太太一愣。

    当时二人六神无主,只顾着拼命追孩子,哪里还有能力去仔细观察?

    这次的确是红尘说出来,她们的记忆才开始复苏。

    “……反正我就是觉得古怪,要不是郡主的身份高贵,我肯定担心郡主就是那拐子的……同伙!”

    她声音压低,却吓了梅侍郎他们一跳。

    半晌,梅侍郎才叱责:“别胡说八道,咱们家和人家远无怨近不愁,人家为什么,为什么要拐了元宝去!”

    芳丫头叹了口气:“哎,就是有点儿担心。”

    “还有那镯子,咱家家风淳朴,下人们都是好的,要说是下人偷窃,我先不信,到可能……让人故意掉包,好显示自己的本事。”

    她这话无根无凭的,但还是让梅家的人心里七上八下起来,这会儿他们正脆弱,还真是什么言语都能动摇人心。

    梅侍郎甚至抑制不住地开始想,难道是自己坐这个位置,不小心影响了什么人?

    他为人刚直,得罪的人多了去,碍的事儿也多了去,一时间,到还真不敢确定自己和荣安郡主有没有利益冲突。

    还是说,荣安郡主有事相求,想要施恩?

    屋子里这番胡言乱语,按说怎么也传不到红尘耳朵里去,奈何她这会儿正全力与这个院子中所有生灵沟通,别说他们在屋里说话,就是隔着个院子,红尘照样能听得到。

    唔,虽然她知道得那么详细,的确不只是靠什么术法,更多的是依靠老太太脖子上,手腕上戴着的那些古老玉器。

    那些东西都生出浅薄的灵智来,别的不说,提供一点儿消息线索,到不算难。

    别人不知道,看她一语道破,自然会觉得很高明,红尘不觉失笑,她还真有些……做神棍的天赋。

    芳丫头还在滔滔不绝地絮叨,忽然见红尘回头看了她一眼,登时戛然而止。

    那轻飘飘的一眼,她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只觉得浑身血液都凝固起来,好像,好像那年冬日,她在宫里打碎了云美人的琉璃瓶,虽然没有任何人看到,也没有任何人在身边,却通体生寒,满心的恐惧。

    芳丫头一时间嗓子沙哑,连喝了两口茶水,也压不下胸口的难受。

    红尘到是大大方方地走过来,似笑非笑地扫视。

    梅侍郎一下子脸就红了。

    刚才刚说了好些不大妥当的话,即便不觉得人家正主儿能听得到,却还是免不了尴尬。

    芳丫头更是不自在,站起身低声道:“表哥,表嫂,我,我有点儿累,先回去歇一会儿。”

    “快去吧。”

    梅侍郎也觉得这位表妹最近辛苦。

    芳丫头起身就向外走。

    红尘勾了勾唇角,笑道:“这位姑娘路上还请小心脚下,我观你煞气临头,恐怕有血光之灾。”

    芳丫头变了脸色,不自觉闪过一抹不悦,还很别扭,任谁被诅咒,都很难不别扭。

    “……我一向小心,就不劳郡主费心了。”

    红尘无所谓地耸耸肩。

    芳丫头仿佛一刻也待不下去,飞快地走人。

    梅家其他人更是尴尬,一时间屋内到有些安静,梅侍郎咳嗽了声,讪讪一笑:“快,茶水都凉了,给郡主换热茶。郡主勿怪,咱们家这几个丫头都被惯得惫懒得不成样子。”

    丫鬟急忙去换茶水。

    屋子里的气氛总算好起来些,人家郡主怎么说也是他们病急乱投医,辛辛苦苦请来的,总不能因为表妹几句糊涂话,就真对人家不礼貌。

    梅侍郎很努力地缓和气氛,正说话,外面忽然传来一声惨叫,声音又大又凄厉,把梅夫人都吓得心口扑通扑通响个不停。

    老太太愣了半晌:“是,是芳丫头。”

    一行人都吓到了,连忙奔出门去,没走多远,就看到芳丫头倒在地上,头磕在身前花坛之上,满脸鲜血,挣扎了半天都站不起来。

    梅侍郎大惊失色:“这是怎么了?”

    几个人连同听到声音跑过来的下人,都赶过去,扶着芳丫头起身。

    “疼,疼疼!”

    一扶她,她就疼得龇牙咧嘴,眼泪狂飙,梅侍郎叹了口气,给夫人使了个眼色。

    所谓男女有别,他想看看表妹的伤势都不方便,还是梅夫人小心翼翼地检查了一下,一碰她的腿,她就大声呻吟,再一看,脚踝肿得老高,不光是肿,还渗出血。

    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结了一块儿冰,显然是她走路没看见,不小心摔倒的。

    芳丫头疼得浑身冒汗,大声吼道:“是谁?是谁要害我!地上怎么会有冰?”

    负责打扫庭院的婆子脸色也有些灰败,满脸担忧,一脸哀求地看向自家主人。

    梅侍郎叹了口气道:“表妹别这样,是下人们懈怠了,这些日子,大家只想着元宝,做旁的事也心不在焉,到不能全怪他们,你,你这是倒霉,算了吧。”

    芳丫头一脸的憋屈。

    红尘特别同情地叹了口气:“梅大人,您看,我说要姑娘小心点儿,没想到还是出事,您还是赶紧给她请个大夫来看看,最近这位姑娘的气运不佳,要是救治不及时,说不得要留下终身残疾的。”

    “你!”

    芳丫头又害怕,又生气。这诅咒对于一个云英未嫁的闺阁女儿来说,未免太过分。

    “你怎么这么恶毒,还想我,想我……”

    “唔,抱歉,我这人一向喜欢实话实说,姑娘不喜欢听,那也就罢了,只是快请个大夫,万一脸上留下疤也不妥当。”

    众人:“……”

    芳丫头哭得更厉害,也不知道是疼的还是气的。

    梅侍郎也顾不上这些,连忙让人去请大夫,大夫过来看过,也一脸严肃,说了好多耸人听闻的话。

    这下子,连芳丫头都满脸恐惧,战战兢兢,一点儿都不敢让自己的腿着地,只能让人抬回去歇着。

    还有那张脸,脸上让碎片扎得一道口子连着一道口子,差一点儿连眼睛都毁了,她也怕毁容,心惊胆战。

    送走了大夫,梅侍郎再看红尘,越发不敢直视,心里却对她越来越信任,几乎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不免有些举止失措,生怕哪里做的不够好,再招了郡主的不喜。

    老太太和他夫人更是殷勤备至。

    红尘到平平淡淡,也没受宠若惊,也没有多生气。

    像这种事虽然不很多见,可也不稀奇,灵师地位再高,也依旧免不了受世人的误解。

    时间一点一滴地走过去。

    梅夫人越发的忐忑不安,浑身上下都透露出一种又惊又惧的脆弱。

    梅侍郎也担心,不光担心儿子,更担心老娘和妻子。

    他总觉得,要是这一次还不行,母亲和妻子也要崩溃了,他们好好一个梅家,就要随风飘散。

    “郡主。”

    梅侍郎喊了一声,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好。

    红尘老神在在地坐着,也不去安慰,这种时候,什么安慰话都没有用。

    没有把孩子扎扎实实地抱在怀里,说什么也不管用。

    终于快到了。

    红尘站起身:“差不多了。”

    梅家所有人精神一振。

    虽然等了这么长时间,但大家伙谁也没感到困倦,个个精神亢奋,连芳丫头虽然身上带着伤,还很害怕自己的伤好不了,却依旧让两个壮实婆子搀扶着,一定要过来。

    梅侍郎都不免心中一暖,想着这个表妹真是个好的,把她接来照顾,算是接对了,等事情过了,一定好好给她找一个如意郎君,让她也能有个归宿,不至于像现在这般不上不下。

    红尘此时全然不管他们,站起身,径直出门,大踏步地向外走去。

    梅家哪里还顾得上芳丫头,急忙匆匆跟上。

    老太太腿脚不麻利,却也丝毫不肯落后,愣是比她儿子走得还快,成了拖着梅侍郎向前跑。

    一群人上了两辆马车,一路疾行。

    红尘带着人这一走,却是越走越偏僻,没出城门,反而是朝着南边去。

    走了不知道多久,满天的星星都显得寡淡起来。

    风很大,到是没有下雪,只是耳边风声咆哮,让人胆寒。

    梅侍郎看着看着,就觉得心里一阵阵闹腾。

    南边算是京城的贫民窟。

    即便是京城,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富贵锦绣,无论哪里,都有阴暗面。

    他是工部侍郎,和刑部那边的同僚们也经常一块儿说说话,偶尔听说过,京城里好些绿林好汉,都是聚集在南边,小偷小摸的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小人物,却也各有势力。

    有时候官府都不能在他们手里讨得到好处,年复一年,月复一月,如今算是有了自己的规矩,相安无事。

    “郡主,难道,难道我家元宝在,在那地方!”

    梅侍郎看了有些懵懂的妻子一眼,整颗心都抽紧了。

    他不能不害怕。

    这里龙蛇混杂,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大半夜地扫一眼,还有许多地方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瞧着到热闹,可是,不是赌场就是妓、院,要不然就是贼窝。

    梅侍郎记得自己听一个朋友说过,京城有个极有趣儿的地方,拿人和野兽打斗赌博,挺好玩的,那些被人赌斗玩乐的人,可不光是壮汉,为了有趣,增加残忍性,血腥味,有不少人都是拿半大少年,甚至小孩子去勾起野兽的凶悍来,至于孩子的死活,那可真没人在乎。

    他当时没在意,这种事情毕竟距离他十分遥远,可是这会儿却越想越害怕了。

    “应该是这儿。”

    就在梅侍郎已经快要受不住自己脑子里疯狂的思绪时,红尘终于停下。

    梅夫人几乎想要扑下去,梅侍郎还没反应过来,红尘就把她一把抱住,低声道:“别急,小心点儿。”

    “我儿,元宝,我的元宝。”

    梅夫人和老太太都心急如焚,梅侍郎这会儿到是理智很多,睁眼看过去,就见红尘指的地处,是个黑漆漆的小院子,一片漆黑,瞧着到是普通。

    但是他也不是没眼力的人,隐隐约约能看得出来,四周墙角蹲着躺着的那几个汉子,还有凑在一块儿喝酒的那几个人,都不是好相与的,也许是守门的探子。

    “这里是什么地方?”

    梅侍郎声音沙哑,心中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红尘撩开车帘,小声吩咐了几句,那边也应了几句,没一会儿,就有人塞过来一叠纸。

    借着车内的灯光看了看,红尘犹豫了一下,才把东西塞给梅侍郎。

    梅侍郎小心翼翼地接过来,仔细一看,脸上的血色顿时消失,浑身发抖,但他看到自家老太太和夫人,还是勉强露出安抚地笑容,可已经把那几张薄纸抓得皱皱巴巴。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这地方的主人叫陶大春,名字到是很憨厚,可这个人,却是恶毒到了骨子里。

    他在京城三教九流里的势力很大,那家赌斗场就是他经营的买卖之一,同时也做一些人口买卖。

    京城流动的那些断手断脚的小乞儿,还有那些小偷们,有不少都是他手下的人。

    “我们家元宝,就在里面吗?”

    梅侍郎声音沙哑,这会儿早忘了红尘说过,他儿子平安无事的话,一颗心七上八下的。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三章 可怕
    &bp;&bp;&bp;&bp;红尘闭上眼睛,沉默良久。

    梅侍郎也不敢催促,至于老太太和他夫人,更是连呼吸声都放得浅了些,生怕影响到郡主。

    半晌,红尘终于吐出口气,冷声道:“进去吧,不会错了。”

    梅侍郎顿时浑身颤抖,连嘴皮子也哆嗦起来。

    这下子老太太都隐约看出不对劲,一把抓住儿子的手,捏得紧紧的,甚至在他的手背上抓出好几道血痕。

    这会儿梅侍郎却感觉不到一丝的疼痛。

    外面的风还在吹。

    不远处有一个宅子塌了一半儿,破壁残垣,角落里缩着两个半大孩子,面色青白,身上裹着的也只是一件破单袄,两个人靠在一起取暖,面孔麻木。

    也不知道这两个孩子能不能熬过这个冬日。

    梅侍郎忽然觉得说不出的绝望和痛苦,可痛苦到了极致,看着满头白发的母亲,他到镇定了许多,轻轻扶着母亲的胳膊,咬着牙跟红尘下车向前走。

    前面黑洞洞的门洞就像个魔窟,好像能把所有走进去的东西都给吞没了。

    走了几步,眼看林旭身边的人就过去敲门,梅侍郎更忐忑,忍不住道:“咱们要不还是,还是从长计议?”

    红尘怔了下。

    梅侍郎轻声道:“我不是不想赶紧救我们家元宝,可这地方毕竟……要是贸然闯进去,会不会到害了我们家元宝。”

    看过那些资料,他都觉得此地乃龙潭虎穴,当然,就算是虎穴龙潭,他也要闯一闯,可必须是带齐了人手,人人配刀剑,小心在意,准备周全。

    像现在这样,什么准备工作都不做……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芳姑娘,忽然也开口:“没错,这地方一看就不好招惹,先不说元宝是不是在这儿,要是不在,咱们白跑一趟还会得罪了这帮人,就算在,那也不能这般冒失闯入,孩子的安全最要紧。”

    红尘瞥了她一眼,笑了下。

    梅侍郎一听,脑子更乱,张了张嘴,一时却说不出话,胡思乱想的这么一瞬间,就看见那边大门洞开。

    他心里立马咯噔了一下子。

    隔着灯笼不算明亮的光,门洞里倒着七八个大男人,个个虎背熊腰,就是生死不知。

    梅侍郎登时闭了嘴。

    他母亲和妻子都吓得闭眼,鼓足勇气才跟着红尘踏进门,隐约还能听见几声惨叫。

    院子里,左右两边的屋子,到处都是倒下的人,可是外面却毫无动静。

    梅侍郎以前听刑部的人说过,他们也不是不想处置这帮子丧心病狂的东西,但这帮人心狠手辣,人手众多,还互相勾连,且背后靠着大树,想要清理毒瘤,哪里那么容易!

    要不是知道这些,他也不至于怕得这么厉害。

    可现在看来,似乎并不很难。

    事实上如今瞧着简单极了,梅侍郎甚至没看到是什么人动得手,他们一边往里面走,里面的人就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外面一片太平,所谓的守望相助根本就像个笑话。

    下一刻,西边一扇大门被踹开,一群衣衫褴褛,满脸惊恐的孩子缩在角落里!

    梅侍郎一瞬间就再也想不起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焦急地在他们之中逡巡。

    可是没有!

    没有元宝!

    一群孩子遍体鳞伤,还有几个胳膊腿都断了,几个眼睛被缝合,还有一个大半边儿的脸上全是火烧的痕迹,模样可怕的厉害。

    扑通。

    梅老夫人整个身体都软下来,倒在地上,梅夫人用尽了力气,也没有撑住自家婆母。

    “元宝,元宝!”

    梅老夫人凄厉地喊道。

    梅夫人脸色苍白,嘴唇颤抖,看着这些不知道受了多少苦,被折磨得不成样子的孩子,心中惊恐,若是她的元宝也被如此对待,她该怎么办!

    “都是我的错!”

    梅夫人大哭,整个人终于崩溃了,“都是我,我命不好,命中不该有子,我该答应的,让芳丫头进门,让她给咱们元宝做个小娘,只要能保住元宝的一条命,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了,不重要了!”

    “胡说什么!”

    梅侍郎皱眉,一把搂住妻子,脸色难看的要命。

    “怎么是胡说,要不是我命中无子,也不会熬了这么多年只有元宝一个,他身体还不好,有元宝是我从老天爷的眼皮底下偷来的,现在他看见了,他要收了我的元宝回去,呜呜。”

    梅侍郎气得更厉害:“那都是神棍胡说八道,你信这个作甚,你是我的妻子,元宝是你的儿子,咱们有元宝,那是你和我的好福气,怎么能信什么命中无子。”

    他也急得语无伦次。

    红尘一把抓住梅侍郎挥舞的胳膊:“行了,看看有没有你们家孩子。”

    话音落下,众人回过头去,就看见红尘的一个侍卫,又从另外的屋子里带过来几个孩子。

    这几个身上都被扒得干干净净,人人只穿单衣,有两个昏迷不醒,高烧不退,显然是冻着了,其他人也是个个带伤。

    梅侍郎身体一僵。

    他还没说话,妻子就整个人合身扑过去,抱住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孩子,凄厉地喊:“元宝!!”

    总算是找到了。

    红尘叹了口气:“大夫快给看看。”

    一早就觉得事情不好,恐怕用得着大夫,林旭便通知下去,他的人过来时,把大夫一并带来。

    大夫有好几个,已经开始四下里检查这些孩子的情况。

    元宝的身体状况很不好,大夫一诊脉就皱眉,梅侍郎吓得脸都变了。

    幸好带的药齐全,大夫也没说什么不能治的话,给开了药才道:“挨了冻,身上又有伤,这孩子体弱,需要好生调养,恐怕得卧床一阵子才能康复了。”

    梅侍郎轻轻吐出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了好些。

    他妻子和老母亲围着孩子,满心满眼都在孩子身上,妻子更是抱着元宝就不肯撒手,一直抱了一整路,回到梅家,她亲自把孩子放在床上,给他喂了药,看着孩子迷迷瞪瞪地醒过来,叫了她一声娘,又睡过去,心里才稍稍踏实。

    梅侍郎站起身,扑通就给红尘跪下,红尘连躲都来不及躲开。

    “郡主这是救了梅某一家人的性命,元宝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梅某真得活不成了。”

    红尘一摆手,打断他的话:“先起来。”

    林旭过去把这个可怜的父亲扶起,大家坐下,上了茶,明明知道他急着看儿子,红尘却不急着走。

    “梅大人,你这事我既然管了,还是尽善尽美的好,要不然下回你孩子再丢一次,恐怕就不会有这次的运气。”

    梅侍郎一愣。

    红尘叹气:“当日老夫人和夫人带着小公子去赈济灾民,那是随着众多官员家眷一起去,当时在场的孩子,也不只是你们家小公子一个,说实话,和其他官宦之家的小公子比,你们家元宝身体瘦弱,模样也并不好,穿着打扮更是不出挑,他今年六岁,年纪也不算小,比较起来,拐子去拐附近的小姑娘到更划算些。”

    梅侍郎更迷糊。

    “所以我一开始就有些怀疑,也许这次的拐子,就是专门盯着你们家。”

    “啊,我,我的仇家?”

    梅侍郎大惊。

    红尘耸耸肩:“一开始我也觉得是,后来想想,祸及家人这等事,好像不多见。”

    和梅侍郎有仇,那肯定是朝廷上的纠纷,而且也不会是什么大纠纷,他一个工部侍郎,能结多大的仇怨,让人来祸害他的孩子!

    朝廷争斗也有规矩,如果一旦越线,一定会被群起而攻之,在朝为官的谁能没几个政见不合,或者有别的利益纷争的政敌,若是人人都朝着敌人的家眷出手那还了得,自己就先感到不安全了。

    “梅大人,咱们也不必东猜西猜,如今人都抓到了,有什么隐秘,一问便知。”

    红尘笑道。

    林旭也笑了笑,示意一下,没多一会儿,就有人带了个面孔模糊的小子过来,这人瞧着精神不太好,还有些萎靡不振,但到了这等地步,到一派坦然,没表现得特别糟糕。

    不等梅侍郎和红尘问,他就噼里啪啦,把知道的都说了,很是干净利落。

    “那个小少爷确实不是我们的人出手拐来,是别人主动送过来,送他来的人藏头露尾,神神秘秘,只说是孩子的父亲,养不起才卖了。”

    这人冷笑,“一听就是假话,哪个父亲卖孩子会卖到我们这儿?就算咱们大方舍得给钱,亲爹也很少把孩子往我这儿卖!咱们做这等生意的,做事都谨慎,虽然那家伙藏得严密,可猫有猫道,鼠有鼠道,他肯定不清楚,这条街上都是咱们的眼线,他想隐藏,哪有那般容易!”

    此人还颇为自傲,只不过一看到林旭的眼睛,就又颓废下来,苦笑,“哎,有眼线也没用,碰上公子爷,咱们只能认栽了。”

    林旭也不以为意,轻声道:“你继续。”

    那人就继续说。

    “卖孩子的那人是城西一家赌场的常客,我们盯了他不到半日,就看见他和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接头,从那小姐手里拿了不少金银首饰,都去偿还赌债了。”

    话说到这里,这人就停了口。

    梅侍郎一瞬间莫名其妙,急声道:“小姐?是哪一家的小姐?”

    “咳咳。”

    这人苦笑,“我也觉得奇怪呢……”他看了林旭一眼,才又道,“就是你们家的。”

    喀嚓一声。

    门口传来杯子碎裂的声响。

    梅侍郎的夫人站在门前,失手砸了茶杯,事实上,任谁听到这等消息,她也不可能镇定自若。

    说话那人扭头看了夫人一眼,轻声道:“我们打探过了,那小姐就是你们府上的表小姐,这个,咱们做生意怕得是麻烦,既然知道了始末,也就没再多关注。”

    表小姐?

    梅侍郎反应了一下,才恍然,说的这是芳丫头。

    他登时就站起身:“怎么可能!我,我和表妹无冤无仇啊!”不光没有仇,要不是梅家收留,从宫里出来的大龄宫女,孤身一人,恐怕连藏得那点儿家底儿都留不住,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被人聘回去当个下人嬷嬷,或者是嫁给年老的人当个填房。

    “可能不可能,总要去找那位表小姐问一问。”

    红尘站起身。

    梅侍郎也跟着起身。

    这会儿芳丫头正在后院正房照顾元宝,他们进门的时候,芳丫头还细声细气地安慰梅夫人,只是显得有点儿心不在焉。

    红尘他们动静不大,悄没声地进去,忽然开口:“元宝怎么没死呢!”

    她这一声,充满了奇怪的味道。

    梅侍郎一听就觉得心里一炸。

    “本来该死了……”

    芳丫头张口就道,一句话出口,陡然察觉,猛地捂住嘴,惊恐回头,脸上惊魂不定。

    红尘点点头:“原来是想弄死孩子。”

    即便芳丫头手足无措地连声否认,可梅侍郎已经什么都不想听,看了她这副模样,再不可思议,也知道的确是她动得手!

    “为什么?”梅侍郎满脸不可思议,“我梅家收留你,把你当正经小姐对待,好吃好喝地供着,我,我还请我娘给你说一门好亲,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吧,你究竟为什么这么做!”

    芳丫头被梅侍郎一步步逼迫,踉跄后退,缩在角落里,身姿孱弱,显得楚楚可怜。

    梅夫人和老夫人都是一头雾水。

    老夫人隐约猜到一点儿什么,只是不敢置信。

    红尘冷笑:“你也别负隅顽抗了,我知道,你现在拼命想撇清自己,可惜你不懂,我夏红尘想查你的事情,不会比吃饭更难,你在宫里伺候过三个美人,一旦察觉美人不得志,立时就改换门庭,为了上位,构陷和你一同进宫,亲如姐妹的女孩子与侍卫私通,还亲自动手杀过一个刚进宫没多久的小宫女,把她的尸体投入井中,做出她失足落水的假象,仅仅因为你怀疑她听到了你说梦话,可真是心性果决,手段毒辣,奈何运气不好,本事也不行,光有向上爬的心,在宫里不管用。”

    这一番话,在场所有人都听得目瞪口呆。
正文 第四一百一十四章 温暖
    &bp;&bp;&bp;&bp;红尘停了停,看着芳丫头终于开始不复平静的脸,一字一顿,平铺直叙,继续把这位在宫中将近十年的生涯叙述了一遍,并没有什么添油加醋的举动,但每一句话,都让人觉得——心惊肉跳。

    一开始,芳丫头还低声啜泣,好像受到了天大的委屈一般,后来就渐渐失了神。

    她也有点儿不记得了。

    红尘说的很多事情,早就不在她的脑海中存在,有一些影像,也变得模糊不清。

    但这会儿她却有一种感觉,自己被人剖开血肉,就这么血淋淋地让人看着,从里到外,被看得清清楚楚。

    只听红尘用特别好听的声音说如此惊悚的话题,梅家上下都傻住。

    林旭到不觉得奇怪,忽然笑道:“红尘,瞧瞧那座皇宫啊!”

    红尘还是面无表情:“别一言不合就怪皇宫。”宫里的宫女那么多,女官那么多,就算麻烦也同样多,可是,你自己无论做了什么,总是自己的决定。

    就像眼前这个女子,她为了出人头地不择手段,总不是别人逼迫的。

    梅侍郎第一个回过神,气得脸色煞白,看了眼躺在床上,惊魂未定,还没脱离危险的儿子,把口中的怒骂都给吞回去,他到底是读书人,说不出污言秽语,回头就向身后的小厮道:“送她去衙门,我不想再看见她。”

    梅老夫人和梅夫人也没有吭声。

    小厮连忙答应,过去就拖着芳姑娘要出门。

    芳姑娘一把拽住桌角,咬牙道:“是你们作的孽,怎么能都来怪我?”

    梅侍郎愕然。

    红尘干脆拉着林旭坐下,两个人端着茶杯看会儿戏,这种戏虽然不少见,但是还是值得看一看。

    芳姑娘看向老夫人:“是你总是抱怨,家里人丁单薄,还想着给儿子纳妾,偏偏你儿子不愿意,你拗不过他,一点儿当娘的脸面都没有!”

    老夫人脸上一红,看了看儿媳妇,讷讷半晌:“媳妇,娘就是过过嘴瘾,说说罢了,你,你别生气。”

    此时孙子回来,她的情绪也好了许多,到恢复几分往日平淡和蔼的模样。

    梅夫人苦笑:“娘说什么,是媳妇不好,不能再给,给梅家开枝散叶了。”

    她和自家婆婆处了这么多年,难道还不知她婆婆的脾气,婆婆这人,出身小门小户,以前就是个普通的乡下人,后来嫁进梅家才识文断字,到现在也没什么大见识,却养尊处优了多年,性子宽和,纵然偶尔会抱怨几句,想家里多个孙子,但实在是没有坏心,而且她就是嘴里说说,哪怕自家夫君当真要纳妾,她恐怕心里还要犯嘀咕,觉得对不起儿媳妇。

    芳丫头却弄不懂这婆媳的眉眼官司:“你自己唠唠叨叨,给了我希望,结果这么长时间过去,我还是你们梅家的表小姐,让我等一年可以,但我多大年纪了,我还能等几年?”

    老太太愕然,瞪大了眼:“什么意思?你想给我儿做小?”

    芳丫头冷笑,这有什么好说的,谁能看不出来?

    连梅侍郎夫妇都愣住,完全不知该作何反应,芳丫头扭头,近乎毒辣地瞪着梅夫人:“还有你,我都不要脸面,亲自过去给你透了意思,你明面上也不拒绝,可是却偏偏死死把着表哥,一点儿机会都不给我,这都是你逼的!”

    梅夫人脸上涨红,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芳丫头却不管不顾:“我都说了,等我进了门,一定好好伺候你,你就把我当个奴婢也没什么,我只想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想要个孩子,不想孤苦无依,我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女,但也不是你这等妇人能随意折辱,不当一回事儿的!”

    梅夫人愣了半晌,被丈夫半扶着坐在床上,看了看儿子,大哭道:“是我的错,我优柔寡断,险些让这么个恶毒女人进了咱家大门,险些害死我儿!”

    “哎。”

    梅侍郎叹气,搂着妻子道,“你是糊涂了,咱们都有了元宝,你还愁什么!”

    梅夫人还是抽抽噎噎。

    “放心吧,咱们元宝一定能平平安安长大,将来也不要他有多出息,只要孝顺健康,到时候给他娶妻生子,让你多个小孙孙抱,你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梅侍郎是迂腐些,却不像父母,他不是个傻子,扫了满脸不忿的芳丫头一眼,摇了摇头:“你这种永远不知道知足的女人,幸亏现在我看清楚你的真面目,要真让你进了我们家的门,那才是家门不幸,不知道要生出多少是非。”

    他冷笑:“我又不傻,有贤惠妻子,可爱的儿子,日子过得这般舒坦,怎么会招你这么个丧门星进来捣乱?”

    他使了个眼色,旁边的小厮就不管这人再说什么,一口气把芳丫头拖了出去。

    至于她最后的结果,梅家众人一点儿都不想知道。

    红尘不觉笑了下,挑眉:“让我说中了?”

    梅侍郎愣了愣。

    “我一开始不就说,你走桃花运,更可能是桃花劫,这一次,算不算桃花劫?”

    梅侍郎木讷地点头。

    红尘又笑:“幸好还不严重,儿子没事儿。”

    一听涉及到元宝,老太太精神百倍,连声道:“还望郡主救人救到底,快帮我儿化解化解,可不能让乖孙再受苦了。”

    红尘莞尔:“唔,当真要化解?其实稍微改动一下,真能变成很不错的桃花运。”

    “不用,不用。”

    梅侍郎讪讪笑道,一把搂过妻子,“我桃花运很够了,足够多,有爱妻足以。”

    红尘看他心有余悸的模样,也不再多打趣,溜达到那棵桃树前面,摸了摸树干:“等下我找人来把它运走,再给它另外安一个家。”

    梅侍郎连连道谢,看着这棵桃树,甚至想干脆砍了算了,多少有些害怕,不过人家郡主不让,他也不敢贸然行事。

    累了许久,元宝还病着,红尘也就不在梅家滞留,起身走人。

    林旭跟着她慢悠悠地向外走,到门口回头,不觉叹气:“好羡慕!”

    红尘失笑道:“羡慕什么?桃花运?那到容易,回头我把桃树种在你家去,再给它布置个桃花阵,保证你桃花运连连。”

    林旭也不羞恼:“就算我想要桃花运,也只要一朵桃花而已。”

    他目光温柔缱绻,红尘到是脸一红,咳嗽了声,甩袖便走,林旭又叹道:“还是好羡慕。”

    他羡慕人家夫妻恩爱无比,即便有些波折苦难,终于遇难成祥。

    红尘身影飘逸地在前面走,有个侍卫过来低声和她说话,她听得漫不经心。

    林旭慢吞吞跟上去,听了一耳朵,就不觉蹙眉。

    红尘笑眯眯安慰道:“我坏了那女人的事儿,还不许人家骂几句,被骂几声又掉不了肉,还不是当面,不值得生气。”

    芳丫头被送去衙门,终于吓坏了,口不择言,不光诅咒梅家,还说了好些辱骂红尘的话。

    林旭没说什么,护送红尘上了车,转头却亲自过去衙门,要衙门把这女子的罪状,一条一条辨析清楚,该是什么惩罚就是什么惩罚,半点儿不容情。

    芳丫头也知道,一旦上了公堂,她就完了,被拖出去的时候痛哭流涕,深深绝望:“我有什么错,我听说那个荣安郡主,本是穷乡僻壤出来的,出身还不如我,凭什么她能高高在上,我只想让自己过得好,活得好,就都是错!凭什么!”

    她看着裹着长披风,立在风中的林旭,这般优秀出色的男人,“凭什么好男人对她俯首帖耳,而我只想要一点点而已,那么少也得不到,凭什么!”

    林旭面无表情,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道:“我不希望再从此人口中听到,关于郡主的只言片语。”

    他说出口的话,大部分时候都极为管用。

    芳丫头显然也听到了,扭过头,瞪大了眼看他,旁边拖着她走的粗壮女人冷笑:“区区一狐媚子,也敢张口闭口地谈论郡主,还想比较,你算个什么东西!”

    林旭打了个呵欠,此时才心平气和起来,回头跟小荷道:“不知道我和红尘什么时候能成亲?”

    小荷板着脸不搭理他。

    寒冬好像永远都不会过去似的。

    红尘围炉而坐,炉子里塞了几个烤红薯,罗娘和小严坐在旁边抽空织毛线手套。

    她们都忙,林旭手底下的人如今已经离不开红尘的女官了,这会儿要是红尘说让姑娘们放个假,那边儿所有人都得崩溃,没办法,劳动量太大,女孩子们就算不在意,红尘也觉得心疼,干脆就排个轮班表,好歹每个人搁个几日能休息一下。

    罗娘和小严还好些,她们主要责任毕竟是照顾自家主子,跟着红尘的时候比较多,到还不至于忙得受不住。

    “姐妹们这阵子瘦了好些。”

    “苗条了显身段儿,不是什么坏事儿。”小严笑道。

    红尘戳了戳红薯,看了罗娘和小严一眼,不觉莞尔,知道是前几日皇后打趣小严,说她越来越圆润,快成小胖妞儿了,闹得小严这两日总念叨着要减一减肥。

    小严以前身形枯瘦,一点儿肉都没有,红尘给她补了许久,好歹是养得面色红润,健健康康,不过,也养成了好吃的毛病,再加上在郡主府伙食好,一天都是三顿正餐,还有茶点宵夜,吃起来没个节制,难免就生得丰腴。

    “小严刚刚好,不胖不瘦,恰到好处,娘娘是打趣你呢,开玩笑而已,别放在心上。”

    红尘笑道。

    小严脸上一红,抬头鼓了鼓脸:“……婢子知道。”

    本来也没觉得什么,让自家郡主一打趣……哎,估计用不了多久,所有姐妹都知道了,还不知要被笑话到什么时候。

    红尘眨眨眼,把红薯拨出来,放在铁盘子里,给罗娘和小严推过去。

    小严犹豫了一下,还是慢慢拿筷子挑开来吃。

    减肥什么的,也不必太刻意,太刻意了,更要招人笑话。

    罗娘却不着急,加班加点儿干活。

    最近天越来越冷了。

    女官们出出入入的,不光是在屋里工作,而且经常要拿笔写字计算,好几个手都生了冻疮。

    被冻坏了那可要受罪,红尘看了也心疼,她精心把姑娘们养得白白胖胖,又健康又漂亮,结果别人使唤起来到是不知道心疼!

    要不是林旭那帮人也不是不着调的,争着抢着把累活儿苦活儿都给抢着做了,也受了不少罪,她都要把姑娘们带回去。

    如今大家都艰苦,也只能忍一忍,红尘就从庄子上调了毛线过来,但凡女孩儿们有空儿,就多多少少自己打几针,红尘本来是打算找人来做,只是家里人都觉得没有必要,这么点儿活儿,她们随手就能干了。

    至于郡主说的让别人做,那也无妨,正好给灾民们找个糊口的活计。这等事,红尘以前也做过,算是轻驾就熟,毛线织成毛衣,围脖,手套,再多点儿花样儿,估计也不会没有销路,有销路就有收入,这等事,妇女老人,甚至半大的孩子都能做,自己赚一份儿银钱糊口,也是极好的。

    红尘看女官们自己能做的过来,也就应下,她家的姑娘们个个心灵手巧,就是做了这么久,出了不少成品,可惜还没见女孩子们用上,全便宜林旭手底下的那帮家伙。

    昨日她就见王元道那老头,头上戴着厚厚的毛帽子,脸上脖子上灰白色的毛线围脖,手上的手套还是翻盖儿可以漏指头的,手套还是红色,上面勾出来一朵灿烂的牡丹花,十分精致,活灵活现。

    他一老头子,这般一打扮,居然年轻许多,一点儿都不突兀。

    红尘却心中嘀咕起来,王元道老头快五十的人了吧,她家女官们最大的也才二十多岁,这要是看对了眼儿,她要不要来个棒打鸳鸯什么的。

    林旭却是一点儿都不知道自家郡主的心思,还笑盈盈地打趣了王元道几句,想着要是他有个想法,自己给做个媒也不是不行,老王也该有个知冷知热的人了。
正文 第四百一十五章 危机
    &bp;&bp;&bp;&bp;王元道这位老人家到没有那花花肠子,他自己一个人无拘无束惯了,和鬼谷的兄弟们在一块儿,也不会有什么孤独寂寞之类的感觉,当然,公子爷要打趣,就让他打趣几句,到也无妨。

    至于红尘手底下的女官里面,有没有看上这位的,那还不得而知。

    不过,到也不是不可能。

    红尘自己也知道,王元道虽然年纪大了点儿,但年纪大根本不算什么,大周朝八十老汉,有才或者有才,照样有二八芳华的美丽女子想要嫁。

    女人都不容易,老夫少妻说不得还过得更自在些,王元道在女孩子眼中,还远远算不上老。郡主府的女官们又多为心性成熟,年龄也大了的那一类。

    林旭打趣完自家忠心耿耿的手下,回过头来,居然多多少少有点儿心塞了。

    瞧瞧他手底下这些人的穿着打扮,温暖漂亮的毛衣,毛帽子,围脖,手套,甚至还有羊毛袜子,全副武装,就这么穿戴整齐,在他面前招摇过市。

    可是他呢,他一件都没有。

    今日天气还好,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拿着账本过来和林旭对账,难得就见林大公子脸上露出几分郁闷。

    红尘扫了一眼,就知道他想什么,登时便笑了。

    “你当这是好东西不成?连我都没得穿。”红尘只是自己勾了个手提包,还有一双毛拖鞋,其它的通通没有穿。

    有漂亮的皮毛的斗篷,又是待在暖和的不行的屋里,谁会想不开去穿毛衣?

    毛衣能有她这一身狐裘暖和?

    “那些不过是应急之物罢了,求一便宜,寻常百姓攒一攒银钱也能穿戴得起,你要是穿,便不合适了。”

    “唔。”

    林旭耷拉着脑袋笑了笑。

    哎,可是,这帮人收了女孩子们的礼物,个个高兴的不行,到处去显摆,弄得他也想要。

    他想要的,是出自自家女孩儿之手的东西,不在乎这东西到底好不好,有用又或者没用。

    “看我也没用,我的林大公子,忙得快连睡觉的时间都要节省了,没工夫给你织毛衣。”

    红尘一笑,记得昨天晚上抽空上玉珏空间里玩,才被大能们打趣,说她也该给心上人织一身温暖牌的毛衣,可惜,想法挺好,时间宝贝,着实不够用。

    顺手拍了拍林大公子的胳膊,“以后,等我们熬过这个冬日,有了闲暇,我也给你织。”

    林旭一下子就笑了:“罢了,还是我给咱们红尘织吧,省得累到了我家郡主。”

    好吧,林大公子的甜言蜜语水平也不低。

    而且,红尘表示满期待的,好像织毛衣这项技术不算难,她还搜刮了不少花样,简单一些的,男子应该也能织,要是如绣花一般,林大公子恐怕就做不到了。

    罗娘送了两个烤红薯过来,俩人一边抱着啃,一边看账本,一边说闲话,到还真有几分一心多用的意思。

    说了一通关于灾民安置的事儿,林旭忽然想起什么,笑道:“你还记得在梅家的时候,一开始他们拿来的那个金镯子吗?”

    “镀金的那个?”

    红尘想了下才道。要不是林旭说,她还真忘了。

    “梅家后来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家里好多东西,尤其是存给孩子的都被换了,金镯子小首饰,除了梅夫人常常要拿出来把玩的,其它一概不对。”

    林旭失笑,“是那位表小姐做得好事。”

    红尘:“……”

    这人眼皮子未免太浅了些,让这么个小偷小摸习惯的家伙,差点儿把自家的独苗害死,梅家人也是无用。

    “和那位芳丫头做得大事比,这等小偷小摸都不算什么,也就连带着问了一句,红尘来猜一猜,那位怎么说的?”

    “还能说什么,宫里养成的毛病!”

    红尘无所谓地道,“宫里那些宫女,甚至女官,做这等事都快成本能了。”

    去年娘娘送了她一套柴窑的瓷器,非常精美漂亮,也算娘娘心爱之物,结果她拿过来把玩才发现,哪是什么柴窑的,根本就是将作监那边仿造的淘汰品。

    那还不是一般的东西,是皇后娘娘非常喜欢,所以才会拿出来赏给自家晚辈的物件,就这个都有假,更何况那些库房里多少年不动一动的东西。

    娘娘知道了也就一笑,“这是赶巧了,要不是被送给你,让人察觉,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整理库房,不小心把东西给弄坏,然后报一个破损了事。”

    皇后神色平淡,“我也不详查这个,真要查,死得也是些身不由己的小喽啰,何苦呢!”

    红尘虽然不太赞同,到也没说什么。

    这位皇后本也是眼睛里揉不进沙子的那种,听说年轻时同样雷厉风行,宫里上下无人不惧,现在也会说这等话,想必是不知道被糊弄了多少次,才会心凉。

    皇后想必也知道这等想法不好,也怕红尘不高兴,随即又道:“我是精力不济,没力气查这个,等我儿以后空闲,从上到下好好捋一捋,就能让他们老实个一阵子。”

    原来也只是能老实一阵子。

    红尘从回忆中抽身,叹了口气:“大周朝上上下下贪的那些银子,都拿出来救灾,我这个不当事的所谓郡主,恐怕也就无用武之地,可以高高兴兴地赏雪赏花,悠闲度日了。”

    “公子爷,郡主。”

    两个人正说话,乔稚不知道什么时候进的门,“郊外安民点出了事,有野兽出没。”

    林旭登时吓了一跳。

    红尘也惊了一惊。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是什么野兽!”

    虎豹熊野猪之类的到不是特别怕,怕得是狼。

    红尘心惊肉跳,如果是狼群,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连打斗困难,你打死一只,后面不知道有多少要来报复。

    “是几只野猪,伤了两个人,无人死亡。”

    红尘这才松了口气。

    林旭整理了下衣帽,起身,顺便也帮红尘把衣服穿戴好,两个人打算去看看情况。

    一到郊外安置流民的地处,红尘的脸色就变得阴冷。

    事情比想象的更严重,就在她们来之前,再一次冒出一头熊冲击营地,这一次有个流民被咬掉了大半个胳膊,人也快不行了。

    眼下缺医少药的,受了那么重的伤,想活下来很难,红尘看了一眼,那流民自己都没有求生的*,他失去胳膊,就是这一次活下来,以后又怎么活?

    一点儿办法没有,只能交代大夫想办法先把人救活。

    林旭仔仔细细检查防卫措施,让能活动的,去砍各种树木竹子,制成围栏,虽然作用聊胜于无,总比没有要好。

    还有必须加大巡防的人手,尤其是夜里,火绝对不能熄灭,一定要烧着。

    幸亏周围都是火墙,好歹还有一些用处。

    红尘看着远处的山林,皱眉道:“实在不行,恐怕要挪动一些,把这里的流民先往别处安置。”

    如今大雪封山,那些野兽没了吃食,饿得狠了恐怕会不管不顾,下山觅食。

    每年冬天都有野兽闯下一类的事情发生,往年还好,村子里毕竟有房屋阻挡,能挡得住一般的野兽,可这安民点儿什么都没有,要是有狼群围攻,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民能怎么办?还不是野狼嘴里的食物!

    红尘闭上眼睛,神识放开,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厉声道:“不能等了,必须迁走,先往别处挤一挤。”

    林旭一怔:“很严重?”

    “有好几处狼群躁动不安。”红尘深吸了口气,“恐怕很快就会下山,这里太危险,根本来不及建造任何防御措施。”

    林旭皱眉:“当初选址的时候,未免太不经心了。”

    可也没办法,朝廷要设置的安民点不少,人手又不足,能找到背风合适的地点就很难得,哪里会考虑太多?

    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林旭一声令下,手下人开始四处通知,要求众人搬迁。

    这是个大工程,安民点儿不算小,周围大大小小的山洞有七八十个,得聚集了近千人,男女老幼都有,而能帮忙的衙役,士兵,加起来也就十几个。

    人手很是不足,也不好从别处抽调太多,所有地方都面临人手不足的局面。

    林旭和红尘手底下的人也都过去帮忙。

    命令刚下达,整个安民点儿都乱了套,有人连忙收拾东西,也有人不大甘愿。

    他们好不容易在这里安顿下来,虽然条件艰苦,不是房子,可穷苦人们,能有个挡风遮雨的地方就很不错,全都满怀信心地建造自己的小窝,有的甚至把山洞当家一样,认认真真地布置,能收集到的食物,都堆在角落里,小心看顾。

    这个地方,就是他们熬过冬天的希望,如今让人搬走,当然有很多不乐意的。

    “为什么要走?我们不走!”

    红尘和林旭刚要往山附近走一段儿,探探情况,顺便派人警戒,就怕在众人迁徙的时候再出点儿事儿,人还没动,不远处就闹起来。

    “就是,野兽怕什么,它们敢下山,正好是口粮,我一个人就能猎熊!”

    后一个声音很清脆,听声音应该是少年人,有一股子精神气,不像灾民。

    红尘和林旭走过去看了看,远远一看就皱眉。

    和林旭手下人对峙的那几个,衣着华贵,面色红润,还有一个牵着一匹雪白的马,看那马就不简单。

    “怎么回事儿?”

    林旭皱眉问道。

    旁边侍卫很快弄清楚情况,过来回报:“这是几个京城来的公子贵女,赈济灾民来的,他们带了药材,大衣,还是大批量的粮食,一共六个人,四男两女,身份还没查清楚。”

    红尘:“……”

    “那边有十几户人家不愿意走,他们是一个村的,都是东边郝家营的人,村子里遭了灾,房子塌了大半,离这边的安置点儿最近,就都让到这边来了,整个村子一起安置的,剩下的青壮到不少,还有猎户。他们的意思,往年也有野兽下山,但都不成气候,算不得什么,即便有人受伤,可大部分人都安安全全的,但这会儿要迁移,又冷又饿,老人和孩子们恐怕就跟不上了,说不得都得扔下。”

    “那几个京城来的贵公子也帮着说话,看样子很同情村民。”

    红尘一时无语。

    林旭也知道这些村民的顾忌。

    老百姓们受灾多了,自有经验,每一次迁移,伴随的都是大批量的孩子老人被遗弃,哪怕只迁一小段儿,并不长,可是这些已经安定下来的人还是不愿意。

    前路茫茫,谁也不知道迁到别的地方会怎么样,他们都在这儿呆了好几个月,好不容易安定下来,哪里还愿意奔波?

    此时就有小孩子和老人呜呜咽咽地哭,老人们想起了躲灾过程中死去的那些人,小孩子们更是被周围凄惨的气氛惊得止不住啜泣。

    估计通知众人马上迁移的人口气不太好,毕竟心急如焚,也就注意不到态度,那帮老百姓瞧着戒备的很。

    红尘四下看了看,这边一闹,别处动作也慢了,不禁叹气,和林旭两个人一起走过去。

    “这一处营地建设,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朝廷的钱也不能随便浪费,怎么能说走就走?再说,别的地方能安置得了这么多人吗?别以为我们不知道,所有的安民居都是人满为患,万一要是安置不了,路上再冻死了人,谁能担待得起!”

    说话的少年神采飞扬,一脸正气凛然。

    红尘没理会他,看到耷拉着脑袋蹲在地下的一老人,走过去郑重道:“老人家,您见多识广,应该很清楚野兽下山的危险,也许一只熊大家不怕,一只老虎,拼命也能阻拦,但是狼呢?如果碰到狼群,以现在这里的防护措施,我们能全身而退吗?恐怕到时候会尸骸遍野。”

    老人身体一震,脸上也露出惊恐之色,半晌才小声道:“也不一定有狼,都十多年,没狼群下山了。”

    那少年立时气哼哼地道:“就是,哪来的那么多狼群?往年咱们又不是没去山上打过猎,能打到的大型猎物才有多少,还狼群呢,我看连一只独狼也瞧不见!”
正文 第四百一十六章 迁移
    &bp;&bp;&bp;&bp;林旭都哭笑不得。

    这帮不食人间烟火气的贵公子,哪里知道真正的猎户狩猎是什么样子。

    他们去打猎,都是去专门的猎场,不知道被清理过多少回,他们想打什么,保准能打到,不会让他们看见的东西,肯定一样都没有,个个都仿佛自己是神射手,似乎山上的野兽唾手可得,可真把他们扔到荒山野岭,一个都活不下来。

    看在这些人是好心好意,至少比别的贵公子们知道点儿民间疾苦,否则也不会到这里施粥舍药的,红尘和林旭也没太打击他们的积极性。

    不过,这会儿也不是由着他们胡闹的时候。

    林旭低声交代了几句,身边的人赶紧去做说服工作,顺便帮忙收拾东西。

    愿意走的都先走。

    不光是走了就完,还要调度协调,看看把大家伙安排到什么地方比较妥当,大部分安置流民的地方都是人满为患,还有不少人得不到安置,想要让这千把人都安安稳稳地再驻扎下来,不是容易事。

    路上也要小心,如今道路不太平,即便是京郊也少不了土匪劫掠,再说,道路结冰,万一摔一跤都能摔死人。

    估计正因为如此,此地的老百姓们才特别不愿意迁移。

    如果有可能,连红尘也不乐意费事,可是她已经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危险,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绝对不是一句错觉就能轻易解释得过去。

    要是这一次不插手,任由狼群肆虐,这一群老弱妇孺能活下多少来,还真不清楚。

    红尘忍不住低声道:“狼群不只一个,不知道出什么事儿了,按说这地方不该有那么多狼,可我看,离得最近的第一波,估计就有四五百。”

    这么大的狼群,就是在那些穷山恶水也很罕见。

    “别的野兽,好像也骤然增多了。”

    林旭的脸色也瞬间凝重,再也不敢耽搁,连声吩咐下去。

    官府的人一块儿帮忙,各种威逼利诱。

    红尘也跟着劝:“诸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我们也知道迁移很困难,特别麻烦,实话告诉诸位,探子在山中探查到,今年山林异动,野兽剧增,狼群也忽然多了,大雪封山,那都是一群饿极了眼的野狼,咱们这么多人聚集在山下,在它们眼里就是到嘴边的肥肉,你们想想,它们能不过来吃吗?”

    一番话,说得老百姓们也心惊胆战。

    官差们跟着敲边鼓。

    这些老百姓们到底还是比较惧怕官府,再说,这地方还是官府想办法给建起来的,既然让迁移,很多人本来就不敢闹事,虽然犹豫,还是着急忙活地收拾东西。

    红尘几个也不劝大家轻车简从,别看他们拿的只是一些简陋的衣服,或者几袋子粗粮,甚至有人抱着一篮子白菜叶子,可是就这么点儿东西,那都是能入口的,关键时刻能救命。

    眼看着其他人都要走,这边郝家营的人心里越焦急。

    他们加起来也有二十多人,一小半是青壮,其他的是老人孩子,要是和大家伙待在一块儿,他们是一个村的,向来团结,到真不太害怕野兽下山,可是如果所有人都走了,只剩下他们这些,那可活不下去。

    别的也就罢了,官府每天还能管一顿粥,而且这回管的严,大概被克扣的少了些,一顿粥很顶事,浓稠的很,插筷不倒,虽然不都是精细粮食,也搀着粗粮糠皮什么的,可是扎扎实实吃一碗,寻常老弱就能挨过冬天,要没这么一碗粥,村子里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乡亲。

    贵胄少年说了半天话,吐沫横飞没人理会,心里自然不痛快,冷哼一声,气道:“好吧,就算有狼群,山上能有多少只狼?顶多了百十只,咱们有多少人?就算这千把的老百姓没什么力气,你们这些是吃干饭的,连这点儿狼都打不过?你们打不过吱一声,少爷我一声吆喝,家里也能拉来几十口子,这就去给你们把狼群都灭了,皮毛拿来驱寒,肉炖了正好下口。”

    红尘扫了他一眼,厉声道:“诸位,我们迁移中万一遇见狼,谁都不许杀,最好不要见血。”

    那少年登时被噎住,咳嗽了半天上不来气。

    红尘说的这个,到是没人反对。

    在场的大部分都是山下的村民,猎户也有,没有见过,也听过狼群报复之类的故事。

    尤其是老人们,老辈儿里传言,早年有野狼下山,祸害了一家子的鸡窝,结果气得当家的一口气把那狼给砸死了,然后烧来吃了一顿狼肉。当天晚上,就从山上下来百十只野狼,愣是把那一家子七八口人都给生吞活剥,连周围的乡亲也跟着遭灾,整个村子被狼群肆虐,活下来不足十人。

    老人家们都清楚,你要不占绝对的优势,狼不能随便打。

    眼看着所有人都被说动了,他们这些人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贵胄少年一肚子气地道:“都别听他们的,怕什么?怕没粮食?放心,我家的人会运来不少粮食,够你们吃到春暖花开,咱们自己就在这儿住着,还敞亮痛快呢!”

    这小子胸脯拍得啪啪响,众人还真有点儿相信,他们这一伙儿年轻人,个顶个的都是满脸娇贵之气,不是一般人,给郝家营所有人糊口的粮食,别人眼中很多,在他们眼中,恐怕还真不算什么。

    郝家营的人一嘀咕,就决定不走了。

    其中那个领头的老人,还客客气气地跟红尘和林旭解释:“不是我们不想走,着实是老弱太多,您瞧瞧他们,哪里走得动!”

    红尘也叹气。

    郝家营还有好几个少了胳膊腿的,听说是老兵,在战场上残废了,朝廷到是给赐了几亩地,可以过活,但到了现在这种时候,他们只能听天由命。

    林旭看了红尘一眼,两个人看他们下定决定,就都没有再多劝,红尘只是让人分出一部分兵器留下来,又交代火墙不要熄灭,再给留了粮食。

    这种时候,各安天命,红尘想救人,也要看看人家愿不愿意接受。

    人总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啊,该死的畜生!”

    红尘正打算离开,不远处忽传来惊呼,一行人回头,就见有个穿着打扮十分漂亮精致的女孩子,正一脸嫌恶地瞪着趴在地上的狗。

    那贵胄少年吓了一跳:“诺诺?”他一把把女孩子拉到身边,抬脚就踹过去。

    那大狗一闪身避开,也不叫,就是拿绿油油的眼睛瞪着这一男一女。

    贵胄少年本来就满肚子火,一下子把刀拔出来:“短毛畜生也作妖?”

    他一刀没砍出去,那刀就到了小荷手里,轻飘飘被扔在地上:“不许杀。”

    贵胄少年一愣,看了眼小荷,忽然说不出话来,连他身边本来一脸的嫌恶厌烦的女孩子,也脸上微红,略略整理了下有些凌乱的袖子和头发。

    没办法,小荷那张脸,确实男女老幼通杀,大周朝这边也很看重脸,长得好的人,到哪里都受欢迎。

    贵胄少年咳嗽了声:“我就是怕它伤了诺诺,吓唬吓唬罢了。”

    “大青不伤人。”

    随着稚气的声音响起,众人就见到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两只手抱住那只青灰色大狗的脖子,抬着头,特别认真地反驳。

    这小姑娘长得很瘦,只穿了打着补丁的粗布裙子,脸上还有冻疮,皮肤也不细腻,但是她的眼睛特别黑亮,也很大,长得五官端正,可以看得出来,如果好好养大,这也是个美人胚子,就是现在,抱着大狗一脸无措的小模样,也特别可人疼。

    “呜——”

    那大黑狗冲着漂亮少女低声咆哮,到让少女又忍不住蹙眉,显然半点儿也不觉得小女孩儿可爱,气哼哼地道:“哪里来的野孩子,狗也不看好了,别说咬到我,就是咬坏了衣服,把你卖了也赔不起。”

    少女声音很低,又偷看了小荷一眼,大概是在小荷面前,也不大好意思多计较,拉着那贵胄公子的衣角,一脸害羞地躲了开去。

    红尘觉得,要是小荷再多说几句话,指不定这少女就肯跟着他们一起走了。

    低下头,红尘看小女孩儿要哭不哭的模样,笑了笑,拿出一块儿糖来哄她。

    小姑娘一下子就高兴起来,一张嘴,露出缺失的门牙,含糊不清地道:“谢谢大姐姐,大姐姐别怕,大青真的不咬人,它可乖呢,是个乖宝宝。”

    红尘点点头,顺手胡噜了下那只大狗的脖子,看着大狗舒服地闭上眼睛哼唧,笑道:“是只好狗,很有灵性,好好养着。”

    她不觉想起自家的平安。

    不过,平安可没有人家这般威风凛凛,这狗看着还没成年,却十分高大健壮,应该是一只狼犬,就是有点儿瘦,想来也是吃不饱的缘故。

    这么可爱的孩子……

    红尘叹了口气,看那孩子被大狗驮着跑过去照顾她双腿残疾的爹爹,也知道自己是带不走这孩子了。

    “希望情况没那么糟糕。”

    林旭也叹气,“也许大部分人走了,狼群闻不见味,不会过来骚扰。”

    “嗯。”

    虽然很多人不甘愿,但林旭手底下这些人的本事还不错,个顶个都和他们公子爷一样,有一张利口,说服工作进展顺利,天还没黑,最后一批要出发的老百姓就步履蹒跚地离开了这一片给他们安全和温暖的‘家’。

    红尘和林旭也跟上去。

    郝家营的人,还有一部分心存侥幸的村民到是真留了下来,加起来也有五十多人,那贵公子还要他的同伴们到是满口打保票,保证过不了两天就有粮食补给。

    “怕什么,等小爷的人到了,给你们进山打几个大的,咱们痛痛快快吃肉。”

    红尘还隐隐约约听见对方得意洋洋的声音。

    林旭摇头:“哪里是来赈济灾民,根本就是过来游玩的。”

    “别管他们来干什么,有这份心就很了不起。”

    一行人渐走渐远,红尘负责领路,她领着大家伙走,自然是走最平坦最舒服的道路,一路上平平安安,一点儿危险也没有遇到,只是路上捡到两只冻晕了的野兔,还有一只狍子,拾掇拾掇,到是能打打牙祭。

    那些老百姓们都觉得此行很顺利,精神倍增,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说,这是山神保佑他们呢。

    走着走着,红尘忽然停了停,回头看去,脸色变了变。

    “怎么了?”

    这会儿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也是夕阳西下,夜色将近。

    “出事了。”

    红尘话音未落,后面远方,就隐隐约约传来狼嚎声,似有若无,听不太清楚。

    但老百姓中的那些猎户们,顿时就精神紧绷,有个头发花白的老猎人额头上汗水滚滚:“是狼群,而且……很多。”

    他身边的同伴也道:“听声音像是……像是……”

    话终究没有说完,人群一下子就沉默,有些明白狼群危险的,庆幸不已,这要是真和狼群对上,就算最后成功杀退了对方,他们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要死多少人?

    没有人提议回去救人,不是他们狠心,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红尘使了个眼色,林旭就叫探子前去探探情况,顺便派人通知官府。

    只是做这点儿事儿也就是聊胜于无了,谁心里都清楚,官府派人过去,可能就是看看有没有幸存者,或者若是有残缺的尸体留下来,也能给收个尸。

    但被一群饿狼围攻,恐怕连尸体也不复存在。

    接下来,大家越发小心谨慎,又走了有片刻工夫,探子小声和林旭说了几句话,林旭的脸色就变了下,沉吟片刻,一声招呼,身边好手都集中起来。

    “……是不是那几个人把狼群引过来了?”红尘轻声问。

    林旭半晌才道:“以防万一而已。”

    “他们来了。”

    红尘停下脚步,举目望去,就听见稀稀落落的马蹄声,声音还有一段儿距离,但是很快。

    “应该是那几个京城里的贵公子。”

    那帮人出外‘游玩’,怎么可能没有好手跟着,事实上,红尘一早看出这帮人身边带着的都是一等一的好手,不比她的侍卫差,遇见狼群,别的老百姓生死难料,他们几个脱身而出的可能性很大。

    “马很快,狼也许追不上。”林旭听了听,总算松了口气笑道。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七章 狼群
    &bp;&bp;&bp;&bp;行进的人群不停歇。

    但是人这么多,想要加快速度根本就不可能,后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林旭和红尘也不过寥寥几句话的工夫,就能听见后头有人大喊大叫的。

    “慢点儿,慢点儿,仔细别摔着诺诺。”

    红尘借着火把的余光看过去,就见几匹白马匆匆而来,马背上的少年十分狼狈,头发蓬乱,衣服也乱糟糟的,一脸惊惧惶恐。

    到是他身边的那些侍卫还算镇定自若,看骑马的动作,个顶个都是高手。

    林旭看了他们一眼,就稍稍松了口气。

    “还算懂事的。”

    这帮侍卫身上都戴着药包,可以遮蔽气息,而且刀没有出鞘,弓箭也没有用,想来不曾杀伤那些狼。

    此时此刻,敌众我寡,还杀了狼来招惹狼群的怒火,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而且,天色已晚,这些人能在狼狈逃命的时候还追踪到大部队的痕迹,一路追上,显然都是追踪的高手,或许以前当兵的时候,都是斥候。

    那贵胄少年也看到了人群,登时松了口气,骨碌碌从马背上摔下来,让一个侍卫扶了一把,这才没有摔个狗啃泥,他却不领情,反而恼怒道:“我爹让你们保护我,你们就是这么保护的?跑就跑吧,至于这般疲于奔命吗?还高手呢,一只狼都没给我宰了,你们算什么高手!”

    那侍卫一脸无奈。

    事实上,究竟为何如此,他们已经解释过好几次,奈何小少爷听不进去,现在又累又渴,精神紧绷,到也没力气分辨,反正这回让自家小少爷好好回到家,以后再也不干这种差事,宁愿去做苦力。

    那边苦着脸伺候小少爷,这边见没有危险,才放下些心。

    “走吧。”

    红尘挥挥手,队伍就继续前行。

    这帮人既然已经跟上来,那就顺便带着一起走,总不能真把他们再给打回去。

    那贵公子回过神,却气急败坏地道:“你们没有听见吗?有狼群下山了,漫山遍野的,都不知道有多少,那些村民可还留在那儿呢,你们就不管管?”

    林旭头也不回:“已经通知官府。”

    这话说得轻飘飘,毫无力度,气得那贵胄公子眼珠子通红:“通知官府?官兵赶过去人都死光了。”

    红尘有些不可思议,轻声问:“那这位公子的意思是?”

    “还能什么意思,快回去救人啊!那里可有几十口子人呢,我们逃出来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狼围堵过来,他们绝对抵抗不了,再不去救,大家就没救了。”

    贵公子一脸的焦虑。

    红尘这会儿却柔和了眉眼。

    即便这少年有各种毛病,还自以为是的很,但他这颗心还是好的,那些京城纨绔子弟,不知有多少根本不把普通老百姓的命当一回事儿,自私自利。

    眼前这位,固然也逃了,也先顾着自己,还颐指气使,有点儿不把自家这群人的命当回事儿的意思,可他能说这一番话,已经算是难能可贵。

    林旭随手牵着红尘的缰绳,让她离自己近一些,温声道:“注意前路。”

    红尘点点头,知道自家这位林师兄是劝她不要多想,那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脑子还不清楚,分析他的话,着实没什么意思,还是把精神集中起来,注意点儿别带错了路为好。

    那贵胄少年一下子又没人理会,再加上这一路上担惊受怕,情绪很不稳定,眼泪都落下来。

    “你们的血是不是冷的,连一点儿同情怜悯之心都没有?”

    他声嘶力竭地喊,林旭也不生气,只是淡淡道:“别喊了,再把狼给招来。”

    那少年登时闭嘴。

    林旭叹了口气:“我分出探子和人手去通知官府,如今这里有一战之力的还剩下二十余人,放任老弱妇孺走夜路,还是山路,分毫不管,根本不现实,这二十多个人,最多能再分出三五个出去做别的事,显然,三五个人对上狼群,那就是自投罗网,送命去了,他们里面,虽然有衙役官差,也有我的侍卫,但每一个都有妻儿父老,尽职尽责没问题,白白送命的事,我不能让他们去做。”

    那些侍卫们没吭声。

    官差显然也顾忌少年的身份,不好说话,但看他的目光,都带着几分古怪。

    少年一下子就呆住。

    他显然是吓坏了,根本没有想过眼前这些人也是血肉之躯,也会害怕,也会死亡。

    此时,僵硬地下了马,浑身发抖的那少女,才慢慢回过神,扶着贵胄少年,咬着嘴唇:“朗哥哥是好心。”

    谁也没说他不是好心。

    红尘转过头去,脸上也不觉露出几分忧色。

    隔着夜幕,看不到远处的情形,但只看这几个人狼狈逃窜出来,就知道后头情况着实不好,也不知那些留下的百姓们,究竟能活下几成。

    红尘和林旭都见惯了各种各样的人,对于这样的贵公子,遇到眼下的事,做出这等反应,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那些灾民们但凡听见的,就不免有些愤愤不平。

    “切,当初小姐劝大家伙离开,也不知道是谁硬气地非不让,还说自己有多么本事,狼来了照样杀了吃肉,现在可好,自己丢下郝家营的乡亲们跑了,到跑到这儿来耍威风。”

    说话的这个,大约不是寻常村夫,有点儿见识,嘴巴也刻薄,几句话声音不低,顺着风传到那少年耳朵里,让他的脸一下子红起来,恼羞成怒,扑到马上扯开嗓子就喊:“不走了,我不走了,回去,咱们回去。”

    红尘:“……”

    少年的侍卫笑了笑,走过去很温柔体贴地给了少年的后脖子一下。

    那少年就瘫在侍卫怀里不动弹了。

    “抱歉,我家少爷少不更事,诸位原谅则个。”侍卫的年纪,其实看起来和那少年也差不了几岁,却是成熟稳重的很,连连作揖鞠躬,一脸歉意。

    罗娘和小严刚从前面巡视回来,看了前因后果,不觉失笑道:“我看你这人不错,功夫也好,跟着你们家少爷当奶娘也太委屈了,不如来跟我们家小姐?保准有你们建功立业的机会。”

    侍卫心有戚戚焉,奈何面对这般明目张胆挖墙脚的举动,也不敢随意说话。

    说笑几句,紧张的气氛渐渐有些消减。那些老百姓们也不再总频频向后张望,提心吊胆的了。

    又走了小片刻,红尘忽然一眯眼,使了个眼色,小荷蹭一下飞出去,只听‘哎哟’一声,三个黑乎乎的东西就被扔出来。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呜——”

    红尘定睛一看,就不觉蹙眉,一只狗死死咬着小荷的手腕不撒嘴,小荷很淡定地伸出细长的剑,拿剑背拍了下,那狗就疼得一瑟缩,飞奔而去,护在另外两个黑影前面。

    “是菜丫头。”

    后头村民揉了揉眼睛,惊讶道。

    红尘也看见了,这三个人,一个就是那个瘦弱小女孩儿,另一个是她的狗大青,还有双腿扭曲,不良于行的中年男人。

    众人面面相觑,那中年男人还带着几分惊惶,说话有些气息不匀,喘息了几声,焦急道:“我们,我们是逃出来的,多亏了大青,真惨啊,不知道有多少狼下山,都跟饿疯了似的,连火也不怕,见人就撕,好多人,好多人……”

    他哽咽了声,几乎说不下去。

    红尘心里一沉。

    其实一开始,她也不是没有心存侥幸,也许郝家营那边损失并不很大,也许狼群没那么凶残,可惜,这些都是妄想罢了。

    林旭冷下脸:“快些走。”

    他的那些侍卫也顾不上保存体力,尽力四下帮忙,行动不便的老弱都尽可能地上车,加快了速度。

    红尘心里清楚,这狼群开了荤,见了血,会更加的凶恶,那点儿……人,可不够它们吃的。

    想了想,红尘闭上眼过了一下此地的地形图,忽然想起来:“罗娘,你是不是有个庄子在附近?”

    罗娘点头,“在东面不远,我养了很多羊。”

    那是个新庄子,也是最近才建的,养羊除了要喝羊奶,吃羊肉之外,也是想要羊毛。

    最近她们和羊毛打交道的时候多些。

    红尘吐出口气:“试一试吧,你马上传信儿过去,让庄子里的人都走,临走之前杀羊放血,顺便把庄门敞开,羊圈到不用拆。”

    罗娘和自家小姐也算心灵相通,登时明白,连忙去办,和自家庄子联系,飞鸽传书也比较快。

    林旭又派出去几个探马,四下搜索,尤其监视身后,就怕让狼群给吊上。

    他们带着这么多人,跑又跑不快,要是让狼群给吊上了,那可不知道要损失多少!

    “吩咐下去,把咱们能用的兵器再分一份,所有青壮在外,老弱在内,能用的家伙都准备好。”

    林旭简单交代道,“以防万一吧。”

    大家继续前行,走了一会儿,红尘忽然一笑:“罗娘立了一功。”

    罗娘满头雾水。

    随即,红尘的脸色又一变,厉声道:“再快一点儿。”

    那些老百姓们还好,他们都吃惯了苦,也大多数走过不少山路,行路虽然艰难,熬一熬也就过去,可那贵胄少年,少女那一行人,却有点儿受不住了。

    少年已经醒过来,和他的同伴们在一起,四个男人围着两个女孩子,即便是骑着马,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几个人都受不了了,尤其是那两个女孩子,气喘吁吁,精神萎靡。

    “歇会吧。”

    其中一个年纪稍大一点儿的公子道,“我看诺诺和倾倾的身子受不住了。”

    侍卫们对视一眼,还是领头的那个安抚道:“再坚持坚持,咱们现在不能歇着。”

    贵胄少年小声嘀咕:“歇一会儿又怎么了!”

    他昏了片刻,总算从惊惶中恢复了些许,大约也知道自己这帮人的所作所为,算是闯了大祸,害了很多人命,心情复杂得很,到也不好意思闹得太厉害。

    这边嘀咕,红尘和林旭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反正不会为了他们几个就耽误赶路。

    相反,红尘还不断催促,语气越来越急迫。

    那两个娇贵女孩子真有点儿受不了,眼睛发红,诺诺更是咬牙切齿:“我看,他们就是故意整咱们呢,想扔了咱们!”

    红尘脸色极为严肃,忽然道:“林师兄,你点一点,咱们还有多少人能用?”

    “十七个,都是好手。”

    “嗯。”

    红尘轻声吩咐下去,十七个侍卫,衙役出列,齐齐拿出兵器,举着火把向后走。

    一直跟在队伍里的大青低声咆哮,一声又一声,急促又紧迫。

    这会儿,所有人都发现不对了,有个老人家回了一下头,吓出一身的冷汗:“狼,狼!”

    “别乱!”

    绿油油的眼睛,乍一看去密密麻麻一群。

    红尘冷静地道:“狼不算多,加起来也就几十只,我保证,不会有事!”

    这应该是一个小族群,狼王的年纪不大,一身青黑色的毛,在夜色里也闪闪发光。

    毫无征兆,呼一声风响,就有好几只狼扑了过来,凶狠又快速,队伍里好多马都没受过训练,驴叫马鸣,登时混乱起来,小荷一箭射出去,长长的箭直直钉在狼王的前爪上,分毫不差,入地三寸。

    换了别的狼,这一下就能让它崩溃,不过此狼王的确与众不同,愣是一口咬断了箭柄,就这么血淋淋地立在雪地里。

    红尘深吸了口气,张开手,气息放出去。

    要是换了以前,她一准儿能号令百兽,可现在一身灵气却被孽债阻拦,而且又面对的是饿狼,她实在是没什么把握。

    不过,狼王似乎颇有灵性,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看着红尘,渐渐竟露出几分思索之意。

    双方一时没有动静。

    老百姓们害怕得瑟瑟发抖。

    那些狼竟然很有纪律性,面对即将入口的食物也没有胡乱攻击。

    半晌,红尘蹙眉,转头厉声道:“是谁刚才吃狼肉了?哪一个,站出来!”

    所有人一愣。

    红尘的目光就落在最后赶来的几个贵公子贵女身上。

    那贵胄公子怔了怔,气急败坏地道:“什么意思,什么意思,小爷我就是说说而已,狼肉有什么好吃的,给我我都不屑一顾。”
正文 第四百一十八章 脱险
    &bp;&bp;&bp;&bp;少年显然也有点儿害怕,语无伦次,还有一股子委屈,鼻子一酸,差点儿就掉了眼泪。

    想他在家也是宝贝疙瘩,从上到下,就没有人不宠着,溺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哪里吃过半点儿苦,可现在到好,又是被狼追赶,担惊受怕,还连想也不敢想一想,那些被扔在原地的村民们会是什么下场。

    他觉得自己要是想了,也许下半辈子就别想睡个踏实觉。

    这会儿到好,好不容易逃出来,竟然又遇到了狼群,还来不及害怕,竟再一次变成了引来狼群的罪魁祸首。

    “不是我!”

    少年一跺脚转身就要跑。

    他的侍卫显然很了解自家少爷的性子,一把拎住,拎起来搁在肩膀上,神色凝重地道:“这位小姐,别人我不知,但我从没有让少爷离开过我视线一刻,他就是想,也没有机会惹祸。”

    一时间,众人鸦雀无声。

    那个叫诺诺的女孩子神色不定,看了红尘一眼,小声问:“什么叫我们吃过狼肉?谁说狼是为这个来的?”

    她一开口,众人也一愣。

    一直情况危急,众人习惯性地顺着红尘的话去想,还真没想过,她凭什么这么说。

    “难道这个小姐通兽语不成?”

    诺诺轻声道,语气略带一丝轻慢。

    红尘也顾不上和她们计较,冷着脸道:“我不算通兽语……”话音落下,所有人的脸色就有些奇怪。红尘却看也不看,转身看向那些狼,高声道:“你们可是说,有人杀了狼吃?”

    她声音不低,周围大部分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噗嗤。”

    即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那几个京城来的贵人也忍不住笑出声,被别人一瞪,也知道不好,连忙收敛了笑意,却不自觉嘀咕:“真以为狼会说话呢?这人……还挺有意思啊!”

    “呸!”

    这种时候,谁还管她有意思没意思,所有人心里都绷着一根弦,然后就看到那头比别的狼,都要高出半头,虽然瘦了些,却凶悍异常的狼……点了点头。

    不知道有多少人本能地去揉眼睛,觉得是自己眼花了。

    那几个京城贵人,也都愣住。

    叫诺诺的小姑娘整个身体都僵硬,脸上隐约带出一点儿惊恐。

    红尘叹气:“是狼王之子?”

    “嗷,嗷,嗷——”

    几十只狼一起嚎叫的动静,简直惊天动地,吓得不知道多少老百姓扑通一声跪下。

    诺诺更是踉跄后退,躲到其他同伴身后,再也不敢吭声。

    “那就指出来,是谁?”

    红尘冷声道。

    “嗷嗷!”

    无数只狼盯着那帮京城来的贵人。

    一瞬间,绿油油的,和鬼火一样的眼睛,都微微闪烁,所有的狼蠢蠢欲动。

    那帮少男少女们浑身冷汗淋漓,面面相觑。

    “是谁?”

    “谁啊?”

    其他百姓们心里也一阵阵发毛,看向他们的目光十分古怪,要不是顾忌他们的身份,恐怕都想抛下人独自逃走了,估计再过一会儿,真有人会不顾一切地逃走。

    哪怕山路艰难,一个人走更危险,也比落到狼嘴里,死无全尸要好得多。

    “不是我们。”

    领头的那个少年咬牙切齿,“肯定是,肯定是……”他一转身,看见一块儿跟来的菜丫头还有她爹爹和大青。

    “肯定是他们,说不定他们饿极了,你们看看那只狗,那么凶,说不得连狼也打得过。”

    少年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到是那些村民都皱眉。

    菜丫头眼眶一红,几乎要落泪:“我没有,我不敢的,爹爹说了,这种时候不能招惹那些狼。”

    村民也跟着搭腔,“菜丫头很懂事,她爹没当兵之前,也是最好的猎人,大冬天碰见狼,谁敢乱碰,别开玩笑了。”

    京城里来的这群人却是振振有词。

    “除了他们还能有谁?他们刚到,狼就追上来了,咱们这些人难道还有喜欢吃狼肉的不成?想吃什么山珍海味没有?”

    别说,这帮人说的还有点儿道理。

    一群狼似乎很是不耐烦,嘴里不停地发出威胁一般的咆哮。红尘皱眉道:“究竟是谁自己心里清楚,为了大家伙儿的安全,你就自己站出来。”

    所有人都不说话。

    红尘也知道,这种情况下让那人主动站出来很难,叹了口气,“放心,狼的命在人的心里不金贵,吃狼也是很自然的事儿,虽然时机不对,却绝对罪不至死,我保证他的安全。”

    所有人面面相觑,还是不说话。

    这下连那少年都有些懊恼,气道:“究竟是谁,赶紧站出来得了,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再说了,要是解决不了,大不了和这些狼拼了,难道咱们还真能让人为了只狼就偿命不成?”

    还是没人说话。

    红尘叹气,一挥手。

    所有的侍卫都齐齐向旁边退开一步。

    “你,你这是做什么?”

    那少年急声问,声音都有些扭曲。

    “节省时间。”红尘点了点狼群,“哪个有胆子,自己来找,找到了让他磕头赔罪,把东西还给你们,嗯,让他偿命也行。”

    这话红尘说得阴测测的,那少年也不知为何,心中一凉,明明这话很没有道理,竟然一时说不出任何一句来反驳。

    那一伙儿中的两个女孩子,瑟瑟发抖,脸色煞白,几个男子脸上也颇为不自然。

    这时,真有一只狼迈着谨慎的步子,一步一步走过来。

    所有人拼命向后退,却又不敢退得太快,只能手里握紧了兵器,诺诺吃力地抓住火把,挡在身前,来回舞动,声音都有些尖锐失态:“不许过来,别过来——”

    “嗷!”

    那狼凶猛地飞身而起,扑了过去,诺诺只看到血盆大口,腥气扑鼻,白眼一翻,整个人昏倒在地。

    她的同伴们都大惊失色。

    “快,快救她!”

    少年使劲拍打侍卫,领头的侍卫冷眼旁观,脸上的表情也很紧张,却一步都不敢动。

    还是红尘赶在那狼咬到少女脸蛋之前,伸手把它的嘴捂住,凑过去和它咬了咬耳朵。

    说来奇怪,那狼瞧着虽然有点儿不甘愿,竟没有继续下嘴。

    红尘就摸了摸,从那女孩子的怀里掏出一缕雪白的毛,也不知道这毛是什么动物身上的,闪闪发光,很亮也很漂亮。

    “嗷,嗷!”

    好多狼凄厉地叫起来。

    红尘叹了口气,扶住那小姑娘,掐了掐她的人中穴把人掐醒,一看她睁眼见到凶神恶煞的野狼,又想昏倒,连忙捏住她的胳膊,疼得小姑娘哎哟一声,彻底醒了。

    “别昏了,还有没有?”红尘扬了扬手里的那一撮亮毛。

    诺诺抖着手,指了指旁边的少年,少年一怔,把自己匕首上的络子解下来,脸上又红又白,急得几乎要落泪:“这是什么?”

    小姑娘也要哭了,凄声道:“我就是看它们漂亮,只是觉得漂亮而已。”

    女孩子天生就爱漂亮的东西。

    也许是第一句出口,也许是压力太大,小姑娘终于忍不住一边哭一边说。

    闹了半天,她带着侍卫在山上看到一只落了单的小狼,那狼的腿还被藤蔓缠住,因为那狼胸脯上,还有尾巴上,都有一小片雪白雪白的毛,不是一般的白,特别亮。

    “祖父马上要过寿,我想给他制一只新的狼毫笔,最漂亮的那种,呜呜呜。”

    跟着她的侍卫都不傻,谁也不肯去杀,这小姑娘看起来弱质纤纤,一脸文静,其实也是能骑射狩猎的主儿,京城的姑娘,骑射不好的不多见。

    面上她到没说什么,回过头就偷偷摸摸一个人拿了弓箭把狼给射死了。

    狼肉炖了炖吃,不过只吃了几口,实在又柴又硬的,她不怎么喜欢,狼皮血淋淋的,她嫌腥气也没有要,就是把毛给拔了。

    小姑娘真不觉得这算什么事儿。

    “在场的谁还没杀过狼?杀狼怎么了?呜呜。”

    不是不行,要分时候啊,大小姐,红尘面无表情,冷声道:“既然都清楚了,那你就去死一死。”

    说着,红尘一刀抽在小姑娘的脸上,她登时就倒地不起。

    “啊!”

    京城这群人个个面露惊恐,连那些老百姓都吓了一跳。

    红尘这边的人到是镇定自若,似乎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红尘不管别人怎么害怕惊惧,慢吞吞走过去,低声和狼王谈了几句话,那狼王低声呜呜了几声,红尘还低下头,帮它在腿上上了药膏。

    终于,狼王长嚎一声。

    这些狼慢吞吞地退了回去。

    整个山头寂静无声,直到绿油油的眼睛再也看不到了,老百姓们才松了口气。

    但是,大家伙还是不敢吭气。

    京城来的那几个人也耷拉着脑袋,老实的不行,谁也半句话都不说,总是话很多的少年也一样。

    林旭忍不住笑了:“看来咱们一开始是用错了法子,世间之人,个个欺软怕硬。”

    这边几个人都笑了。

    红尘挑挑眉,见那帮人果然对自己避如蛇蝎,也觉得很有趣,示意了一下,罗娘走过去把那叫诺诺的小姑娘拖起来,扔到后头的马车上。

    那少年终于忍不住,浑身发抖:“你们,你们杀了她,还想,想带她去哪儿?呜。”

    他身边的侍卫恨不得捂住脸,可为了自家少爷别太丢人,还是戳了戳少爷的肩膀。

    “没死。”

    少年满脸迷糊懵懂。

    侍卫叹气:“少爷,人家小姐一看就身份尊贵非常,怎么可能随便杀人?”

    这侍卫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反正一出口绝对是好话连连,“小姐大约就是骗一骗那些狼,您看,地上一点儿血迹都没有。”

    可不是,虽然天色昏暗,但地上有雪,有泥水,却没有血迹。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那些老百姓好歹也安抚了下自己饱受惊吓的心脏,让这么一吓唬,接下来的路程就变得特别顺利,红尘的人怎么指挥就怎么走,没有人敢违逆。

    京城里出来的这帮娇贵人也一样。

    红尘的精神也稍稍放松了些,眼看着离山越发远了,想来路上会越来越安全,她到有心思打趣这帮娇贵的少年郎。

    “这位公子,你刚才污蔑人家菜丫头,如今真相大白,难道不该去道个歉?”

    那少年躲红尘和躲魔鬼似的,红尘一开口,他却不敢不听,连耳朵根儿都红了,一咬牙,竟真跑到那菜丫头面前,支支吾吾地道:“对不住,冤枉你们了。”

    菜丫头连连摇头。

    眼前少年衣着打扮那么好看,脸也长得好看,皮肤那么白净,一看就是特别尊贵的人,她见了也不免自惭形秽,这会儿人家来道歉,不免受宠若惊。

    林旭纵马过来,和红尘并肩同行,红尘也就懒得欺负人家不懂事的小孩儿。

    “你觉得山上野兽忽然增多,是正常的吗?”

    “不知道。”

    红尘摇了摇头。

    她就算是灵师,也不是无所不知,略微沉吟片刻才道,“有很多野兽都不是附近山上的,应该是深山里出现什么变故,弄得野兽们往外跑。”

    林旭也点头:“一般野兽都有自己的地盘,很少涉足陌生的地方,哪怕冬天食物稀少,应该也不至于乱成这般。”

    “无论发生什么,我们现在都顾不上了。”

    红尘看着那一大片的灾民发愁。

    林旭笑了笑:“车到山前必有路,放心吧。”

    老百姓们都只会盲从,要是不管的话,不光不能安置好,还可能给别的灾民带来很大的危险。

    红尘和林旭也顾不得考虑什么深山,凑在一起,调集人手,侦查情况,分析资料,看看哪些地处还没有饱和,可以暂时先把人安置一下。

    “这一次青壮不算少,让他们自己建造自己的居住地,只暂时给找个能安置的地处便可。”

    讨论了半天,勉强拿出一个算是可行的方案,好在粮食物资损失不大,迁往别处也不会带来太大的负担。

    “探子还没有消息?”

    红尘吐出口气,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肩膀,忽然问道。

    林旭摇头:“要有心理准备。”

    这话周围的人都听到了,就忍不住有人压抑地哭起来,后头那些留下的村民们,包括郝家营的人,大家都在一起住了很长时间,而且很多都是乡亲,还沾亲带故,怎么可能一点儿都不担心?
正文 第四百一十九章 神奇
    &bp;&bp;&bp;&bp;眼下却没力气去想后头那些,眼前的人,红尘和林旭都有点儿顾不过来。

    可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事情是他们提出的,他们就得解决。

    红尘和林旭都不是那种推卸责任的人,此事他们觉得自己有责任,无论花费多么大的代价,也不管值得不值得,都要一管到底。

    说起来,红尘觉得自己会养成这种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习惯,要去怪鬼谷先生。

    上辈子她便是如此,从那位老先生身上学到了一些品质,曾经为了这种品质,似乎也吃了不知多少的苦头,但是,在那最难熬的日子里,在已经近乎绝望,好像她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虚无的,她生在世上,却什么都没有的那一段儿时日,她能心平气和地活着,能坚持下来,没有让自己崩溃,还是要感激鬼谷先生所教导的一切。

    好像她在当时最后的生命里,每日还是把生活安排得很漂亮,只要身体允许,她就按部就班地读书,学习,写各种文章,绘画,甚至连自己跟自己下棋,也会很开心。

    所以哪怕时至今日,似乎鬼谷先生那一套东西,并不是会让一个人活得更舒服的东西,她也认为,那是她所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无论如何也不要放弃。

    “红尘,累了吗?”

    “……不。”

    红尘抬头看去,看到那些懵懂的,怅然的,麻木的面孔,也不觉有些忧虑。

    这么多人,想安排好都极困难。

    不光是他们发愁,那些负责的官差们也发愁,就是那些等着命运如何的老百姓,也愁得差点儿白了头。

    几个户部派来照管的小吏,虽然不敢说出放任这些人去死的话,也不敢抱怨林旭他们多事,可心里都直打鼓。

    这要是万一出点儿事儿,那他们可脱不了责任,丢掉一身官皮还算好的,一个弄不好,小命就没了。

    就这几个月,光是菜市口的人头就不知道落了几茬儿,好多人说那位万岁爷心地仁善,最是宽宏不过,可他们这些人可清楚,就是这个被人人称颂的宽宏大量的万岁爷,杀起人来从不手软,尤其是最近,也不知怎么的,已经死了一大批人,从达官贵族到他们这些小吏,莫名多出个罪名,悄无声息就被拖出去砍了脑袋,他们都被杀得胆寒。

    上个月孙头儿自己退了下去,都没敢让他孙子接班,就怕撞到枪口上。

    这位小吏却不知,宫里那位皇后娘娘偶尔还觉得万岁爷如今性子和软了许多,没有以前那么杀伐果断。

    “你说,安置得好吗?”

    “难,不过也别怕,一些升斗小民罢了,难道还能捅破天去。”

    话虽如此,几个小吏还是有点儿担忧。

    这等小民寻常时候是犯不着放在心上,但真要闹出事儿来,那可就是大事。

    去年也是这时候,山西那边大约是盘剥得严重了些,激起民乱,也就是千把人不到,就惊动了朝廷,后来民乱平息之后,万岁爷震怒,不知道多少权贵人家被抄家灭族呢。

    “最好还是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小吏叹了口气,半晌又道,“……要不然,我也辞了差事,先回家待几日再谋生路,就是不吃皇粮,我,我也……”

    “拉倒吧,你要真敢丢了这身皮,恐怕以后就没好日子过了。”

    别看只是户部一小吏,可平日里不光油水足,还让人畏惧,只要披着这身皮,就保准没人敢欺负,要不凭着他们往日的嚣张劲儿,一旦失势,光是‘仇家’就让日子过不下去了。

    “哎!”

    世上就没有傻子,那等话也就说说罢了,但担心这点儿是绝对不假。

    “要不咱提前做做准备,看看能不能找人再募捐一批物资出来?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房子什么的,能安置些人?”

    “那顶什么事儿,你能弄到多少?”

    两个人对坐发愁,然后就见不远处火光闪烁,林旭和红尘招呼一声,让队伍停下。

    没多久,平缓的地面上就摆好了桌椅板凳,笔墨纸砚还有账册。

    他们看得眼花,眼睁睁看着无数人从山下上山,然后排着队,一个接一个地走到林旭面前,和他简单交谈两句,拿着张纸张,或者拿着本账册,过去招呼几句,带走一批懵懵懂懂的灾民。

    官差们也被分派了一堆差事。

    两个小吏没多久,就接了一个负责点数的活儿,俩人识字,也懂一些算数,能点得清人数。

    一时到没有心思多想,两个人忙前忙后,忙得满头大汗,按照要求,详详细细地统计人数,把人群分散开,一大伙儿人都打散得比较零碎,有百十人一队,也有十几个人一队,后头还有两三家就是一队。

    也不知人家公子爷和小姐,是怎么把人分得这般恰到好处,愣是没惹来太多不满,也许老百姓们心中还有些忐忑,到底还是平平顺顺地把事进行下去。

    累了一头的汗,终于消停下来,两个人坐在一边儿歇一会儿,就听有人过去跟那些灾民们说话,有什么制盐作坊要招收三十个壮劳力,只冬日做活,每日管吃管喝,拿十个铜子,可带家眷。

    再一会儿又有人过来,都是这个作坊,或者那个作坊,再不然就有些别的差事,一下子就把灾民分出去一小半儿。

    又过了一会儿,山下又来了一批人,个顶个都打扮得体面的很,还带着下人,瞧着不一般。

    “那不是毛老爷?咱们京城赫赫有名的粮食商人?”

    小吏看见那人,揉了揉眼睛,差点儿吓一跳,别看商人在大周朝的地位不算特别高,可是能做粮食买卖的,那都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他这等小吏,平日里别说见了,远远看见就都退避三舍。

    这会儿那大人物就一副很低调的模样,身边带着管事,悄没声地走到那位公子身边。

    小吏一时好奇,就忍不住凑过去听了一耳朵。

    “一万石,不过都是粗粮,是往年的陈粮,保证不坏。”

    “嗯,记一下,先放入济贫仓去。”

    “是。”

    那边对话简单得很,他都觉得那位公子爷有点儿恨不得能少说一句就少说一句,那毛大老爷到好像很激动的样子,连连点头,也不敢多说话,交代完就恭恭敬敬地退下去。

    小吏满头雾水,却不免坐得更直了些,也是与有荣焉,高兴了好一会儿,却还不知道自己究竟高兴什么。

    “你看,那些都是什么人?”

    旁边的同伴戳了戳他后背,小吏扭头看过去,便看到一群模样古里古怪的男女老幼,围绕在那位一看就美得像仙女,让他不敢直视的小姐面前。

    这群人有的打扮得光鲜亮丽,也有的穿的粗布衣裳,还有的大冷天打着赤膊。

    可一看也不简单。

    就说那打赤膊的壮汉,大冷天,露着身子,可是通体发红,精神气十足,肌肉也硬得很,在雪地里丝毫不见寒意。

    小吏只看了一眼,就见那大汉漫不经心地瞥过来,他心里扑通扑通了好几下,只觉得那目光能钻到他脑子里去,搅得脑袋疼的要命,登时低下头不敢再多看,还扯了扯他身边的同伴:“别看了,我瞧着这帮人不是善茬儿。”

    “……还有和尚呢!”

    他的同伴到是镇定得多,见有和尚在,心里多少有点儿数,轻声道:“别不是请来超度的。”

    小吏登时愣住,半晌才叹道:“是该超度超度,要不这孤魂野鬼的,也是可怜。”

    一场灾荒,那得死多少人,多少人埋骨荒野,回不去家乡。

    这小吏猜得到是沾了一点儿边,不过,红尘叫了一帮灵师过来,是请他们帮忙选址建造安民点儿的。

    别看这千把人,在眼下似乎也不算多到离谱,可给他们建造能挨过整个冬日的住处,却不是简单的事。

    要是再碰上狼祸,那可真是要了命了。

    当然,也不只是为了这个,选个好地点,红尘自己就能办得利利索索。

    这些人一是知道红尘做这等事,也来帮忙,分一分功德,算是修行,二来,不光是眼下这些灾民,还有其它安民点儿也不太安全,让他们去看看风水,调整一二,说不定能消灾解惑,再者,当时狼群下山,下得蹊跷得很,红尘自己没空,这帮人过来,说不得能抽出人手去调查一二。

    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

    林旭表现得颇为云淡风轻,似乎智珠在握,到让周围的人也跟着静下来,不像一开始那般毛躁。

    等到天空隐隐有一丝亮光时,所有的灾民都暂时做了安排,或许还有些不合理之处,但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把大家伙儿安排好,好歹稳定了人心。

    至于之后,那就在慢慢筹谋,总不至于比现在更糟糕了。

    去后面探听消息的探子们也陆陆续续返回,有几个受了伤,看起来很狼狈。

    “……幸存十一人。”

    一通很长很长的报告,最后精简一下,就只剩下这五个字。

    林旭也没说什么,没事人似的继续工作,暂时先把灾民们安顿好,这才简单通报了一声。

    他也没有瞒着这些灾民,与其让大家提心吊胆,还不如一切都说开,有什么说什么。

    红尘轻声道:“放心,不算什么。”

    死了那么多人,是件惨事,可惨事大家还经历得少吗?如今眼前的这一批灾民,都是经历过世间万苦的,不说无动于衷,也绝不会因此就慌乱无措,相反,他们心中还有些庆幸,庆幸自己脑子清楚,没有傻到学那些人一样留下,这才又保住了性命。

    眼下这世道,只要命在,什么都好,当然,要是命都没了,那也就无甚可说。

    到是京城来的这几个,听了消息脸上发白,白得毫无血色,尤其是等到探子面无表情地把那十一个幸存者,还有一些死者血淋淋的遗物拿来的时候,他们甚至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

    “明天白日再派人去看看,若还有尸骨遗留,那就收收尸,要是没有,就把死者的名字记录下来,好歹立一个衣冠冢。”

    林旭沉吟片刻就道。

    既然遇见了,虽然没能救得了人,还是尽可能地做一些事,到不全是为了死者,主要是为了抚慰生还的这些人。

    做了这些事,大家心里都好受些。

    将将把事情处理得差不多,剩下的细枝末节,林旭手底下那些人,还有红尘身边的女官们都能代劳,红尘和林旭就赶紧回去。

    一到郡主府,换了衣服,稍微休息了一小会儿,红尘就睡不着了,起来吃了点儿东西,晌午一过,宫里皇后娘娘就急召红尘入宫。

    说是急召,不过宫里派来的小太监愣是等了两个多时辰,不让人把红尘惊醒,说是娘娘的意思,这些日子以来,红尘也辛苦了,让她好好睡一觉。

    红尘不当回事儿,可那帮太监私底下却啧啧称奇。

    “哎哟,咱家娘娘的脾气,咱们还不知道,可从没为别人费过这个心,就是太子那儿,也没这待遇。”

    “那可是荣安郡主,这点儿事算什么,娘娘待那位,真是堪比心肝儿了。”

    “郡主娘娘那张脸儿摆在那儿,要奴婢是皇后娘娘,也不会不喜欢。”

    一帮小太监偶尔嚼舌,老太监也不很管,他们都知道分寸,不该说的闲话绝对透露不出去半句,该说的东西,想传到宫里哪儿,都能传得清清楚楚。

    在宫中,会传八卦,其实也是一门本事,用得好了,照样能飞黄腾达。

    红尘进了甘泉宫,也能感受到皇后娘娘的盛宠了,可惜,那帮太监或许以为她享受得很,但实际上,呃,虽然也不是不感动,不乐意,可真有点儿受宠若惊,如果可以,稍微减一减也无妨。

    皇后娘娘正给红尘准备嫁妆呢。

    一看到她,素娘就带着两个宫女把人往屋里拽,先去试衣服,试料子。

    彩色的锦缎,大红的绸子,五彩斑斓,你一块儿我一块儿,都往红尘身上比划。

    地上更是凌乱,箱子一大堆,就是红尘在皇后这儿见多了宝贝,这回也不免看得头晕眼花,很想赶紧找个地方坐下来定定神。
正文 第四百二十章 不知福
    &bp;&bp;&bp;&bp;素娘还不停地吩咐人开箱子。

    无数只箱子从外头库房搬到宫室之内。

    红尘按了按眉心,头疼的厉害,那些衣料不是不好,相反,能让皇后收藏的,肯定都是上好的料子,可也未免太多了些,光是红色,一眼过去,就林林总总看到十几种红。

    随意捡了个签子,上面写着珍珠红,果然泛着一点儿珍珠色,十分美丽。

    “这缎子不太艳,做正装不妥,不过,做件裙子正好,春日穿一定好看。”

    素娘往红尘身上比了比,皇后撩开帘子过来,一见就笑道。

    旁边的宫女纷纷附和。

    “咱们郡主娘娘肤色好,什么都衬得起来,换了别人,这等好料子都要浪费了。”

    红尘:“……”

    好像今天听到的夸奖都能写成一本书。

    皇后娘娘却是听得特别受用,挑衣服也兴致勃勃,到好像年轻了十几岁。

    外头落了一点儿雪花。

    一帮宫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不少洒扫的粗使宫人拼命扫雪,可扫得原比不上落得更快,只能大把大把地撒粗盐。

    撒一袋盐的工夫,就见到来来回回搬东西的宫人七八波,不觉咋舌。

    “这都是从库房那边来的,好家伙,刚才箱子开了,我见里头都是满满的珍珠,个顶个又大又圆,就是贵妃那儿,怕也没有多少。”

    一边的小宫人们也是一脸的羡慕。

    那些干苦力搬东西的,却是累得气喘吁吁,有苦难言,至于看库房的那位,眼看着库房里的好宝贝们大批大批地往外搬,就跟割他的肉似的。

    “哎!”

    老春头儿一脸的苦相。

    旁边伺候他茶水的小徒弟哭笑不得:“我的好师父,那都是咱们娘娘的东西,她老人家乐意给谁就给谁,您心疼个什么劲儿!”

    “哎!”

    老春头儿白了自家小徒弟一眼。

    他能不知道这个理儿,可自从他当这个差以来,每日守着库房,****小心伺候那些宝贝,在他心里,这些宝贝真成了他的命根子,现在他们家娘娘一点儿都不在乎,流水一样搬出去让人取用,他能好受才怪。

    “师父,不是徒弟我说话不好听,在娘娘心里,就这几个大库里的宝贝,加在一块儿,也比不上郡主娘娘的一根汗毛重,这些年,娘娘给郡主的还少吗?您没见孙胖儿那家伙,每次搬东西,只要是搬给郡主,那都是乐呵呵的,高兴得不行,人家那才是聪明人,知道主子的心思。”

    孙胖儿年纪大了,比他师父还大,都老眼昏花,可他们家皇后娘娘还是肯用,还不就是因着这人有眼力劲儿,伺候得好,听说外头置办的宅子都有三座,儿子女儿养了七八个,个个都给谋了不小的前程,而且是在娘娘那儿过了明路的,娘娘逢年过节赏赐的时候,都少不了过问几句,令给添上点儿添头。

    再看看他这位师父,也算得用,要不也管不了这库房,可一大把年纪了,就知道伺候这一堆不会说话的死物,也不知道想想以后,这差事再好,难道还能干一辈子?

    “哎。”

    小徒弟也叹气,还是得看他的,有他在一边帮衬,等师父做不动了,好歹也不能让师父受罪。

    这些太监们都是无根之人,宫里似乎认个师父徒弟什么的很容易,拜干爹的都有一大堆,虚情假意的不少,但也有处的好的,那是真当儿子养,当爹孝敬。

    这小太监就被他师父当儿子养大的,自然是真心实意为了自家师父好。

    “春爷爷。”

    小太监一回头,见是小柱子,赶紧凑过去,“哎哟,这不是柱子吗?今儿怎么有空儿过来了?你现在可不一样,也算混在娘娘眼前了。”

    小柱子嘿嘿一乐,摸出一个胭脂盒,偷偷摸摸塞给他:“给你家小翠妹子去吧。”

    “小柱子。”

    老春头儿喊了一嗓子,把人喊过来,“什么事儿啊?”

    “春爷爷,主子娘娘正给咱们郡主娘娘预备嫁妆呢。”

    小柱子笑道。

    老春头儿‘嗯’了声:“娘娘早就吩咐准备,如今咱们库里好木料都不往外赏赐,从南边进上来的紫檀也积攒了两个库房,就等着将作监给打造了。”

    “可不是,娘娘对这事儿上心得很,容不得出半点儿差错,奈何今天给郡主做衣服,配上的首饰,郡主一件儿也不喜欢,瞧着没兴致得很,素娘姑姑特意让我来找找,看看还有什么好一点儿的,拿过去让郡主瞧瞧。”

    老春头儿这会儿也不敢抱怨怠慢了,虽然私底下心疼一二,可他心里门清儿,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他都明白得很,要真是个傻子,也不能在皇后娘娘身前伺候这么长时间。

    “进来吧。”

    打开库房,点亮了灯,三个太监都对满满的金银珠宝视而不见。

    老春头儿带着他们,一路走到最里面,打开一个小小的黑匣子,笑道:“你把这个拿去,保准咱们郡主娘娘不打瞌睡了。”

    小柱子往里面一看,登时愣了下。

    实在是黑匣子里的东西……实在不算多好,那是一套银制的首饰,当然不光是素色,看着像小匕首的簪子,上面还点缀了金边,还有珍珠和蓝宝石,一对儿手镯上也镶嵌了猫眼,还有步摇,上面也镶嵌了黑珍珠。

    皇后娘娘库房里的东西,就没有一样特别差的,这一套做工也是绝佳,却不同于别的首饰那般花式繁复,到是可以说一句大巧若拙。

    但就是工艺再好,那也是一套普普通通的银制首饰,瞧着就不大起眼。

    “这个……”

    “尽管去,郡主不喜欢,你回来找我。”

    “得嘞。”

    小柱子只好给捧了回去,心里却嘀咕,找你做什么,有个屁用。

    一回甘泉宫,那边的宫女见了东西,登时就皱眉:“这都什么?也太敷衍了事了。”

    小柱子嘿嘿一笑,小声道:“老春头儿给挑的。”

    那宫女嗤笑一声,翻了个白眼:“必然是那老货又吝啬东西,罢了,反正里头好首饰多了去,今天想试都试不完。”

    宫女拿着首饰进去,想了想,到没扔在一旁,随手也搁在桌子上。

    桌子上的首饰匣子开了一大堆,金光灿烂。

    红尘眯着眼睛坐在另一边,对着梳妆镜,素娘指挥五个负责梳妆的大宫女围着她转。

    好累……

    红尘忽然想,也许再折腾两次,她就真不打算成亲了,这离成亲还十万八千里,听说钦天监那边刚把吉日挑选出来,给万岁爷送过去,那边日子都没选好,可她这都进宫被折腾了三次。

    “我的好郡主,您自己也瞧瞧,这首饰如何?看看喜欢哪一套?”

    素娘一脸兴味盎然,皇后也坐在一边,一边吃点心一边点头。

    红尘哭笑不得:“……到时候礼部自然会准备,哪里用得着我们自己操心?”

    她是郡主,婚礼怎么举行,她要穿戴什么,那都是有规矩的,到时候礼部会把一切安排妥当。

    “傻孩子,光有礼部准备的衣物首饰,那你就真丢人了。”皇后摇头,“等大喜之日,你换了装,穿着打扮都会让人盯着看,若不能艳惊四座,怎能配得上你的身份?”

    皇后笑盈盈道。

    红尘木着脸叹气,好吧,娘娘喜欢就好,她目光在那些金光灿烂,一看就头皮疼的首饰上溜了一圈,指了指黑匣子,连忙道:“这一套我瞧着就很不错,不如试试?”

    素娘捡起来一看,略略蹙眉,再一看,就舒展了眉头:“也好,虽然是银制的,却也精巧得很,看这手艺,应该是大家之作。”

    说着,就点了两个宫女帮红尘装扮。

    “我的好郡主,您也别不耐烦,首饰就是给人佩戴的,您要是戴了,也省得它们明珠蒙尘。”

    娘娘拿来给郡主用的,自然都是新首饰,旧的不会出现,这么多好的珠宝首饰,从打造出来,到进到娘娘面前,送入库房,从来没有机会戴在美人的身上。

    很有可能,过个几年,它们不负光鲜,就被当成垃圾一般送回将作监重新被熔炼成金银。

    这有点儿像首饰的轮回一般。

    可它们每一件被打造出来的时候,也是那些工匠大师的心血,也是盼着它们能漂漂亮亮地出现在美人的身上,被人欣赏,被人夸赞,甚至流传百世的。

    素娘说着说着,还感叹起来,红尘连忙道:“姑姑说的是,我看这套就很好,今天就戴它,不换了,其它的也好,素娘姑姑的眼光我信得过,都听您的。”

    “哎。”

    素娘一下子就高兴起来。

    皇后也来凑趣,还拿出笔墨纸砚,细细描绘一番,很想着给红尘画一些漂亮衣服来穿。

    问题是,她这个技能……恐怕还不大熟练,至少她异想天开的那些想法,素娘都知道,拿出去得为难死针线房的那些人,按照娘娘的想法做,衣服出来肯定不能穿,可要是不按照做,那岂不是违背了旨意?

    为难就为难吧,素娘不操这心。

    红尘一眼也能看出来,自然不能让自家皇后娘娘的面子上过不去,笑眯眯凑过去也给添了几笔,说了说想法,皇后只要见她喜欢,自然是哪里都好,被改了设计也高兴。

    不光素娘,在旁边等着伺候的针线房上的嬷嬷和宫女,也都松了口气。

    等把设计图纸都拿回去,往上面一递,针线房的几个手艺最好的师傅纷纷笑道:“没想到咱们皇后娘娘的眼光这么好,这花样子画的好,这衣服改得也好,穿起来效果肯定不错,你们多练习练习,这衣服一出来,指不定好多娘娘们想要。”

    一群师傅对皇后娘娘钦佩万分。

    那几个知道真相的,讪讪一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哪里是娘娘的设计佳?真看见娘娘设计的东西,得为难死你们!

    老春头那边儿,也第一时间就知道郡主选了他帮着献上去的首饰。

    他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到是他那小徒弟满头雾水。

    在这之前,小徒弟不知道抱怨了几次,说自家师父不会来事儿,在这种时候也吝啬,你说说,东西那都是人家皇后娘娘的,他这个师父心疼什么!

    结果,郡主还真就喜欢那寒碜的东西!

    在小太监心中,首饰当然是越名贵越好,那一套,和送到郡主娘娘眼前的首饰比,那不说天差地别,也有好些差距。

    老春头儿品了口茶,笑道:“小子,别以为你已经成精了,在这宫里,你还嫩得很,今天教你一个乖,听好了,主子们的心思,可跟你这没眼力劲儿的奴才不一样,别拿自己的想法去揣测主子。”

    “就说咱们这位郡主,你恐怕也不是不知道她的性子,人家长大好,天生丽质,对于这些珠宝首饰,华服就不大放在心上,你想想,皇后娘娘那儿还能少了好东西,那些东西,你恐怕一辈子也有不了一件,可人家郡主扔着玩,皇后娘娘恐怕还会说,既然郡主喜欢,多准备点儿让她继续扔,在她眼里,你这首饰有多好,恐怕她这会儿都看不出好来。”

    “啊?”

    小太监一脸懵懂。

    老春头儿一脸高深莫测:“郡主在甘泉宫待了有大半日了,肯定累得慌,光看首饰,恐怕也觉得又晃眼,又累,这时候,她选我进上去的那一套,自是理所当然了。”

    “啊?”

    “你怎么那么笨,我选的首饰多轻便,多简洁,梳繁重的头型肯定不合适,越简单越出效果,郡主多玲珑剔透的人,一看就知道,她不选这一套才奇怪。”

    “啊?”小太监更惊讶,说了半天,一句话就完,郡主嫌麻烦啊!

    红尘确实是嫌麻烦,她都不记得,自己究竟试了多少个发型,试了多少套首饰,被折腾着选择了多少料子……不是她不识好歹,她也不是不喜欢华服和珠宝,哪个女人不喜欢呢?

    但她现在惦记的是外头的事儿,心里还总有些奇奇怪怪的不安,真没有力气享受女孩子的小乐趣了。
正文 第四百二十一章 嫁妆
    &bp;&bp;&bp;&bp;红尘试衣服,试妆,试得心不在焉。

    皇后也不生气,在这位娘娘眼里,不能让自家小姑娘感兴趣,那就是这料子不够好,头型不够出色,首饰不够精美,再换便是。

    要是她这儿,连能让自家小姑娘心满意足的好东西,都找不出几套,她这个皇后也就白当了这些年。

    当然,皇后也猜出一点儿,知道红尘惦记外面那些事,却更不以为意,拉着她在身边坐好,细细地整理她头上点翠的簪子:“红尘你记得,这世上的事,永远都做不完,有很多事,尽了心便好,不必去强求结果。”

    红尘一笑应了:“娘娘放心,我知道的。”

    皇后拍了拍她的胳膊:“作为一个女子,你得学着让自己开心,学着在所有琐碎的事情上都给自己找乐子,你想想,眼下这一桩,就是你人生最大的一件事,你不成亲也就罢了,既然要成亲,总不能让自己留下一星半点儿的遗憾,怎么能不上心?还有,嫁妆是女人的底气,也是一个女人的依仗,你可别觉得俗,就是天上的仙子出嫁,她要是没有嫁妆,夫家不嫌弃,她也觉得直不起腰来。”

    红尘:“……”

    好吧,娘娘说得挺有道理,虽然她觉得,这道理自己听不听都无所谓。

    她现在要嫁的那个人,不算是高门大户,更不是世家贵族,没那么多的规矩,他甚至连自己的亲戚们,可能都不会轻易去认下来,那么自己也没机会过家长里短的幸福日子。

    说起来,未来婆家应该是鬼谷,至于鬼谷,她自认为了解的绝对不少,鬼谷的人,到不是清高到不在乎红尘俗物,好像贪财喜欢赚钱的有好几个,但她就是分文嫁妆没有,只要她能展现出让人敬佩的能力,那她就能在鬼谷站稳脚跟,即便她只是一个女子。

    鬼谷天机阁的前任阁主欧胜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本匠户之女,因父亲得罪朝中权贵,家破人亡,她也流落江湖,后和鬼谷一弟子相恋成亲。

    当年成亲,这位欧胜男欧姑娘可谓一穷二白,连身上的衣服也是未婚夫给她购置,可自从入了鬼谷,第二年就因为天分卓绝入鬼谷内门,不过十年光景,已经坐到天机阁阁主的位置上,这都成了传奇故事,每每闲暇便让鬼谷的那些老人们当八卦说给新人听。

    就是欧胜男最落魄的时候,谁又在乎过她的嫁妆几何?

    红尘也就随便在脑子里想些闲篇,放松放松,在娘娘面前,到没心思辩这个。

    娘娘兴致勃勃地给她准备嫁妆,她只要高高兴兴地接着就好了,闹那么多幺蛾子做什么,难道嫁妆多了,还是坏事不成!

    说来她没少帮罗娘她们准备嫁妆,到还真没考虑过自己,此时也不禁提起些兴趣,凑过去和娘娘一起填单子。

    床要几套,都用什么木料打造,软榻,罗汉床,架子床,拔步床等等等等,设计上要精益求精。书房要怎么摆置才好,书柜也要多打造些。

    这些都是嫁妆里的大件儿,需要花费时间的,皇后手里头到是有旧的,即便是旧的,也很名贵,还是古董,但这毕竟都是要用的东西,又不会用来收藏,新的更妥当。

    除了这些,古董摆设也是大头儿。

    皇后干脆拉着红尘去她的库房看。

    库房也有了年头没正经开过,好多东西十几年都没有动用,下人不敢怠慢,物件保养得还是极好。

    红尘本来以为自己在鉴定古玩方面,造诣算是不错,可看到琳琅满目的古董摆件,还是深感学识浅薄,很多根本就不认得。

    皇后失笑道:“瞧着顺眼喜欢的就是好东西,等收藏回去,觉得感兴趣了再查来历也不迟。”

    满屋子的古董,红尘一眼扫过去,先看灵光,别说,这里不愧都是珍品,没有灵光的少,每一个物件,似乎都很有活性似的,有一些甚至只差一步,便能生出灵性。

    “可惜了。”

    红尘叹了口气,“它们都被放在库房里,没有人经常欣赏把玩。”随手拿起一个古朴的酒樽看了看,“比如说这九龙御樽,本是盛酒之物,以上好的百年佳酿蕴养,才能生出灵性,如今放在这儿,明珠蒙尘!”

    皇后随手就把它拎起来,搁在一边的箱子里:“那好,等下红尘拿回去装酒喝,你婚礼就能用得上,说起酒,我记得我还有窖藏的百年佳酿,万岁五十寿诞的时候用了一批,还剩下百十坛,就咱们红尘成亲时用吧。”

    红尘:“……”

    “珠宝首饰这些都不够好,也就咱们试的那些还有些样子,不过我到给你存了几块儿好古玉,你自己拿着就是,其它的,让将作监绘了新花样,到时候挑了打造新的。”

    琳琅满目的珠玉宝石,这一多,瞧起来还就真显得有些寻常。

    “剩下的……庄子我这儿不多,也不太知道情况,到时候你亲自去挑一挑,要过过眼才知道好不好,我到怕那庄子已经不成样子了。”皇后叹气,“你别小看庄子,这东西看起来不显山不露水,每年的进项似乎也不算多,却胜在稳定,细水长流,比商铺一类都要稳妥些,唔,宅院什么的,我手里也没有好的。”

    皇后皱眉,“时间还是太短了,怎么早先就没想着这个!”

    她毕竟是皇后,深居宫中,吃喝不愁,银钱完全派不上用场,她也不可能想到去置办什么庄子,宅子一类。

    “指望礼部可不成,好的庄子宅子,他们才不会轻易给咱们红尘当嫁妆。”

    就是宫里的公主出嫁,只要不是特别受宠的,礼部那边也就给准备得面上光鲜罢了,何况红尘只是个郡主,礼部说是准备嫁妆,也仅仅是意思一下。

    “……最近素娘到是常常出宫,她在宫外认了个干闺女,好像挺能干的,这事儿也不必使唤旁人,让她去办,我到放心。”

    红尘失笑,也不推拒,皇后娘娘给什么,她都收着,上辈子她出嫁时,也有御赐的,大批大批的嫁妆,早年不明白,只当是万岁的恩德,现在在这座库房中,看到那熟悉的镶嵌宝石的宝刀,更眼熟的……九龙御樽,还有什么不明白!

    上辈子娘娘身体败坏,去世得早,可也没少了她的嫁妆,想来虽未必有今生这般费心费力,却也足以让她一生都再无忧愁。

    此生能让娘娘这么开心地给她准备嫁妆,其实,真是件很好很好的事了。

    红尘安安心心地陪娘娘玩了一日,到天擦黑,才被送出宫门,一块儿出宫的还有一大堆箱子。

    光是箱子,看起来就名贵异常,其中一个玳瑁箱子,看得人都心惊肉跳,搬运的小太监生怕路上让人抢了去,恨不得拿黑布给它包裹起来。

    天色暗淡,连皇宫里都静谧得很,偶尔有几声鸟叫,洒扫的粗使太监,一点儿动静都不敢发出。

    十三公主围着披风,静静地看远处那一团火光,越走越远,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

    宫女没敢说话。

    嬷嬷却忍不住劝了一句:“天色不早了,公主身体不好,该回去喝药了。”

    自从闹了那么一出,公主的身子就始终有些孱弱,今年冬日天冷,稍微吹一点儿冷风就要头疼,她们这些下人,伺候得不敢不精心。

    “贵妃娘娘说,要把我许配给什么人?”

    十三公主忽然开口,声音冷冷淡淡。

    嬷嬷和宫女愣了下,吱吱呜呜的,半晌才道:“我的好公主,您就放心吧,贵妃娘娘只您一个女儿,怎么也不会害了您去。”

    十三冷笑,到也没再多言,转头就向回走。

    一直跟在她身边,始终没有说话的一个老嬷嬷,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十三公主的肩膀,入手如此瘦削,心疼得老嬷嬷眼泪都落下来。

    十三身体僵硬了下,也红了眼眶,却努力不去掉泪,轻声道:“陆嬷嬷腿脚不好,冬日里容易受寒腿疼,您家离得那么远,可别进宫了,等开春再来。”

    陆嬷嬷是十三公主的奶嬷嬷,多年前就放出宫去,别人都说,那是公主和她感情太好,贵妃娘娘容不下,不过,十三公主到不这么觉得,她那个母妃还不至于如此。

    而且,嬷嬷出宫不是坏事,十三也想看着自家的奶嬷嬷回去坐享天伦之乐,为了她,奶嬷嬷和亲儿子亲孙子都生份了,早些回家也没什么不好,再说,宫里又有什么好的,尔虞我诈,祸患纷争,层出不穷,要是一直留在宫里,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保不住真正待自己好的这些人。

    陆嬷嬷把公主送回了宫室,看着她点了灯,坐下读书,自己捡了针线活,叫上那几个大宫女一块儿做。

    只是谁也没有做针线的心思。

    “你们的意思,公主瞧上了那位林公子?”

    几个宫女面面相觑,半晌才道:“咱们公主是喜欢那人,奈何缘分不够,也只能算了。”

    陆嬷嬷面上和蔼可亲,笑得也很温柔:“无妨,公主乃天之骄女,不愁嫁。”

    她低下头去,慢吞吞地做着针线,速度很慢,没办法,老了,手脚不像以前那么利索了。

    公主喜欢的东西啊……别的到无所谓,可这男人,确实不能凑合,一定要找一个公主真正喜欢的才好,要不然以他们家公主的性子,这一生哪里还会快活!

    林公子既然不错,公主又喜欢,那总要想办法让公主如愿。

    陆嬷嬷在宫里住了一夜,第二日才带着大批的赏赐走了,她一走,几个宫女都松了口气,别看这老嬷嬷已经不在宫里,但她是宫中的老人,向来手段厉害,早些年几个小宫女没在她老人家手底下受罪,就是如今伺候公主的嬷嬷,也不敢在她面前炸刺。

    “咦,我怎么有点儿心惊肉跳的。”

    一个大宫女忽然道,“陆嬷嬷不会做出什么傻事来吧?我可听说,陆嬷嬷最疼爱公主,为了公主,曾经连命都能不要了。”

    “瞎想,她一个当奴才的,能做什么!”另一个大宫女翻了个白眼,“她要真心疼公主,就该完全把那什么林公子给忘了,在公主面前别提这个,在哪儿都不要提,荣安郡主是娘娘的心头肉,郡主和林公子,那是万岁爷给指的婚,咱们公主自己都不敢再吭气,她一个奴才,还敢太岁头上动土,把林公子给公主抢回来,招惹郡主不成!”

    几个大宫女也就白说几句而已,谁也不觉得陆嬷嬷一个早就离开宫门的老嬷嬷,能有多大的胆子,敢去招惹人家郡主。

    红尘这会儿正趴在家里,让罗娘和小严给她使劲按肩膀,腰椎,大腿。

    “好累!”

    是真得很累,她身体算不错,平日里骑马打猎玩上一天,回去也就泡个澡解解乏,便神清气爽,可陪皇后玩嫁妆,玩上这么一天,却是身体僵硬得不行。

    “噗嗤。”

    罗娘忍不住一笑。

    红尘伸出手去掐她的腰,逗得罗娘扭了半天连呼不敢了。

    小严也笑道:“小姐您也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皇后娘娘肯操心,那得省了咱们多少事儿!”

    这些日子,一门心思跟着小姐忙所谓的正事,等这会儿闲了,两个人才忽然发现——她们家小姐的嫁妆还一点儿都没准备。

    别人家的贵女,那都是从小就开始准备了,等到出嫁之前,什么都一应俱全,可这些,对她们家小姐却是个大难题,别的不说,光是那些家具,就不是一时半刻能得的,普通的容易找,能压箱底传承百世的,却很难得到。

    可郡主的嫁妆,要是少了珍品,那怎么能看!

    “唔。”红尘忽然坐起身,“我都忘了跟娘娘说一声,别的也就罢了,宫里的藏书多给我一些,哪怕不用珍品,允许我找人去抄录也好。”

    红尘还是喜欢藏书,虽然玉珏空间里能看到的书,也许比皇宫里的珍藏还要名贵且繁多,但宫里的珍品,那还是很能让她动心的。
正文 第四百二十二章 异常
    &bp;&bp;&bp;&bp;藏书当然没问题。

    红尘就是不说,皇后娘娘也忘不了,当年她入宫时,甚至入宫之前,最羡慕的也是宫中藏书。

    别看这位娘娘出身将门,却特别羡慕那些博览群书的女子,自幼也爱读书,只是家里书到底还是少了些,父兄喜欢的多是兵书之类,就是给她买,也不过买些话本游记,连女子常读之书都少。

    按照她家长辈们的说法,家里的女人读书多了,若是变成那种时常伤春悲秋的女子那该怎么办?

    他们家的女人,生来就是要吃苦的,男人们战场杀敌,不光顾不上家里,一切都要由女人操持,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命丧疆场,到时候,女人可不能只会哭。

    皇后娘娘幼年,那是大周最混乱的几年,战乱频频,家中子弟个个奔赴沙场,十不存一。

    后来皇后的爹娘到想明白了,女儿读书没什么不好的,至少孤冷寂寞时,能找个爱好打发时间,到是紧着给她买了好些书籍,娘娘也是真心喜欢,家中藏书渐丰。

    若说进了宫,她头一回感到喜悦,还是那位万岁大笑着告诉她,宫里所有藏书,她尽管取来阅读,想读什么都无妨,就是一些不肯给外人看的秘本,在皇后面前也不算什么。

    这会儿红尘即将出嫁,皇后一早想着给她搜集孤本之类,宫中藏书更是少不了,第二日开始,一连三天,宫里的人连续把大批量的藏书运过来。

    还有几个眉清目秀的执笔太监。

    宫里大部分太监都不识字,但还是有一批不光识字,而且书法十分了得的执笔太监在,专门为万岁和宫里的娘娘们抄书写折子。

    红尘记得皇后身边就有两个,平日很是低调,看起来和普通小太监也没什么不同,可是居然都精通书法,写出来的字铁画银钩,什么字体都能驾驭,如果放出宫去,就算不能说是一代大家,也不比公认书法好的进士们差了。

    几个执笔太监恭恭敬敬地送上一本册子,上面都是宫中珍品秘藏,没有副本,想要只能抄写。

    红尘看了一眼,到有很多都是*,前朝毁禁的书籍也不少,干脆就拿笔勾画了好些。

    小太监们一点儿都不觉得麻烦,认认真真应了。

    “郡主娘娘放心,奴才们一定尽心尽力。”

    红尘也不觉心情大好,疲惫感顿时消除。

    这些书和她从玉珏空间里搜集到的,有些正好是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同一件事。

    还有一部分史书,有战败国的人写的,也有战胜国的人写的,还有旁观者的史书,对照来看,肯定会觉得特别有意思。

    不光是红尘,连罗娘和小严她们也来了兴趣,这两个平日也不是那么喜欢读书,史书到是例外。

    红尘身边的女官们,好像都很喜欢读史。

    “郡主。”

    “嗯?”

    红尘懒洋洋的不愿意抬头。

    这日难得日头不错,天上也没有浓云,罗娘她们也抽身出来,清闲一日。

    主仆几个窝在暖房里读书。

    书还带着新鲜的墨香,都是从宫中新抄出来的,有几本罗娘觉得好,还照着重新抄录,不光为了书,也为了这一笔字,皇后似乎很明白红尘的喜好,挑选的太监写出来的字,半点儿都不见阴柔,反而力如千钧,铁画银钩。

    罗娘和小严算得上师从红尘,自然也继承了‘师父’的喜好,见了这种字,天然有三分好感。

    主仆几个,难得这般惬意,忽然有认打扰,自是不大高兴。

    不过郡主府的人都知道自家主子的心思,这会儿来打搅,肯定是有事。

    红尘不肯动,罗娘只好站起身:“什么事?”

    “李国公家的表小姐递了帖子,想和郡主见一面。”

    外头的丫鬟也是为难,今天本来郡主吩咐了,闭门谢客,谁也不许打扰。

    上午的时候,宫里来了人一听这个,都没纠缠,转身就走,可这回这位客人显然不是那么好打发。

    要只是一个国公府的表小姐也就罢了,她们郡主府的大门,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爬得上来。

    可这位表小姐还有一个身份,她是诚郡王的未婚妻,刚刚定下来的。

    诚郡王的面子,郡主府也不好不给,那是老牌的王爷,论辈分,和万岁一辈,比自家郡主还高两辈儿呢,这要是直接把人给打发走,还不知道别人瞎说什么。

    她们这些当下人的,总要顾忌一下自家主子的颜面,有时候宁愿主子生气,该提醒的还是得提醒。

    这丫鬟是宫里出来的宫女,对这方面还是有些自己的想法。

    红尘到不生气,叹了口气,举头看了看天,笑道:“总觉得运气不好。”

    小严连忙呸了声。

    罗娘也急声道:“小姐大喜的日子可就在眼前呢,千万别说丧气话。”

    她到盼着,自家小姐一生最好的运气,就在最近这一段时日。

    成亲顺顺利利才好,婚后也要顺顺利利。

    红尘失笑:“行了,走吧,去见见客人。”

    一见到客人,红尘还没说话,罗娘和小严就都给吓了一大跳,那感觉,简直说不出来。

    李国公家的表小姐姓文,叫文杏儿,说起来在京中也算薄有名声,不光文采出众,还有一副好相貌。

    她家里其实条件不好,只能算是普通的商户人家,李国公的妹妹当年出了事儿,不得不嫁给一个小商人,虽说有国公家帮衬,家里也算不错,生意越做越好,可商户之家,到底不怎么规矩,小妾众多,而且个个都蹬鼻子上脸,一点儿都不把正室夫人当一回事儿。

    国公家的小姐,本来对自己的婚事就不满意,再给折腾一通,生下女儿没多久就去了,这下文家到是反应过来,对唯一的嫡女那是注重得紧,便是庶长子也不能踩到女儿头上去。

    就算不为别的,只为了和国公家这门亲不要断,还能得国公府的照应,那这个女儿也至关重要。

    文家更是努力让闺女和舅家亲近,每年总是送信回去,让女儿去国公府里住一住,联络感情,这一家子,虽然内宅乱了些,可当年能雀屏中选,哄了人家国公小姐下嫁,显然都不是笨蛋,不光鼓动女儿和国公府亲近,还一直没有续弦。

    估计在文家人的心里,再娶一个二房,生下一个所谓的嫡子,到远比不上和国公府的姻亲关系更要紧,商户之家,总是有自己那一套取舍办法。

    事情的发展,也的确显得文家很聪明。

    这么多年过去,国公府还是把文家当正经亲戚,该有的帮衬,一点儿都没见少,待文杏儿也极为亲近,让她和自家的孩子一起读书,多年下来,到把文杏儿养得和正经的大家贵女没什么不同,半点儿商户家女儿的气质都没有。

    若非如此,皇帝也不会偶然见了文杏儿一面,就想着要给她一个好前程,还把她许配给堂堂郡王做续弦。

    别看只是个续弦,但京里想嫁过去的贵女还不知道有多少,再怎么样,本来也不该轮到一个商户女。

    这门亲事一定,文杏儿可就脱胎换骨,有正正经经的王妃诰命,那可是超品。

    寻常的贵女,一辈子也到不了这地步。

    由此可见,文杏儿应该是怎样意气风发,可今日一见,不光没有容光焕发,反而衰老的厉害。

    这位大小姐看上去,比坐在她身边的丫鬟还要老上五六岁的模样,化了浓妆,勉强能看得出五官还不错,但眼神浑浊晦暗,整个人精神恍惚,哪里还有传闻中那副文采斐然千金小姐的半点儿模样。

    红尘见多识广,也没表现出特别惊讶的样子来,反而客客气气地招呼人坐下,让罗娘给上了热茶,轻声道:“文小姐到我这儿,可有什么事吗?”

    她问完,那边文小姐却听而不闻,恍恍惚惚。

    “小姐,小姐。”

    坐在一边的丫鬟咬牙撞了自家小姐一下,文杏儿才猛地回神儿,咬着嘴唇支吾道:“没,没什么,就是想恭喜郡主,这个,嗯,喜事将近,我也想……嗯……”

    她吭吭哧哧半天,语无伦次,显见是很难为,编不出任何话。

    那丫鬟急得满头大汗,一脸恳求地看着红尘。

    红尘却不急不恼,也不追问,还好声好气地也恭喜了人家文小姐,毕竟这位文小姐才是正经的喜事将近,红尘那连日子都没定呢。

    东拉西扯,说了好半天的废话,文杏儿始终没把真正想说的话说出口,迟迟疑疑地告辞儿去。

    罗娘陪着自家主子送客,回过头心下好笑:“这人怎么回事儿?”

    小严到是也奇怪。

    “小姐向来是痛快人,我看那小姐的话在您面前藏不住多少,怎么不追问几句?”

    要是红尘追问,恐怕三言两语就把那文杏儿的心里话套出来了。

    “我为什么要自己去揽麻烦?”

    红尘拢了拢头发,很随意地道,“再说,我一见这文小姐,就觉得有哪里不妥,大约和她犯冲,要不就是这事儿有异常,最好以后都不要再见了。”

    罗娘和小严也没有多想,毕竟一个国公府的表小姐,就算她将来是诚郡王妃,那也不值得自家郡主多挂记,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她们小姐的……嫁妆。

    婚事将近,听礼部那边传来消息,似乎万岁不想把婚期定得太晚。

    虽然大周朝嫁女儿,从定下来到出嫁,最短最短了,也要一年之久,毕竟要给女方留出充足的时间来准备嫁妆,而且,女方家里也会想着把女儿多留一留,说明女儿在自家人心里很重要,让夫家不能随意折辱欺负。

    可一来荣安郡主的年纪不小了,二来皇帝亲自赐婚,再体面不过,什么时候成亲也不会让人觉得郡主不贵重,礼部这边选的日子,大部分都是一年以内的。

    这一点儿,红尘不置可否,林旭到是十分高兴。

    他是高兴了,罗娘和小严要为难死,总不能全指望皇后娘娘给准备,自家一点儿都不上心。

    别的就不说了,金银珠玉什么的,自家也不缺,皇后那儿给得更是堆积成山,但小姐总要自己来綉嫁衣吧,哪怕不全绣,绣个几针也得动手,找绣娘也不能是府里的,府里的绣娘手艺不错,在宫中也不算差,可是只是寻常绣娘而已,真要给自家小姐绣嫁衣,她们远远不够看。

    “无论如何,不能拖到最后真让礼部给准备!”小严咬牙切齿道。

    公主郡主的吉服,礼部那边自然要准备,但哪一个受宠的主儿,也不会全穿礼部准备的东西。

    到时候,礼部那边也会派人来商量,要是女方愿意自己准备,只要不违制,礼部那边更高兴,还省事省心。

    两个丫鬟仔细盘算,看看要不要从那边现寻几个好绣娘回来备着。

    至于自家郡主,也不指望她做什么大件儿,只要能做出些荷包,帕子,腰带,鞋帽就成。

    正商量,外面就有小宫女过来报信。

    “小姐,山上有消息传下来,说是几位灵师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异常,只是积雪很厚,也的确有很多深山里的动物向外疯狂流动,他们打算再向里面走一走。”

    “嗯。”

    红尘蹙眉,吐出口气道,“几位灵师都经验丰富,不需要多嘱咐什么,只是毕竟是山里,还是要多带个向导更安全些。”

    若只是寻常山上,那到没必要,那几位都是高手,每一个都能用罗盘来勘定方位,等闲不必担心迷路的问题,可是要去深山的话,即便是他们本事不错,还是需要多加小心,最好带几个熟悉山林的向导。

    “郡主不用担心,您不是说了吗,那几个师傅是京城最好的灵师。”

    “是。”红尘一笑,随即又一叹,“就是一口气来了这么多高手,我才更担忧。”

    这些人,可不是她一声招呼就能全来,而且还尽心尽力,肯定是也察觉到山里那不同寻常的危机感,这才倾巢而出,这些人越是本事大,越让人心有不安。
正文 第四百二十三章 闹事
    &bp;&bp;&bp;&bp;山中事不知如何,红尘特意起了一卦,却卦象晦暗难明。

    一般情况下,这种卦象看不清楚的,都不是私人之事。

    “哎,麻烦!”

    红尘就算算卦不灵验,靠着她的灵识,看个人吉凶,还是能*不离十,恐怕也只有事关国运,或者其它能影响很多很多人的大事件上,才会被蒙蔽天机,无法看破。

    不过至少知道那是件大事,已经算提前预警了,有了警觉性,总比什么都不清楚要好些。

    “郡主。”

    罗娘端了一碗柚子茶过来。

    大冬天的,能有柚子来泡茶,那可不大容易,红尘到是有温泉庄子,不过种蔬菜吃都种不过来,更别说这等水果了,像现在家里储藏的水果,也只有冻梨几样而已。

    到是宫里皇后那儿不缺这些,时常送点儿来给红尘尝尝鲜。

    那位娘娘偶尔也唠叨几句,说什么外面老百姓们连草根树皮都吃不上,可宫里的主子,即便寒冬腊月也有人拿专门的快船,千里迢迢从南方运来美味新鲜的水果,光是那些损耗,加起来就不知道能让多少人家丰衣足食过上三年。

    但皇后也只是唠叨几句罢了,最多盯着下面,不让下面的人太过克扣老百姓的工钱,运送一船水果,从上到下,各个环节,给出的银钱足以养活几百口子人。

    都说富贵人家太过奢侈,不是好事,可只要不是那等歹毒的权贵,不把老百姓的死活当回事儿,还要点儿名声的,他们奢侈奢侈,就能养活更多的人了。

    皇后能做的,也只有努力让自己的享受,不变成催命毒药而已。

    这一点儿上,大周朝做得到比前朝好得多。

    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底下负责采买的那些人没少贪污,可能偶尔也会出些草菅人命之类的事儿,但皇帝在这方面不好糊弄,他不是个糊涂虫,早年也是苦过来的,曾经也有过出门在外,忍饥受冻的时候,知道些民生疾苦,哪怕年老,高高在上的时候日久,越发的冷漠无情,并不把寻常百姓放在眼中,可他既然经历过战乱,知道民心的重要,为了子孙后代,也不至于太过放纵。

    除了必要的一部分之外,他从不会因为喜好就让地方上白白进贡别的东西,宫里要采买水果粮食,都是拨了足够的款项过去,连同运输费用一起结算,分别派出人马,各自持有账册,还有监察人员,可密折上奏。

    内府派出去的人,心里害怕这位万岁,重重顾忌之下,下手的时候便留情几分,只这几分,就足以让老百姓从中获益匪浅了。

    端着柚子茶喝了两口,红尘笑道:“我听说近来因为万岁身体不好,疏于管教,下面有些乱,皇后娘娘正整顿内府,先从底下的皇庄下得手,内府不少人被抄了家,怎么京城也没闹出动静来?”

    罗娘失笑:“都是皇家的家奴,不过处置几个家奴,怎么可能掀起风浪。”

    那些内府的人,别看平日里仗着自己是皇帝身边之人,在外作威作福,很是威风凛凛,连正一品的高官见了他们,也要有三分小心,但他们一身荣辱都系于万岁一人,只要皇帝想,再权势滔天,也会一夕之间,烟消云散。

    红尘和罗娘一边喝茶,一边说了几句闲话,忽然发现小严一声不吭地坐在一边缝荷包,愣是把鸳鸯的翅膀给缝到了一边去,配线居然还不差,挺好看的。

    身边几个跟着做活儿的小宫女都捂着嘴窃笑。

    罗娘受不了,连忙一把给夺过去:“你就别添乱了,还觉得我们不够忙。”

    自家郡主平时还喜欢做点儿女红,可一正经绣嫁妆却开始嫌烦,折腾到现在,一样都没准备好,她都快腻歪死了,小严这丫头还整天心不在焉的。

    “要是累了就回去歇歇,郡主这儿不必咱们两个都跟着。”

    “不是……”小严鼓了鼓脸,小声道,“听说了没有,那个文小姐,就是文杏儿小姐,好像出事了,她昨日就在老王妃办的小宴上,忽然大哭大闹,还甩了老王妃一巴掌,差点儿没戳瞎老王妃的眼睛,具体因为什么谁也不知道,可当时虽说只是个小宴,但那天到场的都是王公贵族,世家子弟,这事儿传得沸沸扬扬的,若不是诚郡王和文小姐的婚事是万岁爷赐婚,恐怕此事早就起了变故。”

    罗娘沉默了片刻,皱眉道:“文小姐又找过来了?”

    小严半晌才道:“……外面传闻,说文小姐不检点,曾和人有私,而且珠胎暗结,生下个死婴,她前些年年年去万佛寺点长明灯,就是为了那个死婴,听说还秘密找人做过法事。”

    这等传闻传得有鼻子有眼睛,平时别人也没注意,可听了传闻再一审视,到越发让人信了。

    再加上文家和李国公家,都没有人站出来澄清。

    当然,这种流言其实不好澄清,可是文杏儿是正经的小姐,出了这等有损名节的大事,居然没有人出头,家里的男人们竟然跟傻子似的,愣让传言短短几日之内,疯狂传播,连那些市井之徒嘴里也说些不干不净的话。

    “上一次小姐吩咐,不打算见文小姐,她三天前来了一次,我就做主给挡了,没想到居然出了这么大的事。”

    红尘漫不经心地道:“无妨,下次她再来,就让她进来吧,我见一见。”

    小严一怔,咬了咬嘴唇还想说话。

    红尘一摆手:“我知道,不过不关她的事。”

    小严就把刚想破口而出的话又吞了回去,其实,别人的事情,她肯定不上心,可最近却波及到了自家主子。

    那位文小姐身边的丫头,受不了自家小姐被污蔑,口不择言,说什么那日若是荣安郡主肯出手相救,也许她家小姐就不会出事,什么灵师,不过欺世盗名之辈。

    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那小丫鬟说话十分难听,却含糊不清,让人很容易生出误会,以为红尘见死不救。

    红尘到是不在乎别人泼脏水,想往她身上泼脏水也不容易,就如现在,这点儿没什么根据的传言根本没掀起风浪,一出现估计就让鬼谷的人给压了下去,也就某些心思阴暗的私底下嘀咕几句,还不敢大肆传播。

    她不在意,罗娘和小严这些做下人的,却不能不在意,自家郡主新婚大吉,若让这些个流言伤了名誉,那未免太不吉利了。

    没过两日,文家那位小姐果然又登门拜访。

    小严和罗娘其实都挺不喜欢这人,到不是对这个姑娘本身有什么意见,只是既然自家小姐一开始说,这人会带来麻烦,不乐意搭理,她们自是向着主子,希望麻烦越远越好。

    不过几日工夫,文杏儿的脸色更差了,肤色晦暗,露出来的手青惨惨的,青筋毕露,好像……一具失去了所有鲜血的尸体。

    罗娘和小严都忍不住皱眉。

    红尘还是平平常常,这回连茶也没有让罗娘奉上,直接开门见山地道:“你想要什么?”

    文小姐怔了怔,张了张嘴,嗓子里发出一丝沙哑的嘶鸣。

    她身边的俏丽丫头看着到比往日更美丽几分,连忙道:“我们家小姐一定是让,让什么东西给缠住了,还请郡主救救我家小姐!”

    红尘却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又盯着文小姐道:“你仔细想清楚,你想要什么?”

    “我,我……”

    文小姐终于忍不住,捂住脸嚎啕大哭,“我想睡觉,我想睡觉,我想睡一觉……呜呜!”

    声音凄厉无比,把她的丫鬟吓得打了个哆嗦。

    红尘叹了口气,“好吧。”

    说着,站起身,慢吞吞走到文小姐身边,靠过去在她耳朵边上轻声道,“他已经不再需要你,你也不再需要他,他已经走了。”

    声音很轻,却在文杏儿的耳朵里炸开,她脑子嗡得一声,身体晃了晃,下一刻却猛地回过神,呢喃道:“走了,走了,是走了。”脸上似哭似笑,慢慢恢复镇定,居然恢复了几分从容,站起身拢了拢衣衫,恭恭敬敬地朝红尘行礼,转身便要离开。

    她身边的丫鬟很是惊讶:“小姐!?”一边呼喊,一边匆匆追了出去。

    罗娘和小严都是满头雾水,红尘也不给她们解惑,只略微地按了按眉心:“我结仇的能耐什么时候见长?

    “啊?”

    “没什么,去活动活动,沐浴休息。”红尘伸了个懒腰,干脆去演武场,拉着几个小姑娘一块儿活动了活动身体。

    红尘本身没练多长时间的功夫,可她身体好,柔韧性强,几个女孩子动起手来,先不说实战如何,至少赏心悦目,没一会儿,演武场上就人头攒动,但凡没事儿的都来围观,顺便偷师。

    说是偷师,其实罗娘和小严,还有其他女官,都有些好为人师,连郡主也一样,但凡有人喜欢,她们一点儿都不藏私,什么都愿意教,放在别的门派,就是嫡传弟子也很难学到的东西,她们到生怕别人学不好学不会,讲解得特别详细。

    按照红尘的说法,虽说武艺不可轻传,但那是怕人品不好的人学会了功夫,到害人害己,如今鬼谷先生帮忙筛选出一批品德方面绝对有保证的好弟子,自然是什么功夫都无需保密。

    这到是真的。

    鬼谷择徒十分严格,多年来背叛师门的凤毛麟角,就是有那么个把背叛了师门,大部分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且只要作恶,绝对会第一时间被诛杀。

    红尘都觉得,要是她有一天想收入门弟子,去鬼谷抢人是好的选择。

    痛痛快快地练了会儿剑,又泡了泡热水,红尘就回屋,也没看书,直接歇着。

    一觉到天明,等罗娘略带几分惊慌地冲进来把她叫醒,红尘便拿了衣服穿上,一边笑着安抚:“没关系,不用担心。”

    文杏儿死了!

    中毒而亡!

    “郡主,文家的一个丫鬟,去衙门状告郡主杀了她们家小姐。”罗娘的声音都有点儿发飘。

    红尘慢条斯理地穿好衣服:“去吃饭。”

    带着两个丫头先去吃热气腾腾的早餐,最后一个奶香馒头进了嘴,就见有好多侍卫从暗处出来,齐齐涌向门口。

    红尘无奈地一笑:“我还是觉得自己最近运气不太好。”

    说完,她就带着已经有些失措的两个丫鬟,慢吞吞向门口走去,远远便听到外面一个特别尖锐高昂的声音。

    “为什么!你不救我家小姐就罢了,为什么还要害死她,还我家小姐命来,你还我家小姐!”

    到了大门口,一个丫鬟披头散发地在门口儿撒泼打滚,还带着一口棺材。

    棺材很大,肯定不是这个丫鬟一个人运过来的,但现在只有她一个人闹腾,周围到是围观的人不少。

    京城人喜欢看热闹,所谓法不责众,如今人这么多,连郡主的热闹也照看不误,还指指点点,嘀嘀咕咕的。

    罗娘气得脸色发黑:“那些护卫呢?都是白痴吗?由着人冲撞郡主府?”

    红尘顿时笑了:“唔,这丫鬟没跨入警戒范围。”

    规矩还是红尘定的,因为那些护卫都是宫中精锐,平时很警惕,若有人冲撞郡主府,第一时间就是拔刀相向,直接动手杀人也平常。

    红尘担心扰民,郡主府门前做生意的小商贩,还有行人都很多,难免有时候不注意,会起纷争,闹出动静,她就特意画了一条警戒线,只要不过警戒线,护卫便不去理会。

    他们都受过严格训练,执行任务从不打折扣,此时那丫鬟既然没过来,自然不算冲撞郡主府,护卫们也只是在一边监视,出声警告,却不曾出手。

    “不好意思。”

    红尘走到门前,看那丫鬟见到她好像更怒,简直想扑过来的模样,开口就道,“我刚才试验请神符来着,刚刚完成,在我视线可及之处,任何人污言秽语,说谎骗人,便会口舌生疮,变成哑子,若心思恶毒,想着害人,便会脸上生疮,变成没脸之人。”
正文 第四百二十四章 教训
    &bp;&bp;&bp;&bp;红尘这话说得漫不经心,脸上还带着几分笑意,“所以奉劝这位小姑娘,说话小心一点儿。”

    “你!”

    那丫鬟瞳孔微微收缩,脸上随即就露出一副哀痛欲绝的表情来,“你这人是不是就这般胡说八道,所以才害死了我们家小姐,你还我们家,家……家……”

    她声音本来高昂,喊了一嗓子,忽然面露恐惧,声音也转为低哑,最后竟然伸手捂住喉咙,嘶声裂肺地大喊,可惜她只能做出大喊大叫的动作,却一丝声音也没有。

    众人都吓了一跳:“这,不会真哑了吧?”

    那丫鬟看样子越来越害怕,双目赤红,充斥了泪光,这回可不是刚才那种楚楚可怜,双目含泪,完全就是一脸狼藉。

    红尘到没笑,还一本正经地道:“小姑娘,你最好多想想美好的东西,心里别有那么多怨念,我这请神符的效用很强烈,还要延续很长时间。”

    那丫鬟面上更加惊恐,伸手捂住嘴,腮帮子居然鼓起个大包,疼得她呲牙咧嘴的,脸上的表情更加扭曲,她心中怒极,伸手指着红尘,想破口大骂,却只能摆出个动作。

    这时,周围的人忽然露出几分惊惧,齐齐后退,离那丫头越来越远。

    那丫鬟也一下子停住动作,双手颤抖,不敢置信地抬起手来摸了摸自己的脸。

    刚一摸到,她整个人就僵硬住,随即拼命地四处去找水盆,找镜子。

    正好有个卖鱼的拎着水桶,她扑过去向水中望去,整个人忽然就愣住,慢慢跪下,抬起手来拼命捂住自己的脸,咽喉里呜呜地叫唤。

    那张脸上竟真得生出无数的浓疮来,一个接一个的大包,密密麻麻,她一用力,伤口破开,沾了一手浓水。

    “呕!”

    小丫鬟自己都忍受不了自己的模样,扑到一边,缩着身子拼命地呕吐。

    这种可怕的样子,让围观的人都忍不住扭头咧嘴捂眼睛。

    不过,到没人同情,反而有不少人指指点点的。

    这帮人刚才还偷偷摸摸数落红尘这位郡主,这会儿就把矛头对准了那小丫鬟。

    “我看这丫头说不得心肠都是黑的,要不然怎么就变成这副德性了?”

    “……咱们还是离远点儿,省得再被传上,谁知道这病是怎么回事儿?”

    “哼,我看你是怕了那请神符吧。”

    话虽如此,但凡是看热闹的,都退了好几步,还有几个退得更快更早。

    红尘抬头看了一眼,瞥了其中几个打扮得各不相同,十分低调的货郎还有小商人一下,笑道:“是该小心,不过诸位安心,本郡主不会误伤无辜。”

    话音未落,人群里也有几个人捂住脸,耷拉着脑袋想要逃走,但他们也不知是被什么束缚住了手脚,想走竟然还不大敢走,咬咬牙,竟然扑出来,扑通一声跪在红尘面前。

    “郡主娘娘,小的是有些心思不正,不是什么好人,但还请娘娘看在小的没做伤天害理的事儿的份上,给小的一条活路。”

    他还能说话,可是一张脸却恐怖如恶鬼。

    周围的人都愣了下,顿时散去一大半,剩下的恐怕只有自以为心怀坦荡,或者不想丢面子,让人觉得自己害怕的那一拨。

    罗娘不觉嘀咕:“小姐这手够狠的,以后恐怕任何人到咱们郡主府门前,也要多上三分小心了。”

    确实如此,今天发生的事,很快就传遍京城各地,后来每逢路过荣安郡主府的大门,不说那些平民百姓们,就是高官显贵,也是个个心有余悸,战战兢兢。

    甚至有人在郡主府门前不远处做起了生意,卖仙人茶,也叫静心茶,据说喝过之后能洗涤身上尘垢,保持身心清明,不被神仙嫌恶,生意还很不错。

    当然,所谓仙人茶就是红尘打包出售的野茶,自家茶馆里头卖上等的,但总有一些品相不好,或者采摘时出了问题的不合格产品,大部分散给茶农还有手下的人,这一部分就流落到外头,也打着仙人茶的旗号,居然生意同样不错。

    这是后话,此时红尘不觉一笑,看了眼那些貌似卑躬屈膝的人,竟不多计较,也没说什么刻薄话。

    可她只这一看,登时让那些人心头发冷。

    第一个出头的‘货郎’,把头埋得更低些,暗暗叫苦,主子可是害死他们了,没想到这位荣安郡主如此可怕,比传闻中的还要让人心惊胆战!

    “神灵多慈悲,到也没什么,你们自去找个庙宇道观,磕头赔罪去吧,当然,要看造孽多寡,如果造孽太多,神灵不肯原谅,那我也没什么法子。”

    红尘一拍手,轻声道:“我头一次试验这等法术,可能控制得不太好,连旁边那座酒楼恐怕都被波及到,唔,不过应该能拖延些时间,要是有个把误中招的,还请不要见怪,自去多做善事,保持善心,自然无碍。”

    就是有人心里想怨她,这会儿谁也不敢说出口。

    反正在场围观的人,个个口中称颂不已,觉得荣安郡主这是大功德,倒霉的那些人心术不正,罪该万死。

    没多一会儿,除了小丫鬟还有那口棺木,门前清冷了许多。

    红尘估计,到不是这小丫鬟不想走,也不是旁边某个幕后黑手不想弄走棺材,只是现在的情况上不上,下不下,他们一时懵住,到不知该如何处置。

    “把棺材抬进去。”

    红尘一声令下,罗娘和小严再心中疑惑,还是挥挥手,指挥着众人把棺材给抬入了郡主府内。

    那小丫鬟整个人吓惨了,一直到棺木已经被抬起来,才回过神,迟疑了片刻,扑到棺材旁边吱吱呜呜地哼唧。

    红尘冷笑:“她要想跟着,不必阻拦。”

    不过片刻,郡主府外一片干净。

    大门也被紧紧关上。

    事不关己的那些看热闹的人,到不至于再多生事端,可是旁边酒楼上,却有一面白无须,头发斑白,富贵员外打扮的老者,脸色苍白,隐约带出几分怒气。

    刚才在楼下出面说话的那个货郎,这会儿就站在老人家面前,低着头,捂着脸,不敢吭声。

    许久,老者吐出口气:“罢了,估计衙门的人也无甚作用,不过,给她添点儿堵也是好的。”

    那货郎一言不发。

    老者迟疑片刻,忽然觉得自己脸上好像也想长什么东西,心中不免有些惊惧。

    “走吧……去大云寺,不,去惠安寺转转。”

    大云寺香火鼎盛,人也太多,到是惠安寺,也是历史悠久,但因为高僧没出多少,没什么名气,好歹清净些。

    货郎老老实实答应,点了他手底下的那几个倒霉家伙,一块儿上车,匆匆离京。

    他们刚走,就有飞鸽到了林旭的手边。

    看过消息,交代一声继续盯着,林旭叹了口气,居然呢喃:“我和红尘成亲之前,最好不要有什么波折才是。”

    他向来自信满满,到罕有这般忧虑的时候。

    林旭自己都觉得,这到是很难得的体验,人生在世,还是要有这一点儿儿女情长,才算不负此生吧。

    此时此刻,他惦念的那位郡主,也在做很奇怪的事情。

    一口棺材放在当院中,红尘左左右右地看了半天,罗娘小声道:“郡主,这东西怎么处置?”

    到底是棺材,里面还装着死人,她家郡主即将喜事临门了,摆弄这东西,未免太不吉利。

    “打开。”

    “啊?”

    罗娘吓了一跳。

    小严到是连忙招呼人过去,用力把棺材盖儿给掀开,本来就没封死,到也不是很困难。

    那丫鬟先是一呆,随即气得连脸也顾不上护着,扑了过去,她的模样太可怕,府里的侍卫都不愿意碰她,嫌恶地直接一脚踹倒,踩在脚底下。

    这些护卫们别看平日存在感很是不足,但其实很能明白自家主子的心思,红尘一句话都没说,他们也看得出来,自家那位主子,对眼前这个貌似忠仆的小丫鬟,没多大好感,相反,似乎很是厌恶。

    主人厌恶的,他们当然也就不肯客气。

    棺材刚刚打开,外面就有人来报,说是官府派人来了。

    衙门的人很不愿意过来,京城大官小官都难做,但凡出现个把案子,就有可能涉及到朝中权贵,他们管,事后会被权贵穿小鞋,他们不管,那属于什么,属于渎职,这可是天子脚下,就在万岁眼皮子底下呢,谁敢?

    这会儿衙门外面的捕快和衙役,个个脸色青白,私底下弟弟咕咕,商量半天也商量不出什么。

    “死的是未来的诚郡王妃,背后靠着李家,也不知道李家是个什么意思?”

    “到现在也不露头,谁知道是什么意思?”

    “那位可是荣安郡主,现在谁不知道,太子爷最信任人家,皇后也把人家当成心尖,哪家郡主成亲,帝后会这般上心?万岁亲自赐婚,皇后亲自给备嫁妆,不好惹。”

    “行了,啰嗦什么,这京城里,难道还有谁好惹不成!”

    议论半天也议论不出个万全之策,也只好走一步算一步,进了郡主府的大门,顺顺利利见到荣安郡主,那捕快也是经验丰富之人,干脆公事公办。

    “郡主容禀,因有李国公家丫鬟,状告郡主害文小姐致死……我家大人请郡主娘娘过府一叙。”

    平铺直叙,绝无半点儿倾向性。

    红尘皱眉,一拍桌子,怒叱:“胡说八道!”

    几个衙役吓得齐齐缩头。

    连那捕快都大吃一惊,他来之前,当然得把荣安郡主的行事都调查清楚,知道这位郡主是个很好说话的,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和底下人为难,今日这举动,却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哪来的丫鬟,敢咒主子?”

    红尘脸一板,“文小姐明明就在我郡主府做客,什么叫我害她致死?”

    捕快一愣。

    那帮衙役也愣住。

    这时,外面院子里那个丫鬟,在侍卫们多多少少放水之下,一下子就挣脱开束缚,扑到门前,连滚带爬,满头是汗也是泪,比比划划的。

    捕快看了她一眼,皱眉,显然是没认出来,要是认出来了,那才叫奇怪。

    还是他手底下有个衙役,天生就记忆力好,而且眼力也好,到是多多少少看出这个女人就是在他们衙门闹了半天,被轰出去的那个小丫鬟,赶紧凑过来说了几句话。

    捕快登时一惊:“怎么这副模样?”

    他也是才见过那小丫头,当时还想,文家,李家也不知是怎么想的,竟然选了这么一个倾国倾城的漂亮丫头,没想到才这么短的工夫,美人就变成了……妖怪。

    那丫鬟却是挣扎着想要说什么,却根本说不出口,捕快沉吟片刻,这会儿到顾不上她,只恭恭敬敬地问郡主:“郡主所言可是当真?”

    罗娘厉声道:“放肆!”

    捕快连忙低头:“郡主息怒,并非小的敢冒犯郡主,只是此事……此事……”

    当时衙门里有仵作去看过,文小姐的确身亡,要是连人是否死去都不确定,谁敢登郡主家的大门?

    但这会儿,郡主竟说文小姐好好在郡主府做客,未免太不可思议,捕快不敢直视红尘,却也从她的话音中,听不出半点儿说笑之类的意味。

    再说,这等事也不好说笑。

    迟疑半晌,捕快也只能道:“不知道小的能不能见文小姐一面?”

    红尘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走吧,文小姐这会儿到不介意见客。”

    捕快这才松了口气。他还真怕这位郡主再说出什么,人家是大家闺秀,未来的诚郡王妃,哪里是他这等粗鄙之人想见就能见的之类的话。

    虽然郡主就是这般说,他也只能听着,大不了回去再探查就是,文小姐是生是死,还不至于查不清楚,可少一点儿波折到底比较好。

    捕快低着头,带着人,跟着郡主走出去,居然不是去客厅,看样子是要去院子。

    一帮捕快衙役都不敢说话,只亦步亦趋。

    没走多久,衙役脸上的冷汗就滚滚而落,他们已经可以看到那一口大棺材了。

    这帮衙役来的太晚,没看到郡主府门前的闹剧,要不然,说不定还会有点儿准备。
正文 第四百二十五章 善恶
    &bp;&bp;&bp;&bp;“什么东西?”

    捕快忽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那几个跟着的衙役脸色都变了变,小腿肚微微颤抖,其实换了任何一个人,毫无征兆地在这个大院子里看到一口绝不该出现的棺材,心里都要犯嘀咕。

    这可是郡主府,谁敢在这地方摆口棺材?

    他们只是小小的捕快和衙役,平日里虽然也办过些命案什么的,却不代表他们胆子够大。

    还是捕快年纪比较大,见多识广,心志也坚定,晃了晃神就恢复过来,小声问身边带路的罗娘:“敢问一下,文小姐在哪儿?”

    “那不。”

    罗娘皱着眉,心不在焉地伸手一指。

    捕快举目望去,顺着人家的手指看了半天,空荡荡的院子里什么都没有,连个粗使太监也不见,花木扶疏似乎不用人打理,看起来特别和谐。

    他总觉得这位郡主的园子很不一般,可他只是个粗人,也看不出什么,而且,现在也没心思欣赏人家堂堂郡主的园子,反正他就是欣赏个半天,回家还是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儿,就这种漂亮大园子,他一辈子也住不起。

    “这个?”

    捕快满头雾水,但周围人都面容严肃,他一时也就不大敢说话,终于,荣安郡主停下脚步,笑盈盈转身:“文小姐在这儿了,我给诸位引见引见?”

    所有人一愣。

    罗娘和小严都暗自嘀咕——自家小姐最近到是越来越‘活泼’,什么玩笑都想开一开,也不怕吓到了人!

    “咕嘟。”

    捕快吞了口口水。

    身后的衙役瑟瑟发抖。

    他们忽然想起很多奇怪的传闻,这位郡主可不是一般的朝廷郡主,她能通阴阳!

    园子里明明风景极好,到比山野乡间更多了几分灵气,且阳光明媚,但众人还是感到阴风阵阵。

    “郡主莫要开玩笑!”

    捕快脸色骤变,眉头紧蹙,轻声道。

    其他人更是连眼角的余光都有点儿不敢向棺材那边飞一下。

    红尘就笑了:“我怎么会开玩笑?诸位过来,文小姐想见见你们。”

    捕快不想去,可不知为何,脚忽然有点儿不听使唤,其他人也一样,竟然都不约而同地走了过去,棺材盖已经掀开,里面正是文杏儿文小姐。

    他们这帮人已经见过文小姐的尸身,当时那丫鬟跑到衙门口告状,大人亲自带着他们出来验看的,可以确定,此人正是那位香消玉殒的小姐。

    “郡主这是何意?”

    捕快心里打了个突,荣安郡主不会是真生气了,打算招魂,把文杏儿的魂魄召回,好和衙门的人对峙。

    一想到此,这帮官差都心里暗骂,该死的,要不说在京城当差那都是提着脑袋做活,简直要了亲命啊!

    上面都是些猛虎蛟龙,个顶个的威风凛凛,手段通天,他们这等小人物算什么?偏偏一有事儿,他们全是得首先冲锋陷阵!

    捕快腿肚子直哆嗦,咳嗽了声,抬起头来,义正言辞地道:“郡主身份尊贵,但这种时候,也不可戏耍我等,虽然不知文小姐的尸身怎么会在郡主这里,可为了郡主好,还是让人把她送回李国公府为妙,若是郡主方便,也请随我们去见一见大人,我想大人一定会给郡主一个公道,不会让人随意损害”

    刚想继续说话,就听见一声呻吟。

    众人全部停住动作,脑袋齐齐顺着声音看过去。

    只见棺材里面的那个人,那张脸,忽然变得有点儿不一样。

    万籁俱寂,所有人都屏住呼吸。

    捕快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顿时毛骨悚然,居然不是眼花,棺材里女子的脸,忽然活了,眼皮轻轻颤动,眉毛也在颤动,好像很痛苦的样子。

    那张脸也显得有些阴沉,青惨惨一片,还有乌黑的痕迹。

    呻吟声又响起来。

    文杏儿的眼睛挣扎了一下,终于睁开,直愣愣地向外看,手臂抖了抖,伸手扒住棺材边沿。

    一众官差身体僵硬,他们还来不及流露出惊恐,就见被侍卫提溜在手中的那个丫鬟,浑身哆嗦,口吐白沫,翻起了白眼儿,尤其是看到文杏儿坐了起来,她就更害怕,喉咙里发出一阵阵嘶鸣,看她那模样,要不是她说不出话,估计都要痛哭哀嚎,苦求饶命了。

    红尘看了她一眼,脸上难得露出几分冷酷的表情来,也不看同样处于震惊害怕状态的捕快一行人,走上前伸手扶住文杏儿,慢慢地让她坐好。

    罗娘连忙递过去一个玉碗,里面盛着半碗浓黑的药汁,红尘一口一口地喂文杏儿喝下去。

    刚喝了两口,文杏儿就趴在棺木上拼命呕吐,居然吐出来一堆黑血。

    此时天色略微有些暗淡,但那些捕快衙役,还是一眼就看到那些黑血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蠕动一般。

    似乎是虫子,像线条一样,密密麻麻,捕快连忙后退了几步,恶心的要命。

    红尘也皱眉,很是恶心,看了看小严,小严就拎着一只油壶过去,淋在那些黑血上,拿出火折子点火。

    火光闪烁,里面砰砰砰砰,各种奇奇怪怪的嘶鸣声,众人都吓了一跳,还来不及发问,就见那个本来不能说话的丫鬟,抱着脑袋大声哀嚎,“痒,好痒!”

    说着,就拼命去抓自己的身上,抓出一道道的血痕。

    这丫头居然能够说话了,可她现在的模样,狰狞可怖,到还不如不能说话时的样子。

    几个侍卫齐齐上前,踩住她的手脚,她才挣扎不动,又被堵住嘴巴,只是一下又一下地在地上抽搐。

    红尘看了看她,先扶着满脸懵懂的文杏儿走出来,坐在旁边的石凳上。

    “去煮一碗参汤,只放一根参须即可。”

    罗娘应下,连忙去做。

    郡主府的人参灵性十足,一点儿参须就能比得上宫中珍藏的老参。

    那帮官差傻愣愣地看着红尘她们的一举一动,一时间也不知道是该高声喊着大胆妖孽,冲过去把文杏儿抓住,还是拔腿逃跑,或者仔细看看眼前这个棺材出来的小姐是死还是活。

    “应该死了?”

    捕快也迷糊。

    按说官府这边仵作验看过,文杏儿不可能还活着。

    仔细看了看文杏儿的脸色,红尘才慢慢坐下,倒了一杯茶,笑道:“诸位放心吧,我们文小姐自然是活得好好的。”

    捕快也不知该如何反应,犹豫了下,和自家手下使眼色,奈何这回他也不可能得到太好的建议,只能先派人回衙门禀明一切,再老老实实待着等待最后结果。

    红尘也不再多管别人,只轻声问:“文小姐,你该想开些了,死了一回,还有什么想不开的。”

    文杏儿一愣,抬起手,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那双手看起来像是八十老妪的手,哪里像青春貌美的姑娘的手?

    红尘也有些不忍心,她从一开始猜到文杏儿的故事,就不免有几分同情,像她这样阅历的女子,想要有这几分同情到也不是什么容易事。

    此时就不觉叹了口气,轻声道:“说出来,我帮你把他彻彻底底地送走,从此以后,你也该解脱了,若是不想说给别人听,可以只说给我听。”

    文杏儿好像真得想开了一切,慢慢抱着茶杯抿了一口:“无所谓,已经没什么好隐瞒的。”

    这位小姐确实如传言中所说,曾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感情很好,要她只是个寻常商户家的小姐,二人的姻缘绝对没有什么大问题。

    她那个青梅竹马的恋人也是读书人,读书还有点儿天分,说不定有朝一日能改换门庭,哪怕她被李国公府看重,但文杏儿还远不到绝望的时候,总想着只要拖一拖,自己喜欢的男人,她的青哥,肯定能金榜题名,正大光明地向家里提亲。

    李国公府的人或许不怎么能看得上青哥的出身,可她到底不是人家府里正经的小姐,也不见得就当真会被看重,她这些年再表现得木讷低调些,这门亲事,还是很有可能的。

    而且她坚持非卿不嫁,那家里人也不可能坚决不妥协。

    本来这只是个再平常不过的故事,不过几种结局而已,或者被棒打鸳鸯,或者终成眷属,或者男方变了心,追逐功名利禄,再觅新人,或者女方变了心,终究还是更渴望嫁去高门大户……

    但事情还没有发现到需要被棒打鸳鸯的地步,一切就有了变化,文杏儿病了。

    病得突然,本来只是伤寒,却一病不起,怎么治也治不好,她和青哥正是感情浓烈的时候,少年男女,彼此钟情,怎能接受天人永隔的结局。

    青哥更是不愿意自己喜欢的姑娘就这么一病而去,后来也不知他从哪里找到一个神医,听说名气很大,就是邪门的很,直接告诉她,文杏儿的寿数就是那么多,到了该死的时候,要是他想救,只能拿自己的命去换。

    那神医说得玄妙,没多少人信,但青哥眼看心爱的姑娘垂死,病急乱投医竟是信了,真照着神医说的,拿自己的心头血去救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文杏儿竟然真的好了起来,但青哥也死了。

    话本小说里,总出现什么拿心头血救人的桥段,好像救了人之后也不会死,但那是心头血,想要取出来那就是要直接在心上动刀子,真做了,怎么可能还活着?

    青哥死去,文杏儿活转。

    故事如果只到这里,也不过是寻常话本中常见的悲剧故事罢了,但文杏儿不甘心,她不愿意就这么放手,不想让青哥走,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出了差错,青哥竟然真的没有走。

    “头七那天,我从国公府偷偷溜出去看他,守着他,他竟然真的来了,还是那么温柔可亲,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从来对我特别好,这个世上,再也没有比他对我更好的。”

    文杏儿轻声叹息,“郡主,您能想象得到吗?我有多么快活,当时我愿意用我的一切,换这一次失而复得。”

    红尘目光悲悯。

    “一开始很好,就是让我这么陪青哥一辈子,也是极好的。但是后来就不一样了,青哥他,他变得越来越不像他。”

    文杏儿目中露出极度恐惧之色。

    红尘叹气:“人的魂魄不可能全都留在人间,一缕残魂略微停留也就罢了,时间越久,自然会渐渐失去神智,只剩下一些恶鬼之源。那时候,青哥已经不完全是你的青哥了。”

    文杏儿僵硬地点头:“是,他变得一时都不肯离开我,在我身边也不说话,沉默寡言,看着我的眼神时而凶恶,时而无情,他还会,还会伤害我,以前的青哥,怎么可能害我?”

    眼泪忽然落下来。

    “我也许不是个好女人,我没有守住当初的承诺,渐渐的,我觉得害怕他,不愿意再留在他身边了,想逃得远远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青哥还留有一丝神智,知道了我的想法,居然在我还没有做出什么事儿的时候,就自己消失不见了。”

    文杏儿的声音很低,像是在哭,“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该伤心,还是该庆幸,但是,我知道自己的心思已经变了,青哥消失,我觉得很轻松,后来那次选秀,我就没有抗拒,万岁给我赐婚,我也心平气和,甚至很高兴地接受下来……”

    “郡主,您说我是不是很坏,我想忘了青哥,想要新的生活,想继续走下去。”

    文杏儿的眼泪滚滚而落。

    红尘叹了口气,伸手握住她的手,轻声道:“谁也不能说你错了。”人本来就是善忘的,再悲痛欲绝,随着时间流逝,也能渐渐抹去那些痕迹。

    “可是青哥不肯原谅我,自从我,我婚期定了以后,一切就都变得不一样,青哥他时常出现,偶尔在我的床边,偶尔在我的水盆里,镜子里,有时候微笑,有时候阴测测地看着我,从那以后,我就再也睡不着觉了,一点儿都睡不着!”

    文杏儿脸上终于露出极度痛苦的表情。

    红尘摇了摇头,往她手里塞了一杯茶:“不是,文小姐放心,一切都结束了,我可以向你保证,你的问题从来不是青哥,青哥是心甘情愿走的,我想,他走的时候留下的是对你毫无保留的祝福,所以,那祝福在保护你,而不会伤害你。”
正文 第四百二十六章 渐近
    &bp;&bp;&bp;&bp;红尘很少哄人的,她也很少有这样的温和柔软,平时便是温柔,也总带着几分锋利。

    文杏儿恍惚抬头,听着她的声音,居然当真有些释然。

    也许是时间太久,无论是爱还是愧疚,都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得淡了颜色。

    红尘又亲自给她倒了一杯茶,轻声道:“你可以看看青哥离开时的样子。”

    文杏儿愕然。

    “闭上眼,好像去想,看看你心中想的那人,到底是什么模样。”

    迟疑片刻,文杏儿有点儿害怕,但还是很听话地闭上眼,眼前仿佛真得出现了一道光,青哥就在那儿。

    不是她这些年****相伴,那种麻木可怕的样子,他年轻了,脸色红润,就和两个人感情最浓烈之时一般,笑得又温柔又体贴,还伸出手来,虚虚地点她的额头。

    是了,青哥从来都是个很温柔的男人,对待她,就像呵护自己的宝贝。

    这样的青哥,又怎么会伤害她?

    两行清泪,默默流淌。

    文杏儿又哭又笑:“青哥,你走了,你走好,走吧!”

    红尘松了口气,她还怕自己忽悠得不够,其实一个灵魂滞留人间多年,魂飞魄散,哪里还能再次出现?她不过是赌一把,拿了一点儿幻香,让特定的人产生幻觉罢了。

    不过,周围这些捕快衙役,连同其他人可不知道红尘的小动作,一时间毛骨悚然,看着文杏儿的脸都不自觉打了个冷战,左顾右盼,生怕沾上鬼气。

    “一别之后,两地相思,只说是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锉断,十里长亭我望眼欲穿……”红尘忽然想起在玉珏空间里看到的词句,忍不住念了一念,却陡然停下,脸上露出几分哭笑不得来。

    玉珏空间里不知哪个大能偷窥她呢,一听她念这个,就把作者卓文君的生平都详详细细地诉说了一遍。

    看完那些,红尘哪里还念得下去!

    哪怕扫一眼,她也不想念了,看来,她这个文艺人,总做不了文艺的事。

    回过神,面对这些捕快衙役,还是得解决文杏儿面对的问题。

    “哎,你如今这副模样,不是因为青哥,是因为被下了咒,这种咒到也奇特,我多少了解一点儿。”

    红尘揉了揉眉心,沉吟道,“听闻它本来是百年前一位巫医研究出来的,那个巫医有一对儿女儿,大女儿相貌秀美,人也聪明,二女儿出生便身体孱弱,长得很平凡,后来又一病伤了脑子,两姐妹的感情却很好,姐姐看妹妹总是郁郁寡欢,有一次就和父亲说,要是能让妹妹变得好起来,她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巫医是个性子执拗之人,居然真把大女儿的话听在了心里,正好他发现了一些残缺的秘方,很是神秘玄妙,似乎能把一个人的气运转借给另一个人,他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复原这个残方,竟然真的成功了,就发明了这种咒,利用这种咒,他把大女儿的气运借给了小女儿,后来小女儿的脑子恢复,人也越长越美,虽然大女儿失去了高人一等的聪慧和美貌,但这也是她的愿望。”

    红尘娓娓道来,其他人都听得入了迷。

    “可惜,巫医发现这种术非常危险,成功了还好,一旦出现问题成功不了,那施术的人就要惨遭反噬,而且施术需要的引子也很难寻,他就再也没有把术法传给别人,后来随着自己埋入坟墓,大约后人中有盗墓贼,把东西又给翻了出来,百年过去,这种术到是渐渐又在人间流传。”

    红尘叹息,“术本来到不是当邪术用的,可惜现在它不是邪术也变成邪术了,毕竟能强行借去别人的气运,滋补自己,让心术不正的人学会,肯定要出大乱子,说不得不光是福运,连人命都能轻易掌控收割。”

    文杏儿皱眉,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我,我中了这术?”

    红尘耸耸肩:“显而易见。”她瞥了那边的丫头一眼,“受益的人也找到了,看样子还是个施术的,只是也不知道是谁教她的术,学得不伦不类,用得也是最糟糕的法子,恐怕这一反噬,从此以后就不成人形了。”

    文杏儿刚才精神恍惚也就没多注意,这回一回头,看到那丫鬟,愣了一下才迟疑道:“你是……秀妮?”

    那丫头这会儿整个人像一滩烂泥一样瘫在地上,连动也不能动一下,只是一抬头,看向文杏儿的目光再也不是那种尊敬,反而变得凶悍无比。

    让她这般看着,文杏儿仿佛觉得有毛茸茸的虫子从自己的背脊上爬过,难受的要命。

    “你……为什么害我!”

    这个秀妮是跟着一起长大的贴身丫鬟,虽然不是家生子,却也在她身边伺候了有些年头,以前一直做些洒扫之类的粗活儿,后来还是文杏儿觉得她性子活泼可爱,把她选到身边来伺候,虽说也不是最倚重的那种,可也没亏待了她,而且文杏儿的性子好,待下面的丫头都比较宽仁,在她身边伺候,比在别处可要好得多。

    文杏儿皱了皱眉,迟疑不解,“我们无冤无仇,你为何如此?”

    秀妮却只是一脸复杂地瞪视,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红尘看了她一眼,冷笑:“背主之人,还有什么好说的,你想怎么处置,处置了便是。”

    秀妮却忽然大口大口地喘了几口粗气。

    “凭什么?”她嗓子嘶哑,一字一顿地道,“当初救了青哥的人是我,给他熬药的人是我,连夜照顾他的人也是我,和你有什么关系,凭什么到是你得了他的倾慕,能和他快快活活地在一起,我反而什么都没有,他甚至连我的模样也记不住?”

    文杏儿愣住。

    当年她和青哥的缘分,源自一场美人救英雄,那年她还小,也就七八岁吧,和母亲去大云寺礼佛,后来她去后山玩,身边丫鬟发现了一个小男孩儿,被毒蛇咬伤了,正好她身上带着药,就让人把对方救了下来。

    当时她年纪小,缺少玩伴,结交这么个小伙伴自然开心,两个人也很说得来,于是虽然身份有别,还是成了朋友,年复一年,情窦初开时,便动了心,动了情。

    文杏儿再也想不到,自己身边的丫鬟居然有这等想法!

    秀妮闭上眼,好像身体上的痛苦也有些缓解,嘴唇让她咬出大片的血丝,“是了,你长得漂亮,是大家小姐,能读书习文,能为青哥红袖添香,他当然会喜欢你,他怎么会喜欢一个什么都没有,还长了一张麻子脸的小丫鬟?即便他夸小丫鬟可爱,也是看在小姐的面子上罢了。”

    文杏儿一时无言。

    秀妮猛地睁开眼,死死盯着她,竟能让她惊得冷汗淋漓。

    “可是,你也不过是寻常商户女,而我,当年却是官宦人家的千金,若非家父蒙冤,惨遭杀害,家破人亡,我也是被娇养长大,也能当一个比你高贵不知道多少的千金小姐,你不过是有运道罢了,因为你运气好,所以什么好的都是你的,连青哥也对你情深意重,愿意为你去死。”

    秀妮冷冷地道,“你不知道,这些年我看着你,就恨不得你哪一天潦倒不堪,低贱如尘埃,看看到时候,你还能不能端得住大小姐的架子,还有没有勾引男人的本事,甚至不知道多少次,我都想杀了你……可青哥喜欢你,连人都没了,还放不下,为了青哥,我也只好认命,谁让我命不好呢,但你呢,你是怎么做的,有了青哥,居然还主动去参加选秀,被万岁指婚给王爷……你是何等风光?马上能成为王妃,从此锦衣玉食,有着超品的诰命,寻常女子几辈子也享不了的福分,你唾手可得,青哥只能绝望而去了。”

    她冷声笑起来,“我一点儿都不后悔,是有人给了我下咒的办法,说能让我剥夺你的一切,我也能拥有美貌,说不定还能夺走你的福运,让我也变成身份高贵的大家小姐……”

    红尘嗤笑:“你是傻子吗?”

    秀妮慢慢停下口,扭头看她,心中忌惮,瑟缩了下,脸上也流露出惊惧害怕。

    她终究还是怕红尘,实在是红尘整治她的手段太厉害。

    “原来也是欺软怕硬的货色。”红尘摇了摇头,看向文杏儿,轻声道,“要是别人运气比自己好,都能成为害人的理由,这世上也就没有活人了,这种自私自利的小人,小姐也不必为她烦心,她已经自食恶果,就让一切过去吧。”

    秀妮低下头,身上也没了力气,瘫在地上,除了微弱的呼吸,恐怕都看不出这是一个活人。

    文杏儿看了她半晌,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她总不能说,其实她当这个千金小姐,也当得很累,这等话就是说出来,那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捕快和衙役看了一场戏,自然不可能再继续找红尘的麻烦,当然,他们一开始过来,估计也没想着能找人家荣安郡主的麻烦。

    文小姐身上的咒也被解除,这不难,至少对红尘来说不难,至于幕后黑手,也不是没有线索,交给林旭去查一查便是,查出来也好有个防备。

    红尘觉得,文小姐这么倒霉,到不全是她自己的缘故,恐怕对方只是正好碰见这件事,然后顺手就拿来用一用,要是能阴红尘一把自然最好,就是不行也无关紧要。

    说白了,文杏儿的身份不够重要,别人拿她当棋子,当得很顺手。

    红尘也无所谓,转头还对气鼓鼓的罗娘笑道:“生什么气,你当对方能好过?”

    光一个没有修为的秀妮,哪里掌控得住这种邪术,恐怕幕后之人身边也有高手在,但今天这一下子,那高手也要跟着倒霉,就是轻,也得损耗大半功力,若没有好好调养,丢掉小命也不是不可能。

    确实如她所言,宫里一个老太监身形一瞬间变得佝偻,大口大口地喷了好几口血,脸色苍白如死人,若不是他呆的地方显少有人来,恐怕会被当成重病之人拖出宫门。

    “肖老?”

    门口守着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宫女吓了一跳,脸上血色顿失。

    老太监整个人都没了精神气,靠在墙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半晌才道:“你去告诉她老人家,我这个老货算是废了,要是她还顾念旧情,念着我这条老命,就别再来找我,让我安安生生地过这最后一段儿日子。”

    那宫女噤若寒蝉,终于没敢再说什么,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老太监叹了口气,晃晃悠悠地站起身,从床底下摸出一个药瓶,吃了一把药,气色却是越发的灰败。

    “明明不该招惹那位郡主的!”

    他忍不住苦笑,但人生在世,多少事情是本不该做,却不得不去做,连他这等无根之人,也躲不开宿命。

    大雪纷飞,年关将近,万岁终于选定了日子,定在来年十月初十,为荣安郡主和鬼谷高徒林旭的成亲之日。

    日子一定,礼部那边就更忙了,郡主那边不用他们给制作礼服,可还是得派人过去帮手,而且要确定样式什么的,更大头的是嫁妆,这位郡主可不是一般人,不能糊弄,皇后那边几乎是一天三问,今天说要古董文玩多一些,明天又说珍贵的贡缎布料更实惠,各种奇珍异宝,都恨不得全塞给那位郡主娘娘。

    礼部到不是舍不得,问题是别管列出多少来,皇后娘娘似乎都不很满意。

    也幸亏荣安郡主不是那等多事之人,只提了几句,希望成亲的时候,礼仪越简单越好。

    这到容易,本来就有前例,按照前例办便是,然后万岁那边也不知道为何,居然也递了话过来,说是荣安郡主成亲时,规格要高一等,名份虽然没有,礼仪要按照公主成亲的规格来。

    礼部上下登时抓瞎,纷纷挠破了头,觉得这可比正正经经的公主成亲还要麻烦几十倍!
正文 第四百二十七章 聘礼
    &bp;&bp;&bp;&bp;虽然不知道万岁抽哪门子风,还是纯粹就是想讨好皇后,不过红尘也不在意,麻烦的又不是她!

    林旭到挺紧张的,主要是红尘的嫁妆大部分由朝廷负责,但他的聘礼,却得自己来操办。

    鬼谷那边的人,个个幸灾乐祸,几个长辈到正正经经地给他道喜,却没有一个想起来,林大公子还需要一笔聘礼,才能抱得美人归,至于鬼谷先生,他老人家根本就连人都找不到,据说年前去云游天下,孤身一人,没带任何一个弟子。

    林旭自己都挺担心的。

    到是鬼谷先生其他的弟子们完全不当一回事儿,他老人家别看年纪一大把,可放到外面,就是鬼谷弟子们加起来都出了危险,也轮不到他。

    “这些是什么?”

    红尘最近很清闲,闲来无事,林旭干脆就把她接出来,接到自家顺便哄着她给自己手底下那帮人上上课。

    自家小姑娘教导人的本事,林旭还是十分信任。

    鬼谷的小弟子们个顶个的,不说天资出众吧,至少都是品行很好,让红尘来教,红尘也乐意,反正她没少写各种教案,如今当个教书先生,直接把教案拿出来就能用,半点儿都不费事。

    这日,照例到林旭这边,刚上完两堂课,打发学生们自己去练习,回头就见林旭站在库房门前,神思悠远,面前还停着一辆驴车,车上堆着十多个大箱子。

    木箱子瞧着很陈旧了,不过擦洗得十分干净,木料也还算好。

    “过来看看。”

    林旭回过神一笑,伸手把自家小姑娘拉过来,自己亲自动手,拿刀割开麻绳,打开一口箱子给红尘看。

    这口箱子里头,装得是密密麻麻的书,红尘翻了翻,有普通的经史子集,也有很多农事之类的技术类书籍,还有一些游记话本,书籍有新有旧,有些还有好几个版本。

    “我家里人……送来的,给我当聘礼。”林旭笑道,声音略有些飘渺。

    “送了不少,我看都很好。”

    红尘的脸也不觉一红,连耳朵都飘起了一丝粉色,聘礼什么的,哪有当着她的面说这个,不过,她还是走过去挨个看,林旭家里人送来的东西,多么难得,林家受了这些年的苦,家业早年都被抄了,这些东西怕是积攒得极为辛苦。

    银子两箱,古董文玩一箱,各色宝石珍珠首饰一箱,红尘慢慢看,其它的香料布匹,居然一样不少,或许那香料不够好,或许那布料也远远比不上宫里送来的贡缎,可是,想必搜集这些,也极为艰难。

    林旭从箱子里拿出一对儿银镯子,很素淡,伸手给红尘戴上:“我记得这镯子,还是老侯爷那一辈传下来的,算是祖传之物,没成想还能留下来。”

    红尘皓腕如雪,配着银镯子,竟然很美。

    镯子也不显得旧,大约是保养得好,或者重新清洗过,瞧着上面那些旧意,也只显得古朴雅致。

    红尘和林旭兴致勃勃,花费了一下午的时间,就整理这一堆东西,其实这点儿东西,连平时皇后娘娘一次赏赐都比不上,但它的价值,不在于它的珍贵,而在于它的意义。

    收拾完,林旭郑重地把东西都收在库房里,打算送聘礼的时候,光明正大地直接给自家姑娘送去。

    到是帮着整理的那几个鬼谷弟子,忽然送聘礼的活儿不太好做了,要是他们只拿着这点儿东西,也不知道会不会被路人的吐沫星子给淹了。

    要娶人家郡主,不说金山银山吧,好歹也要像话,如今谁不知道荣安郡主的嫁妆丰厚,恐怕远远不止十里红妆,比公主还气派得多,他们的聘礼不说和嫁妆等价,相差太远了,那实在是不好看。

    鬼谷的弟子们个个精神抖擞,决定还是回去想想办法,跟自家的师父,师叔,师兄们说说,林大公子好歹也是鬼谷先生的嫡传弟子,关门弟子,是他们鬼谷的门面,真让他丢一个大人,其他兄弟们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一时间,江湖传言,鬼谷弟子在此处搜集各地的奇珍异宝,到弄得那些想和鬼谷拉关系苦于没有门路的人大为心动,从江湖到庙堂,无数人四处奔波,各地的珍品宝物价格直线上升,等林旭抽出空儿,打算置办聘礼的时候,才陡然发现自己的小金库可能不太够用。

    林旭本来就没什么钱,他要办的事情很多,要养的人也多,不光如此,他还养了一个大马场,养了一批军中残疾的军士,还有一堆的鳏寡孤独,虽然赚钱的本事也有,但大体上收支比较平衡,近年来更是有入不敷出的征兆,如今真想攒一份体体面面的聘礼出来,那可得伤筋动骨了。

    回过神发现原来是被自家师兄弟们坑得不轻,林旭也是欲哭无泪。

    红尘心下好笑,忍不住就劝他:“没事儿,到时候我借给你些,我库房里的好东西不少,你尽管用吧。”

    身外之物,她是不怎么在意,钱这东西,没了还可以继续赚,红尘花钱的地方也不比林旭少多少,但她赚钱的本事,显然比林大公子好得多。

    林旭:“……”

    若是沦落到要拿红尘的东西当聘礼,把红尘娶过门,呃,他其实不怎么在意的,可若让师父和两位师兄知道……别的不说,鬼谷先生肯定乐陶陶地大肆宣扬他家爱徒的能耐,对于师父的节操,林旭表示完全不信任,到时候脸一准面全要丢光了。

    林旭自认为,自己的脸皮还厚不到那种程度。

    “放心吧,娶红尘的钱,就是砸锅卖铁,我也能凑出来。”

    那只能随他。

    把难得俗一次,为钱发愁的林旭丢下,红尘转头就进宫陪皇后。

    皇后娘娘这里最近很热闹,万岁寿辰临近,各地的藩王,龙子凤孙们都入了京城,这一次,万岁的生辰看样子是想大办一次,听说就连外头的地方官,但凡过了四品,都可入京贺寿。

    林旭觉得奇珍异宝特别贵,大约也有万岁爷过寿的功劳在,皇帝大寿,寿礼自然要争奇斗艳,谁都想出一回风头。

    那些龙子凤孙们还好,他们不能献太珍贵的,献礼珍贵了,说不得不光讨不到好处,还要被万岁骂一句奢靡,官员这边也不敢太过分,献礼最好不过不失,如今国库空虚,他们若真耗费千金置办寿礼,谁知道万岁爷会怎么想?

    到是各地有头有脸的大商人,可以联名进献寿礼,别看他们都捞不着宴席吃,礼物方面却毫不含糊,别的不说,若是自家准备的礼物能入了万岁的眼,万岁当众提上那么一两句,他们能得到的好处就数之不尽。

    首先地方官员都要多给几分颜面,遇见事情也比较好解决,至少没人会随意招惹在外岁面前挂了名号的人,再来,礼物选的精巧,还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就说当年茶商郭瑞,献上自家珍藏的好茶饼作为寿礼,茶香四溢,万岁当时就让人递到眼前,品尝之后,大为赞赏,从此他家的茶叶远销四国,和付出那点儿东西相比,得到的好处可是太大了。

    有这么个例子在,万岁过寿,寿礼方面绝对没人敷衍,年还没过,如今京城的奇珍异宝价值就升上去好多,幸亏这些东西对寻常百姓来说毫无意义,就是价格不攀升,老百姓也买不起,那都是权贵人家的玩物。

    老百姓们也就当个饭后谈资,聊上几句便是了,到有一点儿好处,今年要是寻常人家有嫁娶什么的,聘礼嫁妆方面稍微差一些,估计也不会有人挑理。

    万岁过寿,皇后自然也要送礼物,不过,皇后这儿千篇一律,每年都是自己做点儿衣服鞋帽之类,便是两人感情最寡淡,几乎不见面的那些年也是同样如此。

    现在两个人的关系亲近许多,皇后也没打算改变,红尘到的时候,她正拿着针线,有一下没一下地缝一个小皮帽子,帽子不怎么好看,灰扑扑的,像是狼皮。

    “狗皮,还是素娘给找的,挺不好找。”

    皇后笑道,“狗皮帽子暖和,比别的也不差,当年我和他在外头的时候,我都是给他做狗皮帽子戴,他这老家伙从年轻的时候就怕冷,一到冬天恨不得躲在屋里不出去。”

    漫不经心地说了两句,回过神,皇后就笑了:“说这些无聊的做什么,我们红尘肯定不爱听,正好,今天我招待一个有意思的老太太,不是那等无聊的人,红尘也作陪,陪着说说话。”

    红尘诧异地扬眉,往日娘娘见客,可从来没找她作陪过,总是说和那些人虚与委蛇,累得慌,她自己做都觉得无趣,自然不乐意让红尘也受罪。

    “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没想着我们红尘也要嫁人,既然要嫁,有些交际还是很需要。”

    皇后叹气,“人啊,想完全凭着自己的心意,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便不用做什么,到底是难。”

    红尘笑应了,她的交际能力绝对没问题,这辈子虽说没有几个贴心贴肺的知己好友,那是她忙,事情本来就很多了,交朋友的事儿自然搁下,可平时和人逛逛园子,参加个小宴,熟人也遍地都是,不说人人道她好,到底没什么仇家,名声也不差。

    今天皇后娘娘见的人,的确很有意思,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面容和煦,身边还带着她一个小孙女,今年九岁,说大不大,说小也不是太小的年纪。

    别人来觐见皇后,不说穿金戴银,至少要打扮得体体面面,她的穿着打扮却寻常的很,很普通的棉布衣服,深青色,头上只插了一只银钗,她身边的小姑娘到是打扮得颇为漂亮,虽说也是棉布衣服,袖口裤脚却精心地绣了精美的花纹,简简单单的双丫鬟,戴着一对儿珍珠珠花,显得俏皮可爱,只是孩子的脸色不太正,唇色有点儿浅,还带着些青灰,显得不大健康。

    一介绍才知道,这老太太的来历还真不简单,她姓薛,外号薛神针,是江南赫赫有名的刺绣名家,擅长双面绣,年轻时曾经绣过一幅长达百米的锦绣河山图,万岁出游江南,无意得见,惊为天人,亲自写下‘神针’二字相赠。

    这位虽然也是个绣娘,和普通的绣娘却大不一样了,而且她的夫家更是不简单,夫婿乃是江南大儒高一行,高一行门生故旧遍布四国,门下弟子既有身在庙堂,占据高位之人,也有一直在野的名士,若不是这人性子倔强,不肯入朝为官,皇帝肯定许以宰相之位。

    当然,人家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又安贫乐道,并不追求功名利禄,谁会愿意入朝为官,搀和到朝堂这烂摊子里头!

    看在高一行的面子上,薛夫人的身份也是水涨船高,偶尔有一幅作品流落出去,更是被千金竞价。

    “咱们红尘也是幸运,往年万岁圣寿,高大儒和薛夫人可没来过京城,今年既然来了,那就是缘分。”

    皇后笑盈盈的,“我这丫头正好要出嫁了,也不敢求薛老夫人给她绣个嫁妆什么的,只要您身边的弟子愿意出手,我家丫头想来就很满意。”

    红尘:“……”

    老太太很严肃地应下:“回娘娘,老身已经老眼昏花,久不动针线,不敢耽误了郡主的喜事,要是郡主不嫌弃,我身边正好有两个弟子已经出师,就让她们为郡主效劳。”

    得,省事儿了,家里罗娘和小严整天为嫁衣发愁,现在冒出来这么大老头的绣娘,她们也该放心。

    说了几句话,红尘就看出这位薛夫人进京的目的,原来是来求医问药的。

    好像薛夫人身边这小孙女身体特别不好,小时候到好些,就是近两年,一下子变得病病弱弱,动不动就卧床不起,老太太只有一个儿子,儿子只生下了这么一个孙女,平日里带在身边,天资又高,小小年纪就把老太太的绝活学得似模似样,自然倍加疼爱。

    近来万岁的身体不大好,各地名医聚集京城,她也是想到或许能请名医给调理一下,就趁着万岁过寿时进了京城。
正文 第四百二十八章 旧识
    &bp;&bp;&bp;&bp;这一家子能为了自家孙女,劳师动众至此,显见是极疼爱小孙女的。

    皇后听了薛神针的意思,心里也高兴,她自己是女子,自然喜欢别人家看重女孩子。

    大周朝还算好的,女子的地位不是特别低下,但历朝历代都重男轻女,大周朝自然不能免俗,只看每年下头报上来,被溺毙的女婴数目,也足以说明男女地位之不平等。

    皇后年轻不懂事的时候,没少因为这个抱不平,说出来的话逗得她的先生们哭笑不得,记得当年她一个女先生,听了她愤愤不平的话,只是叹了口气,意味深长地说:“女儿是艰难,想过得比男人更好,就要做好吃十倍百倍苦的准备,还得是机缘,运气,一样不缺。”

    这个女先生是家中长女,也是出身书香门第,她是个有见识的,虽然家中长辈,尤其是祖母重男轻女,可是她就是拼着一边做绣活,一边在书房门前偷学,也一定要读书识字。

    她的兄弟们每天除了读书,就是玩耍,她每日帮家中做各种家务,要烧火做饭,养鸡喂鸭,学习刺绣女红,给父母兄弟缝制衣服,还是挤出一切空闲时间,拼命练字,讨好兄弟们,好能借读他们的书本,只要有空就站在墙壁上拿毛笔沾了清水练字,多年下来,家中读书读得最好的,不是家里人倾注心血的兄弟,而是她!

    后来她自己报名考上女学,得了先生们的看重,之后又留下做了女先生,名扬远播,到比几个兄弟都出色,在家中的地位也从此不同以往。

    人人都说这个女先生是个有能耐,有运道的,只有她自己知道,能到今天这一步,她走得有多么艰难。

    好几次她都忍不住想,若是生为男儿,她的成就绝对不会局限于如今。

    皇后年轻时不理解她的先生,毕竟她在家中一向受宠,比自家兄弟们都更得父母疼爱,可嫁了人,开始面对这一切时,见识得多了,终于明白身为女子的可悲。

    “薛神针只管放心,我看你这孙女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是个有福的面相,肯定能逢凶化吉,平平安安。”

    皇后笑道,“至于大夫的事儿,你就不用操心了,宫里御医要是治不好,京城也还有众多名医在。”

    薛神针急忙郑重谢过,也松了口气。

    得皇后娘娘这一句话,胜过她辛辛苦苦跪多少神医的门槛,那些神医,也不是想见就能见,想去求医,就能求得着的。

    这会儿心中感激万分,对红尘的嫁衣的事儿,那是更上心了,不光一离开宫门就把自己最得意的弟子招来,自己虽然不动手,却还是愿意坐镇指挥,亲自去郡主府给红尘量体裁衣。

    红尘也只能无奈地由着她们折腾。

    很明显,皇后娘娘特意招了薛老夫人过来,除了确实看她顺眼,更多的还是为了自己。

    前阵子就听皇后娘娘数落,说礼部那边给她准备的礼服也好,嫁衣也罢,都俗气的不行,瞧着就不好看。

    其实所有的嫁衣都是一个样子,端看做工和装饰罢了,又有什么俗气不俗气的。

    到是一见薛神针其中一个弟子,红尘吃了一惊,这是个熟人。

    要不是今天碰上,红尘可能都想不起来,毕竟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上辈子红尘流落江湖的那阵子,曾经见过这姑娘,只知道她姓吴,大概出师不久,在一个小县城的绣房里干活儿,当时红尘孤身一人,不光又累又饿的,而且还被本地的混混们骚扰,幸亏这姑娘本身是个仁义且热心肠的,收留了她一晚上。

    后来却出了事儿,红尘听鬼谷先生说,救了她一次的吴姑娘,因为亲手打造了一件鎏金软甲,刀枪不入,结果让举兵造反的玉天王抓去大寨,要她负责打造这等宝物。

    但吴姑娘的师公是当世大儒,最恨那些不顾民生疾苦的恶人,所谓的玉天王根本就是个土匪头子,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实则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

    那个玉天王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民众被搜刮一空,裹挟而走还不算,他还以食人为乐,尤其喜欢吃幼儿,曾经就说过,世间最美味的食物,就没有能超过人肉的。

    这种人,吴姑娘自然不肯为他效力,数次逃跑不成,最后没办法,撞死在石墙上,一了百了。

    红尘想起旧事,也不免有些唏嘘。

    她记得这个玉天王当年还被朝廷诏安,好像多年之后,才让当时的皇帝,也就是现在那位九殿下找了个借口砍了头。、

    他死的那一日,尸体被分抢一空,有百姓生啖他的肉,一边吃一边哭自己的儿子。

    原来这人生下来不足三岁的孩子,让玉天王抓去,一半烧烤,一半清炖,还是当着人家父母的面儿吃下了肚,吃饱喝足,又说这一家生的孩子挺合胃口,希望他们夫妻两口子再多生几个给他吃。

    那人眼见自家儿子惨死,为了被吓疯了的妻子,愣是忍下这口气,溜须拍马,竟从玉天王手底下逃出一命来,但心中的愤恨痛苦,恐怕只要是人,都不可能不理解。

    这一生,红尘没有刻意去改变那些大势,她也改变不了,不过,因为她的到来,到是避免了几次天灾,所以也就少了*,大周朝还没有天下大乱,这个玉天王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蛰伏。

    红尘此时想起来,到有点儿后悔。

    上辈子她是深闺妇人,像玉天王那种人,人人忌惮,没有人会在她面前提起,她也没想过多了解了解,到不知道这人出名之前究竟在什么地方。

    不过这会儿见到吴姑娘,红尘觉得也是缘分,她上辈子没有报答人家收容之恩,这辈子总要弥补一二。

    红尘的心思,这边师徒都不知道,但师徒两个对这位荣安郡主的印象却好得不行。

    薛神针自己知道,她因为丈夫的缘故,到没有受过别人的白眼儿,但那些贵人们心里根本看不起她这等手艺人,她就是刺绣再好,再会制作衣服,在那些高人一等的贵人眼中,也就是个伺候人的。

    自家弟子替人去做活,也没少被人轻视,不过都习惯了,只专注自己的手艺,到也没人计较,这次却不同,荣安郡主面上没表现出什么,可言行举止之间的敬重,却是自然而然,让人和她相处,如沐春风。

    别的不说,至少薛神针带着弟子们给红尘量好了身体,收拾东西准备离去时,师徒几个都对红尘的印象大好。

    薛神针也十分满意,她本来是个从不多话的,而且最近为了孙女的病,心情抑郁好久,总是带着愁绪,这会儿居然也开了几句玩笑:“荣安郡主的身段儿再标准不过了,就是随意找几个绣娘给裁身嫁衣,穿在郡主身上怕也要艳惊四座,咱们师徒几个的手艺到是无关紧要。”

    两个弟子也是深以为然,她们做衣服也不知道做过多少,一看荣安郡主就有动手的*,这位主儿身量高,体型匀称,气势足,也不似有些贵女只求窈窕,显得单薄,能让她们尽情发挥。

    要知道,做衣服也是个巧活儿,做出来的衣服必须恰到好处,不是说一身衣服做得好看,就什么人都能穿的,她们做出天衣来,让某些人穿,恐怕那人也不敢穿,但凡穿了,只能衬得自己黯然失色,衣服不可喧宾夺主,这谁都知道,但哪个有追求的绣娘,不愿意尽全力做到最好,做出最优秀的作品?只是更多时候,难免要为了穿衣服的人妥协一下。

    红尘也失笑,客客气气地送几位出门,送到大门口,忽然想到薛神针的小孙女,不免关心:“宫里黄太医最擅长小儿症状,薛神针不如带着孙小姐去看一看。”

    薛神针连忙应了,脸上也带出几分轻愁。

    她孙女的情况确实不太好,前几日到不错,要不然她也不会带孩子进宫去,要知道,病人进宫其实是很忌讳的事儿,若非娘娘发话,她也不敢带着去,这几日孩子却真不大好,就是皇后娘娘传召,她也只能谢罪,不敢带孩子进宫了。

    不只是怕孩子再受凉,万一传上宫里的贵人们,他们恐怕真要万劫不复。

    江南大儒的名头好听,平日里皇家也要敬上三分,但要是他们不懂规矩,让宫中疫病流行,那万岁绝对容不下他们一家子。

    薛神针想起孙女,叹气道:“多谢郡主挂念,哎,今年天太冷了,孩子忽然染了风寒,这一直不好,我和老爷也很着急。”

    红尘若有所思地皱了皱眉,客气了几句,目送薛神针离去,她却迟迟没有回转,忽然想到什么,面上带出几分严肃:“罗娘,你马上去一趟李国公府,找文杏儿小姐,请她把自己贴身的东西拿一件给我看看。”

    罗娘愣了愣,还是领命去了,按说未出阁小姐的贴身之物,不可能随意给旁人,但红尘想要,想必那位文小姐不会迟疑。

    果然,没多久罗娘便取了一方绣帕过来,是文杏儿娘亲留下的东西,她随身携带了十几年。

    红尘拿过来闭上眼仔细感受了下,皱眉摇头:“虽然不完全一样,但还真有几分类似,奇怪,好像天底下的禁术邪术忽然全冒出来了。”

    她也就念了一句,心里也没太当回事,说是禁术邪术,其实也不过是术法罢了,怎么使用,端看个人。

    像她认识的人里,就有一个专门修习邪门之术的家伙,也没见他做出什么让天下大乱的事来,到是自己如丧家之犬,只能躲在别人的庇护之下。

    “走,去一趟薛神针那儿。”

    红尘沉吟片刻,从家里拿了几张符纸,顺便又拿了一壶灯油,就带着两个丫鬟追着薛神针而去。

    薛神针家在江南,在京城却是没有宅子,一开始租赁了个小院子住,后来皇后娘娘为了方便,派人给他们安排了住处,离红尘的郡主府挺近的,走了没多一会儿便到了。

    这一家子的人显然没想到刚刚分开,荣安郡主就登门拜访,很是慌乱了一下。

    幸好高家多是那等从容冲淡,不慕名利的性子,也不至于进退失据,薛神针连衣服都来不及换,便亲自迎出来,心下也是惊讶:“郡主怎么来了?可是还有什么吩咐?”

    说着,便连忙去叫自家的两个弟子。

    “我这两个徒弟都不是蠢笨之人,若是郡主不放心,不如就让她们暂去郡主府呆几天?”

    红尘失笑摇头:“不必劳动两位师傅,我这次过来……”沉吟了下,红尘才轻声问,“不知孙小姐可在?能不能让我见一见?”

    薛神针不由愣住,不过这种要求,她也没什么好拒绝的,“小绣在房里,郡主请。”

    她连忙亲自带路,领着红尘到她孙女的房间,推门而入,里面就冒出来一股子刺鼻的药味。

    两个丫鬟正熬药,帐子落了下来,薛神针的孙女显然还在休息,薛神针不觉放轻了脚步,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柔和,只是更加忧心忡忡。

    “小绣刚刚用过药,怕是正睡呢。”

    红尘的目光落在帐子上,下一秒就变了脸色,两步冲过去,一把撩开帐子。

    薛神针被吓了一跳:“郡主?”

    红尘一伸手把被子掀开,伸手探了探小女孩儿的鼻息,又摸了摸她的身体,脸色凝重至极,薛神针被她吓到,匆忙窜过去,一低头就见自家孙女躺在床上,脸色煞白,气息奄奄,再一探鼻息,居然似有若无。

    她这些年为孙女操碎了心,久病成良医,再说,就是不懂医术,看到孙女如此,也觉得不好。

    那两个丫鬟更是不知所措,差点儿打翻了火炉:“婢子,婢子刚刚还瞧过小姐,小姐刚才还好好的。”

    薛神针哪里顾得上追究她们,叠声吩咐叫大夫过来。

    大夫就在家里住着,来得也很快,只是一见这等状况,也是个个满头雾水,把脉也把不出病因,齐齐摇头不语。
正文 第四百二十九章 嘲笑
    &bp;&bp;&bp;&bp;薛老太太一看那些大夫们的表情,登时就变了脸,身上虚脱无力,脚下一软,甚至不顾红尘还在就坐倒在床边,抱着自己的孙女嚎啕大哭。

    这动静之大,连高一行都给惊动了。

    他老人家本来在书房正编书,打算编一部史书,每次进入书房,除了偶尔让人送一壶茶水,便再不许任何人打搅,规矩之严,高家人都心里有数,若不是火烧眉毛了,没人敢扰了他老人家做学问。

    不过这次孙女生病,别说他正在编史书,就是编的是天书,他也坐不住了。

    老头子跑过来一看,顾不上安慰自家妻子,脸色惨白,默默垂泪:“这可如何是好,要是小绣有个三长两短的,咱们将来就是入了土,也没脸见儿子媳妇。”

    红尘也被吓了一跳,刚想说话,就听外面传来一道佛号。

    “阿弥陀佛!”

    声音十分洪亮,明明是在墙外传来的,却清清楚楚地钻入人的耳朵里。

    薛神针愣了下,勉强起身,走过去开门,外头就有丫鬟匆匆忙忙冲过来,急声道:“老夫人,外面来了个大和尚,说咱们家有病人,身染晦气呢。”

    “打发他滚,什么时候了,还来招摇撞骗!”

    高一行气得脸色发青,暴怒道。

    他虽然是名满天下的大儒,可其实性子特别暴躁,这一点儿也是众人皆知,到是他教出来的弟子不类他,大部分都是圆滑之人,偶尔有几个耿直的,也脾性温和。

    红尘猜测,可能正是师父的性子太躁,当他的弟子才要更多十万分的耐心,没有耐心的很难熬出头来,估计待不了几日就找个借口溜之大吉,自然也无法出师,算不上高大儒的入门弟子。

    高一行这人最讨厌那些神棍,当年他的儿子重病,久治不愈,找了不少名医都没办法,他也病急乱投医,去求来一个江南还算有一点儿名气的灵师。

    那灵师说的到是好听,让他们家的人徒步磕头上山上寺庙求神拜佛,求上七七四十九天,自然能转危为安。

    他们一家子都去了,连儿媳妇一块儿,可求到半路上就听闻儿子……没了。

    他那儿媳妇也大受打击,回来才知道,儿媳妇竟然已经有了身孕,但因为过于劳累,没有好好保养,加上丧夫,更是心伤,生孩子时难产而亡,生下来的小孙女也是体弱多病,闹得两位老人心力交瘁。

    从那以后,高一行对这等神棍是恨之入骨,总觉得要不是神棍过分,他继续去给儿子求医问药,也不一定就真没有用处,再不济,好歹儿媳妇可能能平安无事。

    如今小孙女小小年纪没了爹娘,他们夫妻两个年岁那么大了,还不知道能护着孩子几年,每日都有心于此。

    此时孙女病了,高一行正着急,结果转头就发现又冒出个什么大和尚,他不生气才有鬼。

    薛神针失魂落魄,闻言到是回神,连忙拦了被吓一跳的下人:“……别这样,何苦迁怒旁人,让人打发走便是,我这里有一些银钱,你们拿去给人家。”

    毕竟是京城,薛神针自己知道,京城这边的高僧大能有不少,谁也不知道那和尚是什么来头,他们初来乍到,孩子还病着,实在不好随便和人家起冲突。

    几句话的工夫,外头那大和尚居然已经进了门,高家的下人们都一惊,他们甚至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来的。

    “阿弥陀佛,原来荣安郡主大驾在此,老和尚我到是不该班门弄斧。”

    这大和尚看到红尘,皱了皱眉,语气到还平和,他长得慈眉善目,一副高人风范,若不是高一行有心结,恐怕对他的观感不会很差,即便是有心结,见到这人,居然也少了三分戾气。

    大和尚看了红尘一眼:“郡主在此,怎的还不救人?”

    红尘看了看他身上的服饰,想了想转头冲薛神针道:“老夫人,既然大夫暂时没办法,不如先让我试一试。”

    “啊?”

    薛神针愣了愣,半晌才想起红尘除了是位郡主,好像还是个灵师,脸色顿时变了变。

    高一行的面色也不大好。

    可眼前这个是朝廷册封的郡主,他们即便心里不高兴,也不至于表现出来。

    红尘轻声道:“诸位放心,我不给孩子用药,就是看看她而已,即便没用,也绝不会害处。”

    二人一想也是,如今他们都在眼前,和当时儿子的情况不同,人家郡主又没让自己不去求医问药,想试试那就试试,他们也不相信堂堂一位郡主娘娘会骗他们两口子。

    红尘看薛神针放松了精神,也不多等,走上前去,在自己掌心里涂了一层透明的灯油,又把符纸贴上去,然后朝着小女孩儿的天灵盖一盖而下。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众人只觉得眼前金光闪烁,耳边还传来一声闷响。

    那大和尚满脸肃穆,眯着眼使劲盯着红尘。

    红尘手还没抬起,只听床上的女孩子呻吟了声,缓缓睁开眼,薛神针大喜过望,刚想扑过去,却见那孩子迷惘地看了眼她,又闭上眼,脑袋一歪,没了气息。

    “小绣!”

    薛神针心里扑通一声,眼泪迸射。

    红尘:“……”

    大夫们急忙过去看,看了半天,全都摇头,只叹道:“小姐脉象极乱,我等实在无能为力。”

    高一行面上也是极为失望。

    “哈哈哈哈哈哈!”

    大家都那么失望,房间里忽然传来狂笑声,让众人心里更是不舒服,转头看去,就见那大和尚哪里还有那副高人一等的姿态,摇头晃脑,身体乱颤,高兴得嘴巴都咧到耳后去。

    “没想到啊,大名鼎鼎的荣安郡主居然驱除不了这小小的连脉转命煞,真是,真是……”

    红尘很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她失败很稀奇吗?她又不是神仙,就是神仙也不可能从来没有施法失败过吧,而且,她就算失败一次,至于让大和尚这么高兴?他们又无冤无仇的!

    大和尚显然看出红尘的意思来,恨恨道:“真想让师兄弟们都来看看,荣安郡主是怎么出的丑!咱们都多大一把年纪,每天师父训斥我们,第一句话都是——‘你们看看人家荣安郡主,小小年纪就道行如此高深,你们学了这么多年,就学成这样?’……”

    红尘:“……和尚,这么看来,你的定力确实不足,显然是修行不够。”

    大和尚吐出口气,又恢复得道高僧的模样,叹道:“郡主也别见怪,实在是憋屈日久,难受!现在痛快了,舒服多了。”

    也不能全怪这和尚张狂,实在是他在寺内时,每天耳朵里都被念叨不知道多少遍荣安郡主的名字,任何一个人,还是自认为很有能力,本事不弱的人,被这么折磨,都要发疯。

    高兴了一会儿,他就走上前,想靠近床上的女孩儿。

    高一行皱了皱眉,一步跨过去挡住。

    大和尚也不生气,笑道:“阿弥陀佛,施主何必如此,小姐身上的煞再不解除,恐怕真有性命之忧了。”

    高一行一时犹豫。红尘就道:“这大和尚是万佛寺的高僧,万佛寺与大云寺都是我大周一等一的寺院,出来的高人也非为非作歹之徒,高老先生何不让他试试?”

    薛神针点点头,拉着她丈夫的衣袖走开,刚才她已经看出来了,虽然红尘最后失败,但是红尘做得事情,对自家孙女明显有用处,既然如此,不如也让这和尚看一看。

    “哎,大夫现在束手无策,咱们什么办法都该试一试!”为了孙女,面子有什么要紧。

    一看高一行闪开,那大和尚满脸矜持,大踏步地走过去,伸出食指和中指,轻轻在小女孩儿的眉心上划过,高声喝道:“唵嘛呢叭咪吽!”

    声震如雷,所有人耳朵都嗡了一声!

    然后,大和尚踉跄后退了几步,又几步,靠在门上一张口就吐出一口血来。

    “啊!”

    高一行夫妻两个都大惊失色,只见他们家孙女面孔瞬间狰狞,似乎特别痛苦的模样。

    “怎会如此,怎会如此?”

    大和尚也是目瞪口呆,一边吐血一边抬头看向床上,满脸的迷茫。

    红尘叹息,过去给他喂了一把药,走过去摸了摸小绣的面颊,那孩子的容貌就又恢复成平和状态。

    高家夫妇让这接连变故给弄得昏头转向。

    那大和尚却满脸颓废,一个劲儿地嘀咕:“看着就是连脉转命煞,虽然是厉害的禁术,但,但凭我的法力,应能手到擒来!难道我看错了?怎么可能看错?我真看错了?”

    眼见这人再钻牛角尖,说不定真要疯,红尘摇了摇头:“大师没有看错,确实是连脉转命煞,有人把这孩子本来的命格给夺了去。”

    “那怎么会没用!”

    “只能说,这里面恐怕还有因果,夺走这孩子命格的人,应该和她是至亲。”

    大和尚愣住,半晌才道:“……我怎么没想到!却是可能。”

    薛神针听得一头雾水,此时到有几分明白,急道:“郡主,大师,我孙女究竟怎么了?什么至亲,我们只有这一个孙女,高家人口一向单薄,可没什么亲戚。”

    这一点儿红尘和那大和尚都知道,所以一开始,大和尚才没有往深处想。

    高家以前到是大家族,要不然高一行也不会有能力读那么多的书,还成为大儒,能被称为大儒的,绝大部分都出自很有底蕴的家族,但他们家多年前就遭逢大难,最后只剩下高一行一根独苗,高一行也子嗣不丰,只得一子,儿子又只得一女,可谓一脉单传,就是想找旁支的兄弟姐妹都难,更别说还什么血脉至亲。

    红尘的目光落在高一行身上,就见他浑身颤动了下,仿佛想起什么恐惧之事,脸色苍白,低着头坐在孙女床边,一下又一下地抚着孙女的鬓角,一言不发。

    薛神针急得满头大汗:“郡主,这,这什么煞导致我孙女生病?无论是什么,可能破解?”

    红尘沉吟片刻:“一般的连脉转命煞解除不难,事实上我最近已经见过好几个类似的,都是换命转命一类的事儿,哪怕找不到施术者,只要破解了术法,对方也一样遭到反噬,但有一种情况例外,换走小姐命格之人,若是血脉至亲,二人本就血脉相连,不可分割,强行分离只会伤了小姐。”

    薛神针惊呆,完全不知所措。

    红尘却也犹豫:“若只是血脉至亲,找到此人,我也能想办法破解一二,就怕……这里面另有因果。”

    看薛神针还是一头雾水,红尘犹豫了下道,“比如说,最有可能的情况,换走小姐命的那人,在之前曾经替小姐挡过灾劫之类,若真如此,除非对方放弃,身为灵师很难强行插手了。”

    “不可能!”

    薛神针神色渐渐镇定下来,“我家小绣,除了我和她爷爷之外,没有什么亲人了。”

    红尘没说话,转头看向高一行。

    高一行低着头看着孙女,还是一言不发,红尘无奈,苦笑道:“高老先生,您要是真什么都不肯说一句,那我就实在无法可想,您二位只能继续求医问药,看看有没有哪个神医能力挽狂澜了。”

    床上的小绣气息奄奄,能请的名医都请了个遍,看着老妻脸上的泪痕,高一行犹豫半晌,终于还是叹道:“没想到,我就做错了那么一件事,没报应到我的头上,居然报应到了孩子身上。”

    所有人抬头看着他。

    高一行开了口,到也就镇定下来,眉眼间带出几分追忆:“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儿了,家里父母长辈也都在世,我还年轻,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贪玩好动,有一次去游湖,在花船上留宿,正遇见一个擅长弹琴的花魁,花魁美貌多情,我也年少,贪恋美色,流连了差不多有一个多月,等我走时,舍不得那花魁,还出钱将她赎下,置办外宅,安顿了她。”

    薛神针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的丈夫。

    谁也没想到,向来脾气倔强耿直的大儒,居然还有这么一段儿黑历史。
正文 第四百三十章 复杂因果
    &bp;&bp;&bp;&bp;所有人静静地听眼前这位倾诉。

    眼见这位大儒面上露出几分极度羞愧,甚至痛苦的神情,薛神针居然看不出来走心还是不走心,一本正经地板着脸安慰他:“少年才子,心高气傲,风流倜傥,不是罪过,谁年轻的时候没有荒唐过,我当年还有好几次想离家出走,甚至动过远去他国的心思,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这么平平安安地过来了。”

    高一行面上一暖,忍不住伸手拉着自家老妻,手指都微微颤抖起来。

    “后来我遇见了阿薛,她长得不好,瘦瘦弱弱的,脸上老是没什么血色,说话呛人,性子也倔,第一次见面就没给过我一个好脸儿,明明是个绣娘,做活儿居然还挑人,说什么看不顺眼的不做,要不是她手艺确实好,又机缘巧合结交了几个好朋友能护住她,恐怕早就被人生吞活剥了,哪里还能有今天?”

    似乎想到往事,高一行面上的表情柔软的不行,“我也不知道从哪一天就想,我得护着她,我要是都不护着她,恐怕她早晚有一日要被人欺负死的。”

    “从那之后,我就给琴娘,就是那个花魁留了一大笔钱,让她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去,琴娘花魁出身,性子也不是软和的,不哭不闹,从一开始就可能没打算和我太长久,没多费心思她就一个人走了,我当时根本没多想什么。”

    红尘听了这一番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说这位大儒忒不要脸,一个孤身女子,即便有些钱,当今这世道又怎能活得下去,恐怕还得沦落风尘,好歹是和他好过一场,没有爱情也不可能无情。

    但天底下这样的男人多了去,说给别人听,指不定还能得一句迷途知返,夸他浪子回头。

    就说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为了成亲把小妾通房通通打发了,肯给考虑周到,安排个婚事的那就是好人,哪怕给安排的是个什么瞎子,瘸子,各有毛病,那好歹也给女人一条活路,至于为了好名声,直接塞点儿钱把人赶出门,其他都不管不顾的,同样众多,而且绝不会有人把这种事太放在心上。

    恐怕就连即将和这样的公子哥儿成亲的女子,说起来也觉得开心,女方家里更会认为女婿为人不差。

    大家考虑得都对,结发妻子那才是正经的妻子,带着大笔的嫁妆,人脉关系嫁进家门,相夫教子,祸福与共,至于其他的女人,只是买来的玩意儿罢了,形同货物,无关紧要。

    红尘叹息,谁对又谁错?不知道这清风明月,上天土地,能不能分辨得清楚!

    高一行脸上渐渐露出几分恐惧之色。

    “我和阿薛成了亲,后来终于生了一个儿子,就是我的浩儿,浩儿是好孩子,书读得好,又很听话乖巧,特别贴心,都说抱孙不抱子,可我的浩儿,是从小在我肩膀上,臂弯里长大的,娇宠万分,等他长大,又给他娶了一房贤惠可爱的妻子,是我老友的女儿,也是我看着长大,和浩儿算得上青梅竹马,成亲之后夫妻和睦,从来没有拌过嘴,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可谁能想得到,老天不疼好人,我那儿子竟染上恶疾,药石罔效。”

    每每念及此事,高一行就忍不住热泪横流,“那一日,我走投无路,想起儿子的病情,恨不得以身相替,方大师出现了,他是出家人,慈眉善目,说是和我有缘,又看我可怜,给我指一条活路,接下来你们都知道,恐怕少有人不知,我带着妻子,儿媳妇,跋涉千里,一步一磕头,到江南石头峰上的食安寺上香祈福,想为我儿挣一条命,奈何后来儿子没保住,连儿媳妇都,都只留下一个可怜的女儿,难产去了。”

    众人都知道这些,高一行的面色却逐渐显得有些复杂,“你们知道的事情,到这里就结束,可是你们不知道,我这孙女出生之后,几次都很危险,好多大夫说她先天不足,很难活下去,那一天晚上,方大师又一次出现了,他跟我说,可以救我孙女一命。”

    “我自然不肯信他,上一次信他,害死了我的儿子,难道还敢信他不成?但方大师只一挥手,我的身体就不能动,只能听他说话,他说,本来是一番好意,看我是好人,想要救我儿子,没想到我儿的命薄如纸,居然根本等不到祈福结束,人就没了,他也觉得不安,和我结下了这桩因果,这一次才又来帮忙,想至少给我儿子留下一条血脉,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高一行脸上露出几分古怪:“我亲眼见他法力无边,而且他的话也有道理,就当我病急乱投医,让他帮忙也无妨,他说,要给我的孙女换命,这换命,需要用孩子血脉亲人的命才最合适,我当时就道,希望拿我自己的命还给孩子,只要孙女能好,我这把老骨头又算得了什么,方大师却说,要是用我的命,一来年龄上相差太远,不大合适,二来,若是家里连个男人都没有,留下一门的孤寡,那可就真没了活路。”

    “听他那么说,我都快绝望了,我家里人丁单薄的,上哪里找个血脉亲人,给我这孙女换一条生路回来,方大师沉吟了许久,就告诉我,他算出来,我还有一女流落在外,那个女儿算起来,可也当得上是小孙女的亲姑姑,是至亲骨肉,同样能拿来换命,我那女儿的年纪,也超过外孙女甚多,但总比我差距小,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高一行脸上露出无奈的苦笑,“一个是儿子留下的骨血,我盼着出生的宝贝,另一个都不知道是真还是假,甚至不知道有没有,我又怎么可能不选我的孙女?”

    薛神针的脸色又一次变了。

    高一行心里难受,握着妻子的手叹气,“我让你失望了,我不是个君子,哪怕我一直教导我的学生们,要做君子,但只从这一点儿,任谁都看得出来,我不是个君子。”

    他转头看向床上病弱的孙女,轻声道,“后来这孩子果然一天比一天好,活了下来,而且聪明伶俐,讨人喜欢,虽然身体还是弱几分,可毕竟是早产儿,算是不错了。”

    “那之后我也想办法查过,最后查到琴娘身上,她离了我之后,也没再嫁人,也没离开江南,反而自称是寡妇,拿着我给的钱开了一家小书肆,果然生下一个女孩儿,听说那女孩儿生得极为美貌,也特别的聪慧,才十几岁的年纪,就写得一手好字,作诗也极佳,颇有才名。”

    一边说,高一行的嘴唇都微微颤抖个不停。

    “但是,但是就在我家小绣身体开始见好,活下来之后,那孩子便仿佛走了背运,忽然让歹人给掳走,三天三夜才逃回来,回来之后人几乎要疯了,她们母女两个,家中无男丁,本来就是非多,闲言碎语无数,还有无赖登门闹事,那孩子受不了这些,人越发疯癫,琴娘没办法,正好遇见个道貌岸然的书生,说是倾慕那孩子良久,什么都不在乎,只想娶那孩子为妻,琴娘为了女儿好,就答应了这门亲事,没成想,那人根本就不是什么书生,是个骗财骗色的恶棍,骗走了琴娘变卖家产才凑齐的嫁妆,带走了那孩子,直接把那孩子给,给卖到了那等肮脏地处,琴娘也是很久很久之后,无意间才从以前一个姐妹嘴里知道这件事,可她知道以后,就听闻女儿似乎已经香消玉殒,一切都结束了,她讨不回女儿的尸骨,没了念想,一把火烧了书肆,把自己烧死在里头。”

    高一行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但他浑身都在发抖。

    他就算是个无情无义的混蛋,遇见这种事,也很难淡然处之,何况他这人实在算不上恶毒。

    薛神针更是满脸的不敢置信,整个人木木呆呆的:“怎么可能,怎么会有这种事?”半晌,眼睛一红,“怪不得,我想起来了,你那一阵子失魂落魄的,吃饭都跟吃药一样。”

    薛神针说着说着,便沉默了。

    红尘他们也不由一脸唏嘘。

    “这大概就是我的报应,可是小绣是无辜的,她什么都不知道,全是我的错,现在报应来了,也该是我死,郡主,我只求求你,把我的命换给小绣,让她,让她活下去。”

    高一行痛哭道。

    红尘皱眉,耸耸肩:“这事儿有点儿不对,你说的这情况,到挺符合连脉换命这事儿,若是你先把人家的命跟小绣换了,现在对方又给换过来,甚至掠夺小绣小姐剩下的气运,那的确会出现这种很难打断的情况,可是有一个前提。”

    高一行慢慢抬头看她。

    旁边站着的大和尚叹口气,道了一声佛号,轻声道:“连脉换命的人,至少要是活着的,人若是死了,阴阳两隔,即便对方有心害死小绣,也不会是现在这等情况,我看,要不就是另有其人,要不然就是你那个,咳咳,女儿并未死去。”

    高一行一愣,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我仔细查过,那孩子绝对是去了,当年琴娘没查到,我查到了,那孩子被一席草席,扔到乱葬岗,我特意花了大代价,找人带路,找到了她的尸骨,起出来和琴娘合葬一处……算是我的一点儿心意。”

    红尘点点头,要了高一行的一根头发,也不知道鼓捣些什么,半晌沉吟颔首:“唔,这到没错,高老先生命中一子一女,皆已经逝去。”

    众人:“……”

    许久都没人说话,薛神针好半天才抱着自家的孩子,哀声道:“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最重要的,我家小绣,我家小绣要怎么救回来,怎么才能安安全全地长大,用我的命行吗?既然能换,拿我的命来换!”

    高一行更是涕泪横流,一力要求拿自己的命换孙女。

    大和尚听得脑袋都要炸了:“你们以为换命术是什么?那是禁术,说换就换,当换的是阿猫阿狗不成,真是,世人愚昧啊,世人愚昧!”

    他也是颇多感慨,“怪不得世人容易被恶徒欺骗,都是这么个听风就是雨的性子,不被骗才奇怪!”

    高一行和薛神针都没了话说,欲哭无泪,满脸绝望。

    红尘走过去检查了下小绣的身体,神情也多少有一点儿严肃:“现在可以确定,小绣的确是中了这等换命煞,身上甚至带有阴煞之气,那就说说,一定有一个人拿走了小绣的命,除非追查到此人,否则此术完全没有破解的希望。”

    高一行夫妻面面相觑。

    红尘迟疑片刻,轻声道:“有一点儿,我先提醒老先生,此事不好解决,里面牵连的因果太深,即便是你们找到那人,我也没有什么把握。”

    她还是第一次在这等不是事关国运,只是个人命运的事情上,觉得特别特别的棘手。

    “要是那人拼着鱼死网破,不肯妥协,也要小绣的命,那就真没办法了。”

    高一行嘴唇动了动:“……现在说这些都没用,这人究竟是谁,又怎么去找?”

    红尘很无奈:“对方可能有法子蒙蔽天机,我算不出来。”转头看一眼那大和尚。

    大和尚脸上涨红:“我,贫僧也不行。”

    他刚才特别想踩红尘一头,先算出那人的身份来历,但试到自己差点儿又吐血,还是一无所获,什么线索都没有。

    红尘皱眉:“我只能提醒,这个人还是必须和高家有血缘上的联系,即便只有一点儿,也必须要有,否则小绣不会现在这副模样,你们仔细想想,有没有什么亲戚朋友最近两年忽然转运,运气变得特别好,还有,最近两日,就是小绣小姐病重的这两日,对方一定有异动,可能做了有违天命的事儿,所以才会忽然报应到小绣小姐身上,反应剧烈。”

    高一行和薛神针还是没有头绪,到好歹算是有一点儿线索,两个人心情再复杂,也只能拼命去想,拼命去找出这么个人。
正文 第四百三十一章 孩子
    &bp;&bp;&bp;&bp;高一行家里都快翻天覆地了。

    红尘这边也没干看着,同样给林旭指派了活儿,让他出人出力,帮忙查找,就是不为了小绣那个小姑娘,红尘也挺好奇这事儿,更好奇禁术的效果。

    不过,薛神针即便是在这等状态下,也没让自家两个弟子耽误正事。

    红尘的嫁衣还在赶工中。

    按照她的意思,嫁衣自然要漂亮些,毕竟成亲嘛,上辈子成亲,和这辈子成亲,感觉完全不一样,红尘就是嘴里不说,心中也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儿憧憬。

    哪怕那个人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林师兄,她还是觉得能让未来携手一生的人,在那一天看到一个完美的新娘,是极好极好的,可是,漂亮归漂亮,轻便也很重要,绝对不能繁复到像皇后娘娘想的那般,把无数珠玉宝石缝在上头。

    她要是顶着一身的珠宝,像个移动的珠宝架子一样出门,光坐一会儿恐怕就累得气喘吁吁。

    再说,她觉得还是素雅些的嫁衣更贵气,太珠光宝气了,不免有喧宾夺主的嫌疑。

    虽然皇后老觉得她家的小姑娘什么样子的衣服都能撑得起来,再漂亮的珠宝在她身上也一样只能成为陪衬。

    薛神针家的两个弟子到是不嫌烦,反反复复地确定样稿,最后决定既不能不停正主儿的,皇后的意思也不能不顾,干脆请专门的大师傅,镂空雕刻金饰,银饰,辅以金线点缀其上,上面绣暗纹,既要华贵,也要素雅。

    嫁衣的进度很不慢,人家毕竟是专业人士,做工也精细,红尘自己看了到觉得哪里都好。

    只是每次这两位拿去给薛神针看,回来之后都脸色灰白,显然是被骂了一顿,然后就有好几天忙忙活活,看来还是严师才能出高徒,薛神针就是个了不得的严师。

    林旭忙得翻天覆地,查了许久,愣是没查出高家,还有薛家有哪个血亲有可能是那个给小绣小姐施术的人。

    他向来大气,可这回面对红尘的时候,都不免有些脸红。

    虽然说鬼谷众人的能力不至于想查什么,都能查得清清楚楚,但高家和薛家又不是多么强大的势力,就是两个比较普通的家庭罢了,红尘给出的信息也算是十分的详尽,在开始之前,他都觉得自己最多两天就能搞定一切,问题是……

    “阿尘,高家也好,薛家也罢,实在是人丁单薄,高家还有一房远亲,是高一行的远房叔公,说是亲戚,但其实都出了五服了,人家三辈子都是寻常的农户,到是知道有这么一门贵亲,往日最难的时候,也没来打过秋风,还是后来高一行家没了人,主动帮衬了亲戚家一下,逢年过节走个礼什么的,他们家上上下下也就十几口人,我找人仔细查过,没什么异常。”

    “还有薛家,薛家亲戚也不多,而且和薛神针早就疏远,薛神针嫁人之后就没怎么回去过,薛家到是有几个不成器的子弟,可也普普通通,很是平常。”

    林旭难得露出这么一副垂头丧气的小模样,红尘顿时笑了,摇了摇头道:“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可以再沿着琴娘这条线索继续查一查,毕竟,琴娘这边的可能更大。”

    “……”

    林旭面上从容优雅,私底下恨不得咬自己一口,他大概真是这阵子累傻了,连这个都要自家小姑娘提醒,从红尘的桌子上抓了一把瓜子,抱着直接出门。

    时间匆匆而过,高家这边愁云弥漫,小绣小姐的身体状况一日比一日糟糕。

    若不是红尘时不时地过去看一看,想办法阻止煞气蔓延,替小绣延长性命,这孩子恐怕真的要夭折。

    林旭到看不出怎么着急,又恢复悠闲的态度,他本来就没怎么在乎这件事,在他看来,这次若不是被牺牲的只是个小女孩儿,又因为红尘关注,他都不乐意去管。

    所谓因果无常,高一行自己犯下了罪,他自然要去承受,报应到他的子嗣头上,他也怨不着谁,说那孩子无辜,可谁让她的祖父是给了她性命的人,没有他的祖父,自然也就没有她,那么由这个孩子来承担一切罪责,在天命看来,想必也是一种公平。

    这日,林旭终于拿到了比较有用的消息。

    “我沿着琴娘的线索继续追查,琴娘和高一行的亲生女儿,名叫慧娘,沦落风尘之后,确实是死了,但她死之前,还留下一个不知父亲是谁的孩子,那孩子本来也难逃一死的,但当时丽华苑的一个女妓一时心软,又可怜孩子无辜,就偷偷把被扔到外头差点儿冻死喂了野狗的婴儿抱了回去。”

    “那个女妓也算是有点儿名头,又风华正茂的,老鸨不想过分得罪她,既然她愿意养,那又是个小女婴,也吃不了多少,占不了多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容那小孩子就在丽华苑里长大,还给取了个名字叫弃儿,说是贱名好养活,算起来,那小女孩儿现在也就比小绣小一岁的样子。”

    红尘一听,就大约猜到是怎么回事儿,苦笑道:“走吧,去高家,请他们两夫妇一起听后续,再考虑怎么办。”

    高一行和薛神针显然也没想到此事如此曲折,心里不安,但也不得不听林旭继续说下去。

    “那个弃儿小小年纪,小的时候看不出来,据说这两年忽然就发现她很有她娘亲的天分,读书特别快,不说过目不忘,也能一目十行,还聪明伶俐得很,还学琴棋书画,擅长歌舞,性格活泼,在丽华苑到是颇为受宠,那些年长的女妓们都特别喜欢她,偶尔也愿意教她一点儿东西,老鸨也是觉得奇货可居,认为她可堪造就,指着她将来能成为台柱子。”

    “这只是明面上,其实我私底下问过,这孩子的性子不太好,略有些阴狠暴戾,小时候为了给她养母报仇,就不知道从哪儿弄了药粉,换过一个女妓的胭脂水粉,害得那个女妓毁了容,后来下场十分凄惨,其它乱七八糟的事儿,这孩子也没少做,不过她还是个小孩儿,又在那种环境之下长大,性子里头有这么点儿不妥当的地方,也正常的很。”

    “至少这孩子很是知恩图报,为人也善良,听说她知道自己母亲的事儿之后,逢年过节都要去给她母亲和外祖母烧纸上香,还攒下银钱修了坟,去寺庙给两个亲人点长明灯,她对自家养母也好得很,她养母年纪大了,人老珠黄,没有以前的人气,在丽华苑里也备受欺凌,还被支使着干好些粗活,她从小就帮她养母洗衣服,养母病了,哪怕坑蒙拐骗,骗来银钱也要给她养母买药,丽华苑的人都说,这孩子是救对了,好人有好报,要不是救了这么个可心的娃娃,身为女妓,人老珠黄之后的下场可想而知。”

    高一行的脸色雪白雪白的,脸上的表情变幻不定。

    林旭耸了耸肩:“我也不能确定,和小绣换命的是不是这个弃儿,不过最近,弃儿的养母病得厉害,她早年伤了身体,底子都空了,又在那种环境里,想好好调养也养不好,大概是大限将至,弃儿一直在照顾她,这两日到听说她那养母的身体大有好转,昨日还见她能起身晒太阳,脸色也恢复些许,到年轻了几分似的。”

    高一行和薛神针都不说话。

    林旭转头问红尘:“阿尘觉得如何?”

    “谁知道呢,也许是回光返照。”红尘叹道,半晌皱眉,“高老先生,薛神针,你们怎么想?要想确定是不是这个……弃儿做的一切,至少要见见她,可是我话说到前头,就算确定是这个小姑娘做的,不管她的能力有多高,因为她和你们家的因果实在过于复杂,没有任何一个灵师敢保证能解决这件事。”

    高一行好半天都回不过神,木木愣愣,哪里还有大儒的气质,整个人垂垂老矣,仿佛丢了大半条命。

    薛神针也不吭声,抱着自己的孙女,忽然落下泪来:“罢了,罢了,都是我们的命,小绣的命不好,是小绣的命不好,呜呜。”

    她有多么看重自家这根独苗苗,谁都看在眼里,此时竟说出这等话,可见是心灰意冷。

    若是别的什么人害了小绣,她们都能和对方去拼命,只要把孩子救回来,做什么都愿意。

    可是知道了前因后果,看到弃儿的凄惨遭遇,他们别说理直气壮,就是理不直气不壮地去哀求,也觉得没脸。

    高一行猛地站起身,看着自家的宝贝孙女,嘴唇都被咬破了一道口子,鲜血渗流,疯了似的抓乱自己的头发,眼睛赤红:“一切罪孽都在我,在我啊,老天要是有眼,就把我收了去,别害我的小绣,别害我的小绣!”

    说着,他拔腿就向外面冲去。

    薛神针愣了一下,抱着孩子也跟着扑过去,林旭和红尘面面相觑,都没有阻拦,一是来不及,二来这事儿也确实该有个了结。

    高一行和薛神针跑得鞋子都掉了,只顾着拼命跑,不辨方向,还是红尘和林旭跟上去,驾着车把两个人拉上车。

    林旭苦笑:“看来要出趟远门。”

    可他这几日正忙,因为希望明年和红尘的婚礼顺顺利利,不要出什么纰漏,鬼谷在京城的兄弟们都散出去,别管有用没用,力争把一切手监控到位,绝不让任何意外发生。

    除了这些算得上正事的,还有一件更大的正事,他要娶红尘,首先要有房子,要有聘礼。

    聘礼光是家里送来的那些,显然肯定不够。

    换成一般人家,那些已经十分之体面,可想想人家郡主娘娘的嫁妆,这一对比,那点儿东西就不大够看了,红尘就是不在乎,林旭也不能不在意自家小姑娘的脸面。

    聘礼这东西,显示的是男方对这门婚事的重视程度。

    林旭以前从来没为钱财发过愁,如今却开始觉得自己的私房钱实在不够用。

    丽华苑不在江南,离京城到是不远,就在附近的风城,当时高一行和琴娘的女儿被拐走,对方多少也有一点儿顾忌,找了个远离江南的小城把人给卖了。

    林旭和红尘带着高家两夫妇,走了大约一日夜,便到了地方。

    远远看到那人流如织的风月场所,林旭就蹙眉,红尘叹道:“比不上京城的热闹。”

    林旭:“……”他怎么不记得自家小姑娘去过这种地方,不过,确实比不上就是。

    此时此刻,可不是想这些乱七八糟的时候,高一行和薛神针手足无措地坐在车上,瞪着外面发呆,两个迟迟不敢下去,薛神针抱着怀里的小孙女,浑身发抖。

    红尘咳嗽了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时僵持住。

    高一行年轻的时候或许风流浪荡过,但他作为一代大儒,想必几十年没见识过这等地处了。

    至于薛神针,恐怕连想也不敢想,自己有一天会出现在这里。

    许久许久,高一行步履蹒跚,踉跄着下了车,薛神针一咬牙,也抱着孩子跟着下去。

    他们夫妻多年,彼此早就分割不开,无论高一行做了什么,她都得和他一起承担。

    说来也巧,不知道是不是天命使然,合该双方今日碰面,高一行刚下车,一抬头就看到了那个叫弃儿的姑娘。

    大白天的,丽华苑也做生意,不过,都是寻常来吃饭的客人,小地方的小青楼,可没别地儿那么讲究,什么生意都要做。

    弃儿扶着她养母,看样子是有事,慢吞吞从台接上下来,高一行一眼就认出了人。

    那张脸,和琴娘如出一辙。

    毕竟曾经也有过一场姻缘,高一行这人记性也好,他对琴娘薄情,却还不至于记不住自己的女人。

    红尘也看到那个女孩子,比小绣还小一岁,但是脸上已经毫无天真无邪,整个人成熟得像个大人:“哎,可惜了。”

    真是可惜了,这孩子本是灵光透彻,如今却已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不知道是什么人如此暴殄天物,下了毒手,把好好的明珠,愣是染成了黑的。
正文 第四百三十二章 纯洁
    &bp;&bp;&bp;&bp;红尘自重生以来,见得人也算多了,偶尔也能遇见几个聪慧有灵性的孩子,若为灵师,也许能有一番成就,但如眼前这个小丫头这般天生带有灵光的孩子,还是头一次见到。

    可惜,灵光已经黯淡,若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整个人的气质也显得十分阴郁。

    红尘的视线转移到被那小女孩儿扶着的女人身上。

    那是个*****瞧着身上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但看得出来,年轻时也是个美人胚子。

    她的气色还好,红尘的目光却一瞬间变得凝重。

    罗娘和小严都忍不住低头,握住手腕上发热的佛珠,低声道:“小姐?”

    “没事,别怕。”

    红尘叹了口气,一下子就明白为什么小绣的身体恶化如此严重,看来那个叫弃儿的孩子,还真做出了了不得的大事。

    让一个已经死去的生命滞留人间,还用出这般厉害的邪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小女孩儿也够厉害的。

    至少红尘觉得自己做不到!

    当日小荷差一点儿死了,她可是撞了大运才让人活下来,这孩子如此小的年纪,却逆天而行,还真让她成功了。

    不知道这孩子是拜得哪个暴殄天物的师父,还是另有奇遇。

    一转念的工夫,小女孩儿已经看到高一行夫妇,脸色微变,眯了眯眼,扶着养母的手紧了紧,低声道:“娘,女儿忽然想起来,今日早约了七爷去拿份子钱,咱们回头再去买吧。”

    她身边的****莞尔一笑,拢了拢她的头发:“好,都听丫头的,不过你也别和那些人走得太近了,省得以后摆不脱这些麻烦。”

    ****脸上略有几分忧虑,“丫头的年纪也不算小了,总呆在院子里也不是那么回事儿,你攒下的钱别都给我买了药,还是赶紧在外头买个房子,搬出去住吧,你袁奶奶最疼你,一定不会不肯。”

    小姑娘很好脾气的模样,一一应下,哄着她养母转身回去,目送母亲的背影远去,才一转头,阴冷地瞪着高一行和薛神针:“没想到你们来的到是快,怎么,请到高人帮忙了?哼,高人有没有告诉你们,就是天上神仙临凡,该死的东西也一定会死,被你们夺走的东西,我也一定要夺回来。”

    这孩子的声音不高,压得低低的,脸上还带着笑,高一行打了个冷颤,他忽然发现这个孩子长得不光像琴娘,也很像自己,除了眉毛更细,嘴唇更薄,那五官竟处处都带着他的影子,好像他和琴娘的组合。

    这么像自己的孩子,挂着甜甜的笑容,说出来的话却让人感到一股透入骨髓的寒凉,他脑子嗡的一声,路上想得那些求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

    薛神针怀里还抱着小绣。

    小绣大概很不舒服,此时忽然呻吟了一声,那孩子的目光瞬间就转移到小绣的身上,说不出的古怪,薛神针吓了一跳,本能地把孩子抱得更紧。

    明显感受到她的紧张,小女孩儿清脆地笑出声,一边笑,一边抿着唇角,故作天真无邪地道:“老奶奶啊,这是你的小孙女?她看起来病得很重呢,快死了吧,我瞧着,应该活不过三日,唔,最多五日。”

    从声音到表情都很天真,有一种天真的残忍。

    薛神针背脊发寒,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她还小的时候,她弟弟抢她的蝴蝶,她不肯给,那个孩子就笑眯眯地把活生生的蝴蝶撕成了两半儿,还笑呵呵地道:“一人一半,多好看啊!”

    当时她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哭,很久以后这一幕却依旧残留心间,从来没有消失过。

    从那时她便清楚了,孩子们天真无邪,可是,也有其独特的残忍,而且残忍起来,通常会令成年人觉得万分恐惧,眼前这个女孩儿,此时此刻就让她感到一股深深的绝望。

    高一行和薛神针都被吓得说不出话,红尘轻声叹息,慢慢走下车,过去很自然地伸手,顺着那孩子的额头,拂过她的眼睛。

    小女孩儿的身体登时一僵,抿着嘴唇,嘴角的笑意也一点点消失,似乎惊慌失措,等红尘的手落下来,她就一下子低下头去,想看又不敢看,只敢偷偷摸摸地瞥红尘一眼,仿佛很害怕她的模样,咬着嘴唇尖声道:“我没有错,我拿回我娘亲的东西,有什么错!”

    红尘安抚地朝她笑了笑:“我不知道你拿回东西有没有错,我只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不该这么小就背负罪孽,噩梦缠身,你该快快活活的才好。”

    小女孩儿顿时打了个哆嗦,第一次露出很脆弱的,就像她现在这样年纪的表情,仿佛害怕,又仿佛不只是害怕,还有些别的东西在。

    “……我只想,只想我娘亲活着。”

    她讷讷道,声音细得很,“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只有娘亲,他们都说娘亲要死了,我知道什么是死,就和我那个娘亲一样,一旦死了,要被埋在土里,再也不能对我笑,哄着我睡觉,不能陪我说话,不能喂我吃饭,我不要。”

    红尘叹气,许久没有说话。

    高一行和薛神针满头雾水,都不知红尘和小女孩儿说什么,但高一行还是不免心中一疼,他明明觉得自己不会,可这会儿却真有些后悔。

    当日他只想着自己的孙女,自己的命根子,觉得只要能救回孩子,他就什么都不在乎。

    但此时此刻,他却不免想一想,如果他多考虑一下别人,想想他若果真有血脉流落在外,他所做的一切,岂不是和畜生无异?

    高一行第一次动摇起来,转头看向老妻怀中的女孩儿,就像有什么东西把他扯成两半,进不得退不得。

    红尘终于伸出手,摸了摸那孩子的头,正色道:“对,你想你的娘亲活着,她是你唯一的亲人,不过,你要知道,无论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而且你付出的,远比能得到的更多。”

    她低下头,看着那双不属于孩子的眼睛,“我知道你懂事,你不是一般的小孩子,我说的话,你都能听得懂,你娘亲现在虽然活着,可她已经是一个空洞,被看不见的罪孽压得喘不上气,就在不久的将来,你失去掌控的力量之后,跟在她身边,被你夺走生命的那些人会通通冒出来,撕咬她的灵魂,把她伤得体无完肤,让她连轮回转世的机会都不会有,永远也不能和你在一起了。”

    小女孩儿面上恐惧之色日益浓郁。

    红尘的声音更加温柔,“你那么聪明,想必对这个结果,已经非常清楚了吧。”

    “他们都是恶人,是大恶人……”

    弃儿高声喊道,随即又闭上嘴,有些懊恼,但还是勉强道,“他们的命,比不上我娘亲一根头发。”

    喘息了几口,弃儿终于低下头,神色间略带几分茫然无措,脸上空荡荡的,“我,我有点儿害怕!”

    她脸上一下子红了,显然不明白为什么会跟眼前这个女人说这些话,她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人说过,或许是这个人身上的气息很不一样,那种感觉,就和她晚上一个人睡在山里,不自觉靠着大树时一样,非常安全。

    沉默片刻,小姑娘猛地抬头,瞪着高一行,却不看薛神针:“你活该,公公说的对,你是自作自受,你们家死多少人,都不关我的事,当初要不是你害了我娘,也就不会有我,没有我,你们家的孙女也就不会有今天,一切都是你的报应!”

    高一行整张脸灰白,毫无血色,讷讷无言。

    薛神针抱着孙女,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胳膊越收越紧,眼巴巴地看着红尘,红尘叹了口气,伸手按了下薛神针的穴道,让她松了些力气,顺手摸了下小绣的额头。

    “薛神针,很抱歉,这件事,我真的没办法去管。”

    她叹气,“有很多事,是人力所不及的,灵师也不是什么都能办到。”

    薛神针的神色瞬间黯淡无光。

    “祖母。”

    小绣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睁眼就伸手去摸薛神针的眼睛,“你怎么哭了?你别哭,小绣不难受。”

    薛神针一愣,拼命忍,还是忍不住眼泪。

    红尘心里也一软,不自觉去看那个小孩子,却见小孩儿扭过头去,根本连看也不往那边看一眼,她张了张嘴,林旭忽然拉住她的胳膊,红尘就又把话给吞回肚子里,后退了一步,靠着林旭,怅怅叹息,的确,她什么都不能做。

    “这些年,我的心也越来越软,尤其是看到这些年幼的孩子,心就更软。”

    红尘想,或许是她越来越幸福,所以才会变得多愁善感。

    林旭笑出声,忽然低头凑在红尘的耳朵边上:“将来我们也生个孩子,生一个像你的女孩儿。”

    “……我好像听你说过,说孩子是最大的麻烦,一辈子也不可能做好当爹的准备。”红尘轻笑道。

    林旭一愣——他这般口无遮拦,还和红尘说过这等隐秘的想法?

    以前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前路在何方,又跟自家那位鬼谷师父久了,从不听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师父都终身不娶,提起娶妻便谈虎变色一般,作为徒弟,不娶妻生子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这等想法,不该和红尘说。

    也就一眨眼的工夫,小绣的气色就越来越差,呼吸也越来越弱。

    她自己似乎没察觉,努力笑着和她祖母说话,声音又甜又乖,让外人看了,都感到心中温暖。

    一个年幼的小生命,那么稚嫩,只要不是天生的恶人,任谁看到了都会忍不住微笑,这样的小生命即将消失,谁会不难过落泪?

    “祖母,等我好了,还给你穿针,你别穿了,伤眼睛,我帮你穿,我还能帮你绣荷花,小绣学会了好几种针法,到时候都试给祖母看,小绣很聪明的……”

    孩子的声音越来越细弱,脸上毫无血色,额头的汗珠滚滚而落。

    红尘取出药包,放在她的鼻前,让她吸了两口气,转头还算冷静地道:“看来连三天都没有了。”

    薛神针和高一行的神情麻木,好像没有听见,到是弃儿的脸色瞬间变黑。

    红尘看了看她,平铺直叙,并无指责之意:“小绣一死,命格被换之事自然曝光,你要做好准备。”

    弃儿脸上木然,冷笑:“早准备好了,天弃之人,什么都不怕!”

    她回过头,略有些眷恋地看了看她养母所在的方向,“我给她买了房子,有两个以前受过她恩惠的姨姨都住在附近,她也搬过去,以后的生活也不需要担心。”

    一个小孩子,如此一本正经地操心这等事,连林旭都有些不是滋味起来。

    小绣这会儿到仿佛变得特别清醒,转头看弃儿:“妹妹,你别怕,小绣一点儿也不难受,等我去找爹爹和娘亲了,我和他们也这么说,和阎王爷爷也这么说,小绣并不难过,也不伤心,祖父祖母也不要难过,小绣会一直陪着你们的,嗯,和爹爹娘亲一起陪着你们,大家都不要害怕!”

    这几句话说出口,就像她知道弃儿的身份,知道这一切因果似的,明明谁也不会跟她说那些事情,那些东西,完全不该让孩子知道。

    小绣的语气却再认真不过了。

    弃儿显然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呆了一呆,随即脸上胀红,气鼓鼓地厉声道:“谁要你,谁要你……你……”

    她咬着嘴唇,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训斥。

    红尘叹了口气,终于忍不住一伸手,把小绣从薛神针怀里捞出来,幽幽道:“我改主意了。”

    她转头看向弃儿,“这事儿我不该管,但我要委屈你了。”

    弃儿愣了下,缩了缩肩膀,竟没有大吵大闹,也没有冷嘲热讽,看了看小绣,又看了眼高一行和薛神针,小声开口:“我没烧了那些东西,公公让我烧掉,我,我忘了。”

    红尘一愣,脸上露出一抹笑意,伸手不顾她反抗,把弃儿也抱了一下:“你真是个好孩子。”

    换命需要小绣和弃儿两个人的血来下咒,那些用过的道具如果烧掉,事情就会变得很难办。
正文 第四百三十三章 天地有情
    &bp;&bp;&bp;&bp;弃儿板着脸,沉吟片刻,挣扎了下,一回头看到小绣那张苍白的小脸,轻声道:“我带你去。”反正她已经很明白,自己也活不了多久了,就当时可怜可怜这小丫头。

    红尘笑起来,神色间有几分欣慰,也有一点儿感叹。

    其实这种换命术,换个经验丰富的灵师来实施,肯定会提前找好退路,把后遗症减到最弱,哪怕被拿走命格的人死了,也能保证对方魂飞魄散,不给自己添麻烦。

    但弃儿这小丫头毕竟年纪小,也或许是教给她这术法的人,只是想看热闹,并不在乎她本人的死活,设计出来的就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

    这个局已经成了,无法改变,红尘能做到的不多,此时此刻,同样看不见前路如何。

    弃儿把东西埋在丽华苑花丛里,花圃显得破败了,连着房子也古旧。

    这地方住的都是丽华苑那些人老珠黄的女妓,老鸨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有特别恶毒,不能给自家赚钱的那些姑娘们,好歹给安置了个地方,每日也不缺衣食,还有几个粗使婆子伺候,不像别处,能熬下来的女妓本来就稀少,真熬下去,没有门路从良,熬到年老不中用,只会让黑心肝的老鸨一文钱都不给地赶出大门,到时候还能活多久,只能看自己的造化。

    丽华苑同样要赚钱,到底是小地方的青楼,里头的人们,还存有几分人性。

    或许就是这几分人性,没让弃儿变成鬼,让她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可惜这种时候,做人比做鬼难,她要是咬牙去当鬼,或许还更容易找到活路。

    丽华苑这等地方,薛神针恐怕一辈子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回进来。

    至于高一行,他一路沉默不语,偶尔看一眼周围,几个年华老去的女人懒洋洋地坐在院子里,百无聊赖,瞧着根本不似活人。

    “方妹妹今年才二十七岁,您看她像多大的?”

    忽然有人开口出声。

    高一行吓了一跳,扭头看了眼,是个*****就见弃儿两步奔过去扶住对方,登时就明白,这人就是弃儿的养母,那个叫阿雾的青楼女妓。

    阿雾摸了摸弃儿的头,轻声道:“她二十七,到和外头那些四五十岁的老人差不多了。”

    的确如此。

    院子里东南角坐着的那女子,即便浓妆艳抹,也挡不住脸上的风尘气,更挡不住那股子扑面而来的腐朽气息。

    红尘感觉很不好。

    罗娘和小严感觉更糟糕。

    阿雾笑了笑:“这已经算好得了,王妈妈是个好心人,方妹妹病得厉害,也没把人赶出去,反而延医问药,总算保住了这条命,如今能有这么个结果,算是不错的,当然,我运气更好。”

    她拍了拍弃儿的后背,“有这么个小东西陪着我,下半辈子算是有福气,姐妹们无人不羡慕。”

    高一行和薛神针都没有说话。

    阿雾的脸上忽然冷了:“我一介卑微女子,无权无势,除了我这血肉之躯外,什么都没有,但是谁要想伤害她,我就是拼了这条命,用手撕用牙咬,也会努力护她周全。”

    高一行愣住。

    他承认,他看不起风尘女子,像丽华苑这样的地方出来的人,平日里他连扫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可是这一刻,从眼前这个衰老孱弱的女人身上,他却看出一种让他害怕又让他羞愧的东西。

    弃儿也一愣,眼眶发红,啪嗒啪嗒地落了泪,呜呜咽咽地哭起来,一头扎在她养母的怀中不肯出来。

    薛神针一时也说不出话,嘴唇颤抖,搂着小绣的胳膊都有些无力。

    高一行叹气,忽然开口道:“是我对不起这孩子,对不起她娘亲,对不起她祖母,我这一生,以前总觉得自己光明磊落,从无不可告人之事,对得起天下人,但现在我明白了,我对不住琴娘,害了她们三个,就是万死也难赎罪。”

    弃儿咬着牙不肯抬头,也不肯说话。

    高一行也觉得语言苍白无力得很,他说得再多又有什么用,造下的孽,难道还能一笔勾销了不成,无论他现在有多么后悔,也没办法去弥补这一切了。

    红尘拉着林旭远远看着,并不曾靠近,里面的是非恩怨,根本算不清楚,也实在没办法去算了,半晌,等到弃儿平静下来,她才走过去,蹲下身,自己动手挖开花圃,把里面的东西取出。

    阿雾的脸色骤变,用力握住袖子,红尘叹道:“我没想伤害那孩子,你也不必如此。”

    袖子里是一把匕首,磨得十分锋利,阿雾握得太紧,把自己的掌心勒出一道红痕。

    弃儿使劲抓着自家养母的胳膊,浑身紧绷,瞬间就像一只炸了毛的幼虎,随时可能扑出来咬死所有敢伤害她们的敌人。

    红尘只是叹息,看着阿雾,轻声道:“天地轮回,自有因果,弃儿逆天而行,又太年幼,没有肆意妄为的能力,若是放任不管,过不了几日这孩子必死无疑。”

    阿雾脸上变了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可低头看那孩子像受惊的小兽一般的神色,闭上眼睛放弃挣扎,作为一个母亲,和自己的孩子朝夕相处,她怎么可能看不出不妥,只是自欺欺人,不愿意接受现实而已。

    “弃儿会怎么样?”

    “我也不知道,但是做点儿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红尘笑了一下,“我只知道,这天并非没有眼,就是万一在别处没有眼,在我这里,到还是有几分清明的。”

    她把手里刚从泥土中扒出来,黑漆漆的荷包打开,从里面倒出一团乌发,看了看又塞回去,就让林旭就地布置了一个法坛。

    做这种活,林旭也很熟悉。

    红尘一看他手下人的那手法速度,就知道这帮家伙没少干这等事。

    林旭笑了笑,小声道:“鬼谷的灵师也很多,这些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能文能武,使唤起来极为顺手。”

    干活的那几个都忍不住偷偷翻了个白眼,好一个顺手,整个鬼谷最难伺候的就是这位公子爷,当年一开始跟他,哪个不是欲哭无泪,经过无数血的教训,最后他们才能达到,被别人觉得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地步。

    哎,要是可以,他们也想和别的兄弟一样,每日优哉游哉,还有时间抽空喝个小酒,欣赏欣赏美人,而不是每日磨练自己,学习各种他们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用到的东西。

    心里抱怨几句罢了,面上大家都是一副面无表情,很专业很严肃的样子。

    自家公子爷的那人的性子,他们还是能把握得住,在荣安郡主面前,架子得能拿得稳,不能给公子爷丢人。

    法坛很快设好,红尘点了三炷香,把荷包放在上面,又取了一张纸,挥毫泼墨,开始写字。

    阿雾忍不住过去看,看着看着,脸上就清白交加,时而惊惧,时而惶恐,抱着弃儿的手更紧了些。

    那上面把弃儿所做的一切,都详详细细地描述出来,平铺直叙,并无带有任何感*彩,可那冷冰冰的字眼儿,却让她毛骨悚然。

    又看了一会儿,阿雾又不觉落泪。

    红尘写得是前因后果,连同高一行的作为一样落在纸上,高一行也看了一眼,心惊肉跳,低下头攥着拳头,心中也泛起凉意,他早就后悔了,也觉得自己该受到惩罚,但这会儿红尘的笔一动,他的心就颤抖一下,那种感觉,就好像自己整个人被剖开,让人看得通通透透,仿佛天上真得出现一双眼睛,冷漠地注视着地上的一切。

    “好了。”

    红尘一拍桌子。

    那张纸灰飞烟灭,三炷香一瞬间燃烧到底,只留下一把灰,红尘不怕烫,直接把灰捧起来,随手扔出去,只见灰尘飞飞扬扬,并没有落到地上,反而很快附着在在场的所有人身上。

    “啊!”

    好几个人都忍不住尖叫了一声,身上似乎被烫了一下,可回过神仔细一感受,感觉却没了,所有人面面相觑。

    高一行脸色惨变,瑟瑟发抖,猛地向前走了一步,又一步,他眼前出现了琴娘的脸。

    除了琴娘,还有一个面孔狰狞,带着冷笑的女孩儿,那女孩儿他认得,很漂亮,和自己很像,是他的……女儿。

    他不自觉跟着女儿走。

    “哥。”

    薛神针使劲抓住高一行的胳膊,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忽然害怕起来。

    身体一沉,高一行恍恍惚惚又落了地,脸色惨白,凄然而笑:“对不住,对不住!”

    红尘抬了抬手,想了下又放下去,没有动作,半空中却忽然起了风,风卷着落叶,吹乱了高一行的头发。

    薛神针用力地抱住自己的丈夫,两个人紧紧相拥,小绣被夹在中间,抬头向天上看,忽然道:“祖父,天上有个姐姐。”

    高一行浑身一颤:“不是姐姐,你,你要叫姑姑,和,和姑姑再见。”

    小绣向来听话,果然乖乖巧巧地说道:“姑姑,再见!”

    风慢吞吞地停了。

    小绣笑道:“姑姑和一个很漂亮的婆婆走了。”

    高一行顿时闭上眼。

    弃儿哇一声,大哭起来,哭得声嘶力竭,拼命地往阿雾怀里扎,呜呜咽咽:“娘亲,娘亲!”

    她的声音一下子变得特别稚嫩,和以前大不一样。

    阿雾心疼地搂着孩子,胡乱擦她的脸,拼命地劝说。

    红尘笑了下,走到法坛前面,只见上面残留的灰尘被风一吹就变了形,只留下一个字——‘无’。

    这字到不知是什么意思,不过,红尘看到弃儿身上纠缠着的那些黑雾,居然很不可思议地烟消云散。

    她又走过去看了看小绣,小绣的脸色也好多了,虽然还是白,却透出一种很健康的红润来。

    高一行和薛神针此时才注意到,脸上不由得露出几分惊喜,又有几分忐忑。

    红尘笑道:“我一直觉得天地无情,至少对人来说,它们应该是无情的,但这会儿我到有点儿怀疑了,唔,或许天地有时候也会对它喜欢的孩子,有那么几分眷顾怜悯……小绣已经平安无事,命格换回来了,弃儿受了些损伤,大概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但我想,这不一定是坏事。”

    众人看过去,也发现不妥。

    弃儿那孩子本是个给人压力很大的幼虎,但这会儿看来,却像只乖巧的猫,蜷缩在阿雾的怀里,脸上还挂着泪珠,神色却真正的天真无邪,纯白的像是一张白纸。

    红尘轻叹:“从此以后,她只会是一个八岁的孩子,真正八岁的孩子,再也无法长大。”

    高一行心里咯噔了一下。

    阿雾却笑了:“挺好的,我家这丫头,都有好几年没踏踏实实睡得这么好过,别看她还是个孩子,可从小就有失眠的毛病,现在多好啊。”

    红尘又叹气:“你已经是个死人了,该继续走自己的路。”

    “我知道。”

    阿雾想了想,把头上的一个珍珠簪子取下来,戴在弃儿的头上,走过去把孩子放在高一行的怀里。

    高一行手上一沉,举手无措。

    阿雾冷声道:“给她改一个名字,给她一个未来。”

    高一行还来不及说话,薛神针就认认真真地点头,拉着小绣道:“小绣,从此以后她就是你妹妹,你要好好照顾她,你活着一天,就要保证她快快乐乐地过一天,能做到吗?”

    小绣懵懵懂懂地点点头。

    阿雾神色温柔地摸了下自家孩子的脸蛋,笑道:“我早该走了。”

    人临死之前,是有预兆的,前阵子她觉得自己走到了人生尽头,后来一日又一日,总是不死,身子还渐渐好了,其实她嘴里不说,心中却并不松快,好像一直有一块儿巨剑悬在头顶上,现在剑落下来,她的感觉却挺好,就在剑落的一瞬间,身边阴气沉沉的东西跟着消失,身上轻飘飘的,似乎随时能挣脱这具皮囊。

    “……还是有点儿放心不下这孩子!”阿雾闭上眼,感到胸口一阵阵地闷痛,身体却更轻松,她知道,时辰到了,睁开眼又留恋地看了看自家的孩子,她还太小太小,终究还是怅然,若是早知有今日,就该好好保重身体,至少再多照顾她一段时间,留下更多一点儿回忆,也是好的。
正文 第四百三十四章 小心
    &bp;&bp;&bp;&bp;红尘推开车窗,刚刚进了京城,就觉得京城里的人明显少了些,到也正常,冬天嘛,天寒地冻的,家里好歹还能挡风遮雪,有个避寒的地方,哪里还愿意出门?

    哪怕是京城,老百姓的日子也难,好些人家一家人一共就一件厚衣裳,出门做活的男人先穿,女人和孩子窝在家里,能有一床棉被盖一盖,便算是普通的殷实人家了。

    小严去年刚得了个当铺,是人家拿来抵债的,她去看了一回,当铺里就有不少衣服鞋帽,好些人都是冬天把夏天的衣服典当出去,赎回冬装,天气转暖,就把冬日的衣裳当了好过活,日子越过越穷,没有本事的迟早饿死。

    冬日的风刮在身上,刺得肌肤火辣辣的疼,连红尘都有些受不住,没一会儿就缩头回来,林旭笑着给她递了一杯热茶,捧在手里热气氤氲,过了一会儿总算有点儿温暖。

    “不知道那两个孩子将来究竟会如何?”

    红尘叹道。

    大人也就罢了,但面对孩子,再冷酷的人也不免多出几分怜惜,高一行这一步走错,就是一生也无法弥补的恶果。

    红尘沉默良久,忽而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失笑,罢了,各人有各人的命,多想无益,那个叫弃儿的孩子,如今这般,已然是最好的结局,要是不出差错的话,想来这一生再无忧怖。

    一阵风吹过,车帘晃动,车门震荡。

    “走,请你吃饭。”

    林旭一下子回过神,笑了笑,朝着车外看了一眼,见天色不早了,便笑道。

    “好。”

    伸手帮红尘把手套帽子都戴好,又给她脖子上围了一条又长又软的围脖,再披上红狐斗篷,林旭就让马车在一家酒楼门前停下,自己先下去,反过身来牵着自家的小姑娘下车。

    酒楼看起来并不显眼,装修得不够新,里面到是桌明几净的,还有熏香。

    熏香应该是混合了点儿檀香,让人心情宁静,柜台上坐着的是个三十岁上下的美妇人,低着头再打算盘,风姿绰约,瞧着是个美人,至少在酒楼里喝酒的那些客人们,就连年纪很轻的,也忍不住偷偷摸摸地看上几眼。

    林旭也很自然地把目光落了过去,还找了个特别舒服的位置坐下,看得不亦乐乎,等店小二跑过来问要点儿什么,这才笑眯眯专门点了几个招牌菜,眨了眨眼道:“放心,我保证只看看。”

    红尘一下子就乐了,好吧……她也只是看一看。

    挨着柜台最近的窗户旁边,坐着一个男人,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的模样,相貌到是寻常,不是大周人特别喜欢的那种粉面书生,但红尘却觉得他的五官长得很是地方,眉毛鼻子眼睛,无论哪里都很让舒服,身材也好,高高大大,肌肉匀称,尤其是那两条大长腿,因为是短打的打扮,尤其突出,让人一看就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很健康,很有力量的男人。

    很快店里的招牌菜就上了桌,别的都还只是不错,但一盘黄甘,光盘子就占了半个桌子大小,一闻那鲜味,红尘便口水横流,再也顾不上什么美男子不美男子,开始享用。

    两个人一口气就吃掉大半条,动作这才变得慢条斯理,等一条鱼吃得差不多,也都饱足得很。

    “此地这种鱼可不多见,这家酒楼很有本事。”红尘拿出帕子擦了擦嘴,笑道,“鱼鳔更是好东西,大补真元,强身健体,林师兄多吃些,补补身子。”

    林旭凑近一点儿,一本正经地道:“等我们成亲,阿尘就知道我的身体需不需要进补了。”

    红尘:“……”

    默默转过头,红尘又把视线落在窗边那男子身上,而且看得很认真,很仔细。

    那男人都让她的视线惊动,转过头来看了一眼,眼睛很大很漂亮,有一点儿柔软的感觉,衬得整个人都减了几分锐气,多了几分温暖。

    “咳咳。”

    林旭咳嗽了两声,“美人,别人远观欣赏一下就得了,我也不比人家差,而且可以随便看,不要钱。”

    红尘又笑。

    两个人逗了几句咳嗽,慢吞吞地又把桌上的饭菜挑了挑吃了,发现鱼都很新鲜,味道也好,别的菜就比较一般,也不是不好,但对比一下,差别明显。

    看在鱼的份上,也凑合了,吃完饭,两个人就出门上车,刚一出门,就看见那个男人也走了出来,手里还端着一个食盆,双方正好顺路,红尘就忍不住又盯着人家瞧了几眼,看对方转进一条巷子,把盆子搁在地上,打了个呼哨,便有一群猫从四面八方飞奔而来,喵喵叫着对着盆子一通乱拱。

    男人笑出声,小声哄道:“都有,不要急,慢慢吃。”声音有点儿尖,但还是很好听。

    “猫还好,街面上的狗可不多见了。”

    林旭落下车帘,把红尘往里面推一推,让她不要被冷风吹到。

    红尘拢了拢头发,苦笑:“那也没办法。”人们都饿着肚子,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狗啊猫的,大周人吃猫的不多,都说猫有灵性,吃了会让自己倒霉,可是吃狗肉的却不要太多了,狗肉为香肉,炖一炖香飘三里,且是大补之物。

    就是自家家养的狗,放出去了一不小心,说不得就进了别人的肚皮,但这种事,连红尘也不觉得自己可以去指责什么,在人连人都能吃得下去的时候,怎么可能强令旁人不许吃狗肉?

    现在是冬日,人过得难,动物们过得也难,街面上偶尔就有猫被冻死,冻死了也有人捡回家,剥了皮炖一锅汤,味道如何先不管,能吃两口肉就是好的,猫的皮毛还能御寒。

    至于狗,想找到一只拿来吃恐怕不容易,一堆人争抢,哪里能剩下?

    “哎。”

    红尘呢喃,“回头叮嘱两声,别把平安放出去玩了。”

    平安已经长大,可还是小时候的性子,活泼好动,经常溜出去玩耍,现在时候不好,少出去为妙,虽说它个子小,但养得油光水滑的,还那么肥,饿肚子的老百姓们见了,肯定得动心思。

    林旭显然和红尘想得一样,不知道琢磨什么,忽然向后看了一眼,笑道:“那人看起来并非热心之人,没想到是我看走了眼。”

    “谁知道呢。”红尘神神秘秘地摸了摸林旭的头,林大公子的眼力,那是鬼谷先生都承认不如的,一般来说,很难看错什么,“回去吧,家里还有些事。”

    林旭和红尘的婚事,说起来好像并不麻烦,但其实事情很琐碎,先不说红尘要准备的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还有嫁妆什么的,光是安抚手底下的人,就要花费些精力。

    她现在也是家大业大,养了好大一帮子人手,到不是说这些人不希望自家主子成亲,但荣安郡主和林夫人,绝对属于两个不同的身份,郡主成亲,要带人去林家吗?他们这些下人有多少是要作为陪房陪嫁过去,其他人又要怎么安置?

    红尘和别人不同,她孤身一个,背后没有家族,她的人就只是她一个人的,怎么处置都是她一言而决,但相对的,责任也重大,以前不想不觉得,如今事到临头,想一想也感到扑面而来的压力。

    多少人拖家带口地托庇于她,她一个人就掌控着无数家庭的生死存亡,所以不能任性妄为。

    嫁人了到底还是和如今自由自在的身份有所不同,林旭自然不会束缚她,多多少少能保证她嫁人之后的生活和现在也不会有太大不同,可她从此以后,就不是单纯的荣安郡主了。

    想到这些千头万绪的杂事,红尘忍不住嘀咕:“时间太短!”

    林旭皱眉:“光阴有限!”

    他可一点儿都不觉得时间短,到像最好明天就成亲,笑眯眯按了按红尘的眉心,“我们阿尘想得太多了,罗娘和小严她们多么能干,瞧她们的精神气,保证能让你顺顺当当地当你的新娘子。”

    快过年了,万岁圣寿也将近。

    红尘和林旭一连好几日忙忙碌碌,总算大体收拾完杂事,抽出几日享享清闲。

    难得天气不算太差,罗娘带着厨房里的厨娘们,弄出一个大锅子,里面的汤水熬了一整天,香气弥漫,涮菜里还多出好多新鲜的蔬菜,大冬天的,能享受这么一口,那真是浑身舒坦。

    一大伙子人,主仆不分,全都上了桌,红尘这边的女官还显出几分矜持,林旭那边的人就个个如饿狼一般,干脆在饭桌上你来我往地打了起来。

    几个文士也不吃亏,没人敢朝他们下黑手,早早挑了一碗鲜嫩的小青菜,慢吞吞一边吃一边给同伴们助威。

    红尘和林旭,还有几个比较亲近的坐在一处,也不理会这些热闹,喝了几杯酒,就不免说起闲话来。

    京城的一些奇闻异事,朝野之间大大小小的八卦,宫中那些主子们的怪癖,别人或许不敢说不敢提,在这桌上,那是没什么不能说的,连皇后娘娘忽然想着要纹身,在……咳咳,大腿上纹了花纹这等私密话,也没什么不敢说的。

    “对了,最近真要把咱们家平安它们看好些,外头的粮食开始不足了,咱家的狗们出了门,真能变成人家肚子里的肉。”

    小严唏嘘道,面上露出几分不忍心,“昨天去铺子里看了眼,路过个棚子,正好看见人家炖狗肉,还有一只半死不活的猫趴在地上……”

    正吃饭,她还是没把话说完,那猫可怜的不行,嘴巴里喷血,连肠子都出来了,还没有死,凄厉地一声一声地叫,叫得人心里发慌,可她什么都没有做。

    “朝廷发的赈灾银子还是不够?”红尘蹙眉。

    林旭叹气:“够是肯定不够,主要还是粮食太少,南方的运粮船已经来了一回,到是解了一点儿燃眉之急,可惜朝廷也不敢放开了给粮食。”

    他不必多说,红尘也知道除了这些之外,朝中官员的贪渎也是问题,即便是天子脚下不敢过分,可新粮换成陈粮,好好的粮食里多掺杂点儿砂石,就能大赚一笔。

    想要相信大周朝官员们的节操,他们不如相信太阳会从西边升起来更妥当些。

    粮食再多也是不够,更何况每逢受灾,那些灾民们都不约而同地向京城附近冲,就是挡住了一部分,京畿要地也难免要受到冲击。

    “……我会再想想法子。”

    林旭拧着眉头,算计还能从什么地方折腾些粮食出来,问题是无论怎么算,都不可能说一个够字!

    红尘回过神,叮咛罗娘她们,最近小心门户,家里养的那些狗都不要放出去了,虽然多为大型犬。有猎犬,还有狼犬,而且受过严格训练,出入成群结队,可是,它们毕竟是狗,斗不过人,真要放出去让馋肉馋得不行的人看见,全给扒了皮炖了,红尘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难道还能为了狗,去要人偿命不成?至于赔偿,一来对方赔不起,二来死了都死了,赔偿又有何用!

    罗娘和小严都应下。

    前阵子家里的狗们还经常出去玩,如今真是谨慎为妙。

    这类话题也不算新鲜,随意说几句便是,吃饱喝足,浑身暖洋洋的,一行人就都缩在暖房里歇着,红尘拿出围棋来,和林旭开始下棋,罗娘她们不肯闲着,个个手拿针线,有一下没一下地绣,偶尔商量一下,比较一下,也十分惬意。

    正休息,外头就有个黑衣劲装的年轻人匆匆而来,一进来行过礼,便紧紧张张地道:“公子爷,城门封闭,全城戒严,天机乙字号的王义,还有几个暗子,都让官府抓了。”

    林旭坐直了身子,脸上到不慌不忙,只是有些奇怪:“戒严?发生了什么事?”

    “今天早晨,户部侍郎蔡少卿蔡大人在家中被人杀死,死状可怖,朝野震动。”

    林旭吐出口气:“怪不得,我记得他是齐王的门下,算是齐王手底下相当得用的人物。”

    眼下这种时候,出一点儿小事儿也得闹得乱纷纷,更何况是死了这么个大人物。
正文 第四百三十五章 吃鱼
    &bp;&bp;&bp;&bp;死了人什么的,那是衙门的事,与红尘他们无关,可不幸被牵连陷进去的那几个,却是不得不救。

    王义纯属倒霉,正和京城几个蛇头谈生意,碰上官府疯狂抓人,也被误抓。

    其他几个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架斗殴而已,换了以前,衙门那些差爷们都懒得搭理,这次也是正好撞上。

    用不着林旭亲自出面,他也不能,里面有几个都是埋藏得挺深的暗子,他一露面,那几个就废了,不过这不算难事,衙门那些小吏只是想要借机搜刮点银钱,给他们些油水就差不多能出来,他手底下的人紧张,是怕这里面会不会有别的问题。

    林旭沉吟片刻,也只是叮咛一句,让大家伙最近都小心些,不要轻举妄动。

    “王义他们,让王老爷子出面把人弄回来,低调些,钱不要给太多。”

    “知道了。”

    鬼谷这些弟子们也都是精明强干,经验丰富的主儿,很明白这钱要是给得多了,容易让那些当差的给惦记上,万一动不动想个馊主意把人弄进去骗些油水,岂不是很麻烦?

    不轻不重的,能把事儿给了结就算完成任务。

    这件事沸沸扬扬地闹起来,就连快过年的喜庆气氛,也压不住京城的紧绷氛围。

    一个户部侍郎,算得上朝廷大员,但在京城,按说也不是那等十分重要的大人物,可人家背靠王爷,有个好主子,而且齐王是出了名的重情重义,对于手底下的人个个都很关照,这个蔡侍郎跟了王爷有几十年,从还是小秀才的时候,就是三王爷的死忠,一路借着主子的势青云直上,眼看着刚刚四十就做了侍郎,再往上一步也不是不可能,这般得力的手下,莫名其妙就折损,齐王估计也要心痛得不行。

    所以无论是为了名声,还是为了面子,或者为了别的什么,齐王要发疯,谁也拦不住。

    “小姐,年三十咱们还吃锅子?”

    罗娘看自家主子找家里的匠人们打造了好些锅子,都不求精致,个个只要能用就成,粗糙得很。

    “那也没必要打造这么多,这得用到猴年马月去。”小严一时有些心疼。

    家里的银钱可不是大风刮来的,他们家主子能赚钱,但花用也多,尤其是最近,先是拿出好大一部分赈济灾民,再来又要置办嫁妆,要不是还有皇后娘娘补贴,恐怕家里都要有点儿捉襟见肘了。

    “不是咱们用。”

    红尘笑道,“大过年的,给咱们庄子里的庄户们发点儿福利,还有,若是剩下了,也给那些比较困难的灾民们送一些。”

    一口铁锅在普通农户家,也是很值钱的大件儿,因为笨重,那些逃难的灾民们恐怕大部分都忍痛没有带着,除了年轻力壮的,谁能背着口锅长途跋涉。

    正好红尘庄子里的作坊,最近再试制新兵器,试验了不少材料,也弄出来好多不合格的废铁,抱着废物利用的心思,红尘就让匠人们打造些生活用具,什么铁锅,铁铲子,剪刀,菜刀,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农具。

    今年过年,庄户那边就发这个,还能省下赏钱,罗娘一听就乐了:“咱们郡主娘娘会过日子。”

    这个好,不光能省钱,庄户人家也高兴。

    “至于年夜饭……咱们吃鱼。”

    红尘想了想道,“宫里的宫宴估计不好吃,等回来咱们去吃一顿好的,不在家做了。”

    今年宫宴提前一日,是娘娘的提议,大概她老人家也想着过年的时候,和自家亲近的人在一块儿聚一聚,不乐意一堆人看什么烟火歌舞,看了那些年,早就觉得没什么趣味。

    郡主想吃鱼,罗娘她们自然不会反对。

    众人忙忙活活,很快就到了年根底下,红尘也不得不辛辛苦苦地各家各户挨着送礼,收的礼也比往年多,新开了一个库房都有点儿装不下。

    罗娘和小严都有点儿心惊肉跳的,实在是今年的礼物别人送的太重了,简直有一种金山银山拼命往家里搬的感觉,红尘叹了口气:“他们送的重,咱们回礼也要多,都是公平交易。”

    带着一群女官登记造册,这数目一多,众人就都有些麻木,奇珍异宝,文玩古董,堆积成山,落到纸面上,也只剩下僵硬地书写,好不容易都登记完了,女官们都累得气喘吁吁,手腕酸痛,哪怕再看那些珠宝,也都提不起什么双目放光的力气来。

    不过给皇后娘娘的年礼就不用愁了,红尘从收的礼物中挑了几把玉骨空白扇面出来,挥毫泼墨,画了好多花鸟,还有几幅山水画,另外最漂亮的是一把美人扇,上面画得是年轻时候的皇后娘娘,一身甲胄,身挂宝剑,威风凛凛。

    罗娘她们看了都觉得很喜欢,纷纷决定仿效。

    她们彼此送礼,自然用不到名贵的扇子,只拿普通的试试手就是,一群人玩上了瘾,一时间各种美人乱飞,后来放得更开,美人们不自觉地换上各种奇妙的装扮,小严披上了平安的皮,罗娘变成了花蝴蝶,其它女官们的模样也是千变万化的,红尘看了都笑得前仰后合,深感人的创造力之不平凡。

    既然这么好玩,想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红尘就拿了一个大匣子,把女孩子们画的折扇装起来送进宫去给皇后娘娘欣赏,只能让娘娘看看,看过之后这些东西都得束之高阁,让别人瞧着绝对不行,女孩子们私底下玩玩也就罢了,流传出去可不像样。

    到了宫廷夜宴这一日,红尘进了宫,也不急着过去,先去甘泉宫给娘娘送礼。

    除了她做了一个小炕屏,给娘娘画的扇面,还有这些女官们玩的扇面之外,就没别的什么。

    娘娘果然很喜欢,尤其是这一批相当玩笑的扇面,还把她宫里的小宫女们都拿来玩,那些小宫女们自然更高兴,别说被画一画,就是真变成小猫小狗,能哄得娘娘开心,入了娘娘的眼,在她们看来,也是天大的好事。

    玩得高兴了,连去赴皇宫的宴席也不那么枯燥无趣,照例不用多少饭食,酒水也仅仅是沾沾唇而已,欣赏过烟火,娘娘就放红尘出宫去。

    “你去玩吧,知道你惦记着吃什么全鱼宴呢,今天少吃点儿东西也好,省得腻得慌。”

    红尘也笑:“等我学会了做法,回来做给娘娘吃。”

    其实全鱼宴,宫里的御厨肯定也会,而且还能做得极好,可是宫里的毛病,做一道鱼,光配料就有几百种,让人吃到嘴里,都不知道吃得是不是鱼,不是不好吃,但红尘觉得自己的胃是凡人的胃,享受不了那些大补的东西。

    皇后娘娘在口味这方面,就和红尘很像,自己一般在小厨房开火,御膳房的东西,做得再好她也不肯天天吃,偶尔尝尝鲜到是没问题。

    参加完皇宫的夜宴,大体上这个年就过得差不多,隔日,红尘就带着自家的几个嘴馋的女官,并林旭和他手底下那一群人,浩浩汤汤杀去上一次去过的酒楼。

    那酒楼在京城不算有名,可做的鱼,的确是一绝,过年嘛,老百姓还讲究个年年有余,别的酒楼差不多都关了门,他这一家还开着,有几个无儿无女的老人干脆凑在一处过个年,红尘一早定下大餐,就是全鱼宴,开门做生意,客人上门是好事,即便过年,老板娘也没有把客人往外推的习惯,一大早就开始忙活,等红尘他们一行人过来,整个大堂都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的气氛,桌子并在一起,所有人坐着也宽敞得很。

    中间是冒着热气的炭盆,炭盆上架着一条巨大的烤鱼,外焦里嫩,香气四溢。

    香味勾搭得周围几个客人也口水横流,忍不住多点了几道菜,这等大鱼他们吃不起,别的还是能吃一吃,此地物美价廉,偶尔吃一顿也不会太肉痛。

    红尘深吸了口气,招呼大家坐下开吃,林旭不等招呼,已经下了筷子,踏踏实实几口进了肚,寒气一扫而空,众人才吐出口气,懒洋洋地凑一处聊天。

    “喵呜。”

    一只姜黄色的小猫忽然从桌子底下钻出来,红尘眨了眨眼,看着肥乎乎的小猫咪十分可爱,就忍不住伸手一捞,捞到怀里,夹了个鱼头给它。

    小猫软乎乎地叫了声,慢条斯理地开始吃鱼,居然颇为优雅。

    “咦?”

    旁边的客人都很奇怪,“这是孙青养的那只猫吧,可没见它和别人亲近过!”

    “可不是,平时凶得很,谁也别想碰一下。”

    客人啧啧称奇。

    “不奇怪,这位贵客是好人,奶羊儿喜欢人家很正常。”高高大大的男人从后面出来,手里还拎着酒壶,那几个熟客桌子上都被扔了一壶。

    客人们顿时大乐,一边喝酒一边打趣:“瞧咱们孙哥儿也学会拍马屁了,照你这么说,我们几个岂不是都成了坏人?咱老郭一辈子不说吃斋念佛,可也没做过半件亏心事,你要说我是恶人,我可不认。”

    都是开玩笑,嘻嘻哈哈说说笑笑也就过去了。

    红尘也笑,喂了小猫鱼吃,就放它到那边的空桌子上趴着玩,罗娘拿了帕子,要了盆热水给自家主子洗洗手,正擦拭,就听一阵踉踉跄跄的脚步声传来。

    门帘一撩,一股子冷风扑面而至,有个八字胡,家丁打扮的中年男人闯入,进门就高呼:“酒,给我打两壶酒,他奶奶的,那帮孙子吃香喝辣,大过年的,咱哥几个却消停不了……”

    “喵呜!!”

    话音未落,桌子上的小猫毛发炸立,尾巴都竖起来,朝着那家丁飞扑过去,一爪子挠上。

    “啊!”

    家丁手忙脚乱,一挥胳膊把小东西扫开,衣服还是破了个口子,小猫却被他打得倒飞出去,那个孙青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附近,正好接住猫。

    家丁却是大怒:“该死的畜生,他奶奶的,连你也敢欺负老子,今天老子不扒了你的皮我就不姓苟!”

    他双目赤红,冲过来就要夺猫,孙青退了一步正好避开,脸上露出和煦的笑容,随手往这人手里塞了个东西。

    那家丁一愣,竟然是一块儿银子,看着起码得有二两,不由得停住脚步,上上下下地打量起孙青来。

    “这小东西性子野,您何必跟它一般见识,这是给您赔罪的。”孙青招呼一声,让店小二拿了酒过来,“请您喝酒,记在我账上。”

    家丁呲了呲牙,到是心平气和许多:“得,看你的面子。”说着,冲那猫一瞪眼转身就走。

    “喵呜,喵呜。”

    小猫挣扎不休,很是慌乱的模样,孙青拍了拍它的脑袋,叹了口气:“行了,行了,谁让人家是人,你是猫呢,安生些吧。”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红尘总觉得那小猫眼睛里掉了几颗泪珠儿似的。

    这么一闹,酒楼里的气氛也有些不好,旁边的客人连道了几声晦气:“那家伙我认得,不就是蔡府的那个苟大顺?仗势欺人的东西!”

    “奇怪,大过年的他往外头跑什么?”

    “还能为什么,八成又是去逮狗的,他们家老爷最爱吃狗肉,一天不吃都不行,而且专门吃人家家养的,说是香,没有杂味儿,苟大顺那小子就是擅长抓狗,还会调教,才入了他们老爷的眼。”

    这几个熟客,显然都对这个家丁比较熟悉。

    “不对啊,蔡侍郎不是都,都没了,他还抓个屁的狗啊!”

    “这个我知道,蔡家老太太说了,他儿子生前就爱吃这一口,逢年过节的,家里都要多做些,好给她儿子享用,别看人家已经死了,该享受的东西,还是一样不能少,比咱们这些大活人强得多。”

    他们议论纷纷,孙青慢悠悠走回他经常坐的位置上去,怀里抱着小猫,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还低声说着些什么。

    红尘吃了两口鱼,叹了口气,轻声道:“大过年的,可别出什么大乱子才好。”
正文 第四百三十六章 是非
    &bp;&bp;&bp;&bp;外人的事情,和红尘他们没关系,还是这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更吸引人。

    众人一边吃,一边说几句闲话,连红尘都放松下来,多饮了两杯酒,至于林旭,已然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便是一口不喝,佳人在侧,他也想醉一醉的。

    孙青养的那只小猫,叫奶羊儿的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没了影子,红尘想了想,叮嘱孙青准备两条鱼,少盐少油,清炖即可,“等奶羊儿回来给它吃,也让它过个好年。”

    孙青大笑:“好。”

    酒楼老板娘闻言也很难得地开口笑道:“说起来,孙青这弄鱼的本事真是天下第一,一个人打到的大鱼,到比一船渔民出去还要多,而且还好吃。”

    这一点儿到是公认的,在场的熟客都纷纷出言夸赞,一时间酒楼里热热闹闹,还真有几分过年的气氛。

    “喵呜。”

    正说着话,外面就传来一声猫叫,还有一阵缓慢的脚步声。

    孙青拎着灯笼走过去推开门,撩开门帘,立时惊讶道:“刘婆婆?您怎么过来了,外面冷,快进来歇歇。”

    说着,就轻手轻脚地扶着个头发雪白的老婆婆进了门。

    老板娘也给吓了一跳:“您就一个人?”

    那老婆婆神情木讷,恍恍惚惚,好像什么都听不到似的,孙青给她倒了一杯热茶,她也不知道喝,还是老板娘亲自动手给她喂了进去。

    喂了点儿热茶,老婆婆脸上被冻出来的青灰之气,总算是褪去了些许,只是整个人瞧着还是不太正常。

    小猫奶羊儿蹭了蹭她老人家的脚,叫了一声,拱了拱她的手,围着她的大腿转来转去,到好像想和她老人家说什么,只是看着像罢了,一只猫,又怎么会和人说话。

    “哎。”

    孙青看了自家的猫一眼,叹了口气,面上露出几分忧色,“正赶上过年的时候,刘瘸子去了,留下这么个痴痴呆呆的老娘,别说过年,将来的日子可怎么熬得下去。”

    这个刘婆婆早年守寡,并无子女,后来听说从坟地里刨出个孩子来救活了,收为义子,母子两个相依为命,靠着刘婆子给人缝缝补补,也接点儿绣活儿,总算把日子过了下来。

    她那儿子既然是被亲爹娘给抛弃的,身上自然有点儿毛病,有一条腿长一条腿短,是个天生的瘸子,不过人长得还好,脑子也聪明,只靠着去一家小书院做粗活时偷学,就学会了识字,读书读得不错,不说过目不忘,还真是挺有天分。

    虽然他身有残疾,肯定不能参加科举,但书院的先生还是被他的聪明伶俐打动,不但没驱赶人走,还给他找了一个抄书的活儿,让他能赚点儿银钱混口饭吃。

    这刘瘸子身上有残疾,人却是个好人,对自己的养母更是孝顺的不行,最近几年,刘婆子得了病,人糊里糊涂的,一切都靠儿子照顾,刘瘸子每次去工作,放心不下娘,就背着自家娘亲一块儿去,幸好老婆婆虽然糊涂,却不爱闹,做得最多的事儿就是在一边发呆,刘瘸子只要偶尔跟她说几句话,她就挺高兴的,母子两个和乐融融,连外人看了都觉得温馨。

    老板娘很是同情这位老人家,大过年的也不想把人赶出去,省得出了事,就吩咐店小二整理一间客房,再去拿点儿好克化的吃食过来:“等过完年再看看怎么安置她吧。”

    红尘也一本正经地给出主意:“如果老婆婆果真孤身一人,无依无靠,我看只能去朝廷办的善堂了,只是最近善堂也是人满为患,到不是说去就能去。”

    朝廷的慈幼局,善堂之类不少,可依旧很不够用,想住进去,真要考察个三五次,看看符合不符合要求,这老人家肯定符合要求,但也不是想去立马就能去。

    红尘也没打算在这方面以权谋私,虽然老婆婆可怜,但可怜的人太多了,善堂里收容的那些,全都是靠自己的力量根本就过不下去的。

    “啊!”

    一碗粥还没喂完,老婆婆忽然伸手指着门外,嘴里发出一阵奇奇怪怪地咕噜声,“啊,啊啊!”

    小猫探了探头,蹭一下躲在孙青的身后。

    孙青皱眉,站起身轻轻把门给关上,想了想又把窗户关上,转头轻声道:“起风了,外面冷。”

    外面果然是一阵冷风吹进来,吹得人浑身发抖,那老婆婆举着手,微微颤颤,站了半天挪动脚步站起身,踉踉跄跄地用力拉开一条门缝儿,挤出门去,孙青手动了动,一把没抓住,竟让人真挤了出去。

    只片刻工夫,就听咣当一声,随即有个粗里粗气的声音大骂道:“哪来的老太婆,啊哟,我的腰,我的酒,该死的!”

    红尘皱了皱眉,起身看过去,其他客人也纷纷探头,一看就发现,外面居然是个那个苟大顺,不知什么时候又冒了出来,一手捂着腰,嘴里骂骂咧咧。

    他对面就站着刘婆婆,刘婆婆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脸上还是带着几分茫然,瞪着苟大顺半晌,含糊不清地开口:“瓜娃子,小石头,等等娘,别乱跑。”

    她嘴里念念叨叨,慢吞吞地向前走去。

    苟大顺横眉怒目,伸手想要拦住,可刚一抬胳膊,只听咯嘣一声,胳膊啪一下就软下来,他脸上瞬间惨白,冒出一头冷汗。

    酒楼里众人也一时反应不及,老板娘更吓了一跳,三步并作两步就向外面冲:“这么晚了,刘婆婆您可别乱跑啊!”她追了几步,却让孙青一把拽住,也被外面的冷风吹得打了个哆嗦。

    “别追了。”

    孙青没多解释,只是叹了口气,“……放心,不会有事的。”

    老板娘瞪了他一眼,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似乎不怎么会质疑孙青的话,至于其他的客人们,更不会在大冷天的跑出去追个不认识的老婆婆。

    到是有几个隔着老远向外张望,一眼看过去,大年夜外面竟然起了一层薄雾,连这么大的风都不曾吹散,也没有月光,漆黑一片。

    孙青没管浑身冒冷汗,疼得连话都说不出的那个苟大顺,随手又把门给关得死死的,回头道:“今日大家都不要走了,我请客,请诸位喝百年陈酿,吃最鲜美的鱼。”

    一句话,让客人们登时把注意力转移回来。

    红尘站在窗边,举目远眺,别人看不到,她却清清楚楚地看到远处有一团黑漆漆的东西,似是一只巨兽,围着刘婆婆打转,东西乍一看狰狞可怕,但仔细一看,它明显是在护着刘婆婆,每逢老人家脚下踉跄,都趁机托扶一下,若是地上有坑洞,也不着痕迹地引导着老人绕开一段儿路去。

    半晌,外头苟大顺才回过神,四下张望,气得跺脚:“人呢,那老太婆呢?”

    他看了半天也没看见人,胳膊还耷拉着,恨恨地四下看了眼,跌跌撞撞跑去看大夫去,一边走,嘴里还骂骂咧咧:“今天真他奶奶的邪门,一条狗都没见着不说,居然还让个老太婆给欺负了,真是,别让我逮住那个疯婆子,有她好看的。”

    出了这么多的事,不过,这一个大年夜,总体来说,大家伙还是过得很不错。

    一直吃到天将亮,红尘一行人才出门上车,准备回去舒舒服服地洗个澡,罗娘和小严一早准备好了新衣服,大年初一,自然要穿新衣的。

    一出门,红尘就看到街边有几个乞丐,正守着一口铁锅,里面炖着肉,身边还扔着一张狗皮,一张猫皮,还有一只瘦了吧唧的大黄狗被拴在一边。

    那大黄狗连叫都不叫一声,神色木然。

    香味四溢,几个乞丐口水横流,“嘿嘿,还有一只,这一只养一养,等过两天咱们再宰了它,加上点儿野菜蘑菇什么的,那个香啊!”

    “还是狗肉香,猫肉不好吃。”

    “凑合吃吧,有口肉你还挑。”

    罗娘她们都见怪不怪了,眼下这世道,见到吃人的都不必太意外。

    红尘走了两步,没有上车,从荷包里掏出一块儿碎银子递给罗娘:“去,把那只黄狗买下来,等回头给它洗个澡,看看有没有毛病,治一治,好了送到庄子里去。”

    罗娘笑了笑,轻声应下。

    她们这些姑娘养了那么多狗,就是以前不把吃猫吃狗当回事儿,如今看见了也有几分别扭,看不见就算了,看到了还真得管一管。

    红尘也不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人家,一群乞丐,都沦落到乞讨为生了,吃个狗肉还有什么新鲜的?

    没一会儿,罗娘就把狗给带了回来。

    红尘看了一眼,叹气道:“好好养吧,养养还能活。”

    罗娘点头,“这几个就是为了一口吃的,一看我给的银子就把狗给了我,哎,她们见我可怜这些狗,虽然不以为然,还告诉我件事儿,说是蔡家那边,因为蔡少卿喜欢吃狗肉,弄回去好多狗养着,现吃现杀,光是吃也就罢了,蔡少卿还喜欢斗狗,在他后院里弄了个斗狗场,里面地上都铺满了铁刺儿,还有烧着了的炭块儿,把狗赶进去,让狗彼此争斗撕咬,最后赢了的那只出来宰杀,一天就要吃一只,吃剩下的肉和骨头还喂给那些狗们吃。”

    “好像蔡家其他人也有各种怪毛病,到像是和猫猫狗狗们叫上劲儿了,老太太别的皮子都不喜欢,就是喜欢猫皮,身上穿戴的皮子,都是猫皮做的。”

    “家里的小女儿,最喜欢把那些猫和狗的内脏掏出来,灌进去些药,然后抱在怀里把玩。”

    “还有他那儿子,也喜欢吃狗肉,不过吃法新鲜的很,活狗在脑袋上开个口子,要吃脑浆,呕!”

    她说得自己都有点儿恶心。

    红尘也摆摆手让她别说了,这么恶心的话题,真不该是大年初一听的。

    小严皱了皱眉,到是越听越奇怪:“郡主,我听说那位蔡大人死状凄惨,耳朵让割了,眼珠子也让挖出来,四肢都折断,还给开膛破肚,鲜血流的满屋子都是,这得是多大的仇才做得出来?”

    林旭若有所思:“我调阅了卷宗,出事那天整个蔡家,所有人都没有发现异常,巡逻的那些侍卫也没听见动静,按说他好歹也是个朝廷大员,又是现在这种时候,哪位大员府上不戒备森严,不该出现这么奇怪的情况,更何况闹到现在,连个有嫌疑的人都抓不出来,官府也太没用。”

    “……别想了。”

    红尘把炭盆往林旭旁边推了推,“回家,回去还得准备给赏呢。”

    过年了,家里的女官们都要多拿些赏钱,家在京城的女官,也要拿着大包小包的礼物回家看看,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红尘可不乐意招人怨,即便女官们不会怨,也最好还是做得尽善尽美些。

    回去的路上,正好顺路路过蔡家,这阵子蔡家的事成了茶余饭后的笑话,红尘他们一行人也多有关注,路过时便不自觉地探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过去,红尘就伸手挡住自己的眼睛,嘀咕了句:“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蔡家门口站着个大和尚,看着还很眼熟,是在高家见过的那位万佛寺的。

    苟大顺也在门口,不过苟大顺是浑身瘫软,软在地上,一脸狼狈,又是鼻涕又是眼泪。

    “不能啊,我,我昨晚上和老六一块儿出的门,我往南他往北,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说死就死了,还,还死得这么惨!”

    说着,他就打了个哆嗦,吓得脸色惨白,要不是为了买点儿酒喝,他昨晚可是要和老六一块儿走的,听说城北有几条好狗,养得膘肥体壮,他们想趁机弄回来卖好,连弄狗的东西都准备妥当了,上好的药,一点儿就能保证让狗睡上一天,又准备了几个肉包子和麻袋,没想到也就一宿的工夫,狗到没弄进麻袋里去,老六进去了,而且捆绑的模样,和当初捆狗的时候一个德性。

    “阿弥陀佛,在哪里出的事,施主带贫僧去看一看。”大和尚转头看了红尘的马车一眼,目中露出几分疑惑。

    红尘却放下车帘,吐出口气:“这事儿可不能沾,是非对错不好分清。”
正文 第四百三十七章 高人
    &bp;&bp;&bp;&bp;林旭向来聪明,从红尘的神色中也能猜到,蔡家的事情恐怕不简单,说不定又是一些神神鬼鬼有关的事儿,不过,红尘不管最好了,如今他正满心期盼自己的婚礼,当然不乐意节外生枝。

    红尘靠着炭盆,拿铁筷子再里面拨了拨,轻声道:“最近大家没事儿不要出门,还有,采买肉类的时候注意些,别买那些不知根底的东西,你们要是谁有吃香肉的习惯,先戒一戒,这阵子不要碰那种东西。”

    罗娘她们赶紧应下。

    小严连忙道:“郡主放心,咱们府里没人吃狗肉,就算以前有人吃,如今也没了。”

    现在家里养了一大群狗,而且特别有灵性,又乖巧可爱,不光是郡主喜欢,府里上上下下都稀罕的不行,一般养了狗的人,哪里还舍得吃什么狗肉。

    红尘苦笑一声,叹气道:“其实,人吃猪羊牛马,甚至吃老虎,吃狼,吃熊掌,多加一些猫猫狗狗的,也并不稀奇,不光是吃,咱们还穿它们的皮毛做的衣服,拿他们的骨头入药,说起来不过是弱肉强食罢了,等哪天那些畜生成了这世界的主人,咱们变成食物,也没什么能怨。”

    罗娘和小严都笑,连忙哄自家小姐,热热闹闹大过年的,说这些东西干什么,怪瘆的慌,让人心里难受。

    一路说着闲话,回了郡主府,林旭没回他那儿,跟红尘到书房里商量商量婚事。

    两个人说这些,到没有别的未婚夫妻那种羞涩,个个大大方方的。

    “陛下给准备的宅子我去看过,地段不错,但离皇宫太近,而且有点儿小,我的意思,将来咱们还是住我另外准备的那一处,离皇宫不近不远,周围的住户都一一打听过,都是些明理之人。”林旭默默盘算了下道。

    红尘含笑点头:“好,抽空我去看看风水如何。”

    罗娘,小严:“……”

    难道只有她们几个当下人觉得有点儿古怪,再一看跟着林旭的那几个,个个面无表情,镇定自若,她们自然也摆出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来,总不能掉了架子让自家郡主丢人!

    眼看着公子爷和郡主娘娘越说靠得越近,没一会儿就凑在一处窃窃私语,一群手下努力了好半天,才没让自己的脸上浮现出什么不应该出现的神色。

    老天保佑,两位主子赶紧成亲吧,再这么折腾下去,他们两个乐在其中,可自己这些做下人的,一颗心都快要纠结到爆掉。

    屋子里一堆人眼观鼻鼻观心,个个都表现得特别正经严肃,简直把皇宫里训练出来的架势都端得十足,红尘都觉得有点儿闷,抬头笑道:“不用这么多人伺候,你们要是无聊就出去玩,昨天罗娘不是还想去打猎来着?去吧。”

    冬天不是打猎的天,但如今已经天气略有些回暖,虽尚不见绿意,猎场里却少不了猎物,皇家的猎场他们不适合去,但京城那些贵女公子哥儿们平日里玩的地方,也足够一群人好好逛一逛了。

    小严笑道:“正打算和郡主商量,府里新一批的看家犬都训练出来了,打算让大黑带头出去见见世面。”

    郡主府的犬如今已经养到百只,分成了几个小队,有的看家护院,有的巡逻,有的负责狩猎,有的擅长寻物,品种先不提,个顶个都身怀绝技,真正合格的足足有五十只,剩下淘汰的也不算差,淘汰下来便送到庄子里,或者给库房看大门,还有几只虽然被淘汰,可是因为长得好,也有灵性,让女官们抱回去养,一个个养得跟大老爷似的,到比那些要干活的犬活得还要滋润。

    家里人养这些东西养出兴趣,也养出甜头,前阵子刚去搜集了一批幼犬回来,认认真真训练,至今已经有三个多月,小严她们几个蠢蠢欲动,很想带出去玩一玩。

    红尘笑着挥挥手,让这帮丫头随意便是。

    “汪汪汪!”

    正说话,外面忽然传来几声颇为急促的犬吠声。

    紧接着家里的犬狂吠不止。

    罗娘一愣:“大黑?”

    红尘也站起身,众人连忙推门出去,刚走了几步便见守门的家丁过来报信。

    说是大黑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忽然叫起来,家里其它犬也被叫得冲出园子,这会儿门口乌压压一大片。

    红尘拿出哨子,轻轻一吹,外面的犬吠声立时停止,众人这才走出门去。

    大门外,郡主府的侍卫们面面相觑,几个家丁也满头大汗的,一只瘦长的大黑狗,领着十几只黄狗,青狗,花狗,还有……平安,立在门前不远处,低声咆哮,尾巴都伸得又直又长。

    可外面什么异常都没有,红尘还看到一个熟人,就是那个曾经见过一次的刘婆婆,还有一中年妇人,和一个年轻姑娘。

    中年妇人和年轻的女孩儿都是简单的粗布衣服,看脸色,还有手上的皮肤,应该是农户出身,年轻女孩儿胳膊上挂着个篮子,地上还扣了一只篮子,篮子翻滚,几个碎鸡蛋滚在地上。

    “辛婶子,怎么回事儿?”

    罗娘一愣,高声问道。

    那个中年妇人的脸色有些不好看,转头看到罗娘,脸上的怒气还是没有消散:“是罗姑娘啊,哼,还能什么事儿,不知道哪来的糊涂婆子,走路不看道,看看我这几个鸡蛋,刚买回来打算给我家老头子补身子用的,现在全成了这样。”

    说着,她掐腰瞪刘婆婆,“你个老不死的东西,我告诉你,你今天要是不陪,老娘给你好看!”

    忽然一阵冷风吹过,罗娘她们都打了个哆嗦。

    其他人也纷纷缩脖子,刘婆婆满脸迷糊,似乎根本听不懂话,中年妇人心中更气,伸出粗糙的手一把揪住刘婆婆,上下其手在她身上抓来摸去:“钱呢?有没有钱啊!”

    家里一群狗同时抬头,红尘蹙了蹙眉,罗娘小声道:“郡主,这辛婶子是卖豆腐的,她家做的豆腐极好,咱们也常买,是个急性子,脾气不好,人到不坏。”

    说着她就连忙过去拦了拦,笑道:“婶子别这样,人家这么大把年纪了,瞧着脑子恐怕都有些糊涂,身上也不像有钱的,这样吧,您这几个鸡蛋我买了,买回家喂我们家大黑,您拿着钱再去买别的就是,年还没过去呢,要是生气来年一年都有晦气。”

    辛婶子喘了口气,哼了两声,还是心气不顺的模样,不过到底没继续骂:“得了,看在罗姑娘的面儿上。”

    她大概是没认出红尘的身份,一点儿也不因为这是在郡主府门前就有所畏惧,喘了两口气,一个鸡蛋要了两文钱,数好钱转身就要走,一扭头,看到她身边的年轻女子正痴痴呆呆地看着林旭,脸上还露出一丝红晕,目光朦胧,登时就翻了个白眼:“仔细看到眼里拔不出来,你个死丫头,眼界闹了半天这么高,怪不得把你说给朱屠户你还不乐意,告诉你,这小白脸儿也没什么好的,也就一张脸你看着心慌慌,这种人照样拉屎放屁,照样会抠脚丫子,睡觉会打呼噜,一块儿过你就明白了,都一个样儿,没啥差别,真正过日子,得找那踏踏实实的,要不你就等着受罪吧。”

    一边唠唠叨叨,一边硬扯着脸上通红的年轻女孩儿走人。

    红尘:“……噗嗤。”

    罗娘,小严一干人等:“……”好想笑怎么办!

    林旭:“……”

    罗娘和小严一本正经地叫回一群躁动不安的狗狗,红尘也转身回去,林旭和她并肩走,半晌笑道:“……我至少不抠脚丫子,真的。”

    “……嗯。”

    红尘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林旭也无奈,罢了,能逗美人一笑,尴尬就尴尬些,他忍了便是。

    没多长时间,这则笑话就传遍了郡主府,而且向外蔓延,郡主府的人到不至于多嘴,奈何事情发生在府外,大庭广众这下,寻常百姓认不得林旭,不代表其他人不认得。

    一时间所有人看林旭的表情都带着几分揶揄,连长辈们见面也不免偷笑,林旭也无奈,这种事,连争辩都没办法争辩,不过到也不是全无好处,他的形象和以前比,到平易近人了许多。

    呃,究竟是不是好处,那得见仁见智。

    大家偷笑着回屋,红尘和林旭再继续讨论婚事,貌似也有点儿谈不下去,早早就洗漱休息,一夜无梦,第二日一大早,红尘起来用早饭就发现餐桌上貌似少了点儿什么。

    罗娘低声道:“郡主,辛婶子昨晚上病了,咱们府里也没准备别的豆腐吃。”

    郡主府采买各种食材,都得找知根知底的人家,就连豆腐这等不起眼的小食物,也不是随便哪一家的都能吃得。

    辛婶子的豆腐在京城名气不大,可是质量是真不错,罗娘吃过一次,后来就都选她家的。

    红尘闻言到不觉得奇怪,慢吞吞地喝了口粥,轻声问:“嘴巴烂了还是手烂了?”

    罗娘一愣,吐出口气:“还是郡主料事如神,辛婶子的嘴巴上起了一圈燎泡,一开始都没当回事儿,没成想第二天醒过来嘴唇都青黑青黑的,手上也黑肿溃烂,别说做豆腐,吓得她连大门都不敢出,只叫了郎中过去给她看病。”

    “怕是难好。”

    红尘摇了摇头。

    罗娘面上便不觉露出几分不忍:“辛婶子也不容易,丈夫说是去做买卖,结果一去不回,孤身一人拉扯个儿子,还收养了隔壁邻居家的孩子,听说那邻居一看生下的是个闺女,直接就给扔到外头粪坑里去,若不是辛婶子听见动静,不顾肮脏扑过去把孩子救回来,好好一个女孩儿便要惨死。”

    “这么多年,她家不宽裕,但有自己儿子一口吃的,就没少了那女孩儿的,这几年儿子娶了媳妇,家里的家业也被掏得差不多,为了攒女孩儿的嫁妆,辛婶子是没白天没黑夜的干活,居然攒下五亩地给她,哎,像她这样孤身一个女人,想活得下去就得泼辣强硬些,虽然长了一张利嘴,人真不是坏人。”

    红尘喝完粥,听罗娘说了半天,也倒了杯水给她,“好,我知道了。”她想了想,伸手招呼了声,把家里的大黑狗给叫过来,平安卷着尾巴吧嗒吧嗒也跟过来。

    “没你的事儿。”

    红尘轻轻把平安的大脑袋推开,在大黑头上挂了个篮子,又回屋拿出一瓶药膏搁进去。

    “罗娘,你带着大黑去找那辛婶子,告诉她这药膏每天早晚一次,抹完了应该就没有大碍了,唔,还有,你告诉她,药钱十两,让她亲自拿去送给刘婆婆,要是见了人家的面再嘴贱,到时候就不是一瓶药膏的事儿了。”

    罗娘登时了然,看来和刘婆婆有关,不过她跟着红尘多年,见识也算多,到不乱问,招呼大黑一声,就带着它出门。

    大黑还有点儿不乐意,一步三回头,呜呜的,红尘笑眯眯瞪了它一眼,它才老老实实护送罗娘离开郡主府。

    林旭对于这些事儿也不是一无所知,到略有几分忧虑:“此事会不会失控?”

    像蔡家接连死人,看红尘的意思,应该是异物所为,若只是有什么东西想报仇,盯着他一家也就罢了,万一失控,全京城跟着倒霉,那可不大好。

    林旭叹气:“就不能太太平平地等咱们俩喜事过去再闹?”

    红尘失笑:“别胡思乱想了,快去做事吧,外面的人在等你。”林旭手底下那几个都等了半个时辰。

    到了晌午,罗娘才送辛婶子那儿回来,大黑垂头丧气,瞧着精神萎靡,红尘先给它喂了两块儿大骨头,这才问了问情况。

    罗娘舒了口气:“没什么大碍了,今儿我随辛婶子一块儿去找的刘婆婆,找了好久才找到人,辛婶子好生赔了礼,还为了刘婆婆跟一家棺材铺的老板吵了一架,回来身上的病症就见好,药到病除。”

    红尘含笑点头,罗娘十分好奇,这会儿闲来无事,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刘婆婆是什么人?她老人家不会也是一位高人吧,所以辛婶子得罪了高人就挨了教训?”
正文 第四百三十八章 猫和人
    &bp;&bp;&bp;&bp;罗娘自己越说,越觉得还真是有道理,仔细想了想,点点头道:“唔,好在我没有太无礼。”

    红尘登时失笑,还没说话,小严就飞了个白眼过来:“你胡思乱想什么呢。”

    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的高人,真以为在道边随便碰见个乞儿,就能是高人了不成?

    要是那刘婆婆当真是位高人,她现在也不会糊里糊涂的,她儿子更不会在喜庆日子里让人打成重伤,不治身亡。

    两个小丫头斗嘴,红尘一笑了之,也不劝解,反而拿出话本子来随便看看,看这东西也不用走心,耳边有点儿杂音也无妨。

    一整日都没什么c书盟,又画了几笔画,晌午没过,林旭让人送来一批他的私房钱,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各地有不少庄子,还有两个山头,一千多亩地,十来家商铺,这数量对于大户人家来说,很少,但都是林旭自己这几年攒下来的,不属于鬼谷的公产,也不容易了。

    红尘也没矫情,直接让罗娘她们帮忙看账本,先统计清楚再说,罗娘几个到是挺高兴,不在乎钱财多寡,主要是林旭这种表态,让她们心里熨帖。大周朝的男人们,能挑出几个婚前就乐意把自己的私产全给未婚妻子掌控的?

    “郡主。”

    主仆几个正在书房忙碌,侍女过来通禀,“外面蔡家的大管家来了,说有要事求见。”

    红尘一点儿都不惊讶,慢吞吞把手上的账本收起来,里面加一张书签,转头皱眉,沉吟片刻才道:“让他在客厅等,就说我一会儿便过去。”

    侍女应了声就下去,罗娘有些奇怪:“蔡家?他们家派人来做什么?”

    最近一阵子听说蔡家挺乱的,接二连三地死了人,蔡侍郎先一命呜呼,后来又死了几个下人,下人到没什么,听说昨天晚上蔡侍郎的小儿子睡觉的时候让人把脑袋破开,脑浆都不见踪迹,还有,他们家老太太太也叫了好些大夫,可能病了……京城传言说是有人来复仇的,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仇家,如此厉害!

    红尘换了一身衣服,走出去见那大管家,蔡家的大管家是个看起来很斯文的中年人,略有些胖,五官端正,慈眉善目,体体面面。

    大户人家的管家,一般都是这种形象,至于话本小说里那种仗势欺人,一看就刁钻邪恶,惯于欺负人的,通常不存在。

    真要用那样的管家,估计主人家都觉得恶心,也没法和别的世家打交道。

    此时,这位大管事的脸色却很苍白,神情憔悴惶恐,带着青黑的眼圈儿,看样子像好几天没有睡过觉似的,见了红尘毕恭毕敬地行礼,一开口便带出几分哭腔:“郡主,还请郡主救命,我家遇见大麻烦了。”

    红尘抬了抬手,叹气道:“抱歉,大管家应该知道,本郡主婚期将近,最近****进宫陪伴皇后娘娘,身上绝不能沾染污秽之气,省得带进宫去,而且京城灵师众多,即便蔡府有难,也用不着我一弱女子出手,而且,你们不是已经请了万佛寺的高僧出手?”

    大管事脸上一黑,苦笑道:“郡主,万佛寺那位高僧也,也……正是他建议我们求助郡主的。”

    红尘叹了口气,很郑重地一口拒绝。

    她很少这么直截了当地拒绝旁人,而且说得如此义正词严,那大管家听了顿时苦了脸,又哀求了几句,只是红尘不肯松口,又把自己的婚期,把皇后娘娘都搬了出来,他到底还是没办法强求。

    说白了,他家老爷是位高权重,可位置再高,也高不过人家郡主,再说,人家说得也没什么不对,郡主是个女儿家,新婚将近,不愿意搀和这些再正常不过了。

    蔡府这位大管事垂头丧气地走人,红尘还让人送了送,回头脸上多多少少带出几分忧虑。

    罗娘诧异道:“奇怪,咱们和蔡家没交情,万佛寺的人更是不该再无缘无故惹到郡主头上!”

    红尘叹道:“万佛寺的和尚心地还是不错,大约是看我给的药,治好了那个卖豆腐的婆子,这次到不是故意找茬。”一转头回书房,看罗娘一脸迷茫,摇了摇头,“不用管那么多了,希望跟咱们不要扯上关系。”

    蔡家的事,红尘这回到真上了几分心,还专门让罗娘留意小道消息,转头就听说蔡家贴出榜文,重金求助各地灵师高人,一时之间客似云来,到真召集了不少高手过去。

    不过,最近京城最盛名的灵师都好像很忙,不在京城的多,在京城的也懒得理会这等杂事,他们召集的人,数量足够,质量上却分明差了一点儿。

    这日,浓云密布,许久不见日光。

    红尘没进宫去,坐在院子里折腾几块儿枕巾,不多时,罗娘就匆匆而来,大声道:“郡主,王半仙也去了蔡家。”

    “哦?看来蔡家出的银子真不少。”

    重金这个词,什么时候都很吸引人,王半仙更是受不了这等诱惑,他去一点儿都不奇怪。

    红尘哭笑不得,叹气道:“别人也就罢了,那个老神仙是咱们自家人,总不能放着他去吃亏,你拿我的帖子去找他,把他叫过来,放心,那老小子精明得很,肯定会跟你来。”

    果不其然,罗娘出去溜达了一圈,王半仙就巴巴地赶来了郡主府,笑得仙风道骨,还一本正经地给小严和罗娘算了一卦,说她们红鸾星动云云。

    红尘让人上了茶,也不拐弯抹角,开门见山就道:“蔡家的事你别去搀和。”

    王半仙长叹一声:“可惜啊,万两黄金呢,我的家底全加起来都不一定有万两黄金。”

    话虽如此,可他还真不敢伸手了,“就是郡主不派人去找我,我也想找借口溜了,一到那儿身上的护身符啪啪啪坏了九个,我还敢继续呆?钱再多,没命要紧。”

    品了两口茶,王半仙皱眉:“不过,这回去的灵师里面,有一个挺奇怪的,那人看起来信心满满,一口就说中蔡家所有人遇见的情况,别的便罢了,他甚至说出蔡家老夫人身上有溃烂的伤口,连什么地方都点明白,这等事,蔡家肯定不会四处乱说,请的又都是名医,也不会四处张扬,所以蔡家一听,立时就把那灵师请了进去。”

    “哦?”红尘扬眉,“可曾解了蔡家危局?”

    “解没解我到不知,只知道这灵师没多久就破门而出,飘然而去,那几个蔡家的家丁气急败坏地追了半天,都没追上人,蔡家也没有解释。”

    红尘笑了笑:“我猜这人名为孙青,身高七尺半,体格健硕,皮肤略黑,左眼角下有一颗痣。”

    王半仙愕然:“……叫什么无人知道,不过,其它都说对了,哎哟喂,我们郡主娘娘果然是能掐会算,咳咳,还是说您早就关注这事儿了?”

    “喝您的茶吧,别搀和就是。”红尘摇了摇头。

    她这回真是猜的。

    王半仙知道的不算多,林旭那边到是消息更灵通些,去的那个灵师果然是孙青,孙青进了蔡家大门,看过他们家的病人之后,不要金银财物,只提出了一个要求,要求蔡家老太太亲自去刘家,给刘婆婆赔礼道歉,恭恭敬敬地把人接回蔡家,为刘婆婆正名,说明她乃是蔡少卿的结发原配妻子,刚一提出来,蔡家上下都变了脸,老夫人更是大怒,说什么也不肯答应,还说了许多侮辱人的话,孙青那人并不生气,转头就走,临走还留下话去,蔡家满门灭绝,就在近日,且连累左邻右舍,亲朋好友。

    这话外面的人尚不知情,到是几个亲戚和邻居当时就在蔡家帮忙,听见了难免有些忐忑,今天蔡府左边的邻居就搬了家,听说要先去城外庄子上住些日子。

    红尘皱眉,站起身道:“罗娘,跟我出去一趟。”

    换了衣服,她就带着罗娘和小严出门,王半仙也兴致勃勃地跟上去,他胆子小,但跟着这位主儿,那是什么都不用怕了。

    一路走去蔡府,不过,红尘没有登门,只是下车一步一步围着蔡家绕了一圈,每隔一段距离,就拿笔在墙上写一个字,说是字,还不如说是符,至少王半仙自诩渊博,也认不出她写的是什么。

    最后写到蔡家左邻,忽然有一声奇怪的声音响起来,王半仙吓了一跳,失声道:“是什么叫呢?”听着像猫叫,又像狗叫,又都有点儿不像。

    “没事。”

    红尘笔顿了顿,还是画完,不过,剩下蔡家的墙壁却没再继续,反而收了笔,活动了下有些酸痛的手腕。

    孙青不知道什么时候,拎着一把破旧的雨伞,出现在树荫之下,看了红尘半晌,轻声道:“你觉得它错了吗?”

    红尘却只当没看见他,反而转头看着蔡家的方向:“我没有因为我是人,天生该站在人类的立场上就先灭了你,但你要是做得太过分,波及太广,乱我京城,那就怪不得我多管闲事了。”

    半空中仿佛有什么东西似愤怒又似害怕地吼了一声,声音很古怪,听见的人恐怕也只当自己听错了。

    王半仙却连忙离红尘更近一些。

    孙青慢吞吞地走过来,并不因为红尘不理会她就有什么不满,反而叹了口气:“蔡家要再不悔悟,怕是要完了……虽说自作孽,不可活,但您当真不肯出手?”

    红尘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你的立场,才更艰难些。”

    孙青苦了脸,露出个很为难的表情,揉了揉眉心,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个食盒,找了个树墩坐下,吃起鱼来,是烤鱼,香味浓郁,他一吃,就眉眼舒缓,好像刚才的愁眉苦脸都是假的一般。

    红尘到开始对他感兴趣,也走过去坐下,轻声问:“你前生是猫,今生是人,如今也不知道是不是喝到了假孟婆汤,记起前生来,那你如今到底算是只猫,还是个人?”

    罗娘和小严,还有王半仙都听得目瞪口呆,目光直直地看向孙青,孙青被他们看得毛骨悚然,打了个哆嗦:“……要是拆穿这一切的不是您,我肯定吓死了。”

    可因为是红尘,本能感觉到很亲近,到是一点儿都不惊惧。

    他苦着脸琢磨半天,最后老老实实地摇头:“我也弄不清楚了,现在既然是个人,那就当我是人得了,虽然我老是梦见我是只猫,只把那些当梦,日子到还过得舒坦些。”

    孙青抬头看了看天色,脸上露出一抹复杂的神情,“做人,总比做猫更好,人乃万物之灵,猫只是畜生而已,谁不想做人?”半晌,他合上食盒,轻声道,“来了!”

    蔡家上空忽然黑下来,不仔细看或许还不会注意,但是仔细一看,却是和周围有一条特别明显的界限。

    夕阳的余晖还残存着一点儿。

    明明蔡家已经亮了灯,可那灯火看着死气沉沉,万籁俱寂,一点儿声音也无。

    “啊啊啊!”

    惨叫声陡然响起,王半仙大吃一惊,向前扑了两步,到让红尘一把拽住,他一晃神,乍然发现除了自己这几个人听见了动静,周围那些赶路的路人,个个好像什么都听不见似的。

    王半仙闭上嘴,举头看去,一下子就缩到红尘后头,蔡家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多猫和狗,眼珠子特别明亮,也特别安静,房顶上被一团变化莫测的黑雾笼罩起来。

    “咦?”

    红尘怔了怔,转身看过去。

    孙青更是站起身,快步向前走了几步,扶住摇摇晃晃走过来的刘婆婆,大惊道:“您怎么过来了?”他扭头一看,就见蔡家一阵动荡,大门忽然开了,里面连滚带爬地爬出好几个人。

    最后出来一个大光头,正是万佛寺的高僧,脸色难看的很,气喘吁吁,至于其他人就更狼狈,还有几个受了伤。

    孙青苦笑:“没想到刘婆婆会来,说不定蔡家这回能逃过一劫?那些小东西,总是不愿意当着婆婆的面下杀手的。”
正文 第四百三十九章 父母之爱
    &bp;&bp;&bp;&bp;“瓜娃子,小石头……”刘婆婆迷迷瞪瞪地看着蔡府黑洞洞的大门,轻声呢喃。

    孙青扶着她到一边坐下,叹了口气,转头冲红尘他们道:“刘婆婆是个可怜人,她年轻时家世还不错,父亲也是读书人,虽说只是个秀才,却也有些家底,她生得相貌好,在十里八村都是出了名的漂亮姑娘,人温柔贤惠,不知多少富贵人家都上赶着来求娶,刘父是个好人,有一年遇见个放牛娃,发现那孩子和普通的乡村野小子不同,很有灵性,记性好,是个读书种子,一来二去,接触多了,那小子也刻意亲近,还会哄人,刘父就收了那孩子当弟子,悉心教导,还掏出家底来供着那孩子读书,最后更是把心爱的独生女儿嫁给了对方。”

    红尘一听开头,心中就有些不好的预感,果然,这位刘父挑选出来的好女婿,没功成名就之前是一副嘴脸,等到踩着刘父,一步一步爬了上去,攀上高枝以后登时翻了脸,一脚踹了原配发妻,还威逼利诱的,气死了岳父,自己另娶高门贵女,从此平步青云。

    “父亲枉死,刘婆婆在家里也是待不下去,就一个人孤零零到了京城,从此只当自己是个寡妇,拿着父亲给留下的那点儿遗产,还有负心人给的一笔钱,勉强度日。”

    红尘一转念,就多少猜到点儿端倪,只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揉了揉眉心:“你口中的负心人,平步青云的那个,不会就是蔡少卿蔡侍郎吧?”

    孙青摊摊手,苦笑点头。

    罗娘和小严都傻了眼:“……这年龄,对不上啊。”

    蔡少卿今年四十多,还不到五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往日她们也见过,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样,长得极好,显得也颇为年轻,乍一看还当是三十几的人。

    刘婆婆呢,瞧这满头白发,再看这一脸的皱纹,还有痴痴呆呆的模样,说她六七十岁都不为过。

    不知道是不是能听得明白罗娘她们的话,刘婆婆眼睛里忽然落了泪,泪水在面上画出两道痕迹。

    小严心中不忍,拿帕子替她仔仔细细地擦了擦,罗娘还取了梳子出来,给她重新整理了下头发。

    孙青抬头看着蔡家的大门,目光复杂:“当然不能跟整日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侍郎大人相比,刘婆婆年轻时吃了太多苦,身子骨早就不行了,如今也不过五十,看起来到衰老了十好几岁。”

    这边正说话,那边几个灵师已经脸色灰白地连滚带爬,想要逃走,万佛寺的大和尚爆喝一声:“都他奶奶的别乱动,被里头的东西盯上,你们以为跑了就能完?”

    所有灵师一下子顿住脚步,欲哭无泪,他们还真不敢保证。

    今天一群人在一起,各施手段,还差一点儿就陷在里面,这要是独自一人离去,万一对方不肯罢休,那他们哪里还有活路?要是那些名门大派出来的到也罢了,大不了回去求助,可这一帮人多数都是野狐禅,虽然学了点儿本事,却和人家正经的大师们差得太远。

    只有这个大和尚能耐还强些,这次能成功脱险,也全亏了人家,如今大和尚一发话,还真没几个敢当做听不见。

    就在此时,蔡家忽然传来一连串的凄厉的叫声,堪称鬼哭狼嚎,远远传开。

    灵师们顿时又慌乱起来,左右躲闪,还有几个吓得冷汗直流,站都站不稳。

    “都不要乱!”

    招呼了一声,安抚住炸锅的灵师,大和尚咬咬牙,只当听不到,才一脸晦气,垂着头走到红尘身边,支支吾吾地道:“郡主,您看这事儿?”

    红尘神色很平静,笑了笑道:“放心,既然出来了便无事,要是大师还担忧,带着他们回寺里避一个月的难,佛法净化之下,一切污垢自然一扫而空。”

    大和尚嘴角抽了抽,终究没再多说什么。

    能保住自家的命已经不错,救了这帮灵师也是顺带的,至于蔡府里的东西,他是真不敢沾手。

    别说他不讲究,就算是灵师,碰见这种事儿一样要量力而行。

    他这次真是托大了,一开始没把蔡家的邪物当一回事儿,只以为是哪里来的猫猫狗狗成了精,找蔡家的晦气,结果一进去才发现此事大大不妥,又碍于面子没及时撤出来。

    这回要不是对方忽然出现一点儿破绽,他都怀疑自己这把骨头要就此丢到这破地方了。

    这时,整个蔡府摇摇欲坠,仿佛闹起了地震,尘土飞扬,偏偏外面平静无波,里面嘈杂的叫喊声,脚步声,乱作一团。

    旁边几个年轻的一点儿的灵师不免心有不忍,“就这么放着不管?”

    到是几个年长的见多识广,叹了口气:“反正我们是不敢进去,进去也就是白白丧命,哎,你们要是不甘心,觉得自己有能力一搏,你们就去吧。”

    众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吭声,只偷偷摸摸拿眼神瞥大和尚和红尘等人,大和尚眼观鼻鼻观心,默默念佛,他的慈悲心这会儿也不愿意摆出来给人看。

    红尘更是坐得稳稳当当,冷声道:“自作孽不可活。”

    “哇哇,哇!”

    红尘话音未落,房间里忽然有小孩儿的哭声传来,撕心裂肺的,众人都一愣,连万佛寺那大和尚都变了脸,一群灵师全都站起来,满脸震惊:“哪来的孩子?”

    只要是正常人,对大人可能都能狠得下心不管不顾,可是对于婴儿,总是免不了多一点儿怜惜,这帮人登时躁动,只是比较起来还是自己的命更要紧些,个个愁眉苦脸,也不敢乱动。

    红尘皱了皱眉,起身向前走去,刚走了两步,就见刘婆婆摇摇晃晃地跟上去,比红尘走得居然不慢,一边走,一边小声喊:“瓜娃子,小石头,快回来!”

    孙青也连忙扶着她的胳膊,想了想,并没有阻止,其他灵师却吓坏了:“老婆婆可别乱动。”

    “现在想进去也不容易,千万别挨近,沾上邪气可了不得,非出事不可。”

    几个灵师纷纷出言劝阻,随即却戛然而止。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随着刘婆婆一步一步走进,笼罩在蔡府上方的黑雾,到好像害怕似的,一点一点儿收缩起来,她身前的雾气更是争先恐后地退避三舍,连大门都一下子开了,好像生怕撞到她老人家似的,红尘也沾光,本来走得颇为吃力,这会儿到没了阻碍。

    那边那个大和尚咬咬牙,蹭一下蹿了两步,紧紧贴在红尘身后跟着一起走,让罗娘她们都有些反应不及,虽然是个和尚,到底是个男人,离自家郡主太近可不行,幸亏林大公子这会儿正忙,要不然说不定要动心思整治这大和尚一顿。

    “郡主,等等我!”

    从头到尾,王半仙都表现得再低调不过,他是半步也不乐意靠近这么诡异的蔡府,问题是,这种时候跟着郡主娘娘最妥当,红尘不在,即便是不进那个黑洞洞的大门,他也没有一丝半毫的安全感。

    红尘也不介意,一行人顺顺当当地进入蔡家,一进门,大和尚就不自觉呼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王半仙更是坚定地拉着红尘的衣角,死活不肯放开。

    院子里血流成河,好几个穿着青灰色家丁服饰的男人倒卧在地,有几个还在挣扎,面上露出极度恐惧的表情,上半身血肉模糊,到处都是抓痕,像是被猫抓的,但是伤痕翻开,露出里面的血肉,大片大片的皮被剥落,骇人至极。

    婴儿的哭声越来越高。

    红尘顺着声音过去,直接一脚破开一扇门,刚一开门,就看到蔡家的老太太拖着一只血肉模糊的胳膊,另一只手拿着一张发光的玉佩,整个人疯疯癫癫,嗓子里发出沙哑的怪声音。

    还有一男人,看起来很年轻,不超过二十岁,脸色苍白,手里紧紧抱着一个孩子,躲在一扇屏风后面瑟瑟发抖,至于他眼前的地上则是个少妇,平平躺倒,眼睛突出,满脸惊恐,身上的衣服裂开,肚皮上多出一道口子,几乎能看到肠肚儿,王半仙一下子就扭过头去,一眼都不敢看。

    红尘也不看,目光落在那男人身上,厉声道:“孩子给我。”

    那男人好像听不见似的,浑身发抖,红尘皱了皱眉,声音拔高,又喊了一声:“把孩子给我!”

    这一声喊出去,那男人浑身一震,整个人醒过来,本能地踉跄着要把孩子递过来,只是刚一伸手,空中就传来一声尖锐的响动,那男人吓得嗷了一嗓子,满脸飙泪。

    红尘深吸了口气,轻声道:“我不管大人,我只要这个孩子,孩子总是无辜的。”

    大门呼扇呼扇作响,整个房间摇摇欲坠,所有人吓得死死闭着眼,那男人哀嚎:“放过他,他刚一岁,刚一岁而已,放过他吧,我就这一个儿子,呜呜呜,放过他。”

    孙青脸上也闪过一抹悲悯,低声道:“可怜天下父母心,今年落雪厉害,你妻子拿了条鱼哄了一只母猫进你们家门,要给它开膛破肚,那只母猫也怀了崽子,即将生产,不多,三只而已,临死之前它拼命把崽子生下来,哀哀鸣叫,那只猫是个母亲,死前还奢求自己的小崽子能平平安安长大。”

    他面上露出几分嘲讽,“那几只猫崽儿呢?最后下场如何?”

    男人登时不敢说话,面上恐惧之色更浓——那几只猫崽子和它们的母亲一起被摆在了北房的架子上面,自家妻子颇为喜欢,时常要去看一看,说是很难得的精品。

    孙青脸上渐渐浮现出一丝悲哀,长叹一声:“野兽也吃人,可它们多是因为肚子饿了,可人却不一样,人伤害它们,却不只是因为饿。”

    红尘也苦笑:“猎户杀生,为求生存,无人可以指摘,但你们的所作所为却超出限度,我都无法说服自己去管,哪怕你们是人,我也是人。”

    她抬起头,又道,“孩子是无辜的,他的手上干干净净,没有沾染你们身上的血,让他把孩子给我。”

    说着,红尘身上就开始散发出已经许久不肯放开的灵力,一瞬间,半空中一声低鸣,这一次鸣声似乎和缓了些许,房间的震动也小了,红尘向前走了几步,从那男人手中把孩子抢了过去,才冷声道:“我遵守承诺,剩下的事情我不会管。”

    说完,转身就走,王半仙和大和尚他们也连忙跟上,这时,一直疯疯癫癫的老太太才回过神,抱着血肉模糊的胳膊,惊慌失措地喊:“救命,救救我,我给钱,要多少钱我都给。”

    红尘没答话,还是不疾不徐地向外走去,那老太太也不敢追,放开嗓子大哭,哭了两声一转脸看到刘婆婆,整个人都一愣,愣了半晌惊道:“元娘,你是元娘?你,你,是不是你这个扫把星招来的祸患,快把它们赶走,我就知道是你,肯定是你!”

    忽然狂风咆哮,哐当一声,旁边的屏风飞过去直接砸在老太太身上,把她整个人压倒在地,疼得她凄厉惨叫,整个身体都抽搐起来。

    一大团黑影在半空中浮现,呲牙咧嘴地冲着地上的老太太扑过去,老太太吓得惊呼,就在她下一秒要被吞噬了的时候,刘婆婆似乎清醒了些,诧异喊了声:“瓜娃子?小石头?你们回来了?”

    那团黑影一止,缩了缩,抖了抖,居然在上面抖出个人形,还有一只半人高的大狗的形象。

    那个人长得高高大大,五官还算端正漂亮,就是腿脚不方便,一长一短,低着头愣愣地看着老太太。

    那只狗是只土狗,黄色的毛,毛发看起来十分柔顺,身体显得很健硕,双眼留恋地看着刘婆婆。

    两个人脚下都是漆黑的影子,影子一直蠕动挣扎。

    “怎了离那么远,瓜娃子你干什么去了,来,给娘回家去。”刘婆婆笑了笑,冲着那人影伸了伸手,这一伸出去,却把对方吓得连连后退,磕磕巴巴地道:“娘,您先回家,儿,儿还有事。”

    他竟然能说话了。
正文 第四百四十章 报应
    &bp;&bp;&bp;&bp;满屋子的人都震骇欲绝,一颗心扑通扑通乱跳个不停。

    刘婆婆的神色间,却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安宁,苍老的脸上甚至多出几分年轻时候才有的温柔来,她一点儿都不惧怕,伸向那人的手,半点儿也没有收回来的意思,到是吓得那人影连连后退,竟然缩到角落里去,大黄狗低声叫了两嗓子,连同那些阴影,没有任何一点儿敢往刘婆婆身上沾。

    蔡家还能活动的家丁丫鬟们一下子都明白过来,连滚带爬,争先恐后地滚到刘婆婆脚底下瑟瑟发抖。

    有个年长的老嬷嬷嚎啕大哭:“夫人,夫人您救救老奴,当年是老奴吃了猪油蒙了心,没看清蔡家人个个狼心狗肺,被他们给蒙骗了,要不然老奴也不会忘恩负义!您大人大量,放过老奴一条贱命吧。”

    刘婆婆脸上面无表情,目光落在这老人身上,只是一晃而过,漫不经心:“你是谁?”

    那老嬷嬷的话语戛然而止,一时再也不敢说话,当年她还没卖身为奴,因为家里受了灾,带着儿子儿媳妇逃难而来,刘元娘心善,收容她在家里住下,虽然本身家里算不上特别宽裕,可还是雇了她们娘几个,给的工钱不算丰厚,但家里有一口吃的,也没让他们一家子饿到,没成想当年蔡少卿闹出那等事来,她们就另攀了高枝,跟了蔡少卿,还满嘴刘家挟恩图报欺负人云云,这等话在本地肯定没人信,却腻歪人的很。

    对于这等小人,当年的刘元娘,现在的刘婆婆,都不屑一顾,刘婆婆此时只是怜惜地看着浮在半空中的一人一犬,轻声道:“回来了就好,都跟娘回家去,咱们一家人在一起,再难的坎儿也过得去。”

    一句话,半空中的人影登时晃动起来,面孔狰狞,不过他还是勉强撑着不肯丧失神智,凄厉地道:“娘,您先等等,等我给你,给咱们大家伙报仇雪恨!”

    刘婆婆看了他半晌,终于叹气:“好。”她转头看了看红尘和她怀里的小婴儿,微微一笑,笑得十分端庄,也有几分豁达,“仇该报,报吧,这个孩子却得让他好好的。”

    旁边一直紧张地盯着儿子的蔡家女婿,听了这话,扑通一下跪倒,冲着刘婆婆使劲磕头。

    半空中的人影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只是睁着赤红的眼睛,死死瞪着蔡家那老太太。

    老太太浑身剧痛,大口大口地喘息,好半天都回不过气,整张脸扭曲成一团,此时看向半空中人影的眼神,却充满古怪,不只是害怕,还有惊讶,半晌沙哑着嗓子开口:“儿子?不,不对,你是谁,为什么和我儿如此像?”

    瞬间,阴冷的笑声在房中响起,“你不知道?”

    老太太满脸的迷糊,刘婆婆看了她一眼,见她当真不知,轻声道:“二十多年前,蔡少卿酒后失德,欺辱父妾,小妾产下一子,你难道不记得了?”

    “啊!”

    蔡老太太浑身一震。

    蔡少卿虽然不是东西,可他这些年来,其实还是挺能摆正人君子架势的,这等乱七八糟的事儿并不多,老太太自然还记得当年处理过的那件事。

    他们家本来出身贫寒,老头子更是一发达就花天酒地,没几年便去了,剩下的那些小妾也都给发卖掉,却没想到,就在父亲孝期之内,蔡少卿和一个小妾有染,还让小妾生了个孩子,老太太哪能让这等人害自家儿子的名声,而且也不能让儿媳妇知道,再者,因为那小妾生产之前担惊受怕,又吃了很多不该吃的东西,生下来的孩子天生就长短腿,她更不肯要,当夜就让儿子把人掐死,埋去乱葬岗。

    刘婆婆神色还是平平淡淡:“当年我还气盛,一直想着报仇,没少盯着你们家,后来从乱葬岗里扒出来这个孩子,一心一意把他养大,到让我身上的戾气少了些,却不曾想,转眼这孩子又让你们家给祸害了,多么可笑,父杀子,还杀了两次,是了,那就是个畜生,怎么能是我儿的父亲?”

    蔡家老太太整个人都僵硬在地,眼前浮现出一片血光,肺里像拉风箱似的,咕噜咕噜作响。

    “不怪我,不能怪我……”

    老太太抱住头,不可抑制地想起当日的事来。

    那一天,是儿子的休沐日,少卿向来孝顺,每逢休沐,时常会陪着母亲去烧香拜佛,老太太很虔诚,拜过佛,还添了一百两的香油钱,没想到回来的路上却出了事儿,马车赶得有点儿急,那马又不知道为何会失控,居然撞了一个人。

    那人被撞了,胸口都塌了一块儿,声声呼救,手下家丁下去一看,都说这人恐怕死不了也得一辈子躺在床上,少卿当时就恼了,这会儿正是他想更进一步的要紧关头,哪里能添这等麻烦,花钱他到不怕,可这钱花起来没个头尾,且还是花在这么个贱民身上,他就有点儿不乐意。

    正好是山路,左右无人,少卿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让人伪作是这家伙失足跌落山崖,摔死得了。

    一条人命,处理起来毫不手软,事后连老太太也只是念了几天佛,便把这事儿给抛在脑后。

    半空中的人影冷冷地看着老太太:“我好疼,又冷,特别冷,眼看着你们那些人往我的尸体上砸石头,我家小石头扑过去撕咬,也被你们暴打一通,打得奄奄一息,蔡少卿说,活狗才新鲜好吃,死了味不对,小石头又多受了好几天的苦楚,最后被变成一锅香肉,进了你们肚子,老太太你也吃了,吃得很香吧,还吃了两大碗,这么大把的年纪,难道就不怕噎死?”

    毛发柔顺的大黄狗冷眼看过去,蔡老太太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抖,忽然觉得自己肚子里翻江倒海一般,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呕吐。

    人影冷声道:“你们这等人,难道不该死?哈哈哈哈哈,就是我不杀你们,你们看看,我身边这些东西,也绝对看不了你们活到明天!”

    蔡老太太脸上恐惧之色更浓重。

    人影身下的那些东西,狰狞可怖,渐渐显出些许形貌,有猫也有狗,但都不是那等可以随便欺凌的模样。

    “它叫阿花,就在你的脖子上。”

    人影的声音又尖又细,蔡老太太一下子捂住自己的领子,那是个毛领,黑毛里夹杂着一些亮眼的银色,十分别致。

    这是张猫皮做的,她十分喜欢。

    屋子里阴冷的气息越来越重,墙角处隐约开始结冰。

    周围几个灵师都低下头,谁也不说话了,万佛寺的大和尚垂下眼眸,脸上悲悯,小声念起经文。

    狂风大作。

    整个房间都在动荡,人影脸上露出阴冷到极致,恨到极致的笑容,无数黑影蠢蠢欲动。

    蔡家的人吓得左突右窜,哀哀嚎叫,蔡老太太也在地上狼狈乱爬,“走开,走开!”

    无数黑影缠住她的脚,撕咬声在房间里响起,惨状让人不忍直视,蔡家老太太疼得大声哭号,叫着叫着,许是知道自己难逃一劫,便破口大骂:“一帮子畜生,生来就活该被抽筋扒皮,你们以为杀了我就完了?以后还会有无数人吃你们的肉,喝你们的血,扒下你们的毛皮来……啊啊,疼啊,该死的,该死的,饶命,救救我!”

    眼看着老太太身上血肉横飞。

    王半仙扭过头去不敢继续看。

    红尘也没有看,轻声道:“这件事,我不管。”

    她周围的风变得很轻柔,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她身边小心翼翼地讨好着。

    孙青叹了口气,抬头看天,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他前世是只猫,今生作为人,时常会有一种分不清自己究竟是个什么的感觉,所以总不免自卑,作为一个人,他该自傲,可这些年下来,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觉得和猫更亲近些,好像和猫在一起,日子才踏实,如今见了这满屋子的人,隐隐约约也有点儿明白自己的心思是从何处来了,人这种东西,着实很难看得清楚。

    红尘的眼睛却有一点儿红润,转身离开这一座被诅咒的房子,立在大门口,看着门前聚集过来的,越来越多的猫猫狗狗们,还有黑色的影子,轻声念起往生咒。

    念了许久,月上树梢,红尘叹道:“都散了吧,或许来世,蔡家的人,那些吃了猫肉狗肉的人会投生猫狗,你们则成了人,这就是一次轮回。”

    一帮灵师七扭八歪地跟着奔出来,互相之间也没力气说话,留下个字号,赶紧逃走。

    不多时,林旭的马车到了,红尘带着罗娘她们,还有王半仙一起上了车。

    铁牛赶着红尘的车跟在后头,一行人不紧不慢地离开了这个鬼地方。

    红尘怀里的婴孩儿也不知道是不是知道什么,现在竟然不哭了,安安静静的,林旭看着那孩子,满脸惊奇,罗娘和小严肩并着肩坐在一边发愁:“小姐,这孩子怎么办?”

    红尘失笑:“会有人愿意养的,别看扔孩子的人多,其实,缺孩子的人也不少。”

    那到是真的。

    罗娘凑过去看了看,居然也觉得挺喜欢,小孩子白白嫩嫩,才一岁多,可能刚开始懵懵懂懂地学说话,这会儿睁着一双大眼睛,含着泪珠儿,安安静静的,不哭不闹,实在讨人喜欢。

    “孩子养得真好,看得出来,在家里也是父母的心头肉。”小严叹道。这孩子的衣服都是细棉布做的,一点儿线头都看不见,孩子更是白胖可爱,脸色红润健康,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小小的金锁,很细小,很轻便,大约是怕坠到孩子,但是做工极为精细,光这做工,恐怕就比那点儿金子贵出十倍百倍去。

    一时间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这么一个孩子,若是父母还在,当然是块儿宝,但他的父母就在那座被黑暗笼罩了的房子里,也许到明日,那座宅院中就只剩下枯骨了,孩子骤然失去父母……

    红尘摇摇头:“这是命。”

    孩子再可怜,她也不会为此插手此事,因果报应的事儿,她搀和过了,也吃过大亏,这回连本心里都不愿意管,自然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去插手。

    “吁!”

    马车忽然停下。

    小荷转头道:“前面有人。”

    不必他多说,红尘他们都看到了前面的人,刘婆婆居然比他们的马车还快些,立在道边,冲着红尘招手,她身边隐隐约约好像能看到些影子。

    红尘笑了笑,让马车向前走了走,走到刘婆婆身边,顺手就把怀里的孩子递了出去,刘婆婆接过来,随手又塞给跪在她脚下,一脸惊慌失措的男人手上。

    那男人一抱住孩子,这才动容,紧紧搂住,小声抽泣起来。

    刘婆婆看着红尘笑,皱纹舒展开来,到显得没有以前那般衰老:“我就带了他一个人出来,他……好歹是个做爹的。”

    红尘看了一眼:“他以前也吃过不少狗肉。”

    那男人登时打了个哆嗦,恶心欲呕,眼神惊惧,刘婆婆脸上的笑容就带出几分悲伤:“若只是吃的话,也没什么。就是我家小石头看见了,只会夹着尾巴逃回我身边来,我就跟它说,别怕,别怕,过一阵子就好了,人能吃饱了肚子就好了,可我明明知道,就是人能吃饱,也一样要吃狗肉的。”

    红尘沉默半晌,笑了笑:“我猜,这个人以后再也不敢吃了。”

    那男人始终没有说话,只是把孩子抱得越来越紧,他的动作肯定很生疏,也肯定弄痛了那孩子,可小娃娃脸色憋得通红,却依旧不哭,反而伸出小手来摸了摸那男人的脸。

    红尘不再多看:“我送您一段儿。”

    让刘婆婆上了车,一路护送她回到她的房子去,红尘才转头离开,至于王半仙和刘婆婆坐在一起,吓得战战兢兢又努力保持自己高人形象的模样,就不用多说了。

    回到郡主府,红尘浑身疲惫,还有点儿酸痛,彻彻底底地泡了个热水澡,又让罗娘和小严帮忙按了半天,这才轻快了些许。
正文 第四百四十一章 婚前
    &bp;&bp;&bp;&bp;林旭也沐浴更衣,两个人收拾完,坐在书房里c书盟一边晾头发,刚才的经历,此时回想,还是免不了有些五味杂陈,没等多久外头就传来了消息,蔡家的宅子起了火,火起得特别奇怪,好多人去救竟然扑不灭,可周围的房子却丝毫无损。

    这一场大火,让蔡家彻底毁于一旦,蔡家也差不多都死光了,到是蔡家那个老太太不知为何逃出生天,留下一条性命,整个人却是疯疯癫癫的,见了什么都狂吠不止,不会说话了,声音有点儿像猫叫,却更凄厉些。

    幸亏他们家还有一个女婿,起火时不在家,存活了下来,把老太太接了过去,没让她流落街头,只是这么半死不活地勉强活着,对于一个养尊处优了大半辈子的老人,恐怕比死了都不如,她要是死了,也许能少受些苦楚。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听在耳朵里,红尘也不免叹息,顺手把蹭自己腿的平安抱起来,小家伙跟肉球似的,很有分量,掂量了下,红尘觉得起码有六七斤重。

    “拆吧拆吧都能炖一锅肉了,再不减肥,小心出门被人给炖了吃。”红尘点点平安的小鼻子,把它塞给罗娘,让罗娘给它换了一身红色的小衣裳。

    红色辟邪,也显得吉利。

    罗娘和小严在一边听着,不觉放松了精神,没那么紧绷,刚才那一出,她们看得真切,面上虽然不说,可这心里也毛毛的。

    小严叹了口气:“不知道那个蔡少卿下了地府,知道他害死了一个儿子,儿子又把蔡家给毁了,会有什么想法?”

    蔡少卿以前总是说自己子孙不争气,儿子和闺女都是讨债鬼,没有一个像他那么聪明,能科举取士的。

    妻子早死,又碍着岳家的份上,一直没再娶继室,为着他的名声着想,妾也没有,养了两个通房丫头还是不怎么能生养的,只生下两个丫头片子,早早嫁了人。

    因为这个,蔡少卿一直想往上爬,也拼了命地往上爬,老觉得自己哪天要是倒了,蔡家也就彻底完了。

    如果他知道,他还有个儿子在,而且这个儿子聪明又孝顺,即便身上有点儿残疾,想来他也该高兴的,可惜当年狠毒绝情,竟然导致了这样的后果。

    罗娘叹了声:“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而且就蔡少卿那种人,便是他知道前因后果,也不会怪自己,不会觉得是自己的责任,恐怕还会大声咒骂凶手凶残无人性,居然敢弑父!”

    红尘听两个丫头说得热闹,也叹道:“你们试试把此事写成话本,也给别人看一看,若能对后人有所警示,到也不枉咱们辛苦这一场。”

    说完,她也不管两个丫头有没有心思去写,自顾自地歪在软榻上,把头发披散地更开些,端起茶杯一边喝一边继续读书。

    林旭有点儿累,最近太忙了,此时在这座郡主府的书房里,彻底放松,昏昏欲睡,几乎什么都不走心,借着烛光,目中只见红尘秀发如黑缎,光彩迷人,纤细修长的手指,玉色的,让人忍不住想握在掌心里把玩。

    叮咚。

    风铃响起来,有个小女官端着茶进屋替换,林旭猛地回过神,耳朵一红,心下苦笑,他师父总说,他这人养气功夫了得,绝色佳人当面也视而不见,他两个师兄都说,他这人不知道女色的好处,说好听点儿叫坐怀不乱,难听点儿便是不解风情,他也以为如此,却从没有想过原来有一天,他也会因为遇见一个人而举止失措,会有些过去从来不会有,也不可能有的想法冒出来。

    “都是命!”

    “什么?”红尘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粉嫩的嘴唇在灯烛之下,好像颜色更诱人。

    林旭微微一笑:“我是说,我能和红尘相遇,相知相许,都是命运决定的,所以,我们快成亲吧。”

    红尘:“……”一开始她还会面红耳赤,可现在装都有点儿装不出来了,只是林师兄忽然会调戏姑娘,这感觉也挺奇妙的。

    也许是林大公子的怨念终于让老天爷接收到,接下来的日子平平淡淡,再无波澜。

    到了万岁爷寿诞当日,本该春暖花开,奈何今年天气反常,还是那么冷,甚至又落了一场大雪。

    老天爷不给脸面,万岁爷的寿宴,却还是办得热热闹闹,皇帝的气色也显得不错,似乎比去年看着还要胖了些,面色红润。

    收了孩子们的寿礼,皇帝心情很好,连最近被他冷淡对待的五皇子也让他温言抚慰了几句,到让五皇子激动得热泪盈眶。

    三皇子献上了一块奇石,上面有天然形成的花纹,像是寿与天齐,到能当祥瑞,也让万岁爷特别开心。

    至于太子,到没有献什么显眼的礼物,就是替父皇画了一幅画,画的是万岁爷的画像,身穿甲胄,手拿宝剑,威风凛凛,那股子气势扑面而来,有一人多高,看起来和真人类似。

    皇帝收了也是笑得几乎合不拢嘴,高兴得不行,连连夸赞太子孝顺,到让其他的皇子翻起白眼儿来,不免酸上几句,堂堂太子,又不是画匠,会画画算什么本事!

    奈何万岁爷如今看着儿子好,所以儿子别说是送幅画,就是随便送块儿石头,他也会说好。

    除了这些龙子凤孙们的礼物,那些大臣们送的也有讲究,按照品级大小各自送礼,反正七品小官送的礼物,不可能珍贵过一品大员,国库正空虚,他们也不怕万岁爷看出他们家底过于丰厚。

    红尘在皇后那儿闲笑时,也不免调侃几句,那些大臣们送上的寿礼,估计他们当一辈子官,只凭自己的俸禄也置办不出来,皇后只是笑,“他那心里能没数,只是难得糊涂而已。”

    这话有些轻佻,到也是真的,若不是皇帝暗示,年年的万寿节也不至于几乎变成百官们献宝献媚的工具。估计皇帝就是想借着过寿的时候来敛财。

    一整场寿宴下来,整整一天,换了往常万岁肯定早早退席,这一次却从头到尾都精神奕奕。

    文武百官都颇为欣慰,觉得圣上这身子真是好了,皇子宗室瞧着也高兴,至于是真高兴还是假高兴那就不得而知。

    红尘当日离得不远,还随着皇后娘娘一起和皇帝喝了一杯酒,也看到了他的面色,却不觉有几分忧心,万岁好得太快了些!

    她对医理只懂得皮毛,没多深的了解,可也知道事有反常即为妖的道理,这病去如抽丝,哪有好得这般快的?这到更像是回光返照一类的情形,即便不是,恐怕也是用了虎狼之药,按说万岁爷身边太医无数,调养身体方面更是精心,不该犯这般错误。

    事实上,那些皇亲国戚们只以为万岁身体好了,到是跟着高兴得多,可太医不傻,也不是红尘一个眼明心亮,几个老太医心里也直犯嘀咕,不敢跟别人乱说,也不敢胡乱表露,不过他们和红尘关系亲昵,也知道郡主娘娘的为人,就不免在她面前忧心忡忡地叹气:“万岁爷的情况是不太对,可偏偏咱们才疏学浅,又发现不了不对的地方,这些日子万岁爷用的药,也只是寻常补药,并没有什么太特殊之处,这,这,哎,也只能盼着万岁爷洪福齐天。”

    太医心里有数,他们给那位用的药,药效再强上十倍,也不该有现在这样的效果,所以这阵子皇帝感觉身体好,精神倍增,心中高兴,大赏太医院,一帮小太医们兴高采烈,几个年老的都心惊肉跳。

    “我年纪大了,伺候不了主子们几年,想着今年就乞骸骨,回乡养老去。”黄太医一向中庸,平日里为人处世都是相当低调平和,但他在宫里待了三十多年,眼明心亮,脑子清楚,对危险更是敏感得很,此时在整个太医院都跟打了鸡血似的,高兴的不行的时候,他就觉得浑身寒毛炸立,很是不安。

    其他太医到没有黄太医那么焦虑,有几个自以为医术不错的,蹙眉道:“不用胡思乱想,看万岁爷的脉象还挺平和,应该没事,咱们还是找找看他老人家是不是吃了什么补品,效果才这么好。”

    和太医们说了几句闲话,红尘回过头也没告诉皇后,这种事,也没什么人傻到会真说出来,不过,上辈子去年这个时候,万岁爷就暴毙了,如今居然还活得这般滋润,已然算是好事。

    皇帝寿辰一过,朝野上下似乎都太平许多,武将文官都没闹出乱子,至于外面那几支所谓的义军,不说消停些,至少表面上还不是朝廷的对手,只能算小患,京城更是歌舞升平。

    时间缓缓流过,春过夏至,秋日来临。

    郡主府内彻夜亮着灯。

    罗娘和小严带着女官们,指挥几个绣娘把刚绣好的衣服,被套,枕巾分门别类,搁在箱子里,绑上红绳儿,贴上红花,在罩上个大红绸缎的罩子。

    薛神针的两个高徒仔仔细细地看屏风上搭着的吉服,神情严肃至极。

    “还要收一下腰身,郡主这两日稍稍瘦了些。”

    “窄袖不太好,郡主还是适合大宽袖儿。”

    这边忙着,书房那边也无数人进进出出,各地庄子,作坊的管事,铺子的掌柜,都排着队请见,所有的下人最近都忙碌到恨不得一天掰成两天来用,明明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忙了,可随着郡主的婚期越来越近,他们竟然更忙了些。

    郡主也忙,一对儿未婚夫妇虽然不在乎什么婚前不适合见面的规矩,可愣是一个多月没碰过头儿,更多的时候还得靠鸿雁传书,而且连诉衷情的机会都难得,红尘的信上能少写两个字就少写两个字,若不是二人默契得很,恐怕光看这简洁到极致的信件,都得误会对方对自己十分之不耐烦。

    林旭忙里偷闲,也是苦笑连连,偶尔还和太子一块儿打趣几句,说以后可以让红尘教那些大臣们写折子,保证能让君主看折子看得轻松许多,也许没那么忙碌,还能多活上几年。

    婚期终于要到了,礼部那边都派了人过来,把各项流程稍作讲解过。

    郡主毕竟不是公主,就算帝后都重视得很,也不至于弄得太过复杂,就是担心婚礼那日太累,红尘都不肯答应皇后自己在宫里出嫁,还是再郡主府自由些。

    即便红尘尽量低调,可这一场婚事,还是传得沸沸扬扬,一个荣安郡主自然不算什么,但据说太子早在月前就请了假,要在红尘新婚之日作为娘家人替郡主送嫁。

    皇帝和皇后竟也没阻拦,皇后便罢了,几乎大部分京城人都知道她疼爱荣安郡主,可万岁爷也这般纵容,到让人心生三分警惕,那可是当朝太子,未来的皇帝,一举一动都不只是他自己的事,今日他作为娘家人为荣安郡主送嫁,那是把荣安郡主的地位向上拔高了不知道多少。

    朝中大臣为此议论纷纷,还有御使上折子劝谏的,皇帝到没说什么,不过折子都留中不发,至于太子,也不和大臣们较劲,被人说到眼前,也只是温文尔雅地道:“当年荣安郡主救孤于水火之中,教导孤多年,无郡主便无孤这个太子,她本是孤的亲人,若孤不能尽一尽孝心,送她出嫁,岂不是有违圣人之道。”

    得,连孝心都说了,连圣人之道都挂在嘴边,大臣们也只能老老实实闭嘴。

    其实想开些也没什么,荣安郡主终究只是一介女子,便是受些宠爱,到底影响不了大局,何必为了这个和太子过不去。

    如今太子的地位瞧着稳固的很,就算年纪小了些也不算什么,本身成熟稳重,也有能为,皇帝生病期间,已经开始摄政,再不是只能在勤政殿充当孝子的小太子,就是两位年长的王爷想要再争一争,太子到底占着大义,还是很有优势。

    在眼下这等时候,就是不急着站队,也该考虑后退之路了,哪里有精力因为一个郡主的婚礼闹腾不休。

    朝中大臣也不傻,看了看上面的风向,登时安静下来,红尘也得以安安静静地备嫁,没被打扰到。
正文 第四百四十二章 迎亲
    &bp;&bp;&bp;&bp;红尘这几个月没离开郡主府,为了自己的婚事要做很多准备工作,她连上街的闲情逸致都没有。

    就是前阵子去山里探查情况的那帮灵师,陆陆续续回来了两次,不过收拾了东西又都去了,似乎打算在山里常驻。

    他们也没和红尘多说,貌似有些顾忌,只是托红尘帮忙,让官府那边出面封山,不让老百姓们随便进去。

    那地方是深山,不光偏远还很危险,就是寻常猎户也不敢去,封山什么的,仅仅是为了更安全点儿,对红尘来说是举手之劳,也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这几个灵师和她交情不浅,性子她清楚得很,个个都很稳重,也很有经验,不会无的放矢,现在既然开了口,红尘自然尽量满足,至于好奇心,她肯定是有,不光有,那种危险的感觉还让她蠢蠢欲动,问题是现在真不是任性妄为的时候。

    眼下这场婚礼,不光林旭很期待,她也很期待,以最好的状态,嫁给自己心爱之人,婚后携手并肩,从此生死与共。

    一场秋雨一场寒,下过几日雨,天渐渐冷了许多,好像一转眼的工夫就到了红尘成亲的日子,又好像很是漫长。

    这一日天色极好,万里无云,碧空如洗,前些日子才落了大雨,整个街道都被冲洗得干干净净。

    红尘昏昏沉沉地倚着窗户,罗娘和小严一脸严肃,就像打仗一般给她穿上嫁衣,仔仔细细整理妥当,把每一个角落都抚平,前前后后看过。

    嫁衣也说不出哪里好,好像很素雅,似乎还比不上豪门大户的千金出嫁时满头珠翠的豪奢,可是穿在红尘身上,却是说不出的合适,端庄美丽。

    薛神针亲自过来看过,扫了一眼就满意了,也没多留,起身和她的两个弟子一起帮红尘整理库房的料子之类。

    红尘却昏昏欲睡,被扶到椅子上坐好,有人拿了带着一点儿奇异果香的膏子涂在她的面上,轻轻揉摸,晕了开来,然后给她绞脸。

    “郡主娘娘的皮肤真好,连绞都不必绞了。”

    女官拿着丝线比划了两下,找不到下手的地方,不禁笑道,心中也羡慕的很。

    负责梳妆的女官连忙上前把人赶开,眼下时辰不早,早该梳妆来着,只是来来去去的女官一大堆,事情也一大堆,忙忙乱乱到了这会儿,已经耽误了时间。

    “唔。”

    红尘被推来推去,一张脸让人涂涂抹抹,她闭着眼睛由着众人折腾,实在是提不起精神。

    昨天不知道为何,居然失眠了。

    她很少失眠,即便是刚重生的那些日子,也是躺在床上便沉沉睡去,以前听鬼谷先生的教导,一个人便是心中藏了天大的事,也要学会调整自己,让自己有一颗稳定的心。

    她当时不懂,鬼谷先生就笑哈哈地喂她吃了颗特别香甜的糖果:“说白了,就是让你愁的时候什么也不要想,躺在床上,蒙上被子,呼呼大睡,一觉醒来,再去烦恼。”

    红尘当年也没怎么记在心里,却渐渐按照他老人家说的去做,即便是最难的时候,也不让自己太过紧绷,即便是上辈子濒死,她也没崩溃,就是因为她尽量宽心些。

    没想到昨天晚上到是一宿没有睡踏实,更是天不亮,刚有些困意,就让人从床上扒了起来。

    “哎。”

    “郡主可别叹气,今天是好日子,叹一口气就把吉祥气儿都给叹没了。”

    罗娘跟着忙了好几天,这会儿也黑眼圈儿,不过精神旺盛的很,立在一边盯着人给自家郡主上妆,一会儿说这儿不妥,一会儿又那儿不大好看,挑挑拣拣没完没了,也幸亏来上妆的都是宫里精挑细选出来的人,别的不说,脾气那是一等一的好,还有耐性,换了旁人,怕早哄她出门。

    “郡主,郡主!”

    这边正乱,外面又传来急迫的呼喊声。

    红尘被吓了一跳,差点儿从椅子上一头栽下:“叫什么,难不成林旭悔婚?”

    众人:“……”

    门口特意被遣来帮衬的王元道,曲名,李肃几个,都哭笑不得,他们家那位主子会悔婚?明明从半个月前开始就坐立不安,干什么都干不下去,只等着女主人进门呢。

    罗娘和小严也齐齐翻白眼,小严哼了哼:“您想那美事儿去!”

    是皇后娘娘派了人来添妆。

    这会儿太子正在外头点收。

    其实早就添过不知道多少次,至少有一半的嫁妆,都是娘娘的库房里出的,但今日是正经添妆的日子,娘娘派人过来也不稀奇。

    不只是皇后,和红尘相熟甚至不相熟的一些人都来了,只是别人不至于赶这么紧凑,早早就来过,罗娘昨日还和红尘说,光是这些人的添妆,凑一凑就是一份很体面的嫁妆。

    红尘也只是一笑了之,她和这些人的交情算不上好,人家过来一趟,大约也是看太子的面子。

    没一会儿,太子让人把娘娘送的东西单子递来给红尘看,都是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什么棋盘,茶具,厨具,还有什么弓箭,刀枪,马匹,再加上……婴孩儿用的小衣裳,小鞋子,小帽子,看得人眼花缭乱。

    “得了,收着吧。”红尘也是无语,娘娘现在到是越来越小孩子气。

    外面吵闹声越来越大,连屋里的女官们都被惊动,忍不住扒着窗户向外看。

    罗娘和小严脸色都不大好:“到底怎么回事儿!”

    不多时,外头有个小宫人头发乱飞,气喘吁吁过来报信:“不好了,林公子送来的雪娇,和皇后娘娘送来的赤霄咬起来了,分都分不开……”

    红尘起身就向外走,罗娘她们吓得赶紧去拦。

    “没事儿,我不出门。”红尘踩着毯子立在窗前,一声呼哨,又尖又长,随即就见外面兵荒马乱,一红一白两匹半大的马飞驰而至,齐齐挤到窗户前面。

    红尘伸手出去,挨个拍了拍,笑道:“都乖,去吃糖块儿吧,明日再陪你们玩。”

    不少宫人挤来挤去,生怕畜生捣乱再伤了郡主,这迎亲当日受伤可了不得,却不曾想,两匹在他们面前暴跳如雷的野马,这会儿到乖得不行,老老实实站着让郡主摸。

    “……这马都看人下菜碟啊!”

    这会儿太子身边的人才赶过来,气喘吁吁地道:“本来被牵着送到马棚里去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看见马棚里那匹白马就发了疯,闹腾不休,都是小的无能……”

    红尘失笑,这一闹,到精神许多,心情也好些,打发他们牵着马下去,还交代都不许戴上嚼子,也不许上马鞍,等她回头有空再慢慢驯养。

    马都是好马,也极为聪慧,一旦认一人为主,就再也不会让另外的人去骑。

    红尘笑了会儿就叹气:“可惜了。”

    她骑马的机会也不算多,估计很难天天骑着它们去外面跑跑,这些千里宝马,跟了她才真有点儿明珠投暗的意思。

    转身回到椅子上坐好,梳妆的女官连忙过来接着干活,红尘眯了眯眼,耳边听着赤霄忽高忽低的叫声,忽然蹙了蹙眉,心念一转,转头跟罗娘道:“你去跟太子说一声,让他今日早点儿回宫,别在我这儿耽搁。”

    罗娘一愣,还是应了。

    太子一听这消息,也怔了怔,只是笑着点头:“好,等我送先生上车。”

    红尘端坐在屋里,罗娘和小严到是拿了些点心给她吃,奈何她这会儿是一点儿胃口都没有,也不大想吃,又不好多喝水,只是拿着茶杯稍微抿一抿。

    “时辰差不多了。”

    小严吸了口气,神色间略有几分焦虑。

    这时候按说新郎已经该到了,可还是没听见外面的动静,红尘一点儿都不急,笑眯眯地道:“别急,也许碰上什么事儿了,有个美人当街抢亲?要不就是咱们林大公子的骑术不好,半路摔断了腿?”

    “祖宗,求您千万别开口了。”

    小严欲哭无泪。

    罗娘也急得满头大汗,这什么日子,怎能说这等话,她们家郡主以前可不这样,性情稳重,人人夸赞,这几日却特别喜欢玩笑,可这种玩笑,她们真听不得!

    又等了片刻,红尘手里的茶杯都有些凉,外面终于隐隐约约能听到喜乐声阵阵。

    “呼!”

    小严苦笑,都是郡主总乱开玩笑,还老说也许林大公子忽然觉得,成亲不是什么好主意,两个人感情再好,一旦成了夫妻也是各种麻烦,于是临时决定这亲不成了。

    明明知道根本不可能,万岁都金口玉言,再说,林大公子也不是那等会开这种玩笑的人,到是她们家郡主越来越顽皮,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闹出幺蛾子来。

    “来了,可算来了。”

    外头一个小宫人匆匆忙忙进门,“罗姐姐,赶紧准备点儿热水,让新郎官洗把脸。”

    “啊?”

    “也不知是走了哪门子霉运,过街的时候马失前蹄,林大公子摔了一跤,若不是小荷功夫好,及时拉了一把,恐怕腿脚都要出问题了。”那小宫人也是满头大汗,吓得不轻。

    红尘:“……”

    罗娘和小严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半晌红尘摇头:“早知道该给他算算,钦天监这吉日可算得有点儿不太对。”

    小严脸上都快带出哭意,连忙道:“我的好郡主,您可千万别说不吉利的话了。”

    罗娘也满脸恐惧,急声问:“外面没人抢亲吧。”

    她一句话,弄得报信的女官也满头雾水,罗娘自己拍了下额头,挥挥手让人下去。

    这会儿也没力气伤感,一行人冲过去抓住红尘,三下五除二给她收拾好。

    林旭一脸忐忑地等在门外,等着各种刁难,他今天为了这一日,特特把身边的智囊团都带上,此时还是免不了心跳加速,刚才路上都心不在焉的,差点儿摔一跤,弄得有些狼狈。

    “我衣服是不是脏了?”

    小荷认认真真地点头,拿着帕子擦了擦他的衣袖。

    其他人都忍俊不禁。

    鬼谷公子爷这般模样,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见的,现在真该好好看一看,大家伙挤眉弄眼,纷纷决定让那几个擅长作画的赶紧把这一幕都给画下来。

    就现在林大公子脸上的表情,画下来给鬼谷先生瞧瞧,他们一准能得不少赏。

    林旭闭了闭眼,轻咳一声,扫了扫周围,轻声道:“荣安郡主身边也是人才济济,她那些女官都是女学的高才,能文能武,吟诗作对方面很有巧思,我估计这次考验不会简单,能不能进门,就看你们能不能拼得过这些女孩子了。”

    一句话,所有人都不敢继续嬉皮笑脸。

    事实上,在今天之前他们已经吃够了苦头,那些女官们个个温柔娴雅,可是刁难人的法子是一个接一个出,出的那些题目刁钻得让人满头冷汗,还口口声声说,迎亲之日,她们中最厉害的那几个才会出题,要是林大公子的人答不上来,唔,那这新娘子能不能迎走,就得再商议商议。

    大家都知道,亲事肯定能成,新娘子也必然可以迎走,但谁也不愿意在新娘面前丢人现眼,要是让这帮女孩子给折腾得灰头土脸的,那以后日子可怎么过。

    所以今天,众人如临深渊。

    终于看到新娘子的卧房大门,所有人紧张起来,然后不等里面人说话,林旭就念起催妆诗:“北府迎尘南郡来,莫将芳意更迟回;虽言天上光阴别,且被人间更漏催……”

    林旭的声音有点儿颤抖,他从来没有像今日这般紧张,手无足措过,明明是一张利口,能说得天下人俯首,这会儿却自觉笨口拙言,他带着的手下们也是浑身肌肉紧绷,精神更紧张。

    念完诗,静候接下来可能遇见的刁难,不知道会出什么难题,不会真布置五行八卦阵,让他们闯一闯吧?要真如此,即便闯过去,那今天还能不能成亲?

    咚一声。

    众人心里一跳。

    大门洞开,罗娘和小严脆生生地喊:“新郎来喽,新娘子出门啦!”

    太子冒出来,背着穿戴整齐的红尘,一步一步走出大门。

    所有人:“……”
正文 第四百四十三章 皇宫事
    &bp;&bp;&bp;&bp;太子亲自背着郡主,把她安安稳稳地送上了装饰一新,喜气洋洋的马车。

    鼓乐声阵阵。

    无数女官齐齐贺喜。

    林旭深吸了口气,努力把脸上奇妙的表情给收回去,今天他新婚大喜,无论如何也得高高兴兴的,可不能露出牙疼的表情来,至于其他人就没那么多顾忌了,曲名几个恨不得大声吼两嗓子——“郡主,劳烦您别这么大气,好歹为难为难我们家公子爷啊!”

    他们为了今天,准备了起码也有三个月,光是集中起来培训,就得有大半个月,天天琢磨怎么过关,好让公子爷抱得美人归,现在到好,全无用武之地!

    罗娘和小严偷偷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可算是平安无事,忍不住冲着一帮不知足的小伙儿们翻了个白眼儿,这帮人还敢不满意,不知道她们这些人守着自家郡主过了这几个月,每时每刻,不是忙得恨不得一头倒下再也不起来,就是心惊肉跳生怕郡主娘娘真闹出幺蛾子不好收拾。

    “哎。”

    罗娘叹了口气,有些怅然。

    小严噗嗤一声笑了:“咳咳,其实咱们家小姐也没做什么嘛。”何必这般如临大敌!

    罗娘也笑。

    小姐对这桩婚事肯定是期待的,她们能看得出来,只不过偶尔会有一点儿奇怪的举动,例如说,有一日擅长梳妆的女官给她试发型,郡主忽然蹙眉道:“太麻烦,不如婚礼简办,朝廷不是提倡节俭,娘娘的份例都给削减许多,看咱大周老百姓们成亲,很多都是新娘子随意穿上红衣,带着嫁妆坐着驴车出门就算了事,没有嫁妆的也不少。我给开个先例,也省得朝廷嫁郡主折腾得这么厉害,又浪费!”

    这是玩笑话吧。

    这肯定是开玩笑呢,她们家郡主最近喜欢开玩笑得很,问题是,郡主说得一本正经,那个严肃劲儿,吓得罗娘和小严,还有其他听到这话的女官三天没睡好觉。

    如此让郡主折腾,她们就是当初揣了一肚子要为难新郎官的小主意,如今也只盼着婚礼正正常常,平平安安地进行下去,等到今天的婚礼一结束,她们才能彻底解脱。

    于是,林旭手底下的人一脸懵懂。

    郡主府的女官们一脸庆幸,热泪盈眶,连哭嫁一类的过程都差点儿忘了,还是红尘自己记得,简单哭了两声,就让太子给塞进马车里面去了。

    “你赶紧回宫。”

    临上车,红尘还在太子手腕上画了几个字,太子点头,她才安心进去。

    一抬头,太子看到林旭略有些发红的脸颊,眉眼间也多出几分喜悦来。

    和以前那个孩子不一样了,现在的太子同样年轻,身量却拔高了许多,本来稚嫩的脸也凭添威仪,“林先生,我会保护你和先生的。”

    林旭一怔,忍住蠢蠢欲动,想要拍拍这孩子柔软头发的手,以后都拍不得了。

    他是太子,将来会成为一国之君,站在很高的地方俯瞰这个国家,希望……

    这孩子是他亲手送到红尘身边去,当初还左思右想许久,生怕这是个招惹不了的大麻烦,如今看到现在的他,才真真正正忽然有一种并不需要后悔的感觉。

    “好。”

    林旭笑应。

    至少这一刻,他知道这个少年的心很诚恳,那座宫廷,还没有把他的心养得坚如磐石,他还没有完全抛弃那个有点儿呆,有点儿可爱,有时候也很烦人的阿念。

    “林先生也不许欺负我家先生。”太子一笑展眉,“先生要是欺负林先生,您也可以和我说,别的做不了,听听到是可以。”

    林旭飞身上马,白了他一眼,众人吹吹打打,车队慢吞吞启程,整个车队要绕城一周,这才回林旭的新房。

    本来新房想设在城外,但后来琢磨了下,还是不方便,就在城内郡主府附近买了一个大宅子,至于以后想要清闲,他们也可以出宫去住。

    至于万岁爷也新赏赐了宅子,两个人考虑了下,还是不打算住了,主要那地方环境不大好,王孙公子,权贵人家太多,如果住过去恐怕各种交际就更少不了。

    红尘到不在意,她处理那些杂事算得上得心应手,但林旭的身份有点儿特殊,眼下这等时候,还是少和朝中的人打交道为好。

    林宅早就装饰一新,热闹得不行。

    不少大臣们都亲自过来参加婚宴,宫里的几个皇子人没到,礼物也都送到了,而且人人送得礼都不轻。

    只看帝后二人送嫁妆送的慷慨劲儿,今天就是和红尘不对付的那些人,也不敢在这方面有所怠慢,怠慢了岂不是打万岁爷和皇后娘娘的脸。

    嫁妆早就摆在院子里,也只摆放了一部分,想全摆开根本不可能,剩下的直接就进了库房,可就摆出来的一部分,也让人看得眼红心热。一棒子权贵们都不是差钱的主儿,可一眼看过去,珍珠满地滚,金玉首饰必须见缝插针才装得开,还有那些一看就出自内库,乃是大内密藏的文玩字画,让那些个喜欢附庸风雅,自以为家底丰厚的贵胄子弟眼珠子都要绿了。

    “我的天,不是说荣安郡主是个……咳咳,那什么吗,怎么有这么丰厚的嫁妆!”

    旁边的人一听就冲着这个‘乡巴佬’翻白眼,一看就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内情,那位荣安郡主本身的身份来历有点儿不可说,孤身一个,无亲无靠,可问题是,人家抱粗腿的本事大,有皇后娘娘宠爱,连万岁爷都爱屋及乌。

    “这点儿算什么,我听宫里的人说,皇后娘娘把自己的库房整个开了,让郡主随便挑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哎,可惜了。”

    旁边登时有人打趣,“你可惜什么?”压低声音,嘻嘻哈哈地道,“难道你还奢望过什么?”

    先前说话的年轻人哼了声,没说话,可心里确实有过念想,他也不差,当初皇后娘娘有意为郡主择婿,他也算是备选之一,只是那时候不上心,想着郡主再受宠,也没有根基,娶回家来估计起不了大作用,能躲就躲了,这会儿看到那么丰厚的嫁妆,不免觉得特别可惜。

    就这些东西,够他祖孙三代逍遥自在的。

    说话的大约是个宗室子弟,这些被安排在院子里就坐的,大部分都没有收到请柬,但林旭新婚大喜,上门就是客人,总不能把人赶走,只好在院子里将就一下。

    好在院子够大,又搭着棚子,早早准备了很多火炉炭盆,此时的天也没有特别冷,到还不至于受寒。

    此时说几句闲话,酸上几句,也就他们自己听听,传不到屋子里去,到无所谓。

    婚车很快到了,婚礼也进行得还算顺利,红尘一直到被送入新房,安安静静地坐下,始终让林旭牵着,听礼部派来的官员指挥,一步一个动作而已,也没看见婚礼现场究竟是什么模样,不过,只听喧闹的声响,也知道肯定热闹得很。

    进了新房,红尘随手摘下盖头,把凤冠也取下,让罗娘和小严端来热水,要洗漱。

    两个丫头目瞪口呆,半晌都没反应过来,等红尘都拆得差不多了才扑到眼前:“郡主,您这是做什么,等一下还要出去呢!”

    大周朝的规矩,尤其是京城这边的规矩,新娘子可不是进了新房就没事儿的,等下新郎要来接着新娘,一起去敬酒,虽然主要是新郎的事儿,但新娘子不露面也不合适。

    而且,完了事还有女眷过来陪着说话,一场婚礼,新娘的任务不少,毕竟不是前朝,女子地位低下,现如今越是身份高的女子,越要表现得落落大方才好。

    红尘叹了口气:“去叫你们家姑爷过来,我们得进宫一趟。”

    “啊?”罗娘愕然,“现在?”

    “现在。”

    红尘也有些愁,可问题是现在要不去,以后恐怕要有大麻烦了,为了以后的安生,如今婚礼虎头蛇尾,就虎头蛇尾吧。

    罗娘木然。

    小严转头就去林旭,她觉得自己完全破罐子破摔,尤其是看到王元道那些辛辛苦苦负责迎客的可怜人,不知道等下新郎新娘不露面,他们能不能撑得住场面。

    皇宫

    勤政殿

    天色越来越黯淡,皇帝难得精神不错,坐在案前随手翻阅奏折,就是眼睛花了,看一会儿便闭目养神,按了按眉心。

    老太监早早让人点了灯。

    现在万岁爷用的灯,还是那位郡主献的,本来只给皇后用,娘娘用着好,就挪到勤政殿来。

    灯很精美,上面的玻璃罩子也好看,摆在桌子上除了照得更明,也是极好的装饰,而且还不怕燎到折子。

    早前用灯,万岁爷累了还有一回把褂子燎了一个大洞,可把底下人吓得不轻。

    “咦?”

    皇帝一抬头,皱了皱眉。

    老太监愣了下:“万岁可是累了。”

    皇帝摇了摇头,站起身走到门边落地镜前看了看,叹了口气:“老了,确实是老眼昏花,得,咱们出去消散消散。”

    他刚才觉得自己在镜子里看到点儿什么东西似的,随手把折子合上,接过老太监递来的披风,穿戴整齐,皇帝也来了兴致,不让人搀扶,自己活动了下腿脚出门。

    “最近太医们给的药好,身子骨都觉得轻巧,走路也有劲儿,年纪大了,能自己走还是自己走,要是不活动,那可更不行。”

    老太监也笑着应是。

    “对了,太子呢?”皇帝想了想,今天一天都没看到太子,平日里太子就在勤政殿,也帮着他看折子,父子两个时常对话。

    “万岁爷忘了,今儿是荣安郡主大婚之日,太子爷一早就请了假,要去送嫁呢。”

    皇帝顿时了然,拍了拍额头,脸上的神色也和缓,笑道:“咱们太子是个重情重义的,荣安她……有功!”

    老太监只是笑,没吭声。

    皇帝到是来了兴致,好好把他的太子儿子夸奖了一通,说他有情义,孝顺,懂事,才学也高,处理政事的手腕越来越灵活。

    “那个小子已经能独当一面了,我也能放下心。”皇帝笑了笑,有些感叹,“你看看大雍还有北燕那边闹得,太子废了又立,立了又废,当爹的和当儿子的哪里是亲人,根本就是要当仇人的样儿,哎,朕一早就明白,当皇帝的儿子太多,不是福气,哼,朕可不会像他们那么糊涂。”

    他要做一代明君,绝不会发生父子相杀的惨剧,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不肯选老三,也不肯选老五,唯独选了自己的嫡子。

    一来,那孩子是嫡子,就算年纪小,也是名正言顺的储君,位置坐得稳就不会慌,二来,他人老了,心不老,他看得出来,那孩子是个好孩子,确实孝顺懂事,不像在宫里长大的那几个,满肚子都是权谋。

    权谋这东西,皇帝肯定需要有,但作为一个还没有成为皇帝的太子,有这东西多了,那是要出事的,等将来他坐上自己的位置,只要不傻,那些东西很快就能学会,只要自己学会的,才是真真正正融到自己骨头里的。

    皇帝出了勤政殿,望着渐渐黑下来的天,神色间慢慢变得有些温柔。

    “皇后在干什么?”

    “娘娘正听手下人说话,好像说郡主出嫁的事儿呢。”

    皇帝吐出口气,摇头:“真是,还是小孩儿性子,都多大年纪的人了。”

    老太监笑着反驳了句:“娘娘本来就年轻着呢。”

    “你个老货,就是精明!”皇帝大笑,他这一辈子,有过很多很多的女人,身为皇帝,天下的好女子都是给他备着的,他想要哪一个都能得到。

    但那些女人,全都不是妻子。

    他的妻子唯独只有自己的皇后,牙齿和嘴唇经常磕磕绊绊,可到了老,它们也得在一块儿,年轻时,有一阵子不喜欢皇后,至少是表面上表现出来很不喜欢,觉得她强硬,不温柔,可他就是那时候心里也明白,要是他不是皇帝,就是个普通的贩夫走卒,别的女人都是水中月,镜中花,唯有皇后那才是贴心人。
正文 第四百四十四章 夜遇
    &bp;&bp;&bp;&bp;老太监咧开嘴笑了笑,静静地跟在皇帝身边,一言不发,沉默得和周围的树木也没太大的区别。

    皇帝也习惯了他的沉默,此时沉浸在年轻时的回忆中,想那些意气风发,想那些缠绵悱恻,目光越发的柔和,脚步也慢下来,很随意地四处游荡。

    老太监跟了一会儿,忽然发现万岁越走越偏僻,想了想还是没出声。

    这整个皇宫都是属于皇家的,万岁想去哪儿都无所谓,这会儿他老人家难得有兴致,又何必搅扰。

    不过,老太监一个眼色过去,就有御前侍卫悄无声息地跟上去。

    皇帝一晃神也看见了,失笑道:“你到越来越谨慎,在宫里能出什么事。”

    老太监慈眉善目的,被数落也不生气:“孩子们整日闲着,不让他们活动活动岂不是白拿万岁爷的俸禄。”

    此时夜色已经降临,道边仿佛不知何时起,多了一层水汽,朦朦胧胧中到让人如在仙境,皇帝似乎也觉得环境很好,越走越轻快,精神也越是放松,连脸上都露出一抹笑。

    “朕有多少年没这样的闲情雅致了?”

    皇帝笑了笑,“真该让皇后也过来,别看在皇宫住了几十年,可似乎从来没有这般四处走动过几次。”

    做皇子的时候,他不敢在皇宫乱走,这种地方万一冲撞了哪位母妃,就是父皇不在意,也是个污点,等当了皇帝,日理万机,就更没有这等雅兴。

    “哎,你说当皇帝有什么好的,闹了什么天灾,出个什么*,到最后都是朕的过失,一辈子辛辛苦苦,整天和奏折为伍,也没有多少知心人……”

    老太监低声笑起来,也不说话,心里却叹气,话是这么说,可若是让他这位主子重新再来选一次,他肯定还是拼命想当这个皇帝,一日掌这天下至高无上的权柄,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走第二条路。

    说着说着闲话,主仆几个就走到一片荒芜之地,皇帝楞了一下:“这是……冷香园?”

    仔细分辨了下石头上刻的字,皇帝眯了眯眼,“原来是这儿啊!没想到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了。”

    草木枯黄,无人打理,地上全是青苔,园子乱七八糟,一地的碎石烂瓦,左右房屋门窗都已经破碎,还有几处坍塌,乍一看去,哪里像是在皇宫之内?

    “万岁,这地方很久没人住,荒芜久了,咱们回吧。”

    老太监轻声道。

    皇帝却是举目远眺,陷入沉思,冷香园当年可是极为有名气的园子,前朝皇帝的皇后便住在此处,后来又一连住过好几个宠妃,后来前朝第一美人,凤蝶公主也住于此处,听说凤蝶公主偶尔喜欢弹琴,弹琴时彩蝶飞舞,宫中的宫人们都听得入了迷,经常会因此而受到惩罚,却依旧乐此不疲,就连后宫嫔妃也会为公主的琴声倾倒,甚至连皇帝都忘在脑后。

    不过,传说这园子上有个诅咒,住在里面的人多半没有好下场,皇后多为废后,宠妃也红颜薄命,便是那位名满天下的公主,最后也做了亡国之人,让人作践。

    大周立国,冷香园也光鲜了一阵子,曾经有过几个妃子在此地居住,后来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就变成约定俗成的冷宫,冷宫的人死绝了又住过一阵子养老的老嬷嬷,老太监什么的,然后就慢慢荒芜,少有人烟。

    “难得过来,走,咱们进去看看。”

    到底是有名有号的园子,不来就算了,既然来了,又没有什么正事,皇帝干脆就招呼了一声,向里面走去。

    别说,冷香园虽然已经荒芜,可还是显出名园的气派来,假山池沼,处处能看出当年建造时的经心,“我记得那年皇祖母还跟我说起过这儿,说它当年勘定的时候,是整个皇宫的中心所在,风水极好,尤其是对女子很好。”

    一路向里面走,皇帝的脚步似乎也轻快几分。

    “咦?”走了半晌,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皇帝一下子皱眉。

    旁边老太监也稍稍有些紧张。

    因为万岁这次只带着他一个,天又黑了,除了他手里拎着个灯笼,别处都黑漆漆一片,也看不到远方,这般夜里,如此荒芜之地,忽然闹出动静来,还真让人心中不安。

    幸亏左右几个侍卫齐齐围上,老太监才放松了些,这时,前面就传来了一阵细碎的说话声。

    “放,放开我,救命!”

    “叫什么叫,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这地方平日里连只老鼠都不敢来,你叫得再大声也没用!”

    “就是,装什么清高,就你长得这德性,也就咱哥几个瞧着有点儿趣儿,你难道还想攀高枝去?”

    前面拐角不远的荷花池旁边,借着水光,还有一盏宫灯,隐约能看到几个人影。

    三个身材不算高,穿的大约是太监服侍的人,正揪着一个女子的头发。

    那个女子身体窈窕纤细,整个人趴在地上,衣服凌乱,看不清楚脸色,但只听她的呻吟声就听得出来,想必很是痛苦,隐约还有抽泣声。

    那三人嘿嘿乐了几声,一松手,扑通一声女子倒地,他们也笑眯眯地扑过去撕那女子的衣服,女子吓得不轻,拼命挣扎,又抓又挠,一下子竟挠破了一人的脸。

    “哎哟!”太监打扮的其中一个痛呼一声,恼羞成怒,掐着她的脖子使劲按在水中,怒道:“让你犯贱,让你闹腾,你个不要脸的货还敢反抗,咱哥几个看得上你那是你的福分……”

    咕嘟咕嘟,呛水声响起,皇帝脸色骤变,眉头蹙紧,恍恍惚惚间好像看到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他很小的时候就见过这种场面,那一年他才多大?五岁还是六岁?身边最亲近的宫女就整日让太监欺负,那太监乃是皇帝身边比较得用的,他又小,根本不懂事,眼看着有一日自己的宫女被折磨致死,一席草席卷出门去,他唯一能做的,不过是把积攒下来的一点儿碎银子拿来贿赂一下送尸体出门的人,让宫女能体面些下葬,至于能不能,谁又知道?

    前面狰狞中带着几分恶毒的吼声还在继续,女子挣扎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宫灯的光芒昏暗,那几个太监的脸被照得发绿,扭曲成一团,不像是人,到像是魔鬼。

    皇帝忽然叹了口气,闭上眼冲老太监挥了挥手。

    老太监到是相当沉得住气,面色还是那么和蔼可亲,一点儿也没有因为这会儿皇帝表现出来对太监的嫌恶而感到忧心,只是特别听话地带着两个侍卫向前走去。

    一走动,脚下咯吱咯吱地响,前面正找乐子找得开怀的三个太监登时大惊,猛地抬头:“谁?”随即就看到这边的宫灯,又看见两个侍卫,三个人第一反应,捂住脸转头就跑。

    老太监也不派人去追,反正是跑不了的,先自己动手把半趴在池塘边上拼命咳嗽的女子拎起来,搁在一边,才一转头,又退回万岁身后。

    在不需要的时候,他永远可以做到悄无声息,没人能注意到他的存在,他整个人就是皇帝的影子,也只愿意做皇帝的影子,那宫女勉强抬头,拨开*的头发,看到的就是皇帝,脸上一僵,露出一个楚楚可怜的笑容。

    灯光一照,连老太监都怔了一下。

    宫里的美人无数,他在宫里生活了几十年早就见怪不怪了,美貌算什么,就宫里那些娘娘们,哪个搁在外头都是倾国倾城的祸水,到了宫里也就那么回事儿,能让万岁觉得新鲜,惦记着吃上一口半口的,就是她们的福分。

    即便如此,今天看到眼前的宫女,老太监这个无根之人都忍不住心动了一下。

    那张脸也说不出哪里美,可是却没有一处不好看,就是这会儿如此狼狈地坐在地上,衣服头发都乱糟糟,可还是给人一种特别美丽的感觉,他都如此,皇帝更是柔和了眉眼,轻声问:“你是哪个宫里的宫女?”

    “奴婢,奴婢本在绣房伺候,奴婢……”

    小宫女眼泪滚滚而落,一低头,露出雪白的脖颈。

    皇帝叹了口气:“可怜的孩子,行了,没事儿了,带她去梳洗梳洗。”

    老太监应下。

    闹了这么一出,皇帝也没心情继续逛,天色不早,他也有些疲倦,就转身回勤政殿。

    底下人都很有眼色,等皇帝沐浴更衣,吃过夜宵,又读了一会儿书,就有小太监过来问,要不要人伺候。

    皇帝点点头,今天他见到的那个万分狼狈的小宫女,便让人洗漱干净,换了一身宫装,怯生生地出现在他的眼前。

    美人美得极有味道,皇帝也不是吃素的,此时颇为满意。

    外面老太监老神在在地站着,几个小太监嘴里不敢说,心里却嘀咕几句,就在刚才万岁还担心皇后娘娘误了吃饭的时辰,让人盯着点儿,娘娘那儿的厨房火不能停,又专门把自己点的一道养生汤给送过去一碗,他们还说,帝后恩爱无比,万岁看重娘娘,结果一转脸,就又来了个美人。

    也就一转念罢了,小太监讪讪一笑,想想也没什么,万岁的美人多了去,可皇后还不是只有那一个!
正文 第四百四十五章 异状
    &bp;&bp;&bp;&bp;灯光昏暗,晚风吹拂。

    皇帝合上书,眯着眼看着眼前低眉顺眼的小美人,她也就十七八岁,很鲜亮,一身的青春气息,那双手白里透着红,十指纤纤,神色间含羞带怯,真是个不错的女人。

    “过来。”

    皇帝漫不经心地道。

    宫女特别顺从,莲步轻移,一到皇帝身前,被拉得身子一软,就倒在了皇帝身上。

    一股莲花的香气扑鼻而来,皇帝的脑子有一点儿迷糊,抬头正好看到对面的镜子,等身长的大镜子,把两个人都映在里头,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镜子里的美人似乎更美了些。

    他喜欢年轻的女人,享受年轻的女人,如果他不是皇帝,这样鲜亮娇嫩的女子,怎么可能这般喜欢伺候他,还与有荣焉?

    皇帝今夜也不知为何,心思澎湃得厉害,胸口好像积聚了一团浓烈的火焰,越烧越旺,精神也好得不可思议。

    看,他还年轻,还年轻得很,他一点儿都不老!

    夜色渐浓,风似乎大了一点儿,呼啸着卷着窗门,砰砰乱响。

    太子拢了拢身上的斗篷,立在门口,望着手里调动不停的护身符皱了皱眉。

    “走。”

    他率先跨出门去,也没惊动东宫其他人,只带着几个亲信侍卫便从角门出去。

    东宫离勤政殿极近,一出去上了小道,走不了片刻便到了,太子脚步一顿,勤政殿外的凉亭内点着灯,安王赵琦居然在里面。

    “五哥?”

    安王看到太子,明显一惊,猛地站起身皱了皱眉,不过随机就恢复了神色,笑着施礼,“原来是太子,太子怎么来了?不是去参加荣安郡主的婚礼?”

    太子笑了笑没出声,反问道:“五哥又为何在此?”

    安王怔了下,神色不变:“前阵子父皇命我练字,一直多有怠慢,到是这些日子闲来无事,好好写了几张,如今带着过来应付应付差事。”

    这话轻描淡写,似乎一点儿都不觉得,大晚上跑到勤政殿让万岁看他写的字,有什么奇怪。

    太子也只当很正常,并不追问,抬头看了一眼黑着灯的勤政殿:“父皇休息了?”

    “可不是,我也不敢搅扰,正好渴了就先坐下喝点儿茶,天寒地冻的,太子可别冻着。”

    安王眉眼含笑,“我听闻娘娘为太子选的太子妃已经差不多确定了,这会儿太子不去给娘娘请安?”

    他说得漫不经意,好像只是随口一句话而已,但手却不自觉握成拳,指甲几乎要刺破了掌心,若不是挡在石桌之下,恐怕早就让人看出他的忐忑来。

    太子不该在这儿!

    他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再搏一把,答应和那人合作,即便那么苛刻的条件也答应,可不能让这个黄毛小子来坏自己的好事。

    安王脑中急转,想着用什么法子把太子诓走,可又不敢露出一点儿破绽。

    太子却是迟迟不走,立在月光下发呆,眉头微缩,若有所思,安王又杂七杂八地说了好几句闲话,想着不动声色地打发他走,甚至说起自己想一个人静静喝杯茶的话,那位一向体贴,对兄长们十分敬重的太子爷,这回却仿佛听不懂似的。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勤政殿内仿佛有一点儿奇怪的动静传来,安王心里一跳,全身紧绷,太子也猛地抬头,眯了眯眼,大跨步地向里面冲去。

    安王神色一暗,两步走出来追上拦住,急声道:“太子,你这是干什么?不可搅扰父皇……”

    几句话的工夫,砰一声,屋里传来脆响,火花四溅,居然一瞬间就着了火。

    安王脸色都绿了,猛地一撞,撞开太子,整个人奋不顾身地扑了进去,到是太子愣了一下,脚步稍慢了一点儿。

    一时间骚乱顿起。

    老太监脸色灰白,步履蹒跚,一走一喘息,他一向都很健康,身体也极好,估计就是骑马奔波一整天也脸不红气不喘,现在这个模样到是少见。

    离得还有几步之遥,老太监急声道:“太子,陛下!”

    太子这才回神,连忙迎面抓住过来救火的侍卫,从他身上拽下件斗篷,就近往凉亭旁边水缸里一甩,披在头上向着浓烟冲进大门。

    此时外头救火的侍卫很多,不少人都向里面挤,但他们到底还是慢了一步。

    太子冲进去,就看到安王吃力地背着皇帝东撞一下,西摇一下,脚下踉跄,眼前朦胧,似乎看不到大门,一圈一圈乱绕,太子抢上前,一把扶住万岁,安王眼珠子赤红,居然冲着他大吼一声:“滚!我要救父皇,我要救父皇,你滚!”

    说着就是一撞,要不是他躲得快,几乎被撞到了火里去,太子脸上发苦,热浪已经把他的头发烧着了,可是侍卫呢?

    “人呢,来人!”

    太子厉声喊道。

    外面的侍卫也想进来,皇帝要是出事,他们全都要死,问题是居然冲不进来,所有人急得浑身冒汗,大呼小叫,乱糟糟向里面挤,可是挤到门前就个顶个的调转方向向外跑,跑出去老远才满头雾水,对视一眼变了脸色。

    老太监目光阴沉:“马上去找赵天师,不对,古大师他们何在?”这明显是有问题。

    所有人面面相觑。

    “公公,宫里钦天监只有几个人,其他人都请了假,赵天师也出宫去了。”

    老太监此时才想起,前阵子一些灵师说是发现了什么,个个请假要去山上看看,因为他们说得很验证,事关重大,万岁也没有阻拦,反正最近也不需要灵师祈福什么的。

    剩下的那几个,前两天也因为各种事宜请了假,还有今儿是荣安郡主大婚,荣安郡主乃是灵师中的佼佼者,一些前辈们也就罢了,晚辈们肯定要去参加婚礼,一时间不光钦天监空空荡荡,朝廷能用的灵师都不在宫里。

    老太监心中渐渐有不好的预感——太子也在里面。

    屋内的确状况不佳,太子的头发,衣服,都有烧着的痕迹,前面安王的情况也不好,但他仿佛感觉不到自己被烧,脸上带着激动,背着皇帝四处绕圈,偏偏他身强体壮,太子又顾忌他背上的皇帝,一时间也控制不住,眼看着大火越烧越旺,他都开始感到呼吸困难……

    “笨蛋,反应这么慢。”

    就在太子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时,红尘忽然从窗户里跳进来,一挥手,地上的火居然就少了一半,快步过来,从袖子里拿出条丝线,随手往安王的脖子上一绕,一手拽丝线,一手拽太子的胳膊,几步就冲出了大门。

    门外没头苍蝇似的乱窜的侍卫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四个人从火中走出。

    老太监最先回神,第一个扑过去检查皇帝的情况,安王的身体僵硬,被连拉带扯了好几下才回过神,满脸迷糊。

    “陛下,陛下……安王殿下快把陛下放下来,让太医看一看。”

    安王一个激灵,连忙放下皇帝,脸上露出狂喜之色:“父皇!万幸,儿臣若是不能救了父皇,那真是万死难恕的大罪,呜呜,父皇没事!”

    众人都一愣。

    侍卫们也怔了下,心生感激,要不是安王不顾危险救驾,他们还不知道会如何!

    也有人互相使了个眼色,看了眼灰头土脸的太子,虽说太子也进去了,可一没有安王速度快,二来也不是太子把万岁给背出来的,这个……

    而且起火的事儿蹊跷的很,勤政殿这等地方怎么可能轻易起火,还一口气烧这么快,说不定里面就有猫腻,万岁不幸,谁能得利?还不是太子。

    宫里闹这么大,连宫外近处的王孙贵胄,还有大臣们也得了消息,都聚集在宫门外,不多时,安王救驾的消息就传出宫外,估计再过不久,连京城都传出去了。

    宗亲贵胄们嘴里不说,心里都嘀咕了几句,接下来对安王不能太生疏了。

    安王毕竟在京城多年,根基深厚,本来这储君之位虽定,可未来那个位置谁坐,众人还在观望中,太子固然地位逐渐稳固,齐王和安王笼络多年的党羽却遍及朝野,多年来根本就没太子的事儿,是他们兄弟争夺那个位子,要是一直不发生什么乱子,也许大家还不会多想,可这事儿一出,众人不免再一次蠢蠢欲动。

    皇帝中意太子,总说太子纯孝,现在看来,安王更孝顺,而且国有幼主不祥,太子太年轻了些。

    或许经过这一遭,万岁也会改了主意。

    所有人面上焦虑,心里想法各异,不过这会儿都不说这个,肯定是围着陛下转。

    太医们齐上阵,看过之后都松了口气,万岁只是昏了过去,脉象平稳,应该并无大碍,果然,不多时皇帝就睁开眼,气色也不算差,看不出问题,一睁眼就冲着安王笑了笑,笑得十分和煦:“好孩子,多亏了你。”

    一句话,安王热泪盈眶,周围其他人心里都一咯噔,太子到是脸色不变,只是盯着皇帝的眼睛,屏住呼吸,别人看不到,他却因为很注意,精神集中,看得很清楚,万岁的眼睛不对,里面好像有东西似的。

    红尘伸手拉住他的袖子,压低声音,一脸严肃:“他不是你父皇了。”
正文 第四百四十六章 洞房花烛
    &bp;&bp;&bp;&bp;太子一愣,脸上闪过一抹迷惘,似乎没太听懂,但这会儿尚不是说话的时候。

    皇帝被暂时送到后殿安置,前面一团乱,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位万岁爷身上,到是那老太监盯着被烧毁的屋子若有所思——今天晚上被送去伺候万岁的那个宫女没了,只剩下一具焦黑的尸骨,可这尸骨有些奇怪。

    红尘因为要避嫌,她也没在废墟里走动,只是把目光落在被两个侍卫随手收拾出来的尸骨上面。

    尸体十分瘦小,只剩下一副黑漆漆的骨头,虽说是被火烧了,但烧得时间又不长,看看万岁的模样,除了吸入几口浓烟外哪里有事儿?和万岁在一起的人,怎么可能变成这般?

    只是如今谁也没心思管这些!

    皇帝受了惊吓,一住下便把所有人都打发走,连皇后都没见,安王在门前站了站,也退了下去,他整个人和以前有一点儿不一样,好像有些恍惚。

    那些第一时间进了宫门,能和他套近乎的宗亲贵胄只当安王殿下也受了惊吓,到不以为意,毕竟是刚从火海里出来,大火都烧死了人,可见厉害,眼前这位也是龙子凤孙,从小锦衣玉食,金尊玉贵的长大,哪里受过这等苦楚,如今有点儿反应很正常,要是一直镇定自若才奇怪。

    乱了一整夜。

    皇后都匆匆赶了过来,

    很快万岁就传令下来,让所有人回去,红尘临走顺手给太子又塞了一个护身符。

    虽说已经给了很多,但这一个是红尘自己用的,效用非凡。

    宫里这会儿实在有些乱,太子想了想,还是亲自送红尘出宫门,一出宫门口,就看到林旭站在门前,身上的衣服略显得有些单薄,抬头露出一个十分温柔的微笑来。

    红尘忽然也有点儿想笑,伸手搭在林旭的胳膊上,让他扶着上车。

    太子望着两个旁若无人的潇潇洒洒离开,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没有说话。

    此时天色微明,朝阳初升,昨夜本该是人家的洞房花烛夜,可却万不得已,让人家新娘子跑到火海中转了一圈儿,想想着实理亏,所以这会儿即便被排除在外一下,似乎也没什么能抱怨的了。

    “哎。”

    林旭还是忍不住叹气,只看那两个人的动作举止,就说不出的默契,他这辈子恐怕不敢求能有一个贴心贴肺的妻子了,毕竟他站在现在这样的位置上,必须要进一步,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恐怕大部分心思都要放在朝政上,哪里能像普通人那般有爱人?

    但是,看到了人家夫妻,仍然免不了有那么一点儿憧憬。

    他还是少年,在不久之前,他甚至还是个懵懵懂懂的孩子,成长的太快,不免是有些累。

    以前的疲惫似乎总被隐藏了,他自己不表现,也不多想,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忽然多愁善感起来。

    如果红尘在这儿,一定给他一句话,因为你已经长大,孩子没有烦恼,恼了就哭,喜了就笑,会烦恼的只有大人。

    红尘跟林旭回到家,一身疲惫。

    家里一片狼藉。

    罗娘和小严都没睡。

    林家那些人也都没睡,个个睁着大眼睛瞪着他们,尤其是曲名,坐在椅子上都没站起来跟自家公子爷行礼,眼珠子翻白,一副快要入土的模样。

    林旭不理会他们,扫了一眼就搂着媳妇回屋去,让罗娘打了水,两个人洗漱一番,倒上一杯香茶喝掉,把床上乱七八糟的东西扫到地上,倒了上去,深深地吐出口气。

    曲名实在不好跟到卧房,只能站在门外,带着一点儿哭腔抱怨:“公子爷,您究竟知不知道今天婚礼上来了多少人?有多少人不能怠慢?”

    “唔。”

    “唔什么唔,今天是您大婚的日子,鬼谷公子大婚,您到好,带着新娘子没了人影,光剩下我们照应,我们是哪个台面上的人物?凭什么替您招待客人?”

    “哦。”

    林旭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睡意,没一会儿,灯就熄了,虽然外面大放光明,已然天亮。

    曲名恨恨瞪了一眼,无可奈何地转头走人,事情已经发生,抱怨有什么用?

    红尘莞尔一笑,随即摇头:“真是……有点儿对不住他们。”

    林旭没说话,眉眼间也带出一丝不甘愿来,他期盼了那么久的婚礼,那么久的洞房花烛……

    此时此刻,红尘就这么软软的躺在他的身侧,即便放轻了呼吸,也能嗅到一股清香,他也说不出怎么好闻,只是一闻到,身子就轻飘飘的,脑子也开始混沌起来。

    红尘一笑,伸了个懒腰,一拉绳子,帐子落下来,笼罩住两个人,一时间两人被困在狭小的空间里,彼此呼吸交错,她这时才有一点儿真实感。

    原来她真的嫁了。

    丈夫是眼前的男人,虽然婚礼有些混乱,不过她觉得自己嫁了,那便是嫁了。

    “现在天明了。”

    林旭脸上热浪翻腾。

    “嗯。”红尘随手掀开被子,把两个人都裹了进去,天明了又怎么样!

    别说天明,就是天塌地陷,她要一个洞房花烛夜,那现在就是她的洞房花烛夜。

    林旭吞了口口水,终究还是没有勇气再从被子里出去,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有这种勇气吧。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

    罗娘和小严在厨房里已经热了七八次饭菜,最后终于决定不热了,大家伙自己吃饱喝足去睡觉。

    一觉就睡到傍晚,罗娘起来了才听小严说,让她赶紧招呼厨房送点儿粥米过去。

    至于小严,忙着烧水准备各种洗浴用品呢。

    他们的东西还在箱子里塞着,都没拆,库房乱糟糟一片,实在没办法,时间紧迫,运送嫁妆过来的时候只想着赶紧放下,也没注意有没有条理,这会儿可不得认真整理一下。

    罗娘哭笑不得,姑爷也就罢了,舍不得饿着自家小姐,赶紧拿着吃食送了过去。

    没进卧房,先敲了敲门,以前无所谓,如今却要注意,不多时屋里传来自家郡主略带了几分慵懒的声音,她才送了饭菜进门。

    房间里没什么不正常的,郡主身上披着一件男式的外袍,坐在软塌上,手里拿着冷硬的点心慢吞吞地吃。

    罗娘左顾右盼,没瞧见姑爷。

    红尘瞥了她一眼,自己动手把吃食端过来,笑道:“他有点儿累了,还在睡。”

    罗娘:“……”

    “给我准备笔墨纸砚,我想画画,还有,这几天不见客,我什么都不做。”

    红尘活动了下有些酸痛的身体,喝了一口粥,“等会儿要再泡个澡,我记得这边有大浴室,帮我收拾出来。”

    罗娘半晌才应了,迷迷糊糊地退出去。

    又等了一会儿,她才见郡主和郡马爷出了房门,向着浴室那边去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自家郡主淡然如常,可那位郡马爷的脖子都是红的。

    “郡主和郡马真是恩爱。”

    小严从后面冒出来,满脸的喜悦,心里也真正踏踏实实了。

    “要我说,咱们家郡主就该找郡马这样知根知底的好人,换了旁人,哪里能这么自在?”

    也是。

    不光是郡主,罗娘觉得自己等人都挺自在的,早在之前她们就郡马的手下不怎么分彼此了。

    一开始郡马几乎常驻郡主府,他的那些人没少在郡主府当差,去年冬日,郡主更是带着她们这些女官给郡马爷帮了好长时间的忙,这边的一切事务都十分熟悉,半点儿不陌生,说一句不分彼此,一点儿不为过。

    别的女人新婚会遇到的麻烦,自家郡主是一丝都遇不上,不用给婆婆请安,没那么多亲朋要应酬,说起来好像没人帮衬似的,但实际上有多自在,怕是只有遇上的才有数。

    “老天保佑,郡主和郡马恩恩爱爱,早点儿给我们生下一个小主人,那就圆满了。”

    罗娘默默道。

    老天应该能听到的,她们家郡主上能通天庭,下能达地府,绝对有大福分。

    一连数日,红尘和林旭……也没怎么享受新婚之喜,虽然不出门,可外面的事却不能不关注。

    红尘也不敢不关注,没办法,朝堂上风向有点儿变了。

    那日红尘跟太子说,那个人不是他的父皇了,但是,皇帝并没有表现出异样,虽说受了惊吓,但他老人家并未罢朝休息。

    第二日就正常工作,而且,他处理政事还是得心应手,甚至更得心应手了些,朝臣们不敢直视,却也觉得这位万岁似乎更有威仪。

    只是有一点儿,他似乎对待太子有些冷淡,到不是特别明显,但和以前相比确实不同。

    以前他会关心太子吃饭穿衣,会关心太子用了哪道点心,会时不时地派人问一句太子在做什么,如今却没有,而且,他这些天都把安王叫到身边,看着父子之间又一次处于蜜月期似的。

    这种变化并不明显,可对于善于把皇帝的细微表情都过度解读的大臣们来说,这就是某种征兆。

    红尘新婚的第三日,就不得不抛下自家夫婿,进了宫门,直接到皇后那儿去。

    太子也在,他脸色还好,只是好像有些心事,红尘看了他一眼,又检查他身上的护身符,看到没什么问题才放下心。

    素娘端着茶水过来,红尘只喝了一口,就差点儿给吐了,这茶叶比往常多放三倍。

    “素娘?”

    皇后皱眉。

    素娘猛地回神,手一颤,差一点儿扔了茶壶,顿时不知所措。

    “哎,算了。”

    太子苦笑,“素娘姑姑下去歇着吧,放心,什么事儿都没有。”

    素娘大概也是被吓到了,最近甘泉宫的下人都有些心不在焉,不光是甘泉宫的下人,整个宫里的宫人们都表现出一种奇妙的态度,那些大臣们还好,但也有一些微妙。

    “也没什么奇怪,这帮人敏感地很,明明我还稳稳当当地坐在太子的位置上,只是稍微有一点儿波动,他们就先蠢蠢欲动了,好像我已经要过气似的。”

    太子到底年幼,表面上再不介意,一开口也不免略微露出几分郁闷。

    红尘沉着脸。

    太子犹豫了下,低声道:“先生,您那日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红尘摇头,半晌忽然道:“和我去一趟被烧毁的勤政殿……太子可敢?”

    太子愣了下。

    当日的事情很奇怪,火灾发生之后,老太监和御前侍卫统领,还有很多当值的宫人都跪下请罪,但皇帝却没发落什么人,甚至没有下旨让人严查。

    这事儿如果正常去办,肯定要仔仔细细地查一遍,火起得那般蹊跷,可这可是意图刺杀君王的大罪过,怎么能不查?

    但偏偏皇帝就没多说,别人也就不敢提,这对太子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朝臣们如今私底下都议论纷纷的,说这件事是太子指使,很明显,流言是有人故意放出来,至于是谁那无关紧要,整个京城希望他太子的位置不稳当的人数不胜数。

    可以说,坐在这个位置上,就注定和所有有意皇位的皇子们为敌了。

    皇帝不让彻查,这件事就不会有真相,没有真相,太子就要背这口黑锅。

    猛地站起身,太子的神色也有些怒:“郡主我跟你去,别人不查,我也要查清楚。”

    那一片断壁残垣早就被封锁了。

    红尘和太子想过去也不容易,至少太子去过两次,都被挡下,据说万岁有令,任何人无旨不可接近。

    不过,这一回太子跟着红尘,趁着夜色过去,居然没有受到半点儿阻碍。

    守门的两个宫人就和没看到他们一般。

    红尘大大方方地推开残破的门,一进门就捂住鼻子,屏住呼吸,想了想转头忽然问了句:“我这几日都没看到那位老公公。”

    太子一听便知她说的是谁:“据说出宫养老去了。”这也是怪事,谁不知道哪位是万岁的亲信,深受信任,大家都想着这位要一直在这个位置上做到再也做不动了为止的,没成想毫无征兆,说走就走,而且走得特别低调,连个送的人都没有,皇帝也不曾给特别的赏赐,就是照例赏了些金银。
正文 第四百四十七章 读史
    &bp;&bp;&bp;&bp;红尘勾起唇角,笑了一下,再不多问,围着那一地的焦黑转了一圈。

    太子猛地回头,皱了皱眉,又转头过去,似乎有些奇怪,他老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看着他,不过想想也不可能,大概是此地实在有点儿吓人,让他也变得精神恍惚,产生了一点儿错觉。

    咯吱一声。

    太子一不小心,脚下似乎踩到什么东西,两个人同时低头看了看,见是一个破碎的大镜子,特别光亮,亮光闪得两个人差一点儿都流下眼泪。

    “这镜子听说还是一面古镜,又那么大,碎了还真是挺可惜。”

    太子叹了口气,弯下腰捡起一个碎片,他很是小心谨慎,没想到一碰到碎片手指头就裂开一条血口,鲜血几乎是喷了出来。

    红尘脸色也一变,低头仔细看了看,只觉得镜子里的人影模模糊糊的,让人浑身不舒服,一手扯住太子,转头就向外走。

    “先回甘泉宫。”

    回到甘泉宫,喝了两杯热茶,红尘还是觉得身上的冷气没有消散,骨子里寒得厉害。

    太子的情况也有点儿不好,一回来就昏昏欲睡,连东宫都没有回去,皇后就让他在偏殿先住下了。

    按说太子住在甘泉宫不合适,他都是快要大婚的人,算是成年,流连后宫到底不是什么好名声,可皇后开了口,也没人在这方面挑理,而且这会儿宫里那么乱,皇后不放心太子也很正常。

    安顿好儿子,皇后皱眉问道:“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我看太子的气色不佳。”

    她在这方面也是极有研究。

    沉吟半晌,红尘皱眉:“放心……太子的问题不大,等一下我给他喝点药就能好,只是……对了,国师府或者钦天监那边,有灵师过去给万岁爷看看吗?”

    皇后摇头:“陛下不太喜欢。”

    按说出了这么大的事,一般情况下是该找个灵师祈福或者驱邪,至少去去晦气,不过那位陛下近年来很不喜欢这一套,明面上还好,私底下对灵师十分疏远,他不让去,到也没人觉得奇怪。

    红尘闭上眼,脑子里思绪极为混乱,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灵光一闪,莫名其妙地想到一件事。

    陈国开国皇帝陈忠宁,晚年时忽然变了个模样,曾经他最为看重的太子让他剁了双手赶出宫门,一辈子恩爱的结发妻子让他挖掉双眼,剁碎双足,身上的肉一片片让疯狗啃噬,种种行为令人发指,朝臣人人自危,最后没有办法,奋起反抗废了他的皇位,扶持皇子登基,事后陈忠宁哈哈大笑,仰头倒地暴毙而亡。

    后来很多年之后,陈国宫里流传出一个消息,说是会在一面铜镜里看到当年的皇帝,还说那皇帝面如枯骨,一身狼狈憔悴,满脸的哀愁,声声哭泣着求救,十分可怜。

    不过这些只是传闻,也没人当回事,毕竟宫里那些一辈子孤老一生,无依无靠的宫女们,会胡思乱想些东西再正常不过。

    这种传闻也不算事儿,其它各类惊悚的传闻还不知道有多少!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传闻到是更靠谱一些,说是当时宫中养了很多炼丹士,曾经无意中炼制出一种丹药,丹药无色无味,能融入任何液体,很是隐秘。

    人服用了之后,一开始会觉得精力旺盛,身体康健,渐渐成瘾,还会产生各种奇妙的幻觉,也许那个皇帝就是服用了这种药物,才导致性情骤变,害人害己。

    “红尘,你在多准备一些护身符。”皇后脸上带出几分凝重,“太子不容有失。”

    “呼。”猛地回神,红尘点了点头,抬起手按了下眉心,心下也觉得有点儿不对。

    像她这种灵师,灵光一闪这种情况也不能忽视,想了想便问道:“娘娘,如果是前朝的秘药一类的东西,例如长欢散,忘忧汤,两世缘一类的东西,现在宫里还会有吗?”

    砰!

    一声轻响。

    红尘抬头看了看,就见素娘立在门口,一只手撑着门,脸上露出一丝痛苦之意。

    皇后也吓了一跳:“怎么毛毛躁躁的,小心着些,你这年纪也不算小了,伤筋动骨可不是闹着玩的。”连忙让人扶着她坐下,又让人请太医过来。

    素娘连忙拦了,笑道:“娘娘放心,奴婢就是这几日睡得不好,有点儿犯迷糊,磕了下,不严重。”

    看她还能走动,应该是没有大碍,皇后才摇了摇头:“真是不稳重,行了,你这么恍恍惚惚的也当不好差,回去歇着吧。”

    红尘也笑道:“素娘姑姑可别累坏了。”

    素娘勉强一笑,犹豫了下:“……太子爷可还好,我见他气色实在不佳。”

    “放心,等醒了喝一副汤药,只要不再出事,不会有大碍。”

    红尘安抚了几句,素娘的脸上还是有些勉强。

    连皇后也叹气:“我这眼皮直跳,可别是要出什么大事了,哎,这不都好好的,怎么就……算了,不用多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这么多年都熬了过去,还有什么能伤了我们娘俩。”

    把素娘打发走,沉默片刻,皇后才想起红尘的问题,若有所思地道:“按理说那些东西都是前朝秘藏,知道的人本来就少,这些年过去,恐怕除了某些前朝余孽,再也无人知晓,咱们大周忌讳那个,宫里更不许有。”

    她摇头叹气,“那位陛下这些年也爱弄个丹药之类,不过他有分寸,从来不求什么长生不老,就是想得几味好药,能延年益寿就罢了,朝臣们也不至于为了这个就犯言直谏,我也懒得理他。”

    红尘心下叹息,接下来就没多说,安抚了娘娘几句,便又去看了看太子才告辞离去。

    她在皇后面前保证太子没有问题,那其实有七八成是安皇后的心,事实上太子的情况她瞧着不大好,身上被阴气笼盖,而且还驱散不干净。

    他身上佩戴的护身符按说很管用,可是却阻止不了阴气附体,显然那作乱的东西已经相当有道行,便是红尘都不敢保证自己能对付得了。

    勤政殿里气场乱得她看过去,也只看到一团又一团的迷雾。

    娘娘的年纪不小了,如今所有的念想都只在这个儿子身上,儿子就是她的命,若是知道太子可能会出事儿还不知怎么忧心,让她费神也无用,反正太子一时半会也不至于有生命危险,还是先瞒着为好。

    回到家,林旭亲自煮了一碗面等她。

    面条不算好吃,林旭的手艺很是一般,最多是做出来的东西能吃,不过热乎乎下肚,到是满舒服。

    红尘吃得心满意足,林旭忍不住笑起来,忽然神采飞扬:“不如我们离京去吧,我想带着娘子游历四国,让你看看我曾经走过的地方,到时候可以享受天下的美食美景,逍遥自在。”

    他越想越觉得这主意极好。

    在成亲之前,他做了很多努力,如今朝中的状况虽说还不算特别好,但也算安宁,各地的义军是挺多,但也不成气候,四境有些不安稳,但不安稳也这么多年了,大周边军的问题他和他的师兄弟们也着手在处理,暂时应该不至于闹出大乱子。

    他这心思一起,就抑制不住,已经开始做各种准备工作,弄得他那帮手下欲哭无泪。

    林大公子还理直气壮得很:“我只是一个人,一双手,做不完天下的事,要是真想天下太平才享受人生,还不知道到时候走不走得动,如今也成了家,娇妻在怀,别的都不想了,就想好好和我们家娘子过逍遥自在的日子。”

    王元道也不得不叹气,感慨了声——美人乡是英雄冢啊,这话还不敢让郡主娘娘听见,不光郡主娘娘不能听,就是家里那些小姑奶奶们也听不得。

    如今家里的小姑奶奶个顶个可是威风八面,没办法,他这边都是大小伙子,还是那种跟着主子很多年,大事小事都经历过,苦过也难过,还有不少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好多次,偏偏没时间也没机会去找个合心合意的******回家过日子的,就算以前没这念想,瞧着连公子爷都抱得美人归,他们年纪一大把,心中不想才怪。

    这一想,再一看周围,好姑娘真不少,容貌好,性子好,能文能武能管家,一个一个的还都是单身未嫁……

    王元道也得承认,让他不动心思,那真是强人所难,他也做不出来。

    于是,自己人各种献殷勤,人家姑娘们落落大方,一点儿都不羞涩,就勾搭得众人的心更怦怦乱跳。

    “人心不古啊,人心不古!”

    王元道叹了半天气,还是舍不得手底下的毛孩子们,琢磨半晌,打算抽空去郡主那儿探探风声。

    这些有品级的女官可是很抢手,他手底下的孩子们不一定能够得着,毕竟都是无官无职,一介白丁。

    此时远远看到公子爷腻在郡主娘娘身边,端茶倒水一点儿不假于人,他也无可奈何,只能转头走人,来个眼不见为净。

    林旭一本正经地提议和妻子去云游,描绘出各种美好的画面。

    红尘也不是不心动,心动了也就一笑,轻轻点头:“行啊!”

    人家鬼谷公子都能一走了之,她怕什么。

    “不过,眼下有一件事要先处理处理,而且,太子不登基,我走也不踏实。”

    林旭一愣,大笑摇头,实在没想到自家夫人能把太子登基这四个字,如此轻描淡写地说出来。

    如今其实朝中官员都在想这个,皇帝年纪大了,不想改朝换代的事儿才奇怪,可是谁敢说出口?

    红尘不觉得有什么。

    “按说那个位置上坐得是谁,大周朝怎么样,其实用不着我这一介女子去管,但现在那个皇帝让我不安心,就是到了外面,也觉得头上好像悬了一把钢刀,还是换了之后,稳稳当当更让人舒服。”

    林旭也点头赞同。

    比起红尘,他更愿意让现在的那个皇帝早点儿消失,若不是为了大周稳定,百姓少受一点儿刀兵之苦,他也许都已经有了起兵造反的心思。

    说了几句惊悚的,红尘转头就去书房翻出来一堆史书,都是前朝的,有本朝官方印刷,也有一些野史,还有一些早就禁毁的书籍。

    点了灯,她窝在书房里就开始啃这些东西。

    如今这史书其实有些乱,错漏百出,前后矛盾,想从里面读到真意,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读了许久,最后还是看陈国开国皇帝那一段儿更多些,有一些野史也很有点儿意思。

    红尘就看到一本书上提到,当年陈国那个皇帝陈忠宁早年还未曾发迹时,曾经出外遇难,被一个平民女子所救,后来养伤期间,二人相恋,当时他便是贵族世子,身份特殊,不可能和平民女子成亲,只能洒泪而别,后来他南征北战,终于坐到了皇帝的宝座上,娶帮助他谋取皇位的世家女子蓝氏为妻,立为皇后。

    但陈忠宁做了皇帝几年,对当年的爱人还是念念不忘,等他位置坐稳,终于悄悄将那平民女子带到宫中,先为妃嫔,后为贵妃,没过几年,先皇后与皇叔有染让人发现,立时被废为庶人,看在她家族立下大功的份上,只幽禁宫中罢了,此平民女子则成了原配皇后,好像前一任皇后的一切影子都被抹除。

    前皇后蓝氏,没几年便死去,死后尸骨随意埋葬,并未葬入皇陵,皇帝不承认她的身份。

    即便是野史,也并没有写得趣味横生,而是只稍稍提了几句,颇为简略,可红尘看着看着,就脑补出一场大戏,若这都是真的,恩怨情仇仔细一说,恐怕是斑斑血泪,纸上难以书写。

    红尘看得入了迷,又翻找了许多书本,从里面搜集关于这一段的历史。

    到是有些书上提到了蓝氏,说她擅长字画,在闺阁中时师承当时的书画大家卫夫人,而且自成一体,到本朝建国时,蓝氏字帖还有不少人使用,因此蓝氏也在史书上留下一笔,当年她为皇后,也是一段佳话。
正文 第四百四十八章 幻境
    &bp;&bp;&bp;&bp;读史一旦读进去,其实很令人着迷,在那千百年的历史中,总会出现很多的悲欢离合,说不出动人的故事,因为真实,所以更令人心驰神往。

    红尘一连读了两天的史,觉得还远远不足,可是已经不能继续这么轻松悠闲下去了。

    宫里那位皇帝越来越不对劲。

    那位陛下开始变得喜怒不定,性情狂躁,动辄杀人,以前在宫里伺候也不容易,可这两天宫里伺候的宫人们动不动就让人拖下去,一顿板子打得骨头碎烂,一命呜呼。

    这还不算,连后宫都有人遭殃。

    甚至皇后娘娘去劝说,也得了个没脸,要不是躲得快,差点儿让他用茶杯砸破了头,太子也受罚,让在外头跪了三个多时辰,秋日天气不算暖和,风寒入体,腿差点儿就不能要了。

    当然,还有安王也不太对劲,不过和皇帝的古怪比,没人关心他的任何变化。

    “娘娘受伤了。”

    红尘正翻看一本陈旧的古籍,罗娘进门,脸色灰白,难得吓得失色,又重复了一遍,“皇后娘娘受了伤,外面人不知道,太子传来的消息,说是万岁差点儿掐死娘娘。”

    深吸了口气,拍了拍手里的古籍,“去把我的箱子拿过来。”

    罗娘手一抖,还是小严行动果决,迅速把红尘平日里用的东西收拾好,拎着箱子递给她。

    出门上车,直奔皇宫,临走之前,红尘想了下,还是给林旭留下一封简短的信,也没写别的,就简单交代了下她要进宫去,也许会留宿,有几日不归家,让林旭不用担心,另外也写了几句,她很期待和自家夫君一起出门游玩,无论去哪儿都好。

    留下信,一路直奔皇宫,进了宫门,红尘几乎能感受到那种说不出的压抑来。

    宫人们人心惶惶。

    她还没到甘泉宫,就看到有几个粗使太监抬着草席卷起来的尸体从小路上走过。

    阴森森的气氛让人心惊胆战。

    领路的小太监是娘娘的亲信,也吓得面色青白,低声道:“那是安王身边的宫女,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今天早晨忽然发现她的尸体,这都第二次了。”

    红尘脸色一变。

    那小太监的声音几乎要哭出来:“宫里传言说,万岁要改立安王为太子,是不是真的?咱们家太子怎么办?”

    宫里的人一向谨言慎行,这种话平时绝对不可能说出口,如今大约真是被吓坏了。

    红尘冷下脸,叱责了两句,那小太监浑身发抖,终于不敢再多嘴多舌。

    进了甘泉宫,气氛更是紧绷,红尘还没见皇后,先看到素娘,一见素娘的面色,登时吃了一大惊。

    素娘能被皇后选在身边,陪伴她多年,不光能力出众,长相也很过得去,不说多么漂亮,至少清秀,五官端正,即便年纪大了,可是保养得好,看起来也就三十来岁,还被称呼一声姑姑,没被叫嬷嬷,可是眼下再一看,她的头发白了一大片,脸色灰败,额头眼角皱纹斑驳,要不是红尘眼力好,估计都认不出人。

    硬忍下脱口而出的质问,红尘几步进门,有太子在,她也不避讳,太子的样子还算镇定,气色不好,阴气很重,但是也在红尘意料之内。

    皇后也镇定,只是脖子上青青紫紫的痕迹让人心惊肉跳。

    “别担心。”

    皇后一点儿恐惧也没表现出来,冷声道,“没什么好怕的,风风雨雨这么多年都过来了,难道还怕一个妖孽?”

    娘娘的目光冷得像冰,声音沙哑难听。

    红尘皱眉。

    皇后闭了闭眼:“那是我的枕边人,我就是傻子也不会不认得,他的皮相就算一模一样,他也不是那个人。”

    太子叹气:“可是身上的伤痕,还有大腿上的痣都在。”

    甘泉宫里一片沉默。

    所有宫人一早退了下去,红尘先过去检查了下皇后的伤,见是皮外伤,看着触目惊心,到底没什么大问题,就是有点儿伤到了喉咙,要好好养养才行。

    吐出口气,红尘轻声道:“我大体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也知道真正的万岁在哪儿,当务之急,还是要把万岁找回来。”

    皇后慢慢坐起身,靠着枕头,目光灼灼地看向红尘。

    红尘却有些为难:“但是我们缺少一样东西。前朝有一种秘药,传闻主药用的彼岸花,能勾引人的魂魄离体,我也是这会儿才反应过来,万岁恐怕长期服用了这种药,若是没有解药,怕是我找到了万岁,他老人家也醒不过来。”

    皇后愣住。

    太子也苦笑:“前朝的秘药?我连听都没听过,要去哪儿找?”他想了想,若有所思,宫里或许有前朝余孽也说不定,那些人,不知道有没有秘药的下落。

    红尘却把目光落在木讷呆滞的素娘身上。

    皇后也看过去,叹了口气:“这些日子大家都不好过,真是吓到素娘了,要不然素娘你出宫去吧,在宫里这些年,着实委屈了你,宫外我也给你准备了房子和几间旺铺,还有些银钱,足够你一辈子富足无忧,再过继一两个儿女,我们素娘也能过老封君的日子,肯定风风光光的。”

    她话还没说完,素娘眼泪就落下来,似乎承受不住一般,身体软倒在地,嚎啕大哭。

    连太子都给惊了下,连声道:“素娘姑姑这是怎么了,您陪伴母后多年,忠心耿耿,得这些也是应该。”

    “对不起,对不起娘娘。”

    素娘喘息了几声,从地上爬起来,把自己手腕上常年戴着的古铜镯子取下。

    红尘随手打开箱子,拿出一张纸搁在桌子上。

    素娘看了她一眼,嘴唇动了动,到底没说话,而是把镯子靠过去,轻轻转动,里面就落下来一些黄色的粉末,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香味。

    皇后愣住:“这是什么?”

    红尘走过去闻了闻,半晌才道:“应该就是解药了。”

    皇后还有点儿回不过神,反应了一下,才愕然抬头。

    素娘却已然变得镇定了些,但还是不敢抬头看皇后的眼睛,低着头,闭上眼,许久许久才道:“一直也没什么机会,到了最近才联系上几个可信的人,配好了药,可是没想到竟,竟会害了娘娘和太子。”

    她的神色复杂至极,“奴婢受师命行事,做虽然做了,却不知后果,要早知道会害娘娘和太子至此,还不如”

    还不如拼着当个刺客,一刀杀了皇帝老儿,自己死了也就死了,贱命一条。

    可她不敢,跟了皇后娘娘这么多年,人人都知道自己是皇后的人,若是她成了刺客,娘娘要如何自处?

    素娘忍不住抬头看向皇后,皇后可能还有点儿回不过神,目光发直。

    “哎,娘娘要保重身体”

    她一句哽咽,话音未落,红尘一记手刀,打晕了她,皇后呆呆地看过来,红尘也无奈:“有什么话以后慢慢说,是打是骂,还是怎么惩罚,全是以后的事了,这会儿我有一件事需要娘娘来做,您得想办法让皇上把这些药给吃进去。”

    皇后一愣。

    红尘不由分说,把药粉塞给皇后,“就交给您了,我还要带着太子走一趟。”

    “走?”

    “去找真皇帝。”红尘叹气,“太子是皇帝的血脉,只有带着他,才找得到。”还有,这位沾染的阴气,就是最好的开门钥匙。

    皇后一时犹豫,还没下定决心要让自己的儿子和红尘去冒险,外面就有人传信说,皇帝和几位相爷起了冲突,好像是关于废太子事宜。

    事情都传得沸沸扬扬,宫里宫外估计都得了消息,这会儿众人还处于懵懂中,没有反应,若是再折腾一阵子,恐怕他们母子都要走向绝路。

    太子被废会是什么下场,她怎么可能不知道?皇后毕竟不是养在深闺人不识的闺阁女儿,她能理直气壮地喊一声,这大周的江山,她为之流过血,流过泪,皇帝能坐稳那个位置,有她一半功劳,凭什么自己的儿子,要落个悲惨下场。

    皇后咬牙:“两条路,杀了他,救回他。”

    太子愕然。

    红尘也苦笑。

    皇后好霸气,可是皇帝不是说杀就能杀的,杀了之后麻烦更大,弑君这种事儿,那都是万不得已之后的万不得已。

    半晌,皇后也松了劲儿,苦笑:“罢了,终究下不了狠心,他对我,再多对不起,也有些恩义。”

    红尘一把拽住太子,深吸了口气,“那就请娘娘尽快想办法给皇帝服药。”

    说着,她从怀里拿出一块儿画着各种纹路的黄布,打开来,里面是一些镜子碎片。

    “这是父皇勤政殿里的?”

    红尘点点头,简单解释道:“我怀疑,不,至少有九分确定,皇帝的魂魄被镜子摄走,现在他肉身里的不知是哪来的东西,反正已经不是皇帝,镜子别看寻常人都用得到,却是很厉害的一种法器,也是件邪门的东西,我查过,这是一面古镜,历史悠久,其中一任主人就是陈国废后蓝氏,当年陈国皇帝万年的一系列变故,现在想想,也颇为蹊跷。”

    在场的都是熟读经史,便是了解的不详细,可陈国开国皇帝的事迹,到底还是知道,一听红尘如此说,皇后不禁毛骨悚然,太子也有些心悸。

    红尘可没想吓到太子,在他身上贴了一道符:“别把符弄掉了,走吧。”

    她话音未落,太子眼前就浮现出一团雾气,鼻子里仿佛闻到些许香味,眼前一昏,等他勉强挣扎着睁开眼,就发现自己不在甘泉宫了,这地方不知道是哪儿。

    胳膊一紧,回头就看到红尘,登时精神放松了些,“先生。”

    红尘点点头,还没说话,内室就传来一阵说话声,隔着白色的纱,朦朦胧胧能看到人影。

    太子走过去一看,吓了一跳:“父皇!”他忍不住扑过去高声喊,奈何喊了半天,皇帝好像听不见。

    他穿的衣服也不对。

    太子仔细一看,登时闭上嘴,那不是他们大周的龙袍,虽然瞧着差不多,可是款式不对,那应该是陈国的龙袍才对。

    皇帝立在窗边,身边偎依着一个身材娇弱的女子,那女子年纪不算小了,但风韵犹存,说话的声音柔柔弱弱,像个孩子。

    “宁郎,我不想做你的妾,我凭什么要当妾,皇帝的妾,那也是妾啊。”

    女子的声音里透出哭意。

    皇帝伸手揽住她的肩膀,身体却很僵硬,脸也僵硬,声音更是僵的厉害:“放心,绝不会委屈了阿妹,蓝氏不算我的妻子,我娶的不是她,是蓝家,如今我陈国国力强横,不需要一个蓝家指手画脚了,等我收拾完他们,蓝氏自然也就不必待在那个位置上,到时候腾出位置来,阿妹就是皇后,三郎就是太子。”

    那女子却小声啜泣:“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是宁郎的原配发妻,我,我,我忍受不了,不愿意她占了我的位置,一分一毫也不想让她占。”

    那声音中充满怨毒,太子听得浑身发毛,红尘也冷下脸。

    太子迟疑了下:“这是哪儿?”

    红尘叹气:“应该是幻境,陛下现在的身份应该是陈国开国皇帝,他身边的女子,便是后来的那个皇后,死得很惨的那个,我想,也许布下此局之人,应该是蓝氏。”

    几句话的工夫,那个女子已经被抱在怀中,小声安慰,明明一大把年纪,似乎特别会撒娇,看她满腹委屈的样子,不知情的还以为她受了多么大的委屈。

    红尘冷笑:“实在不想看这种腻歪人的戏码,这种女人,不去登台唱戏,还敢进皇宫?”

    话音一落,就又换了一个场景。

    天色黑了,最后一盏灯还亮着,一个身穿月白衣裙的年轻妇人,坐在桌前读书。

    红尘凝目看去,这女子长得相貌秀丽,神色间充满书卷气,温婉可人,眼角眉梢虽然略带了几分疲惫,但并无丝毫戾气,一看就让人心生欢喜。

    不知怎么的,一瞬间她就觉得,这应该是蓝氏,和蓝氏一比,刚刚见到的那女子,简直小家子气的厉害。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四十九章 虚实
    &bp;&bp;&bp;&bp;蓝氏读书很认真,不光读,而且还时不时执笔在书页上写下批注。

    “好。”

    太子好奇,就忍不住走过去看了看,只那一笔字就让他甘拜下风,批注更是颇有深度,“先生来看,此女子可惜了。”

    红尘也过去看了看,笑道:“是有些才华。”和寻常闺阁女子相比,蓝氏才学的确出众,不过也没有到让人一见倾心的地步,太子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大约也是因为最近见到的那些故步自封的小女儿们多了些。

    皇后为了他的婚事没少折腾,其实心里有了一些人选,偏偏还要把那些她看不上的先提溜出来,让太子见一见,而且还是千篇一律,不是惯会撒娇卖痴的,就是动不动便觉得自己清高,别人庸俗的那类。

    一个两个的还好,数目一多,太子也有些吃不消,最近见到正常些的女子就觉得松口气。

    至于皇后挑中的未来太子妃人选,更是让太子觉得千好万好,哪个都特别好,自家母后十分有眼光。

    娘娘这一手玩得极妙,红尘都想学来试试,可惜林旭那人本身就见多识广,用不着这个,等将来吧,将来她有了孩子,若是男儿等成年之后也这般做一次,保准他娶回家的媳妇能合了自己的心意。

    红尘回过神,按了按眉心,只觉得自己想得未免太远了些,不过她的真实年龄算一算,好像想这些也并不奇怪。

    蓝氏所在的宫室仿佛很冷清。

    红尘和太子置身其中,不知时日,只是日出日落,蓝氏作息很正常,和她说话最多的是一个姓肖的老嬷嬷,老态龙钟了已经,除此之外,很少有人过来。

    皇帝也不怎么来,偶尔有两次登门,也是开口训斥,说她怠慢了宫妃云云。

    蓝氏温婉和顺,便是受了气,也只是一笑了之,并不多计较,只一个人自娱自乐,有数读就很开心,画上几笔画就心情舒畅,哪怕下人们怠慢,送来的吃食只是面上光鲜好看,实际上有些冷了,连肖嬷嬷都看不过去,她也只是叹口气,然后就让肖嬷嬷携了银子出去,没多久屋里就多出一个铜炉,可以自己做一点儿家常小食。

    她的手艺也不错,虽是大家闺秀,做出来的饭菜还是满能入口的。

    红尘一开始觉得她这性子好像不大好,有点儿懦弱,可看到她本身如此惬意,到是又觉得好了。

    有些像以前的红尘,比她上辈子更潇洒自在,她也是在上一世最后几年,才能有这般通透的心性,似乎还比不上蓝氏自在。

    如果不是所托非人,蓝氏这样的,必然能好好操持家业,相夫教子,还能让自己过得自自在在。

    一恍惚的工夫,似乎宫室里的色调就变得阴暗起来。

    蓝氏那张平淡温婉的脸,也变得有些模糊,还透着一点儿莫名其妙的阴郁。

    红尘皱了皱眉,只觉得气氛略有些紧张,掐了一下自己,大腿隐隐作痛,这才稍稍松了口气,一转头陡然一惊……太子不见了!

    深吸了口气,红尘也并不慌乱,闭上眼灵识放出,没想到灵识刚一动用,脑子里就一阵刺痛,好像遇到了什么阻碍一般,周围一片混沌,什么都感觉不到。

    红尘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时,宫室内窗户哐当一声开了,一阵风吹入,蜡烛忽然灭掉。

    蓝氏摸索着站起来,拿出火折子点燃了灯,却被映在门上的影子吓了一跳,皱眉叱道:“是谁?肖嬷嬷?明月?今天谁当值?”

    房间里安安静静,一点儿声响也无。

    大门忽然咯吱一声被推开,蓝氏脸色微微一变,随手拿起桌子上的剪刀。

    可宫里怕宫人们自尽,剪刀都特别短,这会儿拿着,也着实没有多大的安全感。

    “谁?”

    蓝氏定睛一看,似乎放松了一点儿,轻声道,“原来是皇叔,皇叔怎么过来了?薰姨的身子又不好?我这儿到还有些人参,等下包两包给皇叔吧。”

    她话语里带着几分疼爱。

    红尘的目光跟着过去——哪里是什么皇叔,分明就是太子!

    太子显然还有神智,脸上的表情扭曲,拼命朝着红尘瞪眼,可是身体四肢却似乎很不听话。

    他一步一步走进门,身体摇摇晃晃。

    蓝氏也发现不妥,放下灯烛看过去:“皇叔这是怎么了?可是不舒服?脸怎么这么红?喝了很多酒吗?”

    推开窗户,高声呼喊,“来人,快给皇叔准备醒酒茶,人呢?”

    她喊了好几声,无人应答,蓝氏似乎也感觉到危险,脸上还算得上镇定,气息却有些不稳。

    身后的脚步声很重,一下一下的,在空荡荡的房间里让人浑身发毛。

    蓝氏向后一步一步退去,退到门口,一把抓住大门,猛地向外蹿,她一步踏出去,这才露出几分喜色,没成想刚一出门,外面忽然冒出来两只粗糙的大手,用力一推。

    砰一声,蓝氏倒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大门被关上,咔嚓一下,落了锁。

    不用看蓝氏的脸色,也猜得出来她此时此刻一定很害怕,红尘也很害怕,两步过去用力拉扯太子的胳膊,太子都快哭了,可惜红尘拉他的感觉,就像在拉扯一团云雾,仿佛不是一个世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太子离蓝氏越来越近。

    蓝氏也第一次失色,吓得大声呼喊:“肖嬷嬷,明月,高士,你们在哪儿?快来人啊!”

    太子猛地扑了过去,蓝氏连滚带爬,还是让他扯住足踝,两个人同时倒地。

    蓝氏忍不住大哭起来。

    窗外传入一声女子的轻笑,笑声古怪:“姐姐,您看我我对你多好,就是给您找个相好的,也是咱们陈家的人,虽然是个痴傻的,到底也是陈家的子孙,配得上姐姐了。”

    “是你?”

    蓝氏这时整个身体都被太子抱住,拼命挣扎,脸上露出几分恐惧嫌恶,目中又有些不可思议,“你竟敢这么做,谁给你的胆子,本宫乃当朝皇后!”

    不知道哪里刺激了外面的人,那女子的声音也显得更冷酷:“皇后?你凭什么做宁郎的皇后,我和他相识时,你还不知道生出来没有,哼,平日里一副清高样儿,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你不是看不起我?我到要看看,等一会儿全宫的人都看到你衣衫不整,狼狈难堪,雌伏于男人身下的模样,你还有没有脸看不起别人?”

    她话语阴毒无比。

    话音落下,就传来一阵清脆的脚步声,显然飘然远去。

    蓝氏整张脸涨红,浑身冒出一层虚汗,红尘皱眉看她,哪怕旁观,也能看出她的绝望。

    闭上眼仔细思索,红尘咬牙——不对,眼前是太子,不是什么皇叔,这一劫可以解!

    红尘也顾不上会不会伤了神魂,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在自己眼前有悲剧上演,上前一步,用力掐住太子的脖颈,厉声道:“天地清明,本自无心,涵虚沉寂,百朴归一,醒来!”

    太子身体一震,整个人僵住,浑身抖动。

    红尘用力抽了他一嘴掌,啪一声,太子应声滚落,狼狈地站起身:“呸呸呸!”吐了好几口吐沫,才把嘴里仿佛有的血沫子吐干净,脸上一红,又气又恼,低着头不敢说话。

    蓝氏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倒在地上一动都动不了,目光呆滞,半晌才踉跄起来,神思恍惚:“不是皇叔?你是谁?你,你又是谁?”

    她眼神戒备,尤其是看着太子时,充满警惕,太子更是气,捂着脸小声咕哝:“孤没脸见人了!”

    红尘一愣。

    这是这么长时间以来,蓝氏第一次看到她和太子,真正的看到,这里很奇怪。

    有一瞬间,红尘都不知此地算不算幻境。

    奇怪归奇怪,该做的事情不能不做,红尘一转念,就打定主意顺着这幻境走下去,一把拉过太子,不管他害羞还是怎么样,按着他坐下,又往他身上贴了一张符纸,很明显,一开始贴的那一张没有了。

    “皇后娘娘。”红尘也扶着蓝氏坐好,给她整理了一下衣服,又给她把头发梳理整齐,“您先别问我们是谁,这事一言半语也解说不清,我们先度过这一难关,接下来如何,走一步算一步!”

    蓝氏不愧是皇后,她也颇有毅力的女子,脑子清明,刚才是对方骤然发难,没有准备所以才着了道,实际上这绝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掌控的弱女子。

    此时她的脸上就露出几分似笑非笑的嘲讽,竟果然不去追问红尘二人的身份:“罢了,你们出现的蹊跷,想来也是高人,既然小姐救了我,我就当小姐是恩人。”

    她恭恭敬敬地朝着红尘行礼,红尘连忙扶住,不得不说,蓝氏当真是个有气度的女子。

    “皇后娘娘打算如何?”

    蓝氏沉下脸,冷笑:“呵,我本当陈忠宁就是看重那个女人,也不至于不顾夫妻情分,想我还给他生了一子二女,虽说战乱时没有保住孩子,情分总是有的,他平时宠爱云氏,我也懒得计较,那么一个老菜帮子,还真以为女人离了他不行不成?”

    眉宇间显然带着几分不屑一顾。

    哪怕置身此地,哪怕知道当年的惨烈,红尘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但现在那对狗男女敢算计我,不让我好过,那我到要看看,到底是谁棋高一着!”

    蓝氏深吸了口气,“别人也就罢了,肖嬷嬷绝不会背叛我,我得先找到她。”

    整个宫里安安静静的,她刚才还被外面一双手给暗算了,可她却一点儿都不怕,拎着灯烛,用力撞了撞大门,见撞不开,就拿灯烛烧了窗户,从窗户里跳出去。

    红尘和太子连忙跟上。

    说来奇怪,自从和蓝氏搭上话以后,这里似乎变得更真实了些,不像一开始,眼前一看就是各种幻象,他们的行动也受到控制,不能自主。

    肖嬷嬷很好找,没走多远,他们就在荷花池里看到一团黑漆漆的头发。

    蓝氏咬着牙,四周看不到宫人就亲自过去,连拉带拽地把荷花池里的人给拖了出来。

    人已经死了。

    太子都忍不住缩了缩肩膀,只觉得周围环境阴森可怕,蓝氏的脸色也一片雪白,有了点儿哭声,柔声道:“肖嬷嬷别怕,这荷花池里不知有多少冤魂在,想来你也不寂寞,等将来我一定送害了你的人下去作陪。”

    她整了一下衣服,居然没有离开,扭头又回到自己的宫室,开了门进屋,正襟危坐。

    红尘有点儿担心:“皇后娘娘不离开冷香园吗?”

    “我为什么要走?”蓝氏冷笑,“你们以为陈忠宁就能在这个宫里为所欲为?我蓝家掌着十万兵马,有两万就在京郊,他陈忠宁是个聪明人,就算有心要对付我们蓝家,也不会轻举妄动,只要我不出差错,在这个宫里,我就是皇后。”

    太子都愣住。

    红尘更是大吃一惊,她本来看蓝氏很低调,在宫中和透明人似的,冷冷清清,还以为这个皇后只是名头上好听而已,没成想居然这么有魄力。

    蓝氏目中露出几分悲色:“我陈国刚刚安宁,百姓刚有几天好日子过,要是可以,我也盼着朝野太平无事,所谓鸟就弓藏,爹爹早就打算好了,过一阵子蓝家能从京城抽身,他就致仕归隐,也省得碍了陈忠宁的眼去,却万万没想到,那人连这些时日都等不及,现在就要害我!”

    说了一会儿闲话,外面隐约传来一阵脚步声,蓝氏抬头看向红尘。红尘笑了笑:“放心,我们用不着多藏,外人想必看不到我们。”

    蓝氏犹豫了下,莞尔一笑:“便是看到了,那也没什么。”

    几句话的工夫,外面就传来一女子忧心忡忡的声音:“陛下息怒,许是误会呢,姐姐一向贤良淑德,绝不会做出让万岁蒙羞的事,陛下千万别冲动,还有几位相爷在呢,这会儿要是闹出事来,丢的是我们皇家的脸面!”

    “她敢做,朕怕什么丢脸!”

    哐当一声,大门洞开。

    外面一排人头。

    除了好些侍卫,还有几个年纪老大,头发花白的大臣,立在最前面的,就是皇帝和云妃。

    皇帝脸上怒气冲天,张口欲骂,骂声还在口中,抬头看去,却是硬生生被呛得大声咳嗽起来,脸上通红。

    蓝氏从容抬头,放下手中的书本,皱眉道:“陛下这是怎么了?还有诸位大人,如此深夜,为何还滞留宫中?”
正文 第四百五十章 返回
    &bp;&bp;&bp;&bp;“父皇……”

    太子小声嘀咕,脸上也不免一红,不知所措地看了看红尘,红尘竖起食指:“嘘!”

    皇帝狐疑地扫视整个宫室,显然果真看不到太子和红尘,入目只是一片空荡荡的宫室,虽然身为皇后,可蓝氏向来不喜奢华,整个寝宫或许算得上是皇宫里最简朴的地方,哪怕身居冷香园,似乎也没沾染到一星半点儿的富贵气。

    因为摆设不多,一眼便能看得过去,实在和他想象中不同,也没看到那些不堪入目的画面,皇帝眯起眼睛,到有点儿迟疑,他身边还跟着朝中大臣,都是重臣,行为难免要受到些约束,总不能太肆意妄为。

    那些大臣们也面面相觑。

    其实刚才在外面就有人报信,说是皇后娘娘夜会献安王,那人说得言之凿凿,而且……报信之人的身份也让人不能不信,那是皇后娘娘的亲妹子,嫡亲的,关系向来好,总不至于忽然猪油蒙了心,就这么污蔑皇后。

    毕竟皇后真出了丑事,蓝家的女儿们又能得什么好?

    宫室内外,安静至极,落针可闻。

    蓝氏似笑非笑,饶有兴致地瞧着这满院子乌压压一片人头,目光在云氏身上一划而过,明明什么情绪色彩都没有,可在场的人都感觉到一种无视。

    云氏脸色顿时一变,随即又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来:“姐姐,我知道你必然是不得已,皇叔脑子不清楚,他强迫你了吧,赶紧把人交出来,向万岁赔罪,你好好看看,外面都是侍卫,里三层外三层的,皇叔那么大一个人,还能跑了不成!”

    “放肆!”

    蓝氏脸色骤变,神情肃穆,“你不过区区一妃子,见到皇后不知行礼,还如此放诞,我也是你能随便指责的不成?”

    她一声之下,所有人都一震。

    云氏也吓得腿一软,随即脸上就带出怒色,顾不得装可怜,冷笑:“皇后娘娘,所谓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连你自己的亲妹妹都看不惯你的所作所为,这会儿还敢嚣张?我到要看看,你是不是真的不见棺材不掉泪,你们还愣着做什么,给我搜!”

    侍卫齐齐抬头,看向皇帝,有些不知所措!那可是皇后娘娘的寝宫,这还能说搜就搜,只是看皇帝一直冷着张脸,神情高深莫测,一时也不免忐忑不安。

    云氏心中却越发着急。

    她很清楚,献安王就在里面,这会儿要是不把人揪出,再多等一会儿还不知会出现什么变故,一挥手疾言厉色道:“你们愣着做什么,搜!”

    皇后板起脸冷笑,似乎有点儿冷,抱住肩膀,打了个寒颤,她年纪比皇帝和云氏都小得多,这会儿站在室内,身形单薄削瘦,孤身一人,仿佛置身于敌人的包围之中,不免显得凄凉,那些老大臣们多多少少也有些不忍心,蓝家在朝中亲朋故旧甚多,蓝氏子弟又不是那等嚣张跋扈的,与人为善,老爷子更是和气,便是敌人也不得不说他是君子,虽然是行伍中人,却是以儒学传家,现在他老人家的女儿被逼迫至此,他们又怎么能不同情怜悯,不免就起了些息事宁人的念头。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大人咳嗽了声,恭恭敬敬朝着帝后行礼,轻声道:“时候已经不早了,老臣等不敢打扰陛下休息,不如请陛下早点儿安歇,至于柳州之事,吾等明日再行讨论也不迟,不过是宵小之辈,我朝廷大军发至之时,必能使之灰飞烟灭。”这几个大臣之所以留在宫里,正是因为皇帝问询柳州叛乱,没曾想一留到留出了是非。

    皇帝扫了他们一眼,面无表情地道:“皇后身为后宫之主,名节不保,实乃丑闻,诸位大臣都是我陈国栋梁,此事不可外传。”

    几个大臣都愣住。

    如今根本就没有结论,可皇帝这话的意思,却是已经给皇后娘娘定了罪,他们若是这般一走了之,岂不是承认皇后名节有损?

    云氏脸上闪过一抹轻笑,得意至极。

    太子一哆嗦,差点儿没扑过去,硬是忍下,主要是那边的皇帝是他父皇的脸,做出这等事来,让他浑身不自在,想他父皇一千个不好,一万个不好,对待结发夫妻,对待母后,那绝对没得说,一辈子尊重有加,便是皇后闹别扭闹了很多年,宫中上下也无一人敢怠慢母后,这里面更多还是父皇的功劳。在一座皇宫里,皇帝才是真正的天,他看重谁,底下就把谁供起来。

    现在到好,父皇居然能干出这种事!哪怕知道这一切可能都不是真的,他这心里也难受。

    蓝氏却仿佛并不怎么伤心,轻轻抚了抚自己的头发,笑容也端庄温柔,声音却冷得很:“瞧瞧陛下这给我罗织的罪名,真是连自己的脸面都不要了,哎,可陛下能不要脸,我却不能,只是陛下不能有错,有错的那就只能是挑唆之人,为了咱们陈国的颜面,我身为皇后,今天就做一回主,来人,把云氏带去慎刑司,问问她懂不懂什么叫尊卑有别,什么叫礼义廉耻,我想,这点儿权力我总是有的。”皇后摄六宫事,权力一向很大,尤其是陈国现在,按照常理,便是皇后杀了云氏,只要有理有据,皇帝也不能随意阻止,在后宫中,皇后才是真正的主子,寻常皇帝不该去多管。

    此话一出,云氏脸色铁青,即便知道皇上不可能不保护自己,那种屈辱感依旧让她心中发狠,根本不管不顾,一把甩开身边宫女的搀扶,大跨步地冲进去,这会儿屏风半遮挡,左边厚重的窗帘有些褶皱,只有那里可能藏得住人,她冷笑:“皇叔,你还不出来,躲着能躲到什么时候,你和蓝氏的丑事,如今宫里人尽皆知,我知道肯定是蓝氏不要脸,骗了你,别怕,你可是咱们陛下的亲弟弟,他一定会给你一条活路……”

    说着,信心满满,直奔而去,用力一撩窗帘,脸上得意的笑容还没有收敛,就登时僵住。

    什么都没有!

    这时,外面两个身穿甲胄的带刀侍卫,急急过来,低声道:“万岁,蓝将军求见。”

    皇帝一愣,冷声道:“献安王何在?”

    两个侍卫都摇了摇头,也是满头雾水,献安王不在宫里,四处也找不到人,但是也不能只因为人不见了,就随口污蔑一国皇后,便是皇帝这时候也不好随心所欲。

    皇后稳稳当当地坐着,身量笔直,静静地看着皇帝,似乎有几分嘲讽,又带着一点儿漫不经意,轻轻端起茶杯,声音还是温柔如初:“陛下若要废了我,不必往我身上泼污水,我也不可能容您这般羞辱,好歹蓝家为咱们陈国也是立下汗马功劳的,咱们自己不说,陈国上下也不能视而不见……”

    话音未落,皇帝转身就走,连云氏都没顾得上,几个老大臣到是还稳稳当当地行礼之后,才告辞而去。

    刚才那一场闹剧,似乎一点儿痕迹也没有留下,唯独云氏呆立当场,蓝氏扫了她一眼,轻笑道:“想来这些侍卫这会儿也不敢听我的,无妨,暂容你一夜,明日咱们再计较,我身边那几个宫女,劳你调教,就送给你,至于你杀了我的人,我自然要一笔一笔地跟你算,咱们不着急,慢慢玩。”

    云氏咬牙切齿,却到底还是手足发颤,心中陡然升起一丝恐惧,连抬头都不敢抬一下,耷拉着脑袋扶着身边宫女的胳膊,转身踉跄而去,脱离开蓝氏的视线,才怒吼:“怎么会没有!明明,明明……给我去找,去查!”

    一场戏从开头,红尘看到结尾。

    太子迷迷糊糊,低声道:“咱们怎么回去?”

    这里越来越像真的,除了人不对,哪里都很真实,他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是不是当真到了陈国开国皇帝的皇宫里。

    红尘走过去,扶着蓝氏的胳膊让她坐下,蓝氏面上镇定,但手臂上也汗津津一片,给她倒了一杯茶,让蓝氏慢慢喝,红尘一步步在室内走动,半晌目光凝滞,忽然一扬手,将床头的薄纱撩开,露出一面铜镜,正是当初在勤政殿看到的那一个。

    红尘刚刚碰到那面镜子,就有一片银光闪烁,朝着她飞过来,红尘伸手挡了挡,却没有挡住,银光直入她眉心,汇入玉珏空间之内,一瞬间,空间整个开始震荡,本来悄无声息的空间顿时炸了锅,无数大能纷纷发声。

    按了按眉心,红尘到还镇定,闭上眼,心神入空间之内,静静地看着满天的星星一点一点被银光点亮,很多晦暗的,好像已经死去的星,又开始运转,无数大能静心观看,啧啧称奇。

    这会儿红尘却顾不得这些了,眼前的空间也出现很大的变化,蓝氏的神情一点点变得凄婉,房间角落里居然多出一个人来,他身上都是血窟窿,一身衣服破破烂烂,眼睛处也是血洞,瞧着渗人。

    “皇叔……”

    随着蓝氏一喊,这人的模样又变了,恢复正常,瞧着也是白白净净,很斯文的年轻人,长相不俗,一双眼漆黑,慢吞吞转身看向红尘二人,神色也有些迷惘:“怎么回事?为什么改变了?为什么嫂嫂醒过来了?你是什么人,竟有如此威能?”

    红尘摊摊手,她这是最迷糊的一次,什么都不知道。

    “我在古镜中滞留数百年,吸收冤魂无数,想让嫂嫂恢复神智,想让当年的一切改变,可偏偏始终不行,我都想着,罢了,就这样吧,再吸收一个皇帝的魂魄,几个皇子的魂魄,我便可成就鬼仙,塑造身体,重临世界,到时候再建我陈国,我也来做一回皇帝,让我的好哥哥,当个养在深宫中的好皇子,好王爷,让他也感受一下,装傻卖痴,还要时时刻刻提心吊胆,保护不了亲人的感觉……”

    随着他的话,整个空间都变得灰暗,红尘一把拉住太子,把他护在身后,全身戒备。

    蓝氏忽然一步上前,握住那人的胳膊,轻声道:“我们已经报了仇,血过恨,你忘了吗?他们都没有好下场,到现在也不得解脱!”

    那人一愣,脸上露出一丝迷惘。

    蓝氏冷笑:“什么是真,又什么是幻?现实世界就真的好吗?对我来说,这里就是现实,就是真实的世界,我可以感受,可以理解,可以碰触,宛如不入轮回,重生一世……我们一起试试,看看那个人是不是真的坚如磐石,我就不信,他这一次还会有那么好的运气,如今天时地利都在我等之手,咱们想要的一切,都能实现!”

    那人目光更是迷糊。

    蓝氏转身去看红尘,脸上露出一点儿笑:“你们走吧,你们要的人会回去的,我要的不是他,是真正的陈忠宁。”

    随着她的话,红尘身子一轻,飘然后退,幸好还记得牢牢抓住太子的手。

    似乎也就是一晃神的工夫,他们又出现在勤政殿。

    还没回过神,外面就有脚步声传来,两个人快速从后门而出,避开人转过角门先去东宫。

    东宫里冷冷清清。

    几个宫人有一下没一下地打扫枯木。

    “太子爷,您可来了。”年轻的小宫人扑出门,眼睛里泪花闪烁,“我还怕,怕您出什么事儿。”顾不上红尘也在,他眼眶一红,“外头人都说,今儿陛下和几个大人吵起来,坚持要废……废太子,改立安王,呜呜,这可怎么好,要不然,要不然太子您快走吧,马上离开宫门,我,我给您收拾行李。”

    太子哭笑不得,一把把人拦住:“我饿了,先弄点儿吃的。”

    小太监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也只能老老实实去拿食物,刚出门,又逃回来脸色苍白:“安,安王来了!”

    太子叹气:“他是我皇兄,来我这儿有什么稀奇的,去吧,拿一壶酒,我陪他喝一杯。”

    红尘的脸色到还有些凝重,低声道:“我去看看皇后。”不知道皇后把药给皇帝吃了没有。

    太子点头:“先生放心,我会看看安王现在如何,是不是神智正常了。”
正文 第四百五十一章 父子
    &bp;&bp;&bp;&bp;和太子又交代了几句,红尘转身离开东宫,一出门,正好看到安王盯着门前一簇剑兰一动不动,身后还有两个小宫人,外加一个侍卫,都是一脸焦虑。

    她本来是打算直接去找皇后,没成想到先撞见了安王,不过这一见,到是吃了一惊,安王的样子不对,目光呆滞,神情恍惚,脸色灰白,一点儿血色也没有,神情间时不时闪过一抹癫狂,这会儿瞪着那剑兰自言自语,就连安王身边的侍卫都开始害怕起来。

    “怎么回事儿?”

    太子不知何时走到红尘身边,低声问道。

    红尘摇了摇头,就见一直呆立不动的安王猛地回头,呵呵一笑:“是太子啊,好一个太子。”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

    安王仿佛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当年父皇明明亲口说,我是他的爱子,诸皇子中,唯独我最类他,这大周的江山,我们父子要共享,可是他却选了你这么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在场的人一时间恨不得把自己的耳朵给堵住。

    几个东宫的小太监简直快哭了,若不是疯了,这个安王就是已经肆无忌惮,也是,如今万岁爷忽然弃了太子爷,非要立他,大臣们哪里有能耐和强势的皇帝作对,古往今来,但凡是不被皇帝看重的太子,被废的还是占了大多数,他们家太子也不是那等一呼天下应的英杰,到底还年轻呢,皇帝要真不护着自家主子了,那还能有好?

    深吸了口气,太子到是镇定自若,没因为安王忽然而来的暴躁而失措,小声道:“郡主,我先送你出宫。”

    宫里现在不太正常,既然不敢保证父皇能平安无事,至少要先送先生离开。

    红尘点点头,这会儿可不是逞强的时候。

    他们小声说话,安王的脸上露出一抹迷醉的笑来:“父皇是糊涂了一会儿,不过以后不会了,马上他就会改过,我才是父皇最看重的皇子,是他选定的继承人”

    话音未落,一个中年太监就带着一群侍卫过来,毕恭毕敬地给太子和安王见礼:“太子殿下,安王殿下,陛下有旨,宣二位勤政殿觐见。”

    这太监看着眼熟,似乎是皇帝身边的人,却不怎么得重用的一个。

    不过皇帝身边的,即便是端茶倒水的小人物也自有一番气度,太子很客气地应了,也不管安王疯疯癫癫的模样,扭头先扶了红尘一把:“母后恐也累了,郡主过几日再进宫陪她吧,我让人先送郡主出去。”

    红尘一笑:“好,太子别忘了换身衣服再去,就这副打扮,未免失礼。”

    这会儿太子穿的是家居服,不适合外出,那边的中年太监也没出声反对,毕竟眼前这位可是大周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一举一动都代表了大周,不能轻忽。

    太子转念就明白过来,是让他穿上内甲,做好准备,虽说若真出事,可能什么准备都没用,但哪怕能多出一线生机,也是好的。

    红尘说完,就大大方方随人出宫去。

    此时正值傍晚,天边晚霞灿烂,拖得人的身影极长,红尘回过头,又看了一眼皇宫,也不知道这一场她似乎掌控不了的风波,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

    勤政殿外

    皇子皇孙们,加上要紧的宗亲显贵,人数不多,不过十数人。

    文武百官也有二十几个,都是朝中数得上名号的高官。

    为首的是两位最受信任的宰相。

    七皇子左右看了看,没看见三皇兄和五皇兄,到是老九一脸阴沉,立在一边。

    “这么多人,不会真要改立”七皇子一句话没说完,左右就吹胡子瞪眼,他把话吞回去,缩了缩脑袋。

    可是他不说,其他人心里也是这么想。

    几个和安王关系不大好的大臣都开始发愁,看看有没有什么法子缓和缓和,也有忧国忧民的开始担心太子。

    “哎,一国储君,岂是说立就立,说废就废,那是太子啊,这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老相爷,您可要说句话,太子并无失德之处”

    “噤声,这是什么地方,能容你们吵闹!”

    老宰相叱责几句,神色淡定,“陛下自有主张,我们听着就是。”他直接理所当然这么说,其他人都不敢吭气了,说白了,立储这事儿,的确不只是皇帝家事,那也是国事,换了几十年前皇帝刚刚登基那会儿,他还真没办法一意孤行,可现在不一样,现在陛下就是一言而决,他们也没办法。

    另一个老丞相眼观鼻鼻观心,嘴里还呼噜呼噜的,到是装起糊涂来,其他人心下苦笑,也渐渐没了动静。

    大家心里都紧张,可越紧张越要稳得住,像眼下这种事,掺和进去,或许能谋得一世富贵,但更容易翻船,到了他们这份上,就安安稳稳的,不用富贵险中求了,陛下怎么说,就怎么做吧。

    “咳咳咳咳。”

    勤政殿内,皇帝咳嗽了几声,老太监连忙端着茶杯过来,小心翼翼地喂给他喝了几口。

    “你个老货,怎么瘦了这么多。”

    皇帝一笑,瞥了身边的老太监一眼,短短时日不见,不过是出了宫门一趟,胖墩墩的老太监就抽了条,瘦下去起码有二十斤,显得皱纹都出来了,密密麻麻的。

    老太监脸上还是挂着卑微的笑容,低声道:“老奴年纪大了,再不多吃素,多运动,保养保养,还怎么有力气伺候万岁?”

    皇帝又笑,他很少像今日这般笑,总是威严赫赫的时候多,“皇后呢?”

    “娘娘说想喝粥,嫌御膳房那边做得不香,自己下厨去了。”

    “是啊,她不喜欢。”皇帝叹气,“御膳房那边做个粥,老往里头加些银耳燕窝一类,皇后不爱,不加了也是用吊好的鸡汤来煮,可我那皇后啊,不爱享这个福气,就喜欢普普通通的白米粥,熬得出了油,香甜可口。”

    正说着,一股米的香味就扑面而来。

    皇帝半坐起身,看着皇后进门,只觉得热气一熏,他那老妻面上都带出红润,和当年新入门时一比,更显风韵。

    就着皇后的手喝了两口粥,皇帝又笑:“我这张嘴同样是享不了福气的,别看平日里从来不说,实际上最爱的也是这类普通的粥米,那些加了不知多少材料,一碗粥敢花个百十两银子的,我反而喝不惯。”

    “喝不惯你不还是喝了几十年。”

    皇后翻了个白眼。

    皇帝叹气,拉着皇后的手,细细摩挲。他年轻时候是懒得和底下那帮人计较,也不愿意让旁人知道自己的喜好到了晚年,这些就都无所谓了。

    “来,梓童。”

    皇后坐在他身边,也没把手抽回来,也没问他最近一段时日是怎么回事儿,只是忍不住去碰触他好像一夜之间就白了许多的头发,心里忽然空荡荡的。

    “陛下,王相爷和张相爷来了。”

    两个老丞相都是步履蹒跚,摇摇晃晃,年岁虽大,但都是老臣,是皇帝的死忠。

    两个人见过皇帝和皇后,并不像那些年轻臣子一般,看见皇后在这儿,就皱眉,且心生不悦。

    “你们坐吧。”

    皇帝笑了笑,神色柔和。

    两个老相爷都耷拉着眉毛,低着眼睛,一点儿都不去琢磨,为什么传闻与陛下闹翻了的皇后,还会在这儿?

    “两位爱卿,朕百年之后,太子年幼,怕是要靠尔等匡扶。”

    一句话,两个老大人连道惶恐,微微颤颤,头都快低到递上去,皇帝又忍不住笑了,坐起身伸手扶他们起来,“咱们君臣多年,朕信你们”

    “父皇!”

    安王大跨步地冲入门,脸上僵硬,不像个活人,眼睛发着绿光,连皇帝都忍不住皱了皱眉。

    “父皇,您快说,您要废了太子,立我为帝,立我为帝!您答应我的!”

    他向前一冲,左右的宫人连忙拦腰抱住,可竟然没有拦住,安王的力气不知何时变得大了起来,愣是冲到榻前,一推推得皇后踉跄了下,坐倒在地上,眼睛闪闪发光,“父皇,您快说了,快下旨。”

    从怀里掏出圣旨,又去四下里翻皇帝的玉玺。

    两个老大臣目瞪口呆,那些宫人们心里都忍不住琢磨安王莫不是疯了?

    皇帝嘴唇发颤,紧张地去看皇后,皇后的脚大概是扭到了,让两个宫女扶了半天才站起身,快步扑到皇上身边去,两个人并肩而坐,同时把视线落在安王身上。

    “放肆,你,你这是什么样子!”

    皇帝气得脸上发青,又有点儿心疼,那到底是他的儿子,还是他疼了很多年的,这人老了,总免不了要多情些,皇帝也是人,不是块儿木头,也疼自己的儿子。

    “好了,你不要乱闹,今天就当你没来过,没说这些混账话,以后好好辅助太子,好好看护我大周江山”

    想到当年这儿子的好处,皇帝叹了口气,难得心软,轻声道,“琦儿,你最听我的话了,乖。”

    安王一下子停住举动,愣愣地看着他,眼前一阵阵发昏,脑子也越发迷糊,嘴里念念有词,谁也听不清楚他念叨的都是什么,半晌才好像清醒了些,站直了身子:“我不是小孩子,哈哈哈哈哈,你还想这么哄我?能哄得几时,老头子,你老糊涂了,让我和三哥争了那么多年,到最后那位置到让给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毛头小子,别想!”

    “你!”

    皇帝脸色发黑。

    安王眼睛一闪,又陷入迷惘中:“不对,父皇要立我为太子,我是太子,我是皇帝,是皇帝!”

    他一伸手,竟从袖子里拽出一把匕首,恶狠狠地朝着皇帝扑过去。

    所有人惊呼!

    太子也在门前,只是未得传召,一时不敢进去,此时听见动静,本能地撞开守门的太监,一进去就看匕首光芒闪闪,连忙一脚踹到安王的腰上,却不曾想,安王的力气大得出奇,被踹了一脚也只是稍微停顿,又凶悍无比地扑过去。

    不得已,太子只好合身扑过去,总不能让他伤了父皇母后。

    皇后都不免露出几分害怕。

    皇帝更是目光发直,高声呼叫。

    那些侍卫此时才冲进屋子,听了皇帝的吼声,连忙扑过去拼命按住安王,三个人齐上,这才把他按在地上控制住。

    “呼。”

    所有人都吐出口气,绷紧的那根弦总算是松了松,皇后挤开人群抱住太子,仔细检查了半天,眼泪都要掉下来。

    “母后放心,我没受伤,一点儿皮都没伤到。”

    扑通,皇帝倒在床上,太子和皇后,还有两个老大臣,宫人们,侍卫们连声叫太医。

    皇帝摇摇手,浑身疲惫入骨,一点儿力气也无,目光在披头散发,神志不清的安王身上划过,眼里不禁落下几滴泪来,“我儿,你个傻子,傻子啊!来人,安王忤逆犯上,贬为庶民,幽禁安王府内,不得外出”

    侍卫应了声,把人拖了下去,皇帝喘息了半天,小声道:“皇后和太子留下,其他人都下去。”

    不多时,大臣们慢慢走出勤政殿。

    外面这会儿已经乱作一团,所有人都迷迷瞪瞪,完全不知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各种传言无数,两个老大臣一出来就被围住,可他们都是修炼成精的老狐狸,无不是一问三不知,要不就装糊涂,别人也拿他们没辙。

    皇后和太子这会儿精神其实多多少少放松下来,但一看见皇帝那张灰败的,一点儿血色也没有的脸,二人心中也不自觉有些酸楚。

    太子对这个亲爹,不能说没有感情,毕竟血脉相连,父子的情分永远也断不了,但要说感情有多么深厚,其实也不大可能,毕竟那么多年分隔两地。

    但是此时此刻,看着老父亲倒在床上,垂垂老矣,他也难受的厉害。

    皇帝的眼睛越来越浑浊,仔细看太子的脸,那么的年轻有朝气,他小时候什么样子?皇帝使劲想,却有点儿想不起来,他不该愧疚的,他觉得自己已经做得最好了,那样一个柔弱的,痴呆的孩子,怎么能留在宫里?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五十二章 宾天
    &bp;&bp;&bp;&bp;说不愧疚,但他近些日子午夜梦回,总忍不住想起皇后痛哭的脸,那个女人从来没有那般哭过,就是当年她跋涉千里,奔波战场,去给他送粮草时,被流箭所伤,太医诊断,说她子嗣艰难,若不好好保养可能再也不会有孩子时,她都没有哭过。

    后来又有了这个孩儿,她特别高兴,没想到孩子生下来没几年,就又让人算计着了道,孩子身体瘦弱不堪,奄奄一息,脑子还坏了,种种灾难蜂拥而来,连他这个大男人都受不住,可他的妻子却硬是咬牙忍下,没让孩子死去,也没掉过一滴眼泪。

    唯独那一夜,他心硬如铁,无论他的妻子怎么求,都坚持把孩子送出宫门,对外宣称孩子去了,孩子被抱走,他的皇后泪流满面,失声痛哭,哭得他一阵阵烦躁,当时甚至觉得厌恶,一直到如今,他这个当丈夫的垂垂老矣,躺在卧榻之上,又想起妻子的哭声,才不自觉心酸起来。

    大口大口地喘息,转头看向太子。

    太子长得真好啊,真健康,骑射功夫也极好,那么小的年纪,就能一箭双雕,给他打回两只鹿。

    “你要看好咱们陈家的江山!”

    皇帝提起一口气,忽然坐直了身体,一把抓住太子的胳膊,抓得死紧。

    太子一愣,见父皇的眼睛中光芒四射,很郑重地点了点头。

    皇帝顿时笑起来,身体也放松,轻轻躺在榻上,小声道:“好,你是好孩子,好孩子!”

    他声音越来越低,渐渐没了。

    太子坐在床边,思绪也飞得老远,不知过了多久,手中握着的,老人斑纵横的手竟冰凉一片。

    他还是没有说话。

    旁边老太监步履蹒跚地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自家主人的鼻息,身子一僵,许久扑通一声跪下,嚎啕大哭:“万岁爷宾天了!”

    …………

    红尘一件一件把自己经常用的法器装入箱子。

    这些东西都是她这些年的积攒,说实话,比那些金银珠宝对她来说重要得多。

    罗娘和小严则把一些小巧玲珑,精致又不占地方的首饰往包袱里面放,还用布包裹了一些金叶子缠在身上。

    其他女官们也都不着痕迹地收拾些行李,轻便为主,主要是拿值钱的东西。

    林旭坐在书桌旁,一封一封焚烧信件,账册,各种消息记录,焚烧之前先扫一眼。

    他身边那些人也跟着帮忙。

    半晌,曲名嘿嘿一笑:“大家都不用那么紧张,公子爷,夫人,咱们鬼谷在京城势力不小,别的不说,护着大家伙儿离开的本事还是有的。”

    王元道笑眯眯蹲在门口喝酒,闻言也笑道:“宫里没消息传出来也不见得是坏事,郡主娘娘不是说,陛下八成能平安无事,也许咱们那位太子爷此时平平安安,一切危机早就都解决了。”

    一群人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发声,瞧着到是气定神闲,不过他们要真不害怕,这会儿也不至于这么多话。

    跟在林旭身边多年,这帮人也习惯做闷葫芦,通常情况下存在感很低。

    林旭把手边的东西收拾完,走过去拥住红尘的肩膀:“若红尘能随我去浪迹天涯,我觉得也挺好。”

    红尘飞了他一眼。

    现在是觉得好,想想是挺美,但真要过风餐露宿,朝不保夕的日子,那就有苦头吃了,红尘不是没吃过苦的人,她现在就想逍遥自在,哪怕出去玩,也得是风风光光地出去,可不想变成一文不名,还受朝廷通缉的要犯。

    仔细一想,事情到也不至于坏到那种地步,先不说皇帝能平安归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

    皇帝成功复归本体,一切恢复正常,走入正轨,那自然最好不过。

    便是一不小心,事情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皇帝没了,换成现在这个孤魂野鬼,他恐怕也活不长久,这么短的时间想一手遮天,闹出大动静,恐怕不大容易,即便是皇帝,要做出特别离谱的事儿,朝臣也会怀疑。

    再说,便是假皇帝嫌恶太子和皇后,废后,废太子,一时也顾不上她这么个小人物。

    只是安王一旦上位,太子就真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还是必须尽快拔除的那种,一日不拔除,一日就受威胁……真到了那份上,红尘觉得自己不大可能不救皇后和太子,即便是螳臂当车,她也会想办法去救。

    “咱们能调动多少人手?”红尘吐出口气,放下手边的东西,拉着林旭开始盘算。

    “有几个将领都是太子的死忠,也信任我,到时候或许能用得上。”

    红尘想的是当初自己救灾时顺便训练出来的新兵,这批人人数并不多,战斗力却不弱,名义上是朝廷的,实际都是太子的人,只要有太子的令牌,调动起来绝不困难。

    至于太子的令牌,红尘到没有,但她有太子的私章,也能一样使用。

    而且那些人有一大半在京西大营,至于其他将领兵士,恐怕真发生什么,第一时间也不敢动作,说不定会先观望一阵,这就是他们的机会。

    只要把太子和皇后从宫里救出来,之后无论是起兵勤王,还是远走高飞,都比坐困皇宫要好得多。

    外面忽然骚动。

    红尘猛地站起身,眯了眯眼,其他人也有些紧张。

    这两日间,一行人在屋子里盘算这些外人一听都要吓死的话题,但外面看来却是风平浪静,好像郡主和郡马二人只是在谈情说爱,正是新婚夫妇,日子甜蜜。

    整个府里丝毫都不见乱,罗娘一帮女官,甚至照常出门采买,半点儿都看不出不妥来,此时忽然乱了,也难怪他们担忧。

    “郡主,郡马爷,外面戒严,整个京城不许进不许出,街上所有人都给哄散了去,还有,咱们家的大门外也有禁军过来封锁。”

    过来报信的女官脸色苍白,神情慌乱。

    红尘皱眉,厉声道:“乱什么,戒严很新鲜不成?别的府前如何?”

    女官这才平静,小声道:“都一样,前头王府也如此。”

    红尘吐出口气:“我知道了,罗娘你出去看看,让大家各安其位,盘点家中有多少吃食,若是不够,可以派人去和守门的禁军交涉,客气些,看看对方如何应答。”

    罗娘很快就出去,不等她去问,禁军那边先送了米面粮油过来,分量不小。

    “说是戒严之时,所有采买事务由内府的人负责。”罗娘的精神也放松些许,“其它府邸也是如此,都是宗亲显贵们的府邸。”虽然看不出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既然所有人都一样,他们只有安心等待,到也不必过于慌张。

    林旭和红尘都很简单地下了命令,各路人马折服,这种时候不要闹出什么动静,至于府里,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话虽如此,私底下所有人都戒备起来,罗娘和小严弓箭不离身,小严还帮自家主子找了一把弩,小弩,射程不远,但是方便防身。

    其他女官也个个腰上缠了兵器,偶尔露出峥嵘,个个杀气腾腾,到唬得林家的人不轻。

    王元道尤其惊讶,啧啧称奇:“都说郡主府从上到下,全是女中豪杰,我还只当是开玩笑,没成想还真是如此!”

    他前面一直叮嘱那帮小子,小心看护郡主府的姑娘们,一群女官都相貌出众,万一京城真乱了,她们最危险,那些小子们也个顶个的摩拳擦掌,估计心里还琢磨着万一要是有点儿事儿,他们也学一学英雄救美。

    郡主身边的女官们,那全抢手的很,不好去奢望罗娘和小严这个级别的,底下的小女官们也极好。

    林家的人多数都是鬼谷的弟子,和普通男人不同,都是江湖人,中意的也是那些豪爽大气的女儿家,可是整日江湖奔波,想找个好姑娘不容易,但若随了父母亲人的意,选普通的农家女,到也不是不行,可那就说不上什么话了。

    他们在鬼谷习文习武,见多识广,普通农家女能有几个读书识字的?哪怕认识自己的名字,都算不错,大字不识一个,他们难道还有空去教?

    以前那些年长的兄弟们,有不少都是听了家里的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把媳妇娶回家来,到也贤良淑德,日子过得将就,不过也只是将就而已。

    如果没见到温柔漂亮又有能力,无论哪方面都特别出众的姑娘,他们也就认命了,有个媳妇就挺好,哪里还有挑三拣四的心思,但现在这么多如花似玉,各方面特别合拍的女孩子就在眼前,云英未嫁,仿佛唾手可得,他们不动心才有鬼。

    所有都不必王元道交代,所有人在这般危机重重的环境下,也没忘记在心仪的女孩子面前表现自己,现在一看,人家女孩儿们也不是吃素的,不光能文,手上的功夫也不算弱……失望之余,心里更稀罕了。

    全府上下外松内严,全神戒备,红尘和林旭也都暗暗做好了准备,光突围策略就准备了三套,还试着演练了一下,遇到突发状况应该怎么处理。

    两个人甚至对了些暗号,还有可能能用得到的接头地点,万一出事儿,二人不得不分开逃走,到了外面也要能传递消息才好。

    一切准备妥当,外面始终还算平静,虽说巡视的禁军多了些,过了两个多时辰,终于传来了消息——皇帝宾天了!

    红尘一愣。

    林旭也愣住。

    两个人迟迟没有说话,红尘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应该说,她似乎早就知道皇帝的寿数已经不久,早就做好了这样的准备,但是,心底深处似乎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原来皇帝也会死的,他死了。

    红尘慢慢坐下,心中五味杂陈,皇帝没有亏待过她,前世今生都没有,相反,对她还有恩在,上辈子她的嫁妆,虽是皇后准备,却是皇帝给她的。

    那些东西,让她过了十多年的好日子,手里攥着钱,她才能底气十足地享受荣华富贵,即便最后死了,她也没吃过苦,至少生活富足得很。

    那个皇帝,说到底是她的亲外祖父,血脉相连。

    可是,她不能说自己喜欢这个皇帝,这辈子她和这位皇帝的交集不多,但仅有的那些交集,无不是这个人再伤害她所有看重的亲人们。

    林家被他害了,林旭是自己的丈夫。

    “太子可好?”林旭轻声道。

    红尘一下子回过神,镇定下来,转过头去看来报信的探子。

    “宫里还算平静,具体情况未知。”

    林旭点点头:“不必多探听了,你们都不要有太多举动。”

    红尘也放松了些,是啊,没有太子被废的风声就是好事,此时一动不如一静。

    太子啊!

    红尘有些担忧,皇后娘娘此时如何了?那个皇帝,无论是善是恶,都是娘娘的丈夫,现在去了,不知道娘娘会怎么样。

    “罗娘,小严,你们先去准备些素色的布料,多做衣服。”这些都要暗地里来办,皇帝宾天的消息还没有传开,他们不能大张旗鼓,可是也得办了,省得到时候措手不及。

    一日过去,外面终于传来正式的消息,皇帝宾天,京城百姓一年内禁嫁娶,禁筵乐。

    一时间哭声震天。

    然后就传了消息出来,太子登基。

    一切仿佛都没起什么波澜,红尘和林旭都松了口气,郡主府其他人也强忍着笑容,心里一阵松快。

    府里这帮人都不是没有见识的普通下人,他们知道自家郡主已经站在太子的船上,根本下不来,他们家郡马爷也一样,就连普通的仆役心中也有数,一旦太子不能顺利登基,那下一步,新帝肯定要第一时间打压太子的势力,那他们府上的主子们,肯定没有好下场,虽然不似红尘还有她那些亲信一般,已经再考虑逃亡之类的事儿,可免不了心中忐忑。

    现在好了,太子登基,再完美不过,要不是这会儿不能表现得太高兴,他们都要痛痛快快地跑出去大醉一场。

    林旭眼中露出一抹轻松,搂住自家夫人的肩膀:“没想到这么快,那孩子真的要长大了。”
正文 第四百五十三章 遗物
    &bp;&bp;&bp;&bp;红尘心中怅然,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高兴说不上,伤心也不至于。

    罗娘她们带着家里的绣娘开始缝制孝服,这些东西做起来都简单,很快就置办出几身能穿戴的,红尘和林旭都换好。

    两个人成亲不久,家中大红的物件多,这会儿处理也来不及了,红尘没办法,干脆让罗娘扯一些蓝色的,灰色的布料,先直接把东西给遮挡住便是。

    “还有大门呢,这么放着不行。”

    王元道领着几个小子四处检查,一眼看过去,好几扇大门都是朱红色,色泽艳丽。

    “唔,不如先拿点儿枯草什么的,编成草席盖上。”

    也行。

    大门在外面,用布料的话一来挡不住雨雪,二来也太浪费了些。

    折腾了一整天,家里总算折腾完,吃饭凑合吃了顿素斋,其实老百姓们在吃食方面到不用忌讳,但红尘还是很守规矩地只用了些青菜白粥。

    吃完饭林旭就拉着红尘让她睡一会儿,关上门,躲在床上,红尘靠着林旭的肩膀,脑子里乱糟糟的,闭上眼睛也毫无睡意。

    红尘还好些,她那些恩怨纠葛,毕竟和皇帝无关,最多有些担忧罢了。

    担心皇后娘娘伤心,也担心她一手教养长大的太子被那个位置困住,最后变成另外一个人。

    不过,这些大约只能算是杞人忧天。

    林旭心绪更为复杂,躺着躺着,忽然动了动身体,挨得红尘更近些,一伸手把她整个揽在怀里。

    红尘这些日子又瘦了,哪怕这般抱着,也娇小的很,轻飘飘的。

    “看来,我要把媳妇喂得更胖点儿,抱起来才舒服。”

    红尘:“……”她都没嫌弃这家伙的肋骨硌得慌。

    “……有一年,林侯忌日,我回京城祭拜,听底下人说皇帝出宫了,白龙鱼服,没带多少人手,我的人也是无意中得知,当时我也不知自己是动了什么心思,暗中跟了他一段儿。”

    林旭的声音低哑,到还算平静,“我看着他亲手给当时饿得只剩下半口气的小乞儿喂饭,看着他帮年过半百的老人家推车,看着他出了京城,自己下去检查河工,看着他因为河工的问题,气得吃不下饭破口大骂,又在半夜痛哭流涕,说自己不是个好皇帝,不能救民于水火。”

    红尘愕然。

    林旭也苦笑:“阿尘也觉得很奇怪?是啊,他这个皇帝咱们都看得清楚,真不像是把心思搁在百姓身上的好皇帝,似乎一辈子都活在权谋中,的确如此,在他心中他的位置才是最重要的,为了他的皇位稳固,对于那些老百姓的死活,他并不大上心,但曾经的他,也当过好皇帝,也会为了老百姓受灾辗转反侧,也会夙兴夜寐,只为能多做一点儿实在事,也因为哪里发现了优良稻种而欢声鼓舞,我听长辈们说过,他也曾经披挂上阵,奋勇杀敌,为保大周江山浴血奋战,他也和那些最普通的兵士们称兄道弟,把他们当成袍泽看待……”

    红尘沉默,良久无言,半晌才笑了笑:“今天我出去走了走,半路上碰到不少老百姓披麻戴孝,还有老人家嚎啕大哭,家家户户都供奉香火牌位,对咱们京城的百姓来说,他也许真的不是个特别糟糕的皇帝。”

    “可我还是恨他,而且,人都是会变的。”

    林旭轻叹一声。

    红尘也叹气:“……林旭,夫君,我们不要变,我不变,你也不变。”

    林旭终于笑起来,搂着自家娘子,闭上眼睛:“好。”

    夜色朦胧,终入梦乡。

    皇帝宾天,王孙公子,诸位臣僚也是无法悠闲,个个都得辛辛苦苦去宫里磕头,这是荣耀,不是所有人都能去,但可真不是什么舒服的差事,有些七老八十的老大臣们,折腾一趟那简直回了家就一命呜呼,直接随着皇帝去了。

    好在新皇帝年纪虽小,却是个周全的,对于这些事心里有数,没让大臣们过分折腾,他自己到是老老实实在奉安殿跪经,一跪一整天,一刻也不歇。

    红尘终于进宫见到了皇后,现在是太后了,太后娘娘还没搬到长乐殿去,依旧住甘泉宫,宫里太乱,各种杂务一堆,尤其是太子到现在也没娶妻,连个皇后都没有,后宫这一摊子,只能暂时由太后给撑起来。

    一见太后,红尘就松了口气。

    她老人家的模样还好,气色不错,虽然有些疲惫,看得出来没怎么睡踏实,却也是精精神神。

    “是觉得有些空虚,不过也没精力胡思乱想,他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我不帮忙收拾,难道还真指望皇儿不成。”

    皇后也是无奈。

    皇帝走得不算特别突然,可也真没做好准备,光宫里有名号的,没名号的嫔妃就有百多人,皇子皇女们成年的不多,可未成年的有不少。

    说来奇怪,他壮年时子嗣不丰,到了晚年到拼命生孩子,现在刚一岁多的就有俩,还有几个四五岁的皇子皇女。

    如果这时候一乱,几个皇子皇女出点儿什么差错,那皇帝可要丢脸了,说出去也难听。

    “我让人先把小皇子,小皇女们都送到我这儿来,让我守着他们,至于他们的母妃,也都暂时在自己宫中住着,其他那些没有生育子女,没有品级的美人,通通挪到安配殿,以后再安排。”

    她也知道,后宫里人心惶惶,那些女人们失了丈夫,心里正焦虑,不知以后会如何,可她当真是顾不上。

    “哎,瞧瞧我这命,当皇后的时候到没为他的女人们费心,现在做了太后,到要给他的女人安排出路了。”

    太后说着,就是一笑,“也罢,都是些可怜人,没什么好说的。等下红尘也去给他,给先皇烧一卷经文,若是可以,让他好好去,下辈子投个好胎,不过,他这辈子投胎就不错,大约把运气也用的差不多,下辈子不知道还有没有福分可用。”

    红尘:“……”

    这话恐怕也就眼前的太后娘娘敢说。

    不过,红尘果真私底下给皇帝烧了一卷经文,也念了安魂咒,她念安魂咒总比别人念的更有效,或许真能让那位在九泉之下听得到。

    只是他这辈子虽然是皇帝,可还真不是什么受命于天,死了和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下辈子如何也没人知道。

    念完经,红尘又陪着太后说了会儿话,忽然左右看了看,蹙眉问道:“素娘姑姑呢?”

    太后的脸上毫无表情,良久一笑,拍了拍红尘的手,轻声道:“她离开皇宫了。”

    红尘愣了下,因着太后的表情实在有些古怪,也就没有多问。

    一转念,太后就又恢复平静安和,挽了红尘的手,笑道:“先皇留下些东西,说是给大家分一分,也是个念想,有些东西他生前就说好了要给谁,也有给你的。”

    红尘怔住。

    她实在是没想到,皇帝没在临死前弄死她,还会专门给她留下点儿东西,太后让人开了库房,拿出个紫檀木的盒子,里面装的除了一些小金锁,小银锁,玉佩,玉佛,还有一道陈旧的圣旨,圣旨是旧的,上面的一些字却有些新。

    这是当年,皇帝为她的诞生而准备的东西,圣旨上充满了喜悦,还亲自为她赐了名字,就叫红尘——不是夏红尘,而是姓陈。

    皇帝想要让她姓陈,这明显是后来更改过的。

    虽然她只是个女孩儿,而且还是公主所出,但她想,皇帝大约那会儿是真心对她,就算有讨好皇后的心思,对她也是真心实意,可惜,当年的荣耀给的是夏家,给的是那个假的。

    “也不知道那人又怎么把东西收了回来,重新回炉打造,连圣旨都弄出来了。”

    太后苦笑,“他那人要想讨好人,总能找到法子,还能办得漂亮。”

    红尘一下子笑起来:“说实话,我真有被讨好到。但我可不想改个姓,再说,陈红尘这名也不好听啊。”

    太后也乐:“就是看看,有个乐子罢了,反正这东西,咱们也没打算示人。”

    不是只有红尘有这个待遇。

    新皇得的更多,似乎得了皇帝私底下的东西之后,皇帝就去奉安殿戴了一夜。

    红尘不觉得那孩子是在做戏,他本就是个心肠柔软的好孩子,即便是和皇帝的感情不算深厚,但那到底是他的亲爹,血脉亲情,永远也抹消不了。

    除了皇帝,其它龙子凤孙们多多少少也有,有些没有的,不知是皇帝忘了还是不受重视,太后也都给补上,由皇帝亲自送到他们手中,别的不说,就这份荣耀,也足够这些人激动万分,一时间,朝野到是显得平静极了。

    他们既然得了先皇这般看重,总不能还给人家先皇选中的继承人添乱子,就是要捣乱,明面上也捣不起来。

    “下面还有的忙,先皇下葬,之后就是皇儿登基,红尘你看,不会出什么乱子吧。”

    太后有些忧虑,主要是最近乱七八糟的怪事太多。

    红尘顿时失笑:“您放一百个心,您什么时候见过皇帝登基会出错?先不说钦天监会选良辰吉日,就是不选,随意挑一个,皇帝登基时,也绝不会有任何问题发生。”

    太后一听便了然,她也不是不懂这些,皇帝登基时,龙气最足,妖魔鬼怪都要退避三舍,不敢露头。

    红尘没坐多久,就从宫里离开,一路上隐约感到一种沉寂,好像整个后宫都死气沉沉的。

    只是死了一个皇帝,但对这后宫的女人们来说,从此以后,欢愉就要远离她们,她们再也不能穿漂亮新鲜的衣服,再也不能自由自在地享乐,今后的人生,只剩下孤独和寂寞。

    有皇子皇女的还好,还有点儿指望,但那些无所出的女子们……这一辈子,其实可以算是结束了。

    罗娘扶着自家郡主,眼睛忽然一红:“郡主,我听说不少美人才十七八岁。”

    都是最近一次选秀进的宫门,大部分连皇帝一面也没见,然后就莫名其妙成了寡妇。

    小严也难受:“以后该怎么办。”

    红尘苦笑,什么都没说,这种事,她也没办法,不过,太后是个好心肠的,对她们的约束也许不会太过,虽然寂寞了些,若是喜欢清静日子的,想来也能过得不错。

    历朝历代皇宫中的女人都是如此,也只能认命。

    回到家里,红尘正琢磨着要不要查一查素娘姑姑到底去哪了,毕竟这个素娘姑姑的身份可疑的很,以前碍着她是皇后娘娘的亲信,一旦她出错,会连累皇后和太子,她干脆连查问也不查问,可现在皇后都成了太后,要还稀里糊涂的,就很不妥当。

    但红尘还没着手调查,那边皇后娘娘就派人送了信过来,素娘已经把一切都交代了。

    她是一个孤女,但有一个很了不得的师父,她师父是前朝凤蝶公主的暗探传人,一代传一代,传到他师父那,已经七代,当然,她没能继承师父的衣钵,这些年也什么都没做,就是老老实实地守着皇后,安分守己的很。

    可是她恨皇帝,当年就是皇帝因为个莫须有的罪名,害了她一家人,只剩下她因为年幼被冲入宫廷为奴,因为她看起来资质不错,就被她师父养着,她师父当年也潜伏宫中,是个不起眼的老嬷嬷,在宫里的人脉却很广,靠着师父的帮衬,她到是安安稳稳长大,站稳了脚跟,还成了皇后的亲信。

    但她一直没接触到核心,只知道蝶楼就是当年凤蝶公主传下来的,当然,传了这么多年,这么多代,大约也早就不是当年的蝶楼,如今就是一群女人抱团取暖,还有那么一点儿野心罢了。

    红尘看完也不觉咋舌——这皇宫可真够乱的。

    一点儿也不稀奇,他们早就知道宫里乱得很,前朝留下的余孽不知有多少隐藏起来,不为人知。

    太后和皇帝显然也心里有数,估计过不了多久,又要经过一轮清理,但那个地方,本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清理完一批,之后还会继续生长,不会有多干净。
正文 第四百五十四章 林家
    &bp;&bp;&bp;&bp;素娘的事儿,红尘不想管了,想必太后看在她多年来也算尽职尽责,主仆相处颇为融洽的份上,应该会给她一条活路。

    只是,恐怕不大好过。

    她能猜得出来,太后这封信中也有很多东西没写,例如说,素娘恐怕对先皇下过手。

    别的不提,就是先皇中的前朝宫廷秘药,恐怕和素娘就脱不开关系。她可是太后的亲信,要是这事儿传扬出去,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这么想来,太后和当今够聪明的话,应该让素娘永远消失才更安全,但话又说回来,做了事必然留有痕迹,素娘死得不明不白,指不定更麻烦,毕竟素娘虽然只是一个人,但和她有联系的那些前朝余孽可不只她一个,这里面究竟有多少秘密,谁又知道?

    还是那句话,一动不如一静,这种事,都是少做少错,多做多错,反正问心无愧,就不要横生枝节。

    把太后送来的信直接扔在炭盆里烧得干干净净,红尘便将此事抛在脑后。

    “哎!”

    林旭不知道什么时候进了屋子,坐在窗前,盯着外头活蹦乱跳的平安叹了口气。

    红尘眨了眨眼。

    林旭扭过头颇为可怜:“今天罗娘又给平安吃猪脆骨了,还是该避着些人,让旁人见到了不好。”

    红尘:“……”她发誓,她没看见林大公子流口水,她家林公子可不是个馋嘴的小孩子!

    其实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以前林旭在外头奔波,吃苦就吃苦,吃不到什么好东西,清粥白菜也能将就,但自从回了京城,和红尘在一块儿,那真是各色美食享用不尽,自然免不了变得挑剔些。

    国丧期间,日子不好过了,荤腥不能吃,只能吃些素菜,其实素菜也做得不差,家里厨子手艺好,但人这种东西就是那么奇怪,越是不让他有什么,他就越是去想。

    好几日不见半点儿肉,林旭都有些受不了。

    红尘失笑:“忍忍吧。”过一阵子不那么显眼了,私底下吃点儿荤菜也无妨,瞧着林旭不甘不愿的模样,她到有些高兴,皇帝一死,林大公子的心情一开始不大好,也有些紧张,如今都能想吃的喝的了,想必那些积郁早就消失不见。

    不过,吃的这方面,确实不能一直如此。

    她们两夫妻还好,每日活动量不算大,正处于休息时间,整日玩乐而已,吃点儿素的还算清口,可家里其他人却不同,尤其是练武之人,红尘私底下偷偷交代,给他们做饭都用荤油,若是吃不好,会伤了身体。

    还有正十四五岁能吃的那些孩子,若是长时间不见荤腥,怕是影响成长。

    连林旭都开始琢磨口腹之欲,红尘进宫专门看了看太后,她老人家胃口还行,就是听说皇帝那边刚刚发落了御膳房的人,也不算多严重,就是让人一人打了五板子。

    因着皇帝发现给他做的饭菜里用的都是荤油。

    太后也无奈。

    “这都是历来的习惯,宫里如今都吃素,但御膳房要是伺候不好,回头也得吃挂落,再说,皇帝每日辛劳,整天还要去奉安殿跪经,谁敢真让他清汤寡水那么吃?万一吃坏了身子,太医说上一句,御膳房的人有几个脑袋够咱们砍的!”

    红尘叹了口气,御膳房那边的做法,大部分人心里有数,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人计较,反正是自己享用了好处,又不担干系,可惜这回碰上个较真的皇帝。

    “换了别人也不一定尝得出来,御膳房那边的大厨手艺好着呢,也不是傻子,手脚做得干净,奈何咱们那位,舌头厉害。”

    太后忍不住一笑,“罢了,由着他去吧,这会儿正绷着劲,心里又难受,他年轻,耗一耗也无妨,等过一阵子再给他好好补一补,到是你,可要注意身体,女人这身体,年轻时不保养好,年纪大了就要受罪的。”

    红尘轻声应下。

    娘娘瞧着气色还好,就是鬓角多了一抹白,她或许心里觉得自己并不多在乎那个人,可那个人没了,她终究不好受。风风雨雨几十年,那人早就融到自己的骨头里,再多的怨,再多的恨,又哪里真舍得别离?

    时间过得,说快也快,说慢也慢。

    除了服,虽说宫中仍然挂白,京城却渐渐恢复往日的繁华,红尘家里的小姑娘们也都换上鲜亮的衣服,也涂抹些胭脂水粉,毕竟都是年轻人,谁能不爱美?

    红尘把旧年的皮毛衣服,还有库房里放的那些怕潮湿的物件都拿出来,正好天气还行,全都晒一晒,清理清理。

    “好些布料都显得旧了,这些拿下去拿下去分一分,绸子料子这类,一放就不新鲜。”

    红尘扫了一眼,见旧年的那些料子瞧着不光花色不好,还有些地方褪了色,不免皱眉。

    罗娘和小严也叹气,不是她们不心疼东西,实在是这料子太多了些。

    因为服丧,不能穿新鲜衣服,但宫里的赏赐还是不少,份例也不少,内府的孝敬比往年更多,这一多,可不就得积压,一积压,难免就要旧。

    “我的旧衣服,你们的旧衣服都不要穿了,拿出去送善堂吧,咱们再做新的。”

    小严连忙应下。

    往年也经常如此,只是今年恐怕要送出去的多些。

    正说着话,林旭从外头进来,灰头土脸的,也不知从哪里沾了一身泥。

    红尘连忙过去给他扫了扫,又压着他去洗头,林旭一边乖乖地让娘子在自己的头上浇水,一边笑道:“今儿在街上碰上个纨绔子,纵马飞奔,差点儿撞到个孩子,我就搭了把手,不小心弄脏了衣服。”

    “……”

    红尘扫了一眼那边一脸不开心的小荷,再看看板着脸的王元道,还有一票讪讪无语的小子们。

    王元道咳嗽了声:“是我们不当心。”这么多人跟着,还让自家公子爷差点儿受伤,想一想都丢人,只是这会儿看小荷耷拉着脑袋,掰手指头的模样,他也舍不得骂他。

    红尘一样没说什么,只赶紧让林旭换了衣服,休息一会儿,等下还要出门。

    他们两个商量好的,今天要去一趟林家。

    红尘从来没有进过林家的大门,但实际上,林旭就是林家的人,即便多年来几乎没怎么回去过,可二人成亲这么久,新娘子若连婆家人都不见一见,红尘自己都觉得有一点儿不舒服。

    林旭也是考虑了一些时候,终于决定带红尘回去一趟,从几日前两个就开始准备,各种礼物都备好了,眼下要是因为别的事儿耽误,怕是要让林家的那些妇孺们心生不安。

    “以前不回去,既怕给他们招祸,也怕再生出事端,如今不必担心了。”

    林旭一笑。

    所以说,那位皇帝死去,也不全是坏事儿。

    红尘也笑,盘算要带的礼物够不够,一抬头,就见林旭有点儿呆,眼睛里全是怅然若失。

    也是,林旭在林家的日子,本就很短,很短,他是在战场上长大的,小小年纪遭逢大难,没有享过一日的福,到是吃尽了苦头。一转眼家中沉冤得雪,他却早忘了家门是什么模样,家里的人,也变得很少很少。

    红尘准备的礼物,一个小车厢就能装得过来,不是她准备的不够多,实在是,堂堂林家,剩下的人已然没有几个。

    老太君百岁之龄,身体听说还好。

    林旭的父母已然死去,叔叔们也都没了,剩下一个五房的堂弟,一个六房的堂弟,还有两个堂妹,堂妹是收养自祖父故旧的孩子,至今未曾出嫁,一个三婶婶,一个五婶婶,二婶婶等几个婶婶,这些年陆陆续续,抑郁而终者有之,疾病缠身,病死榻上的有之,不算也就罢了,这一盘算,倍显凄凉。

    洗漱干净,换了一身干净利落的衣服,红尘也没有穿得繁琐,脂粉不施,两个人相携入马车,慢慢向林家走去。

    远远的看到林家如今的大门,马车停了停,周围的老百姓们也都停下来看热闹。

    前面封了街,是有内廷的人过来宣旨的。

    红尘一看就明白:“陛下开始给老臣们赏赐了。”

    林旭点头,不觉一笑,前面能看到大门洞开,老太君领着家里人大大方方出门接旨,走起路来都不必别人搀扶,显然身子确实康健,家里人也不卑不亢的,虽无喜悦,也无怨气。

    其实这样就很好,怨恨这种东西只能让人痛苦,这么多年过去了,若是还怨,难道要子子孙孙都无限制地怨下去不成?

    虽然不甘心,但也只能如此。

    如今家中名声恢复,堂堂辟疆王,林无敌,死后清名能好好保住,对他们来说,已然足够。

    林旭和红尘都没有上前,一直到前面宣旨的离去,人群散了,才驱车上前。

    大门还是开着,显然家里人一直在等,林旭扶着红尘一下车,小厮看了他一眼就满脸喜悦,转身一边喊一边跑了进去。

    林旭脸上的笑容不由更浓厚了些,只是片刻工夫,他们那位老王妃,老太君就步履匆匆地出来,一看林旭,嘴角抽动,却不曾跟他说话,反而几步下来,轻轻握住红尘的手臂,眼泪滚落:“好孩子,老身要谢谢你,谢谢你,多亏了你,咱们林家才有如今,也多亏了你照顾我这可怜的孩子。”

    红尘由着她老人家紧紧攥住自己的胳膊,什么都不说,她也用不着说。

    老人家丧夫丧子,多年煎熬,无人诉说,就是现在也说不出什么,这会儿发泄一下,不是坏事。

    红尘仅仅注意她的脉搏呼吸,担心老人家过于激动,再伤了身体,别的就一概不提了。

    到是后面三婶和五婶,连忙过来劝说,脸上都笑意盎然:“您老人家可别落泪,这是大喜的日子,咱们家旭哥儿带了媳妇回来看您,要笑,不能哭。”

    三婶显然是个豪爽的性子,在老人家面前说话也爽利,一句话就把老太君哄住,抹了把泪,转身拉着红尘进门:“对,今天咱们大家都笑,谁也不哭。”

    进了门,红尘心中也酸涩,林家看起来空空荡荡的,能看得出宅子是不错的宅子,却缺少人气,收拾的虽然干净,可是冷冷清清,也没多少下人。

    林旭的神色有些暗淡,听爹爹说过,当年他们林家子嗣众多,家臣家将也多,在老王府住的时候,都有点儿住不开,整天挤来挤去,闹腾的不行。

    多年寡居生活,加上这么多年来,林家大门紧闭,从不见外客,家里人都不是擅长说话的,显得有些沉闷,寡言少语,可是拉着红尘和林旭坐到屋里,却都停不下嘴,不停地问左问右,问林旭这些年过得好不好,问红尘婚后生活可还和乐,充满了担忧和祝福。

    红尘也不嫌烦,把日常那些乱七八糟的琐碎杂事娓娓道来,尤其是关于林旭的,也不全报喜不报忧,也说他的那些小毛病,比如说一干活就忘了吃饭,还口口声声抱怨说,那是因为那些饭菜不和胃口,也说些他这些年经历的危险,说得惊心动魄,当然,最后都化险为夷。

    林家上下都听得认认真真,好像想一口气把林旭多年来的生活全都了解了,若是如此,就仿佛没有别离,一家人一直生活在一起。

    一直到聊到吃饭,所有人都变得特别熟悉,半点儿也不见陌生。

    饭菜都是些家常菜,简简单单,普普通通,是三婶和五婶亲自下厨做的,做得却精致可口。

    一家人也没有分餐,团团围坐,老太君还特意拿了酒出来,“这还是当年老王爷在的时候酿的,这么多年了,该开封给你们尝尝,都喝点儿,大家都喝。”

    老人家也给自己满上,所有人都放开了饮,连林旭和红尘也不说便的,喝个痛快。

    酒过三巡,老太君一低头,抿去眼角的一滴泪:“过了年咱们家就重修祖坟,你们都去给老头子磕个头,还有咱们家,咱们家小七,小七离开家那些年,受了委屈,也让他好好享享咱们家的香火。”
正文 第四百五十五章 夜半
    &bp;&bp;&bp;&bp;修祖坟不是件简单事,而且还要迁坟,林七的坟要迁一个好地方,林家还有其他故去了,却埋尸荒野的将领们,也需要迁回祖坟里来,这么多年过去,他们也应该魂归故里了。

    这些事情千头万绪,真只让林家的妇孺们忙活,恐怕她们都要累死的。

    即便就是累,恐怕林家的老太君还有林旭的婶子们也是心甘情愿,可林旭却舍不得了。

    林家一门孤寡,受了这些年的苦楚,如今也到了可以享享清福的时候,他这个林家的嫡子嫡孙,难道不该担起些责任?

    一顿饭还没有吃完,林旭喝得微醺,脑子里已经开始盘算要调动多少人手,怎么才能最有效率,最妥当地安排好一切。

    红尘比他还细心些,林家这些年没在京城走动,林旭的两个堂弟比林旭也小不了多少,如今都已经娶妻了。

    那两个林家子长得和林旭有几分像,居然都斯斯文文,听老太君说孩子们都像老王爷,说起这个,她老人家还有点儿怨念。

    怪不得当年辟疆王上战场总戴一面青苗獠牙的面具,大概是他本人长得太好,要是露出真实容貌难免少几分威严。

    五房的林涛有些瘦弱,气色不太好,患有肺病,幸好不大严重,就是得一直吃着药,虽然瘦弱了些,举止却是温文尔雅,显然受过良好的教导。

    六房的林毅到显得跳脱,有些孩子气,也斯文白净,言谈举止落落大方,两个看起来都相当不错,教养很好。

    五房的媳妇孙氏,今年才十七岁,个头矮小,不怎么说话,很是腼腆,听说娘家小门小户,只是普通的耕读人家,还有一个弟弟在读书,天分有限,大概读不出什么成就。

    六房的媳妇看着皮肤略黑,长得还好,就是浓眉大眼,手脚也大,是林家家将的女儿,功夫还不错。

    看老太太还有两个婶子的模样,对这两个媳妇儿还算满意,三婶直接就和他们说,两个孩子虽然家世不好,可也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家里这些年的情况,也娶不到高门大户的闺秀,就是有看在老王爷的面子上,愿意结亲的,她们还不愿意连累别人,再说,不能低调安稳过日子的女人,也不能进林家的大门。

    红尘和林家的女人们到是挺谈得来,虽然红尘喜欢的话,很容易讨人欢心,但真心喜欢,和刻意去结交,绝对是不同的感觉。

    能在林家熬这么多年,低调的同时,保住仅剩下的家业,教养子孙成才,可见这些女子都有过人之处。

    只是林旭那两个堂妹,珍姐儿和珠姐儿的婚事还是耽误了。

    两个女孩子今年二十有五,还是待字闺中,尚未结亲。

    红尘看得出来,两个姑娘别的时候不显,一提起婚配之事,就不免有些强颜欢笑的意思在。这也正常,即便是再洒脱,女孩子到了这个年纪还没有定亲,不着急的少有,虽说大周的女孩子出嫁晚,也没有晚到这份上的。

    三婶不拿红尘当外人,也不忌讳,直接就叹气:“不是不想让珍姐儿和珠姐儿早些嫁出去,这些年也不是没人求亲,尤其是最近,来求亲的人家不少,但她们都是姑娘,不是小子,小子娶媳妇虽然也要慎重,可媳妇是嫁进来的,到了林家若有不好的地方,咱们还能调、教,姑娘要嫁到人家家里去,一旦出嫁,咱们可就够不着了,怎么能马虎了事?”

    五婶也发愁:“来咱家求亲的那些人,都有点儿毛病,总是不如人意,咱们不求十全十美,好歹孩子过去,得能过得上好日子,要不然还不如留在家里,留在家中做了老姑娘,外人只是说些闲话罢了,咱们家早年受得那风言风语还少了不成?既然熬了这么多年,也就不怕那点儿闲言碎语了。”

    红尘一听心里就明白,林家这是心疼女儿,前几年她还听说林家的小姐想招上门女婿,可哪有那么容易,林家不是没有男丁,做了上门女婿也得不到什么大好处,而且愿意入赘的,都是些泼皮无赖之辈,真正好人家的孩子,谁愿意入赘?

    何况,说起来这两个女孩子还不算林家正正经经的小姐,只是收养的义女,选择面自然更窄。

    一拖延就是这些年,拖到了现在。

    三婶见红尘的神色不大好,连忙笑道:“别愁,别愁,我们珍姐儿和珠姐儿都不愁呢,以后日子就过得好了,总有知道她们姐妹好处的好儿郎在等着。”

    珍姐儿和珠姐儿脸上发红,嗔怒地瞪了三婶一眼,饭都顾不上吃完,扭头就溜走。

    三婶也不拦她们,只盯住丫头们小心照看,正说话,外面小厮过来回话,说是表少爷回来了。

    红尘一愣,林旭也怔了怔。

    他们都对林家颇为关注,可没听说林家哪里来的表少爷,毕竟这些年整个林家都闭门谢客,从不与人交际,也没有亲戚朋友来访。

    “是我娘家侄子,今年来京城的,想考京城的书院,暂时在咱们家借住一段时日。”

    三婶笑道,“把表少爷请进来,让他也见见旭哥儿和郡主。”

    没一会儿,小厮过来说表少爷不小心摔了一跤,不好见贵客,先回屋洗漱一番。

    “看看这孩子,真是的,没伤到吧?”三婶无奈摇头,追问了几句,知道人没事儿,就是衣服脏了,也便没多问。

    一直到吃完了饭,一家人坐在客厅里喝茶,外面才报,说表少爷来了。

    进来的男子也就二十七八岁的模样,头发还不大干,显见刚刚沐浴过,进门就先给老太君叩头,又给姑母请安,结果一抬头,看到林旭,登时有点儿犹豫,似乎看着眼熟。

    林旭也无语——这京城也够小的,两个人今儿刚有一面之缘,林大公子很倒霉的,在街上碰见的那个纵马飞奔的纨绔,竟然就是这位林家的表少爷。

    不过林旭是眼力够好,一扫就记住了对方的容貌,可这位的记性就没他那么佳,再加上当时混乱,什么都顾不上,根本没认出林旭来,最多也就觉得眼熟一点儿。

    眼下这场面,似乎也不好说这个,林旭干脆就当不知道,简单寒暄了几句。

    这会儿再看这位纨绔,他到是一点儿都不纨绔了,很是文雅,言谈举止都显得风度翩翩,哪怕知道红尘乃是当朝郡主,也只是恭敬有加,并不谄媚巴结,说话还很风趣,不是那种死读书之人。

    哪怕林旭因为他今天的举动有点儿不高兴,这会儿也觉得大约是个误会,可能人家的马失控了,要不然就是真有十万火急的事儿。

    在京城喜欢纵马的公子哥儿多了去,到不能因为这个,就把人家一棍子打死。

    聊了一会儿,红尘把准备的礼物分一分,虽说多出一位表少爷,不过她准备的东西绝对够多,把给两个堂弟的分一些出来,也足够应付过去。

    她拿得出手的,就算不是多么昂贵,也都是珍品,一看就用了心思,而且红尘手上的东西,就没有不好的,大大方方收了礼物的林家众人,都十分高兴,回礼也很贴心。

    三婶,五婶,还有两个女孩子,拿出来的是自己亲手做的衣服鞋帽还有荷包,两个弟妹,则是准备的笔墨纸砚和一些精巧的小古董文玩,大约是林涛和林毅两兄弟特意准备的,借着妻子的手送出来。

    老太君给了一个翡翠镯子,一看就有了年头,说是林家祖上传下来的,非要给红尘戴。

    其实那镯子年轻女孩儿戴起来显得陈旧些,不过是老人家的心意,红尘也就老老实实地戴了。

    前前后后一耽误,居然入了夜,这下子林旭和红尘也别想走,事实上,老人家明显希望他们留下来住一晚,红尘也不愿意拒绝,老人家一大把年纪,真是见一次就少一次,能顺着些就顺着些吧,所谓孝,可不就是一个顺字?

    林旭两夫妇住的房间都打扫得干干净净,被褥全是新换的,闻起来有一股清香味,两个人躺下也没觉得多么不习惯,又累了一整日,刚一躺下就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睡着睡着,红尘猛地坐起身,她一醒,林旭也醒了,连忙拿被子披在自家娘子身上:“怎么了?”

    没等红尘回答,林旭就皱起眉头,自家娘子枕头下面有微微的震动。

    “是青锋?”

    “嗯。”

    红尘吐出口气,把青锋拿出来,在手中摩挲了几下,它就慢慢安静下来,静静躺在主人的手里。

    林旭看了它一眼,笑道:“以前看它,它还锋芒毕露,如今却知道藏锋了。”

    现在的青锋,落在红尘手中就如一个玩具一般,半点儿煞气也不见,早不是当初让人一看便浑身发抖的利器。

    “物似主人形,我养了这么多年,当然越来越像我。”红尘笑眯眯把青锋收好,穿上衣服,慢慢穿好鞋走出门。

    林旭也连忙跟上。

    外面守夜的婆子吓了一跳,红尘笑道:“就是睡不着,想出来看看,你们不必跟了。”

    婆子愣了下,也没敢多说,红尘就和林旭一路走出去,沿着小路进了后园子里,前前后后转了几圈,上到假山上,登高望远。

    “嗯,三婶那边没问题,五婶那边也无妨,老太君房间里阴气有点儿重,明天给画两道符就是……”

    红尘叹了口气,“你们家这位表少爷是哪里来的神仙?他住的地方简直不能呆了。”

    整个房子都让阴气笼罩,浓郁程度看得红尘都有些毛骨悚然。

    “奇怪,下午见他,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妥,就这煞气重成这般,得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儿?他怎么还能好好活着?”

    林旭没说话。

    想了想,红尘还是叹道:“先看看吧,阴气重成这样,必然有鬼魅之物出没,等本体现身再来应对。”

    反正自己在林家,就是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不至于伤害了林家众人。

    “其实林家有刀兵之气作为防护,一般的邪物靠近不了的。”红尘挽着略有些忧虑的林大公子笑道。

    林家是将门,家里全是武将,虽说如今只剩下妇孺之辈,但即便如此,一般的鬼魅也不敢找上门来。

    两个人正说话,红尘忽然收声,林旭一把拉住自家媳妇往树下躲了躲。

    林家那位表少爷居然大半夜的不睡觉,到了园子里来,借着园子里的一点儿昏暗的灯光,坐在荷花池旁边,又片刻,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响起,珠姐儿居然也来了,幸好身边还带着一个婆子一个丫鬟,而且也没凑到那位表少爷身边,远远拜了拜,口称表哥:“表哥,这么晚了,叫珠儿出来,可是有什么事?”

    那表少爷沉默片刻,似乎犹豫了下,从怀里掏出一双鞋来,咳嗽了声,小声道:“珠儿妹妹,这是我从外面淘回来的,你看看,喜不喜欢。”

    珠姐儿一眼看过去就愣住,连那婆子和丫鬟也屏住呼吸——实在是那双鞋太美。

    鞋是粉红色的,上面绣着一对儿鸳鸯,点缀了珍珠,并不繁复,也没有多么精巧的花色,但就是好看,让人一看就挪不开眼。

    珠姐儿半晌才回过神,干涩道:“不成,不成,表哥我不能要。”

    那表少爷一咬牙,使劲把鞋往她手里一塞:“拿着吧,好妹子,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就是想给你,特别想。”说完他转头就跑。

    珠姐儿好半天没回过神,等回过神来,那位已经走远了,她跺跺脚,实在舍不得扔,还有些爱不释手。

    旁边那婆子和丫鬟面面相觑,张了张嘴,竟然也开不了口去劝,她们当然不该让自家小姐收男人的东西,更何况还是鞋子这般私密的物件,可是这双鞋,实在是特别美,女人都爱美的东西,不光是珠宝首饰,便是华服也让人舍不得放弃,这双鞋,仿佛比无数珠宝美玉还要讨人喜欢。

    过了片刻,珠姐儿冻得打了个哆嗦,被身边的婆子拉着回去,红尘和林旭才从树后面出来。

    林旭哭笑不得:“真是该教训珠姐儿几句,连这等邀约也敢过来,太不像话。”

    红尘摇了摇头,这种事,最好不要提。
正文 第四百五十六章 怀念
    &bp;&bp;&bp;&bp;夜里风寒露重,林旭和红尘望着珠姐儿主仆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便也回去,只是回了屋再也睡不踏实,两个人凑在一起面面相觑,都有些发愁。

    “那个表少爷的底细,红尘可知道?”林旭叹气,他对于京城的大小势力,重要人物的资料都了然于胸,可再怎么样,也没有动不动就调查自家人的癖好,所以关于那个表少爷,他真是一无所知。

    红尘摇了摇头:“只知道是三婶的侄子,叫徐宁,来京城明面上说是为了考书院,其实是为了避祸的,他在家里大概是和人打架,惹下了不能招惹的人物,没柰何只能来投奔他姑母。”当年林家三郎结亲时,家境还极好,娶的妻子自然也是将门虎女,奈何林家一出事,姻亲故旧不是躲得远远的,就是受了连累,三婶娘家到没有躲,可惜命不好,早在林家出事之前当家人就犯了错,罢官免职,一家人退守家乡,后来越发没落了。

    林旭若有所思:“其实若是人不错,主要是珠姐儿要喜欢,结下这门亲也不是不行。”只看珠姐儿半夜三更地愿意接受人家的邀约,最起码是不讨厌这个人,而且珠姐儿如今高不成低不就的,想找个合适的好人家也不容易。

    红尘噗嗤一声笑出声,看着林大公子愕然的眼神,把被子一蒙:“睡吧,不急。”只是看那位神仙一般的林大公子,这会儿居然为了小女儿的婚事犯愁,感觉还是有点儿不可思议。

    夜色朦胧,帐子落下,红尘昏昏沉沉地睡了去,睡着睡着,猛地开眼,厉声呵斥:“去!”

    青锋忽然发出一道光,只听一声凄厉的哀嚎,窗户上一团黑漆漆的影子只留下一团浓黑的雾气,转身退走。

    “怎么了?”

    林旭坐起身。

    小荷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屋子里,全身戒备,浑身肌肉紧绷,嘴里发出一阵阵呜呜声。红尘连忙拉了他一下,让他退后几步,从荷包里拿出两颗药丸给小荷塞在嘴里。

    林旭拿了件斗篷给红尘披上,护在她身前。

    “别担心,是有点儿东西,只是找到我头上来,胆子还真不小。”红尘到不紧张,随手点起灯,对着窗户照了照,只见窗子底下有一团焦黑的东西,散发出一股恶臭,连红尘都掩鼻而走。

    看了看外面,外面一片安静,红尘想了想笑道:“无妨,吓唬这东西一下,想必它暂时也没力气作乱,先歇着吧,明天白日再瞧瞧究竟是什么鬼。”

    话虽如此,红尘能睡得安稳,林旭和小荷却一宿都别想睡了,第二日一大早,林旭就顶着一双黑眼圈儿,让家里老老少少好生安慰了一通,老太君更是心疼的要命,林旭劝了半天这才劝过来。

    不过,老太君还是叮咛下面的人,要把林旭他们住的屋子好生收拾收拾,想着必然是住得不大舒服,孩子才睡不好觉。

    下人们一眼看到那一团黑漆漆的烂泥一样的东西,也吓了一跳,捂着鼻子赶紧给收拾了,谁都没敢跟老太君说。

    林旭由着老人家折腾,吃过早饭,也没见到珠姐儿两个,据说两个女孩子如今都在温书,家里想让她们试试看,能不能考得上女学。当然希望不是很大,女学的学生大多数都年纪比较小,最大的也就十七八岁,她们两个年纪大了些,又不是哪方面有特长的天才,能让女学那边破一下例,但即便如此,家里还是想尝试一番。

    “哎,耽误了这么多年,我们这些老的到没什么,男子也还好,就是女孩儿们真是……”

    三婶心里也不舒服,众人都有些沉默,说得再豁达,再想得开,可是这么多年来,他们受人指摘污蔑,冤屈无处诉说,孩子们没有前程,好像永远看不到希望,那样的日子,真的很难熬。

    林旭笑道:“如今一切都过去了,会好的。”

    老太君也笑,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来,她老人家打扮得很是喜气,难得光鲜亮丽,也要求女人们都装扮起来,还拽着林旭和红尘到演武场上,非要给他们耍一回大刀,吓得三婶和五婶连忙一人一把刀较量了一番,好歹把演武场占住,别让她老人家再折腾,都一百多岁的人了,身子骨再好,做儿孙的哪里敢让她动刀动枪。

    别说,两个婶娘的功夫竟不是花拳绣腿,舞起来不光虎虎生风,还是真有些根底,只是后劲不足,不一会儿就累得气喘吁吁,哄着老太太回去歇着去了。

    林旭和红尘对视一眼,都笑了,连林旭都少了几分紧张,不大想昨晚发生的意外。

    “不如我领着娘子四处看看。”

    现在林家住的宅子,只是以前林家的一个别院,不大,也很陈旧,但林旭还是带着红尘四下里走动了一圈,红尘也看得仔细,里面有辟疆王林无敌林老将军用过的盔甲,还有林家诸位兄弟们从小到大使用过的兵器。

    红尘的目光落在一把细长的剑上,瞧着吹毛断发,是一把好剑,不过武将很少用剑,就是用,也多是装饰品。

    “这是小莫的。”红尘忍不住拿起来摩挲,叹了声。

    林旭的脸上也露出一抹追思之意:“是他刚刚开始习武时,我娘亲所赠,他从小就爱美,每日要洗三次澡,穿的盔甲不能让别人动,要自己动手擦得干干净净,刀枪棍棒都不爱,独独爱剑,只因剑乃兵器中的君子,佩戴在身上会让他显得卓尔不群。”

    红尘愣住,半晌大笑——那样的小莫,可不是她见过的小莫。再看这把剑,看架子上摆放的,都有些旧了的东西,她也不觉心头温暖,那是她所不知道的,属于小莫的,无忧无虑的少年时期,那个人,终究也是有过幸福快活的时光。

    林旭也是看得津津有味,不只是看了兵器盔甲,还去了老王爷的书房转了转,里面的兵书上都有老王爷的批注,唔,写得挺有道理,就是偶尔有点儿吐槽话,把某些将领批得一钱不值,充满狂傲之气,想必是年轻时所写。

    红尘翻了翻书柜就笑了——老王爷这书房里可不只是兵书和那些经史子集的正经书,真正大头的还是各类杂书,咳咳,她还翻出几册那什么,不大好示人的避火图,外面都一本正经地包了别的书皮。

    林旭一低头也看见,大声咳嗽起来,七手八脚把东西塞好,红着脸搂着红尘的肩膀,推着她出门:“咱们别乱看了。”还是让长辈们留下点儿面子吧。

    回头看向书房的大门,红尘神情一点点变得温柔,林旭的神色也极温柔。眼前仿佛浮现出那个老王爷的模样,那人不再是刻板的,高高在上的影子一样的人物,一下子就变得鲜活起来,有血有肉,他也是个人,真真正正的人。

    “真想再见见他老人家,真想再和他老人家说说话。”林旭的眼角不知不觉露出一点儿晶莹的泪光,红尘不愿意笑话他,子欲养而亲不待,世间之大悲之事。

    转了一大圈儿,红尘走到珠姐儿和珍姐儿两姐妹住的翠园门前,脸色骤变,停住脚步。

    林旭握住她是手:“昨天那东西在翠园?”一句话,他脸上的神色也变得极为严肃,虽然不提,可昨夜那东西的确让他担忧,如果在外面遇见,他可以从容应对,可这是家里,周围都是他的亲人。

    红尘慢吞吞走进去,就见珠姐儿坐在树荫下面,捧着一本书在读,听见脚步声连忙站起身,“哥哥,嫂嫂。”

    林旭笑应了,低声问了几句学业情况,神色温柔,珠姐儿也没了一开始的紧张,含笑应答,落落大方,这是个很漂亮的女子,那种美貌并不特别有冲击力,整个人像水一样温柔,但是这会儿,红尘只看见她背后脖子上挂着个黑影,黑影还能看得见脸,应该是个女子,长得还很漂亮,神情木然,盯着红尘张了张嘴,好像有话要说,但她喉咙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浑身上下也有些奇怪的符文印记,让她根本就没办法开口说话。

    眯着眼盯着那黑影半晌,红尘的神色也略微变得和缓了些许,虽然挂在珠姐儿身上,对珠姐儿的身体肯定多多少少会有些影响,可是显然这个东西并不是主动攻击珠姐儿,也没有伤害她的意思。

    红尘从自己的手腕上退下一串佛珠,笑着递过去:“妹妹,听说你想考女学呢,我这珠子,你读书时佩戴在身上,能凝神静气,读起来事半功倍。”

    珠姐儿脸上一红,虽然羞涩,却还是接了,小声道谢,一接过佛珠,便戴在自己手腕上面,摩挲了下,只觉得颗颗珠子触手温润,一时间连身上都暖洋洋的,更是喜欢。

    她身上的黑影顿时露出痛苦的模样,连连翻滚,整个身体都好像要蒸发,可是她还是咬着牙,使劲往珠姐儿身上钻。

    红尘一伸手在半空中划了下,拿出张符纸轻轻折起来,那一团黑影就嗖一下,被收在里面。

    “妹妹读书吧,我和你哥再转一转。”

    珠姐儿也没多想,起身把他们两个送出院子,林旭和红尘却没心思继续转,径直回自己的屋子,红尘把门窗都关好,挨个贴上符纸,拍了拍一个劲儿震动不休的青锋,也把它取出来搁在桌子上,才打开符纸,让出那一团黑影。

    黑影缩在窗户旁边,努力想向外挤,却又不敢碰触符咒,只能扭过头来,可怜巴巴地看着红尘,两团黑色的眼泪滚滚而落,红尘仔细看了看它,不顾它反对,拿了个杯子,在里面加了两张符纸,又拿水冲泡,朝着那黑影喷洒。

    这符水一喷上去,显然是让它极为痛苦,但它只躲了一下,便硬挺着不肯再躲避,一下又一下,它身上的黑气一点点消失,它也终于露出真容,居然是个特别美貌的女子,也就二十岁左右,眉心处一点朱砂痣,虽然瘦了些,可是长得确实不错,别说在乡野之间,就是在京城,这也是个秀丽无双的姑娘,但她身上露出的一刀刀的刀口伤疤,手腕被齐齐这段,脖子上也有伤痕,除了一张脸,可以说没有一处完好无缺。

    这女子一缓过劲儿,整个人就跪在地上,连连磕头不止,哭嚎道:“求仙师救救我妹妹,求求仙师,求求您了!”

    红尘叹气:“你且起来,慢慢说话。”她都有些麻木,主要是各种悲惨看得多了,她也不像一开始那么容易动容,只是此时从这个女子身上看到的绝望,浓郁的连她都被感染到,忍不住有一种落泪的冲动。

    这女子低着头,终于回过神,诉说自己的遭遇。

    她姓武,叫武招娣,有一个妹妹,名叫来娣,还有一个弟弟,名为武亮,她们生活在江州一个小村子里,家中不算贫寒,有几亩地,父亲会做些木匠活,母亲的绣活也还做得不错,能卖些银钱,家中父母虽说重男轻女,但当地的情况都是如此,男子才是顶门立户的,女孩子一生下来就是赔钱货,将来是要嫁出去的,在家里肯定得认真劳作,好好照顾爹娘弟弟,总体来说,日子过得也算平常。

    “妹妹生来就聪慧,爹爹送弟弟读书,偶尔会让我们姐妹去给弟弟送饭,就靠着在门外偷听那么一点儿,妹妹就学会了识字,也偷听到些书。”

    武招娣面上不觉露出几分骄傲之意,“我妹妹读书识字的本事,连书院里那些男子都比不上,后来我们无意间听夫子说,在外头女子也能读书,也有女学可上,上了学,识了字,就能在学里找个差事,要是读得好,还能自己开办女学,或者去大户人家做女先生,甚至能正正经经地去考女官,我妹妹不禁十分向往,好几个晚上一直说个不停,我就忍不住想,若是父亲肯让我妹妹正经读书,她肯定读得比弟弟好,弟弟不爱读书,更喜欢玩,老大一个人了,整日还拿着给他买书的钱,和狐朋狗友们去县城厮混,可惜也就是只能想想,弟弟是男丁,就是再愚笨,也是爹娘的宝贝,我和妹妹只是杂草,怎么敢有这等奢求?”
正文 第四百五十七章 惨事
    &bp;&bp;&bp;&bp;武招娣满脸茫然,充满恐惧和绝望。

    红尘和林旭都没有说话,只是红尘还是叹了口气,最近她的玉珏空间活跃的很,里面一直有某些大能在说话,还有的开了好些个叫什么沙龙的,说是大家互相讨论帮助云云,红尘闲来无事时,也喜欢去听一听,她们说话都很有意思,哪怕其中有些观念,红尘听来只觉古怪,可大部分不光新颖还很有道理。

    前几日刚听一个大能气哼哼地说,她差一点儿弄碎了一个小时空,哎,说起来一把辛酸泪。

    那大能例行去某小时空视察,结果选择降临的肉身出了差错,被困在一个女人的身体里,那女人在婆家因为生了个女儿,被丈夫,公公,婆婆各种冷暴力,被娘家人各种压迫,被逼着再生个男孩儿,还被迫堕胎三次,丈夫还外遇,愣是逼得她得了抑郁症,找了两瓶敌敌畏,带着女儿自杀了,一死了之。

    “她也是个活生生的人,结果呢,就因为嫁了人,所以她理所当然的要做一个保姆,还是不拿钱的,洗衣做饭收拾家务带孩子,样样不能少。”

    大能掰着手指头数:“她要孝敬那些从来没有给过她一点儿关爱的公婆,动不动就被横挑鼻子竖挑眼,今天菜放得油太多,简直不会过日子,明天居然炒菜不加肉,抠门!还要伺候她的丈夫,生了女儿,丈夫连抱也不肯抱一下,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才辛苦,要工作,要养家糊口,照顾女儿的事儿当然得交给妻子,丈夫有了外遇,还振振有词,说她都不肯收拾一下自己,一副黄脸婆的模样,还生不了儿子,他和那个小三才是志同道合,能说得来,跟她在一起,连话都不会说,早就忘了当初自己多买一件衣服,丈夫还嫌太奢侈,嫌她乱花钱。”

    “你们说说,我能忍得下去吗,一激动就差点把这一家子极品,外加那女人娘家几个只会八卦碎嘴碎舌的八婆都给弄死,要不是有个好友正好看见,及时给我浇了一盆冷水,恐怕我真一不小心能量使用过多,把小时空给撑碎了。”

    红尘听了那位大能说的事,在心里记了好几天,她是知道的,那个大能说的小时空和大周不同,那里都是一夫一妻,那里的女人能出门工作,能读书学习,和男人有着平等的地位,至少是差不多平等,但即便是那样的地方,她都特别羡慕的地方,还是会出现这种重男轻女的情况,实在不知道让人怎么想才好了。

    摇了摇头,从思绪里回过神,红尘让武招娣在椅子上虚虚地坐下,继续听她诉说。

    武招娣姐妹渐渐长大了,本来应该和大部分普通人家的女孩儿一样,到了年岁就出嫁,至于嫁给什么样的人家,大部分还是要靠运气,之后一辈子相夫教子,好有好的过法,坏有坏的过法,不过苦熬罢了,奈何家里出了一件事,改变了两姐妹的命运。

    武招娣和武来娣两姐妹的弟弟武亮渐渐长大,到了该定亲的年纪,居然看上了家乡一个小寡妇,那小寡妇长得美貌,一来二去迷得武亮神魂颠倒,两个人没多久就有了手尾,那小寡妇也怀了身孕。

    这下子可不得了,武家爹娘一看这个,再不满意儿子娶个寡妇,也只能答应下来,对方肚子里可是有他们家的孩子呢。这年头乡野人家,寡妇再嫁不是新鲜事,老百姓们也不在乎那些,反而是大户人家的媳妇,别管多么年轻,一旦死了丈夫都要守节,想改嫁千难万难。

    没想到,武家两口子答应小寡妇进门,这事儿居然还不容易起来,那寡妇身份不一般,她先夫乃是个商人,给她留下一大笔家财,她娘家也不一般,娘家兄长还是个秀才,在乡土地位很高,无论是她的夫家还是娘家,对这门亲事都不肯答应,还口口声声说武亮欺负了小寡妇,要抓他去衙门。

    武家就是再寻常不过的农户,别说去衙门,就是衙门两个字提一提,也能把他们吓得六神无主。

    明显对方也不是真不想嫁,出了这等事,为了名声着想也非嫁不可,武家重礼托了村子里的长辈去说和,过了一阵子,对方就答应了,只是提出必须要有聘礼,而且聘礼要足足五十两银子。

    别看五十两银子在大户人家眼中,也许就是一点儿零花钱,可他们这等小民,平日里连银子都见不着,哪里能有这么多?

    当时武来娣就炸了毛,恨不得抄起烧火棍把来说和的人给轰出门去。

    “那小寡妇是什么名声,爹娘你们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她和多少男人都有关系,那种人怎么能进咱们家的大门,还五十两?这回阿亮肯定是被人下套了,闭着眼睛都能猜得出来,你们怕她作甚,他们家不要脸了,还敢告衙门去?就他们家那个秀才就丢不起这个人,难道不怕坏了名声杜绝了青云之路?”

    武招娣幽幽叹息,“来娣和我这个做姐姐的不同,她性子刚硬的多,人也聪明胆大,心明眼亮,说出来的话都在理,奈何我爹娘一向看不起我们姐妹,又怎么可能听我们的?”

    武家爹娘果然没听女儿的话,一咬牙卖出去几亩地,凑了凑,可是银子还是不够,就把心思打到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身上。

    “爹爹想把我和妹妹卖到,卖到那等肮脏地方去,说那地方给钱给的多,我偷偷听了爹娘说的话,就想着我也就罢了,本来就是个没出息的,怎么样也无所谓,可我妹妹不一样,她那么聪明灵秀,要是有机会好好读书,一定有好的前程,我不能让爹娘为了弟弟毁了我妹子,一咬牙,还是跟妹妹说了这事儿,来娣也被吓得不轻,她收拾了点儿衣裳布料就带着我连夜逃出家去,进了县城,寻了个大户人家自卖自身,把我们俩都给卖了,卖身的银子,到底还是给家里送了回去,足足有八两,在我们这样的地处,能有八两银子已经算是很不错。”

    武招娣漆黑的眼泪滚滚而落。

    “虽然卖得匆忙,但我家妹子也不是没挑过,选的岑家名声不错,听说也经常修桥铺路,每逢灾年,没少搭建粥棚,我就想着,哪怕是卖了身,给人当丫鬟,也总比被爹娘送到那见不得人的地方好,我努力做事,好好攒钱,攒下银钱来就给妹子赎身,让她能有机会出去做个自由人。”

    红尘和林旭都点了点头。

    林旭轻声道:“虽然不是个好选择,但对你们来说,应该算是个聪明的选择。”

    两害相权取其轻,一对儿什么都没有,还长得很漂亮的姐妹,在爹娘要把自己卖到脏地方的时候,能果断地选择自卖自身,还找有权有势的人家,不怕爹娘来纠缠,那就是聪明。

    虽说她们也能逃走,可两个女孩子能逃到哪里去?说不定还没走远就被人捉住,命运会更凄惨。

    可惜运气不太好。

    看这两姐妹现在的模样就知道,她们肯定没有得到她们憧憬的,想要的生活。

    “岑家对待我们这些下人并不算很严苛,我们姐妹被选做三等丫鬟,我在针线房做女红,我妹妹在厨房帮手,每天都很忙碌,有些累,但主家愿意给工钱,每个月都有三十文钱,我还能学些女红刺绣之类的手艺,妹妹也能学到厨艺,厨房的大厨是个好心人,知道妹妹喜欢读书,甚至还想办法让他在公子书房伺候的儿子,抄写书来给我妹妹读,说是反正他儿子抄书也能练字,我拼命干活,争取多赚赏钱,夜里也点着灯多做点儿女红,和别的丫鬟一样偷偷卖出去,一个月下来,竟能积攒下半两银子,我都给妹妹存着,打算积攒够了就让她赎身,我们两个日子过得虽然辛苦,却也算充实,妹妹每天都挤出时间来读书,天天看她的眼睛那么明亮,我就觉得高兴,再苦再累也不怕,她还特别有精神地教我读书,说女孩子也能读书,还能读得好,可我这人笨,怎么也比不过妹妹。”

    武招娣的神色有一瞬间的温柔,随即却越发悲伤。

    “在岑家就这么过了一年,有一日,门房的人说我弟弟找上门了,来娣不愿意见他,还说他准是不安好心,我有点儿犹豫,但在这方面,我一向听来娣的,我知道我没她聪明,也没她见识多,那天我虽然不安,可还是托了门房告诉武亮,说我们不在,出去帮主家办事儿去了,他也没有纠缠,还托门房给我和来娣捎了些点心,那点心可真甜啊,我在家里从来没有吃过。”

    武招娣叹气,“从那以后,他就时不时地送些东西,来娣虽然骂他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可我知道,来娣心里也软了,也挺高兴的,到底是我们的弟弟,是亲人,又过了有小半个月,武亮居然登门求了岑家的管事,说是赚了银子,想把我和来娣赎回去,我和来娣一听就愣住,管事是好人,岑家主家也确实不是那等刻薄人家,见他心诚,管事就告诉上面,上面也发了话,只原价要了八两银子,这一年来我和来娣吃喝用度都没算,就让赎身出去,还让我们把这些日子的赏赐,自己攒的私房一并带走,我真高兴啊,来娣终于能出去了,以她的聪明,还有我攒下的银钱,说不得真能送她去读书,武亮那孩子瞧着也改好了,不像以前一般只知道吃喝玩乐,还知道心疼姐姐,到时候我们一家子在一块儿,一定比以前过得好,来娣到是犹豫,可她也高兴,她心气高,当丫鬟也当得憋屈,能自由自在地离开,那是她日日夜夜期盼的事儿,我们姐妹终于还是跟着武亮走了。”

    “可是,可是……”

    武招娣忽然崩溃了一样,嚎啕大哭,身上的黑气又开始膨胀,连脸也扭曲。

    红尘不得不又给了她泼了一杯符水,她才安静下来,痴呆地看着地面,声音也飘忽不定。

    “当天晚上,武亮说要给我们去去晦气,去酒楼准备了一大桌美味佳肴,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吃着吃着,我们姐妹就睡过去,第二天一早,睁开眼睛,我们两姐妹已经在青楼里了。”

    大团的黑色雾气从眼眶里滚出来,武招娣缩着肩膀,抱着胳膊瑟瑟发抖,充满恐惧。

    “我和来娣都吓坏了,宛如晴天霹雳,这才知道武亮把我们赎出去,居然是为了把我们卖了……我和来娣拼命求老鸨,希望她能放了我们,但那又怎么可能?除了被暴打,被欺凌,别的什么都得不到,来娣倔强,说什么也不肯从,青楼那些人把她打得遍体鳞伤,打完了上药,伤好了继续打,我拼命拼命地护着她,可怎么又护得住,最后,最后老鸨没了耐性,把我们,把我们……”

    武招娣几乎说不下去。

    “再后来,我就认了命,可来娣一天比一天憔悴,一天比一天麻木,没办法,我只能每天想办法应酬那些客人,假装变得乖顺,抽出时间来照顾妹妹,给她读书,帮她找些纸张出来让她画画,偷偷告诉她,我们还有希望,虽然现在在绝境,但我们也许能逃出去,也许能攒下银子赎身出去,到时候两姐妹一起生活,日子总能过的,妹妹也渐渐恢复了精神,也学会了假装收起自己身上的棱角,学着其他人的模样,主动去招揽客人,服侍那些恶心人,把所有的血泪都藏在肚子里,老鸨觉得我们和其他人一样变得识趣,也就多多少少放松了警惕,可是我家来娣是死也不肯留在这等地方的,她每一刻都想着逃走,一天也不愿意在那种地方多呆,她一直找机会,其实我和她都明白,想赎身的可能不大,老鸨不会肯做亏本的生意,我们要真想赎身,怕是得攒够了我们至少十年能赚到的钱。”
正文 第四百五十八章 绝境
    &bp;&bp;&bp;&bp;武招娣的声音一点点变得麻木,连表情也收敛了,这种麻木看在众人眼中,却比她崩溃还让人心酸,即便是不大懂人情世故的小荷,都从屋檐上一跳而下,拿了条帕子想递给她,帕子从武招娣的手掌穿过,落在地上,众人心里都是一咯噔。

    一瞬间,她又激动起来:“仙师,你救救来娣,救救我家来娣!求求您了!”

    红尘皱了皱眉:“来娣在哪儿?”

    “我,我不知道。”

    武招娣使劲抓自己的头发,“那地方我不认得,我死了以后浑浑噩噩,一直到最近才有知觉,不行,我要救她,我要救我妹妹!”

    眼看着她身上的黑雾越来越多,红尘抬手打过去一张符,直接把她收起来,带着人出门上车才把她放开:“你不知道,我也许能找到,不要急。”

    武招娣一愣,双目含泪,盈盈拜倒。

    红尘只让铁牛赶车,并不说去哪儿,转头冲武招娣道:“你继续,究竟怎么死的,说的越详细,我能看到的东西越多,越能找到你妹妹。”

    武招娣垂泪点头,陷入沉思中。

    “一日复一日,我们逃不了,青楼里对新人的管制很严苛,我们别说独自出门,就连房间的门也不能轻易出去,每日唯一有一点儿放风的机会,也有几个打手跟前跟后,寸步不离。来娣始终不肯放弃,她天资极高,自己学会了画画,一有空就画周围的环境,赚了钱贿赂小厮和打手们,悄默声地探听消息,有时候晚上她会在我身上哭,说是受不了了,哪怕拼一次也要逃走,我心里害怕,嘴里却不说出来,也不劝她,要是连这点儿心气都没有,我的来娣哪里还活得下去?”

    “可是暗地里我却想,要是有人能给我们赎身就好了,来娣不喜欢,觉得就是被赎了身,也不过是从一个地狱,沦落到另一个地狱,但只要能出去,总比留在这地方逃出生天的机会更大些,我这么想,就变得积极,也不为了藏着我们姐妹这张脸就故意扮丑,我和来娣长得都很好,以前不知道,到了青楼里反而知道了,没多少人比我们更美,有时候美貌也是武器,终于让我相中了一个目标,那是个家境瞧着富贵的读书人,我注意观察过,他人很好,虽然到这地方来,却好像不是来寻花问柳的,对待女人也很客气,出手大方,很有正义感,有一次他的同伴折辱一个青楼女子,他还出面说和,没让那个女子受到太大的屈辱,我当时就想,也许这个人能帮助我们,我虽然害怕,但为了妹妹还是敢冒险的。”

    “我努力和这个公子哥儿拉上关系,他自称姓王,大概是假的,他不太喜欢说自己的事儿,这也正常,通过我的努力,我们渐渐熟悉,他说他不想去那种地方,就是家里人觉得他年纪大了,可是一点儿见识都没有,为人木讷呆板,不通人情世故,就让他到这等地方长长见识……”

    “他看起来那么纯良,是个好人,我和他很谈得来,他喜欢问一些家长里短的话,让我特别轻松,不用应付别的客人,不用让人欺负,我对他的观感也越发好了,熟悉以后,就一咬牙,把我和来娣的故事告诉他,他果然很同情,也义愤填膺,我们商量了许久,他说他没有那么多钱给我们赎身,但是他有一些朋友,个个都是武功高强的江湖侠士,好打不平,就和我约定好,找到机会将我和来娣救走,他知道有一个小角门,平时只有一个老头看着,这地方晚上反而不好行动,白天比较方便。”

    “我真得特别紧张,也特别激动,这个机会我一定要把握住,绝对不能放手,来娣也一样,她快受不了了,那天我们表现得特别顺从,就是有客人让我们两姐妹一起,一起伺候,也没有反抗,终于熬过去,等到了约好的时间,我们出逃之前,做了很多最坏的打算,没想到居然很顺利,对方果然如王公子所言,身手很不错,对于环境也熟悉,顺利把我们姐妹偷渡了出去。”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天看到外面的街道,行人,即便还没有逃远,来娣就哭得满脸是泪,我们坐在马车上,不敢向外面看,来娣一个劲儿地说,她攒下钱了,她要读书,就是找不到先生来教,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上女学,她也要自己买书读……”

    武招娣整张脸都陷入黑雾里,一团一团的黑气弥漫,“……可是,我们都被骗了。”

    她声音里充满绝望,就是林旭也不禁感到有些冷,伸手搂住红尘的肩膀,让她离眼前的黑影远一些。

    红尘叹息。

    在大周,风尘女子有很多,大部分到都有自己的苦衷,真正只为了不劳而获,为了赚钱就从事这一行的女人,凤毛麟角,毕竟是这样的环境,女人们一旦沦落风尘,那这一辈子也就彻彻底底地完了,想从良太难。

    那么多女人,人人有自己的悲惨,多少花样年华的女孩子年纪轻轻就衰老颓废,像鲜花一般枯萎凋零,武招娣姐妹的悲剧,并不是多么新鲜,但是,因为她们姐妹的不认命,连红尘也不得不说,这两姐妹要是能遇见个好人,得人帮助,逃脱苦难,那该多好。

    可是很明显,武招娣姐妹渴望的救赎,又是一场灾难。

    “……那些人根本不是我们以为的好人,他们不放我们走,把我们身上的银子都搜刮干净,还把我们弄来了京城,一路上,我们拼命想逃走,他们就打我们,饿着我们,不给吃饭,到了京城,我们被送到一个地方,那地方黑漆漆的,里面有很多女孩子,年龄有的比我们还小,长得都漂亮,之后就有一批可怕的人来欺负我和来娣,我们怎么也反抗不了,那些人都是疯子,都是变态,以折磨人为乐,他们拿绳子吊着我,打我,扎我,还用火烧,把我拴在木头上,不给我吃喝,我拼命忍着,只想着我妹妹,再之后我就得了病,身上开始腐烂,到了这地步,那些人反而不折磨我了,天天给我灌一种药,药特别腥气,喝了之后我就觉得五脏六腑都在燃烧,我终于快死了,临死也没看见来娣,他们把我收拾干净,给我穿上漂亮的衣服,鞋帽也都是簇新的,抬着我出去,进了一座山里,好像进了个山洞,然后我就死了,什么都不知道。”

    马车内良久的沉默。

    红尘仔仔细细地观察武招娣,连她身上遮遮掩掩的伤口也不放过,神色凝滞,半晌才道:“你说你遇见的那个王公子,是不是徐宁?”

    武招娣满脸茫然。

    “就是你跟着进林家大门的那个男人。”

    她浑身颤抖,咬着牙,半晌才点了点头:“我一醒就看见了他,他手里拿着我的鞋子,那是我死时候穿的,所以我就跟了上去”。她其实一开始特别害怕,怕红尘怕得厉害,毕竟仙师好像是……王公子的亲人。

    要不是她信了王公子的话,也许她不会死那么早,也许来娣也不至于备受折磨,就是在那青楼里待着,再待个几年,总还有活着逃出去的希望,但她遇见了王公子,一切都完了。

    林旭皱眉:“徐宁是怎么回事?”

    “暂时还不清楚,先去看看情况,要是来娣还活着,就先救人,这件事不急于一时。”

    红尘轻声道。

    即便徐宁真有问题,他在林家呆了这么长时间,看着也不像是要马上害了林家的样子。

    再说,林家那是什么地方,林家人都是些什么人,也是能轻易害得了的!

    “我早就奇怪,林家并不好进,如果不是武招娣和徐宁结下因果,她可能还没进来就灰飞烟灭了。”

    红尘轻轻一笑,看向林旭,“林家上下都被兵戈之气覆盖,诸邪不侵呢。”

    武招娣懵懵懂懂,她这会儿什么都不理会,只想着自己的妹妹。

    马车在红尘的指挥下,没多久就出了城,进入山路,山路弯弯曲曲,走起来很困难,不过红尘在车内,就好像长了眼睛似的,总能让马车找到最好的路,就连藤蔓杂草,似乎也不会缠住轱辘。

    “停!”

    走了许久,红尘终于叫停,一行人下了车,面面相觑。

    这一片山十分奇怪,草木枯萎,脚下的土地干裂,周围灰扑扑的,一点儿生气也没有。

    红尘带路,拐了个弯,站住停了停,深吸了口气伸手把石壁上一些藤蔓扒开,里面居然是个山洞。

    林旭他们当前一步,把红尘护在后面,才点燃了火把向里面一扔,火把进去没多一会儿,就慢慢熄灭,但借着火光,众人还是看到了里面的情形,一时间所有人都抽了口凉气,铁牛这么个粗豪的汉子,也忍不住哆嗦了下,使劲搓自己的肩膀。

    “来娣,来娣!”

    武招娣拼命地喊,人却吓得瘫在地上,连飘都飘不起来,根本不敢靠过去。

    整个山洞里血腥味,臭味扑鼻,有很多具尸体,具体有多少一时也数不过来,可是密密麻麻的样子,实在让人瘆得慌。

    那些尸体都是女子,穿着打扮非常讲究,衣料很好,都是上等的料子,样式有些陈旧,是前朝的样式,摆放的姿态也各异,有的立着,有的坐着,有的还挂在石壁上,全部都是喉咙被割断,四肢骨折,遍体鳞伤。

    甚至……红尘闭了闭眼,还有人被送来的时候,是活的,没有死!

    他们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还有女人睁着眼睛,胸口微微起伏,身体蜷缩,手指都秃了,使劲抓在石壁上面,画出一道道的血痕。

    林旭就不自觉向前跨了一步,让红尘一把拉住:“里面有尸毒,还不能进。”

    “……也许还有活人。”

    他刚才好像看到一个女子的身体在抽搐。

    “再等等。”

    红尘的脸色有点儿白,让人找了柴火,在洞口点火,又撒进去很多药粉。

    风狂吹,吹入那个可怕的山洞。

    山洞里似乎发出一阵阵的咆哮声,又有一阵阵的哭嚎,所有人都不说话,直到火熄灭,红尘向前走去,林旭他们才赶紧打着火把走到最前面。

    洞窟内的情形比在外面看更吓人,罗娘和小严甚至不敢探头,屏住呼吸。

    “来娣,来娣!”

    武招娣怕得发抖。

    这是个连鬼都怕的地方。

    但她一眼看到前面一具尸体,就疯了似的飞过去,围着那具尸体转来转去,伸手触摸,可她根本碰不到自己的妹妹。

    来娣已经死了,尸体僵硬,在这样的环境下变成这副模样,至少有十来天的时间。

    武招娣一下子瘫软成一团,再也没有力气,随时要化为虚无,她本来就不该存留在世上,唯一的执念只有自己的妹妹,她想救下妹妹。

    “妹妹呢,来娣为什么不在?为什么不来见我?”

    要是来娣也死了,她们姐妹才应该团员。

    红尘沉吟片刻,没说话,只是把她收起来,稳固一下神魂,四下看了看,冷声道:“放火烧!”

    林旭一愣。

    “一刻也不能留,等不及让官府验尸,放火烧吧,没有活人了。”

    红尘面无表情。

    林旭没多话,点了点头,所有的尸体都被红尘洒了药粉,然后覆盖上枯草,放火焚烧。

    大家站在洞口就这么看着,烧了许久许久,红尘还让铁牛搬来巨石,把洞口给封住,举目望着山里许久,冷声道:“走,回去问问徐宁,他怎么得到的武招娣的鞋。”

    林旭难得黑了脸,更可气的是,那个徐宁半夜三更,竟然把鞋送给自家堂妹!

    一路上再也顾不上说话,一路直奔林家,到了林家,林旭先去珠姐儿那,直接就问:“徐宁给你的那双鞋在哪儿?拿来。”

    三婶正和珠姐儿一块儿做女红,闻言怔住,诧异道:“什么鞋?”珠姐儿脸色通红,焦急地抬头,连声道:“哥哥不要误会,我不是,不是……”

    “别急,我知道。”

    林旭也知道自己失态,深吸了口气,缓和脸色,“乖,先把那鞋拿来给我。”
正文 第四百五十九章 压力
    &bp;&bp;&bp;&bp;三婶都被林旭给吓到了,虽然和林旭接触的不多,可是自家这个侄子的性子,她多少清楚些,今天竟这般着急,必然是有麻烦事发生。

    珠姐儿脸上尴尬的不行,张了张嘴想解释,却又解释不出来,她本就不是口舌灵便的女孩儿,只能期期艾艾地从床底下把那双特别漂亮的绣鞋拎了出来。

    红尘没让林旭用手接,自己取了帕子垫着接到手中,对着烛光仔细看。

    三婶和珠姐儿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半晌,红尘神色更严肃,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一点一点挑开鞋面上的绣线,也不知是怎么一抽,居然抽出一条完整的长线来,绣线是暗红色,乍一看有点儿像在血里面浸泡过的一般。

    “给我盆水。”

    林旭招呼一声,让下人打了盆水,绣线一进水盆,登时融化,一股子浓郁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林家的主仆顿时捂住鼻子后退,面上忍不住露出惊色,尤其是珠姐儿,更是大吃一惊。

    红尘到是松了口气:“还好,应该没成气候。”

    她自己端着水出门,让人在墙角挖了一个大坑,把水扣掉埋上,又烧了一张符纸,拍拍手冲着一群紧张兮兮的人笑道:“不用担心,这双鞋应该是鬼物用来迷惑人的东西,能勾人魂魄……”

    一句话,珠姐儿的脸色更差,红尘连忙又道:“处理掉就没问题了,我看那鬼物虽有些年头,到也不算厉害,应该是自己行动不便才会耍这些小花招。”

    林旭干脆把武招娣姐妹的事情,详详细细地跟林家众人说了一遍,连珠姐儿都没瞒着,到把珠姐儿吓得不轻。

    “表哥怎么会是那等人?”

    其实她和徐宁之间还没有暧昧关系,最多也就是有些好感,很正常,徐宁长得好,又是自家亲戚,平时温文尔雅,稳重大方,对珠姐儿姐妹也特别关怀。

    珠姐儿到底是到了年纪,心里肯定不可能一点儿都不想自己的未来,眼前有这么一个各方面都很不错的表哥,会动点儿心思也无可指摘。

    不过她一向懂事,林家家风也正,并没有和徐宁私定终身的意思,甚至也没有说开过,最多有那么一点儿憧憬罢了。

    这会儿听了红尘的话,徐宁被怀疑诱骗女子,她不心惊肉跳才奇怪。

    三婶也皱眉:“一定是弄错了,徐宁那孩子从小到大都挺稳重懂事,不可能干出这等丧心病狂的事情来。”

    红尘也不敢百分百确定,不过,这双鞋总是真的。

    三婶沉吟片刻:“走,我们直接去问问徐宁,那小子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我一眼就能分辨,要不关他的事也就罢了,如果和他有关……”

    那这个人绝对不能留!

    三婶嫁进林家多年,也是林家人的性子,杀伐果断,恩怨分明,对恶人绝不容情。

    不过这事儿没必要现在就告诉老太君,老太君年纪大了,还是少操些心比较好,作为晚辈,不能为她老人家分忧反而要给老人家添堵的事儿,林旭也做不出来。

    一行人连同珠姐儿,起身向着外院走去,一路上珠姐儿都有点儿紧张,心绪不宁。

    三婶到是镇定自若,拉着她的手轻声道:“好孩子,这人的一生啊,要度过无数个坎儿,你一咬牙,一坚持也就过去了,可你要自己让自己过不去,那就真一辈子都过不去,咱们大家伙这些年吃的苦受的罪难道还少?眼下一切都在好转,千万别为了不值得的事情自己为难自己。”

    “……我知道了,婶婶放心。”

    一行人刚到外院,还没到徐宁住的地方,就见几个小厮神色慌乱,匆匆跑动。

    三婶还没问,这帮小厮一眼看过来,急声道:“三夫人,表少爷疯了!”

    话音未落,就听见屋子里传来凄厉的惨叫声。

    红尘皱眉,冲上前去,小荷抢先一步,一脚踹开门,就看见徐宁披头散发,满脸狰狞,眼睛通红,在屋子里横冲直撞,手里还拎着个小丫头甩来甩去,那丫头眼睛紧闭,显然已经昏死。

    在徐宁对面还站着一个年轻男子,手中拿着一把桃木剑,神情严肃,一看大门洞开,转头厉声道:“都退回去,不要进来,徐公子被邪物附体,会伤了你们。”

    红尘和林旭面面相觑。

    三婶愕然:“小通?”

    那个年轻男子满脸严肃,嘴里念念有词,一伸手挥动桃木剑,剑上一道黄光,刺在徐宁的身上。

    “嗷嗷!”

    徐宁脸上登时更加狰狞,痛苦不堪,手里也抓得更紧,他手中的小丫头眼看就要翻白眼。

    年轻男子也有些不忍,却一咬牙,嘴里念念有词:“为了不让鬼物为祸人间,牺牲个把人也是没办法的,小姑娘,你去了地府千万跟阎君说清楚,我夏通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人间正理……”

    红尘:“……”

    林旭也直翻白眼。

    三婶更是皱眉:“胡说什么,快救救桃儿。”

    红尘叹气,冲小荷使了个眼色:“救人!”

    小荷一个健步冲过去一手劈在徐宁的脖子上,一手抢人。

    那个叫夏通的急得满头大汗:“快回来,别捣乱,你们这帮普通人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不是你们能对付的,赶紧走吧……”

    小荷没想到自己这一下竟然真没把人劈昏,只是让徐宁踉跄了两步,不过他也没理会后头那人叽叽歪歪,手明眼快,又朝着肚子上重重打了一拳,这下子,徐宁晃荡了晃荡,把手里的人扔下。

    不知道这个家伙是从哪里来的力气,可以说力大无穷,小荷累得浑身是汗,才把他制住,拿小儿臂粗的绳子捆起来,从头捆到脚,绑好了扔到地上。

    “呼,好家伙!”

    红尘都紧张地出了一身汗。

    三婶和珠姐儿看得目瞪口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徐宁翻着白眼,张着大嘴,口水横流,一脸痴呆加疯狂,三婶半晌支吾了几声:“这小子不会是……是真被鬼上身了?”

    夏通满脸严肃,瞪了小荷一眼,怒道:“他确实被鬼物附体,你这么捣乱,万一让他逃走,到时候导致生灵涂炭,你负得起责任?三夫人,你听我说,这个鬼物不一般,连我的法器都对付不了他,他不是你们能应付的,还是赶紧离开……”

    三婶被他念叨的头疼,转过脸去看红尘。

    红尘这会儿也没工夫听,皱着眉走过去。

    夏通吓得脸色都白了,大声吼:“别过去啊,小心被伤了,那可是个鬼物,力大无穷的,不能碰!”

    红尘充耳不闻,弯腰使劲掰开他攥紧的拳头,众人一看都不自觉侧头,不忍目睹。

    徐宁的手心里血肉模糊,都是焦黑的痕迹,还有黑线组成的奇怪图案,而且不知是不是错觉,大家都觉得那焦黑的痕迹在沿着他的胳膊蔓延。

    红尘愕然,又让小荷脱了对方的鞋子,脚上居然也有。

    夏通愕然:“啊?这是什么鬼东西?”

    “这是鬼契。”红尘皱眉。

    “啊?”

    “就是说,这家伙和鬼物签下了契约,现在大概是契约没有完成,或者说是他想反悔,所以遭到反噬了。”

    想了想,红尘叹气,“是他自己签订的契约,除非那鬼物肯解除,否则我也没办法,不过这种契约有违天道,不是正经通过阴司签订的,如果通知鬼差,那签订此契的鬼物会被打到魂飞魄散,当然,即便如此也解除不了,徐宁同样会死,连魂魄都留不下来。”

    看到这玩意,她也吓了一跳,不过最近各种邪术见得多了,到没有一开始那么惊讶。

    人都能不顾后果地使用各种禁术,鬼物什么都不怕,不管不顾,用出这等手段也很正常。

    三婶愣愣地没有说话。

    珠姐儿眼中也闪过一抹心难过。

    红尘怀里的符纸跳动的厉害,武招娣变得特别活跃,叹了口气,安抚地拍了下武招娣,轻声道:“别急,我来问问。”

    想了想,红尘轻声道:“这样吧,我先把徐宁救醒片刻,让他告诉我们详情,再看怎么计较。”

    这边低声商量,夏通站在后头,左思右想也想不明白:“什么鬼契?什么东西?他怎么不动了?鬼上身不该是一条绳子就能捆得住的?徐宁,徐宁?”

    红尘嫌他碍事,小荷过去一提溜,提溜着这家伙扔到后面去,夏通气得脸上发红,却还是一脸紧张地道:“喂,喂,三夫人,你们还是听我一言,交给我处理,我和徐宁也算相识一场,而且我是灵师,你们是普通人……”

    三婶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连红尘都被这小子给逗乐了,他还好意思说自己是灵师,说白了,他浑身上下也就那把桃木剑还能看,一点儿灵气都无,眼力也不行,正经的灵师一看红尘,就知道她是什么人,要知道,即便红尘如今有意收敛,不像以前一样那么灵气外漏,但明眼的灵师还是看得出她一身的灵光,就算摸不清楚她的修为如何,怎么也不至于被当成普通人。

    这个夏通大概是不知道从哪里得了把法器,自己瞎看了几本书,要不就遇见过类似鬼物附体一类的事儿,到把自己当成个人物了。

    此时没时间陪他玩,红尘让林旭帮忙设坛,顺手拿了香向上一举,香便无火自燃。

    “时间有限,一切从简。”红尘深吸了口气,“有请各方土地,与我协力,共守一片净土!”

    话音落下,房间里就仿佛亮了亮,不是特别明显,众人只觉得身体一轻,好像特别轻松。

    红尘点点头,收了香,叫上小荷过去把徐宁拎到椅子上放好,才把香往他鼻子上凑了凑。

    不多时,徐宁迷迷瞪瞪地转醒,看见周围的人还有些迷糊,随即脸色大变,惨白如纸。

    三婶皱眉:“到底怎么回事?”

    徐宁咬着牙,一句话也不敢说,瑟瑟发抖,似乎特别害怕的模样,红尘摇头,直接从怀里取出符纸,一抖搂,武招娣就出现在半空中。

    “啊!”

    夏通一声尖叫,随即捂住嘴,其他人都扭头看他——三婶和珠姐儿本来也被吓了一跳,结果让夏通这么一叫,恐惧到是平复了,只是看向红尘。

    红尘简单解释了句,这就是武招娣。

    因为刚才听了武招娣姐妹的故事,三婶她们到是对她特别同情,减少了几分害怕。

    这会儿武招娣的样子也不似一开始那么恐怖,至少脸已经恢复如初,身上的黑气也少了很多,只剩下薄薄一层。

    到是徐宁看到武招娣,浑身抖成一团,嘴里呜咽,终于承受不住,泪如雨下:“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呜呜,我不是故意的,我是被骗了,被骗了……”

    不用红尘继续追问,几乎要崩溃的徐宁才像倒豆子似的,把一切都说了。

    这一次来京城,他是为了考京城的书院,可是天晓得这京城书院有多么难考!

    京城那么多的才子,外地还有一帮天才涌进来,他一个小小的书生,就算自我感觉良好,以前在家乡也让人家称呼一句少年天才,可是到了天子脚下,那也是泯然与众了,家里爹娘对他寄予厚望,兄弟姐妹们一心认为他来到京城,眨眼就能考上书院,马上就能科举及第,当了官改换门庭,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奈何一日复一日,他发现自己背书背好多遍,过两天不复习又要忘,可是人家别人背几遍就记得牢牢的,他发现自己和别人聊天,连对方说什么都不知道,人家十几年来博览群书,可自己连书名都不知道,这下子他才明白,原来读书真的不容易,原来考书院不像他想的那么简单。

    “我在家里豪言壮语,说我一定能考上京城最好的书院,一定让我爹娘过上好日子,可是现在一读书,我连两个表妹都比不上,她们懂的东西都比我多,更别说其他人,就这个样子,我怎么可能考得好?”

    徐宁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三婶忍不住蹙眉,没想到他压力这么大。
正文 第四百六十章 后悔
    &bp;&bp;&bp;&bp;珠姐儿的脸上到露出几分不可思议。

    “可是,明明表哥你,你……”明明你表现得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在家里也时常说自己学习很轻松,交际面广,交到很多朋友,一定能顺顺利利地考上好书院的。

    这句话吞回肚子里去,珠姐儿叹了口气,耷拉下脑袋闭上嘴。

    徐宁恍恍惚惚,似乎完全没看到住她异样的眼神:“住在林家,林家上下都觉得我一定前程极好,来往的那些人也都羡慕的不行,说我将来有林家的人脉,加上自己的本事,从书院出来肯定能科举及第,为官做宰。”

    三婶有些懊恼,苦笑道:“看来也有我们的错,我们给了你很大的压力。”

    为了让徐宁在家里不让人轻慢,家里人对他都很看重,也一直表现得对他信心满满。

    她和弟妹偶尔见一见以前的老朋友们,每次都夸赞这孩子,不说把这孩子给捧到天上去,也表现出足够的重视,却没想到,有时候过分看重也会造成损害。

    红尘皱眉,她可一点儿不觉得三婶有哪里做得不好,也不觉得林家对这小子好有什么不对,难道整天打击他,或者不闻不问,他就能毫无负担了?恐怕到时候这人更是满心抑郁,又要想出各种借口直接恨上林家来。

    再说——他那双鞋拿回家,想害的可是珠姐儿,是林家的小姐!怎么着,林家对他千好万好,他就这般回报?只凭这一点儿,便是现在弄死这家伙,林家都没必要惋惜。

    “行了,请你说重点。”红尘声音冷冽。

    徐宁低着头,不敢看林家的人,更不敢看武招娣,整个人缩成一团,声音哑的厉害:“那天我,我碰见了时任,心情很不好。”

    三婶愕然。

    时任他们都认识,也是林家熟人。

    时家以前就和林家交好,一直到林家出事,也没落井下石断了关系,小辈们还经常有来往,虽然低调了些,可比起那些一见林家落败就倒打一耙的人家来说,时家算得上有情有义了。

    也是时家的家教好,一家子都是满身傲骨,从不为外物所迷,也因着这个,即便他们家的人天资出众,个个都是读书的好材料,在朝堂上却没什么势力,但凡有哪个子弟当了官,不是在翰林院的清水衙门里头,就是做了御使,想干旁的,一准儿没几年就气得自己去官远走,要不是家里底子厚,朋友多,恐怕就不只是丢官罢职的事儿了,这些年来,时家已经罕有人在朝堂,也许过不了几年,京城就要遗忘他们家。

    没想到近些年却出了一个时任。

    时任是时家三房的小少爷,小时候也看不出什么,就是比平常人机灵聪明,但也调皮捣蛋,经常把自家爹娘还有兄弟姐妹气得恨不得抄起烧火棍打死他了事,奈何这小子嘴巴也甜,闯了祸往长辈身边一躲,三言两语就哄得祖父祖母宠着护着,从没吃过亏。

    没几年时任长大了,长得相貌出众,温文尔雅,而且特别聪明,可以说过目不忘,过耳成诵,从小那些书本他看一遍就记得清清楚楚,多看几遍倒背如流,小小年纪就中了举人,要不是他性子跳脱,家里人压着他再多沉淀沉淀,估计得一个进士也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徐宁的脸色千变万化,时任现在和他在一块儿读书,是时家的家学。

    他那么努力,还是看不到希望,时任天天瞎玩,今天去听个曲儿,明天去逗逗猫猫狗狗,可他什么都会,还一副特别大方的模样,家学里谁想问什么问题,他就给解释得清清楚楚,好多时家的族人,还有在时家附学的那些人都捧着他,特别崇拜他。

    因为徐宁是林家的表少爷,时任对他也不错,时常会把自己的书本借给他用,但是,一天天下来,徐宁觉得自己哪里都不得劲,看见时任就心里蹿火,偏偏还不能表现出来。

    “我讨厌他,可我凭什么讨厌人家?我连说也不能说,那天他又把自己的书给了我好几本,说可能以前的都看完了,这些看完了还可以管他借……我看不完,我根本就看不完,也记不住,更看不下去!”

    徐宁整个人都暴躁起来,“我那天特别难受,借酒消愁,喝了好多的酒,整个人浑浑噩噩的,忽然想出城去看看,京城这地方和我气场不和,呆着难受,我走着走着,就进了山,还特别倒霉,碰见几个劫道的,我很害怕,正想着破财消灾,没想到忽然起了一层雾,接下来我就昏了过去。”

    他脸上露出几分恐惧,小声道:“然后我就看见了那东西,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它跟我说,知道我的心愿,我想考上京城最好的书院,它答应我,如果和他签订契约,那他就愿意帮我弄到书院的所有考题,保证考试时顺风顺水,一点儿差错都不出……我一时害怕,就答应下来。”

    听他说到这儿,三婶的脸上露出几分不可思议来。

    红尘也忍不住嘴角抽搐——就这个?这是她见过的,最不公平的契约。

    珠姐儿只觉得自家表哥简直是个大傻子——这得有多大的执念,才能想着走这等捷径去书院,可是去了书院以后呢?敢情他以为考进书院就没事儿了。

    “眼下京城所有的书院都是末位淘汰,考得不好,只有三次机会补考,三次不好,直接走人。”

    林旭苦笑。

    徐宁却好像听不见,眼睛通红,使劲抓自己的头:“你们不懂,你们不懂,我没办法的,我是没办法了……要是我不答应,我肯定会死的,一定会死,就是那东西不杀我,还有其他人在,那几个要抢劫我的人肯定会杀人灭口。”

    “行了,既然是契约,对方要你做什么。”红尘冷声道。

    徐宁轻轻抬头,迷迷瞪瞪地道:“它想要几个女人,每月给它送几个,有些要求,容貌,气质,生辰八字什么的,一开始也不是特别严格,只要是年轻力壮的女子便足够,不光是我,其他人都签订了契约,要一起为它做这些事……”

    房间里一时安静下来。

    徐宁呆呆地道:“我考虑过的,良家妇女不能祸害了,青楼里的那些女人就无所谓了,反正她们那些人出个什么事儿也没什么人关注,我只是个文弱书生,那个东西要求处理那些女人的手段很暴力,我做不来,大家商量好,我负责物色,一开始还有些生疏,后来就慢慢熟悉了。”

    武招娣浑身发抖。

    红尘也无语。

    徐宁似乎并不觉得怎么愧疚,声音渐渐平稳:“那些女人挺好诱拐的,我先选定目标,就去光顾她们,和她们聊天,慢慢熟悉起来,然后联系那边的人动手,从没出过差错。”

    他那么平淡。

    武招娣的双眼紧紧地锁定他,这个人……他做了那么恐怖的事,把她和来娣推入了深渊,可是他却毫无愧疚,一瞬间,武招娣的指甲疯狂地变长。

    “啊啊!”

    一直躲在一边不敢露头的夏通吓得脸色雪白。

    红尘叹了口气,还是拦了武招娣,这会儿杀了这个家伙又能有什么用?要他死,起码也要让他把话说完。

    武招娣被拦着不能动,却是浑身黑气直冒,满面狰狞,怒吼:“你个混蛋,我诅咒你,你下十八层地狱,你还我来娣,还我来娣!”

    徐宁愕然,一抬头就对上武招娣充满仇恨的双眼,登时吓得他两股战战。

    红尘打出一道气,平复武招娣动荡的魂魄,冷冷看着徐宁:“你也许看不起青楼女子,认为她们可以随意轻贱,但是在我看来,你更肮脏,至少她们还是活生生的人,还知道什么叫恩义,你呢?你现在害到珠姐儿头上,难道不觉得羞耻?”

    徐宁浑身一颤,终于露出破败的表情,脸色涨红,连看也不敢看三婶和珠姐儿一眼,眼泪啪嗒啪嗒流下,大声哭嚎:“我后悔了,那天我去了那地方,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了一样,竟然还敢去……它,那个东西说对那些女人很不满意,说我越来越敷衍,弄的都是些劣等货色,要我马上给它一个顶级的,最好的,我浑浑噩噩地出来,手里就拿着那双鞋,紧紧攥着,我吓了一跳,当时就把东西扔了,可是等我一回家,那双鞋居然还在我的怀里,就在我怀里待着,我试过了,我烧过它,扔过它,把它扔得老远,可都没有用,它死死地缠着我,一步也不肯离开,我就偷偷,偷偷去问了,问了朋友。”

    说着,他忍不住转头看了夏通一眼。

    夏通没吭声,耷拉着脑袋,连耳朵都垂下来。

    “我问一个朋友,如果遇见这种事应该怎么办,他说,那样的话,只能给那东西找一个合适的主人……我就鬼迷心窍了,把它给了珠姐儿!”

    一抬头,见到三婶惊骇的表情,徐宁哭道:“我后悔了,这两天我特别后悔,也特别害怕,我想告诉珠姐儿,可我又不敢,我真的悔啊,我恨自己为什么要去山里,为什么要碰到那东西,为什么要和那东西签契约,我想反悔,我不想干了,我真不想干了!呜呜呜。”

    红尘面无表情,冷冷地道:“怪不得鬼契会反噬,你一旦心思动摇得厉害,鬼契自然会惩罚你。”

    徐宁脸上闪过一抹害怕,到真像是特别后悔的模样,只是不知道他后悔的是自己的反抗,还是自己没有坚定到底,认认真真地去完成契约。

    红尘这会儿也不在意他怎么想,冷声道:“带我过去?”

    “去,去哪儿?”

    “去你见到的那东西那儿。”

    徐宁浑身发抖,欲言又止,红尘冷笑:“现在怕已经晚了,走吧。”

    三婶她们都有点儿担忧,张了张嘴却只是叹息道:“小心点儿,自己的安全最重要。”

    徐宁没办法,只能垂头丧气地跟着红尘出门,又上了车,马车一走,红尘向后看了一眼,就见到一开始在徐宁那儿捣乱的那个夏通,居然也灰溜溜地跟出来,骑上马跟着。

    林旭扫了一眼:“他是灵师?”

    “……不是。”红尘皱眉,他们现在要去的地方挺危险,多这么一个人可不是好事儿,这人胆子似乎不是很大,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敢跟上来。

    林旭挥挥手,他身边就有人过去问话,后面纠缠了一会儿,夏通还是没走,还是跟着。

    “那家伙死活说是他学艺不精,误导徐公子,非要将功赎罪,属下看他目光闪烁,想来是另有隐情。”

    红尘无语,半晌道:“算了,随便他。”事实上这会儿恐怕那鬼物已经开始察觉不妥,说不定警觉起来,最好快点儿结束这一切,没时间跟闲人纠缠不休。

    一路去往山中,山路越发崎岖,到后面红尘一行人都开始步行。

    林旭看了浑身一点儿精气神都没有的徐宁一眼,轻声道:“你居然能走这么远,也不容易。”

    红尘若有所思:“看来那鬼物有些能耐,大概是施加了影响。”要不然徐宁这样的文弱书生,恐怕不会入深山这么远。

    越走越疲惫,红尘他们还好,都会些功夫,后头夏通已经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是硬咬着牙拼命跟着,嘴里还念念有词。

    红尘也不禁失笑:“这人到有些毅力。”

    不多时,前面就起了雾。

    雾气笼罩过来,带着一点儿诡异。

    红尘还没说话,一直吊在他们身后的夏通像被火烧了尾巴似的,蹭蹭蹿到她身边,期期艾艾地道:“小,小姐,咱们不会遇见鬼打墙了吧,我听说,听说在荒野遇见鬼打墙,人多一些,阳气重一点儿还容易过去,要不然就原地不动等天亮,那个,咱们要不等等?”

    此时夏通满头冷汗,一脸的惶恐,手和脚都在发抖,显然是吓得厉害。

    红尘心下好笑:“你不是灵师?区区一个鬼打墙有什么好怕的?”

    夏通一愣,猛地挺了挺胸口,硬气地道:“我是担心你们,我才不怕!”
正文 第四百六十一章 调戏
    &bp;&bp;&bp;&bp;白雾越来越浓。

    天色也越来越阴沉,渐渐地,连月光都开始消失。

    “诸位有礼了。”

    雾气中忽然有一个特别柔细,媚入骨髓的声音传来。

    夏通猛地回过头,入目的就是一个红衣服,脸色苍白,却极为美艳的女子,头发很长,披散着……没有脚……没有脚……没有脚……

    一翻白眼,扑通一声。

    夏通一声都没坑,直接昏倒在地。

    林旭几个也被吓了一跳。

    徐宁到是满脸的懵懂,半晌才反应过来,一转头拼命想跑,可小荷伸手一拉,他就直接扑倒,让小荷一脚踩住后腰,张嘴就吃了一口浑浊的泥土,脸上黑气四射,挣扎着轻声呼痛。

    这会儿大家伙的注意力,却都不可能有一丝一毫放在徐宁身上,他是死是活,似乎也无人关心。

    红尘却特别谨慎,看着眼前这个红衣女子,目中也不自觉露出几分惊讶来,一时沉吟,竟没开口说话。

    林旭轻声问:“怎么了?”

    红尘摇了摇头,看了下红衣女的手腕,上面的图案和在徐宁手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很明显,眼前这个女子就是和他签订鬼契的鬼物,只是徐宁看到的东西,恐怕不是这样的容貌,如果徐宁一开始看见的就是这般美人,他大约也不会怕得那么厉害。

    “是它吗?”

    林旭神色凝重。

    红尘点点头:“但是有点儿奇怪。”

    “很厉害?能对付吗?”

    “厉害到不至于。”红尘犹豫了下,“也就是很一般的厉鬼,连十年的道行也没有,甚至被束缚住,不能随便离开这块儿山头,我说她奇怪……这么说吧,她身上戾气,阴气都很重,也缠着一层罪孽,但是同样有一圈功德金光,连戾气都遮挡不住。”

    就这样的功德金光,红尘觉得比自己身上有的还要厚重,起码得好几世是善人,从没有害过任何人才对,但她这样的好人,大善人,又怎么会变成厉鬼,而且还那般凶残?

    红衣女子似乎看不到红尘的打量,目光漫不经意地扫了徐宁一眼,就像在看垃圾,完全不放在心上,“真是没用的货色,还以为能使唤久一点儿呢。”

    一边说,她一边抬头打量红尘,莞尔一笑,嘴角还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来:“我知道你来做什么,我听说过你,你是个很厉害的灵师,可惜,你再厉害,现在又能拿我如何?”

    她笑得肆意妄为,轻轻扯开自己的衣服扣,露出香肩。

    林旭几个男子同时扭头,不肯再看,红尘却愣住,红衣女子的肩膀上刻着的是一个奇怪的印记,上面是一个‘天’字,下面是一个‘地’字,中间是一个‘人’字,还有一些其它的纹路。

    红尘也是想来半晌,才把这东西的来路搞清楚,应该是上古时期的印记了,代表此物或者人,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属于三界五行六道,世上一切法,只要它不愿意受,就都对其毫无作用。

    这种印记可不是闹着玩的,就是在上古,相传也只出现过寥寥几次,都是天道所赐,无论是高明的灵师,还是已经成神升仙,都不可能用得了这种东西。

    至于天道为什么把它赐下,那就说不清楚了,好像也没有具体要求,有十世善人曾经得到过,也有十恶不赦的恶人得到过,但每一个得到它的人,似乎都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只是大部分没有传出去,灵师们着力隐藏,连书上都不太敢写,对这些事讳莫如深。

    红尘无语,半晌苦笑:“仗着这东西你就敢胡作为非?据我所知,这东西的效用时间也不会很长,最多也就一年半载的,等时效已过,天罚立至,而且没准儿会翻上十倍百倍的。”

    红衣女子丝毫也没显出害怕,还笑眯眯地道:“这可不用姑娘操心,世间这么美好,我还远远没玩够,自然会想法子好好活下去,而且还要活得自由自在。”

    红尘愕然。

    “罢了,和你这个小姑娘说这些又有什么意思,走了。”说着,红衣女子转身就走。

    红尘蹙眉看着她。

    “你,你就这么放她走?”

    夏通不知什么时候清醒过来,伸长了胳膊尖叫。

    小荷轻轻一脚过去,踹得他气喘吁吁地大口喘气,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红尘也无奈,苦笑道:“我也不想,但现在是,她拿我没办法,我也拿她没办法,难道咱们还和人家在这荒山野岭,两眼相看,看个一晚上?先走吧。”

    小荷很嫌弃,不过还是提溜上半死不活的徐宁,就是他死了,让人家暴尸荒野也不大合适,怎么说都是三婶的亲戚,十恶不赦,凌迟处死,那也该有个坟头。

    夏通气哼哼的,时不时偷偷看红尘一眼,欲言又止。

    在场的都是人精,全看出这家伙心里有话,偏偏就是没人问,他自己也不肯先开口,只能一路都憋着,一直憋到山下,上了马车,他还是没吭气。

    红尘也不管,既然对方不说,自己当然不至于上赶着去追问,只是陌生人而已,没有交情。

    到是林旭回头看那座山,山依旧是普普通通的山,现在却让人恐惧。

    “难道当真不管?”

    如果是偏僻地方到也无所谓,可是离京城这么近,留下这等妖孽,实在令人不安。

    红尘沉吟片刻,笑道:“唔,我一向运气不错,可以说很好,别着急,这几天我就四下里走动走动,也许,没准儿,大概能碰到个机缘,顺手就把红衣女给收拾掉。”

    林旭:“……”

    好吧,娘子什么时候都有礼。

    先回了一趟林家,把徐宁送回去,也跟三婶说一声,徐宁大约撑不久了,他身上的鬼契,红尘压制不住,也就两三天的事儿,过了时候人必然会死。

    三婶也没说什么,看见林旭他们平安回来,就很满意。

    “徐宁……他自己招来的祸,自己受着,也怪不得别人,你们不要放在心上。”

    三婶叹息。

    自家的侄子,她当然有点儿难受,但只要想到徐宁做的那些事儿,到觉得他要是不死,那才是老天没眼。

    说了几句话,还安慰了下同样忐忑的堂妹,林旭和红尘就回了家,好好睡了一觉。

    第二日一大早,红尘果然和自己说的一样,似乎忘了山上那只厉鬼,心平气和地享用早餐,看了会儿书,还画了几幅画,小小地午休片刻,过了晌午,这才拿着幅人物画给曲名,让他派人去查一查画中人的身份。

    “生前有善名,死了十年左右,京城人士,死在或者失踪在京郊山区内的女人。”

    所有的信息就这么多,可是曲名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应下。

    林旭身边的人都很好用,从来不畏难,把画扔出去,红尘伸了伸腰,活动了下筋骨,还到静室里去呆了一会儿,然后就出门逛街。

    像她说的,她觉得自己运气很好,可能随便逛逛街,机缘就自己送上门。

    林旭也被拉着作陪。

    他到很喜欢和自家娘子出门,两个人能凑在一起,去哪儿他都高兴。

    两个人全换上轻便的衣服,看起来就和普普通通的小夫妻一样,打扮很低调,坐的车也只是一辆普普通通的原木马车,上面连漆都没有上。

    拉扯的也不是马,而是一头还算健硕的驴。

    京城说大它很大,可说小它也很小,要是红尘他们穿戴平常的衣物,再坐常坐的马车,出门之后恐怕没一会儿就被认出来,说不定会碰上什么麻烦。

    如今新天子登基,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新天子是从外头冒出来的‘野人’,即便进了京城之后有那么几个交好的官员,也有一些老臣和他关系不错,但真正的铁杆还真不算多,知道他脾气的人也少,一帮臣子们怎能不知君?就是想颂圣,拍拍圣人的马屁,也得知道圣人的脾气才好,要不一不小心给拍到马腿上,岂不是冤枉!

    红尘就成了香饽饽,荣安郡主算得上如今最了解圣上的人,和圣上的关系也是真密切,前阵子也就罢了,先帝驾崩不久,不好出门交际,如今大家伙却是摩拳擦掌,个顶个都想和荣安郡主拉拉关系。

    街上人流如织,小商小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看来皇位更替并没有影响老百姓们的生活。

    也是,小老百姓们哪里在乎上面那把椅子上坐的究竟是哪个?只要皇帝别有事没事地乱加赋税,让他们的日子能过得下去,别管谁当这个万岁,他们也都愿意呼一声明君圣主。

    红尘隔着车窗,看到外头一街的胭脂水粉,精巧首饰,也来了兴致,大约是前阵子为先帝服丧,老百姓们也不能衣红,不能戴鲜亮的首饰,把大家都给憋得够呛,这阵子街边卖胭脂水粉一类的生意都特别好,卖的也多。

    其中有几个小摊子上的珠花就特别精巧,看起来比真花还鲜艳漂亮。

    红尘取了一个小小的,只有拇指大小,连着枝叶都有的梅花别在发鬓间。

    林旭一笑,点头称赞:“人比花娇。”

    “这种破烂东西怎么能衬得起小娘子的美貌?”

    红尘刚想说话,旁边就有人轻佻地喊了一嗓子。

    林旭失笑,一转头就看到一个矮矮胖胖,皮肤黝黑,偏偏还穿了一身大红的衣裳,手里拿着把折扇的男人。

    这男人一眼都没看林旭,直愣愣地看着红尘,努力挺直了胸脯,做出一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模样。

    要不是他长得实在欠佳,又有点儿流口水的猪哥儿相,恐怕还真有那么点儿风流公子的做派。

    不过,这人可不觉得自己猪哥儿,反而自我感觉很良好,上上下下,跟称量猪肉似的瞧着红尘,吞了口口水:“小娘子,小美人,你跟哥哥我走吧,保证你下半辈子吃香喝辣,要什么有什么,有享不尽的福。”

    林旭:“……”

    红尘:“……”

    小荷也跟着来着,只是他一脸懵懂,一时间居然没有反应,也没直接上去抽那人的嘴巴,主要是他真许久许久没见有人敢调戏红尘,再说,就这么个货,他要觉得他在调戏红尘,好像挺古怪的,一时到有点儿迷糊起来。

    红尘挽着林旭的胳膊,本来想转身就走,不过走了两步,又忽然停下扭头,上下看了看这人。

    这人一看红尘扭头,立时露出个兴奋的笑容,志得意满地一伸手,好像等着红尘投入他怀抱一样。

    他身后其实有几个家丁跟着,只不过这几个家丁似乎对自家主子的德行很了解,嘴角都有点儿抽抽,面上还做出一副自家主人说的没错,任何女人一见自家主子,都给主动投怀送抱的表情。

    红尘没理会他伸出来的手,摇了摇头,叹息:“我看你最近刚招了怨气,虽然瞧着不像是你的主要责任,但是有时候老天也有点儿欺软怕硬的迹象,总喜欢先收拾的都是小角色,总之一句话,你要倒霉了。”

    她说得煞有介事,那几个家丁都怒目而瞪,问题是他们那位主子却根本没听见,目光死死盯着红尘的娇容,口水横流,色授魂销,脑子里跟进了水似的,哪里还能听得见别的话。

    林旭也有点儿受不住,一搂自家娘子的肩膀,转身就要走。

    这下可不好,那人满腹心神都在红尘身上,一看红尘要走,忙不迭地紧走了两步过来伸手去拦。

    他刚一伸手,不知怎么回事儿脚下一软,啪一声就摔在地上,而且摔得结结实实,一下子鼻子就塌了,牙齿骨碌碌滚下来好几颗。

    “哎哟,哎哟。”

    疼的这人眼泪鼻涕一大堆,混合了鲜血,满脸狼狈,那几个家丁愣了愣,才手忙脚乱地扑过去扶,但他们一扶,只听咯嘣一声,那人又是一声惨叫。

    “腰,哎哟,我的腰,疼疼……”

    红尘动也没动,摊摊手:“怎么样?你要倒霉了!”

    几个家丁齐齐抬头,目光狠厉。

    红尘郑重其事地道:“别这么看着我,实话告诉你们,这才刚刚开始,这位公子如果三天还能不死,唔,那我觉得他可以说是今年最幸运的人,没有之一。”

    只扫一眼就看得清清楚楚,这小胖子的脑袋上不知从哪里来的一根黑线,已经延伸到眉心处,看样子是招惹到无边怨气,到了不惩罚会引起天地乱象的地步,黑线不粗,很细,说明他不是主要人物,最多也就是个受牵连的。
正文 第四百六十二章 天塌地陷
    &bp;&bp;&bp;&bp;“哎。”

    红尘难得也叹了一声,表示悲悯。有人作孽太多,到了要惹上天震动的份上,大部分都是自己倒霉,最多牵连子孙后代,那些被牵连的子孙后代确实挺倒霉的。

    “没办法,你就认命吧。”

    摇了摇头,红尘拉了下林旭,笑道,“我觉得和一个马上要死的倒霉鬼计较有*份,咱们继续逛街?”

    林旭失笑点头,拖着自家娘子的手,溜溜达达继续逛。

    那边那些家丁还有那个小胖子这会儿也没精神再找他们的麻烦,小胖子已经疼得开始翻白眼,满头大汗,眼瞅着要虚脱。

    家丁们七手八脚地抬起自家主子,一溜烟朝着旁边的医馆冲过去,还有一个仔细看了看红尘,拔腿就走,看样子应该是去搬救兵去了。

    林旭扫了一眼:“回家?”

    “不用。”

    红尘随手拿了一块儿帕子,帕子用的绸缎,缎子瞧着还好,做工也不错,要说手艺肯定比不上宫中绣娘,可是花样到是新鲜,只在四角修了一大簇花,淡青色的,看不出是什么花,却让人一看便觉得喜欢。

    其它的也都不错,各有特色。

    红尘干脆全都要了,拿回去不用,让罗娘她们看看新花样也好,虽然她从来不缺这个。

    卖帕子的是个瘦瘦小小,最多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见红尘一口气全收了,眼睛亮晶晶,半晌低声快速道:“夫人还是快走吧,那人不好惹,夫人会吃亏的。”

    说完推起摊子就要跑,连生意都不做了。

    好像不只是这小姑娘,其他人也在收摊,林旭到是笑起来:“难得,这小丫头有眼力劲儿,早知道刚才给银子就给多点儿了。”

    因为红尘不喜欢盘头,觉得盘起来会很重,而且也显老态,林旭又不介意,她无论在家还是出门,头发都和以前没出嫁之前一样,怎么轻便怎么来,以至于成亲这么久,在外头还没人叫过她夫人,今天还是头一次。

    红尘和林旭笑眯眯说笑了几句,后面忽然一阵马蹄声加脚步声,两个人回头就看到一队人马。

    林旭:“……”京城什么时候允许私自蓄养兵丁?仔细一看才松了口气,虽然那些人个个都穿着皮甲,腰上插着武器,不过到不算违禁,佩刀并没有超出规格,拿的弓箭也很只是相对精良,人数很好地控制在三十人。

    京城前些日子不太平,朝廷对于私人武力的监管还算严格,要是超出一定的范围,就是有势力不至于被怎么样,也要受到监控了。

    “就是她?”

    为首的一个四十岁左右,留着一嘴小胡须的男人上下打量了下红尘,轻声哼了哼,“确实好模样。”

    这人说话不急不缓的,不过,只看周围老百姓们的反应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个善茬。

    那些小商贩们一见这些人,都手忙脚乱地避了开去,还有几个连摊子都不要,生怕被抓住似的。

    红尘耳力好,耳边还听到有人惶恐地招呼自家的孩子:“还不快跟娘走,再过一会儿铁大善人抓了你去!”

    一群你像家丁的家丁把红尘他们团团围住,马上那男人漫不经心地道:“既然玉儿喜欢,那就带回去吧,别忘了问问是谁家的,一会儿去让他们家签个卖身契,钱别给少了,给多些,咱们买了,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算什么。”

    周围好些人噤若寒蝉。

    后头到有几个老人家看不过眼,小声道:“真是无法无天!”

    “行了,铁大善人什么时候知道过天,别多嘴,小心招祸。”

    “可怜啊,那姑娘长得那么好,进了铁家哪里还出得来?”

    红尘:“……”

    林旭看了看自己穿的衣服,又看了眼红尘穿的,唔,虽然不算是粗布的麻衣,但料子的确不大好,瞧着就是个寻常人家出来的,但是他们两个的气质摆在那儿,难道京城里还真有人眼力这么不好?再不济,红尘身边带着罗娘和小严,他身边也带着小荷,能带着下人四处溜达,至少也得是乡绅,不是穷苦老百姓。

    事实上,京里混出名堂来的人,眼力都还不错,别说那些经营些擦边生意的道上的人,就是小商贩也不容小觑。罗娘她们,有几次上街忘了带银子,那些做买卖的从来都不介意,先把东西塞到她们手里,至于钱,什么时候给都行!

    都是做小生意的,谁也不愿意亏钱,换别人哪里能赊账?还不是一眼就看出罗娘她们肯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下人,绝不可能瞧得上几个小钱儿?

    红尘抬起头来看了看马上那个铁大善人,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扭头冲林旭道:“我就说我的运气一向好,你看,都没多费力气,要找的东西就自己送上门来,难得,难得!”

    林旭一愣。

    这个铁大善人说话还是很管用,一发话,身边那些家丁都目露凶光,手上也没拿刀,纷纷从马上取下木棍,一拥而上。

    罗娘和小严连忙上前护住红尘。

    林旭慢了一步,哭笑不得。有时候娘子身边的人太忠心,而且身手还好,到不完全是好事,至少他少了英雄救美的机会,没办法,当年这位虽然是在战场上出生长大,可习武的天分却弱的不行,即便上战场那也是要智斗不要武斗。

    就他那身板,还有一点儿林家人风范都没有的那点儿功夫,恐怕和罗娘和小严比,也要稍逊一头。

    周围的老百姓全乱了,鬼哭狼嚎,吓得小孩子哇哇大哭,红尘面无表情地看着马上那人,双手平摊,向上一挥,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轻声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如今,时候到了!”

    她话音刚落,就听轰隆一声。

    就见地面裂开,马上这姓铁的,连人带马忽然陷下去半截,周围人全部愣住,大叫着四下躲避。

    这人可能有点儿功夫,虽说惊慌,到也不至于特别乱,一撑马背就跃起,可是刚一落地,脚下的地面又裂开,他整个身体都处于半空中,这下子不得了,扑通一声整个人都栽进去,瞬间头破血流。

    “啊!”

    红尘居高临下,一点儿都不怕地上的裂缝:“喂,你罪孽深重,天地不容,地先裂,下一步就要天崩,好好受吧。”

    此时铁大善人刚刚爬起来,他身体到还不错,心有余悸,小心翼翼地一步步从坑里钻出,结果红尘的话还没完,他脚底下的地面就一道缝接着一道缝地出现。

    即便他小心得不行,还是踉踉跄跄,疲于奔命。

    这下子周围所有人都愕然,他们忽然发现,那些裂缝竟长了眼睛,别人别管怎么跑,脚底下都不会有事,哪怕不小心踩到缝隙,那地缝竟也能合上,唯独这位铁大善人,走到哪儿地缝跟到哪儿。

    而且不止如此,地底下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翻滚而出,听起来轰隆轰隆,让人心惊肉跳。

    铁大善人满脸是血,咬牙差点儿咬碎,趴在坑里眼睛直冒金光,半晌才恶狠狠地仰头,怒瞪着红尘道:“你是什么人!”他眼中也不免闪过一抹恐惧,四下张望了张望,瞳孔收缩。

    他这人从来不怕鬼神,不信阴司报应,一直觉得鬼神也怕恶人,只要足够穷凶极恶,那这天下就无人可敌,今天遇见这等事,却不得不心慌意乱。

    不过,他还是第一时间把目标搁在红尘身上,心里怀疑这一切都是这个女人搞出来的。

    “……爹,爹。”

    这会儿,旁边医馆那个小胖子也听见动静,让人抬出来一看就愣住,满脸不知所措。

    红尘扫了他一眼,摇头道:“你小子也是倒霉,谁让你摊上这么一个爹,你爹作孽太多,报应临门,你这个当儿子的十几年来享受他作孽的成果,恐怕也要受一半的惩罚,唔,你们家没别人了吧?要是还有别人,我就劝一句,赶紧去庙里磕头赔罪,表示和这个铁大善人撇清关系,要不然,家门人亡就在眼前。”

    砰!

    医馆的牌匾掉下来,正砸在那小胖子的脑袋上,鲜血喷流。

    后头医馆的掌柜大叫:“我家祖传的牌匾!”扑过去小心捡起来,见牌匾破成两半,心疼的差点儿哭出声,“哎哟喂,都怪我,收了不该收的病人,这下子连牌匾都保不住了!”

    周围围观的百姓们全都默不作声,神色诡谲。

    那小胖子晕头转向,脸都白了,他显然和他爹不一样,对于这些事的承受能力不强,浑身又疼得厉害,哭着抽抽着就大喊:“爹,救命!”

    铁大善人怒吼:“住嘴!”转头看向红尘,神色狠辣,“作孽?哼,来人,给我把人抓起来,先带回府里好好收拾。”

    那些家丁举棋不定,一时犹豫,铁大善人即便狼狈不堪,也连连冷笑:“我是谁?我大周太祖亲封铁胆侯的四世孙,先皇御赐我铁家天下第一善的金匾,这个女人敢污蔑我,就是对朝廷不敬,难道还不该收拾?”

    一听这话,家丁们一咬牙,终于冲上去。

    红尘都没搭理,这会儿家丁的底气都泄了,就是不泄,也不可能在小荷手底下过上十招,一眨眼,所有人就都倒插葱似的,陷入地面下面,不光起不来,连声音都发不出,街面上顿时清净许多。

    罗娘揉了揉耳朵,小小地松了口气,刚才吵吵嚷嚷的,真让人心烦意乱。

    铁大善人浑身紧绷,勉强伸手握住断裂的胳膊,一时竟也不知所措,嘴角动了动,张开嘴冷声道:“大胆,你们哪里来的匪徒?知不知道我是谁?”

    红尘叹气:“我只知道,你是无情苍天也看不过眼,不等下地狱就要被破例惩罚的罪人,也是自动送上门,很好用的东西。”

    “你!”

    铁大善人一句也没听懂,还想说什么,又住了口,后头传来齐刷刷的脚步声。

    此时正经官兵终于听见动静过来,这些人明显认识铁大善人,吓了一跳,惊声道:“铁爷这是怎么了?”

    铁大善人也不起身,冲这些官差瞪眼:“有人要行刺铁某,你们快把人给我抓住!”

    官差愣住,扭头看过去,怒道:“哪个这么大的胆子,竟敢在京城行凶!”一边说,这官差上下打量红尘和林旭,他到似乎比铁大善人多了几分眼力,一看红尘就觉得有些眼熟,再看林旭,也觉得不算陌生,心里就不免犯嘀咕。

    在京城当差不容易,那些权贵人物差不多都要记得,不记得就有可能出事,他这会儿虽然想不起,但看这两人气定神闲的模样,再看人家身边侍卫的身手,这个,貌似不对劲儿啊!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点儿抓人!”

    铁大善人怒吼。

    官差皱眉,心里还是不安,上前一步,“二位是何人,为何要袭击铁老爷?”

    红尘听而不闻,只是笑了笑,抬头看天。

    林旭也跟着抬头。

    那官差愣了下,不知怎么回事儿,本能地就抬头看过去,然后就一动不动地定住,双腿发抖,浑身都发抖。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就在铁大善人的头顶上,天空好像有一大块儿变了颜色,金光闪闪的,一阵轰鸣声,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钻出来似的。

    “啊?”

    老百姓们齐齐惊呼,有胆子小的扑通一下就跪地不起,还有的嘴里念念有词,堪称疯狂。

    这时,忽然有一道金线落了下来,直接飘飘而下,缠在了红尘的手腕上,红尘眨眨眼,抬起手腕看了看,点头道:“这是让我先起个头?也好。”轻飘飘地转头看向动也不动,满脸惊骇的铁大善人。

    “铁大善人。”

    红尘一笑,声音里带出几分嘲讽,“我且问你,你可知罪?”

    铁大善人死死闭着嘴,咬紧牙关,拼命地忍,半晌终于怒吼:“知,知道个屁,老子要弄死你!”

    啪一声,他的牙自己碎了,飞出去老远。

    众人齐齐侧目。

    红尘也不奇怪,叹了口气:“有请苦主。”
正文 第四百六十三章 不是人
    &bp;&bp;&bp;&bp;红尘的声音并不算大,她从来不肯声嘶力竭地呼喊,但只这句话仿佛长了翅膀,飞到半空中不断徘徊,无数的回声从四面八方而来,引得那些围观者垫着脚四下里张望。

    随着声音扩散,周围好像有什么东西蠢蠢欲动。

    冰凉的雾气一点点侵袭。

    老百姓们还好,也就是稍微觉得冷了些,搓了搓手臂,铁大善人却连眉毛上面都结了一层冰霜,整个人冻得连话也说不出来,却依旧一脸的凶狠。

    他那儿子却吓得连滚带爬,哪怕腰身腿骨都疼得要命,也不敢在自家亲爹面前多呆。

    青天白日,本是朗朗乾坤,鬼魅退散,但一转眼的工夫,白日下却忽然多出来一群密密麻麻的阴影,在天上金光笼罩下,阴影不光没有消散,反而越发的清晰。

    这里面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五官有的比较清楚,有的很是模糊,有的身体完整,有的显得破破烂烂,一个个的带着强烈的,深可见骨的仇恨瞪着铁大善人。

    铁大善人都不自觉感觉到,恐惧从心底深处蔓延出来!

    其实他见过很多很多的仇恨,经常就有一些升斗小民会对他万分仇视,但他不光不会害怕,还会觉得兴奋。

    让人仇视,那也代表了力量,每一次他看到别人的仇恨,都会觉得特别的愉悦。

    但是此时此刻,就在这条他最熟悉的长街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害怕了。

    周围所有人都噤若寒蝉,甚至抖得连想逃走,都挪不动脚步。

    如果只是一份两份的仇恨,也许并不显眼,如果只是一个两个的黑影,也许这么多人在一起,还有勇气上去较量一下,可现在密密麻麻一大堆,人们就只剩下祈祷,祈祷自己不会被吞噬。

    “看来苦主很多啊。”

    红尘皱眉,也有点儿发愁。

    这么多,等下要安安稳稳地送回去,怕是还要花些工夫。

    那一群黑影围着铁大善人,只是看,并不上前,带着一种诡异的沉默。

    铁大善人或许是吓过了头,也稍稍适应了寒冷,这会儿见周围那些黑影连凑上来都不会,顿时又精神抖擞,脸上涨红,眼睛里也露出凶恶的光来:“你们怎么不过来?不敢过来了?哈哈哈哈,也对,你们生前就是窝囊废,死了之后难道我还会怕?都是些什么东西,软蛋,穷鬼,生都不该生下来,都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他的手使劲抓挠,抓起地上的碎石使足了力气朝着四周扔去,那些黑影只是冷冷地看着,丝毫不会因为他的一言一行而动容似的,只是用古怪的,充满恶毒和仇恨的眼神盯着他看。

    时间流逝,铁大善人咆哮半天,力气都用尽了,神思恍惚起来,仿佛看到这些黑影嘲讽的脸,心中怒气澎湃,嘴中的污言秽语更多。

    红尘站在一边,忽然冲林旭开口:“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人,难道他就真不怕?”

    林旭笑了笑,没有说话。

    “爹,爹,救我,救救我!”

    铁大善人猛地回头,牙呲目裂!

    他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让一条毒蛇似的黑影缠住,整个身体都开始扭曲,脸色发紫,嘴里的喊声越来越艰涩嘶哑,肥胖的脸扭成一团,鼻涕眼泪都落下来。

    “爹!”

    “滚开,放开我儿!”

    铁大善人恶狠狠地咬牙。

    他是个恶人,对寻常老百姓丝毫没有半点儿怜悯之情,可以动不动就杀人越货,但是对自己这个儿子,唯一的儿子,却是溺爱有加,从小到大就没让他吃过半点儿苦。

    红尘看到他变色,不觉也有些惊奇:“我还当这就是个畜生,没想到畜生也有爱子之心?”

    她抬头看了眼那些蠢蠢欲动,却强忍着并不动手的黑影,又抬头看了一眼天,异象还在,天上那些企图飞下来的东西,隐藏在云雾间,声如奔雷

    叹了口气,红尘揉了揉眼睛,轻声道:“真正的苦主也该来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消解几分怨气。”

    随着风声,不远处轻轻的脚步声响起,一下又一下,仿佛敲击人的心田。

    周围一些百姓们聚在一起互相使眼色,心中害怕得厉害。

    “铁大善人今天是闯了大祸了。”

    “全是报应啊,报应!”

    一个老汉微微颤颤地道,“我就知道老天有眼,不能一直瞧着他飞扬跋扈,无恶不作。”

    “连十恶不赦的罪人恐怕都不至于有今天这一幕,他这是得造了多少孽?”

    就在大家的议论纷纷中,长街的一头不知何时多出个女子,长得很好,一身红衣,足不点地,慢悠悠而来。

    一瞬间,那些围着铁大善人的黑影就齐齐向旁边退开,就好像在迎接对方。

    铁大善人也看了过去,神情迷糊。

    红衣女子款款而来,眼睛盯着铁大善人,她的眼睛黑亮,全是黑色,空空洞洞的,却似乎有些什么东西在里面沸腾。

    林旭眯了眯眼,握住红尘的手。

    红尘安抚地拍了他一下,又把符纸里头想要钻出来的武招娣按回去。

    这红衣女子,赫然是他们在山上见到的那个东西。

    不过这会儿,红衣女子却没有分一点儿注意力给他们,只是看着地上的铁大善人,半晌才拢了拢头发,轻声道:“我想尝尝,你的心是什么滋味?大约是淬了毒,淬了毒也好,有毒的东西最香。”

    铁大善人猛地一震,第一次露出惊骇欲绝的表情。

    “你认出了我?真奇怪,我变化这么大,你竟然也认得出来?”红衣女子一笑,轻轻转了一圈儿,瞬间变了一副模样,她穿着粗布的衣裙,简单盘着头,眉目如画,最美的是脸上的笑容,那笑容是如此的纯净,纯净得让任何一个人看了都会心动,想把她细细收藏,小心呵护。

    “你上山打猎,不小心扭伤了脚,我一片好心相救,扶着你到了我家,给你上药,给你煮饭,没想到你到是恩将仇报,你要是直接杀了我也就罢了,可你怎么做的?”

    红衣女子轻声笑起来,笑得诡谲。

    铁大善人闭紧了嘴,一言不发。

    “你把我爹,我娘,我妹妹,我相公,还有我刚刚不到两岁的小儿子都腌制起来,每天把他们的肉做给我吃,我吃啊,吃啊,一连吃了三个月,才把他们都吃完,你还用他们的骨头给我熬汤,那汤真香,把我养得白白胖胖,然后你就笑眯眯地带着我去我们家的地窖,指着那些枯骨还有头骨跟我说,我把我的亲人们全给吃了,我吃了他们的肉,喝了他们的血,甚至连骨髓都一起吸食,哈哈哈哈哈,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你的表情,你那么高兴,满脸都是笑,洋洋得意,你在炫耀,炫耀自己的手段,炫耀自己的能耐,我什么都做不了,我杀不了你,连想死都做不到,没办法反抗,反而让你欺辱,折磨,就在我爹娘夫君的头骨前面……直到我自己把自己给饿死,那是多少天,十天,一百天,我数不过来!”

    红衣女子的声音平静至极,但是周围所有人都觉得毛骨悚然。

    红尘也感到背脊上渗出来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握紧了林旭的手,脸上连一点儿表情都做不出来。

    至于那些老百姓们,再看铁大善人,都充满恐惧,还有几个趴在地上呕吐不停。

    铁大善人嘴唇发白,浑身发抖,他似乎特别害怕,但是目光却是疯狂至极。

    女子不知何时又恢复了一身鲜红,一步一步地走过去,他想后退,却连动也动不了,随着女子一步步临近,他的神智也越发迷糊。

    红尘厉声喝道:“罪人!”

    铁大善人身体震动了几下,嘶哑地吼:“我是铁胆侯的后人,我出身高贵,血脉更高贵,怎么可能是被收养的,怎么可能有那么低贱的爹娘,那些贱人就该受到惩罚,世间最残酷的惩罚,我就让他们全都进了自己亲闺女的肚子,让他们被一口一口地吃掉,我就要,就要……”

    他声音越来越沙哑,神色更是疯狂。

    红衣女子脚步一停,面上一丝表情也没有,良久也没有发出一声。

    周围围观的人早就傻了眼,根本不明白这家伙再说什么,怎么听这里面的意思,有点儿奇怪。

    “铁家这一代确实有个养子,很多年前不是就没了?”

    附近有些在京城生活多年,很了解侯府情况的人,不免惊讶。他们还记得,很多年前铁家的家主和夫人去京郊游玩,捡到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那时候夫人一大把年纪,很是艰难才怀有身孕,便心生怜悯,把孩子抱了回去,后来找不到孩子的父母,铁家夫妻干脆就正经地收养了这孩子,铁家祖上自然风光,但到了他们这一代已经没了爵位,族人也没有,他们要收养孩子到不需要什么人同意。

    铁家夫妇对养子很好,吃穿用度哪一样都不比自己亲子差,可惜还是没养住,养到十一岁上,那养子不知怎么的就一病没了,铁老爷忧心之下,暴毙身亡,铁夫人也受了刺激,昏死过去,半个多月才醒,奈何瘫痪在床。

    当时好些人都说,铁家夫妇真是好人,一个养子而已,就养得这般贴心贴肺,失去了痛彻心扉,可惜好人没好报,留下个儿子是个孽子,小时候也就罢了,长大之后越发的不像话,把铁家多年好声誉都给败坏得一干二净,可谓人见人怕。

    不知为何,想起铁家的旧事,几个老人面面相觑,登时恐惧,这要真像他们想的一样,那可是灭绝人伦的惨案……但是,但是应该不可能,养子和亲子怎么会弄错,又不是双生兄弟,长相肯定不同。

    老百姓们拼命摇了摇头,不敢去想。

    红尘却是仔细一看,看看那红衣女子,又看了看铁大善人,心里就明白过来。

    铁大善人的确与红衣女子有血脉联系,二人乃是亲兄妹。

    这里面有很多古怪的地方,这人既然不是铁家的亲子,又怎么做了这么多年的亲子,就是铁家的主人们病得病,死得死,做不了主,可家里的下人总不会搞错,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难道还真能掀起什么大风浪不成?

    但结果就是结果,红尘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冷,不可思议地看着地上的那个人。

    不对,这哪里还能当人来看?

    铁大善人不知为何,整个人疯疯癫癫,嘴里念念有词:“真痛快,杀人真痛快,折磨人也痛快,哈哈哈哈,妹妹,不,贱人,你知道吗,从见到你,你们那一家人开始,我的心一下子就痛快了,一下子我就放开了,世上只有为恶才能自在,循规蹈矩的笨蛋们,就是活一百岁,一千岁,也和没活是一个样子……”

    他还有满腔的话,红尘却听不下去,也不想听,显然那红衣女也不想听,慢慢抬头,扫视周遭:“你们去吧。”

    飘渺的声音还没有落下,那群黑影就疯了似的一拥而上,恶狠狠地啃噬起铁大善人的身体。

    “啊啊啊!”

    铁大善人居然还没有昏过去,他看着自己的血肉一片片飞离,看着自己的鲜血流得满地都是,愣了愣,终于惨叫出声。

    “让我死,让我死吧!”

    红衣女子就站在一边看着,不疾不徐地道:“慢慢来,别着急,我们还有时间,这人都不记得你们,不记得他犯下的罪,那怎么好,你们慢一点儿,让他好好想,想想这些年他都做了些什么恶事,害了多少好人。”

    说着,又是一笑,冲着铁大善人道,“怎么能这会儿就求死?死这么好的事儿,哪里能便宜你?你要是还有精力说话,不如好好看看你眼前的每一张脸,想一想他们。”

    “记得吗,阿杰是你的小厮,哦,你小厮多了去,恐怕是记不得,不过没关系,你只要记得他不过在你面前求娶一个你从来连见都没见过的小丫鬟,你就把他和那丫鬟关到你驯养猛犬的笼子里,他们两个被咬得遍体鳞伤,疼了三天三夜才死。”

    “……”

    红尘有些疲惫,把头倚在林旭的肩膀上,完全没了兴致,居然是个病态的东西,他已经不是人,没有人性自然不能称为人,既然如此,也不必多问多看。
正文 第四百六十四章 惩罚
    &bp;&bp;&bp;&bp;“你不记得阿杰,大概也不记得乔夫人,她怎么你了?哦,就是随口抱怨了几句,说你为富不仁,你也就随口陷害她唯一的儿子偷窃财物,让他儿子被除了功名,抑郁而终,后来乔夫人去找你理论,又让你的手下一棍子打死了,死了还背上各种污名。”

    “还有谁?你都记得吗?”

    “他是谁?他们都是谁?”

    红衣女子的话音轻忽缥缈,好像不是在说这些耸人听闻的东西,只是简单地说今天我们吃了什么,可正是因为这种轻忽,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阵阵森寒。

    大概人痛苦到极限,心里的那一根弦崩断,就会变得什么都不在意,连痛苦都不在意了。

    红衣女子直直地看着地上那一滩烂泥,眼角终于落下一滴泪珠,只有一滴。

    “爹,娘,安固,媛儿……”

    轻轻呼唤亲人,红衣女吐出口气,“女儿不孝,多年被困深山,未曾拜祭,不要紧,今日就拿仇人的血肉来祭奠。”

    随着她的话,围着铁大善人的黑影更是疯狂,从僵硬麻木,渐渐变得狂暴,铁大善人却还是没有死,只是哑着嗓子,一声接一声地呻吟。

    他儿子也被黑色的蛇影缠着,而且周围还有很多影子围绕,脸色紫青,哆哆嗦嗦地看着那蛇影硕大的头颅,又满脸恐惧地看了一眼他周围那些影子,全身大汗淋漓。

    “不关我的事,不要吃我,不要吃我!放过我!爹!”

    拼命挣扎着动了动头,高声喊道。

    铁大善人本来都气息奄奄,这会儿一听到儿子的哭喊声,猛地抬头,挣扎着从一群黑影里伸出手去,拼命想拉一拉儿子的胳膊:“放过玉儿,他是无辜的!”

    他的嗓子已经喊坏了,不怎么能说话,吐出口的字也模模糊糊,可是人们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他很疼爱他的儿子。

    舔犊情深,原来这种东西也会有心,也知道爱怜自己的儿子。

    红衣女子笑出声,笑得前仰后合。

    铁大善人的气息越来越弱,眼看着自己的儿子开始翻白眼,眼泪迸射而出,脑子到从糊涂里清醒过来,大哭:“你,你是我亲妹妹,我有罪,他是你亲外甥啊,你救救他,救救他!”

    周围的人都是一愣。

    连红尘都愕然。

    没想到铁大善人居然还真说了这样的话,这一下子,众人都知道他这是承认自己不是铁家的亲子,虽然不知道身份是怎么变的,但这无疑是他拼命想隐藏起来的东西,应该说什么都不愿意泄露,没想到这会儿却说了。

    红衣女子一瞬间脸若寒霜。

    红尘皱起眉,叹气:“姓铁的糊涂了。”

    他要不说这种话,说不定还能死得稍微痛快点儿,这话一出口,红衣女子会放过他才怪。

    就他做得那些事,配上他的身份来看,又岂止是一个禽兽不如能形容得了!

    果然,红衣女子的目光渐渐疯狂,脸上依旧无表情,只是一甩手,铁大善人的嘴就裂开,鲜血弥漫:“恶心!”

    周围围观的人也不免嘀咕,这家伙还敢说哥哥两个字,岂不是更招人恨。

    铁大善人却似乎被迷了心窍,一心一意只想着儿子,看红衣女子不理会,满脸泪痕,含含糊糊地冲红尘哭求:“大师,您救救他,我儿无辜,他从来没有害死过人,他是无辜的,您救救他吧,救救他啊!”

    红尘抬头看了一眼道:“你儿子有今日之祸,不怪别人,只能怪你,他本身可能没有沾血腥,貌似罪不至死,奈何你为了他一点儿喜好害了不知多少人家破人亡,他享受了那些,自然要为自己享受到东西偿命。”

    犹豫了下,红尘也是苦笑:“估计天命如此,合该你儿子倒霉,他要是不碰见我,也许等活过一世,下了地府之后才会结算因果,可惜他碰上了我,也被上天提前给盯上了。”

    不是红尘自恋,她总能感觉到冥冥中有什么意志一直盯着她,因为并无恶意,她也不在乎,可像铁家父子这样的,本来就罪孽滔天,上苍不罚恐会天地震动,再和她碰撞碰撞,那纯粹就是自己去找死,还是没办法解救的那种。

    估计也没人会蠢到去解救这等畜生。

    红尘话音落下,周围安静至极,铁大善人嚎啕大哭,“我儿,我儿!”

    他儿子也抽抽搭搭,凄惨得很。

    半晌,红尘转过头,漠然道:“时辰到了。”

    话音一落,天上轰隆一声,降下三道天雷,直直落在铁大善人头上,他浑身抽搐了几下,终于没了呼吸。

    其实,死了到还好。

    那些黑色的影子顿了顿,一哄而散。

    它们都是阴魂,虽然此刻得了允许,可以来报仇,到底还是有些害怕天雷的余韵。

    红衣女子却没有走,静静地在街上站着,一张脸僵硬铁青,口中喃喃自语:“还没完呢,没完,永远都不会结束。”

    天上的金光散去,乌云却起,落下雨来。

    周围的老百姓们一时间根本想不起躲雨,傻傻地看着地上已经死了的铁大善人,还有还在挣扎的铁家公子,面面相觑。

    林旭从车里拿了个披风,撑起来给红尘挡雨,红尘一点一点检查地面上留下来的阴气,慢慢消除。

    红衣女子不知什么时候,竟跟在她身后,一身血红的衣服,还是红色,似乎少了几分戾气,又似乎更让人捉摸不透。

    “我都没想到,有一日我居然还能稍稍解除掉一点儿怨气。”红衣女笑道,“你这人运气可真好。”

    红尘瞟了她一眼:“现在能离开山林了,你有什么打算?”

    “也许……投胎去吧。”

    红衣女子犹豫了下,“就在刚才,我好像看见了我爹娘,还有我女儿,他们都想我去投胎呢。”

    她的视线在铁大善人的尸体上一扫而过,视而不见,“也许追到下面去,接着折磨他,让他就这么死,还是不甘心。”

    红尘愕然——她很想问问,你还真以为自己能平平安安去投胎?

    红衣女子完全不知红尘腹诽,到是又犹豫起来:“不知道下去之后见到这么个东西,会不会爹爹和娘亲更生气,当年爹爹进山打猎,不小心弄掉了他,后来一直找不到还颇为伤心来着,要是知道自己的亲儿子变成这么个东西,肯定很难接受。”

    她犹豫了一会儿,又是莞尔一笑,“想这些作甚,就他这么个弑杀亲人的蠢货,爹娘看见他只会恨得比我更甚,到时候我就陪他慢慢玩,想魂飞魄散还要看我愿不愿意让他解脱。”

    这红衣女子看起来似乎颇为神异,对死后之事也知道的很多,而且明明自己也满身罪孽,杀了不知道多少人,害了不知道多少女孩子,居然还妄想能平安轮回转世。

    红尘也没说什么,心中却知道,这个女人瞧着再可怜,但依旧罪孽深重,去了地府必然要入十八层地狱受尽苦楚,最后量刑绝不会低,也不会再有轮回转世的机会。

    不过,她想着继续跟那个铁大善人,和他死了也不休,到是挺有可能。

    红尘并不打破对方的执念,很直接地道:“你身边留下的冤魂都给我吧。”

    红衣女子没有反驳,只是挥了挥手,就有几团黑光落入红尘的手里。

    武招娣挣扎起来。

    红尘一挥手,就见那是几个年轻女子,容貌都很秀丽,其中一个和武招娣长得有几分相似,只是年轻了点儿,武招娣也飞出来,和她妹妹来娣抱在一起。

    两姐妹吃了那么多的苦,如今死去,到是能在一块儿了。

    “我送你们走。”

    红尘叹息。

    武招娣拉着妹妹跪下给红尘磕头,犹豫了一下,终究是小声道:“仙师,还请您,还请您去瞧瞧我们姐妹的父母兄弟。”

    “好。”

    红尘笑了笑,“我替你们姐妹收敛尸骨,让你们合葬。”

    武招娣更是感激,送走几个阴魂,对红尘来说不是什么难事,超度一番,消除戾气怨气,几个阴魂就上了路。

    那红衣女子始终一言不发,脸上又恢复了麻木的表情,一点儿都不显愧疚,看了看红尘,转头欲走,想了想还是停下道:“那片山林很有意思,去年冬日忽然有奇物出世,据说此物得之可得天下,反正传闻不少,我本来还想着凑齐了女子怨魂,助我解困,然后就去寻一趟,反正那些这会儿已经过去的灵师们,我也没放在眼里,到时候奇物在手,别的不说,我想长留于世间大约不难。”

    红尘:“……”

    “别这般看我,我就是想明白了,忽然不打算在世上玩,现在就是告诉你一声而已。”

    “哎!”

    眼看红衣女子消失,红尘叹气,得之可得天下什么的,一听好像她看得话本里面,那些被用来吊着天下英雄自相残杀,互相攻讦的东西。

    通常会有两种情况发生,第一,东西是假的,这是个骗局,有个大魔头搞出来搅合的。

    第二,东西是真的,只有天命主角能得到,其他人只能为此贡献生命。

    “虽然不知真假,那里的确有东西到是不错。”

    去年冬日猛兽下山,红尘就看出山里面不太对劲儿,为此还召了好些灵师去探一探,然后一群灵师就着了迷,混在山里不出来,她面上不在意,也不大想管,毕竟后面发生了那么多事,想管也没有精力,可还是稍微有些惦记。

    此时红衣女子一提,红尘不得不联想一二。

    “……”

    林旭笑了笑,“走吧,回家。”

    他现在只想带红尘回去,先皇孝期过去,阿念顺利登基,坐稳了天子宝座,四境乱局也渐渐平定,林家正在恢复元气,好像他这一辈子所求,到此也该圆满,只剩下和自家娘子双宿双栖,自由自在地过属于他们的后半生了。

    想到此,林旭就不觉一笑,他这种想法,好像七老八十养老的想法,世间男儿若是听到,不知会不会嘲笑他。

    像朝中那些大臣们,头发胡子都白了,还那么有斗志,估计那些人都想,他林旭和当今的关系不一般,鬼谷弟子的名声又大,或许能入阁拜相也说不定,若是知道他的心思,一准儿白眼连连,后悔把他这等胸无大志地当个对手看待。

    不过,他家红尘喜欢就好。

    相处这么长时间,做了这些日子夫妻,林旭看得出来,自家娘子向往的也是那种自在的日子,说来奇怪,他也就罢了,经历太多,疲惫太多,自然不爱那些光鲜亮丽的表面浮华,红尘呢?红尘还是个年轻的姑娘,怎么也这般恬淡?

    念头一闪而逝,林旭也没想捉住,这会儿急着回家吃饭,吃了饭还可以做一点儿夫妻之间的正经事,他们还是新婚,怎么不该亲热?

    二人相携回家,进了家门,泡澡进食,然后舒舒服服地腻在书房里读书。

    红尘翻了翻书本,笑问:“你猜一猜,那铁家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不必猜,不管过程如何,结果就是这个心狠手辣的养子摇身一变,变成了铁家的亲生儿子,还掌控了铁家,看得出来,此人从小就手段高明,对府里的那些下人很有办法。”

    林旭轻声道,“事情过去那么久了,我猜当时的那些人肯定都消失不见,想查清楚不大容易,不过你想知道,我就让人去查一查。”

    红尘一笑,心里也有一点儿猜测,也许铁家那位亲生儿子的死,和白眼狼养子有关系,铁老爷夫妇一死一病,也很蹊跷,也许人们要说十来岁的孩子办不到这事儿,不敢相信,她却觉得,相信这件事一点儿都不难。

    铁老爷一死,要是铁家的下人们被哄了去,众口一词都说死的是养子,活下来的是亲子,然后慢慢替换掉下人,一点点灭口,时间过去,假的自然成了真。

    说起来好像很难,很危险似的,也许做一做,也不那么困哪,因为正常人都不信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会如此狠毒。

    “别想了,睡吧。”林旭笑了笑,把娘子手里的书抽走。
正文 第四百六十五章 孩子
    &bp;&bp;&bp;&bp;红尘难得早醒了一次,醒来时林旭还睡得正香甜,罗娘听见动静,在外面轻声道:“郡主,林家的表少爷昨晚去了。”

    “……嗯。”

    红尘没什么反应,徐宁到底还是死了。

    林家两个姑娘,还有三婶,前几日来找过她,虽然没有明说,可话里话外的意思,却是想留徐宁一条命。

    她婉拒了,没有答应,也不是一点儿救治的办法都没有,可真要为了这么个人结下因果,她不怎么乐意,最后也只做到了顺其自然,若是命好,身上有些功德,能得些庇护,徐宁也许能挣出一条命,要是不行,就是他罪该万死,活该。

    人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

    她不是不吝惜生命,事实上,红尘觉得自己总是很爱惜那些鲜活的人命,力所能及,一直很愿意帮助别人,即便是陌生人也一样。

    像她,居然能有一次重新再来的机会,那是老天怜悯,上苍给了她机会,对她这般好,她更该让自己的重生变得更有意义些,至少不要让老天爷后悔。

    身为灵师,她当然信因果报应,行善积德不只是为了别人,也是为了自己,做善事能让自己心情更愉快,也能自然而然地积累福德,何乐而不为?

    但徐宁这样的情况,她随本心决定,不去理会,徐宁口口声声后悔,好像大彻大悟,可武招娣,来娣姐妹之死,他脱不了关系,不只是这两姐妹,还有那么多女子,也都死得不明不白,难道青楼女子就该死不成?

    徐宁还振振有词,觉得自己去诱骗的是贱籍的女子,没招惹好人家的女孩儿,那是他的慈悲,应该算是情有可原,这家伙唯一后悔的,只有他脑袋一热,鬼迷心窍要害了表妹……红尘听了却只觉得恶心的要命。

    “郡主?”

    “一会儿回封信,要是林家想给徐宁出殡,我帮他挑个地方,他那种情况一般地方葬不得,也别和林家挨得太近,也许会招来是非。”

    红尘想了想道。

    罗娘便点头应了。

    徐宁签过鬼契,身上带晦,尸体也得好好处理,否则容易尸变,也容易招惹脏东西,住的阴宅还真得讲究些,别他活着给人添麻烦,死了还不消停。

    林家那边得了信,上上下下也没说什么,三婶叹了口气,也只道红尘这算是仁至义尽。

    虽说是娘家侄子,可在她心里,还远比不上林旭亲近,更比不上她从小看到大的珠姐儿,人和人之间的感情,都是相处久了才能有,再说本就是徐宁的罪过。

    红尘对这事儿也没马虎,亲自出京,去了一趟徐宁老家,认认真真给他挑了个好地方,保证他葬在里头什么麻烦也不会给别人找,就是徐家那边来了好些人,又哭又喊的,差点儿没闹出是非。

    不过徐家都落败了,好不容易靠上林家,徐宁都已经死了,他们也没别的办法,再心疼也不能为了个死人,再和林家闹崩掉,混乱归混乱,到底还是平平顺顺地过去。

    “这是什么?”

    红尘蹙眉,看着罗娘搬来一口箱子,老远就闻见一股子药味,“是草药?”

    可还有一点儿古怪的味道。

    罗娘苦笑:“刚才去林家送酒,三夫人让我给搬回来的,说是家里存的药材,他们人少用不到,让郡主看着用。”

    如今天下太平,林旭自然和林家续上了关系,两家本来就是至亲,走得也越发的近。

    别看林家剩下的多是些老弱妇孺之辈,却个顶个的是酒中豪杰,不说嗜酒如命,但喜欢是真的,红尘会酿酒,还能酿出佳酿,每次得了,无论果酒还是烈性的粮食酒,都会让底下人送些过去。

    林家那边的回礼就五花八门了,各种各样的都有,只是最近画风有点儿不对。

    红尘打开箱子看了看,果然……一堆滋养补阳的药草,还有,咳咳,三条长虎鞭。

    瞧着虎鞭的成色,红尘也得说一句难得。

    林旭正好从书房出来,一眼也看见,登时无语。

    两夫妻面面相觑,林旭苦笑:“我记得昨天三婶送来一堆小衣裳,据说是林涛以前穿过的……”

    “连小褥子小被子都有,都是林家健康活泼的男丁小时候用过。”、

    红尘按了按眉心,“是不是有什么人说了什么闲话?”

    林旭和红尘成亲之后,还没有孩子,红尘可不着急,他们刚成亲就赶上国丧,想要孩子都不可能有,别人也还没到着急的时候,毕竟是新婚,时间还短的很,但看林家现在这架势,似乎有点儿过于急躁了。

    “是有点儿奇怪。”林旭也纳闷,“按说我三婶她们不是喜欢嚼舌的人,老太君也不会如此。”

    林家人都豁达,虽说如今人丁稀少,和以前那是没办法比,家里肯定是盼望着多子多福,但即便如此,眼下这举动也显得太急切了些许。

    罗娘和小严面面相觑,神色讪讪,半晌小严才道:“郡主,外头是有些传言,说郡马和郡主的年岁都大了,而且郡马身体不好,恐怕……力不从心,说不得子嗣艰难。”

    一边说,俩人的脸都通红。

    她们全是姑娘家,这种话题实在不是她们该说的。

    红尘:“……”

    林旭:“……”

    “呃,行了,先拿下去吧。”默然半晌,红尘噗嗤一声,勉强忍住笑意,让罗娘把东西搬走。

    林旭哭笑不得:“我的娘子,你还好意思笑。”真不知道是什么人那么无聊,居然八卦到他头上,还说这般不着调的话。

    红尘咳了声,知道了缘故,到不是那么介意,八卦这种东西,本来就难控制,离奇一点儿也不奇怪,国丧期间大家伙憋得久了,之后找点儿乐子很正常。

    而且如今林旭和她都风光无限,自然让人关注,让人窥探**是不舒服,但也就那么回事儿。

    “闲言碎语罢了,别放在心上,你明日去林家一趟,宽宽咱们老太君的心,自家人还是不要乱起哄。”

    红尘没事人似的,让小严帮忙收拾东西,打算进宫看看太后娘娘,林旭叹了口气,有些烦闷,像这种事,解释是解释不清楚的,他就是去了林家,也不知道怎么和家里人说。

    “娘子,咱们还是努力努力,争取添上一儿半女,也省得人家怀疑你家相公……力不从心。”

    红尘:“……”

    两口子逗了半天咳嗽,红尘好不容易把黏糊的不行的男人轰出书房,才有心思挑几本话本。

    她是想带点儿话本进宫给太后娘娘解闷用,先皇一去,太后就算是守寡,以前想玩点儿什么,乐呵乐呵,自由自在,可如今就是穿鲜亮的衣裳也怕招人非议。

    太后自己或许不在乎别人说什么,却不得不为皇上着想,前朝够混乱的,不需要一个处处与众不同的太后。

    如今想找点儿乐子,只能安安静静地找了,看看书,写两笔字,画几张画,红尘有空儿就挑点儿好看的话本,游记送进去,宫里的书也多,但论起这类杂书,还是外面的新鲜。

    娘娘也很高兴,她见到红尘就先高兴三分,再看到自家的小姑娘这般细心体贴,就更开心。

    甘泉宫里头忙忙乱乱的,好些宫女太监都在收拾东西,即便轻手轻脚,还是免不了杂物一堆。

    “这是要搬宫了?”

    红尘笑问。

    太后叹息:“没办法,早晚要搬,甘泉宫到底小了些。”

    其实能让皇后住,甘泉宫也不小,而且先皇在时,就不乐意委屈发妻,整个甘泉宫多年来数次改建,并了周围的两个小宫殿,收拾得颇为不错,但太后照例要住长乐殿的。

    “长乐殿也好,反正我不打算跟别的人一块儿住,一个人,住在哪儿都自在。”

    太后一笑,拉着红尘在身边坐下,“长乐殿地方大,到时候给我们家红尘也留下一个宫室,你进宫就住我那儿。”

    说着,她到来了兴致,还拿出册子来指指点点,非让红尘自己选地方。

    “看看,喜欢什么样咱们就按照什么模样修。”

    红尘也不介意陪娘娘玩,顺便看了看风水,这到用不着她操心,宫里专门给太后住的地方,怎么可能不好?再说,钦天监的人也不是吃干饭的。

    宫里无论哪个宫室,风水都是好的,之所以会发生很多坏事,多为**,并非天灾。

    风水再好,到了这么个是非窝,也没什么大用。

    “对了,一会儿我叫太医来诊平安脉,也给红尘你看看,调理调理身子。”

    看了一会儿图纸,太后忽然道。

    红尘一愣。

    太后笑了笑,握着自家小姑娘的手:“别害臊,嫁了人就不是小孩子了,身体好才能生出健康的娃娃,你不嫁人便罢,既然嫁了,自然要十全十美才好。”

    “……娘娘,您可别忘了,刚过了国孝,我没孩子很正常,不用急的。”

    在这位面前,红尘说话也不必谨慎小心。

    “也没说你什么,就是诊诊脉。”太后莞尔,“我知道外头的流言都不靠谱,当初你成亲之前我就打听过,也找人试过林旭,他的身体没问题,要是有问题,我也不能痛痛快快把你嫁给他。”

    红尘:“……”她忽然很想问问,自家娘娘是怎么试的林旭,难道那方面也能试出来?

    太后轻轻摸着在她心中永远是小姑娘的秀发:“我就是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让你快点儿有个孩子。”

    红尘一愣,抬头看去,只见太后娘娘眼睛里居然有一点儿泪光,她心里顿时有些难受。

    “我总感觉,我们家红尘好像不能长长久久地陪在我身边了,哎。”

    太后失态了一时,随即又露出满脸笑容,“真是,跟你说这个作甚,年纪大了就爱胡思乱想,孩子们长大,羽翼丰满,本就是要飞的,你要真飞不高,我才该发愁。”

    陪着太后娘娘玩了一下午,还帮着收拾了半天库房,照例又搬回去些零零碎碎的好东西,红尘出了宫,心情却不似以前那么松快,还忍不住驻足停步,回头张望。

    那么大的一座皇宫,大门一关,分隔两个世界,她便是出入自由,也总觉得那是一座人心的监牢,所有住进去的人,都会被困在里头……

    “呼。”

    红尘转头上马车,靠着柔软的垫子坐下,心中苦笑,那可是皇宫,计算是一座监牢,也有无数人心甘情愿地住进去,皇宫之主,那就是大周之主,只会让人敬畏羡慕,绝不会让人同情。

    从宫里出来,半路上顺便去了趟林家,宫里得了一些对女子极好的温补药材,她正好给林家送些过去,让老太君也享受享受。

    这么多年苦熬,不光是精神上,怕是身体上也有些损耗,进补一番到底有好处。

    到了林家门前,红尘还没下车,就看到一人鬼鬼祟祟地蹲在外面的石狮子底下,嘴里念念有词,也不知做什么。

    仔细一看,这人还很眼熟,正是那个装灵师的夏通。

    夏通一抬头,正好看到红尘的马车,一开始也没在意,结果看见红尘下车,眼睛一下子亮了,蹭一下蹦起来,向前走了一步,犹豫了下又停住,眼看着红尘当没看到他,直接要进林家,才张嘴叫道:“喂,呃,这位小……夫人,我,我……”

    红尘也没为难他,回头轻声道:“稍等片刻,等我出来再找地方说话。”

    夏通脸上一红,讷讷点头,老老实实又蹲下。

    今天来看,他是一点儿嚣张跋扈的模样都没有,也许是真吸取了教训,红尘对他这人算不上讨厌,至少他要开口求什么事儿,还是愿意听一听。

    在林家稍微呆了片刻,红尘出来叫上这小子,就近找了一座茶楼,点了一壶香茗解渴,一边听底下说书,一边笑道:“什么事儿,说吧。”

    “我,我是想问问,一个人念了招魂咒,会不会把自己的魂儿给弄丢了。”

    夏通磕磕绊绊地道,一句话出口就咬住舌头,脸上涨红。
正文 第四百六十六章 邀请
    &bp;&bp;&bp;&bp;红尘轻轻蹙眉:“招魂咒?”

    夏通期期艾艾地点点头,“我,我就是想问问。&bp;&bp;.&bp;&bp;. ”他耷拉着脑袋,甚至不大敢抬头看红尘。

    红尘叹了口气:“……看样子你是闯下大祸了。”

    夏通的脸瞬间更红,却闭紧嘴不肯多说。

    红尘也不介意,他要想让自己帮忙的话,迟早要说,这会儿到是对这人有点儿兴趣,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你叫夏通是吧?是个灵师?”

    话音未落,夏通立时高高地抬起头道:“我从十一岁起,就在大云寺做俗家弟子,和师父学佛也学玄术,后来又跟随无岸道长学习,至今已经七年。”

    他难得满脸高傲,显然很以自己的身份为荣。

    “我准备参加明年的灵师考核,肯定能过!”

    不过随即又低头,讷讷道:“不说这个……我就是想问问招魂咒的事儿,招魂真能把自己的魂儿给招没了?”

    红尘笑了笑:“反正我没见过灵师把自己的魂儿给招没的,至于普通人……普通老百姓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招魂咒的咒语,就是有咒语,没有灵力也没办法发挥作用,所以我也没见过。”

    夏通脸上更苦,咬咬牙,下定决心猛地一抬头:“你是不是荣安郡主夏红尘?”

    红尘怔了下,很随意地点点头,她的身份并不是什么秘密,眼前这小家伙又和林家有点儿关系,知道她是谁也不奇怪。

    “我是荣安郡主,不过不姓夏了。”

    虽说红尘如今也不怎么介意自己姓什么,但既然那位先皇陛下特意让她姓陈,那她就姓陈也无妨。

    至少,太后娘娘喜欢。

    夏通根本没听懂,只一听她说,她确实是荣安郡主,就松了口气,轻声道:“你能不能陪我去一个地方。”

    红尘失笑,这小子到是理所当然的很,她好歹也是一位郡主,而且还是比以前更赤手可热的郡主,如今就是一品高官,世代显贵的世家家主,在她面前也要有几分恭敬,想让她帮个什么忙,那也得重礼来求,哪有这么随随便便就开口的!

    不过,红尘也没有一口拒绝,只是笑道:“你想让我陪你去哪儿?”

    “夏家祖坟,就是京郊十里燕回山。”

    红尘:“……”

    今日天气不冷不热,阳光明媚,适合逛街,红尘下了茶楼,也没急着回家,就是坐着马车溜溜达达地在街上闲逛,夏通骑着马在后头跟了片刻,终究脸皮不够厚,没好意思继续追踪。

    当然,他想一直追着也难,红尘身边的护卫再不起眼,再低调,也不可能容许一个毛头小子跟踪自家郡主太长时间。

    红尘当然没有答应夏通,而且她一知道这个小子也是夏家的人,虽然只是个旁支,登时就懒得再多理会,起身便走。

    甩开那小子,红尘到没多逛,没一会儿就回家去,顺手还给林旭买了点儿下火的药。

    唔,最近林大公子莫名其妙吃药膳吃的有些上火,虽说这会儿停了,去去火还是很有好处。

    回到家没呆一会儿,外头就有人递了帖子,送了信过来,是从夏家来的。

    帖子还是夏安的帖子。

    红尘不免蹙眉。

    她有多久没想过夏家的事儿?好像很久很久,似乎已经彻彻底底地遗忘,可如今一回想,那些记忆到还是清清楚楚。

    也难怪,她上一世再过得不好,夏家给她的,也还是她当时能拥有的,最好的财富。

    她的命运确实被玩弄了,她确实从一个名门千金,变成了个乡村出身的村姑,她可以去恨,去怨,可如果她不是和夏家有这样的关系,那她一生都只是个穷乡僻壤出身,没有爹娘疼爱,说不定还会受尽磋磨的女孩儿,这里面恩怨情仇实在说不清,辨不明。

    事情已经过去,到也不用再继续多想。

    红尘慢条斯理地打开信,信中是一封邀请函,很熟悉,吐出口气,红尘不觉好笑:“要是上辈子我能拿到,一定很开心。”可这辈子看到这玩意,到觉得有点儿可笑。

    邀请函只给夏家子孙,还得是有能力有名望的,由族长推荐,诸位长老同意,多数都是嫡系,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旁系,得到邀请函的人,参加考核,表现最好的就是下一任族长。

    夏安当年就是和无数竞争对手拼了一场之后,实至名归,最后坐上了族长之位。

    他也的确不算不称职,要不是个特别出色的人物,又怎么可能娶得到公主?

    红尘叹了口气,她根本不知道当年都有什么人得到过邀请函,也不知道考核究竟是什么内容,不过隐约好像听人提过一句,每一次对继任族长的考核,出题的都是诸位长老,一般每人出一个,然后去宗祠询问,在宗祠里抽出一题完事。

    不过,夏家的继任族长乃是夏承祖,一个旁支的孩子,敦实宽厚,和夏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当时新族长继任,她已经卧病在床,得了消息到也有一点儿高兴,至少这回选出来的族长够踏实,那会儿夏家就需要一个踏踏实实的族长。

    林旭进了书房,一眼就见到书桌上摆着的那张邀请函,也不禁一愣。

    “夏家的?怎么敢送到红尘这儿来?”

    先皇那道改姓的旨意,外头的人也许有不知道的,红尘也没宣扬的意思,可夏家肯定知情,那位公主就不可能不知道,太后心里还是在意自家女儿的。

    不过,红尘改姓陈,公主肯定不会不乐意,说不定还有些欣喜。

    可既然改了姓儿,更和夏家没关系,这封邀请函就显得十分不合时宜。

    难道他们夏家,还会接受一个姓陈的郡主当自家未来的族长不成?

    红尘笑了下,从桌子上把邀请函拿起,反反复复看了看,轻声道:“哎,还是不去了。”

    随手就把东西塞进书柜下头,她到底没有扔到炭盆里烧掉。

    正说着话,外面又有人来报,夏通居然找上了门,红尘想了下,没把人拒之门外,还是让人请进书房。

    每次见夏通,红尘都觉得他有一种莫名的骄傲,别说,就这股子傲气,到比一般的灵师更有气派,说不定哪天把他介绍给王半仙,王半仙会喜欢的紧。

    那个老小子总说自己现在那帮徒弟,个顶个都没出息,就没那个派头和自信,像他,当年什么都不懂,照样蒙得人把他当神仙看,现在这帮小子,手底下也有些能耐,至少比他当年出去行走江湖的时候强得多,可个个跟乡下来的一样,没见识。

    估计夏通这样的,他才觉得好。

    进了书房,见到红尘,夏通别别扭扭地道:“我……我想请您陪我去见一个病人,他疯了好几个月,请遍了名医,始终不见好转,我觉得……”

    “觉得是走丢了魂儿?”

    红尘眨了眨眼,沉吟片刻,这回到没拒绝,她通常很少拒绝去治病救人。

    “去哪儿?”

    “时,时家。”

    林旭一挑眉:“原来是去看时任。”

    红尘也乐了:“哦?时任也算京城名士,去看看他到不吃亏。”

    京城时家并不算名门望族,但也算颇有几分名气,书香门第,家中无论男女都爱读书,便是性情耿直了些,在朝堂上混不开,可越是这样的人,越是在文人中有好名声。

    时任更是这一代的翘楚,时家上下都把他当心尖子看待,如今一病,时家这边自然不会轻易放弃,找了许多名医,甚至还托关系托到宫里,请了最好的太医,各种手段用尽,太医们也只说他是迷了心窍,徒呼奈何!

    现在药石罔效,时家差不多也快绝望了。

    夏通领着红尘进了时家的大门,时任的爹娘看见他都很客气,由着他自己带人去时任的房间,显然对他颇为信任,他和时家上下的关系也还不错。

    “就是这里。”

    一路到时任的卧房,守门的婆子叹道:“夏少爷来了,哎,公子还是老样子,您,您去看看。”

    夏通犹豫了下,点点头,推开门,就见时任端端正正地坐在书桌前,正拿着书看书,听见动静也没有回头。

    红尘扫了一眼,心下好笑,门上,墙上,还有床上,到处都是黄符,不过不明显,都经过伪装,藏得挺好,估计不是内行看不出来。

    别说,这些黄符都不是假货,全是上等的,什么安神符,定魂符,应有尽有。

    再一看时任,便是红尘也不得不赞叹,这人长得体面,是很讨喜的相貌,特别周正,这会儿也看不出哪里疯,坐在桌前默默读书,一身书卷气。

    夏通却呜咽了声,眼泪差点儿下来。

    红尘这才注意到,时任手里的书是倒着的,他貌似看得认真,可双眼翻白,神游天外一般。

    “时任,时任。”

    夏通喊了两声。对面那人听而不闻,半晌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下手腕,起身走到窗边,蹙眉,脸上露出一抹忧伤:“这天都要黑了,尤郎君归了没有?”

    红尘登时吓了一跳。

    时任的声音到是男声,可说话的音调,却是婉转悠长,还有这表情,纯粹是个深闺怨妇的模样。

    夏通脸上一下子就青了一片。

    外面那婆子似乎久经战阵,一点儿都不害怕,拖长了声音道:“尤郎君肯定是在外面耽误了,不用担心。”

    听完,时任就叹了口气,扭头款款走到铜镜前面,拿起一把梳子,细细梳头,嘴里还轻轻哼唱起小曲儿。

    曲子是什么,红尘没听懂,不过带着些许幽怨,实在不是个大男人能唱出口的。

    “你看看,你看看。”夏通急得满头大汗,“好几个月了,他就这模样,看了多少大夫都没用。”

    红尘四下看了看:“你没给他招魂?”只看着些符,就能瞧得出夏通没少费心,这方面应该也做了不少。

    “招了。”

    夏通讷讷,耳朵根子通红,“没招的时候,也就是昏睡不起,结果一招,一招……”

    红尘:“……”

    她这会儿算看明白了,夏通这家伙肯定是罪魁祸首,怪不得这般羞愧。

    夏通一对上红尘的眼神,一咬牙,再也不顾丢脸不丢脸,哑着嗓子道:“时任他书院里有个先生,那天也不知道发哪门子疯,说了一堆招魂之类的事儿,时任回来跟我说,我就给批评了一通,那家伙说的不着调,根本就一点儿也不靠谱,时任那家伙不信,我一着急就给了他一块儿古玉法器,又告诉他怎么招魂,说他要是不信,可以按照我的法子试试。”

    红尘:“……别的不说,你这胆子可真大!还敢给法器!”

    夏通也是欲哭无泪,耷拉着脑袋一点儿精神气也没了。

    红尘轻声一叹,想了想,到有点儿能理解夏通,他大概只有在时任这样的普通人面前,才能有一种身为灵师的自豪感,当然也更想让时任认同,就有点儿不知分寸。

    想成为一个灵师不是容易事,至少要有一份不错的传承,最好还要有师父手把手地认真仔细教导,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得看天资,瞧瞧老天爷让不让你吃这碗饭。

    在红尘看来,夏通就不是个有天份的,身无灵气,呃,或许也有那么一星半点儿,在普通人眼里也能算是个灵师,可在她眼中,那点儿灵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就连半吊子也算不上了。

    他这样的人,瞧着又那么想当灵师,会在普通人面前各种显摆,到也不奇怪了。

    红尘仔细看了看时任的情况,皱眉道:“你想让我陪你去夏家的祖坟,和时任的情况有关?”

    “……嗯,当时时任去玩招魂的时候,就是去的燕回山,后来我帮他,帮他招了半天魂,一点儿用也没有,我一琢磨,就也去了一次燕回山,结果成了这副模样……我就想着,一定是那地方有什么问题,可现在我去不成了,夏家封闭了通道,不让我去。”

    夏通苦着脸。

    红尘摇了摇头,又看了看时任,皱眉道:“你既然去过一次没有用,再去又能如何?”
正文 第四百六十七章 跋扈
    &bp;&bp;&bp;&bp;夏通苦着脸,讷讷道:“也没别的法子了,有用没用的,总要试一试。 ”

    他也不知道自己再去一次能有什么作用,可祸是自己闯下,他就得想办法给兜住了,不光是为了时任,还是为了他自己。

    “我出这么一回错,别说考灵师,让我师父知道,恐怕要逐我出师门。”

    红尘若有所思。

    夏通偷眼看了红尘一眼:“我虽然是夏家的旁支,可关系离得远,听说爹爹当初给我取名儿,冲撞了夏家本家的人,虽是无知无意之行,后来却闹出点儿事端,连我爹愿意给我改名都没让那边消气,后来双方芥蒂越发深,这次夏家封山是正经事,就是托关系求京城的朋友帮忙,人家也不肯让我进去,可时任真耽误不起了,等他们把事儿办完,还不知道时任坟头上有没有长草,求别人也没用,我也只能求荣安郡主通融,陪我走一趟了,夏家那些老古董们,总不能不让,不让您进去?”

    红尘眯了眯眼:“你知道的到是不少!”

    要不是知道自己和夏家的关系,这家伙也不至于跑来说这么一番话。

    她的身世虽然不是什么绝密,可即便是在夏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知道,这么个所谓的疏远旁支居然知情,看样子这小子也有那么点儿来历。

    夏通红着脸不敢吭气。

    红尘回头又看了一眼时任,时任好像对外界的感知有点儿异常,经常对周围的人视而不见,这会儿在铜镜前面给自己梳了一个特别漂亮的高髻。

    有点儿像前朝有一段儿时间京城很常见的发式。

    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不知为什么,红尘忽然觉得特别熟悉,那种感觉很莫名其妙。

    她如今的记忆力很是不错,虽然前世一些她不想想起来的东西渐渐模糊,但这一世的记忆都清清楚楚,显然,前世她不可能和时任,或者时任身体里现在的某些东西有联系,这熟悉自然也不应该。

    红尘一笑摇头:“罢了,也没有拒绝的必要。”

    燕回山自然不可能属于夏家。

    这座山在京城来讲,算不上很有名气,事实上光京城附近叫燕回山的小山头就有七八个,好像当年人们取名字都爱取这类听着挺高深莫测的山名。

    眼下这一座,不算大,不算小,很不起眼,而且偏僻,外围还好,好歹有一些临近的村民打个猎,捡捡柴火什么的,里面山路陡峭,听说早些年还闹了一次地动,改变了地形地貌,且时常有野兽出没,人迹罕至,京城老百姓们听过它的不多。

    夏家的祖坟却安置在此,谁也不知道当年夏家祖先怎么选的地方。

    既然是祖坟所在,夏家自然在燕回山圈了一大块儿地,好大一片都属于夏家,只是夏家也没好好经营过,山还是荒山野岭,平日里少见人迹,今日这座山却热闹的不行,马车停得都快停不下,山上老老少少一大堆,还吵吵嚷嚷的,也不怕扰了先辈们的安宁。

    红尘拎着夏通,夏通拎着一大堆法器,也不知道他从什么地方找的,就是在红尘看来,那些法器也有些意思,至少给他用正好,不至于好到他无法驾驭,伤了自己,也不是完全没用,如果安排得当,至少能保他自己平平安安。

    怪不得这小子总是心高气傲,现在看来,即便红尘看不上他那点儿本事,也得瞧得起他的背景。

    呼哧了半天,他们一上山,山里头就冒出来两个老头,老头身后还跟着七八个年轻小伙子,身上都是玄色的短打,正经夏家人外出干活的装扮。

    夏家向来的规矩,就是进宫替某位贵人做点儿什么事儿,只要是去干活的,都不穿长袍,只穿短打。

    就因为这个,早些年夏家的小姐还被同窗们指着鼻子骂过粗野,后来有一段儿时间,夏安改了规矩,只是没多长日子又改回来,大家伙那么多年一直如此,早就习惯了,可不是家主觉得不体面,就能让一群手艺高超的大师放弃自己的习惯的。

    “夏通,怎么是你?”

    左面头发一边白一边黑的老头儿,一眼看见夏通,立时横眉怒目,怒叱,“说了多少次,不能进就是不能进,不知道我们家的孩儿们正在进行家族历练?这次历练准备了两年多,选的是我们夏家下一任族长,万一要是让你给破坏了,剥了你的皮都不够解气的。”

    夏通也气得胸腔鼓动:“哼,要是我进去一趟就能给搅合了,我看你们还是别选什么族长了,选出来也是个没用的,说不定夏家在他手上没几年就要垮掉。”

    “你!”

    “四堂叔,你和他计较什么,这小子一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你还不知道?”

    这边正吵,山下就响起一个平平缓缓的声音,夏通扭头一看,脸上登时扭曲。

    红尘瞥了一眼,也有些意外,来的这人好大的派头。

    她觉得夏通的气派就够足的,眼前这个却更大,那是个同样穿着一身玄色短打的女子,二十七八岁的模样,坐在四人抬的软轿子上,软轿上追着珠帘,每一个珠子都圆润光泽,很是精致,其中还有几颗有鸽子蛋大小,十分名贵。

    轿子左右各有四名侍婢,都是白衣飘飘,面无表情,手中或者捧着琴,或者捧着箫,或者捧着长剑,或者捧着化妆用的箱子,举手投足间都显出一身好功夫rd;。

    光在山野间行走如履平地,也看得出这几个侍婢不简单。

    夏通一看见她,脸上登时露出几分畏惧,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可随即就羞恼,咬紧了嘴唇。

    “夏通,你忘了行礼。”

    那女子看也没看这边一眼,眼睛只是盯着自己的手指,摸着圆润的指头轻飘飘地道。

    夏通一咬牙,扑通一声跪下,一言不发地磕了三个头。

    那女子到有些兴致缺缺,“看在你也给我磕了十几回头的份上,教你个乖,没本事就不要乱嚣张,要是得罪了别人,可就不是磕头能了结的。”

    夏通把头埋在自己胳膊里,红尘甚至看到了他的眼泪,心中叹气,知道这小子心高气傲,没成想还有这么憋屈的时候,这里面想必有些故事,不过,和红尘无关,举目远眺,看了看山,略略蹙眉,抬腿就向里面走去,顺便叫上他:“走了。”

    “嗯?”

    轿子上的女子有些意外,总算把视线拉回来一点儿,落在红尘身上,不过,还是有那么一点儿视而不见的意思。

    也不知道这样的人怎么在京城混这么久,居然还没被人套麻袋给弄死。

    那边瘦高个的老头过来一步,挡住路,厉声道:“你是何人?眼睛瞎了不成,前面的牌子没有看见?这座山已经封了……”

    “燕回山是你的?”

    红尘有点儿不耐烦。

    瘦高个愣了下,皱眉:“前面……就是我夏家的地方。”

    “所有路都是你的不成?”

    红尘更是没耐性,她是个好脾气,最近几日却不免有点儿心浮气躁。

    瘦高个也不敢说,整个燕回山都是他的,可在他心里,到也是这般想,忍不住觉得眼前的小姑娘胡搅蛮缠,很是不痛快,瞪了夏通一眼,暗道,还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夏通的朋友也个顶个讨厌的很,想着就挥挥手,身后小伙子们齐齐上前一步。

    老头儿张了张嘴,刚想继续开口,红尘已经完全无视那些小伙子接着向前走,很随意地看了夏通一眼。

    夏通一个哆嗦,老老实实地站起身,打了打身上的土,紧紧跟在红尘身后。

    说起来也奇怪,那些小辈们本来齐齐围了上去,偏偏围了一圈愣是没把人围住,眼看着红尘领着夏通都走了十几步,两个老头面面相觑,一时都有些不知所措。

    “回来!”

    还是坐在软轿上的女子反应更快,一伸手从袖子里摸出一条长鞭,长鞭一抖,灵活飞出,直直缠向红尘的脖子。

    夏通吓得失色,高声吼:“小心rd;!”

    话音未落,扑通一声,红尘连头都没回,轿子上的女人自己一头扑下,狼狈地落在地上。

    她身边的侍婢全都吓了一跳,不知所措,也不敢过去搀扶,半晌,那女子才爬起来,一脸灰尘,恶狠狠地抬头瞪着红尘的背影,气得浑身发抖。

    她从小到大,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只是她也不是傻子,再嚣张跋扈也看得出来红尘不好对付,神色起伏不定,抿着唇冲身边一侍婢道:“去,看看我三哥走到儿哪了!”

    随即扭头冲老头儿道:“四堂叔,你就看着这两个捣乱的搅了咱家历练不成?”

    那自然不妥,老头拿出个木哨子,用力吹响,一时间整个山林都响起回声来。

    女子这才拍打了一下身上的灰尘,整理仪容,脸上又恢复不咸不淡的镇定,冷声道:“一会儿我要这女人给我跪地磕头赔罪,然后再好好收拾……”

    话音未落,红尘一转身,居然又走了回来。

    那女子一句话被憋在喉咙里,噎得上气不接下气,脸上难得泛起一丝红,愕然瞪着红尘。

    “你不说我还想不起来,对了,你们还没给我行礼呢!”

    红尘笑眯眯地道。

    那女子一愣,脸都气得扭曲:“你是什么东西,还敢让本姑奶奶……”

    啪!

    不知道谁丢来的石子儿,正好打在女子的嘴上,疼得她一哆嗦,四处张望,气急败坏,咬牙切齿:“究竟是谁?为何要与我夏家作对!”

    一开始她从轿子上落下,就知道周围有高手,而且高手还是护着眼前这女人的,她就有点儿犯嘀咕,不过为所欲为惯了,又是在自家的地头儿上,周围一声吆喝,能叫出十几口子夏家培养出来的高人,她也不至于惧怕。

    红尘叹了口气,靠在旁边的树上,冲着夏通笑道:“瞧瞧这口气,听着我都快以为夏家是陈家呢,在大周的地面上,还是京城附近,除了陈家,似乎也没什么人好意思这般飞扬跋扈吧。”

    夏家的两个‘守门’的老头儿都觉得有点儿怪异,一开始没反应过来陈家是哪家,随即想到万岁爷的姓儿,心里都是一咯噔。

    夏通咳嗽了声,心中一下子畅快得不得了,板着脸冲那女子道:“夏淑美,还不赶紧给荣安郡主行礼,你太没规矩了,难道想造反不成?”

    那女子脑子里一乱,一时愣住,呆呆地瞪着红尘。

    红尘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只对夏通道:“如果是夏安在这儿也就罢了,夏安是驸马,不必对我行大礼,但我想,你们夏家除了夏安族长以为,别人似乎没有爵位在身?对了,也没诰命吧,我记错了没有?”

    “当然没有rd;。”

    夏通毕恭毕敬地道。

    他连对他爹娘师父都没这么恭敬过,可今天却恭敬的特别痛快。

    那个叫夏淑美的女子脸上又红又白,心跳如雷,硬挺着小声道:“你说你是荣安郡主,你就是了不成?”

    她说这话,其实没有底气,要知道冒认郡主可不是小罪名,这会儿她差不多相信了红尘的身份,但还是面子上过不去,忍不住想反抗一下。

    红尘也不多说,依旧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那边两个老头儿已经愣住,嘴唇有点儿哆嗦,谁也不敢说话,只是拼命给夏淑美使眼色。

    如果是别的虚衔郡主也就罢了,但要是此时炽手可热的荣安郡主,那绝对不能得罪。

    而且……荣安郡主和他们夏家的恩怨,他们也隐隐听说过,两个老头都有心把夏安给赶紧叫过来了。

    夏淑美难受的要命,也别扭的很,可她并不是个笨蛋,深吸了口气,不甘不愿地行礼:“见过郡主。”

    红尘不看她,也不叫起。

    她行的礼,那一般是官员家眷,有品级的诰命夫人才这般行的,一般普通老百姓见了郡主,都得磕头。

    死死把咽喉里的咆哮吞回去,夏淑美只好扑通一声跪下,默默叩首:“见过郡主娘娘,郡主娘娘万安。”

    场面一下子僵持。

    忽然,不远处山上山下响起一阵脚步声,随即有人喊:“哎哟喂,瞧瞧这是谁,这不是那什么夏淑美吗?得了软骨病不成,怎么跪下了?”

    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幸灾乐祸。

    一瞬间,夏淑美脸上涨红。(。)
正文 第四百六十八章 乌云
    &bp;&bp;&bp;&bp;对于夏淑美来说,冲着红尘磕头行礼,那很是憋屈,但也不算什么,可她这种种举动,竟然还让竞争对手看在眼睛里了,那绝对是一点儿都不能忍。

    夏淑美顿时觉得胸口烧成一片,脸上热气蒸腾,下意识咬牙,把嘴角都咬得鲜血淋漓。

    可这会儿荣安郡主一言不发,她犹豫了半天,却连起来的勇气都没有。

    说到底,夏淑美还是个聪明人,深知什么叫欺软怕硬,从来不和自己过不去,平日里骄傲,那是她觉得自己有骄傲的资格,但冲着和皇帝关系亲近的郡主骄傲,就绝对是找死了。

    而且她心里有数,刚才自己的所作所为,虽然不至于说过于得罪荣安郡主,肯定也让那位郡主娘娘很不高兴,人家都动手了,还不让人家把这口气给出了,那她这委屈才是白白受了一回。

    夏淑美深吸一口气,听而不闻,把头低了下来,却是忍不住暗恨——既然是荣安郡主夏红尘,想必已经收到了邀请函,偏偏不拿出来,要是早点儿拿出来,她又怎么会……

    “啧啧,真是有趣儿,千古难见的场面!”

    说话的人很快就出现在众人眼前,颇为好奇地看了看红尘,虽然不知道红尘的确切身份,不过能让夏淑美下跪,想来不简单,来人也是十分客气,行了个礼,并不问对方的身份来历,反而笑意盈盈,带了三分谄媚地道:“这位贵人,您这是打算进山?这会儿进山可不安全,不如跟着我们一块儿走?”

    周围那帮老老少少都呲牙,忽然觉得今年的未来族长选拔似乎要出点儿乱子。

    红尘也失笑,看了这人一眼却略吃了一惊,很像夏承祖,不过当年世人都说夏承祖憨厚老实,是个厚道人,从不和别人争执,在夏家没当族长之前,虽然也颇有威望,但却很是低调,和同辈中那些惊才绝艳的天才没办法比。

    眼前这个,说他憨厚老实似乎不太合适。

    不过,红尘也不在意,转头看了眼夏通:“还不走?”

    夏通急忙点头如捣蒜:“走,走。”

    说着,两个人便要离开。

    左近夏家的小年轻们一时不知所措。

    旁边的老人家叹了口气,看了红尘一眼,犹豫了下:“既然是荣安郡主,自然是没有关系。”

    两个人慢慢悠悠,潇潇洒洒地走人,周围陆陆续续又来了不少夏家人,虽然没看见前因后果,可也知道了红尘的身份,当然更不敢阻拦,就是个个神色古怪。

    “她还真来了?”

    “这回历练,难不成她也要参加,那,那……”

    “长老们怎么会给她发邀请函?”

    众人心里都一个想法,万一要是真让她拔得头筹,未来族长是她,那可如何是好!

    在场能参加这回角逐的,好歹都是夏家培养起来的小辈,别管哪一个赢了,虽说会有人不大服气,却也不至于掀起大风波,但要是红尘做了未来族长,恐怕谁也不会甘心。

    凭什么!

    她身份是高,可又没给夏家做过贡献,甚至连夏这个姓都不知道人家还要不要呢,哪里担得起族长的位置!

    一时间,好些人都皱眉。

    还是为首的老头哼了哼,瞥了他们一眼:“好好做你们的事,别胡思乱想了,咱们是夏家人,把族长的位置看得重,人家好好的朝廷郡主不当,会愿意来掺和咱们家的事儿?恐怕这位置举手送人,人家都不接!”

    训斥了一顿,老人们就把参加历练的小辈都放进了山。

    “哎。”

    其实身为夏家的老人,他们清楚上面一群长老多少动了心思,有试试看让红尘接掌族长之位的想法,小辈们可能还看不出来,他们已经能感受到夏家面临的困难。

    前几年夏家炼制的兵器连连出事故,夏安族长费尽心思才把一切风波平息,但夏家也是伤筋动骨。

    今年更离谱,家中世代相传的剑庐忽然出了意外,里面的法阵坏了,而且几尊古老的炼剑炉同时停火,且看样子再也不肯继续工作。

    他们夏家能有今天的声望,打造兵器的手艺自是不俗,但能出那么多灵器,还是有赖于祖上留下的宝物,最重要的就是深藏剑庐之内的炼剑炉。

    炼剑炉一出问题,整个夏家都给震动,长老们日以继夜地研究,还是研究不出什么,只猜测可能是用的时间太长,又没有维护,开始老化,可惜这东西是祖辈传下来的,但怎么维护,怎么修理无人可知,上面的阵法纹路,家中灵师连看懂都看不懂,更别说去修。

    如今还能勉强支应,虽然灵器的数量大幅度减少,但即便是凡兵,他们打造出来的质量也不差,就是往常家中也不是随时都能出灵器的,大不了就当今年手艺好的长老们偷懒,没出多少精品,外人又不知情,还不敢小觑夏家。

    可总不能一直这般,万一从此打造不出灵器,夏家名声尽毁,很快就会变成末流,毕竟和别的有传承的世家大族不同,夏家靠的是手艺,能靠独门手艺屹立不倒,可一旦失去依仗,倒下的绝对会很快。

    这次族长更替,新任族长需要更有地位,更有能力,夏红尘算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来她身为郡主,地位高,能缓一缓夏家的颓势,二来谁都知道她是天资出众的灵师,运气也好,万一她能把剑庐恢复成原貌,那真是救了整个夏家。

    当然,也有些长老不同意,觉得不妥,所以虽然发了邀请函,大家还是处于观望中,并没有特别急切。

    “荣安郡主当不当族长到是无所谓,可家里最好也不要太过得罪人家。”

    老人神色黯淡下来,连步履都有些蹒跚。

    他生来是夏家人,看过夏家的无限风光,当然希望这风光能持续,而且还能越来越兴盛。

    当年战乱时,夏家在大周的地位,那真是数一数二的。

    这帮夏家人的想法,影响不到红尘,她和夏通的步调不快也不慢,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

    夏通手里抱着一堆法器,瞪着眼紧紧张张地道:“郡主,您要给时任招魂吗?我这儿有招魂幡,招魂葫芦,招魂符,还有……”

    “别急。”

    红尘失笑,“先看看。”

    时任的身体里的确缺失了他自己的三魂,但是不是丢在这地方可不好说,而且丢了这么久,也不在乎一时片刻,慢慢看看。

    她看得的确高兴,以前从来没有进过燕回山深处,所以也没有在意,毕竟燕回山声名不显,想来不该是风水宝地,这会儿真正进来,却一下子就被风景如画的风光吸引住,怪不得夏家会把祖坟安置于此,的确不错。

    京城近来多风雨啊,尤其是围绕着周围的这些山林,好像很多魑魅魍魉都行动起来了,连夏家也要凑热闹。

    红尘状似悠闲,夏通却很紧张,嘀嘀咕咕地把刚才看见的那几个夏家人介绍了一遍,说到夏淑美时尤其愤恨,很是批判了一通,什么心狠手辣,冷血无情,高傲难惹,他两次和那个女人起冲突,都让对方给挫败了,打赌更是大败亏输,弄到后来除非不见面,否则见面就要给对方磕头请安。

    按照辈分,夏淑美比夏通长了一辈。

    “夏承宗这人到不是很难打交道,为人八面玲珑,论天分比师风师兄不差,很多长老都很中意他,就是他有个双胞胎兄弟,这方面略有些减分,那也无妨,他和夏承祖,就是他哥完全是两样人,长得再像大家伙也能分得出来。”

    夏通左右看了几眼,压低声音,“郡主是不知道,这回历练,夏家出幺蛾子呢,让家中子弟闯入燕回山一座千年古墓,当年夏家还不在的时候,那座古墓就在,机关重重,听说历代守墓人化作阴灵,护持墓穴……里头的宝贝肯定多……”

    “呃,当然,宝贝再多,他们打这个主意也太难看了些,实在让人不耻,还说什么不可破坏先人安宁,都要进人家墓穴了,还不破坏呢,纯粹睁着眼睛说瞎话。”

    夏通唠唠叨叨,红尘看了看他,挑眉一笑:“你知道的真不少。”

    历练已经开始,题目自然不需要特别保密,但既然是这么离谱的题目,夏家那边肯定也不愿意让太多人知情,封山封路也就很顺理成章,即便如此,夏通还知道这么多,由此可见,这人纵使是旁支,在夏家的地位也很不低了。

    还有,夏承祖居然有双胞胎兄弟,上辈子他做族长时,到没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人。

    红尘也就稍微想了一下,并不觉得特别奇怪,如果夏承祖角逐族长成功,他弟弟就失败了,只是个普通的夏家族人,夏家族人一数一大堆,就连长老们她都人不齐全,更何况其他人。

    走了一会儿,夏通累得呼哧呼哧,口干舌燥,红尘眯了眯眼,莞尔一笑,“坐下歇会儿。”

    夏通登时如闻天籁,找了个略平坦的青石扑通一声就坐下,把手里的行李扔在地上。

    光是这些行李就足够把他累个半死,何况还要走山路。

    刚一坐下,旁边就窸窸窣窣的,又来了人,夏通抬眼一看,脸色顿时有些不好。

    来的是夏淑美,呃,还有夏承宗,这两拨人居然凑在一处。

    夏淑美当先而行,身边没带她那些侍婢,反而跟着个瘦瘦小小,留着一嘴小胡子的中年男子,手里拎着一对儿葫芦,腰间还插着罗盘,看打扮应该是个灵师。

    这人一来就皮笑肉不笑地瞥了红尘一眼,看起来有几分警惕。夏淑美的脸色也不大好,显然不乐意看到红尘,这会儿见了,也只能憋憋屈屈地见礼。

    红尘这回到没为难她,略点了点头就放过去,夏淑美松了口气,犹豫了下,靠着一棵树坐下,虽然她有点儿不想在这地方休息,但已经过来了,此时说要走,同样丢脸。

    夏承宗到和她不同,瞧见红尘两人十分高兴,还隔着老远,就笑呵呵地跟夏通闲扯上。

    一阵风吹过,红尘忽然一抬手,银色的长鞭甩起来,瞬间,骨碌碌,夏淑美就从半山坡上滚滚而落,一头栽在泥里,吃了一嘴,她呸呸了两声,勉强抬头,一脸的怒气,即便是对着红尘也忍不住想破口大骂,只是骂声还没出口,就一下子给噎了回去。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夏淑美靠坐的那棵大树上,缠着密密麻麻的毒蛇,个个吐着信子,在树干上,枝叶上游走。

    夏淑美整个身体都僵硬住,夏承宗也一头冷汗,他离那棵树也只有几步远,顾不得别的,半趴在地上用最快的速度蹭开,他可不认为自己身上带着的那点儿蛇药,就真能让所有毒蛇退避三舍。

    “……谢谢。”

    夏淑美憋得要命,又心有余悸,还是哆嗦着给红尘道了声谢。

    红尘摆了摆手,上下打量夏淑美,目光惊异,就像看什么神奇物种,看得她浑身不自在:“郡主?”

    “我看你乌云罩顶,要倒霉了,恐怕接下来的路程是遇山被石砸,遇水被水淹,灾劫重重,不如回头。”

    红尘笑眯眯地道。

    夏淑美深吸了口气,没把拳头捶红尘的脑袋上:“不劳郡主费心。”

    红尘叹了口气:“要不然你和我同行?虽然不能保证你不出意外,但多少有个照应。”

    “……不敢劳烦郡主。”

    夏淑美心中更气,几乎是咬牙切齿。

    看她坚持不肯,红尘只好不多劝说,不过最后看过去的眼神充满悲悯,让人家更是差点儿气哭了。

    这一气,连坐都坐不住,夏淑美站起身,清理了下身上头上的泥土,勉强应付了几句场面话,就告辞,大跨步地向前走去。

    “小心脚下。”

    红尘声音未落,她就脚下一绊,踉跄了下死命拽住旁边的树没摔倒。

    “小心头上。”

    啪嗒,头上掉下来一块儿石头,擦着头皮落地,虽然没砸实,可还是划出一道血痕来,疼得夏淑美眼睛泪花闪现。
正文 第四百六十九章 看不上
    &bp;&bp;&bp;&bp;众人:“……”

    夏淑美泪水涟涟,脸上露出几分憋屈至极的表情来,扭头看了看红尘,多少竟有几分畏惧。 (.&bp;&bp;. )

    红尘无奈一摊手:“哎,我提醒过了。”

    “……走!”

    深吸了口气,夏淑美架起十二分小心,谨慎地带着人继续出发,只是每次落脚时都犹犹豫豫,动作也变得缓慢,再也不像一开始那般意气风发。

    旁边夏承宗似笑非笑地看了她半天,一扭头望向红尘,自然而然地带了一点儿谄媚,笑眯眯地道:“瞧瞧夏淑美那倒霉催的模样,我可不敢跟她走得太近,还是离远点儿好些。”

    声音不小,传到前头夏淑美的耳朵里,成功让那姑娘几乎气炸了肺,回头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等着瞧!”

    “哎哟,还等着?好啊,我等着看你怎么死的,不听人家高人所言,纯粹傻帽一个!”

    这人说话时语气轻佻,冲着红尘却谄媚得很,到一点儿都不讨人厌,而且一般人见了他这种模样,说不定还心情舒畅。

    红尘也被逗乐了,歇了一会儿便招呼夏通起身。

    夏通老老实实跟着红尘一起走,即便走那些特别古怪的小道,因为山路难走,弄得满身泥土,磕磕绊绊的都是擦伤,也没开口抱怨。

    夏承宗也没有跟上来讨人嫌,他虽然瞧着对红尘一百个恭敬,但到底是夏家人,此次参加试炼,为的是族长之位,心中也是颇有信心,而且他也有准备,既然是去古墓,肯定要带几个专业人士,他运气还不错,居然有两个在京城赫赫威名的大师就在此山中,答应陪同他一块儿前往。

    这种时候,夏承宗自是不愿意节外生枝,和朝廷郡主同行还是免了,否则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

    等红尘和夏通走了不久,夏承宗起身喝了两口水,又等了一会儿,前面山上就下来两个风尘仆仆的中年男子。

    两人身上都背着桃木剑,手里拎着木箱,身上穿法袍,正经的灵师装扮,且器宇轩昂,走在山地上如履平地,行动飞快,第一眼人还在远处,第二眼已经近在眼前。

    一看到此二人,夏承宗大喜,连忙迎上前笑道:“诸葛道长,高大师,您二位可算来了,咱们快走吧,别让夏淑美那妮子抢了先。”

    “不急,不急。”

    高大师是个矮矮胖胖,一脸和气模样的男人,未语先笑,“这种事,先到一步晚到一步都无妨,咱们还得等一人。”

    夏承宗登时皱眉。

    高大师也不在意他的不悦,反而客客气气地解释道:“你应该听过,曲家的曲乌小姐,她出外游历数载之久,今朝回京,难得也有此兴趣,咱们有她相助,无论是闯刀山还是下火海,都会平添三分底气。”

    夏承宗一愣,到底没再多言,对于曲乌他本来是不知道的,灵师圈子里的事儿,他了解的不多,但曲家那位小姐和荣安郡主之间的纷争当初闹得很大,身为夏家人,不自觉就忍不住去观察那位郡主娘娘,自然也知道曲小姐的身份。

    那位主儿可不是善茬,虽说与郡主相争,屡战屡败,但京城灵师们无一人敢小觑她,可见其人厉害。

    夏承宗沉下心,默默等了一会儿,片刻过去,曲乌人还未到,到是有个短打打扮的小厮从山上溜下,小声和高大师说了几句话,高大师就起身道:“曲小姐在古墓那儿与我们汇合,走吧。”

    话音未落,他和那个诸葛先生就收拾好东西,迅速出发,夏承宗都差点儿没反应过来,一路小跑才没有掉队。

    山脉蜿蜒起伏不定,红尘立在高坡之上,小心看周围的环境,只见峰峦叠嶂,一座山连着一座山,地形十分复杂。

    夏通小声道:“郡主,时任他……”

    “不要急,快到了。”

    红尘张望了下,就沿着一条小径穿行,穿过茂密的灌木丛,就来到一块儿较为平坦的山谷。

    夏通一愣:“这,这地方!”

    “呃!”

    “咦?”

    山坡上,树丛里,草地上,差不多有十几口子人正蹲着吃饭,地上还生着几个火堆,上面架着锅,里头一股肉香扑面而来。

    夏通吞了口口水,忽然觉得眼前不是荒山野岭,摇身一变到成了人们野炊的好地处。

    红尘到是不奇怪,微微一笑,轻声道:“好一座大墓,看样子应有千年之久了。”

    “就是这儿?”

    夏通顿时明了,偷觑了红尘一眼,心下纠结,“郡主,咱们不如先去找时任的魂魄?”

    他琢磨着这位郡主大概也对夏家的历练颇为感兴趣,说到底,她和那一家子扯不开关系。

    红尘冷看了他一眼,不用猜也知道这家伙的心思,却懒得多解释,起身慢慢向着古墓走去,刚走了几步,只听一声惨叫,前面一侧,绿藤环绕的洞口中滚出来一个女人。

    那女人浑身上下鲜血淋漓,没有半点儿完好,衣服也破破烂烂,里面裹着好几层雪白的绷带,绷带都让血泡得发黑,不过她到一点儿也不在乎,艰难地爬起来,站直了身体,捂住破了一大片的脸,呲牙咧嘴。

    她身边几个侍女,还有几个小厮都围了过去,却束手束脚,半点儿也不敢靠近。

    不过一瞬间,扑通一声,那女人还没站稳就脚下一滑,咕噜噜摔下了山坡。

    “啊!”

    夏通大吃一惊,连忙向前走了两步,却忽然觉得不对劲,那女人身边的人一个都没有吃惊,而是手脚相当麻利地走下去,小心扶着那女人上来。

    而摔得那么惨痛,那个女子也是一声不吭,只木着一张脸,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粗气。

    周围几个正吃饭的夏家人都忍不住叹息。

    “她也够倔的,听说这一路上差点儿死了八次,换了别人早就不肯干了,她到愣是赶了过来。”

    “人家是什么人,师父可是夏家长老,听说她半路上一看不好,叫了五十个侍婢分成十组,抬着她用最快的速度往这儿冲,哪怕遇见再大的危险也不许停,她是受伤没事,她那侍婢们折损却十分严重,只剩下这六个了,剩下的能留下一条命的也不算多。”

    “夏淑美?”

    夏通愕然,这回也认出人来,不怪他一开始不认得,实在是那女人的模样狼狈的没办法看。

    前面地上的夏淑美艰难转头,看向这边,一眼见到红尘,瞳孔收缩。夏通也吓了一跳,本能地看了红尘一眼,忽然想起那个传闻,传闻荣安郡主说谁乌云罩顶,那个人最好找个寺庙老老实实待着,等到霉运过去或许能留下半条命,要是不肯,就只有死路一条,也有人说郡主娘娘那是有一条毒舌,说谁谁死,本来不该你死,你也得死,人家有老天爷给撑腰。

    他以前只当是传闻,今日只能告诉自己,以后对这些传闻要慎重再慎重,可不能有半点儿轻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救自己一命。

    此时,那个洞里又步履蹒跚地走出来几个人,正是夏承宗和那两个灵师,身上也颇为狼狈,不过比夏淑美要好很多。

    三人想来也没有深入墓穴太远,不过到不急不慌的模样,找了个地方坐下,掏出干粮来,诸葛道长和高大师刚吃了口饼,抬头看到红尘都一怔,连忙起身过来。

    高大师人还未曾走近,先开口笑道:“郡主娘娘也来了。”两个人一走过来就挤眉弄眼,冲着红尘使眼色,眉目生动至极。

    这两个是熟人,红尘对他们也客气,瞧着二人的模样,不禁莞尔一笑,小声道:“无论二位来做什么,我们的目的大约不一样,我是来找一个人的魂魄,找到就走。”

    高大师一愣,脸上到露出几分失望。

    诸葛道长一向很少开口,此时也开口道:“听说那件东西就藏在墓中,早先的封印已经破裂,若不小心落入歹人之手,必成大患,到时候大周危矣,天下危矣!”

    高大师也道:“我二人并不是贪心,妄求那等至宝,最多也就是想看一看,可天下谁不想看?我们可没有据为己有的打算,恐怕也没那个福气,但总要守着点儿,莫要让恶人得了去。”

    红尘摇了摇头:“我多少猜到你们说的是什么,前阵子遇见一个厉鬼,也说山中有宝,还传得很是邪乎,什么得之可得天下之类,不过我只观此山气运,便知那宝物身上未沾染恶果,应该是好东西,就算出世,也不会愿意让邪恶之人使用。”

    两个灵师闻言苦笑,“还是郡主洒脱。”

    自从冬日里探查到一点儿那东西的气息,怀疑那东西要现世,他们这几个老家伙吓得数月吃不香睡不着,都想着要是可以,拼得一条性命,也要把它封住,若是不行,也要拼尽全力不让歹人得手,有些悲观之人甚至觉得大周国运要断,战战兢兢这么久,人家郡主却是自在得很,还有空儿管什么找人魂魄的闲事。

    他们蹲在那儿苦笑,红尘似乎已经四下观察好了,举步向前走去,一群人都扭头,视线追着她的背影。

    眼看着红尘走到一块石壁前,伸手一推,那石壁就自动向旁边挪开,露出一块儿石碑。

    高大师吓了一跳,连忙开口:“郡主,那是死人位,不能进。”

    夏家那些人都嘻嘻哈哈地嬉笑起来,看红尘的目光充满嘲讽,这个古墓夏家早就发现,多年探索,虽说没深入过,可外围的一切情况都相当明白,又怎么可能连墓**都没发现?

    但发现归发现,当年却因为想直接进去,一口气折损了十几个好手,现在上下都知道那是个不能碰触之地。

    “大师也不必急,那地方有**阵,怕是连进都进不去,大不了晕一晕,不至于一来就丢命。”

    有个后生笑嘻嘻地道。

    其他人也纷纷起哄,起哄的声音还没落下,众人就看着红尘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在石碑后面,没了踪迹。

    取笑声戛然而止。

    整个山谷里除了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响,一时间居然再无异动,好半晌才有人讪讪一笑:“呃,那地方凶险,也许进去了就出不来了?”

    一行人纷纷点头,还有人很是惋惜,连夏通都被他们的七嘴八舌闹得有点儿心慌意乱,一咬牙也跟着往里面冲,但他一走,终于明白这些人不是胡言乱语,走着走着不是偏离方向一头撞在石壁上,就是脑袋发昏竟然又掉了头,折腾半天进不去,夏通终于消停,气喘吁吁地蹲在一边发愣。

    夏淑美的面上闪过一抹幸灾乐祸,众人正压低声音小声议论,不远处就传来脚步声。

    曲乌穿着黑色的斗篷,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竹杖,慢慢而来,全身上下不见半点儿奢华,众人一眼看过去,就好像看到一座山,一条大河,只觉得此人气度沉凝。

    诸葛道长和高大师都松了口气,脸上露出微笑,冲夏承宗道:“还以为这祖宗不来了。”

    不知为何,夏淑美居然也认得曲乌,一眼看到她,简直像是见到了救命稻草,蹭一下跳起来扑过去,就连山上忽然掉下碎石砸得她满脸生疼也不在意,扑到曲乌前面高声道:“曲小姐救命,我可能让什么东西诅咒了,劳烦您帮我看看,帮忙看看!”

    曲乌慢慢停下脚步,若有所思地盯着她的脸,一言不发。

    旁边夏承祖冷笑着哼哼了几声,充满幸灾乐祸,夏淑美心里着急,眨了眨眼,急切地冲曲乌道:“那位荣安郡主刚才也在,我实不愿意找她帮忙,还请曲小姐相助。”

    提起荣安郡主,她都没有掩藏话里的那股子厌恶轻视。

    曲乌本都没有正眼瞧她,这会儿到是抬起头,露出专注的神色,夏淑美大喜,她也知道眼前这位和那个郡主不和,绞尽脑汁又想了几句奉承话,尽力贬低红尘,嘴里正说着,就见曲乌露出个似笑非笑的神色:“你很看不上她?看不起荣安郡主?”
正文 第四百七十章 鬼差
    &bp;&bp;&bp;&bp;夏淑美急得满头大汗,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跳,脑子已然木了,本能地道:“她身为朝廷郡主,位高权重,怕是曲小姐早些年也受了她的委屈,在我心中,论起能力她远远不能与曲小姐相提并论。&bp;&bp;.&bp;&bp;. ”

    谁都知道曲乌和荣安郡主之间的竞争,京城灵师中,同为女子,同为年轻一辈的佼佼者,两个人都被称为天才,一个身份高贵,一个家传渊源,不斗才怪。

    夏淑美想起自家那些姐妹之间的龌龊,登时恨自己脑子里词汇太少,不能好好踩着那个郡主捧一捧人家曲乌小姐。

    眼前这位曲小姐的能力,她可是亲眼所见,还见过好几次,绝对手段高妙,别说年轻的灵师,就是把那些耄耋之年的老人们都放在一起,她也毫不逊色。

    她一边想一边抬头,结果却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汗水湿了背脊,曲乌的眼神冷得像冰,一点儿温度也没有。

    “曲小姐?”

    曲乌轻声一笑,轻蔑地看了夏淑美一眼:“你这种人,连提一句她的名字都不配。”

    说完,转身便走。

    夏淑美整个人都僵硬住。

    “噗嗤!”夏承宗顿时笑了,越笑声音越大,就连对墓穴里的危机,都少了几分顾忌,心中畅快至极。

    说起来,虽然他爹爹如今已经不担任长老之位,但两个长老都是他爹的徒弟,他在家里地位自然不低,从小到大就没吃过多少亏,结果年初的时候居然让夏淑美这个女人给摆了一道,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个女人塞到他床上,害得他丢脸不说,还丢了富贵貌美的未婚妻,连他哥哥都被气得吐血,到现在身体还没有特别好,今年的选拔,要是他哥成绩不好,全是这个女人的罪过。

    偏偏这女人不好对付得很,身边一群狐朋狗友,明明嚣张跋扈,却惯会装模作样,弄得家里人都觉得她的性子好,不受气,适合夏家目前的状况。

    差不多有一小半的长老们觉得,夏家这些年太低调,不受人尊重,应该有一个彪悍的族长站出来,带领大家伙恢复祖上往日荣光,最不济,好歹也不能让堂堂夏家,真变成京城世家中的末流。

    外面的匠人不受重视,但他们夏家可和普通的匠人不同,他们掌着大周军备,可以说如果夏家倒台,或者罢工,战争时期绝对能让大周一半以上的士兵空着手上战场,至于骑兵,恐怕也得折损三分之一。

    他们家族如此重要,自然应该有更尊贵的地位。

    夏承宗嘻嘻哈哈地在那儿笑,看向夏淑美的目光充满戏谑,夏淑美心口一阵一阵发凉,捂着伤痕累累的脸,目中露出几分狠色,闭了闭眼,难受得要命——夏承宗懂什么,他是个男人,天生有广阔的天地,他只看见自己不择手段地去争,争夺地位,争夺资源,争夺一切,可他不明白,自己是个女人,在夏家,女人也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得到不下于男人的培养,但前提是你要有用,如果不能杀出一条血路,你就会和大部分夏家的女孩儿们一样,被装饰成名贵的商品,好好地卖出去。

    凭什么!她要是寻常没见识的女子也就罢了,有几个靠谱的家人,将来嫁给一个不算好也不算差的男人,相夫教子,日子也过得,可是她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学了那么多的本事,没有几个男人会比她强,她在夏家说一不二,能得到很多东西,一旦平平淡淡地嫁出去就什么都没有了,她怎么会甘心,凭什么不能去争一争。

    女人想做族长,比男人要难无数倍,那些长老们口中说,夏家之前也有过女族长,也都出类拔萃,夏家不同别的家族,不看那些虚的,选族长只选贤能,不论男女,可还是下意识地先去看男人们,就说候选人,男人有多少?女人才有几个?加上她,也不过三人而已,另外两个还是明明白白说好了就是来长见识,根本没有希望,她身为女子,想成功比男人更难无数倍,再不手段凌厉些,哪里还能有希望。

    暗暗咬牙,夏淑美勉强压下心中的恐惧,她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即便灾劫无数,她都要拼一次,深吸了口气,不再理会那些目带嘲讽的夏家族人,勉强站起身,坚持着向墓穴的方向走去。

    一步又一步,她走得很慢,很平稳,再也没有摔倒,她也努力不去害怕。

    “啊!”

    “小心!”

    走着走着,后面忽然传来惊恐的呼喊,夏淑美脚下悬空,脑子里嗡的一声,身体失重,一回神,惊恐地看着脚下的云层,她竟然正在摔到悬崖之下……双手舞动想抓住点儿什么,可惜只能白费力气。

    完了!

    夏淑美紧紧闭上眼,眼泪滚落,她已经能听见耳边的风声,她要死了,而且会死得很难看。

    说来话长,其实也就一眨眼的工夫,扑通,夏淑美躺在地上,后背腰身酸麻疼痛,眼睛不敢睁开,忍不住想,这就是死亡?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痛苦!

    “醒醒。”

    冰凉的东西在她的脸上拍了拍,夏淑美睁开眼,有点儿不知今夕是何年,就看见眼前有个银色的小鞭子,左右摇摆。

    “醒了?”

    再一抬头,就看到问话的红尘,夏淑美张了张嘴,一声也发不出,只能又闭上,耳边传来叽叽喳喳的声响——

    “好家伙,你可真命大!”

    “要不是郡主娘娘反应快,及时相救,你还真变成肉酱了。”

    “别说的那么恶心,以后可怎么吃肉!”

    夏淑美平日里最烦的就是那些唠叨声,这会儿却也很难去烦,眼角的余光看到那位郡主站在一边,正细细擦她那条银色的长鞭,神情平淡,就好像刚才救人的不是她,一时到有些气闷,也说不出感激的话。

    夏承宗一行人也都回过神,懒得理会一路倒霉,如今都快丢了大半条命的夏淑美,全围着红尘。

    就是那些夏家族人也一样,目露金光,想这座千年古墓,他们折腾了这么长时间,也只敢从自己挖掘的盗洞里进出,谁都不敢走正门,眼前这个可是从他们眼皮子底下进去了一回,而且还平平安安地出来,看样子纤尘不染,顺利得不行。

    “郡主,里头是什么情况?”

    “您就没碰到什么机关?”

    一群人叽叽喳喳的,红尘也不恼,笑着应付了两句,虽然没提到多少有用的东西,也把人都安抚了下去,一回头对上曲乌,挑挑眉客客气气地招呼了声。

    曲乌哼了哼,似乎和以前有点儿不同,多少少了几分戾气,多了几分平和雍容,冷声道:“你也想要那件东西?那就再比一比,这几年我在外游历,听说你过得也很滋润,就是不知道长进多少?”

    红尘也没解释什么,她知道曲乌的性子,这会儿要是惹得她不高兴,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有违常理的事,挥挥手,红尘一甩长鞭,在地上画了一个圆圈。

    曲乌的注意力顿时被吸引,一时也没再多言。

    夏通这会儿才回过神,扑到红尘身边,张了张嘴,略有些委屈,不过此时也没敢表现,压低声音问道:“怎么样?郡主没受伤吧?那什么,时任呢?”

    红尘从怀里拿出一张黄纸,三两下,就把纸撕成人形,扔在她画出来的圆圈儿里。

    说来奇怪,那纸刚一落进去,就和有什么东西牵引着一般,啪一声站直,到把周围的人都给吓了一跳。

    曲乌看了眼,目光微闪:“这是?”

    红尘笑了笑,没答话,反而转头看向夏淑美,目光在她头顶上绕了一圈,她头上有一层薄薄的白气,气息向外延伸出一条细线,白气汩汩而出,顺着细线入了墓穴,也不知去往何方,一开始在山上,这种表征还不太明显,这会儿红尘却看得清楚,轻轻一笑道:“你被人拿走了运,如果再不破坏,寿命最多也就有一两天了。”

    夏淑美一愣,她本待不信的,可这会儿却不敢不信,一路上的遭遇已经能看得出来,她被人做了手脚,而且眼前这位郡主到底有没有真才实学,她身为夏家人,到比别人了解。

    他们这些夏家人,无论是得势的,还是混日子的,但凡知道一点儿内幕,都会忍不住对这个人好奇,出生即落难,堂堂贵女,流落乡野,本来蒙尘,却活得潇潇洒洒,甚至高居郡主之位,得到新君的无限信任,压了夏家一大头,这样的人物,这样的经历,不用演绎已成传奇,同为夏家人,不去了解清楚才是有病。

    夏淑美犹犹豫豫,咬着牙不肯说话,前面她得罪了那人,还平白无故地磕了好几个头,在族人面前丢脸,尤其是在夏承宗面前丢脸,如今‘仇’还没报,就被人救了一回,又要继续求救,她到不是不知好歹,更不是不看重自己的命,可一时也真难堪。

    “来了。”

    红尘跟夏淑美说话时,神色还平淡,此时却挑眉,露出几分威仪,转过头,盯着地上的圆圈。

    众人愣了愣,四下张望,一片风平浪静,没什么东西过来,不过灵绝敏感的夏家族人,都不自觉向后退了一步。

    曲乌反而上前,走到红尘身边,目光奇怪:“你这是招惹了什么东西?好强的阴气,不像是厉鬼!”

    扭头看红尘气定神闲,曲乌难得莞尔一笑:“怎么样,需不需要我帮忙?”

    红尘飞了个白眼,她也要面子的好不好,哪里用得着别人插手,随手抚了抚头发,打出两道符咒,贴在她画的圆圈附近,众人似乎隐隐听见有锁链拖地的声响,又隐隐有一股奇怪的咆哮声。

    半晌,只见地上的圆圈金光一闪,半空中传来一声闷痛,所有人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凭空出现,那人身穿漆黑长袍,头戴高帽,帽子上还写着两个大字——鬼差!

    “该死的,什么东西!什么人阻拦阴差执法?”

    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向后退去,心里怦怦乱跳,鬼差,居然是鬼差!他们还活着的时候,竟见到了鬼差!

    “咳咳。”

    红尘咳嗽了两声。

    那鬼差一扭头,看到红尘似乎有点儿迷惑,迟疑了下才厉声道:“就是你阻拦本尊?”

    “你是阴差?”红尘瞥了他一眼,“此人阳寿未尽,你到这儿来,可有阎王手令?还是有判官文书?”

    阴差愣了下,大怒:“什么话,本尊我做事哪里用得着尔等凡夫俗子多管?”

    说着,他一抬手,手中的锁链就冲着红尘而去。

    所有人都吓坏了,曲乌也皱眉,手缩回袖子里,握住短剑,其他人却是恨不得背生双翼,能飞多远就飞多远,得罪了鬼差,哪怕她这位郡主娘娘再厉害,恐怕也没好果子吃!

    叮咚咚!

    不曾想,鬼差手中锁链刚一到红尘眼前,也没见对方怎么应付,就瞬时间软了下来,愣是从鬼差手中挣脱,落到地上,甚至还扭动了一下身体,特别谄媚地弯了弯,好像再给红尘赔礼道歉。

    鬼差一下子愣住,抬头仔细去看红尘,面上先是犹豫,又露出几分惊惶,最后竟吓了一跳:“呃,呃,仙,仙子……不知仙子当面,还望恕罪,恕罪!”

    他整个人一缩,好似比以前小了一圈儿,点头哈腰,满脸苦涩。

    所有人:“……”

    曲乌也愕然抬头,看了看红尘。

    红尘自己其实也很懵懂,不过她见多识广,阴曹地府也不是去过一次两次的,并不多惊奇,笑了笑道:“这个人阳寿未尽,我带走了,你们地府只要阎王手令不出,判官文书不下,本也不该随意带阴魂走。”

    鬼差苦笑,连连应是。

    其实并非如此,阎王就不说了,判官也很忙,通常都是他们先把活儿做了,回头再补一道手续就好,可这会儿让人家逮住,自然没什么好说。

    不过,这确实是阳寿未尽的枉死鬼,他之所以不怕麻烦,纯粹是有鬼许了他好处,鬼差心中叹气,看来这好处是指望不上了。
正文 第四百七十一章 圆满
    &bp;&bp;&bp;&bp;哎,恐怕不光没机会考虑什么好处,还要小心些,千万别阴沟里翻船,闹大了再惊动判官,到时候的处罚,他可有些受不起。

    鬼差心中叹息,对红尘越发恭敬,没办法,人家能通天,不是他一个小小鬼差得罪得起的。

    不过到也不必太多担忧,像他们这样的鬼差,偶尔有点儿小心思,规则之外,做一点儿无伤大雅的小事儿,只要不涉及原则性问题,上面并不会追究。

    红尘没太得罪这位的意思,到底是个鬼差,在地府里就是无名小卒,也有自己的能耐,她人在世间,没必要和地下的这些人物交恶,挥挥手,锁链就自动飞起来又回到鬼差手中。

    “我还要送他回去,就不耽误你了。”

    鬼差松了口气,转头就走,在红尘面前也不敢讨要好处,换了碰见别的灵师,非要让对方出点儿血不成!

    “对了,你们这服饰也该换换,还有那帽子,未免难看。”直接就往头上顶着鬼差两个字,让人瞧见就觉得不舒坦。

    鬼差咳嗽了几声,讪讪一笑:“这不是,这不是更一目了然!”说着嗖一下就消失不见,只余下叮叮当当的锁链响动犹在耳边。

    红尘不觉一笑,看来地下那些工作人员的差事也不好做,连身新衣服都没办法换,她那次奔赴异空间也见过地府人员,似乎和这里的相差不大。

    把脑子里那些杂念撇开,红尘低下头,把圆圈里的纸人拿起,拢在袖子里面,冲夏通笑道:“可以了,回去就助他附体,想来能平安无事。”

    夏通这会儿却迷迷瞪瞪的,连自己来的目的都有点儿忘记:“刚才,那,那是什么?”

    红尘愕然:“你不认识?阴差啊?”

    夏通揉了揉耳朵,再也无话可说。

    众人:“……”

    鬼差出现这一幕,真是让所有人心惊肉跳加目瞪口呆,毕竟有生之年能见到那种,咳咳咳,那种人的,尤其还是肉眼看见,恐怕凤毛麟角,别说他们,便是曲乌的神色都有点儿古怪,心中叹气,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也许她这么努力,最后还是……

    这等想法只是一闪,曲乌随即抬起头,深深看了红尘一眼,低落的情绪也一扫而空。

    她绝不信自己会比不上她!也许要一年,也许要五年,十年,甚至更久,只要她还活着,这场胜负之争,在自己心里就永远不会结束。

    被如此复杂的眼神盯着,连红尘都觉得有些不自在,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冲夏通点点头:“没事了,不走?”

    夏通一愣,周围的夏家人都怔了怔。

    此次入山,为的是这座古墓,也是为了夏家的族长之位,他们本来以为荣安郡主也有意尝试,事实上,便是不想要那个族长的位置,这样一座古墓难道还不值得进去一趟?

    传闻它传承千年,主人乃是当时最强大的灵师,千年前可不像现在,灵师们都有几乎惊天动地的手段,墓穴里的陪葬品,想来更非人间普通的珍宝。

    荣安郡主也是灵师,难道当真不动心?便是对陪葬品不感兴趣,光是那些机关构造,也足够让灵师们着迷了吧?

    话虽如此,到没人说什么,就是有几个欲言又止,想询问一声,看看荣安郡主究竟是怎么从墓穴正面进去的,也都没敢吭声。

    红尘收拾好东西,叫上夏通一块儿下山,临走,转头笑道:“这恐怕不是真正的墓,唔,虽然你们要是能闯进去,肯定大有收获。”

    众人愕然。

    红尘指了指露出来的墓碑:“你们说这里是死门,里面机关重重,但它要真是墓穴,哪个人会蠢到给自己的墓建一个活动门的?这岂不是逗弄人去盗墓?”

    夏家那些人张大了嘴,心里一震,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当然,红尘此种说法也改变不了什么,该闯进去还是要闯进去,夏家确定的考题,哪里会半途而废?再说了,既然是千年前留下的,它即便不是什么真墓,只是座假墓,也值得一看。

    这些和红尘没多少关系,她自顾自地转身走人,走了几步,身后就传来一声压抑的哭声。

    “郡主留步。”夏淑美终于忍不住低头,“……我不想死。”众人顺着声音看过去,这下连夏通都咋舌,有了那么半分不忍心,当然,只有半分,想让夏通不恨这个女人那根本不可能。

    夏淑美本来就一身伤,这会儿不知道怎么弄的,右边的脸上多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

    她可是女孩子,脸何等重要?这么重的伤,即便用上最好的药,也不可能不留下疤痕,不过此时夏淑美看起来到不是特别在意自己的脸,不能说不在意,就是男子也不愿颜面受损,只是她比起其他闺阁女儿来,表现已经相当不错,至少没有歇斯底里,没有彻底崩溃。

    红尘也有些意外,转过身很认真地看了夏淑美一眼:“我可以帮你,这不难。”

    众人都抬头看过来。

    红尘又道:“你身边那个灵师借了你的运去,他在墓穴中可能多几分运道,说不定会有所斩获。”

    “怎么会!?”夏淑美先是一惊,随即眯了眯眼,咬牙切齿,“他敢背叛我!”

    若是红尘不说,她绝对想不到,但是红尘一提醒,她立时就想到在来之前,那个人的种种举动。

    想了想,夏淑美额头上就渗出一层冷汗:“在来之前,陈福说我身体弱,给我吃了半个月的药,药方我看过,都是普通滋补的药罢了,入口却不难喝,还有一点儿香甜,还有,他特别热心,帮我看过房中风水,还给了我护身符……”

    从腰间荷包里掏出一串用银链子串起来的东西,上面有一只铜葫芦,也就拇指大小,还有一串铜钱。

    红尘接过,看了两眼就笑了,很随意地在地上一砸,登时从葫芦里飞出一大片黑雾。

    夏淑美吓得倒退,那黑雾却瞬间向她身上扑去,红尘伸手一扯,扯得她一个踉跄跌到一边,两只手指做剪刀状,冲着那黑雾中心伸去,瞬间,众人耳边好像听见咯嘣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断裂开来。

    “啊啊!该死,该死!”

    空中又仿佛传来怪异的声响。

    红尘听而不闻,抓住夏淑美的手臂,在她的手腕上画了一个圆圈,肉眼可见的白雾居然汩汩而来,钻入圈内,夏淑美脑袋一晕,深吸了口气,身上的疼痛竟似乎稍稍减弱了些,精神也好了许多。

    “行了。”

    红尘这才松手笑道,“剩下的我相信夏小姐可以自己解决。”

    夏淑美抿着嘴唇,脸色通红,却是认认真真谢过红尘,如今都知道了真相,她要是还没能力对付骗子陈福,那她才是该死,一早碰死算了,还争什么族长之位,夏家要是有这么个蠢货当族长,哪里还能有一点儿好?

    事实上经过这么一回,夏淑美争胜的心思到没弱几分,不过也心宽了许多,决定公平竞争一回,剩下的全看运道如何,看自己有没有一飞冲天的命。

    在一众炽烈的,欲言又止的目光中,红尘潇潇洒洒走人,顺便把夏通也拎走,顺顺利利下了山,夏通忍不住看了看红尘:“郡主当真不好奇那座古墓?”

    “进去看过了,没什么好好奇的。”

    红尘失笑,“而且,夏家那帮人想把人家古墓里的宝贝弄出来,恐怕不容易,唔,除非……”

    “除非什么?”夏通眼睛一亮。

    红尘摇头:“也没什么,咱们等着看热闹就好。”说着,她脸上到露出几分幸灾乐祸来。

    夏通心里一惊,红尘扫了他一眼,失笑道:“放心,不会有什么大事,若是我所料不错,他们这回终能得偿所愿。”

    说完这句话,红尘就再不多言,夏通也没心思担心那边的夏家,只关心时任。

    时任不光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的前程,时任平安无事,他就能少走很多弯路,要是出了事,这辈子恐怕都没希望成为灵师了。

    虽然在红尘看来,就夏通那点儿天分,真让他走这条路才是害了他,要真喜欢,还不如跟王半仙的路子走,当个坑蒙拐骗的假灵师更妥当,可人家乐意,那也就不必外人插口多管。

    “快请。”

    一到时家,一家子居然都到门口恭迎,还毕恭毕敬地把红尘他们请到卧房门前。

    “哎,我儿,时任这孩子他,总之,多谢二位费心。”

    时家一家人心里七上八下的,对于夏通和红尘能不能救回自家儿子,都没几分信心,可又忍不住想要试一试,到了这种地步,但凡有一线希望也要尝试下了。

    红尘点头,推门而入,夏通抬起手来捂了捂眼睛,脸上也不觉露出不忍看的表情来,时任这副模样若让熟人见了,他那点儿才子的名声恐怕就被毁得一点儿不剩。

    不知道从哪儿找了一身大红的缎子,脸上也画着精细的妆容,眉毛给剃得之剩下两点,猩红的嘴唇瞧着吓人的很。

    红尘到是认认真真审视了下,点点头:“还不错。”

    这真不算什么,当年京城还流行过半面妆,就是只一半脸化妆,还有女子把半张脸涂黑,有的把眉毛剃光,有的在脸上画出各种神奇图案,创造力非凡,像现在时任脸上的妆容,前朝宫廷里都流行过一段时日,后来还是皇帝受不了,说了几句才给止住了。

    时任看到红尘,就轻轻叹了口气,有些不甘愿:“没想到连鬼差都靠不住。”

    ‘他’嘀咕了一句,到好像认了命,轻声道:“也罢了,做人是不错,可这皮囊不好,用起来并不舒坦。”

    话音未落,他整个人就向后仰倒,还是丫鬟手明眼快,扑过去扶住,这才没让自家公子栽倒在地,红尘走过去翻开他眼皮看了看,就从袖子里掏出纸人,放在时任身上,道:“时任,快回去吧,已经没事了。”

    时家上下都瞪大了眼,竟真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摇摇晃晃地从纸人里面飞出,盘桓了下,似乎颇为犹豫,又听红尘大喝一声,才老老实实钻入自己的身体。

    红尘摇了摇头,用力一拍时任的额头,他蹭一下就坐起身,“哎哟我的妈呀,原来女人这么可怕!”

    夏通心里一松,扶着桌面站好,吐出口气。

    时家的人也热泪盈眶。

    时任却使劲搓了搓自己的手臂,大声道:“走了吧,那女人走了吧,没在我身体里吧?”

    众人被他问得晕头转向。

    还是红尘笑道:“放心,你这么瘦弱的身板,可不是人家的菜,不过下回再玩什么招魂,别往人家坟头上乱踩。”

    时任心有余悸,重重点头,苦着脸道:“再也不敢了。”

    “嘻!”

    半空中居然传来一声轻如烟的笑声。

    所有人的身体都僵住,时任几乎被吓得翻白眼,红尘勾了勾唇角:“放心,她真的已经走了。”

    时任扑通一声栽在床上,把头埋进被子里,小声咕哝:“再也不敢,再也不敢。”

    夏通满脸疑惑。

    红尘笑道:“其实见了时任我就猜到了,他玩招魂肯定是招来了什么人,占了他的身体,不过,厉鬼想附体还附得这般完美也不容易,恐怕是时任主动招惹才对。”

    时任叹了口气,也没瞒着:“我在山里看到一个墓,正好得了招魂符,还有夏通给的法器,就想招来看一看,其实我不怎么信这个,就是觉得好玩,没想到一招还真招来了个小妇人。”

    “那小妇人看起来极为贤良淑德,人也很美,我这人天生胆大,到不害怕,就忍不住口花花了几句,勾搭起她,小妇人一开始也不理我,后来我也不知怎么脑袋一热,就说要带她回家,她居然笑盈盈地应了,等我真把她带回家才知道厉害,好家伙,那就是个刺头啊!”

    时任一脸心有余悸,想了想,站起身冲着夏通弯腰鞠躬,“亏得夏兄又替我招魂,不知怎的到让我的魂魄托体而出,算是逃出生天了,否则,否则我真是比死还惨!”

    夏通:“……”招魂招到人家托体……为什么他一点儿都不高兴。
正文 第四百七十二章 多喜事
    &bp;&bp;&bp;&bp;时任絮絮叨叨半天,简直是个话唠,听得夏通头昏脑涨的,最后也只能苦笑,好歹这家伙现在平平安安活了下来,对自己来说已经是大好事,也不必多想别的。

    至于说招魂失败,惹出这等大麻烦的事儿,也只让夏通难受了片刻,大概是他做得蠢事太多,如今已经皮糙肉厚,并不在意了。

    又给时任检查了下,时家的人还找了大夫过来,看他身体到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有些虚弱,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大夫还皱眉摇头,捋了捋胡子,叹气道:“这么年轻就肾虚,如何了得,孩子,养生在于固本培元,不要老胡闹,年轻的时候不在意,只想着女子的好处,等你老了就知道难受了。”

    时任欲哭无泪,他以后恐怕再也不敢招惹女人,不知道时家将来给他说亲,他会不会都不敢让新娘子进门。

    红尘也是无语,半晌叹道:“以后别随便玩招魂的把戏,就是要招,也不要随意在人家坟头上去招,要是换了我,有人半夜三更在我房门外鬼哭狼嚎,我也恨不得弄死那人。”

    时任连连点头称是:“再也不敢,再也不敢了。”想到那个女鬼住在自己身体里,非要和自己成亲,还说了一堆以后两个人都住在阴间去,每天做什么的话,他这心里就一阵扑腾,那段儿时日的折磨,至今想来心有余悸,以后可万不能胡闹。

    红尘到是对附在时任身体里的女鬼挺好奇,看样子应是个老鬼,而且和阴差的关系不错,又没有投胎,说不定有什么故事。

    这事儿本来应该不太好查,不过如今不比以前,朝廷的那些档案资料她想看就看,能使唤的人手也多了,到还真把当时的县志给翻出来。

    那个女鬼原名尚君若,父亲曾官居一品,是家中唯一的女儿,上面有两位兄长,自幼读圣贤书,文采出众,十八岁嫁给当时的一个尤姓武将为妻,没想到新婚当日,喜服还没有脱下,甚至不曾拜堂,她连丈夫的面也没有见到,夫婿就离家奔赴战场,她独守空闺整整三年,不光没有等到丈夫回来,尤家还遭了皇帝的忌讳,满门抄斩。

    临死之前,尚君若穿着当日的吉服,恳求娘家的老仆把她的尸首埋入京外高山之上,等丈夫回来,她能第一个看到。

    老仆也是看着自己小姐长大的,这点儿事还是愿意尽心尽力地做到。

    说来尚君若家里也富贵,对这个闺女很是心疼,虽然努力想让闺女脱身不成,但还是专门请了人来择吉穴,看风水,好让女儿入土为安。

    那墓穴建造的就不错,对尚君若大有益处,若非如此,她也难有如今的修为。

    帮了别人一把,还听到一个挺悲伤的故事,辛苦一场,也就不算白辛苦了,红尘回家和林旭说这些时,林旭正在整理他的书箱,这些活儿,他总喜欢自己做。

    “我家娘子喜欢就好。”

    林旭一笑,搂着妻子的肩膀去吃点心,也不谈风月,甚至不去谈情,只是说些家长里短的琐事,即便如此,照样兴致勃勃。

    最近林家的喜事比较多,主要是他手底下的小子们心神躁动,一个个地盯着娘子家的女官不撒手,光是这个月,他都被缠着说了六回亲事。

    “哎,我又不是媒婆!”

    林旭也有点儿无奈,那些人确实算是他的人,可又没卖给他,愿意成亲自己去找老子娘找媒人说媒去,为何都要劳动到他头上。

    抱怨归抱怨,这事儿还真不好不管,那帮小子要娶的多是自家娘子的人,还是女官,不光他不能不理会,连自家娘子也得出面处理。

    红尘失笑:“若是两情相悦,我可不棒打鸳鸯,相反还高高兴兴地出嫁妆把女孩儿们嫁出去,只是千万别闹出乱子来。”

    为何那些世家大族里,对于男女大防看得特别重,下人们决不能私相授受,一旦发现,从严论处,正是因为下人代表了颜面,你说你家风森严,人家看不着别的,先看下人守不守规矩。

    红尘和林旭都不是特别严苛,御下较为宽泛,但也决不能因为这个闹出事端,否则对名声影响太坏了。

    “放心,都是稳重人,心里有数。”

    林旭对这事儿也防备得紧,他手下人多是正值壮年的大小伙子,为防他们心思躁动下做出些不理智的举动,他也没少放下正事,在这等闲事上耳提面命。

    “小子们别的好处先不说,到是都很听话。”

    红尘莞尔:“行了,咱们不做坏人,如今国丧过去,男婚女嫁正当时,想好了就赶紧操办,省得夜长梦多,彼此要是中意,就让你的人直接到女方家里提亲便是。”

    女官们除了一直跟着红尘的那些,大部分有家有业,当然,进了郡主府当差的,富贵人家一个也没有,红尘挑选出来的多为普通人家的女儿。

    那些富贵千金,即便是庶出的女儿,考女官是为了名声颜面,为了嫁人时更好看一点儿,可不是为了伺候人,那些人,除了在宫里奋斗的,都是离宫就出嫁,绝不至于‘自甘堕落’,跑到红尘这儿当差。

    不过女官考核严苛,贫寒人家的女孩儿能考上的凤毛麟角,最次家里也要有几亩闲田,拿得出银钱读书习字。

    至于一直跟着红尘的那些,也有人来求亲,但她们嫁人却心有顾忌。

    这一回,红尘什么都没瞒着,她们出身是不好,可这事要是瞒着,将来嫁了人再闹出来,还不如如今就坦坦荡荡,若是知道她们的身世,还愿意包容体贴,那才是真正的良人。

    以前红尘从来没有提过罗娘她们的出身,因着以往的那些有意求娶的男子们,都仅仅止步于有意,别说请媒人来提这事儿,就是说破也不曾,那些往事都是罗娘几个心底的伤疤,为了这点儿无根无凭的事,红尘怎么会把伤疤撕开给别人看。

    也许是时候到了,林旭手底下的人也能耐,半月之内,成就了六对儿新人,一时间林家也是热热闹闹。

    成亲的日子没安排在一块儿,吉日那么多,没必要扎堆,而且女方家里有近有远,男方到多不在京城,里面门门道道多得很,总不能真和嫁个丫头似的,主子发个话,把俩人往一个屋里一塞,就算完了差事,婚事不说尽善尽美,跟大户人家相比,好歹三媒六聘,一样都不能缺。

    人家辛辛苦苦考上了女官,带着丰厚的嫁妆,人也出众,总不能到最后到嫁得粗陋简单。

    接连出喜事,罗娘和小严一行人也帮着操办,红尘偶尔心里到有一点儿难受。

    罗娘她们谁都没表现出来,但午夜梦回,想必也不会毫无波动,说不得要有一点儿黯然神伤。

    小严生得漂亮,为人大气,也不是没有人求亲,相反,林旭手底下最得用的那几个,都动过心思,偏偏她一直不肯松口,就连红尘都忍不住抛下原则,稍微劝了两句。

    红尘开口,小严到不肯敷衍,沉默半晌,终于还是落了泪:“郡主娘娘,您就别操心……别操心这个了,小严情愿一辈子伺候主子,等将来再伺候小主子,也没必要跟哪个男人,靠什么都不如靠主子更好。”

    罗娘递了帕子过去,神色黯然:“郡主,我们的出身瞒不了人,那就是个天大的污点,以前咱们还起过心思,可如今见识多了心里就都明白的很,男人不可能不在意的,您瞧瞧,那些青楼名妓从良的,有几个能得了好,她们一辈子忍气吞声,人老珠黄之后也照样让人轻贱,咱们跟郡主久了,心气高,受不了白眼儿,受不了气。”

    红尘也无语。她不能不承认,她是想得太好,总觉得罗娘和小严她们,是自己身边的女官,有她护着,又有品级,还有学识能耐,无论嫁到哪一家都配得起,却忘了这世间对女子的苛责,男人风流快活一辈子,只要肯回头,那就是浪子回头,女子沦落风尘,即便不怪自己,都是别人害的,那也是一辈子的污点,永远洗刷不清,自己都要牢牢记在心里。

    “好,我以后再也不提。”

    红尘深吸了口气,神色凉了下来,却忽而一笑,“嫁人不坏,但不嫁也未必不好,都如你们的意。”

    这个话题也就很自然地被主仆忘了,却不曾想,没过几日,小严竟又来说,她想许人了。

    别说红尘,连罗娘都吃了一惊。

    男方不是别人,正是林旭手底下那个最没有存在感的乔稚,红尘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位是谁,就是和影子一样,总是缩在众人后头,要不就藏在阴影里那个,主要负责一些文书工作,算是林旭的亲信,可从始至终,就没听他说过一句话。

    “乔稚?”

    红尘哭笑不得,按了按眉心,“你说曲名都更靠谱点儿。”

    曲名和小严最熟悉,平时喜欢给小严买个零嘴,自己想要个什么荷包,或者有差事忙不过来,也乐意找小严帮忙,嘴巴还厉害,一会儿把小严说得生气,一会儿又把她逗得大乐,活像欢喜冤家,可是乔稚……

    “你记得他长什么模样吗?”

    “长得挺好。”

    小严到是大大方方的。

    没办法,既然她愿意,红尘也只好答应,到底还是叫了乔稚过来,仔仔细细看一看。

    这么一看,乔稚生得真是很精致,像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虽然沉默寡言,可也稳重。

    不等红尘问,乔稚就特别认真地道:“我会一辈子对她好,家里钱都归她管,公子说了,男人想有福气,就要对妻子好,多听妻子的话。”

    他那么认真,到让红尘把满肚子的话给吞了回去。

    罢了,信不过乔稚,也要信林旭,若是人品不好,哪里能跟他那么久。

    乔稚没什么话,小严回头到是忍不住红了眼睛:“我的事他都知道,他听了连脸色都不变,只做了一件事,他抱了我,抱着我说,那些噩梦我以后都能忘掉,他也忘掉,就当没发生过!”

    罗娘:“……”

    小严大哭:“他没说自己不介意,他没表忠心,他也没说不嫌弃,他那么认真地告诉我,可以忘了,不用记得,我不知怎么的,不知怎么就答应了。”

    红尘一怔,半晌才笑道:“好好过日子吧,会好的。”

    说着,又转头看罗娘,“你也别怕,罗娘你别怕。”

    罗娘心里一酸,身子软倒,伏在红尘的膝盖上痛哭,不一会儿泪水就打湿了她的衣摆。

    怎么可能不怕,就是她现在再好,她有钱了,有地位了,有学问了,有了世间大部分女儿没有的一切,只要当年的噩梦犹在,她就永远会在夜深时刻,想起那些糟心的往事,然后抱着被子一夜不眠。

    “我不怕。”

    哭了半天,罗娘坐起身笑了笑,起身扶着自家郡主去洗漱,总要换一身衣服。

    红尘哄了两个丫头自己去玩,暂时就别露面了,都红肿着眼睛,让人看见还当出了什么事儿。

    小严虽然说要出嫁,到底是红尘的贴心人,出嫁的事也不能马虎。真照着她自己的想法,简简单单办一场就算了,她乐意,红尘还不乐意。

    这一场婚姻有多不容易,外人永远都没办法体会,红尘只希望婚礼能办得特别特别的好,让小严一想起来就觉得嫁人不亏。

    一下子,林家上上下下顿时都忙了起来,忙得红尘都没心思关注外头,夏家那边的消息,反而是林旭知道的更多些。

    山上的千年古墓,被一众夏家人折腾了几个月,听说终于还是被闯进去了,里头还有不少宝贝被翻出来,当然,夏家自家讳莫如深,什么都不承认,这些也只是外面的传言。

    到底是京城,高门大户的耳目众多,夏家也不是那些毫无名气的小家族,这么大的举动,关注的人真不少。

    红尘到不怎么在意,她如今对夏家多少有点儿回避的心里,不知该如何看待,说是厌恨,那不是,说是感激,那也不是,总之心绪复杂。
正文 第四百七十三章 大热闹
    &bp;&bp;&bp;&bp;夏家的事儿,红尘主仆都没太放在心上,日子一日日过去,到渐渐忘了,不曾想,这日门房忽然接到了夏家的帖子,来的还是个老人,红尘没见对方,不过对方却留下张帖子。

    小严到底还是把帖子挑出来,送到了书房。

    许是在罗娘他们这些人心中,那个夏家的地位,终究是有所不同的,即便不待见,也很难去彻底忽视。

    “又是邀请函?夏家这是搞什么鬼!”

    红尘蹙眉,心情略微有些不爽。

    她这些日子忙得很,家里的女官们要出嫁,而且还不是一个两个,都是最得力的那些,虽然一早就有所准备,也调、教了新人,可到底比不得老人们用得顺手。

    不说别人,就是小严,她就有些离不开,别看平时也不见特别有存在感,但小严和罗娘一搭一档,管着整个郡主府的杂事,红尘嫁给林旭之后,更是把后院那些事儿都给担起来,用不着红尘费一点儿心。

    现在小严要走,以后到还能回来,可新婚燕尔,总不能不让人家休息一段时日,她走了只留罗娘一个人支应,各种账目盘点移交,连红尘都不得不出面帮衬,这还忙得两个晚上没好好睡觉,小严一个要做新娘子的姑娘都熬出了黑眼圈儿来。

    “夏安是老糊涂了吧,事越来越多。”

    红尘过去一向很少口出恶言,如今却放开了许多,算起来也不算坏事,至少自己自在。

    一张邀请函平平地摊在桌子上,红尘摇了摇头,还是拿起来看了一眼,这一看到是笑起来:“有意思!”

    看来夏家在那座古墓里,的确得了些好东西,红尘一早就发现,古墓中机关重重,却并未有置人于死地的想法,到好像是故意吸引人进去看看,夏家年轻一辈,能耐一向不小,真下定决心破解古墓,到也不是不可能,只是恐怕也付出了不少代价,就是不知抽哪门子的风,千辛万苦得了好东西居然不敝帚自珍,反而召集四方朋友,说什么一起参悟灵宝,而且据说发出去的邀请函,至少也有百十张。

    罗娘打听到的,京城有头有脸的人家都被邀请了,尤其是和夏家关系不错的几家,更是倾巢而出。

    这事儿挺有意思,红尘多多少少有一点儿感兴趣,她本来也容易对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好奇。

    可红尘想了半天,还是决定不去乱蹚这趟浑水。

    像这种从内到外,哪儿都透着古怪的事儿,她少插手才好,如今不比以前,都成亲了,她不光只为自己,也要为自己的男人想想,和林师兄新婚燕尔,正是甜蜜的时候,就算觉得没问题,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她弄出点儿乱子,不小心伤了自己,那林师兄肯定要难受。再说,别人家也就算了,对于夏家,她还是有些纠结,宁愿远些。

    邀请函被搁在一边,红尘深吸了口气,就当没看见它,正好这几日天气很不错,没有雨雾,晴空万里,不是很冷,小严要成亲,罗娘想着请两日假,去给她采买些东西。

    红尘正好无事,干脆也出去逛一逛,家里大部分东西都有,只是还缺些绸缎香料。

    缎子方面,红尘的多是有标记的贡品,给小严一两匹,让她压箱底,算是个体面还行,真拿出来用就显得轻狂,万岁和太后纵然不在意,小严也不该不守规矩,至少不能养成不守规矩的习惯,否则终有一天会出问题。

    至于香料,红尘自己配的就不少,宫里赏赐的更多,几乎年年用不完,但这是稀罕东西,送一点儿给自家亲信的女官还成,真让小严敞开了用,怕是不能的,可她在红尘身边时用惯了,回到家要是没有,恐有些不适应。

    香料这东西,上等的都贵,小严的银钱算是多的,却还是买不起多少,红尘就打算自己多送些,也让她省省心,还让小严面上好看,跟了自己这么长时间,真要嫁出去那简直和嫁女儿差不多,虽然小严的年纪不比红尘小多少。

    主仆几个换了常服,收拾了收拾,兴冲冲地上了街,女子逛街,逛字是精髓,买东西到是不急,她们进京多年,买东西也有固定的铺子,质量有保证,平时若不是为了逛街,递话过去自有商铺带着东西进府供她们挑选,便是郡主府的女官也有这份体面。

    京城街面上刚刚恢复以往的热闹劲儿,瞧着到比往常更有几分活力,红尘看着摩肩接踵的人群,不觉一笑:“若有名画家在此,到不如画一画京城街景儿,奉上去让万岁和太后高兴高兴。”从这些细节也看得出来,老百姓们是真不关心坐在龙椅上的那位是谁,只要他们的日子过得好,那么上面坐着的就算是条狗,也是明君。

    罗娘到叹了口气:“能有这番局面也不容易,万岁夙兴夜寐,生怕自己哪里出了错,再辜负百姓,要是能让万岁见见这场面,说不得万岁的心情会好很多。”

    主仆几个正说话,红尘便停了脚步,转头向旁边看过去。在她们左边不远处,有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正拦着一个头发斑白,也是儒生打扮的老者说话。

    “我这块儿玉乃是上好的白玉,是祖上传下来的,已经有千年之久,若不是家境困难,我还想继续读书,绝不会拿出来卖,无论如何,少了三百两银子,绝对不能卖。”

    那老者似乎颇感兴趣,小心接了玉佩过来,抬头对着太阳反反复复地看,一边看一边点头。

    年轻书生脸上闪过一抹喜色,心中暗喜,嘴里更是好话不断,一连串地往外吐,愣是把块儿玉佩夸得天上有地上无。

    “也好,三百两就三百两。”

    老者笑了笑,“只是我身上未曾带着现银,还要劳烦小哥儿陪我去前面的钱庄去取来。”

    年轻书生略微犹豫,想了想还是点头,两个人商量好,一转身,红尘就拦在他们身前。

    一老一少两个书生都一愣。

    红尘笑眯眯地道:“不好意思,那块儿玉可以给我看看吗?”

    老者不悦地抬头,皱眉道:“小姑娘,你懂不懂规矩,我们买卖已经定了,没有你插手的道理。”

    红尘也不恼,笑道:“问题是,这玉佩的主人可不好惹,东西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用,我要放任你拿走,万一出了事,我这心里不落忍啊!”

    老者闻言愣了愣,那年轻书生一惊,目光闪烁,却是一把抓紧玉佩,大声道:“胡咧咧什么,这是我家祖传的东西,我愿意卖就卖,你哪根葱,多管闲事!”

    他这么一吵吵,粗俗气息就不知不觉露出来,一点儿也不像老实巴交,斯斯文文的书生。

    红尘叹了口气,并不搭理这年轻人,而是转头对老者道:“您老应该能看得出来,这玉佩不是什么千年古玉,打磨出来不过十余年罢了,但是却经由多位大德高僧开过光,是正经的法器,且被人养了多年,已经和主人气息相连,明显与这个年轻人格格不入,并不是他的东西。”

    红尘越说,那年轻书生就越发恼怒,气急败坏地道:“你哪来的,怎么胡说八道,是不是想打我这玉佩的主意,小心我报官。”说着,又转头拉着那老者向前走,“别理这疯子,咱们赶紧交易,我等着用钱,您放心,您绝对亏不了,我这祖传玉佩哪里是三百两能买的,要不是我急用钱,怎么也不至于卖……”

    正说着话,只听一阵铃声传来,那年轻书生的声音就越来越弱,身体摇摇晃晃,扑通一声,坐倒在地,目中露出惊恐万分的神色,嘴里再也发不出声音,只能嘶嘶地叫唤。

    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传来,曲乌慢慢走到年轻书生面前,低头弯腰,把玉佩从他手上扯下,叹了口气:“脏了。”

    红尘失笑:“你可别扔,养了十多年的东西,扔了可惜。”

    曲乌翻了个白眼:“我又不傻!脏了回头洗洗便是。”说着,她就拿出帕子把东西包好,揣在自个儿怀里,又转头去看那年轻人。

    年轻人还是一脸的恐惧,似乎见到了什么可怕的场面,瑟瑟发抖,整个人都蜷缩成一团,那老人立在旁边,满头雾水,什么都看不明白,好在他年纪大,经验丰富,这种时候还知道不多话。

    曲乌上上下下地打量那年轻书生,若有所思,手指轻轻弹动。

    红尘眨了眨眼,到有些担忧,轻声笑道:“我看这人就是有点儿小偷小摸的毛病,也不至于罪大恶极,送官算了。”

    曲乌有点儿不乐意:“丢人!”尤其是让这位撞见自己贴身的东西让人偷走,更丢人!转头瞥了红尘一眼,“我这辈子除了在你身上吃亏,在旁人身上从来没亏过,今天到让雀儿啄了眼,不小惩大诫,岂不是让人觉得我曲乌好欺负?”

    红尘一按额头,哭笑不得,在嘴上划了一道,表示不再多口多舌。

    事实证明,曲乌身为灵师还是挺骄傲的,没真把一个普通人怎么样,不过,以后这小子要是再也不敢动小心思去偷东西了,怕是还没伸手就要被吓得虚脱。这也无妨,能让一个年轻人改邪归正,说不定还能得一笔功德。

    “你不去看热闹?”

    曲乌瞥了红尘一眼,冷声道。

    “去哪儿?”

    “万安坊,长安街,通宝斋。”

    红尘:“……你也收到了夏家的帖子?怎么连我们曲大小姐都有这个雅兴?”

    曲乌颇为奇怪地看了看红尘,上下打量,半晌才摇头:“走吧,一起去看看,这种热闹也不多见,身为灵师,遇见了就该长长见识。”

    红尘张了张嘴还没说话,便让曲乌扯了袖子,一路拉到了曲家的马车上,不得不说,红尘在任何人面前几乎都能占据主导地位,便是在太后娘娘那儿,娘娘也从不会强迫她做什么,唯独遇见这个曲乌,时不时就会出一点儿小亏。

    上了车,红尘探头向车外看了眼,罗娘她们都跟得上,也就不乱挣扎,真挣扎起来怎么能看?曲乌这位大小姐以前就喜欢自说自话,如今没以前那般浮躁,性子瞧着却越发倔强,闹起脾气来,她可吃不消。

    “哎。”

    反正不是什么原则性的事,若顺着她能少点儿乱子,红尘还是挺愿意,至于可能出乱子,唔,不愿意招惹麻烦归不愿意,她还不至于怕。

    而且,连曲乌这个档次的灵师都这般感兴趣,夏家此次拿出来的宝贝,还真值得一看。

    跟着曲乌,虽说红尘没带邀请函,但还是顺顺利利进入通宝斋,整个通宝寨大堂被打扫得干干净净,虽说不是金碧辉煌,却浩然大气,此时已经聚集了很多人,红尘进去一看,也不免心惊——竟多为有名有姓的灵师。

    她也认识好几个,免不了互相打个招呼。

    “来的人可真不少,正好,大家伙难得一聚,抽空较量一二,也让小辈们开开眼界。”

    这帮灵师个个拖家带口的,都带了自己得意弟子过来,此时还不见夏家的人,也都不着急不生气,到底是灵师,修养都不错,气定神闲的,彼此说说闲话,大堂内热热闹闹。

    连红尘都觉得来一次真是值得,不为旁的,大家平时总是四散南北,或许还能凑个三五好友交流一二,这么大规模的聚在一起交流,确实很难,这样的机会自然更加难得。

    不过,也有仇家相遇的情况,斗鸡眼似的对上,气势飙升,闹得大堂里寒气四溢,然后一众灵师尽显能耐,各样法宝也都拿出来,一时间争奇斗艳,还个个努力表现自己的风度。

    红尘就看到一个****人在屋里撑着把黑漆漆的大伞,把乱七八糟的煞气挡在外头,到弄得身边几个小辈疲于奔命四处逃窜,她在一旁一边笑一边嗑瓜子,还戏谑道:“阿兰你是灵师,别只顾着跑,师父教的东西可别忘了。”

    曲乌都忍不住瞠目结舌,半晌道:“……群魔乱舞啊!”

    真有这么点儿意思。

    红尘失笑:“夏家好大的面子!”能让这么多灵师齐聚,那也是能耐。

    很有能耐的夏家人却个顶个欲哭无泪,幸亏族长没耽搁太久,不过片刻就到了。
正文 第四百七十四章 小心眼
    &bp;&bp;&bp;&bp;夏安老了很多。

    红尘觉得他都有点儿行将就木的模样,光是外面就老态龙钟,头发也白了,脸上皱纹横生,记得前几个月才在见过他一次,还不至于如此,依旧是中年男人的模样。

    夏家十几个小辈随着他进了大堂,手中或者抱着,或者抬着各式各样的箱子。

    箱子被好好搁置在中间的案台上。

    几乎片刻之后,在场的灵师就安静下来,大家伙赴约至此,最要紧的还是看所谓夏家从古墓中淘出的宝物,要不然都忙得很,哪里有时间搭理这些闲杂事。

    夏安咳了几声,挥挥手示意,师风就走上前平铺直叙地道:“这些都是从古墓中寻出的东西,吾等才疏学浅,有宝在眼前也无法辨识,诸位都是前辈高人,还请一观。”

    说着,夏家那些小辈就让开位置。

    灵师们到也不至于一窝蜂似的一拥而上,在场的都是有脸面的人物,总不能像外头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一般,个个还算矜持,彼此也是你推我让。

    红尘也不急,饶有兴趣地四下打量那些箱子,到是真有些好东西,她隐约能感觉到那些箱子里的法器,大半儿都是活的,不过,也很危险就是了。

    “郡主。”

    罗娘忽然拉了拉红尘的袖子。

    红尘点点头,略一侧身,扫了一眼,正好和一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汉子对上,不觉皱眉。

    那汉子冲着红尘怒目而视,一脸的恶意,他旁边还立着个老人家,身上披着法袍,上面雕刻铭文,显然是件有传承来历的,一头黑发中飘了几根银丝,面如白玉,略长,目光到是平平静静,看红尘的样子也和看个阿猫阿狗没什么区别。

    曲乌都把心神收回来,扫了一眼笑道:“是阳山苏家,怪不得呢,你可小心点儿,苏家的人都是疯子,可不管你是朝廷郡主还是公主,盯上你就跟王八似的,咬住了就不肯撒嘴。”

    红尘神色不变,惊讶道:“阳山的人?我不认识。”

    她当然知道阳山,位于大周和西狄交界处,两地百姓混居,到现在还是三不管地带,山上有一苏家,家学渊源,算得上是灵师世家,在大周和西狄都颇有名气,而且家族中所有人都是出了名的护短,帮亲不帮理,子弟们大部分性情孤傲,显少和外人来往,算是十分不好打交道的一伙儿人。

    曲乌不可思议地看了看红尘,见她真是一脸迷惑,好像不认识苏家的人一般,也是半晌无语:“这话可别乱说出口,让苏家人听见,更不要想化干戈为玉帛……几年前就有传闻,说你荣安郡主三句话说死了苏家小少爷苏云洲,气疯了苏云洲的未婚妻钟青青。”

    罗娘也插了几句话,曲乌补充,红尘绞尽脑汁,终于从记忆深处想起一件事儿来,不免愕然:“这也能怪我?应该是我救了他们家那什么小少爷吧。”

    那是几年前的事儿,具体时间都忘了,她去大云寺坑那帮老和尚的法器,回来路上竟遇见一个年轻的灵师和一灵物斗法,那灵物瞧着有几百年的道行,把那灵师耍得团团转,偏偏那年轻人还不自知,红尘也是想着助人为乐,就随口点评了几句,指出灵师的失误之处,到也不多,就三两句话的事儿,没想到那小年轻还挺倔强,根本不领情,不屑一顾。

    红尘又不是他爹他妈,哪来的耐性惯他的脾气,看那灵物一时也没下死手,就笑眯眯看了会儿热闹,顺带着猜了猜灵师的应对手段,猜这个一点儿都不难,小年轻经验浅,人又冲动,那灵物又是故意引导,所谓当事者迷旁观者清,红尘看得清楚,对方心里可迷糊得很,直到灵物把小年轻给弄得灰头土脸,浑身是伤,红尘才轻描淡写几句话,唬住灵物,没让它真下杀手,只是嘲讽了一顿而已。

    这事儿到此本就该结束,没想到那小子年轻气盛,性子又古怪,一时竟气得不行,一转脸就要打红尘,可惜受了伤,她也警觉,不光没打着,自己落山崖下面去了,要不是红尘手明眼快,顺手帮了一把,拿银锁拴住他的脚踝,人恐怕早就连全尸也留不下。

    想起旧事,红尘若有所思:“好像后来是来了个丫头,说是那小子的未婚妻,挺娇蛮的,不怎么讲理。”

    曲乌一下子笑了,一边笑一边摇头,作为对手,她最是了解红尘不过,这位郡主娘娘可不是好相与的,把人气个半死一点儿都不奇怪。

    红尘一脸的无辜,不过也没太放在心上,苏家人是挺护短,但和她并无多大关系,说起来那日之事怎么也怪不到红尘头上,红尘反而是以德报怨,没找苏家的麻烦,对方当感激。

    这边小声说了会儿话,周围的灵师们已经开始有动作,夏家搬来的箱子不少,都密封的很好,里面具体是什么,有没有危险,谁也不知情,据说夏家人当时在墓穴里吃了大亏,才找人把法器给封印了,再不敢轻易打开。

    师风立在堂上,沉稳得很,见诸位灵师蠢蠢欲动,轻声道:“还望诸位小心!”

    他到是没有粉饰太平,也没有因为颜面问题就隐瞒夏家的损失,在那座古墓中,夏家有八十七人重伤,还有两人意外身亡,重伤的人里面,就有夏家小一辈最出类拔萃的几个,都是带足了护卫才进去,还请了几个有名的灵师护持左右,奈何最后还是倒了大霉。

    能在京城混出名气的灵师,哪个都有些本事,别的也就罢了,如今法器摆在眼前,决不至于连看都不敢看,当下就有几个上前解开封印,开了箱子,都不必夏家人插手。

    一时间整个通宝斋大堂内都气氛紧绷,各种古怪气息频出,怪异的动静此起彼伏,法术灵光乍现。

    红尘站在一侧,也和曲乌笑眯眯品评一二:“那个莲花灯不简单,佛家宝物,灵光护体,齐老贸贸然接近,要吃亏的。”

    话音未落,一个戴着狗皮帽子,遮着半张脸的老头就捂着眼睛退后几步,头上长出一朵蔫了吧唧的野花来,连帽子都掉了,周围人哄堂大笑,齐老也不生气,叹了口气,慢悠悠晃到后头,自己去处理自己身上的乱子,至于那莲花灯,直接扔给自家两个弟子前面顶着:“老了,真是老了。”

    他那两个弟子也习惯给师父收拾烂摊子,淡定的很。

    其他人纷纷加了几分小心,这么多灵师在,丢人现眼的事儿还是少出为妙,看别人的热闹觉得新鲜,自己也闹出热闹来,咳咳,那可就不好玩了。

    红尘也莞尔:“齐老还是老样子,不讲究这些面上的东西。”这般热闹,她也来了兴致,四处转了转,走到南边角落,看着桌上很不起眼的一个小木箱才停下,若有所思地上下看了看。

    她还没动手接触,苏家那个老人家,携着那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就抢先一步上前,老人家从袖子里掏出一枚小印章,特别潇洒地一举手,照着木箱拍过去,冷冷冰冰地喊了一声:“解!”

    银光飞出,木箱四分五裂,瞬间露出里面的东西,是一大团紫色的枯木缠绕在一处。

    红尘一愣,连忙道:“小心,不能碰!”

    话音还未落,老人家已经毫不在意地伸手抓住枯木的一头,轻轻一扯,口中还对自家晚辈道:“身为灵师,该谨慎时谨慎,但也不能没有眼力,这嗜血藤都成了紫色,明显死了许久……”

    嗖一声,话语戛然而止,一团紫色的木条紧紧缠绕住那老人家的脖子,瞬间让他的脸变得青紫,大口大口地喘息,一时喘不上气,艰难道:“快,快,刀兵符。”

    无形中金克木,嗜血藤最怕刀兵符。

    这般变故,那中年人显然也吓了一跳,哆哆嗦嗦地从自己身上拿出一叠符咒,红尘捂住额头,刚想开口,就见那男人冲着自己恶狠狠地瞪了一眼,登时把话吞回去。

    中年男人心中虽惊惧,但显然更担心身边的老人家,一口气抓出十几张符咒,大声念出咒文,猛地把符咒一扔,所有的符瞬间贴在枯木藤上。

    “呼!”

    男人这才松了口气,奈何他这口气还没出完,刀兵符一靠近嗜血藤,藤木上居然瞬间膨胀炸刺,成千上万的棘刺飞射而出,毫不犹豫地刺入那老者的身体。

    一时间,老人家的脸已经不是青紫,变成了黑的。

    “咳咳。”

    红尘无辜地道,“我可以说话吗?就当是可以了,嗜血藤在古墓中三死三生,不能接触金之力,最好用火烧。”

    唰一声,红尘拿出火折子打着,递给曲乌,曲乌瞄了她一眼,到也没拒绝,慢吞吞走过去把火折子凑到嗜血藤旁边,又加了一把药粉,他们曲家的独门药粉。

    嗜血藤一见火光,一下子就萎缩起来,啪嗒一声,掉落在地,就如一地的死物。

    红尘这才随手捡起,又叫了夏家的下人过来:“再拿个桃木箱子,这一个坏了。”

    夏家的下人肉痛的要命,却还是要去拿,拿来归拿来,终究忍不住小声咕哝:“雷击木的桃木不好找,贵得很!”

    苏家的那位老人脸色涨红,他身边那位胸口也一起一伏,显然气得要命。

    红尘连忙转头就走,这种时候就别落井下石了,想必人家这二位一点儿也不想和她说话。

    曲乌眼睛里都透出一股子笑意。

    红尘哭笑不得:“别人倒霉你就高兴?”

    “你懂什么,我才明白,人生苦短,修行之余也要有享乐的心思才好,否则难有寸进。”

    红尘:“……”这位主儿还真是有点儿脱胎换骨的意思,过去她可是出了名的除了修行什么都不想,在曲家连父母亲人都不愿意搭理,一心一意只追求大道。

    大堂上纷纷乱乱,大部分的法器都被灵师们解开封印,仔细看过,也有不少灵师收服了法器,夏家到是很讲究,任由灵师们把法器带走,并不阻拦。

    当然,估计夏家也明白,他们想阻拦都难,既然都让人来看了,自然要做得妥妥当当,结下个善缘。

    好半天,所有灵师都静了下来,盯着夏安身前一个半人高的木箱。

    这箱子和所有的箱子都有所不同,上面画满了铭文,还贴着符咒,更有各种法术的灵光。

    有眼力的灵师一看就知道,这是请多位灵师一块儿封印过的,看上面的手段,灵师们窃窃私语,都有些不可思议。

    “大云寺的戒持大师,万宝庵的光云师太,还有谁?”

    “另外几个看不懂,不过也不是一般的手段。”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夏安也没有卖关子,叹道:“此物就安置在千年古墓中枢,我们进去的人都不曾见到它的原貌,只是当时几位大师都道此物虽是好东西,却危险,先上了封印,留待有缘人开启,夏某本来不打算示人,只是有几位大师好奇,希望能看一看……不过,此物可能关系到我夏家剑庐安危,还请恕夏某不能割让。”

    那一帮灵师也没有生气,来一趟长了见识,又得了好处,怎么也得念夏家的好,这会儿人家夏安大大方方说了,这最后一样东西是夏家的,别人并非强盗,到是不至于强取豪夺。

    就是夏安说话吞吞吐吐,似乎别有隐情,一帮子大师也不在意,但眼前这个东西,的确吸引人们的目光,光是上面封印的手段,就看出好几个名声大到出奇的高人都出了手,那些高人们平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如今为了这么一样法器竟联手行动,想想也让人很难不好奇。

    “隔着封印可看不出什么。”

    “哪位大师敢上上手?”

    “齐老,要不您老人家再去看看?”

    灵师们八卦时也和寻常人一样,乱糟糟一片,红尘立在一边看热闹,笑眯眯看着。

    曲乌到蠢蠢欲动:“这封印有意思,唔,我想想,暴力破解恐怕显不出手段。”
正文 第四百七十五章 择主
    &bp;&bp;&bp;&bp;在场的灵师都很是好奇,连曲乌也不免动了心思。

    夏安立在前面,目光落到这些灵师身上,视线逡巡不止,面无表情,只是略微低头时,神色不免有些复杂。

    他拿出来的这样东西确实是天下难得一见的宝物,但也烫手的厉害,早知道是这么个玩意儿,他当初就……但再一想,虽然传闻中这东西厉害的紧,到底也只是传闻,知道的人并不多,而且毕竟是封印在古墓已经有千年的古物,已经没人真正见识过。

    再说,剑庐坏得厉害,若是不能解决,就只能看着夏家一日比一日衰落,逐渐沦为末流,如今能得到它,或许便是夏家机缘,有些危险也得认了。

    深吸了口气,夏安想到那几位德高望重的灵师都承诺,绝不把此物的传闻告诉旁人。

    那几位的德行都值得信任,应该无碍。

    夏安心头有些乱,面上到也没表现出来,只专注地看着在场的灵师,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哪位能试探出用法,哪怕不能发挥此物的全部作用,只要能稍稍使唤,好好把剑庐恢复如初,也就足够,他从来不贪心。

    想着,夏安就把目光落在夏家几位刚刚从外地赶回来的长老身上。

    如果可能,他当然希望是自家人破解法器的秘密。

    夏家的长老们除了留在本家的之外,还有不少常年不见踪迹,这一回要不是夏家危机,夏安也很难把他们都叫回来。

    此时在场的这几个,都有一身本事,因为精通炼器之术,炼制出来的宝剑也多为灵器,对于法宝自然相当了解,可以说,便是正经的灵师,在这方面也很难和他们比,毕竟术业有专攻。

    “我来看看。”

    终于,大长老夏禹一甩长袍,扶着拐杖,慢吞吞地走出来。

    在场的灵师登时安静。

    夏禹年过七十,身上穿着黑色的长袍,衣服上隐隐约约能看到金线流动,显然绘制的是正经的铭文,至于有什么作用不得而知,瞧着却是相当不俗。

    他老人家也是气派得很,一双眼湛湛生光。

    “没想到他老人家也回来了,老当益壮啊!”

    齐老不由笑道,他和夏禹是老交情,过去正当年的时候,夏禹就是他们那一拨人里头的翘楚,各方面都出类拔萃,性子也好,很得人敬重,就是一些王孙贵族,也愿意给他几分颜面,虽然多年来他都在外带徒弟,很少露面,低调得很,这会儿一帮老人们还是一点儿都不敢小觑他。

    “这封印不好破解。”

    夏禹走过去,细细观察了半天,捋了捋胡须,“族长,您这是找了多少个高人动的手,我看就是把他们请回来原样破解,也要费很大的力气才是。”

    一帮灵师都点头,大家谁都不是瞎子,这点儿还是看得出来。

    “哎,我先试试。”夏禹慢慢把袖子挽起,又冲周围几个相熟的灵师笑道,“你们也别光看热闹,一会儿可记得搭把手。”

    众人笑着应诺。

    夏禹整了整衣服,一脸严肃认真,很沉稳地向前一步,走到那一个大木箱前面,双手交叠,轻声念诵咒文。

    是他们夏家每次开炉时都要念的,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代表祝福,祝福炼器成功。

    念完了咒文,他才伸出手,谨慎地摸向木箱盖儿,就在他的手即将碰到木箱的时候,整个箱子忽然动了起来,摇摇晃晃,而且瞬间散发出一道白光,光芒璀璨。

    所有人都愣住。

    夏安更是忍不住向前走了几步。

    砰一声!

    木箱炸裂!

    “……”

    那本来繁复到极致,让灵师们都束手无策的所谓封印,瞬间就冰消雪融一般,消失无踪。

    夏禹脸上破了口子,头上挂着一脑袋碎木屑,目瞪口呆。

    夏安也瞠目结舌。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瞪着箱子里忽然飞出来的东西,那是一块儿大石头,不过,石头正在皲裂,一层一层的石头碎屑落地,瞬间就在地上堆砌成一座小山似的土堆,中间露出一块儿天蓝色的水晶样椭圆形圆球。

    圆球抖动了下,轻轻浮在半空中,渐渐散发出一层一层的白光,由近及远,向整个大堂覆盖。

    “这,这……”

    大家都是灵师,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圆球爆发出来的,强大的力量,夏安一向镇定,可这会儿腿都有点儿发软了,就是在那座墓穴里,这东西也没这般折腾过,弄到夏家以后,进了剑庐剑庐崩塌,也没见它有异常,只是当时只能怀疑它而已,还有几位高人都对这东西万分戒备,他们才知道此物不同寻常。

    “这是什么级别的法器?神器不成?”

    所有人倒抽了口冷气。

    神器什么的,就是一种说法,实际上谁都没见过,甚至从嘴里说出来都让人觉得可笑。

    如今的法器确实自带气场,但也只有灵师能够感受得到,神兵利器或许会有点儿异常,但也没有超出大家能理解的范围,可眼前这个凭空会飞,散出来的能量让人心惊胆战,浑身发虚的东西,他们是真没见过。

    “啊!小心!”

    瞬间,圆球儿好像看到了什么似的,一震动,飞射而出,嗖一下穿过人群,搅得人仰马翻,然后飞到红尘面前,跟只小狗似的在她的脖子上蹭来蹭去。

    红尘:“……”

    所有人都愣住。

    其实红尘也有点儿懵,那个圆球还顺着她的下巴想往她嘴里钻,钻来钻去让红尘拿手挡住,圆球抖了抖,化成一滩水似的瘫在红尘的掌心,蠕动不停,看那模样似乎在撒娇。

    夏安脸皮抽动,嘴角也抽动,第一次露出慌乱来。

    其他人都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夏禹讪讪一笑:“呃,不知郡主驾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红尘耸了耸肩,没看见才怪,她可不是那么没有存在感的人,刚才明明就对上眼儿了,夏家那边装没看见而已,不过也无所谓,把手举起来,一脸无辜:“这东西你们谁拿走?”

    夏家人对视一眼,面面相觑,还是夏安大大方方地走过来,强忍着众人异样的目光,笑道:“此物对我夏家有大用,我……”

    他一伸手,想抓住圆球,他已经万分戒备中,也想着可能会出现意外,却不曾想,那圆球一碰到他的手臂,就变成一个锥子形状,一眨眼的工夫洞穿掌心,鲜血横流,圆球还特别嫌弃地在他袖子上蹭了蹭,擦干净自己,才唰一下,躲到红尘身边。

    夏安脸色大变。

    红尘也头疼地捂住额角,哭笑不得:“我可不想要个整天捣乱的麻烦精。”

    圆球居然好像能听懂,跑到她腰带上一挂,静静地坠在上面,再无异常,个头还缩小很多,似乎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吊坠。

    夏安深吸了口气,脸色变得有些灰败。

    夏禹却转头笑道:“也好,宝物天成,自能择主,咱们只能认了。”夏安也沉默下来。

    红尘本来不想要,她能猜得出,这是个相当麻烦的东西,不过一摸到那圆球,脑子里瞬间浮现出很多模糊的画面,看不太清楚,但是她心里一动,就有些不忍释手,也就不再推辞。

    半晌,夏禹叹了口气,挂上笑容,招呼在场的灵师一起去用膳。

    他们夏家请了这些灵师过来,总不能连顿饭都不管,就让人家走,虽然这场聚会闹得有些热闹,夏家也不知该不该说是丢了脸,自家想留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降服不住的宝贝,哭着喊着要跟别人……不过,所有人都觉得不虚此行。

    红尘也成了座上宾,要是以前她想走就走,不给夏家面子也无妨,不过今天她到没半途离席,连曲乌也没走。

    酒足饭饱,夏禹走到红尘面前,小声道:“郡主,老朽代表夏家,恳求您帮忙看一看剑庐。”

    红尘皱眉。

    夏禹这才叹息:“剑庐是我夏家的根本,早些日子就出了事,里面有几尊先人传下的炼剑炉坏了,这还没有修好,那日族长带从古墓中寻得的这样东西进了剑庐的门,没成想刚一进去,剑庐就开始崩塌,天河枯竭,矿山腐朽,我等实在是没有法子,只能寄希望于……您了。”

    其实是把希望放在这会儿正在红尘腰带上装死的那个圆球身上。

    红尘心里也是一跳。

    别管夏家如何,她对剑庐可是很有感情,前世她从没有机会进入,但是特别喜欢剑庐外的那个老榕树,经常蹲在老榕树下面,靠着剑庐的外墙,听里面传来的种种声音。

    现在想来,那声音比什么音乐都更能让她心情平静,每逢她难受,伤心时,过去坐一坐,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说来奇怪,她只要坐在那儿,就绝不会有人打扰,有一次夏蝉找她,她不想理会,夏蝉就在她面前晃过去,还愣是没看到她的人。

    从那以后,剑庐外,老榕树之下,就成了她的秘密基地,只属于她自己。

    夏禹一看红尘沉默不言,心中也有些着急,绞尽脑汁想,看看有什么说辞能打动这位郡主,甚至琢磨着也许要夏安出点儿血,拿出些好东西来,想让人家给自家干活,总不能什么表示也没有。

    一转头看夏安那张木然的老脸,心中就恼了,以前选他为族长,看重他冷静理智,很少有激动的时候,显得成熟稳重,如今越瞧他越不是冷静理智,根本就是个白痴,好好的女儿都不认得,白白养了个蠢物,到把亲闺女丢了那些年,之后找到了还不知道尽力弥补,观望个什么劲儿。

    这会儿夏禹到不记得,当初夏安做决定时,他自己也是无可无不可。不过那会儿他多少有些心里没底,夏家也是风雨飘摇,说不定就可能沉船,让自家血脉流落在外,并不是完全冷血无情的决定,当然,这种只随自己的心意,完全不考虑别人的做法,也很傲慢就是了。

    夏安也在发愁。

    “现在就去吧,我很忙,晚上不能回去太晚。”

    两个人绞尽脑汁地正想着要怎么让红尘满意,一通话就在嘴边,还没有说出口,耳边就听到红尘如此轻描淡写的话语,登时怔住,夏禹脸都有些扭曲,却还是努力做出个微笑的表情,站起身肃然道:“请。”

    红尘就大大方方地上了夏家的马车。

    还是那座经历风雨无数的老宅,红尘好几次都觉得她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地方,没想到还是来了。

    剑庐在老宅最东面,有一半建在地下,但光是地上的部分,瞧着就比整个夏家还要大。

    露出地表的是青黑色的砖石,上面布满了绿苔,一眼看去厚重古老之气便扑面而来。

    这会儿剑庐看起来却少了几分活力,死气沉沉的,一点儿声响也无。

    墙壁断裂,地上都是碎石。

    夏家没找人修理,红尘也不觉得奇怪,整个剑庐上下都布满了阵法,那些阵法环环相扣,一环套一环,夏家传到这一代,最多也就是知道怎么出入,怎么使用,可想要修复,谈何容易。

    “就是这儿了。”

    夏禹心里难受,轻轻吐出口气。

    夏安到有点儿奇怪,按说眼前这位郡主没深入过夏家,更别说进入剑庐,但她对路到仿佛很熟的样子,路上几处机关都不用提醒就避开,似乎不用他指点,就很容易知道剑庐所在。

    “前面的大门上头塌方,不能进,我们得走远一点儿,南面还有一个货物进出的小门……”

    夏安正说着,就见红尘很随意地走到剑庐东南的墙角处,伸手拨动了两块儿砖。

    “郡主,我们……”

    下一刻,只见剑庐的墙壁向两侧裂开,露出一个一人通过的通路,夏禹张大了嘴,连夏安都愣住。

    这个门……他们夏家人都不知道!

    夏安努力在脑子里回想,也许是他老了,老糊涂了,对剑庐不够熟悉,或许确实有这么一道门,只是久不使用,所以他才忘记了?没错,一定是这般!

    夏禹却是木然,转头看了族长一眼,苦笑:“其实这位郡主是在咱们家长大的,对吧?”
正文 第四百七十六章 目瞪口呆
    &bp;&bp;&bp;&bp;夏安很想说不是,但这会儿他却觉得自己脑子大概是糊涂了,也许以前的记忆都不对?或许人家就是在夏家长大的,也有可能是自己产生了幻觉,觉得她不是?

    脑子里胡思乱想半天,夏安猛地一拍大腿:“不对,不能让她一个人进去。”

    夏禹瞬间也想起来,剑庐可不是普通人想进就能进的,里面虽然崩塌,但是有一些特别的法阵还在运转中,更惨的是,因为崩塌的缘故,其中一个防护大阵,叫颠倒阴阳局的,整个都改变,变成了另外的样子,他们夏家自己人都不敢靠近一步。

    那个大阵是从祖上流传下来,当代夏家的族人还能稍稍控制,却早弄不清楚原理,当时出事时,还有三个族人被困在了里面,其中一个还是夏安新收下来的徒弟,就因为这个,夏安带着家里所有的阵法高手,在剑庐里呆了半个多月,依旧毫无进展,要不是夏家人都习惯在剑庐里闭关,一闭关十天半月是少数,一年半载的都有,里面不缺食水,生活用品一应俱全,那他们夏家就要闹出大笑话了,自家的人,在自己家里被饿死渴死困死!

    真让外人听见只言片语,夏家不要说想着更进一步,发展壮大,能不羞愧得,全体族人主动到祖宗坟前自杀谢罪,就算相当不错。

    两人面面相觑,夏安快速追了几步,追到门前,刚想走进去,咔嚓一声,门自动关闭,砰一下,夏安的头撞在墙上。

    “……”

    夏安脸上忽青忽白,忍住额头的痛楚,板着脸按照红尘刚才的做法,努力做了一遍,使劲拨动砖头,砖头纹丝不动,几乎快让他用力捏碎了,还是没有任何变化。

    “……”

    夏禹咳嗽了声,也过去帮忙,学着戳戳戳,各种戳,戳了半天,夏安脸上抽了抽:“走另一道门。”

    一转头,就见路过的几个晚辈戳在一边,个个目瞪口呆,夏安登时恼羞成怒,气道:“很闲吗?很闲自己去找活儿干,都愣在这儿干嘛!”

    刹那间,所有人鸟作兽散!

    夏安和夏禹一转身,心急火燎地开始往侧门跑,夏家剑庐很大,想到侧门还真是有一段很长的路,尤其是两个人心里着急的时候,感觉这段路就更加长了。

    一路飞奔,这俩年纪都不小,跑得却比十六七岁的小年轻一点儿也不慢,终于到了侧门,点着火把冲进去。

    夏安都顾不上矜持,高声呼喊:“郡主?郡主?你在不在,千万别乱走,若是看到墙上有黑色的石头就停下绕开……”

    夏禹也一脸紧张。

    自从剑庐出事,连他们进来都要面临重重危险,此时精神紧绷,总觉得好像阴影里会忽然冒出什么东西似的,一颗心扑通扑通乱跳。

    夏禹不觉苦笑:“咱俩老货这都几十年没害怕过了……”

    话音未落,前面就传来一阵脚步声。

    夏安一愣,听那脚步声不是一个,到是有点儿杂乱:“是谁?”

    “家主!”

    “长老!”

    就着火把,前面出现了七八个人影,都一身的狼狈相,衣服乱糟糟,脸上脏的不行。

    “小郭?你们怎么出来了?”

    夏禹登时愣住,这几个都被困在夏家的大阵里,刚才他还担心,万一要是食物都吃完了,人还出不来,那可怎么得了,夏家培养个人才也不容易,就算损失,哪有这等损失法?

    “呼,刚才有个自称荣安郡主的女人进了大阵,顺便把我们几个都捎带出来了。”

    被称作小郭的年轻人也是一头雾水。

    夏安更是不可思议:“你是说荣安郡主把你们带出来的?她能进咱们的颠倒阴阳局?”

    小郭苦笑:“不光是能进,大阵根本就被破了,我们出来的时候随便走,一点儿问题都没出。”

    夏安:“……”

    夏禹也不可思议:“胡说八道,这才多长时间?”

    他们即便是走得慢了点儿,可从红尘进入剑庐,到他们找到侧门进来,一共也花费不了一盏茶的工夫,现在有人和他说,自家流传千年,可以视作镇家之宝的大阵,让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一盏茶的工夫就给破解掉,这种事,换做谁谁敢相信!

    “走!”

    夏安咬牙,他非要去看看。

    这会儿也顾不上什么危险不危险,反正是在自家的剑庐里,再不济也不至于丢了性命。

    结果这一走,所有人都无语。

    许久许久,夏禹才叹了口气:“如果我没有猜错……”

    夏安没吭声。

    到是小郭可怜兮兮地道:“咱们家剑庐里所有的阵法都被关停了……呃,关的有点儿奇怪,咱们还能把它们重新打开吗?”

    夏安大怒,一向冷静的他也不免冷飕飕地瞟向小郭。

    小郭闭上嘴,耷拉着脑袋,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哼,这是我夏家祖上传下来的阵法,怎会不能开启?你一会儿出去就给我闭门思过,在家好好抄写祖训家规十遍。”

    夏安深吸了口气,叱责了小郭几句,就打发一帮小辈赶紧走人,等小辈们走了,他和夏禹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几分凝重。

    剑庐何等重要,里面的阵法,除了后来他们晚辈们练手的那些之外,流传下来的古阵法,每一个都珍贵无比,损失不得,这会儿全部被关停,的确解了燃眉之急,至少他们可以修修补补,把剑庐坍塌的部分修整好,也能让被困的族人离开,但是,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只要一想到,竟有一个外人有这么大的本事,把剑庐里的阵法视作无物,夏安就浑身发寒。

    夏禹叹气:“如果那不是郡主,我至少要把她终身囚禁。”这话也只能私底下说说,现在的问题是,人家是荣安郡主,还是新皇帝如今最信任的人之一,夏家对付不了人家。

    夏安愣了愣,嘴唇动了动,终究没有说话,神色却越发凝重。

    “二来来了?”

    红尘不知何时出现,脚步声清脆得很,走得十分轻松,好像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心思。

    “现在阵法都停下,你们找人修吧,我看剑庐坏得不算严重,就是阵法都被拨乱了,还有几处需要修补,刚才我顺手给你们修了下,以后应该不会出问题,对了,等会儿你们可以自己调整,这阵法是真不错,不愧是夏家,环环相扣,变化多端,我数了数,一共有二百一十七个古阵,但是至少能有一千多种变化,有意思。”

    夏安:“……”

    夏禹脑袋更疼,他忽然发现,自己恐怕不光不能把人家郡主怎么样,还得厚着脸皮向人家求教,只是一想到,一会儿他们要和人家说,他们自己也弄不明白自家的古阵,希望这位能指点一二,最好讲解透彻点儿,他就觉得脸皮发烫。

    至于夏安,他现在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两个人看着饶有兴致的郡主,对视一眼,苦笑一声,只能自己安慰自己,也没什么,好歹不是个恶人,荣安郡主应该不会与夏家为敌,再说了,论血缘关系,那可是正正经经的自己人,就是对方不认,大家血脉相连,也比外人亲近得多。

    人家确实厉害,是人家自己的本事,他们除了想开一点儿,似乎也别无他法。

    “对了,你们有几个炼剑炉上的阵法太旧了,好像很多年都没有修正过,要不就赶紧换炉子,要不然就修补修补,这般放着实在危险,万一遇见灵气波动再炸了炉,到时候要死人的。”

    夏安:“……”

    沉默片刻,这位夏家的族长,忽然冲着红尘一揖到地,轻声道:“郡主,夏某有一不情之请,还望您应允,请您成为我夏家的下一代家主!”

    红尘:“……”

    夏安疯了!

    半晌,红尘哭笑不得:“我姓陈,据我所知,夏家家主至少要保证自己姓夏。”

    以前到是也有外姓人当过家主,不过都改了母姓,姓夏,这是原则性问题,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姓陈,那是先皇遗旨。”

    也就是说,连现任皇帝也别想更改,能改变圣旨的,只有皇帝自己,既然先皇死了,这就成了永远的事实。

    夏安板着脸,面无表情,却又说了一遍:“恳求郡主!”这番作态,几乎就是把夏家拱手相赠。

    红尘心中好笑,如果换了别人,恐怕怎么样都会接下来,事实上,夏家确实不是什么大家族,但它拥有的东西实在让人垂涎,连皇室都曾经垂涎过,那位公主娘娘之所以嫁进夏家大门,除了夏安本身的能耐,未尝没有皇室想通过联姻,控制这个家族的意思。

    可以说,朝廷对夏家,那是既要压制,又要笼络,其他人对夏家的观感也是一样,既鄙夷,又垂涎欲滴,估计就是哪个皇子,听夏家家主说,你来当我们夏家下一任的族长家主吧,说不得也要高高兴兴地答应,当然,前提是别想让他成为夏家人,也就是说,夏家要是他的附庸,而不是他变成夏家的。

    一个人才众多,能打造出灵器的家族,谁会不想要?

    红尘叹气,换成上辈子,夏安愿意说这句话,她能感动得热泪盈眶,高高兴兴地把自己卖给夏家,可惜啊,晚了。

    “晚了。”

    红尘也只能轻声一笑,眉眼略微地暗淡下来,又道了一句,“晚了。”

    夏安大概听不明白,或许以为红尘再说,他没有在知道真相的第一时间把红尘认回家门,想起这个,他心里也万分不是滋味,难受又后悔。

    但他这后悔,迟来了一辈子,已然再无作用。

    红尘摇了摇头,又笑起来:“若夏老愿意听,唔,不如让师……公子也来吧,咱们详细探讨一下剑庐里的古阵法,互相学习。”

    她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但看过夏安,夏禹的表现,再听这座剑庐的私语声,登时也就想明白,原来夏家已经完全弄不懂他们自己的剑庐了。

    说实话,感觉有一点儿奇怪,在很久以前,红尘心中夏家是无所不能的。

    夏安也好,那些长老也好,都拥有巨大的力量,她实在想不到,原来有朝一日,这些人也会求到自己的头上。

    不知为什么,红尘又有点儿难受,有点儿失落,不过也就片刻罢了。

    她笑着四处看了看,一进这座剑庐,她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好像剑庐是活的,连它的呼吸都能让红尘听得清清楚楚,里面的阵法之类,在她眼中完全透明。

    夏安还是不说话,夏禹已经高高兴兴地答应下来,然后恭恭敬敬地送红尘出门,还整治了一大桌丰盛得不得了的菜肴,把夏家的小辈们通通叫出来作陪,自己姿态摆到最低,把红尘给捧得高高的。

    夏禹往日高冷,尤其是在晚辈面前,那是颇有威仪,这下子当着一众晚辈的面儿,一个劲儿地去拍红尘马屁,而且还唯恐拍得不够尽心,连连使眼色让所有人跟着一起拍。

    红尘心中好笑,因为太好笑,到少了几分不自在,师风也难得露出几分笑意。

    他刚从战场上返回不久,一身煞气,到不是以前那种风流不羁的做派,稳重了,也变得阴沉,脾气还暴躁了许多,以往随意和他笑闹的小师弟,小师妹们,都不大敢和他对视,这会儿一笑,到又复露出几分原貌,挨近红尘一点儿,轻声道:“郡主肯定给夏禹长老挖到金矿了,他老人家就爱财。”

    真真正正在夏家吃了一顿饭,红尘走时,夏禹送上一大堆礼物,各种各样的,怕红尘不收,还拿公主当挡箭牌,虽然里面确实有公主送的很多东西。

    师风:“……这架势,恐怕一个金矿都不止。”

    红尘这一次,想了想,到底是没有推辞,从夏家出来,曲乌早就离开,只给她留了封信,只说是相约再聚,字写得张牙舞爪,一副要飞起来的模样,和她那人到有点儿相似。

    摸了摸腰里装成普通吊坠的那个圆球,红尘按了按肩膀,忽然觉得好累。

    这一天折腾的,让她想踏踏实实躺在床上大睡一觉。
正文 第四百七十七章 既是终了,也是开始。
    &bp;&bp;&bp;&bp;一回家,只简单洗漱了下,连林旭也没搭理,红尘就躺在了床上,结果还没睡过去,外面就有人通禀,说是外面有个老和尚来找她,说是大云寺的。

    大云寺的人,总不好不见,红尘经常从人家那儿忽悠开光法器来着,自然要客气几分。

    先把人请到客厅奉茶,红尘过去一看,有点儿眼熟,再仔细一看,登时愣住。

    “没想到是圣僧驾临……”红尘眨了眨眼,心里有点儿发毛,半晌才讪笑道,“您老人家有十多年没出过大云寺了,今儿怎么有空儿到晚辈这儿来?”

    眼前这个是大云寺的无闻大师,辈分比现在的方丈高两辈,是整个大云寺辈分最高的高僧,先皇在时就称他老人家为圣僧,据说佛法高深,世上无人能及。

    红尘到不怎么紧张,这个无闻大师辈分虽然高,也是德高望重的大德高僧,但是为人和蔼幽默,就是寺里的小沙弥在他面前也能放得开,从来不摆架子,红尘去大云寺忽悠东西,偶然和他见过两面,观感还不坏。

    大和尚特别和善地一笑,“没什么,就是来看看你,老衲是方外之人,也只能看看了。”

    他上上下下打量红尘,一边打量一边点头,还连连道好。

    “钟灵毓秀,灵气天成,确实有气派,哎,要不怎么说这老天爷永远都不会错,就是错了,咱们也得认为人家是对的。”

    红尘:“……”

    老和尚也许真就是想看看红尘,坐着喝了一杯茶,又吃了一堆点心,甚至里面还有猪油的点心,半点儿不忌讳荤腥,然后就很随意地夸赞了一通,把红尘赞得天上有地下无,赞得连罗娘和小严她们都晕晕乎乎,以至于老和尚开口要吃烤鸭,也迷迷瞪瞪地给奉上。

    索性红尘还有身边的人们,对于和尚吃荤的事儿见怪不怪,也不是头一次看到,都没太吃惊。

    红尘哭笑不得,干脆不多问,直到送了老和尚出门,老和尚才轻笑一声:“阿弥陀佛,女施主,相传千年前天降一鸾凤,口含天珠,被一陈姓樵夫所救,鸾凤与樵夫约定,许陈家子孙千年富贵,等到陈家子孙登基为皇,一统天下,便将龙气赠与天珠,辅其扫天下浊气,至于陈家,自然再难保天下之主的位置,却也能留一线生机,可保子孙无忧,那樵夫本是贫寒之人,又生逢乱世,年过四十,无妻无子,是孤老终生的命格,能有此奇遇,自然是满口答应,如今算算,若传说是真,现在可就到了时候了。”

    说着,老和尚又看了看红尘,笑眯眯地道:“听说天珠需要孕育才能真正诞生,孕育天珠的女子必有异兆,郡主身上,异兆可是相当明显!”

    说完这通四六不着调的话,老和尚转身就走。

    红尘哪里会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就是听不懂也能猜得出几分真意。

    如今一提姓陈,还什么一统天下,四国中只有大周的皇帝姓陈,也是千年的老家族,虽然不算什么世家,可一代代都富贵得很。

    罗娘和小严都跟着红尘出来,听了这等话,眨了眨眼:“郡主,老和尚讲神话故事呢。”

    小严也道:“要真有这传说可不太好。”

    自然不好,如今新皇继位,正是需要朝廷稳固的时候,现在到好,传闻陈家要失去龙气,无法坐拥天下了。

    红尘翻了个白眼:“行了,听老和尚胡说八道呢,不说别的,就这天下之主四个字,陈家也当不起,把大雍,北燕,西狄三国当做摆设不成。”

    现今,世上无人能称天下之主,将来到是说不准。

    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四国并存的局面虽然由来已久,但谁知道将来会不会出现一位雄才大略的能人,真一统天下,四国合一?

    不过,那一天她恐怕看不到了,至少如今四国国力相当,而且各有麻烦,一时半会儿的,应该没有哪个傻子会挑起战争,搅合得天下大乱。

    打发了身边的小姑娘们,回到屋里红尘就趴在床上有点儿发愁,尤其是捏着腰间圆滚滚的珠子,皱眉戳了戳它。

    “哎。”

    无闻是什么人,那老和尚都成了精,绝对不是闲着没事干随便找她扯闲篇来的,别看那传说只是个传说,荒唐透顶,且在大周根本流传不开,但是既然无闻说了,那就必定有些门道。

    “也许京城真待不下去了。”

    红尘翻了个身,心下嘀咕,又忍不住一笑,“想这些做什么,车到山前必有路。”

    听了老和尚的话,她一开始心里也是一咯噔,甚至琢磨来琢磨去,都想着自己若没成亲就好了,什么孕育天珠,若她一直孤身一人,亲都不成,自然孕不了,也育不了什么,随即又心虚……总觉得自家相公要是知道自己这般想,会很不痛快的样子。

    愁了片刻,红尘就睡了,而且还睡得香甜踏实,连林旭进门,看到自家娘子那么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沉睡,都不禁露出几分笑来。

    红尘忽然觉得有点儿热。

    她知道自己在睡觉,晕晕乎乎,如在云端,睡得也香甜,感觉浑身轻松,就是忽然发起热来,热得出了一身香汗,没办法,红尘只好睁开眼睛,一睁眼,便见一个一身青袍,容貌颇为美丽的女子坐在床头。

    红尘摸了摸自己的床,确实是她的床铺,枕头底下还放着青锋,但青锋却无丝毫异样。

    说是没有异样,到是也带出一点儿颤抖,到不像是遇见敌人那种感觉,反而像有些激动似的。

    那素袍女子一转头,冲着红尘笑了笑,笑容很好看,不知道为什么,红尘觉得特别亲切。半晌才恍惚,这人和自己长得很像……她做过很多梦,以往梦见的青袍女子总有一种感觉就是自己,而且她也能体会到青袍女子的一点儿心思,仿佛合二为一,可不知为何,今日却没了这样的感觉。

    眼前的女人和她还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一样的眉眼,一样的身量,但就像两个再相似的人,只要他们是两个人,就总有不一样的地方一般,红尘现在的感觉,也只是这个女子和她很像。

    青袍女子手里拿着个圆球,很随意地把玩,那圆球正是她今日刚得的那个。

    “能听见我说话吗?”

    青袍女子伸手摸了下红尘的脸,轻飘飘的,有点儿冰凉。

    红尘愕然。

    “呼,终于能交流了,估计也是到了时辰。”

    那女子轻声而笑,“我名青鸾,过去只是西山上一只普通的鸟,后来得一位神君看重,收为侍女,我又多年修行,终成正果,虽非圣人,却也是仅在圣人之下。”

    红尘满脑子浆糊。

    青鸾又笑起来,颇为得意:“当时天庭内许多神君,都是我的手下败将,我虽然出身不高,但地位却比诸多神君仙子高得多,一直活得无忧无虑,只是天庭上实在冷清无趣,那些仙子整日只知修行,即便聚会,也没什么意趣,有一次我百无聊赖,我家神君看着心疼,就说他可以努力研究一种法门,让我能神游小千世界,各处去玩,各处去看,一开始到也罢了,小千世界都不完善,看起来也无甚趣味,不过千年百年,无数个年头过去,那些世界变得越来越好玩,我和神君帮它们度过劫难,看它们出差错,看它们成长,当然,也看它们毁灭,我以为我超然无情,却也为它们流下过眼泪,其他仙子都说我这小爱好太浪费时间,还不如好好修行。”

    说着说着,青鸾脸上的笑容更胜,“有时候我都觉得,这些世界都是我的孩子,它们中甚至有的是靠了我才能存在,还有的是因为我才诞生,怎能不爱?”

    “奈何万物有生有灭,不可能长长久久,终于天地异变,小千世界的灵气都被抽走,濒临消亡,连天庭都动荡,天帝决定另辟一界,远离灾劫,至于那些小千世界们,又有谁在乎?”

    “我一开始也不想在乎,但总是忍不了,后来我就明白了,我不过是天地之间普通的青鸾鸟,活得长久也好,短暂也罢,只要快活,没什么不同,既然我不乐意,那我自然要努力去做点儿什么,于是我便化身入了此界。”

    红尘静静地听着,到不急于从梦中醒来。

    青鸾的笑容很温柔:“可惜我的能力实在不够,虽然也勉强保住了它们,到底还是让它们都变得残缺,不过,我也想了法子,好歹保留了些元气,相信随着时间流逝,千万年之后,它们终究能恢复如初,但我所作所为,有违天道,终归是要付出代价,也无法长存世间,只好留下自身元灵所化的一个信物,就是你身上融入的玉佩,我把它托付给我座下侍剑童子,他当时也是个凡人,到不沾那些因果。”

    红尘:“……”这些她多少知道一点儿,有很多到是不太清楚。

    “我的元神溃散,但有贵人相助,也算轮回转世,只是元神散得厉害了些,每隔一些年,就会出现一个‘我’,若有机缘,便能得到玉佩,可这许多许多年,没有人真正成为‘我’,也没有人真正能帮我完成心愿,今天终于有了。”

    红尘:“您老人家可千万别说,您说的那个人就是我。”

    “别生气,我知道没有人愿意做别人,唔,虽然我想说你是我,但是我们都知道,轮回是最玄妙的,我已然消散,再也不复存在,不能说你是我的部分元神所化,你就是我,要是那么说,世上的我也未免太多了些,我的元神可远远不止化作了一个你,我当年浪得厉害,它大约无处不在,就连你那块儿玉珏,里面也留有元神神念,不过也无所谓了,我现在仅剩下这么点儿完整的意识,而且也要消散了去,能在消散之前看到这样一个你,我很高兴。”

    青鸾轻声笑起来,“我什么都不需要你做,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我就很满意,哦,你今天能见到我,肯定是得了天珠,不知道现在关于天珠都有些什么传言?它其实就是个捣蛋鬼,是我家神君从天帝那儿偷来给我玩的,定气运的东西,能让人的运气变得超乎想象的好,要不是它,估计我的神念也残留不下来,不过,这小东西当年也淘气,经常恶作剧吓唬人,不知道它有没有闹出什么乱子来。”

    仿佛有些发愁,青鸾按了按眉心,声音放得低了些,“这孩子放在哪儿都麻烦,等我消失,就会送它去轮回。”

    此时天外仿佛有一抹霞光,天就要亮了。

    青鸾轻笑一声,脸上的表情轻松了好些:“不知道你有没有遇见他,我想,你连天珠都能遇见,说不定也遇见了他,我的神君,他是天帝的幼子,出身却最高贵,天生便自带太阳真火,是天帝心目中的继承人,作为神君,却鲜少有架子,和我这等出身来历不算好的仙人也能玩得开,半点儿不把我当侍女看待,我和他玩玩闹闹,朝夕相处,却半点儿也不知他的心思,直到他为了追寻我的踪迹,舍弃天帝之子的地位,寻了我而来,我才终于明白,原来我们之间也会有爱情,可惜,太晚了,我注定要消散于世间……他说,他知道我怕孤独怕寂寞,所以会随我轮回,倾尽一切找到我,让我永远有人相伴。”

    她一挥手,半空中出现一个人影,那张脸有点儿眼熟。

    红尘猛地坐起身,伸手挡住阳光,半晌才吐出口气:“梦醒了。”

    良久,身上一暖,被被子裹住,红尘侧头就看到了林旭,却忽然不高兴起来,扭头趴在床上。

    林旭哭笑不得,万分无奈地拢了拢妻子的头发,也趴下看着她:“怎么了?做梦了?”

    “梦见你追寻一个仙女千世万世。”

    “那那个仙女也只能是你!”

    “哼!”红尘更恼怒。

    林旭:“……”好吧,他不怎么会说情话,不过,媳妇平时大气,这会儿吃醋的小模样,很可爱。

    红尘趴了半天,也笑,罢了,轮回转世之后,哪里还能算是当初那个人。

    可不知怎么的,想到这一点儿,她又有些微微的酸涩。
正文 第四百七十八章 新生命
    &bp;&bp;&bp;&bp;红尘难得幼稚一次,趴在床上叽叽歪歪半天,他家相公也难得丢下正事不去做,一整天奉承娘子,虽然他奉承人的手段,在自家媳妇这儿略有退化,不过,红尘还是满高兴的。

    那枚所谓的天珠,在梦中那女子口中就和调皮的孩子一般,但红尘拿着它,却没听它说出一句话,不过,也很可爱就是了,喜欢腻在红尘身上,触手温润,有时候跳来跳去,还真有点儿跳脱。

    红尘最近无事,闲来就读读书,写写字,不去管外面的风风雨雨,诸多杂事。

    不过,偷懒也不好太久,很快就到了小严出嫁的日子。没办法,再要好好操办,也终究要嫁的。

    红尘给亲自算出来的吉日,心里一琢磨,到底没拖延太长时间,按照平常的规矩,女子出嫁要准备个一年半载,甚至更长,以示重视,红尘一开始也是这样想。

    但小严的年纪毕竟不小了,乔稚也一样,两个人既然认定彼此,定了终身,红尘就没故意拖延,利利索索把婚事给办完。

    至于那些准备工作,早就开始,郡主府的人全帮着上心,林旭成亲的时候林家的那边也做过一回,这一次算是熟练工种,鬼谷一众弟子帮忙,很快就妥妥当当,就是小严没自己做喜服,全是定制,她的手艺差了点儿,这方面做不好也做不快。

    嫁妆是红尘带着罗娘给弄的,压箱三万两白银,店铺四间,庄子三个,地三百亩,不算多,却是上好的水田,其余绫罗绸缎,珠宝首饰,还有一众早就准备妥当的家具用品,夹夹杂杂七十二抬。

    反正按照规矩,女子不用夫家一针一线,小严也算是做得到了。

    乔稚给的聘礼,也一并带走,不过乔稚有点儿粗心,而且跟在林旭身边,居然不怎么富裕,一共拿出一千八百两,连两千两都不到,是他这些年的全部积蓄,交给林旭帮忙置办的。

    之所以置办的聘礼不算难看,纯粹是林旭托关系想办法,要不然就那份聘礼,五千两也办不下来。

    罗娘一看就发了愁:“没见姑爷小气啊,小严嫁过去,这家财可不能不上手。”

    小严到不在意:“钱多钱少的,那有什么关系,难道我还能让我自己饿着?”

    红尘却有些郑重:“得弄清楚他这些年攒的银子去哪儿了。”林旭向来大方,就是缺钱,也都是苦着自己,从没让手下人跟着吃亏,不说别人,曲名那小子一年能分的红利,加起来就有一千多两,而且他们吃喝用度都不费钱,全是林旭供养,这些年夹夹杂杂,如果弄不到几万两银子,想想都不可能。

    这个大周朝,穷人一辈子见不到多少银钱,有能耐的,却是金山银海,用之不尽,乔稚怎么看,也不能算是个没能耐的。

    如果林旭不特意说一声,那一千八百两是乔稚所有的家产,恐怕还没那么多事儿,大不了红尘这边以为那小子有点儿抠门,会过日子不是大缺点,他这么一说,这边到犯起嘀咕来。

    等到把乔稚身边的事儿一调查,弄清楚银钱去向,红尘登时就起了心思,很想说她家小严不嫁了。

    乔稚本身人品出挑,绝对挑不出错来,为人老实,长得那么好,但从不沾花惹草,洁身自好,也不爱花钱,一身衣服穿到不能穿才会换,对吃喝方面,也是能吃饱喝足就行,不怎么挑剔,有点儿沉默寡言,可这不是缺点,父母也是老实人,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只有林旭一个儿子,不是什么复杂人家,唯独一点儿,他家里养着他姑妈一家子。

    红尘翻来覆去地看资料:“简直比话本上的人物还精彩!”

    乔稚这位姑妈可真不是一般人,农门小户人家的闺女,本来已经被家里人定给了同村一个木匠,成亲头一天,说什么都不嫁,非要悔婚,更厉害的是,口口声声自己怀了别人的孩子。

    就算大周对女子的束缚不是特别严重,但是这种事儿闹出来,简直是给整个家族抹黑,在讲究些的大家族里,女子是要浸猪笼,或者要沉河的,也就是亏得他们是小门小户,虽然把爹娘气个半死,弄得村民们指指点点,到底是自家的闺女,她爹娘也没舍得把她给掐死了事,就连孩子,因为她闹得厉害,不让留下孩子就自己去死,家里人也无奈妥协了。

    可惜从此乔家在家乡就待不下去,整日被人嘲弄,谁能受得了,乔稚的祖父有一儿一女,一个乔稚的爹,一个就是这个倒霉催的闺女,总不能为了闺女,让儿子儿媳妇都受人白眼儿,干脆一狠心,变卖家业,迁到外地去,所谓人离乡贱,要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离开生养自己的土地?

    乔家过得很是艰难,却谁也没想到,乔稚那位姑妈不以为耻,不因为这个愧疚,反而还口口声声说不要走,说她肚子里怀的乃是贵族人家的子嗣,将来能嫁入世家豪门,是要去享福的。

    那时候她爹才想起来,早些日子村里来了几个所谓落难的书生,说是在外游历,结果遇上匪徒受了伤,不得已想在村子里暂住几日,村民淳朴,到是没赶人走。

    当时乔稚的祖父就恨不得锤死自家的傻闺女,就那几个书生,瞧着还算白白净净,可目光猥琐,人也小气,一身气息都不像好人,也就一张嘴能言善道,村里有见识的老人家,谁猜不出这就是一帮坑蒙拐骗的蠢物,偏偏他家闺女上了当。

    问题是这些话,乔稚他姑妈统统不信,都快疯魔了,幸好乔稚的祖父不傻,平时纵容闺女,这种事儿上可不能由着傻闺女乱来,也不管她怎么闹,趁着半夜直接捆了走人。

    乔家也是走运,后来遇见鬼谷先生,乔稚得了先生的青眼,从此跟着林旭,也算安定下来。

    整个家里哪儿都好,唯独乔稚这个姑妈,生了个女儿,一心守着女儿做白日梦,盼着有朝一日女儿认祖归宗,自己成了什么富贵人家的太太,一心一意娇养闺女,哭着闹着要给闺女请七八个丫头,请教养嬷嬷,请女先生来教女儿琴棋书画,生怕将来闺女入了豪门大宅,再露怯,比不上人家家里养的姑娘。

    她闹得实在厉害,乔稚的祖父年纪大,很快就不在了,乔稚的亲爹当家,是个老实人,没什么大本事,耳根子也有点儿软,对这个妹妹还是很心疼,虽然没有事事都依着她,却也勉强满足她那些不着调的要求。

    乔稚拿回去的银钱,大半都让他姑妈给祸祸了,不过乔稚性子也有些粗疏,并不怎么在意银钱,他跟在林旭身边,吃喝用度全不发愁,读书的书本笔墨纸砚,鬼谷月月给他,就是没钱也过得好。

    一直到今天,等他要娶妻,才知道原来娶妻是要用钱的,鬼谷能给的很少,也不能全靠公子爷,好歹凑了凑,卖了点儿身边的东西,又有朋友帮衬,咳咳,拿出了不到两千两银子。

    红尘:“……”

    林旭坐在一边笑个不停。

    “笑什么笑,你还好意思笑!”红尘几乎都要不顾形象地翻白眼了。

    林旭笑眯眯地道:“人无完人,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事儿,放心,乔稚只是不计较,对他那姑妈没什么感情,咱们红尘身边那都是什么人?个顶个能文能武,收拾个做白日梦的老女人,小菜一碟。”

    小严也笑嘻嘻的,半点儿不发愁。

    红尘也只好不再说什么,小严这丫头在这之前,对婚姻充满恐惧,结果马上要成亲了,到大大咧咧的,什么都不当回事儿,当然,也没什么不好。

    很快到了正日子,小严出嫁,也算得上是十里红妆,热热闹闹。

    对于成亲的事儿,小严和乔稚都想简单一点儿,不大喜欢特别热闹,乔稚一直不当自己是什么人物,只请了几个相熟的师兄弟,别的客人一概没请。

    林家这边,小严说白了只是郡主身边的女官,除了自家姐妹聚一聚热闹热闹,也不爱麻烦旁人。

    而且,姐妹们体谅小严那些隐秘的心思,便是红尘想着大操大办,让这姑娘风风光光,最后也没有说什么。

    眼睁睁看着乔稚简简单单把小严给接走,等到三朝回门,又看小严平平常常地回来,仿佛她就是出去串了个门,除了发型变了,根本就和往日无甚不同。

    从头到尾,红尘都没看到过乔家那位姑妈。

    “没什么难对付的,不搭理就是了。”

    私底下说起这人,小严虽无轻蔑,到也真不当回事儿,“人家根本不想见我,成亲那天都借口生病没出面,后来虽说见了,一副清高样儿,巴不得我不跟她说话来着,连人家生的那位姑娘,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在屋里待着,既然那么清高,就让她清高去,谁稀罕搭理!”

    红尘失笑,也就不再多想。

    小严成亲后,日子过得舒坦,本来打算马上就回来伺候,不成想成亲不过月余,竟然有了身孕。

    幸亏红尘这边人手还算充足,到也不至于忙不过来,就是小严有点儿懊恼,乔稚和他爹娘算是高兴极了。

    罗娘也松了口气,红尘也笑:“多准备些补品,我那儿的药材用不完,一会儿你收拾收拾,都给她送去。”

    “是。”罗娘轻声应了,语气欢快,其实,她在小严成亲之后,心里有些怕。

    她们当年都吃了太多太多的苦,身子都遭了,生怕成亲后也无法有孕,平日里把脉,虽说没把出什么,可天底下那些不孕的女子,又有多少能把出来。

    和罗娘一起遭难的姐妹们,都有这等担忧,如今小严成亲月余,就顺顺利利地怀了孩子,无论这孩子是男是女,那都是好事儿,也不怪她们高兴。

    罗娘带着大批的礼物,高高兴兴地出门去,结果一直到晚上才回来,回来之后脸上阴沉一片,红尘一看就蹙眉:“怎么?乔家难道还不高兴不成?”

    小严有孕,怎么说也是喜事,罗娘出去一回,怎这般垂头丧气地就回来了。

    “……”罗娘深吸了口气,脸上带着怒意,“乔稚他姑妈,那个白痴,有病的女人,她在家里哭闹,非让乔稚休了小严,还说小严肚子里的孩子不能留,是什么三阴鬼命,一旦出生,周围寸草不生,会连累她女儿将来倒霉无孕!”

    红尘:“……”

    “她还说,还说郡主娘娘成亲这么长日子,一直没有喜讯,都是小严给害的,这孩子再一来,郡主娘娘会更倒霉。”

    红尘:“……”

    真是新鲜,也好大的胆子!

    罗娘捂着额头,深深吐出口气:“真是没见过那种人,天不怕地不怕,好像她说的就是至理名言,她有多么高高在上,所有人都得听她的话,敢反驳一句,你就是大逆不道,不懂事,不明理,不知好人心!”

    红尘无语,罗娘一向好说话,为人也宽厚,和小严那尖锐性子不同,她都能说出这等话,可见是气狠了。

    “小严呢?怎么不带她回来?”红尘蹙眉,刚刚有孕,生不得气,遇见这等事,应该赶紧回来才是。

    “她不回。”罗娘一想,也有点儿惊,“郡主,不如我再过去一趟。”

    红尘叹气,也不让罗娘一个人走,转头吩咐了身边的人几句话,看对方应下出门,这才收拾齐整,点齐了车马,摆出仪仗,自己亲自登门。

    临出门,红尘忽然笑了笑,扶着罗娘的胳膊,在她耳朵边小声说了句话。

    罗娘登时整个人僵住,走路的时候差点儿摔倒,又扑过去小心翼翼地扶住自家郡主,张口结舌,脸上慢慢浮现出一层激动的红晕。

    郡主仪仗一到,那就不是寻常人情往来,乔家得全家出迎,恭恭敬敬叩拜。

    这回那位姑妈当然也到了,而且画风独特,让人一眼就能看见,一堆粗布衣裳里唯一的绫罗,怎么可能看不到?只看乔稚的长相,就知道乔家人长得都不会差,这位姑妈尤其好,年纪那么大了,保养的不错,风韵犹存,她女儿也是弱柳扶风的美人,此时那姑妈一脸正气地昂着头,盯着红尘的车马,一副不向权势低头的硬气样儿。

    红尘连车都没下,看也不看一脸我有话说的乔姑妈,只对小严道:“你有孕在身,不要跪了,小心伤了身子,上来吧,乔稚,扶你媳妇上车,我请了太医给她瞧瞧。”

    说完,转身驾车就走。

    乔姑妈大喊:“京城赫赫有名的庞半仙亲自给那个女人批命,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她们都不是好东西,郡主可千万别受蒙蔽,为了您自己好……”

    扑通一声,一个人滚在车前。

    乔姑妈的声音戛然而止:“啊?庞,庞半仙!”

    庞半仙都不敢看她,一个劲儿磕头,灰头土脸的:“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贵人饶命。”一边求饶,一边甩自己嘴巴,“严夫人是贵命,是我胡说八道,我不是人,我再也不敢了。”

    乔姑妈愕然无语。

    乔家满家老少都捂住脸觉得没脸见人,周围看热闹的村民到是挺高兴,跟赶大集似的。

    罗娘脸上还有点儿木然,却是冷笑一声,开口道:“吵什么,罢了,我们郡主娘娘有喜,是好事,不造杀孽,今儿就放过你,再敢胡言乱语,却不知有没有这般好运!”

    别人也还罢了,那庞半仙一个劲地磕头,唯独乔姑妈瞠目结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当然,没人在意她,小严早在罗娘说话的时候就窜上车去,哪里还顾得了其他!

    甚至罗娘都没心思整治这么个蠢货,脑子里只嗡嗡响,一路飘回家去。

    家里气氛登时变得很古怪,所有人脸上都带着喜悦,说话的声音都想着要拔高,却极力隐忍,都不敢闹出太大的动静。

    红尘也跟易碎的至宝一样,被捧到床上坐着。

    罗娘和小严一圈一圈地在床上转:“什么时候知道的?郡主怎么不和婢子们说?”

    “哎呀,我怎么就出嫁了,应该再等等。”

    小严急得不行,“哪个太医给看的?谁诊的脉,怎么我们都不知?实在是失职。”

    红尘失笑:“没人看,我自己知道罢了。”

    众人:“……”

    罗娘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冲出去叫大夫过来,小严脸上僵硬,忽然想到,哦,还没通知姑爷,呃,幸好没通知姑爷,万一是乌龙呢。

    红尘摸着手里圆润的天珠,感受到它和腹中胎儿奇妙的联系,含笑不语。

    大夫请来,是正经的太医,于这方面很有经验,所有人屏息凝神……幸好不是坏消息,太医说日子还浅,但应该无误,郡主确实有喜,而且近两个月。

    罗娘扑通一声坐下,高呼一声:“阿弥陀佛!”

    整个府里都喜气洋洋的,林旭回来的时候,都被吓了一跳,满头雾水地去找自家娘子,然后就又大吃一惊,不知该是喜悦,还是别扭——怎么就没人想起来,他是孩子爹,这等喜讯,也该通知他一声?

    不过,无所谓了。

    红尘凑过去,两个人双手握在一起:“是个女孩儿,我们叫她珠儿。”

    “好。”

    反正林旭如今是红尘说什么,都只会说好。
正文 第四百七十九章 没有开始,就将结束的对决
    &bp;&bp;&bp;&bp;红尘生产之前,脑子里乱糟糟的,忽然想起那个叫青鸾的女人,似乎就是个普通的天上仙子,还是做侍女的,不知为何面子那么大,如今四处吃得开……一阵疼痛,打断了各种思绪,她一下子又想吃鸡蛋羹,还要用一种乡下才偶尔能找着的酸野菜来调味。

    鸡蛋羹到好说,家里的厨子就是不怎么做这等朴素食物,好歹也不至于不会,可那野菜却难找了。

    而且要的还是酸野菜,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更别说有。

    林旭本来急得腿直打哆嗦,听了这要求,差点儿没昏过去,可红尘要吃,此时又正值重阳佳节,野菜什么的,并不算多见,至少他这府里绝对没有,街上也没卖的,不得已,只好撑着口气出了大门,直奔庄子上,找庄户想想办法。

    一直忙忙活活,忙到月上树梢,终于抱着一罐子酸野菜回了家,他拿自己身上的玉佩换回来的,进了大门,就听罗娘和一群女官嘻嘻哈哈地在那儿说笑。

    “咱们姐儿长得可真漂亮,比小严他们家的毛猴子好看百倍。”

    “可不是,瞧那皮肤红的,将来一定白净的很。”

    “那是,郡主和郡马都长得好,咱们姐儿能不好?”

    哐当!

    林旭头晕目眩,一直念叨自己不要晕,不要晕……可还是倒在了地上,一时起不来。

    他觉得自己不是被吓的,纯粹是这一日太过紧张,紧张到都糊涂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竟然在爱妻生产的日子里,不在家守着,而是跑出去弄什么野菜,他要蠢成什么模样,才做得出这等事!

    结果林旭这一晕,自家人知道他是紧张,可外人却另有心思,还惹来几句闲话,说他重男轻女,因为妻子生了个女儿所以气晕了。

    这等话自然是那些看不得人好,心生嫉妒的白痴们随意嚼舌,但传到林旭耳朵里面,也让他怪不是滋味。

    尤其是皇帝和太后都有所耳闻,把人提溜到面前,拐弯抹角地再三提醒,弄得林旭颇为郁闷。

    皇帝也就罢了,他对林旭颇为敬重,也不好说什么难听的,可太后却不一样,就是指着林大公子的鼻子痛骂,他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听,连辩解的话都不敢多说,一肚子的冤枉。

    红尘看着抱着女儿,一副小心翼翼,束手束脚模样的林大师兄,忍不住笑:“别把那些闲话放在心里。”

    “哎!”林旭叹气,“咱们珠儿多乖巧,又听话又可爱,他们没有眼气我而已,我自是不在意。”

    红尘:“……”

    这话也就这人能说得出来,还乖巧,她那宝贝女儿生下来还没过周岁,就一把子力气,揪住林旭的头发不撒手,揪得她亲爹疼得差点儿眼泪汪汪,她到咯咯咯地笑起来,特别高兴的模样。

    不过,这也是个小人精,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至少在红尘面前她就乖乖巧巧的,从来不捣乱,就是不喜欢奶娘抱,红尘一个眼色过去,她也就不闹腾了,只是林旭心疼,知道她不喜欢奶娘,一有空就抱在怀里不撒手,孩子小的时候不能见风,自然抱不出门,稍微大一点儿,那是走到哪儿抱到哪儿,稀罕的不行,而且眼瞎,他家闺女欺负人的时候从来当看不见,闺女一旦有哪里不高兴,立时就横眉怒眼,再也不是那副温文尔雅的公子哥模样。

    这日又是个好天,林旭抱着女儿在院子里转圈,自从见识过外面的风景,这孩子就特别喜欢出门,清醒的时候,是一刻都不乐意在屋里待着。

    红尘坐在窗前,慢吞吞地研磨,在心里打了个底稿,就轻轻画出线条,一点点勾勒出清隽男人抱着小娃娃的图画来。

    有了这个姑娘,红尘一开始也觉得和没有的时候毫无不同,尤其是怀孕时,到并没有半点儿别的母亲那种期待憧憬,但真正养了这个孩子,她却忽然觉得一切都不一样了,好像沉下了心,变得平静,酸一酸的话,就是有一点儿岁月静好的幸福感。

    林旭有没有就不知道了,他这会儿让自家闺女骑在脖子上,揪着头发,龇牙咧嘴地在那儿转圈,大概不会觉得什么岁月静好吧。

    …………

    “今天怎么这般热闹?”

    一个身上带着一股子煞气,明显不是大周人,应该是北燕那边来的汉子,举头向车窗外看去,皱了皱眉。

    这里是大周京城郊外,他们这些北燕人出入都被限制,好不容易排了队能进城,居然遇见拥挤的人流,被挤在外头有半个多时辰了。

    “听说是太后娘娘有赏赐,派出御医来在街上义诊。”

    “哦?”

    北燕的那汉子有点儿诧异。

    “说是荣安郡主家的小县主过周岁,太后高兴,要举国同庆呢。”

    一提起荣安郡主四个字,一直缩在最里面的一女子,忽然抬起头,向这边看了一眼。

    这女人看起来有四十多岁的样子,但是一双眼睛却不那么显年纪,不知为何,她这一眼,就让刚才说话的小少年打了个哆嗦,闭上嘴,半晌见她不再向这边看,才低声道:“叔叔,那人到底是谁?这么带着她不好吧!”

    汉子沉默片刻,也蹙眉,他们叔侄二人从北燕千里迢迢来京城做生意,在京郊遇见了这个老女人,看她可怜的很,动了恻隐之心,就干脆把人带上,但越接触,越觉得此人古里古怪的,让人不安。

    “别多想了,她也呆不久,早些时候就要走来着,看样子不大想进京城。”

    “……那还不走。”

    少年别的本事没有,但从小就在江湖上厮混,感觉很敏锐,他就觉得那个女人给人的感觉怪不好的。

    女人抬头看过来,少年低头皱眉,她眯了眯眼,心中烦闷,嘴里也冒出一丝血腥味,默默把血腥味咽回去,心口剧痛难忍,最近似乎越来越不对了,她无论做什么,无论多么竭尽全力,这具身体还是空荡荡的,留不住气。

    她知道自己老得厉害,而且以前管用的法子,如今都不再管用,衰老根本抑制不住。

    “夏蝉啊夏蝉,你怎么能允许自己变得如此狼狈,你不该这样的。”

    她该是什么样儿?风华绝代,位高权重,把那个女人压得死死的,让她一辈子都逃不开自己的阴影,她该是如此。

    夏蝉咬牙,忽然一阵恍惚,到想起最近常常做得一个梦,在梦里,她好像喜欢一个男人,喜欢的厉害,可是,那个男人对她不屑一顾,甚至连她的名字都叫不出来,似乎身份天差地别,她也不敢有奢望,只要能远远看着那个男人便好,但后来,那男人居然喜欢上了一个女人,更离谱的是,那个女人的出身和她差不多,同是侍女而已。

    凭什么?

    凭什么那个女人出身微贱,却一步步走到高处,人人称颂,修为一日千里,还得自己心上人爱慕,自己却低入尘埃里,连说出自己心思的勇气也没有。

    凭什么?

    虽然只是个梦,可夏蝉总也忘不掉,后来呢,似乎那个女人头脑发昏,做了什么事,她爱的那个男人也昏了头,居然权势地位都不要,只追着那女人而去……

    夏蝉冷笑:“什么破梦!”

    她可不是那种痴迷于情爱的傻女人!可是不知为何,她想起这个梦,就又想起夏红尘来,总是想到她,那个女人就如跗骨之蛆,割都割不掉。

    也许当真是前世宿仇,今生若是消解不了,就会纠缠她永生永世,夏蝉忍不住浑身发抖,冷得厉害,她莫名地就确定,夏红尘和夏蝉不能共存,因为夏红尘现在风风光光,得到了一切,所以她夏蝉,就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无论她怎么努力,怎么拼命,付出多少,她都没有机会……

    口腔里又涌出一股子血腥味,夏蝉恶心的很,总觉得身体都在腐臭。

    从头到脚,哪里都疼,夏蝉终究还是忍不住流了一滴泪,让她自己伸手捏住,抹平。

    好恨啊,她不该回京城,但是她还是回来了,她在外面事事不顺,做任何一件事,信心满满,也要出现差错,在北疆,她明明算好了一切,要让夏家吃一个大亏,让夏家不得不来求自己,她会像个救世主一般,救下夏家满门,让他们心怀感恩,让他们恭恭敬敬地再把自己给求回去。

    她做了很多,想了很多,也一直在成功,可是谁曾想,夏家那帮年轻子弟,居然个个都是硬骨头,兵器出现问题,他们就拿自己的命去修补,去拼,去填上窟窿!

    都是一些傻子,横冲直撞地,莫名其妙就坏了她的设计,弄得她的所作所为损人不利己,死了那么多人,也让她积攒的那点儿修为被消耗一空,人还大病了一场。

    也是从那以后,似乎就越发不顺利,本和北燕联系,北燕那边却发生朝变,太子都换了,她拉拢到的人一下子变成弃子,要不是她见机快,恐怕连命都留不住!

    “真奇怪啊,好冷。”

    夏蝉隔着车窗,咬住嘴唇,百思不得其解,她甚至弄不明白,自己这些年汲汲营营,到底都做了些什么?她想恢复容貌,想也变成和夏红尘一样的灵师,哪怕走邪路也在所不惜,她想重回夏家,不对,应该是想站得高高的,让夏红尘匍匐于脚下,让那些看不起她,伤害她的人都得到报应。

    她明明很努力,明明永不放弃,明明也有勇气面对一切失败,她应该成功的,但辛苦了这么久,甚至没能力和夏红尘当面对决,就沦落到今天这份田地。

    其实,她要是真恨,直接冲过去,杀了夏红尘,一把刀,或者一些毒药,或者把用在别人身上的那些毒虫,蛊虫,拿出来用在夏红尘的身上,到还痛快,成功则‘报仇’,不成功,大不了一死,都成了现在的样子,难道她还怕死?

    是啊,她怕死,她不想死,哪怕活得这么憋屈,这么狼狈,她也想活着。

    夏蝉不知道多少次很累很累,想要拖着夏红尘一起下地狱去,可是事到临头,她又害怕了,最后只能在心里想一想。

    记得有一次,她把这些心事说给一个即将死亡的邪灵师听,那灵师大笑不止,他说——“哈哈哈,原来如此,那个叫红尘的已经成了你的心魔,你其实害怕她,哈哈,你害怕她,你现在说的凶狠,但你都不敢站在她面前去!”

    他话没说完,夏蝉就一刀结束了他痛苦的生命,对他的话,夏蝉也不信。

    她怎么会害怕?

    夏蝉微微发抖,马车终于启程,进了城门,她很想夺门而逃,可是她却没有动,静静地坐在车内。

    街面上真热闹,果然有不少大夫在义诊,不光是御医,就连别的药铺大夫也来义诊。

    京城内外,不知多少百姓兴高采烈,扶老携幼而来,嘴里都念叨着给小县主祈福的话。

    本来郡主的女儿,哪怕是嫡女,也很少有再封爵位的,但谁让荣安郡主得皇帝和太后的重视,连带着女儿刚出生,就得了县主的爵位,食邑三百户。

    红尘也没当回事,只是笑了一句小丫头片子刚生下来就不缺粮食吃了,但在别人看来,却是颇值得嫉妒。

    夏蝉听着车外的种种声音,脑子越来越昏,身体疲惫不堪,甚至有一种很快就要化为灰烬的感觉,远远的,好像看到了夏红尘……她居然还是那么年轻,那么漂亮,一点儿都不像刚刚生了孩子的模样。

    还有那个站在她身边,只看着她的男人……夏蝉从来对男人什么的,不屑一顾,可是不知为何,见到那男人那么看着夏红尘,心中就忽然升起滔天的怒火,她身体一扑,脑子里一片空白,就从车上滚了下去。

    “哎哟,这老妇人伤得够严重的。”

    “哇哇。”

    “快把孩子抱走,满脸的血,怪吓人!”

    这边骚乱,林旭扶着妻子看了一眼,转头吩咐了几句,让人去处理:“瞧着像个乞丐婆子,要是伤了,就找大夫给看看,唔,万一没救,好歹给一副棺木,咱们珠儿还小,别看这个,走吧。”

    红尘扫了一眼,皱眉,只觉得那边一团黑气,但也没有在意,扶着林旭的手,转身离去。
正文 第四百八十章 凄惨的灾星
    &bp;&bp;&bp;&bp;灰蒙蒙的天,半空中飘着细雪,没有太阳,地上都是泥浆,一脚踩下去,几乎没过脚踝。

    红尘已经很多年没有在这样的雪里走动,她要真敢这么做,罗娘和小严就算不至于吓得昏过去,府里其他下人也要晕倒一片。

    “二妮,赶紧去烧火,愣着干什么!”

    身后传来粗嘎的,略带几分暴躁的声音。

    红尘:“……”

    慢吞吞地站起身,走进黑漆漆的厨房,看着那一个,咳咳,怎么看怎么古怪的灶台。

    不过,烧火的动作到是还算麻利,不至于真点不着炉火,怎么说,红尘早年也是吃过苦,受过累,就算养尊处优多年,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这点儿小活儿还是能做得来。

    地上还有一叠废报纸,红尘低头捡起来扫了两眼,上面写着2016年12月20日。

    幸好看得懂。

    2016还有这么穷苦的地方?

    各种杂念一闪而逝,红尘一边坐着烧火,一边提着水倒入大锅,默默在脑子里回忆这一切。

    嗯,昨天她和林旭带着珠儿去了自家的封地收拾东西,封地是太后拿了舆图过来,让她自己挑选的地方,是离京城不过七十里的一个小县城,叫稼穑县。

    小县城不大,也没有什么特色,唯一的好处是山青水碧,灵气十足,距离京城又不算太遥远,虽然路不太好走,位于山区,可还是个好地方。

    红尘和林旭成亲多年,明面上是在京城待烦了,不打算继续在京里继续待着,实际上里面当然有很多种因由,总之,磨得了太后娘娘的允许,夫妻两个携爱女,并家里那一票女官们高高兴兴搬家,想着那地方勉强算天高皇帝远,能过自由自在的日子了。

    两个人还想好,要开一家书院,不用那种特别大的,就是小小的,有个几十人,不需要太多先生,为此,红尘还特意去宫里转了一圈,和太后娘娘商量,那些年老的,无子无女,无依无靠的嫔妃,要是愿意,等她书院竣工,也能去代代课,教教学生。

    那帮嫔妃可不是一般人,在宫里多年,即便受冷落,可能熬下来的,就没有一个一无是处,让她们教学生,再好不过。

    事实上能离开那座皇宫,估计没人不乐意,她们在宫里都是过了气的人物,连下人的脸色也要看,太后和皇帝再慈善,在这方面也没什么好法子,跟红顶白,本就是宫里那些人的天性,你能控制着他们不要太过分糟践人,却不能强求他们真心对某些人心存敬意,别说皇帝了,天王老子下来也对此没辙。

    红尘对自家未来的书院很看重,她可是难得有点儿想做的事,而且这事,考虑了好几年,都打好了腹稿,从建造书院开始就邀请了一群灵师一起帮忙,从选址,到各种布置,比她给自己打造新房还要尽心得多,保证最后书院能让所有学生住得舒服,而且脑子清明,学习什么都事半功倍。

    这不光是事业,红尘还打算和自家男人在这里养老,后半辈子除了偶尔出去游历玩一玩,就在这里过了,怎能不上心?

    红尘翻出来不知道多少好东西,为此还花了很长时间画符,炼制法阵,在自家玉珏空间里换了不少法器布置书院,连设计图纸都是货比三家之后拿到手的。

    书院还只是一个雏形时,京城就有两个来找林旭的大儒,一门心思想留下来住。

    没成想,她刚到书院,自家住的小院子还没布置妥当,玉珏空间就闹乱子,有一位大能哭着喊着求帮忙。

    红尘和那大能挺熟悉的,对方是个年过半百,但风姿依旧绰约的美人,温柔和气,对待新人很好,也很少会失态,这回是真没法子,她家小孙女不知怎么回事儿,被困在一个小位面出不来,偏偏孙女进去的莫名其妙,可她想了各种办法就是进不去,只能发帖子四处求助,无论谁能帮得上忙,都愿意拿自己藏的宝贝来换,只要她有的,什么都行,其中最吸引人的是她炼制了十多年的一座天空城,能隐能现,功能众多,实乃避难逃跑的利器。

    到不是觊觎人家的宝贝,而是这种事,红尘发现她来做一点儿都不困难,那小位面的坐标在自己的玉珏空间里亮得很,一眨眼就能过去,她也就没多想,能帮忙为什么不帮一把?尤其是她的小孙女才三岁而已,想起自家那小胖球珠儿,红尘便对所有的孩子都怜爱起来。

    珠儿要跟自己离开,太后娘娘很是不舍,连皇帝也舍不得,居然希望皇后能快点儿进门,好尽快给他生个儿子,好和珠儿青梅竹马,还有心让自家儿子娶了小珠儿,却不想想,他就算有儿子,也不可能和珠儿有什么,辈分差着不说,血缘也太亲近。

    和家里人交代了一声,红尘准备了准备就来了,林旭知道一些这方面的事,也想跟来,可惜红尘还不怎么熟悉带人的程序,也不大敢贸然行动,就劝阻了他。

    本来只当是轻而易举的小旅行,没成想居然这般难。

    “哎!”

    忍不住叹了口气,红尘按了按眉心,既来之则安之,闭上眼开始琢磨现在的状况。

    她现在附身的这个姑娘,叫宋二妮,那位大能只有三岁的小孙女,就被困在真正宋二妮的灵魂深处,如果强行剥离,说不定会伤了孩子,但现在宋二妮处于黑暗绝望中,把自己彻彻底底禁锢,如果不解开她的心结,让她主动配合,红尘也做不到带那小姑娘走。

    总之很麻烦就是。

    至于宋二妮的心结,那真是太多了。

    第一,她在家里十八年来被称作灾星,因为她出生时难产,她母亲受了好大的罪,后来又哭闹不休,整日病病歪歪的,再大一点儿更是满嘴胡说八道,总说她能看见怪东西,而且和她玩的小朋友也会各种受伤。

    于是从小到大,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宋二妮,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确实是灾星一个。

    第二,她到挺聪明,高考成绩很好,考上了重点大学,可惜家里不让她读,要供她妹妹,所以现在辍学中。

    要只是这般,虽然惨了点儿,但比她惨的也不是没有,以宋二妮多年所受的磨砺,总能熬得过去,但是之后发生的事,却让她承受不住。

    宋二妮辍学的第一年冬天,有一次去河边洗衣服,救了一个头部受伤很重的人,本来是要送医院的,可那人昏迷不醒,身上又没有任何证件,当时到河边去找她的朋友鲍敏,就很担心去了医院要她们给钱,宋二妮便犹豫了,又做不到见死不救,只好先把人救回村子里去,安置在自家,反正村子里也有郎中,先给看看再说,不行她马上送县城就是。

    救了人之后,被她奶奶骂了一顿,宋二妮早习惯这些,也没太放在心上,这天到了晚上,鲍敏过来说村子里来了几个人,点名要找她,宋二妮当时有点儿奇怪,实在是她真没什么朋友,也就鲍敏还算一个。但还是去看了看,来的有七个人,说是受伤的那个的同伴,路上走散了,一直在找自家朋友,但宋二妮却发现这事儿不对劲儿,这几个人身上有让她很不舒服的气息,而且看样子很凶,不像好人,她就留了个心眼儿,只说刚才已经送了那人去县城,不在村子里。

    可她没想到鲍敏也见了这几个人,还很大嘴巴地将二妮把人带回家的话都给说了,她这般一说,那几个人登时便凶悍地掏出刀子往她脸上划了一刀,宋二妮只是个普通的十八岁小姑娘,哪里见过这等架势,万不得已,又想到奶奶在村长家打麻将,现在不在家,爸妈出外打工,妹妹在学校,所以至少亲人们应该不会有事,一时惊惧,哭着告诉了他们自家地址……

    这七个人竟然是一个贩毒团伙的成员,宋二妮救的那位,则是个卧底警察,身份败露,潜逃出来的,这几个人明目张胆地冲到宋家,再次抓到受伤的警察,顺手绑了宋二妮当人质,一路逃走,村子里没有一个人敢出手帮忙,无论宋二妮怎么哭喊都没用。

    宋二妮很害怕,但她天生就有一种奇异的能力,虽然不太灵,可是隐隐约约也能感受到危险,她居然靠着一己之力想办法逃了出来,但是,她被毒贩逼着吸了毒,染上毒瘾,而且回到家才知道,不知鲍敏是怎么说的,所有人都觉得她是陷害出卖警察英雄的‘叛徒’,就是个白眼狼,是个灾星,家里人都不要她。

    事实上她虽然没能带着那个警察一起逃,但她逃了之后,还是第一时间就报了警,即便当时已经没有用,警察早赶到,成功救了那个卧底,可她还是受尽唾骂。

    当然,一个染上毒瘾的女人,就是不被赶走,也不可能在家里待得下去,她本来想跳河自杀,偏偏老天爷跟她作对,那帮毒贩是有团伙的,虽然损失很大,却未曾伤筋动骨,那个团伙也不知是哪根筋不对,竟又把她给绑走了。

    这次可再没人来救,她想死死不了,又不肯同流合污,就被那帮人变着花样毒打折磨,一直过了两年,才找到机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一死,正好和那位大能的小孙女撞在一起,撞回了现在,如今她自己封闭自己,顺便把那小姑娘也给封闭起来,于是,麻烦就这么来了。

    “呼!”

    红尘走马观火一般看过宋二妮的人生,只读到了她最深的执念,她想要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好人,别的居然什么都没有,没有想过报复,没有想过伤害别人。

    她甚至还觉得,自己确实是告诉了毒贩她家地址,害那个卧底吃了苦头,所以她很自责,受的罪不是完全没道理。

    可她也不想想,任何一个年轻平凡的姑娘,遇见这种事都不可能面面俱到,都会害怕,她不该受到苛责。

    这样的一个人,只要能和她说上几句话,只要她清醒一点儿,肯定不会故意困着人家小姑娘不放。

    现在的问题就是,怎么让她清醒。

    不得不说,红尘有点儿同情这个倒霉的姑娘了,一看就不是坏人,却受此折磨。

    “二妮,烧完水把衣服洗了去。”

    后头那个凶悍老太太招呼了一嗓子。

    红尘去院子里,看着脏衣服和大铁盆,端着出门才想到,她救那个卧底,难不成就是今天?

    大冬天的,没人到河边来洗衣服,也只有宋二妮家奶奶老喊叫她浪费水,非让出去洗,河边一个人也没有,岸上趴着的那个*,满头是血,一脸青肿的男人就变得特别显眼,让红尘想当没看见也不行。

    当然,她也不能当没看到,宋二妮想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好人,她就不能见死不救。

    至于做点儿违背对方本性的事,气一气这可怜姑娘,红尘还做不出来。

    “哎。”

    红尘叹了口气,先检查了下,就近找了点儿草药给这人敷药,又从撕下衣服给他包扎了下。

    玉珏空间里有很管用的药物,但她拿出来就显得不正常,宋二妮本就不怎么正常,要是再被人发现异样,还不知会出什么事儿,没离开这小村子之前,还是该事事谨慎。

    “二妮,二妮。”

    红尘正想着该怎么不着痕迹地让这人醒过来,后面就传来鲍敏的喊声。

    眯了眯眼,红尘冷笑,这个鲍敏在这件事里的粗心大意,怎么也可以说是宋二妮倒霉生涯的引子。

    先不理她,红尘继续盯着地上这人想办法,要说宋二妮后来被村子里的人污蔑唾骂,主要还是这个受害的卧底,自始至终都没有苏醒,也不知道是谁救了他,要是他是醒着的,想必就是解决不了全部问题,情况也会好很多。

    到是有几个穴位能让他苏醒,但红尘只是跟太医学了一些,不是很娴熟,但现在也没别的法子,而且,她的手很稳,应该没多大问题,想着,红尘就折了一个麦秸秆,用力在这人身上戳了好几下。

    居然还真是挺管用,那人呻吟一声,猛地睁开眼,全神戒备,看到瘦瘦小小的宋二妮时,才稍稍放松一下,四下张望了几眼,忍住头痛,嘶哑着嗓子问:“这是哪儿?”

    “是大桥东村,我们村子,你这是摔到头了,得赶紧去医院看看,你有手机吗?”

    那人一愣,脸色大变:“对,我要马上联系人。”

    “二妮,二妮。”

    鲍敏的声音越来越近,这个卧底神色登时紧张起来,红尘只当没看见,扭过头回了一句:“鲍敏吗?我在河边。”
正文 第四百八十一章 凄惨的灾星(2)
    &bp;&bp;&bp;&bp;“可找到你了!”

    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红尘叹了口气,没理会后头的人,扫了眼前这个卧底警察一眼,只见他肌肉紧绷,满脸的警惕之色。

    “二妮!”

    鲍敏沾了一脚泥,走过来一眼看到红尘身边居然有个男人,登时吓了一跳,随即脸上就一红,不着痕迹地拢了拢头发,又整了整略有些脏的棉服,擦了把脸低下头,小声道:“二妮,他是谁?”

    红尘眯了眯眼,心下好笑。因为受了伤,大约又在河里漂流许久,这个倒霉卧底警察的脸色很不好,苍白憔悴,但是身材高高大大,五官也端正,肌肉结实,即便狼狈不堪,似乎也不是寻常小乡村里能常常见到的那类男人,鲍敏乍一见,会举止失措,到并不奇怪。

    现在却不是琢磨这些的时候,红尘叹气,如果可能,她并不想和鲍敏碰面,可事情从来不是随着个人意愿进行的,就说现在,她就不可能阻止得了鲍敏到河边来。

    “一个路人,大概是不小心掉到河里受了点儿伤。”红尘很平静地道,说完就不管偷偷瞅着警察的鲍敏,扭头又问了一次,“你有手机吗?可以联系到你的亲人朋友吗?”

    “……谢谢小妹妹救了我,我叫洛伟。”

    洛伟摇了摇头,四下扫视,目光凝重,轻声道,“手机……丢了。”他谨慎地看了红尘一眼。

    鲍敏嘴唇动了动,手指一缩,没说话,其实她有手机,但却是她爹淘汰下来给她用的,翻盖的摩托罗拉,快十年前的机子了,现在人们都用什么智能机,这种手机实在是拿不出手,所以她是能不带就不带,当初去学校也一样,宁愿让家里人,村里人,还有同学们都觉得她一门心思只爱学习,从不玩手机之类的东西,也不乐意让人看到她家里的贫寒。

    红尘略微犹豫,还是伸手从口袋里摸出个手机,是个老式样的诺基亚,按键手机,很陈旧了,上面还缠着块儿胶带,这是去年她为了能和爹娘联系一下,从二手手机店里买来的,可惜买了以后也没用过几次。

    “大概还有话费,能用。”

    红尘把手机递过去,“希望不会给我带来麻烦”。

    洛伟诧异地看了她一眼,深吸了口气,嘴唇动了动却没多言,抹了抹手心的汗珠,然后发了一连串的数字加字母过去,几乎只过了几秒钟,对方就回了一个短信,洛伟迅速删除,这才身体一软,踉跄了下差点儿摔倒,却彻底放松下来。

    “呼,多谢。”

    “感谢就不用了,我看你伤到了头,不是闹着玩的,说不定有脑震荡,要不要给你叫救护车去医院,顺便报警?”

    洛伟终究还是不肯去医院,也没让红尘报警,而是在鲍敏的盛情邀请之下,打算先去大桥东村暂时歇歇脚。

    红尘考虑到既然他是警察,不让报警大约有他的用意,而且他都和外界联系过了,只要不是太愚蠢,想来知道什么叫求救,就没再争执。

    不过,去村子不可能。

    根据宋二妮的回忆,那帮毒贩到是没有把村子里的人怎么样,估计也是村里人多,他们人少,不想节外生枝,但是谁知道会不会发生意外?

    那可是毒贩,最是凶残不过,手里说不定有枪,万一开一枪,再打死几个人……

    红尘到底是来过一次这种位面,知道枪械的厉害,就大周的那些武林人士,能高来高去的那种,遇见枪火,估计一不注意也要吃几个大亏。

    要是路好走一点儿就好了,她说什么也要拎着这个麻烦去县城,可是路太难走,村子里到是有拖拉机,也有三马子,可刚下过大雪,大雪封路,别管多慢的机动车想不出意外都难,村子里的人不可能会借。

    借了红尘也不会开,至于让洛伟开,就他现在昏昏沉沉的模样,恐怕是好路也能开到沟里去。

    此时天色已经擦黑,太阳西落,红尘目光闪烁,趁着鲍敏去河边打水洗脸的工夫,冷声道:“你不能去我们村子。”

    不等洛伟回话,又道,“一身的伤,不让报警,身后明显有追兵,村子里青壮都出去打工了,剩下的全是老弱病残,万一出了事,谁能负责?”

    洛伟愕然。

    “我知道附近山上有个废弃的观音庙,我先带你去那儿歇歇脚,等你朋友来接你。”

    洛伟:“……”

    不等他回过神,红尘已经冲鲍敏大声喊道:“洛伟说不去咱们村子了,省得麻烦,我带他去观音庙休息一下。”

    鲍敏诧异回头,正好看到洛伟不可思议地瞧着红尘,目光十分之专注,就和李大哥看她的模样差不多,心里就一堵,急道:“可是他受伤了,而且外面那么冷,说不定要下雪的……”

    红尘根本不理会,只是笑了笑,扶着洛伟几步就走远了,鲍敏追上前,可没想到红尘走得特别快,明明没见她跑动,却是眨眼间便上了山坡。

    “等等我,等等我!”

    鲍敏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追,可追得气喘吁吁,还是很快就看不见前面两个人的影子,眼泪登时汹涌而出,呜呜咽咽地哭得厉害,委屈的不行。

    估计她要是红着眼睛回了村子,再抱怨一通,满村子的人又要说宋二妮的闲话。

    当然,这会儿身为宋二妮的红尘,却是不在乎,至于吃尽苦头的真二妮,想必知道轻重。

    观音庙并不算特别破旧,生了火,暖洋洋的,红尘从山上捡了一只雪白的兔子,这会儿正架在火堆上慢慢烤。

    洛伟神色凝重,看她的目光非常警惕,半晌才试探性地问道:“你既然怕麻烦,为什么要救我?不担心我是坏人?”

    红尘也不怕烫手,撕了一只兔子腿给洛伟,平淡地道:“你要是能脱险,可以去我们村打听打听,人人都知道我这人从小就古怪,是个怪胎,能看到各种奇异的东西,村民们不信,但确实是真的,我从小开天眼,能见世间魑魅魍魉,也能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

    洛伟:“……”

    “你不信?”

    一眼就看出来,眼前这位觉得她不是脑子有病,就是胡说八道,红尘并不着急,笑了笑道,“例如现在我就知道,你是家中独子,无父,只有一位慈母,千辛万苦把你拉扯大,而且你正在头痛,因为你母亲很不喜欢你的职业,而且还想让你回家和一个你很讨厌的女人结婚。”

    洛伟被吓了一跳,瞠目结舌,这事儿连警局的人都不知道!

    红尘就笑了。

    她知道,宋二妮很害怕别人说她是怪胎,说她能看到古怪的东西,可是别看红尘在这样的小位面生活的时间还短暂,却再明白不过,这是个很能包容的地方,有一点儿特别之处不光不是什么罪过,反而能让人重视。

    现在一个普通的村姑,要想让一个经验丰富的卧底警察顺着自己的意思去做事,总要有点儿拿得出手的能耐才好。

    果不其然,洛伟即便只是半信半疑,看红尘的目光也更加郑重了些,也放柔和了表情:“你很……不像是,嗯,普通的女孩儿。”

    他说得很委婉,没有把村姑之类的话带出来。

    红尘低下头拨动了一下火堆,烤了烤手,轻描淡写地道:“追你的人要来了。”

    洛伟本能地起身一脚踢飞了火堆。

    红尘也没阻止,虽然知道根本没作用。

    她就是要那帮人能找过来,否则要是去了村子里瞎搅和,岂不是连累无辜。

    估计洛伟当时没有阻止她生火,多多少少也有类似的担忧。

    只听咣当一声,观音庙的大门被踹开,钻进来一个体大腰圆的大汉,洛伟一个箭步,挡在红尘前面,身体摇晃了一下,死命咬破嘴唇,才把恶心呕吐的感觉压下去。

    完了,今天恐怕就是他牺牲的日子,洛伟竟然觉得有点儿腿软,很害怕,他也怕死,只要一想到老娘知道他死讯之后的模样,就浑身发抖,而且他还连累了这个无辜的女孩子,她还那么年轻……如果不让她跟上山来就好了,如果他不要总抱有侥幸之心,把信息和罪证存放的地方通告给头儿,就回去和他们拼命,那该多好!

    洛伟脑子里一片混乱,看到那个组织里最强悍的杀手,疤脸虎一脸狰狞,大笑着向他冲过来,他本能地看了一眼红尘,目中流露出一丝歉意。

    最对不起的就是这女孩儿,她是个普通人,本来应该平平安安地成长,可是今天却要落到这帮恶棍手里了。

    洛伟看着红尘纤细瘦弱的肩膀,不觉流下一滴泪水。

    “啊!”

    粗壮的大汉忽然捂住脖子,东摇西晃,疼得嗷嗷叫,一头栽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却愣是爬不起来。

    洛伟一愣,茫然低头,就看到那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居然拿着个小弹弓,那弹弓看起来像个玩具,木头做的,简简单单。

    不等他回神,可怜的小姑娘就冲过去,一脚又踹在疤脸虎的脖颈上,这下子疤脸虎翻白眼晕死过去,没了声息。

    洛伟的后背都湿漉漉的,但这小女孩儿嘴里还叼着根鸡腿,一脸镇定自若。

    嘴唇抖了抖,他忽然觉得国家虽然禁绝武器,但做得远远不够,连弹弓这东西也有如此巨大的杀伤力,也许也一样该禁止私人持有,到是能用来武装特警部队……

    头昏眼花,强撑着精神,洛伟连走路都困难,只看着重影的红尘大大方方地站在观音庙门前,毫无遮拦,笑眯眯地冲外面喊:“那边六位,赶紧的过来啊,别浪费时间,再浪费时间警察就要来了,唔,你们是想从左边的窗户偷袭?我没意见,请尽管使用,不过劳烦别碰到窗棱,坏了要钱修的……”

    正猫腰向窗户突进的一个瘦小男子一个踉跄,差点儿摔倒。

    后面一脸冷意的方脸老大冷笑道:“别理她,一个小丫头片子,也玩心理战术,继续!”

    扑通!

    “啊!”

    瘦小汉子一脚踩空,掉到坑里,一双腿都被铁夹子死死夹住,鲜血横流。

    方脸老大脸上一怒,睚眦目裂,摸向腰间的一把自制手枪。

    即便是他们,在国内行动也很少用到这玩意,他只带了一把,子弹同样不多见。

    “那边那几个,想直接从大门闯进来对吧,速度快点儿,赶紧的,别耽误时间。”

    红尘的声音不高,说话时因为嘴里吃着东西,略有些含糊,却是真正的轻松自在。

    几个人脚下一停,本能地扭头看方脸老大。

    “老大,虎哥他……”

    他们中武力最高的无疑就是疤脸虎,现在老虎进了洞,一瞬间无声无息,由不得他们不谨慎。

    连方脸老大都沉默了片刻,犹豫起来。

    红尘叹了口气,声音转为漫不经心:“原来是个胆小鬼,也是,因为丈母娘要一百万的聘礼,要楼房,要车子,凭自己的本事赚不到钱居然开始贩毒,连贩毒都不在意了,也不敢反抗丈母娘,说一句胆小鬼还是客气的,只是你知不知道,你如花似玉的美貌娇妻早就成了你们老大的情、妇……”

    方脸老大怒瞪双目,脸红脖子也粗起来,浑身颤抖,一时连话也说不出。

    “那边那个,绿衣服的,你有个女儿吧,今年十二?知不知道她被你那个对头威胁运毒呢,这都运了五次了,对方还想着让你女儿也多吸几口,好控制啊!”

    “啊啊!”

    穿绿衣服的毒贩一时情急,向前急冲两步,却瞬间抱着大腿在地上翻滚起来。

    所有人登时僵持住。

    洛伟心跳加速,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爆炸了,做了五年的警察,三年的卧底,遇见各种危险数不胜数,今天这种恐惧,竟然能排到前三位。

    不光是一只脚踏在死亡线上的恐惧,若是方脸老大一口气直接抓了他,他到不会如此忐忑,最多就是一死,做这一行,早该有所准备,不死升职加薪,死了也盖一回国旗,算是没丢洛家的人,为祖国做贡献了。

    唯独现在,将死未死,危险临近,却还有一线生机时,最为紧张刺激。

    当然,这种刺激,洛伟觉得他真心不想再来一次……耳边隐约传来警犬的狂吠声。
正文 第四百八十二章 凄惨的灾星(3)
    &bp;&bp;&bp;&bp;耳边锣鼓声阵阵。

    警方送来的锦旗还挂在小小的,略有些黑的客厅里。

    二妮的祖母,那位以粗鲁闻名的老太太,笑得跟一朵花似的,和蔼可亲地和几个乡亲高声谈话。

    “哪有,我们家二妮平日里就是个棒槌,可心够好,往日出门看见道边的野狗野猫,都省下自己的口粮去喂一喂……”

    红尘充耳不闻,借着灯光翻看课本,她来过一次这样的时代,但那一次远远觉得不够,应该说,学无止境,时间永远都不会够用。

    而且宋二妮虚岁十八,她是小生日,要虚两岁,实际上周岁才十六而已,正是读书的年纪,她也应该去读书。

    虽然她的执念好像很简单,什么都没有,但红尘两世为人,又怎么能不了解人心?解读过二妮的记忆,她立时就明白,二妮想要的其实很多,她想让父母骄傲,不想让爹娘一直把她当一个灾星,想让他们以后提起女儿,不只是只会想起自己聪明机灵可爱的小女儿,她想成就一番事业,有一个好家庭,让所有人都羡慕她。

    她的这些想法,也许连想都不敢深想,可是确实存在。

    也是这两个晚上认真地去品味,红尘才品味出这些五味杂陈的小心思。

    一开始她还当宋二妮肯定很恨她的父母亲人,毕竟父母多年来不说苛待,但总有些冷漠,尤其是和妹妹比,两人的待遇天差地别,后来还发生那种在她最凄惨的时候,把她赶出家门的事,几乎只差一点儿,红尘就想找个机会脱离这个家庭,直接对宋二妮的父母奶奶视而不见……要真这么做了,宋二妮一定会气不平,总归不完美。

    这一次和上一次附身的对象不同,上一次的原主已经死去,这一次她还活着,红尘就不能真一门心思地按照自己的心意来过人家的生活。

    宋二妮的人生,还是要以她的意志来决定。

    ……说起来,她还得谢谢洛伟,有空熬点儿好汤水给人家,补一补气血,自己少了许多麻烦,也算多亏了那位。

    那一天一切结束。

    警察难得很及时的出现,干脆利落地抓到了几个毒贩,‘救了’无辜的群众……

    红尘身上披上毛毯,手里握着一杯热咖啡,没有上救护车,连录口供都给省了。

    估计警方也不想给她省掉,但是显然那位重伤的卧底身份不算低,很能说得上话,又有点儿怕她,只使了一个眼色,可怜的卧底洛伟先生就在心中琢磨出各种不同味道,请求自家头儿别麻烦人家小姑娘。

    至于那几个受了刺激,略有点儿疯的毒贩,也没人当回事儿,谁知道是不是吸了毒,洛伟到是欲言又止,心里各种痒痒,可也真没想给救命恩人添麻烦,反而不顾头上的伤,主动陪红尘坐了好一会儿,直到大桥东村的村支书接到通知过来接人为止。

    临走之前,红尘扭头看洛伟那张充满疑问的脸,还是很好心地解释了几句:“我不会魔法,只是稍稍引导了那几个毒贩一下,观音庙附近有一些猎户设的陷阱,平日里打猎用的,不多,但我们很幸运,正好被那人给踩了。别说现在不允许猎杀野生动物,我们村子附近也没什么保护动物,村子里的猎人们祖祖辈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总不能说不让人家打就不让吧。”

    洛伟鼓着脸没在多说什么,下一刻他就让他们头儿给拎到救护车上直接进了医院。

    说起来,红尘很喜欢洛伟那个上司,好像是刑警大队的大队长,呃,这话可不能告诉林旭。

    那人有点儿不修边幅,可是长得好,剑眉鹰目,即便只穿着脏兮兮的棉服,头发也不打理,还有一点儿胡渣,还是充满了魅力,尤其是他身上的气很正,表面上嘻嘻哈哈的也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

    可惜,没来得及问名字,以后也许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二妮,鲍敏来找你。”

    红尘皱了皱眉,把高中的课本合上,放在一边,想了下,顺手把从玉珏空间里淘出来的一个未来辅助教学工具箱塞到抽屉最里面,这东西是好东西,只有一个,还是一次性的,而且限制很大,不能带回大周,也就是说,她花了大价钱之后,也只能在眼下这个小位面用用它,但即便如此也是宝贝,红尘打算等夜深人静时慢慢研究,在这之前,千万别出差错让人顺走才好。

    不是她太谨慎,纯粹是鲍敏习惯性地从宋二妮手里拿走各种东西,小到一块儿橡皮,一个新本子,大到她妈妈买回来给她的衣服,鞋子,宋二妮看重这唯一的朋友,从来不在意。

    “二妮,你可吓死我了,那帮毒贩没把你怎么样吧,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哎呀,你怎么那么大的胆子,还是大半夜的,这要万一出了事儿可怎么得了,你一个女孩子,可不能那么大意。”

    鲍敏一进屋就噼里啪啦一通话,二妮她奶奶在外头听了,也插了一句,“就是,这傻妮子从来不长心。”

    红尘笑了笑,看到鲍敏脸上隐隐约约带出来的惶恐,漫不经心地道:“这是意外,我也没法子,说起来那几个毒贩居然知道我们在观音庙,直接就找了过来,也挺奇怪的,看看警察那边能不能查到什么消息吧。”

    鲍敏腿有点儿发软,脸色发白,坐在床上低着头没吭声,心却跳得厉害,浑身都难受,又忍不住想起那天的事,害怕恐惧,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那天她照例在村子外面徘徊,想看看能不能碰上李家的人,李大哥有没有电话打来,哪怕和自己没什么关系,她也想知道点儿消息,没想到却撞上了那些坏人……

    不关自己的事,她也是死里逃生,要是不说二妮和那个卧底去了哪儿,不光她要倒霉,连村子里的人也要倒霉,没错,她是好心,她这是救了村子,反而是宋二妮不像话,多管什么闲事,现在到成了‘英雄’,还有警察来感谢,来送锦旗。

    鲍敏深吸了口气,终究没有多坐,踉踉跄跄就告辞而去,连本来的目的都忘了,她这次登门,是想起那帮警察来的时候,给宋二妮送了不少东西,那些东西在村子里可少见的很,听说除了吃的各种营养品,还有书本,反正宋二妮又不上学了,要那些也没用,不如给她,丝毫没想过,她也没考上大学……这会儿让一吓唬,心里藏了事,什么心思也不敢再有。

    红尘客客气气地把她送出门。

    没过一周,就有警察过来把鲍敏给带走,整个村子的人都看着,议论纷纷,后来还传出消息,说是那些毒贩们的口供提到,他们之所以能那么快找到卧底警察,全是因为鲍敏给的消息。

    这下子整个村子都爆炸了,谁见过这等事,连电视里都少有,大桥东村比较古老守旧,最看不顺眼的就是这等事,一时间鲍敏的名声简直臭大街,提起她所有人就眼睛一歪——那个泄密的!

    “换了战争年代,一准是个叛徒!”

    各种小话一大堆,虽然他们面对这种事,大约也不会有第二个结果,可人们大多如此,对别人苛刻,对自己宽容,连红尘都不觉有些唏嘘,同情起那小姑娘来。

    鲍敏说到底也就是个十七八的女孩子,在大周,十七八岁当娘的都有很多,可在这里,确实还是孩子。

    除了村里人的白眼,鲍敏到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警察也不至于为难她,她做得那事儿,警察们当然不高兴,但也不能就这么定了人家的罪。

    一个普通老百姓,又不知道卧底的身份,说出什么来,也只能算无心之失。

    不过鲍敏回了村子,还是好几天都不敢露面,这日,刚过了傍晚,她就趁着二妮的奶奶去打麻将,溜到了二妮家里。

    才几日不见,鲍敏的模样就大变,脸色蜡黄,眼圈漆黑,眼睛浮肿,看红尘的目光隐约带着点儿怨恨,红尘也不介意,丝毫不提外头那些风言风语,平平常常地给她拿了点儿瓜子出来,往日鲍敏来,二妮要是手头有瓜子花生之类的,都会拿出来跟她分享。

    “呼。”

    鲍敏也松了口气,低声道,“我想出去打工了。”

    红尘应了声:“也好。”然后就没了话。

    鲍敏犹豫了下,又道:“你知道李大哥的地址吗?要是我去首都,也能给他带点儿土特产。”

    红尘耸耸肩:“我可不知道!”

    “怎么会!”鲍敏声音一下子大起来,随即觉得不妥,又低下头不说话了。

    她口中的李大哥叫李严,是他们村子里飞出去的金凤凰,考了大学,还读了研究生,据说没毕业就找到很好的工作,村子里的人谁提起来,都要竖大拇指。

    鲍敏深吸了口气:“我知道你怕我跟你抢他,可他是跟你好过,你们家和李家还说要定娃娃亲来着,但人家李大哥现在不一样了,怎么会娶一个连大学都没读过的村姑……”

    红尘:“……”

    那个表情怎么做来着,囧!!

    鲍敏忽然失态,哇哇大哭,红尘有点儿牙疼,她不是不会劝人,却明显不大会劝这种人,到最后也不知道怎么语无伦次地把人给糊弄走。

    送走了这位情绪不大正常的姑娘,红尘才把二妮的记忆又翻了一遍,终于翻出那位李大哥来。

    不是二妮不知道李严,毕竟可是村子里的名人,人人都知道的,却实在想不到,原来李严还和这个宋二妮有过交集,想想确实有,李严小时候就喜欢逗弄二妮,刚上学的时候,每次写信回来,除了家里的,就是二妮的,村子里那会儿比现在还贫困,又在山里,信号不好,简直和外面是两个世界,当时有手机的特别少,古老的信件还存在,虽然没多久也就没人写信了。

    当然,人家那位李严出去之后,也就头一年还和宋二妮有点儿联系,后来就全无音信,很正常,一个人跳出山窝窝,去到那等繁华世界,怎么可能还不变,后来又见过他几次,已经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

    宋二妮也失落了一阵子,不过她烦恼的事情特别多,这个所谓的李大哥和她差了七岁,也不算多么熟悉的人,转头也就放下了,至于娃娃亲,那都是小时候两家父母开玩笑,李严也因为这个喜欢逗弄她,但宋二妮本身从来没当真过。

    红尘眯了眯眼,这会儿回过味,到觉得二妮一提起李严就有点儿不自在,应该是有些自卑。

    她奶奶也常常啰里啰嗦的提起这个人,有时候还会说些怪话,什么要是和李严定娃娃亲的是她们家琳琳,说不定还有点儿谱儿。

    琳琳是宋二妮的妹妹,小时候跟着出外打工的父母生活,后来上学了才回县城,外面大城市想上学也不大容易,也许除了宋二妮本身木讷不讨喜,还怪异之外,也有点儿远香近臭的意思在,琳琳比她可得家里人看重。

    “哎,悲惨的姑娘。”

    红尘叹了声,随即就翻开课本继续读,把这些杂事都抛在脑后,她想考大学,而且要考一所很好的大学,至于学什么专业,那要再考虑考虑,还得看宋二妮本身的愿望。

    可惜目前她辛辛苦苦淘换来的那个工具箱还不能用,那个需要加载模块,而且只提供一次免费模块下载,至于收费的,红尘有点儿舍不得积分,再说了,那是个辅助工具,又不是能直接能让人变万能,一切还是要靠自己,有一个模块她都不知道能不能全部利用上,哪里还需要第二个!

    红尘决定等上了大学,看看将来要从事什么工作,学哪一门专业,再决定加载哪一方面的模块,至于现在,还是靠她自己努力,对于学习能力,红尘还是很有自信,不就是高考,有什么了不起!

    反而是学费,恐怕要费费心,红尘按了按眉头,宋二妮别看学习不错,却是个只知道读书的,见识少,不懂有一种东西叫助学贷款,她家里人也不上心,居然真让她就这么辍学了,可红尘也不大想要助学贷款,最好能自己赚到第一年的学费,这应该不会很困难。
正文 第四百八十三章 凄惨的灾星(4)
    &bp;&bp;&bp;&bp;“哎哟,快请快请,请进。”

    宋家老太太把手上沾的水珠往围裙上一抹,客客气气地打开大门,身后还有两个老年妇女探头探脑的。

    “瞧您,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

    话虽如此,宋老太太却是一脸的显摆,伸手接过那一袋子营养品,一篮水果,外加包装精美巧克力加玫瑰花。

    洛伟浑身不自在,最后一样他给小琴买的,这不是送出去人家理都不理,根本不要,他心里难受,还没来得及扔,现在让一老太太捧在手里看,真是浑身不自在。

    幸好红尘解救及时,走出来大大方方把人请到客厅去,在客厅里坐下,洛伟这才长长吐出口气:“好家伙,你们这路可真难走,光是进村,我就折腾了三个多小时,差点儿以为自己过不来了。”

    红尘也叹气,这路不好,也怪不得村子里会穷,可这年头修路不容易,不像她在大周,位高权重,一声令下,就是想把路修到天上去,也不是没可能,在此处,县是贫困县,到处都在用钱,修路再是正事,也有无数的正事排在前头。

    “不说这个。”洛伟缩了缩手,犹豫了下,看了眼外面,此时刚过晌午,大冬天的,有雾气,阳光略略显得晦暗,“……对了,我看刚才外头几个大娘看你的眼神古怪的很……”

    一句话没说完,洛伟就闭了嘴,哭笑不得,他当了这些年警察,面对穷凶极恶的毒贩也没磕绊过,怎么对上这小姑娘,有话就不知该如何出口了。

    红尘也没多心,扫了一眼门外,不在意地道:“都是来给我说亲的。”

    洛伟:“……”

    “在农村,十七八,不上学的女孩子说亲很正常,都是先结婚,到了时间再领证,这些年不领证的到是少了。”红尘冷笑,“就这几天,什么村长家的小子,在外面打工的高中生,自己做小买卖的小商人,五花八门,多了去。”

    洛伟哭笑不得,说实话,对着红尘,他半点儿也不觉得这就是个寻常的乡下姑娘,诚然,她有些瘦弱,皮肤有点儿粗糙,也有点儿发黄,可那股子气势摆在那儿,让人不自觉俯身贴耳,那种感觉,比他在他家头儿面前时还严重些。

    一开始没仔细看,如今再看,这个姑娘长得其实特别好,五官端正,眉眼秀丽,若是好好养一养,再大一些,一定是个美人,听说读书不错,人也聪明,如果就这么随随便便结婚生子,实在是可惜。

    洛伟心下叹气,情绪到是稳定些,小声道:“我这次过来……”犹豫片刻,终究还是道,“就是想问一问,你是不是真有点儿不同寻常的本事?”

    在医院躺着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总是在想自己在山上躲藏的那段时间发生的事,当时受了伤,昏昏沉沉的,情况危急,也就不曾多想,但后来想一想,那会儿红尘的举动是真不寻常,就算陷阱本来就有,可她说的那些惊到毒贩的话,却没有一句不真,正因为毒贩的供词奇怪,他们头儿还专门好好调查了宋二妮一次。

    调查结果当然没什么,宋二妮的身份清清白白,没有半点儿问题,也确实有些奇异之处,他们头儿不是老古板,相反还是个特别相信自己直觉的人,觉得宋二妮没有可疑,认为她护着洛伟,对警局有恩,就绝不会给那姑娘再添麻烦。

    洛伟过去问,头儿还一本正经地道:“咱们局从省厅请回来的那个心理学专家,神乎其神,见到一个人瞧一眼似乎就能把人家祖宗八代给扒出来,甚至连催眠术都精通,在我看来,那也挺不科学的,像妖术,怎么没人去追根究底?”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走吧。”红尘站起身收拾东西,披上一件棉衣,又拿了个手包,把头发梳起来。

    洛伟愕然。

    “你想让我帮你看看毒贩的据点,在这儿也看不见,至少要去看看那几个嫌犯才行。”

    洛伟:“……”他有点儿面对警队里那个心理学专家的感觉了,一样让人毛骨悚然。

    红尘却很高兴,自从来到这儿之后,她还没有出过村子,连县城都没去过,更别说去市里,别看村子穷,但市却是个大城市,至少算得上全国一线城市,宋二妮的父母就在市打工,两个人打一年工赚的钱,在村子里忙上三五年都赚不到,红尘想赚学费,恐怕也得在市想办法。

    洛伟当真开着车,带着红尘磕磕绊绊地挪出村子,走在国道上,还有些回不过神来,没想到这姑娘家里人这般放心,真让她跟自己走?半晌才道:“路很远,我们得在县城里住一夜,要是连夜开,到了地方说不定得明天中午。”

    红尘都无所谓,一切听洛伟的安排。

    县城是真冷啊,刚下了雪,洛伟找了一家县城的招待所,开了两间标间,红尘裹着厚厚的棉衣去转新华书店,她手里现在没什么钱,书是买不了,就是看一看,那什么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她觉得应该很有用,唔,以后回去也可以借鉴借鉴,她要是办书院,将来男子要科举,女孩儿们要考女学,也让他们刷题看资料。

    红尘当年辅导自家女官们考试时,就没少找各种资料,不过还不成熟,不成系统,等回去拉上林旭,研究一套比较齐全的版本,就当书院的成才秘籍了。

    第二天一大早出发,终于到了市,洛伟也松了口气,没耽误时间,直接去找他们头儿。

    红尘先在大厅坐一会儿静候片刻,整个警局忙忙碌碌,不知道是不是临近过年,大家伙都紧张,一个闲人也没有,她在那儿坐着也没人搭讪。

    闲来无事,红尘干脆四下看了看,警局的风水还不错,别看煞气重,但正气高悬,一眼看去大部分警察都没什么问题,或许有几个不大好,但也就是有点儿小毛病,无伤大雅,以红尘目前相面的水准来看,很少有短命相。

    正看着,里面匆匆走出来一警察,低着头,制服扣子没有系好,面带焦虑,步履匆匆。

    这人一路就朝着大门走去,路上很自然地和遇上的同事打招呼,很快,一只脚几乎要迈出门去,红尘二话不说,抡起眼前一把椅子,咣当一声砸到那人的后背,砸得对方扑倒在地,不过这会儿红尘用的是宋二妮的身体,体力不够,力气也实在不大,对方就是晕了晕,爬起来踉跄了两下也不回头,向着门口蹿去。

    红尘抓住桌子上的热水瓶,掂了掂又是一下,砸得特别准,这回对方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公安局大厅里所有人,包括来办事的,来咨询的,还有那些值班警察都目瞪口呆,谁也说不出话。

    红尘这才道:“那是个小偷,赶紧的,抓人!”

    所有人还回不过神,刑警队的那位大队长已经一手扭住对方的胳膊,直接上了铐子,拎着他站起身:“这家伙哪来的?小高的制服怎么让他穿了?”

    闹腾半天,才有人从卫生间把一个可怜巴巴的小警察给带出来,那小警察也就二十一二岁,身上只穿着衬衣,哆哆嗦嗦,眼睛发红,仔细一问才知道,这倒霉孩子在外面见义勇为,抓了个惯偷,带回局里还没审,就让那小偷把他弄到卫生间给铐住,还拿臭袜子塞住他的嘴,拿皮带给他捆得结结实实,脱了他的制服大摇大摆地走了。

    众位警官:“……”

    小偷迷迷糊糊地醒过来,也不挣扎,认栽,就是回头看了红尘一眼,竖起大拇指,还满脸敬佩:“得,姐们儿,您眼力好,这么短时间就能戳破我,牛气,以后有机会我把你介绍给我们老大,跟着我们混,保你吃香喝辣……”

    洛伟嘴角直抽抽,红尘登时笑了,轻声道:“别忘了搜他身,我看这人深谙贼不走空的规矩,来一趟你们公安局,也不会一点儿东西都不带走。”

    结果一搜,从这人身上搜出十三个钱包,六个手机……都是自己人的!

    整个警局的警察脸色都绿了,普通文职的警官还算好,也就红一红脸,其中还有两个是刑警大队相当有经验的警察的,这俩人简直恨不得地上有条地缝让他们钻进去!

    那位大队长也深觉没脸见人了,捂着头叫人把这家伙带走慢慢审,回过神再看红尘,不光惊奇,还有点儿欣赏,“洛伟这小子多亏了有你照看,要不然他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头。”

    大队长颇为客气,也没有多说什么,就领着红尘去审问室,隔着窗户介绍了一遍三个毒贩的情况,这三个还能审问,剩下的在医院,除了在山上受伤,他们被逮捕之后,半路企图袭警,还挨了几枪,估计一时半会儿好不了。

    红尘顶着大队长的审视,默默顶着三个毒贩看了几眼,也没说什么,只让洛伟带着她,由她指路,围着市慢慢转圈,市很大,这一转就是整整两天。

    洛伟都有点儿烦,这几个人落网的消息差不多已经传出去了,他的组织肯定在转移中,现在需要的是争分夺秒,偏偏红尘什么都不说,可他也不知该怎么催促,事实上,这事儿本来就和人家小姑娘没有任何关系。

    但人家那位大队长很沉得住气,一点儿都不着急,还笑道让洛伟放松放松,好好四处玩一玩,卧底的日子不好过,他伤也不算好利索,能休个假挺好。

    转了两天,红尘笑道:“可以了,回吧。”

    “啊?”

    红尘拿出笔,要了一张市的地图,地图很详尽,她慢慢吞吞在上面画圈,画出十一个圈来:“按照这张图,仔仔细细地查,应该能查出线索。”

    洛伟:“……”

    那张图上圈出来的地方,有的在繁华街区,有的在窝棚区,有的是看起来非常正规的写字楼,有的则是鱼龙混杂的夜总会,看得人眼花缭乱,洛伟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不过,他们那位大队长却二话不说,马上挤出人手来去定点排查。

    “反正这三个都是死硬派,闭着嘴一句话都不说,他们心里明白,以他们犯下的事儿,说不说都是死罪,硬顶着好歹能保妻儿平安富贵,一旦说了就什么都没有,在他们身上恐怕很难找到突破口,那么现在有线索,为什么不去查?”

    说着话的工夫,刑警大队的一个小年轻就一脸惊奇地走出来,脸上全是不可思议:“队长,呃,黑七撂了。”

    大队长:“……”

    两个人匆匆到审讯室,门口守着的两个同事同样一脸不可思议,其中一个揪住洛伟,急问:“你带回来的是何方神圣?啊?比咱们那位大专家还牛,进去就十分钟不到,黑七那小子痛哭流涕,问什么说什么!”

    洛伟扭头看红尘,红尘正抱着咖啡,一脸纠结,喝一口品一品,看样子既想喝,又有点儿喝不惯的模样。

    虽然红尘圈出来的那些地点还没有完全查清楚,但是黑七交待出来的,他们一个制毒窝点,居然就在一家写字楼的地下车库里,光明正大建在市中心,也不知道那帮毒贩是有恃无恐,还是想着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不过想想,警方真是不大可能想到,毒窝这等地方,居然会在繁华街区。

    刑警队行动飞快,趁着晚上悄没声地就把毒窝给端了,这一清理才发现,那些制毒贩毒的人平时个个人模狗样,打扮得和公司白领似的,朝九晚五,照常上下班,就连他们的亲属邻居都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实在高明!

    这下子,红尘圈出来的地方更受关注,也许是这边出了事,其他地方也有异动,很快就让警方派出去侦查的人看出些端倪,这些地方果然都和毒贩有关,有一些只是负责中转,甚至还有一家所谓的教育中心,居然利用上小学,甚至上幼儿园的孩子们来给他们运毒,罪行累累,令人发指。
正文 第四百八十四章 凄惨的灾星(5)
    &bp;&bp;&bp;&bp;市局这边上上下下都特别高兴,毕竟能一口气干掉这么巨大的贩毒集团,可以说,算是市十几年来的最大成就了,不光是局长,连省厅那边也欢欣鼓舞。

    一帮警察却还得进行各种收尾工作,光是报告就折腾得文职人员们脸上发绿,即便如此,局里也没有怠慢红尘,相反,还热情周到的很,洛伟这小子就被专门指派,什么工作都不必做,就只安安心心地护着红尘,无论她想去哪儿玩,要全程跟随,务必把人伺候好了,一切费用通通报销。

    结果红尘就在图书馆闷了三天,哪也没去,省图就在公安局对面,连车也不用坐,走着就成。

    洛伟也陪着闷了三天,根本不敢离开半步,他心里有数,大队长这么安排,也是怕那帮毒贩最后的反扑,那么大一个团伙,就算打掉它,也少不了漏网之鱼,实际上警察们都明白,真正的大鱼没那么容易落网,万一对方知道红尘在这里面起到的作用,怎么可能不恨她,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乱子,要是让他们这位大功臣在自家的地面上出事儿,整个市局的脸都要不成了。

    红尘能这么安分,除了洛伟有点儿闷得慌之外,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毕竟事关重大,便是他们很注意保密工作,也没向媒体透露一丝半毫有关红尘的事,还是不敢掉以轻心。

    洛伟陪着红尘,到也不一直觉得无聊,至少通电话的时候,听他那帮同事怨声载道,忙得连睡觉的时间也没有时,他到有点儿暗喜,唔,写报告这种事,哪里有陪小美女看书来得惬意,尤其是这小美女说话风趣幽默,言谈举止间落落大方,实在讨人喜欢的很。

    “对了,黑七那家伙可是个狠角色,在他们组织里也是能打能拼,狠起来不要命,那天怎么就那么轻易地全撂了?”

    对这事儿,局里大部分人都惊讶,偏偏黑七像是心灰意冷,把他知道的涉及贩毒的全说了,其他闲话一句没有,当然,一帮警察也不会无聊到非让他说出来。

    红尘眯了眯眼,却是叹息一声:“人都有弱点,黑七罪大恶极,凶恶残忍,却是个大孝子,当年也是为了给他母亲治病才走上邪路,一直到今天,他母亲也不知道他是个毒贩,我只是跟他说,如果他不交代,我保证他母亲在第一时间明白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货色,但他要交代了,他母亲只会知道儿子被公司看重,要去国外工作一段时间,想必每一个母亲都一样,只要自己的孩子有出息,儿子离得再远也只有骄傲。”

    洛伟:“……”背后真是出了一身冷汗,世上有些人物,得罪不得啊!

    三天过后,市局那边收尾工作也就进行地差不多了,剩下的审讯、送检之类,都不是一时半刻能够完成的,市局局长亲自拿了一个二十万元的大红包过来,唔,应该说是提包,现金!

    “这是多年来积攒下的奖励资金,一直没有人能拿走,现在终于送出去了。”

    这位局长有点儿秃顶,长得也有些凶,但说话时未语先笑,瞧着到是挺温和可亲。

    当然,这话若是洛伟听见,肯定要翻白眼,可亲那要看对着谁,平时对他们这帮手下,那个疾言厉色,恨不得直接上戒尺去抽。

    红尘也没客气,掂量了掂量,眼睛闪光:“原来帮警察破案有奖金?”

    “有,当然有,不过我们市局穷,一般的案子你要有个消息什么的,奖金比较少,但重案要案,上面有拨款,专项资金。”局长还没说话,大队长笑眯眯的,像只狼外婆,“真正的大头儿还不是我们局里出,有些受害者家属,家里很宽裕的,会自动自发重金悬赏嫌犯消息……知道我们局聘请的那位大专家,平时的豪车洋房哪里来的,就靠的奖金!”

    “可惜啊,警察拿不到。”洛伟随着咕哝一句,马上就接到他们头儿恶狠狠的目光,连忙垂头闭嘴,再也不敢吭声。

    红尘也笑了,其实想想也知道,市局这边有悬赏的案子不会很多,悬案到是多,可一旦过了最佳时期,便是红尘也难找到线索,这会儿无需多想,有这二十万意外之财,算是解了燃眉之急,看样子赚钱的方法可以慢慢想。

    “我也该回去了。”

    回去之前,红尘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去看看宋二妮的父母。

    宋二妮是个软性儿的孩子,心底深处对父母充满渴盼,别的不说,有一年她父母过年给她捎回来一盒子铅笔,是她妹妹想学素描,顺带着给她也买下的,那些铅笔她一直用得特别小心,就是只剩下笔头儿也没舍得扔,一直珍藏在自己的宝贝盒子里面。

    这么一想,那个能随意把她父母给买的各种好东西拿走的鲍敏,宋二妮想必是真把人家当成好朋友看待的。

    红尘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去看看宋二妮的爸妈是什么难事,明显洛伟不大同意,紧张兮兮地帮着挑了一大堆礼物,为此还扯住他家头儿不撒手,这笔账非要报销不可。

    呃,他那位大队长到是没答应报销,不过自己掏腰包——把钱包整个塞了过去:“就这个月的工资,再多也没有了。”

    洛伟一把给抢过去,他家队长肉痛的要命,他还振振有词:“反正队长你孤家寡人一个,平时住警局宿舍,吃饭也是食堂,要钱干什么!”

    红尘失笑,忽然觉得这里的警察比大周朝的差爷们可爱很多,当然,也许是她碰见的都很可爱,在这方面,红尘一直觉得自己运气不错,遇见的好人永远比坏人更多。

    洛伟把车开过来,红尘临上车,忽然一怔,停住脚步,犹豫了下,才问道:“裴队长,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您应该没有兄弟姐妹?”

    裴林不明所以:“是,我是独生子。”而且父母早逝,从小跟叔叔一起长大,算是个孤儿,能像现在这般活得乐观开朗,着实不容易,“怎么了?”

    “没什么,可能我看错了。”红尘按了按眉心,她一般给人看相,显得神乎其神,那多是用一些别的手段,单论看相的本事,京城那些真正的好相师,大部分能给她当师傅,“我相术不精,观你印堂发白……”又扫了一眼他的手,“竖纹穿破食指,兄弟或者有灾,如果你有兄弟,我觉得你该提醒一下,最近不要去东面,尤其不要近水。”

    裴林愕然,怔了半晌,忽然掏出手机开始群发微信——“刑警一大队全体成员注意,最近谁都不要去东边,也不许靠近水。”

    整个刑警大队,除了执行任务自动静音的,其他人都满头雾水,一时间微信群炸了锅似的,所有牛鬼蛇神都出来冒泡。

    裴林发了微信才松了口气,笑道:“我今年快三十了,要说兄弟,刑警队里这些人都是我兄弟,亲的!”

    红尘一下子就笑起来,这位刑警队大队长叫裴林,看着是个挺粗疏的汉子,不细心,可听了自己的说的话,别管多么不靠谱,首先想到他那帮手下人,可以想见,平日里对自家同事绝对相当体贴关心。

    从市局出来,红尘先去存款,她十八岁,有自己的身份证,而且就是没有,想必市局这边也能给她现办一个,开了户,存了钱,再去挑选了些适合给父母的礼物,都是实惠东西,宋二妮她爹爱抽烟,准备两条好烟,洛伟直接从,咳咳,局长那儿顺了两条中华,至于她娘,到是正正经经挑了两套化妆品,妹妹宋琳琳直接买衣服,宋二妮知道她妹妹的尺寸,往日她妈给她妹妹买衣服的时候,总是顺便也给她买一身,一样的尺寸,她穿勉强可以,稍微有点儿大,只要按照她的尺寸买大一号就行了。

    红尘高高兴兴地去买东西,洛伟心里就有些难受,他们当然要调查红尘,而且查得非常仔细,也幸亏宋二妮因为不讨人喜欢,表现得很孤僻,显少与人交流,在学校里也习惯冷着一张脸,也没多少同学关注,要不然警方一调查,说不定就查出她和红尘完全是不一样的两个人,指不定会觉得她脑子出了问题,得了什么精神分裂之类的,到时候肯定有麻烦。

    这一查,当然就知道她在家里的情况,那一对父母实在称不上称职,不是好父母,要说做家长的偏心那到没什么,人心本来就是偏的,但就算不是一碗水端平,好歹也要差不多,哪里能偏疼一个,就这般忽略另一个,别的吃喝用具也就算了,上学是多重要的事?那可是关系到孩子的一生命运,怎能说出让她不要继续读书的话来。

    洛伟是正经的城里人,想法和村子里长大的宋二妮自然不同,在大桥东村,女孩子不读书是常态,有些甚至读完初中就出去打工,要不然就等着说亲,能读高中的都少,她学习确实好,也难得考出个好成绩来,但父母和奶奶不让她继续读,她遗憾归遗憾,难受归难受,哭一场也就认了命,大家都如此,也没什么好说的。

    在市,洛伟路熟,宋二妮的爹娘都在一家化工厂打工,叫元泰化工,在市里也有些名气,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是国内很多种食品公司的首选产品,工厂就位于市西郊,虽然偏远了些,交通却还便利。

    一路上到经过市里好几处名胜古迹,还有旅游景点,洛伟看红尘也不着急,干脆带着她四处玩了玩,别的不说,光是游乐场,云霄飞车,就让红尘觉得不虚此行了。

    等到到了地方,天色擦黑,洛伟也有点儿不好意思,讪笑不止,红尘到没说什么,她自己也玩得很开心,借着夕阳余光,拿着小本子唰唰唰做记录。

    洛伟眨了眨眼,心中好奇:“你这是写什么呢?”这一路上就看见她拿着笔写东西写个不停。

    “我就是记录一下,市最安全的行车路线,步行路线,什么地方是意外多发地区,什么地方是小偷的自留地,对了,今天是周二吧,周二建议大家不去市郊植物园。”

    洛伟瞪大眼,就听红尘漫不经心地道:“刚才在市郊植物园我看到十二个小偷,训练有素,拿一样的作案工具,为首的一个不动手,只监督,明显在带学生,听了他们的交谈,我觉得他们周二在市郊植物园集会的可能性很大,至少今年内应该如此。”

    洛伟:“……”默默摸出手机,找附近派出所的哥们,唔,好歹提个醒儿。

    不过——“你记这些做什么?”对于眼前小姑娘的神奇之处,他觉得不用再继续验证,她说的话,少几分怀疑比较好。

    红尘扬扬眉毛:“发现了就记下来,谁知道会不会有用?我听说现在做直播很赚钱,还有,如果当个网红,也能赚到钱,至少能赚广告费,我要是开个微、博什么的,公布一些这样的小常识,也许能红?”

    洛伟登时哭笑不得:“最好还是不要,容易惹麻烦,要不然我和我们公共关系科的头儿商量一下,专门给你开个专栏,你随便发,让你拿工资?”

    “那也行,赚钱少,但稳定。”红尘笑眯眯的,“我要真想做,先找你们。”

    洛伟这才松了口气,眼前这一只可是个大杀器,还是得看好了,不能让她随便把自己的威力展现给公众,否则可以预料,一定会有很多麻烦出现。

    “走吧。”

    远远看着化工厂宿舍大楼那边,灯光陆陆续续亮起来,红尘推门下车,示意洛伟把那一大包礼物拿着,又说了一遍,“走吧。”

    洛伟有点儿紧张,一路走一路啰嗦:“没有爸妈不疼孩子的,不过你和他们相处的少,就是亲父女,亲母女,处得少了也难免别扭,但都是亲人,他们心里肯定也惦记你,多接触接触以后会融洽很多,你别紧张。”

    红尘失笑:“我没紧张。”

    宋二妮的父母,又不是她的,她为了二妮那孩子,会当个尽责的女儿,但不可能被伤害,会受伤,因为有情,若是无情,两个陌生人无论做什么,又怎么可能让她受伤?

    终于到了宿舍门前,还没进门,里面就传出激烈的争吵声。
正文 第四百八十五章 凄惨的灾星(6)
    &bp;&bp;&bp;&bp;“跟你说,宋国忠,这事儿没完,我要去你们厂子告你,别以为辞职走人我就没办法了,以后你到哪儿我跟到哪儿,非让你们村子里上上下下老老少少都瞧一瞧,你宋国忠是个什么样的畜生,猥、亵未成年少女,禽兽不如,我看你也不是头一次干了,以前还不知道犯过多少事儿,让警察调查调查,说不定能调查出一堆案子来,老娘就算是为社会做贡献!”

    里面调门之高,隔着大门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红尘扫了一眼,闷咳一声,这是座筒子楼,左邻右舍离得近,隔音效果也差,估计邻居们个个正开着门缝听热闹呢。

    “你,你胡说八道,明明是你们家闺女欺负琳琳,我才推了她一下……”

    “呵,你说欺负就欺负,把你们琳琳叫出来当面对质,看看她怎么说,宋琳琳,你到是出来啊,告诉你爹我们小佳怎么欺负你了?打你了还是骂你了?啊?”

    里面登时传来压低的啜泣声。

    “哼,我到要看看她敢不敢说,我们小佳是怎么欺负她的,不要脸的狐媚子!”

    吵闹声震得人耳朵都疼,红尘缓缓举起手,不紧不慢地敲门,里面不应,她也不急,一直敲了十多下,哐当一声,大门顿开,宋国忠赤红着眼珠子,一脸不耐烦:“谁!”

    随即看到红尘,愣了愣:“二妮?你怎么来了?”他一蹙眉,有些恼,脸上就带出些颜色。

    红尘面色不变,大大方方地挤开人进屋,从洛伟手里接过那些礼物,放在茶几上,一堆价值昂贵的名牌礼品在灯光下闪耀,宋国忠才露出几分诧异,收去脸上的不悦。

    屋子里有四个人在,宋二妮的爹,宋国忠,娘,江梅,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一张脸让化妆品糊住的中年妇女,另外一个就是坐在沙发角落里,偎依在母亲身边,满脸惊恐的宋琳琳。

    宋琳琳大变样了,二妮的印象里,宋琳琳穿着打扮还行,至少比起村子里的女孩儿们时髦许多,但也就是普普通通而已,现在可不一样,一张脸雪白,一点儿汗毛也看不见,皮肤可不似在家里那般黑,身上的穿着藕荷色的韩式针织衫,配上一条打底裤,清新脱俗,看裁剪做工……红尘就是不大懂,也知道价值不菲。

    只是她不喜欢,这孩子身上有一股奇怪的风尘味儿,让人闻见就难受。

    她不喜欢,很明显江梅和宋国忠喜欢的紧,江梅坐在沙发上,半抱着闺女,护得死死的,警惕地瞪着那个中年女人,满脸戒备,宋琳琳把头埋在母亲的臂弯里,瑟瑟发抖。

    红尘嘴角抽了抽,心下奇怪,宋二妮印象中的宋琳琳,不说彪悍,也很冷酷,平日里对上她这个当姐姐的,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高冷,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能一个字解决问题,就绝不用第二个字,今儿怎么这般……楚楚可人起来。

    果然是上了大学不一样了,宋琳琳成绩不太好,但很努力,考上了一所三本院校,市经贸学院,费用极高,也正因为如此,宋二妮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

    “你怎么来了?”

    宋国忠还是有点儿不自在,“算了,先回屋待一会儿,一会儿叫你吃饭……”

    红尘笑了笑,转头把洛伟拉过来。

    众人都一愣,洛伟身上还穿着制服,他出门时,他们家头儿特意让他穿的,也算是起到威慑作用,制服这种东西确实有用,洛伟长得又好,这么一穿,更是英姿挺拔。

    “洛警官,这位女士好像有事情要报警,正好你在,麻烦你处理一下。”说着,红尘指了指那中年女人。

    中年女人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连宋国忠都愣了,半晌脸上涨红:“二妮,你,你干什么!”平头老百姓哪里会愿意和警察打交道?一说到官司就浑身发毛。

    洛伟却是认认真真地拿出自己的警察证,出示证件,客客气气地道:“这位女士可是要报案?如果要,您可以先跟我说,或者我现在带您去市局?”

    中年女人脸上一红,怒气勃发,不敢看洛伟,却是转头怒瞪着宋国忠,急道:“你以为我不敢?你敢做,我有什么不敢报警的,可你要仔细想清楚!你做出这等不要脸的事,闹大了倒霉的是你……”

    宋国忠满头大汗,还没开口,红尘就直接对洛伟道:“洛警官,麻烦你帮我查一查,咱们市经贸学院后勤部的某人经济状况,还有,最近应该有个新上任的副校长,我猜对方可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爱好,当然,凭空猜测不好,但我相信咱们市局刑警大队的洛大警官,查这么点儿小事一定手到擒来。”

    “这个没问题,小事一桩。”洛伟失笑。

    宋国忠满头雾水,完全不知道话题怎么会转得这般突兀,那中年女人却瞬间坐立不安,神色大变,再顾不上说什么,转头就要走。

    红尘冷声道:“这位女士,你不报案?不是说我父亲猥、亵你女儿?这不是小事,你完全可以报案,相信我父亲也希望警察能还他清白。”

    “我,我看错了。”那中年女人脸色发白。

    红尘冷笑:“那您最好以后弄清楚了再说,如果您在毫无证据地在外面胡言乱语,我会告您诽谤,我这个人和我父亲不同,我就喜欢把一切交给警方来处理,干净利落,而且不必我费心。”

    那女人浑身哆嗦了下,一头钻出门不见踪影,屋子里的人却一时说不出话来,宋国忠到松了口气,抹了把汗,只是看一眼大变样的闺女,也不知该如何反应,他这些年加起来也没见过宋二妮几次,一年能见上一两次就算多的,对这个姑娘,实在不太了解,只能讪讪道:“二妮,这个,嗯,爹没做她说的那种……那种事。”跟自己的女儿解释这种事,还真别扭的很。

    红尘却很严肃,郑重地点头:“不用担心,对方就是想讹一笔财,您以后离远点儿,不要搭理她就是了。”

    洛伟也是满心好奇,但这是小事,和红尘帮忙破的那件贩毒团伙的大案比,算不了什么,好奇下也就罢了,如今就是哪天红尘告诉他,明天天上要下刀子,他恐怕也会真相信,先抢个钢盔回来戴着。

    一屋子的人终于坐在一块儿吃饭,江梅一个劲儿给宋琳琳夹菜,宋琳琳冷着脸低着头只顾着吃,江梅和她说话,她也有一句没一句的,敷衍得很。

    宋国忠到是有很多话要问红尘,比如说她怎么来了,怎么和警察在一起,家里是不是出了事,可因为刚才那一出,尴尬得很,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应该怎么问。

    红尘却是一点儿都看不出来的样子,一边吃饭,一边按部就班地把自己想说的话说清楚。

    第一,她决定复学,先找一个高中复读,明年参加高考,到时候可能需要父母出面。

    这话一出,宋琳琳的勺子就咔嚓一声碰到了碗上,急声道:“家里没钱,爸妈欠着五万多呢。”

    宋国忠脸上一红,瞪了自家小闺女一眼,这话他说行,琳琳当妹妹的,哪能说这种话。

    红尘到笑了:“放心,我会自己筹学费,这次帮了警察一个小忙,也有一笔奖金,差不多够花。”

    这下连江梅都愣住,“你能帮什么……”一转头看到洛伟,话又吞了回去,至少现在看着,自家这个二女儿确实和警察扯上点儿关系,轻轻拉了琳琳一把,叹了口气,干干巴巴地道:“也好,你还小,能上学总是好的。”

    宋国忠也没反对,作为父母,就算更偏疼小女儿,到也不会不希望宋二妮好,都是自己的孩子。

    虽是父母,双方的关系却十分冷淡,以前在家里时还好,两口子带着琳琳回家,老太太就一个劲儿支使二妮做这做那,一忙活起来到没精力说话,话少一点儿也无所谓,他们稍微送件衣服,买个书包什么的,就很能表达自己那番爱女之心,可在这儿,他们总不能还让二妮去烧水做饭洗衣擦地!

    红尘却觉得安静点儿很好,慢吞吞地吃完碗里的饭菜,看了宋琳琳一眼,想了想还是把今天那个中年女人的事简单说了说,也省得宋国忠再不小心踩坑里。

    说之前,先把洛伟支出去,洛伟也知道分寸,人家的家务事,他可不敢参与。

    “那个女人是经贸学院后勤部的人,和他们学院的一个副校长有亲戚关系,这种小人很难缠,敬而远之为好。”

    宋国忠连连点头。

    红尘又对宋琳琳道:“那个小佳找你麻烦,你男朋友连一句话都不敢吭,和你有了关系,却完全不想负责,不是个好人,因为你是我妹妹,所以提醒你一句,离他远点儿为好。”

    这下宋琳琳炸毛,猛地站起身,瞪大眼冲着红尘吼:“我,我就知道你嫉妒我,看不得我好,胡说什么,我哪有……”

    江梅一下子愣住,嘴唇发抖。

    红尘只当没听见,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嘴,冲宋国忠和江梅道:“盯着点儿琳琳,要不然出了事也是你们难受,有空儿你们两个去医院做个检查,这么大年纪了,整天在化工厂干活,身体怕是要吃不消。”宋二妮的印象里,父母的身体似乎不太好,得了什么病的样子,她提醒一两句也不费事。

    宋琳琳却是冷笑:“爸妈你们听听,她诅咒你们,就这样的,你们还认她当女儿,赶紧赶出家门算了,省得以后被气死!”

    红尘有些惊讶,宋琳琳这副模样,似乎不像宋二妮印象里一般,印象中这小姑娘就是高冷,对着姐姐喂来喂去,别的话没有,对村子里那些人也不屑一顾,可不至于暴躁成这样。

    宋国忠和江梅脑子里乱糟糟,哪里顾得上两个女儿吵架,尤其是江梅,身为女人她最担心的就是女儿的将来,使劲抓着宋琳琳的胳膊,浑身发抖:“琳琳,你可得答应妈妈,要保护好自己,女人要是自己不知道保护自己,以后就完了,琳琳!”

    “够了!”宋琳琳忽然崩溃,泪流满面,“你们懂什么,懂什么!你们知不知道,我有多难!要钱没钱,要势没势,难道我不去争,你们要我将来随便找个地方打工,和你们似的,一辈子在市连间厕所都买不起!”

    当当当。

    家里乱七八糟,外面洛伟敲了敲门,大声道:“二妮妹妹,我们头儿找您急事。”

    “走吧。”

    该说的都说了,看也看过,礼物送到,红尘就不继续搀和,估计宋琳琳,甚至宋国忠和江梅,也不会愿意她来搀和。

    宋国忠犹豫了下,赶紧起身送自己的女儿下楼,皱眉道:“天都这么晚了,不如住一宿。”到底是自己的女儿,他也不是完全不关心,这会儿到有些依依不舍,有不少话想说,还没出口,眼睛就被车灯的灯光刺了下,流出泪来,一抬头,便看到一辆牧马人,一辆法拉利,一前一后,径直撞过来,撞到楼道前,从里面跳下来一人,看样子也是个警察。

    “宋同学,赶紧跟我走,快点儿。”那人直接上手,连拖带拽,把轻飘飘的红尘送到驾驶座上,“先跟我去办事,别的你放心,事情办完了我给你挑一个好高中,稳稳当当让你去上学,别说这点儿小事,你要我的命,一句话,给你!”

    洛伟都被吓到了,脸色发黑:“头儿,你可别吓唬人,出了什么事儿需要人家宋同学帮忙?”

    说话间,牧马人飞驰而去,吹了洛伟一头灰,还是后面那辆法拉利更靠谱,知道开车门让他上来。

    两辆车来得快去得也快,一眨眼就没了踪迹,宋国忠立在楼梯口,被乱风吹得头发飞扬,满脸茫然,楼上楼下都开了灯,打开窗户探头探脑,他被憋得大声咳嗽起来,皱眉小声道:“二妮?”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那个闷葫芦一样的女儿,能跟这些人物扯上关系?在市这么多年,他再见识不广,也知道能开得起牧马人和法拉利的人,不是一般人物,至少不该是他们这等穷山村里跑出来讨生活的人,该打交道的。
正文 第四百八十六章 凄惨的灾星(7)
    &bp;&bp;&bp;&bp;汽车飞驰,手机里正在播放视频。

    视频不是很清晰,有点儿波动,因为是水下拍摄的缘故,又是晚上,灯光暗淡,摄影器材可能也不是特别好,但看时间还是能看得出来,这是直播画面。

    “大,大神?”

    洛伟捂住嘴,惊呼失声。

    视频里光线昏暗,一个少年蜷缩在水底,不知死活,周围一片暗红的血。

    “他带着氧气瓶,至少现在应该是活的。”红尘眯了眯眼,那少年长得很漂亮,即便模模糊糊也能看得出,一身书香气,眉清目秀,说是少年,因为他显小,但仔细看骨骼发育,红尘猜测他应该在二十二到二十五岁之间。

    “头儿?”

    “刚才收到的视频……联系不上阿森了。”裴林脸上发白,“从十天前开始就找不着他,打电话也不通,那小子向来神出鬼没,有时候大半个月都不见人影,我就没太上心……他奶奶的,小混球,就知道找麻烦!”

    洛伟耷拉着脑袋不敢说话,大神们打架,他这小鬼儿还是别多嘴的好。

    红尘扫了一眼,看不是去警局,不禁皱眉。

    洛伟也诧异。

    裴林叹气:“我放大假,这事儿王副局长不让我插手,二大队那边负责,去找我一个朋友帮忙分析分析视频。”

    洛伟吓了一跳:“你这是又和王局吵架,我的头儿,你就长点心吧,王局就是刻板了点儿,不是坏人,现在咱们姜局刚进医院,马上要做搭桥手术,这事儿可不能惊动他,否则简直要了命了。”

    “滚,用得着你教!”

    看来这公安局里也是一大堆的官司,不过这些和红尘无关,裴林还有洛伟对她帮助很大,而且也和她投缘,所以他们遇见了麻烦,她愿意鼎力相助,现在只看裴林需要她帮忙做什么了。

    裴林显然很紧张,不光额头上都是汗珠,连眼睛里都隐约有一丝泪光,咬牙道:“你都提醒过了,不让那帮人靠近水,别人都没事,他偏偏不听,现在到好,弄成这副德行,要就这么死了,他到一了百了,我们局里帮他出的学费可都等于扔海里了,再找一个愿意干点儿苦活儿累活儿的心理学高材生,真以为有那么容易?”

    一路上絮絮叨叨,裴林是想起红尘当时说过的话就后怕,终于忍不住扭头问道,“宋同学,你说我兄弟有灾,大灾还是小灾,能避得过吗?”

    红尘苦笑,叹了口气,都到这份上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一路狂奔,就进了大学城。

    冬日里,大学城还是那么热闹,即便是晚上,大学生们也三五成群地在附近游玩,每个小吃摊旁边都是人流汹涌。

    “……我要不做警察,就到这儿来支一个烧烤摊,凭我的手艺,肯定比当警察赚钱多。”

    洛伟小声咕哝,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

    车直接开进大校门,在一座小白楼前面停住,一行人下车,红尘让洛伟牵着走,抱着手机仔仔细细地研究视频,看视频里那人的状态,观察四周的环境,皱眉道:“必须在天亮之前找到他。”

    裴林脸色微微一变。

    氧气瓶上面有一个倒计时,如果倒计时是氧气耗完的时间,那么还有十四个小时才对,现在是晚八点二十五分,距离天亮有十个小时左右……

    “他在流血,虽然看不到哪里受伤了,可看样子没有止血的迹象,这么流下去……”

    不等红尘说完,裴林就吓出一身冷汗:“不能等到天亮,现在天气这么冷,他身体也不好,一直贫血,很容易休克死亡。”

    说话间进入小白楼,裴林显然熟门熟路,进了一间办公室,屋子里黑压压有七八个人,和裴林对了个眼神,十分默契,很快就有个一头红毛的小子拎着手机过去摆弄,大屏幕上出现手机画面,一堆人摊开地图凑在一起紧紧张张分析起来。

    “这应该是一个游泳池,水深有三米以上,地板砖很普通,全国这样的游泳池超过……”

    “等等。”裴林犹豫了下,看了眼红尘。

    红尘很冷静地走过去,看了看地图,拿起笔在地图上画了一条红线,然后在右边点了点,“这条线以东。”

    一屋子的人都愣了愣。

    裴林心不在焉地道:“几天前宋同学就算出来,我身边的人可能要出事,应该是在东面,近水的地方遇险。”

    算出来?

    一群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高材生全都哑然,几秒钟以后,那个红毛就干涩道:“好吧,就算……咱们碰见了个神算,那也很难找,阿森都消失十天了,期间半点儿联系都没有,他的手机是特制的,无法监听,无法定位,也就没办法圈定他的活动范围,金猴撒了人手出去,到现在也没有任何人看到过那小子,可以说,十天时间,足够他满天下乱跑,这会儿还不知道在不在市。”

    光一个游泳池的图,实在很难分析出什么,大晚上的,连阳光都没有。

    裴林闭了闭眼:“我在交警队的哥们会帮忙调阅交通摄像头,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

    “对方发视频过来,有什么要求?”红毛皱眉问。很显然,既然有这么个视频,那肯定有目的,如果只是杀人,杀了便是,何必搞出这么多花样!

    裴林咬牙切齿:“他要庞六。”

    红尘都诧异抬头,她掺和了那桩案子,当然知道庞六就是他们抓住的贩毒团伙里的一个小头目,到也不算是什么重要人物,尖嘴猴腮的,瞧着很机灵,一被抓住,眼看糊弄不过去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乱哭,说自己冤枉,自己是被逼吸了毒,这才让卷进组织里去,他也不想云云。

    “可是,庞六被押送出公安局,还没有两个路口,人就死了,一枪毙命,没追到凶手……对方就再也没了消息!”说着,裴林砰一声砸在桌子上,心中也是相当害怕,他现在担心对方知道庞六已死,马上会杀了阿森灭口。

    一时间仿佛进入死局,所有人一筹莫展。

    红尘没掺和进去,默默坐在一旁,闭目养神,在她的意识深处,玉珏空间里,包括把自己忽悠来此地的那位在内,有三十多个大能都没休息,正七嘴八舌地说话,还有一位大能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一挥手就将一座城市凭空虚化,里面的每一处街道,每一个人,都清清楚楚地展示出来。

    那种感觉,会让人觉得自己十分渺小。

    至少红尘绝对做不到这一点儿。

    “别让这老小子骗了,他就是神识强些,控制了那什么,应该叫卫星吧,稍微加强了一下,也就是你在那儿,他不着痕迹地借了你的力,最多也就是把你周围的情况给具现出来,再远就不行了。”

    即便如此,也好强大。

    和这些人比,红尘觉得自己还是什么玉珏空间真正的主人呢,简直相差甚远。

    可惜,即便是有这样的缩微图像,还有三十多个大能各显神通,要找到那个叫阿森的某人,也似乎不太容易,至少大家这般努力,依旧毫无消息。

    当当当。

    忽然有人敲门。

    红毛不耐烦地开门一看,就见几个学生站在门前。

    “商学长,我们预定了这间办公室……”

    “换一间。”红毛深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不去迁怒,冷声道。

    外面为首的一个相貌俊朗的年轻学生一皱眉,不过还是没说什么,客客气气地应了一声,就向后退了一步,由着大门关上。

    不过,他一时却没走,若有所思地盯着大门看。

    旁边一个戴着眼镜的学生小声道:“那可是尚秋,咱们得罪不起,李哥,换个地儿就是。”

    这几个都是大的研究生,也算是风云人物,在学校里崇拜者无数,但显然这间办公室里的人,属于那种高不可攀的天才之流,离他们甚远。

    李严抿了抿嘴唇,犹豫了下开口:“里面有个人好像是……”

    “什么?”

    “算了,没什么。”李严失笑,他怎么可能看见二妮,那小丫头片子这会儿应该在大桥东村呢,哎,听说她本来都考上了西边一所不错的重点大学,可惜家里不让读,要是能读出来,他们之间说不定还有一些希望,虽然只是一些,但现在,只能说有缘无分。

    他怎么可能娶一个毫无背景,甚至连大学都读不了的小丫头,就算他觉得那丫头性格好,人也漂亮,总有一种很特别的亲切感,从她还小时,就很喜欢她,那也是不可能的,他要有理智,为了在这座城市里生存下去,他就算不妄想找一个富家千金,好让自己少奋斗三十年,也要找一个本地人,有本地户口,有房子,那才能安家落户,才能踏踏实实地为未来而努力。

    这条件一点儿都不高,他本身就出类拔萃,想找一个本地的姑娘再容易不过了,而且,他会是个好丈夫,好家长,不会是那种所谓的凤凰男,一门心思搜刮妻子补贴家里,他家是穷,亲戚也多,想来以后打秋风的肯定不少,可他又不傻,哪里会为了一堆穷亲戚和自己的妻子闹别扭,家和万事兴,家都不和,哪里来的精力去奋斗?

    想起早些年听说过的事儿,他就嗤之以鼻,那个傻帽,好不容易考上好大学,从穷山沟里钻出来,还娶了个白富美,就因为要接济家里那几个刁钻的破亲戚弄得和外家结了仇,连老婆都和他离婚,那种人,连点儿脑子都不长,也不知道是怎么考到重点大学的!

    “哎。”

    所以,虽然二妮很可人疼,但他既然决定了,那就不要继续牵扯,万一要让二妮有点儿不合实际的想法,再缠上他,岂不是一场麻烦。

    想到这个,李严的脚步一顿,他忽然觉得刚才看到的那人,越来越像二妮……对方穿的衣服,好像几年前看她穿过,土气的很,也许真是她?

    李严的表情严肃起来,如果二妮发现自己这两年对她越来越冷淡,心中不安,于是起了心思跑出来找他,那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二妮知道自己在大读书。

    只是对方怎么和商可为扯上关系的?

    李严心中嘀咕,略有些忧心,他现在正在追求学校里一个女生,不是特别漂亮的,学校里那些漂亮女生们都心气高,也傲气,他再出息,光是出身来历就让人看低一头,他也没力气去伺候那帮娇气小姑娘,还是找个顺眼的就好,条件大差不差,小康之家,在市多年,有人脉,等毕业之后工作不用费心,当然,以他的本事,也不必靠岳家找什么工作,就不会低人一头,人啊,终究要有自知之明,对,自知之明很重要,希望宋二妮也明白这个道理。

    一边想,李严就不自觉老想看对面的办公室,他们又借了一间,正好在对面。

    其他学生们都紧紧张张地利用计算机开始做课题,唯独李严心不在焉。

    别人也没打搅他,显然李严在这帮人中还是满有威望,一些小活儿也用不着他。

    红尘却不知道对面的房间里还有一个男人在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裴林急得都扑过来揪住她,要她大发神威,马上算出那个阿森的位置,显然是昏了头。

    ……寻人术她有啊,但一开始就问了,这帮警察居然没有那个阿森的任何物品,那家伙是个怪胎,好像把自己包裹在一个大笼子里,住的家每天都要彻彻底底大扫除,扫除他的一切痕迹,连个指纹都没有,头发丝也找不着,神出鬼没,从不和人近距离接触,阿森又是孤儿,没有亲戚,连生辰八字大家伙也不知道。

    红尘想施术法,可她连见都没见过那人,光凭一个视频,看看脸,呃,唯一的办法也只是笨法子,一点一点追问这个城市的花草树木,各种有灵的东西,直到找到他为止。

    她已经从市局附近开始搜索,但可以想象得到,这要花多长时间,如今唯一让她还不至于绝望,就是玉珏空间里还有很多大能,特别热心地帮忙。

    但这会儿让裴林揪住,红尘也只能苦笑。

    “裴林!”王副局长大跨步地进来,怒瞪了毛躁的大队长一眼,“……就知道你不老实,怎么样,有消息吗?”说着,瞥了红尘一眼,皱眉,“你懂不懂规矩,侦查资料不能外漏,无关人员不要接近。”

    裴林没说话,红尘还没回过神,玉珏空间里不下十个大能同时喊起来:“快看看,这个人的脸刚才是不是出现了?”
正文 第四百八十七章 凄惨的灾星(8)
    &bp;&bp;&bp;&bp;“算命?你小子是不是想被关禁闭!”

    这边王局长和裴林闹别扭对峙,红尘却按着跳个不停的眉心,满腹心思都搁在玉珏空间里,根本没理会那位局长大人不喜轻蔑的目光。

    这样的目光,这样的看法,红尘都不知道见过多少,她自从当了灵师开始,就是让人一路蔑视过来的,也就是这些年有了名气,有了身份地位,那些人才把她当回事,不敢再露出那种古怪异样的目光,她也早过了那种让人轻视,马上就要反驳辩解顺便打压对方气势的时候,又不是当年年轻气盛,哪里还有精神放在这种无聊事上?

    玉珏空间一群大能不知何时歪了题,叽叽喳喳,说起各种话,连想不听都不行。

    “就是这个姓王的,一脸猥琐相,刚才小鹿搜市公安局东边那条街的时候,他就在车里和一个浑身煞气的家伙说话。”

    “就是他,那个带煞气的身上至少有十多条人命,那股子阴暗味让我想不注意都不行。”

    “我觉得他下辈子肯定连畜生道都入不了,下十八层地狱的货色。”

    “哪位和这个小位面的阎王有联系,不如和阎王商量商量,让我把这小子带走吧,正想找个恶鬼做个试验,又不好随意,这样的正合适!”

    红尘皱眉瞥了王副局长一眼,觉得此人有些问题,只是她还是咳嗽了声:“劳烦各位,能不能专心一点儿?”

    玉珏空间里这才一静。

    红尘深吸了口气,不看那位王副局长,沉思片刻,对着一屋子束手无策的技术人员高声道:“都不用着急。裴队长,我记得好像你说过,是你们姜局长养大的现在要找的那个阿森?”

    裴林点头:“这会儿不敢让姜局长知道消息,他身体不好,马上要做手术……”

    “那阿森一定还在市,远不了。”

    众人一愣,随即恍然,的确如此,姜局长这次做得也算大手术,不说九死一生,总有危险,就是手术之前的状况也不好,连医生都说了,最好做好准备,这个手术不做不行,不做也许姜局都熬不了多长时间了,更别说继续工作,可是做得话,他们也怕姜局体力不足。

    他老人家没别的亲人,夫人已经去世,儿子三年前也没了,只有一个阿森和亲儿子差不多,阿森也不是不着调的人,在姜局这么要紧的关头,不可能去太远的地方,万一出点儿事赶不回来,那就是一辈子的遗憾。

    “对,他肯定在市,走不远。”

    裴林从头到尾捋了一遍,瞬间就镇定下来,一挥手,把自己常用的班子叫到身边,至于王副局长,早被扔到脑后,也不管他是不是黑着一张老脸。

    身为警界精英,刑警大队大队长冷静下来还是相当自信,他带着他最合用的一班伙计,捅破天都没问题。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裴林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一开始,连红尘在内,都没有多么紧张。换了任何一个人,有这么一群神通广大的朋友帮忙,好像转眼间便能翻天覆地,也不觉得他们会找不到区区一个人。

    何况,就连什么都不懂的红尘都觉得,眼前这帮人相当厉害,好像和全天下的人都认识,就这么短短的时间,他们就发动了所有基层民警帮忙,把整个市都给过了一遍。

    不要说比较知名的游泳池,就连私家别墅的泳池,也让人去查看,一开始只是在东边找,但找到后来,裴林甚至对红尘的判断有了疑问,连西边,南边,北面,整个市都不肯放过。

    红尘也没说什么,她心里对自己的信心,也不算特别特别的足,即便很足,这种时候也不能说任何一句话,人命关天,不可轻忽。

    砰!

    裴林重重地一捶桌子,身体踉跄,把头抵在胳膊上,泪水横流,屋子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不敢说话。

    大屏幕上,视频里还是那么暗淡。

    他们用了所有的技术手段,也派出了最多的人手,简直要把整个市翻个底朝天,但什么都没找到。

    红毛咬牙:“天亮了也许……”

    可是天亮了,人还能活着吗?

    红尘闭着眼睛,玉珏空间里一帮大能面面相觑,话也渐渐少起来。

    “宋同学,能不能再试一试?你看一眼就能算出那些毒贩的窝点,找他,也不难对不对?”

    红尘没吭声。

    王副局长蹙眉冷声道:“好了,裴林你冷静点儿,咱们当警察的,随时都有可能牺牲,你知道一年有多少个警察牺牲,不缺一个裴森,他就是死了,你们这些活着的人也还要继续活下去,继续奋斗……”

    裴林浑身发冷,冷得刺骨。

    那还是个孩子,虽然他天资出众,小小年纪就很会读书,性情古怪得很,虽然不是冷漠高傲,可有时候能把人气死,但他是个好孩子,善良天真,让他从一开始就下定决心要保护他,让他平平安安地长大,一辈子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可是现在,裴森才二十二岁,老天爷就要他看着他去死,眼睁睁看着,束手无策。

    “哎,走吧,回警局,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追查凶手,一定要把凶手绳之以法,为我们牺牲的兄弟报仇!”

    王副局长很严肃地道。

    红尘忽然站起身,握了握拳头,高声道:“跟我来。”

    众人一愣,裴林忽然和打了鸡血似的,眼睛大亮:“你找到他了?”

    红尘却没有说话,大跨步地冲出房门,裴林紧跟上去,一群人面面相觑,却还是蜂拥而出,独独留下王副局长面色严肃,一脸的不悦。

    这么多人在楼道里狂奔,对面李严一抬头就愣住,脚忍不住向后收了一下,他这次看得很清楚,那个就是宋二妮,这么长时间不见,他本来以为自己已经不觉得她可爱漂亮了,毕竟在大城市里生活了几年,见过的时髦女郎数不胜数,区区一个村子里的小丫头,又能给他留下多深的印象?往年回家,也不是没见过她,感觉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但今日一见,却不知为何,总有一种奇怪的违和感,好像就是自己交的那个女朋友,那个城市里的女孩儿立在二妮身边,也会被……比下去。

    “李哥?”

    深吸了口气,李严回过神,轻声道,“……没什么,有些累了,咱们走吧。”

    “也好。”一行人纷纷应了,天色已晚,他们也是时候赶紧回去休息,虽然临近毕业,面临未来的压力,都很拼命,但要彻夜不归,也未免不合适。

    李严出了小楼,明明不想,却还是忍不住追逐二妮的背影,只一眼,又连忙收回来。

    奇怪,她究竟来做什么?找自己?李严抿了抿嘴唇,忽然又不敢这么想,尤其是看到他望其项背,似乎永远追不上的学长们紧紧追在二妮身后的时候,他就是想欺骗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也许这个小村姑身上发生了些神奇的事。

    摇了摇头,李严不再放任自己的思想,那又如何,宋二妮的一辈子几乎已经注定,就是偶有波澜,也只不过是一时罢了,她终究要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嫁人生子,庸庸碌碌,与自己已然是两个世界的人,再也不会有交集,既然如此,何须在意?

    一转头,李严披星戴月,远远离开,与其想这个人,他把精力用在自己的事业上,更划算些。

    红尘一路狂奔,裴林都几乎要跟不上她的脚步,却见她没有离开学校,也没有去开车,反而一直往大深处走。

    “去哪儿?”

    转头看了裴林一眼,红尘挑了挑眉毛:“你们有没有发现,我们几乎找遍了市,却漏了一个地方。”

    裴林愕然。

    其他人也纷纷搅动脑汁:“哪儿?没有吧。”

    “大。”红尘吐出口气,只这两个字,所有人都惊呆,裴林也恍然大悟,闭上眼睛:“对,大。”

    因为这所大学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因为这个地方是裴林经常出没的所在,太过熟悉,属于心理上的安全地带,所以大家伙下意识地没有想到它。

    这可是大,是他们所有人的母校,属于那种闭着眼也不会走丢的地方,他们的兄弟朋友,怎么会在这儿出事儿?

    裴林倒抽了口冷气:“我忘了,这里也在市局东面,可是可能吗?”因为是大学城,即便在寒假期间,学生同样不少,人来人往的,他们怎么敢把阿森藏在这儿?

    红尘翻了个白眼,没有说话。红毛的商秋已经打开电脑噼里啪啦一阵按,惊疑道:“没有!”

    里面出现大游泳池的画面。

    游泳池很大,空空荡荡,因为是室外游泳池,大冬天的,又不是温泉水,没有哪个学生有‘冬泳’的勇气,自然是没人。

    裴林身体软了软,几乎绝望。

    红尘冷眼看了一眼:“当然不可能是这种露天泳池,这里可是大学城。”就算是晚上,学校里出没的学子也不少,谁敢保证没人从泳池路过?

    脚步不停,红尘一路带着人穿过偌大的校园,走得是小路,也不知道怎么一拐一绕,连他们这些正经的大出来的人都给绕晕了,终于绕到一个铁门前面,拿铁丝三两下开门,商秋才恍然:“是以前的旧校职工宿舍!”

    裴林也瞬间想起,以前这里一直是校职工的宿舍,十年前忽然出了一次事故,一场大火死了好几个老师,也烧毁了房子,大虽然是名校,资金却不宽裕,就一直没有重修,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到越发荒芜。

    “是了,这也有一个游泳馆,以前一个老师家属自己办的……但是有十多年没用过。”此时不必红尘多言,裴林加快脚步,飞快地狂奔,他只疑惑了一下,为什么红尘对道路会这么熟悉,随即就抛在脑后,只要相信了大师这种设定,其它都不必再多想,而且现在找到阿森最重要,其它的都不要紧,即便红尘是个妖怪,只要能救人,那也是个好妖怪,当警察的又不是道士,不必去管。

    其他人也飞奔起来,终于看到游泳馆那扇那扇破旧的大门,裴林一脚踹开大门,看到碧波荡漾的水池,连衣服也没脱,一头就扎进去,手电大亮,借着手电的光芒,所有人都看到里面蜷缩的人,商秋扑通一声坐倒,吐出口气。

    洛伟也打了个哆嗦,浑身紧绷,咬紧了牙关,跟着扑过去下了水,帮着裴林七手八脚地把人弄到岸上。

    裴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用力把裴森抱起来,浑身发抖,都不敢去探他的呼吸,只觉得他的身体凉得刺骨,一点儿热气都没有,高声喊:“叫救护车,不对,去医院。”

    踉跄了下,裴林把人背到背上,冲出门去,飞快地沿着小道抄近路去找车,幸亏他们记路的本事都不弱,走小道到比绕一大圈开车要快得多。

    “裴林。”

    裴林觉得自己把所有的力气都用了出来,耳朵嗡嗡作响,只能听见风声呼啸。

    “裴……林。”

    一瞬间,裴大队长的脚崴了一下,脸上露出喜色,“醒了?别急,马上就到医院,不许睡过去,要不我给你唱歌……夜半三更盼天明,寒冬腊月盼春风……”

    “裴林,我不去医院,送我去吃许家的一品海鲜豆腐,我现在就要。”裴森气若游丝,声音又细又弱,却透着一股子坚定。

    裴林差点儿气得吐血,硬生生把那口血又咽下去,忍住气跟他讲道理,“你听话,别闹了,咱们先去医院,你好了要还想吃,我陪你去,要是许家做不出来,我烧了他家的店,行不行?”

    “裴林,送我去。”

    “……”

    有那么一瞬间,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裴林都要哭出声来,很想破口大骂,干脆不理他,直接上了车,招呼司机开着车去最近的医院,开到一半,裴林用力砸了下车窗,跳下车去,恶狠狠地道:“你去医院,我去给你找你要的豆腐。”

    “……来不及了,带我去。”

    红尘坐在后车座上,看着抓狂的裴林,忽然有点儿庆幸,幸亏她身边的亲人们都很靠谱,没有这种不着调的。
正文 第四百八十八章 凄惨的灾星(9)
    &bp;&bp;&bp;&bp;显然,裴林就让这个不着调的小混球气得差点儿疯了,又忍不住在姑娘身边爆粗口:“来不及个屁!”

    裴森现在身上穿的是裴林扔车上的皮外套,头发黏在脖子上面,脸色青白,嘴唇发紫,汽车里暖气很足,他脸颊上自然而然浮现出两朵红晕,可即便如此,依旧显得气息奄奄,裴林心跳得几乎要从嗓子眼里出来,偏偏这混蛋还胡说八道。

    刚才在车上,裴森就跟,就跟没了气一样,他都怕自己执意开车去医院,这混蛋会放弃坚持,当然,更可能的是跳车。

    裴林终于相信姜局说的话,他老人家说过,太了解裴森这混球,以后会被吃得死死的,会倒霉一辈子!

    长长吸了口气,裴林还是抱有一线希望,咬紧牙关,低声道:“你没伤到要害,更没那么容易死,晚一会儿吃你那什么豆腐,同样不会死!”

    “……可别人会。”

    裴森忽然一笑,伸手抓住裴林的胳膊,到是仿佛添了几分精神气,红尘一言不发,看着两个人较劲,只是拿着药油一点点在裴森的脖子上,肩膀上,手腕上按摩。

    药油很管用,按摩几下就让人身体热了起来,车后座很宽敞,但此时还是稍稍显得有些拥挤,裴森呼出来的都是白雾,让他的脸在雾气中有些模糊,声音却清楚许多:“我答应了我的病人,会亲自去吃她做的一品豆腐,已经晚了两天,不能再晚,裴林,我不是警察,在病人面前,我是心理医生,必须遵守一个医生的操守,三年前,你跟我说过同样的话,所以我帮了你,这次,你也帮帮我。”

    裴林身体一僵,忽然哑口无言。

    牧马人终于转了道。

    后面跟着好几辆车,鸣笛不止,裴林还是没反悔。

    洛伟当司机,从头看到尾,抿着嘴偷偷瞪了裴森一眼,也只敢偷偷的,却终于忍不住抱怨了句:“从来就没赢过,哪天大神要枕着炸弹睡觉,你也不敢阻拦吧!”

    红尘始终静静地看着,因为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一言不发。

    裴林一直在打电话,找急救人员,叫救护车,还和局里通电话汇报情况,有条不紊,不紧不慢,似乎刚才的急躁情绪转眼间就消失殆尽,红尘看看裴林,又看看裴森,忽然觉得这一次来到这个小位面很有收获,至少认识了几个很有意思的,有特点的人,她一向喜欢观察别人,也喜欢听故事,如今哪怕不是为了大能的委托,来这边走一趟,她也不觉得亏了。

    裴林和裴森截然不同,裴森是刑警大队长,年轻有为,身体强壮,哪怕坐在那儿都像一座大山,所有人俯身贴耳。

    裴森就不一样,他的脸稚气得很,眉目娟秀,男生女相,看起来斯斯文文,柔柔弱弱,尤其是现在,就像一个无辜的,单纯的孩子一般。

    可这会儿两个人坐在一起,裴森病怏怏地歪在座位上,连眼睛都睁不开,比裴林还要矮上半头,但任何一个人看见他们,就总免不了觉得裴林拿裴森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许家食斋的招牌高高在上,灯光明媚,把古色古香的大堂照出奇异的温暖感。

    大堂里客人还很多。

    这会儿天都快亮了,可还是深更半夜,又是冬日,市亮化工程之下也没有多少夜猫子肯出来游荡,可是许家食斋通宵营业,热热闹闹,客人们竟不比一般小饭馆正饭点的时候少。

    裴林也不管有没有停车位,随意停下,反身搭着裴森的胳膊,一路拖着人到了大门口。

    穿着棉旗袍,打扮得传统文雅,妆容也秀丽的服务员显然认得裴林和裴森,吓了一跳。

    裴森笑了笑,声音充满安抚:“告诉素素,我来吃她做的一品海鲜豆腐。”

    那服务员瞠目结舌,转头就向里面跑,裴林熟门熟路,交代了洛伟几句,让他们那帮人等救护人员,招呼红尘搭把手,两个人就把裴森给拖到了一楼的一个雅间里去,刚一进去,须发全白,看起来像六十岁,又像八十岁,身穿唐装的老头子就一头扎进来,急得满头大汗:“裴医生,你说什么,我们家素素,素素她……”

    “我要吃许家的一品海鲜豆腐,许家的,难道您老人家还能做得出来,当然要素素做。”

    裴森冷冷道。

    那老头登时僵住,嘴唇抖了抖,整个人精气神都没了,大门一开,一个三十岁左右,很婉约的女人捧着一个托盘进门。

    这只是一道家常菜,烹饪简单,人人都能做,也又不知道多少家庭主妇爱看的美食节目里介绍它。

    和别的百年老灶出来的各种珍希美食没得比,许家当年偏偏以这道家常菜胜过了各种珍馐美食,当年许大宗师在世,一道鲜美的一品豆腐,愣是吃哭了三十位顶级美食评论家,还让某胃癌晚期,早就败了胃口的首长,为了他的豆腐硬撑着一口气,多等了半天,吃饱喝足,这才溘然长逝。

    许素素捧着盘子,手也在抖,腿也在抖,脸色雪白,看着比裴森还糟糕,语气里充满游移不定,心虚疑惑,可又很亢奋:“请您品尝。”

    那老头傻了似的看着她,眼泪呼呼地向外涌:“你下灶了,素素,你又下灶了?你能做菜了,能做了是不是?”

    许素素低着头,连看也不肯看她这个父亲一眼,僵硬地捏着盘子,手指都开始发白。

    红尘的鼻子极为灵敏,此时却闻见了那股说不出鲜美的味道,那是种很难形容的美味,还没吃,已经让人口水横流。

    托盘上了桌,裴森挣开搀扶,自己挪动过去,坐在椅子上,揭开汤盅,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他却毫无表情,拿起勺子,给红尘和裴林都分了一把。

    红尘很高兴,却觉得裴林连脸都黑了。

    不管这位的脸黑不黑,红尘在玉珏空间里一片‘美食不可辜负’的呼声中,小心舀出来一勺豆腐,含在嘴里。

    唔,好好吃!

    就像是有一条活鱼,一只大虾,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正在自己的舌尖上跳舞。

    哐当!

    红尘还没享受完,一睁眼就见那盘豆腐摔碎在地上,鲜美的汁汤四溅,雪白如玉的豆腐滚了一地,裴森的手没有放下,衣袖上也溅了些汤水,他的脸在灯光下一点儿血色也没有,轻轻摇头:“这不是许家的一品海鲜豆腐,我要吃的是什么,你真的不知道吗?”

    “啊啊啊!”

    许素素忽然抓住自己的头发,疯了似的叫起来,眼珠子通红,浑身颤抖,那老头儿吓得扑过去抱住她,把自己的胳膊塞在她的嘴里,急得几乎要哭出声,恶狠狠地瞪裴森,“你要干什么,你究竟要干什么!”

    裴森身体一晃,裴林撑了下,他才没倒下去,脸上到是很严肃,不看老人家,只盯着许素素:“素素,我再说一遍,我要吃许家的一品海鲜豆腐,你还记得那是什么滋味吗?不光是鲜嫩华美,极致享受,那是能让人幸福的味道,是妈妈做给心爱的儿子的,是儿子孝敬给白发苍苍老母亲的,是一家人大年夜的团圆宴上,不可缺少的完美,只有那样一道海鲜豆腐,才是许家的海鲜豆腐。”

    许素素死死地堵住耳朵,身体蜷缩在一起,低着头,瑟瑟发抖。

    那老头儿抱着女儿不管不顾,大声地哭出来:“求求你了,别刺激素素了,她已经,她已经为我们许家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你还要她怎么样,难道要逼死她?”

    这边上演莫名苦情剧,裴林已经几乎要发疯,片刻也不敢稍离地盯着裴森,眼看他腹部勉强缠起来的内衬上又开始渗出血丝,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我们去医院。”

    一拽没拽动。

    裴林冷下心肠,高声道:“洛伟,救护车快到了没有,过来,拖他走。”

    洛伟不知道是没听见,还是不敢,居然并未露面,这会儿,许素素一抬头,才发现裴森的状态,愣了愣,脸上恐慌的情绪还在,却多出一点儿愧疚不安。

    裴森轻声道:“我两天前就该来,我没有能过来,但我不道歉,就你这样的豆腐,不配我来吃,任何一个许家的老客人,都不必来吃。”

    这边闹得动静如此大,外面早有客人们听见,此时到有几个老年的客人叹气。

    “可惜了,许家的招牌早就砸了,现在也就靠着老底子撑门面。”

    “当年许老把自己的食谱传给小徒弟许白,大徒弟许择贤不肯承认,非说是许白偷的,两家闹得不可开交,许白也被赶出了许家食斋,不许再下厨做饭,可从此以后,这味道就不再是原来的味儿喽!许择贤还是差得远,不到位。”

    “多可惜啊,十年前本来还有机会两家合一,素素这孩子和许白的小儿子许彬谈恋爱,两个人都有天分,要是成了一家子,早年的旧怨也该了了,谁知道发生那种事,素素毁了,许择贤这个老糊涂,还害得人家孩子家破人亡,两家成血仇,血仇啊!”

    这几个老客人显然对许家的恩怨清清楚楚,说起来也是痛心疾首,虽然只是客人,可一辈子在许家食斋吃饭,临到老儿,吃了一辈子的老店就要消失,哪里能不伤心?

    “要是临死之前不能吃一口许家正宗的一品海鲜豆腐,那真是死了都合不上眼。”

    许素素忽然僵硬地站起身,眼睛里一片木然,慢吞吞向门外走去,她父亲连忙去追,“素素?”

    裴森看了裴林一眼,裴林一言不发地扶着他跟上去,居然就这么忍气吞声地忍了,不知道是不是做警察的,不光要能打能抗,还得会忍。

    时间并不长,只和许家食斋隔了一条街,就是一个阴森的小巷子,要说许家食斋那一片灯光明媚,充满了人间的柔情,这里就充斥着一股腐朽的味道。

    垃圾遍地,斑驳的地面上到处是水沟,偶尔有两个醉汉哼哼唧唧地倒在边上。

    每走一步,许素素都抖得像再也迈不开腿,可她回头看了裴森一眼,就咬牙又向前,进了这地方,许老头也和变了个人似的,再也没有高声叫嚷,反而战战兢兢地跟在女儿身边,像一只展开翅膀,拼了命要保护孩子的老母鸡。

    不知道走了多久,明明就是一条五百米可能都不到的小巷子,到似乎走了一辈子似的,许素素终于停在了一扇破旧的木门前面,她闭着眼也不会认错这个地方,本以为自己一辈子连想都不愿意想起这个地方,可是她居然来了,但也只此而已,她想去敲门,却举不起手臂,她想上前,却再也抬不起脚步。

    许老头恶狠狠地瞪着那扇门,嘶哑着嗓子,声音也低得不行:“有食谱又怎么样,许家菜不是靠食谱就能做出来的,心不正,永远也做不出我们老许家的菜,做不出师父的菜来!”

    “咳咳咳。”

    裴森咳嗽了几声,喷出一口血沫,慢慢拿手擦干净,裴林眯着眼睛,上去就是一脚,踹开大门,冲了进去,也就是片刻工夫,一个流浪汉一样,满头乱发,看起来起码有四十岁的男人就让他提溜出来,扔在地上。

    瞬间,许老头就像看到了一滩臭虫,拉着自己的女儿退后三步,那个流浪汉看到许老头,眼珠子也变得通红,但一看见许素素,就颓废地倒在地上,摸索了下,拿起酒瓶喝了一口。

    裴林上去揪住他的衣领:“许彬,无论你手里有什么食谱,还是菜谱,拿出来。”

    许彬木然地看着他。

    裴林握紧拳头,“你当年不是说过,我要是跪下给你磕头,我要你做什么,你都答应?”话音未落,他一屈膝就要双膝着地,还没等他下跪,裴森就抓住他的胳膊。

    “……我听见咱们局嗜血法医的大嗓门了,走吧。”

    裴林一愣。

    裴森就笑起来:“救护车也要来了,哥,我很珍惜我这条命的。”他身体一软,靠着墙一点点坐下,裴林心下大惊,手心发凉。

    许素素整个人扑过去,抱住裴森的胳膊,嚎啕大哭。

    木木愣愣的许彬浑身一震,咬牙抱头,眼泪也落下:“食谱已经没了,我从没学过许家菜,一切都完了,完了。”
正文 第四百八十九章 凄惨的灾星(10)
    &bp;&bp;&bp;&bp;许彬本来从头到脚都冷漠异常,甚至连半分人气都没有,宛如一尊会动的蜡像,此时忽然爆发,抱头痛哭,一抬头看到许老头,终于露出强烈到能焚毁一切的憎恨:“我根本没学过食谱,你懂吗,我根本没学,爸一直在犹豫,因为他看重你,他尊敬你,尊敬一个连教养自己长大的师父都不知道尊敬的畜生,所以他没有教我,一点儿都没有!我是他的亲儿子,也知道我的梦想是什么,可他只会苦着脸看着,什么都不肯为我做,只有那一天,他特别高兴,真心觉得我们两家要是能合成一家……”

    这话戛然而止,许彬脸上露出几分惊惶。

    许老头也浑身一震,踉跄了下,许素素浑身发抖,尖叫一声,脸上一片空白。

    半晌,许彬失去了所有力气,也不看许素素,靠着墙壁坐下,呢喃:“现在好了,你逼死了我爸妈,天下再也没有许家菜,还有素素,素素也被害了,咱们两家子注定要一起去死。”

    一家子伦理剧,裴林连一点儿听下去的力气都没有,他也是个善心人,但这会儿再大的善心,也比不上自己兄弟的命,但此时此刻,他的脚却僵硬,一时竟没有拖着裴森去急救。

    他心里明白,裴森再任性,却不忍心看到自己为了他下跪。

    裴林也明白,他是真心想帮助许家,不只是同情,也不只是因为什么医生和病人,还有两家父母的交情在。

    对裴森来说,父母留下的任何一点儿印记,都值得保留,许家菜更是他父母最爱吃的菜。

    他是警察,又有裴森在,许家的事情他当然知道,那就是一场悲剧,在十年前,许素素和许彬都是出类拔萃的青年厨师,尤其是许素素,年轻漂亮,还是个女孩儿,上过一些美食节目,在刚刚开始发展的网上也很有名气,一手刀工,连那些厨艺大师都说她颇有根底,继续努力,用不了十年就能在国内成为首屈一指的好厨师。

    她和许彬并称双许,既是对手,也彼此有情,后来还传出两人要定亲的消息。

    没想到就是一个晚上,天崩地裂,按照约定,许素素高高兴兴去拿食谱,却在路上被人劫走,那一晚谁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许彬抱着遍体鳞伤,浑身鲜血的许素素冲进医院,随即网上就出现了很多不堪入目的照片,许素素就疯了。

    许老头许择贤也疯了,他恨死了许白一家子,冲入许白家里,不知道说了什么,许白当场吐血而亡,许白的妻子受到强烈刺激,精神恍惚,不小心一把大火,把家烧成白地,她也死了。

    许彬一夕之间失去一切,家没有了,是爱人的父亲害的,爱人也疯了,从此堕落。

    一晃十年过去。

    许素素看了不知道多少个心理医生,裴森是陪她最久的一个,总算是让这个女孩儿恢复神智,可她受创太重,看不得火,拿不起刀,从此不再继续下灶台。

    裴林是看着阿森挤出所有空余时间,有时候甚至会推掉姜局的请托,想尽办法帮她治疗,如今初见成效,要是前功尽弃,怕是他永远都不会释怀。

    红尘是外人,旁观一场大戏,看着在场的所有人神色肃穆,轻轻把袖子捋起来,转身冲洛伟道:“开辆大车,所有人一起走。”

    裴林有点儿蒙。

    其实他也不明白,他怎么就那么听红尘的话,也许是因为气场的缘故,就像很多年前,他还是个小菜鸟,在姜局面前脑子都不动一下,姜局一句话就反射性地应声而动。

    这会儿,到有那么一点点一样的感觉,当然是错觉,姜局和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放一块儿比,咳咳,让姜局听见,他非被扒了皮不可。

    v在街市上穿行。

    许彬一开始和死人一样,缩在后座上连动也不动一下,渐渐却坐直了身体。

    连许老头都瞠目结舌,张大了嘴。

    红尘拎着装了鱿鱼的竹篮,小心放在车座位上,又挪动了一下豆腐,再把一堆略显凌乱的调料数了数,才道:“走,许家食斋。”

    洛伟满头雾水。

    唯独姓许的这几个人,连素素在内,都傻了似的看着红尘,许彬甚至打了个哆嗦:“……妈。”声音含糊不清,一个字就戛然而止,把头低了下去。

    红尘只是买了些东西,但是许家的人看得清楚,她选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从最熟悉的店面,从最熟悉的人那里挑选的。

    许老头嘴唇发抖,趴在窗户上看那家隐藏在巷子内,和农家小院一样,根本就没有招牌的小店:“多少年了,有二十年还是三十年,没想到它还在。”

    “那估计你去的时候,这家老味道是现任老板的爷爷经营的。”

    红尘轻笑。

    终于到了许家食斋,许彬以为自己不会进去,可他跟着素素木然的身影,脚步却停不下来。

    他眼看着红尘捋起袖子,穿上围裙,进了厨房,眼看她拿出刀,一点儿花活儿都没有,就那么一下接一下,一下接下,把豆腐切片,鱿鱼切圈,各种配菜,各种调料该切切该剁剁,动作舒缓至极,一点儿都不炫技,但那种韵律,他再熟悉不过了。

    “爸爸,还是妈妈?”

    许彬浑身颤抖,一瞬间,他看红尘洗菜时,就觉得她是自己的母亲,再看她调味的动作,那种熟悉的神韵,又觉得这是自己的父亲,除了父亲,再也没有任何人就像对待天下至宝一样来对待自己手里的食材。

    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有一辈子那么长,许家所有人都鸦雀无声,甚至听不到外面救护车轰鸣,听不到医生的咆哮,听不到某个法医大声叱责,听不到客人们的骚乱。

    他只是闻见了味儿,浓郁的香,让麻木的舌头,麻木的精神都再一次复活的鲜。

    不只是他,白发苍苍的许择贤几乎佝偻着身体,慢吞吞走过去,颤抖着吃了一口,当那种熟悉的味道再一次在口腔中复苏,许择贤眼泪滚滚而落,他一扭头,任由泪落了地,不敢让泪水污了这一盘看起来很家常的豆腐。

    他年纪大了,眼睛不好,看东西模模糊糊,其实都有点儿看不清楚,但他的鼻子还灵敏,他的舌头也没有坏。

    “我以为,这些年我的舌头都坏了,别管再好吃的东西,也不会再让我尝出我想尝的味。”

    厨房本是饭店的圣地,寻常不让人进,但这会儿大门口挤着十多个头发苍白的老人家,也没人驱赶。

    这帮人都是许家的老客人,谁也不说话,只是红着眼睛。

    许择贤微微颤颤地端着小碟子,把豆腐凑到女儿嘴边,让素素吃下去:“你吃,素素,你好好尝一尝,你的舌头好,记住它的味道,这就是咱们老许家家传百年的老味儿。”

    许素素一边哭,一边吃,哭得直打嗝,红尘走过去,拉着她的手,走到灶台边上:“你其实早就会做许家菜,许家的人,天生就会,不用多学,试试吧,把许家菜做出来,我听说你有一根好舌头,别埋没了,也别让你们家的老客人们失望。”

    红尘回头看了一眼:“大家肯定都饿了,这些客人们陪着等了一宿,早饭你来做吧。”

    说完,她又回头看了一眼许彬,走到厨房的一角,一弯腰,打开最底下的那个柜子。

    是密码柜,但她输入密码的时候,连停顿都没有停顿一下,柜子里面放着一个略显陈旧的笔记本,上面还写着为人民服务的字样,封面上是农工劳动的场面。

    显然,这是一本古老的笔记。

    红尘拿出来,递给许彬,许彬傻了一样看着它:“爸的……食谱?”许择贤脸色大变,不可思议地瞪过来,他当然认得,那是师父的宝贝,师祖传下来的,总说以后要留下来当传家宝,怎么可能不认得:“它怎么可能在这儿?”

    “你可以看看。”

    不顾忌许彬,随手拿过来,递给许择贤,许择贤双手颤抖,一一翻阅,但随着他的翻阅,整个身体颤抖得越发厉害,眼泪滚滚而落,落在纸页上,扑通一下跪下,大哭:“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什么!”

    红尘叹气:“不是你想象的东西,不是什么独门秘籍,你师父会的一切技巧,菜式,你和你师弟许白都学会了,他老人家倾囊相授,他记录的这个本子,只有他一生做菜的思想,是他每一次做一桌满意的菜肴之前,对他的客人的了解,了解他们的想法,猜测他们的心思,所以他做出来的菜,才是正正经经的许家菜,这是一代传一代,从他的爷爷,父亲那里传下来的秘技。”

    许择贤翻着翻着,翻到最后,看到最后一页,上面记录了一半,上面写着,择贤最近有些失眠,在厨房太久了,压力太大,过完年要带他出去玩,少做些麻辣的东西,他的舌头该缓一缓。

    记忆复苏,他想起来了,师父说,大年夜要团圆,他要亲自下厨给两个弟子做一桌团圆宴。

    可是那一年,师父就去了,最后也没有吃到那一桌宴席。

    看着笔记首页,师父写下的字——许家菜,就是让所有客人感到幸福的家常菜。

    所有的客人,都是我们的亲人。

    幸福,这两个字才是诀窍。

    用给至亲亲人做饭的心,来烧一桌宴席,才是许家菜有那么多人吹捧的缘由所在。

    许择贤心里酸涩的厉害,慢吞吞把手里的东西递给许彬,许彬也呆呆的。

    “怪不得,我们做不出许家菜。”心都不正,满脑子的抑郁愤懑,技巧再好,又怎么可能做出许家菜。

    许彬第一次笑着哭,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父亲烧菜,母亲打下手,他们做出来的菜特别特别的好吃,也许连父亲都不明白,他做出来的,其实就是正宗的许家菜,虽然他后半辈子再也没有下过大灶,没有给客人们做过饭。

    “我那个蠢爹,也许也是一辈子都没打开过那本食谱,那对他来说,是师父给的宝贝,是个念想,也是让他师兄弟分道扬镳,痛苦不堪的根源,不知道,他现在明白了没有。”

    许彬抬头,看着站在一旁,事不关己的小姑娘红尘,红尘冲他颔首:“许白现在就很高兴。”

    只听这一句话,许彬就笑了,他得相信眼前的姑娘,这个姑娘能做出父亲烧菜时烧出来的口味,知道母亲才知道的一些小秘密,也许她是个小仙女,和父母交情都很好,这一次会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解开他的心结。

    深吸了口气,许彬走过去握住许素素的手:“素素,咱们烧菜吧,以前的事都忘了它,又算什么呢?苦难这种东西,只要人活着,总能过去。”

    十年来,许素素第一次看见许彬,没有崩溃,没有发疯,许彬握住她的手,她也没有挣扎开,两个人就这么走过去,慢慢地拿起菜刀,拿起铲子。

    许择贤捂住脸,任凭泪水横流。

    红尘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坐下来等吃饭,至于上了救护车的那什么裴森,咳咳,和她不熟,最多早晨去探病,顺便给他带一碗正宗的许家一品海鲜豆腐。

    他不是不要命了也要吃?

    裴森此时昏昏沉沉的,躺在救护车上,却不肯放任自己昏死过去,笑着对板着一张脸的裴林道:“裴林,你从哪儿找到的那个小姑娘,我看不透她,她很特别。”

    裴林不吭声,阴沉沉地盯着他看。

    裴森也不在意,轻轻喘息:“没想到最后到让这么个外人帮了一把,得谢谢她。”

    目光流转,裴森的眼睛熠熠生辉,一点儿也不像是伤重的人:“你说,她是真有特别的能力,还是观察能力极强,或者有独特的搜集信息的本事,也许她就是个福尔摩斯……”

    裴林转头盯着跟车的医生:“他伤得这么重,你们怎么也用点儿药,至少让他睡过去更好吧。”

    “他就一颗脑袋还能使唤使唤,乱用镇痛剂再给用傻了,你来负责?”面容古板,打扮得像四十岁的老法医,冷冷地瞪着裴林,裴林只好闭嘴。

    裴森心下叹息——好疼,好难受,要是再不让说话,怎么能忍?

    “那小姑娘是不是想上学?我看你研究市的高中了,我母校就不错,要不我去说一声?”
正文 第四百九十章 凄惨的灾星(11)
    &bp;&bp;&bp;&bp;一路到医院,裴森啰啰嗦嗦,裴林抓狂地恨不得抽他两嘴巴,可紧绷的情绪居然放松下来,没那么害怕了,即便见他进了手术室,缓缓靠着长椅坐下,心情也不是特别坏。

    “噗嗤。”

    洛伟也失笑,“咳咳,大神就是大神,什么时候都牛气!”伸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头儿,我去给你买烧饼去,这附近上个月刚开了一家,好吃的很。”

    红尘在许家食斋踏踏实实地睡了一觉,才收拾了东西,去医院探病。

    主要不是探病,而是去告别,顺便也给裴林灌了一大碗姜汤,里面加了白糖,非常好喝,至少她自己喝着不错,肚子里暖洋洋的,浑身舒泰。

    保温盒里面还有一品海鲜豆腐,都是许素素做得,她一口气做了好多,不光是这一道招牌菜,还有各种各样的家常菜,发挥起来自创的菜色一样不少,味道极佳,据说通通带着许家特有的那股子味,让一帮老客人们吃得满嘴流油,心满意足。

    红尘也吃得不错,想起那位濒临绝境依旧对豆腐念念不忘的那人,也就提了一句,许素素特别激动地给她装了整整一保温盒,到了医院,裴林,洛伟,带着两个小警察,就戳在裴森的病床边上,热热闹闹地把海鲜豆腐给吃了,又香又鲜美,配上烧饼,心满意足。

    没办法,反正裴森现在这样的状况,根本吃不了东西,再好吃他也只能闻闻香味。

    一开始红尘还以为裴森没什么大事,要真伤得很重,他还有力气在外头耽误那么长时间,起码得折腾了快一个钟头,甚至更长,结果送到医院,据说裴林几个倒霉催的,遭了医生好多白眼,还有各种恐吓,那些医学名词就不说了,最终结果,裴森心脏病发,还因为种种并发症,被下了一次病危通知书,好不容易熬过来了,至少也要在床上卧床半年之久。

    裴林一句话都没说。

    洛伟脸都是惨白惨白的,总之这一晚上,实在能说得上是惊心动魄。

    不过,这些就不关红尘的事儿了,她要回大桥东村去,虽然十八岁算是成年人,但上大学之前,还是得回家待着。

    临别,许家的人都来送。

    许素素和许彬,还有那个许老头许择贤,个个都是欲言又止,似乎有很多话想跟红尘说。

    红尘想了想,莞尔一笑,只走到许彬面前,低声道:“你信也好,不信也罢,这些年你父母一直有执念,走不了,跟在你身边,他们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但又说所有的话,其实都跟你说过了,不必再重复,你要是能重新站起来,他们自能放心。”

    许彬连忙拿出帕子捂住鼻子,很没形象地拧了一大把,哽咽着点头:“……我信。”

    红尘又笑:“你师爷跟你爸妈团聚了,三个人正好凑一牌搭子,可以打扑克,也不至于无聊,无论他们是要继续留一阵子,还是一块儿结伴上路,都会很高兴。”

    许彬:“……”

    一时间到有些想笑,转身从许素素怀里拿出一只大大的,很古老的绿色饭盒,别的特色没有,就是能装很多东西,用起来方便:“路上吃。”

    红尘也没客气,接了饭盒就上了火车。

    其实裴林想让洛伟再把她安安全全地给送回去,不过,红尘没答应,她想走慢一点儿,放松放松,这个世界还是很有意思,有很多东西值得一看。

    而且,洛伟和裴林还有很多事情做。

    红尘走之前稍微暗示了一下,让裴林主意裴森的安全,也透露了点儿消息,比如说他们警局可能出现的内鬼什么的。

    没明说,红尘首先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再说,裴森那人一看就是个精明的不行的,他要不是瞧出点儿端倪,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下场,对方就是想要杀个把贩毒分子,也不会用这么吓人的手段。

    至于现在为什么裴森一句话都没多说,里面的道道红尘就不清楚了,也许是证据不足,也许还有别的什么缘故,反正裴森活下来,接下来的事情就看他们警方自己。

    裴林不傻,甚至不用红尘提醒,也能想得到里面有问题,他一开始没注意,大概只是不愿意去想而已。

    红尘一个人背着包上了车,出来一趟,身上装了一张银行卡,有了一笔对宋二妮来说,丰厚的不得了的资金。

    因为距离其实不远,到是没买卧铺,买了张坐票,因为临近春节,买票困难得很,这么短的时间内能有一张坐票,也是裴林欠了人情拿到手的。

    洛伟心不够细,不过裴林看着粗糙的很,心却细得出奇,看了红尘的穿着打扮也没说什么,私底下却偷偷拜托局里的女警替她挑选了好几身漂亮的女装。

    有轻便的羽绒服,也有羊毛衫,还有厚实的打底裤,从内到外,齐齐整整。

    红尘没矫情,人家诚心给,辛辛苦苦抽出本来就不多的空闲时间去买的,她就高高兴兴地接受,有时候不接受别人的好意,是一种疏远的表现,并不利于人际关系。

    不过,身上穿得还是原来的衣服,一件略微肥了一点儿的蓝色棉服,袖子上沾了一点儿洗不净的油污,鞋子是二妮她奶奶给宋琳琳做的,结果宋琳琳不穿,她就穿了,无论二妮喜欢还是不喜欢,红尘没觉得穿得特别不舒服,稍微大了一些,垫上鞋垫还不错。

    这一身打扮,挤在无数返乡农民工的车厢里,看起来还真是个乡下小丫头的样儿,左边两个时髦女郎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时不时嫌恶地撇嘴。

    红尘耳力好,听出来这两个怀疑她头上有虱子跳蚤什么的,连换座位的心都有了,可惜实在拥挤,这两个也是有心无力。

    “……”红尘也是无语,话说,就是她最狼狈的时候,好像也没这么被人嫌弃过,没办法,长得好,有一张漂亮脸蛋相当重要。

    宋二妮也不是不好看,她爹娘长得就不错,周正的周正,漂亮的漂亮,她又是挑了两个人的优点长,自然有一张很美丽的面孔,说起来,宋家人光看脸都还可以,宋琳琳即便是眼睛稍微小了一点儿,鼻子也没有特别挺拔,但也是个漂亮姑娘,她要不是长得那么好,也不至于心大,整天琢磨着要找一个金龟婿。

    前几日在市看见她的是红尘,一转眼就看出来,宋琳琳不对劲,宋国忠和江梅两口子的身体也不大好,就是不知道她放下这么颗炸弹,她走了以后,这三个人会不会爆发出什么世界大战,想来应该是无碍,宋国忠两口子真心疼自己的闺女,当父母的,在儿女面前还是弱势的较多些,尤其是眼下这个世界。

    红尘坐在摇摇晃晃的列车上,已经不是第一次地感叹,真是一个好世界,再艰难的生活,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脑子清明,就总有能走出来的路。

    她本来想睡一会儿,不过旁边两个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和对面一个大帅哥聊起天来,兴致勃勃,声音高昂,让人想睡也睡不着。

    现在应该是帅哥吧,红尘品味了下这些名词,那是个身量很高的男人,白净的脸,斯斯文文,眼神却不太好,有点儿发飘,尤其是他看人的时候,红尘不喜欢那种感觉,不像看活人,到像是在看冰冰冷冷的死物。

    而且他身上的味道很怪,臭得很,特别刺鼻子,加上那一脑门的煞气,手上恐怕不只是有一条人命。

    红尘昏昏欲睡的感觉都少了一点儿,车上人流拥挤,什么样的妖魔鬼怪都冒出来,不过,像这样的也真是比较罕见,由不得她不多看两眼。

    小姑娘年纪轻轻,稚嫩的很,看到个长得不错的男人多瞟几眼也不是多稀奇的事儿。

    那年轻的男人本来似乎十分警惕,颇为戒备的模样,不过一看偷偷摸摸打量自己的是红尘这样的小姑娘,情绪就放松下来,还特别有风度地没冷落了红尘,拿出包里的零食笑眯眯让她吃。

    当然,红尘装出一副害羞的样子,低着头有一句没一句地应付,却不肯接他的东西,到是那两个时髦女郎嘴里没说,瞧红尘的眼神嫌弃得很。

    不过红尘不计较,这两个打扮得到是成熟,浓妆艳抹,看骨骼,看身量,也都不超过二十岁,在这个时空,二十岁说是孩子也不为过,不懂事很正常。

    两个女郎刻意吸引对面帅哥的注意力,努力不让对方关注红尘,红尘也乐得自在,就坐在一边静静听他们说话。

    那帅哥口才不错,好像天文地理无所不知,没说几句话就逗得两个女郎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惊呼失声,尤其是讲起经济,赚钱的门道,那是相当专业。

    在他口中,他是个投资公司的负责人,手头现在有一个特别好的项目,收益率百分之四十七,说得神乎其神,红尘是一个字也不信,但看那两个姑娘信得不得了。

    几乎没有一个小时的工夫,双方居然商量好,两个小姑娘要跟这帅哥去他们公司看看,就在t市,不算远,还有三站地。

    红尘下一站就要下车,是县城,只停两分钟,想了想,她决定不下车了,到了地方站起来,挤去车门口,倚着卫生间外面的墙壁闭目养神。

    也就打了个盹,就到了地方。

    红尘悄无声息地跟着一男二女下的车,看着他们叽叽喳喳地向外走,没补票就混出去了,人太多,检查的也不仔细。

    明显有人来接那斯文男子,看着那人上了车,红尘也打了辆出租,顺便打电话报警。

    直接跟110那边的人说,她怀疑有人诱拐绑架,按照路边指示牌上的地址说了一下地点,让对方追踪她手机信号,顺便又给裴林去了个电话。

    裴林也给吓了一跳,实在是红尘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总觉得只要红尘一伸手,就是些惊天动地的大案子,放下电话他就给t市的同行通了信息。

    这一会儿工夫,红尘就看到斯文男子居然和那两个女孩子分了手,两个女孩儿直接进了一家酒店,斯文男子则乘车离去,红尘眨了眨眼,有点儿懵,一时不知该跟哪个,也就片刻工夫,两个女孩儿又出来了,不过这一回是被半扶半抱的搂着出来的,其中一个还挣扎了下,死命去抓身后的门框,可惜除了掉了个假指甲之外再无别的效果。

    红尘看着他们上了面包车,赶紧跟上去,一直跟踪到一家没牌子的私人会所门前,看着两个女孩子被拖进去,也没等到警察过来。

    “哎!”

    在街上站了差不多十秒钟,红尘把头发梳好,街边摊上买了个帽子半遮住脸,绕到侧面,先爬树然后直接会所二楼洗手间的窗户里钻了进去。

    挺容易的,这会所别管用来做什么,居然绿化的不错,里面的花花草草们不算活泼,都很凶暴,时不时像破口大骂,却能透露出各种信息来。

    比如说会所别看只有六层楼高,可还有一个地下室,以前是防空洞,明面出口三个,但光隐蔽的出口就有十一个,巡逻的保安看着不多,其实每个角落都有监控摄像头,地下室里有很多个房间,有各种医疗器械,经常给人做手术。

    红尘从二楼下到一楼的时候,完美避开了所有摄像头,到下到地下室时就没办法了,就是她能靠着一株盆栽的小橘子树知道密码,也避不开守门的那个独眼龙,只好一把药撒过去硬闯。

    刚一进地下室,红尘就听见震耳欲聋,疯了一般的惨叫声,嚎哭声,还有人破口大骂:“他奶奶的,我就说麻药太轻了,你非说客户不希望麻醉剂影响器官质量,这是杀猪呢?赶紧想办法,要不弄个半死得了,反正咱只要她的心和肝。”

    话音未落,惨叫声更凄厉。

    红尘忍不住掏了掏耳朵,到是省了点儿事儿,一脚踹开大门,里面的动静戛然而止。

    两个穿着白大褂,年纪轻轻的小年轻迷糊了下,到也没怎么惊慌,只是躺在推床上的两个女人目露绝望。

    就这么一个单薄的,穷酸相的小姑娘,实在太无害,着实很难让人有什么太大的反应。

    “咦?新来的货?”两个白大褂随手按了下警铃,漫不经心地看过来,听着外面保安的脚步声,神色更是轻松,“看起来不太健康,有人要吗?”
正文 第四百九十一章 凄惨的灾星(12)
    &bp;&bp;&bp;&bp;天边阴云密布。

    雨水忽然淅淅沥沥地落下来,红尘离窗口稍稍远了一点儿,细嚼慢咽地吃巨大饭盒里,既丰盛又美味的佳肴。

    两个时髦女郎傻子似的,睁着湿漉漉的眼睛,看一眼红尘,迷迷糊糊地抱在一起瑟瑟发抖,一步一步往外面挪动。

    “只敢保证这一层没什么敌人了,你们要这会儿出去,我不拦着,安全也不保证啊。”

    红尘笑眯眯说了一句。

    两个姑娘登时收住脚步,抽泣了几声,一口气哽在嗓子眼里出不来。

    红尘叹气:“可惜药不够多,配药不容易,很贵啊,幸好现在工具用起来方便多了。”

    她到是不觉得自己的武力有多差,可惜现在用的是宋二妮的配件儿,能发挥出十分之一那就是超常发挥,在这么复杂的地方,总能遇见很多甚至可能有枪械的敌人,还是用点儿手段比较妥当。

    迷药这种东西,红尘以前很少用,不至于说这玩意下三滥,纯粹是没必要,现在却不同,玉珏空间里那帮大能们出的防身主意,十个里有九个要求她多配置高效迷药,三秒钟见效都不行,最好瞬间见效,持续时间还要长,在旷野中最好也要有不错的效果。

    要不怎么说,不听人言的都是傻瓜,这些老人家经验丰富,他们说的东西,百分之八十非常有用。

    红尘很听话,在市的时候,就想方设法给自己配了很多种迷药,有些做过实验,有些没有,现在看来,嗯,效果还行。

    一份美味的饭还没有吃完,红尘就听到外面略有些急促的脚步声,默默向门旁边靠了一靠,那两个时髦女郎也脸色骤变,惨绿惨绿的,仿佛晴天霹雳一般,闭紧了双唇。

    哐当。

    两个穿着警服的小子倒在地上,翻了白眼,后面的警察吓了一跳,呃,红尘也吓了一跳,先拿手挥了挥,笑道:“别开枪,等我救醒了他们!”

    众警察:“……”

    警车旁边,红尘围着毯子,端着一杯热牛奶,小口小口地抿着喝,要多乖巧有多乖巧。

    对面不远处,两个几乎崩溃的女孩子一边哭,一边颠三倒四地说话,时不时还指一指红尘这边。

    那帮警察也很好奇,总忍不住回头看她。

    红尘不怕人家看,想看就看吧,反正又掉不了几块肉,不过还是特别乖地对要过来给她录口供的某某某道:“还有个地下二层,你们找一找,找仔细点儿,这里以前是防空洞,被改造过,地形挺复杂的,可能会藏着什么人,万一对方狗急跳墙,说不定要袭警的,受伤就不好了。”

    某警察听得蒙圈儿。

    这边话音未落,对讲机里就传来消息,叫救护车,好像是有个警察让枪在大腿上叮了一口,幸好反应快,没有大碍。

    “……”

    一团乱中,裴林就来了,显然赶得十分匆忙,一身灰尘,见了红尘先给她塞了一保温瓶的汤水,让她端着去一边喝,才扭头和这边的同僚说话。

    都是一个部门的,离得也不远,平时互相帮忙的时候不少,都很熟悉,裴林显然也有些名声,这边的一帮警察对他都客客气气的。

    红尘慢吞吞喝汤吃饭,吃完了擦了擦嘴巴,就让裴林拎上车:“走吧,送你回家。”

    可不敢再让这丫头自己走了,还不知道又出什么事,不过,这回又算是大功一件。

    “你撞上这事不简单,听那两个姑娘说,应该是贩卖器官的。”裴林想一想也是不寒而栗。

    红尘眯了眯眼:“仔细查查,看看那两个姑娘最近在哪个医院体检过。”

    裴林一愣:“你是说,绑她们不是意外?”

    红尘耸耸肩:“我去的时候,都要进手术室了,要真是意外,也没那么快找到买主吧?再说,听他们说话,好像是早就盯着其中一个姑娘的心肝。”

    器官移植需要做配型,一旦器官离开身体,要尽快手术,这里面明显有问题。

    裴林苦笑,拍了拍额头,他也就是一时没想到,不过想来那帮同僚不傻,马上就能反应过来,想了想,还是打电话提醒了一声。

    剩下的事情,用不着红尘操心,她已经靠着车窗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还是这样舒服,那火车没什么好坐的,不光拥挤,气味还相当让人心烦。

    迷糊了下,还没到家,红尘忽然想起什么,睁开眼道:“对了,这次有没有奖金什么的?要是大案子,也应该有吧?”

    裴林:“……没有,你要是需要,可以给你个锦旗。”

    “那算了。”

    裴林送红尘进了家门,也跟着坐了一会儿,说了几句话,没来到无所谓,既然来了,他就想着好歹跟人家家长夸奖夸奖这孩子,也算是给红尘长长颜面,不过也不能多呆,他可是忙得很。

    “好好学习,学校的事你不用自己操心,我已经托人帮你问了,就是我办不好,裴森这方面人脉多,肯定给你挑个好学校复读。”

    其实复读不难,以红尘的成绩,上哪个学校都能让人大开门欢迎,难的是现在过了时候,弄不好要再耽误一年。

    红尘笑了笑,没多说这些,送裴林出门,顺口问了句:“你叫裴林,那位叫裴森,外人听了,还真以为你们亲哥俩。”

    “可不就是因为这孽缘!”

    裴林也是无语叹气,要不是因为名字,两个人也熟悉不了,说不定就是点头交,他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头疼。

    “养那混小子,不是养了个弟弟,根本就是养了个不听话的儿子,讨厌死了。”

    痛痛快快抱怨几句,把裴森说得跟没断奶的小娃娃似的,裴林终于通体舒泰,上车走人。

    外面的世界千变万化,村子里到还是老样子。

    红尘学着宋二妮的模样,一句话不多说,拿着个小马扎看了会儿电视,不到十点就上床睡觉,第二天起来照常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

    “二妮,把昨天炒好的南瓜子给我拿过来。”

    红尘顿了顿,心下叹气,进屋端起装瓜子的小盆儿,一出院门,就看见宋二妮的奶奶正和村西头的那个蔡奶奶说话,旁边还坐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

    男子穿了一身西装,还打着领带,脚上是擦得干干净净的皮鞋,只是西装不知道从哪个路边摊上买的,看起来不太合身,不至于皱皱巴巴,他穿着也显得老了好几岁。

    “哎哟,看看我们二妮长得多好,真是大了,人又勤快,老嫂子,您以后可等着享孙女福吧。”

    蔡奶奶一看红尘,笑得眯了眼儿,上看下看,看了半天,看哪里都很满意的模样。

    老太太也笑,难得没随口就把自家孙女给贬到尘埃里去,反而颇为骄傲:“这孩子确实好,勤快,老实,厚道又聪明,今年要不是咱们家得好好供琳琳上学,她也知道礼让妹妹,早就是大学生了。”

    说得真好,红尘无言以对。

    “是,是,绝对的好姑娘。”蔡奶奶笑呵呵的,“比我这大孙子出息,他不行,没有读书那根筋。”

    “不会读书怎么了,咱们孝家能赚钱,你们家今年又起了三间大瓦房吧,还不都是孝家能耐,他可是村子里百里挑一的好后生。”

    两个老太太吹捧半天,然后就打发红尘陪着那个孝家到一边说话去。

    红尘:“……”

    得,还真让她给猜着了,这是让她相亲呢,想想也正常,宋二妮早知道得有这一天,村子里不比城市,孩子们结婚都早,别看不到领证的时候,村子里不讲究什么证不证,摆了喜酒就是一家人。

    “嘿嘿。”张孝家一咧嘴,冲着红尘笑,看眼前的女孩儿是哪儿都满意,“你放心,俺以后都对你好,等咱们结婚,不跟我爸妈住,我带你去县城,在县城买套房子,咱们自己过,不让你受委屈。”

    红尘:“……”她甚至都能感觉到宋二妮的魂魄蠢蠢欲动,说实话,要是这么刺激一下,能把宋二妮给刺激得不做缩头乌龟,她觉得挺划算,可惜,动了动之后,她和宋二妮的联系更似有若无,显然那个胆小丫头被吓得缩得更紧了些。

    不过,打发这种单纯的小年轻,对红尘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没事人一样送走蔡奶奶,回了家也和往常一般,没和老太太吵架,也没说这事儿。

    到是老太太心里跟长了草似的,刚一上饭桌,就想絮叨絮叨,只是还没开口,宋国忠和江梅就带着宋琳琳回来了。

    儿子媳妇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俩人一回,老太太登时激动得不行,烧水给他们洗脸,又让他们泡脚,舒服了才招呼红尘把饭热一热,一块儿坐在桌边吃。

    宋国忠看了红尘一眼,眼珠子通红,欲言又止,江梅则是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

    这下子可把老太太吓得不轻:“怎的,这是怎么了?哭什么啊?在外头受委屈了?”

    别看老太太对宋二妮那是动辄打骂,但对儿子和儿媳妇却是好娘,好婆婆。

    江梅一下子哭得更厉害,忽然抬头,恶狠狠地瞪着红尘:“都是你个乌鸦嘴,乌鸦嘴!”

    “够了。”

    宋国忠皱眉,“胡说什么!”说着,不免叹气,小声跟他母亲解释了一下。

    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老太太吓得面无血色:“白,白血病,那,那可怎么办?”

    宋国忠和江梅两个人,居然都很不幸地得了白血病。

    老太太再没见识,也知道这种病是要要人命的。

    “奶奶,你别怕,听医生说,爹娘这病是早期,可以治好的,白血病早就不是什么绝症,有好多方法可以治,咱们去做干细胞移植,只要咱们治,一定能好。”宋琳琳慢慢走过来,扶着自家奶奶,轻声道,抬头看了红尘一眼,“就是得花钱,花很多钱,哎,我打算勤工俭学,姐,我也帮你介绍个活儿,能赚钱的,咱们好好工作,给爸妈把治病的钱都赚回来。”

    老太太嘴唇直哆嗦:“对,对,能治就好,能治就行,啊,对了,孝家那孩子家里有钱,蔡老婆子早些时候还显摆来着,他们家做生意赚了钱,咱们需要多少,我先去借,反正二妮嫁了孝家,两家就是一家人,不分彼此。”

    宋琳琳目光一闪。

    红尘慢条斯理地把最后一口馒头吃完,又喝了口粥,放下筷子,才不紧不慢地道:“我已经托朋友打听好了,过完年我就去上学。”

    一句话,老太太登时大怒,啪一声砸了桌子上的碗,要不是红尘躲得快,就得砸在她的脑袋上。

    “你个不懂事的死妮子,没听见吗,你爹,你妈都得了重病,你还想东想西,想上学,也得看你有没有那个命,看来不能指望你孝顺爹妈,明天就跟我去张家,跟人家说,你和孝家结婚……”

    老太太怒气勃发,红尘还是一点儿都不生气,至少她是没必要生气。

    “爸妈得的是职业病,苯中毒,他们工作的化工厂有毒元素超标造成的,治疗费必须工厂出,其它的赔偿也要有,我已经咨询过了,回头你们打这个电话,直接找律师跟工厂谈,需要什么资料,他会带你们去办。”

    红尘随手拿出笔记本,撕下一张来递给宋国忠。

    宋国忠傻傻地接过来,一时回不过神,老太太的叫骂也戛然而止。

    宋琳琳皱眉:“咱们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

    “不只是爸妈受害,受害的职工有一百三十人,目前统计的,警方已经介入,律师那边也不用咱们付律师费,还给安排好医院,爸妈回市只管先去医院住下,积极治疗,剩下的事情律师会帮忙处理。”根本不听宋琳琳说什么,红尘就简简单单地道。

    宋国忠和江梅一时都有点儿不认识自己的女儿。

    红尘叹气,她其实也累,在市闹出那么大的动静,忙得连睡觉的时间也没有,她还得挤出工夫关心宋二妮爹娘,就只让洛伟找人给开了会儿车,都没麻烦裴林,她自己就把事儿给办了,着实辛苦得很。
正文 第四百九十二章 凄惨的灾星(13)
    &bp;&bp;&bp;&bp;整个屋子里一下变得十分安静。 (.&bp;&bp;. )

    宋国忠和江梅心里翻天覆地一般翻腾,自从知道两个人双双患病,那滋味究竟如何,恐怕连他们两个都形容不出来,只一句天塌地陷,似乎都不能说明。

    一路上回家都在恐惧,指望不上大儿子了,自从那小子离家之后,就一点儿音信也没有,家里只有他们两个劳力,老的太老,小的太小,失去他们,家不成家。

    他们又还那么年轻,两个人现在刚刚四十多岁,怎么会愿意去死?

    直到现在,虽然震撼,但心情却稍稍平复了些。

    宋琳琳面上也松了口气,露出几分微笑来:“爸,妈,现在好了,大家都别怕,等拿了赔偿,不光爸妈能去治病,连我的学费都有了着落,我就不用,不用厚着脸皮管那些同学们去借了。”

    她一边说,一边红了眼睛,泪水滚落。

    江梅心疼的不行,叹了口气,抱着女儿摸了摸她那头长发:“傻孩子,你个蠢丫头,家里再没钱,也不用你操这份心,外面多乱啊,你为了减轻家里负担就跟人家出去乱玩,出了事怎么办?”

    红尘也不觉得奇怪,天底下就罕有会不听孩子哄的父母,尤其是当面对的是心爱的孩子的时候。

    别管宋琳琳在外头什么样,是个什么心思,只要她肯花费力气去哄自家爹娘,一哄就一个准儿。

    老太太到是唉声叹气地发愁,时不时念叨念叨家里穷困,平日里连吃几斤猪肉也要算计着,孩子们都不懂事,女娃娃长大了,好好找个婆家,在家门口找个差事做一做,一辈子顺顺当当的多好,非要去念什么书,又费钱,又浪费精力,还耽误说婆家。

    明显是挤兑二妮呢。

    一转念,老太太又皱眉:“你看不上孝家那孩子,不会还惦记李家那小子吧,可别瞎惦记,当年你爹喝了两口猫尿,是和人家家里胡说八道,结什么儿女亲家来着,但那都是玩笑话,现在李家那孩子出息了,说媳妇也要说一个城市里的,看不上咱们村子里的丫头。”

    这话却是明白话,红尘一笑:“放心,这会儿我谁都不惦记。”宋二妮也没惦记什么。

    老太太这才放了些心,不过又转过头去说什么读书无用论,尤其是女孩儿读书没用。

    就是宋琳琳读书,她也不是特别支持。

    到是宋国忠终究是在外头见识过,还是说了两句人话:“孩子愿意读,就让她继续读吧。”

    红尘笑了笑,一本正经地道:“学费生活费都不用家里操心,我能赚得回来。”

    老太太翻了个白眼儿,也就不多说什么。

    宋国忠却有些愧疚,当初不让女儿去上大学,耽误这一年,他心里也不是毫无痕迹。

    以前也就罢了,离得远,不经常见,觉得二妮比不上她们家琳琳亲近,二妮也没诉苦,他就当不知道孩子心里苦,现在在市见了一面,孩子做的事,还颇为显眼,甚至可以说救了两夫妻大半条命,想起从前,自然不是滋味。

    第二天,老太太就唉声叹气地送走了儿子儿媳妇并自家的小孙女。

    宋国忠和江梅心中都有忐忑,可事情还是要去做,这身病不是闹着玩的,要是没赔偿款,两个人就能把家里拖死,还没准儿会活不下来。

    红尘也没多劝慰,经历一回这等事,对他们来说还是个历练,看那两个的面相到不是短命之人,应该能好。

    无论如何,宋家的家务事算是处理得七七八八,就是家里那位奶奶还琢磨着要给二妮说对象,红尘走了,她也说不成,愿意想就去想吧。

    过了年,连十五都没过,到大部分高中开学的时候,红尘就成了市一高复读班的学生。

    进一高复读,还是这么半截儿进去,裴林的面子可能不大够用,但裴森显然很有面子。

    去学校第一天,红尘就是校长亲自接待的,据说裴森当年是学校的宠儿,不知道拿了多少全国竞赛奖项,根本就是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的天才人物,即便他离开学校多年,也依旧在校园里留下了传说,让学弟学妹们顶礼膜拜。

    红尘和裴森不熟,也就见了那么一小会儿,还是在对方那么狼狈的时候,只看见他的任性,还真看不出来有哪里了不起。

    校长也没有多说,目前进入高四班级,大家只有一个行动,那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别的一切都不用提,就算此时来了一个插班生,学生们都挺好奇,也就好奇了三秒钟,就又恢复到趴下做各种卷子的状态中。

    距离高考还有几个月,该讲的课程早就讲完了,现在学生们上课,就是做试卷,老师讲试卷,课堂测试,月末测试,各种模拟测试等等等等。

    一帮学生被考得麻木,做试卷做得都成了本能,就是有二妮的记忆,对于这样的生活,红尘居然还真有些不适应,每天课间休息不超过三分钟,去吃午饭要跑着去跑着回,否则就有可能没有工夫去上厕所……一直过了三天,红尘还有些发蒙。

    班里的学生们,也快把红尘这个插班生给忘了,毕竟她长得不起眼,穿着打扮也土里土气,直到第一次月末考试,红尘算不上一骑绝尘,可也顺顺当当考了全班第八,年级前三十。

    一下子就有人关注。

    高考班里学生们竞争压力极大,经常差个一分半分的,好几名就下去了,红尘挤入前十名,必然有人要被挤下来,被挤下来的学生当然不服气不高兴,再一打听,知道红尘以前在乡下读的书,就更不是滋味。

    那个掉下前十名,不小心得了个十一的小女生还忍不住哭起鼻子来。

    说来也是不巧,这孩子叫苏萌,年纪小,今年才十六岁,上学早,又跳过级,上一次不小心闹肚子高考失利才落到复读的地步,来了复读班以后,心里难受,压力很大,努力许久才爬上前十去,保持了好多次考试,总是在**名晃荡,家里父母都说,她要是一直能保住前十名的位置,回家就给她奖励,她也一门心思努力,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心里委屈的要命,居然哭上了。

    这孩子在班里的人缘很不错,就算大家明知道不关人家插班生的事儿,学习成绩好坏那得看自己,人家考得好,那是人家的本事,可亲疏内外却人人都有。

    红尘登时就被排挤,应该说是冷暴力,一时间没人和她说话,同桌还很小孩子气的画了个什么分界线,那意思就是彼此不越界,不接触。

    说实话,高四了,个个十**岁,马上就上大学,这种做法挺幼稚,要换一个同样幼稚的学生被这么对待,一准儿要影响学习状态,呃,红尘到没感觉到什么,她多大的人,能和人家小姑娘们计较?这个时代的十**岁,放在大周,那和十一二的小丫头片子的成熟度差不多,甚至还没有小丫头成熟。

    而且,红尘学习起来也很费力,她记性好,读书过目不忘,也有二妮的底子在,但她读的是理科班,数学,物理,化学都非常难,简直让人焦头烂额。

    她要不是有玉珏空间里那一堆大能帮忙学习,就这些科目,别说考到前十名,不落到最后就算不错了,红尘在学习上,从来不肯落人后,即便不是大周,她也丢不起人,要是替人家二妮考一回高考,考得还没有对方本身好,那她估计都要拿块儿豆腐一头把自己给闷死,省得丢人现眼。

    一中是每个星期放假半日,周六下午放假,周日上午开学,这日马上就到了要放假的时候,哪怕是一群特别爱学习的学生们,也难免有些躁动。

    曲深瞥了身边那个乡下土妞一眼,抿了抿嘴唇,有点儿不舒服,这土妞自从来了班上,上课的时候走神,下了课就趴下睡觉,晚自习也自顾自地闭目养神,悠哉的很,哪里有半点儿努力的样子。

    一开始她也不关心这个,就这德性,等高考结束后有她好看,自己少一个竞争者,也没什么不好。

    偶尔也听她宿舍里的人说,进了宿舍人家也不读书,不复习,整天坐在一边发呆,真不知道怎么想,既然不愿意,挤到他们班上来干什么,一中的复习班可不那么好上,还是半路进来。

    曲深各种不屑一顾,结果第一次月考,对方爆了个冷门,一下子就是第八名,现在过去好几天,曲深一想起来还觉得五味杂陈,哪里都难受。

    如果红尘知道这小姑娘的想法,一定哭笑不得,她哪里是不用功,分明是累得快麻木了。

    玉珏空间里的大能们把所有的复习资料都整理好,逼着她每时每刻都在学习。

    一个人时时刻刻都有七八个老师在一边盯着开小灶,学习物理,为了让她方便记忆,还有大能不知道从哪弄出来一个虚拟实验室,直接让她上手做实验,化学也一样,各种数理化的公式,密密麻麻地标识出来,浮现在眼前,让她时时去看,看完之后就有人随时抽查提问,连吃饭间隙,都有大能分析出高考可能会考到的各种题型,摆出来让她答题。

    这帮大能如今比起以前,是越发地积极热情,而且很习惯互相帮助。

    红尘觉得,别说她有二妮的基础,就是没有,她经历这么一次学习过程,回头也能自己考个好成绩出来。

    今日好不容易到了放假的时候,那帮家伙也知道什么叫松紧得当,难得消停下来,红尘偷得浮生半日闲,坐下来等放假,顺便琢磨琢磨,宋二妮想要报考个什么专业。

    上一次高考,她只顾着考试,其实什么都没想。

    那孩子和大多数的乡村高中生一样,只知道想考个好成绩,上大学,对未来根本就没有规划,也不知道想要学习什么专业。

    她不知道,红尘自然更不知道,想了一会儿,觉得还是读医学专业比较妥当。

    不说别的,学一门技术,比学别的更不用担心饭碗问题,当然,红尘其实也有私心,她一直想正正经经学医来着,上一次有机会到这样的位面,可学的是中文专业,中文对她来说那就是小菜一碟,也没有大用,而且还没经历过这么恐怖的高考。

    现在既然要熬一回高考,当然要学自己感兴趣的科目,医术这东西,无论去哪儿都很有用。

    “既然二妮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是同意了。”

    终于到了放假的时候,只有半天时间,红尘也不可能回老家,宋国忠和江梅都病着,也不会来接她,上几次放假,她都是直接去图书馆消磨时光,今天还没收拾好东西,窗户外面就有人敲了敲窗。

    红尘一回头,居然看见裴森站在那儿,一张娃娃脸,长得和现在的高中生差不多,穿着英伦长风衣,面上没什么表情,神色却温柔。

    “麻烦让一让。”

    红尘轻声道。

    曲深黑着脸把凳子向前面挪动了下,留出来的那点儿缝隙,连个纸片人也过不去,红尘哭笑不得,只好敲敲桌子又道:“劳烦你让路,这么窄我过不去。”结果曲深还是不动,只当没听见。

    红尘摇了摇头,也不惯着她,一撑桌子跳上去,直接踩着曲深的本子通过。

    “你!”

    小丫头被吓了一跳,脸色涨红。

    红尘轻笑:“都是同学,你要是耳朵不好用,我可以给你介绍个医生看看,不用谢。”

    曲深眼睛一红,起身撞开红尘就向外跑去,不一会儿,好几个女生就围在她身边,冲着红尘指指点点,一点儿都不怕她知道的模样。

    裴森不觉一笑:“我都忘了高中什么样子,现在一看,挺好玩啊。”

    红尘上下看了看他,见他气色还好,也放下心:“你身体好了?过来找我有事?”恢复得比想象中到是快得多。

    “裴林想接你去吃饭,结果临时来了电话叫他,让我先来,出了院,总得谢谢救命恩人才是。”

    红尘叹了口气:“你们真抠门。”

    记得上一次她到这样的位面来,光帮警察破案找线索,赚的钱就足够开销,结果这一回帮了那么大的忙,对方还省下奖金,好在第一次赚了二十万,到也不用着急。

    说抠门不是说笑,这位要请吃饭,居然去的是学校外面的小面馆,好在红尘不计较,过去稳稳当当地坐好,就看曲深还有几个女同学,包括那位被红尘挤下前十名宝座的苏萌,和几个男同学也到了面馆门前,有她一个班上的,也有不认识的,热热闹闹,所有人瞥见红尘,个个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尤其是曲深,好像红尘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一脸不屑。
正文 第四百九十三章 凄惨的灾星(14)
    &bp;&bp;&bp;&bp;“现在这些小孩子们想什么,真是弄不明白了,也许我已经老啦。”

    裴森忽然叹气。

    红尘一笑,这人还能弄不明白?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也不了解裴森,但裴林和洛伟都说,他是个天才,心理学的天才,这帮小屁孩儿在他眼里恐怕是通通透透,一眼就能看到尾。

    说白了,也不过是嫉妒二字。

    红尘有时候想,二妮要是知道自己也能被嫉妒,说不定还会很高兴。

    别看是校门外的小面馆,可是能一开多年,自然有些特色,第一汤够好,第二经济实惠,大大的一碗,女孩子吃会显得很多,正青春年少长身体的男孩子们吃也能饱足。

    裴森很随意地挑着面条吃,一边吃,一边简简单单地跟红尘说了下贩毒集团的后续。

    “王副局可惜了,他也是老侦查员,立过两次二等功的,局里我们姜局下去,也该轮到他当局长,年富力强,正当年。”

    裴森面无表情地道,“怪只怪管不好儿子,对儿子溺爱太过,那帮毒贩设计了他的儿子,为了吸毒,他儿子欠下巨债,王副局长为了颜面不肯让别人知道,自己却也陷了进去,而且越陷越深,他其实也不甘心,这次我们得到消息,把贩毒集团一网打尽,他也想趁此机会抽身,趁机一个个消灭掉所有知道他底细的毒贩,没让对方开得了口。”

    “奈何只要做过,必然留下痕迹,在这之前我就对他有所怀疑,私底下进行了调查,却没想到他狗急跳墙,一石二鸟,绑了我顺便也调出唯一剩下的一个,稍微知道他问题的毒贩灭口。”

    红尘默默听着。

    此时阳天白日,刚过正午,太阳的温度晒得人通体舒畅,他们说的却是人间惨剧。

    半晌,红尘才道:“我觉得,王副局长也犹豫过。”

    裴森点头:“是啊,他肯定犹豫过,伤我的那一刀就游移不定,伤得太浅了,没有直接要了我的命,反而留下一线生机,他心里应该有数,我活着回去对他是最大的威胁,比那个知情毒贩的威胁更大,可是他还是没有……杀我。”

    “听说你是在警局长大的?”

    红尘也不自觉多了那么点儿好奇,说起来她在大周也没对捕快衙役一类的人好奇过,可在这个世界却不同,他们这些人好像也是捕快,却比捕快多了点儿什么,就是多出来的那一点儿东西,让他们更该受人尊重。

    “嗯,我父母死得早,是姜局收养了我,从小就在警局到处跑,中学吃不惯学校的饭菜,那时候王副局长天天给我送饭,一天三顿都送。”

    裴森轻轻吐出口气,一笑道,“和裴林那糙汉子说这些等于白说,还是和像红尘这样通透机灵的小姑娘说说话,心里更痛快,一会儿我带你去买点儿衣服,裴林交代了,不能让你不够穿。”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怪不得洛伟私底下偷偷摸摸老说他们头儿是个老妈子,看来还真有点儿老妈子的样儿。

    她在这儿穿衣服不太讲究,主要是这地方的衣服,她看着都寻常,也讲究不起来,那些裙子之类,未免太暴露,她实在穿不惯,原主的旧衣固然不好,新衣服却也好不到哪里去,凑合罢了,只是她不在意,裴林却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让洛伟给她买了新衣还不算,这么长时间过去,依旧惦记着。

    裴森也笑,裴林到不是杞人忧天,现在这帮小孩子了不得,心思重得很,都是势利眼,要是穿得破破烂烂,那真是让人说闲话。

    正面临高考,那是一点儿差错也不能出,因为衣着让人挤兑,导致心情不好,影响学习,未免太不划算。

    红尘摇摇头:“其实没事儿,高中学习紧张,穿什么都无所谓,没人在意。”

    不过,反正也想休息休息,还有点儿事儿,红尘吃过面,还是让裴森开车载着去市中心的华联商厦转一圈儿。

    商厦旁边有一个古玩街,也不算古玩街,就是几个连在一起的胡同,里面卖一些古玩文物,也有笔墨纸砚,还能装裱字画一类,算是条文化街。

    红尘到不是去买古董,事实上古董这东西,她就算能淘到好玩意儿,也不大容易卖,经常听说那些拍卖行什么的,都要有关系有门路才能进,那些买古董的,也不都是古董圈子里的爱好者,里面有各种道道。

    她刚来这个位面不久,又准备高考中,事情很多,没必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在自己不了解的事情上。

    她打的主意有两个,其中一个是一家字画店,门面不大,听说老板很有背景,里面卖的大部分都是中外知名字画的仿作,虽然是仿作,因为质量很高,还是有不少人买回去装点门面,毕竟像那些国宝级的字画,都在人家博物馆里待着,寻常人再豪富,想买也买不到,能买仿作就不错了,当然,有些富豪就是买仿作,也要求作者是著名大师,不过著名大师们到底时间有限,也不大愿意做这个活儿,偶尔也会有一些新人因为仿得很不错,有灵性,让人看重高价购买,还有人因此而一举成名。

    唔,红尘没打算成名,她就想赚钱来着,特别俗气的念想,绘画对她来说算是正经功课,基本功,无论中国名画还是西方名画都能仿得来,平日里反正要练习,顺便赚钱也挺好。

    当然,她也想过卖原创作品,可惜没有名气,又没打算找个画廊来吹捧一番,画得再好也是白搭。

    至于第二个,是备选的,一家手工绣品店,这家店可了不得,正经的手工绣价格售得相当高,普通的一米长卷,都要千元以上,好一点儿更长的就更贵。

    如今无论什么一搭上手工制作的边,那都是身价倍增。

    红尘的绣活还不错,能拿得出手,奈何太浪费时间,比不上书画简单。

    其实她有了二十万,上学的钱已经存出来了,不必太担忧,但她上一次到这种位面来,没大在意,这回却发现了——房价好贵!

    在市,稍微好一点儿的地段,治安好些的,房价都在每平方一万以上,甚至两万以上,二十万根本就不够用,她既然来了,心里还是打算着帮宋二妮这小姑娘置办一份家业,至少让她心里踏实下来,对这姑娘来说,想必是有房子才算有了家,要是没有房子,只靠租住,那种流离失所的感觉永远不会消失。

    玉珏空间里一堆大能笑眯眯,尤其是急着救回宝贝孙女的那位,说可以让她欠账,可以提供金银珠宝,让她一转眼成为亿万富翁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儿,红尘想了想,还是算了,这种不劳而获的手段风险太大,容易惹麻烦也不划算,她又不是靠自己的技能赚不到钱,何苦呢。

    裴森开车开得很稳,很快就到了地方,说来也巧,红尘下了车刚四下看了看,就看到她那帮同学居然也打车过来了,同样是去华联,双方一对眼,曲深把脑袋一甩,马尾辫唰一下扬起来,扭头就走,一副当红尘不存在的模样,到把红尘逗得一乐,摇了摇头也没多理会。

    华联这边的衣服实在是不怎么能看。

    主要是那些衣服奇奇怪怪的,不是歪歪斜斜,就是花里胡哨,以红尘的审美,真接受不了。

    最后又是选了一堆运动服,裴森一边负责掏钱,一边笑:“以后我决定,至少陪宋同学逛街,我不排斥了,要是天下所有的女孩子都像你这么利索,那男人们的苦楚就少了一样儿。”

    他也没觉得那些运动服不好,都是名牌,穿着又舒服,女孩子上高中呢,穿点儿正经衣裳可比别的乱七八糟的强。

    红尘自己拎了两个包,剩下的让裴森拎着,一起转身向外走,走到门口不远,目光一凝,忽然伸手拽住一个小女生的背包。

    小女生也就六七岁的模样,梳着一头的小碎辫子,还在头顶上盘成一朵花,又干净又可爱,任谁见了都会喜欢。

    小孩儿让红尘扯住,似乎吓了一跳,张嘴大声哭闹起来,哇哇乱叫,高呼救命。

    周围好些人都愣住,停下脚步,连华联这边的服务员还有保安都看过来。

    红尘冷着脸由着那孩子乱蹦乱跳,拼命挣扎,轻轻松松拎着她,一点儿撒手的迹象都没有。

    “你干什么!”

    曲深和苏萌几个,其实一开始就不自觉盯着红尘,心里总觉得红尘这是交了男朋友,正和男朋友一块儿逛街,自是各种鄙夷,可又好奇得很。

    这会儿忽然看到红尘暴起,竟然欺负一个小学生,曲深登时就大怒,冲上来一巴掌拍在红尘的手上,像个老母鸡一样护住那孩子。

    “这么个小孩儿你都欺负,你还要不要脸啊!”说着,转过头就哄那小姑娘,“小妹妹别怕,这么多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在,肯定不让你被人欺负。”

    旁边也不知道从哪蹦出几个大人,有老有少,冲着红尘指指点点,口中骂骂咧咧的。

    那小女孩儿很害怕的模样,被曲深帮着从红尘手里一挣脱,扭头就跑出几步,嘴里还大喊:“我要回家,妈妈在外面等我,我回家了。”

    红尘一按眉心,也不管曲深几个,两步又上前,正好挡住,一把又拎着人的后衣领,把人给拎起来,直接往裴森怀里一甩:“看看她的背包。”

    曲深气得脸上都白了。

    其他几个同学看红尘的目光,也和看疯子一样。

    “真没教养,说是一中的学生我都觉得丢人!”不光如此,还有好多围观的拿手机拍射频。

    红尘也不阻拦,由着他们拍去,曲深却更加英雄主义爆棚,眼睛一瞪:“宋二妮,你再胡闹,我要报警了,你不嫌丢人,我们还嫌丢人,一说我们一中的学生到这边来欺负个小女孩儿,你不觉得自己……”

    裴森皱了皱眉,他还是相信红尘,伸手去解那小女孩儿的背包,结果那女孩子目露凶光,一口咬住他的胳膊,使劲咬,鲜血登时就冒出来。

    瞬间,裴森的脸色有点儿白,红尘冷淡地抓住那孩子的嘴,愣是揪下她,一抖背包,背包大开,里面一些书本落下,散了一地。

    谁也没注意到,旁边一开始起哄最厉害的那些人都自动自发地向后退去,有的隐藏在人群里,有的直接转头走人。

    红尘看了一眼,也没出声,这里人流密集,和毒贩正面交锋可不是闹着玩的,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乱子,不过,他们跑不了就是了,很随意拿脚挑开地上的几本书,里面居然滚出来两包白白的粉面。

    “哇!”

    小女孩儿嚎啕大哭,扑倒在地上就开始打滚,还一直想滚到那些粉面那儿去,可惜让红尘控制,也只能徒劳无功地挣扎,哭得却越发可怜,“妈妈,妈妈,我要妈妈!”

    曲深气鼓鼓的,根本就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一看见女孩子哭就心疼的不行,蹲下身就要去哄。

    红尘扫了她一眼,弯下腰用手帕垫着拿起一包粉面递给裴森:“这东西难道永远不会绝迹?”

    裴森的脸色越发不好,气息也有点儿不对,好像不太舒服的样子,却还是掏出手绢,伸手接过。

    红尘这才转头对曲深和那几个抱不平的同学道:“你们别闹了,小心被认为是这小姑娘的同伙,我看看这毒品起码有三十几克,这要只是藏毒也就算了,若是牵扯到贩毒上面,你们就是年纪小,恐怕也要进监狱走一遭,高考更别想。”

    曲深不明所以,满脸迷糊。

    裴森已经拿出手机打电话给裴森,他是市局的顾问,也有自己的证件,直接拿出来展示了一下,就招呼商场的保安帮忙负责治安,还要调阅一下监视摄像。

    这一番事故,意外之极,几个学生都目瞪口呆,完全不知该有什么反应。

    尤其是曲深,嘴唇都开始打哆嗦。
正文 第四百九十四章 凄惨的灾星(15)
    &bp;&bp;&bp;&bp;一群还没有从象牙塔里走出来的学生,面对这样恐怖的,只有电影电视剧中才会出现的场景,至少很难像他们想象中那般,保证自己镇定自若。

    曲深几个都吓得不知所措,耷拉着脑袋谁也不敢多说一句话,乖乖地被保安带到一边,一个个默默坐着。

    当然,红尘也就是吓唬他们一下子,省得这帮学生继续裹乱。

    到是那个小学生,一直哭个不停,还做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只吵着要妈妈,要不就吵着要回家,几个大人都压制不住。

    裴森心中大怒,吸了口气,有点儿头晕,走到商厦扶栏处,靠着扶栏微微喘息,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红尘看他脸色发白,又一摸脉,还没摸出什么,裴森就笑了:“没事,老毛病,小时候就这样,心脏不太好,还有点儿贫血,但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是一累了容易发作而已。”

    他不太当回事,红尘也就不多问,病情这种事,也属于**,不好太深究。

    “……这么小的孩子,无论是谁把她教成这副模样,都应该被千刀万剐。”

    裴森的脸色冷得可怕。

    红尘叹了口气,没有吭声,不多时警察就到了,有专门的女警将那个孩子带走。

    此时,这孩子才露出特别害怕的表情:“我要找妈妈,我不跟你们走,你们不能抓我,我还是小孩子,小孩子不会被抓去坐牢的。”

    话语如此幼稚,周围的警察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什么。

    曲深那几个学生听了,都一脸的不可思议。

    红尘吐出口气,心中也有些抑郁,他们其实都看得出来,那个孩子知道自己书包里藏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对,要不然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可她说得对,因为她还是个孩子,即便是做了这种事,也不会受到多严重的处罚。

    “只希望还能纠正得过来,否则这孩子就完了。”

    人们总以为小孩子不懂事,其实小时候的经历,一向能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幼时家庭幸福,有父母严格教导且疼爱的孩子,长大了大部分都会得到幸福,但幼时处境凄惨,长大后犯罪的可能性也大增。

    要不然怎么有一句老话说,三岁看到老,一个人究竟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小时候身处的环境至关重要。

    红尘也就是稍稍感叹了下,顺手帮警察从监控录像里标注了几个人的头像,就和裴森说了一声,告辞离开。

    曲深几个好好一下午的假期却要泡汤了,说不定还得通知家长来接,这也没办法,虽然谁都看得出,他们就是正义感过剩,这件事肯定与他们无关,可他们却没有红尘的面子,该走的程序一样都不能省。

    红尘一走,裴森就给裴林打电话,电话通了,先是听裴林絮絮叨叨了半天,才笑眯眯地道:“你这位小宋同学心性成熟,稳重大方,正义感强,并不愤世嫉俗,如果当真是你说的那样的背景下养出来的孩子,我只能说一声佩服……她和童万珍是两样人。”

    那边顿了顿,裴林苦笑:“你这人也真奇怪,比任何人都更能理解和同情罪犯的痛苦,却又比任何人都多疑。”

    “这又不冲突?”

    裴森不以为意,“我认为人性本善,每一个罪犯之所以犯罪,必然有其缘故,既然如此,那当然天底下所有的人,一旦身边发生变故,那就都可能犯罪。”

    “好吧,你爱怎么想怎么想,反正只要你别老因为你脑子里那些弯弯绕绕钻牛角尖,就跟我没关系,快回来吧,根据情报,那个贩毒组织虽然被咱们打掉了,可还是有不少漏网之鱼,都是些小鱼小虾,最近却活动频频,看样子有重振旗鼓的意思,上面警示,让我们再接再厉,趁此机会彻底把他们清除干净。”

    “知道了。”

    裴森懒洋洋地应了声,颇不以为然,就是能扫清一批又怎么样,还不是春风吹又生?只是想到那个孩子,他也多了几分干劲儿,别的不说,要是因为他们的努力,能少几个这样误入歧途的孩子,那也不错。

    不过——“我真好奇,那位宋同学到底是怎么知道那小孩儿不对劲儿的?真的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推理能力超强?嗅觉比一般人敏感?”

    可惜裴森太忙,警局那边上下都忙得连睡觉的时间也没有,他这个顾问同样不得闲,比起抓毒贩,显然探究一个小姑娘的小秘密,很难排入这家伙的日程里。

    裴林也忙,着急的时候,甚至动过想找红尘再给看一看算一算的心思,可知道红尘正准备高考,而且也不怎么喜欢总依靠这般不靠谱的外力,终究还是没来打扰。

    裴森到是有空儿便来探望,还说了下那个协助贩毒的孩子的状况。

    是那孩子的亲妈指使她干这种事的,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这种事已经做过很多次,这一次红尘抓住她,其实是救了这孩子一回,否则将来如何,还未可知。

    听说她妈干什么都不避讳自己的孩子,自己吸毒,还经常逗孩子去闻味,说吸一口快活似神仙云云,让自己的女儿帮忙运毒,居然不藏着掖着,直接就跟她说,把毒品好好运到,回家就给她买肯德基,买洋娃娃,要是运不到,被打死了也是活该。

    这样的妈,真是有不如没有。

    红尘听了就不觉感叹,和这样的母亲一比,天底下的娘,就少有坏的了,江梅疼宋琳琳更甚于宋二妮,但也远做不出这等恶劣事来,一比较,估计宋二妮都能念头通达好些。

    再说,其实想一想,江梅也没有特别不好,红尘见过听过好些人家,尤其是贫困乡村里,当父母的重男轻女,闺女一出生就送人的不在少数,就是留在家里养大,也是打着让闺女为儿子服务一辈子的主意。

    宋家这一对儿父母,至多也就是偏心了些许,可人心本来就是偏的,他们更疼爱跟在身边长大,没有让自己受过罪,又伶俐会说话的小女儿,再正常不过了。

    “宋同学,你能不能帮我看看这道题?”

    红尘刚从食堂回来,还没眯三分钟,就有人过来搭话,一睁眼,是坐在前座的许汉生,一脸腼腆的笑容,眼睛大大的,充满期待。

    “辅助线没有画对。”

    红尘拿出笔,简单地画了一下,许汉生就恍然大悟,道了声谢缩回头去继续写。

    不一会儿,又有几个学生过来问问题,红尘言简意赅,大多都是扫一眼就直接点出重点,偶尔也有几道题目,她觉得有意思,细细地一步步把做题过程写出来,总是能另辟蹊径,找到巧妙的方法解题,到比正常能想到的法子简便许多,可让人一看就清楚明白,深受启发。

    曲深坐在c书盟,嘴唇动了动,到底没有说什么不好听的话。

    一开始其实也有人来问红尘问题,谁让她成绩好,不过曲深作为同桌,老一副不高兴的模样,冷言冷语,到搅和得大家伙不自在,而且作为外来者,红尘比不上曲深和同学们熟悉,曲深都表露出敌意,别的人也不乐意和红尘交好。

    但自从上一次模拟考试以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

    红尘一举爬到班级第三名,而且和第一第二名的两个众所周知的大神就差一分而已,年级排名居然也爬到前十名去,到了这个地步,学生彼此之间已经相差不大。

    要知道,复读班前两名的那两个,可不是考不上名牌大学,他们两个,一个是高考时出了意外,考英语的时候晚到,没听听力。还有一个考试中途忽然阑尾炎发作,倒霉的不得了,成绩出来之后,却还是能上重点名牌大学,只是离自己想去的最高学府有那么一点儿差距。

    没考听力的那位,甚至只差半分就能考到心仪的好学校了。

    两个人选择复读,学校是千万个支持,根本就没要任何费用,班里的学生们心里也明白得很,从来没想过跟他们两个争,现在可好,居然半路杀出一位勇士。

    月考那属于班级上的小测试,考试题目都是老师们随意出的,算不了什么,说走了狗屎运某一次超常发挥考得好,那也不是不可能,模拟测试却不同,那是学校特意请专家出的试卷,完全模拟高考,连难度都比历届高考提高很多,可以说,如果每一次模拟测试都是高分,那高考题做起来通常会非常简单,只能考出更高分。

    红尘能取得这样的成绩,那真是一点儿水分都不带有的,由不得班里的学生不高看一眼。

    一下子,红尘就特别受欢迎,经常有同学过来问问题,一接触就发现,这位插班生一点儿都不高傲,总是笑脸迎人,给人讲题也不会觉得是占用自己的时间而不高兴,思路清晰,有时候听老师讲的也许听不懂,回头听她讲,一下子就弄得明明白白,按照某个同学的说法,那就像是自己的脑袋让人给上上下下疏通了一回,舒服极了。

    到了这份上,可没人去管曲深高兴还是不高兴,抱大腿要紧。

    曲深自从华联那件事之后,对着红尘就总是很不自在,平时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沉默得很,但再也没做过各种小动作,平时也不敢私底下说人小话,要只是这般,那是好事,但她似乎受了点儿影响,上课时注意力很不集中,老心不在焉的,要不是如今老师们基本不正经讲课,上课也是讲讲试卷,分析分析错题什么的,估计她这问题会更严重。

    这次模拟,曲深的成绩就有所下降,虽然也不是特别厉害,但到了眼下这地步,成绩每上升一步,每下降一步,都非常明显,上升很艰难,下降却是一疏忽就再容易不过了。

    所有学生都拼命用功,恨不得把每一分每一秒都花在学习上,不乏学生挑灯夜战,连红尘都因为这种紧绷的气氛,对学习更上心了些,让玉珏空间里那一堆老师围着,也少有抱怨了,别人想有这待遇都不可能。

    最后一次模拟考试时,红尘瞬间高居全班第一,年级排名也是第一,进步飞速。

    不过,这一回学生们也就惊讶一下,到不是特别惊讶,她的进步,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每一次月考都能前进,速度让所有想追赶的人望而却步。

    成绩一出来,红尘还没说什么,曲深哇一声就哭了,哭得肝肠寸断的。

    红尘:“……”

    周围几个学生也傻眼,看了看曲深的成绩,几个同学都叹气,不知道该怎么劝。

    曲深本来成绩不错,不是顶尖的,但在班里也能排到二十名左右,按照一中往年的高考成绩,她上不了顶级学府,咬咬牙努力一把,上个重点中比较好的学校没有问题,奈何这次模拟一败涂地,考到四十六名。

    班里一共有六十七名学生,四十六名已经是中下游,也就是说,运气好的话,曲深考上普通公办大学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但运气要是不好,可能只能上公办民助的大学,甚至只能上专科。

    “哇,呜呜!”

    一边哭,曲深一扭头就钻出教室大门,正好撞得老师一个趔趄,进来的是英语老师,今天该她看晚自习,一看这个也吓了一跳,连忙追出去。

    最近学校这边也绷紧了弦,离高考越来越近,连后面的倒计时都给撤了,就怕学生的压力太大,再弄出什么问题来。

    红尘皱了皱眉,也起身向外走,轻轻巧巧地上楼,上到一半,就听到窗户外面惊呼声一片,还有人大呼小叫——“跳了,要跳了,哎呀,那是谁?”

    教学楼一共五层,曲深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顶楼去,神情恍惚。

    “啊!”

    楼底下显然很多学生都看见,不约而同围了过来,上自习的也不上了,一帮老师都阻拦不住。

    教他们班英语的老师眼前一黑,也不管上面的学生听得见听不见,深吸了口气口齿不很清楚地劝说:“曲深,你干什么,快点儿下来,有什么事儿跟老师说,老师帮你解决!”
正文 第四百九十五章 凄惨的灾星(16)
    &bp;&bp;&bp;&bp;楼下声音嘈杂的厉害,曲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觉得胸口闷得要命,脑子里一团浆糊,又是痛苦又是害怕,迷迷糊糊地向前走。

    今晨刚刚下过一场雨,地面湿漉漉的,房顶上少见人气,到处都是青色的苔藓。

    红尘上了楼顶,抬头就看曲深印堂发黑,身上笼罩了一团晦暗的气息,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她脚下一滑,一头栽了下去。

    楼下的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

    红尘也是无语,下意识向前飞扑,抓住曲深一只脚,自己也跟着坠了楼。

    “啊!”

    那位英语老师的脸色都黑了——两个!两个都是他们班上的学生,还是轮到她上晚自习的时候出事儿,幸亏她不是班主任,可不是班主任,也够她喝一壶的!

    所有人不忍心闭了闭眼,生怕看到脑浆迸裂一类恐怖的画面。

    也有学生已经小声哽咽,哭了起来。

    半晌,没听见有重物砸地的动静,众人这才敢抬头,就看一个瘦瘦弱弱的小姑娘,一只手扒着三楼的晾台边缘,另一只手还死死拽着曲深的脚。

    两个人摇摇晃晃,好像随时要落下来的模样。

    至于曲深,吓昏了过去到是好事,至少她没大喊大叫地乱挣扎,让红尘省了好些力气。

    “快,快,四楼的老师同学们帮帮忙!”

    英语老师第一个回神,扯开嗓子大喊。

    四楼那边这会儿才回神,两个老师同时狂奔,一把抓住红尘的胳膊,七手八脚地把人拖到地上,等红尘和曲深都安安稳稳地落了地,一帮人才松了口气。

    其中一个教物理的老师抬头看了一眼,抹了把冷汗,长叹一声:“我的老天,也难为你这孩子竟然能拽得住她!”

    别说是个孩子,就是身强体壮的大人,恐怕也是很难做到的。

    红尘两只手几乎都要废了,尤其是扒住晾台的那只,鲜血淋漓,伤口几乎见骨,疼得她也是直打哆嗦。

    空间里一群大能同样吓得不轻。

    “祖宗,可不是不死之躯,我们家小孙女还在宋二妮的灵魂里呢,你悠着点儿,悠着点儿啊!”

    这要是真死一死,红尘倒不至于出事,大不了伤了神魂,回头好好温养,照样好汉一条,但宋二妮要真死了,魂魄一入地府,或者魂飞魄散,那位大能的宝贝孙女会出什么事,可没有先例,谁也不清楚。

    说不定让宋二妮的怨气一冲,人也跟着消失不见,就是能幸存,会不会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大家伙也一样没谱儿。

    “……以后绝对不会了。”

    红尘也是黑了脸,她还打算学医来着,宋二妮的手要是受了伤,还怎么学医,当医生的,手有多重要谁还能不知道?

    一帮老师七手八脚地把两个孩子送到校医务室,尤其是红尘,待遇十分高,那位英语老师体贴得不行,一会儿问一句疼不疼,一会儿让医务室的医生手脚轻点儿,一会儿又招呼着让校车送她去医院。

    简单包扎完,上了药,还是去了一趟医院,又拍片子,又是各种检查,就怕红尘的手再留下什么后遗症,至于曲深那儿,别管老师们心里怎么想,面上也是和风细雨,轮着跟她谈心。

    他们那位班主任代老师被从相亲现场给叫了回来,也是一脸的后怕,轻声和曲深说话,都担心声音太高再吓着她了。

    曲深一直是恍恍惚惚的,满脸惊恐,根本一句话都说不出,老师们这会儿也不敢逼她,幸亏已经和她父母联系上,两个人正往医院赶。

    红尘只是皮外伤罢了,本来用不着住院,可学校里还是要求她留在医院观察一天,正好跟曲深在一个病房,曲深父母来的时候,她也就见到了。

    两个人很不一样。

    曲深的爸爸打扮入时,西装笔挺,相貌英俊得很,一看就是精英,她母亲长相就比较平凡,不过气质还不错,有一股书香门第的优雅,穿着很朴素,一条长辫子用黑头绳系起来,没有化妆,简简单单。

    按说女儿长得像父亲的多一些,不过,曲深比较像她妈妈,五官平平。

    两个人一进病房大门,她妈妈就叹了口气,坐在女儿的床边摸着她的头发,一句话也没有,但后怕和安抚之意表露无遗。

    她爸爸也一脸关切,还特意过来跟红尘道谢,只是谢意不及眼底,到显得有些不耐烦,可能还赶时间,虽然明面上没有表露出来,眼角的余光却总是忍不住瞟向自己的手表。

    红尘不认识这个时代的奢侈品,但看一眼他的手表,却本能地觉得价值不菲,应该是名表。

    而且,这位曲先生有点儿奇怪。

    红尘眯了眯眼,他的面相很怪,不过,红尘对自己的相术不大信任,到是有一点儿,这个人身上戴着一块儿古玉,古玉有灵,能和红尘交流,可是却一言不发,气场还和这个人的气场相冲,有一种特别排斥的感觉。

    通常人养玉,玉养人,人佩戴玉佩久了,就会气场融合,这样的情况很少发生。

    心思一动,红尘忽然觉得这个姓曲的有点儿眼熟,随手摸出手机来给裴林发了个短信。

    对面曲先生盯着自己的女儿,一脸严肃。

    “你说你这个孩子,真是不懂事,我和你妈妈辛辛苦苦,供你读书,你上一次高考没考好,说要复读,我们也没说你什么,怎么就忽然闹出这种事来,你也不想想,你伤害自己,除了让亲人丢脸难过,还能有什么好处,小小年纪,有什么好想不开的。”

    曲深一脸害怕惶恐,一句话也不敢说。

    训斥了一顿,曲先生似乎很忙,叮咛妻子好好看着女儿,就告辞离开。

    曲深的妈妈没有打断丈夫的话,但丈夫一走,她就轻轻拥着女儿,一下一下拍她的后背,就像回到了孩子幼年,小娃娃受了伤,躲在母亲的怀抱里,登时便安全了。

    “哇,对不起,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我不知道!”

    曲深嚎啕大哭。

    红尘慢吞吞地从床上坐起来,先把手机收好,说起来,她现在换了个智能机,小米的,还是当初洛伟陪着她去挑选,虽然不大好看,但还挺好用,至少在她看来,比二妮用的那个笨机子好用的多。

    “曲深,你最好说出来。”

    红尘忽然开口。

    曲深一愣,抽泣了两声,到是止住哭,愣愣地回头看红尘。

    红尘盯着她的眼睛:“你看见什么了,告诉你妈妈,我这么建议,听不听在你。”

    知道曲深在隐瞒什么事儿,到不是因为红尘那些特殊的能力,到是和裴森有那么点儿关系。

    裴森是心理学专家,红尘知道之后,也对这方面有那么一点儿兴趣,她那个玉珏空间里真是能人辈出,其中就有一个研究心理学的大能,知道红尘好奇,不免趁着学习间隙,给她讲解一番算是调剂。

    红尘在学习方面还是满有天赋的,今天一眼就看出曲深对她爸爸的感觉很奇怪,当然有敬畏,有爱,但也有厌恶,有畏惧,有恐慌,十分复杂。

    曲深咬了咬嘴唇,看着妈妈温柔的脸,忽然受不住了,一把抱住母亲大哭道:“我看见了,妈,爸在外面有了人,还有一个儿子,我看见了,他带着那个女人还有儿子出去玩,他还说他儿子的学习成绩特别好,肯定能考上好大学,我,我怕他要和妈妈你离婚!”

    曲妈妈一怔。

    曲深哭声更大:“怎么办啊,妈妈没有工作,家里的房子,存款都在他那儿,公司也是他的,他要是不要我们,我们以后可怎么办。”

    一时间,想到将来的悲惨,曲深的哭声更大,似乎电视里那些狗血剧情全部变成现实,来到了她的身边。

    “他肯定转移财产了,我也拿不到证据,呜呜,我,我还想找私家侦探调查他,可,可上哪里去找,我联系了两家,在网上找的,呜呜,都是骗子!”

    红尘:“……”

    曲妈妈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抚女儿,听到女儿的话,她也心中大痛,但女儿在怀里,她却连痛的力气都使不出来,抱着女儿小声安慰:“别怕,没事儿,不要怕!其实,其实……”

    红尘叹气,揉了揉眉心,轻声开口:“我忽然觉得,如果就让你这么以为,到也是件好事。”

    曲深肿着眼睛扭头看红尘。

    红尘苦笑:“要只是一个男人出轨这点儿小事,我觉得你完全不必哭。”

    “啊?”

    曲深瞪红尘,她爸爸出轨了,她要没有家了,还是小事。

    “和命比较,有什么算大事?”

    红尘吐出口气,把手机递过去,交给曲深,“你看看这个人。”

    手机上出现一张照片,是通缉令上的照片,看日期是十四年前的,非常古老。

    曲深满脸疑惑:“这是什么?”

    咔嚓。

    曲妈妈脸色大变,身体一倾,按在旁边的桌子上,扣倒了水杯。

    “妈?”曲深怔了怔,又低下头去仔细看了一眼,忽然吓了一跳。

    通缉令上的男人三十岁左右,因为头发很长的缘故,她一开始没注意到,这会儿再仔细看才发现——这是她爸爸!

    她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哪个女儿会不认识自己朝夕相处的父亲,即便是多年前的照片。

    曲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怎么回事儿?”

    “高志申,男,三十岁,罪名,诈骗,杀人。”红尘叹气,“这个人当年骗了一个女富豪结婚,花了整整六年时间,慢慢毒死女富豪,接管女富豪的生意,功成名就,要不是他死性不改,又一次参与诈骗时碰到了铁板,连带着暴露,恐怕他就不是通缉犯,而是成功人士。”

    曲家母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想,曲深应该不是他的亲女儿吧。”

    红尘看着曲妈妈道。

    曲深愕然回头,曲妈妈嘴角动了动,没敢看女儿的眼睛:“当年我遇人不淑,有了阿深,本来以为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了,后来他不介意,我们就结了婚,那时候阿深还小,一开始也知道他不是自己的爸爸,渐渐地却把他当成亲爸爸了。”

    深吸了口气,曲妈妈按着眉心,不过现在这些都是小问题,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闭着眼道:“我嫁的这个人,到底是个什么人!”

    甚至不用仔细想,她变得特别害怕,不用红尘回答,就呢喃道:“最近几天,晚上我听见他偷偷打电话,有一次我去晾衣服,发现家里阳台上的护栏掉了两个螺丝,坏了,阳台地板上还有水,我……”

    她当时不在意,只以为是意外,现在一想,毛骨悚然。

    “我要去做个身体检查。”

    曲妈妈按着额头,又觉得头疼的厉害,前些日子她总感觉疲惫,头疼,以前觉得是年纪大了,所以身体越来越不好,她都想办**身卡去健身。可现在……她却后怕起来。

    曲深一脸懵懂。

    红尘抬起头,轻声道:“原来你有感觉。”一提起这个,对方马上就想到自己身上去,想来也是很没有安全感,如果一个家庭幸福,丈夫让自己有安全感,她怎么也不会是这样的表现。

    “我不傻。”

    曲妈妈苦笑,扭头看着女儿,“阿深说得不对,咱家的公司不是他的,当初起家时用的是我娘家的资金,股份我占百分之六十,结婚以前签过婚前协议,如果离婚,他除了半套房子,几乎什么都得不到。”

    曲深傻了似的看着妈妈。

    “你的外公外婆,都是特别睿智聪明的人,可惜身体不好,我这个女儿又比较笨,没有继承父母的那种天分,反而普普通通,我爸妈都觉得所谓慧极必伤,笨一点儿也不差,别的没教我,唯一教我的就是怎么保护自己,无论什么时候,总要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我别的不会,听话还是会的。”

    曲妈妈的声音渐渐放轻了,眼泪滚落:“所以,他现在可能是不满意现状,想要除掉我了!”

    曲深:“……”她完全不知道自己现在该怎么想,明明只是一场家庭狗血剧,怎么就突然画风大变,和爸爸出轨比,爸爸要谋杀妈妈……天啊!
正文 第四百九十六章 凄惨的灾星(17)
    &bp;&bp;&bp;&bp;曲深呆呆地看看红尘,又看看自己的母亲。

    在不久之前,她还因为自己模拟考失败,成绩下滑严重,担心爸爸因此更喜欢外面的儿子和小三,抛弃自己和妈妈,担心到觉得未来黯淡无光,还不如死了的好。

    至于现在……

    不就是她爸在外头有小三了?不就是多了个儿子?不就是可能和她妈离婚?不就是一时成绩下滑?

    和她爸不是她亲爸,还是个被通缉的杀人犯诈骗犯,更离谱的是,还要杀了她亲妈比,那些算什么,根本不是事儿,别说一个小三,再多个小四小五,好像也无所谓。

    “……怎么办?”

    曲深一脸茫然。

    红尘慢慢又躺了回去,她累得很,手疼的厉害,这会儿只想睡觉。

    那位曲妈妈不是个拎不清的,现在敌明我暗,想必她自己就能搞定这一切,用不着红尘去多操心。

    而且,让曲深亲自参与进来办这件事,很好,自己一步一步努力度过去,才能真正渡过难关,解脱出来。

    红尘觉得一口气让炸弹引爆,不是什么坏事,把曲深炸得晕头转向,又是紧要关头,由不得她胡思乱想,退后却步,于是只能什么都不想,一门心思向前冲,等一切尘埃落定,痛苦也就减弱了。

    在医院里就呆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红尘和曲深都出了院。

    红尘直接回学校,曲深被她妈妈给接走了,一直过了一周才重新回来上课。

    虽然这小姑娘什么都没说,不过红尘有个很爱多管闲事,且特别热心的警察朋友裴林,别看他忙得都没时间睡觉,还是要抽出闲暇来关心红尘的饮食起居,当然也要说说闲话,红尘稍微一问,就问出来那位逃亡十数年的高志申落网。

    据说这位犯下的事儿,可比通缉令上列出的罪名多得多,近年来还有好几件案子疑似和他有关。

    别的诈骗犯一般只是骗取钱财,不要人命,可他不同,这人是钱财重要,又以杀人为乐,按照裴林的说法,那根本就是个神经病。

    “这回的受害者真是好运气,而且精明。”裴林想起来报案的那位女士,还是心有余悸,“真是没想到,这小子居然造了个假身份,就在市安家落户,这么多年,没有一个人怀疑他什么,要不是脑子抽筋,又动心思要杀妻,恐怕还抓不住他。”

    其实裴林经手的大案要案无数,光是凶杀案一年就有很多件,比这个凶残的,恶劣的为数不少,但他还是觉得这一次的高志申让人恶心,因为他每次杀人之前,都要骗得对方的信任,无论是女人,还是朋友,在被他杀死的时候,恐怕还不敢置信,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爱人,朋友会忽然露出凶恶的面孔。

    “对了,那个高志申的所谓小三是怎么回事儿?真的还是假的?”

    “嗯?”

    裴林一皱眉。

    红尘笑道:“我和受害者的女儿是同班同学,她还是我同桌。”

    裴林:“……”

    曲深母女两个在报案的时候,都没把红尘说出来,一是红尘提醒了句,二来也是不想给红尘添什么麻烦,毕竟是要高考的学生,因为杂事影响到复习就不好了。

    裴林到是隐隐约约从曲深那儿看出点儿什么,通缉令这种东西,也不是所有人都关注,再说了,那么多年前的事儿,曲深母女两个忽然注意到,本来就很奇怪。

    但要是红尘注意到,那就十分正常了。

    那一次得到二十万的奖金,红尘很高兴,在局里闲来无事就搜了那些通缉令来看,说不定哪天碰到一个就是白来的钱财,可惜高志申虽然是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因为受害者死绝了,时间又过去太久,还真没什么奖金,有的话,红尘这回自己不肯露面,也一样领不到手里。

    “我们审问过高志申,他供认不讳,甚至说了很多我们没有证据的事情,也说自己谋划要杀死现在的妻子,只是几次动手都失败了,但对那个所谓的小三一言不发。”

    裴林摇了摇头,“因为怕那位其实是他的同伙,我们还专门调查了一下,找到了对方,不过对方只是个普通的女人,姓陈,叫陈芸,开了一个小饭馆,还有个儿子,读高二,高志申是去吃饭的时候和她认识的,后来就交往了,那女人不知道高志申,不对,应该‘曲文峰’有老婆,他上个月刚和陈芸求婚,陈芸已经答应了,定的是下个月结婚,说来也奇怪,这个陈芸普普通通,身世清白,从小到大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不是他的同伙,但对方也没什么钱财,应该不符合高志申的目标标准才对。”

    红尘也觉得有点儿奇怪,但既然人家一不知情,又和此事无关,那也就不必多计较了。

    到是曲深一夜长大,读书用功了很多,不光上课拼命学习,连下课时间也认认真真的,只要一有空儿,就抱着各种错题本,习题册子追着红尘给她讲题,那股子气势,真是有些吓人。她的成绩本来也不算坏,之所以考试失利,到更多是心情的原因,这会儿重新振作,几次课堂小测都展示出原本的水平,还稍有进步,老师们也松了口气。

    曲深到是渐渐和红尘关系变好了,因为她是走读生,早晨起来还会给红尘带早餐,都是她妈妈做的。

    曲妈妈的手艺很好,至少比学校食堂强得多,早晨通常是熬得出了油的大米粥,一张煎饼,一个荷包蛋,足够红尘美美地享用一顿。

    有这么一个同伴是件很省心的事儿,红尘自己虽然无所谓,可她老是独来独往,吃饭也一个人,总是会让班里的学生们议论,那帮学生看她的眼神也古里古怪的,毕竟现在的学生,尤其是女生,特别喜欢成群结队,遇见另类就难免要说几句闲话。

    又一个周末放假,红尘正想收拾东西回家拿自己写的字画,出去碰碰运气,曲深一把抓住她,非要她跟着一块儿去偷看她妈妈。

    “我妈妈要和那个女人,就是那个小三见面,还不让我跟,哎呀,她那么笨,万一被欺负怎么办,二妮,你行行好,陪我去嘛!”

    红尘:“……”

    一问,居然顺利,曲妈妈和对方见面的地方离自己要去的地方不远,两个人一起还能省下一笔打车的费用,红尘也就没纠结,很顺从地由着曲深拉着她走人。

    曲深一路上忐忑不安,浑身都绷着劲,一副马上要冲出去跟人家打架的架势,好像对方是洪水猛兽,一转眼就要把她妈妈拆卸入腹。

    但事实上,两个人的交流特别平和,陈芸是个斯文人,曲妈妈同样讲道理,两个人说着说着,都落了泪,又都笑了,虽然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但看起来很投契的样子。

    曲深:“……”

    好吧,虽然没帮上妈妈的忙,但这个结果也不是,咳咳,不能接受。

    红尘干脆拉着她逛了会儿街,买了一些宣纸,还有笔墨纸砚。

    买东西的那家直接就叫笔墨纸砚的店里,红尘选完了以后,老板居然客客气气地又送给她好多刀纸,还有一套大大小小的毛笔,弄得曲深满脸凌乱:“……我算是明白了,原来买东西也能刷脸,长得好看的就是占便宜。”

    红尘登时失笑,那个年过七旬的老爷子老板也乐了:“我这是宝赠有缘人,和长相可没关系。”

    他老人家怎么看红尘怎么顺眼。

    刚才红尘进了店门,选择的每一样物品他都看在眼中,不是内行绝对选不出来。

    开这家店,也是退休之后没事情做,随意开的,里面的货物除了一般批发来的普通货,还有一部分都是专门从朋友那儿拿的精品。

    不过这两种,不是内行人可看不出来,精品又很少,还放在不起眼的地处,那些只是想买回去装装门面,或者是初学者的客人,想买到精品可不容易。

    这个小姑娘进来,轻而易举地就把好东西都给挑了个干净,最后才拿了点儿普通的,付款的时候还特意问了问,是不是一样的价儿,明显内行的很。

    这么年轻,又这么懂事,一看就讨人喜欢,他心情大好,当然就变得大方许多。

    红尘笑眯眯地道:“算我占了便宜。”说了几句闲话,就拉着曲深去吃了点儿东西,然后各回各家。

    好不容易有个短短的假日,曲深还急着去睡觉,这一周,那真是一天都没有踏踏实实的睡过,若不是担心她妈妈,现在已经钻进暖暖的被窝儿了。

    红尘回去照例和裴林八卦一下,通常也是一周一次,不影响对方上班,也不影响自己上学。

    不过这一回的八卦比较有意思。

    那个陈芸,就是所谓的小三,居然去了一趟公安局,上交了一把银行保险箱的钥匙,据说是高志申给的。

    保险箱是用一个特别干净的身份办的,想开启智能用钥匙。

    “好家伙,里面有两套房子的房产证,都是京城的,一个是一百二十平,一个是两百平的豪宅,就这两套房子,就足够陈芸衣食无忧,除此之外,还有一小袋钻石,一整套的翡翠首饰,两幅古画,最不值钱的也是一对儿钻戒。”

    裴林深吸了口气,“我现在觉得,这回那个高志申其实就是碰见真爱了。”

    红尘:“……”

    真爱没有错,可她怎么听见这两个字,忽然觉得毛骨悚然,浑身难受的要命呢!

    偏偏裴林还在那儿感叹:“坏人也有爱啊,这不是爱,还能是什么?”

    红尘无语。

    那个高志申和曲妈妈生活了十几年,没有爱上这个女人,连亲情都没有,最后甚至想杀死她,但对于另外一个女人,却死到临头的时候,尤想着给她留一条后路,被捕以后,什么都说了,死罪也认了,却不肯说她只言片语。

    只能说,人性复杂多变。

    “裴森说的,陈芸不喜欢高志申,她答应嫁,不过是因为想找个依靠,年纪到了,儿子也快长大成人,以后读大学,买房子,结婚,都是很大的负担,她的小饭馆生意不好,赚钱越来越少,还有可能经营不下去,她又没有工作经验,也没什么本事,如果不找个人帮衬,可能会让孩子受苦,所以她答应了。高志申又是个聪明人,他深谙人性,明白人心,要不然也不能把那么多人骗得团团转,陈芸在他面前就像一张白纸一样,他自然能看得出这个女人的心思,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愿意结婚,愿意顺着她的意思,疼爱对方的儿子,甚至为此去谋划杀妻。”

    裴林忍不住蹙眉,“这种人还是不要见太多为好,否则容易三观动荡。”

    那个高志申能以曲文峰的身份,和曲妈妈生活那么多年,恐怕就是隐藏了真面目,真和假也已经快分不清楚了,他不可能对曲妈妈和曲深一丁点儿感情也没有,否则以他的老练,杀一个普通的女人,哪里会失败,还失败好几次,甚至露出破绽来。

    但他偏偏还就是动手了,裴林真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这个犯人。

    “别想那么多,一个犯人而已。”

    红尘百无聊赖地坐在桌前,一边和裴林说话,一边写数学练习册。

    她现在上理科班,考医学专业的话,理科比较合适,文科能考的专业就很少了。

    从现在开始,她一边准备高考,一边开始分析各个医科大学的师资力量什么的,准备挑选一个合适的大学就读。

    没有家里人帮助,一切只能靠自己。

    至于脑子抽筋的犯人什么的,那是学习累了之后的消遣,八卦而已,不用走心。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

    天气越来越热,高考也越来越近。

    最后一次模拟考试,全市联考,红尘的成绩已经相当相当不错,和年级第一只差了零点五分。

    全市也成功挤入前三十名的行列里去,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她能报大部分学校了。

    红尘不是不会做题,要是时间充裕,绝对不会比金字塔顶端的天才考得差,但毕竟不像这个年代的学生一样,从小到大考试考过来,一旦考试,她有时候会免不了出现一些小错误,虽然不多,却也很影响成绩。
正文 第四百九十七章 凄惨的灾星(18)
    &bp;&bp;&bp;&bp;随着高考临近,对于红尘姑娘的成绩问题,玉珏空间里那帮大能们都多少有点儿焦虑,主要觉得丢了面子,他们这么多人帮忙,居然还不能让小姑娘独占鳌头,实在不像话。

    不过,红尘并不介意,她现在的成绩就足够用,接下来的日子,决不放松,也不至过于紧张,她可并没有一定要一口气考出个高考状元什么的心思,状元这种东西,有当然好,没有也很正常,这个世界上那么多天才学生,从小到大经受了十多年的严苛教育,时时刻刻不放松,也不一定能成第一,她初来乍到,便是再经验丰富,再有各种加成,也没把握肯定能赢得过人家。

    随着高考临近,学校的学习反而不那么紧张,老师们说得更多的,已经不是学习,而是应试技巧。

    这种时候,不能让学生们太紧张,可也不能完全放松,一点儿都不紧张,怎么把握这个度,对于送走了一届又一届学生的老师来说,不算太难。

    假期也延长了,周末两天都休息,甚至有一部分学生改在家里复习,就是在学校的学生,也自己按照计划,按部就班地复习各门功课,要是有哪里还有疑问,老师们随时指导。

    红尘也清闲下来,因为确定了自己要考医学专业,她得到的那个小小的辅助工具,也算是正式启用,输入自己的目标,要成为一名名医以后,它就从一片空白,变成了名医大学堂。

    现在启用刚刚好,那些什么临床试验室,临床操作室之类且不提,也暂时用不到,光是一个基础知识练习教室,就能给红尘带来很多好处,因为学习医学,很明显也要学数理化加英语,高考要考的大部分功课都在其中,虽然要求并不相同,但基本是一样的,红尘完全可以利用它深入学习,一旦进入教室,就有专业的导师出现进行辅导,比那帮大能们是半点儿不差,还能进行潜意识学习,效率倍增。

    要是换了一个人得到这东西,恐怕都算得上能改变命运了,就是红尘也觉得这小道具很有用处。

    时间一天天过去,终于到了高考的日子。

    今年老天爷还挺给面子,日头不算毒辣,也没有下雨,反而微风习习,空气质量还很不错,红尘都有点儿怀疑,也许这个时代也有一些高人存在,特意挑选了高考时间?

    一众学生,在老师要求下,第无数次检查携带的各种证件和文具,然后被学校专车送去考场。

    这几场考试,年年都有,可对大部分学生来说,却是改变命运的机会,连红尘都变得肃穆了些,特意郑重其事地换上新衣服,还专门去校外很合她口味的酒楼,吃了一顿好的,喝了一杯状元红。

    两天过去。

    一切结束,尘埃落定。

    无数学子从考场上出来,大笑者有之,抱头痛哭者有之,但大部分学生只有一个感觉——终于解脱了!

    “啊啊啊啊,去玩,我们去玩!”曲深一把拽住红尘的胳膊,“去逛街,去买衣服,去做头发,去吃大餐……”至于对题什么的,她才不要。

    红尘哭笑不得:“我觉得现在应该回家洗个澡,睡一觉。”

    曲深:“……”还真是!高考这两天,她其实紧张得每个晚上都没睡着,不过到没影响考试,在考场上是半点儿瞌睡也没打。

    于是两人分道扬镳,红尘没有回家,直接先找了家酒店休息了两天,然后背包一背,出去旅游,光是市就有很多景点值得逛一逛,周围更是旅游城市很多,时间充裕得很,挨个转也无所谓。

    裴林知道她要去旅游,到是有点儿羡慕嫉妒,他也想来着,可惜没时间:“高考结束了,去放松一下也好,只是注意安全。”

    想起这孩子形单影只,一个人孤零零去玩,他就不觉叹了口气,别的家长到了高考这种关键时刻,恨不得把孩子给供起来,怎么谨慎小心也不过分,那真是照顾周到,可她呢,父母连一通电话都没有打,一句都不问,虽说两个人现在都生了病,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可他们得了大笔的赔偿金,住最好的病房,用最好的药,现在病情已经控制得很不错,半个月前裴林还特意跟着去看了一眼,两个人都胖了一圈,脸色红润,已经没有大碍,就是回家休养也无所谓,可即便如此,他们也没想想正准备高考的女儿,到是那个宋琳琳话里话外,暗示宋同学很少来看自己的爸妈,太过冷漠。

    这些话,裴林一点儿都没告诉红尘,何必影响她的心情,高考生可是珍稀动物,怎么小心也不为过。

    一直到成绩出来,红尘才结束自己的旅游。

    710分。

    红尘拿到成绩,也不是特别意外,不过,总是很高兴的,居然成了市的高考状元,班里的人一致认为是超常发挥,当然,她平时成绩也不错,大家伙都觉得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拿到了这样的成绩,红尘就当真可以彻彻底底地放松一下了。

    说起来,高考一结束,居然稍微影响到华联对面的‘博古通今’,客人变得更多了些。

    因为它做得都是书画生意,有不少临摹的世界名画,甚至还有名人的临摹作品,市书画爱好者圈子里,它算是声名赫赫,平时的生意就很好,按说生意都是做到那些书画爱好者,还有土豪头上,和普通学生没关系,跟高考更扯不上关系,奈何一到高考,店里的那些客人们的心思也都转到儿孙学业上面,哪里还有心情把玩书画,当然就生意锐减,但高考一结束,大家伙放松心情,自然而然地又想起要陶冶情操来。

    就今天,博古通今的苏老板就接待了三位大客户,其中一个买走了两幅临摹的世界名画,还买了一幅当今著名华人画家的新作,一共加起来就是近百万的生意,光是盈利也足有二十万,算是大赚一笔。

    苏老板心中畅快,给自己沏了杯茶,深吸了口气,一口茶下肚,舒坦地眯了眯眼,刚想坐下歇会儿,大门口叮咚一声,又有客人进来,他一抬头,脸上就堆起笑容,这回进来的可是熟人,他们店里的常客,朱正,朱老板,家里别看经营的是房地产,却颇喜欢书画,他这儿来了有意思的新作,总免不了先叫这位老板来挑一挑。

    “哟,朱老板,我们这儿刚有一幅临摹的《盲女》,可不容易,是著名画家……”

    “苏老板,那一幅山居图水墨画呢?就是‘红尘’的那一幅。”

    朱老板却没耐心多听,喘了口气,目光在墙上那些画作中逡巡,急声道,“赶紧给我拿出来。”

    苏老板愕然,想了半天才想起是哪一幅,好像是那个小女生拿来寄卖的,一幅水墨画,古典山居图,一幅油画,画的是密林和海,一开始他还不想收,后来见女孩子年纪小,画却很见功力,当场临摹了一幅齐白石的虾,活灵活现,出众极了,打着拉拢一个有天分的画家的主意,他稍微看了一眼,没想到一看就喜欢的不行,想着要是卖不出去,也别让小姑娘失望,自己花点儿钱收藏也高兴,于是就收了下来,画家一点儿名气也没有,他一点儿也不指望能出售,只是没想到不过几天就忽悠了俩土豪,两幅都卖了,好像密林就是卖给的这位朱老板。

    想到此,苏老板讪笑道:“呃,不好意思,已经卖了……”

    话音未落,朱老板就耷拉下脸,半晌才又打起精神,期待地问:“卖给谁了?”

    苏老板又凝神想了下,才道:“是秦小姐,您知道的,她偏爱国画,又爱提携新人作家。”想起秦小姐,他又有些奇怪,往日里秦小姐也喜欢购买国画,不过买之前总要点评一二,说说优缺点,那天盯着那幅山居图看了半天,直接收走,不说没有点评,连还价都不曾,要知道,秦小姐是出了名的精细人,每次来买画作,再喜欢也要讨价还价,要点儿折扣。

    不知道算不算是巧合,朱老板刚匆匆忙忙站起身,打算去找那位秦小姐去,大门又开,秦小姐竟然自己主动送上了门,进门就笑道:“苏老板,最近那个叫红尘的画家有没有新作?她要是有新作,你可给我留着……”

    苏老板:“……”

    说实话,这会儿他真是好奇起来,那个小姑娘的画作究竟有什么魅力,让这两位都这般喜欢,秦小姐也就算了,人家是真正有欣赏眼光,说喜欢上某位画家的作品,很正常,可这位朱老板,咳咳,也不能说一点儿眼光没有,到是能分分好坏,可这眼力绝对不比自己这个做生意的更好,更何况,他喜欢的多是油画一类,国画完全不懂,更欣赏不来。

    朱老板讪讪一笑,敷衍了两句,就扭过头去缠磨秦小姐,希望她能割爱。

    秦小姐一听朱老板手里居然也有一幅红尘作品,虽然是油画,但还是挺感兴趣,两个人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半天,都怒骂对方一句老狐狸,扭头叮咛苏老板,要是有了红尘的新作,务必通知一声,就很有默契地出了大门,看样子还要继续去交涉。

    苏老板满肚子好奇,不过也就好奇一下,客人喜欢自己店里的画那是好事儿,下回那小姑娘再来,他要客气些,少收一点儿分成。

    一转眼,苏老板就把这件小插曲给抛在脑后面,没想到,晚上临关门前,有个胖墩墩的客人急匆匆而来,进门四下扫了几眼,就凑过来笑道:“老板,我打听一下,你们这儿有没有‘红尘’的画作?就是落款是红尘两个字的。”

    说着,这胖子还打开手机,展示了张图片,上面是一个印章,要不是对小篆有点儿研究,恐怕还认不出来。

    苏老板:“……”他现在是真开始变得特别特别好奇起来。

    眨了眨眼,苏老板轻笑一声:“有是有,但是红尘的作品都有主儿了,实在不能售给你。”说着,他就摊摊手,一副无奈的模样。

    那胖子客人先是惊喜,等他说完,登时脸上一苦,叹了口气,似乎站不住似的,坐在一边的椅子上,半晌才咬咬牙道:“老板,我真的很喜欢,能不能请您匀给我一幅,价钱,价钱好说。”

    苏老板摇头:“抱歉。”

    “十万,我出十万。”

    苏老板愣了一下,上下打量了眼这位客人,他做生意的,眼力当然不错,看得出来,这个客人就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说穷困肯定算不上,但也绝不宽裕,一口气拿出十万就为买一幅没有什么名气的画作,有点儿古怪。

    那客人却以为苏老板还是不肯,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要不老板您开个价儿!”他忍不住想,实在不行,把房子卖了也划算。

    沉吟片刻,客人目光一闪,忽然又想到什么,眼睛大亮:“要不然……您这画能出租吗?我租……两个月……一年行不行,就租一年,画我不要,就让我拿回去看一年。”

    他越说越觉得这主意好极了,把自己的身份证都掏出来,“您看看,我家就在本地,我在师大附中教书,你可以去查我的身份。”

    苏老板:“……”画还有出租的?好吧,他不得不承认,他的好奇心更强烈,甚至强烈到马上找到那个叫红尘的小姑娘,把她手里的画都收藏起来,秘不示人,仔细研究,看看究竟有什么好处,让人趋之若鹜。

    当初得了画,他还是太粗心大意,居然没有自己多欣赏几次。

    既然一幅画会受人追捧,还是不同类型的客人,那肯定有特别之处,只是这份特别,他不知道罢了。

    目光一转,苏老板笑道:“这位客人别说了,我们这儿可没有出租业务。”眼看着对方失望,又笑,“这样吧,您究竟为什么想要红尘的画?如果您肯告诉我,理由又很好,我可以考虑下回再有,卖给您一幅,放心,我是做生意的,卖给谁都一样,不会食言。”

    那客人顿时犹豫起来,半晌才下定决心,揉了把脸,苦笑道:“我说也不是不行,但你可别误会,我没有偷东西,只是捡到了点儿东西。”
正文 第四百九十八章 凄惨的灾星(19)
    &bp;&bp;&bp;&bp;这个胖子客人支支吾吾地道:“那天我在这片街上闲逛,想给我女儿买件衣裳,看到一个小姑娘从你这店里出来,就坐在外头石狮子底下,掏出笔来写写画画,写了没一会儿,好像有人叫她,她就把本子扔石头上上,自己背着背包走人了。”

    “咳咳。”

    客人似乎很不好意思,“那什么,我这人好奇心重,走过去捡起那小姑娘扔的本子看了一眼,那大概是个草稿本什么的,稿纸正反面都写了一大堆计算题。”

    苏老板满头雾水,不过还是静静听,甚至给客人倒了杯茶,让他慢慢说。

    “我本来想小姑娘大概是不想要了,打算顺手给扔旁边垃圾箱里,没想到一抖动,翻到后头,发现有几页是写的毛笔字,我这人是个粗人,可这毛笔字是好是坏,还看得出来,写得真是很不错,就是内容奇怪了一点儿,除了有诗词之类,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数理化的题目,甚至还有英语,要说它是书法,真不搭调,可确实写得好看,让人一看就喜欢,而且里面还有几幅画,画得都特别漂亮,我就把它拿回家去了。”

    客人仿佛有一点儿激动,双眼隐约含有一丝晶莹的泪光,“我叫孙光,有一个女儿叫晓霞,我们家晓霞长得漂亮,人也乖巧,读书特别用功,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再用功她都学不好,目前在咱们市十四中读书,读了整整五年,高一和高二,各重读了一年,那真是头悬梁锥刺股,每天晚上熬到两点,我看着都心疼,好几次都跟晓霞说,这读书学习也就是一门出路,天底下的路多得很,以后咱们不读了,爸爸给你找份安稳的工作,以后也照样有出息,可我这傻闺女就是不愿意,哎,可连老师们都说,这孩子不是不用功,就是没有那根筋,就说数学吧,她把所有的数学公式反反复复地去背诵,例题也背,每一道题做个十七八遍,可头一天记住了,第二天保准就忘,就是这会儿记得,能作对题目,但一转眼换一个数据,她又不会做了,我这心里啊,真难受,这三年,我家闺女每一门课,竟然都没有及格过,就是语文稍微好一点儿,可最好的成绩,也只是及格。”

    苏老板听了半天,都不禁为他心酸,可天底下确实有这样不会读书的人,但不会读书,偏偏钻牛角尖非要去读,就让人觉得可悲了。十四中在市不是什么好学校,交钱就能读的那种高中,在那儿上学,想必初中时这孩子学习也是糟糕至极。

    刚想着怎么安慰这客人几句,没想到他忽然画风大变,满脸激动,眼睛里熠熠生光,拽住苏老板的手,急声道:“可最近不一样了,我家闺女开了窍儿,成绩一天一个样儿,高考的时候,居然考了五百一十分,五百分以上啊,以前想都没想过,她能考个三百多分我都觉得是超常发挥!”

    苏老板:“……”

    “都得谢谢我捡到的那个本子,谢谢那位叫红尘的大书法家,大画家。”

    苏老板:……这人犯病了吧?

    “是真的,就是从那天开始的,我女儿无意间翻看了我拿回去的本子,特别喜欢,一天到晚抱着看,回去复习功课,也复习一会儿就要看一会儿,还跟我说,不知道为什么,看了那上面的东西,她就觉得脑子特别清明,注意力容易集中,以前看起来和天书一样的课本,好像忽然就明白了,做题也不觉得特别困难,我闺女还说,就连睡觉的时候,那些数学公式,化学方程式之类,还在她的脑子里打转儿。”

    苏老板:“……”他觉得自己有点儿方。

    “呼!”

    客人吐出口气,抹了把头上的汗,“我觉得不可思议,也不想相信,但只要我闺女不去看那上面‘红尘’写的东西,她学习效率就直线下降,明显的不得了……老板,我也是四下转了许久,才猜到你这儿有那位大家的作品,为了我女儿,算我求求你了,无论如何你卖给我一幅……”

    苏老板懵懂地瞪着客人,干巴巴地道:“你闺女不是都高考结束了?还要它做什么?”

    “就是高考完了,我才想再买一幅。”客人一脸踌躇满志,“我闺女觉得自己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这一次复习没复习好,才五百多分,连重点都上不了,只要再给她一年,还是这样的效率,她肯定能考上重点!”

    苏老板嘴角抽抽了半天,想了想,终于还是苦笑道:“我这儿到是有红尘的画作,可是不是你说的什么高中内容,都是临摹的名画。”说着,他就翻了翻,把那幅虾戏图翻出来。

    “这是她临摹的齐白石的虾,我打算收藏来着,没想卖,你要是觉得这一幅也行,就先拿回去吧,不过可不卖给你,你拿回去用上一年半载的,再给我送回来。”

    苏老板觉得自己也算是个好人。

    那客人眼睛一亮,心中大喜,连连点头保证,绝对好好爱惜,不会弄坏。

    苏老板无语,觉得这人大概是病急乱投医,就算他捡到的东西真有效果,也不一定每一幅红尘的作品都有那种奇效。

    不过,虽然苏老板心里犯嘀咕,却还是对红尘的作品慎重起来,尤其是那位朱老板和秦小姐三天两头地就过来探听消息,明显肚子里有鬼。

    这两位在市的势力也不小,若不是红尘是个小姑娘,私底下到博古通今,从来不引人注目,恐怕这两位已经找到人直接登门求画去,哪里还会和苏老板歪缠。

    纠缠许久,朱老板和秦小姐都是聪明人,一看苏老板的模样,就知道糊弄不过去,而且这事儿恐怕也难保密,两个人这日齐聚博古通今,让苏老板把茶水端出来,坐在一起一边喝一边聊天。

    朱老板喝了口茶,轻声道:“总之,很神奇就是了,我以前听说真正的名画名作,能让艺术家痴迷其中,看到画家的思想,看到不可思议的美景,但我自己从来没这种感觉,有些画我也喜欢,看起来心旷神怡,但也就是喜欢而已,可是那天从你这儿把那幅密林与海拿回家,一开始也没发现什么不同,但越看就越吸引我,做生意出了差错,满肚子气,一看到它,心情顿时好了许多,焦躁地失眠,看着它入神,心中一片静谧,竟仿佛当真徜徉在那一片幽静的密林里,听着山风海浪,那种感觉,形容不出来!”

    这位一脸的陶醉,显见确实是喜欢的不行。

    秦小姐也道:“我自幼随家父习画,看过的古画不知凡几,观那幅山居图,应该是名家所作,趣味盎然,有形有神,没有半点儿浮躁,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活灵活现,连地上的飞禽走兽,也都颇具灵性,非常喜欢,所以买回去给家父看,苏老板应该知道,家父自从前年得了那病,哎,让家里人操碎了心,可自从得了这幅画,他一下子就安静了,看得入神,就在前两天,他忽然清醒过来,特别清醒,还跟我说人生就如一场大梦,他前阵子好像在梦里迷失了,这会儿到是又溜回了家,他,他都好久没有作画了,那天看着这幅画,就忍不住挥毫泼墨,又有新作!”

    一边说,连秦小姐这样镇定的女人,也不禁热泪满眶。

    苏老板听他们这般吹捧,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哪里说的是画,根本就是神作吧,问题是,画出这些画的,只是个小女孩儿,看起来十七八岁,唔,好像听她说过,要参加高考,所以这几天不过来了,连手机也关机找不到人。

    事实上,红尘出去旅游,顺手画了三幅风景画,还临摹了一幅《第聂伯河上的月夜》。

    没办法,马上要上大学,学费什么的,肯定要自己赚回来,指望家里那可别想,而且,将来要买房子什么的,样样色色都要花钱,没钱怎么行?难道当真指望公安局那些悬赏不成?

    于是,苏老板大喜,看红尘的模样,简直和看一块儿金砖似的,近乎谄媚。

    就这四幅画,每一幅八万,一共给了红尘三十二万,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国内真正的画家们,一幅画能卖上八万块的都少得很,前面几幅,咳咳,红尘每幅画卖了还不到一千。

    苏老板还笑盈盈地道:“宋同学很有天分,不知道有没有兴趣签约画廊?我女儿自己就有一间画廊,不光是在国内有名气,在欧洲也颇有名气,如果宋同学肯加入,我敢保证,用不了多久就能小有名气,到时候一幅画可就不是区区八万块了……”

    红尘登时笑起来,眨眨眼就知道为什么苏老板是这种模样,笑道:“居然这么快就有人察觉到?”不得不说,这个小位面当真了不得,想想也是,资讯发达,人人都读书习文,都很有见识,和大周可不一样。

    她如果作画用神,尤其是以灵力灵识驱动画笔,一边作画一边修行,那么画中自然而然会附上她的一丝神,能让观画者感应到画中要表达的意境。

    当年她就曾经作画送与大周的一些大人物,人人都很喜欢,不过……

    “我画里面不是每一幅都有隐含的东西,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察觉得到,一切都看机缘。”

    红尘笑眯眯地摇头,“这样吧,签约什么的就算了,我只能答应苏老板,以后我要是还需要卖画,一定第一个优先考虑你。”

    苏老板听得满头雾水,机缘什么的,太过虚无缥缈的说法,只能说艺术家的脑袋和普通人不一样,他自以为懂点艺术,可终究不是艺术家。虽然红尘没有一口答应,可这样的许诺,他已然算是相当满意。

    事实上,就这几天的工夫,市某一个圈子里,红尘作品已经被传得神乎其神,如今很多人半信半疑,更多人心生好奇,四处打听,苏老板手里这几幅画,可谓奇货可居,要是利用得好,说不定博古通今都能更上一层楼。

    红尘拿着多了三十二万存款的卡,也松了口气,总算是不缺钱了,卖画为生什么的……她想一想还有点儿别扭,口袋空空时是没办法,清高又不能当饭吃,为了肚子,别的都要靠后,不过,如果不缺钱,她也没打算把自己的作品贱卖了去,哪怕是随手涂鸦也不大乐意。

    此时也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成绩一下来,就到了要填报志愿的时候,红尘班里那些老师们也很紧张,因为她的成绩好,已经有不少大学的人来接洽,想提前签协议,就是国内最好的那两所大学也一样,但她考虑了好久,还咨询了裴林、裴森的意见,最后打算读帝都军医大学,临床医学专业。

    按照裴林的说法,当医生,还是要读临床,因为帝都军医大学是军校,要不是今年改了政策,可以扩招,像她这样的复读生还不能报考。

    认认真真地填报了提前批的志愿,红尘一点儿也不高傲,这是人家宋二妮同学的人生,她不能胡来,未来保险起见,还填了保底的志愿,反正不能没学上。

    当然,红尘觉得以她的分数,应该没什么问题,可不怕一万,还怕万一,万一一不小心出现差错怎么办!

    一直到顺顺利利地拿到了录取通知书,红尘才松了口气,不得不说,即便是她,面临高考这种场面,她也难免有些提心吊胆,拿了通知书,这会儿总要通知一下家里那些长辈,红尘给老家那个老太太打了个电话,对方也没在意,估计她老人家都弄不明白帝都军医大学是个什么学校,反正一听说学费生活费都不用她出,平时还有津贴,老人家就心满意足了。

    到是宋国忠和江梅的见识更光一些,虽然帝都军医的名气似乎比不上国内那两所最著名的高校,但是也相差不远,实在是了不得的好学校,又是学医,一听就有本事,将来也有保障,和琳琳随便上的那座大学,天差地别。

    宋国忠一时骄傲,心里又有点儿感慨,没想到他一向觉得上不得台面的这个大女儿,还有这等造化,江梅也高兴,这几日在医院里都不觉得压抑,逢人就说自家闺女是今年的市高考状元,考上名牌大学了,尤其是孝顺,知道家里不容易,特意上的军校,以后不用自家多掏钱,惹来一众羡慕的目光。
正文 第四百九十九章 凄惨的灾星(20)
    &bp;&bp;&bp;&bp;红尘所在的市一中29班,所有学生都有学校上,录取率百分之百,名校十数位,过重点线的也不少,剩下的都都是二本。 (.&bp;&bp;. )至于三本什么的,根本就没人报考。

    毕竟是重点中学重点班级,复读班的学生更是没有一个学习特别不好的,这样的成绩不算奇怪,和往年持平。

    总之是大获全胜了。

    没过几日,红尘就接到班里群通知,要开庆功宴,也算是谢师宴。

    这到很有必要,整整三年,甚至四年,一群学生就没有半点儿松快的时候,好不容易熬了过去,开个庆功宴难道不应该?

    不光要开,而且学校花了血本,给了大量的补助,班主任和各位老师也慷慨解囊,班级里积攒的班费更是通通拿出来,定下了市最好的五星级酒店,帝豪酒店。

    唔,谢师宴让老师们自己出钱,咳咳,的确有点儿奇怪。

    一帮学生也不能空着手去,班里为此还开了个小会,本来说是拿班费给诸位老师准备礼物,后来又有学生提议,班集体应该送,但他们自己也想表达一下心意。

    不得不说,一中的老师还是很负责任,和学生们关系也好,红尘就看见过,他们班一同学英语成绩不过关,英语老师见天逮住课间时间还有晚自习,盯着她背单词,尽心竭力,有学生暗地里嘀咕,肯定是给老师送了礼,不过红尘到知道,那学生的家境不好,父母离异再婚,都不大管她,只跟着祖母生活,日子过得稀里糊涂,恐怕真没什么心思能想起给老师送礼来。

    不管别人怎么想,红尘看一中这些老师们,是真心觉得算是很不错,大部分属于那种心眼儿正的类型,至于个别害群之马当然有,但也不影响大局就是。

    天气酷热,太阳高照。

    红尘和曲深一前一后到的,一块儿钻进酒店大门,迎着扑面而来的凉意,都长长吐出口气。

    “好家伙,外面地面上扔块儿猪肉,估计捡起来就能吃了。”

    “猪肉够呛,摊鸡蛋到是没多大问题。”红尘抹了把汗,也有点儿精神疲惫。

    两个人在服务人员指引下径直进了包厢,端起可乐瓶子就给自己倒上,一口气灌了三杯才觉得痛快,逗得一帮同学哈哈大笑,却是见怪不怪,每个进来的学生都一样表现,后头还有几个调皮鬼蹲在那儿打赌,就赌下一个进来的同学是抢可乐还是抢雪碧,输了的在脸上画个圈儿,结果全都一张花里胡哨的鬼脸儿。

    红尘也是头一次发现,这帮学生们其实是真多才多艺,能歌善舞,一场庆功宴办得十分成功,平时戴着眼镜,沉默寡言的学习委员一曲南泥湾,唱得所有人高呼叫好。

    身高一米五,体重六十五公斤的某劳动委员,竟然玩近景魔术玩得嗨的不行,连物理老师也被吸引到流连不去。

    他们物理老师,化学老师还有英语老师都是一个人教三个班,这回这三个班特意都在帝豪办谢师宴,就为了聚在一块儿方便,能把老师留住也是相当有面子的事儿。

    所有人都玩得兴高采烈,男孩子们还破例喝了酒,喝高了有的抱着老师痛哭,有的扑过去和老师们称兄道弟,最后送上礼物的时候,一群人都落了泪。

    红尘也送了一份礼,是她自己写的几幅字,很俗气,都是‘桃李满天下’几个大字,还端端正正地盖上印章,只是用的书法不同,楷书,行书,草书,隶书……这份礼物也着实出彩,一帮老师们都表示此礼当排第一,语文老师都开玩笑说,他们班里真是藏龙卧虎,就是这么好的书法,给教数学的某粗人真是暴殄天物,可实际上班里的数学老师那也是名校高材生,从小上书法培训班,能写出一笔流利行书的好手儿。

    正闹腾的厉害,就有服务员过来笑道:“诸位老师同学,今天也是赶巧了,楼下有咱们市文联举办的书法绘画展览会,还有一场小型拍卖会,酒店客人都可免费参加,如果诸位有兴趣,请到二楼大厅看一看。”

    这么一说,一帮文艺青年都来了兴趣,毕竟在场的都是读书人,对于这种展览全抱着不去白不去,去了也白去的心思,一窝蜂似的蜂拥而出,老师们也不拦着,他们自家学生自己知道,还是很注重素质的,再说,无论在哪儿,成百上千的学生凑在一起,别人看见了都要退避一下,哪里会招惹他们!

    展览会果然很热闹,拍卖会也很有趣儿,形式颇为新颖,属于盲拍,作品所有人如果表示作品参与拍卖,就会在上面贴一张红色的纸条,上面写着数字,客人们要是中意,可以抄下数字,再写上自己心中的价格,投入箱子中,如果没有别人报价,那这作品便属于他,要是报价的人多,那就只能竞争了。

    这种形式的拍卖,很多学生都是第一次见,拍卖会那边的人也确实对学生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十分客气,即便是出身来历再高,随便一个人都顶着什么某政协委员,某人大代表的名头,面对学生的时候,也是和蔼可亲,极为友好,尤其是在公开场合,那更是不能丢面子。

    虽然很热闹,不过一点儿都没有像电视电影里,或者小说里描述的那般,弄出各种胡乱竞价的现象,客人们彼此也是有商有量,轻易不会争抢。

    “……我还当能看到几场厮杀来着。”

    红尘旁边的夏同学撇撇嘴,鼓起脸,轻声道,他性子较活泼,即便上高三的时候,也属于那种特别爱凑热闹的一类,连老师都头疼,这会儿几句话就暴露唯恐天下不乱的本性,把红尘也逗乐了:“怎么可能?市文联组织的小活动而已,商人讲究和气生财,哪里有人会随便得罪人的。”

    红尘话音未落,那边就吵吵起来。

    学生们齐齐扭头,就看两个穿着打扮都很精致的老人家立在一幅画前,正吹胡子瞪眼。

    旁边还有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不知所措,文联的工作人员也围了上去,就怕上演一出全武行。

    大约这两个客人的身份不一般,所有人都只能看着,不好劝说,到是这幅画的主人,就是那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不能放任他们吵翻了天,苦着脸道:“刑老爷子,孙老,您二位别争了,我这幅画就是来参展的,没有卖的打算。”

    “小苏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你是经营书画生意的,你们博古通今不就是卖画,既然拿出来了,那怎么能不卖?”

    邢老爷子瞪大了眼,吓得苏老板一缩脑袋,脸上更苦——凭什么他是做生意的,手里的作品就一定要出售?可惜这话不敢说。

    眼前的老爷子穿着一身唐装,看起来六十岁左右,身高有一米八五以上,身体健壮得很,颇有威严,看起来到像是军人出身,他也确实当了一辈子兵,性格有些暴躁,苏老板惹不起。

    那位孙老也笑眯眯地开口:“做生意不能不讲规矩,东西既然让我看了,不卖也得卖。”

    这位到是斯斯文文,戴着金边眼镜,可惜,也是个惹不起的魔王级人物,他本身就是大的副校长,教书先生一人,文人书生,但他有个好儿子,身居高位也孝顺,在市,这也是牌子上不能惹的大人物。

    苏老板欲哭无泪,打死他,他也想不到,他就是为了给朋友捧个场儿,随便来玩的,居然就撞上这么两尊大佛,早知如此,打死他,他也不来。

    “二位,就是我苏冲讲规矩,这幅画才不能卖,实在是已经有主儿了,秦晚秦小姐早就买下的,这两天秦小姐没在市,暂时在我们博古通今寄放而已。”

    一边说,苏老板汗流浃背,好在这两个老人家到不是当真不讲道理,一听画已经售出,脸上虽然惋惜,却没有继续纠缠。

    孙老一扬眉到笑起来:“原来是老秦的孙女买的,那我去和他商量商量,看那个老家伙愿不愿意割爱,去年他还惦记我那一套茶具惦记了一整年,大不了跟他换。”

    至于邢老爷子,却是当真不高兴,狠狠地盯着画不肯挪动脚步,扭头冲苏老板道:“这种画给那帮文人才是暴殄天物,当初小朱跟我说,你们博古通今的画有点儿特别,我还不当回事儿,现在看来,小朱儿那小子也不老实,说话只说半截,藏藏掖掖的,得了,我也不为难你,下次再有这样的,不许卖给旁人,给我留着。”

    苏老板连忙答应,那边孙老也是一样的口气,他也只能应下,心里却想,看来家里剩下的那一幅风景画,不能轻易出手,还得藏一藏才好,到不是一定不卖,可现在两个人争夺,给谁也不合适,只能暂时先藏着了。

    撂下话,邢老爷子还是不肯走,让旁边的工作人员搬张椅子过来,就坐在那幅画旁边,弄得周围的人面面相觑,整个拍卖会都被搅合得不轻。

    那群客人心中都很奇怪,身份不够的不敢上前,有那身份够的,就忍不住凑过来看。&bp;&bp;&bp;&bp;画挺不错,是一幅大漠黄沙,夕阳落日的风景图,不过有点儿另类,黄沙里面埋着枯骨,枯骨并不明显,若隐若现,还有半截儿手显露于外,线条勾勒的很美,整幅画也不见苍凉,只显雄壮,但也仅此而已,在场的画作中,比这幅更好的,或者更特别的,也不是没有,至少有在欧洲也颇受追捧的大师蔡广骏在,别人的画作再好,那也得后退一步,不该多受追捧才是。

    奈何现在看画看得痴迷的是邢老爷子,众人很难不重视,一看落款,莫名其妙,只‘红尘’二字,印章到是刻得还不错,可红尘是谁?谁也没听过,纯粹新人。

    能来这儿的客人非富即贵,脑子都转得快,一转眼就扒住苏老板追问个不停,到把这位给闹得灰头土脸,估计都得留下点儿心理阴影,以后再也不敢随便参加这类活动了。

    红尘在后头看了几眼,嘴角也有些抽抽。她那群同学到是挺过瘾,尤其是好热闹的那几个,似乎真盼着上演全武行,虽然最后没上演成功,到底比平淡如水的拍卖会有趣儿多了。

    “那是谁的画?看起来不错。”

    “弄得我都想入手了。”

    “我估计咱们买不起。”

    “要是是那个老板弄出来的托,那可热闹。”

    “屁!一看两个老头就身份不低,能来当托?”

    学生们叽叽喳喳,都没太走心,到是红尘他们那位班主任,因为对书画很感兴趣,远远驻留停步,多欣赏了欣赏。

    欣赏字画的时候,大部分人都有仔细看印章落款的习惯,他当然也不例外,这一看,却是吓了一跳,随即讪笑一声:“怎么可能!”

    那落款和印章,不可能不熟悉,刚才他看了半天来着,现在那幅有同样落款的书法作品,就被他卷起来,拿在手中,一瞬间,他都有展开仔细再看两眼的心思,不过还是忍住了,即便一模一样,也不能说明什么……宋同学的书画,绝对不可能出现在这种时候,这种场合,也许是他眼花了。

    即便如此,他还是忍不住小心翼翼起来,至少用力不像刚才那么重,唔,自家学生送的礼物,应该谨慎一点儿。

    接下来就没再发生什么特别事,一切平平顺顺,老师们都没喝多,大部分男同学却都有几分微醺,没办法,一帮老师只好做苦力,挨个打电话,叫来家长,把学生们安安稳稳地送回家去,红尘也打了个车,独自离开。

    只是从这个晚上开始,市书画界到是有个神秘新人出现,可惜神龙见首不见尾,这个新人为什么出名,画作有什么特别之处,知道的人都神秘一笑,讳莫如深,不懂的人还是满头雾水,什么都不懂。
正文 第五百章 凄惨的灾星(21)
    &bp;&bp;&bp;&bp;红尘也是才发现,自己的画作居然被莫名其妙地炒了起来,甚至有一些不明究竟的人都在追捧。

    这到不奇怪,但凡能发现她画作的不同之处,其人必然也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其中位高权重,或者在某一方面特别有天分的居多。

    毕竟能感应到蕴含在画中的那一点儿灵识的,肯定同样神识较为强大,那样的人,总比其他人更容易成功,而成功人士,接触的世界更广泛,在精神力方面,通常比普通人更高些。

    虽不全是如此,但喜欢红尘画作的,还真大部分都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影响力甚大,他们喜欢的东西,别人就是看不出来哪里好,也不会去拆台,甚至还会狂热追捧。

    对于这种情况,红尘到觉得很可乐的,不过,算是好事儿,至少她从苏老板手里拿的钱那是直线上升,现在卡里都存了两百多万,足够她花用很久,至少上个大学绰绰有余,甚至在市这种地方,想置办下一份房产,也有了点儿希望,只要不是市中心,一万一平的房子还是有不少。

    这些都是后话,此时此刻,即将奔向大学的高中生们,在分道扬镳之前,还是有各种各样的聚会加活动,庆功宴结束,大家伙的感情似乎更好了,交流也更紧密,红尘就接到好几份邀请,有几个要和她结伴去西藏旅游,其他的什么一块儿看电影,看演唱会等等,更是多得数不清,好像压抑了这么多年,瞬间爆发,所有人都精力无穷,红尘也和曲深几个一块儿去了两次电影院,就连和她关系不大好的同学,毕业之后那些芥蒂也都通通消失了。

    有一次看电影还碰上他们班主任老师。

    说是老师,其实也才不到三十岁,大哥哥一个,性子也好,去电影院是和相亲对象约会去了,能牵着人家女孩子的手去电影院,就算还没有八成把握,起码四五成应该可以。

    电影结束,红尘和曲深也上去说了两句话,捧了捧他们家老师,班主任看见红尘还一脸欲言又止,似乎有什么想问,最后也没问出口,只说她送的礼物实在太贵重了。

    曲深满头雾水,红尘一听就知道,这位班主任恐怕多多少少知道最近市关于神秘画家的消息,也有那么五分确定,那个神秘画家可能是她,只是苏老板不知道是真信守承诺,还是打着奇货可居的心思,不想未来的招财树让旁人知道,一直没有暴露红尘的身份,红尘也乐得自在,毕竟她终究是要走人的,虽然能把自己现在学的一些技能留给宋二妮,可画画这种事,真教不了,至少宋二妮绝对画不出她那些特别的作品。

    身份隐秘一些,以后宋二妮不再画画,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红尘也没有想到,正因为如此,后来她的画作被吹捧得简直比世界名画还珍贵,价格更是高昂,她送给几位老师的作品,最后也水涨船高,有几个老师还大赚一笔,给儿女买了地段很好的房子,留下了大笔存款,一辈子衣食无忧。

    送走了老班和他的相亲对象,曲深偷笑了半天,叽叽喳喳说了好些话,最近曲深这小姑娘到是活泼了许多,似乎已经从家庭的阴影中脱离,到底年纪小,又从小受宠,自然天真可爱。

    “对了,上次咱们开庆功宴,一班的那个龙小宝没来。”曲深神神秘秘地道,“这回考试,他没考上好学校,打算再来一年,你也知道,咱们学校复读班要求的成绩特别高,他上一年就没达到,家里给掏了大笔的赞助费,今年又没达到,这回就是有赞助费估计都够呛,不过我听说他家发了一大笔财,他妈妈好像到学校找了几位领导,给的赞助费数目很大的样子,哎,也不知道他家怎么想的,龙小宝根本就不喜欢学习,拿着父母给的钱,天天去网吧玩游戏,就那德行,读咱们学校纯粹是浪费时间,十年都没用。”

    曲深一肚子的抱怨,红尘就在旁边听听,她初来乍到,对学校里的同学全不熟悉,这等八卦,她到没多大的兴趣。

    “……我也是心疼小杏和小桃两个学姐。”曲深鼓起脸来,她也是最近开始富有同情心,尤其是对因为家庭原因生活不好的女孩子,她总免不了关心一二,“小杏学姐和小桃学姐就是龙小宝的姐姐,为人特别好,又很温柔,比龙小宝那个嚣张任性的不知道好多少倍,可她们家里,宁愿掏大笔的钱让龙小宝来复读,也不肯让两个学姐去读大学,她们都是自己考上咱们一中,学费全免,还有补助,人也长得漂亮,在咱们学校真是很有人气。”

    “考上大学之后,两个学姐绝对能拿奖学金,听说人家大还答应,第一年学费免除,要是以后保持成绩,以后的学费也不要,就这样,两个学姐都没能上学,只能辛辛苦苦出去打工,龙小宝到好,吃的喝的全是两个姐姐的血汗钱,还不好好读书,就他那破成绩,也只有他妈才把他当个宝,觉得他将来肯定有出息,咱们同学们都不稀罕搭理他!”

    曲深一脸的愤愤不平。

    红尘听她这么一说,到对那个龙小宝有点儿印象,她记忆好,在食堂和运动会上见过几次,呃,也没有曲深说得那么糟糕,看着圆圆胖胖的,特别淘气,懒散,不喜欢读书喜欢玩乐,有点儿骄纵任性,大约是被家里宠坏了,可城市里好多人都是这样,在家里跟小祖宗似的,被父母长辈惯着宠着,正直青春叛逆期,就更骄纵些,也算是个正常普通的城市孩子。

    曲深也就是抱怨几句,别人家的家事,她反正是管不着,说过也就忘了。

    帝都军医大学开学的日期比较晚,到八月21号才去签协议,25号去报到,至于正式开学的日子还不清楚。

    到了八月,天气还是热得很,红尘拎着存款又算了算,一共有二百六十万可以自由调动,剩下的存起来足够她大学四年开销,她想了想,还是决定买一套房子,不在市买,最好是能在帝都买。

    有时候红尘都觉得自己堕落了,她以前哪有多重视过房子,可自从得了宋二妮的记忆,又在这里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脑子里也和这里的人一样,总忍不住想房子的问题,好像有了房子心里才踏实,也许真是宋二妮在影响她,既然如此,最好还是顺着感觉走。

    “……房子?”

    裴林一脸懵懂。

    红尘笑眯眯地点头。

    “帝都的?”

    “嗯。”

    裴林一脸血,欲哭无泪,话说,他工作这么多年,还住的是局里的宿舍,房子什么的,真心买不起。

    别说他,裴森滋润吧,高材生,高级知识分子,局里特聘的人才,拿着大笔的工资奖金,一样没买房,到也不是完全买不起,实在是那人的怪癖,不肯贷款,也不喜欢偏远地段,同样不喜欢小房子,于是和他一样,混迹宿舍。

    现在可好,人家刚准备上大学的新嫩学生,说要买房子了,还是在帝都。

    “你哪来这么多钱?”裴林目光锐利,心中也一跳,生怕眼前的小姑娘再做出违法的事情。

    红尘瞪了他一眼:“别乱想,我这一年被关在学校里,每天就半天假期,还得花时间跟你和裴森聊天,哪来的时间违法乱纪,这钱的来路正当的很,我画画卖的。”

    对裴林她是一点儿都不担心,没有藏着掖着的必要,还把苏老板的电话号码给他,他要真闲极无聊,红尘不介意他去查一查。

    其实裴林也就是一说,回过神就笑了,并不觉得红尘能赚到钱很稀奇,那本来就是个神奇的姑娘。

    “哎,心好痛,觉得我自己好没用……你打算买什么样的?”

    红尘笑道:“我现在只是想想,估计还真有点儿困难,预算现在只有二百六十万,当然,要实在不行,我再想想办法。”

    她要是肯多画几幅画,哪怕只是答应,估计苏老板都愿意提前支付一笔费用给她,不过红尘不太乐意,画画这种事情,如果当真变成不得不做的工作,于她来说,有点儿接受不了,她也不乐意勉强自己,现在手头上的钱也不算少,首付的话,她到是可以接受,估计还贷款的压力不大。

    裴林各种心酸,可他对红尘是真心有几分心疼怜惜,还是通过人脉关系在帝都帮她找房子。

    反正是暑假,市离帝都不远,裴林特意拉上裴森,请了个假,陪着红尘一起去看房。

    转了整整三天,红尘看了十几处,大部分都不大满意,还有两个小区,一走到门前,红尘转身就走,“就这小区,住进去的人不说体弱多病,起码也要个个亚健康。”

    她也学会新词儿了,“至于这个小区,我看别的都好,就是恐质量不过关。”

    “不会吧,这可是帝都。”

    裴林吓了一跳,帝都的房子有多贵?普通人辛苦一辈子都买不起,一套房子就是一家人的命,真要买到糟糕的房子,那可真是上吊的心都有了。

    红尘勾了勾唇角:“放心,也不会有大事,大不了就是经常断个水电,下雨的时候漏雨,墙容易裂一点儿,倒塌还不至于,当然,只要不发生地震。”

    裴林:“……”红尘一脸不在意,他到是下了决心,回头找熟人查一查,趁着新房刚刚开始出售,也许还能避免一点儿损失。

    红尘满意的住宅不是没有,有一些小区她就很喜欢,设施完善,绿化更好,风水也是专门调理过,一点儿问题都没有,房屋的面积也让她勉强接受,奈何贵到离谱,连首付都付不起。

    反正裴林看红尘喜欢的那些豪宅,眼前都是小星星,连劝她务实一点儿的心情都没了,就这样的,再务实也买不起帝都的房子。

    “难道就没有哪里有所谓的鬼宅出售?”红尘也是一脸烦恼,叹气道,“我前几天看了本小说,里面的主人公会点儿风水法术,想买房子就正好有传闻有鬼的宅子出售,他就花了一笔很便宜的价钱给买了下来,唔,没有鬼也无妨,哪里的宅子有说风水不好,住进去的人都倒霉的,估计价格肯定低。”

    一直装壁花的裴森都乐了,现实到底不是小说,这种事不能说没有,可正好给他们赶上的机会,那是少之又少。

    “咳咳。”裴林也苦笑,“你还是早点儿睡吧。”

    红尘鼓了鼓脸,也不做这等白日梦了,休息了一晚上,第二日继续找,又找了两天,找得她都有点儿烦,想着干脆随便买一套便是,她又住不了多长时间,至于宋二妮,估计只要是房子,她都会满意。

    就在她几乎要放下坚持时,苏老板给她打了个电话,在电话里支支吾吾的,似乎很为难的样子,一听说她人就在帝都,更是大喜,特别强烈要求见面。

    红尘一口就答应,正好裴林也想见见这位在市也小有名气的苏老板,给红尘把把关,红尘年纪还小,他怕女孩子对上这等老狐狸会吃了亏,打算给她撑腰来着。

    于是一行人就凑在了一起,苏老板看起来有点儿尴尬,也没介意裴林这两个,见到红尘,就叹了口气:“……小宋同学,我不是故意泄露你身份的,可买了你的画的人家,出了件怪事,还和你的画有点儿关系,对方无论如何都想见见你……”

    一看裴林变了脸色,苏老板连忙又道:“可不是坏事,是那家人想当面致谢,要不是你的画,他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红尘眨眨眼,看起来对方的身份不低,苏老板都承受不住压力,把她给卖了。

    “小宋同学放心,我保证这位客人不是多嘴的人,操守绝对可以相信,对方不会再继续泄露你的消息的。”

    苏老板苦着脸,“不如小宋同学你就跟我去见见他,一来让他当面致谢,心里好受点儿,二来,他家出的那怪事,让他一家子都不安宁,就想着再向你求购一幅画,看看能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正文 第五百零一章 凄惨的灾星(22)
    &bp;&bp;&bp;&bp;苏老板脸上愁苦,说的话却是不清不楚,不过,红尘问了两句,知道那客人买走的是她那幅山居图,登时就隐约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了。

    想到这等阴差阳错都能出现,不觉一笑:“什么时候去?”

    眼看这苏老板耷拉着脑袋,一个劲儿陪笑脸,红尘也没为难他,见一见到也无妨。

    一看红尘答应,苏老板心中大喜,连连道:“越快越好,越快越好,放心,绝对不耽误小宋同学上学。”

    就是裴林不大放心,非拽着裴森一块儿作陪。

    主要是红尘年纪小,即便苏老板这等有些名望地位的人,不至于做出拐卖少女的事儿,他们也不可能放任红尘一个人跟这家伙走。

    苏老板到有点儿为难,但他的客人也不至于不喜欢警察登门,平时逢年过节,那些公安局的头头脑脑,还都是他客人的座上宾,现在多带俩警察,貌似也不会让人不高兴,而且他也不愿意节外生枝,这两位想跟就跟吧。

    裴森其实半点儿都没有不放心的意思,可他好奇心比裴林重,听苏老板说得古古怪怪,半遮半掩的,那是坚决要去见识一番。

    由苏老板带路,一行人很快就到了帝都市中心的一座花园别墅。

    裴林啧啧称奇,这可是寸土寸金的好地方,尤其是不是有钱就能买的,当初传得沸沸扬扬,说是还没建好的时候,里面几座最好的别墅就预订出去了,都是些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定下的。

    红尘一看也叹气——这样的宅子当然和她在大周的宅院没办法相提并论,可是在这个位面,想必很多人辛苦一辈子也买不起一间厕所。

    苏老板的目的地到不是最好的那几座,而是湖边东侧,一座差不多三百平的二层小别墅,在这个地段,这样的小别墅比豪华的更少见些。

    但他并没有进去,而是绕到对面的一座凉亭里,一个穿着唐装的老人家就在那儿来回踱步,脸上还带着几分焦虑,不过即使如此,这老人也是一身书香气,斯文儒雅,看到苏老板,又看了看红尘还有裴林和裴森,诧异道:“这几位,那位是‘红尘’?”

    未免太年轻了些!

    看样子苏老板虽然透露了点儿消息,到底还是没有直接把红尘给卖了。

    “孙老,这位是宋同学,就是她画的山居图。”苏老板苦笑一声,看到孙老惊异的神色也不奇怪,转头对红尘道,“那幅山居图,现在就在孙老手里,这天怪热的,也别在这儿耗着了,咱们不如找个地方坐一坐。”

    别墅区一应设施都很齐全,什么咖啡馆,茶馆,电影院,健身馆……一眼看过去,似乎生活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用出门了。

    孙老叹了口气,就带着一行人到茶馆坐下,显然这里的服务人员对住户们都很了解,不必他多说什么,就给上了茶和点心,服务又周到又体贴。

    大家伙坐好,孙老才揉了揉脸,苦笑道:“我教了一辈子书,天不怕地不怕的,没想到临到老,竟然遇见这种怪事。”

    他吐出口气,看着红尘,犹豫道,“……宋同学,我得谢谢你,要不是你,你的画,我孙子恐怕真要出事了。”

    孙老这次到帝都来,是送自家孙子上学来的,他自己还没退休,是大的副校长,虽然是副校长,但地位其实一点儿都不比校长低,而且背景不俗,但他不爱权势,在学校里也是一心治学,主抓教学工作,平时到也不算特别忙,这回孙子考上了大学,家里儿子,儿媳妇都忙得一天都抽不出来,他就干脆大包大揽,把护送孙子上学的事儿接下。

    他孙子叫孙翔,说起来还算和红尘有点儿渊源,也是市一中毕业的,不过是文科生,而且是应届毕业生,说是同学到可以,但红尘只在学校里呆了几个月,这同学关系就有点儿虚。

    孙老沉吟片刻,想了想还是从头开始说。

    “孙翔考上了外国语大学,没上大,我前几日就带他去学校看了看,那宿舍环境有点儿糟糕,给他安排的是七十年代的老房子,我家老二就给他买了对面那座小别墅,算是给他的升学礼物。”

    孙老的大儿子从政,二儿子经商,因为二小子很有经济头脑,又有后台,生意做得很大,赚钱赚得几辈子也花不完,给侄子买个房子,哪怕是在京城,那也是小事一桩。

    这小别墅,已经算是颇为朴素了。

    “我就带着孙翔先住过来,也是让他提前适应适应环境,一开始什么事儿都没有,但在前天晚上,我正抱着从那幅山居图品味,打算临摹一幅。”

    说起来,他这画是从好友老秦那儿抢来的,过一阵子还得还给人家,也难怪深更半夜不睡觉,还在欣赏。

    “还没有动笔,我就听孙翔在隔壁大喊大叫,吓了一跳,二话没说我就冲过去,一踹门,就看见一双手放在孙翔脸上,只有一双手,别的都空荡荡的,可把我吓坏了,连话都说不出来,这时候我手里这山居图忽然放光,那双手也瞬间消失,愣了半天,我才勉强开了灯,这心跳半天平息不了。”

    孙老一边说,一边还打了个寒颤。

    连苏老板听得都脸上渗出一层汗珠来,裴林和裴森到是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事一概不信,第一反应是有人装神弄鬼。

    孙老苦笑:“幸好我这孙子没什么大碍,就是受了惊,大夏天的到闹起感冒来,到底不敢继续在那屋子里住了。”

    看了看红尘,孙老蹙眉,“对于这种事,虽然我以前没见过,但是也不能因为没见过就说它一定没有,这回这事儿一发生,我就找人里里外外检查那座别墅,什么异常都没发现,我是老了,可还没到老眼昏花的时候,那么一双手,还透着点儿绿光,怎么可能看错,就是我看错了,我孙子难道也能看错?”

    “宋同学,你那幅画,真是救了我孙子一命。”

    这句话孙老说了好多遍,十分之庆幸。

    红尘笑了笑,敲了敲桌子:“看来孙老这别墅,可能真有古怪,不如让我去瞧一瞧?”

    山居图乃是她来这儿以后第一次画的一幅完整水墨画,那日红尘刚和自家林师兄到了封地,因乔迁新居,特邀一二好友小聚一次,当时京中不少灵师大驾光临,酒过三巡,不免就有斗法的举动。

    红尘到没参与,不过这帮人斗得挺热闹,而且挺新鲜,印象深刻。

    这一次提笔作画,忽然想起此情此景,就随手给画了下来,红尘一向干什么都认真,作画时难免回想当初,落笔之间,自是蕴含灵力,上面的符箓也好,阵图也罢,虽未曾用什么特别的材料,但都属于绝对有效的那种,要让懂行的人看到,非说她浪费不可。

    “去别墅?”

    孙老心里有点儿不安,苦笑道,“那房子我可不打算要了,但也不敢随便转手,万一要是害了别人可怎么好,暂时先放着吧。”

    他想了想,“要是宋同学不害怕,我老头子就陪你去看看。”

    别墅是新别墅,别看外面看着和周围的别墅有些差距,装修却特别精致漂亮。

    裴森一扭头拉住裴林:“你手里有多少钱?”

    “干嘛?”

    “我想孙老这别墅要出手,肯定便宜。”

    “再便宜我也买不起。”

    “凑一凑啊,我算算,我的存款能用的也有两百多万,你这些年整天工作,根本没有用钱的地方,吃饭直接食堂,住宿舍,平时也就是烟钱,酒钱花费一些,还不抽好的喝好的,工资全攒下来,有多少?”

    裴森在那儿计算,裴林脸直抽抽,“别想了,我每个月的钱都捐孤儿院,除了自己的开销,存款没到六位数。”

    “……”

    裴森登时无语。

    他们两个嘀嘀咕咕的,红尘扫了一眼也就不理会,直接去孙老说有问题的屋子里看过,又前前后后上上下下都看过,看完不禁蹙眉,轻声问:“孙老,这房子没什么问题,风水很好,不会招惹鬼魅,而且你说事情发生在三天前,的确有一点儿阴气残留,但不是什么厉鬼,也没有恶意……不知道能不能见见你孙子?”

    孙老愣了下:“啊?我们家孙翔可是好孩子,从小就特别乖,他爸老嫌他腼腆。”

    像他们这样家庭出身的孩子,没有嚣张跋扈,在学校里一直低调,三年来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出身来历,脑子不是特别聪明,却还是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名牌大学,穿衣服舒服就行,从不乱买任何奢侈品,绝对算品行端正,要不然,孙老也不会这么喜欢自己的孙子,一大把年纪了还跟着奔波。

    红尘笑出声:“我看孙老的面相,也知道您家庭和睦,子孙成才,放心吧,我没说这鬼魅之事是令孙招惹的,但既然发生了这种事,让我见见令孙,似乎也无妨吧?”

    那到是。

    孙翔感冒得挺厉害,还有发热的迹象,孙老不放心,直接把他送医院了。

    红尘很快就见到这个便宜同学,见到人的时候,那孩子一直跟护士纠缠,非要出院不可,果然是个特别有礼貌,又有点儿腼腆的男孩子,说话时细声细气,护士不同意,非要等他家长过来了再说,他也不生气,就站在床边陪着笑脸,一个劲儿说自己有事儿,而且就是小感冒,根本不用住院什么的。

    抬头看到自家爷爷,孙翔松了口气,大声道:“爷爷,你快让我出院,就感冒了,哪里用得着住院,丢死人了,小飞还约我一起去打工,我都答应他了。”

    孙老眉开眼笑,那股子得意简直遮掩不住:“你这孩子,家里又不缺你的学费,说什么想自己赚学费生活费,你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别的都不用你管。”

    话虽如此,但那骄傲劲儿,完全不用裴森这样的心理学专家出马,红尘都看得清清楚楚。

    祖孙两个凑在一处去说话,红尘一看孙翔,再一看规规矩矩地立在阴影里,不敢露头的那个人影,登时就明白过来,叹了口气,轻声道:“孙老,我想和孙翔说两句话。”

    孙老这才回神,忙把孙子推到红尘眼前。

    红尘随手拿了纸笔,寥寥几笔,在纸上画出一个女孩子的模样。

    “你认得吗?”

    孙翔看了看,点头:“是龙小桃学姐。”他脸上一红,偷眼去看了看自家爷爷,咳嗽了声,支支吾吾地道,“听说她去市了,好像找到了好工作,虽然没上大学,可小桃学姐又聪明又能干,以后肯定特别有出息。”

    红尘叹了口气:“你上一次联系到她是什么时候?”

    孙翔鼓了鼓脸:“……高考那天,她给我发了短信,还预祝我高考顺利,以后就没有了。”

    看着这孩子有点儿红的耳朵根儿和脸颊,不光红尘,就是孙老也看出问题,不过到不生气,反而笑了笑:“难不成我们家孙翔交了小女朋友?”

    孙翔脸色登时通红,连连摇头:“没有,没有,我答应妈妈上学不交女朋友。”

    说着脸上更红,半晌讷讷道,“小桃学姐也没明说,以后,以后的事情谁知道!”

    这孩子到确实老实得很,估计高考完了,也放松下来,跟他爷爷更是无话不谈。

    “要是以后有缘分,小桃学姐挺好的,我高考之前就跟她说了,等我考上大学,自己赚钱,到时候可以供她重新读书,她成绩好,耽误一两年也不要紧,将来要是有缘分,我们,我们就交往。”

    孙老:“……”他一开始真是打趣来着,没想到腼腆的小孙子还这么大的胆儿!

    “呃,挺好,我娶你奶奶的时候,刚刚十六,比你小多了。”孙老都有点儿语无伦次,“不过你做得对,你还小,不能给人家承诺,就不能乱来,以后长大了才能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孙翔很认真地点头:“小桃学姐家境不好,我要能赚钱以后再跟她在一起,到时候爸爸妈妈不同意,我也不怕了。”

    孙老:“……”他家儿子儿媳妇有那么势利眼吗?
正文 第五百零二章 凄惨的灾星(23)
    &bp;&bp;&bp;&bp;祖孙两个细声细气地说话,红尘也没打搅,看孙翔特别认真地说,他将来要和小桃学姐交往的那一瞬间,隐藏在暗处的人影仿佛都明亮了一些。

    红尘不禁叹息。

    她也没跟孙翔说什么,只对孙老道,让他孙子别在医院呆了,早点儿回家,喝些补元气的汤药,比在医院这种阴气深重的地方呆着要好得多。

    孙老连忙给自家用了好多年的司机打了个电话,让对方过来接孙子出院回家,又叮嘱了几句,这才一路跟着红尘向医院外面走,一边走,一边欲言又止。

    红尘神色凝重,当着裴林和裴森的面也没有避讳,直接冲跟出来那个人影道:“龙小桃是吗?我知道你对孙翔没有恶意,应该是想和他说说话,但是阴阳两隔,孙翔年纪又小,气血不足,你离他近了会撞了他,就算他不大病一场,恐怕也会虚弱好久,如果为了他好,你还是离他远一些吧。”

    那人影轻轻点头,即便有几滴黑雾一样的泪水滚落,却是连头都没敢回,孙翔在窗户口立着叫着送他爷爷,这人影听见,脚步也不敢停下。

    红尘四下看了看,问了孙老,找了一间有包间的酒楼,一行人到包间里坐下,红尘现在身上没有犀角香,不过随手画出来的符咒也够用的,找了个香炉,点了两张符纸,香气氤氲,桌边人影现形。

    孙老心里扑通一声。

    裴林和裴森都木然无语。

    这神神怪怪的东西,听见和看见的感觉绝对不一样,至少现在,裴林就有一种拔腿就跑的冲动。

    裴森到是笑起来,低声呢喃:“以后我再也不敢一个人看鬼片了。”

    谁知道看那玩意的时候,身边陪着的是空气还是鬼怪!

    红尘白了他一眼,转头看龙小桃,还没问她是不是有什么想做的还没做成,所以迟迟不肯离去,那小姑娘就轻声道:“我就是想看看孙翔,看过了,我也该走了。”

    她迟疑地四下张望,“为何没有鬼差来接我?要怎么才能去阴曹地府,轮回转世?”

    红尘:“……”

    要是所有鬼魅都有这觉悟,世间肯定更美好……问题是,既然她去不了地府,肯定有原因。

    “小桃你仔细想想,还有什么心愿未了?”

    “心愿?”

    龙小桃满脸疑惑,“活着的时候我到是想好好努力赚钱,最好能让我和我杏儿姐一起继续读书,再多给小宝攒下点儿钱来,就他那颗脑袋,恐怕也不是读书的料子,妈整天里溺爱他溺爱得不行,将来还不知道怎么样,好歹给他存一笔钱买房子娶媳妇,啊,我这一死,一准儿有赔偿金,这笔钱我一辈子都赚不回来,肯定够用了。”

    红尘:“……”

    似乎很久没和人说过话,龙小桃一张嘴就有点儿停不下来,很寂寞的样子。

    一会儿工夫,红尘几个就知道了好多龙家的事儿,龙父,龙母都是农村人,一块儿到市去打工,有两女一子,当初为了生孩子,也是缴纳了大笔的罚款,家里越发不好过,幸亏两个女儿聪明漂亮又懂事,小小年纪就帮父母干各种家务活,有空儿就去打零工贴补家用,学习更是没让爸妈多掏过一分钱,能读一中,还是她们有个初中同学不忍心看她们两个的天分被埋没,找了爸妈帮忙,这才特招的,要不学籍都是问题,还给免除了学杂费。

    她们母亲重男轻女,经常说女儿是赔钱货,将来能指望的只有儿子,可村子里几乎家家户户都一样,龙小桃和她姐都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

    “读书读多了,有时候我也委屈,在心里想,将来等我考大学出去,等我结了婚,有了孩子,不管男女我都疼,肯定不和我妈似的,思想落后的不行。”

    小桃叹气。

    可惜,那是她亲妈,再怎么样也是亲的,痛苦的时候私底下也好,当面也罢,声嘶力竭地痛骂,回过头来,那还是亲人,血脉相连,分割不开。

    她一开始一直回避自己的死因,后来红尘追问了两句,终究是说了。

    说是意外,也算是意外,但**的成分更大些。

    那日她弟弟龙小宝刚刚高考结束,被一群所谓的哥们邀到一个小别墅里去喝酒玩闹,玩着玩着,不知道谁说龙小宝有两个姐姐长得特别漂亮,就鼓动他把姐叫来一起玩。

    龙小宝也是中二期的小孩子,被哥们儿们捧得脑子一热,就给俩姐打电话。

    “杏儿姐正打工呢,没去成,我也是蠢笨,居然还真就去了,却不曾想那帮小子根本就是无法无天,喝多了酒脑子发昏,想欺负我,小宝拦着也拦不住,我也被灌了好些酒,难受的要命,只能拼命挣扎反抗,最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稀里糊涂地从窗户里摔了下来。”

    龙小桃的脸上面无表情。

    “那帮小孩子都吓坏了,不报警也不敢叫救护车,还把小宝看起来不让他打电话,那地方也隐秘,别的住户都住得远,我只记得自己在地上挣扎,好疼好疼,浑身都疼,后来我就死了,那帮人的家长过来,把孩子接走,怎么处理的我的尸体,我有点儿不记得,只记得我妈大哭了一场,还管他们要了很多钱,那么一大笔钱,我想,连杏儿姐上学都没问题。”

    她说得很平淡,裴林脸色骤变,身为一个警察,听到这样的事怎么可能不动容?

    红尘也心中酸楚,但龙小桃似乎认命似的,看着并没有多大的怨气,但之所以还留在世间,恐怕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儿不甘心。

    “我的事,别跟孙翔说了,就让他以为我一直在省打工就挺好的,将来他上了大学,会有很多漂亮又可爱的女孩子喜欢他,他渐渐也就忘了我是谁。”

    小桃一笑,笑得很温柔。

    孙老是个文人,文人向来感性,忍不住眼睛一酸,就落下了眼泪。

    而且仔细一问,小桃死的那座别墅,竟然就是孙老二儿子买下来的那一座,真不知这算什么孽缘!

    想到他和孙子在小姑娘殒命的房子里住了好几天,孙老就浑身上下不自在。

    小桃到是没多想,还笑道:“要不是看见孙翔,我恐怕还迷迷糊糊的,能不能去找他都不一定,说起来,要谢谢孙翔,放心吧,我以前是不知道自己离得近会影响他的身体,现在知道了,肯定不靠近他。”

    红尘叹了口气,这一次恐怕是她遇见的,最没有进取心的厉鬼,也最容易对付,想了想,她不管小桃是不是犹豫,还是带着她一块儿回龙家看看。

    这姑娘一直不肯回家,大约在心里也有些害怕,但她不回去,就找不到她滞留不走的根由,红尘想超度她恐怕都得大费力气,她帮过很多人,这一次却算是相当心甘情愿的一次。

    裴林也非要跟着一起。

    至于裴森到是想跟,可惜他比裴林忙,一会儿工夫,找他的电话都打了十几通,实在没办法,只能先走了,临走之前还威逼利诱,让裴林一定告诉他后续。

    龙家在市租了房子,只是他们去的时候,已经人去楼空,就连问左邻右舍都问不出来。只说是那家大概是发了财,要去别的地方买房子住,哪里还肯住这种憋屈的筒子楼。

    房子里龙家人自己买的那些东西,大部分都没被带走,小桃还看见自己的两张照片扔在地上,不禁茫然无措。

    “我都是鬼了,怎么还觉得心里难受?宋同学,要不然你想办法送我走吧,我……不想见他们。”

    红尘没说话。

    要是她自己查,恐怕还得费力气,裴林在这儿,打了个电话没等多久,就拿到了地址。

    龙家果然买了新房子,虽然不是特别好的地段,可是和以前比,那真是天差地别。

    开着车一路风驰电掣,到了龙家门前,龙小桃低着头一言不发,也不肯自己进去。

    红尘叹了口气,刚想敲门,就见砰一声,大门洞开,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低着头横冲直撞,撞出来,大跨步地跑,后面有个中年女人披头散发,冲出来抱住他,嘶声裂肺地哭道:“小宝,你闹什么,怎么能不去上学?你不上学,将来要怎么办?你才这么小!”

    龙小宝顿了顿脚步,一把挣扎开,整个砰砰地在墙上撞,一边撞一边怒吼:“上学,上学,上个屁,我去宰了他们,宰了他们!”

    那女人被吓得浑身发抖,紧紧抓住儿子,左顾右盼,低声道:“胡咧咧什么,咱们是什么人家,人家都是些什么人,你别胡闹了,咱们怎么跟人家斗?要是真闹大了,连你也栽进去!”

    龙小宝深吸了口气,脸上憋得通红,赤红着眼珠子瞪着他妈妈:“说白了你还不都是为了钱,那是姐姐卖命的钱,你也敢收,妈,你晚上不会做噩梦吗!”

    他声音压得极低,但充满愤怒,他妈妈脸色更白,脸上泪水滚落,嘶哑着嗓子,一字一顿地道:“对,我是卖了女儿的命,不管女儿的死活,我就是个畜生,要是小桃要报仇,让她尽管来找我这个当妈的,你给我老老实实,等回头我去给你办手续,继续复读,好好念书,哪怕你将来要出国读,你卖了闺女命的亲妈,也供你去,但你要是胡闹,把自己给毁了,你姐才真是白死,一点儿价值都没有。”

    龙小宝似乎也闹得累了,整个人瘫软下来,坐在地上,目光呆滞,好半天才捂着脸哭:“姐,姐,我对不住你,都是我不好,我才是畜生,你别怪妈,你要怪,你就怪我,是我混账,我不是人,我害死了你!呜呜,我害了你,却连给你报仇都不敢,我怂了,那会儿我被压在地上,他们拿刀逼着我,我就不敢动,我要是勇敢点儿,只一点点儿,打电话叫了救护车,你就不会死了,不会死了!”

    母子两个抱头痛哭。

    红尘都忍不住叹气。

    这天底下偏心眼的父母很多很多,也有很多父母是真不把儿女的命当回事儿,可大部分当妈的,就算比起女儿,更疼儿子,而且疼爱得多,也不是完全不爱自己的女儿。

    有时候家里养个小猫小狗,都心疼的不行,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

    龙小桃的母亲再重男轻女,龙小桃也是她肚子里掉下来的一块肉,如今舍弃,当然痛彻心扉。

    龙小桃远远看着母亲和弟弟,面无表情,忽然开口:“小宝瘦了好多。”

    红尘看了她一眼。

    龙小桃转身,轻声道:“就这样吧,我人都死了,难道还怨天怨地?”

    她迟疑一下,弯下腰,对龙小宝道:“姐姐原谅你了,可你以后再和那帮混蛋混在一起,我做鬼也不放过你!好好读书……算了,你也没那天分,好好找个事情做,别让爸妈操心,赚钱供咱们杏儿姐读书吧,她才是正经能读出来的,咱们家,总要有一个有出息的人才是。”

    说完,也不管龙小宝是不是能听见,转头对红尘道,“宋同学,我真的想走了。”

    红尘吐出口气:“你见见你父亲,还有你姐姐?”

    “不用想也知道,我爸肯定窝囊地在家里哭,除了哭,他什么都不会做,我姐也许还不知道我的事儿,她脾气比我暴,要是知道了,一定闹出大事来。”

    龙小桃轻轻一笑,又扭头看了妈妈一眼,低声呢喃,“你重男轻女,脾气暴躁,整天骂我骂个不停,还让我去工作供小宝读书,对我一点儿也不好,可我永远记得,家是你撑起来的,你每天除了去工厂,还打两份工,家里有一个鸡蛋,肯定给小宝,有两个,其中一个就是我和我姐的,哪怕有三个五个,你也舍不得吃,你只是没见识,思想守旧,不是坏人,可你要能改一改就好了,我一直一直想跟你说,女儿没有一点儿比不上男孩儿,将来我姐肯定比你的小宝要出息,咱们走着瞧吧。”
正文 第五百零三章 凄惨的灾星(24)
    &bp;&bp;&bp;&bp;第五百零三章 凄惨的灾星(24)

    龙小桃细细碎碎地跟她妈说了好些话,犹豫了下,终究还是没去见她爸爸和姐姐,转身就要红尘送她走。

    来了这一趟,连红尘都看得出,龙小桃的身影更轻,黑雾渐渐散去,到变得透明起来,也就不再多言,正正经经开坛做法,送走了她。

    送她走那天,孙老到底还是带着孙子孙翔一起过来,好像没告诉孙翔,死去的姑娘是龙小桃,只说是一个小友,不过,红尘到觉得孙翔可能有一点儿感应,龙小桃走的那一瞬间,他就忍不住掉了几滴眼泪,心里空落落的。

    阴霾尽扫,天上放晴。

    裴林早就该回市,耽误了好几天,连他们那位还在医院待着的邢局都打电话过来骂了他两回,但像开坛做法,替人超度这种事,裴林以前从没有见过,实在好奇,说什么也要等这事儿办完。

    而且,龙小桃的案子,他既然知道了,那就肯定不能让它这么平平静静地过去。

    裴森出去转了一圈,也溜达回来,一看裴林那模样,就摇头苦笑:“这案子可不好查。”

    他一知道这件事,就马上托人翻阅卷宗,龙小桃是意外坠楼致死,已经结案,连尸体都烧成了灰,当时那帮孩子,除了别墅主人家的女孩儿,别人根本不承认自己当时在现场,而且每个人都能拿出一堆人证做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别墅那边的监控摄像又正在修整,当日前后三天的录像都没有。

    至于别墅主人家,那是个女孩子,只说和龙小桃交好,邀请她到家里来做客,顺便住一晚,不知道怎么就坠了楼,问多了就哭,年纪又小,估计是拿她没办法。

    裴林也发愁,红尘到是笑起来:“无妨,也许他们哪天就改过自新,去投案自首了。”

    这案子其实应该算误杀,说龙小桃意外坠楼,一点儿都不错。

    案子这种事,交给正经警察去做,红尘继续寻摸自己的房子,孙老到是也想把自己二儿子给买的这个别墅出手,毕竟是龙小桃跳楼的地方,他住着也膈应。

    但红尘可没打算接手,一来钱有点儿不够,二来她也不大喜欢死过人的地方。

    至于裴森,他到是开玩笑说想买,但那就是说一说,他手头上的钱真不够他在帝都买套小别墅的,加上裴林的那点儿存款也远远不足。

    红尘又在网上查了半天信息,走了两个小区,还是没找到特别满意的房子。

    “哎,要不然买一套差不多的得了,反正也不用常住。”

    网上看了一套不错的,小区位置有点儿偏,但也不是特别偏,交通方便,附近有地铁,生活设施齐全,当然不能和人家孙老他们住的那别墅区比,但也还可以,顶层,八十平,还附送顶层阁楼。

    两万二的均价,在帝都动辄每平方好几万的房子里来说,实在是算得上经济实惠,据说之所以卖得便宜些,因为环境不太好,周围有工厂,污染比较严重。

    红尘也是颇具行动力的那类,下了决心动作就很快,过去看了看房子,大体上没问题,也不纠结,当场掏钱全额付款,痛痛快快把房子买下,为此人家还给了点儿优惠,聊胜于无。

    结果她刚买了房子,办好了手续,孙老那边打电话过来:“宋同学,听说你想买房子?我记得你考的是军医大学吧,要是不介意房子老的话,我给介绍一处。”

    红尘:“……”

    “那房子是分给我一个老朋友的,在干休所的院子里,有年头了,是独门独院的老宅子,但位置不错,离你们学校东门也就几分钟的路程,那老家伙准备去跟他儿子儿媳妇一块儿生活,儿子怕他留着这房子又想回来,就打算着直接给处理了,也省得老惦记。”

    孙老一边说,一边还特意发了几张照片。

    红尘一看就喜欢上,老宅子确实是老宅子,青砖绿瓦,一看就结实,还有一个小院子,院子里种了些瓜果蔬菜,屋子里面装修布置的古色古香,二层楼,楼上大书房真是让人一看就特别喜欢。

    别说,虽然她喜欢现代社会那些欧式装修的漂亮房子,但真要住的话,还是这样的房子住起来踏实。

    好想买,可她没什么钱了!剩下的还不足百万,哪里买得起这样的房子。

    嘤嘤。

    红尘叹了口气,直接特别遗憾地跟孙老说……自己没钱了。

    孙老愣了下,半晌小心翼翼地问,不知道红尘还肯不肯作画,他那个老朋友特别喜欢红尘的画,对其中一幅大漠黄沙的情有独钟,但是这幅画已经让人买走,他费了好大的力气,就差没到人家门口去耍赖,人家就不卖,如果红尘愿意再画一幅类似的,他可以做主,那套房子让红尘随便出价,给个块儿八毛的也卖。

    红尘:“……”

    孙老大约有点儿文人的清高,总觉得这种做法有违君子之道,好像逼人家卖画似的,很不好意思。

    红尘表示,她也清高,她也矫情,可那是没有金钱需求的时候,现在想买房子了,画一幅画什么的,咳咳,小事一桩,别说一幅,三幅五幅也没问题。

    话虽如此,红尘还是矫情一下,为难了半天才答应,孙老松了口气,还洋洋得意,觉得自己这回让老朋友大大的欠了一个人情。

    这边放下电话,孙老那边打电话一说,对方果然特别高兴,说是为了这幅画都茶饭不思了,别说一套房子,只要他有,十套八套的也愿意给,痛痛快快把自己的房子贱卖,还让孙老讹诈走不少好东西。

    红尘也没真好意思八毛钱搞定,到底花了八十万,存款大幅度缩水。

    虽然是干休所的房子,但产权完整,出售也方便,没什么麻烦,把房子拿到手,红尘不觉叹了口气,想起前两天江梅和宋国忠打电话过来,还唠唠叨叨地琢磨,厂子里给的赔偿不少,除了治病的钱,他们还能存下一笔,就想着买一套房子,但这是大事,他们还想跟家里老太太商量商量,再找别人参谋参谋,怎么也不能买亏了。

    按照江梅的说法,这是置办家业,一辈子的大事,千万要谨慎。

    “房价虚高的厉害,都说房地产要崩盘,这要是买了忽然降价可怎么办?”

    江梅一会儿担心降价,一会儿又担心不抓紧时间买,房价继续升高,那就亏死了,真是愁肠百结。

    红尘再看看这些有钱人,买个房子,卖个房子,都跟玩似的,完全不当回事儿,真是不一样!

    这种事想一下也就算了,孙老的那个老朋友,叫邢志军的那个,直接把房子里的家具都送给了红尘,孙老到很嫌弃:“他那审美观十年如一日,就没有新潮过,那些家具你们这些年轻的小孩子肯定看不上。”

    唔,红尘很看得上,古风古韵,包括那大书柜,那屏风,那架子床,每一样都很合心意,当然,她也打算收拾出一间房间,弄一点儿简洁明快的现代式装修,算是中西合璧,搭调不搭调的,自己喜欢就好。

    房子还没开始装修,开学的日子就快到了,红尘也没通知宋二妮家里的那一家子,一个人签了协议,搞定户口,报名完成,又背着行李去宿舍安顿。

    她到的早,宿舍里一个人也没有。

    呃,和想象中名牌大学的宿舍不同,红尘总算明白,孙老的孙子明明不是个不能吃苦的纨绔,为什么上个大学还要在校外买房子了。

    一只灰溜溜的老鼠几乎擦着她的脚面跑过去,再看看破破烂烂的玻璃窗,斑驳的墙壁,墙上多出一块儿,掏个大洞,就算是衣柜,桌子椅子到是勉强完整,没有瘸腿,稍微晃动一下,垫本书就行了。

    最要命的,没有空调,没有空调啊,只有一个老旧的电扇挂在屋顶上。

    红尘:“……”她都开始不想住校,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种房子现在真住不下去。

    听说学校有建新宿舍区,到了大二就能申请,新宿舍区那边房子都很好,当然,大一新生也能去,一般有些特权的,军队的孩子,估计都是去好宿舍,红尘琢磨了琢磨,到底没有走这类门路。

    愁眉苦脸了一会儿,红尘眨眨眼,安慰了自己几句,捋起袖子迅速把宿舍给收拾干净,铺好被褥,打扫完再一看,也不算很差,房子结实的很,不是不能住人。

    打扫完,红尘翻开书本开始预习,同时启动自己那个白得的辅助工具,一学习就深入进去,沉浸在无限的知识海洋里面,到也没觉得酷热难耐。

    只是学习了没多久,玉珏空间里一群大能就嘀嘀咕咕地说话,因为红尘给他们的权限很高,即便在学习中,也能收到那帮家伙的信息,难免被打搅了下。

    这帮大能这会儿才想起来发愁,考军医大学就是入了军籍,毕业以后要服从分配,一切不能自主,让去哪儿就得去哪儿,他们不免担忧,尤其是被扣了孙女的那个,那么一位大人物,估计也是手眼通天,能翻云覆雨,这会儿到心里七上八下的。

    红尘各种无语,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儿,她又不能在这里呆一辈子,给宋二妮选择一所军校,那是照顾她,只看见不自由了,怎么不看看现在找个工作有多难,部队的待遇又越来越好,一辈子待在军队,对宋二妮来说是个最好的选择,一切随着部队的要求走,不用在家里那一团乱事儿里纠缠,和这些方便相比,不自由又怎么了?宋二妮也不需要太多的自由。

    对于这些,那帮大能也不是不知道,红尘翻了个白眼,由着他们讨论,继续读书。

    …………

    “就是她吧?”

    “217宿舍的那个?”

    红尘的耳朵很管用,自然听得到旁边的嘀咕声,低下头给自己灌了一口水,有些无奈,实在是有点儿不明白,她这么低调,军训一切行动随大溜,半点儿也不给自己找麻烦,人家休息她也休息,人家怎么跑她也怎么跑,抽空就去图书馆读书,这么长时间,除了和宿舍里三个姑娘熟悉一些,没有和任何人有过深的交往,按说她应该泯然与众才对,可怎么开学不到半个月,她就在他们八年制的临床医学系里成了名人?

    都是因为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再这么下去,红尘怀疑真正的宋二妮会因为好奇的目光,还有那些流言蜚语更装蜗牛,躲在壳子里死活不出来。

    其实这事半点儿都不难解决,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再说,现在军训期间,所有人都累得恨不得把空余时间都拿来睡觉,有人说几句闲话,也没人乐意听,估计过不了多久就没事儿了,可这种闲言碎语,到底是让人头疼。

    红尘鼓了鼓脸,卢菲菲就吐着舌头,几乎是爬过来,凑到红尘身边灌水:“还站军姿,站了半个月了怎么还要站,难道真站一个月不成!”

    半个月来,每天顶着大太阳,两个小时的军姿,雷打不动,她不算娇气,都受不住了。

    卢菲菲是红尘的舍友,属于那种纠结了半个月想活动活动,搬到新宿舍区去住,可惜行动力太差,一直没搬成,现在仿佛已经开始适应那种破败的坏境,住得也挺惬意。

    “……二妮,你别听那帮混球胡说八道,他奶奶的,还学临床医学呢,你有没有那啥那啥,还能看不出来,要真眼瞎,自己赶紧滚蛋,要不然将来也是个庸医,丢我们学校的脸,丢军队的脸!”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没事儿,过两天训练还得加重,估计很快就能消停。”

    卢菲菲:……加重训练什么的!

    果然,没过两天,她们一帮新嫩大学生就被训得苦不堪言,累得像条死狗,那些个闲言碎语瞬间没了市场,自己都快累死了,哪里还有闲情逸致去打听别人的八卦消息!

    红尘宿舍里的那几个也都累得够呛,每天看红尘回去,还能优哉游哉地看看专业书,卢菲菲各种羡慕嫉妒恨,到是把她逗乐了:“我听说咱们学校也要进行军事训练,训练不过关就不能毕业,咳咳,小小军训,恐怕只是开胃菜吧。”

    卢菲菲:“……”
正文 第五百零四章 凄惨的灾星(25)
    &bp;&bp;&bp;&bp;第五百零四章 凄惨的灾星(25)

    一句话,打击得卢菲菲蔫了半天,各种恐惧,但确实,现在的军训对他们来说只是小小的开胃菜,站个军姿,正步走齐步走,最后稍稍进行简单的射击训练而已。

    对于这一切,红尘都不怎么熟悉,但不妨碍她处理得游刃有余,毕竟也算是弓马娴熟的大周贵女,灵识敏锐,和这帮辛辛苦苦读了几年高中,头十几年都在上学读书的文弱书生,那是完全不一样,目前的训练项目看一眼就能做得十分标准,就算稍稍藏拙,在教官眼中也属于藏都藏不住的优秀人才,时不时被提出来当示范,也就属于理所当然了。

    教官喜欢,崭露头角,平时拉歌儿的时候,还能一曲绕梁,震慑大半的学生,加上成绩也很优秀,她长得还好,这几个月营养补充,个子又高了些,本来就五官秀美,如今更上一层楼,气质也出众,被拎起来展示一下,很容易就让人记住。

    大学里也没什么班花,校花之类的说法,可长得好看的人,无论男女,总是更引人注目。渐渐的,红尘在学校里多多少少也有一点儿名气。

    大概也正因为这个,红尘还惹来了一点儿麻烦,说起来,她到是挺冤枉的,跟她完全没有关系。

    那天红尘军训完,虽然不说多累,也是一身灰尘,连饭都没吃,打算回宿舍先洗个澡。

    宿舍里没有单独的浴室,每一层一个公共浴室,说是浴室,里面的热水供应却总有不足,不抢先去洗,落到后面恐怕就只能冷水浴了,现在是夏天,红尘也不大在意,但是能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总比冲凉水强得多。

    结果刚一到宿舍门口,就看见了也一个本不应该出现在这儿的人,是她那个便宜妹妹宋琳琳。

    他们学校按说也属于军校,门口都有教员盘查,检查非常严格,根本不允许随意进出,按说外人很难进入,红尘看到宋琳琳都愣了一下,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

    不过当时也容不得红尘多想了,宋琳琳一见到她就开始哭,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可怜的不行。

    红尘也无奈,学生们虽然大部分都去食堂了,可周围人还是不少,这姑娘今天穿了身白裙子,披散着头发,脸色苍白,画着淡妆,低垂着眉眼,那股楚楚可怜的风姿比以前更甚,让人一见就觉得她受了莫大的委屈,不想惹麻烦,她第一反应,赶紧拉着宋琳琳躲到一边的树荫下去说话。

    “姐,你,你能不能陪我去一趟医院,我没钱了。”

    宋琳琳以前很少叫宋二妮姐姐,除了当着父母的时候,大部分都是直接宋二妮,宋二妮那么叫。

    红尘仔细看了看她,脸色就变了,皱眉道:“我说的话,你是一句也没往心里去。”

    宋琳琳抿着嘴不吭声。

    一想到宋国忠和江梅两个人现在正为自己的病发愁,估计乱得不行,没时间也没精力管这个女儿,红尘再没多说什么。

    她现在占着人家宋二妮的身体,宋琳琳是这具身体如假包换的亲妹妹。两个人关系再不好,再紧张,别的小事上可以不管不顾,眼下真是闹出人命来了,还真不能袖手旁观。

    宋琳琳怀孕了。

    红尘自己的医术一般,可跟太医混了那么久,又有一双利眼,还是一下子就发现宋琳琳现在的情况。

    “多长时间了?”

    宋琳琳打了个哆嗦,低着头不说话,脸上惶恐至极,这还是红尘第一次在她脸上看见这样的表情。

    没办法,只好和班主任请了假,只说父母住院,去看望父母,要到出入许可,带着宋琳琳一路去医院。

    出门才知道,宋琳琳是混在人家学姐的队伍里混进校园的,帝都军医大学的学长学姐们上课,有两门课需要在别的学校上,每年都不固定,所以需要经常出入,警卫人员还有教员们就免不了有所放松。

    给宋琳琳打掩护的那个学长,还特意在门口等着,很关心小姑娘的样子,连连说要是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找他,对红尘也有点儿迟疑,好像觉得红尘欺负了人家小姑娘似的,也不知道宋琳琳究竟和对方说了些什么。

    本来打算带她去附近的军医大附属医院,宋琳琳死活不肯去,就是死死低着头。

    红尘简直恨不得掉头就走,现在到知道装无辜,装可怜,还事儿多的不行,懒得浪费时间,后来还是辛辛苦苦坐车去了安和医院,安和也是三甲医院,不过位置比较偏僻,也不在大学校区,这回宋琳琳没闹事,她也不是傻子,不敢去那种没有任何保障的私人诊所,黑医院之类的地方。

    去了医院一做检查,红尘拿了各种单据,心下也是一沉,脸色更冷,已经超过三个月了。

    深吸了口气,红尘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宋琳琳年纪虽然小,可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事实上她比宋二妮可开放得多,也新潮得多,整天上网,见多识广,她都想直接问她一句,你究竟是怎么让自己怀孕三个月以上,才想着要处理的!

    宋琳琳抿着嘴不说话。

    “你怎么想?要做引产手术吗?”

    现在这种情况,不要孩子只能引产,红尘眯了眯眼,她到底不是真的十八岁小姑娘,这种情况下还是很冷静,冷声问,“要引产就马上做,先去你学校请假,准备好住院,至少要修养一个月,爸妈那边不能瞒着,这一个月你要有人照顾,用别人想必你也不放心。”

    话音未落,宋琳琳就压抑地哭出声,看红尘的目光也很古怪,小声恨道:“你就是想看我出丑,是不是?我倒霉了,你就开心,是不是?这种时候,你也不想帮我?”

    她声音很低,充满怨念,又有一点儿恐惧,弄得红尘都无语,也不知这是从哪儿得来的结论。

    要说恨和怨,都该是宋二妮恨宋琳琳,从小到大,宋琳琳拥有的比宋二妮多得多,她恨个什么劲儿!

    宋琳琳却猛地抬头,看着红尘:“我的事要是暴露出去,我,我就……”吭哧半天,也说不出一句完整话。

    红尘也没时间和她计较,目前学习紧张,她有很多事情要做,不想与脑袋不清楚的人纠缠,哪怕是亲人也一样。

    “事已至此,你就赶紧做选择,你要是不想要孩子,马上引产,要是想要,你要考虑后果,你还小,正上学,真要了孩子就是单亲妈妈,将来的婚姻和一切都要受影响,我建议,赶紧把孩子做掉,干净利落,至于你怕丢脸,我可以保证守口如瓶,爸妈那边想必也不会坑你这个亲闺女,当然,万一要是泄露出去也没办法,事情已经做了,丢脸是你自找的,实在害怕,以后就知道什么叫谨慎。”

    从头到尾,红尘都没有问孩子的父亲是谁,愿意不愿意负责任。

    就宋琳琳这样的性子,要是那个男人不是什么公子哥儿一类的人物,她一来不会和对方有什么,二来真有了,孩子早就拿掉,也不可能等到现在,此时找到她这儿,必然是已经走投无路,对方肯定不肯负责。

    既然如此,宋琳琳死活不说,红尘也就不去逼问。

    宋琳琳僵立在医院的走廊上,沉默良久,终于松口:“做掉!”一说出口,眼泪就流出来,汹涌而出,这一回一点儿都没有美态,是真伤心欲绝。

    红尘看得出来,她是很不甘心,到不是舍不得孩子,一个小姑娘,自己都没长大,哪里来的母爱,孩子什么的,她根本就没有概念,这会儿还只是想着自己。

    帮着宋琳琳办完各种手续,红尘一点儿都没有听对方阻拦的话,直接打电话给宋国忠和江梅。

    宋琳琳眼睁睁看着她的电话拨出去,脸色煞白,一脸怨气。

    “你气什么,天底下唯一不会害你的只有你爸妈,这种时候,不让爹妈陪着,你要怎么办?还有去学校请假,一请一个月,你自己能办得到?学校那边也要通知爸妈。”

    别以为到了大学就真能自由自在,一个月的时间不露面,学校还害怕担责任。

    而且,红尘绝对没可能伺候她一个月,要是无父无母也就算了,现在有父母在,她这个关系不好的便宜姐姐,把事情处理到这一步已经足够了。

    宋国忠和江梅很快就赶了过来,两个人都气急败坏,尤其是宋国忠,第一次对着宠爱的女儿黑了脸,抬手就想打宋琳琳,让红尘一把拦住:“有什么话回去再说,在医院里不要闹。”

    江梅强撑着一口气,拖着闺女去一项一项做检查,约定好时间做引产手术,又把女儿带回目前暂时租住的房子里,一关上门,她就嚎啕大哭,宋国忠也血压升高,差点儿没倒下。

    “造孽啊,造孽,你说,那个男人是谁?”江梅怒吼,吓得宋琳琳都打了个哆嗦。

    到是宋国忠冷静得快一些,深吸了口气,略微平静下来:“琳琳,你是不是交男朋友了?对方是谁?”

    宋琳琳咬牙,眼泪滚落,抱着肩膀蹲在地上,一边哭一边道:“我不是故意的,我,我,他是我学长的朋友,见过几面,家里很有钱,姓程,叫程东,我们有了关系,我以为,我以为……可是他忽然就不见了,怎么也找不到他,我实在没有办法,呜呜。”

    宋琳琳说得颠三倒四,宋国忠气得浑身发抖:“混蛋,抓住这个混账,我非把他送公安局不可,我要告他!”

    告人家什么?

    红尘各种无语,虽然宋琳琳避重就轻,但一听就听出来,她肯定是看对方有钱,主动勾搭来着,人家是男人,怎么也不会吃亏,有便宜不占难道还放过送到嘴边的肥肉?

    而且只知道一个名字,其它一概不知,上哪儿去找人去?难道还真敢报警?宋琳琳自己就不肯,她对自己的脸面看得那么重,真闹大了,人尽皆知,她自己就受不了了。

    不过,程东?

    红尘按了按眉心,这名字到是耳熟的很,敲了敲头,她到忽然想起来,昨天好像裴林才说过这个名字。

    当时裴林说要查龙小桃的事儿,但事情已经过去,证据几乎没有,很难破案,红尘就说没准儿对方会主动投案自首,还真让红尘给说对了,当时涉案人员,有两个真去了公安局自首,而且个个吓得精神失常似的,把什么能说的不能说的全给说了,不光是龙小桃这一件事,还有很多乌七八糟的东西,虽然再没闹出过人命,但听了的人,人人都要骂一句人渣。

    当父母的把孩子养成这德行,也不知道是怎么想,不怕他们将来坑爹坑妈?

    两个自首的人把其他人也供了出来,其中好像就有个叫程东的,红尘怀疑应该有同一人的可能,虽然程东这个名字很大众化,但是有钱有势的纨绔公子,应该不会很多,同名的更少。

    案子到现在差不多清晰明了,裴林那边都感叹,要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只有这样的心理素质,他们办案子一定容易不少。

    这里面当然有红尘动的手脚,也没做太多,就是拿龙小桃为引,诅咒了一下那些人,小小的诅咒,能让他们见到作恶的后果,尝试一下十八层地狱的刑罚,只对意志不大坚定的人有用,但是以红尘的标准,这帮小屁孩儿哪一个都不算意志坚定,估计就对裴林和裴森这样的类型,作用要小一些。

    程东的事,红尘没告诉宋琳琳,说了也没什么用,把这一锅甩给宋国忠和江梅,她就很自在地回学校继续自己的大学生涯。

    只是没过多久,学校里就有一些奇怪的传言,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看见217宿舍这个校园知名人物,宋二妮,刚刚在医院做了引产手术,作风很有问题。

    当然,传闻很吓人,到也不是特别严重,就是影影绰绰的有人这么说,信的人也属于半信半疑,不信的人居多,别的不说,红尘宿舍里的几只都义愤填膺,听见有人说闲话,就直接上去怼——一帮神经病长舌妇,还学医呢,还重点名牌大学生,就这素质!说瞎话毁人名声的事儿也干得出来!
正文 第五百零五章 凄惨的灾星(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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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军训中,红尘刚刚入学,一群同学来自五湖四海,到还不是特别熟悉,这些八卦传播速度并没有多快,就是他们临床医学系闹腾的欢些,也只不过是人的劣根性,越是出色优秀,越是惹人嫉妒,传些似是而非的八卦,仿佛就能让别人变得低人一等一般,自己也觉得痛快,于是人们越发热衷于此。

    这一点儿,仿佛古今中外,大城小市无不如是,红尘到不怎么放在心上。

    虽不知道传言从何而来,不过过不了多久一准儿会消失,谁也没必要盯着她一个人,就是多少有点儿担忧宋二妮的承受能力,只是想想她当年遭的罪,好像这也不算什么了。

    生出些是非,到是让她看出来,她宿舍里的几个姑娘,卢菲菲大大咧咧,乐真心思细腻,明雯性格腼腆,但都是好姑娘,很关注她的情绪,尤其是卢菲菲,间或碰上个把说她闲话的还冲上去和人家争辩一番,每每说得对方抱头而走,这位要是不学医,将来当个大律师,估计也能名动一方。

    和几个靠谱的室友住在一块儿,连宿舍楼的破旧也不是那么难忍受了。

    军训很快就过去大半儿,临到最后,大家到是有些舍不得,这回过来给他们军训的教官,虽说训练的时候严苛,但个个都挺有意思,居然吹拉弹唱都很拿得出手,平时私底下也和学生们打成一片,热热闹闹的。

    大汇演之前,学校里还打算举行一次野营拉练,说是培养学生们吃苦耐劳的好品质,所有学生都是全副武装,正经的配备齐全,去的地方就在京郊一座军营附近,是人家以前拉练的地点,现在因为军营迁走,到不怎么用了。

    一帮学生到是很高兴,个个兴奋不已,只是班里几个家就在部队的学生脸色雪白,个个垂头丧气,瞧着那些兴奋的目光诡谲,卢菲菲的父亲也是军官,一听要拉练,浑身打了个哆嗦:“我的妈呀,咱只是学生,我就是不想受那份罪才考的军医,想说当军医嘛,以后都不一定留部队医院,说不得哪天还能逃出虎口,没想到咱们学校这么不地道。”

    抱怨也没用,幸好现在只是传出消息,还没有确定,卢菲菲暂时还存有几分希望,只觉得这就是谣言。

    关于军训的各种话题无数,很快就把其它乱七八糟的流言给压了下去,红尘也觉得耳边清净好些,就在她都觉得这事儿已经算是过去了的时候,数日之间,居然又翻了天。

    宿舍里刚拉好了网线不久,卢菲菲刷完自己喜欢的站,又刷了刷学校论坛,结果看了一分多钟,蹭一下站起来,一把抓住红尘,扯着她过来。

    “二妮,你看看!”

    红尘一怔,学校论坛上竟然出现了她的照片,而且还不少,做成九宫格的模样,有清晰有模糊,时间日期各有不同。

    卢菲菲点开大图,气得呲牙咧嘴:“这都是谁那么无聊,简直神经病,干嘛揪着你不放?二妮,你是不是得罪人了?不对啊,咱们都刚来学校,连一个月也没到呢,这能得罪什么人!就光收集这些东西,也要费好大的力气吧。”

    红尘也颇为意外。

    那些照片各有不同,有裴林开车带着她逛各个小区看房的,也有她和孙老站在别墅区门口说话的,还有其它一些乱七八糟的照片。

    红尘可以确信,应该没有人跟踪她,这些照片估计是有人无意间拍到,要不然就是有摄像头,从录像路截取的图片,大部分不是很清晰,但也能看得清楚红尘的脸。

    图片下面,有人用正宗的四号楷体字,认认真真,详详细细写了红尘的背景。

    性命,生日,家庭住址,父母身份,居然能把她一个在此之前从没有来过首都的乡下女孩儿调查的这么清楚,对方也不是简单人物。

    所有文字,都充满理性,话语中甚至带出几分夸赞,说红尘是翻身最快,进步最快的村姑,数月间从乡下姑娘,变成时髦女郎,在京城能买得起房子,坐得起豪车。

    要只是这些也还罢了,后面还有一连串的资料,都是医院各种检查,做引产手术的报告,这种东西,已经算是**,医院那边按理说绝对不可能给别人。

    红尘看了这些都吓了一跳,因为那上面确确实实写的她的名字,一琢磨就明白过来,必然是宋琳琳后来做检查的时候,用的是她的身份证,填的是她的名字,虽然不明白她这么做有什么用,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不是她随便用一张别人的身份证,就能把黑锅全栽给旁人。

    “哎,没想到这身份证还很重要。”

    红尘失笑摇头,她到底不是这里的土著,对身份证明之类的东西不是很在意,和宋国忠和江梅说话时,让宋琳琳给顺走用了用到也不是不可能。

    安和医院那边的制度就是提前拿身份证办一张卡,不拿也没事,填表的时候写个身份证号就行,宋琳琳要想借用一下她的身份,貌似还真是十分容易,主要是人家医院估计也想不到,有病人会做这种莫名其妙的举动。

    大体浏览了一下,帖子下面回复的人很多,回复也是五花八门,有些污言秽语,连红尘看了都气不顺。

    其实红尘比较看重自己的名声,在大周,女子的名节有时候真是比命还重要,红尘再大方,遇见这种事也要生气。

    宿舍里的几个也都气得不轻,看红尘的目光小心翼翼的。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红尘肯定不可能再袖手不管,有这么个人一双眼盯着她,她居然还没察觉,这未免有点儿危险。

    想了想,红尘直接给裴林打了个电话。

    这种事情,还是找专业人士处理比较好,计算机技术方面,红尘一窍不通,裴林手底下却是高手众多。

    裴林看了这个,也气得不轻,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等到第二天早晨,她们再打开学校论坛,里面那帖子已经消失无踪。

    红尘挑了挑眉,照常去吃饭,去军训,对那些乍然认出她,异样的眼神视而不见。

    卢菲菲三个估计有点儿担心,拽着红尘同进同出,连她去上个厕所也至少有一人作陪。

    班里的气氛有点儿古怪,不过大概还在军训,到没什么人明面上跑过来胡说八道,可就这奇奇怪怪的气氛,要是换一个心理素质稍微不好的学生,估计都能给气死冤死。

    终于到了野营拉练的时候,所有学生一开始兴致勃勃,人人全副武装,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美得不行。

    红尘也觉得一身戎装,在镜子里的自己显得很英武,宋二妮这些细腻的眉眼,只换了个灵魂,穿上这么一身衣服就显得再合适不过了,到是卢菲菲垂头丧气的,蹲在窗口呜呼哀哉叫了半天——“苍天啊,大地啊,躲了快二十年,怎么还是躲不开这一天!”

    下面吹集合号,红尘一把拖住可怜的,伤春悲秋的姑娘冲了下去。

    这一次学校和部队那边不知道达成什么协议,居然弄得相当正规,一帮学生被塞到卡车里,闷热的不行,一路送到地头,然后就让教官们挨个搜查,把身上带的零食全部搜走,一人一包野战口粮,还有一瓶矿泉水。

    传说中的那什么信号弹都没有,也就是说,一旦参与,连临阵脱逃的机会都不给。

    卢菲菲小声嘀咕,把红尘都逗乐了,就一帮学生拉出来玩呢,难道还会有危险?估计在这之前,军队那边不知道把场地扫了多少遍,保证学生们除了累点儿,什么事儿也不会出,而且她刚才下车的时候就看见了,起码有一百多人隐藏在附近,看样子是要全程看护。

    随着风声,她还隐约听见那些隐藏的人小声聊天,嘻嘻哈哈的,带着几分打趣,显然对这个活儿也不是那么喜欢。

    “我好不容易放两天假,居然被忽悠过来当保姆,老高也太过分了。”

    “秃子你还是小心点儿,要是阴沟里翻船让学生发现了,看看老高怎么收拾你!”

    “开玩笑,我能让一帮文弱书生给发现了?不过,要是有人累晕了,咱们管不管?一帮细胳膊细腿的小娃娃,个个这么娇弱,真累坏了不关我们的事儿吧。”

    “吵吵什么,有什么不满意的,好好看看,那边多少漂亮女大学生,这种美差,别人想来还来不了。”

    这帮人声音很低,但是啰嗦个不停,红尘听他们唠叨也忍俊不禁,看来人家也不大愿意过来当保姆。

    虽然私底下各种保护措施,但教官们还是把学生吓唬了一通,非常正规地发放地图,收缴手机。

    “都必须看地图,卫星定位不要想了,真发生战争,屏蔽信号,你们就是有手机也没有卫星给你们用!”

    学生们这下子兴奋之余都紧张起来,主要是有人有手机依赖症,没有手机,浑身不自在。

    教官们可不管大家伙的抱怨,一群新生就这么被扔在了荒郊野地。

    所有人对着地图傻眼,要说能考上名牌大学,虽然是理科,但地理也学过,而且学霸不少,学的都不错,可是看这种简陋的地图,还是一大挑战。

    没用半个小时,一群人很自然地拉帮结伙,分散开来,红尘在这方面比新生们有优势,她不看地图也能找得到地点,玉珏空间里有些大能直接把行进路线给她标了出来,而且还有好几条,哪一条比较近,哪一条路比较平坦,哪一条有合适的扎营地点,甚至哪里能找到吃的,应有尽有。

    于是,卢菲菲几个跟着红尘沾了光,走了两个多小时,肚子饿得咕咕叫时,红尘就抓住只灰色的大肥兔子,而且还找到山泉,利落地扒皮抽筋,冲洗干净,架上火烤来吃。

    唔,还有各种菌类调味,虽说缺少食盐,不怎么香甜,但对于饿肚子的她们来说,已然非常美味,至少比硬邦邦的野战口粮好得多。

    不光是她们,旁边小树林里还猫着几个人,也直流口水,还有人嘀咕:“这要是战争期间,敢生火,早被敌人发现了,哪能这么美,还吃兔子!”

    话虽如此,他还是各种羡慕嫉妒恨,一帮学生而已,所谓野营拉练就是玩一玩,谁也没指望他们真有多合格。

    兔子刚刚被消灭一半儿,旁边就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红尘她们抬头看了一眼,见来了两个学生,也不怎么在意,卢菲菲还站起来想打个招呼,没成想还没开口,其中一个学生就一下子拉住同伴,向后退了几步,跟看见瘟疫似的,还用很正常的声音道:“离远点儿吧,没看见那边不干净,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传染病,咱们得注意安全。”

    卢菲菲脸色登时就变了。

    红尘略微皱眉,也站起身,几步走过去,那人脸色一变,后退了一步,似乎觉得自己表现得有点儿懦弱,又挺直了腰板,高声道:“怎么了?既然能做得出来,难道还不许别人说?”

    啪!

    红尘照着他的脸就是一巴掌,这下卢菲菲几个也吓了一跳,连忙跑过来,生怕对方恼羞成怒。

    对方也确实怒了,哪里还顾得上风度不风度,一抬手就要打红尘,吓得乐真和明雯一缩脑袋,还没回过神,红尘已经不知怎么一扭一推,把对方给踩在了脚底下,冷声道:“你的嘴巴再不干不净的,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不信咱们试试!”

    那人疼的额头上汗水滚滚,气喘吁吁,脸色发紫,眼泪都迸出,哆哆嗦嗦却还是不肯服气:“你,你,你敢!”

    红尘没回话,就是笑眯眯地加了点儿力气,对方这下子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他那同伴此时才回过神,吓了一跳,瞠目结舌。

    卢菲菲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红尘慢慢悠悠地转着脚,一下轻一下重,跟逗弄似的,弄得脚下的那人气急败坏,才不紧不慢地说话:“我觉得你以后一定是个庸医,不如现在就废了你的手和眼,反正手没有用,眼睛也是瞎的,与其留着祸害旁人,还不如让我替天行道处理掉吧。”

    脚下这人说不出话,到是他那同伴不是个傻子,苦笑道:“对不住,这小子出了点儿事儿,脑子不清楚,同学你别和他计较。”说着又低头冲那家伙怒道,“别听风就是雨的,你是不是傻,人家说什么都信,自己好歹也要有点儿常识,论坛上那什么手术,日期就在三天前,咱们当时正军训,人家又没请假,傻子都看得出来那是假的好不好。”再说,要是真的,这小姑娘还敢玩野营拉练,还跑得这么快,这么勇猛?真是超人不成!
正文 第五百零六章 凄惨的灾星(27)
    &bp;&bp;&bp;&bp;第五百零六章 凄惨的灾星(27)

    这位小同学噼里啪啦一通训斥,训得那倒霉孩子眼睛直冒小星星,晕头转向。

    卢菲菲的气到是消减了许多,红尘心里也稍稍痛快了些许。

    乐真摇了摇头,叹道:“果然还是有明理的,不是瞎子傻子。”学校里流言纷纷,大部分人只知道看热闹,无论什么事儿,全往坏处想,到底是人的劣根性,更容易看到脏污,对真实视而不见。

    那帖子里别的先不说,就那些报告什么的,对对日期也就清楚,红尘绝对没有时间过去做手术,而且那样的引产手术,做完之后至少要卧床静养一个月,就是不卧床,想顶着大太阳参加军训,处处拔尖,让教官当标准一样展出,还来参与这一场野营拉练,奔波跋涉,那也不大可能。

    纤纤弱质一少女,如何有这份超人的功力,呃,说弱质这两个字似乎有点儿不妥当,人家外表娇弱,身手到杠杠的,就眼前这蠢物,虽然瘦弱,也是个正经的大男人,让个女孩子揉圆捏扁,连起都起不来,够丢人现眼。

    小同学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泪,心虚的不行,却硬挺着不肯说半句软话的好友,只能继续陪笑脸,小声道:“这小子最近是真受了点儿刺激,他高中交往三年的学姐女朋友,上大学没一年就把他小子给踹了,听说是,咳咳,傍上一大款,所以这混蛋就自暴自弃,满脑袋浆糊,逮住谁咬谁,同学千万别和他这种蠢货计较,和他计较太掉价儿!”

    不得不说,有个关键时刻能说会道,还会哄人的朋友,真是让人受益良多。

    至少红尘和身边这几个舍友,还真消了点儿气,没让那蠢货被人道毁灭掉。

    那蠢货期期艾艾地站起来,看红尘的目光也躲躲闪闪,脸上忽红忽白,支支吾吾,欲言又止,显然他也不是真的一点儿脑子也没有,能正经考上帝都军医大的高材生,不光聪明,而且见多识广,不想是不想,这一琢磨,立马就明白眼前的女同学恐怕是让人给阴了,他们也成了人家手里的枪,可刚才那么一闹,脸都丢了个干净,赔礼道歉的话,实在说不出来。

    红尘也懒得理他,招呼自家舍友吃饱喝足,继续上路,至于那俩,也不好意思跟着人家,事实上只有一个不好意思,恨不得躲得远远的。

    等到几个学生慢慢走远,树林里才冒出几人,面面相觑,长长地吐出口气。

    “好家伙,现在的学生娃娃了不得啊!”

    几个人对视一会儿,都大乐,本来枯燥无味的任务也显得有趣儿起来,身手敏捷地继续跟了上去。

    花费了差不多十个小时的时间,红尘带着自家舍友第一个到达目的地,舒舒服服地享用了一顿营养丰盛的午餐,又被医生做了简单检查,然后等了差不多大半天的工夫,才等到第二支赶到的队伍。

    其实每个人拿到的地图都有所不同,光是目标地点就有四个,也不能说红尘她们就是绝对的第一名,只这一次成绩差距实在有些大,红尘几个拔得头筹,隐约有传言连军区那边都给惊动了。

    之后陆陆续续还有各种活动,武装越野,爬山,游泳……折腾得学生们怨声载道。

    红尘一开始不想出风头,这一回还是学校论坛那事儿刺激了她一下,干脆不管不顾,用了全力,到了最后,竟然闹得军队那边简直都想跟学校抢人,别的且不说,其中有一个趣味性的小项目,让二十二名教官扮作逃犯,就地隐藏,学生们围捕,来了一次师生对抗。

    所有人都没觉得教官们会输,那都是什么人,这回可不是普通教官,学生不知道,学校和部队那边都清楚,这二十二个全是部队中精英里的精英,兵王里的兵王,特种部队出来的,这帮书生人数再多,估计也只有被他们耍得团团转的份儿。

    结果却大大的出人意料,头一开始,和所有人预测的都不错,教官悠哉悠哉,还故意暴露行踪,耍了好些学生一把,狠狠地让学生们吃了大亏。

    可是,从第二天开始,形势忽然就变了,冒出差不多百十个学生来,这些学生还是笨手笨脚的,却仿佛有了神通,好像每一个教官所在的位置他们都能提前知道,教官们的每一步行动,他们都能提前预知。

    这帮人也是天之骄子,此时如有神助,一下子就打了教官们一个措手不及,好些教官连学生的面儿都没照上,莫名其妙就被阴了,掉到各种奇奇怪怪的陷阱里头。

    虽说后来他们都提高了警惕,可是各种陷阱防不胜防,有时候明明过来还没有,原路返回却忽然出现,警惕性再高,也时有中招,弄得一群人疲于奔命,不至于一败涂地,也是焦头烂额。

    小活动结束,双方算是勉强打了个平手,学生们还稍稍占据上风,挺高兴的,当然,那一帮子教官没有一个高兴的起来,个个黑着脸,可以想象,等待他们的是何等恐怖的惩罚。

    除了这种新鲜事,部队不查一查才奇怪,统合各方面的消息之后才发现,这百十个学生之所以大爆发,居然是因为一个新生出头牵线,做了一回指挥官。

    据说那小姑娘舌战群英,又是打赌,又是激将,手段频出,把自家班里还有系里的精英们忽悠得团团转,按照她的指挥各种行动,完了事儿所有人还觉得痛快的不行,一点儿也没觉得让一个小女生压在头上有哪里不妥。

    “好厉害的姑娘,这要不是个女娃子,我还真想要走。”几个某部队首长聚在一块儿,看了这等结果也不觉咋舌。

    “女孩儿怎么了,女孩儿她要是想来部队,我也高高兴兴接着,可惜,恐怕不可能。”

    哎,都不用去问,人家都考上帝都军医大了,正经的名牌大学生,只要毕业,绝对是前途无量,他们可拿不出更好的待遇把人家哄走。

    “反正都入了军籍,以后就是部队的人,用不着可惜。”

    军训结束,理所当然,红尘大大地出了一回风头,欢送晚会上所有领导发言都要提到她几句,在学生中间,更是声名远播,论坛上那帖子虽然消失,可上面说的事儿,暗地里还是有人嘀嘀咕咕,不过这回红尘‘粉丝’们到多起来,只要听见人说,无不一脸嘲讽,各种讽刺不断。

    接下来就正式开学了。

    和别的大学不同,在军医大,所有人都仿佛继续自己的高中生涯,甚至更惨烈些,不光精神上饱受各种课程的折磨,连**上都要经受摧残。

    红尘宿舍里的几个女孩子都和失了水的鲜花一样,可怜巴巴的枯萎掉,她到没觉得累,在红尘的印象里,学习本来就是苦差事,所谓十年寒窗苦,可不是说着玩的,在大周,头悬梁锥刺股,苦读十年,也不一定能金榜题名,女孩子们要是有学习的机会,那更拼命,不光要读书识字,还要学习各种技能,完全不是这帮只要肯读书就行的现代书生能比。

    于是,红尘如鱼得水,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拼命吸取一切对她有用的东西,有时候都快把自己的任务给忘了,还盼着多在这里呆一阵子,也好多学习。

    实在是那位大能送的辅助系统特别好用,让她的学习效率比她效率最高的时候还要高十几倍,那种大脑爆炸一样的感觉,简直能让人上瘾。

    别的学生上医学基础课程,比如解剖实验课的时候,还只能学习各种理论,实验课上也不可能由着性子尽情练习,红尘却不同,她有辅助系统在,可以一遍又一遍地练习,甚至有专门的教师,手把手地教导,红尘自己不知道,但是要有某位医学专业的大拿看到这些教师们做实验的精准动作,说不定会纳头便拜。

    这还只是基础,等红尘真正成为医生,她才会知道她得到多大的好处,和别人相比,是有何等的优势,因为她可以在辅助系统中做一千遍,一万遍手术,进行无数次的模拟,然后在真正站在手术台上,即便上了手术台,她也可以拥有无数专家的指导,几乎能保证每一次手术都不出现任何失误。

    即便只是现在,大家还在基础阶段,红尘的优势已经无可避免地表现出来,就说那些实验课,别的学生束手束脚,完全就是生手的表现,但她只要一开始做,就是真正的医生才会有的成熟表现,估计要不说她是新生,让哪个教授,老师看见,只会以为这是哪个老师过来带学生呢。

    到底还是在学校里,技术好,知识丰富,还乐于助人的好学生,很难不受人追捧,红尘也渐渐过得如鱼得水。

    很快就到了十一放假的日子。

    红尘收拾东西,先没回自家买的房子,想直奔宋国忠和江梅那儿,一来看看宋二妮的父母,二来,宋琳琳搞出来的烂事,也不能就这么不闻不问地放过去。

    这回放过去了,谁知道她还会不会再闹幺蛾子。

    其实要是换做在大周,是红尘自己遇见这等问题,首选解决方案就是把一切摆在明面上,直接暴露两个人关系破裂,有如寇仇的事实,两个人要是公认的仇人,那仇人再耍什么阴谋诡计,就不那么好得逞,自己一倒霉,最先被怀疑的一准儿是那位仇家。

    在这里,红尘也想过直接开撕,事后想到她不是宋二妮,就先缓一缓,开撕也无所谓,至少让宋国忠,江梅,还有熟识的朋友知道宋家两姐妹不合,但直接暴露网上被曝光的报告单属于宋琳琳,似乎暂时没有必要。

    虽说现在网上那些八卦能停留几天的都少之又少,人们看见什么消息也都不大当回事儿,就是暴露了,宋琳琳大概也就丢脸个几天,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她到底还小,是个小姑娘,红尘觉得她很有可能脸面上下不来,万一真吓得闹个自杀,在宋国忠和江梅正治疗身体的时候,好像麻烦更大。

    红尘简单收拾了下,刚一出校门,裴林的电话就到了。

    他换了一辆车,非常高调的宝马760。

    红尘:“……”她觉得那帮学生私底下嘀嘀咕咕,说就是报告单什么的是假的,她有豪车接送的事儿,可不见得是假的这句话,也没有什么不对。

    裴林一个小刑警,也不是什么大富豪家庭出身,坐骑却土豪的不行,还真是怪事。

    红尘一开始对这些车没什么概念,到了学校这阵子,好歹知道了点儿,一上车就不由失笑:“你也不怕别人说你贪、污、受、贿?”

    裴林满头雾水。

    “车啊。”红尘失笑。

    “开着舒服就行了,谁管是什么车,反正不是我的。”裴林耸耸肩,他是没钱,可他有钱的哥们儿一大堆,今天蹭这个的车,明天蹭那个的,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哪里不好。

    红尘:“……”她偶尔上网,经常看某些男人把车当老婆,裴林能整天蹭人家老婆,看来真是有一帮好兄弟,呃,这话有点儿污。

    裴林没心情说车,板着脸对红尘道:“发帖人早就追查出来了,是个搞计算机的高手,只是一直查不到对方为什么这么做,想着可能是有人出钱收买,我就找人专门查了查。”

    说到这个,裴林就心情不好,“什么都没查出来!”

    简直丢人现眼,他堂堂刑警大队长,调动了手头上所有资源,以为这点儿小事肯定手马到功成,结果查了半天,什么结果都没有!

    “不是我给自己开脱,那小子跟神经病似的,好像就是忽然看你不顺眼,要坑你一把,但在这之前,他跟你完全没有交集,我第一个先查的你妹妹,他和你妹妹也没有任何交集。”

    红尘翻了个白眼,查宋琳琳才是白查,她还不知道,宋琳琳就是个小姑娘,也许心中能生出十七八个恶毒的念头,可一个也没办法付诸行动,她要有那份行动力,那种脑子,也不会让人坑成现在这样了。
正文 第五百零七章 凄惨的灾星(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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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知道从宋琳琳口中大概问不出个一二三四五,不过,红尘半点儿也没有拦着裴林去当面询问的意思,吓唬吓唬那小姑娘,也许还是救了她,将来做事不要那般不顾后果,那她的未来一定比这么继续下去要好得多。

    宋国忠和江梅现在手里没少攥着钱,生病花费虽高,但他们打工的工厂全额赔付,到也不是负担,可是毕竟是农村出身,节俭惯了,在市时还好点儿,厂子给安排了住的地方,但因为最近进帝都陪着宋琳琳,却是一点儿都舍不得花钱,租住的房子憋屈到极致。

    离安和医院不远,是个五加一的老小区,他们租了一间地下室,阴冷潮湿,终年不见阳光,红尘乍一看都咋舌,不敢相信宋琳琳居然愿意住在这等地方。

    宋二妮的印象里,那姑娘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

    敲门进去,江梅在家,看到红尘还愣了一下,又看见裴林,不免有点儿局促。

    江梅年纪并不算大,当年生孩子早,如今也才四十多岁,可这会儿却是脸色蜡黄,头发蓬乱,说她六十岁估计都有人相信。

    宋琳琳躺在床上,被子遮盖着下巴,只露出苍白纤细的脸,长长的睫毛。

    红尘看得出来,虽然在阴暗里特别不明显,可她还是化了裸妆,眼睛湿漉漉的,瞧着楚楚可怜,只是这种楚楚可怜,对上男人有用,对上红尘可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你来做什么?”

    宋琳琳撑着胳膊半坐起身,靠在枕头上,抿着嘴唇看红尘,目光闪烁,略有几分恼怒,随即又有点儿慌乱,高声道,“我这儿不欢迎你,你赶紧走!”

    红尘也不生气,回头向外看了看:“一会儿有客人?”

    江梅端了水来给裴林,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叹气:“这几天琳琳的一个同学总是来。”

    说到这个,江梅还有点儿不是滋味,这会儿见到大女儿,心中堵的那口气更让她难受,忍不住絮叨道:“这回琳琳那同学我看着到还好,老实巴交的,一脸憨厚,对琳琳特别关心照顾,这两天拿了好些礼物,一个劲儿追问琳琳生什么病,还想送她去医院……”

    奈何这种病,怎么可能告诉别人,更不要说去医院!江梅这几天光忽悠人就折腾得自己疲于奔命。

    “一会儿要是人家来,二妮你说话时可要注意些,别,别……哎!”

    话音未落,宋琳琳砰一声重重砸床:“妈你别说了,宋二妮能盼着我好不成,她早就嫉恨我,就是这会儿当着你的面儿答应了,回头也不知道要编排些什么!”

    红尘:“……”

    裴林也无语。

    干脆也不说什么了,红尘直接从裴林口袋里掏出一叠报告单,递给宋琳琳:“你一定还藏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在还给我,还有,你拿我的身份证去做手术的事儿,都有什么人知道?”

    宋琳琳一愣,脸色瞬间白了白,低下头去,半晌没说话。

    江梅也愣了下,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裴林这时才走上前,一本正经地冲宋琳琳道:“你违反了法律,盗用他人身份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必须从重惩处。”

    他的口才竟然不错,把当时信息泄露,红尘受到的伤害夸大了不知道多少倍,宋琳琳低着头看不清楚表情,到把江梅惊得目瞪口呆,浑身发抖,一把抓住红尘,好半天才哭出声,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扑到床边,劈头盖脸地打宋琳琳的脸。

    “你自己毁了,你已经毁成这样了,还要毁了你姐不成!”江梅怒吼,“琳琳,我的傻孩子,你这是鬼迷心窍了,还不赶紧跟你姐道歉,让你姐原谅你!”

    宋琳琳压抑地喘息了几声,愤而抬头:“我就知道,你终于说出来了,你果然还是后悔,后悔以前没把我这个女儿扔下,带着你那个大女儿出来!”

    她深吸了口气,闭了闭眼:“可我得到的一切,都是我自己拼命争夺来的,大桥东村有多穷,难道你们不知道?我在那儿过得每一天,都像活在地狱里,小时候我的穿的衣服全是宋二妮穿过的,吃的那点儿面糊糊,什么滋味都没有,那一年,你和爸从市回来,大包小包,拎回来那么多好吃的,我从来没见过,还有那辆车,那一群路过咱们村子的城里人,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一个地方那么好,只要去了,我就能过上好日子,我也许能摆脱这一切,变成一个城里人,你们说现在安顿好了,奶奶年纪大了,照顾三个孩子也难,想带一个孩子走,我在屋檐底下听见,浑身都发热,脑袋也烫得厉害,我不怕你们带大哥走,他那性子谁不知道,野性的不行,你们想带也带不了,竞争对手只有二妮。”

    “那天你们带我和二妮出去玩,我表现得多好,活泼又可爱,比二妮那个呆笨愚蠢的要好上一千倍,你们不是也喜欢我喜欢的不行?说我爱干净,又听话又乖巧,让别人看见了只有夸赞,你们从那以后就看不上二妮,觉得她脏兮兮的,只知道闷头干活,连句话也不会说,理所当然,我这个可爱的小女儿就得了你们的欢心。”

    宋琳琳眼睛里渗出两行泪痕,“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江梅听得直愣愣地看着宋琳琳:“……当时你才不到四岁!”

    红尘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是啊,四岁的宋琳琳就那么聪明,知道掀了她姐姐的被子,知道往她姐姐的饭食里扔各种脏东西,好让她不舒服,精神不济,本来就不怎么机灵,被折腾得更呆滞。”

    屋子里所有人都一颤。

    红尘转过头,面无表情地冲着江梅道:“你别担心,我没打算把她那些烂事泄露出去,你比我经验丰富,其实也该明白,现在这些都不算事儿,最多就是年纪小不懂事,青春叛逆期不听话,谁也不在乎那些了,以后她不作死,这点儿丑闻影响不大。”

    江梅嘴唇动了动,终于没再说话。

    刚才她那么激动,又是打骂又是训斥,到底有几分是真伤心生气,几分是担忧,她也算不清楚。

    琳琳是她养大的宝贝女儿,做人父母的,一心都为了孩子,现在裴林在,裴林的身份更摆在那儿,她不敢不多想,万一要是真惹怒了二妮和裴林,跟琳琳计较,再给暴露出去,琳琳的名声还要不要了?琳琳以后可怎么办!

    那是她养大的女儿,人有亲疏远近,养在身边的再不好,那也很难不去疼爱。

    江梅没有什么见识,却因为母性,做了最好的反应。

    红尘忽然也有些沉默。

    二妮比琳琳大了一岁,只是宋二妮在村子里,没人关心,等琳琳上学的时候才想起她,于是两姐妹到是一起读的书,可以想见,二妮在自己父母心中能是什么地位。

    江梅讪讪地看着红尘,讷讷道:“二妮,娘不是那个意思,琳琳这回是真不像话,可她还小呢,不懂事,又遭了那么大的罪,糊涂着呢。”

    “我知道她不懂事,也没打算因为这件事怎么样她。”红尘四下一看,从旁边柜子上一个蓝色手包里掏出一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随手揣在兜里,“但是从今以后,我和她就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

    又冲宋琳琳道,“你要是有点儿脑子,别惹我,你也是聪明人,多一个陌生人,总比多一个仇人好,你要上赶着非要做我的仇人。”

    红尘轻轻低下头,看着她的眼睛,冷冷冰冰,一瞬间,宋琳琳从心底深处陡然升起一丝冷意。

    “你可以试一试。”

    宋琳琳张了张嘴,满肚子的话,竟然说不出口了。

    说完这一切,红尘转身就走,江梅伸手想拦住,脚却抬不起来,到是红尘转身抱了抱她:“安心养病,别胡思乱想,好好看着宋琳琳,认真教养她,你们的责任就尽到了,至于宋二妮,你们也不是不爱她,只是这爱少了一点儿,至于她,她也没有恨你们,她给你们的爱,将来可能也不会太多,但一定有。”

    江梅也不知为何,眼睛一阵酸涩,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要被她弄丢了,又一阵温暖。

    红尘站在门口,瞥了裴林一眼。

    裴林点点头,又过去问了宋琳琳几句话。

    也许是没有精力了,也许是看不见红尘她就平缓许多,也许是她有点儿害怕裴林,裴林问一句,她就答一句,很老实。

    可惜,还是没有任何信息。

    “怎么可能是我?我瞒着这消息还瞒不过来,哪里愿意让别人知道,我还要不要脸了?”

    宋琳琳这话也有道理,她是鬼迷心窍似的拿了宋二妮的身份证,其实也知道没用,就是拿她的身份证,也不可能把一切都推给宋二妮,但就是这么做了,做归做,她还没傻到主动告诉别人去,更没有想着借此机会败坏红尘的名声,她又不是傻子,真闹大了对她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再说,她就是真想,也不可能现在闹,就她这身体状况,能闹什么,也许过个几年之后,一切都被时间掩盖……

    问完话,裴林带着满头雾水出了门,抬头看天,叹了口气。

    “走吧。”红尘看了看天色,“快下雨了,赶紧走。”

    两句话的工夫,对面就来了人,是个穿着灰色运动装的小伙子,一手拎着一兜水果,一手抱着一个毛茸茸的大兔子,一见红尘,瞳孔收缩,向后退了一步。

    红尘蹙眉。

    那人又是两步后退,一下子栽倒在旁边的树上,大口大口地喷出黑血,血一下子浸透了地面。

    裴林:“……我叫救护车,高远这小子怎么会在这儿?没查出来他和宋琳琳有任何关系……呃,更不是同学,他可是留美博士,今年刚回国……这家伙就是发帖子的那个混蛋,只不过我总觉得他背后有人,一直没惊动,可他和宋琳琳沾不上边儿。”

    “本来就没关系。”

    外面一下子乱起来,好多人站得远远的围观,却不敢靠近,红尘两步走过去,把那人的脖子一抬,一扣他的下巴,按住胸口,使劲揉了揉。

    旁边不少人大声道:“哎呀,同学你快离远点儿,小心讹上你,我看这人病得不轻,真讹上了可不是小事儿。”

    还有人举着手机摄像,“别怕,别怕,到时候出事,我给你作证,全录着呢。”

    红尘:“……”

    她按了两下,地上那人就不再吐血,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坐起身,茫然四顾:“我怎么在这儿?”

    外面动静太大,江梅也走出来,一看就愣住,吓了一跳:“高同学,你怎么了?”

    高远眨了眨眼:“阿姨你是?”

    江梅一怔。

    听到江梅的喊声,宋琳琳都顾不上自己的身体,踉跄而出,一眼看过去,眼泪哗就落下来,扑到高远面前,焦声道:“高大哥,高大哥,你这是怎么了?”

    高远皱眉,不着痕迹地向后靠了靠。

    宋琳琳扭头看红尘,咬牙切齿:“你就是个扫把星,有你就没有好事,离我高大哥远一点儿。”

    说着,又转头小心安抚道,“高大哥你别怕,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高远捏了捏眉心:“等等,请问同学您哪位?”周围的路人全乐了,这场面可真有意思。

    还有那个举着手机录像的也笑:“哟,哪来的乱认人的傻妞?小伙子,你刚才吐血晕倒,是这边这个同学救了你,我们都看见了,你可别随便讹诈人家。”

    高远虽然还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儿,却轻轻站起来,冲着红尘鞠了一躬:“多谢你了,小同学。”他动了动身体,也没觉得不舒服,不过看到树下的一滩黑血,还有站在鞋上袜子上的,浑身不自在,想马上去医院。

    至于宋琳琳,他好像真的完全不认识,又说了几句客气话,还给红尘留下一张名片,他就连忙叫车打算离开,“奇怪,我怎么在这儿?”别是工作太紧张的缘故,看来真要放个大假,可惜这地方也没有靠谱的心理医生,要不然该去做一做心理疏导。
正文 第五百零八章 终结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宋琳琳整个人都呆愣住,一直到对方真上了出租车,才嘶声裂肺地喊了一嗓子:“高大哥!!”

    事实上,高远现在只想去医院,满脑子都木的发疼,再说他本来就是个技术宅,不是特别不懂人情世故的那种,可眼下这种情况,让他因为一个陌生女孩子有所停留,那绝对不可能。

    莫名其妙地出现在陌生的地方,而且据说他还吐了血,就算他没觉得哪里不舒服,也必须去医院看看。

    裴林略微蹙眉,轻声道:“你怎么看?他是真不认识宋琳琳,还是假装的?”

    以现在的情况看来,好像是假装的可能性大一点儿,毕竟高远出现在宋琳琳身边,江梅也认识他,但裴林几乎用尽一切手段调查高远的过去,实在找不到他和这个小姑娘的交集,至于江梅说那是宋琳琳的同学……那更不可能,高远可是正经的高材生,家里也有一点儿背景,宋琳琳从小到大上的三流小学,三流初中,同样是很不怎么样的高中,还有三流大学,都和他不沾边儿。

    红尘却完全没有时间搭理裴林,她的玉珏空间里也炸了一样,咋咋呼呼的所有人都在说话。

    “感觉到了没有?不可能所有人都出错,那种气息应该是咒,从红尘所在的位面跟过来的。”

    “我查查资料,这种情况好像咱们这儿也只出现过寥寥几次,值得研究。”

    “是挺有意思,上一次遇见是大锅那小子吧,好多年前了,他也是跨位面转了一圈,结果有那个位面的陌生人毫无理由地和他作对,弄得那小子很是吃了两次大亏,碰面才发现是有怨念从本位面远道而来,遇见合适的人就相互融合。大锅后来查过,他在本位面有一个宿世大敌,因果纠缠,几辈子都是敌人,因为怨念太重,阴差阳错之下就形成了咒,在本位面还无所谓,那点儿咒不可能现形,脱离位面之后,大锅的气逐渐衰弱,咒就有了作乱的可能。”

    一群人嘀嘀咕咕的分析情况。

    “你们这帮无聊人士,又不算大事儿,刚才和红尘的气一冲,别管那是什么,都散得干干净净。”

    他们争执,红尘却一句话也没有说,目光闪烁,若有所思,她半点儿都不在乎那股恶念,对付那东西,就如人踩蝼蚁,看也不用看的,反而是恶念里夹杂的气息,让她心神动荡,若有所失起来。

    气息很浅,很淡,似有若无,但却非常熟悉。

    很多很多年前,好像都是上辈子的事儿了,她第一次觉得一个男人特别干净,气息干干净净的,连他身上的伤感也干干净净,世间一切污秽,都不会沾染到他的身上。

    直到那个人死去,她还是忘不了那种感觉,看见那个人,就如看见清晨落在花瓣上的露珠,身心舒畅。

    他是小莫,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很好很好的朋友,无论世间过去多久,记忆变得模糊,感觉仍然残留心间。

    红尘这会儿忽然很想见到林旭,想和他说一说小莫,也是林家的林七,更想再一次见到小莫,这一回,她肯定会告诉那个男人,一切都结束了,从此他能光明正大地站在阳关下,回到林家,回到大家身边,拥有完美的未来。

    其实只要一句话——小莫,我们很想你,请你回家吧。

    红尘想起她追寻过程中,通过石狮子看到的情景,小莫穿过黑色的洞窟,来到一个有钢铁车辆横行的世界。

    眼下这个世界,和那个很相似。

    也许小莫就在这里,红尘把这句话在舌尖上过了一遍,也只这一遍,就又吞了回去。

    几乎迫不及待,红尘用出了她所有能用的方法,最后得出的结论,却让她心里一空。

    小莫不在这个世界。

    至少此时此刻不在。

    眼眶发红,深吸了口气,红尘脑子越发清明,她不能乱,也不能急,更不能忐忑不安,即便如此,这是好事,哪怕只有一丝线索,她也应该高兴。

    小莫无论在哪里,她都要找下去,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五年,十年,一生!

    她和林旭,还有她的孩子们,将来她的弟子们,都可以一起去寻找。

    红尘把肺部的浊气全部吐出,神清气爽,也不是完全没有线索,至少有一点点残留的气息在,合上手掌,仿佛要把那一点儿气息拢在掌心里,手是热的,浑身上下都是热的。

    红尘忽然就高兴起来,把裴林挤开,自己上了驾驶座,一踩油门就要出发。

    裴林吓了一跳,幸好反应及时,还来得及跳上副驾驶的位置:“二妮!!”叫也没用,他身体摇摇晃晃,更不敢去抢夺方向盘。

    车子风驰电掣,裴林苦着脸想这超速了多少,要交多少罚款,后来一想,唔,可以推给车主,只要不让交警兄弟抓住,他就当没这一回事儿算了。

    一整天,裴林跟着红尘漫无目的地乱跑,一开始还会追问,后来无意间看到红尘的脸色,便安静下来。

    直到傍晚,红尘站在一座很熟悉的烈士陵园里,听一位老人家讲故事,终于安安静静地靠在长满绿色苔藓的墙上,露出了奇妙的微笑。

    老人家坐在椅子上,身前是几个墓碑,其中一个很显眼,因为照片上的男人实在长得很好,名字也很特别,叫林七。

    “林七以前不叫林七,听说是他自己改的名字,原本叫什么已经没人记得了,只知道是个街边游荡的小混混,没有父母亲人,整天东混西混,虽然没有太大的恶行,也挺让人讨厌,后来无意中救了当时S市公安局的刑局长,那会儿形局还是个小警察,两个人成了朋友,林七也改邪归正,像变了个人似的,他身手好,脑子还开了窍,读书不错,考上了警校,从此开始他短暂又传奇的一生,要不是三十岁那一年,为了救一个被毒贩威逼,染上毒瘾的小姑娘,不幸中枪身亡,他的未来肯定不可限量。”

    老人家四下张望,神神秘秘地道,“我知道,你们肯定对这种故事不感兴趣,你们更喜欢浪漫,林七到现在还能让你们这帮小孩子想起来,肯定是因为他最后的遗书。”

    一直听他讲话的那帮警校学生都眯着眼睛,齐齐冲去旁边的陈列室看遗书的复印版本。

    裴林跟着红尘,看她神色复杂,似乎很感兴趣,就把自己知道的消息慢慢讲给她听。

    林七临去前自己要求,让自己那封不是遗书的遗书被更多人看到,所以当时他的同事就把复印件搁在了这个陈列馆里。

    与其说那是一封遗书,还不如说是一封很浪漫的情书来得更妥当,当然,也有人不同意,因为里面通篇都没有只言片语的情爱,只是好像把自己的故事,对自己特别重要的人,娓娓道来,像是倾诉,又像是倾情。

    最后两句——‘你给我的护身符,会保佑我。灵魂在无尽的穿梭中慢慢恢复。’‘不要担心,我会跨越无数的世界,找到我的家,找到你!’

    因为这个,很多人觉得这是一封情书,听说当年刑局长一直想知道里面的那个‘你’究竟指的是谁,但找了那么多年,始终找不到,最后也只能认为那是林七幻想出来的一个人物,而且很漂亮,在他的遗物里面,大家看到了很多画,多为人物像,也有风景画,大的小的,那些人物有男有女,可最多的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穿着古装,线条细腻,哪怕不懂画的人也能从中体会到无尽的思念。

    刑局那会儿有阵子老觉得他好朋友的意中人是个演员,因为事业的关系不能公开,俩人的感情才没人知道,因为他总关心那些还没有名气的三流小明星,还千里迢迢亲自去找,差点儿闹得连自家媳妇都给误会了。

    红尘长久沉默,慢吞吞再次上了车,却忽然笑起来,眼睛亮晶晶的。裴林长长出了口气:“好家伙,你快吓死我了。”

    红尘还笑。

    裴林苦着脸叹气:“也不知道你们这帮小孩子们想什么,那么肃穆的地方,你们每次一去就热热闹闹的。”

    “热闹有什么不好,比冷清可好得多。”红尘伸了个懒腰,收起笑容,心前所未有的安定下来,就在见到墓碑的那一刻,她知道小莫还在,只是可能需要比较漫长的时间去寻找。

    她最不怕的,就是寻找和等待。

    至于玉珏空间里那些了解始末的大能们各种所谓的科学分析,她也看得饶有兴致,那些大能说,因为小莫不属于眼下的位面,即便肉身死去,灵魂无依,也无法入轮回,很可能魂飞魄散,但因为红尘给予庇护,到无溃散之忧,再加上他本身来历奇特,特别容易通过缝隙飘散到异位面去,怕是连他自己也无法控制。

    红尘现在可不像过去那般无知,也能和这帮大能一块儿探讨探讨,一边分析,心情越发平静。

    现在还是专注于目前的任务,结束之后马上回家,回去她才有机会想办法去找阿莫。

    闲来无事,红尘还翻了翻和小莫有关的档案,有裴林在,想看看这个到不难,这么多年过去,早就不是什么绝密资料,看得出来,小莫在这个世界过得相当好,很充实,做了特别多的事,十分的活跃,结交了不少朋友。

    红尘默默记忆,打算回去就一点点儿告诉林家人,要是林家人知道小莫的情况,一定会很欣慰。

    她也就不正常了这么短短的几日,接下来又到了上课的时候,学医的人永远都没有清闲,连觉都睡不够,更别提胡思乱想。

    红尘更是忙,她学习进度快得不可思议,在医学这一块儿,尤其是临床,一个人到底学得怎么样,所有人都能看得见,临床诊断她从不出错,诊断得又快又全面,老师有时候想不到的,她都能想得到,但凡教授们说过一次的问题,她就永远不会忘记,那些国外最新的医学期刊,她不光能倒背如流,甚至还能挑出瑕疵,有自己的理解,偏偏这理解还很让人信服。

    没多长时间,红尘就从全系知名,到全校知名,教授们,老师们,就没人不知道自家学校有这么个学生。

    全神贯注地沉浸在学习中,其它的几乎都顾不上,家里的麻烦好像也自然而然地消失了,就是放假期间偶尔去看看宋国忠和江梅,见他们憔悴了很多。

    听说宋琳琳退了学,离开了S市,说要去闯荡闯荡。

    江梅说,宋琳琳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好几次去找高远,可高远根本就不理会她,也不认为自己认识她,后来烦不胜烦,似乎还教训了她一顿。

    其实在这之前,宋琳琳仅仅把高远当成备胎而已,一个还算可以的备胎,那次事件之后,却知道他出身来历不俗,一点儿都不比她想攀上的公子哥儿们差,而且还不是纨绔,自己有本事,可惜,那个人再也不会和她有交集,于是,她便越发的暴躁。

    红尘能理解,要是远在天边的东西,永远得不到那也就罢了,可高远曾经就在宋琳琳的眼皮底下,触手可及,那是她梦寐以求,让她汲汲营营的东西,几乎能满足她的一切幻想,但一眨眼的工夫,它就从指间溜走了,对宋琳琳这样性子的人来说,天大概都要塌下来。

    也许宋琳琳一生都再难以释怀。

    红尘也就听了一耳朵,既然说了是陌生人,那自然不必继续关心下去。

    时光荏苒。

    一晃眼就是十年光阴似水。

    红尘一身军装,步履匆匆,耳机里传来裴林气急败坏的声音:“生日宴是谁的,你的好不好,既然答应要办,就麻烦你上点儿心,我昨天才结束一个案子,一周没睡过踏实觉,现在你让我给你操办这玩意,你这个正主儿居然还不过来?”

    “唔,再等俩小时,我这边有个演讲,母校相召,不来不合适。”

    红尘也累,前几天刚从国外参加一个重要会议回国,又连着忙了几天,连时差都还没倒好,可母校这边说过好多次了,不来不合适。

    “先放了吧,又有电话进来。”

    红尘把裴林给扔下,这边又接了个病人家属的电话,是总医院那边老主任给介绍的,需要她给病人主刀,家属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嘶声裂肺,红尘也叹气,虽然见惯了这些,到底还是不自在。

    她看过病例,那病人还真非得她主刀不可,病人脑部有三枚子弹残留,位置非常危险,世界范围内敢动刀的医生,恐怕也数不出几个,她要不出手,对方还真找不到别人。

    能脑袋挨了三枪还活下来的,实在难得的很,别说她现在能挤出时间,就是挤不出来,也该想想办法。

    会场就在阶梯教室,红尘先在不远处的楼梯边上站一会儿,松了松衣领,眯一会儿眼睛。

    当医生可真累,红尘这么精力充沛的,每天扎在床上都恨不得睡到天昏地暗。

    正眯着,会场里传来一阵掌声欢呼声,还隐约听到特别熟悉的声音,又在放纪录片。

    红尘走过去,从窗户里看了一眼,果然,大屏幕上又是那些东西,第一幕是她发明的宋氏戒、毒法第一次大规模临床试验宣告成功的情形。

    从世界各地找来的九十七名吸毒者,五年来没有复吸,所有人汇聚一堂,带着妻子,丈夫,儿女,在公安人员的监控下,讲大批量的毒品扔到焚烧炉内烧毁。

    其实对于不吸毒的普通人来说,这些也不算什么,就是看个新奇,但那些吸毒者家属们热泪盈眶,嚎啕大哭的模样,那种发自内心的,从绝望中挣脱的亢奋,还是让这群普通的学生沉默。

    之后陆陆续续有诺贝尔医学奖颁奖给她的场面,她是去年拿的诺奖,二十七岁,似乎很年轻的样子,红尘没有多大的感觉,当然成就感还是很足。

    她拿到诺奖的那一周,宋二妮的灵魂波动很大,可惜还是没有苏醒过来,哎。

    会场内隐约传来学生们的小声谈论,一个个激动得不行,一口一个学姐。

    “我也是农村出来的,家里父母很早就想让我退学打工好供弟弟,听说宋学姐小时候受了很多苦,读书时条件特别不好,但是人家还是有这么大的成就,我难受的时候,我就想,宋学姐能那么出色,我没办法和她比,至少不能因为家庭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就毁了自己!”

    红尘揉了揉耳朵,有点儿心虚,咳嗽了声,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和门口的老教授打了声招呼,进了会场大门,那么多学生看过来,红尘却一点儿都不紧张,这样的演讲她很少举行,但是也熟悉得很,别说一会场的人,人数再多十倍,她也不会有半点儿紧张的感觉。

    远在S市。

    帝豪大酒店整个大堂都摆满了各种鲜花,一直延续到外面老远的马路上。

    一**警都有点儿不知所措,还是裴林招呼了一帮同僚帮忙,把那些花篮给拾掇了。

    “弄得好像人家酒店开业似的!”

    至于礼物,麻烦帝豪那边开了两间客房来装,礼物别管贵重与否,反正不会很大,到不至于放不开。

    “明天才是正日子,你们都是大忙人,来这么早干什么!”裴林恨不得把这句话喷出去,问题是那帮来得那么早的大忙人里面,有他的老领导,有他的顶头上司,大部分都是他得罪了之后会很麻烦的大人物。

    要说他现在也算是人物了,局长的位置都坐了两年多,要不是实在不乐意离开第一线,恐怕已经能继续升,奈何在这群人里面,他这身份略有些拿不出手。

    反而是大桥东村那边的村民还没到,明天才是宋二妮的生日,人家也没必要现在来。

    “又堵车?”

    公交车缓慢地在公交车道上行驶,终于到了站,李严松了口气,暗自庆幸,幸亏坐的公交,也不用向前走了,他今天来帝豪谈生意,没想到帝豪不知道有什么节目,车多人多,密密麻麻,道路拥挤。

    整理了下衣冠,深吸了口气,看到大堂经理出现在门前,连忙客客气气地迎了过去。

    这位经理似乎很忙,一句废话也没有:“先看你们的程序,要是合格,就要你们的,我们现在忙得很,算你走运,上面说了谁第一个完成就要谁的。”

    李严松了口气,心道今天自己的运气真不错,一抬头,忽然愣了一下——热烈庆祝宋二妮二十八岁寿辰!

    宋二妮?

    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特别复杂,这个名字如雷贯耳,他好歹也是大桥东村的人,就是不想听,也不可能听不到,这么一个土气的名字,现在居然也成了流行,上层圈子里好些人给孩子起名,居然也有个‘妮’字,说是这名字好,到让人哭笑不得。

    “快点儿!”

    经理不耐烦地喊了声,李严连忙收摄心神跟了上去。

    第二日,天还没亮,他刚刚趴在桌子上眯了一会儿,就被外面热热闹闹的笑闹吵醒,推开门一看,登时后退了一步,却强忍住没有关门。

    是她,十年了,她更漂亮,还是那么年轻。

    李严摸了摸自己的头,好像有点儿秃顶?

    宋二妮被众星捧月,捧着向前走,脸上略带几分无奈:“诸位老爷子都很闲不成?”

    “你十年来第一次办生日宴,怎么能不来?”孙老的头发全白,还是精神抖擞,中气十足,大声笑道。

    其他人也纷纷应和。

    “我先去接我家里人。”红尘拱拱手,好不容易寒暄完,安顿好,逃也是的溜出去接人,那帮老头儿哈哈一笑,竟然饶有兴致跟着一块儿出门。

    豪华大巴开到门口,宋国忠和江梅被簇拥而下,他们两个有点儿老态,可脸上的笑容却说不出的灿烂,显然被捧得有点儿飘飘欲仙,看到宋二妮,略有些不自在,神色却和缓。

    红尘扶着江梅,跟着宋国忠,一步步向酒店里走去,一边走,一边和周围的人说话,脸上的表情略带几分轻松和满意。

    江梅也全身舒畅,她这些年过得都很好,尤其是近年来,村子里的人都说她女儿出息,一个个的客客气气,如今她就不打工了,二妮请了个小保姆照顾她,还隔三差五地让他们老两口吃各种营养品,听说那些营养品有钱也难买,都是好东西,日子过到如今,知足!

    “李严也在?对了,今天咱家二妮生日呢,你也该过来热闹热闹。”宋国忠一扭头,看到李严,大喜道。

    李严嘴唇动了动,只是讪讪一笑,就被宋国忠拉着进了帝豪大堂的大门,进门的一瞬间,还隐约看到经理吃惊的表情。

    一整天,李严都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说了什么,就是经理对他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特别客气,还主动加了价,承诺以后升级也找他,他也没有觉得特别高兴。

    一直到晚上,回到家,听到妻子高声和邻居大婶吵架,为了家里的葱让人偷了一把,他才回过神,心神颤动,流下了两行热泪,鬼迷心窍一般,他给二妮打了个电话,这么多年,宋二妮的手机号都没有换过,还是那一个。

    “二妮,我,我……”只一句话,他已经说不出口,甚至不知道对面是不是听到了,便吓了一跳似的,挂断了电话。

    红尘也果然没有听清楚,她现在整个人都暖洋洋的,脸上露出的笑容也很灿烂,连孙老强烈要求她现场画一幅画作,她居然也没有推辞,当真挥毫泼墨,画了一幅江南水乡,千里烟波。

    所有人都啧啧称奇,红尘闭上眼,在识海深处,和宋二妮面面相对,她在她明亮的灵魂上点了一点:“抱歉,好像给你留下的摊子很大,下个月你要继续参加联合国援非行动,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你恐怕不能拒绝。”

    宋二妮只轻轻地道:“谢谢,谢谢,谢谢你!”

    “不用谢,对了,你很有天分,我给你留下一点儿灵光,如果你的一生走完,完成了我的考核,那么,我们也许还能见面,希望到时候,你能成为我的学生。”

    最后一段话,是红尘的心意,宋二妮的资质很好,荒废掉有点儿可惜,虽然不值得收徒,但有机会的话,作为普通学生指点一二,到没有什么不好。

    就像她曾经和林师兄说的,既然要开书院,她就想开一家最与众不同的大书院。

    至于生源,好像不只是能有大周的学生,世界那么大,位面那么多,她的书院也乐意接受来自五湖四海的有缘人。

    红尘伸手,把刚刚从宋二妮的心底挣脱出来的小姑娘,搂在怀里,心神一动,玉珏空间一阵闪光。

    “欢迎回家!”

    林旭伸手揽住红尘的腰,抱着她转了一圈。

    红尘大笑:“我有好东西给你看!”

    不是指的这次任务的奖励,大能所赠送的那座豪华天空城,而是一大叠关于小莫的资料。

    红尘把手放在资料上。

    “林师兄,你愿不愿意在不久的将来,陪我去看看和这个世界不同的风景?”

    “好。”

    林旭在红尘面前,最想说的,永远都是这个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