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武者
作者:西襄子
正文
第一章 红砂手 第二章 抱朴子三气说 第三章 简单却难练 第四章 好妹妹
第五章 自创内功 第六章 赤龙搅海 第七章 小庙 第八章 旋转乾坤掌
第九章 小伙伴 第十章 少林行气十三势 第十一章 抱朴秘要 第十二章 内功开练
第十三章 炼精化气 第十四章 内气初成百脉通 第十五章 空手破砖 呼吸炼气 第十六章 各有奇效
第十七章 一跃七尺 第十八章 当头棒喝 第十九章 给你显显本事 第二十章 太打击人了
第二十一章 我们的班花 第二十二章 远仇近怨 第二十三章 关落雪的请求 第二十四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第二十五章 伟大的爱情我不懂 第二十六章 单挑 一招撂倒 第二十七章 背后有眼过肩摔 第二十八章 随缘而定
第二十九章 林旭的想法 第三十章 习武练功 滋味无穷 第三十一章 轻功练习 第三十二章 内气的恢复与炼法
第三十三章 弹腿十二路 第三十四章 烦人的小丫头 第三十五章 初阳之气 第三十六章 自家武道各不同
第一章 开学了 第二章 黄老邪 第三章 林旭的变化 第四章 找茬的来了
第五章 全校最凶狠的学生 第六章 超越中学生的打架 第七章 一拳立威 第八章 劈空一掌飘飞纸
第九章 快意恩仇不晚 第十章 侠以武犯禁 说几件事 第十一章 夜半鬼敲门
第十二章 鬼叫似的传音入密 第十三章 吓晕过去 打还回去 第十四章 你给我作个伴 第十五章 秋千架上的约定
第十六章 代表月亮 第十七章 阴阳转化 乱中得静 第十八章 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第十九章 精华深浅各不同
第二十章 昨晚事情的后续发展 第二十一章 老师打学生是犯法的 第二十二章 林旭的正义感 第二十三章 点穴与截脉
第二十四章 初识男女间的不同 第二十五章 放开那个同学 第二十六章 你不配穿军装 第二十七章 让你也尝尝被打脸
第二十八章 插手的人来了 第二十九章 正当防卫 第三十章 舌战群师 第三十一章 你说的对也没用
第三十二章 一招摔俩 第三十三章 教导主任来不了 第三十四章 不鸣则已 一鸣惊人 第三十五章 南帝北丐 妹妹的支持
第三十六章 现实的马丽 第三十七章 骂人不带脏字 第三十八章 丘比特 黄容 第三十九章 姐姐 你有毛病吧
第四十章 意外的逃犯 第四十一章 实战突破 垫步侧踢 第四十二章 见义勇为好学生 第四十三章 非武林人士 初拥的误会
第四十四章 姐姐帮你搞定 第四十五章 见义勇为的奖金与加分 第四十六章 给个回敬 专心练功 第四十七章 人怕出名
第四十八章 怒从心头起 第四十九章 决定已下 不会被开除 第五十章 保卫科的反遭开除 第五十一章 重新调整 郭静
第五十二章 郭静的来意 第五十三章 初闻国术 比武开始 第五十四章 身手漂亮 难解难分 第五十五章 这就赢了 桩功马步
第五十六章 这个老师不一般 第五十七章 坐井观天 人身宝库 第五十八章 比你想的更天才 第五十八章 比你想的更天才
第五十九章 志向 回家 第六十章 策马阡陌 第六十一章 偷菩萨头的贼 第六十二章 此贼非彼贼 剑客空空儿
第六十三章 神偷燕子门 师兄与师妹 第六十四章 推倒泥菩萨 密室显端倪 第六十五章 密室终开启 室中忽反目 第六十六章 图穷匕首现 请叫我民兵
第六十七章 计策有效枪脱手 第六十八章 匕舞似蝴蝶 鞭腿爆空响 第六十九章 穷寇莫追 小燕子 第七十章 江湖规矩 以身相许
第七十一章 帮我脱下衣服 第七十二章 青冥浮光掠 妙手猿公剑 第七十三章 武学境界 外内真先 第七十四章 抄录秘笈
第七十五章 同有的紧迫感 第七十六章 去而复返 是谁来过 第七十七章 夺枪剪刀脚 第七十八章 摸到了不该摸的地方
第七十九章 李飞虎之伤 第八十章 奔马之力 牛虎象龙 第八十一章 秘笈终抄完 第八十二章 一场荒唐梦 少年初长成
第八十三章 折中的气功 燕子飞走了 第八十四章 奖励到 卫青衣 第八十五章 市府来人 通背缠拳 第八十六章 你牛啥牛 奖金到手
第八十七章 一个接一个 好狗不挡道 第八十八章 独孤九剑式的截拳道 第八十九章 密招连珠炮 一招吃定你 第九十章 连战连败 再败再战
第九十一章 练拳计划 新增科目 第九十二章 燕菲菲与李飞燕 第九十三章 真假难辨 认错与否 第九十四章 果然是你 又被误会
第九十五章 巾帼不让 一生相报 第九十六章 黑客界大名鼎鼎的金燕子 第九十七章 公主下个蛋 恶虎路边来 第九十八章 黑虎铁砂掌 一脚踹倒地
第九十九章 嘲讽开 包中有猫腻 第一百章 车弯人倒 一波未平事又起 第一百零一章 劲风扑面呼吸难 第一百零二章 忍无可忍 踢下渠去
第一百零三章 鹬蚌相争 渔翁得利 第一百零四章 师生恋 被感动哭了 第一百零五章 武功心法 冰山一角 第一百零六章 心法增威 学无止境
第一章 父亲升迁 旅游计划 第二章 郭静与黄容来了 第三章 又来找你比武了 第四章 秦冲上门 全都凑一块了
第五章 没上过小学就别出来混 第六章 直接逐客 打晕了事 第七章 杀人之论 第八章 教你亲亲 通背门恩怨
第九章 密室练功 第十章 功力与修为的增长 第十一章 你来开车 启程上路 第十二章 穷山恶水出刁民
第十三章 车匪路霸 人人可打 第十四章 路见不平 神兵天降 第十五章 真有武林高手 第十六章 纤云弄巧 疑问重重
第十七章 壶口山河壮 气吞拳意生 第十八章 气势武意 精神攻击 第十九章 初识岳纤云 我正要找你 第二十章 装我男朋友 黑老大女儿
第二十一章 保你上重点 蝙蝠侠的提示 第二十二章 形意宋永华 内家外家别 第二十三章 搭手试力 绝对控制 第二十四章 形意长枪抖 妙手蜻蜓震
第二十五章 燕子门的行事规矩 第二十六章 向赵敏学习 剩余计划 第二十七章 李飞燕师父的传讯 第二十八章 师门相召 燕子将离
第二十九章 飞车撞人 活该被撞 第三十章 打断一条腿 这是个误会 第三十一章 一脚之威 再无胜理 第三十二章 力量不小 脚使兵器
第三十三章 天蚕吐丝 明暗化劲 第三十四章 杀人之想 善解人意 第三十五章 实言相告 谁不服打到服 第三十六章 真要动枪我也有
第三十七章 计划变更 不约而同 第三十八章 果然被堵到了 第三十九章 先声夺人 当面威胁 第四十章 护士飞燕 生平大敌
第四十一章 暗劲难制 得手一招 第四十二章 飞蛾扑火 以弱胜强 第四十三章 拳头大的有理 识破你了 第四十四章 低头认错 再犯要命
第四十五章 被误会假想的高人师父 第四十六章 又上这女飞贼的当了 第四十七章 你不装 我们还是朋友 第四十八章 给岳纤云的答复是不
第四十九章 拒绝到底 非他不可 第五十章 传呼机 郭静是我朋友 第五十一章 每回都来得不是时候 第五十二章 赶人不成 计划被破
第五十三章 密室被发现了 第五十四章 郭静的担心 林旭的大意 第五十五章 我不让你们进 第五十六章 第一次被呼 郭静的感谢
第五十七章 小伙伴们的修为增长 第五十八章 见招拆招 随口打发 第五十九章 你要先道歉 请叫我许林 第六十章 老师你知错吗
第六十一章 不对付的郭静和岳纤云 第六十二章 不需关心 暴露的黄老师 第六十三章 隐藏高手 结怨经过 第六十四章 坚决不说 处变不惊
第六十五章 贼喊捉贼 我叫红领巾 第六十六章 佛靠金装 人靠衣装 第六十七章 小偷脱跑 第六十八章 初会黑老大岳向阳
第六十九章 直言不讳 戏演过了 第七十章 好好的 别腻歪 燕子来信 第七十一章 小子狡猾 一按之威 第七十二章 无双偷技 开门见山
第七十三章 强硬到底 你拦不住 第七十四章 无心之过 黄宗文的身份 第七十五章 内外之别 得罪不起 第七十六章 避免跟踪 又遇小偷
第七十七章 断贼手 顾此失彼 第七十八章 盗亦有道与没道的贼 第七十九章 孙悟空面具 猴子不逗逼 第八十章 可笑变可怕 大圣附身
第八十一章 一个也别跑 昆仑令 第八十二章 超级英雄 该叫什么侠 第八十三章 顺手牵羊 小心无大错 第八十四章 申请个单人宿舍
第八十五章 能好好聊天吗 开卷有益 第八十六章 昆仑令的异变 法器 第八十七章 昆仑 岳纤云你真行 第八十八章 一饭泯恩仇
第八十九章 老狐狸善打马虎 第九十章 论仙立志 定在先天 第九十一章 大圣侠 被认出来了 第九十二章 未曾暴露 先见之明
第九十三章 申请达成 静容离去 第九十四章 十万到手 有多恨就有多怕 第九十五章 最后警告 燕子回来了 第九十六章 丹田炼气尽 起练青冥诀
第一章 轻清之气 二分天地 第二章 练法不同 年级第一 第三章 假期留校 专心修炼 第四章 如同闭关 飞燕再离
第五章 情报组织 不跟你去 第六章 二十四脉 买把刀剑 第七章 再遇 那件事你有兴趣吗 第八章 脸上笑咪咪 不是好东西
第九章 别挡我路 提前防范 第十章 超级英雄月蝴蝶 第十一章 少先队员 来练两招 第十二章 试探武力 蝴蝶飞镖
第十三章 练武不间断 躲得开子弹 第十四章 手枪实战距离 出发 第十五章 黑夜巡视 这回没白跑 第十六章 流氓好打 来者不善
第十七章 武术协会 有关部门 第十八章 外门硬功 一吨之力 第十九章 变招如行云 疑似少林派 第二十章 胜负既分 转身而去
第二十一章 我爸不是坏人 第二十二章 去而复返 惊变 第二十三章 后面还有 军事级别 第二十四章 歪打正中 枪法精准
第二十五章 忽出奇招 双枪连环 第二十六章 徒手被虐 解决战斗 第二十七章 杀手 仇杀 毫不留情 第二十八章 天煞孤星 好生狗血
第二十九章 正当防卫 统一口供 第三十章 旧交故识 刑警队长 第三十一章 百密一疏 亡羊补牢 第三十二章 真中掺假 暂无漏洞
第三十三章 接班人 不追究 第三十四章 到警局 关落雪来电 第三十五章 将要分离的变故 第三十六章 焦燥为难 借你支枪
第三十七章 这是个演示 顺利离开 第三十八章 妹妹没到 来了姐姐 第三十九章 蛮横专制 棒打鸳鸯 第四十章 最坏打算 底线
第四十一章 孤高特立 一场睡 第四十二章 清风剑 明月刀 剑法开练 第四十三章 重复招式 套路武功 第四十三章 练完学会 执剑长啸
第四十五章 相遇意外 何事烦忧 第四十六章 何人窥伺 滴水不落 第四十七章 梅花易数 心忧所在 第四十八章 不肯说 抓你的人
第四十九章 黄河长江 武当隐仙 第五十章 韩鹏 搬拦捶 第五十一章 电光毒龙钻 鸳鸯连环腿 第五十二章 得势不饶人 快慢真太极
第五十三章 内力一重 丹田划分 第五十四章 受西毒启发的奇招 第五十五章 武有八极定乾坤 第五十六章 华拳十二形
第五十七章 变幻无常 有余不尽 第五十八章 艰难取胜 韩鹏认输 第五十九章 以防万一 掌门之争 第六十章 打斗时长 一声枪响
第六十一章 不可貌相 废物饭桶 第六十二章 蛮不讲理 武者气势 第六十三章 与真正高手间的差距 第六十四章 实力对比 自创的武功
第六十五章 一掌更比一掌强 师弟饶命 第六十六章 阴险耍诈 劈空掌力 第六十七章 拖延时间 枪械威胁 第六十八章 下意识 韩鹏死
第六十九章 天性凉薄 举石为兵 第七十章 九牛二虎 一掌碎石 第七十一章 自知之明 有种猪队友 第七十二章 潜踪匿迹 窥伺一旁
第七十三章 恰巧赶至 俩飞车党 第七十四章 碎石炸车 旧交故识 第七十五章 彭氏兄弟 武当之秘 第七十六章 五虎断门刀 虎豹杀
第七十七章 刀剑高手 观摩学习 第七十八章 搜查林旭 有人报警了 第七十九章 找到了方向 得两枚飞镖 第八十章 提前动手 一把好剑
第八十一章 偷袭得手 虎豹遭败 第八十二章 念旧不杀 卖人情 第八十三章 变生肘腋 金蝉脱壳 第八十四章 轻功高妙 重伤彭豹
第八十五章 一番说辞 且跟我走 第八十六章 竟然是她 好有勇气 第八十七章 办法虽好 却难施行 第八十八章 警察赶到 现身作证
第八十九章 三真七假 并无漏洞 第九十章 不认真正好 送返 第九十一章 恢复功力 黄宗文返回 第九十二章 揣测武功 探问究竟
第九十三章 略有不满 被谁泄露 第九十四章 行止 未杀 破功 第九十五章 云梦之名 门中之秘 第九十六章 守口如瓶 秘笈为谢
第九十七章 条件 错过的师徒缘 第九十八章 清风剑法 明月刀法 第九十九章 清风无关明月 抵达 第一百章 当年旧事 送别
第一章 错过的父女俩 第二章 夜宿问题 我来安排 第三章 有理抄录 混得开的林父 第四章 正当理由 跟你一起
第五章 意外相遇 学姐你好 第六章 针锋相对 假模假样 第七章 编排 偷听 第八章 真正目的
第九章 折返 对诺 惊吓 第十章 吓一跳 好奇害死猫 第十一章 以身抵命 初吻就这么没了 第十二章 别逼我 妙手点穴功
第十三章 武学研究 对黄容的试探 第十四章 抱朴实验 虚极静笃 第十五章 双峰阻灵光 听息入静法 第十六章 初试成功 虎父无犬女
第十七章 丹田古怪 是谁所为 第十八章 屡教不改 善解人意 第十九章 相忘江湖 逍遥自在 第二十章 不相往来 拾我牙慧
第十七章 不看好 空欢喜 白担心 第二十二章 过时新闻 红砂手心法之疑 第二十三章 故意躲你 试剑 第二十四章 墙里墙外 跳来跳去
第二十五章 哥哥 守住了丹田一下 第二十六章 虚实之间 终得父信 第二十七章 剑法抄完 准备练习 第二十八章 剑走轻灵 张驰有道
第二十九章 毁去副本 李飞燕出事了 第三十章 杨俊轩 情况扑朔 第三十一章 甄选路线 这回我帮你 第三十二章 钱随便拿 许林的证件
第三十三章 假身份的经营与实用 第三十四章 心忧未练功 上路 第三十五章 拿黄容没办法 抵达机场 第三十六章 瞎紧张 起飞
第三十七章 旁有恶邻 出手打倒 第三十八章 抽一巴掌就醒了 第三十九章 漂亮女孩儿 耳熟的声音 第四十章 一语惊醒 青衣是否
第四十一章 互猜身份 明而不宣 第四十二章 抵达滨城 心有灵犀 第四十三章 到达医院 简单不了 第四十四章 意外事件 要命一刀
第四十五章 救错了? 终见李飞燕 第四十六章 覆因禁武令 刺君吕四娘 第四十七章 血滴子 白妙香 第四十八章 好巧 两难的选择
第四十九章 打听情况 专业人员 第五十章 遇女骑警 抢刀抢马 第五十一章 策马追贼 飞马撞敌 第五十二章 事了拂衣去 行侠不留名
第五十三章 好消息和坏消息 第五十四章 己错在先 有心无力 第五十五章 请托黄容 散步遇事 第五十六章 韩国人 跆拳道黑带
第五十七章 脚下一条根 不谢再见 第五十八章 年轻有为 青年才俊 第五十九章 杀人之念 死有余辜 第六十章 天行者 解救法
第六十一章 忍无可忍 认识一下 第六十二章 教训借口 蜻蜓点水 第六十三章 内力种子 潜伏杀招 第六十四章 被跟踪 不想聊天
第六十五章 原来认识 双重盯梢 第六十六章 朴世昌 引鱼上钩 第六十七章 又来一波 挑得两虎斗 第六十八章 韩国人咋了 照打
第六十九章 形势转换 戏落上场 第七十章 踢断条腿 一器多用 第七十一章 以身相许 你烦不烦 第七十二章 不能忍 自有考虑 金津玉液
第七十三章 美人关 忽来电 被打断 第七十四章 猜想明白 不如不练 第七十五章 上报纸了 两个呼叫信息 第七十六章 黄容的用心 轻松愉快
第七十七章 出院 换房 第七十八章 贵重的礼物 巧遇 第七十九章 还礼 作戏 第八十章 投资轩远 一石二鸟
第八十一章 拒绝 怀疑 答应 第八十二章 飞鹰事务调查所 第八十三章 练家子 孙鹰 第八十四章 稍带教训 如何整垮
第八十五章 离得不远 奇怪的人 第八十六章 夜不归宿 意外事故 第八十七章 轻易混入 保证不听瞌睡 第八十八章 相谈甚欢 新奇感受
第八十九章 猜岔了 抢匪同伙 第九十章 告诉你个秘密 我很厉害 第九十一章 武生刀马旦 换个地方打 第九十二章 一起走 威慑控场
第九十三章 青衣之想 飞车突围 第九十四章 小惩断手 一曲助威 第九十五章 有枪又怎样 滨城四公子 第九十六章 据为己有 同生共死
第九十七章 脱身不易 伤筋动骨 第九十八章 教你几招 情意暗生 第九十九章 你能改变我的人生吗 第一百章 开始行动 破门而入
第一百零一章 壁虎游墙功 再破一门 第一百零二章 好多钱 洗劫一空 第一百零三章 黄金珠宝 狠狠搜刮 第一百零四章 天生掉下个金发妹
第一百零五章 哪国人 CIA? 第一百零六章 甩手不管 来还钱了 第一百零七章 收藏与升值 警察赶到 第一百零八章 一夜暴富 存钱需谨慎
第一百零九章 全部曝光 误会大了 第一百一十章 别谈我们 参观轩远 第一百一十一章 好机会 动不动手 第一百一十二章 兴盛完了 一门两死
第一百一十三章 郑文辉之死 马上风 第一百一十四章 飞鹰调查员 不由己控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一起睡个午觉吧 第一百一十六章 藏赃之地与方法
第一百一十七章 停留时间 救人救到底 第一百一十八章 忠诚不足信 孙鹰的作用 第一百一十九章 试探一下 另一笔生意 第一百二十章 临时更改 不怕你跑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一拳一掌 辽东鹰爪门 第一百二十二章 今昔之别 来者不善 第一百二十三章 又见金发妹 杰西卡 第一百二十四章 恩将仇报 隔山打牛
第一百二十五章 好儿戏的转变 第一百二十六章 分手讯息 杰西卡之谋 第一百二十七章 不讲道理 提前的理由 第一百二十八章 打折扣的承诺 脱身
第一百二十九章 巨力少女 推测怀疑 第一百三十章 认输 交待 第一百三十一章 条件 应付教学 第一百三十二章 演出开始 事情难办
第一百三十三章 气与呼吸 占据主动 第一百三十四章 强化药剂 曲折经历 第一百三十五章 矛盾 说动手就动手 第一百三十六章 要死通知我 买花
第一百三十七章 巧送花 看出端倪 第一百三十八章 默契配合 道别 第一百三十九章 另一种形式的请客 第一百四十章 卫青衣的心思
第一百四十一章 情伤是个很好的理由 第一百四十二章 答应提前行动 第一百四十三章 超乎想象的燕子门实力 第一百四十四章 好低调 杀人无感
第一百四十五章 岳纤云信息 临别赠礼 第一百四十六章 十步杀 带把枪 第一百四十七章 爬楼 换装 第一百四十八章 疑云 进入
第一百四十九章 杀人的血滴子 第一百五十章 警报 惊险的一刀 第一百五十一章 快刀不如快人 咬毒自尽 第一百五十二章 任务完成 偷的是什么
第一百五十三章 那晚的事 就忘了吧 第一百五十四章 隐瞒失窃 成功入股 第一百五十五章 你就不问问 抵达晋阳 第一百五十六章 住房疑惑 傍大款了?
第一百五十七章 有人没人 情况不对 第一百五十八章 愤怒到想杀人 第一百五十九章 强词夺理 死不认错 第一百六十章 关落雨的经历
第一百六十一章 吸引力 怎么处理 第一百六十二章 以彼之道 还施彼身 第一百六十三章 三个条件 天经地义 第一百六十四章 松口 回村的决定
第一百六十五章 隐瞒李飞燕 第一百六十六章 耳闻不如眼见 第一百六十七章 被带歪的关落雨 第一百六十八章 传授经验
第一百六十九章 红颜祸水 仗势欺人 第一百七十章 叠罗汉 五台山 第一百七十一章 江湖规矩 赢的有理 第一百七十二章 速战速决 不甘落败
第一百七十三章 五郎八卦棍 第一百七十四章 棍法不错 严重警告 第一百七十五章 你对我做了什么 第一百七十六章 被推倒 破坏手段
第一百七十七章 阴暗心理 受刺激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我也需要安慰 第一百七十九章 侠之无畏 第一百八十章 能唬先唬 唬不住再打
第一百八十一章 还能谈什么 离开 第一百八十二章 林旭的报复手段 第一百八十三章 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 第一百八十四章 怼的好 回来了
第一百八十五章 口嫌体正真 他是最好的 第一百八十六章 草窝困 你有病 第一百八十六章 接到李飞燕 第一百八十八章 批地建房 楚容若
第一百八十九章 二十岁后再说 明月刀法 第一百九十章 货物抵达 半个月后 第一百九十一章 再往省城 第一百九十二章 赴会 伏兵
第一百九十三章 警察 真的假的? 第一百九十四章 冷静逃脱 做给你看 第一百九十五章 被耍了 我给你二十万 第一百九十六章 关落雨的办法
第一百九十七章 选择不跟 分别在即 第一百九十八章 最美的你 目的地猜测 第一百九十九章 吻别 第一百二十章 回马枪 别把我当冤大头
第二百零一章 果然没人 自给自足 第二百零二章 天行者 出发 第二百零三章 再遇月蝴蝶 又是个熟人 第二百零四章 棍怕点头 确认身份
第二百零五章 不敌败退 出手相救 第二百零六章 暂不相认 当头一脚 第二百零七章 重伤打倒 相认 第二百零八章 猜个正着 哪儿冒出的舅舅
第二百零九章 相似的母女 霜云雨雪冰 第二百一十章 送回 赶到 第二百一十一章 精明老练 斩草除根吗? 第二百一十二章 耐心等候 机会来临
第二百一十三章 已出手 不算完 第二百一十四章 有用没用 照前办理 第二百一十五章 临时更改 去首都 第二百一十六章 陪同接机 确实是个小舅
第二百一十七章 这个也是外甥 故意冷落 第二百一十八章 前尘往事 抵达首都 第一章 情意蒙蒙 第二章 熟悉一座城 晚上见
第三章 搞点儿浪漫 第四章 劫富济贫 抢来的 第四章 类似话题 当明星? 第六章 遇故识 后会有期
第七章 当惯老大 疑似高手 第八章 真土豪 好大的排场 第九章 苏紫与王乾坤 第十章 侠义为先 除强扶弱
第十一章 没躲过 与你无关 第十二章 见面分一半 秦薇 第十三章 竟然坚持了 险被发现 第十四章 狭路相逢 针锋相对
第十五章 琅琊王 蓬莱派 第十六章 盯梢的夏柔 大意的保镖 第十七章 琅琊集团 臭毛病 第十八章 内功高手 天山派苏紫
第十九章 内力二重 八仙拳法 第二十章 旋风腿 鬼扯钻 熔为一体 第二十一章 具现武功 得手一招 第二十二章 单纯过头了是蠢
第二十三章 说走就走 你奈我何 第二十四章 难逃脱 别多话 第二十五章 找个酒店开间房 第二十六章 百密一疏 就这么巧
第二十七章 我是来交朋友的 第二十八章 出手试探 冰雪聪明 第二十九章 七派论剑 武当沉浮 第三十章 流云飞雪 轻功较量
第三十一章 摘得一物 不分上下 第三十二章 差点猜着 黄河大侠 第三十三章 找平衡 我不是这种人 第三十四章 赔你衣服 通知黄宗文
第三十五章 许林与林旭 被揭穿了 第三十六章 三人行 不得不妥协 第三十七章 回赠你个大的 第三十八章 我不说破 修炼进度对比
第三十九章 怎么证明 岳纤云的作用 第四十章 兑换支票 抢银行的 第四十一章 迅速制伏 都听我的 第四十二章 胡同偶遇 左正雄
第四十三章 真这么巧 武当也来人了 第四十四章 学生中的传说 跳级 第四十五章 邀同赴宴 这女人不好惹 第四十六章 先天追求 七派之秘
第四十七章 门派划分 当属几流 第四十八章 沈沉浮 针锋相对 第四十九章 下届七派论剑 图穷匕现 第五十章 还有这种操作
第五十一章 化敌为友 很特别的酒令 第五十二章 三局三胜 好手段 第五十三章 两局连输 绝地反击 第五十四章 有心算无备 醉后离场
第五十五章 怎么认识的 第五十六章 确认得手 再补十万 第五十七章 互换号码 归期将近 第五十八章 同游 多事之秋
第五十九章 担忧 不约而同 第六十章 一根头绳引起的剧变 第六十一章 欠你个人情 王乾坤没走 第六十二章 误认一吻 醉八仙拳
第六十三章 送还 京都天行者 第六十四章 夜半敲窗 送礼 第六十五章 这是个什么情况 第六十六章 好奇葩的超能力
第六十七章 超能力 进化论 第六十八章 不幸猜中 顺利登机 第一章 除夕之夜 跳级成功 第二章 拜年信息 初恋近况
第三章 留给妹妹 过年不误练功 第四章 提前回校 伙伴们的修为 第五章 电话一定要单独打 第六章 颇为意外的友情
第七章 山沟玩猎 何人来访 第八章 不愿见 旧相识 第九章 竟是沈沉浮 没暴露 第十章 为何不拜见掌门
第十一章 以慢打快 出手试探 第十二章 拜见师叔 差了辈分 第十三章 保护手段 莫名感叹 第十四章 功法区分 武有正邪
第十五章 告辞而去 黄容的小心思      
正文 第一章 红砂手
    “红砂手,又名红砂掌、朱砂掌,是武林中的一门绝技。历来只凭师传口授,精于此技者甚鲜。我的老师夏老先生,熟谙此术。为了不使这一绝技失传,征得夏老师同意,介绍于下,以飨读者。”

    “红砂手功法能使双手力大无穷,有强筋健骨、流畅气血、提高内脏功能、却病延年的功效。相传红砂手武术家运内气贯于手掌后,击掌时会放出强大气流,使对方造成内伤。刚打上时,对方没有什么感觉,但几天后,伤处就会出现朱红色的手掌印,故有此名。”

    林旭趴在床头,看着手中书上的这段话,意动非常。

    学武,是每一名少年都有的梦想。作为一名现年十四岁的少年,上了初中后很是啃了不少本在同学间流传的武侠后,他对于练武的梦想,更是殷切。

    常常幻想着自己就是武侠中的主角,手持三尺青锋,行侠仗义、铲奸除恶、扶危济困。但也只能止于幻想,他还是知道这是不现实的。以他这从小就体弱多病的瘦小身板,不被人欺负就已算是不错,更何谈助弱除强了。

    但对于练武的这个念头,他内心深处还是从不放弃。只是可惜他这里既不挨着嵩山少林寺,也不邻着湖北武当山,方圆百里都没什么武馆拳师,让他欲拜无门。

    好在今日总算让他寻得门路,有了个学习之处。也让他内心中练武的这个念头,一发而不可收拾。

    “二十三,祭灶神;二十四,写大字;二十五,扫尘土;二十六,烀猪肉;二十七,杀年鸡;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帖倒酉(即贴春联);三十夜,守一宿。”

    这是北方过年的年俗,今日正是农历腊月二十五,扫尘土的日子。他将家里面墙壁上贴着的几张挂历画摘下来,送往作为杂物间的东房时,在东房的一个纸箱子里发现了一些书。而在这堆书里,他找到了几本关于武术的书。

    他拿着这些书问父亲时,父亲说是他年轻时也迷过一阵儿练武,所以买了这么些个书照着练练。只是也没有练出什么成就,年纪大了也就放下了。这些书平常不看,也跟一些旧书一块儿收了起来。

    关于这一点,林旭以前也曾听父亲提过,只是没听他提这些书。家里还有把未开锋的剑,也是父亲年轻时喜欢武术买的。并不是现在老头儿、老太太耍的那种软软的铁片儿似的剑,而是全钢打造的,有硬度、有韧性,只是没开锋。相对于现在的林旭来说,还挺重,单手拿起来很费劲,以他现在的身高也根本耍不开。

    父亲对于他要练武并没什么意见,只是说他有兴趣就照着练练。也并没什么坏事,练不成多运动运动也能锻炼锻炼身体。倒是妹妹林彤很好奇地从他手中抢过书翻看,但显然兴趣不大,翻了一会儿又把书还给了他。

    他也没急着去看,先把书放到了一边,等到将家里里外外打扫干净,将家具搬回摆好。又和父亲、妹妹帮住在一个院里的爷爷、奶奶扫了家,最后没什么事时才拿了书趴在自己床上仔细翻看。

    林彤对此很高兴,因为没人跟她争电视了。

    林旭找到的书共有七本,两本《气功》杂志,分别是1983年的第一期与第二期;一本《乙组剑术图解》,一本《乙组刀术图解》,都是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还有一本《太极拳常识》和一本《三路华拳》,也都是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最后则是一本《拳经》,是津市古籍书店出版的。

    而最特别的也是这本《拳经》,不但翻书的顺序是古书的那种从左往右翻,连里面的书写顺序也是竖排的由左到右。就连字体也全部是繁体字,而且像是毛笔所写,前面的序为行书,目录与正文为楷书。好多字他都不认识,尤其是前面用行书所写的序,只能认得最后的落款是民国七年九月,是一个姓陆的人写的,至于陆什么,此人写的潦草,他却是认不得。而第一页的“重印序”里面也说了此书为民国七年上海大声书局出版,最后一页也写明了是津市古籍书店影印。

    而且这本《拳经》也是这八本书里面包装最精美的,封面有覆膜,用红色线条描画着一个高大精壮露着半个膀子的大和尚摆着一个威猛的造型,抬头四十五度角仰望着左上角所绘的一轮红日。书价也是七本书中最贵的,一块八毛钱。

    这书价放到现在来看,当然是便宜的很。但在当时那个年代来说却并不便宜,其它七本书的书价就全都没上一块钱。两本《气功》杂志的定价都是一毛五分钱;《乙组剑术图解》与《三路华拳》的定价都是一毛八分钱,而《乙组刀术图解》的定价则是二毛二分钱,之所以刀术比剑术贵则是因为刀术比剑术的页数多;《太极拳常识》是三毛九分钱,是除《拳经》外最贵的,但与《拳经》的定价相比仍是差了很多。

    看了这几本书的书价,林旭很感叹现在物价的飞涨。这几本书全都是七、八十年代的书,看起来都比较旧,但保存的还十分完好,保存的最好的则是包装精美有覆膜的《拳经》。能保存的这么好,他知道全都是父亲的功劳。父亲喜欢书也爱书,所有的书都保存的很好。即便没用的书也舍不得卖废品,书架装不下,都会另装箱子保存下来。他敢保证他家里的藏书,在整个村子里都是最多的。即便连他现在所上的乡里的中学学校阅览室里的书,也没有他自己家里的书多。

    而他也很好地继承了他父亲的这个优点,用过的课本都是保存的十分完好,从没撕页、损页,也从不在书上乱涂乱画,甚至都很少有折皱、卷角。从上小学到现在的书,他都保存着,可以完完整整的拿出一个全套。若不是小他两岁的妹妹上小学时,小学课本内容已作了改变,他妹妹完全可以省下课本钱来。

    只是很可惜的是,几个月前,母亲在他不在家时把他小学里保存下来的课本全当废品卖了。尽管他知道后曾抱怨了一通,但很显然,他没有父亲所享有的权益。

    七本书全部翻看完毕后,他决定先练两套武功,都是两本《气功》杂志里的。一套是第一期里的《红砂手》,一套是第二期里的《旋转乾坤掌》。

    他手头并没什么器械,家里虽有把剑却根本使不动。所以那两本《乙组剑术图解》和《乙组刀术图解》,目前都练不了。七本书里主要有三套图文并茂的拳法,一套是《三路华拳》,一套是《拳经》里的“三十二式太祖长拳”,还有一套是《太极拳常识》里所附的一套“太极拳选练”。

    这三套拳法中“三路华拳”动作较多、难度较大,他认为自己目前还练不了。“三十二式太祖长拳”相对来说虽然动作少也简单点,但他却还有点看不大懂,所以目前也不打算练。《太极拳常识》这本书主要是介绍一些太极拳的知识和锻炼时的要领,最后所附的那篇“太极拳选练”,却只是简简单单的几套动作。他觉着没什么攻击性,所以对此也兴趣不大。

    而且他记得在一本武侠里看过武功以内功为基础,练功也要先从内功练起,打好基础,由内而外。而这气功,他认为就是武侠里面所说的内功了,所以便打算也从这内功练起。

    最主要是他看介绍觉着红砂手很厉害、威力大,而且名字也起的帅。而旋转乾坤掌则纯是冲着名字去的,还有另一点就是这套功法动作够简单,只有四招:攀峰、探海、排云、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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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抱朴子三气说
    吃过午饭后不久,林旭便兴冲冲地拿着两本《气功》杂志,上了自家平房的房顶,打算在上面练功。

    这也是他在武侠里面看来的,练功要找一个安静没人打扰的地方。而他家院里,父母、妹妹还有爷爷奶奶经常进进出出,却是并不算安静没人打扰。院子又不大,在哪儿都能让人瞅见。

    他想了想,自家院里也就平房顶上还算安静。这平房顶上,主要是夏秋两季收割了麦子、玉米等农作物后用来摊开晾晒的,平日基本没什么用。现在这大冬天的,又是将近年关,家里人也不会谁没事上这房顶上来。

    除了安静外,这房顶上也够宽敞,而且又修得平整,一色的水泥抹平,却是正适合他折腾。

    前几天下过了一场大雪,地面许多背阴处还有着不少白皑皑的积雪未化。但这平房顶上没有什么遮挡物,太阳一出,积雪却是早已化水流得干净了。而雪水混着浮尘流净,却像是专门洒扫了一遍似的,这时也显得很干净。

    那篇红砂手的练法上,在结尾处还写了注意事项,说是练功的时候,最好安排在早晨,于林间等空气新鲜处练习。练时要面向东方,吐出浊气,吸入生气。

    但林旭却是有些迫不及待,等不及明天早上了。而且那注意上只说最好是早上,却也没说别的时间不行。至于林间,他家只有院子西北角处有一棵柿子树,独木难成林,可算不上。这时节叶子又早已落得干净,只剩光秃秃的树干。而且那里还挨着牛圈,空气可实在算不上新鲜,还不如房顶上通透,空气流通性好。

    上了房顶,林旭将书翻到红砂手的那篇上,又仔仔细细研读了一遍,觉着全部理解后,便将书放到一旁。然后面向东方而站,从第一式开始练起。

    这红砂手只有很简单的六式,如果不算预备式的话,那就只有五式,而且五式的动作也都非常简单,并没有太过复杂的招式动作。他想这应该只是练法,并不是用来对敌打斗的招式。

    其实两本《气功》杂志上,也都很少有用来对敌打斗的招式,有相应配套动作的,也都是很简单,并不复杂,都是用肢体动作来配合体内行气导引的。他想,这应该都是属于内功的范畴。唯有他选的另一套打算学习的《旋转乾坤掌》,稍有些对敌之效。这旋转乾坤掌只有四式,更加简单,不过他看了介绍,其动作要领很像是太极。如果用的好的话,应该能有些借力打力的作用。

    不过红砂手没有配套的对敌招手,让林旭很有些可惜,这可是他打算主练并且期望值很大的一套武功。好在他还有《三路华拳》与《三十二式太祖长拳》这两门外功招式可练,倒也能稍作弥补。

    当下不作多想,以红砂手的预备式站好。这预备式很简单,首先面向东方,直立,两脚分开同肩宽,然后含胸收腹,全身放松,舌抵上腭,思想集中,以鼻呼吸。

    凝神默立片刻,集中思想,调匀呼吸后,他开始了第一式的练习。

    第一式也很简单,首先两臂下垂,抬起手掌,掌心向下,手指朝向前方。然后吸气,吸时要缓慢,意想进入腹下气海丹田,这就是所谓的气沉丹田。吸气的同时,两臂上收,提起手掌。然后是呼气,呼气的时候,要脚趾抓地,提肛收腹,意想气从丹田升起贯彻双手掌。最后,两手掌慢慢下按,回复到之前的位置。

    做为一名武侠爱好者,林旭当然知道丹田在哪儿,何况《气功》杂志中也有专门的介绍,就是在脐下三寸处。

    这一式的动作是很简单的,就是把手掌提起后再落下。需要注意的是意和气,意即是自己的意念。气在体内怎么运行,就是需要用自己的意念来引导,所谓以意引气。而这里的气,暂时还不是内力和真气,就是自己的呼吸之气。

    换个说法的话,可以称之为粗气。这也是是林旭从《气功》杂志中看来的,是在第一期后面一篇的“《抱朴子·别旨》浅释”中找到的一个说法。他之前已把这两本《气功》杂志都大略通看了一遍,感兴趣的地方则细看了看。

    《抱朴子·别旨》中把人身之气分为三种,乃众气、粗气、元气。众气乃众物之气,来自于日常饮食摄取所得。粗气即呼吸之气。元气则是人身的先天精华所化,也可称为先天之气。

    “夫人用力者,皆用众气也,众气只能举重致远运体而已……用气之术即粗气也,可以移山岳,决河海,制虎豹,缚贼盗……夫保气者,元气也,非众粗二气。若服元气满藏,则粗气自除,即自以粗气运动,不必须众气也……”

    这篇文章中摘引了《抱朴子·别旨》的一段原文,然后是对这段原文的一些解释、看法、观点与议论。不过这也只是写这篇文章之人对原文的解释与看法,林旭看后,却对其所持的一些观点不大认同。

    按他自己的理解来看,人用力皆用众气,就是说人的力量是来自于日常饮食所摄取的众物之气,也即是单纯肉体的力量。只能够做到些举重物、掷远,运转身体做出各种动作之事。

    而用气之术,就不是单纯的肉体的力量,还有气的力量。这气也不是单纯的呼吸之气,而是以特殊的呼吸方法再结合肉身之力也即是众气,所锻炼出来的内气,或称之为内力。这就像那首现在正流行的《中国功夫》里的歌词所唱的,内练一口气。众气是外练筋骨皮,粗气是内练一口气。同时这内练,是结合了众气所练成。众气是日常饮食的五谷、菜蔬、肉类等精华所化,所以这内气的形成,也可以称之为是炼精化气。

    这气练成,逐渐壮大后,就可以做到单凭肉身力量所做不到的种种神奇至不可思议之事。如移山岳、决河海、制虎豹、缚贼盗等。不过林旭觉着这里的描述似乎是有些夸张,制虎豹、缚贼盗也就罢了,这就是武侠中内功的能力,可移山岳、决河海就太夸大了,这要能做到,简直就可称为神仙了。

    而后面对于元气的描述,也是令林旭觉着有些夸大,难以置信。这元气在文章作者后面的释义中,也称为原气或真气。这个真气,又跟里面对上了。武侠中,对修炼内功所产生的气,有的是称内力、内气,有的则是称真气,看来指同一种东西不同称呼罢了。

    但按这《抱朴子》所说来看,这内力与真气却是不同的。真气比粗气所炼的内力又高一层境界,这是元气所炼,是先天之气。那到这一步,就可以对应里的先天境界了。

    《抱朴子》中所说的炼气理论,元气并不是最开始就能接触与炼到的。而是需要按照众气、粗气、元气一步步来,先把众气结合粗气练成内气,然后等内气修炼积蓄到一定程度,才能以内气导引调出人身体里面先天而生所带来的先天之气,也即元气。

    林旭觉着,把这元气炼化后,那内力就可以发生质变地进阶称之为真气。接着再通过不断地修炼,将内力尽数转化为真气。这也就是文中所说的“元气满藏,则粗气自除”。

    接下来“即自以粗气运动,不必须众气也”,也就是说人到了这一步,只需要呼吸就可以维持生命运动,而不需要进食吃东西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辟谷”,也是神仙中人的手段了。

    不过想想《抱朴子》的作者,林旭倒也能够理解。这《抱朴子》乃是东晋的葛洪所著,此人的道号就是抱朴子,其著作是以他的道号来命名的。葛洪据传最后就是成仙了,而在道教的神话传说中,葛洪也是位列仙班之辈,而且身份不低,还是天庭的四大天师之一。

    “《抱朴子·别旨》浅释”这篇文章中倒是并没有提及葛洪的事迹,关于葛洪的事迹,林旭是从他父亲书架上的另一本藏书中看来的。那本书是专门介绍古代的一些奇人异士的,葛洪的事迹便收录其中。

    林旭看书很杂,涉猎广泛。除了喜爱武侠外,其他一些书他也很爱看。他父亲书架上的藏书,他基本都翻过,除了那些思想理论类以及一些专业性的书籍之外,他大部分也都看过。不过论喜欢的,还是故事类,其次是带有故事性、趣味性的,还有他感兴趣的一些方面。无书可读时,平日那些不喜欢的也能看看打发时间。

    他不光喜欢看书,记忆力也很好。凡是曾仔细读过的,虽称不上过目不忘,但也能记得个大概。若多读几遍,基本就能记下来。

    就像这篇红砂手的功夫,他连续仔细研读过几遍,此时已能记住全部内容,从头到尾背下来都没问题。

    葛洪既然是传说中成仙的人物,他的著作对于修道成仙之类有些记述,自也是情理之中。不过以林旭眼下的理解和见识来看,却对此还是很抱有怀疑,不大相信。炼气之术能够练成远超常人的武功也就罢了,还真能成仙做神,白日飞升不成?

    不过,不管能不能,现在想这些都太远了。他未必能练到葛洪所说的元气那一步,他现在所求的,只是想能成功练出些内气来。粗气太高深的都不敢想,什么移山岳、决河海、制虎豹就算了,能够练到拥有缚贼盗的能力,他就觉着已是烧高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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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简单却难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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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手掌,吸气,气沉丹田;按下手掌,呼气,气贯双掌。

    红砂手第一式的动作确实简单,就是这两个步骤。但却不是做一遍就算完,而是要连续做七七四十九次。同时,双掌并不是简单的提起落下,要配合呼吸之气与意念。而且,四十九次中都不可出错,有哪一次忘了,或是没配合好呼吸,那这第一式就不算完成,要从头开始再来过,重新做四十九次。

    林旭第一次练,手生没经验,中途就不小心出错了两次。当终于把这第一式完成,他已忍不住微微气喘,头上出了层细汗。

    他不但身材瘦小,而且从小体弱多病。还是近年大了一些,才不怎么经常得病了。但体质还是不怎么好,比寻常同龄人差了一些。上中学后,中学学校组织学生每日早起晨跑,标准的操场四百米跑道,每天早上跑四圈。大部分学生都能顺利完成,但他今年已是初二,进了中学两年了,这晨跑还是经常难以坚持下来,跑完十分勉强,还经常掉队。有的时候不想跑,也经常借故躲掉。或是中途装作上厕所,等剩最后一圈了,才出来混着跑完。

    所以,这红砂手功法动作虽然简单,但于他来说,运动量还是挺大。也难怪篇尾的注意事项里说,本功法运动量较大,要求练习者体质较好,没有疾病。

    “这运动量看来确实挺大,每一式都是连练做四十九次,五式下来,五乘四十九……唔,那就是二百四十五次,再加上不小心出错重练的话,差不多要上了三百次。”

    林旭心中暗道地叹了口气,对这个运动量本能地有点儿心畏。他因为从小身体不好,所以对于运动量较大的体育项目以及一些剧烈性运动,都本能地有点儿心畏不喜欢。

    之前选中红砂手时,他也有注意到除了预备式外,剩下的五式每式都要重复做四十九次。但因为每式的动作都比较简单,他却是觉着连续做四十九次也不算什么。

    但当这第一式好不容易完成后,他却才发现这并不简单,自己之前有点儿太过想当然了。因为这每式四十九次的练习,并不是单纯的肢体动作,还有呼吸与意念的配合。尤其这个意念,也是挺有点儿消耗精力的。

    意念属于精神的力量,也即是脑力。他也不知道这三者间能不能划等号,但不管怎么说,意念是从大脑发出的,既然如此,便是属于脑力。他记得以前曾在不知道哪一份报纸上看过一篇报导,说是脑力劳动同样会消耗人的体能,而且有的时候甚至会比体力劳动消耗的还要大。而气功中以意引气的这个意,应该也并不是简单的脑力运动。

    所以,这红砂手的练法,并不是单纯的消耗体力,还同样消耗脑力。两者相加起来,对于现在的林旭来说,运动量确实算是挺大。

    “算了,不换了,还是接着练吧!学武吗,哪能不吃点儿苦?为了练成武功,我一定要努力坚持。可惜,这不是武侠里,我也不是主角,没有什么千年人参、灵芝、何首乌、天山雪莲之类的给我增加功力!”

    林旭斟酌片刻,这回没有知难而退,选择了继续练下去,并且不换别的,主练还是这个红砂手。他虽然不太喜欢吃苦,但为人却是很有耐性与韧性。只要是下定决心的事,通常都能够坚持下去,哪怕是咬着牙死拼硬挺,反正骨子里是有股不服输的性子。而且少年人,总是不失锐性,敢于奋力拼搏的。

    接下来,第二式。红砂手的第二式也仍是很简单,两臂朝前平行举起伸直,与肩平齐,手掌仍是竖起,为往前伸缩推掌姿式。呼吸要求与第一式相同,吸气时,两臂收缩,气沉丹田;呼气时,气贯双掌,向前推出。同时还要如前一般脚趾抓地,提肛收腹。然后,照此做四十九次。

    第三式,是两臂朝天上举,呈双掌托天式。这回是往上伸缩推掌姿式,呼吸要求同上,也仍是做足四十九次。

    第四式,两臂向左右平行伸出,呈一字型,仍是手掌竖起,然后同时做向左右两边伸缩推掌姿式,呼吸要求也是同前三式一样。

    第五式稍微复杂些,不再是伸缩推掌了,而是两手自身体两侧划圆弧上举,掌心向上,于头顶上伸直两手交叉至指尖相触,然后,再放下手臂复回原位。呼吸要求也仍是如前,两手上举时吸气,气沉丹田。两手相交触碰后呼气,气贯双掌,复回原位。也同前一样,要同时脚趾抓地,提肛收腹。同样,重复做四十九次。

    这就是红砂手的五个基本练习动作,每个动作都要求重复做四十九次。有了第一式的经验,林旭剩下来的四式都十分注意,二、三、四式中途都并没出错,一遍过。只有最后一式稍微复杂些,中途错了一次,重做了一回。每一式练完,他也都稍微休息片刻。尽管如此,当这五式最后全部做完,他也觉累的不行,气喘吁吁,双手也如灌了铅一般,只觉十分沉重。

    本来他还要打算练旋转乾坤掌的,但这红砂手练完太累,而且全部练完已经是太阳落山天黑了。冬季白天短,天黑的快。再加上之前练最后一式快练完时妹妹已在下面大声叫了他吃晚饭,所以他便暂且作罢,决定留到明天再练旋转乾坤掌。

    当下收好了书,顺着台阶下了平房,回屋洗手吃饭。

    晚饭的时候,父亲林朗问了他一下午练得怎么样,林旭只答了句还行应付了过去。

    他从小性格就很内向,不太爱说话,即便跟家人之间交流也很少。尤其现在进入了青春期,也叫做青春叛逆期,更是不大爱怎么跟父母多说什么了。有时候父母说的多了,还会忍不住出言顶撞。不过他这还算好的了,表现的不是特别叛逆,同学中经常跟父母大闹发脾气的有的是,有的还有过离家出走的“壮举”。

    男孩子的青春期,尤其表现得叛逆飞扬。至于女孩子吗,他没跟同班的女生多交流过,却是不太了解。就是男生这边,他也不是跟人交流得来,而是听同一寝室中,晚上入睡前听别人瞎聊说的,他自己是不会主动发问的。

    林旭天生内向的性格,也只是表现得在家里更沉默寡言,不爱怎么跟父母多说话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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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好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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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下午练功消耗大,林旭晚饭的时候饭量大增,比平常多吃了一个半馒头,倒是让父母瞧得颇为欣喜。

    他这个年纪,本来正是青春发育期,身体快速增长的时候。但他也不知怎么回事,却是好像比同龄人发育晚一些,到现在饭量也增长的并不大,个头跟小学毕业时候比,也没长多少,仍是属于全班乃至全校中矮个儿的那一群。小学时候就是一直矮个儿站头排,到了中学还是,家里人都一直为此替他明里暗里地有些担忧。

    现在见到他忽然饭量大增,父母自然是瞧着很高兴的。觉着饭量增了,就是要长个儿的时候了。对于他忽然要练武,林母本来还有些担忧,怕他自己一个人瞎练,不小心把身体练坏了,现在瞧到他练了一下午却是饭量大增,倒是对此放心了些。

    吃完晚饭后,林旭没有像往常一样跟家里人一起看电视,而是回了自己的那间小卧室,躺到床上休息,同时心里总结思索着下午的那一趟初次练习。

    妹妹林彤又对此很高兴,因为林旭又不跟她争电视了。至于林朗夫妇,多数都是随着他们两个,他们喜欢看什么就看什么,所以电视节目的选择控制权,通常是在兄妹俩手中争来争去。

    “哥哥,看在你今天一天都不跟我争电视的份儿上,我今晚把床让给你睡,我睡沙发!”看着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林彤很高兴大方地冲着小卧室里的林旭喊道。

    “哦!”林旭应了一声,没多说什么。他本来就是沉默寡言不爱说话的性子,平常在外人前也很少多说个“谢”字,自己家里人之间更觉着说“谢谢”显得矫情了。非止他,平常家里人之间也不会说这样互相感谢的话。也不光他们家,他们村子包括附近村也都这样。家人间互像说谢谢,他觉着是只有电视里才会那么演。

    林旭家是个典型的农村四合院,东西南北四面都有房舍。北房是主房,是爷爷奶奶住的,也是最早盖的老房子。东房是用来存放一些东西的杂物间,西房有两间,分处两角。西南角紧挨着林旭一家四口所住的南房的,是他们家的厨房。不过一般是春夏秋三季使用,冬天家里烧了取暖的铁炉子后,一般都是在家里做饭。反正作为取暖的炉子常燃,自然不会白白浪费火力。西北角那个是养牛的牛圈,盖的比较大,后半部分养牛,前半部分则用来存放一些犁、耙等农具。

    林旭一家四口所住的这排南房并不大,只有五十平米左右。中间是客厅,两边是两个卧室。东边是林朗夫妇的卧室,稍大一些;西边则是林旭的卧室,比他父母的卧室小些,只有十平米不到,同时还兼着林朗的书房。而妹妹林彤则没有单独的卧室。

    这间房子是林朗夫妇结婚时盖的,当时只是设定的两口子的居所。到有了林旭兄妹两个,一家四口当时也都是挤在一张大床上睡。到兄妹两人稍大的时候,一张床装不下了才做的调整。林朗请人将本是隔作两间的隔断打掉,改成一厅两卧的三间格局。

    他夫妻两个占了一间,林旭兄妹两个占了一间。当时两人年纪也还小,所以兄妹两个都是在一张床上睡的。但现在兄妹两个年纪大了,身体也开始发育了,男女有别,虽是兄妹再在一起睡也是不合适了。况且,他两个身体长大,一张加宽的单人床睡下也开始挤了。

    从林旭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兄妹两人就开始分开睡了。但这时候家中却再没有多余的卧室提供给林彤,所以林彤就很委屈的从此开始了流浪的住宿。有时候到爷爷、奶奶家住;有时候到姥爷、姥姥家住;有时候跟父母一起挤大床;有时候则是将客厅里那张展开来能当床用的两用沙发放倒在客厅里睡。临近年关,她不愿再去流浪,这几日便都是在家里睡的。

    林彤确实很委屈,因为林旭这做哥哥的一点也不让她,凭什么就得她去流浪?他这做哥哥的为什么就不能大方一点,把自己的卧室让出来给她这妹妹住,他自己去爷爷或姥爷家流浪寄宿。

    因为这一点,林彤经常跟林旭打口头官司争吵。但无论她说什么,林旭就是不愿出去住,就是林朗夫妇加起来再怎么说也没办法。他这人在有些事情上很固执、不听劝,只要是他认定的,别人再怎么说都不管用。

    他不习惯到别人家去住,既便那是他亲爷爷、亲姥爷家,他也一样觉着不习惯。最主要一点是无论爷爷家还是姥爷家,都是睡的大通坑,所有人都一张坑上睡。对于已一个人住惯的他,这一点让他更加不习惯。而对于现在思想已然很独立的他,他也不喜欢跟人同睡一张床、坑的感觉。

    他喜欢这样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房间,一张属于自己的床,喜欢一个人睡、一个人想、一个人做梦。这让他感觉自己拥有了一个小小的天地,虽然这间房还兼着父亲的书房,并不完全属于他私有,但也让他很满意了。

    对于妹妹的抗议,他所能做出的最大让步就是:妹妹在家里住的时候,他可以把床让给妹妹,自己去客厅睡沙发。这几日晚上他就是在客厅里睡沙发的,把床让给了妹妹。

    林彤今天晚上把床和卧室让了回来,林旭心里倒也是很感激的,不过口上却不会多说什么。随口答应了一声后,他又把思绪沉浸回来想自己的事情。

    老实说,今天下午的初次练习,他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气感。无论是吸气时的气沉丹田,还是呼气时的气贯双掌。甚至于,他都还没怎么把准丹田的位置,感觉到丹田的存在。

    不过只是初练,他觉着这种情况也是应当,没可能一次就成功的。他从小体弱多病,体质并不算好,所以自然而然地就觉着自己练武的资质应该也并不算好。因此他在练之前也算是早有心理准备,做好了长期奋战的打算。

    “我从来没练过,丹田里本来就没有气。练得时候意念运气,恐怕也就是单纯凭想,根本没有那股气的。况且我连丹田都没感觉到,又哪来气沉丹田,再又从丹田气贯双掌?如果我能感觉到丹田,并且丹田里已有了气,不知练起来进步会不会更快些?”

    想到此处,林旭决定再找一门不需要动功的静练功夫,这样晚上纯粹打坐练气,白天练红砂手和旋转乾坤掌,如此两不耽误,齐头并进,应该能进步更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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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自创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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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罢,林旭打开床头的台灯,然后把两本《气功》杂志拿出来,再从头到尾仔细翻看。

    这两本《气功》杂志都不厚,也就四、五十页左右。而且都大致分为三个部分,前部分是谈一些气功对身体的好处与对病痛的治疗,而且多是些人现身说法,谈读了以前几期《气功》杂志上的内容,经过针对性练习治好了自己的关节炎、颈椎病、神经衰弱等类疾病。

    这部分内容对林旭来说,基本没用,因为其中并未涉及到什么具体练法。有几篇虽也提到了些功法与练习要点,但那些功法却都是以前几期的内容。他手头只有这两本,再无其它期的,也只能对之空叹可惜。所以这些都没用,他此刻便直接跳过这部分。

    中部分则是登载有具体功法与练法的,对林旭来说,只有中篇才可谓是精华。但每期登载的也不多,每本只有两、三篇。

    后部分则是刊登的一些气功修炼的理论知识,包括一些人的练习经验,还有对一些气功术语的解释,以及摘选的一些古代气功书籍的内容,谈一些看法、见解、注释及作者的论述、观点之类,就像那篇“《抱朴子·别旨》浅释”。这部分内容,对林旭来说,还是有不少作用的,可以引为借鉴,或触类旁通。就像《抱朴子·别旨》中的那段内容,他就觉得很有用,对于葛洪所提的三气说也很认同。

    只是可惜,那篇文章只节选了其中一段,而且大部分还都是理论叙述,并没有具体的修炼方法。

    这回林旭跑过两本书的前部分,从中部分开始又重新仔细了一遍。读完之后,他有些失望地发现,自己并没能找到一篇合适的打坐练气的静练功夫。

    两本杂志中部分的具体功法合起来共有六篇,为《红砂手》、《旋转乾坤掌》、《马步推掌功》、《八大金刚气功》与《少林行气十三势》,还有一篇则是很偏僻冷门的《印度瑜珈术》,也不知怎么会登载上来。对这个瑜珈术,林旭是完全没有半点儿兴趣,只瞧了名字后,大略瞅了几眼就直接翻过不看。

    除了这个瑜珈术不算,剩下的五篇功法却是都需要相配合的肢体动作来练习的。可以说,都是动功。而且就连瑜珈术,也是需要动作配合的,并且动作还很难,所要求的姿势都非常别扭。

    中篇没有,他也就只能在剩下的后篇那些修行理论中来找了。只是这些理论中,有的人谈及到自己的修炼经验时,虽也有介绍到一些功法与练法,但却都没有完整成套的。甚至有些人谈到的内容、见解与观点,还有些相互矛盾之处,这就让林旭看得有点儿头疼了。以他目前来说基本还属于是门外汉的初学者水平而言,实在不知该采信哪个,也不知究竟哪些是对,哪些是错。

    “这可就难办了?”

    林旭忍不住皱起眉头地挠了挠头。想了好一会儿后,他终于想到个办法,决定不管对的错的,只选对自己有用的,然后按照自己的理解,整理出一套属于自己的修炼法门。而中心理论思想,就用他已很认同的《抱朴子·别旨》中的三气说。

    不得不说,这个决定很大胆。这虽然算不上是完全从头自创,但也是属于不走寻常路,别辟蹊径了。

    能做出这个决定,一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没有人对他从小进行教导,所以他也没有那种从小培养潜移默化下所形成的固有规条与成见,没有那些条条框框的束缚;二则是他性子里天生也就有种跳脱,不爱受束缚、守规矩;三则是少年人的那种锐气,敢想敢做,敢闯敢拼,觉着没有什么是好怕的。

    做出这个大胆的决定后,林旭心中也忍不住有些兴奋,觉着自己这算是自创武功了。当下翻身而起,从自己书包里找了本还未用过的新笔记本,与一根圆珠笔,又下床到床头前的书架上,把汉语大词典抽了出来。

    然后又翻身爬回床上,把两本《气功》杂志后面部分的内容又重新仔细研读。同时一边读,一边开始在笔记本上记笔记,遇到不认得的字、不懂的词,就查大词典。

    他聚精会神,专心致志之下,已是两耳不闻身外事。外面客厅里的电视声,父母、妹妹间的交谈声,都已是听不见,只是一心一意专心地研读那些气功理论,并认真地做着笔记。

    时间在不知不觉间匆匆而过,当他终于停笔时,忽然发现外面很安静。转头瞧去,但见外面客厅里的灯已熄灭,另一边的父母卧室里也是一片黑暗,且不闻说话声。转回头来往床头柜上的闹钟瞧去,但见已是过了午夜十二点了。不由很惊讶,没想到已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在他感觉上,却觉着没这么长,最多也就一两个小时而已。

    可从他吃过晚饭后的六点多,约摸七点左右,到现在的十二点多,至少也是五个小时了。其实中间十点多父母、妹妹打算要睡觉时,母亲曾进来打算叫他也早点儿睡,可看见他在床头认真低头写着什么,以为他是在写寒假作业,便也没打扰。反正还是寒假的假期,不用上学,顶多明天让他多睡会儿也就是了。

    “可真快啊,还没觉着呢,就十二点多了!”

    林旭心里感叹了句,连忙下床穿鞋。刚才认真看书记笔记时不觉着,这时停下来便觉很是尿急,却是憋了不少时间了。

    当下趿了拖鞋,出了客厅,打开门对着门口台阶下不远处的一只泔水桶撒尿。

    他们家所住的地方在一条小胡同的最深处,大门外还有一片不小的空地,因此茅房却是没有盖在院子里占地方,而是盖在了院外面的那片空地的一角。天太晚又太冷,他不愿再出大门去,便在这泔水桶中就地解决了。其实这也算是一家人晚上默认的马桶,除了解大手不太方便不会在这儿解决外,晚上关了院门后,小便基本都是在此。

    当然,家里也有便盆,不过却是脱了衣服睡觉后解决时所用,一般没脱衣服睡觉的话,都是在这只泔水桶中。林旭这时还没脱衣服,再加上也不想明早起来倒便盆,便受冷一趟出来了。

    一边尿着,他一边仰头望着天上的星空。今晚的夜色很好,月亮很亮,星星也很多,很是漂亮。不过天气太冷,又已太晚,他却也没心思欣赏,尿完打了个哆嗦,便提上裤子返回去了。

    把客厅门闩好,返回自己的小卧室,他将已记了不少的笔记本与两本《气功》杂志收好,把词典也重新放回书架,然后拿起闹钟定了明天早上七点叫醒,便上床脱了衣服睡觉。

    这闹钟放假期间他平常都是关掉闹钟功能的,不过明天早起后他还打算接着练红砂手,却是又重新打开定好时间。

    至于自创的打坐静练功夫,他记了几个小时笔记,却是也大致整理出了脉络,剩下的明天接着完善,估计明天晚上就可以开练了。

    脱了衣服钻进被窝,关掉床头的台灯,林旭一边想着明天的修炼计划,打了个哈欠后,便很快进入了梦乡。
正文 第六章 赤龙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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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呤呤呤………”

    林旭被一阵刺耳的闹钟铃声所吵醒,勉强睁开眼来,翻身探手往床头柜上的闹钟顶上拍了一下,把闹钟给关掉。稍微迷瞪了下,他才清醒过来,想起定闹钟的目的。

    “哥,放假着呢,你定闹钟干什么啊?”

    家里隔音并不太好,而且林旭这间卧室离客厅里的沙发又近,闹钟声却是也吵醒了林彤,她在被窝里嘟囔地抱怨道。

    “练功!”林旭随口应了句,打着哈欠揉着眼。

    刚才拍停闹钟时还有些迷糊没注意,这一下他抬手揉眼才发觉双臂都隐隐有些酸痛。就像是头天搬了很多重物,第二天睡醒时的那种酸痛。这是一时运动量较大所造成的肌肉劳损,看来昨天下午的那趟初次练习,于他来说,运动量还是有些大。不过倒也不是特别酸痛的那种,只是稍微有点儿,做什么动作都还是并不碍事的。

    林旭平日还是有点儿赖床的,尤其大冬天的,谁也不愿意从温暖的被窝里起来。不过想到要练功,林旭挣扎了会儿后,还是毅然地坐起来穿衣服。

    挣扎期间,他却也没闲着,而是想起昨晚记的笔记,做了个“赤龙搅海”。所谓赤龙搅海,乃是闭口以舌搅上腭,计三十六次,然后再鼓嗽三十六口,待生津满口后,分作三口汩汩咽下。赤龙说得好听,其实也就是舌头,这主要就是把口里搅出唾沫后再咽下。

    他以前上小学的时候,曾学人玩儿过把唾沫在口里反复搅漱,然后再吐出来。经过多次的来回反复搅漱后,唾沫显得特别白,就成了口吐白沫。小孩子瞎玩,显得不够卫生,其实也没什么道理,就是觉着好玩儿。

    这个赤龙搅海跟他小时候玩儿的那个差不多,不过最后却不是把唾沫吐出来,而是咽下去。这是昨天晚上,他在那两本《气功》杂志后篇中摘抄下来的一个很特别的养生法。

    下面还有释义,看了释义他才知道,原来人人口里都有的这个唾沫在道家的养生修行理论中是个很有名儿的东西,被称做“金津玉液”,还有句话,叫“金津玉液莫轻抛”,却是显得很重要似的。

    其中还有摘抄的《本草纲目》中一段话,说“人舌下有四窍,二窍通心气,二窍通肾液,心气流入舌下为神水,肾液流入舌下为灵液,道家谓之金津玉液,溢为醴泉,聚为华池,散为津液,降为甘露,所以灌溉脏腑,润泽肢体,故修养家咽津纳气,谓之清水灌灵根。”

    老实说,他其实不太懂,这里怎么把唾沫这种寻常的东西,说得好像很重要。上面那段儿话,他其实也没有很弄明白。但虽然不懂,却并不妨碍他心里感觉这话还是挺有道理,说得挺厉害的样子。

    而且,这个赤龙搅海也并不难,是非常简单的动作,连手脚都不需要动,只需动动舌头和口就行了。最重要的是他觉着最后那句“清水灌灵根”,这里的“灵根”应该是指丹田。就像地里种田,浇灌的多了,自然就从生田变成了熟田。而经常浇水,也是最有助于庄稼生长的。他觉着这简单的赤龙搅海,对修炼内功和开发丹田应有帮助。

    既然很简单,又觉着对修炼有帮助。所以他便决定,以后每天早上起床后,都先做一遍这赤龙搅海,算是一个辅助法门。

    其实他所摘抄的那篇文章中,除了赤龙搅海,还有其他一系列的养生动作,比如什么叩齿、鸣鼓、浴面之类。不过他都觉着太麻烦,对练内功也没什么帮助,便只选了这个赤龙搅海。

    做完赤龙搅海后,林旭也已挣扎着起床,穿好衣服后,他开门而出。走到院子大门口,他发现大门还闩着,今天却是他起得最早了。打开大门,他出去到外面茅房解了个手。

    他家的茅房是建在院子外空地的西南角,解完手从茅房出来后,他并没回院子,而是走到了空地处的西北角。那里有扇小木门,门上的小铁栓正插着,上面还挂了把锁。不过并未锁,只是呈打开状态在那里挂着。

    林旭上前摘下铁锁,拔开门栓,再把锁挂回去,然后推门而进。门的另一边,是他们家西边的邻居。不过这边邻居却是没什么人住,因为这边是一座荒废多年的破败小庙。

    这座庙确实很小,只有前后两座殿。前面的是一座四大天王殿,后面的是一座千手观音殿。传说是唐朝一位很善于建造寺庙的匠师一生中所建的最后一座庙,也是最小的一座。因为这座庙并不是给寺院里的和尚们建的,而是专门给他自己造的,所以并不需要很大。

    至于传说是不是真的,那就不得而知了,只是村子里一直都流传着这样的传说。不过这座庙的文物价值还是可以肯定的,因为这庙里菩萨的头像被人偷去了许多。你说若是不值钱,那贼偷它做什么?

    庙里唯一保存完好的是前面的四大天王殿,殿里的四大天王头颅一个未失。而后面这座被作为主殿的千手观音殿却是惨遭洗劫,连观音娘娘的头像都未能得保,那些个旁边侍奉的童子、龙女、罗汉之类更是没能幸免,只有三五个幸运的还能留得大好头颅未失。

    这庙早就破败了,杂草丛生、屋瓦损毁、房顶破漏。后面的千手观音殿尤其损毁严重,连向着林旭家这面的殿墙都开裂了老长的一条缝,几乎从顶通到了底,不过也还远未至塌倒。

    林旭这时走进这座小庙,是打算今天早上的红砂手,在这座小庙里练习。因为这座小庙后面的千手观音殿前,有一棵不知生长了多少年的大青松,在这大冬天里也仍然一片苍翠。

    红砂手最后的那个注意事项里,说是最好在早晨于林间等空气新鲜处练习。他昨天下午头次练习时,只想到自家院子里并没有特别合适的地方,也就只有平房顶上还凑合,但上了平房顶后,他却立即瞧到了一个更理想的地方,便是他们家西边相邻的这座荒废小庙。

    这棵大青松枝繁叶茂,枝叶如盖,算是离他家最近并且长得最为高大的一株大树了,尤其还是株四季常青树,却是比家里平房顶上更适合。他昨天下午上了平房顶瞧见后,便已想到了第二天早上要来这庙里的大松树下练习。

    昨天下午虽也瞧见了,却是一时懒得换,便在平房顶上凑和练了。而且在他看来,昨天下午那次应该只算得是熟习,还不算是正式练习,今早这趟才算。
正文 第七章 小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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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庙的大部分地方都是到处杂草丛生,还有些高低不一种植毫无章法的野树,或是风吹来的种子,或是鸟儿吃下未消化又拉出来的,这里一棵,那里一株,显得十分杂乱。不过现在都已是干枝叶,只有那一株大松树还保持着青翠。这庙中,也只有这株大松树是人为移植栽种的,正处在后面千手观音殿前的正中,在中轴线上。只是是否随庙建好而种的,却也不得而知。

    这庙里听说也曾住过和尚,但也早已走光了。现在这庙里的前殿部分西侧面建了一排房舍,作为了村委会的所在,村里的一些头头们开会、议事都在这里进行。召集村里的人开大会或有什么大事集会,也都聚在这庙里。这庙比起别的寺庙来说虽然很小,但相对于村里大部分人家的院子来说那就显的很大了,占地差不多有十来亩。

    四大天王殿的后面被人们清理出了一块很宽敞、平坦的空地,作为人们聚会所用。这块地方,也是庙里没有长杂草的少数地方。还有就是庙的东南角处有一个石碾子,以前多是用来碾谷物的,但现在谷物收割多为机械化,却是少作为这个用途了。村人们现在,多是清洗干净后,用之于碾韭花、辣椒酱之类的。

    另外,村委会的那排房舍旁边,还开辟了一块菜地,那里也没长什么杂草。这块菜地,是常驻村委会的一个老光棍自己开的。

    老光棍是村委会雇的,负责看守、打扫村委会之类。但并没有工钱可拿,能白占着村委会的两间房子作为自用,对于他来说就已是很大的实惠了。而且平日里,村委会有什么活动,办什么事时他也可以从中捞点小好处。这一点,只要他不过分,村里的头头们也没什么计较的。毕竟他办事也算尽心尽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四大天王殿一直未有所失,可能也是因为这前殿旁边离得不远常住有人的缘故。另外,相较起来,四大天王殿也保存的比较完整结实,没有什么大的损坏。房顶虽也有破瓦但却没漏洞,而且四面并没有窗子,只有前后两道门,平日里都是锁的死死的。

    最重要一点是这天王殿的四大天王像实在很大,每个都有六、七米高,脑袋有水缸那么大,眼睛则有海碗般大。一个个雕塑的栩栩如生,样子十分的威武,两只眼睛都是怒目而视瞧着下面。林旭记得第一次随父亲进这四大天王殿里的时候,很是被这四大天王八只眼睛给瞪的吓了一跳。

    回过神静下心来,才是觉着震慑。还有感叹,这么大的雕像也不知当初造这庙的人是怎么弄的。也是因为巨大,这四大天王像可能因此才保存的完好。这么大件东西,让人偷也实在不好下手。你就是把这脑袋给想办法弄下来了也实在不好拿,一个人是绝计拿不动的。

    相比起来,千手观音殿的佛像就小了许多。最大的千手观音像也只有四大天王的一半高度,当然,也有观音是坐着天王们是站着的原故。但整体来说,千手观音殿的佛像都要小许多,而这也给偷盗者们制造了方便。

    这庙里菩萨头颅的失窃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反正自林旭记事起以来就曾发生过两次。还曾有一次惊动了市里的公安局,来了好多警车,还曾向就住千手观音殿旁边的林旭一家作过询问笔录。只是当时林旭已升入了乡里的中学,寄宿学校每周才能回一次,却未能适逢其会,他是后来才听父母与妹妹说的。

    不过到现在为止,丢失的佛像也一直没有被追回来。

    惊动市里公安局的是第二次,而前一次村里人虽也知道庙里的菩萨又被人偷了,但却并没有人去报案。因为村里的人压根就没有文物保护意识,也根本就不把这当回事。你偷就偷了吧,反正又不是偷的自己家。事后得知,也只是当个茶余饭后的闲聊话题而已。

    但自这警车来过了之后,村里人便开始重视了起来。也可能是警察对村里的头头们有过什么交待,反正村委会是动员起人来开始在冬季小偷活动最频繁的季节到庙里巡夜。不过也就重视了那么一年,到今年又没人再重视了,各自该干嘛的干嘛,没人安排组织巡夜了。

    作为村里面的高级知识分子,林旭的父亲林朗却是一直都有着文物保护的意识。平日里也爱收藏些古董,林旭就见过父亲的保险柜里收着两只铁盒子的铜钱古币。只是他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虽然他是村里的会计,但这个职位在村委会里实在没有什么太大话语权。况且他还不是党员,在村委会里就更是影响有限了。他自己平日里倒是留心,但也没能防着一次贼。

    今年的冬天,他也向村委会提出了继续组织青壮村民到庙里巡夜的建议。但未能得到重视,并没有通过。他回来家里的时候却是好生抱怨了一番,但也实在没什么法子。也就只能期望着贼不惦记这千手观音殿里剩余的几颗脑袋了,有什么法子?

    对于文物保护,林旭现在也一样没什么意识,他只是觉着那千手观音殿里的佛像没了脑袋很是可惜,猛一瞧去也很是让人害怕。

    而事实上,林旭目前对于这座从小就在他家旁边的小庙,更多的也是惧怕。尤其是小时候,那时他家院外的空地与庙里的相隔还只是一道矮矮的高低不齐的土墙。还倒塌了几处,有缺口能直接过去。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那庙就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那漆黑深沉的黑暗,那在夜色中裸露的破损的檐角以及在淡淡的月光下勾勒出的那殿宇雄伟高大的身躯,总让他感觉那黑暗中似乎潜伏着一头欲择人而噬的凶兽。

    以至于他小的时候,一到晚上就不敢出来上茅房,总是要父母陪伴着才敢出来。尤其是那庙里窝着许多猫头鹰,白天不见,一到晚上就出来活动,“扑扑”的拍翅膀,“咕咕”的叫着,让人听了声响心里更是害怕。还有那两只眼睛发着光,一对上了,让人瞧着就心里发寒。

    林彤也是一样,而且女孩子天性怕黑,更是比他怕的要命。尤其是某一年看过电视里热播的《聊斋》后,兄妹两个一到晚上更是怕的连门都不敢出。那《聊斋》里不是常演的荒败古庙里出没鬼怪吗,很不幸的是他家旁边就正好有这么个符合条件的庙。那时他晚晚做恶梦,常梦见那千手观音殿里没了头的菩萨、佛像围着他转。他与妹妹当时都吓的跟父母挤在一张床上睡,好长一段时间才敢回去睡。

    而林朗夫妇也在这件事之后,开始重视起了这个问题。于是不久后,便请了人把那道塌毁多处的土墙干脆推倒,盖了高高的结实砖墙。不过为了林朗到村委会方便,这边还是留了道小门可以出入庙里。

    另外,就是把从大门起到茅房的这段距离,拉线装了四个灯泡,将一路照的通亮。自高墙立了起来、灯泡装了以后,两人便敢结伴出来了。到现在年纪又长,胆子也大了许多,更知道了这世上根本没什么鬼怪,便也不如何怕了。
正文 第八章 旋转乾坤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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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将木门在身后掩好,抬腿向那棵大青松走去。

    小庙前面四大天王殿的西侧是村委会,殿后的那一片空地是村人的集会之所。而除去那一片,后面的大半部分,平常基本不会有什么人来。为村委会看房的那个老光棍,生活区域也都在前面。后面的这大半部分,除了林朗平日去村委会经过外,他们一家平常也很少过来这边。除此外,也就是村里的一些孩子们会到这破庙里来玩。

    庙后面的千手观音殿,平日殿门虽也是紧锁着的,但前面的四扇窗子却都早就损毁了,成了几个大洞,也就只有两个还挂着残缺的几根窗棱。也不知是年深日久自然朽坏,还是偷盗菩萨头像的盗匪故意弄坏后,由此进入的。

    但虽是坏了,却也并无人修缮。村委会虽驻扎在这庙里,却并不把这庙视为村中须维护的公产,坏就坏着吧,反正也没人会来这里烧香拜佛。所以,那锁着的殿门也就是个摆设,村里的小孩子们几乎都从这几扇破窗子里钻进去过。林旭也曾钻进去过,不然,他也不会知道这殿中的情形,殿里面的雕像又少了多少脑袋。

    对孩子们来说,这破庙在他们心目中还是很有些神秘性的,再加上殿内阴森森的,雕像又许多没了脑袋,还很有些恐怖诡秘的性质与氛围。所以,孩子们经常会把这里当做探险之处,顺便也练练胆。

    不过临近年关,又是大冬天的,还这么早,村里的孩子们没事也不会来这里玩。

    林旭走进去后,整座庙中并无半个人影,显得非常幽深安静。前面村委会的那排房舍中,也并无人出入活动。这么一个一千多人口的小村子,村会委平常也不会有什么太多工作。而且村中的一些头头们办公,基本都是在各自家里,很少来村委会。村委会平常也基本就是用来开会、商讨事情的地方,还有就是村民集会之所。另外,则还兼着村里的广播室,村里有什么重要事情,会通过广播大喇叭宣布。

    千手观音殿前,是青石板铺就的地面。但经过不知多少年下来,早就全都破碎了,已寻不到一块完好的。破碎的石缝中,也长满着各种杂草。现在自是已全都干枯,林旭脚踩上去,不断发出枯草被踩碎的声响。

    因树荫遮蔽,大松树下还有些积雪未化。林旭走到树下,寻了块杂草较少还算平整之地,然后面向东方而立,并以红砂手开练前的预备式站好。

    这时太阳刚刚升起,初升的红彤彤太阳散发的光芒并不耀眼。何况林旭又是正处在大松树的树荫下,只有些斑驳的阳光能透过枝叶间的缝隙照射下来。

    林旭在这斑驳的光影中慢慢放松,调整呼吸,然后舌抵上腭,集中思想,开始了红砂手的练习。

    有了昨天下午那趟初次上手的熟习经验,林旭这回从头到尾都并未有一次犯错,五式共二百四十五次都并未有一次错漏地做了下来。不过还是像昨天下午一样,每式做完后,他都稍微间隔休息片刻,再接着练下一式。

    全部练完后,林旭喘着气从口袋里掏出块手帕擦了擦额头的汗,然后看了看左腕上的电子表,见已是八点二十一。算下来,这一趟红砂手练下来,却是正好一个小时左右。

    他虽是定的七点整的闹钟,但起床后穿衣服、开门、上厕所,到过来这庙里的大松树下正式开练,其间却也是花费了些时间的。到正式开练的时候,他虽没看表,但估计也差不多是七点十几二十了。

    一个小时的时间,这其实已经比他昨天下午的那次初练上手要快了许多。昨天下午,他可是折腾了有两个多小时,差不多快近三小时了。当然,这也跟他昨天下午错了几次,从头开始有关。

    这看起来速度提升得很快,不过也就是个熟练度的问题。红砂手的几式练习动作都并不复杂,只要熟练了,剩下就是一遍遍的重复。林旭刚才其实还能更快一些,不过他怕太快了会出错,却是宁肯慢一些,也不愿出错重来。而且这红砂手细究起来,是属于内功的范畴,最重要的是体会运功动作时的气感,并不是要追求速度。所以,练得再快,没练出气感来也是没用。

    可惜的是,林旭今早的这趟练习,也仍是没有体会到什么气感。无论是气沉丹田,还是气贯双掌,又或者是丹田部位,都没有什么明显的感觉。

    不过这才第二次,他也并不着急。站在原地休息了一会儿后,他又重新站了个姿式,开始准备练昨天所选的第二套功夫——旋转乾坤掌。昨天下午他本是打算练完红砂手后,也把旋转乾坤掌一并练练熟习下的,但没想到练红砂手用了那么长时间,练完都天黑了,便没有再练这套旋转乾坤掌,留到今早了。

    旋转乾坤掌比之红砂手更简单,只有四式,而且四式的动作也都并不复杂。攀峰、探海、排云、摘星,这四个动作是东南西北每个方向练一式,练完后刚好转回来,于原地转了一个圈,所以名字中有个“旋转”。而且其动作也是要求圆转自如,连环相扣,浑然一体,跟太极拳的架势非常相似,不过却比太极拳又简单的多。

    记述旋转乾坤掌的那篇功法字数并不多,林旭昨天仔细看过几遍后便已默记背了下来。此刻也不需看书,脑中仔细默想了一遍后,他便先摆出了旋转乾坤掌的起手预备式。

    其式为面南背北,两脚分开与肩同宽,两腿微屈成马步,两眼凝眸望向前方,两手屈肘仰掌贴于腰际。然后调匀呼息,意守丹田。

    待呼吸调匀后便可开始练习,整个练习过程中都要求意守丹田,呼吸则并无特别要求,只需做到平稳匀称即可。

    右掌在身前划个圆弧抬起,同时右脚尖内收成右坐步,左虚右实,攀峰;转身向西,左掌由左前方划弧线揽一大圆探下,同时左脚尖外展朝东,重心仍坐实右脚,探海;再转身向北,右掌划弧收至胸前推出,排云;最后转身向东,左掌从右掌背穿插,朝左上方伸出高举呈摘取状,摘星。

    四个动作要做到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做完后,再反过来做一遍,刚才是右掌攀峰,左掌探海,这回是左掌攀峰,右掌探海,排云与摘星也是一样,左右反着来。而且转的方向也反过来,刚才是顺时针转的,这回则是逆时针转向。

    虽是四个动作,但正反各一套,其实是八式。这八式共做八遍,为八八六十四式,正合六十四卦之数。

    这套功法的动作很简单,又没有做动作时特别要求的呼吸方法配合,只是要求整个过程意守丹田,却是又简单了一层。整套下来,八八六十四式,林旭都并未出错。开始还有些生疏之感,越到后来则越熟练,姿势舒展潇洒,圆转如一。

    只是最后做完,转来转去地连转几圈,略微有些头晕目眩之感。做完后恢复成起手的预备式,然后缓缓吐气收功。

    抬腕看了下表,却是又过去半个多小时,九点多了,连忙出庙回家。出了小木门后,仍是返身插上门栓把锁挂上。

    回到家后,却是正好开饭,连忙洗了把脸用早饭。
正文 第九章 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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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林旭!”

    吃过早饭不久,林旭有些尿意,出来上茅房,刚出大门就看见正对大门的胡同里走来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好朋友关文滔。

    关文滔从小就很胖,现在依然很胖。胖墩墩、圆滚滚的身子上由短短的脖子连接着一颗圆圆的脑袋,一张气色很好泛着健康红晕的小圆脸上那眉眼口鼻,看上去总是一团和气笑眯眯的样子。

    不过他虽然长的胖,但看上去却并不臃肿,反而是给人一种很墩实的感觉。非是虚胖,而是结实的胖。对他多一些认识的人都知道,这小家伙虽然长的胖,但身子却很灵活,尤其他跳绳跳的很好,小学比赛时还得过全校第一名。

    林旭常想,他的身材应该跟他家里所操持的职业有很大关系。他父亲关玉富是村里杀猪的屠户,家里从来不缺肉,而关文滔从小也很爱吃肉。其实不止他父亲,他爷爷、曾爷爷也都是屠户,从他父亲这辈起,上溯三代都是。可以说是屠户世家,世代家传,家学渊源。

    关文滔自己也常说,如果将来学不出个什么样子,他迟早也是要继承这份家业的。不过以他从小学半年级起就一直倒数的成绩来说,这如果几乎是可以肯定的未来了。

    而林旭的成绩则是从小学起就一直名列前茅,小学考试从来不出前三名。即便上了中学后,尖子生多了起来,他在班里的排名也一直在前十。所以经常有人很难理解,他们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成为关系亲密的好朋友。

    要说起来,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林旭这人从小性格很内向,不爱说话,不善与人交流,也从不主动与人交往。要与他交朋友,你得先蓄意与他接触、交谈,这时他才会被动做出回应。但他却不会跟你聊的热火朝天,也不会主动找什么话题,而且他这人又偏爱静,不喜欢扎堆儿凑热闹跟许多人一块儿玩。

    所以,以他这样的性格,好玩好动的小孩子们都不喜欢他。有时主动跟他接触,你说好几句他才“嗯、啊、好、不知道”之类的给你回一句,人家说不了几句也就没兴趣跟他聊了。

    唯有这关文滔却是很有耐性,也不在乎你回不回答,就是喜欢跟你滔滔不绝的说。放学、周末、放假的空闲时候,也经常来找林旭玩儿。这样一来二去的时间长了,到小学毕业时两人已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虽然在村子里这一代的同龄人中,林旭跟许多小学同学的关系也不错,但说到真正交心关系最为要好的朋友也就关文滔一个。就是上了中学认识许多新的同学后,他也没再交到如关文滔这样的朋友。

    两人的结交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关系,那就是两人的父亲也是同一代人,不但是小学同学、中学同学,在村子里也是平日关系走得近的好朋友。连关文滔的名字,都是林旭的父亲林朗起的。

    他们这个村子叫关村,村里的九成人都姓关,传说是大大有名的关公的一支后代。不过是不是真的那就不得而知了,也从没什么具体的考证。倒是他们这里也在河东,跟关羽的家乡离的也不是特别远。

    但林旭却常认为这不过是后人趋炎附会,喜欢套个有名的祖宗,觉着这样脸上有光,满足下自己虚荣心的说法而已。就像他爷爷也常说他们老林家是林则徐的后代一样,对这一说法林旭早已是持怀疑否定的态度。

    不过他们家确实是个外迁户,是他曾爷爷那代才迁到这关村定居的,在村子里是个独门独姓。至于具体的祖籍家乡是何处,因为那几经战乱的年代,他们家迁来迁去历经几代却是早已不知了。

    林旭的父亲林朗从小学习也是非常好,一直念到了高中,若不是那时家中条件不好供不下去,他其实可以一直念到大学毕业。但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黯然结束了学业,在高中毕业后回到村里帮忙父母操持家业。

    但即便如此,他的这个文化水平在村子里也是属于很高的学历了。因此在他的父亲,也就是林旭爷爷的关系下当上了村里的会计。林旭的爷爷是个老党员,也曾干过任村长,这点人脉关系还是有的。何况村子不大,又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位置,而且林朗也完全有这个能力胜任。

    一直做到现在,算下来也做了十几年了。以林朗的高中学历,在这个小村子里那就是属于高级知识分子,是有文化有见识的人。而且他平日在村子里人缘也好,跟所有人都相处得来,又做了十几年的会计,也算是有德望的人了。所以村子里一些人家生了小孩儿,不少都会请他来给孩子起名字。

    关文滔只是其中一个,是在他父亲关玉富的四个要求下林朗帮忙取的。这四个要求,一是要好听;二是要不土气;三是要有出息;四是要让人一听就感觉这人有文化。“文滔”这个名字起的还是让关玉富比较满意的,但关文滔这个他寄予厚望的儿子却让他很不满意。因为关文滔学习不好、成绩太差,他经常骂关文滔的一句话就是“啊,小子,你对得起你这名儿吗!”

    甚至于学校里的同学、老师,也经常以关文滔的名字来取笑他、讽刺他。但关文滔这人实在是个天生的乐天派,你打骂他,说他笑他,都不能影响他的好心情。小时候还经常被他老爸打的哭天喊地,有时候还跑到林旭家里来躲,但现在他却早被打皮了,当作是家常便饭一般。疼过没多久,又是嘻嘻哈哈。

    但林旭却从没有过拿他的名字或体型取笑他,甚至于在小学里两人关系特别好时,老师明里说教母亲暗里劝阻不让林旭跟关文滔这样的落后同学、坏孩子交往,怕他被跟着带坏,他也全都充耳不闻,而且经常帮助关文滔学习。这一点是让关文滔很感动的一点,所以他也很在乎林旭这个朋友。

    林旭冲着关文涛笑了笑,看着他走近,指了指西南角的茅房,道:“你先进去吧,我走趟茅子。”当地土话,把“茅房”叫做“茅子”。

    关文滔手中还拿着卷红纸,林旭知道是拿来让他父亲写春联的。他父亲写的一手好毛笔字,每到过春节时都会帮助村里的各家各户写春联。免费,不过得自备红纸。虽说是“二十四,写大字”,但他父亲通常都是过了二十五大家都扫了房子后开始,这些年了村里人也都知道这个习惯,都是过了二十五后各带着几张大红纸来。

    不过也有来的比较早的,像今年前两天夜里就有人带了纸过来。昨天下午林旭在平房顶上练功时也有人来过,关文滔是今年的第三个。他点了点头,笑道:“行,我先进去!”他早已是熟门熟路,并不客气。走到了门口,与林旭错身而过时,又问:“吃饭了吗?”

    “吃了。”林秋旭答了句,点了下头便转身先去茅房,却并不反问关文滔吃了没有。这就是他与人不同的一点,也是他内向不爱说话的写照。平日里人家跟他这样打招呼,他也只会回一句,却从不反问。然后有事你说,没事他就走。

    关文滔对他很了解,自然不会去怪他。但很多人不知道、不了解,就会因此而不喜欢他,认为他不懂礼貌,也因此不与他交往。

    关文滔又笑了笑,径自走进大门去。

    林旭去完茅房回到家里的时候,关文滔正帮着他父亲林朗在用线裁纸。

    这种用来写对联的纸很长,用刀子或剪子裁割起来的时候并不是很方便,所以一般都是用一根细线。将纸折叠好,从线团上解下线从中穿过,崩紧贴住折缝。一人按住一头,一人按住纸从另一头往中一拉,“嗤——”的一声长响便裁好了,又快又方便。

    每年父亲写春联的时候,林旭与妹妹都会帮着父亲裁纸,还有就是将写好的春联拿到各处摊开来晾干墨迹。如果有来写春联的人在的时候,来人多会自动帮忙,没人的时候就要用到他们兄妹俩。

    有时候写的人多等不到,很多人便会将纸留下来自己先去别家窜门子,估摸着时间等过一会儿或隔天才来取。有时候有人忘了来取或来的太晚让人以为他忘了,这个时候他和妹妹就有了另一项工作,就是将各家写好的春联送上门去。

    不过他主要是负责骑着自行车带妹妹与春联,并作妹妹的陪伴,上了门说话的还是妹妹。相比于内向的他来说,他妹妹林彤的性格就外向很多,性格开朗,活泼好动,爱说爱笑,爱哭爱闹,既会说话,嘴也很甜。

    两人性格上的巨大反差,经常都会让父母开玩笑的抱怨两人给生反了,若两人能对调过来,哥哥的性格像妹妹般开朗,妹妹的性格像哥哥般文静,那就实在再好不过了。

    送春联的工作有时父亲会去,有时母亲会去,有时也会妹妹自己一个人去,但从来没有林旭自己一个人去的时候。而像这种与人打交道的事,父母也从来不会派他去,因为他不会说话。他自己也不愿去,父母及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等人都说过他多少次了,要让他与人多交流,多锻炼说话。

    但却一直不管用,他也不愿说。有时候自己也曾想试过,但往往事到临头便会退缩,话到嘴边却就是说不出口。还有便是他认为很多人都说废话,来办事不说,先要说一大堆的废话,罗里罗嗦,总要好一阵儿才切入正题。

    以前他还很不理解,但现在他看的书多了,却渐渐理解到了这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流方式。很多人之间的交流与友谊的建立,其实都是靠的这些废话,一些无光紧要的寒暄,一些话不由衷的问候,一些表里不一的关怀,一些鸡毛蒜皮的闲事。

    但他虽然理解到了,却仍是很不喜欢这种交流方式,也不喜欢说这些废话。他其实有些自闭,只在自己的天地里思考、暇想,自得其乐或自寻烦恼,但却从不与人交流。

    尽管是关文滔这样关系要好、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有些话他也不会对关文涛说,而且也不知该怎么说,更不知说了又能如何。

    少年人的思想,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乱七八糟。
正文 第十章 少林行气十三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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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上完茅房回来洗完手的时候,关文滔也正好帮着林父把纸裁完。然后,林旭便领着关文滔到他自己的小卧室里去说话。

    他的这间卧室确实很小,只有十平米不到,开门所见就是他那张小时跟妹妹一起睡时特意找村里木匠订做加宽的单人床。从门口到床的距离只有三步来远,几乎推开门就是床。

    房间呈长方形,南北两面各有一扇窗户。北面的窗户正对着院子,稍大;南面的窗户稍小,外面是一片相当于他们院子大小的空地。他们家所住的这里可以说是个独门独户,独占着一条深窄的胡同,胡同外是大街,胡同里正对着就是他家的门户。

    最近的邻居,是门前东面的一户人家,但那户人家的大门却在相隔的另一条胡同里。在这边只开了个可容单人通过的小门,以方便到这条胡同前部分相邻的一口水井里打水。这家的主人叫关有智,是林旭上小学时的数学老师,现在也仍在村中的小学任教。

    正前方所对的也有一户人家,但房子却建在离他们家十来米远的前方,所以他们这两家之间就空出了一片空地,一片完全可以再建所院子盖几间房子的空地。

    胡同东面共有四户人家,一家紧挨着一家,院墙房子相接。除了关有智家在这边开了个小门外,其它三家都是院墙相对。胡同西面,也就是正前方的那户人家,也是院墙相对。两边相对的院墙,就形成了这条深窄的胡同。

    林旭将关文滔拉进自己的小卧里后,便将自己昨天找到的那几本有关武功的书籍有些炫宝似地拿给关文滔看。

    关文滔瞧见后也是不禁双眼发亮地十分兴奋,拿过来爱不释手地翻看,一边看着一边问林旭哪儿来的。

    林旭便如实说了。

    “那你练了吗?”关文滔又兴奋地盯着他问。

    “我练了这本上的红砂手,和这本上的旋转乾坤掌。”林旭说着,拿过两本《气功》杂志,翻到红砂手和旋转乾坤掌处,指给关文滔看。

    “练了有什么感觉?能不能成为武侠里面那种高手?”关文滔看了看林旭所翻到的两篇功法,看了看后,又抬头问道。

    “我才练了两遍,还没什么感觉。”林旭说罢顿了下,接道:“这又不是,高手哪有那么快练成?我觉得这个吧,得长期坚持。你看里写的,一般的江湖高手,还不都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那都是从小练的。”

    关文滔点头道:“你说的也对,我也找一套练练,看练个十年是个什么样儿?就算不像里写得那么厉害,能一个打十个的话,也算很不错了。”

    说罢,也在两本《气功》杂志里翻找着。他见林旭是练的这两本上的,也打算学林旭。而且剩下的几本上的,确实动作太多太复杂。

    翻看了一会儿后,他指着那篇《少林行气十三势》,道:“我就练这个了,这个既然有少林,肯定是少林寺的功夫。里不是说了吗,天下武功出少林。少林寺的武功,肯定厉害。”

    林旭见他选了《少林行气十三势》,倒也没多提不同意见,只是道:“这书我还要用,我把这篇给你抄下来吧!”

    关文滔道:“你完了再抄也行,咱这会儿先找地儿练练吧!”

    就像林旭昨天下午一样,关文滔也是有些跃跃欲试地迫不急待了。林旭笑了下,也理解他心情,道:“咱去庙里练吧,我早上也在庙里练的。”

    “行,走!”关文滔一点头,兴冲冲拿上书就往外走。

    林旭跟了出去,向父母说了声,两人到庙里去玩。得了父母同意后,便一起出去了。

    到了庙里,林旭仍把关文滔引到自己早上练功的那棵大松树下。然后他叫关文滔照书上所画的人物图形摆好姿势,他自己站在一边念书上的内容文字给关文滔听,关文滔随着他念的内容来练习。

    两本《气功》杂志里完整的六套功法,其实也都是图文并茂的。有人物图形,可照着动作来练。不过这都算内功,不是外用的拳法。

    少林行气十三势,既名十三,自然是十三个式子。而且名字都起的挺有气势,像里的招数。如第一势,青龙吞吐;第二势,金鹏展翅;第三势,金刚托天……

    不过名字虽起的有气势,但却并不是外功的拳脚招数,每式的动作也都很简单,重要的还是呼吸与意念的配合。另外,就是这门功法的运动量更大。每一势初练都要求做九次,而随着功力加深,要做到每一势练九九八十一次。林旭昨天初选功法时,瞧到这篇的“少林”也有点儿意动,但初看了下,发现运动量很大后,就放弃了。

    除此之外,这门功法还另有一处难点,就是越到后面的势子越难练。并不是要求的动作难,而是所配合的呼吸、意念、内气行走方面难。因为到后面,并不单纯的是呼吸意念配合,还涉及到经脉中的十二正经,需要内气行走于经脉中。

    林旭再又通篇看后,发现这门功夫竟然并不是一次就要把十三个势子全部练完,而是层层递进式的,练成一势再练下一势。按照武侠里的理论,可以看作是这门功夫共有十三层,需要练成一层后再练下一层。

    林旭之前因为对这篇《少林行气十三势》兴趣不大,所以并没有从头到尾仔细看过,只是大略看了一遍。现在随着关文滔的练习而细看,到得第八势发现文中出现了十二正经的经脉名称,他因尚不知道身体经脉的分布与走向,这才停下。然后通篇看完,得出如上结论后,他便把自己的看法说给关文滔听。

    关文滔听完后停下动作,道:“按你这样说,我现在只需要练第一势就行,那倒也挺简单了。”

    说罢,走过来,拿过书自己也通篇细读了一遍,有些地方意思看的不太懂,不由看得直皱眉头。又翻了翻,他没甚耐心再细读地道:“算了,我就按照你说的练就是了,反正你比我聪明!”

    林旭咳了一声,郑重地提醒道:“我完了把这篇给你抄下来你再仔细看看研究吧!各人有各人的理解,这套少林行气十三势我又没练过,说的也不一定对。”

    “行吧!”关文滔倒是无所谓地笑笑,并不甚在意。
正文 第十一章 抱朴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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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又闲聊了会儿后,林旭让关文滔把《少林行气十三势》的第一势青龙吞吐先完全练熟掌握住。

    他虽然打算把《少林行气十三势》抄一遍给关文滔,但这篇功法的字数却不少,要抄起来,显然不是几分钟就可以完成的。何况,不止是文字,还有人物图形需要画,而且不论文字还是图形,每一处都不能有半点差错。如此,就需要花费不少时间了。

    所以,他没打算这会儿就硬赶时间地去抄,而是决定今天之内抄好,然后明天再给关文滔,反正关文滔也并不着急。而让关文滔把第一势练熟,完全掌握了,那就不需要手抄本,也暂时有得练了。

    待得关文滔完全把第一势练熟掌握后,两人便一起返回林旭家中。到家后,关文滔家所需的几副春联,林朗都已写好,并且已晾干墨迹,帮他卷成了一卷。

    而这个时候,家中已来了不少人,都是来找林朗写春联的。或坐在沙发上,或坐在凳子上,或在一旁帮忙裁纸、倒墨、将写好的春联拿开在一旁晾干墨迹。

    关文滔见林旭家里人多,又已快到中午,自家的春联也已写好,便没再多打扰,拿了卷好的春联,向林旭和林朗夫妇道别,林旭送了他出院门。

    回到家后,林旭也没在客厅里多待,径直回了自己的小卧室,然后关上房门。

    他实在是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尤其客厅里还人多嘴杂,七嘴八舌的各自交谈说话声让他听得脑袋嗡嗡作响。而且来的人,还大部分都抽烟,让客厅里乌烟瘴气的,他也很不喜欢烟味。

    可能是父亲林朗从不抽烟的缘故,林旭自小就不习惯烟味。其实小学的时候,他新鲜好奇之下,也曾随着几个同学学大人的样子偷偷抽过烟。但也就有那么两、三次后,他便觉着抽烟实在是没什么有趣有意思的事,抽在嘴里既呛人又难闻,自此以后便再没沾过。

    家里的隔音实在不好,即便关上了房门,客厅里的说话声仍是能够不打多少折扣地传进来。熏人的烟味,也仍是能够从门缝里隐约地钻进来。林旭想了想后,收拾了下需要的东西,然后到客厅里搬了个折叠小凳又出门上了自家的平房顶上去。

    上了平房后,他将东西放在靠院子那边的砖彻围栏上,然后将小凳子撑开坐下。平房顶上四面都有砖彻的围栏,为两块砖并排的宽度,较为厚实,高则有到成人的小腿高。靠院的这边,围栏外还有一截一米宽的出水檐。所以林旭把东西放到上面,倒也并不怕不小心掉下去后还得再下房捡。

    坐好后,他便把《气功》杂志翻开,然后为关文滔抄写那篇《少林行气十三势》。

    大冬天的,外面自然没有家里暖和,这平房顶上没有遮蔽,更冷一些。不过好在已近中午,太阳当空而照,温暖的阳光洒照下,倒也并不是那么冷。而且林旭却也是装备齐全,不但戴了手套,还戴了顶火车头的棉帽,护耳一放,倒也并不觉冷。

    而且,即便冷一些,但对他来说,这里也暂时要比家里此时的环境好许多。至少,没有不断扰耳的那些交谈声和熏人的烟味。

    至于到同处一院的对面爷爷奶奶家,林旭也只是想了一下就作罢。不同于父亲,他爷爷却是抽烟的,而且不止爷爷,就连奶奶也是时常抽的。而且这临近年根,爷爷奶奶家却也是时常有客人到访的。所以相对来说,还是这里更清静。

    翻好书,拿好圆珠笔,林旭便以这平房顶上砖砌的围栏为桌,开始从头抄写起了《少林行气十三势》。为了怕围栏上不够平整,他还特意在底下垫了个夹板。用以抄写的,则是他又找的一个没用过的新笔记本。他想这笔记本,抄完这篇功法后剩下的页数,也可以让关文滔记记练功的一些心得、想法,当作本练功笔记。

    这个笔记本却倒不是他又在自己书包里找的,他也没备那么多新笔记本,这本他是从父亲书桌的抽屉里拿的。

    林朗是村里的会计,平常自然需要不少纸笔的消耗。所以像笔记本、稿纸、各种笔之类,都是村里公款给开销买的。林朗虽然为人清白,做事有自己的原则,但也不是那种死脑筋太过方正丝毫不知变通的。像笔记本这些东西,从林旭、林彤开始上学需要用到后,向来都是由他提供。这种小便宜占一占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况他这一双儿女平常也用不了多少。

    也就是林彤长大了些后,女孩子天性爱美,却是不喜欢村委会给置备的那些一成不变的东西,经常缠着母亲去买自己喜欢的。林旭却不大在意这个,一直都是用的这些。

    武功不比别的,尤其内功,功法记录上哪怕错一个字,或是多一个少一个的,那意思很可能就会大相径庭,让人不小心走火入魔。所以林旭这时十分专心小心,一个字一个字地对照,抄的很仔细。而且全部一笔一划地正楷书写,没有任何一个连笔,就是怕关文滔到时万一因他抄的潦草看不懂或看错了。

    只是这样一来,他抄写的速度就更慢了。不过他也不着急,就是一笔一划地一个字一个字慢慢来,就当是练字了。好在他也是经常写作业练出来的,即便如此,速度也并不算特别慢。到妹妹林彤在下面喊他吃午饭的时候,他已经快抄完了第十一势。

    吃饭的时候都是各回各家,下面来找林朗写春联的人都走了。吃过饭后,趁着下午一时还没什么人来,林旭在自己的小卧室里,于父亲的书桌上把《少林行气十三势》剩下的部分完成。

    他每抄完一势,都有照着书仔细对照过一遍。这回全部完成,又整个逐字对照了三遍,发现并无一处错误或是漏字多字的。整篇抄下来,甚至都并无一处涂改,图形也都照画的无误,让他也很满意自己的这次抄写。

    检查无误之后,将这本抄写了《少林行气十三势》的笔记本收好,林旭又接着自己昨天晚上的工作,开始研究完善整理自己自创的那篇内功。

    等到晚上的时候,他终于把自己的这篇内功基本完善了。说是基本,还未完全,是因为他以抱朴子的三气说为中旨理论,其中的众气与粗气他是弄明白,也整理出一些相应练法了。

    可最后的那个元气,杝却是一时还没弄得很明白,也不知道要该怎么修炼这个元气。不过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他想可能待自己把众气和粗气完全修炼成功后,到时自然而然地就会有办法了。

    有些东西,真的是有时候未到那一步,就还真的是难以理解,弄不明白。比如有句不中听的话,叫“屁股决定思想”,你不坐到相应的位置,有些东西真的就是难以看得清楚,想得明白。

    关于元气,他想可能自己将来功力到了那一步,自然就会有办法了。由易入难,现在既已弄明白了众气与粗气的修炼,有的可练,倒也并不急着非要现在就也弄明白元气。

    对于这篇,按照自己的理解所整理完善出来的功法,林旭也暂为其定了个名字,叫做《抱朴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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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内功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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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嘀嘀嘀,嘀嘀嘀………”

    电子手表的闹铃声在耳边响起,响了七、八声后,林旭被吵醒过来,先摸索着关掉闹铃,然后再按键启用了夜视功能,莹绿的表盘灯亮起,看了下显示时间,正好是凌晨三点。便揉着睡眼,打着哈欠地先拥被坐起。

    他这只电子手表,是今年过生日的时候,父母一起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功能很多,除了能看时间外,还有日期与星期的显示,并且能够定闹铃,还有夜视功能。

    夜深人静,他怕闹钟声音太大,会吵醒家里人,所以这回只定了手表上的闹铃。放在枕头边,他听着显得声音大,但出了他这间卧室,就没什么声了。

    定到凌晨三点起来,他却是打算在这个时间练功。这是他从《气功》杂志中看来的一个练功时间,叫做“寅时面向南”,据杂志中那篇文章的介绍,这句话还是出自于《黄帝内经》。古代十二时辰制中的寅时,正是现在的凌晨三点到五点。

    文章中还给出了比较科学的解释,说是白天为阳,晚上为阴,这个时间正是子时阴阳交接后,阳气初生旺盛之时,并且又不像白天那般诸事烦扰,气息杂乱,非常有利于练功。而且这个时间练功,还能够更易入静。并且寅时乃肺经当令,肺主一身之气,肺朝百脉,所以这个时候也是练气最好的时间。

    而练功时面向南,也是与天地自然的运行相符合。文章中说,经过现代的科学研究证明,经络具有明显的电磁特性,穴位是电磁聚集点,存在着对磁性信号的敏感反应。练功时面向南,实际上是顺着地磁方向,促使地球与人体的生物磁场相呼应,对练功非常有帮助。

    “夫导引不在于立名众物,粉绘表形著图,但无名状也,或伸屈,或俯仰,或行卧,或倚立,或踯躅,或徐步,或吟,或息,皆导引也。”这句话是《抱朴子·别旨》中的一段,是说导引行气不必立什么名称,或模仿象形什么动作,也不必专门去绘下图形,而是既不需名称也不需什么特别的形状姿式,或躺或坐,或行或立,不论什么姿式,都可以进行导引练气。

    林旭所整理自创的这篇内功虽然是以《抱朴子·别旨》中的三气说为中心理论,名字都定为了《抱朴秘要》,但他却觉着这一段的描述应该是练到高深者才能做到。像他这样的初学者哪能太过随便,所以还是要选传统的盘膝而坐,且特别选了相应的时间与练功方向。

    他拥被而坐,又先做了一遍“赤龙搅海”。待得完全清醒后,便拉下被子,面朝南而坐,两手呈握固状自然放于双膝之上。

    他今天又是一整天没跟妹妹争电视,晚上睡觉的时候跟林彤商量了下,林彤便又大方地把床和卧室让给了他。倒也不是他非要贪床和卧室,而是他不想练功受打扰,所以更需要一个私密与独立的空间。

    晚上入睡前他早有准备,并未像平常一样脱的只剩个内裤,还穿了秋衣秋裤。这时适应后,拉开被子也并不觉太冷。握固的姿式,是先把大姆指内屈,然后另外四指覆盖抱上握成拳状。

    这个握固,也是出自于《抱朴子》中,不过却不是《抱朴子·别旨》中的内容,而是林旭在杂志的另一篇文章里找到的,谓之“握固守一”,又言“拘魂门,制魄户,名曰握固,此与魂魄安户也”。说是握固之法,就好像把人身体上的门户关上一样,可以安魂定魄,固护精气。练功的时候,采取这个姿势,也是很有帮助。

    姿势摆好之好,林旭便即双目垂帘微闭,调整呼吸入静,意守丹田,开始准备修炼。

    双目垂帘,并不是完全把眼睛闭上,而是微闭留一条很小的缝隙。留一线可见光,这样是为了防止把眼完全闭上后,练功时昏沉。而且这一线光,角度正确的话,刚好可瞧见小腹处的丹田部位,有助于意守丹田。

    初练功者,虽知道丹田在何处,但很难用意守到。而眼睛能够瞧见的话,便有助于提高注意,能够守住。这便是“双目垂帘,一线灵光照丹田。”

    林旭以眼底的那一线余光,隐隐约约地瞧着腹下丹田处,注意力也集中于此,果然渐渐开始能够守住。呼吸均匀平稳,听着自己的呼吸声,渐渐入静。

    入静对于初练者来说,也是很难做到。人的脑子里,一瞬间便会转过无数的念头。尤其是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呆坐之时,更容易胡乱瞎想,杂念丛生。因为无事可做,太过无聊,人们往往就会以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各种各样的想法来打发无聊的时间。林旭平日里一个人待着,又无事可做时,也经常这样做来打发时间。

    但现在这样静静而坐,要不起杂念,心念纯一,便很难完全收摄住杂念,轻易做到。好在他在《气功》杂志中,也有找到几个帮助入静的法门。这时一一试来,渐渐便能收摄住杂念,心念越来越纯净。

    而待得心念越来越纯净如一,他意念所守的丹田便也越来越能守住。这本就是相辅相成的,心念纯净如一,不起杂念,可提高意念之力。而意守丹田,找一件事去集中注意力,也可帮助有效收摄杂念。

    等到真正完全入静,心念纯一,丹田也守稳之后。林旭便完全闭上了眼睛,不再保留那一线余光了。因为这时已将丹田守稳,不需要那一线灵光相照之助了。而且这时的修炼要求,也需要完全闭上眼睛。

    “耳目口三宝,闭塞勿发通,真人潜深渊,浮游守规中。”这句出自于《周易参同契》,意思是说修炼时要封闭人体的耳、目、口这三个对外的主要感官,而以意识集中于身体的深部,以浮游的方式将意识凝聚集中于规中。这里的“深渊”与“规中”,都是指丹田。“真人”与“浮游”都是指自己的意,同时也是表明了一种意守丹田的方式。就是存想自己的丹田像一座深渊,意想自己在水面浮游。

    人体中有精、气、神三宝,在道家的修行理论中,其修炼步骤是分作为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返虚这三步。

    林旭认为,内功的修炼,便是道家修炼体系中的炼精化气这一步。至于剩下的两步,他此时还不敢多作奢想。
正文 第十三章 炼精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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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为何物?气为何物?神为何物?

    以林旭的理解来看,精就是抱朴子三气说中的众气,是人从日常食物中所摄取的身体所需的众物之气与精华,是维持身体机能所需消耗的能量;气可以说是呼吸之气,但放在道家的修行理论中,这气并不单是指呼吸之气,也是通过修行所获得的内力与真气;神则是人的精神意识,或者直观点儿,也可以说是人的灵魂。

    炼精化气,就是把人体内的精炼化为气。但要如何做到,这便需要相应的修炼功法了。林旭所自创整理出来的《抱朴秘要》,是以抱朴子的三气说为中心理论,他自问已弄明白了其中的众气与粗气。所以前期的修炼方法,他现在是不缺的,也知道要如把精炼化为气。

    不过,在此之前,却还需要弄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人体内的精,存在于身体的什么地方。因为他自创整理出来的这篇功法,并不是完整成套,有着具体详细的修炼步骤的,不能够直接按部就班地一步步去练。所以,他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只有完全弄懂了,他才能够修行无碍。

    如果有一套完整详细的功法的话,他倒不需要这么麻烦,直接按照详细的修炼步骤去操作就行了。但问题是,他没有。所以,必须把方方面面都想的明白弄懂了才行。

    就像是造一台机器,只要有详细的操作流程与步骤,学会了这些,那是个人就基本可以胜任,造出这样一台机器了,根本不需要知道其中的原理。但林旭现在,却是必须弄明白其中的原理,因为他手上没有详细的制作流程。而且,他不但需要把原理完全弄懂,还要根据自己掌握的原理,制订出一套自己造这台机器的方案与流程来。

    所以说,他现在这篇《抱朴秘要》,可还远未至完成,其中的一些理论,还需要他通过实际的修行去一步步印证。对的依此阐发,制订成行之有效的修炼步骤,错的则改正。

    精存在于身体的什么地方,这个问题他现在自然已是弄明白了,不然也不会敢说弄明白了众气,轻易就这么修炼。关于这个问题,他还是依据《抱朴子》中对众气的描述所想明白的。

    众气就是人体内的精,而众气乃是众物之气,是人日常饮食的五谷、菜蔬、肉类等精华所化。“夫人用力者,皆用众气也,众气只能举重致远运体而已”,从其描述来看,这众气就是单纯的肉体力量,而这力量,是遍布于整个全身的。所以,精也是遍布于全身的。

    可要炼精化气,却也不能从头到脚一寸寸地去炼,没听说过有这种炼法的,《气功》杂志中也没见过有之类描述。因此,林旭又想,精遍布于全身这是没错,但总该有其源头。如果直接从其源头着手,那就应该没错了。所谓的炼精化气,也应该就是直接炼其源头。

    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又翻阅了许多相关的资料后,林旭终于找到了精的源头所在,那就是同样遍布于整个身体的经脉。精是存在于经脉之中,然后再由遍布整个身体的经脉,散发于全身上下的。

    为什么一些武侠里写主角修炼内功,增加修为,就是通过不断地打通经脉来达成。以前他看时还不太懂,里也写的是不明不白,只说打通经脉就能增加功力,却没说明其中的原因。恐怕作者也是有些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但现在林旭想通了精是存在于经脉之中后,便立即明白了。

    打通经脉,就是在不断地炼精化气,把原本存储于经脉中的精,炼化为了气,功力自然是就增加了。打通全身的所有经脉,就是炼精化气的一个大过程。

    这个问题一想明白,林旭对前期的修炼种种便豁然而通,再没什么太多碍难处了。现在,就是验证他这个想法与理论是否正确的时候了。他所选择需要打通炼化的第一处,便是丹田。

    丹田本就是经脉上的一处节点,乃是任脉上的关元穴。而这个穴位,也可以说是人体经脉中最大的一个穴位。

    如果把经脉比作成河流的话,那经脉上的一处处穴位,便是江河所流经之处的一座座大小不一的湖泊,而丹田,则是大海。所以丹田的别名,又称之为气海。这不但是指其大,也是所有江河的最终归向处。而所有的经脉,也都是与丹田相连的。

    丹田既是最大的,其中所储存的精自也是最多的。而人身上的气力,要想发挥出单纯肉体最大的力量,也是需要借助于腰力的。可见这个部位,本就是众气所聚之处。

    如何炼精化气,《指玄口诀》中云“昔日逢师亲口诀,只要凝神入气穴”,这里的“气穴”自是指丹田气海。所凝的神,自然是精神意识,说来还是那一个,意守丹田。不过要想炼精化气,却也不能是单纯的指望全靠个“守”了。

    还是《周易参同契》中的那句,“真人潜深渊,浮游守规中”。存想丹田像一座深渊,以丹田为水,意想自己在水面浮游。而意为神,道家典籍中,常以神喻火。这种修炼法,便是以火入水。

    炼精化气,用这个“火”字旁的“炼”字,而非另一个“练”,自然也是指炼精化气的过程中需要用到火。但这个火却不是指普通的火,而是以神化火。

    等到完全入静后,林旭便默念了从《气功》杂志中看来的《周易参同契》中这句口诀,存想自己的丹田为一座深不见底的水渊,意念化为了火焰,在深渊的水面上浮游。

    火一落至水面,当即“嗤”地一下,把那一片水面灼化为了气。而当这缕白气蒸腾而起时,林旭也终于在自己的丹田中感觉到了那微弱的一缕气,这便是他最初第一步的炼精化气。

    感受到那一缕极微弱的气感,虽是十分弱小,但也让林旭不禁分外欣喜。因为他终于成功了,不仅是成功的炼化出了第一缕内气,也是验证了他所自创整理的这篇功法没错。他的想法和理论,都是正确的,这给了他极大的信心。
正文 第十四章 内气初成百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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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念所化的火焰,不断灼烧着丹田所化的深渊,渊水不断被灼烧为蒸腾的白气。代表着丹田中的精,不断地被炼化为气。

    随着所炼化的气越来越多,林旭丹田中的气感也越来越强。丹田中热乎乎的十分舒适,而且这股气,在丹田中翻滚升腾,似还隐隐熏蒸着整个身体,让他整个人也都感觉十分舒适。

    林旭这间小卧室离客厅中的火炉较远,关上门后又隔绝掉了大部分的热力传播。他此时只穿秋衣秋裤,没盖被子,本来还稍觉有点儿冷,但现在只觉浑身上下都是温暖舒适,有如是泡在温泉中一般,半点儿也不觉冷了。

    可惜的是,丹田所化的深渊,十分深广,而意念所化的火焰,相对来说,却显得十分弱小。随着不断的炼精化气,意念也在这过程中不断随之消耗,需要林旭时时补充才能维持。

    他也试着加大意念的运用,想要增强扩大意念所化的火焰。但火焰在他意念加强后虽有所扩大,但却并没有大了太多。他感觉,目前所能维持的这个意念火焰强度,已然是自己的极限。不过自己现在才是刚开始,可能练的多了,经过不断锻炼,意念神火便会渐渐随之加强,炼精化气的速度也会加快许多。

    不然要按目前的这个速度,单是要炼化丹田中的精,怕是就要花费不少时间。再想想后面还有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以及这些经脉节点上无数的穴位,这时间恐怕就长的难以预料了。

    也难怪许多武侠中修炼内功的高手都是数十年如一日,还经常要打坐闭关的苦练。可见按照这种炼法,功力的增长确实是很慢的。而在许多书中,能够打通任督二脉的,就已然算是顶尖高手,也是有其道理的。一般打通经脉的顺序,都是先打通十二正经,再打通奇经八脉,想想能先打通了十二正经,那便会增长多少功力,恐怕至少也是几十年了。而能再更进一步,打通奇经八脉中最重要的任督二脉,那自然就是一跃成为顶尖高手。

    想到要炼化全身之精所需要的时间之久,林旭不禁也是有点儿犯愁。不过再想及自己已能够真正学会武功,修炼出了传说中的内力,便已然算是不错。这才刚起步,一时想的那么远,也是有些杞人忧天地没用。现在还是一步步地先老实修炼才是,有道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于”。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又何以成江海?

    就他这么稍一走神地胡乱想了下,丹田中的意念之火便已十分不稳,有如风中之烛,随时可能熄灭。当下便连忙收摄了心神,专心修炼。丹田中的那道火焰,是纯以精神意念所化,他一时开了个小差,精神不稳,意念不纯,不能再专心于此,自然会受连带影响。

    专心致志修炼之下,也不觉时间流逝。当不知过了多久后,他忽觉精神有些疲惫,不再能够稳定的维持意念之火的供给输出,那火焰也开始散乱地有些不稳。

    当下他心中一动,连忙收了意念。然后又默默调息静坐地温养了一会,收功睁开眼来。炼精化气的过程中,需要一直持续不断地以意念之火来炼,这对精神显然也是有着不小的消耗,不可能一直维持。

    何况他又是才刚开始练,各方面的锻炼也都不够。这时感觉到精神疲惫,那就是表明支持这一回修炼的时长到了。再炼也是没有什么作用了,而且强炼的话,说不定还会太过伤神。

    初次修炼,还是应该多加些小心的好,一有征兆,林旭便连忙停下来,先行收功。

    睁开眼来后,他又略加感知了下,发现丹田中这一夜修炼出来的内气还在,这才放心。他可真怕一经收功,这些好不容易修炼出来的气便也随之消散,那时可就欲哭无泪了。

    “还好!还好!”

    感觉到内气还在,林旭放心地暗道。随即又心念一动,以意引气,让内气在丹田中聚成一团,然后又将之变化作云朵模样飘来飘去,再又变化作一长条,绕着丹田来回转动………

    连连变化地玩儿了许多花样后,林旭只觉丹田中的内气变化无不随心如意,指使起来也是如臂指使一般,十分方便。只需念头一到,以意一引,便即意到气到。

    玩了一会儿后,林旭又试着将内气从丹田中运出。一经提气,这股内气竟是十分轻易地就出了丹田,顺着正中的任脉上行了一截,让林旭都有些意料不到地惊喜。

    但随即仔细一想,林旭便明白了。所谓的打通经脉,乃是以炼精化气之法,将遍布经脉中的精炼化为气,并不单纯是字面意思,只是疏通经脉。经脉中所储存的精未有炼化前,并不代表经脉就是堵塞不通的。他就记得不知在哪里看过一个说法,说是人的经脉天生就是通的。现在看来,这个说法是对的。不过这个通,只是代表气可以从中通行,并不是真正炼精化气的那种打通。

    想来也是,如果经脉不是天生就是通的,那武侠中那些只才练了几年武功,内力低微的低手,岂不是即便拥有内力也只能堵在丹田中用不出来。所以说,经脉未曾打通前,内力就不能从中通行,这个说法显然不对。而是天生诸脉皆通,这个才对。

    而且,经脉未曾打通前,其中所储存的精显然也是互通有无,有流动性的。不然人体内由日常饮食中所摄取到的精又如何运转全身,遍布于整个身体?

    这就说明,经脉天生就是通的,精在其中也是可以通行流动的。否则按那种经脉不通的说法,如果右手某一天用力过猛,把其中储存的精力消耗完了,那经脉不通,岂不是就不能流动得以补充,右手等于废了吗?

    想明白之后,林旭又是心中一喜,然后便继续提气,运气往右手而去。

    这一运转,便觉一道热线自丹田而升,至颈骨下方后,沿肩胛而下行至手臂。而且这其中,根本不需他刻意去存想一路运行的经脉路线,只需他想将气运到哪儿,那股气便会自然地按照一路的经脉所运行,而且是选择距离最短的经脉路线。
正文 第十五章 空手破砖 呼吸炼气
    将内力遍布到右手之后,林旭感觉到这只手现在的力气更大,整只手的硬度也更强。他很想朝什么东西上打一下来试试自己现在一掌的力量,但四下瞧了一圈后,却没发现什么合适的。这可是自己家里,万一不小心把什么打坏了,那可不好。

    于是,便只好强忍着兴奋又将那股内气运回丹田。然后往窗外一瞧,发现外面已是天亮。不过看样子,太阳应该还没出来。转身将枕头旁的手表拿起,但见上面显示的是六点五十一分。

    “时间刚好,起来到庙里去练红砂手。也正好找东西试试我现在的功力,应该差不多能打破块砖头吧?”林旭心中兴奋地暗道,充满了跃跃欲试,当下连忙穿好衣服下床。

    今早照例是他起的最早,开了大门出去后,他已有些等不及再去庙里,便在院子外的空地上寻了块砖头。这外面还有以前砌那道与小庙相隔的砖墙时剩下没用完的砖,都码好堆在墙角,留待以后或有需要时以做他用。

    林旭走上前去,挑出一块完整的砖,然后将砖横放在砖堆的边沿上,一半悬空在外面,另一半用自己的脚踩住。他身子还没发育长开,手也还小,所以没法把砖完全以手横面抓稳,这样却是更方便些。

    踩好之后,他又默运内气至右手,遍布于整个手掌。然后对着悬空在外面的那半截砖比划了下,抬起手掌,内气运足后,便以手掌小拇指下方最坚硬的那块部位为击打处,用力一掌狠狠劈下。

    “叭”地一声脆响,砖头应声而断。而林旭一掌劈断砖头后,右手并未因劈断砖头时的那一下反震力所阻而停顿在破砖处,却是感觉丝毫没受什么太大阻力地便一劈过后又继而向下打出,手掌直追上那块砖头,又是“啪”地一下,把那块砖头直拍进地面,下陷入了地面约摸一厘米左右的厚度。而他身子也忍不住地有些前倾了下后方才稳住,却是因他估错力量,全力出手下,有些用力过猛了。

    林旭却没在乎这下用力过猛,而是有些不敢置信地稍愣了下后,便忍不住一蹦而起地大声欢呼。他实在是太高兴了,这何止是“差不多能打破块砖头”啊,简直是轻轻松松就一掌破砖,不但手掌丝毫没事,就连一点儿疼也没感觉到。刚才那一下,他感觉就跟打破块豆腐一样容易。

    其实一块砖的硬度也不算特别强,只要不怕疼地敢使劲儿打,一般身体强壮的成年人基本上都能够做到。林旭以前就见过村里一些人家盖房子,有些爱出风头显能的年轻人就当众表演过空手劈砖。那人家也没练过,就是仗着身体强壮力气大硬打。所以,能空手劈破一块砖头,也并不算什么。

    但问题是,林旭现在才只十四岁,而因为生日小,周岁实际是算十二,且从小就身体不好,经常得病,比别的同龄人都显得瘦小。以他这个年龄与力气,要想空手劈破一块砖头可就不是容易事了。但现在他却做到了,不但做到了,而且还是很轻松容易地就做到了。

    并且因用力过猛下,还把劈断的那半截砖头,直拍入了地面下约一厘米深。那下面虽是土壤,却早被压得结实竖硬,尤其这冬天还是冻土,更是要坚硬不少。但他只是用力过猛下的余力,就把劈断的那半截砖头给拍进了地面约一厘米,可见这一掌的力量之大。

    这就是内力的威力了,而这还只是他初次修炼下,只修炼了小半夜的成果。想想以后内力再强大深厚时,岂非就能像武侠中般,做到那种种不可思议之事。开碑碎石,飞檐走壁。遥想未来远景,他又更是兴奋难抑。

    直到好一会儿后,他方才逐渐平静下来。然后想到刚才打破那一块砖头时,似乎还大有余力的样子。他又试着加了一块砖,将两块并叠起来,然后又是运足内力,一掌劈下。

    “叭”地一声,两块砖头又是一起应声而破。不过这回他没再用力过猛地右手直按下去,身子前倾,而是停在了打断砖头处。

    然后他又试了下三块砖相叠,却是也能打破。不过已稍显困难些,非得运足全力出手不可。而且有时只是上面两块破了,下面那块只是裂开了条缝,没能断开,并不是每次都能做到。

    试出了自己掌力的极限后,林旭便没再多浪费内力,当下气沉丹田,默立温养了片刻后。他将几块断砖稍作收拾,捡起放到砖堆上,然后拍拍手,上了趟茅房小解,出来后便又到隔壁的庙里去练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

    依旧是千手观音殿前的那棵大青松下,林旭仍是先练红砂手。这回练时,与前两次比,已能明显感觉不同。因为他丹田中已修炼出了内力,能明显地感觉到气。

    吸气时气沉丹田,他能感觉到一股热气进入丹田。呼气时,气贯收掌,他能感觉到热气贯入双掌,而当双掌推出时,还能够感觉到双掌的前方略有些阻力,不再是空空如也,毫不受力的感觉。

    不过第一式刚练了两遍后,林旭却是立即有些面带疑惑地停了下来。因为他忽然发现,吸气时气沉丹田的那股气,并不是他丹田中原本的气,而是自外界进入。也就是说,这是通过呼吸所吸入到的外界空气。

    按理来说,此时正是大冬天,现在又是早上,外面气温很低,吸入的空气经过鼻子与呼吸管道后,即便不冷,也应该是没多少温度才是。但林旭却感觉,这股气进入体内后,竟是就变成了颇有些温度的热气。而在沉入丹田后,这股热气往下一冲,竟是还对内气下方的丹田之精稍稍有些炼化之功。虽然这炼化不比他凌晨静坐修炼时,专门以意念神火所炼化的效果大,但毕竟也是稍有些功效,算得是个意外之喜。

    不过这带给他惊喜的同时,却也让他同时升起了些疑惑。所以这才停下来,想要想个明白。

    收了势子,他站在原地静静思索。当然也不是空想,而是依据这两天看过的两本《气功》杂志上的内容,要从中找出些相关的理论。他目前所了解的炼气知识,基本就全是从这两本杂志上而来,自然是要从中找寻推想,把自己的这疑惑解开、弄懂。
正文 第十六章 各有奇效
    “火者,神也。炼精化气,必以神而驭精则精归源。既知归矣,又当久久以呼吸熏蒸,则精方能化为气。”

    林旭想了一会儿后,忽然想起《气功》杂志中一篇“《金仙证论》节选”中的这一段话。这里既提到了火为神,又说要以呼吸熏蒸,精才能化为气。

    “按照《金仙证论》的这个说法,看来呼吸法也确实能够炼精化气。也是,这个红砂手本来就是内功,自然是有炼精化气,增长内力的功效。而且抱朴子三气说中的粗气也是要以呼吸法结合众气,来修炼出内气。我凌晨练功时,只用了《周易参同契》的那句口诀,就成功炼精化气,炼出了内气,却是一时高兴之下便只用了这个,倒把呼吸法给记了。”

    《金仙证论》中的这段话,林旭其实也是有摘录记载到自己的练功笔记上的,不然也不会轻易想起。他凌晨练功时,也确实是因为只试了《周易参同契》的那句口诀就成功,一时高兴下便以为炼精化气只能用神意所化之火,当时却是把这呼吸法给忘到了脑后。

    而《金仙证论》中既提到了火为神,又提到了呼吸法炼精化气,看来却是两者相互配合的。呼吸法的炼精化气功效,虽然相比起来确实不如神意之火的功效强,但也总是一种辅助。

    不然只用神火炼精化气这一种方法,难免费时太长,而且用的时间长了,有时不小心,难免会有些伤神,且也有一定的危险性,所谓的“走火入魔”,便是指这这神意所化之火。

    别看他凌晨修炼之时,丹田中所存想显化的神意之火很小,便是走火也走不到哪里去。但如是修为高深者,神意所化之火十分强大旺盛,那就须特别小心控制,否则一时不慎,或是被什么事所惊扰,意念一乱,收摄不住,便极易走火入魔。

    轻者伤神伤经脉,损毁修行根基;重者便有性命之危。而且这神意之火,是纯以精神意念所化,一个控制不好,便很容易引起精神错乱,造成疯傻痴癫等症,这便是所谓入魔了。有时一个不好,神意之火还有可能化为真火,烧身焚魂,痛苦之极。而且这般一死,直接就是个魂飞魄散,死的十分干净彻底。

    自古以来的炼气者,对于走火入魔,都可谓是谈之色变。《气功》杂志中,就专门有一篇文章谈了气功修炼时的种种偏误错谬之处,其中对于走火入魔更是有重点介绍,并给出了防治之法。防就是预防犯这种错,治则是给出了一个方法,说是走火入魔时万不可慌张,一慌张,意念更难收摄住,一定要镇之以静。静下来后再更静,慢慢把走乱的火收摄住。

    不过,以林旭目前的修为,却是一时还难以理解其中的凶险之处。就以他现在这点十分低浅的修为而言,就是想走火都难走得了。走火入魔这种事,本来也就是修为越高,才危害越大,修为越是低浅反而越是不用怕。因为修为太低,便是走火入魔,造成的危害也很有限。

    林旭一时倒也未想这么多这么远,他只是想到又多了一种炼精化气的方法,心中振奋,很想早点试试神意之火与呼吸法相互配合,一起炼精化气的效果。也不知多加一个呼吸法辅助后,修炼的进度能加快多少。

    略想了片刻后,林旭便收摄杂念,以红砂手的预备式站好,打算重新开始练习。不过正要抬手动作时,却是又忽然想到个问题地暗道:“对了,这呼吸法的修炼,应该是有时辰的,那就是一天中的阳气之时,就像是寅时或这会儿。按照寅时面向南那篇文章中的说法,阳气生于子时。也就是差不多半夜十二点,这时是阴阳转换,由阴转为了阳。但这转换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不是一下就立马变了,转换的过程差不多需要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左右,等到了寅时,凌晨三点的时候,转换完成,这时的阳气既是初生,又很旺盛,就很适合修炼了。按这说法,那等过了中午十二点后,又成了由阳转阴,阴气开始生起了,这个时候就不再适合修炼。至于没有中午阳气最盛时修炼的说法,那应该是那时阳气太盛,也不太适合。”

    林旭忽然想到这个问题,是由《金仙证论》的作者名字所想起。《金仙证论》的作者叫柳华阳,再又联想及《周易参同契》的作者叫魏伯阳,道教历史上鼎鼎大名的八仙之首的吕洞宾,道号是纯阳,全真教的创派祖师叫王重阳。这些道家高人中,道号带阳字的很多,可见道家修行理念中阳的重要性。

    他由此而想到了呼吸法的炼精化气,应该是在一天中的阳气之时。虽然《气功》杂志中的那篇“《金仙证论》节选”文章中并没有提起修炼的时辰,但他还是自己领悟到了。而且可能《金仙证论》中提了,只是那篇文章中并没有节选那段。

    想明白这个问题后,林旭这回没再多想,收起杂念,集中注意,老老实实地重新开始练起了红砂手。一边练,一边体会着身体中来回运转的气感。

    他前两次红砂手的练习,其呼吸法的炼精化气,应该多多少少也是有些效果的。只是他那时候连丹田都还没有明显的感觉到,丹田之中那更微弱的变化,自然也就是毫无所觉了,只以为是初练,还没到出效果的时候。

    不过他如果不练自己的《抱朴秘要》,只单练红砂手,时间长了,丹田中的精被炼化的越来越多,到了一定的程度后,自然也会生出气感。只是那个时间,恐怕就太长了。

    练完红砂手,修炼了一会儿后,林旭便又接着练旋转乾坤掌。

    旋转乾坤掌却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呼吸方法配合,只是要求练习的过程中要一直意守丹田。

    昨天他初次练习的时候,对这旋转乾坤掌也一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除了练的过程中连转几圈,练完最后稍微有些头晕外。

    但今天他能感觉到丹田,并修炼出了内气,拥有气感后,这一练便又立觉不同了。他意守丹田,照着旋转乾坤掌的动作一练,竟是感觉丹田中的内气竟是气随身动地也随之旋转,变化作了个气旋。再反过来练一遍,气旋又跟着转。便在这正转反转的过程中,气旋磨动丹田之精,竟是也对之有炼化之效。而且内气在这不断地旋转之后,竟是还变得更加凝炼精纯了些,显得更加灵动如意。

    让林旭不禁感叹,果然是没有无用的功夫,各有各的效果。
正文 第十七章 一跃七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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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完旋转乾坤掌收功后,林旭便回家吃饭。

    吃饭的时候,林旭照例是低头吃饭,并没多说什么。虽然他现在已修炼出了内力,能够空手破砖,也算是习武小有成就,但却并没打算在家人面前多说什么。

    他平常就是个性格内向,沉默内敛的人,做什么事也都不太爱炫耀张扬。而且无论好事坏事,也都不习惯跟人分享,喜欢自己一个人独享与承受。所以即便是家人之间,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好说的。

    何况说了出来,父母和妹妹也免不了要问东问西的。却也是显得麻烦,还不如不说。自己练武,现在更多的也只是个喜好和兴趣,并没一定说要成为什么绝世高手,或是练了怎样怎样厉害,跟人争强斗胜什么的。所以,也没必要弄得人尽皆知。昨天他还曾叮嘱过关文滔,让关文滔不要把这事随便跟人说,就当成他们两人之间的秘密,关文滔也答应了他。

    想起关文滔,林旭吃过早饭后,跟父母说了一声去找关文滔玩,便带上那本为关文滔抄了《少林行气十三势》的笔记本,出门向关文滔家而去。

    关文滔家离他们家并不远,步行几分钟就能到。所以林旭也没骑自行车,直接步行而去。像关文滔昨天来的时候,也是步行。

    关文滔家是住在村里的小学附近,跟小学学校就隔一条胡同。村里也就是这么一座学校,从相当于幼儿园的半年级到五年级,都是在这所学校。学校是正好建在村子的中央位置,学校以西的地方被村里称为西头,学校以东的被称做东头。林旭家就是在村西头,他家旁边那座小庙距离村子最西边的人家也就不到一百米的距离。

    出了大门,林旭瞧了下胡同里没人,心头一动,将丹田里的内气运至双腿。然后抬头迈步,奔跑了出去。这一跑,不但立觉双腿力量大增,就连弹跳力也是增强许多。

    跑了五、六步后,他用力向上一跳,只觉一下离地了一人来高。他左边那户人家的院墙有两米来高,他这一跳,竟是直接小半个身子高出了墙头,扭头都能瞧见那家院子里的情形。他觉得要是离墙近的话,伸手一搭,手再一用力,便能很轻松地顺势翻过这道墙去。

    这一跳之高,有些出乎林旭意料,不由把他都惊吓了下。不过随即落下地后,却忍不住大是兴奋地欢呼了一声。自得其乐地笑着在原地高兴了片刻后,他接着又气运双腿,大步奔跑。

    耳旁风声呼呼,他只觉自己奔跑的速度比以前快了何止有一倍。而且跑起来十分轻松,丝毫不觉累,脸不红气不喘,心也不跳那么快。还没怎么觉着呢,只几个呼吸的功夫,竟是已跑出了他家那条纵深有一百来米的深窄胡同。

    停下步来,回头望去,他觉着又把自己惊吓了下,忍不住心里咋舌道:“这速度,怕也就几秒钟吧!”

    惊讶过后,自又是一阵儿兴奋高兴。高兴之下,忍不住难得地哼起了歌,“咱们老百姓啊,今儿个真高兴啊,咱们老百姓啊,今儿个真高兴………”一边哼着歌,一边步伐轻松地往关文滔家走去。

    关文滔家离他家本来就不远,几分钟的路程中还包括他们家这条深窄的胡同。单是这条胡同,就需要走个一两分钟。现在他几秒钟就跑出了胡同,剩下的路程就更短了。没走多会儿,拐了几个弯后,便已到了关文滔家。

    关文滔家在胡同里面东边第二家,林旭一走进胡同,就已先闻到一股腥燥味传来。抬头瞧去,果然见到关文滔家的院子里一大蓬白色的水蒸气混着烟气冒出。他知道,这应该是关文滔家又刚杀了一头猪,这是烧开水在烫刮猪毛。这种情况他已遇见过了好几回,所以只一闻味就已猜到了。

    开水烫着猪毛的那股味道,老实说实在很难闻。林旭从小到大找关文滔的时候,虽然也经历过好多回,但每次闻的时候,还是感觉有点儿闻之欲呕。

    当下苦笑地暗叹下自己来的不是时候,只好小心控制着呼吸,强忍着这股味道,向关文滔家走去。走到关文滔家门口,就见院子里,关文滔正帮着他父亲关玉富在刮猪毛。他们身后,是一口直径两米的大铁锅,正汩汩冒泡地沸腾着,热汽蒸蒸。

    “文滔!”林旭站在门口叫了一声,向关文滔招招手。

    关文滔听见叫声转过头来,见到是林旭,笑着向他应了一声。关玉富听见声音也跟着转过头来,见是林旭,也冲他笑笑,然后伸手把嘴里叼着的烟取下,向他热情地招呼道:“林旭呀,快进来!”

    以林旭内向不爱说话到除了父母、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外,其他的亲戚全都一律不称呼外,对于关玉富这个外人,他自然也不会称呼什么。尽管他是好友关文滔的父亲,尽管他跟自己父亲也是好友,两家的关系也一向比较亲近。但这,并不足以改变林旭的性格。所以他这时只是点头回以一笑,并未多说什么,但闻言后还是跨进了院子里。

    “行,不用你了,跟林旭玩儿去吧!”关玉富接着又转回头跟关文滔说了一声,重新把手里的烟叼上吸了一口,然后拿过关文滔手里舀热水的水瓢。

    关文滔应了一声,把水瓢递过,招呼林旭进屋。

    走到临得近了,林旭伸手把外套里面胳膊下夹着的笔记本取出递给关文滔,道:“给,你的《少林行气十三势》,我已经抄好了。”

    关文滔伸手接过,稍微翻看了下,有些感激地道:“谢了!”

    他本以为林旭最多就是找两张纸随便抄一下,没想到林旭竟是用了个全新的笔记本,还抄得十分整齐工整,连一个涂改处都没有。这种认真细致的功夫,于他来说,简直有点儿不可想象。要让他来做,那是绝对做不来的。

    林旭见他翻看了后,道:“这笔记本只用了几页,剩下的还有大半,你可以把它当成练功的笔记,平常练功时有啥经验、心得,或者有啥问题,都可以记下来。这样经常拿出来看看,总结经验,是很有用的,我也有一本。”

    关文滔闻言忍不住笑道:“咱也就是随便练练,不一定能练得成。你咋还搞的跟学习似的,这么认真,还记笔记?”

    林旭可不认同他这观点,闻言立即反驳道:“咋能这么说呢,我觉着不论干啥事都得认真,要不认真的话,事情肯定办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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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八章 当头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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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文滔一听之下,稍微一愣后,不禁有些肃然起敬地点头道:“你说的是!”

    心想他们两人一个学习好一个学习不好,这看来不光是林旭天生比他聪明的原因,还在于一个态度问题。人家天生既聪明,会学习,又还肯用心,做事认真,不论学什么,都先拿出一个认真学习的心态。这样的人,学习又岂会不好。

    反观他,除了天生不够聪明外,在对待学习的态度上,也一向都是有些反正已经不好就破罐子破摔的心思,一向都是有些敷衍了事。学习越不好,越是不肯认真去学。仔细想来,竟是从来没有真正想过要奋发图强,好好学习地想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成绩。

    在练武这件事上也是一样,虽然他昨天在林旭家见到那几本有关武术的书籍后,也确实十分兴奋地想学想练。当时也是兴致勃勃地,在林旭家旁边的庙里练的很起劲。可当回来之后,热乎劲一过,他便觉着这武功就他们两人那么照着书瞎练,怕是未必能练成。

    看过的那些武侠电视剧里面,像神功秘籍之类的,哪一本不都是十分难求,往往那些武林中的争斗都是因为一本秘籍而起。多少人争破头地去抢,中间因秘籍而死的人简直不计其数。

    而林旭家的那几本呢,就只是林旭父亲年轻的时候在街头书摊或小书店中买来的。这种“秘籍”,里面的内容就算是真的,怕也是十分低级的大路货,又能练出什么名堂来?

    难道还真能练出什么绝世武功不成,不管林旭信不信,反正他冷静下来后是不信的。这种“武功秘籍”,恐怕练个几十年,也都可能一事无成,那到头来岂不是瞎耽误功夫,白白浪费了青春和生命。所以,他回来后便没再怎么把这学武当回事,像今早便睡了个懒觉,没有早起去继续练那《少林行气十三势》的第一势。

    可这时林旭的这句话,虽然其中并没有什么大道理,也只是跟他置辨地随口说来,但他听在耳中,就好像当头棒喝一样,竟是忽然让他发觉了,他与林旭之间最根本的差距。

    “是啊,不管成不成,总得认真地去做才是。如果一开始就抱着敷衍的态度,那事情又怎么可能做得好?如果我一直都是这样,将来恐怕也是啥事都做不好。学不出个样儿地话,难道长大了后还真地继承家业,也当个杀猪的?”

    关文滔心中感叹着,虽然他口头上经常说自己如果将来学不出个什么样子,迟早都是回来继承这份家业,但心里面对这种几乎可以肯定的未来,有时认真地想一想,也会生出不甘来,想要渴求去改变。

    可又不知要怎么去改变,靠学习,他真是对学习没什么兴趣,每次上课时听老师讲课都听得昏昏欲睡,听不进去。而且现在才知努力地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会不会有点晚了?

    不过,不管晚不晚,他今天从林旭的这句话里找到了一个道理,态度决定一切。他决定从今天开始,也学着像林旭这样,做什么事都拿出一个认真的态度,不妨就先从这练武开始。

    有句话叫勤能补拙,学校里的老师也经常讲“笨鸟先飞”、“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些道理。虽然有时候再努力勤奋,也未必能追赶得上某些人的天份。但他想,只要自己努力了,那情况总会比现在好一些,总会有进步的。至少,不会比现在更差。

    想到这里,他又点了点头,紧握了下手中的笔记本,对林旭认真地道:“行,我会好好记笔记的。以后遇到不懂的,还要问你。”

    “嗯!”林旭点点头,也没再多说。

    关文滔这么会儿的功夫虽然想了不少,但却并没有多少时间,很快。脑袋里的思想总是转的很快的,可谓瞬息万念。所以只这么一眨眼的功夫,林旭虽然见关文滔转而听他的了,也显得很认真的样子,但却也没想到关文滔是因为他的这一句话,而从根本上改变了态度。

    两人脚下不停地走进屋里,但见关文滔母亲正把面案支在坑上,在揉面蒸馒头。今天是腊月二十七,虽然北方年俗传统上说是“二十八,把面发”,但也不是说就非要一成不变地按着这俗话走。

    尤其现在社会改革开放,他们这里也不是什么偏僻隔绝的山村,交通还是相对便利,离城里也并不太远。因为跟外界交流不少,再加上现在村里也几乎家家都有电视,所以虽是农村,但村里许多人思想也都跟着改变,并不是那么蒙昧落后。

    在许多风俗传统上,村里人也都会与时俱进,跟着改变,有些不好与落后的传统,也会摒弃,不再遵守。何况在过年的年俗上,原本也就非是一成不变。谁家里还没有点事,所以许多都是凑自己的时间去完成那些。当然,如果没啥事时间允许的话,大部分人也都乐意按照这个年俗走,讨个顺话吉利。

    关文滔家也是睡的大通炕,现在村里的大部分人家其实也都是睡的这种大炕,一家人都睡在一个炕上。炕下面有中空的烟道与火炉相连,晚上火炉一烧,整个炕都是热乎乎的,非常暖和。倒是林旭家,比较与时俱进的是睡床。自然是没炕暖和,晚上睡时嫌冷的话,还得开会儿电热毯。不过床比较不占地方,床下面也能放些东西,而且还能移动,不像炕是砌死的。

    关文滔还有个小他三岁的弟弟,叫关文鸿,名字也是林旭父亲取的,目前正在村里上小学五年级。现在看来不在家,应该也是出去找同村的同学朋友玩去了。

    两人进了屋,关母见到林旭,也连忙热情地招呼,问他吃过饭了没有,还让关文滔给林旭抓些瓜子糖块。她正在揉面,手上全是面粉,却是不方便。

    林旭也只是笑着应了两句,没多说什么。却不过她的热情,便抓了把瓜子嗑着。

    关文滔把林旭给的笔记本装到自己书包里,给母亲说了句要出去跟林旭玩儿,待母亲答应后,也抓了几把瓜子装到自己兜里,又让林旭也多抓几把装兜里,然后两人便一起出屋。

    到了外面院里,关文滔又跟父亲关玉富说了一声,关玉富叮嘱了句让他中午记得早点儿回来吃饭,便也让他们自去。

    “咱们去哪儿玩?”走出院子后,关文滔问林旭道。

    林旭想了下后,向关文滔道:“你先跟我来。”说罢,转身往关文滔家胡同的另一个方向而去。
正文 第十九章 给你显显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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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砖瓦窑吗?”关文滔瞧着林旭走向的方向问道。

    “嗯!”林旭点了下头。

    砖瓦窑是他们村里烧制盖房的砖瓦的一个小厂子,由村里的一家兄弟三个合资而建。说是厂子,其实也就是个稍大点儿的家族作坊,也没起什么名字,村里都是称做砖瓦窑。

    砖瓦窑就建在村里学校的后面,在村子的最南边,从关文滔家这条胡同过去到另一头就是。这砖瓦窑也没建什么围墙圈起来,整个都是敞着的。村里民风较为淳朴,村子又不大,都是一个村里知根知底的,也没什么人会去偷砖瓦。这东西除了盖房建造之外,平常也基本用不着。所以,厂子的主人很放心,并不怕人偷。

    砖瓦都是以泥土烧制,先把土和成泥,充分搅打后以机器压制并分隔成型,然后把泥砖泥瓦码放起来晒干一段时间后,便会入窑烧制成最终的成品。砖瓦窑外经常有一排排码放整齐的泥砖泥瓦在晾晒着,码放的很多,一排排的都有一人来高,有横排的,有竖排的,小孩子们因为个小,走进去都露不出头来,互相瞧不见,感觉就跟迷宫似的,因此孩子们都喜欢在这里玩。还有制作砖瓦的泥有时没用完剩下的,也是现成的泥巴。

    林旭以前在村里上小学的时候,因为这砖瓦窑离得近,有时放学后也会跟同学在这砖瓦窑里玩一会。现在在村里上学的孩子们,也会经常来玩。关文滔因为家里离得近,更是经常会光顾。

    两人没走多久,出了关文滔家这条胡同后,就已瞧到了熟悉的砖瓦窑。最先看见的,便是砖瓦窑南边以泥土垒建的一个大烧窑,砖瓦都是在那里面最终烧制成成品的。这窑有五米来高,像是一座以土堆起来的小山,呈圆锥状,不过底部更加粗大些,而且顶部也没有尖顶,而是把尖去了,在那里开了一个直径一米左右的圆形洞口,作为烧窑的出烟口,整座窑里面也是中空的。

    村里的孩子们,没少在砖瓦窑停工期间,进去那个大烧窑里面玩儿过,有胆大的,还曾从外面直接爬上去过窑顶。林旭也曾进去过,而且也从外面攀爬过。

    他从小虽然身体不好,但胆子却是很大,常爱上高爬低的,尤其爬树是把好手。因为他身子瘦小灵巧重量轻,经常都能爬到树的最顶端。每年秋天家里的柿子成熟时,都是由他爬上树去摘柿子。

    临近年关,砖瓦窑里早已停工,显得十分荒凉。那个大烧窑下北面一大片平整的地面上,便是排列整齐的一排排正在晾晒的泥砖。砖瓦窑东边是一片片的田地,西边则是一座不甚高的低矮土山。砖瓦窑用来烧制砖瓦取材的泥土,便是挖的这座小土山,土山向着砖瓦窑的这边,便已被挖去了不少,呈现出了一排垂直落差两、三米的山崖。

    这时的砖瓦窑中也有些孩子们在玩耍,两人能听到一些孩子们的玩闹嬉笑说话声音,不过从他们这边却瞧不见人,应该是在那一排排的泥砖墙里。听声音,也好像是在另一边的深处。

    不过砖瓦窑地方挺大,有人却也不怕。出了胡同瞧见砖瓦窑略停了下后,林旭便又接着向砖瓦窑走去,关文滔在旁跟上。

    砖瓦窑前面就是村里的学校,与砖瓦窑间只有一条两米来宽的道路相隔。这条路的地势较高,站到这条路上,就可以透过学校后方不高的围墙看到学校里的情形。两人走到这条路上后,随意转头向学校里望了望,见到学校里也有些村里的孩子们在玩耍。

    放寒假期间,村里的学校是封闭上锁的。不过孩子们想玩,自然有办法,都是爬墙进去的。像两人现在所走的这条路,因为地势比学校高,学校的围墙在这边就只有半人来高,很好攀爬。就是其它几面的围墙较高,也难不住顽皮的孩子们。

    林旭以前在村里上学的时候,也没少爬过这小学学校的围墙。就是上了中学,那里的围墙也拦不住学生们的逾越兴趣,林旭也在其列。

    走进砖瓦窑中,林旭带着关文滔走到一排外面有人也瞧不见的泥砖墙后面。又四下里瞧了瞧无人后,抬手将旁边墙上早已晒干的泥砖往下卸着。

    “你要干啥?”关文滔有些不解地看着林旭往下搬砖,奇怪地问道。不过问归问,他见林旭搬,便也帮忙从上面往下搬着。

    有关文滔帮忙,又快了许多,见转眼已搬下来十几块,林旭便停手道:“行,够了。”

    说罢后,又蹲下去摆弄地上的泥砖。他分别以三块砖摞起排成两列,中间相隔的宽度是约摸半个砖长,刚好可以把砖横着担放在上面。这两列摆好后,他便在上面模着担放了三块砖摞起。然后在关文滔更加疑惑不解,忍不住再要张口相问时,林旭双腿分开半蹲成马步,指着下面的砖道:“看着!”

    话音一落后,便运气于右掌,抬手往那最上面摞起担着的三块砖一掌拍下。随着“叭”地一声响,紧接着“哗啦”声响。就见他一掌拍下后,那三块砖立即从中断成两截往下掉落。“哗啦”声是两半截砖掉落,顺带把下面一摞砖带倒的声音。

    “我日!”瞧见这一幕后,关文滔忍不住睁大双眼地呆住,满脸都是难以置信之色,太过惊讶之下忍不住骂了句粗口。骂过之后,口也张着忘了闭合。

    这些砖虽然还是泥砖,未曾经过烧制。但晒干之后,硬度却也是很高了。虽然比不上烧制后的砖,但用来砸人,往头上砸的话保准也能一砖把个健康的成年人给撂倒。关文滔住得近,以前就见过村里有两个年轻人在这砖场中打架,其中一人便用块晒干的泥砖把另一个给一砖砸翻在地。所以,他深知这晒干后的泥砖硬度。

    只一块也就罢了,三块相叠摞起来,林旭这瘦弱的小身板竟然一掌就把三块砖给拍破了。这要是有人跟他说,他打死也不信,但现在事实就在眼前,却也由不得他不信。

    “见了吧?这是我这两天练功的一点儿成果!”林旭收势站好,面不改色地向着关文滔淡淡道。

    本来他是没打算在关文滔面前烗耀自己今天刚刚收获的这点小本事的,可他刚才在关文滔家时却察觉了关文滔好像不把这练武太当回事,就觉着有必要显显,让关文滔见识见识,刺激下他的练武热情。

    若是旁人,他哪里费这心思,才懒得理会。但关文滔不同,因为这是他目前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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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章 太打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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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自己早上在家里院子外面试的时候,极限是一掌劈破三块摞起的砖。不过那些砖都是经过烧制后的成品,自己需要尽全力一击方能做到,而且还有些运气成分在内,并不是每次都能做到。

    这是因为每块砖的硬度都并不是绝对相等的,有的硬些,有的就差些,还有的则是残次品,本身就有个裂缝,或外面不显其实里面已经烧坏的。像他们村里砖瓦窑这种基本还停留在手工作坊式的烧制过程,自然不能保证每一块的绝对成品与质量。

    三块砖中有时不巧遇到某块更硬些的,林旭便不能一掌尽数劈破,反之遇到稍差些的他就能做到。不过现在用的是晒干的泥砖,硬度比烧制后的砖要弱上不少,一掌劈破三块那就不在话下了,他未尽全力也是轻松做到了。

    关文滔呆了好一会儿后,方才回过神来,收起自己惊讶的表情,然后看看林旭,再又看看地上的破碎砖头,仍是有些难以置信地道:“你,你这真练成了?这才两天?”

    林旭点点头,道:“我也是今天,才稍微练出点成果来。”

    “那也很厉害了,怎么练的,快教教我,我也照着你的练!”关文滔双眼放光,语气又立即转为了兴奋与期待。

    本来他之前因为林旭的那句话,就已打算从今天起改变态度,先从练武这件事开始,好好地、认真地去练,以后每天都坚持不懈。现在有了林旭这番展示,他更是迸发出了极大的兴趣与信心。

    林旭倒也不瞒他,便道:“我能练出这点本事,倒也不是因为只练了红砂手和旋转乾坤掌,还因为练了一门专门的内功,就是电视里演的那种专门打坐修炼的,这才练出了一点内力。”

    昨天关文滔来他家的时候,他没教关文滔自己整理的《抱朴秘要》,是因为昨天他自己也还没有完全整理完善,不知道自己自创整理的这门功夫到底对不对,又能不能成。现在也是因为自己亲自练了验证过了没错,这才肯教。

    当下,他便把自己这门《抱朴秘要》的中心理论,以及自己今天凌晨亲自验证过可行的修炼法门与口诀一一讲解教给了关文滔。

    可惜的是,关文滔却是听的一知半解。尽管他已经拿出了很认真听讲的态度,可还是像上课时听老师讲课一样,听得有点昏昏欲睡。尤其林旭讲的还掺杂了不少古文,更是让他听的头大。听完后就跟没听一样,基本上还是不懂,能记住的都没几句。

    听完后,他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地向林旭干笑了下,道:“我觉着你讲地太深奥了,我听不懂。”

    “哪儿不懂?”林旭问。

    关文滔更加羞愧与不好意思地道:“老实说,哪儿都不懂,就记住了个丹田和炼精化气,剩下的都没记住。”

    林旭忍不住叹气苦笑,亏他费了这么番口舌,竟是等于白讲了。幸好他还只是讲了一小半,只讲了抱朴子三气说的中心理论与自己凌晨才验证过的那小部分,后面未经亲自修炼印证乃至还有些不太完善的地方,都没有讲。

    “这样吧!”关文滔忽然灵机一动,也不顾地上脏,就直接盘膝坐到地上,仰头看着林旭道:“你直接教我怎么做就行,那些道理我反正也不懂,你就不用说了。”

    林旭见状,又是不禁无奈地苦笑了下,道:“你要是不懂里面的道理,不懂精气神是啥,不懂意念的运用,又怎么能练成呢?”

    关文滔想了下,笑道:“不管了,试试吧!”

    林旭叹了口气,摇摇头,想了下,便先教他盘膝坐好,双手握固,全身放松,自然呼吸,双目垂帘,以眼底的那一线余光望向自己丹田。然后,又尽量用最直白易懂的话一步步教他。

    可惜的是,教了半天,关文滔连真正的入静都做不到,总是杂念丛生,更不用说后面的正式修炼了。

    费了老半天劲后,关文滔无奈地睁眼站起身来,拍了拍身后裤子上沾着的土,有些垂头丧气地道:“算了,看来我不是练打坐静功的这块料,根本坐不住。”

    林旭也是挺替关文滔无奈,可惜关文滔自己听不懂,静不住,他也没有更好的方法帮关文滔了。就像小学的时候,他一直帮关文滔学习,可无论再怎么帮,关文滔的成绩提高的也总是有限。想了想,他劝道:“你也别灰心,你练的《少林行气十三势》里面用来配合的呼吸法,也是有炼精化气,能够修炼出内力的作用的。只是单练这个时间可能会长点儿,不过只要你坚持练,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关文滔点头道:“行,我以后就老老实实光练这个吧!记得看过的哪本里不是也说,武功‘贵精不贵多’吗!”

    说罢,忽然叹了口气,看着林旭道:“不过,你这号人不能比。你说你学习好也就罢了,练武功竟然也是个天才,真是人比人得死!”

    林旭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说什么。不过终是少年人心性,即便他比一般同龄人成熟稳重些,这时听着关文滔由衷的称赞,心里面也是不禁有些沾沾自喜。又想这还是自己没说那内功是自己自创整理研究出来的,不然岂不是要吓到他。

    关文滔是天生乐观的性子,刚才练内功时总是进入不了入静的状态被打击了下,但有林旭的相劝,这时转眼也想开了。不过片刻的功夫,又重新笑着道:“咱不说这了,玩一会儿去吧!你说,咱就是在这儿呢,还是另找个地方玩儿?”

    林旭想了下,把问题还回去道:“你说吧!”

    “嗯!”关文滔想了想,道:“咱要不去沟里玩儿吧?”

    林旭闻言点头道:“行。”

    关村的沟,其实是一座十分狭长的小湖。因为太过狭长,像是沟渠,所以村里人不称湖而称沟。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名字,就是叫沟。这沟分作了四截,村西面有两截,村中间有两截。据说以前是条河,可因为源头断流,再加上干旱,中间一些地方被泥沙或人为截断,就成了死水的沟渠。

    村西面的两截是南北走向,村中间的两截是东西走向。村中间的两条沟,也把关村分为了前村和后村。沟南岸的人家是前村,沟北岸的是后村,村里也常叫做沟北。村中间的两条沟,里面水是最浅的,村里有人承包在里面种了莲藕,每到夏天,荷花盛开,非常漂亮。

    村西面的两条沟水源较多,听说其中北边那条沟底下有个泉眼,所以虽然上流河源早断,但这么多年还是保持着最深处五、六米的深度。而且这两条沟虽是分作两截,中间被村里人截断填出了条道路,不过下面这条路底下还建了个甬道相连,两沟水源互通。

    关文滔所说的去沟里玩儿,是指村西面北边的那条沟。两条沟的水源虽然都比较多,但南边那条沟的沟岸都十分高深险峻,离地面有二、三米,高的地方还有四、五米,难于下去。而北边这条沟,有一段的沟岸却是很平缓,容易下去,因此村里的孩子们到沟里玩儿,一般都是到这条沟。

    夏天到沟里钓鱼、捞蝌蚪、抓青蛙,会水的下去游泳,冬天上冻后则到沟里去划冰。再找找水面处有没有被冻住的鱼,砸冰捞鱼。沟沿岸还有不少树林,淘气的爬树掏鸟,或在下面以自制的弹弓打鸟,各有各的玩法。村里孩子们最喜欢去玩儿的地方,就是这条沟。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我们的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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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子西面的两条沟,就是村子西面的边界。过了沟那边,就没有关村人在那边建房子了,沟那边全都是一片片的田地。

    两人要去的西面北边那条沟,却是离林旭家不远。直线距离,也就一百来米。两人又步行出发,一边走路一边嗑着瓜子一边随意地闲聊着天,不过林旭自然还是少说多听,主要是关文滔在说。这本就是两人一贯的相处模式,自是也不觉尴尬,一路有说有笑地向着沟那边前进。

    两人并没有沿原路返回到林旭家的那条胡同外,再往沟里走。而是就从砖瓦窑外的那条路直走到村子里西边的一条大路上,沿这条路往沟走。这条路已经距沟很近,路西边的那排人家就是紧邻着建在沟岸上。这条路从村子最南边直通到最北边,连通着前村与后村。

    不过两人从砖瓦窑外的那条路过来西边这条大路后,却是尚处在南边那条沟外,距离他们要去的北边沟还有段距离。两人便又沿路走着,走了约摸有三百来米后,走到路西边一座红漆的铁皮大门人家前时,两人都不约而同地从开着的小门内向里边院子里望了一眼。随后察觉到对方动作,两人都不禁相视一笑。

    这座院子里,住着的是他们上小学时的同班同学,而且是一位漂亮的女同学,是他们班里那时公认的班花,最漂亮的一个。名字也很好听,叫关落雪。关落雪不但人长得漂亮,学习也很好,而且性格还温柔善良,是当时他们班里几乎所有男生心仪的对象。

    林旭与关文滔很显然也是其中两个,不然也不会路过就往人家院子里瞅了,自然是希望有幸能够瞧到关落雪一眼。

    不过上小学时他们都还小,对于男女间的情愫还并不怎么了解,很懵懂。那时学校里的男生女生分得很清楚,下课都不在一块儿玩,男生玩男生的,女生玩女生的。上课时有男女坐同桌的,也都在课桌上画一条三八线,互不侵犯。学校里还有谣传,说男生跟女生在一块玩儿,会长狗牙。下课有哪个男生女生多说了句话的,全班的男女生都会两边跟着起哄、嘲讽,好像互为敌视似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全班的男生都对关落雪心有好感,也不会有人宣之于口。甚至大家都不会去谈论,那时的男生下课都是在玩,谈论也都是怎么玩与玩的花样,几乎不会谈起女生。

    不过现在却不同了,进入青春期后,身体开始发育,尤其女生普遍发育的早,身体都开始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与不同,几乎所有的男生都开始对身边的女生产生了好奇与好感。中学里的男女生关系,不再是小学里的那样分际鲜明,大家的懵懂都开始成了蒙生的情愫,学校里明里暗里谈恋爱的都很有不少,有不少学生因为早恋被老师发现而被请过家长,甚至有的因此退学。

    林旭和关文滔也不例外,都开始对异性产生了好感。虽然上了初中后,学生的基数一下增大了许多,学校里漂亮的女生也很有不少,但他们却都觉得,目前为止所认识的女生里,还是这位同村的他们曾经的班花关落雪最漂亮。据说升了初中后,关落雪也是她本班里公认的班花,甚至被许多人推崇为校花。

    其实林旭对关落雪虽有好感,但也就是那种懵懂的对异性初始的感情,只是一种特别的感觉,却也没想过真要跟对方发展出什么。平常也不会非要特别想见到关落雪,今天也就是刚好路过她家,因为心里那种特别的感觉,才不由自主地想要瞅上一眼。

    关文滔也是差不多的心思,尤其相比起来,他觉着自己跟关落雪差距更大。自己人既长得不怎么样,学习也不好,人家那样漂亮又优秀的女生,又怎么会喜欢他这种人。

    要真说发展的话,林旭远比他的可能性大。林旭虽然个子不高,人长得瘦小,但却是生得眉清目秀,长得很帅,是那种外表看起来就很斯文俊秀的男生。而且学习也很好,小学的时候他们班里经常排前三名的就有林旭和关落雪,还有另外一个叫关全斌的男生。前三名经常是由他们三人霸占,名次在他们之间轮来轮去。

    如果论印象深刻的话,那林旭在关落雪心里的印象肯定比他关文滔强过许多。不过林旭确实比他强,各方面都比他优秀,他也没什么好嫉妒的。何况林旭是他的好朋友、好兄弟,如果林旭真能与关落雪在一起的话,他也不会心生嫉妒,而是会祝福他们。

    两人往关落雪家的院子里瞅了一眼后,都并没有瞧到关落雪的身影,心里不禁都略有些失落。不过却也没什么,相视一笑后,这点小失落便转瞬丢去,又自脚下不停地继续上路,往北边沟进发。

    从关落雪家前行五十多米后,两人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这个十字路口往前,是脚下这条最西边大路的延伸,往右是前村一条东西走向的主街道,林旭家的那条胡同便处在这条主街上,往右前方走上十几步,其实就已是村里的那座小庙。不过面对这条主街的,是庙里前面的四大天王殿。

    十字路口往左拐,就是西面两条沟的分界,也是村里人工截断填出的一条道路。过去这条路后,沟对岸的北边是一片开阔的打麦场,每年夏天小麦收割后,村西头的这片人家都会把收割后的麦穗拉到打麦场上用拖拉机拉着个重重的铁碾子碾压让麦子脱粒。那时各家都在打麦晒麦,十分热闹。

    麦子脱粒后,剩下的麦杆会被堆在一起,扎成一个个圆形的麦草垛。这些干麦草还有不少用途,可用来平常引火烧饭,或铺在地上用来隔绝湿气。每年收完小麦后,还有人到各个村里收这些麦草,据说是拉去造纸厂用来造纸。不过这种麦草造出的纸质量很不好,纸张泛黄暗淡,还很容易烂,有时用橡皮一擦,一不小心就能擦破,有的纸上还沾着没有搅碎完全的麦杆,林旭以前上小学时,村里学校发的作业本,就是用的这种麦草纸。

    “从哪儿下,这头还是那头儿?”站在十字路口处,关文滔转头向林旭问。

    走到这里,北边沟已到,从这儿往左前方再走上二十来步就到。从这头也能下去,不过这头的沟岸离水面很高,有四、五米,而且比较陡峭。虽然有人铲出的一些土阶,但既浅又小,下的时候还是需要特别小心。平缓的那一段沟岸,则是在这边沟岸的最北头,还需要走上一段距离,关文滔问的从哪儿头下,就是问这个。

    林旭想了下,道:“那头儿吧,这头儿可能还有雪没化,要是不下小心滑上一下,可就掉下去了。沟里水冻着淹不了,可摔也能摔个不轻。”

    “行,听你的,走吧!”关文滔一笑点头,照直过了十字路口,继续前行。

    林旭一旁跟上。这回再又走三百多米后,便到了这边沟岸的最北头。也是北边这条沟与村中间两条沟的分界处,这条分界上面也是填成了道路。这条路过去,就是沟北的后村。道路两边的斜坡上,栽种了两排柳树。

    虽然有道是“五九六九沿河看柳”,现在正是六九天,不过五九六九的隔河看柳那是指长江中下游一带的南方地区,他们这边北方的六九天可还是十分寒冷,柳树并不见有发芽的迹象。

    北边沟这段平缓的沟岸,就是在人工填充的这条道路一段。两人走到沟岸旁,便能见到下边沟里已有不少人在沟水所结的冰上玩耍嬉闹。当然,大部分都是孩子。两人扫了一眼,发现下面还有几个以前在村里一块上小学的同班同学。不是同学的其他一些孩子,也大部分都认识,都是一个村的,村子又不大,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自是大部分都互相见过。

    不过见是见过,大部分却也叫不上来名字。村里孩子们间相熟的,自然还是同龄人。因为年纪一般,基本都是一块开始上学,从半年级到五年级一连相处个好几年下来,那自是十分熟悉了。

    “嗨,林旭、胖子!”下面沟里玩着的同学中,有人瞧见了岸上的林旭和关文滔,招手大声叫着向他们打招呼。

    胖子是关文滔的外号,除了林旭外,大部分同学都是叫他这外号,很少有称呼他名字的。叫了多年,关文滔早已习惯,倒也早不在意了。这时听着下面的招呼,也大声叫着向下面回应。

    林旭却只是应了声,挥了挥手,便没再多说。他性子天生如此,同学间却也算早已熟悉。

    两人回了招呼后,便一起下沟。这边的沟岸要平缓的多,离水面只有一米多高,而且坡度只有二、三十度角的样子。

    下到一半多的时候,关文滔忽然用肩膀撞了下林旭的肩头,向他呶了呶嘴道:“看,关落雪!”

    林旭顺着他呶嘴的方向一瞧,发现还真是关落雪。却是他们刚才在沟岸上时角度不对,瞧不见关落雪所处的地方,下到这里才能瞧见。却也是关文滔眼尖,他都没注意。

    关落雪就跟她的名字一样,肌肤如雪一样白,齐耳的短发乌黑发亮,闪着光泽,眼睛又大又亮,鼻子小巧,唇若涂朱,眉目似画。真是远观近看,左右上下,不论从哪一个方向哪一处角度看,都是十分漂亮。而且她的漂亮还非常精致,面孔上一点瑕疵都没有,皮肤细致嫩滑,脸颊上是健康红润的光泽。黑头、雀班、痣记之类,半个也无,让人一瞧,就好像怎么看都看不够似的。
正文 第二十二章 远仇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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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落雪并不是独自一人,她身旁还有另一名女生相陪。那女生林旭和关文滔也都认得,叫关佳丽,也是他们上小学时的同班同学,是关落雪在村里最要好的一个朋友,称得上闺蜜。

    关佳丽也算是长得很漂亮的女生,有中上之姿。不过跟关落雪一比的话,却也是显得高下立判,明显的差了一些。任何人瞧向她们两个时,最先注意到的恐怕都是关落雪。

    而在她们两人身边,还另有两人站在一起跟她们说话。那两人林旭和关文滔也都认得,却也是他们小学时的同班同学。其中一个正是小学考试时,经常跟林旭和关落雪霸占着前三名的那个关全斌。另一个是关全斌的朋友关盛,不过更确切点说的话,这人更适合称为关全斌的跟班、狗腿子。上小学时,班里同学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二狗”。狗就是说他是关全斌的狗腿子,二则是因为他在家里排行老二,上面还有个哥哥。

    关全斌这人要说起来,确实是各方面都非常优秀。首先外形就是高大俊朗,个子跟同龄人比起来他普遍要高出不少,而且从小到大学习也很好,成绩优秀。另外他这人还颇有领导能力,善于协调分配,小学几年中,经常当选班长。最重要的是,他们家还很有钱,是村里的首富。房子也是村里盖的最大的,独一户的一座二层小洋楼。

    唯有一点,就是这人的性格不太好,非常的骄傲自大,而且还经常看不起人,爱炫耀,爱装,爱表现,爱出风头。另外,气量也很小。

    上小学时,全班几乎所有的男生都喜欢关落雪,但却没有人说出过口,也没有表示过。不过唯有一个例外,就是关全斌,他曾当众十分自信哄哄臭屁地宣称过关落雪是他的。还经常不要脸地跟人说他跟关落雪是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两家的大人都对他们将来发展关系是默许的。

    关落雪虽然性子柔弱善良,却也不会容忍他这般信口胡说,也曾对他当面驳斥过。不过她到底是个女孩子,脸皮薄,再加上天生性子柔弱些,也不可能到处去跟人解释给人说。所以,一度还是让关全斌那个谣言甚嚣尘上。

    班里当时虽然也有不少人看不过去,不过谁让关全斌乃是班长,手底下也聚了几个人为势,班里他最大。他这也只是张扬一些地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宣示主权,又没真的做什么过分的事,告老师也没什么用。所以,当时也没人能阻止他。

    不得不说,关全斌虽然骄傲张狂自大了些,但却也有其骄傲张狂的本事,而且人也是很聪明。

    不过小学时候,村里男生和女生之间的男女之防还很重。关落雪一直都对关全斌不假辞色、敬而远之,许多时候倒也多半让关全斌自讨个没趣。

    林旭虽然小学的时候经常跟关落雪、关全斌霸占每次考试的前三名,但因他天生的性子,除了对关落雪心里有点儿特别的感觉外,其余跟两人的关系却是一般,都没太多说过什么话。不过关全斌却是时常看他不对眼,原因也就是他有几次成绩超过关全斌考了第一而已。

    林旭对此却是懒得理会,你小心眼记恨你的,我自行其事做我的每日如常。便是关全斌心里再怎么对他暗自记恨,也不能真的伤他半根汗毛。至于关全斌仗着班长的身份与权势蓄意针对他找他茬,他却也不怕。

    关全斌虽是班长,林旭却也是常任的数学课代表,小学几年中一直都是。原因一是他数学特别好,经常考第一,二则是小学时的数学老师关有智是他们家旁边的邻居。虽然说来他们两家的关系也不算是特别好,林旭私底下也没有跟这位关老师特别亲近过,但可能关老师念着近邻之情,一直都是选他任数学课代表。再加上他有成绩在那里放着,也没人能多说什么。

    班长的权力说白了也没多大,最多也就是能给他多安排些班级里的杂务,让他做做扫地之类的劳动。不过但有遇到不合理的,林旭每次只以一句“数学老师找我有事”就能轻松化解,每次都让关全斌没脾气。有次这关全斌实在气不过,放学后带了二狗堵他,而且还专挑了他跟关文滔分开一个人的时候,又将他堵在一处偏僻无人的地方。

    关全斌本就比他身高力壮,何况还又有帮手,林旭那时自然不是两人的对手。不过他危急时刻发狠,捡了块砖头对两人拼命挥舞,将两人吓退,倒也没吃多大亏。

    关文滔后来知道后,曾气愤地提议找帮手反堵他们一次。不过林旭仔细想过后却作罢了,反正他也没太吃亏,觉着没必要弄得太大地搞成打群架。万一被老师发现,一起批评记过写检察受体罚,只自己也就罢了,连累了别人却是不好。既过意不去,他也不愿欠人人情。

    “呵,又是这家伙,在学校里缠着还不够,回到村里还缠着。好女怕缠郎,再加上这家伙长得又不差,条件也好。关落雪要一不小心,怕是真会被这家伙给缠走了!”关文滔瞧见关全斌,立即面色一变,阴阳怪气没好气地道。

    上了初中后,学生一下多了许多,不再是村里小学似的,每个年级都只有一个班。初中里每个年级都有四个班,他们升入初中后全都被打散分到了不同的班里。

    林旭现在是初二四班,关文滔则在三班,关落雪是一班,关佳丽在二班,关全斌则运气很好地跟关落雪同分到了一班。所以在学校里两人也是经常能天天见面,关文滔才有这说辞。

    “缠就缠走了,又关咱啥事?”林旭却是不大在意地道。

    老实说,他虽然瞧见关落雪跟关全斌站在一块说话,心里确实不大舒服,但他目前对关落雪也确实就只是有点感觉,远还没到那等喜欢的非她不可的地步。所以,哪怕关落雪真跟关全斌好了,他除了心里多加些不舒服外,也不会再有更多别的想法。

    对于关落雪的感觉,还只是小学时建立起的。上中学后因为不是分在一个班里,平常接触更少,虽然是同一个村里的,可在村里也不会经常遇见,所以他这感觉比起上小学时也都有些淡了。关落雪这个曾经的班花,对他来说也感觉比以前更陌生了,论熟悉度都还远不如他现在中学里的那个女同桌。

    “我日,你可真够淡定,难道你不喜欢关落雪?”关文滔闻言又骂了句粗口,转过头来十分惊讶与不信地看着林旭。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关落雪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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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去吧!”

    林旭却没答关文滔的话,将目光从关落雪那边收回来,瞧向脚下的路说了句后,他又继续向下行去。

    关文滔没想到他竟不搭理,愣了下后,连忙跟上地道:“喂,你还真眼睁睁地瞧着咱班花被关全斌这讨厌地家伙给泡了啊?”

    林旭转头瞧了他一眼,笑道:“你要不甘心,可以去跟关全斌争一下,把她抢回来,我肯定支持你。”

    “我?你就不要拿我淘气儿了,人家大班花能瞧上我?”关文滔抬手指了下自己,连忙苦笑地摇手,“我觉着咱这一蕃儿里,只有你够资格跟关全斌争。上小学时,不老是你们仨考前三名吗!小学时争来争去地争考第一,现在也该争一争。小学时你争过关全斌地次数可不少,难道现在要认输?”

    “淘气儿”在当地土话里就是“开玩笑”的意思,“一蕃儿”也是土话,是指村里同一年上学的他们这一代同龄人。

    关文滔说罢一顿后,拍了下他肩膀,忽然一改腔调,又以普通话学着电视里算命地口吻接道:“少年,我觉着这就是你们三人之间从小到大注定纠缠的宿命啊!别放弃,一定要迎难而上,我支持你!”

    林旭忍不住被他的搞怪弄咧嘴一笑,不过摇了摇头后,却是又没作理会地继续向下走去,根本不接他的话茬。

    “诶,诶,你别走啊,等一下!”关文滔连忙又在后面跟上地继续撺掇他。

    两人刚才本就已下了一多半了,这时没再走了几步,便已下到了沟里。下到沟里,边儿人多了起来,关文滔便有些无奈地闭上嘴,没再多说了,免得被人听了去,传出啥瞎话。而且关落雪这当事人就在另一边儿呢,万一被传给了关落雪听见,可也好生尴尬。

    整个沟里的水虽然都已上冻的挺坚硬了,便是以大铁锤去使劲砸也一时很难砸破,不过来玩儿的孩子们大部分还是聚集在近岸处的边缘地方。也是怕万一不小心冰破了,离岸近,逃离起来也快。而且便是不小心掉下去,岸边处水浅,也淹不了没顶,最多就是受下冻。

    “嘿!”见到两人下了沟里,刚才在下面大声跟他们打招呼的那个同学又过来重新招呼。

    这个同学叫王志伟,倒是跟林旭家一样,也是关村里比较少的姓氏。不过却不是像林旭家一样在关村里是个独门独姓,村里还是有那么三、四户人家也是姓王的。

    王志伟身边还跟着另两个跟他们一蕃儿的同学,一个叫关兵,一个叫关小阳,三人都是沟北后村里的。家里离得也近,是邻居,从小到大关系都很好。三人中王志伟是跟关文滔一样,上中学后被一起分到了三班。关兵是在二班,关小阳则是跟林旭一样,也在四班。

    林旭、关文滔跟三人互相打过招呼后,便站到一起说话聊天。不过还是基本他们四个在说,林旭主动说起的很少。聊了没几句后,关兵忽然目光一闪,向林旭、关文滔身后的方向呶了呶嘴,带着兴奋地道:“嘿,快看,关落雪过来了!”

    林旭四人闻言转头瞧去,果然见到那边的关落雪正向他们这边走过来。不过却也不是只有关落雪一人,她身旁的关佳丽,还有关全斌跟二狗也都是跟着一起过来。

    从刚才聊的那几句间,据王志伟他们说,是他们三人先过来的。然后玩了一会儿后,就见到关落雪跟关佳丽来了。然后关全斌跟二狗,是几乎随着她们前后脚地过来。

    不过,虽然四人到了有一会儿了,却始终没过来跟三人打招呼。而三人也没有主动去跟他们打招呼,关落雪和关佳丽是因为她们是女的,再加上有关落雪这女神在,他们仨有点儿害羞腼腆地不太好意思主动招呼。至于关全斌和二狗,则是三人不太待见他们,所以也没有主动招呼。

    见到关落雪四人确实是往他们这儿来的,林旭五人都转过身来面向着关落雪四人,作迎接状。

    四人中,是关落雪带头前行一步,关佳丽表情平静,没什么特殊的,关全斌与二狗脸上则都是有些不情愿的样子。关全斌更是头高高仰着,下巴翘起,几乎是在用鼻孔瞧着林旭五人。

    “我日,这家伙牛啥里呢牛,老子真想往他鼻子里插两根儿葱,叫他给老子好好地装象!”瞧着关全斌那副趾高气扬地样子,关小阳有些瞧不惯地低骂了一句。

    林旭四人在旁听了,都是不禁一笑。想象一下关全斌鼻子里插葱的样子,倒也真应了那句歇后语,鼻子里插葱———装相(象)。再一想那画面,也更觉好笑。

    还离得有些远,关晓阳又是低声骂着,只有他们站一块儿的四人听到。关落雪那边根本听不到,见他们几人都在笑,还以为他们是在带笑地欢迎他们。却不知他们几个,是在笑关全斌那副装相的样儿。不过,如果没有关全斌和二狗的话,对于关落雪和关佳丽,那五人却也绝对会是含笑相迎。

    “嗨,林旭………”

    关落雪带头走到离他们五人约三步远前站定,面带温柔微笑地扫了他们五人一眼后,一双妙目便先落在林旭身上,率先跟他打招呼,然后才陆续向剩下四人打招呼。

    待招呼过后,五人连忙回应。然后连带着关落雪身旁的关佳丽一起,同学相会地互相招呼了一番。至于关全斌和二狗,他们没率先招呼,这时还一直不正眼瞧他们,五人也懒得理会他们。

    一番互相招呼问好过后,关落雪温柔的目光又转回到林旭身上,向他道:“林旭,你能跟我过来下吗?我有件事想问你。”

    本来关落雪过来先跟林旭打招呼,就已让旁边的关文滔四人颇有点儿嫉妒了。这时关落雪此话一出,四人更加嫉妒的目光便又瞧向了林旭。除此外,还有一直鼻孔高扬的关全斌与他身旁的二狗。不过关全斌的目光中,除了嫉妒外却还含着愤恨,又恶狠狠带着威胁地盯着林旭,似乎想要让目光逼视他不要答应关落雪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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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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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听到关落雪的话,却是不由一愣,因他实在想不到关落雪竟会忽然提出要跟他单独相处的请求。而且也想不出来,关落雪究竟想要问他什么,还非要避过人单独说。

    关落雪语气殷殷,声音柔柔,目光中也满是期待地望着林旭。任何人被关落雪这样一个漂亮的女生提出这种请求来,恐怕都会难以拒绝。林旭也不例外,他只脑中稍转地疑惑了下,然后没多想便立即点头答应了。至于关全斌对他的目光威胁,他根本没瞧见。就是瞧见了,也不会当回事。他以前就没怕过这关全斌,现在自是更不会怕了。

    见林旭答应,关落雪又是微微一笑,然后以眼神示意了下他,自己先转身往沟里稍中心的地带行去。玩儿的孩子们大多聚在离岸近的边缘地带,那边儿确是人少清静,可以单独说话。

    见关落雪先行走出,林旭正要抬腿跟上,不防关全斌忽然抬手一把推在他肩头,居高临下恶狠狠地低声威胁道:“林旭,你给老子注意点儿着,不要说啥不该说的。待会儿小雪跟你说了啥,回来给我一字不落地汇报。”

    小雪是关落雪的小名、昵称,是她家里人或亲戚近邻、关系亲近的好朋友才这样称呼她的。关全斌却是没得关落雪允许,自己厚脸皮地也这般称呼她。

    林旭斜眼瞧着关全斌,也是不禁心中有气,根本不理会他的话,只目光变得冰冷地沉声道:“放开!”

    “你干啥呢?给老子放开!”关文滔见状,立即挺前一步,伸手指着关全斌怒目喝道。

    王志伟三人也是皆怒目瞧向关全斌,虽然他们三人跟林旭的关系并不算是特别亲近要好的那种,但总比跟这关全斌的关系好。而且现在林旭是跟他们站一块儿的,再加上他们本就不喜关全斌的为人,所以关全斌真要对林旭有什么不利的举动,他们三人也是绝不会袖手旁观,要出手相帮的。

    “你又干啥呢?胖子,没你事!”关全斌身旁的二狗见到关文滔等人的举动,也立马上前一步,发挥他狗腿子的本色,脖子上青筋毕露地向着关文滔怒目而道,又向王志伟三人回瞪过去,为关全斌助威。

    “关全斌!”这时走出两步的关落雪听见身后的动静,也回头瞧过来,见到关全斌的举动,她立即转过身皱眉不悦地叫了一声。

    关全斌听见她的声音,转头瞧去,与她对视了下,这才转回头来,毫不示弱地怒目向着林旭等人瞧了一圈,鼻子里不屑地“哼”了声,这才把抵在林旭肩头的手收回放下。

    见关全斌收回了手,林旭也没再多说什么,他本来就不是个爱说话的人,只又冷冷瞧了关全斌一眼后,便转身向着关落雪走去。

    “死胖子,你还指啥呢指,还不放下!”这时关全斌又转移目标,向着关文滔怒目喝道。

    “我呸!”关文滔收回手,低头往脚下啐了口唾沫,一副浑不吝的样儿。不过他这时不想坏了林旭与关落雪的单独相处,便也没多说什么地再与关全斌起冲突,只以眼神毫不示弱地回瞪着关全斌。

    “行,你给老子等着!”关全斌以手指指了指关文滔,放了句狠话后,又转头瞧向关落雪那边。他这时的心思,也不在关文滔这死胖子身上。

    关落雪见林旭走过来后,便也松了口气地从关全斌那边收回了目光,转过身继续往前走去。

    “哎呀!”关落雪忽然惊呼一声,挥舞着手臂往后倒去。

    却是她眼神飘忽地正不知在想着什么,没注意低头看脚下的路。而她前面的冰上,上面刚好有些碎散的积雪。看样子,像是孩子们玩儿打雪仗,互相砸雪球,有哪个没砸准扔到这边碎散开来的。冰上的一层浮雪,那是很滑的。她一时没瞧见,一踩上便忍不住脚下一滑地往后摔倒。

    林旭正落后关落雪半步地跟在她身旁,因为有她的身体遮挡着,也没瞧见她身前那层冰上的浮雪,得以提醒她。不过这时见她惊呼一声地往后摔倒,却是眼疾手快地连忙上前一步抓住了她正挥舞扬起的手臂,将她稳稳扶住。

    关落雪发现自己没摔倒后,稍微一愣地惊魂稍定喘息了几口后,这才注意到手臂被林旭抓着,不禁脸上一红,连忙轻轻一动,抽回了他手中的手臂,向他低声道:“谢谢!”

    那边关全斌正一直瞧着他们这边,眼见得这一幕后,不禁双拳紧握牙关紧咬地怒气上涌。不过到底也只是隔着衣服抓了下手臂,而且林旭是为了以防关落雪摔倒所抓的,他便暂作忍耐,没有发作,只是鼻孔里面怒哼了一声。

    关文滔几人瞧到这一幕后,却是互相相视一笑,各自在那里挤眉弄眼。

    关落雪手臂轻轻一动,林旭便也及时松手放开。不过虽算是与关落雪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他却也没什么太过激动与特别感触。听见关落雪道谢后,便也低声回了句,“不用!”

    关落雪以一脚支地,另一脚歪过,磕了磕鞋底上沾着的浮雪,便绕过这层浮雪,又继续往前走去。不过这回不敢再胡乱想心事,低头注意看着脚下的路,这毕竟是在冰上。再要不小心滑上一下,或是这回林旭没扶住,直接摔倒在地,那自己可就糗了。

    林旭见她继续前行,自也是随后跟上。

    “好了,就这儿吧!”又走出去了七、八步后,关落雪见到距离附近的人都已有一段儿距离,不虞会被人听见他们的谈话后,便停下来说了一声,转身看向林旭。

    林旭闻言跟着停下,抬头瞧了她一眼后,便眼神错过,有些紧张地等着她说话。

    老实说,跟关落雪单独在一起,他还挺有点儿压力。上小学时,关落雪的个头本就比他高。现在进入青春期后,女孩子发育较早,现在关落雪的身高,却是已比他高出了半个头。这着实让他有点儿情何以堪,颇有压力。而且跟从小学起就心仪有好感的女生单独相处,本来也就让这个少年的心里挺有压力与紧张,心比平常跳的都快了些。

    关落雪本来也是有些紧张的,但看到林旭的样子比她还紧张些,却是忽然不由一笑,倒有些放松了下来。

    林旭听见关落雪的笑声,以为她是在笑自己现在手足无措,太过紧张的样子。不禁脸上一红,连忙深呼吸想要平静下来,又以练功时的调息入静法调整呼吸。没过片刻,便是平静下来,没再那么紧张了。然后他抬头看着关落雪,声音也是很保持平静地问道:“你有啥事要问我?”

    关落雪见他竟是忽然又平静下来,不再紧张,略有些奇怪地瞧了他一眼,倒也没多想,闻言略顿了下,问道:“你这回期末考试在你们班里考了第四是吗?”

    升上中学后,各村学习好的尖子生都聚在一起,竞争者越发多了起来,竞争也更激烈。林旭倒也不能再保持每次考试都不出前三的优势,只能保持在一直不出前十,这回能考第四倒也算发挥不错。至于关落雪能知道他在他们班的排名,他也一点不奇怪,各班里都有他们村的同学。他所在的四班,同村的女同学也有好几个,关落雪要想知道这个并不是什么难事。

    不过他还是不明白关落雪问这个是什么意思,闻言便只是点了点头,道:“是。”

    关落雪又问:“总分是多少?”

    “386。”林旭答道。

    升入初中后,初一主科加了一门英语,初二开始,又加了一门物理,初三会再加一门化学,不再是小学时的只有语文和数学。所以现在的初二主科是四门,满分四百。说总分一般都是指主科的总分,历史、地理这两门副科分数一般不算。甚至平常都不考,只升级考时才会考,而且还是开卷考,就是可以在考场上拿着书去翻答案。至于体育,那更是要到毕业考试时中考才会考。

    “真的?刚好跟我一般啊,我也是386!”关落雪惊喜地道。

    “哦,那倒也挺巧。”林旭跟着笑了下。

    “关全斌这回考了388。”关落雪又道。

    “哦!”林旭淡淡应了一声,倒也没什么奇怪的。关全斌在村里虽可算是个纨绔子弟,但却并不是不学无术,上小学时也经常争过他们俩考第一。不过总是在他们三人间争来争去的轮流,这回关全斌多考了两分却也不算什么。

    他确实也不太在意,都升初中了,又不在一个班里,哪里还用像上小学时比来比去。每回考试,他都没特意去打听过关落雪与关全斌的名次和分数。

    “对了,你们班里,咱村里一蕃儿的都有谁?”关落雪又转过了个话题问道。

    林旭却是觉着关落雪的问题越来越有点奇怪,她把自己单独叫过来,不是有事要问自己吗?可现在问的,却是些很寻常普通的事。如果只是要问这些,又何必非要把自己单独叫过来避着别人,在那边当着几个同学的面问也一样,这些也没什么不可告人的。

    虽是奇怪,他略顿了下,却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着关落雪的问题,把现在跟自己一个班的小学同学名字一一说了出来。

    等他说完后,关落雪又问了其中几个女同学的情况。问题还是不着边际地很是寻常,让林旭的心里越来越是奇怪。
正文 第二十五章 伟大的爱情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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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一问一答,总是关落雪在问,林旭在答。而且他就是老老实实地回答,决不多说什么,答的也尽量简洁。一如他的风格,惜字如金。虽是在这小学时就生有好感的女生面前,林旭的性子也难以改过来,不知该说些什么。

    关落雪接下来又问了些不着边际、无关痛痒的问题后,忽然停了下来,似乎不知该问什么了,在那里现想着问题,又似乎在斟酌着某个问题是不是该问。

    而林旭这时也终是被关落雪这些不着边际、无关痛痒的问题问得有些失去了耐心,于是一改之前的被动回答,轻咳了一声,主动提问道:“你到底想问我啥事?能不能直接说?”

    他其实是最烦人向他问东问西的了,尤其是想要问他什么时不说重点先问些无关痛痒的问题。在他看来,这些都是废话。他虽是跟关落雪做了好几年的同班同学,连上半年级的话有六年了,但以前其实也没多接触过。没想到今天第一回单独相处,就发现关落雪竟然也是个话多的女生,而且还有着他很不喜欢的与人相处说话方式,以前没觉着她是这样的人啊,着实都有点儿毁他心目中的美好形象了。难怪某哲人说,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赏。确实是非常有道理。

    这也就是关落雪,有他心中以前的形象打底,要是换个人问他这些,他早就心生不耐地懒得理会,随便找个借口,掉头就走了。不过即便是对关落雪,他觉着自己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喜欢是一回事,但他并不认为为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就应该放弃掉自己的一切。尤其不该放弃的,是自己的原则、坚持与性格。如果放弃这些的话,那就不再是自己了。为了爱情做出改变是可以有,但不能毫无原则、毫无底线地去改变。

    他上学期间,有时候看完了男生之中流传的一些武侠无书可看时,也从同桌那里看了些女生间流传的言情,再加上电视里演的一些言情剧目。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些影视里那种为了个女人毫无原则与坚持地甘愿付出一切与改变自己一切的男人。可能在女人看来,这种男人是伟大,为爱情不惜付出一切。但在他看来,却只觉着这种男人可怜可悲又可恨,已经连男人最后的骨气都失去了。

    所谓“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可这种男人,已经连女人也脆了。这样看来,果然还是武侠适合男生。不过有些武侠里,有时却也是会出现这种脑残的男性角色。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难道离了某个女人,真就不能活了吗?

    可能是他年龄还小,还理解不了这种爱情的伟大。又或者,他还没有遇到自己的那命中真受。但目前来说,他对这种爱情,真是理解不了。在他看来,爱情是相互的,维持爱情也是需要双方都付出的。只会要求男人这样那样,抱怨他不会为自己付出与改变的女人,那显然也不是真的爱男人的。这种哪是找恋人,简直是在找奴隶。

    就拿关落雪来说,如果关落雪是这种女人,需要他付出一切,才会施舍般地给予自己她的爱,那这种爱情,他一点儿也不希罕。这种女人,他也一点儿都不待见,哪怕她长的再漂亮?而且,如果关落雪真是他所认为的那种话多且说话又爱绕圈子的女生的话,那他已经有些不喜欢了。就这种性格,还不如他现在的那个女同桌可爱呢!

    “你就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关落雪听见林旭的问题却是没有回答,而是瞧着他忽然反问道。

    “没有。”林旭很干脆地摇摇头。

    “你也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关落雪又问。

    “没有。”林旭再摇头。心里已经决定了,如果关落雪在接下来的三句话里还没有说到什么正事或重点,还是在说这种不着边际的话、问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的话,那他就立即找个借口离开。

    “你……”关落雪忍不住瞪了下眼,随即又叹了口气,有点没脾气地不知该说什么了。她从来没遇到过哪个男生在面对她时,竟会是没有话说的。那些男生在对着她时,只生怕没有说话的机会。

    作为多年的同学,又还是小学时经常与她一样考前三的人,她倒也对林旭有所了解,知道他是个不爱说话,平时非常话少的人。只是她说什么也没想到,林旭竟然会话少到这种地步。

    她心里其实也知道,小学同学中,几乎全班的男生都喜欢她。而她也能从林旭看她的眼神里看得出来,林旭对她也多少是喜欢的。可想不到面对喜欢的女生,他竟也能话少到这种地步。他难道不知道,谈恋爱就是主要在个“谈”吗,你要是都不说话,那还谈什么。

    “你到底叫我过来想要问啥?”见关落雪“你”了下没有话说,林旭又忍不住地问起这个问题。

    关落雪无奈又没好气地叹了口气,决定实话实说,“我其实也没啥特别想问的,就是想叫你过来跟你待一会儿,关全斌实在让我烦的不行。”

    “就这呀,你早说吗!害得我还以为有啥事呢?”林旭闻言,不禁略松了口气,她总算说到重点了。顿了下,他有些疑惑地问道:“既然你嫌他烦,为啥不回去呢,他还能跟到你家里去?”

    关落雪道:“我跟佳丽还要在这儿等个人呢,是关梅。我们昨天下午说好了,一块儿到这里玩儿,可佳丽去叫她时,她说家里有点儿事,要晚一点过来。她没来,我们也不好立即回去。谁知道才刚来,关全斌和关盛就后头跟着来了。”

    “哦!”林旭点了点头,没再多说。关落雪说的关梅他也认得,也是他们一蕃儿的同学。

    关落雪忽然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笑道:“我其实是算拿你做会儿挡箭牌了,抱歉!”

    “没事儿!”林旭不在意地笑道。

    关落雪又笑道:“我本来说,过来也不能老站着,怕无聊,所以就想跟你说会儿话。没想到,你跟人说的一样,话还真是这么说!”说到最后,又忍不住有点好气地斜了他一眼。

    林旭笑笑,没有说话。

    “你俩这么会子了,到底说啥呢?”忽然身后一个满含怒气地大声喝问响起,却是关全斌在那边等了好一会儿已失去耐心,又担心他们说啥私密话,直接大步过来搅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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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六章 单挑 一招撂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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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全斌一过来,那二狗自是立即跟上。关文滔等人怕出什么事,也都随后跟了过来。当然,也有顺便看热闹的心思。他们也其实都挺好奇,都好一会了儿,关落雪究竟跟林旭在说什么。从远处看起来,他们好像聊的挺热乎似的。

    “关全斌,你还有没有礼貌,随便就打断别人的谈话?”见到关全斌过来,关落雪先不高兴地质问道。

    “没礼貌就没礼貌吧!”关全斌这会儿却已有些不在乎维护自己的形象与在关落雪眼中的观感,随便回了一句后,便伸手一指林旭,怒声道:“林旭,你识相点儿的话,就马上给老子滚,以后也不准再跟小雪说话。不,连见都不准见。”

    “我凭啥听你的?”林旭没有跟关全斌大声对吼,只是声音平静地昂头挺胸反问道。

    “行,你有种!”关全斌手指点点林旭,“来,来,有本事的话咱俩今天单挑,谁赢了听谁的。”

    “关全斌,你够了。我早就说过不喜欢你了,你不要在这儿胡搅蛮缠。你走吧,我不想再看见你!”关落雪一听,又立即拦到林旭身前对着关全斌道。

    今天的事是她引起的,也是她把林旭拉进来的,她可不想林旭因此而受到伤害。关全斌长得身高体壮,而林旭却身材瘦小,比关全斌矮了有一个头去,打架明显是林旭吃亏受伤。

    “你让开,现在没你的事!”关全斌挥手对着关落雪道。他这时早已是怒气填胸,只觉着林旭讨厌至极,非要揍他一顿出气不可。关落雪越是维护林旭,他越是生气,这时对着关落雪也是面色阴沉,不再陪着笑脸。

    关落雪张口本还要再说什么,要把这场为她而起的打架劝阻,不想身后的林旭忽然道:“关落雪,你让开吧!打就打,我不怕他,也不需要女生来保护。”

    他说的是实话,现在的他,真不怕关全斌。别看关全斌个头大,等下还不知谁打谁呢?正好,也把以前上小学时积压的旧账好好一块儿清算下。

    “林旭,你说啥呢,我这还不都是为你好!”关落雪闻言,立即转身不满地对林旭道。顿了下,又软声劝道:“要不你先走吧,我替你拦着关全斌。”

    “没事,你让开吧!”林旭却是摇摇头,拒绝了她的好意,“我咋说也是个男的,没有躲到女生后头的道理。你的好意我谢了,但他既然是冲着我来,我的事情,我自己担。”

    “呼!”关文滔忽然把手指伸在嘴里吹了个响哨,见所有人闻声瞧过来,他大声对林旭道:“林旭,好样儿的,我们为你加油!”

    如果在今天之前,遇到这种事,林旭跟人单挑,他多半也是要劝的。劝不了也搅成打群架,他怎么也得伸手帮一把。但早上见识过了林旭露的那一手本事后,他现在是一点儿也不担心。关全斌想要跟现在的林旭单挑,那就是自己找揍。

    “对,我们为你加油!”旁边的王志伟三人没料到关文滔对林旭信心这么大,但既然关文滔这林旭最好的朋友都这么说了,他们也没有劝的道理,便顺着关文滔的话一起给林旭助威声援。

    “你们起啥哄呢!”关落雪见状却是不满地瞪了他们一眼,又冲关文滔道:“关文滔,亏你还是林旭最好的朋友呢,咋不知道劝他!”

    关文滔闻言忍不住委屈地苦笑了下,申辩道:“大班花,没事,你别小看林旭。他平常是不爱惹事,其实厉害着呢,吃不了亏!”

    关全斌在旁却是越瞧越气,关文滔他们声援支持林旭也就算了,关落雪竟然对这小子这么关心,简直要气炸他了,这时立即又指着林旭喝问道:“林旭,你有种没有,到底还打不打!”

    “打!”林旭简单回了一声,抬腿便要绕过身前的关落雪。

    “林旭!”不想才跨出去一步,关落雪忽然一把拉住了他胳膊,瞧着他,眼里满满都是担心。

    林旭不禁被她瞧得心头一软,笑了下,轻拍了拍她抓着自己胳膊的手安慰道:“真没事,你到一边儿去吧!”

    他一拍,关落雪心情激动之下,忽然一把抓住了他手。两人就这么当着众人的面儿,手拉手地牵在了一起。

    这个年代,又是在农村里,再加上他们这个年纪,男女之间当众牵了手,那就已算是非常了不得的进展,几乎是已表明两人之间的关系了。

    “我日,你俩够了啊!”关全斌瞧得这一幕,不由瞪得双眼突起,目眦欲裂,一声怒吼,也不等林旭过来了,两三个大步跨过去,绕过关落雪,便冲着林旭脸部当头罩脸地一拳打去。

    林旭忽然被关落雪抓住了手,不禁就是一愣。虽然关落雪这时戴着手套,隔了一层,没有直接的肌肤相触,被抓着时他手上也没什么太特别的感觉,但这牵手所代表的意义却是不同。

    但还来不及多想,闻得关全斌的那一声怒吼,林旭立即回过神儿来。转头一瞧,就见到关全斌已绕过了关落雪,向他脸上一拳打来。当即意念一动,丹田内气一涌,遍布全身。

    这内气遍布全身后,他再看时,忽然就觉得关全斌的动作在他眼里慢了许多,就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接着他略一歪头,避过这一拳,底下左脚往前一伸,挡在关全斌脚下。然后左手轻轻一挣,从关落雪手中抽出,向着关全斌肩头用力一推。

    他这一推下,手上已用了内力。尽管他现在的内力还十分微弱,却也不是关全斌这丝毫没练过武的人能挡得住。何况他又是从侧面关全斌难以用力处所推,再加上关全斌又丝毫没料到。这一推下便身子一歪,重心不稳地往旁倒去。刚想要横步迈腿撑住要倒下的身子,底下林旭那一脚早已挡着,刚一迈就被拦住伸不出去。

    而这时再来不及做什么,身子早已倾倒,随着“砰”地一声,整个人重重侧摔在了冰面上。

    林旭现在为止光练了内功,拳脚招式还没开始学,虽然从影视剧里看来的那些也能耍两下,但仓促之间怕也未必有用,且一时也没想到那些。何况他这时一只手臂还被关落雪抓着,也耍不开。这一下,便只是用了从小到大惯常用的一个摔跤手法。

    摔跤在他们这里叫做扳跤,是孩子们间从小就玩的一种游戏。小时候经常大家胡闹地互相扳来扳去玩闹做戏,虽是游戏,却也颇有实用性,跟人打架时便能用到,尤其是互相扭打到一块时。

    林旭从小到大也常有跟人玩儿扳跤,虽然他从小身子瘦弱力气小,但他人聪明会用巧劲,倒也玩儿得很好,跟人玩时倒也不是常输,颇有赢面。扳跤并不是只一味的用蛮力,其中也有不少技巧能够借助于对手的力量顺势而为。而他这时有内力在身,不光有技巧,力量方面也有了优势。

    他这一下就是仗着有内力在身,动作灵活反应快取胜。
正文 第二十七章 背后有眼过肩摔
    “好!”

    关文滔见林旭一个照面就将关全斌摔倒在地,立即大声鼓掌叫好,接着又把手指伸在口里吹了个响哨。

    王志伟三人瞧得不由愣了下,没想到林旭还真赢了。回过神儿来后,也跟着关文滔一起拍手叫好,为林旭助威。

    “看吧,我说了,没事的。”林旭一跤摔倒关全斌后,又转过头来看向关落雪,说了句后,低头瞧向关落雪还抓着的自己手臂,“现在能放开了吗?”

    “啊!”关落雪脸红了下,轻呼一声,连忙松手放开。然后瞧了他一眼,又瞧了地上的关全斌一眼,满是难以相信的退到了一边。刚才那一下,她虽是离得最近,却因为心情激动下,根本就没看清。只知道关全斌带着一股冷风跑过来了,然后下一刻就被摔倒了出去。

    关全斌被一跤摔倒在地后,还有些发懵,觉着难以置信。他自己都摔得有点莫名其妙,没弄明白刚才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当身体的疼痛传来时,他知道自己确实被摔了。

    “全斌,你没事吧,快起来!”二狗见到关全斌被林旭一个照面就摔倒后,也是瞧得难以置信地愣了下。然后就立马跑过来,伸手将关全斌扶起。

    关全斌被二狗扶着站起后,一边呲牙咧嘴地揉着被摔痛的胳膊和侧边腰肋处,一边向林旭看去。而这时林旭刚跟关落雪说完话,还背对着他。他见状心头一动,趁着林旭还没转身,立即一步跨过去,伸手往林旭后衣领抓去。他要一把抓住,也将林旭摔一跤。

    “****妈地,偷袭!”关文滔见状骂了一声,立即大声提醒林旭道:“林旭,看着,那家伙抓你后领子呢!”

    不需关文滔提醒,林旭也已察觉到了后面的脚步声与关全斌动作时所带动的风声响起。这些声音传入他耳中时,他不需要回头去看,似乎就已能察觉到关全斌在他身后的动作。

    靠着这奇妙的感觉,他没有回头转身。就这么背对着关全斌,身子一偏,再一低头,便已让开了关全斌背后的那一抓,同时躬着背往后一退。当后背撞顶到关全斌的身体时,关全斌原本要抓向他后衣领的那一只手刚好从他右肩头露出。

    他双手上举,一把抓住关全斌的这只手臂,身子继续下蹲低沉。随着他的下蹲,关全斌被拽地弯下了腰,身体重心自然地倒向了头部,成了头重脚轻。

    林旭借着这股力道,顺势地一拽关全斌胳膊,肩背一起用力,便是一个以前只在电视里看过,自己则从没用出来过的标准过肩摔,将关全斌高大的身子倒翻过去。“砰”地一声,脊背朝地,又是一下结结实实地重重摔到了冰面上。同时,还伴随着关全斌落地的一声惨叫。

    这一下比刚才那下摔得更重,关全斌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好像被摔散了架似的。脊背生疼,胸口发闷,眼前阵阵的发黑,忍不住躺在地上直哼哼,差着点儿就要晕过去。

    “好!”关文滔见状,又是立即为林旭鼓掌喝彩。

    王志伟三人又愣了下后,也是连忙跟着拍手叫好。周围那些在一旁玩儿的孩子们,见到有人打架,也早都看热闹地围聚了过来。这时听着几人鼓掌叫好,也跟着在一旁拍手鼓掌叫好地瞎起哄。

    “嘿,咋回事?”

    关落雪正满脸惊讶地看着林旭这一招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似地料敌机先制胜,忽然感觉自己肩头被人拍了一下,然后一人凑到她身旁出声问道。她正瞧得紧张,不由被这忽然一下,惊得吓了一跳,转头瞧去,见到正是她和关佳丽要等的关梅,松了口气后,忍不住回拍了她手臂一下,抱怨道:“是你呀,吓我一跳,你咋才来?”

    “被我妈抓着干活儿呢!”关梅回了句,又好奇地看着场中问道:“到底咋回事?”

    不等关落雪回答,旁边关佳丽见状,立即十分八卦地凑过去跟关梅把事情从头到尾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听得关梅不时惊呼,还说到关落雪刚才抓了林旭的手了。

    关落雪听到这里,却是不由有些脸红地转头低声问道:“我抓林旭手了,我咋不记得?”

    她刚才抓林旭手时,是心情激动情急之下的反应,而且又只抓了一下,就被林旭抽开,这时想来,好像确实没什么印象。记得清楚,印象深刻地,也就只是抓着林旭的手臂。

    “当然抓了,我可是看地清清楚楚的,你还想不认账。来,梅梅,我给她表演一下。”关佳丽说着,招呼关梅,让她配合着演示了刚才关落雪和林旭的动作情形。不得不说,演得还挺到位。

    关落雪一看后,立即想起确实有那么一下,不由脸上更红。只觉天气虽冷,自己脸上却是发烫。再看向林旭,只觉他瘦小的身子在这时似乎变得异常高大。

    关佳丽跟关梅嘻嘻哈哈地演完后,又过来一把抱住关落雪手臂,顺着她目光看向林旭,笑嘻嘻地问道:“咋了,喜欢上林旭了?你不是说坚决不早恋,要等到上大学才谈恋爱吗,这会儿心思变了?”

    “没有,你别胡说!”关落雪红着脸反驳。

    关梅也跟着凑过来,与关佳丽一起探讨关落雪的心思,嘻嘻哈哈地聊八卦。

    关落雪瞧了她们两人一眼,十分无奈,只好装作充耳不闻。

    关全斌在地上躺了片刻后,二狗又立即过来将他扶起。这一回,他也确实是被摔得又疼又难受,短时间难以靠自己爬起。

    “还来吗?”林旭本来就是个不爱说话的人,这时虽打赢了关全斌,却也没说什么得意之言,或羞辱关全斌的话,只是看着关全斌平静地问道。

    “行,这回算你赢了。你给我等着,咱走着瞧!”关全斌倒有心再打,扳回一局。可现在,也实在有心无力。只好愤恨不平地放了句狠话,然后又恨恨不甘地瞧了关落雪一眼,向二狗说声“走”,在他相扶下转身离去。

    “呼!”关文滔又冲着关全斌和二狗离去的背影吹个响哨,怪叫一声,为他们喝倒彩地庆贺也们离去。然后走到林旭身旁,拍了下他肩头,冲他竖起大姆指,赞道:“好样儿的!”

    王志伟三人也围了过来一起替他祝贺,又感叹他平时深藏不露,没想到还真挺厉害的,有两下子。林旭也只是面露微笑地随口应了几句,没有多说。

    应付了几人过后,周围聚起来看热闹的孩子们也渐渐散去。林旭转头向关落雪那边看了一眼,正逢关落雪也正瞧着他。两人目光一触,又各自避开。

    想起刚才关落雪抓着自己手臂满是担忧,情急之下又抓了自己手的样子,他心情恍惚了下,然后抬腕看了看手上电子表的时间,见已是过了十点半。经历了这么一场事,他也没什么心思再玩儿,便向关文滔道:“时间不早了,快到吃晌午饭了,咱要不回吧?”

    关文滔冲关落雪那边看了下,冲他挤眉弄眼地道:“你不再过去跟关落雪说几句话?”

    林旭想了下,摇摇头,道:“不说了,也没啥好说的。”他一时间也确实想不到有什么可说的。

    按关落雪刚才最后说的实话,她就是借着跟自己待一会儿,挡一下关全斌的纠缠,然后等着关梅到来。现在关全斌已被打发走,看那边关梅也来了,事情已完,也确实没什么好说的了。

    “靠,没啥好说的,你俩刚才在这儿聊半天?跟我说说,你俩刚才聊啥了?”关文滔凑过来,十分八卦地笑问道。

    “也没聊啥!”林旭却不愿说,随口应付道。想起刚才,倒还有点儿误会关落雪是那种废话多说话讲事又爱绕圈子的女生了。人家那是怕两人干站着无聊,没话找话地跟他聊天呢!只是他太不会聊天。

    “我日!”关文滔就知道他不会说,随口笑骂了一句,倒也没再追问。顿了下,又推了他一把,道:“还是去说几句吧,咱要走了,好歹跟人道个别吧?”

    林旭一想,倒也是。可却没立即过去,还是站在原地,先在脑子里想着等下怎么说。

    正想着,却见关落雪带着关佳丽与关梅又走了过来。仍是走到他们身前三步远站定,关落雪落落大方地微笑道:“林旭,今天的事,谢谢你!另外,再次向你道个歉,给你惹麻烦了!”

    “没事!”林旭摇手道。

    “时早不早了,我们要先回去了,你们好好玩,回头见!”她们却也是来道别的。

    林旭正想要回句“行,回头见”,关文滔连忙抢着道:“正好,我们也说要回呢,咱一块儿走吧!”

    关落雪想了下,点头笑道:“行,走吧!”

    接着,他们又一起去向王志伟三人道别。王志伟他们三人就是沟北后村的,离这条沟住得也近,却是倒不急着回去,便跟他们作别,目送了他们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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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八章 随缘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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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沟,上了路后,关文滔示意了关佳丽和关梅,三人故意落后,让林旭和关落雪走在前面,给他们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

    可惜的是,林旭虽并肩与关落雪走在前面,一路上却是一句话未说。而关落雪不知在想着什么,也没说话。几人走到了之前的那个十字路口后,便又需分别。

    关落雪三人都是过了路口照直走,关落雪家就在过了路口后五十多米路西边那座红漆大门的院子里。关佳丽和关梅二人的家离关落雪家也不远,三人都是顺路。

    林旭家则需从路口往左拐,转到庙前的那一条大街上。关文滔从哪边儿走都可以回到家,不过他自是跟着林旭一起。双方便又在此作了道别后,于十字路口各自分开行去。

    拐到庙前的大街上,走了几步路,瞧不见另一边的三个女生后,关文滔向林旭抱怨道:“我专门给你制造的机会,你咋就不知趁机跟关落雪好好说说话呢?”

    林旭道:“真没啥好说的。”

    关文滔道:“你可真是够不开窍的,谈恋爱都是要谈的吗,你不谈哪能恋爱了?”

    林旭道:“咱还小着呢,着急啥呢?”

    虽然从进入青春期后,对女孩子产生好奇和兴趣开始,他对于男女同学之间的进阶关系恋爱也有点儿憧憬和想法,但毕竟早恋是学校里明令禁止的。而且他也不知要怎么去谈恋爱,他是个一向不爱说话,平时非常沉默寡言的人。别说谈恋爱了,他连寻常同学之间的聊天都不怎么会聊,跟别人愉快的交流都有问题,又怎么去跟人谈至恋爱。

    所以他时至今日,虽然同学很多,但真正的朋友却一直很少。女性的朋友,更是谈不上有。甚至于,连比较熟识多说过几句话的女同学都很少。就如关落雪,虽然是他多年的小学同学,但在今天之前,他跟关落雪说过的话也都是有数的,更是没单独相处过。

    基于这种异性基础,他觉着自己目前的恋情似乎也没什么发展余地。再加上他确实年龄还小,所以也真是不着急,觉着随缘就好。有缘就发展一段尝试一下,无缘就等长大了再说。

    况且,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对于女孩子也远没有真正成年的人兴趣那么大。许多方面,他都还不是很懂。所以,他目前也真是对谈恋爱并没有什么太过迫切的尝试。何况,便是真恋了,万一暴露,也还得面对老师、家长、学校三重大关,想想也是挺有些麻烦的。

    关文滔道:“我是替你着急,这放着好机会在你眼前头呢,你都不识争取。关落雪多好的对象啊,你不要给白白错过了再后悔。”

    林旭想了下,却只是道:“再说吧!”

    他确实是对关落雪有着好感,而且这好感通过今天的接触还有些升华,但也就是更多了一些,可还远不到一下就喜欢的不得了,非她不可的地步。所以,他对于跟关落雪之间的关系发展也是那两个字,“随缘”。随缘而定,顺其自然,没必要去刻意追求什么。有缘真能成就他固也欣喜,无缘失之交臂的话他也并不后悔。

    他们年龄都还太小呢,将来的事情实在是说不定,没必要去太早确定地盖棺定论。依他自己的了解,对关落雪所生的看法而言,他觉着关落雪也不是那种想要早恋的女生。他觉着,她还是以学习为重的。

    不得不说,他虽然不爱说话,但却很善于观察别人,并且有着敏锐的直觉。对事物的看法,也都有自己的理解与视角,不轻易随流。

    “算了,不说这了!”关文滔无奈地挥了下手,也不愿再跟林旭说这些。这家伙智商是高,但情商也真是低的可以。顿了下,他便转过话题问道:“对了,刚才你对付关全斌时,咋不用你劈砖的那功夫?要是用上了,绝对一掌就给他干趴下!”他说着,手里还比划了下。

    林旭道:“这哪敢随便用,我自己都还控制不好力道呢,要是一不小心,把他打死了可咋办?就是打不死,打伤了也都不好办。咱都是一个村的,又没啥深仇大恨,不过是小娃家的置点气,犯不着用这重手。打架是一回事,把人打坏了,性质可就不一样了。摔他两下就行了,也就当时疼一会儿,过后就没事了。”

    关文滔点头道:“对,你说的是。要是把这家伙给打死了,你还得坐牢呢,这事咱不能干。还是你聪明,想的周全,遇事也冷静。要是刚才换了我,我有了你那本事,可早就忍不住用了。”

    顿了下,他又皱眉道:“就是怕这家伙记吃不记打,过后找人来算账,不看他临走时还放话吗?不给他回狠的,怕吓不住他。”

    林旭道:“没事,再来再打就是了,总会把他打服的。真要逼不得已的话,那就给他来回狠的,看情况让他受点伤。”

    关文滔点点头,道:“行,就这样,希望这家伙这回能记住教训,不要再来寻打。”

    两人说着话,不多时便已走过了庙前的四大天王殿,到了林旭家的那条胡同口处。关文滔就此告别,转身往自己家走去。

    林旭目送他走出一段距离后,也转身拐进胡同,往自己家走去。

    他家的这条胡同,并不是紧挨着小庙的。中间还有个五十步左右的距离,在这之间,前段的中心处有一座五角的尖顶凉亭,以五根砖住支撑。凉亭内,就是他们家胡同前面相邻的那口水井。整个井口以一块直径约有三米,刚好是古代一丈的圆形大石覆盖着,井口处凿开了一个比下面井口稍小的圆孔,刚好能让水桶顺利通过。圆形大石周围则以青砖覆盖铺地,凉亭四面则以不规则的大石块以一步一个的距离,各铺了四条石阶小路。

    凉亭内的这口井,据说很有些年头,是村里年份最久的一口井,老人们常说是建村的时候打的第一口井,直到现在都不曾干涸,一直供应着村西头这片附近所有人家的吃水用水。

    凉亭的后面,便是林旭家前面的那一户邻居,他们家的大门,就正对着凉亭。过了凉亭便是大街,他们家离街也很近。所以他们家算是街面上的人家,不算在胡同内。林家在这条胡同内,就真是算作独门独户。

    说来倒也是很有些巧合,他们家在整个关村是独门独姓,只有他一家姓林的。住的地方却也是独门独户,独占了一条胡同。
正文 第二十九章 林旭的想法
    林旭回到家后,不出意外地见到家里客厅中又是聚着不少人,自然还是来找父亲林朗写春联的。每年上门来写春联的人,总是要持续到大年三十为止。

    虽说是“二十九,帖倒酉”,但有些人或有事来不及,便往往都拖到了三十当天才上门来找林朗写,然后回去赶天黑前贴上。每年或多或少,总是有那么一两个有事耽搁来晚的。

    当然,也有来早的,有的二十五,或是二十五之前就带了纸过来。不过通常人最多的时候,还是集中在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这三天,到了二十九,人便已少了许多。

    见到家里还有着不少人,林旭忍不住微微皱眉叹口气。他小的时候实在很想不通,父亲为什么每年都给人免费写春联。出工出力不说,还倒赔些墨汁与茶水。每到过年前的这几天,也总是让他在家里待地泼烦的不行。人来人往,吵闹喧嚣,烟气漫厅。

    爱热闹的人可能会很喜欢这种环境,只觉得人越多越好越热闹。但对林旭这种爱清静好独处的人来说,这种环境就只能让他厌烦,与之格格不入。记得小的时候,他还因为这事跟父母闹脾气抱怨过。可因他当时还小,父母便只是哄着,也没多解释。

    后来他渐渐习惯,也学会了这几天尽量不在家待着,到外面躲清静。而直到升入初中,年纪渐大,学到的知识越多,他这两年才渐渐明白了父亲这么做的用意。

    父亲写春联完全免费,还出工出力地倒赔些书写的墨汁与招待的茶水,这显然就是在做人情卖好。

    林朗是村里的会计,大小也是个村干部。可在这种小村子里,尤其是关村这种几乎全村人都姓关,各家论起来都多多少少地沾亲带故,实属一个宗族的村子,村里人其实都不太把村干部太当回事。某某某的别看是支书、村长,有时候遇到事村人不跟你讲理,就跟你排辈论亲戚,有的别看年纪轻,辈份却大,论起来还是支书、村长的长辈,这却叫他们怎么办事。

    完全禀公吧,村人说你不讲情面,太循私吧又不太好,而有些上面下达的政策,也是不得循私,必须执行的。所以村里的干部们办事,许多时候都不是靠着手中的那点权力,而是靠着在村里的人情关系与情面。往白了说,就是看人家给不给你这面子。

    林朗在村委会的职位既不高,在关村又还是个外姓人,这要办起些什么事来就比别人更难。所以他平日在村里,都是处处与人为善,跟人交好。这每年免费给村里人写春联,就是个交好村人卖人情的手段。他这十几年会计做下来,在村里素受人尊敬,又有德望,可以说跟这个也是有不小的关系的。

    其实不止林朗,林旭的爷爷、曾爷爷,世代都是如此。当然,他们不是靠写春联,各有各的做法。方法虽异,但目的相同。做为一个外迁户,又是村里的独门独姓,要不受村里同姓人的排挤,那自然需要做出不少努力。而他们的努力显然都是很有成效的,时至今日,他们林家不但在关村站稳扎住了根,而且在村里也还颇有些地位。

    可到了林旭这里,却是不同了。他不但没有继承三代以来的优良传统,还完全掉了个个,几乎是反了过来。就不说什么跟人交好了,他基本就是完全不跟人交结。虽然到得现在,他们林家已完全在关村站稳了脚,不必去仰大多村人的鼻息,但一贯以来的优良传统该保持还是要保持的。而且像林旭这种跟人相处的方式,也完全不正常,就只为了他个人的将来,也得要改。所以家里人都时不时地对他耳提面命,教他平常多跟人接触,多说说话。怎么为人处事,礼尚往来等等。

    但林旭虽是听在耳中,听得时候也一副受教的样子,但过后还是我行我素地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没有多少改变。其实家里人跟他讲的那些道理,他心里大部分也都明白。甚至不少家里人没讲的,他通过自己的观察也能发现与明白。但明白归明白,可他就是不想这样做。

    对于这个从小生长养育了他的村子,林旭内心深处里其实是有些不太喜欢的。他不喜欢村人相处的那种模式,不喜欢村人们总是一副笑脸地跟人打招呼问“吃了没有”,不喜欢他们同姓间的见了总是爱排辈论亲戚互相称呼这个那个的,不喜欢刚上学时同学间对他这个不是关姓的隐隐地排挤孤立,不喜欢父亲为了交好这些村人卖人情地一年又一年免费给人写春联,不喜欢………

    对这个村子,他实在有太多太多的不喜欢。

    他内心里一直藏着个从来都没跟任何人说过的想法,那就是将来有一天,他一定要离开这个村子,然后把父母家人都一起接走,再也不必回来。从此以后,忘了这里是他的家乡。

    他想,曾爷爷和爷爷那两辈人是想着如何在这个村子里站稳了脚,扎住了根,从此安家落户,成为关村人。所以,处处都是想着怎么融入这个村子,与人为善,交好一片。父亲的做法,看起来与他们没有不同。

    但林旭却想,可能父亲年轻的时候也曾想走出过这个村子。如果父亲当年能考上大学,他想父亲可能就会做出改变。只可惜现实拖累了父亲的脚步,重新把他拉回了这个村子,然后他才不得不继续走父祖两辈的老路。

    林旭不想这样,他一直所想的,就是走出去,离开这里。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阻力,他也绝不会半途而废。终有一天,他一定会离开,并且不再回来。

    听着客厅里嘈杂的人声,看着开着的窗户里透过窗纱飘出来的烟气,林旭一点儿都不想进去。直接转身,又上了平房顶,然后直走到与小庙相邻的那一边。

    一脚踏上砖砌的围栏,他气运双腿,看准下面的落脚点,直接从平房顶上一跃而下,落入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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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习武练功 滋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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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庙里的地势,比林旭家的院子要高,他们家平房的墙高本是有三米多,但这西边的墙距庙里地面却是只有两米多。林旭以前没有内气在身时,也敢壮着胆子跳下去,不过是脚底板给撞的稍微疼痛麻木一下罢了。现在有内气在身相护,更是不在话下。

    果然这一跳而下,内气护住双脚与小腿部分,落至地面后,身体重重砸落下的反震力道立即被内力所化解,丝毫没觉到疼。感觉就像平地跳起落下时的一般轻松自然,没有任何不适。

    林旭心头喜悦,微微一笑站起身来,然后往前走出几步后转过身面向墙,内气仍是遍布在双腿双脚。往平房顶上瞧了一眼,他身子前倾,大步奔跑而出。连跑了几步加速,到距离墙面有三步来远时,他奋力向上一跃,身子高高飞跃而起。

    眼看距离平房顶越来越近,待要伸手能探着时,却是忽觉力尽,要往下落去。连忙伸手一攀,搭扣住了平房顶上那砖砌的围栏。接着气运于手臂,一个屈肘相拉,身子又被高高拉起,伸足一踏,踏落在围栏上,再一迈步,落到里面平房顶上。

    “呼!”

    脚踏实地后,林旭不禁长出一口气。刚才那一下,可稍微有点儿险,如果他手没及时攀住围栏的话,那力尽而落的话,半空中无处借力提气,免不了要摔一下。而且刚才是前跃之势,待到力尽呈抛物线下落的话,说不定还会在墙上撞一下。

    “倒也不一定,如果我快撞到墙上的话,可以用手先推一下墙做缓解,或者是用脚蹬一下。用脚蹬的话,说不定还能借力而起,也能再跳上来也不一定?”

    林旭心里暗自思忖,设想着刚才没上来的话,最坏情况下的应对之法。不过想是这样想,他却又隐隐觉着,如果刚才是发生了最坏的那种情况,自己慌乱之下,一时未必能想到刚才的应对方法。不过好在也就两米来高,他又有内气护身,真摔了也摔不了多严重就是了。

    “看来还是要多练,就像里写的,要练到身体的反应速度快过脑子里想的。不能每回都先想一下,那样反应就慢了,而是要想也不想,身体自然地就能先作出做好的应对。”

    林旭又在心中暗道,就像之前他在沟里跟关全斌打的时候。当时他除了是不想对关全斌用重手才使出摔跤的手段外,也是当时他脑子里一时间想不到什么别的应对方法,自然而然下意识地就用出了这从小跟人打架用惯了的扳跤。这是他从小到大经常玩的,跟人打架时也最常用到。也算是属于经常有练,便习惯成自然地成了身体反应了。

    想到这里,林旭决定,应该再练一门外用的拳脚功夫。在身有内力的情况下,他仗着动作灵活反应快,便是只以小时候游戏玩闹中练会的扳跤,相信也可以横行校园,打遍他们中学无敌手了。

    不过他这扳跤终归只是野路子,没有正经学过,还是有其极限。而且便是正规的摔跤,也有其极限,单对单的话好使,以一对多的话就比较有点困难了。你正摔这个的时候,人家后面围上几个给你几拳几脚,而且要是有人拿了棍棒等武器的话,也不太好对付。

    所以,还是要学会一门正经的拳脚功夫,然后多加练习,也将之练化为自己的身体记忆与自然反应。当然,他学会了也不是专门想着要去打架,也不是专为了打架才学。而是技多不压身,学会了也总是有备无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也不可无。自己不想跟人打架,未必别人就不来招惹地想打自己。就像今天在沟里,还不是那关全斌先挑起的。

    何况学武,本来就是要内外兼修,内功外功都要一起练的。不能像某本里写的,主角空有一身内功,却不会用,可也显得挺傻。而且学武,已成了他现在最大的兴趣与爱好。他会为每一点获得的成就与成长,高兴欣喜。想到要学一门新武艺,他心中也颇为兴奋。

    暂且不说什么学武的好处,学武的本身,对林旭来说就是一种快乐。他能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一种满足与愉悦。

    就像是《射雕英雄传》里老顽童周伯通曾对郭靖说过的话,“习武练功,滋味无穷。世人愚蠢得紧,有的爱读书做官,有的爱黄金美玉,更有的爱绝色美女,但这其中的乐趣,又怎及得上习武练功的万一?”……“一个人饭可以不吃,性命可以不要,功夫却不可不练。”

    林旭虽然还远不至于到老顽童那种嗜武成痴,如似疯癫的地步,但才练了两天,却也已感觉到了修习武功本身的那种乐趣。不提练会了有什么好处,成为高手后又能得到些什么,单只为了学武本身的这种乐趣,林旭也会乐此不疲的一直练下去。

    要学一门拳脚功夫,林旭一时间也不知选什么好。他所找到的那几本有关武术的书籍中,图文并茂的拳脚功夫只有三套,一套是《三路华拳》,一套是《拳经》里的“三十二式太祖长拳”,还有一套是《太极拳常识》里所附的一套“太极拳选练”。

    这三套功夫中,他认为“太极拳选练”可以暂作去除,不必考虑。因为整本的《太极拳常识》里都主要是介绍的太极拳的理论知识与锻炼要领,以及一些练习太极拳的好处之类,其中所附的那篇“太极拳选练”,只是太极拳中几个十分简单与精简的动作,并不是全套的太极拳,再加上那几个势子又十分简单,没什么攻击力可言,所以这个可暂不作考虑。

    剩下的两套中,“三路华拳”动作较多,难度较大,招式也多,而且其中有许多腾空翻跃的动作。要是他一开始就练这个的话,那肯定练不来。可现在有了内力在身,运起内力的情况下动作十分灵活,弹跳力也大为增强,那些动作要做来便并不太难了。

    不过,又仔细对比地想了想后,林旭决定还是先练“三十二式太祖长拳”,这个相对来说动作要简单许多,而且招式也没“三路华拳”那么多。练武就跟上学学知识一样,也是要讲究个先从简单的开始,由简入难,循序渐进的过程的。不能一开始就选难的,人总不可能一口就吃成胖子。

    林旭学武又没什么好急切的,自是循序渐进,由简入难地慢慢来。
正文 第三十一章 轻功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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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定了主意后,林旭便转回念头,思忖自己刚才施展轻功时的问题与不足之处。

    高来高去,那便是轻身功夫的本事。他刚才从平房上蹦下去又跳上来,自是在练习自己的轻功。这还是他早上吃过早饭出门时,在胡同里试了下气运双腿,发现已能跑得很快,跳得很高后,当时便已存了心要回来多加练习,争取早日练出自己的轻功。

    武侠里的人物,除了那一身厉害的武功外,最令林旭羡慕的,还是他们高来高去、纵跃如飞的轻功本领。飞檐走壁、登萍渡水、凌空飞跃,穿房越瓦如覆平地,想想便是令人欣羡不已。

    飞行可说是自古以来就潜藏在人类基因里的一个梦想,人人都有。虽然现在这高科技的时代,人人都能够借助飞行工具飞上天空,甚至飞出地球,飞入宇宙,但借助工具与依靠自己个人能力来飞行还是完全不同的。练习轻功虽然到最后也不一定能飞,但轻功练到高深处,奔腾纵跃如飞时,多多少少也是能体验到些飞行的感觉的。

    当刚才从地上高高跃起之时,林旭其实也算是小小体验了一把。但那远远不够,既跃的不够高,也跃的不够远,他还有很大的改进与提升之处。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着技巧的,他刚才那就是直上直下,可说根本就没有技巧可言。虽然运用了内气,但也只是很简单的运用。

    “轻功,轻功,既然有个‘轻’字,那就是说施展轻功时,身体是一定要很轻的。就像那首《中国功夫》里歌词唱的,‘身轻好似云中燕’。而且不论里写的,还是电视里演的,轻功施展时的表现形式,那也都是身子很轻的。就像有的能踩在柔软细小的树枝上,人随着树枝上下飘荡,但却不会掉下去。还有更厉害的,能直接踩着水面飞跃过河,那身子得有多轻。”

    “可我刚才蹦上蹦下,却是并没注意到这个‘轻’字。我跳下去时,除了气运双脚与小腿,用来保护不被地面撞疼外,和没修炼出内力的时候跳下去也没啥太大区别。我刚才那下,气只是用来保护脚底了,却并没有用来轻身。跳上来的时候也一样,只是气运双腿加大了力量与加强了弹跳力,并没有用来轻身。”

    “如果我奋力跃起来的时候,再能够运气轻身,减轻身体的重量,那自然就能跳起的更高,说不定一下就跳上来了,也不必非只增加内力修为后才能做到。可怎么才能运用内气轻身,在施展轻功的过程中减轻身体的重量呢?”

    林旭忍不住陷入了皱眉苦思,很可惜的是,他所找到的那几本有关武功的书籍中,无论哪一本都没有关于轻功的介绍与练法,甚至是连只言片语也没有。

    既然这些据实的不可考,那他就只有从以往看过的武侠中找了。虽然这些武侠大多都是虚构,但其中的一些武学理论却也有不少是基于现实中而提取,多多少少倒也还是有些可供借鉴之处的。而且他现在已有内力在身,待得内力深厚的话,一些武侠中所描述的武功,也未必不可借之实现,将其真正地演化出来。毕竟内力为基,是基础与根本的力量,其他都是外用的技巧与手段。

    中关于轻功的描述,提到与气有关的,最多的一个词,便是“提气轻身”四字,可见这个是关键。但具体怎么提,又往哪儿提才能轻了身,很多中便不会再有具体地描述写到了,基本上都是一笔带过。通常描述主角或是某个人物施展轻功时,多是“某某提气轻身,一个纵跃(或是来个旱地拔葱之类的姿式或招式),便飞身上了屋顶……”

    “提气轻身?我想想看,提,那自然是往上提,只这个字也就能很能说明点儿问题了。跃起到空中后,再运气往上而提,就像空中拉了根绳子把人往上提一样,自然地就能相对减缓身体重量,对抗下坠的地球引力。所以这个气,至少是往上半身运起而提。”想到这里,林旭点点头,决定先试试。

    当即又一步跨上平房边上砖砌的围栏,然后看好下面的落脚点,又一跃而下。一跃而起后,他便立即运转内气,提聚往上半身。忽然又灵机一动,张开双臂,像鸟一样,再把内气也又运往双臂,呈托起之势。同时意想身子轻灵,总之是要减缓下落的重量。

    这么一弄,还当真感觉身子轻了一些,轻飘飘的似不着力,下落之势也缓了一些。等到双脚落地后,稳稳一站,这一回虽未气运双脚以保护,却也是没觉到丝毫疼痛。

    “哈,有门!”一落地,林旭便是不禁欣喜一笑。

    接着他又再试往上跳起,为了能跳得更高点儿,他还是往后退开几步先行助跑加速。等到离墙三步来远时,再行奋力跃起。当然,从跑到跳都仍然是气运双腿。等到离地跃起后,再行转换,迅速将气提运往上半身。

    这回他却没再像鸟儿那样张开双臂,下落时张开双臂,那是能增加空气阻力,减缓下落之势的。跳起时也张开,同样增加阻力,那岂不是就要减缓跃起之势,这却是要不得的。

    目的不同,自然做法也不同。刚才是下落,这回是跃起。下落需要增加阻力,跃起上升则要想办法减少些阻力了。

    他这回一跃,与刚才所用的力道差不多。但当跃起来身子变轻后,自然跳跃起的高度要比刚才增加。不过这回虽比刚才高了一些,却也并没有高太多。眼看平房顶越来越近,却是刚好差那么些又要力尽。所差的那点距离,刚好是平房边缘所砌的围栏的高度,差不多半米。

    如果没有围栏的话,他这一下绝对跃上来了。但有围栏相挡,却就是差这么点。好在围栏并不是与墙呈一条直线地笔直而砌,这平房顶上的一圈围栏,还兼俱了美观的作用,做了些修饰。最下面有突出墙外三道呈台阶式的棱,林旭连忙以脚尖一踩砖棱,又再借力跃起,跃落入平房上。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内气的恢复与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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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侧耳倾听了下下面客厅中的声音,发现还有人声不绝,十分吵闹后,林旭又接着练习轻功。

    不过再又练习了三趟后,他便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丹田中的内力已是无以为继,快消耗一空了。他这刚修炼出来不久的内力,十分微弱浅薄得很。要劈砖的话,还可以多劈几趟,但这施展轻功,内力等于是整个全身调动,消耗要大要快了许多。不过才总共五趟,内力便所剩无几,不足以再多做一趟练习了。

    以他估计,自己现在的这点儿内力,要是遍布于全身施展的话,可能最多也就坚持个三、五分钟,便得消耗一空。不过这是指连续全力施展的情况下,如果断断续的话,还能够再拖久一点儿。毕竟内力不光是只会消耗,也能够自行恢复。只是连续全力施展的情况下,恢复的速度完全跟不上消耗就是了。

    当下林旭默默站立于平房顶上,双手握固,抱元守一,呼吸吐纳,恢复消耗的内气。

    恢复内气,也不是凭空恢复,还是要从体内之精上着手。需要把一部分精重新转化为内气,以弥补消耗。修炼出来的内气,其本身对于经脉中所存储的精便也是有些炼化之效的。这是林旭早上练习旋转乾坤掌时,所亲身得到的证实。

    当时他练习时,丹田中的内气跟着旋转乾坤掌的动作而旋转,变作气旋,磨动丹田之精,便对之有炼化之效。不过这种炼化效果,是需要内力运行时才显得稍微明显些。如果内气窝在丹田里不动,那基本上也就不见什么效果了。

    内气在经脉中不断运行穿梭,便会使经脉中所存储的精有所松动,产生些炼化之效。恢复内气,便是把经脉中这些被内力穿行所带动松动的精运转归聚于丹田,再有丹田中那点未失的内气种子为基,这些被内气运行所松动,带有些内气性质已呈了些炼化状态的精,很容易便会被转化为内气,迅速恢复消耗的内气。

    有些武侠中说,大战之后不要去倒地休息,而是坚持着立即修炼,那时的修炼效果会更好,便是这个道理。因为经历一番大战,内力不断运用,在经脉中穿梭运行,自然也就会带动更多的经脉中所存储之精松动,这时修炼的话,确实效果更好。反之,如果这时不趁机修炼的话,这些被内气运行所松动的静便会有很大一部分又渐渐沉寂固化,凭白错过好机会。

    不过除了一部分沉寂外,另外一些便已然在内气的快速运行中而被炼化,还有一部分会自行流聚于丹田,再被丹田中的内气种子所转化为内气。这就是什么都不做的话,内气也会自行恢复的道理。不过这个自行恢复的速度,那就很慢了。

    所以,炼精化气的手段,除了以神化火炼法、呼吸炼法外,还有一个便是当内气有了一定的基础后,靠着内气本身,不断地在经脉中运转内气的炼化之法。

    不过这个方法,确实需要靠内气积蓄已有了一定基础后施行才更有效果。像林旭现在的这点内气,靠这个方法便效果不大。这个法门,是内气修为越深厚,施展起来的效果越好。这就像是以水流冲击泥土一样,水流太小,一缕小溪细泉的话,那自然是没什么效果,可要是形成江河大势、洪水滔天的话,那自然是一冲就垮,一扑就散。

    林旭现在,自然是还远远无法做到这点。所以,现阶段这个修炼方法对他来说,只能是个辅助手段。主要的炼法,还是要靠以神化火与呼吸法。

    默立片刻,待得内气恢复后,林旭睁眼收势。再侧耳听了下下面客厅里的声音,发现已然少了很多后,他再抬腕看看手表,见已是十一点三十八分,估计客厅里的外人已差不多走完,他便稍微整理了下衣服,下了平房。

    走进家门后,果然见到客厅里已没外人,只剩下了父母和妹妹。母亲正在做饭,父亲则在扫地收拾,妹妹也帮着在收拾桌子。林旭进门后,便也帮忙收拾了番。

    一番收拾完,没等多久,母亲那边饭也做好,一家人洗手吃饭。

    吃过饭,林旭便钻回自己房里,然后找出那本《拳经》来,打算仔细研究下里面的那篇“三十二式太祖长拳”。这篇拳法,他初次翻看时,还有点看不太懂。其虽是图文并茂,但图画有些简单,文字也是以繁体字书写,又是竖排,还是古文,看起来便有点困难与费事了。

    只是,翻开《拳经》后,还没翻到那篇“三十二式太祖长拳”处,林旭忽然又被前面的一篇“潭腿十二路”所吸引。半猜半看地大略看了番这潭腿的介绍后,林旭忽然一改主意,打算暂不练那“三十二式太祖长拳”了,而是先行改练这“潭腿十二路”。

    “潭腿十二路”比之“三十二式太祖长拳”的招式路数更少,所谓由简入难,循序渐进。他之前是没记起《拳经》上有这篇“潭腿十二路”,现在既然发现,自然是先练这更简单的。而且这“潭腿十二路”,主要练的是腿功。他觉得练这个,能够增强自己的腿部力量与灵活性,对于施展轻功也是很有帮助的。而且用腿踢人,那也是显得很帅。且腿的力量,天然就比上肢力量要大,论起攻击力来,也是很强的。

    虽然这“潭腿十二路”并没有相配的人物动作图形演示,只有文字解说,看起来更加费事与困难一些,但只要把文字琢磨透了,没有图形却也不大要紧。

    想到这里,林旭便又返身从书架上重新取下大词典,然后又从父亲书桌的抽屉里拿了一个新笔记本,打算把这篇“潭腿十二路”重新抄写下来。毕竟这《拳经》中的文字都是古文体的那种竖排,他看的很不习惯。

    同时这个抄写过程,他还打算把其中的繁体字全都换成简体字,其中的古文描述也全部翻译成明白易懂的白话文。这就需要汉语大词典这本工具书了,单凭他自己可做不来,光那些繁体字他就认不全,不查字典的话,许多只能靠猜。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弹腿十二路
    潭腿又称谭腿或弹腿,《拳经》里介绍说,弹腿是武术基础的训练项目之一,因此许多门派初练武的弟子,都会先学弹腿。

    看这个介绍,弹腿似乎是属于那种流传很广的大路货武功,就像里描写的如少林寺的罗汉拳,许多练武的也大多会。不过林旭对此倒也不太在意,对他来说,能学武就已算是很不错,大路货就大路货,也总有得练,比他之前欲学无门强得多。

    何况,即便是大路货的普通武功,只要能练得好,也一样很厉害。就像《天龙八部》里,乔峰在聚贤庄一战中,还不是一样用里很大路货的“太祖长拳”一样大杀四方。

    说到这个,《拳经》里的那篇“三十二式太祖长拳”似乎应该就是《天龙八部》里所提到的宋太祖赵匡胤所创的那个“太祖长拳”,也是套大路货的武功。按这个水平而言,《拳经》里所收录的,似乎都是放在以前来说,属于大路货级数的武功,没有算是特别厉害的真传秘传之类。

    想想也是,按《拳经》中的“序”来看,这书是民国时候出的,那时候学武还讲究个传统,讲的是师徒相授,门派传承。真正的武学精华与高深武功,自然不可能随便拿出来刊印发行。

    不像另几本,都是新中国建立以后出的。新的国家体系,已没有那么深的传统、门派之见,尤其七、八十年代时所风行的气功热、武术热都有些国家的倡议引导在内。这个时期所发行的相关书籍期刊中,便颇藏有些不少真传。过去珍若敝帚的一些秘籍、真传,在这大浪潮的影响下,也可能某个门人脑袋一热就发出去了。

    不过,这些林旭其实也都不太在意。低浅高深的,他现也都还没什么眼力与见识去判断。反正能有的学,对他来说就已是很不错。何况便真是低浅也没关系,对于他这个初学者来说,不正是要由低浅的所学起吗?

    就像弹腿与太祖长拳这两门大路货的武功,林旭觉得也正好适合他这初学者来练,太过高深与复杂的,他现在也练不了。而且这两门即便在过去是大路货,放到现在来说,怕也算是有点高深的了。反正他现在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身边有谁会使几招这些大路货的武功,别说这两门了,就是随便会个三拳两脚,有些庄稼把式的他也没遇见过。

    唯一算是有点儿本事的,可能就是住在庙后面的他们村里那个五十来岁的蒙古人了。据说为人凶悍,会点儿蒙古摔跤。出去放羊的时候,腰里常别着把蒙古弯刀。

    这个人说来也算是林旭他们家邻居,他们家在庙东边,那蒙古人家就在庙后面,两家相邻处也就一墙之隔。只是门户开的不相近,一个在这条胡同里,一个在另一边街上,所以也没什么太多来往。

    这蒙古人据说是以前蒙古那边闹饥荒时逃荒过来的,然后被村里一家人招作了上门女婿。但结婚五、六年后,那家女儿却是便得了重病去世了,而那蒙古人倒也挺有孝心,就此奉养两个老人,当作自己父母一样,直至他们终老。他以前的名字村里也没什么人知道,但因入赘改了姓关,起名叫作关巴图。

    “弹腿十二路”。

    林旭在笔记本第一页的中央处工工整整地写下了这五个字,《拳经》中所写的乃是“潭弹十二路”,不过既介绍又称谭腿或弹腿,他更欢用这个“弹”字,便直接换了。

    弹腿因是流传很广的一套武功,以前许多门派初练武的弟子都会学这弹腿,作为打基础的功夫,所以一些门派中便也因此把这弹腿的招数做些改变,加进些自己门派的特色,或结合自家门派的一些基础武功,使之贴近于自家武功的路数,同时也更适合于自家弟子练习。

    这样一来,虽是同一套弹腿所流传开,却因此而有了许多流流。甚至连路数都不一,流传的便有十路、十二路、六路几种,不过还是以十路与十二路较为普遍。其流派则有临清、少林、精武、教门、通备等等,因流传甚广,尤其盛行于北方。所以俗称的“南拳北腿”,其中北腿便是指这弹腿功夫,也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

    《拳经》里所收录的这篇弹腿功夫,是由武学圣地少林寺所流传出来的少林十二路弹腿。按《拳经》中的介绍,据说还是结合了罗汉拳中一些招数改进所创。

    林旭看了这句介绍后,忍不住便是一笑,心想这可当真是非常经典的大路货武功之集合啊!

    少林寺的这十二路弹腿歌诀为:“头路出马一条鞭,二路十字鬼扯钻,三路劈砸车轮势,四路斜踢撑抹拦,五路狮子双戏水,六路勾劈扭单鞭,七路凤凰双展翅,八路转金凳朝天,九路擒龙夺玉带,十路喜鹊登梅尖,十一路风摆荷叶腿,十二路鸳鸯巧连环。”

    每一路都各有其练法与几招应对敌人不同攻击的变化,不过招式都是属于大开大合,刚劲有力那种。不以招式的变化精巧取胜,而是以攻势迅猛、快速有力、爆发力强为要。练到高深处,出腿如风,双腿轮开有如风轮,倒也十分厉害。

    “头路出马一条鞭”。

    林旭又另起一行,在笔记本上记下这几个字,然后仔细去研读细看这头路的解说文字。遇到不认得的字或不懂的意思,便查汉语大词典。又另寻了个旧本子,以反面当草稿纸,在上面写写画画。直到完全把这头路的解说文字意思弄明白了后,这才按照自己的理解所译,以白话文在笔记本上把这第一路的弹腿重新记录。同时,还按照自己理解的意思,画了几个人物的动作图形示意,自配示意图地使之图文并茂。

    当然,这样一来的话,工作量可就要大了许多。单是把每一路的解说文字中不认得的繁体字全都查出来,不懂的把意思弄明白,就得花费不少时间。之后再又把古文体译成白话文,又按照自己的理解自配示意图形。还要先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一遍,再又工整地誊抄到笔记本上。

    不过林旭向来做事都很有耐心,这时自也不着急,只是一步步有条不紊地慢慢来。而且对他来说,即便还没练,只是这么一点点地去理解研究,细细钻研悟透,于他来说也都已是一种乐趣,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耐辛苦之处。只觉得只要是关于武学的,他就很有兴趣。
正文 第三十四章 烦人的小丫头
    等到下午家里开始人多,客厅里有些吵后,林旭便又收拾了东西,拿上折叠小凳到平房顶上去继续。

    这不同于昨天下午为关文滔抄写《少林行气十三势》,那只是单纯照抄就行,现在林旭却还需把繁体字与古文体换译成简体字与白话文,光是大词典就翻个不停,工作量大了许多。

    直到太阳落山,天暗了下来后,他也才将将完成了前面的五路。他现在可还没练成黑暗中视物如白昼的功夫,太阳落山天一暗后,看书便已大受影响。尽管下面家中还有人未走,他不太想回去,却也不得不收拾东西下了平房。而且太阳一落山后,也差不多就到了家里吃晚饭的时候了,还是得回去。

    好在已快到晚饭时间,家里还有的几名村民也未有多留后便告辞离去。吃过晚饭后,林旭便钻回自己的小卧室,继续自己抄书译文的工作。

    晚饭过后,趁着没睡觉前的这段时间,通常也有村民来找林朗写春联。但这时外面已天黑,林旭在自己的小卧室里听着外面传来的说话声虽然也有点烦,可这时外面看不见,便也只好忍着。不过在这样有所干扰的情况下,他抄书译文的速度也就更慢了。

    忽然房门一响,门被人从外面推开,立时外面客厅里噪杂的声音没有那道房门隔绝,便响的大了许多。林旭闻声转头瞧去,但见是妹妹林彤推开门探头进来。

    “哥哥,跟我走趟茅子吧?”林彤一探头进来,就笑着向林旭道。

    林彤到底是女孩子,天性怕黑,虽然现在对隔壁的那间小庙已不再怎么生怕了,但晚上出去上厕所,还是爱经常拉着人陪,到底是觉得安心些。有时是父母,有时便是他这哥哥。

    林旭想了想,便点头答应地站起身来。反正现在外面吵闹的他也没法专心,就顺道出去散散步,清静一下。

    出了房门后,林旭返身把房门带上,然后随着林彤一起出了客厅。走出外面,到了院子大门的门洞处时,林彤拉了下旁边墙上的一根灯绳开关,立时大门的门洞与外面通往茅房道路的几个灯泡便都一起亮了起来。

    出了大门后,林彤忽然转身凑到林旭身前,扑闪着大眼睛,瞧着他好奇地问道:“哥哥,我听说你今天在沟里,为了你们一蕃儿的关落雪,跟关全斌打了一架,还打赢了,是真的吗?”

    林旭闻言,忍不住有点儿皱眉。他没想到,这消息还传得挺快。不过就他们这么个小村子,消息要想传得不快也挺难。就是这么大点儿地方,这么点人,基本上全村的人都互相认得,而村人们闲来无事也爱互相八卦地嚼舌根,出点儿什么事情,一时三刻地就基本全村都知道了。套句有点儿俗的话,那真是“东边放个屁,西边都能听见”。

    当时在沟里他跟关全斌打架的时候,周围也聚了不少村里其他年龄的孩子,其中肯定是也有林彤的同学和朋友,所以她才能这么快知道。想必她下午也是出去找人玩儿了,才能听到这消息。记得自己下午上平房时,出来客厅好像确实没瞧见她。

    林彤虽然比他小两岁,但林彤生日大,他生日小,认真算来,只差了一岁半。所以,这个妹妹只比他晚一年上学,一直也都只比他晚一届。上小学的时候,一直都是班级相邻,所以对他们这一届的事情也了解的挺多。

    何况不论关落雪,还是关全斌,在村里的小学时期,也都是属于学校的风云人物。关落雪不只是他们班的班花,自三年级开始,也同样被封为了校花。而关全斌做为他们关村首富的孩子,也是一直都备受关注。

    想了想后,林旭也没对自己这妹妹作什么欺瞒,点头道:“嗯!”顿了下,又立即问:“对了,这事你没有跟咱爸咱妈说吧?”

    林彤摇头道:“没有。”随即则惊叹道:“这事是真的啊,我后半晌听娇娇说的时候,还不相信呢!你还真把关全斌打赢了?哥,你啥时候这么厉害了?我太崇拜你了!是不是就你这两天练武功长的本事?练的啥呢?能不能也教教我啊?”

    林旭听到妹妹没把他打架的事情告诉父母,先松了口气,但随即便被她这连珠炮般的问题问得有点儿晕,都不知先答哪个好。

    妹妹林彤的性格可说与他完全相反,非常外向活泼,而且嘴也特别能说爱说,说起话来叨叨不停,常像个小麻雀一样。脑袋略转地想了下后,林旭才只答了她最后那个问题,道:“行,我完了教你。”

    虽然兄妹俩的性子是完全相反,但两人之间的兄妹感情却还是很好。林旭对这个妹妹也很疼爱,妹妹对他提出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他都不会拒绝。

    听他肯教,林彤闻言一笑后也没多说什么,接着便转过话题十分好奇与八卦地问道:“你跟关全斌打架,是俩人争关落雪吗?那你打赢了,她跟你好了吗?她长那么漂亮,要是将来能成了我嫂子,那可也挺好!”

    林旭忍不住听得有点哭笑不得,点了下她的小脑袋,道:“你小不点点的,一天竟想啥呢?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成天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了!”

    相比起来,林彤的学习成绩比林旭就差了许多,在班里一直都处于中游水平,不上不下的。升了初中,班里人多,尖子生也多后,现在成绩还有点儿往中下靠。林旭倒也经常帮助她,不过也跟帮关文滔学习一样,一直都没什么太明显的提高。

    “哎呀,我跟你很认真地讨论未来嫂子的人选呢,你咋这样?不准在推我头!”林彤闻言,却是噘着小嘴气鼓鼓地道。

    “咱都还太小呢,谈这太早了,有啥好说的?”

    “不早了,你随便说说吗!你喜欢关落雪吗?还是你在学校有别的喜欢的女生?”

    …………

    两人边说边走,林旭只是避而不谈,林彤却是契而不舍十分八卦地一直追问。很快走到西南角的茅房处,林旭在外面几步远处停下等着,林彤自己进去解手。进去后却还是嘴一直不停地在问,出来后也是往回走地问一路,让林旭很是无奈。虽然他很不喜欢人向他问东问西,但现在这是自己妹妹,也不能说不理就不理了。

    走回到院子大门的门洞底下时,林旭又叮嘱了句,让林彤回去不要把今天沟里的事跟父母说。只要林彤不说,他倒也不太担心父母从别的渠道知道。

    村里发生点儿什么事,虽然是传得挺快,但小孩子们间的事,其实大人们都不太关心过问。而同辈的孩子们间,其实也算是有自己的小圈子,一般也不会什么事都跟大人讲。

    孩子们之间打架,除了打得太重有见血受了伤的话,就是大人们知道自家孩子在外面打了架,只要孩子不主动说起,他们一般也都不会去问太多。村里的孩子们性子野,哪有不打架的,只要不打伤就行。何况小孩儿间没有隔夜仇,不就是在打打闹闹中长大的吗!

    “那你跟我说,你到底喜欢不喜欢关落雪?你不说,我就跟咱爸咱妈说了啊?”

    这小丫头,还学会威胁人了。

    林旭有点儿无奈地一叹,道:“行,喜欢行了吧!”他也真是被这个妹妹烦得有点不行了。

    “那你俩好了吗?”林彤又问。

    “没有。”

    “你打架不是打赢了吗,咋她没跟你好?”

    “这跟打架没关系,这又不是《动物世界》里演的,哪个打赢了,母的就归谁。再说了,学校里也不准早恋。我也没打算早恋,你也不准,开了学给我好好学习。行了,别问了,快回去了!”

    “哦!”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初阳之气
    “彤彤,彤彤……”

    凌晨三点定了闹铃起来后,林旭出了自己卧室,到客厅里的沙发床上叫着妹妹林彤。

    因为凌晨三点起来还要练内功,林旭待家里的村人全都离去后,却也没趁着后半夜清静继续自己的工作,而是仍就提前睡了。晚上那点时间,也就是把十二路弹腿的第六路给抄写译完了。连上下午的那五路,完成了一半,剩下的决定第二天再继续。

    收拾下,刷牙洗脚后,林旭便仍是早早上床睡了。这时凌晨三点起来叫林彤,是他入睡前想起答应了教林彤练功,打算先从内功教起,于是睡前跟林彤说好了半夜起来叫她。

    “哥哥!”林旭轻摇着林彤的肩头,叫了她好半天,她方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了看他,叫了声,又转头瞅了瞅窗外,见外面还一片漆黑,不由推开了他手咕哝着抱怨地道:“天还没亮呢,你这么早叫我干嘛呀?”

    林旭道:“叫你起来练功啊,咱不是说好的吗?已经三点了,快起来,我教你。”

    “练功?”林彤迷迷糊糊地想了下,似乎已经把之前两人说好,她也答应的事忘了,“练什么功啊?我不练了,我要睡觉!”

    “真不练了?”林旭苦笑着有点儿无奈地道。

    “不练了,我要睡觉。”林彤咕哝一句,又闭眼翻身睡去。

    “唉!”林旭想了下,摇摇头叹口气,便也作罢没再叫她。自己又转回卧室里,把房门关好,上床面向南方盘膝而坐,双手握固放于膝上,闭眼调整呼吸入静,开始了自己的修炼。

    因他已能明显感觉到丹田的存在,这回便不再需要双目垂帘,以眼底那一线灵光照丹田了。以后其实也都不需要了,一些特定的姿势与做法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如果已能做到的话,便不再需要既定不变地每回都全部照做了。

    就像《抱朴子·别旨》中说的,“夫导引不在于立名众物,粉绘表形著图,但无名状也,或伸屈,或俯仰,或行卧,或倚立,或踯躅,或徐步,或吟,或息,皆导引也。”

    如果他以后练到高深处,无论什么姿式都能够入静进入练功的状态,那也就不必非拘泥于每次都盘膝而坐了。

    耳中听着自己的呼吸声,林旭以听息入静法慢慢入静。因为已有了经验,他这回入静比起上回来便快了不少。

    入静之后,意守丹田。默念着“真人潜深渊,浮游守规中”这句《周易参同契》中的口诀,丹田之精又化为了一座深渊。深渊之上,丝丝缕缕的内气飘荡,时而聚作一团,时而化散开来,又或翻滚着形状不定,像是天空上的云气一般,聚散无常。

    丹田中的内气,比他昨天刚炼出来时,稍微多了一些。这是因为他后来练红砂手和旋转乾坤掌时,对丹田之精也有炼精化气之效,再加上他昨天也使用了不少次,尤其回到家练习轻功时耗尽后立即修炼,内气尽数恢复后便也又有所提升。

    他昨天刚练出来的内气十分微少,所以这些提升增加的虽然不是很多,但感觉上却很明显。就像是茶杯里原来只有一片茶叶,多加了一片,那自然很明显就发现了。可如果茶杯里原来就有五、六片或更多,那再多加一片两片的,不去细数也一时发现不了。

    丹田之精化为深渊后,意念随之化为火焰,浮游在深渊的水面上。火一挨水,“嗤嗤”声响,便灼烧的水面不断化为气。

    “火者,神也……又当久久以呼吸熏蒸,则精方能化为气。”

    林旭脑海中又缓缓流转过《金仙证论》上的这句口诀,吸气时将气吸入腹中,气沉丹田。

    子时一过,天地间的气由阴开始转阳,当此寅时,阳气全部转换完成,正是初生而又旺盛之时。这股天地间的初阳之气一落入丹田,林旭丹田中的神意之火便陡地一下,忽然大盛,就好像给其增添了燃料一般。大盛的火焰,灼烧的深渊水面“嗤嗤”作响,不断冒出大股的气来,一时如云蒸霞蔚。

    呼气,那股初阳之气耗尽,神意之火又复缩小。吸气,又一股初阳之气落入丹田,神意之火再次大盛。

    以呼吸之法相助,比之昨夜凌晨单独以神意之火炼精化气的效果要好了许多,炼化的效率也大大增加。而且以呼吸法,将天地间阴阳转换后的初阳之气吸入腹中,做为神意之火的助燃剂,所需持续消耗的意念也少了许多。

    “嘀嘀嘀,嘀嘀嘀………”

    手腕上电子表的闹铃又响起,带着股十分微弱的震动。不过林旭在极致入静的状态下,却是感觉到了这十分微小细弱的震动。反倒是闹铃的鸣响声,因为他修炼时耳目口三宝闭塞,却倒是一时听不见。

    感受到腕上这股微弱的震动,林旭缓缓收功,睁开眼来。抬腕看了下手表,正是早上七点。于是起床穿衣,又到旁边的庙里去练习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

    想着顺便练练轻功,林旭今天早上没从大门走。而是直接出了厅门后,站到院子里,轻身一跃,先伸手攀住了向院子里这边平房顶上的出水檐,然后再用力屈肘一拉,跃上了平房顶。

    向院子这边的平房顶围栏外虽有一截流水檐,而且这檐因是要把平房顶上下雨后的积水倾聚过来,比平房顶要稍微低一些,但院子里的地势却是比那边庙里要低。所以这出水檐虽比平房顶要低一些,跟离院子里的地面还是有着三米稍高,林旭却是并不能一跃而上。

    他本以为自己又经一凌晨的修炼,而且这次的修炼加以了呼吸炼气法辅助,修炼的效率大增,内气比之昨日要增长了不少,几乎是多了一倍。那么自己这一跃的高度应该能更强,但没想这一跃下却发现并没能比昨天高出多少。还不足以一跃三米高,极限仍是两米稍多点。

    后经多次试验,他才发现自己今日的这点内气修为增长后,所增强的是内气的后继维续力,却并不是再加叠增的爆发力。也就是说,他现在内气遍布全身,持续全力施展的话,能多个几分钟,可用来劈砖,却并没有立即增加到能一掌劈破六块。甚至四、五块也不能,只是劈破三块更容易了点。让他忽然明白了,内气的爆发威力增长,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还是要靠着长久的修炼与积蓄。
正文 第三十六章 自家武道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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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几天,林旭都没有出门,留在家里专心练武。

    每天凌晨三点起来,准时修炼内功。练四个小时,古时的两个时辰后,七点收功,然后起床穿衣到旁边的小庙里去练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

    将少林十二路弹腿全部抄写译制完成后,他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后的上午与下午,则都在平房顶上练这套弹腿功夫。

    虽然旁边的小庙里更显宽敞,后面的千手观音殿前也没什么人会来,但毕竟是早已荒败多年,地面杂草丛生,铺地的青石破碎,许多地方不够平整。他练红砂手是为了选林间,那里刚好有棵大青松,比较适合。而红砂手和旋转乾坤掌,也都没什么太剧烈复杂的动作,一小块地方即可。可弹腿这种外用的拳脚功夫,练起来却是拳脚互动,步法多变,需要十分宽敞的平整地方,还是他家平房顶上更适合。

    练习弹腿之余,林旭也间或练练自己的轻身功夫。到得大年三十这一天时,林旭的轻身功夫又有了些长进,已经能够从庙那边的地面上,轻身一跃而上房顶,平房边上的那截围栏也已不成阻碍,能够一跃而上,不需要再快到顶时踩一下底下的那层砖棱借力。

    有了这般长进,一是他这几天修炼内功,内力又有了不少提升。虽然在爆发力上还是没有什么明显的翻倍增长,可也多少有些提升。二是他另找到了一个更好的提气轻身法,不再是只把气笼统的提到上半身,而是提到脑后的玉枕穴间。

    这是他有一次忽然想起了看过的《天龙八部》里,天山童姥曾教过虚竹轻功的那一节,“上跃之时,双膝微曲,提气丹田,待觉真气上升,便须放松肌骨,存想玉枕穴间……”

    他也不管是否中虚言真假,就那么一试。小心地试了几次后,没想到还真成功了。跃离地面后,将内气提往玉枕穴间,确让他感觉身子更加轻盈了不少,有股飘然欲仙之感。

    这让他感觉虽然武侠中虽然大部分都是虚构,但其中的一些武学道理有些怕也是出于真实。武侠家既言写武,对于武学也不可能是半点都不接触,多多少少地也终归是有些了解。或是自己看些相关书籍,或是走访真正的武学名家,或是道听途说听人说来。不管哪方面,总有些自己的相关涉猎。

    不过他轻功虽有了长进,却也并不是很多,也就多跳高了半米,从自家院里子往平房上跳,一跃三米还是难以做到。

    弹腿功夫他练了两天,则是没什么明显的进步。虽然在这门功夫上他目前花费的时间最多,却只能说是刚刚入门,把十二路的所有动作大致练熟了。甚至都不敢说动作是否标准,毕竟他没有真正懂行的人指点,只是靠自己看书瞎练。

    不过他对此一是没办法,二来却倒也不是很在意,有些错谬就有些错谬吧,反正这弹腿也有很多流派,这就当作是自己独有的流派吧。

    其实便是真正有师父教的,学的同一套武功,每个徒弟练出来的也都有些不一样。世上就没有两个人绝对相同的,各人都有各人的一些习惯与理解。这样练下来,自然便会形成各自的特色。

    这也就是所谓的“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师父言传身教是一回事,但个人能领会多少,那也是看自己的本事。而且便是有师父教,也不提倡生搬破套,一拳一脚全都一板一眼的不会变通。练武跟学习知识一样,也是讲究个活学活用,把学来的东西化为自己的,能够举一反三,真正学的是其中的道理,而不只是死记公式、硬搬套路。

    真正跟人打斗的时候,也没人会真的让你按照套路一拳一脚一招一式地来。如果真的只会按套路使,那也是个必输的下场无疑。而那种只会让徒弟按照标准的死板套路来练,一丝一毫都不能出错的师父,显然也不是什么名师。

    林旭从小就学习好,是个很会学习,善于掌握学习方法的人。所以他做什么事都从来不会死脑筋,练武也是一样。不然也不至于敢别出蹊径,十分大胆地去自创内功了。虽然他的自创大部分是靠的两本《气功》杂志中的一些理论知识和古籍言论,并非完全出于自己,但敢于不死按书本地别创一格,也可从中见他的心性了。

    何况他自信自己练的这十二路弹腿,虽然不敢保证跟少林寺的就一模一样,却也认为错谬不会很多,对敌的威力也还是有的。如果真正有特别大的错误的话,那将来有机会再行改正也不迟。这种外用的拳脚功夫不同于内功,错点儿也影响不大,还可以改回来。

    只是现在没见过那正宗的,也没真正懂行的人能指点他,他也就只好先且按着自己的路子练了。毕竟这该练还是要练的,本来这拳脚功夫的练习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且要想真的练上了身,化为自己的身体记忆,那更是需要长时间的苦练。

    大年三十除夕夜的晚上,吃过晚饭后,林旭一家人一边围坐一起包着饺子,一边看着电视上的春节联欢晚会。虽然是同住在一个院里,但他们家与爷爷奶奶家还是相对独立,各自分伙做饭。这大年夜的饺子,也是各包各的,只有初一中午的那顿大年饭才是一起吃。

    平常也是只有什么特别节日,或招待亲戚之类才聚一起外,其它情况都是各吃各的。爷爷奶奶的年纪都还并不很大,也喜欢自给自足,自己动手。

    年俗虽说是“三十夜,守一宿”,但他们这边却没有守岁的说法,真正一夜不睡地直捱到第二天大年初一。反正林旭自小时候起,过年就不是这样,而且他们这边也不吃年夜饭。现在这包的饺子,也是第二天早起后大年初一早上吃的,只是提前包好而已。

    三十夜晚上,除了放点儿炮外,就是各家围聚在一起看电视上的春节联欢晚会,也没什么太特别的活动。看完了晚会后,便各自睡觉。有上了年纪撑不住,或太困的,不等晚会看完,也就提前睡了。然后第二天早起献爷,也就是在院子里设个香案祭拜天地。

    可能他们这里古时候也是有守岁的吧,但时代进步,风俗也自然地跟着改变。以前可没有春节联欢晚会,但现在过年全家一起看春节联欢晚会,显然也已经是年俗之一。
正文 第一章 开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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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3月2日,农历正有十五,林旭开学了。正式的开学,其实是明天的正月十六,但因为他们是寄宿制学校,所以提前一天就得赶到学校。

    过了一年,林旭长了一岁,今年虚岁十五,妹妹林彤十三。虽然过了个年,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若是以前还小时,林旭倒是很喜欢过年。那时家里生活条件还不是很好,只有过年时才能吃好的,穿新衣,而且还有压岁钱可拿。

    但他们这边,小孩子过了十二就不兴再收压岁钱了。而且这些年村里整体生活条件都转好,平常也能吃的好,有新衣服穿。所以这些已经都不成吸引力,再加上林旭越大越是显得孤僻好静,不爱说话,也是很不喜欢过年时的走亲戚与亲戚来访,互相地拜年送礼这一套。

    因此,他却是越大,越不太喜欢过年了。只觉得过年忙忙碌碌的,年前年后家人都是忙里忙外,基本上整天都有人上门,还不如平常的日子悠闲清静些。

    过年后的半个月里,林旭基本上也都没怎么出门,每天都在家里用心练武。半个月下来,他的内功、外功、轻功等都各有长进。内功的丹田之精虽还未完全炼化,但也已炼了有小半,将近三分之一,内气增长了不少。外功则是把那十二路弹腿演练得更熟,出腿已能带起呼呼风声,很有气势。轻功则已能达到一跃将近三米,从庙里那边跃上房顶时,显得更加轻松。就是从院子里跃起时,还稍微差点儿。

    正月十五的下午三点,林旭和妹妹在母亲的的帮助下,收拾好了书包、食物等一应东西,然后在父母与爷爷奶奶一家人的相送下,骑着自行车带着妹妹出发,往学校而去。

    妹妹林彤去年也是已上了初一,而家里没有太多余的自行车,所以兄妹两个共用一辆,由哥哥带着妹妹。而对林彤来说,也是刚好省事,每次只需坐着就行。且她的自行车骑的也还不熟练,遇到慌乱情况时还常会摔倒,家里人也不放心她独自骑。

    一同上路的,还有关文滔,这是他们早就约好的。不出什么事的话,基本每回都是结伴而行。而出了林旭他家这条胡同后,沿着村里那条东西走向的大街,一直顺路往东走,出了村再走三、四里路后,便是他们中学的学校所在。所以每回都是关文滔前来叫林旭,这样出了他家胡同就是正路,也顺路。

    也因为这条是正路,所以村里往中学上学的孩子,大部分也都是经由此路走。出了林旭家的胡同后,一路上便见到不少背着大包小包的学生已前前后后地走在这条路上。有的是跟他们一样骑着自行车,有的则是家里条件差一些的,或是还没学会骑自行车的,便是步行。反正他们村离学校也不远,这点路步行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还有的,则是关系相近的,或家里大人说好的,搭乘别人的自行车。也有家里大人不忙,或是担心孩子路上出事,大人骑自行车、摩托车相送的。还有的或亲戚邻居聚一块,孩子多,直接开三轮的。

    不过总的来说,因为他们村离学校近,通往学校的道路也是笔直一条,路很好走不复杂,所以村里的孩子大部分都还是自行上学。家里人相送的很少,有外村离学校远的,则家人相送的多。还有更远的,则需搭乘公共汽车,需要一大早就提前出发。

    他们中学,是乡里唯一的一所中学,叫做武乡中学。乡便是叫做武乡,是由乡政府所在地的武村而命名。他们乡相比起周围别的乡镇来说,虽然也不算是特别大,但这所中学却是县里的重点中学,不但在附近十里八乡很有名,就是在整个县里也是排得上号的,教学质量与升学毕业率都很高。因此,不但他们本乡,就连附近的乡镇,甚至是县城里乃至别县的学生,都有大老远来武乡中学上学的。

    骑车走在村里通往中学学校的路上,遇到但有认识的,都互相打着招呼。不过林旭还是一贯地很少跟人主动打招呼,只有别人跟他打招呼时他才回应。他这边也就关文滔在旁相衬主动跟人招呼,还有则是后座上的妹妹林彤遇见她同学时也会主动打招呼。

    他们骑着自行车,虽然骑的不是很快,但也不过是几分钟,就很快出了村子,实在是因为村子太小。出了村子不久,再走出去一、二百米,拐个下坡的“S”型弯道后,就上了一条笔直通往学校的路。

    这条路有五、六米宽,路面不像村里大多是土路,而是以沙石铺就,又碾压的很平整,就是下雨的时候,也不会泥泞难行。上了这条路后,就是直通往学校,而且是笔直一条,再没有拐弯处。

    这条路上,前往学校的学生更多,除了有他们村的,还有附近邻村的。人人都是大包小包地带着不少东西,有的车子后座上还带着半袋小麦,那是带了去学校食堂里换饭票的。

    因为学校是寄宿制,而且还是半封闭化管理,所以一周才能回家一次。虽然许多学生都是从家里带食物,馒头、咸菜、方便面之类,但有的不能保存长久,所以剩下的几天还是要去学校食堂打饭菜。有的学生更是干脆整个一周都在食堂吃,不从家里带食物。

    林旭、林彤、关文滔他们三人身上还有去年剩下的一些饭票没用完,所以这一次开学,都并没有带着小麦换饭票,只是各带了三、四天的饭菜。虽然立春已经快有一个月了,但现在的天气仍然是很冷,三、四天内却也不怕饭菜会变质。

    而且,林旭兄妹俩的饭票向来都不是他们自己换,每回都是快用完时,父亲或母亲带上一袋麦子到学校食堂里换好后,再直接把饭票分别给他们。

    上了这条通往学校的沙石路后,三人在路上又遇见不少别村的同学,也是有不少人跟他们相互打着招呼。
正文 第二章 黄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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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往学校的沙石路南边有一条人工挖掘的水渠,叫做跃进渠,下窄上宽,渠底部的宽度有二、三米,最上面的宽度则有七、八米。有这么大的差度,是因为这渠很深,与路面的落差有五、六米高,两边的渠岸都是呈陡坡状。

    不过这渠虽然很深,但下面的水却很浅,还经常时有时无。水最多的时候,也不过就一米来深,只能漫到成年人的胸口。渠岸两边,都栽有固坡的树木。

    渠这边是沙石路,另一边则是一片片的田地。这些田地,基本上全都是关村的,直至延伸到学校处为止。如果算上田地的边界的话,那武乡中学可以说就是跟关村挨着的。

    跃进渠到学校前方时,刚好拐了一个弯,从这一段的东西走向,转向南流。以南流的跃进渠为界,另一边的田地便是乡政府所在的武村的。

    武乡中学,恰好是建在两村的交界处。算上武乡中学后面的小柴村的话,则是在三村田地的交界处。但却又离任何一个村子都有着一段距离,可以说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出了学校,四面都是田地。

    林旭和关文滔一路骑着自行车,约有十分钟左右,便赶到了武乡中学的校门前。这一路不但没有拐弯,也没有上坡下坡处,十分平整。据说这条路本来就是专为学校修的,所以学校周边的交通很便利。学校正位于沙石路的北面,坐北朝南。

    除了这条东西走向的沙石路外,学校大门正前方还有一条南北走向延伸出去的路,这条路正连接着二百米外的一条柏油马路。离得远的学生,坐公共汽车来校的话,便是通过这条马路。

    其实这条马路也通连着林旭他们村子,关村便是在这条马路的北边。所以村子里离这条马路近的学生,也通常有走这条路到校的。不过公路上车多,一般村里大人还是叮嘱孩子走村里所通向的那条沙石路,更安全些。

    跃进渠自学校右前方处拐了个九十度左右的弯,向南流去。在这个渠弯处,有一片几亩地相连的桃园。桃园的东北角,紧邻着渠岸,斜对着学校的位置建有几座青砖瓦房,那是桃园的主人家,把房子盖在了地里,正好看园。

    而这桃园的主人,同时还是学校里的一名老师,正好是初二的数学老师,也代着林旭他们班的课。此人名叫黄宗文,学校里的学生送了他一个外号,叫“黄老邪”,将他这座桃园戏称为桃花岛。

    也实在无怪学生们送他这个黄老邪的外号,因为这个人实在跟《射雕英雄传》里所描写的那个东邪黄药师很像。不但住的地方春天到来时也是遍生桃花,而且他这桃园的位置刚好在跃进渠拐弯的渠弯处,两面环水,如同半岛,称其作桃花岛也不是毫无依据。

    而且,他还有一个女儿,也叫黄容。虽然字跟书里的那个黄蓉不同,但也就少个草字头,念起来还是一样,毫无区别的。且黄宗文的为人,平常也是不苟言笑,经常面无表情,而有时的为人处事上却也是颇有些邪怪脾性。

    最重要的是他还会一手“弹指神通”,上课时有哪个学生睡觉或交头接耳不听话之类,他弹起粉笔头来那是一弹一个准,简直可谓百发百中。而且无论坐的多靠后,他都能弹到。据学校里的传言说,从来没有失过手,故而一众学生奉送了个他“黄老邪”的称号。

    不提传言,就单只林旭亲眼所见,这位黄老师在他们班里上课时,使起他那“弹指神通”的本事,确实可称得上是百发百中,从来没有弹偏过,简直是指哪儿打哪儿。有时候林旭都很怀疑,这位黄老师是不是真的练过“弹指神通”。

    说起来,林旭倒是跟这黄老邪,比起学校里一般的学生接触要多。因为他升上中学后,仍是数学成绩最好,数学单科上经常拿第一。所以初一初二,他也都是自己班里的数学课代表。

    既为课代表,自然是跟代课的数学老师接触多。而且林旭的性子,跟黄宗文也挺有些像,都是平常不爱多说话的那种。故而初二上半学期的接触下来,这位黄老师对于林旭,倒真是比别的学生以及别班的数学课代表都更亲近些。而林旭对这位黄老师,也很是敬重。可以说全校的老师中,他最为喜欢最亲近的,也是这位黄老师。

    所以,每回经过时,林旭也都下意识忍不住地往桃园中张望一眼。这回也是,往桃园中望了望后,这才推着自行车,随着学生的人流走向校门。

    这时的学校门口学生很多,还有些拥挤,他们自是不能直接骑进去,都下了车推着,随着人流慢慢往进走。好一会儿后,方才进了学校大门。

    进了校门后,林旭与关文滔又推着自行车先往学校的存车棚存车。这会儿存车的人也多,又是好一会儿方才存好出来。

    武学中学建造的十分对称,进了校门后,便是位于中轴线上的一条笔直大路。这条路也是以柏油铺就,路两边是一排排整齐的房舍。这些房舍又可分为三个部分,最中间显眼的那一排是盖起两层的教学楼,两边各有一幢。除了教学楼外,教学楼前后的两边房舍都是只有一层的平房。

    每幢教学楼的前后,都各有五排房舍。

    前面的五排,是学校里教职工的宿舍,与学校阅览室、多媒体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之类,还有一些学校存放各类东西的存储室。

    后面的五排,则主要是学生的宿舍。不过最后那排例外,最后那排中,西边的那排是学校的锅炉房与食堂灶房,东西的那排则是有学校里唯一的一间小卖部,还有存放体育器材的器械室。

    过了最后一排后,就是位于学校最后面的大操场。

    学校的存车棚也是位于教学楼的前面部分,不过却不在那些平房中,而是靠近教学楼前面那一排房舍的两边。这排的两边房舍都没有建的直接靠墙,离墙处都空了不小的距离,所以学校在这两边依墙搭建了两个狭长的简易存车棚。只是上面搭了石棉瓦,能挡日晒雨淋。

    林旭三人存好车出来后,便往后面的学生宿生区走去。

    两座教学楼,西边那座是初一初二学生的教室,一层初一,二层初二。东边那座教学楼则是初三学生的教室,不过只占了一层,二层则是学校里的物理、化学实验室,还有一个计算机房。

    按着两边的教学楼分配,初一初二的学生宿舍大部分都是在西边,不够的才挪往东边。初三的学生宿舍,则是全在东边。

    林旭三人的宿舍,便都是在西边那几排。初一的靠前,离教学楼最近,所以林旭和关文滔便先送了林彤到她宿舍,然后两人才接着往后面走去。

    后面的学生宿舍区,房舍分隔的很多,每边的一排,一般差不多能容纳下两个班的学生。安排宿舍时,学校也是尽量按照班级为单位来划分。

    林旭和关文滔的宿舍,都在西边教学楼后面的第四排。这排的宿舍,住的主要是初二三班和四班的学生。宿舍以班级为单位划分,然后每班中又是女生靠外,男生靠内。

    关文滔的宿舍便在这排宿舍区的中间段,而林旭的宿舍则是在这排最里面靠近围墙的那间。他们班在这排只有两个男生宿生,剩下的这边宿舍不够,都安排到东边的宿舍区了。林旭在最后面那间,当时分宿舍时也是差点儿被分到东边去。

    先到了关文滔的宿舍后,林旭与他道别,便又继续往后走去。才转过身没走几步,忽然迎面过来一个女生,瞧见他后,眼中闪过一抹惊喜,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他身前,张口向他打招呼道:“林旭!”

    林旭抬头一瞧,认得正是自己初二上半学期的那个女同桌,名叫张雨薇。两人坐了一个学期的同桌,倒也很是相熟了。瞧见是她,林旭也便面露微笑地回应了一声,“嗨!”
正文 第三章 林旭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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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雨薇有一头乌黑漂亮的长发,编做一条大辫子垂到身后,辫梢都快到了腰间。她长得其实也算挺漂亮,五官秀美,面孔精致,但却不是像关落雪那种能让人一眼看到就被注意给人惊艳感的女生。再加上她总是戴着一副大黑框的厚边近视眼镜,穿着打扮也显得较土气,却是常常让人忽略掉她的美丽。

    不过林旭跟她坐了一学期的同桌,却也见过几回她摘了眼镜的样子,发现她是属于那种特别耐看,越看越觉着好看的女生。而且性子恬淡,很好相处,即便是面对林旭这种不爱说话到有点难以交流的人,两人的同桌关系却也相处得不错。

    “你才来啊?”张雨薇见到林旭身上背着书包,手里还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一看就是才刚到的样子,向他笑问道。仔细打量了他一眼后,忽然惊讶地道:“咦,一个寒假不见,你长高了啊?”

    林旭确实长高了,而且比放假前高得很明显。之前他一路上骑着自行车时还不太显,没什么人注意到。但这站到地上后,只要对他稍为熟识的人一看,就能立即发现他比放假前明显高了几公分。

    只可惜他这一路过来,虽也有碰见几个认识的同班同学,却是都跟他不太熟。而以他的性格,本来也就没几个太过熟悉的人。即便是同班同学中,能够互相说得上话,聊过几句的也不多。

    不过张雨薇自然不同,作为与他坐了一个学期的同桌,当然与他很熟悉。这一撞见,没说了两句话,立即就发现了。

    张雨薇的身高在全班同学中虽然也不算高的,只是中等,但身材纤瘦,却显得很高挑。尤其身材比例很好,一双腿显得很长。林旭在放假之前,个头一直都比她还要矮上一些。但现在一个假期不见,这回寒假也就一个月的时间,个子竟是反比她高了一些。

    这么明显的差异,她自是一眼就发现。虽然现在大家都是处在青春发育期,身体发育的很快,但像林旭这种一个月不见就猛窜了几公分的长高速度,也实在太过超乎寻常,令人惊讶了一些。

    要知道处在青春期的孩子,虽然发育速度是比之前要快,可身高的增长也就是平均一年在六到十厘米左右,是按年来算的。另外因人而异,有的增长多点,有的少点。可林旭现在,却是只一个月的时间就差不多增长了那些少点的一年的增长量,说出去哪能叫人不吃惊。

    这还是按一个月的时间来算,可事实上,林旭这身体快速增长的时间却是只有大半个月。是从他开始练武后,身体才由此迅速发育的。

    从他开始练武那天起,他每顿饭的饭量就是大增,而且还是越往后饭量越大。再加上过年后的这段时间家里伙食也好,顿顿都有肉,营养跟得上,所以林旭便在这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明显就长高了五、六厘米,比放假前高了小半头,现在身高是一米****。

    这个增长速度,别说别人,就是每天都跟他生活在一起的家里人,包括林旭自己,也都是有点吃惊自己的这长个速度。关文滔过年的半个月里没跟林旭多见,前两天一见后发现他个子猛窜了一截,也是吃惊不已。

    不过吃惊之余,他们也都很欣慰高兴于这一点。林旭自己对此自然是更高兴,他的个子以前可一直是他的硬伤,从小到大都是同龄人中的垫底,别说家里人了,他自己也都担心长大后还会是个小矮个。现在,他可是挺胸抬头,扬眉吐气了,连整个人的气质都是为之一变,变得比以前更加精神更有自信了。

    作为同桌的张雨薇这时也是发现,林旭这个子一高,观感又是不同。本来他就生了副好相貌,长得斯文俊秀,现在这身高一上来,更是显得整个人长身玉立,翩翩少年。张雨薇瞧了片刻后,忍不住都是瞧得脸上一热,心跳加快,连忙低头错开了目光。

    “过了一年,长了一岁,自然是要长高!”林旭没打算跟张雨薇说具体原因,只是随口笑着回了一句。

    不过虽是随口一说,他却也觉着自己能长高,除了练武是主因,外功锻炼强身,内气在身体里运转,增强体内的新陈代谢、细胞活跃度外,他长了一岁,身体开始发育,也是原因之一。

    以前他一直比同龄人长得矮,也是因为他生日太小,实际算周岁的话,是比同龄人要小不少。所以他自然也就比同龄人发育的要晚,要是把他放在小一岁的孩子中,他的个子可也并不算矮。

    “你长得也太快了,是不是过年吃啥好东西了?”张雨薇又笑着说了句,不等他回答,便接道:“你快回宿舍吧,我出去一下!”

    她其实是出来上厕所的,刚好碰见林旭,才过来打个招呼说几句话,倒也没打算在这儿多说什么。他们俩是同桌,上学期间,一天之中有大半天时间都是坐同一张桌子待一块的,有的是机会单独说话,却也不必在这里人来人往的多说。

    “行,拜!”林旭也没打算在这里多说,闻言立即点头道别。

    “bye!”张雨薇一笑,却是回了句很标准的英文。向他挥挥手,带着一股清风自他身边而过。

    林旭闻言又是不禁一笑,张雨薇在他们班里也是属于学习很好的优秀生,跟他一样在前十之列。尤其她英语最好,还是班里的英语课代表,平常的时候也很喜欢秀两句英文。

    转头目送了张雨薇一眼后,他又继续往自己宿舍走去。走到最后面他们那间宿舍,林旭进去一瞧,但见宿舍中人还没到齐,此时只有五个舍友在,连上他六个。

    学校的学生宿舍是上下铺的四张床,每个宿舍里住八名学生,林旭的床是在西边靠外那张床的上铺。

    住在同一个宿舍的舍友,长期生活在一起,对于林旭自然也是很熟识了。所以林旭一进门后,他们也都纷纷发现了林旭身高的变化,不由都是很惊讶,惊叹之余后又七口八舌地向他询问寒假里吃了什么猛药,这个子简真是猛窜。

    作为住在同一个宿舍的舍友,林旭跟各舍友之间的关系也都不错。不过却也没交底的必要,仍是拿刚才对张雨薇说的那一套,过年长了一岁开始发育了,随口应付了过去。

    一边跟他们互相说着话,他一边先把手里提着的包和背上的书包暂时放在自己下铺的床上,然后踩上床梯,上床收拾自己的床铺。

    放寒假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再加上又不是升级,开学后并不换宿舍,所以他的铺盖也跟大部分学生一样都并没带回去,只是卷作了一卷,然后再用些废旧报纸、编织袋遮盖起来。床板也是遮着,这时把这些东西一去,稍一打扫,展开铺盖卷来铺开即可。

    到得天黑入夜前时,宿舍里的舍友也已到齐。到六点左右,互相聚在一起吃晚饭。因为各人从家里带的饭菜不一样,所以一般同一宿舍的会聚到一起,这样大家可以各吃点儿不同的菜,增加菜色。有时还有相邻宿舍的同学过来,一起拼桌吃饭。

    有到食堂打饭菜的,也是把饭菜带回宿舍来,大家一起吃。学校里的食堂地方不大,没有太多余的地方摆饭桌,所以只提供自拿饭盒外带,不提供堂食。

    当然,这种互相搭伙拼吃也不强求,个人自愿。所以,也不是经常全宿舍的都聚一块。有时会大伙儿齐聚,有时也会分开来三、五好友一堆,或是个人吃个人的。

    一个寒假不见后,大家又齐聚一舍,所以今天的晚饭,宿舍里所有人都是聚一起开饭,也算个小小庆祝。

    吃过了晚饭,各自收拾后,大家互相闲聊说话地等着上晚自习。虽然正式开学是明天,但这种假期提前到校后,学校里还是会照例安排晚上的晚自习。顶多是这种长假只有一节,也不会有什么具体的作业安排,只是老师点下名,讲讲话之类。要是平常的周末回来到校,晚上那就是照常的两节晚自习。

    等着看时间差不多后,大家虽不情愿去上晚自习,却还是相互抱怨着一起出门往前面的西边教学楼而去。
正文 第四章 找茬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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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二4班的教室,在西边教学楼二层的最西边那间。林旭跟着同一宿舍的舍友走进教室的时候,往自己座位处望了一眼,便见到同桌张雨薇已经先到了。

    老师没重排座位前,同学们都还是按照上学期各自的座位坐。林旭他们宿舍的人走进教室后,便各自分开,走向自己的座位。

    他们4班共有78名学生,课桌纵向四列,横数十排。南边靠墙一列,北边靠墙一列,中间的两列并在一起,四列座位间,留下两个过道。林旭的座位,在北边靠墙那一列的第四排。他坐在靠过道的外面,张雨薇坐在靠墙的里面。

    林旭走到座位旁时,张雨薇抬头低声向他道:“我帮你擦过了,坐吧!”

    林旭道声谢,将右肩上挎着的书包放到课桌上,转身坐下。他们两人上学期坐了同桌没多久后,便已说好了,谁先到教室,擦桌子板凳时便把另一半也顺便帮忙擦了。只是林旭擦的时候却很少,因为大多数时候,张雨薇都总是比他先到。

    坐到座位上后,林旭从兜里掏出块卫生纸,正打算把课桌底下的抽屉也擦一下,然后把书包放进去,张雨薇又在旁边道:“里面我也帮你擦了!”

    林旭动作一顿,也只好又转头道声谢。然后将课桌上的书包塞到下面的抽屉里,张雨薇既说擦过了,那就是擦过了,他也没多作检查。

    抬腕看了下腕上的电子表,但见还有五分钟才是晚自习开始的时间。林旭想了下,便就这么静静坐着地等着。虽然他最近正在做着把整本的《拳经》都全部抄写译制一遍的工作,但只剩下了几分钟就上课,上课不久想必老师也就来了,便不打算去趁这点时间。

    扫了眼教室里,但见同学们已基本到齐,坐的满满当当,到处都是互相交头接耳的谈论声,整个教室里嗡嗡作响。刚放完假回来,同学相见,大家还有些兴奋,似乎有着说不完的话。

    不过林旭却觉无话可说,他对于那些同学们也难以理解,放假过年期间的事情,他觉着根本没什么可说的。转头瞧了眼旁边的张雨薇,但见她正低头看着一份报纸,上面大部分是英文。林旭知道,那是她订的一份中学生英语报。对她的这份刻苦认真劲,林旭很是佩服。

    可能也是早就了解了林旭的为人,张雨薇除了跟他说了那两句后,便没再跟他搭话。林旭也只是瞧了她一眼,没跟她搭话的意思。这就是林旭觉着跟张雨薇很相处得来的地方,虽然张雨薇并不是一个像他这么话少的人,但性格却也有些偏内向,平时很安静,不会没话找话地跟他瞎聊天,问些很无聊又无趣的问题。

    没多久后,晚自习上课的电铃声便在外面响起。间隔极短的连响了三遍后停住,上课铃一敲响,教室里便立时安静了许多。不过,也还是有人在不时地低声窃窃私语。

    铃声响过约几分钟后,教室外面的楼道里响起高跟鞋踩踏着地面的声音。听到这声音,教室里立马更高静了,所有低声说话的人都声音一收,只剩下有人不时的轻咳声。

    这个脚步声,全班的同学都很熟悉,那正是他们4班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梅超风。嗯,错了,是梅秀芳,梅超风是她的外号。

    这位梅老师被学生们送了这个外号,除了是因为她也姓梅,名字最后面的那个芳与风谐音外。还因为她为人很严厉,脾气也不好,对学生对动辄打骂,而且从不假辞色,总是板着一副冷面孔。最重要的是,她还曾经是黄宗文的学生。梅超风可不就是黄老邪的徒弟吗?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靠近教室门口,没过多久,梅秀芳就板着她那张一贯不变的冷面孔走进了教室。在门口处扫了一眼整个教室后,她抬步走上讲台。

    梅秀芳看去二十六、七岁,个子不高,身材中等,长得很瘦,瘦得都有点儿皮包骨头了。再加上她脸上颧骨有点儿突出,眼窝较深,这一瘦得脸上再没点肉,面色也很白,大晚上猛一看去,胆小的可着实要被吓一跳。她被送了梅超风的外号,也跟她的这副尊容有点关。

    不过她身材比例不错,五官虽然长得都有点儿特别,单独看哪个都称不上好看,但拼在一起后,不知怎么,有时看着也有点奇异的冷艳美。但也是属于很另类的那种,一般人都欣赏不了。她名字虽叫梅秀芳,但无论样子还是性子,可一点儿都称不上秀气。

    “我先点下名,看同学们都到齐了没有?”梅秀芳的声音也有些低沉沙哑。说罢,便按照课桌上贴着的一份学生名单一一点名。

    她无论说话办事,都显得很干脆利落。点完名发现人都到齐后,也没多讲什么场面话,直接将所要讲的几件事逐件讲述宣布。因为是下个学期,既没升级,也没重新分班,所以她一切大体上都是照旧。

    人事方面,班干部还是原来上学期的继续沿用,没什么撤换调动。各宿舍的舍长也是不变,仍是原来的,甚至连座位也没变动调换,原来按座位分好的各小组也是不变。

    各科老师也都还是原来的,至于各科的课代表,一般都是各科老师自行指认,她也没过多干涉,反正她的语文课代表也还是沿用上学期的。不过下学期却会多加两门课,一门是生物,一门是政治,她也说了这两门代课老师的名字让同学们知道。

    事情说完之后,她抬表看了看时间,见时间还充裕,便随口叫了几个男同学的名字,让他们跟着到她办公室里将下册的新课本搬来。剩下的晚自习时间,便是在发新书中度过。

    不过新书还没发完时,下课铃却已敲响,梅秀芳便让同学们多留了片刻,待新书全部发完后才叫下晚自习。今天的晚自习便只有一节,梅秀芳一走,同学们便一窝峰出了教室回宿舍。只有班长大声招呼着叫值日的小组留下,打扫下卫生。

    背着书包回到宿舍,林旭将书包甩到自己的上铺床上,从床底下抽出自己洗脚的塑料盆,打算洗个脚,然后趁着熄灯前的这段时间,抄写译制一段《拳经》上的内容。

    刚把盆抽出来,忽然有个舍友拍了下他肩膀,道:“林旭,外面有人找你,说是你们一个村的。”

    “哦!”

    林旭应了一声,又重新把盆先寒回床底下。他本以为是关文滔来找自己,但转头往门口处一瞧,却见外面站着的是关全斌。关全斌见他转头瞧过来,阴沉着脸在灯光里冲他招手,叫他出去。关全斌的身边,这回却没有跟着他忠诚的狗腿子二狗关盛,只有独自一人。

    自从年前在村中的沟里把关全斌打了后,关全斌那回临走时虽放了狠话说要找回场子,但那次过后却一直没什么动静。让林旭都快差点忘了这回事,本还以为这家伙就是嘴上说说,心里已干脆认怂了。没想到这开学的第一个晚上,关全斌就找上了门来,显然不是有什么好事。

    不过,不管关全斌存着什么心思与算计,林旭都一无所惧。没有多想,他便直起身向门外走去。

    林旭一走出来,宿舍里的灯光在身后照着,将他的影子覆盖到了关全斌身上。

    瞧着这阴影罩下来,关全斌忍不住便是眉头一皱,往旁错开一步。再仔细瞧了眼林旭,他忽然忍不住面露惊讶之色,却是也已发现只半个多月没见,林旭的身高竟是明显地长高了不少。原本林旭要矮他一整个头,只到他下巴处,但现在林旭的身高却到了他鼻尖处。

    “这家伙几天没见,吃啥了,长这么快?”关全斌心中暗道一句,自不会表现出来,惊讶的表现只是一现即收,冷哼了一声,他昂着头冲走出来的林旭道:“林旭,有本事的,跟我到操场上走一趟!”

    “走!”林旭根本不废话,只斩钉截铁的一个字,叫他带路。

    刚才拍了下林旭肩头叫他的那个舍友,因为是自己传话,留意了下这事。这时听到两人的对话,想了一下,也随后跟了出去。
正文 第五章 全校最凶狠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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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的宿舍在教学楼后面的第四排,离操场并不远。而关全斌显然也没有在路上多磨蹭的意思,只约摸五、六分钟后,便带着林旭走到了操场。

    他也没带林旭深入,从中心轴大路正面所对的操场那面照壁西边的入口拐进去后,他直接带着林旭走入西边的那一排体育器械区。这些器戒多是以钢管焊接,固定在地面上,有单杠、双杠、吊环等。器械的后面靠墙处,栽种着几棵桐树,都已长的很高大。

    操场入口的东面,最东边依墙而建的是学生厕所,这时还有着不少人来来去去的上厕所。关全斌怕有人撞见,直接带林旭到西边。西边最后的那排是学校食堂与锅炉房,但都在操场前面,打水处也在操场的照壁前,这时排队打水的人虽也很多,但过了打水处,西边也就没什么人了。

    夏天的时候,晚上熄灯铃响前,操场上还有些人纳凉、散步、锻炼,人很不少。但这时天气还很冷,入夜后更冷,所以操场上也没什么人。有零星的几个,也只是在跑道上跑步锻炼,关全斌直接带着林旭走到西南角的树荫下,离跑道较远,天又很黑,也不怕被人瞧见。

    “到了,就这儿!”关全斌走到西南角的树荫下后,停步转身道。

    他话音一落,从角落处的大树后转出两个人来。一个正是关全斌的狗腿跟班,二狗关盛,另一个则是身形长得在学生中显得很高大,比关全斌都高出一个头,已差不多跟成年人相当的学生。

    林旭瞧了一眼,也认得这名学生。这人是初二2班的曹强,属于是初二学生中最高的一个,因为身高优势,还入选了学校的篮球队。林旭能认得他,不只是因为他在初二学生中长得最高,也是因为这人性子凶狠,经常在学校跟人打架,跟初三的学生也敢动手,还上过次学校大会,在全校师生前被校领导通报批评过。

    据说最严重的一次,他曾打断了一个学生的胳膊,校方震怒,打算将他开除退学,但他家里人跑了不少关系,又跟受伤的学生及家长赔礼赔钱,再加上他篮球确实打得不错,体育老师兼篮球教练也出面保他,才被记大过勉强留校察看。

    自那以后,曹强有所收敛,但终究野性难驯。虽再没公然打过架,但私底下据说还是本性难改,只是没再致人重伤过。学校里的学生,私底下将他称为武乡中学最凶狠、打架最厉害的学生,无人敢惹。

    没想到,关全斌竟然把曹强拉了过来。也不知是用了什么手段,不过林旭想,多半是钱,反正他家有钱。而关全斌显然是怕自己带着曹强直接找林旭,林旭不敢跟他来操场。所以他连二狗也没带,让两人先到这儿藏好,他自己一个人过去找林旭。不过他显然想多了,林旭早在心里给自己自封了已能打遍中学无敌手,哪怕个曹强。

    曹强从树后转过来后,嘴里还叼着根烟。这时狠狠吸了一口,将剩下的小半截烟弹到地上,用鞋底踩住捻灭,然后上前两步,斜眼看着林旭,略打量了眼后,他不屑地道:“小子,你就是林旭?”

    曹强不但个子长得很高,而且长得很粗壮,大手大脚,满脸横肉,一看就是满身的凶悍气。但此时面对着这号称全校最凶狠的学生,林旭心里却并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与害怕,听到曹强的问话,他平静地点头道:“是。”

    “你认得我吧?”曹强居高临下地看着林旭,又问。

    “认得。”林旭仰头瞧着他,仍是很平静地道。

    曹强的面上忍不住闪过一丝诧异,自己这压迫性的块头在这儿,一个人差不多能抵上林旭两个,而林旭也认得他,听说过他的凶名,可还能表得的这么平静,没有一点儿害怕,自是不免让他有些惊讶。

    “操,干啥呢,要打架呀?”

    忽然自林旭身后的黑暗中走出一人,手里不知从哪里寻了块砖头拎着,一边大声说着,一边大步走到林旭身边,抬起手里的砖头,指了下曹强、关全斌、关盛三人。

    林旭跟关全斌都认得走过来的这人,林旭更是一听声音就认了出来。这人正是刚才在宿舍里为关全斌传话叫林旭的那名舍友,名叫岳俊锋,跟林旭在宿舍里的床紧挨着,也睡上铺。平常两个人晚上睡觉都是头对着头,因此在宿舍里,林旭与他的关系算是最好。再加上岳俊锋跟他一样,非常喜欢看武侠,两人因书相交,气味相投,在班里也算是关系较近,很合得来说得上话的朋友,有时也经常凑在一块吃饭。

    只是,两人的关系也就止于此了,虽然是有福同享过,却并未有难同当过,不算是患难见真情的真正交心过。只是林旭却没想到,岳俊锋这次不但偷偷在后面跟了过来,还在这一刻为他挺身而出,仗义相助,与他一起面对曹强这个凶人,显然是已把他当做真正的朋友。

    林旭嘴上虽没说,但心里却很感动,问他道:“你咋来了?”

    岳俊锋又抬起手里的砖头指了下关全斌,道:“我看你俩说的有点儿不对劲,就跟过来看看。果然这家伙没安好心,在这儿堵你呢!你甭怕,有我呢!”

    曹强见到岳俊锋拎着砖出来后,面上又闪过释然,心想林旭难怪不怕他,原来是后头跟着帮手呢!不过,再叫帮手又能咋地,还跟他面前耍横。他“呸”地低头吐了口唾沫,伸手指着岳俊锋道:“有你咋地,还真把自己当人物了,马上给老子滚一边儿去,不然连你一块儿打。”

    说罢不等岳俊锋接话,又转指向林旭道:“林旭,看你也不是那种好惹事的人,我给你个机会。你马上跟全斌低头认错,然后他以后说啥,你都听着照做,那我就不跟你动手。不然的话,你可就小心了!”

    “操,你他`妈也别把自己当什么人物,有本事就来,老子不怕你!”岳俊锋一听曹强的话就炸了,立即毫不客气地反唇骂道。

    他个子长得也不低,比林旭高半个头,跟关全斌差不多。平时在自己班里也是个挺厉害的人,打架从没输过。据他自己说,他的偶像是李小龙,并且自学过李小龙的截拳道,还会耍双节棍。也曾当众在宿舍里给同学表演过,确实像电视里演的一样,耍的挺利落,使起来呼呼生风,跟人打架倒也是很有一手。

    不过他嘴上虽说不怕,但心底对曹强这学校里头号最凶狠的学生也是有点儿发怵,再加上体格的差异,也是心里没底。出来的急,他没带自己那根双截棍,只好在附近捡了块砖头当武器。
正文 第六章 超越中学生的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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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不好惹事,但也从来不怕事。”林旭仍是平静地瞧着曹强张口道。说着话,他上前一步,张臂拦在岳俊锋身前,向岳俊锋道:“没事,我自己能行。”

    “你能行啥,别逞强!”岳俊锋说着,抬手一把搭上林旭拦在他身前的手臂,便要随手按下去。不想这一按,林旭的手臂竟是纹丝不动,他没能按下去半寸。

    “咦?”岳俊锋不由怪异地瞧了眼林旭,不信邪地又加了一把力按下去。可这一按,还是没能按动。不由得面色一变,这才心里嘀咕地明白林旭的话还真不是逞强。

    要知道手臂平举往上抬起,本来就不是容易使力的。而他个子比林旭高,自认力气也是比林旭大。可自己向下按,容易发力,却没能按下林旭抬起的手臂,而且是一丝一毫都没能按动,那林旭这一条手臂上的力量有多大?有这力量,那真是不用怕曹强。

    虽然心里很惊讶好奇林旭怎么会忽然有了这么大的力量,但这个时候显然不适合多问。岳俊锋想了下,抬手在林旭肩头上拍了拍,放下自己手臂,往后退开一步。

    “行,既然你不知好歹,敬酒不吃,想吃罚酒,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想挨揍还不简单,老子的手早就痒了!”曹强一声冷笑,张口说罢,双手提在胸前使劲一握拳,便是一阵“喀啪”声响的骨节错动声。配合着他的体型,瞧起来很有威势。

    不过林旭却是丝毫不为所动,面色半点也没变化,反还有点不耐烦地道:“要打就快点,别废话,我还有事呢!”他确实有事,可不想拖到打了熄灯铃。

    “操!”曹强一下就被他的话激怒,骂了一句,抬腿一脚便往他肚子上踹来。

    曹强一抬腿,林旭立即跟着抬腿,后发先至,一脚正踹在曹强小腿的迎面骨上,将他这一腿直接踢了回去。不等曹强反应过来,林旭立即紧跟着一步上前,一记直拳打到曹强的肚子上。

    这一拳有点儿重,打得曹强一声闷哼,痛得弯腰。而林旭又紧跟着收拳侧转过身,挪移到曹雄身侧,随后一肘下击,打在他背上。打得曹强又是一声闷哼发出,被这一下直接给打趴到了地上。

    一脚、一拳、一肘,林旭这三下衔接紧密,干脆利落,只一个照面就把号称全校最凶狠、打架最厉害的学生曹强给打趴在地。直让旁边的岳俊锋、关全斌、关盛三人瞧得眼花缭乱,目瞪口呆。岳俊锋更是惊讶之下,手一松,“叭”地一声,手里拎着的那块砖头掉落在地。

    林旭这三下之干净利落,哪里像是乡下中学的学生打架,完全就像是电影里演的警匪动作片一样。岳俊锋这一刻都怀疑林旭是不是李小龙附身了,动作那叫一个利落帅气。

    这还是林旭有意收束了力量,都没用内气,不然只凭他则才踹向曹强小腿的那一脚,内气相加下,直接就能一脚把曹强的迎面骨给踹断。那一拳也能直接把曹强打得吐血,最后那一肘若打得狠,直接打断曹强的脊椎,就能叫他下半身瘫痪,半身不遂。从此以后,生活不能自理。

    只是同学间打架,却没必要下这种狠手了,他跟曹强间也没这样的深仇大恨。这曹强也不过是收了关全斌的好处,充当个打手罢了。两人之间,可算是无怨无仇,过去都没什么交集。

    林旭这几下虽没用内力,但他这半个月来每日不间断的练习红砂手与弹腿功夫,却是也练的双手和腿部的力量增加了不少。此时不提他一身的内气相加,就单是肉身的力量,他也比过去增长了不少。

    红砂手的介绍上就曾说,此法常久练习,能使双手力大无穷。性质上虽是属于内功,但练习时每次动作间都气贯双掌,每日不断的长时间练下来,内气不知在双臂手掌间来来回回地流转多少次。虽然到现在还没真正练成红砂手掌力的功夫,打人后能在人身体中掌的部分留下一只红掌印,可这半个月下来,却也练得他双手本身的力量渐渐增大。不凭内力,力量也大了许多。

    弹腿功夫更是专练腿功,再加上他有时练习时也会施以内力相助,还经常的不时练习轻功跳跃,内气也是每日常来来回回于双腿间。有着内气这种高活性能量流转,自然是刺激细胞发育增长,也把双腿经脉中的精激发散布,使得双腿的力量大增。

    “****!”曹强低声骂着,呸呸几下连吐了几口嘴里的泥土,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

    刚才被打趴下时,他正被打得张口痛叫,这一趴下,直接摔个狗啃泥,吃了一嘴土。好在他身体确实很好,强壮结实。只趴了一下,便泛过来爬起。

    爬起之后,他揉着肚子,满脸羞愤又凶狠地盯着打趴下他后便又退回原处的林旭。他在学校里也算是成名已久,多少厉害的都被他给干趴下了,没想到今天却是阴沟里翻船,栽在林旭这个身子瘦弱,看起来一脸斯文的小子手里。

    “呸!”

    曹强本正揉着肚子,却是忽然一口唾沫直向林旭脸上吐来。一口吐出后,他便紧跟着一个大步过去,挥拳直向林旭脸上打去。他打架可不讲什么招数,能赢就好。遇到那种能正面跟他敌对的硬手时,他也会出手偷袭,真的打起来,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但林旭却并没大意地放松警惕,尤其见曹强站起后更是有所注意,眼见曹强一口唾沫吐来,他连忙一个侧身滑步让开。这一让,让的很大,同时让过了曹强紧跟着后面来的那一拳。

    清清楚楚地瞧着曹强这一拳从面前挥过,林旭伸手一把促住他手腕往上抬起,同时脚下自后面用力一扫,正中曹强双腿。直扫得他双腿离地,身子一仰,往后便倒。

    曹强往后一仰倒,林旭立即放开他手腕,然后顺势往下一探,抓住了他胸口衣服,便是用力往下一按。他本就是往后仰面跌倒,林旭再这一按,他本身的身子重量再加上这股力道,立即便是加速下落,“砰”地一声,狠狠仰面摔倒在地。背部撞得生疼,忍不住大声惨叫,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似被跌散了。一时半刻间,觉得连抬下手都费力。

    “还打吗?”林旭这回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曹强平静地淡淡问。

    曹强痛哼着勉强地抬起手摇了摇,表示不打了。
正文 第七章 一拳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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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呢?”林旭问罢曹强后,又抬头看向关全斌问道。

    林旭此时的这句话虽然仍是问得很平静,并没有如何的提高声音,但挟着举手投足间就打倒了全校最凶狠的曹强之威,听在关全斌耳中却觉着有十分的冷厉凶狠。被他抬头一问,忍不住吓得身子都是一颤。好在天黑,旁人却也是看不太清楚。

    “不了,不了!”尽管心里十分不甘愿,但关全斌仍是连忙摇手说道。生怕回答错了,林旭就上前来收拾他。直到这时,他才真正意识到了自己跟林旭之间的差距有多大。连曹强都不是林旭的对手,甚至在对上林旭时都没有还手之力,更别说他了。也不知道这家伙以前默默不闻的,怎么一下就变这么厉害了,简直是太不科学了。

    林旭又走回到自己先前站的位置,然后伸脚一挑,把岳俊锋手里刚才因为太过惊讶下松手掉到地上的那块砖头挑起飞入空中。待得砖头飞至他胸前时,他内气一运,一拳击出,准确地击中这块砖头。

    只听得“叭”地一声脆响,便见砖头被他一拳打得四分五裂,碎作了七、八块飞散落地。瞧着这一幕,在场四人都是不由瞪大了眼。一拳碎砖,这完全超出寻常人的概念。这家伙要不是有什么超能力,肯定就是真的练过,会武功的。

    林旭收回拳头,又扫了眼关全斌和地上的曹强,仍是语声平静地道:“记着,以后不准再来找我。否则的话,想想这块砖。另外,今天晚上的事,也别跟人说出去。否则,也想想这块砖。”

    说罢,也不理会关全斌、曹强和二狗三人的反应,只转身向岳俊锋道声“走吧!”便当先往回走去。岳俊锋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连忙应了一声跟上。

    林旭一走,关全斌三人回过神后,都是不由松了口气。刚才林旭那一拳碎砖之威,可真是让他们几个吓怕了,只觉得面对林旭时,就像是面对一只人形的凶兽似的,紧张害怕得不行。

    本来关全斌和曹强虽刚才被林旭慑服,但心里却还是有些不甘心与不服气。总想着他再厉害,再能打,但双拳难敌四手,以后找到机会多带点人手一齐群殴他,总要把这场子找回来。可见到林旭随后那一拳碎砖的本事,两人都是倒抽口凉气,立即熄了心思。

    这种本事,已完全不是一群中学生就能搞定的了。别说中学生,就是成年人也不行,非得是也练过功夫,与林旭有对等本事的人才行。不然人再多,林旭只来这么一拳,立即就能吓跑大半。到时林旭找上他们,给他们来这么一拳,那不死也能打掉他们半条命。

    曹强心里更是不由暗自庆幸,看来林旭刚才还是对他留手了。不然只需这么一拳,就能让他趴下起不来。想到这里,都是一阵后怕,又暗骂了一声,随即瞧向关全斌和二狗,气不打一处来地骂道:“操,你俩是死人呀,倒是过来把我拉起来啊!”

    他这么一会儿,只觉得还是浑身使不上什么力,独自爬不起来。虽然怕了林旭,但对这俩货他可是要收拾就收拾,一副颐指气使的派头,随意喝斥。

    关全斌和二狗一听,连忙过去将他扶起。

    被扶起之后,曹强盯着关全斌道:“全斌,说好的五十块钱,你可该给还得给。没有打过林旭,是你自己没打听清楚人家的本事,可不怪我,这家伙根本就不是咱学校里有人能收拾的。我这被他打了一顿,也不能白挨吧?”

    这个年代,物价还不是很高,方便面还是五毛钱一袋,小卖部里花五块钱就可以买到不少小零食。何况他们这里身处乡下,生活水平本就不高。再加上又是在封闭的校园内,吃饭大多是家里自带食物,没带或不够的也有食堂饭票,平常除了买点学习用品与零食外,真是不需太多的花销。

    学校里大部分学生每周家里给的生活费,也不过就几块钱,给十块的都算多的了。有那比较节省的学生,甚至一周下来,一毛钱都不花。更有甚者,一个月下来都一分不花,可谓强中自有强中手。据说学校里以前有个特别省的学生,一年都没花过一毛钱,兜里的五块钱装的都快要磨烂了也没花出去。

    所以,五十块钱在大部分的学生中都可算是一笔大钱了,也就关全斌这种有钱人家的孩子拿得出来。听到曹强的话,关全斌只稍想了下,就点头答应了。一来是怕不给,曹强跟他来硬的。虽然这家伙打不过林旭,但收拾他俩还不跟玩似的。二来,五十块在他而言也真没多舍不得,有多看在眼里。尽管,这也是他一周生活费的一半。

    “靠,你这家伙以前还真是深藏不露啊,一拳就把砖给打碎,都快赶上李小龙了。哪儿练的?练的又是什么功夫?快跟我说说!”回去的路上,岳俊锋回过神儿来后,立即就是兴奋不已地向林旭问道。

    作为李小龙的资深粉丝,他看过李小龙全部的电影与许多相关资料,知道对李小龙这种高手来说,一拳碎砖那也是能轻松做到。李小龙可是一脚就能把一个壮汉踢飞出去二十米,用手指就能把可乐罐给捅破,那可是铁皮做的,碎砖还不是小意思。

    林旭转头对他笑了下,道:“跟你一样,我也是自学的。”顿了下,道:“至于练的什么,回去再跟你细说吧?”

    他倒是对李小龙了解不多,不过作为开创了一个武学流派截拳道相当于以前一派宗师的功夫巨星来说,想来李小龙比他厉害,那是肯定的。何况他也看过电视里演的武警官兵硬气功,也能空手劈破五、六块砖,他现在也不过就是这个程度而已,倒也没什么太值得骄傲炫耀的。足以自傲的,不过就是这一切都是他自学而成,又还年轻,将来的成就应该能更大。

    岳俊锋今天能在不知他身有武功,认为他处于弱势的情况下,面对曹强这种全校最凶狠的学生,站出来为他挺身而出。林旭心里,也是把他视为了可患难与共的真正好朋友。投桃报李,他觉着对这种真心相交的好朋友,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只不过这会儿路上,确实不便细说。
正文 第八章 劈空一掌飘飞纸
    两人回到宿舍后,林旭便把自己书包里装着的那几本武术书籍拿出来给岳俊锋看,说自己练的都是这几本书上的。不过却叮嘱了岳俊锋不要再拿给旁人看,刚才在路上时也叮嘱过了岳俊锋不要把他身怀武功的事跟人提起,岳俊锋自是都一口答应。

    叮嘱过后,留了岳俊锋在床上自看,林旭先去刷牙洗脚,处理个人卫生。接着,他又出门去上了个厕所,回来爬上自己的上铺后,就见相邻的上铺床上,岳俊锋正在捧着那几本书翻看得入迷。

    见到他回来,岳俊锋凑过来低声问道:“你现在练的是哪些,跟我说说?”

    林旭便把自己目前练的红砂手、旋转乾坤掌和十二路弹腿指给岳俊锋看,至于他自练的内功和轻功,书上没有,便暂时没说。

    岳俊锋看过后,道:“这气功,应该就是武侠里面说的内功了。不过,这世上难道还真有内气吗?”又问林旭道:“那你练出内气了吗?”

    他虽然也很喜欢看武侠,但却把现实和虚幻分得很清楚。他所崇拜的李小龙,毕竟是真实存在过的人物。在他看来,这世上真实的武功格斗技,能练到李小龙那地步,就差不多已经是最厉害的了。可李小龙也没讲过什么内气修炼之类的,只是讲发力的技巧与训练。所以,他并不是很相信内气的存在,觉得太虚幻了。

    林旭能一拳碎砖,他认为应该也是靠长久的力量练习,以及手部抗击打的训练,不是什么内气的原因。但没想林旭下一刻却是一点头,答道:“练出来了。”

    “真练出来了?”岳俊锋闻言,忍不住瞪大眼睛地问道,这简直是打翻了他的固有认知。太过惊讶之下,他不由地声音都提高了不小。

    “嘘!”林旭连忙竖指比个噤声的手势。又转头望了望,好在宿舍里其他人也都是各忙各的,互相聊的起劲,大声说话笑闹,却是没人注意到他们。

    岳俊锋也是连忙跟着转头看看,见没人注意他们后,松了口气。但转回头来,还是忍不住瞪大眼睛地看着林旭,显然还是觉得太过吃惊,有点儿难以相信。

    林旭看着他的目光,想了下,从自己枕头边的一卷卫生纸上扯下一块放在自己枕头上。然后横掌贴着枕头对准这块卫生纸,之间相隔着约有十厘米远近。

    转头又再看了看无人注意他们这边后,林旭猛地一运内力,将内气从掌心劳宫穴发出。一道气流猛地冲出,将相隔着十厘米的那块卫生纸一下吹得飞起,直吹地飘荡到了不远处的墙上才止住势子,慢慢顺墙飘落下来。

    这就是内力运用中的“劈空掌”功夫,也是中描写的内家真气,隔空伤人。只不过林旭现在的内力实在是还很低微,内力一释放出体外就开始消散,形成不了什么威力。所以现在也就是能做到像这样,离得很近地劈劈轻飘飘没什么重量的纸、羽毛之类,或是隔着点距离劈灭蜡烛的烛火。

    但既便是如此,也已让瞧着这一幕的岳俊锋更加瞪大了眼睛,吃惊不已。林旭的手根本没动,自然不是靠着挥手扇动的掌风来吹起那块卫生纸。这般一动不动,那纸就凭空而起。如果不是什么超能力,那只能证明,林旭确实是像里写的一样,修炼出了那在他原本看来虚无缥缈的内力。而有林旭这活生生的例子在,自然也证明了,内力确实是真的存在。

    “我`操`他`妈`了个`逼的,这内力还真有!”惊讶地愣怔了好一会儿后,岳俊锋眼中便立即转而射出兴奋不已的光芒,忍不住难以言述地骂了句粗口。

    他以前是觉着中写的都是假的,内力这东西太玄,是虚构出来的,所以才不愿意相信内力真的存在。可内力既然真的存在,那岂不是说里的飞檐走壁之类也非虚假,可以真的实现。这对他来说更好,而现在又有机会能练出这传说中的内力,自是兴奋难掩。

    兴奋了好一会儿后,岳俊锋才慢慢平静下来。忽然又想到个问题,便问林旭道:“那你说李小龙那么厉害,怎么没练出来内力?”

    林旭可不是李小龙的粉丝,事实上,他也没什么偶像,或是特别崇拜谁。喜欢的明星是有,却也谈不上崇拜到视之为偶像。想了下,他便直说道:“我觉得吧,李小龙也未必真有多么厉害。他毕竟是拍电影的,传出来的那些应该有夸大的成分。而且咱们传统的武功,最是讲究修身养性,练了是能益寿延年,活得更久的。他那么年轻就死了,显然应该是练得不到家。真正的高手,我想都是不太看重名利,就像里写的一样,想必多是隐居深山,努力修行的。”

    岳俊锋听着,忍不住皱了下眉,显然不太喜欢林旭这有些打击他偶像的话。但仔细听着,却也觉林旭说的有道理。听完后想了想,他点头道:“你说的也是吧!不过,我还是很喜欢李小龙,偶像不能随便诋毁!”

    林旭笑了笑,自不跟他争辨这个。

    岳俊锋也随后转回兴趣,将两本《气功》杂志拿在手里,问道:“这上面的哪门气功都能练出来内力吗?”

    林旭点头道:“嗯,都能。不过只靠练这些,想要练出来内力却太慢。我能这么快练出来,是还专练了一门打坐炼气的功夫。”

    “哦?是哪个?我刚才翻的时候,好像没注意有哪篇是专门打坐修炼的?”岳俊锋好奇问道。

    林旭道:“不是确切的哪篇,是我靠上面的一些内容自己研究整理出来的一门练法。”

    “靠,你还自创内功啊?”岳俊锋一听,又是忍不住瞪大了眼地瞧着林旭。

    林旭摇头道:“也不算自创,主要都是根据上面的内容研究整理的。你要是想学,半夜三点起来我叫你,然后教你。”

    岳俊锋听后想了下,眼睛一亮地恍然道:“哦,这就是那个上面一篇文章上说的‘寅时面向南’是吧?”接着便一点头,“行,你半夜起来叫我。”

    武侠里面,用的都是古代的计时法。他常看,倒是也早把古代的时辰制弄得明白,一听之下就能跟现代的换算过来。
正文 第九章 快意恩仇不晚
    (感谢“活在书海的书痴”、“笑月残星”、“GREER”三位书友的打赏。)

    两人接下来又聊了几句后,林旭看了看表还有点时间,便要回了《拳经》,趁着熄灯前的时间,抄写译制一段《拳经》上的内容。

    岳俊锋则把其他几本书也都还了回去,只留下一本《气功》杂志,然后从自己书包里也拿了个为开学所准备的新笔记本,抄写他所选中的这本《气功》杂志上的《八大金刚气功》,并且打算听从林旭的建议,以后也把这笔记本顺便当成自己的练功笔记。

    等到九点半熄灯铃响时,两人便各自收拾了东西睡觉,剩下没抄完的明天继续。因为凌晨三点还要起来练功,自是要早早休息,趁机多睡会儿。

    三遍熄灯铃响过没有多久后,整个学生宿舍区便被拉下电闸,断了电源,陷入一片漆黑。一时宿舍区立时安静许多,学生各回宿舍,上床睡觉。哪怕一时睡不着,也都要上床躺着。去上厕所或做什么没回来的,则赶紧地往回赶。

    这学校号称是军事化管理,作息制度等都管理的十分严格。熄灯之后,必须睡觉,各班的班主任、学校保卫科及其他一些教职人员,都会在熄灯之后于宿舍区各处巡房。

    发现打着手电或点着蜡烛不睡觉,在宿舍里吵闹说话的,都会立即喝斥批评,严重点的还会把人叫出来单独教训,打上几巴掌、罚站之类,完了还让你第二天写检查,简直是不讲理。熄灯铃过后,还在外巡游不回宿舍的,一经发现不管什么原因,也是立马教训写检查。

    遇到各班的班主任还好点,有时只是批评训斥两句,或只在宿舍外面大声喝斥让他们不要说话,快点睡觉。可若是遇上保卫科或教导主任,则通常不问青红皂白地就是先赏你几巴掌。

    林旭就曾在这方面吃过亏,一回是刚升入初中的第一晚。那时刚升入初中还很兴奋,再加上刚来第一天,对这学校的规矩也不是很了解。头一回离开家,在外面住校,新奇兴奋之下,晚上睡不着,宿舍里的人都是在大声说话玩闹。

    刚升入初中时的初一那年,林旭与关文滔还分在同一个班里,宿舍也是分到了同一个。有关文滔这好朋友在,他也说得开,两人也是跟宿舍里的其他新同学一起说话聊天。

    结果,被巡房的教导主任发现。把他们当时一宿舍的人都拉出去,根本不多问什么,就是批头盖脸地先一通打。教导主任打完还不算,保卫科的过来后,又接着打一顿。打完又让他们罚站了大半天,最后结束时还让他们写检查。

    第二回也是初一的时候,林旭当时在打第一遍熄灯铃时突然尿急,想着熄灯铃要打三遍后稍停下才会断电,而且巡房的也不是一断电后就会立即过来宿舍区巡房,总要稍等个几分钟。所以他就跑出去上厕所,结果好歹不歹地在快到厕所的半路上,正遇见刚上完厕所出来的教导主任,抓住他根本不问原因,就先是一通教训打骂。打骂完又批评教育,当时差点儿憋的他要尿裤子,好不容易才摆脱。

    所以,若问林旭在这学校里最恨的是谁,那当属教导主任无疑。每回想起来时,他都咬牙记恨不已。每在学校里见到一回教导主任,他也必要恨一回。这家伙根本就是仗着自己在学校里的权势打学生没商量,抓住你犯一点错,不问原因不管青红皂白地就先是一通打。

    其实也不光林旭一人,恨这教导主任的学生大有人在。如果要列一个全校学生最恨的老师排名,那教导主任肯定遥遥领先名列榜首。所以学校里的学生送了他一个西毒的绰号,尽管这教导主任既不姓欧阳,名字里也不带锋,甚至连他的宿舍和办公室也不在西边,而是在东边。可单就他为人狠毒这一点,学生们也把这西毒的名号硬套到了他头上,私下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林旭还记得以前曾听宿舍的人说过,说上一届的初三学生,毕业临走时,有几个曾朝教导主任的办公室和宿舍里扔过砖头,把他办公室和宿舍的玻璃全砸了。

    林旭听过后便一直记着,心想到自己初三毕业,从此后再不受这学校管束时,也要朝教导主任的办公室和宿舍丢几个砖头泄一泄恨。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还想着把这教导主任打一顿,把自己以前被打的那几十巴掌全还回去。

    丫挺的,当个教导主任你就能随便打人了?

    林旭睡下后,一时还未睡着,待瞧见外面巡房的老师所照的手电光芒不时扫过他们宿舍时,心里不知怎么,又想起对那教导主任的一番旧恨来,忍不住地又是暗自咬牙切齿一番。

    正这般想着时,忽然地就听见外面远处传来了那该死的教导主任跟人说话的声音。这一听之下,林旭更是不由地又牙根紧咬,用力之下都错动地咬出了些声音。

    有道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林旭这还没见着,只听见了声音,便已觉着有点眼红了。

    可到底一个是学生,一个是校方的高层领导,对学生是天然的管理者。而且这学校里的各种规矩又特别严格,林旭常久地遵守下来,早已养成了心理惯例。再加上他本性里是一个遇事比较冷静理智的人,所以虽听着那教导主任的声音,一时之间心里暗恨不已,可他除了在床上一番咬牙切齿,双手紧握成拳头之外,到底也没一怒之下冲动地去怎么样。

    但接下来后,林旭却是怎么也睡不着了。无论怎样地翻来覆去,蒙头换姿势,都是无济于事。甚至于他到最后都用出了练功入静的法门,但这回却也是不管用,总是一直地杂念丛生,怎么也收摄不住,入不了静。

    心中翻翻滚滚地,似乎总是压抑不住那一股恨意,想要发泄出来。

    “操`了个`妈`逼`的!”在心中这股恨意充胸的烦闷之下,让林旭这平时自认是斯文人、读书人,以中那种侠义书生、君子为楷模,平时从不骂人、说脏话的人,此时也忍不住在心里面暗骂了句粗话以发泄。

    “豁出去了,以我现在的本事,这学校里还有谁能抓住我不成?今天晚上,就让我学学里的侠客们,做件快意恩仇的买卖。有句话叫‘仇不过夜’,我这仇,可也忍了好久了。好在君子不仇,十年不晚。姓徐的,你且便给我等着。”

    武乡中学的教导主任正是姓徐,名叫徐长兴。
正文 第十章 侠以武犯禁
    (抱歉,晚上有点事情耽搁了,这章是算5号的。感谢“静风吹雪”、“benzou”、“蛀虫灬蛀牙”三位书友的打赏。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

    艺高人胆大。侠以武犯禁。

    这是武侠里经常会引用的两句话,一个拥有武艺的人,胆子自然会比以前没拥有武艺时要大,以前不敢做的事,现在就敢做了。而且本领越高,胆子越大。而当胆子越大,武艺所带来的力量也足以能够打破规矩,不再惧怕规矩束缚的时候,那这个人还会老老实实地去遵守规矩吗?这就是,侠以武犯禁。

    林旭现在就是如此,虽然他现在的力量还远未至能够打破这世间规矩的时候,但却足以能打破这间中学的规矩。打遍中学无敌手,这句话可也不是空口白说的,他心中有这份自信。

    可以说,他喜欢武侠,并不只是喜欢中的人物能拥有一身高强的武艺与本领。更向往与喜欢的,是里江湖人物们那种能打破世间规矩的自由与随性。

    什么朝廷、公堂、律法等等,都不足以束缚他们。他们仗剑天涯,随心所欲,自有自己的行事准则与道理。性之所至,可以狂歌高呼,可以剧饮千杯,可以豪气干云,可以纵剑杀敌……没有人能管束他们。所追寻的,只是自己心中的正义。但有不平事,一剑随心去。

    某种意义上来说,里能够高来高去的轻功,也正是基于自由形式的一种抽象表现。

    林旭表面上看,虽然是个乖孩子、好学生,但其实本性里却最是不爱守规矩、受束缚。就像他心里其实并不喜欢关村,本质上来说,所不喜欢的也是村子里那种基于同宗同族、人情往来之类建立起来的无形规矩与束缚。

    他非常向往里侠客们的那种自由,以前没有能力,只能去空想与向往,看看地聊以慰籍代入其中去幻想与感受那份真正无拘无束的自由。但现在他有了同样的能力,自是想要去一步步地追寻与做到,最终得到那样的一种自由。

    今天晚上,可算得他打破自己身上所受到的规矩与束缚的第一步。快意恩仇,这可也不是一句空话,同样需要力量才能做到。就像武侠里面所写的,主角若没有一身高强的武艺,谈何去快意恩仇。

    林旭心中的决定一下,却倒是立时平静了下来,不再那样地烦躁不安。探手拿起枕边的电子表看了下时间,见这会儿才是十点多,便把原本所定好的凌晨三点,改为了零点。

    巡房的教导主任、保卫科及各班老师们,可也不是通宵巡查,一夜不睡。一般都是差不多巡一个小时,过了十点半后,便会各自回自己宿舍去睡觉了。有时不愿太费事的,就只巡半个小时,过了十点就回去了。事实上,这种情况也是常态与大多数。

    能完全坚持一个小时的,多半时候都只是保卫科。毕竟其他老师第二天还都各有自己的教学工作,有课要带,不带课的老师如教导主任之类,也都有各自所负责的工作要做。不像保卫科,除了晚上巡夜外,白天其实没什么太多工作要做。

    但便是如此,保卫科也常有偷懒,不到十点半就回去睡觉的时候。反正他们这里地面一向宁靖,再加上民风又较为淳朴,所以向来治安良好,各村里除了有些小偷小摸、家中失窃外,也没发生过什么恶性事件,学校里更是一年到头也不会出什么事。所以保卫科的除了晚上巡夜管管学生外,平时也真没什么太多需要保卫的。

    但不管怎么说,过了十点半,肯定是基本都回去睡了。再到了零点,也是差不多都睡熟了。林旭虽打算今晚就要去报复报复那教导主任,但他向来做事细心,思虑周密,可不会一冲动下就立即公然寻到教导主任处去动手开打。

    这事虽要做,却也要讲究个方式方法。仇是要报,却也最好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不让人发觉。这样的话,也就不用担心事情败露后害得自己被开除。打了教导主任,他可也想不到更轻点儿的处罚了,没可能只是写份检查就了事。不然的话,哪里轮得到他,那徐长兴早就被别的学生打过不知多少回了。

    虽然他现在已有了一身的本事,但该上学还是要上的。毕竟他年龄还太小,该在学校里学到的知识都还没学全。要是离开了学校,可也没什么太好能系统学习的地方。

    而且不说别的,就是父母那里,他也解释不过去,他们也绝对不会同意。况且,林旭也没打算想要父母失望,他还要一路考上大学,替父亲完成当年因为家里条件而没能上了大学的遗憾,自是更不能在这初中就半途折戟。

    所以,他这件事一定要做的非常隐秘,不能被任何人发觉。而要做到这点,以他现在的身手,在夜色的掩盖下,他相信也并不算是什么难事。

    定好了闹铃时间后,林旭便平心静气地等着时间的到来,同时,则在心里静静琢磨思忖着待会儿的行动,提前做好计划。该做什么,怎么做,每一步都应提前想好;另外有可能发生什么意外,或是一不小心导致了最坏的情况发生的话,这些也要有所设想,至少提前做好心里准备。这样才不至于到时候真出了意外的话,心中慌乱下手忙脚乱地自己先忙中出错。

    “未算胜,先算败”,这是林旭曾在一本武侠里所学到的。那本里的主角,武功虽然不算是特别高,但却非常聪明,思维缜密,智谋百出。步步都能料敌机先,做出最准确的判断与最合理的安排。即便一时算错的,也能立即随机应变,找出问题所在,靠着自己的聪明与智谋挽回败局。

    那名主角在做任何事情或是制订什么计划前,都会先提前设想出一个最坏的情况。然后依据这个最坏的情况去准备与谋算,这样的话,即便到时真出什么变故,也不可能再坏到哪里去,不至于自己先乱了方寸,无所处置。连最坏的情况下都已先想好了对策,那自然可谓是算无遗策。

    林旭本身也正是一个做事细心,考虑事情很周全的人。在看过那本后,觉得其中的道理很对,便立即从中学会了那名主角的处事方法。就是在遇到任何事情时,但不妨先去设想一个最坏的情况。

    未算胜,先算败。胆大的同时,也要心细。胆是代表勇气,心则是代表智慧。
正文 说几件事
    一、有书友发评论说我不回书评,这个可真是冤枉我了。我虽然不是每条书评都有回复,但也是经常在书评区露脸的。回复较多的那几个书评,也基本都有我参与发言。只是我的起点昵称跟作者名称不一样,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是我。而且现在改版后,也不像以前一样,作者发评论回把作者的身份显示出来。

    这里跟大家公告一下,我的起点昵称叫“晓风残月”,以后大伙儿见到就知道是我了。

    另外,我毕竟每天还有不少事,码字的时候也要专心,我写作速度一向不快,两千字的一个章节,差不多要两个小时左右才能完成。每天两更,加起来就是差不多五、六个小时用来码字,还有查阅一些相关资料,也需要花不少时间。所以,也不可能每天24小时坐在电脑前看书评。有错漏过的一些精彩评论,先在这里跟大伙儿说声抱歉。

    现在书评还少,我一个人能抽空管过来,以后多的话可能就管不过来了。好在有一个副版主的制度,大伙儿谁有兴趣帮忙管理书评的,可以申请一下,我先提前道个谢。

    二、在书评区公布了个书友群,几天了好像一直没人加,这里再重提一下。书友扣扣群号:128-604-473

    当然,不想加的也不强求,这只是一个更方便直接的交流渠道,不想加的在发书评区发言也一样。

    三、算是最重要的一点,我现在也算是全职写作了。我个人的性格跟书里主角林旭一样,都是不太擅长跟人交流,搞好人际关系,所以工作方面一直都不怎么样,也做得不开心。再加上最近出了点儿事,就干脆辞职了。家里人对此是不支持的,也一向不支持我把精力花在写作上,认为这没有出路。所以,现在更加需要大伙儿的支持。

    我现在基本是坐吃山空,没什么经济来源了,全指望这本书。没上架之前,全靠大伙的打赏来混口饭了。所以希望大伙儿有条件的,能够多支持一下,上架之后也能够多多订阅,支持正版。这就跟以前说书的一样,说的好听,说的有趣,说的精彩的,还望各位看官不吝几个赏钱。

    现在既是指望着这本书吃饭,一定会认真好好写的,保证不太监。我写书一向慢热,到后面会更加精彩的。

    四、虽然是全职了,但也希望大家别对我有太多硬性的更新要求,我一直都不是速度型的,写的慢,每天就是全花在码字上,也真是写不出来多少。何况,除了工作,也还有家庭与生活,不上班,在家里这些琐事会更多。另外,家人也需多陪陪。目前来说,基本就是固定每天两更,情况允许的话会加更。当然,有土豪打赏盟主的话,在下也一定会拼死加更。上架之后,会多更一些。因为存稿早已用完,现在每天都是现写现发,有什么事情耽搁的话,发布时间就不会固定,但每天两更,是一定尽力保证的。

    五、现在本书已满十万字了,还养着的书友,可以开宰了。

    六、既然发了单章了,那最后就顺便拉点收藏求点票,求几个打赏。先在这里给各位看官老爷,拱手拜谢了!
正文 第十一章 夜半鬼敲门
    (感谢书友“S卓”的打赏。抱歉更的有点儿晚了,不过这章三千多字,零点前还会有一更。求收求推求赏!)

    “嘀嘀嘀,嘀嘀嘀………”

    电子表的闹铃一响,林旭立即抬腕关掉闹铃。又静静听了下宿舍里的动静,发现所有人都已陷入熟睡,有的还在打着呼噜后,便慢慢掀被而起。坐起来后,他内气运转,提气轻身,翻身缓缓爬下床去。整个过程没发出一点儿声音,提气轻身下,床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摇晃与震动。

    他此时早已收拾利落,把衣服穿好。外套也换成了第二天正式开学时需要穿的校服,这是为了以防万一。校服是统一制式,全校上千名学生都一样,顶多大小有些不同,这样就是不小心被人给瞧见了,也没法通过衣服来辨认出他。而且他们校服的主色调是蓝色,晚上瞧着却也不是太显眼。

    下床穿好鞋子后,林旭便轻手轻脚地走向宿舍门口。推着门,慢慢拔开插销,再把门略用力往上提着缓缓拉开。他们这宿舍门平常开合时会发出些声音,但只要把门略往上提住,那再开拉时就没什么声音了。

    将门拉开可容一人通过的缝隙后,林旭先把头探到外面四下瞧了一眼,但见入目都是漆黑一片静悄悄的,并无一个人影后,便放心地斜身从门缝中出去,再反过身来,将宿舍门缓缓地闭合住。他们这宿舍门跟门框闭合后,倒是能卡得挺紧,却是不必担心能自行脱落开,或是被夜风吹开。

    出了宿舍,林旭又四下瞧了一眼,便低着头快步走出他们这排宿舍区。每排的宿舍区入口都并没有单独装门,只是在每排间的入口处以一道低矮的花砖墙相连,中间开了一个月亮门的门洞以供出入。走出这个门洞,再往前几步,就是学校正中间的那条中轴大路,林旭走到大路上四下瞧了瞧,但见也是黑漆漆一片,静悄悄地没有半个人。

    这大路上也有装了几个路灯,平常入夜后会开启照明,但熄灯铃过后,却是连这路灯的电源也都一块儿断了。至于电视里演的监控摄像头,他们这乡下学校还没那么与时俱进,况且那东西也不便宜,他们学校也没那个多余财政。

    往大路上四下里瞧了眼打量过后,林旭便又退回到月亮门处,转身拐入沿墙的那一条小道往前行进。

    中间的这条中轴大路两边各有一道一米宽的排水沟,排水沟中栽种着些松柏、冬青、月季等树木花草,以作美化。而排水沟与两边的宿舍区之间,也各夹有条一米来宽的小道。林旭便正走在西边的这条小道中,有着排水沟里的树木花草遮掩,即便中轴大路上忽然有人经过,在这漆黑的夜晚,也一时发现不了他。

    沿着这条小道,走到西边的教学楼处时,林旭在这段排水沟的一株一人来高的柏树后面停下,然后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废旧报纸与一卷透明胶带来。

    这张废旧报纸是他床铺底下压着的一张,之前他将放假前那些覆盖在床板上以作遮挡灰尘的废旧报纸取过清扫后,又把从家里带来的一些废旧报纸重新铺在床板上,在褥子与床板间稍作些相隔。

    透明胶带则是他文具盒里所备着的,学校里难免有时会不小心撕扯到课本、作业本之类,这时便需用到透明胶带把撕破处粘好。所以这透明胶带,也算是件学习用具,学校里大部分学生都会备有一卷。

    将折叠的废旧报纸展开,林旭往自己脸上比划了下后,以手在废旧报纸上撕出三个窟窿,这三个窟窿分别对准着他的两只眼睛与一张嘴的位置。将窟窿撕好,他扯下两条透明胶带先粘在自己胸前的衣服上。然后将胶带装回口袋,再把报纸重新蒙在脸上,对准撕好的三个窟窿,将自己整个头脸都用报纸蒙了起来。

    横着一蒙,脑袋后两端已能够接到一块。他一手在后面按住,一手扯下胸前的一条胶带在后面粘住,粘好一条,再扯下另一条粘住。上下两条都粘好后,他左右转转地晃动下脑袋,感觉不会太碍事,再又用手轻轻扯了扯,发现也粘的很牢固,不会轻易掉下来,这才作罢。

    这张废旧报纸,就是他今晚暂作一用的蒙脸巾了。因为实在一时找不下什么合适的布料,所以便只好用这废旧报纸临时充当。至于他为什么走到这里才蒙面,而不是在宿舍里就直接蒙好或出了宿舍外就蒙,则是因为他怕在宿舍里蒙上时,会忽然有舍友醒来瞧见。

    大半夜里起来,忽然撞见他这副打扮,猛一瞧定会把人吓一跳,而一叫起来全宿舍都惊动了。到时发现他这副打扮,那就是他心里没鬼也会被人当作有鬼,否则大半夜的扮成这样是要闹那样。何况他心里确实有鬼,所以到时不但解释不清,还会打断他的计划。

    不蒙的话那就好应付了,万一刚好有人醒来撞见他,只需回一句出去上厕所即可。否则他作那副打扮时,说去上厕所谁信。就是真信了,那也肯定是把他当成了疯子、神经病,大半夜上厕所还弄这副打扮,简直是奇葩到闻所未闻的怪癖,你不神经谁神经。

    不在出了宿舍外蒙,也是同样的道理,怕忽然有人出来撞见。那是一排宿舍区,可不光他们宿舍一间。大半夜被尿憋醒,起来上厕所的也是常有人在,弄不好就可能刚巧撞上。他以前出来上厕所时,就有好几回都撞见过人。

    倒是今天晚上运气不错,目前为止都还没撞见半个人。真可谓有点儿时来天地皆同力,天助我也的感觉。

    走到这里才蒙,一来是因为这里有棵一人多高的柏树,刚好能遮挡身形;二来是这里已出了后面的整个学生宿舍区,就是不小心有人摬见了,也没法判定他到底是自哪一排的宿舍出来的,尽量减少会被查出身份的可能。

    蒙好头脸后,林旭刚要再接着前进,却是忽然听见教学楼后面的那排初一学生的宿舍区传来有人说话的声音。想了下,他便放下抬起的脚步,然后蹲下身子,把自己更加隐蔽地藏在那棵柏树的阴影中。

    教学楼后面的这排宿舍却是没有建围墙与门户,与教学楼间是整个敞着的。林旭等了没有多久,就见到视线被遮挡的教学楼后面照出手电的光芒,然后两个女生结伴低声说着话走出来。走出他们那排宿舍区后,根本没转头往教学楼这边多瞧一眼,便直接走到大路上,往后面的厕所方拐去。

    林旭待她们走远后,轻轻舒口气,重新站起来继续前进,将要走出教学楼边的这段小路时,他稍作停顿。两边的教学楼前面都很是宽敞空阔,这一段中轴大路两边的排水沟中也没有栽种任何植物,而是直接以水泥板覆盖住,当作道路供学生们来往进出。所以这一段中间都没有什么可用来遮掩身形的遮挡物,他需要特别小心一些。

    走到路口处,林旭又四下里探头望了望,发现所见处都没有人后,将内气运往双腿,然后向着侧前方疾速奔跑而出。

    教导主任的办公室与宿舍都在前面第一排教职工宿舍的东面,而他现在还在西边的排水沟边小路上。所以他现在不但要穿过教学楼前的这片空旷区域,同时也要穿过中轴大路的路面到另一边去。因此他是向侧前方斜跑而出,从这个对角到那个对角。

    他一步迈出,便能跨出去两、三米远,落脚点地的速度也极快,身形如风,快得已模糊成一道影子。这时不说四下里无人,就是有人,也只能瞧见黑暗里一条影子疾速而过,根本瞧不清到底是什么人,胆小的恐怕还可能误会成鬼。

    快速直奔到教学楼前面东边排水沟的小路上后,林旭在其中一棵松树后停下身形,稍作喘息了两口,又四下望了望无人后,便沿着这条小路快速而无声地向前疾行。

    这一路都没什么变故,教职工宿舍区这边有自己的厕所,很多人也会在宿舍里自备便盆,晚上却是基本没什么人出来上厕所,林旭一路很顺利地便到了学校前面的第一排房舍前。

    走到第一排的边上小路后,林旭没拐往前面,而是就在这里四下望了望无人,直接气运双腿用力一跃,快到房顶处时又伸手一探,攀住房沿稍一用力便跃上了房顶。这一跃一攀,动作衔接自然而紧密。

    这排教学楼的正中间是一间大的教师会议室,会议室西边所邻着的,就是校长宿舍与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的再旁边,就是教导主任的宿舍与办公室。从临着中轴大路这边数的话,徐长兴的办公室是在第三间,宿舍则就在办公室的隔壁。属于一室一厅的格局,左边大厅是办公室,右边小些的隔间是卧室,两间互相连通着。

    林旭在上面一路数着,到第三间处时,他走到前面房檐处,往下探出半个身子看去,瞧见正是徐长兴的办公室没错。他办公室的门框边墙上,横钉着一个白底红字的“教导处”牌子。

    瞧清楚之后,林旭在平房顶上四下寻了寻,找到一根一米多长的树枝。这些平房顶上若是没人打扫,常年累月地下来,总会被人在上面扔上些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何况这第一排的房舍前,也种着几棵大桐树,树冠都已覆盖到了房顶上,总有干枯掉落下来的树枝。没有合适的话,则就在延伸到房顶的树枝上现折一根,倒也不愁没有。

    拿上树枝后,林旭又重新爬到前面房檐处,探下半个身子去。然后左右瞧了瞧无人,伸手拿着树枝,往徐长兴的办公室门上敲去。

    “咚咚咚……”

    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

    林旭打算先吓一吓这徐长兴,然后等他开门后,再给他个惊喜。
正文 第十二章 鬼叫似的传音入密
    徐长兴的宿舍旁边是校长的办公室与宿舍,但校长却通常不在学校住,而徐长兴办公室另一边的两间房子则没有住人,那两间是打通的学校档案室。中间的大会议室平常也没有人,直到过了会议室另一边的最后面几间,才有住人。

    可以说,这一排的西边大半地方,平日就住了徐长兴一人。林旭只要不是弄出很大动静,那就基本不用担心这一排中会有人听见。

    “咚咚咚……”林旭在房檐上探出半个身子,持续地以手中树枝敲着徐长兴的办公室门。他特意敲得不急不徐,保持着差不多间隔一秒敲一下,敲的声音也不轻不重,每一下都保持着同一力度,刻意表现出了一种不似人为的机械性。

    “谁呀?”

    敲了好一会儿后,林旭才听到办公室旁边的卧室里传来徐长兴一声迷迷糊糊咕哝着的问话。

    林旭自是不答,仍是保持着机械性的动作,不急不缓,不轻不重地一下下敲着门。

    “谁呀到底?”又敲了几下后,又传来了徐长兴的一声问话,这回声音提高了些,带着些不耐烦,显然是完全清醒了过来。

    林旭自然仍是不答,还是一下下敲着门。

    “行,行,来了,别敲了!”徐长兴的声音又响起,同时他卧室中的台灯亮了起来。

    学校晚上熄灯铃打过后,拉闸限电,只是断了学生宿舍区的电,教职工宿舍区的电却不会断,是全天候供应着的。

    见到徐长兴卧室的灯亮了起来,林旭立马收起手中的树枝,身子也重新退回房檐上,不使下面的人抬头能瞧见。

    教导主任徐长兴看起来四十来岁的样子,面色微黄,身材微胖,戴一副金丝眼镜,平常在外面,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倒也显得斯斯文文,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

    只是他看起来虽斯文,但打起学生来却很凶狠,下手也重。他信奉无论教学还是管理学生,都得严格与严厉。学不会的就打,犯了错的也打,打的记住痛了,自然就肯用心学,不再犯错误了。所以他平时只要抓住犯了错的学生,不管什么原因,就是先打几巴掌再问。先以威严镇住了,自然是问什么答什么,不敢撒谎。

    严师手下,才能出好学生。武乡中学能以一间乡下的初中学校成为重点中学,在整个县里都排得上号,他认为是跟自己平常的严格管理分不开关系的。所以,他管理起来更加的严格。

    “到底出了啥事,谁这大半夜的来敲门?问还不吱声?”

    心里嘀咕着,徐长兴很不甘愿的批上外套,趿了拖鞋下床,把床头柜的眼镜戴上,站起身又紧了紧外套,往外面的办公室走去。

    拉开卧室门后,台灯的灯光照到外间,他也不开办公室的灯了,就借着卧室的光亮去开门。开了门,他装作打个哈欠的样子,带出十分不满地情绪问道:“谁呀?”

    他心里已经决定了,不管外面敲门的是谁,只要不是校长,他都一定要先把来人狠狠批评一顿。要是有哪个学生敢来捣蛋的,看不打个小王八蛋半死,完了写检查,叫家长,一个都不能少。

    只是一开门后,他表情不由愣住,因为外面一个人影也没有。只有微微的夜风吹拂,初春的寒冷刺骨。冷风一激,让只穿着秋衣秋裤批了件外套的他不由打了个冷颤。

    “刚才谁敲门呀?”他又大声问了一句,探出半个身子往门外面左右四下望了望,却仍是没有瞧见半个人影。

    “徐长兴!”

    忽然有一个十分沙哑低沉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但却是隐隐约约、模模糊糊地有些听不真切,似乎响在耳边,又似乎响在极远处,显得十分怪异。

    “谁呀?”徐长兴听得身子不由一激凌,只觉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了,又大声问了一句,再往外面四下左右地望了望,却还是没瞧见任何一个人影。

    “徐长兴!”那个声音又在叫着,不急不缓,不带半点的语气声调,似乎不像人声。

    徐长兴听得声音,又是四下里望了望,这回连头顶上脚底下都瞧了,却还是没有发现声音的来源,也仍是没有瞧见半个人影,心里已是不由地十分发毛。恐惧就像地里的野草,在他心田里滋生,怎么拦也拦不住。越不往那方面去想,越是不由地会想到。

    “徐长兴,徐长兴……”那个声音又在不停地继续叫着,一下一下,间隔的时间完全一样,就像刚才的敲门声一样,显得十分机械。

    听着这声音,周围却是瞧不到半个人影,徐长兴心里越来越发毛,越来越恐惧。

    他们这学校里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说是这片盖学校的地方,以前是一个乱葬岗,学校是把这片乱葬岗推平了建在上面的。但徐长兴一直把这视为无稽之谈,做为学校的高层领导,他对建校的历史是十分清楚的。

    这学校在盖起之前,这片地方上确实有过一两座坟,但可不是什么乱葬岗,都是有名有户可查的,就是附近村里的。而在开始动土施工前,乡政府也早已通知了那坟中的后人,把坟另选地方迁了出去。

    所以,什么乱葬岗之类都是谣传。基于此而流传出的一些鬼故事,也都是一些无聊或别有用心的学生故意恶作剧。结果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人们对这些事情的心理是既恐惧又好奇,所以倒被传得煞有其事的样子,搞得神神秘秘,尤其一些老学生,更喜欢经常讲这些吓唬新入学的新生。

    他曾抓住过几回,对此都是十分严厉的批评教育,重重地打骂惩罚。做为一名人民教师,坚定的无神论者,他是半点不信这些封建迷信,并且要坚决打击制止的。

    可是,现下眼前的情况,却叫他的无神论开始不由地动摇。死活找不见人与声音来源,那这声音到底从何而来,又为什么会找上他。

    “到底是谁?别在那里给我装神弄鬼,快点出来!”他色厉内茬地大声喝问了一句,仍是不得任何回应,而那声音则仍是一下一下地继续飘飘忽忽响着。

    “砰”地一声,他连忙吓得关住了房门,缩回卧室里,裹住了被子瑟瑟发抖。

    林旭在房檐上听到徐长兴又关上房门跑回去的声音,不由得心里暗自得意发笑。只是很可惜,没能够瞧见徐长兴脸上那被吓惨的表情。

    那声音自是他叫的,能造成那种效果,却是因为他放假期间某一次想起了里描述的“传音入密”之法。以内力把声音聚束成一线,使之传到特定的人耳朵里,而别人听不见。

    想到后他便想试着看自己能不能做到,如果真能做到的话,那却也是个很有趣与很有用的法门。结果一连试了很多次,甚至连着试了两天都没成功。首先能把内力运用到嘴中,于说话的同时运用吐出,就很是一个问题,非常难以控制。

    而内力出口后,也会消散,更加难以控制。所以弄到后来,就只弄出个这形似鬼叫的成果,说话的同时运用内力出口,不但不能够收束住,反而把声音冲得七零八落,飘飘忽忽,听起来似远似近、似左似右地模模糊糊听不真切。

    本来以为弄成这样肯定是没用,却没想到今晚有了用武之地,用来装鬼吓人倒也是一绝。
正文 第十三章 吓晕过去 打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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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徐长兴关门缩回房里的声音后,林旭略顿了片刻,便又翻身从房檐上探下身来。一边嘴里继续以那鬼叫似的传音入密叫着徐长兴的名字,一边又伸出了手里的树枝打算继续敲门。

    但这回一探下身子来,他借着徐长兴卧室里透出的隐隐灯光,却是忽然瞧见了这一排宿舍区的电闸就正安设在徐长兴卧室窗户旁边的墙上。为了避雨,却是装得较高,离房檐很近。

    林旭到底还没练出来黑夜里视物也如白昼的功夫,虽然内气运至双眼后后,晚上瞧东西也能更清楚一些,却也是强的有限,还是需要借助光线。所以之前徐长兴卧室里的灯没亮起前,他却是没有瞧到这个正好在房檐下阴影里的电闸。

    瞧到这电闸,林旭立即心中一动,把准备伸往徐长兴办公室房门的树枝转而斜伸到这电闸处。以树枝挑住电闸的绝缘手柄,他用力往下一拨,电闸离位,徐长兴卧室里的灯光立即熄灭。

    灯一灭,他便立即听到徐长兴在卧室里传来的一声惊呼,声音惊恐带着颤抖地叫道:“别过来!别过来!求求你,放过我吧,我跟你无怨无仇的,别来害我啊……”叫到后面,都带了些哭音。

    林旭听得不由更是心里暗笑,但这不过才刚开始,却哪里会住手。拨下电闸后,他便立即调转树枝,又继续以树枝去敲徐长兴的房门,同时嘴里也一直不停地以鬼叫似地传音入密,一下一下地保持着先前的节奏,喊叫着徐长兴的名字。

    一边敲门一叫边着没几声后,他便听到卧室里徐长兴急匆匆的脚步响起,又往外面的办公室房门处扑来。

    刚才是吓得往回躲,发现没用后,想必这回是吓得要出去找人了。林旭被报纸蒙住的脸上闪过一丝冷笑,收回手里的树枝,然后往上一甩,重新把树技抛回了房顶上。不过他的人这回却没有跟着缩回去,不但没缩,反而转头再瞧了瞧四下无人后,又把身子继续往下探,一个倒挂金钩,以双脚勾住房檐,整个人像只蝙蝠似地整个从房檐上倒吊下来。这一倒吊下来,他的头正好对准了房门处。

    刚一倒吊住没片刻,就听得房门声响,里面徐长兴已拉开了房门要往外跑。正如林旭所想的,他确实是打算出去找离得最近的同事。这种事最怕的就是一个人,那种孤伶伶一个人,无助地被恐惧包围的感觉,实在太让人害怕了。哪怕多找个人没用,起码有个人在身边可以相互扶持分担一下。多个人总归是多条路,反正比自己一个人在这里担惊受怕被“鬼”吓要强。

    谁知这刚一开门,猛然就见到房檐上倒吊着个东西。是什么都根本来不及瞧清,只看到一开门,自己眼前黑乎乎地正对着个东西。那东西似是人脑袋的模样,可上面根本没有五官面目,只有三个黑乎乎的窟窿,一个大点儿的在上面,两个小点的在下面。而那张脸,好像是用纸折裱糊出来的,就像埋人的时候,死要棺材旁边摆放的纸扎的人,脸上密密麻麻像无数细小蝌蚪也似地遍布着不知什么东西。

    这哪里是一张人的脸,分明是……想到那个字眼,徐长兴心中的恐惧从先前的积累一下被推至到极点。他张口想要大叫,但似已被恐惧侵遍了全身,掐住了喉咙,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只觉得心脏猛地一缩,两眼一翻,便已毫无知觉了。

    看到徐长兴两眼一翻,直直往后就倒地被吓得瘫软晕倒在地,林旭稍微一愣后,便收回了原本正打算要趁机给徐长兴来上一下,将其打晕过去的手。

    “没想到这家伙这么胆小,直接一下就给吓晕过去了。也好,倒也省了我出手。”

    林旭心中暗道一句,勾住房檐的双脚一松,半空中折腰一个跟头翻出,便轻轻巧巧地从房檐上翻落下地来。落地丝毫无声,就好像一只猫轻轻跃落。

    落下地后,他又机警地左右四下一看,但见无人后,便立即闪身跃入徐长兴的办公室中,然后返身将徐长兴拖进来,再把房门掩好。

    掩好门后,他拉下右手的手套,蹲下身去先往徐长兴的鼻孔处一探,发现徐长兴还有呼吸后,轻轻松了口气。他倒也真有点担心刚才那一下把徐长兴给直接吓得胆破而死,那样的话可就遭了,现在没死就好。

    徐长兴刚才想要出去找人,林旭自然不能让他如愿。倒吊下来,一是能更直接地再猛吓一下徐长兴,二则是也方便出手。这一倒吊下来,刚好对准门口,徐长兴一出来,刚好跟他脸对脸,这么近的距离没有防备的突然袭击下,徐长兴哪里能避得过去。

    只是没想到,他还没出手,徐长兴自己倒先吓晕了过去。想想也是,就算是白天,他脸上也没蒙着报纸那般怪异打扮,就是平常吊房檐下门口前,里面人不知道的话一开门出来猛一瞧见,也要被吓一大跳。更何况是这大晚上的,他脸上又蒙着报纸,本来瞧着就挺吓人,还倒吊着,显得口眼不对位。再加上又有之前的惊吓恐惧积累,这被吓晕过去,倒也不算太意外。恐怕换任何一个人过来,都有点难免。

    “没死就好!”

    又心中暗道一句后,林旭也炫耀胜利地对着晕过去的徐长兴多说什么。蹲着没起身,直接以脱了手套的那只右手,对准徐长兴的脸,便是“噼哩啪啦”一连十几巴掌扇了过去。

    扇完一轮,想想徐长兴打过他两回,好像还没够,便又是一轮十几巴掌再扇过去。扇完之后,那徐长兴忽然闷哼一声,却是被他扇得有点儿要清醒过来了。

    林旭见状,连忙对准他脖子处轻轻拍了一掌,又将他拍晕过去。拍晕之后,林旭便站起身来,重新将手套戴好。

    他这番行动中是一直都戴着手套,一来是晚上有点冷,戴着保暖,二来也是为防留下指纹。虽然他并不认为徐长兴会为了这种事而去报警,多半是哑巴吞黄莲自认吃个亏,但凡事往最坏处做打算,他还是先做好了预防手段。

    直到刚才探徐长兴的鼻息时才脱下一只,打脸时没戴上,则是觉着戴着手套打没有那种掌掌打肉的直观感觉,打起来不过瘾。
正文 第十四章 你给我作个伴
    看着脚下如一头死猪也似躺着的徐长兴,瞧着他两边脸颊被自己几十巴掌下去,已是打得高高肿了起来。林旭但觉心怀舒畅,有一股痛快淋漓之感。

    如果要以一个字来形容他现在的心情,那就是,爽;两个字,痛快;三个字,很过瘾;四个字的话,就正是武侠中经常用到的那个,快意恩仇。这恩仇一报,果然是觉得快意。

    若不是怕这个时候会引人注意,林旭此时都想学里的人物,来个仰天纵声长啸,啸完再哈哈大笑一阵,来一舒自己胸中的快意。

    但这个时候,实在是不适合纵声长啸,林旭只是一想后,便连忙压下了这冲动。又瞧了地上的徐长兴一眼后,他转身拉开房门,探头往外瞧了瞧见四下无人后,便闪身出去,再反手将门掩好。

    出了门后,他没再上房顶,快步走出这排宿舍后,他又拐入东边排水沟旁的小路上,小心掩藏着身形往后面的学生宿舍区走去。走到教学楼前那段时,他又是趁着无人,施展轻功快速疾奔而过。

    不过他这回没有再斜穿个对角,而是就顺着路直穿过去到东边教学楼旁的小路上。走到这里,他又在这边的一棵柏树后停下,将头脸上蒙着的那张废旧报纸撕下,重新折了几折,塞进自己裤子口袋里。

    接下来后,他便没有再小心翼翼地故意遮掩身形,而是就大大方方表现得十分自然地行走。甚至在走过了教学楼后面的第一排宿舍区后,还拐出了排水沟旁的小道,直接走到了外面的中轴大路上。

    去的时候,他需要遮掩自己的目的,自是需要十分小心,不叫被人发现。但这个时候回到学生宿舍区后,他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又已安全撤回,自是再不必刻意那般。这个时候若是路上碰到了人,他完全可以说自己是出来上厕所,表现得平常自然即可。若是表现出了紧张小心慌乱之感,那才反而惹人起疑。

    这个时候,他甚至希望能在路上碰到一两个人,那便正好可以做为自己的证人。证明自己,确实只是出来上个厕所而已。而且,他也确实打算要去趟厕所。

    走出到大路后,他抬腕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现在距自己离开宿舍也不过就过去了半个多小时。这时间去上趟厕所也说得过去,就说自己是解大手,谁还能证明自己不是。

    可惜的是,他这一路走到厕所的路上却是并没有遇见人。走进厕所后左右瞧了一下,里面也是空无一人。不过这对他来说,却也正好,便就近走到离入口较近的一个茅坑前,将裤子口袋里装着的那份充当了他今晚蒙面巾的废旧报纸掏出。展开来撕了几撕,丢入到茅坑中。

    他们这乡下学校的厕所却是没装什么厕具,不过就是用砖垒成的一个个长条状的茅坑,上面再抹一层水泥。连冲水系统也没有,下面屎尿堆积,满了以后,会请人来掏后面的粪池。

    这报纸扔进去,就算一时未能毁尸灭迹,却也没人会盯着茅坑里的报纸去看。顶多是随便扫一眼后,当作了哪个学生没有带卫生纸,把报纸当手纸的用来擦屁股了而已。事实上,男厕中这种情况很多。有的是忘带了,有的则是为了节省压根不用卫生纸,解大手都是用废旧的作业本、报纸之类。林旭这张报纸扔进去,根本毫不起眼,完全泯然众纸中。

    毁灭了物证之后,林旭便转身出了厕所,往自己宿舍走去。

    这边出了厕所后,是操场东边的入口处。这边跟西面一样,靠墙种着几棵大桐树,靠着操场的那一边也有几个固定的体育器械。不过这边跟西边的器械不一样,其中有两座秋千,还有个跷跷板,所以平常到这边玩儿的学生却是比较多。

    走到秋千架处时,忽然对面有人打着手电走过来。手电光照着,林旭也一时瞧不清手电后面的人,正打算稍避开来,从侧面打量,忽然对面打着手电的人带着些惊喜的声音叫道:“林旭!”

    林旭一听,也是不由地面现惊讶,心里也生起了些欢喜,因为他已听出了那声音是关落雪的。没想到出来厕所后竟能碰见关落雪,倒也真是有够巧的。

    关落雪叫了一声后,便快步走过来,走到近前处后,她将手电的光芒压低斜照往地上。只是走到近处她再一打量林旭后,美丽的面孔上却是不由又再露出惊讶地道:“咦,就过个年十几天不见,你怎么忽然长高了?”

    两人自年前那次在村中的沟里见过后,之后也都是没有遇见过。主要也是林旭自那之后,就基本没怎么出过门,沟里更是再没去过,想遇也遇不着。

    年前见时,当时林旭的身高还是比关落雪矮着小半个头。但自那次后,到现在也不过就十几天的时间,林旭现在的身高却是不但与她平齐了,还隐隐地有高出一线,自是由不得关落雪不吃惊。而且是吃惊不已,这也长的太快了吧!

    “过年长了一岁,自然是长高了。”林旭也没打算跟关落雪实说,仍是拿这个说辞随口应付着。

    “可你这也长的太快了吧?”关落雪仍是有点难以置信地上下端详打量着林旭。他这长个子的速度,实在是叫人太过吃惊了。

    林旭笑道:“可能就是一过年,刚好到我发育的时候了,再加上过年那段时间吃的比较好,所以个了窜了一窜!”

    “吃啥好东西了,窜这么快?跟我说说,我也吃点儿!”关落雪瞧着他,仍是啧啧称奇不已,嘴里半开玩笑地道。

    “也就是过年大家家里都准备的那些,还不都差不多。”林旭笑了一句,怕她还会追问,连忙转过话题道:“你也是出来上厕所吗?咋不跟个人结伴一起?独自一人不害怕吗?”

    关落雪道:“我倒是也想叫个人跟我的,可宿舍里这会儿都正睡得死,也没人要上厕所的,就我一个。我也不愿硬叫她们,扰了她们好梦,所以就只好一个人出来了。不过有手电照着,倒也不是特别怕。”

    说着向他晃了晃手电,又话音一转地道:“倒是你,出来也不打个手电,也不怕黑乎乎的看不清路绊你一跤。”

    林旭道:“没事,我眼睛好着呢,能看清!”

    关落雪微微娇嗔地向他“哼”了一声,眼珠一转地瞧着他笑道:“既然碰见你了,那你就给我作个伴吧?你在这儿等下我,等我出来咱一块儿走!”
正文 第十五章 秋千架上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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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给我作个伴吧”,这句话显然可以引申出另外一重含义。

    但关落雪说的时候却显然没有多想,顺口而出地便说了出来,直到说完后才意识到自己这话说得有些暖昧了。不禁脸上一红,连忙避开林旭的目光低下头去。

    “行,你快去吧,我在这儿等你!”关落雪的话,让林旭也是听得有点儿暖昧,不过他却也没多想,知道关落雪并没有别的意思,当下只是点头答应了。

    “嗯!”关落雪鼻中轻哼地点头应了一声,便头也不抬地绕过林旭快步向着后面的女生厕所而去。她也是觉着说错话有点过于尴尬了,快得跟逃也似。

    她那副尴尬脸红的样子很是可爱,林旭忍不住在后面瞧得一笑,待目送关落雪走到墙根处拐进女生厕所后,他便顺势转身坐在了旁边的秋千上,一边轻轻悠荡着秋千,一边等着关落雪出来。

    荡着秋千,林旭仰头望着漆黑的夜空。今天晚上本来正是正月十五元宵节,天空该是有一轮满月,可惜他们这里天气不凑巧,今晚是个阴天,星月都被阴云遮住,瞧不到那满月的月景。

    想着本该是明月朗照,但现在却是阴云密布,让林旭不禁心生感叹,忽而想起了北宋大文豪苏轼那首《水调歌头》里的那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倒是正切合此景。这首词他们上学期刚学过,当时背诵了许多遍,他却是记得很清楚。

    其实在语文课上没正式学这首《水调歌头》之前,林旭就早已经多次读过这首词并已经记下了。他父亲林朗的书架上有一本《历代名家名词赏析》,里面收录了许多古代大词人的代表作品,其中便有这首。林旭早在上小学时,就已翻看过这本书,虽未必能整本全都记得,但这首词却是记得清楚。

    能记得清楚,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这首词曾被改编为歌曲由已故的一位著名歌星邓丽君演唱过。林旭家里有一盘邓丽君的录音磁带,上面全都是邓丽君演唱的由古词所改编的曲目。他很喜欢这盘带子,觉着听起来很有古风的韵味,听的多了,自然是记得清楚。所以这首词,他不但记得,还能唱得。

    把自己以前捱的巴掌打还了教导主任,林旭此时的心情很不错。轻轻悠荡着秋千,仰望着夜空,也很入情境,而此时也左右四下无人。他想了想后,便顺着这心情开口轻声唱起,“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喝完之后,忽然身旁响起“啪啪啪”的鼓掌声。林旭转头望去,见到正是关落雪。她上完厕所出来后,听到林旭在唱歌,因不想打断,便关了手电轻手轻脚地走过来。而林旭此时的功夫也还远没练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地步,平常不以内气相附,五感的功能也没强到哪里去,再加上一时唱得入了情境,却是并没有发觉。

    “没想到你还会唱歌?而且唱起来很好听!”见到林旭转头瞧来,关落雪放下手笑着称赞道。

    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大部分都很喜欢唱歌,班里不少同学都还专门有个歌词本,记录自己喜欢的歌曲歌词,平常没事练习唱唱。林旭虽然不爱说话,比较沉默寡言,爱好也有许多跟同龄人不同的。但到底还是这个年龄的孩子,也有不少相同的。

    音乐可谓人人都爱,林旭平常也挺喜欢听些歌曲。能听自然也能唱得,只是他从来不轻易在别人跟前唱,大多时候是自己一个人唱地自娱自乐。他唱歌其实不算特别好听,也就是平常水准,能咬准音节,不荒腔走调罢了。倒是因为练了内功后,学会内气的运用,整日练得也是呼吸调控,却是对这方面也有帮助,确实比以前提高了不少。

    “哪里,我这也就一般,没你唱得好!”林旭向着关落雪略带不好意思地一笑,谦虚说道。

    关落雪确实唱歌很好听,算得多才多艺,以前上小学时,每年六一才艺表演,都有她的独唱曲目。她声音甜美,人也长得漂亮,每回上台时都是赚足人气,把表演推向高`潮。她也很能镇住场子,一点儿不怯场,在台上的风采,有时就跟明星一样。

    关落雪闻言一笑,走过来坐到林旭旁边的另一架秋千上,也轻轻悠荡着,然后看着林旭开口唱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却是唱了同一首歌曲。

    这首歌的原唱本就是女声,现在由关落雪唱来,更是显得融洽好听。她的声音空灵而柔美,就像是明净的夜空一样。林旭看着她美丽的面孔,听着她迷人的歌声,眼中已是忍不住露出沉醉之色。

    一首歌罢,林旭也连忙为她鼓掌叫好。

    关落雪听着他的称赞,开心笑着,又继续悠荡着秋千。抬头看了眼天上的放空,忽然叹道:“这可真像歌里唱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今天可不就是阴着!”瞧了林旭一眼,又轻叹一声,“也不知我们能一起上学到什么时候?”

    林旭瞧着她,忽然心中一动,脱口而出道:“一起上完为止,直到我们大学毕业。”

    关落雪眼波盈盈地瞧着他,听到他的这句回答,绽唇一笑,道:“好,你说的啊!那以后我们一直上同一所学校,我去哪里,你就去哪里!”

    林旭重重一点头,笑道:“嗯!”

    “来,我们拉钩!”关落雪忽然伸手过来,向他翘起小姆指。

    林旭见状,连忙脱下手上的手套,伸出小姆指过去,勾住了关落雪如玉般的白嫩小指。

    两人一起勾住后,关落雪一笑,勾着他手一起摇了摇,嘴里念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林旭看着她轻轻笑着,念完之后,两人却是谁都没有松开手。

    林旭瞧着她,忽然另外四指一张,将她整个手握在自己手心里。关落雪瞧着,也没有任何要抽回的意思。只是略有些紧张地在他手心里动了下,脸上也更红了,不过黑暗里,林旭却也瞧不清。

    方才本是说好的等关落雪出来后,两人结伴一起走回宿舍区。但这时关落雪却是一直未提,林旭自也更是不提,就这么彼此牵着手,坐在相隔的秋千上,一起轻轻悠荡着。虽没再说更多话,也没更多的动作,却都觉彼此的心中,充满甜蜜。
正文 第十六章 代表月亮
    随缘而定,顺其自然。

    这是林旭曾对自己初中阶段的恋情所定下的基调,有缘就发展一段尝试一下,无缘就等长大了再说,一切都并不强求。他现在年龄还小,对这方面的事情真是并不着急。

    所以,哪怕是对关落雪这个早就存有好感的女孩儿,他心里也只是定了随缘二字,并未打算要去主动刻意地追求。有缘真能成就的话,那他会很高兴,无缘错过了的话,他也并不会特别后悔。

    而现在能在开学到校的第一天,于晚上的这个时候在这里十分巧合地遇到了关落雪,那就已说明了,两人之间确实是很有缘的。

    有道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缘分既到,林旭却也不会白白错过。再加上他之前刚做了件快意恩仇的事,心态也随之有了变化,这时又再无他人在场,他今晚的表现比平时也大胆主动了些,便顺其自然地与关落雪牵上了手。

    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到得这一步,却也不需再多说什么地非要挑明了不可。关落雪既肯主动与他拉钩做好约定,手也任他牵着,自然是已经表明了态度。

    此时无声胜有声,两人都很默契地保持沉默,同时也很默契地让秋千同步轻轻悠荡着,享受着这份宁静的甜蜜。

    初恋总是纯真而美好的,没有太多的利益与欲望掺杂,只是两颗心的相互贴近,只是那一份彼此纯纯的爱恋。

    不知过了多久后,忽然天上的乌云散开一条缝隙,一缕清亮的月光照射下来。

    “看,月亮要出来了!”关落雪惊喜地伸手指向天空。接着转头看向林旭,忽然道:“我再给你唱支歌吧?”

    “好啊!”林旭含笑点头应道。

    关落雪便轻咳一声,张口唱起,“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唱的正是《月亮代表我的心》,也是邓丽君曾演唱过的名曲。

    随着她的歌声,天空上的乌云更见消散,那一轮被遮掩的明月,终于从云层中探出头来。当明月显露,月光洒照大地后,两人相视一眼,都是露出十分喜悦的神色。

    当关落雪将一首歌唱完后,林旭向她笑道:“你把月亮都唱出来了,真是厉害!连月亮都听你的,以后你也可以变身美少女战士,代表月亮消灭坏人了!”

    关落雪闻言,忍不住被逗得直笑。笑了好一阵儿后,她笑着感叹道:“没想到你原来还挺幽默的!”

    林旭含笑道:“我是不太爱说话,但并不代表我不会开玩笑。沉默和幽默,可不是完全对立的反义词。”

    关落雪点点头,饶有兴趣地瞧着他道:“你说的是,看来以后我还得多了解你。”

    林旭一扬下巴,故作副昂首骄傲的样子,道:“那是,我身上可还有很多优点等着你发掘呢!”

    关落雪忍不住又是一笑,白了他一眼道:“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林旭笑了笑,没再多说。

    关落雪正要再说什么,忽然瞧见大路那边的入口处有手电光扫过,连忙一拉林旭,从秋千上站起身下来道:“快走,有人过来了,别被撞见了!”

    毕竟在学校里,早恋是被明令禁止的。两人虽然已牵了手,表明了关系,但关落雪还是不想让人撞见他们两人在一起。林旭也不想,这事要真被人传开了,无论对双方谁来说,都是件很不小的麻烦,还是能隐藏就隐藏,尽量不叫人发现。

    闻言他便立即跟着从秋千上下来,转身往后面瞧了一眼,见到果然是有手电光扫过。便松手把抓着的关落雪手放开,镇静地向她道:“没事,不用躲。我走前面,你隔几步在后面走,咱俩分开来就行。”

    说着抬腕按了下腕上的电子表夜视灯,待夜视灯亮后看了下时间,道:“也不早了,都一点多了,咱也回去睡吧!明天早上起来还要跑步,也别睡太晚。”

    “嗯!”关落雪柔顺地点头同意。

    林旭便轻拍了拍她手,自己先转身往出口处走去。

    关落雪待他走出去了七、八步后,在后面跟上。想了想后,又重新把口袋里塞着的手电拿出来,打开照明。

    林旭走到操场的出入口处时,刚好见到那边打着手电的人也走过来。手电光照着,他同样是一时瞧不清后面的人,只能大概看出也是个学生,并且是个男生,看来也是出来上厕所的。

    老实说,这个时间段出来,又走到了这里,除了是来上厕所,也没更多别的事了。哪像他,凑巧撞上了关落雪,还相互表明关系地顺便谈了会儿恋爱,收获了自己的初恋。

    那人过来后,以手电光照了下林旭,也没跟林旭搭话,便转过弯走进了操场。跟随后打着手电走过来的关落雪互照了一下,也是没开口地便匆匆而过,往后面厕所而去。

    出了操场拐到大路上后,这边却又是再无人影。关落雪向林旭叫了一声让他稍等,紧走几步赶上去,与他并肩而行,转头说道:“我看咱俩以后还是尽量不要太频繁的见面,初中期间还是要保持隐秘,别让人知道了。而且咱初中还是要以学习为重,别为这事耽误了正经学习,你说呢?”

    林旭转头道:“我同意,没问题。”

    关落雪点头道:“行,那咱就这样定了。以后一块儿升高中,考大学。大学毕业后,再一起工作!”她有点简单地憧憬着未来。

    接下来,林旭还是按之前说的,先把关落雪送回到她那排宿舍区入口。因为路上怕有人出来撞见,两人倒是再没有牵手,或有什么别的亲密举动。分别时,也只是依依不舍地简单互道了再见。

    目前了关落雪一段距离后,林旭便返身走回到自己那排的宿舍区,往最后面的他们那间宿舍走去。

    回到宿舍后,推门而进,但见宿舍中的另外七人都还是在熟睡,他这回推门没再太顾忌声音,进来后也没有惊醒到谁,根本没人晓得他已出去过一趟。
正文 第十七章 阴阳转化 乱中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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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发现更好,倒也不必多费唇舌地去跟人撒谎解释一句。林旭返身把房门关好,走到自己床前。

    他们这床的上下铺之间,靠头脚的两边中间还各焊接了一根细钢筋的横栏,可以用来搭放一些东西。因为是两张床一排并放在一起,靠内的那张床,这横栏就基本没什么用。

    靠墙那一边,因为有墙挡着,属于想用也用不上。另一边也跟外面那张床的靠内一边并在一起,需跟邻床的共用。也就外面这张床对着门口这一边的有大用,两张床上下铺四个人的洗脸毛巾,平常都是一起搭在这条横栏上,另一边的那两张床也是。

    各人搭放的,都记得各自的位置。林旭走过去,伸手把自己的毛巾拉下来。毛巾呈半湿的状态,他拿过来后,用这条半湿的毛巾将自己身上的校服又上下下大致擦拭了一遍。主要擦的位置,是之前趴在徐长兴办公室房檐上时所捱蹭着的位置。

    那房顶上长年无人打扫,自是积了不少尘土。虽然年前下雪化雪后一部分尘土随着雪水被冲刷流下,但也还有积存,而且这段时间也有新积的。他回来的路上虽也有拍打拂去了些,但黑暗中看不太清,到底也没拍打的太干净。眼下要上床,自是要再擦试下,弄得更干净点,别上去把土蹭到自己被褥上。

    擦试一番,重新把毛巾搭回去后,林旭这才走到另一边,脱了鞋,踩着床梯爬上自己上铺去。

    躺到床上后,林旭抬手看了下手表,已是快凌晨两点。三点要起来修炼,还答应了岳俊锋要叫醒他,教他一起炼。就剩一个小时,这点时间,却是也不必睡了。

    好在他修炼出了内气后,精神健旺,一晚上不睡却也不算什么。第二天照样是精神奕奕,生龙活虎,不会有半点困乏。而且等到三点打坐修炼的话,也可以抵得上睡眠,深层次的入静修炼一两个小时,就完全能比得上一晚沉睡了。

    像武侠里面,一些练功勤奋的人,更是经常以打坐修炼来代替睡眠,经年累月的都不睡觉。林旭现在,其实也能做到,不过他却不喜欢这样,觉着该睡还是要睡。

    他练功又不是像里的那些主角一样,身上背负着什么家门被灭的血海深仇之类,练武就是为了要报仇。为了能练出比仇家更厉害的武功,用功都是十分勤奋,有的更是练得简直要疯魔一般,更有甚者,还不惜吃什么能大增功力却会折损寿命的药物。

    他没有那种非练不可与想要急切得到更高武力的原因与动力,练武更多的是基于兴趣与喜好。平常练习时虽也算得十分用功,却也没有到那些里描写的那种地步。所以,他并不会为了练武就打乱自己的正常生活状态。

    他觉得睡觉是一种人体最好最放松的休息状态与方式,修炼并不能够完全代替睡眠,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而且练武也讲究个一张一驰,不能总是紧绷着,该休息还是要休息。

    何况一场好的睡眠,不只是休息,也是一种享受。就像有句俗话说的,“好吃不过饺子,舒服不如倒着。”

    林旭这时也不闭眼,就望着眼前半空的黑暗,将一只胳膊垫在脑后想着事情。自己今晚的经历,可也算得曲折离奇。先是学里的侠客们,快意恩仇了一把,打还了教导主任徐长兴。接着回来出了厕所,又巧遇到关落雪。虽没直言表白,却也是互明心意地在秋千架上跟她牵了手,开启了自己人生的初恋。而这个女孩,也是他小学时代就一直心仪有好感的对象,一起同班同学了六年,称得上是青梅竹马。

    想起方才秋千架上与关落雪一起牵着手,轻轻悠荡着秋千的情景,林旭现在还有点如梦似幻,不太真实的感觉。而那时的甜蜜与美好,也真是有如梦幻。

    “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吗……可真是不错!”林旭心中暗道着,嘴边又露出甜蜜的微笑。

    想了一会儿后,又开始想其他的事情。他也不去约束,就任思绪翻飞地胡思乱想,彼此来去。他有时挺喜欢这样的感觉,任思绪天马行空般的在脑海中奔走腾飞。有时心思放空时,还能觉着那无数的念头就好像变成了千万个自己一样,很是有趣。

    这跟入静时的收摄杂念,心念纯一不同。但他在这种状态时,有时却也能得到一种极致的静,一种另外形态与层次的静。就是任那些念头彼此来去,胡乱翻飞的时候,似乎还有另外一个更纯净的本我,在更深层的某一个角落处,静静看着这些翻飞的思绪与念头。

    不参与,不干涉,只是静静地在一旁看着。平静而冷静,能察知到每一个念头与思绪,却又不为任何一个所动,不受任何一个影响。

    这种状态下得到的静,他想就像是道家理论中所说的,天下间的任何事物都有阴阳两面。而这两面却又不是完全对立而存在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就像是太极图中,阴里面有一点阳,阳里面也有一点阴,而且还是互相轮转变化的。

    所以道家理论中又说,阴极阳生,阳极阴生。就是当任何一种达到极致时,都能够转化出来相对的另一种。

    心念纯一与万念丛生,这两种对立的状态就像是一阴一阳。诞于一体,化为两极,而互相之中又包含着另一种形态。所以当心念纯一之时,也可能忽然杂念丛生,控制不住,这就是修炼时的所谓“走火入魔”。

    而像林旭这种,在万念丛生之中,也有时能忽然得到另外一种形态的静。他觉得便是阴阳转化的妙理,阴极而阳生,阳极而阴生,乱到极致时,也忽而能得静。

    只是,他虽然套着道家的阴阳理论,把这其中的道理给想明白了,但却也从没在这种状态下进行修炼过。

    毕竟这也就是他自己的推论,实在不敢轻试,万念丛生之中,一个不小心,那可是很容易就走火入魔的。
正文 第十八章 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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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在这种状态中时,会感觉时间过得很快。林旭还没怎么觉着时,就感觉到了手腕上电子表的轻微震荡。回过神儿来后,便听到“嘀嘀”声响,抬腕一看,正是三点,便按键关闭了闹铃。

    关了之后,他又重新定了个时间,定到五点三十分。学校里每天早上六点就会打起床铃,却是不能像在家里一样,可以练到七点,练满两个时辰了。提前三十分,是因为可能会有人提前起来,他不想让人瞧见自己以这种姿式坐在床上。一来是不想让人好奇生疑,免不了开口问他;二来就是他也不想跟人解释,懒得开口多说。

    轻轻翻身爬起后,他伸手过去到隔壁床上,推着岳俊锋的肩头叫道:“俊锋,俊锋………”

    这种相邻的两张床上睡觉,两人睡觉要么是头对头,要么是脚对脚。他跟岳俊锋以前关系就很好,自然是头对着头睡。

    岳俊锋睡觉倒并不是很沉,也不像他妹妹林彤那样迷糊,他叫了两三声后,岳俊锋便睁眼醒来。醒来稍微一愣后,便想起来了睡前所说好的事,问道:“到时间了吗?”

    说罢,便翻身爬起。因为半夜要起来练功,他也没怎么脱衣服,睡觉时就只脱了外套,剩下便和衣而睡。

    其实在学校寄宿,并不像家里那样随便,大部分人睡觉时也都会多少穿着些衣服,很少有人脱光了睡的。就像林旭在家里睡时,习惯脱得只剩条裤头睡,觉着脱光了睡舒服,可在学校里睡时通常会穿着秋衣秋裤,有时也会干脆和衣而睡。便是夏天很热的时候,也只是会脱光上身。

    “好,我们开始吧!”岳俊锋披着被子坐起后,便带着兴奋地道,显是已完全清醒了过来。

    “嗯!”林旭应了声,便开始教他,“你要嫌冷的话,就披着被子也行。首先,面向南方盘膝坐好,就是里打坐的那种姿式。然后,双手握固………”

    林旭开始一步步地教岳俊锋,耐心地解释与指导。可惜的是,就跟他之前教关文滔和妹妹林彤时一样,到了入静的那一步便卡住,岳俊锋也是无论如何,都很难真正的入了静。

    年前那晚,林旭三点起来叫林彤时,林彤说要睡觉不练了。后来林旭没放弃,趁白天的时候又抽空教了她一回。可惜的是,林彤也是怎么都入不了静。小脾气一闹,就说以后都再也不练了。反正有哥哥厉害就行了,哥哥天生就是保护妹妹的。林旭也拿她没法,便由她了。

    关文滔练不成,可以说是他本身姿质稍差些,天生愚鲁,就连林旭讲的那些都很多理解不了。林彤练不成,可以说她是年纪还小,小女孩性子不定,再加上本来就没太把练功当回事,不肯花什么心思,所以稍遇挫折就放弃了。

    但岳俊锋却不同,他人也是很聪明的,在班里的成绩虽不算拔尖的那一拨,未入前十之列,但也是常能进入前二十名内,是成绩稳定的中上之流。

    而且他做事也很有毅力,学什么东西都上手挺快,尤其还擅长于自学。就像他自学的李小龙截拳道,使起来也是像模像样,那双截棍也是没人教过,完全自学,也能耍得跟电视里演的一样漂亮。他还会弹吉他,也是靠着曲谱自学成功。

    可以说,岳俊锋也是个很优秀的学生,还是多才多艺的那种。再加上人虽然不是长得特别英俊,却也是有点小帅很有型的那种,外加身材在学生中高大英挺,还能弹会唱,性格也是开朗,在班里是属于很受欢迎的男生。也不知多少女生在瞧着他时,会眼冒星星,实打实的班草一名。

    以岳俊锋的学习能力,不出林旭所料,岳俊锋对他所讲解的东西都能很快理解了。可轮到实际操作上,却也是卡在入静这一关,怎么都入不了静。

    凡事就怕对比,以前没什么人对比,林旭还不太清楚自己第一次练就能成功入静并修练出内气有多么超乎寻常。关文滔和林彤那都是特例,他也能明白二人的情况与问题出在哪儿,只是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帮助就是了。

    可现在连岳俊锋也是这种情况,卡在入静上怎么都入不了静,却是让林旭不由心生嘀咕地暗道:“怎么我练起来就没这么难,第一次就成功了。难道是因为我本来就特别好安静的缘故,所以能很快就成功入静?还是因为,我就是里所写的那种资质特别好,属于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这般一想,也是不禁的立即生出一种特别的欢喜与兴奋,还有一种仿佛自己是天之骄子的傲然而生。

    但再仔细一想,却又觉不对。自己原来的体质,经常体弱多病,跟同龄人相比,不但算不得好,反而是很差的。晨跑都坚持不下来,跑一圈就喘的不行。这种身体素质,又怎么算得练武的好资质呢?

    他却不知道,资质也因人而异,分属不同。他身体的资质确实是不好,但在心境与精神这方面,却是比常人要强。只不过他现在还没想明白,意识到这一点。也是因为对比的人太少,还较难区分出来。这一点也是直到他很久以后,方才明白。

    “唉,不行啊,就是入不了静,老有杂念!”试过了林旭所教的好几种入静方法都未能成功后,岳俊锋睁开眼来有些颓然懊恼地道。顿了下,又问林旭道:“你练的时候花了多长时间?”

    林旭想了下,不想太打击岳俊锋,便扯个谎地安慰道:“你也别太着急,这个是越着急越没用,越烦越生杂念,我当时也是花了好几天时间才成的!”

    岳俊锋一听,便松了口气,心想这个入静,看来确实挺难的。本来也是,练武哪有那么容易的,就是里写的那些主角,基本上资质个比个的好,还到处有奇遇,能得到天材地宝、灵丹妙药之类的帮助,练武的时候不也是很吃了不少苦头。自己这确实不算什么,才刚开始呢,慢慢来,不着急。

    想到这里,他平心静气了许多,对林旭道:“行,你不用管我了,该教的你都教了,我自己琢磨吧,你练你的,别因为我耽误了!”

    林旭点点头,叮嘱道:“嗯,那你自己注意点儿,千万别强来,这要弄不好,可是会走火入魔的!”

    “嗯!”岳俊锋点头应了,表示知道。
正文 第十九章 精华深浅各不同
    见岳俊锋答应后,林旭便未再多说,转过身去,盘膝而坐,开始了自己的修炼。

    他的修炼早已是驾轻就熟,入静所需的时间也越来越短,到现在每回入静,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就能做到。入静之后,便意守丹田,神意化为火焰,配合呼吸炼气法,开始炼精化气。将丹田之精,一点点的炼化为气。

    目前为止,他丹田内的精已炼化了约有三分之一。这还是在每日都有从日常饮食中所摄取到的精华补充的情况下,不过这种补充也不是只补丹田,是输送于全身的。每日分薄于丹田中的,其实也并没有多少。

    他是连新带旧一块儿炼,不过每日新补充的精,他觉得却是更容易炼化一些。旧的精经过多年积累,从小到大十几年的积蓄沉淀下来,炼化起来自是更难一些。

    “真人潜深渊,浮游守规中”,他修炼时是常以《周易参同契》中的这句口诀为要,把丹田之精存想为一座深渊。炼精化气之时,也是从上到下一层层的炼化。

    这句口诀的深渊之说,可说是把丹田之精的情形比喻的十分形象。丹田中的精,就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所一层层积累下来的。最上层的,是最近的,最底层的,便是年份最久的,是从婴儿时期,甚至未出生时的母体中就积累下来的。

    林旭曾想,如果按照这个理论的话,那抱朴子三气说中的元气,也即是先天之精,是否就是积存于丹田最底部那自婴儿在母体中未出生时就先天所积累下的元气精华。

    只是他还远远没有炼化到最底部的那一层,却是没法证明。只有当炼化了那一部,把丹田最底部的那层精炼化之后,他才能印证这个理论是否正确。

    丹田中所积存的旧有精华,按照年份的深浅,越往下一层便越难炼化,困难度会相应增加。不过他在修炼的过程中,神意之火也在不断的磨炼中得以增长,倒是恰巧能够跟上炼化的困难度。内气增长的速度倒也并不会越来越慢,再加上内气积蓄越多,越能形成内气本身对炼精化气的助长优势。所以随着修为的增加,他炼精化气的速度倒也是呈稳步上升趋势的。

    按照自己目前的修炼进度,林旭估计自己差不多再需要最少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把丹田中的精全部炼化。然后就可以开始着手打通经脉,炼化经脉与其他穴位中所积存的精。

    不过他的这个预估,却是之前未开学时在家里做的。现在开学后,作息制度已然与家里不同,他原本每日的修炼时间被迫减少。这个原本所预估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一些了。

    而且在炼化到丹田最底部的那一层精时,林旭预计可能也会更加难以炼化,说不定到时会遇到点瓶颈,在这里会可能拖上些时间。只是还没炼到那一步,却也说不太准,这只是他自己基于现在的情况,所做出的判断而已。实际炼起来到底如何,还是需到得那一步再说。

    他所预估的这个将丹田之精完全炼化的时间,也是基于在一切顺利的基础上。但正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实际操作起来,总是会有些意料外的状况发生。因此也实在说不准,一个月只是往最少了说,多的话就不止了。所以他完整的预估是最少一个月,最多三个月。这个跨度的时间段,他觉得还是可以保证的。

    看着林旭很快就进入了修炼状态,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与周围的环境溶为了一体,有一种浑然天成,呼吸之间切合天地韵律的味道。岳俊锋在后面看得不由很是羡慕与佩服,他想,林旭现在这应该就是里经常所提到的那个“物我两忘”的状态。忘了外物与自身的存在,是一种非常专心高妙的境界,非到练功至一定地步才能做到。

    不过林旭既然能够做到,他想自己终有一天也能做到。

    羡慕佩服地看了一会儿后,他便又收回心思,继续练着自己的入静功夫。哪怕怎么都不能成功,总是入不了静,他也是坚持地练着。练的多了,自然就可以了。按林旭说的,他也不是一次就成功,花了好几天呢!自己这才刚开始,却也不必太过着急。

    只是练了一会儿,总是不能成功下,却是不由练得心烦。而越烦之下越是杂念丛生,收摄不住,忍不住都想大吼大叫地咆哮几声发泄一下这股烦躁郁闷之气。

    只是想起这是夜深人静,宿舍中人都正沉睡之时,却是不能乱喊地把人都喊醒惹了众怒。何况林旭这时正在用功修炼,却也万不可轻易受打扰,便强自忍下了这股冲动。忍下之后稍作平静,再一思及却是不由得面色一变,脑门上都沁出了层冷汗。

    却是想起了一些看过的武侠中,有描述到某些人练功不慎走火入魔时,外在的表现形式便是有疯狂地大喊大叫。自己刚刚,岂不就是差点,想来不禁一阵儿后怕。毕竟在他看过的武侠中,对走火入魔所描述的都是很悲惨的状况,实在由不得他不怕。

    现实中他虽没见过有人真的走火入魔的情景,但内力这东西既然真的存在,想必走火入魔的惨状也是差不了多少。难怪林旭要叮嘱他不可强来硬上,说一不小心的话,就可能弄到走火入魔,自己刚刚可就是差点,当真好险。

    想到这里便连忙停了下来,不敢再继续。想了想后,干脆又继续躺回床上去睡觉。这会儿再来肯定是不成了,那就休息休息,等明晚再继续。以后感到不对就立刻停下,半点不能硬来。

    自己现在还没能入得了静,却也不必跟着林旭走地非练满他那个时辰。各练各的,毕竟他现在还不能和林旭比,还是要按自己实际情况来。

    这般想着,又转头看了眼林旭,便合眼放松下来地去休息。
正文 第二十章 昨晚事情的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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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点半,感觉到手腕上的电子表轻微震荡后,林旭准时收功。睁开眼来四下一瞧,但见宿舍里的人都还睡着,连岳俊锋也不知什么时候又睡去了,便先松了口气。

    抬腕关了电子表的闹铃,他也没立即起来,又后仰躺倒在床上,暂作休憩。躺下了没多大会儿后,就听到旁边另两张床上,与他同样靠外的上铺那名舍友醒了过来,穿衣下床,出门去上厕所。

    前后相差也不过就几分钟,让林旭不由暗道了声侥幸,那家伙要是再早起个几分钟,可就发现自己在打坐练功了。他可不想让人给发现了,又自心中暗道:“这么练还是不太方便,总担心会被人发现。以后不如试试躺着练,哪怕效果比打坐差点儿,在学校也可以先将就凑合着用,总比打坐更方便隐秘些。”

    六点整,起床铃准时打响。有带了闹钟定了时的,这时闹钟也都在同一时间响起。岳俊锋便有带了个闹钟,放在自己枕头边。林旭这时正醒着,便伸手过去先替他关了。

    起床铃一响,全宿舍的基本都被惊醒过来。有的开始打着哈欠起床穿衣,有的则还赖床不起,有嫌吵的还用被子把头蒙了起来。

    负责值日的那一床两人,当先起来,拿着宿舍里装水的水桶,前往打水处去打水。毕竟都是初中生,大部分力气都还不大,所以用水桶去打水,多是两人一组,用根棍子挑了一起抬着回来。即便有力气能一个人提的,也更愿意两人一起抬,毕竟更轻松。

    林旭本就是醒着的,自然没多赖床,穿好外套下床后,拿了自己的暖水瓶也去打水处打水。宿舍里值日的只负责早上起来打满装凉水的水桶,各人的暖水瓶还是要自己去打满,也有关系较好的帮人一起打,或托人打。

    打水处就在锅炉房外,有着一排十几个水龙头,左边的那一半是热水,右边的那一半是凉水。打水回来,刷牙洗脸后,林旭又出去上了趟厕所,回来便开始在宿舍外排队。这时他们班各宿舍中也有不少人都处理完了自己的事情,站在外面开始排队。

    六点打起床铃,赶六点二十前各班集合完毕,然后拉到操场上去晨跑。各班由体育委员负责整合队列,点名报数,带队喊口号等。有的班级,班主任还会亲自过来关注。不过多是初一新生,他们都是老生了,这一套都已十分习惯熟练,班主任通常不会过来。

    但今天是正式开学的第一天,各班的班主任还是多有过来关注下情况。整合队列,报数点齐人是否到齐后,体育委员便发号施令,带队前往操场。

    全校三个年级共十二个班,初三的学生会排在第一队列进入操场,其次初二,最后初一。

    出各宿舍区时都是齐步走,进入操场后便转为跑步,开始了浩浩荡荡的晨跑。上千个学生一齐列队跑步,那跑起来也真是有点儿尘土漫天,威风浩荡的感觉,操场的地面都被震得轰轰作响。

    林旭以前体质不好,对于早上的这晨跑每每都很是头痛与不情愿,跑上一圈就喘的不行,要么就落队到后面用走的,掉到他们班跑过来再混入其中少跑两圈,要么就干脆以上厕所蹲大号为借口躲懒。遇到个稍有点儿头疼脑热,发烧感冒的,更是干脆请病假不跑。真病得厉害的话,自然更是不跑。

    不过现在他却不怕了,跑起来轻轻松松,哪怕不用内气相加,单靠着本身现在大为转好的体质,四圈跑下来也是轻轻松松不带多大喘气的。

    四圈跑完后,各班级列队到入口处那个照壁后面的主席台前,举行升旗仪式。这原本是每周一才进行的,但今天是正式开学的第一天,虽是初三,却也是举行了升旗仪式。

    每回开学,不管逢不逢周一,都是如此,倒也是个惯例。升旗仪式过后,校领导还会在主席台上做个简单的开学典礼讲话。逢暑假过完有新生入学的,则还有专门的一场典礼。大典礼上,讲话的通常是校长。而这小典礼以及平常晨跑后全校学生的简会上,通常是由教导主任讲话。

    不过今天却又是个例外,教导主任徐长兴从始至终都没露面,由教导处的副主任出面上台讲话。副主任给出的理由是,教导主任昨晚不小心受寒感冒了,请了假养病休息,所以由他代替教导主任讲话。

    林旭在下面听了,心里暗自一笑。别人不清楚怎么回事,他却是清楚的紧。那徐长兴哪里是生病了,分明是昨晚被自己几十巴掌打肿了脸,估计现在两边脸还肿得老高,上面密布着巴掌印,没有脸出来见人,怕被人笑话,才拿个生病的借口。

    不过看现在这样,校方没有把此事公然挑明,那就是说他们还根本没怀疑到徐长兴昨晚的经历,是哪个大胆的学生所为。否则依照校方一贯处理这类事的办法,早就在这晨跑后的学生大会上挑明讲了出来,然后威胁下面学生是哪个做的勇敢承担责任,自己主动站出来,否则被学校查出来的话,一律严惩不怠。

    现在没有这样,就是校方还没有怀疑到这事是学生中有人所为。甚至于,都极有可能是徐长兴把这事独自隐瞒下来,根本没有报于校方知道。毕竟依他昨晚的经历,这种不科学的事讲出去,一来校方也未必信,二来就是信了也对他起不了什么有用的帮助,难道还能指望学校保卫科去捉鬼?

    不管真正的原因是哪个,林旭心中都是乐见其成。这就说明他昨晚的事情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没引起到任何人的怀疑。

    不过这时想来,却是忽然想到一个疏漏处,就是他昨晚离开时,应该再把徐长兴那排宿舍的电闸给重新合上。这样就会更加的不留痕迹,显得更像是鬼怪所为。

    不过这点小节,也不影响整个事件的性质就是了。他到底也是第一次做,哪怕再心思细密,也难免有点儿百密一疏,以后谨记,不再犯这类错误就是了。

    所谓细节决定成败,有时候一个小细节处理不好,就会铸成隐患与败局。好在这一次,并没有那么严重。
正文 第二十一章 老师打学生是犯法的
    副主任的讲话并没有用多长时间,只是简单说了几件事后,便下令解散。

    解散的时候也不是一窝峰地哄散而去,仍是以班级为单位,按队列解散。还是初三的学生先走,接着初二,最后是初一。一个班级一个班级的排队走出操场,到了外面的大路上才会正式解散。

    轮到初二时,初二1班先走。林旭目光瞧着1班的队列,在里面搜寻到了关落雪的身影。可惜的是,关落雪是排在对着他这边的最外围那一列。每个班排队,都是纵排四列,中间还隔着几个人,他连关落雪的全身都瞧不见。

    关落雪是1班,他是4班,无论进出操场还是晨跑的时候,中间都还隔着2、3班的两个队伍。上课的时候,1班的教室在最东边,4班的教室在最西边,中间也是隔着2班和3班的教室。关落雪住的宿舍,也是在他们宿舍区的前面那一排。平常的时候,他跟关落雪还真是很难碰上一面。像这样能远远地瞅上一眼都已算不错,有时候连瞅都瞅不见。

    也是他昨晚跟关落雪的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他今天才去特别留意。要放以前,他虽然对关落雪心有好感,却也不会特意多瞧,想在任何一个场合中都找到她。

    临出操场的时候,关落雪忽然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正与林旭瞧着她的目光相对。匆匆一瞥间,两人隔空遥遥相视一笑。

    下一刻,关落雪的身影便拐出操场,隐在了主席台的照壁后面。不多片刻,旁边3班的队伍齐步走出,林旭他们4班也紧跟着随在后面动身。

    晨跑过后,是一节早读。不过却也不是一跑完,出了操场就去教室,中间还是给了些休息的时间。早读的时间是七点整开始,而晨跑一般在二十分钟左右结束,最多半个小时。所以晨跑结束,中间还有着差不多十到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

    早上起床铃打过后,有的学生赖床贪睡起的晚,晨跑之前便来不及刷牙洗脸,在最后的集合前匆匆穿上衣服就跟着出来跑了。所以这些人的个人卫生处理,都会留到晨跑结束后的这段休息时间做。

    事实上,这样做的学生很不少,占了大部分。林旭以前也是经常这样,晨跑之前多赖会儿床,晨跑结束后才刷牙洗脸梳头发等等。

    不过自练习武功开始,他的生活作息变得规律了许多。即便是放假期间在家里的时候,也不会再早晨不起地赖床了。

    今天他在晨跑之前就把刷牙洗脸这些都做完了,解散之后便没在宿舍多留,背了书包就往教室走去。走在路上,他还期待着能在到教室的这段路上跟关落雪再来个偶遇,可惜的是也没遇着。

    走进教室后,林旭本来以为自己今天早上算来的早了,而这时的教室里也确实还没有几个人。但当他往自己的座位处一望时,却有点儿无奈地发现同桌张雨薇仍然是比他来的早。

    他一进教室后,张雨薇就瞧见发现了,还冲他微微笑了下,待他走过来后,张雨薇转头用标准的英文向他打招呼道:“Go!”

    “Mormin!”林旭也含笑着用英文随口回了一句。即便是说英文,他也是能简洁尽量简洁,不喜欢多说。一边说着,他便顺手把书包放在了课桌上,说完后转身坐下。不用问他也知道,张雨薇肯定已经帮他擦过课桌与板凳了。

    坐下后随意地往张雨薇那边扫了一眼,就见到张雨薇课桌上不出意外地正摆放着新发的英语书,在预习。不得不说,张雨薇对英语这门课程是真心喜欢。既喜欢又刻苦,本身也有语言天赋,发音很标准,英语考试经常考第一,她要不做英语课代表,那英语老师肯定是眼瞎了。

    反观林旭,虽然也是数学课代表,但他对数学这门课,还真没有像张雨薇这样的热爱劲儿。他在数学上的成绩表现优异,更多的是像天赋,只觉那些东西一学就会,一会就懂,很快就能掌握。

    而数学上面,更多的也是在于理解与掌握解题计算的方法、思路,除了一些公式外,倒没有太多需要死计硬背的东西。所以平常时候,他也不会去做太多课程之外的一些习题之类。

    打开书包,林旭把昨天新发的几本主课程书拿出来放在桌上,然后把书包塞进课桌下的抽屉里去。

    他喜欢在没正式上课之前,就把书本大致翻看一遍,也算是预习。不过却不会那么正式,做什么预习笔记,查生词生字提前会背之类,他只是很随意地翻看。就像是当课外书一样,去看自己喜欢与感兴趣的东西,先按照自己的见解去理解一遍。

    他先选择的是生物与政治这两本书,毕竟是这学期刚开的新课,猎奇是人的本性,新奇总是会先惹人注意。拿出来的时候,因为政治放在了上面,他便顺手先翻开了政治课本。

    他从目录开始看起,一本书只要看了目录,就会对这本书先有个大致的了解。尤其是课程类的这种书籍,一看目录,就对这本书的大致学习内容有所了解了。

    这本政治书,却是主要讲了些国家的法律法规,施政目的,治政方针之类,还有些对宪法、民法、刑法、治安管理条例等的解释,以及一些平常可能会用到,与生活较为相关密切的法律条文。当然,都不深入。对于初中生来说,更多的只是先做些全面的了解。

    其中也有跟学生相关的一些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类。因与己相关,林旭看过目录后,便很感兴趣地先翻看了这部分的内容。

    “日,原来老师打学生、体罚学生,是他`妈`的犯法的。我就****,这帮子老师简直知法犯法,怎么就没有人来我们学校执行这法律!”

    当林旭看过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分的相关内容后,不由心里愤怒地暗道,都忍不住骂出了粗口。

    他虽然从小到大都是好学生,但却不代表没挨过老师的打与体罚。尤其是升入中学后,比小学挨的多了几倍,最冤与遭打最凶的那两次就是被教导主任打。嗯,现在已经报仇了。

    不过在这之前,他虽也认为教导主任打他打的不对,打的太不讲理。但从小到大所接触的教育,本心里却也认为老师打学生,那是天经地义的。直到这一刻他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错的。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林旭的正义感
    有句话叫“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是传统的教育所一向讲求的,把老师拔高到了跟父亲同等的地位。父母打孩子,那是天经地义的,自己的孩子想怎么管就怎么管。老师有跟父母同等的地位,打孩子自然也是显得天经地义。更有些父母还专门拜托老师,让老师严厉管教,孩子在学校不听话,就使劲儿打,不用在乎他们。

    可政治课本中所讲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却明确说了,“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是其中第十五条所明文规定的正式法律条文。

    而这条泛律,还是泛指的所有人。也就是说,哪怕孩子的亲生父母打孩子打得严重了,被人告了,也一样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更何况老师了。

    关于这条法律,课本上不但有相关的阐述与解释,还专门有例举了几个典型的相关案例来说明。那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案例,就曾经有父母因为打孩子,老师打学生而遭受判刑的。

    这给了林旭极大的震憾,简直一下颠覆了过去的认知。原本所以为的老师打学生是天经地义,不但是错的,而且错的离谱。这根本就是犯法的,打的重了还会遭受判刑。

    他昨晚为了报复教导主任,打还了自己以前凭白受屈所挨的那几十巴掌,原本虽也自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但到底还是难免心里有点儿鬼,觉得不够有底气。

    学生打老师,这放在他之前的认知中,觉着就跟子女打父母一样,简直是有点儿大逆不道,反了天了。虽然他自认为做的有理,做的是对的,是以正义打击邪恶,快意恩仇,可难免还是有点心里惴惴。

    但现在看了这《未成年人保护法》后,他心里丝毫的不安也没有了,那点阴霾一扫而空,立即就觉得底气十足,更简直是理直气壮。法律都有明文规定了,自己打那姓徐的,可以说完全就是在代表法律制裁这犯法之人。一下就觉得自己高举正义大旗,站在了正义的至高点上,都有点儿替天行道的感觉。

    虽然他一个普通中学生,根本没有半点的执法权,但路不平,有人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扶危济困,除强助弱,千古以来有之。侠客,就是因此而诞生的。只不过他们自认代表正义,但无论古今中外,法律都从不承认他们,本质上来说,还是侠以武犯禁。

    不过林旭这时却不理会这许多,他只是觉得一下找到了心中的正义。为正义而战,更加的理直气壮。此时的心中,再没有丝毫的不安与惴惴。只觉得便是有人发觉了他的所作所为,他也能够理直气壮地站出来,义正言辞地以法律去指责他们。

    当然,没人发觉更好,他也不会自己傻到去站出去。这种事,还是不闹开了最好。他本质上还是个好学生,只想老老实实地上学,并不想惹太多事。早点儿从这该死的武乡中学毕业就好,这学校,他从初一刚入学那晚就凭白挨了教导主任一顿打后,就从心里生厌了。

    这学校里的老师,就几乎没有不打学生、不体罚学生的。除了有数的几个外,全都是一帮知法犯法的罪犯、法盲。

    其实也不止这间武乡中学,各村的小学也都是一样情况。别乡的中学林旭虽没去过,但估计也是差不多的情况。甚至就连县城里的学校,老师打学生的情况也依然存在。林旭他们班里就有一名县城转来的学生,他也曾偶尔听到这名同学跟人聊天时所提到的一些县城学校的情况。跑除掉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其实也是大同小异。

    为何《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已立法并施行多年,老师打学生的情况还是普遍存在,无人遵守?

    林旭觉着一是传统的教育观念沿袭多年,千百年的传承下来,早已是根深蒂固,深入人心,很难一时彻除改变。而在传统的教育观念里,老师打学生就是天经地义,就是应该的。就连“教育”这个词,都早已被引申出了有打人的意思,要想改变这种观念有多难,就可想而知了。

    二则是大部分的人普遍法律意识不强,知法懂法的人更少。他们这里僻处乡下,就连县城也是个很普通的小县城,不引人注意。普遍法律意识薄弱的情况,就更加严重。也许只有在首都那些大城市里,才人人懂法,没有老师打学生的情况存在。

    三来就是那些老师不够自觉,不肯遵守。学校里既有政治这门课,课本上也有明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些相关法律条文。哪怕不是专门教政治课的,也多少都有些了解。但他们却视而不见,觉着传统的观念上老师打学生既然是天经地义,而从小到大所见的,周围的老师也都在打,他们又为何不打。他们觉着不打,就很难确立老师的威信,管住学生。而且让学生畏怕,也会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掌控感。

    具体的原因,应该还有很多。每个地方,每座学校的情况也各不相同。以上三点,只是林旭以自己的认知,所想到的一些浅显看法。

    他因为这个《未成年人保护法》,脑袋里想了很多,但脑子里的想法总是很快,实际上并没过去多长时间。他发了这些感想不久后,早读课的电铃声也才刚刚打响。

    铃声响过不久后,班主任梅秀芳走进教室。因还没有正式开课,所以这时也没有正式早读背诵的内容。梅秀芳便交待把所有课本都翻看一下,熟悉熟悉,另外则是主要把语文课本的第一篇课文预习一下,多读几遍。

    林旭听过后,却不大理会她的交待,继续翻看着政治课本。

    对于这个班主任,林旭也很不喜欢。全班所有代课的老师中,就属她打学生打的最凶。当然,这可能也是因为她是班主任,除了上课,还管着班级其他许多事情的原因。

    林旭也曾挨过这梅超风的打,是有一次他晚上不睡觉照着手电看时,刚好被查夜的梅超风抓个正着,把他叫出来打了几巴掌,完了还让他写检查,连他的那本也给没收了。

    不过那次确实是林旭犯错在先,倒也打的他不冤。而且梅超风也没像教导主任那样,问都不问就先打他一顿。所以他虽不喜欢这位班主任,却倒也谈不上有多记恨。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点穴与截脉
    这学校里也不是没有不打学生的老师,不过却很少。以林旭目前所接触到的全校老师来看,也就只遇到了两个。

    一个便是他们数学老师,有“黄老邪”之称的黄宗文。这位黄老师除了以他的“弹指神通”用粉笔头弹人之外,在他课上遇到不听话或不完成作业的学生,最多也就是罚站。除此外,再没有别的打学生或体罚学生的行为。

    而他用粉笔头弹人,也只是给个警告的意思,那一小截粉笔头弹在头上并不疼,更多的时候,他都只是弹在学生的课桌上。尤其遇到女学生时,更是经常手下留情,只弹课桌不弹人。林旭在全校老师中最喜欢这位黄老师,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位黄老师不打人。

    另外一个,则是他们的音乐老师。全校也就只有这么一位音乐老师,代着全校所有班级的音乐课。音乐老师姓李,是个女的,长的很漂亮,穿衣打扮也很入时。据说是县城里的人,平时跟人说话也都操一口普通话。不过人已经结婚了,还有个孩子,不然定是全校未婚男老师追逐的对象。

    林旭觉着音乐老师不打学生,一是因为音乐课乃是副科中的副科,平常根本连考都不考,没有什么成绩好坏的关系。谁学的好谁学的坏,老师也都不在意。可以说,这完全就是门让学生在紧张学习之余放松娱乐的课。二则是因为音乐老师性格好,温柔善良。另外也可能是她来自城里,比较懂法,知道老师不应该打学生。

    除了这两位老师外,林旭在学校里所接触过的其他老师,全都是打学生的。不过也只是限于目前所接触过,以及听别班同学说起过的,其余他没接触到的也就不了解了。

    将政治课本大致翻看完后,林旭又接着翻看生物课本。仍是先看目录,看了目录后,他直接翻看到感兴趣的人体那一单元。

    这单元开篇先介绍了人体的组成,骨骼、肌肉、细胞、内脏等。接着是分系统介绍,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可惜的是,里面没有经脉系统。

    事实上,生物课本上人体的这些内容,都是基于西医的解剖学来做简单的介绍讲解。而中医的经脉、穴位等,在解剖学中却是不存在的。因为西方医学把人解剖后,发现人的身体里并没有确实的经脉这些东西,所以就判定为不存在,并因此指责中医一点儿都不科学。

    可是,他们虽不承认中医的医学理论,但对于中医依据经脉、穴位等所进行的针灸等疗效,却也不能否认。从这一方面,也侧面证明了经脉等是确实存在的。只不过,这些并不属于人体的显性器官,按道家经书所言,是介于虚实之间。

    也就是说,人活着就有,人死了就消失。就像人身上的力气,人活着才有,死了自然是半点没有,都随着经脉消失了。还有灵魂,没人能证明灵魂的存在,却也有没人能否认灵魂的存在。

    翻看到神经系统那一篇时,林旭突发奇想。按照书中的这篇理论,人的身体所有活动,都是通过神经系统传导,由大脑所指挥完成的。如果能想办法截断人体某部分的神经系统,破坏了其传输功能,使大脑的生物电指令不能再传达到此处。那岂不是说,人体的那部分就不能再活动,就像是里的点穴一样,一点,人就不能动弹了。

    想到这个,林旭又忽地恍然想起,自己拥有了内气后,竟然还没试过能不能真的给人点穴。这可是中对敌制胜的一大能力与手段,要真能做到,以后对敌可就多了一个有效的制敌手段了。

    “嗯,完了就要抽空试试!也真是的,竟然把点穴给忘了!”想到这个,林旭不由有点儿暗恼地叹道。

    想要点穴,就得知道人身体的各部分穴位分布。这点林旭倒是不发愁,他家里的书架上,有一本中医入门理论基础,其中便有专门介绍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与各经脉上的穴位分布,每一条经脉在人身的位置、走向以及上面所分布的穴位,都有图形标示出来。他所需要的,就是把这些穴道的位置全部记下来。

    不过要全记下来的话,却也是一项大工程。人身上的穴位,总数有好几百个。按照武侠中的统计所说,是周身共有三百六十五处正穴,对应周天三百六十五天。

    但实际对敌中,却并不可能攻击到所有的穴位。有些穴位,如涌泉穴,就在人的脚底板,人家要是不抬脚,这根本就不可能攻击到。所以实际对敌中,这些穴位并不会全用到。

    在三百六十五处正穴中,又有一百零八处要害穴,而在一百零八处要害穴中,又有三十六处致命死穴。这些才是实际对敌中,经常需要用到的。一百零八也嫌多的话,可以只记住三十六死穴的位置也就足堪一用了。

    三十六死穴虽名死穴,却也不是每一处击中都会必死。其中又分为软麻、昏厥、轻伤、重伤四类,每一种九个穴位,合共三十六。每一个穴位以击中的轻重手法不同,也会各有不同的作用,说起来倒也是十分的麻烦。即便是三十六个,要记全这些穴位的分布、作用,也是个不小的工作。

    倒是他所设想的那个,能阻断身体的神经系统传导的话,施展起来却是简单,根本不需要记那些穴位。身体任何一个部位都行,只需那阻断那部分的神经传导即可。

    他记得不知在哪本里看到过一种叫“截脉”的手法,其施展出来的效果就跟点穴相同,但却不必非点中穴道的位置,而是打中身体任何部位都行。就是不知道那个截脉手,所依据的理论,是不是人身体的神经系统。

    至于点穴的理论,按照精存在于人体的经脉中,是人身力气的来源,点中穴位这经脉上所分布的节点,就是截断了某一部位的精力,使其失去了力气,自然就是动弹不得。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初识男女间的不同
    决定了之后找机会分别试试看点穴与截脉能不能成功后,林旭便又继续翻看生物课本。

    生物课本人体这个单元最后一个章节介绍的是人体的泌尿、内分泌和生殖系统,林旭一翻到之后,便是不由瞪大了眼,因为这章节的配图上竟分别有画了男性和女性下身生殖系统的结构图。虽然只是黑白的简单构图,丝毫谈不上什么细微与美感可言,可还是让林旭瞧得瞪大了眼,给了他很大的冲击。

    虽然他自小就知道男人跟女人的身体不同,但小时候不懂,根本不大留意当回事。直到进入青春期后,因为身体的长大发育,生理与心理上都开始变化,才开始对女性的身体产生好奇,对身边的女性开始留意与关注。

    可好奇与关注是一回事,却也没有哪个女的会脱了衣服给他仔细看。这个时代的电视上也不会播放这样的限制镜头,就连女人洗澡的情节都没有,反正他们村里能收到的电视台上没有。而他也还没接触到过限制级的影片、书刊、画报之类。所以虽然知道女人的身体构造不同,可除了上半身那明显能看到的女生胸前开始发育突起之外,下身的构造到底有何不同,他却也是一知半解,根本还不清楚。

    直到这个时候,看了这生物课本上的插图后,他才算是明白。这插图虽然简单粗糙,可该描绘的地方却也一个不少,还分别以画线所指的方式标示出来,什么阴`道、卵巢、子`宫、输卵管之类。

    看过之后,林旭忍不住下意识地就朝身旁离得最近的女生,同桌张雨薇身上瞄了一眼,还瞄向了人家的下身部位。

    可能也是张雨薇敏感,立即就注意到了他这不同以往的目光。扭头望了过来,开始目光中还带着奇怪询问的意味,但当她目光扫过了林旭课桌上正摊开看着的生物课本上的插图后,立即就恍然地明白过来。这一明白,也是不由立即羞红了脸。

    “你看啥哩呢?”羞愤之下,张雨薇一把伸手过去,将林旭的生物课本给翻过合住,然后又立即扭头过去,低头看书。只是脸上的羞红却久久消散不下去,觉着林旭这时目光,也是带着热辣辣的,丝毫不敢对视。

    见被张雨薇发现,林旭也不禁脸上很是尴尬地红了下脸。开口想要解释下,却也不知要该怎么说。张了张口,又只好讪讪地笑了下闭住,也没有多说。

    转回过头后,却还是默默地把生物课本翻开到之前的那页处,又自去细看。

    张雨薇以眼角余光瞥见林旭转过了头后,心里松了口气。但当注意到林旭又翻开了生物课本去看后,又是不禁心里气恼。但这回却没再伸手过去,把林旭的书再合上一回。人家毕竟是在看自己的课本,她也实在没什么理由好去过多干涉,只要林旭别再转过来盯着她下身瞧就是了。

    “这啥生物书啊,怎么还有这种东西?”心里暗叹一句,张雨薇却是也不禁心生好奇,也偷偷把自己的生物课本找了出来。然后以手臂撑着头,隔绝开林旭那边的目光,也去偷偷翻看。她是靠墙坐着的,只要把同桌的林旭目光挡住,也不怕会被人瞧见。

    青春期的孩子,都会对异性的身体开始产生好奇。不仅男生对女生好奇,女生也同样会对男生好奇。

    生殖系统这篇,除了介绍男女生殖构造的不同,还对生殖系统的各部位作了简单的功能介绍。并且大致介绍了男人跟女人之间,是怎么生出孩子的。也就是男人产生的精`子跟女人产生的卵子相遇结合,成为受精卵,然后发育成胚胎,再经过女人的十月怀胎,成长为新生的婴儿。

    只是说起来是这么一回事,却只是很简单的大致介绍,并没有详细过程。首先就没有说明,男人的精子跟女人的卵子怎么才能相遇。所以林旭看过之后,还是有点一知半解,不是很明白,只是主要研究了女人的身体构造不同。

    这篇生殖系统过后,还专门有一篇介绍了青春期的身体变化。什么男生喉节突起,开始变声,女孩的乳`房开始发育增大,神经系统以及心肺等器官功能明显增强。还有性`器官的迅速发育成熟,男孩出现梦遗现象,女孩会来月经。

    从这篇文里,林旭又多了解了一些男女身体变化的不同。不过其中提到的男孩梦遗,因他还没经历过,却是不太明白,什么叫梦遗。

    看过之后,林旭虽然明白了一些以前很多不懂的东西,但同时也又生出了更多的好奇与疑问。可书里面的这些东西,讲解却只是泛泛,没有更深入的。

    他也只能有点遗憾地期待,希望生物课能早点上到这部分内容,生物老师多讲讲。但却又隐隐觉得,这似乎涉及到了什么私密事,恐怕老师在课堂上也不会多讲。

    大致翻看完了生物课本后,林旭又接着翻看其他的课本,不过等到语文还没翻看完时,早读的下课铃便已打响。早读课只有半个小时,却是比平常一节课的四十五分钟时间要短。

    早读课过后,是吃早饭的时间,然后等吃过早饭,到八点十分,会开始上上午的第一节课。这时是七点三十分,离上午的第一节课还有四十分钟的时间。林旭打算趁这点时间,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自己的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抽空练一下。

    他放假期间在家里练的时候,刚开始光练红砂手,就差不多要花费一个小时的时间。不过随着后来练习的熟练,与体力的增加,他练习这两门武功的时间也相应都有缩短。到开学之前,他已经能够把这两门的练习都缩短到一个小时之内了。

    不过四十分钟,除了练习,还要吃饭,怕是有点儿不够。想了想,林旭便决定,如果时间不够的话,就只练红砂手,旋转乾坤掌放在其余时间练习。

    这般想着,他下课铃一响,便把课桌上的书快速收拾一下塞进抽屉里,也不背书包了。收拾后就迅速起身,也不等跟同宿舍的舍友结伴,就自己当先跑了出去,下楼拐上大路后,直往后面操场而去。

    他这般迅速离去,倒也让旁边的张雨薇松了口气,她这时可还有点害羞尴尬呢,也生怕跟林旭多说句话,多照下面。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放开那个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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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饭的这段时间连一个小时都不到,只有四十分钟。所以下了早读课后,除了有上厕所的,学生们都是抓紧时间去吃饭,没什么人顾得闲逛瞎玩。

    平常午饭过后与晚饭前的下午休息时间,这操场上还有些学生来玩,或是踢足球,或是打篮球,或是玩儿些操场前面的器械,又或是一块玩儿些什么游戏,或干脆就散步闲逛之类,各种各样。

    但早饭这段时间,除了操场东边入口往厕所的那一段路外,其余地方却是半个人也没有。学生们不会来玩,教职工人员也不会大早上来操场闲逛。

    上午有课的老师,也是趁着这个时间吃饭,提前吃过的,就开始备课,准备教材之类,没课的老师,也各有自己的工作。就是清闲的,也多是在自家宿舍里看看电视休闲消遣,或找人聊天做些他事。有早上锻炼的,一般也多是在学生晨跑时跟着一块儿跑跑步,或做些其他运动,没有拖到早饭这个点儿的。

    林旭来到操场上后,四下一望,便见到果如他所料。除了东边入口处去上厕所的,其余地方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不见。他一边四下望着,脚下也不停顿,径往操场后面的西边跑去。

    除了操场入口照壁后面的那个主席台外,操场的西边正中央,还有一个大的主席台,主席台两边又有几排延伸出去的台阶式看台。这个大主席台一般是作为学校开运动会或一些大型汇演活动时所用,平常基本不用。开学生大会,或升旗仪式、晨跑例会等,都是在入口处照壁后的那个小主席台前面举行。

    林旭直跑到这个大主席台北边看台的最后面,这里最高处是两米高的砖砌看台,站到后面刚好能把人的身子遮住,从操场入口处那边望来,无论怎样也瞧不见。而这里又是处于操场最后面的部分,即便这时会有人来操场,也不会跑到这最后面。所以在这段时间,算是个无人打扰的幽静练功环境,场地也是宽敞平整。

    跑到这里后,林旭便以红砂手的预备式面向东方而站。待调整了几下呼吸,平稳之后,就开始提起手掌,从第一式练起。

    他这时练习红砂手时,越加能感觉到双掌推出时会有所阻力,就像是手掌伸进了水面一样,早已不再是空空如也丝毫不受力的感觉。而每当气贯双掌时,也越加能感觉一股热气在双臂的经脉中运行。热乎乎的,十分舒适受用。

    第一式的七七四十九遍完成后,他接着转而练第二式。

    这套红砂手他练的多了,早已是驾轻就熟,十分熟练,到现在练习时再也不会有配合不到的出错情况。每一式的七七四十九遍,都是十分顺利而连贯的完成。

    等到五式全部做完,收功之后,林旭立即抬腕看向手表,但见是刚过了七点五十。剩下的时间,要再练一遍旋转乾坤掌,却也是足够,也能赶得及八点十分的上课。但要加上回去还得吃饭,却是不够了。

    想了想,便也只好作罢,把旋转乾坤掌留到下午休息时间最多的时候练。其实他现在这二十分钟的吃饭时间,也是有点儿赶。恐怕赶回去宿舍,只能匆匆吃几口,就得赶去上课。

    可早上的时间,除了饭点这个空档外,其余更是抽不出时间来。六点起床,赶六点二十集合去操场跑步,跑完差不多二十分钟左右,接着就去上早读。早读过后,便是这早饭点,然后八点十分就开始上课。上午四节课,直上到中午十二点,中间每节课休息十分钟,课间操三十分钟。除了这个饭点外,还真是抽不出时间来。

    虽然他也可以把红砂手挪到下午去练,但过了中午十二点后,天地之间的气就开始由阳转阴,到了下午,就已完全转换成阴气。他却是觉得红砂手的练习,很需要天地间阳气的作用,未练成之前,却是不肯轻易揤出一天中处于阳气的时间段。

    看了手表后,林旭便又匆匆往回跑去。一边跑着,一边寻思着这练习的时间怕是还得改改。抽在这早饭点的时间练,还是太赶了点。

    跑到操场前面时,林旭放慢了速度,到入口处时,更是改为了走。一是不太想引人注意,二是这入口处的人也比较多。东边入口处是去往厕所的路,西边入口处前面就是打水处。过了打水处前面,是拐往食堂的那一排房舍路口。所以每逢吃饭时候,这里也都是人来人往的十分拥挤。

    “你眼窝瞎了呀!”忽然听得前方一人怒喝,紧接着是“啪”地一声响亮的耳光脆响。

    林旭抬头看去,一眼就立即瞧到开口怒喝的人正是学校保卫科的科长。这人名叫武建国,是乡里武村的人,据说是个退伍兵。身上经常穿着一身旧军装,这时也是穿着他的那一身旧军装,很是显眼。

    不提他这一身打扮,就是他成人的身高,在周围一片的初中学生中也是鹤立鸡群,十分扎眼,自是被林旭一眼瞧到。

    在学校里,只有保卫科长打人的,哪有人敢打保卫科长。这时自也不出意外,那一声响亮的巴掌,就是他甩手打的别人。被打的是名学生,戴着副黑边眼镜,身材瘦弱,一看就是个老实蛋,也不知怎么招惹了这保卫科长。

    林旭再一细看,立即就明白了。只见武建国身上的那一身旧军装,这时的肚子处正被溅了一大片菜汤,还有几片炒熟的白菜叶挂在上面。而他脚下,正掉着一个打翻的铝制饭盒,旁边是洒出来的白菜,还有一个大馒头沾着菜汤与泥土滚在两人的脚下。

    两人所站的地方,正是拐往食堂的那处路口前面。看样子,是那名学生因为人多拥挤,或是被后面人所推,或是不小心脚下绊了下,手里的饭盒没拿稳掉了出去。而这一掉,还没落地,就刚好掉在了正迎面走来,看样子也是去食堂吃饭的武建国身上。

    武建国哪里能忍,二话不说,一声怒骂,就先是一巴掌扇了过去。

    “对不起,对不起,武老师,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是后面有人不小心挤了我一下!”那学生连忙不住地道歉,声音里十分委屈。

    他当然不是故意的,也没人相信他会是故意,敢往学校里凶名赫赫的保卫科长身上去故意泼菜汤。

    “走路咋不看!”武建国根本不理会他的道歉,口里骂了一句后,又是反手一巴掌,打在了那学另一边的脸颊上。

    “我真是不小心的,要不你把衣服脱下来,我给你洗干净?”那学生又道歉着建议道。

    “没长眼睛吗?”武建国再骂一句,又是“啪”地一声往那学生的脸上甩了一巴掌。

    那名学生别说反抗,连躲也不敢躲。周围学生也都是冷眼旁观,有的匆匆而过,有的还留下来看热闹,跟人议论地笑说那学生真倒霉,惹到瘟神头上了。

    “咦!”林旭走到近处后,再仔细一看,忽然口里略惊讶了声,发现这名学生他竟是认识。是初二3班的,跟关文滔一个班,而且还是跟关文滔住一个宿舍,名叫马朋。

    林旭能认识他,也是因为以前找关文滔时见过,一来二去的也就是算认识了,还说过几句话。刚才他离得远点,马朋又是侧面对他,所以没认出来,这时一走近,就立即认出来了。

    “是,是,真是对不起!”马朋还是继续道着歉。

    “对不起就完了!”武建国却仍不理会,又是“啪”地一声打了马朋一巴掌。

    这一巴掌打过去,马朋鼻梁上的眼镜忽然被打得摔飞了出去。却是武建国前几巴掌就打得马朋脸上的眼镜松动,而马朋又不敢伸手去扶,这回却是一下被打飞。

    “哎呀!”眼镜一被打飞,马朋忽然一声惊呼地转头瞧去。他这眼镜只是玻璃镜片,不是高级点儿的树脂,这要掉到坚硬的柏油路面上,还不得摔碎。他可是高度近视眼,没眼镜哪能看清黑板上的字,再配一副还得花钱,而且还得到县城里去配,他们这边都没有配的。

    他的担心才刚起,忽然就见到摔飞出去的眼镜刚好被一人在半途伸手接住。只是他没了眼镜,眼前一片模糊,却是也瞧不见那个帮他接住眼镜的是谁,只能隐约瞧出来也是个穿着校服的男同学。

    “哎,谢谢!”不管是谁,马朋都连忙惊喜地先道谢。

    接住眼镜的正是林旭,他向着马朋笑了下,迈步走过去,把眼镜递给马朋。然后弯腰下去,把马朋掉落在地的那个饭盒捡起,向已带上了眼镜的马朋伸手递过,道:“快上课了,你还是再赶快重打一份饭去吃饭吧!”

    “咦,林旭,是你!”马朋带上眼镜后,立即认出了林旭,惊喜地叫了一声,又感谢道:“真是谢谢你了,不然我眼镜就摔碎了!”

    说着话伸手接过了饭盒,但是却不敢离去,畏惧地瞧向武建国。
正文 第二十六章 你不配穿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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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在没有练武以前,林旭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会跟周围的学生一样,冷眼旁观,或匆匆走开,最多也就是心里对那武建国不愤一下,做不了更多。

    若是在今天以前,他虽身有武功,但遇到这样的事情,却也不会多插手,最多就是顺手接住马朋被打掉下来的眼镜,不会再有更进一步的举动。

    因为在今天之前,他一直以为老师打学生,是件天经地义的事。保卫科虽不是代课的老师,却是专管学校治安,打学生也是属于在情在理,理所应当。

    但现在,因为看过了新发的政治课本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他终于知道了这一切都是错的。老师打学生,不但不合情理,不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且还是犯法的事。无论因为什么原因,老师都不能任意地打学生或体罚学生。

    何况在今天这件事上,马朋根本不算有什么错。他又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被后面人挤了一下,没拿稳手里的饭盒,才会打翻在了刚好迎面走来的武建国身上。

    若是平常的时候,在大街上遇到这种事,有人不小心把别人的衣服弄脏,被弄脏衣服的人虽然会生气,却也不会随意地二话不说,就先打弄脏他衣服的人一巴掌,顶多就是骂上两句。如果对方诚肯道歉,又愿意赔偿,被弄脏衣服的人也多半会消气。

    甚至脾气好的人,在接受了对方道歉后,都不会要赔偿,只自认倒霉。就算脾气不好的,也最多就是多骂上几句,再多讹点儿钱。只有在对方不肯道歉,同样恶语相向时,才有可能打起来。

    而当这个不小心犯错的对象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时,多一半的成年人甚至都不会追究,也不会骂这个孩子,哪怕这个孩子没有在第一时间道歉。因为他们觉着大人对孩子,理应有所宽容。

    可当这件事发生在学校里时,武建国却是二话不说,就恶狠狠地先打了马朋一巴掌。之后更是不理会马朋的道歉,又接连打了几巴掌。究其原因,还是他在学校里一向作威作福惯了,仗着自己的权力在学生中横行霸道。遇到事情,许多时候根本不问原因,就是先打。

    他觉着这是在立威,但林旭却觉着他是在滥用私权。马朋一没有触犯学校的纪律,二没有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武建国凭什么打他。而且就算是马朋违反了校规,武建国也不能打他。

    触犯了校规,都有相应的处罚条例,写检查、记过、做劳动或全校通告批评之类。没有任何一条校规中有明确规定了,学生犯错后的处罚就是遭老师打,挨耳光。

    何况《未成人保护法》中还明确规定了,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对未成年的学生实施体罚和打骂。

    林旭早已在一旁看得义愤难当,这一刻决定不能再忍。打一下当你是一时生气发泄下怒火也就算了,还打得没完没了了。

    他最受不了的,是这学校里的老师打人还都喜欢打人耳光,打学生的脸。这一点上,他觉得还不如封建时期的古代。古代的老师打学生,是用戒尺打手心。打过后,疼一疼也就是了。可现在的老师打学生,却是打耳光,这不止是遭疼,还带有一种侮辱性质。

    正所谓“人活一张脸,打人不打脸”、“人要脸、树要皮”,脸面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成年人讲脸面,好面子,难道未成年人就没有脸面,容许这些所谓的老师任意侮辱。

    “不把自己的错误说清楚,就想走吗?”武建国冷哼一声,上下打量着林旭,以眼角余光瞥了眼马朋。

    “他没有错,只是不小心被人挤得摔了一下。是你自己刚好凑过来了,不是他专门往你身上泼的。何况,他也已经道过歉了。”林旭仰着头,平静地与武建国对视,眼中丝毫没有畏惧。

    武建国其实见过他,还曾经打过他。就是在他刚升入中学的第一晚,他们一整个宿舍被教导主任打过后,被随后过来的保卫科又打了一顿。

    还有一次,是去年冬天的时候。因为冬天宿舍里生了火炉,烧的是煤炭,生一次火不容易,为免熄火,每逢周末,宿舍中的人会轮留看宿舍。主要也就是看着火炉,不让火熄灭,免得每周回来生火麻烦。

    有一回是林旭那床的上下铺两人看宿舍,因为周末放假不用上课,大家都很自在,晚上也没有老师查宿舍要他们必须按时睡觉的。那一晚,隔壁宿舍的过来,拿了两副扑克跟他们一起打扑克玩乐。

    玩儿的是升级,玩儿到一半的时候,被巡查冬天防火安全的保卫科撞到。当时便是武建国,二话不说便挨着将他们打了一顿,生说他们是在赌博。完了将扑克没收,又让他们写检查。

    林旭当时辨驳了两句,说他们只是在娱乐,根本没涉及到任何的钱财输赢,不是赌博。但武建国根本不听,因为他的出头,还特意照顾地多打了他几巴掌。

    武建国显然是打的学生多了,现在瞧着林旭的样子,却是根本不认识。当然,也是有林旭过年后身高猛增了一截,再加上练武的缘故,气质方面也都跟着有所变化的原因在内。

    “你是哪班的?”武建国开口问林旭,问话的同时,忽然一巴掌就往林旭脸上扇了过来。

    林旭却是瞧得清楚,伸手一拉马朋的肩头,带着两人一起后退了一步,躲开了武建国的这一巴掌。

    “还敢躲?”武建国面上一怒,上前一步,又是狠狠一巴掌向着林旭扇去。

    林旭再次一拉马朋的肩头,又带着他后退一步,躲开了这一巴掌,然后瞧着武建国道:“你够了啊!”

    周围的学生都不禁惊讶地看向林旭,好像是在看怪物一样。保卫科长打你,你不但敢躲,竟然还指责起来了。

    “你再躲!”武建国却根本不理会林旭的话,又是再上前一步抡掌扇去。

    林旭再拉着马朋后退一步躲开,然后义正言辞地大声以普通话说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说罢顿了下,他盯着武建国的双眼道:“武建国,你现在这是在犯法!”

    武建国听得不由愣了一下,随即却是面带讽刺地一笑,“呵,老子犯法?”说罢,又猛地上前一步,狠狠一巴掌向着林旭扇去。他这一下的动作很快,比之前那几下要快了差不多一倍。

    但林旭仍然是拉着马朋轻轻后退一步,就躲开了。这回躲开后,他将马朋往旁推开,对他道:“你先打饭去吧,时间要跟不上,就先去上课吧!”

    “不行,林旭,你咋办?”马朋却不肯轻易离去。

    林旭没答他的话,只是又看向武建国,仍是以普通话道:“听说你还是退伍军人,但你知法犯法,实在称不上‘军人’二字。这身军装,你也不配穿。”

    “老子的事,还轮不到你管。”武建国眼中闪着凶狠的光芒,此时只是盯着林旭,对马朋早已不在意。

    话音一落的同时,他又猛然一步上前。这回他不再是抡起巴掌往林旭脸上扇去,而是使了招他当兵时在军队里学过的擒拿格斗手法,直往林旭胸口抓去。

    林旭这回也没有再退,他不退反进,一矮身,脚下一蹬,直从武建国胳膊底下钻了过去,绕到他身后。然后回身一把抓住了武建国的后衣领,内力一运,用力往下一扯,没想他这衣服质量不错,又或者他内力强度还不行,竟没扯破,只是把武建国拉得往后直倒。

    林旭便趁着他仰倒后,顺势往上再用力一扯。这一扯下,只听得“嘣嘣”声响,武建国上衣前面的扣子尽被扯得掉落。两边一分,林旭便直将衣服从他头顶扯落。同时,武建国也被扯得一跤往后跌倒。
正文 第二十七章 让你也尝尝被打脸
    周围的学生不禁全都目瞪口呆,瞧向林旭的目光更加惊讶了,简直已完全把他当作了什么没见过的怪物来看。这家伙竟然还敢跟保卫科长动手,而且还打赢了,把保卫科长拽倒在地,衣服都扯了下来。这家伙不想在学校混了吗,简真是反了天了!

    林旭并不理会周围学生的目光,随手把扯下的武建国旧军装上衣扔在地上,瞧向跌倒在地的武建国,心里想着,“看来今天的早饭是吃不成了!”

    武建国被跌倒在地后,稍一愣便立即涨红着脸,恼羞成怒地翻身爬起。今天这一跤倒地,已可说叫他在周围学生中的威信一扫而空。被传扬出去,所有学生都知道的话,更是叫他在武乡中学所有学生中建立起的威信也会荡然无存。

    他愤怒之下,面孔扭曲得有些狰狞地指着林旭骂道:“我`操`你`妈`的,你个小兔嵬子……”

    话未说完,林旭忽然欺身而进,“啪”地一声扬手狠狠抽了他一嘴巴,把他后面的话给打回了肚子里去。随即还未等他反应过来,又是“啪”地一声,再反手往他另一边脸上抽了一巴掌。把他刚才抽得歪向一边的脸抽回来,这才瞧着他声音平静地道:“我不喜欢人说脏话,更不喜欢有人侮辱我家人。”

    周围的学生刚才还瞧得有些目瞪口呆地愣神,这一下两人间再起变化,也都回过了神来。瞧见林旭这下竟敢当众公然反打保卫科长的脸,不由得又是纷纷惊讶地喧声大哗。

    “好!”喧哗声中,忽然有人在后面大声叫好。话音一落后,又忽然响起一声响亮的口哨声。

    周围的学生中,挨过武建国打的不在少数。而凡是被武建国打过的,恐怕没有不恨武建国的。只是他们虽然恨,却也只能记在心里,不敢怎么样。难得今天遇到个胆大妄为的,竟然敢跟武建国动手,他们没胆子跟着打,难道还没胆子在旁边起哄叫声好。

    有了第一个起头的,有几个胆子大的便也跟着心思一动地随后起哄叫好,大吹响哨。所谓法不责众,他们只是刚好路过围观,又没做什么,就不信事后武建国还能拿他们怎么样。更何况这时旁边围观的这么多人,武建国也不可能把这些人全都记下。

    凡事就怕有起头的,有了起头的再有几个跟随的,立即便有更多的人加入,起哄叫好地吹口哨乱叫。这里是拐往食堂的路口处,后面又接着是打水处,另一边则是通往厕所的操场人口,本来人就聚的多。而他们这里围观看热闹的人一多,立即就吸引了更多人过来。这时再一片起哄叫好地吹口哨声远远传出去,又再吸引了更多的人过来。

    而人聚的越多,武建国也越是羞恼,这表明他今天的脸会丢的更大。再加上又有不少学生跟着起哄叫好地吹口哨,武建国听在耳中,更是怒不可遏,只觉胸膛简直都要气炸了。

    “我`操……”他愤怒地一声大吼,挥拳便往林旭肚子捣起。

    “啪”地一声,林旭左手如鞭一抽,将武建国的那一拳打了下去,右手同时抡掌一抽,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他脸上,口里要骂的话也同时又被打断。

    “头路出马一条鞭”,林旭左手拦打下武建国这一拳的手法已是用上了十二路弹腿中这第一路的功夫。

    弹腿功夫虽以腿法为重,但并不是没有手上功夫的配合。讲究的是“手是两扇门,全凭腿打人”,就是两手以招架拦挡为主,像两扇门一样地挡下对方的攻击,然后再以猛烈的腿法进行还击。

    更何况他学的这套少林十二路弹路,还是结合了少林寺的罗汉拳所创,手上的功夫比原本的弹腿也更较侧重了些。“头路出马一条鞭”这招,讲究的是两只手臂是两条鞭,两条腿也是两条鞭,出手是鞭拳,出腿是鞭腿,打出的是一种鞭子劲儿,以抽为主。

    不过林旭这时心中已有计较,左手拦打下武建国攻击自己的那一拳后,并没有顺势“全凭腿打人”地去出腿,而只是又再抽了武建国一巴掌。

    “你平常不是很喜欢打人脸吗,今天也让你尝尝被人打脸的滋味。是不是很不好受?是不是觉着很受侮辱?”

    “我`操……”武建国又是一声怒吼,抬腿一记膝撞往林旭的肚子上狠狠顶去。

    不想他脚才一离地,林旭一脚也跟着高高抬起,比他更快,抬的也更高。在他膝盖刚一顶起后,就一脚落下蹬在他膝盖上,把他这一记膝撞给踩落回去。手上同时又是出手如电,反手一巴掌“啪”地甩在他另一边脸上。口里准备要骂的话,自是又再被打断。

    “这就对了!”林旭接着自己之前的话替他答道,“我们平常被你打的时候,也是这感觉。”

    话音一落,他不等武建国再反应过来,又是“啪”地一巴掌打在武建国脸上,口中接着道:“你以为我们小就不需要脸面,可以任你随意打脸?”

    “啪”地一声,林旭又再接着反手一巴掌,“你以为你做个保卫科长就有多么了不起,可以在学校里横行霸道,在学生中作威作福,想打谁就打推?”

    “啪!”再又一巴掌,“你以为我们就全是泥人木偶,没有脾气,任你随便打?”

    武建国被林旭这接连的几巴掌,已完全打的懵了。他试着想往后躲,却躲不过去,林旭总是一步就能追到。他试着抬手想挡,但也挡不住。他一抬手,林旭的另一只手就像一条鞭子一样把他的手拦打下,然后另一只手就同时抽他耳光。

    接连的耳光之中,他连句话都说不完整,更是反驳不了。林旭人虽小,但手劲却大,他只觉得两边脸都已被打肿,疼得已经发木。脑袋也被打得昏昏沉沉的,像个拨浪鼓似地任林旭拨来拨去。

    “我今天告诉你,泥人也有三分火气,我们不是任人欺负的!”

    “好!”林旭这话音一落,周围学生轰然叫好。女生也还罢了,男生都只觉得热血沸腾,抑制不住地想要开口大吼大叫,宣泄他们心中的情绪。

    林旭的每一巴掌,他们都觉得是自己打的。林旭的每一句话,他们都觉得是发自于自己的心底。

    林旭此时自身也是被带得热血沸腾,听着周围同学的欢呼声,只觉得古之侠客,路见不平,挺身而出,除强扶弱,行侠仗义,就是如此了。便是今日就被开除,也已不枉此番的出手。
正文 第二十八章 插手的人来了
    (再次跟大家道个歉,今天算是破功断更了。本来接下来的内容就不好写,这一章删删改改地好几回。晚上还停电丢了次存稿,更是难产了。夏季用电高峰,最近小区是经常停电。唉,不多找理由了,剩下的明天会补回。最后,感谢书友“活在书海的书痴”“残阳落川”“夜光下星晨”“枫叶一书”“潘三疯”几位的打赏。)

    武乡中学里,林旭最恨的是教导主任徐长兴,而排第二的,就要算这保卫科长武建国。

    只不过林旭的心胸气度,虽说不上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却也非是半点气量都没有。他并不是那种锱铢必较,睚眦必报的人。所以他原本并没打算要像对付徐长兴一般,也去报复武建国。

    一是他对武建国的恨,并没有像对徐长兴那样深;二是他昨晚报复过了徐长兴后,也算是已发泄了心中的恨意与怨气,不再有那样的积恨难消。所以,对于武建国之流,他心中也就大度一把,懒得再多去计较。只要双方不再撞上地武建国又因什么事要打他,他也不会有什么闲空的去多看这种厌物一眼。

    只是没想到,两人这么快就遇到了。

    刚开始碰到这件事的时候,林旭其实并没打算插手。但见到武建国实在欺人太甚,为这么点小事打上马朋一下出下火也就是了,竟然还没完没了地不断在打。若不是他及时出手,武建国还差点把马朋的眼镜打碎。他终是再看不过去,义愤填膺地挺身而出。

    既然恰逢其会,林旭便也趁机顺便地把自己的私仇给一并报了,把以前被武建国所打的耳光打还回去。不过他此时的出手,虽夹有自己的私仇在内,但更多的则是为大义。

    昨晚他打徐长兴,那是完全为了自己的私仇,是谓快意恩仇。而现在他打武建国是为了大义,是除强扶弱,可谓行侠仗义。

    他本不是个爱多话的人,就像昨晚打徐长兴,根本没有半句废话,打完就走。

    虽然徐长兴那时已晕了过去,他说了对方也听不见,但对于一般人而言,在报仇的时候,总是免不了要冒两句话。或感叹,或愤恨,或大骂之类。哪怕是仇人已成了具尸体后,有些人也还会对着死人说点什么。武侠里,总是有这样的情节。但林旭却觉无话可说。

    可现在当着周围一众同学的面儿,秉着大义打武建国,林旭却是一反常态地觉着,有些话不吐不快。他觉着这番话既是在宣判武建国的罪行,也是在为同学们代言。代表着他们发声,以更强有力的方式表达与宣泄着对这学校的不满与不公。

    待得周围同学们的欢呼叫好声稍落,林旭看了周围或认识或不认识,或见过或没见过的众同学一眼,又义正言辞地以普通话大声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林旭说完之后一顿,又转眼看向武建国,问道:“你记住了吗?”

    武建国晃着被打得有些犯晕的头,眼睛死死地盯着林旭。

    林旭平静地回望着他,平静的目光中,隐隐有着一层威严与冷酷。

    “让开!让开!”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有人大声喝斥着,自外面的学生中挤了进来。

    武建国一瞧,便是面上一喜。进来的正是他保卫科中的另外三人,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是副科长,另外两个年轻的是科员。学校保卫科连他在内,总共也就是这四个人。

    随着保卫科三人后面进来的,还另有三个人,一个是初三的一个班主任,另两个是初二的班主任。其中一个,正是初二4班的班主任梅秀芳。

    这里的事情闹大了,林旭竟然跟保卫科长动手打起来,自然就有多事的学生就近告老师与通知保卫科。

    班主任是全面管理一个班级的老师,不但管理本班学生的学习,也管理他们的生活与方方面面。所以为了方便管理,各班班主任的职工宿舍都不在前面的教职工宿舍区,而是也安排在了后面的学生宿舍区。都是在各自班宿舍区的那一排,以方便管理自己班的学生。

    每排宿舍区,基本能容纳两个班的学生,所以每排最前面的两间宿舍,就是这两个班班主任的宿舍。就像林旭他们那一排宿舍区,最前面的两间,便分别是3班和他们4班的班主任。

    这时来的初二那两个班主任,除了梅秀芳,另一个就是3班的班主任赵平。因为他们这一排宿舍是离食堂最近的一排,就在食堂这一排的前面,所以也最先得到消息。

    保卫科的职责是维护学校治安,管理学生纪律。所以保卫科的职工宿舍也是安排在后面的学生宿舍区,就在林旭他们这一排宿舍区相对的东边那一排,却也是离得很近,与梅秀芳、赵平得到消息的时间也差不多,所以几乎是同时赶到。

    至于初三的那名班主任,她的宿舍却是离得远一点,她也不是因为有学生来向她报告这件事,她才赶过来。而是她自己刚好在外面路上,瞧到这边聚这么多人,好奇下也凑过来看热闹的。如果是遇什么事,学生打架之类的,那自己也要出面管管。到她过来后,却是刚好碰上了梅秀芳、赵平与保卫科的,也就跟着一起进来。

    林旭瞧着进来的几人,却也并没在意。这件事自然会有人伸手来管,不可能就任他和武建国在这里对掐,所以他对这情况,也是早有心理准备。甚至他的班主任梅秀芳会第一时间赶来,他也不意外。本来她宿舍就离得近,再要是听说了闹事的是自己班的学生,肯定是要第一个赶过来。

    “林旭,你咋回事?”梅秀芳一进来,就先怒气冲冲地向林旭喝问,话音一落的同时,扬手一巴掌先向林旭扇来。

    她虽然也算是在得到消息后就第一时间赶来,但到来后因为外面围着许多学生,具体里面到底怎么回事,事情又是怎么发生的,她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林旭跟保卫科长动手打起来了,所以她进来后二话不说,就先动手打林旭,教训自己的学生,以免让人说她教学生教不出样,管教不了自己的学生。

    林旭眉头微皱,向后轻退一步,躲开了她这一巴掌,唇边带起一个略带嘲讽地微微冷笑,问她道:“梅老师,你为什么打我?”

    这学校里的老师,当真是一丘之貉居多,他们这个班主任也不例外。不过梅超风本来就是以凶名称著,打学生也一向打的狠,否则何来梅超风的外号,他对此倒也不例外。

    梅秀芳闻言,皱着眉头瞪着眼地看向林旭,没想到他竟然敢躲,还敢质问自己。当即便是不由心中生怒地冷哼一声,道:“你犯了错,我当然要打你。”

    这话说的,当真是理所当然,理直气壮。老师打学生,在她看来,也是同样的天经地义,理所应当。

    梅秀芳本来就长得不怎么样,这一皱眉再一瞪眼,当真让林旭有点儿不忍直视。略偏过了目光不瞅她这副尊容,林旭又质问道:“你问都不问,就知道我犯错了?你进来不先问清楚青红皂白,就动手打人,不知道咱们俩是谁有错?古人云,‘以德服人’,你为人师表的,难道就是这么跟学生讲道理教育学生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如果你是这样教我的,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有样学样,反过来这样对你?”

    梅秀芳被他一连串言辞逼人的质问,不由问得有点发愣。待回过神儿来后,立即以十分惊讶与意外地目光看着林旭,从头到脚地打量他,好像要重新认识他一样。

    她也确实需要重新认识,在她的印象中,林旭在班里虽然学习挺好,但一向是个沉默寡言,不爱说话的老实学生,经常性的不引人注意。却没想到今天竟然这么大胆,敢跟保卫科长动手打架。而且他不说是不说,这一说起话来,竟然是言辞犀利,还一套一套的。
正文 第二十九章 正当防卫
    (这章补昨天的,今天晚上还有两更。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行了,别看了,都散了吧!马上就要到上课时间了,都回去准备上课吧!”

    初三的那名班主任见梅秀芳被林旭一番话质问得竟一时无法反驳,好奇地打量了林旭一眼后,便挥手向着周围看热闹的学生大声说道,要先把这些围观的学生驱散。

    赵平与保卫科的三人一听,也都跟着反应过来,帮忙一起先将周围看热闹的学生驱散。别管这里闹出了什么事,剩下该上课的学生还是要上课的。而且人少了,事情也好处理一些,林旭再要做出了什么出格的事,也好控制影响范围。武建国今天已经弄得够丢脸了,别让他们也跟着被看了热闹。

    这时也确实快到上课的时间了,林旭抽空抬腕看了下手表,但见已是八点零六,只剩下四分钟就要上课了。围观的学生中,好多都是来食堂打饭或打完饭出来的,因为看这场热闹,却也是都来不及吃饭了。不过能亲眼目睹地看了这一场热闹却也不亏,能看着保卫科长武建国被打得跟个猪头也似,错过顿饭又算什么。少吃一顿饭也饿不死,这场热闹可比吃饭过瘾多了。

    但这时确实已快到上课时间,他们虽然好多人心理不情愿,很想接着留下看看后续发展,但在几名老师的驱散下,还是开始纷纷转身离去。不过大多都是走得一步三回头,想多看一眼后面的情况,更是跟周围的同学、朋友议论纷纷,相互表达自己的看法,猜测着林旭会有何结局,被怎么处理。

    虽然他们都觉着林旭打武建国打得对、打得好,他们在旁边看得也很是过瘾,林旭说的那些话也完全说出了他们的心声,心里很有同感与共鸣,但学校却不是林旭家开的。

    在学校这种地方,尤其是在号称军事化管理,一向以严格著称的武乡中学,学生跟老师对着干,那怎么可能会有好下场。更别说林旭还不是简单的顶撞回几句嘴而已,那是公然打保卫科长,学校岂会善罢干休。恐怕让他强制休学都算是轻的,弄不好就是直接开除。给他点面子或为他前途考虑的话,可能会给他个勒令退学。

    “马朋,你咋还不走?”

    见到所有学生都开始转身离去,而离得近的马朋却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们班主任赵平瞧见后,立即不满地皱眉喝问道。

    “赵老师,这件事其实是我引起的,林旭他完全是为了帮我!”赵平一问,马朋立即上前开口答道。

    赵平闻言,奇怪地瞧了他一眼,点头道:“行,你先留下。”

    他跟梅秀芳都是在听到有学生来报告林旭跟武建国打了起来后,就连忙匆匆地赶了出来。可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又是怎么发生的,他们却还都不太清楚。既然马朋说事情是他引起的,做为当事人,自然是把他留下讲清楚。

    “叮铃铃……”

    就在周围的学生差不多都散去的时候,上课的电铃声响了起来。一听电铃声,那些还在路上议论纷纷的学生都再顾不得多说,全都迅速地往教学楼跑去。上课铃响会打三遍,头两遍是预备铃,第三遍就开始正式上课。

    等到铃声打过三遍,周围的学生都走光后。梅秀芳看了眼林旭,转身向其他人道:“咱也别在这儿站着了,到我办公室说吧!”

    几人闻言,都没异议,有的点头,有的出声答应。一行人便由梅秀芳领头,往她的办公室走去。保卫科那边一个年轻人,早已替武建国捡起了地上的衣服。不过武建国也没再穿,只是提在手里。

    林旭与马朋也没什么说好的,一起跟上。

    才转过身走了两步,林旭忽然听到脑后风声响,不及多想,连忙矮身一低头,就见一个巴掌从头上抡了过去。出手的,正是刚才替武建国捡起衣服的那个保卫科年轻人。林旭却也听人提起过,知道叫武卫刚,也是跟武建国一个村的,据说跟武建国还有点儿亲戚关系。也是因为武建国的关系,才被招进来的。

    林旭停步转身,冷冷地瞧着武卫刚道:“你再伸下手试试?”

    武卫刚也是正年轻,二十来岁,血气方刚,如何受得了激,闻言冷哼一声,便是抬手一巴掌向林旭脸上抽去。

    “啪!”

    林旭同时出手,后发先至,一记响亮的耳光便先甩在武卫刚脸上,直打得他脸一偏,身子一晃,打来的那一只手也被带得一歪,根本没挨到林旭。

    “林旭!”

    林旭停步出声,梅秀芳几人自然也听到了后面的动静,都转过身看来。这一瞧,就见到了这一幕。梅秀芳立即忍不住愤怒地大叫,这林旭简直是无法无天了。当着他们的面儿,竟然还敢动手打人。

    “林旭,你到底想干啥?”一声大叫后,梅秀芳立即出声喝问。

    “他打我,我自然可以打他。我这是正当防卫。”林旭仍以眼神冷冷盯着武卫刚,目不斜视地以普通话大声回答,“《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也是他早读课上从政治课本上看来的内容,他当时也并不光是看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正当防卫的那节内容也详细看了。他记性很好,早上看过读了几遍后,这时便是一字不漏地背了出来。

    “他要打我,就是侵害我的人身安全,我自然可以还手阻止他。”林旭说罢后,又一指武建国,道:“他也一样,我打他也是出于正当防卫,为了阻止他侵害我的人身安全。当时也是他先向我动的手,这一点有上百个当时在场的同学可以证明。”

    梅秀芳不由又被林旭的这番话弄得一噎,这一刻心里都有点暗怪学校里为什么要教政治课。自己昨天晚上,又为什么着急地提前把新书发了。

    只是以前,学生们学是学,学过之后虽懂得了上面的法律,却也从来没有人把那太过当真,更不敢往老师身上去套。没想到今年就出了林旭这么个怪种,竟然这么较真。昨天晚上才发了书,今天就敢占着法律地跟老师叫板对干。
正文 第三十章 舌战群师
    (这算是今天的第一更,零点前还有一更。感谢书友“squaresq”的打赏。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梅秀芳皱眉想了下,道:“这不一样,他们是老师。老师打你,怎么能是侵害你?老师打你,是为你好。”

    林旭转头看了她一眼,道:“没什么不一样,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老师就可以打学生。相反,法律规定了老师不可以打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他说到这里,看了所有的老师和保卫科人员一眼,道:“作为学校里的老师,都已经是任教多年,我不相信你们从来没有翻看过政治课本,不知道这条法律。但你们却视若无睹,无视这条法律,知法犯法,把我们所应有的权利无情的践踏。我今天没有犯任何错,我只是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错的是你们,而且不只是错,你们还触犯了法律,更是在犯罪。”

    最后一句,他说的斩钉截铁,正义凛然。几名老师都不由瞪大了眼地看着他,一时不知该如何反驳与回应。

    林旭不等他们回话,又已接道:“老师打学生是为了学生好?哼,这不过是你们为了打人所找的借口。这种好,我不稀罕要。这话谁不会说,我还说我打他们也是为了他们好。梅老师,你想不想我对你也来点这种好?”最后一句,他又转向梅秀芳问道。

    梅秀芳不禁听得面色一变,怒目喝道:“林旭,你也太没礼貌了,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尊敬师长?”

    林旭闻言,面带嘲讽地一笑,“这会儿来跟我讲礼貌了,那你们又讲不讲礼貌?谁教的你们,随便打人耳光是一种礼貌?”

    他说罢,伸手一指武建国,道:“刚才马朋在路上不过是因为人多,被人挤了下,不小心把手里拿着的饭菜打翻在了他身上。马朋很有礼貌,立刻就跟他低头道歉,还说要替他把衣服洗干净。但这位保卫科长呢,根本不理会马朋的道歉,二话不说就先打马朋一巴掌。这叫对马朋好,这叫讲礼貌?”

    “打了一下还不算,还接二连三地不断打。要不是我刚好接住,马朋的眼镜差点儿就被他打到地上摔碎了。我实在看不过去,站出来替马朋说话,他二话不说就来打我。这叫对我好,这叫讲礼貌?电视里演的地痞流氓都比他有礼貌一些!”

    几名老师闻言,都不禁转头看向武建国。本来像这种事根本不算什么,他平常做的多了。但这个时候被林旭一说,却显得他罪大恶极似的。这时被几人看着,他心里倒也有几分尴尬。不过脸早已被林旭打得一片红肿,这时却也看不出来。只是恶狠狠地盯着林旭,心里对这小子更加恨极。不过见识了林旭的厉害,他这时已不敢再轻易出手,这时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心里发狠地暗暗冷哼了一声。

    “马朋,林旭说的是不是真的?”赵平轻咳一声,开口问马朋。

    从之前林旭出手打了武建国后,马朋就一直用敬佩的眼光看着林旭。这时见到林旭在整个保卫科和三位老师的合围下,还能够侃侃而谈,据理力争,丝毫没有任何害怕,每一句话都说得在情在理,让人无法反驳,不由更是对林旭佩服得无以复加。

    听到赵平的问话,他愣了一下才回过神地转过头,冲着赵平猛点头道:“是真的,林旭说的一点没错,他全是为了帮助我,是见义勇为,不是故意跟武老师打架。刚才也确实是武老师要打他,连打了好几回后,他才被迫还手的,确实是正当防卫。他………”

    林旭救了他,他自然是要替林旭说话。政治课本他虽然还没翻看过,但听了林旭刚才所背的那条正当防卫的法律,他也知道要帮林旭站在这一条法律上,占住道理。

    “行了。”赵平点点头,打断马朋不再让他多说。

    林旭转头看了马朋一眼,向他点下了头,又看向几名老师,道:“刚才的事情就是这样,基本已经说清楚了。现在其实没马朋什么事了。”说到这里,他转向赵平道:“赵老师,你看是不是可以先让马朋去上课,不要在这里耽误时间了。剩下的事,我跟你们说。”

    赵平想了下,点点头,向马朋道:“行,马朋,你先去上课吧!”

    “是。”马朋回了一句,看向手里还拿着的饭盒,向赵平道:“赵老师,那我先把饭盒放回宿舍去。”

    “嗯!”赵平又再冲他点下头。

    马朋转头看向林旭,给了他个保重的眼神,再冲他点了下头,转身离去。

    林旭目送马朋离去后,转回头来,再看了几人一眼,道:“我曾在里看过一句话,叫‘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是说如果君王把臣子看作泥土草芥,那臣子也可以把君王看作仇敌一般。天地君亲师,在古代,君臣大义是排在前面的,但都有这样的话流传下来。这就说明,尊敬是相互的。哪怕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也需要对臣子有尊敬。否则,臣子也不会尊敬他。”

    “同样的道理,你们不尊敬我,我也不会尊敬你们。尊师重道也是需要有一个相互友好的前提,如果你们做老师的不把我们当回事,任意践踏我们的尊严,随意的打骂侮辱我们,这样的情况下还指望我们尊敬你们,那你们不如去做梦。我们虽然还小,但也不是任你们搓圆捏遍,随意耍弄的。”

    “你们以为做了老师,就可以在学生中高高在上?哼,古代的皇帝不比你们更高高在上?但如果不懂得尊敬臣子,臣子也一样会起兵造反,推翻他的皇位。这样的事情,历史上发生的很多。所以,请别再拿出这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跟我说话,我跟你们是平等的。何况法律面前,本就人人平等。我不是可以任你们随意指使打骂的对象。”

    “如果你们谁还想用打我的方式来对我好,那我不介意对他更好一点,我说到做到。想谈,就和心静气的跟我谈,拿出能让我折服的道理,我会跟你们好好谈。想打,那就现在动手,我会以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而正当防卫地进行还击。”
正文 第三十一章 你说的对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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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林旭说出那句“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三位班主任都是不由惊讶了下。没想到林旭小小年纪,口里竟能说出孟子的这句名言。

    他们三个都是教语文的,知道初中三年的语文课本上,可都没有关于孟子这句话的那篇文章的。林旭能够知道,也算是博学多识。只是从里看来,未免就有点不务正业,爱看课外书了。

    就是不知道林旭接下来对于这句话的解释,是不是也是从里看来的。是的话,说明他博闻广记,记性很好。闲书里面随便看来的话也能记住,而且还能学以致用地把这句话吃透用出来。对于一个初中生而言,这已是很不简单。且还能从闲书里面发现有用的道理,也算是很善于学习。

    不是的话,是出于他自己的理解与解释。那就更不简单,说明他对于文字的理解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认识。对于文言文来说,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读懂的,需要有一定的文化底蕴与知识量储备。

    如果换在课堂上,林旭能说出这句话来,他们会很欣赏林旭这样的学生。但在眼下这里,林旭用这句的道理来指责与驳斥他们,却让他们有点怪异地不好受了。觉着还有一种讽刺意味,平常本是他们跟学生讲道理,现在却是个学生对他们讲道理地教训他们。

    还引经据典,博学高论地口若悬河一般,说起来滔滔不绝,环环相扣,真让他们都有点自愧不如。

    尤其惊讶的还要属梅秀芳,做为林旭的班主任与语文老师,她以前竟是一直都没发现林旭还有着平常深藏不露的这一面。不说是不说,说起来竟然滔滔不绝,有着雄辨的架势。引经据典,谈古论今,信口拈来,不假思索。林旭今天的表现,真是一再刷新她的认识。

    这样的学生,可真是好学生,在他们眼里,就是良材美玉一般,是可堪造就的人才。但这个学生,却是胆大妄为的不可思议,在学校里竟敢公然打老师,刚才还当着他们的面打了,简直是无法无天到没边了。

    可按他的话说来,又是句句在理,每句话都扣住了道理,还是站在了法律上。可这里,哪有那么多人跟你讲法律,固有的观念是很难改变的。毕竟还是个孩子,想法到底还是有些太过天真与想当然了。

    按他的话说,那是句句没错。是站在了法律与大义一边,他今天的所作所为,一开始也完全是为了帮助同学,是见义勇为。但当着一众学生的面,公然打老师,这种引起全校舆论与哗然的大不敬事做出来,校方给出的唯一反应,恐怕就是开除。哪怕林旭做得对,但为了学校的面子、制度与管理策略,他还是会被开除。最多也就是弄得好看点,给个勒令退学,不记录在学籍档案上。

    可能真就是某些言论说的,天才与疯子只有一线之隔。越是天才的人,越是不合群,越是有些怪异的脾气与性格,越会做出些异于常人与出格的事。

    听完林旭的话后,他们三人都有点无话可说。一是觉着已没必要再多说什么,无论说什么,也无法挽回事情的局势发展,这件事十之八`九已成定局。而以林旭的那一番雄辨架势,对道理的认识,事情的见解分析,自我观点的深度认同。他们无论说什么,恐怕也很说动林旭低头认错,去承认自己的错误。

    简单点来说,就是固执,而且是很顽固的固执。只要他所认为的与决定的,恐怕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可这世上的事情,不是只有简单的黑白对错。孩子们眼里的世界,恐怕还是有些过于纯粹了。哪怕以林旭的见识,所涉及到的知识面,所懂得的道理,都远超出于寻常的同龄人。但没有经历过社会这个大染缸,有些东西怕还是没法真正的学习与认识到。

    他们因为林旭的这番言论,倒是对林旭起了些爱才之心。不管林旭怎么说他们,他们都还是老师,见到优秀的学生,总还是会欢喜的。所以他们这时看着林旭的目光,都是带着点欣赏与可惜。

    二没有什么好说的,是因为他们也有些被林旭的道理所说服。尽管这些并不能改变林旭最终的结局,但他确实说得句句在理,环环相扣,让他们想要说些反驳的话,也不知要该从哪一点上去反驳。

    你说他不尊敬老师,他拿出了“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的大道理。你说他打老师,他说他是正当防卫。还搬出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给你扣个犯罪的帽子。

    可除了这两点外,其他地方他也真没犯什么错。

    他们三个是老师,还都是教语文的,能从林旭的这番话里就一窥高下,看出事情的本质。而且毕竟是代课教学生的老师,常年以伯乐自居,见到优秀的学生,总是不免会起些爱才之心。

    但保卫科的几个,却都是文化程度不高,也没有他们常年做老师的伯乐心理。除了保卫科的副科长,本身就跟武建国有点不和,对这件事是很乐于冷眼旁观,就在一旁看热闹外。另外两个年轻人却都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尤其刚才那个武卫刚还被林旭反打了一巴掌,心理正记恨着呢!倒是武建国本身吃了林旭的亏,这时虽也一直记恨,却只是记在心里。

    所以林旭这番话一说完,尤其最后那句,简直相当于挑衅。武卫刚和另一个叫李伟的年轻人都觉着受不了,林旭这小屁孩竟敢公然威胁他们。就先不说他们现在的身份,就光是他们几个大人被个半大的小毛孩子给吓住不敢动手,说出去那也太丢面子了。何况保卫科今天被丢的面子,那也得找回来。

    “操,你个小王八蛋,还真反了天了。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子不懂。老子就知道,老师打学生,就是天经地义,就是应该的。我打你,你就应该老老实实地让我打,哪你`妈`的这么多废话?”

    武卫刚伸手一指林旭,说罢话便一巴掌飞快地向林旭脸上轮去。同时左手臂竖起挡在脸边,以防林阳重故技先打到他。

    而那个李伟一言不发,武卫刚动手的同时,他伸手便向林旭肩头抓去。
正文 第三十二章 一招摔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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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别打!”

    见到武卫刚和李伟一动手,初三的那名班主任便惊呼一声,连忙喊道。梅秀芳与赵平也随即喝叫出声,让他们别动手。

    只是,他们喊出声时却都已经迟了。而且武卫刚和李伟二人,也根本不听。

    林旭也没指望能靠他们喝止这二人的动手,在武卫刚和李伟一动手的同时,他便向后退开一步。

    李伟正是从背后向他肩头抓来,两人打的主意,是李伟抓住林旭控制住他,由武卫刚出手打林旭。两人在一起上班也有两、三年了,又都是年轻人,平常也很相熟谈得来,却也是配合默契,只互相使了个眼色便是分工明确地一起动作。

    林旭一退,是为躲开前面武卫刚往他脸上扇的那一巴掌。李伟一见,就是一喜,心想他这是正中下怀。自己正要抓他,他就往自己这边退来。正要顺着一手往他肩头搭落,一手准备要去扭他手臂,打算按住他肩头将他一手反扭在身后。

    没想到林旭这一步却是退的很大,而且退的很快,只一下就退得撞在了他怀里。本来是打算要抓林旭的那只手,一下就错过林旭的肩头,以大臂搭在了林旭的肩上。

    只这一下变化,就让李伟微微一愕,另一只手还来不及去抓林旭的手臂,就觉林旭的双手已然抓住了他搭过对方肩头的那只手臂。紧接着林旭一弯腰前倾,他感到林旭的肩背向上用力一顶,自己便已身不由主的双脚离地,身子随着林旭的弯腰而前倾。紧接着就觉天旋地转,身子一下颠倒了过来,被林旭一个过肩摔给摔了出去。

    林旭这一摔,并没把李伟摔到地上,而是改为往前直摔,把李伟的身体直往正在身前的武卫刚身上摔去。

    武卫刚哪料到会有这般变化,李伟竟是一个接触之下就被林旭给摔了过来。惊讶中只是瞪大了眼呆住,都忘了躲,被李伟摔过来的身子撞个正着。两人忍不住各自发出声惨叫,被一起撞得摔倒在地。武卫刚则还叫得更惨一些,因为正被李伟给压着。

    周围几人全没料到竟会是这般变化,武卫刚和李伟两个正值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合力对付林旭这个尚未成年的半大孩子,还是一起前后夹击,却一下就被林旭把两个都摔倒在地。忍不住都是面上惊讶地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地瞧着眼前这一幕。

    武建国之前虽也已见识到了林旭的厉害,但因为林旭打他时一直都没用出什么特别的格斗技巧,那鞭手打落他抬手的动作时,他也只以为是林旭手劲比较大,并没察觉到什么不同。然后再加上林旭人小反应快,仗着动作灵活敏捷才能压着他打。

    说来最主要就是速度占了些优势,也并没有什么太特别的。包括林旭之前打武卫刚的那一巴掌也是,就是仗着出手的动作比武卫刚更快才先打中武卫刚。其他几人也都有瞧到那一幕,也都以为是如此。

    可林旭这一下出手却已完全不同,先是头也不回地一个标准的过肩摔,然后再将摔出去的李伟撞到武卫刚身上,一下打倒两个,完全就是动作片电影里才会经常出现的镜头。现实里一般人打架,哪见有人能用出来这个,更别说林旭还只是个初中生了。

    这一下,他们都看出来了,这林旭怕是专门练过的。难怪胆子这么大,敢跟保卫科的动手,还敢出言威胁他们,说谁打他他就打谁。他们在这之前虽都已经知道林旭打了武建国,但却是一直有些忽略了林旭怎么打得过武建国,重点是关注在了这件事情的性质与严重性上了。直到林旭这手一露,他们才重新注意到了刚才所忽略的,林旭武力值这一点,不由再次刷新了他们对林旭的认识。

    这小伙儿看来不但学习好,还是文武双全,德智体全面发展啊!真可惜了这么一名好学生。

    “行了,都别再动手了,这件事我们来处理。武科长,你先带人回去吧!”

    惊讶地愣了下后,还是初三的那名班主任先反应过来,率先过来拦在林旭身前,阻止他们双方再接触,然后转头向武建国道。

    武建国闻言想了下后,阴沉着脸瞧了林旭一眼,向倒在地上的武卫刚与李伟道声“走!”便很干脆地先转身离去,打又打不过林旭这小免嵬子,那就还是别继续留这儿丢人现眼了。不过这小子再厉害又怎么样,他是学校的职工,代表的是学校,出了这种事,这小子肯定会被学校开除了事。

    他转身离去,那位副科长看了林旭一眼后,也是二话不说地跟着就走。武卫刚与李伟二人相扶着站起,畏恨交加地看了林旭一眼后,也是跟着离去,临走前也没多说什么要找回场子的狠话。这毕竟不是寻常的打架斗殴,他们也到底还记着自己的身份。说出那种话来,只会徒惹人笑话,更加丢份儿。

    也好歹林旭收了手,他们这才能立即站起,不然这会儿也还在地上躺着。正当防卫也有个度,防卫过当的话那也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这点林旭心里有数,而且到底没仇没怨的,他也不会无缘无故就冲对方下狠手。就像之前打武建国,他也是控制着力道的,都没用内气。

    “科长,就这么算了?”走远了一些后,武卫刚凑到武建国身前,十分不甘地低声问道。

    两人确实是带点亲戚关系的,若平常在外面,武卫刚都是按关系叫武建国“叔”的。但在学校里,武建国却是爱装样子,规定他在学校就要称呼他正式的职位“科长”。

    武建国气咻咻地哼了一声,道:“当然不能就这么算了,这样,你们先回去,我这就去前头寻徐主任去,非要立马把这小子开除了不行。”

    说罢,也不等他们答应,便转身沿着大路往前面走去。

    “武建国肯定是找徐主任去了。”这边赵平瞧见武建国半途转了方向,很肯定地向旁边两人道。

    “就算他不找,这事又怎么可能瞒得下?说不定这会徐主任都已经知道了!”初三的那名班主任叹道。

    林旭对初三的班主任却是都不太熟,只知道眼前这个是初三2班的班主任,具体叫什么却是不知道,连姓什么也不清楚。
正文 第三十三章 教导主任来不了
    教导主任来了林旭也不怕,他昨天晚上才刚打了教导主任,虽然是偷着打的,但现在明面对上了他也不怕。昨天晚上他还没翻看政治课本,心里没底气,但现在他却是觉着理直气壮,认为自己今天所做的没有一点错,全都是占着道理的。

    所以哪怕徐长兴来了,他也敢跟徐长兴据理力争。徐长兴要再敢打他,他也敢以正当防卫的借口,立即就对徐长兴还以颜色,再赏他几巴掌。就算徐长兴根本不讲道理的非要开除他,那他也不怕。

    不就是开除吗,这武乡中学里,每年辍学的学生可也有不少,他们班里就有过,人家还不是照样过。开除了他也一样能把自己的生活继续过下去,不过就是换了条不同的道路而已。何况开除了也还能念别的学校,又不是代表不能上学了,这世上的学校多的是,又不是只有武乡中学这一家。

    早在对武建国动手的那一刻,林旭心理就已设想过了这最坏的情况与结果,所以也算是已有心理准备。不过不到真正被开除的那一刻,他也都会据理力争,尽一切努力去挽救这种最坏的结局。

    如有可能,他当然不想被开除。不说开除后,父母那边先没法交待,肯定要让他们失望。就是昨天晚上才跟关落雪约定了以后要一直上同一所学校,这还没过一天,他就被学校开除,现在就不能念同一所学校了,那岂不是太过失约。就是这会儿,关落雪要听说了这件事后,还不知道要怎么想,对他如何失望呢!

    “唉!”

    想到这里,林旭也是不禁略有些发愁地叹了口气。不过他对自己现在所做的这一切,并不后悔。如果时间可以倒流,重来一次的话,他想自己恐怕还是会做这个选择。因为当时那种处境,他心里对那个武建国真的是不能忍。

    不曾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还罢了,知道了还选择默默忍让,忍气吞声地继续受着这学校里那些打人老师的欺负,尤其是武建国这种毫不讲理,在学生中横行霸道、肆意妄为的人,他真的是对其忍不下胸中的那一口不平之气。

    如果在未曾练武以前,他有可能还会忍下。因为那时他心中虽一样不平,一样的会义愤难当,但没有力量为基,他很难鼓起勇气与那个胆气去站出来,更别说出手惩戒武建国了。

    但练了武后却已不同,正是“艺高人胆大”,他不但有了足够的勇气,也有了足够的力量,能够去直面这种不公正与不平之事。路见不平,挺身而出,他觉得这正是自己该为之事。

    “不过徐长兴怕是不会来吧?这会儿他脸应该还没消肿,怕是没脸出门见人,不然让人撞见了那多丢脸!”

    林旭心中暗自思忖,再想一想武建国去找徐长兴,两人见面后,肿脸见肿脸,都是脸肿的跟个包子也似,然后大眼瞪小眼地,那场面倒也挺是有趣与好笑。再一想这两人的大肿脸都是自己的杰作,更觉有趣。不过徐长兴若是不肯出门见人的话,那恐怕武建国去了都未必能见到徐长兴。这样的话,倒是有些遗憾。

    目送了武建国离去后,梅秀芳又继续把几人带往她的办公室。其实也就是她宿舍,他们可没有教导主任的那个条件与地位,宿舍和办公室都是由一间房兼用的。前面放了张桌子办公,旁边还摆个铁皮文件柜,后面摆放着床,就是晚上睡觉的地方。

    “林旭,你还想继续上学吗?”

    进了梅秀芳的办公室,几人落座后,那名初三的班主任便向林旭直截了当地问道。路上的这点空儿,林旭却是刚好有听到梅秀芳称呼这位初三的班主任,终于知道了她是姓柴。这位柴老师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脸庞圆润,身材微微发福,说话倒是一直显得挺和气的。

    “想。”林旭不假思索地点头答道。

    柴老师闻言看了梅秀芳和赵平一眼,三人对视间,却倒是都松了口气的样子,似乎很怕他直接回答不想。转回过目光,柴老师看着林旭道:“如果你还想上学的话,那我劝你去跟武建国还有保卫科的那两人道个歉,承认自己的错误,请求他们的原谅,态度一定要诚恳。这样的话,你可能还有继续留下来上学的希望。”

    林旭闻言,想也不想地直接摇头道:“我不会这样做,我今天所做的,从头到尾都没有错。”

    “你这孩子,怎么不听劝呢?柴老师这是为你好,不然的话,你肯定会被开除。”赵平在旁边接口道。

    林旭道:“开除我也不会这样做,我就不信学校一点道理也不讲。”

    三位老师闻言对视一眼,都是很有点无奈地意思。不过,却也有点不出所料,早猜到他会如此固执。

    梅秀芳轻咳了声,道:“林旭,这样,我给你放一天假,你先回去把家长请来。或者你家里有电话的话,可以直接给家里打个电话。这件事已经不是靠你独力能解决的了,最好还是把家长请来一块儿商量。”

    这个时代,他们这里却是还没做到村村通电话。他们村连电话线都还没拉,更别提哪家有电话了。这已不是钱的问题,就是村里最有钱的关全斌家,也不过是他爸有个BB机。

    整个武乡,除了乡政府所在的武村,剩下的村子中也是基本没通电话。而武村中,除了乡政府公社外,其他人家装电话的也很少。武乡中学是在乡里比较特别,才有拉了电话线,可也不是每个老师的办公室都有通电话,只有校领导的办公室才有。

    不过便是有电话,林旭也不回打,闻言还是摇头道:“不用了,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我自己的事情,完全可以自己解决。出了什么事,也完全可以独自承担后果。”

    三位老师接下来又各自劝了林旭几句,却都是没用,也知道再劝也是没用后,便不再白费功夫。等了一会儿,见教导主任那边却是一直没动静,既不过来,也不派人通知他们过去,也不知是个什么意思。

    又再等了会儿,还是没动静后,三人略商量了下,便还是先让林旭回去上课。至于对林旭做何处理,已不是他们所能决定的,只能等校领导的决定。在此之前,只能是暂不处理。
正文 第三十四章 不鸣则已 一鸣惊人
    今天上午的第一节课是语文课,也就是梅秀芳的课。但梅秀芳因为林旭的事情而耽搁,上课也暂时顾不得,所以这时初二4班的教室里便没人上课,也没老师来管束。

    没有老师来坐镇,课堂纪律不免就差了些。尽管班长和几个班干部都在努力维持,同学们还是免不了地交头接耳在小声说话。虽然所有人说话的声音都尽量放小,但教室里这么多人,汇聚起来还是不免嗡嗡一片。

    而此时他们谈论与议论最多的,就是林旭的事。虽然教室里的这些同学,当时有大部分都并不在场,但林旭打了保卫科长这么劲爆的消息,只要有人说起,立即迅速传遍了整个教室,所有人都已知道。然后就这件事或惊讶,或置疑,或难以相信地开始议论纷纷谈起。

    林旭就在这众说纷纭的一片议论声中,走进了教室。当他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所有人瞧到他后,都是不免为之一静,再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话,全都瞪大着眼睛地瞧向他这当事人,或带着好奇或带着惊讶或带着询问,上下打量地都似乎要重新认识这个同班同学。

    以前的林旭,虽然学习挺好,每次考试都不出班内前十之列,尤其数学更好,还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但因他长得瘦弱矮小,平常又不爱说话,非常沉默寡言。所以虽是班内的优等生,却也仍算得默默无闻,没多少人了解他,甚至跟他相熟的人也不多。除了同宿舍的舍友,也就是同桌张雨薇,以及前后桌离他近的几个同学了。

    但没想到,以前这个默默无闻,经常不引人注意,常会让人忽略掉的林旭,今天竟会做出这么胆大至极,大不韪到劲爆非常的事。就算号称全校最凶狠的学生曹强,也不敢跟学校里随便哪个老师动手,更别说打学校里凶名赫赫的保卫科长了。但林旭却做了,而且据说还是掌掌掴脸,拳拳到肉,打得激烈非常,把保卫科长武建国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最后打得跟个猪头也似。

    这事别说做了,怕是许多人连想都不敢想。身为学生,怎么能够,又怎么敢跟老师动手。老师打学生,那不是千百年来都天经地义的吗?打你就得受着,连躲都不能躲,更别说跟老师翻脸动手了。

    但林旭却做了,而且是当着许多在场学生的面,公然开打。打得毫不犹豫,打得半点不手软,打得保卫科长耳光响亮。这简直是胆大到没边了,无法无天啊!

    不过,听起来却也觉着好生过瘾刺激。几乎所有听说了这件事的学生,在惊叹之余,心里也忍不住会冒出这样的想法。男生们尤其如此,都恨不得能当时在场亲眼目睹那激烈的场面。女生们虽大多不会这样想,但心里对这样的人,也是忍不住会生出佩服。自古大多英雄豪杰,岂非正是敢为人所不敢为。

    而做了这件事的猛人,竟然还是他们同班同学,许多人都表示不敢相信。

    现在,事主就在眼前,所有人都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瞧着。而这一重新仔细打量,才发现林旭似乎并不是他们以前印象中的身材瘦弱矮小。虽然不是长得特别高,但目测也有一米六几,在初二年级的学生中,也算是属于较高那一拨的了。而且身材挺拔,瞧着虽然显瘦,但看起来却也挺有气势。当然,这跟他挟着打了保卫科长的威势而来,不无关系。

    许多女生才发现,原来这林旭还长得挺帅的,以前都没注意。斯文秀气,英俊挺拔,看起来文质彬彬,像是个文弱书生,但实际却内藏威猛,动起怒来,简直猛得一塌糊涂,不见连保卫科长都敢打。

    这样的男生,呆在他身边岂不是特别有安全感,而且长得也帅。简直是帅哥加猛男的真实写照,要是………有些女生已经忍不住有些浮想联翩。冷静的则是觉着可惜,这样的优质校草肯定留不住,怕是很快就会被开除。

    面对着全班所有同学的目光,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盯着。放在以前,林旭可能还会紧张与不安,但现在却是淡然自若,处变不惊。目光扫过所有人一眼后,他轻咳一声,道:“提醒大家一下,梅老师应该很快就会来上课了,大家还是别说话了,免得来了后又被挨骂!”

    说罢,便往自己座位处走去。其实不需他提醒,这时也没什么人说话,大部分人的目光都还是随着他,直到他走到座位处入座后,也仍是有许多没离开。

    “他们说的是真的吗?你真打了保卫科长了?”

    林旭一入座,同桌张雨薇便是忍不住凑过来,眼中带着担忧之色地低声问道。

    跟林旭坐了一个学期的同桌,在全班同学中,她自问算是对林旭了解最深的。但正因为了解,对这件事她却更加难以相信。林旭这么一个老实沉默,平常都不爱出声说话的人,怎么会做出这么胆大妄为的事来。

    张雨薇一问,周围前后桌以及过道旁相邻的那一列几桌,也都忍不住把眼盯向林旭,侧耳倾听。最开始一听说这事的时候,他们本是不相信的。但班里却并不是只有一个人当时在场看见,而是有十好几个人都在,亲眼目睹了事情的经过。

    若是只有一个人的话,那有可能是说谎骗人。可十几个人都信誓旦旦地这么说,并且还说当时在场的人多的是,上百人都看见了,他们才不由不信。但这件事对于没有亲眼看见的人来说,比竟还是太过难以置信,虽然经证实相信了,但现在见到当事人后,有人问出来,还是想听当事人亲口承认。

    “是真的。”林旭点头轻声道了一句话,便没再多说,低头从抽屉内的书包里相继掏出语文课本、笔记本和文具盒。

    “那学校对你是怎么处理?你会被开除吗?”张雨薇听到他回答是真的后,稍愣了下又接着再问,目光中的担忧与紧张之色更浓。

    周围的人闻言,也是更紧盯着林旭听着。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他们也是非常关心。

    “现在还没说处理结果,这事班主任也决定不了,要听校领导的。”林旭目不斜视地回着,一边说话一边翻开了语文课本到第一课。

    “那校领导多会儿作决定?”张雨薇又问。

    “估计明天吧!”林旭随口回了句后,不想再多说,竖指于唇向她比了比。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南帝北丐 妹妹的支持
    (作者后台终于好了,我这个苦等啊!这章本该是零点前更的,拖到现在,抱歉。感谢书友“123451383538“打赏。)

    张雨薇本还想再问的,但瞧见林旭的示意,张了张嘴后,还是略带不甘地嗔了他一眼,闭上嘴,接着又扭过了头去低头看课本。这人真是,自己关心他呢,他不领情也就算了,还嫌自己问得烦。

    没过几分钟,班主任梅秀芳随后赶到教室。进了教室后,她对于林旭的事情半个字也没多掉,直接便开始上课。一节课结束后,下课铃一响,她也没多留,从头到尾都始终没提林旭的事。

    班主任一走,周围同学立即呼的一下围过来,七嘴八舌争着一般地向着林旭各种提问,还有不少向他表达敬仰佩服之情。一时间口沫横飞,林旭感觉自己都快要被淹了。

    随口应付了两句后,他以上厕所为由,这才脱身离去。才出了教室门口,却又撞见了关文滔和马朋结伴从隔壁教室过来寻他。

    关文滔和马朋不但同在3班,还是同一个宿舍的。林旭也正是因为去过几回关文滔的宿舍找他,才认识马朋的。关文滔是他好友,马朋则也是当事人之一,事情可说全因林旭为帮他而起,两人自是对林旭都很关心,过来问他后续情况如何,学校打算怎么处理他。

    对这两人过来寻他,林旭倒也早有预料。此时既以上厕所为借口出来,他当下便先拉着两人下楼,边走边说。

    其实两人倒是对过来寻林旭没准,他们本以为林旭这会应该还在被几个老师,或者再加上教导主任一起审问,商量怎么处理他。毕竟马朋走的时候,林旭还没走,过来教室寻他也只是打着冒碰一下的想法,没想到才刚到林旭教室门口就碰着了,倒也是意外之喜。

    走在路上,林旭也没对关文滔和马朋多说什么太详细的,只说了校领导那边还没下来决定,所以他这会儿暂时没事。至于决定是什么,最严重也不过就是开除。他也安慰二人不必担心,就算开除了他也还可以上别的学校。何况,也未必就一定会被开除。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到哪儿不是一样上学,这破学校我还早就待腻了呢!”

    林旭故作潇洒地说道,以宽慰二人。主要是马朋,叫他别有什么太过内疚的心理。这事虽因他而起,却不是以他为主导,发展成这样并不是他的错。

    “校长也是我们北马村的,都是一个村的,多少也能攀上点关系,我完了跟我姐到校长跟前给你求求情,一定不能叫学校开除了你。就是校长经常不在,也不知今天在不在学校?”马朋很是担心地说道。

    马朋的姐姐也是上同一座学校,就是初三的,名叫马丽,学习很好,经常考全年级第一,校长都曾亲自公开表扬过。因为是他同村的,校长表扬起来也是很有点自豪感。所以马朋说拉上他姐姐一起求情,倒也是能跟校长多拉点儿亲近关系。

    关于马朋姐姐的事,林旭也是以前曾听关文滔提起过,不然他还不知道马朋是马丽的弟弟。这个马丽他也见过,每回学校大考发奖的时候,都必定有她,经常上台领奖。至于私底下,他却是没多见过。

    林旭闻言摇头道:“不用麻烦了,随学校怎么决定都行,你们不用去拉这个面子。”

    他喜欢自己的事自己搞定,实在不想欠人情。哪怕这个人情,是马朋为感激与报答他所要还的,他也不想要。何况学校真要做什么决定,也不是靠他们姐弟俩去校长那儿求个情就能更改的。

    说起来,学校的校长也是被学生们送了个外号,叫南帝。虽然他不姓段,也没出家做和尚,但他的宿舍和办公室却是在学校最南边的第一排。再加上他身份地位在学校里算是最高的,就像里面一样,五绝之中属南帝身份最高贵,是一国的皇帝。因此学生们为了凑足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便把这位校长放在了南帝的位置上。

    至于学校里的北丐,那就是完全属于一个凑数的了。既不姓洪,也不是乞丐。乃是学校食堂做饭的大师傅,白白胖胖的,五十来岁,穿衣服也经常有些不整齐地略带邋遢。而且这人做饭的手艺实在有点欠奉,经常是清汤淡水的,很不好吃,完全比不上里洪七公既是美食家也是好厨师的本事。

    “这你别管了,这是我该做的,你是为了帮我才惹上这事的,出了事咋能责任全由你承担,我一定要想办法帮你。”马朋也是冲着林旭摇头,说什么也是坚持要帮忙。

    林旭又劝了一句没用后,便也不再跟他纠缠这个,随他了。

    三人边说边走地下楼,才出了楼梯口,忽然一个娇小的身影凑过来向林旭叫道:“哥哥!”

    林旭一看,正是妹妹林彤,应了一声向她笑着。

    “哥哥,你真打了保卫科长了?”林彤不出意料地也是来问他这件事情。

    “嗯!”林旭有点无奈地点点头,有个妹妹念同一所学校就是这点不好。有些学校里的事想瞒着家里的时候,往往一不注意,就被这妹妹知道后给泄了底,简直是父母的耳报虫。

    “那你会被开除吗?”林彤闻言立即担心地问。

    林旭转身向关文滔、马朋道了声让他们自便后,拉着林彤走到一边人少的地方跟她单独说话,向她很肯定地道:“不会。我会处理好的。”顿了下后,又立即嘱咐道:“不过你千万别下午跑回去把这事跟咱爸咱妈说。”

    学校离他们村实在不远,所以下午休息时间最多的时候。有时村里的学生就会抽空跑回家去一趟,只要能赶在晚上晚自习回来之前即可。因为是休息时间,只要不让老师知道,都不用请假。

    学校虽然是半封闭的军事化管理,却也不是绝对不许学生走出校门。休息时间内,只要不是推着自行车出去,一般门房也不会多问。因为学校外面西边紧邻学校处,还有一座私人设立的食堂,也像校内的学生开放,并获得了学校的许可。

    这座私人食堂也能以小麦换购饭票,虽然换比值比学校的食堂要贵上一些,同样斤数的麦子所换的饭票要少,但因为这私人食堂的饭菜却是比学校食堂做得要好吃精致一些。所以家里条件好些的学生,多会在校外的这座私人食堂内换购饭票,而且这座私人食堂有内设桌椅,可以堂食。平时还兼着饭店的营生,也对外营业。所以吃完不用收拾碗筷,可以转身就走,这点也比学校的食掌要方便许多。林旭兄妹俩人的饭票,便是校外这座私人食堂内的。

    因为有这座食堂,用饭时间经常有学生出校门到食堂吃饭,所以门房也不会每个都拦住问一句,在休息时间内都是一律通通放行。这也就给关村的学生,还有离学校更近的校后方小柴村的学生提供了方便,经常有趁下午休息时间宽裕的时候,会抽空跑回家去一趟。林旭兄妹俩也曾常有为之,所以林旭这时才会有这嘱咐,生怕妹妹下午就跑回家去把这事给他漏了底。

    “你肯定不会被开除?”林彤有些不信他地瞪着眼问。

    林旭点头充满自信地道:“肯定不会。”

    林彤点点头,道:“行,只要你能肯定,那我就不跟爸妈说。”

    林旭松口气,摸摸她头,笑道:“这才是我好妹妹吗!”

    林彤冲他“哼”了一声,皱皱鼻子,扮个鬼脸,很是可爱。

    “哥哥,虽然你打老师挺严重的,不过我觉着你打得好。那个保卫科长可坏呢,老是随便打人。我们班里同学听了后,不知道多解气呢,全把你当成了他们的偶像,说可崇拜你呢!好多人都想要认识你呢,还有很多漂亮女同学哦!哥,要不要我介绍你们认识?”

    听到妹妹对他在这件事上的肯定,林旭本还听得心有所慰,觉着到底是一家人,还是妹妹支持自己。不过听到最后,却是忍不住面上一黑,这个妹妹怎么老是想着要让他找女朋友,喜欢插手八卦他的感情事。

    心里无奈地摇头叹了口气,他抬腕看了下手表,向她摆手道:“不用了,我对你们同学没兴趣。好了,时间快到了,赶快回去上课吧!”

    说罢,不等她再多说什么,自己就连忙先转身就走。
正文 第三十六章 现实的马丽
    (再次感谢书友“xunqianmo”的打赏。求收藏,求推荐!)

    东邪西毒,南帝北丐。

    武乡中学的东邪是初二4班的数学老师黄宗文,西毒是教导主任徐长兴,南帝是校长马庆元,北丐是学校食堂大师傅崔有富。

    当然,他们四个都不会武功,只是学校里学生的编排。其中唯一一个算有点儿名符其实,与书里人物最相合的,就是黄宗文,不但本身姓黄,有个女儿也叫黄容,住的地方是桃园,还有一手弹粉笔头的“弹指神通”绝技,百发百中,从不失手。

    林旭他们班的第二节课就是数学,正是黄老邪的课。

    黄宗文四十来岁年纪,相貌堂堂,面容儒雅,非常有学者风范。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两鬓微霜,带着些岁月的沧桑。目光总是沉静而深遂,经常面无表情,不苟言笑,也从不跟学生开玩笑。

    “起立!”

    黄宗文一走进教室,班长立即大声喊道。所有同学闻声,全部站起致礼。

    梅秀芳在这个时候,通常会说一句“同学们好”,然后全班学生回一句“老师好”。英语老师在这个时候则会以英语问候大家一句,上午的课会说“Goeveryone”下午则是“Goodafternooneveryone”同学们会同样回一句,把后面那个单词换成“teacher”。

    其他代课老师也跟班主任一样,但黄宗文却从来不多说,上了讲台后,只是如往常一样扫了众学生一眼,然后抬抬手,示意他们坐下。

    待全班学生落座后,他目光瞧到林旭叫道:“林旭!”

    “到!”林旭闻声应着站起。

    “这学期还是由你当数学课代表。”黄宗文向他说罢后,点头示意他坐下。

    “是!”林旭应了一声,重新落座。

    宣布了这件事后,黄宗文便没再多说什么,开始讲课。临下课前五分钟时,他布置了课后作业,并交待了赶下午放学完成,然后由数学课代表林旭收齐送往他的桃园。

    第二节课下课后,是课间操时间。一遍《第八套人民广播体操》做下来,大概需要二十分钟左右。不过中间还有学生排队、站队、休息、上厕所时间,所以多给了十分钟,总共半小时。

    课间操并没有再到操场上列队去做,而是就在两边教学楼前面的空地上。因为西边的教学楼有初一、初二两个年级八个班,全部以做体操的分散队形站下来的话容不下,所以初二的3、4班在做课间操时会被分到初三那边的东教学楼前。这样正好一边六个班,站下来刚好合适。

    做完广播体操散了队,林旭正往回走时,忽然马朋带着一个女生拦到他面前。瞧了一眼后,林旭立即就认出来这名女生正是马朋的姐姐马丽。

    别看马朋长得其貌不扬,不怎么出众,但他这个姐姐却是长得很漂亮。瓜子脸,大眼睛,柳叶眉,皮肤白净。尤其是初三的,年纪大了一岁,身材发育的普遍比初二的女生要好,瞧起来更加动人。

    林旭以前只是在学校的颁奖会上,在台下远远瞧见过几次上台领奖的马丽。这回离近了瞧,发现她比远观时更加漂亮。不过他也只是打量了两眼后,便收回目光,并没有多瞧。直勾勾盯着人家女孩子看,总是不免失礼的,他并没有这样的坏习惯。

    何况马丽虽然长得挺漂亮,但也称不上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绝色美女。至少他觉着,比起关落雪来,马丽还是稍差了一些。所以对她的容貌姿色,倒也不并太在意。

    “林旭,这就是我姐马丽,她说要亲自过来谢谢你!”拦下了林旭后,马朋便指着自己姐姐介绍道。

    林旭打量马丽的同时,马丽也在打量着他。原本听说了早上的事情后,他还以为敢打保卫科长的林旭,也是跟那个号称全校最凶狠的学生曹强一样,长得就是高大剽悍呢!

    没想到现在一见,却发现林旭跟她想的一点也不一样。不但不是曹强那种类型的,反而瞧起来还有些文弱,在学校里一看,就是那种平日好好学习,人又老实的学生,倒是跟她弟弟一类型的。当然,人长得比她弟弟要帅。

    不过眼前林旭的这个形象,还是很难让她想象,这就是那个今日在全校学生中都传得沸沸扬扬的事件主角,已可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林旭。

    “林旭,你好,我特地过来代表我弟弟再次谢谢你!”虽然真人瞧着跟她之前想象的不一样,但马朋总不会把人认错。打量着林旭,眼中闪过丝讶异后,马丽还是先开口道谢。

    “不用客气,帮助同学是应该的,何况马朋我也认识,更应该帮他。”林旭礼貌地回道。

    他其实不喜欢说这些客套话,不过这个时候,总也不能掉头不理地干脆就走。该说的一些客套话还是得说,人与人之间的接触交流,这些也终归是免不了的。

    马丽接下来却话音一转,道:“我很感谢你出手帮马朋,但我觉得你当时还是做得太冲动了。你要是想继续留下来上学的话,我觉着你应该先到保卫科去道歉,请求保卫科长的原谅,然后在校领导面前深刻承认自己的错误,这样才有机会。至于马朋说得那个,我觉着不会管用,校长也根本不会理我们。而且,校长这两天也不在学校。”

    “姐,你说什么呢?”马丽话音一落,林旭还未接口,马朋便已是忍不住对马丽大声怒道。

    马丽转头冷静地对马朋道:“我说得是事实。”说罢,转回来看向林旭,“我觉着你是个聪明人,相信你也能判断出来我说得到底是对是错。”

    林旭瞧着马丽的目光,忍不住有点儿淡淡冷笑,他当然知道她说得是对的,初三的那个柴老师当时也曾这样劝过他。不过,他绝不会为了能够继续留在学校而去委屈求全。更何况以武建国的为人,也绝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大不了就是开除而已,有得是学校可以念,难道还非吊死在这武乡中学不成。

    他不愿听之任之的坐等落个开除的结果,一是不想父母为此担心失望,二是不想放弃跟关落雪的约定。可最后要真的只能落个开除的结果,并且不可挽回的话,他也绝不会对这破学校多有片刻留恋,肯定是掉头就走。

    宁在直中取,不向曲中求。

    以前的他,或者还可能为某些事而低头,去心不甘情不愿地委屈求全。他自练武以后,可能是每日修炼内功都需要用到神意之火,每天炼精化气的同时也是相当于锻炼自己的精神意识。所以他现在的想法念头,越来越想求取一种纯粹。不屈不挠,不想受丝毫的压迫。不平则鸣,绝不会甘愿下作地委屈求全。

    他觉着只有自己所想所为的先纯粹了,自己的精神意念,也即是神,才能更加纯粹壮大。堂堂正正,坦坦荡荡,行事但凭本心。只有先纯粹了,才能得以升华。心念唯一,不受丝毫屈折了本心的外念所扰,才能够勇猛精进。

    武道武道,学武并不是单纯的练武功,同样还需要学习其中所蕴藏的一些道理。当然,他现在的武功还远远谈不上技近于道的境界。不过他却也隐隐地有些领悟,觉着武功内外相合,这个内并不单是指内功,同样也指自己的内心和自己内在的精神。

    眼前的这个马丽,倒也不愧是常年考全年级第一的人。确实聪明有见地,分析得很对,见事明析,能看清事情的本质。只是在为人做事与想法上,却未免太过现实了一些。

    她的这番话,虽说得是事实,但听来却未免刺耳,感觉有些忘恩负义的意思。所以林旭还没开口,马朋便已先受不了地对他这个姐姐生气指责。
正文 第三十七章 骂人不带脏字
    “你说的确实是事实,但我不会这样去做,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坚持的原则。大不了就是开除而已,世上学校多的是,我又不是必须要念这间。”

    马丽的话虽然说得有些刺耳,但林旭心中却也并没怎么生气,只是平静地回道。

    说罢一顿,想了想后,又接道:“我今天所做的事,马朋在旁边算是看得最清楚的,想必他也从头到尾都跟你说过了。你也是从初二过来的,而且是全优好学生,政治书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正当防卫这两条,你想必也知道。我今天所做的,件件扣理,全部是合法的,没有一点做错。这个,我想你也承认是事实吧?”

    “你做的确实没有错。”马丽看着他点头承认,不过随即便话音一转地道:“不过你做的再对又有什么用?学校不会容忍你这样的学生,更不会助长你这样的风气,肯定是会开除你的。现实就是现实,这个你也改变不了。”

    “呵,现实?”林旭忍不住略带讥讽地笑了笑,“我不知道你眼中的现实是什么,但不是人人都会向现实低头。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过句话,叫‘道之所存,虽千万人吾往矣’。我既然做的是对的,合法也合理,那为什么要去低头,去委屈求全。我不信世上没有讲道理的地方,学校里也全是不讲道理的人。我阻止不了校领导的决定,但我会跟他们据理力争。”

    “如果到最后,他们依然做了错误的决定,那我只能说,他们全都是一帮糊涂虫,强权者。这样的学校,我也没兴趣再待。现实是现实,但不能扭曲道理。如果这世上人人都只讲现实,不讲道理,那就真像书里说的一样,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我相信世上还是有许多讲道理,也愿意去维护道理的人。”

    “有一种勇气叫无畏,有一种精神叫牺牲,有一种境界叫奉献。我们能有现在这样的生活,是靠着许多先辈们的无畏、牺牲和奉献换来的。如果在我们国家最为困难,像八年抗战的时候,人人都像你这样讲现实,那还有我们现在吗?”

    “你说我是汉奸?”马丽闻言之下,忍不住瞪大了眼,涨红了脸地愤怒地直瞪着林旭道。

    林旭笑了笑,道:“我没这样说。”

    他虽然对马丽的话没有怎么太过生气,但心中还是难免有点不平之气,好像是自己上赶着要求她帮忙似的。他根本提都没提,是之前马朋自己提出来的,自己还劝过不必,但马朋一再坚持他也就任之。没想到才过了一节课,换了马丽来,却成了这番说辞。

    他性子虽然比许多同龄人沉稳的多,遇事也沉着冷静,但毕竟是少年人,难免有几分火气。马丽的话他虽然觉着不必在意,但要他忍气吞声,不发一言地毫不反驳,却也是难以做到。这话是说得稍微有点重,不过他到底也没指明带姓地明说。这就叫做,骂人不带脏字。

    “你,你竟然这样说我?”马丽虽然比他大了一岁,性格也比较成熟,但到底也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又还是个女孩子。生气地愤怒过后,这时便忍不住有些委屈伤心地眼眶犯红了,指着林旭的手都有些犯抖,双眼水盈盈地,眼泪珠子都已开始打滚。

    林旭瞧着,却并不为所动。他平常不爱说话,性子也有些古怪,有时犯起脾气来,也会收不住嘴地说些过分的话。从小到大,也不是没有气哭过女孩子的经历。为此跟男生之间打的架也不算少。

    “我没有这样说你,是你自己说的。”林旭冷淡着回了一句,接道:“我帮马朋,是为了自己心中的道义,是行侠仗义,不是为了要求你们的回报与感谢。我做我的,其实跟你们无关,有什么后果,我也会独自承担。我没有向你们挟恩图报,也没求着你们帮忙。马朋所说的那个办法,是他自己提出来的,我还劝过他不用。你要是不同意,不帮就是,犯不着当着我面跟我说这些。”

    “马丽,这家伙欺负你吗?”

    林旭才说完,忽然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走过来插口问道。却是马丽的一个同班同学,一向心仪喜欢马丽,在旁边瞧到马丽眼眶犯红要哭的样子后,便立即过来要帮马丽出头。

    “你叫啥?哪个班的?”这男生问过马丽后,也不等马丽回答,便伸手指着林旭凶巴巴的问道。

    林旭转过眼看向他,道:“我叫林旭,初二4班的。”

    “林旭,好小子,你个初二的敢……”这男生一听,口里骂骂咧咧的便伸手过来要揪林旭胸口的衣服。但才骂了半句,忽然觉着这名字很耳熟,猛然想起了今天在学校里被传得沸沸扬扬的那个名字。而那个打了保卫科长武建国的林旭,也正是初二4班的。

    这家伙连武建国都敢打,更别说自己了。这种猛人,还是不惹为妙。可在喜欢的姑娘面前,他却又不想表现得懦弱害怕,一时不知要该怎么办才好,便那么手伸在半途地怔在了那里,眼神也只是愣愣地瞧向林旭。

    “最后送你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再见!”林旭却没理会这男生,转头又向马丽说了一句后,便扭头转身就走。

    “林旭,等一下,我姐她不是那意思!”见到林旭一走,马朋连忙便想追上去解释。

    但才转身,马丽却忽然一把死死拉住他,道:“不准去。”

    “姐,你到底是干啥呀?你这不是让人说我忘恩负义吗?”马朋一边甩手挣着,一边很是不解地生气质问道。

    马丽强忍着泪珠在眼眶打转,抽了下鼻子道:“忘恩负义也比被开除强。这事现在已经跟你没有关系了,我不准你再掺和进去。要是你再掺合,被武建国想起来也连带着记恨上你,害得你也被开除了咋办?”

    马朋大声道:“开除就开除,开除了我正好跟林旭一块儿去上别的学校!就像林旭说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到哪儿不是一样上学,这破学校我也早就待腻了!”

    说罢,狠狠一甩,终于挣脱了马丽抓着他的手,连忙跑着向林旭追去。

    马丽这一下再也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出,如断了线的珠子般扑簌落下。
正文 第三十八章 丘比特 黄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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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姐会那样说。她只是太害怕我也会被连累开除,不是有意的,我替她向你道歉!”

    马朋追上林旭后,连忙道歉地说道。

    林旭摇头道:“没事。她说的那些,我其实也不在意。何况你是你,她是她,我知道你没那意思。”顿了下,道:“倒是我刚才也有几话说重了,你完了也替我跟她道个歉。”他这时冷静下来,想想自己因为几句话就说得把马丽气哭,心里倒也稍有些内疚。

    马朋本想说马丽是活该,她那些话,自己都听得挺生气呢!但话到嘴边,却又觉着这么说自己姐姐不太好,想想还是咽了回去,只说林旭不用道歉,就当扯平了。

    不过林旭还是坚持了下,马朋也就顺口答应。接着闲话了几句,便一起回到西教学楼,上楼各回教室。

    接下来的两节课,林旭都是照常上课。而校领导方面,也始终没派人来叫他过去问话。林旭估计,还是徐长兴脸肿着没消,不方便露面见人。校长不在,学校里便属教导主任最大。现在校领导的意见,其实主要也就是徐长兴的意见。

    这事的性质与处理结果,基本可全靠他一言而决。其他教导处副主任,各年级级主任,各班班主任等的建议作用都不大。就是校长在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也都会同意他所作的决定,采纳他的意见。校长马庆元对徐长兴这个教导主任还是很信任的,也很肯定他的能力。

    倒也不得不说,徐长兴除了打学生特别狠,信奉严格管理与严厉教学外,办事的能力还是有的。平常校长不在的时候,学校基本全是靠他来维持管理。在全校的教职工中,威望也很高。所以学校里出了什么事,一般也都是以他的意见为主导,眼下这件事也不例外。

    林旭对此也很清楚,知道在校长不在的情况下,自己这件事的关键性决定人物,就是教导主任徐长兴。而以徐长兴的为人与作风,强权不讲理地下开除他的决定那几乎可以是肯定的。

    林旭嘴上虽跟人说要据理力争,但也不会除了等到时候动口外,就什么也不做地干坐着傻等。尤其在明知开除几乎已成定局,动口讲理根本没用的情况下,更加不会坐以待毙。

    要想不被开除,就只有做些什么来改变徐长兴的决定。所以,林旭也有想了几个针对徐长兴,让其改变主意的对策与办法。到中午放学的时候,他斟酌选定了一个最为稳妥也较有把握的办法。

    不过这个办法,却是要等留到晚上执行。现在倒不必着急,一切照常即可,该上课上课,该吃饭吃饭。

    就算徐长兴的脸没被他昨晚打肿,今天脸没消肿前不愿露面见人,他这件事情徐长兴所作的处理与决定也快,今天就把他开除,那也至少会给他一天的时间离校,不会立即就把人赶出去。何况现在徐长兴因为脸仲的事,对他这件事还暂未做决定,他时间也就更足够了。

    中午的放学铃打响后,林旭便跟着同学们一起走出教室。

    有句话叫“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再热烈的事,经过一段时间后,也会渐渐冷却,甚至到最后被人遗忘。

    对于林旭的热情与好奇,经过了中午几节课的时间后,他班里的同学们倒是也渐渐冷静,中午放学的时候,便没再像第一节课下课后一样,有那么多人围上来跟林旭问东问西。不过,也总归还是难免有几个,林旭也只有耐着性子应付着。

    下了楼,到得一楼的楼梯口处时,林旭忽然又瞧见妹妹林彤站在楼梯口处目光于人群中搜寻地等着他。他们教学楼的楼梯是开在大楼的正中间,林彤是初一2班的,教室就正好在一楼的楼梯口旁边,出了门就是,出来得倒确是比他要快。

    林旭也不知林彤又找他有什么事,不过现在倒也来得正好,便跟身边几人打了招呼,说妹妹来寻他,正好籍此脱身。

    “哥哥!”林彤这时也瞧见了林旭,欢喜地上前来叫他。

    林旭答应一声后,便先带着她离开。走到一旁人少的地方,他转头看着林彤问道:“你不会是又要来给我介绍你们班女生的吧?这个我真没兴趣。”

    “我知道。”林彤看着他,像是发现了他什么秘密地带着兴奋笑道,“你只对关落雪有兴趣吗!”

    “别胡说。”林旭连忙反驳。虽然他已经跟关落雪确立了关系,但这事他还是想要保持稳秘。不但要瞒着学校,也要瞒着家里人。对妹妹这个小快嘴,更是不能说。不然,说不定回去就把他卖了,嘴快收不住地跟父母说了。

    “哼,还跟我装,我都知道了!”林彤背着手,得意洋洋地上下审视着他,一副叫他要老实交待,坦白从宽的样子。

    “你知道啥呀?”林旭却不相信她会知道。自己又没说,她怎么可能知道,多半是在唬自己。

    “哼哼!”林彤笑得更加得意洋洋,“关落雪都跟我说了!”

    “啥?”林旭这回是再也忍不住脸上的惊讶之色,说什么也想不到关落雪竟会把两人的事跟妹妹林彤说了。

    林彤瞧着他脸上的样子,不由笑得更加开心与得意,带着胜利地道:“这回不跟我装了吧?”

    “她跟你说啥了?”林旭问道。既然关落雪都说了,他也确实没什么好再隐瞒的。只是很想不明白,关落雪是怎么想的,一边自己也说要保持隐秘的,怎么转头她自己就跟林彤漏底了。难道是因为林彤是他妹妹,就觉着不应该瞒她。

    林彤道:“她做完课间操的时候,过来找我了。让我给你带句话,说让你中午放学一小时后,也就是一点左右,到前面跃进渠边等她,她有话跟你说。”说罢一顿,她得意地笑着接道:“其实她也没跟我说你们俩好了,不过你妹妹我多聪明,一下就猜到了!”

    “行,你最聪明!”林旭随口道了一句,心想关落雪原来是让林彤来给他传话。仔细想一想,林彤倒也真可说是这学校里最合适的人选了。

    首先林彤是他妹妹,都在一个学校里,妹妹来找哥哥,这是很平常的,根本不会惹人起疑,来往也很方便;其次林彤同样是女生,再加上又是同村的,关落雪平常跟林彤来往接触,也是既方便又不会让人起疑。

    另外,以林彤跟他的兄妹关系,为了他们好,在这件事上也能做到替他们保密,且平常叫林彤传话,也不用太有什么顾忌。如果他们俩的事将来能成,那到时可都是一家人。

    这般一想,林旭也不禁挺佩服关落雪的聪明,能先想到自己这妹妹。他自己可都还没想好,以后要跟关落雪怎么联系呢?

    至于要放学一小时后才见,那也是为了保密性考虑。到前面校外那家私人食堂吃饭的,一个小时后,也差不多都吃完回来了。不会再有什么人往来进出,能够尽量减少被人发现。

    “放心吧,我已经答应未来嫂子了,这件事我一定会替你们保密的!”林彤见他一时没说话,以为他是担心这个,又接道。

    “待早着呢,别乱叫!”林旭连忙轻斥她道。

    林彤不在意地笑笑,冲他吐吐舌头,问他道:“我这个丘比特也不能老给你们白当,哥,你给我发点啥奖励呀?”

    “给你买糖吃行吗?”

    “行,我要棒棒糖,还要泡泡糖和酸梅粉,还要饼干和锅巴。”

    “只能最多选两样,你少吃点,零食吃多了不好。”

    “嗯,那就一回两样,这回先要棒棒糖和泡泡糖。”

    林旭便点头答应了,然后又冲她点点头,道:“行,你回宿舍吧,我直接去前面,正好在前面饭店吃饭。”

    想一想,倒也确实不必回宿舍了,就先在校外的那个私人食堂吃过午饭后,出来直接等关落雪,他身上也正好带着饭票呢!校外的这家私人食堂,因为还对外兼着饭店的营生,学生们口中便是称为“饭店”,学校的食堂才称做“食堂”,以作区分。

    “我跟你一块儿去!”林彤却不想回去,还想继续参与。

    “你跟着做啥呀?”林旭忍不住皱了皱眉。

    林彤笑道:“我也想到前面吃饭。你放心,我不会当你们的电灯泡的。等关落雪来了,我就先走,让你们两个慢慢谈。”

    林旭想了下,便点头道:“那走吧!”说罢,转身先行,林彤高兴地应了一声,连忙在旁跟上。

    拐到学校的中轴大路上,就见也有三三两两的不少同学往前面走着,显然也是去前面饭店吃饭。这些学生中,有的是空着手,有的则是拿着饭盒。前面饭店里,既能堂食,也能外带。拿饭盒的,显然是想把饭菜打回去吃。

    兄妹两个随着人流,一起向校外走去。

    到得前面第一排教职工宿舍区时,林旭转头往东边第三间的教导主任办公室处瞧了一眼。便见到徐长兴的办公室门还紧闭着,旁边宿舍的窗帘也没拉开。看样子,应该还是在里面躲着人不露面。

    从校门口的西边侧门出了学校后,兄妹两人又随着人流拐往西边,饭店就紧挨着建在学校西边,离校门口有百来米的距离。

    饭店的对面,隔着条路就是跃进渠在学校前的那个拐弯处。渠弯那边,则是黄老邪家的桃园。出了校门后,林旭便也习惯性地又往桃园那边望了一眼。

    这一望,却不禁“咦”地一声,瞧着跃进渠上所架的一座连通桃园和这边道路的小桥上的一个年轻女性身影,面上露出惊讶之色。

    虽然只是远远望着,但林旭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女孩子正是黄老邪的女儿,与书里那个黄蓉只有一字之差而读音相同的黄容。

    黄容年纪比他大四岁,过完年后,今年是虚岁十九。黄容的学习成绩也是一向很好,他升入初中的那一年,黄容在市里读高三,去年夏天,则是顺利考入了首都的京城师范大学。

    虽然黄容经常在外读书不回家,而放假的时候,往往林旭也是在放假,但因他是黄宗文的数学课代表,经常来往桃园。次数多了,还是偶有撞见过几回黄容,却也是认识,并且还算相熟。

    令他惊讶的,是现在明明已经是开学时间了,这黄容怎么还在家里。是生病了还是怎么着,又或者是大学那么好,假期比他们中学要长,到现在还没开学。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姐姐 你有毛病吧
    黄容是正从桥上往这边走,手里还拿着个不锈钢饭盒,看样子也是过来饭店这边打饭的。

    黄宗文跟书里的那个黄老邪一样,也是妻子因病早逝,据说在黄容十岁的时候就过世了,然后由他独力把女儿抚养大。他们父女平日在家倒也是开火做饭的,不过有时候懒得做,或因为什么事情顾不得的话,也会来对面的这个饭店打饭,反正离得也近。今天中午,看来也是这个情况。

    林旭瞧见黄容后不久,黄容也看见了他,还笑着向他挥了挥手。林旭没挥手相还,不过也还是带着妹妹迎了过去。

    “哥,这个是不是就是你们数学老师黄老邪的女儿啊?”林彤在旁边拽了拽林旭衣角轻声问道。她倒是没见过黄容,不过见黄容是从桃园那边过来,却是也猜了出来。

    “嗯!”林旭点点头。

    黄宗文本身便是相貌堂堂,年轻的时候也是帅哥一名,便是现在,也是风采不减多少。女儿随父亲,黄容却也是生得很漂亮,尤其一双眼睛显得很大,非常灵动。

    “林旭!”走过脚下的水泥板小桥,到得近前,黄容笑着向林旭叫了一声,转头看向林彤问道:“这个就是你妹妹吧?彤彤是吗?”

    说着,伸手摸了摸林彤的头。她以前也问过林旭家里的事,对林旭的家庭很了解。林彤还显得年龄小,个子也不高,再加上林旭兄妹俩长得也有些像,所以她一眼便猜了出来。

    “黄姐姐好!”林彤一向嘴甜,立即甜甜笑着叫了一声。

    “叫容姐姐。”黄容笑着更正道。

    “容姐姐。”林彤闻言,便立即听话地重叫了一声。

    “彤彤真乖,长得也可爱,比你哥哥可爱多了!”

    林旭在旁边听得忍不住面上一黑,他都这么大了,又不是女孩子,怎么还能用可爱来形容。

    “林旭,你怎么不叫我?”黄容向林彤说完后,便立即话音一转地转头看向林旭质问道。

    从第一次见面认识开始,黄容就一直要林旭叫他“容姐姐”。只是林旭本来就不爱叫人,自己家里都是只称呼父母、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这几个,其他的亲戚一律不叫,更何况黄容这个丝毫跟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了。

    虽然他是挺喜欢黄宗文这位老师,与黄宗文之间的关系也比较亲近,但对黄容这个自居的姐姐,他还是称呼不出口。所以一向都是不叫的,见面最多只是向她一笑。但黄容每次见他,总是要逼他叫。不过他倒也确实是不太情愿地叫过一回,是跟黄容下五子棋打赌输了,为了履行赌约,被迫叫的。

    “你怎么没去上学?”林旭这回也是不理会她的逼迫,转过话题反问她道。

    “叫我我就告诉你。”黄容一扬下巴,斜着眼瞧他道。忽然“咦”了一下,才发现他变化似地,“好长时间没见,你一过年长高了啊!”

    说罢,便紧接着上前一步,站得离他很近地与他比个子。

    这么猛一近前,她身上有股好闻的香气扑面而来,再加上她已满十八周岁成年,身材比初中生发育得更好,高耸的胸脯差一点就挨到了他胸前。那张美丽的面孔也是近在眼前,再多靠近点儿就已跟他脸贴上了脸。

    他还是第一次跟除了母亲、妹妹以外的别的女性离得这么近,昨晚上跟关落雪也不过是手拉手。再加上黄容也长得很漂亮,还是身体的女性特征都已发育得很成熟,这么近的距离下,让林旭忍不住就是心脏猛地一跳,脸一红地连忙往后退开一步。

    他这一退开,倒是让黄容忍不住一愣。她好几年前就已在市里开始上高中,去年更是考上了首都的京城师范大学,到首都去上学。自身的眼界、见识、风气等却是早已无形中开放许多。首都是国际大都市,平常街上都能见到不少外国人,他们学校里更是也有好些个外国留学生,她也有接触过。

    人家外国人见面都是行拥抱礼,更近一步的还有贴面礼,吻面礼。中国人之间虽然不兴这样,但大城市里的年轻人对男女之间偶有的身体接触却也是看得很习惯,并不觉着会有什么大不了的,这又不是古代男女大防的时候了。

    所以她刚才靠得很近的跟林旭比个子,也实在不觉着有什么,没想到林旭却是好像吓一跳地退开一步,让她忍不住就是一愣地有些疑惑。随即注意到林旭脸红,这才明白地回过味儿来,忍不住就是哈哈大笑地指着林旭道:“哈,还会脸红!不过你一脸红,倒是显得挺可爱了!”

    林旭闻言,又是不禁面上一黑,对她一再用“可爱”这个词形容自己深恶痛绝,硬绷着脸道:“你不想说就算了,我也就是随口问问,没啥特别想知道的。”

    黄容眼珠一转,忽然计上心头地露出一笑,把手里的饭盒递给林彤道:“来,彤彤,先帮姐姐拿一下。”

    “哦!”林彤答应一声,伸手接过。

    没了饭盒在上,黄容又跟着林旭上前一步,然后忽然抬手将双手搭在了林旭的肩头。

    “你干吗?”林旭忍不住身子都是一颤,脸更红了。可是又觉着不好强力甩脱,而且心里似乎也想要这接触,有些不忍甩脱。

    黄容带着些许诱惑地向他甜甜一笑,道:“你叫我声姐姐,我让你抱我一下怎么样?”

    “啊?”林旭更紧张了,脸红得像个大柿子一样,简直都要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这黄容是什么毛病,母亲早丧的单亲家庭独生子女,对兄弟姐妹有迫切需要渴求症吗,怎么就非要自己叫她姐姐,为了换这个称呼,都肯以身相许了。

    黄容瞧着林旭这副手足无措,脸也更红的样子,却是觉着更加好笑。真是好纯洁的小男生啊,一逗就脸红,真好玩。

    至于他真开口叫了姐姐,让他抱一下的话,那也真没什么,就当是跟他来个拥抱礼了。
正文 第四十章 意外的逃犯
    “容姐姐,你是不是喜欢我哥哥啊?”

    林彤看着黄容双手搭在林旭肩上的样子,忽然插口好奇地问道。

    “是啊,我挺喜欢他的!”黄容随口笑着回道。

    林旭听的脸更红,不过却觉着她这么随便地态度说来,这个喜欢应该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她喜欢个鬼,就是喜欢撩自己而已。

    当地土话,“撩”有多种意思,只用一个字的话,是玩闹、开玩笑、捉弄、调戏的意思。组成“撩尖”这个词的话,则是调皮、顽皮的意思,多是大人用来说孩子,也经常“撩尖捣蛋”一起用。所以,倒不是专指男女间的撩骚。

    当然,也可以用在男女之间。如果男的撩女的,就是有调戏的意思。女的撩男的,就是有勾引的意思了。不过黄容撩他,多半只是故意捉弄,想看自己的笑话。这么会儿,林旭倒也算是看出来了。但看出来是看出来,可偏偏黄容双手搭在他肩上,还是让他觉得心里紧张慌乱,手足无措,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可我哥哥已经有女朋友了。”林彤说道。

    林旭闻言,便是忍不住面色一变,转头瞪她道:“你嘴咋这快,说好的保密呢?”

    “啊,对!”林彤闻言,连忙冲他吐吐舌头,为自己说漏嘴抱歉的样子,然后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真的?”黄容却是很怀疑地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林旭,“就你这个闷葫芦,还会谈恋爱?我怎么就这么不信呢!”

    “你先放开我行不行?”林旭不想就这件事上说更多,随她信不信,不信更好。直接转过话题问她道。

    “不行,你叫了我,我才放。”黄容说着,不但不放,还抓的更紧了些,同时又上前半步,让两人之间的距离更近,循循善诱地向他笑着道:“你叫我声‘姐姐’,我不但还让你抱一下,而且还告诉你我为什么没去上学。你看,多划算,只需要你开口说两个字。”

    “边儿上有人看着呢!”林旭扭头向后边望望示意,那边确实有人。有从学校出来到饭店去吃饭的,也有打了饭走回学校的。来来往往,瞧见他们这边差着点就搂一块,也是不免驻足观看地指指点点。

    “随他们看,我又不会掉根儿头发。”黄容对此却是一点也不在乎。这算什么,大城市里,年轻人大街上当众接吻的多的是。那不止是电视里演的,她可是在首都的大街上,亲眼目睹过好几回。

    林旭有点没辙地发愁了,本来叫声“姐姐”也没什么,黄容本来就比他大,就是出于礼貌也该称呼一声,更别说两人还算挺熟的了。只是对于他来说,真是有点难叫出口。否则他家里那些亲戚,这么多年下来,他要能叫出口,早叫了。

    比如他有个姨,是他母亲的亲妹妹,嫁到了外村,现在定居于县城。两家的关系是很亲近的,经常往来,他这姨也对他很好。可每次见到,这个“姨”他也总是叫不出口。

    正在为难僵持之际,忽然听到“叭”地一声很大的声响远远传来,声音像是电视里听过的枪声。

    这边的校外所有人,听到这声疑似枪声的响声,都是不由一惊,寻声转头望去。林旭、黄容、林彤三人也不例外。

    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转头瞧去,就见到学校大门正对的那条路上,一个人影自路东边的田地里大步飞奔地从半途冲上路来。上得路来一刻不停,便顺着路直往学校这边飞快跑来。那人远远望去,额头左侧似乎还有些血迹。

    而在这个人的身后,从他冲上路来的那片田地里,也有两个人在飞快地大步跑着追上来,向前面这个人追来。其中稍落后的一人,刚才便是停了一下,举着手里黑呼呼远处看不太清,但想来就是手枪的东西,朝着天空上开了一枪,像是电视里演的警察追捕逃犯时候的先示威吓地朝天鸣枪示警。

    只是前面那个疑似逃犯的人,听到枪声根本就不理会,连停也不停。甚至连转头往后瞅一眼都不瞅,只是脚下不停地飞速疾奔。而这个人跑得也非常的快,几乎只是眨眼的时间,便已飞快地冲过了学校大门口所正对着的那条南北走向的路,到了学校前这条东西走向的沙石路上。

    “别跑,站住,再跑就开枪了!”

    后面两个疑似警察的人,这时也早已从田地里冲到了路上。一边追,一边在后面不断以普通话大声喝喊着,可虽是在喊着“要开枪”的威胁话,却始终没有开枪。

    一是他们跟前面所追这人的距离有些远,将近百米,超出了他们手枪的有效射程;二是他们已瞧到这边学校门口处有不少学生,实在不敢乱开枪。万一没打中逃犯而流弹乱飞地打中了某个学生,这个责任可是很大。

    瞧到果然是有人在开枪,而且瞧这架势像是警察追捕逃犯,校外的那些学生在惊讶过后,立即便是慌乱地大喊大叫着往学校跑回去。离饭店近些的,则往饭店里跑去。有的刚打了饭菜也顾不得,随手便丢了慌乱地急忙跑着。

    林旭一瞧清楚确实是有人开枪后,也是忍不住惊讶地有些一愣。但随即回过神来后,便先伸手去拉妹妹林彤。另一手则拉向黄容,也要带着他们先跑回学校去。

    “快走!”黄容也是稍一愣就回过神来,再顾不得跟林旭玩闹,连忙收回了手也先去拉林彤。另一只手也反手拉林旭,刚好跟林旭过来拉她的手一起互相拉住。

    只是前面那个疑似逃犯的人却实在跑得很快,而且他本来由旁边田地里冲上路来的位置,就是在路的半截,离学校这边已经很近了。林旭才拉住两人要往学校跑,那人便已冲出路口,到了校门口前的这条沙石路上。

    而林旭他们三人的位置,却是离那个丁字路口最近的,只有十来步的距离。那人冲出路口后停也不停,便直往他们这边跑来。

    林彤似乎有些被吓傻的呆愣住了,林旭和黄容各拉住了她一只手后要跑,她也一时没反应地不动。林旭连忙松开拉着黄容的那只手,正要干脆将妹妹抱起跑开,那疑似逃犯的人便已带着一股疾跑下扬起的劲风扑面而来,伸手便向正对着他这边的林彤抓去。

    “你要干啥?”

    林旭怒目一声大喝,想也不想地便是脚尖蹦直,奋力一脚向着这人肋下踢去。

    几乎与此同时,那边黄容也是一声娇叱,吐气开声,一个侧踢向着那人胸口踢去。

    那逃犯本以为这么三个年纪不大的学生,最大的那个瞧着也不过才刚成年,唯一的男的还长得十分瘦弱,最小的那个更不用提。自己一出手,还不是手到擒来,一把就先把最小的那个女孩擒下做人质。

    却没想到,手才伸出,那个瞧起来文弱的男生便已飞快地一脚踢来。脚尖上竟还挟着一股尖锐的劲风,破开空气似乎都已带出一股鬼叫似的呼哨声。

    年纪最大的那个女孩也是反应奇快,一个侧踢蹬踹,看起来也是风声猛恶,力道不小,动作也十分标准,像是早就练过无数遍的。

    瞧到这一男一女几乎不差先后地同时向他踢来,这人也是不禁面色一变地吃了一惊。

    怎么这随随便便的一个乡下地方,自己也是随便选了离得最近的几个出手,竟然就会碰到扎手的钉子。若非他这次能逃跑是出于很偶然的意外,他简直都要怀疑这是不是有人事先安排好的了。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实战突破 垫步侧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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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名疑似逃犯的人,对黄容踢来的这一脚并不太在意。认得她这不过就是散打里的一个侧踢动作,像跆拳道、空手道这些现代格斗术中,也都有类似的动作。他本身也是学过散打的,对此更是了解。

    黄容这一踢虽然动作挺标准,踢出来的力道也不小,但到底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对于他来说,并没什么太大威胁。就是被踢中一脚,最多也不过就是稍疼一下,被踢得倒退一步而已。力量不够的话,他退都不会退,只能叫他晃一下。

    给他威胁最大的,则是林旭这个身材瘦弱看起来也一脸文弱的少年。这一脚竟是踢破空气,带出一股鬼叫似的破空呼哨声,而且踢来的速度十分快。

    林旭这一脚的动作,他也大略认得,看起来像是流传挺广的十二路弹腿的路数。他以前也曾接触过一个练弹腿的人,并且与其交流切磋过,最终还仗着自己的散打把对方打败了。

    但那个练弹腿的人,虽也练了有好几年了,且是正当身强力壮的壮年,但完全没有眼前这个看似文弱的少年这一脚的声势与猛恶。据那人所讲,要想真把弹腿功夫练上身,练得厉害了,练到能踢破空气的程度,至少也要花费十几年坚持不懈的苦功才可。

    可眼前的这个少年才多大,看上去也不过就才十五、六岁的样子。难道他刚出生就能开始练,那不扯淡吗?真是想不出这少年是怎么练到这程度的,完全不合常理。

    只是这个时候,他也来不及想太多,林旭的这一腿,已经快踢到了他身上。他跟人打斗的经验却也算丰富,看出黄容那一脚没多大威胁后,干脆就不作理会,而是双掌相叠地一起下探架向林旭的这一脚。况且本来就是林旭先出的脚,而且他出脚的速度也快,自是比黄容更快一步踢到。

    至于还要抓那个年纪最小的小女孩,那更是不用想了。

    “啪”地一声,掌脚相交。这人应变也算快,双掌更好来得及架到林旭的脚背上。方一接触,他便觉一股极大的力道从林旭脚上直涌而来。根本抵御不住,忍不住就是“噔噔噔”地连退出去了六、七步,方才面上潮红一闪地稳住身子。

    不过他被踢得挡不住这一退,却是也刚好让开了黄容那紧接着而来的一踢,只是刚挨住了他衣服,没有被踢实。

    站稳之后,他吐出一口气的同时,便是忍不住呲牙咧嘴地直甩着两手臂,还不时互相揉搓着。

    刚才林旭的那一脚不但力量极大,只差一点儿就能把他的双掌给踢散开,上面更是还带着一股钻透的力道。交接之下,便直顺着他双手钻去,这时两臂都是酸痛不已。直接接触的两只手掌,更是疼得厉害,感觉就像被一把铁锤给砸了一样。

    林旭这一踢,用得正是十二路弹腿中的“二路十字鬼扯钻”。本来这一招,应该还有个横臂在胸前,以防敌人攻击的招架动作。手臂横架,出腿直踢,手臂跟腿部刚好形成一个十字,这便是谓之十字腿。而这一招的厉害,就是在最后那个“钻”字,要求踢出的脚上能带出一股钻透劲。而练到这股钻透劲能带出来后,便会破空呼啸,发出种类似鬼叫的尖锐破空声。

    “鬼扯钻”既是说这一招出腿破空,所发出的那类似鬼叫的呼哨声,也是指脚上所带的那股钻透的力道,像是鬼扯动钻头一样,踢在人身上后,能够钻入体内,伤到身体的内脏器官,非常歹毒厉害。

    林旭的这一脚,若是那人未能挡下被踢实到了他左边肋下。不但会被踢断肋骨,还有可能会被林旭脚上所带的钻透力道透入体内,伤到他左肋里面的肝肾这两处内脏,直接受到严重的内伤。

    为了救妹妹,林旭的这一脚可不像是在学校里跟人打架,还会收力留手,许多时候更是都不在拳脚内附加内力。刚才他这一脚,可是情急之下内气相附的全力出手。

    也正因如此,他才做到了踢腿破空如鬼叫,发挥出了这招“二路十字鬼扯钻”的威力。否则只是他平常练习的那种程度,还远远达不到这一点,即便是有内力相加时,也很难做到。刚才的那一脚,也是他第一次真正做到了这招里所描述的这种程度。

    可见武功要想精进,确实需要实战的磨炼。有些东西不到实战之中,根本领悟不到那一点。还有些更是需要面临生死考验,性命存于一线之际,才能够得以激发地彻底爆发出全部威力。许多武侠中都有写到这一点,也确实是大有道理。

    林旭刚才那一脚,因急于救妹妹,也算是全力爆发地临场突破。这一脚踢出后,都有些豁然通透、酣畅淋漓之感。回脚落下,瞧到那人被自己连踢退出去了六、七步,在那里甩着两手臂的样子。

    林旭脚一沾地,并不稍停,忽然又是侧身一腿踢出。

    这一腿,他并不是接着用的十二路弹腿里的招数,而是忽然使了个李小龙招牌动作的垫步侧踢。同舍的相邻床上有个李龙小的狂热粉丝,岳俊锋常有耍这招,他对这招倒也是非常熟悉。这个时候忽然用出来,也是觉着他跟那人之间的距离刚好合适。

    他武功全凭自学,并没有什么门派之见,只觉有用的就行。十二路弹腿里的其余招数,要再想攻击,还都得赶上前去几步,却是不及这招直接一个侧跃垫步过去就可踢到,而且这一招也非常凶猛,力量极大。能忽然想到要用这招,也算是有些福至心灵。

    那人正在甩着两条手臂,不时搓揉,以减轻痛感,忽然见到眼前人影一闪,再定睛瞧时,就见到一只脚由远及近地极速扩大出现在身前,往他胸口猛踢而来。

    根本已来不及再躲,只能连忙双臂交叉一架,遮挡在胸前,避免胸口遭受直接攻击。才刚架住,这一脚便已踢到。

    “砰”地一声,他只觉像是被一柄工地上用来砸墙的大铁锤给横抡着砸中,手臂连带胸口都是一痛。眼前发黑,似已喘不过气,一声闷哼中,身子不由自主地离地直直往后抛飞出去。

    一下在空中直飞出去了五米来远后,才“叭”地一下,如一条死鱼般摔在地上。

    后面那两名疑似警察的人,眼见着所追的人冲向林旭兄妹和黄容三人时,都已是不由大惊失色。以为接下来肯定是被那人捉住人质,然后以此相胁迫,叫他们交出手枪或远远扔掉,然后逃之夭夭。

    没想到事情竟会这般直转急下,那边的三个学生中,大点的那一男一女竟然都会功夫。那人才一伸手,就被踢得倒退回去,再下一刻,那个看起来瘦弱的男生,不等那人接着再有什么应变,便是紧接着一个李小龙招牌动作的垫步侧踢,一下便将那人直踢飞出去了五米来远,摔在地上动也不动,也不知死活。

    两人忍不住都是瞪大了眼,眼前这一幕,简直都有点儿像演电影,让他们都觉不敢相信。而且那看起来瘦弱的男生的那个垫步侧踢也有点太夸张了,虽然不及看过的李小龙表演一下把人踢出去二十米远,但能踢出五米来远,可也不是常人能做到的。

    要知他还是个没成年的学生,而对方却是正当壮年的一个一米七几的大汉,体重至少也超过了一百五十斤。这跟他们警队里的格斗高手都有得一拼了,要是成年后,岂不更厉害,怕是都能赶上全盛时的李小龙了。
正文 第四十二章 见义勇为好学生
    “咳!”

    那名逃犯忽然抬头咳了一声,竟是咳出口血。然后抬头瞧了瞧林旭,又无力地仰头躺下,大口地喘着气。他此时只觉胸口疼痛欲裂,稍动一下都是牵动地一阵儿疼,两条手臂更是觉得都快要骨折了。便仍是保持着双臂交叉在胸前的姿势,既不敢乱动,也是一时疼痛无力地动不得。

    这也就是此人常年锻炼,学的又是常跟人对抗性练习的散打,抗打击能力比寻常人强上不少。否则换过了一个普通人,这两条手臂,怕是已经被林旭踢折了。

    “别动!”后面那两名警察稍愣了下后,还是立即快步跑了过来。然后一人用枪指着他,另一人蹲下掏出手铐重新给他铐上。

    “我现在就是想动也动不了,哎,你轻着点,我手都快断了!”蹲下的那人抓他手臂给他上铐时,那人忍不住疼得直叫。

    上好手铐后,两人收了枪本想拉他起来,但见他确实受伤挺重地一时起不来,便就暂且还让他先躺着。然后一人在旁边看着,一人转身向林旭走过来,右手举起向他行了个军礼,带着微笑道:“这位同学,你好,我们是市局刑警队的。我叫孙成,那是我同事刘小海。”说着转身向后面指了下,刘小海见他指过来,点头向着林旭笑了下。

    然后孙成转回过来,向林旭伸出手道:“感谢你帮助我们捉住了逃犯!”

    林旭见状,便也伸出手跟他握住,却没多说什么。

    “谢谢!”孙成紧握住他手后又很真诚感谢地摇了摇,然后看了眼林旭后面的黄容,再又转头瞅了眼旁边学校的名字,问道:“对了,你们这儿不是武术学校吧?”

    他见林旭和黄容都有武艺在身,也实在是忍不住有点误会。否则那名逃犯撞过来的三个学生里面,两个都会武,这概率实在有点小。

    林旭闻言摇头道:“不是,就是普通中学。”

    “那你身手可真好,在哪儿学的?”孙成放开了他手,问道。

    林旭道:“自学的。”

    孙成却不信他能自学这么厉害,但以为他不愿意多说,便也没再追问,只是笑了笑,向他竖起大姆指,随口夸了句,“了不起!”

    然后转身看向黄容,笑着伸出手道:“还有这位同学,也要感谢!”待黄容上前一步跟他握住,又紧握了下黄容的手,道声:“谢谢!”

    “不用客气,帮警察叔叔抓坏人是应该的!”黄容笑道。

    “还有这位小同学,刚才没吓住你吧?”孙成又接着弯下腰去向林彤道。

    “没有。有我哥哥在,我一点也不怕。”林彤摇头笑着回答。其实她刚才确实被吓着了,只是惊吓才起的呆了下,还没等有更大的反应,那名逃犯便已被林旭给两脚踢飞出去,倒地不起。自是又小心肝落回肚里,没什么好怕的了。

    “哦,这是你哥哥?”孙成笑着起身,“哦,对了,都忘了问了,还不知道你们名字呢?”

    “我叫林彤。”他一问,林彤张口便答,然后指着林旭道:“这是我哥哥林旭。”再又指向黄容道:“这是我容姐姐黄容。”

    听到黄容的名字,孙成也不禁稍微奇怪地看了黄容一眼,不过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待林彤介绍完后,向林旭和黄容道:“林旭、黄容,好,我记下了。回去以后,我会为你们申请见义勇为奖励。”

    说罢后,转头瞧向校门口那边。这时见事情解决,警察也把枪收了起来,刚才躲回学校的那些学生又跑出来看热闹,还有前面几排宿舍区的教职工有听到枪声,另外也有些学生去主动报告,这时便也有不少老师都出来查看究竟。其中,徐长兴也赫然在列。

    他的办公室和宿室就在第一排,做为学校的主要领导,学校前面出了这么大事,自然会有学生去给他报告。何况,他本人也听到枪响了。所以这时也顾不得脸肿,连忙跑了出来。好在他经过一上午的冰敷,脸上的红肿倒也消退许多,看着并不太明显了。不注意的话,也很难发现是被人打过的。

    “请问哪位是校长?”孙成转身向那边众人看了一眼后问道。

    徐长兴闻言上前一步,走过来含笑道:“这位同志你好,我们校长今天不在,我是学校的教导主任,我叫徐长兴。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跟我说。”

    “哦,徐主任,你好!”孙成伸出手跟徐长兴握了下,然后掏出自己的证件给徐长兴看了下,又向徐长兴重新介绍了自己和同事刘小海,“……真是很感谢你们学校教出了林旭和黄容这样的好学生,见义勇为,帮助我们捉住了逃犯!”

    “你就是林旭?”徐长兴听着孙成说完后,忍不住转头看向林旭问道。他也是跟武建国一样,虽然以前就见过林旭,并且还打过林旭,但打得学生多了,哪能个个记住。而林旭以前又是默默无闻,不引人注意,他自也是不认识。

    “是。”林旭点头道。

    “是今天武科长跟我说的那个林旭?”徐长兴又问。要真是同一个人,可就让他有点左右为难不好办了。他本想着自己明天好了后,就立马审问这林旭一番,然后将其开除。但现在要真是这个林旭,做了见义勇为的好事,帮助警察擒获逃犯,给学校大添了光彩,长了脸面,那要再开除,可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而且这孙成刚才还说了要去给林旭申请见义勇为奖励,别到时奖励下来了,人家市局领导亲自前来感谢,他们却把林旭开除了,那要怎么交待。

    因着这点犯愁,以至于孙成把黄容也误会成是武乡中学的学生,徐长兴也没去解释。反正黄容父亲是武乡中学的老师,说来她也算是武乡中学的人,而且她以前的初中也是在武乡中学上的,这荣誉归了武乡中学也不算错。

    “是。”林旭仍是点头简单地答道。

    徐长兴本还有点期望是同名同姓,不是同一个人。这一听林旭的回答,期望立即破灭。不过这个时候,他也不好多想,还是笑着应付孙成道:“为社会培育人才,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学校也一定会好好表扬他们。”
正文 第四十三章 非武林人士 初拥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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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成接下来又向徐长兴简略讲述了下情况,说是那个犯罪嫌疑人吴某在市里犯了案后潜逃回山区老家。他和同事刘小海这回是得了线索将其在老家擒获,然后押回市局受审。

    没想到车开到这一段路后,在前面不远的一个路口处,忽然一辆摩托车不注意地猛窜了出来。负责开车的刘小海为免撞上摩托车,急打方向盘,因惊慌下打的太过,一下车翻到了路边的排水沟里。

    翻车后,与吴某同坐后排的孙成口袋里装着的手铐钥匙不慎掉落出来,吴某见了后便趁机抓起钥匙,打开车门就跑,一边跑的过程中,一边打开了手铐。两名警察爬出车时晚了下,再加上吴某跑得也快,这便拉下了距离,直追到这里。

    至于吴某究竟犯了什么案,孙成却没说,也没必要跟徐长兴解释多说,甚至连吴某名字也没说。

    简略把事情叙述了一番后,孙成向徐长兴提了两个请求。一是先暂时征用学校的一间空房,用来看押吴某;二是借学校里的电话用一下,他们要打电话向市局领导汇报情况,另外也需要给最近的交警队打个电话,让交警队派人把车拖出来。

    这两个都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徐长兴听完后,便都一口答应,然后将孙成和刘小海请进学校。那个吴某在地上躺了一会儿后,情况稍有好转,便被两人硬拉起来押进学校去。林旭三人都还没吃饭,自是与他们道别后,又接着去学校旁边的饭店吃饭。

    转身走出了几步后,黄容伸手拍拍胸脯,露出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向林旭道:“刚才真是吓死我了,快叫声姐姐安慰我一下。”

    林旭也真是有些服她了,这个时候竟然还惦记着让他叫“姐姐”。不过他才不信她会被吓着,真被吓着的话,她刚才也不会是还敢出腿勇斗歹徒的反应了。想到这里,倒是忍不住生起好奇地问道:“想不到原来你也会武功?”

    黄容摇头笑道:“也不算是武功了,就是点防身术。我高中的时候就被同学拉着加入了学校的散打社,她说女孩子,尤其是像我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一定要学点防身本领,才能不被人欺负,我也就听了她的。去年进了大学后,也同样加入了大学的散打社,算来也是练了三年了。其实平常能用到的时候也不多,就是当锻炼身体。”

    说到这里后,她立即反问向林旭道:“倒是你这小子,可真是深藏不露,还会截拳道啊,练了多久了,这么厉害?刚才你那个垫步侧踢,可真是太帅了,力量那么大,怎么练出来的?”

    原本女孩子并不会太了解这些,就是知道李小龙,从李小龙的电影里见识过李小龙那个招牌动作的垫步侧踢,也未必叫得出来名字,还有李小龙所创的截拳道。但她因练了几年的散打,却是对李小龙比较了解。毕竟李小龙在真实格斗界中,也是属于一代宗师的人物。尤其知名度很高,影响巨大,练格斗的几乎没有不知道的。

    林旭原本对黄容的话还挺有点儿兴奋与期待,以为她会是个现实世界中隐藏的“武林中人”,但一听她的回答后,便觉着不是了。失落之下,也没解释自己练的不是截拳道,只是随口应付地答道:“练的多了就练出来了!”

    “你这说了等于没说!”黄容没好气地冲他翻个白眼。话音一落,忽然又道:“让你叫姐姐安慰我的,怎么还不叫?”

    林旭道:“我觉着你挺好的,没必要安慰。”

    黄容捂着胸口,装作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道:“我只是看着还好,可心里受了惊吓,一点儿也不好,这是心理创伤,精神损失,你懂不懂?”

    林旭摇头道:“不懂。”

    “姐姐!”林彤在旁边听得却以为黄容真像她说的那么严重,连忙拉着她手叫了一声安慰她。

    黄容一听,蹲下身去把林彤搂在怀里抱住,眼睛却是看着林旭道:“还是彤彤最乖,知道心疼姐姐。不像你这个哥哥,简直铁石心肠,不解风情。”

    顿了下,接道:“我教你个乖,以后女孩子叫你安慰,你不要多问,直接安慰就行了,还这么多事?人家有的男孩子,女孩子不说,都知道主动安慰。我这都开口求了,你还不情不愿地一副臭脸。就你这两下子,还学人谈恋爱?就等着孤独终老吧!就算有女孩儿会看上你,冲你这不解风情,也早晚跟你吹。”

    林旭忍不住听得脸上犯黑,不就不肯叫她姐姐吗,用得着这么咒自己?他现在可才刚开始自己的初恋,即便他一向不是迷信的人,可也实在不愿意听这话。当即忍不住略有生气地瞪她一眼后,便转身不理地掉头就走。

    “说你两句,你还有脾气了!真不愧是属牛的,简直是牛脾气!”黄容不禁被他瞪得一愣,随即悻悻道了一句,放开林彤站起来,拉着林彤随后跟上。

    “姐姐你别生气,我哥他真的是正在谈恋爱。你说他早晚会吹,他当然是不高兴了!”林彤在旁劝道。

    “真的?”黄容转头问道。

    “嗯!”林彤点头。

    “跟谁?”黄容又问。

    “我不能说。”林彤摇摇头,又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

    “那他是真的在谈恋爱?”黄容又确认地问道。

    “真的。”林彤重重地点头。

    黄容想了下,放开林彤的手,加快两步赶上去,伸手拉住林旭胳膊道:“行了,我刚才是有点说重了,我跟你道歉,收回刚才的话,行不行?”

    林旭转过身面对着黄容,默默看着她。想了想,正要开口说话,忽然黄容张臂一把抱住他,嘴唇贴在他耳边道:“好了,别不高兴了,换我来安慰你行不行?答应你的拥抱白送给你。”

    林旭可没想到黄容会忽然抱自己,被她香软的身体搂在怀里,一下就涨红着脸懵了,不知该做何反应。

    “林旭!”就在他一脸呆懵,手足无措,不知该做反应时,忽然学校门口那边传来一个惊讶的熟悉声音高呼。他一听之下,不由便是面色大变地更懵了。因为,这正是关落雪的声音。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姐姐帮你搞定
    林旭兄妹俩出了校门后,就遇到黄容,过来渠边跟黄容说了会儿话后,便是遇到逃犯吴某这档子事。虽然林旭解决吴某并没用了多少时间,但接着孙成、刘小海这两个警察过来,先是对他们感谢一番说了不少话,接着又叫过教导主任徐长兴说话。这后续的手尾,却是颇费了不少时间。

    林旭在这其间并没太留意时间,但他没留意,却不代表时间就没动。到得这会儿,其实已是过去大半个小时,将近一点了。

    学校里面,关落雪此时早已是在宿舍里吃过了午饭,吃过午饭后她本打算到教室待一会儿,然后等时间到后,再出校门跟林旭去见面。但当她快走到教学楼处时,却忽然见到前面校门口处一阵儿骚乱。许多学生乱叫地跑来跑去,还有不少看热闹地向校门口跑去。

    关落雪本身倒不是特别喜欢围观看热闹的人,所以只是驻足好奇地往那边望了一会儿,并没打算跟着过去。但没过多久,她就从路上一些同学口中又听到了林旭的名字。连忙就近向一名女生打听追问,然后便大略知道了林旭在校门口竟帮着警察抓住了一名逃犯的事。

    但那名女生所知道的,也是从旁人嘴里听来的,并不太详细。只知道林旭本事大地竟帮警察抓住了逃犯,但林旭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受伤,她却是不知道,也说不上来。

    旁人只关心林旭又弄出了一条大新闻,如何神勇厉害,果然不愧是敢收拾保卫科长武建国的,竟连凶恶的逃犯也能制服,但关落雪却很担心林旭自身的安危问题。那名女生说不清楚,她也顾不得再向旁人多打听,也不等之前约定的时间还没到,便急忙向着校门外赶来。

    赶出了校门外后,她便四下搜寻林旭的身影。却没想到当瞧见林旭时,会看到眼前所发生的这一幕。他,竟然跟个女生抱在一起。而且还不顾旁边有人在看着,就那么大庭广众下地当众搂搂抱抱,头还贴得那么近。真是,太不要脸了。

    “林旭!”太过惊讶之下,她也顾不得旁边还有人在场了,忍不住就脱口而出叫了一声。

    她是既气愤,又伤心委屈,从上午听说了林旭的事情后,她就很是担心林旭的情况,怕他会被学校开除。为此,她特地想方设法地找到林旭妹妹林彤,为两人安排了中午的这次见面。而刚才听说了林旭的事情后,她也是为他担惊受怕地急急忙忙就赶了过来。

    可没想到,她在为他担心,他这会儿却是在别的女生怀里正享着艳福。她伤心之下,很想掉头就跑回去,以后再也不理这个林旭。但对于她这个从小就经常考第一的人来说,虽然是女生,外在的性格看起来也是温柔,但实际上她性子里也很有些争强好胜的要强,属于外柔内刚。

    所以她这时虽是伤心,但也更有些不甘的气愤。叫过一声后,她便向林旭这边走来。她昂首挺胸,强忍着不让眼泪掉出,反而更想要绽放自己的美丽,向旁边的那个女生示威。

    林旭在黄容怀中扭头看到正是关落雪时,便连忙用力一挣,脱开了黄容的怀抱。而黄容也很是配合地主动松手放开,然后跟着转头看向关落雪,打量了一眼后,向林旭低声笑道:“这个就是你女朋友吧?还挺漂亮的吗!”

    林旭瞪她一眼,便连忙向关落雪走去,真是被她害惨了。不想才走出一步,黄容又忽然一把抓住他肩头拉住他道:“我来。解铃还须系铃人吗!既然是姐姐给你惹下的误会,那就由姐姐帮你搞定。”

    说罢,也不等林旭答应,便大步向着关落雪迎面走去。林旭却不是很相信她,稍愣了下后,还是连忙在后面跟上。

    走到近前,看到关落雪正气愤又示威似地瞪着她,黄容不禁心中好笑。而面上也是露出一笑,然后不等关落雪开口说话,便上前一步张臂一把抱住她道:“你好,我叫黄容。我想,你应该听说过我的名字吧?”

    她初中也是在武乡中学上的,自是早就知道父亲在学校学生们口中黄老邪的大名。其实她父亲也知道,只是不太在意不理会罢了,只要没人当面这么叫他就行。

    有鉴于此,她黄容的名字在武乡中学里,也是十分响亮,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是她早已毕业,又在外地上学不常回来,所以武乡中学最近这几届的学生,对她都是只闻其名,而未谋其面,很多人都并没见过她。就是偶有见过的,也不认识她。

    关落雪可没想到,黄容过来的第一个动作,竟也是张臂抱她,忍不住就是一愣。好在同是女生,她除了有点儿感觉不太自在外,却也不像林旭那样紧张慌乱到不知所措。等听到黄容自报了名字后,她又是不禁一愣。黄容的名字,她自然是听过的。

    正想要开口说话,黄容又已松臂放开她,接着说道:“林旭是我爸的数学课代表,经常到我家,我们早就认识。我对他就像是对自己弟弟一样,你千万别误会。刚才我只是跟他说起我们学校有外国留学生,他们见面都是行拥抱礼,跟他示范一下。就像是刚才跟你一样,只是个比较热情的礼节而已,没别的意思。”

    关落雪闻言后,不禁松了一口气,但看着黄容的目光里,还是不禁有些怀疑与不信任的成份。瞧了片刻后,问道:“真的只是这样?”

    “当然是真的了,还能有什么?”黄容说罢一笑,“我比你们大好几岁呢,就算要找男朋友,同龄人里面有的是,还会转头喜欢他这种小男生?妹妹你真是想多了!”

    关落雪闻言一想,倒也确实是,这回便又更信了几分。

    林旭在后面听到黄容的解释,也是松了口气,幸好她没乱来。然后看向关落雪,向着她一笑。

    关落雪瞧到,也是向他回以一笑,误会冰消。

    接下来,林旭和关落雪并肩走在前面说话。黄容拉着林彤落后他们五、六步远,跟在后面。

    瞧着林旭和关落雪走在一起,一副金童玉女好相配的样子,黄容忽然低声向林彤道:“彤彤,我怎么就瞧这女孩儿有点不顺眼呢!”

    林彤不解地转头疑惑道:“雪姐姐她很好啊!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女生。”

    “那你说,我跟她比,谁更漂亮?”

    林彤犯难地两边瞅瞅想了好一会儿后,笑道:“一样漂亮!”

    “你呀,真是个小鬼灵精!”黄容笑着摸了摸她头。

    前面,关落雪向林旭相继问了早上和刚才那件事的情况。倒是对他多表示了关心,并没有太过怨怪他不把两人昨晚的约定当回事,动手打保卫科长会可能被学校开除而失约。不过,倒也是稍有责问了两句,而林旭也有主动道歉。

    不过,现在这件事其实已不成问题。如果在此之前,林旭对能够保住不被学校开除还没有十足把握的话,那现在他已有九成肯定,在发生了中午这件事后,徐长兴已不会轻易再把他开除。如果再加上自己晚上的行动,那就更是把握十足,外加多上一重保险了。

    因为旁边还有人在,林旭和关落雪这时便没有像昨晚那样再手牵手,只是并肩走在一起说话,还特意保持了些距离,显得不是很亲密,像只是男女同学间说话的样子。

    知道林旭还没吃午饭,关落雪也没多留耽误林旭吃饭,快到饭店门口处时,便先道别离去。林旭本还打算邀她再一起吃点,她也笑着谢绝了。转过身又跟林彤和黄容打过招呼道别后,便回转学校而去。

    目送了关落雪离去后,三人便走进饭店去吃饭。

    黄容过来时有拿着饭盒,原本是打算把饭菜打回去后在家里跟父亲一块儿吃。这时却也改了主意,打算跟林旭兄妹一块在饭店里吃完后,再打份饭菜给父亲带回去。

    打饭菜付饭票的时候,黄容把林旭兄妹俩的也一块儿付了,还笑言说这是自己给他们兄妹俩过年的压岁饭。

    林旭推辞不过,便也谢领了。

    这时已是过了下午一点,饭店里吃饭的学生已经不多。这还是刚才因为发生了逃犯吴某那件事,有些学生为了看热闹没顾上吃,用饭时间也跟着延后了。不然若是平常时候,这个点才吃饭的学生更少。

    林旭走进去后,有认得他的同学,都过来跟他打招呼。不认识的,也攀着点同学之间的关系,想要认识,倒是不免又让他无奈地应付了一番。让他深刻认识到,人太出名了,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尤其对他这种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跟人打交道的来说,更是如此。

    本来经过早上的事情后,他在学校里就已是大大出名,几乎已没人不知道他的名字。现在再经过了中午这件事,更是把他的声名,再一次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峰潮,简直都能名垂校史了。
正文 第四十五章 见义勇为的奖金与加分
    “你没去上学,不会是被学校开除了吧?”

    被关落雪中途打断后,黄容接下来倒没有再继续逼着林旭叫她姐姐,能够跟她正常聊天了。不过之前问的时候,黄容跟他胡缠,他怕黄容还是不肯说,这回便故意用激将的方式问道。

    “说什么呢?我堂堂的大才女会被开除?”黄容伸筷子敲了下林旭正夹菜的筷子,将他夹着的菜打掉,又以筷子指着林旭道:“咱们两个,还不知谁是要被开除的那个。我可不像某人那么大胆,敢在学校里公然打老师!”

    他早上的事,原来黄容这住在校外的都知道了。不过她本来就住的不远,再加上父亲黄宗文又是学校的老师,要想知道学校里的事却也不难。只是他没想到,黄老邪也是会跟女儿聊学校八卦的那种人。当然,也可能是他这件事太过重大,而且他也是他们父女俩都熟悉的人,所以黄宗文才会提起吧?

    对于黄容的挖苦,他却是一点儿不在意,又接着咬了口馒头后去夹菜。反正他现在敢保证,是肯定不会被开除了。就算真会被开除,他也不会在意。

    “不过我要说,打得好!”黄容顿了下后,却是又忽然竖起大姆指向林旭道。她初中也是在武乡中学上的,自然是对武建国的为人很了解,知道这是个什么货色。学生中对这武建国深恨,想打的人不知凡几,只不过林旭是第一个敢真正动手的。

    夹了口菜嚼着,又接道:“不过现在有了市警察局的见义勇为嘉奖,我想你是不会被开除了。一个破乡下学校,难道还敢不卖市里的面子,敢开除你这见义勇为的少年英雄?你这事迹,说不定都会有市里电视台和报纸的采访。到时候你在记者面前张口一说,这学校的领导肯定分分钟玩儿完。”

    “还有采访?”林旭现在可真有点儿怕出名了。在学校里出了名都有好多麻烦,别说更大点儿的了。

    黄容咽下口里的饭菜,道:“也不一定,要看市局对你这件事的重视程度了,还有那个逃犯所犯的案子性质与重要程度而定。说起来也挺麻烦,这奖励要想申请下来,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有的等呢!不过倒是有奖金的,也不知会给咱们发多少?估计你的多点,我的少点,毕竟你是主力吗?”

    “还有奖金?”听到这个,林旭倒也是挺兴奋的,毕竟金钱人人都爱,他可还远没到视金钱如粪土的境界。

    “当然了,帮忙抓逃犯啊,说得严重点,那咱们可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哪能只口头上白表彰一句就完事。不但有奖金,肯定还有什么锦旗了、荣誉证书之类。”黄容说罢一顿,又用筷子指着林旭道:“对你还有个好处,以后中考、高考,还可以靠着这个加分的。唉,可惜啊,我已经考完了。听说还有就业保障的,就是不知道等我将来毕了业后,这个还靠不靠谱。”

    听黄容这么一说,还真是好处多多,尤其可以用来中考、高考加分,也很是让林旭心动。虽然他学习挺好,有信心能考得上好学校,但谁还会嫌分多。加的那点分,说不定就能考上更好的学校。听罢后,便立即忍不住问道:“能加多少分?”

    黄容摇头道:“我又没经历过,不清楚。不过肯定也不会给你加很多,我猜最多也就10分吧?”

    10分也很可观了,别说10分,5分也够不错。要知道,有时候只一分之差,就有可能不达分数线地落榜。这种事,历年中考、高考上不要太多。现在他能靠着见义勇为的奖励,凭白就加几分,这就已经先比别人取得了几分的优势。可以说,他已经先超出点起跑线了。

    吃了口饭菜后,黄容又接着道:“我爸说,他为你这件事还算了一卦呢,说你肯定化验为夷,不会被开除。你别说,这回还算得挺准!”

    林旭闻言,有些惊讶地道:“那可多谢黄老师了。”

    他经常出入桃园,倒也知道黄宗文平常很爱研究些周易、八卦、术数之类的东西,书架上关于这些的书籍很不少,也会给人起卦。不过他对这些只是兴趣研究与爱好,却是从不轻易给人算。

    按他的说法,这些并不是迷信与神秘学,而是一种更深奥的科学,算命是结合了天时、地理等一些条件按照某种逻辑进行的推算。就像是数学里面,有了已知条件求未知数一样。只不过,比起求未知数更加难上许多而已。但换个说法,也只是个更难的数学题而已。只要把这些研究通透了,掌握了方法,那就可以算出正确的结果来。

    只不过这东西却也不像数学那么特别严谨,有时候更讲求一种灵机一动的心血来潮,抓住一种冥冥中的奇妙感应。所以,并不是能进行普世教育的学问,更看重于个人方面的天份。

    所以黄宗文有时候兴趣来了算一卦的话,也很多时候不准。不过对于从不轻易给人算卦的黄宗文来说,肯为林旭破例算了一卦,也算是对林旭这个学生很关爱了。林旭心里也清楚,对此很是感激。

    接下来又聊了几句后,黄容对她没去上学的原因倒也没再故意隐瞒,直说了确实是她们学校假期较长,要到正月二十才开学,还有四天。从他们这里赶路到首都,整个路上坐公车、火车加起来的时间,也就最多只需要一天。所以,还可以在家里多待两天。而火车票她也早就提前买好了,并不需要着急地提早动身。

    “对了,你既然是学散打的,那你见过的最厉害的能到什么程度?”接下来,林旭又忽然想到这个问题地问道。他也很想知道,自己现在的这点能力,算是到什么程度。

    黄容先是在市里读了三年高中,去年又考进了首都的京城师范大学,高中跟大学又都参加了学校的散打社,肯定是比他见多识广,接触到的这方面人多。

    黄容想了想,道:“最厉害的呀,这个我也不好说。许多人,并没见他们真的跟人打过。社里练习的时候,也多是点到为止,不会伤人的。不过我有个同学算是比较厉害的了,高中的时候已经能打赢我们高中散打社所有人,一个能打七、八个吧!不过进了大学,我又见过一个更厉害的,是我们社长从外面请回来的,据说练过铁砂掌,给我们当众表演过,空手一掌就能把块砖给打碎。”

    “哦,那倒也挺厉害了!”林旭点点头,嘴上虽这样说,心里却有点失望,这种程度,也就跟自己差不多吗!

    至于铁砂掌,却也是个里面的的大路货武功。看来真正的高人,就是到了大城市里,也不是谁都能轻易接触到的。

    想想也是,就是武侠里面,看起来江湖上练武的人很多,但一些真正的顶尖高手,却也不是谁都见识过,能接触到的。许多人练了一辈子武,终身也不过就是在个三流圈子,甚至不入流里面混着。

    而现在是热武器当道的时代,武功练得再高,怕也是挡不住一颗子弹。半点没练过武的人,凭着把枪在手,也同样能够大杀四方。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想见,练武的人肯定是越来越少了。而现在又是讲究快节奏的时代,很多人怕也是静不下心下不了苦功的坚持去练。

    练武的人比以前少了,而人口基数却是比以前的古代大了许多。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想见,能在茫茫人海中碰到真正高手的机会就更少了。不过现在资讯发达,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听说电脑网络上都是即时通讯,这方面比起古代却是进步许多。或者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能更方便找到些隐藏的高手。
正文 第四十六章 给个回敬 专心练功
    吃完了午饭,黄容临走时给她父亲打了一份饭菜带上。三人出了饭店门口后不久,便道别分开,黄容回家,林旭兄妹俩则回学校。

    “容姐姐!”

    临走时,林旭嘴里咕哝不清地飞快叫了一句,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拉着妹妹就走。

    他实在不喜欢欠人家的,既然之前黄容主动抱了自己,又还请了兄妹二人吃午饭,他觉得实在应该还一句。只是这一句也实在不好出口,看都没敢看黄容,匆匆叫了一句就走。

    黄容先还一愣地没反应过来,随即回过味来后便面上大喜地学着电视里般在那里仰天大笑。

    林旭在前面听到后,忍不住就是脸一黑,拉着妹妹更快向校门口走去。黄老师性格多好,人多稳重,怎么这黄容一点儿没像了她爸,性子这么跳脱。有时候,也真是显得太不淑女庄重了。

    一青春美貌的大美女,不在那里学大家闺秀地装温柔,搁这儿学电视里的大反派仰天大笑,不知道怎么回事的人见了还以为她发疯,是个女神经呢!

    下午的上课时间是两点整,他们开始吃饭的时候就已是不早,要过了一点了。这会儿吃完,已是过了一点半。回到学校后,兄妹两个便都没回宿舍,直接去了各自教室,准备上课。林旭在路上更是看着表的地多拖了点儿时间,掐着点儿地等到预备铃打响后才进教室。

    实在是怕一进教室后,又被许多同学围上来问东问西。这预备铃一打,虽然还没正式上课,却也没人敢在教室里胡乱走动了。不过林旭掐着点最后一个走进教室的时候,还是不免又享受了同学们的一番注目礼。

    但该躲的也总归是躲不了,第一节课下课后,还是不免被许多同学围上来。上课期间不好说话,同桌张雨薇也拿了个本子跟他笔谈一番地问了些他中午的事,关心了下他抓逃犯时有没有受伤。

    既然还要在教室里上课,在这学校里上学,林旭总归也是躲不过去。下了课后,便也只有耐着性子地应付着这些同学。

    早上他打武建国时,还没当众显什么特殊的本领。当时围观的人中也大多数都以为他是仗着人小灵活,速度快,另外就是真的敢动手打,把武建国给打懵了,才连连得手。

    但中午这次,他却是使了招李小龙招牌动作的垫步侧踢,还一下就把个成年壮汉踢飞出去了五米来远。至于他之前使的那招十二路弹腿里的“二路十字鬼扯钻”,则基本没人能看得出这招里的名堂,也没认出来是什么招数。就只冲着他那招更有名更炫目威力也更大的垫步侧踢,便都以为他是学过李小龙的截拳道。

    这回是把他当成了真练过的高手,一些同学便免不了想要请他教上几招,指点指点,好能让他们也变厉害点。

    被他们围上来地问东问西,林旭都挺觉麻烦了。自然不会再自找麻烦地去教他们,全部婉拒。只说自己就是照着李小龙的电影里自学的。也没什么诀窍,多练就是。他们要想学,也照着来就行了。

    既然被误会成了是会截拳道,林旭便也保持误会地没多去解释。倒是岳俊锋对此很高兴,直说林旭不愧是被自己这个李小龙的粉丝影响深久,在学校里把李小龙的截拳道给发扬光大了。

    林旭对此也没多解释,他中午使那招垫步侧踢倒也不是有意为之,而是灵机一动地自然而然就使了出来,当时都根本没有多想,却是并没有这层意思在里面。不过岳俊锋既然这样想,林旭也就随他了。

    “麻烦大家还有没交数学作业的,赶快交一下。”

    下午放学之后,代课的老师刚一出教室门,林旭就连忙站起来冲着所有同学喊道,以防稍晚一点,就有人迫不及待地出门去。万一是没交作业的,一出了门疯玩儿去,他却也不好找。

    好在倒也没有敢无故不交作业的,你不交,被记下后,第二天免不了被老师点名受罚。就是有不会的,借别人的作业照抄上一遍,也得交了应付差事。

    抄作业的现象在各班级中可说都十分普遍,林旭对此倒也不会特别较真。他只负责收齐作业,抄不抄的,他也管不了那许多。抄作业应付老师的,那其实是对自己不负责。人家本人都不愿意学,他一个课代表,哪管那许多。

    现在所收的数学作业,正是上午黄宗文布置下的。到林旭下午走进教室时,他的课桌上便已有放了十来本数学作业本,那多是学习好的趁着上午课间与中午休息时间完成的。或者是找了学习好的,借了人家作业也自己提前抄完的。等到下午放学时,又有不少人陆陆续续的把作业交上来,这时已收了有大半,只剩下还有几个没交上来。

    多等了一会儿,等剩下的那几个把作业做完交上来后。林旭又重新仔细点了一遍作业本,确认该交的数目无误后,便抱着这些作业本出了校门,到桃园去交给数学老师黄宗文。

    本来他还有点担心再见到黄容时,黄容会拿中午他临走前叫了句姐姐的事来撩他。但到了桃园后,他才发现黄容刚好不在,倒是让他松了口气。他倒也没多问黄容出门去做什么,为什么不在。只是见到黄宗文后,老实交上了收齐的作业。

    黄宗文也没主动跟他说黄容去做了什么,只是问了下作业有没有交齐的情况。

    “黄老师,我听黄容说,你为我的事还特地算了一卦,真是谢谢你了!”回答了作业的问题后,林旭开口向黄宗文道谢。

    “也算不了啥,就是容容她嘴长。”黄宗文并不居功领谢,他本身也没打算把这事跟林旭说,是黄容跟林旭透了底。顿了下后,他摇头道:“只是我也没算到,这事的转机会是件更危险的事。中午的事,我也听容容说了,当时真是挺凶险的,幸亏你没事。中午我在房里倒也有听到了枪响,不过当时我正在看电视,电视里刚好也在打枪,我以为是电视里的枪声,也就没在意,却是没出去,刚好错过了亲眼目者你们见义勇为。”

    “这次也就算了,以后遇到这种事,还是要先以保全自己为上,别总是强出头。有句话说得好,‘是非只为多开口,烦恼皆因强出头’,你自己回去后好好琢磨琢磨。有些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你也不能事事都管,也管不过来。”

    对黄宗文的这番话,林旭并不完全赞同。但黄宗文是他所尊敬的老师,他也知道黄宗文这番话是为了自己好,所以便也没跟黄宗文置辨反驳,说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类的话。只是点头称是,表示自己记下了。

    又说了几句话后,黄宗文便放任林旭离去。

    出了桃园,过了桥后,林旭并没有直接回学校去。而是绕过那家饭店,走到临着学校西边围墙的一条路上。

    这条路是通往学校后面的小柴村的,这条路走到尽头,再走出二百米左右,下了一个大坡后,便是小柴村的所在。不过林旭并不是要去小柴村,他走到这条路的一多半后就停了下来。然后转身向西走出道路,穿插入西边的田地里去。

    在这里也有着一道深有五、六米的沟壑,跟关村的那几条沟很像。而实际上,它们在很久以前,本来就是连通着的一条河。只是在上流源头断流后,被分隔成了数不清的许多段。林旭也不知道这条原本的河延伸有多远,又流经过多少地方,他也没沿着全部走过。

    处于小柴村附近的这条沟里,却是不像关付,水源早已经干涸,沟底下面还被人开垦出了田地。

    林旭的目的倒也不是这条沟,而是沟边南岸上的一片杨树林,这是他选定的校外附近的练武之地。这片杨树林占地约有半亩左右,树木都长得高大茂密,也没被人伐去开垦成地。

    平常这里颇为偏僻,轻易不会有人来。就是有人在附近经过,也很难瞧到树林深处去。林旭在这里练武,倒也不怕会被人发现。

    走进树林中后,林旭调整呼吸,先练了一遍早上没来得及练的旋转乾坤掌,然后接着练十二路弹腿。

    之前他在自己家里练的时候,多是在自家的平房顶上。平整宽敞,尽使得开,不过却也多是对着空气空踢。这回选在了这片树林里后,地方却是有些不够宽敞,但周围尽是树,林旭便将之当作了假想敌一般,不再空踢,尽朝着这些杨树招呼,踢得树木砰砰作响,上面刚抽出了些嫩芽的树枝乱晃。

    他也是体会到了今天中午的实战临场突破,觉着尽是对空气踢地空练,怕是进步不够。虽一时没法多经实战,这会儿却暂时可以用这些树木代替。

    而这回练的时候,他也尽皆附带了内力,体会每一招的用力技巧与变化。

    若是没有内气相助,这弹腿功夫要想练到能踢破空气的程度,确实如那逃犯吴某所会过的那个也练弹腿的人所说,需要至少下十几年的苦功方可有成。但那就是属于纯粹的外门功夫,练力不练气。

    而林旭却先修炼出了内气,内外相合,有内气辅助推动,却是能大增这门弹腿功夫的威力,不必非练十几年才能练到那般境界了。
正文 第四十七章 人怕出名
    “啪啪啪!”

    林旭侧身斜对着一棵树木,上半身向左侧倾斜,与地面几成平行,左腿单足支地,右腿高高举起,对着这棵杨树一连三脚踢出。

    第一脚先踢上部,是一个正面蹬踢,跟中午黄容用过的那记散打里的侧踢差不多;第二脚踢中部,是一个横向的扫踢;第三脚踢底部,是一个带着回勾的拦扫,这一脚也是踢在了树的侧面,不像前两脚都是踢在正面。

    这一招,是十二路弹腿里的“四路斜踢撑抹拦”,一踢便是三脚,分攻人身的上中下三路。第一脚是踢头或胸口,第二脚是踢肚子,第三脚是扫腿。这三脚一踢中,敌人必倒。

    练到高明处,其实也不限于三脚,能多踢多少下就多踢多少下,踢出的先后、位置与出脚的动作、方位等,也非一成不变。当然,如果一脚就能解决敌人的话,也用不了再多踢几脚。要因敌就势而动,随机应变。不过林旭现在是在练习,还是动作尽量求标准地先按流程套路来使。

    他这三脚一踢,这棵树上的树皮登时被踢破三块。放下脚来收势,他正要换过以右腿支地,然后踢左腿练习,忽然手腕上的电子表“嘀嘀嘀”地响了起来。

    抬腕一看,正是之前定好的晚上六点。虽然七点才上晚自习,但他也得留出一小时的吃饭时间。只定半小时的话,就太赶了点,还是要尽量宽裕一些。说不定会碰上什么事耽搁点儿时间,就像他早上碰到武建国打马朋的事,一插手就把早饭给耽搁了。就算没什么事,他赶回宿舍的路上也得需要些时间。

    路上的话,十分钟差不多。吃饭,半小时左右。饭前或者饭后再上个厕所的话,离七点上课也就剩不下多长时间了。所以一个小时,也就是不太紧张的刚好够用。

    按键关了电子表的闹铃,有些无奈地叹了一声,林旭也不敢太多耽搁,从口袋里掏出条手帕擦了擦额头上出的一层细汗,便转身往树林外走去。

    而这时经过了他一番练习的周围几棵树,已是显得一片狼籍,被踢得满身伤痕,树皮破裂。轻点儿的只是树皮破裂开了,还在树上挂着,严重些的,就直接被踢掉一片,剥落下来,露出了里面白色的树干,看上去好不凄惨。

    上学就是这点不好,跑过晚上休息,一天中大半的时间都要上课。再跑过吃喝拉撒等杂事,剩下可以用来练武的时间,自是比假期里大大缩短了许多。

    像下午休息时间最长的这一段,他也就抽出了一个小时的练习时间,十二路弹腿只练了两遍,第三遍都来不及练完。之前在家里的时候,他可是一下午的时间都能拿来练习。

    不过他现在到底还是个学生,学习才是首要任务,练武只是个兴趣与爱好,也不能太顾此失彼,耽误了学习。所以在上学期间,也只能尽量抽时间来练了。

    他上学不只是为了自己,身上还有着父母与家人的期望,总不能太过让他们失望。所以他在遭遇开除危机时,也还是要想办法地尽量化解,继续上学。哪怕真的不可避免地被开除了,所想的也只是换家学校继续上,从没想过干脆辍学不上。

    走出树林,重新穿过田地,踏上紧临学校西边围墙的那条道路后,林旭左右望了望,见此时这条路上并无一人,便走到墙边,轻轻一跃,伸手攀上了墙头。

    这段围墙的另一边,是学校后面的操场。他先趴在墙头,向里面望了望,见到附近没人后,便迅速翻过墙头,跃落在围墙这边的一棵大桐树后。

    轻轻拍了拍衣服上沾到的土,再略整理下衣服,林旭施施然地从桐树后走出,向前面的宿舍区走去。这时再有不到一个小时就是晚自习的时间,学生们多是抓紧时间吃饭,所以操场上这会儿也没什么人玩闹闲逛。

    回到宿舍门口时,林旭又抬腕看了看表,却是发现自己赶回来还没用了十分钟。走进宿舍后,宿舍中的人见到他回来,都热情地纷纷来跟他打招呼。

    以前他跟宿舍里的几个舍友虽都算相熟,但因他一向不爱说话,性子偏冷,除了岳俊锋这个关系较好的外,也没几个经常跟他打招呼。但现在却是不同,学校里人人都以跟他认识为荣。他这一路走回来的路上,便也遇到不少或认识或不认识的纷纷来跟他打招呼,其中还有些女生也不顾矜持、不怕被人说闲话地跟他主动打招呼。

    有的瞧他的眼神,都是好直白地一副脉脉含情的爱慕之意。就算是他这个一向对感情不甚敏感的人,也都能瞧得出来,简直都快溢于言表了。其中有本班的,也有别班的,还有别的年级的。

    林旭对此也真是有点苦恼,男生各种敬佩、羡慕的眼神也就罢了。但女生这些大胆直白的眼神,对他这个性格内向,一向腼腆的人来说,还真是有些受不了。在女生的这些眼神中,都会挺紧张地脸红。

    若换做个性格外向的男生,或可能还会洋洋得意,面带微笑地跟那些女生眉飞色舞地眉来眼去一番。但对他来说,真是应付不来。路上只能尽量低着头地不被人瞧见认出,一边则加快脚步回来。

    他觉得自己现在可真应了那句话,“人怕出名猪怕壮”。

    有鉴于此,在宿舍吃过晚饭后,林旭又是掐着点地直到预备铃打响后才走进教室,就是想尽量减少路上遇见人。

    走进教室后,同桌张雨薇自是又比他先到。本来张雨薇就经常比他早,更何况是他来这么迟了。

    晚自习一般老师不讲课,都是学生自行学习,做一些老师白天布置下来的作业。所以一般晚自习的时候,老师也不会常来。但还是有时会突击检查,以防他们没人管,纪律太差。

    第一节自习课上,班主任梅秀芳有来坐镇了一会儿,但第二节便没有再来。

    林旭把几门作业压缩到第一节晚自习上全部做完,第二节晚自习上,则是又拿出《拳经》来抄写翻译。这项工作,他从在家里的时候就开始了,到现在,也差不多有完成了将近一半。

    晚自习上,趁着老师没在的时候,却是还有几个大胆的女同学给他传纸条。

    教室里同学间互相传纸条倒也是很常见的,他也有给人传过与收到过,不过多是男生间聊些事情,不方便课堂上大声说才用到。以前倒也有女生给他传过纸条,不过却很少,说的也不是什么私事,大多数是拜托他晚点交数学作业的。

    但今天晚自习上收到的,却多是跟他聊私话。让旁边有偷瞧到字条上内容的张雨薇,瞧着他的眼神很是有些幽怨。

    第一节晚自习上,林旭在专心做作业;第二节上,则在专心抄写译制《拳经》。被这些纸条打断,让他很是有些不耐。看了几条,都不是有什么要紧事后,他便不管谁的,又写的什么,一律都回了“请专心上课”。

    回了两条后,忽然有注意到张雨薇在旁边偷看,便抓住她把柄地叫她帮忙代回。接下来又专心做自己的事,再有纸条过来就都给张雨薇,叫她代回一句“请专心上课”。

    这一来,张雨薇倒是不幽怨了,却是收获了传纸条的几个女生幽怨的目光。连带地,对张雨薇都幽怨起来,瞧着她的目光,都隐隐带了些敌意。

    下了晚自习后,林旭也是留到最后才走。回到宿舍,洗漱过后,便是早早上床休息。同时,又把手表的闹铃定到了半夜十二点。今天晚上,他还打算要再去拜会教导主任徐长兴一番,付诸自己的行动。在保证自己不被开除上,多加一重保险。
正文 第四十八章 怒从心头起
    “砰砰砰……”

    熄灯铃打过不久,学生宿舍区的灯火全部熄灭后,约摸有五、六分钟左右,林旭他们宿舍的房门忽然被一阵猛烈的拍门声敲响。

    “保卫科的,快开门,叫林旭出来!”敲门声中,有人在外面大声喊道。

    才刚熄灯不久,宿舍里的人都还没睡,立即就被惊动,然后一听这声音,都听得出来是保卫科长武建国的。这家伙来找林旭,自然不会是有什么好事,恐怕是借机来报仇的吧?宿舍中的人,全部抬起头在黑暗中看向林旭的床铺。

    林旭此时,自然也是还没入睡。听到武建国的声音后,他便从床上坐起。因为还要打算到半夜十二点出去,他这时也没怎么脱衣服,只是把外套脱了后和衣而睡。

    “呛啷”声响,邻床的岳俊锋伸手摸出自己平常压在枕下的那棍双节棍,翻身爬起,对林旭道:“我跟你一块儿出去。”

    他这根双节棍是不锈钢的,链子处的两节可以用拧螺丝的方式连接在一起,形成一棍短棍。连接起来后,链子收缩装在两节相连的中空部位处,因此一动,里面的铁链撞到中空的钢壁上,就会发出“呛啷”的声响。动作越大,响声越强。

    “不用,你睡你的,我自己能行。”林旭谢绝地对他说了句后,翻身爬下自己的床,穿好了鞋,便走向门口去开门。

    一边下床走向门口时,他心里其实有点奇怪。宿舍里的人都以为武建国是来找自己报仇的,但他却有点不这么想。就不提中午自己制服逃犯吴某的更厉害战绩,就单是早上武建国亲身体会并亲眼所见识到的,也该知道怕是他们保卫科的全加起来也未必是自己对手。

    既然明知不是对手,那还来“报仇”,岂不是送上门来讨打吗?武建国肯定不会这么傻,所以林旭才觉着,武建国来找自己,怕是未必想要报仇。

    当然,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而且,如果真是这个原因的话,那也说明了武建国既然敢来,肯定是有恃无恐,想到了能怎么制服自己报了仇的办法。对于这点,也不能不防。走向门口的同时,他也更加提了几分小心,提前先运起了内气警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后面“呛啷”声响,却是岳俊锋没听林旭的话,拿着自己的双截棍也爬下了床。他也是有打算晚上起来,接着继续练内功的,所以也是跟林旭一样,只脱了外套和衣而睡,这时也不必再穿衣服地耽搁时间,紧随在林旭后面下了床。

    林旭听到后面的动静,心里感激,却也没再回头多劝。这时已走到门口,他便伸手拔开插销去开门。

    门一打开,便是忽然一道强烈耀眼的手电光芒直照他双眼。与此同时,一道风声急响,有什么东西挥舞破空地直往他头上打来。但他双眼被强烈的手电光照着,却是眼前白茫茫一片,根本看不清。

    遭这手电光一照,林旭便已是心道一句不好。听到头顶风声猛恶地有什么东西打来,不及多想,便连忙后退一步,退回宿舍。

    “呼”地一下,他一退,那东西击空。打落到下面时,因已不在手电强光范围内,林旭余光一扫,约略见到是个棍子。这棍子打空,那手电的光芒仍是照着林旭双眼。而几乎就在这一棍落空的同时,又是隐约两个棍影从门口的左右快速地递进来,直往他两肋处捅去。

    被手电的光芒照着,林旭这时仍是看不清东西,连忙又再一退。这一退,仍是及时躲了过去。不过想到武建国先是以手电照他眼睛,让他看不清东西,又接着动用了兵器,还几个人联手,可谓是处心积虑的算计,心头也是不禁生怒。

    正所谓“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林旭这时心中一怒,也再顾不得什么。一退之下,不做稍停,便是紧跟着向门外疾跃猛扑而出地合身直撞了过去。扑出的同时,他双臂屈起,护住头脸要害,同时也挡住了双眼不再被手电照射。

    他愤怒之下,这一飞扑直撞,速度极快,外面的几个人根本都来不及反应,便已被他合身撞出。

    正当门口的,便是武建国在打着手电晃他眼睛。眼看林旭速度极快地合身直撞而来,他大惊的同时,也已来不及躲开。只能连忙奋力挥起另外一只手上拿着的枣木短棍,照着林旭头脸挥打而去。

    但林旭撞来的速度奇快,他的反应却是慢了半拍。棍子虽挥了起来,但才扬起来正要挥下时,林旭的整个身体便已挟着一股猛烈的力道狠狠撞在了他身上。

    “砰”地一声沉重的肉体撞击声响,武建国口中一声闷哼发出,便已不由自主地双脚离地倒飞而出。

    他一倒飞出去,手里的手电光芒便已不能再稳照林旭双眼。林旭趁机放下双臂一瞧,便见到门口左右两边,武卫刚和李伟两个正各自手里执着一根长棍。

    他们根本没料到林旭会这般迅猛地疾扑而出,直到林旭一照面就撞飞了武建国,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大喝一声,各自挥起手里的木棍便向林旭照头打来。

    但林旭在目光扫到他们时,便已提前有了动作。他们才开始挥起手中的木棍时,林旭便已原地一跃地直跃而起,然后双腿一个大分叉,向左右两边分踢二人。正是十二路弹腿里的“七路凤凰双展翅”。

    两人手中木棍才挥到最高处,还未劈落下时,林旭的双腿便已分别踢中二人的胸口。

    “砰”地一声两响同时响起,两人也各自闷哼一声,向后倒跌出去。然后又是“砰”地一声响,三人几乎同时倒地。

    武建国虽先被撞飞,但林旭愤怒之下从宿舍里扑出的这一撞力道最大,他直倒飞出去了三米开外。而林旭分踢武卫刚与李伟二人的这一招,因是分别踢向两人,也难免力量分摊,不如那一撞的力道大。所以两人虽被踢得也向后倒跌倒地,但只各自跌出去了一两步,倒地时间更短,却是跟先撞飞出去的武建国几乎同时落地。

    林旭落地后,仍是并不稍停,向左后方一迈,便一步直跨到武卫刚身旁。根本不给他爬起的机会,便又是“砰”地一脚踢在他腰上,直踢得他身子飞起,向武建国那边摔落。这一脚踢出后,不等武卫刚落地,林旭便又横跨迈到李伟身旁,同样的一脚踢出,也将李伟踢起。

    两人先后摔落在地时,已被跟武建国踢作了一块。林旭紧跟着上前,“砰砰砰……”便是接连不断地连续七、八脚踢出,对着倒在地上的三人各自一通招呼,直踢得他们哭爹喊娘,惨叫连连。

    他早上打三人时,其实更多的是对事不对人,还手也是出于正当防卫。而且是堂堂正正,打得光明正大。但此时眼下这三人却是对他公报私仇,挟私以报,而且不但对他动用了武器,还是算计好地偷袭暗算打闷棍。

    而方才刚一开门的那下,也着实有些凶险,好险就被打中。因此林旭这时深恨三人,打倒三人后,也并未停脚,就是发泄似地一通猛踢。好在他也知道不好把三人打得重伤,后面这几脚便已收了内力,纯凭脚力。虽踢得三人惨叫连连,却只是疼而已,并不至手脚断折,身受内伤。

    “我`操!”

    岳俊锋这时随后跟着出到门口后,便已是正瞧到了这一幕。有些呆愣地低声骂了一句后,忽然用手中的双节棍“咣”地一敲门,对宿舍里的人大喊了一句,“保卫科的被打倒了,有仇的报仇,有怨的报怨啊!”

    喊罢,自己便先窜了出去。跑到林旭那边,“砰”地一下,先一脚把武建国手里掉在地上的那个手电筒踢出去撞在后面墙上摔灭。然后照着地下的三人,不管谁是谁,便也是一通猛踢。

    可惜的是,他踢了一通后,瞧了眼宿舍门,却是没人出来,忍不住骂道:“一帮子软蛋!”
正文 第四十九章 决定已下 不会被开除
    (感谢书友“才不爱Lolita”、“静风吹雪”的打赏。下一章又要到零点后了。求收藏,求推荐!)

    如果林旭会被明确开除,那武建国今晚可能不会带人来找林旭报仇。林旭早上当着许多学生面当众打他,并且还是打脸,是让他颜面大失,声名受损,在学校里威风扫地。他心里也因此确实对林旭愤恨难当,想要报这个仇。

    但明知不是林旭的对手,他却也不会找上门再讨打地自取其辱。他也是在社会上闯荡过多年,深明“大丈夫能屈能伸的道理”,有时候迫于无奈,受顿气忍一忍也不算什么。

    只要林旭会被开除,他这口气也算能稍出了。而以后武乡中学里再没了林旭,等这件事的风波与影响慢慢过去后,他也可以重新建立起自己的威信,继续当自己的保卫科长。

    但没想到中午的事情发生后,学校里的风向却是为之一变,许多老师都说林旭应该不会被开除了。而等到晚自习的时候,教导主任徐长兴召集他这个保卫科长,林旭的班主任梅秀芳与当时在场的另外两位老师,和在校的其他几位领导开了个会。在询问了事情经过后,徐长兴就当场表面不会开除林旭。而且不但不开除,明早的晨跑早操会上还要当着全校师生的面通报表扬他帮助警察勇擒逃犯的事迹。

    至于林旭打保卫科长的这件事,徐长兴则打算做冷处理。换个简单点儿的说法,就是全当没发生过。对林旭都不会有什么通报处理,最多只是口头上警告一次。

    在林旭给学校带来的更大荣誉面前,这件事就只能算是小节了,毕竟认真讲起来,林旭做得也不算有错,合情合理又合法,寻不出什么破绽。

    所以只要林旭以后不再犯,学校也会为他掩过。让他这个勇擒逃犯的少年英雄形象,显得更加高大饱满,文武双全,品德高尚,是他们学校所培育出来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对外宣传上,也更加有良好的正面效果。

    会后,徐长兴还单独留下了武建国,对他好言劝慰了几句,叫他忍辱负重,不要在意学校里的风言风语,继续做好保卫科长的工作。

    当时会上,学校里的老师都是一面倒地支持徐长兴的意见,武建国独力难支,说什么反对的也是没用。会后被武建国安慰时,虽没当场发作,但却是更加憋了一口气难以咽下。

    不就是帮忙抓了个逃犯吗,那只是林旭这小杂种运气好刚好遇到了,要是换了他武建国当时在场,一样能抓住。就这么撞了件****运的事,校方就一下立场全变。想起来,武建国便是难消心头之恨。

    回来后,跟武卫刚与李伟一商量,当即就决定采纳他们之前的建议,狠揍林旭这小杂种一顿消气。

    武卫刚与李伟都是年轻人,血气方刚,相对于他来说,更加难咽下早上被林旭这小毛孩子所打而受的气。至于林旭练过,会功夫,武卫刚也给出了个很好的办法,那就是“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当然,他们不至于真的动刀,也不敢轻易动刀。一是跟林旭没这么大仇,打他一顿出口气也就是了,没必要真的动刀子;二也是怕真动了刀,一个不好把林旭砍坏了,他们也逃脱不了被法律制裁。

    虽然不会真的动刀,但这个刀可以换成别的东西。武卫刚讲这句话的道理,就是说有武器和没武器区别很大。有一件兵器在手,对上空手的人就会大占优势。不看那些警匪动作片里,也经常演的明明警察身手比歹徒更厉害,但打斗时当歹徒刚好能拿件什么东西当武器时,警察空手对上,也是要大吃亏地被打几下。直到警察也寻到个武器,或是冒着被打地强行突破才能够最终获胜。

    以他们早上所见识到的林旭身手,武卫刚觉着要是拿了武器动手,肯定是只有林旭被打的份。何况他们人数还占优势,三个一起动手,最后又商量出来个手电晃眼偷袭,更是觉得十拿九稳,肯定能够结结实实狠揍林旭这小杂种一顿。

    至于林旭中午勇擒逃犯时所表现出的那一脚威力,因为太过有些夸张,他们又都没亲眼见到,便都觉着是被传的夸大了,当不得真。而且就算是真的,他们偷袭出手,棍棒招呼地先把林旭打倒,也不怕林旭能有机会施展出来。

    而打了林旭的后果,武建国也觉着没什么大不了的。既然徐长兴能把林旭打他的事冷处理,那也同样可以把他们打林旭的事冷处理,这不过就是一报还一报而已。

    他跟徐长兴的关系还是不错的,是徐长兴对学校严格管理论的有力支持者与实施者,私底下也跟徐长兴有着交情,喝过几回酒。所以他觉着,徐长兴不会对自己怎么样。

    就再不济,最坏的结果,武卫刚与李伟也愿意替他承担责任,说林旭是他们打的,不关他事。他们是年轻人,眼界高,对学校保卫科的这份工作也并不怎么在意,根本没打算一辈子干这个,为此被开除了也不算什么。何况武卫刚还跟他有些亲戚关系,对李伟他平常也多有笼络,李伟跟武卫刚的关系也挺好。事后请他们顿酒席,也就能还了这人情了。

    所以,他们商量好了,准备妥了东西便满怀信心而来。趁着才刚熄灯,那排宿舍区的赵平与梅秀芳两个班主任也不公立即出来查房,就气势汹汹地先行杀到。

    但事情最后的结果却是大出意料,没想到林旭这小杂种竟然这么厉害,厉害得超出他们想象,中午所传的那个,看来竟是真的。此时他们三人已是后悔不迭,本来的信心早已被打得满碎。身上被踢得疼痛难当,到最后,三人也不知谁先开口地,竟是开口求饶了起来。

    林旭听到他们求饶,轻吐出口气,暂收住了脚,也拉住了正踢得兴起的岳俊锋,对岳俊锋道:“能帮我个忙吗?”

    “你说!”岳俊锋也不等他说帮什么忙,就先是一口答应。

    林旭道:“帮我去找下教导主任,让他过来下。”

    “Noproblem.”岳俊锋对他甩了句英文答应,还双指举在眉尖冲他比划了下。说罢,拎着自己的双节棍转身便要走。

    林旭连忙叫住他道:“好歹把你手里的家伙先放下。你拿着去,可别让教导主任误会你是要打他。”

    “哈,你别说,这狗屁教导主任我还真想打一顿!”岳俊锋说着晃了晃自己手里的双节棍,但话虽这样说,到底还是转身先回宿舍去把自己的双节棍放下。

    宿舍里的人刚才没敢跟岳俊锋一块出来打保卫科的,这会儿却倒是都起来凑在门口看热闹。岳俊锋过去瞪了他们一眼,却也没多说什么,凑在门口的几个连忙给他让开路。他进去收好自己的双节棍,便又转身出来,跟林旭点了下头,出宿舍区去找教导主任徐长兴。

    走到半路的时候,却是见到了班主任梅秀芳和3班班主任赵平才出来查房。

    林旭他们宿舍在这排宿舍区的最后一间,而梅秀芳与3班班主任赵平的宿舍,则在这排的最前面两间,中间相隔超过了两百米。所以他们这边打得“砰砰”作响,那边却也是没听到动静地出来查看,直到这时他们自己走出来查房。

    路上碰见后,两人问起,岳俊锋便先把事情跟两人说了。听完后,两人仍是让他去寻教导主任,然后两人打着手电匆匆赶了过来。

    过来后拿手电一照,便见武建国三人倒作一堆地躺倒在地上,全都是鼻青脸肿地一副惨样,口里还在不住呼痛地呻`吟。见到他们两人过来,像见到了救星一般,连忙又像他们俩求救。

    “谁再动就打谁,嘴也给我闭上,老实给我躺着。”林旭直接冷冷地一句话就把他们堵了回去,也向梅秀芳跟赵平表明了这会儿不会听任何人的话,直到教导主任过来。

    梅秀芳和赵平早上就见识过了他的固执与强势,这会儿相视一眼后,也没再多开口为武建国三人讲情。只是又把事情经过跟林旭详细问了一遍,刚才碰见岳俊锋时,只是听岳俊锋简单说了一下,他们就急忙赶过来,具体的经过倒还不是很清楚。

    问完了事情经过后,两人便知道这回又是林旭占着理。其实就算不问,只看下这现场情形也能大致看出来。武建国三人拿着棍棒来找林旭,不是为了打击报复,还能是干什么?只不过是报复不成,又反被打了而已。

    对于他们竟然敢动用了武器,梅秀芳与赵平也是很生气。而且他们这完全是公报私仇,跟寻常的打架斗殴、寻衅闹事没有任何区别,完全没有身为学校保卫科该有的觉悟,简直就跟地痞流氓一样。

    两人听完后,对武建国三人也是再没有任何同情。站在一旁,跟林旭一块等着岳俊锋把教导主任徐长兴带来,由徐长兴处理这事。

    等的过程中,赵平倒是好心地先把晚自习那会儿,徐长兴召集他们开会,会上对林旭所做出的处理决定,告诉了林旭。

    林旭听罢后,确定了自己不会被开除,倒也是忍不住松了口气,谢过了赵平一句。

    既然如此,那他今晚针对徐长兴的那个行动,倒是有点没必要了。反正已不会被开除,那也就不用画蛇添足地再多此一举了。有那时间地跑去又跟徐长兴装鬼,还不如自己多睡会儿,更养好精神地等凌晨三点起来练功。
正文 第五十章 保卫科的反遭开除
    林旭原本针对徐长兴的计划,确实仍然是装鬼,不过却不再只是躲起来吓吓徐长兴就完事。

    吓还是要吓的,但吓过后,他还会向徐长兴表明身份。说自己是武乡中学建校时未曾移走的一座无名荒坟里所化的鬼,原本只是个没什么意识的孤魂野鬼,但却因为吸收了学校里历届许多学生被打后无处发泄所聚合的庞大怨气,而形成了能显化的厉鬼,专门报复学校里经常胡乱打人的老师。

    同时他这只鬼,还附身了到了学校里一个叫林旭的身上,借林旭的手来施以光明正大的报复。林旭原本一个平常的瘦弱少年,为何忽然能变得这般厉害,那自然是被他这只厉鬼附身了吗!

    他平常看了不少,这番瞎话倒也是编得能自圆其说,再加上有他忽然变厉害了这点为佐证,也会显得更加有说服力。只要徐长兴相信后怕了,自然就不敢再开除他。而且以后,都不敢再随便打学生。否则他这只“鬼”,就会对徐长兴施以报复,吸他阳气,害他性命。

    但既然现在徐长兴已决定不会开除自己,林旭就觉着没必要再多此一举了。因为这其中毕竟还是有着可能被识破的风险,而且一旦被识破的话,装鬼去吓教导主任。情况更糟,怕是立马就会被开除。但无论如何,也总归比什么都不做地坐以待毙只能等结果强。

    这是他今天中午放学前所想出来的一个主意,而且这个已算是其中最为稳妥与较有把握的了。其他的更糟,像是公然以暴力威胁徐长兴,当时可能会把徐长兴吓住地答应不开除他。但转过头后,很可能就会被逼急地去报警求助来对付他。毕竟徐长兴到底也算号人物,不可能轻易就被吓住。而且这个,也会直接暴露身份。

    而利用鬼神之说,就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那不是真的林旭,那是个附了林旭身的鬼。而且对于鬼神这类存在,人心中本能地也会更加敬畏。所以他综合对比,还是觉着这个成功的可能性最大。

    当然,现在也不需要了。

    中午那件事过后,林旭心中虽已有九成可肯定徐长兴不会再开除自己,但毕竟最后的结果没出来,还是有一成的不把准。所以他才决定今晚半夜十二点,仍然实施自己的这个计划,多加一重保险。但现在确定的结果已下,那就没必要再冒有可能被识破的这点险了。

    等了约有十来分钟后,岳俊锋带着徐长兴过来。

    “武建国,你这是公然打击报复,公报私仇,还对着学生动了家伙,你这是要干啥?简直跟地痞流氓一样。还有你们两个………”

    徐长兴过来后,就是劈头盖脸地先对武建国三人一番训斥喝骂。训完之后,则和颜悦色地转头过来安慰林旭。

    “徐主任,你打算怎么处置他们?”林旭却是没想要这徐长兴的安慰,直接打断他问道。

    被他这么打断抢白地质问,徐长兴闻言便是不禁面色一变。若是别的学生,他早就一把掌先打过去了。就是别的老师,他也会训斥他们几句。但眼前这个林旭却是不同,就不说他现在是学校正想要借之宣传的见义勇为的少年英雄,就是晚自习听了梅秀芳等人当时所讲的事情经过,他也约略看出了些林旭的性格。自己要是敢打他,说不定他也敢立即就对自己还手。

    所以想了想了后,徐长兴还是没有发作,压下怒气地道:“这个吗?还得开会商量一下。不过你放心,肯定会给你个交待的。”

    林旭不理会他的打官腔,瞧了地上的武建国三人一眼,道:“我跟他们的矛盾已是不可调和,要是他们以后还想着法儿地对我打击报复怎么办?下次他们可能会用更阴险的办法,更厉害的家伙。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我以后要是老需要防着他们,还怎么安心上课学习?”

    “不会,不会,哪敢呀?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敢了!”躺在地下的武建国闻言,立即大声保证道。

    林旭根本不理会武建国的话,只是看着徐长兴又继续道:“要我说,这事也挺简单。要么留我,要么留他们,我反正是以后不想再看见这三个惹人厌的东西。这是我的个人意见,徐主任,还请你能认真参考。剩下的,您请看着办。不早了,我要回去睡觉了,再见!”

    说罢,便转身向宿舍走去,根本不理会徐长兴的反应。在从赵平那里得知了今天晚自习那会儿徐长兴召集他们所开的会上的内容,知道徐长兴现在对自己很是看重,还希望能借着自己见义勇为地勇擒逃犯的事迹,宣传扩大学校的知名度与影响。所以他现在对这徐长兴,也是有恃无恐,这番话基本就是在威胁徐长兴开除武建国他们三个。

    徐长兴闻言之下,面色不由一变再变。但到底还是没有发作,只是又猛瞪了地上的武建国一眼。

    “对了,还有件事。”走到宿舍门口的台阶上,林旭停下来转过身看着徐长兴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又背了遍这条法律条文后,林旭接着道:“徐主任,我希望你能带头做个表率。以后开会的时候,也能多跟其他老师讲讲,叫他们收敛点。我不管别人怎么样,以后遇到老师打学生这种事,我还是插手要管的。”

    说罢,便转身走进宿舍。

    “操!”

    徐长兴被憋的一肚子气没处发,转过身低骂了句后,便抬腿一脚向着离自己脚边最近的武卫刚身上踢了一脚。

    “不长记性。”

    “打不过人就给我老老实实地,学什么报复人?”

    “在学校里就公然动家伙,你们以为这是哪儿?”

    “这是学校。学习的地方,你们就这么给我捣乱?”

    “武建国,你是没长脑子吗?”

    “那会儿开完会,我还专门留下你劝你呢!你把老子的话全当耳旁风了!”

    “回去给我收拾好东西,等着明天被开除滚蛋。”

    徐长兴此刻也是颇为气愤,口里不住地连连骂着,对着地上的三人也是连踹了几脚。
正文 第五十一章 重新调整 郭静
    凌晨三点,林旭又准时起来修炼内功。同时也把邻床的岳俊峰叫起,岳俊锋昨晚初练时虽没能成功,但并不打算放弃,准备要一直坚持,直到能真正入了静,可以修炼出内力为止。

    该教的,林旭都已经教了,这时也没有什么再多指点岳俊锋的。岳俊锋把昨晚学的,也都记得清楚,没有再行多问。两人翻身坐起后,没有多做交谈,便是在自己的床上面向南方盘膝坐好,各自修炼。

    只不过林旭一坐,就是一动不动,很快沉浸入了物我两忘的专心修炼状态。而岳俊锋坐了一会儿,不能入静后,便是忍不住心生烦燥地睁开眼来。如是三番,连试了三次都依旧未能成功后,他怕自己再行强练,会像昨晚那样差点儿就走火入魔,便是不敢再继续。又羡慕地看了眼专心练功的林旭后,重新躺了下去睡觉。

    好在他早已做好了长期作战的准备与打算,这才不过两晚没能成功,他倒也并不心急。躺下没有多久后,便又合眼睡去。

    凌晨五点,感觉到手腕上电子表的轻微震动,林旭准时收功醒来。他今天却是把收功时间比昨天定得提前了半个小时,这是他觉着昨天趁早饭的那个时间练红砂手,时间太赶了点,练完后吃饭的时间不太够,所以决定今天要重新调整一下。

    首先就是把内功的修炼提前半小时结束,这样五点到六点的起床铃打醒,就有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趁这个时间,便可以把红砂手和旋转乾坤掌全部练一遍。又可以做到像家里一样,在修炼内功结束后,便接着练这两门武功。所做的牺牲,就是内功的修炼又被缩短了半个小时。直接就比假期在家里修炼时完全减少了一个时辰,两个小时。

    好在他并不像里的主角一样,有着什么血海深仇等着要报,所以对内功修为的增长,倒也并不特别着急。对于上学后会相应减少自己的练功时间,他倒也早有这个心理准备。只是这样一来的话,他完全炼化丹田之精的时间,怕是又要再相应延长一些,可能会超出他的预估期限。

    但环境就是如此,目前来说,也只能在校的期间,暂时克服忍耐了。好在他并不着急,长一点短一点儿的,却也无所谓。超出预估期限就超出吧,他对于自己的修炼进度,倒也并没有什么硬性要求。

    收功后,按键关了电子表的闹铃。林旭拿眼一瞧,但见宿舍里的人都睡的正熟。他这直接提前了一小时,倒是也不用太担心会有人这么早醒来了。拿起旁边的外套穿好,他翻身下了床,轻手轻脚地开门而出。

    到了宿舍外后,扫了眼这排宿舍区的其他宿舍这时也是并无一人起床出来。林旭便轻身一跃,直接跃上了他们宿舍旁边的围墙上。

    他们学校的这围墙却是只有两米多,他正好可以一跃而上。跃上围墙后,他在墙头借力一点,改变方向,再又返身跃上了宿舍的平房顶上。

    他们这边宿舍区每排内也都种植有桐树,皆是种在宿舍的后面,夏天树叶茂密时,正好可以在房顶上遮荫,宿舍内可以凉快一些。这时这些高出房顶的桐树,却也正好可以供他遮掩身形。

    其实主要也就是用于遮后面那排食堂人员的,前面有房檐遮挡,再加上距离问题,在下面却是无论如何瞧不到平房顶上的情形。只有在后面那排的位置,可以较容易看见。不过有桐树的树冠遮挡,就算这时还没长出树叶,却也是看不太清。

    食堂的人为了准备早饭,倒是会比学生们早起,通常也就是这个时间起床。不过一般人都很少有抬头往房顶上看的习惯,再加上他们起床后就会开始忙碌着准备早饭,却是也没多少功夫到外面闲逛。再又加上有树完遮挡,所以林旭倒也并不担心后面那排会有人看见他。

    上了房顶,他寻个位置站起,便以预备式面向东方而站,调整了两下呼吸后,就开始练起了红砂手。一遍红砂手练完后,就接着练旋转乾坤掌,练完后抬腕一看表,才过了半个多小时。想了想,觉着时间还够,便又再练了一遍红砂手。

    这一遍练完后,起床铃却是还未打响。不过抬腕看了下表,却也只只剩了几分钟不到。便又趁着没打铃,这时还没多什么人起床,往下面看了眼,趁着没人时,连忙从墙边处轻身跃下了房顶。

    落下地后,他转身走回宿舍,拿了暖水瓶出去打水。出门不久,这时起床铃方才打响。

    打水回来洗漱过后,又是照例的列队集合,然后开拔往操场晨跑。晨跑结束后,便像林旭昨晚已提前从3班班主任赵平那里听来的消息一样。在晨跑的早操会上,教导主任徐长兴点名把他叫上主席台。然后先把昨天午饭期间,校门口发生的事情当众讲述了一遍,接着便对林旭的见义勇为表达了高度赞扬,在全校师生面前对他通报表扬。

    讲述的时候,徐长兴倒也没抹掉黄容的出手与功劳。也对黄容进行了表扬,毕竟黄容初中时也是在武乡中学上的学,这也是他们教出来的学生。黄容身上的荣誉,也同样有武学中学的一份。

    徐长兴其实原本有打算把黄容也叫来,跟林旭站在台上一块儿进行表扬的。但他昨天晚上开完会去桃园跟黄容说的时候,黄容却是不愿意来。

    嘴上给的答复,是谦虚客气之类,说什么主要是林旭的功劳,没她多大事,受不起这表扬。但实际上,却是她不愿大早上的搅了自己睡懒觉。这眼看开学就没几天了,从此能够天天睡懒觉的日子就要一去不复返了,她还不抓紧时间多睡会。

    她早就不是初中生了,一个通报表扬有的什么鬼用,又不会像市里一样给她发奖金,哪能为此搅了自己的美梦。虽然能够跟林旭一块儿上台她是有点儿心动,又能够趁机撩一撩这小弟,但相比起来,还是睡觉更重要些。

    林旭却不知道其中还有这一节,不过知道的话,他也是会举双手双脚支持黄容的决定。他现在可是正不想见黄容,巴不得她不来呢!

    不过有时候,往往总会事与愿违。中午吃饭的时候,他没去前面饭店吃,在宿舍里吃了家里自带的饭菜。但吃过后没多久,黄容却是主动找了过来。而且她还不是一个人,另外带了一个跟她年龄差不多的女生。只是这个女生,却长得很像男生,非常的中性化,尤其穿衣打扮、发型之类,也完全跟男生一样,全是男性的风格。

    黄容跟林旭介绍时,说她叫郭静。
正文 第五十二章 郭静的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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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第一眼看到郭静的时候,就差点儿把她当成了一个长得过于漂亮英俊的男生。直到再细看时,才发现她是个女的。

    郭静的脸部线条不像许多女生一样那么柔和,而是线条分明地显得有些硬朗,鼻子坚挺,眉如刀削,双眼黑白分明,十分明亮清澈,但瞧人时,总是带着几分锐利逼人的光芒。

    她如果把头发留长,再穿件裙子化化妆,那也是个很漂亮的女生。而且因为她五官分明,脸部线条有些硬朗的雕刻感美,也会更凸显出一种立体感,像是电影里那些欧美的女星一样,更带有几分与众不同的魅力。

    但偏偏她却是把头发剪得极短,像是男孩子的发型,再加上全身上下也全是男性化的打扮。外加这时穿着一身港台电影里很流行的机车服,纯黑色的皮衣皮裤,瞧起来非常酷帅,看起来也有种另类美感。但林旭到底是乡下的小村子出身,虽然因为看的书多,比许多同龄人及乡下人更加见多识广。可到底还没真正走出过他们这地方,到什么大城市去见过世面。所以对郭静的这种打扮与风格,却是有些瞧不惯地不太喜欢,也不知道什么叫做中性美。

    女孩子就要像个女孩子吗,打扮成这样,真是有点不伦不类。这又不是武侠里面的古代,流行什么女扮男装。而且她这都不叫女扮男装,简直是有点混淆性别了。

    “我们出去说话吧?到操场上走一走,那儿人少!”

    黄容瞧到林旭的时候,瞧他的眼神还颇含期待,似乎希望他能再叫一句“姐姐”听听。但林旭却显然没这打算,而当着林旭这些舍友的面儿,她也没再又变着法儿地强逼,觉着要给他几分面子,便还是先邀他出去说话,这里毕竟人多不方便。

    林旭也没多犹豫,想了想就点头答应。

    出门走到路上的时候,她向林旭介绍郭静道:“这是我的同学兼好友郭静,也是我跟你说过的,我们高中散打社最厉害的那个。当初也是她拉我进的散打社。”

    “郭靖?”听到这名字,林旭忍不住有点惊讶地误会。这是黄容加郭靖的组合啊,可惜的是,这郭靖是个女的。

    “她是安静的静。”黄容一听之下,就知他误会了,笑道。

    “哦!”林旭这才点头头,也是,女孩子名字也叫“靖”的话,就太古怪了点。

    “我倒更希望是那个靖!”郭静在旁开口说道,说的是普通话。她的声音也是有些中性,不像大多女孩子般显得清脆,而是有些低沉地磁性,还有些浑厚感。

    郭静说罢后,瞧了眼黄容。她倒是瞧黄容时,目光会变得比较温柔。不像在瞧别人时,总是带着那么几分锐利逼人。当然,人家是好朋友,相处的时间长了,自然会与对待旁人不同。

    走过女生宿舍区时,郭静那酷帅的身姿与长相,立即就吸引了不少女生发亮的目光。而且人家这穿着打扮,一看就不是乡下小地方来的。在这一众乡下学生中,倒也是显得很鹤立鸡群。

    另外不得不说一点,就是郭静胸前的女性特征非常不明显,简直就像是平的。就算这时穿着的是颇为紧身的皮衣,也瞧不出来多大凸起。这也是很多人第一眼看他时,没办法从其身材一眼看出男女分别的特征来,再被她的穿着打扮一混,就会误以为她是个长得英俊到漂亮的男生。

    一路走向操场,黄容又多介绍了几句。让林旭知道了郭静不但跟她是高中同学,现在也是大学的同学,去年跟她一同考进了京城师范大学。

    郭静家是市里的,这次是开车提前来接黄容到市里,完了跟她一同坐火车到首都上学的。市里的火车站有直达首都的列车,不然从他们县里坐车的话,还得倒一趟车。要再加上坐汽车、公交车的话,那就得倒两、三趟。郭静直接开车带她到市火车站,就省了中途倒车的麻烦。黄容所谓的提前买好了票,也是郭静帮她在市里买的。

    “你们今天就走吗?”林旭听了这个后问道,倒是挺希望黄容早点儿走。

    “不急,我们明天走也跟得上,火车是明天下午四点多的。”黄容笑着答道。

    他们这里距市里,也并不算太远。他们所在的县,跟市区就是相邻着的,坐车也就是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郭静自己开车的话,也能更方便快一点。

    走到操场上,到得一处僻静无人的地方,郭静立即有些兴致勃勃地瞧着林旭道:“我今天上午到的,听容儿说了你的事,对你很有兴趣。学截拳道的很少,我以前还没遇见过,我想要跟你练练手过两招,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你不愿意也没关系,她这个人就是跟男孩子一样,喜欢跟人打架,你别见怪!”黄容在郭静说完后,立即接着对林旭道。

    郭静闻言,却是忍不住皱了下眉,似乎不愿意被黄容阻止她与林旭的这场切磋,不过却也没说什么。

    林旭瞧着郭静想了下后,点头道:“好。”

    经过昨天中午与逃犯吴某的那场短暂打斗,而得以在实战中发挥地突破后,他现在倒也是正想找人多练练手,多经经实战的。只是却一时寻不下什么好对手,这学校里的人对上,他基本三拳两脚都能解决,对他根本毫无威胁力而言,形不成有效的压力与压迫感,能够迫他在实战中有所突破。而跟他们这些基本毫无武力的打,也增长不了什么打斗经验。

    没想到正愁没有对手时,这个郭静就送上门来了。按黄容说的,郭静是高中时他们散打社里最厉害的,一个能打七、八个,想来也不会太差。就是不知道她的水平,跟昨天那个逃犯吴某比起来,哪个更强一点。

    他倒希望,郭静能够更强一些,至少也不要比那个吴某差,这样才算能够做为练手的对象,给他增加些对敌打斗的经验。

    “来!”郭静闻言双眼一亮,带着高兴与兴奋地一笑,双手握紧拳头,摆了个散打的姿势便道。她平常就是装着副酷脸不苟言笑,没想到这一笑,却是显得挺好看的,也使她稍多了点女性的气息。

    “现在?”林旭看了她脸上的笑容一眼,没想到她这么干脆地说打就打。四下望了望,操场上这会儿也有些其他学生在玩,或是散步做些别的,并不只有他们。想了下,道:“我不想被人看热闹,等下午放学后,我过去桃园找你吧?”

    郭静闻言,略有点遗憾地放下手,点头道:“行,我等着你。”

    黄容见他们讲定这场打架,有点儿无奈地叹了口气后,也不再就此事多说什么。看着林旭,转过了话题笑道:“今天早上早读的时候,我爸说看见武建国三人骑着车子离开学校了。哈,你这回高兴了吧,他们想开除你不成,反倒自己被开除了。小伙儿,你现在可是够厉害了啊,徐长兴都得捧着你了!”

    武建国三人被开除出校,徐长兴倒是给他们留了点面子,没有全校通报明令执行,只是让三人自己辞职了。不过性质虽有点不一样,但结果是相同的。

    林旭道:“那是他们咎由自取,自找的。也不是我非要跟他们过不去,是他们先跟我过不去。”

    “反正你以后在这武乡中学,是可以横着走了!”

    “我没事横着走干吗,有病啊?”

    “你较什么真儿啊,这就是个比喻。横行霸道都不懂,明显偏科,语文没学好。”

    “是,没你学的好。”林旭故意道。

    “那要不要我给你补补课?不收你补课费,叫声‘姐姐’就行。”

    郭静瞧着他们两个看似在斗嘴,实际却显得好像很熟悉亲近的样子,忍不住眼中闪过丝异色。

    林旭闻言,忍不住冲黄容翻个白眼。就知道她不会轻易放过自己,得,这又绕回来了,摇头道:“不用了,我们语文老师教的挺好的。那个,快上课了,我先走了!”说罢,便要道别而去。

    “唉呀,早着呢,急啥?”黄容一把抓着他肩头道。

    “我还有作业要写呢,真的。”林旭一缩肩头,轻轻挣开了她手,道声“再见!”又冲郭静点了下头,便转身而去。

    黄容正要再叫林旭,郭静拦住她道:“他既然有作业,就让他去吗!”

    黄容道:“他有个鬼的作业,我才不信呢!”顿了下,道:“算了,咱也回吧!”

    郭静点点头,两人也随后向操场外走去。
正文 第五十三章 初闻国术 比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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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放学后,林旭就直接出校门前往桃园。

    一出校门口,他就见到桃园的桥这边路上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他对车却是不太熟悉,也不认得是什么牌子,但看起来却是挺高档的样子。想起黄容说郭静开车来接她,林旭估计这就是郭静的车了。

    这样看来,这个郭静家的条件倒是相当好的。在这个年代,家里能拥有一辆车的人家就已算是富豪了。就像他们关村首富,关全斌家也有一辆车。不过林旭觉着,关全斌家那辆跟郭静这辆比起来,就差了些档次了。

    连接桃园与这边路上的跃进渠上那座小桥却是很窄,只有一米多不到两米的样子,步行通过与过过自行车、摩托车、平板车、三轮车的还行。郭静开的这辆轿车却是过不去,所以只能停到桥这边。

    过了桥后,走进桃园,林旭见到黄容和郭静正在外面的院子里打着羽毛球。见到他过来,两人便停下迎了上来向他打招呼。

    经过一番运动,两人都显得面色红润,瞧起来更添了几分丽色。郭静可能嫌外套有些碍事,又或是打得有些热,这时已脱了那件皮衣,露出里面一件更贴身的黑色羊毛衫。透过这件更贴身的羊毛衫,林旭倒是终于能看出了她胸前的一些弧度。再加上她腰肢纤细,倒是更显出了一些女性身材的特征。

    “林旭来了!”屋里的黄宗文听到动静,也出来向林旭招呼道。

    “黄老师!”林旭见到黄宗文,也连忙叫了一声。

    “我们现在就开始吧?”郭静看着林旭,直截了当地道。

    “行。”林旭过来就是来跟她过招切磋的,自然也没什么废话,直接点头同意。

    “来。”郭静说了句,把手里的羽毛球拍递给旁边的黄容,走到院子中央,握起双拳举在头部前,侧身斜对向林旭。

    林旭过来,相隔两步远站在她对面。

    黄宗文和黄容父女二人也都跟过来,黄宗文倒是对他们两人的比武切磋也挺有兴趣,这时也没有回屋去,跟着在旁观看。黄容跟过来后,对两人道:“我来当裁判,你们两个都注意点,点到为止,千万别伤到了谁。我叫停的时候,就必须立即停手。”

    林旭和郭静闻言,都并无异议,皆点头同意。

    然后郭静瞧着林旭就那么平常站立的样子站在自己面前,眼神中不禁升起些疑惑。

    她虽然没练过截拳道,但多少也有些了解。知道截拳道跟散打一样,都是讲究侧面对敌的。其实不止这两种,像跆拳道、空手道等一些现代技击格斗术,也都是如此。科学上讲,以侧面对敌,可以减小自己受攻击的面积,避免身体正面部位遭到敌人的打击。而且侧面对敌,也更便于自身的防守与进攻。也只有拳击、柔道之类,因为比赛要求,才会选择正面对敌。

    “我先解释一下,我其实练得不是截拳道,我只是昨天刚好使了个垫步侧踢,被误会了,而我也懒得跟人解释。”林旭站过来后,便先开口说道。

    旁人误会也就罢了,他一是懒得解释,二也有心让人这样误会,免得被人问地开口多说。但现在跟郭静比斗切磋,他却觉着需要说明白,不然郭静继续这样误会,针对他的“截拳道”来防守攻击,不免就是先判断错误,处于不利位置了。

    这只是寻常较艺,又不是真正的生死搏杀,他不想占这样的便宜。如果是生死拼杀,那自然是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迷惑敌人也是常用的手段之一。但现在只是切磋,他觉得还是公平点好,也让郭静能尽量发挥出自己的本事。

    “那你练的什么?”郭静闻言愣了下后,问道。

    林旭道:“我现在主要练的是一门叫弹腿的功夫,不知道你听说过吗?”

    郭静闻言,面色有些惊异地重新打量了他一眼,问道:“你练的是国术?”

    “什么‘国术’?”林旭闻言不禁一怔,这词他根本没听说过。

    郭静又奇怪地瞧他一眼,道:“只杀敌,不表演的中国武术,就是国术。教你的人没跟你说过?”

    林旭闻言,不由略皱了下眉,他对于武功的印象,主要就是来自于武侠。也很认同里所讲的理论,武是止戈为武,应以侠义为先,身怀武德,不是用来专门好勇斗狠、杀人越货的,而是应该除强扶弱,救助弱小。

    但郭静话里所说的“只杀敌,不表演”,却着实有点过于血淋淋了。虽然真正的武功,确实不是什么表演的花架子,真正的高手也不会像街头卖艺一般给人表演,但也不是一出手,就会要人命。如果是这样,那这样的高手与武功,简直跟里的黑道、魔教没有什么区别了。

    心中不喜了下,他摇头道:“没人教我,我主要是自学的。学的也不是这什么国术。”

    郭静闻言,不由更加奇怪地瞧他一眼,明显不信。随即又重新捏紧拳头,道:“不管你学的什么,咱们先打过再说。弹腿我也算练过一段儿,正好咱们较量较量。”

    “是吗?”林旭闻言,倒真是有些惊喜,没想到这郭静也练过弹腿。他因为是完全自学,所以也不知道自己练的到底正不正宗,现在正好能跟郭静比对下。

    “你准备好了吗?没问题咱们就开始吧?”郭静直问道。

    林旭点头道:“好了,开始吧!”

    郭静闻言更不答话,口中一声低喝,便是抬腿一记侧踢向他胸口喝了过来。

    郭静的这一记侧踢,比之昨天中午黄容的那一记,速度更快,力量也更大,出腿带风。呼的一下,一腿便到。

    林旭看的真切,待她踢到时,抬臂向上一格,挡住她这一腿,底下同时一记鞭腿踢出,扫踢向郭静独立支地的另一条腿。这一扫中,她失去平衡,必然会被摔倒。

    因为只是较艺切磋,他这一腿中并没有附带内力。不过虽没有内力加成,这一脚踢出也并不慢,力量也足以将郭静踢倒。
正文 第五十四章 身手漂亮 难解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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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着林旭的这一记鞭腿扫踢,郭静并未有任何惊慌。踢出的右脚上忽然用力下压,似乎想要把林旭格挡住的手臂压下去,再行踢中林旭胸口。只要她先行踢中林旭,将其踢退,林旭下面的那一记鞭腿自然也就对她构不成威胁。

    她这一压,林旭自然地也就用力向上抬架,不叫她得逞。

    郭静眼中闪过一抹得意,支地的左脚竟是也忽然离地而起,却是借着林旭手臂用力的这一架之力,整个身子横侧着凌空。左脚抬起躲过林旭那一记鞭腿的同时,也跟着向林旭腹部踹来。她整个人,这时就全凭着林旭手臂的抬架之力而吊在林旭身上。

    林旭可全没想到她竟会使出这般变化,不由吃了一惊。而且郭静这时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他这一条手臂上,也使得他立即压力大增。如果这条手臂再被压下,那郭静这被架住的右脚又可顺势踢中他,再加上下面左脚踢来,一下就能连踢中他两脚。

    这个时候,林旭如果使出内力相加,自可一力破十巧,只需手臂用力一甩,就可把郭静整个人都甩出去。但既是切磋较艺,想要增长自己的打斗经验,他这时便不可用内力。否则那就不是较艺,而是成了他仗着内力单方面欺负郭静了。

    眼下郭静的这招攻势,不仗着内力的话,他也一时无法可破,当下只得顺势一收手臂的同时,连忙脚下一点,抽身后退,躲开了郭静这双腿齐出的凌厉一击。

    他一收臂后退,及时躲开,郭静身在半空再无借力处,便要横着身子往下掉落。如果她没能在落地前及时变化姿式,这一掉下去,怕也是要摔得狠疼一下。

    不过郭静既然敢用出这招,自然也早已准备了后续应变。林旭才一收臂后退,她半空中身子便猛地一拧。竟是凌空横滚旋转一周三百六十度,旋转的同时,也借着这一旋调整了身体姿式与重心变化,双脚下沉先行着地。使得自己平稳落地,没被摔着。

    林旭方才后退站定,瞧着她拧身旋转落地的这一势变化,也是忍不住双眼一亮地在心里暗赞了声“漂亮”。

    而且通过这一势,他也看出来了,郭静确实练过弹腿,并没有骗他。弹腿流派众多,他也不知郭静是否练得跟他一样的少林十二路弹腿。但他所练的少林弹腿中的“二路十字鬼扯钻”里,就有一招变化跟郭静所用的这个一样。

    “二路十字鬼扯钻”,除了普通的一脚要能踢出钻透劲外,其中的一个招式变化,就是像郭静这样,整个身子像个钻头一样,直接双脚离地,以一脚为轴,横旋钻踢而出。

    看出了这一招后,林旭心想。郭静恐怕也不是单靠这招来调整姿式与重心地平稳落地,如果他刚才没有退避躲开的话,郭静双脚在踢中他后,恐怕也会紧跟着再来这么一招旋身钻踢。

    先被双脚踢中胸腹,再紧跟着来这么一记钻踢。如果是普通人的身体强度的话,恐怕只这一个照面间,就要被郭静踢得撂倒在地,半晌爬不起来。

    由此也可看出,郭静的打斗经验,确实要比他丰富得多,功夫也确实练得挺厉害。就只这一招双脚离地,半空中身子横旋一周后平稳落地,一般人根本就做不出来。

    林旭自己也曾练过这招的变化,但如果不靠使用内气加成相助的话,他也是同样完不成这招的动作。

    郭静落地之后,因为旋转的动作,身子是背对向林旭。但她双脚才一沾地,并不稍停,紧接着便是一个转身后旋踢向林旭头部踢来。

    林旭才刚在心里夸了她句“漂亮”,不想她脚一沾地后停也不停,又是立即一脚踢来。连忙向后一倾身子,仰头躲过了她这一脚。

    郭静一脚踢空,这一脚落地后身子同时跟着转过,转过面对向林旭的同时,又是不稍停地另一脚跟着飞腿踢出。这一腿,踢出的却也是一记鞭腿,向着林旭左肋下踢来。

    这鞭腿的踢法,不仅是十二路弹腿里头路的主要腿法,也是散打中经常运用到的一种腿法。在各国技击格斗中,也多有运用,是非常实用的一招腿法。出腿快,力量大。

    面对着郭静的这记鞭腿,林旭没有再躲。而是抬起左腿,向着身体外侧一记反甩鞭腿踢出。以腿对腿,以攻对攻,踢向郭静的小腿处。

    “叭”地一声,两人双腿相撞,发出一记响声,各自收腿。

    脚才一沾地后,林旭也是学着郭静一般,并不稍停地立即就发动了攻击,腿尖蹦直地迎面一腿直踢,踢向郭静的肚子处。这回终是比郭静快了一线。

    这一踢,他用的是昨天中午用来踢那逃犯吴某的同一招“二路十字鬼扯钻”。不过因为没有内力相加,这一脚便没踢出像昨天一样的踢破空气,发出鬼叫似的破空呼哨声,也没有带出多大的钻透劲。

    面对林旭这一脚,郭静向右一个侧身躲开的同时,又是再出一记鞭腿向林旭独立支地的另一只腿腿弯处踢来。

    林旭右脚一腿踢空后,立即快速收脚落地。然后一个跨步向前一迈,躲过郭静那一记鞭腿的同时,左脚跟上向着郭静独立支地的左腿脚踝处踢去。

    他这一步跨前迈出,跟郭静已成一前一后的侧面相对地平行姿式。郭静一腿踢空后,立马拧腰转身,双手一攀,抓住了林旭肩头,然后左脚迅速离地的同时,右腿收腿转为膝撞,向着他后腰处撞去。整个人又成了从后面挂在了林旭身上。

    若是从林旭正面看去,看不见他背后郭静动作的,还以是她扑上去正要林旭背她,却不知这其中一记膝撞的凶险处。

    察觉到后面这一记膝撞,林旭连忙伸左手反手探后,以掌推挡在郭静屈起的膝盖上,打断她的膝撞。同时,右手探到肩头处去抓郭静的手,一抓住后,就要再来个过肩摔,将其摔出去。

    却不想一抓抓了个空,郭静及时收手从他背上跳下。接着一记直踢,向他后背上踢来。

    林旭连忙向前一步窜出,落地后迅速转身面对向郭静,重整攻势。

    而他才一转过身后,郭静的攻击又到。

    两人接下来拳来脚往,转眼间就是互相攻守了十数招,但却仍是谁也没占到便宜,竟是一时斗个平手。
正文 第五十五章 这就赢了 桩功马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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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在刚开始的时候,面对郭静一连串连续不断的迅猛攻击,还应付得有点儿手忙脚乱。招架躲避的时候多,能够还手的时候少。

    但当十几招过后,他开始渐渐变得稳重起来。应付起郭静的攻击来,显得更加轻松了,能够还手对攻的时候,也更多了些。

    他在与郭静的交手中,迅速学习与吸收着对敌的经验。不敢说这么一会儿能真正成长多少,但至少对郭静的打法与路数,算是有些熟悉了,自然应付起来,也就更显轻松了。

    而郭静也能明显地感觉到这变化与林旭的进步,刚开始的时候,是她占着上风。而到得这会,林旭已渐渐跟她扳平。如果再按照这种形势继续下去的话,她恐怕还会落向下风。

    以她的格斗技巧与对敌经验而言,她倒是有心还能与林旭维持平手局面挺长一段时间。毕竟论起这两方面,林旭到底还是跟她有些差距的。从刚交手两三招她就能看出来,林旭实在是很缺乏对敌经验,以前恐怕从没跟真正练过的人交手过。而他弹腿的招数上,有的也明显还有些生疏地不够熟练,恐怕他开始学这门武功的时间也不会长。

    但他整体的反应速度却很出众,快速灵敏,身手灵活,协调能力也很好。有时候不能做到及时与有效格挡的,也能够立即退开或躲开她的攻击。而且他的体力与耐力也都很好,从他外表瘦弱的样子完全看不出来,简真是截然相反。尤其他年龄还小,都还没有成年,这点更叫郭静有些吃惊。

    她没信心再跟林旭相持下去的最主要一点,就是她的体力已有些跟不上,到这会儿已是明显下降了不少。

    虽然她身为女性,体力与力量方面,天生就处于弱势,比不上男性,但她常年坚持锻炼,自问也不输于任何一个寻常的男性。尤其跟林旭这还未成年的瘦弱初中生比起来,应该更占优势才是。

    刚开始的时候,做为主攻方,她所发动的一连串猛烈攻击,是消耗的体力挺大。但打到这时候,林旭也应该消耗不小才是。但看他却仍是一副脸不红气不喘的样子,额头上也只出了一层微汗。而她却已是有些忍不住大口喘气,头上出的汗都能滴落下来。动作间一甩头,便是几滴汗液随着甩出。

    这样下去,双方体力消耗不成比例,林旭耗也能耗得过她,最终大占上风了。

    又再过了几招后,郭静趁着体力还没下降太多,被迫落入下风时,抬手叫停,向着林旭有点无奈地道:“你赢了!”

    林旭正要施展十二路弹腿里的“六路勾踢扭单鞭”发动进攻,闻言收势放下刚抬起的腿,看着郭静有些不明所以地道:“还没打完呢,你怎么就说我赢了?”

    郭静道:“咱们点到为止吗,再打下去你就赢了!”

    “是吗?”

    林旭更加有点不明所以,虽然他是有信心再打下去的话,自己能够逐渐占到上风,压过郭静,但自己如果不动用内力就想要赢郭静的话,却也还是挺困难的。

    所以他实在看不出来,再打下去自己就能短时间内胜过郭静的可能。可如果要很长时间才能胜出的话,那就不能说自己现在算赢。毕竟没打到最后一刻,其间还会有挺多变数,不能这么提早下结论。

    “这是你静姐姐让你呢,这都看不出来!”黄容手里拿着两条毛巾,走过来一把扔给林旭一条。说完后,转身将另一条递给郭静。

    “静姐姐?”林旭心中撇了撇嘴地暗道一句,有些不爽地瞅了眼黄容。别你爱当人姐姐,就随便把人家也安上姐姐的头衔。人郭静自己都没说呢,你倒是挺不客气。

    他当然不会认郭静这个姐姐,更不会开口叫。瞅了眼黄容后,接口道:“那我现在是不是该学里面比完武后,抱拳作个揖,来句‘承让’?”

    黄容玩味地瞧着他,面上一副“来吧,我等着看”的样子。

    郭静拿毛巾擦了擦头上的汗,对林旭道:“谈不上让不让的,你体力比我好,到最后肯定是你赢。而且我觉得你刚才也一直有保留,没出全力。”

    林旭道:“毕竟只是切磋,又不是真的打生打死地性命相搏,我相信你也有保留吧?”说罢话,也拿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郭静点点头,并不否认,她确实也有所保留。不过体力上,她也确实跟林旭有着差距。所以哪怕用出全力,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战斗的话,她最终还是要败在体力上,赢不了林旭。想了想,她忽然又问道:“你真的没练过国术?”

    林旭摇头道:“没有。”

    “那你练过桩功吗?”郭静换个说法问。

    “什么‘桩功’?”林旭又再摇头,这词他也没听说过。

    郭静闻言,又不由奇怪地瞧着他,很想问他功夫到底怎么练来的,连一些常识性的东西都不知道。奇怪了下后,还是解释道:“就是站桩。嗯,换个通俗点的说法,就是扎马步。”

    林旭闻言恍然,扎马步他知道,武侠里也常有描写到。不过里的扎马步多是外门功夫的起步基础功,像许多主角们,当然不会练这种最低浅的,一开始就是练高深的内功。只要内功一成,外功自然就能豁然贯通,很快学会。

    他现在也是这个模式,先练内功,再练外功。内功修成,有内力相助,自然外功的招式也就威力大增,不必去靠外门功夫的基础功来增加力量。而且内功修炼出的内力,比之外门功夫单纯增强的体力,也更加强大与厉害。

    明白之后,他自然还是冲着郭静摇头道:“没练过。”

    郭静闻言后瞧着他,更加惊讶了,忍不住问道:“那你体力怎么会这么好?你功夫到底是怎么学的?”

    他体力好,自然是靠内力的帮助。虽然刚才比武时,他拳脚上没附带内力,但体内的内力还是有运行开的。一是为增强五感功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好随时观察注意对手的动作,以作应变;二是为防被不小心打到后,可以内力防御相抗,免受更重的打击与伤害。

    不过关于内功,林旭自然不会随便透露,直接略过这个,回答郭静后面的那个问题道:“我刚才说过了吗,就是自学的。我家里有几本关于武功的书,我照着书上自学的。”

    对他的回答,郭静还是一脸不信,自学能到这程度,骗鬼呢吧?但随即又再想一想刚才的打斗过程,他那毫无跟真正练武之人动手经验的样子却也不像是作假。如果真是有人教他,没可能只教他练,而不教他半点跟人对敌的经验。要想教出一个能传承衣钵的好徒弟,那做师父的也肯定会经常给徒弟喂招。虽然那也不是真打,却也不会没半点经验,还犯一些常识性错误。

    这般想着,倒是约略有些半信半疑了。再仔细看林旭,见他目光清澈坦然,说得也十分自然,倒也不像是说谎的样子。想了下,又问道:“你真的没练过扎马步之类的功夫?”

    “真的没有。”林旭再摇头,很不明白她为什么纠结于这一点。这扎马步站桩之类的,真的有那么重要。

    “你没听说过‘练拳无桩步,房屋无立柱’吗?”郭静问他道,说罢不等他回答,便接着解释道:“就是说练拳不练桩功,就像房屋没有承重撑立的柱子一样。没有桩功增长功力,练那些套路,最终练出来的都是花架子,是虚功,还不如练散打、跆拳道这些实在点。这个桩功,就是武功里面的内功。练了之后,能够增强自己的体力、力量与爆发力。还有拳谚说‘入门先站三年桩’,‘要学打先扎马’。”

    林旭闻言,忍不住摇头反驳道:“这个怎么能是内功呢?扎马步分明是外门功夫用来打基础的,内功是能够练出内气来的。”

    郭静忍不住冲他翻个白眼,一副看他很傻很天真的样子,“那都是武侠里面写的,虚构出来的,你还真信啊?”
正文 第五十六章 这个老师不一般
    “我……”

    林旭瞧着郭静的眼神,一冲动之下,脱口而出地就想说“我就练出来了”,但说了个“我”字后,终还是忍住了,略停顿了下,改口道:“我觉着里面的武功也未必全是虚构的,像是太极拳,现实中不也有吗?还有铁砂掌,我听黄容说,你们大学散打社的社长就请来过一个练铁砂掌的给你们表演过。”

    郭静点头道:“是有一部分据实而写的,但也都是描写的夸张了。现实里的太极拳、铁砂掌,哪有里写的那么厉害?而且除了少部分外,大部分都是虚构的。像是什么降龙十八掌、六脉神剑、一阳指的,现实里哪有?”

    林旭听罢顿了下,决定不再跟她争论这个,转过话题问道:“你既然说的桩功那么重要,那你练过吗?”

    郭静摇头叹道:“我倒是想练呢,可惜找不到练法!”顿了下,接道:“你别看现在外面书店里、书摊上都有许多公开售卖的武术书籍,好像各种各样的武功都有。但那些大部分都是套路的花架子,全都没有涉及到桩功的练法的。既便是有的,提到的也很少,而且多是只有姿势,没有真传的口诀,根本不能靠此入门。”

    “你看着现在武术界好像很开放,各门各派的都把自家的武功拿出来公开出版,发行天下,谁都能学,但实际上都留了一手。那些能真正增长功力的桩功,其实还都是口口相传的师徒相授,轻易不会外传。只练书上的那些武功套路,练得再好,也就只能强身健体,练不到多厉害,实战很差,还不如我们学散打的。”

    林旭听了郭静的这番话,对比了下自己手头的几本武术书籍,发现还真是。那个乙组刀术、剑术的暂且不论,就说拳法,不论是建国后发行的那本《三路华拳》,还是民国时就已刊行的《拳经》,里面都没有涉及到所谓的桩功练法。否则的话,他也不至于在这之前,连“桩功”二字这个词,都没听说过了。

    他如果不是先练成了内功,身具了内力。恐怕现在的这个弹腿功夫,也是发挥不出来多大的威力。这样看来,还是内功才是一切的基础与根基,里的这条理论,还是很对的。

    “我到现在,就连最简单的一个四平马马步的具体练法,也都没找全。我的弹腿功夫,是特地四处打听下,找到个练了几十年弹腿的老拳师请教过的。但他也只是指点了我招式,根本不肯教我桩功,我花钱也不肯。还说什么这是他们祖上定下的规矩,传男不传女,传子不传媳。哼,简直是敝帚自珍,狗屁的规矩。我跟你说,这些人实际上都很保守,非常封建传统,脑袋根本不开化,全都是老顽固。”

    郭静说起来,却是还怨念颇深的样子,忍不住都骂了句粗口。骂完后又接着道:“就像李小龙开创截拳道,为什么还要以外国的拳击和击剑为技术骨干,再吸收各国技击的优点来融合。而中国武术门派这么多,除了他本身学过的咏春,却一个都不融合。依我看,就是咱们国内的这些,门派之见太重,根本不把真功夫随便外传。所以他除了咏春的底子外,只能吸收国外那些能学到的。”

    末了,又还是不信地问林旭道:“你的弹腿,真的只是自己照着书上练的?”

    林旭点头道:“是。”

    “什么书?哪一派的?”

    “是一本叫《拳经》的书,上面说是少林弹腿。”

    “《拳经》?”郭静念了下名字后,问道:“你这本书,可以借我看看吗?”

    林旭点头道:“可以。”又问她道:“你练的是哪一派弹腿?”

    郭静道:“我练的是弹腿源头的临清弹腿。”

    “哦!”林旭闻言点点头,这个他倒也知道,《拳经》里关于弹腿的介绍中提到过。说这弹腿是发源于临清龙潭寺,由寺中的一位昆仑大师所创。因是由龙潭寺传出,便以之命名为潭腿。《拳经》上也是叫作潭腿的,是他自己更喜欢用这个“弹”字代替,觉着更形象。

    “现在还有武林门派啊?”黄容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谈论,扑闪着大眼睛好奇地问道。

    郭静闻言答道:“当然有,只是你平常接触不到罢了。而且现在这些门派,也不像古代的时候那么活跃,大部分的门人弟子,平常也都各有自己的工作,不会轻易显露武功,所以许多人都不知道,也没听说过。不过像是最明显的两个,少林、武当,也是一直都存在的。”

    少林、武当大名鼎鼎,黄容自然也是知道,闻言点点头。

    郭静说完后,又转头问林旭道:“你那本《拳经》,不知道有没有带来学校?”

    林旭道:“带来了,就在教室里。你想看的话,我去给你取。”

    郭静道:“我跟你去吧,看看就行,不用拿回来了。”

    黄容道:“我也要去。”

    林旭对她跟上也没什么意见,何况也阻止不了。三人说定,跟黄宗文道了别后,便相偕一起向学校而去。

    黄宗文很有兴致地在一旁将林旭跟郭静的比武切磋从头看到尾,倒是始终没有插言说什么话。这个时候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向三人笑着点头答应了。

    目送着三人离去后,他看着三人的背影才轻声道:“内功当然不是桩功,内功练气,桩功练力,哪能混为一谈?不过对于练外家功夫的人来说,桩功也就是他们的内功了。林旭这个学生,可倒真是给我很大的惊喜啊!”

    他说罢之后,便转身回屋而去。

    林旭三人早已走远,却是听不到他的这番言论。

    走在路上后,林旭转头问郭静道:“那你觉着,气功是内功吗?”

    “气功?”郭静摇头不屑地一笑,“那更是骗人的了,有的比里写的还玄乎,说什么练气功能开发出超能力,你信吗?”

    林旭忍不住微皱了下眉,说道:“你没见过的,并不代表就不存在。就像外星人,谁也没见过,但宇宙这么大,谁又敢保证宇宙中就没有外星人,连科学家都不敢下这样的保证。我觉得你对这些未免看的太绝对了,我认为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

    郭静略带嘲讽地一笑,道:“我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
正文 第五十七章 坐井观天 人身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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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挺不喜欢郭静这种对没见过不了解的东西,就完全持怀疑否定的态度。她看似实事求是,相信现在普世的科学。但科学的态度,对未知的东西应该是抱着探索、研究与求知,而不是毫不犹豫的就完全否定,选择不相信。

    正像有句话说的,“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她没有调查研究过,就胡乱发言地完全否定,这本身就是不科学的态度。

    郭静在武功这方面,确实是比黄容了解的多。但林旭却觉着她其实见识也有限,还有些坐井观天,只见到了自己能看到的那一块,却不知道外面还有许多她没见过的更广阔的天地。至少内气他就练出来了,也是通过那两本《气功》杂志里的内容研究出来的。那就说明,这是确实存在,是真实的。

    他相信世上聪明的人大有人在,自己能研究出来,自然也有人能研究出来。何况像《抱朴子》、《周易参同契》这些古代的炼气书籍传承久远,历代都有人研究,早就从中研究出炼气功夫的古人怕也是大有人在,至少这些书的作者本人就是炼气功夫的大成者,否则又如何能够写出这些著作。

    而这些人中,想必也会有不少流传下来的更加完善成熟的炼气法门。哪怕千百年下来,有些传承传到现在会因为某些原因而断绝,但多少也应该还是有些。哪怕能流传下来的不多,但林旭相信,这世上必然也有其他的炼气者存在,不可能只有自己一个。

    只不过这些人,比起练武来的,怕就是更少了。所以能够遇到的机率也就更小,郭静没遇见过,或是遇见过而没发现,也是在情理之中。但她因此而否定其存在,这就是错误的了。

    不过林旭这时虽有点不满,却也没跟她再多辨驳,而是转过话题问道:“你说的那个指点过你弹腿的老拳师,不知道他有多厉害?”

    郭静道:“我曾亲眼见过他一脚踢断了一根成人小腿粗的木桩,但没见他跟人动过手。具体打斗起来有多厉害就不知道了,但肯定比我厉害,打我这样的十个怕是都没问题。”

    林旭闻言对比了下,这个倒确实比自己厉害。至少他现在还做不到能一脚踢断跟成年人小腿粗的木桩,估计胳膊粗的,全力一击的话差不多,完了倒是要试试。想了想,又问道:“他是全力一脚才能踢断小腿粗的木桩,还是随便一脚都有这样的威力?”

    郭静想了下,道:“这个我倒不知道,但估计应该是全力吧!”

    “全力的话,那我跟他差距也不是很大。他练了几十年了才能做到如此,我可是才练了没多久,将来肯定比他厉害。”林旭心中暗道罢,又问郭静道:“你的临清弹腿,完了能不能完整使一遍,让我瞧瞧?”

    郭静闻言,也很爽快地点头答应道:“没问题。”

    说话之间,三人已跟着走进了校门口。

    黄容和郭静都是各有特色的大美女,郭静的一身穿着打扮在这乡下中学里也尤其吸引人,再加上林旭现在又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三人一路走进校园,路上有遇见的学生,都是不免注目过来,指指点点地低声议论。中午林旭跟着她们到操场上的时候,也是一路享受过了这番待遇。

    林旭这两天在学校里无论走到哪儿,都能享受到这一番待遇,倒也早是习以为常。自练武有成后,他的心态也开始跟着发生变化,现在其实也早能做到无论做什么都能淡然自若,遇到什么事也都能处变不惊。除了学校里一些大胆的女生看他的直白眼神,让他本身内向腼腆的性格有些受不了,不甚自在外,其他都能做到一律无视。

    一路对这些目光视若无睹地走到自家班的教室,林旭便带着黄容和郭静向自己座位处走去。

    学校里各班的教室除了周末、节假日外,上学期间向来都是不锁的,每天晚自习后,值日生打扫完也只是把教室门闭上。下午的休息时间自然也是不锁,而且这个时候教室里还有着一些同学在。

    有的是在做作业、预习课本、自习之类,有的则是在教室里跟人闲聊说话,或玩儿些桌面游戏地闲散。不过一般都是女生较多,男生一放学基本都出去玩了,哪还会在教室待着。

    林旭带着郭静、黄容二女一进教室,又立即吸引了教室里所有人的目光。看着他带着两名大美女进来,都是不由目光各异地打量。

    林旭同样无视了他们的目光,拿眼一扫自己的座位,并不太意外地就见到同桌张雨薇这个一向勤奋好学的好学生也在。

    郭静和黄容同样不在意这些学生各异的目光,郭静也是直接一律无视。黄容却是还很有兴致地一一回敬打量,似乎在捉摸着他们各自目光里的意味。

    带着两人走到自己座位处后,林旭便伸手拿出自己课桌抽屉里的书包,翻找那本《拳经》。

    “林旭,她们是谁,好像不是咱们学校的吧?”正低头找着,旁边张雨薇忽然开口问道。

    林旭闻言抬头奇怪地瞧了她一眼,本以为她不会问,既然问了,他也就先指着黄容随口答道:“这是黄老师的女儿黄容。”再又接着指向郭静道:“这是她同学郭静,找我借本书。”

    张雨薇闻言,忍不住瞪大了眼瞧向两人。黄容她自然是知道,不过也是一向只听说过,从来没见过。现在终于见到了这个学校里传说的黄容,就挺让她惊讶了,没想到旁边还跟个郭静,这郭静还是个看似英俊其实漂亮的女生,这是个什么组合,武侠乱入吗?

    听到林旭介绍自己,郭静只冲张雨薇稍点了下头。黄容则是打量着张雨薇向她伸出手道:“你好,你就是张雨薇吧?”她以前却也是向林旭问起过他的同桌,没想到却是还记得。

    “啊,是!”张雨薇闻言被惊醒地回过神儿来,看了下黄容伸过来的手,便也从座位上站起来,伸出手跟她握了下。

    林旭并没有坐到自己座位上,而是站在旁边的过道,掏出了书包放在课桌上找着。黄容跟张雨薇握了下手放开后,便一步跨进去坐到了林旭的座位上。

    林旭奇怪地瞧了眼黄容后,还是又低头找书,很快从书包里找出那本《拳经》,伸手递给郭静道:“给,就是这本。”

    郭静接过来后,略翻看了下,待看到里面的字体是毛笔写的繁体字,排版还是古代的那种竖排时,忍不住便是双眼一亮。接过之后,转头瞧了下,见林旭他们这排前面的座位没人,便顺势坐过去,把书放在课桌上,仔细翻看。

    林旭见黄容占了自己的座位,也就转身坐到了过道另一边空着的相邻座位上,等着郭静翻看完。

    黄容见他们一个在认真看书,一个老神在在地安静坐在旁边等着,竟没人搭理自己。一时无聊,便转头跟旁边的张雨薇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闲聊起来。

    约有十来分钟后,郭静将手里这本《拳经》大略翻看完,很失望地发现其中确实并没有任何关于桩功的练习方法。甚至弹腿、太祖长拳这几门《拳经》内所收录的主要拳法里,连提都没有提到。

    倒是这本《拳经》最后一部分所收录的一些拳艺药方中,却是记录有几种可用于辅助练功的内服外用的汤药药方,如药浴、洗手、通筋活络之方,倒是也挺有用。其中竟还有一副用来练铁布衫的药浴药方,可惜的是,只有药方,并没有关于铁布衫的练法。另外还有练铁砂掌的洗手药方,但也是只有药方而没有练法。

    不过她还是在其中找到了一副对自己有用的,向林旭征询过后,问他借了纸笔抄录下来。倒是因为这药方,她却误以为了林旭年龄比她小,体力却比她好的原因是因为从小泡了药浴,心里有些释疑了。

    林旭早就通篇翻看过自己的这本《拳经》好几遍,自然也知道后面记录的那些药方。不过他觉着这些药方都是用来练外门功夫辅助用的,他既已经修炼出了内气,这些对他来说便并没有什么太大用了。

    就像他曾在某本武侠里看过的一句话,说“人自身便是一座宝库,一切可悉俱自足”,就是说修炼内功,只需要发掘人自身的潜力即可,不必太求于外物。

    他觉着这句话很有道理,而且他也已通过自身的修炼证实了。就像人身体内的精,丹田、十二正经、奇经八脉等加起来,不知有多少,再又经从小到大的积蓄,只要能把这些精全部炼化为了气,便已是非常庞大的力量。

    而有了内气在身,每日不断运行使用,自可进而刺激身体的细胞发育,加速新陈代谢等功能。通过一段时间后,自然就可由内到外地逐渐改变自己的身体素质,当有朝完全蜕变,身体就会大异常人,刀剑难伤,水火不侵,比之单靠外门横炼功夫的炼体效果可还要好。其中精深高妙处,更远非外功可比,自然也就不需要外功的那些辅助炼体药方。

    倒是这些辅助练功的药方后面,还有一部分是接骨、救伤、刀疮药之类的药方,这些林旭倒是觉着对他还比较有用。将来有条件的话,可以置备一些,方便万一受伤后随时用药救治。
正文 第五十八章 比你想的更天才
    (感谢书友“蛀虫灬蛀牙”“紫竹夕寮”“焰中葫芦仙”的打赏。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郭静向林旭借这本《拳经》的目的,就是为了想确定地再看看,上面到底有没有关于桩功的记载。

    刚翻开发现是古文体时,她还有些惊喜,以为真是什么秘籍,但翻看完后,就发现,这跟现在市面上卖的那些武术书籍也没有多大的区别。同样没有桩功的练法,而且因为是繁体字古文体的记载,看起来还不像现代的书籍那样方便。

    倒是最后面那部分辅助练功的药方给了她些安慰,像这种药方,在以前也是门派里的秘传,轻易不会外泄。现在市面上的那些武术书籍里,也很少有这些练功药方,挺难找了。

    除了记下这个药方,书里剩下的内容她便也没多大兴趣。对于她来说,如果没有找到桩功的练法,可以用来增长功力的话,学再多的这些传统武术拳法也是没什么用,还不如练自己的散打更实在一些,也更能应用于实战。

    而如果能找到桩功的练法,再回头找像这本《拳经》里的这些太祖长拳之类的武功,市面上与现在流行的网络上也多得是,不用太费事。最多找不见,又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回头再向林旭借。

    抄好了那篇药浴的药方,她又仔细检查一遍无误后,将那张纸撕下叠好装在自己口袋里,再把《拳经》和纸笔还给林旭。

    待林旭接过收拾时,她抬腕看了下自己的手表,见已是过了五点半,向林旭道:“快到晚饭时间了,我请你去前面饭店吃饭吧,谢谢你今天跟我切磋,并借我书看。吃完饭后,我再给你演练我的临清弹腿,咱们到时可以再好好交流下。”

    林旭摇头推辞道:“不用麻烦了,我在宿舍里吃完,再过去找你们就是。”说着话,已把《拳经》和纸笔收拾到书包里,然后示意坐在自己座位上的黄容,让她帮忙把自己书包重新塞进抽屉里去。

    跟郭静的那一番切磋,他也受益不浅,谈不上什么让人谢。真要谢的话,倒是他还想要感谢郭静。而把《拳经》借给郭静看,他也觉着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也要求了要看郭静完整的使一遍临清弹腿,这本就是互惠互利的事。

    便是没有,看一下也没什么,他没那么小气。这本《拳经》对他来说,也还不至于那么重要,这又不是真的那种不得了的绝世武功秘籍。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就随便放教室抽屉里了,也不怕会被人偷看或直接偷去。

    其实不止这本《拳经》,他的那几本武术书籍,也都没有什么太多好保密的。就包括记载有他自己所研究整理出的修炼内功的《抱朴秘要》的笔记本,便是真被人偷了,他也不觉着有什么太大不了。

    别说偷,他就是随便拿给人看,这教室里也未必有人看得懂。就是他自己亲口解释的教,也怕是没人能练成。有关文滔、林彤和岳俊锋的前车之鉴在,打坐入静的那一关,可真不是好过或谁都能过的。也因此,他对把这些书和笔记全放在教室里,放学也不带,并不担心。

    “没事,一顿饭而已。咱们以武会友,以后就算是朋友了,不用跟我客气,走吧!”郭静接着劝道。

    黄容帮林旭把书包重新塞进抽屉里后,也向林旭笑着劝道:“对啊,一块吃吧,她有钱,咱们今天打土豪、吃大户,不用跟她客气。”

    林旭推辞了两句实在推不过后,便也就答应了下来,又跟着她们一起离去。

    到了前面饭店,郭静直接向老板要了个包间。这间简陋的小饭店里,却也是有着两个小包间的。进了包间后,郭静也没要那些为学校里学生准备的食堂大锅饭菜,叫老板直接拿过了菜单点菜。

    林旭直说不必太破费,大锅饭一人来一份菜,几个馒头就行了。但郭静却坚持,说她请客由她做主,黄容也在一旁吆喝着要点菜。实在推不过,也就随她们了。

    点菜的时候,林旭还不太好意思的只点了两个最便宜的素菜。黄容却是不客气的点了一大串,郭静本人也是挑了个最贵的,要了一只山药炖鸡。这小饭店里,一只全鸡就算是压轴菜了。点完后,趁着等上菜时,黄容回去说要叫她父亲也过来一起吃,向两人告辞离席而去。

    但过了一会儿,黄容回来后,却说黄宗文不愿过来,叫他们年轻人自己吃就好。晚饭不必管他,他自己在家里做就行了。

    三人皆算是练武之人,饭量都大。黄容也就罢了,她平常并不会每日练习,饭量也就比普通女生稍大一些。郭静却是每天不间断地必要练上一会儿,饭量经常能超过普通的男性,再加上今天又跟林旭打了一场,体力消耗很大,更是比平常吃的多些。

    而林旭年纪虽最小,饭量却是最大。到最后她们两个吃饱还剩下不少时,他为免浪费,把所有饭菜都扫光了,直看得两人瞪大了眼睛像是看怪物一般看他。

    林旭被她们两人看着,却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只低头吃饭。他在饭桌上,一向都不太跟人客气,觉得该吃就吃。像电视里演的,请客吃饭赴宴之类,去了还讲什么礼貌客气好面子装样子地结果却吃不饱,他觉得那真是太不划算,简直死要面子活受罪。

    吃完饭,郭静结过账,三人出了饭店,沿着跃进渠的岸边道路,向西走着一块散步。刚吃过饭后,不宜做剧烈运动。所以郭静要等散散步消化过后,才向林旭演练临清弹腿。

    散着步,郭静忽然想到个问题问林旭道:“对了,我都忘了问你,你练弹腿多久了?”

    林旭不想显得太惊世骇俗,想了下后,答道:“练了一年了。”

    没想到郭静一听后,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露出难以置信地表情看着他道:“才一年?”

    “怎么了?”林旭有点不明所以的问,觉着一年应该算挺长了。要是说自己实际才练了半个多月,岂不是要吓死她。

    “一年你就能练到这种程度?”郭静还是不信地看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地问道:“你几岁开始泡药浴的?”

    “什么药浴?”林旭闻言不由一怔,被她问得莫名其妙。

    “就是你那本《拳经》后面的‘易筋壮骨方’,我刚才抄的那个。”郭静忍不住语气带的重了些,心想这家伙还跟自己装。他肯定是从小就泡药浴,等到体力大增后,开始正式练武时仗着身体底子好才能进步这么快。一年的时间,就把弹腿练到了这程度。

    “这个啊!”林旭闻言恍然,却是摇头道:“我没泡过。以我们家的条件也泡不起,又是人参又是鹿茸的,怕配一副就要上百了。”

    以他的见识以及这个年代的金钱购买力,上百块的东西对他来说,就已经算是很贵了。

    郭静闻言,不由一怔。她在看到《拳经》后面的辅助练功药方时,就单方面地认为了林旭肯定是从小泡药浴,才会体力这么好,以比她小的年纪而强过经常锻炼的她,却是一直忽略了林旭的家庭条件。

    这时经林旭一提,她才忽然省过来。看林旭的穿着打扮,家里确实不像是有钱的样子。而且这乡下人家,多是中地的,再有钱又能有钱到哪里,像那个药方里所列的那些药物,确实不是普通人家消费的起的。所谓“穷文富武”,这句话可不是说假的。

    但他如果不是靠从小泡药浴来增长体力,又怎么可能“一个月”的时间就把弹腿练到这程度,难道还真有什么所谓的练武奇才?

    这般想着,她又带着询问的目光看向黄容,黄容可比她更了解林旭以及林旭家里的情况。见她看过来,黄容点点头道:“他们家条件确实不算是特别好的,也就是小康吧!”

    郭静信黄容的话,但看向林旭时,还是又再有些难以相信地问道:“你真的从没泡过药浴?也从没练过桩功?”

    林旭忍不住眉头一皱,被她问得有点烦地道:“你不要总是对自己没见过的就选择否定不信好不好?事实就是如此,你爱信不信。”

    郭静道:“不是我不信,是你这太有违常理了。一年的时间,普通人能完全练熟就算很好了,怎么可能练到你这程度?你知道我练散打练了多久吗,练了六年了。弹腿也有练了三年,光那个凌空横转拧旋子的动作,我就练了一个多月才算练熟,中间不知道摔了多少次。可你才练了一年就能打得过我,还没有专业的老师和教练指导,就是自己照着书自学瞎练,你叫我怎么信?”

    “那我要说才练了都不到一个月,你岂不是要死啊?”林旭心道一句后,轻咳一声,说道:“这个,有可能是我在练武这方面特别有天份吧?”自己夸自己,还真是有点不好意思。

    黄容在旁嗤笑一声,道:“真是猪不嫌脸大!”

    这是当地一句土话,说人自卖自夸的意思,但却有点贬义。

    郭静瞪着眼瞧了会儿林旭后,也只能很无奈地叹口气,接受这个了解释。她现在真是有点人比人得死的心思。自己练武的天赋也算挺好了,连那个教他弹腿的老拳师都称赞过。高中散打社她稳居第一,进了大学散打社后,也是能位居前三,平常真没在这方面太服过谁。

    想不到今天所有的骄傲,就被眼前这个今年才虚岁十五的初中生给无情地踩在了脚下。
正文 第五十八章 比你想的更天才
    郭静向林旭借这本《拳经》的目的,就是为了想确定地再看看,上面到底有没有关于桩功的记载。

    刚翻开发现是古文体时,她还有些惊喜,以为真是什么秘籍,但翻看完后,就发现,这跟现在市面上卖的那些武术书籍也没有多大的区别。同样没有桩功的练法,而且因为是繁体字古文体的记载,看起来还不像现代的书籍那样方便。

    倒是最后面那部分辅助练功的药方给了她些安慰,像这种药方,在以前也是门派里的秘传,轻易不会外泄。现在市面上的那些武术书籍里,也很少有这些练功药方,挺难找了。

    除了记下这个药方,书里剩下的内容她便也没多大兴趣。对于她来说,如果没有找到桩功的练法,可以用来增长功力的话,学再多的这些传统武术拳法也是没什么用,还不如练自己的散打更实在一些,也更能应用于实战。

    而如果能找到桩功的练法,再回头找像这本《拳经》里的这些太祖长拳之类的武功,市面上与现在流行的网络上也多得是,不用太费事。最多找不见,又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回头再向林旭借。

    抄好了那篇药浴的药方,她又仔细检查一遍无误后,将那张纸撕下叠好装在自己口袋里,再把《拳经》和纸笔还给林旭。

    待林旭接过收拾时,她抬腕看了下自己的手表,见已是过了五点半,向林旭道:“快到晚饭时间了,我请你去前面饭店吃饭吧,谢谢你今天跟我切磋,并借我书看。吃完饭后,我再给你演练我的临清弹腿,咱们到时可以再好好交流下。”

    林旭摇头推辞道:“不用麻烦了,我在宿舍里吃完,再过去找你们就是。”说着话,已把《拳经》和纸笔收拾到书包里,然后示意坐在自己座位上的黄容,让她帮忙把自己书包重新塞进抽屉里去。

    跟郭静的那一番切磋,他也受益不浅,谈不上什么让人谢。真要谢的话,倒是他还想要感谢郭静。而把《拳经》借给郭静看,他也觉着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也要求了要看郭静完整的使一遍临清弹腿,这本就是互惠互利的事。

    便是没有,看一下也没什么,他没那么小气。这本《拳经》对他来说,也还不至于那么重要,这又不是真的那种不得了的绝世武功秘籍。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就随便放教室抽屉里了,也不怕会被人偷看或直接偷去。

    其实不止这本《拳经》,他的那几本武术书籍,也都没有什么太多好保密的。就包括记载有他自己所研究整理出的修炼内功的《抱朴秘要》的笔记本,便是真被人偷了,他也不觉着有什么太大不了。

    别说偷,他就是随便拿给人看,这教室里也未必有人看得懂。就是他自己亲口解释的教,也怕是没人能练成。有关文滔、林彤和岳俊锋的前车之鉴在,打坐入静的那一关,可真不是好过或谁都能过的。也因此,他对把这些书和笔记全放在教室里,放学也不带,并不担心。

    “没事,一顿饭而已。咱们以武会友,以后就算是朋友了,不用跟我客气,走吧!”郭静接着劝道。

    黄容帮林旭把书包重新塞进抽屉里后,也向林旭笑着劝道:“对啊,一块吃吧,她有钱,咱们今天打土豪、吃大户,不用跟她客气。”

    林旭推辞了两句实在推不过后,便也就答应了下来,又跟着她们一起离去。

    到了前面饭店,郭静直接向老板要了个包间。这间简陋的小饭店里,却也是有着两个小包间的。进了包间后,郭静也没要那些为学校里学生准备的食堂大锅饭菜,叫老板直接拿过了菜单点菜。

    林旭直说不必太破费,大锅饭一人来一份菜,几个馒头就行了。但郭静却坚持,说她请客由她做主,黄容也在一旁吆喝着要点菜。实在推不过,也就随她们了。

    点菜的时候,林旭还不太好意思的只点了两个最便宜的素菜。黄容却是不客气的点了一大串,郭静本人也是挑了个最贵的,要了一只山药炖鸡。这小饭店里,一只全鸡就算是压轴菜了。点完后,趁着等上菜时,黄容回去说要叫她父亲也过来一起吃,向两人告辞离席而去。

    但过了一会儿,黄容回来后,却说黄宗文不愿过来,叫他们年轻人自己吃就好。晚饭不必管他,他自己在家里做就行了。

    三人皆算是练武之人,饭量都大。黄容也就罢了,她平常并不会每日练习,饭量也就比普通女生稍大一些。郭静却是每天不间断地必要练上一会儿,饭量经常能超过普通的男性,再加上今天又跟林旭打了一场,体力消耗很大,更是比平常吃的多些。

    而林旭年纪虽最小,饭量却是最大。到最后她们两个吃饱还剩下不少时,他为免浪费,把所有饭菜都扫光了,直看得两人瞪大了眼睛像是看怪物一般看他。

    林旭被她们两人看着,却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只低头吃饭。他在饭桌上,一向都不太跟人客气,觉得该吃就吃。像电视里演的,请客吃饭赴宴之类,去了还讲什么礼貌客气好面子装样子地结果却吃不饱,他觉得那真是太不划算,简直死要面子活受罪。

    吃完饭,郭静结过账,三人出了饭店,沿着跃进渠的岸边道路,向西走着一块散步。刚吃过饭后,不宜做剧烈运动。所以郭静要等散散步消化过后,才向林旭演练临清弹腿。

    散着步,郭静忽然想到个问题问林旭道:“对了,我都忘了问你,你练弹腿多久了?”

    林旭不想显得太惊世骇俗,想了下后,答道:“练了一年了。”

    没想到郭静一听后,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露出难以置信地表情看着他道:“才一年?”

    “怎么了?”林旭有点不明所以的问,觉着一年应该算挺长了。要是说自己实际才练了半个多月,岂不是要吓死她。

    “一年你就能练到这种程度?”郭静还是不信地看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地问道:“你几岁开始泡药浴的?”

    “什么药浴?”林旭闻言不由一怔,被她问得莫名其妙。

    “就是你那本《拳经》后面的‘易筋壮骨方’,我刚才抄的那个。”郭静忍不住语气带的重了些,心想这家伙还跟自己装。他肯定是从小就泡药浴,等到体力大增后,开始正式练武时仗着身体底子好才能进步这么快。一年的时间,就把弹腿练到了这程度。

    “这个啊!”林旭闻言恍然,却是摇头道:“我没泡过。以我们家的条件也泡不起,又是人参又是鹿茸的,怕配一副就要上百了。”

    以他的见识以及这个年代的金钱购买力,上百块的东西对他来说,就已经算是很贵了。

    郭静闻言,不由一怔。她在看到《拳经》后面的辅助练功药方时,就单方面地认为了林旭肯定是从小泡药浴,才会体力这么好,以比她小的年纪而强过经常锻炼的她,却是一直忽略了林旭的家庭条件。

    这时经林旭一提,她才忽然省过来。看林旭的穿着打扮,家里确实不像是有钱的样子。而且这乡下人家,多是中地的,再有钱又能有钱到哪里,像那个药方里所列的那些药物,确实不是普通人家消费的起的。所谓“穷文富武”,这句话可不是说假的。

    但他如果不是靠从小泡药浴来增长体力,又怎么可能“一个月”的时间就把弹腿练到这程度,难道还真有什么所谓的练武奇才?

    这般想着,她又带着询问的目光看向黄容,黄容可比她更了解林旭以及林旭家里的情况。见她看过来,黄容点点头道:“他们家条件确实不算是特别好的,也就是小康吧!”

    郭静信黄容的话,但看向林旭时,还是又再有些难以相信地问道:“你真的从没泡过药浴?也从没练过桩功?”

    林旭忍不住眉头一皱,被她问得有点烦地道:“你不要总是对自己没见过的就选择否定不信好不好?事实就是如此,你爱信不信。”

    郭静道:“不是我不信,是你这太有违常理了。一年的时间,普通人能完全练熟就算很好了,怎么可能练到你这程度?你知道我练散打练了多久吗,练了六年了。弹腿也有练了三年,光那个凌空横转拧旋子的动作,我就练了一个多月才算练熟,中间不知道摔了多少次。可你才练了一年就能打得过我,还没有专业的老师和教练指导,就是自己照着书自学瞎练,你叫我怎么信?”

    “那我要说才练了都不到一个月,你岂不是要死啊?”林旭心道一句后,轻咳一声,说道:“这个,有可能是我在练武这方面特别有天份吧?”自己夸自己,还真是有点不好意思。

    黄容在旁嗤笑一声,道:“真是猪不嫌脸大!”

    这是当地一句土话,说人自卖自夸的意思,但却有点贬义。

    郭静瞪着眼瞧了会儿林旭后,也只能很无奈地叹口气,接受这个了解释。她现在真是有点人比人得死的心思。自己练武的天赋也算挺好了,连那个教他弹腿的老拳师都称赞过。高中散打社她稳居第一,进了大学散打社后,也是能位居前三,平常真没在这方面太服过谁。

    想不到今天所有的骄傲,就被眼前这个今年才虚岁十五的初中生给无情地踩在了脚下。
正文 第五十九章 志向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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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路冲扫似扁担,二路十字巧拉钻,三路劈砸倒拽犁,四路撑滑步要偏,五路招架等来意,六路进取左右连,七路盖抹七星式,八路碰锁躲转环,九路分中掏心腿,十路叉花如箭弹。”

    这是临清弹腿的招式歌诀,作为弹腿源头的临清弹腿,便是只有十路。林旭所学的《拳经》里所载的少林十二路弹腿,是少林寺的一位高僧,以原版的临清弹腿为基础,结合了少林寺的罗汉拳改进所创,并多增了两路,为十二路。

    散了一会儿步,待肚中食物略作消化后,郭静便在渠岸边的沙石路上,给林旭完整演练了一遍她所学的临清弹腿。

    这时已是六点多,太阳已经落山,这条沙石路上的这一段除了他们三个外,便再无旁人,倒也并不用担心会被人看见。

    看着郭静演练临清弹腿,林旭也在心中对比着自己所学的少林弹腿。两者果然是同出一源,招式很像。尤其在前三路上,除了手部的一些动作外,更是几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到后面几路的变化,才稍大一些。

    相比起来,临清弹腿的招式更加简练而直接,少林弹腿的变化则更多一些,尤其是结合了罗汉拳所创,更加注重了一些手上的招式与动作,各有所长。

    不过他既已先学了少林弹腿,更练了挺长一段时间,这时却也不会再改换门庭地转学这临清弹腿。要郭静完整地演练一遍,他也是为了更多地做一下参考对比,希望能够对自己以后的练习上有所帮助,更加进步。

    林旭看过的武侠中,不乏有一招鲜吃遍天的例子,但真正的武学大师,却莫不都是学贯百家,而后融汇一炉,能从中开创出一条属于自己道路的高手。

    就像《射雕英雄传》中的天下五绝,皆是这样的武学大宗师。而主角郭靖最后虽然也变得很厉害,能比肩于五绝,但却不能算得是宗师,只是拾人牙慧罢了。他最厉害的也不过就是一套降龙十八掌,虽然洪七公同样是一套降龙十八掌打天下,但人家能把原本的十五掌补全至十八掌,郭靖却还没这份积累与底蕴。

    等到将来学有所成后,林旭也想要走遍天下,去见识这当今天下各式各样的武功与绝学。希望也能够融汇百家,开创出一条自己的道路,最终成为一代宗师。

    虽然他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觉着有得学就已经算是很好,但当练了这么久后,也是难免有了点自己的梦想。希望在这方面上,能够有更大的成就。

    郭静演练完一遍临清弹腿后,时间已是不早,离上晚自习没有多长时间了。林旭也顾不得再跟郭静多交流,跟两人说了声后,便急忙返身向学校跑去。

    虽然今天下午,因为与郭静比武切磋及之后的事情而耽搁了他下午练习弹腿的时间,但这一下午的收获,却是比他光练上几遍弹腿要强得多。林旭此时,也算是兴尽而去。

    当晚一夜无话,凌晨三点起来正常修炼内功,五点收功起床,然后出门上宿舍的平房顶上练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中午吃过午饭后,出校门到桃园送了郭静和黄容开车离去,踏上前往首都的路程。下午放学后,则又到那片小树林里练自己的弹腿。平日课间或晚自习有空,就抄写译制剩下的《拳经》。

    送了郭静和黄容离去后,他接下来的几日都是一切如常,学习和生活都步入了正轨,练武也确定下了以上的时间,每日都是照常练习。学校里与他身边,也再没什么大事发生。

    间隔上一天,则叫妹妹居中传话,跟关落雪约定个无人的地主见上一面说说话,增进下感情。

    如是两日,很快匆匆过去,这一日周六中午放学后,便是到了周末休息日。他们正月十六开学的那天正好是周三,所以这周也只上了剩下的三天。

    武乡中学及周边的各村小学放的都是小周末,周六半天加周日一天。但中学因为是寄宿制,周日下午就得赶到学校,实际上加起来,也就一天稍多的时间,基本上等于是单休。

    骑着自行车带了妹妹回到家中后,妹妹一进门,就把他帮助警察勇擒逃犯的光荣事迹告诉了父母。答应为他保密的打保卫科长及跟关落雪恋爱的事情,这回倒是守口如瓶地没说。

    父母听过之后,不免为林旭又担心后怕一番,嘱咐他以后遇到这种事,还是躲远一点好,不要随便插手,免得受到伤害。林旭当着他们的面,自然是唯唯听命地点头答应。不过待知道见义勇为还有奖金跟中考、高考可以加分的好事后,倒也很是为他高兴。

    不过妹妹林彤这回虽守住秘密地没说林旭在学校里打保卫科长的事,但林朗夫妇在事后还是从别人口里听说了。毕竟村里在武乡中学上学的孩子还有很多,那些人可没答应替林旭保密。林旭打保科长这么劲爆的事,他们自然免不了回到家里后跟大人说。

    而村里大人间相互传开后,林朗夫妇不免也就从别人嘴里听说了。知道之后,又是不免对林旭训斥一番。好在这回因为见义勇为的事保住没被开除,他们两人发了顿火后倒也没有特别生气,但还是叮嘱林旭下不为例,不能再在学校里打老师,林旭自然仍是点头答应。

    这天下午四点多,林旭去了一趟小庙后面那个入赘到他们关村的蒙古人关巴图家。再出来的时候,骑了一匹棕色的马,驾马而行。

    林旭家里的大人虽跟这个关巴图没有什么太多来往,但林旭本人却跟这关巴图有些交情。他们之间的交情是源于去年暑假的时候,那次关巴图在外面放羊时不小心丢了一只羊,是林旭正好碰见,帮忙捉住给他送了回去。关巴图对他很是感谢,就说要教他骑马。林旭对此也很有兴趣,便没推拒地答应了下来。

    他们村里喂牲口的,多是喂牛、喂骡子等用来下地干活的,就像林旭家里也有喂了头牛。但喂马的,村里却只有关巴图一家,平日也很少用来下地干活,多是出来放羊时骑乘。

    蒙古人是马背上的民族,关巴图在入赘到关村不久后,就想办法地弄了头小马驹来养。现在的这匹,已经是原先的那匹小马驹长大后所生下的后代。听关巴图说,今年才五岁,是林旭岁数的零头。
正文 第六十章 策马阡陌
    轻策着马,延着小庙旁边的道路,走到村西口的那个十字路口后,林旭一拉马缰,转向西边两沟分界的那条道路。然后双腿一夹马腹,轻喝声“驾”,策马跑了起来。

    他从去年暑假就已学会,这时早已骑得娴熟。以前因为个子矮,人小瘦弱,他操控起来还有些小心翼翼,生怕会被摔下来。但这时身子长高,又学了武功,艺高胆大。策起马来,竟是越跑越快,到最后马儿四蹄翻飞,已是被他策马狂奔了起来。

    这时正是农闲时节,地里没有什么活计,出了村子后,田间的地里与道路上都并无人影,四面茫茫,视野极为开阔。林旭也不用担心骑马会撞到什么人,跑得很是纵意,这马也正是青壮,这时跑起来也很是撒欢儿地兴奋。

    策马江湖道,天地任逍遥。

    林旭一时间,很有几分这种感觉,驾马跑得也是非常畅快,瞧着四下无人,忍不住都张口长啸了一声。啸罢,更觉畅快淋漓。

    里面的侠客,策马江湖,也是一大纵意之事。林旭以前每每看到,都是非常羡慕。所以当初关巴图一提要教他骑马作为感谢时,他几乎是想都没想,就十分兴奋地点头答应了。

    可惜以前他身子小,力气小,胆子也小,却是从来没敢把马打得这么快,像这样策马狂奔过,顶多只是驾马小跑。但现在却是不同,只觉无论是什么情况下,他都能够驾御住跨下这匹马。

    跑过了打麦场,沿着田地间的道路一口气直跑出了约摸三、四里地,眼看着已能望到距离他们关村最近的西边一个叫庄头村的村子后,他这才放慢了马速,慢慢地收束停住。

    “唏律律”,马儿停下后,发出一声长嘶地打着响鼻摇着头,看起来也是跑得很欢快的样子。

    林旭伸手来回摸了摸马颈,又调转马头,往回行去。抬腕看了看手上的电子表,见跟关落雪约定的时间还有八分钟,绝对能赶到,便也不着急赶马,策着马小跑地往约定地点赶去。

    他今天借了关巴图的马出来,也并不光是为了骑着马遛遛地出来跑一圈,同时也是约了关落雪在村西头这边的田地里见面。今天上午还在学校的时候,他就让妹妹林彤在课间操后给关落雪传了话,约好了回村后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约好的时间是下午五点,地点是在村西头北边这条沟最北边的西岸头处。

    这条沟大体是呈不规则横卧着的“L”型,最北边的那头,又往西横拐出了一截。他们约好的地点,就在这拐出一截,延伸到这边田地里的岸口树林外。辨识度很高,很好找。

    林旭刚才策马狂奔,是从出了村口后就一直顺着路往西边跑,也是为了跑着顺道,不用怎么拐弯。沿村口的那条两边沟的分界路,过打麦场,再直到他这时所在的这条路,差不多是直直的一条,直到这边快到庄头村处,才稍微往南拐过了个弧度。

    这时他便又先跑出这条路,到了打麦场处后,再调头往北而去。顺路再走三、四百米,就可到他跟关落雪约定的地方。

    村子这边的田地,并非是平原似地平整一大片,而是有些丘陵状地高低错落起伏。这边的地势,相对来说也比村子要高些。

    林旭往北赶出一百多米路,上了一处落差在两米左右的土坡后,就望见那边约定的地方,关落雪竟是已提前到了,正在那里不时往来路张望。瞧见他策马出现在坡上,先是有些惊讶了下,然后便冲着他这边笑着挥手。

    瞧见关落雪已到,林旭回应地挥了挥手后,便连忙一夹马腹,轻喝了声“驾”,加快速度赶了过去。

    关落雪是骑着自行车过来的,她的自行车就停在身边。本来她以为林旭也应该是骑着自行车过来,又或是干脆走过来,却怎么也没想到,他竟然是骑着马来。

    瞧着他骑马而来的英姿,虽然他座下的不是匹白马,但关落雪这时瞧着,却也觉着他有些像白马王子的感觉。一时之间,似乎都有些像是身处童话里的情景,公主在草地上等着,盼望着,然后王子出现在视野里,从远处骑马而来。

    这时身边四下里田间的小麦,都已是长得一片绿油油地高过了脚面,瞧着也很像是草地。剩下的现实不足,以想象补充。哪个青春少女不爱幻想。反正这时的她,已是有些沉醉其中,瞧着远处骑马而来的那个身影,都有些带着迷醉之色。

    那个身影越来越近,马蹄声响,很快奔到近前。勒马停下,林旭在马上向她弯腰道歉,“抱歉,我来晚了!”

    其实这时的时间还没到五点,差个几分钟,是关落雪来早了。但他既然比女孩子晚到,不管时间到没到,都自然应该道歉。这点道理和礼节,他还是懂的,电视里也经常这么演。

    关落雪却似乎没听清,只是面带微笑地看着他,然后脸上带着抹羞红地向他伸出手。

    林旭见状一笑,便弯腰抓住她伸出的手,然后用力轻轻一拉,另一只手同时伸出扶住,稳稳当当地便将关落雪拉上马,在他身前的马鞍上扶好坐住。

    他今天骑着马过来赴约,也是有一番想要跟关落雪共驾同骑、郊游踏青的心思。没想到过来后还没开口主动提起,关落雪就已向他伸出了手,心里一时便觉着跟她很心有灵犀的感觉。

    带着紧张与激动的心情,他张臂穿过关落雪腰间,将她香软的身子轻拥在怀里,两手越过她拉住马缰,然后双腿轻轻一夹马腹,便策马顺着道路悠悠前行。

    至于关落雪的自行车,附近又没什么人,倒也不用担心会有人偷去。何况他们村子里的风气一向很好,也不会有人不告而取地就随便拿别人家东西。有时急用又寻不到人,先拿了的话,事后也一定会还回去。

    好一会儿后,关落雪方才从那有些梦幻的状态中回过神儿来。察觉到已被林旭搂在怀中地共驾一骑,忍不住面上更是羞红,连耳朵根都红了。

    好在林旭在她后面,她耳朵又被头发遮着,倒也不会被他看见。察觉到这状况后,她也并没做什么挣扎推拒。刚才她自己那状态下,其实也是清楚自己做了什么,知道是自己主动向林旭伸出的手。

    何况恋人之间,拉手、拥抱,乃至亲吻的这些亲密动作,本来也就算平常,她心里倒也并没有什么推拒。不过亲吻的话,她觉着自己现在还接受不来。略略平复了下自己紧张的心绪后,她反而往后轻轻一靠,整个人都靠在林旭的怀里,与他贴得更亲近了。

    察觉到她这一靠,林旭心里也是忍不住更紧张地心又快跳了下。关落雪似乎察觉到了他的紧张,脸上略微一笑后,忽然问道:“那天黄容抱你的时候,你是不是也这样?”

    林旭闻言,却不知该做何回答。想了想后,干脆不答地转过话题问道:“你来了多会儿了?”

    关落雪闻言后,却也没再接着追问黄容的问题,答道:“我也就比你早到一下,我离五点前十分钟开始走的。”

    林旭想了下,估计就是自己策马狂奔地跑到西边那条路快到头处时,跟关落雪错过的。那边也是有些高低起伏的不平,西边那条路的两边,都是高出路有两米多的田地,人跑进去后,不顺着路瞧的话,在旁边远处也确实瞧不见。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偷菩萨头的贼
    (为上架攒稿,最近这几天会转为每天一更,等到上架后一起爆发,还请大家谅解。)

    策马轻骑,美人在怀。

    林旭觉得自己这会儿,很像是里侠客抱得美人归的结局。

    两人一边看着沿途路边的田间景色,一边闲聊地说着话。不过多是关落雪在说,林旭在听。不时凑趣地开两句玩笑,却也逗得关落雪发出阵阵银铃般的笑声。

    夕阳西下,太阳落山后,林旭策马返回两人相约的地点。就见关落雪的那辆自行车,果然还停在那里,一动没动。

    扶着关落雪下了马,林旭道:“你先走吧,我在后面跟着,看着你回家。”

    “嗯!”关落雪依依不舍地瞧着他点了下头,过去骑上自己的自行车,往回家的路上而去。

    林旭随后策马跟上,到得村西口的那个十字路口处时,他勒马停下,直目送着关落雪转向右边那条路,安全进了家门口后,才拨转马头往相反的左手边路上行去。

    走这边,自是先到小庙后面的关巴图家还马。他以前早就借过很多次了,十分熟稔,两人之间倒也没有太多客气。送还马,谢绝了关巴图留他用晚饭的邀请后,他便告辞离去。

    出了关巴图家,走在庙旁的这条路上,林旭看了下这时左右无人。干脆抄近路地轻身一跃,落地后脚下一点地再次跃起后,身影便翻过小庙的围墙,落到了庙里。

    这座庙的地基是专门垫高的,地势比周围的所有人家都高。这边路上的围墙虽然不算很高,也是通常的两米多,不到三米。但再加上高出路面有两米左右的地基后,却便是高了许多。

    这么高的距离,林旭并不能一跃而上。第一下跃起,是先跃上墙根处的地基,第二下跃起才翻过围墙。

    落入庙里后,转眼看了下四面无人,他又是脚下连点地跃出。这回不再是往高的跃,而是平地纵跃,尽量往远的跃。一个起落间,便是三、四米的距离。

    身影如风,只几个眨眼间,便已纵跃扑至了自家院子这边。然后脚下不停地一点便又转为高高跃起,轻身上了自家的平房顶。上了平房顶后,他往院子外面这边望了下,见这时并没人出来,又再轻身跃下。然后转到大门口处,进院回家。

    他没直接跃落到院子里,是怕被家里人看见。他在上面只能观察到院子里有没有人,却观察不到两边屋里的人是不是正在透过窗户往院子里瞧。这要一落下被瞧见了,免不了要惊人一跳,出来问他究竟。他自是不愿多开口地解释,这种情况能避免还是要避免。

    而且,他至今为止,都从没有在除了自己以外的第二个人面前显露过轻功。这点技能,倒也算是他留给自己的底牌。如遇到关键时刻,就可靠这个脱身保命。

    回到家中,也差不多就是到晚饭的时间。吃过晚饭后,他先把学校里布置的周末作业做完。然后便刷牙洗脚地上床睡觉,入睡前,照例把电子表的闹铃定到了凌晨三点。

    凌晨三点,闹铃一响,林旭准时醒来。然后盘膝坐在床上,面向南方而坐。正要闭眼入静修炼之时,他忽然见到面前的窗户外似乎隐约有手电的光芒快速一闪。

    他屋里后边,也即南面的这扇窗户,是正对向院外空地的西南角厕所方向,跟西北角处通向旁边小庙的那扇木门相邻。从窗户里,就能瞧见那扇木门。

    这窗户他晚上自然是有拉窗帘的,不过窗帘却是很薄,是可透光的。虽然一拉上后,里外瞧不见两边的情形,但光照却是可透出。晚上时候,外面可望见里面灯光,而外面有手电照,里面也是能瞧见。

    这么晚了,还有手电光照过来,而且似乎还是从庙里那边照过来的。林旭不禁心下惊讶地有些生疑,便暂停了修炼,趴过去拉开窗帘往通向庙里的那扇小木门瞧去。

    这扇木门并不是什么好门,只是林旭父亲随便用几块木板订的,中间有好几道两指来粗的缝隙,甚至门的上面部分,因为刚好有一块的长度不够了,还留有一个约摸手掌宽的方窟窿。不过这扇门又不是遮挡什么重要地方的,破也就破点,并无甚要紧。

    刚才的手电光芒,应该就是从不知缝隙还是窟窿里透过来后,再照到他窗户上的。

    趴过去看后,林旭透过门上最大的那个窟窿往庙里那边瞧去,果然隐约瞧到那边有光芒闪动,只是没有再往这边照来。略停了下,还隐隐地听到了有说话的声音传过来。

    此时正是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声音会显得特别明显与传播的特别远,再加上林旭这扇窗户的隔音效果又不好,而他现在的耳力又比较好,却是听见了。不过到底还是隔得有些远,又多了层窗户相挡,他虽能隐隐地听见说话声,但具体是说什么,却也听不清。

    “难道是那些偷庙里菩萨头的贼?”林旭心中一动地忍不住暗自猜测道。

    想到这个猜测,倒是很有些兴趣。这些贼一向只闻其名,从未有人撞见过,似乎也从未有落网。只见得庙里菩萨的头一个个减少,却从不见贼人踪影。今天正逢其会,他倒是想要见识见识。

    当下连忙将衣服穿好,收拾停当。正是艺高人胆大,也不跟家里人说,便轻手轻脚地偷偷开了门出去。返身关好房门,到了院子里,他轻身一跃,伸手攀上房檐,再手上一用力,翻身上了平房顶。

    上了平房顶后,他弯下腰,脚下轻捷无声地往庙那边的边缘位置凑去,以使自己能刚好看见庙里情形,而庙那边的地下不注意却瞧不到他只探出的小半个头。

    才一探到能看见庙里情形的位置,林旭就见到两道手电光挟着两个人影从后面千手观音殿破烂的窗户洞里一前一后地闪身跃了进去,手电的光芒已开始在殿里闪映亮起。

    林旭又探看着观察了片刻,发现也不知是这贼人大胆,还是以为这么晚根本不会有人来这边,又或是知道村里人本就不大把这庙里的东西当回事,在殿外面竟是也没留下个望风的。

    这倒也方便了他,确定殿外无人望风后,他轻身一跃,无声地从平房顶上跃下,落入了庙里。
正文 第六十二章 此贼非彼贼 剑客空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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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跃落入庙里后,林旭提气轻身地又是纵跃而出,两三个起落下,已接近到后面这座千手观音殿前。

    他是从靠近自家院子这边的东边房檐下切入,纵入檐下后,他便改为弯着腰地贴墙向前移动。到得这边的第一个窗户洞下时,他略停了下,侧耳向内倾听,却听得里面的两人这时并没有什么交谈声。只有很轻微至不可闻的脚步声,与不时的敲敲打打声,还有手电的光芒不时从几个破烂的窗户洞里扫出。

    那敲打声并不是集中在一处,而是分散在两边,不时这一下,不时那一下,敲击的声响也不同,似乎是在不同的东西与部位上敲着。再加上手电的光芒不时扫射,看起来,他们却似乎不是来偷剩下的那几个幸保未失的佛像脑袋,而是好像在找着什么东西。不然的话,这时候应该集中在一个脑袋上开锯才是。

    心中略疑惑了下,林旭又继续弯着腰小心前行。到得中间的殿门处时,他转身贴到门缝处向里面瞧去。他觉着这个察看的位置更加隐秘,不会轻易被发现。

    小心地凑着眼往里一瞧,他果然见到里面的两个人确实是在找着什么东西。他们齐中间分开,各向两边分头找去,在那些雕塑的泥像上与其身下的高台上不时地敲敲打打,有时还用脚踩踏两下。

    “看起来他们像是在找什么机关,难道这破庙的后殿里还藏着什么密室不成?”

    瞧他们的动作,很像是里描写的在寻找什么地方机关的样子,林旭忍不住心里猜测地暗道。

    要说这殿里会藏有个什么地下密室之类的,倒也不是没有可能。以前的一些寺庙里,据说都有类似的东西。他记得以前看过的一份报纸上还有报导,说某某寺庙忽然开启发现了隐藏的地宫。好像电视上的新闻联播里,也曾有报导过一例。

    这破庙虽小,但也不是没有这可能。只是以前,他从来没往这方面想过。此时见到这两个贼人的动作,方才联想到这节。忍不住都有点暗自猜测,若是真有隐藏的密室、地宫之类,却不知里面会藏有什么宝贝。报纸上报导过的那例,据说里面有什么高僧舍利之类,反正是文物与宗教价值很大。

    只是里面两人如果真是来找什么隐藏密室之类的,那应该就不是来偷剩下那几个佛像脑袋的了。不过也不敢保证说,以前所丢的那几个脑袋,未必就不是他们干的。这是做生不如做熟,又回来看还能不能发掘找到什么剩余价值来了。

    借着里面两人所打的手电光芒,林旭已能看清里面的两人是一男一女,而且那女的身材姣好,虽然因为角度的关系,一时还看不清脸,但从能看到的侧面判断,应该是生得挺好看的,尤其身材很好。她也是穿了一身跟郭静类似的黑色机车服,贴身的皮衣皮裤,很显身材。

    不过她的皮衣皮裤上却没有什么金属装饰,要说有的话,就是腰间左右两边别着的两把形似短刀的匕首。而且她别匕首的腰带上,似乎还插着圈像是飞镖的东西。另外那边的那个男的,也是一身黑色皮衣皮裤,跟她差不多的打扮。两人看上去的年龄都不大,都是二十来岁的样子,女的似乎还小点。

    看两人的打扮,身上还都带着兵刃,林旭判断两人应该都是练过的。做盗贼这一行,也算是高危职业,怎么都该有两手防身的本事。而且他们刚才从外面通过窗户跃进殿里时的动作,也是很利落。

    “我这边没什么发现,你那边呢?”两人一路敲敲打打的找到靠墙处后,那男的转过身来,语气有些失望地向女的道:

    女的转过身冲他摇摇头,口中也有些叹气地道:“没有!”

    两人说的都是普通话,并没用到什么土话方言。

    “那我们这回是又找错地方了?”男的问。

    女的沉吟了下,道:“先别急着下结论,我们再返过来仔细找一遍。这庙中泥像的塑造手法,确实是空空儿祖师的手笔。而且不像我们以前去过的地方,只是一尊两尊,这里所有的塑像全都是。所以我觉着,这很可能是我们要找的地方。如果这后殿实在找不到的话,我们就去前殿找找看。虽然像这种寺庙的密室,一般都会建在后殿,但空空儿祖师未必不会反其道而行,出人意料地建在前殿。”

    “空空儿?”林旭听到这个名字后,觉着有些耳熟,仔细思索了下,忽然想起是在看过的一部《侠客行》的后面所附的《三十三剑客》图中,其中一篇故事里所提到过的人物。原文好像是古代的唐传奇,据说是最早形态的武侠。但其中的具体情节他却不记得了,只隐约记得这么一个人物。能记得也是因为这名字很有特点,而且还跟一个“妙手空空”的成语有联系。

    妙手空空常用来指代小偷,形容其偷技很好。而这个空空儿,据说就是古代的第一神偷。里面的那两个也是做贼的,把空空儿称为祖师,倒也是正合其身份。只是不知道,这只是他们小偷这行业的尊称,就像做木工的把鲁班尊为祖师、唱戏的把唐明皇尊为祖师这种,还是他们俩确实是那空空儿传承下来的后代弟子,这才称为祖师。

    如果真是后一种的话,那可有点了不得,唐时就开创下的门派,那算来至少是上千年的历史与传承了。传承这么久远的门派,那这两人想必对武术界的历史与现今武术界的情况都很了解,至少要比郭静知道的更多更详细。

    “只是他们知道是一回事,但却未必会愿意告诉我了。而我这时候如果现身出去,他们也一定会把我当成敌人。怕是不给我开口说话的机会,就会立即先对我动手打起来。倒也不知道这两人的武功,又是到什么程度?我能不能招架得住?万一我完全不是对手,一招就被这两人给杀了,那可也死得太冤!”

    林旭心中暗自思忖,斟酌着行止。因空空儿所带来的心中猜测,他倒是有心想跟这两人会一面的。但这两人大半夜的来此,干的是秘密寻宝的勾当,乍一见他现身,却是定然会把他当作敌人无疑,他却也不想轻易冒这个险。

    想了想,还是暂时按兵不动,更加小心地控制着自己的呼吸与心跳,在外默默观察与听着他们的对话。希望从他们的对话中,就能得到更多的信息。
正文 第六十三章 神偷燕子门 师兄与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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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那我们就再找一遍。”男的听了女的话后,点头答应。但顿了下后,却又开口问道:“如果这后殿没有,前殿也没有,这里根本不是我们要找的地方呢?”

    女的答道:“不是的话,我们就另外再找其它地方。不过我感觉,这里应该就是。咱们今晚上找不见的话,就改天弄台地下检测的仪器过来。到时候也不用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就光明正大过来,弄个假文件,再弄两个工作证,然后跟村里的负责人说,咱们是市里文物局辖下的考古队,来这里考古的。这村里的人根本没什么文物保护意识,一个小村子的村长、支书的见识也有限,还不好糊弄?保准一说,他们就信了,到时还要想办法地招待咱们。”

    林旭在门外听到女的这话,忍不住就是心下一惊,按她的办法的话,那真是九成会成功。只要他们文件弄的像真的话,村里的那些头头们甚至根本都不会起丝毫怀疑。他们这么个小村子,像文物局这种冷僻部门,别说是市里,怕是县里的也没接触过,哪里分得清真假。只要人家拿着上级的文件过来,再出示个工作证,肯定是照章办事地接待,恐怕连跟上面确认一下都不会。

    心惊的同时,林旭也不禁有些佩服这女的。一佩服她头脑灵活,能很快想出办法与针对性的计策;二则是佩服她胆子大,竟敢公然冒充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真可谓胆大心细脑子活,也果然是偷骗不分家,做小偷的骗起人来也是一等一的本事。

    那女的说完后,忽然叹了一声,接着道:“若是今天晚上找不见,弄来仪器后我非得把这庙里逐寸地仔细检查个遍才肯罢休。不然的话,我是不会对这里死心的!”

    那男的闻言苦笑了下,摇头叹道:“我的好师妹啊,有时候真不是我说你,你非要较这个劲干吗?那个空空儿,可能根本就没有建什么密室,留下什么秘笈。就算有,也可能早被人找见,或是因为什么天灾人祸地毁坏遗失了。一千多年呢,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谁又能说得定呢!”

    “这两个原来是师兄妹!”听到那男的口中对女的称呼后,林旭在门外心中暗道。

    才自想罢,听得那师妹说道:“当年创建神偷门的祖师,只是偶然被空空儿祖师所救后,得他指点了十日本领,就闯出了日后天下第一神偷的名头,创下了神偷门这个影响深远的门派。而咱们燕子门,只是神偷门覆灭后传下的一个分支门派,技艺只传承了神偷门当年盛时的十之一二。但就是这样,在如今的江湖上也有一席之地,任谁也不敢轻易小瞧。由此就可见得,空空儿祖师的本领,是何等高绝。”

    “而他生前并未有明确的传人留世,若是有的话,不可能一直默默无闻、籍籍无名。神偷门祖师只是得了他十日指点,并不算是他真正的弟子。既无传人继承衣钵,我不相信他会甘愿自己的一身绝学就此失传,他肯定会以某种方法留下自己的传承。”

    “神偷门的历代弟子都曾遍及天下地追寻过他的踪迹与脚步,一是禀承祖师遗训,以了祖师之后未能再得遇空空儿的遗憾;二也是希望能从他的踪迹中,得到他遗留下来的真正传承。”

    “这份儿传承的珍贵与重要,我以前也跟你讲过,现在就不多说了。你说的那两种情况,早被人找见我觉着不可能。神偷门的历代弟子在这方面都有追寻过,如果已经被人找见,他们没可能不发现。况且找到的人要是练了空空儿祖师真正传承的武功,也没可能一直声名不显。倒是因为天灾、战乱等原因被毁或遗失,有点可能。但有可能毁,也有可能没毁。只要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毁,我就还是会继续追寻的。”

    那师兄听完了师妹的这番话后,又苦笑地叹了口气后,没有再劝,开始从墙那边一路敲敲打打地又往中间仔细寻找。师妹也没多说,也同样开始寻找了起来。

    林旭在门外听完了那师妹的这番话后,则是有些心潮起伏。他可实在没想到过自家旁边的这座小破庙,还真是唐朝时候建的。不过建庙的却不是村里人传说的什么善于建庙的匠师了,而是一代传奇人物空空儿。若真如那师妹所说,这空空儿当年的一身本领确实是十分高明,随便指点了别人十天,那人后来就成了天下第一神偷,还创下了个神偷门。

    而这对师兄妹,则是神偷门被灭后的一个分支门派燕子门的弟子。至于那神偷门为何被灭,又被谁所灭,什么时候灭的。那师妹话里没提到,他却也不得而知了。

    不过能从其口中听到了“江湖”二字,便已让林旭颇有些兴奋。这说明现在的这个世界,也是同样存在着一个江湖的。不过再又细一想,却又有些冷了下来。现在这个社会的形态与架构,怕是即便有江湖,闯荡起来也不会像里来得那么潇洒了。

    有句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其实也是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免不了的,不过在林旭看来,这应该是广义上的江湖。狭义的江湖,应该是里写的那种,由一个练武人组成的圈子,这或者称之为“武林”更确切些,是练武者的丛林与森林。

    武林中人应该都是会武的,但江湖中人却未必都是,有时不会武功的人,也难免会因为某些事情,而陷入到这个江湖里。

    殿内的那对师兄妹,一路敲敲打打地,又从两头仔细搜寻到中间的千手观音像处会齐。这一番寻找下来,他们仍是未有发现什么异常。

    “如果这后殿里真有室密的话,那我觉着多半应该是在中间。而开启的机关,我猜多时也是在这座千手观音像上。”师妹仰头打量着这座没有了脑袋的千手观音像,忽然道:“要不我们干脆把它拆了看看吧?”
正文 第六十四章 推倒泥菩萨 密室显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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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师兄闻言,点头答应。话音一落,便是一脚踢出,正踢在千手观音像下面的莲花座上。“砰”地一下,“哗啦”声响,一脚便把那莲花座踢出了一个人脑袋大的窟窿。

    林旭在外面门缝里瞧到这一幕,忍不住就是又惊了下。这殿里的塑像虽都是泥塑的,而且还都是空心的,并不算多么结实,但泥捏的晒干后也是颇为坚硬的,就像他们村砖瓦窑晒干的那泥砖。

    而且那还只是很简单的晒干,里面也没添加什么东西。而像这种泥像的塑造,为求结实与粘合度,和泥时里面还会添加棉花、丝麻之类的东西。晾干后比那泥砖会更显结实,何况这么大的塑像,虽是空心,但为求坚固,那一层泥壁也是颇为厚实的,至少比块泥砖厚的多。且越是下面的,也越加厚实些。而这尊千手观音像,除了脑袋被偷外,一千多年下来身子还保存完好,也可见其结实程度。

    但现在,只是那师兄一脚下去,就踢破个窟窿,他这一脚的力量与强度便可想而知。林旭暗自对比,觉着自己现在怕是全力一脚下去才能有这结果,造成这样的破坏度。而人家看上去就是随便一脚的样子,显然未出全力。这般一比,可就高下立判,自己有所不如了。

    “砰!”

    师兄踢完之后,那师妹也是跟着一脚踢了过去。同样把底下的莲花座给踢出了一个窟窿。

    凌晨这会儿,正是人睡的最沉的时候,而庙里后面的这座千手观音殿,跟周边人家都相隔的颇有一段距离。两人却是也不担心会被人听见,“砰砰啪啦”声响,师兄妹两个一脚接一脚的踢出,每一脚下去都能踢破一块,踢出一个窟窿来。

    两人刚开始的那一脚,是各从千手观音像的侧面踢出。接下去便很有默契地各向塑像后面绕着踢出。没过多久,便在塑相后面相会,把这个泥菩萨像下面的莲花座踢毁了半圈。

    这半圈底坐一毁,“喀喇”声响,那整个有丈许高,没了脑袋的千手观音像便有些不稳地向后一晃。下面剩下的那半圈,不需两人再去踢毁,被塑像本身的重量往后一倾,便已出现裂缝地开始断裂起来。

    就在这时,观音相后面的那师兄妹两个忽然低喝一声,飞身而起,向着观音相的两边肩头部位各凌空蹬出一脚。

    然后就见那本向着后面将要倾倒的观音像,改为向前倾倒。整个底座一下全部断裂,推金山倒玉柱般地整个庞大的身子向着殿门方向一下子倾倒而来。

    林旭在门缝处看着这一幕,看着那高大的塑像向自己这边倾倒而来,不禁的有些目瞪口呆。这么个一丈来高的塑相,竟是没过多久,就被殿里的那燕子门师兄妹两个不借助任何工具的给徒手拆毁了。让他在心下感叹果然破坏比建设要快的同时,也不禁地为这种破坏力有些震憾。

    不过眼看着这座观音像要倒落向地面时,林旭还是连忙偏头从门缝处移开,转过身背靠后地贴着右边的那半扇门而立,同时闭上眼睛捂住了自己的口鼻。一是怕观音像倒地后扑起的灰尘迷了自己眼睛;二则是怕灰尘呛了口鼻忍不住咳嗽或打喷嚏,一出声音那可就被殿里的两人给发现了,另外则也是怕嘴里吃了土。

    况且观音像一倒,殿内的那两人也免不了向观音像倒下的方向望上一眼。而这方向就正是殿门的方向,万一被两人注意到了门缝里有人趴着偷看,那也是不免立即露馅。所以,他自是要提前避开。

    而就在他刚避过的下一秒后,便听得轰然一声大响,那观音像整个砸落到了殿前的这一片空地上,整个地面都被砸得猛地一震。同时还伴随着“哗啦噼啪”的各种响声,显然是这一砸落地面,整座塑像都被给跌破砸碎了。

    地面上多年积蓄无人打扫的灰尘,也果不出意外地被这一下扑得尘土飞扬地大起。林旭斜眼往门缝处一瞧,就能见到里面有手电光透过门缝照出时,那光芒中细小的灰尘颗粒不住地随着气流剧烈激荡,四下飘飞。

    见到门缝处有手电光照射透出时,林旭也忍不住暗道庆幸。要自己还在那趴着,这一下可能就会被发现了,而且还免不了要被扑一脸土地迷了眼睛、呛了口鼻。

    殿内的那燕子门师兄妹两个,看着扑来的灰尘,这时也都以手在面前挥舞地扫着,免被灰尘呛到。一只手在面前扫扇着灰尘靠近,两人另一手便各打着手里照着观音像被推倒后下面显露出来的地方,搜寻着可疑的地方。

    “哎呀,你看,这里是不是个通风孔?”

    找了片刻,师妹忽然发出声惊喜地叫道。

    林旭对里面的动静也很是关注,这时一听声音,瞧了下已没手电光往殿门这边照来,便连忙挥手在门缝处轻轻无声地扇了下,扫开那里的部分灰尘,然后又偏头侧眼地捂着口鼻透过门缝往里瞧去。

    一瞧之下,就见里面两人的手电光芒都照着观音像原本位置处所显露出的一截已显干枯状的竹子。这竹子上面的断口处,也显出是呈断裂状,应该就是观音像刚才倾倒时被带断的。

    那师兄用手电照了下后,便是一脚踢上去,将这截竹子贴着底下高台的台面踢断,然后对着踢断竹子后所显露出的一个窟窿,手电对准往下面照去。照了下后,也面带喜意地道:“看样子确实是个通风孔,直通到下面去了。师妹你这回猜得没错,这下面确实有个密室。就是开密室的机关,不在那观音像上。不然这整个一倒,也该显露出来了。”

    师妹兴奋地道:“不在观音像上,就在旁边。确定了下面确实有密室,那就好办了。大不了咱们就把这旁边的塑像全都拆了,总能找的到。”

    “这女的看起来长的挺漂亮,没想到做起事来却挺暴力,动不动就拆!”林旭闻言,在外面心道一句后,也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们的举动。对于空空儿留下的这个密室,他倒也是挺感兴趣的。

    而且不得不承认,有时候简单粗暴,也是个很有效的解决办法。
正文 第六十五章 密室终开启 室中忽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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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兄妹两人接下来又在原本观音像的旁边,更加仔细地搜寻,想要找到开启地下密室的机关。

    林旭原本以为两人又要找上好一会儿,待找不见没耐心后再又开始用暴力手段地强行拆毁塑像,但没想到这回竟是没过多久,那个师妹就又惊喜地叫道:“我找到了,在这儿呢!”

    林旭从门缝里看过去,只能见到她蹲在龙女像的身后,看不见她具体做什么。但随着她话音一落后,就听得“扎扎”地机括启动声响隐隐从地下传来,显然是她启动了机关。

    接着地面微微震动,就见得原本观音像后面的那块地方竟是缓缓沉落了下去。

    这殿中的佛像排列,是最中间的千手观音像突出在最前面,也是观音像塑造的最大。加上未失的头颅算的话,有三米多高,按古代的计量法,应该是刚好一丈六,也就是佛门所谓的丈六金身。

    观音像后面稍后的位置,左右两边分别是侍立的童子与龙女,童子与龙女再后面的最后一排,是陪侍的十八罗汉。这些所有的塑像,都建在一个一米左右的高台上。

    观音像后面的位置,是没有别的塑像的。沉下去的那块地方,就在这原本观音像的后面,童子与龙女所夹的中间,约有一米见方。

    机关一开启,师兄妹两个便都一起赶了过去,站在入口处的旁边用手电照着,向下打量。

    待那块平台完全沉落了下去后,两人又用手电照着打量片刻,然后那师兄弯下腰去,从脚边捡了几块他们刚才踢破观音像莲座时迸落的塑像碎片,向下面的那个洞口里一块一块地按着某种规律投下去。这是怕下面可能会有什么机关埋伏,先投石探路。

    几块碎片投下去一会儿,见并没有触发什么反应后,那师兄道:“我先下去,确认安全后你再下来。”

    虽然投石探路是没触发什么机关,但并不能完全确定安全,有些机关是专门的针对性设计,只有人的重量踩上去后,才会触发机关。那几块碎片的重量,比人轻的多。如果是这种设计,自然试不出来。

    那师妹闻言,却是摇头道:“我跟你一块下去吧!这密室,我觉得只是普通的密室,不会设什么凶险机关。下面如果有空空儿祖师留下的传承的话,那他就不会设这种有可能要了他传人性命的机关。真有危险的话,我们也好相互照应。走吧!”

    她说罢,不等师兄开口回话,就自己先一步跃了下去。

    “师妹!”师兄担心加无奈地叫了一声,也只好连忙跟着跃下去。

    这师兄妹两个跃进地下密室后,林旭在外面的门缝处便已看不见两人的情形。就连他们的说话声,因为密室深处地下,再传过来这里也有些断断续续地隐隐听不清了。

    他想了想,便离开殿门处,走到旁边相邻的左边窗口,轻轻纵身一跃,无声地跃落进了殿里去。脚一沾地,又再迅速一跃,跃上了塑像所在的高台上,躲在一尊罗汉像的身后。童子、龙女与罗汉的塑像虽不如观音像那么高大,但也都有两米多,尽可遮住他的身子。

    躲在这尊罗汉像后,林旭探头看了下密室的入口处,见无人冒头出来,便又连忙一跃,到了相邻的另一尊罗汉像后。

    他刚才借着遮掩身形的罗汉像,是从观音像后自左边数的第三个。这一下跃出,便到了第二个后面,接一下来再又一跃,便跃到了离密室入口最近的左数第一个罗汉像后。左龙右虎,这左数的第一个乃是降龙罗汉,右边相对的第一个则是伏虎罗汉。

    降龙罗汉像的位置,距离密室入口处只有一米多不到两米,那师兄妹两个可能是怕密室入口关了后出不来,下去后也没关闭,入口便仍那么敞着。站在这里,林旭便又能听清楚下面两个人的说话声了。

    他跃进来的速度很快,此时到得这尊降龙罗汉像后,那师兄妹两个也才下去不久。因为刚下去要小心探路,察看有没有机关,所以这时也仍是处于探路阶段,并没有太多交谈声传出。

    又往入口处张望了一眼,见那师兄妹两个一时并没有上来的迹象。而下面的密室里如果真有空空儿留下来的传承,料来他们也不会很快上来。林旭便大着胆子地从降龙罗汉像后走出,走到入口的边缘处位置后,他小心地探出头往下面看去打量。

    这一看,就见这入口直深入了地下三、四米左右,最底下则又往前拐出一个入口。也就是先一个垂直的洞,然后最下面水平拐出。刚才沉落下去的那块平台,就类似一个垂直的升降梯。好像现在的电梯一样,当然,这个显然不是靠电来驱动的,而是古代的机关。

    以下面入口拐出的位置来判断,下面的那座密室就是在原本观音像位置的正下方。

    这时候,那先下去的师兄妹两个,已经拐进了入口,不在这个垂直的洞底了。林旭倒也不用担心他们一抬头就能发现自己,更加放心地往下面打量着。

    这地下深处,白天也见不得光,在这黎明前的黑暗里更是显得漆黑,但有那师兄妹两个的手电光芒,虽不是直往这里照着,林旭也能约略借着余光看清。

    “你快看这墙上刻的,哈哈,是不是?我说得没错吧,空空儿祖师果然不会让自己的一身绝学失传,在这里留下了自己的传承!”

    正在这时,下面的密室里忽然传来了那师妹惊喜高兴的叫声。稍一顿后,又叫道:“太好了,我们终于找到了!”

    话音一落的同时,又隐约传来“啪”地一声轻响。似乎是她太过高兴与兴奋之下,欢喜地用力抱了旁边的师兄一下。

    但略停一下后,又听她惊道:“哎呀,你干什么,放开!”

    那师兄的声音带着几分兴奋与急切地道:“师妹,燕子,你早就知道我对你的一番心思的。现在我终于帮你终找到了空空儿的传承,达成了你多年的心愿,你就大发慈悲地答应我吧!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更对你好的,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师妹闻言叹了一声,道:“师兄,你也早就知道我心思的,这个时候又怎么好好的说起这个?这些年你对我的帮助和付出,我都很清楚,心里也很感激,但感情的事,真的不能勉强的!”

    “是,你不就是喜欢大师兄吗!但他也早就跟你说过,只把你当作妹妹看,对你没别的意思的。而且他现在也有了意中人,还都订婚了,你又何必还在他这一棵树上吊着,不能考虑考虑我?我李飞虎哪点比他差了,对你又是一片痴情,你怎么就总是对我视而不见?”

    听着下面传出来的对话,林旭忍不住听得很是无语。这正好好的探秘寻宝找秘笈呢,怎么忽然就剧情大反转地成了言情电视剧里狗血三角恋的情节。两个师兄一个师妹这种,也真是够套路的,电视剧里演的不要太多,今天竟然还给他撞见出真人版的。

    不过他倒也是从这番对话里知道了两人的名字,师兄自称是叫李飞虎,师妹则是被他称做燕子,但显然是昵称和小名,不是大名。

    “我们出去后,另外找个时间再说这个吧!你先把我放开,行不行?”师妹燕子沉默了会儿后说道,语气带着些恳求。

    “不行,我想现在就要你的答复。”李飞虎一口回绝。

    “那你先把我放开!”燕子又道。

    “你不答应,我就不放。”李飞虎语气强硬地道。

    “你要是这么强逼着让我答应,又有什么意思?我就算答应了,也不是真心的,你又何必用这种无赖手段?”

    “现在不真心也不要紧,得不到你的心,我就先得到你的人。等时间长了,你自然就会对我回心转意,知道是谁真的对你好了。”

    李飞虎说罢后,林旭在上面隐隐地听到了些衣服摩擦声,显然他不但没放,反而更搂的紧了,想要强来。

    “你放开!”燕子忽然低声喝道。一声喝罢,下面就传来了激烈的动手声。

    “啪啪啪”地几下急促的交手声中,下面的手电光也跟着急快地不住乱晃。忽然李飞虎大喝声“别动!”下面的声音陡停,手电光也不再乱晃。

    “你竟然带了枪?”燕子大惊地质问,被枪指着,自是不敢再动。

    李飞虎带着得意地哈哈笑道:“师妹啊,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武功再高,也能一枪撂倒。轻功再好,还能快过子弹?如今这年月行走江湖,怎么能不带把新时代的防身利器?”

    说罢一顿后,他叹了一声,道:“燕子,这是你逼我的。你要是肯答应我,我又何必拿枪指着你?”随即又转为不甘愤恨地道:“我就不明白了,李飞龙他到底哪点好,让你这么死心踏地地喜欢他?”

    燕子道:“我说了,感情的事是不能勉强的。而且……”话音一顿,忽然大声道:“他哪儿都比你好!”

    “住口!”李飞虎愤怒地一声大喝后,道:“好,我今天就让你看看,我比他好的地方。先把你腰里镖带解下扔到一边,然后把衣服脱了。哼,套句你看过的一本里的话,通往女人心里的路是是阴`道,我今天就跟你试试!”

    “你无耻!”燕子张口大骂。

    李飞虎却笑道:“别废话了,快动手吧!慢点儿脱,让我好好欣赏欣赏!”
正文 第六十六章 图穷匕首现 请叫我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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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听着下面密室里的这番对话,忍不住皱起眉头。

    一是不喜那李飞虎的行径,这完全是恃强行恶,欺负女子;二则是在思谋对策,该怎么帮助那燕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除强助弱。在经过学校里的那一番行事后,他现在心中已是自诩为侠客。对眼下这种事,自然不会束手一边,坐视不理,任其行凶。

    可现在那李飞虎手里有枪,却又不同。他还不认为自己能挡得住子弹,路见不平,行侠仗义是一回事,他却也不会为此搭上自己的性命。所以,必须想个好的办法,先把他手里的枪弄掉,让其不成威胁。

    若是李飞虎手里没枪,他现在早就跳了下去。就算自己不是那李飞虎的对手,可要加上旁边的燕子,两人合力,就一定可以胜过。燕子与其同出一门,想必双方间武功不会相差太多。刚才下面那几下短暂的交手,李飞虎显然也没有立即占到上风,否则也就不会掏枪了。

    其三,则是林旭有点不明白李飞虎最后所说的那句“通往女人心里的路是是阴`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翻看过生物课本后,他自然知道阴`道是女人的什么部位了,可按照生物课本上女性`生`殖器官的描述,阴`道只能通向子`宫,怎么会通到女人心里。

    难道李飞虎是要让燕子给他生孩子,听说孩子确实能拴住女人的心。但要生孩子就说生孩子,怎么冒这么句话。他到底对男女间的事还是一知半解,不明白这话的意思。不过虽然听得不是很明白,却也听得出来这不是什么好话,否则燕子也不会开口大骂了。

    他却是为这句话有点儿带偏了,稍想了下想不明白后,就干脆放弃不想,又转回来思谋对策,看想个什么办法能弄掉李飞虎手上的枪。只要没了枪,那他就是没了爪牙的老虎,没什么好怕了。

    这时又听得下面那燕子的声音响起道:“我不会动手的,李飞虎,有本事你就开枪打死我,我死也不会让你得逞。不过我要是死了,你也想想后果,看师父和大师兄会不会饶过你?”她愤怒之下也不称师兄了,直接指名道姓。

    “师妹,你别以为我真不敢对你开枪?”李飞虎说罢一顿后,接道:“是,我是不敢开枪打死你,也不舍得打死你。但要打伤你,让你失去反抗能力,必要的话我也不会手软。”

    “师妹,你还是乖乖听话,配合一点。免得要我动手,显得粗暴,或是真要我动枪伤你后强来。至于师父和李飞龙吗,我有枪在手,却也不怕他们。要是再让我学会这空空儿留下的武功,更是不怕他们。这个却还要多谢师妹你呢,没想到还真能找到!”

    他说到最后,又开心得意地大声笑起来。燕子闻言,则是不作声了,显然清楚已没法再以言语说动他。

    林旭在上面听到李飞虎的这番话,也是不禁有些着急,真怕他就会向燕子开上一枪地先打伤她。要是打到什么重要地方,救治不及,也是会死人的。

    急中生智下,却是忽然想到个主意,这时也顾不得稳妥不稳妥,又有多大把握,便提高声音地冲着下面大声喊道:“谁在下面,快给我出来!我是村里的民兵,你们是干啥的,是不是来偷东西的?好贼偷,又来偷我们庙里的菩萨,这回可抓着了,快给我上来!告诉你们啊,我手里可有枪,你们带了啥家伙,先乖乖给我扔上来,然后再老实地给我爬上来,别耍啥花样!”

    喊罢之后,林旭就连忙一闪身,又躲到了后面那尊降龙罗汉像的身后。然后聚精会神地盯着洞口,要等李飞虎一冒头出来,就立即飞身偷袭,先一脚踢掉他手里的枪,接着第二脚就踢他的头,最好一招就能把这家伙解决干倒。

    当然,如果李飞虎真能信他的话,把手里的枪先扔上来的话,那就更好了。不过这点可能性不大,李飞虎不至于那么蠢,也不会有这么胆小地还没打过就投降。

    至于冒充村里的民兵,也是为了吓唬李飞虎,毕竟这大小也是个官方身份。他们村里也确实有民兵的编制,村委会外面就还挂了块民兵连的牌子,他也偶尔从父亲一些关于村里的文件上见到过。但村里具体民兵都有谁,他却是不知道了,一向是只闻其名未谋其面,也从来没见过村里有民兵在农闲时集训过。

    民兵有枪,以前的那个战争年代倒确实有。现在吗,林旭连村里的民兵都根本没见过,就更别谈枪了。不过他倒是知道村里有几户人家,有气枪、土枪之类的猎枪。这么说,自然也是为了吓唬李飞虎,让他心生忌惮。

    下面密室里的李飞虎听到林旭在上面这番真假难辨的喊话,也确实不禁吃了一惊,委实料不到在这个时候竟会有人发现了他们。他们在今夜来之前,也曾踩过几次盘子,知道村子里对这座破庙一向都是不甚重视的。甚至前殿那边的西排房舍就是村委会所在,后殿这边也一向都没什么人过来,杂草丛生,十分荒败。没想到在今天这个时候,会有民兵巡查过来。

    “难道是刚才在上面推倒观音像的时候,声音大了点,被附近的人家给听见了?”李飞虎心中暗忖的同时,也忍不住稍微走神地往入口处那边转头望了下。

    对面的燕子听得林旭上面的喊话,虽也忍不住吃惊了下,但她这时所面对的更大威胁是面前的这个同门师兄李飞虎。因此只是稍一惊讶,并不敢太过分神。

    眼见李飞虎忽然分神地转头往入口处望了下,她眼中精芒一闪,立即抓住这个机会,趁着他分神的这刹那。忽然身子向后下腰仰倒,同时下面一脚飞踢而起,踢向李飞虎持枪的手腕。又与此同时,自腰间的镖带里摸出一只燕子形的钢制飞镖,在弯下腰头快仰至地面的同时,甩腕向上斜射而出。寒光一闪间,直射向李飞虎的咽喉要害。

    她那一脚,与这一镖,几乎不差先后地同时攻到。脚踢手腕,镖射咽喉。
正文 第六十七章 计策有效枪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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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子一有动作,李飞虎立即就察觉到了。只是转回头再想要开枪时,他这位师妹的上半身已向后折了下去,避开了枪口所指的范围。而且他口上虽说的不会手软,但临到扣动扳机时,还是稍有些犹豫。

    当握枪下移,再想要瞄准燕子下半身,发狠地要朝她腿上打一枪时。她飞起的那一脚已踢临到他手腕,同时眼前寒光一闪,一只燕子镖已打着旋破空生啸地向他咽喉处激射而来。

    李飞虎不由面色大变,已惊得浑身汗毛炸起,再顾不得瞄准开枪,连忙扭身偏头一躲。

    “嗤”地一下,他惊险之极地及时避过,不过还是感觉喉头处被镖刃轻轻划过,割破一层皮地带着一抹血珠飞出。

    与此同时,“啪”地一声,他持枪的手腕被燕子那一脚踢个正着。手腕吃痛,忍不住松手,而被那股大力踢中,也握持不住地不得不松,手枪掉落了出去。

    踢掉了李飞虎手里的枪后,燕子也是忍不住心头一松,可惜那一镖没直接射中。不过她本来也不认为就能一镖射中李飞虎咽喉将其杀死,这一镖更多的作用还是分散李飞虎的注意力,让他顾不得手里的枪。现在一脚踢掉他手里的枪,也算是达到目的。

    在这一脚奏功,踢掉李飞虎手里的枪后,燕子左手抛开手里还握着的手电筒,向后伸出一撑地,然后一个漂亮的后撑翻翻出。待得翻过来,双脚落地站起后,对面的李飞虎也已回转过身来。

    李飞虎左手手腕一抬,手里的手电光向她双眼晃去,同时右手自腰间镖带上也摸出一把燕子镖,甩手向她飞射而出。这一镖射出后,立即转身一扑,扑向自己的手枪掉落处,要再把手枪捡起来。只要有枪在手,他立即就能又占住胜机。

    燕子被手电光一晃,有些眼花地连忙闭眼。耳听得燕子飞镖射来的独特破空声响飞啸而来,连忙偏头侧身躲过。偏过头的同时,双眼已错开手电光睁开。眼见得李飞虎又向地上的手枪扑去,双手同时往腰间一抹,再一甩手,便是两枚燕子镖同时飞射出去。

    一镖仍射李飞虎咽喉要害处,另一镖则射向地上的那把枪。

    “当当”两声响,射向李飞虎咽喉的那一镖被他以手里还握着的手电筒格开,另一镖则趁着拖延他这一下,准确地打中地下那把手枪,又把手枪向后直撞出去了一米来远。

    林旭躲在降龙罗汉像身后,本来正专心等着只要李飞虎一现身出来,就立即上去趁机偷袭,打着主意要把李飞虎一招搞定。没想到还没等到李飞虎出来,下面的打斗声又响了起来,但始终没听到枪响。

    惊讶的同时略加一想,他倒也能约略猜得出来,应该是自己刚才的喊话分散了李飞虎的注意力。然后那燕子便抓住他分神的机会,立即反击地趁机打掉了他手里的枪。这才能下面又重起打斗,而又始终没听到枪响。

    虽然不是按照自己的计划,由自己出手解决,但眼下李飞虎手里既没没了枪,倒也算他这计算成功奏效。猜出了个大概后,林旭心里有些犹豫,这时是不是该下去帮那燕子。这个时候,李飞虎手里没枪了,去了这对他最大的威胁,便也没什么好怕的了。

    不过他到底是看不见下面密室里的具体情形,猜测也终归是猜测,并不能完全当真。下面对他来说,还是处于情况不明。而且这时那师兄妹的打斗,也很有可能瞬间万变。等他下去时,李飞虎手里说不定又拿上枪了。不排除这可能的话,那他下去仍是吉凶难定,这便可要好生斟酌了。

    “下面的人干啥呢,赶快出来!”想了想后,林旭还是决定暂作旁观,又装作民兵的向下面大声喊道。对他来说,还是能够把下面的人引出来更有利于他行动。

    但等了一会儿后,还是只听得下面“砰砰啪啪”的打斗声,与不时燕子跟李飞虎的喝骂声间杂地响起不停,两人仍是谁也没上来,好像只当他这上面的“民兵”全不存在一样,对他的话也是充耳不闻,连个回应也没有。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万一等到李飞虎那家伙又重新拿到了枪,情况可就比现在更糟了。不行,我还是得下去。”

    这般一想,林旭也顾不得冒点险了。万一再等下去,真被李飞虎又重新拿到了枪,那局面可就又难弄了。现在也好不容易是个机会,听得他们的打斗声不断,就至少知道,李飞虎现在还没重新拿到枪。否则的话,他枪一指燕子,或就干脆开上一枪,打斗便可随时停了。

    走到入口处,林旭往下面望了一眼,一咬牙,便轻身一跃而下。不过在跃到最底下靠近那个水平拐出的入口时,他连忙双手双脚一撑两边的墙壁,在这里卡住停下。

    停下之后,他调转姿势,身子贴在下面入口的上方撑住,然后弯下腰去,以头朝下翻过来倒着探出入口处向着里面的密室内看去。虽要下来,他却也不能冒然而下,还是要先察看清楚了情况再出手。不然就直接一跃而下,很可能那燕子一惊之下,不辨敌我地也会对他出手。若是李飞虎也万一同时出手,那他可招架不住。

    探头往里一看,就见这时两人手里的手电筒都已扔到了地上,正翻翻滚滚,拳来脚往地斗在一起。两人拳脚出招的速度都是颇快,再加上又是师出同门,平时也常有互相切磋喂招,对彼此之间的招式与打斗方式都十分熟悉,有什么后招变化都全然知晓。这一来,便是打得更快。

    探头找了一圈,林旭也在地上发现了那把枪的所在。看样子,李飞虎在打斗中仍是想要往枪的那处挪去,想要重新捡起枪,而燕子自是拼命阻挡,不让他得逞。有时阻挡不及的话,就干脆使出以伤换换的打法,你打到我的同时我也还你一拳,反正就是不让他过去。

    看起来,这师兄妹两个,还是李飞虎的武功稍占上风。毕竟他是师兄,先入门,能多学艺个几年。再加上身为男性,本就天生体力上比女性占优势,自是这时能稳稳压住燕子一头。

    不过他要想短时间内取胜,却也非是容易。一是燕子的功夫也不弱他多少,二是燕子这时敢不顾自身伤害地拼着命跟他打。一个不怕死,一个要惜命,自是气势相差,打斗起来也不如对方毫无顾忌,敢用伤换伤、命换命的打法,难免就有点缚手缚脚。其三,便是燕子对他的武功非常熟悉,他难以做到出奇制胜。
正文 第六十八章 匕舞似蝴蝶 鞭腿爆空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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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噌噌”两声,燕子忽然抽出镖带上的两把匕首,双匕翻飞地向李飞虎攻击。

    这一有武器在手,她立即大占上风,李飞虎被攻得连连后退。不过在趁机一个抽身急退后,也同样“噌”地一下抽出自己腰间镖带上的两柄匕首来。

    “叮叮当当……”

    两人四匕翻飞,刃光飞舞交击,眨眼间便是发出一连串密集的匕首撞击声。在激烈的撞击摩擦中,不时还会撞出点点火星闪烁,映得两人身影在黑暗中明灭不定。

    林旭瞧着两人这一番匕首相斗,又自不同,更加凶险,稍不留意便会被对手划上一刀。两且两人使出这匕首来,似乎比单纯的拳脚速度又更快几分。

    匕首上下翻飞,一时正握,一时反握,一时一攻一守,一时交叉飞舞,舞出一片刀花。匕首在两人的手上,便如是两只翩翩飞舞的蝴蝶一般,轻灵迅疾,轨迹不定,变化无方。

    林旭一时瞧得目眩神迷,觉着比看电影里的功夫片还要过瘾。同时也忍不住有些暗暗心惊,若是他此时对上两人的这一套匕首杀术,怕是只有不断退后躲避的份儿,根本没有招架还手之力。

    不过他到底也没忘了自己下来的目的,眼见两人这时斗得激烈,都无暇分身。他直起腰来,双腿一松,轻轻落下。落下的同时,在半空中拧腰一个一百八十度转身,到落地时,便已成了正面对向密室内。双脚一沾地面,他并不做丝毫停顿,脚下一点,便又已疾射而出,呈前扑之势向着交手处的两人旁边地上那把枪急掠而去。

    他一扑入室内,交手中的两人都立即发现了他,忍不住同时一惊。但正在激烈交手之际,一时也收手不得,难以旁顾。而等到各自顾忌地收招警惕这突然插入的第三方时,林旭已然从两人身边急掠而过。掠过的同时,他伸手往地下一抄,已把枪抓在了手中。这把枪,自然还是拿在自己手里最安全,不用担心会被人捡到受威胁。

    李飞虎一见到他捡起了枪,便又是再次一惊,一时也顾不得旁边的燕子了,左手一甩,便将手里的那把匕首甩出,向着刚掠过停下站起身的林旭胸口飞射而至。这一把匕首射出后,他也立即紧随其后扑了上去,就是要林旭没机会开枪。

    但林旭其实只在电影电视里见过枪械,还有就是前几天帮忙捉住逃犯时,见过那两个警察手里的枪,有生以来这还是第一次摸到真正的枪。虽然在影视剧里看的多了,但他才刚拿上手,一时间却哪里会开枪,保险在哪儿都不清楚呢!

    他一进去,就抢先把枪拿到手,只是为自己的安全考虑,枪在哪儿他都不放心,只有揣在自己身上才觉保险,却是根本没想过要自己拿着枪威胁谁。但李飞虎却哪里知道这一点,眼下枪在谁手里,对他来说谁就是威胁,自然要先把威胁除去。

    林旭才自站定,就见一把匕首寒光一闪,向着自己胸口急射而至。心头一惊的同时,连忙侧身闪避。好险匕首刚擦着他胸口寸许躲了过去,就见李飞虎已随后扑来,右手的匕首寒光闪烁地当先向他脖子处急抹而至。

    他因侧身闪了刚飞射而来的那把匕首,这时是正侧对着李飞虎。眼见这把匕首向脖子处抹来,连忙又仰身躲避。仰身的同时,顺势向后仰倒,双脚离地,整个人与地面平行地打横在了半空。就在这打横的同时,他一记鞭腿甩踢而出,向着李飞虎的胸口踢去。

    性命攸关之际,他这一脚自是全力而出,再加上身子向后倾倒,如是杠杆一般,将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到了这一脚上去,力量更重。一脚踢出,只听得“叭”地一声,都踢爆了空气,发出了一声好似鞭子甩个鞭花抽破空气发出的响声。这一脚,深得“快、准、狠”三字。

    眼见得这一脚的威势,李飞虎不由面色一变,吃了一惊。但这时已来不及躲开,只得连忙横起左臂挡在胸前架挡。

    “啪”地一声响,这一脚重重踢到了李飞虎的手臂上,当觉臂骨疼痛欲裂。若非他常年练武,筋骨结实,抗打击力远超寻常普通人,这一脚换个人来接,怕是当时便要臂骨折断。但便是他来接,仍觉这一脚的力量非常大。手臂虽然及时架住了,却是竟没挡下这一脚。

    这一脚踢中他手臂后,他手臂疼痛欲裂,再没多少抵抗力,竟被这一脚又压着向后,继而跟着踢到了他胸口处。但好在他这手臂一架,挡住了大半的力道,再加上中间又有手臂垫着。这一脚虽仍踢中了他胸口,却已是力道大减。

    若是没有左手臂的一架一挡,这一脚要直接踢中他胸口的话,怕是都有可能踢破他心脏,轻些的话也至少踢得他吐血受伤。

    但便是现在如此,也是不轻。口中忍不住一声闷哼发出,身子被踢得倒飞出去。还未落地,忽然背后一痛,忍不住“啊”地一声惨叫发出。

    却是燕子在他出手对付林旭后,稍一愣下也紧跟着向他出手,要围魏救赵帮助林旭。眼下这密室里,对她威胁最大的仍是李飞虎这个师兄。那林旭顶多就是刚才上面喊话的“民兵”,就算拿到了枪,也顶多就是用枪威胁地抓住她,再其后报警地把她移交警察,不会对她怎么样。可李飞虎若是解决掉了这“民兵”,再抢到枪后,却仍是会对她不怀好意,想要强占她身子。

    两相对比,她自是要出手帮林旭,合力对付李飞虎。等解决掉李飞虎后,不妨再与林旭周旋。而且她此刻对李飞虎心中更恨,而跟林旭则无仇无怨,在这之前连见都没见过,自是要先对李飞虎出手。

    她在稍愣一下后,便紧跟着向李飞虎出手,本以为最多也就是围魏救赵地帮助林旭解困,重新把李飞虎纠缠住,这样也就给了林旭机会用枪。却没想到李飞虎一下被倒踢回来,几乎是直接撞在了她右手扬起在前的匕首上,被捅了一匕。
正文 第六十九章 穷寇莫追 小燕子
    燕子出手之时,本以为自己最多只能拦下李飞虎再行纠缠住,然后给林旭创造机会,却没想到自己双匕才扬起,还没正式发动攻击,李飞虎就倒飞回来,直撞在了她右手前出的匕首上,捅了李飞虎一匕首。这番变化,却倒也是出乎她意料地始料未及了,忍不住地就又是稍微一愣。

    但一愣过后,立即左手匕首扬起,要再插李飞虎一刀。可李飞虎却已趁她这一愣之际,顾不得疼地迅速转身。借着急速转身之际,匕首已挥舞而出。

    “唰唰唰”迅疾地连攻三匕逼退燕子后,他又将右手匕首一甩,向着刚刚伸手一拍地面,站起来的林旭飞射而出。匕首射出,他再不稍停,飞身就向着入口处扑去。

    眼下燕子与刚下来的那“民兵”已成合力围攻他之势,而刚才的前后夹击下他又先中一腿再背后被插一刀地地先后受了伤,自知留下来已事不可为。更何况枪又落在了那“民兵”的手里,没能第一时间解决掉这“民兵”,给了他机会用枪,更加没有赢面。而自己现在已成弱势,有性命之危,却是不逃还等什么。

    那一匕首射出,他也不求能伤敌,只希望能稍阻得林旭片刻,给他争取到逃跑的机会。

    林旭又再侧身躲过射来的匕首后,望着已逃到了入口处的李飞虎,却也并没有要追的意思。

    追上了他也不知能做什么,杀人他现在是没这个胆量的;而抓住李飞虎的话,却也是有些麻烦,自己不能私下处理,只能交给警察,到时警察一来,一审李飞虎,这个空空儿留下的密室可也就会曝光,他可还没来得及一睹空空儿留下的武功秘笈呢!

    另外,有道是“穷寇莫追”。被逼急了,那李飞虎情急之下返身跟他拼命,却也是麻烦。一个不好,说不定还可能会受伤。现在这般把他逼退逃走,在林旭看来,虽说有点无奈,却也算是最好的局面了。

    李飞虎逃走之后,怕是一时也不敢回来,这就给了他查看抄录空空儿所留下秘笈的时间。至于那燕子,自己救了她,想来她也不会介意跟自己分享秘笈。就算她不愿意,以她现在激斗后的受伤之躯,自己手里又还有枪,却也不怕她。

    林旭想要放任李飞虎逃走,但燕子却不这么想。她原本对李飞虎这师兄是如兄长一般爱戴尊敬,虽不能接受他的情意,却也一直对他怀着敬意,但没想到李飞虎竟是这般对她心怀不轨,想要侮辱她,因此却也是由爱生恨地更加恨他。

    这在她感觉上,就好像是形同出卖背叛一样。有时候最可恨的不是敌人,而是叛徒。刚才打斗之际,她处处都向李飞虎的要害招呼,也有盛怒愤恨之下想要杀了他的心思。

    这时见到李飞虎要逃,她也立即把左手剩下的那把匕首当作飞刀甩手掷出,向李飞虎背后射去。右手那把则刚才被李飞虎逼退之际来不及拔,现在还在李飞虎的背后插着。

    可惜她这把匕首却没能奏攻,被李飞虎及时躲了过去。再飞身过去追赶,到得入口处时,就见李飞虎的身子已快要从洞底跃出,又连忙自腰间镖带里同时摸出两支燕子镖,向着上面飞射而出。

    一声闷哼发出,却是李飞虎躲过了一镖,另一镖没躲过,扎在了他左腿的大腿肚上。这一扎上,让他跃出的姿势一乱,好在已接近洞口,连忙伸手攀住,接着手上一用力,飞身跃出。

    接着“哗啦”一声,李飞虎为防她追赶,却是将上面刚才踢碎的观音像莲台碎片,整个扫下来一大片。接着也不及多做什么,便连忙窜出大殿,飞身而逃。

    燕子本来确实是还想要再追的,但眼见上面一大片塑像碎片夹着灰尘当头罩下,也只得无奈地连忙向后退回密室里躲避。这一耽搁,也知道追之不及了,愤恨地一跺脚,口里暗骂了一声后,转回过身来向林旭问道:“你刚才怎么不开枪打他?”

    “我不想杀人。”林旭低头看了眼手里抓着的枪,以普通话答道。刚才他在上面装民兵喊话时用的是村里的土话,这时燕子既说的是普通话,他便也以普通话回答,好方便交流。

    听到他的回答,燕子不由一愣,随即再一细看打量,才发现他虽然身高已跟成年人有些差不多,有一米六几,但面孔上瞧去却明显还稚嫩,根本就还是个未成年的少年。

    这室密里虽有两个手电筒的光芒在地下照着,但光线还是显得有些昏暗,再加上林旭下来后就身形不停地几下交手打斗,她却也是始终没来得及细看林旭的样子。这时一看,发现他明显年龄还小,而且一脸的斯文秀气,像是个学生,既不像是练武的,也更不像是当兵的,忍不住就瞪大眼地问道:“你是民兵?”

    “我是学生。刚才只是为了吓唬你那个师兄,在上面随口说的。”强敌既然已去,他自是也没必要再继续装这个“民兵”,林旭当即又老实地答道。

    燕子闻言,忍不住摇头一笑,道:“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谢谢你帮了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叫……”

    “你是不是叫李飞燕?”林旭不等她说出口,忽然打断她地张口问道。

    “你怎么知道?”燕子闻言不由面上一讶,随即忽然想到什么地面色一变,目光转厉地盯着林旭问道:“你到底是谁?”

    林旭一瞧,便知道她想多了,笑了下,道:“我其实在上面听了一会儿你们两个说话了。你那个师兄说他叫李飞虎,又说你们大师兄叫李飞龙,而他称了你燕子,所以我猜你全名是叫李飞燕。”顿了下,道:“看来我猜的没错。”

    其实李飞燕刚才张口一问,就已证明他猜得没错了。

    李飞燕闻言,面色放缓了下来。知道了她两位师兄的名字,再加上又知道她名字里带个“燕”字,那要猜出她的名字来确实不难,看样子真是她想多了。不过这少年在上面偷听了好一会儿,他们竟然都没有发现,却也是有些不够小心的。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后,问道:“你是这村里的吗?”

    林旭却没答的话,而是看着她笑道:“我觉着你小名要是叫小燕子的话,那可更有趣!”
正文 第七十章 江湖规矩 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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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燕子是现在电视上正热播的一部电视剧里女主角的名字,他也挺爱看这部电视剧的。说起来,这个李飞燕跟电视剧里的那个小燕子还真有些像,都是做飞贼的,会轻功。就连长相也稍微有些像,尤其是眼睛部位,她眼睛也挺大的。虽然不像电视剧里的那个女演员瞪那么大,却也是双眼灵活,眼珠很灵动。

    另外,她五官外貌上更显得柔和些,身架也有些娇小。目测也就是一米六几,不超过一米七,比他现在高不了多少。虽然除了眼睛部位外,李飞燕都跟那个女演员长的不同,但论漂亮程度却也丝毫不下于那个女演员,只是春兰秋菊,各有不同罢了。

    李飞燕自是也知道这部电视剧,闻言又是不禁一笑后,道:“其实我身边很多认识的人也都会这么叫我,只是我却不太喜欢这个称呼,不想跟别人混为一谈。”

    林旭闻言点了点头,没有就此多说,而是回答她之前的问题道:“我是这个村里的,我叫林旭。”

    “林旭!”李飞燕念了一遍这名字后,又问他道:“你多大了?”

    林旭道:“十五。”

    “才十五岁?”李飞燕闻言,又是忍不住惊讶了下,“没想到你才这么小,武功就已经练得这么好!我十五岁的时候,可是远远不如你呢!不知道你武功……”张口想问他武功跟谁学的,但想起江湖规矩,不可随便冒然问人师承,又连忙住了口。

    接着向他抱拳一礼,十分郑重地躬身行礼道:“燕子门李飞燕,多谢林弟弟你的搭救之恩!”

    说到最后,忽然想起《红楼梦》里是林妹妹,她这里来个林弟弟,忍不住失笑地笑出声来,完全破坏了刚开始的郑重气氛。

    林旭见状,也不禁有些尴尬,轻咳了一声,道:“我也不太喜欢这个称呼,你叫我林旭就行。”

    李飞燕瞧着他尴尬窘迫的样子,忍不住又笑了几声后,看了眼他手里还拿着的枪,道:“对了,你要是不懂枪的话,就先把枪的保险关了吧,免得不小心走火!”

    知道了林旭不是民兵,还只是个学生后,李飞燕便已猜到他应该是没接触过枪的,而且一看他现在拿枪的姿势,就知道他是个外行,便提醒他道。万一真不小心走火,也很有可能伤到她。

    “怎么关?”林旭闻言,连忙小心地提起枪问道,还真担心有可能会走火。至于被李飞燕看破了自己并不懂用枪,他却也并不在意。即便不用枪,他也不怕现在激斗过一场,体力消耗很大又受了伤的李飞燕。何况,他也并不认为李飞燕现在会跟他反目动手。

    果然,李飞燕接下来只是指点了他枪的保险在哪,教他如何关闭,并无任何其他举动。

    关了保险后,林旭便撩起衣服,把枪顺手插在自己腰间的皮带里。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却不可无。虽然现在跟李飞燕聊得挺好,李飞燕对他也是只有感谢,但林旭觉着这枪还是自己收着为好,更保险。倒持太阿的事,他可不会做。

    李飞燕能看出他的防备心理,不过却也没点破。见他将枪收起后,又笑了笑,道:“我是真心对你很感谢的。不知道你想要什么报答,只要我能做到的,都会尽力而为。”

    林旭捡起地上的一个手电筒,照向密室的墙壁上,但见除了入口门户的那面墙壁,以及与入口相对的墙壁外,其余两面都密密麻麻地刻满了字迹图形,料来便是空空儿留传下来的武学秘笈。用手电光照着这些壁刻,他道:“只要你能让我抄录一份这些秘笈就行了!”

    李飞燕跟着瞧了眼墙上的这些壁刻,道:“其实江湖规矩,见者有份,你既然见到了,自然能抄,但这是空空儿祖师留下的,不是我的东西,算不上我对你的报答,你另说一样吧!”

    林旭闻言,不由略作惊讶,这个见者有份的江湖规矩,他倒是也曾在武侠里看到过,没想到现实里的江湖也有同样的这一条规矩。心下略作感叹后,他摇头道:“那我就没什么别的要求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其实是为了我自己心中的侠义。行侠仗义,帮助他人,不是专门为了施恩图报的。否则的话,那就不叫侠义了。”

    李飞燕闻言,又忍不住面带惊讶与几分奇怪地打量着林旭,片晌后,轻声一叹,道:“想不到你小小年纪,竟还有侠义心肠,真是难得。现在这个江湖上,还能保持侠义作风的人,可是越来越少了!”

    稍作一顿后,接道:“不过你有你的侠义,我也有我的原则。行走江湖,讲究恩怨分明,你今天救我的大恩,我还是一定要报答的。”话落后,忽然眼珠一转地笑道:“嗯,大恩难以回报,要不,我以身相许报答你吧?”

    “啊?不用,不用!”林旭闻言,不由惊了一声,慌忙摇手,面上又忍不住有些窘迫地脸红,还往后退开了一步。

    李飞燕见状,又是不禁被逗得直笑。

    她是个从小无父无母的孤儿,自记事起就被师父收养,收为了弟子。燕子门一向的规矩,每位师父只收三个弟子,而且每位师父都是分开教授,门派形式是分散的,并不混居在一起。这是为了保障门派的存亡延续,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

    所以,她从小是跟两个师兄一起长大,下面再没比她小的了。大师兄温厚,二师兄有些调皮,但却对她都很是照顾关爱,把她当作亲生妹妹一般看待。她从小只享受了兄妹间的关怀,却是还没尝试过姐弟间的相处,以前也从没跟比自己年龄小的男孩子多接触过。

    但这会儿跟林旭短短间的相处,却觉很是不同与有趣。瞧着林旭少年老成的样子,她总是忍不住想要跟他开玩笑地打破他那副故作老成的样子。能把他逗得面红窘迫,便觉很是开心。

    “你是觉着我不够漂亮吗?”李飞燕上前一步,向林旭问道。说话间,伸手解开自己腰间的镖带,随手扔到地下。

    “不是,你很漂亮!”林旭回了一句后,瞧见她忽然解开了镖带的动作,忍不住惊讶地道:“唉,你做什么?”

    “脱衣服啊!”李飞燕面带着笑容,很自然地答道。说罢,又伸手拉开自己上身皮衣的拉链。

    “你脱衣服做什么?我说了,真不用的!”林旭不由面上更显慌乱地退后一步,摇着手道。

    心里很是奇怪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刚才李飞虎拿枪逼着叫她脱衣服,她誓死不从,怎么这会儿自己什么也没说,她就主动开始脱衣服。他觉得这个李飞燕跟黄容一样,脑子都有点毛病,不是正常人的回路。
正文 第七十一章 帮我脱下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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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飞燕这时已将自己皮衣的拉链拉到底,里面却也是一件同样黑色的紧身半毛衫。解开拉链后,她抬手左右一分,将自己身上的皮衣小心地脱下。

    刚才跟李飞虎的打斗中,她身上也有受了好几处伤。不动还不怎么要紧,这一举手脱衣服,便又忍不住牵动伤处地作痛。但瞧着林旭更加慌乱窘迫,手足无措,眼睛都不知该往哪儿瞧的样子,却也是不禁又更加好笑。

    脱下皮衣,随手扔到这密室后面的一座低矮云床上后,她故意白了林旭一眼,道:“我脱衣服上药啊,什么不用的,你要我隔着衣服上药啊?”

    “唉,上药啊!”林旭闻言松了口气。瞧着她双手交叉地抓住了自己羊毛衫的下罢,还要继续脱的样子,连忙道:“我家里有伤药的,我去给你拿!”

    说罢,便逃也似地从她身旁跑开,往入口处跑去。

    “不用麻烦了,我身上带着药呢!”李飞燕在后面叫住他道,“你过来下,帮我个忙!”

    林旭闻言,也只好停住,人家都说有药了,他也没借口再走。有点无奈地叹了口气后,他转身走回去。

    李飞燕双臂缓缓抬起向上,高高举过头顶,向他道:“你帮我脱下这件羊毛衫,我手一动就牵动受伤的地方,太疼了。”

    “这……”林旭不禁红着脸地很是为难。给女孩子脱衣服,他可从来没做过。

    “什么这那的,我都不在乎,你介意个什么?快点!我手这么抬着,可也是挺疼的!”

    “好吧!”林旭看她面上确实露出痛苦之色地在忍着,看着也确实挺疼的样子。想了下,点头答应。

    答应之后,便将手里的手电筒放到一边,然后带着十分紧张与忐忑的心情,伸出双手,抓住了她羊毛衫的下摆。接着,便抓着这下摆缓缓上翻地向上提起。

    一提过她腰间,就见她腰间露出一抹雪白,里面竟是再没别的衣物。瞧着那一抹雪白耀眼的肌肤,林旭心情更是忍不住紧张激动,只觉心跳的快要蹦出嗓子眼了。明知不该去看的,但偏偏却又忍不住地想看。

    “别停啊,继续!”李飞燕见他停下,催了一句后,瞧见他看着自己腰间有些呆呆的样子,也忍不住觉着脸上微微一热。同时,则还有着一抹自信与骄傲的神采闪过,为自己的好身材能吸引林旭的目光。轻声一笑,她道:“别看了,待会儿脱完你再好好看吧!”

    “我没……”林旭面红耳赤地张口想要反驳,却也知道自己确实看了,只说了两个字,后面的话便已说不出口,语气也很无力。

    “行了,继续吧,我都说了不介意的。女人生出来,本来也就是让男人看的。这话我虽然不认同,但也没法否认。女为悦己者容吗,不然生得再漂亮,没人欣赏又有什么用?孤芳自赏,对镜自照,其实有时候也挺可怜的!”李飞燕有感而发地说道。说到最后,忍不住叹了口气。

    林旭听着她的这番话,被她话所吸引,一时倒转移开了注意力,便又继续向上拉着她的羊毛衫。这回双眼虽难免仍在她身上流连,却是没有再呆看着停下。

    将羊毛衫拉到她胸口,见到里面露出同样黑色的胸罩,林旭松口气的同时,也不禁略微有些失望。松口气是怕她还真是里面什么都没穿地真空上阵,那时自己更要紧张尴尬;失望则是不免也隐隐地希望她真的什么也没穿,好让自己能一睹那胸前的风景。

    但尽管她穿着胸罩,林旭的目光还是不免被她胸前的高耸所吸引,流连在那没被遮挡,所显露出来的雪腻上。虽然他在电视上也见过女人穿着内衣的样子,但却没有这一刻近在眼前给他的冲击大。

    不过当这最初的冲击过去,渐渐适应后,他倒也没有再那么紧张了,目光也开始渐渐变的平和,不再过多地只注意李飞燕的身材与所露出的雪白肌肤,也转而开始注意到了她身上的伤处。

    她身上的伤,大部分是拳脚打出的淤伤,只有左肋下有道被匕首轻微划破的伤痕,显露出一抹鲜红。而那些青紫的淤伤,在她雪白的肌肤上,显得也是触目惊心,让人瞧着便很觉心疼。

    终于脱下李飞燕的羊毛衫后,在她松了口气放下手臂的同时,林旭也是忍不住松了口气,连忙退开一步。刚才那么近距离的接触下,真是让他非常紧张。

    “你帮我把镖带捡起来,里面有药。”李飞燕伸手指了下自己刚才扔到地上的镖带,向林旭道。

    林旭将手中的羊毛衫放在后面云床她先前脱下的外套上,然后过去弯腰捡起地下的镖带,转手递给李飞燕。

    这镖带大概有一掌的宽度,左右两边是插两把匕首的皮鞘,前后则是插着一圈展翅飞翔的燕子形状钢制飞镖,大概前后各有十支的样子,总共二十支。

    看着这些燕子飞镖的样子,林旭忽然心中一动地抬头问道:“我以前看过一本叫做《神偷燕子李三》的小人书,里面的李三好像也是用这种飞镖,不知道跟你们燕子门有没有什么关系?”

    镖带左右两边的匕首皮鞘后面,每边又各有两个皮制的小口袋,里面便是分别装着伤药、纱布、医用胶带等处理伤口的东西,连专门的消毒酒精都有一小瓶。

    李飞燕正在把这些东西一一拿出来,放在后面的云床上,听到林旭的问话,她抬头笑道:“这你算问对人了,燕子李三正是我们燕子门的一位前辈,而且还是当时的掌门。因为他闯出的名号响亮,现在我们燕子门后面的历任掌门,对外都是称燕子李三。这已经不是专指某个人,而是成了一个代号。”

    林旭闻言也忍不住惊讶了下,没想到这两者间还真有关系。

    李飞燕将镖带里的药物全部掏出后,将云床上放着的一个蒲团伸手拿过,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再转身放下,自己坐在蒲团上,开始处理起了伤口。她先将左胁下的那道伤口处理包扎好,接着取过一瓶药油倒在手上,往那些淤伤处轻轻揉搓。(。)
正文 第七十二章 青冥浮光掠 妙手猿公剑
    (第二更)

    林旭为免尴尬,转移开注意,没有再去多瞧李飞燕。

    他先重新捡起地上的手电筒,然后照着手电打量了下这间密室。他进来后就是连番动手,却是还没顾得仔细看这间密室。

    不过这间密室却也很简单,只大略一照,就一目了然了。整间密室并不大,只大约十平米左右,放在古代来说,就是一丈方圆,标准的方丈室,也是呈四四方方的正方形。

    密室里,除了入门相对的后面那道墙靠墙正中间放了一张低矮的云床外,便别无其他物什摆件。云床上,也只是中间放了一个打坐用的蒲团。另外就是这面墙壁正中间,云床的正上方,刻写了一个大大的“道”字。

    虽然林旭的父亲林朗写得一手好毛笔字,过年的时候还经常给村里人写春联,林旭也在父亲的教导下,练过一段时间毛笔字,但目前也就止于会写,能写得端正,不歪歪扭扭而已。书法一道上,他还真谈不上什么造诣。所练的那些名家字帖,什么颜体柳体的,他也看不出好坏,欣赏不了,觉着都差不多。

    不过这时瞧着这个“道”字,却也觉着铁划银钩,很有气势。再凝神细看,似乎那字忽然活了一般,隐然剑气扑面,每一道笔划都化作了一把剑一般。

    林旭不由一时瞧得心头惊骇,眨了下眼再瞧时,却又见那字平平常常,并没什么变化。再又瞧了几眼,仍是平常后,忍不住心头暗道古怪,以为是自己刚才一时看花了眼。略想了下,摇摇头,也没有多深究。

    左右两边的墙壁上,便是空空儿所遗刻下的武功秘笈。林旭又照着手电细看,虽是细看,其实也就是比刚才看的细一些,大略通读一遍,这个时候与这种情况下,并不适合仔细研究。

    看过之后,他发现左边墙壁上的是一篇内功与一篇轻功,内功名曰《青冥诀》,轻功名为《浮光掠影》;右边墙壁上的,则是一套剑法与一套掌法。

    不过说是掌法,却也不太合适,因为这一套空手对敌的功夫包括了擒拿、点穴、拳、掌、爪、指、拂、空手入白刃等各式手法在内,名曰《妙手十三式》。虽名十三式,但实际涵盖极广,变化繁多,几乎可衍变出成百上千招来。讲究的是以招式变化精妙,以快打快,以快破慢来取胜,施展出来,双手出招速度奇快。

    看过这《妙手十三式》后,林旭立即猜测到,得空空儿当年指点过十日武功,后来成为继空空儿之后的天下第一神偷,创建了神偷门的那位祖师,应该就是主要得传了这套《妙手十三式》的功夫。另外,则应该还被指点了一些轻功。轻功加妙手,一个能跑,一个能偷,这就是成为神偷的两大绝技了。

    而且,他之前在旁边观看李飞虎、李飞燕这对师兄妹空手打斗之时,两人的出招速度也是非常快。应该也是有受了这《妙手十三式》的影响,毕竟他们燕子门是神偷门覆灭后留传下的一个分支门派,许多东西也算是一脉相承。

    不过,他们两人所使的武功,显然没有这套原版的《妙手十三式》来得精妙。这可能是因为当年的那位神偷门祖师本来就没学全,毕竟只被空空儿指点了十日,能学到的东西也是有限。再加上原来的神偷门已遭覆灭,千年来的传承下来也可能有所遗失,传到他们这里,就更加残缺不全了。

    想到传承断续,林旭也不禁有点儿感叹。千年之前的那个江湖,也不知有多少奇功绝技大放异彩,而现在流传下来的,又能有多少?

    空空儿所留传遗刻的剑法,名为《猿公剑法》。这套剑法林旭也曾听闻过,而且知道其名头非常大,与《越女剑法》齐名,号称是自春秋时就流传下来的两大剑法传承。

    不过他所知道的这个名头,是自武侠里面看来,真实的是不是,却也不得而知了。但看空空儿所学的也是这套《猿公剑法》,料来中所言也是有所根据,并非全是虚言杜撰。

    据说春秋时吴越两国争霸,越国被吴国所打败,越王卧薪尝胆,一方面休养生息,积蓄钱粮兵马,一方面到处访求高人异士,助其强国雪耻。后访得一名剑术高超的少女,请来教习越兵的剑术。越兵得其指点,剑术精进,武功大增,终于打败吴国。但这些得她指点的越兵剑术,却连她本人的十分之一都还没到。

    这名女子,后来被称为越女。而这越女的剑术,则又是跟山中一头白猿所学。越女的剑法留传下来后,便被称作《越女剑法》,而那头白猿的剑法,便是《猿公剑法》。这两者虽分属两个不同的传承,但其实认真说来,也算是同出一源。

    空空儿在其所属的那个时代,不但是天下第一神偷,其剑法也是称雄武林,是天下非常有名的剑客之一。由此也可见得,这套《猿公剑法》之强。

    望着这四套绝学,林旭不禁心潮澎湃,很想立即就将之学会。不过却也知这不可能,这四套武功中的任意一套,都非是短时间内可以掌握。他现在就连算是基础武功的弹腿十二路,都还不算掌握纯熟,只能说是会使了。如此,更别说这四套更加深奥精妙的武功了。他想至少也要花几年十几年的功夫才可,多的话,甚至可能几十年。

    看过这四套武功后,他发现这些武功里并没有什么专门的桩功扎马步之类练习,而是有一套专门的内功。由此可见,郭静所说的那个桩功就是内功是错的,真正的上乘武功,都是有专门修炼的内功。

    本来他也就不认为郭静说的对,他自己本身就是绝好的证明,现在空空儿留传遗刻的这些武功,不过是另一个更有力的证据罢了。那些把桩功看作内功的,应该都是练外门功夫的,许多人本身怕是也没接触过上乘武功。

    毕竟每个人都有其自己的局限性。

    就像林旭自己,他就一直觉得自己的见识挺有限的。再怎么说,他也到底才只是个十五岁的初中生,又还没真正走出过自己的家乡,眼界见识又能高到哪里去。也因此,他一直很自谦,并不认为自己成功修炼出了内力,就有多么了不起。

    他能,别人也一样能。只是这样的人,他目前还没接触到而已。想到这里,他不禁把目光转望向李飞燕,却不知她有没有内力在身。(。)
正文 第七十三章 武学境界 外内真先
    (第三更。剩下的两更留到晚上,感谢书友“活在书海的书痴”打赏,并成为本书的第一位弟子。感谢书友“xunqianmo”投出第一张月票。)

    “你有练出内力吗?”

    林旭又用手电照向左面墙壁上的那篇内功《青冥诀》,以此为引,向李飞燕问道。

    “内力?”李飞燕闻言抬头看向他,再顺着他手电的光芒看了眼墙上的《青冥诀》后,摇头叹气道:“没有,内力哪是那么好练的?”

    顿了一下,道:“你想必也知道,内力分内练、外练两种。内练就是直接修炼内功地开始炼精化气,也称做炼气术、气功,但这对个人的姿质要求非常高。平常人靠这种练法,十几年也未必能入了门。而拥有这等姿质的人,一万个人里面也未必能找见一个,非常难得。很可惜,姐姐我没有这样的天姿。”

    “外练的法子,就是先从外功开始练起,最后由外入内,抱劲入丹,炼化丹田出气。但外练就是下苦功,也不是那么容易。最后能练到化劲的层次,真正做到抱劲入丹,练出内气的,也是少之又少,万里挑一。我没有内练的姿质,自然也是走的外练的路子,但很可惜,我现在也同样没有抱劲入丹的这份功力。”

    “我们燕子门中,现在也就只有两人是练出内气的高手。一个是我们掌门人,这一代的燕子李三;另一个,则是上一辈的一位长老。当今这个江湖上,能够练出内气的高手也并不多。大部分练武的,都还是停留在练外功的阶段。有的因传承几代都没出过练出内气的高手,甚至都已经不相信能练出内气,只把练力的桩功当做内功。”

    李飞燕以为林旭也是练武的,就想当然地认为她所说的这些,林旭也知道,就用了“你想必也知道”。却不知林旭练武不假,但因为没有师承,这些在江湖上算是基础与普遍性的知识,却是并不知道。

    这时听李飞燕说来,心中不禁暗道真是问对了,可谓大长见识。而从李飞燕的话里,他也确认了自己还真是属于姿质甚高的练武奇才,可以使用内练法直接修炼内功,不必靠着外门功夫练起的由外入内。而李飞燕的最后一句话,也更加证明了郭静所说的是错的,桩功并不是真正的内功。桩功只能练力,而不能练气。

    不过被李飞燕误会,林旭却也不分辨,没说自己现在的一身武功全是自学的。知道了内练法入门之难,他这种姿质万中难寻之后,他觉得还是藏拙一点为好,不要显得太过惊世骇俗了。

    “没练到内力境之前,你是不要指望能练这篇《青冥诀》了!”李飞燕最后又看向墙上所刻的《青冥诀》,向林旭感叹着说道。

    “内力境?”林旭却捕捉到这个词汇,心中一动地问道:“那没能练出内气,处在练外功阶段的,是不是就是外力境?”

    “当然了!”李飞燕肯定了一句后,有些惊奇地瞧着他道:“这些你师父没跟你说过?”

    “没有。”林旭摇摇头,随便杜撰道:“我师父只教了我几年武功就去世了,没来得及跟我说这些。又或者是,他可能也不知道吧!反正没跟我说起过。”

    “哦!”李飞燕点了点头,随即笑道:“既然你师父没跟你说,那就由姐姐来给你介绍一下咱们练武的境界划分吧!”

    “从低到高,第一个是外力境,第二个便是内力境。据说以前古代的时候,能够拥有直接修炼内功姿质的人还颇为不少。那个时候,这两个境界的划分便不太明显。因为初练内力的人,跟一个练了几年外功的人,真正的实力差距并不太大。甚至有时候内力不足,还不如练外功的高手力量强、爆发力足。”

    “但现在这个年代,也不知什么原因,拥有能够直接修炼内功姿质的人却是越来越少。大部分能够练出内气的人,基本上都是靠着外功入门由外入内而练得。这些人能够靠着精纯的外功练出内气,本身便已是外门功夫的顶尖高手,一拥有内气后,更是实力大涨。所以,现在这两个境界的分际便越来越明显。内力境的自是普遍高过外力境的,排出了先后高下。”

    “内力境之后,还有打通任督二脉后的真气境,而真气境之后,还有传说中的先天境界。但现在这个年代,真气境的高手便已是十分难得一遇,都已经快成传说,没多少人见过,更别提本来就是传说的先天境高手了。这个境界,就算在以前武学昌盛的古代,也是属于传说中的境界,没多少人能达到过。”

    “外力、内力、真气、先天,这就是练武的四大境界了!”林旭听完之后,不禁心中感叹地暗道。直到现在,他才算对武学有了一个更全面与深远的认识,知道了境界的高低之别。

    里面,常把内力、内气、真气混为一谈,认为都是指同一种力量,只是不同的称呼,各人喜好用哪个罢了。但听了李飞燕的这番话,林旭才知道在现实的武学世界中,内力并不等同于真气。真气是比内力更高一个境界的存在,需要打通任督二脉才能获得提升。

    真气境既是以打通任督为先,那其后应该是打通剩余的奇经八脉。而内力境,便是打通十二正经。打通炼化经脉的多少,也是决定了同一境界内的功力高低与深浅划分。这样的话,内力境又可细分为十二重,真气境则分八重。而问过李飞燕后,也确实有这样的细分。

    “我现在虽然练出了内力,按理来说的话,应该是属于第二阶段的内力境,但我毕竟修炼的时间还太短,内力现在还很弱,怕是跟一些外力境的高手还不能比。就比如眼前这个李飞燕,她要是双匕在手,以全盛时的状态全力出手,我现在就未必是她对手。就是不知道,她这个外力境高手,练武练了有多少年了,在现今的武林中,又是个什么水平?”了解之后,林旭暗自估算着自己现在的实力。

    “不知道以你现在的武功,在武林中,处于什么水平?”想罢之后,林旭便接着问出这个问题。

    李飞燕想了下,道:“在外力境中,我算得上中上吧!不过我们燕子门以轻功称绝,就算对上外力境绝顶的高手,我也能来去自如,全身而退。”

    说到最后这句,眼中不禁闪过一丝自傲。

    林旭听罢后点点头,对自己也有了个更较明确的定位。自己目前暂不如她,她算中上,那自己现在应该就是中下的水平,看来倒也确实是初入练武的门槛。(。)
正文 第七十四章 抄录秘笈
    (第四更。感谢书友“残阳落川”的打赏。为感谢两位书友的打赏,这章提前发了。求收藏,求订阅!)

    将照着墙上《青冥诀》的手电光芒移开,林旭抬腕照了照腕上的电子表,但见已是凌晨四点多,快到五点了。

    想了下,他暂跟李飞燕道别,出了这地下密室,返回自己家中去取纸笔,用以抄录密室里空空儿留传下的武功。李飞燕听了之后,也请他帮自己带一份,她自然也是要抄的。

    林旭一口答应,返回来时,除带了纸笔外,却还在储物间里找了一床旧被子带过来。腰里那把手枪,他也找了张报纸包的严严实实,然后藏在了储物间的一个隐秘地方。

    “你还带了被子啊,真贴心,谢谢!”瞧着林旭带来的被子,李飞燕很是欣喜地开口道谢。

    她这时已把身上受伤的地上都上了药,处理的差不多。但因为伤处一时还疼,便也没忍疼废劲地再穿衣服。现在的天气还是春寒料峭地有些冷,何况又是在这凌晨时候。虽然这地下密室算是冬暖夏凉,也比较避风,但她武功还没练到寒暑不侵的地步,这时还是感觉有些凉意。见到林旭返回来竟然带了被子,还真是十分惊喜。

    接过被子后,她便披在身上,围被而坐。然后再又接过林旭递过来的纸笔,让林旭帮忙把掉在地上的另一只捡给她后,与林旭一起照着手电,开始各自低头抄录起了墙上所刻的秘笈。

    林旭这回仍是从父亲的抽屉里拿了新的笔记本用来抄录,因两面墙上所刻的文字与图形量挺大,他怕不够,还多带了几本,每人两本。

    李飞燕与李飞虎一场激斗后又受了伤,体力消耗很大。初时还不觉什么,但抄了一会儿后便觉很是疲累。想了下,干脆暂停抄录,向林旭叫道:“林旭!”

    “嗯?”林旭闻言应了一声,转过头看向她。

    李飞燕向他笑了下,道:“我打了一场又受了伤,这会儿感觉挺累的,想先休息一会儿。要是你走的时候见我睡着了的话,麻烦叫我一下。”

    “好。”林旭立即点头答应。

    李飞燕又道了声谢后,站起来把身上裹着的被子铺开在云床上,然后再将自己脱下的两件衣服叠了叠当作枕头,躺下后将一半被子垫在身下,另一半卷过来盖在身上,闭目休息。

    林旭看着她睡下后,又转回来继续抄录墙上的武功秘籍。

    他凌晨三点起来,本来是打算要练内功的。但被庙里的动静吸引,过来察看,就发生了这一系列事。眼下这个时候,自然也是顾不得练功了,还是抄秘笈要紧,耽误一天却也不算什么。

    他确实是本着打算耽误一天的时间,因为这两面墙上的秘笈量挺大。文字也还罢了,他这些天来抄写译制那本《拳经》,对繁体字也算是非常熟悉了,墙上所刻的这些繁体字他也都能辨认,抄的时候便顺手译为了简体字。就算有几个不认得的,也能照猫画虎地先以繁体字抄下来,待回去后再查字典不迟。

    但那些图形却比较费事,尤其相对来说,图形的量还挺大,更是不敢稍有错漏偏颇,以免抄下来的招式不准,这样抄起来也就更加费事一些。以他估计,怕是真要花上一天的时间才能抄完。要是白天再遇到点什么事耽搁,再加上今天已是周日,下午要赶去上学,怕是到下午都未必能抄完。

    但这时也暂没什么好的方法,只能在仔细的同时,尽量加快些速度。就连译为简体字抄的时候,一时也顾不得像抄译《拳经》一样,还断句加标点符号了。就那么一统顺的先抄下来,完了回头再加。

    “嘀嘀嘀,嘀嘀嘀……”

    抄到八点整,之前所定的电子表闹铃准时响起。林旭抬腕看了下表,关了闹铃,有点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个时间,是平常家里开早饭的时间。有时晚点,有时早点,但多是这个前后。其实他这会儿肚子还并不算饿,就算有点,也能够忍着,宁愿挨饿也不想耽误时间,只想能赶在下午去学校前把这些秘笈抄完。

    但他不吃饭是一回事,家里人吃饭的时候找不见他,却是免不了会担心地四处寻找。为免这种情况,还是要回去露面地吃这个早饭。

    将纸笔收好揣在衣服里,林旭瞧了眼云床上的李飞燕,但见她双眼闭着,呼吸平缓,竟真是睡着了。想起她之前的交待,便过去叫她。

    推着她肩头才摇了一下,李飞燕便十分警觉地睁开了眼,瞧清楚是他后,松了口气,打了个哈欠地问道:“几点了,我睡了多长时间了?”

    林旭道:“八点了,你睡了应该有两个多小时。”

    “哦!”李飞燕应了一声,问他道:“你要走了吗?”

    林旭点头道:“嗯,要回去吃饭,不然怕家里人找。”

    李飞燕笑了下,在被窝里翻身趴过来,将当作枕头的下面那件皮衣拿起,展开来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把钞票,看也没看,一把全递给林旭道:“还要麻烦下你,帮我到商店去买些吃的回来。另外再多买几节电池,免得手电可能会没电。”

    林旭瞧了下她手里递过来的钱,见竟有好几百的样子,不由有些吃惊地道:“太多了,用不了这么多,有个二、三十就够了!”

    李飞燕道:“没事,花多少算多少。剩下的就算我先对你表达的一点小小谢意,跟你的跑腿费。”

    “真不用,我说了,不用特别感谢的,至于跑腿,更是小事一桩了!”林旭摇头拒绝。

    李飞燕坚持,推拒了两次推不过后,林旭也就只好接过,收了下来。另外,却也是嫌推来推去的多说话麻烦。事不过三,这种事,他一向最多只跟人客气三次。

    将钱装在自己口袋里后,林旭又问了李飞燕想吃些什么,有没有忌口的之类。

    李飞燕也就随口说了些,倒没什么特别的要求与挑食。说完了之后,李飞燕又嘱咐他道:“你上去之后,把密室的入口暂时关了。我怕白天可能会有人过来这边,发现这里。密室的开关,就在龙女像后面底下紧贴着的一块砖。我之前开过,还有痕迹,应该很容易找见。你记着,那开关是往上拉的。”

    林旭点头应了,其实她不说,他也打算问的,与她担心的一样。(。)
正文 第七十五章 同有的紧迫感
    (第五更。感谢书友“翌圻”、“xunqianmo”、“卡zh卡”的打赏。求收藏,求订阅!)

    轻身跃出密室后,林旭便一步跨到了龙女像身后低头看去。一看之下,果然见到龙女像后面紧挨着的那一块砖有明显的痕迹。这里常年无人打扫,自是扑满尘土,而眼下这块砖上面却有抓抹的痕迹。旁边还有些新鲜的凿刻痕迹,他猜应是这块砖在平面上不好往上抓,李飞燕用匕首撬过的。

    这块砖上的机关开启方式不是往下踩,而是往上拉,所以便是有人误踩上去也不会触动机关。而位置又在紧靠着龙女像的后面,一般人也不会踩到那里去。这样的设计,果然很是隐秘,李飞燕当时能发现这里,怕也是有些运气的成分。

    这般想着,林旭蹲下身去。借着有李飞燕之前用匕首凿刻的痕迹,他将内气运于手上,却是并没费多大功夫,就把这块砖从地面抠出。一抠出,便听得有响动,抓起一看,但见砖下面连着根铁链。

    将这铁链抻直后,用力一拉,就听得“扎扎”的机关声响,那块沉下去的平台,又缓缓自底下往上升了起来。

    见得机关启动,林旭松手将开启机关的这块砖放回原位处,然后在旁找了块观音莲座的泥塑碎块,将这块砖遮掩起来盖住。再等到那块平台完全升起,与地面齐平,看不出什么异样后,他这才转身离去。

    回到家中,果然正是吃早饭的时候,刚好赶上。林旭倒也有想过从家里带些饭菜给李飞燕,只是家里经常有人,实在找不出机会偷偷带出,被家里人撞见了,也是没法解释。

    再加上还要买手电筒备用的电池,却也是要紧。所以林旭吃过早饭后,还是出门到村里的代销店去给李飞燕买食物。

    李飞燕给的钱既然充足,他便干脆多买了一些,直接买了够一整天吃用的食物与饮水。买好之后,回到庙里,他先注意观察了会儿后面这座千手观音殿没人来过后,这才趁着庙里前面也一时没人的时候,提着手里买的一大袋东西,迅速奔到千手观音殿前,从破烂的窗口中飞身跃进。

    进了殿内,再又接着跃上塑像所在的高台,他先转到龙女像后面一看,但见自己之前走的时候用以遮掩的那块观音莲台泥塑碎片还在,便是先松了一口气。这就说明,这段时间没人来过,更没人发现到这里的机关。

    其实本来也是,这座破败的千手观音殿,平常很少会有人来。唯有的,也就是村里一些贪玩的孩子们进来寻新奇地探险玩乐。但孩子就那么些个,却也不是经常会来。大部分时候,这庙里的后面部分都是经常空荡荡的连个鬼影也没有。

    伸脚轻轻踢开那块用以遮掩的观音莲台泥塑碎片,林旭又蹲下身去将那块带有机关的砖抠出,用力一拉。

    一拉之下,就听得机关声响,原本观音像后面的那块平台又开始缓缓沉落。这回林旭不等其落到底,先把手中的砖复回原位,再又用那块泥塑碎片掩盖住后,闪身迈到了那正缓缓沉落下降的平台上。像是坐电梯一般,随之而下。

    “是谁?”当这块平台下降至露出密室入口时,便听里面的李飞燕低声喝问道。

    “我!”林旭出声应道。

    一问一答间,平台又已下降一些。林旭不等其完全沉落至底,便从已露出可容通过的空隙中矮身一跃,先行跃进了密室。跃进去后,刚好瞧见李飞燕收起左手握着的匕首与右手捏着的一枚燕子镖,向他展唇笑了下。

    她随身的两把匕首虽有一把被插在李飞虎背后没来得及拔出,而被李飞虎带走了,但李飞虎的那两把匕首却是留在了密室里。这匕首算是燕子门弟子的制式武器,大小样式等全都相同,可以通用,所以她现在也是补全了两把匕首。而且还多出了一把来,就那么随其丢在地上也没去捡。

    林旭离开后,她并没有再接着睡觉,而是起床开始接着抄录墙上的秘笈。听到密室开启的声音后,她虽猜到可能是林旭买了东西回来,但为防万一,却还是小心行事地先行戒备。

    现在知道上面密室机关的,并不只有她和林旭两人,还有逃走的李飞虎。他虽然已负伤逃走,但也实在说不准会不会去而复返。毕竟不管是她自己本身,还是这密室里空空儿留传下的武功秘笈,对于李飞虎来说,都还是有着莫大吸引力的,保不齐他会冒险回来。

    “你回来了!”确认了是林旭之后,李飞燕收起匕首和飞镖,笑着迎了上去。

    然后接过林旭给她买来的东西,看了看向他道谢后,却没立即开吃,而是提着这包东西,又先把密室关闭。

    这密室里面,同样有着一个可用来开启关闭出入口的机关,就在密室入口门户的左边墙壁上。是一个很明显的门环状铁环,非常显眼。密室内自是与外面不同,外面的机关需要遮掩,尽量做到不被人发觉,里面的机关,却不用那么遮掩了,大大方方的显露。

    关了密室后,李飞燕这才提着袋子坐回到云床上去吃东西。

    而林旭则从衣服里面掏出一直收在怀里的笔记本和笔,接着开始抄录秘笈。开抄的时候,又先定了电子表的闹铃。这一回,自是定到午饭时间。

    李飞燕在那边匆匆吃完后,也是同样开始继续抄录。她虽然不像林旭一样,下午就要动身赶去学校,也没有其他什么事要做,但她心里也同样有种紧迫感。

    这紧迫感是逃走的李飞虎所带来的,她对李飞虎的为人很了解,知道他不会是轻易放弃的人。何况这空空儿留传下的武功秘笈,也十分宝贵,只要是练武之人,就没人会甘愿舍弃。李飞虎既已知道这秘笈所在,而且本来已经算是唾手可得,但结果却是被迫落荒而逃,自是更不甘心放弃。

    所以,她敢肯定,李飞虎一定会回来,只是回来的早晚罢了。也因此,她心中同样很紧迫,希望能早些把秘笈抄录完,然后再把这些壁刻毁去,不给李飞虎留下任何机会。(。)
正文 第七十六章 去而复返 是谁来过
    (抱歉,今天从早上开始到晚上,停了一整天电,拖到现在码完一章。本来还说今天也爆点儿的,只能留到明天了。)

    林旭却是没有担心李飞虎的事,他的紧迫感,只是想赶在下午去学校前抄完。不然下次回来,要到下周末,这中间就很可能会出什么变故,使得密室暴露了。

    若是原本那座观音像还在也就罢了,维持原样,村里就是有人来,也不会多注意。但现在那座观音像被李飞虎和李飞燕这师兄妹两个破坏推倒,若是被人发现了,难免要因这情况进来查看一番,在这过程中,就有可能会发现密室。

    而等到李飞燕告诉他,打算把秘笈抄录完就把这些壁刻毁去后,林旭的这紧迫感就更甚了。他却是没有想过要毁这些壁刻秘笈的打算,但听了李飞燕的解释后,却也能够理解。

    现在他们师兄妹已经反目成仇,如果李飞虎也得到了空空儿留下的这些秘笈,将来自是对她的威胁更大。

    虽然林旭心里觉着这秘笈也要看什么人练,未必任何人得到都可以练成,但李飞燕的这种担心却也没错,他也没理由开口阻止,只是对于这些壁刻将毁,很有点可惜。

    他从小爱看书,也非常爱惜书本。从小学起用过的课本,就从来没有缺页、折页、卷角之类。空空儿所留下的这些壁刻,在他看来,也是另一种形成与载体的书本,眼看要毁,自是难免觉着可惜。

    不过可惜归可惜,他眼下所要做的,还是尽快把这些壁刻抄录完。但是很可惜,等到下午要去学校的时候,他还是没来得及抄完。

    他很想干脆不去学校,留下来继续抄录。毕竟下午去了也没什么事,晚上也就是两节晚自习,老师都未必来,不算重要。多加一晚上的时间,他肯定能抄完,等到周一早上能及时赶到学校,也就不算什么问题。如果晚自习班主任没来的话,说不定都不会发现。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话,他肯定会甘冒旷两节晚自习的课,也要继续留下来抄录。但他却不是一个人,还要担负着送妹妹上学,总不能让妹妹也跟着一块儿旷课,而且父母那边也解释不过去。

    想了想后,他也只能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就是先把妹妹送去学校,然后自己再单独返回来。虽然中间还是要耽误些时间,但也并不算很多,回来后的一晚上时间,还是足够抄完了。

    想妥这主意,临走的时候,林旭又嘱咐李飞燕千万等着他回来,别等她抄完后就先把壁刻的秘笈毁了。

    李飞燕笑着送他道:“放心吧,姐姐我怎么会是忘恩负义的人?而且按你说的,回来快的话也就半个多小时,这点时间,我又哪能抄完,我现在抄的,可比你少呢!”

    林旭一想也是,点了点头,与她道别后,迈出密室门外。

    李飞燕又向他挥手再见后,拉下关闭密室的机关,林旭站在缓缓升起的那块平台上,随之上去。

    他这一整天为了抄秘笈,除了吃早饭与午饭的时候,其他时候就是都不见人影,实在大异平常。父母也免不了担心地多问两句,林旭则只是借口出去玩儿,其他也没多说。倒是妹妹林彤还误以为他又是出去跟关落雪约会,还替他打了几句掩护。

    回到家里后,收拾好东西没有多待,关文滔便骑着自行车过来叫他。林旭便又在父母相送下,骑上自行车带着妹妹,与关文滔一起出发上学。

    上一回因为是开学,去了学校后事多,所以他们走的早了点,下午三点就提前出发。而这回只是平常的周末返校,所以他们却是直到下午五点多才出发。

    今日凌晨所遇之事,林旭没打算跟任何人说起。一路上只是跟关文滔闲聊些别的。而因为心里存着事情,林旭这一路上话也更少,脚下的自行车,则比平常蹬的更快了些。

    一路如常地赶到学校,送了妹妹,再把自己带着的东西放回宿舍后,林旭便不多留地又转身而出。

    走到他们这排宿舍区头的时候,林旭转往班主任梅秀芳的宿舍,打算还是请一晚上的假,免得晚自习被发现不在后以旷课论处。但谁知过去敲了门后没人开,又趴到窗户处望了眼后,竟是发现没人在。

    到了隔壁的3班班主任赵平宿舍一看,赵平屋里却也是没人。他正赶着回去抄秘笈,也不愿多费时间地找人或干等。心里一想,干脆就转身离去,旷课就旷课吧,为了抄完秘笈,别说旷两节不太重要的晚自习课,就是旷一天也不算什么。

    这般想着,又当即匆匆出校而去。这回也没再骑自行车,直接步行回村。虽然骑自行车快点,但回去却没地方放。他并不打算让父母知道自己逃课回来,所以自行车自是不能放家里。放庙里的话,因为他家跟庙离得近,却是也可能被父母发现。

    再加上赶回学校的话,他也打算不走正路地跳墙进去,带着自行车就有点儿累赘了。而以他现在的脚力,赶快点的话也并不比自行车慢多少。而且再有多一晚上的时间,足够抄完,倒也不是需要分秒必争。这般考虑下来,就还是步行更方便。

    出了学校,过了校门口赶来学校的学生拥挤热闹处,林旭也顾不得被人注意,就沿着沙石路大步飞奔地往关村方向跑去。不过为免惊世骇俗,他还是稍控制了些速度,没敢用轻功。但便是如此,也跑得挺快了,赶得上他平常速度的骑自行车。

    这时太阳落山的时间仍是还早,在六点左右,等到林旭跑回村子里的时候,却是太阳已然落山,天刚摸黑的时候。却也是正好,方便他在昏暗的光线里不被人注意,免得有被村里人瞧见他后告诉父母。现在这个程度,不离得近的话,便已是看不清人面目了。

    赶到庙里的时候,林旭这回直接从小庙的前门进去。说是门,其实却是大敞口,根本没装门。这庙的正门,实际上是在前面四大天王殿的正中。四大天王殿就相当于门洞,须穿过后进入。但村把这殿却是平常上锁的,不让出入,而是在天王殿的东边拆了原庙墙开了个没装门的大敞口。

    从这里进去的时候,林旭自是避开了前面村委会没人时迅速跑过而入。到了后面千手观音殿,他又是一闪身从窗口纵跃而入。接着跃上高台,转到龙女像后面要开启机关的时候,他忽然目光一凝,发现到了不对的地方。有开启机关的那块砖上面虽然仍是有他所放着那块泥塑碎片遮挡,但位置却已有些不一样。(。)
正文 第七十七章 夺枪剪刀脚
    (这章补昨天的。感谢书友“翌圻”、“彼岸的每一天”、“帅到被人打”的打赏。求收藏,求订阅!)

    外面的天地已是昏暗一片,殿内更加显得黑暗。不过到底还没是完全入夜的漆黑一片,再加上四面窗户都是完全破烂的成了窗户洞,殿顶的屋瓦也有些破损的空洞,昏暗的光线照进来,以林旭现在超出常人一等的目力,还是能隐隐看清殿内的情形。

    他为人做事一向细心,就在伸脚要踢开那块泥塑碎片时,却是忽然注意到了碎片已经跟他先前所放的位置有些不同。这块碎片是呈不规则的四角状,原本最尖最长的那个角,他记得是对着东边的,但现在却是偏向了南边。

    这不是纸一类轻飘飘的东西,再加上又处在龙女像身后,属于避风位置,没可能被风吹动。殿内也一向没什么动物出没,他蹲下去细看周围,也没发现动物的脚印,反是鞋印似乎多了些。那这种情况,就只有可能是人为。

    “难道是那个李飞虎真的又回来了?”

    林旭微皱着眉头,心中暗自猜测道。对于李飞虎不会轻易放弃,一定会回来的判断,李飞燕也跟他说过。所以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李飞虎去而复返。

    “如果真是李飞虎的话,也不知道现在下面情况怎么样了?”林旭又自心中暗道,对下面密室内的李飞燕有些担心。

    就这么蹲着思谋片刻之后,林旭还是移开碎片,抠出下面那块砖,拉动铁链开启了机关。

    机关一开启,林旭又立即移步踏上那块开始缓缓沉落的平台。不过,等到平台落至快要露出下面入口时,他又双手双脚往两边一撑,背贴着入口上面的墙壁,撑立在入口上方,双眼紧紧盯着下面入口,同时侧耳倾听着里面的动静。

    平台落至露出入口后,他没有听到李飞燕的问话声,便是不由心下一沉,更觉不妙。而且里面没有透出任何光芒,漆黑一片。他上午给李飞燕买东西时,买了有十来节电池,每个手电筒都有两组备用,不可能这么快全部耗光。里面没有光,只能是被人关了或毁了。

    林旭心里,更加提起万分小心地盯向下面入口处。

    “嗯唔唔……”里面有些轻微的沉闷鼻音响起,像是人被堵住嘴后从鼻子里发出的哼声。片刻后,又有“啪啪啪”的声音响起,像是肉体的撞击声。

    林旭也不知道这两种具体究竟是什么声音,但只是不为所动地盯着下面入口处。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但里面除了那隐隐的鼻哼声与撞击声外,便再无别的动静。他耳力还没强到可以隔这么远听见人心跳声与呼吸声的地步,也没法由此分辨里面有几个人。而且武功练到一定地步后,也可以人为地控制呼吸与心跳,就算能听到,也并不能就依此作准。

    这样的等待,感觉时间似乎过得特别慢。林旭也没分心抬腕去看手表,就只是盯着下面入口,一动不动,呼吸也放得特别的轻匀与缓慢,耐心地等待着。他将内气遍布全身,双手双脚则又特别多积蓄一些,随时可作应变地发出闪电一击。

    “砰”地一下,忽然密室内发出一声沉闷的大响,似乎是有人摔倒在了地上。

    林旭听得心头一跳,但还是保持一动不动地忍着没出手。

    再又等了片刻后,忽然见到下面入口左边斜斜向上地缓缓伸出了一把枪。

    林旭不禁瞧得又是目光一凝,几乎已可肯定这拿枪的人是去而复返的李飞虎,只是心中也不禁暗惊,不过就是一个白天的时间,这家伙也不知又从哪里弄来了一把枪。

    瞧着那把枪,他更加小心地一动不动。等到拿枪的那只手,伸出入口露出手碗时。林旭手脚同时一松,身体向下疾落。两腿分开落至拿枪的那手腕处时,他两腿猛地合并往中间一夹。

    事出突然,拿枪的那人根本没想到林旭会紧贴在入口上面,再加上林旭这一落一夹,动作极快,如电光火石一般。等到他反应过来时,已是“啪”地一声,手腕被林旭两脚脚腕猛地一夹撞中。

    当即便觉手腕剧痛,腕骨已然断裂,忍不住一声惨叫发出的同时,也痛得一松手,手里的枪掉落在地上。

    林旭一夹得手之后,并不松开。眼见手枪掉落,也是丝毫不松,反而夹得更紧,同时腰部用力一扭,身子往左急旋而出。

    半空中旋转三百六十度的同时,那人也被他双脚紧夹着手腕从里面拖出甩飞。“砰”地一下,直撞在入口对面的墙上。一撞之下,又是一声呼痛地闷哼发出。

    林旭旋身落地后定睛一瞧,果然见到正是李飞虎。刚才那一撞之下,显然撞到了他背后之前被李飞燕所插那一刀的伤口。这个时候,恐怕伤口已经崩裂又流血了。

    李飞虎的另一只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但刚才那一下事出突然,他这把匕首根本还没来得及发挥用处,就已被林旭夹断手腕给甩了出去。这时落到地上后,不及爬起,便又连忙甩手掷出匕首,向林旭胸口飞掷而来。而他一掷出匕首后,便翻身向掉在地上的那把枪扑去。

    瞧着匕首射来,林旭仰身往后就倒。躲过那把匕首的同时,他就势贴地前滑地向着李飞虎一脚铲出。

    “砰”地一下,这脚正中李飞虎肩头,又把他踢得往后倒飞出去,撞在后面墙上。而林旭已顺手一把抓到地上的那把枪,坐在地上手指扣住扳机地指着李飞虎喝道:“别动!”

    李飞虎可不知道林旭不会用枪,被枪一指,立马就乖乖不敢再动,并自觉地将双手举起。不过他右手手腕已被林旭夹断,右手便无力举起地耷拉在腕上。

    林旭用枪指着李飞虎,慢慢从地上站起。

    “别冲动,咱们有事好商量。我很有钱,兄弟你想要多少钱,尽管开口,我一定尽力满足!”眼见受制,李飞虎动手不成地开始动口,想要以金钱诱惑。

    “把手放下!”林旭瞧着李飞虎道。

    李飞虎闻言不禁一喜,以为林旭被他说动,忍不住面上一笑地放下了手。刚要开口再说话,忽然“呼”地一下风声骤响。转眼一瞧,便见到林旭一记鞭腿向他右半边头部踢来。

    他下意识就想要抬手格挡或躲避,但又想到自己正被枪指着,不该乱动,以免被对方误会他有什么危险举动而开枪。就这么稍一迟疑,不及再多想,林旭那一脚已踢中他头部。

    “砰”地一下,他眼前一黑,应声而倒。

    林旭紧接着上前,蹲下去探了下李飞虎鼻息,又摸了摸他劲部大动脉,发现他没死只是晕过去后,这才松了口气。

    实在是他现在对自己力道的控制,还不太有把握地能够轻重如意,说用几分力就用几分力,生怕这一下,不知轻重地一不小心把李飞虎给直接踢死了。(。)
正文 第七十八章 摸到了不该摸的地方
    (这是今天的第一更,零点前还会有一章。求收藏,求订阅!)

    借着洞口上方照下来的隐约光线,林旭又把这把枪的保险关了,插在自己腰间,然后转身向密室里大声问道:“李飞燕,你没事吧?”

    “唔唔唔……”又是一阵急促的鼻哼声传来回应。看样子,她确实是被堵住了嘴,说不出话来,只能以此回应。先前的哼声,应该是她想要提醒自己。

    可惜密室里面没了手电光照着,却是一片漆黑,林旭一时也瞧不见李飞燕究竟在哪。只能听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慢慢摸了过去。

    “唔唔唔……”声音越来越近,听起来就是在脚下了。林旭这时眼睛也逐渐适应黑暗,隐约瞧到脚下确实有个身影在动弹。连忙蹲下身,伸手摸去。

    一摸之下,忽然摸到一个触手生弹,十分柔软的东西,形状是圆圆的向上隆起,好像个馒头一样,顶端还有个硬硬的突起的圆点。他也不知究竟是什么东西,觉得手感异样,忍不住就又抓了抓。

    “唔唔唔……”李飞燕的鼻哼声更急,身子还有些挣扎地想要把他手甩开。

    “我摸到你哪儿了?”感觉到李飞燕的反应异常,林旭问道。问过之后,另一只手也伸过去,往旁边摸去。

    这一摸之下,忽然又摸到了另一个同样的东西,也是触手生弹,又软又滑,像个馒头。左右两边,一边一个,当脑子里生成这个分析后,他忽然想到自己摸到的是什么部位了。

    “哎呀!”当即便忍不住一声惊呼,连忙将手缩了回去,只觉脸上一片发热,心跳得好快。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实在是看不清楚!”顿了下,林旭连忙道歉。

    “唔唔唔……”李飞燕仍就只能鼻音回应。

    林旭实在听不懂,想了下,避过刚才的部位,伸手往上摸去。这回终于摸到李飞燕的脸部,再摸向她嘴的位置,果然摸到她嘴里堵着东西,连忙帮她拔掉。

    “呼!”一拔掉之后,李飞燕便是长呼一口气,然后立即向他问道:“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我没事,很好。”林旭答了后,又立即问道:“你呢?”

    李飞燕道:“我也还好,幸亏你来得及时,又救了我一次!”顿了下,道:“手电就在床边,你摸着找下。”才说罢,忽然又道:“嗯,等等,你先把我抱起来放到床上!”

    林旭对她这最后一句有点儿奇怪,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怎么还先要自己把她抱到床上。但想了下后,还是一手摸着托到她脑后脖子处,一手向下摸到了她腿弯处,打横将她抱起。

    这一抱之下,发现她手脚都被绑着,双手还是被剪在后面绑起。她上身衣服倒还是穿着的,只是前面的衣服被撩起了。下身的裤子也是完好着,没被褪下。

    她原本上完药后并没有立即穿衣服,但到下午林旭临走时,她身上的药效发挥开,不再怎么疼后,就已经把衣服重新穿好了。只是这个时候,上身衣服又被李飞虎给拉开皮衣,撩起羊毛衫,连胸罩也给推了上去,露出了胸前的隐秘之处。

    将李飞燕抱起,摸索着放到床上后,林旭便在床边一边瞪大眼看着,一边上下摸着找手电。

    “刚才真是担心死我了,想叫喊提醒你,嘴却被堵着,伸脚踢床,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幸好你机警,不然要是你也遭了李飞虎的毒手,我可真不知怎么办了?”趁着林旭找手电,李飞燕在床上说道。

    林旭听过后,这才明白刚才的“啪啪”声,是她伸脚撞床发出的声音,后面那“砰”的一下,应该是她在床上动弹的动作大了,从床上摔了下来。

    “林旭,你把他打死了吗?”顿了下后,李飞燕问道。

    “没有,只是打晕了!”林旭一边回着,一边继续找手电。

    “好,留着我亲手杀,这家伙真是该死,我一定要杀了他!”李飞燕咬牙切齿地道。

    “他到底是你师兄,你真下得去手?”林旭迟疑着问。虽然他现在也挺恨这个李飞虎,但要说杀人,一时还真没这个胆子。

    李飞燕道:“你别管了,把他交给我处理就是!”

    林旭也巴不得不管,又摸了几下后,忽然摸到了手电。打开开关一照,密室内重见光亮。

    往床上照去,便见李飞燕不知何时自己翻过了身子,朝下趴着。而这一照,林旭也明白了她为何要让自己先把她抱上床,就是为了能趴到床上借以遮掩胸前的坦露,怕自己先找到手电后一照曝光。

    李飞燕脸上有哭过的泪痕,现在也还有些眼泪未干。她双腿被一条皮带绑着,那皮带很细,看样子是女式,应该就是李飞燕自己腰里的皮带。而她的双手,却是被一把手铐给铐着,也不知道李飞虎哪儿弄来的手铐。

    林旭打着手电,先过去将她腿上的皮带解开。

    “手铐钥匙应该就在他身上,你过去找找看!”

    不需要李飞燕提醒,林旭也能猜到。解开她腿上皮带后,就径直过去到李飞虎那边,在他身上口袋里翻摸了一会儿,终于找到手铐钥匙,过来给李飞燕解开。解下手铐后,林旭又拿着手铐过去,将李飞虎也双手剪到背后铐了起来。

    李飞燕趁着他转过身背对她之际,连忙从床上坐起迅速把自己衣服整理好。想起林旭刚才过来,不小心摸到她****时,忍不住也是脸上发热地羞红。

    接下来,李飞燕又给他稍加详细地讲了下过程。原来李飞虎也是天刚摸黑就重新赶了回来,李飞燕能想到的,他也能想到,却也是担心回来晚了,被李飞燕抄完秘笈后毁了原刻。所以也不及等到深夜,刚一摸黑就赶了来。他有枪在手,再次制服李飞燕自然是不成问题。

    至于他的枪,则是偷了乡里派出所的,手铐也是他从派出所里一块儿顺的。这是李飞虎自己得意之下,跟李飞燕亲口说的。

    林旭听过后,也是不禁有些暗自佩服李飞虎这家伙胆子大脑子又灵光,能想到去从警察那儿偷枪,也真敢去独自一人闯派出所。重要的是,还被他得手成功了,果然不愧是从小被培训专业做贼的。(。)
正文 第七十九章 李飞虎之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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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你又救了我一回,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李飞燕站在林旭身前,看着他双眼,真诚地说道。

    林旭被她看得有点不好意思,避开她目光,道:“可惜我回来的有点儿晚,让他……”

    李飞燕摇头道:“没事,他没把我怎么样!”叹了一声后,忽然笑道:“说真的,我真想对你以身相许了!”

    林旭慌忙摇头道:“这个真不用!”

    “你是不是嫌我比你大?”李飞燕问。

    “不是?”林旭摇摇头,道:“我是说,真不用这样。我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真不是贪图你的报答!”

    李飞燕道:“可我想报答你啊!”稍一顿,颇有深意地带着一丝羞涩的表情道:“想用我最珍贵的东西,用我的一切报答你!”

    林旭不由想起里看过的一句话,叫“最难消受美人恩”,现在他也有点这感觉,美人恩重,却也是件令人苦恼的事。忍不住有点无奈地苦笑了下,他找到个理由道:“那个,我还没成年。”

    李飞燕笑道:“没事,我可以等。以前有童养媳的说法,也是大老婆、小丈夫。”她状作深情地看着他,道:“我会一直等你!”

    “这个,我有女朋友了!”林旭又找到个理由。

    “是吗?”李飞燕上下打量地看着他,道:“那你则才摸了我,总得对我负责吧!”

    林旭闻言,不禁又是心头一慌,面红耳赤地辨解道:“我刚才真不是故意的,就是看不清,不小心摸着的!”

    李飞燕瞧着他着急慌乱的样子,忽然“卟哧”一笑,推了他肩头一下,道:“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瞧把你吓的!”

    林旭闻言松了口气,随即有些没好气地道:“你要是真想报答我,就拜托以后别跟我开这样的玩笑。”

    李飞燕哈哈笑着,冲淡了刚才在李飞虎那里所受的屈辱与委曲。她虽然把刚才事发的经过跟林旭讲了,但李飞虎脱了她上衣的细节自是略过没提。尽管李飞虎推开她上衣,使她****暴露后,还真来不及多做什么,林旭便已及时赶到,但她心里所受的屈辱与委曲却还是很大,觉着很难受。

    她跟李飞虎可以说是从小一起长大,一直以来都把他当作亲哥哥一般看待,对他也十分尊重,但到头来,他却竟然这样对自己。她心里真的是非常难受,还有一种惨遭背叛的痛。

    他是帮过她许多,从小也对她非常关爱与照顾,但她也同样帮过他许多,对他也有妹妹对哥哥般的关爱与照顾。平心而论,自问也不欠他什么。现在,则是他欠她的。

    笑过一阵儿,她转头看向还晕倒在入口外面洞底的李飞虎时,立即笑意全隐,面上罩住了一层寒霜。

    她转身向着李飞虎走过去,走到一半,弯腰捡去地上那把刚才李飞虎脱手掷出,用来射林旭而被林旭射过的匕首。倒握着匕首,她走到李飞虎身前,蹲下身去,狠狠一匕首扎在李飞虎肩头。

    李飞虎忍不住一声惨叫,直接被痛的醒转过来。待瞧清楚眼前情形后,他立即求饶道:“燕子,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该那样对你,我只是太爱你了,实在忍不住!”

    事情走到这一步,眼看已有性命之忧,他确实是挺后悔了。不该一时冲动,落到现在这般地步。

    他之前会想要强迫李飞燕,确实是一时冲动所为,是在李飞燕当时发现果然找到了空空儿传承后,一时太过兴奋欣喜下主动抱了他一下,而他也是同样的十分兴奋不已。只觉秘笈在手,美人在怀,简直兴奋地都有些豪情万丈,结果就一时没忍住,想要把这期盼多年的美人师妹真正得到手。

    所以,他倒并非是蓄意谋划地特意准备好了要那样做。否则的话,他会准备的更充分。当然,如果没有林旭的话,他即便是一时冲动所为地临时起意,也是有九成把握会成功。

    按他所想的,只要先占有得到了师妹的人,把生米煮成了熟饭,自然也就能慢慢得到她的心,终有一天会把这美人师妹得到手,两人从此恩恩爱爱,一起修炼空空儿留下的秘笈。等到神功大成后,再在江湖上大有一番作为。

    但结果却是半路忽然杀出个“民兵”,把他的好事全搅黄了。不但师妹没得到,秘笈也没弄到。他自然是十分不甘心,逃走处理好伤后,便又施展他燕子门的看家本领,想方办法地弄到一把枪。

    为免师妹抄完秘笈后会为了防他地直接毁了原刻,他也不及等到完全天黑,太阳落山不久,刚一摸黑,就又重新杀了回来。这回又是眼看将要得手,而且大有进展,他把美人师妹的衣服都给剥了。但还没来得及真正做什么,机关一响,那民兵又半路杀了出来,简直是专门跟他做对的。

    到得现在,他确实算是挺后悔了。早知如此,他当时就该再忍一忍,等先得到空空儿留传下的秘笈,练成了上面的绝世武功后,再长远谋划不迟。但可惜,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不过他在后悔的同时,对林旭这两次坏了他好事的“民兵”,也是十分怨恨。如果没有这家伙的话,他早就秘笈、美人全得手,从此豪情万丈,天下我有,岂会落到现今这般地步。

    不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先保住这条性命再说。

    “现在才知道错,晚了!”李飞燕说罢的同时,又是猛地一用力,将那把匕首插得更深。

    李飞虎痛得面容扭曲,惨声大叫。但叫过之后,却是忽然痛哭流涕地道:“师妹,对不起,我该死,我混蛋,我真的知道错了!好师妹,看在咱们同门学艺,又从小一起长大的份儿上,你就饶过师兄这一回吧!”

    “我刚才求你的时候,你怎么不肯饶我、放过我?”李飞燕面色如冰,丝毫不为所动,说罢后,又是手腕一动,匕首在他伤口处用力一剜。

    李飞虎直痛得撕心裂肺,刚张口要大叫时,却是忽然被李飞燕一把撕下他一截衣袖猛地塞到他口里,把他的惨叫全堵在喉咙里。

    林旭在旁边瞧着这一幕,虽然有点怵目惊心地略有些不忍,却也始终没多说什么。

    李飞燕没再接着折磨李飞虎,站起身来,又是“砰”地一脚,把李飞虎踢晕了过去。转过身来,她看着林旭道:“没吓着你吧!”

    林旭摇摇头,没有开口多说。

    “我说过了,把他交给我处理!”

    李飞燕说罢后,探身抓着李飞虎的衣服,将他一把拎起。然后另一手再抓住,将他猛地往上一掷,直将这一百来斤的大汉一把掷出了丈高的洞口。

    “等我回来!”接着她又向林旭道了句后,双膝一弯,纵身一跃,身子轻灵地跟着跃出了洞口。(。)
正文 第八十章 奔马之力 牛虎象龙
    (感谢“残阳落川”、“困了喝绿茶”、“书友160911164507623”的打赏。求收藏,求订阅!)

    李飞虎与李飞燕这对师兄妹都没有修炼出内气,但却同样可以施展出轻功。这是因为他们施展轻功并不是借助内气,而就是靠纯粹的肉体力量所爆发的弹跳力。当然,做为以轻功称绝的燕子门,其轻功即便在外力阶段,也同样有独到之处,能超出同境界的武者。

    外力境的修炼,主要就是为了增加身体的力量。人本身肉体的力量也是非常大的,只是许多人并不能发挥出来罢了。

    按照现代的科学研究表明,人身体内的肌肉如果全部朝同一方向用力的话,可以发挥出二十五吨的力量。这个数字可以说非常恐怖,任何人如果能发挥出这样庞大力量的话,都可以称之为超人了。

    但事实上,人不可能做到使肌肉全部朝同一方向发力。在做某一个动作时,各个部位的肌肉力量总会有不同程度的相互抵消。使得最终发挥出去的力量,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实际上是一种人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如果要是发挥出那样的力量,首先人体自身的骨骼、内脏器官等,就会先承受不住这样的力量,一拳还没打出去,自己就先骨骼断裂、内脏破裂而死了。

    外力境的修炼,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桩功、拳架、各种基础训练等,来最大程度的开发人本身的这种力量。所以这个阶段的修炼,有前人发明一了个很好的词汇,称之为整劲,就是整合训化全身的力量,尽量减小各部位肌肉相互抵消的阻力,而最大程度的使所有肌肉向同一方向用力。另外,也是指整体全身的力量。

    如果能整合训化了这股力量,当打出一拳时,就不单只是手臂的力量,而是整个身体的力量,自然力量非常大。虽然通过这些练习,也并不能做到极致地发挥出二十五吨的恐怖力量,那样人本身也承受不住,但还是能够增强远超出寻常人很大的力量。

    按照李飞燕说的,外力境最终能够增长的力量,是大概一千斤到两千斤。因为各人的体质不同,以及所练的武功不同,最终能够增长的力量,也是有些大小差异,并非完全相等。但范围就是在一千斤到两千斤之内,最低一千斤,最高两千斤,换算成现代重量单位的话,上限就是一吨,下限半吨。

    这个力量,对于常人来说,也是很恐怖了。一拳能打出一吨的力量,那是什么概念。甚至一些特殊的功法传承,再配以强筋壮骨的药物增强本身的体质,据说还可以超出这个上限。但这只是燕子门的一些记载与江湖上的传说,具体有哪些,李飞燕却也不是很清楚了。

    外力境的入门基础功夫,就是桩功,这算是外力境的内功,桩功练力,就是专门用来增强力量的。因桩功俗称是扎马步,而外力境最终能够增长的力量,跟一匹马的冲击力也是差相仿佛,所以外力境增加的力量,号称是一匹奔马之力。古代也有称之为一骑之力,就是指古代一个骑兵的冲击力。

    李飞燕现在还只是处于外力境的中上阶段,没有练到绝顶的地步,所以她现在增强的力量,也没有能达到一千到两千斤的这一匹奔马之力。不过她现阶段,能发挥出几百斤的力量却也是有的了。所以才能把李飞虎这一百来斤的大汉,一把掷上三米多高的洞口。

    能够发挥出几百斤的力量,放在谁身上,也都能够跳的更高,跃的更远,更何况是李飞燕这种专门练习过轻功的了。这三米多高,换算古代一丈的洞口,她却是一跃而上,并不需中途借力。

    在这一点上来说,李飞燕现在的轻功水平,却是比林旭这拥有内力的还要高上一些。至少林旭现在还做不到一跃三米来高,跃出这洞口时,还需要斜跃而起,在中途于墙壁上借一下力,才能跃出去。

    不过这个高度,对于李飞燕来说也是有点极限,再高些的话,她也需要中途借力才能做到。

    林旭目前还做不到这一点,除了是他本身内力还很弱外,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他现阶段的所谓轻功,完全就是他自己瞎琢磨地胡乱练的,根本不成功法体系。说得不好听点,只能算是附上内力的蹦跳而已。

    “我要是练会这套《浮光掠影》的话,说不定以我现在的内力程度,也能够做到一跃三米高!”有些羡慕地看着李飞燕只是一跃之下,便如只燕子般轻灵地跃出洞口上方后,林旭转头瞧向墙上所刻的那篇《浮光掠影》轻功,心中暗道。

    以内力摧运轻功,比之单纯靠身体的力量施展,还是大有优势的。这一点林旭心里很明白,毕竟内力境是在外力境之上的。

    白天没有离开的时候,他跟李飞燕在密室里也不是一句话都不说地各自只顾着抄秘笈。中间还是间或有聊上几句,林旭也就趁机跟李飞燕多了解一些武功修炼上的事。外力境增加的力量这些,都是他白天跟李飞燕聊时所了解到的。

    内力境的修炼,据说最终能够增强比外力境高十二倍的力量,号称是九牛二虎之力。

    真气境,据说能增八象之力。

    传说中的先天境,据说能够拥有一龙之力。就是传说中的神话生物,一条神龙的力量。

    不过先天境在现今的武林中早已是传说,就跟传说中的龙一样,当真的神龙见首不见尾,谁也未曾见过。所以先天境的武者能够拥有一龙之力,也不知是否只是个传说。只是武林中故老相传,一直都流传着这个说法。

    但林旭在听过之后,却还是很宁愿相信。也很期望于自己最终一日,能够达到这传说中的境界。拥有一条神龙的力量,到时却不知是否能够真的像龙一样,飞龙在天,也同样可以在天空飞行。

    原本他以为,自己所看过的那些武侠中的武功,就已经是描述得很厉害了。却未曾想,真正现实世界的武林中,比里面的还要厉害与夸张。

    只是厉害归厉害,要能练到那等境界与地步,却也是非常艰难。

    就如李飞燕所说过的,现在这个武林中,大部分人都还只是在外力境混着,能够由外入内,练到内力境的就已算是高手。真气境的都已快成绝响,更遑论在武学昌盛的古代,也是属于传说的先天境了。(。)
正文 第八十一章 秘笈终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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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叹了一番后,林旭拉开外套拉链,取出一直藏在里面的笔记本和笔,过去坐到云床上,又继续抄写剩下没抄完的秘笈。因为要等李飞燕回来,又已到了晚上,不必担心大晚上还会有人到这后殿里,所以他也就没关密室,任其敞着。

    抄了会儿秘笈后,看到床边还有他上午给李飞燕买来的食物没吃完,便一边抄着,一边挑了几样食物撕开包装吃着。他为了不耽误时间,提早赶回来,去了学校后,也没来得及吃晚饭。

    吃了些食物,喝了瓶饮料后,他便又专心抄写。专心之下,也不觉时间流逝。不知道过了多久后,忽然听到入口处轻轻一响,转头一望,便见到是李飞燕从上面跃下回来了。

    放下手里的笔记本和笔,林旭起身迎了过去。本想开口问她把李飞虎怎么处理了,是真的杀了,还是怎么样。但想想李飞虎毕竟是她师兄,同门多年的师兄妹感情到底也还有,若她真是把李飞虎杀了,想必心里也不好受。张了张口,便又闭上,没有再问。

    就算没杀,她把李飞虎放了,对他来说也没什么。他本来也没想过,一定要杀李飞虎。但就算放,想必李飞燕也不会轻易就放李飞虎走,肯定依什么江湖规矩或是他们燕子门的门规,留只手、卸条腿什么的。好吧,这样好像更残忍。对有些人来说,残废可能比死还痛苦。

    林旭在脑中设想着李飞燕有可能对李飞虎所做的处理结果,到底还是一字不发地没有多问。

    李飞燕面色显得很不好看,走过来后,忽然叹息地道:“借你肩膀用一下!”

    话音一落,也不等林旭有什么反应,便身子前倾地靠在了他怀里,头枕到他肩膀上,手还环住了他腰将他抱着。

    林旭忍不住便是一愣,随即便又不由心慌意乱地面红发热。刚想要问她干什么,李飞燕又忽然语气柔弱,令人有些怜惜地在他耳边道:“抱着我!”

    林旭听出了她语气里的柔弱之意,似乎还有些哀求之意,微微一愣后,便也反手抱住了她柔软的身子。这一刻,她显得分外柔弱,似是被人欺负后回来寻求安慰的小女孩。

    被她情绪所感染,林旭一时便也忘了再心慌意乱,就这么抱着她,给予她安慰。

    少年的肩膀虽还显得瘦弱地并不宽阔与厚实,但李飞燕却在这里找到了温暖与安全感。女人不管再怎么独立自主与好强,都似乎想要找一个充满安全感的温暖怀抱做依靠。

    又不知过了多久后,李飞燕才微微一动,在林旭怀里直起身子。

    感觉到李飞燕的动作,林旭也连忙松手放开她,同时往后退开了一步。

    李飞燕抬手捋了下垂在耳边的一缕头发,低声道:“谢谢!”

    林旭向她笑了下,没多说什么。

    接下来,两人又各自抄录秘笈。林旭没有问起李飞虎的事,李飞燕也没主动提起,好像两人都忘了这回事。

    林旭已把内功《青冥诀》、轻功《浮光掠影》和《猿公剑法》抄完,这时正在抄《妙手十三式》。《妙手十三式》因招式变化精妙繁复,是这四篇绝学中,图形字数最多的。不过他这个时候,也已抄了一多半,剩下小部分了。

    等到终于把最后一个图形画完后,林旭不禁长长吐出一口气,然后放下笔,活动活动了手腕与手指。抬腕看了下表,但见这时已是过了晚上十点半。转头看了下李飞燕,但见她仍在仔细抄着。见他看过来,也转头看向他微微一笑。

    还未笑完,她忽然面色一变地一拍脑袋道:“哎呀,我都忘了!”说着话,连忙放下手里的笔记本和笔,然后转身探到云床另一边的床头,伸手往下面抓去。

    林旭不由很奇怪她的举动,待她手伸回来转过身时,林旭才发现她手里竟是拿着个照相机。

    李飞燕晃了晃手里的照相机,道:“这也是李飞虎从派出所里偷来的,我都忘了跟你说了。他把墙上的秘笈都已经拍了照片了,现在留给了我们也正好,更保险一点。就是这密室里光线不好,也不知道照片洗出来后是什么样子,能不能看清?”

    照相保存秘笈倒确实是个更省事的方法。只是这个时代,相机还是属于很贵重的物品,除了以摄影为业,专门给人拍照挣钱的摄影师外,很少有人会有。反正林旭家里是没有,他们村子里也没人有。

    倒也不是说这东西谁都买不起,至少他们关村首富承担这个没压力。只是这东西既贵重,买了也不常用,操作上也较为复杂一点,还得专门去学,所以实在很不划算。买回来,怕也是经常当个摆设,没什么太多用处。

    想要照相的话,去请邻村照相的师傅过来照几张便是了,没必要还买个照相机地花这冤枉钱。因为平常很少见到,所以林旭也并没想到这更简单省力复制秘笈的办法。而且照相的话,这密室里光线并不好,影响成像效果。再加上照片洗出来放大后,也可能会看不清字迹,倒也并不是上好的选择。

    李飞燕比他见多识广,之前倒是也有想到过用照相的法子的,只是却也是担心成像的问题,再加上也知道这小村子里相机不好找,所以之前也就没有多提。李飞虎却是为求能更省事更快地复制秘笈,直接把派出所鉴证用的相机也顺便一起偷了出来。

    “如果李飞虎已经不用担心的话,那这壁刻的秘笈其实也不用再毁吧?反正这密室现在就只有我们两个知道,我们再把上面开启的机关弄得更隐秘点,也不用担心会有别人发现。”

    林旭想了下后,建议道。如果有可能的话,他还是希望能够保存下来这空空儿亲手所刻的原始秘笈。

    李飞燕闻言仔细想了想后,点头道:“你说得倒也是!”顿了下,道:“李飞虎你不用担心,我已经把他处理了,他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到底还是杀了吗!”林旭忍不住心中暗道。虽然李飞燕没明说,但话里显然是这个意思。不过他想了一下,却也仍是没有追问。

    “这样吧,如果以后再没别人发现的话,我们就留着。有人发现的话,我们就立马毁了,怎么样?”李飞燕问道。

    “嗯,那就这样!”林旭略微一笑地点头同意。能保留下这原刻秘笈,他确实是挺高兴的。

    说罢后,他把笔记本重新翻回到第一页,然后开始对照着墙上的秘笈仔细检查有没有抄错的地方。直到非常仔细地从头到尾检查了两遍,确认再无错误后,他这才珍而重之地把抄有秘笈的两本笔记本收好,向李飞燕道:“我抄完了!”

    “这么快?我还有挺多呢!”李飞燕叹气着抱怨,又道:“你不准走,留下来陪我。”

    林旭倒确实有打算想现在就赶回学校去,这样就不用等明天早上地急赶,便站起身来道:“我明天早上还要上学呢!”

    李飞燕忽然探手过来,一把抓住了他衣角,道:“我明天早上送你。我们其实是开着车来的,车就在村子外面放着。开车很快的,你把时间定好,保证你迟到不了!”

    既然有车,那倒确实有保证。林旭想了下,便答应了李飞燕,然后重新坐回到云床上,抬腕将电子表定时到了明天早上五点。有李飞燕在,他凌晨三点的内功修炼,也是需要暂时放弃了。(。)
正文 第八十二章 一场荒唐梦 少年初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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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一声轻声惊呼,猛地睁眼醒来。

    一醒来,他便发觉自己裤裆里竟是不知为何,粘糊糊的湿滑一片,非常不舒服,立即不由脸红发热地羞红了脸,还以为是自己都这么大了还尿床。但随即再细感觉,却发觉不是尿床,裤档里的那东西比尿液要粘稠得多,像浆糊一样,也不知是什么东西。不过,反正不是什么好事,还是脸上很害臊。好在密室里一片漆黑,却也不用担心被李飞燕看见。而且这个时候,李飞燕也还睡着。

    除了裤档里那粘腻湿滑的不适外,他还感觉自己身上压着东西。摸了下,发现是李飞燕的一条胳膊和一条腿都搭在自己身上,而且李飞燕的头还贴着枕在自己怀里。

    他记得昨天晚上,两人在云床上睡下时是脚对脚地和衣抵足而睡,但看现在的样子,却也不知李飞燕什么时候转了过来。他头朝着的方向是没变的,显然是李飞燕转了方向。

    忍着裤档里的不适,他抬腕按了下电子表的夜光开关。莹绿的表盘灯亮起,但见已是凌晨四点五十一,却是还差几分钟才到闹铃所定的五点整。不过这个时候他也睡不着了,裤档里那粘糊糊的东西可需急做处理。不然就这么湿滑粘腻地贴着,很是不舒服。

    当下小心地将李飞燕压在他身上的胳膊和腿抬起挪开。好在他是睡在外侧,挪开之后,便翻身而起。然后又从床头摸到了手电,打开手电,他把自己当作枕头的外套拿起穿上,打着手电走向密室入口,拉下门旁的那个铁环开关。待得上面那座平台缓缓沉落到底后,他连忙飞身跃出洞口。

    林旭身子才一跃出入口,床上的李飞燕便已睁眼醒来地瞧着入口处。她这个时候,脸上也是羞红一片。只是黑暗之中,却也是看不见。她其实是比林旭先早醒来片刻的,而且是被林旭下身晨起的坚硬处给顶醒的。

    林旭对男女之事还是一知半解,但她却是早已成年,很明白是怎么回事。虽没亲身经历过,但以前夜入人家偷盗时,却曾有过几次亲眼目睹。林旭这个年纪,确实是到青春发育期了,只是她也没想到,早上会有这般尴尬的经历。所以发觉到林旭一醒后,她又连忙装睡,实在是一时有些不知该如何面对。

    林旭出了千手观音殿后,便急忙向自家院子外通向庙里的那座小门跑去。从门上的缝隙破洞里望见那边还没有家里人起来上厕所后,他便轻身一跃,直接跃过了墙头后,往西南角的厕所跑去。

    进了厕所后,他解开皮带拉下内裤拿手电往里一照,就见内裤已湿了一片,沾着一大团白糊糊的粘腻东西,瞧着有点恶心,味道也有些怪怪的,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味,反正他以前是从没闻过。

    照了下后,他连忙弯腰拿起厕所里的一卷卫生纸,扯下一大片来,擦拭着内裤上与自己撒尿的那话儿及周围地方沾着的这粘腻东西。这东西看起来似乎也是从撒尿的地方流出来的,但却又不是尿。

    一边擦着,他一边仔细回想着这东西到底是怎么流出来的。这一想,隐约记起了好像是昨晚做过一个梦。梦里面,是没穿衣服光着身子的李飞燕在抱着他。但细瞧时,那又似乎像是关落雪和黄蓉。一时像是三人的综合体,一时又似乎脸在三人间不断地变幻着。

    具体也记不太清,只是记得那梦挺羞人的,梦里的自己,好像也是没穿衣服。而等到梦醒后,他内裤里便已流出了这些东西。

    “这难道就是生物课本上说的,男孩子青春期的梦遗?这些流出来的东西,就是精子?”

    想了一会儿后,林旭忽地恍然明白了过来,想到了自己这情况,似乎就是生物书里面说的男孩子在青春期开始出现的梦遗现象。

    他在练武以前,倒也是经常做梦的。但自从开始练武后,做梦的次数便是越来越少,到后来已是很少有梦。没想到昨天一整天因事耽搁没练武,晚上就忽然发梦地做了场荒唐梦。

    不过有道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会做这样的梦,怕也是有些受了李飞燕身体诱惑的刺激。想起昨晚上因黑不小心摸到她****的感觉,林旭这时想来,也还是不禁有些心中荡漾。

    而且昨晚上两人还是同睡一张床上地同盖一张被子,虽然都穿着衣服,但对林旭的刺激却还是很大。更何况李飞燕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地调过头来,钻到了他怀里,两人睡醒之前简直就是互相抱着睡的。

    将裤裆里的东西擦拭干净后,林旭又扯了两条卫生纸把内裤里外都垫上,这才提上裤子感觉不那么难受了。他现在其实很想换条内裤,只是家虽然就近在十几步远外,但他却不想让父母知道自己逃了一晚上课,也只好就先这么对凑地忍着。好在学校里也还有条用以换洗的内裤,可以等到了学校后找空再换。

    收拾停当之后,林旭便又打着手电跃过墙头,回到庙里。等回到密室之后,他拿手电一照,就见床上的李飞燕已然醒来坐起,外套也已穿好。见到他回来,笑着道:“你起的真早,出去干吗了?”

    “哦,上了趟厕所!”被李飞燕一瞧,林旭还是不禁有些脸上发热,扯了个谎道。不过,他也确实是去厕所了。

    李飞燕点了下头,也没多问,直接站起身道:“时间到了,我们走吧,我送你去学校!”

    “嗯,好!”林旭点头,到他这会儿回来,确实也是已经过五点了。到床边放下手电,他将自己抄写有秘笈的笔记本重新塞到夹克里面,再看了眼床头地上放着的李飞虎后来从乡派出所偷来的那把枪,他弯腰拿起,揭开床上的被子一角,塞到了底下。

    收拾好后,两人便跟着一起出了密室。这回直接是在下面拉了开关,如坐电梯般站在那块平台上升上去。出去后,也顺便把密室关闭。

    这个时候天还未亮,有些昏暗,村里一片寂静,大部分人家都还没有起来。两人出了千手观音殿后也不必顾忌地遮掩身形,就那么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李飞燕和李飞虎开来的车,却是藏在村里砖瓦窑的那个大烧窑后面一个隐秘处。因为砖瓦窑还没有开工,平常很少有人去,晚上更是无人光顾,却是也不必担心被人发现。

    李飞虎昨天凌晨逃离的时候,其实已把车开走了一回。但他摸黑返回时,却是又把车开了回来,藏的地方也还是同一个地方。李飞燕昨晚带着李飞虎出去处理,也有动用了车,自是知道位置。

    这车是一辆军式的吉普车,上了车后,由林旭指路,李飞燕驾车。这边已离村子北边的柏油马路很近,所以林旭便指着上了马路,由这边大路上过去。

    等赶到学校后,林旭没让李飞燕在校门口停下,而是又继续指挥地拐到了学校西边通往小柴村的那条路上,让她把车开到后面的操场处停下。他在这里下车,与李飞燕道别后,看了下左右没人,便跃上墙头,由此处翻墙而入。

    这时也不过才五点半,操场上还是空无一人。看了下时间还有剩余,林旭便到西边大主席台后面那个隐秘处,练了一遍红砂手后,这才往前面宿舍区赶去。

    没走几步,刚好六点整的起床铃打响。(。)
正文 第八十三章 折中的气功 燕子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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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从李飞燕那里对武学修炼有了更深刻与成体系的认识后,林旭已然了解到。像他现在所练的红砂手、旋转乾坤掌,关文滔所练的少林行气十三势与岳俊锋所练的八大金刚气功,也即是《气功》杂志上的那几篇功法,虽言是气功,但实际上却还并不算真正的内功。而是一种介于桩功与内功之间的练法,既可练力,也可练气。

    虽然看似是两者兼得,但实际上,却是两边都不精专。既没有桩功专门练力的效果好,也没有内功专门练气的效果好。只能说,算是种折中的练法,可以比单纯练桩功,更早一些摸到练气的门槛。

    但做为入门功法的话,却是稍嫌不足,强身健体可以,真正想要以此为基础有所成就,却也是费时颇久才能有所得。所以这类气功,多是练外功入门者,兼练辅修的一种,并不是专门打基础的功夫。

    了解到这一点后,林旭才知道,自己把关文滔和岳俊锋带歪了,想要靠他们所练的两门功夫练出内力来,怕是所需时间更长。但他所整理琢磨出来的练气法门,他们两个练不了,而他又不懂得外功入门练力的桩功,这却也是没办法的了。何况,那两门功夫都是他们自己选的,却也不是林旭专门介绍的。

    对于这点,他也有些庆幸自己幸好没在红砂手上一路走歪下去,想到了要练打坐功夫的自创内功,否则的话,他现在也是属于毫无所成的阶段。不过他现在既已练出内力,再返过来练红砂手的话,却是可以相得益彰,以气催力,增强其锻炼双手力量的效果。

    所以,他现在也并没有放弃练习红砂手和旋转乾坤掌,觉着这两门功夫对自己还是很有些帮助与效果的。而且练了这么久,也算是已经练得习惯了。

    从操场赶回到宿舍的时候,宿舍的门早已开了。见到他进来,醒来的舍友都纷纷跟他打招呼,说他胆子真大,竟敢逃课。不过他连保卫科的都打了,这胆子大却也已经是全校公认的了。

    只是他之前虽打了保卫科,胆子大的没边,而且保卫科的还反遭开除,让他赢了这一场。但他之后却也一直很低调,没做什么张扬之事地公然违反校规校纪。所以这回忽然逃了晚自习的课,还是让舍友们都挺惊讶。

    林旭却没承认自己是逃课,只说昨晚家里有点儿急事,本来打算要跟班主任请假的,谁知班主任刚好不在,他自己事情着急,也就只好先赶回去了。

    一边应付着几位舍友说着话,他一边换上了校服。换好之后,便出门去站队。接下来,便是照例晨跑、早读、早饭。

    早读课上,林旭主动跟梅秀芳交待,补了张请假条。梅秀芳原本也以为他是觉着赶走保卫科后,在学校里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不把校规校纪放在眼里,但见到他主动交待,态度诚恳地承认错误,也就准他补了张请假条。

    接下来的一周,林旭一切如常,每天十分规律地学习、上课、练武,学校里也没什么大事发生。所抄下来的空空儿的那些秘笈,他目前还没有正式开始练习,而是处于研究阶段。

    空空儿所留传下的这四项绝学,都是属于十分高深的武功,并不是轻易可练得。所以他现在,还是主要在练自己的基础内功,与拳脚外功基础的弹腿十二路。

    《青冥诀》的内功,主要是依靠内气本身在经脉中的不断运行,来进行炼精化气的修炼。但这种练法,却是非得内气积蓄有了一定的基础后才更有效果。所以,他打算等把自己丹田中所存储的精先全部炼化后,再正式着手练这部《青冥诀》。

    剑法不是他目前所急需,而且身边也没有剑,对《猿公剑法》的练习,林旭便也决定押后,先暂放一边。而且练武,本来也就是先练徒手,再练器械,这却也是顺序。

    《妙手十三式》的招式变化太过繁复精妙,比他现在所知的几路拳脚功夫,弹腿、太祖长拳、三路华拳等加起来的招式变化都还要更多。所以林旭对此也决定先暂时放放,不妨等自己先把相对简单的太祖长拳等学会了,再去练这更加精深奥妙的。

    四门武功里,他现在最为感光趣的便是那套《浮光掠影》的轻功,他决定要先从这套轻功练起。本来他看武侠时,也就是对里所描写的高来高去、纵跃如飞的轻功更加羡慕,自是对此独有钟爱。而且轻功练得好了,也是保身立命之本,打不过也能逃,可以跟人想打就打,想走就去。

    所以他现在,也是率先研究这套轻功,等打算研究明白与透彻后,便开始正式练习。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匆匆过去。转眼间,便又到了周六休息日。

    这日中午放学,带着妹妹回到家后,林旭顾不得吃饭,就先抽空赶到庙里,去了千手观音殿下的那个密室。

    可惜打开密室进去后,就见到里面空空如也,早已不见了李飞燕的身影。

    虽然他抄完秘笈的时候,李飞燕还没有抄完,但这一周的时间,也早已足够她抄完了。她来这里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寻找空空儿遗传的秘笈,现在既已得到,目的达成,她自然也没什么理由再多留。

    对于她会走,林旭也早有心理准备,只是她就这么也不跟他说一声地就不告而别,却是林旭所没有料到。望着这空空如也的密室,他心里忍不住有些怅然若失。

    那两个手电筒,李飞燕并没有带走,就留在密室里了,而且是放在入口处旁边那个里面铁环开关的下面,很容易找到。手电旁边,还有两组没有开封启用的电池。

    打开手电,林旭往四面照了一圈后,发现左右两面墙壁上的原刻秘笈并没有毁去。显然这座密室,到现在还并没有人发现。

    走到云床处,他掀开床上的被子一角,见到他藏起的那把手枪也是还在那里,李飞燕同样没带走。

    那些吃了食物的包装带、饮料瓶李飞燕则带走了,还把这密室里简略收拾了下,看着显得很整齐。只是可惜,人走了。

    遥想地叹了一口气后,林旭关了手电,拉动机关,踏上那块平台关闭密室,回家吃饭。(。)
正文 第八十四章 奖励到 卫青衣
    李飞燕本来就不是这里的人,自然不可能长留不走。套用句里的话,“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该走的自然会走,各人也都有各人的事要做。

    林旭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虽心中有些不舍,却也没再多纠结感叹什么。回家的路上便已收拾了心情,吃饭的时候照样胃口大开地吃了三大碗面。

    插曲已过,林旭的生活重新踏入正轨,每日专心学习、练武,抽空跟关落雪约个会,谈谈秘密恋爱。

    上一个周六的那天,刚好是二十四节气的惊蜇。惊蜇一过,万物复苏,天气渐渐回暖,春天的气息越来越浓郁。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随着时间的推移,林旭在学校里所造成的轰动影响,也渐渐趋于平淡。不再每天都有那么多人关注地谈论他,也不再有许多女生给他传小纸条,乃至写情书。

    不过时间会冲淡一些东西,却也会酝酿一些东西。有些事要做成,需要的就是时间。就比如种地,作物从发芽到成熟,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否则施再多的肥也没用。

    武功也是一样,要想把功夫练得深厚高明,同样需要日积月累的长久练习,不可能一蹴而就。

    经过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后,林旭帮助警察勇擒逃犯的见义勇为事迹,也终于酝酿出了成果。在这周的周二,三月十六日的上午语文课上,班主任梅秀芳通知他,让他中午放学后,去教导处一趟,教导主任有事找他。具体找他什么事,梅秀芳没说,林旭也没多问。

    等中午放学后,林旭便带着疑惑来到教导处找徐长兴。到了教导处的门口后,他还是照例先喊“报告!”

    没有什么特殊事情的话,他对学校里的老师、领导,还是会维持表面上的尊重。

    “进来!”里面徐长兴的声音回道。

    林旭便挑开门帘,推门而进。

    “是林旭啊!”见到林旭进来后,徐长兴满脸堆笑地站起身招呼道:“来,过来坐!”

    走到徐长兴的办公桌前,林旭便也不客气地在他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徐长兴随后落坐,瞧着他说道:“我今天上午接到了市里警察局的电话,通知我说,市局与见义勇为协会的领导,会在三天后,也就是这周五过来咱们学校,对你进行当面嘉奖,颁发见义勇为的证书与奖励。现在我也通知下你,你提前做好准备。另外,我打算到时候再办个正式的嘉奖大会。大会上可能需要你上台发言,你先提前写一份演讲稿。写好之后,先拿过来给我看,我亲自给你把把关。”

    林旭闻言,才知道是这件事。想到会有奖金,他倒也挺高兴,只是要上台发言,他就有点不喜欢了。他平常本就不爱说话,更何况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儿演讲。但他作为事件的主角,要上台却也是免不了的,当下想了想,也只能心下很无奈地点头答应。

    徐长兴找他过来,主要就是说这件事。将事情交待完后,便放他离去,临走前又叮嘱他演讲稿一定要在周四前写好交过来。

    林旭答应后,也不多留,告辞离去。

    教导处离校门口便已是挺近了,出了教导处后,林旭也没回宿舍,直接出校门打算到校外的私人食堂里去吃饭。

    路过门口处的门房时,他习惯性地又往门房的窗户处瞧去。目光一扫后,便忽然面上一喜地停步站住,然后转身往门房里走去,因为他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来信。

    学校里学生的来往信件,一律都是先由门房的看门大爷代收。然后有谁的来信,这位门房大爷会将其贴放在门房的窗户口处,学生过来过去,在外面透过玻璃就可以瞧见,很是方便。

    门房的大爷姓柴,是学校后面小柴村的人。林旭进去后,跟柴大爷说明来意,报了姓名签了名后,便将信取走。

    这封信,是他所交的一位笔友的来信。这个年代,电话、手机、网络等还没有全面普及,学校里所流传的虚拟交友方式,便是交笔友。笔友的信息来源,则是在一些青少年杂志上。

    林旭也是在上了初中后,才接触到这个新奇的交友方式。他对此也很感兴趣,便也在一份跟同桌张雨薇那里借来的杂志上,找了几个感兴趣的笔友,与其写信交友。

    他开始的时候,交了有六、七个,但有的没给他回信,有的则发现并不是很谈得来,便断了信件来往,其中也有他自己主动断的。到现在为止,就只剩下了一个跟他最谈得来的,一直保持着联络。

    这位他现在唯一的笔友,名叫卫青衣,是首都人,跟他同龄,也是现年正上初二。说来倒也有些巧,这个卫青衣所上的中学,正是黄容现在就读的京城师范大学的附属中学。

    这个卫青衣的身世却也有些奇特,据她所说,她们家是京剧世家,她从小也是跟家里人学唱京剧的。她“青衣”这个名字,便是根据戏曲里的一个行当角色名所取的。

    虽然京剧是国粹,但林旭本身却倒不是很喜欢京剧。也不止京剧,无论别的什么戏种,他也都听不进去。只是虽不喜欢这种艺术形式,但他跟卫青衣却是很聊得来。因为卫青衣本身也不喜欢京剧,她的从小学习,只是被家里人逼着学的。

    两人的通信中,卫青衣便很少提起京剧,提起的时候,也多是抱怨为主。

    有时候人们面对陌生人,尤其是见不到面的这种,反而能更加放开地说出自己心中的秘密,找到一种倾诉感。就像林旭这种平常不爱说话的,但换成这不开口的笔聊形式,却也能在信上写得滔滔不绝,一吐自己心中许多的想法与观点。

    两人在寒假期间,因为各自收信都不方便,便都没有通信。这是开学后,林旭收到的卫青衣第一封来信。放假之前,则是他给卫青衣去的最后一封信。

    林旭是因为在村里,纯粹收信不方便。至于卫青衣,则是不想让自己家里人看见他们的通信,需要在学校里收。(。)
正文 第八十五章 市府来人 通背缠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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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午饭回去后,林旭也没回宿舍,直接去了教室。

    在自己座位上先拆看了卫青衣的来信后,他便从书包里掏出信纸给卫青衣写回信。写完之后,装到买好的信封里,再封住封口,贴上邮票。

    信封和邮票他都是在前面饭店里吃完饭后顺便买的,这饭店里的柜台处也兼营着一个小卖部。卖些学校里学生用的文具、学习用品、零食之类。而且这里可以直接用饭店里的饭票代替钱来购买,这一点学校里的小卖部为,却是很方便。

    将写好的回信先收到课桌抽屉里,压到书包底下后,林旭这才又翻出了作文本,开始写演讲稿。演讲稿他以前却是从来没有写过的,目前所学过的作文体裁里,也没有演讲稿形式的。不过电视里能经常见到一些领导讲话,这演讲他倒也并不算陌生。

    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心里又暗骂了下徐长兴形式主义,非要搞什么开会演讲的一套后。这才写下了“演讲稿”三字的题目,然后微皱着眉头,回想着一些电视里看过的讲话,打算从中找点儿下笔的方向。

    赶在下午上课之前,林旭终于把这篇演讲稿写完。也没写多少,就简单地写了五、六百字,他可不想在台上讲太多。

    下午放学之后,他先把给卫青衣的回信送到门房,这才拿着演讲稿去教导处。徐长兴见他一下午的时间,就已把演讲稿写好交了过来,看起来还是把自己的话很当回事,倒也很是高兴,没看就先夸了两句。

    接着他看过之后,拿红笔作了番批改,又给林旭讲解了几处要点,让林旭照他的意思改过就可以了。改过之后,明天再拿给他过目。

    “真是麻烦!”

    林旭无奈地心道一句,接过徐长兴批改过的演讲稿,告辞离去。第二天中午,他将再改过的演讲稿拿给徐长兴过目后,便已没什么问题,终于过关了。

    周五的上午,市警察局与见义勇为协会的人员驾车按时赶到了武乡中学。

    学校这面,不但久没露面的校长马庆元赶了回来,乡里的书记、乡长等乡政府的几位领导也都带着一帮人,一起赶到了学校来迎接上级领导。虽然不算直属上级,但毕竟是市里的人物,该接待还是要接待的。

    学校门口处也挂上了欢迎的条幅标语,徐长兴还把学校的礼乐队拉了出来,小号、长号、西洋鼓地吹打着欢迎,气氛倒也搞得很热闹。作为事件的主角,林旭自然也在学校一方的欢迎队列。

    市里面来了有十几个人,坐了两辆轿车与一辆面包车。来得主要是两方人员,一方是市警察局的,由一位姓周的副局长带队率领。其中便有上回见过的追捕逃犯的那两名警察中的一名,叫孙成的,估计主要是来带路的。

    另一方的人,便是市见义勇为协会的。这是市里面,对于见义勇为的事迹与人员专门进行审核评判的一个机构。见义勇为的专项奖励资金,也是由其管理与发放,是属于市政府辖下的一个单位。

    剩下的,还有市晚报社的两名记者。却是没有电视台的,只有报社。这倒也让林旭松了口气,他还真怕上了电视太出名了。只有报纸上报导的话,影响的范围还是比较小的。

    另外,林旭则是在市里那边的人群中,还见到一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少年。却是也不知道是谁,或是市里谁跟来的孩子,跟着来凑热闹。两边互相介绍的时候,也没人介绍到那少年。

    林旭注意到那个少年的时候,那少年也在一直以审视的眼光打量着他。等到两边互相介绍一番寒暄完,一起跟着走进校门口后,林旭有意地放慢脚步,落到最后面。那些人说的他插不进去嘴,他也没兴趣跟那些人多说什么,也没兴趣多听。

    他落到最后面的时候,那面少年也跟落到了最后面,然后靠过来与他并肩而行,又从近处打量着他问道:“你就是林旭?”

    “是。”林旭点了下头,却也没问对方叫什么。虽然他是对市里面的来人中也有插入一个少年挺好奇,但他一向不爱说话,尤其在面对陌生人时更是少言寡语,不愿多说。

    而且他也并不是好奇害死猫的那种性格,对什么事都非要去探究问底不可。除了他很感兴趣的一些外,有些事不知道就不知道了,没必要非知道。世界那么大,每天发生的事情不可计数,谁又能都知道。真有那样的人的话,那可以称为神了。

    “我叫秦冲!”林旭没问,少年却主动开口说了自己的名字。这个叫秦冲的少年,虽然年纪还小,但瞧起来却是目光如电,脸上有股子精悍之气涌现,两边太阳穴还有些微微鼓胀,瞧着便是气血充沛。

    林旭听得秦冲的名字后,忍不住向前面跟在那位周副局长身边,刚才介绍时说也同样姓秦的那位刑警队长望去。

    “嗯,那是我爸!”秦冲瞧见林旭的目光所望,却也并不遮掩,笑了下,大大方方地承认。

    “哦!”林旭点了下头,没有多说。

    秦冲道:“我也是从小练武的,听说你很厉害,就想跟来瞧瞧,见识见识。”

    林旭闻言,倒也没有太过惊讶。他刚才仔细打量时,从其外表的一些特征,却是也判断出了这个秦冲有武功在身。现在秦冲自己说起,更是证实了他的判断没错。

    这些从一个人外在的特证判断出其是否会武,从事什么行业之类的,也是李飞燕教他的。

    燕子门源于神偷门,也是从事做贼的老本行。而要想从人身上偷东西,这察颜观物自是第一要务。就是要靠一双眼来先判断出手的目标。哪个目标身上有钱,哪个没钱,又大致从事的什么行当身份等,都能从一双眼里看出来。判断会武不会武,这行走江湖也是必需,否则很可能一不小心,遇到扎手的点子吃亏。再要是被上更厉害,脾气也不好的,可能一出手,命就没了。

    “我家是洪洞的,从小也是在洪洞长大,练得是洪洞通背拳,也叫通背缠拳,不知道你听说过吗?”秦冲问道。

    林旭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洪洞也是他们市里所辖的一个县,这个他知道,但这个洪洞通背拳,他却是真没听说过。(。)
正文 第八十六章 你牛啥牛 奖金到手
    (今儿中秋节白天事多,晚上动笔的时候有点卡文,抱歉更晚了,明天会有三更补上。感谢“月榷”“帅到被人打”“箛卍仴”三位书友的打赏。求收藏,求订阅!)

    洪洞县与林旭所在的汾县,都是与市区相邻着的。不过洪洞县是在市区北边,而汾县则在市区南边,这两座县却是并不相邻接壤。但中间就隔着个市区,离得也并不远。

    洪洞最有名的,是洪洞大槐树这处景点,被称做是华夏根祖,据说现在全球任何有华人的地方,就有大槐树移民的后裔。林旭上小学的时候,父母也曾带着他和妹妹去大槐树公园旅游过一回。

    不过小时候去的,离现在好几年了,他印象也不大。唯一记得的,就是那大槐树很大,是他岂今为止见过的最大一棵树。

    大槐树公园并不在洪洞县城,而是在县城北两公里外的一处地方。所以他也没去过洪洞县城,那大槐树公园也是走马观花一般的匆匆一览,再加上那时年纪还小,因此虽算是去过一趟洪洞地界,但真谈不上什么了解。这个洪洞通背拳的名头,他也真是半点没听闻过。

    “我猜你也没听过!”秦冲见状摇摇头,有些失望又有些不屑一顾地道:“你们这些练现代技击的,就是孤陋寡闻,只知道什么跆拳道、空手道啊,对咱们中华的许多国术却是一点儿都不了解!”

    林旭那天制伏逃犯时用的最明显的一招,就是李小龙招牌动作的垫步侧踢,而且一下就把那逃犯踢出去了五米多远。所以当时旁观的人,都误以为林旭是练的李小龙所创的截拳道,追捕逃犯的那两名警察显然也不例外。而林旭后来又没解释过,所那两名警察传回去的,自也是说他练的截拳道。现在这个秦冲,也就跟着这样认为了。

    不过林旭虽然不是练的截拳道,但对于所谓的国术,还真是没有什么太多了解。就连“国术”这个词,他也是前些天才从郭静嘴里刚听说过不久。至于李飞燕那里,却是没讲到过。她的分法,就是外功跟内功。

    至于秦冲那不屑一顾的样子,林旭本身就不是练的截拳道,再加上也不是李小龙的粉丝,自然也不觉着有什么好生气的。秦冲说他孤陆寡闻,不了解国术,那也确实是。虽然他前几天从李飞燕那里了解到了许多东西,但不知道的也确实还有很多。中华武术遍地开花,门派众多,非常博大,也没几个人能全都了解。许多东西,李飞燕自己怕也是未必知道的。

    因为自己确实不了解,对于秦冲的话,林旭便也就没反驳。闻言只是笑了一下,并没有多说什么。

    秦冲见他根本不反驳自己的话,也没有丝毫生气的样子,却倒是不禁有些意外。稍愣了下后,才又接着道:“你既然是练截拳道的,想必也该知道你们截拳道出自咏春拳吧?”

    林旭闻言点点头,这个他自然是知道。虽然他自己了解的不多,但邻床有个李小龙的铁杆粉丝,他平常只听岳俊锋说,也都很了解了。

    “那你练过正宗的咏春吗?”秦冲又问。

    林旭摇头道:“没有。”

    “那有练过桩功吗?”秦冲又问。

    林旭还是摇头道:“没有。”

    秦冲闻言,不禁有些奇怪地瞧着他,然后忽然伸出手道:“那咱们搭把手!”说罢,抬手将手伸了过来。

    林旭却不明白他说的“搭把手”是什么意思,但见他把手伸了过来,以为他是要握手,便也伸出手来跟他握了下。

    “你干吗?我说搭手,不是握手。”秦冲见状,面色古怪地瞧着林旭,有些生气地道。

    “怎么搭手?”林旭不明白地问。

    “唉,你真是什么都不懂!”秦冲闻言,又是一副不屑一顾,很瞧不起他样子的无奈叹了口气。

    林旭见他又露出这副嘴脸来,也是不禁心头有些气。你懂就可以随便看不起人吗?

    “我是不懂,咱们也没什么共同话题,再见!”林旭说罢,直接就不再理会这家伙,大步追赶上前面的那些大人们。

    “哎,你……”秦冲瞪大眼地十分生气,很想直接过去跟林旭打一场,教训教训这家伙,也不搭什么手了。只是当着前面一群大人,还有他父亲,以及他父亲的上级领导在,他却也不敢太过造次。瞪着眼暗恨地瞧着林旭生了会儿闷气后,也只能暂且先咽下这口气。随即跟着上前,在后面默默地跟上。

    徐长兴早已在后面操场上安排好了嘉奖大会,这时本是上午的后两节课时间,但这时也都不上课了,全校师生都聚在后面一起开嘉奖大会。

    徐长兴本还打算要先把市里一行人领到前面第一排的大会议室里稍作休息,但问过那位领头的周副局长意见说不用后,便直领着一行人往后面操场行去。一路走过,徐长兴也在旁边指点地给周副局长等人介绍着两边的房舍中各有什么设施。如阅览室、多媒体室之类。

    一边说着话,走到后面操场上后,徐长兴便将周副局长等人先让上主席台。接着是先让下面的全校师生一起鼓掌欢迎市里的一行人,然后就是请领头带队的周副局长先行讲话。

    周副局长倒也没讲太多,开头讲了几句场面话交待了他们来历后,便先是把林旭帮助警察勇擒逃犯的事迹又说了一遍,然后说了他们这次来的目的。接着便请上林旭,由他做为颁奖人,向林旭亲自颁发奖励。

    同时上台的还有黄宗文,勇擒逃犯黄容也是有出了点儿小力的,市里倒也没把她的功劳抹掉。但黄容已经开学去首都上学了,却是不会为了这个再跑回来一趟,市里这些人也不可能大费周章地去跑到首都给黄容发奖励。所以,今天黄容的奖励,便由其父黄宗文代领。

    发放的奖励形式倒都是一样的,先是两个证书,一个是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一个是见义勇为荣誉证书。行为确认证书倒是大同小异,除了两个人的名字不同外,剩下内容基本相同,最后面盖有市警察局的公章。荣誉证书上则略有不同,就是所授予的称号不一样,林旭上面是写着被授予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黄容的上面则是“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证书过后,是各发了一面锦旗。最后,则是发放的实质奖金。奖金方面两人也不同,林旭发了三千元,黄容则只发了一千元。这也是依据两人在事件上的功劳大小评判的,荣誉证书上的称号也是一样。(。)
正文 第八十七章 一个接一个 好狗不挡道
    (第一更。再次感谢书友“月榷”的打赏。求收藏,求订阅!)

    发完奖励后,林旭就顺便被留下发言。

    以前的林旭在面对这么多人时,还会很紧张。但现在却是淡然自若,并不怯场。当下先将自己手里的证书、锦旗、奖金交给旁边的黄宗文代拿一下,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演讲稿,照着大声念了一遍。

    这稿子是按照教导主任徐长兴的批改指示所写,经其批改后,剩下的多是一些套话,也没什么特色。不过林旭本来连讲都不想讲,倒也不追求什么特色,就照着这些假大空的套话念上一遍,胡乱应付过去就是。

    之后是见义勇为协会的领导上台讲话,再接着是乡里的领导,乡里领导讲完话后,也把林旭叫上台去发了回奖励。不过乡里的奖励就比较可怜了,只发了三百块奖金,还有一个“见义勇为好学生”的荣誉证书。黄容也是同样一个证书,奖金则是只有一百。

    再之后,便是学校领导讲话。这回是由校长马庆元上台发言,讲完过后,又把林旭叫上去发了回奖励。不过学校的就更可怜了,连证书都没有,只是一张“见义勇为好学生”的奖状,另外则是发了一支英雄牌的精装钢笔与一个****的精装笔记本。这两样加起来,怕是估计都不到五十。黄容的奖励,也是同样一套,这回倒是没有区别。

    校长发过奖后,又接下来讲了几句,便宣告这次的嘉奖大会正式圆满结束。结束之后,下面的学生又按照班级为单位,有秩序的退场离去。

    林旭则没有跟着离去,会后他被市见义勇为协会一位姓郑的秘书留下来,拉到一边讲话。这位郑秘书拉他过来,是给他详细讲解交待了见义勇为的证书与荣誉具体都有什么作用,对他将来的学习与工作有什么帮助、特例之类。其中便有讲到黄容上次提过的可以在中考和高考时额外加分,不过却是不像黄容所猜的10分,而是只有5分。不过黄容说最多10分,倒也不算猜错。

    据郑秘书所讲,是市级的奖励只能加5分,省级奖励的话才能够加10分。另外这个分也不是自动加的,还需要另行申请,步骤是先到见义勇为协会开证明,然后再到教育部门去办理。

    “……你这个倒也是特例,很少有你这么小年纪就能得到见义勇为奖励的。反正我工作以来,是没遇到过,你是第一个。以前都是大人得到的奖励,为他们子女办加分的。”

    听到郑秘书的这最后一句,林旭忽然心中一动地问道:“那我这个奖励加分,是不是也能给我家里人用,比如我妹妹?”

    郑秘书闻言想了下后,道:“以前倒是没有这种情况,不过只要是直系亲属的话,我想应该没有问题。是你亲妹妹吧?”

    “是!”林旭连忙点头,心里也很高兴。他对自己的学习能力有信心,而妹妹的成绩却不算太好。如果他这个见义勇为的奖励加分可以让自己妹妹用的话,那她以后中考、高考,也就更多了几分保证。

    郑秘书接下来又把该交待的交待完后,便告辞离去。

    郑秘书走后,市报的那两名记者便又紧接着过来,向林旭采访了几句。这两人一男一女,女的是记者,男的是负责拍照的。

    不过这女记者也没有问太多问题,只是简单问了几个,那位男记者也没有怎么拍照。却是市局的领导对他们有过交待,为防犯罪分子可能会对林旭打击报复,所以不准拍照,也不准深入采访,只需要做简单报导就行。就是林旭的名字,登报时也会用化名来代替。

    只是虽然不准拍照,但两人一向搭挡惯了,男记者这回却还是一块跟着过来。

    简单的采访问了几个问题后,两人便也告辞离去。这两人一走,那个秦冲又突然闪了过来,面色不善地拦在林旭身前。

    “你又要做什么?不跟着去吃饭吗?”不等秦冲开口,林旭先自问道。

    这会儿已是到午饭时间,校方与乡政府已为市里一行人安排好了饭局。就在前面学校旁边的那个饭店里,饭店在昨天也提前向学生们宣布了,今天中午暂不对学生开放,专门招待学校、乡政府人员与市里的一行人。

    虽然校门口这饭店的档次是稍微差了点,但他们这一个小乡下,所有饭店的水平也都差不多。乡驻所武村的饭店虽然好点,也好不了多少,区别不大。所以本着就近的原则,就安排在了这里,这毕竟是离学校最近的一家饭店,最多提前吩咐,叫饭店多准备几个拿手的好菜也就是了。

    而且这次来的是市警察局的,属于执法机关,乡里领导也有点怕安排的太好,被人家当作他们是公款吃喝,别还没开吃,就先有人看不惯这一点而闹僵了。挑校门口这个档次差点儿的,也是有意为之。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反正环境所限,他们乡里本来也就没有什么高档的饭店。

    “为了你,我可以不吃。”秦冲冷梆梆地道。

    这话听着有点儿不对味,林旭忍不住心里先恶心了下,没好气地道:“你不吃,我还要吃,麻烦让开一下,别挡着我去吃饭。有句话你想必也听过,叫什么不挡道,你现在可就是!”

    “好狗不挡道”这话秦冲自是听过,虽然林旭没直说出来,他却也明白。闻言不由大怒,气得额头青筋直跳,戟指喝骂道:“你才是狗。有本事的就跟我打一场,看咱们到底谁厉害?谁输了谁学狗叫!”

    “好啊,跟我来!”林旭闻言眼中一抹精光闪过,立即点头答应。话音一落,便转身向操场里走去。

    在经过那次与逃犯吴某的短暂打斗,而得以在实战中发挥地突破后,他早就有想找人练手,多经实战的。只是学校里却一时寻不下什么势均力敌的好对手,上回好不容易来了黄容的同学郭静,却是因时间原因,只待了一天,两人也只打过一场。

    后来他跟李飞虎之间的那两次交手,也是都十分短暂。本来他对李飞燕还挺有期待,希望她伤养好,把秘笈也抄完后,抽空两人也切磋切磋,让他多经经实战。但没想到还没来得及付诸实施,这只燕子就已经飞走了,让他挺是遗憾。

    这个秦冲练的什么洪洞通背拳,他虽然没听过,但秦冲自己既说是国术,他倒也想见识见识。既然秦冲想打,他自是乐意奉陪。老实说,他刚才说话不客气,也是有点儿故意激秦冲,果然这家伙忍不住。(。)
正文 第八十八章 独孤九剑式的截拳道
    (第二更。感谢书友“从来都不坚定”的打赏。码字慢,第三更又要拖到零点后了,抱歉,但一定会码完才睡。求订阅!)

    秦冲自是不会退让,立即随后跟上。

    林旭直将秦冲引到操场西面大主席台的看台后面,那个站在操场前面,不会被人注意瞧到的位置。

    将手中的那些证书、奖金、奖品用锦旗当作包裹一般裹作一个长条放在旁边看台上,林旭转身面向秦冲,以右侧身体侧对着秦冲,摆了个李小龙电影里常用的起手动作,再学着李小龙般向秦冲展开手掌招了招,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既然秦冲之前瞧不起截拳道,林旭就决定以截拳道跟秦冲对敌。

    虽然他并没有学过截拳道,但平常看岳俊锋用却也看的很多了,对截拳道倒也说得上非常熟悉。当然,只靠着熟悉,却从没练过,并不能熟练使出一套武功,并以之对敌。

    但截拳道却是不同,其与世间大部分的武功都不一样。因为截拳道并没有具体的招式与套路动作,再加上截拳道又是李小龙揉合了世间许多流派的武术而创,所以任何的动作、招式,都可以化入截拳道中。就比如他现在所练的弹腿,其招式也同样可以化入截拳道中。

    截拳道并不是具体的一套武功,而是一种技击之道,是一种对敌技击的理论道理,只要切合了这种理论,那不论用的是什么招式,哪种武功,都可以称之为截拳道。讲究的是随机应变,以攻对攻地破敌之招。套句武侠里的话,截拳道已经可以算是踏入了“无招胜有招”的高妙境界。

    拿武侠里的一套武功来比喻的话,最贴合于截拳道的,就是令狐冲所学的《独孤九剑》。虽然两者一个是用剑,一个是用拳脚,但其中心思想,都是讲究“无招胜有招”,没有具体的招式套路。也都是讲究以攻对攻,寻敌破绽来进攻,几乎没有防守的动作,认为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截拳道的“截”,就是指截取打断对手招式的意思。两者的理论思想,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林旭曾听岳俊锋许多次地向他讲过截拳道,耳朵简直都快要听出茧子了,对截拳道的这些理论思想倒也很清楚。正因为清楚,他才有信心敢以截拳道与秦冲对敌。因为他无论用出什么招式来,都可以说是截拳道。反正以秦冲那瞧不起的态度,估计对截拳道也没做过什么深入了解,所知泛泛,根本分辨不出来。

    不得不说,李小龙的一些招牌动作,如抹鼻头、招手等,都含有很强的蔑视挑衅意味,非常有嘲讽性。这实际上也算是一种心理战术,让敌手在生气动怒之下失去理智地进攻。

    秦冲年纪还小,本就容易动怒生气,再加上又是从小练武的,性子也是刚烈,自是更加忍不住。瞧着林旭学着李小龙那蔑视挑衅意味的动作与眼神,心头更怒,成功被嘲讽。

    他鼻子里怒哼一声,呼呼耍了两招,摆个拳架动作,也以侧身对向林旭。不过他却是以左侧对向林旭,但实际上重心还是放在后面的右脚上。

    侧身对敌,不止是现代技击格斗所讲究的,古代流传下来的许多拳法武功也讲究这点。侧面对敌可以减小自身受攻击的面积,避免身体正面部位遭到敌人打击,同时也更有利于防守与进攻。这不止是现代的科学研究表明,前人的经验同样有总结。

    但在侧身对敌上,截拳道又与许多同样侧身对敌的技击格斗和武功不同。其他侧身对敌的,大多讲究强侧置后,也就是把自己攻击强的拳脚放在后面,这样从后面挥击拳脚,加上这一段距离加速,拳脚打出去会更有力,能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而截拳道则是强调强侧置前,把自己攻击强的拳脚放在前面,直接面向对手。这样距离对手更近,距离更短,能够更快地做出反应动作,更快地击打到对手。

    虽然距离近之下,没有后撤挥拳的动作,发挥不出太大威力,但却可以以快打慢,一拳不行打两拳,两拳不行打三拳。在敌人一拳还没挥到时,截拳道高手就已攻击到对方身上三、四拳了。

    这也是截拳道的前身——咏春拳所讲究的,以快打慢,以一连串快速的打击来打乱对手的动作,以更快更多的拳脚先行打中对手而获胜。而且为了能在短距离内发挥出更大威力,咏春拳也有研究出了相对应的寸劲拳,就是能在短距离内出拳也同样发挥出极大威力。这样能更快先打到对手,而威力又不小,自可甫一交手就大占上风,甚至三两招间就解决对手获胜。

    李小龙也把咏春的寸劲更加发挥壮大,就是他有名的寸拳,威力比之咏春的寸劲又更大。所以他以截拳道对敌,往往都是极短时间内获胜。抓住一切进攻机会,以最快的反应速度,迅速制敌。而且他还提倡无预警出击,出招要又快又突然,不给对手反应的机会。

    林旭这时也是以截拳道的强侧置前来应对,以自己惯用与攻击性强的右手、右脚来直面对手。

    两人相对了片刻后,秦冲一声低喝,后面的右手一掌击出。

    他所学的虽然称做是洪洞通背拳,但主要的应用手法却是以掌对敌。他这一掌有个名头,叫做朝阳手,是击向林旭的面门。这一掌只是前引,后面还有几个应对的变化。

    但他这一掌才击出,林旭直面向他的右脚已呼地一下侧身踢起,直踢向他腰间。

    若是要学足李小龙的话,林旭这一出招本该也要怪叫一声。只是他平常就不爱说话,这打斗之时也实在不喜欢大呼小叫地乱叫。只是闷不吭声,一脚便极速踢出。

    他右脚在前,这一脚本就距离秦冲近,而腿的距离又比手臂长,所以两人这一出招,自是他这一脚先行攻到。倒也是合了截拳道的宗旨,以攻对攻,打断对手的进攻。

    眼见这一脚踢来,秦冲自然顾不得再出右掌,连忙将前置的左臂向下一封,格档林旭的这一脚。

    “啪”地一下,脚臂相交,发出一声脆响。

    方一交击,林旭立即撤脚收回。撤出的同时,已上身前倾,用自己前置的右手“呼”地一下极快地击打在秦冲的胸口。

    秦冲右掌方停住,左臂才拦下他的脚,根本还没得及拦架,便已被林旭这极快地一掌打中胸口。当即不禁胸口一闷,身子一晃,脚下被迫退出了两步。(。)
正文 第八十九章 密招连珠炮 一招吃定你
    (第三更。感谢书友“盗号死你”的打赏。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

    秦冲不由面上通红,一是被林旭这掌正中胸口,打得有些岔了气;二是才交手一招下就被林旭打中一掌,脸上害臊地羞恼。

    却不知林旭手上还是收了力,否则这一掌何止能把他打得岔气,打吐血都有可能。

    而秦冲却也是有些托大,过于轻敌大意了。他以前也有跟练现代技击格斗的打过,如散打、跆拳道、空手道等,都不是他的对手。练截拳道的他以前虽然没遇到过,但想来也是跟那些差不多。

    没想到林旭拳脚出手速度却是非常快,而且方才那一掌的力量也不小。尤其他们通背拳也是以先发制人,快手赢人而著称。他以前对敌时也曾多仗出手快而取胜,没想到这一回却是被人在自己的长处上比了过去,因此更是羞恼地臊得慌。

    林旭一招得手,便立即趁胜追击,学足了截拳道地得势不饶人,抓住破绽就不放,寻找一切机会进攻,直到打倒对手为止。他追击这一招,却是又使了回李小龙招牌动作的垫步侧踢,发动非常快。

    不过他现在跟秦冲之间的距离还是稍有些近,只有三步来远,因此这一记侧跃垫步的距离就小了些,没有足够的距离,也就不足以发挥出最大的威力。他现在的这一记垫步侧踢,并没有上回对付那逃犯吴某时的威力大。

    但他现在是跟秦冲比武切磋,并非生死相搏,倒是也用不着非要使出那么大威力来地下狠脚。不然若是把秦冲踢坏了,却也不好交待。

    不过他现在这一踢,虽没有那天的那么大威力,却也仍是迅猛非常。几乎秦冲才一稳住身子站定,他这一招垫步侧踢,就紧跟着踢了过去。

    不想就在刚刚快要踢到的时候,秦冲忽然缩胸收腹地往后一个疾跃,差之毫厘地险险躲过了林旭的这一招垫步侧踢。

    通背拳是流行于北方的一大拳种,流派众多。其中还有个与通背拳读音相近,只一字之差的通臂拳。但这两个虽然念起来像,却是两种不同的拳法。通臂拳是以两臂相通的通臂劲而著称,通背拳则是以每一招都力发腰背而得名。

    秦冲所练的洪洞通背拳,共有九排一百零八势,这其中又包括有四大明手、二十四散手、三十六肘法、二十四腿秘招、三十六跌法、七闪法等。他现下于危急时刻后跃躲避过林旭这一招垫步侧踢的,便是七闪法中的后跃闪。

    这一闪,还有个名目,叫做“狸猫倒跃”,是形容猫在受到惊吓时急速闪身而退的速度。这一招,也是据此而创。施展起来,就像猫忽然受到了惊吓一样,一下就闪身倒蹦地缩退了回去,速度非常快,因此也才能及时避过林旭这同样迅猛非常的一脚。

    十分惊险地避过林旭这一招垫步侧踢后,秦冲心中也不禁暗道好险。当下更加不敢对林旭有丝毫大意,闪身后跃躲过之后,他立即重整攻势。

    脚下一蹬,又使了个七闪法里的前扑闪,向着林旭疾扑而至。这一闪也另有个名目,叫做“恶虎跳涧”。一闪之下,迅疾扑来。

    林旭不等他扑到,便是一记正蹬穿心腿往他胸口踢去。

    秦冲又连忙侧身闪过,充分发挥他这通背拳的侧身而进,急闪巧打之法。知道了林旭出手速度很快,他也不敢将招式使老,同样变招很快,又不断在林旭身旁闪身穿插,寻隙而进。

    两人出手都是极快,转眼间便已互换了十来下拳脚,发出了一连串“砰砰啪啪”的拳脚撞击声。

    而林旭在交手中,也同样发现了秦冲的力气很大,拳脚上所带的力量都是颇重,远超出他这个年纪同龄人该有的力量,甚至赶超过一些成年人了。而秦冲所用的洪洞通背拳也非是全部硬打硬架的功夫,其中还多有缠绕锁拿,以柔克刚的招式与技巧,也难怪他这拳法又称为通背缠拳,确实颇为擅缠。

    “啪啪啪啪……”

    忽然一连串密集如鼓点般的拳脚交击声急速响起,却是又交手了十来招后,秦冲见一时不能取胜,忽然使出了他的一路绝招,这路绝招叫做“连珠炮”。

    洪洞通背拳又分为母拳和子拳,母拳就是九排一百零八式的套路。而子拳则是从这一百零八式的母拳中,演变发展出的一些小套路。不过四大明手、二十四散手、三十六肘法、七闪法这些,却并不在子拳之列,因为这些本就是一百零八式的母拳里所包含概括在内的。

    子拳跟母拳虽也有联系,但可以算为是单独独立的拳法套路。其中计有推心掌、进步套、二十七路缠手、奇拳密招等。秦冲现在所用的这连球炮,就是奇拳密招里的一式绝招。

    这连珠炮双手连连发掌进攻,动作极速,密集如雨。

    林旭现在还没正式开练以手法为主的拳法,虽然他现在所练的少林十二路弹腿乃是结合了少林寺的罗汉拳所创,在手法上比原本的临清弹腿更有所侧重,但到底还是以腿法为主。

    所以,他现在于手法拳术上却是还算弱项,接连格挡还打了二十来拳后,他终是有一下没挡住,被秦冲趁势而入,一连两拳极快地打在了胸口处。不过他也趁势还了一脚,一脚踢在秦冲肚子上,又将他踢得往后倒退开去。

    秦冲的这一手连珠炮,因出拳的速度特别快,不免就力量有所不足。再加上林旭有内力护体,所以被他两拳接连打在胸口处后,却也并不觉怎么疼。

    退开一步后,他吐出腹中一口浊气,在深吸一口气的同时,又是立即一招垫步侧踢,向着才刚退定站稳的秦冲猛踢而去。

    而秦冲刚才那一轮连珠炮的施展,对他体力消耗却也是甚大。再加上又已跟林旭交手了几十招,体力本就已下降不少。眼看着林旭又是这一招垫步侧踢地急速迅猛踢来,他有心要再使个“狸猫倒跃”的后跃闪躲开,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剩下的力量不足以再施展。只得连忙双臂交叉相迎,挡在胸前。

    “啪”地一下,林旭这一脚正中他双臂。这一脚他也同样没用全力,但仍是一脚把秦冲踢得往后连退出了七、八步。而不等秦冲站定,他又是紧接着再一招垫步侧踢踢出。这一下终是让秦冲脸色大变,双臂相架地接了这一脚后,一下被倒踢飞出去了一米来远,摔倒在地。(。)
正文 第九十章 连战连败 再败再战
    “你输了!”

    林旭看着倒在地上的秦冲,直接下结论道。

    “我还没输!”秦冲一声怒喝,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弹挺跃起,双眼怒睁地瞪着林旭道:“你不过就是把我打倒了一次而已,咱们再来!”

    话音一落,也不等林旭答应,便已疾冲而至,劈手一掌,向着林旭脸上打来。

    不等他这一掌打到,林旭便已挥手一拳往他肘弯处打去。

    秦冲连忙小臂往上一抬,变掌为肘,竖肘格挡住他这一拳。同时底下左脚抬起,往林旭左膝上迅疾无声地疾踢而去。

    “啪”地一下,拳肘相击,发出一声脆响后,林旭立即变拳为掌,托抓住秦冲这一肘。底下则闪身一避,躲过秦冲那一脚的同时,他已移身到秦冲右侧。

    右手掌继续往上将秦冲那一肘托起,带得他身子都往后倾倒之际,林旭左脚已向秦冲独立支地的右腿扫去。

    眼见这一脚扫到,自己必要摔一跤,秦冲连忙迅速地自己往后仰身一倒,手肘一转,脱出林旭的掌控。以一个铁板桥的姿势倒下后,右手撑地一个向后撑立倒翻出去,躲开了林旭底下扫来的一脚。

    才一翻身立定,忽见一只穿着布鞋的脚在眼前迅速扩大。林旭竟然又是一个垫步侧踢,向他猛踢过来。眼见脚已踢到,闪躲不及,他只能又连忙双臂交叉一架,格挡住这一脚。

    “啪”地一下,这一脚踢实,他当觉一股大力涌来,又是不由自主地被踢得离地飞起,倒摔出去一米来远后,摔倒在地。

    倒地之后,秦冲又是羞恼气愤地面上一红,然后立即再次翻身爬起,向林旭冲了过去。

    “啪!”

    没过几下,秦冲又再一次被摔倒在地。但他摔倒之后,便又立即翻身爬起。

    连败连战,就是不肯言输。

    但随着他的体力不断下降,而林旭对他的武功也越来越熟悉,他被打倒在地的时间也越来越短,倒地后再次站起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林旭都挺佩服他的这股毅力与勇气,但当他说要罢手时,秦冲却是不肯,就是要不断地爬起再战。

    但当第七次被打倒在地之后,秦冲终是再无法独力站起,躺在地上不断地大口喘着气。

    “你这回总输了吧!”林旭看着倒在地上无力爬起,而且浑身是土,十分狼狈的秦冲,眼里带着些无奈与佩服地道。

    秦冲昂着头,眼里尽是不屈服的光芒道:“我没输。你只是今天把我打倒了,总有一天我会赢回来的!”

    “那我等着!”林旭说罢,弯腰伸出手,想要把他拉起来。这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也是个好对手,林旭也挺期待他的成长。

    但秦冲却是不伸手回应,扭头道:“不需要,我自己能站起来!”

    林旭见状一笑,便也收回手直起身。稍作一顿,道:“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学狗叫,那话也只是你自己说的。我只是答应了跟你打,没答应这个。”

    “哼,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一口唾沫一个钉。我说的,就不会食言。今天这场,算是你赢了!”秦冲说罢之后,便忽然“汪”地一声,还当真学狗叫了一声。不过这声狗叫,却也是叫的凶恶愤怒,并无半分弱势。

    林旭有些无奈地摇头一笑,也不再理他。转身往自己放东西的地方走去的同时,伸手拍打着身上的衣服。刚才的打斗中,他身上也有几下被秦冲的脚扫到,沾到了土。

    等回到那处,取过锦旗包裹着的东西,再转回过来时,就见到秦冲也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正挥手慢吞吞地拍打着衣服上沾到的土。他双手还提不起多少力道,故也只能先慢吞吞地打。

    林旭拿着东西走过来后,知他性子好强,也没再主动帮他,就在旁边看着。

    “你练的应该不光是截拳道吧?你手脚力量很大,想必也有练了增长力量的功夫,不知道练的是什么?”秦冲瞧了眼站在旁边的林旭一眼,一边拍打着身上的土,一边问道。

    林旭摇头道:“不便透露!”

    他跟李飞燕待的那两天,也听李飞燕讲过一些江湖上不成文的所谓江湖规矩。知道练武之人,师承方面算是一项隐私,人家不肯主动说的,问的人便也不好再形逼问。否则就是坏了规矩,犯了忌讳。

    这就好像平常人交往,甲问乙的父母是谁,叫什么名字,什么出身,做什么工作等来历。如果乙不想说,那甲一般也不会再追问,否则就会显得不礼貌。练武人的师承门派,也就等同于这一点。当然,一露面就自报家门,公然打门派旗号的不算,那是另一说。

    从李飞燕那里,对武功有了更加详细与深入的了解后,林旭现在也是已清楚了自己能够凭着两本《气功》杂志,就自我摸索地练出来内力,是何等的惊才绝艳,万中无一。为免显得太过惊世骇俗与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他决定以后都要隐瞒住这一点,尽量不让人知道。而为了方便掩饰,也就需要捏造个师承。

    好在有关于师承隐私的这条江湖规矩在,倒也更方便他掩藏,只要说“不便透露”,守规矩的自然也就不会再过多追问或是逼问。

    而秦冲显然知道这条江湖规矩,也是个守规矩的人。听到林旭这话后,果然没有再多问。

    林旭抬腕看了下电子表,发现两人的这场打斗切磋,并没有用去多长时间,也就半个小时左右。虽然其间说来挺长,但两人动手出招的速度都挺快。

    林旭的内力虽然气息悠长,比起秦冲靠桩功练习所增强的单纯肉体力量在这方面更有优势,相对来说消耗较小,耐力更为长久,但他毕竟修炼的时间还短。到现在这个时候,其实也是消耗不少,去了有大半。

    他这个时候默默站在旁边,一边是在等着秦冲收拾完,一边也是在趁机默默调息,恢复消耗的内力。

    等到秦冲将身上的土拍打干净,体力也稍微恢复了些后。林旭所消耗的内气,也是已恢复的差不多。

    大战之后,趁着经历一番大战,内力不断运用之下,带动经脉中所存储之精松动,这时趁机修炼地恢复,会比平常效果更好。而这个时候只是以恢复为主,既不需入静,也不需神意所化之火,倒也不虞会受打扰地走火入魔。(。)
正文 第九十一章 练拳计划 新增科目
    “安排你们吃饭的饭店在出了校门后右转就能找见,边上也就只有一家饭店,很好找!”

    林旭怕秦冲不知道学校安排他们市里一行人吃饭的地方在哪儿,主动给他说道。虽然他们这场打斗耽误的时间并不算多,但秦冲这会儿过去,肯定也是已经晚了。

    “谢谢!”秦冲这回倒是承情地道了句谢。

    两人便又跟着一起走出操场,路上间或闲聊两句。打过了一场后,两人说话倒不再那么针锋相对,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走到自己那排宿舍的时候,林旭跟秦冲告辞后,拐进宿舍区而去。秦冲目送他走出几步后,便也继续向校门口走去。

    林旭回到宿舍后,正在宿舍的几名舍友又围过来祝贺他,接着则争看他的见义勇为证书。至于奖金,自是不好轻易动他的。

    市里跟乡里发的奖金都是各装在一个信封里,趁着舍友们在那里传看几份证书,林旭将乡里发的那个较小的信封一块塞到了市里的那个大信封里面,然后拉开外套拉链,贴身收到里面。

    这点钱可能在有钱人眼里不算什么,但在他目前看来,一百块都算是大钱了,何况现在这三千三百块。自是不放心就放在宿舍里,要贴身收着。

    说起来,他现在身上还另有五百多。还是上次李飞燕给他的,他当时没数,后来才数了下,发现也是笔“大钱”。

    这钱不方便解释来历,不好交给家里,他现在都是一直在身上装着。除了上回给李飞燕在村里代销店买的那些食物外,这钱他后来便一直没动。

    实在是他平常也基本没有花钱的地方,在学校吃饭有家里带的食物,吃完不够有饭票买饭。平常最多也就是买个学习用品,零食他不怎么吃,所以一周下来也花不了几个钱。有时甚至一周下来,一分钱也不花。至于回到家里,吃饭有家里做,更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

    市里那一行人的后续行止不知如何,不过林旭估计吃过午饭后也就该打道回府去了。他吃过午饭后没在宿舍多留,便去了教室,也没去前面留意市里那些人。

    接下来下午照常上课,下午放学之后,林旭又照例去学校外面的那片树林练武。今天跟秦冲的那一场打斗,对他来说却也收获不小,让他对敌的经验又增长了一些。这时练习弹腿时,也练得更加顺畅,出腿呼呼生风。他现在的这十二路弹腿也是练得越来越熟练,使起来流畅利落,招式衔接也十分紧密。

    他决定再练一个月后,就开始着手练习《拳经》上的三十二式太祖长拳。太祖长拳练完,再练三路华拳和得自空空儿留传下的那妙手十三式。

    练满一个小时后,林旭便出了树林,转到前面饭店里去吃饭。吃完饭回去,他也不回宿舍,直接就去教室。离晚自习时间还有点早,他便又拿出《拳经》和笔记本,继续抄写译制《拳经》上的内容。他现在已经快把整本书抄写译制完,就剩下后面六、七页了。

    当晚一切如常,凌晨三点起来,照例修炼内功。练满两个小时,古代的一个时辰后,五点收功。然后出宿舍上房顶,接着练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

    过了凌晨零点,便已是第二日,今天又到周六。中午放学后,又是周末休息日。

    带着妹妹赶回家里后,林旭立即把昨天发的锦旗、证书、奖金、奖状全都交给父母。至于学校发的钢笔与笔记本这两个奖品,他则自己留了下来。

    见到这些锦旗、证书,尤其还有实质的奖金,父母也都是非常高兴。他们家在村里虽然算是中上水平,但整个村子都普遍不算富裕,每个家庭的年收入也就在平均一万多,困难的一些甚至更少。林旭所得的这三千三百块钱奖金,对他们家来说,却也算是很大一笔进项。

    不过父亲林朗则说,这钱只是他们暂时给林旭保管,将来还是会交给他用,用来给他交学费之类。林旭却也不大计较在乎这个,谁用也都是用。都是一家人,也不必分得那么清楚。

    而再接着告诉父母,自己所得的见义勇为奖励加分,可以给妹妹用时,他们也更是高兴。对于林彤的学习成绩一直都不太好,他们也是挺有点儿担忧,怕她将来考不上好的学校。现在知道这个,也算是多了些保证。

    “你也别光就紧着你妹妹,你该用也要用。将来要是考高中、考大学时,因为这五分能考到更好的学校,你就先自己用。”父亲林朗高兴过后,还是这样劝他道。

    林旭闻言点了点头,也没多置辨驳。稍顿却是忽然想到件事,有些懊恼地道:“也不知道这加分是不是能用两回,我当时都忘了问了,唉!要是能用两回那就更好了,我先考先用,彤彤后考后用。”

    林朗劝道:“以后也有机会问,到时候再具体看吧!到你中考还有一年呢,也不着急!”

    林旭想想也是,便不再纠结这个。接下来又聊了几句后,便开饭吃午饭。

    吃过午饭,林旭先做老师布置的周末作业。等到作业做完后,时间刚好。便又跟父母说出去玩儿,然后又出门去庙后面的关巴图家借马,又是提前在学校约好了时间地点,约了关落雪骑马踏青地到田间游玩约会。

    周日又照例下午赶到学校,今晚的晚自习上,却是没像平常一像自习,剩用第一节晚自习的时间,班主任梅秀芳开了次班会。

    在班会上,梅秀芳宣布了件所有学生都很感兴趣的事。就是学校自下周起,将会开设一门新的课程,这门课是计算机课,也就是俗称的电脑。

    电脑虽早已问世发明,网络都已兴起流行开来,但他们这乡下农村,平常却是接触不到。武乡中学其实也早有意要开设这门电脑课,希望让学生们能提接触这新兴科技产品,学会基本的使用。只是受学校经费所限,一直未能实施。

    校长马庆元在今年开学后,经常都不在学校,就是一直在外面跑这件事。现在终于办成,为学校购置回来了一百台电脑。(。)
正文 第九十二章 燕菲菲与李飞燕
    (第一更。求收求票求订阅!)

    对于能接触学习电脑,学生们自是都非常感兴趣与高兴的。林旭也不例外,对于这传说中的电脑,也是早就很有兴趣。

    他们初二4班的电脑课,被安排在周三下午的第二节课。跟音乐课一样,每周只有一节。梅秀芳还当场换了新的课程表,重新贴在教室门口的黑板旁边。教电脑课的老师,梅秀芳介绍说是姓燕,燕子的燕,但具体叫什么,却没说,甚至连性别也没说。

    不过学生们的消息,有时还是很灵通的。只第二天,林旭就听说了,新来的电脑课老师叫燕菲菲,是个女的,而且长得非常漂亮,就跟电视里的明星一样。还有同学说,跟正在热播的电视剧里那个小燕子长得很像。

    传言可能会有些夸张,但这消息是从周一已经上过电脑课的班级里传出来的,可信度还是不小。到了周二,传言更广,对这位新来的燕菲菲老师讨论的更是热烈。只是除了已经上过电脑课的班级,其他班的学生都基本没有见过这位燕老师。

    据说除了上课,就是深居简出的,挺有点儿神秘。每天早上晨跑时,不见跟其他老师一样出来锻炼身体,吃饭的时候,也是没有学生遇见过。美女加神秘,更是吸引许多学生的好奇心。对这位燕老师的讨论,也越发热烈,而且很快就将其奉为了武乡中学的最美女老师。

    在这之前,武乡中学最漂亮的女老师,一直是教音乐课的李舒雅老师。但这位燕菲菲老师一到,立即就赶超其上。

    学生们本来就对新开设的电脑课很感兴趣,再有电脑课老师燕菲菲的这些传言,初二4班的同学对周三下午的那堂电脑课,也就更加充满了期待。林旭性子天生有些淡然,并不是对什么事都特别好奇的人,但对于这堂课,却也是同样充满了期待。

    终于,这堂课在同学们的期盼下如期到来。

    当下午第二节课的上课铃声响过不久后,就听得教室外轻盈的脚步声响起,然后一个窈窕的身影出现在教室的窗外。

    班里的同学本来还有些窃窃私语的说话声,这时也全都安静了下来地望向窗外。

    林旭也没例外,跟着望向窗外那个身影。但见那身影穿着件淡蓝色的风衣,长发披肩,遮着侧面的半边脸,让人连她的侧脸也一时瞧不清。不过只看这侧影,却也能判断出是位美女了,至少身材上是很不错的。

    只是林旭看着这身影,却总觉得有些熟悉。但仔细一想,却又觉得不可能,心下暗道:“只要眼睛大,都能扯得上跟电视剧里的那个小燕子像。都是美女,又都是苗条型的,身材像的也有很多。应该不可能是她,她一个女飞贼,怎么会跑来当什么老师?不过燕菲菲这个名字,不就是‘飞燕’两个字倒过来,再换个同音字加个重字吗?如果不是她,这些难道都只是巧合?”

    林旭心里一边暗自嘀咕地琢磨着,一边目光也紧盯着窗外的那个身影,随着她的前进而移动。他对今天的这堂课特别充满期待,也是因为心里对这个燕菲菲的身份有点儿猜测怀疑。

    从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心里就有些怀疑了。再后来听说这位燕老师跟电视剧里的那个小燕子长得像后,他的怀疑又再加重了几分。现在见到这个眼熟的侧影,怀疑更重。

    他倒也不是没想过在这之前就去求证,只是就跟学生间的传言一样,这位燕菲菲老师除了上课就是深居简出的,平常基本没人见到过。他虽有心想提前见一见,却也跟其他想见这位美女老师的同学一样,根本没机会遇见过。

    为了想要提前遇见,他这几日吃饭,每回都是到前面的饭店去吃,就是希望能够在路过前面教职工宿舍区时,有幸得遇一见。但是很可惜,却也一直无缘得见。

    他还曾有想过,趁着晚上天黑后,去夜里一探,只是他并不知道这位燕老师的宿舍具体在哪排的哪一间。一个个找,不免有些费事。而且周三下午他们班就有电脑课,到时就可以正大光明地一见,倒也不必这般费事,不过就是多等两天而已。他做事向来都是很有耐心的,更别提这点时间了,故也就耐着性子等着。

    现在,终于能见到了。当窗外的那个身影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林旭的心也跟着提了起来。

    脚步一迈,那身影抬腿跨进了教室。林旭一瞧之下,不由立即惊讶地瞪大了眼。他猜的没错,这个燕菲菲竟然真的是李飞燕。至少,她们长着同样的一张脸。所不同的是,她这时鼻梁上架着副细边的半框眼镜,瞧起来,更添了几分知性美的气息。

    跨进教室后,李飞燕目光一扫,也立即一眼从众人中瞧到了林旭。瞧着他那副惊讶的样子,她略带得意地冲他一笑,迈步走上讲台。

    这个时候,全班同学都正在为李飞燕果然如传言中一般,真像电视里的明星一样漂亮而惊讶,倒也没人注意到林旭的太过惊讶。

    “起立!”

    班长愣了下后,连忙率先站起地大声喊道。随即全班同学跟着一起站起地大声道:“老师好!”

    李飞燕目光扫了所有学生一眼后,面带微笑地道:“同学们好,请坐吧!”

    等所有学生落座后,她才又开口道:“大家好,我是你们新开的计算机课的老师。我叫燕菲菲,燕子的燕,芳菲的菲,想必大家这几天也都听说过了。”

    说罢停顿了会儿后,她目光一扫下面所有同学,在林旭脸上特别扫了下后,明知故问地问道:“谁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麻烦站起来一下?”

    “我是!”林旭闻声站起来应道。

    “好!”李飞燕点了下头,瞧向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早知道吗?”林旭心里暗自嘀咕了一句,口上还是老实答道:“我叫林旭。”

    李飞燕又点了下头,道:“计算机与数学有很密切的关系,以后这个班里的计算机课代表,也就由你代理一下,我就不另外指派了。”

    “是!”林旭只得答应。他倒是也有听说,其他班里的计算机课代表,也都是由各班的数学课代表兼任代理,也不知她是否早有预谋。(。)
正文 第九十三章 真假难辨 认错与否
    (第二更。感谢书友“邻居蛤蟆”、“困了喝绿茶”的打赏。求收藏,求订阅!)

    “好,你坐下吧!”李飞燕向林旭微笑点头。待他坐下后,又目光扫了全班同学一眼,道:“现在请大家把课本拿出来,翻到第一页,我们开始上课!”

    计算机课的课本是本叫做《计算机入门》的书,周日晚上开完班会的第二天,周一早读课上,班主任梅秀芳便把书发下了。林旭也早已大略翻看了,不过这门课程他以前毕竟从没接触过,还是有许多地方看不懂。

    第一节课,主要是讲了计算机的发展历史与工作原理等一些理论的东西,倒也没什么重要的。李飞燕在上面照本宣科,看起来倒也讲得有模有样,头头是道。

    林旭一边看着她讲课,一边则是忍不住又心下暗自嘀咕道:“她来讲课,也不知会不会把学校里的学生都给教歪了?不知她怎么进来的?唔,估计又是弄的什么假证件!她上回就还敢要冒充文物局考古队的,这到学校里冒充个老师,还不是小菜一碟!果然偷骗不分家,她这骗术也真是一流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装什么像什么!”

    对电脑这门课,林旭还是很想认真学的。虽然他对李飞燕的讲课有点儿没信心,认为她是冒充的,就是胡乱混混地照书讲,怕是备课都不备,但暗道罢后,却还是打起精神听着,并一边记着笔记。

    全班同学也都很认真地听着课,一是对这新设电脑课的兴趣,二则是讲课的是位很漂亮的美女老师。尤其男同学们,听的更是认真,就连平常一些爱上课捣蛋做小动作的男同学,这会儿也是老老实实的,听的非常认真。哪怕听不进去的,也是表现出一副认真的样子。

    一节课的时间很快过去,不过还不等下课铃声响起,李飞燕抬腕看看表,见时间快到,就已先收拾东西地向全班同学道:“好了,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马上就下课了,同学们再见!”

    说是马上,其实还有五分钟才到下课。许多代课的老师经常拖课,占用学生们的课间休息时间。不拖课的老师在同学们看来,就已经是好老师了,却还从没遇到过这提前下课的老师。

    因此全班同学都忍不住愣了下,才在班长带头下一起喊道:“老师再见!”

    这句话喊完时,李飞燕已出了门去。只是虽见老师已经出门,并且向他们宣布了提前下课,但因为下课铃声还没打,却还是没有人敢就下课地出门去。

    不过林旭稍作踌躇,望着已经走过教室前面第一个窗口的李飞燕,也顾不得打没打铃,还是立即起身紧追了出去。

    等他出了教室门口时,李飞燕已经走过了4班的教室,到了3班教室处。他连忙快步赶上,在楼梯口处追上李飞燕,见别的班还没下课,一时左右无人,他便在后面叫道:“喂,等下!”

    李飞燕闻言转过身来,眼中带着些惊讶与好奇地道:“是林旭同学啊,有什么事吗?”

    林旭略皱眉奇怪了下她的称呼,问出早已憋在心里的问题道:“你怎么来我们学校了?这几天都去哪儿了?怎么走也不跟我打声招呼!”

    李飞燕面带惊讶地打量着他,瞪着一双瞪起来更显大的眼睛,十分茫然不解地问道:“林同学你在说什么?我们认识吗?”

    林旭闻言瞪了下眼,没好气地道:“别跟我装了!”

    “我装什么了?”李飞燕仍是一副面带惊讶的样子,十分不解地问道。

    林旭忍不住翻了下眼,有些无奈地道:“你别说你从来没见过我,你也不叫李飞燕?”

    李飞燕眨着大眼,很显无辜地道:“我确实从来没见过林同学啊,今天是第一次见。我也确实不叫李飞燕,你说的这个人我不认识,名字也没听过。我叫燕菲菲,燕子的燕,芳菲的菲。”

    林旭忍不住再仔细地打量着她,有点怀疑自己了,难道世上真有长得很像的两个人,或者是什么狗血地电视剧那种套路,从小失散的双胞胎。稍一想后,又忽然一摇头,很坚定地道:“你真别跟我装了行吗?你进门的时候还特别冲我笑了下,问谁是数学课代表的时候,也特别瞧了我一眼,分明是早就知道的。”

    李飞燕微微笑了下,轻轻摇头道:“林同学,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冲班里的所有同学全都笑了的,当时也是瞧了所有人,并没有特别瞧你。我真的以前从没见过你,也不知道你是你们班的数学课代表。我想你是认错人了,可能我真的跟你说的那个李飞燕长得很像吧?”

    顿了下,忽然问道:“不知道你在哪里见到这个李飞燕的,你们又是怎么认识的?我跟她真的长得非常像吗?”

    林旭更加仔细地瞧着她,忍不住心下暗道:“难道我真认错了?”

    “林同学,不知道你方便告诉我吗?我也很想认识下,跟我长得很像的人!”见到他一时没说话,这个李飞燕,或者真是叫燕菲菲的又接着问道。

    “你真不是李飞燕?”林旭瞪大着眼,仔细盯着她面上的表情与眼睛问道。

    她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摇头道:“我真的不是,我是燕菲菲。”

    林旭忍不住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他没从她的脸上与眼睛里看到一点儿不该有的表情变化与说谎的迹象。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如果这真是她所表演出来的话,那这演技也是逆天了。至少林旭是很服气,反正他是没从中找到一点破绽。叹气过后,他低头微微一躬,道:“那燕老师,对不起,可能我真是认错人了!”

    她摇头笑道:“没事。不过我还是很好奇,我跟你说的那个李飞燕,真的有长的那么像吗?”

    “是很像!”林旭又再仔细看着她,他真是看不出来两人到底有什么区别,眼前的这燕菲菲,分明就跟李飞燕是一个人吗!但不管他真是认错,还是她演技太好,自己找不出破绽,既已承认认错了人,这时也不好多留,“既然是我认错了人,那我找您就没什么事了。燕老师,再见!”

    说罢了话,他便准备转身就走。

    “叮铃铃铃……”正在这个时候,下课的电铃声响了起来。(。)
正文 第九十四章 果然是你 又被误会
    (第三更。求收藏,求订阅!)

    下课铃刚响过后,2班、3班的教室里还没有人出来。显然应该是老师还没走,或者有可能会拖课。

    只有顶头两边的4班跟1班有些动静,4班是因为眼前这位燕菲菲老师提前下课了。1班那边没老师出来,看样子是没有老师的自习课,或者是老师上到半截,临时有事走了。

    林旭只往1班那边扫了一眼后,便没再多留意。刚才已说过了再见,他不待铃声响完,转过身就要走。但是才要抬脚迈步时,却是忽地心中一动。

    这个时候,两头的他们4班跟另一边的1班虽然教室里都已有些动静,但一时还没有人出来。要想证明燕菲菲究竟是不是李飞燕,眼下趁着没人出来的这片刻间,已可算在这个时候的最后一刻。否则错过的话,就要下次再找机会。

    他右手在底下微微一动,将四指紧紧并拢,想要趁着楼道里面一时还没人出来的这短暂功夫,回身一掌向燕菲菲打去。如果她伸手格挡或是迅速躲避的话,自然证明了她是会武功的李飞燕。如果她不挡也不躲的话,他也能及时收住。

    他相信,如果自己突然发招地极快一掌打到,对于练武多年的李飞燕而言,身体会先一步比脑子更快地下意识做出反应,或是出手格挡下攻击,或是迅速躲开。总之,身体感应到危机,会下意识就做出保护。就算她能及时忍住,怕也会暴露些要出手的痕迹。

    就在林旭犹豫是否要出手相试的这一刹那,忽然身后传来“卟哧”一声憋不住的笑,接着转为了银铃般的哈哈大笑。

    林旭听得忍不住面色一僵,知道自己又被李飞燕成功所骗地耍了,跟他开了好大一个玩笑。她那憋不住的一笑,自然是破功,承认她就是李飞燕了。

    燕菲菲确实就是李飞燕,是同一个人。在心下松了口气微微喜悦的同时,林旭面上也是忍不住更加见黑,这个时候,他是非常认真地想要返身给她一掌。

    不过这也只是心头一气下很快掠过的想法,毕竟只是个稍大点儿的玩笑,并没损害到他什么。他还不会真的为了这个,就去计较。但松开右手转过身后,也是忍不住满是无奈兼没好气地瞧着已笑得抱着肚子弯下了腰的李飞燕。

    瞧见他转过了身来,她伸手一把扶住他肩头,继续哈哈大笑着。

    “你笑笑就够了啊!”林旭没好气地很不开心道。

    “再我让笑会儿,太好笑了!”李飞燕大笑着说道,抬头瞧了他一眼,笑得更是欢乐开心,“没想到你真信了!哈哈,我演的是不是特别像!”

    “马上就有人出来了,你注意着点儿,好歹你现在是老师了!”林旭又是没好气地提醒。

    说罢话,抬头顺势往对面的1班那边瞧了一眼。这一瞧之下,不由面色一变地身子一僵,却是瞧见关落雪跟着一个女生当先从1班的教室门口走了出来。

    而在他瞧到关落雪的同时,关落雪也立即瞧见了他。他这边李飞燕正毫无形象地笑得这么大声,有人出来楼道后不被注意到也很难。

    在一出门就瞧见林旭的时候,关落雪还忍不住心中一喜地想要冲他微笑一下。但当随即瞧到一个女的正一只手搭在他肩头,笑得很是开心的时候,她便立即收住笑容化为了忍不住的面色一变,心里也不由微微一揪。

    再一细看时,她已认出了那女的正是新来的电脑课老师燕菲菲。那个才来一两天,就已经被学校许多男生奉为了武乡中学最美女老师的大美女。

    学校新开的电脑课,基本是按班级排的,初一先上,然后是初二和初三,年级中则又按各班级顺序。关落雪是初二1班,所以他们班比林旭的4班早一天上过了电脑课,因此关落雪也比林旭早见过了这位燕菲菲老师。

    她也认为这位新来的燕老师很漂亮,确实就跟男生口中所说,像是电视里的明星一样,被奉为武乡中学的最美女老师,也是实至名归,全校任何人都提不出来什么异议。她本身对这位漂亮的燕老师也挺是喜欢,但那是之前,这一刻再瞧着这位燕老师时,她心里只有讨厌。

    林旭这会儿瞧着也挺是讨厌,也不知跟那个燕菲菲说了什么,就把这位美女老师逗得这么开心,手还搭在了他身上。

    这家伙平常瞧着不声不响,沉默寡言的不爱说话,像是个闷葫芦,没想到却原来这么会讨女孩子欢心。学校里的女生也就罢了,虽然在林旭出名后,很多女生蓄意接近他,甚至主动给他写情书。

    但一来林旭对这些都从来一视同仁地不会给任何回应,二来关落雪也很有自信地并不把这些同龄的女生视为威胁。但眼前这个,却明显是个威胁。她虽然同样长得很漂亮,自认为不会差了这个燕菲菲。但因为年龄的关系,还没完全长开,这点上她也有自知之明地,自觉还是不及。

    在这之前还有个黄容,上次也不知他们真是礼节性地拥抱,还是真抱。好在那个黄容很快就开学,离开去首都上学了。两人长久见不了面,她倒也不用过于担心。但这个燕菲菲可是学校的老师,以后还会长久的待下去。

    她曾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说许多男人通常会更喜欢一些年长的女性,尤其在少年时期,更是比较喜欢年龄大一些的。觉着大点儿的女性,比同龄人更加成熟漂亮。也更能够包容他们,像姐姐一般照顾他们。男人本质上来说,更像是孩子。

    她也不知道林旭是不是这样的男生,如果真是,那可怎么办,年龄是硬伤,她可实在没法改变。

    “咦,那不是林旭吗!诶,旁边那个是燕老师啊!他们两个怎么在一块,燕老师还笑那么开心,手都搭他身上了。小雪,你说他们两个不会是搞师生恋吧?就像咱们看过的那本里写的!”

    这个时候,旁边那个女生还很不合宜地八卦道。

    关落雪听着她的话,简直觉着又像是往自己心口上插了一刀。(。)
正文 第九十五章 巾帼不让 一生相报
    (第四更,求订阅!)

    瞧着关落雪与那名女生走过来,林旭稍微愣了下后,连忙一把拍掉李飞燕搭在他肩头的手。

    “干吗?”李飞燕倒是有些不高兴了,然后止住笑抬头看向他,眨着大眼关心地柔声问道:“真生气了?”

    “真有人出来了!”林旭低声道了一句,冲她往背后打眼色。

    “哦!”李飞燕闻言不在意地笑笑,道:“被人瞧见也没什么,老师与学生说话也很正常吗!而且,你还是我的课代表呢!”

    不过她话虽这么说,但说过之后,也还是转过了身去。也收整了下姿态,显得更端庄一些。

    林旭却是忍不住心中叫苦,被旁人瞧见他与李飞燕这么亲密,虽然是不太好,但也确实不算什么大事。但被关落雪瞧见可不同,怕是难免又要惹她生气地让她误会了。

    关键是两人现在还属于秘密恋爱,不想关系暴露让人知道,以免遭到学校与家里的双重反对。所以他现在也只能看着,都不好过去跟关落雪解释,只能尽量让自己的目光显得满含歉意。

    “燕老师好!”关落雪心里面带着伤心与生气,但走过来后却还是忍着心里的情绪,面带微笑地向李飞燕问好打招呼。她旁边那个女生,也跟着她一起说了句“燕老师好!”

    “嗯,你们好,下课了啊!”李飞燕面带微笑地点了下头,很端庄有礼地回道。

    “嗯!”关落雪也点了下头回应,转头瞧了旁边的林旭一眼,目光有些冰冷。但当着李飞燕的面,也实在不好多说什么。只临走时又瞧了林旭一眼后,便带着身旁那女生含恨而去地下楼了。

    林旭满是歉意与无奈地瞧着关落雪的身影离去。

    “刚才那个挺漂亮的女生,瞧你的眼神儿有点儿奇怪啊!”同样目送着关落雪与身旁的那名女生离去后,李飞燕转头向林旭道。

    这一转头,瞧见林旭仍瞧着关落雪离去的方向,眼神儿也有点儿不对。心里微一琢磨,笑着拍了下林旭肩头,道:“嗯,你不用说,让我猜一猜,这个就是你的那小女朋友吧?”

    林旭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没说话,但也等于默认了。

    李飞燕得意一笑,道:“小伙子眼光不错,还挺漂亮的!”说罢,却又是忽然话音一转地道:“不过比起姐姐我来,还是差了点儿,早点儿吹了跟我吧,咱们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师生恋!”

    林旭闻言,忍不住没好气地瞪她一眼。但也知道她后面那句是在开玩笑,便也懒得多说什么。

    瞧了眼两边4班和1班教室里出来的学生越来越多,李飞燕冲他笑了下后,道:“行了,先跟我走吧,咱们另找个地方说话!”说罢,先转身走下楼梯台阶。

    林旭确实有很多话想问她,闻言也连忙随后跟上。关落雪的问题,也只能留到等两人单独见面时再解释了。

    不过这单独见面,也得提前安排了。想到这个,他下楼后,便让李飞燕在前面稍等,他先到一楼楼梯口处的初一2班找妹妹林彤,让妹妹帮忙去给关落雪传话,约好见面的时间与地点。交待完后,他才过去找李飞燕。

    “行啊,没想到你小子看着老老实实的,却还挺花心,女朋友挺多啊!不过不是我说你,这么小的女生你也下得去手,简真是摧残祖国的花朵!”

    李飞燕在这边远处也看到了林旭和林彤在教室外不远的地方谈话。她却是不知道林旭和林彤的关系,本着防人之心不可无,林旭之前与她初识时,却是一直没有跟她说过自己家里的情况,甚至都没有说,他家就在与庙相邻的旁边。

    她只见到林旭与林彤说话显得很亲密,便也有些误会了。不过话音一落后,她却是忽然一挺胸,带着副大义凛然,好像革`命烈士视死如归般地表情道:“有本事的,你冲我来!”

    “那是我妹妹!”林旭忍不住又是没好气地道。

    “啊!”李飞燕闻言,倒是不由惊讶了下,再又转头瞧向那边的林彤,笑道:“你妹妹啊,挺可爱的!”

    说罢后,又接着转身带他往前走去。走了几步,没等他开口问,主动道:“好了,我来回答你之前的问题。第一个,我怎么来你们学校了?那当然是找你报恩来了,你对我的大恩大德我没齿难忘,自然是要找你就近报答。以后你有什么困难就尽管来找我,我一定会为你解决。以后还会一直陪伴你高中、大学、工作,直到我死了!”

    林旭闻言,忍不住被她最后一句话吓了下,道:“你不用说得这么严重吧?而且我都说了,用不着报答,你真不用花这么大精力!”

    李飞燕面色一正,很郑重地向他摇摇头,道:“我也说过了,你有你的坚持,我有我的原则。在我看来,就需要这样的报答。咱们练武之人,最重的就是承诺、信义、恩怨分明。以前江湖上有些前辈高人,因为某些人的一次出手相救,就会甘愿为奴为仆地终身侍奉于他有救命之恩的人。甚至有的还会继续侍奉他的后代,终身为仆,为的,就是报恩。现在不时兴这个了,也没什么奴仆的规矩,只有那些高门世家的还有些个臭规矩。”

    “你两次救我于危难,对我来说,比救命之恩只高不低。我没有那些前辈高人的高义,做不出来甘愿为人奴仆的事。但我也敢向你保证,会尽我的一生去帮助你做任何事。只要你提出来,不管是什么事,我都会尽力去帮你完成。”

    林旭听着她这番话,也不禁动容,一时都有些不知该说什么为好,只是讷讷地无言看着她。她说的那种情况,他所看过的武侠里面也有类似的描述,没想到现实中也确实真正存在地上演过。

    李飞燕与他目光相对地看了眼,忽然面上一红,做娇羞状地低头柔媚道:“可惜你不要我以前相许,不然我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恩债肉偿,用不着花费这么大精力与功夫了!”

    林旭本还被她前面一番话说得十分动容地,觉得有些惊憾震动。只觉她这一刻,就像是里面描写的那种把承诺看得比生命更重的大侠。有些前人诗句“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的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慨,没想到她末了又来句这么不正经的玩笑,果然是不改她大胆女飞贼的风格。让林旭一时间,又是无奈又是尴尬地都不知该做何表情。(。)
正文 第九十六章 黑客界大名鼎鼎的金燕子
    (第五更。终于赶上,求订阅!)

    李飞燕最后那句话虽是玩笑,但也有些半真半假的意思在内。她所谓的一生相报,目的其实并不单纯,并不只是为了报恩。只是有些话,现在还不必挑明就是了。林旭虽然少年老成,但到底年纪还小,有些事在他这个年纪,还是很难明白。

    瞧着林旭脸上那副不知该做何表情的样子又笑了笑后,她接着道:“来你们学校是为了能待在你身边。我这个年纪,在一群初中生里面装学生可装不成,自然只能装老师。”

    “我这几天,特地打听了一番你们学校的情况。知道你们校长最近在为开设电脑课的事到上面去跑经费,我就有一次在教育局门口装作跟他偶遇,谈起你们学校购置电脑经费的事,我表示对他的事很感动。然后跟他说,为了支持你们学校的教育,愿意无偿资助一部分,他自然是很高兴,对我十分感激。我又说为了支持教育,还愿意亲自来学校施教,他自然是一口答应,何况我还给他拍了本计算机等级的四级证书。我一个富家千金,愿意贴钱又贴人地资助他们这乡下小中学,你说他有什么理由不答应?”

    她将“富家千金”四字咬得特别重,林旭一听之下,便知道她这个“富家千金”,又估计是在校长面前所扮演的身份。不然她一个年纪不大的年轻姑娘,也不好解释大笔金钱的来历。

    当然,若说她是从“富家”盗来的“千金”,那也倒是货真价实。身份虽然假,她手里的钱可不假。她来钱容易,倒也不在乎这些。而他们这乡下学校,办事也没那么正规,还会专门去查这笔钱的来路。再加上她演技又是一流,演什么像什么,自是她说什么校长信什么,根本没有半点怀疑过。十分顺顺顺利利地,就成了武乡中学新任的电脑课老师。

    林旭听罢摇了摇头,道:“其实我觉着你也不必这么费事,还绕这么大圈子。你直接来学校应聘个音乐老师,我估计也能成。我们学校就只有一个音乐老师,你要是工资要求不高,学校也肯定愿意多来一个,分担一下音乐老师的压力。我本来对学电脑还挺期待的,没想到结果来了你这么个冒牌儿货!”

    “你这是看不起我了?”李飞燕斜了他一眼,昂头挺胸地道:“教你们个初中的电脑入门有什么问题,姐玩儿电脑那叫一个精通。我那个计算机等级的证书虽然是假的,但我电脑可是真材实学,要过那什么破等级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我是根本不屑过。我不怕告诉你,在黑客界,姐姐可是大名鼎鼎的,人送外号金燕子。”

    “真的?”林旭有点不信地问道。

    “比真金还真!”李飞燕哼了一声,道:“现在可不是古代了,偷东西光凭武功可不行,还需要掌握高科技。现在许多地方的防护,都有精密的安全系统,不破解根本就进不去。还有许多保险柜、保险库之类的,也都是靠电脑芯片控制,密码超极复杂,不懂电脑又怎么破解?而且现在最高明的偷盗,都不是靠亲自过去动手了。是隔着十万八千里,躲在电脑这一边的后面,动动手指,破解了银行网络,就能直接把银行里的钱随便取出来,想取多少取多少。”

    她这般一说,林旭倒是有些信了。为了偷东西学电脑,那真是她的风格。也是,像现在电影里演的一些大盗,也确实需要精通高科技。

    只不过他现在对电脑还是门外汉,网络还完全没接触过,黑客一词也只是听说过。所以李飞燕虽然说得她自己挺牛,他一时却也理解不了,她的电脑技术到底有多厉害。只知道,教他入门是够了。有这一点,他倒也是很放心了。

    两人连走边说着话,李飞燕直接把林旭引往她在前面教职工宿舍区的宿舍,带他认个门。

    她的宿舍倒是离教学楼不远,就在前面东边的第五排,初三那边东教学楼的前面。而学校的电脑机房,就被安设在东教学楼的二层,打通了上面两间教室的空间。

    李飞燕被安排住得这么近,也是方便她就近前往机房。为她安排的宿舍,也是挺大的一间,校长亲自为她安排的。不像是别的老师一般,标配的那种小宿舍。

    到了李飞燕的宿舍一看后,里面布置得也是高档。沙发、电视、衣柜等齐全,而且她宿舍里还有专门配了台电脑。这是她自己专门配的,比学校机房里的那些差不多属于最低配备标准的电脑要高许多。据她说,过几天还会专门拉电话线地开通网络。到时候,功能就更加齐全了。

    “装了网后,到时候你就过来随便玩,我私人亲自指导教你,保证也把你培养成世界一流的顶尖黑客。”李飞燕拍着林旭肩头,很是豪气又自信地说道。

    林旭坐在电脑桌前,很好奇与感兴趣地一手抓着电脑的鼠标,一手摸着键盘上各式名称的键。

    他倒还想开机试玩儿一下的,可惜时间不够,马上就要上课了。他在李飞燕的宿舍里也没有多待,看着时间快到,便告辞离去。就这也有些慢了,在路上时上课铃便已敲响,只能加快脚步地跑回教室。

    上完下午的这最后一节课后,林旭便出了校门,到跃进渠边去等着关落雪的到来。

    直到约定的时间过去了有十来分钟后,关落雪才姗姗来迟地到来。林旭知道她心中还有些生气,倒也没去计较。不然若平常时候,她也一向是很守时的。

    两人并没直接在校门口处的跃进渠边交谈,这里还是会被出来到饭店吃饭的学生看见。

    见到关落雪出来后,林旭瞧她一眼,使个眼色,自己便沿着跃进渠先向他们关村方向的那边走去。关落雪则在后面相隔着有五十步左右远,慢慢随后跟上。

    直到走出一段距离,不会被这边的人看见后,两人才会相会在一起地说话。(。)
正文 第九十七章 公主下个蛋 恶虎路边来
    (今儿个暂且一章,不过三千字,也算个大章了,求个订阅。第二卷快要结束了,应该不出几章了,我需要好好顺顺归笼一下。也再想下与下一卷的过渡,明天三更补上。)

    “你说吧!”

    站在跃进渠的渠岸边,关落雪瞧了林旭一眼,说了句后,转头望向底下早已解冻正缓缓流动着的渠水。

    林旭解释道:“我跟那个燕老师真没什么,她就是笑得太厉害了,手在我身上搭着扶了一下,一点儿没别的意思。”

    “是吗?”关落雪转过头来看向他,问道:“那你当时跟她说什么了,把她逗得那么开心?”

    实话自然不能说,好在林旭早已猜到了她会问这个问题,心中却也是早有盘算地想好了应对,当即便拿出早已想好的说辞,道:“我什么也没说。是她觉着我跟她一个很久没见过的表弟长得像,所以觉着见到我亲近。她当时是在跟我说,她小时候跟她表弟一块儿玩的一件趣事,结果讲出来后她自己先笑得不行。”

    “哦,这么巧呢,你长得像她表弟?”关落雪以怀疑的目光打量地瞧了他一眼后,又接着问道:“那她跟你讲的什么事,也说来让我听听,我看到底有多好笑?”

    林旭面上有点苦笑地道:“其实我觉着也没多好笑,是她自己觉着好笑地笑得不行。可能她笑点太低吧!”

    关落雪道:“那你先讲出来吧,我看到底好不好笑?”

    关于这个,林旭却也是早有准备,当下也不慌张,面色如常地讲道:“她说小时候,她家跟她表弟家有次一起去看芭蕾舞天鹅湖。他们两个当时都是第一次看,看的时候,她妈妈就给她和她表弟讲天鹅湖的故事。说这是一个邪恶的巫师把美丽的公主变成了天鹅,然后天鹅在王子的帮助下又变回公主,最后嫁给王子的故事。结果讲完后,她表弟忽然说,要是王子让公主生孩子,她下个蛋怎么办……”

    “卟哧!”

    没等林旭接着讲完,关落雪听到这句后,忽然忍不住地笑了出来。

    “你也觉着挺好笑的吗?”林旭却是还一副很难理解,一脸认真地问道。

    “呵呵呵……是挺好笑的!”关落雪接下来又忍不住大笑出声,尤其对比林旭还一脸认真地问她的样子,更觉好笑。

    “看来男的和女的笑点不一样啊!”林旭还犹在那里发感叹。心里则是暗自松了口气,知道这关应该是差不多过了。他所讲的那段,其实是以前在某本杂志上看到过的一个笑话改编的。

    他当时看过后,虽也笑了下,却也没觉着有多好笑。但当他想要编个好笑的事,拿来做为这里的这段填充时,遍搜记忆没想起别的,却是不知怎么忽然想起来了这个。一时再想不到什么更好的,也就只能先拿这个来应付,也幸好关落雪以前没看到过或听说过这个笑话,不然他怕是还有可能穿帮。同时也幸好,关落雪听过后还觉着好笑。这一笑,问题就好办多了。

    “是你笑点太高了好吗!”关落雪笑了一阵儿后,收止住笑,抬头斜了他一眼道。

    “你不生气了吧?”林旭笑了笑,伸手过去拉住她手道。

    “哼,最好是你说的这样,要是你跟她真有别的什么事,那我以后就再也不理你了!”关落雪抽了下手没抽动,便也只好任抓着地嗔了他一句。

    “虽然不是你想的那样,但我跟她之间还真是有挺多事呢!”林旭心下忍不住暗道了一句,嘴上则是否认道:“我跟她能有什么事?她是老师,我是学生,而且每个班一周才有一次电脑课。”

    关落雪瞧着他,沉默了片刻后,忽然认真地道:“林旭,如果你以后不喜欢我了,就提前跟我说,千万不要瞒着我。我不想自己后知后觉地发现后太伤心。你以后有什么想法,就先跟我说清楚,好吗?”

    她说着话,手也紧紧地反握住了林旭的手,显示出了她内心的担忧与害怕。放在以前,她不会有这样的担忧。但现在的林旭,却是变得越来越优秀,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也越来越多,而且也都是很漂亮很优秀的那种,半点不差于她,甚至还有胜之,让她忍不住就生出担忧。总感觉将来会抓不住林旭,会被别的女人抢走了。

    林旭松开她手,将她一把抱在怀里安慰道:“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我可是从小学时就开始喜欢你了!你说过的,我们以后还要一起上高中、上大学,毕业后一起工作!”

    “嗯!”关落雪在他怀里轻轻应了一声,也伸手回抱着他。

    两人就这么一起相拥着,没有再多说话。过了一会儿后,忽然远处传来自行车的响动声。林旭随之望去,就见到学校方向那边,有一个人正骑着自行车过来。他连忙伸手放开关落雪,在她耳边道:“有人来了!”

    关落雪闻言,也连忙伸手松开。然后两人相隔开一步远站定,背对着后面的路,各自低头望向下面跃进渠的渠水,希望那个骑自行的人赶快经过。

    耳中听得那个自行车响动的声音越来越近,但当到得他们身后时,却是忽然“吱”地一声,捏刹车停在了他们后面,然后一个声音在后面响起道:“哟,这不是我们大班花关落雪吗!”

    林旭与关落雪闻言都是不禁一惊,对视了一眼后,转过了身去。

    “是你,关虎!”转过身一瞧下,关落雪就先惊呼出声地叫道。

    而林旭转过身后,也是一眼就认出了后面这个骑着自行车的人。这人正是在村里上小学时,也跟他们同班的一个同学,名叫关虎。不过两人对这个关虎的印象,却都不太好。也不止是他们两个,当时他们全班的同学,乃至关村小学全校的学生,怕是都对这个关虎没有什么好印象。

    因为这个关虎上小学时,乃是学校里的一霸。仗着自己长得人高马大,力气大,打架也厉害,经常欺负别的同学,还曾经向许多同学勒索过财物。

    当时同班的同学中,几乎全都受过他的欺负。也就关全斌家是村中首富,而关全斌本人也长得高大,再仗着有钱,手底下也能聚几个同学相衬,他才稍有顾忌。不过他却也不怕,经常跟关全斌对着干。

    另外,就是当时学校里男女学生之间分得很清楚,下课从来不一块儿玩。这个关虎也是一样,所以倒是没怎么欺负过女生。不过所有的女生,也都挺怵他,都知道他是坏学生。

    上了初中后,这个关虎初一没上完,就辍学不上了。据说当时也是因为打架打得挺严重,要被学校劝退开除,结果他自己先辍学不上了。当时他打的那个学生,就是后来号称“全校最凶狠学生”的曹强。

    当然,现在这个称号也不属于曹强了。现在学校里公认最厉害的乃是林旭,不过没人这样称呼过他,他只是厉害,跟“凶狠”二字沾不上边儿。

    私底下,他是被许多学生称为“大侠”的。而且还最终成功在把保卫科的几个家伙给打走,为学生们除了一害,就连现在的老师们也都因为他而收敛了一些,不敢再无故地随便打学生了。至少,已经没有哪个老师还敢当着林旭的面去打学生。生怕林旭一个不喜,又为同学出头地大闹一场。现在他的身份又不同,是被市里嘉奖过的人物,真犯了错,校领导也不会再随便开除他的。

    他跟“凶狠”不沾边儿,按理来说的话,“全校最凶狠的学生”这名头,应该还属于曹强。但是林旭一出,却已经没有人再这样称呼曹强了,甚至许多学生也都不怎么怕曹强了,觉得背后有了林旭这个“大侠”做撑腰。人林旭连老师都敢打,收拾你个坏学生还不跟玩儿似的,你还敢咋唬?而事实上,曹强也确实已经被林旭收拾过了,只是许多人不知道而已。曹强也有自知之明,自己最近也收敛了许多。

    但曹强这个“全校最凶狠学生”的名头,在以前可还是凶名赫赫的。而关虎还在学校的时候,却是一直压着曹强打。由此也可看出,关虎比曹强更加的厉害与凶狠。而他也确实看上去就一副凶狠的样子,身材高大壮实,已跟成年人不相上下。若非脸上还能看出些稚气,已完全能被人当作成年人了。因为他生得肤色很黑,所以自小学起就被人送了个外号,叫“黑虎”。

    这个关虎辍学之后,听说是在乡里跟一个做建筑的包工队做小工。现在看他这个样子,应该是傍晚下工后,从乡里的武村回关村。这条沙石路也是能直通武村的,没想到却在这里被他给撞见了。

    “哎哟,大班花还记得我啊!”

    关虎见关落雪认出他来,笑得开心又得意。随即转头瞧向林旭,仔细瞧了两眼后,才有些惊讶地道:“咦,你是林旭吧?好家伙,两年没见,倒长挺高了!”

    他虽是初一辍的学,但辍学那年还不到寒假,他进初中的第一个学期都没上完。等过年后,是初二,现在则是初二又过一年,只论过的年头,不算具体时间的话,倒确实是两年。

    虽然同在一村,但自这关虎辍学之后,林旭也确实没再遇见过他,今天是头回再遇。只是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
正文 第九十八章 黑虎铁砂掌 一脚踹倒地
    (第一更,补昨天的。感谢书友“困了喝绿茶”、“书友160919121022162”的打赏。求收藏,求订阅!)

    “嗯!”

    林旭随口应了一声,并不想太理会这个关虎。他上小学的时候,可也没被这关虎少欺负。架都打过好几回,只是每回都是以他输被打为结局。

    不过他倒也并非睚眦必报的性格,何况那个时候只是小孩儿玩闹地打架,“小孩儿没有隔夜仇”,这时虽再遇这个小学时的恶霸,他也变厉害了,却也没想着要报复回去地立即打对方。这个时候,他只想随便应付两句地把这家伙打发走。

    “你俩在搞对象啊,我刚才在远处看见你俩搂一块儿呢!”关虎却显然并不想立即走,也不是随便停下打个招呼,他目光在两人身上来回打量了眼,暖昧地笑着说道。说完又转向关落雪啧啧摇着头,道:“关落雪,不是我说你,你怎么能看上他这种怂货?他还不如我呢,至少我身体比他强!”

    说着话,他以猥亵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关落雪,说完后“嘿嘿嘿”地直笑。

    林旭听得直皱眉头,十分不悦地怒目瞧着关虎。而关落雪则被他目光瞧得又畏惧又不舒服,下意识便挪近林旭一步,紧抓着他手臂,半个身子藏在了他身后,然后扯了扯林旭手臂,对关虎道:“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她虽然知道林旭现在挺厉害了,但到底并没有亲眼见过。唯一亲眼见过的一回,也就是年前在沟里跟关全斌打架时打赢了关全斌。但那时林旭也并没有显得多厉害,打赢关全斌只是用的巧劲。可现在的这个关虎,比关全斌又厉害许多。再加上她上小学时对当时这个学校一霸学成的固有印象,还是觉着林旭打不过对方。

    而且就算林旭能打过,她也不想看林旭跟关虎打架,担心林旭在打架中受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现在只想拉着林旭赶快回学校。不过这一拉之下,林旭却没动。

    “别走啊,咱们老同学见面,多聊会儿吗?”关虎说着话,翻身从自行车上下来,把自行车支好后,又看着关落雪道:“两年没见,关落雪你真是越长越好看了!”

    随即又转向林旭,以一种支使命令地语气道:“不过林旭你要走就先走吧,让关落雪留下跟我多聊会儿!”

    “我觉着该走的是你,马上滚!”林旭本来没想跟这个关虎过多计较,只想随便应付两句把他打发走就是。没想到关虎不但以前的秉性不改,还犹有过之,话里反复辱及他和关落雪。他心中早已是怒气上涌,这句话说得是冷冰冰的半点也不客气。

    关虎闻言不禁一愣,随即饶有兴致地看着林旭,眼神阴狠地道:“两年不见,个子长高,胆儿也跟着肥了,敢这么跟我说话?”

    “林旭,别惹他,咱快走吧!”关落雪又在后面拉了拉林旭的手臂,着急紧张地小声劝道。

    “不是我惹他,是他先惹的我们。”林旭回了一句,另一只手绕过去,轻轻拍了拍关落雪抓在他手臂上的手,安慰道:“放心,没事!”

    “呵呵,没事?小子,我告诉你,你惹大事了!”关虎盯着林旭冷笑一声,不屑地道:“你以为你个儿长高就能打过我了?切,打你这样的,我一只手就够了!我今天先让你长长见识,开开眼界,知道什么叫本事,什么叫真功夫!”

    他说着话,转头瞧了下,走到一旁渠岸边栽下不久,才有大概十岁小孩儿胳膊粗的一棵小树前。抬起手掌往树干上比划了下,然后扬眉得意地向着林旭两人道:“看好了!”

    说罢话,他“哈”地沉喝一声,抬起手掌狠狠拍在那棵小树上。只听得“喀啦”一声,那小树的树干竟是被他一只肉掌拦腰打断,上半截弯折了下来。

    “呀!”关落雪不由瞧得惊呼一声,面色发白,双手十指更加紧紧地抓着林旭手臂,急得都快要哭出来地扯着他手臂道:“林旭,走,咱快走吧,你打不过他的!这要打到你身上,还不一下把你打死了!”

    这小树虽然看着不粗,但也不是什么人凭一只肉掌就能打断的。就算专门用斧头去砍,怕也是得砍上好几下才能断。而眼下这关虎只凭一只手掌就能打断,可见他这双手的厉害,怕是比铁还要硬。

    林旭见状,倒也瞧得有点惊讶,没想到两年没见,这个关虎还真长了本事,不知从哪里学来了这一手功夫。不过他虽有些惊讶,却并无丝毫害怕。就那等粗细的树,他内力一运,也能够一掌打断。当下转过身安慰关落雪道:“没事,不用怕,他打不到我!”

    两人都是小声交谈,而这时关虎因过去打小树,离得他们有点儿远了,却是已听不到他们交谈。他只是看了眼自己的杰作,然后得意洋洋地瞧着两人,向林旭叫道:“怎么样,小子,怕了吧?告诉你,老子我练的这叫铁砂掌。有本事的你就过来,看看你骨头是不是比这树硬?没本事的话……”不屑一笑,“那就自己马上滚,把关落雪留下陪陪我。看在咱同村,又当了几年同学的份儿上,我也不难为你。”

    “原来这就是铁砂掌,倒也确实能把手练得跟铁一样!”林旭闻言,心中暗道。铁砂掌的名头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到了,但这回却是才亲眼见到,没想到他们这个地方也有人练铁砂掌的,也不知道这关虎是从哪儿学来的。

    瞧着关虎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林旭也是回以不屑地一笑道:“手确实挺硬,不过再硬打不到人身上,又有个屁用?以后你这手本事,可以留下给你家劈柴火了,都不用买斧头!”

    关虎本以为自己这手一露,立即就能吓得林旭屁滚尿流地十分害怕跟他求饶。没想到林旭竟是一点儿都不怕,还敢出言讽刺。他忍不住面上一僵,随即便恼羞成怒地骂道:“行,这可是你自己找死,老子今天就拿你试试掌,看是你他`妈`的骨头硬,还是老子的铁砂掌硬?”

    他说着话,便已提掌大步走了过来。到得近前,低喝一声,便要抬掌向林旭身上打去。不想手才抬起,忽然眼前一花,“啪”地一下,胸口一痛,已给林旭一脚踢中胸口。只觉一股大力涌来,身不由己地离地飞起,仰天倒摔在地上。(。)
正文 第九十九章 嘲讽开 包中有猫腻
    (第二更。感谢书友“浮萍一叶花”的打赏。求收藏,求订阅,求支持正版!)

    关虎倒在地上后,还一时有些发懵。不敢相信自己练了铁砂掌,明明比以前更厉害了,结果手还没挨到林旭的一片衣角,就被这个以前自己一直欺负的瘦弱小子给踢倒在地。这也太没道理了!

    稍愣了一下,他立即羞恼愤怒地翻身爬起,一声大喝,大步踏上地又挥掌向林旭打去。然后“砰”地一下,他胸口又中一脚,以比冲来时更快的速度倒跌回去,还是在摔在那个位置。

    而他中脚的部位也是一模一样,胸口的衣服上只有一个鞋印,却是林旭先后两脚都十分准确地踢到了同一位置。而这一次,他同样没有看清林旭是怎么出腿的。只觉得眼前一花,便已被踢中。

    “都跟你说过了,手练得再硬,打不到人,没个屁用!”林旭又是不屑地一笑,毫不客气地讽笑着。

    他并不是个爱多话的人,打架时也一样,除了必要的话,从来不会多说什么。也不喜欢在战胜对手后,还要极尽挖苦之能事地去嘲讽对手。他觉着没那必要,胜就是胜了,没必要再去洋洋自得贬低对方地臭显摆。另外是他觉着对手也是人,也该给予起码的尊重,就像他跟秦冲的那场打斗一样,他胜了后并没有说什么挖苦嘲笑对方的话。

    但眼下这个关虎却不一样,这种人也不配做他的对手。既然已经打了,那就新仇旧恨一块儿算算,把以前小学时所挨过的打、受过的气,也全都还回去。所以他这时也是一反常态,不吝言语攻击地更加奚落对方,让其承受更大的羞辱。觉着这样才能一吐心中之郁气。

    而且通过这两下,他也看出来了。这关虎的铁砂掌学是学了,练也练出来了,但就是只练出了一双比别人更硬的手,其余掌法招式、打法武功之类,是一概不会。动手的时候,还是用的在村里跟人打架的那种架势。

    练出了这么一双铁手,再加上关虎本来打架就厉害,对上寻常普通人,自是更加如虎添翼,比之前变得更厉害。但对上了真正的行家里手,他这点微末技俩,可就是贻笑方家了。打斗又不是比谁的手更硬,再说人又不是死的,任何人也不会老老实实地站在那儿任你打。

    林旭也不知道教关虎那个铁砂掌的人是同样也不会别的功夫,还是根本就没教关虎。反正这家伙现在是除了一双手更硬外,跟之前也没太多区别。就这,还自以为是学了真功夫?

    关虎听到林旭的奚落后,忍不住牙关紧咬,双拳紧握。他愤怒地大吼一声,握紧的双拳在地上狠狠捶了一下,又再翻身爬起,恶狠狠地盯着林旭。

    不过他这回倒是吸取了前两次的教训,没再立马就冲上来。而是提掌作势,接近到林旭两步外后,小心地紧盯着林旭举动。

    “呵,你也配称虎,猫都比你有胆子!”林旭瞧着他的举动,更加不屑地一笑。说罢话,还转回头去看了关落雪一眼。

    关落雪见他接连两次轻轻松松地就把关虎踢倒在地,而关虎的那铁砂掌连他一片衣角都没挨到,这时也自是松了口气放下心来地不再担心。见他转回过头来瞧自己,关落雪脸上忍不住一片脸红发热地害臊,他这么厉害的,自己刚才却还只想着拉他逃跑。

    见到林旭转过头去瞧关落雪,关虎立即双眼一亮地发现是个好机会,也不出声大喝地以壮声威了,免得还提醒对手,咬着牙一声不吭地便是暴起向林旭猛扑过去,双掌齐出向林旭胸口打去。

    不想双脚才一离地扑出,又是“砰”地一下胸口一痛,忍不住一声闷哼,竟是再次被林旭一脚踢中胸口,给踹飞回去,摔倒在了地上。而林旭这个时候,眼睛却还瞧着关落雪,根本连瞅也没瞅他一眼。

    “你要相信我,我不会让你身处于危险中的。如果真碰到打不过的,我一定会带着你跑。”林旭瞧着关落雪,含笑轻声对她道。

    “嗯!”关落雪柔声一应,点点头。只觉得这一刻待在他身边,真是特别有安全感。

    关虎在那边瞧着,简直是双眼发红,又嫉又恨。老子被打,这两个狗男女却还在那里卿卿我我,这一刻简直觉着要气炸了肺。他揉揉胸口,喘了两口粗气后,又再翻身爬起。

    这时接近到林旭三步远处后,他就将一双铁掌提起在胸前,然后一掌接一掌地不断前后交替地在胸前连环推出。这样他每一掌都能遮挡住胸口,提前先行拦住,自认林旭便再踢不到他。而他的铁掌厉害非常,他自信只要打上一下,就一定能把林旭的腿给打断。

    “妈`的,等打断了腿后,老子再叫你给我嚣张?到时候,老子还要当着你面儿的玩关落雪!”关虎心中暗恨地发着狠,双掌不断连环推出地也越来越快,马上就要接近林旭了。

    而这个时候,林旭已转回了头来。但瞧着他的这番动作,又是不屑一笑,然后一记鞭腿极快踢出。

    “砰”地一下,这一脚直中关虎侧肋。将其踢得一声闷哼,侧飞出去。然后“咣”地一下,刚好撞在他所停着的自行车上。当即车倒人翻,身上又被自行车硌得生疼的惨哼连连。他只是练了一双铁掌,身上别的部位可没练过。

    “你傻可别把我当傻,你以为我只会踢中间啊?真是傻得无药可救了!”林旭又是适时地立即一句嘲讽送上。

    关虎又是愤怒地连忙翻身爬起,他这一起,身上斜背着的一个帆布包忽然被自行车的某个部位挂住,一下就被扯了开来,然后里面一大把钱从中掉了出来。

    林旭与关落雪都不由瞧得面上一惊,看关虎包里掉落出的钱,虽然多是十块钱的零票,五十、一百面额的不多,而且里面还掺着些五块的更小面额,但数目却是不少。只目测一下,掉出来的这些就已大略有好几百了,再看向他包里还有大半,怕是至少装了有上千。

    “难道当小工这么挣钱?”林旭忍不住心里暗道,以为是关虎做工发的工钱。就是有点奇怪,怎么那工头给他发这么多零钱。

    而关虎瞧到包里的钱掉了出来,却是忽然面现慌张之色,连忙蹲下身去,把钱都装进包里,然后重新把包系好。(。)
正文 第一百章 车弯人倒 一波未平事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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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虎看了下自己的包,又再看了看林旭后,忽然一咬牙道:“行,我今天认栽了,咱今天就到这,以后各不相干。”

    说罢之后,他便返身去扶自己的自行车。

    “你说完就算完,你想走就走吗?”林旭冷笑地看着他,“你以为这还是小学的时候,你的话没人敢不听吗?”

    关虎将自行车扶起,转过身怒道:“那你想咋样,还要跟我没完没了吗?告诉你,我是还有事,可不是怕你!”

    林旭忍不住摇头失笑,道:“这话你也有脸说?倒是谁先挑起的事?你要真有事,就不会停下了。现在你想说完就完?我也告诉你,晚了。”

    “行,你有种!”关虎伸手指着林旭点了点,忽然间面目狰狞地大喝一声,“我`操`你`妈!”

    话音一落,转身一把抓起地上的自行车,猛地推着向林旭砸来。

    “啊!”关落雪忍不住惊呼出声,吓得闭上了眼,双手十指更加紧紧地抓着林旭胳膊。

    林旭却是面色不变,照着自行车抬脚便踢。

    “咣!”

    一声震耳大响传出,自行车和后面的关虎,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这一下直飞出去了三米来远,关虎人在空中,便是一声惨叫,落地后更是痛呼连连,一时再爬不起来。

    当关落雪发觉自行车没砸到身上,睁眼再看时,就见自行车被反砸在了关虎身上。关虎倒在路上在下面,自行车压在他身上,而那自行车车座下的那根车梁竟是整个弯折凹下去一截。看那大小,刚好是一只脚的位置。

    “那是你踢的?”关落雪伸手指着自行车车座下面车梁的那凹陷处,转过头有些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向林旭问。

    刚才她看见关虎只凭一只手掌就把那棵大概十岁小孩胳膊粗的小树拦腰打断的时候,就觉着挺难以置信的了,以为关虎很厉害。却没想到,原来自己身边的这个男朋友才更厉害,那厚实钢管的车梁,一下就给踢弯了,简直不是人力所能为。难怪他刚才信心满满,一点儿都不害怕关虎。却是自己对他太不够了解了,没想到他原来已经这么厉害。

    林旭点头道:“当然是我。”

    关落雪叹道:“没想到你原来这么厉害,怎么早不告诉我,害我刚才为你白担心!”说到最后一句,又有点儿微嗔。

    林旭有些抱歉地笑了笑,道:“我以为你不爱听这些,而且厉不厉害的,也不需要整天说。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一向不爱炫耀,做人做事都喜欢保持低调。”

    关落雪闻言,忍不住白了他一眼,“你现在在学校里也叫低调?哼,也不知谁现在是全校最有名的那个人!”

    林旭有些无奈与不好意思地笑笑,道:“那并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事情刚好遇到了,做了我该做的。”

    关落雪叹了一声,劝道:“你以后遇事还是要多想想,三思而后行,别太冲动了。那两件事若不是刚好连到一块儿,你现在说不定已经被开除了。”

    林旭虽心里不大苟同,但知道她是关心自己,也只是含笑点了点头,表示以后会注意。

    “我`操,你俩够了啊!打情骂俏秀恩爱换个地儿行不行,别老在我跟前!”关虎瞧着他们两人又在那里亲密说话地把自己给无视,忍不住抬头向两人大声骂道。骂完过后,又向林旭大声道:“林旭,行,你现在是老大,你说了算,这事咋个才算完?你划出道道来,我接着就是!”

    林旭闻言,拉着关落雪的手走过去几步,居高临下地看着关虎,道:“我要你认真地向我们两人赔礼道歉。”

    关虎闻言,忍不住面色扭曲变化地道:“我`操……”

    “你再说半个脏字试试?”林旭忽然冷声打断他道。

    关虎连忙抬手作投降状,待林旭面色稍缓,才满是无奈与懊恼地道:“就为这个,你早说吗?道歉还不简单,何苦把我打这么重?”

    “呵呵!”林旭闻言略带讽刺地一笑,“像你这种人,不把你真的打疼了,你又怎么肯道歉?”

    关虎细一想,倒也确是。他这种人,确实只肯服拳头比他更硬的。现在看着自行车车梁上那被踢弯的地方,他也真切知道了,自己跟林旭之间的差距。自己那点铁砂掌的功夫,在人家面前,确实有点儿班门弄斧,关公门前耍大刀了。

    也不知这小子两年没见,哪儿练的这一身好功夫。本来他以为自己运气就挺好的了,当小工的那家施工队的工头竟是会铁砂掌的功夫,经常在工地上表演空手劈砖。他见识了后,见猎心喜,便又是送礼,又是请吃饭,平常也表现得十分殷勤,磨了好久,人家才肯答应传他一手。就这,他也练了一年多,才算小有所成。

    没想到林旭这小子运气更好,却也不知道哪儿撞到了高人,练成了这铁腿功。他认不出来林旭使的是什么武功路数,但见其腿功厉害,就自己编按了个铁腿功的名头。

    “能先帮我起来吗?”心下略作感叹后,关虎带着讨好的笑容,向林旭求助道。

    林旭伸脚过去,轻轻一挑,将压在他身上的自行车挑开到一边,但却没再继续帮他。

    “咳咳……”关虎咳了几声,喘了几口粗气,揉着刚才被林旭踢弯了车梁后直撞到他身上的地方。揉了几下,喘了好一会儿,方才慢慢地翻身坐起。

    “突突突……”

    正在这个时候,忽然学校那边的方向,远处传来了摩托车的轰鸣声。关虎一听之下,便是不由面色一变地转头望去。

    林旭和关落雪见状,也随之转头望了过去。就见到有两辆摩托车,正从远处疾速驶来。那两辆摩托车上,都是由一人驾驶,后面挤坐了两个人。而那两个人的手里,各自挥舞着棍棒、钢管等乡下打架械斗经常用到的东西。

    待得瞧清楚后,关虎更是一下面色大变。也顾不得身上还疼地,一下就翻身爬起。然后连忙过去扶自行车,这一扶起才发现,自行车除了车座下面的那个车梁被林旭一脚主要踢弯后,其他地方也连带地各有受损,反正现在是不能骑了。

    “林旭,那几个人是来找我的,待会儿你帮下我,我给你一千块,行不行?”慌急之下,关虎一把丢开自行车后,连忙过来向林旭求救。(。)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劲风扑面呼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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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觉着我会帮你?”

    林旭有点儿难以理解地看着关虎,感觉这家伙现在真是典型的病急乱投医,竟然以为刚跟他打过一架的自己会帮他。

    “我给你钱啊,一千块呢!”关虎闻言,也是瞪大了眼有些难以理解地看着林旭。一千块在他们这乡下地方可算是一笔大钱了,除了那不多的几个有钱人外,他相信任谁听到这个数字都会难免心动的。林旭他们家,在村里可也不算特别有钱的。钱财人人都爱,他认为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不爱钱的。

    话音一落后,他忽然想到什么地道:“你要是不相信我,我现在就先给你一半。只要你帮我把那几个人打发了,我立马给你剩下的一半。”他说着话,便连忙解开自己身上装钱的那帆布包,从里面翻出五张一百的钞票,一把给林旭递了过去。

    趁着他打开帆布包时,林旭顺便目光一扫,才发现他包里刚才掉出来的钱只是小部分。里面还有很多,而且五十、一百的大票子也比刚才掉出来的多了不少。刚才估计的少说一千,看来是估少了。以现在目测来看,怕是有好几千。

    刚才他还猜测这包里可能是关虎做工所领的工钱,现在也是立马推翻了这个想法。一看那边两辆摩托上的人都是来势汹汹,一副来者不善的样子,关虎又说对方是来找他的,可见他这笔钱是来路不正。弄不好,怕是抢的那些人的。

    “抱歉,我没兴趣!”林旭说罢后,便又拉着关落雪退后到渠岸边,做出了旁观不插手的架势。

    一千块钱,放在以前的话,他听了后说不定可能还真会有点儿心动。但前几天他才领了三千多的见义勇为奖金,对这一千块钱,也真是不觉着有多少了。

    何况他虽然也喜欢钱,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关虎这来路不明,很可能是抢来的钱,他也确实半点兴趣都没有。况且,他也不是那种为了钱就什么都肯做的人。

    另外,他也不想插手到关虎和正骑摩托车来的那几人之间的烂摊子破事里。他虽然不怕麻烦,却也不会没事地自惹麻烦。何况这事还跟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关虎也更是他之前所仇恨的人。眼下这事,就叫恶人自有恶人磨,随他们狗咬狗就是,他才不想理会。

    而且,连看也不想看,他还担心旁边的关落雪见他们打架害怕呢!待会儿要是再打严重地见了血,更是显得血腥暴力。这种暴力画面,还是不宜女孩子直视的,有可能会吓坏关落雪。

    所以,他带着关落雪退到渠岸旁后,未有多留,便又拉着关落雪转身,沿着渠岸旁的道路,往学校的方向走回去。

    “我`操……”关虎稍一愣后,便忍不住气急败坏地指着林旭背后又张口大骂。

    但这两字才出口,忽然眼前人影一闪,一股劲风扑面而至,逼迫开他脸前的空气,使得他呼吸为之一艰,一时都喘不过气。立即不由地住了口,面上现出惊恐之色。

    这时再定睛一瞧时,才见到林旭一只腿高高抬起,鞋底就冲着他鼻子尖不到一寸的距离。而约摸有一个呼吸后,他脸前刚才被林旭脚上所带的那股劲风逼迫开的空气才重新回流,让他重新呼吸到地大口喘着气。

    而林旭的话,也在这时同时响起道:“我刚才说过的话,可还算数。有本事,你就再多说个脏字试试?”

    稍作一顿,从他面前移开脚,在侧面缓缓放下的同时,接着道:“我只是见你有麻烦来了,不愿再落井下石而已,可不代表咱们之间的事就这么轻轻揭过。你若再敢惹我,我一定会比他们先给你一个惨痛的教训。”

    话音一落的同时,他的脚也同时收回,然后再不多看面前的关虎一眼,转身走过去,重新拉住关落雪的手,往学校方向走回去。

    而关虎这时的一张黑脸,已是显得有些面色发白,额头冷汗直下,真是被林旭刚才的那一脚有些吓住了。那一脚若是林旭没有及时停下地踢实了,怕是他脑袋都会被踢爆了。

    骑摩托正赶来的那几个人虽然也挺可怕,过来绝不会轻饶了他。但以对他的威胁感而言,那几个人加起来也不及林旭这一个人。

    其实对这几个人,他原本也并不怎么害怕。仗着自己有铁砂掌的功夫,他自信即便被他们追上,也能够以一对多地应付下来。但现在他却跟林旭先打了一场,还被林旭打得受伤不轻。以现在的情况对上那几个人,可就再没把握了,因此他见逃跑不成后,才病急乱投医地向林旭求救。只要林旭肯帮他,那几个小混子自然不是问题。

    但林旭却不肯帮他,连钱也不肯要,这就让他慌急地不知该怎么办好了。所以他那句没骂出口的话,更多的也只是发泄式的咒骂,倒并不是专针对向林旭所骂。但结果却是祸从口出,招惹的林旭给了他一个更大的威胁。

    现在他是紧紧地闭住了口,再也不敢对林旭多说半个字。心里这时候已是后悔的要死,暗怪自己见到关落雪后,干吗见色起义地停下来招惹这两人。不然的话,他这会早回了家去。然后收拾下东西,就立马跑路。正好他本就早有心思出去闯闯,趁着这机会,就顺便直下南方去闯荡一番。

    他身上帆布包里的钱,确实是抢的那几个人的。不过却也不是他早有蓄谋,而是临时起意。

    他上小学时,便已是开始抽烟喝酒,外加勒索同学钱财地干些小偷小摸。初中辍学之后,到了乡里去当小工,更是跟乡里的一些混子跟着不学好。喝酒、赌博、打架、嫖`娼……逢着乡里与邻近乡镇赶集聚会的时候,还趁机去集上偷摸拐骗地偷人东西。甚至有的时候,就明地去收保护费。虽然大罪没犯过,小罪却是不断。

    这包里的钱,是他今天手气不好,跟几个混子赌钱的时候全都赌输了。想要借钱再赌,那几个不但不借,还对他冷嘲热讽,他脾气本就不好,性子爆烈,这一下成了导火索,平日积累下的摩擦恩怨也都一块儿爆发。他直接掀了桌子把那几人爆打一顿,临走顺便卷了桌上所有的赌资。然后打算回去后迅速收拾下东西,就带着这些钱到南方去闯荡。

    回去后也不多留,收拾完东西立马坐车到县城,然后到火车站买票赶晚上的车。等第二天一觉醒来,说不定就已经到南方了,这几个人还能到哪里去找他。

    至于他家里的人,他却也不在意。他从小亲妈死得早,听说是在生他是落下的病,生下他不久后就死了。之后他爸就娶了个后妈,没多久,这后妈也生下了孩子。然后人家两口子对亲儿子更疼爱,对他除了平常管下吃喝,就基本没人管了。后妈偏心也就罢了,他爸对他也是不怎么上心,对他的教育除了打外,就没别的了。

    所以他对家里的亲爸、后妈、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也全都没什么感情。就算被那几个找上了门,他还乐得那三口子被几人收拾一顿呢!平常顾忌着儿子不得忤逆父亲那一套,怕被传出去后实在名声太坏,他后来学厉害后,却也没敢真跟他爸去动手。至于他那后妈,他长大后身形放在那里,就再也没敢打过他。他也本着不愿太过跟女人计较,再说那又毕竟是他爸的老婆,也没把这后妈怎么样过。

    不过自己不能打一打出气,别人代劳他却也是乐见。

    回村的路上,却是没想到遇到了小学时的班花关落雪。两年没见,出落的更是漂亮。因打算今晚就坐火车离开,他这时便也心思一动地见色起义,想要把这早已垂涎已久的妞上了。至于关落雪旁边那个男的,他根本就无视了。

    却没想到,被他无视的林旭会变得这么厉害,直接导致他落到了现在这个陷入困境的地步。(。)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忍无可忍 踢下渠去
    摩托车的速度很快,没等林旭拉着关落雪走出几步,那两辆摩托车便已轰鸣着很快疾驶到近前。

    两辆车刚一停下,车后座的两人便挥舞着手中的棍棒、钢管跳下。接着开摩托车的两人把车停稳后,也连忙跟着各自下车,从先下车的人手中分了武器,一伙六人阴沉着着脸向关虎围了上去。

    六人横向分散开来,挥舞着手中的棍棒、钢管,把整个五、六米宽的沙石路路面全都占满。分在这边靠渠岸的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也直接拦在了林旭与关落雪的身前。

    “你俩先别走,我刚才在远处看见你俩跟关虎说话了,你们俩跟他是啥关系?”这人右手拿着钢管轻轻敲打着左手的手掌,开口向两人问道,不过目光却是只在漂亮的关落雪身上瞄着,不住上下打量,充满了不怀好意的样子。

    关落雪被这人的目光一瞧,又忍不住紧抓了下林旭的手,贴近一步,靠在他身边。

    “啥关系也没有,麻烦让下!”林旭皱眉不悦地道。

    那人怪笑一声,道:“不对吧,我刚才可还看见关虎给你掏钱了。小子,我可跟你说,他身上装着的,可都是我们兄弟的钱。他给了你多少,马上给我掏出来。再让你对象过来,给我摸一下,我就放你走。”

    “三儿,别多事,没他们俩事!”听到这人的话,居中一个看来三十岁左右,为首的人有些不悦地皱了下眉道。

    这叫三儿的闻言,也是有些不悦地叫屈道:“哥,我刚才可真看见关虎给这小子掏钱了。”

    “那你眼睛没瞎的话,就也看见我没收。”林旭闻言,忍不住心中生怒地大声喝道。这话说罢,心中忍不住微微有些叹气。

    本来不想插手他们跟关虎之间的破事的,没想到眼前这人竟是横拦生事地不肯放过他们。针对他也就罢了,眼前这人竟还想猥亵关落雪,这就让他不能忍了。

    他发现自己自从练了武之后,以前许多还能够忍气吞声,忍一忍就过去的事,现在越发不能忍了。不过想想却也是正常,谁都不会心甘情愿地去忍气吞声,忍受屈辱,这本是人之常情。

    许多人,包括他之前不得不忍受,是因为形势所逼,迫不得已,没有能够反抗的力量。而现在拥有了超越普通人的强大力量,再遇到这种遭受屈辱的事,自是不会再甘愿忍受。何况女朋友遭人调戏,这是个男人也不能忍。

    “操……”这三儿闻言,立即面色一变地大怒,张口骂着地便要挥舞起手中的钢管。

    只是才骂出了一个字,林旭便已抬腿一脚踢在了他胸口。后面的再骂不出口,化作一声闷哼地离地倒飞出去。

    “日,你要……”三儿旁边的那人见同伴忽然被眼前这个瘦弱的男生一脚踢飞,稍愣了下,立即反应过来地大声喝问,同时也扬起了手中的木棍。

    只是他同样话未说完,便已被林旭“砰”地一记鞭腿踢中胸口,同样一声闷哼地倒飞了出去。

    “别动!”眼见两个同伴被打,旁边其他人便连忙要过去帮忙。而这时,刚才为首发话的那个人却是及时制止地连忙大声叫道。

    喝止住剩下的人后,他颇有忌惮地看了林旭一眼,又向剩下的三人道:“让他们走,咱先收拾关虎要紧!”

    这人看来平常颇有威信,虽然剩余三人有些不愤,却都没有过来再向林旭与关落雪发难。

    “哎呀!”

    “****!”

    正在这时,那边的关虎却也看出了是个机会。趁着几人的注意力一时都放在林旭的身上时,忽然过去抄住了地上他那辆被林旭一脚踢坏的自行车,两只手挥舞着,动作武器一般,向着正挡在他前面的两人猛砸了过去。

    他猝起发难地猛然偷袭,手里又是挥舞着自行车这么大件武器,两人根本没反应过来,就同时一下被砸中。

    关虎一下偷袭得手,又立即挥着自行车左舞右扫,攻下剩下的那两个人。

    这一下,这边的几人都再顾不得林旭和关落雪。而林旭也没有再与对方作对的意思,他可不想帮关虎的忙。只是刚才那两下,却也算间接帮了关虎。

    眼见两方混战起来,呼喝打斗声,木棍、钢管与自行车的碰撞声一时响之不绝。林旭扫了眼后,便连忙又拉着关落雪往学校方向走去。

    走到之前那个被他一脚踹飞踢倒在地的三儿身旁,他深恨这人刚才出言调戏关落雪。走过他身边时,又是一脚贴地踢出,将这个还在揉着胸口呼痛的家伙,踢得一下从渠岸边滚落下去。

    林旭因为之前想急于脱身,不想多作纠缠,所以方才那两脚却是踢得很重。再加上这边两个人的身体底子也不如关虎好,所以却是都被他一脚便给踢得半会儿爬不起来。

    这时他一脚踢出,那三儿也是根本没反应过来。便惊呼着顺着渠岸坡直滚落下去,随着“呼啦”一声大响,掉落在尚带着春寒的冰凉渠水中。

    向着学校这边走出了一截后,林旭连忙将抓着关落雪的手松开。却是学校这边也已有人注意到了那边的情况,许多人都站在路上向着那边张望地看热闹。其中有学生,也有老师,还有前面饭店里的工作人员。

    林旭还不想让人知道他与关落雪的秘密恋爱关系,走到近处,自是连忙放开关落雪的手。虽然前面也难免可能会被有心人看见,但却可以解释说是刚才情急之下才拉着关落雪赶快过来,便也解释得过去。但要是一直拉着,就很难解释了。

    其实以他现在在学校里的地位而言,倒也不怕来自学校对他早恋的反对了。只要他能保证不会因此而耽误学习,他相信学校里上至校长、教到主任,下到班主任、代课老师,都会对他早恋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当作没看见。所以,他现在这个时候还要隐瞒,主要是怕来自两方家里人的反对。

    学校里可是有不少他们村里的学生的,这事要是在学校公开了,很快村里也就会传开,可是瞒不住的。他现在这个时候,可不想面对双方家长的介入,尤其是不愿面对关落雪的家长。

    一是还没做好准备,二也是害怕他们极力的反对。所以目前极端,还是要保持着秘密不公开为好。(。)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鹬蚌相争 渔翁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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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落雪也是跟林旭同样的想法,林旭放开她的手后,她还顺势落后一步,显得与林旭拉开距离,这才红着脸地跟在林旭后面,向学校这边的人群走去。

    “林旭,那边出了啥事?”走到近前后,便立即有人开口问道。

    林旭道:“没啥,就是有人打架,刚好赶在我们边儿上了!”

    又有人笑着问道:“你俩咋在一块儿呢,不会是偷偷约会吧?”

    林旭忙摇头道:“没有,我就是想趁下午回村里一趟,关落雪也是,俩人刚好在路上碰上了。遇到有人打架,我觉着还是回学校保险,就拉着她先回来了。”

    他先把话说了出来,那边有女生问关落雪的,她便也照着林旭的话,做同样的回答。虽然还是有对他们俩的关系暗自猜测怀疑的,但一时之间,却也找不到什么明显的破绽与漏洞。

    学校里的这些人,是见到那两辆摩托车上的人都拿着棍棒地飞驰经过后,才被引起好奇地走过来一截路远望观看。

    而之前林旭和关落雪都处在饭店前面视线所能及的范围外,所以之前的事情,包括他后来跟关虎的打斗,这边便都没有人注意到。直到那两辆摩托车经过,才引起好奇地有人跟上观看,差不多也就只见到了林旭拉着关落雪,踢开拦路的那个三儿和另一个人后,脱身出来后的事情。就这么一段儿,林旭以事情紧急之下拉着关落雪保护她为由,也是合乎情理的解释,并没有多少人对此产生怀疑。

    而且这个时候,许多人的目光还是被那边的械斗吸引过去,问了几句后,便也没多少人太过关注他们俩了。

    那边的械斗,这时也确实挺激烈。关虎抓着自行车这件大兵刃,横冲猛扫,如似疯魔一般。再加上他开始的时候,趁着对方几人的注意力暂被林旭所吸引,出其不意地偷袭,却是一开始就大占上风,几乎对方每个人都被他自行车或砸或扫地打中一下。

    但这几人打架经验却也丰富,开始吃了下亏后,立即分散开来,不与关虎硬拼。而是围在他身边,不断地与他游斗。找到个机会后,就挥起手中的棍棒、钢管抽冷子给关虎来上一下。

    关虎虽然打的凶猛,自行车抡开也一时无人敢近身,但到底双拳难敌四手,对方人多势众。趁着前面的人吸引他注意力时,后面的人就能打闷棍地给他来上一棒。

    尤其他在这之前就跟林旭打了一场,还受了不轻的伤,体力大有损耗。再加上他抡着自行车这件重兵嚣,也是比对方更耗力气。打过了一会儿后,还是渐渐落在了下风。

    忽然他把手里的自行车猛地脱手掷出,砸向前面的一个人。那人只见他一直把自行车抡在手里当作兵器挥舞,全没料到他会忽然脱手砸出。这一下大出意料,根本来不及躲,手里的一截钢管在身前挡了一下,也不顶什么大用,还是被自行车砸在身上,砸倒在地,一时爬不起来。

    趁着这一下将这人砸倒,边里的人瞧得惊讶地稍微发愣之际,关虎又猛地向左侧一窜。到了左边那人身前,趁着那人不备,一记铁砂掌狠狠打在那人胸口。“砰”的一下,这人被一掌拍得口吐鲜血,倒跌出两步外。趁着他倒地之际,关虎又猛地抢前一步,一把将他手里的木棒抢夺下。

    不过他这两下突然暴起发难,力气又消耗不下。抢夺下这人手里的木棒后,他转过身去,凶狠的眼神扫了剩下三人一眼,上半身前倾微弓着背,像捕食的的老虎一样盯着三人。同时趁机大口地喘着气,抓紧时间恢复些体力。

    而剩下的三人见他一时发威下猛地撂倒两人,也是不禁心中有些忌惮地一时不敢轻易出手,双方便这么互相瞪着地暂作对峙。

    林旭刚才带着关落雪脱身时,踢倒了那边两个人,后来又在经过时,把那个最先想要猥亵关落雪的给一脚踢下了跃进渠去。这时的渠水并不深,只到人小腿处,只要不是一直横倒着,并不至把人淹死。

    但这时的天气虽已开始回暖,渠水却还是十分冰凉。那家伙扑腾一番挣扎着爬起来后,便是浑身湿透地连打了几个喷嚏,被冻得浑身发抖。而渠岸又高有五、六米,还全是挺陡的斜坡,这家伙却是到这个时候还没能爬上来。

    被林旭踢倒的那另外一个,则在地上躺了会儿,稍泛过来后,便爬起继续加入到对关虎的围斗中。所以这时又被关虎打倒两个后,还站着的便只剩下三个。

    双方对峙了约有几分钟后,忽然关虎发一声喊,却是以少对多地率先向三人冲了过去,右手棒,左手掌,挥舞开地一片猛打。那三人也不示弱,各自挥棒对上,又是一片乱打混斗。

    打了一会儿,关虎又把对方两个人打倒在地,不过换来的却也是体力更加消耗与为了赢得战果地硬挨了几棍。到最后,那边只剩下了那个为首的三十岁左右的老大,跟关虎一起摔在地上扭打在一起。

    而最后还未分出胜负时,忽然武村的方向那边响起了“呜呜呜”的警车鸣笛声。却是有学校的老师担心那边打架有可能影响到学校,威胁到学生安全,打电话报了警。

    他们这武乡中学虽是间乡下学校,但却是在县里也排得上号的重点中学,放在乡里那就更是重中之重。再加上又事关学生的安全,乡里派出所的这回效率却也挺高。没有在事情完了后才迟迟地赶来,而是抢在了快要结束前就赶了来。

    那边正在地上扭打在一起的两人,一听警笛声响,都是不禁一惊之下地连忙分了开来。然后关虎也顾不得别的,连忙挣扎着站起来,歪歪扭扭地返身过来想要抢一辆摩托车逃跑。只是才迈出一步,对方那个老大也立马回过神儿来,却是不想让关虎得逞,伸手在底下一抱关虎双腿,将其抱住摔了一跤,前抢地倒在地上。

    关虎又连忙蹬腿挣扎地去踢那老大,但那人就是死抱着不松手,还又爬了起来压住关虎地一时又扭打在了一起。

    而这时两辆警车已驶到学校门口前,那个之前报警的老师见状,便立即过去向警察指向那边。当即警车不稍停地又连忙疾驰赶了过去,将关虎及那边的六人全部擒获。那个三儿还是在警察的帮忙下才终于爬上了岸,不过一上岸就被上了副手铐。

    这两边可说是鹬蚌相争,最后让警察这渔翁不费什么力地坐享得成。这伙人最近盗窃猖獗,派出所其实也早有立案地想要抓捕,只是一时找不到什么有力线索,还未能摸清嫌犯。现在这抓住后,一番审问之下,双方互相揭底,却是把他们犯的案子全都抖了出来。

    而最后还另外有个得利的,便是林旭。因为审问过后,警察们发现能够最终擒获这伙人,关键的人物却还是林旭。若非林旭先跟关虎因事起冲突地先打了一场,把关虎拦下在了这里,那边的六人团伙就追不上关虎,也就在这里打不起来。

    再接着,若不是林旭先把六人团伙的两人踢倒在地,等于间接帮了下关虎,最终的战果也不会造成这种双方两败俱伤的局面,让他们能够轻松擒获这帮盗窃团伙。

    所以林旭这回虽不是直接地帮助派出所擒获案犯,却也是属于间接相助地立了大功。

    派出所的警察对林旭也熟,前几天可是才刚陪着乡里领导来这学校一起接待了市局领导对林旭的嘉奖。他们派出所做为市警察局直接领导的下属机构,上级领导要来,自是一定要赶过来接待作陪的。

    既然是才获了市里嘉奖的林旭,在市局那边还算正属当红,这次的事件林旭也确实起了居功的关键作用。派出所的所长又大手一挥,再次为林旭申报了见义勇为的嘉奖。

    不过他们这件案子,却只能请报到县里一级。经过一段时间的走程序后,林旭最后又得了次县里的见义勇为嘉奖与一千元奖金。乡里也同样又跟着做陪地给林旭发了张证书,并奖励了五百元。因这次案件主要是发生在乡里,乡政府这回却是也难得大方地多发了些。

    这些却是后话了,暂不必提。

    当事情结束后,林旭又就近在前面的饭店里用过了晚饭。因为跟关落雪相约地解释误会,后来半路上又插进了关虎这档子事,最后则又演变地发展成一帮模行乡里的盗窃团伙内斗。

    这么一番事连事地耽搁下来,却是花费了不少时间,让林旭今天下午小树林的练习,也只得又搁置作罢。

    吃过晚饭回学校后,林旭趁着还有时间,便又到了李飞燕的宿舍,将自己之前对关落雪所说的话全都告诉了李飞燕,好让她在关落雪问起时能够帮忙圆谎。

    其实他觉着关落雪未必会去问李飞燕,但为防万一,他自还是要提前做好准备。李飞燕对他的请求,自是一口答应,不过中间却也是又难免跟他玩闹地逗笑一番。(。)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师生恋 被感动哭了
    (抱歉,晚了点儿,这章有点儿难产。不出意外的话,下一章就是这卷的最后一章了。再次感谢“帅到被人打”书友的打赏。求收藏,求订阅!)

    李飞燕之前除了上课外,就一直深居简出的不怎么露面,其实是为了有意在躲着林旭,不想让他提前撞见了。就等着到给他们班上课时,好给他一个惊喜。

    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闷在屋子里的人,虽然需要的时候也能够忍住,但现在惊喜既已给过,自然就不需要再忍了。所以从第二天,她就不再继续深居简出,开始了正常露面。

    这一下,平常时候能够遇见她的学生和老师也就更多了。武乡中学最美女老师的名头,被更多的人得到了公认,让她的名声更加响亮。再过不久,又有人传出了她身家非凡,是个富家千金,现在东边第五排宿舍区前面新停着的一辆红色小轿车,就是她的。

    这传言,除了“富家千金”这一点外,其他的却倒都是不错。她确实身家非凡,那辆红色的小轿车也确实是她的。为了更衬自己现在“富家千金”的这个身份,李飞燕已把她跟李飞虎原本开来的那辆军式吉普车卖掉,重新买了一辆价值不菲的轿车。

    既是美女,身家又好,最重要的还是单身。以上三点一结合,几乎让她立即受到了全校单身男老师或明里或暗里的各种追求。

    武乡中学里漂亮的女老师本来就少,以前最漂亮的是教音乐的李舒雅老师,但人家却已结婚,而且连孩子都有了。这可就打破了不少单身男老师的幻想。现在好不容易新来了一个,而且比李舒雅更漂亮,还比李舒雅条件更好,自是立即激发了单身男老师们的求偶心理。

    但可惜的是,这位燕菲菲老师可能真是位富家千金,出身名门。虽然表面上显得知书达礼,温柔娴舒,对他们的各种追求与献殷勤都表现的客客气气的,但却是客气中拒人于千里之外,温婉中自带冷淡,似乎对谁都看不上眼。同时,也自有一种让他们自惭形秽的骄傲与高贵,让他们全都自觉配不上她。好像她就是高高在上的美丽天鹅,而他们全都是只能在底下仰望的癞蛤蟆。

    不过,除了对这些追求者外。这位燕菲菲老师对其他人,好像也全都是一样的态度。客气而疏远,礼貌而不深交。就算对校长和教导主任,也全都是一样的态度。来了好几天了,也都没有一个交情比较好,能跟她走得近谈得来的老师,无论男女。

    对于学生们的态度,她也是亲切而不亲近,只教她该教的,从不给学生过多作业与压力。不过开设电脑课,也主要就是让学生们打个基础,熟悉一下,能掌握些基本的运用,并没有要求太多。每个班每周只有一节课,就跟音乐一样,在现在都是属于副科中的副科,考试都不考的。

    不过在所有的学生与老师中,却也有一个例外,这位燕老师在见到他时,就会显得特别亲近。这个人,就是现在学校最有名的学生,初二4班的林旭。

    在全校所有人中,这位燕菲菲老师只跟林旭一人走得特别亲近,甚至能让林旭经常出入她的宿舍。

    在成功收获了全校许多女生的崇拜与爱慕,引起了许多男生的嫉妒外,林旭又成功挑起了全校所有单身男老师的嫉妒心理。

    林旭其实是不想显得与李飞燕过从甚密的,以免再让关落雪误会,但李飞燕却觉着没什么,不必太在意他人的看法。而现在这种情况,其实还是林旭有意收敛下,跟李飞燕往来算显得不过多了。但因为李飞燕对除他之外的其余所有人,都是显得客气地冷淡,全部一视同仁,这就把对他的亲近给凸显了出来,还是把他置在了风口浪尖上。

    林旭对这种情况很是无奈,但却又拿李飞燕没什么办法。所以有人问起他为何能跟燕菲菲老师(李飞燕)走得亲近的时候,他也只好又拿出了跟关落雪所讲的那套说辞。说他是因为长得跟燕老师一位很久没见过的表弟像,所以燕老师才会对他另眼相看,觉着他亲近。

    他这套说辞,有人信,有人不信。不过除了他这个说法外,还有个更刺激与禁忌性的说法,说是他们两个在搞师生恋。而且在有心人的推波助澜下,这个师生恋的说法还越传越广,甚嚣尘上。以致连校长也被惊动,亲自找燕老师去谈话。

    虽然对这个资助了学校很大一笔资金,帮助他成功开设了武乡中学电脑课的“富家千金”,校长马庆元对其很是感激,也对她在学校里的所作所为有着很大的容忍度。

    但“师生恋”这个话题实在太过禁忌,尤其还是在他们这么个初中学校里,传出去的话,影响可就实在太不好了。因此,校长虽有些不太愿意得罪这位资助过他的千金小姐,但还是不得不找她谈一谈,希望能够了解清楚后,好好劝劝她。

    但一番谈话后的结果,却是校长被感动哭了。因为李飞燕说,林旭实际上并不是长得像她很久没见过的表弟,而是长得像她六岁时就因病去世,夭折的亲弟弟。她只是不想在林旭面前提起自己的伤心事,才用表弟来代替。

    她说得声情并茂,把一个疼爱弟弟的姐姐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正因为深沉的爱,弟弟的夭折去世,也带给了她更深沉的痛,她伤心得无以复加。那种心痛、伤心、无助、凄惨、悲苦的心情,被她完全的表现出来,立即就让校长马庆元感同身受地感动哭了,为她落了一把同情落。

    因为发现了林旭长得像自己夭折去世的弟弟,她现在完全是把对弟弟的爱,转移到了林旭身上,就好像把林旭当作了她自己的亲弟弟。

    当这个说法从校长口里传出去后,立即又感动了学校的许多人。尤其是女老师与女学生们,简直是听者伤心,闻者落泪。关于燕菲菲和林旭师生恋的说法与流言,也是不攻自破,再也没人肯相信那个说法,他们更相信这个感人的故事与说法。

    而林旭在听到这个说法后,则是不禁惊得呆了,完全没想到李飞燕竟会弄出来这么套说辞,编出个这么感人的事来。对她骗人与表演的功底,当真是深深佩服。

    而这套说辞一出,李飞燕对跟林旭的往来,也是更加密切与明目张胆,再也不用顾忌许多。而现在学校里对他们的来往,也再没有人说三道四,都觉着他们是一对关系密切的“姐弟”。(。)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武功心法 冰山一角
    (有点意外,这章还不是第二卷的最后一章,要到下一章了。下一更则又要到零点后了,真是抱歉。不过结卷总是有点不好写,这章也是几易删改,还推倒了个情节。到第三卷的话,应该就会顺点儿了。继续求收藏,求订阅!)

    对李飞燕自作主张所编排的这套说辞,林旭其实是有点不太喜欢的。倒不是不喜欢李飞燕所编的这个故事,她编得确实巧妙,以“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点为出发,编出了一个伤心感人的故事来搏取人的同情心。先对她有了同情,自然也就能够理解她,包容她了。

    对于李飞燕这头脑灵活、机巧百变,既能自己编剧本又有深厚表演功力,骗死人不偿命的本事,林旭倒确实是挺佩服的。他所不喜欢的,是李飞燕没跟自己商量就擅作主张地随便编排两人之间的关系。

    即便事实证明,她编排的这个,确实效果很好。就连关落雪在听说了后,都为这位燕菲菲老师流了一把伤心同情泪,对林旭与燕菲菲之间关系密切地往来,也不再吃醋生气了,反还劝他也对这位燕老师好一点,对她多关心一些,以弥补她早年“弟弟夭折”的伤痛。

    面对关落雪的这个劝说,林旭是当真不知说什么好了。感觉关落雪是被李飞燕卖了,却还在帮着人家数钱。但他又不能说破,当着关落雪的面,也只能心下很是无奈苦笑又带有些愧意地点头答应。

    而且,李飞燕的这套说辞一出,也确实方便了两人之间的来往,不必再太过遮遮掩掩了。但林旭心里却终究还是有点不太喜欢,不过也就只是那么一点,他也并没在李飞燕面前表现出来过。

    这就像是,他父母为他安排了一件什么事,虽然目的是为了他好,但却没征询过他的意见,也没给他说起过,就直接替他做决定地安排好了。即便所安排的真是好事,他心里也是会有些不高兴不情愿的。

    对于父母,他即便口上不说,心里也难免会有点埋怨。李飞燕所做的这件事,就给他点这种感觉。根本没跟他做过任何商量,征询过他任何意见,就直接替他决定了。他好像除了接受外,就再没有其他选择。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可能这就是青春叛逆期少年人的逆反心理,总觉着自己长大了,什么事情都能,并且也都应该由自己做主。尤其是关于自己的事情,更应该如此,不喜欢任何人替他做决定。父母不能,李飞燕这个所谓对他感情转移的“姐姐”也不能。

    叛逆期少年的心思,总是难免有些敏感。

    不过这也就是一点小小不快,林旭并没有表现出来。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不可能事事契合地全都顺心如意,任何事情都意见一致,总是难免会有些磨擦与不快的。亲人、朋友、夫妻……再亲密的关系中,也总是难免这些的。所能做的,只有更多的互相了解与包容。

    来往方便之后,林旭也就不再避忌什么,更多地经常出入李飞燕的宿舍。除了是李飞燕给他开小灶地亲自指点教他学习电脑知识外,两人也经常在一起探讨交流武学。尤其两人现在都各自抄录了空空儿所遗留下的秘笈,也有了更多可以共同探讨的。

    林旭现在是打算先从空空儿的轻功《浮光掠影》学起,并且最近已经开始涉猎地稍微学习了一些。这门轻功,却是也非常需要内力的配合的。

    在对其做了深入了解之后,林旭才发现自己以前施展自己的“轻功”时对内力的施展运用,是多么的浅白。只是知道简单的上下,起跃时内气下聚双腿帮助用力地增强跳跃力,跃起后则把内气转往上半身充盈,以使身体重量变轻。后来学了个存想脑后玉枕穴,还是靠着武侠里某个情节的启发,自己慢慢试出来的。

    但便是多了个存想脑后玉枕穴的步骤,他在施展轻功时对于内力的运用,仍然是非常的简单与浅白。

    《浮光掠影》施展轻功时对内力的运用,可是涉及到了多处经脉与穴道,运行路线颇为复杂。在对其做了大致的解读与全面了解后,林旭发现,似乎人身上的每个穴道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功用。

    以内力在不同的穴道间运转,就会形成不同的作用。而在几个不同的穴道间运转,哪个先哪个后,形成一个运行的路线,又会产生更加复杂与不同的作用。《浮光掠影》在施展时,于不同的经脉、穴位间所运行的路线,其作用就是为了让施展者身体更轻,速度更快。

    而如《猿公剑法》与《妙手十三式》,也都有其各自施展时不同的内力配合行功路线,会给这两门武功带来各自不同的效果与作用。

    这让林旭想到了武侠里的一个词汇——心法。以前看时,他其实有些不太明白,总觉着内功和心法似乎是一回事,都是讲内力运应的,应该只是作者写到时所用的不同称呼罢了,两者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但在研读了空空儿所留下的这些秘笈后,他才发现了这两者是不同的。

    像《浮光掠影》、《猿公剑法》、《妙手十三式》,在施展时以内力配合所运转的不同行功路线,应该就是这几门武功各自独特的配套心法。以其相应的心法来施展这门武功,也才能更加发挥其威力。

    而内功,则是用来修炼增加功力的,并不等同于心法。内功是练,是积蓄;心法是用,是施展。两者是互为表里的关系。没有内力,空有心法也是没用。而有心法,没有内力能得以施展,也是没用。两者只有相互结合在一起,才能够更加的发挥出武功的威力。

    空空儿所留下用来修炼内功的《青冥诀》,就是这三门武功的基础,也是三门武功心法运行所需要的基础。怕是这门《青冥诀》,其内力修炼出来后,也会拥有独特的性质,更适于这三门心法的摧运。

    在这个时候,林旭才发现,他虽然机缘巧合下地修炼出了内力。看起来已是比那些练外功的站在了更高的起点上,但实际上,他现在的所学,也不过才只是揭开了武学的冰山一角。这实在是一门非常博大精深,同时又非常奥妙复杂的学问。

    他在这条道路上,也不过是才迈出了一小步。而他之前所谓自创的那门《抱朴秘要》,现在看来,也是有些坐井观天的可笑。只能说是他在那两本《气功》杂志里摘抄的古代道家典籍中,发现找到了一个炼精化气的诀要与法门,目前阶段也只涉及到了丹田,还没向周边的经脉与穴道发展,远远谈不上是一门真正成形的内功。(。)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心法增威 学无止境
    (感谢书友“戏游游戏”的打赏。这章是本卷的最后一章了,明天开始第三卷。求收藏,求订阅!)

    其实没有在跟空空儿遗留下的这些秘笈做对比前,林旭也很清楚,自己的《抱朴秘要》还远未至完善。这篇功法,可以说是根据他的一步步修炼印证,来同步跟进地修订与完善的。

    他现在才只练到丹田这一步,连丹田内的精都尚未完全炼化,经脉、穴位都还没涉及,自是还差的很远,谈不上完善。这番对比之下,也不过是知道,这个距离比他之前所认为的,差的更远罢了。

    “不过我总有一天,也会把自己的《抱朴秘要》完善,成为一套完整的修炼功法。”林旭心下暗道地发了个愿望。

    由空空儿留传下的这几门武功来看,显然高明的武功都是有其专门独特的配套运转心法的,以心法配合来施展的话,能够更增这门武功的威力。而像他现在所练的弹腿这类武功,却没有专门配套的心法,相比起来显然低了一级。

    当然,也不排除弹腿实际上也有专门的心法,只是没有流传出来,那本《拳经》上也没有收录,他未曾学到而已。不过虽无专门相配的心法,他以内力相附之下也同样可以施展地增加威力,只是不如专门的心法所增威力更大罢了。

    现在看来,武功招式的威力,就已可以分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纯靠外力推动施展;第二阶段则是以内力附加施展,威力比纯靠外力更大;第三阶段,则是以其专门的内力运转心法来配合施展,会使这门武功的威力发挥的更加大。

    不过,这三者虽有高下之别,却也不是纯粹的二就比一厉害,三则最厉害。实际交战中,还是要看各人的用法,是否能够活学活用。就像他跟关虎说过的,练得再厉害,打不到人,也是屁用没有。

    另外,则是要看这三个阶段中所能发挥的力量大小。就像林旭现在虽然已经修炼出了内力,但因为内力修为还很弱小,单比力量大小的话,却也还是远比不上外力境巅峰的人物。那在同样施展弹腿的情况下,自然还是处于外力境巅锋的能够更胜一筹。

    只是如果把这三个阶段都限制在同一力量值的情况下,比如设定在一百斤的话。那么在同一力量值中,这三个阶段却一定是按照顺序排列,第二阶段一定比第一阶段强,第三阶段也一定是三者中最强,所能够发挥的威力最大。

    “也不知道这弹腿有没有专门的配套心法,要是有的话,日后有机会倒要找找。如果没有的话,那也就只能算了。不过就现阶段而言,这心法也不是很重要,我以内力施展这弹腿也是足够用了。”林旭心下暗自思忖地道。

    李飞燕则是与他不同,打算先从《妙手十三式》开始学起。虽然她现在没有修炼出内力,妙手十三式的内力运转心法她用不了,但招式变化,她却可以先学。这门功夫又不是纯粹靠内力施展的,没有内力运转心法,也同样可以学会地用得了,只是不及有内力的以心法运转更具威力与神妙变化罢了。

    他们燕子门的前身神偷门,其门中的手法秘技便主要是由空空儿的这《妙手十三式》所繁衍变化而来。她从小就开始学习这些手法,也算是为这一脉相承,门中手法源头的《妙手十三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学起来倒也是上手很快。

    闲暇之余,两人也常抽空互相切磋较艺,也能互相借鉴与发现不足地各有进步。

    除了教林旭学电脑外,李飞燕还教了林旭学开车,以及她燕子门的偷盗术、开锁术、脱身术、易容术等一些杂学。

    林旭虽然对将来跟她做同行地一起当贼没有兴趣,并不喜欢偷人东西,但本着技多不压身的想法,再加上对她教的这些也很感兴趣,便也并不抗拒地跟着学了。

    这一教一学之下,李飞燕才发现林旭在练武的天分上是何等惊人。几乎是她一教完,林旭就能看懂,瞧着她演练过一遍后,就能照猫画虎地练出来,再多练几遍后就能练熟。隔上几天后,甚至连某一招内的独特劲力用法,也能体会出来。

    而在林旭也开始练习《妙手十三式》后,她发现有的时候,林旭甚至能比早打了十多年基础的她更快掌握,施展出来的变化也比她更加精妙。

    她却不知道,林旭已早有修炼出了内力在身。有内力相助,那些外功招式要练起来确实很快。而《妙手十三式》本来就是有相配套的内力运转心法,林旭先把这些内力运转心法掌握,再练起招式来,自然就能学得更快,施展出来也比李飞燕这没有内力的变化更加精妙。

    只是李飞燕不知道这一点,而林旭为了能在她面前还保留有点秘密地也没主动说,却是把她打击的不行。

    倒是李飞燕这番忽然插进来的教学计划,也打断了林旭原本自己设定的练拳计划。

    他原本是打算再练一个月的弹腿后,就暂停下弹腿的练习,开始练三十二式太祖长拳。等把太祖长拳练会后,接着练三路华拳,最后才开始练妙手十三式。

    但李飞燕忽然兴起地要教他这些东西,而林旭本身也很感兴趣,便因此不得不暂时打断了自己的计划。好在他定的本来也不是什么一点都不能变的严格计划,只是他自己的一个简单规划,被打乱了却也没什么。反正他年纪还小,有的是时间学。

    至于提前开练妙手十三式,则是因为李飞燕所教他的那些偷盗手法,许多都是从这妙手十三式中衍化出来的。为了能够快地掌握,林旭便就先把妙手十三式的内力运转心法先练了。这样一来,以这内力心法相助,他出手的速度更快,也更加的轻捷迅疾,同时还悄然无声地非常隐秘。

    他练会之后,曾以这手法在关落雪面前演练过一回,当着她面儿的把她头发上一个发夹取了下来,而她仍无所觉,直到瞧见自己头上的发夹出现在他手里时才惊觉。

    不过这般下来,林旭最近却也是更加地紧张辛苦了一些。上课学习,下课也是学习。上课是学文,下课则习武。好在李飞燕倒也没有非规定他在多久内必须学会,而他也没什么紧迫事,再加上他学的很快,所以每天虽显得有些紧张,却也是尽可应付得过来。

    很快,时间就在他紧张的学习中,匆匆过去了一个多月。(。)
正文 第一章 父亲升迁 旅游计划
    一个多月的时间,武乡派出所为林旭向县里所申请的见义勇为奖励却也是早批了下来。在县里来人为林旭颁发奖励的时候,学校也是又隆重对待地为林旭办了一场嘉奖大会。

    不过这回的奖励因只是县一级,不免规格就差了些。奖金只有一千元,而且也不像市级的奖励那样,可以在中考、高考时额外加分。不过却也是有着一些优待政策,但也是都不如市里,毕竟级别不同。

    倒是乡里这回,因破获的主要是乡里的案子,抓的也是乡里的盗窃团伙。再加上林旭这回,是让他们在县里这直接的上级领导面前露了脸。所以乡政府这回却是难得大方一些,为林旭发了五百元奖金,比上回给市里作陪时发的还要多些。

    而且因为接连的两次见义勇为,乡里的领导对林旭的情况也多关注了些。问了下他家里的情况,知道他父亲林朗是关村的会计后。乡领导却也表示知道,并且认识。

    毕竟他们这乡不大,辖下连十个村子都没有,只有九个村。再加上乡里也常有跟村里一起联合工作的,所以乡里领导对各村的一些主要办公人员也大都熟悉与认识。

    而且因为林朗在各村的会计中,办事最为认真负责,再加上高中的学历在这乡下水平也算挺高,所以乡领导对林朗的印象却也很深。在知道林旭是林朗的儿子后,乡领导还连带夸奖了一番林朗教子有方,教出了他这么一个好儿子,接连两次为乡里争光。

    当时乡领导只是对林旭询问一番他家里情况,在知道他父亲是林朗后,又对林朗夸奖了几句,并没有多表示什么。不过在这次嘉奖过后不久,林朗却是就被乡里下达通知,同时也是份调令,将其调任为了乡里的会计,以后到乡财政所上班。

    林旭在知道这个消息后,便立即猜到这是乡领导对他所做出的更大一重谢意,倒也挺是感激,同时也很为父亲高兴。而林朗在听过林旭对他所讲的后,也很是清楚,他这次的调任升迁,可算是父凭子贵,得益于儿子名扬乡里,才让他也连带地得了好处。

    他对此也是很欣慰与骄傲,望子成龙是每一个家长的期望。本来他是寄望于儿子将来成材后能够光耀门楣,没想到林旭远超他的期望,现在就已成长地颇算壮大,能让家里也连带地受了荫庇。

    不过这也跟他本身工作认真负责有关,本来他就是乡里各村会计中做得最好的,原也被乡里的领导所熟悉,颇有赏识。现在借着儿子林旭的这场东风调任升迁,也只是好风凭借力的一场际遇。这也是因他本身有着真才实学,不然若是平庸之辈,怕也不会得来这提拔。

    武乡中学开学的时候,是公历三月份,现在这一个多月过去,却是正好到了五一劳动节的假期。

    电视新闻里说什么五一黄金周,全国人民都趁着五一的这个假期出去旅游,放松紧张工作的心情。各旅游景点都因此十分火爆,非常热闹。不过也因为扎堆旅游,人太多,却也闹出不少各种问题,新闻上整天播报这些。有发生什么事故的,有走丢人的,有翻车的、堵车的,当然,除了坏的,也有报导好的,说什么旅游业的发展之类。

    但林旭却不关心这些,也不止最近的旅游相关新闻,其他新闻他也一向不怎么喜欢看。什么国家大事、国际热点、全球危机之类,他都觉着跟自己现在没什么关系,离得非常遥远。知道与了解这些,除了跟人聊天时多些谈资外,也并没什么用。

    他本来就是不爱说话,不喜欢跟人聊天多接触的,自然也不需要多了解一些时事新闻地增加什么谈资。对于村里一些人经常喜欢谈论些国家大事、国际形势之类,他反而觉着挺无聊没意思的。

    他们就算谈得再欢,也是只能做为谈资地空谈,根本没得什么用。就算真有人能拉扯出什么高明的见解与观点来,也是一样没有任何用处,没人会听取一个乡下小村子农民的意见,对于国际形势变化,也影响不了一丝半点。

    所以,聊这些也不过就是更有点格调点儿的吹牛打屁而已。好像他们谈论这些,就真是什么能够影响国际形势变化的大人物似的。

    对于假期外出旅游,林旭觉着也是离自己挺遥远的。所谓的五一黄金旅游周,他觉着是城里那些有钱人才会做的,也只有有钱的人才旅游得起。像他们这些乡下人家,却哪里有闲钱去游山玩水地消费这闲情逸致。怕是去趟县城,都可算作一场旅游了。

    更何况,他们学校的假期,还根本没有一周,而是只有三天。就像人家城里的学校是过大周末,而他们学校就只有小周末。遇到这五一假期,也是被砍了一半。学校的说法,自然是为了学生,要学生以学习为重。反正他们这乡下也没什么人家赶时髦的学城里人五一假期出去旅游,既然如此,那就早点儿回来上学,给个三天假期也就够了。

    只是林旭没想到,原本他觉着五一假期出去旅游是离自己挺遥远的,可是回到家里后,却被父母告知了。这次的五一假期,他们家要一起出去旅游一趟。

    说来林朗夫妻做出这个决定,也是跟林旭有关,一是林旭接连的两次见义勇为奖励,给家里额外带来了一笔不菲的收入,算是有了能旅游得起的闲钱;二来,他们则是打算将这次旅游做为家里对林旭的奖赏;三呢,则是能带着孩子多出去见见世面,对于孩子的成长与开阔眼界,也是非常有好处的。

    这次旅游的目的地也并不算远,一天就可以来回,是位于吉县的黄河壶口瀑布,还没出他们市辖区。

    “壶口瀑布啊,我没去过呢,也带上我一起去好不好?正好,我开车带你们去,也省了你们花路费了!”坐在一边吃饭的李飞燕,听到林旭一家的旅游计划后,立即十分感兴趣的开口接道。

    她现在所在的是林旭家里,而这也不是她第一次来林旭家了。在她于校长面前“不得已地透露出了林旭长的很像她夭折的亲弟弟”,从此两人关系在学校里更加明确与亲密之后。她于其后第二周的周末,就带着礼物来林旭家登门拜访了。所用的名头,是她既然已把林旭当作了“亲弟弟”一般看待,那这位弟弟的家人,自然也就是她的家人,她理当要上门拜访认亲。

    而在这之前,林彤已早是跟林朗夫妻两个讲述了这位新来的燕菲菲老师跟哥哥林旭之间的故事。夫妻两人在听说了她的“惨痛经历”后,也对她很是同情,而对她感情转移地把林旭当作“亲弟弟”看待,在学校非常照顾林旭,也很是感激。所以对她的登门拜访,自是十分热情的招待。

    以李飞燕那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与骗死人不偿命的本事,何况对待林旭的父母也是真心相待,只是关键地方撒了谎,所抱的诚意却是不假。当时没谈得多久,林朗夫妇两个就相继沦陷,对她的话深信不疑。而一来二去下,也对她从最初的客气转为了亲切,好像真把她当作了一个失散多年的亲人一般。

    林旭对此也很是无奈,但苦在也不能把他跟李飞燕的真正关系向父母说破,只能表面上地在父母面前认下这个“姐姐”。而从此之后,李飞燕几乎是每个周末,也都跟着林旭兄妹一起回家。跟他们一家人一起度周末,增进感情。

    这次的五一假期,李飞燕也是不例外的又跟着林旭兄妹回来了。(。)
正文 第二章 郭静与黄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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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李飞燕的话,林母立即笑着接口答应道:“菲菲你要一起去,那当然好了,就是太麻烦你了!”话落一顿后,又道:“本来我们也想过要叫你一块呢,可又怕你另有别的打算,所以才没开口。”

    李飞燕摇头笑道:“一点不麻烦,我们现在就是亲如一家人,阿姨你别老对我这么客气!”

    李飞燕要把林旭当弟弟看,与他姐弟相称,自然是要矮林朗夫妻俩一辈。不过她本来年纪就还不大,今年才二十二岁,而林朗夫妻两个都是三十多了,大她十几岁。从年龄上比,也是足够大她一辈。

    林母笑了笑,问道:“你出来这么久了,也不趁着节假日,回家去看看吗?”

    李飞燕摇头道:“不用。我爸他工作忙,回去也顾不上我,跟没回去没什么区别。何况,他现在另有新欢……”说到最后,她带着些哀怨地叹了口气。

    这却是她在林朗夫妻俩面前,逐渐把自己的“家世”完善。说什么自己弟弟夭折之后,她母亲忧思成疾,身体每况愈下,也是没过了几年,就红颜薄命地病逝了。而那之后,他父亲为转移伤痛,就一心全扑在工作上。自母亲去后,她从小到大基本是保姆带大。

    而近年来,她父亲身边有个漂亮女秘书,却是对她父亲暗表情意,而她父亲也显得有些动摇。作为女儿,她倒也理解自己父亲需要个女人照顾,她也不想眼看父亲孤独终老,只是终究心里也有些不舒服。

    以此为由,她也就可以方便经常不着家地在外游荡,独立工作与生活了。

    说罢之后,她转眼看了饭桌上的林旭一家人一眼,带着深情地道:“比起来,你们才更像我的家人!”

    林旭闻言,忍不住略向她翻了个白眼地心里暗自摇摇头。不过却倒也清楚,她这句话虽带着表演的成分,却也有着真情在内。

    这一个多月的长时间相处下来,他也早是感觉到了,李飞燕对他,确是一片真心相待。除了平常爱撩他,跟他乱开玩笑之外,也对他很是关心爱护。爱屋及乌之下,她对自己的家人,也是抱以真心相待。

    也是因此,林旭才能允许她接近自己的家人。不然的话,他是绝对不会答应带李飞燕上门来的。

    吃过午饭之后,李飞燕帮着林母收拾碗筷。林旭便回了自己房间,先写假期作业。

    今天其实还没到五一,而是四月三十号,不过假期已经是从今天下午开始了。然后放五一、五二、五三这三天,五月四号开学。不过五月三号的下午,也就得赶去学校。

    到壶口旅游,是定在明天,早上一大早起来吃过早饭后就出发。有李飞燕开车的话,倒也更方便一些,大概到中午就可以赶到。然后在景区附近吃过午饭,游玩半下午后赶回。到回来的话,估计也是到了天黑。

    这次假期放的长,作业也就相对多点。写到下午四点多,林旭也只是先把自己最擅长的数学作业做完。剩下时间还有,不过他却不打算做了,而是要留到旅游回来后,后天再做。将做业收拾好后,他到客厅里跟父母说了声要出去玩儿,得了父母同意后,便出门而去。

    “等下,咱们一块儿走,我去上个厕所!”李飞燕在后面叫了一声,跟着林旭一块儿出去。

    出了房门,走到院门的门洞底下时,李飞燕向他挤了下眼睛,笑道:“又去约会你的小情人儿吧?”

    林旭每逢周末回来,没有什么意外情况的话,下午四、五点都要出去跟关落雪约会一次。这在已经知道他与关落雪关系的李飞燕而言,倒也不算什么秘密,她早已探听明白,林旭也没故意瞒她。

    “知道你还老问?”林旭闷声回道。

    “我这不是伤心吗?家里放着姐姐我这么个大美人你不爱,偏爱个还没长大的黄毛丫头!”李飞燕捂着心口作伤心状地道,“你真就那么喜欢她吗?”

    林旭闻言有点无奈地瞧了她一眼,懒得答她这个八卦问题。走出大门口后,转头向她道:“行了,我走了,再见!”

    “嗯,晚上见!”李飞燕笑笑,跟他挥挥手。

    林旭点了下头,扭过头正要往胡同里走去,忽然见到远处的胡同口,从外面大街上拐进来一辆银黑两色相间的摩托车。

    两人见状,立即好奇望去。

    这一望去打量,林旭才发现这辆摩托车的造型很是酷炫,不是他寻常所见的,属于那种重型机车。只是他对摩托车了解不多,也不认得是什么摩托,只是瞧着很酷炫。

    摩托车上面坐着两个人,前面那个驾车的穿一身黑色的皮制机车服,头上戴着顶也是纯黑色的头盔。后座上的那个则戴了顶白色头盔,穿了身牛仔服。瞧两人的身形,看起来却都是女的。

    “咦,这车可不便宜啊,宝马呢!你别看只是辆摩托车,价格可跟我那辆汽车差不多!”林旭不认得是什么摩托车,李飞燕却是认得,一眼就瞧了出来。她现在的那辆汽车,却也是宝马牌的。

    “宝马还有摩托车?”林旭闻言,忍不住惊讶了一句。再又细看着打量一番后,才终于发现了那个与李飞燕车上同样的车标。

    那辆宝马摩托车,刚拐进胡同口时,速度还较慢。但拐进来一见到林旭后,却是忽然一声油门轰鸣地猛然加速,只他与李飞燕这说话间,便已疾驰地驶到近前,然后带着股疾风扑面地又猛然刹车停下。

    “嗨!”摩托车一停下,后座上的那个女生先一把将头盔拿下,露出一张精致俏丽的脸,向林旭笑着挥手打招呼道。

    林旭一看,果然正是黄容。前面的那个不出所料,自然是郭静。其实第一眼瞧到那身熟悉的机车服时,他就有点儿怀疑了。现在瞧到黄容,自是确认无疑。

    果然,待将摩托熄火停稳之后,前面那一身酷帅机车服的女生拿下头盔时,露出的正是郭静那张漂亮得有点男女不分的中性脸庞。瞧向林旭,向他略笑了下,点点头,然后将目光转过,打量他身旁的李飞燕。

    黄容打过那声招呼后,也是瞧着李飞燕打量。下了车后,走到近前再又细打量一眼,笑着问道:“你就是那个新来的燕菲菲老师吧?”(。)
正文 第三章 又来找你比武了
    (第二更。.: 。←→ㄨ抱歉稍晚了点儿!本来周日也是准备像上周一样来个万字更新爆发的,但不巧今天家里有事耽搁。不过答应的不能食言,明天周一会补上万字更。求收藏,求订阅!)

    林旭估计黄容是从黄宗文那里听说的李飞燕“燕菲菲”老师的名头,以及与他现在的关系,见黄容一见就能猜到,倒也并不奇怪。

    只是他有点奇怪的,是两人未免回来得太快了。就算她们学校也是今天就开始放假,但从首都到市里,一路火车就得十几个小时,怎么也要到第二天了。现在她们这么快就回来,难不成是坐飞机。可他们市里,却是并没有机场。离得最近的机场,是在邻市的云城市。

    他也不知道首都到云城的飞机是几个小时,所以没法算出来是不是够她们这会儿能赶回。又或者是,她们学校是提前两天放假,二十九号就放了,这倒也未必不可能。毕竟她们学校寒假的假期就长,到正月二十才开的学,所以五一假期也可能会长儿点,这也是说不定的。

    至于她们能找到自己家,那也更没什么好奇怪的了。虽然以前黄容并没有来过他家,但知道他是关村的,而他家在村里的又是独‘门’独姓,住的地方在这条胡同也是独‘门’独户,还紧邻着村里最为显眼的地标‘性’建筑小庙。只要进村后随便向人一打听,那自是很好找的。

    “是我!”在黄容和郭静打量着她时,李飞燕也在同时打量着两人,这时听到黄容的问话,含笑点头应了声后,带着疑‘惑’地问道:“你是……”

    “我是黄容,我想你应该听说过吧?”黄容笑着自我介绍道。

    “哦,你是黄宗文老师的‘女’儿啊!你好!”李飞燕闻言恍然道。关于武乡中学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的名头,她却也是听林旭讲过,而且平常也从其他学生那里听说过,她自是知道。而黄宗文有个也叫黄容的‘女’儿,她也是早有所闻。

    “嗯,你好!”黄容回了一声,转身指向后面也已跨下摩托车的郭静,介绍道:“这是我同学兼好友,郭静。”

    “郭静?”李飞燕念了声这名字,目光在两人身上有点儿玩味地来回瞧了眼,瞧向郭静向她点头道:“你好!”

    “你好!”郭静也是点头回了一句,并没多说。

    “来,小旭,这么长时间没见,有没有想我?”黄容向两人介绍完后,立即转向林旭,热情地向他张双臂要作拥抱地道。

    “抱歉,没想!”林旭见状,连忙后退开一步,这才回道。这句却算是违心之言了,他不仅想过,还梦到过。而且梦到的,还是个‘挺’香‘艳’的场景。这时回想起来,也是不禁有些脸上发热。略一想后,连忙转过想别的,免得‘露’出什么脸红害臊的样子。

    旁边李飞燕瞧见黄容向林旭张开双臂要抱他的样子,目光中微微闪过不悦。而后面的郭静,却也是瞧得略有些皱眉。

    “哎呀,你这么说,可教我好伤心呢!真是小没良心的,枉我一回来就赶过来瞧你了!”黄容面作伤心状地故意嗔道。

    说起来,黄容的‘性’子跟李飞燕却也有些像,都是机灵百变、能说会道,很有表演的天分。只是黄容的机灵,是带着种天真的‘性’子,有时候就像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一样,不喜受拘束的随心率‘性’。而李飞燕则是千变万化,像是有千面千‘性’,非常善于察颜观‘色’捕捉人心变化,老于江湖世故的那种。换个有点贬义的词,可称得上是狡猾。

    林旭没理黄容的这句,转过话题问道:“我正想问呢,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难道是你们学校五一假期也放得早?”

    他怕黄容不肯正经回答,问到最后,目光又转向郭静瞧去。

    果然郭静却是一本正经,不会跟他随便‘乱’开玩笑,见他目光瞧来,便答道:“我们是坐飞机回来的。从首都飞到云城机场,然后再坐车回平阳。赶中午就到的平阳,吃过午饭后,我再骑车带着容儿回来。”

    黄宗文做亲切称呼时,一向是叫‘女’儿“容容”。但郭静称呼时,却总喜欢学书里一般叫“容儿”。

    “还真是坐飞机!”林旭心道一句,“哦”了声,向郭静点点头。

    “这次过来找你,我是想再跟你切磋一场,咱们再比比。”郭静顿了一下后,又接着说道。却也不掩饰自己的目的,直接开‘门’见山。

    郭静的这个目的,林旭却也大略有猜到,闻言道:“这没问题,不过我今天还有事,却是没空。明天也有事,要到后天了。不如我后天到桃园去找你吧?”

    郭静闻言,面上不禁略有些失望之‘色’。但这是比武切磋,又不是上‘门’寻仇,却也不好硬‘逼’迫人家立马就比。想了下,也只得点头道:“好,那就后天吧!”

    “你有什么事要忙?”黄容闻言却是向林旭问道,顿了下,略有不满地道:“你可也真好意思?我们大老远的赶来了,你就这么一句话把我们打发回去?说什么也该招待我们一下才是!”

    “来,先带我们参观一下你家,我可是也第一次来呢!”说罢话,也不等林旭答应,就绕过他直往院‘门’的‘门’‘洞’里走去。

    “林旭,是谁来了?”这个时候,院子里面林旭的父亲林朗走了出来问道。他以前做为村里的会计,现在升职为乡里财政所的会计,平常却也是常有些工作上的事,有人上‘门’来找他的。听见外面摩托车的响声后,却一时不见人进来,便也出来一看究竟。

    走出来,他见到黄容和郭静这两个陌生的漂亮‘女’孩,却也是不禁心下奇怪地十分好奇。看她们样子,却是来找儿子林旭的,而林旭也显得跟这两个‘女’孩子认识。但要说这两个‘女’孩子是林旭同学,却明显她们年纪大点儿,不像是初中学生。

    “哎呀,是林叔叔吧,叔叔好!”见到林朗出来,黄容连忙停下微笑着打招呼道。打过招呼后,便又立即自我介绍道:“我叫黄容,不知道林叔叔听说过吗?”

    她想学校里的事,林旭兄妹两个想必也是常有跟自己父母说的。所以她父亲黄老邪的名号,跟她这个黄老邪的‘女’儿,林旭父亲想必也是应该听说过。

    “黄容?”林旭念了遍这名字,想了下后,立即想起地道:“哦,你是林旭他们班数学老师黄老师的孩子吧?”

    黄容猜的没猜,她的名字林朗确实听说过。
正文 第四章 秦冲上门 全都凑一块了
    (第一更)

    “嗯,是的!”黄容笑着应了下,又接道:“我跟林旭也是朋友,这次放假回来,就过来看看他。”说罢,又指着后面的郭静道:“这是我同学郭静,跟我一起来的。”

    “林叔叔好!”郭静见黄容介绍到她,也笑着向林朗点了下头。

    “哦,你好!”林朗回了一声,向两人笑着招呼道:“既然来了,那都进来坐吧!”

    “正准备要进去呢!”黄容说着,向林旭略带得意地瞟了眼。

    林旭则有点无奈与不满地回瞪了黄容一眼,看这样子,他今天下午跟关落雪的约会,是要泡汤了。

    林朗便又招呼着,请黄容和郭静进去。林旭无奈地轻叹了一声,正准备要转身跟进去,忽然又看到胡同口处有辆黑色小轿车的车头拐了进来。但才拐了一点儿,见到里面胡同窄,开不进去车,便又退了回去,停在胡同口的路边。

    不过刚才拐进来的那一下,林旭已看见副驾驶座上有个人从开着的车窗里向他这边指了一下。他内力默运下,凝神细望一打量,却是已看清楚了那个副驾驶座上伸手指他的人,正是上次市警察局和见义勇为协会来学校给他颁发奖励时,随着其父亲市局刑警队长一起过来的那个练洪洞通背拳的少年秦冲。

    两人后来还曾找机会切磋较量过一场,最后是以林旭胜出结束。不过他跟这秦冲倒也是不打不相识,打完后算是有点彼此惺惺相惜。

    “这秦冲来找我,看样子也是跟郭静一样,又来找我比武的。还真是巧,全都赶着凑一块儿了!”一瞧出来是秦冲,林旭便也大概猜出了秦冲来找他的目的。至于秦冲能找到他家来,那也不难,同样的道理,只要知道他家是关村,进了村后随便一打听就很好找。而能找到关村也很简单,只要到武乡中学附近寻人打听一下就知道。

    不过虽然说来是巧,但其实也有点必然在内,郭静和秦冲两个都是学生,平常都要上学,而周末的时候也要写作业,或各有什么自己的事忙。郭静和黄容更不必说,她们远在首都上学,周末那点儿空,怕也就只够两地跑个来回。所以,也都只能凑在这个五一的七天假期才算能得空地抽出时间来。

    而且,上次的比试,也都各需要时间消化。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也是差不多够各自消化,并因此成长苦练地各有进步。这才有信心,跑来想要跟他再比一场。

    至于秦冲旁边主驾驶坐上开车的那个人,林旭却不认识,匆匆一瞥之下也没看太清,主要是留意了秦冲。

    旁边几人听到林旭的那声惊“咦”,也都停下来随着他目光望去,黄容和郭静也跟着转过了身望去。

    “怎么,又是来找你的?”身旁的李飞燕瞧了眼林旭的目光变化,转头问他道。

    “嗯,是我上次跟你说过的那个秦冲。”林旭点了下头答道。

    他跟秦冲比武切磋那件事,是发生在李飞燕化名燕菲菲来到学校之前,所以李飞燕并没见过秦冲。但在之后,他却也有把跟秦冲的事向李飞燕讲过,还向李飞燕请教过秦冲所学的那个洪洞通背拳,她是否听说过。

    问过之后,他才知道,秦冲所学的这个洪洞通背拳在武林中原来还颇有名气。据说,这洪洞通背拳是传自于明朝抗倭名将戚继光,而且跟太极拳中的陈式太极拳还颇有渊源。

    清朝乾隆年间,洪洞通背拳还曾被乾隆皇帝下旨封为“神拳”。当年,洪洞通背门的第一代祖师郭永福,也有神拳之名。洪洞通背拳最近的一位成名大高手,叫作范一舟,是民国时期的人物,有“晋南拳王”之称,据说在当时名头很响亮。不过近年以来,却没出过特别有名的高手。

    “秦冲?”那边郭静听到秦冲的名字后,忽然惊讶出声地向林旭看过来问道。

    “怎么,你也认识?”林旭见状,不由有些奇怪地问道。不过再一想,他们都是市里的,说不定真的见过并且认识。

    郭静道:“我是认识一个叫秦冲的,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这个,毕竟同名同姓的也很多。”她想林旭生活学习都是在乡下农村,应该跟自己在市里认识的人没有什么交集才是。但世事无绝对,顿了下,她还是接着问道:“你说的这个秦冲,是哪里人?”

    林旭道:“跟你一样,也是市里的。”说罢话,下巴向胡同口一扬,道:“他们过来了。”

    那边秦冲与他开车的那个同伴,这时确实已下了车,走进胡同口步行过来。郭静闻言立即转头望去,凝望了片刻后,不禁面色一变地皱眉道:“还真是他!”但她口里虽说的是秦冲,林旭却注意到她目光则更多的是瞧向秦冲身边的那个同伴。看样子,这个人她也认识。

    林旭当下也向秦冲身旁的那人打量望去,但见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身量颇高,目测在一米七`五左右。身姿挺拔,样貌也长得颇为英俊。只是眉目之间,总带着一股傲气。

    而这个年轻人和秦冲瞧到这边的郭静后,也是都显露出非常惊讶的样子。看来他们之间确实认识,只是双方都完全没料到会在这里遇见对方。

    “咦,小静,那个,不是范海龙吗?怎么他也来了?又是跟着你来的?”这个时候,那边的两人走近了一些,黄容也瞧清楚了两人的样子,见到后也是不禁惊讶地向郭静问道。

    看来,她却是也认识秦冲身边的那个人。不过她也是在市里读的高中,上了三年,跟郭静又是好朋友,郭静所认识的人她也同样认识,倒也并不奇怪。

    郭静闻言摇摇头,道:“不是跟着我,他们是冲林旭来的。你看他们两个也都很惊讶的样子,显然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我。”说罢便转头问林旭道:“你跟秦冲怎么会认识的?”黄容闻言,也是转头看向林旭,听他怎么说。

    林旭道:“就是上次市里警察局来学校给我发见义勇为的奖励,秦冲也跟着他爸一块儿来的。后来我们也私下里比武切磋过一回,就这么认识了。他这回过来找我,想来也是跟你一样的目的。”

    郭静和黄容闻言,这才恍然,她们却是一时忘了这个交集点了。(。)
正文 第五章 没上过小学就别出来混
    (第二更。今天的万字更可能赶零点前完成不了了,不过过了零点也一定会努力完成。)

    那边的秦冲和他旁边那个名叫范海龙的年轻人瞧着郭静只是惊讶与疑惑,不知道郭静为何也会出现在这里。但郭静瞧着范海龙时,除了惊讶,眼神里却还带着些厌恶之色。

    林旭虽然不像李飞燕那么会察颜观色,却也看得出来郭静显然是不喜欢这个叫范海龙的人,甚至称得上是讨厌。他们认识是不假,但关系却明显不是友好那种。

    想了下,他转过身去走到父亲林朗身边,低声道:“爸,你先回去吧,我们不进去了,就在外面说会儿话就行。进去了以后,当着你们面,我们也聊不开,有些话不好意思说出口。”

    林朗闻言想了下,再又看了看胡同里正在走过来的秦冲和那个范海龙,点了点头,道:“行,你们年轻人的事,有时候大人也确实不好插手。当着我们面,也确实不自在,说不开。那你们就自己聊吧,把你朋友招呼好就行!”说罢话,伸手轻轻拍了拍他肩头,又对旁边的李飞燕道:“菲菲,你照看下他们几个,别出啥事?”

    在他看来,李飞燕是这几个人里年纪最长的,再加上又是做老师的,也比较有责任心,有她照看着点,应该也就不会出什么事。却不知道,眼前这个老师,实际身份是个女飞贼。

    不过李飞燕闻言,自是微笑着点头答应,叫林朗放心。林朗见状,又向两人点点头,转身走回院里去了。见到父亲回去,林旭也松了口气放下心,要是待会儿万一弄不好要打起来,他可不想让父亲看见。

    目送父亲离去后,林旭抬腕看了看手上的电子表,发现倒是距跟关落雪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他希望能在这点时间里,把郭静、黄容、秦冲和那个范海龙都打发走,免得误了自己的约会时间。

    再转过身后,就见到对面的秦冲和范海龙已走过了一大半的路程,到了近前。再又走上前几步,不等完全接近,那个范海龙便已带着惊讶地向郭静和黄容问道:“小静、黄容,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我们想在哪儿就在哪儿,用不着你管。”郭静闻言,却是很不客气地回道。

    范海龙闻言略作苦笑了下,有些叫屈地道:“小静你这是什么话,我怎么是管你们?我就是好奇,问你们一下!”

    说罢话,他转头瞧向林旭,立即收了笑容,带着命令似地高高在上的语气道:“你就是林旭吧?跟我说说,你跟小静怎么认识的?”

    林旭闻言,忍不住皱了皱眉,很不喜欢这个范海龙的这种语气。他要是客客气气地好言相问,自己自然会肯告诉他。但用这种语气、这种态度,林旭却是不想搭理这种人。心想难怪郭静讨厌这家伙呢,这人确实不让人喜欢。

    “秦冲,这是谁?”林旭没理会范海龙的话,直接看向秦冲问道。

    秦冲闻言,便指着范海龙介绍道:“哦,这是我师兄,姓范,叫范海龙。他听说了我们两人上次的那场比试,也想跟过来看看。”

    “你这次过来找我,是想要再跟我比一次吧?”林旭闻言略作惊讶地看了范海龙一下,倒没想到这家伙跟秦冲竟然是师兄弟的关系。不过他看了眼范海龙后却仍是没作理会,只继续向秦冲问道。

    “没错,我……”秦冲闻言,点了下头。

    不过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范海龙打断。范海龙本以为林旭向秦冲问过他是谁后,就会立即回答自己的问题。没想到这小子问过后只是看了自己一眼,便没作理会地又继续跟秦冲说话。

    以前向来是他无视别人,没想到现在竟被别人无视。他立即忍不住怒气,十分不满地伸手指向林旭喝问道:“小子,你聋了吗?我刚才问你话呢?”

    林旭闻言转头看向他,平静地道:“我耳朵很好,听见你的话了,但我不想答。没人规定,有人问话,另一个人就必须作答。就算警察问话,犯人也有权利不答。我不喜欢你刚才问话的态度与语气,所以不想答。如果你还想问,我送你句话。‘子曰:不耻下问’。”

    “问人问题,就应该有问人的礼貌与态度。这句话是我们初一就学过的。而且小学时起,老师就一直教我们,问人时一定要讲礼貌。”说罢一顿,打量着他道:“我看你样子,就算没上过初中,小学也总该是上过的吧?”

    “卟哧!”黄容听到林旭最后这句话,再对比着看向范海龙的样子,忍不住被逗笑。郭静和李飞燕虽没像她这么笑出声,却也都是面上带出了笑。

    别看林旭平常不声不响的不爱说话,但因看的书多,损起人来却也是一绝,深得“骂人不带脏字”这句话的奥义。就像上次他反斥马朋的姐姐马丽,也是半个脏字都不带,便把马丽给说哭。

    他平常是不爱说话,但真到关键时候,却也能雄辨滔滔。就如他上次打了保卫科长后,跟梅秀芳那三名老师辨解他做的是对是错,据理力争说的话,占住理也能把三个老师说得无言以对。

    范海龙闻言,忍不住面色铁青地怒目看着林旭。听到黄容的笑声,他先恼怒地瞪了黄容一眼后,再又立即指向林旭喝问道:“小子,你行,你知道我是谁吗?”

    林旭点头道:“知道,你是范海龙。”

    范海龙闻言,忍不住面上一抽,简直有点要被气笑了。这小子是真听不明白,还是装听不明白。生气地提高了音量,更是大声喝问道:“我是问你,你知道我是什么身份吗,敢这么跟我说话?”

    林旭摇摇头,很认真地道:“这跟身份没有关系,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也都要讲礼貌。虽然我跟秦冲算是朋友,但就算你是他师兄,也要讲礼貌。我们两人今天才刚认识,可还没到熟不拘礼的地步。”

    “哈哈哈……”黄容闻言,又是忍不住地笑出了声来,这家伙,装傻也装这么可爱。以前都没看出来,这小子还挺有点儿蔫儿坏。

    范海龙闻言,简直都有点儿气得不知该说什么了。要是遇到个真不懂的,不知道你身份多牛逼多厉害,也不知道所谓身份地位的能干什么用,那还真是有点无招胜有招,拿出再厉害的身份来也吓不住这根本不懂的。

    他这个时候,也都忍不住有点儿怀疑林旭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毕竟只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下穷小子,也有可能真就不懂。自己身份一亮,对方完全不知道他这个身份代表的是什么,又有多厉害,那也是挺有点儿抓瞎。(。)
正文 第六章 直接逐客 打晕了事
    (第三更。)

    范海龙又瞪了眼笑得正欢的黄容,皱眉想了一下,才昂头对林旭道:“我这么跟你说吧,我只要随便一句话,就能立马让你被学校开除!”他想对方既然是学生,最看重的自然是学业。说完后便瞧着林旭,准备瞧对方害怕的样子。

    “范海龙,你行了,还要不要脸,跟一个还没成年的孩子耍什么脾气地较什么劲?”郭静看到这里,插口接过话来不客气地道。

    “不是,小静,是这小子太气人了!”范海龙对上郭静,又立即换上了笑脸。

    郭静道:“那是你自己气量小。再说林旭也说得没错,你确实是没礼貌。”

    “小静,你怎么能帮着外人这么说我?”范海龙有些不高兴地道。

    见两人接上了话,林旭便也没再插嘴,乐得在旁看热闹。至于范海龙刚才说的随便一句话就能让他被开除,他却是有些不信。不过就算是真的,他也不怕。初中学校多的是,就算范海龙真有能力让他被武乡中学开除,他也可以到别的学校继续念。他不信对方还有能力影响覆盖全国的初中学校。而且,真到那一步,他也不会坐以待毙,定会施以反击。现在的林旭,可不再是任人欺负的那个瘦弱少年了。

    郭静皱眉不悦地道:“我是帮理不帮亲。另外,我跟你没什么关系,你别乱说。而且林旭是我朋友,他也不算外人。”

    “他是你朋友,什么朋友?”范海龙有些不信地瞧了林旭一眼,略带敏感地问道。

    郭静道:“我爱交什么朋友,就交什么朋友,你管不着。”

    林旭抬腕看了下手上的电子表,见到时间已经所剩不多,打断两人的话向秦冲道:“秦冲,你要是来找我比武的话,那要让你失望了。我今天下午和明天一整天都有事,抽不出空来。如果你愿意的话,那就后天下午到我们学校对面的桃园去等我。郭静也在那里,到时我会过去找你们。你要是不愿意的话,那就另外再找时间吧,反正我今明两天是没空。”

    他可不想爽了跟关落雪的约,现在赶过去的话,也还来得及。向秦冲说完,他不待秦冲开口回话,又立即转向郭静和范海龙道:“你们两人要想继续斗嘴吵架,麻烦另外换个地方,别在我家门口。我现在就有点儿事要出去一趟,实在没空儿招待,你们还是都请回吧!”

    说罢,便向几人做了个请的手势,直接下逐客令。

    范海龙闻言,立即又是不满地怒道:“小子,我刚才说的话你没听明白是吗?跟我说话客气点儿,不然我随便一句话,就能立马叫你被开除。”

    林旭道:“人何以待我,我何以待人。你如果对我说话客气,那我也会对你说话客气的。想开除我,随便,我倒也想看看你有没有这本事?”顿了下,道:“另外,我真的怀疑你有没有上过小学。小学老师也教过人要互相尊重,说话讲礼貌。”

    “我`操,你他`妈`真不想混了是吧?真以为我不敢拿你怎么样?”范海龙气怒骂道。

    “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林旭看着他念了这几句,摇头道:“小学时学的五讲四美你好几个都没做到,看来是真没上过小学,要不就是小学没毕业!”

    “我`操!”范海龙闻言之下再也忍不住,一声怒喝,身影一闪,抢前两步,便是直接一拳往林旭脸上打来。

    林旭看着他这一拳打来的架势,又是不禁再摇摇头。这家伙虽是秦冲的师兄,但看这一拳的架势,却是还不如秦冲,显然没肯用心地下苦功练过,武功练得稀松平常。

    “行了,你够了!”未等林旭出手,忽然郭静斜刺里窜出将范海龙拦下。她也不是伸手空拦,直接一脚便踢在了范海龙胸口,将他踢得倒退回去。

    他退势未定,忽然林旭一个闪身过去,速度极快地紧追到他身旁,一个手刀砍在他侧颈上。这家伙一声不哼,双眼一翻,便晕了过去。

    林旭其实刚才就有打算等这家伙过来,就给他一下,干脆将他打晕了事,免得这家伙在这里闹个没完没了的耽误了他时间。另外他也不想家里人出来撞见,再给家人添麻烦。

    没想到郭静半路插进来,却是打断了他这计划,他也只好追上去补上一下。随手将范海龙打晕后,他看向秦冲不悦地道:“这家伙你怎么带来的,麻烦再怎么带回去。我这会儿是真有事,就不跟他多耽搁时间了。”他也不知道秦冲为什么会把这种人跟来,但反正今天遇见这人是挺不高兴的。

    秦冲这时面上也挺是无奈,向他摊了摊手道:“是他非要跟来的,我也没办法,他总是我师兄。而且他有车,也方便点儿,不然我还得搭车过来。今天的事,我代他向你道个歉!你刚才说的,我答应,那咱们就后天见。”

    “行!”林旭点头答应,又抬腕看了下电子表上的时间,道:“我真有事,先走了!”指了下地上的范海龙道:“这你们自己收拾。”

    说罢也不等几人答应,便立即向胡同口跑去。

    “唉,等下!”黄容在后面叫了一声,林旭也是不理会,转眼就跑出了胡同口。见到他身影消失后,黄容无奈地叹了口气。

    秦冲看了眼林旭离去的身影后,便走过来,蹲下身去,将晕倒的范海龙倒趴在他肩头直接扛起。

    “秦冲,等范海龙醒了的话,你就跟他说,是我把他打晕的,免得他不依不饶地还要找林旭麻烦。他要真不肯放过林旭的话,对林旭来说,也挺是麻烦。你说我打的,他反正不敢对我怎么样!”见到秦冲扛起范海龙后,郭静向他嘱咐道。

    秦冲闻言想了想,答应了一声,扛着范海龙往胡同口走去。

    李飞燕瞧着秦冲肩头的范海龙,眼中闪过几许光芒。待秦冲扛着范海龙走远后,她转头向郭静问道:“这个范海龙,到底是什么身份,真会给林旭带来麻烦吗?”

    郭静闻言,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道:“那我就先跟你讲讲,你完了也跟林旭说下,叫他以后要是再遇到范海龙的话,也注意着点!”(。)
正文 第七章 杀人之论
    (第四更,补昨天的。昨晚实在太困,写半截睡着了,不过今天会补齐。补完也还会有今天的正常两更。求收藏,求订阅!)

    星光点缀的夜幕下,林旭与李飞燕并排坐在平房顶向着庙里这边的砖砌围栏上,聊天说着话。不过主要是李飞燕在说,林旭在听。

    李飞燕说的,就是林旭下午走后,郭静所告诉她的一些事情。关于范海龙的身份,以及他背后洪洞通背门的势力。

    洪洞通背拳在近代最为有名,武艺也练得最高的人物,就是民国时期的那位“晋南拳王”范一舟。而范海龙,便是这范一舟的嫡系曾孙,是现在洪洞通背拳掌门人范志邦的亲生儿子,可称得是少掌门。

    这范海龙是范志邦晚来得子才生下的亲儿子,因此从小家里人及门中弟子都对其十分宠爱,养成了他从小就自觉处处高人一等的高傲性子。不过身为一派掌门之子,他倒也确有这个地位。

    虽然这洪洞通背门并不算多大的门派,现在门中的弟子也并不多,但在当地洪洞一县,乃至整个市里,却也都是颇有势力。尤其当年,范一舟的儿子及其手下几名弟子,在那个战争年代为了抗日,都投身参加了八路军。历经多年的积累战功与资历,没有战死沙场的,在后来也都获封了不小的军职。其中军功最大,职位最高的,便是范一舟的儿子。

    所以洪洞通背门,在现在的军中却也颇有背景。而这些人,后来也有转而从政的。再加上洪洞通背门历代也都有收弟子,这些弟子又多是当地的,出师后从事各行各业的都有。但大家师出同门,彼此呼应照顾,却也大多各有成就。

    久而久之,这些门人弟子的势力互相盘根错节之下,以洪洞通背门为中心,便形成了一股在当地大有影响的势力。上至高官权贵,下至贩夫走卒,可以说都有洪洞通背门出身的人,能影响到当地的方方面面。别的地方不敢说,但在当地,尤其是洪洞与临近的市区,确实是非常有影响力,是一股极大的势力。

    范海龙对林旭说,能随便一句话就把他从学校里开除,倒也不是吹牛地放什么吓他的狂言。而是他真想做的话,也确实有这个能力。

    “怎么样,你现在知道了这个范海龙的身份后,有没有觉着后怕?”李飞燕讲完之后,笑着向林旭问道。

    当今武学末落,洪洞通背门明面上学拳练武的弟子并不多,但这股以其为中心所聚合形成的隐形势力,倒也确是非常庞大。不过林旭却也并不觉有什么可怕,闻言摇头道:“没什么可怕的,你也说了,他们的势力不过就是局限于一市。他就算真能让我在本地上不了学,那我到外地去上就是,就不信他还有本事能影响全国的学校。而且,以我现在在学校的地位,我也不认为他真有本事就能让我被开除!”

    李飞燕听罢笑了笑,摇头叹道:“唉,你有时候还是太天真了些,这个世界其实是有很多黑暗面的,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地下交易。以他的能力,真肯花费一些代价,要想让你被开除并不难。”

    “你到外地去上学,那确实是个办法,不过却有被逼迫的逃避感觉。而且,你能走,你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他们、你妹妹,还有你那个小女朋友,也都能跟着你走吗?他有能力影响到你所有的家人与朋友的正常生活与学习。有些人报复不到你,就会报复你的家人与朋友。”

    林旭闻言,不禁皱眉沉默下来。他确实希望等将来长大后的有朝一日,有能力带着家人离开这个内心里其实并不是很喜欢的关村。但那是自己主动离开,绝不是被人逼迫着像是丧家之犬一样被赶走。沉默了一会儿,他道:“真到了那一步,我自然会想办法找那个范海龙去解决,让他打消对我所有的报复念头。”

    李飞燕转头瞧过来,双眼中精芒一闪,问道:“你打算怎么做?”

    林旭想了下,道:“我现在一时并没有什么好办法,但凡事往最坏的做打算,我会提前想好对策的。”

    李飞燕道:“要我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了他,一劳永逸,一了百了。有时候,你无法从道理上说服敌人,也无法从武力上威摄敌人,那就只能从身体上消灭敌人。死人,才是最让人放心的人。”

    林旭闻言,不禁面露惊容地看着李飞燕。他毕竟年龄还小,要说杀人那可真做不到。而且从小接受的教育,杀人可是犯法的,而且还是最重的死刑。所谓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而以现在的许多高科技手段,案件的侦破也有了更高的破案率。

    这可不是里古代时候的那种江湖,人命如草芥,杀了人随便往荒山野地里一抛,官府根本就不管。就算是热闹的城镇中,江湖打斗的仇杀,官府也基本不管,只会在打完后过去收尸。现代世界可不会如此,闹出人命的,都是重大案件,警方会全力侦破,追查凶手的。

    里的许多侠客也会杀人,江湖的表面,虽然看起来快意潇洒,但内里究其本质,却也是个充满了血腥与杀戮的世界。几乎每一天,都会有各色的江湖人物,在江湖争斗中死去。

    他看过的一些武侠中,也有专以描写江湖的残酷与血腥的。江湖,不只是男人暇想的童话。真实的江湖,是个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世界。人在江湖飘,谁的手里又能不沾点血腥。

    在武功有成后,他行事便开始以里的侠客们为准则。关于杀人这个侠客们同样会面对与做的事情,他其实也曾有认真想过。有时候在内心深处里,他其实并不排斥那种真正快意恩仇,血溅五步,摘敌头颅的手段。只是目前来说,他却也还真的做不到。

    “有些人,就是属于记吃不记打的那种。你打的他再狠,他过后还是会想着去报复你。没能力直接战胜你,就会想各种阴险的主意,让你防不胜防。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的时候对这种人,你不得不杀。只有杀掉,才是最好与唯一的解决办法。”

    李飞燕说罢,轻轻叹了一声,转过身去张臂将林旭搂在怀里,在他耳边低声道:“你放心,直到了那一步,我会帮你的。杀人有时候很简单,不用怕。一个真正江湖人的成长,总是要经历一场杀戳的!”(。)
正文 第八章 教你亲亲 通背门恩怨
    (第五更。。 补完昨天的。)

    两人并不是第一次拥抱了,自密室里的那次后,李飞燕后来也曾有抱过林旭几回。所以这时见李飞燕抱来,林旭也并不抗拒,任她抱着。这东西就像黄容的,外国人都将之视为礼节,抱得多了,也就习惯了。他也并不会再像第一次那样紧张脸红‘激’动、心跳加速了,反而‘挺’喜欢拥抱的感觉。只是他到底内向脸薄,平常却也不好意思主动抱李飞燕,多是李飞燕来抱他。也只有跟关落雪在一起时,他才会主动抱自己的这个‘女’朋友。

    抱了一会儿后,李飞燕忽然问道:“对了,你跟你那个‘女’朋友发展到什么地步了,抱过了没有?”

    “嗯!”林旭轻应了一声,不好意思直。

    “那亲过了没有?”李飞燕松手放开他,两手扶在他肩头,眼睛里闪着八卦的光芒,盯着他双眼问道。

    “没有。”林旭回了一句,躲开她直视的目光。

    “那要不要我先教教你?”李飞燕着,带着些媚‘惑’笑意地伸手勾起他下巴,脸礼‘逼’近了一分,红‘唇’微张,向他轻轻吐出一口气,又伸出舌头来,转着圈地‘舔’了下嘴‘唇’,显得分外‘诱’人。

    “不用!”林旭不由瞧得稍微愣了下,随即则连忙脸红心慌地后仰开身子相避。却没想到慌‘乱’之下,这一下躲得急了儿,又一时忘了自己现在是在平房的砖砌围栏上坐着,还是双‘腿’悬空吊在外面。猛地一躲之下,身子一歪,竟是重心失衡地没坐稳,掉了下去。

    “哎呀!”忍不住惊呼一声后,他连忙闭口提气轻身,在半空中身子猛地横旋扭转。连打了两个旋,横转七百二十度后于旋转中调整重心,这才稳稳地双脚着地落在地上。

    李飞燕却也没料到林旭猛地一躲之下,竟会没坐稳地忽然掉了下去。稍微一愣后,她便忍不住伸手指着下面的林旭,被逗得直笑。

    平房距下面庙里的地面,不过才两米多高。就算没练过武的,这距离不心掉下去,也摔不死人,更何况是林旭了。所以刚才林旭掉下时,她是一儿没担心。

    林旭平稳落下地,才松了口气后,就听到上面传来李飞燕幸灾乐祸的笑声,忍不住抬头瞪了她一眼,随即则满是无奈地苦笑。心里也觉‘挺’是出糗的,以自己现在的身手竟然还会不心掉下去。可都怪李飞燕,让自己刚才太慌了,她还好意思笑。

    不过这就是李飞燕,前一刻还跟他在谈论十分严肃到严重的杀人问题,下一刻又能跟他‘乱’开起玩笑地逗闹。仔细想一想,两人在一起时,似乎都没有一整天能跟她完全正经地相处下来过。

    “接住我!”李飞燕笑了一阵儿,忽然向林旭叫了声,双手一撑身下的围拦,也猛地从上面跳下。但却是没施展任何轻功姿势,就那么身子打横地照着林旭直摔下来。

    林旭怕她真会摔到,也只能看着她掉下的来势,连忙双手抬起,打模将她抱住地接住。

    “真好!”李飞燕在他怀里笑了声,忽然双臂一展搂住他脖子,“啵”地一下,上半身抬起,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哎呀!”林旭又是忍不住一惊慌‘乱’,下意识双手一松,将怀里的李飞燕放开。

    好在李飞燕双手还在他脖子上搂着,却也没掉下去。只是下半身往下一落,刚好踩到地上,但身子却还在林旭身上吊着,向他笑着嗔道:“我嘴上有毒啊,瞧亲你一下把你吓得!”

    林旭抬手抓着她双臂,将她两手从自己脖子上拉下,无奈道:“没有。只是咱们男‘女’有别,你别老这样,我可是有‘女’朋友的。”

    “哎呦,还对你的雪忠贞不二啊!”李飞燕带着些酸意地撇了下嘴,“那你以前‘摸’过我又怎么算?我的清白之躯……”到最后,故作‘抽’咽。

    林旭忍不住满是无奈地叹了口气,根本不接她的话,转身道:“好了,明天还要早起,回去睡觉了!”

    李飞燕已经不是第一次拿这个跟他事了,每回都要他负责,然后等最后吓住他,‘弄’得他手足无措时,又是跟他开玩笑,他都已经对此有免疫力了。

    “哎,别走,我这回是真的!”李飞燕见状连忙伸手拉住他道。

    林旭道:“我也是真的,真要回去睡觉了!”

    “好了,没劲!”李飞燕不快地闷声甩了下他胳膊,终于不再开玩笑,但却仍拉着他胳膊没放。顿了下,问道:“真的,你就那么肯定你跟你的雪将来长大后还能在一起,永远不会分手。然后顺利地结婚生子,白头到老?”

    林旭道:“将来的事谁也没法肯定,但我会珍惜现在,也会尽力去维护我们的将来。”

    “那万一你们将来分了呢?”李飞燕瞧着他问道。

    林旭想了下,摇头道:“我没想过。”

    “唉,年轻人还是太天真啊!”李飞燕摇摇头叹口气,但顿了下,却又转而道:“算了,姐姐也不打击你了,继续你美好的初恋吧!我也希望有一天,你们能真的不忘初心,幸福到老!”

    “谢谢!”林旭闻言,也真心道谢了句。

    李飞燕笑了笑,拉着他手在黑夜下的庙里散步,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过问道:“你知道郭静和那个范海龙是什么关系吗?”

    林旭摇头道:“不知道。”随即略有些期待地看向李飞燕。其实他倒也是‘挺’有些好奇郭静和范海龙的关系,两人虽然认识,但却称不上是朋友。但要关系平淡吧,却又显得很熟悉。另外那个范海龙,还有些怕郭静。郭静一直对他恶言恶语的,他却还反过来陪笑脸,大违他一惯的脾气。

    李飞燕瞧着他期待的目光,带着得意地一笑,道:“郭静原来还不打算跟我的,但姐姐我问话的技巧多高明,三言两语就把她想要隐瞒的全给问了出来。”

    “他们两个啊,算是双方家长互相给介绍的对象吧!只是范海龙很喜欢郭静,而郭静一直很讨厌他。他们两方家人有联姻的意思,只是郭静他爸妈很尊重她的意见,没有‘逼’他,所以目前就是让两人先相处的意思。能处下来的话,就结;处不下来的话,就不结。范海龙为了他自己,也为了他家里,就一直很下功夫的追郭静,但郭静却还是一直对他不理不睬的讨厌他。目前来,两人就是这么个关系。”

    “另外,这个郭静的身世也有儿不简单。他们家,就是通背‘门’第一代掌‘门’,神拳郭永福的后人。所以她家跟通背‘门’之间,也是颇有渊源,这也是他们两家联姻的一个基础。”

    林旭听到这里,有疑‘惑’地问道:“不对啊,郭静要真是郭永福的后代,那她怎么没学通背拳,以前她还跟我抱怨过,寻不到桩功可学,这通背‘门’不是放着现成的吗!”

    李飞燕道:“这你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当年郭永福的后人,却是没有跟郭永福学武,而是转了学文。几代下来,都没有郭家的人再去学功夫的,所以也就跟通背‘门’渐渐疏远地断了来往,反而失去了通背拳的传承。”

    “据郭永福当年跟他儿子之间的关系很不好,父子不和,而他儿子不但不喜欢习武,还听立下了家规,叫后代也不准习武。以前的许多朝代,一向都是重文轻武,许多文人也都是看不起武人的。郭永福的儿子要真是个很死板的传统文人,再加上跟他爹闹矛盾,倒也真有可能会立下这样的家规。”

    林旭闻言了头后,又问道:“既然郭静是第一代掌‘门’郭永福的后,她现在想学的话,难道通背‘门’还不肯教?”

    李飞燕笑了笑,道:“这就是那个范海龙最叫郭静讨厌的一了,这家伙动了他爹,只要郭静肯嫁给他,他们通背‘门’才肯教郭静。”

    林旭闻言不禁摇了摇头,这个范海龙,也确实够惹人生厌的。以郭静的脾气,怎么可能会答应。
正文 第九章 密室练功
    (昨天的正常更新又拖欠下了,继续补。感谢书友“造化大道”、“2002看书到现在”、“世界老五”的打赏。求订阅!)

    两人聊着天散了会儿步后,看看时间不早,便一起回去,准备睡觉。明天要一大早五点半就起来,然后吃过早饭六点多就出发,确实需要早点睡。

    其实以两人现在的本领,一晚上不睡却也不算什么,第二天照样精神奕奕,生龙活虎,半点也不会犯困。但林旭父母却不知道他们的情况,还是会叮嘱他们早点睡。如果再晚点还不回去的话,怕是就要出来找他们了。

    两人仍是原路返回,先从庙里跃上平房顶,然后顺楼梯下了平房。回到家后,就见林朗夫妻俩在看着电视等他们,而妹妹林彤则已被安排睡下。见到两人回来,林母招呼了一声后,便又叮嘱了几句两人早点睡。说完之后,便关了电视,夫妻两个先回房去睡了。

    林旭和李飞燕向她答应一声后,也没再多说什么,各自洗漱一番,便也上床睡觉。

    李飞燕晚上在林旭家住的时候,便被安排睡在林旭的卧室,然后林彤过去跟她一起睡,两个女孩子睡一起。林旭卧室的这张床,原本就是小时候为了让他跟妹妹一块睡特别加宽一些订做的。现在李飞燕跟林彤睡一起,也并不挤。李飞燕本就是属于身材娇小的,并不算高,人也很苗条,而林彤还没长大,就更是娇小了。

    林旭让出卧室后,则出来到客厅里睡沙发。家里就这个条件,也只能对凑。同院的爷爷奶奶家倒是有宽余床位,只是他却不喜欢跟爷爷奶奶一起睡那种大通炕,感觉没有自己独立的空间。而且他也更喜欢在自己家睡,哪怕是睡沙发。

    将沙发拉开睡下后,林旭解开手腕上的电子表,然后又定时到凌晨三点,这才放在枕边合眼睡去。

    到凌晨三点,听到电子表的“嘀嘀”闹铃声响后,他便准时睁眼醒来。这个时间,正是他每天开始修炼内功的时间。不过在家里睡到客厅后,却是有些不太方便。怕两边卧室可能会有人起来,而惊扰到他。而且被父母看到他练功后,怕也会有些惊到他们。

    好在他现在却也有了个更合适的练功地方,当下轻手轻脚的迅速穿好衣服,过去轻轻打开客厅门。出去之后,再返身掩好。

    不过他这一番动作虽轻,却也知道怕是瞒不过正睡在自己卧室里的李飞燕。她乃是在飞贼出身,从小便久经训练,睡觉不但很轻,也十分警醒,稍有些动静,就能够立即惊醒过来

    实际上,在她第一次于林旭家晚上过夜的时候,林旭那次凌晨三点起来,就有被她发觉。她当时还出来查看了下究竟,见到是林旭起来,问过他什么事后,林旭只说半夜起来练功,她便也没再多问。

    武林中不少特殊的武功,都需要按照在一天中特定的时间段里修行,这个她却也是听说过的。而不探听人家各人隐私与门派秘密,还有不偷窥别人练武,这也都是江湖上的规矩,犯了乃是大忌。

    所以她虽然心里很好奇林旭凌晨三点起来会练的是什么武功,却也仍是压住了好奇地没有多问。而以后住在林旭家时,再有凌晨三点听到外面客厅里林旭的动静后,她没睡也会装睡地不再出去了。

    返身关好房门,走到院子里后,林旭脚下一点,轻身一跃,便已如一道没有重量的影子般飘然而起,一下直跃三米多高,从这边的院子里跃上了平房顶。

    自从开始练习空空儿所留传下的《浮光掠影》轻功后,他现在的轻功已是大有进步。再加上这一个多月下来,他内功也又有了不少长进,所以现在一跃三米多高,合古代的一丈,却也是早已十分轻松地不在话下。

    上了平房顶后,他脚下不停地再又一点,便已直跃过平房,身子轻盈地跃落在庙里。落地后,接着再又两下连点,身影飘然如风地便到了千手观音殿前。到得之后,也是不做稍停,脚下一点,便从破烂的窗户洞里轻身跃进殿内。

    千手观音殿内的样子,还是一如既往,就连千手观音像被打破的泥塑碎片,也是如往常般地散落在殿中,无人打理清扫。

    一个多月的时间下来,这殿里原本没头的千手观音像被人推倒打碎的情况,村里却也是早就有人发现了。只是发现后,除了有人好奇地过来看看,然后骂两句打碎这塑像的缺德鬼外,却也没人再多做什么。别说清扫碎片了,就连多看几眼的人也没几个。村里人对这座小破庙,还是一贯地没有任何重视。

    林旭和李飞燕原本还担心有人发现被打破的观音像后,也有人可能会在仔细寻找之下发现下面的密室。但在听说了村里人对待这件事的态度后,便都松了口气地知道他们的担心纯属多余了,村里的人对这事,根本就没几个去理会。

    倒是林朗颇有文物保护意识,知道这事去看过后,对观音像被毁十分痛惜,回来后还准备拿着工具去清理一下那些碎片。但却被林旭母亲看见后拦阻了,说他是闲得没事干。家里放着那么多活不干,还有空闲得去扫破庙。所以,最终他也没有扫成。

    对于打破观音像的凶手猜测,村里的大部分人都认为是偷菩萨头的贼干的,因为无头可偷了,发泄下地就把观音像给砸了。又或者,以为是观音像里面有可能藏着别的宝贝。还有小部分人,认为是哪家的熊孩子调皮捣蛋干的。但不论怎么猜,热议两天也就淡去,过后也再无人问津。千手观音像被打破时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

    林旭对此倒没什么多余感慨,他觉着这样最好。越没人关注,这下面的密室也就越不会被人发现。跃进殿里后,他又是脚下不停地一点,便接着跃上塑像的高台,然后到了龙女像身后,蹲下身去拿开遮挡物,抠出那块砖,拉动铁链开启了密室的机关。

    他现在在家里时,这个更合适的练功地方,便是这座密室了。现在除了李飞燕外就没人知道,绝对安静无人打扰,可说是绝佳修炼内功的地方。

    而且要是有人在上面开启了机关的话,那密室里的微微震动也能让他立即发觉。(。)
正文 第十章 功力与修为的增长
    开启机关后,林旭立即把机关与上面用以遮掩的塑像碎片复位,然后转身踏上那块开始下落的平台,随之一同下降。降落到底后,便抬脚迈进密室。

    进了密室后,他先按下手上电子表的夜视键。随着莹绿的表盘灯微光亮起,他借着这微弱的光芒便已能大致看清黑暗的密室。当下先转身将密室入口左边墙壁上那个由里面开启门户机关的铁环拉下。

    为免练功途中有可能会被打扰,这密室自是要先行关闭。拉下铁环后,瞧见那块平台又开始缓缓升起,他便不再理会,转身借着还未熄灭的表盘灯,走向密室后面的云床。

    他只是过来这里借地方修炼的,并不需要太过明亮的光线照看什么东西。所以左边墙角下面虽就放着手电筒,他却也没有取用打开。只借着表盘灯的这点微弱光芒,走到云床处即可。

    说起来,这借着电子表那微弱的表盘夜视灯来当作光源地照亮,却是他后来才想到的。不然若是第二次救李飞燕的那回他就能想到的话,便也不会当时一点儿看不见地任黑瞎摸,而不小心地摸到了不该摸的地方,让李飞燕拿住把柄地总拿这跟他说事。

    不过想起那次的经历,他却也并不后悔,有时还甚至有些怀念。每回想起的时候,也总是不禁有些心旌荡漾。他到底正是少年慕艾的年纪,想这些却也是免不了的。青春期的萌动,倒也并不关乎什么色不色,这只是身体本能的一种冲动。

    因为那次的经历,他有时也不免会对李飞燕的身体产生些令人脸红的羞耻幻想。所以他有时面对李飞燕的时候,总会下意识地有些慌乱,好像怕她能看破自己的那些不好幻想似的。

    有时认真地想一想,他对自己目前跟李飞燕之间的关系,也是有些不好定位。说是恩人与报恩人吧,却不止这么简单。说是“姐弟”吧,关系却也有些超越。至于师生,那就更是扯淡,李飞燕那老师的身份完全就是为了方便接近他而假冒的。但要说有什么男女之间的情意,他却也觉着还不到那地步。再加上他认为已经有了女朋友,就不该再往那方面想。

    目前真要说两人之间的关系的话,他觉着用自己以前看过的一首古词里的一句,是个挺贴切的形容,那就是有点“剪不断,理还乱”。不过两人之间的感情,那也确实有。只是具体哪种感情,他却也说不清了,恩情、友情还是亲情,或者还夹着点什么别的……

    在表盘灯熄灭时,林旭刚好走到了云床前,当即转身坐下,然后脱了鞋子,在云床上面向南方盘膝坐好,准备开始修炼。不过在开炼之前,他还是提前先把电子表的闹铃定好,定到了凌晨五点。

    定好之后,这才开始正式修炼。他已练过了许多次,早已是驾轻就熟。当下闭上眼调整了番呼吸后,没过多久便收摄心神地入静,进入了修炼的状态。

    在还没有开学之前,他曾预估过自己差不多再有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把丹田中的精全部炼化为气。但那是以放假期间的修炼标准来计算所做出的预估,开学之后,他每天的修炼时间被迫缩短到了假期时的一半,这个原本的预估时间自然也就不能作准了。后来他重做了一个预估,是最少一个月,最多三个月,定在这个时间段内。

    现在看来,他预估的这个时间,却是差不多,应该能够得到保证。他现在丹田里的精便已炼化了有一大半,只剩下了三分之一不到。而时间才过去了一个多月快两月,在剩下的一个月时间里,他觉着应该足够炼化剩下的那一些了。

    不过丹田之精随着一层层的往下炼,积存的年份越为久远的,也就越加难以炼化,困难度也是在随之不断增加。如果他猜想不错的话,最底下的那一层会最难,到时候可能还会遇到瓶颈。所以,倒也不敢下绝对的保证。

    以他现在所拥有的内气程度,在不限制输出的全力施展之下,已经能够从原本的半个小时左右,延长到了一个小时以上。而如果有所限制,不使全力的话,这时间更长。再若断断续续的用,能够留出些自动恢复时间的话,那差不多已可坚持上一整天。

    而随着内气深厚程度的增加,他现在施展内力时所能发挥的力量与爆发力,也都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增长。原本的一个多月前,他的力量与爆发力,与李飞燕这没练过内力的相比,还是要稍差一些的。而现在,他却已能超出了李飞燕一些。这还要算上,李飞燕在这一个多月内也同样有着增长与进步。

    以他估计,他现在的全力一掌,怕是已经能差不多达到一千斤力量的标准。就算还有差些,也是差的不远。反正他现在一掌下去,已经能随手劈破五块摞起的砖,六、七块有时也能劈破。

    只是他手头并没有什么专门用以测试力量的机器,所以也没法做出更精准的判断。

    他专心修炼,物我两忘。

    丹田中神意所化之火,经过长久的锻炼,现在也变的更加壮大。不过现在丹田中的精华却也更加难以炼化,如果说最开始的精华像是水,那现在则就已是形似固态地开始变成冰了。

    而丹田最底下、最深处的精华,他估计那程度就相当于是万年不化的坚冰,到时会更难。

    “嘀嘀嘀,嘀嘀嘀……”

    凌晨五点,电子表的闹铃准时响起。感觉到了手腕上的微微震动后,林旭也便立即收功。

    收功之后,看下到了时间,便关了闹铃,下床穿鞋。穿好鞋,便是过去到入口处拉下机关。一路出了千手观音殿,到得自家院子处时,他仍是轻身一跃,先跃上了平房顶。然后看了眼院里没人,再迅速从房顶上跃下。

    今天全家都是定的五点半起床,他回房之后,便也没再睡。把自己沙发床上的被子叠好,再重新将沙发折起。一番收拾完,时间也是已经差不多。

    到五点半两边卧室里震耳的闹钟声一响,父母、妹妹与李飞燕也都醒来地开始陆续起床。(。)
正文 第十一章 你来开车 启程上路
    吃过早饭后,一家人收拾妥当,便一起到了旁边的庙里。

    因为林旭他们家前面的那条胡同过窄,开不进车,所以李飞燕的车便停在了旁边的庙里。

    庙里地方宽敞,进出的门户又是拆了前面四大天王殿东边一段围墙的大缺口,进出与停车却是都很方便。车便就近停在后面千手观音殿的前面,离林旭家很近。

    走到车旁,李飞燕掏出车钥匙抛给林旭道:“你来开,要是路上有遇到交警的话,再换我。”

    这一个多月下来,林旭却是早在李飞燕的教导下学会了开车。其实开车并不算难,他人本就聪明,学东西很快,再加上现在武功有成,手脚的协调与配合能力都非常好,学起来就更快。李飞燕当天教的时候,他只半个小时不到,就已学会了。

    不过开车这门技术,学是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在练,要多积累驾驶经验,以能应付上路后的各种情况。还有些交通法规,路面的各种指示标牌等,也都需要了解清楚。会开并不等于就能立即上路,还需要多练习一段时间,把技术掌握的更熟练后,才可在有驾驶经验者的陪同下上路,做实地的驾驶练习。

    林旭的陪练,自然也仍是李飞燕。不过她教林旭,却不像一些驾驶学校那么保守,林旭当天学会开车之后,她便直接让林旭上路做实地练习。

    好在她也知晓轻重,没选车流太多的大马路,就在他们学校前面的那条沙石路上练习。这条沙石路除了周末与节假日学生离校、返校时人流、车流较多外,平时路上的车辆与行人却是很少。再加上路面也辗压的很平整,却是很适合林旭这种新手练车。

    每日抽空练习之下,林旭对开车的掌握力与熟练度也提升很快。一周之后,便开始了到前面车辆较多的柏油马路上练习。现在这一个多月下来,早已是开的很熟练。

    像现在每周末李飞燕到他家来时,都是由林旭来开车,也顺便给他更多积累些驾驶经验。因为她现在已固定每周都来,周六放学跟林旭兄妹俩一起回家,周日开学又跟林旭兄妹一起返校,所以林旭现在连自行车也都不用骑了,每回都是开车带着妹妹和李飞燕上下学。

    虽然有点显得过于高调了些,但有车放着,明显更方便,林旭却也不会为了装低调地还硬坚持骑自行车。反正他现在已是学校里最有名的人物,早已是十分高调,备受注目,倒也不在乎再多这一件。

    而且对于开车,他也是很喜欢的,驾驶本身就是一种乐趣。有句话说“男人就没有不爱车的”,他也不例外。

    这时听到李飞燕的话,他自不推拒,接过她抛来的车钥匙,道声“好!”便熟练地打开车门,上了主驾驶位。

    林朗夫妻与林彤听见李飞燕的这安排,也没什么异议,林彤是早坐过许多回林旭开的车的,对哥哥的驾驶技术早就很信服。林朗夫妻俩虽没像林彤坐过那么多次,却也有坐过几回,对儿子现在的驾驶技术,也是很信得过去。

    林旭现在对开车,确实是已经没有任何问题,唯一所差的,就是一个正式的驾驶证件。没有交警的路段话,自是可以随便开。但遇到有交警时,怕会查车,自然还是交还给李飞燕开保险。

    其实李飞燕现在的驾驶证也很有问题,因为她是以燕菲菲的名字所弄的个假证件。不过她对自己的这假证却很有信心,根本不担心会被交警查出是假的。据她说,这证件还是她自己亲手做的。

    她既是电脑高手,做这个倒也确实不难。以她的本事,也可以随手给林旭做一张。不过林旭现在的年龄却不够,都还没成年。连身份证都没有,自是也不到能拥有驾驶证的年龄。这个是硬伤,哪怕她证件做得再逼真,只要跟林旭的年龄一对,自然就能判断出是假的。

    林旭上了主驾驶座后,李飞燕绕到另一边上了副驾驶座。父母与妹妹则坐了后面那一排座位,妹妹在中间,父母分两边。

    见所有人都上车坐好后,林旭便发动了车子,却没有提醒他们系安全带,他自己也没系。按照标准的驾驶程序,其实是需要系安全带的,尤其是坐在前排主副驾驶座上的人,系上更保险一些。

    不过林旭却是不喜欢系上后被束缚的感觉,再加上他开车也不是正规驾校教出来的,教车的李飞燕也没提醒过他一定要系安全带,他自然也是忽略这个。

    系安全带是为避免发生车祸碰撞时,座位上的人因惯性前倾而撞在前面挡风玻璃受伤,甚至严重些的,有可能直接撞破玻璃飞出车外去。如果前面挡风玻璃已在碰撞中被撞碎的话,那就更有这个可能。安全带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意外的发生。

    不过林旭和李飞燕都是练武之人,对自己的身手很自信,却是不怕这个。就算真有可能不小心在路上撞了车,他们也都能临机应变地立即反应过来,所以自是对此不在意。后排的父母与妹妹,林旭也有自信可及时救下。而且后面有前排的座位阻挡,真发生那种意外后,危险性也小的多。

    发动车子后,林旭先缓缓驶出庙里。出了庙后,他便开始提起了速度。这个时候才六点稍过,村里这么早起来的人很少。村里的路上基本没什么人影,所以他才放胆的提速。

    等到出了村,上了村外的那条柏油马路后,林旭更是又挂档加快了许多速度。

    上了马路后,他是拐向西沿路直开。吉县在他们汾县的更西边,中间还隔着一个小宁县,直线距离大约在七十多公里。

    林朗夫妻两个在刚结婚不久,林旭兄妹俩还没出生的时候,却是曾经去过一次壶口瀑布。不过那个时候,他们村前还没有修这条马路,因此所走的路线不同。而且这些年各地都有修路,路线也是早跟他们当年不同。

    不过现在的这条马路,却是叫做汾吉线,就是从他们汾县直通吉县的,一路只需要沿着这条路走,也就基本不会出什么错了。而且他们县与吉县也有通公交车,路上也可以跟着顺路的公交车走。

    五一期间,到壶口旅游的人想必也不会少,到时候也可以找到些游人或旅游车跟上。所以路线虽跟林朗夫妻俩当年走的不同,但他们全都并不担心会走错地找不到地方。(。)
正文 第十二章 穷山恶水出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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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长这么大,目前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小学那次,父母带着他和妹妹到洪洞大槐树公园去游玩。因洪洞县是在市区的另一边,与他们汾县隔市相望,所以那次却是比去市里还远。

    林旭平常活动的范围可以说非常小,除了上学,就是回家。以前周末除了写作业,就是宅在家里看电视,很少出去玩。玩也就是去找关文滔玩,有时则自己一个人到村外的地里去瞎转悠。爬树打鸟,或是到沟里玩玩水。

    自从开始练武之后,更是大部分的业余时间都拿来练武了,最近已经很少周末出去玩儿。也就跟关落雪约会时,顺带转转游玩一番,但范围也是基本局限在关村。倒是有次骑马跑得远了,跑到了临近的北马村地界。

    反正他目前去过的外面地方十分有限,就连乡里的几个村子也都没走遍,只去过临近的武村、小柴村、北马村、庄头村,还有过年走亲戚时,亲戚家所在的几个村子。附近的乡镇,也只是在赶集时跟父母去过离他们关村最近的古安镇。至于相邻近的外县,出就小学那次去过洪洞,但也没进过县城。另外,也就是曾到过市里,也是在小学时期,父母有次带着他们兄妹俩到市里动物园玩。

    这次去壶口瀑布,算是目前来说最远的了,比那次去洪洞大槐树公园还远。而且这回一下要经过两个外县,小宁县和吉县。所以他对于这次的旅游,却也很是兴奋地充满期待。

    一路西行,驾车驶过古安镇的路口之后,便已是他以前从未到过的地方。一边开车的同时,也忍不住开始打量起道路两边的村庄和景物。不过看了一阵儿,却也发现跟他们乡里那段马路两边的景色大同小异。但也还是有些新奇之处,倒也看的颇有兴致。

    李飞燕打开了车上的收音机,听着一个播放音乐的电台。在听到喜欢的歌曲时,还会随着哼唱两句。后排的父母与妹妹,也不时说说笑笑地指点向窗外的景色。

    开车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出了他们汾县范围,进入了小宁县的地界。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地势变高,开始进入了山区范围,道路也相对的陡峭盘旋起来,弯道与坡道增多。

    小宁县与吉县都是处于山区,山地较多。大山小山,高低不一,一山连着一山,平坦的地带相对较少。因处在他们汾县西边,他们那边人,多把这两地称做西山。这两地基本是连成了一片,而且说话方言相近,常被他们这边人混淆。这两地的方言跟他们这边,也有着很大的差异,说话语速很快,听不惯的通常一时都很难听懂。

    这两地山多,却是矿也多,煤炭资源十分丰富。所谓靠山吃山,这两地的人因为开矿,却也是有不少人发了财,有许多煤老板。虽是山区,但总体说来,却是比他们汾县这平原地界的有钱人多。

    林旭他们武乡中学里,就有不少小宁县的外地学生,个个都很有钱,平常花起钱来,也是大手大脚。听说为了在武乡中学上学,每个人家里都向学校交了一笔不菲的借读费。不过这些学生里,真正学习好的却也没几个,还经常有打架斗殴的,打起架来很凶狠。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山里的人,本来也就比平原地带的人性子更烈,更加好斗。

    小宁县与吉县因蕴藏的煤炭资源丰富,现在自然不是穷山,反而称得上是宝山。但在以前的古代,煤炭却不受什么重视,那时不兴烧这个,所以做这个的也不挣钱。山地多,能开垦种植的土地便少,好的良田更少,自然是穷水恶水、条件艰苦的地界。

    但人类就是如此,越是艰苦与恶劣的环境中,越能孕育出性格坚韧、身体强壮的人。纵观古今中外,自来历史上出强兵的地方,往往就是生活条件艰苦的地方。

    小宁县与吉县这两地,是近年来才有不少人因开矿而富起来,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因为以前是穷山恶水的地方,自古以来所养成的山里人性子却也难以改变,还是不少都好勇斗狠。

    林旭以前听他们班一个小宁县的同学讲过,说他们那里因为有人争矿,曾发生过大规模的械斗,打的严重的,还曾有闹出过人命。

    反正据他在学校里所接触到过的几个小宁县同学来看,确实多是脾气火爆,经常一言不合跟人动手的。而且他们这些外地学生,也颇为抱团,再加上又都很有钱,在学校里却也基本没人轻易招惹。

    山地多,居住环境自然也就相对较差,能够形成村落聚集地的地方较少。林旭开车进入小宁县地界后,也能够明显的发现,这里比他们那边的村子密集度要少得多,经常好几里地都不见人烟,只有两边连绵的山峰与沟壑。不过山高林也密,时值近夏,两边的山峰树木苍翠,山花盛开,一路所过,却也有瞧见不少好的景色。

    再又前行了几里地,转过一处弯道后,林旭忽然发现前面的车流慢了下来。再前行一些,便见前面的许多车都停了下来不动,看样子是前面发生什么事阻碍交通,堵车了。

    再又往前开一段后,林旭也不得不被迫的停了下来。然后将开了小半的车窗完全摇下,探头往外面看去。但因为前面堵的车不少,还有些拉煤的大卡车,一时却也是瞧不见前面具体发生了什么。

    皱了下眉后,他也只有无奈地缩回身子耐心等着,嘴里忍不住有些担心地向李飞燕和后面的父母道:“也不知前面出了什么事?要是堵的时间长的话,咱们今天可能就赶不回去了。”

    李飞燕道:“可能是前面出了车祸什么事故之类的吧?”顿了下,道:“赶不回去也没事,咱们大不了住一晚再回去也行。”

    林旭将头靠在座椅上叹口气,道:“就怕直接在这里堵到天黑,咱们去也去不成。”再又从倒视镜里往面望望,接道:“后面再又一个接一个地堵起来,咱们想掉头回去都回不成。”

    李飞燕笑着安慰他道:“行了,再等等吧!要是一个小时还不散,咱们就再做别的打算。”

    林旭想了想,没接话地点点头,便也就耐心等着。真要等,他倒也是个很有耐心能坐得住的人。

    只是后来听到前面有人的谈话声后,他便有些坐不住了。从前面有几个同样被堵的人谈话中他得知,这里被堵住,原来并不是前方出了车祸之类的事故。而是因为前面有人私设关卡收过路费,而前方有人不愿交,双方争吵地对峙了起来,因而堵在了那里。(。)
正文 第十三章 车匪路霸 人人可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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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匪路霸”,林旭一听到前面那几个人的谈话,知道这里被堵的真正原因后,脑子里立即就跳出了这个词。

    关于车匪路霸,他以前只在电视新闻、报纸上看到过一些报道,没想到这回出来,竟还遇到真的了。前面那些拦路私设关卡的人,虽说是收“过路费”,但其实跟抢劫也没什么太大区别,只是安了个还算说得过去的名目而已。

    不过这伙儿人还是肯做点表面文章地稍微遮掩一下,算情节稍轻的。他以前在电视新闻、报纸上看到过的,有些就是明目张胆的抢劫。有的不止抢劫财物,还杀人害命、强奸妇女,简直跟古代那些拦路的土匪,剪径的强人没有什么区别。

    他还在报纸上看到过一起最严重的,说是某地一个村子,整个村里的所有青壮,全都是车匪路霸抢劫犯,正经的靠路吃路,常年在相邻的国道公路上频繁作案,是当地有名的匪村。而且这帮人作案十分凶残,不仅会把车上的货物钱财全部抢走,往往车也一起抢走,司机但有反抗的,就会被杀害。

    他记得当时看过后,都有些难以想象,也不知报纸上的报道是否有夸大。当然,这个匪村后来自是被当地的警察剿灭端掉了。报纸上说,全村光死刑犯就判了几十个,最后村里只剩下了些老弱妇孺。

    据说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一些地方的车匪路霸情况特别严重,许多跑长途车的司机,都得在车里备些防身的家伙,以防不测。直到后来经过几轮专门针对性的严厉打击后,这种风气才被打压了下去。他们省在当时的这种情况并不算特别严重,但没想到眼下都快进入新世纪了,他竟然还会在这里遇到传说中的车匪路霸。

    可能也是因为这里是山区地带,地方偏僻,邻近的派出所也离得很远,前方那伙人才有这样的胆子。再加上这里又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路边也没有电话等通信设备,却也不怕有人能及时报警。

    虽然这时代已经有了大哥大这种移动通信设备,但那只是流行在大城市及沿海经济发达等地区。他们这边连大哥大的通信基站都没有,就算有人买了来,也是根本没用。所以一些有钱人,也只能腰里别部BP机来做为移动通信设备。但传呼机只能被动接收信息,却没法主动发送。

    “我去前面看下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林旭听到了前面那几人谈话,知道是有车匪路霸拦路收费才造成堵车后。心里一动转过些念头后,便打开车门向李飞燕与父母说道。

    那几个人的谈话,离他这边其实还挺有些远。他是耳力好才听见了,所以倒也不怕父母能听见。为免父母替自己担心,他也没如实相告,只说是去前面看看情况。

    “我跟你一起去吧!”李飞燕闻言立即接道。她虽没有内气在身,但乃是做飞贼的出身,从小耳力、眼力这些五感功能,也都经过专门的训练,要比常人灵敏的多。再加上她跟林旭离得最近,所以她却也是有听见前边那几人的谈话。

    林旭摇头道:“不用了,你留着照看车里。要是待会儿前面动了的话,还需要你开车呢!”

    李飞燕略作一想,点头道:“好吧,那你快去快回,当心点儿!”临了给他一个关心的眼神。

    后面林朗夫妇尚不知道前方到底出了什么事,闻言后便也没多做拦阻,想了想就点头答应了。林旭最近已是做了好几件大事,他们也都能够感觉到儿子的成长。再加上又知道他真从那几本书里自己练出了功夫,而且好像还挺厉害,所以这时倒也并不担心。而且只是去前面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林旭答应一声后,便打开车门下了车,向前面走去。一边走着,一边脑中则是闪过了当时看报纸上关于车匪路霸的报导时,文章的最后有一段记载,说是因当时的车匪路霸情况严重,各地的执法部门都曾号召过广大人民群众,可以对持械正在进行抢劫的车匪路霸暴力犯罪,采取一切制服手段。而且在制止犯罪中,造成车匪路霸暴力犯罪嫌疑人伤亡的,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路不平,有人踩。今有拦路贼,他可要好好踩平过去。

    这一段路是自半山腰里贴着山壁开凿铺设的公路,一边是高高的山峰峭壁,另一边则是深有十来米的山谷沟壑。靠着沟壑的那边,架设有钢制的围栏,以防会有车冲出路边掉下去。

    一路走过,就见前面也有不少人等的不耐地下了车,或是在车旁独自抽烟看着旁边风景,或是三三俩俩也跟旁边的人聚在一起谈论。也有同他一样,往前面走去看个究竟,或是想要看热闹的。离得越近,知道前面是有车匪路霸拦路的人越多,也基本全是在谈论此事。

    林旭向前走出几十米,绕过一辆大卡车后,就能见到前方约有百米外正聚着许多人,也传来了许多人吵吵闹闹、大声呼喝的声音。还有旁边围观众人的议论指责,闹哄哄一片。有操小宁县当地方言的,有说普通话的,也有他们汾县这边方言的。还夹杂有些外地口音与方言的,有的他没听过,一时也分辨不出来是哪里的。

    走到近处时,围观的人群拥堵,他一时也挤不进去。左右瞧了瞧,见到旁边的一辆小货车里没人,又注意到一时没人瞧他,便轻身一跃,一下跃上小货车的车顶,站在车顶上向那边的中心处望去。

    一望之下,就见到最中心处,有两架以成人胳膊粗的树木钉制成的像电视里那种拦路的鹿砦。两排原木斜钉成丫叉状,左右两边一边一个,将整条路横向拦截住。

    这条路是可容四辆车并行的公路,双车道左右并向,他们这边拦着要过去的车,鹿砦的那一边也拦着要过来的车。看样子,这伙拦路收费的,是来往的两边车都收。

    鹿砦的两边,每一边前面都站着七、八个手持棍棒的汉子,有几个手里还持着明晃晃的砍刀。这时都各举着手里的武器,向着前面围聚的人挥舞着做恐吓状。(。)
正文 第十四章 路见不平 神兵天降
    脚下的这条汾吉线公路是从汾县方向通往壶口瀑布景区的一条交通要道,因为正值五一旅游的高峰期,今天路上的车辆要比平常多了许多。这时又正是早上,也大部分都是从这边前往壶口景区的。所以两边对比,还是林旭他们这边被堵的车多。另一边堵的则较少些,大部分都是从山里矿上拉满了煤要运出山去的大卡车。

    不愿交过路费,最先争执闹起的,也是林旭所在的这边车辆。这时也是以这边聚的人最多,所以那伙私设关卡收过路费的,眼见这边对峙聚的人多,另一边的那几个也连忙过来几个帮忙,只在那边留下了四个人看着。

    这边的人也不全是空手,有手里拿着修车的大扳手的,也有拿着螺纹钢所制撬棍的,还有拿着各样能当作兵器的乱七八槽东西。两边互相挥舞着手里的家伙,大声争吵。一边坚持不愿给过路费这完全不合理,形同抢劫的私设关卡收费;另一边的车匪路霸则一定要收,不给钱就不放行地不让他们过去。

    这伙车匪路霸不但私设关卡地乱收费,要的也挺多。小车一律五十,大车则一律一百,比公家的收费站可要高了许多。尤其在这个年代,五十、一百还都是挺值钱的大钱。

    虽然能开得起车的人,也都算挺有钱,但这等形同抢劫的乱收费,却没人会甘心愿交。而且这一路上也还另有几个公家的收费站,本来加起来就已交的不少了,再要加上这伙车匪路霸的过路费,更是超支。

    按理说,林旭所在的这边是人多势众,比那几个车匪路霸要多的多。对方加起来也不过就总共十五个人,真要他们这些人一拥而上,这十五个车匪路霸,可是不够招架的。

    但他们这边却是人心不齐,虽然看起来人多势众,但大部分都是在旁边围观的。动动口地壮壮声势指责叫骂对方一番还可以,真动上手了,怕是没几个敢上。这时敢拿着家伙真正跟这些车匪路霸对上的,也不过就是十几二十来个。

    但这些人却大多互相并不认识,只是因为被堵在了这里才同仇敌忾地聚在一起共同对抗这伙车匪路霸。可因为不认识,也难免就缺乏了齐心协力与互相配合,再加上许多人手上的家伙也不趁手,所以虽是人多,却是不及对面那伙车匪路霸抱团齐心地声威壮。再加上这伙儿人全是二十多三十来的青壮,平日也是村镇里的混子,经常有跟人打架斗殴,打架的经验非常丰富,这时虽是人少,却没一个有半点害怕的,反是个个一副凶狠的样子,气焰嚣张跋扈。

    而这边则大多是做正经营生的,虽然与对方对上的也多是青壮,但两相对比,尽管他们这边人多势多,还是显得不如对方声势壮,气焰盛。

    而且这边还有着急过去,愿意交这个保护费,跟他们这些对抗的唱反调的。还有的则还劝他们不要再对抗闹下去,低头认个怂,先过去了要紧,别耽误了事。这样一来,更加弱了他们这边气势,反而助长了对方威风。当真的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但无奈本就是互不相识地散沙一盘,都各有自己的打算,这却也是人之常情。

    但虽有灭自己威风通敌的,这边做为主要对抗力量的那十几二十个人,却也并没几个动摇的。仍是挥舞着手里的家伙与那帮车匪路霸争吵着,说这是不合理的收费,是强盗行径,是犯罪,要他们立即无条件搬开路障放行。

    两边越吵越激烈,忽然有两个吵得最凶的,一言不合就动上了手。那边的车匪路霸率先发难,也有意存心立威,杀鸡儆猴,要震摄住这帮人,叫他们听话地老实交钱。趁着对方不备,当即挥起手里的砍刀,一刀便砍在他对面那人的胳膊上。

    当即血光迸现,那人一声惨叫,松手掉落了手里的大扳手,抱臂痛呼着后退。

    两边本就吵得分外激烈地情绪十分紧绷,这一有人动上手,不及多想,立即哄地一下打开。却仍是车匪路霸的一方反应快,见到自己这边老大先动手,立即紧随后跟着动手,噼哩啪啦地各挥兵器便打了起来。

    林旭才刚跃上车顶向那边观望,还没瞧多大会儿地就见那边动上了手,也是不及多想,立即飞身跃起。这边路上的车辆一辆接一辆地挨着停放,他便脚踏着这些车顶飞跃而过。

    几个疾纵之下,只一个呼吸间便已接近到了打架的中心点。伸脚踏上离得最近的一辆车后,他飞身跃起的同时,便已凌空一脚飞踢,向着对面一名正挥起手里砍刀的车匪踢去。

    “砰”地一下,这一脚正中这名车匪的胸口。一脚将其踢得发出一声闷哼,离地倒飞而出。接着又“哐”地一下,直接倒飞地撞在后面他们所设置的鹿砦上。却是刚好卡在两根砦刺之间,卡得死死的动弹不得。因为是被林旭一脚踢得硬塞着卡进去,两边腰肋也是被磨得一片生疼,卡在那里后也不住叫唤。

    林旭一脚踢飞这名车匪之后,落地的同时便又立即一个侧踢,一脚踢向左边相邻的一个车匪。“砰”地一下,一脚正中其腋下肋间。将其踢得侧飞而出,又撞到旁边相邻的另一名车匪身上,被撞得两个一起倒作了滚地葫芦。

    踹飞这名车匪之后,林旭又立即反身向右边相邻的一个车匪抓去。探手一抓,便抓中了其后背衣服,单手用力拎起一甩,有如甩一口空麻袋也似,毫不费力地便将其甩飞掷出,又正好撞在了左边的另一个车匪身上,也撞得两个一起倒地。

    他飞身跃入场中后这接连的两踢一抓,竟是眨眼间便将五名车匪打倒在地。最先一个卡在鹿砦上的虽不算倒,但也已是动弹不得地毫无反抗能力。

    而直到这个时候,方才有人反应过来地注意到林旭这好似天降神兵一般的出场与其超人的武力,不禁得惊讶地大呼出声。(。)
正文 第十五章 真有武林高手
    林旭并没在意旁边围观众人的惊讶,紧接着又是毫不停顿,身形转换间连出数脚,一脚一个,将这边剩余的几名车匪全都踢飞出去,撞在路边那一侧的山壁脚下,摔作一堆地没一个能爬起来。有几个更是被他直接踢晕,或是撞在山壁后撞晕了过去。

    将这边的几名车匪全部解决完后,林旭走到两架鹿砦的中间,看向鹿砦另一边剩下的那四名车匪。这四人被留在另一边,却是一时免遭了林旭的攻击。不过此时四人看着林旭,眼中却是全都充满了惊讶、害怕与难以置信之色。

    眼前这个也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少年,简直就像电视里演的那种武林高手一样,厉害得不像话。不是说那些武侠电视、里的武功都是虚构的吗,怎么现实中会真有这么厉害的高手。一脚就能把人给踢飞出去几米远,这个看似瘦弱的少年身上到底有多大的力量。

    四人紧握着手中的棍棒、砍刀,希望能藉此给自己壮些胆子。但也就还能勉强站着,却是谁也没胆子主动向林旭出手。

    “砰”地一声,林旭一脚踢在右边靠着沟壑那一侧的鹿砦上。这一脚正踢在鹿砦的这一头,一脚踢出后,这架至少需要两个成年人一起抬才能抬动,少说也有数百斤的鹿砦,却是被他一脚就踢得一头高高翘起。然后翘过头地横向翻了一圈,掉下旁边的深谷沟壑去。

    “砰砰咣啷”声响,对面的那四名车匪眼见得这一幕,立即全都吓得一个哆嗦,松手掉落了手中的棍棒与砍刀。

    其中一人吓得腿一软,跪倒在地,另一人则吓得扔掉手中棍棒后,便惊恐地大叫一声,转身推开那边围观的人群就跑。另外两个见状,也连忙跟着转身逃跑。吓得软倒在地那人,也想跟着跑,但却是被吓得双腿发软地一点儿也使不出力,只能满脸惊恐地看着林旭。

    围观的众人在瞧到林旭一脚便将数百斤的鹿砦给踢下旁边山沟后,也是不由瞧得全都瞪大了眼地目瞪口呆,也有人忍不住地纷纷惊呼出声,都是觉得难以置信。

    林旭没理会围观众人的惊讶与软倒在地的那名车匪,也没阻拦转身逃跑的那三名车匪。一脚将那架鹿砦踢下旁边山沟后,他便转身看向身旁的另一架鹿砦。

    “小兄弟,我错了,再也不敢了,求求你高抬贵手饶过我,先把我弄出来吧!”

    刚才被林旭出场后第一脚给踢得后飞倒撞出去,刚好卡在鹿砦的两个砦刺之间的那名车匪,立即吓得连忙求饶,生怕林旭不理他的死活,连带着将鹿砦与他也一脚踢下路边山沟去。

    林旭却没理会他的求饶,只是照着鹿砦便一脚踢出。

    “饶命啊!”那人见状,忍不住吓得大声惨呼,惊恐之极地竟至失禁,一下子尿都吓出来了。感觉到鹿砦与身子的震动后,更是吓得闭上了眼地大声惨呼不绝。

    但叫了片刻后,却是忽觉身子一松,并没感觉到疼。睁眼一瞧,才发现自己从被卡的那两根砦刺间掉落了出来。却是林旭那一脚并没有直接把鹿砦踢下山沟去,而只是借力把他震落了出来。那人眼见没死,松了一口气后,却也是身子发软地直接瘫倒在地,爬不起来。身下一滩骚臭的尿液溢散开来,使他整个趴在了尿里,他却也是顾不得,这一刻只有劫后余生的侥幸。

    林旭皱眉瞧了此人一眼后,伸手抓过那架鹿砦,随手一拽一抛,将这架鹿砦也跟着扔下旁边的山沟后,便转身往回走去。前面围观的路人见他走过来,立即有些惊怕地下意识往两旁退开,给他让出一条路来。

    他从忽然出现到现在,从头到尾不止一句话也没说,更是连半声也没吭,脸上也始终是一副没点表情的冷淡样子。平常看上去,也就是一个长得俊秀文静,瞧着有点儿酷的少年。但这时夹着他此番出手之威,却再没人能把他当作一个普通的少年,只觉得这是一个又冷又酷,并且一副生人勿近样子的大高手。

    所以虽是这少年高手出手帮了他们,但震慑于他出手的威力与冷酷的气场,一时之间却都没人敢上去搭话。连被他救了的那十几个刚才跟车匪动手的人,也一时都有点不敢上去道谢。有的更是太过震惊于林旭出手的威力,一时都还惊讶得没反应过来。

    林旭心里要的却也是这效果,省得跟人搭话的麻烦。他也是觉着这里全是陌生人,没人认识,才敢这般不顾惊世骇俗地没怎么收束力量出手,反正过后就再也不会见到,也不用担心会有人在事后好奇之下地来向他问东问西。现在他们一时害怕的不敢问,那也是正好。

    瞧见围观的人有些害怕地给他让出路来,他便仍是神色不动,保持着酷酷的样子,目不斜视地手插裤兜往回走去。

    但是没走几步,却忽然有个好听的女声惊讶叫道:“林旭?”

    这叫的是自己名字,林旭闻声,自是忍不住转头随声望去。一望之下,就见到一个熟悉的人,却是他们武乡中学的音乐老师,在李飞燕到来之前,学校里最漂亮的女老师李舒雅。

    李舒雅代着全校所有班级的音乐课,每个班每周也是只上一节课,所以除了各班的文艺委员兼音乐课代表外,她对其他的学生也都不太熟悉。放在以前,她虽是见过林旭好多回,却也不认识林旭。但林旭现在是全校最有名的学生,学校都专门为他开了两回见义勇为的嘉奖大会,她自是不会不认识。

    在这里竟然会见到李舒雅老师,林旭瞧清楚后,也是忍不住面上露出惊讶之色,心里则是有些遗憾微恼地暗道“破功”。本来以为周围全是陌生人,没人认识的,没想到这就冒出来一个,还是对他算得上比较熟悉的。

    既然被李舒雅认出叫破,他刚才也忍不住转头瞧了,这时自也不好再装作不认识。心里无奈暗叹一声后,林旭还是转身向着李舒雅走过去,叫道:“李老师!”(。)
正文 第十六章 纤云弄巧 疑问重重
    李舒雅身边这时还站着两个人,一个是她手里牵着的看上去才七、八岁,长得很漂亮的小女孩儿;另一个则是牵着她手,看上去与她年龄差不多,约摸三十左右,长得高高瘦瘦看着挺帅的男人。只是这人看着显得挺斯文,但这时的另一只手里却拿着个扳手,看样子却原来也是刚才上去跟那些车匪对抗的一员。

    这男人林旭以前虽没见过,但一看对方拉着李舒雅的手,两人也很亲密,就猜得出来应该是她丈夫。至于李舒雅手里牵着的那个小女孩儿,自然是他们女儿。而且这小女孩林旭以前是曾见过一回的,有次李舒雅曾把她带到过学校。

    这小女孩儿曾有人打听出了名字,说是叫乔晶晶,李舒雅丈夫的名字也有人打听出来过,听说叫乔明,是县城里某家单位的一个普通公务员。

    等到过去接上话,李舒雅便随后向林旭介绍了她丈夫和女儿,这父女两个竟是真的跟学校里有人打听出来的名字一样。丈夫叫乔明,女儿叫乔晶晶。他们一家三口也是趁五一假期到壶口瀑布去旅游的,没想到却是刚好在这里被一起堵住了。

    李舒雅叫住林旭,一是认出了林旭,二则是向他道谢。她丈夫乔明刚才也有上去与那伙车匪对抗,若不是林旭及时出手,怕是很有可能会受伤。李舒雅谢过后,乔明也对林旭很是表达了一番感谢,乔晶晶也跟着爸妈一起谢,小姑娘瞧着林旭的眼神里满满都是崇拜。

    林旭心里本就挺是有些不爽被李舒雅认出叫住,让自己没能成功地一路装酷到底回去。心里不情愿之下,这时也自是不愿跟他们一家三口多说什么,哪怕三人都是诚恳地在跟他道谢,而李舒雅也确实是个赏心悦目的美女。

    虽已嫁为人妇,成了孩子她妈,但李舒雅却仍是保持着年轻貌美与好身材,身上还更多了一种成熟的韵味。再加上她是教音乐的,当初也是学的声乐,所以声音也显得特别美妙好听。

    若放在平常时候,林旭是很愿意听这位美丽的音乐老师多说几句话的。但这时却实在差了点儿心情,而且时机也不太合适。所以他当下只是随口应付几句,接受了他们谢意后,便以怕父母在后面等的着急为由,立即告辞离去。

    李舒雅与乔明自是不好多拦,与他道别后目送他离去。

    林旭才一走远,忽然旁边转过来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儿,满眼灵气,清秀可人。但年纪却是不大,看上去跟林旭差不多。这女孩儿走到李舒雅面前后,向她礼貌地微笑一点头,道:“阿姨你好!”

    李舒雅见状虽奇怪了下并不认识这女孩,但见对方先问好,也便微笑地颔首回礼道:“你好!”

    回礼过后,她注意到女孩儿身后一步远外还跟着个穿黑色西装的三十多岁男人。开始她以为可能是女孩儿的父亲,但随即却注意到这人瞧着女孩儿时并没显出什么慈爱之色,也没紧跟着一起过来陪同女孩儿说话,不像是父亲的作派。看起来,倒像是电视里面演的那种专门的保镖。当下重新打量着女孩儿,心里不禁更是犯疑地生起好奇。

    女孩儿伸手指了下远处林旭离开的背影,问道:“请问下您跟那个男生认识吗?”

    暗自猜测着女孩儿的身份,李舒雅闻言点头道:“嗯,认识。他叫林旭,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原来阿姨您是老师啊,老师好!”女孩儿笑了下,又问道:“不知道您任教的是哪所学校?”

    李舒雅含笑答道:“我任教的是一所乡下的初中,叫武乡中学。”这些东西她觉着并没有什么好对人隐瞒的,便也如实相告。而且眼前的这女孩子,怎么看也不像会是坏人,最多应该就是对林旭感兴趣,找她打听下林旭的情况。

    她却是也有听说过,现在学校里的很多女生都很喜欢林旭,听说还有不少给他写情书的,她还有次在上自己音乐课时抓到过一个女生正在她课上给林旭偷偷写情书。可能以为音乐是副科中的副科,她不会管班里的什么太多事,那女生也没怎么遮掩。不过她当时抓到后也确实没怎么管,只是叫那女生不要再在她课上写,并单独劝了两句,让其中学阶段最好专心学习,不要早恋,但估计那女生也没怎么听。

    没想到林旭成为校园明星后,吸引了学校里的女生不算,这眼下路上出次手,竟然也能又惹来个漂亮女生的关注,让她忍不住心下感叹林旭的魅力,也叹现在的孩子太早熟,才初中就有许多开始谈恋爱。

    “武乡中学?”女孩儿闻言念了句,却显然没听说过这学校。略想了下,她又抬头向李舒雅道:“我对这个林旭却是很感兴趣呢,不知道阿姨您能不能再多跟我讲讲他的情况?”

    “这会儿却怕是不太方便了!”李舒雅说着,向左右两边望了望。

    拦路的车匪被林旭打倒的打倒,打跑的打跑,路上两架挡车的鹿砦也被林旭都给扔下了旁边的山沟。路障既去,这时旁边围观的众人便开始散去,准备各自上车继续出发。他们一家三口,也是准备要回去上公交车,好继续上路的。本来就在这里堵了好一会儿了,再要多耽搁,怕是真可能晚上赶不回去。而且公交车也不会等他们。

    女孩儿闻言也向旁边瞧了下,然后转回来问道:“阿姨你们是怎么过来的?”

    李舒雅答道:“坐的公交车。”

    女孩儿道:“我车上还有空座,不如阿姨你们坐我的车吧,路上正好方便继续跟我说说林旭。”顿了下,又道:“你们应该也是去壶口旅游的吧,大家都是一路,正好顺路。”

    “这怎么好意思呢?”李舒雅摇手推拒。

    “没事的,阿姨你就当是搭个顺风车。”

    李舒雅又推拒了两次,却不过女孩儿的盛情,便也只好点头答应了。

    他们一家三口也是打着当天往返的,所以也没带什么过多行车,李舒雅的肩包就在自己身上一直背着,倒也不需再回公交车上取什么。当下答应后,便随着女孩儿一起前往她车所停放的地方。

    “对了,都一直忘说了,我叫岳纤云。”走了几步后,女孩儿主动说了自己名字,然后指着这时走在前面穿黑西装的那人,道:“这是我的司机。”却没说叫什么名字。

    李舒雅见她竟然有专属的司机,心里也不禁又吃惊了下。等赶到岳纤云的停车处,见到那是辆国际名牌的豪华轿车后,李舒雅与乔明夫妻两个也不禁又各自吃惊了番。

    坐豪车,配司机,光这两点便已可看出这个叫岳纤云的女孩儿身份大不简单,至少家里是很有钱。而一路的接触谈吐,李舒雅也能看出岳纤云非常有礼貌与教养,而且谈吐不俗。小小年纪,文学、艺术、音乐等都能谈得来。看的出来,从小就是照着大家闺秀培养的。

    只是这样一位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却不知为何旁观了林旭的出手后,就忽然对林旭很感兴趣。

    李舒雅也看得出来,岳纤云对林旭目前只是很感兴趣,并非是什么一见钟情地上演了富家千金看上穷小子的桥段。她这个感兴趣,似乎带着点儿算计什么的味道。只是到底如何,只有岳纤云自己心里清楚,李舒雅旁观之下,外加旁敲侧击的探问,也始终没弄明白这个岳纤云到底是对林旭抱着什么目的。(。)
正文 第十七章 壶口山河壮 气吞拳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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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别李舒雅一家,快步离去的林旭,却并不知道在他走后,竟会有个对他很感兴趣叫岳纤云的女孩儿,去向李舒雅打听自己的情况。

    回到自家停车的地方时,林旭见到父母、妹妹和李飞燕这时却也是下了车,正在车旁的路边,凭栏看着旁边山谷里的景致。看他们悠闲的样子,显然父母、妹妹应该是还不知道前面堵车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李飞燕也是很配合林旭,有心不想让他们知道后为林旭担心,还特地把他们往后带了些。

    前面出的事情,自然是越到后面,知道的人越少。这时后面被堵住的人,仍是好多都不知道前面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才致堵车。而之前林旭所听到的前面谈论的那几人,这时也都已不在原处,看样子也是到前面去看究竟了,又或是不感兴趣的回自己车里耐心等着了。

    “爸、妈,我回来了!”到得车旁边后,林旭向父母那边招手叫了一声。见他们听见望过来,又挥了挥手后,自己先打开车门,坐到了驾驶座里。

    车现在停到这个地方,前后都被堵住,却也不用担心会被人偷走,而且父母、妹妹与李飞燕离得也并不是太远。所以他们下车时只是将车窗玻璃关上了,并没有锁车门。

    林旭坐到驾驶座后,就见车钥匙也都没拔。当即便又拧开钥匙,重新发动了车子。前面路障既去,车匪也被解决,当是很快就会重新通行。他现在发动,也只是稍提前一点儿。

    发动之后不久,李飞燕他们也就赶了回来。车门一打开后,林母就先问道:“小旭,前面是出了什么事,路通了吗?”

    林旭见他们还不知道前方具体出了什么事,为免他们听过后又为自己后怕担心,唠叨教育他些话,便也没打算如实相告,撒个谎道:“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我还没走到,就听见边上有人说路通了,也见到前面确实有车动了,所以也没多问,就又返身回来了。”

    他这一趟来回虽说来话长,但其实并没耽误多长时间,也就十来分钟。多耽误的那点儿,还是后来跟李舒雅一家说话才多耗了点儿。至于解决那些车匪,倒是很短暂了,前后也就几分钟,他觉着大概只有三分钟左右,最多不超过五分钟。

    因并没有耽误多长时间,他这般说法,父母也并没多疑。父亲林朗闻言后接过话向林母道:“既然通了就行,管它是出啥事呢,快上车吧!”

    林母听后便也没再多问,先弯腰上了车。妹妹林彤随后跟上钻进,最后父亲林朗上车。李飞燕在外面替他关了车门后,这才走到前面钻进林旭已替她打开的副驾驶座。

    所有人都上车坐好后,没有等多久,果然就见到视线所及的最前方,被堵的车辆已开始缓缓向前移动。前头的一动,后面的自是随后跟上。等到他们前面的车动了后,林旭也挂档缓缓跟上。

    到行驶路过之前那些车匪拦路的地方时,林旭转头向旁边的山壁处望了下,就见到之前被他或打晕或打倒的几个车匪,这时还都或躺或坐地在那里聚作一堆。

    那个被吓得跪倒在地,以及另一个吓尿了的,也都被人给拖到了旁边跟那几人扔在一块儿。几人看上去比他之前离去时又更惨了些,看样子应该是后面有人痛恨之下,痛打落水狗地又对他们拳打脚踢了一番出气。

    林旭转头看了眼后,就立即转回来看路,并没再多瞧。心里对这几个车匪被人痛打落水狗地又打了一顿,也只有“活该”两字。

    他不想让父母和妹妹瞧见,转头瞧了下后,就立即加快了点儿车速,跟左边的一辆车保持并行,让那辆车遮挡住他们这边的视线。父母和妹妹本来就没往山壁那边多瞧,而是在打量旁边山谷沟壑里的景色。他稍作些遮挡,也很快就路过了,不用担心他们再会瞧见。

    他做的虽隐秘,旁边的李飞燕却是注意到了。从后视镜里注意到林旭父母和妹妹都正转头望向窗外的景致时,她偏头凑过来,在林旭耳边低声笑问道:“那几个是你打的吧?”

    林旭闻言,只是冲她点了点头,然后便就专心开车。

    李飞燕得到答案后,向他笑了笑,也没再多问。

    接下来一路顺利,再没遇到什么别的事。再又驾车赶了一个多小时后,抵达吉县的县城。

    这时已是接近上午十点,他们也没在城中多作逗留,便立即随着赶往壶口的车流,跟着行去。这回约有半个多小时后,赶到壶口。

    车还没到近前,远在两三里外,他们就已能听到壶口瀑布那边传来的轰隆水声。远处听时,便已是感觉有些像沉雷怒吼、万鼓齐鸣、千军万马似的鸣动,气势非常洪大。

    越到近前,声音越大,直有万马奔腾,惊涛骇浪震雷霆的感觉。到能远眺望见壶口瀑布时,便可见到其上方水雾弥漫,白雾蒸腾。在阳光的映照下,有时还显出彩虹之色,当真是如有首写壶口的诗里那句,“浪花喷五色,湍势吼千牛。”

    将车开到景区外的停车场停好后,一行人便下车往景区入口赶去。林朗怕李飞燕会抢着付钱,却是已提前跟她说好,这次旅游的费用全都由他们家支付。这时他怕李飞燕会临时改主意,下车后就先走在最前面,提前一步赶到售票处把门票买了。

    李飞燕在后面瞧得笑笑,却也不跟林朗争这个。只觉得林旭父母诚实质朴,不是那种爱贪小便宜的人。反而因为她有钱,处处不愿承她的人情,有时倒显得太过客气了一些。

    林旭、林彤兄妹和李飞燕以前虽然都从没来过壶口瀑布,但其实对壶口瀑布也并不算陌生,因为现在正流通使用的这一套人民币,其中五十面额的背面上所印图案,就是壶口瀑布。三人可都算见过。

    走到壶口瀑布的岸旁时,林朗还向三人提起了这点,并拿出了张五十元的钞票,让他们对看上面的景色。

    壶口瀑布虽然只是全国第二大瀑布,排第一的是黄果树瀑布,但因为黄河是中华的母亲河,更是中华文明诞生的摇篮,所代表的意义却是不同。

    不过壶口瀑布虽非全国第一,却是世界上最大的黄`色瀑布。

    观望壶口瀑布,听着震耳欲聋的水声轰鸣,林旭只觉有股扑面而来的震憾之感。其恢宏气势与汹涌澎湃,乃他生平第一次见到。

    虽然他以前也曾在电视里看到过壶口瀑布,却完全不能跟眼下当面见到相比。这种天地之力的伟大雄奇与瑰丽壮魄,让他站到旁边,一时只觉到人力的渺小。

    因这种天地伟力与人力对比的震憾之感,一时忍不住心想,“武功就算练到最极致的先天境界,拥有一龙之力,怕是也不能与这股力量相比。就算是条真正的神龙到此,恐怕也不敢轻易往这壶口瀑布里游一遭。”

    人与天地相比,总是显得渺小的。感叹一番后,他忽然想起一些武侠里描写的剑意、拳意、气势之说,又自忍不住暗道:“要是能把壶口瀑布这一股气吞山河、汹涌澎湃的气势融入到自身的气势与拳意里,那一拳击出,气势何等雄伟宏大,谁能轻易挡住?怕是到时候只气势一发,就能夺人心魄,不战而屈人之兵,让对手连反抗的念头都生不起来。”

    “唔,也不知里的这气势之说,能不能做到?我过后倒是要试试。要真能做到,拥有壶口瀑布这样的拳意,那可了不得了。”

    凭空眺远,见悬壶腾沸,奔腾飞溅。浊浪凌空天刺破,激起云烟如箭。雾锁长空,山鸣谷应,百鸟惊飞散。海飞山立,怒涛翻卷拍岸。(。)
正文 第十八章 气势武意 精神攻击
    (第一更。今日五更爆发,求订阅!)

    气势这种东西,无形无质,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又真实存在,并且能够影响到人。

    气势是人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无形的力量与威势,不止人,动物也有,就像老虎、狮子,气势可是很慑人的。眼下的这壶口瀑布,也可以说有气势,并且气势非常磅礴浩大。

    任何人身上都有气势,只在于大小强弱的不同而已。

    林旭现在本身,就可以算是很有气势的人了。就像他之前解决了那伙车匪之后,挟远超常人力量的出手之威,与他特意所营造出来的冷酷高手气势,目光所及的气势逼人之下,所有人都生出惧怕之意,没人敢上前跟他轻易搭话。只可惜遇到个认识他的李舒雅,致使没能竞得全功。

    不过这般想来,气势的营造,还在于周围人等的判断与认知,与通过某些事件证明了自己的厉害,甚至还可以用环境、氛围、道具等的配合,似乎不能完全受自己的主动控制。如果没有他之前那番超人力量的出手,也就形不成他后来的那种气势。只光站出去,摆个姿势冷着脸地站那里强装气势,却谁人鸟他。

    这种气势,却并不是里所描写的那种气势了,这只是普通人的气势。就像经常身处上位,管理人的领导做久了,身上便也自然地会带出一种迫人的气势。这是他身处的环境所养成的,也是他的身份地位所带来的,知道他是某领导,旁人自然下意识地觉得他高高在上。

    但里所描写的武者气势,却并不是这种。那是种可以明确主动控制的气势,是将内在的精神意志形之于外的一种表现,里面似乎还涉及到气的运用,只有高手才能做到。

    里的气势争锋,已经相当于一种无形的攻击手段,并不只是一种旁人的感受。真正的高手气势压迫,可以直接让低手心胆俱裂而亡,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攻击。

    现代的科学研究也表明了,精神可以直接影响肉体。林旭以前就曾在某本杂志上看过一篇文章,说是心理医生把人催眠之后,通过心理暗示,告诉被催眠的人,他的手被火烧伤了,那个人就真的会出现被烧伤的感觉,甚至其被暗示烧伤的部位,竟还会出现灼烧的伤痕,非常不可思议。

    他觉得里的那种气势,应该就是类似于这种,通过己身强大的精神及内气的特殊运用,控制了被攻击者的精神意识与心理,自然是能要对方生就生,要对方死就死。只一个念头,一个眼神,就可将人操控于生死之间,非常可怕。

    这种力量,简直都形同于某些科幻电影里的超能力了。不过事实上,真正的武学高手,本身力量远超常人,自然也可算作超人了。而且武功练到更高深的地步,便可以通过内气改变自身的身体素质,在身体内部的微观方面,也是已经与常人不同了。

    比如新陈代谢更快,能够刺激身体细胞的生长,心跳更有力,内脏的功能与活力比常人更强大等等。林旭现在,其实也算是能稍稍做到。没练武之前他原本个子很矮,但拥有内气之后,却是在短时间内很快发育长高。这就是内气对他身体的改变,刺激了身体细胞的发育生长。

    “如果真是这种的话,怕是以我现在的功力修为还做不到。甚至这可能需要到了内气外放的地步,才能做到。里不也写了,只有高手才能做到以气势压人吗?低手,就只能被迫承受。”

    “不过,气势攻击做不到,拳意、剑意之类的倒是可以试一试。这种意,应该就是把自己的精神意志,带入到拳脚兵刃的攻击里面。等于是有形的攻击,加上无形的精神运用,在与人的交手之中,通过近距离的身体、兵刃等接触,将自己的内气攻击连带着精神意志,打入到对方体内,使其遭受到身体、精神双层面的打击。这不是无形攻击,而是有接触下的一种内气运用。我既然已经拥有内气,那在现阶段说不定就真能做到。”

    林旭本是打算过后再试试,但这时稍一细想,却是又想深地想多了。一时怔怔站在那里,眼睛虽然是在看着脚下的壶口瀑布,但目光却是散乱了开来,早没有注意的焦点。

    “哥哥,走了!”忽然妹妹林彤的声音响起,拉了下他衣角,他才回过了神儿来。转头一瞧,就见父母与李飞燕已经转身向别的地方走去,见他一时还站着没动,林彤才过来叫他。

    出来旅游,自然不能傻站在一个地方呆看。这处看过了一会儿,就要到下一处转一转地换个地方。却是他一时想的入神,没注意到。当下回过神儿后,连忙答应了一声,随后跟上。

    李飞燕手里这时还拿着个相机,正在四处拍照。这相机是在景点里面一个租相机的地方租来的,照完之后把胶卷取下带上,回去就可以找照相馆洗出来。

    她除了照景致外,也不时给林旭一家人照相,或单照,或合影,也请人帮忙拍照地给她和林旭一家人合了好几张影。

    林旭却倒是不太喜欢照相,除了被她偷拍或硬拉着合影外,从不主动照。妹妹林彤就完全相反,不时便拉着李飞燕给她在不同的景物旁照相。李飞燕自己也挺爱照,两人倒是玩一块儿地在那边互照。

    父母也是相邻很近地走在一起,倒是林旭错开几步落后面地独自欣赏着周边的景致。

    看着倾泻的瀑布激撞,听着耳边的涛声轰鸣,林旭忽然想起在学校音乐课上还学过一首关于黄河的歌,叫《黄河大合唱》。只是早学过的,歌词已经记不大全了,记得最深的就是“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这几句。不过旋律却也还记得,这首歌据说就是根据黄河壶口瀑布而写的,同这大瀑布一样,同样的气势澎湃,旋律激昂。

    想起这首歌,他也立即随之想起了教这首歌的音乐老师李舒雅。当下便转头四下瞧了瞧,但正是旅游旺季,景区人多,他一时却也没能找见李舒雅一家。

    不过他也就是想起来地随便瞧瞧,倒不是非要找见。真找见了,他还担心对方过来寻他说话,有可能在父母面前说漏嘴地说出他打车匪的事。没找见正好,他期待这一天内也不要再遇上李舒雅一家。(。)
正文 第十九章 初识岳纤云 我正要找你
    (第二更)

    李舒雅一家没找到,林旭却是在转头四顾下,忽然于旁边的人群中瞧到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儿。

    那女孩年纪看上去也就跟他差不多大,虽年纪尚小,但却已出落得很漂亮。长发披肩,面容清秀,面孔与五官生得都非常精致,而且相配的恰到好处。皮肤白晰透亮,好似珍贵的瓷器一般。

    这女孩儿的姿色,至少是不输于关落雪的。甚至第一眼看去,还会比关落雪更让人眼前一亮,多靓丽几分。其实认真相比,倒也不好能立马评个高下,两种风格,看个人喜好而已。之所以这女孩子第一眼看去会比关落雪更让人眼前一亮,是她穿着打扮比关落雪更入时,看样子应是大城市里出来的女孩儿。

    关落雪虽然也长得很漂亮,但到底是农村出身。她家条件在村里虽也不差,是中上水准,但却也不会把钱都花她身上地任她随意购置衣物、化妆品之类。再加上他们村子附近乡镇集市乃至县城,所卖的衣服之类也没有太过时兴的,所以她平常的穿着打扮,在村子里也就是中上,主要是靠她人美底子好来撑衣服。

    她倒是还有个大她七岁的姐姐在省城念大学,有时也会给她捎回一两件省城流行的漂亮衣服。只是她却不愿在村子与学校里打扮得太鲜艳,所以平常穿的时候并不多,林旭也只是见她穿过有限的几回。

    但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漂亮的衣服确实很衬人,尤其是对女孩子来说。以她平常只是乡下水准的穿着打扮,跟眼前这个女孩儿放一起的话,第一眼看去,自然是这个衣着更鲜艳精致的女孩儿,能够更吸引人的目光,瞧着也更亮丽些。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旭也并不例外。尤其做为一个生理发育也已经开始成熟的男性,走在街上时,一些美丽女性的身影,也总是不由地会吸引他的目光。他曾在某杂志上看过一篇文章,说世上的男人就没有不好色的,就像世上没有不偷腥的猫一样。

    如果按照这句话的理论,他似乎也算是好色的。而且他有时也觉着,自己既然已经有女朋友了,却还经常喜欢看别的漂亮女生,这样不好,也不对。但那种异性间的吸引,却似乎是不由他自主的,很难控制住。又或者青春期的男生,都是要经历这么一个阶段吧!

    总之,这时瞧到这个很漂亮的女孩儿后,林旭便忍不住下意识地多瞧了两眼。只是就这么多瞧了下,那女孩儿却忽有所觉地转头瞧了过来,也立即瞧见了他地跟他眼神对上。

    偷瞧竟然被人家给发现,双方眼神一对,林旭立马就有些脸红尴尬地扭过了头去,继续装作看风景。心里也忍不住稍有些慌乱,但随即又想只是看看而已,就算被发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又不犯法,这才调整着呼吸重新平静下来。

    而且漂亮女孩儿走到哪儿都是会吸引男性目光的,那女孩儿应该也早就习惯,不会在意什么的。只是他才这样想着没过多久,忽然身后有脚步声接近。他以为只是旁边有邻近的游人走过,并没在意,但下一刻,身后却是有好听清脆的女声响起向他叫道:“你好!”

    林旭闻言,带着疑惑的转过身。待瞧到身后站着的就是他刚才所瞧的那女孩儿时,立即不由心下一惊地又是生起了些慌乱,稍作镇定后,才点头回了句,“嗯,你好!”

    “我叫岳纤云。”女孩儿向他微微一笑,做着自我介绍,大方地向他伸出手。

    林旭见状,不由心下慌乱稍去,转而生起了疑惑。他本以为这个叫岳纤云的女孩儿,是因为发现自己在偷瞧她,过来找自己的不对的。但眼下对方的这态度,可却不像是过来找自己不对的。哪有跟人算账,要指责对方,还面带笑容这么客气的,并且还主动说了自己的名字。

    不过虽心中疑惑,他稍微一愣后,也还是回了一笑,伸出手礼貌地跟女孩儿握了下,道:“我叫林旭。”

    “我知道。”两人一握松开后,岳纤云笑着道。

    “你知道?”林旭目光里的疑惑,立即转为了面上的惊讶。

    岳纤云点了下头,道:“之前堵车的时候,我见过你打倒那些拦路乱收费的。后来从认识你的你们学校教音乐的李老师那里,问到了你的名字。”

    林旭闻言,立即转头向父母那边瞧去,见他们还在六、七步外,而旁边瀑布声音又很大,料他们不会听见。这才松了口气,转过头向岳纤云点点头,“哦”了一声,解了自己心头疑惑。

    之前在堵车的那里,他也没过多注意周围旁观的人群,倒是并没留意到有这个岳纤云。不过当时人那么多,她夹在其间也是有可能的。倒是李舒雅老师可真是他的漏洞了,还把自己名字随便跟人说。早知道的话,当时真该装作不认识地扭头就走。

    可惜自己经历还是太少了些,而且当时也没想那么多,更没料到那些围观的人群中,竟会有认识自己的人。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后,下意识就随着声音转头瞧过去了。既然转头瞧了,明显对“林旭”这个名字做出了反应,却是不好再装作不认识。

    岳纤云又对他笑了下,带着些兴奋地道:“我其实正打算找你呢,本来见今天这里人这么多,我以为会找不到,没想到你倒是先瞧见了我,看来咱们俩还挺有缘分呢!”

    林旭闻言,又是不禁生起了疑惑,问道:“你要找我?有什么事吗?”

    问过话后,他又疑惑地瞧向岳纤云身后一步远外,一直站着的一个穿黑色西装的三十多岁男人。最开始他本来以为对方也就是个刚好离得近的游人,但到了这时此人还一直站在岳纤云身后不动,他便看出这人是跟岳纤云一起的了。只是看起来却又不像岳纤云的亲属或朋友,反倒像是电视里演的那种保镖。沉默寡言,样子精悍,目显精光。

    而且林旭稍作仔细打量后,通过李飞燕教他的识人之术,也能够瞧得出来这人应该是练过武的,看起来倒真是个保镖。(。)
正文 第二十章 装我男朋友 黑老大女儿
    (第三更。四、五更要到零点后了。)

    “我想请你帮我个忙?”岳纤云道。

    “什么忙?”林旭微不可察地皱了下眉,问道。这种素不相识,就冒然过来找人帮忙的,通常不是什么好事,很多里都描写过。好多大侠可都是因为侠义心肠,被人利用地给背了锅,替人扛了祸。

    前人之鉴,他可得当心着点。虽然岳纤云是个挺漂亮的女孩儿,但张无忌他`妈曾经说过“越是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而且他身边还有个活生生的例子,看李飞燕那么漂亮,骗起人来那叫一个溜,眼睛都不带眨的,他可也曾吃过亏地被李飞燕骗过好多回。当然,李飞燕骗他只是跟他玩闹,心里是对他好的。

    但这个岳纤云,自己跟她素不相识,从未有过接触,自是不能轻易相信她。害人之心虽不可有,但防人之心却不可无。

    岳纤云左右看了下旁边无人,忽然将头凑过来些道:“我想请你假装我几天男朋友。”

    “啥?”林旭闻言不由瞪大了眼,简直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

    “我说,我想请你假装我几天男朋友。”岳纤云瞧着他惊讶的样子笑了下,重复道。

    “你是说,想要我假装你几天男朋友?”林旭看着岳纤云,还是有点不确信地问道。

    “对。”岳纤云点了下头,道:“主要是在我爸面前装几天。事成之后,我愿意付你三千块钱酬劳。”

    林旭闻言,没把她后所说的那三千块钱当回事。他这些日子经历的多了,经手的钱也已有好几千,早就已经不是为几千块钱就能轻易动容的人了。打量了眼岳纤云后,他不解地问道:“以你的条件,找男朋友应该不难吧?干吗还找人装?”

    岳纤云闻言,有些骄傲地道:“喜欢我的男生是挺多,不过我喜欢的却还没遇见。而且,我也没打算早恋。”说罢一顿,接道:“但我现在需要个男朋友,所以就只能找人假扮一下了。”

    林旭道:“既然喜欢你的男生挺多,你找他们假扮就是了。喜欢你的演起来不是更像,干吗找我?”

    岳纤云道:“因为他们都是胆小鬼,害怕我爸。就算叫他们真当我男朋友,他们也不敢。你武功这么厉害,我想一定不怕我爸。”

    “你爸是谁?吃人的老虎吗?”林旭闻言,开了句玩笑道。

    岳纤云道:“我爸叫岳向阳。他的名字在平阳,有时候确实比老虎还让人害怕。”平阳是他们市的市名,岳纤云这样说,透露出了她是市里的人。

    “是吗?”林旭笑问了句。他不是市里的人,真不知道这个岳向阳的名字有什么可怕之处。只是心里念过句后,却也觉着这名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你愿不愿意帮我这个忙?”岳纤云没再多说地向他解释自己父亲的名头为何可怕,直截了当地问道。

    林旭摇摇头,道:“抱歉,我不能帮你。我有女朋友了,我不想让她误会。而且我觉着你这事挺麻烦的,另外,我也没空儿到市里。”

    “五千。”岳纤云叉开五指向他伸出手掌,直接加价道。

    林旭又再摇摇头。

    “八千。”岳纤云再次加价。

    林旭闻言又再摇摇头,但却是忍不住生了点好奇地问道:“你找人假装你男朋友做什么,愿意出这么大价钱?”

    岳纤云道:“没什么,就是气气我爸,打消他给我找后妈的念头。我跟他说,他要敢把他女朋友娶回家当我后妈,我就敢找个男朋友私奔。”说罢一顿,她向着林旭竖起一根手指道:“一万。这是我目前能给出的最高价了,我可以先付你一半。”

    林旭闻言又再摇头,一是拒绝,二也是有些摇头感叹,对岳纤云的想法难以理解。倒是她这情况,跟李飞燕编的那个“身世”还挺有些像,都是一个套路。想起来,忍不住笑了下,问道:“你是不是也母亲病故,然后你爸就一心扑在了工作上。这几年呢,有个女人开始喜欢你爸,并且一下喜欢了很多年,你爸开始对她没意思,但现在却被她坚持多年的深情所感动,心里有点儿动摇了?”

    “你怎么知道?”这回是轮着了岳纤云瞪大眼,满脸惊讶地道。顿了下,忽然道:“你是不是早就听说过我爸的事?”

    林旭摇头笑道:“你爸的名字我确实觉着有点儿耳熟,似乎以前在哪里听过,但我真不认识你爸。至于你这个家庭故事呢,只是我刚好在报纸上看到过一篇跟你这个类似的。所以就胡乱猜猜,没想到还真蒙对了。”

    “你真不认识我爸?”岳纤云还是有点不信地问道。

    林旭反问道:“你爸是大明星吗?我一定要认识他?”

    岳纤云道:“他在平阳确实是挺有名的,很少有人没听过他。”

    林旭道:“我不是平阳的,没听说过。”

    岳纤云问:“那你听说过向阳集团吗?”

    “向阳集团”这四字一入耳,林旭忽地恍然想起了,自己确实是听过岳向阳这个名字,也想起了是谁跟他说起的。

    向阳集团与岳向阳,都是他同舍邻床的好友岳俊锋曾跟他有次提起过的。

    向阳集团据说是他们市里最为庞大与雄厚的一家集团公司企业,涉及到平阳的许多行业,岳向阳便是这向阳集团的大老板。有人说岳向阳是平阳的首富,也有人说岳向阳是平阳最大的黑社会团伙老大。这个人的发家史颇富传奇色彩,也是个很有传奇性的人物,而且他最初的发家也确实有些不光彩的地方,即便现在所从事的行业中,也有些处于偏门。

    岳俊锋会向林旭提起这个人物,除了岳向阳是个颇富传奇性的人物外,还因为这个岳向阳也是岳俊锋所在的古安镇岳村人,是跟他同村,由岳村走出去的。据岳俊锋讲,他们家跟这岳向阳还有些远房亲戚关系。而且岳俊锋的父亲,现在也是在岳向阳名下,位于古安镇的一家煤焦化工厂里上班,还是个管理层的小头目。(。)
正文 第二十一章 保你上重点 蝙蝠侠的提示
    (第四更。太困了,睡醒后补第五更。求订阅,求月票!)

    重新打量了下面前的岳纤云,林旭点头道:“向阳集团我听说过,你爸的名字我也确实想起了是有人跟我说过。”

    虽然想起了岳俊锋跟他所说过的,知道了岳向阳就是传说中的平阳最大的黑社会团伙老大,但林旭对这个名字仍是没有太多感受。毕竟他不是从小在市里长大的,也只是听岳俊锋提过那么一次,对岳向阳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是什么,真是没有什么直观的感受,也形不成什么深刻的印象。

    而且他现在武功有成,艺高人胆大,也真不觉着一个黑社会老大就有什么可怕的。只是对于岳纤云的那个请求,他本来就没想答应,现在是更不会答应了。他虽然不怕这个岳向阳,但也没必要没事找事地就去招惹。要真答应了帮岳纤云的忙,那简直是有点儿登鼻子上脸地招惹岳向阳了。

    “现在你知道我爸是干什么的了,害怕吗?”岳纤云问。

    林旭摇摇头,道:“没什么好怕的。”顿了下,接道:“不过我觉着你下次的话,就不要老是把你爸是岳向阳跟人说了。本来凭你的条件,骗也能骗一个。你一说,知道厉害的,不直接把人吓跑了吗?”

    岳纤云道:“我要带男朋友去见我爸,他们迟早也是会知道的。到时知道后,直接就当场吓的什么都跟我爸招了,那才更叫我丢脸,也更办不成事。所以,我还不如提前说,也让人提前做好准备。”

    “吓跑些人就吓咆吧,那些胆小鬼反正也没用。你既然说不怕,那就答应我吧!也让我见识见识你的胆魄。”

    林旭笑了下,摇头道:“我本来就没想答应,你激将也没用。”

    “那你还是害怕。哼,也是胆小鬼!”

    林旭不在意地笑笑,道:“我不跟你争论这个,不管你怎么说,我都反正不会答应的。”顿了下,道:“你要是再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就先走了,再见!”说罢挥挥手,便转身要走。

    “等下。”岳纤云连忙叫住他,道:“你要是不想要钱的话,那不如说说想要什么东西,或是有什么愿望?哪怕我现在做不到的,以后也一定尽力帮你做到。”

    林旭闻言,只是摇摇头,又打算转身要走。

    他跟岳纤云在这里说了好一会儿话,旁边的父母、李飞燕和妹妹林彤也是都已注意到了。只是他们却都并没过来,只是在旁边稍远处看着。

    林旭平常太过内性不爱说话,林朗夫妻俩有时想到,也挺是有些担心儿子将来的恋爱与婚姻问题。照他这种性子,能交到女朋友可是挺难了。却没想到,林旭现在好像还挺有女人缘的,这出来旅个游,都能碰到漂亮女孩过去跟他说话。

    眼见儿子招女孩儿喜欢,夫妻两个自是乐见其成的。虽然没想着要儿子早恋,但能跟女孩子提前多接触接触也是好的,可以为将来做准备吗!所以他们并不想过去打扰,希望儿子能跟那女孩儿多相处地聊一会儿。为此还特地过去李飞燕和林彤那边拦着,免得他们过去后,打扰到了林旭。

    “这样吧,我能保证你初中毕业后,可以上市一中。就算你分数不够,我也能帮你做到。不知这个你觉着怎么样?”岳纤云忽然道。

    市一中就是平阳市第一中学,是市里的重点高中,也是全市公认最好的高中,录取分数线也很高。

    林旭闻言,倒确是不禁稍微有些心动地惊讶站住。虽然他的学习成绩是很好,也有自信能够凭真本事考入市一中,并且还有市里颁发的见义勇为奖励,可以在中考时加分,更多了一重保障。

    但事有万一,市一中的录取分数线既高,每年在他们学校录取的人数也有限。万一到时有可能发挥失常,下来的总分加上见义勇为的那五分加分,仍是还差一点儿,可就错之不及了。

    在有次跟关落雪约会时,他们也曾谈论到过这个。当时两人便相约了,中考志愿的第一选择,都是填市一中。他们也希望,两人都能一起考进市一中去。

    只是两人虽都有信心与决心,但到时候是否能做到,却也不敢下绝对的保证。毕竟事有万一,未来的事,实在是说不准。如果岳纤云说的是真的,那能够对将来考市一中多一重保证,他自然也是很希望得到的。

    岳纤云见林旭对她这个提议感了兴趣,双眼一亮,又接道:“我还可以保证,让你妹妹将来也能上市一中。对了,还有你刚才说的女朋友,我也能保证。”

    林旭闻言,又是不禁暗怪李舒雅,竟然连自己妹妹的事也跟岳纤云说了。这好在向她打听的还只是岳纤云,若是遇到别的对他打什么坏主意的对头、敌人之类,岂不是把自己的信息全都给透露了。这就是典型的有心无意,没有警觉性。

    “女人嘴上真是没把门儿的!”

    心里暗怪着,林旭也是有些怨恼自己这回行事确实有些欠妥,事前考虑的不够周全,才出现了这个纰漏。怨恼暗叹了番,心下暗道:“看来像以后这种大庭广众之下的行事,我得学里的大侠一样,蒙个面。唔,或者像外国电影里的那个蝙蝠侠一样,也来身行头,起个代号。”

    这般一想,倒是不禁非常意动,觉着学蝙蝠侠那样戴个面具行侠仗义,也是很有趣。而且这样既能够打击罪犯,也不用担心被人看见真实样貌后,会因此认出地查到身份,可免去许多麻烦。像眼下遇到岳纤云这种情况还在其次,最主要是能免得被犯罪分子查出身份后,对自己暗算地打击报复,或对自己家人下手。简简单单遮个脸,就是非常好的解决办法了。

    有女朋友这个,倒是林旭刚才自己向岳纤云提的,不过自然没说是谁。心里转过了许多想法后,他对于岳纤云的这个提议,也是同样非常意动。真若能得到这个保证的话,那对他和关落雪将来考上市一中,倒是不必担心了。而且妹妹成绩本来就不好,如果这保证真能做到,对她将来也是很大的帮助。

    “我凭什么相信你能做到这保证?”

    虽然心动,但他自然还是要问清楚。不然若只是岳纤云情急说大话,空手套白狼,那他可就亏了。(。)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形意宋永华 内家外家别
    (补昨天的第五更。感谢书友“邻居蛤蟆”的打赏。求订阅!)

    岳纤云闻言一笑,满脸自信地说道:“要上市一中,并不是全凭分数。每个学校都会预留一些关系户的名额,给高官子弟、富商子女之类。市一中也不例外,我能够拿到这样的名额。只是三个,我保证能做到。何况你妹妹还不是跟你们同一年上,也就是一年两个,下一年一个。”

    林旭见她把其中的门道说得很清楚,倒确是多信了几分。她本身就是号称平阳首富的女儿,平时身边结交的人,肯定身份也都不简单,非富即贵。有这样的关系,想必能拿到这些名额确实不难。

    不过他也并没有立即答应岳纤云,听罢后沉吟一番,点头道:“我考虑考虑。”

    “行。”岳纤云点头答应,不过随后却又话音一转,问道:“不过你要考虑多久?希望时间别太长。”

    林旭想了下,道:“三天吧!”

    “好。”岳纤云又点头答应,然后转身向她身后一直跟着的那穿黑西装的保镖似人物招了下手,道:“宋叔叔。”

    那宋姓保镖闻言立即上前,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便笺小本与一支笔递给岳纤云。岳纤云接过后,翻开本写下一串数字,然后撕下递过来道:“这是我传呼机的号码,你想好了打电话呼我。”

    “好。”林旭接过看了一眼,答应一声,将这纸对折了下,装在自己上衣口袋里。

    宋姓保镖接过岳纤云递回来的小本和笔,重新装回口袋后,忽然上前一步,向林旭笑着道:“小兄弟的功夫很俊啊!宋某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是远不如你呢!不知道是哪位大家调教出来的弟子?晋省的武林界,宋某还算熟悉。”

    林旭闻言,知道这是在问他师承了,打量了宋姓保镖一眼后,立即摇头回道:“抱歉,不便相告。”

    说来他对这宋姓保镖也是有些疑问,这保镖按理来说应该是岳纤云父亲岳向阳指派给她的,从根上来说,应该是岳向阳的人,岳向阳父女俩的命令有所冲突时,他也应该是听岳向阳的。

    但岳纤云刚才跟他说话时,却并没有特别避着这宋姓保镖。好像她四下寻找合适的人假扮自己男朋友,完全就是明目张胆一样,根本不担心宋姓保镖会告诉岳向阳。又或者是,她对这宋姓保镖很信任,认为宋姓保镖更听她的,不会向自己父亲告密。

    宋姓保镖闻言一笑,便没再多问,看样子也是知道不随便探问人师承的这条江湖规矩。他笑了下后,道:“我看小兄弟你之前用的功夫,像是少林弹腿一脉,不知道有没有看走眼?”

    林旭道:“没有,我是学的少林弹腿。”

    这宋姓保镖年纪比他大了许多,看着跟他父亲的岁数差不多。同为学武的,人家年纪又大,若按照江湖规矩来论,林旭应该将之尊为武林前辈,自己执晚辈礼。

    只是他生性不爱说话,更不喜欢跟陌生人过多交流。平日里自己家的亲戚也都不叫,除了父母、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外,其余一律不称呼,更别说称呼陌生人什么前辈了。而且他觉着这都现代社会了,还前辈、晚辈的那一套,听起来也觉着挺别扭。反正他是不太喜欢,也不会这样叫。

    跟人交流,他觉着正常说话就行,没必要非弄那么多客套的虚礼,搞些什么称呼礼节之类。可能有人会觉着他这样显得不太礼貌,但他本来就不擅长跟人交流打交道,被人误会没礼貌,倒也并不在意。他是觉着,礼貌是在说话的语气与态度上,并不是非要体现在称呼上。如果不称呼人就是没礼貌,那他也无话可说,反正他自觉没错就是。

    “平阳地面上的弹腿名家,练得最精深的,我只知道市里的一个马志远,不过他练的是临清弹腿。练少林弹腿有名的,我还真没会过几个。小兄弟你家乡那块,我以前真没听过有什么厉害的拳师,没想到真人不露相,竟还藏着一个高手,倒是我孤陋寡闻了。”宋姓保镖倒也没理会林旭对他执什么江湖规矩的礼节,闻言只是又这般说道。

    其实进入现代社会后,练武的也没那么多人死守着许多江湖规矩了。所谓与时俱进,江湖规矩也非一成不变,该守的守,该变通的也有人知道变通。

    尤其现在武学没落,许多传承断绝,一些拳法武艺没人肯学。以前死守的那些规矩更是需要变通,比如以前各门武功都是不传之秘,绝不许私下外传,现在还不是有好多都刊印成了书籍,公开发行。

    他这番话多有感叹,林旭便也没接。倒是他话里提到的那个市里的弹腿名家马志远,也是练的临清弹腿,却是跟郭静所说的那个弹腿老拳师很对得上号,也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宋姓保镖说罢了片刻,又接着说道:“我是练形意的,太谷形意门宋永华。小兄弟你年纪虽小,功夫却已是练得很好,宋某见猎心喜,来,咱们搭把手试试!”说罢话,便向林旭伸出了一只手臂。

    林旭闻言,不禁眼中闪过抹惊讶地重新打量了眼这宋永华。以前他对于拳法武功,江湖上的各门各派之类,是完全没什么了解,所知道的,除了自己那几本武术书籍上的知识外,也就限于里、电视里看过的一些。但跟李飞燕这从小就开始行走江湖的女飞贼相处一个多月下来,李飞燕却也是给他讲了许多相关知识,现在他对于这些才算是有了大致了解。

    走外练路子,由外入内的外门功夫中,又分有外家拳与内家拳这两大类。太极、形意、八卦,这是内家拳的三大代表拳种。内家拳与外家拳比起来,能更容易做到抱劲入丹地修炼出内力。而且内家拳更擅养生,有益寿延年之功,且能在高龄之年,仍保有一定的战力。不像外家拳,在练拳阶段相当于是透支一部分身体的潜力,如果不能最后做到抱劲入丹地修炼出内力,那年纪越大,功力会越加退化,还常常活不久,会折损寿数。

    外练增长功力的第一阶段,就是练桩功来整合身体内的力量。但就像那个现代科学研究所说的,把人体能够完全发挥的力量,限制在某一范围内,这实际上是人体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

    不然若是不受限制的发挥,人体自身的骨骼、内脏器官等就会先受不了地在这等力量下受到伤害。外家拳的桩功练力,整合开发出身体内的力量,打破常人体制的那个限制范围,这实际上等于功力越增加,也就越会对自己的体内器官产生压力,在不断的使用中也会形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这便是练外家拳活不长久的原因所在,而内家拳的功夫,却是能够锻炼到人体的内脏器官,可以增强内脏对身体力量增长的抗力,形成保护。这样一来,力量的增长虽打破了人体的极限,但内脏的抵抗力同样增加,就重新达成了一种平衡。而锻炼的程度加深,内脏功能强大,也就能够相应延年益寿,寿命反而会增加,比常人活得更久更健康。

    武林中盛传国术打法凶猛,动辄数招间分出生死。高手轻易不出手,出手就会把人打死打残,失去反抗力。这实际上也是有其不得已的原因在内,就是因为出手用力同样会给自己的内脏器官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所以才轻易绝不会出手,出手也是在短时间内迅速解决战斗。这是为了惜命,对自己的何护。殊不知用得越频繁,耗时越久,命越短,简直形同于慢性自杀。

    哪怕内家拳的高手,在没把功夫练到锻炼内脏之前,出手的风格也是一样。而等练成之后,也是养成了这样的出手习惯。并且就算内脏锻炼得形成了抗力,为了能活得更久,自然也还是能少用就少用。

    只有当真正修炼出了内气后,那才能够以内气反养自身,真正益寿延年,寿数大大延长。据说内功高手,还能够驻颜养容。六、七十岁了,仍看起来像三、四十岁一样。

    而武功练到先天境界之后,传说就已是以武入道,踏入了修道延生,长生久视的修行范畴。(。)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搭手试力 绝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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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也不是说练外家拳的为了保命,就不敢出手了,不然还练武做什么。这个对身体不好,会折损寿命,只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并不是一下就能要了命。真到需要出手时,也一样会出手。还有那毫无畏惧,不在乎生死的,更是该出手时就出手。

    练武的其实往往都不怕死,武功就是跟人拼斗搏杀的本事,学了武功若不跟人交手打斗,或畏首畏尾的不敢跟人打,那这武功不学也罢。实际上,练武的气血盛,往往是很难克制自己出手,跟人起了冲突,经常气血一涌地就动上了手。

    所以许多门派,或教拳的师父,都会立有规矩,叫弟子不要好勇斗狠跟人随意打斗,要学会克制。这其一,是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流血冲突,以免弟子不知轻重的随意伤人;其二也是对弟子的保护,武功若没练到家,轻易就随便用劲力出手,会更加损伤自身根基。

    人往往都是很矛盾的,说是爱惜性命吧,却经常随意挥霍自己的身体,不知保养锻炼;说是不爱惜吧,却有时候又怕的要死,跟自己的命离的最近。

    就比如,人人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吸烟的还是一大把,该吸也照样吸,甚至烟瘾不断加重。

    外家拳的武功也是一样,都知道用的多了对身体不好,会折损寿数,但该用也还是要用。拥有力量与使用力量,那种强大的感觉同样会使人上瘾。只是知道运劲出手对身体有损,所以也都尽可能减少出手的次数与时间。这也就形成了其打法上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往往非常凶猛,短时间内就要打倒敌人,使敌人彻底失去反抗的风格。

    林旭一开始就修炼出了内力,倒是不必在乎这些。这时听罢宋永华的话,他也就伸出手去,跟宋永华握在了一起。

    宋永华见状,不禁一笑,道:“也行,就这样试吧!”

    搭手是拳法里的一个术语,是一种两人间的对抗性练习。通常是两人双手小臂搭在一起,然后互相用力推挡对方,以使对方的身体失去平衡,哪一方的身体先失了平衡,哪一方就输。这是属于不正式打斗下的一种比试较量,以试对方功力的深浅,以及对招式劲力的运用。

    搭手的形式就跟林旭以前在电视里看过的太极拳的推手,这实际上是同一种较艺方式,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太极称推手,形意及其他拳法多称搭手。

    林旭跟李飞燕相处了一个多月,也是早从李飞燕那里知道了搭手是何意,两人之间其实也有经常这样练习。李飞燕从小所学的,虽然也是燕子门的外门功夫,但并不只是外家拳,同样兼有内家拳的东西。她的桩功,便是内家拳的根基。

    正式的搭手,是要两人双臂相搭。但这时旁边游人很多,宋永华为免引人注意,所以只伸出了单手。不过林旭却还是怕两人以小臂相搭会显得怪异,尤其他父母也都瞧着这边呢,所以伸出手后,便干脆改为了跟宋永华握手,以这种方式来搭手。虽然不正宗,但也可一试。

    宋永华话音一落,立即五指一合,如一只铁钳般合拢而扣,将林旭的手紧紧握住。

    林旭也是早有准备,同样内力一运,五指紧紧合拢。

    两人一时都有心试试对方的力量大小,便没用别的劲力,只是不断增大握手的力量。两人的手掌虽都是肉掌,但此时的握力与硬度却都堪比铁钳,若是此时手里换成了铁块,怕是都能在上面握下手印,把铁块捏的稍稍变形。

    握了片刻后,宋永华不由得微微变色地心生惊讶。他只觉自己手上每增加一分力,林旭的手上便也能立即随之增加一分力,不但丝毫不弱于他,更好像没有尽头一般,似乎能永远增强下去。

    他也是家小渊源了,从小就开始练武,到现在已是不间断地练了有三十年,身上少说也有一千多斤的力量,劲力层次更是到达了暗劲阶段,若能臻至化劲,就可尝试抱劲入丹,修炼出内力。

    眼前的这少年,就算从娘胎里就开始练,也还不及自己练武年头的一半,竟然就已经从力量上不弱于他,简直难以想象到底是怎么练的。这要不是从小就在淬炼筋骨的药坛子里泡大,那就是这少年天赋异禀,资质非常出众。

    心惊过后,宋永远有些不信邪地再又继续加大手上的力量。当加大到自己的九成劲力时,他忽然感觉到林旭手上的力量一变,变得似绵软不着力,又不时扭动地好像是抓着一条泥鳅,让他的劲力无法全力发挥运用。

    察觉到这种变化,宋永华不禁松了口气地微微一笑。林旭既然使出了别的运劲法门来化解自己手上的力量,那就说明这少年在功力上终究还是差了自己一筹,无法再单纯以同样的力量相抗。

    试出了林旭的力量极限后,宋永华也是劲力一变,转为试探林旭对劲力的变化掌控。

    他先是抓着林旭的手向左用力,想要直接将林旭的身体拉得失去平衡。察觉到了这劲力变化,林旭自是立即反向用力,也向自己的左边扳拉,以对抗宋永华的这股力量。

    待两人的力量对抗到极致时,宋永华忽然猛地劲力一变,改为迅速向右边用力。他的右边,就是林旭的左边。林旭本就是在正往这个方向使劲运力,他这猛地变换用力方向,顺着林旭的力用力一扯,即可借到林旭的力量,再加他自己的力量,两力相加,自可叫他收不住力地向右倾倒。

    他是打的如意算盘,却不想林旭反应极快,而且对力量的控制非常强。他才向右一用力,林旭也立即随之变化的向右用力,又成了反方向相拉地对抗。

    这下变化,又是让宋永华不禁暗自吃了一惊。他刚才已经试出了林旭的力量极限,在向左的对抗中,他是加大到林旭的力量极限处,知道林旭已经没有后续留力应付的情况下,才忽然使出变化地改为向右用力。按他所想,林旭既已无后力,本该无法应变,只能随之任自己扯动,却不想林旭在不可能的情况下竟还能随之变化用力方向,简直有点儿不可思议。

    他却不知,林旭现在所练的空空儿留传下的《妙手十三式》,最是擅于对力量的精微与准确控制。以《妙手十三式》的特殊心法运使内力,他说用几分力,就用几分力,绝不多用一分,也绝不少用一分;运力之时,说停就能停,说变就能变。上一秒还在全力挥掌向人打出,下一秒就能立即紧挨着对方鼻子尖停下,把力量全部收住。这种对力量的精妙运用与控制,确实可称得上神乎其技。

    就像他现在用裁纸刀割纸,一叠纸摞起,说划破第一张,就绝不会划破底下的第二张。说划破三张,也绝不会多划破一张。

    宋永华接下来又使出了不同的劲力变化技巧,想要将林旭或拉扯或推挤的失去平衡,但却都未能如意。相对于林旭力量的大小,小小年纪功力增长的程度而言,林旭对劲力的运用变化及精妙控制程度,更叫他吃惊。

    他不论使出什么劲力变化技巧,林旭都能很轻松的化解,似乎就是信手而为一般。单论对力量的精微巧妙控制,他心下都不由暗自佩服,觉着自己不如林旭。(。)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形意长枪抖 妙手蜻蜓震
    忽然,宋永华手上的劲力又是一变,变成了一种抖动的劲力。就像是一杆丈许长的大枪被他端在手里运使,枪头突突乱抖地跳动。他手臂这时就好像忽然变作了枪杆一般,枪尾在肩,枪头在手。

    林旭察觉到宋永华手上的劲力变化,也是不禁面色微变,知道宋永华是使出了看家本领。他曾经听李飞燕讲过,说形意拳乃是“脱枪为拳”,由南宋时的抗金名将岳飞所传下,是自枪法中演变出的一路拳法。形意的抖劲,就是借鉴自使枪时的抖枪花,乃是非常高深的一种劲力运用,一般初学者根本练不出来。而能练出抖劲来的,都可算作是形意拳的高手。

    据说形意拳的抖劲,能练到更高深地步的,手指一抖挨着人,就能把人直甩出丈许开外,非常厉害。

    练武之人,并不是说练出了多少斤力量,就只能运使多少斤力量。就比如一个一百斤的铁锤,并不是只能发挥出其一百斤的力量,把这铁锤用力挥使的话,就能够发挥出比铁锤本身更大的力量。

    武学中蕴含有许多深奥的道理,用现代科学来解释的话,其中便含有许多力学原理。一些特殊的招式与发力方法,就可以通过某些原理把本身的力量加大输出。

    形意的抖劲,脱胎自枪法,就是利用了一个杠杆原理。以小撬大,往往能够发挥出超越本身很大的力量。练得高明的,甚至能够成倍增加。本身有一千斤的力量,到打出去时,就能打出两千斤的力量。

    宋永华这抖劲一发,林旭便觉手中抓着的如是一条满身怪力的大蟒,马上就要拿捏不住。

    他现在本身的力量本就不如宋永华,而眼下宋永华又使出了这形意看家本领的抖劲,能把本身的力量经过运使加大发出。他便知更加难以对付,单凭自己本身的力量以及运力变化技巧,已是不足抵挡。当下心法一转,也使了个《妙手十三式》里的厉害招数。

    这一招叫做“蜻蜓振翅”,以这招相配的内功心法运转,可以把手掌做到高速振荡,就像蜻蜓振动拍打翅膀一样。内力越强,振荡的速度与力度也就越大。这一招,也能够把使用者本身的力量加大输出,而且更别有妙用。

    他这招蜻蜓振翅一使,手掌一振,立即把宋永华手上传过来的抖劲给震散。

    这震劲一发,宋永华也是不由立即面色一变。抖劲再发,一传到手上,立即就又被林旭手上的那一股震荡的劲力给震散。他加大力道与使出变化地连发几道过去,也是不例外地悉数被震散。他生平会过的练武好手也不少,但却从没遇到过能使出这种特异力道的。

    林旭手上的震荡力道也不是连续不断的接连发出,而是察觉到宋永华手上的劲力一过来,他才立即随之发动将宋永华发过来的劲力给震散。因只是间隔发出,而他手掌震动的也非常快,超过了人眼的捕捉范围,所以旁人看起来,却仍只是他跟宋永华握着手不动的样子。

    事实上,两人自打握住手之后,从外表上看,都看不出来有什么太多异样。瞧起来,都像是双方握住不动,有时或会摇一摇,也只是握手的正常礼节范围。却不知他们这看似普通的握手,其中所隐藏着的凶险之处。不论是他们单纯的力量较量,还是劲力变化与发力技巧的切磋,换任何一个普通人过来,早就手给握断了。

    又连发几波抖劲之后,宋永华忽地一收力道,长叹一声道:“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江山代有人才出啊,小兄弟你这一手,宋某佩服!”说着话,手上同时一松。

    这话一出,便代表搭手较量结束了。察觉到他手松开,林旭也便跟着一松,放开了他的手,两人各自把手收回。收回手后,林旭也随之客气了句,“宋先生过誉了!”

    宋永华笑了笑,没再多说,又转身退回到了岳纤云身后。

    岳纤云这时更是双眼发亮地瞧着林旭,对他道:“连宋叔叔都能对你说出佩服的话,那就说明你更厉害了,也更加不用怕我爸。他要找人打你,你就给我打回去。哈,看他这回还能把我找的男朋友再打跑吗?”

    林旭闻言,忍不住面上一黑,心想做黑帮老大女儿的“男朋友”,看来真是件危险的事。

    岳纤云说罢一笑,又接道:“那就这样吧,你记着三天内一定要给我答复。我就先走了,再见!”

    “嗯,再见!”林旭也连忙同她告别。

    “拜!”岳纤云又说了一声,向他挥挥手,转身而去。宋永华也含笑向着林旭一点头,跟着转身,又紧跟在了岳纤云后面。

    林旭也向两人挥了挥手,目送着两人消失在游人中后,立即面上有些做痛地“咝”了一声,以左手捧起右手手臂,在上面轻轻揉搓。

    “蜻蜓振翅”这一招他可还练得不够熟练,刚才是强行运使,再加上宋永华手上的抖劲也很厉害,却是让他有些伤到了手臂内的经脉。只是他刚才不愿在对方面前示弱,却是强忍着。

    见到岳纤云与宋永华一走,林旭父母、妹妹和李飞燕立即从旁边走了过来。见到他们过来,林旭也只好又放下左手,暂停搓揉按摩地缓解疼痛。不然父母过来见状问起,却是怕又要担心。

    他刚才跟宋永华握手较力,其实用的时间并不是很长,旁边人看起来的话,也就是他跟宋永华握手的时间稍长了一点儿,并不会看出什么异样。他料父母也是看不出其中究竟,自是不打算说出,让他们又自担心。

    父母过来后,问起岳纤云是谁,林旭为免父母担心,自然不能如实相告地说岳纤云是市里最大黑社会团伙老大岳向阳的女儿。便扯个谎说是他同学岳俊锋家的一个亲戚,以前曾见过一回,所以这时遇见,就过来说几句话。

    他这谎倒也不算很扯,岳俊锋跟岳纤云论起来,本来就算得是亲戚,只是这亲戚关系很远房罢了。不说他跟岳纤云,就是岳俊锋跟岳纤云以前也没见过。

    他们这边的许多村子都是宗族制,村子里的大部分人家都是同一姓氏。而这同村同姓的,上溯起来,都有亲戚关系。所以岳俊锋说他们家跟岳向阳是远房亲戚关系,这话是可信的。不过岳村里只要姓岳的,怕是都扯得上跟岳向阳是沾亲带故的远房亲戚。(。)
正文 第二十五章 燕子门的行事规矩
    林旭以前也曾经跟父母说起过岳俊锋这个同舍邻床的好友,并且岳俊锋有两回在林旭趁下午休息时间回家里时,也曾一起跟着,到过林旭家两次。所以林朗夫妻两个,也都见过并认识岳俊锋。

    而去年岳俊锋过生日时,也曾经邀请林旭到他们家去给他一起庆祝生日,所以岳俊锋家,林旭也去过一回。他这么一说,林朗夫妻两个便以为他是去年那次到岳俊锋家时,撞见的刚才岳俊锋家那个挺漂亮的“亲戚”,倒也不疑有他。再加上问了那女孩儿名字后,知道是叫岳纤云,跟岳俊锋同是姓岳,也更多信了几分。

    不过他这话能骗过父母和妹妹,却骗不过李飞燕去。同是练武之人,她自是看得出来,林旭刚才跟那宋永华虽看似是在握手,实则分明是以握手的方式搭手较艺。

    既然这宋永华不简单,那跟他一起的岳纤云,自然也不会像是林旭所说的那么简单。何况她见多识广,也看得出来那宋永华分明就是岳纤云保镖的架势。有个专门练过武的保镖专门陪同地贴身保护,那这岳纤云的身份也就更加不简单了。

    所以,在林朗夫妻俩向林旭问过话说了一会儿后,她便随后找个机会地跟林旭一起落在后面,跟他单独说话。

    “说吧,老实交待,那女孩儿到底是谁,找你又到底做什么?”看了眼前面的林旭父母和妹妹,料来不会被他们听到后,李飞燕便斜了眼林旭问道。

    林旭倒也没想过要瞒李飞燕,闻言组织了下语言道:“这个岳纤云的身份确实有点儿不简单,她爸是我们市里一个很有钱的大老板,叫岳向阳,这人据说是……”

    “平阳最大的黑帮老大。”李飞燕没等他说完,便忽然打断地在后面接道。

    “咦,你也知道?”林旭闻言,不由大是惊讶地瞧向李飞燕。他本以为李飞燕是外地来的,这一个多月来又基本一直待在学校和他家,料来应对他们本市的情况不甚了解才是,没想到她竟然也知道岳向阳。

    李飞燕闻言点头道:“我当然知道。我们燕子门每到一地行事,都会先打听清楚当地道上的人物,看是什么路子。惹得起的,自然不必在意;惹不起的,那在当地行事就得多注意着点儿,以免招惹冲撞到了对方。而且如果我们想要在当地脱脏,或是做些见不得光的交易之类,也需要当地道上的人物帮忙。有地头蛇帮忙,也好办事。”

    “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其实也是个江湖规矩。以前的江湖人行事,每到一地,都会先拜访当地的江湖人物,只不过现在没什么人太把这江湖规矩当回事了。但做我们这行,免不了有时会跟当地的道上人打交道。所以也是养成了习惯,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先想办法打听清楚当地道上的人物。”

    林旭闻言“哦”地一声点点头,心想她既然专门打听过,那自是知道了。转又想做贼的原来还有这么多门道,却也是大不简单,燕子门这专业做贼的,也真是术业有专攻,各种门道研究的门儿清。

    “那这黑帮老大的女儿找你做什么?”李飞燕带些促狭笑意地笑了下,又问:“不会真是看上你了吧?”

    林旭点头道:“确实是,她要我给她做男朋友。”

    “啊?”这回轮到李飞燕惊讶了。惊了下后,又有些不信地问:“真的?”

    林旭点头笑道:“当然真的。她刚才都给我留传呼机号码了,叫我打给她,你看。”说罢,便把岳纤云给他的写有其呼机号码的那张纸从口袋里掏出来给李飞燕看。

    李飞燕伸手接过,展开一看,发现上面那串数字还真是个呼机号码。重新把纸合上,她又上下打量着林旭,“啧”地一声叹道:“行啊,你小子平日里不声不响的,逢人话都不爱说几句,没想到还挺有女人缘儿的!”

    林旭得意地昂头一笑,故作自吹道:“那是,像我这么优秀又英俊的少年,招女孩子喜欢是很正常的。我根本不需要说话,往那儿一站,就能风靡万千少女。”

    李飞燕斜了他一眼,撇嘴道:“得了吧,说你胖你还喘上了!”顿了下,又正色问道:“你老实跟我说,那个岳纤云真看上你了?”

    “真的啊,她确实看上我了。”林旭很认真地点头说道。但看着李飞燕脸上好像真的相像地露出疑惑后,他才又话音一转地道:“不过……”拉了好长,引起李飞燕十分好奇后,才道:“她只要我假装她男朋友。”

    被他这么戏耍,李飞燕忍不住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后,才不解地问道:“假装?为什么啊?”

    以前都是李飞燕骗他地整他,难得还了一回,林旭心情很好地这才把事情从头到尾,原原本本的跟她说了一遍,包括之前没说起的自己解决车匪后遇到了李舒雅一家的事。

    最后听完后,李飞不屑地道:“保证你们兄妹俩和关落雪能上市一中算得了什么,我也能保证你们一定能上,只是所用的手段不一样罢了。”

    林旭闻言道:“既然这样,那我就回头拒绝她。”顿了下,又略有些担心地问道:“只是,你用的手段,会不会被查出来。”

    “我的本事你还信不过吗?放心了。更何况,就凭你跟关落雪的成绩,到时也用不着什么别的手段。关落雪不敢说,我对你反正是很有信心。以你现在的学习能力,只要再多用点儿心,成绩很快就能提高到全年级第一。凭自己的实力考上,这才是堂堂正正的路。有时候也别老想着用什么歪门邪道,自己的实力才最重要。”说到最后,李飞燕略有些感叹地难道劝了他两句导正的话。

    林旭有些奇怪地瞧了她一眼后,点头道:“这我自然知道,凭实力考上是最好的。只是我怕到时会可能遇到什么万一的情况,所以能更多一重保证也是好的。”(。)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向赵敏学习 剩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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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既然你也能做到这样的保证,那我就不需要靠她了!”

    林旭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心里已经决定回头就打个电话拒绝岳纤云,不再理会她的事。

    李飞燕闻言笑了下,却道:“我倒觉着你答应也无妨,就当是去开开眼界,见见世面了。岳向阳这样的人,你将来迟早也会遇到,提前见识一下也是好的,对你没什么坏处。”

    “那你觉着我该答应了?”被她这么一说,林旭心里刚下的决定又不禁打了个转儿。

    李飞燕笑道:“看你自己了,我只是说,答应也无妨,没什么坏处。但你如果不想的话,那就拒绝吧!”

    林旭闻言想了下,道:“还有三天时间,我再想想看吧!”

    李飞燕道:“嗯,好好想,你自己决定。要是你答应的话,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在后面给你压阵。”说着话,把写有岳纤云传呼机号码的那张纸重新给他递还了回去。

    “嗯!”林旭点了下头,伸手接过她递还回来的号码纸,重新装在口袋里,没有再就此事多说什么,打算结束关于这件事的谈论。

    但李飞燕接下来却又忽然道:“如果你决定要答应她的话,那条件就不能再像之前说的那么简单了,只是让她保证你们兄妹俩和关落雪将来能上市一中。”

    “那我该提什么条件?”林旭想了下,便顺口向她问道。

    李飞燕略作沉吟地想了下后,忽然笑问道:“你看过《倚天屠龙记》吧?”

    “嗯,看过。”作为武侠爱好者,《倚天屠龙记》林旭怎会没看过,和电视他全都看过。只是他却不明白,李飞燕这时提起这个做什么。

    李飞燕接着一笑,道:“看过就好,我觉着,你可以学学赵敏。”

    林旭闻言,立即明白她指的是什么了,“你是说,让她也答应我三件事,但却不具体说什么内容,等我将来想好了再去找她兑诺。”

    李飞燕点头道:“没错。岳向阳可是平阳最大的地头蛇,做为他女儿,岳纤云将来的能量也不会小。就看她现在就敢承诺保证你们三人将来一定可以上市一中,也看得出来她现在就很有点儿本事了。你要是将来上市一中,那就要在平阳待三年。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需要借用到他们这些地头蛇的力量。要是为你将来考虑的话,我觉着你确实应该答应她。”

    林旭想了下,点头道:“嗯,我会认真考虑的。”

    想到要学赵敏向张无忌提条件那样,心里忍不住有点儿挺怪的感觉。人家书里是女的向男的提,到他这里却反过来了。而且再想想赵敏和张无忌最后的结局,又是更觉怪异。对于那个岳纤云,他可真没生有什么别的想法。别到最后,也弄成张赵二人的结局可就不妙了,他可是有女朋友的人。要答应岳纤云的话,也只是假装她“男朋友”,可不是来真的。

    李飞燕闻言,没再就此多说,这才跟他结束了关于此事的谈论。

    ※※※

    在壶口景区游逛了两个小时左右,李飞燕也拍完了相机里的一卷胶卷后,一家人兴尽而返。

    出了景点后,已是中午十二点左右,到了午饭时间。不过他们并没在景点旁的饭店用饭,一般景区内及附近的饭店价格都相对较贵。他们家并不是太有钱的人家,花用上便一向比较节省,所以又开车返回到吉县县城后,才在县城找了家实惠的小饭馆用饭。

    用过饭,又在县城里随意逛了逛,买了些当地的特产之类,便驱车返程。将车开出县城,没了交警后,李飞燕又将车交给林旭来开。

    回程时因多有下山的路,却是比来的时候快了些。到赶回家中时,也是才过了下午三点多,却是比之前所预料的时间提前了不少。

    旅游一趟,虽是来回全程坐车,却也是感觉挺累。回到家后不久,父母和妹妹便各去休息。

    林旭和李飞燕却都是练武的,体质远超常人,这一点儿路程并不觉算什么。趁着下午回来的早,林旭便抽空把剩下的假期作业写完。

    李飞燕见他写作业,一个人却也是无聊,独自看了会儿电视觉得无趣后,便也在沙发上休息地小睡了一会儿。

    当天晚上,林旭却也是早早上床休息,到凌晨三点,又准时醒来,出门到庙里观音殿下的密室里修炼内功。

    今日早上没什么事,他练功前便又将电子表的闹铃定到早上七点,继续练满四个小时,古代的两个时辰。七点准时收功后,出了千手观音殿,便又在殿前的那棵大松树下练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

    他却是一直觉着这两门功夫还很有用处,对他修炼内功方面颇有帮助,便也就一直坚持不断地练着。

    他现在练这两套功夫已是越来越熟练,比以前用的时间短了许多。两套练完,也都不到一个小时。因练完后时间还早,他现在在家里练时,便会把每套多练一遍。这样练完到八点多后,才回家洗漱用早饭,今日也是照例如此。

    吃过早饭,略作消化后,他又继续到平房顶上练武。这回练的是太祖长拳与妙手十三式,他原本所定的计划是练完弹腿后,就接着练太祖长拳,太祖长拳练会后则练三路华拳,等到三路华拳也学会后,才开始练习空空儿的这妙手十三式。

    只是这计划是他在李飞燕没化名燕菲菲回来前所定下的,后来李飞燕以燕菲菲的名义到了他们学校后,因兴起地教了他许多燕子门的东西,他为了能更快掌握李飞燕教他的这些,这才改变计划地提前学了燕子门手法武功上溯源头的这套空空儿留传下的妙手十三式。

    既已学了,现在自然也就每日练习,以尽快学会与熟练每一招的变化,好掌握这一套武功。

    而他的弹腿功夫在原定计划的继续练满一月,十分熟练后,便暂停了下来,开始练太祖长拳。

    虽然他现在所学的空空儿的妙手十三式,比之太祖长拳这大路货的武功要更加精妙许多,但他觉着像太祖长拳这样基础性的武功,自己也该掌握并熟练。另外,也是觉着自己定下的计划不好随意丢弃。虽然妙手十三式提前学了,剩下的也还该继续执行。(。)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李飞燕师父的传讯
    李飞燕现在的身份是武学中学教授计算机课的老师燕菲菲,是位富家千金小姐出身。她这个身份,自然是不会武功的。所以她平常自也不会显露出武功,在学校练习的时候,她也是跟林旭一样,经常避开人偷偷练习。

    而在林旭家里的时候,林旭家里人都知道他有在练武,却是可以光明正大的练,不需要怎么避着。李飞燕平日在学校还常有跟林旭一块儿练武切磋,但这时在林旭家里,却是不方便跟他一起练了。

    不过,她不方便跟林旭一起练,却是可以在一旁看林旭练。这个时候,她便在平房顶上,坐在一旁的砖砌围栏上看着林旭练武。林旭练武的英姿,她很喜欢看。而且林旭现在在《妙手十三式》的造诣上,还胜她一筹,许多招式的变化,用的比她更加精妙。所以她看林旭演练,也能观摩借鉴地学习一些。

    只是林旭的《妙手十三式》比她练的好,用的更精妙,是全凭身具内力,可以摧运《妙手十三式》相配的内力运转心法。这门武功的许多精妙招式,就是全凭内力心法摧动,就比如那招“蜻蜓振翅”,若没有内力按照招式的心法运行来摧动,单凭肉体衍生的外力,哪能把手掌做到高速振动。

    所以李飞燕旁观借鉴,其实也学不来多少。有些招式的变化,除非她身具内力,否则根本就掌握不了。不过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喜欢在旁看林旭练武。单只他练武的英姿,就值得了。

    这就像是男人喜欢看漂亮的女人,而女人同样喜欢看英俊的男人。男人爱看美女唱歌跳舞之类表演才艺,女人同样爱看帅哥唱歌跳舞之类。李飞燕现在所喜欢的就是看林旭练武,觉着这门才艺表演比唱歌跳舞之类的更帅,更赏心悦目。

    而林旭因她在旁,在练《妙手十三式》时,便也有所顾忌地没有用出其中一些需要靠内力运转心法配合才能使出来的招式,免得被她看出了自己身具内力的破绽。

    其实到现在一个多月的长时间相处下来,他现在对李飞燕更加信任,觉着就是告诉她,让她知道了自己早已练出内力也不算什么。就像他这个秘密,也早已先后告诉了关文滔与岳俊锋这两个好友。而李飞燕现在与他的关系,比这两个朋友更近,所以就算告诉她也无妨。

    而且相处久了,也未免不会露馅地被她识破。就像她与自己家人相处久了,父母、妹妹也可能把他是自学武功的事说漏嘴。其实有好几次他们就有差点说破,是他在旁边见机快,连忙打断转移话题的。

    瞒得久了,有时也是瞒成了习惯。

    练了两遍太祖长拳,这时练着妙手十三式时,林旭却是又忽然想起了这个问题,犹豫着是否要告诉她。

    犹豫之下,不免注意力分散,一时招式便练走了样。好在他这时没用内力摧运,倒也不虞内力跟着走岔,就只是手上招式乱了而已。

    “你这招‘天蚕吐丝’练错了啊,想什么呢!这么不专心?”他手上这招一练错,旁边的李飞燕立即看了出来,提醒他道。顿了下后,接道:“不会是还在想着该不该答应岳纤云那件事吧?这事你回头再想吗,练武就专心点儿,要不小心用错了力,可是会受伤的。”

    听着她关心的话,林旭心里对自己还一直瞒着她更觉有些愧疚。当下收了手里的招式,走到她身前道:“我有件事想告诉你。”

    “什么事?”李飞燕问了一句,有些误会地道:“是想好做什么决定了吗?”

    “不是。”林旭摇了下头,道:“我是有件事一直……”

    “哔哔,哔哔……”

    正说到这里,忽然李飞燕腰间里别着的传呼机响了。她既不差钱,现在又扮演的是个富家女,自然也是有个现在有钱人标配的传呼机。不过她这传呼机却倒不是为了装燕菲菲这个身份才特意买来的一个配身份的道具,而是她早就有的,是她李飞燕这个真实身份对外联系所用。

    听到传呼机响,李飞燕便伸手掏出传呼机低头看去。看了传呼机上所显示的信息后,她面色不禁微微一变,抬起头来后,她道:“是我师父的信息,我需要给他回个电话。”

    林旭闻言道:“我们村里没人家有电话,离得最近的电话,也就是学校里了。”

    李飞燕收起传呼机,点头道:“那我就回学校去打电话。正好,你下午不是跟那个郭静还有秦冲约好了要在黄老师家的桃园见面比武吗?咱们就一块儿走,中午饭就在学校旁边的饭店吃了。”

    她要回学校,自然是开车去,正好顺路把他捎带上。林旭听罢后,便点头答应。

    当下两人便一起下了平房,回到下面家里,李飞燕也不相瞒,直接跟林旭父母说自己收到个重要的信息,需要回学校一趟去打个电话,现在就要动身。

    而林旭前天跟黄容、郭静约好了今天下午去黄宗文家的桃园见她们,现在她要回学校,也就顺路把林旭带上,两人便都不在家吃饭了。

    她说有重要信息要回电话,而村里没电话,离得最近的确实就是学校里,林朗夫妻两个自是不好相拦。当下也只能叮嘱他们路上小心一些,然后一起到庙里送他们上路。

    李飞燕走的时候,顺带把昨天在壶口瀑布拍完照的那个胶卷带上。学校后面的小柴村里就有个从事专业照相的,可以洗相片。既要回学校,自是可顺便带上。

    林旭也不知李飞燕师父给她发的那个信息里究竟说了什么,但李飞燕看起来倒确实比较着急,一路上将车开得比平常快了不少。

    林旭方才在平房顶上本是打算要告诉她自己身具内功,早已经修炼出了内力的事,但被她师父的那条信息一打断,也就此打住了。而一路上林旭见她将车开得挺快地有些着急,觉得时机不对,便也就没再拿此事记她分心,又把这事给重新吞了回去。(。)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师门相召 燕子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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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乡中学距离关村本就不远,骑自行车也就十分钟左右的路程,不过这是指出了村子后到学校所用的时间。出村却是也要用个几分钟时间的,因为村里的路况并不好,再加上路上免不了有人,旁边相连的胡同里不时也可能会窜出人来,自是不能像在通往学校的那笔直一条,既宽敞又没有岔路的沙石路上骑得快。

    但开车的话,自是比骑自行车要快。而李飞燕这时也开的挺快,所以从两人上了车,到赶到学校门口时,总共也就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学校虽然放了假,但这时也并不是空无一人。毕竟只是三天的短假期,一些老师和职工便都还待在学校里。但因为人数最多的学生全部离去,教职工中也有大半回家,这时的学校却也是比平常安静许多。

    学校的大门是呈三扇式,正中间是一道大门,左右两边又各有两道小门。中间的那大门,平常是不开的,只有逢节假日,学生离校返校人流量较大,或是有进车的时候,才会临时开放。平常的时候,都是关起来,只开着左边那道小门以供出入。

    看门的门房柴大爷在这国庆假日期间,却也仍是坚守着岗位。待李飞燕将车停稳,林旭先打开车门下车后,便要到门房处去叫柴大爷开下中间的那道大门,好让李飞燕把车开进去。

    但才绕过车头,转到这边来,李飞燕却忽然从开着的车窗里叫住他道:“不用麻烦柴大爷了,我只是进去打个电话,把车停外面就行,说不定待会儿还要开回去。”

    林旭闻言答应了一声后,便停下脚步等她下车。待她下车走过来后,跟她一起从左边的小门里进了学校。

    “燕老师,你回来了啊,要不要我给你开门?”两人从门房处经过时,却是被门房里的柴大爷从窗户里瞧见了,立即热情地开门出来向李飞燕打招呼道。

    “不用麻烦您了,我只是回来打个电话,待会儿就要走。”李飞燕随口应付一句,谢过了他的好意。

    “行,那你忙!”柴大爷闻言点头笑了笑,目送两人几步后,便转回了门房去。

    李飞燕说话间,脚下并未多停。当下也回以一笑后,就脚步错开地跟林旭进了学校。走进去后,两人便径往李飞燕的宿舍赶去。她宿舍里因为要拉电话线装网络,却是也同时配了部电话,正好方便了她打电话。

    因为学校的教职工大半都已离校,一路上两人却是也没碰见几个地很快就到了李飞燕的宿舍。等李飞燕拿出钥匙开了宿舍门后,林旭却并没跟进去,反是还离门口远了些,一个人手插着裤兜在宿舍外面的空地上闲晃,等着李飞燕打完电话。

    他是觉着李飞燕跟她师父之间打电话的谈话,是属于她的私密之事,自己不应该旁听。尽管李飞燕对此从未介意,但他却觉着应该尊重李飞燕的隐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哪怕再相熟亲密的关系,也都会藏有各自不可告人的私密。再亲密,也是要互留一些空间。

    林旭对这种事本来就很理解,觉着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各自的隐私。而再从这学期的政治课本上看过隐私权的相关内容后,他对尊重别人的隐私,也就更上升了一个高度。

    在外面晃荡了约有七、八分钟后,就听得那边房门一响,李飞燕开门走了出来。

    林旭见状迎了过去,自是没多问她电话里说了什么,只是瞧她的面色,却略有些凝重,忍不住有些担心地问道:“出什么事了吗?”顿了下,立即想起某事地接着问道:“是不是李飞虎的事被你师父发现了,他要向你问罪处置你?”

    李飞燕闻言,摇头失笑道:“不是这事,你想多了。这事我早就自己主动跟师父说过了,师父一向很疼爱我,何况那事全是李飞虎咎由自取得来的下场,师父并没有因此怪罪我。”

    顿了下后,她主动说道:“刚才电话里,是师父交待我要去办一件事,为办这事我需要离开几天。而且时间可能会不短,大概需要半个月左右。”说罢后,忍不住轻叹了一声。看着林旭的目光,显得很是不舍。

    林旭闻言,才知自己确是想岔了。李飞虎那件事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李飞燕师父要真想拿她问罪的话,也不会等过了这么久才想起。但听她说了真正原因,知道她要离开一段时间后,心里也是不由立即生起不舍。但他却没表现出来,想了下后,强作一笑道:“既然你师父要你办事,那你去就是了。我现在可是学校里最厉害的学生,无人敢惹,你对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李飞燕闻言,跟着笑了下,道:“我哪是对你不放心,我是舍不得跟你分开吗!”

    “又不是见不着了,有什么舍不得的?人生在事,分分离离,这总归是免不了的。你这么大人了,还没我看得开!”林旭闻言,又是故作潇洒地一笑说道。

    其实他本来也就不喜欢分别时的什么依依不舍、儿女情长、多愁善感之类,觉着又不是真正的生离死别,永远见不着了,哪那么多的腻歪。学书里面的江湖儿女,洒然一笑,各奔东西就好。就算不舍,留在心里怀念就是,不需要说出来伤什么离别情。

    多情自古伤离别什么的,那是言情剧目,不是他江湖武侠范儿。

    李飞燕听罢,又是忍不住一笑,瞧着他问道:“你老实说,是不是巴不得我走?”

    “怎么会?”林旭摇摇头,道:“我只是觉着咱们江湖儿女,去留无意,不用太在意什么分别。就像有句话说的,分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半个月而已,也就两个星期,很快就能再见了。”

    李飞燕笑道:“你倒是看得挺洒落!”

    只觉被他这么一搅和,还真是没什么太多离愁了。而且她以前本就是江湖飘零,四海为家,都在外面惯了,跟师父、师兄也是经常聚少离多,倒也真没什么太多伤感之类。

    不过最近这一个多月的稳定生活,却倒也真是让她有些喜欢上了这种平淡的幸福。所以忽然地被打乱,才让她分外有些不舍,觉到了这种平淡的可贵。林旭到底年纪还小,江湖可不像他想的那么潇洒。(。)
正文 第二十九章 飞车撞人 活该被撞
    林旭道:“我们上学住校,跟家里人都是要分开一周才能回去聚一天,也早就习惯了!”

    他这话倒也不假,看淡离别,也是有从这方面练出来的。刚上初中住校的时候,他也是很想念家里,那时候如果下午休息时间没事,几乎每天都要跑回村里一趟。好在知道两地隔的不远,要见的话随时能见到,这分别感也就不是那么强烈。认真说来的话,都算不上真正离家远去的分别。

    不过对于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这种程度的分别,也算是有点不容易了。男生也就罢了,刚上初中的女生,听说还有因为晚上想家偷偷在被窝里哭的。不过也是个例,大部分还是会很快习惯与适应。

    李飞燕虽说要走,却也不是立马便走,决定还是跟林旭吃过午饭后再动身不迟。

    她当下又返身回宿舍,稍微收拾了几样东西,装在一个黑色的旅行包里。她出门向来一切从简,有什么需要的就到当地后花钱再买,反正她偷技高超,是从不缺钱花的。

    因装的东西不多,她很快就收拾好。出了宿舍重新把门锁上后,她顺手把宿舍门的钥匙递给林旭道:“钥匙你就拿着吧,以后没事也可以一个人过来玩儿电脑。”

    顿了下,又掏出车钥匙递给林旭道:“车也留给你,我反正也用不着,这次去要坐火车。”

    林旭也没推辞,都接过来收下了。

    具体去哪儿,又是去办什么事,李飞燕没说,林旭便也尊重她隐私的没问。

    一路走出学校的路上,李飞燕想起些事后,便又对林旭做些交待,林旭自是一一答应。

    快到校门口时,李飞燕道:“离别前的最后一次午饭了,咱还是吃点儿好的吧,就别在旁边那饭店对凑了。”说罢一顿,接道:“这样,咱到县里找家饭店吃吧,反正你也要送我去县里。”

    “行。”林旭点头答应。

    他方才也确实答应了要开车送李飞燕到县里的火车站,至于县里有交警,回程他独自一人可能会遇到交警查车的事,他却并不担心。

    县城他却是去过许多回了,现在村里一些条件差不多的人家,也能隔三岔五的去逛逛县城。他家也是属于此列,有时也会一家人跟着去趟县城,购物买东西地逛一逛。再加上他姨家现在就定居县城,有时母亲也会带着他们常进城去看望这个妹妹,还有时姥爷姥姥进城看女儿,也会带上他们兄妹。去年夏天暑假的时候,他们兄妹两个,还曾在县城的姨家住过一段时间。

    最重要的,也就是他去年暑假在县里姨家住过的这一段时间。当时他曾跟着姨家的那个表弟,跑遍了县城的许多地方,所以他现在对县城,也称得上是非常熟悉。知道哪条路有交警,哪条路没有,完全可以避开过去,找一条没交警的路进出县城。他们这小县城,交警的出勤颇懒,经常都只是在固定的地方。

    实际上这一个多月内,他也曾开车带着李飞燕去过几回县城,还开车带着母亲、妹妹、姥爷和姥姥去过两回县城他姨家,每回也都是顺顺利利地成功避过交警。这一回,自然也不在意。

    说着话,两人走出了校门口。正要走过去上车时,忽然见到学校对面通往柏油马路的那条路上,开过来了一辆黑色的轿车。

    本来这条路上虽然车少,但间或能瞧到一辆,却也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让林旭和李飞燕注意的是,这辆车开的很快。简直是超速行驶,因车速甚快,后面扬起了一路尘土。

    待定睛细瞧时,林旭和李飞燕终于明白了这辆车为什么开得这么快了。因为这辆车里的驾驶座上,坐着的正是前天跟秦冲一起上门来过的那个洪洞通背门的少掌门范海龙。

    那天两人有所冲突,范海龙被林旭骂人不带脏字的一番话连损,气得肺都要炸了,因此却是对林旭深恨。范海龙最后曾气怒之下,忍不住林旭动手。但却被郭静拦下打退,而林旭那天因不想耽误跟关落雪的约会,却是在郭静一脚踢退范海龙后,随后跟上地一掌把这范海龙干脆打晕地让秦冲带走,以免他再多事。

    当时郭静为了保护林旭,曾叮嘱秦冲,说等范海龙醒后告诉他,是她把范海龙打晕的。林旭当时打晕范海龙后就离开去赶关落雪的约会,却是并不知道此事,还是晚上回来后从李飞燕嘴里才听说的。

    不过郭静虽把事揽在了她身上,而且林旭那天出手时也极快,范海龙也可能没看清是他出的手,但也免不了这家伙当时在晕倒前看清了是他。

    但不管如何,以范海龙的狭窄心胸,只凭林旭那天所说的话,也就早已让这家伙对林旭深恨了。

    林旭前天离开时,不但约了郭静今天下午比武,也同样约了秦冲。范海龙做为秦冲的师兄,要知道这点自然也不难。看样子,这家伙确实不肯放过林旭,又来了。而且还来得挺早,约的是下午,他中午就赶了过来。而旁边的副驾驶座上,不出意外,林旭和李飞燕都看见果然是坐的秦冲。他们后排的座位上,却似乎还坐着一人,只是因被前面的座椅遮挡,一时也看不太清。

    范海龙一瞧见林旭,便是对林旭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隔老远看见校门口的林旭后,便一踩油门,把车开得飞快地直赶了过来。

    车开到近前,离林旭和李飞燕只剩十米左右远的时候,范海龙竟是仍不刹车。反还一咬牙,目露凶光面目狰狞地又猛一踩油门,竟是直照着林旭和李飞燕便撞了过来。

    “师兄,你做什么?”旁边副驾驶座上的秦冲见状,忍不住大吃一惊地大声喝问。喝问声中,便探过身子要去抢方向盘。但可惜车速太快,他反应过来时,却是已经来不及了。

    至于后排座位上的那人,见状虽也吃了一惊,却是没做喝止,也没动手想要改变这现状,只是透过前面的车窗,盯着外面同样不由吃了一惊,变了面色的林旭。

    林旭确实是十分吃惊,他完全没料到范海龙会这般胆大心狠、丧心病狂,竟敢直接开车撞他和李飞燕。他本以为范海龙看见他后把车开得飞快,是为了尽快赶过来,却没想到这家伙大胆若斯地竟敢直接开车撞人,简直完全目无法纪,根本不考虑事情的后果。

    以他现在的这般车速撞来,若林旭和李飞燕真被撞实了,即便他们各自身具武功,体质远超常人,来上这么一下,怕是也要非死即残。

    林旭吃惊的同时变了面色,并不是害怕,而是愤怒,想不到范海龙这家伙竟敢完全罔顾人命。

    在轿车撞来的瞬间,他立马一把抱起旁边的李飞燕,施展《浮光掠影》的轻功,飞身向右闪躲。他这个时候,也还记得,李飞燕现在所扮演的燕菲菲这个身份,是不会武功的,自不能放任她独自应对。况且在这种时刻,男人理应保护女人,不管这女人是不是会武,又是否需要他的保护。

    他抱着李飞燕轻身一跃,向右急闪,立即及时避开了范海龙的飞车而撞。

    而在这时,车内副驾驶座上的秦冲也抢到了方向盘,猛地向左一打,让车偏往校门口左边的墙上撞去。

    眼见没有撞到林旭,反他们照墙上直撞过去。范海龙大惊变色的同时,立即猛踩刹车,同时跟着再向左猛打方向盘。

    “嘎吱”的刺耳刹车声响中,范海龙在这危急时刻,竟是驾车做出了一个漂移甩尾的动作,让汽车从往前直撞打横了过来。虽车速过快下,仍免不了地“砰”的一声撞在了校门口左边的墙上,但因把向前的对冲撞力转移了过去,所以这打横的一撞并不算如何严重。

    只是那面的倒车镜被撞掉,同时那边的两扇车窗玻璃破碎,车门微有些变形而已。至少,车里面的三人都没怎么受伤。(。)
正文 第三十章 打断一条腿 这是个误会
    避免了直接撞墙上地逃过一劫后,范海龙才自惊魂稍定的喘口气,就见自己这边的车窗旁人影一闪,林旭竟是已到了他车窗外。

    林旭面上带着愤怒与冰冷之色,不给范海龙任何说话的机会,到得车窗边后,便是抬手一拳照着车里的范海龙打出。

    “砰”地一声,他一拳打碎车窗玻璃的同时,手不稍停的伸进车内,然后变拳为爪,一把抓住范海龙胸口的衣服,将他从破碎的车窗里一下直扯了出来。

    扯出的同时,他便将范海龙照着地下狠狠一摔,“砰”地一声沉闷撞击,范海龙忍不住大声痛呼。这声痛呼还没完时,又立即变作了一声更大的惨叫,却是林旭又紧跟着一脚踢在他腰上,踢得他如滚地葫芦般,直滚出去了两米来远。

    不过就是前天有点不喜欢这家伙的态度与没礼貌,骂人不带脏字地折损了这家伙几句,完了最后将其打晕而已,能有多大仇?今日才见,这家伙竟然就直接开车撞他。以刚才的那车速,完全可以把人撞死,还要搭上旁边的李飞燕。这范海龙简直就是无法无天,草菅人命。

    林旭这一刻,已是有些怒不可遏,他还从未对谁生过这么大的怒气。狠踢了范海龙一脚之后,他又是不稍停地一个跨步,便已直跨过两米多的距离到了范海龙身边,然后对着范海龙的一条腿抬脚踩下。

    随着“咔嚓”一声响,范海龙又是不由发出一声更大的惨叫。面容扭曲,叫的如似杀猪一般,却是林旭这一脚直接把他腿踩断了。

    范海龙的惨叫声未止,后面车上忽然传来“砰”地一响。林旭转头望去,就见到范海龙的那辆黑色轿车的后排车门,被里面后排座位上的那人一脚踢飞。

    车中人影一闪,那人紧随着踢飞的车门窜出车外,手指着林旭大声喝道:“住手!”

    话音未落,他便立即使了个通背拳七闪法里的前扑闪,向着林旭纵身疾扑过来。这招另有个名目,叫做“恶虎跳涧”,上次林旭与秦冲比武时,秦冲也曾使过。

    但同样的一招,眼下这人使来,却比秦冲使来厉害的多。不但扑纵之势比秦冲更快,而且声势猛恶,真就如一只猛虎跳跃山涧一般。云从龙,风从虎。这人扑纵的身形外还挟着一股猛恶劲风,人还未到,那一股劲风就已先扑面而至。

    这人刚才坐在后排的座位上,因被前排座位遮挡,林旭并没看清。趁着这时打量一眼,就见这人三十岁左右样子,面庞方正,浓眉大眼,浑身透着一股精壮之气。而挟着这招“恶虎跳涧”猛扑而来,其身上的精壮之气,简直就如透体而出一般。

    瞧着这人的猛恶来势,林旭却不闪不避,抬腿一脚便照这人胸口直踢。这一脚,他用的是弹腿里的一式“八路转金凳朝天”。这招本是高高抬腿,成一字马劈叉之势地踢人下巴。但因这人扑纵而来,离地跃在半空,所以林旭这一脚踢出,却是成了踢向他胸口。

    那人见状,连忙横臂一架。左臂横在胸前架住这一脚的同时,他右手便要猛地挥拳向林旭膝盖处打去,想要把林旭这条腿也打断。

    却不想这一架之下,立即不由面色一变地吃了一惊,才发现林旭这一脚上的力量非常大。他左臂的这一架,根本挡不下林旭这一脚上的力量,“砰”的一声,脚臂相撞下,他整个人便被林旭这一脚踢得又不由自主倒飞而回。

    “哥,救我!”范海龙见到这人出来后,立即惨叫着地大声向其呼救。却不想他这呼救的话音未落,他这哥还没扑到,便已被林旭一脚给踢了回去。

    听到范海龙冲这人叫“哥”,林旭一脚将人踢回去后,又忍不住向这人打量一眼,却是并没发现这人与脚下的范海龙有何相似之处。而且那天晚上听李飞燕转述郭静的话,似乎这范海龙应是通背门现任掌门范志邦的独子,不知却是叫的这人哪门子哥。

    不过范海龙这哥,功夫却是比范海龙练得扎实得多,也比秦冲更加高明许多。这时虽被林旭一脚踢退,却是立即吐气开声地沉身落下地去,然后“噔噔噔”又连退三步后,便扎住势子地站定。

    重新打量着林旭,借机调整了下呼吸后,这人开口道:“你就是林旭吧?我叫范海潮,是范海龙的大哥。我弟弟他刚才并不是故意开车撞你,只是开的太快了,没刹住车,这只是个误会。有道是‘得饶人处且饶人’,你都已经把他腿打断了,还请高抬贵手,就别再为难他了,我在这里代他向你赔个罪!”

    林旭闻言哂笑了下,道:“我今天算是见到什么叫‘睁眼说瞎话了’!误会?我刚才可一点儿都没看出来他不是故意的。”顿了下,道:“如果他这叫不是故意,那我踩断他腿也不是故意,我只是一时出脚太快了,没停住。”

    说罢话,忽然后退一步,又一脚踩在了身后脚下的范海龙肚子上,踩得他又是大声惨叫。而林旭则是看着范海潮冷笑道:“抱歉,这也是误会,我没留意脚下还有个东西。”

    “住手!”范海潮见状,又立即向他戟指怒声大喝道。

    林旭摊开双手道:“我手没动。”

    范海潮闻言额上青筋一跳,改口道:“立刻把海龙给我放开。”

    林旭针锋相对地冷声道:“我不放你又能怎样?”说罢话,踩着范海龙肚子的那只脚,还又用力在他肚子上捻了下,踩得范海龙又是惨叫连连。

    惨叫声中,他脸朝着范海潮大声哭喊道:“哥,快救我,快救我!把这小子杀了,把他身上骨头全都踩断地杀死。”

    “咔嚓”一声,林旭闻言,忽然抬脚换个地方,踩断了范海龙的一根肋骨,又是痛得这家伙发出一声杀猪似的惨叫。

    “小子你找死!”

    范海潮见状一声怒喝,忽然退后一步,弯腰将他刚才一脚踹飞下的那扇车门捡起。然后双手抓着这扇断下来的车门边缘,原地转了一圈,把车门当作一件大暗器般,猛地向着林旭飞掷而出。将车门掷出后,他又紧随其后,大步飞奔而上。(。)
正文 第三十一章 一脚之威 再无胜理
    (再次感谢书友“邻居蛤蟆”的打赏。)

    车门带着呼啸的劲风,横旋着向林旭飞撞而出。

    不等车门飞到,林旭便踏前一步,一脚踢出。“砰”地一声,正中车门,又将车门踢得横翻而出,反向后面紧跟过来的范海潮撞过去。

    车门被林旭踢得倒撞而回,这时离得太近,范海潮已来不及躲开,但他也没想要躲。瞧准来势,他左臂竖起举在胸前,用力一格,又把这车门格挡得倒撞向林旭。

    林旭一脚将车门踢得横翻滚出,向着范海潮倒撞回去之后,便又立即接着一招垫步侧踢,紧跟着翻滚的车门向范海潮踢去。

    两人在掷出车门与踢翻车门之后,都在迅速接近对方。尤其林旭紧随其后的这招李小龙招牌动作的垫步侧踢,更是一个侧身垫步过去,便已接近到了范海潮。

    当林旭在实战中用过几次这招李龙小的垫步侧踢后,便发现这招确实好用,既简单又实用,而且能够发挥出的威力也大。做为开创了一个格斗流派的功夫大师,李小龙确是非同凡人,可称得上一代宗师。

    而且这招垫步侧踢,并没有固定的发挥距离,距离敌人长远皆可。当然,也有一个距离范围。最短不能短过两步,因为距离太近,就失去了发挥空间。侧身垫步至少需要一步远的距离蓄势增强威力,接着抬腿侧踢而出,这也至少需要一步远的距离来发挥。不然离得太近,才垫步跃过去就已到了对方身前,便没有抬腿踢出的空间与距离了。勉强抬腿而踢,因没有足够的施展空间,踢出去也是没什么威力了。

    最长的话,则要视施展者本身最远所能够垫步跃出的距离而言。在这个距离范围内,可以说距离越远,威力越大。因为侧身跃出的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蓄势增强力量的过程,所以这个过程越长一些,威力也就相应越大。

    因为这招很好用,既简单又实用,而且长远皆可,威力也大,所以林旭现在跟人打斗时也挺爱用这招。只要找到能够施展的机会,就会立即使出。而且因为这招是李小龙的招牌动作,施展出来也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会让人误以为他练的是截拳道。

    他如果不想暴露自己身具上乘武功,并已修炼出内气的话,截拳道这个表面最常显露的,便是个很好的掩饰。而且这还能迷惑到对手与敌人,在他们以为自己练的是截拳道,因此轻视或针对性对付时,自己隐藏起来的真实武功,就能够做为致胜的底牌。

    他却是看一些武侠里,许多江湖人物都常会有几手隐藏起来的绝招与底牌,绝不轻易暴露,也因此有样学样地学来。反正他真正的武功,身具内力这种事太过夸张,一般寻常普通人也轻易不会信。

    但即便是截拳道这种新兴起的格斗技击术,林旭如果以内力摧运施展,同样能够发挥出超常的威力。就像他现在与范海潮之间的距离便并不算远,就只是垫步侧踢施展距离最短的两步远,但他以内力附加施展,虽是最短距离下,这一招的威力也同样很大。

    因两人的距离已太过接近,范海潮竖臂格挡开车门,又将车门格档得反撞向林旭时,车门才只离开他的手臂寸许,林旭的这招垫步侧踢,便已十分凶猛地踢到。

    “咚”的一声震耳大响,林旭这一脚,竟是直接把车门踢得穿破一个窟窿后,又继续不作停顿地,从这窟窿里踢向后面的范海潮。

    范海潮见状不由吃了一惊,没料到林旭这一脚的威力竟这般大,直接踢穿了车门。当下又连忙双臂交叉叠在胸前,抵挡林旭的这一脚。那一声林旭踢穿破车门的响声未绝,又是坚接着“砰”地一声,这一脚继而踢中范海潮交叉的双臂。

    范海潮一接之下,便不由得面上潮红一闪,“噔噔噔”又往后连退了三步方才稳住身形站定。

    旁边随着范海潮下车之后,跟着下了车的秦冲,瞧到林旭的这一脚之威,忍不住便吃了一惊地面色有些灰败。他自以为自己在上次跟林旭比过武之后,这一个多月来进步不小,已有战胜林旭的信心。但现在才发现,自己进步确实不小,可林旭的进步,确是更大。相比起来,他的那点微小进步就不算什么了。

    这一刻他忍不住生起个感觉,自己这辈子怕是再也没有任何希望能够胜过林旭了。因为按照现在的进步度而言,林旭的进步永远会比他更大,而两人之间的差距,也就会越来越大。这个差距不会缩短,反而时间越长,差距越大。

    范海潮乃是他们通背门这一代弟子中的大师兄,也是这一代弟子中武功练得最好的一个。他虽然也被视为通背门的后起之秀、天才弟子,年纪还如此小,武功就已练得很高明,甚至被掌门期许未来的成就会超过大师兄范海潮。但他现在跟范海潮之间,却还有明显的差距。而林旭跟他同龄,现在却已能压着他们这通背门的大师兄打。

    “天才弟子”这个名头,他觉着跟林旭比起来,简直是种羞辱。眼前的这个林旭,才是百年不出,千万里挑一的绝世天才。甚至是千年都难得一见,亿万里才出一个的那种。

    同样生起这个想法与感觉的,则还有正从斜对面桃园中赶过来,今天同样准备要与林旭再次比武的郭静。

    黄宗文家的桃园距离学校校门口,也就是直线百米左右的距离。这么点儿距离,但凡大些的声音,彼此都可传过去的互相听闻。而方才范海龙腿被林旭踩断的那声杀猪似的惨叫,声音却绝对不小。所以桃园中的郭静与黄容便都听到了远处的惨叫声而出来察看究竟,出来一看,就看到了校门口这边的情况,自是立即动身赶了过来。

    做为与通背门渊源很深的郭静,自是同样认得通背门这一代弟子中的大师兄范海潮。看到林旭那一脚直接踢车门后,还能把范海潮踢得打退三步,她也是不由心灰意冷地再也生不起能够战胜过林旭的想法,甚至连比武的念头也都熄了。这要再跟林旭比,完全就是挨打了。

    比武切磋,互相较艺进步,磨砺武功,那也找实力差不多的对手。跟高过自己太多的去切磋,只能是不断找虐地打击自己的自信心。(。)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力量不小 脚使兵器
    当面的范海潮,与旁观的秦冲、郭静惊讶于林旭这一招垫步侧踢的威力。却不知林旭这时的心里,对范海潮的力量也颇有些惊讶。

    范海潮这一次与他交手所发挥出的力量,明显强于方才的那第一下不少。看来范海潮第一次的出手,是有些对他轻敌的未竟全力。

    想想也是,毕竟范海潮跟自己以前从未交过手,对自己的武功也并不了解。所十分有限的了解,也只能是自上次秦冲与自己的交手情况来了解。但他上次跟秦冲比武时,本来就有所保留,未尽全力,更别说自己这一个多月来,又有了很大进步。范海潮依从秦冲那里所了解的情况来判断自己的武功水平,自然会难免对他有些轻敌。

    但刚才的第一下交手范海潮吃了个亏,对他的实力有了直面交手后的更进一步了解,现在这第二回合出手,自然是不敢再有保留,也再不会对他有任何轻视。

    这第二下的交手,他虽然看似又占了上风,把范海潮给击退。但林旭心里却也判断出了,这个范海潮单纯从力量上比,却是并不下于自己多少,怕是也已接近了有千斤之力。

    虽然看起来是他又一脚把范海潮给击退,但他那一脚是经过了垫步侧踢这招的蓄势增力,而范海潮接他这一脚,却是没料到他能一脚踢穿车门后的意外下仓促而接。一个蓄势而发,一个仓促而接,这般对比,自然高下立判。不过若刨除双方的这两个因素,折中对比的话,他们实际的力量却是在伯仲之间,相差不大。

    不过比武较技,论武功的高下,从来就不是单纯力量的对比,虽有些吃惊于范海潮真正的力量并不小于自己多少,但林旭对范海潮却并没有半点相惧。更何况,单论力量,自己也还是稍胜一筹。

    刚才那一脚虽是他蓄势而发,范海潮是仓促而接,但他那一脚半途还穿破了一扇车门,在踢破车门上,他可也耗损了一些力量。而且他的力量来源是内力,在力量的施展上更具爆发性与耐久性。并且在消耗方面,也比单纯的肉体力量要小许多。

    练习桩功所增强的外力,是肉身之力,简而言之,也可以说是体力。这种力量在全力发挥施展的情况下,是很难保持耐久的。这也是说国术打法凶猛,动辄间分出生死的一个原因所在。因为力量难以持久发挥,自然是要在短时间内就迅速分出胜负地解决战斗。

    像里面描写的那种打个几天几夜,放在外力境中,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在打斗中,谁都保持不了那么久的巅峰体力。只有内力境的高手,因内力的消耗较小,耐力大有提升,才有可能打出这种战绩。不过那也是需要内力非常深厚的高手才能,像林旭现在这阶段,就完全不可能了。

    但因为他用的是内力,在这方面上却也比范海潮这使外力的更具优势。所以,他有绝对战胜范海潮的信心。何况,不论力量、速度、所掌握的精抄招式,他也都压过范海潮一头。这样如果还不胜,他就可以找块豆腐撞死了。

    一脚踢退范海潮后,林旭并不稍作停顿,立即踏前一步,跃起一人来高,半空一个前空翻后,右脚带着还套在脚上的那个破车门,照着范海潮的头顶劈砸而下。

    这一招,是弹腿里的“三路劈砸车轮势”。本来这一招的常规使用,是把腿高高抬起过头顶后,以下劈的力量以脚后跟砸踢敌人。光看动作的话,却是看起来跟“八路转金凳朝天”有些相似。都是把脚高高抬起地呈一字马的劈叉状,不过一个是以脚后跟砸人,一个是以脚底板踢人,攻击的部位也不同,一个是砸人头顶,一个是踢人下巴。

    林旭现在跃起半空后,前空翻旋转一圈出腿砸踢敌人,是“三路劈砸车轮势”里的一个变化。而这般施展,也能更增威力,半空中如车轮般旋转一圈出腿下劈,同样是一个蓄势增力的过程。而且还是居高临下地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上了,这也是更增了出腿的威力。

    这个旋转增力的过程,也同样可以延长地多转几圈。就看施展者能不能跳的更高,翻转的圈数更多。林旭现在有轻功在身,已能做到连转个六、七圈不在话下,不过他这时脚上还穿套着那扇破车门,却是不方便多转。不然多转两下,这车门就先甩掉了。

    他现下挟带着这破车门劈砸而下,也是同样大增了这招的威力,相当于脚上套了一件兵刃。他翻转的过程中,这车门已被转动中甩落到了他脚腕处,全靠他脚尖勾住才未至脱离,就是要借此更增这招的威力。

    范海潮方才自站定,林旭这一招弹腿的“三路劈砸车轮势”便已挟带着破车门激起一股呼啸怪风的劈砸而下。让他见状又是不由面色一变地吃了一惊。这车门虽挺厚实,但边缘处却也有较薄部位,以这般威力劈砸下来,虽非开刃的兵器,却怕也是能砸切掉他的胳膊。

    当下哪里敢硬接,只得连忙使了招他们通背拳七闪法里的一个“狸猫倒跃”后跃闪,迅疾如狸猫地缩身后跃地向后亲避过。

    范海潮后跃闪开,林旭身在半空无借力处,也无法及时收招或变招,只得接着继续砸下。“砰”地一声,他脚上套着车门狠狠一砸,立即就把这车门砸进了坚硬的沙石路面,竖扎在路上。

    范海潮一个后跃闪“狸猫倒跃”躲过林旭这威力十足的一招,脚一沾地换气借力后,便又立即再使一个“恶虎跳涧”的前扑闪,向着方落地的林旭疾扑而去。

    之前的第一下交手,范海潮便是使的这招“恶虎跳涧”。方才便已是使的声势猛恶,速度极快。但刚才第一下的交手,他因对林旭有些轻敌,却是未使全力。这一下再使这招“恶虎跳涧”,又比方才猛恶许多,速度也更快。

    只一个眨眼下,便已扑至林旭身前,当头一掌,照着林旭脸上劈面便打。底下同时一个膝撞,向着林旭胸腹处狠狠撞来。(。)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天蚕吐丝 明暗化劲
    瞧着范海潮迎面打来的一掌,林旭双手齐出迎了上去。他双手挥舞如缠绕丝线,但速度却是极快,与范海潮的那只手方一接触下,更是眨眼间连变数式。

    双手变幻间,但闻一连串的“喀啦”声响,范海潮的这只手臂,在眨眼间,手腕、手肘与肩头部位,竟是全部脱臼,整只手臂再使不出半点力量的耷拉了下去。

    只不过他手臂还未落下,林旭的双手又已眨眼间移动到他下面攻至的那一记膝撞上。又是一连串的“喀啦”声响,他这条腿的脚腕、膝盖、大腿根处,也是在一瞬间全部脱臼。

    因为林旭的出手速度太快,他手臂与腿部的关节脱臼声,竟是连起来响成了一片。

    而这还不算完,解决了他攻来的这一掌一膝后,林旭双手又是眨眼间移动他另一条完好的手臂上。没有任何意外,又是一连串的“喀啦”声响,他这只手臂的所有关节也是瞬间全部脱臼。

    最后林旭又“砰”地一拳打在他另一条完好的大腿根处,又是“喀啦”一声响,他这条腿也自髋关节处脱臼。不过因他这条腿没有抬起,而林旭也不想蹲下,却是绕了他这条腿的膝关节与脚腕。但即便这两个部位幸免,他大腿自根部整个脱臼,却是哪里还站的住。

    最后这一声“喀啦”响后,范海潮立即无法再支撑身体的整个人瘫倒在了林旭面前。

    仰脸瞧着林旭,他这时的脸上满是难以置信之色,同时也带着些惊恐。林旭方才的出手速度,简直是快的不可思议,他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变招与应对,只是眨眼的时间,身体四肢就全部被林旭一双手卸掉了关节弄脱臼。

    而且除了他右腿外,剩下的两条胳膊一条腿,还是腕部、膝肘、根部三个关节部位全部脱臼,加上他右腿根部的髋关节部位,这加起来就是总共十处位置。

    说是一眨眼,可能有些夸张。但从林旭出手到结束,总共的时间,怕也是最多就一个呼吸。一个呼吸间内,接连攻击他身体的十处部位,而他却丝毫做不出反应来,这样的武功,他别说见过,根本连听都没听过,也是由不得他惊恐与难以置信。

    “这是什么武功?”倒在地下的范海潮忍不住开口问了出来。

    林旭自不会告诉他,只答道:“打败你的武功。”

    旁观的郭静、黄容与秦冲,也都是瞧的一脸震惊之色,对林旭刚才所施展的那一套手法惊佩莫名。郭静与秦冲也这时才知道,林旭上次跟他们比武时,却原来也是藏拙地未尺全力,否则若他把今天的这套武功使出来,他们两个也全都是只有一个照面就倒下的份儿。

    不过他们这么想,却是想错了。林旭这套武功是在上次与他们比武之后才学的,便是空空儿所留传下的《妙手十三式》。他刚才所使的那一招,是《妙手十三式》里的一招“天蚕吐丝”。

    旁观的所有人中,也就只有同样学过《妙手十三式》的李飞燕,认得出来林旭所使的是什么武功。不过他对林旭方才所使的这招“天蚕吐丝”,却也是同样惊羡与佩服。林旭的那种出手速度与招式变化之精妙,她现在可都还用不出来。方才的那一下,林旭简直是把《妙手十三式》的以快打慢发挥得妙到毫巅。

    他们燕子门的前身,神偷门中留传下来的武功中,有一套擒拿功夫,叫做“缠丝擒拿手”。这套“缠丝擒拿手”据说就是从《妙手十三式》里的这式“天蚕吐丝”演变而来,但“缠丝擒拿手”的擒拿招式虽然同样颇为精妙,却远不及原版的这招“天蚕吐丝”,有这样的出手速度与威力了。

    林旭回了范海潮那句话后,便不再理会范海潮,又转过身去看向地下的范海龙。范海龙见他这时瞧来,也不由生起满脸惊恐。他本以为拉了自己大哥范海潮来,今日定可拿得下林旭,好好教训这小子一顿,却没想到,倚为臂仗的大哥却也是几个照面间就被林旭给放倒在地。现在他这边,再没人能是林旭的对手,而林旭刚才对他下手又狠,接连踩断了他一条腿与一根肋骨,他这时又如何不怕。

    “你,你要干什么?”范海龙满脸惊恐地瞧着林旭,双手强撑起身子,往后倒退着爬去。

    林旭没说话,只是瞧着范海龙一步步逼近。

    “我告诉你,我爸可是这一代通背门的掌门,是暗劲巅峰的大高手,你要是再敢把我怎么样,他绝对不会放过你的!”范海龙继续双手撑着往后爬去,色厉内茬地向林旭大声喊道。

    对于范海龙所言的他爸是暗劲巅峰的大高手,林旭倒也听得明白。这方面李飞燕也曾经跟他讲过,在外力境阶段,又可划分为三个层次,乃明劲、暗劲、化劲这三个。

    明劲就是最初的整合全身力量,增强自身力量的阶段。只要能整合了身体的力量,增强了超出寻常普通人的力量,就是踏入了明劲层次。另外,明劲也称为刚劲,是刚猛的力道。在这个阶段的武者,新增强的力量通常很难随意掌控,能发不能收,打出去的力量,便很难收得住。国术打法凶猛的名头,也是有一部分明劲武者出手收不住力量而打死人的原因所在。

    要把这增强的力量,完全掌握、驯化,随意控制,能收能发,便需要练到暗劲阶段。暗劲也称为柔劲,就是把刚劲练柔了。但这柔并不是柔软、柔弱,而是柔韧。就像炼钢一样,百炼钢化作了绕指柔,是一种提升与精淬。也只有把身体内的刚劲,练化作了绕指柔,才可随意掌控住。

    到化劲,则更进一步,谓之暗劲之终,化劲之始。这一阶段是要把增强的力量完全炼化了,炼入身体内部,已可称之为内劲。明劲、暗劲都是形之以内,用之以外,只能够把力量运用在身体外部,而化劲则可把力量运用在了身体内部。这一步,便是为抱劲入丹,练出内气做准备,正所谓是“刚柔相化内气生”。只有把劲力练化的能运用到身体内,才可能去尝试抱劲入丹。否则用都用不到体内,却又如何去运劲到体内的丹田。

    不过这三者只是层次、境界的划分,却并不是完全成阶梯式的高下划分,暗劲高手的力量就一定比明劲强,化劲又更比暗劲强。有时候明劲高手所增强的力量,还有可能超过暗劲与化劲的高手。

    但因为所臻至的境界不同,暗劲与化劲高手却能够更加掌控与发挥本身的力量。所以,哪怕他们的力量有时并不如明劲的高手强,却也一样可以轻易击败对方。还是同样那句道理,武功的高低,从来就不是单纯力量的对比。

    所谓“暗劲巅峰的大高手”,听起来名头很响亮,有些唬人,但真论本身的力量强弱,范海龙他爸,这一代的通背门掌门范志邦,未必就能比林旭现在所能发挥出的千斤之力强过多少。

    最多也就是强过一倍,至两千斤。因为这是外力境所最终能够增长的力量范围,最低一千斤,最高两千斤。但这两千斤,换算现代单位一吨的力量,却也不是任谁都练到这个力量增强的最高点的。通常能练的增长至一千五百斤以上的,都可算得资质不凡。

    就算有些特殊功法传承,能够超出这个上限的,也不会超过太多。反正林旭不觉着,范志邦现在本身的力量能超过他太多。否则他若能最终增长的力量,是一吨的话,他在武林中的名头与地位,也绝不会只像现在这般。

    更何况,还是那句,武功高低,从来就不是单纯力量的对比。今日实战初试《妙手十三式》的威力,林旭心里也是对自己信心满满。闻言他摇摇头,瞧着范海龙道:“你觉着现在的这程度,你爸他就会放过我了?”

    话落一步跨上,赶到范海龙身边,又是抬腿一脚踩下。随着“咔嚓”声响与范海龙又响起的杀猪似的惨叫,他的一条胳膊也被林旭一脚踩断。

    “既然都不会放过,那我现在又何必放过你?”在范海龙的惨叫声过后,林旭接着说道。话落一顿,又道:“他尽管不放过好了,我接着就是。‘子不教,父之过’,教出你这种混账东西来,我倒还想要向他问问罪呢!”

    “林旭,这次我们认栽了,你别为难海龙了!”范海潮见林旭竟然又踩断了范海龙一条胳膊,连忙在后面大声喊道。

    “认栽?”林旭转过身看向范海潮,问道:“怎么个认法?刚才要不是我们躲得快,可就被他给撞死了,到时又哪里找理去?”

    范海潮想了下,道:“我们愿意赔钱,你说个数。”

    林旭道:“生命是无价的。”

    说罢,又是转身抬腿向着范海龙一脚踩下。“咔嚓”一声,又把范海龙的另一条手给踩断。

    范海龙又是不由大声惨叫,但这回只叫了半声,却便是痛得双眼一翻,直接痛晕了过去。(。)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杀人之想 善解人意
    瞧到范海龙直接痛晕了过去,林旭倒也不禁有些微微一愣。

    那边的郭静与黄容,这时已从桃园赶了过来。郭静瞧得这一幕,连忙加快几步赶过来。过来先蹲下查看了下范海龙,确认他只是晕了过去,人还活着,这才松了口气。

    站起身来,她向林旭道:“这事你打算怎么办?真想要杀了范海龙不成?”

    这件事她虽然没有看到开头,但看林旭现在的怒气,与范海龙那辆车现在的位置,她也能大概猜得出来究竟怎么回事。

    林旭闻言摇摇头,道:“杀人是犯法的,我没打算坐牢。”话落,心里则补充了句,“就算真杀,我也不可能在这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下的当众杀。”

    这个时候,旁边围观的可并不止他们这几个。离得最近的学校门房柴大爷,听到动静出来后,这时可就站在校门口内在看着热闹。还有旁边饭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有听到动静出来看热闹的。就连桃园那边,黄宗文虽没跟着郭静和黄容一起过来,这时却也是站在院子里遥望这边地看着。

    老实说,刚开始的时候,林旭一时气怒之下,确实气得有些想杀人,有起过要杀了范海龙的心思。但他毕竟年纪还小,真要到杀人的那地步,他却也是难以真正下得了那个决心与狠手的。更何况旁边还有人看着,就算是真要杀,也不能在这种时候当众杀。

    那么多的旁观证人,他根本不可能抵赖逃脱。杀人灭口这种事,他更是做不来了。何况旁观的还基本都是认识的熟人,又怎么下得去手。杀人一跑,那以后也只有是亡命天涯一条路,家都不能回了,这绝不是他想要的。所以,在把范海龙从车中扯出来的那一刻,他还是摒去了这个最暴烈的想法。

    但范海龙想杀他,却也不能不教训,他也咽不下这口气去。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打这混蛋个半死都算是轻的。所以他对这范海龙,也是难得地下了狠手,先就打断了一条腿。

    而这个时候,通过与范海潮的交手打斗,以及对范海龙接着的严重教训,他的怒气也已发泄了许多。怒气既去,自然更不会还想着要在这个时候去杀人了。

    郭静听到林旭这么说,又跟着松了口气。她还真怕林旭会一时气怒之下,非想要杀了范海龙不可。真要那样的话,这事就完全没有回转的余地了。不过即便是现在这样,洪洞通背门那边,也是绝不会善罢干休。

    就不说现任通背门掌门范志邦的身份与地位,且同样是个练武之人,讲究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就算只是个寻常的普通人,自己儿子若被打成这样,做父亲的也是绝对不会善罢干休,怕是拼了老命地也要找打人的算账不可。

    她松口气后,跟着便忍不住叹了一声,道:“就算是现在这样,通背门也绝不会对你善罢干休了。范掌门老来得子,夫妻俩对这个儿子一向溺爱,你现在把他打成这样……”

    又叹了一声,有些抱怨道:“你怎么就不想想后果呢,下手这么重?现在可要怎么才化解得了?”

    林旭踢了脚地下的范海龙,道:“他刚才可是想要开车撞死我,这事搁你身上了你能忍?我没打死他就算轻的了?他爸不肯对我善罢干休?哼,这事我还不肯善了呢!叫他来就好,我倒要问问他是怎么教儿子的?”

    黄容这时也跟着走过来到了旁边,瞧着林旭气怒的样子,她忽然一把抓住了林旭的手。

    “你干吗?”林旭被她在这个时候抓住了手,立即扭头问道。

    黄容道:“我安慰下你,让你消消气。”话落,忽然笑问道:“要不要再给你来个安慰的拥抱?”

    “不用。”林旭连忙拒绝,顺便轻轻一挣,将她手甩开。还怕她会忽然抱过来,又连忙后退开了一步。

    被她这么一插科,林旭一时也是有些哭笑不得。同时也不禁有些佩服她,这个时候竟然还有心情说笑,真是粗线条的够可以。不过心底里,却也同时对她有些感激。她这个时候,竟然还能想到安慰他,劝他不要生气。

    这个时候,他在所有人的眼中,是胜利的一方,该是盛气凌人才对。而在郭静这了解情况的人眼中,他又同样背负了更大的威胁,为他很是有些担心,还抱怨他做事不考虑后果。但黄容却瞧见了他还在为这事生气,过来后先想着要安慰他。虽然她这安慰的方式,让林旭有点儿敬谢不敏,但回过味儿来,却也不由有些心底一暖。

    黄容见状,倒也没非追着要给他个安慰的拥抱,向他一笑,道:“那你先别生气了,消消气,小静她也是为你好!”

    说罢又转头看了一眼郭静,道:“咱们一起好好想想办法,我想这事总有办法解决的。”

    郭静闻言看向她,叹道:“容儿你不了解情况,这事真的很难解决的。”

    林旭看了她们两人一眼,道:“这事你们不用替我担心了,一人做事一人当,我自己会解决的。谢谢你们的好意。”

    郭静转头问道:“那你要怎么解决。”

    林旭道:“我自有办法。”

    “说来听听,我看这办法能不能解决。”

    林旭摇摇头,没有说,而是转过话题,看了旁边的李飞燕一眼,道:“燕老师有事要回家一趟,我要送她去县城坐火车。今天咱们的比武,可能又会要耽搁。”

    郭静闻言,忍不住叹气道:“还比什么,以你的武功,我永远也赢不了。还跟你比,就是找虐。”

    话落,却又道:“你别打叉,到底是什么办法。你说出来,我给你分析分析。我对通背门,可还算了解。而且以我家的关系,也能说跟范掌门说得上话。”

    话落,却又道:“你别打叉,到底是什么办法。你说出来,我给你分析分析。我对通背门,可还算了解。而且以我家的关系,也能说跟范掌门说得上话。”(。)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实言相告 谁不服打到服
    (二合一四千字大章)

    听到黄容这样说,郭静想了下后,便也没有再对林旭多说什么,只是深深看了他一眼,又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看样子,她显眼并不看好林旭能独力解决这件事。

    林旭却也没想跟她多解释,又谢过两人后,他转身看向正走过来的秦冲,向秦冲问道:“秦冲,你怎么说?”

    秦冲闻言,面色有些难看地道:“事情发展到这地步,我只能说,很抱歉。但从前天,海龙师兄跟我到你家起,这件事就已经不是我能控制的了。到现在这地步,我就更是无能为力了。真的是非常抱歉,对不起!”

    林旭闻言摇了下头,道:“我是问,你还打算要跟我比武吗?”

    这件事虽是因秦冲而引起的,但确实早已不是秦冲所能控制,林旭也很明白这一点,并理解秦冲的处境。所以他心里虽也有些怨怪秦冲没事在范海龙面前提自己做什么,但事情到得这一步,再怪秦冲也是没用。

    事情发展到这步,是因为他跟范海龙之间的冲突而起,秦冲并没有在中间做什么煽风点火、互相挑拨的事。反而他多有劝过范海龙,只是他人微言轻,范海龙根本不把他的话当回事。就像刚才范海龙想要开车撞自己,秦冲也试图阻止过,只是没有能及时制止而已。

    所以他这时,倒也并没有太多怨怪秦冲的意思。问他那句话,确实只是要问他比武的事,而不是要向他问罪。

    秦冲闻言,苦笑着摇头道:“当然不比了,我现在哪还有信心跟你比?就像静姐姐刚才说的,现在还跟你比,就是纯属找虐。”

    “那好!”林旭又转头看了眼郭静,向两人道:“既然你们都不比了,那我送完燕老师去县里火车站后,就不用再回来了。”

    再又看了眼黄容,向三人道:“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就先走了,燕老师还着急赶火车呢,再见!”

    说罢,便转身向李飞燕招手指了下停在学校中间大门前面的他们那辆红色宝马轿车,自己也跟着向车走了过去。

    “我们送送你!”黄容在后面道了句,立即紧随着他跟了上去。郭静见状,也便跟着她一起跟上。

    秦冲则没跟上,他留在那边蹲下扶起了范海潮,先帮着这位大师兄把脱臼的四肢关节正位。

    学武的都多少会些跌打损伤、正骨之术这类的医术,因为他们本身在练武的过程中,就有时难免会受伤。再要跟人打斗,则更有可能受伤。所谓久病成医,受的伤多了,自己自然地也就懂了。再有代代相传的话,一般几代习武的,治疗跌打损伤这些外伤的医术,却也是颇为精通,有些还有专门研制的特效的刀伤药、跌打酒之类,比市面上一些寻常的伤药要好得多。

    以前的许多武林人物,在医术上也颇有建树。就像林旭看过的电影《黄飞鸿》,黄飞鸿与其父亲黄麒英都颇精医术,他家的宝芝林就是一家专门的医馆药铺,并且在地方上颇为有名。而像武侠中,江湖神医则更多,几乎每一本武侠中,都必有一位神医。

    秦冲虽年纪还小,懂的不多,但范海潮这方面掌握的知识却是不少,至少要把自己脱臼的关节正位,并不是什么难事。只是他四肢关节都已脱臼,却是没法独力完成,需要秦冲这位小师弟的帮忙。在他的指点下,秦冲帮他把脱臼的关节一一回复正位。

    林旭走到车旁,看了眼后面秦冲在帮着范海潮把脱臼的关节正位,忽然想起一事,向郭静问道:“我刚才听你话里说,范志邦是老来得子才有了范海龙这个儿子,怎么听着都像是范海龙是独生子啊,那这个范海潮是怎么回事,刚才他们可明明是兄弟相称啊?”

    郭静闻言看了范海潮那边一眼后,道:“范海潮并不是范掌门亲生的,是从一个亲戚家过继来的。他们夫妻俩婚后多年未育,以为是无法生养,所以就从亲戚家过继了一个儿子。范掌门五十岁那年,他原配妻子因病过逝,他便又聚了个续弦,范海龙是他跟这个续弦夫人生的。要只算亲生的话,范海龙确实是独生子。”

    “哦!”林旭闻言恍然地点点头,原来是这样。难怪他觉着范海龙和范海潮这兄弟俩一点儿不像呢,原来一个是亲生的,一个是过继来的。相比起来,自然是亲生的更受宠,难怪把范海龙惯成了这样。范海潮虽然也有点儿混蛋,帮他这个弟弟助纣为虐,但为人多少还算是讲些道理,起码比较讲点儿江湖规矩,知道打不过就认栽认错。

    李飞燕这时自是也到了车边,郭静答了林旭这话后,便与黄容一起跟李飞燕打着招呼,祝她一路顺风、路上平安之类的送别话。李飞燕自是含笑与她们一一应对。道别一番,林旭便先打开车门上了驾驶座,李飞燕随后坐上了副驾驶座。

    在车里又与外面的郭静、黄容挥挥手道别后,林旭便发动车子,驾车离去。

    车开出了十来米后,李飞燕转头向林旭问道:“你刚才说自己有解决办法,是真有好办法解决这事,还是在随口敷衍郭静,不想麻烦她?”

    她刚才离的也并不算太远,再加上耳力又好,却是听到了他在那边跟郭静之间的对话。

    林旭闻言转头瞧了她一眼,道:“我确实是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说来听听。”李飞燕问。

    林旭闻言却没说,只道:“这事你就别管了,放心去办你的事就是,我能独自解决好。”

    李飞燕笑着瞧了下他,道:“真是长大了,还不想让人管了!”叹了一声,接道:“但你要不说出来具体是什么办法,我又怎么能真的放心!”

    林旭又转头瞧她一眼,道:“我只是怕说出来,你会更担心。”

    “是吗?你说说看!”李飞燕闻言,故作轻松地道。实际心里,确实提起了担心,真怕他会做什么不计后果的事。

    林旭道:“我打算去找范志邦登门问罪。”

    “登什么门,问什么罪,你这简直是给人送上门去了!”李飞燕闻言,立即没好气地道。

    “看吧,我就说我出来,你会更担心。”林旭见状,却还笑着道,好像真的一点儿不担心。

    李飞燕瞪他一眼,道:“你这根本就不叫办法,人家不找你登门问罪,你就烧高香了,你还要自己送上门去,简直是去送死。你以为那个范志邦真不敢把你怎么样?说不定他盛怒之下,根本不问青红皂白,一掌就把你打死了。”

    林旭很自信地一笑,道:“我不认为他能打得到我。”

    “你觉着人家练了几十年武功的一代掌门,不如你个才练了没几年的毛头小子?”李飞燕忍不住斜他一眼,真不知他哪儿来的自信。

    虽然他在练武方面确实非常天才,至少比她以前所接触到过的任何一个练武的,都更有天份,但功力的差距在那儿放着,几年和几十年,确实没可比性。那范志邦如果算年纪的话,可是差不多练了一甲子的武艺了。

    林旭看了眼旁边的道路,将车开出柏油路面,停在旁边的一块儿空地上,然后转头看着李飞燕,很认真地道:“我以前跟你说的,其实有很多保留。我今天跟你说句实话,我从开始练武到现在,其实才三个月都不到。”

    “你说什么?三个月不到?怎么可能?”李飞燕闻言之下,立即不由大吃一惊地瞪大了眼,声音都忍不住提高了不少。

    “而且,我从来没有过师父,我的武功全是自己照书上学来的。”林旭继续语不惊人死不休地道。

    “胡扯,这更不可能了。我平常夸你几句你就没边儿了,这简直吹牛吹上天了。你要让我放心,也不能这样胡吹大气。”李飞燕更加不信了。

    在她看来,没人指点又怎么能轻易学得会武功,尤其是像林旭现在这么高明的身手。就算真有本天下无敌的武功秘笈,也不是他一个以前从没接触过武功的小孩子就能轻易学会的。

    林旭道:“我说的是实话。另外,我还要告诉你个秘密。”顿了下,他看着李飞燕的双眼道:“我从一开始就修炼出内气了,一直是走的内练的路子。”

    李飞燕闻言,却是不信加不屑地道:“越说你还越来劲了,天都要被吹破了!”

    林旭道:“你其实仔细想想,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为什么我学《妙手十三式》学的比你快,用的比你好?那不只是因为我以练武这方面更有天份,还因为是我有内力,可以直接摧运《妙手十三式》相配的心法。有心法相配合,自然是学的快,用的好。”

    李飞燕闻言之下,随着他的话仔细一想,不由面色微变,发现他说的确在理。如果他真的身有内力,那这些便确实更能解释得过去了。只是要她一时全信却也难,不过她看着林旭的目光,却也是开始转为了半信半疑。

    林旭也瞧出了她眼里的半信半疑,微微一笑,将右手举起平伸在她面前,使了招《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振翅”。内力按照这招的心法一运,他手掌霎时便如蜻蜓振动翅膀一般,高速振动地成了一片模糊状,同时也震动空气地发出“嗡嗡”声响。

    李飞燕见状,立即不由惊呼一声。这招“蜻蜓振翅”在《妙手十三式》里,确实是需要非得身具内力后才能按照其内行运转心法使出来的。否则单凭外力,根本使不出来。就算勉强使用,也绝对达不到林旭现在这样的效果。

    瞧着她面上的惊讶之色,林旭又是微微一笑,便收了招式,放下手掌,然后看着她道:“现在你信了吧?这招‘蜻蜓振翅’,若是没有内力,是绝对使不出来的。”

    李飞燕点了点头,然后瞧着他,重新上下地仔细打量,似乎想要把他全身上下看个通透地认真分析一般。

    林旭倒也不在意,便任她看着。

    好一会儿后,李飞燕才长叹一声,带着些失落与兴奋的复杂心情,很是感叹地道:“原来你比我想的,还更要天才!我以为现在这个世上,能够直接修炼内功,练出内力的那种天才已经没有了,想不到就被我遇见了一个!”

    顿了一下后,接道:“既然你真的一开始就练出了内气,那能在三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就成长到这等地步,倒也不算是令人很惊讶了。相对于外门功夫来说,能直接修炼内功,就像是作弊开挂一样,不但练起来成长很快,有时候练一天就能抵得上人家练一年。而且内力对于外功招术来说,确实是更好的催化剂,只要先练出内气,再转头练这些,确实容易得很了。唉,你要让我羡慕嫉妒死了!”

    林旭闻言一笑,道:“既然如此,那你现在对我有信心了吧?”稍作一顿,又接道:“而且你跟我说过的,练外家拳的,是年纪越大,功力会越退化,不如青壮年之时。所谓‘拳怕少壮’、‘乱拳打死老师父’,就是指这种情况。”

    “范志邦练武的时间,确实抵得过我几十倍,但到他这个年纪,你觉着他还能保有多少实力?他功力退化,而我有内力在身,你还觉着我跟他没有一战之力?就算是打不过,我有《浮光掠影》的轻功在身,也能够轻易脱身。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主动权全在我。这洪洞通背门,我有什么不能去闯一闯的?”

    “我跟范海龙的事,是范海龙错在先,道理全在我这边。我依江湖规矩,光明正大地去登门问罪,问他教的是什么好儿子,不但叫他不能为难我,还要他反向我赔礼道歉。谁不服,我就打到谁服。我要一个人,去挑了他通背门。”

    看着他身上这时冒出来的那股自信与高昂气势,李飞燕的目光忍不住有些微微迷醉,只觉他身形虽还瘦弱,但这一刻却有顶天立地,孤拔凌云之感。(。)
正文 第三十六章 真要动枪我也有
    瞧了林旭一会儿后,李飞燕还是回过了神来。低头略加掩饰地捋了捋头发,她轻咳一声,道:“通背拳其实并不是外家拳,而是属于内家拳。我以前跟你说过的,通背拳跟陈式太极拳之间颇有渊源,算得上同出一源。所以,这门拳法也是属于内家拳。”

    “太极、形意、八卦,是内家拳的三大代表拳种。但内家拳却并不是只有这三种,只是这三种的名头特别大,练的人也特别多,所以才给人内家拳只有这三种的感觉。但除此之外,也还有些别的小拳种内家拳。就像我们燕子门的功夫,也属于内家之列。只是除了我们燕子门的弟子外,从不轻易外传,所以显得没什么名气。”

    林旭闻言,稍微有些错愕后,便不在意地道:“内家就内家吧,但就算是内家拳,到了范志邦那个年纪,功力想必也会有所退化的,反正是绝不可能还保留巅峰期的实力了。你跟我说过,内家拳在高龄之年仍能保留一定战力。但这只是一定,绝不是全盛。而且本来外力就不善久战,就算是内家拳比外家拳的持久力更强一些,也是比不上内力。何况到了范志邦那个年纪,怕也是更缺乏耐力。我就算跟他耗,也定能耗得过他。以轻功跟他游斗,他也根本沾不了我的身。”

    李飞燕道:“但通背门可不是只有一个范志邦,你对付的是一个门派。就算余者武功都不高,但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到时候人家把你围住,一起并肩上,你怕也是搞不定。而且到时候,对方说不定会动兵刃,甚至有可能会动枪。”

    她说罢叹了一声,不等林旭回答,又接道:“现在可不是古代了,有了枪械这种杀人利器。许多武林门派与江湖人物,都会私藏一些枪械,以背不时之需。咱们国家虽然禁枪,但像他们这些人,要搞到枪也并不难。更何况,通背门在军界还颇有些背景。若是利用这层关系,搞几支枪更不是什么难事了。”

    林旭道:“我也有枪。他们若真敢动枪,我绝对会比他们先动枪。至于其他的,我到时会小心应付,绝对不会让他们围住我。而且以我现在的轻功,我有绝对的脱身把握,你安安稳稳把心放肚子里就是。”

    他确实有枪,而且有两把,都是先后从李飞虎那里缴来的。男孩子对武器本来就很热爱,林旭虽然喜欢看武侠,对于那种刀光剑影的冷兵器拼斗与徒手拳脚格斗更偏爱些,但对于现代的枪械却也同样喜欢。这一段时间里,他从李飞虎那里得来的两把枪,可也不是一直干放着,早就拿出来把玩儿过许多次的过足瘾了。

    不止把玩,他还找偏僻没人的地方偷偷练过,并且还是在李飞燕的指导下练的。按照李飞燕的说法,在这枪械当道的年代,就算是练武,也得同样学会并掌握这种现代化的杀人利器。毕竟武功没练到更高深阶段时,是绝对挡不住枪械的。就算只是为了预防被人以枪械攻击,也需要对这门武器有着详细的了解。

    在开始教他练枪后,李飞燕还不知从哪里给他弄来了许多子弹,一开始就是实弹练习。到现在为止,他枪法却也是练得很不错了。身周二十米内,可以说得上百发百中,指哪打哪。通背门的人若真敢跟他动枪,他也绝对不怵,一样敢动,并且绝对会比他们动的快。

    本来就是李飞燕教的林旭练枪,她自然知道林旭有枪。故意提通背门可能会跟他动枪,也是为了提点他,到时候把枪带上,这样才更保险。但便是如此,她心里也仍是免不了担心的。听完林旭的话,她停了片刻后,瞧着林旭认真问道:“你真的打定这主意了?”

    林旭点头道:“是。”顿了下,接道:“我会在他们打算向我报复之前,就主动找上门去,把这事了结。趁着还有一天假期,我明天就去。”

    说罢话,重新发动了车子,继续上路往县城方向开去。

    李飞燕道:“要不我晚一天再走,明天陪你一起去吧?”

    林旭摇头道:“真不用,你放心上路去办你自己的事就是。我一定会独自把这件事解决好的,我也有能力解决这件事。”

    “我们这里流行过十二,其实算是个提前的成人礼了。这习俗是老早以前流传下来的,古代人都早熟,所以过了十二就算是成年,已经可以成家立业了。按这个古礼的话,我现在也已经算是成年了。”

    李飞燕闻言,忍不住笑了笑,接着张口想要说什么,但想了下却又闭住。再开口时,则是顺着他的话笑道:“是,你长大了!”

    接下来的一路上,李飞燕便没有就此事再多说什么。而是转过了话题,问他最开始练武的一些细节。

    林旭既已对她实言相告了,对这些便也没做隐瞒。她问到什么,便如实回答地全都跟她讲了。

    当得知林旭最开始的内功是凭他在两本《气功》杂志中看来的一些道家练气典籍的选段摘抄中所自悟整理出来后,她更是惊讶得不知说什么好了。这时看林旭的眼神,完全就像是看怪物一般。林旭的这番话,再次刷新了她对练武天才的定义。

    这何止是天才,简直是妖孽了。虽然她是听说过,古代有那种以前半点不懂武功,只凭看书就能自悟上乘武功的天才。但她以前可都是听传说故事来听的,没想到这世上还真有这种人物,尤其是在现代这武学末落的年代,竟然还会出现这种人物,更是有点儿难以想象。

    林旭虽然在开始接触李飞燕后,就知道自己能够一开始就练出内气,算是个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了,但现在听了李飞燕这番评价后,才知道自己之前都有些想轻了。

    但尽管如此,他自己却一时并不觉着算什么。他开始的自练内功,可并不是完全自悟。他觉着自己只是从《气功》杂志中摘抄的那些道家练典籍中刚好找到了对的东西而已,是站在了前人成功的道路上重新开走,是站在巨人肩膀上才够着的果实。

    另外,也就是自己的精神和灵魂确实有点别于他人,能够更易入静,并轻易摧发出神意之火而已。(。)
正文 第三十七章 计划变更 不约而同
    (感谢书友“玄羲、”“邻居蛤蟆”“OleleO”的打赏。求订阅!)

    车行半个小时后,林旭顺利地开车抵达县城。

    从一条没有交警执勤的道路进城后,他直接开车前往火车站。其实就算偶有遇到交警的情况下,他也不会对自己没有驾驶证驾车而太担心。只要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一般情况下,交警也是不会轻易拦下查车的。所以他开车的时候,对这方面也特别小心,绝不会轻易违反任何一条交通法规。

    进城之后,又开了十分钟左右的车,林旭便驾车驶入了通往火车站的车站路。因为去年夏天暑假的时候,他曾跟妹妹在县城的姨家住过一段时间,当时跟姨家的表弟逛了县城许多地方,所以他现在对县城也是十分熟悉。

    像火车站这种城市交通运输的基础设施,他更是清楚在哪儿了。同时也知道,火车站前面的这条车站路上就有许多家饭店。而且是从低档的路边摊,到高档的上档次装修大饭店,都一应俱全。可以说,车站路这块儿,是他们县城饭店比较集中的地方。

    将车开进车站路后,林旭放慢车速,转头问李飞燕道:“你挑吧,到哪家吃?”

    李飞燕扭头左右两边看了看,便指向一家看着门面装修就挺上档次的饭店,道:“就这家吧!”

    “行。”林旭点头答应一声,便打方向盘将车开往那家饭店前面,找地方将车停好。

    这家饭店虽然是瞧着比较上档次,但也只是相对来说。再怎么样也就是个小县城的饭店,可不能跟大城市比。不像电视里演的,门口还有专门负责停车的泊车员,进门处也设有专门迎宾的服务员。这些是一概没有的,不过进门后,就立即有服务员迎上来,招待倒也还算热情。

    李飞燕直接开口要了包间,然后点菜的时候,挑过菜单上两人不爱吃的几样,素手一挥,很豪气地道:“除了这几个不要,剩下的照单全上。”

    “啊?”服务员一听,立即不由瞪大了眼小嘴微张地大吃一惊。做了这么久服务员,她可还从没遇见过这么点菜的。

    李飞燕见状笑道:“没听清吗,我说,除了你刚才记下的那几个不要,剩下这菜单上的全都给我们上。”

    服务员闻言,这才回过神儿来有些误会地道:“两位是还要等人吗?那是现在就上,还是等一会儿上?”

    李飞燕摇头道:“我们不等人,就我们两个。”

    服务员又是不由瞪大眼地吃了一惊,忍不住道:“你们两个人,要得了这么多吗?”

    李飞燕微愠道:“你管我们呢,吃完照给你结账就是了。”

    服务员闻言也不敢反驳,人家肯花钱那是好事,自己还多什么嘴。当下答应后,便拿了菜单离开。

    林旭和李飞燕都是练武之人,每日练武消耗,食量都颇大。刚才点的那些,两人要吃完,却也不在话下。

    两人吃饭的时候,都没有再多聊跟通背门的恩怨与练武之事,只是谈些吃吃喝喝的随意闲聊些轻松话题。不过林旭却是在吃饭的过程中,另想到个主意,对自己主动去找范志邦登门问罪的计划做了些改变,但他想到后,却并没说出来给李飞燕听,只是自己心里暗自思谋。

    吃完饭后,李飞燕叫了服务员结账。当那名给他们点菜的服务员进来,瞧到桌上所有的饭菜基本全都碗干盘净后,又是再次忍不住地瞪大眼瞧向李飞燕和林旭,脸上的惊讶怎么也掩不住。

    这两个,女的身材娇小苗条,男的斯文瘦弱,尤其面上看起来稚气未脱,分明年龄还小,想不到却原来都是吃货,这么能吃。他们刚才点的那些,七、八个人吃都够了,没想到他们两个人就都吃完了,让她完全难以置信。尤其这两个人吃完后,也不见肚子撑多大,也不知道都吃哪儿去了。

    两人却都没理会这服务员的惊讶,李飞燕问过多少钱,直接掏钱结账后,便同林旭一起离开了饭店。

    出门上了车后,再往前开有一百来米,就到了火车站。林旭下车送了李飞燕到购票厅处后,李飞燕转身向他道:“行了,就送到这儿吧,你回去吧!”

    林旭想了下,也没再多说什么,点头道:“那你路上多保重,一路顺风,去了后办事马到成功。”

    “借你吉言!”李飞燕笑笑,向他张开双臂道:“来个临别的拥抱吧!”

    两人间早就抱过许多回了,林旭倒也不矫情。虽然旁边还有进进出出购票厅,或同样送行的不少人,但都是并不认识的,他却也不在意。闻言便上前一步,同样张开双臂,将李飞燕动人的娇躯搂在怀里。

    只是他本打算抱一下就分开的,但李飞燕却是抱住了他后不撒手,头在他肩头直窝了好一会儿后,方才有些不舍的分开。然后看着他道:“你也好好保重,再见!”

    林旭道:“我会的,你放心好了,再见!”

    李飞燕向他点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转身走进了购票厅。

    目送着李飞燕进去,看见她在购票处排队等待买票后,林旭又向她挥挥手,便也转身而去。

    走下购票厅前面的台阶,仰望着天空长呼出一口气后,他带着对李飞燕的怀念与离别之情,走出了火车站。

    出了火车站后,他并没有直接开车离开,而是走到火车站旁边的一家商店里,买了一副墨镜戴上。他这是为了遮掩些自己的本来面目,不然路上要遇到交警的话,稍微仔细一看,就能注意到他年纪还小,戴副墨镜稍作遮掩的话,就不会一下便暴露年龄了。掩饰了这个短板,遇到交警的话,也就不用担心交警会因他的年龄起疑而拦车查他了。

    戴着墨镜上了车后,他这才开车离去。但将车开出车站路后,他却并没有沿来时的原路返回,而是转向相反的方向,将车往县城中心处开去。

    约有七、八分钟后,他开车到了县城的中心广场处。

    这里是县城的中心地带,也是县城最繁华热闹的地方。广场旁边有集贸城、商业大楼、超市等所在,经常人流如织,车流拥挤。

    开到这里后,林旭又特别小心地谨守着所有交通规则。因为这个地方,是有交警执勤指挥交通的。而且并不止一个,而是有好几个。他略数了下,发现今天有五个。广场东头三个,西头两个。

    好在他小心开车之下,并没有引起任何一个交警的多加留意,很顺利地过了广场东头的十字路口。转过十字路口,他将车开往东边的那条路。沿着这条路再往前开有二百米左右,就是他们县城的人民医院,也是县里唯一一家正规化的公立大医院,开设的科室全面,覆盖内科、外科、骨科、妇科、儿科等。

    林旭的目的地,就正是县人民医院。他打算要到医院里,去直接堵通背门的掌门范志邦。

    范海龙被他打断了两条胳膊一条腿,再外加一根肋骨,自然是要到医院就医的。而离武乡中学最近的大医院,也同时是他们县里120急救中心的,便是县人民医院。所以他猜,范海龙要就医,一定是会就近被送到县人民医院来,没可能还不惜赶远路的去市里的医院。就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快速及时,尤其是像断骨头的这种大伤,更不能拖延。

    现下的这种严重情况,已完全不是范海潮能独力处理,他一定会打电话给其父范志邦。范志邦要知道亲儿子范海龙受了重伤,第一时间也一定会是赶来医院看儿子。

    所以,只要范海龙是被送到了县人民医院,那林旭就可以把正在医院看儿子的范志邦堵个正着。他要到医院看儿子,绝不会带很多人,听到消息后担心儿子地仓促赶来,也绝不会多做什么准备。

    所以,林旭如果今天下午在医院里就能把范志邦堵个正着,绝对比他明天去通备门的老巢登门问罪要强。而且在医院这种地方,范志邦就算带枪,大庭广众之下也绝不敢轻易动用。何况他仓促前来,林旭料他也不会做这种准备。

    既无准备,人手又少,今天如能在医院就把范志邦堵个正着,岂不是最佳的时机?而且比起直接去通备门来,这种情况下,他也更有成功的把握。

    这就是林旭在跟李飞燕吃饭的时候,所想到的主意。他那会儿没跟李飞燕说,是怕李飞燕又因此改主意地要跟他一起来。他真的是很想从头到尾地独自解决这件事,不想要任何人帮忙。

    只是他却不知,这个时候的李飞燕,就正坐在一辆出租车上,跟在他的车后面。

    在林旭开车离开火车站后,李飞燕就从购票厅的窗户里望见,在他开车远去后,立即转身出来了。出了火车站,她叫了辆出租车,让出租车带她去县里急救中心的人民医院。

    她所想的,与林旭想的却是不约而同,都想到了一块儿。同样的,她也没有把自己的主意告诉林旭。她想的是,自己今天提前就在医院把范志邦解决了,通背门掌门一死,群龙无首。明天林旭再去通背门,自然是不会有什么危险了。

    只是却没想到,坐着出租车出了车站路,拐向医院的路上,她就在前面望见了自己那辆林旭正开着的红色宝马车。却原来,林旭也想到了离得最近的县人民医院这个关键地方。(。)
正文 第三十八章 果然被堵到了
    将车开到医院内停好,林旭摘下墨镜放在操控台上,转身开门下车。下车后将车门锁好,他抬头打量着这座医院。

    虽然他早就知道县人民医院在哪儿,但以前却是从没进来过,现在这也是头一回来。

    打量之下,就见这医院的建筑主要是两座大楼。两座楼大小相等,也都是五层的高度,显得很对称。左边的楼是门诊部,右边的楼是住院部。

    林旭想了下,便抬腿往正对医院大门的门诊部走了过去。

    他开车带李飞燕赶到县城的路上花了半个小时多,吃饭则花了一个小时多,前后加起来,这时已是差不多两个小时过去。这么长的时间,范海龙想必也早被送到了医院。

    走进门诊大楼后,林旭又左右观瞧着打量。当瞧到右边的通道,有一扇大门的玻璃上贴着“急诊”二字后,他便转向急诊处而去。以范海龙的伤势,被送进来后,自然是要挂急诊处理。

    只是他也不知道处理两条胳膊一条腿外加一根肋骨的骨折需要多长时间,所以也不敢断定范海龙这时还是不是在急诊处。但即便不在,也可以向急诊的医护人员打听。短时间内处理的患者,他们也一定还记得。

    推门走进急诊处后,林旭还没来得及开口找人问,就有一名护士过来拦住他道:“哎,你是做什么的,我们急诊不能随便乱闯,知不知道?”

    “抱歉,我不知道。”林旭随口道了句歉后,便向这护士打听道:“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有个叫范海龙的病人,被人打断了两条胳膊和一条腿,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在急诊?”

    “哦,我知道!”护士一听,立即点头道。

    林旭闻言也是松了口气,他猜得没错,范海龙果然是就近被送到了县医院。只要范海龙在县医院,那他父亲范志邦也就一定会赶来。

    护士点了下头后,便立即接着道:“这名病人才刚被转送到住院部不久,听说是被送到了五楼的干部病房,你过去找找看吧?”

    “好,谢谢!”林旭闻言谢过这名护士,便转身出了急诊,接着走出门诊大楼,转向旁边的住院大楼而去。

    在他走出门诊部的大门后,李飞燕这时也刚好坐着出租车赶到医院。从车窗里看见林旭后,她随手掏过十块钱递给前面的司机,道声“不用找了!”立即开门下车,相隔远远的在后面跟上林旭。

    走进住院部后,林旭打量了眼,没选择坐中间的电梯,直接迈上旁边的楼梯,一步便跨上两三个台阶地往五楼赶去。

    下面的几个楼层,在经过时还不时见到人来人往,有着许多人的说话声传过。但一上到五楼后,林旭便立即发现这最上面一层安静许多。左右瞧了下,便见走廊里面也是没有医生、护士、病人家属之类的行人。

    好在楼梯口正对着的医生值班室里,透过窗户可见到里面有着几名医生和护士,不然林旭都要怀疑这五楼是不是没有人。

    关于这个干部病房,林旭以前在一些电视剧里却也见到过,知道是属于特殊病房,专门提供给一些政府部门的机关干部、领导之类住院时安排所住。一般寻常的人,根本不可能住进来。而且这个还不是光花钱就能解决的,还需要有关系。

    林旭知道通背门在市里是很有势力的,门人弟子中有许多官面上的人物,而且其本身还有军方背景,所以范海龙能住进他们县医院里的干部病房,林旭倒也并不是很奇怪。

    不说别的,现任的通背门掌门范志邦,其本身在青年时就曾追随父辈的脚步参过军,现在则是退役的高级军官,享有着地师级待遇的离休老干部。只需他本人的证件一亮,住进这个县级医院的干部病房就不算是什么难事了。

    关于这一点,林旭也是听郭静提起的。

    扭头往左右两边的走廊里打量了眼后,林旭便直接走到楼梯口对着的医生值班室。这值班室的门并没有闭,只是挂了层白色的门帘。他挑帘进去,瞧了里面的人一眼后,问道:“请问下,范海龙是在哪个病房?”

    他原本就是属于那种对谁都能不卑不亢说话的人,觉得世上的人都理应是平等的。在练武之后,更是把这个理念体现到了自身的气质中。而且因拥有高超武力,内心中也有着一种高度的自信形诸于外。不谈别的,让人一瞧之下,气质便已是不凡。

    五楼的医生护士,平常接待的都是一些领导、干部,自身的眼力也早已锻炼的不凡。这时打量之下,见林旭衣着虽不怎么上档次,脚下穿的还是双那种村里人平常穿的自家缝制的千层底布鞋,但见他个子挺拔,长得斯文俊秀,气质也自不凡,一时却也不敢便轻视。

    几人打量过后互瞧了一眼,一名离得最近的护士开口答道:“范海龙啊,他是在506。”

    “好的,谢谢!”林旭点头致谢过后,便退出门口,放下门帘,然后转身顺着病房的门派号一路找了过去。

    他才转身向着走廊里的病房走过去,就见楼梯口处人影一闪,李飞燕也已紧跟着上来。站在楼梯口处,她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面掌心大小的化妆镜,打开镜盖装作照镜子,实际上则稍斜一些,侧对着林旭那边,通过镜子里的倒影打量着林旭。

    那边林旭没找多久,便已找到了506病房。站在门口,透过门上的一小扇玻璃往里一望,他立即就在里面瞧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秦冲和范海潮。

    这间病房里面,却是只有一张病床,属于单人房,房间里除了一些医疗器械外,装修布置得也颇显精致。还有沙发、电视、柜子、椅子等,简直就像宾馆里的住房一样。

    中间病床上躺着的,自然是范海龙,两条胳膊和一条腿都打了石膏,腰上也缠着厚厚的纱布,除了脑袋外,差不多包得跟个电视里的木乃伊也似。

    病床旁边围着的,除了秦冲和范海潮外,还另有三个人。其中一个跟秦冲和范海潮一样站着的,也是个瞧着三十岁左右,跟范海潮年纪差不多的男性。病床上坐着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不过保养得当,看起来还显得较年轻,身材也并没怎么走样。只是这个时候,却在瞧着病床上的范海龙掉眼泪,一只手还抓着范海龙的手。看样子,应该是范海龙的母亲。但具体叫什么,林旭却不知道了。

    再有另外一个,便是坐在病床旁边的椅子上,看面貌有五十来岁,头发略有些灰白,但梳得很整齐的老人。这个人,应该就是范海龙的父亲,这一代的通背门掌门范志帮无疑了。

    此人五十岁才续弦娶的现在这个妻子,而范海龙瞧着怎么也是二十上下了,以此推算他现在的年龄,是要到七十高龄了。但他样貌看起来却比实际年龄显得年轻得多,瞧着只像是五十来岁,可见也是保养得当,且把通背拳这门内家拳法练得相当到家,才能得在七十高龄还显得只像五十多,并且五十岁的时候还能让女人受孕生孩子。

    瞧到果然在县医院堵到了正主范志邦,林旭在门也是不禁心内一喜,暗叫得计。然后正想着怎么进去的方式,是敲敲门,还是直接推门而进,又或是干脆一脚踹开房门,好显些先声夺人的气势。

    正这般想着的时候,忽然就见到病房里的范志邦似有感应,忽然扭过头来,双目如电的瞧向房门的小窗户玻璃处。(。)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先声夺人 当面威胁
    两人霎时之间,隔着玻璃,目光相对。

    既已被发现,林旭稍作一惊后,便也没再多想,深吸了一口气,推门而进。

    他一推门进来,房中的所有人全都立即转头瞧过来。不过病床上的范海龙却是例外,他仍昏迷不醒。林旭猜测多半是医生给他用了什么帮助睡眠的药,不然只是断骨头,不至于一直昏迷不醒。

    “林旭!”

    瞧到进来的是林旭,范海潮和秦冲不约而同的惊呼出声。

    听到林旭的名字后,范志邦夫妻与另外那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立即都是面色一变。范志邦瞧着林旭的目光立即变得冰冷如霜,其妻与另一人则是立即面现怒容。

    “你就是林旭,好胆,我们没去找你,你倒还敢找过来?”那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率先开口怒道。他正站在靠近门口的这边病床旁,话音一落,便立即纵身一扑,欺身而上,双拳齐出,向林旭胸口打来。

    他这一扑之势,用的也是通背拳七闪法里名为“恶虎跳涧”的那招前扑闪。一扑之下,有如恶虎跳跃山涧,声势猛恶,速度极快。

    不过林旭一瞧之下,便已看出,他这招使的,比起范海潮这位通背门这一代弟子中武功最好的大师兄来,还是有所不如。范海潮都是他手下败将,自不惧此人。瞧着这人来势,当即也是双手齐出,接他的双拳。

    他双手挥舞之间有如缠绕丝线,仍是用的《妙手十三式》里的那招“天蚕吐丝”,出手速度极快。同这人的双手一接,霎时手法变幻,但闻一阵“喀啦”声响,此人的两只手臂也是在眨眼间就手腕、肘部、肩部的三处关节同时脱臼。

    “同生!”此人一跃而出之时,那边病床旁椅子上坐着的范志邦就出声轻喝,要喝止他先不要轻易动手。但却为时已晚,这人已向林旭扑了过去。

    而到这名叫“同生”的人双手手臂三处关节部位全部在林旭一招之下眨眼间脱臼后,范志邦这时叫他的那一声尾音方才落。由此可见,林旭的出手如何之快。

    在这名叫“同生”的人两只手臂的三处关节全部脱臼,两手无力的耷拉下垂之际,林旭又接着底下抬腿一扫,将这人扫的横倒在地。而不等他完全倒下,在身子将要贴地之际,林旭又跟着一脚踢在这人肚子上。

    “砰”的一下,那人闷哼一声,弓着腰顺着地板直滑到了墙根处方才停下。

    而林旭打倒这人后,就没再瞧他,只是双眼瞧着病床旁的范志邦,与其目光相对,丝毫不让,眼中有股锋芒毕露,不等对方开口说话,就立即抢先质问道:“这就是你们通背门的待客之道?”

    “客?”范志邦站起身来,仔细打量着林旭,眼中不禁闪过惊异之色。他在这之前,已经听范海潮描述过了林旭的武功。当时听闻之下,他还有些难以置信,但眼下亲见,他才方知范海潮所说的半点不虚。这个与秦冲同龄的少年武功,当真十分了得。尤其方才那套手法,出手简直快的不可思议,连他都自问难以做到。

    他口中质问了一声,仔细打量过林旭后,便接道:“阁下可算不上客。就算是客,也是恶客。恶客登门,我们自然是用拳脚招呼。”

    “啪啪”,林旭抬手鼓了两下掌,道:“范掌门这话说的在理。”斜了病床上躺着的范海龙一眼,接道:“不过要说恶客,也是你儿子先做了我的登门恶客。所以,我也对他拳脚招呼。不知这事,范掌门可觉的在理?”

    范志邦没料到林旭竟借用他的话来反驳他,闻言怒“哼”一声,骂道:“小子牙尖嘴利!”

    林旭又抬脚跨进一步,身上气势逼人,沉声道:“那是因为,我本来就占着道理。”抬手指向床上的范海龙,他双眼则仍盯着范志邦,接道:“何况,他不止是做恶客那么简单,他还想要开车撞死我。简直目无法纪,丧心病狂。想杀人,就要有被杀的准备。我只打断他两条胳膊一条腿,已经是算轻的了。”

    “别跟他废话,杀了这小杂种替小龙报仇!”林旭话音方落,范志邦的妻子忽然指着林旭尖声喝道。

    林旭目光一转,冰冷的目光如剑般盯在这女人身上,话也是冰冷无情地道:“我念你是做母亲的心疼儿子,这才口不择言,原谅你一次。但你若再敢有一句出言不逊,多一句嘴,我就赏你一巴掌。”

    这女人闻言之下,立即不由面色一变。有愤怒也有惊惧,想起林旭刚才的出手,那个在通背门这一代弟子中武功仅次于范海潮的王同生,连林旭一招也接不下地就被林旭卸了两条手臂的腕、肘、肩三处关节,也是不禁心有余悸。

    她虽然也知道身旁的丈夫同样是功夫很厉害的高手,并且还是通背门的一派掌门,但结婚多年却很少见到丈夫出手。有数的几次,似乎也都不如眼前这少年方才的那一招凌厉。她愤怒之下刚想开口大骂,但张口之后,却因想起林旭刚才的那下一出手而心有余悸,又不禁地闭了口,只是面色涨红,愤恨地瞪着林旭。

    “好大的胆子,当着我的面,竟敢威胁我妻子,小子你简直目中无人!”范志邦闻言之下,忍不住怒气勃发,出声喝道。

    林旭目光转回来瞧向他,道:“我不止敢威胁她,同样敢威胁你。现在找过来,就是向你登门问罪。‘子不教,父之过’,我想问问你,是怎么教出的范海龙这种混账儿子?”

    “小子欺人太甚!”

    范志邦一声怒喝,再也忍不住心中怒气。话音未落,便立即纵身一扑,跃过病床与床上的妻子头顶,向着林旭疾扑而至。

    他这一扑之势,用的同样是通背拳七闪法里的那招“恶虎跳涧”前扑闪。但这招在他身上用出来,又比那个王同生和范海潮猛恶出了许多倍。他面现怒容,须发皆张,不动时看起来就像是个很平常的邻家老爷爷,但这一动之下,整个人就如似化成了一只山中择人而噬的恶虎,还是那种久经杀戮,捕猎经验非常丰富的积年猛虎。(。)
正文 第四十章 护士飞燕 生平大敌
    楼梯口处的李飞燕从镜子的倒影里见到林旭推门进去后,心中又是不由立即提起担心。“啪”地一声轻响,合上手里的小镜子后,她立即转过墙角,踏进走廊,向着林旭进去的那间507病房走去。

    507病房在楼梯口右边走廊的中间位置,当她走近到509的病房处时,忽然对面510的病房里一个护士拉开门走出来。瞧到这护士,她心中一动,左右瞧了下,见这时走廊里再无旁人,她趁着那护士转身闭上房门正背对着她时,一个闪身过去,轻轻一掌击在这护士颈后。

    护士一声不响,便被她一掌击晕,往前倾倒。李飞燕不等她倒下,另一只手早就绕过去将她拦腰一抱,抱着她往后缩身一退,到了509的病房门口。伸手到后面开了房门,抱着这护士转身进去。

    练武的,有所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而做他们飞贼这一行的,更是要比寻常练武的还要警觉。刚才路过509的病房门口时,她眼角的余光习惯性从门上那扇小窗户玻璃里顺便向里扫了一眼,早已注意到这间病房没人。

    进了这间病房之后,她轻轻带上房门,转过墙角,立即伸手将怀里护士身上的护士服解了下来。只几秒钟内,她就将护士身上的护士服脱下,而且边脱已边抱着这护士挪到了靠近门口的一张病床上,脱下之后随手将这昏迷的护士放倒在病床上。

    将肩头背着的旅行包拉下随手扔在病床底下后,她将脱下的护士服穿在自己身上。接着再将护士头上的护士帽摘下,戴在自己头上。

    拉过病床上的被子,随手将这护士盖上,装作一名正在睡觉的病人后。她向门口走去时,伸手往护士服的口袋里一插,并不太意外地从中掏出一只口罩来。

    然后开门走出去将房门闭好后,她一边继续向林旭进去的那间507病房走去,一边在路上将口罩戴上,遮住了自己的大半张脸。

    从她出手将那名护士打晕,再到她抱着护士进了509又转身出来,自己装扮成了这医院里的一名护士后,前后用时不超过一分钟。

    509其实就在507的隔壁,不过因为是医院里的病房,五楼的又更是性质特殊的干部病房,所以隔音效果却是做的不错。她在509也并没有听到隔壁507传来的什么动静,不过林旭进去后,并没有闭上房门。当她从509出来后,便已能听到从507里传出来的对话声。

    而当她走到507的病房门口时,刚好看见的,便是通背门掌门范志邦以一招“恶虎跳涧”纵身向着林旭飞扑之际。

    “啊!”

    半是为林旭担心,半是假装地惊声轻呼一声后,她便装作双眼露出十分惊讶的样子,呆站在门口瞧着里面的情形。

    门口的林旭自是也听到了身后门外传来的那声女音的轻声惊呼,知道有外人到来。不过这个时候,自然是不作理会,要专心应敌。面对范志邦这等高手,他可不敢随意分心。

    范志邦以一招“恶虎跳涧”飞扑过来后,便是一掌击出,使得是他通背拳的一式推心掌,照着林旭的胸口直打而去。这一掌挟着他飞扑过来的迅猛之势,威力也比寻常一掌大了许多。

    林旭之前在车里跟李飞燕谈论时猜的不错,范志邦现在虽已练到了外力境暗劲巅峰的层次,但本身所增加的力量,并未有能够增强到这个境界顶点的两千斤。他壮年时最巅峰的状态下,所能发挥的最强力量是在一千七百多斤。而到现在的古稀之年,气血衰弱,力量已比壮年时的巅峰状态有所衰落,只能维持在了一千五百斤左右。

    他练的通背拳虽然是内家拳法,能够在高龄之时仍保有一定的战力,但这却并不能保证他的力量不衰落。没曾修炼到内力境界,就没法抵抗这种年龄增大后体力开始随之衰退的自然规律。

    而且即便是到了内力境,其实也只是把这个过程加大延长地拖延,仍不能完全抵抗自然规律。内力境高手虽然说是年龄越大,功力随着修为的增长与积蓄越强,但本身体力的衰退,筋骨老迈却也难以避免。只能说内力本身超脱了体力,并不太借助于体力来发挥。但体力的衰退对其武功发挥也仍是难免有影响。

    可能内力境高手到一百来岁,这种情况仍不明显,但年纪再大,还是会出现影响的。而且一百来岁也算是极限了,即便内力境高手,体质通过内力改变大为增强,也很少能活的超过两百岁的。听说只有到了真气境,才能够在哪怕临死之时,也仍能够保持巅峰的状态。

    不过哪怕是内力境,范志邦在有生之年也不敢就说能够跨过那道门槛去,对于更上一层的真气境,就更是奢谈了。

    但他此时本身所增强的力量,虽因为年龄的增长,体力衰退,距离壮年时的巅峰状态有所跌落,但在拳法的造诣,以及用劲方面,却也更为老辣。

    而且武功本身,也并不是拥有多少力量,就只能发挥出多少力量。武学中蕴含有许多深奥的道理,借助一些特殊的招式与发力方法,是可以把本身的力量加大输出的。

    就像他眼下的这一招,通过纵跃的“恶虎跳涧”蓄势增力,到他这一招推心掌打出时,力量便已超越了他身的一千五百斤力量,他有信心这一掌能打出两千斤,换算现代单位一吨的力量。

    瞧到范志邦这一掌打倒,林旭不闪不避,双手齐出,仍是一招妙手十三式的“天蚕吐丝”迎了上去。

    他现在所学会的所有武功里,就属唐时的空空儿所留传下来的这套武功最强,而在这套武功里,他目前练得最熟,用得最好的,便是这招“天蚕吐丝”。

    所以对上范志邦这生平大敌,他自然是要以自己目前最强的这一招来对敌。而这一招使出时,他也是同样摧运了全身内力,比之对付范海潮与刚才那个王同生时,也更加认真地全力以对。(。)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暗劲难制 得手一招
    转瞬之间,林旭的这招“天蚕吐丝”便已接住了范志邦攻过来的通背拳推心掌。

    方一接触之下,林旭立即感觉到了范志邦这只掌上的力量超乎寻掌的大,远超过了他现在本身所能发挥的力量。不过《妙手十三式》虽不以力量见长,而是以招式的精巧变化,以快破慢来取胜,但以其内功心法摧运,内力在特定的经脉中运行,本身对力量的输出也有些加成增强作用。

    更何况,《妙手十三式》本来就不是以硬碰硬的功夫,与敌交手,从不是正面的硬打硬架。而是以精妙的招式与巧劲化解转卸敌人的力量与攻击,并在这过程中迅速反击。

    双手以缠绕的劲力接住范志邦这一掌后,方一接触,林旭立即双手如幻般连作数变。先缠腕,再缠肘,最后缠向肩头。

    林旭以内力按照这套武功所配心法摧运的《妙手十三式》,出手速度确实极快。即便是换过了这位通背门的掌门范志邦亲自出手,一时间也难以迅速反应过来的跟上林旭的出手速度。

    只是林旭眨眼间双手连变地攻了范志邦的腕、肘、肩三处部位之后,却是不由脸色跟着连变。只因他所攻的这三下出手,却是并没奏效,未有能够把范志邦手臂的这三处关节部位弄得脱臼。

    范志邦虽跟不上他出手速度的迅速变招,但当他双手攻向范志邦的这三处部位时,却发觉因范志邦现下这条手臂上的力量非常大,他攻过去的力量有所不足,很难将其撼动。其二,范志邦也不是只凭力量硬抗死守。当林旭的双手攻到时,他腕部、肘部、肩部的肌肉竟能随之做出反应地弹动发力,以之与林旭攻过来的双手对抗,使其难以发力奏效。

    林旭以前也曾听李飞燕跟他讲过,说暗劲练到大成的高手,可随意控制身上的每一块肌肉,让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能够发力。但他以前却没接触到过暗劲高手,在壶口景区遇到的那个岳纤云身边练形意拳的保镖宋永华可能也是臻至暗劲的高手。但当时两人只是以握手的形式,搭手较了下力,并没真的放对打过。

    所以,眼前这个范志邦,才算是他正式对敌遇到的第一个暗劲高手。而范志邦也以其实际出手,充分地证明了李飞燕以前跟他说过的话半点不假。像范志邦这等暗劲高手,还真是能做到随意控制身上的每一块肌肉。

    不过,林旭双手连变的这三下出手虽未有能奏全功地把范志邦手臂的三处关节部位擒拿脱臼,但他这三下却也实质地打到了范志邦腕、肘、肩三处部位,打断震乱了范志邦这条手臂上的力量,将其化解掉了。并且他还双手一缠,将范志邦这的条手臂锁死缠住。不过因为范志邦这一下出手的力量过大,他虽将其化解,整个人却也仍是不由被带的往后退了一步。

    这步一退,他顺势脚下一转,锁拿着范志邦的这条手臂,借着其本身还有的冲力,转身便要将范志邦甩出门口去。只是转过身方一甩之下,他忽然见到外面门口处正站着个戴了大口罩的护士。

    见到这护士,林旭立即想起了刚才身后传来的那一声轻呼。但他一时之间,却又哪里认得出来戴了口罩遮了大半张脸的这个护士是李飞燕所假扮。何况这个时候,他也没空去分神细看。

    没认出来是李飞燕,他自然便以为只是个寻常的普通护士。见这护士挡在门口,自是不好再把范志邦向门外甩去,不然立即就要撞到这护士身上。范志邦这时身上所带的力量可不小,说不定一下便要把这护士撞伤。

    “小心,让开!”

    冲着这护士喝了一声后,林旭立即改甩为拉,又锁拿着范志邦的手臂将其往门内拽回。

    趁着他这一拽之势,范志邦另一只手立即从腰间抬手击出,使了招通背拳的“掳带钻心炮”,又是照准林旭心口打去。通背拳擅长守中打中,以迅猛的攻势从敌人的中线突破。

    这招“掳带钻心炮”,便是通背拳中线突破的一式绝招。范志邦更是在这一招上钻研多年,一拳打出,有如炮弹出膛击发,势大力猛,更是打爆了空气地发出“砰”的一声大响。

    林旭没认出李飞燕来,把她当作了普通护士。但李飞燕却也是懂武的内行,极有眼力劲儿的,不等林旭出声提醒,瞧着林旭的出手,她便已装作惊吓地往旁一闪,让开了门口的位置。

    只是林旭把她当作普通护士对待,为防万一,却是已经把范志邦改甩为往回拉,错过了把范志邦甩出去的机会。虽算小小错失一招,但是为救人,他却也并不后悔,何况这下也并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这时瞧着范志邦这招声势骇人的“掳带钻心炮”迅猛一拳打到,林旭立即又拽着范志帮的另一条手臂后退一步。这一退之下,拉开了些与范志邦的距离,便让范志邦的这招“掳带钻心炮”因为距离的变化而威力大减。

    凡出手攻敌,必有击打的目标部位,是依据心中估算的方位、距离等发力出的手。可如果目标部位距离跟出手时预计的发生了变化,那这一下出手自然就难以奏效地发挥威力了。

    目标忽然变近点的话那还算好,变远的话就立即威力大减了。变得太远,更是直接根本打不到了。

    林旭此时的双手还以“天蚕吐丝”的手法缠绕锁拿着范志邦的另一条手臂,两人是算牵连在一起,所以他这一退之下,并没能完全脱出范志邦这招“掳带钻心炮”的攻击范围。可只是稍错开小半步远,便也让范志邦这招难以全挥全力地击打在林旭身上。

    范志邦见状,立即跟着变化,要再次提力追加力道,弥补上林旭忽然后退的这段距离变化。

    但林旭不等他提力变化,又早已变招。再一退之下,避开他这一拳的大半威力后,忽然又跟着踏前一步。踏进的同时,双手忽然放开锁拿住的范志邦另一条手臂。

    因他手法甚快,他放开的刹那,范志邦还没跟前反应过来。而林旭则已双掌往前一推,“砰”地一下,正中范志邦胸口。将他打得往连退两步,倒退出了病房门外。(。)
正文 第四十二章 飞蛾扑火 以弱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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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得手一招地打中了范志邦胸口一下,但因为林旭这下是放开锁拿住对方手臂后的就近迅速击出,却是来不及如何蓄势发力。因此虽双掌击中,却是主要把范志邦给推出了门外,并未打出太大的力道。

    再加上他双掌击中的刹那,范志邦中掌部位的肌肉也是跟着一动地发力,分卸化解了些他掌上的不少力退。所退的那两步,也算是顺势而退,所以并未有受伤。

    不过林旭一招得手,却是得势不饶人,立即又抬腿紧跟而上。抬腿跨出一步后,他合身纵起,身子在半空一横,以腿为先,双腿并足向着退势方定的范志邦齐蹬而出。他这一招,却是使的弹腿里的一式“五路狮子双戏水”。

    范志邦退势方定,林旭便飞纵而起,双腿齐出地照他胸口直蹬而来,他根本来不及躲,只得连忙双臂竖起一架,挡住林旭齐蹬向他胸口的两脚。

    两人脚臂相撞,发出“啪”地一声脆响后,范志邦因是退势方定下的仓促接招,而林旭则是纵身蓄势而发。再加上腿部的力量本就比手臂要大,所以这招一接下,仍是林旭稍占上风,范志邦又不由地往后倒退出去了两步。而这一回他已不是顺势而退,是被林旭踢退。

    林旭这招“五路狮子双戏水”踢出时,刚好身子已在门口。一招踢退范志邦后,便顺势双手伸出往上一攀门框,借力把身子竖直地平稳落下地去。

    脚尖方一沾地,他又是立即纵身向范志邦扑出。这一扑却也有个名堂,用的乃是《妙手十三式》里的一招“飞蛾扑火”。有谓“飞蛾扑火,奋不顾身”,他这一扑之下,更是速度极快。

    如果说,通背拳七闪法里的那招“恶虎跳涧”前扑闪,是占了虎的“迅猛”二字,那林旭的这招“飞蛾扑火”就是占了飞蛾的轻灵迅疾,更还有种奋不顾身的味道,使得其速更快。

    一扑之下,眨眼便至,又是趁着范志邦退势方定的瞬间攻到,让其仍是只能仓促应敌,无法重整攻势。

    而这本也就是《妙手十三式》的要旨,就是要以快打慢,打得对手始终只能仓促应战,打乱对手的节奏,使其章法大乱,无法发挥出全力来。敌人无法发挥出全力来,又跟不上己方出手速度地只能被动挨打,自然是便落于下方,最终被击败。

    所以这套空空儿的《妙手十三式》,也是一套非常典型的以弱胜强的武功。哪怕所遇到的对手功力比自己深厚,但仗着出手速度快,却也能最终战而胜之。其关键,就是要让敌人始终都不能全力发挥,不断地陷入到被迫仓促应战的状态中。仓促对敌之下,本来十分的力,也只能发挥出七、八分,乃至打上一半折扣的发挥出五、六分。

    这招“飞蛾扑火”并不只是扑纵的招式,同样也是进攻招式。扑纵到范志邦身前后,林旭便双掌齐出地发掌而攻。而连攻数掌之后,便借着范志邦格挡他招式的对撞之力,后退一两步下,再旋身从另一个方向扑上攻出。就像是晚上的飞蛾扑纵烛火一般,绕着火焰不断地从各个方向飞扑来去。

    《妙手十三式》里的这招“飞蛾扑火”也是如此,围绕着敌人不断地从各个方向扑纵攻击。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忽左忽右,方向不定。更常指东打西,指上打下。而扑纵之时,退则全凭借对方之力,进也是通常顺转其力地顺势而为,最大程度的节省自己气力。

    同时,这招自也是免不了《妙手十三式》的出手特点,出手速度极快。而范志邦为了能尽力跟上林旭的出手速度,也是免不了提力地加快自己的出手速度。

    但见林旭绕着范志邦不断地扑来扑去,身法如幻,速度快得简直要模糊成了影子。不断闪烁的身影中,两人“砰砰啪啪”的交手声,密集如雨般的响个不停。

    病房内的范志邦妻子与范海潮、秦冲三人这时早已围聚在病房门口,观瞧外面楼道走廊里的两人交手。就连那个倒在地下的王同生,也强自挣扎着站起,甩着两条无力的手臂,挤过来观战。

    瞧着走廊里双方的交手,几人的面色都颇不好看。因为这时从明面上看,简直是林旭压制着范志邦在打。可以说范志邦这时是只有招架之力,而无还手之功。

    而事实上也是如此,范志邦这时确实只是在全力招架,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但这并不是林旭的武功高过了他许多,而是因为林旭的出手实在太快,快到他只能勉强跟上地招架,根本做不到还手。

    打斗之中,范志邦也在不断地尝试或前扑或后退,或左闪右闪,希望能够脱离开林旭的攻击范围,稍缓过来重整攻势。但不论他前扑后跃,还是左右乱闪,林旭都始终比他更快,如影随形般紧咬着他。

    范志邦终究年纪大了,这般高强度的不断提力增速出手,开始还好,打到后来便已觉有些体力不支地跟不上了。额头已见汗,呼吸也开始渐渐地加重了些。

    自己的身体情况,自己最是清楚。到了这程度,范志邦已是不禁心头焦急。照这种情况下去,林旭这小子只凭跟他耗,就能把他耗趴下。岁月不饶人,时光最无情。若是还年轻之时,哪里惧此。但现在这年纪,即不得不珍惜每一分力。

    忽然他一声沉喝,在林旭飞扑攻来之时,不闪不避,不挡不架,瞧着林旭往他身上打来的手掌也不管,便是一招“虚步崩捶”往林旭胸口打去,竟是用出了以伤换伤的打法。

    但林旭却不给他这机会,面上一个冷笑,双掌中途变招,在他打来的手掌上拦架一下,又借势转身避开,身影一转,从他侧后方再次飞扑而至地出手攻击。

    范志邦无奈,只得连忙跟着转身接挡。他随后接连几下又想要使出与林旭以伤换伤的打法,但林旭却始终不给其机会,总是避过,坚定不移地采取着这招“飞蛾扑火”的游斗。(。)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拳头大的有理 识破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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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目前的体力消耗程度推断,范志邦觉着自己最多只能再坚持半个小时。甚至都不需要半个小时,只要自己体力再有下降,防守有所疏漏,林旭就能趁隙而入地打他几掌。而一受伤,体力会下降得更快。哪怕只是轻伤,在这种情况下也会大有影响。

    他知道情况对自己非常不利,但却无力改变。想要硬碰硬地跟林旭以伤换伤,林旭都根本不给他这机会。而对方的速度实在太快,现在是完全占据了主动,想打就打,想走就走,他只能被动地应对。这种情况下,落败只是早晚之事。

    想到自己练拳几十年,又是通背门的一派掌门,竟然要败给眼前这个都没成年的毛头小子,范志邦心里便忍不住升起一阵悲哀,同时还有着几分不真实的荒谬。

    但世上的事,有时候就是这么没有道理。任何领域都有各自的天才,武学一道也不例外。范志邦活了这么大,生平也曾遇见过几个武学天才、后起之秀,人家练几年,确实能抵得上平庸之辈练几十年。事实面前,让你不得不服。

    而眼前这个林旭,无疑是他生平所遇到的最天才的人物,小小年纪,武功就已练到这般高明的地步。自己那儿子也真是有眼无珠,无端招惹到了这么个人物,实在是歹运。方才他觉着林旭狂妄,但现在他已知道,人家确实有这个狂妄的资本。今日之事,若一个处理不好,怕是会给整个通背门招祸。

    想到此处,范志邦已不禁心生懊悔。人年纪大了,也是难免万事想求个安稳。想平静地度过剩下的余生,不想再轻易做什么变动,更不想凭白招惹什么会打破这种平静的事情。这一刻,他已是只想息事宁人,把林旭这尊神好生应付过去。

    只是现在的这件事,已完全不由他所主导。就怕他想求安稳,林旭反不肯轻易放过他们。

    正这般想着,忽然眼前人影一空,压力骤消,林旭竟忽然住手地抽身而退,气定神闲地站在他三步远外。

    他奇怪地瞧向林旭时,就见林旭的目光越过了他,正瞧向他身后。随着林旭的目光转身瞧去,他就见那边的医生值班室中有一名医生探出头来,正带有些好奇与疑问地向他们这边瞧着。他这才明白,林旭只是不想让外人撞见他们的打斗才忽然住手,可能是怕有人会报警。

    至于旁边的那个护士,站旁边那么久了都一直只是有些被吓住地样子呆呆看着他们没动,一点都没想到要去叫人,所以林旭才没对她担心吧!

    那医生显然是听到了外面有些动静,才好奇地探头出来看个究竟,但林旭注意到那边门帘动静后就及时收手,所以那医生探出头来后也没看到什么情况。这时带着疑问地向他们瞧了瞧,见他们只是在病房门外站着,并没出什么状况后,便又带着些疑惑地缩回身去。

    从林旭与范志邦动上手到现在,其实并没有过去多长时间,最多也就是十分钟的样子。而头两下交手还是在病房内,后来才转到外面,但因为五层的房间都隔音较好,且病房人少,大半都空着,所以那边离了十来步远的楼道口医生值班里,也是直到这时,才有人隐约地听到外面有些动静,出来察看。

    见到那医生缩回身去后,林旭收回目光看向已转回过头来的范志邦,并没有接着再立即动手,而是开口道:“我以前在书里面看到过句话,说是‘拳头大的有理’。范掌门现在,可觉着我有理了?”

    见林旭没有立即接着动手,而是开口相谈,范志邦不禁立即松了口气,心下也是求之不得。这事只要林旭还肯谈,那就还有回转的余地,可以化解,最怕的就是林旭根本不肯谈。

    只是要范志邦立即低头认错,尤其旁边还有个小护士在旁看着,却是也难立即拉下这张老脸来。闻言只是放低了下姿态,冲林旭做个请的手势指向病房门口,道:“咱们进去再谈!”

    林旭闻言瞧他一眼后,点了下头,道:“好。”

    说罢,便转身先往病房门口走去。走过去时,他转头顺便向门口的那护士多打量了眼,这一打量,忽然注意到那护士的护士裙底下所露出的一截裤子与一双鞋十分眼熟,似乎跟李飞燕今天所穿的一样,不禁立即面色生奇地抬头仔细向这护士双眼瞧去。

    李飞燕一瞧到林旭的目光在她护士裙底下所露出的裤子与鞋上多瞧了两眼后,便是不由立即心下暗叫“糟了”,她方才一时匆忙之下,却是忽略了这一点。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下来,她早已清楚林旭为人十分细心,瞧人与观察东西时也是非常仔细。何况她才跟林旭分别不久,林旭对她的穿着打扮,自然是还记得清楚。这下面一露馅,怕是立即要被林旭识破。

    其实要是早知道林旭会来医院的话,她一定会做好周全准备,提前在车站就换过一身衣服。不止衣服,身上一切会被林旭可能认出的东西,鞋子、首饰、发式等也会全都换过,必要的话,还会做些改妆易容的打扮。

    但她是坐上了出租车后,于半路才发现林旭的目标也是医院,这一路上就没机会换衣服改妆了。到了医院后,又一路紧跟着林旭,也是抽不出空儿来换。也就刚才遇到那护士,临时改妆做了下掩饰,却是难免会有所纰漏。

    在林旭抬头向她双眼瞧来时,她立即低下了头不肯跟林旭对视。虽然知道很大可能已被林旭识破,但不到最后一刻,她也是绝对不会主动承认的。

    瞧到李飞燕不肯跟他对视的低头躲闪动作后,林旭则是对眼前这个护士的身份更加肯定了。心下暗自一笑后,他却也并没有当着范志邦等人的面立即揭破,而是走到李飞燕身前后,开口道:“麻烦这位护士小姐也跟进来下!”(。)
正文 第四十四章 低头认错 再犯要命
    范志邦听到林旭的话后,以为林旭是怕这小护士这时回过神儿后再去叫人或报警地凭添麻烦,向林旭道:“这就不用了吧!”

    待会儿要谈的,可是要让他通背门低头认错丢脸的事,这种时候,他可实在不想让外人在场瞧着。向林旭说罢后,他便立即转向李飞燕所装扮的护士道:“小姑娘,我们都是练武的,刚才就是一时技痒切磋一下,你别太过惊讶,也别害怕,我们之间没什么事,你回头就不要跟你们领导说起这事了。我们要谈点儿很重要的事,你回去向你们领导说一声,别让人过来打搅我们。”

    见范志邦想要把李飞燕打发走,并误会了自己的意思,林旭便顺着他的误会道:“还是先一起进来吧,这样比较保险。”说罢又装模作样向李飞燕吩咐道:“待会儿进来后你别说话,在旁边看着就行。”

    范志邦闻言忍不住略皱了下眉,但仔细想了下,觉着让这小护士在旁听到也不算什么。这里不是洪洞地界,也不是市里,在汾县这里他们通背门可没什么太大名声。再加上这小护士又是个外行人,对他们行内的事完全不了解,就算听到,没听过通背门,不认识他,却也传不出去什么不好的名声。

    何况今日之事,如果林旭有心想宣扬传去让他们通背门在武林中更加丢次脸,他却也没本事相拦。江湖规矩,打不过人家,也只能认栽。以武论输赢,凭心来说,倒也不算是太丢脸的事,何况又是败在林旭这等天才手里。等这小子将来名声响了,说不定他在对方手里败过,还算是虽败犹荣。所以这个时候,也实在犯不着为这点小事而再跟林旭争辨地激化冲突。当下便点了下头,没再多说。

    “嗯!”李飞燕听到林旭的话,也只是装作有些害怕地点了下头轻应一声,没多说什么。

    林旭见范志邦点头同意,便又转身向门内走去。门口的范海潮、秦冲几人见状,自是连忙给他让开了路。

    林旭进去后,李飞燕所装扮的护士随后跟进,范志邦最后进去。进去转身闭好房门后,他伸手指向病房里的沙发,向林旭客气地道:“请坐!”

    林旭转过身看向他道:“不用了。其实也就几句话的事,咱们站着说罢。”

    范志邦闻言,倒也没勉强。略作沉吟地顿了下后,他长叹一声,点头道:“林旭,今天的这件事,我们认栽了。确实是我儿子海龙有错在先,不该开车撞你。我这做父亲的,就代他先向你赔礼道歉。”说罢,便低头略作半躬道:“对不起!”

    话落又接道:“为表歉意,我愿意拿出十万元的赔偿金来,希望你不要再追究这件事。”

    林旭闻言之下,心里不禁有些感叹。今天他到这里来,本是怕范志邦会因他打伤范海龙的事,对他及他的家人进行打击报复,所以才过来寻求解决的。但到现在,却成了范志邦怕他不会轻易放过此事地再做追究,为此还愿意付十万块钱的赔偿。这个数目,在这个年代与他们这里,可实在是笔很大的巨款了。

    果然江湖之事,真是很应那句话,拳头大的有理。当然,这件事本来也就是他占理。不过若没有相应的武力为底,打了一场的拳头大过了范志邦,今天这事他有理也是没理,人家该打击报复就会打击报复,根本不会跟他讲道理。但现在,范志邦却是低头认错,赔礼道歉地客客气气跟他讲道理,还怕他会继续追究地不肯轻易放过他们。

    心下略作感叹后,他口上道:“你的道歉我接受,但钱就不用了。今天这件事,我也希望到此为止,以后互无瓜葛。”

    以前江湖上有条规矩,叫祸不及家人。就是说一人做事一人当,不要打击报复人家的家人。但这个规矩,在很久以前,就早就没人遵守了。反而江湖仇杀报复,祸及家人的很多。都快成了报仇就灭人满门地鸡犬不留斩草除根,反成了江湖规矩了。

    若是祸不及家人的江湖规矩还在,所有人也都肯遵守,那林旭今天就不必太过担心地跑这一趟。对方若是来对付自己,他半点也不怕,怕的就是对方会扩大报复面地牵连打击他的家人。

    不过今日之事若能到此为止地以后双方再无瓜葛,那也确是他所求的最好结局了。他到这里是为解决事情的,并不是真的要跟对方打生打死。现在这个程度,没有见血地就解决,那算是很好了。至于对方的钱,他真的不需要,也不是为了钱来的。

    但范志邦闻言,却是很诚恳地道:“这是为表达我们的歉意,还请你一定要收下。若是嫌少的话,不妨另说个数目。只要我能承担的起,一定如数付清。”他却是怕林旭不会,还会再起由头地追究这事。另外也是想要结好林旭,以后这个少年,定会在武林中如日中天,声名远扬。现在能交好几分,也算是为他通背门做点打算。若将来林旭成名之后,说不定念着同乡之谊与现在这笔钱的交好上,会对他通背门照拂一些。

    林旭闻言摇摇头,道:“钱我真的不需要。不过我要你一句保证,今天这件事,确实就到此为止,我不希望之后再生任何瓜葛。”他看了病床上躺着的范海龙一眼,接道:“尤其是你这个儿子,还请你一定管教好了。我怕他太小心眼儿了,放不下这个过节!”

    范志邦闻言立即道:“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好好管教海龙的。这些年确实太惯着他了,没把他教育好。吃一堑,长一智,我也希望他能从这件事上得到教训。等他伤好了,我会再带他向你当面道歉的!”

    林旭点点头,道:“看将来吧!”说罢却又话音一转地冷声道:“不过下次若再有这样的事发生,我一定会决不轻饶地立即杀了他,你们但请好自为之。”(。)
正文 第四十五章 被误会假想的高人师父
    林旭从来没杀过人,甚至连只鸡也没杀过,他这时的身上自然谈不上有什么杀意。不过他这句话,挟着方才所展示的能够轻易压着范志邦打的强大武力说出,虽未显露什么杀机,范志邦等人听在耳中,还是忍不住面色一变地心头一跳,并不怀疑他会说到做到。

    就连范志邦的妻子,一时也不敢再开口多言。她虽然不懂武功,但跟范志邦成婚许久,眼力多少也还是有点儿。更何况刚才的那种情况,就算是完全外行的人,也看得出来,明显是林旭占着上风。尽管实际上来说,真论力量大小,是范志邦强过林旭。但武功从来就不是单纯力量的对比,仗着《妙手十三式》远胜寻常武功的出手速度,他就是能压着范志邦打。

    “我保证不会再发生这种事。”范志邦闻言立即接道。

    “那就最好。”林旭点了下头,接道:“那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我还有事,先走了。”说罢,转身便要走。

    “等下。”范志邦连忙换留地道:“赔偿金,还请你一定收下。”

    林旭略皱了下眉头,摇头道:“我说过了,不用。我也不是为你们的钱来的。”

    范志邦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也知道你不是这种人。但从我的立场而言,这个赔偿金,你收下了我才放心。”

    林旭闻言想了下,点头道:“既然这样,那好吧,就按你刚才说的数目。你下次带范海龙给我道歉时,一块儿带来给我吧!”

    他一是确实有点儿想明白了范志邦的立场,觉着他是担心自己不收这个钱,还有可能会找他后续算账,自己收了他才能放心;二则是不想在这事上跟范志邦多做纠缠。何况这么一大笔钱,对于现在的他而言,说半点儿不动心,那也是假的。反正既然是赔偿金,对方又硬要给,他却也收的心安理得。

    答应了这件事后,林旭再做告辞,范志邦自然不敢再拦,十分殷勤地将他送到了门外。

    林旭一走,李飞燕所假扮的护士自然是跟着离开。走到509的病房门口后,李飞燕转身推开509的房门走了进去。而林旭见到后面范志邦还站在507的病房门口目送着他,却是不好跟着李飞燕一起拐进509病房去。只能是瞧了眼李飞燕后,继续向着楼梯口走去。走到楼梯口处后,他下了两三级台阶,便背靠墙手插裤兜站着,在这里等着李飞燕。

    范志邦目送着林旭拐过楼梯口下去后,便转身返回病房。一回到病房,闭好房门后,他妻子便立即有些不满地质问道:“刚才林旭那小子既然不肯要那十万块钱,你为什么还一定非要给他?”

    范志邦苦笑了下,道:“我是怕他不肯收这笔钱,这事还不算完,等于是花钱买个安心吧!”说着话,自己走过去到沙发上坐下休息,转头看向妻子接道:“另外,我这也是交好下他。这个林旭现在的武功就已这般高明,将来的成就更是不可限量。这么个天才,现在交好一下,将来总不会吃亏。若他将来一飞冲天,念着今日的这点交好,对咱们通背门稍加照拂一下,对咱们将来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说到这里,他转向秦冲道:“秦冲,你跟这个林旭是不打不相识,算是有点交情,而且在海龙这件事上,你也没跟他交恶。以后不妨多跟他来往来往,攀点交情,这对你自己将来也是有好处的。”

    “是,师父!”秦冲闻言,立即点头应了。

    秦冲话音方落,范志邦妻子接过话,带着些不屑地道:“将来怎么样,现在可是说不准的,你也别老说什么将来。他就算是天才,但这世上夭折的天才可也不少。成长不起来,死掉的天才可就不是天才了。”说到这里,面上闪过抹阴狠地咬牙恨道:“小龙的事,你还真就这么认了不成?被人打断了胳膊腿,咱们做爸妈的不但给他报不了仇,还反过来去跟人赔礼道歉?丢面子就算了,还倒赔钱?要我说,什么武功高不高的?他武功再高,还能挡得下子弹?咱们家里不是有枪吗,干脆,找个机会……”

    “住口,胡说什么!”范志邦闻言,不等她说完,便是不由立即面色一变地沉喝打断她道。

    他常年积威之下,这么一喝,其妻立即不敢再多言,只是瞧着他的眼神还有些不愤。

    “海潮!”范志邦喝断她话后,立即转向刚帮王同生把脱臼的手臂几处关节复位的范海潮叫了一声,示意他地冲门口扬了扬下巴。

    范海潮见状会意,立即过去开了门,探出头去到门外左右瞧了瞧。见到附近并无人影后,缩回身来闭上房门,向着范志邦表达个放心的眼神点了点头。

    范志邦见状松口气,转向妻子怒哼一声,道:“你可真是口无遮拦,这又不是自己家里,真是什么话都敢随便乱说,知不知道什么叫‘隔墙有耳’?”

    “怕什么,这干部病房的隔音好着呢!”其妻闻言,却还是有些委屈地强辨道。

    “你自己试过吗?就知道好?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反正这种话,是绝对不能在外面随便乱讲的。”又训了妻子一句后,范志邦叹了声,接道:“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你也不想想,能教出林旭这种徒弟的人,他背后那个没人知道的师父又会是什么人物?徒弟都已这么厉害了,他师父呢?要真杀了林旭,惹出他师父来,那很有可能会给咱们整个通背门,招来灭门之祸的!”

    范志邦这就纯是自己太过小心,完全想多了。殊不知林旭现在的武功全凭自练,却哪里来的师父。不过这要说来,其实也是正常人的常识性思维与推想,总觉着一个厉害的天才少年背后,是一定有着一位更厉害的隐世强者教导的。谁又能想得到,林旭是完全凭自己成长的天才。林旭的事,怕是照实真说出来,范志邦反而不会信了。不过就现在来说,他这样想地生出这个误会,给林旭假想了一个更厉害的师父,却也算是好事。

    果然,范志邦妻子闻言之下这么一想,也是不由面色一变地再没什么话说了。范海潮、王同生、秦冲三人闻言,也是恍然过来,才明白范志邦肯向林旭那么低头认栽,背后原来还有这一层考虑。果然人老成精,还是掌门这老江湖见多识广想的周全,他们就没能想到这点。(。)
正文 第四十六章 又上这女飞贼的当了
    “奇怪,怎么还不出来?”

    站在楼梯口处等了约摸有五、六分钟,见到李飞燕还没过来后,林旭不由心下生奇地暗道。按这点儿路程推算,这个时间,李飞燕应该在那间病房里换过自己衣服过来了才是。

    暗道罢后,他侧身偏头往走廊里瞧了一眼,见到507的病房门口外,范志邦早已回去。便又立即重新踏入走廊,快步走到509的病房门口处。

    从门上的那扇小窗户玻璃往里望了眼的同时,他便已推门而进。进去转眼一瞧,就见房中早已不见李飞燕的身影,只有靠近病房门口的那个病床上,有个女人正盖着被子呈昏睡或昏迷地躺倒在床上。而被子上面,便是一身白色的护士服与一顶白色护士帽。

    一见这情况,他立即就猜了出来,病床上躺着的这个,应该才是原本的护士,李飞燕是把人家打晕后,从对方身上脱下护士服后再穿在自己身上假扮的。

    李飞燕这时不在房中,想必是从另一个出口走了。这座住院大楼内,并不是只有中间的那道楼梯与一部电梯作为出入,在大楼外面的东侧,还有着做为安全通道的另一道楼梯。她想必是趁自己不备,从那道楼梯走了,就是不想让自己当面揭破她。

    病房里的窗户他则是完全没考虑,因为这里所有的病房窗户外面,都加装有钢筋焊制的防护栏,而这间病房的防护栏也是十分完好的,李飞燕没可能跳窗逃走。除非她身子能缩小到只有胳膊粗,她的缩骨功可还远没练到那地步。

    当下他没有多想,便立即返身开门出去,向着走廊最东边外面的那道楼梯快速疾步而去。不曾想,他才一出门,躺着昏迷护士的那张病床下面,李飞燕便面带着得意笑容地撩开离地尺许的床单,从床下钻了出来。

    钻出来后,她背着自己的旅行包到了门口处,开门小心地探出头去瞧了瞧。当瞧到林旭的身影快步冲出了走廊最东边的楼道门出去后,她立即快速闪身出去,趁着这时走廊里没人,展开轻功,疾速冲到走廊中间的楼梯口处。转过楼梯口后,她再返身小心探出头地向着走廊里一瞧,就见林旭在走廊外面的那道楼梯口处,正探着身子向下面的楼梯瞧看着。

    “哼,你功夫再高,还是比不过姐的经验丰富,灵机应变。”李飞燕见状,小声自语地又是得意一笑后,连忙返身顺着楼梯快速而下。

    下到一楼大厅后,她也没从住院部的正门出去,而是找到了后门出去。后门出去后,是医院的食堂与一些存放器材物品的库房。再更后面,是一墙相隔的医院家属楼小区。不过跟这边的医院,也开了道门户相连。她出了住院大楼后,为躲着不被林旭撞见,也仍是没走医院的正门,而是顺着一直向后,从医院家属楼这边的大门出去了。

    家属楼的大门与医院大门是完全相背着的,也并不在一条街道上。出了家属楼大门,从这边的街道拦了辆出租车后,她便立即让司机加快速度地赶往火车站。

    一路顺利地赶到火车站,并没在车站外面瞧到林旭所开的自己那辆红色宝马后,她这才面露笑容地彻底放心,知道自己是终于甩脱林旭,免了被他当面揭穿的尴尬了。

    这边林旭在住院大楼外面的楼梯上没瞧到李飞燕的身影,再往下面探看也没瞧到李飞燕的身影后,以为李飞燕速度很快地已经冲出了医院,一时着急之下,趁着这边的楼梯上没什么人,便直接施展轻功地从楼梯口处跃出栏杆地跳了下去。

    五层楼的地面,相当于是四层楼顶,离地有十几米。这高度他目前还是不太把准,不敢直接就跳地怕轻不住身子摔了。所以跳到第二层楼处时,伸手在这层的楼梯外栏杆上攀了下做缓冲,然后才接着跳下去。只是稍做这一下耽搁,却也是很快了,眨眼间便到了楼底地面,然后迅速冲到医院最西边的围墙处,绕到靠墙的一棵大树后面,轻轻一跃,攀上墙头,往围墙外面张望。

    医院大门是开在这段墙的东边,而这边的道路也是从医院大门出来后离去的必经之路。只是他在这边往医院大门与这段道路间张望了好一会儿后,却是始终都没有瞧到李飞燕的身影。

    再仔细回想一下,算算其中的时间,李飞燕如果是走这条路的话,应该不可能比自己更快许多。怎么算,自己都应该赶得上才是。但现在的事实却是,他始终没有发现李飞燕。这种情况下,除非李飞燕不是走的这条路。

    这般一想,他便立即恍然地想到了自己的一个疏漏处,不由暗道李飞燕这女飞贼狡猾,自己又上当了。但这个时候他才回过味儿来,却八成已经是为时已晚。李飞燕这个时候,肯定早已经从别的出路离开医院了。

    无奈地叹了一声,他松手跃下墙头。站在墙根处想了下后,他还是不肯轻易放弃,便又立即开车赶往火车站。他也不奢望能在路上撞见李飞燕,所以一路便尽量以能开起来,又不违反交通规则的最快速度赶往火车站。

    到了车站之后,他直接下车赶往购票厅。往购票厅里打量一瞧,没发现李飞燕后,他又买了个能进候车厅与月台的站票,检票进了候车厅里去找。

    他们这县城的火车站只是个小站,车站规模并不大,候车厅也只有一个。进了候车厅后,他仔细打量了一圈,这回终于不负所望地在候车厅的一处位置上瞧见了李飞燕。当即面上一喜,大踏步地赶了过去。

    而这个时候,其实也是李飞燕才买票后进了候车厅不久。本以为已能甩脱了林旭,没想到林旭竟契而不舍地直追到了候车厅里。当瞧到了林旭后,她不由立即心下一惊,不过面上却没表现出来,只是恰当地表现出些意外地站起身迎过去笑着道:“咦,小旭,你怎么来了,打算要把我送上火车吗?”

    林旭闻言,没好气地瞪她一眼道:“还跟我装?”(。)
正文 第四十七章 你不装 我们还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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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说什么啊?我装什么了?”李飞燕闻言,一脸茫然不解加无辜的样子道。

    若是头一回,林旭一定会被她的演技骗过去。但被她骗过许多次后,他早已对此有了免疫力。低头看向她的下半身,便见她的裤子和鞋仍是那一身,并没有换去。他猜多半是时间匆忙,她来不及换。另外也是回到了车站,觉得甩脱了他,没必要换。

    见林旭低头看向自己的鞋和裤子,李飞燕面上仍是半点也不显露,装作好奇地问道:“怎么了?我鞋上有什么?”

    林旭道:“没什么,只是我之前在医院里见到有个护士跟你穿了一模一样的鞋。不但样式、颜色一模一样,就连大小和新旧程度也是刚好一模一样。嗯,还有这条裤子,也是一模一样的。你说巧不巧?”

    李飞燕一听之下,又是带着一脸茫然却又恰到好处地关心问道:“医院?什么医院?你去医院了?是生病了吗?”

    林旭抬起头看着她,道:“没有,我去医院找人。”

    “找人,找谁啊?”李飞燕好奇问道。

    林旭道:“找通背门的掌门范志邦。”

    “范志邦?”李飞燕先是茫然地问了下,随即装作一想后地恍然道:“啊,是了,你把范海龙打断了两条胳膊一条腿,他要送医院的话,一定会被就近送到汾县的县医院来。范志邦要知道儿子受了伤住院,也一定会立即赶过来。”

    “这样一来,你就可以直接在县医院里堵到范志邦,而不用再明天去通背门找他,省时省力。而且范志邦来医院看儿子,肯定也不会带很多人,这样你也不用像明天找上门去后面对整个通背门,危险性小了很多。真是聪明!”说罢,向他竖了个大姆指。

    “你敢说你没有想到?”林旭有些没好气地问。

    李飞燕摇摇头,装作懊恼地道:“我确实没想到,要是早想到的话,一定告诉你了。我是现在被你这么一说,才想到的。唉,还是你聪明!”说罢,又忽然转为好奇加着些许担心地问道:“那结果怎么样?你在医院堵到他了吗?”

    “后面的你不都知道了吗!”

    李飞燕摇头茫然加无辜地道:“我不知道啊!我怎么会知道?”

    林旭又低头瞧了眼她的裤子和鞋,道:“我知道你知道!”

    “知道什么啊?你别说这么绕行不行?”李飞燕微作抱怨道。

    林旭不理她的话,直接问道:“你去医院打算做什么?”

    李飞燕摇头道:“我没去医院,我一直都在车站呢!买了票,我就进来在这儿等车了。”

    对于这一点,林旭也很是无奈。李飞燕没被他半路撞到地比他先回了车站,而在医院里时她也全程遮着个口罩没露脸,所以完全可以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没离开过车站。他的怀疑,裤子、鞋子了,她完全可以说是巧合,全部一推二六五。反正他没抓到明显的证据,她就是可以死咬着不承认。

    不过她可以不承认,林旭也可以不理会她的不承认,当下又自说道:“我都说了,这件事我可以独自解决,也能够独自解决好。你这么做,完全就是不相信我。”

    李飞燕满脸无辜地道:“我真的什么都没做。”

    林旭道:“我要是没去医院,你肯定就什么都做了。现在也不是什么都没做,你还打晕了人医院里的一个护士。”

    “我真的没去过医院。”

    “都这时候了,你还跟我装有意思吗?”

    “我没装,我就是真不明白你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

    “随你便吧,反正我该说的也说了。你要是真不明白,那你这次离开,也可以不用回来了。”林旭说罢,转身就走。

    “好了好了,我承认行了吧!”李飞燕见他好像真生气了,立即一副认输语气地在后面叫道。

    林旭闻言,停步转过身来瞧向她。

    “真是的,现在还跟你开不起玩笑了!”见他转过来,李飞燕又是微做抱怨道。

    林旭道:“玩笑也有个度好吧,而且要分时机和场合的。我这跟你说正事呢,你就一直跟我装!”

    李飞燕红了下脸,捋捋头发不好意思地道:“我是觉着被你识破挺有点儿尴尬的,所以才不想承认,不是专门跟你开玩笑。”说罢,走近一步,像个小女孩撒娇似地抓着他胳膊摇了摇,带着些央求地道:“好了,我跟你道歉行了吧!”

    “行行,你先放开。”被她这么一抓,林旭却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候车厅里这时在等车的人倒也不少,见她这副样子,旁边不少人都看了过来。

    李飞燕笑了笑,却没放手,而是转身拉着他到了一处旁边人少的座椅上坐下。坐下后,才放开了他手笑着道:“我是真没想到,你竟然跟我想一块儿去了。我等你走后,出了车站坐出租车往医院的时候,才在半路见到你开的车是走的同一方向。”

    “那你原来打算到医院找到范志邦后做什么?”林旭重新问出这个问题道。

    李飞燕侧过头,凑近他耳边十分亲昵地低声道:“杀了他。”

    其实她不止计划要杀范志邦,还打算把范海龙也一起杀了。这父子俩一死,直接替林旭解决掉问题的源头。不过林旭现在既然已把事情解决,她倒也没必要再把自己的计划全部和盘托出了。

    林旭心里其实也有猜测到了这个可能,闻言之下,对她的话便也没有太过惊讶。见她说完这句话把头收回去后,他跟着转过头问道:“那你觉着,我现在的这个解决方式怎么样?”

    李飞燕道:“如果范志邦真能保证答应你的,说到做到。那现在这样,算是不杀人的前提下,最好的解决方式了。说真的,我确实没想到你真能做到。”

    “现在相信我的能力了吧,早跟你说了我自己可以的!”林旭闻言,略带几分得意地道。

    “是,你最棒!”李飞燕又笑着夸了他一句。

    林旭笑了笑,没有再接话。(。)
正文 第四十八章 给岳纤云的答复是不
    既然已经买了站台票进来了,林旭之后便也就陪着李飞燕一起在候车厅里等车,最后直到将她送上火车后才返身离开。

    好在这段时间倒也不是很长,李飞燕所买的车票,本就是选的离发车时间较近的车次。两人在候车厅里只等了二十来分钟,李飞燕所要乘坐的列车便到站。

    他们这座小县城的车站,并没有直到李飞燕所要前往的目的地车次,她所买的是赶往邻市云城的车票。因为两地的地理差异,云城的交通却是比他们市发达一些,云城还有座机场。李飞燕赶到云城后,无论是乘飞机,还是继续坐火车转车,都会很方便。

    送走李飞燕,出了火车站后,林旭仍是并没有立即开车离开县城。他想起件事,决定趁着在县城,一并处理了。

    开车出来,在车站路上的一家邮政报刊亭买了张电话卡后,他在附近寻了座偏僻人少的公用电话亭停下车。下车走到电话亭内,将电话卡插入亭内的电话后,他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昨天在壶口景区,岳纤云给他的那张写有她呼机号码的纸条,拨通了传呼台的电话。

    其实火车站附近的许多商店以及他买电话卡的那座邮政报刊亭,都有可以直接付费的公用电话。只是他却嫌旁边有人,不太方便。他本就性好独立,而且也挺注重隐私,不喜欢自己的事随便被别人知晓。再加上跟岳纤云所说的事情,性质也有些特殊,所以自然是不希望被人在旁边听到。

    要更私密点儿的话,他其实可以用学校里李飞燕宿舍的那部电话。现在李飞燕已走,钥匙留给了他,学校又正处假期间,可以说绝不用担心被人打扰。只是那还得半路返回去学校一趟,稍嫌麻烦。既然已身在县城,可以打电话的地方很多,那就顺便把这个电话给岳纤云打了。

    关于假装岳纤云男朋友这件事,他自然是已想好了自己的决定。其实在昨天跟李飞燕的那一番谈话之后,他就已做好了决定。既然李飞燕也可以给他和妹妹、关落雪一定能上市一中的保证,那他又何必再假手岳纤云这个外人。

    虽然昨天的谈话中,李飞燕建议他不妨答应岳纤云。认为可以让他开开眼界,见见世面,并且提前见识下岳纤云父亲岳向阳这种一个城市地下掌控者的人物,对他将来也很有好处。还建议他向里的赵敏学习,向岳纤云也提三个将来的承诺做为他答应帮她的条件。

    在当时听过后,他确实对此挺有些意动,倾向于李飞燕所提的这个建议。但昨晚临睡前仔细想过后,他却又觉着答应这事后,未免太过麻烦。对于岳向阳这种人,谁知道真的招惹了他,他会做出什么过激反应来。

    在经历了今天范海龙与通背门的这件事后,他更是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以他现在的本领,他是不怕事,但却也不喜欢麻烦缠身。他性子里独立的成份很重,总是不想跟人牵扯什么太多瓜葛,尤其是像岳向阳、岳纤云父女这种身份复杂的人。他完全可以断定,跟这种人一有牵扯,必定会有麻烦上身。

    更何况,他现在的时间也不允许。今天是五月二日,明天五月三日,下午就要开学返校了。岳纤云说需要装她几天男朋友,他哪里有这个空闲时间。虽然请假也不是不可以,但他却不觉着有为岳纤云请假的必要。

    当下拨通传呼台的电话后,他便向着电话那边的传呼台工作人员道:“请帮我呼96588,说‘昨天你说的那件事,我想好决定了。很抱歉,我的答案是不,你还是另外打人帮忙吧!’”

    传呼台工作人员听罢后,又重复了下他所呼的内容无误后,便道:“……好的,请问是让机主回复您现在所用的本机号码吗?”

    林旭道:“不,不用让对方回复电话。谢谢,再见!”

    说罢之后,便自己先挂断了电话。他觉着这事给岳纤云发条信息内容过去,把自己的决定告诉岳纤云就行了,没必要再跟岳纤云通电话说什么。再打电话多说,他也仍是这个决定。

    挂断电话后,他低头看了下手里写有岳纤云传呼机号码的纸条,伸手一握,揉做个小纸团。然后转身照着旁边两米多外的一个垃圾桶,扣指一弹,十分准确地将这小纸团弹入了垃圾桶内。既然做了不答应的决定,那这个号码自然也没有再留着的必要。虽然岳纤云是长得挺漂亮,但他却并不希望再跟对方有什么过多交集。昨天壶口景区的那一次,就算作唯一的一次好了。

    成功将小纸团弹入垃圾桶内后,他轻轻一拍手,抽出电话卡装入口袋,便返身向停在路边的车走去。只是才走出了三步远,忽然后面的电话“叮铃铃”地响了起来。

    听得电话声响后,他忍不住脚下一停,转头看去。刚开始他以为是打错电话的,但当电话铃声一直响着不停后,他便知道,这应该不是打错电话了。而这个时候打过来电话的,多半应该就是岳纤云。

    “怪了,我没让传呼台发回复我电话的信息啊!这岳纤云怎么就知道号码打过来的?”

    林旭忍不住自语一句,心头生奇。这却是因为他没有用过传呼机,并不知道现在的传呼台系统已经是不需要再口述电话号码了,而是会在信息后面,自动就添加上所呼叫的电话号码。虽然他刚才是说给传各台工作人员说了,发过去的信息不用回复,但因为这个电话号码是电脑系统自动添加,而传呼台工作挺忙,那名工作人员也没有专门为他省去这一步,所以他发过去的信息里,这部公用电话的电话号码,还是被自动添加地带在了信息后面。

    这时听着电话一直响,林旭心下一动后,还是返身走过去,接起了电话。既然岳纤云把电话打过来了,那他就不妨在电话里跟岳纤云多解释几句。(。)
正文 第四十九章 拒绝到底 非他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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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林旭?”

    电话一接起后,那边果然响起了岳纤云的声音。林旭听罢,回道:“是我。”

    “你为什么不肯答应?你不要我保你们上市一中的保证了吗?”岳纤云确定是他后,立即开口问道。

    林旭道:“我昨天其实一开始就没想过要答应,现在不过是做回了开始的那个决定。至于上市一中,我认为凭我们自己的实力也能考上。就算考不上,上别的学校也是一样,并不是非要上市一中才行。”

    他实际的考虑,自然不是如此。不过关于李飞燕也能给他同样保证的实话,他自然不会跟岳纤云说。

    岳纤云在电话里“哼”了一声,一副瞧不起他的语气道:“说到底,你还是怕我爸吧?跟那些人一样,都是胆小鬼。”

    林旭并不在意她的语气,心想她多半还是想用激将法。只是他这人天生性子冷淡,考虑事情也一向偏于理智,可不是那么容易被激的,当下只道:“随你怎么想吧,反正我就是这个决定。”

    “你真的不能再考虑考虑?”岳纤云听他这么说,忽然又语气放软地带些恳求道,“不上市一中,你也可以再提些别的条件。”

    林旭道:“很抱歉,我真的不能答应你。一是不想,二也是根本没这个时间。你还是另找别人吧!”

    岳纤云道:“目前找过的人里,我就觉着你最合适了,连宋叔叔都说你功夫很厉害呢!就当我求你了,你就帮我一回吧!”

    林旭语气客气而平谈地道:“抱歉!”

    “这样,你帮了我,我就考虑真的做你女朋友怎么样?”岳纤云一时情急下,连美人计都使出来了。

    可惜林旭却是半点不为所动,“我跟你说过的,我有女朋友了。”

    “你女朋友有我漂亮吗?”

    “有。”

    “我不信。”

    “随你信不信吧,就这样,我挂了!”

    “哎,等下。”

    林旭闻言,也就真的等了下,想了下,向她劝道:“其实我觉着你爸说个后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犯得着非这样吗?”

    “哼,不是发生在你身上,你自然说得轻巧!”岳纤云闻言,没好气地道。

    林旭也就随口劝一句,并没指望她会听,当下自然没再劝,道:“你们父女俩的事,我确实不清楚。就这样,我挂了!”

    这回他没再理会岳纤云的话,说完之后,就直接把电话挂断,然后返身重新向路旁的车走去。才走出两步,后面的电话铃又响了起来,不过他这回却没再理会,走到车旁开门上车后,直接开车离去。

    那边的岳纤云一直打到电话自动挂断后,不甘心地又打了一次。这回铃声响了几遍后,终于有人接听了。电话一被接起,她就立即生气地道:“林旭,你这样不等人说完就挂电话,也太没礼貌了吧!”

    “你好,这个是街上的公用电话,你打错了吧!”话音一落,那边立即想起一个陌生的声音回道。却是有个过路的人听到电话响,过来接了下。

    “啊,对不起,抱歉!”岳纤云闻言,知道说错了人,连忙向对方道歉。

    “没事!”那人回了一句,挂断了电话。

    听到对方挂断后,岳纤云“啪”地一下重重扣下电话,又自生闷气地道:“这个林旭,竟然用公用电话给我打,真是太狡猾了!”

    她并没有林旭任何的联系方式,现在连林旭所用的电话都是街边的公用电话,那就代表她想联系林旭都联系不到了。她并不知道林旭家里没有装电话,一时气怒之下,便以为林旭是故意用的公用电话,就是想着拒绝她后不想再被她联系到。不过事实上,林旭选择公用电话也确实有这点考虑,她倒是也猜对了几分。

    不过,她还知道个可以找到林旭的办法,昨天她向其打听的那个林旭学校的音乐老师说过,他们学校是汾县一个叫武乡中学的乡下初中。想到这里,她转头向旁边沙发上坐着的宋永华道:“宋叔叔,你找人去打听一下,看汾县的那个‘武乡中学’是在什么地方?”

    宋永华一听之下,就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摇头苦笑了下,劝道:“云云,这就不必了吧,他既然不肯答应,你再找他也是没用。像我们练武之人,都是心志坚定,一旦做了什么决定,是很难轻易改变的。”顿了下,又道:“而且他有句话说得没错,我以前也劝过你的,你爸再娶个后妻,真没……”

    “你别说了,我不爱听。”岳纤云不等他说完,就打断他道,“亏你还一直暗恋我妈呢,你这样说,把她置于何地?”

    宋永华叹了口气,道:“你妈已经过世了!”

    岳纤云道:“过世了也是我妈,是我爸的原配妻子,谁也别想代替她,我也不许任何人代替她。”

    宋永华道:“你爸是很爱你妈的,到现在对她的感情也没变。再娶后妻,不代表他就不爱你妈了。那个女人,也绝代替不了你妈的位置。只是他后半生也需要人照顾,你就宁愿看他孤独终老吗?”

    岳纤云道:“有我这个女儿陪着呢,怎么会孤独终老?等他老了,我也会一直照顾他的。”

    宋永华摇头苦笑道:“这总是不一样的!”

    岳纤云道:“我不管,反正我就是不准他再结婚。”说罢,结束这个话题地直接问道:“你帮不帮我去打听那个武乡中学,你不帮的话,我自己找人去打听。”

    宋永华叹口气站起来道:“帮,我怎么会不帮你?不过你就算找到了林旭,又有什么办法能说服他改变主意?”

    岳纤云想了下,道:“先找到他再说,我会想到办法的。”顿了下,瞧着他问道:“要是真动手的话,你到底能不能打过林旭?”

    宋永华沉吟片刻,道:“没真正交手,这个还真不好说。搭手主要是试力,招式变化的技巧之类是没法试出来的。不过从昨天搭手的情况来看,我还真没有绝对的把握。”顿了下,提醒她道:“你别在这方面打什么主意,能教出林旭这种徒弟的,可以想象他师父又到底多厉害。真要惹出个好歹把他师父招出来了,那局面可就没法收拾了,到时也完全由不了我们了。”

    宋永华却是跟范志邦一样,在林旭身上也陷入了这个常识性的推断思维,总觉着这样一个武学天才的背后,必定有着一位更厉害的师父教导,哪里想得到林旭是全凭自学。而且昨天他问林旭时,林旭也是默认过“有师父”这点的,只是对他“不便相告”,没跟他说而已。

    岳纤云闻言点点头,道:“嗯,我会注意的。”随即却又双眼一亮地道:“这样的话,那不更说明了,我要真找了他帮忙,我爸也是没办法吗?他越厉害越好,我就怕他不厉害。”

    宋永华道:“你爸惹不起的人,其实也有很多,没必要非找林旭吧?我是不看好你能说服他改变主意的。”

    岳纤云叹了口气,道:“这我知道,不过那些人可大部分对我不怀好意。我要真找他们帮忙,他们就只想弄假成真。唉,惹不起我爸的,害怕我爸不敢答应;我爸惹不起的,我害怕他们对我动歪心眼。现在遇到的这些人里,想来想去,就只有林旭最合适。而且他还有女朋友,看起来也挺喜欢他这个女朋友的,不用担心他会喜欢我,对我动什么心思。”

    她非要找林旭帮这个忙,除了林旭确实是她目前遇到的最合适人选外,也是她心里有些不甘心与不服气。她从小就是娇生惯养,家里有钱有势,父母也非常疼爱她。几乎她想要什么东西,就一定可以得到。长大上学后也是一样,在学校里就如同公主一般,老师和学生因为她的家庭背景,全都捧着她。她说的话,几乎从来没有人不听。

    虽然因为母亲的从小教导,她没养出什么娇纵的性子与大小姐脾气来,但从小在这种环境里长大,也是习惯了别人的奉承。可现在她上赶着求林旭帮忙,几乎愿意答应他一切条件了,林旭竟然还根本不理会地拒绝她,这就让她很是不甘心与不服气了。

    所以,她现在除了是需要林旭的帮忙外,心里也有种林旭不想帮,她就偏偏非要让林旭回心转意地答应帮她,要让他遂了自己心意才算的想法。只是这点心理,她自己也一时有些难以察觉。

    宋永华闻言想了想,又叹口气后,也就没有再劝她。只是他心里总有些隐隐担忧,觉着岳纤云再去找林旭,怕是会惹出什么事端。林旭这个人,虽然年纪还小,但对这个武学上的天才少年,他还真是有些看不透。

    有句话,叫“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历史上许多天才的人物,往往脾气也多怪异。虽然昨日初识下,林旭没显出这方面的特性来,但才只见了一次面,很多东西本也就看不出来。

    他是怕林旭真的性格怪异,特立独行,行事不按常理,最后反会让岳纤云受到了什么伤害。为岳纤云着想,他觉着对这种人还是离远点儿为好。

    他的这想法,倒是跟林旭不谋而合。林旭也是想离得他们远远的,以后再不打交道,甚至再不相见。但偏偏岳纤云不这样想,非要去找林旭。他既然劝不住,也只能跟在她身边多留心了。(。)
正文 第五十章 传呼机 郭静是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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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的林旭可不知道,岳纤云竟然对他还不死心。如果知道的话,他一定会再怪一次李舒雅老师,典型好心办坏事,把他的信息全透露给岳纤云了。要是她不说,岳纤云就根本找不到他了,哪里还来的跟他牵扯纠缠。

    林旭这时,却仍是并没有开车回家。他此时正在县城的一家电信营业厅里,打算给自己也买一部传呼机。

    这倒不是他口袋里还有着李飞燕当初给他的几百块钱觉着烧包,也想要买个这东西挂腰里显摆。而是他出于实际考虑,觉着需要一部,作为对外的随身通信联系所用。

    刚才开车在路上时,他回想着今天所做之事,忽然想到个问题,就是范志邦要给他那十万块钱的话,不知会把钱送到他家里,还是学校。之前临走的时候,他却是忘了跟对方约定好地方。

    学校和他家,秦冲都去过,所以范志邦准备好钱给他送来时,这两个地方都有可能。只是无论学校还是他家里,都有点儿不太方便。学校还稍微好点儿,他不说,没人敢多问他什么。但要是范志邦上门送他家里的话,他跟父母解释起来可就有点儿麻烦了。而且照实说的话,既会让他们担心,也有些解释不过去。

    所以,他觉着需要个可以提前联系的方式。这样范志邦来给他送钱时,可以先提前通知他,然后他另外约个方便的地方见面。收了钱后,再回头找个地方藏好。

    现在流行的随身移动通信设备,也就是BP机和大哥大。大哥大太贵,而且他们这边也没有架设大哥大的通信基站,自然是不做考虑。剩下唯一的选择,也就是BP机,又叫传呼机、呼机的这个东西了。

    听说现在还有了更时兴的随身通信设备,叫手机。既够能收发信息,也能够打电话,兼具了传呼机和大哥大的功能,而且比大哥大更加小巧便携。但这东西比大哥大的费用更贵,他们这边也还没有时兴起来,只有首都等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才有人用。

    基于他现在的条件与使用环境考虑,目前他唯一的选择,就只有传呼机。这东西最开始兴起来时,其实费用也非常昂贵,据说最开始的时候,一部传呼机就要一两万,而且刚开始时的服务费也贵。

    但在流行几年,开始普及后,价格便开始一降再降,服务费也是不断的相应下调。林旭曾在报纸上看过相关的新闻,有的报纸版面还有传呼机的广告,知道现在传呼机的价格,相对最开始的时候,已经便宜许多。目前便宜的,几百块钱就可入手一部。

    李飞燕当初给他的钱有五百多块,但他平常并不怎么花用,学校里买些东西父母给的零花钱已经足够,因此到现在为止,他这五百多块钱也没怎么动。也就今天买了副墨镜与一张电话卡,才花的多了点儿。不过目前剩下的,也还有五百出头。他觉着身上这五百来块钱,买部最便宜的呼机外加通信服务费,应该已经足够了。

    所以,车开到半路还没出城,他便又折返了回来,到广场附近的这家电信营业厅内来选购他人生的第一部传呼机。现在李飞燕有事去了外地,他要是有了传呼机的话,跟李飞燕联系起来也方便许多。

    他买这东西有很明确的目的性,再加上手里的钱也并不是很充裕,因此进店后问了下,便挑最便宜实惠的买。

    传呼机最开始的时候,是数字显示的,也就是只能发送数字,然后每组数字有对应的汉字,可以照着字码表用来对照翻译,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到后来开始出现了汉字显示的,信息发过来后,直接就是汉字显示,方便了许多。到现在为止,市面上所流行的,已基本上全部是汉显寻呼机。

    这两种机型,相对来说数显的要便宜许多。不过林旭进店问过后,发现这家营业厅内售卖的都是汉显机,也就只能买汉显的。好在问过价格后,便宜的机型是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他没有什么太多要求,能够满足基本的信息接收就行。当下便挑了一部最便宜实惠的买下,花了三百八十元。这算是他长这么大花的最多的一次钱了,虽然钱不是自己的,但在自己身上装了这么久,掏出去时,还是稍微有点心疼。

    传呼台最开始是有入网费的,以前光入网费就要一百元。但后来这费用便宜许多,到现在更是大部分都已免费入网。林旭自然是选了个免费入网的传呼台,每月的信息接收费用是三十元,外加赠送每天一条天气预报信息,其他的增值信息内容,他自是一概没要。

    他并不追求什么吉利数字,而且就一串数字,也没有什么吉不吉的,他不信这个,选号也是选了个最便宜的。最后零零总算下来,花了总共四百多。办好所有手续与服务,当场让营业厅工作人员试呼了下没问题后,便带着自己的这部BP机离开。

    出了营业厅,他抬腕看了下表,发现这时已是到下午三点多。他估计范志邦等人应该还在医院,上车之后,便又驾车返回医院。这回自是不需再问人,到医院后,轻车熟路地到了五楼的507病房门口。透过门上的小窗户玻璃,瞧到范志邦等人果然还在病房后,他抬手敲响了房门。

    “谁呀?”里面秦冲的声音响起问了下后,便过来开门。当打开房门瞧到是林旭返回来时,他忍不住大惊出声道:“林旭!”

    这名字一响起,范志邦等人立即不由面色一变地将心提了起来。对这个少年,他们已是不免有些内心生惧了。不过范志邦稍作镇定后,还是起身过来相迎道:“请进!”

    林旭瞧着走过来的范志邦,道:“不用了,我是之前忘记件事,回来说一声,就一两句话。”说罢,他将口袋里早已写好的自己传呼机号码的一张纸条掏出递了过去,道:“这是我的传呼机号码,范掌门下次要过来找我的话,请先呼我一下,我们约好时间定点后再见。”

    “哦,好的!”范志邦双手接过来看了一眼后,连忙郑重的收下。

    见他收下后,林旭道:“另外还有一件事。”看着范志邦的双眼稍顿后,他道:“郭静是我的朋友,她不愿意的事,我希望你们不要逼她。”

    范志邦闻言忙道:“你言重了,我们以前也并没逼她。以后更不会,一切全随她的意。”

    “那就好。”林旭点下头,道:“就这两件事,我走了。”说罢,不等范志邦回话,便自转身而去。他这一走,房中所有人才松了口气。(。)
正文 第五十一章 每回都来得不是时候
    出了医院后,林旭这回便直接开车出城回家。

    回到家后,对于李飞燕忽然离开的事,他向父母解释时,也是用了给郭静、黄容说起的那套说辞。说上午李飞燕收到的传呼机信息,是她家里打来的,她回学校跟家里通了电话后,知道家里出了点事,需要回家去一趟。他现在才回来,是开车把李飞燕送到了县里的火车站。并且还陪她一起等了会儿车,直到把她送上火车。

    新买的那个传呼机,他也推到了李飞燕身上,说是为了方便联系,李飞燕硬要给他买的。他推辞不过,也就只能收下。

    不然若说是他自己买的,一来钱的来源不好解释;二来也肯定会被父母说他花钱不知节省,买这么贵重的东西,责怪他一番。推到李飞燕身上,就省心多了,不需要多解释什么。完了等李飞燕回来,或是跟李飞燕通电话时,跟她说一声,把这谎也就圆了。

    其实现在传呼机的价格已下降很多,比起最开始的时候便宜了不知多少倍。就像林旭刚买的最便宜这个,也就不到四百块钱。这点钱对大城市里的许多工薪阶层来说,已不算什么,就是村里人,大部分也能承受得起。

    但对他们来说,上百块的都仍是大钱,几百块也是很大笔的支出。而传呼机对村里许多人来说,基本没有什么用途,花几百块买这种东西,除了烧包臭显摆外,可以说完全没用,等于是几百块钱打水漂儿了。换句村里的土话,那就是“败家玩意儿”。

    所以,现在的传呼机虽然已是相对便宜。但在他们乡下农村,以及像他们汾县这种小县城,普及率仍然不是很高。他们关村,除了村里首富关全斌他爸有一部外,其余村人便都没有。县城里有传呼机的人,相对较多一些,但也只是小部分人有,普及率都没占过半数。

    “菲菲她也真是的,太为你破费了,花这钱!”

    果然听到是李飞燕硬给他买的,林母抱怨了句后,也就没多说什么。顿了下,又问:“菲菲她家里是出什么事了?要不要紧?”

    林旭道:“没什么要紧的,就是她爸病了,她回去探望下。也不是什么大病,就是感冒,稍微严重点,住了院。她担心,所以就赶回去探望一下。”

    这个借口,是他回来的路上想出来的。他知道父母会问,也是早有准备。

    “不是什么大病就好!”

    父母闻言,又都为根本不存在的“燕菲菲父亲”不是得了什么大病而松了口气。

    林旭应付过他们的一波询问后,也是松了口气。有句话说得对,如果说了句谎话,那就还需要说无数的谎话去圆这个谎。有时候,他觉着编谎话也是挺废劲的。而且他心里,也并不愿意欺骗父母。只是有些事上,实言相告,就实在让他们太过担心了,他更不想父母为他担惊受怕。所以有些谎,也是不得不说,这就是所谓的报喜不报忧。

    父母子女之间,这种情况其实也很寻常。很多时候,双方都是互相报喜不报忧,不想让对方担心。只是林旭这个,稍微严重些罢了。

    应付过父母之后,林旭下午又是照常到平房顶上独自练武。倒是今天因为出的事多,他却也是忘了件事。就是李飞燕昨天在壶口景区拍照的那卷胶卷,他忘了送到小柴村那个照相的人家去洗相片了。不过这倒不是什么要紧事,他明天下午返校时可以顺便带上。小柴村就在学校后面,这也是稍带顺脚的事。洗相片的钱,他现在兜里除去今天在县城的一应花销后,也还有将近一百,应是足够了。

    当晚,又是照常睡觉,然后第二天凌晨三点起来练功。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林旭单独叫过妹妹林彤,让她到关落雪家去偷偷传个信,他再偷偷跟关落雪约个会。这回他打算开着车,带关落雪坐车去兜兜风。

    其实他自学会开车后,就早有这个打算。只是车毕竟是李飞燕的,往常李飞燕也都在。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他也都有点不好意思跟李飞燕说借车是去为了约会。而他平常单独用车的机会又少,所以也一直没找到什么合适的机会。

    难得现在李飞燕师门相召,有事离开不在了,他自是要抓准机会实现这个想法。只是李飞燕一走,他就背着李飞燕偷偷摸摸地来,让他感觉挺是有点儿古怪,好像在搞偷情一般。

    送了妹妹出门离去到关落雪家送信后,林旭便又独自上了平房顶练武。一边练着武打发时间,一边等着妹妹回来。

    只是等了十来分钟后,他没等到妹妹回来,却又等来了黄容和郭静的上门。郭静仍是骑着她那辆酷炫的摩托车,带着黄容在重机车的轰鸣声中,飙风绝尘地疾驶到他家门前。

    不过林旭瞧到她们俩上门后,却是颇为不爽地很是无奈。这两个也真是,怎么每回来的都不是时候,又凑在他打算跟关落雪约会的这个点儿上了。

    “你们怎么又来了?”林旭也不下平房去迎接她们,就站在院门门洞上方的平房顶上门楼处,向着底下已下了摩托车摘下头盔的郭黄二女问道。问过后,又瞧向郭静单独问道:“郭静,你不是又想要跟我比武了吧?”

    郭静摇头道:“不是。我只是过来看看你有没有事?”

    林旭笑道:“我能有什么事,你瞧我现在不是很好吗?”

    黄容仰头道:“我们担心今天通背门的上门来找你麻烦,所以过来看看。”

    “谢了!”林旭道谢一声,轻身一跃,从平房顶的门楼处轻巧巧地直跃而下。落下地后,点尘不惊,声音都没发出多大响,看得郭静和黄容不由吃惊不已。尤其郭静更懂一些,算得内行,也更能看得出来林旭跃下的这一下不凡。

    林旭没理会她们的惊讶,轻松地道:“不过,通背门的事情我已经解决了。”

    “解决了?怎么解决的?”郭静闻言吃了一惊,满脸不信地问道。

    林旭笑了下,没有直说,而是道:“你跟通背门的关系不一般,我想你很快就能知道。我就保留个神秘,先不说了。”(。)
正文 第五十二章 赶人不成 计划被破
    昨天林旭打断了范海龙的两条胳膊一条腿外加一根肋骨后,郭静对林旭的处境很是表达了一番担心,并想要帮他化解跟通背门之间的恩怨。虽然实际上郭静并没有帮到任何忙,林旭也根本没想要她帮忙地当场就谢绝了,但他心里仍是很感谢郭静的关心与想要帮他的这份情义,所以昨天第二次到医院去找范志邦时,他临走前想起郭静跟范海龙之间的事,便为郭静仗义执言了一把。

    以他现在在范志邦面前的说话分量,郭静的这点小事,他相信范志邦答应后,一定会照实做到。不过他帮郭静,只是出于对郭静的感谢,而且也就只是稍带一句话的事,并不麻烦,所以他也并不觉着算什么大不了的。这个时候,他也不觉着有必要非跟郭静说起。

    他本就不是爱说话的人,昨天的事真说起来,必要跟两人解释一堆,他不愿费这唇舌,也就借着郭静跟通背门的关系卖了个关子,免了开这口。另外这是他家门口,他也不想解释的时候被家人意外听到,自然是能不说就不说。

    “还卖关子,你不是蒙我们吧?”黄容闻言,瞧着他狐疑地道。

    林旭摇头道:“我蒙你们做什么?你不信的话,让郭静回头去问一下就知道了。”说罢转头往后面的大门内望了下,见门洞里并没任何家人出现后,又转过头叮嘱二人道:“这事我不想我让家里人知道,具体情况你们还是回头自己打听吧,在我家里千万别多说,一句也不要提。”

    郭静、黄容二女闻言后,便都点头答应了,也没有再就此事多问。

    答应之后,黄容将手里的头盔挂在摩托车一边的倒视镜上,抬脚便往大门走进地道:“既然你没事,那咱们就接着前天的,带我们进门去看看吧,别又不让我们进门地就想把我们打发走!”

    林旭接下来,确实是想就把她们打发走的。但被黄容这么一说,却也是让她堵了回去地觉着有点儿不好意思开口赶人了。而且人家来了两回,都是连门都不让进,也确实有点儿说不过去,不是待客之道。当下只得无奈地暗叹一声,伸手延请道:“好,请进!”

    好在这一回,倒不像上一次时间那么赶,妹妹林彤去给关落雪传信都还没有回来,倒也是有空儿可以招待她们一会儿。只是他家就这样,他也并不觉着有什么好招待的。

    林旭既然作请了,郭静见状,便也把头盔挂在摩托车的另一边倒视镜上,跟在黄容后面,一起向大门内走进。而且说实话,她对林旭家也是挺有些好奇的。

    走过门洞,进了院子里后,黄容往院里打量了一眼,转头向林旭笑道:“你们家还不错吗?这院子里有花有树,瞧着挺幽静的。而且这条胡同里,你们家还是独门独户。”

    转头打量间,瞧到旁边庙里高出他们家房屋许多的那座千手观音殿,手指向大殿问道:“哎,旁边是不是就是你们村里的那座庙啊?我上初中的时候,还跟也是你们村的一个同学到这庙里来玩儿过呢!没想到你家就住在庙旁边啊,真不错!”说罢,又颇觉有趣地笑着道:“可惜,那回没瞧见你,也不知道这旁边就是你家。”

    顿了下,又接道:“要不咱们待会儿也到这庙里再玩玩儿吧,我觉着还挺有意思的。”说罢,又转头跟郭静说起她上初中时来过的那一回情景与事迹。郭静听她说法,倒也感觉挺是新奇有趣。

    林旭在这庙旁边待的时间长了,却是早过了这新奇期。在他眼里,这也就是一座普通的荒败破庙而已。当然,在前不久知道了这庙是唐朝时的一代奇侠空空儿所建之后,他这观念已改。而且现在庙里后面的那座千手观音殿下,还有着空空儿留下的密室与武学秘笈,现在对他来说,也是挺重要了。

    黄容跟郭静说着话,也没急着进屋,就先在院子里参观。不过林旭在旁边陪着,却也没做什么主动介绍,只在她们问起时,才回答上一两句。

    没多大会儿后,南房的父母与北房的爷爷奶奶都从窗户里瞧见院里来了陌生人,便先后出来查看。

    林旭的父亲林朗前天是在大门口见过黄容与郭静一回的,也认识了她们俩,这个时候不需林旭说起,他便先向妻子与林旭的爷爷奶奶介绍了两人。

    介绍过后,正在院子里说话间,林彤也完成了林旭交待的任务,从关落雪家赶了回来。林彤和郭静是还没见过的,当下黄容又担当介绍地为两人做了介绍。林彤嘴很甜地,一开口就叫郭静“静姐姐”。

    两人互相介绍认识过后,林旭趁着父母、爷爷奶奶跟郭静、黄容说话间,将林彤拉到了一旁向她低声问道:“咋样了!”

    林彤闻言,学着电视里,向他含笑比个“OK”的手势。

    林旭见状,便又含笑夸了她一声。

    因为下午就要开学返校,所以他今天跟关落雪约定的时间便改在了上午。约好的时间是十点半,算上到午饭前的十二点就要赶回去,虽然时间不长,但是乘车兜风,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也足够了。

    抬腕看了下手风,但见这时已是九点四十七。看向那边正在跟家人说话的黄容与郭静,他希望能在半小时内,就把这两人招待一番后送走,然后剩下的时间刚好赶到跟关落雪约好的地点。

    想到这里,他过去跟父母和爷爷奶奶主动说起黄容、郭静两人对旁边的小庙感兴趣,要带她们两人过去转转。父母和爷爷奶奶闻言,自是不拦,都点头答应了。

    林旭见状,暗道得计,这样一来,就免了黄容、郭静再进屋里喝茶说话地耽搁一番了。只是他还没高兴完,母亲又热情地开口要留黄容和郭静一起用午饭。而黄容听完后,立即就一口答应,让林旭都没有插话的机会。

    这一下,他的计划可是完全被破坏。小小埋怨了母亲一下后,他便把更多的怨责推到了黄容身上,这家伙怎么就这么不客气。说留你吃饭就答应,都不知道客气地推让一下。(。)
正文 第五十三章 密室被发现了
    林旭这时的心里虽然很是无奈与失落,但留郭静和黄容用午饭,是母亲主动邀请的,他却也没法更改,总不好冷着脸硬把郭静和黄容赶走。虽然这两人每回来的都不是时候,但无论怎么讲,她们也都还是自己的朋友。他可不是见色忘义之徒,也没有这样对待朋友的道理。

    跟关落雪约会,开车带她兜风的机会有的是,倒也不必非在这次。只是才让妹妹偷偷传信地约了,接着就爽约,也是未免不好。这两个也真是,要是能早来一会,趁着妹妹没出门前就赶来也好。偏偏林彤前脚刚走,她们没多大会儿后脚就到。

    说好了中午留下吃午饭的事后,林母便也没再多留郭静和黄容。林旭眼神怨怪地瞧着黄容,心里暗叹一声后,又做个请的手势,带她们出门往旁边的庙里。

    林旭的父母和爷爷奶奶站在院子里一起目送他们出门,林彤则也随着一起跟上他们。

    出了院门之后,黄容扭头不满地瞧着林旭道:“林旭,你这是什么眼神,不高兴我们在你家吃饭吗?”却是她早已注意到了林旭瞧她的怨怪眼神,只是刚才当着林旭家人的面没发作。

    林旭闻言摇头道:“不是。只是我本来打算待会儿要出去找朋友玩,你们这一来,把我的计划给破坏了。”

    “抱歉,我们不知道。”郭静闻言,立即道歉,“要不我们这就回去吧,不打搅你了!”

    “他少玩一次又不会死,打搅什么啊,没事!”郭静话音一落,黄容不等林旭接话,就立即插口道。

    林旭闻言,又是忍不住没好气地瞧了黄容一眼。这家伙真是,自己跟她没这么熟好不好。

    黄容见状回瞪他一眼,又冲他做个鬼脸,一副你奈我何的得意样子。做完鬼脸后,便扭头拉着一脸抱歉,又打算说话的郭静往前走去,不给她开口再说回去的机会。

    “哥哥,要不要我再去趟雪姐姐家,跟她说你去不了了?”林彤瞧了眼前面的黄容和郭静,过来林旭身边,小声说道。

    林旭闻言想了下后,道:“不用,我待会儿抽空去一趟,自己跟她说。”

    他想就算不能按原本计划地跟关落雪约会,待会儿找个借口抽空去一趟,应该还是没有问题。自己亲自去道歉,也显得有诚意,而且也能顺便跟关落雪见上一面,说两句话。

    “哦!”林彤闻言点头答应一声,没有再多说。

    林旭也没再说什么,兄妹两人一起随后跟上,陪着郭静和黄容到了旁边庙里游玩。

    黄容以前来过一回,倒也算得上熟悉。不需林旭兄妹俩多做什么介绍,到了庙里后,她自己便拉着郭静去到处转悠。当从破烂的窗户里进了千手观音殿,瞧到里面的情形后,黄容忍不住吃了一惊地道:“这怎么回事,谁把这观音像给打碎了?我上初中来的时候,除了没有头,身子可还好好的。”

    林彤闻言答道:“不知道是谁,村里人猜多半是偷菩萨头的贼干的。也没多长时间,就是两个月前才把打碎的。”

    黄容闻言骂道:“这贼真可恶,头都被偷了,还把身子给砸碎!”

    郭静道:“可能是觉着观音像里面会藏着什么别的宝贝吧?”

    两大一小的三个女人就此议论,林旭则特别留意着黄容和郭静所到的地方与举动,怕被她们发现了这里的密室机关。好在两人从始至终,都根本没有上去放置塑像的那高台上。

    这殿里大部分的塑像头颅都已被偷,现在连做为主像的观音像也都被砸,实在没有什么好观瞧的。两人也没在这殿里多待,便很快返身出去,然后往前面的那座四大天王殿而去。

    瞧着她们两个离开后,林旭也是跟着松了口气。

    前面的四大天王殿常年都是上锁着的,也不像后面的观音殿有破烂的窗户洞可以进去,所以黄容和郭静也只能趴在门缝里瞧一瞧里面的四大天王像。林旭兄妹两个则早瞧的不爱瞧了,自是没跟着一起凑热闹。

    小庙也就只有这两座殿,四大天王殿瞧完后,这庙其余地方也没有什么好多瞧的了。当下黄容又带着郭静随便转了转后,一行人便又回返林旭家。

    回到家中后,林旭看了看表,见时间已是差不多,便偷偷拿了车钥匙,然后趁着黄容、郭静跟父母说话,没人太过注意他之际,偷偷溜出了门去。一出门,便快步赶往庙里,然后拿车钥匙开了车门后,开车离开。

    他觉着这回虽然不能开车带关落雪兜风地过足瘾多逛逛,却也可带着她小逛片刻,哪怕是几分钟也算。

    开车到了跟关落雪约定的地方后,没等多会儿后,就见关落雪也已是提前赶到。

    一见到关落雪后,林旭立即开口道:“小雪,我是过来跟你说声对不起的。彤彤走了没多久,我们家里就刚好来了亲戚,中午前我是没空多离开了,现在是抽空过来一下,专门跟你说一声。”

    他怕关落雪会误会,而且现在也不便解释太多,便没实说上门的是黄容和郭静,只以亲戚代替。

    关落雪闻言,很理解地道:“没事,既然你家里有亲戚,那就回去招呼亲戚吧,我们下次再约也是一样。”

    林旭叹了一声,道:“我本来还说这次要带你开车兜风呢,也是要泡汤了。不过倒也还能小坐一会儿呢,你上车吧,我们转上一圈,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关落雪闻言倒也很心动,便点头答应了。

    林旭便开着车带她小转了一圈后,再又把她送回原处,接着目送她骑自行车离开车,自己才开车回去。

    开车回到庙里停好车后,他下了车正要回去,忽然听到旁边千手观音殿里又隐隐传来郭静和黄容的说话声。

    “她们怎么又进去了?”心里奇怪了一句,林旭便又转向观殿而去。刚走到窗户口处,忽然感觉到地面微微震动,里面也响起了熟悉的机关声,不由吃了一惊,暗道:“糟了!”(。)
正文 第五十四章 郭静的担心 林旭的大意
    林旭脚下一点,纵身一跃,从窗户外直跃到殿内放置塑像的高台上,向这时同样站在高台上的郭静、黄容二女问道:“你们干啥呢?”

    说话间,目光往密室的入口处一扫,就见到原本观音像后面的那块平台正在缓缓下沉,却是果然已晚了,被两人发现这密室了。

    “唉呀!”

    他这猛地一下突然跃进来,让黄容没料到地吓了一跳。叫了一声,紧紧抱住旁边郭静的胳膊,待定睛瞧到是林旭时,拍拍胸口抱怨道:“你才干啥呢,猛地这么一下蹦出来,吓我一跳!”

    抱怨过后,她瞧着那块正在缓缓下降的平台,满脸兴奋地道:“我们在这儿发现了一个机关,下面说不定就是这庙里的地宫,可能藏着宝贝呢!”

    郭静却是注意到林旭的面色变化有些不同,等黄容说罢,忽然问道:“林旭你早发现了吧?”

    “嗯?”黄容闻言,将目光转回来,带着惊讶疑惑地瞧着林旭。

    “是。”瞧着两人的目光,林旭也没做什么掩饰,坦然承认道。

    黄容闻言,立即有些不满地抱怨道:“你早发现了,那刚才带我们来的时候怎么不跟我们说,这么好玩儿的地方竟然还自己藏着,是不是……”

    “容儿!”才说到这里,郭静连忙拉了下她胳膊,给她使个眼色,打断她继续说下去。

    这密室既然是林旭先发现的,而林旭之前带她们来的时候又没主动告诉她们,显然是属于人家的私密,不想让她们发现。探人隐私总是不好的,也是江湖上的一个大忌,郭静虽然不算江湖中人,但对这条江湖规矩却也听说过。尤其人家藏起来的是特别重大的秘密,被揭破的话,很可能会招来杀身之祸,被杀人灭口。

    林旭的身份虽然看起来挺简单的,就是个寻常的乡下少年,但年纪轻轻就忽然练得了这么一身惊人的武功,在郭静的眼里看来,总是显得有些神秘。虽然林旭曾跟她说过,他的武功是自学的,但郭静却总是不信,觉着他武功得来的背后肯定有着非比寻常的经历,是个他藏起来不肯告人的大秘密。

    而现在她们巧不巧的,就在林旭家旁边的这座庙里发现了眼下这座地下密室,而林旭又承认了这是他早就发现的。她心里便立即联想到,林旭的秘密很可跟这座地下密室有关。

    她此时虽然对这个秘密也挺是好奇地想一探究竟,但却又担心这个秘密太大,又或者是太过不可告人,怕林旭会为了遮掩这个秘密,而对她们也起杀心。虽然她们两人现在跟林旭的关系挺好,算是朋友,而黄容跟林旭的关系还更近一些,但为了遮掩自身的秘密,他也很可能不顾这点情谊地会对她们辣手摧花。而林旭若真的对她们动手,她们两个加起来也都完不是林旭的对手。

    所以,性命攸关,她此时虽对这个地下密室藏着的东西很好奇,但却压下了好奇心地宁愿不知道。这时更是有点后悔了发现机关地开启了这个密室。当然,如果没被林旭发现,她们一定会去一探究竟。

    “干吗?”黄容被郭静拉了下胳膊地打断,却是略有不满地向她抱怨道。转头瞧她,却是发现她竟然显得很紧张地盯着林旭,浑身也绷紧地蓄着力。

    郭静闻言没理会她,只是瞧着林旭道:“林旭,这地下密室既然是你先发现的,那就是属于你的秘密。如果里面有什么东西是你不想让我们知道的,那我们就当没发现这里,现在转身就走。”

    林旭闻言之下,不禁有些意外地瞧向郭静,没想到郭静还挺懂不探人隐私的这条江湖规矩。本来他以为这密室被两人发现,里面的东西今天也就难免再多两个人知道了,却没想到郭静这个时候会愿意就当没发现地退走。要真是这样的话,密室虽被发现,里面的东西却得以保全免遭泄露,也算是目前最好的情况了。

    不过若认真讲来,密室里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多不可告人的东西。最为重要与宝贵的,也就是空空儿留刻下的武学传承了。但这东西,也不是任谁瞧了就能练会的。就单止内功一项,一万个人里面,都未能有一个能入得了门。所以,他就算把空空儿的武功,像现在的许多武功一样,公开刊印地发行天下,也是完全不担心能有几个人练会。

    黄容听郭静这么一说,也是约略听出了些这件事的严重性。但瞧着那块平台已沉落到底后显露出的漆黑洞口,她却还是忍不住好奇地想下去一探究竟。尤其越是不让下,她就偏偏越是好奇地想下去。瞧向林旭,她略带些讨好地笑道:“那个,小旭,你下面应该没藏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要不就让我们下去瞧瞧,无论下去后瞧见了什么,我们都保证不说出去。不信我可以先发个誓,要说出去烂舌头。”

    “容儿!”郭静闻言,又是忍不住略没好气地扯了下黄容的胳膊,叫她不要再多说。这都什么时候了,这姑娘怎么就分不出个轻重,真以为她自己跟林旭的关系好得不得了了,还是她就那么相信林旭真不会对她怎么样?

    林旭闻言后,却是没立即答复两人,而是目光深沉地瞧了两人一眼后,问道:“你们是怎么发现这里的?又为什么跑了回来?”

    黄容闻言,向他抬手晃了下手上的一串银色手链,道:“是因为我手链上掉了颗坠儿,我觉着可能是不小心掉到了这里,所以就跟小静回来找找看。因为是找东西,我们就瞧得仔细点儿,这一仔细瞧,就发现这台了上面有鞋印。我一时好奇,就跟着鞋印到了这座雕像后面……”

    她说到这里,转身指了指旁边的龙女像,接道:“然后我见这雕像后面底下像是有人故意盖着东西,而且那里鞋印也集中,就掀开来看了看。掀开后见最贴着雕像的那块砖像是经常有人抓,没什么灰尘,也就试着想办法抠出来了。一抠出来,就见砖上连着个铁链,我一拉,就见这块地方沉下去了。”说着指向密室入口。

    林旭闻言之下,忍不住暗叹一声,怨自己有些大意了,却是把自己的鞋印给忽略了。他这几天在家,每天凌晨三点都到密室里练功,每天都要出入一次,自是显得鞋印很新,还没被灰尘掩盖。

    却也是因为这里经常没人来,村里人根本都早已对这地方没什么兴趣了,他才因而有些大意忽略了。(。)
正文 第五十五章 我不让你们进
    林旭听完暗怨了自己一会儿后,又瞧着两人认真想了下,道:“那就按郭静说的来,你们就当没发现这里,现在就走吧!”

    虽然下面密室里确实不算有什么太多秘密,但他觉着目前还是不暴露给两人为好。一是下去后,被她们问起些问题免不了解释一番,但他这时不愿开口多说;二则下面还确实藏着见不得人的东西,就是从李飞虎那里先后夺来的那两把枪。

    原本夺来的第一把,他是藏到自己家里了。但后来怕被家里人无意中翻东西时发现,便又转藏到了这处密室里。而且他平常跟李飞燕练习枪法,也是两把枪都放一块儿比较方便取用。

    这两把枪与李飞燕不知从哪里给他弄来的许多子弹,他虽然在密室里也是装在个盒子里小心藏在隐秘处,但若让郭静和黄容下去后,却是免不了有可能被两人发现。这要是被发现了他藏着枪,也是有点儿解释不过去。有这可能的话,那还是不让两人下去为好。

    他说罢后,郭静一听,就立即松了口气地点头答应。但黄容却是有些不甘愿地瞧了眼那洞口,向林旭道:“我都发誓了,保证不会说出去,你就让我瞧一眼吗!”

    林旭摇头道:“抱歉!”

    “你是不是下面真藏了许多见不得人的东西?”黄容又是不甘心地问道。

    林旭道:“我无论藏什么,也都跟你没关系,请尊重我的隐私。”

    “哼,小气!”黄容向他斜着眼嗔了一句,立即扭头跳下了放置塑像的高台。跳下去后,又立即不停地跑到窗户前,爬上窗台,从窗口跳了出去。

    郭静不等黄容出去,瞧了眼林旭后,便紧跟着黄容跳下高台,随在她后面出去。

    林旭见她们出去后,连忙过去将密室的机关重新拉上。重新遮掩好机关后,他跳下高台,转身挥掌一扫,扫起一片尘土飞扬,遮盖了自己高台上的的所有脚印后,这才放心地纵身跳出了观音殿。

    从窗口跃出去后,林旭便见郭静和黄容竟还没有离开庙里。两人正站在靠近他家院子旁边的一处生有半人高的一丛杂草处,黄容在那里一边伸脚踢着杂草出气,一边低声不断地咒骂着。

    林旭运起内气侧耳倾听了下,不出意外地听到她是在骂自己,也无非是些“小气鬼”之类,却倒也没骂得多难听。他听到后摇头一笑,自是不在意,然后转身向她们那边走去。

    黄容见到他过来,忽然提高声音向郭静道:“小静,我看咱们还是回去吧,别在这小气鬼家吃饭了!他小气成这样,肯定是不愿咱们在他家吃饭。之前我刚答应说要留下吃午饭,他就吊着张脸,肯定是摆脸给咱们看呢!我问他,还说什么是耽误了他玩,纯粹就是找借口。刚才不见他人影,还不是抽空出去玩儿了,还开着车,肯定是约他那个小女朋友去了,人家巴不得我们走呢!”

    郭静闻言劝道:“既然答应了要留下吃午饭,那就吃过饭再走吧!马上就要到午饭时间了,现在走,显得不好看。”

    黄容哼道:“人家心里巴不得我们走,我们硬留,那才是显得不好看呢!”

    不得不说,黄容真是心思敏锐,一猜就着。不但猜准了林旭刚才真是去见关落雪了,也把林旭的心思猜得正着,确实是挺希望她们走的。只是要说巴不得她们走,却也说不上。既然她们留下了,林旭也确实是想着要招待她们一番的,毕竟还是把她们真心当朋友看的。

    不过他也清楚,黄容这时是因为生他的气,才故意这么说。但就为了自己想保留点儿秘密地不想让她看那个地下密室,她就生气,林旭却也是觉着她有点儿小心眼了。密室里面藏着自己的东西,自己不想让人看,也是理所应当,是应有的权利。放在现行的法律上来说,这是属于自己的隐私权,他保护自己的隐私是很正当的。她不过就是因为没有满足了她的好奇心,这才生的闲气而已,当真是使小性子。

    但这又不是自己女朋友,林旭才不会去哄她地惯这种小性子。何况便真是关落雪,发这种不讲道理的脾气,他也是不会惯着的。当下走过去道:“你们去留随意,我走我不拦着。不过要是留下的话,我叮嘱你们一句,观音殿里的那座密室我家里人不知道,你们回去后不要跟他们说起。”

    黄容闻言气道:“哼,我偏要说,你能把我怎么样?”

    林旭道:“那你就别进我家了,这就走吧!”

    “你想让我走,我就偏不走!”黄容正在气头上,这会儿是专跟他对着干。他说什么,她就要反着来。

    林旭道:“不走的话,那就别乱说话。”

    “我偏要乱说。我不但要说这观音殿下面有个密室,还要跟你爸妈说你小小年纪不学好,在学校里早恋。”

    郭静闻言劝道:“容儿,你别这样,咱们要不就先回去吧!”

    林旭闻言,则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道:“我不就不让你下去看密室吗,你犯得着这样吗?”

    “犯得着。”黄容闻言忽作一笑,“你要是现在答应让我下去,那我就全听你的了。”

    林旭道:“你哪儿来那么大好奇心?你就没听说过句话,叫‘好奇害死猫’!”

    郭静听他道出个“死”字来,不由面色一变,心头一跳,抓着黄容胳膊,将她半拦在自己身后,双眼紧盯着林旭。她跟林旭才相识不久,对林旭可没那么大的信任,真担心他会一言不合就动手。

    黄容道:“你什么意思,”

    闻言,也是心头有气,抬手故作恐吓道:“你别逼我跟你动手!”

    “还要跟我动手?好,来啊”

    黄容道:“你什么意思,”

    闻言,也是心头有气,抬手故作恐吓道:“你别逼我跟你动手!”

    “还要跟我动手?好,来啊”

    黄容道:“你什么意思,”

    闻言,也是心头有气,抬手故作恐吓道:“你别逼我跟你动手!”

    “还要跟我动手?好,来啊”(。)
正文 第五十六章 第一次被呼 郭静的感谢
    (上一章后半段有改动,已订过的还请回头看一下,以免剧情有差,衔接不住。感谢书友“nij”“OleleO”的打赏,求订阅!)

    林旭现在带着妹妹去学校,成了开车,速度又比骑自行车快了许多。所以现在他们开学返校时,兄妹两个都会在家里吃过晚饭后,到六点多才动身。这样去了,直接赶上上晚自习即可,也不用像以前一样赶到学校后才吃晚饭了。

    林旭开车到了学校后,仍是把车停在李飞燕的宿舍前。停好车后,他跟妹妹带着各自的东西下车。仍是先帮着妹妹提东西把她送到宿舍后,他才回自己的宿舍。因已在家吃过了晚饭,他也没在宿舍多待,放下东西后,便赶往教室,等着上晚自习。

    第一节晚自习课结束,课间休息时,林旭忽然感觉到了腰里别着的传呼机震动。

    他买传呼机并不是为了炫耀显摆,所以虽然也为了方便别在腰里的皮带上,却是总用外套遮着,不让人瞧见。从买来后开始,也就一直调成了静音振动模式,不让其发出声音,以免被人注意,另外也是怕上课时不合时宜的响。

    感觉到腰里传呼机的震动,林旭不由心头奇怪,不明白是谁这会儿打电话呼他。现在知道他这个呼机号码的人,根本就没有几个。而天气预报通常是下午六点发,今天的也已经发过了,不会是天气信息。

    “难道是范志邦?他这么快就把十万块钱准备好了?”心下疑惑地暗道一句后,他弯下腰趴在课桌上,挡住旁人的目光,从腰间掏出传呼机捂在怀里看去。

    “林旭,你下了晚自习后,请过来见我一下,我在路边的桥头等你。呼叫人:郭小姐。”

    看了这条信息后,林旭才发现呼他的竟然是郭静。虽然呼叫人没显全名,只有姓氏,但结合信息内容,他立即就猜到是郭静。今天中午郭静和黄容在他家吃午饭时,席间聊天说起燕菲菲老师时,妹妹林彤嘴快地说了燕菲菲老师临走时还给林旭买了个传呼机。当时郭静听过后,便主动向林旭要了他的传呼机号码,并且也给他留了自己的。只是林旭说什么也没想到,郭静竟然当天晚上就会呼自己。

    传呼信息后面所附带的电话号码他也很熟悉,那正是黄宗文家的电话。黄容开始上高中,到市里上学后,黄宗文为了跟女儿联络方便,却是也给自己家装了部电话。好在他家离学校近,用的是学校里的电话接口。不然像现在武乡大部分村子都还没通电话的情况,别的地方他装部电话,就算有钱也难。

    看完这条信息后,他没做多想,便决定下晚自习后去见见郭静,看她有什么事。其实就算没有郭静的这个传呼信息,他下了晚自习后也是要过去桃园一趟的。因为作为数学课代表,他要把晚自习收齐的假期数学作业给黄宗文送过去。

    一般周末与节假日归来的这个晚自习,都是各科课代表收作业的时候,然后等下晚自习后,给各任课老师送过去。就像林旭的同桌张雨薇,她这个班里的英语课代表,这时课桌上也是放着一摞高高的英语作业本。林旭这边的数学作业本,堆的也是不遑多让。像他们这种两个代课表坐同桌的情况,却也是少见。

    下了晚自习后,林旭便抱着高高的一叠数学作业本往学校大门口走去。校门一般也是在九点半的熄灯铃响过后才关,他趁这个时间出入校门还是没问题的。

    出了学校大门后,他便已能见到斜对面路边的桥头正站着个高挑的身影,正是郭静。郭静瞧见他出来后,也上前几步迎了过来。

    他们学校开学早,五一长假只放一半,三号就开学了。但郭静和黄容的学校却是放全假,到过完七号,八号才开学。瞧着还处在放假中的郭静,再对比抱着作业的自己,林旭很是羡慕假期长的学校。

    见到郭静过来,林旭向她举了举手里的一堆数学作业本,道:“其实你不用呼我,我也会过来的。”

    郭静道:“一时忘了你是容儿她爸的数学课代表了!”回了这一句后,她便直入正题地道:“我今天下午回来后,打电话问过通背门的事了,你是怎么做到的,竟然真的化解了这件事?”

    林旭闻言,才知郭静找他是为了这事。但听她的问题,却像是只知道个结果,便问道:“没人跟你说详细过程吗?”

    “没有。”郭静摇了下头,又道:“另外,谢谢你。今天下午,范掌门还亲自跟我通了电话,说我随时可以到通背门去学通背门的任何武功,包括根基的桩功,说这是因为你。真是谢谢你,我都不知道要怎么才能感谢你了!”

    能够学到桩功,是她多年的夙愿,现在终于实现,她心里确实是对林旭非常感激的,所以才专门叫了林旭出来,特地谢他的。另外,也是想仔细问下他到底怎么做到的,能叫范志邦与整个通背门服软。

    林旭道:“不用谢,其实也就是顺带一句话的事!”

    他觉着没人跟郭静说详细过程,是怕觉着范志邦被他这个半大小子打过一场地给逼服,有些丢人,自不好跟人详说。

    “大恩不言谢,这件事我会记在心里的。以后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帮你。”郭静郑重说罢,又是好奇地追问:“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忽然想起到他背后有可能藏着秘密地不便透露,又改口道:“当然,你要是不方便说,那就不说了。反正你确实化解了跟通背门之间的这场恩怨,我就放心了。”

    “没什么不方便的。这事其实也很简单,就一句话,‘拳头大的有理’。”林旭说着话,举起拳头向郭静晃了晃。然后便不再多说地抱着作业本走向桥头,过桥往桃园而去。

    郭静闻言,稍微愣了下后,才连忙在后面跟上。

    到了黄宗文家后,就见黄宗文跟黄容父女俩正在客厅里看电视。黄容见到是林旭,瞧了他一眼后,便扭过头地不作理会,显然是还在生他的气。不然,她平常跟郭静形影不离的,刚才也早跟着郭静一起出去了。

    林旭瞧了黄容一眼后,却也没在意她的不理会与还在生气,只老老实实把作业交给黄宗文后,便告辞离去。黄宗文对他们两人之间的事,也没有多问。(。)
正文 第五十七章 小伙伴们的修为增长
    “嘀嘀嘀,嘀嘀嘀……”

    当晚凌晨三点,听到枕边电子表的闹铃声响后,林旭准时睁眼醒来。与他一同醒来的,还有邻床的好友岳俊锋。而且岳俊锋这时的枕旁,也有一块跟林旭功能相同的电子表在响着,也是为了方便他自己定时提醒。

    对于岳俊锋的毅力,林旭也挺是有些佩服,练了这么久了,仍然在坚持。不过岳俊锋练了这么久,却也不是半点收获与进展都没有。早在一个月前,他就已经能做到成功入静了。不过在入静之后,他却是还并没有成功练出内气来。

    因为入静只是他的头一道关卡,入静之后,他还有很多难关要过,像意守丹田、神意化火。这些在林旭做来挺简单,当时一步到位,连着入静在内,一蹴而就的事,放在他来说,就成了步步关卡,每一关都很难过去。

    从岳俊锋的身上,林旭也更加看出了,寻常人直接修炼内功的艰难之处。而他当时能轻易上手地很快就成功,也确实证明了他在这方面有着超乎寻常的天赋。

    他认为归根结底的一点,在于人身“精气神三宝”之说中的“神”,他先天的体质虽然不如常人,但是天生的“神”却似乎比常人要强。这能够帮助他轻易入静,让他的意念之力更强,也能让他的神更轻易地化为修炼之火,用以炼精化气。

    不过,岳俊锋在内功的修炼上虽然差强人意,进展非常缓慢,但在他所选练的那门《八大金刚气功》上,这一个多月来却也是得了些收获,并不全是瞎忙活白费地徒劳无功。

    《气功》杂志上登载的如同《八大金刚气功》这种功法是介于桩功与内功之间的一类功法,既可以练力,也可以练气。但这虽看似两者兼得,却是实际上两边都不精专,既没有桩功专门练力的效果好,也没有内功专门练气的效果好。只能算是种折中的练法,可以比单纯练桩功,更早一些摸到练气的门槛。而且比起直接练内功,也较容易入门些。但相对来说,却也是同样要耗时很久才能真正练出内气。

    做为练武打基础的入门功夫而言,这类功法强身健体可以,但要真正想依此有所成就,却也是费时颇久才能有所得,不是最佳的选择。

    林旭在从李飞燕那里了解到这一点后,便知道自己把关文滔和岳俊锋给带歪了,想要靠他们所练的那两门功夫练出内力来,所需时间怕是会更长。但他自己所整理琢磨出来的炼气法门,关、岳二人练不了,而他又不懂外功入门练力的桩功,所以却也是没法再帮他们。

    好在这类功法虽然两者兼得的效果不好,只能算折中,但到底也还算两者兼得,同样有桩功增长气力的效果。岳俊锋这一个多月坚持不懈地练下来,本身的力量却也是得到了些增长。尤其他练的这门《八大金刚气功》是硬气功,这段时间练下来,还同样增强了他的抗击打力,筋骨更为坚硬。他现在,也是能做到空手破砖不在话下了。

    而林旭另一个练这类功法的好友关文滔,这段时间其所选练的《少林行气十三势》练下来,却也是颇增长了些气力。不过他的资质比起岳俊锋来要差了不少,所以虽然从林旭那里抄来功法在先,比岳俊锋学的时间要长一些,但现在所增长的力量却是反而比岳俊锋要差一些。

    岳俊锋现在全力之下,已能做到劈破两块摞起的砖。而关文滔则还是只能劈破一块,有时候还会不成功地显得比较勉强。不过他现在的成功率也算是挺高了,有十之八九,十次里面只会有一两次不成功。

    关文滔自从那次因为林旭无心的一句话给他的当头棒喝,认识到“态度决定一切”的这个关键道理后,便决定修正态度地从练武开始改进,先认真对待这件事。自那之后,他这段时日都一直坚持练着他所选的那篇《少林行气十三势》,每日从不间断。也正因为有这番付出与辛苦,他才能得来现在的一些成果。

    林旭在知道两人的修炼都开始收获了些成果后,也是很为两人高兴。最近一段时间,他又把自己最开始练的少林弹腿十二路教给了两人。三人平常在学校里,也会间或在一起练习切磋。不过所谓切磋,却多是林旭在指点他们,或是关、岳二人互相切磋。毕竟林旭现在的修为,已是高过两人太多了。这般差距太大的切磋,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好处,反而还可能会打击到他们的信心。

    林旭醒来之后,当下先将枕边正响着的手表闹铃拿起关掉,然后重新将闹铃设置到了早上五点,接着一边坐起,一边将手表戴到了腕上。那边邻床的岳俊锋,也是跟他差不多的步骤与动作。

    两人坐起来后,相互看了一眼对视一笑,也没有多说话,便各自面向南方盘膝而坐,开始了自己的修炼。

    岳俊锋虽然在修炼内功上的进展非常缓慢,但却始终没有放弃,仍是每日坚持不断地练着。不过他毕竟还没到能够神意化火地真正炼精化气,这会儿入静后的修炼,主要是以意守丹田,更加明确地感知到丹田的存在为主。

    但他既没能真正地炼精化气,而入静的功夫又还不算做得很足,所以现在只是每天坚持练满一个小时后,便收功接着睡去。

    那边林旭则是照常修炼,练满两个小时,古代的一个时辰,到五点腕上的手表闹铃震响后,准时收功。

    收功之后,则又穿好衣服下床,然后出了宿舍跃上宿舍的平房顶,接着练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练完之后,跃下房顶,回宿舍洗漱后,便出来站队地等着集合完去操场上晨跑。

    他现在在学校上学时,也是早已养成了一套练武的作息时间与规律。每日如无意外,基本都是按照这个时间与规律施行。

    现在李飞燕又已离开,不会再临时起意地让他加学什么东西。所以他认为,今天应会是按规律地照常一天。但没想到,下午的时候,却是忽然有一件意外来临了。(。)
正文 第五十八章 见招拆招 随口打发
    这个意外,是来自对林旭“念念不忘”的岳纤云。

    在下午第一节课结束的课间休息时,林旭见到岳纤云走进了他们班的教室。

    瞧到岳纤云后,林旭忍不住吃了一惊,没想到岳纤云竟然会找到他们学校来。吃惊过后,他随即便忍不住又怨怪了音乐老师李舒雅一回。心想岳纤云能知道他们学校,肯定又是这个李老师那天说给岳纤云的,女人有的时候就是太多嘴。

    “咦,岳纤云!”

    叫出这个名字的并不是林旭,而是这时正坐在林旭前排对面的岳俊锋。他是趁课间休息时,过来找林旭下象棋的。两人不但是同为武侠爱好者的书友,也是都很喜欢下象棋的棋友。也是因为许多兴趣相合,才有的深交。

    见岳俊锋认识岳纤云,并叫出了对方名字,林旭稍一细想后,倒也并不惊讶。岳纤云的父亲岳向阳本就是出身岳俊锋所在的古安镇岳村,作为从小出生与长大的地方,岳村就是岳向阳的老家,他肯定是曾带女儿回去过。岳俊锋很可能就是某次岳向阳带女儿回村里时,他凑巧见过。

    除了他们两人外,这时班里的许多同学也都对走进教室的岳纤云表现出了惊讶,纷纷向她看去。不过林旭和岳俊锋惊讶,是因为认识岳纤云,其他同学的惊讶,则是因为不认识岳纤云。

    班里的同学,都是互相认识熟悉的。眼见岳纤云这么一个陌生人走进来,自然是难免惊讶地向她多看两眼。另外一个原因,便是惊讶于岳纤云的美貌了。尤其她不但人长得很漂亮,穿着打扮也非常精致入时,跟班里基本全是乡下农村的学生一比,立即就突显了出来,显得鹤立鸡群,惊艳万分,自是吸引了众多同学的目光与惊讶。

    在瞧到岳纤云后,林旭立即就明白岳纤云是来找自己的。既然都已经被她找到了学校,那明显是躲不过去了。消极躲避,永远不是最好的办法。遇到事情,就应该主动去解决。

    “将军!”

    目光回到棋盘上走了一步棋,一个卧槽马将岳俊锋的棋将死后。林旭重新看向岳纤云,向目光正在教室里来回梭巡着的岳纤云招了招手,示意自己的位置。

    他的这声“将军”,惊醒了岳俊锋转回头来瞧他。但岳俊锋这时却是没心思再关注棋局,瞧见他向岳纤云招手,不由十分惊讶地问道:“你认识岳纤云?”

    瞧见岳纤云见到自己的招手,目光转过来发现自己后,林旭放下手,向岳俊锋道:“五一到壶口旅游的时候,凑巧遇见认识的。”

    “遇见了一次,她就会大老远过来找你?你知道她是谁吗?”岳俊锋仍是面上惊讶不改地问道。

    “她是谁?”没等林旭接话,下课并没出去玩,仍坐在自己座位上的同桌张雨薇立即插口向岳俊锋问道。林旭向岳纤云招手的动作,她在旁边自然也是瞧得清清楚楚。

    林旭瞧了张雨薇一眼后,转向岳俊锋点头道:“我知道她是谁,还是你有次跟我说起过的呢,向阳集团吗!”

    “知道你还……”岳俊锋说到这里,见到岳纤云已是走近了过来,怕被她听见自己的话,又立即停下了不说。

    教室里的同学见到岳纤云是径直过去找林旭后,男生们又不禁向林旭投去羡慕嫉妒的眼神。这么漂亮的女生,竟然又是去找林旭的。不过这女生也不知是哪个班的,好像从来没见过。

    “林旭,你没想到我能找到你吧?”岳纤云走过来后,忍不住向着林旭得意一笑。然后顺带向林旭身旁的人打量了一眼,尤其在林旭的同桌张雨薇身上多留意了下。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学校里发展男女朋友关系的,一般都是以同桌居多。所以她这时候也就下意识地猜测,林旭口里的那个女朋友,很可能就是他的这同桌。

    前天的电话里,她问林旭的女朋友有没有她漂亮时,林旭回答说有。这时打量着张雨薇心下一比,她觉着林旭的这个同桌虽然也算漂亮,但明显比自己还差点儿。如果林旭的女友真是他这个同桌的话,那前天在电话里明显就是跟她胡说犟嘴。

    瞧到岳俊锋时,她却并没怎么留意。虽然岳俊锋是见过并认识她,但她明显对这个父亲老家村里的少年没什么印象,瞧他的目光也完全就是在瞧陌生人。

    “我们下午四点三十五放学,你要是能等的话,就等到我放学再说,我现在没什么空儿跟你多说。”林旭闻言,却是并未理会岳纤云的话,只是直接向她说道。岳纤云既然堵到教室地找了过来,显然是对他不死心,他自然没指望现在就再坚决地回个“不”,就能够把岳纤云打发走。

    岳纤云的那句话,本是带着些胜利的姿态,得意地向林旭宣告他跑不脱自己手掌心的,还等着看林旭吃瘪的样子,但没想到林旭却是面色平静直接没理会她的话,好像完全没听到似的。这忍不住让她感觉,像是自己用力挥出一拳,结果却打到空气里用错了力一般,再瞧林旭的态度与直接吩咐似的话,更是心里气不打一处来。

    鼓着腮邦气鼓鼓地瞪了林旭一眼后,想着是要来求林旭帮忙,而且这又是属于大庭广众之下,周围好多人看着,她终究是没发作,强忍下了这口怒气。顿了一下后,反还露齿一笑地道:“四点三十五?好,我等着。我就在你们校门口外面,放学了记得出来见我。”

    “我会的,再见!”林旭说罢,向她抬了下手作挥别。

    “再见!”岳纤云有些咬着牙地道了一句后,立即转身就走。

    岳俊锋转头目送着岳纤云离去的身影,见她走远后,立即又转过头向着林旭惊忧地道:“你知道她是谁,还敢这样对她?”话落,又带些审视地逼问道:“说,你们两人是什么关系?我看你们刚才的样子,绝对不是偶遇了一次那么简单。”

    旁边的张雨薇闻言之下,也是紧盯向林旭,等着他的回答。

    “确实就只是偶遇了一次。”林旭却不愿就此事多说,随口应付句地说罢话,便开始将棋盘上的棋子收拾到棋盒内,他估计岳俊锋现在,也是没心情再下了。(。)
正文 第五十九章 你要先道歉 请叫我许林
    林旭不愿多说,岳俊锋和张雨薇再怎么追问也是没办法,只能把好奇憋回肚子里去。

    下午的放学铃声响过之后,林旭出了教室,便立即向校门口走去。既然跟岳纤云说好了放学见,他自然不会食言失约。何况他就不算不去地趁机躲开,岳纤云只要不放弃,也仍会有下次。追到学校也就算了,他可不想岳纤云再顺藤摸瓜地追到自己家里去。到了这地步,他只有把这事解决了才算完。

    出了校门后,林旭便见到校门口的左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自从跟李飞燕学了开车后,他现在对车也算是稍有了解了。虽然认识的品牌仍不是很多,但跟李飞燕那辆宝马品牌齐名的奔驰却也是知道其车标长什么样了。

    有句话叫“坐奔驰,开宝马”,他却也是有听说过的。坐奔驰是指奔驰轿车的乘坐舒适性好,开宝马则是指宝马的驾驶感好。他现在已开过了宝马,今天倒是顺带可以坐一坐奔驰了。

    瞧到这辆奔驰轿车后,林旭立即向其走了过去。现在校门口外就停着这么一辆车,他不用猜也能知道这是岳纤云的乘用车。何况透过前面的挡风玻璃,他也能见到驾驶座上坐着岳纤云的那个保镖,号称太谷形意门的宋永华。

    走到近处后,他冲着前面驾驶座上的宋永华点了下头,然后走到后座处的车门旁,伸手敲了敲贴着挡光膜的车窗玻璃。

    敲声落后,后排座上的岳纤云从里面为他打开车门。然后瞧他一眼,又将自己往更里面的位置挪了些,显得跟他拉开距离的样子。车里放着音乐,岳纤云手里还拿着本书,显然他上课期间,岳纤云是看书打发时间。

    坐上车闭好车门后,林旭向前面的宋永华道:“宋先生,麻烦先开车离开我们学校五百米外。”

    他这是为防万一,免得在校门口处,又不巧地被关落雪撞见他跟岳纤云在一起的情景,生出误会。被别人瞧见了告诉关落雪也不好,所以自然是先离得远远的为妙。

    宋永华闻言之下稍微一愣后,便也就点头答应,随即发动车。岳纤云有些奇怪地瞧了林旭一眼后,却是也没作反驳。

    车开动之后,岳纤云合上手里的书放到旁边车门的储物位处,转头向林旭道:“林旭,那件事我希望你能再认真考虑一下,你真的是我……”

    “等车停了再说。”林旭不等他说完,抬手打断她道。话落后,他将自己全身放松地靠坐在座椅上,享受下这奔驰开起来后的“坐奔驰”的感觉。不得不说,这话不是吹的,确实是比坐别的车舒服。

    岳纤云被他打断话,尤其又是见他这种吩咐似的语气,不禁又是心头微怒。但想了下后,却还是又憋着气地忍了下去。现在确实是她在求着对方,自然是要想方讨好地让林旭答应。如果被他向自己耍两下脾气就能答应,那也算。当然,如果到头来林旭耍了通脾气却还是不答应的话,那她少不得也要发作发作了。

    五百米对开车来说并没多远,没多大会儿车就停了下来。车停稳后,不等岳纤云开口,林旭转头向她道:“如果我今天再次拒绝了你,你是不是明天还会再来找我?明天又拒绝的话,你是不是后天还会再来?反正我不答应,你就始终会来,非磨到我答应了为止。是不是?”

    “我……”岳纤云闻言之下,忍不住面色一变,她确实有想过这个死磨硬泡的办法。

    不等岳纤云再接着说什么,林旭又打断她道:“你就不怕我跟你耗着,直耗到你爸结婚为止?”

    被他这么一说,岳纤云又是不禁面色一变。林旭真要一直跟她这么对耗下去,那可确实是最坏的情况。

    “不过,恭喜你,你赢了!你不嫌烦我嫌烦,我比你更耗不起!”正在岳纤云面色变得难看,心情变糟时,林旭却是又忽然话音一转地说道,“我答应你。”

    他确实比岳纤云更耗不起,不说别的,单就岳纤云天天过来找他,一次两次也就罢了,时间一长,关落雪必会发现地心生误会。而他跟岳纤云之间的事要照实说,也会更让关落雪误会。自己男朋友去装别人的男朋友,而这别人还是个很漂亮的女生,是谁都会不放心。另外,岳纤云要是天天上学校来找他,林旭自己也会受不了地嫌烦。

    市里离他们这儿也不是特别远,开车也就一个多小时,来回加起来三小时左右。岳纤云虽也是学生,开学后也要上学,但每天放学后的三个小时却也是抽得出来。最多大不了她每天请假,反正以她的身份,绝对是一请一个准,也绝对跟他耗得起。

    他是可以跟岳纤云耗到她爸结婚为止,但她爸结婚是没准的事,不知道还要多长时间。而他这边只需三、四回,关落雪必定会知道岳纤云每天来找他,他也会心烦。所以,相比起来,他反而是耗不起。

    “嗯?”岳纤云正在心情变糟之际,没想到林旭竟给她这样的反转,闻言之下,忍不住惊呼一声地有些不敢相信的看向林旭。

    林旭不理会她的惊讶,抬手伸出三根手指,伸到她面前道:“我有三个条件。”

    岳纤云这时已回过了神来,确认林旭确实是答应了她,闻言有些兴奋地立即接道:“你说。”

    林旭收回手,道:“这算是三个承诺,我会在将来想好需要你做什么后,找你去兑现,你答应吗?”

    岳纤云闻言想了下后,道:“这个我可以答应,但这三件事要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果超出的话,我只能说尽力去帮你,不敢保证就一定能做到。”

    “我觉着这还需要个期限,不能是无限期的。不如就定为三年吧,三年三个承诺,林旭你觉着怎么样?”岳纤云话音方落后,前面的宋永华忽然转过头来插口向林旭道。

    岳纤云闻言一想,便知道宋永华这个提议是对自己有利的。加上期限的话,无疑就让林旭所提的条件加上了一个限制。

    林旭闻言之下看了宋永华一眼,也是觉着这家伙老谋深算。无期限的话,就是永久性,可以最大程度的利用自己的这三个条件。加期限就是加限制,他想了下后,回道:“十年。”

    对岳纤云所要的这三个承诺,他其实也并没有多么看重。但宋永华这么一说,他却也不能任对方占去便宜。

    岳纤云与宋永华闻言对视一眼,交换个眼神后,岳纤云点头答应道:“好,就十年。十年之内,我会答应办到你提出的三件事。”

    他们没有再就这个年数跟林旭讨价还价,却也是聪明的做法。林旭已经做好了准备,他们若敢往低还,他就一定加倍往上翻。见他们答应,林旭点了点头后,看着岳纤云道:“现在我就提第一个。”

    岳纤云闻言下,不禁微作一愣,没想到他现在就会提。刚才他还“讨价”地延长了年数,本以为他会好好利用这三次机会,完全想好了才会向她提出,但竟然现在就要立即用一个,不嫌仓促了些吗?

    宋永华闻言下,也是有些奇怪地看了林旭一眼。

    不过他们两人自然都不会为此去提醒林旭,岳纤云稍作一愣后,便点头道:“好,你说。”

    林旭道:“我要你首先向我道歉。”

    岳纤云闻言又是不禁一愣,想了下后,才明白过来他要自己道什么歉。当下略作措词后,便点了下头,然后低头半躬道:“对不起,我不该为了自己的这件事打扰你正常的生活与学习,真的非常抱歉!”

    林旭听罢点了点头,道:“好,现在我们可以谈谈这事的细节了,要我怎么配合你?”说罢一顿后,忽然闪过个想法地道:“对了,扮你男朋友时我要换个名字,就叫我许林吧!”

    他这是把林旭两个字颠倒了下,再换个谐音字。(。)
正文 第六十章 老师你知错吗
    林旭与岳纤云在车里商量一番,最后约好明天早上八点,岳纤云与宋永华开车过来接他后,便告辞离去。他也没要两人再开车送他,下车后步行回校。

    目送林旭下车走出一段距离后,岳纤云便有些怏怏地叫宋永华开车离开。她今天过来找林旭的目的虽然是达成了,但不知怎么,这会儿却有点儿高兴不起来。

    可能是因为,林旭虽然改变主意地答应了她,但这却并不是她说服了林旭的结果,而是没等她说,林旭就自己改主意地主动答应了。而且整个过程中,基本都是林旭处于主导掌控的地位,她只有被动应答的份。所以虽然目的达成了,她却还是有些挫败感,觉着并没有达到自己所预期的效果。

    就像是她事前精心策划,做了许多准备地打算要打一场艰苦的战斗,为此花费了许多心思,但结果去了之后,还没开始接战,对方就轻轻巧巧地投降了。而且投降所提的条件,她还不得不答应。这不但让自己所花费的一番功夫与心思全都白费,而且还得接受对方条件,所以就算胜利,这种胜利也开心不起来。感觉就像虽胜犹败,而对方却是虽败犹胜。

    离开的林旭,这时却并没有多想什么。也并没有以胜利失败来看待双方的这件事,“两害相权取其轻”,他答应岳纤云,只是选择了对自己损害最小的做法。

    既然被岳纤云找到了自己学校,那不答应的后果,才有可能造成他更大的损失。想明白了其中利害,这决定也就很好下了。而决定既下,他也不是拖拉的人,自然是很干脆地就改口答应,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件事谈妥定下,然后也希望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事解决揭过。免得夜长梦多,滋生更多的枝节。

    走在回去的路上,林旭抬腕看了下表,见回去后再加上下午练功的时间已是不够,便决定今天下午暂且不练了。跑过练武后,他的时间便很宽裕了,当下也不急着回去,一路散步般地悠然而回。

    回到学校,路过教职工宿舍区时,林旭忽然遇到了迎面走来的音乐老师李舒雅。想到岳纤云的这个麻烦全因这位无心之错的李老师而起,他便迎面向其走了过去。

    “林旭!”李舒雅这时自然也是瞧见了林旭,未等林旭开口,她便先面带笑意地过来,向林旭主动打招呼。

    五一那天,去往壶口旅游的路上,林旭出手打败拦路索要过路费的那伙车匪同时,也救了当时正与车匪对峙的其中之一的她丈夫乔明,所以她现在瞧着林旭这个学生时,自是好感大增,心里也仍是对林旭抱着感激。

    可惜的是,因为岳纤云的事,林旭已对这位以前挺喜欢的音乐老师稍带了恶感。觉得要不是她那天多话地跟岳纤云过多透露了自己的信息,前天自己打过那个电话拒绝岳纤云后,就已摆脱了岳纤云,不至于还会让岳纤云给找到学校来。虽然他也知道这位李老师肯定是无心之过,并不是故意的,但心里却也还是难免有些怨怪。

    “李老师!”当下面无表情地回了一句后,林旭便直入正题地道:“你认识个叫岳纤云的女孩儿吧?”

    李舒雅闻言微一愣后,便点头道:“嗯,认识,就是五一那天你救了我们离开后,我们接着遇见她的。她当时还向我打听你的情况。”说到这里一顿,笑着问道:“你后来也遇见她了?”

    她想林旭既然能叫出岳纤云的名字,自然是应该与这个岳纤云见过面认识了。

    林旭点头道:“是,我不止那天在壶口遇见了她,而且她今天还找到了学校里来。”

    李舒雅闻言一惊后,随即摇头笑叹道:“现在的小姑娘啊,可真是大胆,这就找过来了!”

    她却还是像那天一样,误以为岳纤云是“少女爱英雄”,那天在路上见了林旭打倒车匪的英姿,就对林旭有些一见钟情地喜欢了,故而有这样的感叹。

    谁知林旭接下来却接道:“她来找我可不是什么好事。对我来说,她就是个麻烦。”

    瞧着李舒雅闻言又是不禁一惊的表情,林旭稍作一顿,便面带严肃郑重地接道:“李老师,下次如果再有人向您打听我的事情的话,我希望不管是谁,您都一个字也不要多说。岳纤云如果不是您告诉她太多的话,她也不至于能找到学校来。”

    听着林旭这话说得虽还算客气,却带着些训诫的语气,李舒雅忍不住面上一红地有些窘迫。自己这当老师的,竟然被个学生给训了。虽然她不是带班级管学生的班主任,也不是主要科目的任课老师,只是个副科中副科的音乐老师。但即便不谈老师和学生的身份,光她是大人,林旭还是个孩子,自己被个孩子教训,也是挺尴尬的。

    要是换了别的学生,她虽然脾气好,这会儿也肯定忍不下地早就教训回去了。但林旭却不同,他不只是个学生,那天救了她丈夫后还对他们家有恩。恩情还没报,哪能就跟恩人反目成仇,何况林旭还不是普通的学生。而且岳纤云如果真给林旭带来麻烦的话,那也确实是自己那天多言的过失。

    当下强忍着自己的窘迫与尴尬,她满含歉意地道:“如果岳纤云确实给你带来麻烦的话,那我跟你道歉,那天我确实说多了。但我不是故意的,而且也想不到这小姑娘这么大胆子地就找了过来,也不嫌害臊!”她却还是误以为岳纤云来找林旭,是因为喜欢林旭。

    林旭自也不会跟她解释具体原因,见她道歉,放缓了语气道:“我不是来跟您问罪的,只是提醒您一下,以后再有外人向您打听我时,还请您不要再多说,最好连我名字也不要说,就装作不认识我。对,这样,以后您在学校外面遇见我的话,就装作不认识我算了,这样最省事。”

    “啊?”李舒雅闻言,又是不禁惊了下。就为这点事,至于吗,还要以后再外面见了装作不认识。她忍不住想,那个岳纤云到底给林旭带来了多大的麻烦。

    “就这样。李老师再见!”林旭却不愿再跟她多说,说了再见后,向她挥了下手,便绕过她快步而去。(。)
正文 第六十一章 不对付的郭静和岳纤云
    “你老实跟我说,你跟岳纤云到底是什么关系?”

    林旭回到宿舍吃过晚饭后,岳俊锋把他单独叫出来说话,向他问道。第一节课的课间休息时,岳纤云刚走那会儿,岳俊锋以为是当时旁边还有别人在,所以林旭不便跟他多说。这会儿林旭约见了岳纤云回来,又吃过了晚饭,没什么事,岳俊锋便抽空把他叫出来单独说话。

    不过林旭却向来不爱把自己的事或心里话之类向别人多说,不论是亲人还是朋友,再亲密的关系也不例外,包括他现在的女朋友关落雪在内。有什么事,总是爱自己装在心里。在这方面,他更是显得特别内向。尤其他不愿说的,更是别人怎么问他都不会说。岳纤云这件事就是他挺不愿说的,也没觉着有什么好说的,而且说出来了,也不会有任何帮助,最终还是要靠自己解决。

    “我真的就只是在壶口旅游时跟她撞见了说过几句话,算认识,没什么别的关系。”当下,林旭仍是拿出了下午第一课课间休息时的那一套说辞。

    “就只是算认识,她会大老远的跑过来专门找你?我不信。”岳俊锋说罢向林旭示意地看了旁边一眼,道:“这会儿又没别人,你就跟我说说吧!”

    林旭道:“真的就只是算认识。她过来找我,是想要我帮她一个忙。”

    “她会需要你帮忙?什么忙儿?”岳俊锋还是一脸不信地问道。

    “这个是她的私密,我答应了她不能跟别人说,抱歉!”林旭转眼间想到个好借口地道。不过事实上,对于找人假装男朋友这事,岳纤云虽然没特别叮嘱,但他想来,这种事岳纤云也不会喜欢向人去到处宣扬的。

    岳俊锋闻言,无奈地想了下后,倒也没再为难林旭地继续问他。顿了下,他道:“不管她是找你帮什么忙,我希望你都当心点儿,毕竟她的身份不一般。你现在虽然也挺厉害了,但她爸手底下厉害的人可有的是,而且人又多。跟她打交道,你可千万注意着点儿!”

    林旭知道他是担心自己,闻言感激地抬手拍了拍他肩头,笑道:“放心,我有分寸的。”

    想到岳俊锋对岳纤云父亲岳向阳的了解终究是比自己多点儿,林旭说罢后,便又向岳俊锋多打听了点儿岳向阳的情况。不过两人没再继续待在原地说话,这会儿时间已是快到上晚自习,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向教室里走去。等走到教室时,岳俊锋已把自己对岳向阳所了解的有限情况,都一股恼跟林旭说了。其中有些是真实事迹,有些则是不太确定真假的传闻。

    林旭不管真假,都暂且听着。反正通过这些,是比他之前对岳向阳的了解更多了些。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既然明天就要去面对岳向阳此人了,他自然是希望尽可能地对这个人了解更多一些。

    上完两节晚自习下课后,林旭拿着在教室里写好的请假条,在回宿舍路过班主任梅秀芳的办公室时,顺便进去请好了两天的假。至于理由,也就随便写了个感冒的病假。为免梅秀芳多问,他进去的时候还故意装出了些虚弱病殃殃的样子。

    他没练武之前,身体很是虚弱不好,每学期的病假也没少请过,在装病这方面倒也是很有心得。不过梅秀芳却是根本没多问,很轻易地就批了。毕竟他学习很好,对于好学生来说,只要不耽误学习,不影响成绩,间或多请几次假,老师也不是很在意。更别说他现在在学校里的身份,也很是有些特殊,校领导都得捧着些,梅秀芳这个班主任自然不会在这方面找茬为难他。

    顺利地请好假出了梅秀芳办公室后,林旭转眼一想,并没回宿舍,而是转身去了李飞燕的宿舍。到了之后,他开门开灯后,先打开了电脑。等着电脑完全开机之际,他拿起电脑旁边的电话,拨通传呼台,给李飞燕发了传呼信息,叫她回电话。

    李飞燕走时,他并没有问李飞燕这次的目的地到底是去哪儿,所以也不知道具体远近。不过从李飞燕走哪天起算,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的晚上,他估摸着李飞燕应该差不多到了,也就呼她试试。

    不过呼过后,李飞燕当晚却始终没回电话。可能是还没到,仍然在车上,又或者是有什么事不方便回电话。林旭倒也没在意,更没为这个身手高明,江湖经验丰富,机敏百变的女飞贼多担心,只在临睡的时候,又呼了李飞燕一遍,把自己的传呼机号码通过呼叫信息发给了李飞燕。本来他是打算跟李飞燕通电话时亲自告诉她的,但现在为方便李飞燕收到信息后联系他,也就只能这样说了。

    当天晚上,他便在李飞燕的宿舍睡了。这回不用担心有同舍的人瞧见他练功,请了假也不用去参加晨跑、早读,他于凌晨三点开练后,这回又是练满两个时辰的到直了早上七点。

    收功醒来后,洗漱一番,他穿好衣服出了李飞燕的宿舍。出来锁好门,瞧了瞧这排宿舍区一时无人,他迅速跑到这排的围墙根处,轻身一跃,直接跃过围墙地出了学校。他却是怕从正门出去,路上有遇到老师问他这会儿早读课为什么不在教室,还得开口解释一番,要是遇到两三个的话,又要多解释几遍,他懒得开这个口,直接跳墙省事。

    这边的东排围墙翻出去后,直接便是田地。围墙外的地里,基本种的是麦子,现在还没到麦子熟时,虽已出穗,但都还是青的,因此也没人下地里忙农活。

    见到无人,他看了看表见时间还够,便又在地里找块儿地方练了遍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练完之后,绕路赶去前面校门口旁边的饭店吃早饭。赶到时,已是过了七点半,却也刚好是学校的早饭时间。饭店里已有些学生赶到地正在排队打饭,他进去倒也不突兀。

    吃过早饭,刚好八点。当走出饭店,往校门口一瞧时,林旭便见到岳纤云所乘坐的那辆黑色奔驰轿车已准时停在了校门口处。微微一笑,他抬腿向着轿车走过去。

    “林旭!”走过桃园处的桥头时,听到有人喊他,林旭转头瞧去,便见是郭静和黄容正从桥上走过来,看样子应该也是要到饭店去吃早饭。瞧到两人,林旭便点头笑笑,向两人回个招呼,同时也停了下来,等着两人过来说几句话再走。毕竟是朋友,也不好只点下头就扭头而去。不过郭静还是好朋友的样子向他回以一笑,黄容见他向着自己点头而笑时,却是白了他一眼地扭过头去,瞧起来还是有些生他气。

    对于黄容的生气,林旭自然仍是不在意。等着两人过来之际,忽然听到旁边车门一响,他转头瞧去,就见岳纤云开门下车向他走了过来。只是她方向是往自己走过来,但目光却是在瞧着郭静。而郭静在瞧到岳纤云后,也是不禁面色一变地目光笔直瞧向岳纤云。

    “郭静,你怎么会在这里?”

    岳纤云离得林旭近,率先走到林旭身旁后,看着郭静问道,只是面色与语气都有些不善的样子。

    林旭见到岳纤云和郭静的目光互瞧时,便已猜到两人认识了。岳纤云这一开口,更是证实。不过想到两人都是市里的,而且两人家里都是挺有钱的,算是处在同一圈里,互相认识倒也不算什么奇怪。只是两人的关系,看起来却有些不好,否则岳纤云对郭静不会是这种语气说话。

    “岳纤云,你又怎么会在这里?”郭静闻言,不答反问地开口说道,语气也是有些冰冷不善的样子。

    见到郭静也是这语气,林旭来回瞧了眼两人,忍不住心里暗道:“得,这两个还真是关系不好!不过郭静可比岳纤云大,又不是同龄人,按理应该交集不多才是,也不知怎么结的怨?”(。)
正文 第六十二章 不需关心 暴露的黄老师
    郭静反问过后,见岳纤云离林旭很近的两人并肩站在一起,并没有陌生人之间应保持的距离感,而林旭也对岳纤云的就近而站没什么反应,并且看岳纤云的样子也不显陌生。话音一落后,不由惊疑地又向林旭问道:“林旭,你们两个认识?”

    “当然认识了。”没等林旭开口,岳纤云便接过话地向郭静道,“我就是过来找林旭的,不然又怎么会在这里?”

    郭静闻言,加快脚步走到林旭身前,瞧着两人不解地问道:“你们怎么会认识的?”在她看来,林旭常年在乡下,岳纤云则常年在市里,这两人的活动范围应该没有交集才是,没想到他们竟然会认识。

    岳纤云闻言一笑,道:“我们怎么认识的就跟你没关系了,也没必要跟你说。”说罢,转头瞧向林旭道:“我们走吧!”

    “林旭?”郭静没理会岳纤云的话,只是瞧着林旭问道。

    林旭道:“我跟岳纤云确实还有点儿事,你想知道的话,我回头再跟你说。”

    “没想到某人平常看起来老老实实的,却原来是个深藏不露的花心大萝卜,见一个爱一个。唉,我真是替某人那个小女朋友伤心啊!”郭静过来,黄容自也是跟着加快脚步地过来。她心里对林旭还有气,一过来就对林旭冷嘲热讽地道。

    林旭闻言瞧了黄容一眼,却没接她的话,只是瞧过她后,又接着瞧了郭静一眼,向两人道:“有事我们回头再说,我要先走了,再见!”

    说罢,他转头向岳纤云道声“走吧!”便接着向岳纤云的那辆轿车走去。只是他脚还没迈出去,郭静又立即叫住他道:“等下!”

    见他闻言转回头来,郭静道:“我们单独说两句话吧,放心,耽误不了你多长时间。”

    林旭却是摇摇头,道:“不用了,有什么事你就在这儿说吧!”

    话音一落,岳纤云接过话地向郭静嗤笑一声,道:“如果你是要告诉林旭我的身份的话,那就省省吧,我早告诉他了。”

    郭静闻言不由面上一讶,她确实是打算跟林旭说这事的,怕林旭不知道岳纤云的身份而招惹什么麻烦。但没想到,岳纤云竟然已经跟林旭说了。带着疑问的目光看向林旭,她问道:“她说的是真的?”

    林旭肯定地点下头。

    “你知道还跟她走?你们到底是要去做什么?”

    岳纤云道:“我们做什么都跟你无关,你也管太宽了!你又不是林旭什么人,管得着吗!”

    林旭也并没打算要跟郭静说,而且他刚才都说了回头再说,郭静竟然还问,他也确实觉着郭静有点管太宽了。虽然他也知道郭静是出于好心地担心自己,但不得不说,有时候别人的关心也是种负担。这也是为什么他最近做的许多事都不跟父母及家里人讲,瞒着他们,一是不想让他们担心,二也是不想他们知道后对自己过度关心。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一种什么心理,里及许多影视剧里面,好多角色都是希望获得别人的关心,现实中这种人也很多。就像班里的同学中,有不少都会抱怨父母、亲人对自己不够关心。

    但他却恰恰相反,不喜欢受到太多的关心与关注。他觉着无论遇到什么事,自己都可以独力去承担与解决。而最后的结果不论是好是坏、是成是败,他也都有独自承受的准备,并认为自己承爱得了,不需要别人的太过关心。反而关心太多的话,会让他感觉受到一种压力与束缚。

    他觉着,这可能是自己的性格太过好强与独立了。而在练武之后,随着自身武力的强大,他在这方面也是相应的更加好强与独立。再加上正处于青春期的发育,无论从心理还是生理上,他都觉着自己已经长大了,完全可以独当一面,更加不喜欢太多无谓的关心了。

    而且过度的关心,也会让他感觉自己不被信任,是质疑他的能力。这就让他更加不喜了。当然,别人关心他是出于对他好,他心里也是很感激的。只是这种关心与好,他觉着不需要罢了。

    就像现在,郭静的这点关心,他就完全不需要。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相信自己能做得好,处理妥善。反而她关心太过,形成了些管束。所以他虽然不喜欢岳纤云,但这时却很赞同岳纤云的这句话,觉着郭静确实是有点儿管太宽了。

    “我想做什么也轮不着你管。”郭静闻言,不禁微一皱眉,立即向岳纤云反唇说道,“林旭是我朋友,我跟他说话,还请你不要插嘴。”

    “他现在还是我男朋友呢!”岳纤云闻言,一把抓向林旭的手说道。假装的男朋友也是男朋友,反正林旭昨天答应了,正好现在借用下气气郭静。只是林旭见她抓来,却轻轻缩手让开了,不让她抓着。让她本是气势很足的这句话,到最后不由变成了尴尬,忍不住有些恼羞成怒地向林旭质问道:“你昨天刚答应我的,这就打算反悔了?”

    林旭缩手让开后,又顺便向校门口处看了一眼,却是生怕被自己正牌女朋友关落雪又恰巧看见这一幕后误会。好在回头一看,校门口处空无一人,并没半个学生的身影。一想也是,这会儿都已经八点稍过了,八点十分就要上课,现在所有学生都是正往教室里赶呢,哪还有出来的。

    见到校门口没人,松了口气后,他转回头向着岳纤云侧过头,在她耳畔低声不满地道:“那可不是现在,也不是在她们面前装。”

    岳纤云闻言,也向着林旭咬耳朵地低声道:“我不管,反正你答应了这两天装我男朋友,就得做到,谁面前也一样。”

    “行了,别在这儿跟人置气地瞎耽误功夫了,我们还是赶快走,早点办正事吧!”林旭又回了一句后,便主动一把抓过了岳纤云的手,拉着她往车上走去。

    岳纤云听他说了“办正事”,也是立即想起自己的正事要紧,确实没必要在这里跟郭静置气地耽搁时间。再见他又主动拉了自己手,便也就没再气恼反驳,任他拉着往车上走去。

    林旭走出两步后,又回头向郭静和黄容挥挥手道:“有事我们回头聊,再见!”

    说完这句话时,刚好学校里面的电铃声响起,却是到上午第一节课的上课时间了。

    “再见你个头,给我站住!”黄容闻言,忽然挺身而出地指着林旭大声喝道。

    在听到岳纤云说出那句林旭现在是她男朋友的话后,郭静和黄容都是忍不住一惊。但随即见到林旭躲开了岳纤云抓向他的手后,便又都是不信,可接着林旭又状显亲昵地跟岳纤云低头咬耳朵私语,再接着林旭又主动拉了岳纤云便走,却是让她们有点儿不得不信了。

    黄容刚才嘲讽林旭是花心大萝卜,见一个爱一个,实际是她自己心里对林旭有气地见机随口而出,纯属就是撒气的话,要气气林旭,自己都没太当真。但这时眼见林旭好像真的跟这个岳纤云好了,真成了个她最讨厌的那种花心男,她这时也是真忍不住生气了。

    “你又怎么了,我这会儿真没空,有什么都等我回来再说好不好?”林旭闻言站住,回头有些没好气外加无奈地向黄容道。

    “你给我把她放开!”黄容却没理林旭的话,伸手转指向两人拉着的手,带些命令似地道。

    林旭闻言松开岳纤云的手,向她道:“你先上车吧,我随后就到。”

    “不,我要等你一块儿。”岳纤云却没听他的话。

    林旭便也没再多说,随她了。转过头后,正要张口跟黄容说话,却是忽然瞧见后面桥上,黄宗文胳膊下夹着课本走了过来,便向黄容指了下,自己叫道:“黄老师!”

    “哈,你这臭小子,还想骗我,这招姐姐我早玩儿腻了!”黄容见状却是不信,反是又嘲笑林旭道。

    “林旭,你怎么不去上课,还在这儿?”后面黄宗文听到林旭的叫声后,面色略讶地瞧了林旭一眼,立即问道。说着话,已是脚下不停地走过了桥,到了近处。

    黄容听到后面黄宗文的说话声,才知道林旭没有骗自己,确实是父亲来了,当下瞪了林旭一眼后,连忙回转过身去,向着黄宗文讨好地一笑,叫道:“爸!”郭静闻言,也忙转过身去,叫了声,“叔叔!”

    “那个,我有点事儿,请假了。”林旭瞧着黄宗文走到近处后,连忙回道。

    “哦!”黄宗文闻言点点头,目光转过瞧向林旭身边的岳纤云打量了眼,问道:“这个好像不是咱们学校的学生吧?”

    林旭道:“不是,她是市里的。”

    “哦!”黄宗文又点了点头,却也没再多问。

    正要开口再说话,忽然那边车门一响,就见宋永华开门下了车。瞧到宋永华时,黄宗文目光忍不住倏地一变。但只一下,就立马恢复正常,面色更是不动地没起任何变化。

    而这个时候的宋永华,却是面色大变满脸惊讶瞧着黄宗文,手指着他道:“是你?”(。)
正文 第六十三章 隐藏高手 结怨经过
    宋永华满脸惊讶地指着黄宗文此言一出,林旭几人都是不禁闻言一惊地瞧向黄宗文。

    “爸,你们认识啊?”作为关系最亲近的女儿,黄容当先开口向黄宗文问道。

    “不认识。”黄宗文一脸错愕地向黄容摇摇头,然后转向宋永华从头到脚瞧着地仔细打量一眼,向宋永华道:“抱歉,我想你是认错人了吧!”

    在黄宗文仔细打量宋永华时,宋永华又陡地目光一凝,眼神一缩,然后在黄宗文说完这句话后,他立即顺着黄宗文的话改口道:“啊,对不起,确实是我认错了。我刚才猛一瞧,见你特别像我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但现在仔细瞧,才发现认错了,真是对不起。不过,你跟我那个朋友真是长的特别像。”

    黄宗文笑了下,道:“咱们国家人口这么多,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这么大的人口基数,有长得像的也是难免的。报纸上不就报导过好些例子,说有些人长得像明星吗!”

    “你说的是。”宋永华陪着笑了下,没有再说话。

    见宋永华对黄宗文只是认错了人,黄容、郭静、岳纤云便都释然地没太在意。虽然宋永华一开始的那样儿看起来不像是认错,但现在他既然都已自己改口承认是认错了,她们也就没再多生疑。只有林旭心里还有点儿犯疑,觉着不像是宋永华认错人这么简单。

    练武之人的五感功能都会比常人要强一些,许多武功都非常注重手眼的配合,而对于眼力、听力这两个主要的感官能力,还会做一些专门的训练。宋永华的一身功夫可不低,虽然林旭并没有跟他正式交过手,但只凭那天的搭手较力来看,他就觉着宋永华至少是跟通背门的掌门范志邦处于同一层次的,甚至因为年轻力壮的优势,真正交手过招还可能要胜过范志邦一些。

    这样的一位高手,眼力自然也是锻炼的早已非比寻常。所以他认为凭宋永华的眼力,绝对不会轻易认错人。而非孪生关系,长得相貌非常相像的人也是很少,而且那种相似度比双胞胎也是有所差异的。这种差异,凭宋永华的眼力也应该能分辨出来。

    所以,他认为这样的巧合几率很小。而且他刚才有注意到,黄宗文在从头到脚地仔细打量宋永华时,似乎嘴唇有轻微动了几下,而宋永华也是在那之后忽然改口的。他不知道宋永华的改口是不是跟这有关系,如果是的话,那黄宗文刚才是不是趁着打量宋永华时,施展了传说中的“传音入密”绝技,暗里逼迫了宋永华改口。

    只是自己的这位数学老师,难道还真的是一位隐藏的武林高手不成?林旭瞧向黄宗文,忍不住重新打量着自己的这数学老师。但凭他现在的眼力,光从看的,却是怎么也瞧不出来黄宗文是否身怀武功。

    不过他心里虽有了存疑,却也不必非急在眼下的一时半刻,只要黄宗文还是自己的数学老师,以后有的是机会可以去试探求证。趁着眼下黄宗文在,黄容和郭静想必会有所顾忌,不至当着黄宗文的面再继续刚才的话题,他当下便接过话地向黄宗文道:“黄老师,我跟这位岳纤云同学有点事,就先走了,再见!”

    黄宗文闻言又看了岳纤云一眼后,向他点点头,道:“嗯,那你去吧!”却也没问他具体是什么事。

    黄容闻言,心里虽是不甘,但当着父亲在,果然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又狠狠瞪了林旭一眼。林旭瞧着她瞪来,却是冲她一笑地向她挥挥手,然后转身带着岳纤云向轿车走去,惹得她心里又是暗恨不已。至于郭静,自是也没再多说什么,不过却也没像黄容那样对林旭生气地瞪林旭,反是给了林旭一个提醒他当心岳纤云的眼神。

    瞧着林旭与岳纤云向轿车走去,宋永华这司机自然也是要跟上,不过他临走之际,看了黄宗文一眼后,却是又忽然开口问道:“黄老师,恕我多嘴问一句,林旭是您的……”

    “林旭是我的学生。”黄宗文不等宋永华说完,便忽然打断他道。瞧着他的目光里,似乎略有些警示与不满。

    宋永华见状不由心头一跳,“哦”了一声后,便没有再多问,然后十分礼貌地告辞离去。

    他转身快步赶上林旭与岳纤云,赶在他们前面替二人开了车门,等他们坐进去上了车,又替他们关上车门后,这才绕过车头上了前面自己的驾驶座,发动车子驶离学校门口。

    黄宗文目送着汽车驶远后,收回目光向黄容与郭静道:“我去上课了!”说罢不等她们回应,便向着校门口走去。

    “哦!”黄容在后面有些悻悻地答应了一声,等着父亲走远后,转头向郭静道:“林旭这小子真可恨,等他回来,一定要好好审审他。”说罢又问:“对了,那个岳纤云到底是谁?我瞧你平常不是小心眼的人啊,怎么今天处处跟这个小你几岁的女孩子过不去?”

    郭静闻言,便把岳纤云的身份跟黄容照实说了。至于她跟岳纤云不对付的原因,除了有一部分是她家的生意跟岳纤云家的向阳集团有些纷争外,主要的原因则是因为她弟弟。

    她弟弟名叫郭峥,年纪跟林旭和岳纤云一般大,今年都是虚岁十五。郭峥跟岳纤云是在市里同一所初中上学,郭峥的性子完全不同于郭静,再加上年纪还小,也不成熟,仗着家里有钱有势,却是有点儿二世祖,在学校里经常胡作非为,欺负同学。

    郭峥上学时曾被家里人反复叮嘱过,在学校倒是没有去主动招惹过岳纤云,但有次欺负一个女同学,结果那女同学跟岳纤云是朋友,却是因此惹到岳纤云,把郭峥给打了一顿。

    岳纤云身边跟着宋永华这么位高手,从小虽然没下太多苦功地去练武,却也是跟着宋永华学了不少防身之术。再加上她身份特殊,他父亲在道上的仇家不少,也是特别需要些防身的本事自保。事有万一,如果遇到宋永华万一不在身边的时候,她也是有着足以自保的本领,这样也更为保险。

    所以她功夫虽然不算太高,但对付寻常三、五个成年人却也是不在话下,用来对付跟她同龄的同学,那更是不用说了。而郭峥却没像他姐姐郭静那样练过武,自是被岳纤云给狠狠教训了一顿。

    虽然当时那件事本身来说,是郭峥有错在先,郭静心里也清楚这一点,但这毕竟是她弟弟,被岳纤云给打了,她怎么会对岳纤云有好脸。当时她一气之下,还曾去找过岳纤云算账,只是却被岳纤云的保镖宋永华给拦下了。后来在家里的干涉下,岳纤云也曾上门给郭峥道过歉。但歉虽然道了,郭静姐弟俩跟岳纤云的怨也就此结下了。再加上两家本就是生意场上的对手,自然是每回见面都不对付,互相没好脸儿。

    黄容听完之后,并没有对郭静跟岳纤云结怨的过程多发表什么意见,而是在知道了岳纤云的身份后,也是不禁对林旭有些担心。她在市里上了三年高中,却是也早有听闻过岳向阳这个市里传说的最大黑社会团伙老大的威名。现在林旭竟然跟这个黑老大的女儿搅到了一起去,也不知会弄出什么事来。林旭这家伙,可真是不让人省心。

    而差不多与此同时,林旭在车上也从岳纤云口里了解到了她跟郭静结怨的经过。当然,双方各有立场,从岳纤云嘴里说出来的,自然是向着她自己,与郭静所说的还是稍有出入。(。)
正文 第六十四章 坚决不说 处变不惊
    “宋先生,你刚才真的是认错黄老师了?”

    林旭本是打算开车不久后,就向宋永华问这句话的。但岳纤云却是在他打算开口之前,自己先提起了跟郭静的事。听她提起,林旭便也就顺便先问了她跟郭静结怨的原因。关于这个,他本来也就是打算要问岳纤云的。反正一路上的时间有的是,他今天又还要跟这两人待大半天,两个问题前后颠倒一下,倒也没什么差别。

    宋永华闻言,从倒视镜里瞧了林旭一眼,道:“确实是认错了。”顿了下,接道:“不过你们黄老师,真的是跟我多年不见的那个朋友很像。不知道你能不能跟我多讲讲黄老师的事,比如他是什么时候在你们学校任教的,教了多久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黄老师从来没跟我们讲过这些。他上课的时候,除了教学内容,很少多讲别的话。”

    这个问题,林旭实际上知道。不过他才吃了李舒雅无意间向岳纤云随便透露了他信息的亏,这个时候他可不会自己反而犯这个错的也把黄老师的信息随便向宋永华透露。不管这些信息重不重要,他反正是不会多说。

    接下来,除了宋永华已知的黄宗文是武乡中学的老师,并且是林旭班级的老师,林旭再多说了个黄宗文是教数学的,再加上之前宋永华见过的黄宗文女儿黄容外,其他的信息,宋永华再问起时,林旭都一律推说不知道。

    见问不出什么后,宋永华便没有再多问。而林旭接下来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透过车窗,看着路边的风景。

    一路无话,在行经一个多小时后,他们顺利地抵达市区。

    林旭只是在小学的时候,父母带着他和妹妹到市里的动物园游玩过一回,那也是他长这么大唯一一次到市里,现在这是第二次。最近几年,市里发展很快,阔别几年再临,许多地方都已是变得陌生,记忆里熟悉的地方,能看到的已是不多。不过他上回来市里,本来到过的地方也就不多,再加上又已是好几年前,那时年纪又小,能记得的也已是不多。

    进入市区后,岳纤云并没有直接带着林旭去见其父亲岳向阳,而是先让宋永华开车到一座商场,她要先给林旭买身衣服,从头到脚地给他换装。

    林旭并不太注重自己的穿衣打扮,衣服全都是母亲给他买的,大部分是乡下的集市上采购,也有一两件是县城里买的,不过也谈不上什么入时,基本也就是乡下水平,跟城里人比起来,难免显得土气,脚下还是一双手工缝制的布鞋。

    自己这身装扮,林旭并不觉着有什么不可见人的,也并不在意。但岳纤云可不这么认为,按她的话说,如果林旭穿现在这一身去见他父亲,说这是她男朋友,都会显得她太没品味,丢她的人。所以去见其父亲之前,林旭是非好好倒饬一番,从头到脚地换装不可。

    至于费用,自然是她出。既然岳纤云愿意为自己破费,林旭也就坦然接受,并未推拒,而且这也是扮演好她男朋友的一部分。这就像是演员拍戏,在开拍之前要先换好服装一样。他将要做的,跟去演一场戏也没什么区别。不过在换装这件事上他也提了点要求,也是唯一的一点,那就是尽量速战速决,一个小时内搞定,他可不喜欢逛街,更不喜欢陪着岳纤云逛。

    他们所到的这个商场,叫华盛购物中心,是一座占地很广的五层大楼。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一体的大型综合商场,商品琳琅满目,从吃穿用度到金银首饰奢侈品等,覆盖的层面很广。

    林旭几年前跟父母和妹妹第一次来市里那回,除了一家人到动物园游玩外,也曾逛了回商场。不过他们逛的那座,虽然也是集购物、餐饮等一体化的综合商场,却是属于很平民化的,所有铺面全都是平房,差不多都是十平米左右的小门面,一间连着一间,所谓的餐饮也基本都是路边摊、小吃车之类,自是不能跟眼下他陪岳纤云所到的这座高档商场比。

    一进商场,林旭的这一身衣服打扮,跟周围人一比,更是显得分外土气,十分的不搭调,处处格格不入。以致一进商场,就立即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还惹来了些人的讥笑之言与指指点点。

    但林旭对这些却是全不在意,非常的从容自若,步履从容,眼神淡然,四下打量时,对于没见过的东西,只是显得好奇,并未有处处惊叹。而对于周围的人与物,他好像全都当作背景看待一般。

    林旭一直都觉着,自己好像天生心理强大,在面对任何事物时,都能够很快保持冷静,不显慌乱。在没练武之前,他也有这个特性,练武之后,自身强大,这个特性也更加放大。

    而在清楚了自己能够直接修炼内功的原因,是在于自身“神”的强大,属于精神意念方面后,他便觉着,自己的天生冷静心理,处变不惊心态,应该也是自己精神力方面比别人强的一个体现。

    林旭自己从容自若,一脸淡定,对周围人的目光、言语、指点等全都不在意。但旁边的岳纤云却已是先受不了地觉得十分丢人,心里也是忍不住暗道失策,觉着以林旭的这身打扮,不该就先带他来这家高档商场,又或是应该在进来之前就先为林旭换身差不多的衣服。

    只是这时都进来了,她后悔也是晚了。只能低着头,然后下意识地跟林旭保持了点距离。可惜男装区在二楼,不然她这时一定顾不得挑地就立马随便带林旭进去一家先给他换一身再说。

    低头四下一瞧间,她也顾不得一楼大部分都只是卖鞋的,立马指向角落里一间十分清冷,没有顾客的店铺,向林旭道:“先到这家。”说罢,自己连忙先小跑着过去了,打算先找个人少的地方躲一下。

    林旭闻言后转头一瞧,便也就跟着走了过去。好在岳纤云倒也没随便乱指,这家鞋店正是卖男鞋的。

    岳纤云先一步跑进去没事,里面看店的店员连忙上前招待,但林旭随后走进时,那店员一瞧,连忙脸色一变地就要上前去拦。

    “哎,你……”店员才拦在前面,指着林旭要开口说话,岳纤云便已两指夹着张百元大钞举在她眼前道:“闭嘴。”

    店员闻言一惊下,立即闭嘴,转头看向岳纤云。

    岳纤云将手里的百元钞票塞到她手里,指向林旭道:“你看看他身材,先上二楼去随便给他买身衣服,这一百块就当是你的跑腿费。”说罢,又接着从自己包里掏出五张百元钞票递过去道:“这是买衣服的钱,多了不退,少了不补,你自己看着办。最主要是快点儿,别多耽误我时间。”

    这店员闻言,立马喜笑颜开地接过钱答应,小跑着上二楼去了。

    这个时候进来商场的,就是只有林旭与岳纤云二人。宋永华也是不喜欢逛商场,就在外面车里等着。这种大型商场,安保也做得比较好,一般不会有什么危险状况,而且林旭这少年高手还跟在岳纤云身边,再加上岳纤云本身也身手不凡地有自保之力,所以他倒也不用像平常一样再随身跟着岳纤云。况且林旭在答应进商场买衣服时,给岳纤云规定了时间,要她一小时内搞定。这点儿时间,估计也不会出什么状况。

    其实现在岳向阳的威名与地位早已在平阳确立多年,轻易无人敢惹,宋永华平常保护岳纤云时,也基本没出现过什么意外状况。有限的几次,只是在岳纤云年龄还小,岳向阳当年地位也尚不稳之时,曾有人对岳纤云下过手。当然,最后自是被他给挡下料理了。(。)
正文 第六十五章 贼喊捉贼 我叫红领巾
    店员离去后,岳纤云便转回头看着店里的鞋子。从头到脚换装,鞋她自然也是打算要给林旭买的。只是原本她打算买完衣服下来后再买鞋的,但现在既然进来鞋店了,那也不妨先看看地挑一挑,看中合适的就先买下。

    林旭进来后,则是在店里随意地打量了眼后,就没什么兴趣了。看了眼岳纤云在那里挑鞋,他站在店门口转身面向外面,打量着外面商场的情形。

    这家商场虽然高档,但其实客流量并不是很大。毕竟有钱的人家还是少数,城市里这个情况也不例外,占大半的还是低收入人群。何况平阳也只是个三线的地级市,跟一线大城市相比就不算什么了。所以能在这座高档商场消费起的,也只是占少数,远不能跟林旭几年前第一次来市里时跟父母去过的那座平民化商场人流量比。那里似乎无论任何时候,都总是人潮拥挤,热闹喧嚣。

    这里地方大,人却少,自是不免显得清冷了些。不过这也只是相对来说,其实来来往往的,也是总能见着人。尤其一楼的另半边是一家大型超市,那边的人却也不少。

    “有小偷,抓小偷啊!”正自四下打量间,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声喊道。

    林旭听到这声喊,立即寻着声音转头望去。一望之下,就见商场中间那道楼梯式的电梯下面,快速跑过来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身材瘦小的男的。这男的看上去一身衣着倒也光鲜,但这时手里抓着个女包,脸上一脸慌张的跑的飞快,一看就是小偷。

    在这小偷身后的十来米远处,正有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保养得当的妇女在奋力追着,一边追一边叫喊的请人帮忙。只是女人天生体力就不如男人,而她这时脚上又还是穿着一双高跟鞋,跑不得劲,更是追不快,越追反而被落的越远。

    林旭现在所在的这个鞋店,就正处在电梯下面夹角的最里面角落处,因位置不好,所以向来清冷无人。但现在这个位置,却是恰好正对着那飞奔过来的小偷。

    林旭自从学会武功后,就经常自比书中的侠客。一身好武艺,仗之走天涯,路遇不平事,出手行义举。这本就是少年的梦想,也是他喜爱看武侠的原因,并且这还是他最初习武的动机与动力所在。

    但自从学武有成后,老实说,还真没太做过几件行侠仗义的事。虽然连受了两次警方的见义勇为嘉奖,荣誉证书都收了好几个,奖金也被发了好几千,但那两次却都是跟自己切身相关的。

    第一回是因为那逃犯想要抓妹妹林彤做人质,他才主动出的手。第二回则是因为女朋友关落雪而跟关虎动的手,并且那回他都没有主动把所有罪犯全都拿下,只是于关键处间接地插了几下手,致使关虎等人落网被捉。最后把功劳算到他头上,还是有些沾第一次见义勇为受了市里嘉奖的光,算是第一次的延续效果。

    而前两天五一旅游去壶口的路上打倒那伙拦路的车匪路霸,也是跟自身有关,因为那天他们的车也遭这伙车匪的拦路收费而被堵在了路上。他去收拾这伙车匪,也是主要由自身出发,想要赶快收拾了这帮家伙后,好疏通道路。虽然当时心里也抱着行侠仗义的念头,但毕竟还是关系到了自身的相关利益。而且因为那天的出手,惹来了岳纤云关注,导致现在这种麻烦结果。他心里也是自认为了,那算是次挺失败的行侠仗义。

    出手救李飞燕的那次倒算是,虽然他当时的出手也是有同样想得到密室里空空儿的秘笈这个原因在内,但若以这个目的为先的话,他当时最好的做法就是不管李飞燕,直接让他们师兄妹在底下打个两败俱伤后,他再去坐收渔翁之利最为稳妥。但他当时没有,而是及时出手地救下了李飞燕。可后来因为跟李飞燕关系走得太近,他现在已把李飞燕当作自己人来看,并且李飞燕也回报了他许多东西。所以他觉着这次的行侠仗义,以现在看来也是有点儿不纯了。

    这样算下来的话,他唯一的一次,也就是替马朋出头打了当时的保卫科长武建国那次了。那次他纯是路见不平地帮助同学,而且因打武建国,还遭遇到了开除危机,可以说是不顾自身安危地挺身而出,是为了义与理。所以他觉着,只有那次才算是完全符合里行侠仗义的标准。

    当然,他也不是非要去追求这个标准。只是到现在算来算去,才只有一件能正经拿得出手,却是让他觉着自己的行侠仗义,未免也做得太差了些。

    不过这也是因他陷于学业,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待着,却哪有让他遇见行侠仗义的机会。学校可也没有整天上演坏同学欺负好同学、老师打学生这种事,而且因为他的关系,这种事现在已经基本在武乡中学杜绝了,至少没有哪个再敢当着他的面做。

    眼下这情况,又遇到个行侠仗义的机会,林旭自是不会错过,何况这小偷还是正对着他这边跑来。当下他一个箭步便跨出店门去,大步而上地在电梯底下拦住了那小偷。

    “给我让开!”小偷眼见林旭这么个穿着土气、身形瘦弱的少年拦在自己身前,自是没把他当回事。都没打算绕过林旭,直接就冲着林旭撞上地伸手推了过来。

    林旭眼见他撞来,身子稍稍往旁一让,底下伸脚一勾,把这小偷双腿勾个正着,一下就被绊倒地往前跌出,以脸抢地的狠狠摔了个狗吃屎,疼的呲牙咧嘴的直哼哼。

    “哎呀!”

    就在他绊了小偷一跤,跌倒对方的同时,后面追小偷的那个妇女也忽然痛呼一声倒地,却是穿着高跟鞋跑得太急,一下没踩稳地扭到了脚。

    而这个时候,她那边也有几人听到她呼救后帮忙地一起追了过来。大厅里也有两个身着制服的保安听到后,抽出腰间的橡胶棍,从电梯的另一边堵了过来。

    那小偷在地上趴了片刻才稍泛过来,抬眼一瞧,见到两边都有人追堵过来,眼珠一转,忽然翻身将手里的那个女包一把扔给林旭,然后见林旭下意识接过后,便指着林旭大声喊道:“抓小偷啊,快,他是小偷!”喊过之后,便连忙挣扎着翻身爬起地趁乱要跑。

    林旭与小偷这时都正处在电梯下方,受视线所阻,那边失主方向追过来的人与另一边绕过电梯来堵截的两个保安都并没看得真切小偷到底是谁。

    追到电梯底下后,眼见林旭手里拿着包,而小偷正指着林旭大喊他是小偷,再加上林旭穿着打扮又十分土气,不像是能在这种高档商场消费起的人,便听信了那小偷的话,一起向林旭围了过来。

    “这可真是贼喊捉贼!”林旭瞧着那已翻身爬起,向他得意一笑的小偷暗骂了句后,却也不向围过来的几人与那两个保安解释。只是身子一晃,一下就从那两个保安中间穿插而过地脱身而出。脱身之后,便是抬腿一脚踹在那打算要跑的小偷胸口,将其踢倒在地。

    要是换过了个普通人,定然被这小偷的一招贼喊捉贼,混淆视听地趁乱脱身逃掉。但他现在遇到的,可不是普通人。他脸上的那得意一笑还没敛去,便见眼前一花,林旭已脱身而出地一脚踹来。却哪里躲得过,被踹个正着。

    但闷哼一声倒地后,他却是又立即指着林旭大声叫道:“小偷打人了,快,快抓住他。”叫过后,又忙强撑着身子往后倒退去。

    两个正拦在林旭前面的保安,也是眼前一花,就见林旭竟已脱围而出,都是不由一怔。这时听到小偷的叫声,来不及多想,便又连忙转过身地挥起手中的橡胶棒就冲林旭背部打下。

    林旭却哪里会被他们打到,踏前一步的同时便已让过两人的挥棒打下。一步踏出落下后,他伸脚一挑,将那小偷的身子勾挑而起,然后一把抓住其胸前衣襟,如挥个破麻袋一般,整个人在他手里毫无重量似地,转身冲那两个保安挥来挥去,把这小偷的身子当作件人形兵器一般。

    两个保安见状,哪里敢挡,面色大变地连连后退。

    而在林旭单手抓着小偷的身体挥舞之际,在那小偷害怕的大呼小叫中,就听“当啷叮啪”的各式声响不绝,从那小偷的身上掉落下来了钱包、首饰、呼机、钞票等各类东西来。

    “砰”地一声,林旭单手举着小偷往上面的电梯一撞,将这小偷撞晕过去随手丢在地上,然后将另一只手里还抓着的那个皮包丢到小偷身上,冲着那两个保安与后面刚才帮忙追小偷的那几人道:“看清楚了?现在谁是小偷?”

    几人一见小偷身上掉落下来的东西,便知是误会林旭了,当下不由被问得面红耳赤地愣在那里。另外,也是有些被林旭吓得。他刚才单臂拎着那小偷,毫不费力地如拎个小鸡仔也似把小偷在手里挥来挥去,那种力量真是有点儿吓到他们了。要是个肌肉发达的彪形大汉做出这般举动来,他们也不觉怎么,关键林旭看上去也就是个瘦弱少年,真不知这么大的力量是哪儿来的。

    片刻后,才有个保安先回过神儿,拿橡胶棒指着地下晕过去的小偷道:“他,他是小偷!”

    “以后麻烦长点儿眼!”林旭说罢这话后,便打算转身要走。

    “哎,等下,别走,我还没谢谢你帮我捉住小偷呢!”

    林旭闻言看去,就见是刚才追小偷的那个扭了脚的失主,这时正在有人帮忙的挽扶下赶了过来。作为失主,她身然是认得谁是小偷的。

    那小偷身上已偷了不少东西,其实手法颇为高明。刚才偷她时,却是凑巧她也要掏包,而不小心地被她发现。结果这小偷一见暗偷不成,干脆就一把明抢了过来后转身便跑。

    “真是谢谢你啊,你叫什么?”

    “不用谢,我叫红领巾!”当此之时,林旭忽然想起他以前看过的一本《小学生作文大全》里某篇作文中的这句话,于是便丢了出来。这回说罢,再不多留地转身就走。

    “卟哧!”他话音一落,那边鞋店里慢了他一下随后跟出来的岳纤云听到这句,忍不住一下失声笑出来。

    林旭闻声瞧了她一眼,在围过来看热闹的人群中略施身法转了两下便已脱离开了最里面见过他的那几人视线,然后于人群中一把将岳纤云拉出来,带着她重新回到鞋店里。

    进店之后,他放开岳纤云,拉过一张换鞋的矮凳放到一排鞋架后面坐下来。这一坐下,身子立即被鞋架遮住,便不用担心被外面的人瞧见了。

    岳纤云见状,跟过来一起坐下,这时脸上仍是笑意不减地笑道:“红领巾?你可真逗!平常看你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没想到还挺会逗人!”

    林旭斜她一眼,道:“这有什么好逗的?我上小学的时候,确实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

    岳纤云闻言,又是忍不住直笑。

    林旭却不知她笑什么,觉得女人笑点都挺低。(。)
正文 第六十六章 佛靠金装 人靠衣装
    两人坐下说了没几句话后,被岳纤云临时雇佣到二楼给林旭买衣服的鞋店店员便拎着两个装衣服的手提袋,又小跑着返回。

    “你好,衣服买回来了,试试看,不合适的话还可以换。”进店找到林旭和岳纤云后,这店员立即满脸堆笑,十分热情地将手里的袋子向林旭递了过来道。

    林旭接过后,随意往袋子里看了眼,便转头打量下店里,想找个换衣服的地方。可惜这是家鞋店,不是服装店,并没有设试衣间。

    “可以到那儿换,那儿有窗帘,我给你遮住。”店员一瞧林旭的样子,便知道他是何意,立即指向前面前整扇落地玻璃的门窗墙角处说道,那里确实有收起来的窗帘。

    她说罢,便立即走过去,将窗帘拉上了小半,然后提起一角。这样一围,便可以形成个临时性的半遮闭空间。林旭瞧了下,便也就跟着过去,站到被窗帘围起的里面,脱下自己身上所穿着的衣服,将新衣服换上。

    换好之后,他自己先看了下,觉着大小还算合身。店员给他卖的是上身一件淡蓝色的休闲夹克,下身一条牛仔裤。两件衣服的手感摸起来都不错,只是他以前也没穿过多好的衣服,在穿着这方面也并不是在意,所以这身高价衣服,比起他换下的那一身廉价衣服到底有多好,他却也感觉不出有着多大的差别。反而是这新衣服刚穿上身,还稍微有点不习惯。

    为了让自己能获得最大的利益,林旭相信那店员肯定没有把岳纤云所给的五百块钱全用来花在他这身衣服上。不过这家高档商场的平均消费水平在那里,他觉着这两件衣服也不会便宜到哪里,怕是每件都已过百了。而他以前身上的衣服,上下里外加起来,通常都还不过百。至于鞋,他经常都是穿母亲手工缝制的布鞋,根本不用花钱。

    “好了!”自己打量下过后,林旭便向背对着他,给他抓着窗帘的店员道。

    店员闻言,便松手放开抓着的窗帘,然后转身打量下林旭。那边岳纤云闻言,也是立即瞧过来打量着。

    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林旭本身就长得不差,斯文俊秀,皮肤白净,并不像是乡下的野孩子。而在练武之后,身体发育长高,也是更显英挺。现在这身较上档次的衣服一换过后,更是立即显得又英俊师气许多。

    岳纤云和那店员打量之下,都是不由瞧得眼前一亮,店员更是立即出口夸赞道:“同学你这身衣服一换,显得更帅了。”

    林旭和岳纤云二人的身高虽都已是不低,能赶得上一部分成年人了,但毕竟年龄还小,脸上一看就显得稚气未脱,能轻易分辨出来。因年龄太小,店员觉得称先生不太合适,以他们两人的年纪,肯定还在上学,所以她便称同学。

    不过她这样夸林旭,除了有一部分是由衷之言外,更多的也是自己邀功。因为衣服是她代买的,林旭穿上合适,显得更帅,也显出了她眼光好,并不是白昧了岳纤云所给的那几百块钱。

    只是,她这也就是自打小算盘地计较。对岳纤云来说,那几百块钱根本没放在眼里。从这店员回来后,她根本连问都没问一句对方买衣服花了多少钱。

    “不错,还行。主要也是挺合适的,不用麻烦换了。”岳纤云看着林旭满意地一点头后,便指向鞋架上的一双运动鞋,问那店员道:“这双鞋有39号的吗,给他拿一双。”

    林旭现在正是穿39号的鞋,她刚才已经问过了。

    “有!”店员闻言,立即又是眉梢带喜地答应一声,过去找鞋。对她来说,岳纤云现在就是她的财神爷。人逢喜事精神爽,她现在不但精神爽,动作也是比平常分外麻利,很快就翻出了装39号鞋的鞋盒,递给走过来的林旭。

    换过鞋后,岳纤云问了下他合不合脚,得到合脚的答复后,便直接掏钱付账。反正对她来说,这双鞋跟林旭现在身上的衣服一样,都是属于临时过渡,好让他走出去不再显得那么土气地引人注意,所以倒也不用太过麻烦的挑选,反正最后还是要换的。

    在岳纤云掏钱时,林旭把自己换下的旧衣服与鞋子重新装在了袋子里提上。虽然有了新的,但旧的仍然可以穿。而且这些新衣服他直接穿回家去也有些不好解释,周末回家的话,还是需要穿旧的。

    岳纤云付完钱见状后,忍不住张了下嘴想说什么,但话要出口时想了下后,却又闭上,没有就此多说,只是带着林旭走出店门。

    出门之后,那边电梯底下围着看热闹的人群还并没散去,而且这时围的人还更多了些。

    外面后围上来的人并没看见最初的事发经过,再加上林旭这时又已换过了一身衣服,倒也不怕被人认出。出门后,除了略低些头遮掩着自己脸外,倒也并没怎么躲藏。

    拐到前面电梯口处要上电梯时,林旭看了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向岳纤云道:“我看就这一身就行吧,不用再上去麻烦了,也省得你破费。”

    “这哪行?太随便了。而且都不是我自己挑的。说好了一个小时的,现在时间还没到,你可不能反悔!”岳纤云闻言,立即摇头反驳,说完还怕他跑地一把拉住他手,又向他道:“破费不破费的你就别管了,我愿意为你破费。”

    林旭无奈,只得随她跨上电梯。其实他自己也并没指望岳纤云会放弃再继续给他买衣服,只是想求个万一。现在这结果,显然没出那个万一。

    上了二楼后,岳纤云拉着林旭又连逛了几家店面地为林旭重新挑选了一身衣服,而且这回还另外给他买了件里面的衬衫。买好下楼后,则又到一楼的另一家鞋店给买了双皮鞋。

    连着她先前给电梯旁边角落里那家鞋店店员的跑路费与代买费,到出了商场时,总共下来已花费上千。上千块钱就只买了两身衣服,在林旭看来,这实在是太破费了。(。)
正文 第六十七章 小偷脱跑
    出了商场之后,岳纤云又拉着林旭到商场旁边一家也是挺高档的理发店,要给林旭理理发,重新做个发型。从头到脚换装,他脖子以下到脚上的都换过了,现在就轮到头。

    不过林旭却一向不太喜欢理发,总觉着让人在自己的头上弄来弄去,把自己的头摆弄过来摆弄过去的不太舒服,也挺不喜欢那种感觉,除了到头发长得掉下来遮住眼睛,实在长得不行才会进理发店剪一次外。其他时候,他是绝对不去的。而且,他也不想让自己在回学校后显得变化太大。这头发一弄,回去肯定是立马就被人看出来了。

    “别跑,站住!”

    正在两人于理发店前面各持己见争论此点之时,忽然那边商场大门口处有人大声喊道。

    林旭闻声转头一望,就见之前他帮忙抓住的那个小偷竟是又脱身跑了出来,正在夺路狂奔,后面两个保安一边追赶一边大喊。但那小便不愧是专业做贼的,逃跑的本领练的很高超,跑的飞快。只几秒间就跑过商场前面的路段冲到了马路上,然后在来往的车流中迅速横穿马路,有几次都险被车撞到,跑得分外惊险。

    他本就比后面追赶的保安跑得快,这再一穿过马路,借着马路上的车流阻挡,更是把后面的保安甩脱一大截。穿过马路后,他回头一瞧,见那两个保安还被车流挡在马路另一面,冲着两人轻蔑一笑,比了比小姆指,很嚣张地转身而去,几下就混入了行人群中不见。

    林旭现在跟岳纤云所在的这个理发店门口,离商场门口,已是颇有段儿距离。不过他若施展轻功,不论是小偷刚跑出商场时,还是这时已脱身逃到对面后,他都可以轻易追上地再把这小偷捉住。只是他却不想在这大庭广众下的大马路上显露太过惊世骇俗的轻功,所以只是心里念头一动后便忍了下来,没有再次出手。

    不过瞧着那小偷嚣张的态度,他还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另外也是为商场的保安太过无能而皱眉,他之前都已经把人给捉住并撞晕了过去,这商场的保安竟然连看个晕过去的人都看不住。也不知是到底小偷太狡猾,还是保安太无能。

    “这商场的保安简直都是饭桶,看个人都看不住!”瞧着那两个见小偷混入对面行人中不见踪影后,便连马路都没再过就无功而返的保安,岳纤云也是忍不住微皱了下秀眉骂道。

    林旭口上虽没说,闻言后心里倒也是很赞同岳纤云的这句话。

    “行了,别管他们了,走吧!”岳纤云随口骂过句保安后,便收回目光,一把拉住林旭的手,要把林旭拉往理发店去。

    只是林旭真要不动,她又岂能拉得动,当下纹丝不动地道:“我说不去就不去。”

    “可你这发型也太土太难看了!”岳纤云见拉不动,忍不住回头又抱怨了句。然后瞧着林旭的头发想了下后,想到个主意地道:“那这样,进去后我让人不剪你头发,只在你现在的基础上给你换个发型。完了不喜欢的话,你还能换回现在这个。这样行不行?”说罢,满含期望地瞧着林旭,又摇了摇他手臂道:“算我求你了好不好?”

    林旭想了下后,道:“你保证不动剪刀?”

    岳纤云举手作发誓状地道:“保证不动。”

    “那行!”林旭这才点头答应,话落后便移步往理发店内走去。

    “耶!”岳纤云举起二指比个胜利的手势欢呼一声后,连忙拉着他手在旁跟上。

    进去之后,岳纤云叫了店里最好的一个发型师后,果然吩咐那发型师不要动剪刀地只给林旭在现基础上重新换个发型。

    发型师虽然建议了说稍做修剪会效果更好,但既然顾客坚持不动剪刀,发型师自然还是本着顾客是上帝的服务宗旨答应了。当下便让人带了林旭先去洗头,洗完后才开始重新给他做发型。

    男的头发短,不剪发,只重做个发型的话,倒也很快,连着洗头发的时间,只花了半个小时左右便搞定。

    做发型的过程中,岳纤云也是不时在旁提点儿意见,让发型师按着她的要求来。做完后,她瞧得很满意地点了点头,发型师与旁边的几个工作人员也夸林旭换过发型后显得更帅。但林旭瞧着换过发型后镜子里的自己,却是一时瞧不习惯地不适应,觉着都不像是自己了。

    这时镜子里的他,发型精致,衣着入时,再没有原来的半点乡土气,配上他原本就出众的气质,更显得超凡脱俗。尤其他身上透出的那种斯文儒雅气,就像是个从小出身诗书传家的大家族子弟。

    不过事实上,林旭虽然年龄还小,但确实从小开始就看过很多书。饱读诗书四字虽称不上,但唐诗宋词之类却倒也是看过不少。为了学武功,现在古文也是看得很溜。

    看着镜中的自己,打量一会儿后,林旭忽然又转念一想,觉着不像原来的自己也好。这样的话,自己以现在这副样子现身,并以“许林”的假名扮演岳纤云男朋友,在其父岳向阳面前露过面后,以后再回复原来的装扮,或许岳向阳也就认不出他了。

    他虽然并不怕岳向阳,但能少点麻烦是少点,能尽量不把自己现在假装的这个身份跟真实的自己联系起来,自然是尽量不联系。让岳向阳误以为真有个“许林”,那是最好。

    想到这里,便也瞧着镜中的自己点头微作一笑。不得不说,岳纤云虽是本着不让这个“男朋友”给自己丢人的意图来包装他,但这包装完后,却也是歪打正着。林旭也是现在才转过这个弯儿来,不然的话,先前也就不那么抵触了。当然,头发还是不剪为好。他完事回去后,可还要回复原样儿呢!

    弄完头发后,岳纤云便没再拉着林旭去干别的,这回直接带他回车上。

    见到他们回来,宋永华放下车窗,探出头来打量眼林旭,也是很夸赞了几声。(。)
正文 第六十八章 初会黑老大岳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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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已是到了上午十一点多,上车之后,岳纤云没再多耽搁地半途去做其他什么事,让宋永华直接开车前往与她父亲岳向阳约好见面的酒店。

    酒店名叫向阳大酒店,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岳向阳的向阳集团下的产业。据岳纤云讲,这家酒店是平阳市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酒店,集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为一体。

    岳纤云跟其父亲岳向阳约好的,是今天中午十二点半,在向阳大酒店餐饮部二楼的一间包房里见面。到时候,岳纤云会把自己的“男朋友许林”介绍给父亲岳向阳认识。

    半个小时后,车开到了向阳大酒店。下车后,林旭抬头一望,粗略一数,就见这酒店差不多有二十多层。总占地面积,则差不多有一公顷左右,也就是上万平方米。

    这家酒店并不是建在市中心,而是处于靠近郊区位置,面临着流经平阳市的一条河流,附近市野开阔,风景很好。尤其住在楼层高的房间时,由上向下俯瞰,更是风光无限,能欣赏到更好的景致。

    转头四下望望打量了眼后,林旭便随着岳纤云走进酒店,宋永华则跟在两人身后。

    作为一家五星级酒店,向阳大酒店的门口自是设有迎宾的。走到大门处时,守在两边的门童立即低头一鞠躬,热情地微笑说道:“欢迎光临!”

    走进大门后,岳纤云便熟门熟路地带着林旭往餐饮部走去。不过岳纤云虽然熟悉,但看起来却也不算是经常来,又或者是酒店的工作人员太多,又或更换的频繁,或什么别的原因,反正一路走过,并没有多少工作人员认出岳纤云是老板的女儿。

    直到进了餐饮部,报了订好的包间号后,才有一名认得岳纤云和宋永华的经理亲自出来接待,领着他们前往包间。

    这时还没到十二点,岳向阳自是还没到,岳纤云在前台问时也顺便问过了。进了包间后,岳纤云便先点了些饮料、果盘、糕点、瓜子零食之类的送上来。然后一边吃喝着,一边打开包间里的电视机看电视,用以打发岳向阳到来的这段时间。当然,这其间岳纤云也没忘了再叮嘱林旭一些待会儿她父亲来后需要注意的事项。

    到十二点半时,岳向阳准时到来。

    最先推门而进的,是两个身穿黑西装,体形都超过一米八的彪形壮汉。两人面色冷硬,都显出一身凶悍气质地一人一边推开两扇包间门后,岳向阳随后踏进门来,出场便显得很有气势。

    岳向阳本人也是气派十足,身量虽然不算特别高,但也有一米七`八左右。一张方形的国字脸,总是显得不怒自威。宽厚的肩膀,让他身形更添威势。浓眉虎目,双眼明亮而有神。他看上去在四十岁左右,正处壮年之时,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精神焕发。

    瞧到岳向阳进来后,林旭三人都起身相迎。岳纤云叫声“爸”,离开座位,迎了过去。宋永华则只是含笑冲着岳向阳点了下头,并没动,也没开口称呼岳向阳什么“老板”、“大哥”之类的。

    到现在,林旭也算是看出来了。相比起来,宋永华明显更听岳纤云的话。只算是岳纤云的私人保镖,而不是岳向阳所雇来或是他的手下。否则的话,岳纤云也不会当着他面就敢找假男朋友了,对其也基本上什么都不做隐瞒。

    而看现在宋永华对岳向阳的态度,也是证明了这一点。

    林旭虽然对宋永华在岳家所处的具体身份地位有点好奇,但他一向不爱多打听别人的事,却也没多嘴问过。而岳纤云与宋永华也都没主动说起过,给他释疑。不过他自己心里猜测,如果宋永华不是岳向阳给女儿所找的保镖的话,那么就多半应该是岳纤云去世的母亲给女儿找的。或者其间,还有点儿什么别的故事之类。

    对于岳向阳,林旭则是既未含笑,也未点头,只是起身相迎兼好奇地打量了眼。

    “我来看看我这宝贝女儿又给我找了个什么男朋友?”岳向阳笑着应过了岳纤云一声后,便也随之好奇地打量向林旭。

    他说这句话时,将“又”字咬得特别重,话里也带着些笑话的味道。显然,这应该不是岳纤云第一次领着她所谓的“男朋友”来见他了。林旭想来也是,岳纤云若不是经历过了多次失败,也不会特地来找他,还为此愿意答应他许多条件了。

    岳向阳对于女儿所谓的找“男朋友”,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知道她并不是来真格的,只是想要通过这个方式来跟他对抗。所以他也就只是不戳破,陪着女儿玩这个比较特别的游戏而已,看她究竟能玩儿到哪个地步。

    听到岳向阳特别咬重的这个“又”字,岳纤云面色稍变地略显尴尬了下后,便又继续笑着伸手指向林旭道:“爸,我给你介绍,这就是我昨天跟你说起过的,我的男朋友许林。”

    “你好!”林旭这时才冲岳向阳点了下头说道。

    按道理来说,他这个时候应该称呼岳向阳一声“叔叔”。不过他平常自己家里亲戚都不叫,村里跟父母相熟的大人也不称呼,更遑论称呼个陌生人了。更别说,他现在假扮岳纤云的这个男朋友,本就是不情愿之举,就更不愿为此赔上个自己的称呼了。何况无论是谁,这“叔叔”二字他也都是根本叫不出口。

    好在岳纤云找他假扮这个男朋友前来的目的,本来也就不是为了讨好岳向阳。相反的,她是为了气自己这老爸。就是想要表现出,岳向阳敢要再婚给她娶后妈,她就敢表现出特别叛逆不听话来,以此来做要胁。所以林旭不想叫,就犯不着去叫。

    岳向阳眼见林旭竟不称呼自己,并且对他打招呼就只是简单的两个字“你好”,态度也不热情,笑一下都没有,不禁略微皱眉,有些惊异地看向林旭。再仔细打量,更是发觉女儿这回找来的这个男朋友有点儿不一般。

    长相方面也就算了,以女儿的眼光,也不会挑丑的。就算只是找人假扮,她也不会挑丑的来扮。所以林旭长得俊秀,并不出他意外,只是林旭的态度,却着实让他很意外。因为这小子除了对他有点好奇外,面对他时竟是显得十分坦然跟平静,好像一点儿都不担心他会做出什么事来。而且这种坦然平静,还不是装的,而是真的一点不怕他。

    就算女儿没跟这小子提过他具体的身份,但他至少是岳纤云的父亲。面对长辈地来见家长,哪怕是假的,做为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言,也该多少有些忐忑紧张才是。但林旭却真的表现十分平静淡然,完全的处变不惊。对于这一点,许多成年人可都还是完全做不来的。

    他经历丰富,生平阅人无数,一眼就看得出真假。而依他来看,林旭这时的表现自然而然,确实不是强装出来的。真要能在自己面前装到这地步,那他也只能对对方的演技写个“服”字。

    “嗯!”岳向阳心中对林旭的惊讶并没显于脸上,做到他这个地步的人,无不是心机深沉之辈,已完全可做到喜怒不形于色。当下同样点头地淡淡应了声后,摆手做个请的手势,道:“坐吧!”

    林旭又略点头致谢后,重新落座。宋永华也随之落座,岳纤云则是陪着父亲,等他在主位上落座后,才重新过去对面,坐到林旭身边。

    她的座位还专门调整过,本来包间里的座椅距离,每个之间都是大约保持相等的,但她却是把自己的座椅专门拉近了林旭身边,显得两人特别亲近。而她坐下后,还一把抓住了林旭的手,并且故意放到了桌上,就是要很显眼地让父亲岳向阳看到。(。)
正文 第六十九章 直言不讳 戏演过了
    看着女儿和林旭十指交叉握在一起放桌上的手,岳向阳目光中闪过一丝不悦和无奈后,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随后让人招呼服务员进来点菜。

    跟在岳向阳身边的那两个体形壮硕的黑衣保镖,在岳向阳坐下后,便跟着过来分站在他身后左右两边,有如哼哈二将一般。这时听到岳向阳吩咐,离门近的右边那人出去叫服务员,不过随后叫进来的却是之前领林旭三人过来的那个餐饮部经理。老板来吃饭,这个经理却是亲自过来招待,不过身后却也还另跟着个服务员。

    从经理手里接过菜单后,岳向阳便也不客气,随口先点了几个菜。但他却没有翻手里的菜单,显然是常来吃的,对许多菜很熟。点完菜后,他将手里的菜单放在桌上的玻璃转盘上,轻轻拨动一转,转到岳纤云面前道:“你们点吧!”

    岳纤云拿过菜单后,另一只跟林旭握在一起的手仍没放开,只是把菜单往两人中间挪了下,然后摊在桌上放开,转头向林旭一笑,问道:“你想吃什么?”

    林旭便也回以一笑地配合道:“什么都行,我不挑食。你喜欢什么就点什么吧,你喜欢的我都喜欢。”

    岳纤云又冲他甜蜜一笑,然后手指向菜单上的一个菜名道:“这个不错,我上回吃过的,很好吃,咱们先点个这个吧!”

    “好!”林旭自是点头答应。

    两人在那里故作亲热甜蜜,腻腻歪歪地点了半天后,才点了六道菜算完,然后将菜单转给林旭旁边的宋永华。

    宋永华却也没看菜单,只随口点了两个后,便将菜单拿起向服务员递了过去。

    服务员过去接了菜单后,经理便忙让她先到厨房去报菜。他则留下来,又问岳向阳几人喝什么酒水饮料。几人又各点了要喝的饮品后,岳向阳便打发这经理离去,并让他在离去时把包间门关好。

    待经理离去后,岳向阳又转头将目光瞧向林旭,目光威严肃然地凝视着女儿的这个“男朋友”。

    林旭见状,面色自然地平静与他对视。

    对视了片刻,岳向阳见自己目光并不能将林旭吓住,对方也丝毫未让后,便轻咳一声,向林旭问道:“许林,你是哪里人?”

    林旭道:“汾县的。”

    这点上他并没有隐瞒,主要他也没去过太多地方。假装外地的,自己本身就对那地方不熟,被人家问起的话,很容易穿帮露馅。不过汾县这个范围仍然很大,他自然不会给对方说更具体的,并且也不会再过多透露自己的真实信息。

    关于许林这个假身份,他就假装自己是汾县县城的,反正他对县城也算熟悉。跟岳纤云的相识过程也按真的来,就说是五一到壶口旅游时,两人在那里偶遇的。然后两人一见,便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上演,反正就是一下瞧对眼了。而当时聊了两句后,也是相谈甚欢,发现双方许多地方合得来。

    “哦,汾县的啊,那倒不远,我们老家也是汾县的!”岳向阳闻言,点头说道。

    林旭接道:“我知道,云云跟我说起过,汾县古安镇岳村。”

    岳向阳闻言瞧了女儿一眼,再又转过来瞧向林旭,道:“既然云云连这都跟你说起过,那她想必也跟你说过我到底是做什么的吧?”

    林旭点头道:“是,她说过。”顿了下,又道:“其实在这之前,我也听人说起过您。”

    岳向阳举杯喝了口茶,道:“那你说说,我到底是做什么的?”

    林旭道:“有人说,您是平阳最大的黑帮老大。您想听的就是这个吧?”

    岳向阳闻言不禁稍微一愣,倒也没想到林旭这么直接。以前岳纤云找来的好几个“男朋友”,可都是在这方面故意充傻装愣,好像觉着他们不说破,他就不会用黑社会的手段对付他们似的。不充傻装愣的,也是顾左右而言它,只说他是向阳集团的老板、平阳首富、成功的商人之类。可从来没有一个像林旭这样开门见山,毫不遮掩地当着他面坦然说出来的。

    微微一愣后,他倒也不禁感觉有些新奇有趣地接着一笑。不过这一笑,却带着些冷厉与残忍意味地道:“外面传的那些话没错,都是真的。”

    “哦!”林旭闻言,却只是点点头。他本来也就知道,这是真的。

    林旭的反应,又是有些出乎岳向阳的意料,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林旭,他道:“你既然知道了我这个身份,那也就该知道,想要动我岳向阳的女儿,就得承担后果。”说罢一顿,他眼神凶狠地盯着林旭道:“小子,你准备好承担这个后果了吗?”

    他这一瞪眼,身后那两个哼哈二将似的黑衣壮保镖也是立即各自怒哼一声,恶狠狠地瞪向林旭。

    “爸,你这是干什么啊?不要老吓我男朋友好不好?”没等林旭接话,岳纤云闻言,立即先开口嗔道。说罢,也同样狠狠地瞪了岳向阳身后的那两个保镖一眼。

    岳向阳闻言却没理会,仍只是盯着林旭。

    而林旭这时却仍是面色平静,并无丝毫变化,迎着岳向阳凶狠的目光,他开口道:“首先,我没动云云,我只是喜欢她。既然喜欢了她,那自然是无论什么后果,我都准备好了。”

    岳纤云闻言,一脸甜蜜感动状地看着林旭。待他说罢,激动地道:“我也喜欢你!”话落,竟是一把抱住林旭的胳膊,将头温柔地靠在了他肩上。

    “砰!”岳向阳见状,忍不住一下瞪大了眼地猛一拍桌子站起来,手指着岳纤云大声喝道:“云云,你这干什么呢,成什么样子,给我放开!”

    以前女儿找过来的那几个“男朋友”,最多只在他前面拉拉手地装装样子,可从没有过再更进一步的亲密举动。这回乖女儿竟然当着他面儿地靠在了这小子肩上,不会这回是要来真的吧?

    被岳向阳猛地拍桌子一喝,岳纤云也忍不住被吓了一跳地连忙离开了林旭肩头。随即红着脸地低头偷瞧了眼林旭,忍不住暗道:“哎呀,刚才真是稍微过了,有点儿入戏了!”

    “手也给我放开,女孩子家的学矜持点儿,你妈以前教你的都忘哪儿了?”见岳纤云离开了林旭肩头,岳向阳又指向两人仍抓着的手喝道。

    岳纤云这回闻言却是没放,反而更用力紧抓了些,抬头忿然瞧着岳向阳,倔犟地顶嘴道:“我这就是为了我妈!”

    岳向阳闻言,不禁面色一变地一怔。随即有些无奈地轻叹一声,重新坐下。(。)
正文 第七十章 好好的 别腻歪 燕子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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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当!”

    岳向阳重新坐下没多久后,就听外面敲门声响。

    瞧了眼闭上的房门,他转头向身后靠近门口的右侧保镖点了下头。那保镖见状会意,冲他也点了下头后,过去打开房门。

    房门一开,就见刚才离去的那个经理领着一个推着餐车的服务员进来,车上摆放着几样已经做好的冷盘凉菜与他们几人点要的酒水与饮料。将酒菜摆好放在桌上后,那经理又带着服务员告辞离去。

    待两人离去后,岳向阳目光扫了女儿与林旭一眼后,道:“行了,先吃饭吧!”说罢,又看向林旭道:“许林,吃完饭后你单独留一下,咱们好好谈谈你要承担的后果。”最后那句,还盯着林旭,特别咬重了字音说,显得很有威胁感。

    “好!”但林旭却并未在意,闻言只是一点头,很爽快地答应。

    答应后,他转头看向岳纤云,动了动两人抓在一起的手后自己先松开,示意她也放开。马上要开饭,还抓一起可不方便吃饭。尤其他被抓着的,还是右手。

    虽然自练武有成后,他身体的协调能力大大增强,用左手写字吃饭的话,倒也算不在话下,但毕竟用惯了多年的右手,还是右手用着习惯。左手的话,只能说勉强用得,但总是用不顺畅,也不习惯。

    岳纤云见状却是没放,反而又紧抓了下,转头向他撒娇地笑道:“不放,我喂你吃就行!”

    岳向阳闻言,又是忍不住气得瞪了两人一眼。就连旁边的宋永华,听到岳纤云这句话,也是不禁冲她斜了眼。

    “我又不是半岁的小孩儿,自己可以,放开吧!”林旭笑着向岳纤云说了句后,又凑过头去贴近她耳边低声道:“差不多就行了,别腻歪了,要适可而止,我可还想好好吃完这顿饭呢!”

    岳纤云闻言,这才斜他一眼后松手放开。

    而岳向阳则在这过程中,一直紧张地盯着林旭。见到林旭只是凑过头去跟女儿说了句悄悄话,这才松了口气。不然若是这小子敢当着他面儿乱来的去亲女儿的话,他铁定立马掀桌子地当场就把这小子爆揍一顿。

    他也不知林旭凑过头去跟女儿说了什么,不过眼见林旭一说,女儿就立即听话地放开,也是不禁心下升起了些“女大不中留”的感叹。这女儿不论怎样,将来总是要嫁人的。

    想到这里,不禁稍有些郁闷地端起身前刚才那经理临去前给他倒上的一杯酒,举杯一口饮下,然后举筷看了眼女儿、林旭、宋永华三人,道:“行了,开吃吧!”说罢,自己先动手夹菜。

    三人闻言,随后动筷。

    岳纤云拿起筷子后,却没怎么吃,反而是一直为林旭夹菜,将他的菜碟堆得满满的。林旭回敬地也为岳纤云夹了几筷子菜后,便不客气地自己低头吃饭。

    他在饭桌上,是一向不太跟人客气的。何况这次假扮岳纤云的男朋友,又不是要来讨好岳向阳,自然更是不需在饭桌上显出什么太过客气礼貌。当下是来者不拒,岳纤云给他夹什么,他就吃什么。不过为免提早显出自己也是个练武之人的特征,他却是稍控制着食量,并没有吃太多。

    毕竟岳向阳身边也是有练武之人的存在,更何况这饭桌上就还有个宋永华在旁。而岳纤云也是有跟宋永华学过些防身之术,就是岳向阳自己,怕也是多少有练过些拳脚的。练武之人饭量都大,这就是个较为明显的特征。外行不了解的只会惊讶他们的饭量,而内行清楚的,通过吃饭就能看出个大概来。

    吃饭期间,岳向阳倒是再没有谈起什么过激的话题,只是接着又向林旭大致询问了下他的家庭情况。

    林旭便按早已事先编好的说出,说自己父亲是县城某单位的一个公务员,母亲则是教师。这个背景情况,他是根据他们武乡中学音乐老师李舒雅编的。毕竟他在县城里认识的人家不多,除了自己姨家,也就这位李老师家的情况因有人打听出来在学生中流传,他较为清楚些。放着有现成的,他便就地引用。反正他沾上岳纤云这麻烦,也有这位李老师的过,自然也该叫她多少抵点儿。

    不过他只是说了“许林”这个假身份父母的职业,具体到工作单位、地址,以及父母的姓名,自然是不会跟岳向阳说。一来是这些他都没有编排,二来也是怕多说多错,能少说就尽量少说。所以他只在岳向阳问时答两句,其他时候便只是低头吃饭。

    等到菜上完,饭吃到一半时,林旭腰间别着的传呼机忽然震动了几下。右手拿着筷子不放,他左手摸到腰间拿出,藏在怀里低头一看,但见是李飞燕发来的信息。信息上说她已经赶到了目的地,叫林旭给她回电话。

    看完这信息,重新把传呼机别好后,林旭放下筷子站起身,向几人点头致了下歉,道:“抱歉,我去趟卫生间。”说罢,离席而去。

    等到林旭开门走出去一会儿后,岳向阳放下筷子站起身向女儿和宋永华道:“我也去一趟。”说罢,也自离席而去,他身后那两个高大的黑衣保镖寸步不离地随后跟上。

    目送着岳向阳三人出门而去后,岳纤云瞟了旁边的宋永华一眼,不满地哼道:“我爸他可真是,老是趁人家上卫生间的时候,有意思吗?就不能让人好好吃完一顿饭?”

    宋永华闻言笑道:“你爸他是急性子,等不及吃完饭。”

    他们两个都知道,岳向阳随后跟着离去,并不是真要上卫生间,而是打算把林旭堵到卫生间里收拾一顿。以前岳纤云领来的几个“男朋友”,就有好几个是被这样收拾的。

    不过他们却不知道,林旭出去也不是真要上卫生间,而是以此为借口,要出去给李飞燕回个电话。他刚才掏传呼机查看的动作很隐蔽,连近在旁边的岳纤云也没看见,所以并不知道他另有别因。

    “不过他这回可要踢到块儿铁板了!”想到林旭的厉害,岳纤云又话音一转地有些幸灾乐祸笑道,“可惜是男卫生间,不然我也想跟去看看热闹呢!”(。)
正文 第七十一章 小子狡猾 一按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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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五星级的高档酒店,这里的每个包间内,其实便都装有电话,方便顾客在用饭的时候接打电话,是一项很贴心的服务。但林旭却不想当着岳向阳等人的面给李飞燕回电话,自然是出来打。

    走出包间后,他也没走远,走到右边间隔了一间的包间门口,侧耳倾听了下里面没人后,他便趁着走廊里一时没人,推门而进。他虽然不知道这里的每个包间都装有电话,但却注意到自己那间有,所以想来别的也该有,是一样的配置。

    果然进去后拿眼一扫,就在相同的位置找到了这间包间里的电话。当下走过去,掏出传呼机,按着李飞燕信息末尾所附的那个电话号码,拨打了过去。

    电话只响了一声后,那边就立即接起,然后李飞燕的声音响起道:“喂,小旭吗?”

    “嗯,是我!”几天没见,再听到李飞燕熟悉的声音,林旭也是不禁生起亲切之感。

    李飞燕在电话那边笑了声,问道:“几天没见,想我没有?”

    “没有。”林旭有些口不对心地回了句,接道:“我就是问下你到了没有?”

    “小没良心的!”李飞燕笑骂了句,道:“我今天刚到,才出火车站不久。你昨天晚上呼我时,我还在火车上,没法儿回电话。没想到你还知道买个呼机,这下就方便联系了。是不是专门为我买的啊?”

    林旭道:“不是,我自己也需要用。”他这句倒是实话,这个传呼机确实不是专门为跟李飞燕联系方便买的。不过买的时候,却也有这个考虑在内。

    “你让我高兴下会死啊!”李飞燕闻言,又是不禁骂了句,“就你这两下还学人家谈恋爱,到底会不会哄女孩子?”

    林旭本想回句“你又不是我女朋友”,但话到嘴边后想了下,又临时改口道:“是,专门为跟你联系方便才买的。”

    李飞燕闻言开心地笑道:“这才对吗?”说罢顿了下,问道:“那个范志邦把钱给你了吗?”

    林旭道:“没呢!那天说好的等范海龙好差不多后,他带范海龙给我道歉时一块儿给我的,哪有那么快?”

    李飞燕道:“这话还不是你说的!其实要什么道歉啊,没得麻烦,早点儿收了你这十万块钱的赔偿金才是正经。”

    林旭反驳道:“我都说过了,我不是为钱!”

    “是,林少侠你高风亮节,小女子我失敬了!”李飞燕玩笑了句,结束这个话题,又问道:“那个岳纤云的事,你答应了吗?”

    林旭道:“听你的建议,我答应了。”顿了下,接道:“我现在就正在跟岳向阳吃饭呢,抽空出来给你回的电话。”

    其实他并没有听李飞燕的建议,刚开始是拒绝了岳纤云的。现在答应,是因为被岳纤云给找到了学校,他不想再被岳纤云进一步纠缠地找到家里去,才有点无奈地转而答应的。不过其中的转折,他觉着就没必要说给李飞燕听了。

    李飞燕闻言惊讶了下,问道:“那岳向阳是什么反应?”

    林旭道:“现在还没什么反应,说吃完饭要单独跟我谈。”

    李飞燕叮嘱道:“那你小心点儿!”顿了下,叹道:“可惜我答应的没做到,没法去给你做后援!”

    林旭安慰她道:“你放心,我一个人可以的。通背门的事,我还不是独自解决的?”

    听他这么一说,李飞燕倒也稍觉放心。但还是又叮嘱了他几句后,才挂断电话地与他结束了通话。

    挂了电话,林旭走到包间门口,先开了条门缝探头出去打量了下。又是趁着走廓里一时没人注意,才迅速闪身出去。回到与岳向阳他们吃饭的那间包间,推门而进后,见到岳向阳与其身边的那两个黑衣保镖都不见,他不由向岳纤云问道:“咦,你爸呢?”

    岳纤云闻言,也是不由奇怪地瞧着他问道:“你没撞见?他也去卫生间了。”

    “哦,没有。”林旭摇头,自是不会承认自己根本没去卫生间。说罢话,便又重新走到自己座位处落坐。

    “你真没撞见?”

    “真没有。”

    “那可就怪了!”岳纤云瞧着林旭又奇怪了句后,便摇头不再多想地道:“没撞见也好,来,接着吃饭!”

    趁着岳向阳不在,林旭便也放开多吃了几口。不过没吃多少,就听门外脚步声响,接着房门被推开,岳向阳面色难看地带着两个保镖返回包间。瞧到林旭已然回来,他不由瞪着林旭地道:“你这小子看着老实,没想到还挺狡猾啊!”

    林旭闻言,不禁双眼茫然,听得有点儿不明所以。岳纤云没跟他说起过岳向阳有在卫生间里堵过她几个前任“男友”,当场教训的对方一去不回的事,他自然是不知道,岳向阳刚才去卫生间,也是打算故技重施地去堵他。

    岳向阳见状,却也不理林旭的反应,站在桌旁直接一挥手道:“行了,这饭就吃到这儿吧!云云、永华,你们两个先走,我跟这小子留下来单独谈谈。”

    岳纤云闻言,不情愿地道:“别啊,爸,我还没吃饱呢!”

    岳向阳没好气瞪她一眼,道:“行,你们继续吃!”然后转向林旭道:“许林你跟我来,咱们另找个地方单独谈。”

    “好!”林旭点下头答应,拿纸巾擦了下嘴,站起身走了过去。

    岳向阳见他过来,先一步踏出包间门,这回岳纤云并没拦着。她找林旭帮忙,就是为了让林旭挡她爸的,自然不能老自己护着林旭。

    出了包间后,岳向阳并没带林旭走多远,也是另找了个没人的包间进去。巧的是,找的也是林旭刚才打电话的那个包间。

    到得包间门口,仍是两个保镖先一步为岳向阳打开房门。岳向阳当先进去,林旭随后跟上。等他进去后,两个保镖再随后跟着进来,然后把房门在后面关上。

    岳向阳进去后,直接走到这个包间里餐桌的主位上坐下。两个保镖这回一个正中央堵在了门口,另一个则跟过去站在了岳向阳身后。

    林旭看了堵在门口的那保镖一眼,并没在意,直接走到岳向阳对面的位置。不过他却没落座,只是站在桌旁,然后伸手朝着餐桌上的那个玻璃转盘伸手轻轻一按。

    这看起来并没怎么用力的一按之下,就听“砰”的一声大响,那块玻璃转盘整个被他随手一按,便一下爆裂破开地碎成了无数小颗粒。

    不过碎成这么多,却倒并非全是他这一按之功了,而是这种玻璃的特殊结构所致。作为餐桌所用,这上面的转盘玻璃需要耐热、抗压,所以用的是钢化玻璃。而钢化玻璃又称为安全玻璃,其特性就是破碎后便会整个碎成没有锐角的无数小颗粒,不会在破碎后再划伤人。像汽车上用的,便也是这种玻璃。这样如有意外发生撞车的话,玻璃破碎后也不会划伤人。

    但既然是钢化玻璃,其硬度自也是强过了普通玻璃许多。林旭随手一按就能将其按破,也可见他手掌上所附的力量有多大了。

    “砰”地一响,餐桌上的钢化玻璃被林旭随手按碎。

    岳向阳与其两个保镖见状,都是不禁面色大变地吃了一惊。尤其岳向阳就正坐在餐桌旁,即便他经历的事多,也是早练出了处变不惊的性子。但离得这么近的忽然一下爆响,也还是忍不住被吓了一跳地差点叫出声。但随没叫,却也是忍不住身子抖了下,面色发白。

    关键也在于,林旭就只是看起来随手一按,岳向阳三人任谁都料不到他这随手一按会有这么大的威力,一下便将这钢化玻璃给按爆。因太过出乎意料,才致受到惊吓。(。)
正文 第七十二章 无双偷技 开门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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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岳向阳身后的那名保镖,在玻璃一碎过后,立即就转身挡在了岳向阳身前,堵在门口的那名保镖吃惊过后,也是立即一个箭步地飞冲过来,遮挡在岳向阳身前。

    林旭瞧了眼这两个把自己身体当作肉盾,将后面岳向阳挡的严严实实的保镖,略带嘲讽地淡然一笑,收回了手去。刚才他若是直接向岳向阳出手,这两个保镖又哪里来的及挡住保护。

    就现在也是晚了,他们是在玻璃碎后才挡到了岳向阳身前,而不是在碎之前。好在林旭就只是把玻璃给按破,那些破碎掉的小颗粒并没有四溅飞射地再形成什么杀伤力,大部分就只是摊碎在了桌上,个别被溅到桌外或滚落下去。

    收回手后,他这才落座地坐到了椅子上。刚才那随手一按,他并不只是全靠潜运内力地往玻璃上施加重量与压力,而是还同时使了招《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振翅”。那块钢化玻璃转盘,更多的是被这招的震荡之力直接破化了其内部结构而震破。否则只靠纯粹的外部压力,以他目前的功力而言,也并不能做到像现在这么轻松。

    两个保镖在挡在了岳向阳身前后,接着又同时探手向自己的西装里面摸去。但这一摸之下,又是不禁面色大变,而且变得很惨然。

    “你们是在找这个吧?”林旭瞧着他们两个的样子,微微一笑说罢后,探手往自己衣服下面一摸,掏出两把手枪来放在桌上。这两把枪,是他刚才在走廊里跟在两个保镖身旁时,施展了空空儿当年仗之成名的妙手空空本事,从两人身上偷到的。

    偷盗的本事,就是隐藏在《妙手十三式》这套武功里。其中许多招式手法,都可化为无双偷技。而且他不止学了《妙手十三式》,还同样跟李飞燕学了许多燕子门的偷盗之技。燕子门的前身是神偷门,自唐时就已立派,到现在历经数代上前年,更是总结硬究出了许多厉害巧妙的偷盗术。燕子门从神偷门传承过来的虽不全,却也得传了不少精髓。他现在的偷技,可说已是强过了从小练习多年的李飞燕。

    其中主因,自然是他有内力在身,能够施展《妙手十三式》的内功心法,摧运发挥出这套武功的许多妙用。否则单靠外力,这套武功的大半都是使不出来。能使出来的,也是威力与妙用大减。

    见到林旭随手拿出了他们身上的枪,两名保镖又是不由面色再变地更加惨然。同时,也不禁有些惧怕与恐怖。他们两人身上的枪落到了这少年手里,而他们两个却都还毫无所觉。这得是多高明的身手,又或者是,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能力。这一刻,两人简直都要怀疑面前的这少年是身具电影里的超能力了。而以他的能力,刚才若不是掏他们的枪,是要他们的命,那他们现在已经是早死了。

    “备枪你们也别打主意了,我只是懒得蹲下去从你们脚腕上掏才没动。我要是真出手,你们连弯腰的机会都没有。”林旭接下来的这句话,又让两名保镖的面色变得更惨的有如死灰。闻言都是不由愣在那里,不知该做何反应了。

    “行了,让开吧!”片刻后,后面的岳向阳沉声一叹,向两名保镖发话道。

    两人闻言顿了下后,方才让开、但站在岳向阳身旁,都仍是紧张地盯着林旭。

    重新打量了眼坐在对面的林旭,岳向阳慨然叹道:“我岳某人这次可真是走眼了,想不到许林你年纪轻轻,一身功夫就已这么高明。”顿了下,问道:“不知你跟宋永华是什么关系?”

    在他看来,宋永华也是练武的,并且在其圈子中认识的人很多。林旭武功这么厉害,应该是宋永华帮忙给岳纤云找来的。这个宋永华也是,自己女儿胡闹他不帮忙劝着点儿也就算了,反而还跟着推波助澜嫌不够热闹。

    林旭闻言摇头道:“我跟宋永华没关系,确实就只是在壶口旅游时跟岳纤云撞见认识的。”

    现在既然摊开了来说,他自是也不用还像之前装样子地称呼岳纤云“云云”了。说罢一顿,他接道:“我做事喜欢开门见山,不喜欢麻烦地绕来绕去。岳纤云跟我说过你对付他以前‘男朋友’的手段,现在这样,我想你应该不会再对我动手了吧?”

    岳向阳闻言,不禁苦笑地摇摇头。他现在还哪儿敢,就算敢,也根本不会是眼前这少年的对手。也不知自己女儿走了什么远,竟能撞见这么个人,又用了什么办法请动的他帮忙。又或者是,这小子不会真喜欢女儿,两个人是来真的吧?

    想到这里,他不禁面色一变。但再一看桌上一桌碎玻璃与林旭面前的那两把枪,刚起的有些念头也不禁无奈打消,只是皱着眉头看向林旭,十分苦恼。万一这两人是来真的,那应该怎么办?

    林旭没理会岳向阳的表情变化,又自点了下头,接着说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父女俩之间的事我不管。我今天过来,只是答应帮岳纤云一个忙。至于你们随后怎么样,我也不会管。”

    “我帮的忙,就只是到这里。这件事,我也希望到此为止。随后不管你们父女俩怎么样,请都不要再牵扯到我,尤其不要牵扯到我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今天过后,我也不希望再见到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否则的话,我怕是会做出些不好的事来。”

    “就像这个。”他说着,指指碎了一桌子的玻璃渣,然后站起身来看着岳向阳道:“我这样说,你没意见吧?”

    岳向阳闻言,桌底下的一双手不禁握紧了拳头,感觉有些屈辱。他在道上可也是称霸一方的人物,虽然只是在平阳这个三线的小城市称霸算不上什么,但到底也是称雄多年,在平阳这地面上无人敢惹。以前只有他威胁别人的份儿,但现在却被个毛都还没长齐的毛头小子给当面威胁了。

    但尽量心里觉着屈辱,可想及林旭的厉害,一时之间还真是不敢做什么。不过大丈夫能屈能伸,他闯荡多年并不是一帆风顺,也不是没屈过。当下深吸了口气后,他摇头道:“没意见。”

    林旭闻言点头道:“那就好。再见!”说罢,便转身离座。

    在快要走到门口时,岳向阳忽然起身叫道:“等下!”(。)
正文 第七十三章 强硬到底 你拦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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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什么事?”

    林旭闻言转过身来,看向岳向阳问道。

    岳向阳双眼盯着他,问道:“云云请你帮忙,花了什么代价?”

    林旭道:“她答应了我几件事。”

    岳向阳立即问道:“什么事?”

    林旭道:“这我就没必要告诉你了,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顿了下,道:“如果你女儿愿意说的话,你可以去问她。”

    岳向阳目露凶光地道:“最好不要是会让我女儿受到伤害的事,否则我就是拼上这条命,也绝不会放过你。”

    林旭闻言,眼中光芒一闪,也不禁有些佩服岳向阳的勇气与爱女之心。同时觉着,岳向阳这时还敢向他放这种狠话,倒也真不愧是平阳****上的顶尖人物,的确有些枭雄本色,能走到今天这步,非是幸至。不过对于岳向阳的这句威胁,他自然是不在意。况且,他本来也就没做任何伤害岳纤云的事。

    只是虽不在意,但他却不会在岳向阳的这句威胁下示弱。他觉着对这种人,需要表现出自己的强悍与强硬来,当下逼视地盯着岳向阳,道:“如果我现在真要动手的话,可以在一个呼吸的时间内杀掉你。”

    他这句话并没有特别加大音量,也没带什么特别的语气,就只是平静的陈述。但挟着他刚才轻轻一掌就按破钢化玻璃与无声无息间取走两名保镖身上的枪这两下出手,还是让他这句话显得颇有杀意。

    岳向阳一听之下,也是忍不住心中一突,面色生变。两名保镖闻言,面色大变的同时,又立即大步抢过来,要挡在岳向阳身前。哪怕他们并不认为凭自己两人就能挡得住林旭,但身为保镖,就是以保护雇主为第一原则,必要的时候,就是要以自己的身体挡刀挡枪。

    “别动手,快开门!”

    在两名保镖动身冲过来要保护岳向阳的同时,包间门外忽然传来了岳纤云的大喊声与急切的拍门声。原来她这时正在门外面偷听,听到这里也是不禁十分担心与着急,生怕林旭真会动手。但刚才那两名保镖为了堵住林旭,在进门后却是把门从里面反锁了,外面打不开。

    林旭本来就打算要走,这时离门口最近,当下便过去开了门。

    门一开,岳纤云立即冲了进来,然后一把就抱住林旭地道:“你别动手,不要杀我爸!”

    这个时候,她心中也是不禁十分后悔。早知道两人见面后会发展到这一步,都谈及了生死,那她一定不会要林旭帮这个忙。这个时候,她也才知道自己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只是看到了林旭的厉害,认为找林旭假扮自己男朋友,就不用再怕被父亲让人打跑,她的计划就成功了,却万没想到,林旭会厉害到反过来威胁父亲,冲突到这地步。

    “你先放开,我没说要杀他。”林旭微一皱眉,说话间双臂轻轻用力一挣,将岳纤云抱着他的双臂振开。然后再一推她肩头,将她推的往后倒退一步,与他保持开距离。

    岳纤云被他毫不客气地推开,微有些委屈地瞧他一眼后,立即转身走到岳向阳身旁,关心地问道:“爸,你没事吧?”

    说话间,门外的宋永华跟着跨进门内,然后瞧了林旭一眼,也过去站在岳向阳身边。不过他倒并不认为林旭真会现在对岳向阳动手,刚才林旭只是说“如果”,也就是个威胁话。是岳纤云太过关切下,一听“拼命”、“死”的字眼,就忍不住提心吊胆着急起来。

    瞧了过来的宋永华一眼,岳向阳向岳纤云摇头道:“我没事!”说罢,抓着她胳膊瞧了眼林旭,问道:“你到底答应了他什么?”

    岳纤云掩饰地道:“没什么,就只是几件小事!”

    岳向阳又追问:“小事?那又到底是什么小事?”

    林旭轻咳一声,打断两人插嘴道:“这事麻烦你们回头自己去讨论。我还有事要走,岳纤云,你跟我到车上取下我东西吧?”

    岳纤云闻言,张口刚想要答应,岳向阳连忙拉了她一把,将她往自己身边拉近一步,然后看着林旭道:“让永华陪你去就是了!”

    林旭闻言,忽然笑了下,玩笑地道:“我还有些话顺便想跟自己‘女朋友’说呢,麻烦您就别干涉了!”话落又认真地道:“我要真想对她做什么,用不着等到现在。真要做什么,你也拦不住。”

    岳向阳闻言,又忍不住瞪起眼地怒道:“小子,你别自以为会几手功夫就嚣张。我混江湖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我还是那句话,你要敢做什么伤害我女儿的事,那老子就跟你拼命!”

    他话音方落,就见林旭身形一闪,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地没等他尾音落下,就已欺进身来。好在旁边的宋永华也到底功夫不低,虽速度不及林旭,但反应却不慢多少,及时在林旭欺进他身前时斜身插入地拦下。

    然后就见两人身形闪烁,瞧得他眼花缭乱地“砰砰啪啪”几下迅疾交手。正想要拉着女儿后退之时,忽然眼前一花,一道人影闪过,接着手上一松,女儿便已不再自己手上。再定睛看时,就见林旭已拉着女儿回到了他方才所站的门口位置。而再看宋永华时,就见宋永华的面色也是十分难看,没想到自己出手都没拦下林旭,被其成功得手。

    不过这倒也不是说,两人刚才短暂的那几下交手,便胜负立分。而是林旭方才出手所用的武功,完全出乎他意料,并不是他上次在小宁县公路上见林旭对付那几个拦路车匪时所用的弹腿,而是一套十分高明精妙又迅疾无伦的手上功夫,他从未有见过。大出意料之外,林旭出手又快,却是让他被林旭的一串虚招骗过,然后迅速绕过他,从岳向阳手里抢夺走了岳纤云。

    “哎呀!”

    岳纤云直到被林旭从其父亲手上抢过退回时,方才反应过来地惊呼一声。而到她声音落时,已被林旭抓着带回门口。这时再瞧自己竟是眨眼就被林旭抓过,也是不禁吃惊不已。这个时候她才知道,无论是她还是宋永华,都太过低估了林旭的武功。想不到他的武功,竟然高明到这般地步。

    “我说过了,你拦不住。”林旭抓着岳纤云的手,示威地向岳向阳扬了扬。

    岳向阳面上怒气一闪,伸手往自己衣服里面左肋下摸去。

    手才伸出,就见林旭扬起另一只手,手里拿着本在他身上的枪指着他,道:“找这个?”(。)
正文 第七十四章 无心之过 黄宗文的身份
    瞧到自己身上的枪也是无声无息、毫无所觉地就被林旭给取走,岳向阳这时也是不禁面色大变地十分难看。而宋永华眼见被枪指着,也是一时不敢再轻易动手。

    倒是被林旭抓过来的岳纤云,这时并没有多少害怕。惊讶过后,她转头瞧着林旭道:“我跟你去取东西就是了,你犯得着这样?”

    林旭没回头,仍只是瞧着岳向阳,嘴里则答她的话道:“我只是要向你爸陈述一个事实,就是‘我要做什么,他拦不住,拼命也没用’。所以……”说到这里一顿,他转向着岳向阳说道:“你不要动不动就拿拼命来威胁我,我不喜欢受人威胁。”

    岳向阳闻言,又是不由面色再一变,沉声道:“只要你不伤害云云,你想要什么我都答应你。”

    林旭道:“你早是这个态度就对了。既然你为了女儿都愿意拼命,那为什么就不能为了女儿服软?我这人一向吃软不吃硬,早服句软,不会到这步。又或者是,你觉着你平阳****老大的面子,比你女儿重要,不肯服软丢这个脸?”

    他这几句话,仍只是平静说来,并没用什么嘲讽的语气。但听在岳向阳耳中,还是不禁越听面色越难看。尤其听到最后那句,更是面色大变地连忙反驳道:“你别胡说,对我来说,当然是女儿最重要。”

    岳纤云听到林旭最后那句,也是不禁面色一变,有些惨然地瞧着岳向阳。听到岳向阳的辨解后,她忽然带着些哭音地大声道:“你才满口胡说,要是我最重要,你就不会还想着娶那个女人给我当后妈了,我也不会为了跟你作对找什么男朋友了!”说罢,忽然一把抱住林旭,扑在他肩头抽咽地道:“我们走!”

    瞧到岳纤云这反应,林旭忍不住满眼无奈。他刚才最后那句,就是想到地顺口随间一说,可没想着是故意挑拨他们父女之间的关系。现在得,无心一句,又给自己找麻烦了。

    “云云,这事我跟你说过了,它不是那么简单的,你听我好好跟你解释解释!”岳向阳闻言,连忙着急地道,这会也顾不上女儿被占了便宜地跟林旭搂一块儿了。

    岳纤云闻言,放开林旭转身道:“在我看来,就是很简单的,到底谁对你最重要。哼,现在我知道答案了!”说罢,转向宋永华道:“宋叔叔,车钥匙给我!”

    宋永华闻言道:“我陪你们一起去吧?”

    岳纤云摇头道:“不用,我想自己待会儿!”

    宋永华想了下,转头看了眼岳向阳,掏出车钥匙抛了过去。

    岳纤云接过后,拉着林旭的手道:“走吧!”

    “麻烦你们先别跟着,我确实有话单独跟她说。”林旭向岳向阳几人道了句后,放下举枪的手,随手一抛,将枪抛在满是玻璃渣的餐桌上,然后转身跟岳纤云走出门去。不过出门之后,他轻轻一甩,甩脱了岳纤云拉着他的手。

    岳纤云见状,有些怅然若失,不过却也没再继续去拉,而是抬手用袖口擦了擦自己脸上的眼泪。

    见到两人出了门后,岳向阳向旁边的一名保镖吩咐道:“你在后面远远跟上他们,别让小姐离开了你视线范围。”

    “是!”那保镖闻言点头答应一声,先到餐桌上拿了自己的佩枪,然后才出门而去。

    目送着这保镖出门后,岳向阳转头看向宋永华,盯着他双眼问道:“你老实跟我说,这个许林真不是你帮着找来的?”

    宋永华闻言摇头道:“真不是。还真是五一那天我们去壶口时碰巧撞见的。”

    “那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历,你清楚吗?”岳向阳又问。

    宋永华又摇头道:“他具体什么来历,我不是很清楚。”话落一顿,接道:“不过我知道,他跟我们都认识的一个人有关系,很可能是那个人的弟子。但他刚才出手的武功,却跟那人的风格又完全不像,或者是那人后来所创,又或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吧!”

    “谁?”岳向阳闻言立即问。

    宋永华轻声一叹,道:“上一次把你逼到这地步,同时我在他手里败得很惨的那个人。”

    岳向阳闻言,稍作一想后,不禁面色一变地大惊道:“你是说三年前的那个人?”

    宋永华点头道:“是。以前我们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现在我知道了他姓黄,叫黄宗文。但这个名字是真是假,我就不知道了。”

    “黄宗文?”岳向阳皱眉念了遍这名字后,问道:“你在哪儿遇见的他?”

    宋永华摇摇头,道:“他警告过我,我不能说,也不敢说。”

    如果林旭听到了宋永华的这句话,就知道自己猜得没错了,今天早上在武乡中学的校门口,黄宗文确实用类似“传音入密”的功夫当着他们面地跟宋永华说过话并警告地让其改口说认错人的。而从宋永华这里,也佐证了林旭的猜想,他的数学老师黄宗文,还真是位隐藏的绝世高手。

    也不知三年前究竟发生过什么事,又或是黄宗文究竟历害到什么程度,竟然让宋永华这个练了十几年形意拳的高手到现在都这么怕黄宗文。以至于他这时仍没告诉岳向阳林旭的真名,让岳向阳还以为林旭是叫“许林”,也是有黄宗文的这个原因在内。只因,林旭与黄宗文有着关系,而且很可能是师徒传承的关系。师父他不敢得罪,这弟子他自是也不想轻易得罪。

    岳向阳闻言后,忍不住眉头皱得更深。但想起三年前的那一幕,却是也没有再追问,只是转而问道:“许林真的是这个黄宗文的弟子,你确定?”

    宋永华道:“不是很确定,但我猜多半是。只是很可能,黄宗文是秘密传功,连许林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岳向阳听罢,伸手指向餐桌道:“你过来看下,这上面的钢化玻璃是那小子刚才随手按破的。就只是这么随便一按,看着根本没怎么用力。”一边说着,他伸手向宋永华比划了下。

    宋永华听过其描述后,立即面色一变地惊道:“这是内力,外力绝做不到那么轻松随意。这就没错了,黄宗文本身也就是内力高手。”(。)
正文 第七十五章 内外之别 得罪不起
    内力与外力还有个很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外力发力时,基本都需要一定的距离来发挥。比如挥起拳头打人,通常都需要先后撤一下再挥出,这便是个蓄力的过程,通过蓄力后,挥出去的拳头会更有力。

    哪怕外力境武功的内家拳法中有所谓“半步崩拳”、“寸拳”、“寸劲”等,可以尽量缩短这个距离与蓄力的过程,但也仍然需要一定的距离。哪怕缩短到只有一寸,这一寸也是距离。

    而内力则可以忽略这个距离,完全贴近地发力。内力的蓄力过程,也是完全可以在体内的经脉运行中来完成。所以外表看去,就只是随随便便一下,仿佛轻若无力。但在内里,却于经脉、穴位中经过了复杂的运行与转换。内力的这种蓄力过程,或是转换力量性质,便是内功心法。没有专门的心法配合,就只是直来直去,很难发挥出超越本身基础力量层次的力量。而通过心法运行转换,就可以增强力量,乃至转变性质。

    所以宋永华一听岳向阳的描述,就立即猜到了,林旭所用的是内力。顿了一下,宋永华感叹一声,接着说道:“只是我说什么也想不到,他这么小的年纪竟然就已修炼出了内力。恐怕他就是属于那种资质奇高,可以直接修炼内功的人,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既有内力在身,也难怪他小小年纪就已这么厉害了!”

    岳向阳闻言,跟着叹了一声,有些郁闷地道:“反正就是,这小子我们也不能得罪了!”

    “我们也得罪不起!”宋永华接了一句,道:“就不谈很可能是他师父的黄宗文,单只他本人,我们也拿他没什么办法!”

    岳向阳闻言皱眉仔细一想,却也发觉真是没什么好办法。打是打不过的,他们这边武力最高的就是宋永华,可刚才还不是被人当着面儿的把女儿从他手里抢走了。而要是动枪的话,离得近了基本没什么掏枪的机会。想想刚才自己跟两个保镖身上的枪都无声无息,毫无所觉的就被人家取走,便可想见动枪的下场。远距离射杀的话,狙击枪他也不太好弄来。况且若真杀了,惹动那个黄宗文,后果更严重。三年前的那次事,他可不想再经历一次。

    想一想,好像也只能认这个栽地服软。当下无奈一叹,道:“算了,不想这个了。我们出去看看吧,别让这小子真把云云给拐跑了!”

    说罢,拿了餐桌上自己的枪,转身出门。宋永华自是随后跟上,另一个保镖也随后拿过餐桌上剩下的最后一把枪紧跟上。

    一路走出餐饮部,林旭始终一言不发。到走到酒店大堂时,岳纤云忍不住问道:“你不是有话对我说吗?”

    林旭闻言,转头看了下大堂里一时空旷没什么人,停下步来道:“行,就在这儿说吧!”顿了下,他转头看着岳纤云道:“其实就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忙我就帮到这里为止,以后无论再有什么事,请你千万都别来找我。如果再有下一次,我见你跑到我们学校来,就不会对你这么客气了。”

    “那你会对我怎么样?”岳纤云好奇地问道。

    林旭上下瞧了她一眼,道:“我会打断你两条腿。”

    “好歹咱们也做了一天男女朋友的啊,你要不要这么狠?”岳纤云闻言,却是并没有被吓住害怕的样子,反而有些玩笑地道。

    林旭瞧着她的双眼,认真地道:“我不是跟你开玩笑。”

    岳纤云这才略有些被吓住,但随即却微嗔地哼了一声,道:“你这么不怜香惜玉,到底是怎么交到女朋友的啊?”

    “这用不着你管。”林旭说罢,便不再理会她,又转身接着向酒店大门外走去。

    岳纤云又在后面冲着他背影不高兴地“哼”了一声,自语地小声道句:“谁又爱管你!”这才随后跟上。

    接下来到走到停车场的那辆奔驰车旁,林旭又是一句话不说。

    到得车旁停下,岳纤云转身看着林旭,道:“我心情不好,你能不能再多陪我一会儿?”

    林旭摇摇头,指向车门道:“开门。”

    “你可真是铁石心肠!”抱怨了句,岳纤云还是拿出钥匙开了门。看着林旭弯腰进去拿东西,她又道:“我再答应你件事行不行,补足你三个承诺,而且这回这个不设期限,一辈子,到我死为止都有效。”

    林旭从车里拿了装有自己旧衣服与换下的另一身最先那个鞋店店员为他代买的新衣服的包出来,向岳纤云道:“没兴趣。”

    他这时倒也并没有矫情地要把自己这身衣服换下来,重新换上旧衣服,把所有新衣服都还给岳纤云的打算。他一是懒得换,二也并不想细究这个。况且对于岳纤云来说,这点花费也根本不算什么。并且这些都是她自己主动要买的,只算是些对他的包装费。而且岳纤云还欠着他两个承诺呢,相对来说,这些个物件更不算什么了。所以,他也拿的心安理得。

    “那我开车送你回去吧!”岳纤云闻言垮了下脸后,又道。

    林旭摇头道:“不用了,我自己搭车回去就行。”说罢话,转身看了眼这时已远远跟着他们出了酒店,正站在酒店门口处看着他们的那个保镖,又道:“回去跟你爸说一声,千万别派人跟着我。不然若是被我发现,我会让他们下半辈子都只能坐轮椅。”

    岳纤云顺着他目光瞧到那保镖,也是不禁嫌恶地瞧了一眼,然后转过头答应道:“我会的。”

    林旭转回头瞧着她,道:“你也别把我的真实情况跟你爸说。若是之后有人再找到我们学校,被我知道是你透露的,我也会同样对你的。”

    岳纤云闻言有些没好气地道:“放心吧,我绝不会出卖你的。你老这么吓人,有意思吗?”

    林旭没接她的话,瞧了她一眼,道:“好了,再见!”说罢,转身就要走。

    “哎,等下!”岳纤云忽然又自后面拉住了他袖子道。

    “还有什么事?”林旭转身问道。

    岳纤云道:“你既然不让我到你们学校去找你,那你另外留个你的联系方式吧?要不我以后怎么找你?”

    林旭道:“我说过了,以后你出什么事,都别来找我。咱们最好以后就再也不见,老死不相往来。”

    “你也太绝情了吧!”岳纤云抱怨了句,道:“可我不是还答应着你的两个承诺吗,你也不要了?”

    林旭道:“有需要的话,我会来找你。”

    岳纤云道:“那要是我以后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没法儿兑现的话,也需要通知联系下你吧?”

    林旭道:“联系不到的话,那就当我不要了,再见!”说罢又转身便走,不再多留半步,也不再理会岳纤云又叫了他一声。

    岳纤云满是无奈地恨恨跺了下脚,也只能目送他离去。(。)
正文 第七十六章 避免跟踪 又遇小偷
    走到马路旁,林旭便在就近的公交站点处搭了辆公交车乘坐。不过他坐的这路公交车却是不到汽车站,但他本来也没打算就立即赶往汽车站,然后搭乘最近一辆路过他们学校的班车回去。

    他还打算进城后,好好到市里转转。一是借着这个四下转悠的机会,确定地查看下没有被岳向阳派人跟踪;二则是也趁机顺便逛逛。做为长到这么大第二回来市里,他对这个城市的所有一切,还是充满着好奇的。另外,他也打算买些东西。

    首先,他打算到几个书店看看,希望能买到部《抱朴子》。他最初自己研究整理出来的那点儿内功练法,是根据《气功》杂志中摘抄的一段《抱朴子·别旨》内容为中心要旨所创。所以,他对于整本的《抱朴子》更是十分好奇,希望能够再从中研究出些东西来。可惜,他曾到县里的好几个书店找过,却是始终没找到这本书。

    后来李飞燕为其宿舍里的电脑装上网络之后,他倒是曾在网上搜到过这本书,只是电脑上看来,他总觉着有些不太方便,所以还是想买本实体书细读研究。希望这回到市里,可以找到。另外,他正牌女朋友关落雪的生日快到了,他也想顺便给关落雪买个生日礼物。

    这路公交车虽不到汽车站,却是经过市里的中心广场。同他们县城的中心广场一样,市里的中心广场,也是市里最为繁华热闹的地方。像之前岳纤云带他买衣服去的那座商场,便是在距离市中心广场不远的地方。

    林旭上了公交车后,便坐到公交车最后一排的位置上。坐到这个位置,一是可以方便从后面的车窗里观察岳向阳有没有派人开车跟着他;二是最后这排,也是公交车里最高的一排座位,他坐在这里,可以将整个公交车内的情况一览无余,同样可以方便观察有没有岳向阳的人混上公交车跟着他。

    好在最后这排的位置,一向没什么人爱坐。再加上这辆公交车是从郊区开回市中心的,所以他在向阳大酒店的站点刚上车时,车里的人很少,后排的座位上更是一个人没有,可以任他随意挑选座位。

    在认真观察了三站地的情况后,林旭都始终没有发现异常,随后便也不由渐渐放松下来。开始将观注的重点转向街道两边的景物,打量着街景、行人、商铺等。

    他不记得在哪里看过句话,原话也不记得了,反正大概意思是,要熟悉一座城市,可以先从坐公交车开始。如果把这座城市里所有路线的公交车都坐遍,并且是从起点到终点,经过了路线的所有站点,那当坐完之后,便会对这座城市差不多很熟悉了。

    这时坐在公交车上打量着两边景物,林旭便想起了这句话。想到后不禁心中一动,倒是忽然很想付诸实行,用这个方式来熟悉下平阳这座城市。不过平阳虽只是座三线的地级市,但仍然很大,尤其相对他们县城来说,更是大得多。

    不像汾县的县城只有两路公交,平阳市可是多达二十多路。这还只是他之前进城后,在路上有见到最多编排到“24路”的公交车,他没撞见的,很可能有“30路”。反正最少也是二十几路,而这么多条路线,显然不可能在一天内全部坐完。而且他现在,也显然没有这个时间。

    认真想了下,他决定还是把这个计划留到等将来真考入市里上高中后,再来实施。现在他又不常在市里,暂时也用不着熟悉。

    行过三处站点后,公交车已开始驶入市区。而越到接近市中心,上车的人也开始越多,两边的街道也变得越加繁华热闹起来。再又行过三处站点后,公交车上的座位已是坐满,后上来的人不得不站着。

    忽然公交车一停,又一处站点到了。气动声中,公交车的前后门同时开启,前门上车,后门下车,车里的音响播报着到站的提示音。

    车门一开,前门又上来许多人,车里一时乱哄哄地挤作一团。见到有人上车,林旭习惯性地打量向前门刚上车的人。想要排查其中是否有跟踪他的人,刚上车的,往往是最值得怀疑的。而且在上车的第一时间里,也比较容易排查。

    如果有人想在公交车上跟踪他,那么在上车的第一时间里就会先确定自己的位置。而如果有人一上车就目光四下搜巡地像找人的话,那他坐在车里最后一排也是最高的位置处,也会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个不同寻常的人。

    瞧着前门处,他一一打量着刚上车的人。在瞧到第三个上车的人时,他忽然面现惊讶地双眼瞪大了下,有所发现。不过他发现的,却倒不是疑似跟踪者的人,而是发现了一个小偷。而且这小偷不是别个,正是他之前在商场里帮忙捉住,后来离开商场时又被这小偷从保安手里逃掉的那个。

    当时他因不愿在马路上大庭广众之下显露太过惊世骇俗的轻功,所以第二次并没出手,让这小偷从保安手里成功逃跑了。没想到他跟这小偷还挺有缘,现在竟然又遇到了。虽然这小偷现在换过了一身衣服,但林旭第一回抓他时与他照过面,再加上他现在眼力过人,还是一眼就把这小偷认了出来。

    这小偷上车后,却也是立即目光四下搜巡地不住四处瞧着。但林旭却不怀疑他是跟踪者,知道他这多半是在寻找下手的对象。

    在小偷目光往他这边瞧来时,林旭并没特意避过,却是并不担心这小偷会把自己认出。他之前在商场里抓这小偷时,还是穿的一身旧衣服,而现在他不但浑身上下的衣服换了,就连发型也换了。连他自己瞧镜子里的自己时,也都感觉有些陌生地觉着不像自己呢,更是不担心这小偷就能一眼认出自己了。

    何况便认出了也没什么,只有这小偷怕他的份儿,他又岂会怕这小毛贼。既然凑巧又撞见了,那他就顺便再把这毛贼给擒了。(。)
正文 第七十七章 断贼手 顾此失彼
    计议已定,林旭当下离座而起,往公交车前半部分的那小偷而去。而就在他从座位上站起来的这片刻,他已注意到那小偷从一个男的身上摸出了个钱包。

    从这男的身上得手之后,小偷并不停留,继续往车的后面挤去。在拥挤般地路过身边乘客的过程中,他又不断地从路过的人身上偷窃摸取着各种东西。有钱包、有零钱,还有传呼机、首饰等各种贵重物品。车上人太多,尤其车的前半部分与中间位置,都是站的满满的人挤人。在这过程中,难免身体碰触地推挤上一下,实属正常。许多人也并不在意,却不知在被那小偷碰触的过程中,身上的财物已被其悄然偷走。在这拥挤的公交车中,也实是小偷作案的良机。

    在走到公交车后面倒数第三排的位置处时,林旭又忽然注意到。随着那小偷上之后的另一个小青年,却也是个小偷,跟在前面那小偷后面捡漏地不断向身边的旅客下手。

    “原来还有同伙!”林旭心道一句,加快脚步往前面挤去。

    他一向不爱多话,更不爱在陌生人面前多话,于人多的场合则更是不愿开口。所以虽注意到那两个小偷屡屡得手,不断地从身边的乘客身上偷盗了财物,但也并没有开口说话地出言提醒。只想着待会儿自己一抓到这两人,自然可以人赃并获地让他们交出偷盗的东西。

    “哔哔,哔哔……”

    林旭走到车中间位置,快与前而那个被他之前在商场捉过的小偷碰头之时,就见这小偷又从旁边的一个男乘客身上偷到了部传呼机。但很不巧地,他才刚刚偷到手,还没来得及关机,这个传呼机就忽然响了起来。

    传呼机一响,那失主便往腰间摸去,一摸摸个空,然后寻声瞧到自己呼机在身旁的小偷手上,立即面色一变地指着小偷大叫道:“有小偷!”

    叫过之后,他立马劈手去夺自己的传呼机。但那小偷及时一缩手,收回手去,把传呼机装到了自己口袋里,然后另一手与此同时迅速从身上掏出一把蝴蝶刀来,“唰唰”两下,甩个漂亮的刀花折出刃来,对准那男的低声喝道:“乱叫什么,哪有什么小偷?”

    周围的人在那男的喊出有小偷时,都转头往小偷瞧去,并开始去摸自己身上的财物与贵重东西。好几个人一摸之下,发现自己也失窃后,也都是面色一变地向小偷怒目而视。但见到小偷随后从身上掏出刀,明晃晃的刀刃一亮后,周围人便是不由低呼一声,纷纷后退,在拥挤的车上让出了一小片宽敞空间来。

    叫出有小偷的那男的被小偷用刀一逼,也是不由立生惧怕地畏缩了下,往后退了步。但稍顿下,却又是舍不得呼机被偷,带着害怕地又强装硬气上前一小步道:“把呼机还我!”

    “对,快把从我们身上偷的东西还回来!”

    有这男的一领头,旁边也立即有人声援地纷纷叫道。但却只是开口叫着,并不敢上前,还是都显得色厉内茬。明明人多,却偏偏只被小偷一人吓住。

    “还你们妈`了个`逼!”小偷见状,面色狰狞地一声大喝,挥着手里的刀转圈挥舞了几下,又吓得旁边人纷纷后退,然后接着叫道:“谁想上来就试试,看老子的刀同不同意?”话落后,又向前面大叫道:“司机停车!”

    “快停车,前后门都打开!”与此同时,另一个还在车前面部分的那个小偷在拿蝴蝶刀的小偷被发现后,就见机地往前面司机位置处赶去。这时随着那小偷喊罢,他也同时赶到地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来,按出刀刃,向着司机比划地道。

    林旭也在这时挤过人群,同时赶到了拿蝴蝶刀的这小偷前面,当即踏前一步,一言不发,一把就将那小偷拿刀的手腕捉住,然后用劲一捏,立即捏得那小偷大声痛呼地松手放开手里的蝴蝶刀。

    任由蝴蝶刀掉往地上后,他再接着更用力一捏,“咔嚓”一声,便一把将这小偷的腕骨给捏碎了,立将这小偷痛得发出一声杀猪似的惨叫,面色煞白。

    在他惨叫声中,前面开车的司机被另一个小偷用刀一威胁,立即将车停住地把前后门都打开。

    车门一开,没有财物被偷的乘客不管到没到站点,都纷纷从前后门抢着下车,生怕沾惹到祸事。甚至有被偷了的,觉着偷去的钱不算多,或东西不贵重,也不讨要了地跟着一起下车。

    前面用刀威胁司机的那个小偷,在车门一开后,往后面自己同伙处望了一眼,眼见这同伙已被迅速制服,他也顾不得管对方,立即也跟着前门下车的乘客抢下车去,先自己逃跑要紧。

    林旭在捍碎手里抓着的小偷腕骨后,便松手将其放开地一脚把对方踢倒地。做这些的同时,他双眼一直盯着前面威胁司机的那个小偷,但因车门一开后,许多乘客惊慌地纷纷抢着下车,乱作一团,他却是一时挤不到前面去,被前面那小偷给趁机逃了。

    这边有贵重财物被偷的几个乘客便都没下车,眼见小偷被林旭制服地踢倒在地,便纷纷趁机上前痛打落水狗,对其拳打脚踢。打过几下后,便七手八脚地从这小偷身上翻东西,要翻找自己被偷的东西。

    林旭看了眼后,见这小偷这回被打的很惨的估计再难逃脱,不等人谢,也随后跟着从后门下车去了。

    这小偷被捉后,不论是公交车司机直接开车前往附近派出所地把这小偷押去,还是找地方打电话报警地就地等着警察前来,都免不了耽搁一番。而不管到派出所,或等警察来后,又是免不了地询问一番做笔录之来。

    他还有事要办,既不想耽搁这时间,也不想招这麻烦,自是不会多留。

    下车之后,他在路旁转身四下望了望,找到个路牌标示,看了下眼见已距市中心广场不远。他便没再坐车,步行着往中心广场方向走去。

    走出了十来步后,他却没注意到后面一个小巷子里,刚才逃走的那个小偷忽然又从巷子里探出了头来,往他的背影处张望了眼。然后瞧他远去后,又往还停在原地的那辆公交车而去。走出巷子后,他的身后又跟出了个同伙。(。)
正文 第七十八章 盗亦有道与没道的贼
    林旭对小偷这个古老的职业,倒也并没什么太多成见。他看过的许多武侠里,都有神偷侠盗这类的人物,而且还多是正面人物,是偷富济贫的好汉,专偷贪官污吏、为富不仁的商贾大户等。而且像不少里的主角,也都干过这种没本钱的买卖,身上没银子了,就夜入个贪官或大户人家,偷些银钱花用。

    这类人物,他看书时也是挺喜欢的。何况他现在身边不但就有个十分亲近的女飞贼李飞燕,自己也学了当年唐朝时的天下第一神偷空空儿的无双偷技。所以,对于偷东西,他也并不抵触。但这个偷,却要分对谁偷。

    如果是偷贪官污吏、为富不仁的商贾,那就是侠盗之举,这个他是支持的;而如果不问青红皂白,逢人就偷,只是为了不劳而获地窃取别人的财物以获利,就像刚才公交车上的那两个小偷,这种偷盗,他是绝不支持的。若有遇到,也是要坚决打击的。

    而且那两个贼子,不但肆意偷盗公交车上乘客的财物,在被人发现后,还极其嚣张地拿出刀来威胁失主,简直就是强盗行径。一经被发现,就改为了明枪,行为与态度十分恶劣。像这种遇谁都偷,只为不劳而获,毫无道德底线之辈,只配称之为贼。

    像李飞燕所在的燕子门,以及燕子门的前身神偷门,虽以偷盗之技立派,但却是以侠义为先,门中都立有许多规矩。比如就有不偷穷人、不偷清官、不偷鳏寡孤独、盲哑疯瘫等,这便是所谓盗亦有道。

    而林旭自己自从学会这手本事后,还没真的偷过谁。也就刚开始学会,在学校练习时,曾在身边的同学身上下过手。不过那只是用来练手,不被发觉地成功偷取后,他又会无声无息地再还回去,并不会占为己有。就连之前在向阳大酒店,他以偷技偷了岳向阳与其身边两个保镖的枪后,最后也都是还了回去,根本没要。

    所以,偷东西他不抵触。真到必要时,他也会下手比谁都快。但毫无原则地滥偷,只为获取私利,那就如同过街的老鼠,是人人喊打的对象了。

    一路步行而进,林旭也走的并不快。他既没什么要紧事,也不赶时间,所以这时便只是散步般地悠然前行,路上不时转头打量着左右两边的店铺与景致。

    走了约摸有二十来分钟后,他也不过才将将赶到了原本所乘坐的那路公交车要到的下一个站点。走到公交站点处时,忽然后面“呜呜”声响,就见一辆摩托车从后面开到了身旁。然后一个刹车停下,那开摩托车的青年以脚支地,转头向他招呼道:“到哪儿,上来吧!”听他这招呼,应该是辆摩的。

    林旭摇摇头,并向路旁让开一步,示意不坐。

    那青年见状又道:“放心吧,不乱要你钱,公交车多少钱,我收你多少钱?”

    “我真不坐!”林旭又摇头道了一声,迈步继续往前走去。

    “那我不收你钱了,就当做好事捎带你一截!”那青年又不死心地道。

    林旭却又只是一摇头,不理会地继续往前走去。

    “哎,我坐,你捎我一截儿吧!”林旭没理会,公交站点处正在等车的另一男的闻言却连忙凑过来道。

    “滚!”那开摩托车的青年闻言,却是转头瞪眼骂道。骂过之后,他转身向着后方五十来米外的一条胡同里连连招手。

    林旭听到这青年对他与对别人反差极大的态度后,也是不禁回身转头望去。一望之下,便见这青年向着后面招手。只招了两三下,就见后面那条胡同里一辆接一接的摩托开了出来,竟是接连开出了七、八辆,每辆上面都是两个人,有两辆上面,还挤了三个人。并且这些人手里还都挥舞着砍刀、棍棒、钢管等物,一看就是来者不善。

    林旭见状,不禁嘴角牵出个冷笑。看样子,这帮人就是冲他来的。刚才那个装作摩的拉客的青年,只是想把他给骗上车,然后带往他们选好的地方。所以才对他不断招呼,甚至愿意免费让他坐。只是他本来就不想坐,打算步行前往中心广场,所以也没深想一层地懒得理会对方为什么愿意为他免费。而现在不需问,答案就已经摆在眼前了。

    被装作开摩的的青年骂了一句“滚”的等公交那人,莫名其妙就被骂了句后,本正要发作地回骂过去,但见到青年回身一招手,后面就来了一大群人,立即被吓得再不敢吱声,转身匆匆就走。公交站点处等车的另外几人见状,也是不约而同地转身就走,有的还撒腿开跑,生怕慢了一步,被后面那些人围上来后受牵连地一起遭殃。

    刚开始的时候,林旭还以为这些是岳向阳手底下的人。以为是岳向阳不甘心,认为双拳难敌四手,要仗着人多来收拾他。但当他仔细向着后面那正疾速赶来的七、八辆摩托车上的人打量过,在其中发现了两个熟悉的面孔后,才知是误会了岳向阳。这帮人,原来却是小偷团伙。他瞧到的那两个熟悉面孔,正是方才在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两个小偷。

    只是那个第二回被他逮到,并捏断了对方右手腕骨的那个小偷,他却是想不出来怎么又被这家伙逃脱了。按照他走的时候那阵势,这小偷被他捏断了只手,又被七、八个被他偷了东西的失主围着,应该无论如何都逃不掉才是。

    “可能是另一个逃走的小偷,后来又带人回去救他了吧!”皱眉想了一会儿,林旭也只能想到这么个合理的解释。不然那种情况下,这小偷都能独自逃脱,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除非是其运气特别好,或者一张嘴特能忽悠人,把黑的给说成白的。

    不过现在这情况,对方怎么逃走的也不重要了。林旭想到个解释后,也就懒得再去深思细究。

    “小子,知道你这叫什么吗,你这就叫‘敬酒不吃吃罚酒’!”

    见到后面藏着的人被招出地赶了过来,那装作开摩的的青年这时回过头来,向着林旭嚣张得意地笑道。

    林旭收回打量向后面的目光,瞧了他一眼,一个跨步过去到了摩托车旁,抬脚一记鞭腿扫出,“砰”地一声,正中其胸口,将其从摩托车上一下踢得倒飞出去了两米开外,再又“砰”地一下狠摔在地上。与此同时,摩托车没了他以脚支撑,他又没放下撑子,也是横着摔倒在地,发出一声大响。(。)
正文 第七十九章 孙悟空面具 猴子不逗逼
    林旭直接一脚就把这假扮开摩的的青年踢晕了过去,落下地后对方连吭都没吭一声。

    踢飞这人后,他转头左右瞧了眼,然后转身向着旁边一条没人的胡同里走去。不过他仍是并没走的太快,只是比刚才的散步稍微快了些。因为他并不是打算要逃,而是不想在大马路上人多的地方开打,惹得许多人围观。进这条胡同,只是想找个人少的地方。

    一边迈步向着胡同走去时,他伸手从另一只手提着的装衣服袋子里拿出一个孙悟空的面具套在头上,将自己的脸用面具遮挡起来。

    这个面具倒不是他特地买的,而是他之前下了公交车后,就忽然发现自己的袋子里多出来了这么个面具。仔细想了下,他觉着可能是当时公交车上的乘客抢着下车时,一时慌乱下,有哪个乘客给孩子买的面具,在与他拥挤下擦身而过时,不慎掉落地刚好掉在了他袋子里。

    回想之下,他也记得好像当时车上确实有个乘客是戴着孩子的。而那个孩子手里,当时也就抓着个面具,只是他当时并没太留意是什么面具。

    他是下车之后,走了一段才发现自己袋子里多出来个这东西。当时失主早已不见人影,他也没法还回去,所以就这么暂且留着了。现在把这面具戴上,他是想起了五一那天在小宁县的公路上打倒拦路车匪时因为第一次没经验,以为当时旁观的人群中应该没人认得他,就没作什么遮掩,结果巧不巧地便被也到壶口旅游的他们学校音乐老师李舒雅给认出了。同时连带地被当时也在场的岳纤云注意到,并向认出了他的李舒雅打听了他情况,才惹出来了后面这一堆事。

    那天后来,他在壶口景区遇见岳纤云,与岳纤云一番交谈中便发现了这个糟糕的情况。当时就有警醒,觉着以后在大庭广众之下再做这种事,应该蒙个面遮个脸地不让人瞧到自己的整个面目,向外国电影里的蝙蝠侠学学。这样的话,便可避免许多麻烦,至少避免再遇到上次那种麻烦。

    现在的这情况,他觉着便是需要遮个脸的时候了。虽然他为免被人围观,已选择了个这时没人的胡同。但光那帮小偷团伙,加起来便差不多有二十个人。人多眼杂,再加上他们各自的交际圈,难免就有可能因为瞧清楚了他的脸而顺着这条线索找到他。尽管他家在汾县,与平阳相隔较远,又是在汾县的乡下小村子里,但这两个地方,相隔的并不是十万八千里那么遥远,都是同处一市。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种情况,自然还是要尽量避免。而且那条胡同相邻马路,待会儿怕还是避免不了要被人围观。围观的人一多,被人发现认出的可能也就更多。这种时候,就是正需要遮起脸,隐藏真实自己的时候。刚好袋子里被人意外遗落了个孙悟空的面具,他便顺手戴上。

    其实就现在,他也有点被人瞧清楚全脸的可能了。毕竟那边后面赶来的摩托车离他并不是很远,也就五十多米的样子。这个距离,眼力好的还是能看清的。不过要记住一个人的样子,也不是一眼瞧清就能记下的。他现在戴上面具,不让这些人再继续瞧见他的脸,给他们加深记忆的机会,之后他们怕也就会记忆模糊并渐渐忘掉。

    倒是之前在商场与公交车上的出手,他并不担心被人认出。商场时,他是刚好在电梯底下截住的那小偷并出手抓住,当时没几个人瞧见,并且很快就把小偷打晕了。再加上后来又换了衣服与发型,整个人大变样,也不担心会被认出。公交车上,他则是趁乱出手,也没什么人多注意到他。那小偷第二次与他照面,也果然没认出他来。

    五十多米的距离并没多远,何况小偷团伙又是全都开着摩托车,很快他们就在摩托车的轰鸣声中呼啸而至。而这个时候,林旭也是刚走进胡同口处。

    走进胡同后,他将自己手里提着的衣服袋子轻轻一抛,刚好抛放至一户人家的后窗遮雨棚上。然后,转身面对向胡同口处。

    “呜呜呜……”

    摩托车的轰鸣声中,小偷团伙们全都赶至胡同口处,调转车头面向胡同。

    见到林旭转过身后,脸上忽然多了个孙悟空的面具带着,还是那种动漫式的形象,扯嘴笑着,一副很喜感的样子。众人一瞧之下,都是不禁一愣。稍微一愣过后,便有人忍不住哈哈而笑地指着林旭大声嘲笑。

    “这小子是来逗我们的吗?以为他`妈的戴个孙悟空面具,就能真成了孙悟空,有七十二变吗!哈哈哈……他`妈的逗死我了……”

    “我只能说,这小子太天真了……”

    “就这种弱智,还犯得着我们动这么多人……”

    一时间,各种嘲笑不绝。

    戴着面具的林旭,自是显不出什么表情。不过他面具后的脸,这时也是面无表情,并未太在意这些人的嘲笑。

    “砰”地一声,他忽然一拳打在旁边的墙上。一拳下去,立即将墙上的两块砖给打碎。打碎后,他立即变拳为爪,伸手抓下了一把碎砖块,然后用力一挥手,将手里的这些碎砖块当作暗器,向着面前的小偷团伙们兜头盖脸地飞掷出去。

    胡同口外的小偷们摩托车停靠的比较密集,林旭这时也不需特别瞄准。不过他这些日也跟李飞燕学习了些发射暗器的手法,将这些碎砖块飞掷出时,他也同时用了个暗器手法,使砸出去的不是成圆形状扬成一大片,而是成一个横向扇面的分散射出,以求做到最大的打击范围。

    小偷们还在各自大肆嘲笑之际,哪里料得到林旭会忽然来上这么一下。更哪个也没想到,林旭随手一拳,就能把墙上的砖头给打碎一片。出乎意料之下,当前的几个小偷全都来不及躲闪地纷纷中招,一时“哎呀,啊”的痛呼惨叫声响成一片。

    其中有一个正在张嘴大笑,更是不十分不巧有一块碎砖刚好砸在了张着的口里,一下便打在了嗓子眼处。连忙双手捂住喉咙“呃呃”叫着,面色惨白一片。慌乱之下顾不得把好摩托车,整个跟后面的一起摔倒在地。好在这一摔之下,身子一震,倒是把喉咙里的砖块给震落了出来,但也已是被砖块的棱角划破地带出了一嘴血。(。)
正文 第八十章 可笑变可怕 大圣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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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林旭扔出的碎砖头暗器打中,慌乱之下没把稳摩托而摔倒的,并不止那个刚好被块碎砖砸进正张开着的嘴里,一下卡嗓子眼的倒霉鬼,还有另外两个,也因为被打中头脸地一时慌乱下没把稳,连人带车与后座上的人一起摔倒。

    总共八辆摩托,他们对着胡同口排成了两排,前排四辆,后排四辆。后排的四辆,则处在前排四辆留出的空隙中,这样后排的人就不会因为前排的人遮挡了视线而看不见前面的情形。

    但也正因为这样的排列,使得后排的那四辆,也处在了林旭这一把碎砖头暗器的打击中。另外倒下的那两辆摩托,其中有一辆,便正是后排的。而因为他们之间挨的较近,这个一倒,便压在了旁边的另一辆摩托上。前排的四辆,便因为这个,使得另外两辆也遭殃地被连带着压倒。

    好在左面最边上的那辆,车上的人机灵,眼见旁边的压倒过来,及时弃车跳了下去。虽然车倒了,人却没被跟着压倒地受伤。而最右边的那辆,则是后座上的人及时跳了下来,驾驶员没来得及,跟着摩托车一起被压倒。后排的那一辆倒下的,则因为旁边那辆一时幸运地没被林旭的碎砖暗器砸着,得以专心应对旁边倒下的摩托车,再加上车上又是挤了三个人,却是三人一起双脚支地往旁边一推,把倒下压来的那辆摩托车及时托住没压下来。并且把车上的两人及时拉了下来,使得只有摩托车倒地。

    不过林旭只一把碎砖块飞掷砸出,八辆摩托车就倒下了五辆,前排更是尽没全倒。虽然前排有三人及时跳下了车,后排那辆摩托上的两人也被旁边那辆上的三人救下,没跟着被一起压倒。但这个战果,仍就非常惊人。

    但林旭却没站在原地欣赏这个战果,他把手里的碎砖块当作暗器地飞掷砸出后,就紧跟着随后大步上前。连跑几步后,他一个纵身跃起,凌空飞踢,“砰”地一脚,便正踢在后排那辆坐了三人的摩托车驾驶员胸口。

    这个时候,他们三人才是刚把旁边那辆倒下的摩托车上两人及时救下。最前面的那驾驶员更是才转过身,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应对,被林旭势猛力沉的大力一脚,结结实实地便踢在胸口。

    被这一脚踢中,他只觉便如被一辆开得很快的摩托车直接撞在了胸口一般。一声痛呼出口的同时,他身子猛地后冲而出,连带地将后座上两人一起冲涌地带下摩托车,三人相互撞一起地倒飞出一米外滚作一团。

    一记凌空飞踢将这三人从摩托车上踢飞出去后,林旭就势一落,便落在这辆摩托车的车座上。趁着这辆无人把持的摩托车一时还未倒,他站在车座上转身一记鞭腿扫踢,“砰砰”两声,一脚接连踢中被他刚踢飞出去的三人及时救下的旁边那辆倒下的摩托车上的两人头部。

    两人头部各被他这一脚扫中,直接就被踢晕过去。身子离地倒摔出去落下后,也都软趴趴地再无反应。

    踢晕这两人后,林旭脚下的这辆摩托车还一时未倒。他又顺势双脚一分,叉开落下,但并未直接落下地到坐上这辆摩托车,而是到膝盖部与车座齐平时,他便两只小腿用力一夹,将这辆摩托车紧紧夹住。然后扭腰一拧,这辆摩托车便被他双脚夹住地旋转着直甩出去。

    下一刻,这辆甩飞出去的摩托车便“砰”地一声大响,直砸在了旁边另一辆摩托上,将这辆摩托连人带车一起砸倒在地。车上的两人因被摩托车重重砸上,一下便被砸得头破血流地见了红。

    而直到这时,剩下旁边两辆摩托车上的人才反应过来地连忙跳下了车。但到这时,加上前排刚才及时跳下车的三人,原本八辆摩托车上将近二十个人,现在还能站着的,便只剩下了八个。

    不过前排那几个因摩托车倒下被压倒的,却只是轻伤,只要将摩托车移开,还有站起来的一战之力。另外他最先凌空一脚踢出去的三人,除了前面的那个驾驶员受伤较重外,后而那两个被带下车去的,也只是轻伤。

    但林旭却不会等着他们全都重新站起来,将自己合围。在他用双脚夹着甩飞的那辆摩托车砸倒旁边另一车摩托车上的两人后,他便已跟着同时落地。脚一沾地后,他立即一记弹腿里的“五路狮子双戏水”使出,向着刚才前排最左边那辆摩托车上及时跳下的两人踢出。

    这两人这时也不过惊魂稍定地才转过身不久,眼见林旭双脚夹着扭腰一甩,就把一辆三、四百斤的摩托车给甩飞了出去砸人,都是不由惊得瞪大了嘴眼。这个时候,他们简直都怀疑面前这个戴着孙悟空面具的小子,真是孙悟空附身了,普通人怎么可能做到这点。

    刚才他们还觉着这小子戴个扯着笑脸的动漫式孙悟空面具十分可笑,但这时再瞧着这张很喜感的笑脸孙悟空面具时,他们却觉得可怕。而惊讶的还没回过神儿来之际,就见林旭又已飞身而起地双脚前出,分别向两人同时踢到。

    两人哪里躲得过,“砰”地一声,同时胸口中脚地被踢中。口中惨叫痛呼的同时,身子一下离地飞起地倒摔出去了三米开外。

    林旭刚才所在的那条胡同较窄,只容得下两辆摩托车并行。他们两个刚才处在最左边,所以是不对着胡同口的。这时两人的身后,是胡同口一处人家的院墙。倒飞出去三米后,两人又“砰”地一下直撞在墙上。脑袋一撞,眼前金星乱冒,接着一黑,顺墙滑落下地时,便已各自晕了过去。

    踢飞这两人,林旭落下时重重一踩,刚好踩在他们旁边倒下的那辆摩托车上。而这时这辆连车带人倒下的摩托车上两人,还未从摩托车下爬出来。林旭落下重重一踩,当时便又压得两人大声惨叫。再接着他继续一用力,只闻“咔嚓”声响,两人发出杀猪似的惨叫,却是他借着这一压,直接把两人的腿隔着摩托车给压断了。(。)
正文 第八十一章 一个也别跑 昆仑令
    压断脚下摩托车压着的两人腿后,林旭转身侧对向刚才前排最右边后座?11??及时跳下车的那人。一个半转身侧身而对后,他立即一个垫步侧踢跃身踢出。

    “砰”地一脚正中这人胸口,在这人惨叫声中,将其踢得倒飞出去五米开外后,林旭左脚落地时,同时跟着重重一踩,又将脚下另一辆摩托车底下压着的两人给踩断了腿。

    接着他踢出的右脚落下向前跨出一步,踩到相邻的另一辆摩托上,也是前排最右边的那辆,将这辆底下压着的那个驾驶员也顺势踩断了腿。

    到这时,所有的摩托车已全部倒地。而前排的四辆摩托车不但车倒地,车上的总共八人,这时也全部失去了战斗力。再加上后排被踢晕的两个,以及被他用摩托车砸倒,倒地受伤最严重的两个,对方大半人员都已倒地不起。

    这时后排剩下还站着的五人,眼见几个眨眼间,人多势众的己方就已大半折损地倒地不起,不由立生惧怕。五人握着棍棒、砍刀的手,都已不由被吓得颤颤发抖,只觉这个戴着孙悟空面具的少年,好似非人一般,真像是孙悟空附了体,厉害得不像话。

    五人对视一眼,各自发声喊,扔下手里的兵刃,转身就分头向两边跑去。

    “这回我可不会再让哪个逃走!”

    林旭之前两次出手,都被对方有人逃走。这个时候眼见对方又要逃,也是不禁心中暗道。

    暗道罢后,他抬脚跨下脚下踩着的摩托车,然后勾脚一跳,将这摩托车挑起后,用手抓着用力一甩。把这辆摩托车甩飞出去,砸向右边逃跑的两人。

    两人这时才刚转身逃出,还未逃的分散开。这摩托车砸到,“砰”地一下,便将两人一起砸倒,并将两人顺势压在了摩托车底下。砸倒这两人后,他才转身向着左边逃跑的那三人追去。

    这个时候,胡同外的马路边,以及另一边的马路对面,已开始聚有不少人围观看热闹。就连路上过往的车辆,也有几辆停在了路边,从车窗里探头出来围观着。

    看到林旭又施展出非人之力,随手一把就将辆三、四百斤的摩托车扔出去砸人,好像那摩托车是纸做的一般,都是不由瞪大了眼地发出不可置信的惊呼声。

    而林旭在发现有人围观后,这时再追向左边逃跑的三人,为免太过惊世骇俗,也就没有施展轻功。不过他即便不施展轻功,只是飞奔追赶,也是要比这三人的速度快了许多。三人不过才逃出去了六、七步,他便已随后追赶而上。

    追上三人后,他探手一抓,各将左右两人的衣服一把抓住。然后单手举起,抓着这两人往中间那人凑头一撞。“砰”地一下,三只头撞在一起,立即都撞个头晕眼花,耳鸣不止,然后眼前一黑,便都无力瘫倒地晕了过去。

    随手将手上晕过去的两人扔下后,林旭转身往他最先凌空一脚从摩托车上踢下去的三人走去。

    他那一脚踢得很重,被直接踢中的最前面那个驾驶员也受伤很重,这时嘴里都咳出了血,显然已受了内伤。而后座上另外两个被间接踢下去受伤较轻的,却也是直到这时方才爬起地站起身来。

    林旭走过去后,抓着爬起的这两人碰头一撞,也将这两人撞晕了过去。接着他低头抬起脚,要将那个受伤最重的驾驶员也顺便踢晕过去。

    但这一低头之际,却忽然发现脚下这人的身边,有着一块古代令牌状的东西。这东西初瞧黑乎乎的似乎不甚起眼,但细瞧却可见其闪着金属光泽,而且看起来非常的古朴,似乎是年代非常久远的东西。

    他一时好奇,便放下脚将这东西弯腰捡了起来。一拿到手里,他便发觉这东西颇有分量,别看只有手掌心大小,但重量上,却感觉有一块儿砖那么重。

    拿在手里细看,他才发现这东西的做工非常精致。边缘雕刻的花纹细密而繁复,并且带着某种奇妙的纹路,像是道教里的符文一般,似乎并不只是装饰所用。

    令牌的正中间,则是两个古老的字体,是先秦时期所用的篆体。

    他曾跟父亲林朗学习过书法,虽然学的还不到家,但书法所用到的各种字体却也都认得。并且父亲有一本各种古今字体对照的字典,他也看过。篆体字的许多字形都非常难懂,但眼下手里令牌上的这两个字,却是字形相对简单的,再加上他前段时间为看懂《拳经》,查字典地学会认得了不少繁体字。所以细看地辨认了一番后,倒也认出了令牌上的这两个字。这两个,似乎是“昆仑”二字。

    “昆仑?”

    嘴里轻声念了一遍后,他对手里的这东西不由更生了几分好奇。令牌在古代大多是做为军事所用,另外还有一个大用途,则是属于道教斋醼科仪中常用到的一种法器。他在许多古代电视剧里面,也曾见过令牌的这两大用途。

    眼下手里的这个令牌,看起来并没有军事所用的风格。其边缘花纹既然像是道教符文,正中的“昆仑”二字,又是道教神话传说中最有名气的神山之名,显然应是道教法器这类。

    打量过正面后,他又翻过去看背面。但见背面的正中间,则是雕刻着一条龙的图案,而且雕刻的栩栩如生。龙的双眼,还特别用某种玉石镶嵌点缀,闪着神秘的光泽。仔细看去,似乎十分深遂,能把人的目光吸进去。看久一会儿,也会觉着这龙像忽然会动地活了一般。

    “唔…噢……唔…噢……”

    正在林旭不由细看地打量手里这个奇怪的令牌时,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了警车的鸣笛声,连忙被惊醒地回过了神来。

    当下随手把这块令牌装在自己口袋里收起,然后快速跃过倒地的摩托车回到胡同里。到了放着自己衣服袋子的那扇窗户遮雨棚下面旁边时,他轻身一跃,在伸手拿了自己衣服袋子的同时,跃上了房顶,然后在连绵的屋顶上快速奔跑地远去。(。)
正文 第八十二章 超级英雄 该叫什么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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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跃上屋顶?11??及之后的迅速远去,都并没有施展空空儿所留传的那套绝世轻功《浮光掠影》,只是寻常的提气轻身跳跃。

    但即便是如此,眼见他轻轻松松一下便跃上三米来高的屋顶,胡同外马路上围观的人群中见得这一幕,仍是不由发出阵阵惊呼声。

    “这弹跳力也太好了!”

    “这是传说中的轻功吧!想不到现实世界里还真有!”

    “不止轻功,你没见他刚才拳脚功夫也多厉害,我觉着这人就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我觉着这人像是外国电影里的超级英雄。你看还戴个面具,感觉就像超人、蝙蝠侠一样!”

    “没超人厉害,但比蝙蝠侠强多了,蝙蝠侠基本就是靠高科技装备,可没他这样厉害的武功与轻功。也没他力气大,你不看他单手就能把一辆摩托给扔飞。那样的摩托,至少也得三百来斤。在他手里,就好像纸糊的一样。那种轻松劲儿,我感觉他掀翻一辆小轿车也不是问题。”

    “他戴个孙悟空面具,你觉着叫什么侠,悟空侠?”

    “悟空侠不好听,也不顺口。孙悟空不是号称美猴王吗,我觉着应该叫美猴侠。跟蝙蝠侠一样,都是动物类的。”

    “美猴侠也不好听吧,孙悟空还封过齐天大圣,我觉着应该叫齐天侠,或者大圣侠!”

    “诶,这两个不错,叫起来都挺霸气!”

    “那就叫大圣侠吧,你看《西游记》里,山神、土地还有天上的神仙,都是叫孙悟空孙大圣或者大圣,没有叫孙齐天的,所以我觉着叫大圣侠更有代表性,让人一下就能联想到孙悟空。”

    “你说的这个不错,不过我觉着叫齐天侠,好像更顺口好听点!”

    “我觉着还是叫美猴侠好,你像外国还有个蜘蛛侠。蝙蝠侠、蜘蛛侠、美猴侠,都是动物一类,听着有国际范儿!”

    “你这叫崇洋媚外,干吗啥都学外国的,咱们中国传统的不好吗?我看叫大圣侠就挺好!”

    一帮围观群众,在那里彼此谈论地热议开来。更有几个为了取名叫什么侠,在那里争论起来。

    围观的人群中,还有个摄影爱好者,刚好带着照相机。从他到来后,就开始不断地举着相机按快门,把自己看到的一切都拍照地记录下来。

    等到警车赶到后,林旭早已离去的不见踪影,警察只能开始收拾残局。其实他们这还算来的快了,是因为之前那辆林旭捉了小偷的公交车上有人报警后,他们就开始赶来。谁知赶到后,本来被抓住的小偷,却又被其同伙随后救走。他们正在那里询问作笔录还没外,又接到报警中心的调派通知,让他们就近赶往那辆公交车路线的下一个站点。谁知离的这么近,赶来的已算挺快,等到了后却还是晚了一步。

    不过好在这帮小偷团伙,这回一个也没跑,全部落网,但却是个个带伤。尤其有两个逃跑时被摩托车给砸中的,伤势比起其他人来也更严重些,但也都没有危及性命的重伤。

    在问过几个受伤较轻的小偷与旁边围观的群众后,警察们也不禁满脸惊讶,觉着像是听故事一般。尤其有几个热心群众,还直接给那个戴着孙悟空面具教训小偷的人起名叫什么大圣侠,更是听得他们一头雾水。

    最后经过一番仔细询问,辨别真伪,再联系前后的情况。他们判断出了在胡同口跟小偷团伙打斗并最终把所有小偷全部制服的那个戴孙悟空面具的人,与公交车上出手制服那个小偷的是同一人。因为不但两边的目击者描述那人的衣着打扮都是一样,小偷团伙也直接承认了就是因为对方在公交车上出手坏了他们的事,他们才纠集起人赶来报复的。

    但可惜的是,公交车上与这个胡同口处都没有装监控摄像头。而两个案发点的目击者,也都没有哪个能记得清出手制服小偷的那人到底长什么样。公交车上是当时情况混乱,没有人太多留意。到了这里,那人干脆就为了怕被人认出地戴上了个孙悟空面具。

    小偷团伙中有几个看得较清楚的,也只描述出了制服他们的那人年纪不大,看样子应该才十四、五岁。但要说描述的详细点,具体长什么样子,他们却也都不是看得很仔细地能说得上来。

    到最后,将收集来的所有信息汇总。对这个出手制服小偷的人,警察们还是只拼凑出了个大概,不知道对方到底长什么样,也没有什么较为显眼的特征描述。至于围观人群中那个拿相机的摄影爱好者,却是在出手那人戴上面具后才赶到,并没照到其戴面具前的样子。

    不过做为比较直观的现场记录,警察们还是把他在现场照的照片作为证据征用了。但这人却留下了底片,然后洗出来后,给报社、电视台各发了一份,他自己也在平阳当地的网络论坛以及他常上的一个摄影论坛上拿这些照片各发了一篇贴子,在随后又引起一番热议,并被许多网站转载。

    中国的超级英雄这个话题不胫而走,在网络上引起了连番热论。

    已经远走的林旭可不知道,自己带着孙悟空面具的照片,会引起一连串的后续效应。

    这时的他,正在一座七层高大楼的楼顶。在远远离开那个胡同口处,觉得已经安全不会被发现后,他在这里停了下来。

    平阳只是座地级小市,说三线都有些勉强。跟一些富裕省份的三线城市比起来,怕是只能沦为四、五线。现在虽处发展中,但发展的也并不是很快,所以市里的高楼大厦还不是很多。他现在所在的这座七层大楼,便已是附近一片建筑中最高的,所以并不虞会被人发现。

    停留下来,站在楼顶的中央处后,他又从口袋里将那块刻有“昆仑”两个古篆字的令牌拿出来仔细观看。

    但经过翻来覆去的一番细看后,却还是看不出究竟,只能判断出这东西年代非常久远,应该是个古董,再加上做工精致,应该有很高的收藏精致。

    具体是什么材质所做,他却判断不出来,只知道是某种金属。而且应该是比较稀有的金属,或者是某种合金,这方面应该也挺有些价值。(。)
正文 第八十三章 顺手牵羊 小心无大错
    对于这块有些古怪神秘的令牌,林旭其实倒并不是很关心它的金钱价值?11??他更关心的,是这东西在当年打造出来时,具体有什么用途。他总觉着这块令牌,似乎有着某种神秘的作用。当时吸引了他目光注意的,也是其神秘性。

    这东西,应该不是那个小偷原本所有,甚至他都不确定,到底是哪个小偷身上掉落出来的。因为当时是同在一辆摩托车上的三个小偷滚作了一块,所以三人都有可能在翻滚中掉落出身上的东西来。

    不过到底是哪个,他却也懒得关心,当时也没问。并且不管是哪个,都不可能是其原本所有,这东西多半是他们从某人身上,或是某个古董收藏家的家里偷来的。

    失主是谁,他无法查明,也没法还回去。不过就算知道了,他想自己也多半不会还。

    他并不是一个道德至上的人,像这种途径得来的东西,他可不会去细究,也懒得去查明。像武侠里面,许多主角从这类途径得来的东西,可也不少,也大部分是据为己有。

    小偷身上得来的,他觉着这东西就像是自己的战利品,倒也拿得心安理得,光明正大。

    其实从那帮小偷身上得来的东西,他并不止这么一件。在打斗中跟几个小偷有身体接触时,他还顺便施展了妙手空空的绝技,从几个小偷身上顺了些钱。

    在前几天于县城中买了部传呼机外加别的花费后,他身上只剩下了一百出头。后来拿了李飞燕在壶口拍照的那卷胶卷,到学校后面的小柴村那个专门拍照的人家去洗相片时,又交了些订金,现在身上已是不足一百。

    本来他对既要到各大书店搜寻买部《抱朴子》,又要为女朋友关落雪买生日礼物,再加上回学校坐车的路费,还担心有些不够,怕太过捉襟见肘呢!正好这帮小偷就送上了门来,他便也不客气地在打倒小偷时从小偷身上们顺手牵羊地顺了些钱。

    一时研究不出什么,他将令牌又随手装回口袋后,便接着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了当时从几个小偷身上顺来的一些钱,整理后数了下,发现竟是有一千二百多,再加他身上原本的钱,已是有一千三百多。这么多钱,对于他要买的东西来说,已是足够,并且十分宽裕。

    瞧着手里的一把钱,他扣指轻弹一下,倒也不禁露出一笑。

    笑过后,他将钱收起,然后在楼顶上重新换了身衣服。把身上岳纤云后来为他挑选的这身衣服换下,然后将商场里那个鞋店店员给他代买的那一身换上。

    换好之后,他将口袋里的东西倒换一下,再接着又把自己头发重新拨乱地大致弄回原来那个老土发型。这里没有镜子,他没法仔细对照。再加上之前换发型时,那发型师又往他头发上喷了些定型水,所以也比较难弄。外加又没有专门的工具,他也只能弄个大概。

    做这些,他却是怕待会儿重新出现在人群中后,会有人从他衣服与发型上辨认出他来。虽然他待会儿要到的地方,与原先那个胡同口已不是同一个地方,并且离得颇有距离,但平阳就这么大,谁又能说得准之前在胡同口外围观的那些人,就确定一个也不会出现在他待会儿要到的地方?

    还是那句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凡事小心一些,总是不会有错的。他上一回在去壶口的路上制服那些车匪时,就是太过疏忽大意地不小心了。吃一堑,长一智。吃过了一回亏,就要记住教训,以后不再犯。

    换好衣服,把头发也大致弄回原来的发型后,林旭便到了大楼边缘,先又施展轻功地跳回旁边较低的一幢楼。接连转了几座楼后,他在一座偏僻无人的三层楼后巷里跃落了下来。

    落地之后,他又略整理了下身上的衣服,便往巷子外走去。

    他刚才在附近最高的那座七层楼上,也登高望远地辨认了下附近的街道与方向。现在跃落下的地方,是提前选好的。在走出巷子,再又钻出条胡同,走到主大街上时,他便已离市中心广场不远。

    中心广场附近,便有一家全国连锁经营的大型书店。到了广场后,他便先到书店去找书,在问过营业员后,很惊喜地发现这里便有他要找的《抱朴子》,当即连忙买下。

    买好书出来,他便在附近几家商店转了转,为关落雪挑选了一件生日礼物。

    他本人不太喜欢没有实用性的摆设类东西,所以想了想转了转后,给关落雪买了部复读机。关落雪爱听歌,这东西既可以当作随身听用来播放歌曲,还能够帮助学习英语,一机两用,很实用。

    而且这东西目前在学生中很流行,当然,是城里的学生中,因为这东西在这个年代挺贵,乡下村里的学生中,大部分消费不起。并且城里的学生中,也不是大部分人能拥有。在学校里能有部复读机的,都可以算得上是身份的象征了。

    林旭钱来的容易,也不是自己的,花起来不心疼,便买了那店里最贵的一个。四百五十八元,加送了两盘流行歌曲的磁带。

    前几天他买传呼机时,还曾感叹过那是他长这么大一次性花钱最多的一次。没想到才没过几天,就赶超了。掏钱之时,忍不住心里又略有感叹。

    买好之后出来,他又到旁边的一个礼品店,花几块钱请人用礼品纸直接包装好。

    关落雪的生日就在这个月下旬,是农历的四月廿八,换公历是五月二十二号,已经不远了。

    关落雪的名字里虽然带了个“雪”,但生日却是在夏天。取这个名字,是为了跟她姐姐的名字跟上,她姐姐名叫关落雨。

    倒是林旭自己的生日是在冬天,跟他名字里的“旭”倒也有些对比性。旭是代表初升的朝阳,是光明与温暖,而冬天则是代表寒冷。

    包装好礼物,出了礼品店,林旭接下来又随意坐了路公交车,按其路线转了一圈到终点,十分确定无人跟踪后,便招手拦了辆出租车,前往回学校需要坐车的南城汽车站。

    到得汽车站后,搭乘了一辆途经他们学校,发车时间最近的公共汽车。到最后赶回学校时,已是快到了晚上。(。)
正文 第八十四章 申请个单人宿舍
    现在这个时间,正是晚饭的饭点。下车之后,林旭就顺便先到学校门口?12??边的饭店去吃晚饭。

    吃过晚饭回学校后,他直接回了李飞燕的宿舍。至于自己的宿舍,他今晚是不打算回的,晚自习他也不打算上。

    昨天晚上请假的时候,他是直接请了两天假。这是为免跟着岳纤云去平阳后,可能会遇到什么意外状况而多耽搁时间,所以便提前预留额外时间地多请了一天。现在没出什么太多意外,一天之内就把事情顺利解决,那是正好。不过假既然多请了一天,他却也不会提前去销假,决定就顺便多休息一天。

    所以,现在既然还处在请假期间,那自然是不用去上课,也不用回自家宿舍地以备晚上查房点名。

    开门进了李飞燕宿舍后,他随手闭上门,先把提着的袋子往电脑桌前的转椅上一丢,自己则转身顺势躺倒在床上长舒口气。

    他有内力在身,这一天下来倒并不觉得有多累。但因今天经历的事多,又是出了趟远门,在精神上还是感觉略有些疲惫。尤其回到熟悉的环境,更觉着是放松休息的时候,这种精神放松下,也就不免疲惫感生起。

    “还是这单人宿舍方便自在啊!”惬意地躺倒在床上,享受着一个人放松的无拘无束,不必像在多人宿舍里,还需要去在意他人,也无人打扰,林旭一时忍不住心下感叹地暗道。

    感叹罢后,他忽地心中一动地暗道:“不知道以我现在在学校里有点儿特殊的身份,去跟徐长兴申请个单人宿舍的话,这家伙会不会同意?唔,明天倒要去试试,应该还是有些希望的吧!大不了的话,我可以为这个单人宿舍多掏点儿钱,就当是花钱租他一间。反正我现在身上还有八百多,过不多久的话,又还会入账十万。这么多钱,租个小小的单人宿舍,是绰绰有余了!”

    这般一想,心中也是不禁略有些激动。并且颇为意动,很想这就去立马找教导主任徐长兴谈谈这个事。但随即又一想,却觉着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明天再去也一样,遂又暂且打消。

    如果能申请到单人宿舍的话,不但他一个人会住的更自在,以后练功或做些什么私密性事情之类,也会更加方便许多。而且他本来就个性独立,也更喜欢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

    至于有没有多余宿舍,这倒不必担心。学校里的空余宿舍可还是挺多的,不谈前面的教职工宿舍区就还有不少空余,光学生宿舍区,东边的初三那部分就还空着不少。

    初一、初二是仅着先占西边的学生宿舍区,人多装不下的,才会挪一部分到东边。东边基本上就只有初三一个年级,初一、初二有挪过去的也是不多,所以有着不少空余。其中有一部分挪作他用,放置杂物之类,也是占不了几间,至少都还有着十几间空余。

    越想他是越想到单人宿舍的好处多多,“啪”地一声打个响指,心中又暗下决定地道:“这事我可不只是要试试,而是明天一定要谈成,把这单人宿舍申请下。”

    “咣咣咣……”

    才做下了这决定,忽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谁呀?”心头疑惑了下,林旭起身过去开门。

    门一打开,但见门外站着的是郭静和黄容,不由奇怪道:“你们怎么知道我回来的?”

    “我掐指一算,算出来的,我可是跟我爸学过两手的!”黄容随口开句玩笑,不等林旭让开门口,便直接往里面挤进去。

    眼见她照直闯进来,尖耸的胸脯往他撞来,林旭只得退后一步地无奈让开门口。

    “天都黑了,怎么不开灯?”黄容进去后又随口道句,说完自己拉开了门口的灯绳。

    郭静随后跟着进来,向林旭解释道:“是容儿她在院子里看见你从饭店里吃完饭出来,走进了校门口,我们才知道你回来的。”

    林旭自然没信黄容的那瞎掰,猜也是她们两个谁刚好看见自己进学校了,毕竟黄宗文家就在校门口斜对面,离得实在不远。

    “这就是燕老师的宿舍吗,挺不错的啊!”黄容进去后,又径自在宿舍里转悠地四下打量着,显得一点儿不生分。

    她们两个,倒确实是第一次来李飞燕的宿舍。不过黄容没问就知道这是“燕菲菲老师”的宿舍,想必是她父亲黄宗文跟她讲过李飞燕的宿舍在哪儿。黄宗文就是学校的老师,她初中也是在这里上的,自然对这学校里的一切,都还很熟悉。

    “这个燕老师也真是对你太好了,还真把你当亲弟弟看,自己一回去,车跟宿舍都留给了你,也不怕你用坏了!”打量一圈后,黄容转过头来瞧着林旭,有几分没好气地道。

    林旭瞧她一眼,没接她的话,指着沙发向两人道:“坐吧!”

    黄容又微“哼”一声,不客气地转身走到了沙发上坐下。郭静闻言,也跟着过去坐下。

    见两人坐下后,林旭转头找了下,找到暖水瓶后晃了下,向两人道:“还有水,不过估计凉了。好在天也热了,就来杯凉白开吧!”

    说罢,提前着暖水瓶过去,将茶几上一个托盘里倒扣的玻璃杯翻过两个,为两人各倒了一杯水。

    “凉的就挺好,谢谢!”郭静见状,道了声谢。

    黄容则冲他翻个白眼,没说话。

    倒了水后,林旭放下暖水瓶,拉过一张椅子坐在茶几对面,看了两人一眼,道:“你们找过来,是想问我跟岳纤云的事吧?如果我说不想说的话,你们会不会回去?”

    “你觉得我们会吗?”黄容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反问道。

    郭静则道:“我们主要是担心你,那个岳纤云的身份实在太过不一般。你既然也清楚她的身份,也就应该知道,跟她走的太近了,是不会有什么好事的。”

    林旭道:“认真说来,这是我的事,跟你们真没关系。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很好,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正文 第八十五章 能好好聊天吗 开卷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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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个黑帮老大的女儿谈恋爱,这也叫很好??12??一点儿也不正常好吧?另外,你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是脚踏两只船,还是有了新欢抛旧爱?”黄容闻言,立即怒目反驳地质问道。

    林旭挺不喜欢她的这种语气与态度,闻言并没解释,而是也语气强硬地道:“我要做什么和怎么做,都跟你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我的事轮不到你管,你也管不着!”

    黄容闻言又是不禁一怒,刚想要张口反驳却又不禁一愣,因为就事实上来说,林旭做什么,确实跟她没有关系,她也没有任何权力与立场来管林旭。

    想了下,她才想到个切入点地强道:“谁说跟我没有关系,我也认识小雪的,她跟我也是朋友,我是替她打抱不平。”为了显得她跟关落雪之间是朋友,她也用了个亲切称呼叫“小雪”。

    林旭闻言忍不住失笑道:“我倒不知道,你跟她才只见过一面,就成了朋友?”

    黄容道:“谁说不能的,这叫一见投缘,我跟小静就是第一面见了,就成为好朋友的。”说着话,转头看了眼郭静,郭静连忙给她作保地点头。

    “那好!”林旭点了下头,问道:“郭静生日是多会儿?”

    “六月十九。”黄容立即答道。

    “那小雪呢?”林旭又问。

    “这个吗……我还没来得及问她!”

    “多管闲事就多管闲事吧,你还何必拿小雪当借口?”

    “我就多管闲事了又怎么样?我就是看不惯你这种人,见一个爱一个,欺骗纯洁少女的感情。我这是在替天下的女人仗义执言。”

    “多管闲事的话,那我就无可奉告。再见,不送!”

    “砰!”黄容一拍茶几,抬手指向林旭就要开骂。

    郭静见状,连忙一把拉下她的手劝道:“行了,你们俩之前不是挺好的吗,干吗现在一见就吵?不就为一点小事吗,何必呢?”

    黄容道:“之前是小事,现在就不是了,我最讨厌这种花心的男人了。”

    林旭道:“我就算花心也跟你没关系,我又没花你!”

    “哎呀,你这臭小子,还想花我!”

    “你耳朵有问题,还是理解有问题,没法跟你正常沟通了!”

    “你才有问题,你从里到外都有问题!”

    “行了你们俩,能不能好好聊天啊!”郭静大声打断他们道。

    “是他(她)的问题。”林旭和黄容闻言,不约而同地一齐指向对方道。

    两人都没料到,竟然会不约而同地说出同样的话,做出同样的动作,话落都是不禁一愣。郭静见状,也是不禁一愣地来回看向两人。

    一愣过后,林旭和黄容连忙各自收回手。

    黄容收回手后,端起桌上的水,仰头一口气将一杯水全部喝完。

    郭静回过神儿后,向黄容道:“容儿你先别说话,我来问。”

    黄容放下水杯道:“行,你问。”

    见她答应后,郭静转头看向林旭轻咳一声,平心静气问道:“林旭,你跟岳纤云是怎么认识的?不知道这个方便跟我们说吗?”

    林旭拿起茶几旁边的暖水瓶,为黄容喝光的杯子又倒了杯水后,向郭静点了下头,道:“我们是五一那天到壶口旅游时,我跟她在景区凑巧遇见认识的。”

    “哦!”郭静闻言点了下头,又小心地问道:“那你跟她现在,真的在谈恋爱?”

    林旭道:“假的。”

    “还狡辨,你身上这身衣服就是那姓岳的给你买的吧?”黄容闻言,忍不住插嘴道。

    林旭闻言瞧了她一眼,向两人道:“行了,我能说的就这么多,到此为止。我跟岳纤云就只是碰巧认识,然后帮她办了件事,以后不会再有什么来往,你们放心好了。就算真出什么事,也跟你们无关,我能应付。”说罢站起身送客道:“好了,没别的事你们就请回吧,我打算要睡觉了,坐了一天车也很累。”

    郭静闻言有些怨怪黄容插嘴地瞧了她一眼后,无奈地站起身,并将黄容一块儿拉起来道:“好,那我们就不打扰了,你好好休息!”说罢,拉着不太情愿的黄容出门。走到门口处,又回身向林旭挥手道:“再见!”

    “再见!”林旭道了声,将她们送出门外。目送两人走远后,他回房关好房门。

    其实他说要睡觉,也并不是借口。左右无事,他确实打算早睡。当下他将袋子里买的东西掏出来收拾好,然后打水洗漱一番,便脱衣服上床睡觉。

    不过上床后,他也并没立即睡着。先定了电子表的闹铃后,他当下拿出新买的那部《抱朴子》从头开始细看。

    一手翻看着书,他另一只手则拿出了那块令牌,在手里转来转去地把玩着。这块令牌的正面中间既然有着“昆仑”两个篆字,他决定以后便将之称为“昆仑令”。

    《抱朴子》这本书分为内篇与外篇,其中内篇有二十篇,外篇有五十篇,合共七十篇。不过这只是现今保存留传下来的版本,据说还有些遗失的篇章,这在其开头最前面的简介出版序里有提到。

    林旭先看过简介与目录后,便开始从内篇第一章的《卷一畅玄》开始看起,“抱朴子曰:玄者,自然之始祖,而万殊之大宗也。眇眛乎其深也,故称微焉。绵邈乎其远也,故称妙焉………或倏烁而景逝,或飘滭而星流,或滉漾於渊澄,或雰霏而云福………”

    看到“或倏烁而景逝,或飘滭而星流,或滉漾於渊澄,或雰霏而云福”这几句时,林旭忽地心中一动地暗道:“从这几句的描述来看,不就是形容气吗?气在体内时,就是可以处于变幻不定的状态,时而如光影浮动,时而如星流飘滭,又或是像渊水荡漾,像云雾弥漫。反正就是始终处于不断变幻的状态,而且是在不受意念主动控制的时候,也会按照某种奇妙的规律自形变幻。总之,始终是动着的,不会一直静止不动。这其中,倒不知是否有蕴含什么奇妙的玄理?”(。)
正文 第八十六章 昆仑令的异变 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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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道罢后,林旭当下又从头细细品味着这几句话。

    内气是以意念来控制的,正所谓“以意御气”。当他在脑中仔细品味着这几句话时,丹田中的内气不由地下意识按照“或倏烁而景逝,或飘滭而星流,或滉漾於渊澄,或雰霏而云福”这几句话,来变幻着相应的形状。

    而他丹田中内气一动,竟忽地一股内气冲起,沿手臂经脉而上,注入到了他左手中正在把玩的那块昆仑令上。又或者可以说,这块令牌受他内气一引,竟自发地主动吸收他内气,所以他内气才忽然不受控制地被从丹田中引出,注入到这块令牌内。

    这一切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都不到一眨眼,几乎他丹田中内气一动,手中令牌就受激发地开始主动吸收他内气,以至于他自己都全未料到地来不及控制,直到一股内气被引地注入到了令牌内,他才反应过来。

    而这股内气一注入令牌,令牌立生变化,竟猛地绽放出光芒来。令牌边缘的所有纹路都放出细密的光芒,中间的那“昆仑”二字也生出闪烁,连背面的那条神龙图案也放出光芒地生出一条虚幻的小小龙影,并且在摇头摆尾、张牙舞爪地蜿蜒浮动。

    这个时候,他反应过来,已能够及时控制地收止住内气。但见到昆仑令竟忽然生出这般奇异的变化,他惊讶之中心下一动,便并没有阻止,任由这块令牌继续吸收着自己的内气。

    不过为免自己内气失控,不受控制地被令牌吸干,他还是意念接管地控制了下输入量,小心地如一条细线般缓缓输入,如有不对,他也能立时掐断阻止。

    随着内气的不断注入,昆仑令上绽放的光芒越来越亮,照亮的范围也越来越大。而那条虚幻的由光芒组成的龙影,也开始随着光芒的扩张,变得越来越大。其形象也越来越鲜活,在光芒中舞动的也越来越快。

    当他输入了体内内气总量的约有三分之一时,昆仑令上绽放的光芒,由开始的只有拳头大小,渐渐扩展到了有一个篮球大小。其光芒的半径,也开始延伸到了他小臂的半截处部位。

    但这令牌内却似乎有个无底洞一般,还在不断地吸收着他的内气,好像始终不能填满也似。

    到了这个程度,林旭也不禁开始心下犹疑,是否该继续。这个令牌,也不知自己将内气输入到什么程度才能够填满地发挥出其真正妙用,而以自己目前修为的内气总量,全部填上也不知是否足够。

    暂停内气输入地略想了下后,林气暗自一咬牙,又控制着内气继续输入。而随着他停了这么小片刻,令牌内没有他的内气继续输入维持,光芒已开始略微黯淡地缩小了些。随着他继续输入后,才又开始放亮地缓缓扩大。

    在这回的继续输入中,林旭闭上眼沉浸下心思,分出一缕意念附在内气中,随着内气的输入将意念探入到了手中的令牌内。意念一探入,他不由立即心头一惊。

    只觉一下进入到了一个十分庞大的空间中,里面密密麻麻地闪烁着一层层一圈圈数不尽的符文。其中的一小部分,随着他内气的输入而被点亮,放出金光的光芒,剩余的大半,则仍显得十分黯淡。在符文的最中心处,包裹着一团十分深遂的黑暗,像是个黑洞一般,充满着一种未知的神秘性。

    在察觉到昆仑令内里符文阵的庞大后,林旭便失望地心知,以自己目前的内力修为,哪怕耗尽内气地全部输入,也是不足以将所有的符文全部点亮,激发出其真正的功能。

    当下意念退出后,便立即停下内气输入,将内气收回丹田。

    内气一停止输入,令牌上的光芒又立即开始变得黯淡与缩小。不过片刻间,便即光芒全敛地又成了枚看着不甚起眼的黑乎乎令牌。

    看着手中的令牌,林旭不禁心中感叹。这令牌外表看着不过才手掌心大小,但想不到内里,却是蕴藏着一个那么庞大复杂与神秘的符文阵。他的一缕意念探进去,不过才有里面一个符文的大小,显得十分渺小。

    轻轻抛了下手中的令牌再接住,他心下暗道:“这东西看来,好像真是某种法器。只是具体有什么用,却不得而知了。以我现在的修为,根本无法将其激发。只有等将来修为增深后,才能够试探出来。”

    “不过,既然真有这种神秘的法器,那不知道,这世上又有没有真正的神仙?要是由这东西来推断的话,那是应该有的,至少在这东西被制造出的年代,是有的。不然像这种东西,武功练得再高,科技再发达,怕也是制造不出来的。只有传说中的神仙,才能创造。就是不知道,到了现在,这世上还有没有真的神仙存在……”

    把玩着手里的昆仑令,仰头望向天花板,似乎透过屋顶望向了外面的天空,他不禁一时陷入遥想。在他的心里,是愿意相信世上真的有神仙存在的。就像在没练武以前,他也愿意相信,世上真的有武林高手的存在。

    现在,他通过自己证明了这点。不知将来,是否还可以证明另外一点。

    按武功的发展来说,如果能修炼到先天阶段,据说就能由武入道,踏入修真炼道的层次。由此来推断,是绝对有可能出现神仙的。只是这个说法,一直以来都只是传说。就算在武学昌盛的古代,能踏入先天的武者,也都只是传说,自古以来,少之又说。

    “不知将来的某一天,我是否能够成为这样的传说?”心下又暗道一句后,林旭收回遥想。

    目光望向手里的昆仑令,又把玩了几下后,他将其放在枕边,然后又专心地继续看书,接着仔细研读手中的《抱朴子》。

    将内篇第一章的《畅玄》看完后,他没有再继续往后看,而是又从头细读,仔细揣摩其中的字义。有遇到不懂的词、不认识的字,他又翻字典查阅,总要弄明白。(。)
正文 第八十七章 昆仑 岳纤云你真行
    (抱歉,一直在犹豫是否现在抛出昆仑这个设定。这章前面这段纠结了大半天,写的慢了。明天会努力补上,至少三更。求票求订阅!)

    横空出世,莽昆仑。

    一座空旷而巨大的广场上,一名身着土黄色劲装的大汉正在练习武艺。

    他手中所使的招式,看起来并不显得如何高明精妙。一拳一脚,大多直来直去,使的也并不是很快。但每一出拳或出脚,总带起一声打破空气的爆响,宛若沉闷的雷声,又如似战场上擂动的高昂战鼓。而这声响,仿似还带着某种韵律,真如战鼓一般,让人闻之激昂,热血沸腾。

    但可惜,眼下这座巨大的广场上,就只有他一人,无人能被这战鼓般的声响感染。

    在他此时的身后,也是广场的后方,有一座腾飞状的巨大神龙雕像。雕刻的栩栩如生,宛似活物。山风吹拂中,好似迎风舞动一般。

    在广场的前方,则有九座成环形排列的白玉法坛。每座法坛高约一尺,直径约一丈,上面镌刻着繁复而神秘的纹路。

    忽然间,其中一座法坛上的纹路微微亮起,法坛上方也凝聚地出现一点微芒。这光芒只是微微亮起,在白日的阳光下,并不显眼,若不注目观瞧,很难注意到。

    但正在专心练拳的大汉,在光芒亮起的一刹那就已注意到。他立即纵身一跃,直跃到了法坛的近处。看着微微亮起光芒的那座法坛,他略微辨认下,眼中便不由立即闪过惊讶之色。

    “这座法坛所对应的,是最后遗失的那枚昆仑令啊!时隔这么多年,终于有人将它启动了!”

    大汉眼中闪过惊讶后,随即便有些激动地自语道。但仔细瞧了片刻,又不禁微微皱眉地道:“不过看这程度,似乎对方的内力并不足以完全将其启动啊!”

    果然,没过多久,法坛上的光芒便不出他意料地黯淡熄灭了,让他不由略带失望地叹了声。

    “不过有人能将之启动,总是好消息。若是一直沉寂,我们也很难找到。现在既被重新启动,便代表有了寻回最后遗失的这枚昆仑令的希望。明年便是龙年,又到了昆仑每隔十二年再临世间之日,这也是寻回最后遗失的这枚昆仑令的好机会。我要把这消息立即带回去给长老们知道。”

    他心中自语罢,立即转身大步向着广场后方走去。走到那座神龙雕像的前方时,他站在雕像前面一座丈余方圆的法阵之中,足下内气一运,立即激发阵法,光芒一闪,消失不见。

    ※※※

    一觉睡到凌晨三点,林旭又准时起来练功。因今天仍是处在请假中,不用晨跑、早读,他今早又是直练满两个时辰,到早上七点方才收功。

    收功之后,穿好衣服洗漱一番。他又是像昨天早上一般,趁着这排宿舍区没人时,轻身跃出了东边的围墙,在围墙外的田地里练了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练完后,又绕道到前面的饭店去吃早饭。

    他现在虽是处在请假期间,但回到了学校却不去销假,被人撞见告诉老师,也是有点说不过去。再加上他自己对此,也是略微有点心虚。所以,今天这一天,便不太想撞见同的班同学。因此,他特地等到了八点,方才往前面的饭店走去。

    八点十分就是上午第一节课的上课时间,这个点儿自然不会还有学生在饭店里悠闲的吃饭。何况他从这里绕道过去饭店,也是需要些时间的。他因不赶时间,还故意走的慢了些。等绕道过来走到学校前面时,果见校门口处空无一人。在等他走到饭店门口处时,刚好学校里的上午第一节课铃声敲响。

    听到铃声,他不禁略微一笑,暗道自己时间掐的真准。笑过后,便抬步走进饭店。走进去后,饭店的大厅里也是果然再没有一个学生。

    当下在门口厨房处掏出饭票买了三人份的饭菜,自己独占张桌子地消停吃着。

    管学生的大锅饭,饭店每回做时都会稍微多做一些,以保证能够充足供应。所以即便是过了饭点后,也经常都会有剩余。今天的这顿早饭,也并不例外。不过今天剩的却是不多,林旭独自要了三人份儿的后,就把剩下的给清锅包底了。

    他来的次数多了,现在又是学校里的名人,饭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是全都认识他,对于他现在的大饭量也是早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正自吃着,就见前面门口处门帘被撩起,又有人进来了。林旭顺便转眼一瞧,就不太意外地见到是黄容和郭静也来吃早饭了。她们通常时候,也是会避过学校里学生用饭的高峰期后再来。

    见到两人,林旭便点头笑了下地向两人打过招呼。虽然他现在跟黄容之间有点儿不快,但他觉着这完全是黄容自己生闷气的缘故,并不是他主动要跟她过不去。所以,如果黄容不呛声他,他是很愿意把这点不快或抛开或遗忘地尽快揭过的。现在的问题,就在于黄容愿不愿意揭过,翻开这节不提。如果她一直小心眼地念念不忘计较的话,那他也没办法,反正他是不会去跟黄容道歉的,他自认为自己做的没错,问题全在于黄容。

    “你怎么没去上课?”回应了声林旭的招呼后,郭静立即问道。

    “这小子现在胆儿肥了,逃课呗!”黄容没理会林旭的招呼,斜了他一眼后,立即接过郭静的话道。

    见黄容还是一副跟他过不去的样子,林旭便也没理会她,只瞧着郭静道:“我前天晚上请了两天的假,现在假还没销,不用白不用。”

    “说的好听,还不是趁机逃课!”黄容闻言,又是跟他呛声地接了一句。

    “在这儿见到你也正好,我还说等下课了过去找你呢!”郭静说着话,向林旭走过来。走到他桌旁直接坐下后,有些不高兴地看着他,接道:“你不知道,今天早上那个岳纤云呼我了,说有事要找你,让我帮忙给你转达,给她务必回个电话。你既然有呼机了,干吗不给她留你自己的呼机号码?”

    林旭闻言,也不禁皱了下眉,道:“我就是再怕她找我,故意没给她留任何联系方式,想不到她竟然会找你帮忙。”说到这里,忍不住疑问道:“以你们俩的关系,你也肯帮她?不理她就是了!”

    不得不说,岳纤云确实是挺聪明的。竟然能想到要联络郭静,让郭静帮忙传话。以她跟郭静之间的关系,她们两个肯定是不会互留联系方式的。但她们在平阳,都算是处于同一阶层中的人,平常交往的朋友中,肯定是有不少互相关联,跟双方都有交集的。所以她要想打听郭静的联系方式,想必也就是举手之劳,并不难。难在,以她跟郭静的关系,她竟能拉得下脸请郭静帮忙,这却是很出乎林旭预料了。(。)
正文 第八十八章 一饭泯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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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静闻言一笑,道:“我开始确实是不打算理她的,但她既然愿意为了这事求我,这机会我就不会放过了。而且,我趁着这机会,也顺便从她那里,问清了你跟她之间的事了。原来你只是假装次她男朋友啊,害我们白担心了!”

    林旭道:“我昨天就跟你说过,是‘假的’了,你自己没当真!”

    “那是你自己没说清楚。”黄容跟着走过来,坐在郭静旁边道:“不就这么点儿破事吗,还跟我们装神秘,有什么不能说的啊!”

    “说不说都是我的自由。我就不愿说,懒得跟你浪费口舌,不行啊?”林旭闻言,也立即没好气地向黄容呛声回了一句。

    “什么态度啊!”黄容哼了一声,伸手拿过他盘子里的一个馒头,拿过筷子筒里的一双筷子,便往他碗里夹菜。

    冲着林旭吃了口菜,狠狠咬了口馒头,她一边嚼着一边向郭静道:“今天的早饭卖完了,最后的被这小子一人要了三人份儿的清锅了,咱们吃他的。”她却是刚才没过来,在门口处打饭,被工作人员告知地问清楚了。

    林旭瞪着她道:“你也真好意思?”以前没发现她这么厚脸皮。

    黄容很理所当然地道:“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跟小静可是都请过你吃饭,反是你这小气鬼没请过我们,吃你一顿怎么了?”

    “这是饭店,卖完让他们再另外做点儿就是了,就别跟他抢了!”郭静拉了下黄容拿筷子的手,劝道。

    而林旭闻言一想,则发现黄容说的是事实,她跟郭静确实都请过自己吃饭,而自己则没请过她们任何一顿。上次她们在他家里吃的那顿,要算也是他父母请的,不能算他的。想到这里,他点头道:“行,择日不如撞日,那我就今天请。你们想吃什么点什么,都算我的。”

    黄容闻言,双眼一亮地向他竖个大姆指,道:“好,豪爽!这可是你说的啊!”说罢,立即举手叫道:“小翠,拿菜单!”

    小翠是店里一个服务员的名字,她家就住对面,又是隔三岔五经常来吃饭的,对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是很熟了。

    郭静闻言,则又连忙拉下黄容的手劝道:“行了,你就别跟着起哄了,他身上又没什么钱,你要他请?我们比他大,请他也是应该的,值当什么?”

    黄容道:“他见义勇为的奖金都领好几千了,怎么会没钱?就算身上没装这么多,也可以先欠着。他现在可是武乡中学鼎鼎有名的大人物,知名度属他最高,这点面子饭店还是要给的。”说罢,转向柜台处的老板娘大声问道:“老板娘,你说是不是?”

    老板娘闻言,笑着回应道:“是,林旭我们怎么会信不过?你们放心吃就是!”

    “放心,我带着钱了!”林旭说罢,伸手从兜里将昨天买东西剩下的八百多掏出来放在桌上,“请你们在这里吃,应该是足够了!”

    黄容见状,又向他竖起个大姆指道:“行,小伙儿早有准备啊,真有心了!那就更没问题了,来,点菜!”说罢,忽然抬离座椅,探过身去拍了下林旭的肩头,道:“有道是‘吃人的嘴软’,难得你这么大方,那吃过这顿,之前的事,姐姐就不跟你计较了,咱们一饭泯恩仇!”

    林旭闻言,有点无奈地冲她翻个白眼,她可真会自己找台阶下,说的好像自己给她赔礼道歉,才请她吃饭似的。不过,能跟黄容化解之间的这点儿不快,倒也是他所愿,便也没计较黄容话里的占便宜。

    郭静本来还打算要劝黄容的,但听黄容这么一说,也是很乐于见他们之间化解恩怨,便也作罢地没再劝。不过看了眼桌上的钱,她还是略有担心地向林旭问道:“你身上怎么会带这么多钱,不是学校里交费,或者有什么别的用途吧?”

    林旭摇头道:“不是。我是昨天去市里,怕遇到什么用钱的地方,以防万一,多备了点儿!”

    “哦!”郭静闻言,便释疑地没再问。听他提起市里,她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递过去道:“这是岳纤云留下的电话,我看你还是抽空给她回一下吧!她都愿意求我来传话,说不定真是有什么重要的事。”

    林旭接过后看也没看地随手装在自己口袋里,点头道:“我回头再看吧,咱们先吃饭。”

    郭静见他没太当回事的样子,却也没再劝。她本来就跟岳纤云不对付,虽答应了帮岳纤云这个忙,但现在话她既已帮忙地给传到,电话号码也给了,还劝了林旭一句,觉着也是足够仁至义尽了。至于林旭之后会不会给岳纤云回电话,那也真跟她没关系了。

    黄容虽是一副要痛宰林旭的架势,但到最后点完菜,却也并没点太多东西,郭静更是很客气地只点了两个。

    到最后吃完算下来,总共也才花了都不到一百块钱。一来是这乡下小店的饭菜实在是挺便宜,没什么太贵的菜;二来这是早饭,不宜吃的太油腻,所以许多大鱼大肉的也没点;三则黄容手下留情;四则因都是熟客,老板娘也给他们算了个很优惠的价格。

    不过,虽没真的痛宰林旭,但黄容却是说话算话,席间果然没再跟林旭斤斤计较地句句跟他呛声,又恢复到了之前的言笑不拘模样,跟他说说笑笑。郭静见到他们两个和好,也是很高兴。这顿早饭,三人吃的尽欢而散。

    吃完早饭出来后,林旭并没有回学校。而是转向学校西边的那条路,一路散步消食地走到自己经常练功的那片小树林,又在这里练习太祖长拳与妙手十三式。

    这片小树林经过他长久以来拿树木当做假想敌的练习,已是饱受摧残。尤其他最开始练弹腿时,更是经常踢树。到现在,许多树木都已被他踢断。还有些,因为劲力直透树身,竟是断灭了其内部生机,经过一段时间后,直接枯死了。至于树皮被踢掉,满身伤痕的,更是不必细数了。

    到现在,他弹腿已练成地不再练习,再练太祖长拳与妙手十三式时,便也不再继续摧残满是伤痕的许多树木了。(。)
正文 第八十九章 老狐狸善打马虎
    (抱歉,今天临时有事耽搁了,明天继续补!)

    练到下午一点多,林旭又到前面饭店去吃了午饭。吃过午饭后,他这回则是回返学校。

    进了校门后,他直接到前面教职工宿舍区的东边第一排教导处,去找教导主任徐长兴。

    未到近前,他先远远透过窗户往里瞧了一眼,见到徐长兴正坐在办公桌后面时,他这才大步上前。作为教导主任,徐长兴在学校上课期间,也常会到各班级教室巡查,查看各班的纪律与上课情况。有时也会因为别的工作而离开办公室,所以林旭也是有些担心这家伙这会儿不在教导处。

    现在透过窗户见到人在,他这才放心地上前。到得教导处门口,他习惯性地喊了声,“报告!”

    “进!”里面徐长兴听到后回了声。

    林旭闻声,挑开门帘而进。

    徐长兴正抬头往门口处瞧来,见到进来的是林旭后,不禁略有惊讶地道:“林旭啊,你怎么没去上课?”

    下午第一节课的上课时间是下午两点整,林旭为避免在饭店吃饭时撞见同班同学,吃午饭的时候仍是到快上课时才动身前往。现在吃完,自是早过了两点。

    “我请了假!”林旭回了句,径直走到徐长兴办公桌前。

    “哦!”徐长兴点了下头,也没问他请假的原因,只问道:“那你来找我有什么事?”说罢,又指了下办公桌前面的椅子,客气地道:“来,先坐!”

    林旭谢过坐下后,直接开门见山地道:“我想跟您商量件事,不知道学校可不可以给我分配个单人宿舍?”

    徐长兴闻言,略微皱了下眉,道:“你这可让我有点儿难办了,给学生分配单人宿舍,学校没有这样的先例啊!”顿了下,又道:“咱们学校对待学生,都是一视同仁的,不管有钱的没钱的,都是一起住大宿舍。这也是为了培养大家团结友爱,培养集体感……”

    “我为学校所争得的荣誉,也是学校的先例。”林旭不等他说完发表讲话似地那一套,便直接打断地道:“而且这个荣誉,以前没有,以后恐怕也很少会有。我申请单人宿舍,并不是要脱离集体,也不是搞特立独行,而是从自己的实际需求出发。您也知道,我现在在学习的同时,也是在练习武艺的。而练武,需要一个独立安静,不受人打扰的环境。跟同学们合住大宿舍,有时候真的很不方便。”

    林旭练武,徐长兴自然是知道,而且全校也都知道。不然他若没有武艺傍身,又怎么能制服得了逃犯,获得见义勇为的奖励。

    听了林旭这番言论后,徐长兴拿起桌上的烟盒,掏出根烟点上,吸了一口后,他道:“其实你这个年纪,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练武吗,不妨放在其次。现在这个世界,是热兵器当道的时代,你武功再高,还能挡得住子弹?所以你武艺练得再好,将来也是没什么太大出路的。等到你毕业后,出了社会找工作,还是要以学校里学到的知识去应聘。所以,练武吗,你就当个兴趣来培养,不要主次颠倒了!”

    林旭闻言反驳道:“主任您这就不太了解了,我现在这个年纪,也是练武打基础很重要的阶段,不能太过放松的。学习方面您放心,我从来没因为练武而耽误过学习。不信的话,您可以问问我们班主任梅老师。现在都是提倡德、智、体全面发展,我这也是为了自己的将来考虑。要有好的头脑,同样也要有好的身体。我以前就是身体不好,太虚弱了,为此经常请病假,耽误过不少学习。现在练了武,身体变强壮,就基本没再得过病了,学习起来也更专心。学习与练武,这对我来说,是不分主次的,而是相辅相成。我身体越好,学习也会越好。这点您也可以去问我们梅老师,看我现在的学习,比起以前是不是也有进步?”

    顿了下,又接道:“我现在为学校争得的荣誉,也是练了武的原因。如果能不受打扰地专心练习,武功更加进步,我将来说不定还会为学校争得更多的荣誉。而且不止是见义勇为这方面,将来我学习更加提高,说不定中考时,也能为学校争得个荣誉。”

    徐长兴闻言,没立即接话,而是抽着烟借机考虑。林旭的学习成绩,他自然也是有所了解,知道林旭说的是实话,并没因为练武而耽误过学习。而且林旭现在的学习比起以前来,确实是有所提高。

    抽完了一根烟,他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里,道:“你说的这些,倒也是很有道理。只是学校从没开过这样的先例,要是为你破了例,以后再有学生有样学样地来申请单人宿舍,这叫学校怎么办?”

    林旭道:“这好办。如果将来的学生中,也有能像我一样,为学校争得这样荣誉的,您就可以答应。不然,就一律回绝。”

    徐长兴闻言,苦笑地摇摇头,伸手指了指林旭,随后道:“这样吧,这事我回头跟校长商量一下,这也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

    林旭点了下头,起身道:“好,那我等您的好消息。”顿了下,又道:“我独自一人占用一间宿舍,算是多占了学校的资源。如果是这方面问题的话,那我可以相应补助一部分费用。”

    徐长兴跟着起身相送,点头道:“好,这话我也会给校长转达的。不过现在学校空余的宿舍不少,这方面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

    眼见徐长兴现在对自己很客气,林旭便也又客气了句,“那就多谢主任了!”说罢,这才告辞而去。

    只是出了门后,他却不禁有些微皱眉头。虽然徐长兴看起来有些被他说服了,校长很多时候也是很听信徐长兴这个教导主任的意见,但没能当面得到肯定的答复,还是让他有些不太把准。

    他是自觉着,这事徐长兴完全可以独自做决定,但徐长兴搬出校长来却也是正当借口,很合理的打马虎眼,他对此也没法反驳,只能等着他们的最终“商量”结果。

    但这感觉他却不是很喜欢了,忍不住心里暗骂了句徐长兴“老狐狸!”(。)
正文 第九十章 论仙立志 定在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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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这家伙完了给我说不行的话,那我就直接再找校长去说!这单人宿舍,我是非要弄下不可的。”回头瞧了眼教导处,又暗道一声后,林旭便回转李飞燕的宿舍。

    回到宿舍,他又继续看《抱朴子》。昨天晚上,他只看了《抱朴子》内篇卷一的《畅玄》,现在则接着看内篇卷二的《论仙》。

    说来也巧,昨天晚上他因为昆仑令吸收内气后的异变,而由此推论地想到了世上是不是真的有神仙。而现在看的这篇《论仙》,也是在论述世上是不是真的有仙人存在。

    这篇文章是以问答的形式而写,其实不止这篇,整部《抱朴子》也基本都是以问答的形式所写。《论仙》的开篇就是“或问曰:‘神仙不死,信可得乎?’”

    接下来,则是作者抱朴子葛洪的回答。葛洪自是持肯定的观点,“抱朴子答曰:‘虽有至明,而有形者不可毕见焉。虽禀极聪,而有声者不可尽闻焉。虽有大章竖亥之足,而所常履者,未若所不履之多。虽有禹益齐谐之智,而所尝识者未若所不识之众也。万物云云,何所不有,况列仙之人,盈乎竹素矣。不死之道,曷为无之?’”

    这段话的前面几句是类比,是说“视力最好的人,也不能把有形的事物全都看见;听力最好的人,也不能把所有的声音全都听见……”主要的意思,就是后面那两句。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况且成仙之人,各种书籍中都曾见有记载,怎会没有呢?”

    后面还是问答的形式,抱朴子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回答解说。有理论类的,也有引经据典,引据许多书籍资料的内容。反正就是论述了,仙人确实存在。但并未涉及到具体的修行求仙之法,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观点,也只是谈及了求仙首在立志。

    “夫求长生,修至道,诀在於志。”

    也就是说,真要求仙的话,首先要立下这个志向,然后不为外物所扰,不论发生了什么事,经历过什么,得到了什么,都始终不忘这个志向地一直坚持,这才有最终成功的可能。否则,就算真得到了修行妙法,但却为外物所扰,不能潜心修行,最终也是会失败的。

    “立志?”

    看到这里,林旭忍不住暂放下书轻叹了一声。老实说,他现在还真没有这么远大的志向。昨天晚上,也不过是因为昆仑令的异变而偶有所感地生了些心思。真要是无论如何,都立志求仙,他还真没想过。

    他觉着,那未免太过于遥远了。他现在对于人生的想法,还真没有很多。有时想的最远的,也不过是想着自己十年后、二十年后会是如何,还真没认真地去想过,毕生的追求是什么。

    这个时候看到这句,倒也不禁认真地想了下。想了会儿,忽然想起自己以前也曾为自己的武学之路定下过一个目标,那就是成为一代宗师,开创出自己的一条武学道路。但现在看来,这个目标又未免显得太过低浅了。

    “嗯,那就换个吧!不过求仙还是太高远了,现在的这世上,到底还有没有神仙存在,可也不能肯定。以前的话,那可能是真有。现在吗,就真说不准了。毕竟现在这世道,武学都是处于没落了,能直接修炼内功的人都是没有几个,更别谈高一个级别,也更难的学仙求道了。就算真有修仙的法诀传承,肯定也是没什么人能练成。所以吗,我还是定个折中的。就定武学的最高境界先天好了,如果有一天真能练至先天,那也是由武入道的基础。到那时,不妨再奢谈其他。”

    人的志向,也不是越远大越好,还是要看自己的实际能力与需求来。如果定下的志向太过远大,花尽一生也都根本不可能追求到,那也是个很大的打击,会耗损追求的信心与勇气。这个时候,就需要阶段性目标,不妨先定个低点的。等真的能达到了,再去定更高的。

    想过这番后,林旭又接着看书。

    这篇《论仙》,却是比卷一的那篇《畅玄》字数多了许多。那篇《畅玄》不过才一千多字,而这篇《论仙》则是翻了好几倍。而且其中又多了许多难懂的字词语句,最重要的是,等到完全弄明白后,又发现根本不是什么太重要的话,只是论述的观点,让他看得很是头疼。

    又看了几句后,忽然察觉到腰里别着的传呼机发出了震动,放下书拿过传呼机一看,但见是岳纤云呼的他,要他务必给她回个电话。

    “这个郭静也是,怎么就把我的传呼号给岳纤云说了?”看到是岳纤云呼他的信息,他忍不住心里暗怨地叹了口气。现在岳纤云知道他这个传呼号码的渠道,只能是通过郭静。

    想必是自己一直没给岳纤云回电话,岳纤云又有些等着急地打电话给郭静了。而郭静被她打扰得烦了,也就转嫁麻烦地,直接把他的传呼号码给岳纤云了。

    本来他是没打算理岳纤云的,早饭时从郭静那里接过岳纤云的电话号码后,就没想过要回。但现在见岳纤云契而不舍地从郭静那里问到了自己的传呼号,又来直接呼他,想来或者真可能有什么重要的事。再加上他这时看书看的有点儿头疼,想了下后,便起身过去坐到电脑桌前,拿起桌旁的电话,拨打了岳纤云的电话号码。

    拨出之后,那边电话很快接通,岳纤云的声音响起“喂”了一声后,立即问道:“是林旭吗?”

    林旭没答,直接不客气地反问道:“岳纤云,你是不是把我的话当耳旁风啊?我昨天才跟你说过以后不要找我,你今天就千方百计地联系我,你是不是非想要吃点儿教训,才觉着我不是跟你说笑?”

    “你凶什么凶啊,我又没去你们学校找你,可不算违诺?”岳纤云闻言,立即有些委屈地道。顿了下,接道:“我是真有重要的事找你,不然我又怎么会低声下气的去求郭静?”

    “行,什么事,你说吧!”林旭闻言,暂放缓语气地道。(。)
正文 第九十一章 大圣侠 被认出来了
    (第二更,求票求订阅!)

    “那个大圣侠是不是你?”岳纤云再开口后,却是问道。

    “什么大圣侠?”林旭不禁听得一头雾水,满脸茫然。

    “你没看昨晚平阳电视台的晚间新闻吗?”岳纤云又问。

    “没有。”林旭说话时顺便扫了眼李飞燕宿舍里的电视机。

    没练武之前,他是很喜欢看电视的。但自从练武后,因为时间的关系,已经是越来越少看电视了。就算看,他也是看感兴趣的电视剧,从来不喜欢看新闻的。

    “昨天的平阳晚报你就更不会看到了!”岳纤云有些失望地接了句后,忽然心中一动地问道:“你们学样有电脑吗?要能联网的。”

    “有。”林旭看着眼前的电脑道。

    岳纤云闻言,立即兴奋地道:“那你找台能联网的电脑,然后加下我扣扣。对了,你有扣扣吗?没有的话,电子邮箱也行。”

    林旭没立即开电脑,而是问道:“你能先说下什么事吗?我现在还不知道你到底要说什么?”

    岳纤云顿了下,问道:“你昨天离开酒店后,是不是在解放路的一个公交站点附近教训过一帮小偷,当时还戴着个孙悟空的面具?”

    林旭闻言,不禁皱眉惊讶地道:“你怎么知道?”

    “哈,我就说是你吗,衣服还是我给你买的那身,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果然没猜错!”岳纤云闻言,又是立即兴奋地大声道。顿了下,接道:“你不知道,现在你这个事,电视台、报纸、网上全都报导过了,传得特别火。现在全平阳的人,基本就没有不知道的,说你是中国的超级英雄,送了个你‘大圣侠’的称号。”

    昨天几个围观路人争论送林旭的称号,最后还是“大圣侠”胜出,支持这个的人多。连电视台、报纸都是采用了这个称呼,现在已是广为流传。

    林旭实在是万万没想到,自己戴个孙悟空的面具教训一帮小偷,事后竟然会蕴酿出这么大一件事,闻言忍不住又是惊讶道:“真的?”

    岳纤云道:“当然是真的,我骗你干吗?你快找台电脑上网,然后加下我扣扣,我把新闻视频、报纸截图、网上论坛的相关报导,全都给你发过去。”

    林旭没等她说完,便已按了连接电脑的插座开关,接着按下开机键。等她说完后,他接道:“好,那你等下。”

    “你先别走,记下我扣扣号。”岳纤云生怕他走,闻言连忙道。

    林旭道:“我没走,电脑就在我面前呢,我刚开机。”

    “哦,那正好。”岳纤云说罢顿了下,又接道:“那你也先记下吧!”又问:“你有扣扣吧?”

    林旭道:“有。”

    他一个多月前刚学会上网后不久,就在李飞燕的指导下自己申请了一个。刚申请下的时候,他还很新奇与感兴趣地经常玩,加很多好友聊天。但到了现在,热乎劲儿过去,却是已经不太常上了,上面的好友也只保留了有限的几个。

    “有就好,那你先记下我的,很好记,53699。”岳纤云闻言道。

    这个号确实很好记,而且林旭一听,就知道岳纤云这号申请的比他早很多,还是五位数,他申请的那个,已是到了六位数。当下道:“嗯,我记下了!”顿了下,道:“那我就先挂了,等下咱们网上聊。”

    岳纤云道:“行,你记着一定加我。”

    林旭又答应一声后,便挂断电话。挂了电话不久后,电脑也完成开机。当下他先拨号上网,然后点开扣扣这个新兴的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输入自己的密码登录上去。

    登录后,点添加好友,输入岳纤云的扣扣号搜索。搜索出来后,但见岳纤云的网名昵称是“纤纤”,当下点击发送了加好友申请。发送过去没多久,那边就通过,然后立即消息声响起头像闪动地发过来一条消息,点开一看,就问他,“是林旭吗?”

    林旭打字简单回了个:“是。”

    岳纤云向他回了个笑脸的表情,接着便给他发过来好几个网址,最后附上消息:“这就是关于这件事的所有相关报导,你看下。”

    林旭便按顺序,先点开了第一个网址。第一个链接过去的,是平阳电视台昨晚晚间新闻的一段视频。第二个,则是昨天平阳晚报关于这件事报导的截图,后面几个是网络论坛的相关报导。

    他大致看过后,才知道昨天那件事,竟是当时围观的人群中,有人拍了大量的现场照片。他昨天那个时候,却是没留意到。

    “你竟然会戴个孙悟空的面具,怎么想到的啊?不过这戴上面具行侠仗义,还真是特别有超级英雄的范儿,就像外国电影里的那个蝙蝠侠一样。说起来也挺有意思,挺好玩儿的,有机会我也要试试。”没等他看完,消息声响,岳纤云又随后发过来消息道。

    林旭回道:“当时手头正好有个孙悟空的面具,就顺手带上了。戴面具是怕像上次去壶口的路上一样,又不巧被人认出来,外加被像你这样别有用心的人盯上。”

    “什么别有用心,说的我对你不怀好意似的。咱们上次碰上,是说明我跟你有缘。”

    “别,我不想跟你有缘。”回过一条后,林旭又紧接着发了一条问道:“除了你,还有没有别人认出我来?”

    岳纤云回复:“我爸和宋叔叔都认出来了,你那身衣服他们可都还记得清楚。穿同样衣服,武功这么好,身形也跟你一样的,他们可想不到别人。另外,警察也查到了。所以我才说,这是很重要的事。”

    “什么?????”林旭这一下,可真是惊得非同小可,问号都打了一连串。发过后,又接着问:“他们怎么会查到的?”

    岳纤云回复:“你提的那个装衣服的袋子,在照片里不小心暴露了。我给你买的那个牌子,平阳就只有华盛购物中心有一家这品牌的专卖店。警察后来根据这个找到的,然后调了商场的监控视频。你他们当然不认得,而且视频里你基本低头着,一直没怎么正面露脸,根本看不清。但我的身份,托我爸的福,在平阳警察局却是小有名气,警局里有我的资料。所以,有警察认出了我,然后找到了我问话。”

    “那你跟警察说了?”

    “当然没有,我怎么会出卖你?但是……”她附个沮丧大哭的表情,“我爸说了!”(。)
正文 第九十二章 未曾暴露 先见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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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你放心,我跟宋叔叔都没透露你的真实身份,我爸他知道的,还只是你叫许林,再加上知道你是汾县的,其余的就一概不清楚了。他跟警察说的,也就只有这两个。我是一个字都没多透露,他们保证查不到你的。”

    林旭在看到岳纤云发的“我爸说了”四字的时候,本又是忍不住大惊,但随后看到岳纤云又紧接着发过来的这条信息,这才略微松了口气。

    当真是细节决定成败,本来他以为,自己在昨天的那件事上,已是非常小心注意地不暴露自己身份了。但没想到,一个小小的购物袋上的商标,没留神遮掩地被人拍到,都能因此顺藤摸瓜地找到华盛购物中心那家商场去。

    像那样的高档大商场,却是装有监控摄像头。好在他久经李飞燕这女飞贼的训练,在发现有摄像头,处于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内时,虽当时并不觉着有什么,却也是下意识地避过监控角度,一直没露正脸。

    原本被查到这儿也不算什么,警察仍是只能在他身上打个问号。但不巧的是,跟他同行的却是平阳最大黑社会团伙老大岳向阳的女儿岳纤云。岳纤云一被认出,就被警察找上门去了。结果,岳纤云讲义气地没说,但岳向阳却跟警察说了。

    他猜岳向阳是有些被他昨天的出手吓住的不敢自己查,所以想趁着这机会借警察的手来查清他的底细。但可惜的是,岳向阳所知道的信息,除了他家是汾县的这一点外,其余全是假的。警察要想借着这些假信息来查到他,那只能是做无用功。

    在这点上,他倒也不禁庆幸自己出于小心谨慎地用了假名,并捏造了个假身份。现在看来,也算是先见之明了。

    “这还好。”林旭回复,“不过我发现,每次只要事情跟你沾上点边儿的,都会有麻烦。带我到什么大商场,还买个全市只有一家专卖店这么明显的牌子。”

    岳纤云发个委屈的表情,接着回复:“这怎么能怨我,我还不是想要给你买身好衣服,把你打扮的更帅点。”

    “我可没想要,那是你女孩子爱打扮人的天性发作。”

    岳纤云回个撇嘴的表情,“你就算真被查到了也不会有什么事,你又不是罪犯。警察查到了,说不定还会再给你发个见义勇为奖呢!”

    “是不算什么,但我嫌麻烦。而且这回出名出大了,真要我的身份被透露出去,那可回带来更多预料不到的麻烦。所以,我要再用掉你答应我的一个承诺。在这件事上,你要永远替我保密。并且还要保证,宋永华那里也不会透露。”

    “我答应你。不过用掉一个承诺就算了,既然你说是我的错,那我就当补偿你好了。反正商场里的监控,如果不是有警察认出了我,也不会牵连到你。哎,也怪本小姐在平阳太有名了!”岳纤云最后又附个骄傲的表情。

    林旭回复:“好,你既然这样说,那我就不跟你客气。这件事就这样吧,没别的事我就先下了,再见!”

    “等下,你平常什么时候上网?以后没事的时候,咱们也可以在网上聊聊。”

    “我平常不上,这并不是我的个人电脑,是借学校里一个老师的。刚才那个电话也是,你以后千万别乱打。既然我呼机号码你已经知道了,以后真有什么重要的事,就先呼我吧!不过一定是重要的才行,随便什么事的话,我是不会回你电话的,你可千万别学《狼来了》里的那个孩子。”

    “我好歹也是美女一名,就这么不受你待见吗?”岳纤云附个生气的表情回复。

    “倒也不是,只是每回撞见你,总不会遇见好事。所以保险起见,我还是离你越远越好。”

    “你把我当扫把星啊!”

    “我没这么说。好了,再见,我下了!”

    发了这条信息,林旭不等岳纤云再回复,就直接关了扣扣。

    关了扣扣后,他继续浏览着网页。刚才岳纤云给他发的那些网页链接,他还并没有全部看完。尤其后面那几个网络论坛的贴子,只是大致看了。接下来则从头细看,连下面跟贴的每一条回复与评论也都不放过地全看了。

    不得不说,看着自己的事情被人放在网上讨论,还是挺有意思的。尤其许多人把他奉为蝙蝠侠那样的超级英雄,让他感觉也是挺有些成就感的。以前他看蝙蝠侠的电影时,也是曾幻想过像蝙蝠侠一样,同样戴个面具地行侠仗义,惩奸除恶。

    只是,“大圣侠”这个名头,让他感觉听着有点儿不太自然与顺口。而且,戴着孙悟空面具的样子,也未免显得有点可笑。另外,像许多警匪片里,持枪抢劫银行珠宝店的匪徒,也常有戴类似面具的。所以这种打扮猛一出现,怕是还会让人以为是坏人,引起惊慌。

    如果以后还要再做类似事情的话,他一定要换身行头,怎么也得像蝙蝠侠看齐,搞酷点。另外,最好也再想个更酷与顺口的侠名。

    将这些网页全部看完后,他关了电脑休息片刻,又坐回沙发上继续看《抱朴子》。将内篇的卷二《论仙》看完,又仔细研读了两遍全部弄懂后,他失望地发现这篇《论仙》,果然还是没有什么修炼上的帮助与启发。

    看完之后,他出了宿舍锁好门。又趁着这排宿舍区没人时跃出围墙,然后绕道到经常练武的小树林,继续练习武艺。

    练到下午六点,他从后面操场处的围墙跃进学校,然后回转自己的宿舍。

    到得自己那排宿舍,先到前面的班主任梅秀芳办公室去销假,接着回到自己宿舍吃晚饭。吃完晚饭后便到教室,今晚照常上晚自习。

    到了教室后,同桌张雨薇不免又问了他几句这两天请假的情况。林旭便只以身体偶感不适,休息了两天应付过去。

    张雨薇也没多疑有他,问过之后,又主动把自己的课堂笔记借给他,帮他把这两天缺失的课补上。(。)
正文 第九十三章 申请达成 静容离去
    当晚的两节晚自习,林旭基本上就是补这两天的课与作业。

    在练武有成之后,他不但身体从以前的虚弱变得强壮,精力变得旺盛,在学习方面的能力如记忆力等,也都有所增强。

    他下午在教导处跟徐长兴说的那些,并非只是为申请单人宿舍而找的借口,大部分也都是实话。他现在的学习成绩比起以前来,确实有所进步,而这也的确是得益于练武后所带来的改变。

    不说别的,他现在写作业方面,手速就能比别人快许多。所以,只是两节晚自习下来,他便把缺了两天的笔记与作业等全都补上了,并且连当天晚自习所需完成的作业,也都一起顺便完成了。这种高效率,对于学习上的帮助,自然也是很大的。

    下了晚自习后,林旭便回宿舍休息。当晚又一切照旧,洗漱、睡觉、凌晨三点起来练功……恢复正常上课期间的作息制度。

    在次日上午第一节课的语文课上,班主任梅秀芳又通知了林旭,让他中午放学后去教导处一趟,教导主任有事找他。

    林旭一听,便知道应该是他申请单人宿舍的事,徐长兴和校长马庆元商量出了结果。中午放学让他过去,就是要告诉他这事最后的决定如何。

    他也很关心这事最后的结果,所以中午放学后没做什么耽搁,第一时间就赶去了教导处。见到徐长兴后,他得到了个满意的答复,就是这事成了,学校同意分给他一间单人宿舍。

    并且令他有些惊喜的是,学校还不会为此向他收取任何费用。这间单人宿舍,就当作是对他为学校带来的两次见义勇为荣誉而所给的额外奖励。

    这个决定虽然让他有些意外,但也并不是完全出乎意料,他之前也曾设想过这种最好的情况。而且老实说,之前那两次嘉奖大会上,学校所给的奖励也未免寒碜了点儿,现在答应他的请求,分给他间单人宿舍,才算是比较实质性的补偿。

    “现在学校空余的宿舍还有不少,所以,你可以在这里面任意挑一间。不过只限于学生宿舍区,也就是东边初三的那几排。另外,还会给你配张单人床。但剩下的,你需要什么,就要靠自己了。”徐长兴告诉了林旭他跟校长商量的结果后,又接着说道。

    林旭闻言,也是不禁高兴地又连忙谢过。他虽然不常去初三那边,但对东边的那几排宿舍却也很熟,空余的还有哪些,也都很清楚。并且,在做出申请单人宿舍的决定时,他心里也早就提前选好了一间。

    原本还担心学校答应的话,分配的有些不合他意呢,现在竟然让他自己挑,自是连忙报了心里提前相中的那一间。

    徐长兴听过后,没作多想地便照准,并且当场找了钥匙带他去看宿舍。

    林旭所提前选好的,是与他原本所在宿舍相对应的东边第四排最后一间。这排的宿舍区,在东边几排中,是学生住宿最少的一排。有的几间,也都是就近从通往外面大路的门口处开始安排。他选这排的最后一间,可谓十分孤立,但也相对很安静。

    到了这间宿舍,徐长兴拿钥匙开了门后,林旭便当先走进去打量。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里面空空如也,而且还布满灰尘。直通通的一间,也不谈不上有什么格局,跟他现在所住的大宿舍基本一样,大小都没什么差别。所不同的是,这里马上就要成为他的单人宿舍,以后也将独自拥有,有了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所以,虽没什么好看,他还是瞧的颇为兴奋。

    打量一圈,又检查了下没有什么屋顶漏水、墙壁透风等问题后,便跟徐长兴确定了要这间。

    徐长兴当场就把钥匙给了他,然后道:“你去找个人帮忙,跟我搬下床。”

    林旭道:“不用找人,我一个人就行。”

    徐长兴想了下他是练武的,可能力气确实大,瞧了他一眼后,便也没多说什么,引他去存放床的一间空房去搬床。却也不远,就在这同一排的前面一间。是典型的一间因没住人,被用来存放东西的。这间里放着的,就是几张单人床,是学校当初请人做多下的存货,以备来了新老师后有现成的床可用。

    到了之后,林旭果然没要徐长兴帮忙。实木制作的单人床,在他手里就好像纸糊的一样,轻松松便扛回了自己的单人宿舍,让徐长兴在旁瞧得吃惊不已。

    不过徐长兴并没再跟着他回宿舍,出了放床的库房后,便直接告辞离去,现在也基本没他什么事了。林旭也没留他,目送他两步后,便接着把床扛回去。

    搬好床后,他心头兴奋之下,也顾不得吃饭,立马回去自己现在的宿舍,拿了笤帚等物打扫自己的新宿舍。洒扫一番,收拾干净后,他便立即卷铺盖搬了过来。利用中午休息的这段时间,麻利儿地便把宿舍给换了。

    邻床的好友岳俊锋与同舍几个相熟的在知道他被分配了间单人宿舍要换宿舍后,羡慕之余也都跟着一起帮忙,只一个来回就把他东西全搬了过来。

    换完宿舍后,时间还有剩余,他便在自己的新宿舍里用过了搬过来的第一顿午饭。

    只是才吃了半截,忽然呼机收到信息,拿出来一看,却是黄容发来的,质问他跑哪儿去了,她们马上就要动身走了,他怎么还不赶过去给她们送行。

    一看这信息,他才想起今天已是五月七号,郭静和黄容这种放满劳动节七天长假的最后一天假期。明天她们就要开学,所以今天要动身上路,赶往京城。

    昨天一起吃早饭的时候,她们说起过,他也答应了要给她们送行。只是中午遇到了分到单人宿舍这事,一时兴奋下,就趁着午饭这空儿把宿舍换了。忙乱一阵儿,却是把给她们俩送行的事忘了。当下只得放下吃到一半的饭菜,飞奔赶往校门口,好在也终于赶上给她们送行。

    至于没及时赶来送行的原因,他并没具体跟两人说,只说是自己一时不小心忘了。(。)
正文 第九十四章 十万到手 有多恨就有多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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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黄容和郭静后,林旭接下来的几日,便是陆续采购和添置自己新宿舍的各种家俱与需用物品。

    广厦千间,不过夜眠七尺。

    林旭对居住的条件,要求倒不是很高。除了干净舒适,最主要的,就是希望有个独立私密的空间,现在终于有了。另外还附送了张床,有了睡觉的地方。但生活所需,却也不是只一张床就足够。他尽管要求不高,但一些必须的东西,还是需要添置。

    比如,起码还需要张供学习、吃饭用的桌子,配套所坐的椅子,以及打扫的笤帚、箥箕等工具。反正杂七杂八,还是需要添置不少。

    不过他并没像李飞燕布置宿舍时一样,什么都买全新的。他身上现在也就几百块,可不像李飞燕那么有钱。虽然以他现在的能力,要想弄钱的话也十分容易,另外李飞燕临走时也给他留了不少钱,就在其宿舍里放着,但他觉着并不需要动用,也不需要在布置自己宿舍上面花费许多。

    他从小生长在农村,家里也并不是太过富裕,所以从小就一向节俭惯了。哪怕身上有钱,也并不会胡乱花用。就像李飞燕最开始给他的那几百块钱,他在身上装了一个多月也是没怎么花。直到买需用的传呼机时,才花出去大半。

    他现在这个年纪,以及所处的环境,还并没有什么太多必须的花销。烟酒他向来不沾,零食也不是很爱偷嘴吃。在学校里除了买些学习用品外,基本就不怎么花钱。

    要他买些什么精致的新家俱添置,一来他舍不得,二来也觉着没必要。旧的、粗糙的,也一样能用,他要求并不是那么高。何况这只是个学校的宿舍,又不是自己家,最多也就再住一年多,毕业后就会离开,没必要在这上面太过浪费。

    他最终用来给自己新宿舍添置东西,花钱最多的一件,也就是趁周末开车到县城买了个布衣柜。其余的,则是大部分把家里多余、闲置或废旧的拿来一些。桌子也是找了张学校教室里坏了的课桌,然后自己简单修补了下,搬了过去用。

    最后基本添置完东西后,虽大部分是旧的,但收拾干净些,摆放合理整齐些,瞧起来也是窗明桌净,井然有序。

    一周后的周六,公历五月十五日,农历四月初一的这天,林旭终于接到了通背门掌门范志邦给他打来的传呼信息,说已把十万块钱准备好了,约他见面交付,叫他回电话定好时间和地点。

    他收到这个传呼信息时,是在上午的第二节课上。到第二节课下课,趁着做完课间操后的时间,他抽空到了李飞燕的宿舍,给范志邦回了电话。

    电话打通,确认是范志邦接的后,林旭便直接问道:“范掌门,你现在在哪儿?”

    范志邦回道:“我现在还在汾县,我打算带海龙给你道过歉,把钱交给你后,就带他回洪洞养伤。”

    林旭闻言问道:“那就是说,范海龙现在还在我们县医院?”

    范志邦道:“是。”

    林旭道:“那正好,也不用找别的地方了,就在医院吧,也免得你带着受伤的儿子出门麻烦了!”说罢一顿,又接着问道:“你们还是在507吧?”

    范志邦道:“是的,还在507,没换过。”

    林旭道:“那你们就在病房等着,我会在下午三点之前赶过去。”

    “三点,好的,我们一家会在病房恭候大驾!”

    “那就这样,我挂了!”

    “好,再见!”

    听范志邦说完再见后,林旭便放下听筒挂断了电话。接着出了李飞燕宿舍锁好门,赶回教室。

    上完接下来上午的两节课,便到了这周末的放假时间。放学后,他回到自己宿舍收拾好东西锁好门,便又赶往李飞燕的宿舍。在这里等到妹妹林彤赶过来汇合后,他们在李飞燕的宿舍里看着电视多等了会儿后,这才出门开车回家。

    多等这一会儿,是为了要等其他回家的同学走得差不多后。不然的话,刚放学那会儿,学校门口堵满了人与自行车,拥挤一片,他们开着车也是一时出不去,还是得等。与其坐在车里干等,还不如在李飞燕的宿舍看会儿电视,消停地等人走差不多后,他们再走。

    这也是他们经历过一次后得来的经验,在第一回坐在车里挺无聊地干等了一回后,他们之后凡是像周末这种情况开车回家,都是会等人走差不多后再行上路。

    开车回到家后,一切如常。

    在下午两点左右,林旭假装收到了李飞燕的传呼信息,跟父母说要回学校给李飞燕回个电话后,以此为借口,开车出门。出门之后,他自是没去学校,而是赶往了县城。

    半个小时左右赶到县城,再十来分钟后,赶到县人民医院。到了之后,他熟门熟路地前往住院部的507病房。

    到得病房门口后,林旭举手敲门。顺带从房门上的小窗户玻璃里往里瞧了眼,就见病房里面,这回只有范志邦夫妻、范海潮,与躺在病床上,胳膊腿都还打着石膏的范海龙一家四口在。

    听见敲门声,房间里的四人同样从房门的小窗户玻璃处瞧来。见到是林旭后,范志邦亲自起身过来开门。

    而在瞧到是林旭后,病床上的范海龙则不禁面色一变,眼中闪过抹又怕又恨之色。

    “林旭,你来了!”打开门后,范志邦让开门口,向里面做个请的手势。

    林旭没说话,只是冲他一点头后,迈步而进。进去后,瞧了眼病床上的范海龙与坐在病床旁的范海龙母亲以及范海潮,也只是冲三人点了下头,并没多说。

    范志邦在后面闭好房门后走过来,然后拿过病床床尾处放着的一个皮制手提箱打开。打开后,就见里面是一叠叠整齐码放着的满箱百元大钞。伸手指着手提箱里的这些钱,他向林旭道:“这是十万块钱,你点下!”

    林旭低头随意瞧了一眼后,便移开目光道:“不用了,我信得过你。”

    他确实相信范志邦不会在这十万块钱上动什么手脚,这钱既然是范志邦当初主动非要给的,那就不会到了这个关头处,还会生出反复地弄虚作假,动什么手脚。

    范志邦见林旭对这十万块钱丝毫不为所动,面色如常,更点都不点,眼中也是不禁闪过抹赞赏。林旭不点,他也不再多说,接着重新把手提箱扣好后,双手拿起递了过去。

    林旭接过后提在手里,转头看向病床上躺着的范海龙。

    范志邦见状,向长子范海潮吩咐道:“海潮,把你弟弟扶下床,让他给林旭诚恳地道个歉!”

    范海潮闻言点头答应,走了过去。

    林旭见状出言阻止道:“下床就不用了,床上躺着也一样,我只需要他道个歉就行。”

    范志邦闻言,便也没再坚持,略带感谢地瞧了林旭一眼后,他转头瞧向病床上的范海龙,向其吩咐道:“海龙!”

    范海龙这时也并不是直挺挺地躺着,而是坐起地半躺着。闻言瞧了父母一眼后,他便瞧着林旭,低头认错地道歉,“林旭,对不起,跟你之间的事全是我的错,尤其更不该开车撞你,请你原谅!”

    林旭闻言点点头,道:“希望你能记住这次教训,不要再有下一次。而且不止对我,对任何人也都应该以礼相待,不要仗势欺人。”

    “你放心,我一定会记住这次教训的!”范海龙仍是低着头道。

    他话虽说得诚恳,但低着头的目光里,仍是不免流露出了屈辱记恨之色。只是,他心里越恨,越加不敢抬头,生怕被林旭发现。

    他有多恨林旭,也有多怕林旭。从小到大,他从来都没受过这么严重的伤。两条胳膊一条腿外加一根肋骨,全部被林旭给踩断。那天的疼痛与记忆,深深刻印在了他脑子里。

    原本他还想着,回头直接请自己父亲出手,把林旭这乡下的野小子抓来,然后当着他面儿的,让人把这小子的浑身骨头全都打断,以报此仇。不曾想,当他从昏迷中醒过来后,就被告知,林旭当天便找来医院地堵到了他这间病房,然后一番出手下,竟是连父亲范志邦也落败在其手里,整个通背门被这乡下的野小子给压迫的无奈屈服。

    昏迷之前,他还曾怀着报仇的希望,但当醒来后,却是面对了这更加无情的事实。对他来说,实在是不啻晴天霹雳。这说明什么,说明以后岂非都报仇无望了。他对此十分不甘愤恨,但事实如此,他却也无力做出改变。

    在今天之前,他虽然被父母说通地答应了要给林旭道歉,但心里还是对这个仇人十分怀恨在心,时时刻刻都想着有朝一日能把这仇报回去,十倍百倍地加之于林旭身上。

    但到这一刻再次面对林旭后,他才发现,自己心里除了恨,还隐藏着对这乡下野小子忍不住所生出的惧怕。当真的是有多恨就有多怕,此时此刻他不但不敢抬头看林旭,以免自己的目光暴露。就连心里一时也不敢再多想如何的报复林旭,仿佛生怕被林旭发现地,现在就当场再对他动手。而林旭真要动手的话,这里则没人能挡得住。(。)
正文 第九十五章 最后警告 燕子回来了
    因此,范海龙这时虽仍心中怀恨,但却半点也不敢显露出来,生怕被林旭发觉。

    而林旭则没太在意范海龙这时的心思,甚至都并不在意范海龙的这些话,究竟是真心还是假意。对他来说,无论真心还是假意,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让对方绝对不敢再有下一次。他能够看出范海龙在看他时显出的惧怕,这对他来说就够了。再加上有范志邦这老成稳重之辈看管,他相信范海龙不会有下一次。

    不过,他也不会把希望全放在别人身上。看着范海龙,他最后警告道:“你最好记住。因为,如果真的再有下一次的话,你以后也就再没机会开口说话了。”

    说罢,他便不再多留,抬头扫了眼范志邦夫妻与范海潮三人后,便自转身离去。

    范海龙闻言,忍不住身子一颤,低垂着头的目光里也更加生恨,牙齿紧咬。但他仍是一动不动地不敢做什么,直到听见林旭出门而去的声音后,方才敢缓缓抬起头来瞧向门口处。

    “海龙,记住林旭的话,千万不要再去招惹他。再有下一次,他真的可能会杀了你的!”范志邦带着无奈地叹了声,劝病床上的范海龙道。

    离开病房后,林旭便一路不再多作停留。出了住院部,在医院的停车场上了车后,他就径直往城外开去,也未在县城多留。

    他赶回去还有事,今天下午五点,还照例约了关落雪,跟其约会。每到周六的下午,没什么其他事的话,他们的这个周末约会也基本是固定的。好在现在还没到四点,仍是三点多,赶回去是绰绰有余了。

    一路上,他并未有停下来数过手提箱里的钱,甚至都没再打开过。他确实相信,范志邦不会骗他,也不敢骗他。

    开车回到武乡中学附近时,他忽地心中一动,然后抬手看了下腕上的手表,见才过了四点,时间足够,便打转方向盘将车拐往武学中学的那条路上。

    他这心中一动,是打算跟李飞燕通个电话。一来告诉她,自己拿到了范志邦所给的十万块钱,让她放心;二来则顺便问下她,什么时候回来。

    李飞燕离开的那天,与范海龙被他打断胳膊腿的送进医院是在同一天。那天是五月二号,今天则是五月十五,只差一天就已是半个月过去。李飞燕临走时曾说过,她要去为师门办的这件事,需要大概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如今已差不多到半个月,他跟通背门之间的恩怨都已解决了手尾,但李飞燕却是还不见回来。

    这些天,他倒也经常跟李飞燕保持联系地通电话,基本上每隔一两天就会通一次。不过,除了第一回是他主动呼的李飞燕外,后来李飞燕在知道他的传呼号机码后,都是李飞燕呼他,然后他给李飞燕回电话。有时李飞燕也会在呼机信息里叫他直接几点在她宿舍等电话,然后她到时候会打过来。

    李飞燕化名燕菲菲,也在武乡中学待了挺长时间了,对学校的作息时间自然是很了解。而林旭对她那边的时间安排却不清楚,所以相比起来,还是李飞燕呼他,更容易联系上。因为只要他在学校,她就知道他是几点上课,什么时间休息,联系起来更方便。反是林旭呼她回电话的话,就不太有准,因为可能会碰上她正好有事没法回,或者就干脆没把呼机带在身上,直接看不到他的信息。

    所以,在李飞燕提过一次后,林旭之后便没再主动呼过她。但今天他跟通背门之间的手尾处理完,他知道李飞燕也挺关心这事,所以就想主动呼她跟她说说。另外也是他自上次跟李飞燕通过电话后,这回时间隔的稍微长了点,到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跟之前的间隔一两天有别。

    他之前离家的借口,就是假装收到了李飞燕的信息,然后跟父母说要到学校给李飞燕回电话。现在回来时路过学校,心中一动,便也就真打算跟李飞燕通个电话。

    开车到得校门口后,他因不打算多留,只是跟李飞燕通个电话就重新回家,所以也就没叫门房的柴大爷开大门,直接把车停在校门口处,然后拿了装钱的手提箱下车,步行走进旁边的小门。

    到得李飞燕的宿舍门口,他刚打算掏钥匙开门,忽然听见宿舍里面传来声轻微的响动。面上略微一惊后,他又凝神细听,果然听到里面又接着传来些声音。再接着他轻轻撩起门帘一看,就见门上的锁已被打开地挂在门上,不由心中猜疑地暗道:“难道有小偷进来了?”随即则又觉有些讽刺感地暗道:“这可真是偷到贼祖宗门上了!不过要真是我给她看门期间,宿舍里东西丢了,那可也是太过丢脸。”

    宿舍窗户的窗帘,他上次离开时是拉着的,以避免现在夏天到了,中午的阳光太强,把正在窗户处背窗放着的电脑晒得不好。而这个时候,窗帘也仍是拉着的,他也没法透过窗户来瞧到里面的情形。

    不过,只是个寻常溜门撬锁的小毛贼,他自不在意,也不需要观瞧什么动静。当下不作多想,便猛地推门而近。

    一推之下,他发现门竟从里面被关上了,上了插销。但一个小插销,自难不住他。他加力猛地一推,直接就把插销给推的镙丝崩出而开,根本阻不住他片刻。也就察觉到门被关着时,稍停顿了下不到一秒,整个从手挨到门到猛地推开,看起来还是一气呵成。

    门一推开,他立即随之闪身而进,然后转眼一瞧,就在床边瞧到了个窈窕有致的白花花身体,忍不住便是一愣。而门在一被推开的同时,床边的那人也立即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女声惊呼,连忙一把抓过床上脱下的衣服遮掩。

    而林旭也几乎同时一声惊呼,又立即闪身而出,顺带把门带上掩好。背对着站在门口处,他忍不住脸上一片通红,心跳的像是打鼓。

    “你进来怎么不敲门?”稍顿片刻,里面传出李飞燕的声音道。

    没错,里面的人正是李飞燕。虽然她临走前是把宿舍钥匙给林旭了,也没带备用钥匙,但对她来说,不用钥匙开门也是轻而易举之事。像宿舍门上的这种锁,她几乎随便拿个发夹之类就能捅开。

    “我又不知道是你,还以为进小偷了!你回来也不说提前通知一声。我不知道你回来,见门开了,第一个就想到是小偷,抓小偷哪还有敲门的?”林旭在门外辨解道。

    好在这排宿舍区本来就没住什么人,李飞燕的宿舍旁更没近邻。她宿舍左边是学校的多媒体教室,右边则是个闲置用来放东西的。离得最近的一个,是右边隔了四、五间的一座几个老师合用的办公室。但这时周末,办公室里也没人。再加上李飞燕叫的那声也不是很大,认出是林旭后更是立马停住,所以倒也没吸引来什么人注意。

    “我是打算给你个惊喜!”李飞燕说了一声后,又接道:“我穿好了,你进来吧!”

    林旭闻言转过身,先小心地推开条门缝,探头往里瞧了眼,见到李飞燕已确实穿好了衣服后,这才放心地随后推门进去,道:“现在惊着了吧!”

    李飞燕这时面上也泛着红晕,之前又哪料得到林旭会正在她换衣服的时候闯进来。但这时瞧着林旭的大红脸,她却是巧然一笑,道:“刚才对你来说,不也是惊喜吗!看见了多少?”

    “我什么也没看见!”林旭连忙红着脸尴尬地摇头否认。其实他也确实没看见多少,刚才光顾着惊讶了。

    “看见就看见了,还装什么装?小色狼!”李飞燕笑骂着走到他身前,然后张开双臂道:“我也确实是小偷,来,抓我吧!”

    “我真没有!”林旭有些无力地辨白。

    “行了!”见他不抱,李飞燕笑了下,主动上前一步,将他抱在怀里,在他耳边问道:“想我没有?”

    因抱的多了,林旭对于跟李飞燕之间的拥抱本来也算习惯了。但眼下因为有了之前的那一幕,李飞燕这一抱,却又让他不禁身子一颤地十分紧张,不知该如何自处,脑子里都还有些混乱,也就没答李飞燕的话。

    “想我了没有啊?”见他不答,李飞燕又作怪地冲着他耳朵里轻轻吹了口气问道。

    林旭忍不住又是身子一颤,还有些麻痒难当的感觉,胯下的那东西也十分难受地有些蠢蠢欲动。他虽然还不完全明白这代表什么,但却也觉不好,万一真抬头地动起来,怕会更尴尬。当即连忙轻轻用力一挣,脱开了李飞燕的怀抱。往后一退到了沙发旁,就势坐下,转移话题地问道:“你多会儿回来的?”

    李飞燕见状又是一笑后,倒也并没在意,走过去坐在沙发对面的椅子上,道:“没多久,到现在也就一个多小时吧!我小睡了一会儿刚起来,正打算换个衣服到你家呢!”

    林旭闻言道:“你怎么就不先通知下我,一个多小时前,我也正在县城呢!你要早说,我回来就正好把你捎上了。”

    “你到县城干什么?”李飞燕问了句后,注意到他手里还一直提着的手提箱,好奇地瞧了一眼。

    林旭见状,顺手把手提箱放在茶几上打开,指着里面的钱道:“到县城去取范志邦给的这十万块钱了。”

    “这家伙还没拖太久吗!”李飞燕瞧着一笑,顺手取过一叠钱,以手指按着边儿,“嗤—”地翻数了下,然后顺便点了点,点完后又是一笑,道:“正好,一分不少。”

    林旭本来就相信范志邦不会做什么手脚,现在更是确信无疑了。(。)
正文 第九十六章 丹田炼气尽 起练青冥诀
    “你既然拿到钱了,这大周末又半路跑回学校干什么?”李飞燕点完钱后,将箱子合上扣好,问林旭道。顿了下,忽又调笑道:“是不是跟我心有灵犀地猜到我回来了,而且还猜到我刚好在换衣服,所以……嗯?”

    林旭闻言,又是不禁脸一红地摇头道:“我怎么可能猜得到,我是路过刚好想起要到半个月了,所以打算顺路过来给你打个电话,问下你什么时候回来?”

    “那还不是想我吗!”李飞燕闻言,开心地笑道。

    林旭没接她这话,抬腕看了下表,提起茶几上的手提箱站起身,道:“好了,我们回家吧!我爸我妈和彤彤也很想你呢,见到你肯定特别高兴,还是把惊喜留给他们吧!”

    李飞燕闻言也没异议,跟着站起身,然后将她这趟出门回来,给林旭一家买的礼物带上,随后跟着出门。

    开车回家的一路上,两人各聊了些别后情形。回到家后,林朗夫妻与林彤见到李飞燕竟然跟着回来,确实十分惊喜地特别高兴。

    林旭和李飞燕对此的解释,便改成了林旭是在到了学校给李飞燕回电话后,知道了她要今天回来,然后就赶去了县里火车站接车,将她接了回来。

    林旭之前本就是打着给李飞燕回电话的借口为由离去,现在的这番解释也是呼应前面地合情合理,家里人自不疑他。

    装有十万块钱的那个手提箱,林旭进家门时便放在了车里。随后则在打算要赴跟关落雪的约会时,将箱子拿出来,藏到了庙里观音殿下面的那个密室。跟那两把枪一起,也同样放到了石床底下挖出的那个小方洞里。接着赶去赴约后,也没迟到耽搁。

    李飞燕回来;跟通背门之间的事处理完手尾;岳纤云那边的事也没再生什么变故;郭静和黄容接下来不遇到什么较长的假期,也不会再轻易回来。

    诸般事了,麻烦暂无,林旭接下来的生活、学习与练武又重新步入正轨,再没什么人与事打扰。

    又一周后,到四月初八,公历的五月二十二日这天,到了关落雪的生日。这一天也正好又恰逢周六,在周六下午的两人按例约会时,林旭便把早已准备好的生日礼物送给了关落雪。

    关落雪在拆开瞧到是复读机后,非常惊喜与高兴,而在认出林旭所买的还是复读机中的某个知名品牌后,更是还十分感动。在高兴和感动中,她还主动献吻地亲了林旭一下。不过也只是亲了脸颊,直接亲嘴还是很害羞地做不到。但林旭对此也是很满足了,并且还回亲了她几下,感觉两人关系更进了一步。

    关落雪的生日只是个小插曲,并没影响到林旭正常的生活、学习与练武。况且现在跟关落雪之间不时的约会,也已是属于他生活的一部分了。遗憾的是,两人都不想公开关系后惹麻烦,目前阶段还是只能偷偷约会。关落雪生日那天,林旭除了送给她个礼物外,因这种还属隐秘的地下恋情,也是不便再多做些其它什么给她庆祝了。

    每天规律地生活、学习与练武,感觉起来,时间也过得很快,不觉间,便又是一个月过去了。

    这时已到了公历六月的中旬,而自从进入六月后,学校的气氛也变得更加紧张了起来。因为到六月二十日,就是初三中考的时间。这场初中升高中的考试,在中学阶段可说非常重要。为了备战中考,初三的师生们,自然是都变得更加紧张起来。

    而学校里上至邻导,下到普通教职工,对此也非常重视。对于一家初中学校来说,学校办得好不好,会得来怎样的评价,其中中考的成绩,可说是占着很大一部分。尤其在这个国家与这个年代来说,更是以成绩论输赢,分数看成败。

    武乡中学以一所乡下的学校能位居县重点中学之列,在全县都颇为有名,便是因为历届的中考成绩都很好。不然以这么所乡下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环境等,又怎么能够得上县重点。

    在这种全校都开始紧张动员起来的氛围下,初一、初二的学生们虽不参加中考,也是受到影响地学习都开始紧张起来。况且初三中考过后,到六月底,也会迎来他们的期末升级考试。这要考不好的,可是会被留级,对他们来说,自然也是很重要。

    不过对林旭来说,却是并未太受到这氛围的影响。他学习本来就挺好,而在练武有成,身具内力后,学习起来也感觉到更加的轻松与得心应手。能够更专注,记忆力更好,做题更快等,反正是大有帮肋。

    他现在的学习与成绩,比起以前来,也更加的进步与提高。从以前的班里前十,已开始稳定地进步到了前三。

    另一方面,经过一个月的努力修炼。他现在也终于把丹田中从小到大所积存的精差不多全部炼化了,之所以说差不多,是因为还有最底层的一点,也是积存年份最为久远,可能是婴儿在母体中未出生时就已积存下来的,却是无论如何,都始终难以炼化。

    这一点精华,就如同万年玄冰所凝结一般,他的神意之火无论再如何努力,都始终不能让其稍有所动,炼化些许。果然如他之前所料一般,在这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瓶颈。

    他之前曾有过一个想法,就是丹田最底部所积存的这很可能是婴儿自母体中未出生时就已积存下的精华,便是抱朴子三气说中的元气,也即人体内的先天之精。

    但他现在始终无法炼化,却也是无法验证这一点。不过若真是元气与先天之精的话,那做为一种更高层次的能量形态,本来也就属于更难获得的。况且以他现在的这点修为,更是远远谈不上了。

    既一时无法炼化,并试了许久都始终不能动其分毫后。林旭便想着,这可能是需要自己修为增长后,才能够最终炼化的。如果武学中的先天境界,也是指能炼化了丹田最底部这一层先天精华所获得的力量话,那这一点精华的炼化困难程度,恐怕又是超出他所想了。

    反正目前来说,他对这最后一点精华,是暂作放弃。而跑除过这一点的话,那他丹田中的精,到现在为止,就已是全部炼化了。接下来的修炼,就可由丹田而转战经脉与穴道。

    不过具体先炼哪条,只凭他自己却难定论了,也不是他所草创的那还十分不完善的《抱朴秘要》所能决定。不过他现在手头既有部现成与完善的内功功法,自唐时空空儿所留传下的《青冥诀》,却也不必舍易求难地还死咬着自己的《抱朴秘要》不放,非要自创不可了。

    以他现在的这点经历与见识,以及武学知识储备量,能自己看书琢磨地研究出了炼精化气的一点门道与心得,就已可算是邀天之幸。若还想着能够在现阶段就完全自创一部十分完善的内功,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了。

    他对此还是有着自知之明的,以前不甚了解时心里还可能有点儿妄自尊大。但了解的越多、越深,才清楚了自己以前太过浅薄与太过想当然了。

    所以,这个时候开始向经脉发展,他也就直接练手头这部完善成品的《青冥诀》。至于自己的《抱朴秘要》,等将来修为增长,见识广博后,不妨再去逐步接着完善。

    至少在现阶段,他是不敢随己所想地妄练瞎练的。原先只在丹田也还罢了,就只一个部位,但经脉却不同,有着十几条,加上穴位的话,更是数百。这些要炼化的先后次序与组合,是有着很多道理在内的,谈得上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可不能任意瞎练乱排。

    而《青冥诀》经过了前人的探索与完善,已是门很成熟的功法。林旭只需按部就班地按其而练,便不会出什么大的差错。(。)
正文 第一章 轻清之气 二分天地
    青冥,意为青苍幽远。古代说天,多有用青天。所以“青冥”一词,在许多古文诗词中,也常用来指代天空。《青冥诀》的“青冥”二字,也指的是天空。古人认为,天是由轻清之气上升而形成。所以,这套内功既以天空来命名,其最大的特性便是“轻”。

    林旭在练了《青冥诀》之后便发现,施展《青冥诀》的内力时,会感觉身体更加轻灵。而以《青冥诀》的内力来摧动同属空空儿所传下的《妙手十三式》与《浮光掠影》轻功时,速度也会比他以原本的内力摧动起来更快。

    他原本以自己粗浅草创的《抱朴秘要》所练出来的丹田内气,可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性质。如果要说有的话,那应该跟里所描述的那种道家玄门内气一样,中正平和。最大的特性就是没特性,无属性内力,可以跟任何性质的内力兼容。他的《抱朴秘要》主要脱胎于一些道家典籍中的炼气法门,自然应归属于此类。

    也正因为他原本内力的这个特性,他在初练《青冥诀》,将原本的内气转化为青冥内气时,其过程也非常顺利,没有任何的相冲互扰之处。不过,他却并没有将自己原本的内气都尽数转化为青冥内气,而是还留下了一小部分。

    因为他心里还存着将来要把自己的《抱朴秘要》完善成一套完整内功的想法,所以便留下了这小部分,作为将来要完善时,重新练起的内气种子。

    《青冥诀》既然是天空,林旭便把自己原本的内气当作了大地,留存下的那一小部分,归沉于丹田的最底处,青冥内气则悬浮于丹田上方,两者倒也泾渭分明,互不相扰。

    在开始修炼《青冥诀》后,林旭发现,要赋于内力某种特性,一者在意,也就是自己去存想。内力本就是很主观的东西,如果意念强烈地一直存想内力带有某种特性,在长久修炼地潜移默化下,时间长了,内力自然就会开始慢慢地拥有这种特性。

    第二点,则在于这门内功的独特行功路线。人体内有十二正经、奇经八脉,还有着不少经外别络,数目众多。而这些经脉本就分有阴阳不同,如十二正经中的手太阴肺经,就属阴脉;手阳明大肠经,则属阳脉。奇经八脉中最具代表性的任督二脉也分阴阳,任脉属阴,并总经阴脉,称为阴脉之海;督脉属阳,为阳脉之海。

    人之五脏,分属五行,有些经脉在经过五脏之时,也会带上这个内脏器官的五行特性之一。所以经脉中,可谓阴阳五行俱全。内力在经脉中运行时,也会被经脉附带的特性所影响。如果按照阴阳五行的生克道理,使内力在经脉中以特定的某种排列组合路线运行,那么就可以单独放大某种特性,使内力拥有这种性质。

    一为意,二为行功路线,这两者却也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意是主观上的赋予,行功路线则是客观上的形成。两者互相结合,就可以使内力更快地拥有某种特性。

    在了解了这两点后,林旭倒也明白了自己原本的内气并无特性,也不全是因为属道家一脉的关系。在根本上,他也首先并未想过赋予其某种特性,另外则是之前只在丹田,还未曾涉及到经脉运行的行功路线。

    丹田在所处的经脉位置上来看,是属于奇经八脉中的任脉,按理应该是属阴。但丹田是全身所有经脉汇聚之处,也就互相杂揉了各种特性,相互抵消下,反倒呈现了混揉一起的无属性状态,就像是天地未分时的混沌。可以是无,也可以是包容所有,能够任意转化。所谓的中正平和,不偏不倚,无分轩轾,也就是这种了。

    现在既练了《青冥诀》,多了青冥内气,带有天空的特性。林旭在把自己原本的抱朴内气沉寂于丹田底部,当作大地时,也便开始有意识地为其赋予大地的特性。虽然目前只能意念存想,还无法从经脉的行功路经中提供帮助,给其实质,但他想时间久了,也会最终拥有,慢一些无所谓。反正他现在,也还没能力完善自己这套自创的内功。现阶段有《青冥诀》可修炼,也暂不作它想。

    不过他这般做,有意识地在自己的丹田中分出了天地,倒也是当时灵机一动,存了点更大的野心。想着有朝一日,将《青冥诀》练成,《抱朴秘要》也完善后,不知能否把这二者合一,发挥出更大的威力,就像真的天地施威一样,举手投足间都带有不可抗拒的天地伟力。

    当然,现在来说,是有点奢谈妄想了。但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如果连想到不敢想,更别谈去达成了。

    人最为自由的,就是自己的思想,这是任何东西都没法束缚住的。再卑微的人,也可以去想自己终有一天,会成为举世瞩目的大人物。渺小的蝼蚁,也態去幻想终有一天,会成长为庞然大物。

    这些东西说出来的话,可能会遭人耻笑,但任何人、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止人去想。就像有句话说的,想象力是人类的翅膀。就连号称严谨的科学上,也有人说过,想象力是人类进步的源泉与动力。一切的科学创造,基本上都是先源于想。如果连想法都没有,又如何去化为实质。就像如果没人想过飞行,那世上就可能不会有飞机。

    林旭从来都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也敢于去想,并喜欢去想。他以前一个人待着无事的话,经常最喜欢做的,就是放空心思,然后任由杂念生起,思绪翻飞地胡思乱想,在脑海中天马行空地奔走腾飞。想到哪儿是哪儿,从不约束,感觉各种念头翻飞,有时还会冒出非常稀奇古怪的想法,也是挺有趣。

    倒是练武以来,像这种闲暇的时候少了。有空的话,基本就是练习武艺,却是很少再有这么无所事事地单纯胡思乱想了。

    话回练武,《青冥诀》的内力除了“轻”外,还有个特性,便是“清”。施展之时,只觉是一股清灵之气。这套内功,当真是如其名字所指的天空一样,合了“轻清”二字之要。(。)
正文 第二章 练法不同 年级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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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力的修炼移转到经脉上后,又与在丹田中的修炼方法颇为不同。不过鉴于林旭现在除了《青冥诀》外,还没见识过别的内功,所以这可能也就只是《青冥诀》与他的《抱朴秘要》在练法上有所不同。

    林旭目前亲测验证得到的炼精化气方法有三种:一是神意化火炼气法;二是呼吸炼气法;三是以内气本身,在经脉中不断运行,冲涌同化体内之精的炼气法。

    这三个法门,林旭之前最主要用的是神意化火炼气法,这也是对他来说效果最好、作用最大的,其余的两个都只是辅助。呼吸炼气法的效果,是本来就不大,只能做为辅助。最后一个方法,则是需要靠内气积蓄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后施行才更有效果。

    像他之前的内气修为还弱,本来就还在打基础阶段,用这个方法就效果不大。这个法门,是内气修为越深厚,施展时的效果越好。就像是水流冲击泥土一样,水流太小,一缕细水的话,自然是没什么效果,可要是形成江河洪水大势,那自然是一冲就垮,一扑就散。

    《青冥诀》与他之前练法的最大不同,就在于《青冥诀》的修炼是以内力不断在经脉中运行这个法门为主,其余两种为辅助。甚至其练法上意的运用都没有以意化火这点,主要用途就是以意运气而已。

    而且《青冥诀》在丹田的练法上,都并没有把丹田单独列出来,一开始所练的就是经脉。初练之时尚无内气基础,就是靠一股意念来不断地在经脉中运行,直到炼化初始的一缕内气。

    对比起来的话,《青冥诀》的这个入门练法却是更难。对于初学者来说,能意守丹田这一个部位就已经算不错了,但《青冥诀》的一开始,却是直接一条经脉。这就是很大一个部位了,并且经脉上还有许多穴道节点,初学者很难轻易做到。意念的强度不够的话,初始炼化第一缕内气时也会更困难。

    好在林旭现在炼化了丹田之精后,内气已有了一定的基础,再按照《青冥诀》的这个方法来炼气的话,倒也相对来说容易了些。

    而在炼化经脉内的精华时,《青冥诀》的练法与他之前所用的方法也是不同。他之前在炼化丹田之精时,是一点一点逐层炼化,而《青冥诀》却并不是一点一点的逐步进展,把经脉一小段一小段、一个个穴位的去逐步攻克。《青冥诀》的练法,是直接就整条经脉。使内气在这条经脉中不断地按照其行功路线的运转方法一遍遍运行,去冲刷整条经脉的精华,让整条经脉同步化进展的一起炼化。其炼化的进度,也是整条经脉一起进行。

    就像是开一条道路,《青冥诀》的练法不是一小段一小段往前开,而是规划好路线后,整个全线开辟。虽然也不可能一下全都开好,却是整个一齐同步进行。

    如果把整条经脉,像丹田那样视为一个整体的话,这种练法看上去倒也像是林旭之前炼化丹田之精时那样的逐层炼化。

    但经脉中所存储的精,却是并不像丹田那样,有着人身从小到大的逐年积存。因为分散于身体经脉中的精,是经常流动着的,而且通过人的日常活动,各种体力运动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消耗,然后又有每日从食物中汲取的新的精华进行补充。所以总体来说,基本上都是新的,只有各穴位中会有积存旧的,但也不是丹田那样,逐年积累的很多,也没有丹田那样积存的过于久远。

    而丹田之精,基本大多不动,又还有各经脉向其汇聚回流之精,却是有消耗不掉的会被不断压缩的逐年积存。而且丹田这个部位,也非常特别,与别处不同。人在母体中未出生时,身体所需的营养,都是通过丹田上方的脐带来吸收。所以最初吸收的精华,都是先就近储存于丹田中。而在出生之后,丹田也是人身精华的总储位,在经脉中的精消耗后,会向各经脉输送调节。经脉中多余未用尽的,又会汇聚储存于丹田。

    林旭有丹田中炼化的内气为基础,再加上经脉中的精华也不像丹田中那样积累多年的炼化起来很困难,所以他修炼起《青冥诀》来,倒也不是很难。从开始修炼起,到之后的一段时间,进展都较为顺利。

    不过,经脉中虽因大多是新的精华,而容易炼化一些,但要想炼化整条经脉中的精华,却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再加上经脉中又还每日不断有新的精华被汲取生出,所以要想完全把一条经脉中的精华全部炼化为气,也是件需费时久远之事。

    其实不止经脉,他丹田中现在也会每天都有新生的精。要按这种情况认真来说的话,其实永远不可能炼尽,因为每天都有新生之精。但他丹田内现在已能做到,只要有新生之精,就会立即被丹田中所充盈的内气同步炼化,不会让其有机会积存。这才可以说是做到,炼尽了丹田之精。当然,最底部那可能是先天之精目前无法炼化的除外。

    林旭是六月中旬开始练的《青冥诀》,开始是先花了几日,将丹田中原本的内气转化为青冥内气。转化完,并将原本的内气留存一小部分,在丹田中与青冥内气分了天地之后,这才开始正式起练《青冥诀》。

    到这时,离期末考试已是没有多久。这次期末考试,林旭打算努力争取地考个更好的成绩,也向学校领导更加证明下给自己分个单人宿舍的决定没错,自己在学习上同样可以为学校带来荣誉。另外也向关落雪提前证明下,自己将来与她共同考入市一中的信心与决心。

    剩下的这十多天,他除了每天晚上还坚持修炼内功外,白天的拳脚功夫练习便暂停了下来。然后临考突击地临阵磨枪,这十几天更加专心用于学习与复习上面,利用暂停练功省下来的课余时间,每天都做大量的习题。

    他本来平常学习就好,练武有成后的这个学期,更是又有着不小进步。现在又临场突击,专门针对性地练习各科测试题目与卷子,更是再进一步。期末考试前的最后一次模拟考中,他拿下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绩。

    而在随后的期末考试中,他更是发挥良好,最后成绩公布下来,他不但是班里的第一,还得了初二的全年级第一。在他本来就学得最好的科目数学上,更是拿下了满分的骄人成绩。再次扬名武乡中学,而这回则是靠他学生的本职——学习。(。)
正文 第三章 假期留校 专心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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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完,公布了成绩,随后开学生大会为各班成绩优秀的学生颁发了奖励后,校长便在学生大会的最后宣布了从今天开式,正式放暑假,然后到九月一日开学。

    散会后,所有学生又全部离校回家。林旭这回又是直等到所有人都走得差不多后,才开车带着妹妹回家。

    李飞燕这回倒是并没有跟着他们兄妹俩一起回去,因为到天黑入夜前,林旭还会回学校来。这是林旭自己所做的决定,他打算暑假期间,大部分时间都还待在学校。

    全校放假,所有学生离去,大部分老师也会各回家去,还留在学校的人会很少,整个暑假期间,学校可谓非常清静。再加上学校地方又足够大,九成九的人离去,也不用过多担心被什么人撞见,正是假期间用来练武的好地方,甚至比他家里都合适。因为在家里练时,有时还得避着点儿家人,碰到家里有事需用他的时候,也会间或耽误他几次练武的时间。

    暑假期间的学校,才真的是不用担心有什么人打扰。他现在有间单人宿舍,晚上休息不成问题。吃饭也很好解决,学校前面的那座饭店,并不只是一个私人的学生食堂,还兼着对外饭店的营生,暑假期间也会照常营业,并不像学校里的食堂一样也放假回家。另外,他也可以像上学期间一样,每隔几天回家带些饭菜。不过他倒是倾向一日三餐全部在饭店解决,更加方便。

    吃饭睡觉都不成问题,再加上学校又离得很近,随时可以过来看望,还有“燕菲菲”老师放假期间也不会“回家”去,决定待在学校,也可以就近照顾林旭。所以林旭拿这些跟父母一说,倒也是顺利地说服父母,同意了他暑假期间留在学校的打算。

    当然,他也不是一整个暑假都会待在学校,隔上几天也还是会回家一趟看看。家里有什么农忙之类需要帮忙的,他也会回去。但大部分时间,他是都决定待在学校,趁着这个假期,用于专心练武。

    不过,除了假期间的学校环境更适合用来专心练武外。林旭选择留在学校,也还有些别的方面原因。

    首先,这会让他感觉更加自由与独立,不用像在家里时,还会担心父母的管束、说教之类。自从搬入了单人宿舍后,他就更加体会到了一个人独自居住的好处,更加的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去担心别人。假期里不用上课,没有什么作息时间的硬性规定,也会更加的自由放松无拘束。

    至于一个人孤单之类,对他来说却不算什么,他本来就是好独自一人,属于不合群的性格。人多时,他反而才会觉着不自在,也不喜欢人多嘈杂的环境。而且现在学校里还有李飞燕在,两人可以一起练武、看电视、玩电脑之类。他要不想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可以去找李飞燕,也谈不上孤单。

    另外,因为家里的住房问题,他跟妹妹都一起在家的时候,晚上时会需要另外一个睡沙发。现在他选择留在学校,也是方便了妹妹晚上的居住问题。不必再有时被迫睡沙发,或到爷爷奶奶家住了。

    倒是看着他在学校里住的自在,妹妹林彤也挺有些羡慕,间或隔上几天,也会时常骑自行车过来看他和李飞燕,有时晚上也不回去,就留下来跟李飞燕一起住。

    李飞燕宿舍里有电脑,因着他的关系,再加上林彤长得可爱,嘴也甜,本就讨人喜欢,所以在学校时,林彤也是可以经常随意出入李飞燕的宿舍,找李飞燕玩电脑。李飞燕也是早给她单独开过小灶地教会了她用电脑,她也很喜欢玩,所以放假也常来。

    不过住在学校里,倒也有些略微不便的地方。首先就是用电的问题,他住的是学生宿舍区,上学期间本来就是每天限电的。现在所有学生都放假后,学校更是把学生宿舍区整个全部断电了。他晚上需要照明的话,还得点蜡烛或是打手电。

    但他本来需要用电的地方也就不多,宿舍里除了电灯,没什么别的电器。除了晚上照明外,也没什么别的需要用电的地方。想要看电视、玩电脑的话,可以去李飞燕的宿舍,她的教职工宿舍区是不限电的。所以这也只是个小问题,完全可以克服。

    另外放假后,学校的锅炉房也是关闭不再烧热水了,这点也略有不便。好在已到夏天,除了饮用外,本来需用热水的地方也就不多。李飞燕买了个电热水器,现在两人需要的热水都是在她宿舍里烧。

    除了这两点外,其余的更都是一些小问题,不值一提,也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学校里除了他们外,也还有些别的老师选择留校。有些个老师,更是直接在学校安家了。弄个煤球炉子,每天自己烧水做饭。

    学校放假,也不可能直接关闭,所有人全部离校,还是要留有人看校。不然学校里的东西,简直就是明摆着让人去偷了。

    本来按学校规定的话,林旭这个学生假期间还留在学校是不合适的,但他现在在学校的身份却是不同一般,另外知道他有一身的好功夫,留在学校的话,对学校假期间的防贼防盗也是很有帮助。校领导对此倒也很是乐见,还嘱咐过他留在学校的话,晚上对这方面留意点儿,所以他现在在学校,倒也不是白住,还兼着些学校安保的职责。

    这个假期,黄容也没有回来。不过黄容却是给他打传呼,两人通过电话。通过电话后,他才知道黄容也选择了留校,但却不是像他一样练什么武,而是想趁暑假期间在首都找个短期工作打工锻炼下自己,也顺便赚点学费。

    不过她却也不是打算一整个暑假都打工,说是会打一个月。一个月后,还是会回家来过假期。

    林旭对她回不回来,却倒也不是很在意。但受她嘱托,却也是去看望过几次黄宗文。虽然黄宗文家里有装了电话,他们父女俩能经常直接通电话,但黄容却是担心父亲对她报喜不报忧,万一家里真出了点什么事情的话,林旭也能够通知她。

    “女儿是爸妈的贴心小棉袄”,由此倒也可见,黄容对她父亲也很是关心。(。)
正文 第四章 如同闭关 飞燕再离
    (抱歉,晚了点儿!)

    晚上修炼内功,白天练习拳脚。

    虽然没有了上学期间学校所规定的硬性作息时间安排,但林旭现在每天的生活,仍是基本过得很规律。尤其现在正处假期,没有了上学期间光上课就要占去大半时间,他现在哪怕某天会有事情耽搁,却也从不会落下修炼,顶多是白天的练习时间,有事时会减少一些。但这种情况却也不多,他大部分时候每天都是照常练习。

    全校师生离去了九成九,学校显得非常幽静。尤其林旭宿舍所在的这排宿舍区,现在整个一排也就只有他这一间住着人。全天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人独处。这种幽静无人打扰的状态,让他一人独处的时候,感觉像是里描写的那种闭关。

    每天不用上课,不用跟同学间说话交际,家人不在身边,朋友也很少来访。在这种类似闭关的状态下,让他能更专心地用到练武上,不用再分心于其他事。

    而在这种专心投入的状态下,他感觉自己的进步也颇大。内功方面《青冥诀》的修炼,一直都颇为顺利,没有遇到什么练功瓶劲之类。拳脚功夫方面,他现在早已把太祖长拳练成练熟,开始练起了他最早在家里找到的那几本武术相关书籍中,认为招式最多、难度也最大的《三路华拳》。空空儿所留传下的《妙手十三式》他现在也越练越熟,十三式手法他已全部学全。但限于这十三式手法每一招都是变化繁多,他最后几招的变化还不算练得很熟。

    轻功方面,他现在《浮光掠影》的轻功,也是越练越熟。空空儿所留传下的四门武功中,他到现在只剩下了那门《猿公剑法》还没学。不过他却已有打算,要在这个暑假结束前开始学起。

    每天专心用功之下,也是不觉时间流逝,很快的,便又是将近一个月过去,到了七月底。

    这日入夜时分,林旭正在自己宿舍前的空地上,练习《妙手十三式》。现在他这排宿舍区就只有他一人住着,平常也很少有人来,所以他每天的练习,基本就是在自己这宿舍前。

    进入七月,便已是盛夏时节。到得现在七月底,更是入了伏里天,到了一年中最热的时候。

    林旭现在虽已修炼内功有成,但还做不到完全的寒暑不侵,只能说比起普通人来,抵抗力更强一些。但在这一年中最热的时节,白天最热的午后,也是觉闷热得不行。所以他最近已把每天下午的练习时间,改在了入夜后气温有所下降开始。

    但拳脚功夫的练习,本就运动量很大,他平常练的时候也是要出一身汗,更何况是这大夏天了。哪怕晚上的气温比起白天来,稍微凉爽了些,他练不了几招,也仍是出了满头汗。

    整排宿舍区就只有他一个人,现在又是到了晚上,更是少有人来,再加上黑夜的遮挡,他为了更凉快一些,也免得每练一次就要换身衣服,所以现在就干脆赤着上身练习,下身也只穿了条短裤。

    他没练武之前,长得很矮小瘦弱,脱了衣服后也显得没几两肉,肋骨都隐约可见。说句不好听的,原本的身材就是个标准的排骨男。但自从练武之后,不但身体开始重新发育长高,到现在为止,已是有了一米七出头,就连身材也是开始发育地大有变化。尤其经过几个月的拳脚功夫练习,每天都有很大的运动量,他现在浑身上下,也都是练出了肌肉,显得很有男子汉的阳刚之美。

    不过他身上的肌肉,却也不像是外国电影里的那种大块头肌肉男那么发达,只是突显隆起,显得修长有力。穿上衣服遮起来的话,整个外表看去,还是显得有些瘦弱,只有脱了衣服后,才会显出浑身肌肉的好身体。属于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有着黑夜的遮挡,林旭这时练习《妙手十三式》也是放开了练习,施展内力摧动,手法如幻,快得浑身上下都尽是手影。换个普通人来看的话,根本连眼睛都跟不上他的手速。

    “呼呼呼……”

    双手快速运动之下,手影破风,身周响起凌乱的风声。身上的汗水,也在他的动作中,不动地向四周挥洒开来。

    正专心练习之际,忽然他双耳一动,收招停了下来。然后转头往这排宿舍区的最前面看去,就见前面有个人影走了过来。

    空空儿在当年的大唐时代,乃是天下第一神偷。他所传下的武功,更加讲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一特性。而《青冥诀》的内气,在这方面也有些特别的功效,他在使用青冥内气时,会感觉对五感的加强能力,更有些加化。

    所以他这时虽是专心练心,却也不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八字,并且这本来也就是属于《妙手十三式》的练习要求之一。

    转头打量一眼,不需细看,林旭便已认出了来的是李飞燕。略喘息了几口,他转身走到自己宿舍外的窗户处,拿起窗台上的毛巾擦着头上的汗,擦了几下,又拿起旁边的水壶,为自己倒了杯水,一口气灌下。

    做完这些没过多久,李飞燕便也来到了近前。擦着头上的汗迎上去几步,林旭向她一笑,问道:“你怎么来了?”

    这个时候,两人早已一起在前面饭店吃过了晚饭。吃完回来,各回了宿舍后,通常都是各干各的,互不打扰。李飞燕在这时候过来,确实是与平常不同,让他颇有些意外。

    李飞燕走近到与他相隔两步远,往他赤着的上身处瞧了眼,这才移转到他脸上,含笑答道:“我又接到了件师父给我的任务,需要出趟远门。明天吃过早饭后,你再开车送一下。”

    “行!”林旭闻言,自无二话地点头答应。

    他在李飞燕面前光着上身也不是头一回了,被看的多了,也是早已经习惯成自然,不然头几回那样,还会显得局促、紧张与脸红。(。)
正文 第五章 情报组织 不跟你去
    关于李飞燕的师门任务,之前第一次时李飞燕临走前并没跟林旭多讲过,但她在回来后,却是跟林旭提了些。所以林旭现在对她的这个师门任务,倒也是多了解了些。

    燕子门以及其前身神偷门,都是以偷盗之技立门。但其门中的弟子,却并不是只偷盗财物,他们也不是单纯为了求财而偷。他们偷盗的范围很广,有时也并不只偷盗实物,还会偷盗情报与一些机密信息之类。不只为自己偷,同时也接受外部的委托、

    换成现代的说法,有点类似于商业间谍。但他们也不止偷关于商业上的情报,涉及的范围同样很广,小到商业竞争,大则会至国家层面。但具体都涉及到哪些,因属门中机密,李飞燕就没跟林旭细说了。但他们反正有时候就是会像间谍、特工一样,会执行一些非常机密的任务。燕子门在某些方面的定位,也像是个情报组织。但并不隶属任何国家与势力,而是独立的。

    “我这次会去滨城。”李飞燕这回直言了自己的目的地后,向林旭问道:“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顺便旅旅游?”

    “滨城?”林旭念了声,脑子里想了下,倒也知道这个地方。这是东北地区的一座沿海城市,是个很有名的旅游城市,听说风景很漂亮,还有“北方明珠”、“浪漫之都”的美称。但林旭想到这地方又想了下后,却是摇了摇头拒绝了。

    其实刚放暑假的时候,李飞燕也曾向他提过,说趁着暑假期间,要带他出去旅游。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长长见识,见见世面,增广见闻。至于离家的借口也很好找,就说“燕菲菲的父亲”,想要见见跟他“夭折”的儿子长得很像的林旭。

    林旭当时听过后,倒也颇有些意动。但后来在仔细想过后,却还是谢绝了李飞燕的提议,决定趁着这个假期,留下来专心练武。这时李飞燕再次提起,他没作多想地也就又摇头拒绝了。

    他曾在许多武侠里看到过,说练武要趁年少,越早打基础越好,不然等年纪大了,筋骨固化,再练武的成就就不会很大了。这虽然只是里的理论,却也是基于现实而来,现实中是同样的道理。

    人在年少时,本来就是学习的最好时机。不止是练武,许多技能也都是趁着年少时练习打基础最好。比如学习、舞蹈、音乐等等,很多都是如此。

    旅游等他以后长大了有的是机会,但眼前这个长达两月的暑假假期错过了,可就还要再等很久才能遇到长假期了。

    见自己的提议又被拒绝后,李飞燕倒也并不意外。笑了笑后,也没再继续劝林旭。点了下头,她向林旭道:“行,你继续练吧,我走了,晚安!”

    “晚安!”林旭点了下头,与她道别。

    李飞燕闻言又向他微笑了下后,便转身而去。

    林旭目送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自己目力所不及的黑暗中后,这才转过身,接着自己之前停下的地方,继续练习着《妙手十三式》。直到将所有变化全部练完一遍后,这才停下来休息。

    休息了一会儿,又连喝了几杯水后,他转身回到自己宿舍。将门关好后,他脱下身上穿着的短裤与内裤,然后踏入宿舍里一个早已盛放了大半盆水的塑料浴盆内,转过身躺下,将浑身都浸入水中。

    这个浴盆是他分配了单人宿舍不久,见天气越来越热后买的。现在一个人住了,倒也方便他独自洗澡。他宿舍里摆放的东西不多,这浴盆虽然占地方,却是也足够放得下。

    限于家里与学校的洗浴条件都不方便,尤其在学校住宿时更不方便,学校也没有开设澡堂这个设施,所以他以前也不是每天都洗澡,只有周末回家时洗。但现在天气这么热,不动都会出一头汗,更别谈他每天练武,运动量很大了。每回都一身大汗,却是不洗会难受了。

    现在学校锅炉房关闭,他宿舍里也不放电,烧热水不是很方便。好在天气热了,他也抗凉,所以每回便是直接用凉水洗。

    对于许多人来说,即便是夏天最热的时候,直接用凉水洗,也会感觉太凉。但对他来说,却是刚刚好,他足以抵消这种凉度的不适,反而凉水浸泡了全身后,会感觉很舒适,既消除了一身炎热,也去除了一身的汗液。

    将全身都漫合后,他忍不住舒适地长舒一口气。随即再又长吸一口气,闭住呼吸,连头也一起沉下浸泡在内。

    他内功有成,闭气的时间也比常人长了许多。这一头沉下去,他直过了有五、六分钟后,方才重新抬头露出水面。而露出水面后,也没怎么大口喘气地用力呼吸,只是吐了一口气后便正常呼吸,显得还大有余力。

    浸在水里又泡了一会儿后,他便坐起来打了香皂搓洗一番。洗完之后,他重新换过条内裤,然后打开门,双手端着浴盆,如端个洗脸盆般轻松容易地走出门外,直接“哗”地一下将一盆水泼在门外。以现在的这天气,等到第二天一早,地面就早干透了。

    将水泼了后,他便将浴盆暂时竖立在门外靠墙放着,然后转回宿舍,关门睡觉。从始至终,他都没有点蜡烛或打手电照明。这么长时间下来,他却是早已适应,再加上他对自己的宿舍越来越熟悉,就是闭着眼睛,也知道什么东西在哪里。另外,他现在施展内气运于双眼的话,虽然还远做不到视黑夜如白昼,但也会有所增强地稍看清楚些东西,至少看个大概轮廓影子没问题。

    入睡之前,他将自己电子表的闹铃定在了凌晨一点。

    这是他自从开始修炼《青冥诀》后,便改了时间,将修炼提前两个小时,古代的一个时辰。

    会改时间,首先是《青冥诀》中并没有对修炼的时间有严格要求,只说是安静无人打扰即可,都并没规定必须是白天或者晚上。不过却还是建议晚上夜深人静时最好,因为更安静。

    既没有必须的时间要求,再加上《青冥诀》的修炼方法已经跟他的《抱朴秘要》不同。所以林旭在考虑一番后,便决定提前两个小时,这样修炼到早上七点,也会多增加一个时辰的修炼时间。而且凌晨一点刚过子时,虽不如三点的初阳之气旺盛,也是天地间阴气开始转阳了。他试过几天后,感觉并没什么影响,也就这样改过来直到现在了。(。)
正文 第六章 二十四脉 买把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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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一点,林旭准时起来修炼。

    《青冥诀》内功第一条所修炼的经脉,乃是十二正经中的足少阳胆经。所以他这时摧运内气运行的主要行功路线,就是在足少阳胆经中反复冲涌。

    足少阳胆经相对来说,是条很长的经脉,从头部直延伸到脚部,经脉上共有四十四个穴位。其实不止足少阳胆经,足之六脉基本都是从头到脚,比手部的经脉要长得多。

    所以论起来,其炼化的困难程度也大了许多。尤其十二正经的每一条经脉,都是左右对称的各有一条,成双成对。就像足少阳胆经,左腿上有一条,右腿上也有一条。都叫足少阳胆经,通行的位置也一样,只是左右不一。经脉论中言,“以中线为界,左右对称”。

    十二正经虽名带十二,但只是共有十二条经脉的称呼,若是论数量的话,实际上则有二十四条。

    足少阳胆经本来经脉的长度就长,再加上又是一对,左右各有一条,其炼化的困难程度上也就更增加了许多。林旭到现在为止,闭关似地专心修炼了一个月,每天的修炼时间也比以前延长了一个时辰,但到现在却也不过是炼化了足少阳胆经两条经脉整体的大概九分之一稍多。

    好在以内力本身不断在经脉中运行的这个炼化方法,是内气修为越深,效果越好。随着他修为的增深,内气增加,这个过程与修炼的进度是会提高的。但按目前的情况与进度来看,要把足少阳胆经的这左右两条经脉之精完全炼化,乐观点儿的话却也得差不多半年了。

    练满三个时辰,到早上七点,林旭准时收功。起床穿好衣服,出了宿舍后,他接着又在宿舍外的空地上练了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练完后,回宿舍洗漱,然后带上身上该带的东西,出门锁好门,到前面去找李飞燕。

    都是练武之人,李飞燕也是向来早起。等林旭赶到的时候,她也是已起床洗漱,并把出门需带的东西都收拾好了。

    两人接着,便直接开车出校门。出门后,先停到校门口旁的饭店外吃过早饭,林旭便接着开车带李飞燕前往县城。

    这回不像第一次,还穿插夹杂着与通背门之间的恩怨处理,两人车站、医院两边跑地来回了几趟。这回没那么复杂,就只是简单的送行。把李飞燕送到车站的购票厅后,林旭便开车离去,这回也没像上次一样还买个站台票陪她等车地直把她送上火车。

    不过离开车站后,林旭这回却是同样没有直接开车离城回学校,他还打算买个东西。

    他想要买的,是把剑。如果有刀的话,再顺便买把刀。

    他从自己家里找到的那几本有关武术的书籍,其中的拳脚功夫方面都已经练完,现在正练的《三路华拳》也已是练得很熟。

    这套拳法在他那几本武术书中对比来看,是其中招式最多、难度也最大的。但放到他现在而言,练起来却也是很容易了。有了之前练弹腿和太祖长拳所打的基础,再加上他还练了难度更大的《妙手十三式》,这套《三路华拳》他学起来也是很快。

    拳脚功夫既已学完,他便打算练器械了。那几本武术书籍中,还有本《乙组剑术图解》与《乙组刀术图解》,空空儿所留传下的武功中,也还有门《猿公剑法》未学,这些他都是打算学的。尤其《猿公剑法》,他计划中,还打算要在这个暑假结束前开始学起。

    三门武功中,他打算先从《乙组剑术图解》开始学起。要论剑法的高明精妙,肯定是空空儿所留传下的《猿公剑法》更加胜出,《乙组剑术图解》这本公开发行的书籍,相对来说要简单的多。不过他就是要由简而易,先从简单的学起,给《猿公剑法》打个基础。

    毕竟他以前从未接触过剑法,觉着还是要先从简单的开始。他打算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把《乙组剑术图解》练熟,然后在八月底,暑假结束前,开始学起《猿公剑法》。

    至于《乙组刀术图解》,可以放在更后面学。但既然要买剑,碰到有刀的话,却是不妨顺便先一起买下,以后学的时候也不用另行跑一趟再买了。

    他家里面,父亲林朗年轻的时候也买过一把剑。而且那把剑还算不错,挺有些份量,不是表演用的那种轻飘飘的软铁片。除了没开刃外,倒也很适合用来练习。

    但他现在手里既有钱,便觉着还是自己买一把更好,况且还要买刀,这买把剑也是顺便的,也能挑个自己更喜欢的。

    男人对兵器天生都比较喜爱,不论是现代的热兵器,还是古代的冷兵器。想到要买刀剑,林旭心里也是挺有些兴奋。只是出了车站后,他却有些发愁不知该到哪儿买。现代社会,刀剑这些兵器早就不流行了。何况真正有杀伤力的刀剑,也属于国家管制刀具,不允许公开携带的,所以售卖方面也有限制。再加上他们这地方,也不是像龙泉之类的古兵器铸造地,真正的那种刀剑售卖地点,就更是几乎没有。

    林旭想了一阵儿后,也只能想到去卖体育器材的商店看看。毕竟现在的武术属于体育的一个类别,刀剑也算是体育器材。开车在县城转着,找了几家卖体育器材的商店,却是只找到一家店里有卖剑的,刀则没有。而卖的那种剑,也只是表演用的那种轻飘飘的软铁片,老头老太太之类拿来健身练太极剑用的,真正有份量的剑却是没有。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让林旭很失望。又想了一阵儿后,他想起上次到市里时,在平阳市的中心广场附近,却是有见过几个穿少数民族服饰,摆摊卖刀剑的。

    当时他还没到要练刀剑器械的时候,再加上上一次也有事,便只远远看了留意了下,并没近去看地要买。这时想起后,他便决定赶往市里去买。那几个穿少数民族服饰卖刀剑的,他觉着卖的应该是真正有分量的刀剑,似乎是少数民族中没有管制刀具的相关法律,允许其佩带民族刀具。当然,那几个是不是真的少数民族,却也是另当别论了,或者就只是穿着人家服饰装少数民族的。

    但这个林旭就管不着了,他也不会管,他关心的只是那几个不知是否卖的真正有分量的刀剑。就算不是的话,他想市里比县里大,也应该有机会能找到买真正刀剑的地方。想到这点后,便也就开车出城,直驱市里。(。)
正文 第七章 再遇 那件事你有兴趣吗
    车行一个多小时后,林旭开车抵达市里。

    对于市里的道路,他就不像对县城那么熟了。到现在为止,他也就来过两回市里。第一回时年龄还小,相隔了好几年,记得已是不太清楚。再加上几年间,市里建设规划,又有许多变化,所以这第一回的熟悉度,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回,就是两个多月前,跟岳纤云来的那一回了。那一回他到过的地方也不多,却也谈不上如何熟悉。好在上次来时,岳纤云先带他买衣服,去的那家华盛购物中心就在广场附近。再加上时隔不久,所以从他们汾县方向进入市里后到广场的这段路怎么走,他却是还记得清楚。

    市里比他们县城大了许多,一路到广场所经过的十字路口与交警也多了很多。林旭现在不但无证驾驶,还是未成年。在开车进入市区后,便也就更加小心地,严格遵守着交通规则,以防被交警拦车检查。

    上次在县城买来用以遮挡些脸的大墨镜,他一直放在车里,这时自是早早戴上。况且夏天阳光强烈,也是需戴上墨镜遮挡光线的。

    一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小心驾驶,不免就开得慢了些。等他无惊无险地开到中心广场时,已是差不多用去了将近一个小时。抬腕看了下表,已是十一点多,快到中午了。

    开到广场后,他先转头往上次在广场处见到的那几个穿少数民族服饰摆摊卖刀剑的地方瞧去。待瞧到那边几个很显眼的少数民族服饰身影还在后,他松了口气。要是不在的话,他还得又费功夫去找了。

    瞧到那几个人还在后,他又转头瞧了一圈,找到个地方停好车,然后下车锁好车门,往那几人摆摊的地方走去。因外面阳光强烈,他便也没摘墨镜,仍就戴着。

    那几人既还在,他便也没什么着急的了。当下一边走着,一边转头四下打量。走了有七、八步后,他忽然脚下一顿,却是转头打量间,不经意地瞧到了个熟悉的身影。那身影不是别个,正是上一回带他来市里的岳纤云。

    岳纤云这时的身边,却是并没跟着一向不离她左右的保镖兼司机宋永华,而是另跟着一个跟她年纪差不多的女生。两人不时转头说说笑笑,手里还都各提着几个购物的袋子,看起来是正在逛街。她们正在距林旭差不多七、八十步远的一家商店门口,斜对着他这边。

    “我难道还真跟她有缘不成,刚来就撞见了?”心里略有些不爽地暗自嘀咕了句,林旭一点没有想跟岳纤云打招呼的意思,反而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墨镜,又略低下了头,生怕被岳纤云给瞧见认出来。

    快步走到那几个穿少数民族服饰所摆的地摊前,他在几个摊位处一一看过后,发现他们摆放卖的东西基本相同,好些都是一模一样,估计是同一个地方进的货。而这些人,说不定也都是同一伙的。

    眼见这几人所卖的大同小异,林旭也就随便挑了个瞧着顺眼的,在其摊位前蹲了下去,然后拿起摊上所摆的一把黑色剑鞘的长剑。剑一拿起,稍微一掂,便觉颇有分量。忍不住心中微喜,觉着应该是自己要找的那种。

    当下一手握紧剑鞘,另一手握住剑柄,微微用力一抽,“呛”然一声,拔剑出鞘。

    将剑鞘暂时放在摊位上,他摘下墨镜,端起剑刃来细看。一看之下,他发现这剑刃也并未开刃,是无锋的。不过他练习所用,倒也不需要开刃。

    剑刃笔直,瞧着明晃晃的,也不是那种轻飘飘的铁片。至于好不好的,用的什么钢,机锻还是手打,他却也分辨不出来。站起身来,稍微挥动了几下,倒也觉还算趁手。

    “这剑卖一百二,你诚心要的话,给你算整一百。”摊主见林旭有兴趣,开口说道。顿了下,又道:“你要想开刃的话,原价一百二,我给你开刃。”

    “不用开刃。”林旭摇了摇头,重新蹲下,将手中的剑入鞘放下,然后拿起旁边一把同样黑色鞘身的刀,抽刀出鞘看了下,问道:“这刀呢,价钱一样吗?”

    “嗯,一样。”摊主连忙点头道。

    将刀入鞘放下,林旭又往摊位上看了看。这摊位上除了卖刀剑,也卖其它的防身武器,还有匕首、甩棍、双节棍等。看了一圈后,他还看到个感兴趣的拳环。

    这东西他在某部电影里看见过,也叫拳刺、指虎,戴在手上后可以增加拳头的杀伤力。拿起对拳环套在手上握了握后,林旭将看过的剑、刀与这对拳环放在一起,向摊主还价问道:“总共两百行吗?”

    他买东西虽然不喜欢斤斤计较地跟人讨价还价,但能讲价的东西,他还是会稍微还上一下,能便宜些就便宜些,毕竟他也不是很有钱,而且一向节省惯了。

    “行。”那摊主没多考虑便点头答应。

    林旭见状也没再继续还价,爽快地掏钱付账,给了钱后,他将那对拳环装在口袋里,然后重新戴上墨镜,提着刀剑站起,返身往自己停车的地方走去。

    他从没买过刀剑,也不知道这东西的具体行情如何。但想起武侠里一些宝刀宝剑都非常贵重,价值不菲,即便在这现代世界,刀剑的地位有所下降,可一把真正的好刀好剑,却也不会便宜到哪里。二百块在他而言虽然仍觉得贵,真论起来却也不值多少,但这点钱就能买到一把刀、一把剑与一对拳环,外加是地摊上买的,他觉得真正的质量肯定也不会很好。不过他只是买来用于自己练习,又不是真的拿刀剑跟人打斗,差一些的却也觉无所谓。

    返身走了十来步后,他抬头之际,忽然见到岳纤云与其同行的那个女生从前面路边的一间商店走出来,正与他迎面而来。

    现代社会,他手里拿着把刀与剑在大街上走,也不免引得身旁路人好奇地观瞧。岳纤云两人出来后正与他迎面,见他手里拿着刀剑,也是不禁好奇地移转目光瞧来。

    一见又撞到岳纤云,还来个面对面,林旭又忍不住心下叫糟。瞧了眼岳纤云,见她第一眼好像并没认出戴着墨镜的自己,便低下头装作不认识地继续与她对面走过,同时也稍微加快了脚步。

    但可惜,事不遂人愿,只走了两步,岳纤云便瞧着他双眼一亮地大步过来拦到他身前惊喜叫道:“林旭!”

    林旭闻言,转头左右而顾,装作她是叫别人的样子。

    “我叫你呢,别跟我装了!”岳纤云见状,不禁有些生气,说罢抬手往他脸上的墨镜抓去。

    林旭无奈一叹,略仰头让开她抓来的手,然后自己将墨镜摘下,瞧着岳纤云问道:“干吗?”

    “我就知道是你!”岳纤云收回手得意一笑,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是不是专程来看我?”

    “不是。”林旭闻言摇摇头,将手里拿着的刀剑向她扬了扬,道:“我来买东西的。”

    岳纤云瞧了眼他手里的刀剑,向那边摆地摊卖刀剑的几个穿少数民族服饰的扬了扬下巴,问道:“是不是在那边儿买的?”问罢不等他回答便接道:“那摆地摊的能有什么好的?我爸有收藏不少呢,你要想要,我送你两把好的。”

    林旭道:“谢谢,不用了!”

    “云云,这是谁?”与岳纤云同行的那个女生这时赶了过来,十分好奇地打量着林旭问道。她认识岳纤云这么久了,还从没见岳纤云对谁这么热情友好过,尤其还是个男生。

    “哦,这是林旭,我五一到壶口旅游时碰见认识的。”岳纤云指着林旭介绍过后,又指向身旁的女生向林旭介绍道:“这是我同学陈雅婷,也是我的好朋友。”

    林旭闻言,冲这个瞧着也挺漂亮的陈雅婷点了下头,却没多说。

    “你好!”陈雅婷向林旭打了声招呼,问道:“你在哪儿上学?”

    “我不是市里的。”林旭只回了句,便没再多说,然后转头看向岳纤云道:“我还有事要赶回去,就先走了,再见!”说罢,便重新戴上墨镜,转身要走。

    “马上到中午了,我请你吃午饭吧!”岳纤云挽留道。

    林旭摇头道:“不用了!”

    “咱们在网上说的那件事,不知道你今天有没有兴趣?”岳纤云忽然问。

    林旭闻言瞧了眼陈雅婷后,这才瞧向岳纤云。然后想了下后,他冲岳纤云点了点头。

    自从上次加了岳纤云扣扣后,岳纤云也不管他上不上网,之后一直隔三岔五的都有给他留言。后来岳纤云的留言中说起了一件令他感兴趣的事,他便也回复地跟岳纤云聊了聊。所以这两个多月来,两人倒也算一直断断续续的都有联系。

    岳纤云见状一笑,道:“那咱们去吃饭吧?”

    陈雅婷疑惑的目光在他们两人身上来回瞧了几眼,凑到岳纤云身旁,好奇地低声问道:“什么事啊?”

    岳纤云却只是笑着向她摇了摇头,没有说。

    林旭瞧了两人一把,又扬了扬手里的刀剑,道:“我先把东西放车上。”

    岳纤云闻言,不禁惊讶地道:“你还有车?”以她所了解的林旭背景,林旭家庭条件明显不是特别好那种。

    “借朋友的。”林旭回了句,便继续往停车的地方走去。

    岳纤云与陈雅婷便随后跟上。等到了车旁,见林旭开的是辆宝马后,岳纤云又忍不住惊讶了下。但随即想到林旭的本事,觉着他要想交到有钱的朋友,也想必不难,却是没有再多问。(。)
正文 第八章 脸上笑咪咪 不是好东西
    打开车门,将手里的刀与剑放到副驾驶座上,林旭转身问岳纤云道:“去哪儿吃饭?远的话,我把车开上。”

    “行,你开车带我们去。”岳纤云说着,拉开后排的车门道。

    “宋永华没来吗?”林旭见状,不由奇怪问道。他之前虽没见到宋永华跟在岳纤云身边,但还以为是像上次一样,宋永华在车里等着她们。但见岳纤云现在要坐他的车,看样子是宋永华这次根本没跟来。

    “没有,我们自己出来逛的。”岳纤云说着话,让陈雅婷先坐进车里,她随后跟着坐进去,闭上车门。

    林旭闻言,却也没问宋永华为什么没来,只是坐进了驾驶座,闭上车门后,向岳纤云问道:“去哪儿?”

    说罢话,将安全带系上。本来他是不喜欢系安全带的,觉着太过束缚。但现在是在市里,路上遇到的交警多,他为了不想犯一点交通规则,便也就系上了安全带。

    “从那儿右拐往东走!”岳纤云伸手指着路道。

    林旭便发动汽车,照她指示开着,最后在一间饭店门口停下来。

    这间饭店离广场其实也并不算太远,大概一百多米,不到二百米的样子,但中间拐了两个弯,却是感觉上稍远了些。而拐过这两个弯后,这里也比热闹的广幽静了许多。尤其这条路上,两旁所栽种的树木都长得很高大。再加上路并不是很宽,树荫将路面完全遮了起来,看上去都感觉凉爽了许多。

    停好车,跟着岳纤云进入饭店后,林旭但见饭店里的环境也很幽静。这里的座位都是沙发式的卡座,背靠很高,让每张餐桌都形成了半封闭的空间。尤其人坐下后,基本看不到旁边别的餐桌情形,很有点半包间式的感觉。

    “你们先坐吧,我去趟卫生间。”进入饭店后,陈雅婷向两人说了句后,便向转身而去。

    目送着陈雅婷离去后,岳纤云指向后面一个靠窗的座位,向林旭道:“我们坐那儿吧!”

    林旭没什么意见,瞧了一眼,点头同意。

    过去后坐下,服务员跟过来点菜,岳纤云让服务员先上了三杯冰沙后,她才一边喝着冰沙一边点菜。点到半截,陈雅婷也从卫生间出来找到了他们,岳纤云便把菜单让给陈雅婷点。

    点完后,服务员离去传菜,陈雅婷看着林旭问道:“林旭,你既然不是市里的,那你家是哪儿?”

    “汾县的。”

    “哦,那倒不远。那你现在多大,上初几?”

    “十五,过完暑假上初三。”

    ……

    陈雅婷接下来又问了林旭一连串许多这类问题,打听着他的各种情况,以及旁敲侧击地探问他与岳纤云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让他颇为有些厌烦。但也不好全部拒答,只能耐着性子能简则简。不过关于他的背景信息,除了林旭这个名字之前被岳纤云叫出来没法再用假名外,他对陈雅婷所说的,仍是他上次编造出来用以应付岳纤云父亲岳向阳的那一套假信息。

    他倒也不觉着陈雅婷这个跟他一般大的小女生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威胁,只是一来他觉着不会与对方有什么深交,不愿把自己的真实信息相告;二则是被对方问的有点儿烦,便故意说假的;三则是有点儿习惯性隐藏,在经历了上一次岳纤云的事后,不愿在陌生人面前过多暴露自己。

    看着林旭满口胡言,十句里面九句假话地谎骗自己的好友陈雅婷,岳纤云却也并没当面揭穿他,反而不时还帮他圆几句谎。还怕他可能会觉烦地,常接过话来替他代答,倒也让林旭多少省了点心。

    有陈雅婷这陌生人在,林旭不想显得太过特别,这顿饭便也没怎么放开来吃,只是比她们两个女孩子吃的稍微多点。

    “咚咚咚……”

    正低头吃菜之际,林旭忽然听到旁边有人敲窗户,转头瞧去,就见窗外站着个穿白色T恤、淡蓝色牛仔裤,长得很高大英俊的男生。见到里面三人注意到他,他满脸笑着向岳纤云和陈雅婷挥了挥手。

    “哎,是我哥!”陈雅婷见状,也满脸笑着,惊喜地冲窗外那人挥了挥手。

    那人见状,伸手指了指门口,从窗户旁走开。

    “婷婷!”岳纤云目送着窗外那人离去后,收起脸上的笑容,转过头满脸狐疑与审视状地瞧着陈雅婷,“是不是你通知的他?”

    “怎么会?”陈雅婷连忙摇头,“就是刚好碰见了吗!”

    说罢话,她转过头向门口瞧去。没过片刻,就见刚才窗外的那个男生走进了店内。她瞧见后,立即站起身向那男生招手叫道:“哥,这儿!”

    林旭这时,同样以带着狐疑与审视的目光瞧向岳纤云。

    “对不起!”岳纤云见状,满脸歉意地以口型给他无声道了句歉。

    “婷婷、云云,没想到你们在这儿吃饭,可真是巧!”这时那男生走了过来,瞧着岳纤云与陈雅婷说道。瞧过两人后,他将目光移转向林旭身上,向两人问道:“这位是……”

    “这是我朋友林旭。”岳纤云介绍道。

    “林旭,这是我哥哥,陈砚飞。”岳纤云话音落后,陈雅婷也向着林旭介绍道。

    “你好!”听到妹妹介绍过后,陈砚飞满脸含笑地主动伸出手来向林旭道。

    林旭见状,便也就站起来伸手跟陈砚飞握了下。他本打算跟对方轻轻握一下就分开,但没想到刚一握住,就感觉陈砚飞的双手如铁钳般猛地用力合拢握下,力气非常大。

    察觉到对方用力,林旭心里暗哼了下,面上不动声色,手上则内力凝聚,也加重了握下的力道。他这一用力,那陈砚飞不由面上闪过抹惊讶,惊疑不定地看着林旭。

    林旭却不理会他,只是不断加重手上的力道。这陈砚飞面上一脸笑,暗里却使阴。而自己才与他初识,根本没招他惹他,他却下这种阴手。对这种人,林旭也不吝给他一个教训。

    陈砚飞这种人,让林旭不由想起了韦小宝的一句名言,“脸上笑咪咪,不是好东西”。(。)
正文 第九章 别挡我路 提前防范
    (抱歉,又晚了点!)

    随着林旭手上的力量不断加大,陈砚飞面上的表情从惊疑变作了惊慌、惊恐,最后则面目扭曲地变作了痛苦。

    说来虽慢,但其实很快。因为林旭手上的力量很快就加大到了陈砚飞所承受不住,他脸上的表情变化也几乎是眨眼间就变作了痛苦。好在他还有点儿硬气,却是紧咬着牙并没叫出声来。

    “林旭,你做什么?快放开我哥哥!”眼见哥哥与林旭一握手,面上的表情就很快变作了痛苦,陈雅婷立即怒目冲着林旭叫道。

    “握手而已。”林旭转头瞧着陈雅婷回了一句后,这才松手放开陈砚飞的手。

    他手一松开,陈砚飞连忙缩手后退一步。大口喘着气,他活动着被抓痛的手,目光惊疑复杂地瞧着林旭。随即却又是一笑,道:“却是我走眼了,没想到林旭你原来也是同道中人,难怪能跟云云成为朋友呢!刚才是我的错,不过‘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咱们练武之人认识新朋友,总是免不了手痒想要切磋一下的。”

    林旭瞧了陈砚飞一眼,没理对方的话。收回手后,他顺手从桌上的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跟陈砚飞所握的右手后丢掉,转头向岳纤云道:“我吃饱了,你走不走?”

    陈砚飞瞧着林旭的作派,面上不由闪过尴尬与羞愤之色,咬牙怒瞪着林旭。见林旭不理他,直接问岳纤云话后,他也不由将目光瞧向岳纤云。

    岳纤云瞧了眼林旭,再接着瞧向陈家兄妹两人,道:“我跟林旭另外有点事要谈,要先走一步了。砚飞哥你还没吃饭吧,那留下跟婷婷一起吃,我请客,都记我账上。”

    “云云,你怎么能跟这种来路不明的人随便离开?”陈砚飞闻言一惊,连忙劝阻道。

    陈雅婷也帮着劝道:“云云,你怎么能这样呢,你跟他到底有什么事,还非要避着我们!”

    林旭瞧了陈家兄妹二人一眼,懒得跟他们在这里夹缠,又直接向岳纤云道:“我先到外面等你,三分钟。你不出来的话,我就先回去了!”说罢,便抬腿往外走去。

    陈砚飞见状,横跨一步拦在林旭座位外,瞧着林旭道:“等下,你先说清楚,你跟云云到底是什么关系?”

    林旭仍是不理会他的话,见他挡道,抬手就往他肩头抓去。

    陈砚飞见状,连忙斜肩便要避过,同时底下已准备在让过的同时抬手一拳击出。但肩头才一动,便感觉肩上一紧,竟是不知怎么未曾让过,被林旭更快一步地抓到了他肩上。

    这一抓住,便如被铁手扣住一般,还未等他再更进一步做出什么反应,就感觉身子一轻,双脚离地,已不由自主地被林旭抓住肩头给提了起来。然后“砰”地一下,被林旭一把横身掼在了这排座位的沙发卡座上,不由得闷哼一声,直摔得头晕目眩,身子如散架,一点都提不起力来。

    随手解决了这挡道的后,林旭看也没看一眼,便继续走了出去。

    “哥!”见哥哥被林旭一把摔在沙发卡座上,陈雅婷不由惊呼一声,连忙离座过来察看。

    岳纤云与陈雅婷同坐一排,她坐在里面,陈雅婷坐在外面。趁着陈雅婷离开自己位置过去对面察看陈砚飞的情况,她连忙提了东西出了座位,然后转身向陈雅婷道:“婷婷,对不起了,我先走一步!”

    说着话,她脚下不停地连忙跟在林旭后面追了出去。一边走,她一边掏出钱包来,在路过前面收银台时,她掏出五张百元大钞拍在吧台上,向收银员道:“多的不用找了,不够的话,给我记账。”说罢,又连忙跟在林旭后面追了出去,倒也追个前后脚。

    出门走到车旁后,林旭转身看着岳纤云道:“看我说什么来着,每回跟你在一起,都不会有什么好事!”说罢话,拉开前面驾驶座的车门上车。

    岳纤云跟着拉开后排的车门,上车坐下后,叫屈地辨解道:“这次可不能怨我,都怪婷婷多事,肯定是她上卫生间时,偷偷打电话把她哥叫来的!”

    林旭道:“反正跟你一块儿就没好事!”说罢话,闭上车门系上安全带,拧钥匙发动汽车后,重新把墨镜带上道:“那件事我看来得重新考虑考虑了!”

    “别啊!”岳纤云连忙道:“难得你今天来平阳了,怎么能错过呢!至少我带你去看看我的装备啊!”

    林旭打方向盘驶离停车的位置,问道:“到哪儿?不会是到你家吧?”

    岳纤云道:“当然不是,我怎么会藏家里,要是被我爸发现了,那还得了!”说罢,便又向他指路道:“你先开出这条路!”

    林旭开车驶离的时候,餐厅里的陈砚飞也终于泛过来地提起了些力气。然后连忙转身向着窗外瞧去,瞧着林旭开车带岳纤云离去,他又是咬牙暗恨不已。暗恨的同时,他则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林旭的车,想要记下林旭的车牌号码。他家里有些关系,可以借着车牌号码查到车辆的登记信息,他想籍此摸清楚林旭的底细。

    但当瞧到林旭的车牌号是“浙”字开头后,他便不由有些伤眼,根本没想到林旭的车牌号竟然是外省的。他家里的背景虽然也挺不简单,却也就大抵只限于平阳市。林旭的车牌号就算不是本市,但只要是省内的,他还能够托关系查到,但是外省的话他可就没办法了。何况浙省不但是外省,跟本省离得也是非常远,一南一北,中间都隔了好几个省,这就完全出了他能力范围了。

    这个年代的车辆信息查询,可还没做到全国联网。

    林旭开的是李飞燕的车,由于她所编排的自己“富家千金”的身份是自浙省而来,这样隔得天南地北非常远,就不怕会有人能查证识破她现在所用的假身份,至少几率会小许多。而为了不露破绽,她把自己乘用车的车牌号码也弄成了浙省的。

    不过除了这一点外,她也有考虑现在的这种可能性,就是为了避免有人从车牌号码上查她。由于现在车管所的信息还未有全国联网,这就给了她可钻的空子。用外省的车牌号码,真要不小被人查的话,查证起来可也非常麻烦。不得不说,这女飞贼的防范意识也是很强。(。)
正文 第十章 超级英雄月蝴蝶
    在岳纤云一路的指路下,林旭开车到了一座高档的住宅小区。

    这座住宅小区是由岳纤云父亲岳向阳的向阳集团出资开发的。向阳集团虽然涉及了平阳的许多行业,但目前的两大支柱产业,一为煤炭,另一个便是地产。另外,则还有岳向阳私下里所经营的偏门非法性行业,如高利贷等。

    晋省是煤炭大省,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本地既有这样的矿产资源,所以许多人的发家致富路,都是由煤炭起家。就比如林旭他们关村的首富,关全斌他爸,便是开着一家小型的炼焦厂。

    岳向阳也是一样,最初让他做大的行业,也是煤炭。

    说起来,岳纤云父母的相识,还与此有关。那是岳向阳亲自打拼,开第一座煤矿的时候。开矿的地点,是在吉县。而岳纤云母亲,是当时到吉县山区支教的一名小学老师。

    有句话叫“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有时候好女人,就是往往容易爱上个坏男人。岳纤云的父母,便是个类似的故事。总之,他们在那里认识并相爱了。所以,吉县是岳纤云父母相识相恋的地方。壶口瀑布也是当年他们俩谈恋爱时,经常去的地方。

    岳纤云五一旅游没选择别的地方,而是去壶口瀑布,也是有些追忆母亲以及怀缅父母当年美好时光的意思。今年的这一次,并不是她第一次到壶口,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在她母亲过世后,她基本上每年都会去一次,有时还不止一次。

    这些事情,都是这两个多月里,林旭在网上断断续续地跟岳纤云聊天时,岳纤云所讲给他的。当然,他从没主动问过,他一向不喜欢探听别人的隐私,也不太关心跟自己无关的事。这些都是岳纤云主动跟他说的,也不管他听不听,有时候他不在线,她便直接留言。或者觉得他是个好的倾诉对象,又或者她只是单纯想倾诉,并不在意是谁。

    目前来的这座小区,是这里有宋永华的一所住宅。房子是岳向阳送给宋永华的,但宋永华由于经常随身保护岳纤云的关系,却是一向住在岳向阳家。再加上这里也不是他唯一的单独住宅,所以这里的房子他基本没住过,一向都是拿来出租的。不过在岳纤云有需要后,他便把租客请走,让给了岳纤云。

    “就是这儿!”

    打开房门,岳纤云向林旭做个请的手势,请他先进。

    林旭便也不客气,当先踏入进去。进去后转眼一瞧,就见房子里装修的很精致。这房子宋永华虽然是拿来出租的,但也是经过了精装修,并且租房协议里对装修有严格的保护条款,所以虽经历了几任租客,房子的装修却还是维护的很好。

    除装修外,房子里的家具、电器等也是一应俱全。不过这些却不是当时一并全买好的了,现在这么全面,是岳纤云后来添置的。

    岳纤云随后进去关上房门后,先打开客厅里的空调,然后指向沙发向林旭道:“你先坐,我进去换衣服。”说罢,便进主卧室去了。

    林旭点头答应后,却并没坐下,而是在客厅里踱步转着,继续打量着房间里的装修与摆设。

    没有等多久后,就听主卧的门一响。转头瞧去,便见岳纤云开门走了出来。

    岳纤云这时穿的是一身紧贴皮肤的黑色修身衣,胸口处有一只手掌大小的月白色展翅蝴蝶图案。她脸上也带着副黑色的蝴蝶形面具,遮住了大半张脸。面具看上去是金属所制,上面有些同色的月白色装饰纹路。

    脚下是齐膝的黑色皮靴,背后还有件黑色的披风。不过是件短披风,只下垂到膝弯处。她腰间系着条约四指宽的黑色皮带,皮带腰侧的左右两边有两个黑色的皮套,皮套中装着两个短刀状的兵器。在左右两边的兵器套后面,又还有两个较小的约摸手掌心大的革囊。她双手上,也带着副黑色的手套。

    这身打扮,是岳纤云所化身的超级英雄月蝴蝶的装扮。

    在第一次的网上聊天,谈及林旭那次戴了个孙悟空面具制服一帮小偷团伙行侠仗义之事时,岳纤云曾说过挺有意思、很好玩儿,有机会她也要试试。

    当时聊过后,林旭便把这话忘到了一边,以为她只是随口一说。但没想到过了不久后,岳纤云却还真的尝试去做了,并把她化身超级英雄打击罪犯的照片与相关报道留言发给了他。岳纤云留言中令他感兴趣的事,便是这件事。他实在是说什么也没想到,岳纤云还真的做了。之前岳纤云用来说服他留下的事,也是网上聊及的此事。岳纤云说哪天邀请他一起扮演超级英雄,两人搭挡,在黑夜的城市里化身正义使者,共同打击罪犯,行侠仗义。而林旭对此,也确实很有兴趣。

    再怎么说,他也还是个才只十五岁的少年。虽然他向来思想成熟,行事比较稳重,但内心里面孩子天性的好玩也是一直有所保留。像外国电影里的蝙蝠侠那般,戴着面具化身超级英雄行侠仗义,既是他非常感兴趣很想尝试的事,这件事的本身也令他觉得很有趣,很好玩。

    “怎么样?”岳纤云瞧着林旭问了句后,原地转了个身。

    她一转身,身后的披风扬起。林旭这时也才注意到,当她披风扬起时,也是像个抽象化的蝴蝶形状。

    她给自己所起的超级英雄名号是“月蝴蝶”,而报纸、电视的相关报道及许多市民私下里,也把她称做“月女侠”与“蝴蝶女侠”。

    自从林旭上次随手戴了个孙悟空面具制服一帮小偷行侠仗义被许多人撞见,并有人拍照地发到网上,报纸与电视后来也都有报导,引起了一阵儿连番热议后,在随后,却也有些人有了模仿行为。一时间,戴着各式面具,穿着各种奇装异服,用着各种名号的超级英雄们,一下便在街头上多了起来。

    但在平阳的这些模仿者中,最成功,最有超级英雄范儿的,便要属岳纤云所扮演的月蝴蝶。

    她是跟宋永华这功夫高手真正学过的,虽然学的还并不到家,练得不是很厉害,但用来对付寻常三、五个普通人却也是不在话下。再加上每次又有宋永华相随照应,所以她接连成功地打击了几次犯罪行为,这才使得她月蝴蝶的名头响亮起来。(。)
正文 第十一章 少先队员 来练两招
    “挺漂亮的!”

    林旭诚心夸赞。岳纤云的这身装扮确实很漂亮,尤其衣服是紧身的贴肤形式,凸显出了她已开始发育起的姣好身材。而且瞧起来也挺酷,很有超级英雄的范儿。

    倒是他自己,自从第一回与岳纤云在网上聊过,知道了他自己的“大圣侠”那件事后,还曾想着要给自己弄个更酷点儿的行头与更好听的名号。但到现在为止,也只想了个名号,服装却还没弄,只是大概有了些想法。

    听到林旭的夸赞,岳纤云开心地一笑,道:“我这身衣服是用强化防弹纤维做的,可以近距离防住手枪子弹,这一身要好几万呢!”

    林旭闻言,忍不住暗自咋舌。心想自己的服装若是也按岳纤云的这标准来打造,恐怕范志邦给的那十万块钱,也就只够他弄身超级英雄的行头。看来做超级英雄也得像蝙蝠侠一样,同时还是个富豪,不然连身高级点的英雄服都做不起。岳纤云家是平阳首富,弄得起,他现在虽然有了点儿钱,但几万块钱就做身衣服,他觉着可花不起。

    “不知道你的服装设计好了没有,设计好的话,我也可以给你弄一身。”岳纤云顿了下,又接着说道。

    林旭摇头道:“不用了,我自己弄就行,再说也没设计好呢!”

    “那名字想好了没有?”岳纤云又问。

    名字林旭倒是想好了,但这时也只是摇摇头,推说没有。

    “那咱们今天晚上一起出去行侠仗义,你用什么名字?”岳纤云有些发愁地问。

    林旭想了下,忽然开玩笑地道:“我用‘红领巾’!”

    “卟哧!”岳纤云闻言,忍不住被逗笑,尤其想起他上一回在商场里抓小偷也用的这名号,更觉好笑。

    “到时候脖子里再系条红领巾!服装我就穿身校服,标准的少先队员打扮!”

    岳纤云一听,又是笑的不行,被逗的“咯咯”直笑。

    “我觉着要是有人拍个这种超级英雄电影也不错,然后在主角打击罪犯的时候,配乐就用《我们是社会主义接班人》。”

    “哈哈哈……”岳纤云笑得弯腰捂住肚子歪倒在沙发上。

    林旭刚才是灵机一动地顺而想到,说完仔细一想,却觉着要是以这个题材拍部超级英雄电影的话,可能真的会很不错,至少他会很感兴趣想要看一看。

    “你怎么这么逗!”岳纤云笑倒在沙发上,指着林旭道。

    林旭摇头道:“我是说正经的。要是等我将来有钱了,说不定真会投资拍一部这个电影。”

    岳纤云瞧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说着,又是被逗得不行。直笑了好一阵儿后,方才收止住笑声。摘下脸上的面具放在茶几上,她瞧着林旭道:“你这人其实挺有趣的,为什么平常老是绷着张脸装酷?”

    林旭道:“我不是装,就只是不爱说话而已。”

    “你女朋友到底长什么样儿啊?”岳纤云忽然问。

    林旭道:“比你漂亮。”

    “我不信。”岳纤云不服气地道,说着话站起身来,向着林旭昂头挺胸,“你有她照片吗,拿出来我看看。”

    林旭摇头道:“我没带。”

    “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岳纤云又问。

    林旭却不想跟她聊这话题,低头指向她腰带上装兵器的皮套,转回她身上装备的话题道:“你兵器拿出来我看看。”

    岳纤云转着眼珠想了下后,却也没再追问,伸手摸到腰间,她双手同时将腰间两侧的兵刃抽了出来,然后故意在林旭眼前“唰唰”挥舞地亮出刃来。

    为了跟她月蝴蝶的名头配套,她这两件兵刃却是特地选用了两把蝴蝶刀。但并不是平常那种只有手掌长度的小刀,而是专门定制的两把大的,约有小臂长短。不折出刀刃来时,可以当作两根方形的短棒来用。不过按形制来说,却是更像中国古兵器里的铁尺,以前古代的公差办案时,常有用这种兵刃的。而在折出刀刃后,又可以当作两把短剑来用。

    在打制好这两把兵刃后,岳纤云专门练过,宋永华也分别教了她铁尺与短剑的用法。她这时折出刀刃的动作,如似蝴蝶翻飞一般,既漂亮又充满了危除的攻击性。

    但林旭瞧着,却是眼也没眨一下。在她舞动之间,他忽然伸出手去,使出《妙手十三式》里空手入白刃的功夫,轻而易举地便把她左手的一把蝴蝶刀夺了过来。

    而岳纤云直到刀被夺走,愣了一下后,方才发觉,面上不由满是惊讶,右手的动作也跟着被打断地停了下来。

    林旭夺过刀后,拿在眼前仔细打量。但见这刀的刀柄也是色作漆黑,上面雕刻着些漂亮的花纹,同时也是使刀柄不致光滑一片,有增强握感与摩擦力的作用。

    打量一番后,他也试着在手里翻折地玩了一下。蝴蝶刀他以前虽然并没有玩儿过,但却是从李飞燕那里学过燕子门的匕首用法。燕子门所用的匕首也是较长一些,如同短刀,大小倒也与岳纤云这特制的蝴蝶刀差不了多少。再加上他眼明手快,手也灵巧,玩儿了两下,便也在手上越玩儿越快地翻飞出许多花样。

    岳纤云眼见他这么快就能掌握的非常熟练,又是不由露出惊讶的表情。瞧了会儿,忽然好胜心起,将自己右手的蝴蝶刀转了一圈正握住,摆个架势向林旭笑着道:“来,咱们练几招!”

    话音一落,便是照准林旭胸口一刀刺出。

    她虽然好胜心起,却也自知自己跟林旭之间的差距很大。就比如林旭刚才从她左手里夺过那把刀,她根本就毫无所觉地反应不过来,所以这时也并不担心自己有本事伤到林旭。至于林旭,她也不担心林旭会伤她。

    林旭见状一笑,然后将手中的蝴蝶刀一翻,却是将刀刃折进地收了起来,当作柄铁尺而用,迎上了岳纤云刺来的一刀。

    他并没有学过铁尺的用法,但既然这大小跟燕子门的匕首差不多,他便将其当作匕首来用,按照李飞燕教他的燕子门匕首用法施展。(。)
正文 第十二章 试探武力 蝴蝶飞镖
    “叮叮叮……咻咻咻……”

    眨眼之间,两人手里兵刃的碰撞声与破空呼啸声便响成了一片。

    林旭本身的武功比岳纤云高出许多,应付起她的攻击来,自是轻松自如,游刃有余。不过他并没有很快击败岳纤云,也没有施展《妙手十三式》这等对岳纤云来说太过高明的武功。

    虽然《妙手十三式》是空手武技,不是兵器招法,但兵器是手臂的延伸,林旭以兵器也同样可以施展出一些《妙手十三式》中的武功。尤其他手里现在拿的是短兵器,也就更较适合于使出一些空手的招数。他以前便试过以匕首来施展《妙手十三式》中的武功,试过后也成功了一些,并且威力同样不小。有些因为有兵器的缘故,甚至还威力更大。

    他之前并没有跟岳纤云交过手,现在交手下不立即击败岳纤云,却是想试探下岳纤云的武力值到底如何。所以他这个时候,基本上是以防守格挡居多,主动进攻的时候很少,兼或进攻一两招,也是为了更好的试探岳纤云的反应。

    宋永华的这所房子是三室二厅,有一百五十多平米,客厅倒也足够宽敞。但因摆着沙发等家具,相对两人交手打斗来说,还是稍显局促,会有些发挥不开。不过林旭这时,却只是原地不动,无论岳纤云再怎么进攻,都始终未能将他逼退一步,反是岳纤云有时会被他的反击逼退。岳纤云移转方位换角度进攻时,他也只是跟着原地转下身。

    “停!”

    打斗了约摸有七、八分钟后,岳纤云自己忽然先收手向后跳开一步地叫道。叫过停后,她便扶膝大口喘着气,脸上也多了些汗渍,却是体力消耗的有些跟不上了。

    虽然只约摸有七、八分钟,但这种全力出手的打斗是非常消耗体力的。尤其她现在不但处于外力境阶段,还只是外力境初始的明劲层次,在持续战斗力上,就更加有所不及了。全力之下,则消耗更大。

    因自知自己跟林旭的差距很大,所以她刚才的出手,本就没怎么留力。再加上林旭有心试探她的武功,也是对她有些相应逼迫地让她出尽全力。

    “我不行了,太累了!”喘了两口后,岳纤云便又转身坐到了沙发上,半躺着休息。瞧着林旭,她忽然面露恳求讨好之色地甜甜笑道:“能麻烦你帮我到冰箱里拿瓶水吗?谢谢!”

    林旭含笑点了下头,将手里仍拿着的那柄折叠起的蝴蝶刀在手指上绕圈转了下,向岳纤云轻抛过去,“接着!”见岳纤云伸手接过后,他便转身向厨房走去。

    “冰箱里还有别的饮料,你想喝什么,也给自己拿一瓶!”见他走向厨房后,岳纤云在后面叫道。

    林旭应了声,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眼后,也给自己顺便拿了瓶同样的矿泉水。走回沙发旁,他伸手将一瓶矿泉水向岳纤云递了过去。

    “谢谢!”岳纤云又再道谢后,伸手接过。拿过后,便拧开瓶盖连灌了几口。

    林旭在她斜对面的沙发坐下后,也拧开瓶盖喝了口水。

    “对了,还有我的蝴蝶镖,你看看!”岳纤云喝了几口水后,伸手摸到自己腰带上靠后的那个掌心大小的革囊里,从里面掏出件东西向林旭抛了过来。

    林旭伸手接过后,拿在手中细看,就见是只展开翅膀的蝴蝶造型飞镖。飞镖整个有手掌心大小,也涂成了黑色,蝴蝶翅膀的翅尖位置不像真正的蝴蝶那么圆润,而是故意设计成了尖锐状,两边的翅膀边缘都被打磨开了刃,显出钢材的本色,闪着锋锐光芒。蝴蝶翅膀的靠外位置,还开了几个大小不一的圆形孔洞,用以装饰性地模仿蝴蝶翅膀上的斑点花纹。

    翻来覆去地打量了几下,他抓着这只蝴蝶镖的翅膀边缘用力一甩,就见其旋转着飞出,速度快地模糊成了一条黑影。然后“哆”地一声,钉在了客厅进门墙边挂着的一个飞镖靶盘上,正中红心。

    “真准!”岳纤云见状,冲他拍手称赞。

    林旭笑了下,向她道:“你这装备还挺齐全的!”

    “我还有呢,这边的是绳镖!”岳纤云说着话,伸手摸到另一边的镖囊里,从中又掏出一只蝴蝶镖来。这只蝴蝶镖跟刚才那只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这只蝴蝶镖的尾部孔洞上连接着一条比鱼线稍粗的黑色绳索。看绳索在她手里盘作了一盘,显然长度不短。

    拿在手里向林旭展示,岳纤云接着介绍道:“这绳子是用跟我衣服同样材质的防弹纤维做的,别看细,却非常结实,这个粗细的吊起三个人都没问题。”

    林旭一看这绳镖,便看出了其用途。应该是用以攀援高楼大厦,轻功有所不及时用来借助的工具,将系飞镖的那端甩掷出去缠绕在哪里,就可以拉住借力。

    可以看得出来,岳纤云这一身月蝴蝶的装备,基本是比照外国电影里那个蝙蝠侠来打造的。蝙蝠侠有蝙蝠镖,她就弄了个蝴蝶镖。蝙蝠侠还有个钩爪枪,同样可用来借助攀援高楼大厦,她可能一时弄不来那种既能发射钩绳又能自动高速收缩将人吊起的高科技设备,就暂时弄了个手动的。所不同的,是她比蝙蝠多置备了两件兵刃。另外,她的披风也没有蝙蝠侠的滑翔功能,也没蝙蝠侠那么有钱地能够制造自己的专有跑车、飞机等交通工具。

    但目前这一身装备,却也是挺不错了。至少林旭看着,还是颇有些羡幕的。这也就是有钱的好处了,另外也不止有钱,还得有关系。像岳纤云身上的防弹纤维那种衣服,怕是平常在市面上也购买不到,需要通过特殊的渠道才能弄到。

    因为还在房间里,对于自己的绳镖,岳纤云就没再接着演示了,只是向林旭说了下其作用,后面也抱怨了下自己还弄不到电影里那种既能发射又能自动收缩绳子的设备,却是跟林旭猜的一样。

    介绍完,岳纤云便将东西收起来。然后休息一会缓过来后,又重新回卧室换了衣服,把这身装备与行头换了下来。这身超级英雄的衣服,其实穿起来并不是那么特别舒适。何况现在大热天的,虽开着空调,穿的时间长了也有些闷热。她这个超级英雄也远不像蝙蝠侠那么勤快,属于玩票性质。最近因为天热,便已很久没出去打击罪犯了。(。)
正文 第十三章 练武不间断 躲得开子弹
    两人扮演超级英雄打击罪犯的行动,是打算留到晚上进行的。这时才刚过了下午两点,时间还早的很。所以岳纤云回卧室换过了衣服后,便打开了客厅的电视与DVD,与林旭一起看影碟打发时间。她还拿出了许多的零食、水果、饮料、冰淇淋,两人一边看电影一边吃零食地休闲消磨时间。

    林旭毕竟还只是个少年,对于零食,其实也是有些喜欢的。他的所谓不太特别喜欢,其实是以前一直节省所养成的习惯,不喜欢乱花钱地把钱浪费在满足口腹之欲这方面。所以他很少自己主动买零食,但如果父母给他买下的话,他却也是喜欢吃的。他对零食的态度,是面前有放着就会去吃,吃起来也挺喜欢,但如果没有的话,则也不会特别想要。即便他现在手里有了些钱后,也是很少主动去买零食的。有时候自己去买,也是买来送给妹妹和关落雪,很少是为自己买。

    看着影片打发时间,也是感觉过得挺快,不觉间便是几个钟头过去。到了下午过六点后,岳纤云告辞离去,说要回家一趟,赶回去吃晚饭,并给她父亲报平安。然后她会在家里一直待到过了晚上十点,装作熟睡后,再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然后过来找林旭,那时两人再一起出发,在黑夜的城市里扮演超级英雄。

    临走时,岳纤云把这所房子的房门钥匙留给了林旭。本还打算留些钱让林旭出去吃晚饭,但林旭说自己有,谢绝了她的好意。岳纤云便也不坚持,又叮嘱他几句,便告辞离去。

    送走岳纤云后,林旭关了电视与DVD,把茶几上的零食包装袋与剩余零食收拾一番后,便也拿好钥匙出门。但他出门后并没有下楼出小区,而是反往楼上走去。

    宋永华的这所房子是在顶层,再上一层就是楼顶的天台。只是林旭到了通往天台的门处一看,却见这扇门是上锁着的。不过这却也难不倒他,他跟李飞燕这燕子门的女飞贼可不是白学的。伸手解下自己皮带上挂着的钥匙,就见他钥匙圈上除了有几把钥匙、钥匙扣与一把指甲剪外,还挂着几枚曲别针。

    当下解下枚曲别针扳直,插入锁眼里捅了几下后,便听“咔”的一声,锁已被打开。

    自从跟李飞燕学了用各种工具开锁的本事后,他便在自己的钥匙圈上挂了几枚曲别针,以备像眼下这种情况的不时之需,这回也是正撞着了。

    打开锁后,他微微一笑,又重新把曲别针握回去挂在钥匙圈上,然后将钥匙圈扣回皮带上,另一只手则拿下解开的锁挂在一旁,推开天台门走了出去。

    出门上了天台后拿眼一扫,就见天台上空无一人。这本也是意料中的,何况天台门在这之前还是上锁着的,上面就更不会有人了。

    返身把天台门关好,他走到一块平整的空地处,摆了个《三路华拳》的起手势,调整了下呼吸,又开始练习起了拳脚功夫。练完一遍《三路华拳》后,他接着练《妙手十三式》。

    夏季天长,这时太阳虽还没落山,却也已是夕阳西下快到了。气温已过了午后的闷热,开始渐渐转凉了。而且这高楼楼顶的风大,却也是凉快。不过当他最后练完后,却还是难免出了一身汗。

    好在城里的高楼住宅都有专门的浴室,却是比他学校的单人宿舍更加方便。当下回去后,便到浴室里冲了个痛快的凉水澡。洗完擦干身子,重新穿好衣服后,他这才拿了钥匙重新出门。

    这个时候,已是到了快晚上八点。下了楼后,他并没有开车,而是步行出了小区。

    这座住宅小区离附近的商圈倒也并不是很远,他一路散步般地走了约有二十多分钟后,便到了一座挺热闹的夜市。夜市上有摆摊卖各种商品,衣服、鞋、饰品等的,也有卖各种饭食、小吃的大排档。

    林旭拿眼瞧了一圈后,选了个人少的摊点,点了饭菜吃晚饭。吃过晚饭结账后,他又到旁边卖衣服的摊市上看了看,给自己买了件黑色的长袖衬衫与一条黑色的长裤。

    这是他为自己今晚行动所准备的服饰,他之前跟岳纤云说的弄成少先队员的打扮只是开玩笑,可没打算真的用那种装扮。没有自己的专门行动服装,他现在也只能临时对凑一下。买好衣服与裤子后,他又转了转,本打算买条黑色的手帕用来蒙面,像古装剧里那种蒙面人打扮也不错,瞧着也是挺酷的。但转了圈后却是没发现有卖手帕的,没奈何,只能买了条女士用的黑色丝巾凑和。

    买好东西后,林旭没有多留,便即原路回返。回到宋永华的那所房子里,已是到了九点多,离岳纤云过来的时间倒也并不是很长了,他当下便又打开电视,一边看着电视,一边耐心等候岳纤云到来。

    看着电视时,他顺便把自己买的衣服换上,然后把那条黑色丝巾折了几折捂住自己下半张脸系上。系上后对着镜子看了看,倒也看不出来是条丝巾。然后整体看了看,觉着虽不如岳纤云的那身服装那么专业,但也还行,至少比他第一次戴个孙悟空的面具要强。那回他戴上面具后虽然没照过镜子,但想来样子也是多少有些可笑的。

    至于兵器,他觉着以自己的身手却是不太需要。而且以平阳这座没什么特色的三线小城市而言,他觉着犯罪活动也不会有什么太过格的,顶多就是些偷砸摸抢之类。杀人放火这类严重性质的都少,反正他是没在本地的报纸、电视新闻上有见报导过几起。有的也多是动刀这类,很少有涉及枪械的。

    国家对枪械的管制非常严格,在这方面的监察力度也很大,所以民间还是很少有私藏枪支的。在内地的一些城市,走私、贩卖军火的也是非常少。就算有人想买,也很少有渠道能够弄到,反正不是任谁都可以随便弄到把枪的。

    以岳纤云之前看碟片时,顺便向林旭讲述过的她这段时间扮演超级英雄打击罪范的事迹来看,她也是以遇到的小偷小摸、或趁天黑抢劫路人这类的居多,还没遇见过有拿枪的罪犯。至于她特地弄套防弹纤维做的服装,只是以防万一,也是宋永华为保护她特地找人做的。而且这身衣服除了能防弹,在防刀刺方面也是颇有效果的,而且非常耐磨,不易损坏。

    不谈这些,就算真遇到有拿枪的,林旭也不怕。以他现在的轻功,完全能躲得开普通的射击,李飞燕也曾在方面专门训练过他。(。)
正文 第十四章 手枪实战距离 出发
    手枪的射程通常在一百米,威力大的手枪这个距离会高一些,有的甚至在三百米外仍有杀伤力。但无论再怎么威力大的手枪,实际的有效射击距离,通常则只有五十米。因为超过这个距离,就很难做到精准射击了。而在实际的交战中,这个有效射击距离还会更近,通常只有二十米,甚至更短。因为实战不是打靶,不会有太多时间瞄准,再加上个人的心理因素影响,通常都达不到打靶的成绩。

    李飞燕在训练林旭躲避子弹射击时,曾给他讲过一个数据,说是百分之九十的手枪实战距离都在十五米,而这其中一半以上仅为八米甚至更近。即使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实战中能打中十五米外的运动目标也是非常不容易。大多数实战中,十五米距离射击活动目标的命中率仅有百分之三十。

    武警部队中有一个“3331”的实战射击法,是指在三到十米的交战距离内,三秒内射击三发子弹,能有一发命中敌人,就算是合格的成绩。从这个官方的训练要求就可以看出,手枪在实战中的有效射击距离是很近的,命中率也实在不高。而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持手枪向十米外的人射击,其命中的可能性甚至比吃饭噎着还小。

    所以,要躲避手枪的射击,其实不难。当然,得保持一定的距离,尤其距离越远时越容易。就算没经过训练的普通人,乱跑之下也很难被轻易打中,更别说他们经过专门训练的练武之人,尤其是林旭这种拥有真正轻功在身的人了。

    当然,枪只是件工具,就跟刀剑一样,能发挥出多大的威力,得看什么人来用。那种真正的神枪手也并不是没有,但概率却也很小,也不会随便就出现在哪个犯罪分子或警察之中。这种用枪高手,一般都会被网罗起来,用在特种战斗之类这方面。

    而且就算真遇到这种用枪高手,以林旭施展内力所摧运的《浮光掠影》轻功移动速度而言,也不是躲不开这种人的枪。

    当然了,以上只是就手枪而言。如果遇到了步枪、机枪之类作大范围的覆盖性面积射击,或是用狙击枪作超远距离精准射击,就不是那么好躲了。不过以当前国家的枪械管制之严,能遇到真正有枪的人概率都不大,更别说步枪、机枪、狙击枪这些大威力武器了。

    ※※※

    快到晚上十一点时,岳纤云赶了过来。

    进门后,见到林旭身上换过后穿着的一身黑衣黑裤,她打量了一眼,问道:“你打算待会儿穿这身?”

    林旭点头道:“嗯,先凑和吧!”

    岳纤云又好奇地问:“那你打算带什么面具?”说着话左右打量,想要找到他准备的“面具”。

    林旭道:“我用这个蒙面巾。”说罢,从裤兜里掏出自己的蒙面巾迅速蒙在脸上。

    岳纤云打量了眼后,却也一时并没认出林旭脸上的蒙面巾,是条折了几折的丝巾。看着林旭系上了蒙面巾后,她整体打量了眼,点头道:“嗯,还行!”顿了下,接道:“等下我,我去换衣服。”说罢,便转身向主卧室走去。

    林旭见她没认出自己脸上蒙着的是条丝巾,倒也松了口气,怕她认出来后会笑他。也好在这条丝巾是纯黑色,没什么别的花纹,不完全展开的话,倒也一时很难瞧出是什么用途。

    等了没多久后,岳纤云便换好一身装备走出卧室。然后向林旭一挥手,道:“走,我们出发!”说罢伸手指向另一边窗户,道:“我把摩托停在大楼后面了,我们跳窗户下去,免得下楼时被人撞见。”

    “好!”林旭闻言也没异议,点头答应。趁岳纤云刚才进卧室换衣服时,他已把电视关了。这时等岳纤云走到窗边后,便在后面把客厅里的灯关闭。

    跟着走到窗户旁时,就见岳纤云已把窗户打开,然后从腰间摸出她的一支绳镖,探身出去,轻轻一抛,“叮当”声响,将其缠挂在窗外的空调外机支架上。

    伸手抻了抻,见缠挂的结实,并无松落后,她回转过头向林旭道:“我先下去。”说罢,随后将绳镖上系着的绳子抛下,她抓着绳子钻出了窗外。

    见她完全钻出窗外后,林旭跟着过去探头瞧去,便见她抓着绳子在大楼的墙面上伸脚一蹬,便松绳滑落一截。一下一下,很快就降落到了大楼底下。到了楼下后,她仰头冲着上面挥了挥手,示意林旭跟着下来。

    林旭见状,攀着窗台的手微一用力,便已轻身跃出窗口。他根本没去抓岳纤云绳镖上的那根绳子,跃出窗口后,便直跃而下。

    这座小区的住宅楼是六层高,他眼下在最高的一层。六层的高度,他倒也不敢直接一跃而下,怕轻不住身子。他现在的内力修为,最高能轻身跳下的高度,是四层楼。多加一层的话,就稍有些危险。所以他在落到第三层时,伸手在三层楼外的窗户檐上探手抓了一下作缓冲,在此换了口气后,才接着跃落地面。

    岳纤云在底下瞧见他没抓绳子就直跃而下后,当即不由吓了一跳,大吃一惊。吃惊之下双手捂住了嘴,才没叫出声来。待下一刻林旭已跃落到她身旁后,她才松了口气。然后转过身,伸手轻打了下林旭的胳膊,抱怨道:“你吓死我了!”

    林旭笑了下,道:“我要没把握,会敢这么跳吗?”

    “那你也提前跟我说一声啊!”岳纤云又埋怨了一句后,问他道:“你会开摩托车吗?”

    林旭点头道:“会。”

    他家里虽然没有摩托车,但他姥爷却是有一辆。以前他还没练武时,就已经在姥爷的教导下学会了。

    “那你来开!”岳纤云说着话,把车钥匙递给他。

    林旭倒也不推辞,接过钥匙后,转身看向旁边停着的黑色摩托车,问她道:“你怎么开出来的,不会被家里人发现吗?”

    “我不是从家里开出来的,这摩托车我藏在我家附近的一个地方,我爸不知道我买了车。”岳纤云说着话,打开摩托车后备箱,从里面取出一个备用头盔戴在头上,然后指着前面车把上挂着的头盔道:“你戴那个!”

    “哦!”林旭点下头,摘下头盔戴上,然后翻身跨上摩托,问她道:“我们到哪儿?”说罢,开始发动摩托。

    “先到广场那块儿!”岳纤云答了一声,跟着跨上摩托,双手一揽,毫不避讳地抱住他腰。

    林旭身子略微一僵后,便也就恢复正党,没太在意。随即抬脚收起脚撑,开动摩托车,载着岳纤云驶出小区,往中心广场而去。(。)
正文 第十五章 黑夜巡视 这回没白跑
    岳纤云以前每次化身月蝴蝶出来行侠仗义,打击罪犯时,都有其保镖宋永华保驾护航,陪同她一起,以防她遭遇到什么危险。

    但她这回出来,不但一如既往地瞒着她父亲岳向阳,却是连宋永华也一起瞒着。这主要也是因为宋永华这两天不在平阳,他老家有点事回去处理了,这个情况在下午看影碟时岳纤云也曾跟林旭提过。所以她白天出来逛街时,也是没有宋永华陪同跟着。

    其实以岳向阳现在在平阳的地位与威名早已确立多年,在平阳地面上已是早没什么人敢轻易招惹,岳纤云平常在平阳时也并不需要全天候的保镖陪同保护。只是宋永华当年曾暗恋过岳纤云的母亲,保护岳纤云安全成长也是受其母亲临终时托付,他虽名为保镖,但对岳纤云的感情却是不同,对她的保护欲过强一些,所以才会经常性陪同。

    最近因为嫌天气太热,岳纤云已很久没有出来扮演超级英雄。而没有了这项高危险性活动,岳纤云平常时候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所以宋永华这两天才放心回老家去处理点私人事务了。

    今天晚上的这一次,是岳纤云白天巧遇了林旭后,才临时起意的想要跟林旭一起玩这个扮演超级英雄的游戏。既然正逢着宋永华不在,她也就没有再特意通知宋永华。何况有林旭这更高的武力值在身旁,她也是很有安全感,认为不会出什么危险。

    而且就她化身超级英雄月蝴蝶这段时间打击罪犯的情况而言,也基本没遇到什么危险。所遇到的罪犯多只是些小偷小摸、盗窃抢劫之类,每回都只是她出手就足够解决,宋永华很多时候,都只是在旁边给她压阵,以保证她不会出什么意外。

    开着摩托车到了广场附近后,岳纤云指引着林旭把摩托车藏在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然后两人从这巷子里轻身跃上房顶,于鳞次栉比的屋顶上飞跃穿梭,一边向着附近更高的楼顶上纵跃而去一边也同时巡视着周边有没有什么犯罪情况的发生。

    她每回扮演超级英雄,寻找打击罪犯时,也基本都是采用这种比较原始的巡视办法。至于像电影里的监听警用电台等手段,一来是平阳现在的巡警制度与无线通话设备本来就还不怎么完善,就算能监听到也没什么多大用途;二来也是普通的收音设备根本就收听不到警用频段,太过高科技的他们也一时弄不到。

    广场是市中心所在,也是商业、办公等的聚集点,同时也是市里居住人口最为密集的区域。

    人越多的地方越会增加冲突,也会滋生出各种犯罪。套句武侠里的话,就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人越多的地方,也无疑江湖越乱,越可能会生出些事端。所以,他们寻找犯罪活动,也就是从这城市里人口最密集的区域开始。

    做为一个内地的三线小城市,在这个年代,平阳的夜生活并不丰富,就连全天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都没有几家。平常一过晚上十点,街上基本就静悄悄地,不见多少行人与车辆了。也就最近天热,人们睡得晚,到现在的将近午夜零点,街上才比平常稍微热闹些,也还有些摆摊的夜市大排挡未散。不过到了这个点儿,也还是人少了许多。

    攀登上广场附近最高的一座大楼楼顶,瞭望着城中的夜景,岳纤云转头向林旭道:“平阳的犯罪率其实还是挺低的,我有时候出来就会有哪天根本撞不到犯罪活动的。所以你今天晚上也别抱太大期望。今天要没找见,咱们换明天,明天没有换后天,总能让你遇到的。”

    犯罪的概率跟人口基数有很大关系,人口少的地方,犯罪率本来就高不到哪里去。再加上平阳又不是什么经济发达的城市,人口的复杂成分也是较小。像这样的地方,向来犯罪率就不高。岳纤云所说的这点,林旭倒是相信的。而且本地的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他也多少有关注,从本地各媒体的新闻报导中也可见这点,平阳的犯罪率确实挺低的。

    但他可不会就为了扮演个超级英雄打击罪犯,便一直留在平阳,闻言摇头道:“我可没那么多时间,今天晚上无论能不能撞见,我明天都是要回去的。”

    “放暑假着呢,你又哪来那么多事?在哪儿放假不是放,你就干脆一直留在平阳玩儿好了,晚上就一直住宋叔叔那儿,反正他也不住。”岳纤云劝说道。说罢顿了下,笑道:“放心,保证不收你房租。”

    林旭又再摇摇头,道:“你倒说得轻巧,我家里可没法儿交待,我要跟我爸妈怎么说?再说,住城里花销也大。”

    岳纤云道:“你就说到朋友家玩儿吗!”说罢,抬手轻拍拍胸口,道:“花销我包了。”

    “你就别打这主意了,我爸妈不会同意的,而且我也不想。耽搁一两天可以,长期可不行,我回去确实还有事呢!”林旭再次拒绝。

    “一两天?”岳纤云重复了句,双眼一亮地道:“那就再多住一天呗!”

    林旭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再接话。

    在高楼上四面瞭望了一会儿,见一直没什么发现后,林旭提议选了个方向,两人又下了高楼,一路往所选的方向去巡视。

    “啊,别过来,你们别过来!”

    在巡视出去有二百多米后,两人忽然听到附近传来了一个年轻女人的高声喊叫。闻声对视一眼,两人便一起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赶去。

    两人纵身在连绵的屋顶上飞跃,径走直线,很快便赶到了声音传来的地方。

    这是一条昏暗的小巷,没有路灯。巷子两边的人家可能都已睡下,也没有旁边的窗户灯光透出照亮。只有天上淡淡的星光,以及远处一条主街路口高悬的路灯光芒隐隐照进来些。

    昏暗的巷子中,一个身着连衣裙的年轻女人正在快速奔跑,一边跑一口里不时喊着“来人、救命、别过来”之类的高声惊呼。在她的身后,有三个青年男子在不断迫近地追赶,一边追一边口里不断地怪声呼喊调戏着前面的女子,不时传来阵阵笑声。(。)
正文 第十六章 流氓好打 来者不善
    “哎呀!”

    女人穿着高跟鞋,跑起来本就不得劲,再加上巷子里很暗,视线大受影响,而她慌乱之下也是慌不择路地没注意脚下,被巷子里路边的一块石头绊了一跤,摔倒在地。

    后面追赶的三个男人本就比她跑得快,她这再一摔倒,三人很快逼近了她身边,瞧着她嘿嘿直笑。

    “你看你跑这么急干什么,摔得哥哥我都心疼了!来,我扶你!”一名男子得意地笑着。说罢话,便弯腰下去要扶女子。

    “不,你别过来,别碰我,滚开!”女人惊慌之下一时爬不起来,翻身坐到地面一边往后退着,一边带着哭声地大喊。

    但她这时怎么逃得开,旁边另两个男的已围住了她,一人正堵在她后面。她手脚并用地退了几下,就退到了那人站立的双腿上被阻住,而刚才开口说话要扶她的那人,已一个大步赶上,弯腰一把抓住了她细嫩的脚腕。

    “啊,放开我,别碰我!”女人惊慌哭喊地大叫。

    “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这胡同这么深,旁边连个亮灯的人家都没有,肯定早睡了。你不如还是留点儿力气,待会儿再叫吧!”堵在女人身后的那男的说罢后,便又是得意地一阵儿大笑。

    另外两人闻言,闻声会意,也是跟着一起笑。

    “放开那女孩儿!”

    正在这时,一声愤怒的娇叱响起,随即两道人影自旁边的屋顶上跃落下来。

    三人与被围在中间的那女孩闻声转头瞧去,便见是一高一矮的两个人影。高的那个是名男子,一身黑衣黑裤,脸上眼部以下蒙着个黑色面巾,一副电影里的蒙面人打扮。

    个子较矮的是女的,也是一身的黑衣打扮。不过却是穿着黑色的紧身衣,突显出已经发育开的姣好身材。她黑色紧身衣的胸口处,有一只手掌大小的月白色蝴蝶图案,脸上也带着个遮了大半张脸的有白色纹路的黑色蝴蝶形面具。刚才的那声娇叱,正是出自她的口中。

    忽然出现的这两个都遮着脸的男女,自然是林旭与岳纤云。

    方一落至小巷,林旭便不禁有些微微皱眉,因为他已从那三个男的身上闻到了满身的酒气。他本人烟酒不沾,便也不太爱闻烟酒味。那种刚开瓶或刚开坛的酒香气,他倒是并不抗拒,还觉着挺有些芬芳好闻。但如被人喝下了肚子,尤其喝醉之后,那种酒香便有些变了味,成了酸臭的酒臭味。这种味道,他就很不喜欢了。

    夏季相对来说,是个犯罪率比较高发的季节。尤其女性被侵害的案子,更是容易走高。一是夏天许多女性为了凉快与追求美丽穿的少,穿着上比较性感暴露,刺激男性的视觉与心理;二是夏天本来也就是男性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季节,容易冲动。在外部环境刺激与内分泌及心理的影响下,往往一时冲动就会忍不住做出错误的决定。

    眼前这三个男人,显然便是如此。尤其又还喝多了酒,本身理智下降,更容易冲动。但冲动却绝不是犯罪的借口,错就是错。

    “月蝴蝶,月女侠救我,快救我!”

    三个男的瞧着林旭和岳纤云的这副打扮,一时都不禁有些发愣。倒是那个被围住的女孩却是一眼认出了最近在平阳声名鹊起的月蝴蝶女侠,一瞧到岳纤云的蝴蝶面具与胸口的蝴蝶标志,便连忙认了出来地大声呼救。

    “月蝴蝶是个什么鬼!”三个男的可能是之前没听说过月蝴蝶的事迹,又或是这时喝多了脑子糊涂一声想不起来。听到女孩叫出了月蝴蝶的名号后,三人还都是有些一脸茫然,其中一人更是出言不逊道。

    “月蝴蝶是专门收拾你们的人!”

    岳纤云闻言一声怒哼,话落便即纵身扑出,一下直扑到开口说话的那人身前。然后一脚踢出,“砰”地一声,正中其肚子,将那人一个踢得倒跌出去两步远外。

    那人根本毫无防备,一声闷哼倒地后,忽觉肚里翻涌得厉害,忍不住翻身“哇”地一声,一下便吐了出来。

    他本就酒喝的多了,这时肚子上再中一脚,实在是忍不住。只是这一吐出来,更是一股酸臭之气弥漫。让旁边的人都是不由大皱眉头地往旁退开一些,就连他那两个同伴也一时忍受不了、

    林旭也是更加受不了这股味道,但趁着围住那女孩的两人退开,他却是闭住呼吸一个闪身过去,将那女孩从地上拦腰抱起再返身退回来。不过这一退,也是比刚才的位置退的更远了些。脚落地站稳后,他松手将那女孩放下。

    林旭动作很快,那女孩根本没看清他的动作。只觉忽然间被人一把拦腰抱起,便是忍不住惊慌地叫了一声。叫声未定,已是被林旭抱着退了回来。待定下神来一瞧时,才发现已是从那三个臭流氓被围的地方安全脱身出来,被月蝴蝶的这个蒙面人同伴所救下。

    “谢谢!”等林旭松手放下后,女孩连忙开口道谢。

    林旭则只点了下头,便没作理会。

    “真恶心!”岳纤云这时也是退了回来,还嫌有味道地拿手在鼻子前扇着。

    扇了扇后,她忽然自腰间的镖囊里摸出两只蝴蝶镖,然后一手持一把,左右两手同时一扬,向着剩余的那两个男的飞射而出。

    寒光一闪,便闻“啊”地一声,两人几乎同时中镖发出惨叫。中镖的部位,则都是右手的大手臂近肩头处。

    岳纤云却是怕再动拳脚打这两人,也把这两人给打吐了,直接隔远发了两镖。

    两人这一中镖吃通,不由一激灵,酒也醒了几分。然后看着被钉了一支蝴蝶镖的鲜血淋漓手臂,不由心中生怕,互瞧了一眼后,便各自抱臂转身向着巷子外面逃去,也顾不得他们倒地下的那同伴了。

    林旭与岳纤云见状对视了一眼后,便也任其逃去,没兴趣追。

    但两人还没逃出巷子,忽然“咣啷”声响,就见一人骑着自行车拐进了巷内。瞧到这两人后,那骑自行车的人略顿了下,然后向着巷内深处瞧了一眼,不退反进。在路过向巷外逃跑的那两人身旁时,他忽然双臂离把左右一横,“砰”得一声,拦臂撞在两人头部处。两人各自一声闷哼,便往后仰倒在地,直接晕了过去。(。)
正文 第十七章 武术协会 有关部门
    来人骑的是一辆老旧样式的横梁大杠自行车,这种自行车农村里都已经开始被淘汰,骑的人渐渐少了,城里就更加少见。而这人的自行车看起来还很有些年头了,骑起来“咣啷”作响。

    他双臂一展,打倒那两个流氓后,便继续向着巷子里骑过来。骑到三人面前约一米来远后停下,以脚支地看着岳纤云道:“月蝴蝶,很好,我一直想找你来着,没想到今天刚好碰见了。”

    说着话,他翻身跨下自行车,将自行车倚靠在旁边的墙上,接着目光又扫向林旭,问道:“你又是谁?”

    林旭闻言没理会对方,只是打量着这人。见这人约摸四十岁左右,一张国字脸,没什么明显特征,身材也是中等,不高不矮,属于在人群中很容易被忽视的那种人。不过他身材看起来虽然也并不多壮,但却有种很墩实厚重之感,站到地上给人很稳的感觉,就像半截铁塔也似,又像是老树盘根一般。

    “你找我做什么?”岳纤云也是打量了这人一眼后,开口问道。

    “我叫王国庆。”这人自我介绍着上前一步,“是平阳武术协会的顾问委员。”

    “武术协会?”岳纤云闻言有些惊疑地道。

    林旭听到这名头后,也是颇有疑惑。武术协会他以前也曾听说过,感觉上就是个半官方性的民间组织,经常组织些什么武术比赛之类的。而且还是那种套路化的表演类武术比赛,没什么实战性质的。

    “嗯!”王国庆点点头,对岳纤云道:“是这样的,你可以把脸上的面具拿下来吗,我看下你长什么样。方便的话,再说下你的身份来历,我给你做个资料备案。”说罢,转向林旭道:“你也一样。”

    “当然……”岳纤云拉长音调的摇摇头,“不行。我凭什么告诉你?你又不是警察,凭什么盘问人?就算你是警察,我也不说。”

    “这是我的工作,还请你配合下。”王国庆很客气地道。

    “什么工作?专门揭穿我们行侠仗义的大侠的真面目?武术协会专门干这个的?”岳纤云有些讽刺地道。

    “当然不是。”王国庆摇摇头,道:“我的工作是尽量保证全面掌握平阳所有练武人的资料,进行记录整理,以备有关部门的查询。”

    “有关部门啊!”岳纤云闻言不禁有些吃惊,随即则忍不住大生兴趣地问道:“什么部门啊?是不是什么国家秘密部门,国安局之类的?”

    林旭在旁边听到这里,也是不禁有些吃惊地重新打量这个所谓的平阳武术协会顾问委员王国庆。

    王国庆轻咳一声,道:“这个就是不是你该知道的了。我只是需要了解下你的资料,比如你叫什么,多大年纪,家住哪里,练的什么武功,现在什么境界之类?”

    “哈,你想得美?你再有关部门我也不会告诉你。再见,拜拜!”岳纤云说罢挥挥手,便即转身要走。

    “既然你不肯主动说,那我就只有得罪了!”王国庆话音一落,便立即身形一动,一个大步上前。

    他只抬腿一步,便到了岳纤云身前,然后伸手往岳纤云脸上的蝶蝴面具抓去。

    岳纤云没料他说动手就动手,略微一惊后,连忙上身一仰,仰头避开。上身后仰的同时,她底下抬腿一记膝撞,向对方胸口撞去。抬腿膝撞后,她又两手上抬,左臂横前护脸,右手则一拳向王国庆颈部侧面打去。

    王国庆见状,却是微微一笑,对岳纤云的攻击不拦不挡也不躲,而是仍就前身一探,向着岳纤云脸上的面具探手抓去。

    “砰砰”两声,岳纤云的膝撞率先正中王国庆的胸口,接着右手那一拳也准确打中王国庆的侧颈。但王国庆被她这两下攻击打中,却是半点反应也没有,感觉就像是岳纤云的膝盖与拳头都是棉花做的,而他的身体则如石头、钢铁也似,打在他身上让他一点痛感也没有。

    两下攻击打中,都没让对方有半点反应,岳纤云不由立即大吃一惊。紧接着对方那一抓继续抓来,她横前护脸的左臂虽拦到了对方手上,却也是非常无力地根本不能阻挡对方的那一抓继续前进。这个王国庆的力气,直比她大了许多倍,让她感觉自己好像螳臂挡车也似。

    攻击无效,拦挡无效,她一时间也来不及再做任何变招反应,眼睁睁地看着对方那一爪,就往她脸上面具抓来。这种无力感,当真让她好生挫败。

    眼见就要被对方伸手抓到脸上面具之时,忽觉后腰一紧,有人从后面伸手拉住了她腰带。接着身子一轻,离地而起,被人从后面直接拉离了她现在的位置,躲过了王国庆的这一抓。

    出手的人,自然是林旭。眼见岳纤云不敌对方,马上就要被人抓下面具,他自是立即抢前出手,救下岳纤云。岳纤云落地后见到出手的是他,也不意外。现在这里,只有林旭能及时救下她。脱离险境松了口气后,她转头向林旭道:“谢谢!”

    林旭闻言也只是点了下头,并没答话,而是又再重新打量着面前的这个王国庆。岳纤云在对方面前一招就落败,显然是这个平阳武术协会的顾问委员比她武功高出太多。

    “形意猴形的‘老猿挂印’,小姑娘你是练形意拳的?”王国庆瞧着岳纤云,指出她刚才所用的那招名字,向岳纤云问道。

    岳纤云用鼻孔“哼”了一声,并不答他的话。不过心里却也暗自惊讶他的见多识广,眼力毒辣,竟然一眼就认出了她刚才用的那招。

    王国庆微微一笑,并不在意她的无理,而是瞧着她继续道:“平阳地面上练形意的人可不多,练得最好的是出身太谷形意门的宋永华。让我猜猜,你不会是岳家那小姑娘吧?”

    岳纤云闻言又是不由一惊,好在有面具遮挡,倒也显露不出什么惊慌之色。可一下就让人猜到了身份,她心里还是惊慌得很,眼睛瞪得溜儿圆。深吸了一口气,才强作镇定地摇头道:“才不是。你说的那个宋永华我根本不认识,听都没听说过。”

    王国庆闻言却只一笑,并没跟她置辨。但看他的样子,却已是分明认定子自己所猜的答案。又再看了眼岳纤云后,他将目光转向林旭打量地道:“这位我可就陌生得很了,不知道你肯不肯跟我主动说说?”(。)
正文 第十八章 外门硬功 一吨之力
    林旭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没应声,直接向王国庆摇了摇头。

    “那我也只好再得罪了!”话音一落,王国庆便又是一步跨出,以同样的一招,伸手向林旭脸上的蒙面巾抓去。

    林旭不等他抓到,便是抬腿当胸一脚踢出。

    王国庆见状,同样是不闪不躲不挡,手上仍旧一爪向林旭脸上的蒙面巾抓去。

    “砰”地一下,王国庆既不挡不躲,林旭这一脚自是正中他胸口。

    这脚一被踢中,王国庆便不由面色一变,随即身不由己地林旭踢得往后倒退出去了两步。

    而林旭这一踢,也同样有些面色微变。因为他感觉自己这一脚踢上去,不像是踢中血肉之躯,更像是踢中一块石头的感觉。也难怪刚才岳纤云一招就落败,打中王国庆的那两下不但没把对方打疼,连让对方身子晃一下都不行。这不止是因为两人的武功相差特别大,还是因为这王国庆练有一门特别的防身硬功,像是里写的那种“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功夫。

    “咳咳!”被林旭一脚正中胸口,再加上林旭这一脚力量特别大,虽仍不足以破掉王国庆的防护,却也让他胸口受压,一时呼吸受阻地不由咳了两声。咳过后,他又重新打量了林旭一眼,然后拍了拍胸口的衣服,拍打掉林旭一脚踢上去后印下的灰尘脚印,接着便又大步上前地重新向林旭欺进而来。

    而林旭不等他近前,瞧着他才抬腿踏步,便是一记垫步侧踢跃身过去,一脚再次向其胸口踢出。眼见对方是劲敌,他这一脚便没怎么留力,几乎是使出了九成劲力。一脚踢出,都踢破空气似地发出呼啸之声。脚还未至,便是一股劲风扑面而来。

    瞧着这一脚威势,再加上刚才吃了个小亏,王国庆这一次也是不敢托大。双臂交叉往前一架,格挡林旭的这一脚,同使他也是没怎么留力,全力格挡。

    两人脚臂相接,又是发出“砰”地一声响,这一声比刚才林旭踢中王国庆胸口时发出的声音更大。

    双臂一接住林旭的这一脚,王国庆只觉一股如山洪爆发般的大力涌来,又是不由面色一变,身不由己地再次被迫倒退出去了两步。

    而林旭一脚踢中后,也感觉对方双臂上所附带的力量非常大。一经接触后,他虽把对方踢退,却也觉一股反震之力涌来,不由也是倒退一步,并借此卸去了这股反震之力。

    两人这一次都没怎么留力的以硬碰硬交手一招后,双方又都是不由再各自一惊。

    林旭自从把丹田之精全部炼化后,其本身的力量便已差不多增强到了一吨左右。这个力量,已是外力境修为所能增强的最大力量。

    而他之后又开始炼化起了《青冥诀》所练的第一条经脉“足少阳胆经”,到现在又已练了一月有余。所以他现在本身的力量已超过一吨,达到了一吨多,至少也是两千几百斤。他刚才虽未尽全力,只使出了九成力量来,但那一脚却也是差不多有一吨的力量了。而且因为有垫步侧踢这一招蓄力的关系,其最终踢出去的力量还会高一些。反正,他这一脚上所带着的是至少一吨的力量。

    但这么大的力量,那王国庆接下后却只是仍像上次般倒退出去了两步。由此便可看出,这王国庆本身的力量,怕也是差不多到了这个层次。虽然还不知其具体修为是到了外力三境明劲、暗劲、化劲的哪一层,但光凭其所增强的这么大力量,就已差不多是外力境力量方面巅峰层次的人物了。

    这种力量,虽跟林旭仍有差距,却也是差距不大了。尤其他还掌握有一门护身硬功,抗击打能力很强。有这两点,眼下的这王国庆便足于列入林旭岂今为止所遇到的最强敌手了,是的的确确的劲敌。

    “好家伙,你这力量,差不多已是外力境巅峰层次的力量了。你看起来年纪也不大,到底怎么练的。平阳地面上,我可实在想不到有你这样的人物,或是有哪家门派或哪个人能教出你这样的徒弟。你是不是外地来的?”

    王国庆自己也是自知自家事,很清楚自己的力量大小。而这一招硬碰硬,依据自身的力量,便也可推测判断出对方的力量大小来。但试出林旭的力量大小后,却着实让他吃惊不小。

    虽然林旭遮着大半张脸没露全脸,但以露出的部分再加上身形来判断,他却也看得出来林旭同旁边的岳纤云一样,应该都是年纪不大。就算会比岳纤云大点,也应该大不多少,最多不超过二十。

    以这年纪,就能够增强这么大的力量,到了外力境所能增长力量的最高级数。这样的年纪与修为,以他所掌握的信息而言,实在是想不出平阳地面上有这号人物。而这样的修为与年纪,不说平阳,恐怕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没有多少。

    林旭闻言后,仍是不接话。压下心中的惊讶瞧了王国庆一眼后,他脚下一动,身形一闪,便又是一个垫步侧踢,跃身向着王国庆飞踢过去。

    这一回,他仍是只使九成力,并未尽出全力。因为他不想让这王国庆完全了解到他的实力与修为,而且九成的力量,也是足以力压王国庆一筹了。

    不过这一回他虽未增强力量,却是加快了出招的速度,甚至用了些轻功法门。再加上他这回的距离比上一回与王国庆之间的距离要远一些,所以也更能多加积蓄些力量。因此他这一脚虽未增本力,但因速度与蓄力的增强,到实际踢出去后,力量仍是要大地上一脚的。

    眼见林旭又是一招垫步侧踢踢来,王国庆这一回本不打算跟他以硬碰硬,打算暂避其威,先让过这一招后再行反击。但没想到林旭这一回却是加快了出招的速度,几乎是身形一闪,一眨眼便已以了近前。让他本是想躲的,到了这时却已是避之不及,来不及躲开了。无奈之下,只得又再双臂交叉一架,硬接林旭的这一脚。(。)
正文 第十九章 变招如行云 疑似少林派
    “砰!”

    脚臂相交,又是发出一声大响。

    这一回因为林旭增加的速度与这一招的蓄力过程增加,再加上王国庆因本来打算躲开却未能躲开,应对稍有些仓促。一接之下,却是直被踢得倒退出去了三步远。

    不过林旭也同时又再倒退一步。借着这一退卸去反震之力后,他双足一点地面,一个前空翻跃起。等跃势落下时,刚好已到王国庆头顶。借着空翻之势的下落,他使了招弹腿的“三路劈砸车轮势”,如车轮翻滚般一记劈腿使出,朝王国庆的头顶砸落。

    王国庆倒退出去了三步,而林旭只倒退出了一步,自是比他更快反应过来。所以当他这一记劈腿砸下时,王国庆才是退势方尽地刚刚站稳。

    刚一站稳,这记空翻劈腿便已砸下,王国庆自是来不及躲开,只能又双臂上举交叉相架。

    “砰”地一声大响,紧接着“喀喇喇”声响。却是林旭这一砸之下,力量传导至王国庆脚下,使得以砖头铺地的这条胡同地面,以他双腿为中心,立即碎裂了七、八块砖,震得地面尘土飞扬。

    “好,打他,加油!”岳纤云在旁边瞧得这一幕,立即为林旭拍手叫好地大喊加油。她刚才在王国庆手里吃了亏,现在自是希望林旭能帮她找回场子,替她出气。

    不等王国庆再做什么应变,林旭已借其反震之力又再一个后空翻翻出。这一翻,他并没翻出去很远,就是原位置不变的一个后空翻。等落下之时,便是落在王国庆身前。不过他并没等落至地面,待脚部落至王国庆胸口时,他就于半空中横展身子,变势一招“五路狮子双戏水”,双脚齐出,踢向王国庆胸口。

    王国庆才接了他一记劈腿还没缓过来,转瞬他就变招又双腿踢到,眼睁睁看着双腿踢来,却是再来不及变招应对,只能以胸口挨打硬接。

    “砰”地一声大响,林旭的双腿不分先出地一起踢中王国庆的胸口。这一下,直踢得他“嘡嘡嘡……”连倒退出去了五步。而每退一步,又“喀喇”声响地踩碎地面三、四块砖。

    而当他退势方尽时,林旭又已是如影随形般地欺进到他身前,抬手一式太祖长拳里的“当头炮”,拳头如炮弹出膛般地向着他胸口一拳打出。而击打的部位,则是他胸口处刚挨了林旭脚踢的地方。林旭是照准着其左胸上,自己刚踢印出来的那个灰尘脚印打去。

    此时王国庆仍是来不及做什么变招应对,连忙脚下顺势又连退几步,让开林旭的这“当头炮”一拳。

    一拳落空,林旭再接着上前跨步赶上王国庆,使了招三路华拳里的“罗汉上殿双云手”,双掌并出,向着王国庆胸口打去。这回既出双手,则击打的部位,便分别是王国庆左右胸口处自己踢印上去的那两只脚印。

    这回王国庆则终于反应过来,双手齐出,成虎爪之势,分别架向林旭的双掌。两人双手四腕一接,他立即又翻腕转为擒拿之势,要擒捉林旭双手。

    林旭自不会让他得逞,两手小臂一竖,转为太祖长拳里的“旗鼓势”。接着上前一步,两手小臂再又回缩,双肘亮出,以肘部向王国庆胸口击去。击打的部位,仍是自己踢印在王国庆胸口的那两只脚印。

    王国庆连忙又再变招横臂相拦。

    “砰砰啪啪”一阵密集的拳脚相撞声传出,两人转眼间便交手了七、八招。

    为免过多暴露自己的实力,林旭始终只用弹腿、太祖长拳与三路华拳这三门武功,间或还使两招自己也了解不少的截拳道路数,并不施展更为高明厉害的《妙手十三式》。

    他决定以后遇敌之时,也不轻易施展《妙手十三式》,把这留作为自己的底牌。

    上回对范海潮与范志邦施展,则是他想要速战速决,在通背门上至掌门下至弟子的所有人心中确立自己强大的形象,让他们不敢再轻易招惹自己,也有助于解决当时他与通背门之间的恩怨。另外,那也是他除了与李飞燕对打练习外,施展《妙手十三式》的第一次实战练手。再加上他那时学会的武功还不多,实力也尚弱,对上范志邦这通背门掌门时,自也是要拿出自己最厉害的武功来应对。不然当时他只使弹腿的话,要想打赢范志邦,就要难上许多,甚至不可能战胜。

    现在他已实力大进,又把太祖长拳与三路华拳全都学会,自是不必再轻易施展《妙手十三式》,便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强敌。

    而王国庆的武功,则似乎是少林一脉。因为他所使的武功,林旭虽然都大多不认得,但有几招,林旭却是认了出来他使的乃是少林罗汉拳。

    因为他所练的少林弹腿是原版的临清弹腿结合了少林罗汉拳所创,所以他的弹腿里面也有不少罗汉拳的路数与影子,再加上又是自己练习许久的。所以王国庆一使出罗汉拳来,有几招他便一眼认出。至于其余的虽不是罗汉拳,却也大抵是这个路数,可以看得出来大部分是硬接硬打,同一流派的路数。

    而王国庆如果真是少林派弟子的话,那其防身的横练硬功,便很可能是少林派有名的“金钟罩”或“铁布衫”。

    不过他这横练硬功虽抗打耐打,但在身法上,不免也就有些稍失灵活。而林旭明面上虽只是施展弹腿、太祖长拳与三路华拳这三门武武功,但实际脚下却是暗运轻功,在身法的灵活与速度方面却是要胜过王国庆许多。再加上他本身施展出的力量,也就力压王国庆一筹。所以这迅速交手的七、八招间,王国庆还是不断被林旭逼退。

    又再一招将王国庆逼退后,林旭急赶上前,抬腿一招三路华拳里的“风卷霹雳上九天”照准王国庆头部踢出。

    这一下王国庆来不及躲,连忙提臂竖肘相架,却是“砰”得一下,被林旭势大力沉,通过这招蓄力的一脚,给直踢得离地而起,接着又再“砰”地一下,撞到旁边一户人家的房屋墙上。

    随即“喀喇喇”声响,墙壁被撞之处又是碎裂了许多块砖,整个墙都被撞得裂开了几条大缝隙。(。)
正文 第二十章 胜负既分 转身而去
    三路华拳虽名为拳法,但实际却是腿法占了有大半。其腿法的威力也比弹腿更加厉害,更有不少是凌空翻腾出腿,用于积蓄力道。

    “风卷霹雳上九天”这招说白了的话,其实就是个旋风腿。但却又不是普通的旋风腿那么简单,而是要凌空旋转三周后出腿。这个旋转的过程,就是不断积蓄增加力量的过程。

    三路华拳的难练就在这方面,就比如这招,对于初学者来说的话,凌空旋转一周出腿都很难做到,更别说三周了。不过林旭却是在先学弹腿有了基础,并且在内力修为更加高深后开始练习,所以学起来倒也很快,到现在也已是掌握的非常熟练。

    他当下这一招,凌空旋转三周,只是转瞬间就完成。而且是在前一招将王国庆逼退后施展,根本不留给敌人任何打断破坏的机会。在王国庆方站定之际,他凌空旋转三周后加速加力的一腿便已踢到。这成功完成后的一腿,自是威力极大。

    他旋身所过之处,地上都带起一小股旋风,弥卷起地面的尘土吹去。而王国庆在撞到墙上落下后,即便他有横练硬功防护,这一下也是让他感觉浑身酸痛,骨头仿似要散架。一时之间,都有些难以提力,只能原地摆个防守的架子,直到喘息两口缓了下后,才觉稍好一些。

    而林旭这时,却是并没有趁势再接着进攻。他瞧了王国庆一眼后,一个原地旋身跃起,轻身上了旁边的房顶,然后站在房顶上,向后面的岳纤云招了下手,道:“我们走!”

    他跟王国庆并没有什么太大冲突,打到这时胜负已分,自是不需要再下什么狠手。

    岳纤云闻言见状,转头看了下旁边的房顶,便跟着一跃而起。不过她现在的轻功,却是还不能一跃而上三米高的房顶,所以跃起后,却是在墙面上伸脚踏了一下借力,这才随后跃上房顶。上了房顶后,她快跑几步到了林旭身边,然后低头俯视着下面的王国庆,向其得意一下,伸手比了个中指。

    王国庆见状,不由无奈一笑。但知道自己留不住两人,却也只能认这个栽,没再做什么徒劳无用功地想接着追赶两人。

    林旭伸手指了下那边那个在两人打斗之时,一直呆呆瞧着,看得有些眼花瞭乱、目瞪口呆的年轻女人,向王国庆道:“你既然有交通工具,那就麻烦你把这姑娘安全送回家吧,免得她路上又再碰到什么坏人。”

    说罢,也不等他答应,便自转身而去。而岳纤云则瞧着王国庆又得意地哼了一声,道:“再见!”说罢,便连忙转上跟上林旭而去。

    两人在连绵的屋顶上奔跑跳跃,很快便已远去,消失在夜色中。

    王国庆目送他们消失在视线中后,又是无奈一叹,然后苦笑地摇摇头,伸手拍打着衣服上被林旭踢印上去的脚印。

    林旭刚才所施展的少林弹腿、太祖长拳与三路华拳这三门武功,他都已认了出来。但却没法像判断岳纤云那样,再依此判断出林旭的身份来历,甚至连个大概与方向都没有。他能够猜出岳纤云的身份,是源于对平阳武术界的了解,也知道宋永华,这才能够猜着。

    但对林旭,他就完全有点儿摸不着头脑了。因为据他所掌握的信息了解,平阳地面上并没有完全精擅少林弹腿、太祖长拳与华拳这三门武功于一体的人。再加上林旭年纪轻轻,其力量就已能达到了外力境巅峰的层次,所以他心里还是更倾向于林旭是来自于外地这猜测。可能是哪个门派或家族所培养出来的天才弟子。

    只是具体到底来自哪里,他一时却也没什么太多头绪。想了想后,也只能无奈摇摇头,暂且作罢,然后转头看向林旭和岳纤云所救下的那个女子。

    这女子在听了林旭刚才临走时的话后,这时便走了过来,小心地在旁瞧着王国庆,确实是希望王国庆这个武功同样很厉害的人能送她一下。不然她还真是很担心再遇到坏人,而且这巷子里,本来就还有刚才欺负过她的三个臭流氓一直待着。所不同的是,两个晕倒了,一个还醒着。

    醒着的那个,便是之前被岳纤云一脚踢吐了的那人。他吐过之后,人倒也稍微清醒了些。后来见到林旭与王国庆的打斗,他怕殃及池鱼,便一直缩到了墙角蜷缩躲着。

    一直没跑,一还是害怕被林旭与王国庆的打斗给误伤到。这巷子不大,刚才两人一打起来,基本就横着占满了。这边被两人的打斗所充斥,那边刚才岳纤云还在,他刚好被夹在中间,无论跑哪边都跑不了,自是只能原地缩着。另一个原因,则是见到林旭和王国庆的打斗,好像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一般,也是一时好奇地被吸引起了兴趣,缩在那里偷偷看着。

    “行,我送你,走吧!”

    瞧了眼已走过来的女子,王国庆也没有拒绝,点头说道。说罢后,便转身去推自己的自行车。在路过那个这时还一直缩在墙角的流氓时,他斜了眼微哼一声,随意一脚踢出,“砰”地一声,便正中头部地把这家伙给踢晕了过去。

    “你刚才最后那招可真厉害,太帅了!”

    在远离开了那条巷子约有二百来米后,林旭便率先在一座二层楼的楼顶上停了下来。岳纤云在跟着停下后,立即向他出言夸赞道。

    林旭闻言只是笑了下,没接这话,而是道:“我一直觉着武术协会就是办电视里那种花架子套路比赛的,没想到这武术协会里还真有高手。而且按王国庆刚才透露的那些话,这武术协会显然还有着表面下不为人知的作用,挺不简单的。”

    岳纤云哼了一声,有些担心地道:“是挺不简单的,这家伙竟然只通过一招就一下猜到我了,眼睛也太毒了。也不知道这家伙会不会跟我爸说,反正我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林旭道:“他既然知道宋永华,那宋永华说不定也知道他。完了你问下宋永华,说不定他对这武术协会,比咱们了解的多点,跟对方打过交道。”

    岳纤云点头道:“回头等宋叔叔回来,我就去问他。”(。)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我爸不是坏人
    两人刚才意外遇到王国庆,分别与其打了一场,而且岳纤云在交手的过程中被对方认出所使的武功,由此猜到了她身份,使得今夜的超级英雄之旅,算是遇到了点小挫。但两人并未因为这点小挫折,就打道回府,何况王国庆最后,也是被林旭教训了一顿。

    两人接下来,换个方向,还是扮演着超级英雄在黑夜的城市里继续巡视着。不过就像岳纤云说的,平阳这座内地的三线小城市犯罪率实在不高。即便是在夏季这犯罪率有所上升的高发季节,相对来说也仍是不高。他们接下来的巡视,便再没遇到什么犯罪行为的发生。

    而到过了午夜零点后,街上的行人也是越发渐渐少了。等到过了凌晨一点,两人所见的十条大街小巷里,基本就有七、八条是空落落的没有半个人影。

    眼见街上的人越来越少,估计再也遇不到什么事,两人这才回返。回到停摩托车的那条无人小巷子,林旭又开着摩托车带岳纤云回宋永华的那所房子。

    回到小区,林旭仍是把摩托车停在住宅楼后面。下了车后,岳纤云又抓着还在窗外吊挂着的她那条绳镖绳子,一路攀爬地从窗户进去。而林旭仍是不借用绳子,直接施展轻功,在外边的窗台上借了几下力,便飞身而上地先岳纤云一步回到房中。

    岳纤云虽也身手轻盈利落地爬得很快,但这时却也不过才爬了一小半。眼见林旭只是几下便轻身上去了,不由瞧得很是羡慕嫉妒。但叹了一口气后,还是得无奈继续向上爬着。才爬了一下,忽觉绳子一动,不由吓了一跳地忍不住一声惊呼,还以为上面松落要掉下去,抬头一看,才见是林旭在上面探出身子,伸手抓住绳子,在将她往上拉去,这才又跟着松了口气。

    “你做什么前能不能先跟我说一声啊,刚才又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上面绳子要掉了呢!”

    被林旭拉上到窗口处后,岳纤云开口道过谢后,又是忍不住小小抱怨了一句。

    林旭闻言,只是抱歉一笑,没开口说什么。

    岳纤云也没再多什么,接着伸手拉住林旭的手后,道:“等下!”说罢,往旁边探过身子,将缠挂在旁边空调外机托架上的绳镖解下,这才示意林旭拉她上去。

    被林旭拉进窗口,进了房中后,岳纤云落地轻呼一口气,先把脸上的蝴蝶面具摘下放在一边,接着将那只绳镖上的绳子重新缠绕地盘作一团收起。

    看着岳纤云收绳子,林旭忽然想到个问题,开口问道:“你要是扮月蝴蝶行侠仗义的时候,遇到你爸的手下会怎么办?”

    岳纤云闻言一顿,抬头瞧了他一眼后,道:“你别觉着我爸是传说中的黑帮老大,就是经常干坏事的。他的一些生意虽然不合法,但也不是专门去犯法。他的那些生意是开地下赌场、放高利贷这类的,可不是抢劫、偷盗、绑架这些经常跟人打打杀杀的。他的那些事情我不太好评论,知道的也不多,但反正他不是整天犯法的坏人。”

    “而且他许多生意都是地产、煤炭这些正经生意,他也一直想做个正当的生意人。那些事情吗,套句电影里的话,就是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许多时候想成为什么样儿的人,并不是完全能依照自己愿望的。梦想与现实,总是有着很大的差距。”

    她说到这里,略有些感叹地叹了一声。接着一顿,又转而道:“不过只要是遇到欺负好人的,不管是谁,只要是我遇到了,就一定是会上前阻止的。”

    “嗯,你说得对!”林旭听罢点了点头,向她笑了下,转身向客厅走去。

    岳纤云看了他一眼,接着收绳镖上的绳子,收完盘作一团重新装到绳囊里后,她走进卧室去拿了自己原本换下的衣服出来,探头向客厅里正打开电视看着的林旭问道:“你要上卫生间吗?”

    林旭闻言转过头来向她摇头道:“不上。”

    “那我去洗个澡!”岳纤云说罢,便转身进卫生间去了。想起来现在跟林旭共用一个卫生间,心里不由感觉有些怪怪的,脸上也有些微微犯红。

    进了卫生间,她将自己身上穿着的月蝴蝶服装脱下,然后冲了个澡后,换回自己原本的衣服。穿好开门出了卫生间,她将自己的月蝴蝶服装送回卧室重新收好。走出来到了客厅,她向林旭道:“我还要赶回家去,免得明天被我爸发现。”

    “嗯!”林旭闻言点下头,从沙发上站起身来送她。

    “你明天可不可以再多留一天?”岳纤云期待地问。

    林旭摇摇头,道:“我明天一早就会回去。”

    岳纤云失望地叹口后,道:“那你可不可以等我明来了再走,让我送下你。”

    林旭想了下,点头道:“好。”

    岳纤云闻言一笑,向他挥手道:“那我们明天见,晚安!”

    林旭道:“我送下你吧,顺便到车里取个东西。”

    岳纤云自是连忙答应,两人跟着出门。

    这回两人没有穿各自超级英雄的服饰,不必怕被人撞见,自是出门走楼梯。下了楼后,林旭也就顺便先送了岳纤云开摩托车离去,然后才到自己车里拿了上午买来的刀剑上楼。

    上楼后,他并没回房里,又是直接上了楼顶天台,然后在天台上抽出刀剑各自把玩耍了一会儿。

    他虽然还没开始正式练习剑法、刀法,但那两本《乙组剑术图解》与《乙组刀术图解》他却也都看过。因没开练,虽还并没有全部认真记住,却也多少记得一两招。再加上见过许多电影、电视剧里所设计的刀剑打斗动作,却也并不是半点不懂,这时倒也多少能耍上两招,先胡乱练练。

    玩了好一会儿后,他这才回房去。回去又洗了个澡后,他出来也没进卧室睡觉。直接就在客厅里的地面上铺了张沙发垫,然后面向南方盘膝坐下来,调匀呼吸,开始修炼起了内功。(。)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去而复返 惊变
    (情节转折处,在反复犹豫是不是提前发这个情节,所以更慢了。抱歉!)

    “砰砰砰……林旭,快开门,快开门!”

    一阵儿急促而剧烈的敲门声与岳纤云着急惊慌的叫喊声,将正在专心用功修炼状态的林旭惊醒了过来。收功睁眼后,他轻吐出一口浊气,然后忍不住皱眉地转头瞧向门口。

    入静修炼内功,需要一个安静无人打扰的环境。否则环境嘈杂的话,不但入静会大受影响,难以入静,还可能在进入练功状态后,因为突然受到的惊扰而至内气走岔,有走火入魔的危险。

    刚才好在他是才进入修炼状态不久,再加上厅门处有内里一道木门与外面的防盗门两层门,起到的隔音效果不错,声音传到里面来已不是很大,不然的话,也有可能会受此突然的惊扰而走火入魔。即便如此,他刚才的内气也是稍微乱了一下才收住。所以,他现在当真是很不高兴。

    “林旭,快开门啊!”

    敲门声中,岳纤云继续大声叫着门。她却是把自己的钥匙留给了林旭,也没带备用的,所以现在自己常用的地方反而需要在外叫门。只是她的叫喊声中,却还隐隐带着哭声。

    林旭又是不由听得暗自皱眉,然后站起身来,走到沙发旁边,准备把脱在沙发上的衣服穿上。因为之前这房子里并没别人,所以他洗了澡出来后便没穿衣服,只穿了条内裤遮住重要部位,然后便开始在客厅里练起了内功。

    一阵儿杂乱急促的登楼梯脚步声又自门外隐隐传来,然后一个粗壮的男人声音响起叫道:“跑啊,你这臭丫头、小婊子,看你还往哪儿跑!”

    “林旭,快开门!”岳纤云又大声叫了一句,随即外面响起拳脚碰撞的打斗声与吆喝声、痛呼声、大骂声等各种声响。

    林旭听到这里,不由面色一变,也顾不得再穿衣服了,返身一个纵跃过去,便到了门口,然后连忙开门。

    打开里面的木门,他凑头到外面防盗门的猫眼处一瞧,就见外面门口处的楼道内,岳纤云正与四个男人打作一团。楼道里安装有声控灯,这时早就被声音激响而亮着。

    岳纤云背对着门口,披头散发,身上的衣服也有些皱乱。他对面的四个人,瞧上去约摸二十七、八,都穿着黑色的背心,外露的肌肤与胳膊上纹着各色图案的纹身,瞧着便非善类。

    看这四人的打斗,倒并不是像岳纤云这样被宋永华教导专门练过拳脚的,他们的打斗方式,就是街头打架斗殴的那种,本身的力量也并不比岳纤云这练过桩功的大。但仗着人多势众,再加上打斗经验丰富,岳纤云的武功与力量虽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强,可四人联手之下,她也就只能一时与他们持平。这还是仗着楼道里空间狭小,四人挤作一块儿有些发挥不开,不然换在平地上,四人围住她的话,她情况会更糟。

    林旭并不知道这四人是做什么的,与岳纤云之间又有什么恩怨。但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只瞧了一眼外面情况,便立即打开了防盗门。不过岳纤云在外面离门口太近,他开门后却也不敢猛地一下推开,怕撞到岳纤云。

    将门开出一条缝隙后,他立即闪身而出。不过他这闪身出去,却并不是正常地竖着出去,而是横着出去。他第一步跨出,便伸脚踏上了门口外边的墙壁。

    第二步迈出,他又在墙壁上跨出一步,同时身子也自防盗门上方的门缝里完全钻了出去。第三步迈出,他则转折横身往前跨出一步。这一步跨出后,他已横身自后面跨过了岳纤云的头顶。

    接着他再虚跨一步以作牵引,抬腿屈膝纵身而下。下落的方向,前出的膝盖正对准了中间一名黑背心青年的颈部。

    感觉到头顶的灯光一暗,打斗中的岳纤云与四名黑背心青年,都忍不住抬头往上瞧了一眼。这一瞧之下,便见一人光着身子只穿条内裤自墙壁上横着大步飞身而来。

    岳纤云也还罢了,认出是林旭后,对他能作出这般违反物理规则的动作也并不如何惊讶,反是见到他出现,心中一松的同时涌起了惊喜。而四名黑衣青年在瞧到这一幕后,则都是忍不住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有些难以置信。但不待他们惊讶过去,林旭便已飞身而下。

    “砰”地一声,他落下后的一记膝撞,正中站在中间的一名黑背心青年。

    这人遭此撞击,立即闷哼一声,歪头往旁边撞去,撞到了旁边另一名同伴的身上,将那同伴又撞得往旁边撞上撞了一下。而他自己,则在闷哼一声后,便已晕了过去。

    “砰”地一下,不等身子落地,林旭又已伸手一推,推着靠墙边那刚被晕倒同伴撞下了的那人头往墙壁上猛地一撞,也将其撞得两眼金星,眼前一黑地晕了过去。

    接着落地后,他头也不回,返身一肘,便往后撞去,“砰”地一声,这一肘正中这边中间的黑背心青年头部。中招后,其哼也没哼一声便晕了过去。

    在这人晕过去歪倒的同时,林旭也已转过身来。他几乎是在落地的同时便已击倒了三人,速度极快,几乎是眨眼间便完成,所以待转过身来时,这边靠墙着的那人还有些自惊讶中没回过神来。而待其回神转头往林旭瞧来时,林旭已探手过去,一把抓住了他脸,然后扣脸将其头往后面的墙壁上一撞。“砰”地一下,也将其撞晕了过去。

    “林旭!”一见林旭将这四人打晕后,岳纤云便带着哭音地叫了一声,忽然一把扑到林旭怀里将她抱住,然后“哇”地一下纵声大哭,好像受了天大的伤心与委屈一般。

    林旭完全没料到她会有这般反应,眼下自己只穿条内裤地光着身子,被她这么一抱,不禁很是有些尴尬地手足无措。

    “……林旭,我爸……我爸,死了,他被人杀了……”在痛哭了几声后,岳纤云抽咽地在林旭怀里道。

    林旭闻言,不由得瞪大双眼地大吃一惊,一时难以置信。但顿了下,略作消化后,他便知道岳纤云是说真的。她不至于会拿这事开玩笑,何况还又哭得这么伤心。无言叹了一声,他反手将岳纤云搂住,以作安慰。(。)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后面还有 军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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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纤云的眼泪流在林旭赤`裸的胸口,先是温热,随后变作一片凉意。但林旭这时也顾不得擦拭,只是抱着她无声安慰。他平常就沉默寡言,不爱说话。这个时候,也是说不出来什么安慰的话,更不懂安慰人。间或张开了口,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无奈重新闭上。

    过了一会儿,忽然下面的楼梯上又传来“噔噔噔……”的一片脚步声。林旭耳力过人,却是提前听到。从脚步声上判断,下面上来的差不多有五、六个人。

    “后面还有人跟来吗?”

    林旭听得下面的动静后,也顾不得再安慰岳纤云,扳住她肩膀,将她从怀里拉开问道。

    “嗯!”岳纤云带着张梨花带雨的脸点了点头,拿眼扫了下地上倒着的四人,道:“他们四个是跟我最紧追过来的,后面还有人。”

    说罢话,她以手背抹了下脸上的眼泪,然后蹲下身去,将离她脚边最近的一人插在腰里的手枪取下插在自己腰里,接道:“他们想要抓住我,然后再利用我给宋叔叔设圈套,引他过来一起杀死。所以刚才一路追我的时候都没开枪,想活捉我。”

    再接着取下一人腰间的枪,她抬手递给林旭道:“抱歉过来给你添麻烦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当时脑子里只想到了你。”

    如果是别的麻烦话,林旭肯定是免不了还要怨怪岳纤云几句的,尤其她刚才那么突然大声的敲门,可是让他受到了惊扰,差点有走火入魔的危险。但这时知道人家刚死了父亲,他自是没有再说什么,伸手默默接过了枪。

    岳纤云接着又把另两人腰里的枪取下,然后自己拿了一把,再递给林旭一把。递过后,忽然才想起来地问道:“对了,你会开枪吗?”

    “会。”林旭点了下头,然后侧耳听了下下面的脚步声,听出下面人还没上来,便闪身回房里去,到沙发边上快手快脚地把衣服穿上。穿好衣服后,他将一把枪插在腰间,一把拿在手里,然后再又返身回到门外。

    出了门后,就见岳纤云已双手持枪指地向着楼梯口走去。看她持枪的架势,显然也是有练过的,并非生手。想想也是,她父亲跟其身边保镖都有枪,她从小就摸过枪练过也是可以想见的。

    林旭跟着走过去,向下面楼梯井望去,就见下面第四层的声控灯已亮起,能看到几个人的侧影在快速的向上攀登跑动着。四层以下的三层声控灯,也都还亮着未曾灭去,可见他们从开始登楼起,就跑的很快。

    岳纤云探身出去,将枪指向下面正在向第五层跑动的一个人影,瞄准了下,便“砰”地开了一枪。可惜的是,这一枪并没打准,打在了扶手栏杆上,发出了“咣”的一声。

    枪声响过,下面响起连连惊呼与叫骂声,然后听见有人大声道:“妈`的,刚子他们四个是他`妈吃屎的吗,四个大老爷们儿连个小女娃儿都搞不定,枪都被人抢走了。快,快上,贴着墙边走,不用开枪,别管她,这角度她打不着。”

    这人大声说过后,下面的人果然又开始“噔噔噔”地登楼。不过这回为防着上面枪击,便放慢了速度地改为走。

    岳纤云其实也知道下面有楼梯的遮挡,她站在上面不好打到,不过她却并不放弃,脚下移动换了个角度,又是“砰砰砰”地连开了几枪。一是希望可能会撞运气地打到,二也是想要开枪发泄下情绪。

    下面的人已是从第四层开始上第五层,即便现在受岳纤云的枪击影响放慢了速度,但仍是没多久便已上了第五层。

    岳纤云在上面注意着他们上到了第五层,便也不再胡乱开始,而是枪口对准五楼的楼梯口处。六层跟五层之间便没有什么遮挡了,只要下面有人冒头露出楼梯井外,她就可以直接开枪打到。

    林旭这时,也是将枪对准到了五楼的楼梯口处。只要有人露头,他也会跟着一起开枪射击。

    对方都是有枪在身的,虽然他们是打着活捉岳纤云的打算,但若是受到了生命威胁,肯定也是会开枪还击的。这种情况下,既然手里有枪,他也不会以血肉之躯冒然而上地去对抗对方的枪。

    不过他不像岳纤云跟对方有杀父之仇,虽也知道下面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心里却是还没做好杀人的准备。所以他打算等下有人冒头的话,会瞄准其持枪的手臂射击,只打伤制伏对方即可。至于岳纤云想要开枪杀人的话,那他管不了,也理解岳纤云这时的心情。

    六楼头顶的灯光照耀下,林旭与岳纤云持枪对准下面的影子被清清楚楚地映照在下面。即便没有这影子,下面的人也可以想见上面两人一定会利用占据地利的优势,瞄准五楼楼梯口守株待兔地等着他们。所以这个时候,下面几人也是没人敢轻易冒头。

    不过只僵持了不到几秒,就见下面楼梯口内往上面斜上方抛出来一个灰白色手掌大小的罐状物体。

    一眼瞧到这东西,林旭虽然从没见过实物,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电影电视剧里可见过不少。一瞧之下,便立即不由面色一变地转身一把搂住岳纤云飞身而退地叫道:“快躲!”

    他搂着岳纤云直接一跃进门内客厅后,便立即趴伏着卧倒。而几乎就在他们一跃而出后,那个被下面抛上来的罐状东西就“砰”地一声轻响炸了开来。

    听到这响声后,林旭心里还有些奇怪,觉着这声音好像小了些。但随即,就见后面陡然绽放出一大蓬刺目耀眼的亮光来。他虽没直接回头去看,也能看见那耀眼的亮光自背后射来。这才醒悟过来,刚才那东西并不是个直接爆炸的手雷,而是个能致人暂时失明的闪光弹。

    但有这闪光弹,却也是足够此处一用了。而且即便只是闪光弹,也可见对方的装备颇为高级,简直是有点专业化程度了,反正是只比会拿枪乱射的黑帮分子要强。而且能在这种情况下,以一个闪光弹解决己方的不利形势,感觉也像是受过专门军事化训练似的。

    在闪光弹自空中划个抛物线掉落,绽放的强光也只维持几秒就熄灭后。下面的脚步声重新响起,“噔噔噔”地快速冲上六楼。(。)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歪打正中 枪法精准
    虽然刚才下面扔上来的并不是手雷炸弹,而只是个闪光弹,但林旭及时拉着岳纤云返身躲开却也不是白躲地做了无用功。因为刚才若不及时转身躲开,他们势必会被闪光弹的强光闪了眼睛导致短暂失明,被敌人借机冲上来所趁。哪怕他们当时能及时闭眼,但闭眼后也是会暂时看不见,还是会被敌人趁势反占了先机。

    而林旭现在直接带着岳纤云跃回了室内躲避,便与对方拉开了距离,使得对方不能够在直接跨出下面五楼楼梯口后,就能同样对他们发动攻击。他虽然是把刚才的闪光弹误当作了炸弹来躲避,但现在却也是歪打正着。

    闻听得下面敌方“噔噔噔”快速冲上楼梯的脚步声,林旭立即在地上翻转过身持枪指向门外的楼道口处。仰躺着持枪指向后,眼见对方还没冲倒,他这才接着仰身转为坐姿,然后再接着转为半跪。在转换姿势的过程中,他始终持枪指向着门外楼道口处。

    就在他转为半跪,接着打算站起身时,就见楼道口处的地下有影子晃动,然后便见一人举着枪自墙角处迅速探出小半个头向里查看。他只探出头一下后,便立即缩回,速度极快。

    不过林旭就在其探出缩回的瞬间,迅速锁定目标地扣动扳机开枪。“砰”地一声枪响过后,墙角处那人立即“啊”地一声惨叫,持枪的手上鲜血飞溅。吃痛之下,松手一甩,手枪也跟着掉落在地。

    他刚才探出头之时,持枪的手也是跟着探了出来。林旭所瞄准的部位,便是他这只手。

    练武之人用枪,相对于普通人来说,同样有着很大的优势。因为练武之人多半五感功能较强,尤其许多招式上都要求眼与手合,长久练习之下便都练得眼力过人,瞄准的准头就首先强过了许多人。其次练武之人力气大,持枪时手会更稳,也能够减小开枪后座力对射击的影响,这就更增加了射击的稳度与精准度。

    林旭不但远远满足以上两点,更是在李飞燕的教导下练习过开枪射击很长一段时间,不但打过固定目标,也打过移动目标,如鸟雀、野兔子之类,枪法早已练得很准。

    两个多月前,他便已能做到了二十米以内的目标,无论固定还是移动,基本百发百中。现在两个多月过去,随着他武功修为的增长,在用枪方面也是更有助益,现在已能做到周身五十米内的目标都可百发百中,甚至一百米内的目标,也都有差不多百分之八十的命中率。

    这个成绩,不但远远强过了许多普通人,也是能强过不少经过专业训练的警察。

    现在他距离楼道口只有不到十米远,这么近的距离,自然是更加百发百中。那人的手虽只跟着探出来一下,但还是被他抓到机会迅速开枪打中。

    这是他第一次以枪械跟人实战交火,并且第一枪就打到了活人身上。但一枪过后见到鲜血飞溅,他却并无任何不适,仍是镇定异常。

    这场面他并不是没经历过,以前用枪打鸟、打兔子,也是一枪过去就鲜血飞溅。他感觉上,好像也觉得并无任何不同。况且,虽然跟人用枪交火是第一次,但实战对他来说却早就不是第一次了。现在用枪,他觉着也不过就是换一个工具而已,把拳头换成了子弹。都是打人,本质上来说,也并没什么太大不同,只是威力有所区别而已。

    一枪过后,他冷静地接着开了第二枪。不过这一枪他并没打任何人,而是打向了刚才那人掉到地上的手枪。“砰”地一声枪响过后,那把枪被子弹准确射中,向后推动地掉落到了下面楼梯井去。

    手枪的目标比人又小了许多,再加上要把手枪击落下去,还必须打中手枪上特定的位置,不是打到哪儿都行。这样一来,目标又更加缩小。不过由这一枪,也可见他枪法之准。一枪击中,把手枪打落下去后,那边墙角后躲着的几人中,都是有人不由发出惊呼。

    “砰砰砰”,几乎在林旭开枪将掉落地面的那只手枪打落下楼梯井之时,旁边的岳纤云也已是转过了身来,对着墙角处又是连开数枪,直到接着发出“哒”地一声空枪响后,才发现子弹被打空了。

    发现打空后,她立即随手扔掉手里的枪,然后拔出腰里插着的另一只枪。不过拔出这只枪后,她并没再接着浪费子弹地继续开枪,而是同林旭一起继续瞄准着墙角处。

    见识了林旭精准的枪法后,墙角处的那几人又是一时不敢再轻易冒头,像之前一样陷入了僵持。但仍是只僵持了片刻,那边便立即作出应对。

    “打!”随着一人沉喝出口地下命令,墙角处立即从上到下地探出四把枪来,“砰砰砰”地开枪向里射击着。这四把枪都是只露枪不露人,完全不作瞄准,只是大约判断方向地乱打。

    但四把枪同时射击,却还是对他们立即形成了火力压制。虽然只是没有瞄准的胡乱射击,但现在双方的距离本来就不远,这么近的距离,再加上知道林旭与岳纤云两人是在门口的位置,所以不需特别瞄准地乱打一气,也仍是有大半子弹都能射进门内。

    这四把枪不但是只露枪,就连手也没怎么露。眼见四把枪一露就同时开火,林旭也是一时顾不得瞄准哪把地再开枪射击,立即便又转身抱着岳纤云就地一滚,滚离开门口的位置,躲避这一阵儿乱枪射击。

    就在他抱着岳纤云翻身而躲的同时,那边墙角处也是有一人自地面处一个前滚翻到了楼道正对门口处,然后翻滚之势一尽,就立即转为半蹲的标准半跪射姿,手持双枪,向着门内“砰砰砰”连开数枪,一起做火力压制。

    连开数枪后,见到门内林旭与岳纤云已躲开,他又开口叫道:“停!”

    这人的打扮,却是完全不同于之前那四个黑背心青年。此人穿着一件军绿色的T恤,外套着黑色的防弹背心,同时也是件战术马甲,上面插着好几个弹夹,并挂着几个手雷。

    从其这副打扮便可见,刚才底下那个闪光弹就是他扔的。而刚才对林旭两的火力压制,也是他指挥的。(。)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忽出奇招 双枪连环
    (感谢书友“邻居蛤蟆”“w风过无痕”书友的打赏。求票求订阅!)

    林旭拉着岳纤云躲到门口的墙边,然后顿了下,也迅速侧身探头出去,查看了下外面的情况。

    他探头出去再又缩回的动作,可比刚才被他一枪打中手的那人又要快了许多。不过此时楼道里正对着门口穿防弹衣战术马甲的那人,却也是反应极快。一见他探头出来,便是立即“砰砰”两枪,两手各开一枪,向他打过来。

    只是他虽反应快,但林旭的动作却更快,已早把头缩了回去,让他这两枪全部落空了。

    快速探头出去的那一下,林旭已大致看清了外面楼道里的情形,除了这时正对着门口先一步出来的穿防弹衣战术马甲的那人外,墙角边藏着的另外几人也开始侧身探了出来。

    他脑中思忖地想了下,抬头一瞧,往前走出一步,然后轻身一个倒翻,以脚勾住了客厅边缘双层吊顶的内凹边缝,头下脚上地倒吊着。

    这客厅边缘的吊顶只是里面以木龙骨加固,外覆石膏板而成,并不足以完全承受一个人的体重。但林旭这时提气轻身,身子轻盈,却是稳稳吊着,并无任何承受不住要崩坏的迹象。

    他如蝙蝠般倒吊上去后,便持枪向着门口处缓缓探出身子。待到接近后,稍作停顿,便又猛然探出。一探出门口,瞧清楚外面楼道里情形后,他立即连扣扳机不停,“砰砰砰”地连开五枪。

    这五枪,两枪打向了那个穿防弹衣战术马甲的人,另三枪则打向这时从墙角藏身处走出来的三人。

    由于他是倒吊着从门口上方探出身子开枪,角度可以说完全出乎了外面几人的预料。按正常情况下,一般人是很难做到从这个角度开枪的。所以预料不到,也就难免失了防范。而且头顶上方,本就是容易让人经常忽略的地方。

    他们注意的,是门口一人身高处以下直到地面的空间,而且大半注意力放在了林旭与岳纤云所躲着的那一边。哪料得到林旭竟会忽施奇招,倒吊着从门口上方贴着门框杀出。

    直到林旭开枪后,他们方才闻得枪响注意到,但却为时已晚。五声枪响过处,那边从墙角处出来的三人立即抱臂惨叫。却是林旭这三枪,又准确击中了三人持枪的手臂。吃痛之下,他们三人手里的枪也是不禁松手掉落。倒是其中一人反应快些,右手枪一掉,连忙左手一捞接住,然后又迅速退回了墙角躲藏。

    那个穿防弹衣战术马甲的人虽然也没料到林旭会从这么一个完全出乎预料的奇特角度杀出,但他显然久经战阵,却是比另外三人反应要快许多。一闻门口处枪响,他便觉不对,不及去看,便立即先躲。横身一扑,扑到了墙角处走出来的三人身后,及时躲开了林旭打向他的两枪。

    岳纤云眼见林旭忽出奇招,倒吊着探出身子,自门口上方开枪吸引了外面几人的注意力。在他开枪过后,也立即深吸一口气地闪身而出,双手握枪,“砰砰砰”地连开三枪。

    她这三枪是瞄准向从墙角处出来的三人,三枪一过,那边又是立即传来两声惨叫。其中两人在手臂被林旭击中,手枪掉落后,又接着躲避不及地被紧随其后杀出来的岳纤云射中胸口倒地。而另外一个,则却是及时躲开了。躲开的那人,便是三人中反应较快那个。他在被林旭打中手臂,右手拿着的枪掉落,又及时左手捞住后,便迅速退回了墙角,却是因此躲开了岳纤云的这一枪。

    那名穿防弹衣战术马甲的人正趴伏着躲在三名走出来的人身后,这时眼见一人手臂中枪后迅速退回去墙角,而另两人被岳纤云随后开枪打中胸口往后倒地时。他立即起身一把抱住将要倒地的一人,以其这时尚不知是死是活的身体当做肉盾,两手自其腋下探出,同时开火地一把射击向林旭,另一把射击向岳纤云。

    林旭倒吊在上面却是早已看得清楚,一见他翻身而起地抱住将要倒地的其中一人身体时,不等他开枪,便又连忙翻身而下,探手一把拉过岳纤云重新躲回门口的墙后。待他接着开枪,子弹打过来时,两人早已躲开。

    “砰砰砰……”

    眼见两人躲开后,这人却仍是开枪不停地不断射击向两人所躲的墙边。不过他却这时却已换成了单手开枪,然后另一手挟着怀里死活不知的肉盾前行。

    “哒”地一声空响,他一只手枪的子弹打完后,立即换以另一只手上的枪继续开枪。然后单手将打光子弹的那只手枪弹夹退出,再往身上战术马甲上所挂着的弹夹一凑,“咔”地一声,完成了比较高难度的单手换弹夹。

    换好弹夹后,他以这只手继续挟着怀里的肉盾前行,另一手则持续不断地开枪,对林旭与岳纤云进行着火力压制。待这只手里的枪子弹打光后,他又接着换另一只新换了弹夹的手枪开枪,然后再给打空的这只枪换弹夹。

    他开枪射击的速度极快,一枪打光子弹后换以另一枪继续时,转换衔接的也非常及时,而单手换弹夹的动作也是做的干净利落,显得驾轻就熟,早已是练过了不知多少遍。所以他虽是拿的两把手枪,但两只手枪轮换不断,而射速又快,中间转换衔接毫无停顿,一时之间,以一人两把手枪,竟是做到了如冲锋枪一般,对林旭与岳纤云两人做到了完全的火力压制。使得两人在他这不断地开枪射击压制下,始终无法还击。

    而吃一堑,长一智,他现在的火力压制,也是兼顾了门口上方,使得林旭也没法再故技重施。

    在对两人进行的不断连环火力压制下,他手里挟着自己的肉盾大步前行,很快就接近到了门口位置。

    接近到门口后,他略作停顿了下,在将一把打空的枪更换了弹夹后,又从身上摘下了一枚闪光弹扯开拉环。扯开后他并没立即丢出,而是心里默读秒数,等着其快要爆炸的最后一秒,才迅速丢进门内。丢出后,他立即闭眼将头藏在怀里肉盾的身后。

    他身上也装有爆炸型的手雷,但他这时仍是怀有着将岳纤云生擒的想法,并对此有着信心。所以刚才情况危急时,也是并没扔手雷,这时也仍是用的并无直接杀伤力,以战术辅助性为主的闪光弹。(。)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徒手被虐 解决战斗
    不等闪光弹的刺眼强光完全消去,穿防弹衣战术马甲的这人,便将头藏在怀中肉盾的身后,挟着肉盾一个大步跨进门内。一跨进后,他立即转身将枪指向林旭与岳纤云躲藏的门口墙边。

    只是指向后,他从肉盾身后探头一瞧,便见此处已没有了两人的身影。不过这厅门的旁边间隔一墙,却是还另有一个房间门。以其所处的位置来看,这房间看起来应该是个次卧,或是间书房。这间房离厅门这么近,他立即便怀疑两人是躲进去了里面。

    当下面上冷笑一声,便又挟着怀里的肉盾向这间房的房门口跨过去一步。因与厅门离得很近,他只一步跨过去,便到了这间房的房门口处。

    这间房的房门并未关闭,敞着口。不过里面的灯却是关着,实际上房里所有的灯包括客厅里的,也都是一起关着。林旭在修炼中被岳纤云惊醒后,便过去开门,并没有来得及开灯。这时厅里有的光亮,是外面楼道声控灯的灯光所照射进来的。

    不过外面的灯光照射进来的有限,厅里仍是显得颇为昏暗。而厅门隔壁这间房,因转了个弯,楼道内的光并不能直射进来,却也是比外面客厅里显得更暗。

    他睁大眼睛瞧去,也只是大致瞧到些轮廓。不过从轮廓来判断,这间房应该是次卧,因为里面正中间摆的是床。林旭与岳纤云的身影自是不在他视线范围内,他怀疑两人仍是躲在门口旁的墙边,或是躲在门后面。

    “砰砰砰”几声枪响,他持枪先向着门后面从上到下接连打了几枪,将木门射穿地打出几个枪洞。开枪过后,见门后没响动,他确认了两人不是躲在门后。接着调转枪口,侧身指向门旁的另一边墙后。

    可惜的是,受角度所限,他如不探身进去,站在门外却是怎么也打不到这一边紧靠墙位置的。

    想了下后,他伸手将怀里的肉盾斜着往里推了进去。但刚一推,还未完全离手,便见房里一人斜刺着向他与挡在前面的肉盾急冲过来。

    这人的速度极快,他刚准备调转枪口开枪,这人便已冲至地缩身藏在肉盾后面。然后不等他再接着调转枪口,便已连着肉盾一起,向他合力一撞。

    他本是打算向着里面推出肉盾的,这时另一只手在后面也呈推的姿势。察觉到来人连着肉盾一起撞来,他这只手便也立即用力,打算与其对抗性地一推,然后等两方的力量互相作用下稍作僵持时,他另一只手便已然调转了枪口地开枪射击,把来人击毙或击伤。

    但当他方一用力时,却是不由立即大惊地面色一变,因为他发现对方的力量竟是大得超乎寻常。

    他本身的力量便已算是很大了,而以前在部队里当兵时,也有接触到拳法武功,练过门真传的桩功,本身力量在此基础上又有很大的增长。他现在浑身的力量已有五、六百斤,一人的力气便能抵得过寻常四、五个成年壮汉。

    但这么大的力量,在此时与对方比起来,却仍是显得天与地般差距那么大。他几乎毫无抗手之力,方一用力,便被对方把肉盾给反推了过来。然后“砰”地一下狠狠撞在他身上,让他忍不住闷哼一声,直被撞得往后飞退,身上的力量也一下被撞得散去,自是再顾不得调转枪口开枪。何况人都被撞飞,这时再调转枪口也是没用了。

    飞退之势未落,忽见肉盾后面藏着的那人身影一闪,速度极快地从他身旁闪了过去。他想要跟着调转枪口去开枪打那人,但一时却是提不起力来。而且那人速度也太快,他即便现在还处于完好状态,调转枪口的速度怕也是难以跟上那人。

    出手之人自然是林旭,将这穿防弹衣战术马甲的人撞飞,从其身旁迅速闪了过去后,不等对方落地,他便已后发先至地到了其身后。然后伸手在其背上一推,停住对方的后退之势,接着双臂往前一绕,缠住对方的双臂。再往后用力一扳,“咔啦”声响,立即把这人的双臂扭断脱臼。

    扭断其肩关节不算,接着又顺而将其肘部与腕部关节也相继扭断。在这过程中,对方手里的双枪自是早已掉落在地。将其手臂关节全部卸去后,林旭又接着伸手一扯,将他身上的防弹衣战术马甲扯下来放在一旁。这上面还挂着几枚手雷炸弹,他可不想因为什么意外而将炸弹弄爆,还是整个弄下来,不让其有机会接触比较放心。

    做完这一切,林旭随手将这人扔在门口处。然后便闪身跃出外面楼道,他一跃便跃过了外面的墙角,转身一瞧,就见墙角后还有两人躲着。一个是被他第一枪打中手背的那人,另一个就是之前走出来的三人中枪后又及时躲回墙角的那个。两人都已受伤,而一块儿的另两个则后来又被岳纤云各在胸口打了一枪,现在死活不知。

    穿防弹衣战术马甲的那人,是他们一行人中战力最高的一个。在两人全部受伤,另两个被打得多半已死的情况下,他们现在心里很是害怕,所以这时虽见到穿防弹衣战术马甲的那人在一轮连环快枪地火力压制下杀了进去,他们两个却也还是不敢轻易跟进去。都指望着靠那人能够独力解决战斗,然后等其解决后,他们再跟进去不迟。而万一他们这最高战力也不行,那他们躲在这里一来安全,二来也能及时逃跑。

    但可惜的是,里面战斗解决得太快。他们还没搞清楚里面状况如何,林旭便已飞身而出地又杀了出来。两人只觉眼前一花,一条人影便自眼前闪了过去。还未曾来得及看清,接着便闻“砰”地一响,各自头一痛,被撞得耳鸣眼花,两眼金星乱冒,随即各自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其中那个出来三人中及时退回去,还反应快及时用左手捞住右手掉落枪的那人,这时也是再来不及做什么反应,毫无反手之力地同另一个被林旭抓着头一起撞晕了过去。(。)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杀手 仇杀 毫不留情
    连着先前紧随在岳纤云后面追来,被林旭打晕的那四个黑背心青年,加上后来的这几人,对方一行共有九人。

    九人中,除了那个穿防弹衣战术马甲的人外,林旭眼下刚打晕的这两人中,那个反应较快,右手被打中掉了枪,左手又及时接住并迅速躲回墙角的这人穿着也与剩余的几人不同。

    剩余的另外三人,也是与之前的四个一样,都是穿着件黑色背心,胳膊与外露的其他地方上也都有刺青纹身。而这人则是穿着件深灰色的短袖衬衫,并且他年纪看上去也比其余几人大了许多。那几个穿黑背心的,看上去都是二十七、八岁,最多三十左右的年纪,而这人的年纪看起来,则有四十来岁。

    除了那个穿防弹衣战术马甲,枪法高超的人外,林旭猜测这个穿着、年纪都与其他几人有别的人,应该也是他们这一行人中的一个头目。甚至可能这人是总头目,而那个穿防弹衣战术马甲的人则是专门请来的厉害打手。

    不过究竟这人是什么身份,林旭却也懒得多问,只是看他穿着不同,年纪也比另外几人大,有着明显的区别,就随便猜测了一下。猜过之后,他又看了眼这人,便转身往回走去。

    才走回去一步,就见客厅里的灯忽然亮起,然后岳纤云持枪出现在门口,用枪指着那个被林旭卸了两只手臂肩、肘、腕三处关节,扒了身上防弹衣战术马甲的那人。

    这人现在两手完全不能动弹,被林旭随手扔在门口处后,一时也是爬不起来。在岳纤云出现之前,他本是奋力着一直想要挣扎爬起,但这时见岳纤云出现,拿枪指着他后,他便放弃了打算。将头仰靠在门槛处,他看着岳纤云,冷静地道:“别杀我,我只是被刘保魁专门雇佣来的杀手,他跟你爸之间的恩怨,与我无关。我可以花钱买自己的命,你说个数目,咱们可以谈谈。”

    林旭闻言一听,心想倒是跟自己刚才猜的大致不错。这人果然是被专门请来的打手,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人的真实身份竟是个职业杀手。至于这人话里的刘保魁,他猜应该就是那个年纪比较大,穿着也与其他几人不同的那个头目似的中年人。

    “我不需要钱,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来我爸的命。你帮着他们杀我爸,就该死!”岳纤云闻言之后,想也没想便拒绝了这杀手的提议,说到最后,已是情绪激动地大声叫道,说罢便准备动手开枪。

    这杀手见状,眼中闪过抹惊慌,立马又道:“不需要钱,我可以替你卖命,帮你杀人。只要你这次放过我,我以后可以免费帮你杀三个人。”

    “去死!”岳纤云仍是不为所动,面色冰冷地直接宣判他结局,话落便扣动扳机,“砰”地一枪,正中其额头,将其一枪毙命。

    杀了这人后,岳纤云毫不停留地跨过门槛,向外面走来。

    林旭瞧了她一眼后,也并没拦她。虽然现在有许多文学与影视作品中讲什么宽恕,让人放下仇恨,怨怨相报何时了之类的话题,但他却并不太认同。他所看过的许多武侠中,宣讲的都是快意恩仇。他这个年纪,也喜欢的是快意恩仇。对于怨怨相报何时了,宽恕自己的敌人这类,他理解不了。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有人敢打自己,那就打回去。有人想杀自己,那就杀回去。如果被人杀死了自己的亲人,还讲什么宽恕,他不会把这种人当圣人,只会当懦夫。

    伟大领袖毛`主席都曾讲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至于不报私仇,不动私刑,相信法律的公正与制裁那套,他也不是很信。法律在很多时候,并不是绝对公正的,也很多时候做不到公正的裁决。何况法律的制裁,又怎么比得上亲手解决自己的仇人。所谓快意恩仇,假手于他人,可就有点儿不痛快了。

    他现在是还做不到轻易杀人,但面对着背负杀父之仇的岳纤云,他却也绝不会阻拦她复仇。

    走出楼道,岳纤云没先理会楼道里被林旭之前打晕的那四个穿黑背心的青年,直接走到拐角处,然后看着被林旭打晕的那个年纪比其他人大,穿深灰色衬衫,疑似刚才那杀手口里所说的刘保魁的中年人,直接对着其腿上,便是“砰”地开了一枪。

    这一枪立即将其腿上打出一个血洞,刚晕过去的那人,又被这一枪给痛醒了过来。

    见其醒过来后,岳纤云将枪对到他额头上,冷声问道:“你为什么杀我爸?”

    醒过来略愣了一下,待瞧清楚了眼前情形后,这人冷笑一声,道:“为什么?很简单,岳向阳七年前杀死了我弟弟,老子这是回来找他报仇了。”顿了下,他翻眼看着岳纤云道:“可惜一开始没搜到你,后来发现你,又被你给跑了。不然的话,老子还要当着你爸的面儿上了你,那仇才叫报的过瘾!哈哈哈……”

    他似已不在乎生死,被岳纤云用枪指着头还敢说这番话。说罢还以淫邪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岳纤云,放肆地张狂大笑。

    “去死!去死!去死……”

    岳纤云大叫着连扣扳机,“砰砰砰”地将枪里的子弹全部打光。当最后子弹打光时,那刘保魁的上半个头已被整个儿打烂。红的白的溅了一墙,刺鼻的血腥味充斥着整个楼道。

    林旭也没料到岳纤云竟直接把这刘保魁的头给打烂,忍不住惊讶地瞪大着眼。瞧着那刘保魁的血与脑浆溅了一墙,也是不禁瞧得有些不适地歪过了头去,楼道里一时大盛的血腥味,也是让他有些犯恶心地想吐。当下连忙先暂时闭住了呼吸。

    他以前倒也是有见过死人,有次曾路过一个车祸现场,当时那场面也很惨烈。不过他当时离得很远,也只是远远瞧了几眼后就离开了,远没有现在这近距离观看人的脑袋被枪打爆给他的刺激大。

    “叭”地一声,岳纤云打光手枪里的子弹,随手将枪扔开后,又返身从林旭怀里拔出他插在腰里一直还没动用的另一把枪。

    拔出之后,她转过身对准刘保魁身边另一个被撞晕的那人,对准其头部便是“砰”地一枪。打死这人后,她接着再又返回楼道里,将之前被林旭打晕的那四人也全部开枪打死,每一枪都是打头。(。)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天煞孤星 好生狗血
    开枪打死最后一人后,岳纤云随手扔掉手里的枪,然后迅速跑进房门,冲至卫生间,“哇”地一声,吐了出来。一边大吐着,一边放声大哭。

    林旭随后跟进去,瞧了眼趴在卫生间里马桶处一边大吐一边大哭的岳纤云,忍不住既无奈又怜惜地叹了口气。

    果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混江湖的,也真是过得刀头舔血,脑袋系在裤腰带里的生活。即便是坐到了岳向阳这个一座城市地下世界龙头老大的位置,也是难保某一日会被人杀死。

    不过那刘保魁这次的复仇行动,看起来却也是经过精心密谋策划的。正好选在岳向阳家里最厉害的保镖宋永华不在的时候,这肯定不是巧合,而是经过提前打探的。为了确保行动的顺利,他还专门花钱请了一个职业杀手。那名职业杀手也确实很厉害,枪械方面非常精通,还经过专业的军事化训练,行动起来干脆利落。

    而对于宋永华,他们这次避过后也没忘记。因为他们知道,宋永华若不死,对他们日后就始终是一个威胁。宋永华一定会对他们报复回去,而以宋永华的厉害,这个威胁也会是巨大的。所以,他们专门针对宋永华做了一个后续计划。就是抓住岳纤云后,利用岳纤云来给宋永华布置一个圈套,引诱他入局上当,然后再合力杀死他。

    可惜的是,他们却没抓住岳纤云。这次行动中,他们唯一漏算的也就是岳纤云。更准确的话,则应该是林旭。因为如果不是上午遇见林旭,岳纤云也不会兴起地要今晚出来与他一起扮演超级英雄。而如果她晚上没出来,像平常一样在家里睡觉的话,恐怕也是免不了当场被抓。而之后岳纤云回去,刚好遇到他们行凶,如果不是及时跑来了找林旭,也还是免不了会被抓。

    所以,这其中最大的变数还是林旭。以致他们最终不但功败垂成,还惨死于此。一报还一报,让岳纤云当天就报了杀父之仇。

    “呜……呜……呜……”

    远处响起了警笛声,并由远及近地渐渐接近着。

    林旭在听到警笛声后,不禁又摇头轻叹了口气,这真是跟电影里演的一样,警察总是在事情结束后,才最后赶过来。至于谁报的警,也可以想见。这小区里又不是没有住人,之前枪声响成了那样,简直跟拍枪战大片似的。如果还没有人报警,那才奇怪了。

    吐了好一会儿,直到把胃里翻空,吐不出东西后,岳纤云按了马桶冲水,然后站起身,在洗手池处漱了漱口,洗了把脸,这才重新走出卫生间。

    这个时候,才是凌晨四点多。而之前她从这里离去回家的时候,是凌晨两点多。短短的两个小时内,她经历了父亲被杀、公路上被追赶时险象环生的飚车、打斗、枪战、杀人等一系列重大变故,再加上刚才那一番吐空了胃里的东西,她这时再出来时,面上已是惨白一片,白得都有些瞧不见血色了。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瞧着这时的岳纤云,林旭心里已是早无以前对她的成见,走过去主动将她抱在怀里,安慰道:“好了,没事了!”

    听他一说,岳纤云又伏在他怀里哭出声来道:“怎么会没事?我爸死了!”哭了几声,又道:“我妈在我九岁的时候死了,现在我爸也死了,我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了!我以后怎么办,我在世上成了孤伶伶的一个人了!”

    “不是还有你宋叔叔吗?”林旭道。

    “对,还有宋叔叔!”岳纤云闻言道了句,又哭道:“可宋叔叔再好,也不是我亲人,我以后再也没有一个亲人了……以前有个算命的跟我说,说我是什么天煞孤星,克父克母,克身边一切亲近的人,我当时还当他是胡说八道,想骗我钱。可现在我爸也死了,是不是我真的就是这种命,生下来只能注定孤独一人!”

    “不会的,怎么会?那算命的就是胡说八道。你还有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叔伯姨妈这些亲戚啊!”

    岳纤云闻言在他怀里大哭地摇头道:“没有的,我没这些亲戚。我爷爷奶奶在我没出生前就早死了,我爸那边没什么亲戚。我妈这边,她说当年为了嫁给我爸,跟家里闹僵,断绝了关系,这么多年一直没什么往来,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我姥爷姥姥,也不知道他们在哪儿。连我妈过世的时候,他们都没来。这么狠心,连亲女儿都不认,更不会认我了。我一定是那个天煞孤星的命,注定要孤独一辈子的!”

    林旭闻言,有些无言地不知该说什么了。他以前没多了解过岳纤云的家事,还真不知道她竟是完全没亲戚的。母亲那边虽有,却也是有等于无。不过她妈为了她爸跟家里闹翻断绝关系这种情节,还真是有些许多烂情电视剧里翻版似的,简直一模一样。

    这个时候他心里虽觉着有些不应该,但还是忍不住觉着,岳纤云父母的结合,简直完全就是某些电视剧里老套狗血情节的翻版。好姑娘爱上了坏小子,然后家里不同意,姑娘坚持,最终为了嫁给心爱的人,跟家里闹翻,断绝了关系往来。按照这种情节推论的话,说不定岳纤云的母亲也是个什么有钱大家族的富家小姐出身。

    略摇头甩去了这些不合时宜不该在这时候想的东西,林旭暗叹了声,轻拍拍岳纤云的后背道:“不会的,一定不会的。”除了这两句,他也不知该劝什么了。

    “林旭,你今天别走行不行?”又哭了一阵儿后,岳纤云反手紧紧搂住他道。

    “嗯,我不走,我留下陪你。”林旭闻言没多想,便点头答应。

    其实他觉着自己今天就算要走,怕也是走不了。死了一地的人,虽然不是他杀的,但等警察来了后,怕也是要被好生询问地记一大番笔录,问起来也肯定要夹缠不清地问好长时间。

    至于赶在警察来之前就离开,他也不是没想过。但死了人是大事,尤其在他们这种犯罪率很低,也很少出什么大案的城市,死一个人都会成为重案,更别说死一地的人了。

    在这种案子里逃走,虽然人不是他杀的,但如果最后被查出来的话,也是会有些解释不清。所以,既然人不是他杀的,留下等警察来后,好生解释过去就是了,顶多就是可能被问得麻烦一些而已。

    至于岳纤云,他也不觉着会有什么事。反正岳纤云动手时没人看见,完全可以说是正当防卫下杀人至死,顶多就算个防卫过当而已。(。)
正文 第二十九章 正当防卫 统一口供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按照这条法律的话,在上述情况下正当防卫致使犯罪人死亡的,都不算是防卫过当,不负法律责任。岳纤云的情况很符合以上所述,刘保魁一行人正是打算要绑架她,并且有持枪行凶杀人的打算。

    但她的情况却又另当别论,因为在她开枪杀人的时候,所有犯罪人都已经是完全失去抵抗力了。所以认真来说的话,她当时不算正当防卫,而是故意杀人。

    不过在除了林旭与她之外,再无第三者旁观的情况下,两人却是完全可以咬定是正当防卫,反正除他们外没人看见,也证实不了他们所说的真假。但要咬定是正当防卫杀人的话,他们待会儿要交待给警方的说辞就不能完全照实说了,并且要完全统一口供。

    所以,在听到警笛声响得越来越近的时候,林旭便没有再继续安慰岳纤云,将她拉开来交待正事,编写番能交待过去的说辞。事情的前半段其实不用更改,就照实说便可,需要改的是后面岳纤云在刘保魁一行人失去抵抗力的情况下,为了报仇而主动杀人这一段。

    改过的版本,自然是与事实相反,说他们都还没有失去抵抗力,为了制止他们继续行凶,岳纤云只能将他们开枪击毙。为了符合这番说辞,林旭趁着那名杀手的尸体还没有冷却僵硬之时,又将他双臂脱臼的肩、肘、腕三处关节重新接了回去。不然在其双臂三处关节全部脱臼失去活动力的情况下再开枪杀人,就明显与他们的说辞不符了。

    这个还容易改动,把其脱臼的关节重新接回去即可,但刘保魁上半截脑袋完全被打烂可就没法弄了。林旭想了下,便推说是岳纤云当时太过紧张,情绪激动之下有些控制不住,才一连开了好几枪。事实上,岳纤云当时也确实是属于情绪激动下的过激行为。

    被林旭先前打晕的那四个黑背心青年,其中两个因为晕倒的姿势是趴着,岳纤云开枪时没想那么多,可以明显看出是从背后开的枪。这两个的情况,他们便推说这两人是先前被打晕后,忽然又醒过来想继续行凶,岳纤云见他们一动,一紧张之下,也就开枪将他们击毙了。

    这一番说辞不免显得还是有漏洞,两人第一回,再加上又时间紧张,也做不到多么完善,但以林旭与岳纤云两人都还是属于未成年,对抗一行九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团伙,并且这九人都是属于十分凶恶,其中一人还接受过专业化的军事训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觉着必须将对方全部击毙,完全失去了任何反抗力才能感受到安全,也是情有可原的。

    另外,就是交战的过程也不必完全照实细说,因为有些情节不免显得有些夸张,两人统一口径后,弄了个删减弱化的版本。说给警方的口供尽量简洁明了,也免得被问得麻烦地多耽误时间。

    当做完这一切的时候,两人已听到警车的警笛声进入到了小区楼下响着。林旭看着岳纤云,向她道:“我们编的这些,可能有些还是经不起推敲,而且办案多年的警察,肯定比我们经验丰富,说不定一眼就能看出漏洞,也能看出我们在说谎。但无论怎么样,我们都要一口咬定这是正当防卫。无论他们怎么问,我们都不能照实说,而且要把我们摆在受害者的位置。我相信他们如果没有明显证据的话,也不会特意为难我们两个受害者的。”

    说罢话,转头间忽然看到客厅墙上那个飞镖靶盘上还钉着岳纤云的一只蝴蝶镖,忙过去拔下,交给岳纤云道:“把你那个月蝴蝶的服装也赶紧藏好,千万别被警察给搜出来了。之前我们一起出去行侠仗义的事也别说,就说我们是一直待在房里看电视。至于你半夜偷偷从家里溜出来就只为了跟我一起看电视,那就随便他们怎么想吧!”

    岳纤云接过蝴蝶镖听罢后,连忙点头答应地转身去主卧室藏自己的月蝴蝶服装了。

    本来她平常也是个性格独立,很有主意的人。但今天经历了这么多一连串的事,尤其父亲被杀对她的打击很大,让她到这个时候都还是难以接爱地不敢相信,脑子里始终混乱一片地静不下来。所以这个时候,一切都只能是尽听林旭的,由林旭给她拿主意。她也很庆幸,在这个时候,还有林旭在她身边帮助她、支持她,可以让她依靠。林旭的存在,也是她现在这个情况下唯一的安慰了。

    岳纤云走进主卧室没多久后,林旭就听到下面的楼梯内响起了一片杂乱的脚步声,还有掺杂其间的一些说话声、命令声等。

    林旭望了一眼门外,长吐出一口浊气,再又吸了口客厅里也混杂有血腥味的空气,忍不住皱了下眉头后,走到茶几旁,拿起空调遥控器打开空调,让空调的冷风吹淡着空中的血腥味。

    打开空调后,他便顺势坐到旁边的沙发上,心情略有些紧张地静候着警察登上这一层所在的六楼。

    等了没多大会儿后,岳纤云率先藏好自己的月蝴蝶服装从主卧室里走了出来。

    林旭看了她一眼,道:“给你宋叔叔打个电话,让他尽快赶回来。”

    “嗯!”岳纤云闻言点下头,过来坐到沙发上,拿起沙发旁的电话,拨打了宋永华老家的号码。其实他不说,她也是准备要打的。

    这个时候时间还早,仍是凌晨四点多,快将近五点。夏天虽然天长,天亮得早,但这个点儿,外面仍然是天黑着。要等到了五点多,天才会亮。现在这个时间,可以说正是黎明前的黑暗,外面的天空,显得更加漆黑与阴暗。

    天都还没亮,岳纤云觉着宋永华这么早应该还没起,所以便直接打电话,不必先打他呼机了。

    等待电话接通时,忽然一道刺眼的亮光在窗外划过,却是天上劈下了一道闪电。闪电过后不久,便是轰隆隆的雷声传来。看样子,将有一场暴风雨要降临。

    岳纤云完全没料到,忍不住被忽然的闪电雷声吓了一跳,身子一抖地“啊”的惊呼了一声。林旭见状,坐过去她身边,将她另一只手抓住。

    岳纤云看了眼,直接身子靠过来,缩在他怀里。觉着还是在他怀里,才更加安心,也更有安全感。(。)
正文 第三十章 旧交故识 刑警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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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动,举起手来!”

    随着两声合作一声的齐声大喝响起,两名全副武装的武警从大开的客厅门口一跃而进,端着手中的步枪指向沙发上的林旭与岳纤云。但当看清楚沙发上的两人,都还只是年纪不大的少年男女时,又都是不由微微一愣。

    林旭见状,立即听话地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手里没武器。岳纤云稍慢一些,也随即带着不舍地从林旭怀里离开,在他身旁坐直,举起自己的双手。

    在两人举起手后,门口处又随即走近来一名身穿便服,拿着手枪,一脸冷峻的中年人。进来后,他扫了眼沙发上的两人,待瞧到林旭后,不禁面上转为惊讶地瞪大眼瞧着林旭道:“林旭!你怎么会在这儿?”

    林旭瞧着这人,向他略笑了下,叫道:“秦队长!”

    眼前这个一脸冷峻的中年人,林旭却也认识,此人是平阳市刑警大队的队长秦天明,也是最初曾与他比武切磋过的通背门那个与他同龄的少年弟子秦冲的父亲。在他第一次接受市警察局的见义勇为奖励时,秦天明作为刑警队长,也曾陪着一起到过武乡中学。而秦冲也正是借着他父亲的职务之便,那次才能随同一起跟来。

    死了人的案子,自然是属于刑事案件。林旭在这之前,倒也猜到过这回又会遇见秦天明,还有当初他帮忙擒捉了那名逃犯,那时正押送逃犯的孙成与刘小海这两个刑警。

    不过他却也没料到这件案子是秦天明这大队长亲自带队,他这么快就会第一时间遇到此人。虽然只是当初在武乡中学见过一面,并没多说过什么话,但能遇见熟人,加上林旭当初帮忙捉住那名逃犯,也是等于帮了他们刑警队的忙,所以在这方面,应该也是多少会有些帮助的。不过,他也并没太过指望于此,毕竟双方也不算多深的交情。何况在他们大人看来,自己一个孩子怕也论不着跟他们谈交情。

    见到是秦天明后,林旭便自行放下了手,称呼过一声后,他指向身旁的岳纤云道:“这是我朋友家,我进城来看她,刚好遇见了这事。”

    秦天明认出是林旭后,便放下了手里举着的枪,并示意身旁的两名武警也将枪口朝下。这时在听过林旭的话后,他这才转头瞧向林旭旁边的岳纤云仔细打量,这一细瞧下,他又是不由面上露出惊讶地问道:“你是岳向阳的女儿岳纤云!”

    林旭有所不知的是,秦冲不但是洪洞通背门这一代弟子中年龄最小的一名弟子,也同时是通背门掌门范志邦的入室关门弟子。也就是说,在秦冲之后,范志邦有生之年都不会另再收弟子了,秦冲就是他的最后一名弟子。

    在传统的武学门派中,掌门座下的首席大弟子与最后的一个关门弟子,都有着不同于其他弟子的一些特殊身份与地位。反正在一众弟子中,都是地位较高一些,师父也会特别看重的。

    做为范志邦的关门弟子,秦冲的父亲秦天明,与通背门之间的关系也有些不一般。实际上,秦天明不但与范志邦是同乡,他本人也学过通背门的一些拳法武功,只是并没有正式拜入过通背门。论说起来的话,称得上是个外门弟子或记名弟子。即使没有秦冲,他与通背门之间的关系也是非常深厚,同属于通背门的利益圈。他能坐到现在这个刑警队队长的位置,也是有些借助了通背门圈子中的关系。

    对于林旭,秦天明并不只是当初在武乡中学与他见过一面的那点简单了解。林旭之后与通背门之间的恩怨,以及他单人独力打败通背门掌门范志邦,逼服通背门的事情。他作为通背门圈子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再加上儿子秦冲是当时事情的主要参与人与见证者,他在后来对此事也有些了解。并且听说了范志邦的那个猜测,林旭的背后,可能有一个更加强大的神秘师父为后盾。

    因此,虽只有当初在武学中学的一面之缘,但林旭留给他的印象却是非常深。主要也是后来的那一系列事,不断加深了林旭在他记忆里的印象。所以他刚才一扫沙发上的两人,第一眼就先注意到了林旭,却是把平阳地下老大岳向阳的女儿给一时忽略了。另外,也是岳纤云这时的形象跟平常有点不符。平常她总是显得光彩照人,青春明媚。但这个时候,却是头发散乱,衣衫有些不整,尤其面上还是显得十分苍白,跟平常自然有些判若两人。

    瞧到这两个人坐在一起,而且还坐得挺近,身子都挨在一起,显得好像很亲近。秦天明一时觉得有点难于接受,总觉得把两人拉不到一块儿,这两个人的生活,应该并没有什么交集才是。

    但随即想到林旭背后那个强大的“神秘师父”时,他又有些恍然了,觉着如果林旭背后真存在着这么一个人的话,要跟平阳地下世界的龙头老大岳向阳拉上关系,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话说回来,这倒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个人的存在。而林旭背后有这么个人,他本身的身份那也就有点不简单了,不能只以一个平常的乡下练武少年来论。

    见林旭放下手后,岳纤云便也跟着放下了手。这时闻言后,她点头向秦天明道:“是我。我爸被外面那些人杀了……”

    “什么?”秦天明听到这里,立即不由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地大声惊讶道。

    这座小区虽然离市中心也偏远一些,显得略加偏僻,但作为一个已经完工多年的住宅小区,入住的住户却是不少。而岳纤云家则住的是一座占地很广有附属花园的独栋别墅,不但离市中心更远,更加偏僻,周围还没什么邻居。因此,他们这边有人听到枪声报警,她家里那边则因住得偏僻周围没近邻,却是无人听见枪响。因此直到这个时候,警察局也是并没有接到那边的报警,秦天明也就还并不知道岳向阳已被人寻仇杀死的事。这个时候一听这消息,自是难免惊讶。

    岳向阳在平阳的地位,可是非同一般。虽然岳向阳看起来与他分属黑白两道,理应是水火不相容的,但事实上,有岳向阳的存在,是有助于稳定平阳地下世界的。岳向阳所经营的地下生意,也只是并不合法的偏门,却不是整天干的犯法勾当。实际上,两人之间虽并没什么太多往来,却也并不是外人所想的那么水火不容。

    而现在岳向阳一死,平阳的地下世界重新洗牌,可不免就要乱上一阵儿了。(。)
正文 第三十一章 百密一疏 亡羊补牢
    平阳警方接到的报警电话里,报警人说这边枪响的跟电影里打仗似的。如此严重的交火事件,警方自是十分重视。不但刑警大队的队长秦天明亲自带队,连武警都派了出来。所以这个时候,来的自然不是只有进来客厅的秦天明与两名武警这三人。后面剩下的还有不少,只是并没全进来。

    这时从岳纤云口里知道了岳向阳被杀的事,秦天明大惊过后,立即转身出去下达命令,分出所带来的一半人手,前往岳向阳的别墅去察看情况。

    这座小区也是临近市郊,离岳向阳家的别墅并不太远,所以从这里分派人手前去,却是要比从警局另行派人过去要快。这边行凶的罪犯都已死,也不会再出什么状况,剩下的也就是勘察现场,询问当事人做笔录这些,也用不着太多人。

    将人手分派完毕后,秦天明便带着人重新返回客厅。这回带进来的,便用不着全副武装的的武警了,而是现场勘察人员与记笔录的。

    客厅里还有两具尸体,一个是死在门口的那名杀手,另一个则是之前被岳纤云开枪打死后又被那杀手利用当作肉盾的那个倒霉鬼。现场勘察人员进来后,便各围向两具尸体旁边勘察与做记录。

    秦天明则带着一个记笔录的女警员过来,坐在林旭和岳纤云斜对面的沙发上,重新向两人问话,正式做笔录。坐下后,他看着两人轻咳一声,问道:“我先问一下,你们两个人是怎么认识的?”

    等他话音一落,林旭率先开口答道:“我们两人是五一期间到壶口旅游时,在景区里撞见认识的。当时撞见后聊了几句,觉着很谈得来,就互相留了联系方式。是现在网上很兴的那个扣扣,之后我们就一直在网上聊天,聊的时间长了就成了好朋友,今天我就是来平阳看她的。”

    果然是第一次没经验,再加上时间紧想不到多么周全完善,关于两人认识的过程,林旭在之前便忘了跟岳纤云统一口径。两人真正结识的过程,有他在小宁县的公路上制伏一伙拦路强收过路费的车匪路霸与他后来假扮岳纤云男朋友这两节,岳纤云最初想结识他的出发点也是想要找他来假扮自己男朋友。

    关于这两件事,他都不想提,更不想在这种时候说出来,被公然记到警方的笔录上存档,所以这时自是不想照实说。但两人认识的过程,他却是之前没想到会被问这个,没跟岳纤云通气,统一两人的说辞,所以这时自是不能放任岳纤云问答,他抢着先答了这个问题。

    不过他这一番话却也不全是谎话,只是隐瞒了部分事实没说。说的那些,实际上也都算是真的。

    他说话之间,抓住了岳纤云放在底下的手,并轻轻捏了下她的手示意。岳纤云会意,在听他说完后,便立即跟着附和点头道:“嗯,就是这样。这所房子实际上是我宋叔叔名下的,但他平常都是住在我家,这里并不住,所以我就安排林旭晚上住在这里……”

    “请问下,你这个宋叔叔的具体姓名是什么,你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那名作笔录的女警听到这里后,停下笔插言问道。警方笔录自然是要记得清楚明了,不能随手记个“岳纤云的宋叔叔”就完事。

    岳纤云闻言答道:“宋叔叔叫宋永华,他是我们家的保镖。”

    女警听罢点了下头后,又接着记下去。

    秦天明听她提起宋永华,问道:“宋永华怎么样了?以他的本事,有他在,你爸应该……”

    岳纤云黯然叹气道:“宋叔叔他这两天有事回老家去了,那伙人肯定是提前打听到了这事,专门趁着宋叔叔不在杀上门的。”

    “哦!”秦天明闻言跟着叹了口气后,又问道:“那这事你通知他了吗?”

    岳纤云点头道:“通知了,在你们来之前刚打电话通知他了,他说会用最快的办法赶回来,中午之前应该就会到。”

    秦天明点了点头后,道:“行,你接着说吧!”

    岳纤云转头看了林旭一眼,便又接着说下去,“林旭是上午十一点多来的,我们在广场碰的头。中午一起吃过午饭后,我就带他来了这里。我在这儿一直待到了下午六点后,才离开回家。回到家里后,家里还是一切如常的。后来到晚上十点多,我因为想林旭,又偷偷从家里溜出来过来找他。”

    秦天明与作笔录的那个女警听到这里后,都忍不住有些怪异地看了林旭与岳纤云一眼。虽然他们两个现在看起来就已经挺亲密了,坐得那么近,还手拉着手,但大半夜的岳纤云还偷偷跑过来找林旭,可就有点儿出格了。这两人才多大,看起来都还没成年,这么小的年纪也不知两人大晚上的在一起干吗。

    不过这就是属于人家两个的隐私了,秦天明与那名女警虽都有些好奇,这时却也并没就此多问。

    林旭之前就猜到,说到这里的话肯定会被误会。所以对此也是早有准备,这时应对着秦天明与那名女警怪异的目光,虽心里也略觉有些尴尬,却仍是面色如常。不过岳纤云到底是女孩子脸皮薄,这个时候在两人怪异目光的审视下,终究还是难免有些脸红。

    顿了下,轻咳一声略作掩饰,她接着说下去,“过来后,我又在这里一直待到了凌晨两点,才离开回家去。然后回到家,我就正撞见了那伙人在我家行凶。我因为是偷溜出来的,所以回去也是偷偷溜回去,从外面窗户爬回的自己房里。刚回去,我也并没发现什么异常。直到后来听见了枪响,才出来查看。然后我一出门,就闻到了家里满是血腥味。到了楼梯口处,我往楼下客厅里看去时,就刚好看到他们开枪杀死了我爸……”

    说到这里,岳纤云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又忍不住伤心地失声哭了出来。哭了两声,又转头趴伏在林旭怀里痛哭。

    秦天明见状,也连忙劝了几句,并且没再跟着追问。直到等她哭声轻了,稍缓过来后,才接着问下去。(。)
正文 第三十二章 真中掺假 暂无漏洞
    “开枪杀死你爸的,具体是谁?在现在死了的这些人里面吗?”秦天明等到岳纤云缓过来后,开口问道。

    岳纤云闻言点头道:“在,就是外面楼道口处那个穿灰衬衫的。我后来从他们几人之间的对话里知道,他叫刘保魁。”

    “刘保魁!”秦天明闻言不由面上一惊,显然也是听过并知道刘保魁这个名字。

    岳纤云见状问道:“秦队长你认识这个刘保魁吗?”

    秦天明面上有些恍然地点头道:“认识。这个刘保魁当初也是平阳一个涉黑组织团伙的首领,后来在跟你爸的争斗中,被你爸赶出了平阳。他弟弟刘保壮据说当年就是被你爸亲手杀死的,不过当年…”

    说到这里,他才回过味儿觉着当岳纤云面儿这么说她才刚死去的父亲有些不好,便连忙住了口,没再继续说下去。顿了下,他轻咳一声,接道:“外面那人如果真是刘保魁的话,那他杀你爸显然就是回来寻仇了。”

    在当年刘保魁还是平阳地下世界的一个人物时,秦天明倒也与刘保魁有过几面之缘,认得这人。不过眼下外面的刘保魁上半个脑袋已被打烂,再加上他也没往这方面想过,却是难以认得出来了。

    岳纤云闻言点了下头,抽泣了一声,接道:“嗯,他也说过,杀我爸是为了报仇。不过具体是什么仇,我就不知道了。”流着眼泪又抽泣了一声,她接道:“我见到,他开枪打死我,我……”

    她说到这里,又哭泣着难以说出“爸”那个字。哭了几声后,便直接略过地道:“我当时忍不住叫了一声,就被他们发现了。然后他们立马就上来抓我,我又连忙跑回自己房里,从窗户里跳出去逃跑,他们就在后面一直追我。逃跑的过程中,我听见那个刘保魁说要把我抓住后,利用我再给宋叔叔上圈套杀死他,所以他们一直都没有开枪打我,想要把我活捉。”

    “我之前偷溜出来找林旭时,是骑着辆摩托车来的。我跑到藏摩托车的地方,又骑着摩托车逃跑,他们便又开车在后面紧追我。我当时心里很乱很怕,没多想别的,只想到了林旭,就过来找他。”

    那名记笔录的女警听到这里后,又忍不住插口道:“你这样很危险的,你当时应该先去就近的派出所或分局寻求帮助才是。”

    岳纤云摇头道:“我当时没想到,就只想到了林旭,而且我也知道他能帮我。他练过武功,很厉害的。”

    “武功再厉害,还能挡得住……”那女警扫了林旭一眼后忍不住道,但说到这里,忽然想起外面的犯罪分子都死了这个现实,又不由悻悻地闭住口,把后面的“子弹”两字吞了回去。然后低下头去,继续默默地作笔录。

    岳纤云瞧了她一眼,接着说道:“他们总共九人,开着两辆车,最先一辆上的四个人一路紧咬着我先追过来。我逃到这里后,林旭帮忙把他们四个打倒了。他们四人身上都有带着枪,不过并没机会拔出来,在打斗中,其中一人身上的枪还掉了下来,而且刚好掉到了我脚边,我就连忙捡了起来。”

    “我当时太紧张太害怕了,林旭当时虽然把他们四个都打倒了。但他们后来有人一动,我就吓的立即开枪,把他们四个都打死了。觉着只有打死了他们,我们才会安全。”

    “你以前学过开枪吗?”秦天明听到这里后问道。

    岳纤云点头道:“嗯,我爸和宋叔叔以前都教过我开枪。”说罢顿了下,接道:“打死了这四人后,我知道后面还有人追来,就把他们四个人身上的枪全取下来,然后我跟林旭一人两把,跟后追过来的那五人一起开枪对射。”

    “林旭你也学过开枪?”秦天明听到此处后,打断话转头看向林旭问道。

    林旭忙摇头道:“没学过,当时现学的。其实开枪也不难,就是扣扳机,电影里见好多了。岳纤云给我说下保险在哪儿,教我怎么样瞄准就行了。”他自然不会把自己学过枪练过很长一段时间,并私藏有两把枪的事说给眼前的这刑警队长。

    他跟岳纤云的情况不同,岳纤云父亲作为平阳的黑帮老大,她以前接触过并学过开枪,那是正常的。而他一个乡下的穷小子,也接触过轻学过,那就不正常了。

    “然后你们一个刚现学的,一个只是以前学过,两个人四把枪,就把对方五个精通枪械的犯罪分子全部杀死了?”作笔录的那名女警听到这里后,又是忍不住一脸难以置信地惊讶问道。

    林旭瞧着她道:“过程当然很不容易,但最后的结果就是这样。当时我们是占据着有利地形,有地方藏躲,而且对方对我们两个孩子也很轻敌,并没太把我们当回事,有些过于冒进。我们两个的枪法是并不太好,但当时双方离得也近,不超过十米远,所以我们许多枪都还是打准了。”

    这几个理由倒也有些说得通,秦天明闻言后点了点头,问道:“那具体过程到底如何,你们讲讲。”

    林旭与岳纤云闻言后,握在一起的双手又互相紧握了下,然后便把提前编好的那套交火过程讲述了出去。其中也并不全是虚构瞎编,大部分都是依据事实而来,只是小部分的在某些关键地方改动,七分实三分虚,有大半是真的,听起来倒也有模有样,并不会给人一听就感觉是假的样子。至少秦天明与那名记笔录的女警在初听过后,并没有过多怀疑,基本上信了。

    不过对于刘保魁被岳纤云连开数枪的把上半个脑袋打烂这么明显的报仇倾向疑点,秦天明自是不会轻易放过,在这个问题上多问了几句。

    岳纤云给出的回答是,刘保魁当时说了许多不好侮辱她的话,她情绪一时太过激动失常地控制不住,就忍不住多开了几枪。至于刘保魁具体说了什么,她则没说。

    但那名记笔录的女警却不放过,“请问下他到底说了什么话刺激到了你,我作笔录需要记清楚,不能这么含糊不清的。”

    “他说原本想要抓住我,当着我爸的面儿强奸我。行了吗!”岳纤云忍不住情绪激动地大声道。

    “抱歉!”那名女警闻言一愣,连忙道歉。随即则忍不住紧抓了下笔,低声骂道:“这家伙真是畜生,不,是禽兽不如。要当时是我的话,我也会控制不住地多开几枪的。真是对不起!”

    岳纤云闻言没作理会,瞧了她一眼,偏头靠在了林旭怀里。

    秦天明略有责怪地瞧了那女警一眼后,待岳纤云情稳定后,又接着把剩下的问完。

    在最后问完,作好笔录,给两人看过没有问题签字按手印后。秦天明站起身向两人道:“你们两个就先在这儿休息,待会儿等我们处理完后,你们跟我们一起回局里,然后等宋永华赶回平阳后再来接你们。”

    林旭听罢问道:“我们不能就待在这儿吗?”

    秦天明摇头道:“这里是犯罪现场,需要封禁几天,以防遗漏什么需要取证的。你们留下,可能会破坏现场。而且你们两人现在也并没有完全脱离危险,谁知道那个刘保魁还有没有别的没现身的同伙。所以你们待会儿还是跟我们一起回局里,接下来几天,我也会派人二十四小时保护你们,直到确认你们完全脱离危险。”

    林旭听罢,有些无奈地点点头,却也没再多问。(。)
正文 第三十三章 接班人 不追究
    林旭与岳纤云接下来,便坐在沙发上,看着一众警察忙碌。

    安置了两人后,秦天明拿着两人的笔录,又从头到尾细看。在看到两人描述的双方打斗交火的过程中时,他直接到了外面楼道里,现场对照察看。

    做为一个从业多年的老刑警,秦天明能做到现在这个位置,并非幸至,也不是全靠关系,他自己本身也有着很过硬的能力,并且经验丰富。在现场对照的情况下重新看了林旭与岳纤云两人的笔录后,他便从中发现了几处疑点。现场的情况,有些跟两人笔录上所说的,并不能完全对得上。

    不过他在发现疑点地看完,自己琢磨了会儿后,却并没有就此深究。首先从他由通背门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林旭的身份并不像表面那么简单,其真正的背景颇有些神秘。没人能了解他背后所存在的那位“强大而神秘的师父”,但也没人能完全否定其存在。

    在面对着林旭以现在的年纪所达到的惊人成就时,人们总是会忍不住下意识推想其背后有着神秘高人指点与教导,觉着这样才合理。为了自己认知中的所谓合理性,人们有时总是会忽略现实,甚至有时会完全否认。

    便暂且不论林旭背后可能存在的“强大而神秘的师父”,林旭本身现在也有着足够强大的资本。何况林旭几个月前帮忙捉住的那名逃犯,也是等于帮了他们刑警队的忙,这个情秦天明是认的,不然的话,他上次也就不会一起陪同去武乡中学了。既有不可轻忽的身份地位,又承过次人家的情,秦天明现在也算是还林旭次情。

    何况即便真认真追究,那几个人被杀可都是岳纤云开的枪,本身也是岳纤云嫌疑最大,她为了给其父亲报仇,也有足够的动机。真论起来,林旭顶多就是个帮忙做伪证。再加上这件事发生时,当时除他们两人外,完全没有第三个目击者,这楼道里也没有装什么监控,只要两人能一口咬定,他也就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两人说谎。

    林旭的身份还显得有些神秘,岳纤云的身份就完全摆在明面上了。虽然现在岳向阳一死,以他为首的平阳地下世界最大涉黑团伙难免有“树倒猢狲散”的可能,但宋永华未死,却是还有足够维系这个团伙的可能。宋永华明面上的身份虽然只是岳纤云的保镖,对于岳向阳的事也并不怎么过多插手,但有限的几次却是在岳向阳的集团中确立了足够的威信,让他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在岳向阳的集团中,虽无具体职位,但所有人基本上都把他当作二把手来看。

    而以宋永华有能力,只要他真肯做,也应有足够的手段与能力,来维系住岳向阳死后所留下的摊子。只要他能够镇住场子,岳向阳的集团至少短时间内还是不会出什么变故的。所以岳向阳虽死,岳纤云的身份短时间内也是不会出什么变化。甚至因为岳向阳的死,她还有可能被提到岳向阳接班人的位置,更进一步。

    再加上岳纤云开枪杀死了刘保魁一伙儿所有人,用的名义虽是正当防卫,但事实上看来,又何尝不是为其父亲报仇。在传统的江湖帮派传承里,向来是父传子、师传徒这一套,有的没儿子没徒弟的,也有传给女儿的先例。如果连女儿也没有,后继无人,而死了的当家人又是死于仇杀的话,这其中还有一条继承人的规矩,就是谁能为前任当家的报了仇,大伙儿就服他,共同推举其继位。

    岳纤云现在不但是岳向阳的亲生女儿,且是唯一的独女,还亲手在岳向阳死后不久的当天就为父亲报了仇。这可是两个条件都满足,所以如果岳纤云会成为岳向阳的接班人,那是有很大可能的。再加上有宋永华的帮助,她只要想坐,这个位子甚至是十拿九稳的。

    所以,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秦天明也犯不着死咬着疑点不放,非要去追究岳纤云的责任。不然岳向阳尸骨未寒,他就去为难亲手为父亲报了仇的岳向阳女儿,是很可能会犯了岳向阳团伙的众怒的。

    况且,这事他本身又没有足够的证据。再加上岳纤云的实际年龄还未成年,都没满十六周岁,在法律上也处于不好问责判罪的界限。所以,他要真想去追究此事,那就是完全吃力不讨好了。而且即便拿到公众舆论上来说,他一个堂堂的刑警大队长,死咬着不放地非要去追究一个未成年少女的法律责任,可以想见也定会受到一番口诛笔伐,围观群众想当然地是会站在未成年少女那边,才不会具体细究中间到底是怎么回事。人们一向喜欢同情并支持弱者,何况涉及到政府为难民众时,百姓们也向来会站在民那一边。

    琢磨一番,想明白真要追究此事,完全就是吃力不讨好后,秦天明立即就很干脆的放弃了。他摸爬滚打了多年才做到这个位置,早已是过了只会追求正义与法律公正的愣头青阶段。有时候做事,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不如不做。

    在秦天明拿着两人的笔录,于外面楼道里对照现场情况仔细查看时,沙发上的林旭与岳纤云也都是不由有些提着心,生怕秦天明会看出问题后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在这方面,就不得不说经验阅历上的差别。林旭只是想到了死咬着正当防卫不放,觉着在当时没别的目击者与其他旁证的情况下,只要他们两人一口咬定,即便有人看出疑点,但警方拿不出足够证明他们说谎的证据,就不能单方面判定他们错。基本上,他还是围绕着这件事本身。而秦天明在看待这个问题时,却是想到了方方面面,包括了后绪的影响等。

    所以,在处理问题与看待事情上,单有聪明是不够的,还需要有足够的人生阅历。

    就像武功一样,拥有高超的天赋与高明的武功,并不等于就能完胜一切。武功本身,还是需要不断长久的练习。尤其在招式方面,更是需要苦练。在没人喂招对练的情况下,自我的不断练习,也等于是在增加自己的经验。(。)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到警局 关落雪来电
    又再经过一个多小时,到了早上六点多,将近七点的时候,犯罪现场的勘察终于完毕,所有尸体也都装入尸袋收了起来。

    林旭与岳纤云这时已不在客厅里的沙发上,而是到了主卧室内。那帮罪犯没有进来过主卧室,也没有哪个死在主卧室,就连子弹也都没打进来半颗,所以这里不属于犯罪现场。

    两人进来主卧室,是借口换衣服收拾东西。

    岳纤云之前从她家里逃离时很慌乱,因此衣服在逃离中弄得有些皱乱,而且她后来近距离下开枪杀死刘保魁等人时,衣服上也有溅到了些血迹。之前是没空儿换,现在得空,她便进主卧室内换了一身。

    林旭身上没有沾到血迹,并不需要换。他在等岳纤云换过衣服后,便进去帮她收拾东西。主要是他守着门口,让岳纤云把她那身月蝴蝶的服装收起来。

    秦天明说要把这里封禁几天,以防之后遗漏什么,警方再过来取证。既然警察还有可能随时回来,自是不能让岳纤云月蝴蝶的服装任留在这里,免得有可能会被警察找到。

    岳纤云把服装收拾起来,装在一个背包里,上面再装几件普通的衣服遮盖掩饰,便也不用担心被发现。这些又不是现场证物,警察没道理搜她的包。

    收拾好东西后,外面警察还没忙完,两人便也就干脆在主卧室里待着。到这时外面警察忙完,听到有人敲门叫他们后,两人便跟着一起出来。

    出来客厅后一瞧,就见客厅里的两具尸体已被装运带了出去,原来的尸体位置只留下些血迹与警方所留的尸体位置标记。从开着的客厅门里往外面楼道一瞧,便见楼道里的尸体也是一样,都已被装运带走。现场的勘察取证人员也离去了许多,客厅里的都已走光,只剩下秦天明与之前为他们作笔录的那个女警,刚才也是这女警叫的他们。

    这名女警,两人后来有听秦天明称呼过她叫小张,应该是姓张。

    “走吧!”见到两人出来,秦天明向两人偏头道了一声,便率先走了出去。

    林旭转身走到茶几旁,拿了茶几上自己昨天买的那两把刀剑,这才陪同岳纤云一起出去。张姓女警跟在他们后面最后出来,待走出楼道后,秦天明让人把整个楼道拉警戒线封了起来。

    这座小区住宅楼每个单元内的每层,是门口相对的两户。宋永华这所房子的对门那户,却是还没有卖出去,一直没人住。秦天明在了解了这情况,一行人走下楼梯后,干脆又让人在楼梯口处拉了一道警戒线,把整个六层都划为了现场。

    对于林旭手里拿着两把刀剑,秦天明只是略加奇怪地多看了眼,便没多问,也没去查看那是不是属于管制刀具。他连林旭在笔录供词上的疑点都放过了,完全没必要再追着这点小节不放。

    下楼之后,林旭不等秦天明给他们做什么安排,便指着自己停在楼下的车问道:“我们能开自己的车去吗?”

    秦天明随他所指瞧向那辆红色宝马车,以为可能是岳纤云的车,便也没多问。只是瞧着想了下后,点头道:“行。”顿了下,又道:“让小张也上你们的车。”却是怕两人有可能半路开车离队,给他们加个监视的。

    林旭闻言倒也没什么异议,点头答应了。当下带着岳纤云向自己的车走去,那个张姓女警又随后跟上他们。

    走到车旁,林旭刚掏出车钥匙,张姓女警向他伸出手道:“我来开吧,你们两个有驾照吗?”

    秦天明让她跟着两人一起,虽没向她点明,她却也领会了秦天明的意思。由她开车的话,车处于她的掌控下,林旭与岳纤云更加不可能开车脱队。而且她说的事实,两人这年纪估计连身份证都没有,更别说驾照了。不过她又不是交警,在这种时候也没细究这问题。

    林旭闻言,也没跟她纠结这个,伸手将车钥匙放在她手里,道:“行,你想当司机随你。”

    张姓女警闻言一笑,也没反驳,接过车钥匙开了车门。既然是她开车,林旭与岳纤云便一起坐了后排座位。

    看着他们上车后,秦天明过去上了一辆警车,当先开车离去。不过他先走却并不是回警局,而是要赶往另一个犯罪现场,岳向阳家的别墅。

    等他离去后,后面的警车才跟着发动地出发。张姓女警也随后发动车子,在两辆警车开出后,她开上去插入其中,后面的陆续跟上,把他们这辆车保护在内。不过一行警车中插入一辆唯一不是警车的,一路前面警车鸣笛开道,看上去倒像什么领导来访似的。

    车行大半个小时后,到了平阳市警察局。下车后,张姓女警将他们两人安排到一间没人的办公室待着,并在门口安排了两名佩枪的警察保护。

    坐在这间办公室后,岳纤云仍是紧挨着林旭而坐,并依偎在他怀里,总觉着在他怀里才安心并有安全感。不过在这么坐了一会儿后,她却是靠在林旭怀里安心地睡着了。

    想想她昨晚基本一晚没睡,又经过了一场激烈紧张的逃亡与打斗,后来还开枪杀了人,又在之后大吐了一番。即便她是练武的,但武功还没练到什么高深地步,在连番经历了这些后,现在身体肯定是又累又困的,这个时候安下心会睡着,也并不奇怪。

    见她睡着后,林旭便没打扰她,就这么抱着她静坐着。没多大会儿后,那名张姓女警开门回来,进门刚要开口说话,林旭便先向她比个噤声的手势,指了指他怀里睡着的岳纤云。

    张姓女警见状连忙放轻声音,然后过来向他轻声道:“我们局里食堂开饭了,我想着你们还没吃早饭,就过来叫你们。”说罢抬手指下他怀里的岳纤云,问道:“要不要叫醒她?”

    林旭摇头道:“不用,就让她睡吧,我也不吃了,留到中午再一起吃。”

    “还挺有情义的吗!”张姓女警笑着夸赞了一句,便也没多留地告辞离去。

    但随后却还是打了两份饭菜给他们送过来,林旭谢过后,却还是任其放着,一时没吃。老实说,他这时也并没多大胃口。

    待张姓女警再次离开后,约有半小时左右,林旭怀里的呼机忽然发出了震动。他抽出腰间的呼机拿起一看,但见是关落雪呼的他,问他在哪儿,叫他速回电话,说有急事找他。

    信息最后所附的电话号码,则是李飞燕宿舍的,想来关落雪现在应该是跟妹妹林彤在一块儿,因为李飞燕曾给过林彤一把她宿舍的钥匙。现在李飞燕离去不在,他也不在学校,也就只有林彤有钥匙了。

    他于假期留校后,却也是方便了跟关落雪的约会。学校里没什么人,只要关落雪能得空儿,就可以随时来学校找他。今天想必是跟林彤一起来学校找他,发现他不见,因此便到打电话呼他。

    看完信息后,林旭按了返回键,然后顺便看了下呼机上显示的时间,见这时已是到了早上八点多,都过了八点半了。

    做为警察用的办公室,自然是装有电话的。而且这间办公室内的电话还不止一部,而是每张办公桌上都有一部。他现在身旁的办公桌上便也同样有,将呼机收回腰间后,见一时没人进来,岳纤云也还在他怀里睡着,他便不客气地拿起旁边办公桌上的电话给关落雪拨打了回去。(。)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将要分离的变故
    “喂!”

    林旭才打过去,那边电话立即接通。听到响起的是关落雪的声音后,他立即回道:“喂,小雪!”

    “林旭你现在在哪儿?”听到是林旭的声音后,关落雪立即问道。

    “我现在在县里。”林旭想了下,没照说实话,“燕老师说有事要回趟家,我开车送她。”

    “怎么去这么久,你不是要直接开车送她回家吧?”关落雪疑问地道:“我昨天下午就到学校找你了,你当时和燕老师就都不在,她车也不在。我后来回去问彤彤,她说也不知道你们去哪儿了。我今天早上又叫了她一起来,你们还是不在。”

    林旭闻言不由一惊,他刚才以为关落雪是今天才来的学校找他,没想到她昨天下午就来地了一趟。心想自己幸好刚才只说了“燕老师说有事回趟家”,没多嘴地加个“昨晚”,不然可就穿帮露馅了。

    当下脑筋迅速一转,忙补救道:“我是昨天送的她,但送了她后,我后来开车回去时,有人开车跟我追层了……”

    关落雪听到这里后,忙打断地问道:“那你没事吧?”

    林旭心里说句抱歉,口上道:“我没事,对方也没事,就是轻碰了下,不严重。但那人却是跟我夹缠不清地吵了好一阵儿,后来因为修车,就耽搁了下来。修车厂说要到今天才能完全修好补好漆,我想回去也没什么事,就在县里住了一晚,等着车修好再回去。”

    “那车现在修好了吗?”关落雪问道。

    “还没,要到中午。”既然宋永华说会在中午前赶回来,林旭想到时候把岳纤云交给宋永华,自己应该就可以脱身回去了。

    “那你现在能赶回来吗?”关落雪问,“我真的有事找你。”

    “什么事?”林旭问。

    关落雪道:“你能赶回来吗?回来我再跟你说,我哪儿也不去,就在学校等你。”

    林旭低头扫了眼怀里的岳纤云,不由一时陷入些两难的境地。他现在虽然一直抱着岳纤云,但对岳纤云却也没什么别的心思,只是岳纤云现在的状况,他却也不宜抛下她不管。在宋永华赶回来之前,他可以说就是岳纤云现在唯一的支柱与依靠。

    “到底是什么事,你不能先在电话里说吗?”林旭想了下后问道。

    “林旭,你别走!”正在这时,怀里的岳纤云像是忽然做了什么梦地一声惊叫醒来坐起。

    一听岳纤云这声叫后,林旭便不由面色一变地暗叫了声“糟”。果然电话那边的关落雪听到后,立即声音一变地问道:“那是谁?”

    与此同时,岳纤云从睡婪中回过神儿地见到林旭还在身边,松了口气地向他道:“太好了,你……”

    这时林旭也连忙捂住了说话的话筒,同时另一手竖指于唇地向岳纤云比着噤声的手势。

    “林旭,你说话啊,刚才叫你的是谁?”电话的听筒里,关落雪又提高声音地质问他道。

    “那是……”见到岳纤云住了口地没再说,林旭移开说话的话筒刚要回答,那边关落雪忽然打断他地气愤道:“算了,不重要了,反正我们以后也见不着了,再见!”说罢,便立即挂断了电话。

    “小雪,你等下,喂……”听到电话已挂断后,林旭立马按了下听筒处的按键,然后又重拨了回去。

    “刚才电话里是你女朋友吗?”岳纤云见状问道。

    林旭没回答,只是又给她比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她不要说话。

    这回电话响了好一阵儿后,那边方才接通。一听接通,林旭立即道:“小雪,你听我……”

    “哥,是我!”话没说完,电话那边林彤的声音响起打断他道。

    “彤彤,小雪呢?”林旭忙问。

    “雪姐姐她跑走了,我没追上她。”林彤道,“你现在到底在哪儿,赶快赶回来吧,你不回来她真走了!”

    “走哪儿去啊,到底出了什么事?”林旭感觉有些不妙,尤其关落雪刚才还说什么反正以后也见不着了。

    林彤道:“她初三可能不会在武乡中学上了,她姐姐说要把她带去省城读初三,然后毕业就可以直接上省城的高中,学校都给她联系好了,她父母也同意了,所以她才急着找你。”

    “什么?”林旭闻言之下,当即不由一惊。

    关落雪的姐姐关落雨是在省城上大学,不过当这个学期结束,他们从初二毕业时,关落雨也已是结束自己的上学生涯,大学毕业了。而且在毕业之前,她就已经参加工作开始实习了。只是她们家也就是普通家庭,关落雨从开始实习到现在的大学毕业正式开始工作,也并没有多久。以她在省城的基础跟条件,怎么就有能力把妹妹关落雪给弄到省城读初三了,而且连学校都联系好了。

    但不管关落雨在省城因为什么际遇而有了这样的能力,这事看来都是不假。关落雪跟林彤没必要为了叫他回去而编这种话,何况他本来也就有打算要回去的,又没说不回去。

    “哎呀,反正你赶快回来就是了!”林彤又在电话里叫道。

    “行,我会尽快赶回去,中午前一定到。”林旭忙答应道,“你去帮我劝劝她,把她劝回学校来等着,我回去直接找你们。”

    “好!”林彤答应一声后,又问道:“那刚才电话里那女的到底是谁啊,我怎么帮你跟她解释?”

    林旭瞧了眼岳纤云,道:“那个,就是跟我撞车的那人,是个女的,我们在同一个修车场修车呢!”

    岳纤云听他这么介绍着,忍不住瞪他眼地翻了个白眼。

    “哦!”林彤听罢,倒也没多问。

    “那就这样,我先挂了,你快去找她。”

    “嗯,拜拜,你也赶紧着回来!”

    林旭又应了声后,便先挂断了电话。挂断电话后,他转头向岳纤云道:“抱歉,我不能继续陪你了,要尽快赶回去!”

    岳纤云摇摇头,道:“我才该抱歉,害你女朋友误会你了!”顿了下,接道:“没事,你走吧,反正宋叔叔也快赶回来了!”

    林旭看着她纤弱的身子,面色还是显得很苍白,忍不住心中怜惜地有些不忍。但岳纤云跟他之间老实说,并没什么太深的关系。这个时候,自然还是自己女朋友重要。只是想想妹妹林彤所说的情况,他却也并不觉着自己回去后,就能改变关落雪家里除她本人外,她父母跟姐姐都已做出的这个重大决定。

    想到此处,不由叹了口气地有些苦恼。随即又再看了岳纤云一眼,他站起身来道:“那你保重,我走了!”顿了下,指着旁边办公桌上放的饭菜,道:“这是张警官给我们打的饭菜,你饿的话先吃点儿!”

    “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岳纤云站起身来送他。

    “好,那再见!”林旭看着她点了下头,转身离开座位,向门口走去。

    “嗯,再见!”岳纤云随好跟在后面送他。(。)
正文 第三十六章 焦燥为难 借你支枪
    林旭走到门口打开门后,被门口站岗似的那两个派来保护他们的警察礼貌地拦了下来,问他要做什么。

    “我有事要回家。”林旭知道他们两个也做不了主,说罢一顿,便接道:“你们秦队长回来了吗?回来的话,麻烦把他请过来,我跟他说。他要是没回来的话,那就麻烦把之前的那位张警官请来。”

    两名警察闻言对视了一眼后,其中一人向他道:“那你等下!”说罢,便转身离去找人了。

    林旭见状也没再回办公室,出去站在门外的走廊里等着。岳纤云也跟着陪他一起走了出去等着。剩下的那名警察见两人并没有要强行离去的意思,倒也没有阻拦。

    忽然外面“滴答”声响,林旭走到窗口处向外一看,就见外面又下起了雨。之前他们还在宋永华那所房子时,在警察未到前,打雷闪电过后不久,就下了一场雨。不过那场雨只是场雷阵雨,虽下得挺大,却也是来得快去得快,下了没半个小时就停了。

    但那场雨过后,天就始终阴沉着,阴云密布,不时地还会断续滴几歇雨点。到了现在,终于又再正式下了起来。不过看现在的程度,这场雨应该也下不大。

    天气有时也会影响人的心情,尤其在遇到烦恼事是,再碰着阴天下雨,就更觉阴郁烦闷,只觉得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遇到点儿烦心事,连天公也跟着不作美了。

    望着外面阴沉的天空,林旭这时的心情也是挺不好的。就算没有关落雪的那件事,他的心情也不算好。发生在岳纤云身上的事,他虽只是旁观,并且也没亲眼见到她父亲岳向阳被杀的情景,但岳纤云现在的情况如何糟糕,他是很清楚的。他一直陪着她,也有些感同身受地多少受了沾染。这种情况下,反正是开心不起来的,再接着又得知了关落雪下学年要被迫转学,两人很可能就此被分开的事,心情也就更不好了。

    对着打开的窗户长吐出一口浊气,再又深吸了口下雨天略有些清凉的空气。略带些清凉的气体吸入腹中,让他略有些焦灼的心情也暂时冷静了些。

    抬腕看了下手表,再又转头看了下刚才离去找人的那名警察离去的方向,他又再长呼口气地望向窗外的雨景。那名警察其实并没离去多久,到现在也就才过去了三分多钟。但在他的感觉上,却是像过去了挺久似的。这种心里装着急事,却必须耐心等待的情况,实在是会令人产生焦燥的情绪。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关落雪的事如果他想不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就算再急着赶回去,也是没多大用。关落雪的家里人,她父母和姐姐已经把决定替她做好了,而他一个外人,与关落雪发展早恋的地下恋人,对此实在没什么发言权。认真说的话,连插手的权利都没有。

    就算他把两人的恋情向关落雪家里人道出言明,他以关落雪男朋友的身份出面,在这事上也是不会有更多的发言权。何况他们这种瞒着家里人早恋的地下恋情,一经曝光,只会引起关落雪家人的更加反弹抵触情绪。恐怕到时立马就会调转矛头地先向他问责发难,更别谈给他插手关落雪转学这事的权利了。

    所以,他若是把两人恋情曝光的话,只可能会把事情引向更坏的结果。而且,还会累及自己的家人。尤其他们两家还是同村,这情况就只会更糟。但若不把两人的关系说出,他连插言的权利都没有。这就是两难的局面,左右都不是,实在让他苦恼不知该如何办。而在这种事上,他的武功并不能有丝毫帮助。他总不能以武力去协迫关落雪的家人,让他们答应不给关落雪转学。真要去动手的话,那两人的关系也是立马告吹玩儿完。而且这种事,也绝非侠义之举。

    看着外面的雨开始下紧的时候,林旭终于听到走廊那边传来了脚步声。转过头去一看,就见之前离去叫人的那名警察,带着秦天明和那个张姓女警都来了。

    不等他们过来,林旭便立转身大步迎了上去,走到近前处,他就向秦天明开口道:“秦队长,我家里出了点儿事,要急着赶回去。”

    “什么事这么急?”秦天明接着走上前一步,“要知道你现在还有一定的危险,我们还没有查清楚刘保魁有没有其他隐藏的同伙儿。”

    林旭道:“我觉着没有,死了的应该就是他们全部了。而且就算有,我也有足够自保的能力。况且他们主要针对的也是岳纤云,你们只要保护好她就行了。我独自一个人,他们也不会知道我的存在。”

    秦天明道:“这都是你自己的推论,真实情况如何,在我们没查清楚前,谁也说不准的。你又怎么能肯定刘保魁有可能存在的隐藏同伙一定不会针对你?我得为你的安全负责!”

    “我的安全我自己负责。”林旭见他不肯放行,忍不住提高声音地道,“我说了,我有足够自保的能力。”

    “林旭,我知道你会武功,而且功夫不错。但现在是枪械当道的年代,如果对方有枪,你武功再好,怕也是起不了什么用。”秦天明口气放缓地劝道。

    林旭忍不住眉头一皱,然后忽道:“那你也借我支枪就行了!”话音一落的同时,忽然纵身向他扑了过去。这一下,他并没怎么留手,速度飞快。即便以秦天明的武功,也是不由瞧得眼前一花,都没怎么瞧清他的身形。再加上完全没料到他竟会忽然眼自己劝手,也是完全都没防备。

    当下只能连忙摆出防备架势,同时纵身后退。

    “哎,你要干吗?”

    “别动!”

    “队长小心!”

    林旭这一动手,旁边的另两名警察与那个张姓女警都是不由大吃一惊地惊呼出口。等他们声音落时,林旭的身形已定住不动,停在了秦天明原先所站的位置处。

    而秦天明这时已倒跃出去了两步来远,摆着防备的架势再定睛一看时,就见林旭的两只手里已多了两把枪。

    这时,原先站在秦天明旁边的那名警察与张姓女警才反应过来地伸手摸枪,但这一摸,却都摸了个空。再看林旭手里的枪时,都发现非常熟悉,分别是自己的,皆是不由面色一变地大吃一惊,难以置信。(。)
正文 第三十七章 这是个演示 顺利离开
    “别动!”

    林旭没动那个之前留下来,这时正站在他身后的那名警察。这时这名警察也反应了过来,连忙掏出自己的佩枪,对准林旭的背后叫道。

    “林旭你做什么,快把枪放下!”秦天明这时也在前面厉声喝道。

    不过他却是并没掏自己的枪,并且还把自己防备的架势收了起来。因为林旭左右手里的那两把枪,并没对向任何人,只是伸手举着,枪口朝下。如果他有心伤人的话,不会这样。而且他要真有心伤人,刚才能眨眼间谁都没看清,连两个当事人自己都没发觉地被他取走了身上的枪,那他要在当时不是取枪,而是伤他们两个,那张姓女警与旁边另一名警察,这时怕已是不能站着了。

    林旭对背后那名警察正对着自己的枪并不在意,看着秦天明道:“我只是向你演示下,我有足够自保的能力。”扫了张姓女警与旁边那名警察一眼,他道:“他们俩身上也有枪,但结果如何?”

    说着话,他把自己两只手里分别拿着的两人佩枪各向两人抛了过去。两人见状,连忙张手接过。但接过听到这话后,却都是不由面红耳赤地燥得慌,觉着太过丢人。刚才林旭眨眼间便取走了他们身上的枪,他们别说看见,连察觉都没察觉到。这种武功,简直匪夷所思,感觉就像里写的、电影里演的一般神奇。

    他们身为刑事警察,都接受过徒手格斗训练,而作为这个行当,也能接触到一些传统武学以及所谓的江湖。现在这世上,还真的存在很厉害的那种传统武术传承,他们是信的,并且见过。不说别的,他们身边就有着活生生的一位,队长秦天明就掌握有很厉害的武功。

    但秦天明所学的武功,厉害是厉害,一个能打七、八个,力气大得也能抵得上七、八个人。但这厉害也有限度,拿上对枪的也厉害不到哪里去,所以他们觉着这还没超出认知范畴。可林旭刚才所展露的武功,就完全有点儿超出这个范围了。那种速度,快得人眼都跟不上,那他们身上的东西,就好像拿他自己身上的一样,简直是探囊取物一般容易。这要刚才不是拿他们的枪,而是拿他们的命,恐怕他们现在就已经死了。想到此处,便不禁一阵儿后怕。

    这时想想许多古代厉害的武将,说什么万军之中取敌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以前只当是夸张。现在看来,说不定是有可能是真的。这种武功,就有些脱离真实感,像是传说的了。

    秦天明闻言后,面上也不禁有些恼羞尴尬之色。但想起方才那一幕,细想却也感觉有些后怕。他从通背门那边了解到林旭现在的武功是很高,高到都足以打败通背门当代的掌门范志邦。可毕竟一直只是听说,耳听为虚,他自己还是有些不怎么信的,但现在亲眼见到后,他才知道,那一点儿也不虚,而且恐怕都有些说低了。

    轻咳了一声略作掩饰,他道:“你要想演示,也不必这样,忽然就跟我们动手。这要万一当真了,小刘刚才一紧张,在后面向你开枪了,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这说严重点儿,都算是袭警。”

    说罢后,他向着林旭身后那名他口里的“小刘”一摆手,示意其把枪收起。

    林旭道:“我也只是演示,要来真的,他也没机会拔枪。”说罢一顿,问道:“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他这话一出,后面那个小刘警察面上有些不服。但随即再一细想,他刚才是在林旭拿到了两个同事的枪后才反应过来地拔枪。以林旭刚才所展示的速度,确实是有机会在他拔枪前制伏他的。

    秦天明闻言后,无奈叹了口气地点点头,道:“不过你还是要小心,遇到什么陌生人接近的话多留心点儿。要是有人趁你不备向你开枪的话,你也还是有危险的。”

    林旭点了下头,没再多说什么,转过身去看着岳纤云,他道:“要是宋永华今天没赶回来的话,你打电话联系我。”

    岳纤云看着他的目光很是不舍,但嘴上则道:“你放心回去吧,宋叔叔他一向说到做到,一定会赶回来的。”

    “嗯!”应了声,林旭转过身向旁边的张姓女警道:“张警官,我离开后,麻烦你陪着她。你不方便的话,那就再另找个女同事,反正别让她一个人待着。”

    “放心吧,我会的!”张姓女警闻言点头答应。

    林旭又再看了几人一眼后,道声“再见”,便自转身而去。岳纤云本还打算要送,秦天明却以她是主要保护对象,最后不要轻易露面为由,把她劝留了下来。不过劝下岳纤云后,他自己却是跟着送了林旭出去。

    一路下楼到了底下大厅外面的台阶处,林旭看着外面已下紧的雨幕,向秦天明道:“秦队长你送到这里就行了,别淋雨了,再见!”

    秦天明向他点下头,道:“那你多保重,小心点儿。下雨路滑,你开车也留心着点。”

    林旭点下头,向他挥挥手,便转身走进雨幕里。迅速跑到自己车旁上了车后,他便立即发动车,缓缓开出了警察局。

    出了警察局不远,他从前面倒视镜往后看时,忽然留意到岳纤云装有她月蝶蝴服装的背包却是还留在后排座位上。当时他并没着立即要走,便没拿出来,觉着留在他车里保险,也方便,不用再拿来拿去。现在着急一走,却是一时把这忘了。

    想了下后,他却也没再返回去把包还给岳纤云。一是他想月蝴蝶的服装岳纤云最近怕是用不上,所以不必急着还,完了自己可以再专门给她送一趟;二是他着急赶回去,这时便也不想回返地再跑趟来回多耽误时间。

    虽然现在还离开不远,耽误不了多少时间,而且他再快赶回去,其实也未必有什么用。换句话说,现在离暑假结束开学还有一个月,关落雪又不是现在就要走,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去解决这件事,不必非急在一时半刻。但这个时候,他却是还想尽快赶回去。而且赶回去的快慢,也是个态度问题。哪怕他赶回去也于事无补,无法改变关落雪家里人已经共同做出的那个决定,但也是要尽快赶回去,给关落雪一个他会与她一起承担分忧这事的态度与印象。

    男女之间,许多时候遇到问题其实也并不在于到底能不能解决,而在于另一方为这事尽不尽心,付出了什么,以及是否共同面对。(。)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妹妹没到 来了姐姐
    下雨天不但路滑,而且雨幕也会使视野范围受到影响。再加上车内外气温的差别,车窗还会起雾,需要不时擦擦挡风玻璃。所以开车的在下雨天基本都会开慢一些,以防发生什么事故。

    当路上的所有车基本全都开慢后,不免也就显得交通拥堵,路上的车也显得比平时多了许多。

    林旭上路之后虽然想开快一些,好尽快赶回去,但当路上的车全都变慢后,他却也不得不跟着变慢。这还是平阳市警察局并不在市中心的繁华地带,不然他这时拥堵的情况更严重。但便是这边路上的情况稍轻,他却也是始终提不起车速,花了比平常更长的时间方才出城。

    出城之后,车终于少了起来,他一路提速地快赶,但在赶回至汾县县城时,却还是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平常一个多小时的话,这时已经可以赶回武乡中学了,但现在却才到汾县。

    好在并不需进城,他们县里的车也比市里少。最重要的是,他赶回至汾县时,这边只是天阴着,并没有下雨。

    下雨本就是地区性的,不可能一下全国都下。汾县虽是平阳的下属县,而且离得挺近,但下雨的范围并不固定,有时就是会出现市里下雨,而县里没下,或县里下市里没下的情况。

    林旭有次还遇到个更特别的情况,某年夏天,他在路上骑自行车前往另一个村子时,路上忽然下起阵雨。他当时连忙加快速度,结果没骑多久,竟是骑出了雨区。

    那种情景非常奇特,路的这边下雨,另一边不下。尤其区别非常明显的是,没下的那边还是艳阳高照,而另一边则是阴雨连绵。那情景真是生平仅见,他也只遇到过那么一回。

    当下没有进城,直接在城外绕城而过。离了县城范围后,他又加快车速,这回在二十分钟内就赶回了武乡中学。

    将车停到学校门口后,他也没向门房的柴大爷叫门,直接先停在外面,自己一路跑进学校去。他并不确定妹妹林彤有没有替他劝回关落雪,所以这时关落雪如果不在学校,他还得继续赶回村里去,自然就没必要把车再开进学校地麻烦一趟。如果关落雪在学校的话,那他也可以之后再把车开进来,并不算什么,在外面停一会儿又丢不了。

    一路快跑地赶到李飞燕的宿舍处后,还未近前,他便远远听到了里面传来了电视机的声音,不由先略松了口气。电视机开着,说明里面有人,妹妹很可能把关落雪劝回来了。

    当先又快步近前地赶到宿舍门口后,他一掀门帘,便冲里面大开的门口叫道:“小雪!”

    他这声一叫,正对门口沙发上坐着的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儿便闻声转头瞧来。小的女孩儿正是他妹妹林彤,大的那个乍一看很像是关落雪,但却不是,而是跟关落雪长得很像的她姐姐关落雨。

    林旭跟关落雪同岁,关落雨比他们俩都大了七岁。大出这么多,等于他们才上小学半年级时,关落雨已经小学毕业上初中了。他们上初中时,关落雨则已上了大学,到现在则大学毕业开始工作,已经正式踏入社会了。

    由于这种年岁差,虽然是同村,但他不像关落雪一样,跟关落雨是一家人,所以并没怎么多见过关落雪的这个姐姐。到现在为止,也就只见过寥寥可数的几面,而且基本没搭过半句话。不过因为她们姐妹俩长得很像,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关落雨。

    眼前的关落雨,几乎就像是大一号,或是长大的关落雪。由于她已成年,身体也已完全发育成熟,显得更加高挑有致,身材姣好。再加上她常年在省城上大学,穿着打扮上也是颇为入时,显得很靓丽。气质也出落得很好,第一眼瞧到,就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非常吸引人的目光。

    这时的关落雨,同样吸引着林旭的目光。不过带给他的,却是满脸的惊讶与不解。稍为一愣后,他转眼向妹妹林彤瞧去。自己让她去劝关落雪的,这怎么把关落雪的姐姐给劝来了。这姐妹俩虽然长得像,但年龄、身材、衣着打扮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别,林彤也至于会两人弄混认错吧?

    林彤见他把疑惑不解的目光瞧来,向着他无声一叹,给了他一个爱莫能助、自求多福的眼神。

    “你就是林旭吧?”

    关落雪在转头瞧到林旭进来后,便接着从沙发上站起身,上下打量着他问道。

    “嗯!”林旭点了下头承认。从关落雪那边来论的话,为显亲近,他也应该称呼关落雨叫姐姐。不过他一向不爱叫人,放在关落雨身上也是一样,却是叫不出口地并没称呼。

    关落雨见状,也并不介意他称不称呼,接着道:“你跟小雪的事,我都知道了。咱俩出去说吧,我跟你谈下这事。”

    听到关落雨的这句话后,林旭倒并没有太过惊讶。见到她会出现在这里,他心里也猜到她应该是知道两人的事了。就是不知道,现在的情况是只有她知道,还是她家里人都知道了。

    冲着关落雨又点了下头后,他退后一步,让开门口,走到了外面。

    关落雨跟着挑帘走出去,走到林旭身旁后,又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刚才他站在门槛处,站的地方较高,这时两人都是平地而站。这重新一打量,她才发现,林旭年纪虽比她小,但现在的身高却已是比她要高,并不是刚才站在门槛处地势高的缘故。

    她身高有一米六`七,而林旭则比她高出了小半个头,差不多应有一米七`五左右,而他还在发育,并没成年,将来可能会长得更高。而且现在的这高度,在许多成年男性中,也算是高的了。

    瞧他身姿挺拔,样貌斯文俊秀,听说学习还好,初二毕业的期末考试考了全年级第一,并且还练过武,身手很好。这样优秀的男生,确实很吸引女生。要是她上中学的时候遇到这样的男生,怕也是会忍不住喜欢的,倒也难怪妹妹了。

    不过不得不说,至少妹妹挑男朋友的眼光不差。而且妹妹也同样优秀,能够让这样的男生喜欢。只是他们的互相喜欢,却太早了。

    世界那么大,优秀的男人多的是。她已经为妹妹安排了更好的前途,她将来也会遇到与接触到更多优秀的人,没必要小小年纪就先吊死在一棵树上。况且,这么小早恋,也是绝不允许的。(。)
正文 第三十九章 蛮横专制 棒打鸳鸯
    “我们边走边说,这学校我也好多年没来了,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重新打量过林旭一眼后,关落雨向他说了句,便转身向着这排宿舍区通向外面大路的月亮门走去。

    做为关村人,她的初中自然也不例外,同样是在武乡中学上的。

    林旭见她转身走出,便连忙在旁边跟上。跟了两步后,他转头问道:“小雪呢?她怎么样了?”

    关落雨道:“她很好,在家里呢!”

    “那她还误会我吗?”林旭又问。

    关落雨摇头笑了下,道:“误会不误会的,都已经不重要了。反正你们从今天起,必须分手。你有别的女生喜欢也正好,不短我妹妹一个。你跟别的女生早恋,那也随便你,就不关我事了。”

    林旭忍不住皱眉道:“分手不分手,也应该由小雪来说,我觉着你没这个权力。”

    关落雨转头瞧着她道:“我是她姐姐,我当然有这个权力。”

    林旭道:“恋爱是自由的,除了双方本人外,别人都没有直接替他们决定的权利。”

    “爱情自由论啊!”关落雨笑了下,道:“你要是跟我提这个的话,那我就专制了,怎么样?”

    林旭瞪着她,心里虽有气,却发作不得,并不能拿她怎么样。他想讲理,但对方偏不跟他论理,就自认蛮横专制了。简直有点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可他也不能跟着耍蛮地去直接动手,那样只会让结果更糟。何况动手打一个毫无反抗力的女人,他也做不出这种事,更别说这还是关落雪的姐姐了。

    深吸了一口气后,林旭道:“如果小雪真选择要跟我分手的话,那让她来跟我说。我拿得起,放得下,不会死缠着不放。如果这不是小雪本人的意思,那我没必要听你的。你可以专制蛮横地替小雪做决定,但你没权利替我做决定。”

    关落雨闻言,饶有兴致地打量了他一眼,加重声音地道:“我会劝到小雪跟你分手的。另外,我也劝你一句。你们都还没有成年,这么小年纪早恋不好。现在这个年纪,应该把心思专心放在学心上。”

    林旭道:“我们并没有因为早恋耽误各自的学习,不但没耽误,反而各有进步,不信你去问小雪。我觉着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目标,反而能互相敦促。”

    关落雨闻言点头道:“嗯,这我知道,小雪跟我说了,她的成绩我也一直有关注。你们能做到这点,这很好,但我还是不能同意你们现在就发展恋情。而且我已经为小雪安排了更好的路,你们将来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林旭道:“更好的路是对你自己这么认为,我觉着对小雪并不是。你这么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她,她不会开心的。她自己的路,应该由她自己来选择。”

    关落雨道:“我知道什么对她好,她现在是会暂时不开心。但慢慢就会好了,等到将来,她也会感谢我现在替她所选的路。”

    林旭道:“将来是谁也说不定的事。你就敢保证,你替她选的,就一定会比她自己选的,将来发展更好吗?”

    “我敢保证。”关落雨很肯定地点头道。

    林旭忍不住有些无言,她这简直就是蛮不讲理。

    没等他接话,关落雨又道:“至少我现在就很肯定,我选的比她现在要好。在武学中学毕业,她将来能考进的最好学校,也不过就是平阳一中,而且这还并不能完全保证。但她如果到省城读初三的话,以她的成绩,我敢保证,她一定能考入省一中。一个是市里的,一个是省里的,你觉着哪个更好,师资力量更强?而且等到将来考大学,省一中也更有机会能优先考入名牌大校。”

    林旭道:“市里的不一定就比省里的差,市一中历年考入名牌大学的学生也不少。”

    关落雨道:“但在省一中,这个机会更大。”顿了下,她道:“如果你有信心,那就等将来跟小雪考入同一所大学。到时候如果你们还选择在一起,那我不拦你们,还会祝福你们。但是现在,你就放手吧!”

    林旭道:“我们曾约定过,要一直上同一所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大学毕业后,还要一起工作。”

    关落雨轻叹一声,道:“很抱歉打断你们的这个约定。但你如果努力的话,将来还是有机会继续后半段。我知道你很优秀,但你们现在这个年纪,真的不适合谈恋爱,就暂时放下吧!等到将来长大后有缘,你们再续这个缘份吧!”

    林旭看着她张了下口后,又闭上,然后也无奈地叹了口气,知道自己无论再说什么,都是无法说服关落雪这个姐姐的。真论道理,她也能一套一套的说个不停,反正就是他们现在不合适,一个要棒打这个鸳鸯的。如果讲不过道理的话,她就耍蛮横专制不讲理,还是要棒打鸳鸯。

    叹了一声后,他道:“我还是那句话,如果真要分手的话,那就让小雪来跟我说,你说的不算。”

    关落雨很自信地一笑,道:“我会劝到她跟你说的。”

    林旭不喜地皱了下眉,道:“你不是个好姐姐。”

    关落雨闻言并不介意地一笑,道:“我或许不是个很讨妹妹喜欢的姐姐,但我是个好姐姐。我做什么事情前,都会替她考虑的。”

    林旭道:“她不需要你替她考虑,她是个独立自主的人,有自己的思考能力与判断准则。我们是还小,但不要总把我们当孩子,我们已经长大了。”

    关落雨笑了笑,道:“在我看来,还不够大。”说罢一顿,接道:“好了,就谈到这里吧!再接着谈下去,也不会再有另外的结果,只会更加不欢而散。你很好,没有跟我吵起来,我也不想我们接下去谈到吵嘴的地步,那样只会更加于事无补。”

    林旭闻言点了下头,也没有再谈下去的想法。她说得对,他也确实不想跟她吵。无论如何,这都还是关落雪的姐姐。不到不得已的地步,他也不想把跟她的关系弄得很僵。

    “我想你应该没兴趣再接着陪我游览母校吧?那就再见!”关落雨笑着说罢向他挥挥手,转身而去。(。)
正文 第四十章 最坏打算 底线
    该说的都说了,话已谈完,林旭确实没兴趣再陪着关落雨。虽然她跟关落雪长得很像,甚至因为身子完全长开发育成熟的原因,某方面显得比关落雪更漂亮,更吸引人,但林旭对她跟关落雪的观感却是完全不同。对于关落雨,他可实在谈不上喜欢。

    “再见!”

    回了声再见后,林旭见关落雨竟是转身向着学校里面走去,看起来还真的一副要继续游览母校的样子,便也没有多留,转身回李飞燕的宿舍。

    他这时跟关落雨并没有走出李飞燕的宿舍太远,也就才出了那排宿舍区一小段路。很快回到李飞燕的宿舍后,妹妹林彤一见他回来,便立即起身迎上来问道:“哥,怎么样了,她是不是要你跟雪姐姐分开,不准你们再见面?”

    林旭摇了下头没回答,而是问道:“你先跟我说下怎么回事,我不是叫你帮忙劝小雪的吗,你怎么把她姐给弄来了?”

    林彤一脸委屈抱歉地道:“我是听你的去劝雪姐姐了,又回村里上她家找到的她,但正劝她的时候,被她姐姐在门外面偷听到了。然后她姐姐进来一逼问,雪姐姐瞒不住,就把你们俩的事都说了。”

    林旭也不知道究竟是林彤和关落雪谈话时太不小心,还是关落雨太狡猾,故意去偷听的。但这时再追究是谁的问题也于事无补,忙又问道:“那她们爸妈知道这事了吗?”

    林彤摇头道:“没有,现在就只有她姐姐知道了。她姐姐也是用这个威胁雪姐姐的,说不准她再偷偷见你,不然就把这事说给她们爸妈知道。雪姐姐怕这事被她爸妈知道了后弄得更大,也就不敢再跟我走,听了她姐姐的话,留在了家里。然后她姐姐说要找你谈谈,就跟我一起来学校了。”

    听到关落雪的父母还不知道他们的事,林旭先松了口气。要是她们父母也知道的话,那这事确实就弄在了。过去走到沙发上坐下,他又问林彤道:“那小雪听了我之前说给你的那个解释,把对我的误会解开了吗?”

    林彤跟着坐到沙发上,道:“这个雪姐姐倒是信了,她当时也就是一时生气。可现在解开这个误会也没用了啊,她姐姐知道了这事,不准她再见你了。而且暑假完了,她就要被安排到省城去读初三,以后你们也很难见得着了。哥,你们俩是不是就这样完了,被她姐姐给拆散了。”

    林旭摇摇头,道:“我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不过她我说不准。她姐很强势,我怕她真会听她姐的。”

    想起之前关落雨所表现出的对于说服关落雪的自信,林旭真的是对此没把握,觉着关落雪会受不住她姐姐的压迫而妥协。在关系亲近与影响力上来说,现阶段他一定是比不过关落雪这个姐姐的。毕竟她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一家人,而他跟关落雪相好不过才几个月。

    凡事做最坏打算的话,那他就得做好关落雪真的被她姐姐劝动说服的准备,亲口跟他说“分手”,结束他们的这段早恋关系。

    有些烦恼无奈地叹了口气,林旭往后靠在了沙发上,闭目想着这事是否还有别的解决与挽回的办法。

    林彤瞧他的样子,也没有再多问烦他,又转过头去独自看电视了。

    回想与关落雪之间的关系与过往种种,如果这段恋情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被迫结束地分手,那他会很可惜与不舍。但事情如果真到了那一步,关落雪主动站到了他面前提分手,那他也会保证像跟关落雨所说的那样,拿得起放得下,绝不会死缠着不放。

    跟关落雪在一起时的感觉虽然美好,但毕竟两人都还是懵懂少年期的早恋,再加上确定关系后的交往时间还不久,关系也真没到深得不可分隔的地步。

    林旭的世界观、价值观等,多有受一向喜欢的武侠所影响。但他的爱情观,却则是与文学作品中所描述的相反。他的爱情观比较务实,向来不觉着“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的那种才是爱情。他觉着爱情应该是欢乐与美好的,而不应该是痛苦的。如果非要弄到什么生生死死的地步才是爱情,付出一切就只为求爱,那这种爱情的伟大他不懂,也理解不了。

    他以前在书上看到过一首从外国翻译过来的诗挺喜欢,诗是这样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这诗句描述的有些夸张,但内里的精神他却很喜欢并欣赏。本质上来说,他是个比较倾向于自我的人。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必须品,自己才是。如果需要一段爱情,那也应该是为了自己,是满足自己的需求,服务于自己的,而不应该是自己服务爱情,成为爱情的奴隶。

    这么说,可能有些自私自利,自我为中心。但事实上来说,其实大部分人都是如此。有句话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流传千古不是没有道理。当然,这话也有些太过绝对。林旭也不是那种绝对自我,只知为自己,而完全不顾别人感受,不懂得对人好、为他人所付出的那种人。

    只是他觉着,这种对他人的付出,应该有一个度量与底线。不能是从不利己,专门利人。那种一心为别人的人,他觉着只能是传说中才存在的圣人。相应的,那种从不考虑自己,一心只为了对方付出与奉献的伟大爱情,他觉着也只是一种传说,是属于文学、影视等作品中虚构所描绘出来的完美爱情。真正的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反正,他是不太相信这种爱情。

    对于爱情的投入,他觉着同样有一个量与底线。至少,他是做不到完全付出一切地去投入。又或者是,可能他还没遇到那样的爱情,与那个对的人。

    但反正现阶段,他是做不到,也很难想象这样的自己。他觉着在任何时候,都应该保持自我,不应该为任何事而失去自我。在爱情上,也是一样。

    就像他跟关落雪的这段恋情,他会对她好,会为她相应投入与付出自己的一些东西。但在任何时候,他都会保留一个自我,不会去为了这些完全投入地失去自我。(。)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孤高特立 一场睡
    许多武侠中的主角都是浪子,从不为某个人、某件事或某个地方过于留恋,始终浪迹江湖,四海为家。

    这样的人生可能也有些过于理想化,现实中并不存在,是中虚构的,并且这种人生也显得有些孤独。但林旭对这种人生,却还是挺向往与喜欢的。而且他从小就不喜欢说话,不爱与人交流,本来也就是个落落不群,很孤独的人。

    有些人会受不了孤独感,觉着找不到人交流的生活非常孤单苦闷加寂寞无聊。但孤独对他来说,却不算什么,反而还有些喜欢,他就喜欢没事一个人待着。反而与人接触交流,会让他有些不自在与不适感。这不止是针对陌生人,即便是自己的家人与相熟的朋友,他也不喜欢与他们过多交流。他在自己家里时,也常是一个人待着,选择做自己的事。有时候一天下来,也跟父母说不了几句话。

    他看过一些关于心理类的书籍与影视,有时觉着自己可能是有交流障碍甚或自闭。但自闭就自闭吧,自闭并不代表就一定不好,他反正觉着自己挺好。他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快乐,没人分享,也能独享独乐。何必又一定要与人交流,去分享自己的事情与心情。

    想到可能要跟关落雪分手,他心里某个时候不知为何,竟反而觉着有些轻松。他也不知是为了什么缘故,是为了有时候约会前不得不先提前做准备想好约会时要谈什么话题,说些什么话,免得因为自己的无话可说让关落雪冷场而尴尬;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但另一方面,他心中对这份恋情的被迫无疾而终,却又感到十分不舍与可惜。对关落雪姐姐强行插手逼迫地拆散他们,也很有些生气。

    “人果然是矛盾的集合体!”

    想着这些,林旭忍不住心中暗叹地道了句。人在许多时候,确实是充满着矛盾,一边想这样,一边又想那样。又或者,他对这件事两极化的矛盾想法,只是缘于他因为这段感情的被迫结束而所产生的彷徨心情的胡思乱想。

    不得不说,这件事还是让他产生了烦恼,影响了心情。从这方面而言,他对于跟关落雪的这段恋情,自己的初恋,显然还是投入了不少感情在内。

    长叹口气,摇头甩甩脑袋,他借此暂时甩去脑中这时既充满矛盾又有些混乱的想法。然后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往门口走去。

    “哥,你干啥去?”林彤见状转头问道。

    林旭在门口站住道:“车还在校门外停着,我去把车开进来。”说罢,便掀帘走了出去。

    他确实是打算把车开进来,出了门后,便径往校门处走去。到了校门口,向门房柴大爷借了钥匙打开大门,把车开进学校后,他一路开至李飞燕的宿舍,将车重新停放在外面。

    开门下车后,他走到宿舍门口,掀起门帘向里面看电视的妹妹林彤道:“我回自己宿舍了,中午饭你自己去吃吧,别叫我了。”

    林彤闻言问道:“你这就茶饭不思没胃口了?”

    林旭道:“我不是没胃口,是昨晚换了地方没睡好,补会儿觉。”

    他昨晚何止没睡好,是根本一整夜都没睡。不过以他现在的修为而言,就算连着三天三夜不睡觉也都不算什么,到时仍是精力充沛。但他话里所说的并不假,确实是打算回自己宿舍补会儿觉。

    他现在并不犯困,但要睡的话却是也能睡着。他是想要借睡觉睡着后,暂时不去想关落雪的事,放空一下思绪,让自己的身体与精神都好好放松下,睡醒后换个心情。一个好的睡眠,是有助于让心情愉悦的。

    另外,就是睡眠本身的作用——休息。以他现在的修为,是可以做到三天三夜连着不合眼都不算什么。但他目前的修为,却还无法完全违逆人体的生物本能,必要的休息还是需要的。不睡觉实际上是在透支自己身体的精力,而且连着不睡,更会加剧这种消耗,所以能事后补觉恢复些,还是要尽量恢复。

    “你这种时候还能睡着?”林彤闻言又转为了惊讶地问道。

    “有什么睡不着的,又不是天塌了?没了女朋友,我难道还不活了?”林旭不由反问道。

    “电视里演的,失恋不是都会伤心难过吗?”林彤不解问道。

    林旭摇头叹道:“难过对事情一点儿帮助也没有。另外,我也确实不觉着有什么难过的。”顿了下,接道:“电视里演的你也能信,许多都是瞎编的。那么演,只是为了骗观众的同情跟眼泪。”

    “你是不是就根本没爱过雪姐姐?”林彤质疑地问。

    林旭道:“爱确实谈不上,只是喜欢。我们都还没成年呢,哪儿就整天爱来爱去的?你就是言情剧看多了,别老把电视里演的当真。”

    林彤道:“那你们平常约会谈什么,我怎么觉着你们一点儿也不浪漫?”

    “哪有全是电视里演的那么浪漫的?”林旭笑着摇了摇头,道:“好了,我走了。”说罢,不等她再接话,便放下门帘转身离去。

    下了台阶,他走回到车旁,打开后排车门探身进去拿了自己所买的那两把刀剑。岳纤云那个装着她月蝴蝶服装的背包,他则仍留在车里。不过换了个位置,由后排座位上转移塞到了后车窗处。

    拿出刀剑锁好车门后,他便回转自己宿舍。回到宿舍将刀剑放下后,他舀水洗了把脸,然后便关好宿舍门,躺到了床上去睡觉。

    不过一躺下后没事干,还是难免胡思乱想地去想心事,一时却也是难以入睡。

    想了下后,他干脆施展了呼吸入静法,以入静的功夫帮助睡眠。

    像他现在这种思绪杂乱的情况下,并不适合修炼内功,怕入静后还起反复,会有可能造成走火入魔。但现在他只是入静,并不练功,倒也不必担心杂念生起时导致内气跟着走岔。

    只是保持入静,杂念或有反复下,并不要紧。当他渐渐摒除杂念完全入静后,接着再继续放松身体地沉寂念头,没过多久后,便呼吸平缓地陷入了沉睡。(。)
正文 第四十二章 清风剑 明月刀 剑法开练
    林旭这一觉,直睡到下午四点多才醒。

    一场好睡醒来,身体与精神都得到了充足的休息与放松,在心情上也感觉是焕然一新,果然好了许多,醒来后也没再一直想关落雪的事了。既然做好了迎接最坏结果的准备,那再多想也是无益。

    伸个懒腰在床上坐起身,他转头望向窗外,就见窗外这时也下起了雨,不过下的并不大,只是蒙蒙细雨,比起他从平阳市回家时所下的那一场雨要小了许多。

    下床穿好衣服,他打开宿舍门,将门帘挑起,让外面下雨天带着凉意的新鲜空气更多地涌进屋内,换下屋内略有些沉闷的空气。

    将门帘挑起搭在门上后,他从自己兼饭桌的书桌上找到那本《乙组剑术图解》,然后搬个凳子坐到门口处,从头开始细细翻看。

    这本《乙组剑术图解》中的剑法共有八段,连着开头的起式与结尾的收式算在内的话,则总共有十段。起式与收式的动作都很简单,招式也少。正式的八段剑法中,则每段都有七、八式,每一式也都又分成了好几个分解动作来讲解,再加上每个分解动作都有配图,倒是讲解的很详细。

    书名既为图解,自是配图量很大。整本书,便只是讲解了一个完整套路的剑法。不算起式与收式的话,总共八段的正式剑法共有五十一招,如果加上每一个分解动作也算的话,则数量再乘以数倍,差不多有三百余式。

    《乙组刀术图解》与《乙组剑术图解》在这方面差不多,而且刀法的招数上比剑法还要多几招,总体的运动量都很大。而且其中还有不少腾空跳跃来完成出刀用剑的动作,难度上也较大。

    林旭开始时就把刀法、剑法的练习定放在后期,一是开始时并没有合用的兵刃;二也是这两套刀剑、剑法的运动量与难度,相对初期来说较大;三则是按照常规练武的顺序,本来也就是先练拳脚,再练兵刃。兵器是身体的延伸,把拳脚的功夫先练了,再来练兵刃,也会更有帮助,事倍功半。拳脚的练习,对于兵刃,也是一个基础。

    对于这本《乙组剑术图解》,林旭并不是第一次看,以前就翻过了许多回。不过因为之前还没开始决定练,都只是大致翻看,并没有从头到尾地详细过。但因为大致翻看了,他多少却也有了了解。当下并没有从头开始后,就一下通读到尾,而是先仔细看前两段。

    因为加上每一招分解动作的话,招式非常多,要全部仔细通读地记下来,对记忆力是个很大的考验。虽然他觉着自己也并不是完全做不到,但实在犯不着如此。这又不是考验记忆力,而是练武,重要的是不要把招式记错漏了。所以他决定以两段为一组,两段两段地进行练习,这样比较保险,也能够兼顾些速度与准确度。

    不过开头的起式与结尾的收式动作都很少,也简单,就并不分割独立了,分别将其包含在第一阶段的前两段内与最后结尾的后两段内。所以他现在仔细研看的是起式加第一段与第二段。

    他一边仔细看时,一边在脑中虚拟画面,将动作进行演练完善,手里还不时的捏个剑诀做比划。有些一时难以理解的,就反复看。

    当最后把起式加前两段的配图与文字讲解全部研看完后,他脑子里也基本把起式加前段的动作招数完整地连贯演练了一遍。

    看完后,他又把脑子里的虚拟动作过了一遍,然后再又书中的内容对照。确认无误,也没什么错漏后,他便放下书,返身进去从书桌上拿了买来的那把剑。

    “呛”然一声抽剑而出,他将剑鞘放在桌上,然后右手握剑,左手捏个剑诀,缓缓抹过剑身。

    想到里的许多有名的刀剑都有名字,而且真实历史上也有什么十大名剑名刀之类,他决定也为自己的剑与刀分别起个名字。

    “叫什么呢?”执剑皱眉沉思地想了一阵称后,他双眉一展道:“有了,剑就叫清风剑,刀叫明月刀。清风明月,叫起来也很顺口,就这样定了。”

    定下了名字后,他微微一笑,翻腕挥剑,将剑倒持地贴臂而收,然后转身脚下一点,便轻身从门口的凳子上跃过,跃至了宿舍外面的蒙蒙细雨中。

    雨下得非常细微,好似烟雾一般,这点雨他倒也并不在意。反而跃进雨中后,丝丝细雨扑打在面上,更让他有些精神一振。

    当下剑交左手,面向南方而立,左手倒持长剑,右手捏剑诀贴腿而收,把了个起式里第一招的并步持剑起手式。

    起式共有四招,并步持剑后,是虚步亮指、并步按指与提膝抱剑这四招。四招的动作都不大,也非常简单,以他现在的武功底子做起来更是非常容易。

    当下并步持剑的架势一摆后,稍作一顿,便是把后面的虚步亮指、并步按指与提膝抱剑这三招顺势地连贯使出。当最后一招的提膝抱剑使出后,左手中的剑又已交回了右手,并已呈正握之姿。

    单腿独立,摆着提膝抱剑的姿势又是稍作一顿,他便接着使出第一段剑法的第一招——跳跃歇步下刺。使罢,又接着翻身弓步前刺、左右盖步剪腕跳跃提膝下剑、盖步卷穿剑……

    因之前仔细研看时,他便已经把这些招数全部在脑中虚拟地演练了几遍,再加上现在本身就已有了很好的武功底子,腾空跳跃等动作做来轻松自如。所以这时实际练习时,动作也并没有什么太多明显的停顿,只是在每一招使完后才稍作一顿,看起来仍是显得颇为连贯。不知道的人,都很难看出,他现在这是第一次真正练剑。

    不过因为是第一次练,他所有的动作都做的还并不是很快,第一前提是保证招式与运剑的准确性。连贯性也并不强求,如果哪一招使的并不能顺序连上的话。他也会停下来,重复练习这一招。直到使得连贯后,才顺而使下一招。(。)
正文 第四十三章 重复招式 套路武功
    林旭双脚一用力,身子离地跃起,落地后双腿前弓后蹬呈弓步之势,手中长剑斜刺向身前下方,完成了《乙组剑术图解》第二段的最后一招。

    这招名为跳跃弓步下刺,却是跟第一段第一招的跳跃歇步下刺名字很像,只有一字相差。实际上,这两招前半段离地跳跃而起的动作也基本一样,运剑的方向也是同样的下刺。所不同的,就只是落地后的动作不同,一个是弓步,一个是歇步。

    而这套剑法中,不止有名称很像,动作很像的这种招式,实际上名字、动作完全相同重复的招式也有好几招。就比如起式里的最后一招“提膝抱剑”,在后面的第三段里也会同样出现这一招。而第三段所出现的一招“转身云剑”,在后面的第七段中也有重复出现。这种同样情况的招式,还有着一、两招。而招式名称、动作都很像的招式,也是同样还有着好几招。

    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为了套路的完整性与连贯性,有时招式的衔接转换间便会使用前面出现过的同样招式来做为连接;二则也是说明了这套剑法有些缺乏创新性,因招式太多,有时想不到新的招式来连接,也就只好使用同样的重复招式;三便是这种套路性武功的弊断,凡是套路的武功,总是难免会出现几招重复性招式作为衔接用的。

    就像他之前练过的那套《三路华拳》,为了追求套路的连贯完整性,也有重复性招式的出现。不过那套还好,重复的只有两招,一招是“二郎担山一条鞭”,另一招是“凤凰展翅梧间歇”。

    三路华拳会出现这招情况,也是因为招数太多,而像他之前所练的十二路弹腿与三十二式太祖长拳,因招式较少,便没有这种情况。十二路弹腿的练习,更像是一招招的散招,每一招是基本上独立的。对敌中如何组合使用,则看个人怎么运用,并没有强制性的连贯套路施展。从这点上看,倒是跟散打有些类似。

    当然,套路性的武功并不是就一定不厉害,还看个人怎么用。练习是一回事,实际对敌又是另一回事。实战中最重要的,是能够活学活用,判断出在什么时候该用哪一招。练套路不能练僵了,练到那种只会按套路使,实际对敌中也总是想要照着练习套路来打的,那就是再厉害的武功,也用不出多厉害了。

    套路性武功并不只是出于表演性与观赏性而发展,同样有着实用性。其实用性一是为了方便练习,像散打那般,总是一个个独立招式的不断反复练习,是很有些乏味的,而编制一连串的动作发展成一个完整的套路,便增加了练习的趣味性。第二个作用,便是这些动作的连贯练习,可以锻炼到身体不同的各个部位,起到全面强身的作用。

    套路性武功要想在实战中发挥其真正威力,最重要的就是“活学活用”四字。一定要分得清练习和实战交手是完全不同的,练是一回事,打则是另一回事,正所谓是“练有练法,打有打法”。真正的师父教弟子,不仅要教练法,也要教打法,把这层给点明。

    林旭武功全都是自学,倒是并没有长期练习套路性武功所形成的这种固有窠臼。而且他对练与打,也一直都分得很清。实际上许多武侠中,也都有反复阐述与强调这一点。他能分得这么清,也是有受里的影响。对于“活学活用”四字,他一直都很牢记。

    所以,同样是套路性武功的三路华拳与太祖长拳,在他手里也同样能够用得很厉害。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内力为基础,有足够的力量发挥出这两门拳法的真正威力。否则的话,他只有普通人的力量,能够发挥出的威力,也就是只比普通人厉害一些。所以力量是最根本的基础,内功中就是内力,外功中就是桩功练力。能够增强本身力量的手段,在任何一门武功与任何一个门派中,都是最核心的功法。

    《乙组剑术图解》作为一门套路性武功,自然也同样有其威力。不过这门剑法中重复与相似的招式却是不免稍多了些,如果把这些重复和相似,再加上比较简单,基本没用的起式与收式等全都去掉的话,剩余的基本就只剩下了一半。

    由此来看,再以林旭目前的眼力来判断,便可看出这门剑法在实战中的真正威力实在并不大,只能是做为一个剑法的基础来练习,学习些用剑的基本功与运剑的手法。

    实际上从这门剑法的名称以及其招式的名称,也基本能判断出这一点。其命名方式,完全就是现代化的直白风格,从招式的名称来看,就基本能够看出这招的动作是大致怎么回事。比如就“跳跃弓步下刺”这招来说,一看名字就能明白过来。不用看配图,基本一听这名字,都能够大致比划出来。

    事实上,这本书的最前面序言中也完全说明了,这是套七十年代才编制出的一个武术套路。不光有剑法,还有拳法、刀术、枪术和棍术,是一整套的“乙组武术套路”。不过他父亲林朗所收集到的,就只有这本剑术与另一本的刀术。

    七十年代到现在,也不过就才二十多年。这种新编的武功,再加上又是公开出版,以及前言中序的说明,也是以“强身健体、增强体质”为重,还谈什么阶级斗争、革命精神之类。有这些因素定基,也就基本不用期待这种套路武功的实战威力有多大了。

    这不像他之前练的弹腿、太祖长拳与三路华拳,虽然也算是打基础类的,威力并不是特别大,但却是自古流传下来,经过了时间的历练,在实战方面还是有着许多实用性,没有太多虚活与花招。而这本《乙组剑术图解》与另一本《乙组刀术图解》却是不同,花招战了大半,反而实用性没有多少。所侧重的也是强身健体与观赏性、表演性,并不强调真正实战的实用性。

    不过其中的《三路华拳》,他觉着却是有掺杂些水份在内。因为这套拳法的招式名称除了“出势跨虎西岳传”、“毒龙出洞一股烟”这种比较讲究的古称外,每一招还有个直白的现代称呼,如“出势跨虎西岳传”又叫作“虚步回环亮掌”这类。

    他觉着公开出版发行的这套三路华拳,可能是经过重新编纂的,许多真正厉害的招式并没有刊印,其中反而也夹杂了些表演性的虚活花招在内。不过好在也不多,能够用于实战的还是不少,总体的威力也并不弱。(。)
正文 第四十三章 练完学会 执剑长啸
    林旭将跳跃弓步下刺这第二段的最后一招使完后,便已是将起式与第一段、第二段的所有剑招全都练习完成。

    练完之后,他收势将手中的剑轻轻一抛。剑一离手,他一个旋身面向南方而立,在旋身的同时,左手抬起,以倒持之势接住了右手所抛离的剑。

    等旋身之势一尽,他一个并足立定,又摆成了起式第一招的并步持剑势。摆出这个姿势站立地稍作一顿后,他接着转虚步亮指,开始了第二遍的练习。

    因为已练过了一遍,他这第二遍练起来,招式便使得更加流畅连贯,出招运剑的速度也快了许多。剑刃破空,劈破开雨幕,不时发出“嗖嗖”急响,劈破开的雨水被挥舞得四下飞溅。

    第二遍练完,他稍作停顿后,又接着练第三遍。第三遍使得更流畅,速度也更快,一时间剑光闪烁,雨水泼洒,利刃破空的锐啸声响更是大作。

    第三遍练完后,他一个翻身倒跃回檐下的宿舍门口,然后将剑倚在门框处,探手到里面门口处放着的脸盆架上拿了毛巾,擦了擦脸上被淋的雨水以及混合的一番大运动量后出的汗水。

    究竟是盛夏时节,更是最热的三伏天,虽是下雨,气温也并没有下降太多。不做什么运动的话,还感觉比较凉爽,但他这一番练剑地大运动量下来,却还是难免出了一头汗水。

    擦过脸后,他走进宿舍,拿起桌边的暖水瓶倒了杯早已放凉的开水,一口饮尽。喝完再返身走到门口的凳子处,拿起凳子上那本展开扣放着的《乙组剑术图解》,坐下来接着仔细研看第三段与第四段的招式。一边看,同样一边在自己脑海中虚拟画面演练着。

    看完熟记了这两段的一组后,他又接着执剑跃至院中,练习这两段的剑招。

    弓步反绷剑、虚步斩剑、丁步挂点剑………

    这一组的两段,他仍是连练三遍。第一遍仍是显得稍有些生疏,到第三遍时便已是使得非常连贯迅捷。

    练完这一组的两段后,便是依次为之,继续下一组的第五、第六段。五、六段完成后,便是最后一组的第七、第八段与结尾的收式。

    这套剑法的招数虽然不少,连上所有分解动作一起算的话,差不多有三百余式。但林旭现在已打下了很好的武学底子,所以学起来倒也是很快。尤其这套剑法中重复与相似的招式很多,在练习学会了前面的后,后面也就不需再多费心了。再加上他前面的练习中,学会掌握了许多运剑的手法。所以越到后面,反而是学的越快。

    虚步亮指、退步并步按指,最后结尾收式的这两招,基本是跟前面起式的头两招倒反过来,虚步亮指的招式是重复一样,退步并步按指则是退回到与刚开始起手势相同的动作。

    收式的最后一招一使,退回到与刚开始动作一样的起手势后,他至此便已将这套剑法全部学会练全。

    将最后一组的第三遍练完,收回到开始的起手势后,他接着起手势,从开如的第一招进行,又再练起。这回不再是分组练习,而是从头到尾地连贯使出。

    因他每学一组,都是连练三遍练得很熟了,所以这时整个从头到尾地完整练习,却也是使得很流畅连贯。只在每一组的转换连接时,稍有下停顿。

    整个练完一遍后,他稍作停顿,便又接着练第二遍。这一遍练习时,每组的转换连接间便再没有什么停顿了。整套剑法也是使的更快更流畅,剑光闪烁,雨水飞溅,锐风呼啸。

    虽然这套剑法的真正实战威力上并不怎么用,但这时在他使来,手中长剑舞的又快又疾,剑刃寒光闪烁,利刃破空呼啸,带起的锋锐劲气笼罩身周三尺之地,不断的划破雨幕,将本就下得不大的细雨打散成一片片更细密的雨雾,周身水雾弥漫,锐风呼啸,瞧起来倒也颇有气势。

    将这套剑法从头到尾地流畅使完一遍后,他心头也是不禁一畅,觉着有种酣畅淋漓之感。当下收势之后,不由学着里的侠客们,也执剑对天长啸了一声。

    这时学校里没什么人,他这排更是只有他一人,再加上又是下雨天,有“沙沙”的雨声掩盖,他倒也不怕被人听见。

    啸过一声后,他又足下一点,跃回檐下的宿舍门口,将长剑倚在门框处。拿毛巾擦着脸上雨水所混合的汗水,坐在门口的凳子上休息了片刻,他提剑走回宿舍内,找了块洁净的干布将剑上所沾的雨水擦拭干净,以防可能生锈。

    擦干净后,他将剑收入鞘中。然后洗了把脸,换身衣服,撑着雨伞出门,往前面行去。

    这时的雨仍下得不大,不过他刚才是为了需要在宽敞的地方练剑才不介意淋淋小雨,现在结束了练习,却是不想在淋湿一身衣服。雨虽然不大,但待久了也仍是会变成落汤鸡的。

    打着雨伞走出这排宿舍区,他往李飞燕的那排宿舍区走去。他因为从上午直睡到了下午,也不知妹妹林彤回去了没有,打算过去看看。

    没回去的话,叫上她一起去前面饭店吃晚饭。回去的话,那就自己独自去吃。这时已是过了晚上七点,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说起来他今天一整天,却是还一顿饭都没有吃,这时也确实挺饿了。

    走到李飞燕的那排宿舍区门外,他转头向里一瞧,便见李飞燕的宿舍里没亮着灯。而宿舍外面,妹妹骑来停放着的那辆自行车也已不见,便猜她是已经回家了。而且应该是在下雨前赶回去的,因为如果遇到下雨还没走的话,她会选择留下,不会淋着雨上路。

    转头瞧了眼,判断妹妹已经回去后,他便没有再进去,转头继续往校门口走去。

    出了校门,到了旁边饭店后,他便点了饭菜吃晚饭。因为今天一整天都还没吃饭,再加上凌晨经历了跟武术协会那个王国庆的一番打斗,以及后来帮助岳纤云制伏刘保魁一行人,他今天的消耗也挺大。所以这顿晚饭的量,他又比平常点的更多了许多。(。)
正文 第四十五章 相遇意外 何事烦忧
    (卡文了,抱歉!)

    饱餐一顿,吃完饭出来后,但见外面的雨却是已经停了。

    这时仍是晚上七点多,没到八点。夏季天长,像平常这个时候,天还没完全黑下来。但现在雨虽停了,天却还是阴着,因此这时的天却也是很暗了。

    借着饭店门口的灯光仰头望了眼阴沉的夜空,林旭正要往回走去,忽然见到路对面处,黄宗文正在桥头的路边散步般地踱步走着。而且令他意外的是,黄宗文手里还正夹着根烟在抽。

    以他所了解的情况,黄宗文虽然并不是烟酒都不沾,但却也很少碰。酒有时候还会自酌几杯,但抽烟,林旭则几乎就没遇见过。虽然从黄容那里所听来的,也知道黄宗文有时会抽烟,但眼下这情况,却还是他第一次亲眼见到黄宗文抽烟。

    若是换做别的老师,林旭这时多半会装作没看见地扭头往回走去。但黄宗文却不同,这是他在学校里最为尊重与喜爱的老师,而且两人私下里的关系也很不错。尤其这时十分意外地竟见到黄宗文在抽烟,心里对此也是颇为好奇,不知是什么原烟引起了他抽烟。是有什么烦心事,还是忽然就想来这么一根?

    当即脚下略作一顿后,他便往黄宗文处走去。走到近前后,他开口叫道:“黄老师。”

    “林旭啊!”黄宗文见到是他,含笑回了一句,然后将手里的半截烟深吸一口。吐出一口烟雾的同时,他将剩下不多的烟蒂扣指轻轻一弹,烟头燃烧的火光在黑夜里划出一道不断旋转的显眼抛物线,被他准确弹落到路边两米开外一个因下雨积水的小水坑里。

    “嗤”地一声轻响,烟头落水后熄灭,黄宗文则与此同时又接着向林旭道:“才吃过晚饭啊?”

    见黄宗文将烟头弹得这么准,林旭并无太多意外,他可是早在课堂上见识过许多回这位黄老师精准的弹粉笔头手法了。那一手“弹指神通”的绝技,别的地方不敢说,至少武乡中学可说无出其右。他能在学校里得了东邪的名号,也是多有仗了这手绝技之功。

    自从上次宋永华开车带着岳纤云来武乡中学接林旭,宋永华在校门口处恰巧见到黄宗文,惊讶地对黄宗文叫出“是你”显出一副明显认识的样子,但随后却又立即否认借口是认错人后,林旭在当时也在场的情况下,却是对此一直有些生疑,认为以宋永华的眼力,应该不至会认错人。因为这个疑点,他对黄宗文的身份也由此开始产生了怀疑,认为自己的这位黄老师并不像表面那么简单,猜测其可能是个隐藏的武学高手。

    只是之后他虽一直都对黄宗文有特别留意关注,希望能发现点什么,窥破其隐藏的身份,但到现在为止两个多月过去了,他仍是并没发现任何蛛丝马迹,能够证明黄宗文真的会武功,并且隐藏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

    当时他还曾想过,是否要假扮个蒙面人,出手向黄宗文去试探。相信到了生死之际,黄宗文如果真的有隐藏什么,那也一定会被逼出来。不过后来再仔细剘酌一番后,他却又放弃了。

    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黄宗文如果真不是他所想的那边,不是隐藏高人,也不会武功,那他在出手时就有可能会误伤黄宗文;二是如果黄宗文真的被他试探出来,确实身怀上武功,并且还隐藏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那被他试探出来后,两人的关系怕也就无法再维持原状了。严重点儿的,黄宗文因此都有可能对他大打出手,甚或因被他窥破秘密而想将他杀人灭口。

    虽然事实上他认为黄宗文绝不会这样,但凡事提前往最坏的结果打算,却是需要做好这样的准备。在毫无线索理解的情况下,他又哪里知道黄宗文隐藏的究竟是什么。如果真是一个什么很宝贵的惊天大秘密,那被他探得窥破后,黄宗文也就真有可能会为此不惜一切地什么都做得出来。世事无绝对,谁又能完全料得准呢?

    基于以上两点,林旭觉着还是不要轻易采取这有些过于激进的手段。如果黄宗文真隐藏有什么秘密,那接着隐藏就好了,自己又何必非要一定知道。如果他真的身怀上乘武艺,那他不愿显露就接着随他好了,自己又何必非要逼迫他显露武功。

    目前这样就挺好,林旭并不想因为自己只是出于好奇的举动,而把两人间的关系弄得太糟糕。只要双方互无威胁,那就继续各做各的好了,又何必非要横插一杠?他的好奇心,还真没那么大。

    “嗯!”林旭闻言点了下头,回问道:“您吃过了吗?”

    黄宗文道:“早吃了。我见雨停了,所以出来散散步。”

    “您是不是想黄容了?她什么时候回来?”林旭想了下,试探性地问着黄宗文可能抽烟的原因。但只是想女儿的话,应该也不至于会让他忽然抽烟,以前他想的时候也见他抽过。不过林旭猜不到究竟是什么原因,这时也只能暂作试探地一问。

    黄宗文点了下头,道:“今天就是月底了,她说过两天回来,最迟会在下个月的五号前。”

    虽没有言明,但他说话的动作与语气显然就是承认了他是因为这个才吸的烟。但林旭总觉不是这个理由这么简单,想女儿也不至会心烦啊!不过想了下后,他却也没有再多问。

    “你这会儿有事吗?没事的话陪我去下两盘棋?”没等林旭开口接话,黄宗文又忽然道。

    他所说的下棋并不是象棋,而是指围棋。

    他们这边没什么人下围棋,村子里也没几个人会。林旭以前小时候只跟自己爷爷学过下象棋,围棋他在上初中前是不会的。现在会下,那却是黄宗文后来教他的。

    相对来说,黄宗文更喜欢下围棋。但可惜的是,学校及附近也没什么人会,让他经常难得棋友。有次林旭在他家里见到他有围棋感兴趣后,他心头一动地便就教了林旭下围棋。既然找不到棋友,那他就自己培养。

    这念头其实他以前便早就有过,也曾找过几个人教。但围棋却是易学难精,他教了几个都学得不怎么样,而且对这东西感兴趣的人也不多。这不像象棋,定胜负会很快,下一盘差不多要几个钟头,没耐心的人根本连坐都坐不住。就连他女儿黄容,也对此没多大兴趣,倒是喜欢拿围棋当五子棋玩。

    不过林旭却对此很有兴趣,也好静坐得住,而且在这方面还颇有些天分,在学会了不久后,便能跟黄宗文有来有往地勉强做得他对手了。黄宗文对此自是大喜,更加对他用心教导,务要培养出一个棋鼓相当的棋友对手来。

    两人的私下关系不错,黄宗文对林旭比他以前的历任数学课代表都亲厚,却也是有着这方面的原因在内。

    “好。”林旭闻言,没作多想,便点头答应。(。)
正文 第四十六章 何人窥伺 滴水不落
    林旭答应之后,便随着黄宗文一起回返桃园。

    两人不知道的是,在此北边,距离他们这里约三里多外一座高出地面二十来米的土丘上,正有两个人站在丘顶的一棵大树下,远远观望着这边。

    两人一为年长,一为年轻,年长的那个看去约摸五十来岁年纪,容貌清癯,脸上隐隐有一层青气,望着桃园方向的目光流露出一股说不尽道不明的意味;年轻的那个,看上去则约摸二十岁左右,甚至可能更年轻一些,十八、九的样子,样貌清俊,双目灵动。

    两人手里都拿着雨伞,看样子已在这里站了许久,下雨的时候就来了。年轻人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双筒望眼镜,这时刚刚从眼上放下,年长的那个则并没拿望眼镜,似乎隔着这么远,差不多有近两千米的距离,他只凭肉眼,就可以在这黑夜里瞧清楚那边的情形。

    雨虽停了,但头顶大树繁茂的枝叶间却还藏有不少积水。下雨过后,树下总还是不时会有积水滴落。这场雨下得小,树上枝叶间积蓄的雨水也并不多,但滴得虽少,却还是不时会有水珠滴落。

    这时一滴水珠刚好滴向那年长者的头顶,那年长者未曾抬头看见,也仿似未曾察觉,但当那滴水滴落至他头顶寸许处时,却忽然一顿,像碰到了层无形的气劲一般,被轻轻弹开了。

    未曾接触,动也不动地就弹开了这滴水珠后,那年长者也仍是似无所觉,没多留意,好像只是做了件自己都没怎么注意到的不经意间的小事。望着桃园那边,这时林旭正随着黄宗文走过小桥,他开口道:“咱们在这里瞧了一天了,都始终没有人到访过他家,他这一天也几乎没有跟任何人接触过。但现在这少年跟他说了几句话,就随着去他家了,看起来应该跟他关系不错。待会儿等这少年出来后,你去将他悄悄擒住。既然他女儿还没回来,便拿这少年顶上吧!”

    年轻人闻言点头应道:“好!”

    年长者道:“其实以我对他的了解,就算拿住个不相干的人要挟,他也会多少有些顾忌。但这种事,自然还是关系越亲近的人越好。”

    年轻人道:“师父说得是。”

    年长者点了下头后,不再说话。

    桃园的黄宗文家,林旭这时已经与黄宗文手谈落子了。黄宗文执白,林旭执黑先走。

    自从练武有成后,林旭的棋路也是开始有了些变化。以前他下围棋时,总是比较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以防守为主。但自从练武有成后,他的棋路就开始变得有些凌厉攻势,咄咄逼人,棋力也是有了不少进步,能够与黄宗文下得更加有来有往,堪为对手了。

    不过他虽长进不小,但毕竟还是新手,比不上黄宗文已在此道浸淫了几十年,与自己这位教他的老师下时,仍然是输面居多。只是输得不再那么难看了,有时十几局中,也能间或赢上那么一局,或是扳平打和。

    但今日一下,互相落了三十多子后,林旭就发现,黄宗文的水平竟是有些下降了。有两次,竟都没发现自己较为明显的布局,直到过后才发现地去补救,但却已经有些为时较晚。再还了十来手后,黄宗文已是明显处于下风。第一局竟然就被他轻易占了上风,这就完全不是黄宗文平日正常的水平发挥了。

    林旭细心观察,发现黄宗文不是水平下降,而是间或有些心绪不宁,并没有完全专心于棋局上,这才影响了己身的发挥。

    “黄老师,你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再落了一子后,林旭开口问道。

    他是不爱说话的性子,就算跟关系亲近的人,有时也并没有什么话多说。跟黄宗文这位关系较近的老师也是一样,平常待在一起时,也不会有什么太多话,更很少主动挑起话题,经常是黄宗文问他,他才一问一答;黄宗文不问,他就闭口不言。

    主动挑起话题的次数都少之又少,像现在这种不但主动开口还是谈心之言,于他来说,就更是绝无仅有了,这算是两人相识以来的第一回。

    林旭会反常地主动开口问出这句话,却也是黄宗文今晚的表现实在有些太过反常了。他不但生平第一次见到了黄宗文抽烟,也是第一回遇到黄宗文棋力水平这么下降,这明显是遇到事了,而且事情也绝不是想女儿黄容那么简单。

    黄宗文闻言抬头看向林旭,冲他摇摇头,轻叹了口气,道:“我没什么烦心事,就是好长时间没见,可能太想容容了吧!”

    林旭见他仍拿这当借口,不肯说实话相告,却也是没办法,他也总不好逼问。而且人家就是打定了主意不说,他再逼也是无用。心下叹了口气,他随口顺着道:“她不是过几天就回来了吗?而且您要是想她的话,可以先给她打个电话啊!”

    黄宗文道:“打过了。”说罢,垂目看向棋局,落了一子。

    “那她也没什么事吧?”林旭问道。

    黄宗文点头道:“她也很好。”

    “那您还有什么牵挂烦忧的?”林旭说罢,跟着落了一子。

    黄宗文摇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林旭见他实在不肯说,却也着实没办法。不得不说,两人在这方面的性子很有些像,他遇到什么事的话,也是会闷在自己心里,不肯随便跟什么人说。就算别人问,也是不说。被问的多了,还会嫌烦。

    他跟黄宗文能走得亲近,也是因为两人性子方面有些像。既性格相像,心同此理,他对黄宗文现在的心态,倒也很理解。既然黄宗文实在不肯说,他想了想后,便也没有再问。

    不过以黄宗文现在的心境与棋力发挥,这局棋再接着下可也就没什么意味了。但黄宗文不主动结束,他该下还是要下,至少把这局下完。看着黄宗文还了一子后,他跟着再落一子。

    这子下了后,刚收回手,忽然腰里别着的呼机震动了起来。解下呼机一看,但见是岳纤云给他发的,问他方不方便给她回个电话。

    黄宗文见状,投子认输道:“算了,这局棋就下到这儿吧,我这会儿也确实是有些心绪不宁。你就不用陪了,忙你的去吧!”

    林旭闻言,说了句抱歉的话后,也就没有再多留地告辞而去。(。)
正文 第四十七章 梅花易数 心忧所在
    黄宗文没有起身相送,坐着目送林旭离去出门之后。他低头看向眼前棋盘上的棋局,然后抬手数了数棋盘上的棋子,接着掐指推算,就着眼前的棋局起了一卦。

    起卦的方法有多种,有用时间起卦、数字起卦、生辰八字起卦、文字起卦、颜色起卦、物品起卦等。还有专门的起卦工具,如铜钱,这也就是摇钱起卦法,是许多卦师经常且主用的一种方法。

    易学中还有一门独特的起卦之法,称为梅花易数。此法认为世间万事万物都可用来入卦起卦,随时随地也都可以起卦,没必要进行什么特别的仪式,或利用什么特别工具。讲究心潮感应,灵机一动,忽有所感,然后便可就着眼前之物排算天时地理、方位数目等起上一卦。

    古人有以鸟雀、花草来起卦的,黄宗文就着眼前棋局来起卦,也不算什么特别之法。何况以棋子起卦,也是早有古人前例可循。围棋有黑白二子,本就可代表阴阳。棋盘上的棋子数目,未占节点之数目,黑白棋势如何等,皆可用于入卦,作为已知的基数来进行推算。

    他掐指推算了一阵儿后,忽然不由面色一变地皱眉叹了口气,竟是又算出了个凶卦。这并不是他今日第一次起卦,在这之前他就已经起过了两次,现在这是第三次。

    自今天中午开始,他就忽然有心绪不宁之感,也不知是出了什么事,而且无论做什么事,都很难转移注意力地平静下来。时不时地就会忽然心中难安,总觉着是出了什么事,或者将要出什么事。

    除了女儿黄容一人外,他心里再无什么别的过多牵挂。当时心有不安后,就立即先给黄容打了电话,担心可能是女儿出了什么事。但通过电话之后,黄容那边却是一切安好,并未有任何不妥。

    通完电话,得知女儿没事,黄宗文也松了口气。不过之后却还是心中难安,便就起了一卦,推算何事。算完之后,竟是算出了个凶卦,但卦象所指的对象,却是自己,说自己可能会遇到凶险之事,或有刀兵之祸、血光之灾。

    他对于易学术数的研究,是最近五、六年方才开始,现在虽已掌握了许多起卦、推算的方法,却还并不算得如何精通。有时起卦占卜,也多有算错的时候。十次里面能有一两次灵光,推算的结果跟事实沾点边儿,那就已算很不错了。

    所以给自己算出了个凶卦,他并不是很信自己算的就对。在随后不久,又重新起了一卦推算。结果这一卦算完后,显示的仍然是个凶卦。但倒是比第一卦轻了些,是个小凶,说明虽遭遇凶险,但最后却会化险为夷,不会出什么事,至少性命无虞。

    算了这一卦后,他倒是稍微安心了些。可是之后还是不时地有些心绪难宁、心中不安,以致竟心中生烦地沾了很久都没碰过的烟。

    可惜的是,他这术数学的还并不精通。虽算出了自身可能会有的遭遇,但这凶险之事是从何而来,又是因何事而起,什么时候会到来地让他遭遇到,他便算不出来什么确切信息了。

    只是虽算不出来具体的,他心中却隐隐地感觉,应该是与自己以前的事情有关。而想及前事种种,他又更有些心忧难安。

    眼下的这第三卦,竟然又是个凶卦。虽然仍是最终能化险为夷的局面,但他心里却难免地还是有些担忧。但这担忧并非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女儿黄容。如果这凶卦真是因他的前事而起,就算最终能够化险为夷,却也是必要造成影响,可能会打破他们父女俩现在这种平静的生活,带来难以预料与不可预知的变化。他也就罢了,但他却不想女儿也遭遇这种大变的人生。

    叹了一口气,他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望向外面黑夜里连绵的桃林,自语道:“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是要到这时候了吗?”

    ※※※

    林旭离开桃园,走回学校后,便径直往李飞燕的宿舍而去,打算到李飞燕的宿舍,给岳纤云回个电话。

    若平常时候岳纤云打他呼机,没什么重要事的话,他是一向无视不回的。但现在却不同,岳纤云才遭逢大变,既然呼他,那就是需要他。他以前虽不喜欢跟岳纤云之间多有什么瓜葛,只想着双方保持距离,大家君子之交淡如水,间或网上聊聊没什么深交也就是了。

    但现在岳纤云逢此大变,既相识一场,今日凌晨与早上又共同经历了那许多事,他觉着跟岳纤云之间的关系也近了些,这种时候也理应多安慰她支持她,不好再像以前那样冷冰冰对待了。

    到得李飞燕的宿舍,他拿出钥匙开了门后,顺手先拉开门口处的灯绳开关,打开了电灯。

    天气热,随手推门而进后,他便也没掩门,只让一层门帘遮挡着。门口正对着的是沙发与茶几,他跨进门内后,也就难免顺便先往正对的方向上扫了一眼。一扫而过后,他本是打算立即转身往电脑桌旁打电话的。但一扫下,却发现茶几正中间的最显眼处,一只玻璃水杯下面正压着张纸条。

    当即先移步到茶几处,拿起那张纸条看去。纸条上的字,一看就是妹妹林彤写的。上面也只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哥,我回去了”,给他留个言。

    他拿起纸条后,脚下并没停。看过纸条上的字一笑后,又转身向电脑桌旁走去。走过去,他顺手将纸条放在电脑桌上,然后拿起电话拨了岳纤云传呼他的信息后面所附的电话号码。

    电话打通后,那边很快接起,岳纤云带着些惊喜的声音响起问道:“喂,林旭吗?”

    林旭道:“是我,你怎么样了?”

    岳纤云回道:“我挺好的,宋叔叔上午过了十点没多久就赶回来了,现在我们在我爸的向阳大酒店住着。我家里和宋叔叔的那座房子里,都还被警察封着。”

    林旭闻言放心道:“他赶回来了就好。”顿了下,问道:“你呼我是有什么事吗?”

    “没事。”岳纤云说罢顿了片刻后,接道:“我就是想你了,想听下你声音。”

    “哦!”林旭应了声,不知该回什么,张了下口后又再闭上,就这么含混过去地没再说话。(。)
正文 第四十八章 不肯说 抓你的人
    “你怎么样了?跟你女朋友把误会解释开了吗?”顿了下后,岳纤云开口问林旭道。

    “解释开了。”就像林旭问黄宗文时,黄宗文不肯跟他说一样。作为同样类似的性格,这时岳纤云问他,他也没有跟岳纤云照实说。他觉得这是自己的事,没必要去跟岳纤云说。

    “那她初三还会到省城去上吗?”岳纤云又接着问。

    上午在警局时,她跟林旭离得很近,所以林旭当时跟关落雪以及后来跟林彤的通话,她都在旁边听得清清楚楚。

    林旭闻言,忍不住微皱了下眉。他不想说,岳纤云却还偏要问。若在平常,他肯定随口打发一句就挂了,或是干脆直接就挂了。但现在岳纤云还在丧父伤心期间,他便觉着有些不好这么冷硬对待。想了下后,他避而不谈地转过话题道:“明天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会去市里看你,顺便把你东西还回去,你装衣服的包还在我车上呢!”

    岳纤云闻言,果然没再追问,回道:“那个其实不着急,我现在也不用。不过如果你方便的话,那就来一趟吧!宋叔叔他也说,要向你当面致谢呢!”

    “嗯,那就这样,我挂了!”为免岳纤云再接着之前的话题追问,林旭结束通话地道。

    “嗯,那再见,明天见!”岳纤云话里有些依依不舍地道。

    “再见!”林旭说罢,便放下听筒挂电话。

    “拜,晚安!”岳纤云又还接着说了一句。只是这句未说完,就已听到那边挂断电话的声音,忍不住怅然若失地叹了口气,这才放下手里的听筒。

    林旭挂断电话后,正打算出门回自己宿舍,然后接着继续练剑。忽然就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响地不断接近,接着在门口处停住,一人挑帘而进。

    这人的脚步声,他其实刚才跟岳纤云通电话时,远远就已听到了。但学校里在假期间人虽已离去了九成九,却还是有些教职工留守,并不是就没有人。这时还并不是太晚,也就九点多,所以有人因事会来这排走动的话,也算是寻常。毕竟这排前面几间房是代课教师的办公室,还有几间存放东西的储物室,平常时候也有人会过来找东西。所以听到有脚步声,他并没太在意,没想到这脚步声却是照直而来地直接上门了。

    转头往门口瞧去,就见挑帘进来的是一个样貌清俊年约二十左右的年轻人。瞧着这人打量一眼后,林旭发现并没在学校里见过这人,十分陌生。学校所有的教职工他虽然并不是全认识,却也基本上都见过,尤其目前留守在学校的教职工,他更是全都认识,能叫得出来名字。而眼前这个,绝不是这些人中的一员,让他不禁皱眉问道:“你找谁?”

    “我找你。”年轻人淡淡打量了林旭一眼后,随意开口道。随着话落,他抬步走进了屋内。

    “找我?”林旭闻言,不由更加奇怪,问道:“你是谁?”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你只需要知道,我是抓你的人。”最后一个字说罢地话音一落,这年轻人脚下抬步一跨,便如缩地成寸般地从门口处一下跨落欺进到林旭身边,抬手往林旭肩头抓去。

    见这人要来抓自己,林旭眼中不由更是疑惑奇怪,不明白这人究竟是何来路。既不道明自己路数,也不问下他是谁,就要来抓,简直是莫名其妙。

    不过当此之时,他自不会再多问。眼见这年轻人一个跨步便欺进身来,探手而抓,他眼中精光一闪,抬腿一记侧踹,便向着这年轻人胸口踢了过去。

    他这时刚打完电话,仍是正面向着电脑桌,却是侧身向着门口处。所以这一记侧踢却也是顺势而为,不需转身。而且他这一脚,不是等对方直欺进到了身前落地后方踢,而是在对方身形尚处空中,脚未沾地时,便已一脚踢出,趁其身在空中难以发力时而击。

    所以虽是对方先行出手,他这一脚却是后发而先至。再加上腿比手臂长,必会先对方的手沾到他身上时攻击到对方。这一下后发先至,不等对方落地出完招就半路截击,却也是深得李小龙截拳道的精义。

    因为第一次在许多同学面前出手亮相,在校门口帮助警察制伏那个逃犯时,他使的最显眼,同时也是击倒逃犯的一招便是李小龙招牌动作的垫步侧踢,所以自那之后他一直被学校里的大部分师生误会学的是李小龙的截拳道功夫。

    而他也并没有就此特地解释,反而因不想暴露自己本身的武功,有意坐实了这个误会。自那之后,他为使自己显得像个截拳道传人,也曾特地认真钻研过一阵儿李小龙的截拳道,并向同学兼好友的李小龙资深粉,自学过李小龙截拳道的岳俊锋请教过。所以他虽没算正式学过截拳道,也没跟哪个截拳道名师讨教过,却也自问是对截拳道颇有钻研,能使得出来截拳道功夫。况且截拳道本就无固定招式,只要出招谙合其拳理,就可算得是截拳道。

    截拳道就是讲究后发先至,于对方出招的半途截击,打断其出手的招式,再继而打乱对方整个的出手节奏,自己把控节奏地占据上方取胜。

    眼见得林旭的反应,这年轻人不由吃了一惊。他原本以为林旭就是这学校里的一个普通学生,自己只要一出手,必然是手到擒来地轻松至极。但没想到,林旭竟然也会武功,而且看起来还颇为不弱。

    至少林旭这一脚后发先至,不等自己落地后完全出招就已先行反击地攻击到,就表现出了在面对危险时的临场发挥与战斗意识好得出乎意料。

    不过惊讶过后,他看着林旭踢来的这一脚,仍是并不在意。反而是轻蔑地一笑,抬起的手转而往林旭踢来的脚腕上抓去。

    这小子战斗意识再好又如何,实力不够,必然还是要被自己手到擒来,只是会比自己原先所预想的多费些手脚而已。(。)
正文 第四十九章 黄河长江 武当隐仙
    因为并不知道这年轻人究竟是什么身份来历,再加上眼见这年轻人出手只是抓他,并没有要伤他性命之意,所以林旭的这一脚,也并未用出全力,只使了三分力。目的是想把对方逼开后,再问个清楚,并不想就糊里糊涂地打一架。而且现在还在李飞燕的宿舍,旁边还是台昂贵的电脑,他也并不想就在这里与对方大打出手,以免打坏了屋里的东西,造成损失。

    但他只使三分力,这一脚在年轻人眼里看来,就没什么威胁力可言了。轻蔑一笑间,年轻人本是抬手抓向林旭肩头的手,转而往他脚腕上抓去。

    这年轻人变招颇快,一转手间,就已探手抓住了林旭的脚腕,然后翻腕用力扭转拗下。这一扭之下,必会使林旭的身体失去平衡而摔倒在地。他若用力拗实了,也定能一下把林旭的脚腕拗断。

    察觉到这年轻人手上所用之力后,林旭丹田中内力一运,立即加力踢出。

    他近日正在炼化打通两腿上的足少阳胆经,经脉中原本储存有精华时,内力虽也可通行,但多少还是会形成些阻碍。虽然内气炼成,就可以在身体任何经脉中通行,所谓的打通经脉,实际是在炼化这条经脉之精,并不是只有打通后,内力才能够去通行。不然只炼出了丹田之气后,经脉不通,不能通行于体内诸脉使用,只能憋在丹田中,那练出内气与没练出,又还有何区别?

    所以内气的通行与打通经脉,并没有必然与直接的关系。打通也并不只是字面的意思,实际上是要炼化。经脉对于内气而言,实际上是天然畅通的。但经脉未曾完全打通炼化,存储有精时,对内气的通行还是多少会有些阻碍。

    林旭现在正炼化打通两腿中的足少阳胆经,并且已开始炼化了一部分其经脉中所存储之精。炼化打通了一部分,对于内气的通行自然也就少了一部分阻碍。所以他现在内气于足少阳胆经中运行时,比其它经脉中更快,所能够通行的内气量也更大。再加上他现在所修炼的《青冥诀》内气特性,本来也就是运转速度极快。

    所以他现在只念头一起,丹田中的内力便急涌向腿部,立即加大了腿上的力量。那年轻人用力一扭一拗下,竟是未能扭动,而他再要跟着提力时,却已不及,因为林旭的力量比他增加的更快。

    他不及提力相抗,林旭腿上的力量自是大过了他手上,立即让他抓着自己脚腕的手不能做丝毫阻挡地,又继续向着其胸口踢去。

    而这个时候,年轻人的脚仍是还未沾地。身处空中,无法借力闪躲,只能连忙抬起另一只手臂挡在胸口处。

    “啪”地一响,林旭这一脚踢中他手臂后,因变起仓促,他这只手臂也未能完全提聚全力,挡下之后,仍是不能完全阻挡林旭这一脚上的力量,手臂被继续压着推到胸口,仍是在胸口处撞了一下,被踢得他忍不住一声闷哼,倒飞回门口处。

    落回门口处站定,他再瞧向林旭时,脸色已变得十分凝重,摆着个防守姿势,重新打量林旭道:“小子好狡猾,上了你的当。”

    他自己大意吃了个亏,却竟然怨林旭狡猾。对这种思维逻辑,林旭也实在理解不了,反口道:“上什么当了?是你自己问也不问就先对我出手,我可不会乖乖任你抓,也没说过自己不会武功。是你自己没问清楚,也是你自己大意轻敌吃的亏,与我无关。”

    年轻人微带怒气地“哼”了一声,道:“看来你不是个普通学生,而是他的弟子。”

    “谁的弟子?”林旭不解问道。

    “当然是楚黄河的弟子。”年轻人说罢,看林旭面上仍然是一副茫然不解之意,嗤笑道:“看来他连自己的真实身份都没告诉过你。”

    “楚黄河是谁?”林旭不解地问罢后,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心中一动地道:“你说的,难道是黄宗文老师?”

    年轻人道:“当然是他。”说罢一顿,道:“我师父是魏长江。”摇头不屑地道:“想必你也是没听过了,更不知道他们两人原本是师兄弟。”

    从年轻人嘴里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林旭忍不住心中暗叹。想不到自己怀疑许久的事,果然是真的。黄宗文老师,原来真是个隐居田园乡间,不露形迹的高手。而且还是隐姓埋名,连黄宗文这个名字都是假的,原名是楚黄河。现在的姓,只是用了原名的一个中间字。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情况不是由他自己所发现,而是从外人口里被揭发出来。他虽从那次宋永华失口叫了黄宗文起,就一直对黄宗文真正的身份有所怀疑,但却苦于一直没有什么明证。再加上他不想打破与黄宗文现在的关系,也就一直维持着现状,没有强行试探。

    “楚黄河、魏长江,他们真名应该没这么巧合,应该是他们师父所取的名字吧,倒也挺有趣!”惊讶一阵儿过后,林旭心中暗道。暗道罢,他顺着年轻人的话道:“我确实没听说过魏长江,也不知道他们的关系。”

    “那你又知不知道咱们这门派叫什么?”年轻人再问道。

    林旭自是摇头道:“不知道。”

    年轻人讥讽地一笑,道:“你这师父可捂得够紧的,对你这徒弟都一星半点没吐露。”

    一再被年轻人误会自己是黄宗文的弟子,林旭却也没解释,这时就此问道:“那不知咱们这门派叫什么名字?”

    “连自家门派名字也不知道,你这也可够欺师灭祖大不敬了。”年轻人又嘲讽了一句后,接着道:“听好了,咱们是隐仙派的,是武当张三丰祖师的秘传一脉,因隐而不名,历来少有人知,是名隐仙。”

    “隐仙派。”林旭自语地念了一遍,又心中暗道:“想不到竟然是武当祖师张三丰所秘传下的一派,这来头可也挺大的。既然是张三丰的弟子,那这一派应该练的是太极拳了,反正跟武当练的东西也差不多,算是武当的一个分支门派了。”(。)
正文 第五十章 韩鹏 搬拦捶
    (病了几天,状态非常不好,蓝瘦得很,导致更新不稳,先道个歉。今天好些了,恢复更新。)

    “记住了,别以后有人问你出身门派,你自己都答不上来,丢咱们隐仙派的人!”年轻人高傲地瞧着林旭,一副教训的口吻道。

    林旭倒并不在意这年轻人的态度,当作耳旁风地听过后,问道:“既然咱们两人的师父是师兄弟,那咱们也算是师兄弟了,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既然一再被误会是黄宗文的弟子,那他也就顺着被误会了,反正黄宗文本就是他的老师,说成是师父也未尝不可。虽然知道了黄宗文的真名是楚黄河,现在这个名字只是隐藏身份所用的假名,但他一时间,还是习惯于这个假名字,反而真名听着陌生。

    年轻人哼了一声,又是教训地口吻道:“没大没小,我比你大,你该叫师兄才是。”顿了下,没等林旭接口,他道:“师兄我姓韩,名鹏,鹏程万里的鹏。”

    “哦!”林旭点了下头,自是没称呼他师兄。他一向不惯称呼人,许多亲戚都是不叫,更别说现在这个对他尚怀有敌意的韩鹏了。尽管师兄这个称呼他觉着挺有意思,很武侠化,心里并不怎么抗拒,但习惯成自然,还是没叫。

    随口应了声后,他道:“咱们两人的师父多年未见,而且我师父故意隐姓埋名,从没说过自己的身份来历,也没提过你师父,想必他们两人的关系应该不怎么样。你来找我,话没说两句,就忽然向我出手,明显怀有敌意,不知道是出手试探,还是要对我不利?”

    韩鹏哈哈一笑,道:“师弟你倒也不笨吗!没错,我奉师命,特来擒你。”

    话音一落,身影一闪,又忽然再次欺身而上,伸手向林旭抓来。不过因刚才太过大意,没当回事地吃了亏,他这次自是不敢再轻敌,认真对待。双手起处,风声呼啸,使出了套擒拿手法,攻到林旭身前时,双手已化作六、七个手影一起抓来。

    林旭一直都没放松过对这韩鹏的防备,眼见他忽又欺身袭至,仍是不等他招式完全使足,便半途截击还招。一声低喝,吐气开声,他完全不理会韩鹏双手所化的那六、七个爪影,使招太祖长拳里的“当头炮”,照准其胸口击去。这招“当头炮”一拳击出,也是如炮弹出膛一般地破空呼啸,风声大作。拳还未至,猛烈疾劲的拳风便已先扑面而至,压迫的韩鹏呼吸一窒。

    应对韩鹏的攻击,林旭并没有选择防守,而是半路截击地以攻对攻。而且他出招极快,仍是像之前一样,做到了后发而先至。

    不过韩鹏这时候,也仍可加快速度地先行抓到林旭。只要擒拿住了林旭要害部位,即可以擒拿分筋错骨之法,叫林旭使不出力,这一拳自然也就半途而刻地没有威胁了。

    但瞧着这一拳的威势,韩鹏却是面色一变地不敢大意行此险招。万一他擒拿住林旭后,并不能一下就让林旭立即使不出力,那这一拳击到他后,仍是能对他造成伤害,那时就成了两败俱伤的局面。

    他比林旭年纪大,自是要比林旭先入门,而以师兄的身份出手,最后拿住这师弟时还要弄到个两败俱伤,那对他来说可就太没面子了。而且现在不过才刚开始交手,他自问学艺在先,是占据优势的,也完全没必要去弄到两败俱伤。

    脑中念头瞬息转过,他当下手法一变,收了进手擒拿林旭的招式,左手向下一落,格挡住了林旭的的臂。但他这一格挡拦下,却并非是硬架硬挡,手臂方一接触,他立即后撤一步,换而以手掌贴住了林旭的手臂,然后顺着林旭出拳用力的劲道,将林旭这一拳往右斜下方捋去。这一捋一带,是完全顺着林旭所用的力,借力而为,然后他手上再加一把力,就成了两力相加。

    林旭这一拳的力量本就很大,韩鹏再顺其力而为地加一把力,让他这一拳的力量更加难以收住。若是硬挡硬架,被其挡下后,那就撤拳重新出招。可眼下这韩鹏并非硬架,而是顺着他力量借力而为,在他这一拳向前而击的大方向不变下,稍加外力地改变了他这拳击出的方向,将他往右斜下方带去。

    被其借力,双方两力相加下,他一时难以立即收住这股大力,忍不住身子就被带的往前方倾去。这一倾之下,他便不禁暗叫糟糕,心中闪念这定然就是太极拳的借力打力了,果然大不简单。

    韩鹏这一招借力而为,不但化去了林旭攻向他胸口的一拳,将其带偏了方向,还使得林旭收不住力地身子前倾而至。瞧到林旭身子前倾,他立即右手握拳,迅猛地一拳往林旭胸口击去。他这一拳的力量同样很大,不下于林旭刚才那一拳。再加上林旭本就身子前倾而至,等于是向他拳上撞来,更加难以躲开。他这招转守为攻,连消带打,乃是太极拳里很厉害的一招,叫做搬拦捶。

    眼见韩鹏右手这一拳当胸打来,林旭不由更是叫糟。但当此之时,他前倾之势被带的还是难以收住,委实不好躲过。心中转念闪过许多应变之法后,他不再选择要抗拒收住前倾之势,而是改为顺着前倾,同时脚下一蹬,离地而起。

    双脚一离地跃起,他腰间用力,以头为轴,一个前空翻折出。这一翻,自是立即躲过了韩鹏右手向他当胸打来的这一拳。翻身过后下落时,他立即转为弹腿的“三路劈砸车轮势”,身子如轮而转,右腿如开山大斧一般,向着韩鹏当头劈砸而下。这招虽以腿使出,却颇有刀法里的“立劈华山”之势。

    瞧得这一腿之威,韩鹏没有接挡。撤身一步后跃,又退回了门口处。然后看着林旭,微微皱眉沉思。重眼打量了林旭一眼后,他有些不太相信地笑问道:“你师父没告诉你真实身份,不会连太极拳也没教你吧?”话中颇有些不解与嘲笑之意。

    林旭对他的话却不在意,黄宗文本来就不是他师父,自然没教过他太极拳。不但是太极,任何武功也没教过他。

    不过见识了韩鹏刚才那一招的厉害,他对这太极拳也着实不敢小看。实际上,他本来也从没轻看过太极,这可是名列最具代表的三大内家拳法中的,尤其太极还有内家拳之首的名头。尤其如韩鹏所说,他们这隐仙派还是张三丰所传下的一脉,那他这一派的太极就更加不简单了。

    说起来,他最初得来那几本武术书籍中,还有本《太极拳常识》。但那本里确实只是些常识与基础理论之类,并没有讲什么厉害招式。(。)
正文 第五十一章 电光毒龙钻 鸳鸯连环腿
    “我确实没学过太极拳。”林旭很坦然地承认,并不觉得这有任何丢脸被看不起的地方。因为黄宗文本就不是他师父,所以他也只说自己没学过,并不是自己“师父”没教过。

    韩鹏闻言,又是忍不住大声嘲笑,“你这师父对你也真够可以的,不但真实身份对你藏着掖着,武功也对你藏着掖着,不知你拜师几年都学什么了?”

    林旭瞧白痴似地瞧他一眼,懒得理他主观性认为地这一再误会所造成的对比优越感。身子一动,便是一言不发地侧跃过去,一招迅猛地垫步侧踢向他踢去。

    眼见林旭这速度既快力量又大的一脚踢来,韩鹏仍是没有硬接。侧身一跃,直跃出了门口躲开。这招他要接也能接得下来,只是觉着一没必要,二也是觉着室内狭小,有些发挥不开,跃出室外再斗不迟。

    林旭其实也并不指望自己这一招能够建功,目的就是要把韩鹏逼出室外。

    李飞燕的这间单人宿舍是校长当初所特别安排的,在学校所有代课老师的宿舍中已算是大的了,等于两间寻常大小的宿舍,但因她宿舍里摆放的家具不少,占了许多位置,实际的使用空间却也是不大,有些狭小。

    武功在狭小的空间内,自也有狭小空间的打法。学武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做到活学活用,随机应变,不能换个地方就束手束脚不会打了。不过狭小的空间,对于武功的发挥,却也难免会产生影响。再加上他也怕打开后收不住手脚而打坏了家具等物,倒也是很迫切要把战场转移到室外。

    韩鹏没有硬接地跃出门外躲开,却也是正中他下怀,实现了他这一招的目的。

    趁着韩鹏跃出后,扬起的门帘还未落下,林旭又再跟着纵身跃出。不过他这一跃,却不是平跃出去,而是身子打横旋转着跃出,还是以脚开路地脚先出去。这却是他就着刚才的垫步侧踢踢空后,单脚支地原地转身踢脚拧身,以踢出的右脚为前导旋身跃出。

    他这脚先头后地横空旋转着跃出,并不只是为了耍花活炫身法,而是夹杂着一招攻击在内,乃是弹腿“二路十字鬼扯钻”里的一个变化,整个人旋身如钻,以脚尖为钻头进行攻击。

    这招的变化非常不好练,郭静也学过弹腿的功夫,虽然她学的是原版临清弹腿,但临清弹腿中却是也有这招变化。据她所讲,她当初光为了练这个动作,就花了一个多月快两个月方才成功。林旭练的时候则是仗着已有内力在身,有轻功身法上的加成,这才花费了比她更短的时间就练成,但便是如此,他练这招时可也是摔过好多回。

    不过这招虽然非常不好练,但练成之后,威力却也是很大。他武功初成之时,跟郭静第一次比武切磋,当时郭静便是用这招一招将他逼退,在刚开始时占了上风。

    虽然他当时为磨练自己武技与实战对敌的本领,并没运足内力全力相抗,但郭静以一个完全没有内力,也未曾练过桩功增长力气,只是比寻常同龄人力气大一些的力量基础,就能以这招将他逼退占住上风,便可见这招的厉害了。他当时若以全力使出同样这招来,也足以一招就打败郭静地定胜负。

    而他今时又不同往日,武功早已大进增长了许多。而且无论外功内功,都是大有进步。现下用出这招来,威力也更是不可同日而语。旋转的次数、力量、速度等,都全部大有提升。尤其这招使来,右腿前伸以脚尖为钻,左腿半屈贴在右腿上,形成一个特定的动作,急速旋转间空气从腿隙中穿过,再加上脚尖急转钻破空气,身子旋转攻出间,却也是同样发出了如同鬼叫似的尖锐破空呼哨声。

    这招他曾在网上某本武侠漫画里看到过一个类似的招式,漫画里那招有个很炫酷厉害的名字,叫做“电光毒龙钻”,也是非常厉害的一式绝招。

    他身子急速旋转而出,速度也是极快,再加上又是前后脚地紧跟着韩鹏跃出。因此以这招腿法加身法地迅速追上韩鹏后,韩鹏却是方才落地站定。

    方一立定,林旭便整个身子如陀螺如钻头般地带着如同鬼叫似的破空声旋转钻踢而来,速度极快。他一时之间,也难以再行躲开,只能连忙抬手招架。

    双臂交叉一架,方一接触,他“砰”地一下,立即被踢得倒飞出去。林旭这招身子急速旋转而攻,他却是基本借不到力,只能硬架。而他方一落地,就连忙仓促招架,却也是未能提起全力。而林旭于身子急旋中,却是蓄力增加了力量,两相一比,自是他立落下风。

    得手一招将韩鹏踢退,林旭得势不饶人,落地后脚下一点,又跟着再次跃出,追上韩鹏。一追上韩鹏,他立即凌空双脚连环而踢,使了路鸳鸯连环腿进攻,正是弹腿最后一招的“十二路鸳鸯巧连环”。

    他这连环而攻,得势不饶人,仍是学足了截拳道的架势。就是要在截断敌人攻击后迅速反击地制敌,一占上风,绝不放松,定要趁着优势,以一连串迅速不断的进攻,将敌人制伏打倒为止。

    说起来,截拳道的这个中心思想跟《妙手十三式》的理念却也是很像,都是讲求以快打慢,以最快的速度攻击敌人来破敌制胜。所以说,天下武功,有许多都是有相通之处。许多东西也都是殊途同归,虽具体所走的道路不一样,但最后追求的方向却是一样。

    他这时并不打算用《妙手十三式》,而以韩鹏的武功,也做不到能迫他使出这底牌的地步。不过他现在,却也是等于用了《妙手十三式》的技击理念。

    做为他目前所掌握的最厉害一门武功,再加上又还学了技击理念非常相近的截拳道,所以他现在与人对敌之时,即便是用弹腿、太祖长拳等别的武功时,却也是深受《妙手十三式》与截拳道的影响。招式虽用的别的,但中心的技击理念思想,仍是“以快打慢”四字,讲求迅速制敌为胜。再加上他现在所练的内功《青冥诀》,其内气特性也是运行很快,以青冥内力摧运招式时,先天也就要快了几分。

    因此,他现在的武功,就是占了一个快字。身法快,招式快,内力也快。(。)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得势不饶人 快慢真太极
    林旭这时不打算用《妙手十三式》,也没用同是空空儿所传下的绝妙轻功《浮光掠影》,这两套武功他都打算留作自己的底牌,以后非到不得已或特殊需要的时候,绝不轻易在人前显露。

    不过他虽没用《浮光掠影》,但以内力摧运的轻功,本就速度很快,而他这时又已修炼了《青冥诀》,换以特性轻灵迅疾的青冥内气来摧动,速度也比之前大有提升地更快。所以他这时虽只是施展的普通轻功,但速度仍是很快。

    这几招交手打斗下来,他已大致试探出了,韩鹏在本身力量方面应该是与他差不多的,至少没有明显的差距。再加上韩鹏擅使借力打力、化卸力量的太极,在这方面反而还占着些势。他若单纯以力量对敌,与韩鹏硬打硬抗,那反而是要吃亏。刚才在屋里时,他一时不察下,可就吃了点小亏。

    不过力量上他虽没明显优势,反而还有些处于下风,可若要论起速度来,韩鹏却是要远远逊他一筹了。在速度这方面,他是占有明显优势的。

    在刚才那一招旋身钻踢将韩鹏踢得倒飞出去后,他落地后只是轻身一跃,便又迅速赶上了韩鹏,仍是在韩鹏方一站定尚未准备好时,便已凌空双腿连环踢出,使出了弹腿最后一路的十二路鸳鸯巧连环。

    只见他双腿连环如轮一般,照着韩鹏胸口,转眼间便是一口气二十多脚地不断交替踢出。

    韩鹏方一落地,都还没怎么站稳,林旭的攻击便又已紧接而致,这时他别说躲,就连多喘口气的功夫都有些顾不上,只能又连忙抬手仓促应对招架。

    “啪啪啪啪………”

    一连串急促的腿臂相交撞击声响起,韩鹏仓促应对接招下,本就未能尽出全力,再加上接了林旭刚才那一招旋身钻踢后,其脚上还带着股钻透的力量直顺着手臂侵入他体内,在他经脉中作乱,也让他受影响地一时难以提聚全力,还不得不分出一部分力量去镇压平乱,压制这股侵入他体内的力量,所能施展出的力量就更小。

    两相对比下,他虽本身力量完全不弱于林旭,甚至因为太极拳的运劲之法,还占着些优势。可这时他本身所能用出来的力量很小,自然就是完全落于下风,敌不住林旭这招鸳鸯连环腿的一轮进攻了。他双臂连环格挡接架,每接林旭一腿,都被迫着往后退出一步,面上也更显苍白一分。连接二十来腿后,他也是跟着倒退出了二十来步,面色显得更加苍白。

    这还是这二十来腿,他已尽力用太极运劲之法去化解,不然情况还更糟。太极运劲化劲之法虽然非常精妙,但他却到底还没练到高深的地步,许多更高妙的手法他也用不出来。

    再加上仓促接招,许多法门他也来不及用。外加这时本身所能施展发挥的力量很小,也就更加受限,许多法门用不出来。太极虽然有所谓“四两拨千斤”,但这只是处于一种相对情况来讲,并不是一定就能做到,何况这话也有些夸张的修饰在内,不能完全当真的。

    太极是能做到以弱胜强,让力量弱小的一方运用太极而打败强大的对手。可这种强弱的对比,也有着一定的差距范围,强弱相差太过悬殊的话,在绝对的力量碾压下,弱小的一方太极学得再好,也是不会有什么胜算的。

    韩鹏这时候本身所能用出的力量,与林旭不打折扣的力量相对比,就已形成了这种过大的差距。再加上林旭连环出腿的速度又是极快,却也是同样让他在这次交手间借不到什么力。

    不过他好歹是把林旭的这二十来腿都尽数防住了,未有被林旭直接踢中胸口,不然受伤更重。

    太极拳虽然看起来慢吞吞的,但那只是练法,是在放慢动作的缓慢练习中用于体会劲力的变化。而在真正实际交手打斗中,太极拳的动作其实是很快的。是真正“静如处子,动如脱兔”,不动是不动,一动起来就非常快。练时的慢,实际是为了追求更加的快。所谓的以慢打快、以慢破快,那只是宣传用语,跟四两拨千斤一样,不能完全当真的。

    太极、形意、八卦,在这最具代表性的内家三大拳法中,太极是现今流传最广,学的人与练的人最多的一门拳法。实际上也不止这内家三大拳种,包括所有内家、外家的拳法在内,太极拳也是在其中名列翘楚,独占鳌头。可以说,没有任何一门拳法能跟太极拳现在的广泛性与流传性相比。

    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城市,都不乏能见到练太极拳的人。只不过这其中的一大半,乃至九成以上,都可以说只是比划招式地在练表面功夫,完全就是用来活动下手脚锻炼身体的。真正能用于实战的,街上练太极的人中怕是能找出一个来,都已实属不易。

    这种非常平常可见,乃至都有些烂大街的武功,是个人都基本听过,也能随口说出些其中的特点与道道来,比如以慢打快、四两拨千斤、借力打力等,可真正能用于实战的太极拳究竟是什么样儿,却是少有人知了,也很少有人见过或听过。以至以讹传讹,许多人把那些宣传用语当真了。却不知道,真正的太极拳实战使用中非但不慢,反而是很快。

    韩鹏能将林旭这连环迅疾使出的二十来腿鸳鸯腿尽数挡下守住,未被林旭突破防御踢中一脚,便可见太极拳的实际出手之快了。不过这只是出手速度,并不是身法速度,在速度方面,林旭还是完全胜过韩鹏一筹的。真要比出手速度,他也能够比韩鹏更快。只是手跟腿相比起来,腿到底不如手臂灵活,再加上韩鹏出手格挡的距离也比林旭连环出腿所踢的距离短上许多,这才能让他尽数防住。

    但这二十多腿他虽尽数防下了,却也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倒退了二十来步,那是最轻的。林旭连环踢出的每一腿上都附带有内力,他虽尽数挡下了,但每接一腿,都要去尽力化解。而他一边手上化解林旭的这鸳鸯腿连环攻击,一边还要尽力压制体内作乱的那一股林旭侵入他体内的内力。两边同时进行,不免就有些顾此失彼,所以他这时手上虽挡下了林旭的这二十多腿,体内的那股作乱内力却一时疏忽压制不住地暴走受了内伤。所以他每接林旭一腿,才脸色更白一分,因为每接一腿,也同时会给他体内带来更大压力。(。)
正文 第五十三章 内力一重 丹田划分
    (祝大家圣诞快乐!虽然咱中国不兴过这个,但现在是世界大同的地球村时代,想必大伙儿中过圣诞的也有不少,就祝一句吧!)

    “噗!”

    韩鹏张口喷出一口血,照准一轮二十多腿鸳鸯连环踢尽后刚落下地的林旭喷出。

    眼见这口血喷来,林旭不欲溅一身血,眉头一皱地连忙往旁侧跃闪开。

    而韩鹏一口血喷出后,则是脚下不停地立即向后倒跃出了丈许开外。趁着林旭侧身躲避他这一口血时,终于跟林旭拉开距离,稍获得了些喘息之机。

    他这口血是受了内伤,被震伤内脏所出的血。不过这口淤血一喷出后,他体内却也是一松,稍好了些。他既喷出淤血,又趁机跟林旭拉开距离,获得了难得的喘息之机,却也是一举两得。不过他这时却并无半点一举两得的得意之色,而是瞧着林旭,满脸的羞恼愤恨与怒气难遏。

    本来也是,他这是被林旭打得吐血,哪里能谈得上得意?这与其说是一举两得,不如说是不得已下的奋力挣扎,都用到了这种等于是吐口水的下三滥招式了。

    他本自恃入门为先,年纪又比林旭大,再加上林旭连隐仙派的看家本领太极拳都没学过,是自认武艺要强于林旭的。虽然通过之前在室内的那两下交手,他也察觉了这个以前从未见过的“同门师弟”武功练得不错,但还是觉着自己胜算在握,自信满满。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是摆着副高高在上的师兄作派,对林旭也一直是教训小师弟的口吻。得知林旭师门师父全不知,连本门的看家本领太极拳都没学过后,还免不了大肆嘲笑。

    但不曾想,才嘲笑完没几分钟,林旭只用两招就把他给打的吐血了,刚才更是压制得他可说毫无还手之力,这对他来说何止是大丢面子,简直是被扒下来给踩在了脚底,他如何不恼不怒不恨?

    至于林旭竟已身具内力,刚才侵入他体内的分明就是一道内气,他对此倒是并不特别惊讶。因为隐仙派收徒历来严格,对天分资质的要求很高,可谓精中选精,千万里挑一。历代所收的弟子,几乎都拥有可以一开始就修炼内气的天资,他本人也拥有这种资质,并且在拜入师父魏长江门下没多久后,就已修炼出了内气。他这时的内气程度,也同样是丹田已满,开始修炼第一条经脉的时候。

    内力境是修炼的十二正经,到真气境才开始练奇经八脉。内力境武者,无论是修炼的什么功法,开始最先起炼的又是哪一条经脉,又是怎么样的排列顺序,这十二正经一条一条来的大前提是不变的。所以内力境因这十二正经,又可细分为十二重,成功炼精化气了一条经脉,开始练下一条后,便是晋升了一重。

    以此来论,林旭和韩鹏现在,便都是属于内力境一重的修为。所以他们现在本身力量的强度才差不多,只是因为修炼进度的不同,才多少有些差别。不过因为都在这一重的范围内,差别却也是不大。

    至于十二正经前的先炼化丹田内气,只算是内力境的打基础功夫,并不算在这十二重内。丹田内气的修炼,是等于对应外力境的层次。将丹田之精全部炼化为气,丹田气满时,这时所能发挥的力量强度,是与外力境巅峰层次差不多的。所能发挥的力量,也都是在两千斤,也即一吨左右。

    而采用外练方式的外力境武者,当能够抱劲入丹,将浑身的劲力炼化入丹田,成功跨入内力境时,因其先前外力境所打的坚实基础与劲力磨炼。只要一经抱劲入丹,几乎就可以将丹田之精转瞬间尽数炼化,一举踏至丹田气满的程度。即便有些不能一蹴而就者,也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跨过这个阶段。

    所以对于丹田气满的划分,有许多是将其归入外力境,认为抱劲入丹,才是外力境最巅峰的修为层次,是外力之绝顶。而外力境武者一旦成功跨过这个阶段,也就可着手进行内力境第一条经脉的修炼,等于是内力境一重了。再加上还有些内功功法,并不是第一步就先练丹田,而是上手就开始修炼经脉的内气,认为只要打通炼化经脉,将炼化后的内气导入丹田存储,长久下来,丹田内所存储的精自然就会被这些内气所同化,所以不必一开始就专门针对丹田去修炼,没必要在这上面多花功夫。对于修炼这种内功法门的内练武者来说,也等于是一开始修炼,就是内力境一重。

    所以综上所述,这丹田气满才不入正式的内力境细分层次。对于有内练武者先炼丹田之气,把这做为内功上手入门第一步的,丹田的内气修炼,便只能是给个内力境前打基础的划分,与外力境去对应。

    因为隐仙派对这种精选弟子的严格要求,再加上韩鹏自己本身也同样拥有这种一开始就能修炼内气的资质,所以他便理所当然地认为,林旭既然能被楚黄河(黄宗文)看中收为弟子,自然也是拥有同样的资质。因此对他这么小年纪就已能修炼出内气,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特别惊讶的了。

    他韩鹏可是张三丰祖师所亲传下的隐仙一派高足,拥有万中无一的练武天分与资质,哪里是那些没资质只能靠外门功夫一步步艰难练起,练一辈子都未必能跨过内力境那道门槛的土包子可比,才不会对林旭这么小年纪就已练出内气有什么好惊讶的。

    让他惊讶的,是他还是对林旭有些过于轻视了,尤其在刚才看出林旭竟然连本门看家武艺太极拳都没练过后,就更是对林旭看轻了一层。却忘了所学武功的厉害并不是关键,关键的是要分什么人来用。寻常的武功,在高手的手里施展出来,同样可以发挥出莫大的威力。

    他心里并不愿意承认林旭是高手,但事实上来说,林旭确实有这样的天分,能够把普通武功也用的精妙厉害,在实战交手中,同样拥有着很高的天分。

    因此,他现在对林旭的恨意中,还怀着很大的嫉恨。他本来认为自己天资就是很高的了,在当今江湖的年轻一代,绝对算可以排得上号的天才弟子。而且他不但天分高,出身也好,以往出手对敌时,也都是无往不利,几乎无一对手。但现在却偏偏遇到了林旭,而林旭不但比他更年轻,也表现得比他更有天分。这就让他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觉。

    羞恼恨怒交加中,他咬牙切龄地向林旭道:“我本来只是打算把你擒住了事,但现在,我绝不会轻易放过你,你等着给我……”(。)
正文 第五十四章 受西毒启发的奇招
    韩鹏本想说“你等着给我受尽折磨而死吧”,但当说到“给我”二字时,林旭却不给他机会说完话,又是一记迅猛的垫步侧踢,飞身向他踢来。速如狂风,既快又猛。

    林旭本就不是一个爱说话的人,在打斗中更不喜欢多话,同样也不喜欢听自己对手的废话。有什么话,不妨打完后制伏了对手再说,在打斗中分心说话,却给了敌人可趁之机,他觉着那是最愚蠢的事。

    眼见林旭这脚踢来,韩鹏连忙身子一个半旋侧身闪过,然后两手同时伸出,一手自下伸到林旭踢出的右腿腿弯处向上抄去,另一手则向着林旭脖颈处按下。同时他脚下一脚贴地而扫,向林旭独立支地的左腿扫去。

    他双手一脚齐出,若被攻实,林旭就会被他以一个倒栽葱的姿势拿住,头朝下往地上摔去。

    林旭不等他双手一脚挨到自己,迅速变招,上半身继续往斜下方倾去。眼看要倾倒之时,伸手一按地面,改为以手支地,双脚腾空,将韩鹏攻来的两手一脚全都躲过。这时他呈一个单手支地,双脚斜冲天空的姿势。躲过韩鹏的攻击后,他立即转为反攻,以这个姿势双脚齐出,连环两脚向着韩鹏头部踢去。

    韩鹏见状,脚下划圆,继续旋身而转。以左脚为轴,旋身转地一圈后,他不但躲过了林旭的这两脚攻击,身子还转到了林旭的侧后方处,横臂相着这时呈侧倒立状的林旭拦腰扫去。

    林旭撑地的单手用力一转,身子跟着旋转,接着另一手伸出,也撑住地面。然后以手代脚,双手连动,身子倒立着横旋的同时,双腿张开呈一字马,整个人以倒立的姿势,双腿如轮,向着韩鹏旋踢而去。

    他双腿横摆一旋,立即带起呼呼风声。转到快处时,像是直升机的螺旋桨一般,也发出了类似的呼喇喇破空声响。

    见到他这般狂猛攻势,韩鹏只能连连闪躲后退。一时之间,又是毫无还手之力。而以林旭这般头下脚上,完全颠倒过来的怪异姿势,再加上攻势又猛,双腿如轮般飞速而转,也让他毫无插手的地方,一时难以想到破解之法。

    林旭这招,却是有点儿受里疯了后的西毒欧阳锋启发。欧阳锋疯了后,经常行为颠倒,跟人打斗时,便常是这般头下脚上的完全颠倒过来,招式既怪又厉害,让人难以破解,疯了之后倒比不疯还要更厉害些。

    不过林旭这招,倒并不是早设想出来专门演练过的,而是刚才顺势而为,灵机一动下地就顺手使了出来。打斗之中,情况瞬息万变,有时候却也不宜想的太多,往往就是靠灵机一动,第一个念头想法闪过的应变,许多时候,根本不曾多想地就下意识使了出来。而像这种情况下的应变招式,往往还能收获奇效。

    为何说实战更能磨练武技,就是在这种生死交锋的时刻,更能激发出人的潜力。有时候,往往某一招练的还不到家,但到这种生死关头时,就能够爆发潜力的使出来,并发挥出极大的威力。武功中许多厉害的招式,便有不少都是在这种生死关头的潜力爆发下的临机应变产物,然后再于事后重新还原、归纳、整理、并完善,由此而创下一个完整的厉害招式。

    目前与韩鹏的这几下交手,林旭虽然基本上是一直占据着上风,把韩鹏都打吐了血,但却也不得不说,韩鹏是他目前所遇的对手中,武功最高的一个,比洪洞通背门的掌门范志邦与那个平阳武术协会的王国庆都要更高。

    虽然他目前还并没有确认试探出来韩鹏同样是修炼的内力,但却已判断了出来,两人的真实修为、力量强度上是差不多的。再加上韩鹏同样年轻力壮,比他大不了几岁,学的又还是号称内家拳法之首,非常精妙厉害的太极拳,出招及应变速度也是奇快,虽然这几招一直被他压着打,但他还是从韩鹏身上感觉到了威胁感。

    这不但是他目前所遇对手中武功最高的一个,也是带给他威胁感最大的一个。所以他现在也是并未怎么留手,除了隐藏的底牌未出以外,也基本上是全力以赴了。

    韩鹏连退了七、八步后,终于想到了个破解的招式,矮身下去躲过林旭上面双腿如螺旋桨般攻击的同时,贴地使了个扫堂腿,向林旭撑地而转的双手扫去。

    林旭见状,双手一用力,身子旋转着往上跃去。他这一转而上,其实手都并没怎么用力。他上面双腿像是直升机螺旋桨一般转着,也是颇带带了不小的升力。他只双手一撑离地面,身子便直转而上。

    倒立旋转着升上天空两米多后,林旭双脚合拢一并,头上脚下地掉转过来呈正立姿势,然后借着未停的转势,又是一招弹腿“二路十字鬼扯钻”里的那招旋踢变化使出。也是他网看过的那个漫画类似的那招“电光毒龙钻”,说起来他倒也更喜欢这个更炫酷的招式名称。尤其他现在是从天空落地呈竖立的姿势飞速旋转使出,也更加像是漫画里的那个招式。

    唯一所不同的,就是他旋转的身外没有产生出更加炫酷华丽又耀眼的闪电光芒来。不过他这般飞速旋转而下,却也是直带起一股旋转的狂风。钻头的脚尖钻破空气,直发出如鬼怪啸嚎似的尖锐破空声,听起来却也更增威势。同时他这招自上而下的居高临下攻击,还带着本身体重的力量压小,再加上转速更快,也是比之前的那一招横空旋身而踢的威力更大许多。

    身体的重量以及加上地心引力的作用,林旭这招身子旋转落下的速度也更快。

    韩鹏一瞧之下,不由便是立即面色大变。这一招他敢肯定,自己硬接是绝计接不下来,搞不好一招就能被林旭打得重伤致死。当此之时,他都顾不得站起,连忙就地一个“懒驴打滚”的贴地翻滚躲过。(。)
正文 第五十五章 武有八极定乾坤
    韩鹏躲得非常及时,甚至都没顾得站起就以一个非常狼狈的“懒驴打滚”姿式迅速躲开。不过林旭这招有本身重量的自由落体及地心引力相加,下落速度却也是很快。韩鹏最后虽及时躲开了,却也是非常惊险,仅与林旭做为“钻头”的右脚相差约一个拳头的距离。躲开之后,他仍是不停地继续往旁翻滚。

    在相差极小的距离下被韩鹏险险躲开后,林旭这招加速加力的“电光毒龙钻”也来不及再行收招或变招。况且他这时距离地面也已是同样很近,没有足够的空间与时间再做改变,只能顺势继续向下地“砰”的一声,钻踢到了地面上。

    做为钻头的脚尖方一接触地面,他右脚就好像真如电钻头一般,迅速钻破入了经过长时间踩压后变得非常坚硬的地面。“卟喇”声响中,泥土被钻得四下飞溅。而急速的力量冲击与甩动下,飞溅开的泥土上也带着颇大的力量,粉尘或小些的还没什么伤害,大块些的则就好像被发射的暗器一般,又劲又疾。

    韩鹏躲开这一招的正面攻击后,虽继续翻滚躲过,但因距离太近,这时仍不免被林旭钻开飞溅的泥土击中,有几块大的打到身上也是挺疼。尤其这时刚下过了一场雨,虽然一直下得不大,只算毛毛雨,但因下得时间长了,却也是早把地面打湿。这些飞溅的碎散泥土打到韩鹏身上后,虽造成的伤害有限,却是泼溅了他一身污泥,再加上他又以“懒驴打滚”在地上滚过,更是一身脏污,十分狼狈不堪。

    因距离太近,林旭来不及收招,只能顺势踢钻到地上。不过他在踢中到地面后,却还是尽量地收力。但便是如此,当他这招最后收势停下时,也已是钻破了地面差不多有小半个小腿的深度,钻出了一个土坑。

    韩鹏翻滚地滚出林旭这招连带的攻击范围后,立即顺势一转,单手按住地面,以一个半跪的姿势停下。停下之后,他不禁以更加愤恨的眼神怒瞪着林旭。

    他这时不需低头去看,也知道自己的样子有多么狼狈。他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就注重穿着打扮及自己的个人形象,衣服稍被人弄脏一点儿都会生气,更别说现在这种程度了。

    愤怒之下,他这时也再无废话,一声怒喝发出的同时,立即脚蹬地面,向着这时刚收势停下的林旭扑出。扑到之后,便是手脚齐出地一连串迅速猛烈攻击。

    他此时的出招却已不是用的太极拳,而是一门八极拳。隐仙派虽是传自张三丰,以太极拳为看家本领,却也并不是只教这一门太极拳,门中所收录教导的其他武功也不少。韩鹏自拜师魏长江后,一身所学也是颇多,会的功夫不少。而现下所使的这门八极拳,来历却也颇不简单,名头很大。

    在武术界中流传有一句话,叫做“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这里的文武,是分别指内家拳与外家拳,太极拳是号称做内家拳之首。而八极拳能与之并提,其在外家拳中,也是有着相当的地位,有外家拳之首的名头。这两门拳法,都可算内外两家的绝顶之列。

    八极,意为发劲可达四面八方极远之处。这门拳法招式刚猛迅烈,讲求贴身猛打。攻击起来,常有一鼓作气不停歇之式。而且其用于攻击的部位并不仅限于手脚,头、肩、肘、胯、膝等身体部位都可用于攻击。讲究头、肩、肘、手、尾、胯、膝、足这八个部位的应用,八极之名,也有是指其拳法所用到的这八个部位。

    因用于攻击的身体部位并不只限于手脚,这门拳法施展起来后,攻击便也更加多变。练到高明处,浑身上下,简直无一处不可用于攻击。膝顶、头槌、胯撞,攻击起来变化多端,常有难以预料之怪招。

    韩鹏虽不是走的外门功夫从小苦练的路子,但在这门八极拳的造诣上却也颇深。太极拳法虽十分精妙,但在修炼上却也颇有难度,很难精通。尤其太极出手讲究一个“圆”,无论攻防,都以走圆为主,多弧线行进转折,少直接干脆的猛烈直线进攻。韩鹏到底是年轻人,天性使然,所以太极拳虽是看家本领,他有时倒是更愿意使这门刚猛劲烈,招式干脆直接的八极拳。

    他这时心中愤恨难当,也多少失了些太极拳所讲究的心境,因此这时便使出了这门平时用得更多,招式刚猛劲烈,同样十分精通的八极拳。

    眼见韩鹏使出这样一套拳法来,林旭虽并不识得究竟是什么拳法与路数,心底却倒是有些松了口气。老实说,他对太极拳的那种借力打力之法,不正面进攻,更较有些头疼与发怵,觉着比较难对付。反而是这种与他练的同一类型的硬打硬架的功夫,他并不太在乎。当下毫不示弱,立即伸手接架。

    但闻“砰砰啪啪”一阵迅速而密集的拳打脚踢撞击声,两人眨眼之间,便已交手了十来招,一时间倒也难分上下。不得不说,韩鹏换以八极拳的贴身猛打后,却也是一时将林旭缠住,限制了他蓄力发招地放大招。这般贴身猛打,招招迅疾,交手极快,林旭倒也一时确实难以抽身,只能与他以快打快地不断对攻还手。

    不过见韩鹏不使太极而换使这种功夫,他却是一点儿不怕。虽然现下韩鹏所使的这门八极拳,同样招式厉害精妙,尤其有时还使什么头撞的怪撞,也让他一时难防下不得不被逼退,会稍落下风,但总体来说,他仍是占据优势。因为韩鹏这时已受了伤,这种猛烈的攻击不可能一直维持,必会比他先行衰落。而当一轮快攻对打地交手了十来招后,他也渐渐适应了韩鹏所使的这门功夫,应付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不会再轻易被逼退。

    这般情况继续下去,很快就会形势转换,他立即便可重新战据上风,将韩鹏击败。(。)
正文 第五十六章 华拳十二形
    八极拳以头足为乾坤,肩膝肘胯为四方,手臂前后两相对,动作刚劲,发力爆猛,气势磅礴。八方发力,通身是眼,浑身是手,动则变,变则化,化则灵,其妙无穷。

    韩鹏在这门八极拳的造诣上确实颇深,并不下于他本身所主修的太极拳多少。这时施展起来,招招抢攻,动作刚猛劲烈之余又灵活多变,深得八极之要旨。

    八极拳在打法上讲求见缝插针,有隙即钻,不招不架,见招打招。说起来跟李龙小所创的截拳道在理念上也是十分相似,都是以进攻为主,几乎没有防守的招式,都信奉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应对敌人的攻击,都是以攻对攻,攻击打乱敌人的招式,或攻敌之必救来化解。所谓不招不架,见招打招,便是指此。

    而林旭虽没学过正宗的截拳道,但在用心钻研过一段时间后,却是深受截拳道的理念所影响。凡与人对敌,基本都是以进攻为主,招招抢攻,以快打慢。即便他拳法腿法上用的是弹腿、太祖长拳、三路华拳等招式,但所遵循的中心技击理念,却是截拳道这一套。再加上《妙手十三式》的理念,出手更是以快为主。

    所以两人这时所用的虽是不同的拳法武功,但指导运用武功的中心技击理念却是属于同一类,都是以进攻抢攻为主。因此两人这时的打斗,更是显得格外激烈。拳来脚往,以攻对攻。“砰砰啪啪”的拳脚互击碰撞声,直如密集的鼓点一般。

    两人这时已陷入到了贴身短打的距离,因距离太近,已不太适合大开大合的腿法发挥,所以林旭这时便是主要施展太祖长拳与三路华拳与韩鹏对敌。而华拳比太祖长拳的招式又更精妙些,所以他这两种拳法中又是以华拳为主,太祖长拳为辅,间或还夹杂几招他学的少林弹腿中手上罗汉拳的招数,以及他从李飞燕那里偷师来的几招“缠丝擒拿手”。

    燕子门中所传下来的这套“缠丝擒拿手”,是从空空儿的《妙手十三式》中那招“天蚕吐丝”所演化而来。不过虽是自这招演化生变,但这套“缠丝擒拿手”却远不及原版的“天蚕吐丝”更具奇速与威力了。这套擒拿手法,可以说是这招的简化版本,适合于未能修炼出内力的门中弟子练习与施展。

    做为简化版本,这套擒拿手法在失去了原版的出手速度与威力后,却是更加侧重于招式的技巧与变化精妙,倒是也与原版发展出了另一条不同的方向。

    林旭不打算轻易暴露做为自己底牌的《妙手十三式》,而且就目前的这种程度,韩鹏也远不至能到逼迫他使出这套绝学的地步。不过《妙手十三式》虽不使,这套“天蚕吐丝”简化版本的“缠丝擒拿手”却是不妨可以一使。

    他并没有跟李飞燕学过全套的缠丝擒拿手,眼下所使的几招,只是从以前跟李飞燕交手切磋过程中见她使用时偷学的几招。不过他虽是偷学,但因学了原版的“天蚕吐丝”,深明其中的变化,转而使这套简化版本,却也是高屋建瓴,使得非常到位与精妙。但他到底没学全过,所以现下主用的,仍是以华拳为主。

    华拳讲求攻时“进如风雨”,守时“退如山岳”,其中又有十二形要求,乃“动如涛,静如岳,起如猿,落如鹤,站如松,转如轮,折如弓,轻如叶,重如铁,缓如鹿,快如风”。以其拳法来论,也同样是门刚猛迅疾的功夫。

    华拳同样是门外家拳法,而且传承非常久远,据说是唐朝开元年间华山蔡茂所创。距今为止,这至少也是上千年的时间了。而且细究起来的话,这年代比空空儿在唐时的年代还要早些。空空儿是唐朝末年,蕃镇割据时代的人物,而蔡茂所在的开元年间则是唐朝中叶。

    真论起来,华拳的名头同样不小,并不比号称外家之首的八极拳就弱多少,而且这也是外家拳中很大的一个拳种流派,颇有影响。不过真正的华拳,却是总共有一十二路。而林旭所学的,只是公开发行的一本书刊上所简化过的前三路华拳,这不止差了九路没学,真正厉害的招式,书本上也没刊载。

    所以这方面相较起来,就不如韩鹏学的乃是有师父指点过的正宗八极拳了,即便是他加上弹腿与太祖长拳,以及没学得全套的几招缠丝擒拿手,在这方面怕也就堪与韩鹏持平。可韩鹏也并不是只会一套八极拳,他还会太极拳,而且除了太极外,他会的武功也还有很多。

    因此从这方面比较的话,不算《妙手十三式》在内,林旭所学的武功无论是论精妙程度的质量,还是论掌握武学的数量,都是不如韩鹏的。而且这不如,可以说是相差很大。再加上两人各自学武时间的长短,这方面也是同样有很大差距。

    不过武功的高低,从来就不是这种简单的对比。按这种比法,韩鹏是明显大占上风的,可自交手以来,却反是一直被林旭占着上风,都将他打吐了血。虽然他现在仗着自己这方面的优势,稍微扳回了一些,但目前也不过就是跟林旭打个平手,并不能完全压制林旭。

    他无论掌握武功的精妙程度还是数量,是都强过林旭。可林旭只仗着自己身手更快,就能完全弥补这点。再加上他临机应变能力很强,招式并不完全拘泥于自身所学,能够临场发挥,随机应变,也是足以弥补所差。

    两人以攻对攻,以快打快,一时间真个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打得难分难解。如密集鼓点般“砰砰啪啪”的迅疾交手声中,两人翻翻滚滚地很快就交手了五十来招,过了半百之数。

    而这五十来招所用的时间,却是也不过才与前面他们交手的那几招所用时间持平,可见两人的出招与动作都是如何快。

    八极拳招式中有不少跺脚发力的动作,也即抬起脚狠跺一下地面,这动作不但有助于协调整合全身的力量,也有助于增聚功力与稳固下盘,还可以助声威,并伺机攻敌踩跺敌人下盘。

    密集交手的打斗声中,还会不时传来韩鹏踏脚跺地的沉闷声响,虽他功力还有不足,却也跺得颇有气势,有股“晃膀撞天倒,跺脚震九州”的汹汹之势,打得极凶极猛。

    而林旭也分毫不弱,并丝毫不让,在这棋逢对手的难得实战交锋中,他也更加磨练着自己的拳法武艺,并吸取学习对方的长处,每一分都有进步。(。)
正文 第五十七章 变幻无常 有余不尽
    (祝大伙儿元旦快乐!新年好!)

    林旭自从学会三路华拳后,还并没遇到过几次实战交手,也就拿来跟李飞燕切磋过。另外,就是之前在平阳,跟那个平阳武术协会的王国庆打斗时用过。

    切磋虽也能磨练自身的武技,但熟人切磋,却是不免都会有所收敛,不会真正下死手地全力以赴。而且相互间太熟的切磋多了,两人对对方的武功都十分了解后,这切磋磨练武技的效果不免也就要大打折扣了。所以要想更好的磨练武技,还是以实战为佳。而且挑选的对手,最好是能与本身修为差不多的。太高或太低,效果都不会太好。

    他之前在市里遇到的那个平阳武术协会的王国庆,此人修为虽也不弱,尤其在本身力量方面,堪称达到了外力境顶峰的层次,但与他之间却还是有着些差距,而且这王国庆在身法方面与他相比,未免太过短板了些。所以他最终胜这王国庆,也并不是多难,没有花太长时间,甚至从始至终,都只使了九成力。

    眼下所遇到的这个韩鹏,才真正是与他实力相当。甚至单论本身修为的话,还要强出他一线。之前几招一直被他占了上风并被打的受伤吐血,是吃了轻敌大意的亏,眼下这认真对待,全力以赴,立即就跟他打个不分上下。

    能遇到这么一位实力相当的对手,也是十分难得。对于磨练他自身的武艺,是大有帮助的。所以他这时虽并不能一时立即取胜,却也并不着急,反而还希望韩鹏能坚持的时间更长些,让他可以多磨练会儿。而且这般棋逢对手的感觉,能够全力以赴发挥,逼迫激发出自身的潜力,打斗起来却也是有种痛快淋漓之感。因此他这时越加打斗下去,反而越精神振奋。

    而与他相比,韩鹏的心情就可谓截然相反了,越斗下去心情越糟糕,感觉越加没有取胜的希望与可能。尤其他这时还受了内伤,未能及时调理治疗,这般强运内力越斗下去,自己的身体状况也越糟糕,会不断加重伤势。而等到再无法压制伤势时,他也必会立遭落败。眼下的情况对他来说,就是个恶性循环,自然谈不上有半点振奋。

    自家知自家事,他若不能在一百招内打败林旭,结束战斗,必会在之后压制不住伤势地内伤爆发战力大减。到那时,自是再无多少自保之力,很快就会被林旭击败,任凭宰割。

    打到这时,一连串的急速快攻过后,韩鹏最初被引发的愤恨怒气却也是逐渐发泄出去,重新冷静了下来。他虽年纪还不大,但与人交手打斗的经验却也算丰富,冷静下来后,立即就清楚地判断出了双方间的形势。

    刚开始时,林旭因为以前未曾接触过八极拳,被他挟着怒气的一轮猛攻打得稍有些难以应付,连连后退了几步。但到这时,林旭却已适应了下来,再未轻易被逼退,与他以攻对攻,寸步不让,他再难以占到上风。而随着林旭对他八极拳的更加适应,每一招的反攻回击,反而让他更加难以应付起来。

    想到此处,他在林旭下一招攻过来时,忽然变招换使太极拳,以一个借力打力,借助林旭攻来的力道,将其顺势摔了出去。

    他本来一直用八极以攻对攻硬打硬拼用的好好的,都已连过了五十多招而没换过,这就造成了迷惑性,让林旭根本没料到他会忽然变换拳法。再加上他转换之前毫无先兆,转换极快,却是让林旭未曾防备下被他得手一招。

    不过林旭虽被摔了出去,但在将要落地时,却是及时以手一撑地面,然后一个前撑翻腾空翻出,在空中又再接着一个翻滚旋身,重新掌握变化重心地稳稳落地而站,并没被直接给摔到地上。

    但他落地之后,却也是面色凝重地有些难看。这一下他虽没被伤到,甚至连摔到都没摔到,但被韩鹏忽然变换拳法地得手一招,却也是吃了个亏。

    韩鹏得手一招后,也是秉着得势不饶人,借此占据先机的想法,立即趁胜追击。在林旭脚才方一沾地时,便迅速合身扑至。扑身而至后,仍是以八极拳猛攻。

    林旭见状,毫不示弱,立即以攻对攻地迅速迎上。不过他这回却是不敢再全力以赴,出招之时也更加小心了些,生怕再被韩鹏重施故技,忽然又转换太极地再借力得手一招。为了防备这般变化,他需要留些内力以作应变,不能全使出去后,在需要应变时已收不回来,无力做出在糟糕情况下的应变。

    想到留有余力,他忽然想起了里洪七公教郭靖降龙十八掌那招“亢龙有悔”时所讲述的其中武学道理。

    洪七公说“亢龙有悔”这招掌法的精要不在“亢”字而在“悔”字。掌法不能一味只求刚猛迅捷,亢奋凌厉。所谓“亢龙有悔,盈不可久”,有发必须有收。打出去的力道有十分,留在自身的力道却还要有二十分。这招掌法要领会到了“悔”的味道,才算是入门。

    亢龙有悔的道理,是还没到顶,便预留退步。这便是未算胜,先算败。就像做事,不妨先去设想一个最坏的结果。以这个最坏的结果来做对比参考去计划行事,那这件事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就算真是最坏的结果,也先备有了应变的方案,不会措手不及。

    降龙十八掌的根本,就是这招“亢龙有悔”,其精义正在于“有余不尽”四字,一掌发出,必须先留有余力。

    这降龙十八掌虽是家虚构的一套武功,但这番武学道理,不得不说还是很有道理的,也可以套用的真正的武学中。事实上,现实中许多武功也都讲究不可将招式使老,力量使尽,任何时候都要留有几分余力以应变。

    只是林旭刚才一时打得兴起,只想着要全力发挥,却是忘了这点。若拿他自身对比,他之前跟那个平阳武术协会的王国庆交手,才是正确的做法。虽出全力可以更快击败王国庆,但却始终只出九分力。一是出九分力已足够,二是要留些力以应对可能会发生的突变意外。交手过招,性命相搏,任何可能都有发生。为了保住自己的命,杀死敌人的命,有些人在交手中也会无所不用其及,任何手段都有可能使出来。(。)
正文 第五十八章 艰难取胜 韩鹏认输
    亢龙有悔,有余不尽。打出去的力道有十分,留在自身的力道却还要有二十分。

    这道理说来简单,但要做到却非常不容易。以林旭目前的修为与功力,还并不能把自己的力量做到完全掌控,随心所欲地去任意控制,说发就发,说收就收。说用几分力就用几分,绝不多用一分,也绝不少用一分。

    世界上如果真有降龙十八掌这种武功,或是类似的武功,他想也绝不只是简单的讲讲道理就可以轻易做到。像这样高明的武功,必会有其专门的行功心法配合,有着非常独特的回力蓄力方法,这才能够做到有余不尽,打起来内力好像永不耗尽一般,一掌强过一掌。

    他目前当然没有这样的内功心法,《妙手十三式》的心法主要是用于增加出招的速度,在回力与留力方面并没有太过独到之处,也并不太侧重于这方面。没有这种独特的心法来配合帮助回力留力,他目前所能做到的程度,也就只是简单的一分为二,打出一部分,留下一部分。并不能像降龙十八掌一样,在打出一掌的同时,通过独特的回力与蓄力方法,反而能使留下的余力更加增强,用于后续的应变及下一掌的击发。

    这般每打出一掌的同时,都能通过独特的心法回力,增强积蓄留下的余力。出掌越多,留下的余力不断积蓄增长便更强。打起来真个是一掌强过一掌,好像内力永不会耗尽一般。也无怪乎这门武功号称做是书中世界里江湖的天下第一掌法了,遇到这样的武功与对手,非是绝顶高手,那通常都是只有含恨落败的下场。

    林旭没有这样的心法,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创出这样的心法,所以只能是用一分为二这种最简单的方法。他现在仍是像在市里的那晚跟那个王国庆交手一样,每招最多只用九分力,留下一分以做应变。

    他跟韩鹏的功力本就在伯仲之间,相差不多,甚至单论修为与功力,韩鹏还要强出他一线。现在他限制只用九分力,不免在力量的对比输出上就稍有不如了。不过好在韩鹏受有内伤在先,却是也不敢用全力。所以现在两相比较,还是个差相仿佛,旗鼓相当的地步。

    其实他刚才在适应了韩鹏的八极拳后,全力以赴下处处抢攻,已是又重新开始抢占了上风。现在被韩鹏忽然变招使太极摆了一道后,不敢再用全力,这才是回到了难分胜负的情形下。

    韩鹏察觉到他未敢再使全力后,却也是稍缓了口气。林旭收了一分力只使九分,也就能够让他在这激烈的打斗中坚持的更久一些。如果还能这般不断地一点点扳回,那他也还是有最终获胜的可能的。

    因此,他在使了十几招八极拳后,又是故技重施,忽然毫无征召地变换武功使太极。

    不过这一回林旭却是留心下,没有再被他得逞。虽然仍是有些被其借到了力,差点儿再将他摔出,但他因留有应变之力,却是及时以余力变化招式脱身。只是这回虽没再让韩鹏得逞,但韩鹏这样两套拳法混用,在一连串的八极急攻中,不知什么时候就会临时切换地忽然使一下太极,却是也让林旭感觉更加棘手,觉得他更加难对付了。

    但林旭对此却仍是半点不急不躁,他之前本就还希望韩鹏能够坚持的更久一些。现在韩鹏变得更加难对付,自然就会坚持的时间更久,倒也正合了他这意。让他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在韩鹏这难得的对手身上磨练自己的武技。因此,他是一点儿都不着急击败韩鹏的。

    所谓的棋逢对手,就是要指实力相当,是比较难对付的那种。如果是好对付的,那就不叫棋逢对手了。

    不过韩鹏在换过了这种打法后,却是让他打得有点难受。因为要一直防着韩鹏随时有可能地切换使太极,让他便不能再像之前那般完全硬碰硬攻对攻地痛快淋漓全力发挥了。

    但这点难受,在重新调整了心态,慢慢适应后,却也是完全可以克服。韩鹏本就是他的敌人,又不是专门陪他喂招切磋的,自然不会仅着他地去让他打痛快。这种情形,也是实属常态。做为敌人来说,本就是要尽量去让对方难受,最好则是能够让敌人大受痛苦。

    在这种一时难分胜负呈现胶着状态的打斗下,就是要一点点扩大自己优势的同时,不断去削弱对手,最后战而胜之。

    韩鹏在开始换过打法,八极与太极混用之后,又开始能稍微占到些上风,不断地给自己争得了些喘息之机,得以能够坚持更久。

    不过这种情况却也并没能持续太久,在林旭渐渐适应他新的打法,甚至开始摸到他换使太极的规律与征兆后,又重新稳扎稳打地开始反攻压制他。

    打到过了一百招后,林旭又开始逐步抢占上风。而韩鹏对此,却开始有些无能为力了。好在他之前换过打法稍占到些上风时,为自己争得了些喘息之机,却是能得以紧持的更久。并不像之前被林旭压制时所推测的那样,只能坚持到一百招后。

    现在已过了一百招,但他仍能坚持。不过这种坚持,随着林旭的逐步反攻压制,却也是越加没什么希望了。在勉强坚持到了一百二十多招后,他已感觉自己内伤越渐加重地有些坚持不住了。强要坚持的话,或者还能再撑上几十招。不过当到那时,他的内伤全面爆发,恐怕就会严重到难以治愈,有可能会造成永久的伤害,留下病根了。

    两权相害取其轻,在经过了内心的一番艰难挣扎后,撑过了一百三十招时,他忽然一个抽身后退,向着随之紧追过来的林旭面色难看地大声叫道:“停,我认输!”

    林旭闻言稍微一愣下,却是并没多做停顿,继续欺身而至地以一招缠丝擒拿手擒捉住了韩鹏双腕,将其控制住后,这才停手地没有继续进攻。(。)
正文 第五十九章 以防万一 掌门之争
    “喀啦、喀啦、喀啦……”

    一连串骨节错位声响起,韩鹏忍不住大声痛呼,双眼目光如刀地更加恨怒瞪着林旭。却是林旭在擒捉住他双腕之后,稍作一顿,又继续出招,将他两只手臂的腕、肘、肩三处关节全部卸掉弄脱臼。关节脱臼错位,再加上骨头错位后拉伤肌肉,那可是非常痛的。

    “以防万一。”林旭一点儿没在意韩鹏恨怒的眼神,随口解释道。

    韩鹏愤怒地瞪着林旭,咬了咬牙后,却没有再说话。他这时基本上已是毫无反抗之力,落在了林旭手上,那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死活全不由自己了。所以他这时虽愤怒难当,心中恨不得把林旭全身的所有骨头都打断,再砍作十七、八段,然后再挫骨扬灰才觉解恨,但这时却也不敢再放什么无谓的狠话。不然若是惹恼了林旭,一怒之下将他随手杀死,那才叫个死得冤枉,死都没处说理去。

    咬牙忍下心中的恨意,他稍过片刻,甚至连眼神中的恨意都收敛遮掩了起来。忍着双臂的疼痛,他叹口气苦笑了下,道:“说来惭愧,打了这么久了,还不知师弟你怎么称呼?”

    林旭闻言,忽然笑了下,道:“我觉着,你也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只需要知道,我是抓住你的人。”

    这句话正是刚开始他问韩鹏“你是谁”时,韩鹏臭屁烘烘的回答,他这时换了几个字眼,原封不动地还给了韩鹏。韩鹏自然是还记得这句话,闻言后,又是忍不住羞恼难当,觉着林旭这是故意羞辱自己。

    心中恨意再增,他面上却是摇头惭愧一笑,道:“师弟你就别取笑我了,我方才是太自大了些。”顿了下,他接道:“我确实是奉了师父的命前来抓你,师命难违,你也别太见怪。你我毕竟师出同门,虽然咱们师父不和,但你我之间从未见过,无怨无仇,犯不着非要生什么嫌隙,咱们刚才就当是同门较艺,切磋一场。师兄我技不如你,那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怨自己学艺未精。”

    这时小命被捏在林旭的手里,他便跟林旭打师兄弟的感情牌,至少先确保自己能够保住性命要紧。只是他却不知道,这个师兄弟的关系,只是他单方面的误以为是。实际上,林旭跟他没半点关系。不过,作为目前的林旭来说,也不会随意杀人就是了。但他不知道林旭的心思与情况,以己推人,还是要以保住自己的命为先。

    林旭刚才倒也不是要故意羞辱韩鹏,只是不想跟他说自己的名字,才拿他之前说过的话随口还了一句,玩笑一下。羞辱韩鹏这想法,他并没生起过。所谓“士可杀不可辱”,他很尊重这句话与其中的道理,从不随意侮辱人。平常时候,学校里同学间有外号的,他也一向都是叫人的名字,绝不当面去叫对方的外号。就像他对关文滔一样,他也从没叫过关文滔的外号,称呼关文滔只叫其名字。

    可能有人觉着关系亲近的朋友间叫外号是种亲切,但他从不这样觉着。哪怕对方不在意,他也不叫,他觉着这是对人一种起码的尊重与礼貌。给人取外号,本身就先有种拿别人缺点取笑蔑称的意思。

    不过他虽自认从不随意侮辱人,却不知道刚才随口玩笑一句,在韩鹏听来,是当作了对其羞辱。但便是知道,他也不会在意。每个人对事物的看法与观念都不同,对于韩鹏这种人,他不认为能够轻易劝服改变对方,也懒得多管与理会。

    他本就没有打算要羞辱与取笑韩鹏的意思,这时自然更不会,听了韩鹏的这番话后,他问道:“这么说,你师父也来了?”

    韩鹏点头道:“嗯,他去找你师父了,要我来对付你。得手后,再带着你去找他。”

    林旭转头向桃园那边的方向望了一眼,又问道:“你们什么时候来的,来了多久了?”

    韩鹏道:“我们中午赶到的,然后一直在离这里差不多有两千米的一个土丘上远远观察你师父的桃园那里。师父他不想惹人注意,所以直等到了晚上这个时候才决定动手。”

    林旭闻言点了下头,又问:“你们来做什么,你师父跟我师父,到底有什么不和?”

    韩鹏道:“具体的我师父也没跟我详细说过,就我所知道的,他们主要的矛盾,应该是隐仙派的掌门之争。上一代掌门在临终前将掌门之位传给了你师父,但我师父对此一直不服,他这次代我前来,是想向你师父讨要掌门令牌,抢夺掌门之位的。”

    林旭又点点头后,没再多问。韩鹏所给出的这答案,倒也不出他心里的预料范围。就跟许多武侠里写的一样,同门师兄弟间的相争,大多都是因为掌门之位。是现实世界的投影,此等情节也是现实中许多方面的写照。现实世界里,别说师兄弟间争掌门之位互相不和了,亲兄弟间为争位打个你死我活的都不在少数。

    顿了下后,他转身道:“走吧,我们过去看看!”说罢也不等韩鹏回答,便径自先向这排宿舍区通向外面的那道月亮门走去。

    韩鹏闻言,没做多想,便也甩着两条软绵绵没骨头似的胳膊跟上。对于自己师父魏长江与林旭师兄楚黄河之间争斗的结果,他也同样很好奇知道。而且到了那边后,有自己师父在,自己也有很大获救的希望。当然,前提最好是他师父是胜利的一方。即便不是,自己师父已经落败,他想自己拉下面子去求求师叔楚黄河,也是很有希望让林旭放了自己的。

    按自己师父所说,楚黄河这位师叔,一向是有些妇人之仁,太过于侠义心肠的。即便是对于不认识的陌生人,他也不会见死不救。对自己这个师侄,想必也会更宽厚些。自己跟他之间,可是无怨无仇的,到时有什么问题的话,大可一切都推在师父身上。反正他前来打算捉林旭,本来也就是奉的师命。(。)
正文 第六十章 打斗时长 一声枪响
    林旭与韩鹏的这场打斗,可算是他出道以来与人打斗时间最长的一次。以他估计,约摸至少有半个小时以上。

    半小时三十分钟,这时间说起来也并不算是很长。不过放在打斗中来说,半个小时却已经是很长了。真正打起来,体力、精力等消耗都很大,是不可能坚持很长时间的。

    正式的拳击比赛中,每个回合的时间也不过才三分钟。虽然有最长十二个回合的赛制,但每个回合结束都会有休息时间,尽管休息时间很短,却也终是有的休息,可以稍作恢复。而像这种真正生死交锋、性命相搏的打斗,是绝不可能会有休息的时间。你稍歇一下,就是给了对手可趁之机,有送命的可能。而且拳击比赛只是出拳,再加以步伐躲闪、控制节奏等,也能够节省很多体力。可到真正搏斗时,那就完全没有限制,手脚齐出,每一拳每一脚都恨不能使出最大力量,以最快速度打倒敌人,体力消耗会更大更快。

    以这种消耗,不说普通人,就是专业的拳击手,在真正生死相搏的打斗中,没有休息的连续大运动量下,也很难坚持很长时间。能够获得增长力量的真正练武之人,体力与身体素质要远优于专业的拳击手与运动员。不过练武之人虽得以增长了本身力量,但在打斗时的消耗却也更大,再加上外门功夫在运劲之时会同时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一定的隐性伤害,这也就使得真正的练武之人交手打斗过招,也都会尽量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战斗。

    这种打斗风格既有实际需求,也有长久养成的习惯,并且不限高手低手的对比。实力相差大的,因实力之差会更快分出胜负;而实力相当的,也会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分出胜负。外力境中,就算真是巅峰层次的高手对决,也都是会在短时间内分出胜负,很少能打得超过半个钟头的。

    像林旭和韩鹏打这样长时间的,也只有是拥有了内力的高手才能做到。内力比外力更加拥有耐久性,而且消耗更小,也没有外力运劲的那些隐忧,这就保证了长时间的战斗力。内力越深厚,能够坚持战斗的时间越长。像中那样打个几天几夜的,虽有些夸张,但内力深厚到一定程度的话,也不是不可能。

    以林旭现在的修为而言,像这样高强度的战斗,连续打上一两个小时还是不在话下的。强底低些的,坚持的时间还能更久。不过像现在这样的大半个小时,对他来说,也是有些消耗的不少。所以他在接下来前往桃园的路上,走的并不快,而是慢步前行,借机恢复一些消耗的内力。

    桃园那边,还不知是什么情况,很可能双方也已经大打出手。他要是过去的话,就得做好被战斗波及的准备。而韩鹏师父魏长江以及化名黄宗文真名楚黄河的两人修为,应是高出他太多的,若是被两人的战斗所波及,那他定需全力以赴。所以在这之前,能恢复一分内力便要尽力恢复一分。

    这做法对韩鹏来说,却也是正中下怀。他因为受了内伤在先,内力的消耗也比林旭更大。再加上修养伤势,也更需要时间。

    这时已是晚上十点多,外面的中轴大路上也是像宿舍区内一样,漆黑一片,空无一人。暑假期间,学校的人离去了九成九,留校的本来就没有多少。作为一年中最热的三伏天,像平常时候,天气闷热,可能到这时还有些人睡不着地在外面纳凉。但今天却是下过了雨,虽然下得不大,气温却是下降一些,凉爽了不少,所以今天校内的人基本上都是早早入睡了。

    林旭之前跟韩鹏打的时间不短,弄出的动静也有些不小,一直都没人发现注意到,倒也是因为这点原因,今天没什么人睡不着地在外面瞎闲逛。

    一路走到校门口时,便见这时的学校大门早已关闭上锁。林旭虽有快速开锁的技能,却不愿在人前随意显露,更不想被韩鹏这对手轻易知晓,便带着韩鹏拐到门楼旁边的围墙处,挟带着他跳墙而出。

    他没有带着韩鹏直接翻跳过墙头,而是先跃到围墙上,站在墙头高处向桃园那边望去。可惜的是,他内力有成后,五感功能虽都大有提升,却还达不到黑夜视物无碍的地步,再加上这时还是阴天,天上星月的光芒尽被乌云遮住,没什么光线可照亮,远望斜对面百来米外的那边桃园,更是看不清什么东西。

    不过眼睛虽看不清多少,但运足耳力下,却是已听见那边远远传来拳脚相撞的打斗声与不时的喝斥声。

    “果然也打起来了!”望着那边心下暗道一句后,林旭抓着韩鹏的后背衣服轻身跃下墙头,然后拉着韩鹏快步往桃园行去。这时既已听到那边打起,便没必要再拖延了。对黄宗文这位老师的安危,他还是颇为关心的。虽然现在知道了黄宗文这个名字以及身份都是假的,但之前所建立起的师生情谊对他来说,却是没变。不管这个人究竟是谁,又到底在掩藏着什么。对他来说,心里却还是当之为自己所一直敬重与亲近的黄宗文老师。

    拉着韩鹏行到跃进渠这边的岸边时,林旭已能看到对面院子里两个人影正在此起彼落、来回闪动地激烈交手。但限于目力所及,再加上这两个人的交手速度很快,身影彼此来回移动不停,他却是分辨不出两人中哪一个是黄宗文。

    驻足看了片刻后,他并未多停,接着便踏上小桥,拉着韩鹏继续往对面行去。

    走过快一半距离时,那边交手的两人中,忽然有一人身上发出了“哔哔哔”的传呼机响声。接着“砰”地一声大响,两道人影迅速分开。分开之后不等落地,东边的那道人影便一扬手,掏出个手枪状的东西,向着天空“卟”地一声轻响开了一枪。

    枪声那么小,看样子是加装了消音管的。开枪之人,显然也不欲惊动到附近太多人注意。但是他这朝天一枪打过后,却是又打出了颗信号弹,曳着红色的亮光直飞上了天空一百来米后缓缓落下,显然又是想让什么人注意到,传递某种信息。(。)
正文 第六十一章 不可貌相 废物饭桶
    (Iamback!我回来了。先且放心,本书绝不会太监。不过最近状态确实是太过糟糕,有生病方面的原因,有情节卡文的原因,也有自己一歇下就懒惰起来的问题,坐到电脑跟前总是静不下心来写,或是写不出来,反正是进不了状态。对此先跟大伙儿道个歉,总之是我自己的问题,非常之抱歉。现在,争取再不断更,然后在此基础上努力多更以作补偿,拜求能继续支持则个。作揖,拜谢!)

    借着天空上信号弹照射下的些微光亮,林旭终于看清了院中情形。如他所料,东边那个掏枪朝天打出一发信号弹的人果然不是黄宗文,以他所知,黄宗文也并没有传呼机,所以他猜这个刚才呼机响后迅速脱离打斗掏枪发射信号弹的人自然不是黄宗文。

    这人既然不是黄宗文,那自然便应是韩鹏的师父魏长江了。借着信号弹的光亮,林旭打量这魏长江,但见其约摸五十上下年纪,容貌清癯,瞧起来颇有气度,只看样貌,并不像是什么奸恶之徒。不过观其行事作派,却也绝称不上什么光明正大。

    古话虽有云“相由心生”,但也另有一句“人不可貌相”,还有句“知人知面不知心”。史上许多大奸大恶之辈,其实样貌都颇为不凡。像是南宋卖国求荣的大奸臣秦桧,清朝最有名的贪官和珅,据说都长得不赖,甚至可称得上是美男子。至于一些影视中的形象,那是因为有戏说的原因在内,有些蓄意丑化了,并非全依据史实而塑造。

    所以说,判断一个人的好坏,并不能单从样貌与表面去判断与认定。长得丑的并不一定就是坏人,相反长得英俊或美丽的,也并不一定就是好人。而且人可是世上最复杂的动物,是矛盾的集合体,任何人都有好的一面与坏的一面,有时候也并不能完全以单纯的好坏来分类。好人有时也可能会做坏事,而坏人有时候也可能会做好事。

    就像林旭,他自认算是个好人,但坏事却也干过。比如他上小学时,就曾有过同关文涛一起到人家地里偷过西瓜的事,还偷过苹果、玉米等,类似的祸事也闯过不少。他虽然少年老成,但终究少年天性贪玩,年少时也是有做过几件荒唐事。直到上了初中懂事些,才自觉这样不对,没再干过类似的事。

    当然,小孩子偷拿人家东西,并不完全是本着盗窃的意图,很多时候倒是为了好玩的成份居多。不过不管出发点是什么,做这种事总是不对的,做了坏事就是坏事。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任何人的一生,都不敢保证说绝没干过一件坏事,没犯过一次错误。好坏的区别,林旭觉着是在于各人自身的行事准则如何,有没有一个基本的道德底线,以及是否能够守住,又或者说,是否在乎。有些大奸大恶之人,可以说就完全不在乎道德感了,简直可称得上丧心病狂。

    林旭并不知道魏长江与黄宗文(也即楚黄河)这对隐仙派的师兄弟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又到底是谁对谁错。但他因为与黄宗文之间的关系,自然是先天地就站在黄宗文这边,更何况魏长江派其弟子韩鹏前来捉他,用意是要在必要的时刻以他的性命来要挟黄宗文达成其目的,这种卑劣的行事手段,自然也就让他把魏长江此人列入了坏人的行列。现在的问题是,魏长江坏是肯定的,就是不知道此人坏到了什么程度。如果真是那种丧心病狂,行事全无顾忌,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根本没有任何道德感的绝顶坏人,那他也就必须更加小心些。

    现在魏长江发射了一枚信号弹传达某种信息,看样子是多半还带了别的帮手在旁预留埋伏,这是叫人过来,准备以多打少了。又或者是,他这枚信号弹可能是发射给韩鹏看的,催其赶快擒了林旭过来。

    想到这种可能,林旭迅速打量过魏长江以及瞧过那边的黄宗文完好无事后,便以问询的目光瞧向身旁的韩鹏,想从韩鹏这里得知答案。如果魏长江这枚信号弹是发给韩鹏,催其完事后赶快过来的话那还好,这说明除了他们师徒俩外就没带别的帮手了。如果不是,那就说明魏长江大有可能是发给预留的帮手的。这样一来的话,等对方的帮手一到,就成了敌众我寡的局面,自然是不妙。

    “林旭,你怎么来了?”

    林旭问询的目光才瞧到韩鹏脸上,还没来得及得到答案,那边的黄宗文见到他后便连忙高声问道。

    以他的功力,已早就能做到黑夜中视物没什么大碍。所以不像林旭在校门口那边还看不清他们这边情形,他却是早已发现了林旭的到来。打斗中更是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注意自己周身的一切动形,只是陷于方才与魏长江的激烈打斗,他一时难以分神旁顾,再加上林旭之前离得也远,所以他虽是早就发现了林旭,之前却也顾不得分神说话。现在魏长江为了发射那枚信号弹脱离打斗与他分开,倒也是给了他与林旭说话的机会,所以他分开后,也并没再接着向魏长江进攻。

    “师父救我!”

    几乎在黄宗文向林旭开口说话的同时,韩鹏也张口向着魏长江大声呼救。林旭既没封堵住他的嘴,也没使什么别的手段让他暂时失去说话的能力,所以他现在见到了魏长江,自是连忙呼救。

    这些说来虽然话长,但其实时间很短。从魏长江掏枪发射出那枚信号弹起,到林旭打量魏长江与场中情形,以及黄宗文与韩鹏先后开口,一个向林旭问话,一个向自家师父呼救,都是发生在很短的时间里,最多也就两三秒,到得现在,天空上那枚曳着红光的信号弹都还没有完全落下地来。当然,这信号弹本来也就是高射缓降的设置,专门做成这种功能的。

    韩鹏见到了自家师父,向魏长江呼救,自然就没有再回应林旭问询的目光,甚至根本都没作理会。现在有师父在,他可是有了倚仗之人,自然没必要再怕林旭,也不必再受林旭的挟制。

    “你还有脸叫我师父,连个小你几岁的乡下穷小子都拿不住,简直是废物、饭桶,丢尽了我魏某人的脸!哼!”

    魏长江闻得韩鹏的呼救,收回瞄向天空信号弹的目光,转过来瞧向韩鹏与林旭这边后,却是对着韩鹏怒叱大骂。

    不过他骂归骂,随着话音一落,却还是身影一闪,向着林旭纵身疾扑了过来。

    “林旭小心!”黄宗文见状向林旭一声大喝提醒后,不等话音落下便也是纵身疾扑而至,怕林旭不是魏长江的对手被其伤了。(。)
正文 第六十二章 蛮不讲理 武者气势
    (给大伙拜个迟到的晚年,祝春节快乐!非常抱歉又失约了,断更这么久,实在年底事情太多又烦,抽不出空来也没心情写。现在这年,当真是越过越烦越无趣了。)

    魏长江扑纵之势极快,林旭这时尚在小桥上的中途,与其相隔有七、八米的距离,但他这一扑之下,几乎眨眼便至桥头。

    但他快,黄宗文的速度却也丝毫不慢,不等他扑至林旭身前,便于桥头处将其横拦了下来。两人一经接触,便又是“砰砰啪啪”几下快速而激烈的交手。

    几下手交手后,身形稍分,仍是黄宗文占据了桥头位置,将魏长江拦在身前,魏长江未能突破黄宗文的横拦封锁。而渠上连接两岸的小桥并不大,也就一米左右的宽度,黄宗文站在桥头处一拦,可谓一夫当关,把整座桥都护了下来。魏长江接下来无论从哪个方位突破,都不可能绕过黄宗文去。

    而直到这时,天空上的那枚信号弹方才落下地来熄灭。

    黄宗文站在桥头处,以戒备的姿态盯着魏长江,防其异动。然后张口向着后面的林旭大声道:“林旭,这里的事与你无关,你快回去吧!这人虽是我师兄,但却心狠手辣,十分危险,你在这里,可有性命之色。”

    林旭抓着刚才喊过“师父救我”后就打算抬腿往魏长江那里跑去的韩鹏肩头,看着黄宗文的背影道:“黄老师,你觉得这事跟我无关,但他们师徒两人可不这样觉着,他们都认为我跟这事有很大的关系,不然这姓魏的也不会派他徒弟去抓我了?所以不管你怎么看,这事我都已经被拉了进来。既然这样,那我不如主动一点儿,解决这事。”

    说罢一顿,颇带着自信地接道:“至于我的安危,黄老师你不用担心。虽然帮你我可能力有不及,但自保的能力我自问还是有的。”

    黄宗文闻言未及说话,对面的魏长江已先一步接过话头地大声嘲笑道:“好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真是大言不惭,在我面前也敢谈有能力自保?来来来,若你能在我手底下走过三招,我魏某人的姓以后倒过来写。”

    说罢又转向黄宗文讥讽道:“师弟,这小子是你徒弟吧!以他的年纪,能够打败我徒弟,确实武功学得不错,天份也是有的。不过你是不是没带他出去见过世面,终日困于乡下,当真是井底之蛙,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以后这种大言不惭的话,可不要再叫他随便跟人说了,不然丢我隐仙派的脸。”

    黄宗文并未在意魏长江的讥讽,闻言只是摇头道:“师兄你错了,林旭并不是我的弟子,他的武功也不是我教的。在这之前,他根本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也不知道我会武功。所以他跟我们之间的事,当真是没半点关系,还望师兄你大量,不要为难他,让他走吧!”

    魏长江闻言冷笑道:“你说不是就不是,当我这么好骗吗?况且就算他当真不是你的弟子,就冲着他与你认识相熟这一点,今日这事他便脱不了干系。既然来了,那就还是一起留下吧!”

    黄宗文一声长叹,又向着后面的林旭道:“林旭,今天这事是我连累你了,老师先在这里跟你说声对不起!”

    林旭在后面道:“黄老师,谈不上连累不连累的,就算这韩鹏刚才没去找我,我听到这边有动静后,也是肯定会过来凑个热闹的。”

    黄宗文闻言又跟着叹了一声,随即则眼神坚定地盯着魏长江,口里却仍是向林旭道:“你放心,今天只要有我在,一定会护住你周全,绝不叫任何人伤了你。”

    他说罢话,腰身一挺,身上一股凌利的气势勃发,更显出一种顶天立地之势,还有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悍勇之气。好像他只要站在这桥头处,便是有千军万马来了也无用一般。

    他平时总是一副洵洵儒雅之态,但这股气势一露,便立即显出一种傲立世间的绝世高手姿态与气度。即便林旭是站在黄宗文身后,而这股气势也不是冲着他而发,却也让他能够感觉到,一时间好像黄宗文的背影在他眼里都显得更加高大起来,有充塞天地之感。

    这一刹那,林旭瞧着黄宗文的背影便是忍不住一愣。等稍过片刻,方才回过神儿来,随即便是不由心里一惊,额头有些冒冷汗。

    他五一期间,随着家人到壶口瀑布旅游,初次见到壮阔的壶口瀑布时,便忍不住生出震憾之感,惊叹于壶口瀑布恢弘雄伟的气势。当时他还因此而有感,想到了看过的武侠里的“拳意、气势”之说,还曾设想过,想要把壶口瀑布的气势溶入到自己的拳意、气势之中。

    后来回来后,他还曾下过一番功夫研究,在网上查过不少资料,甚至买了本心理学的相关书籍去翻阅。但最后的结果却是并无什么所得,没有成功,他也不知是自己未能钻研得其法,还是限于修为太低而做不得。

    不过经过这一番研究后,却也让他更加坚信了拳意、剑意之类与武者气势这种东西应该是真的存在。意与气势,应该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攻击与威慑。只是他现在不知具体的实施方法用不出,或是修为太低做不到而已。

    而在经过了随后的这一段时间经历,见识了其余一些练武之人后,他由此旁证出了,意与气势这种东西是他目前修为太低还做不到,并不是因为不知方法这条。因为在他见识过的这些练武之人中,也并没有在哪个身上有见识到意与气势的存在,而这些人的修为有的是比他低,有的是与他差不多,或是稍高一些的,反正都是在与他相若的一个范围内,并没有高出他太多的。

    直到今日,眼下的这一刻,他才终于遇到这样的高手,真正见识到了“气势”的存在。

    黄宗文身上方才的那一下气势勃发,应该便是那种真正的武者气势了。并不是一种客观的旁观感觉,而是主观而发,能够去随意控制,真正影响敌人的精神攻击手段。

    方才自己的那一愣,以及黄宗文背影在他眼里忽然高大地充塞天地的错觉,林旭心想便应是自己被黄宗文身上所发的气势所慑而影响到了。
正文 第六十三章 与真正高手间的差距
    正是因为意识到了这一点,林旭方才心惊后怕地额头直冒冷汗。

    魏长江与黄宗文是师兄弟,而看他们两人刚才的交手,武功也是不相上下,即便有差距,也是相差的不多,总之是在伯仲之间。既是如此,那两人的武功境界也应是相若。所以黄宗文既然掌握提升到了精神层面的真正武者气势,那魏长江理应也有掌握,否则如何能够与黄宗文对抗。

    林旭刚才对自己有能力在魏长江面前自保,本来是颇有自信的,仗着得传自空空儿那里的《浮光掠影》轻功及《妙手十三式》手法这两门自己一向隐藏并不轻易显露的底牌,即便他跟魏长江之间的修为功力及武功境界相差很大,仗着这两门武功的速度优势,他相信自保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打不过总还逃得过。

    以刚才魏长江冲他扑来的那一下速度判断,也并没有完全快出他全力发挥《浮光掠影》时的轻功速度。所以即便黄宗文刚才没在桥头把魏长江拦下,他也自信可轻易躲得开魏长江这一扑之下的攻击。

    但在黄宗文方才显露的这一手真正的武者气势后,林旭心里面对魏长江足以自保的这份自信,可就一下被打的粉碎了。

    黄宗文方才那一下的气势勃发,可并不是主要针对着他,而且他还是站在黄宗文的背后。但便是如此,他还是中招被影响到了,失神愣了下。试想下,如果刚才是魏长江主要针对着他来上这么一下的话,那他会是什么反应。那就不是愣一下,而可能是直接被震慑的当场呆住不动,或是在这种精神层面的攻击下直接受到伤害。

    方才愣的那一下,对于魏长江这种层次的高手,足以抓住这机会将他一招击杀毙命,更别说呆住不动或是在这种精神层面的攻击下受伤的情况了。

    魏长江刚才说他大言不惭,不知天高地厚,说自己能在他手底下走过三招,以后他魏长江的“魏”字就倒过来写。刚才听这话,林旭心里本来还是颇为不服的。也就是他一向寡言少语,不爱说话,才没有开口反驳。不然的话,若刚才说出了反驳的话,现在才真正意识到两人之间的差距有多大,那可就大大没脸了。真正是成了不知天高地厚,没见过世面,有如井底之蛙。

    现在看来,他真的是太过自信,有些小视天下英雄了。当然,这也是因为他在此之前,并没真正见识过高出他太多层次与境界的高手。再加上他出道以来,所遇到的对手也多半是他最终战而胜之,即便有高出他一些的,他也没在对方手底下吃过什么亏,这也就让他现在难免有些自信心高涨了。

    到得这一刻,他方才意识到,自己与真正的高手比起来,还是有着很大差距的。在武学的道路上,他仍就是还处于起步没多久的阶段,前方的道路还很长,他未曾见识与不懂的东西还有很多。

    刚才魏长江若是突然对他来上这么一下气势震慑攻击的话,他别说三招,怕是能在魏长江手底下走过一招都算是侥天之幸,走了大运了。在那种精神层面的攻击下,他若被震慑呆住了,哪怕轻功速度再快也是没用,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他根本做不出任何反应。

    心惊后怕过后,林旭忍不住长出一口气。再看向对面的魏长江,果然魏长江身上也是有一股庞大的气势勃发,在黄宗文的气势之下根本丝毫不惧,分毫不让。果然他判断得没错,魏长江也是同样掌握了真正的武者气势的。

    好在魏长江所发的气势,因为有前面的黄宗文抵挡,两人的气势相交之下互相抵消,林旭站在黄宗文的身后倒是没受到任何影响。当然,这也有他刚才无备之下受了黄宗文的气势影响中招后已产生了防备的原因。刚才那么轻易地中招被影响,他觉着也是有自己毫无防备的原因,根本就没料想到会有这种攻击。

    如果能够提前知晓,有所防备的话,他相信自己还是多少能够抵挡一下的,至少不至会像刚才那么不堪。就像他在受了黄宗文的气势所慑,受了影响后,也只是愣了一下就回过了神儿来。可见他在这方面,多少也还是有些抵抗力的。

    当然,如果刚才黄宗文的气势是主要针对向他,又是面向着他而发的话,那就又完全两说了。所以在面对这两大高手气机交感的气势交锋下,他现在虽然不再受什么影响,但还是下意识地拉着韩鹏向后退去,觉着再退远些才更有安全感。

    这一拉之下,他才发现韩鹏愣住没反应地不动,只是定定地瞧着黄宗文的背影,看样子却还是陷于黄宗文的气势所慑影响中,未曾回过神来。韩鹏在跟他的一场打斗后,现在不但功力大耗,还受了内伤,自然与他相比起来,对于黄宗文气势影响的抵抗力又是大弱。他稍一细想,便也想到了这点。

    当下也不等韩鹏从黄宗文的气势影响中回过神儿来,直接加大了力道,硬拉着韩鹏往后退去。等到退至另一边的桥头处时,韩鹏方才一声惊讶轻呼回过神儿来。

    而那边的桥头处,黄宗文这时一声沉喝,大步向前踏出一步,向着魏长江一掌击出,率先主动发起了攻击。

    两人的气势交锋中,并没有谁能大占了上风,再下去也只能是干站着对耗。而魏长江刚才在身上的呼机响后开枪发射了一枚信号弹,向附近的某人或某些人传递了信息,标示了自己的位置。魏长江在大战中还抽空去发射信号弹,理应是召唤自己的同伙或帮手,黄宗文对此也很是清楚。所以现在的情况是,时间对他不利,再拖下去,等到魏长江的帮手赶来,对他和林旭都会很不利。

    他现在还要保护林旭,自然是想速战速决。如果能在魏长江的帮手赶到之前就先击伤魏长江,那对后面的情况自然是大有帮助。所以,这一次他不等魏长江动手,便先主动发动了攻击。

    而这一动手之下,便若雷霆之势,又如长江大浪一般,汹涌连绵不绝,后续攻势一招连着一招。

    黄宗文眼下所使的看起来也是太极拳,但他手中的太极拳却是半点不慢。不但不慢,还使得很快。魏长江的也是如此,两人所使的太极拳都很快。但在极快速的交手中,却都是行动流水,连绵不绝,处处合乎太极圆的理论。每一招每一式,一举手一抬足,皆有一种独属太极的韵律。有时还有种似快实慢、似慢实快的错觉,显得既怪异却又和谐。
正文 第六十四章 实力对比 自创的武功
    两人是同门师兄弟,不但学的武功相同,而且也都是同一个师父教的。虽然在所学后都各有彼此不同的理解,其后也各有不同的人生际遇,间中学有其他武功,但两人对对方的武功却还是十分了解的,尤其现在用的又是双方都非常熟悉的太极拳,这就更加互相深知了。

    在这种对双方武功的相互了解下,两人打起来的速度也就更快,直好像平日里师兄弟间互相切磋一般。许多时候看都不用看,就能知道对方接下来要出哪一招。不过眼下的情况,却绝非是切磋。两人间的打斗,实是凶险万分,招招都往对方的要害招呼,有哪个稍有不慎,就会有丧命之危,可绝不是切磋时还会互有留手。

    两人拳来掌往,眨眼间便是交手了十来招。

    在林旭和韩鹏到来之前,黄宗文与魏长江便已经打斗了一段不短的时间。在这段打得稍长的时间里,两人也是并没能分出胜负,是个不相上下的局面。所以眼下黄宗文虽有速战的决心,想要在魏长江的帮手到来之前将其击伤或制服,但因两人的武功相差不大,而魏长江对他的武功又十分了解,他急切之间却是哪里就能迅速战而胜之。因此这十来招一过,仍是个难分轩轾,谁也奈何不得谁的局面。

    但眼下时间对黄宗文却是十分不利,越拖下去危机越近,魏长江的帮手随时可能会到来。若是他一人的话还好办,打不过便逃,一人行事方便,他相信自己也能逃得过。就算逃不过,顶多只是自家生死事而已。可现在却多了林旭,无论是逃是死,都会连累到林旭。

    黄宗文是魏长江的师弟,魏长江比他早入门了有八年之久。依此来论,功力方面应该是魏长江占优,毕竟占了比他早学并多学八年的优势。但若论学武的天份,却是他这个师弟要比魏长江这师兄高上一些,再加上这几十年下来,在他努力修炼下,功力方面却也是早已追平,甚至现在他本人可能还要高出一些。所以无论是单方面能力还是整体实力,他都是要比魏长江强一些的。

    但可惜的是,也就只是强上一些,并没能强出太多。两人实力的相差,仍然并不是很大。他要想胜魏长江,至少也要到六、七百招开外才有机会。而且还只是有机会,并非绝对的把握。再加上实际交战中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个招数范围甚至有可能会被拖到千招之外。以他目前的实力,要想在短时间内战胜魏长江,是非常难以做到的一件事。但他现在,却必须要在短时间内战胜魏长江,否则一旦被拖到其帮手赶到,那时就不是他还能否战胜魏长江,而是他与林旭能否自保并全身而退的问题了。

    想到此处,黄宗文眼中精光一闪,暗自一咬牙,体内的内气运行心法一变,打算使出一套他近年精研所创但却还未能完善的武功。这套武功的威力极大,再加上是他近年来所自创,从未在人前用过,魏长江必然不会知晓了解。所以他自忖这套武功一用出,定能助他在短时间内击败魏长江。

    不过这套武功威力固然是大,却也有一个很大的缺点,也算是大威力武功的一个通病,就是特别消耗内力,不善久战。尤其他还未能将这套武功完善,这个缺点也就更加严重些,可谓是极耗内力。强行过度使用的话,还可能会使功力大损,损耗自身的元气。一次使用,在过后可能会需要长达数月乃至数年的缓慢调养恢复才能完全复原。后果很严重,代价也很大。

    但是目前的情况,若不用,被魏长江拖到了其帮手赶来,那他与林旭都会有性命之危。一个是有性命之危,一个则是最多损耗几年的功力,这样两种结果,自然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先行保命要紧。

    黄宗文也是久经大战,极有决断之人,自然知道眼下该做何选择。而在这种时候,一经拿定主意,他也绝不会再去过多犹豫。当体内的内气运行心法一变后,他手上的招式便也是立即跟着一变,右手照直一掌向着魏长江的胸口打去。

    这一掌再无任何太极拳的弧曲圆之意,就是那么直来直去,也没有了半点太极柔的味道,而是全然刚猛之至,有一种至刚至坚,沛然莫御之势。一掌击出,好似凭空涌起一股无形巨浪,又如一柄千斤巨锤挥舞着砸出一般。

    而在魏长江的感觉上,黄宗文由血肉之躯所构成的这只肉掌,在此刻也好像真如钢铁所铸一般,带给了他极大的压力。而且黄宗文这直直的简单一掌,并没有使出任何精巧绝妙的招式,就只是最简单的笔直一掌击出,可偏偏就这样非常简单的一招,却又带给他一种无可躲避,无论怎么样都会被这一掌打到,只能硬挡接架的感觉。

    瞧着黄宗文忽然变招所使出的这一掌,魏长江一开始本来还没怎么当回事,但当随着这一掌逼近带给他的极大压力,以及这一掌的掌力确确实实压迫了当前空气,使随之形成一种气压,更增威慑,他的面色也不由随之更加凝重了起来。

    当下右手划个半弧,向上斜推而架。一经接住,他立即便习惯性地顺而借势卸力。但这一借之下,却感觉对方这一掌上的力道整个浑然一体,竟是借不到半分,就好像整个浇铸到了一起也似。而且这一掌上的力道十分庞大,他不但借不到半分,竟也是全然撼动不了地影响不到半分。他这一架,感觉就如螳臂挡车一般,完全阻挡不了。这一掌只是微作一顿,便继续照直地向着他胸口一掌击至。

    眼见这一掌竟不受阻挡地长驱直入击来,魏长江不由得面色一变,脸现惊容,慌忙倒退一步,脚下一踏成半马,腰身一拧浑圆桩,双手一盘合抱起,然后合架向黄宗文的这一掌。

    “砰”然一声,这一掌击实,发出一声大响,同时还夹杂着魏长江的一声闷哼。即便是他以自己所学太极拳的独门化力卸力之法来硬接这一掌,而且是双手合接,却仍就未能完全化去黄宗文这一掌上的力道,不由得被迫倒退出去了两、三步,被这股力道冲击,胸口也是觉得一闷。
正文 第六十五章 一掌更比一掌强 师弟饶命
    这一掌击退魏长江,占了上风后,黄宗文毫不停顿,立即便接着踏前一步,一个大跨步紧追至魏长江身前的同时,他右手自身侧由后向前一抡划个圆圈,再又当胸一掌向着魏长江击出。可谓步步紧逼,得势不饶人,不给魏长江任何多余的喘息重整之机。

    现在时间对他不利,越快击败魏长江则对他越为有利,所以他现在也是要争分夺秒。而且一旦占据上风后,立即抓住机会强攻猛打,一鼓作气拿下对手,这本也就是打斗中常有的战术之一。

    这一掌击出,声势比方才那一掌更盛,掌力更加雄浑猛烈。因为这一掌不但经过了他在身侧抡了一圈的这个蓄力过程,而且本身这一掌上的劲力也就比方才那一掌更强上一些。

    而当下一刹那,魏长江仍就无法躲避地硬接住了这一掌后,也立即察觉到了这一状况,不由得脸上惊容更盛。这一掌接实后,他被迫倒退出去了三、四步,胸口更加气闷,闷得都有些微痛,脸上也是不由得一白。

    而这一掌得势,再占上风后,黄宗文同样是毫不停留犹疑片刻,再又一个大步跨前,追上魏长江后,抡掌击出。而当这一掌击出后,掌力比之第二掌又要再强上一些。似乎他再接着的下一掌,仍就能够威力再增,每一掌的威力都会要比前一掌更强一些。

    按理来说,内力是越加使用越为消耗的,不可能越用越强,越用越多的。所以,像黄宗文现在这种每一掌都比前一掌的掌力更加强一些,实在是有些违于常理的。当然,如果初使的第一掌不用全力,比如只用一成力的话,而随后的每一掌都比前一掌再加一成力,那也是能够造成眼下这种情况的。

    但问题是,魏长江明显就感觉黄宗文开始的第一掌就已经是全力一击了,否则不可能轻易将他击退。他虽与自己的这位师弟多年未见,并不清楚黄宗文这些年确切的功力增长如何,但因自幼师兄弟多年的了解,他对黄宗文现在的功力还是有些大概的基准推测的。而且在之前的两人交手中,也证实了他的推测没错。黄宗文现在的实力虽然确是比他强了一些,但却也强的有限,他自问在黄宗文的手底下撑个千来招不是问题。而不等撑到千招,他的帮手就会赶到,到时便可助他一起拿下黄宗文,夺回掌门之位,并了结多年纠葛与前仇旧恨。

    他的盘算很好,现在也就是自家弟子韩鹏去捉拿黄宗文的弟子林旭时出了点儿问题,竟被个比其年纪小的给反制了,这些年的武艺当真是练到狗身上了。不过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一点儿小意外而已。黄宗文多上这么一个小徒儿帮忙也翻不了什么浪花,只要自己的帮手一赶到,定可一举全部拿下。

    可现在大问题却来了,自家这位师弟,眼下也不知使的什么古怪武功。不但与本门太极拳的风格截然相反,掌力十分刚猛厚重,而且全力出手下,竟然还能做到每一掌都比前一掌的威力更强。这种全力出手的情况下,每一掌的掌力都能够保持在巅峰平均线就已经是实属不易了,怎么还可能做到一掌更比一掌强。这在他眼里看来,可就是完全大违常理了。

    “他一定是在拼尽全力的死命硬撑,想要在我的帮手赶到前尽快拿下我。甚至为此,可能使了什么不惜自损根本的的秘法。嗯,一定是这样!哼,这种法子,我就不信你还能撑多久。我只要再接几掌,你自己就定会先撑不住倒下了。来啊,老子看你还能再出几掌?”

    再一次被击退后,魏长江心中忍不住这般自我安慰地咬牙暗道。

    不得不说,他这番心中自语,虽是自我安慰地成份居多,但却也推测了个八九不离十,相差不远。到底不愧是个老江湖,而且又对黄宗文这位同门师弟有着足够的了解,所以这番判断虽非全对,却也相去不远。

    只是他这番自我安慰虽给了他一些底气,但他心里另一方面却也很清楚,以黄宗文这种一掌更强过一掌的大威力掌法攻击,他却也是未必再能够接得下来几掌。很可能等不到黄宗文撑不住时,他自己就先撑不住地受伤被击倒了。

    眼下的情况,就是以硬碰硬地双方硬拼功力,没什么花巧之处,就看谁先撑不住。可惜的是他一招错,步步败,第一掌未能成功应对地后,接下来更是步步陷入被动,越加难以躲避开黄宗文的攻击,与之周旋消耗,只能是被动地被其拖入到了对耗中。而在这种对耗的情况下,他明显不占优势。

    尤其黄宗文不但一掌强过一掌,也是一掌紧过一掌,完全不给他任何的喘息恢复之机。连连硬拼,他总是被迫硬接,不但得不到丝毫的休息与恢复机会,也难以完全提聚起全身的功力。每接一掌,不等恢复,对方的下一掌便紧接着而到,让他消耗后所能够调用抵挡的功力越来越少。而相应的,对方的掌力却是越来越强。在这种自家越弱而对方越强的对比下,高下的差距也会不断迅速拉大。他很怀疑,自己都未必能撑过十掌去。

    而接下来的情况,果然也是没向他期望的自我安慰那样好转,而是向他非常所不希望的滑落。黄宗文接下来的第四掌与第五掌,果然又是一掌更比一掌强。

    硬接下第四掌时,他已连退出去了五、六步,胸口不止气闷,而是已被震痛,内脏已然受到了震荡。到第五掌时,他已是忍不住嘴角一丝鲜血溢出,脏腑震荡地受到了内伤。

    而第五掌后,黄宗文仍是毫不稍停,这个时候也顾不得多念什么多年的师兄弟情义了,眼见魏长江已受内伤后,也没有什么不忍地太过心软,又复紧追而上地紧接着第六掌挟着沉重的掌力迅猛击出。这个时候,唯有击败拿下魏长江为先。

    “砰”地一声大响,这一掌击实后,魏长江已是无法拿住势子地站立着倒退,而是一下被击飞出去了两米开外,身在空中,便已是张口“哇”地一口鲜血吐出,随后“叭”地一声摔落在地面。

    “师弟饶命!”

    一摔落地面后,魏长江不等黄宗文再复赶上出第七掌或改为出手擒拿他,便连忙强撑着半仰起身子大声开口求饶。
正文 第六十六章 阴险耍诈 劈空掌力
    眼见魏长江竟开口求饶,林旭惊讶过后不由大摇其头,想不到这家伙竟然这么没有高手风范,一点儿不以求饶为耻,完全不顾脸面。不过想起之前韩鹏在清楚地认识到打不过他后,也是立即就开口投降认输,倒也对此有些理解地并不太意外了。心想这可真是“有其师必有其徒”,师徒俩一脉相承。

    黄宗文在见到魏长江开口求饶后,也是有些意外地稍微一愣,显是对此也没料到。不过他在稍微一愣地略有些迟疑后,仍是并没过多犹豫,又是抬腿一个大步跨出,身影一闪,欺上前去。

    这个时候,不管魏长江是因为什么而开口求饶,他都应该先行擒捉制住魏长江,让其彻底失去行动与反抗能力。哪怕事后他不忍心杀自己这位师兄,那事情过后再放也不迟,眼下这个时候,却是不能太过犹豫大意。说不定魏长江是想要借此使诈地拖延时间,好拖到其帮手赶来。所以他无论如何,都应先擒拿住魏长江。

    他也是曾在江湖闯荡过几十年的,这种眼看将要获胜而临了却被敌人以诡计反转扳回,阴沟里翻船的事情他可也是听过见过不少,并且也曾有亲身经历过。所以这种轻忽大意之错,他是不会轻犯的。因此他这时再欺身而上,虽眼见魏长江已受伤吐血倒地,却仍是提着小心防备,并未有丝毫大意。

    逼近至魏长江身前一步来远时,忽然魏长江眼中精芒一闪,向着他猛一抬手,但见无数抹寒光闪烁,“嗤嗤嗤”尖锐破空声响,却是他扬手打出了一把针形暗器。一时之间,也不知总共有多少根。但总之是很多,一下便将黄宗文上中下三路的要害部位都笼罩在内。

    而黄宗文这时尚在空中,脚未沾地,无处借力,情况可谓十分危急。不过好在他早就担心魏长江是使诈,提前已有小心防备,所以这时虽吃了一惊,却也并未有太过意外无防备之下而惊慌失措。

    眼见这把飞针射至身前,黄宗文在空中深吸一口气,身子打旋横转而出,借此改变方向地险之又险避过了所有飞针。不过他在避过飞针,身子旋转过来之后,却是又抬手一掌向着这把飞针侧面劈出。

    他这一掌并未劈实接触到飞针,而是隔着尺许距离隔空劈出。但这一掌劈出后,却竟是发出了一道如若实质的劈空掌力,但见砰地一下,这记掌力将所有飞针一下劈得纷散开后落地。

    却是他担心这些飞针因他躲过而射到后面后,误伤到他身后的林旭。林旭正是在他的正后方,距他现在的位置也不过就十来米,这点距离以魏长江的腕力足以射至。万一这些飞针误伤到了林旭,那可就不好了,尤其这些针上若再淬了毒,那更是大大不妙。

    江湖上针类的暗器,因其本身重量较轻,射中人身后难以造成重大伤害,所以为求扩大伤害效果,一般的针类暗器皆会在针上淬毒。轻的可能就只是弄些麻药,或是还有解药可解,重的就直接是见血封喉,中者无救,只要沾上了就会要命。像是《神雕侠侣》中李莫愁的冰魄银针,便是此类,十分歹毒厉害。李莫愁的名头,差不多倒有一半是因为她的这冰魄银针,江湖上晓得厉害的,简直是听了“冰魄银针”四字,胆气就先弱了几分。

    针类的暗器,本身重量轻,除非是能射中到穴位等要害位置,否则所能造成的基本创伤皆不大,再加上重量轻,也射不太远。不过因为针类细小,发射隐秘,再加上可淬毒扩大伤害的特性,而且因体积小重量轻十分便于携带,所以在江湖上还是颇受欢迎,用的人很多。

    黄宗文以前从未有见魏长江使过这种针类暗器,不过他一向深知自己这位师兄城府极深,有这种藏而不露留一手的保命手段倒也是可以想见,而且今日这把飞针,说不定就专是特地为他而准备的。而以其为人,针上淬毒这种扩大伤害的常见手段,也是可以想见的。所以他更加不敢让自己后面的林旭涉险,否则可能只是擦破点儿皮,就能要了林旭性命。

    这边林旭眼见黄宗文躲过飞针后又还多此一举地将飞针全部打散落地,却是也看的出来黄宗文是怕飞针继续飞射到后面后有可能伤到了他,心底对黄宗文此举也是十分感念。不过他这时感念却是在其次,首要的是十分吃惊于黄宗文竟能使得出来如若实质的劈空掌力,隔空一掌便将那一把不计其数的飞针打散落地。

    若论说起来,内力外放也算不得什么多么了不得的手段,只要是修炼出来内力后,便能够尝试做到。就像林旭现在也能做到,他初练出内力时,就曾在同舍的邻床好友岳俊锋面前表演过劈空一掌打飞了一块卫生纸的本事,向其证实了世上真的有内力存在。

    不过他的这内力外放,也就是这点本事与威力了。哪怕他现在修为与功力比之当初增长了许多,其内力外放的劈空掌威力也是没增长多少,最多还是只能劈飞块纸、劈灭个烛火之类,还不能隔太远。

    内力外放是一回事,但要能形成如若实质的真正劈空掌力,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内力一旦激发放出体外后,消耗是非常大的,要想能将其凝若实质,十分不易,也需要非常深厚的内力才能做到。

    李飞燕曾经跟他讲过,说是要想把内力外放的劈空掌力提升到真正有杀伤力的凝若实质时,非得本身的功力要达到内力境的巅峰境界层次,也即内力十二重大成后才可做到。

    而且,即便是处在这个修为境界的高手,其劈空掌力的威力也还是颇为有限,杀伤力远不如一掌直接击打到敌身的威力。所以这等境界的高手,平常也是很少用劈空掌来对敌的,施展时不但消耗很大,而且威力也有限,并不是很实用。除非是用来练习、表演,或是对上实力境界差上太多的低手时才会用到。与同等修为境界的交手时,是绝少使这种不实用的武功的。

    劈空掌要想真正达到即有威力又实用的阶段,那是非得本身修为提升到真气境才可。否则在此之前,劈空掌的实用性都是不大的。只有达到真气境后,劈空掌的威力才能真正显现出来。

    眼下黄宗文这一记劈空掌的威力已是颇为不小,而依此来判断的话,那其本身修为应是至少在内力境巅峰这个层次。而看他之前并不曾用过,只是眼下为了劈散这一把占面挺广的飞针才用到,那他的修为也应该就只是这个层次,并未达到真气境。否则他若是真气境的修为,绝不会到现在才使这劈空掌,早就用了。魏长江与他修为相若,也应是在这个境界与层次。
正文 第六十七章 拖延时间 枪械威胁
    林旭的推断一点儿没错,黄宗文与魏长江的修为确实都是在内力境巅峰层次,内力十二重大成的境界,而黄宗文的功力比魏长江又要稍强上一些,再加上他现在又使用了某种能增强功力输出的特殊功法,所以能发挥的实际威力比本身功力又要更强一些。也因此,他这一记劈空掌的威力方才不小。

    不过他这记劈空掌的威力,虽然相对同一境界的武者来说已是超出了不少,但仍旧没能超脱本身的修为境界所限,这一掌的威力还是远比不上他真正实际接触目标后所打出的力量。也就是这些飞针本身细小重量轻,才能被他这一掌轻易全部击散。若是换了那种本身重量够重的飞镖、飞刀、飞蝗石之类,他未必就能一掌而竟全功。

    做为同一境界的武者,再加上又离黄宗文最近,魏长江对黄宗文这记劈空掌的真正威力也是判断得最清楚。虽刚开始让他略吃惊了下,但随即他便判断出了这掌的威力仍是不足实打实接触的一掌。黄宗文若是以这招来对付他,并不能对他构成威胁,远不及真正一掌打到他身上所造成的伤害大。

    他刚才那一下确实是故意使诈,虽然在接下那一掌后,他也确实是比前一掌受了更重的伤,但却远不如看上去的那么严重。这一把飞针打出,虽并未能成功暗算黄宗文,射中其哪怕一根,但却也算是有所预料。而且这一下也给他争取到了稍作休息恢复的时间,并且相应拖延了时间,也并不是半点没起作用,只是没起到最大的作用而已。

    因已有料到了飞针暗器可能伤不到黄宗文,所以魏长江这把飞针扬手打出后,并不稍停,又立即从腰间掏出那把之前用来发射信号弹装了消音器的手枪。然后对准刚刚一记劈空掌打散击落那把飞针的黄宗文“卟卟卟”便是连开数枪,将弹匣内剩余的子弹眨眼间全部打出,形成了一个火力覆盖面,将黄宗文的当前位置及上下左右闪躲的空间全部笼罩在内。

    武器发展到现在,早已是枪械等热兵器当道的时代。枪械使用简单,杀人致命而高效。现如今武艺的没落,也跟当今世界热兵器大行其道有着很大的关系。许多人的观念都是“武功再高,一枪撂倒”,所以认为辛辛苦苦起早贪黑地练武根本无用,练得再好再用功,还是抵不过人家一颗枪子儿。即便是个手无缚鸡之力之辈,有把枪在手,也能轻易威胁到别人的生命。就算是练武之人,非是高手,在面对枪口时,也难保就能轻易全身而退。

    就像是林旭现在的武功水平,相对普通人来说已是颇为不低,在寻常人面前完全可以装个高手了,但他在面对枪械时,也仍是有着一定的致命危险性。也就是他所练的武功有速度方面的加成优势,在经历过的几次面对枪械时才能从容不迫,没受到什么威胁。但要是换了同等修为的其他武者,可就做不到他那么轻松了。

    不过,若武功练到了黄宗文这等境界,那寻常的枪械可就很难再轻易对他们构成威胁了。

    若是有修炼金钟罩等横练功夫的,练到这等修为境界,那早已是练得浑身刀枪不入,被人用枪顶着脑门开,也未必能伤破点儿皮。不是专门练横练等硬功的,修为到了这等境界,本身的身体强度再加上深厚内力所构成的整体防御力也是不低。被子弹打中最多也就是受个伤,很难致命。当然,打中要害与脆弱部位的话又另当别论。

    不过武功练到了这个地步,本身速度也是大有提升,虽然还做不到能完全快得过子弹,但只要距离足够,却完全能够躲得开。毕竟枪都是人来用的,而他们的速度足已快过了开枪人反应速度的几十乃至上百倍。而且修为到了这个层次,已是能触摸到了神秘的精神层面的东西,不但五感功能大为加强,就连第六感这等“心觉”的超感知能力也能得到强化。在面对到生命威胁的情况下,就能够得到某种玄妙神秘的预感。有时候枪手还没开枪,他们就能提前感知到危险,做出预判的躲闪,先行规避危险。有那感觉敏锐的,甚至有人在其背后看一眼,都能够有所感应察觉。

    而且能够修炼到这等境界的高手,必然也都有着丰富的经历与对敌经验。有时不需那神秘的预感,通过观察与经验判断,也能够提前推断出枪手的射击路线。

    所以说,修为到了这等层次,已是很难再被人轻易偷袭埋伏。寻常的枪械对他们来说,也是基本没什么太大威胁了。

    魏长江也是同等修为境界的高手,自然对此很清楚,所以他虽然有枪在身,但一开始就压根没想着要用枪来对付黄宗文。因为他非常明白,枪对黄宗文来说,根本构不成什么太大威胁,哪怕是他这样的高手来用,也是同样作用不大。所以,他这把枪更多的用途只是用来当做信号弹发射器召唤帮手的。

    不过,所谓有备无患。既然带上了枪,他也就顺便多带了几个弹匣,现在,倒也正是到了需要用到的时候。将枪内弹匣的剩余子弹全部打完后,他立即更换另一个弹匣发射下一轮。

    这把枪虽然不足以完全威胁到黄宗文,但开枪射击却可以延缓阻碍黄宗文继续对他攻击,帮助他拖延一段不短的时间。现在时间对他来说也是很宝贵,能多拖一秒就多拖一秒,说不定多拖上一秒,他的帮手就能够赶到。

    “林旭,快趴下!”

    飞速射击的子弹确实并不能对黄宗文造成太大威胁,但他却也没想着要以身体硬接,他可没有练过专门的横练硬功,不足于完全靠肉身硬抗。更何况,魏长江开枪射击的部位也全是冲着他的要害而去。因此,不能硬接,只能闪躲。

    但他的身后是林旭,跟之前的飞针威胁一样,他能躲得过,却怕林旭躲不过被误伤到。而子弹不是那些飞针暗顺,不但速度更快,重量更重,动能也更大,他的劈空掌力可并不足以能将飞速射击的子弹打散打偏。因此,他在动身躲过向他来的子弹的同时,只能向林旭大喊着提醒其趴下躲避这些不长眼的子弹。
正文 第六十八章 下意识 韩鹏死
    作为自己平日较为关注与喜爱的一名学生,黄宗文在知道林旭开始练武之后,也曾暗地里对林旭做过几次观察。林旭平日在学校外小树林的练习,他就曾暗中跟去瞧过几次;林旭晚上修习内功,他也暗中观察过几回;就连李飞燕本身会武,燕菲菲只是她所用的假身份,他通过暗里对林旭的观察,也连带由此知道了这个秘密。

    只是,他究竟只是暗中观察,又只是有数的几次,并不是全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控,所以,林旭真实的功力水平究竟如何,又都掌握有哪些武艺,他也并不是全部清楚。单说内功一项,这就并不是单从外部观察所能了解到的。内功的修炼全在身体内部运行,非是有实际的接触探察,只从外部来看,是根本难以了解到的。而要接触探察的话,又必然会被林旭所察觉,暴露自己同样会武的隐秘。况且,这种擅自探察别人内功,也是江湖大忌。

    对于林旭一个寒假归来,就忽然学会了武功,而且还是一开始就修练出了内力,黄宗文对此也是十分好奇,不知是哪位隐秘高人在寒假期间指点教导了林旭。

    不得不说,他也是隐入了思维误区,对于林旭是靠自己看书摸索练出来的内力根本不曾想过,下意识的就推想是有什么高人指点,将林旭收入了门墙。

    他本身在这偏僻乡下的一个初中学校当老师,就是属于归隐,想要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所以,对这方面也就格外小心些。因此,他虽然对林旭究竟是如何入门修炼出的内力十分好奇。但因猜测是有高人指点,担心过份探究引起林旭背后这位“高人师父”的注意,从而识破他的真实身份。所以他对此也就是适可而止,并没有非要去一探其中的究竟与根本。

    比如他明知林旭学得武功的关键应是林旭所在的关村,却一直没去关村暗中探察过,就一直止于学校方面,便是生怕去了关村后引出林旭背后所隐藏的那位“高人师父”。

    说来也是有趣,在之前,宋永华和岳向阳都认为林旭背后所隐藏的“高人师父”就是黄宗文,魏长江与韩鹏这师徒俩也都想当然地认为黄宗文就是林旭师父,却不曾想,黄宗文本身也同样在猜测误以为着林旭背后还另有一位“隐藏的高人师父”。

    为了自我认知中的合理性,人们有时总是会忽略现实,甚至完全否认。下意识与习惯性,往往是最难改掉的毛病。当然,这两样也不能完全说是毛病,有些下意识与习惯性就是好的,不过有些时候就是坏的,容易隐入思维误区或被人利用。

    总之,黄宗文目前是并不全然了解林旭的真实本领与功力。如果他完全了解的话,就知道凭林旭的速度方面优势,不需他提醒,这些流弹也伤不到林旭。但他不了解,自是难免担心地去大声提醒。

    林旭与韩鹏眼下正在小桥另一边,渠水的对岸。而学校这边的地势比桃园那边是要低上一些的,黄宗文身在桃园这边,魏长江开枪射击他的位置,被他躲过后子弹飞到对岸自是就高了。再加上他是站着,本身位置就高,林旭那边只要一趴下,甚至不需要趴,只要一蹲,就能完全躲过飞到对岸的流弹。而原地一蹲,动作幅度不大,完成的速度也会很快,足够及时躲过。这个提醒,可谓非常正确与准确,而且难度也很小。

    林旭眼见那边魏长江开枪,黄宗文躲过后,流弹飞射过来,本是另有躲避的打算。但这个打算却跟黄宗文的提醒不同,他是想要借助自己的速度飞快躲开到一旁的,趴下躲避他虽也有想到,但这个姿势看来却是稍微显得有些狼狈的,如果有别的选择,他自是下意识不想选这个。

    但他刚要行动时,忽然听得黄宗文这么猛然一声的大喊提醒,稍作一顿,又下意识地选择听从了黄宗文的这个建议。不过意识到不必完全趴下即可躲过,他便只是就地迅速缩身一蹲,并没有选择趴下。

    只是他这稍作一顿,虽然时间非常短暂,但不免还是稍微迟疑了下。本来他是打算拉着韩鹏一块儿躲的,毕竟他跟韩鹏本身此前无怨无仇,他也不想见着有人死在自己面前,所以也没做多想,下意识就决定了要拉上韩鹏一块儿躲。

    可是被黄宗文这么一提醒打岔,他却是稍微迟疑顿了下,再蹲下时,竟就一时忘了韩鹏,选择了自己立即蹲下,直到蹲下后才想起韩鹏地去拉韩鹏。

    但就这么稍微的慢上一下,却是为时已晚。他才一拉韩鹏,就听“卟”地一声响,然后便见韩鹏额头上一道血花飞出,竟是一只流弹好巧不巧地刚好射中了他额头正中间。当即满脸不可置信地两只眼睛一张嘴全部大张,只是嘴张开后只来得及发出了“呃”地半声响,就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整个人望后便倒。他眼孔瞪得老大,外突的都快要瞪出了眼眶,想是无论如何都难以相信,自己最后竟会死于自己师父的枪下,而且还是这么年纪轻轻就死于非命。虽然这可算作是无心之过,是流弹误伤,但毕竟开枪的是魏长江,他也确实是被魏长江枪里射出的子弹所杀。

    其实不需要林旭拉他一把,韩鹏在眼见到流弹飞射过来后,也是想到要躲的。而且在听到黄宗文对林旭的那声提醒后,他也没多想地就下意识听从了这个建议要趴下躲避。只是他现在本身已受伤在先,而之后双臂的三处关节又被林旭全部弄脱臼,反应已是大不如完好之时,想要动身趴下时不免就稍慢了一下,而这时又刚好一颗流弹贴低地飞了过来,所以他方才一矮身,这颗流弹就好巧不好巧地刚好射中了他,还是正中额头要害部位,连半个字的遗言都来不及说便挂了。

    眼见韩鹏竟被他自家师父枪里打出的流弹所误杀倒地身亡,林旭不由大吃一惊,望着韩鹏倒地的尸身,一时心中也不知作何感想。

    而那边魏长江也不知有没有注意到这边对岸自己的弟子韩鹏被他开枪打出的流弹所误杀,在极快地换过弹匣后,又是接连不断地对着黄宗文“卟卟卟”地迅速开枪。这个弹匣打完后,又再立马换过另一个接连不断开枪。一边开枪的同时,已是站起了身一边不断往后退,在借此拖延时间的同时,也在拉开与黄宗文的距离,想要以距离再更多地拖延一些时间。
正文 第六十九章 天性凉薄 举石为兵
    “林旭,你没事吧?”

    黄宗文在又一次躲过魏长江的开枪射击后,抽空向着林旭高声问道。问过后不等话音落,又立即闪身躲避另一颗飞射来的子弹。他刚才躲避时,急切间有匆忙往后瞧了一眼,虽有注意到林旭已经蹲了下去,但毕竟没看得特别清楚,还是非常担心林旭有可能被流弹所伤。

    “我没事!”林旭听到黄宗文的相问后,立即高声回复,让其安心。说罢顿了下后,看了眼地上死不瞑目的韩鹏,又接了句,“不过韩鹏死了。”

    林旭这句话仍是高声而言,黄宗文与魏长江两人都听得很清楚。不过两人听到后,却都是没做什么回应。黄宗文本就与韩鹏不相识,甚至到现在都没正式相见,搭过句话。这么一个陌生人,虽按师门关系来说是他师侄,但毕竟毫不熟识,听到韩鹏被魏长江所打出的流弹误杀而死后,也只是心里感叹了下。这等争分夺秒的关键时刻,他又还在躲子弹,也没空多作什么表达。

    而魏长江在听到后也没做什么回应,甚至连手上开枪射击的速度都没慢了半分,那只能说得上此人天性凉薄,感情淡漠,对韩鹏这徒弟本就没什么感情。当然,他也可能是选择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先暂且隐忍压制,过后再去表达悲痛不迟。

    不过林旭更倾向于是前者,觉着魏长江就是心坚冷酷,根本不认为韩鹏这徒弟死了有什么值得悲痛的,也不觉着韩鹏被他自己所误杀有什么好悔恨的。从他能跟几十年师兄弟的黄宗文反目成仇,对黄宗文下起手来毫不留情,这人的性子便可得窥一斑了。

    林旭在从学校里来的时候,本还以为自己或多或少地应该可以帮得上黄宗文一点儿忙,但当到了之后才发现,黄宗文与魏长江的武功都实在高出他太多,这两人之间的打斗他真是帮不上一点儿忙,就连插手的余地都没有,没给黄宗文添乱便已算是好的了。他现在对黄宗文最大的帮助,就是保护好自己,不要让自己遭受两人打斗余波的波及,免得让黄宗文因为担心他而分心之下乱了方寸。当下只能蹲在原地,小心地探出头,观察对面桃园那边的情形。

    这时的情况并没什么大变化,黄宗文仍是在不断躲避着魏长江开枪射出来的子弹,而魏长江也仍是不断地开枪射击着。射空一个弹匣后又立马迅速地更换一个,更换的速度极快,基本不耽搁其射击的连续性。一把手枪在他手里,其射速都快赶上了一把冲锋枪,射击的速度与用枪的熟练度,比林旭之前在市里遇到的那个刘保魁所雇的既会武功又接受过专业军事化训练的用枪高手更加厉害,显然也有练过。

    不得不说,练过武的,在使用枪械这些现代化武器时,也是有着很大的优势。他们本身经过练武的锻炼后,身体素质就已得到很大改善,远远强过于普通人乃至经过专门训练的特种兵,所以只需稍加训练,枪法上便都可称得上是高手。

    就像林旭,他接触枪械并没多长时间,但现在的枪法却也是非常精准,完全赶得上训练多年的特种兵了,甚至可能还会更强。而像李飞燕,还有他之前在市里遇到的那个刘保魁所雇的职业杀手,也都是枪法很好,而这两人本身也都有学武的底子。

    现在的魏长江,不但本身武功比林旭他们都高出许多,而且因为其年纪大,用枪的时间也肯定比他们更长,所以他的枪法,自然也是要比他们更强。

    在这等用枪高手下,黄宗文虽然能够做到足以自保,并不会轻易被伤到,但魏长江的开枪射击还是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与阻挠,让他不能够再继续乘追击地迅速接近魏长江,也让魏长江成功地拖延住了时间。

    黄宗文不知道魏长江身上究竟带了多少弹匣,但若是按照这种情形继续下去的话,他想如果魏长江身上弹药充足,恐怕是能够一直维持下去,甚至先将他拖到耗不起。毕竟只是开枪、换弹匣,可耗费不了多少功力。而他一直施展轻功闪躲,相比起来消耗却要大了许多。

    这么下去完全不是办法,他可不能将希望放在魏长江身上存弹量不足上面。既然魏长江手上有武器,那他也是需要弄件武器了。想到此处,他四下扫了一眼,寻找可用之物,待目光瞧到院里放置的一张石桌时,立即眼前一亮。然后在躲避下一颗飞射来的子弹时,闪身向着那张石桌的方向而去。

    这张石桌是他自制的,桌面是找的附近某村子里一个废弃不用的石碾子的磨盘盘面。碾子下方是一个约成年人双臂张开长度直径大小的圆形石盘,石盘上是一个短粗圆柱形的石碾子,都打磨的很光滑。石盘中心有一个铁制的轴,圆柱形的石碾以轴为中心,以推拉的方式在石盘上滚动,利用石碾本身的重量压碎上面的谷物或菜类。

    这东西老早以前确实是有用来压磨面粉的,但现在各村基本都有了现代化机械的打面机,即便本村没有的,附近村里也有,所以这东西早就落伍不用了。除了一些还有用来制作韭花与辣椒酱之类的,就像林旭所在的关村小庙里便有一台,许多都是无人修缮打理废弃了。

    黄宗文就是找了某村里一个废弃不用的石碾,以石碾下方的石盘当桌面,把上方圆柱形的石碾竖立起来当桌腿,简单自制了一张石桌放在自家院子里。

    这种石碾子在以前是属于经常使用的工具,所以选用的石材质地都是十分坚硬,下方的石盘厚度也很足,有着一拳的厚度,完全可以用来抵挡子弹的射击。

    不过这东西的重量也不轻,至少几百斤。但这对黄宗文来说,却完全不是问题。当他闪身躲避到这张自制的石桌旁时,单手一掀,便轻而易举地将那张原本是石碾磨盘的桌面单手掀起扯过挡在了身前。

    然后他伸手插入这磨盘中心原本插中心铁轴的那个孔中握住,单手持举而起,当作盾牌来抵挡魏长江射击的子弹。

    高速飞射的子弹击中石盘,发出“叭叭叭”的脆响,但却完全不足以将之击穿击破,只能留下些弹痕或打出些碎石屑,有的力道与角度不对,甚至连个痕迹都没怎么留下。

    黄宗文将这石盘举起后,扫了眼下方当做桌腿的那个石碾子,脚下用力一挑,将之踢飞而起,当做一件超大的暗器,破空呼啸着向魏长江砸去。然后他随之跟上,手持石盘大石盾,向着魏长江快速奔跑地冲去。
正文 第七十章 九牛二虎 一掌碎石
    内力境的巅峰层次,内力十二重大成后,号称是拥有九牛二虎之力。九牛二虎,古语早有,这起码也是上万斤的力量。这等雄力,手持个几百斤的石盘,再踢飞个几百斤的石碾,确实是轻轻松松,不在话下。

    不过拿个大石碾子当暗器投射,再举个半人来高,一拳来厚的大石盘当作盾牌冲锋,黄宗文此刻的形态,当真是显得十分威猛,与他平日举止及所表现出的儒雅之态,实是大相径庭。

    石碾呼啸的破空声中,忽然远处传来“唔唔”的摩托车高速行驶的轰鸣声响,由远及近地不断接近着。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是习武之人时常都会被提点到的。而做为修炼到黄宗文与魏长江这等境界的大高手,这两点更是早已训练得简直被刻到了骨子里。即便是在此时激烈交战的打斗之中,两人也皆不忘时刻注意着周边的动静。所以当远处这摩托车高速行驶的声音由远而近传来时,两人闻声后皆是不由面色一变。

    黄宗文的面色是一惊后随即变得更加凝重,然后是更加快速地持着石盘大盾向魏长江冲击而去。

    魏长江眼见黄宗文竟得了这么两件兵刃来攻,本是不由吃了一惊。那个先行呼啸砸来的石碾子也还罢了,他完全躲得开,构不成什么威胁,但黄宗文得了那个石盘当盾牌后,却是足以挡住他所有射击的子弹,然后完全不需闪避地照直冲来,让他无法再以此拖延时间。

    不过在听到那远处而来的摩托车轰鸣声后,他面上却是不由闪过了惊喜之色,随即哈哈大笑,显得十分高兴。笑声之中,他轻身一闪,躲过了呼啸着当头砸来的那个石碾子。

    他这时已是退到了院子后面的桃林边处,闪身躲过后,石碾子照直砸中他身后的一棵桃树。“喀喇”声响中,那株桃树当即被砸得枝干断裂,枝叶散落。

    黄宗文几乎不差多少地紧随着这石碾冲至,眼见魏长江躲开后,脚下一点,半途变向,又挟着石盘大盾飞身而起,整个合身向着魏长江冲撞而去。

    这个石盘大盾只有大半人来高,并不能完全将黄宗文的整个身体全部遮挡住,再加上石盘的正中间还有一个孔洞,所以也并不是全无破绽。魏长江在一边闪躲后退的同时,一边又不断向着石盘的那个中心孔洞及上下未能完全遮挡的两处分别开枪射击。

    只是他枪法虽准,黄宗文却也半点不慢,手持这等能遮住大半个身体的大盾,他只需将手中的石盘大盾做小范围移动,即可将魏长江射向他破绽部位的子弹挡下,并不能对他造成多大的干拢与影响。

    他这时已是愈加着急,那远处传来的由远而近的摩托车轰鸣声,不出所料的话,应是魏长江的帮手在迅速赶来。而魏长江方才的惊喜大笑,也是显然证实了这点。

    忽然“咔”地一声响,却是魏长江手枪里面的子弹恰在这时忽然打光,而枪里面所装的这个弹匣也已是他身上所带的最后一个弹匣。也即是说,他身上所有的子弹都已全部打空。

    听着远处那摩托车的轰鸣声由远而近地传来,方向也正是驶向这里,那确实应是他所召唤的帮手在迅速赶来。可快赶来和已赶到终究是两回事,现在毕竟还没来。恰在这个时候,子弹全部打光,手里的枪成了块无用的废铁,失去了现下能够帮助拖延时间最有效的工具,无疑还是让他感觉有些当头一棒,十分糟糕。

    尽管在黄宗文得了那个石盘大盾后,开枪射击的效果已是十分有限,基本不起什么用了,可忽然子弹全部打光,还是让他感觉起来又更糟糕了些。

    当下随口低骂一句,将手里的枪甩手向着黄宗文头部砸出的同时,他立即转身施展轻功,改为全力闪躲,完全不打算再与黄宗文接战,想以此再多拖延一些时间。等到他的帮手赶到后,那时再返身杀个回马枪不迟。

    眼见魏长江竟将手里的枪直接砸了过来,黄宗文随手一抬手中的石盘大盾,磕挡掉这把飞砸而至的手枪同时,也明白了魏长江身上的子弹肯定是全部用光了。当下更是奋起直追,必要在魏长江的帮手赶到之前先将其拿下。

    既然魏长江身上的子弹已经全部用光,连枪都随手扔了,没有了开枪射击的威胁,那他也就没必要再举着这个几百斤的大盾牌拖慢速度了。当下随手一推,也将手里的石盘大盾扔出。

    不过他这一扔,并不是就随手扔在了旁边,而是扔向了正在追击的魏长江的方向。但他却也不是像之前的那个石碾子一般,当作件大暗器地飞砸而出,就是随手扔出,看起来并没怎么太用力,也追砸不上魏长江。反而看起来,还挡住了他追击魏长江的路线。

    但他就是要拥在这个位置,当下一刻他飞身追至这块石盘处时,当即重重一掌击中到了这石盘上。当即“砰”地一声大响,这块坚硬的子弹也造不成什么伤害的石盘当即被他一掌打得四分五裂,碎成了许多拳头大小的碎块,并在他的掌力之下,向着前面魏长江的方向呈一个圆锥面的碎散激射。这块石盘被他一掌打碎后,立即变作了许多拳头大的碎石暗器,还是呈面地覆盖射击,而且其速极劲,破空呼啸,快得好像出膛的子弹。

    魏长江闻得身后响动,匆忙间转身回头一看,当即不由面色大变,然后他在尽力变换方向闪躲的同时,立即缩身作一团,以减小身体被击打中的面积。

    只是他虽已尽力了,但终究还是没能完全躲过,但闻得“砰砰砰”声响,有三块碎石皆打中了他缩作一团的身体。不过其中两块却是并没打在他要害处,打在他缩作一团的边缘部位。但其中一块,却是正中要害地打中了他背心处。

    当即感觉就像黄宗文重重一掌打在了他身上一般,打得他都不由眼前一黑,闷哼痛呼的同时,忍不住又是一口血喷出。
正文 第七十一章 自知之明 有种猪队友
    林旭眼见魏长江被黄宗文一掌击破的碎石暗器所打中击伤,口吐鲜血地跌落下地去,心里也是不由大为高兴。心情振奋激动下,他双拳一紧握,从地上的蹲伏之势猛然站了起来。既见得魏长江连手里的枪都扔了,他自是明白魏长江身上的子弹已全部用光,那他自然也就不必再担心会被魏长江开枪后的流弹所伤,不用继续蹲着躲避了。

    站起来后,他心里还忍不住又暗叫了声好。而就在这时,他忽然也隐隐听到了自远处传来的摩托车高速行驶的轰鸣声,并且听得出来正由远及近地迅速接近着。

    他的功力比黄宗文与魏长江要弱了许多,听力等五感功能自然也是远不如他们二人,却是直到了这个时候方才听到。

    他也是有瞧见了之前魏长江发射信号弹的,这时听到这摩托车高速行驶的声音在迅速接近,也是立即就意识到了这怕是魏长江的帮手到了,正在迅速赶过来。

    循着声音向东边望去,但见东边漆黑的沙石路尽头已隐隐有些车灯的光亮在闪晃。再转头望向对岸的桃园,却见这时魏长江已拼着受伤窜入了院子旁边的桃林中,借着树木的遮挡与黄宗文周旋,还想尽量地再多拖延些时间,好拖到自己的帮手赶到。

    远方摩托车高速行驶不断接近的声音,无疑是给了他一剂强心剂,这个时候自己帮手赶到及帮手到后反败为胜的希望就在眼前,他自是更加不甘就缚地要负隅顽抗,怎么也要撑过了这点儿时间才是。

    眼见黄宗文一时之间还是不能将魏长江立即制伏或是致其重伤地失去反抗力,林旭心下暗一琢磨,轻身从桥头处的岸边跃下,跃入下面渠水上方的陡坡处。

    这跃进渠最早的时候,就只是条人工开凿的泥土沟渠,但在前些年,林旭尚在村里上小学的期间,整条渠道都经过了一番大修缮与改建。新修的跃进渠,渠底及两边渠岸皆以水泥与石块垒建铺就,呈一个底宽两米、岸高也有两米多的倒梯形渠道。

    真正的渠道,就只是下面的新修的那截,上方与路面的落差仍是泥土积垒。这一段的道路与渠岸落差较大,渠岸上方还有着差不多三、四米的泥土陡坡,这段泥土坡却是也可一并算在内地称之为渠岸。而林旭这一跃,是跃到了下面渠道的真正渠岸上。

    水泥石块垒就的渠岸有突出泥土坡一截,很窄,只能容一人站立行走,还只能是单向通过,要是两人打个对头的话,那都没地方让,除非一人先跳下渠去或爬上坡去。

    不过这点宽度对林旭来说,自是不在话下,跃下去后稳稳地站在了这细窄的渠岸上,一丝没晃。他对这下面的渠岸其实也是很熟悉,以前没练武时便也常有下到下面玩耍。有时上学期间,下午想回家时为求好玩以及不想在上面正路上行走被人所发现,便会下到这下面,在这细窄的渠岸上行进。有时跃进渠里没水时,也会下到渠底去行走玩耍。反正这一段的跃进渠与上面通往他们关村的沙石路是并行,照着走便没错。他有时不想在上面沙石路上被人撞见,在这下面的渠岸上走,便会显得比较隐秘。不止他,学校里许多学生也都有此行径。

    跃到下方的渠岸上站稳后,林旭再又接着一跃,轻身跃过渠面,到了对岸。这一段渠道,最底下最窄,越到上面则间隔越宽,到最上方的路面处时,两岸的间隔已是有七、八米的宽度,最宽处则超过了十米以上。桃园与学校这块的间隔处算稍微窄点儿的了,但也仍有着七米多的距离。

    以林旭目前的轻功,从上方路面处直接跃过对岸的话,怕是还稍微会欠上些,力有不及。但换到从这下面跃过,就轻松多了,而且下到下面,也显得很显秘,不会轻易被人发觉,尤其在这漆黑的夜里,更难让人发觉。

    林旭现在要做的,就是首先藏好自己,不要轻易让人给发现。他现在已自知自己相对黄宗文与魏长江来说,修为实在太弱,不但帮不了黄宗文任何的忙,就连插手两人打斗的余地也没有。反而他在旁边,还会成为黄宗文的累赘,让黄宗文因担心自己而有所顾忌,无法专注对敌,倾尽全力地发挥,已算是多少有些帮倒忙了。

    黄宗文与魏长江两人一对一地打斗,他在旁边还不怎么打紧。但要是等到魏长江的帮手赶到,而黄宗文在此之前又未能够先行制伏拿下魏长江的话,那到时他在旁边就会成为很明显的次要攻击目标,完全成为黄宗文的累赘了。

    能被魏长江邀来对付黄宗文的帮手,定然也是修为不弱,就算不比黄宗文强,怕也必是弱不了多少。这样两人联手,才有战胜黄宗文的可能。不然来个太弱的,完全不是个儿,那这帮手要来何用,来跟不来也没什么区别。

    以此推论,来的定然也会是高手。

    林旭无法猜测这人的修为具体如何,是何等境界。但能够肯定的是,必然是要比他强出太多,他肯定不会是对手。所以如果魏长江的这帮手赶到,先行对他出手,将他拿住要胁黄宗文的话,那他到时可就完全成了黄宗文的弱点与累赘。

    自己帮不上忙也就罢了,但至少不能帮倒忙,否则还不如不来。

    林旭以前看时,最烦的便是主角身旁的那种猪对友,本身武功弱没能力也就罢了,可没能力还偏偏爱逞强惹事出风头,完全没有自知之明。有时候明明主角能够完全独力解决完成的事,偏偏就这种猪队友出来坏事,帮不上忙不说,还偏偏只会帮倒忙,总是会连累主角,坏主角的事

    像眼下的这种情况,书中也颇有不少类似情节。多见于师徒、情侣、父子等,厉害的那个明明有能力独力解决事情,然后让弱的那个先走,偏偏弱的那个就是怎么说也不走,强要留下帮忙。结果是不但帮不到任何忙,最终只能帮了倒忙,连累到厉害的那个。放到主角身上的话,那最终一定会化险为夷,次要角色的话,那就可能是会连累得一个都走不脱,全被坏蛋拿下或干掉。

    林旭以前看书时最烦这种人,现下遇到类似情况,自然是不希望成为自己所最厌烦的这种人。不必黄宗文说,他自己就先看明了情况。不管黄宗文是否能在魏长江的帮手赶到前及时拿下魏长江,他先行隐蔽躲起来,都不会是坏事。
正文 第七十二章 潜踪匿迹 窥伺一旁
    (感谢nij、卡卡更贱、凉城随风、风之霊榊、封臣册妃、西门渊渟、向往天堂、syydx、Tchaikovski几位书友的打赏。)

    黄宗文如果能在魏长江的帮手赶到之前及时将魏长江拿下,那自然是好,到时林旭便可等黄宗文再接着打败魏长江赶来的帮手,把今晚的所有威胁全部解决掉后,再安全地出来去见黄宗文。

    而如果黄宗文没能在魏长江的帮手赶到前将魏长江拿下,那时黄宗文将会面临以一对二甚至对多的局面,情况会更加艰难。而在这种情形下,林旭留下来不但没有任何帮助,反而会成为黄宗文的拖累,让其境况更糟。比如若是敌人捉住了他用来威胁黄宗文,那可能就会让黄宗文选择束手就缚。同时他若是被捉住的话,明显他自己的境遇也是大大不妙。

    所以,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黄宗文,他都应该先藏好自己,不让敌人发现,这是他能想到的目前情况下的最佳选择了。而不给黄宗文造成拖累,不让自己留下来成为黄宗文的弱点与破绽,也是他现在所能给予黄宗文的最大帮助。

    跃过到对岸后,林旭沿着桃园这边的底下渠岸,迅速向后面桃林延伸的方向快速行进。几个轻身起落下,跨过二十来米的距离后,他转身向上跃上这边的陡坡,藏身到了坡岸上桃园的桃树林中。

    这是他所选的附近最好的藏身点,他倒是还可以走得更远些,或是返身躲回去学校,现在学校里那么多空房间,可供藏身的地方也是很多。但他一是还想随时关注事情的发展,能够随时看清楚现场情况也可做出即时的应对变化;二则是不想离黄宗文太远,希望到事情不妙的关键时刻时,自己或许可能还真的得上点忙儿,所以不想离的太远了的以免鞭长莫及。

    虽然敌人一方,无论是现在的魏长江,还是正在迅速赶来的魏长江的帮手,功力都要高出他许多,他正面接战肯定不是对手。但以有心算无心,自己小心窥伺,找准时机地施以全力偷袭的话,也未必就不能得手。尤其在经过跟黄宗文这等强劲对手的一场恶斗后,敌人一方很可能都会遭受轻重不同的受伤情况。就像现在的魏长江,就已经被黄宗文给打伤了,只是还并不太严重而已。

    这种情况也是完全可以预料想见的,打到最后,双方肯定都会受伤。再加上本身打斗中的消耗,到最后体力、功力等肯定都会下降许多,如此便拉近了双方间的差距,那时便是林旭可以有所作为的时机了。到时,他说不定会成为黄宗文最后的救命稻草以及压倒敌方这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然,他是这般想,可事情未必会如他所想的这样发展,但如果离远的都看不到这里情形,那则就是完全抓瞎,有没有机会也根本不知道了。只有藏起来窥伺一旁,随时关注战况与事情的发展,他才有可能等到时机,找到出手的机会,成为这场大战最后胜负的关键。

    虽然今晚的遭遇让他明白了自己与这种真正高手间的差距,带给了他很大的打击,但在遭受了打击之后,却也激起了他的争强好胜之心。他不想让自己在这场战事里的作用只是成为黄宗文需要保护的对象,他想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与价值。如果最后能漂亮地回敬了魏长江之前对他的嘲讽,那更是最好不过。

    空空儿在世时,乃是当时的天下第一神偷。当偷儿最重要的两个要素,一是要够快,二是要够隐秘。能够在让人毫无察觉中偷到了其身上的东西,那才是最上乘的手段。出入防守严密之地,能够如入无人之境,来去还丝毫不让人察觉,那也才是好本事。

    所以,如潜形匿迹、隐藏形迹等,那也都是空空儿的看家本领。他所留传下来的武功,自也是深得其特点与精遂。其中轻功《浮光掠影》,更是深得这两点之大成,既够快,也够轻。施展之时,可谓无声无息,基本不会发出什么响动与声音。更别说其留传下来的内功功法《青冥诀》,本就是代指天空的轻清之气,特性就是轻。

    林旭目前的功力是还太弱,但以配套的《青冥诀》来施展《浮光掠影》轻功时,在目前的阶段也是能基本做到不发出什么声音。就像他这几下的起落,从那边桥头处跃落至下面真正的渠岸处开始,便如是一缕清风也似,清飘飘地便吹落到了现在桃园的桃林中。

    正是盛夏时节,桃园中的桃树全都是长得枝繁叶茂。在茂密枝叶的遮挡中,即便是大白天的时候藏身于这桃林中也很难被人发觉,更别说这漆黑的夜晚了。

    林旭进入桃林中后,立即选中一棵角度合适又枝叶繁茂的大桃树,轻身跃上树去,藏身在茂密的枝叶中,然后再继续向黄宗文与魏长江的打斗处瞧去。

    两人这时也是打进了桃林中,不过却是还在挨着院子那边的边缘处。魏长江想要借助树木的遮挡再继续多拖延些时间,而黄宗文则在不断挥掌追击。

    黄宗文平日便爱摆弄些花草,莳花也是他的爱好之一,所以他平日对自己的这桃园也是爱惜有加。但是到了这等时候,他却也顾不得再多爱惜自己的桃树了,遇有能拉近跟魏长江的距离,而前方却有桃树枝叶遮挡之时,对自己的桃树也是不惜痛下杀手,挥掌击断地扫清前路,有时还会直接一掌将某株桃树打断,用以追打魏长江或阻拦其前路。

    他都不在乎了,魏长江对他的这桃园就更加不会在意,所以两人这时的打斗,一逃一追下,打到哪里就是枝断叶飞,遇到他们的桃树皆是饱受摧残。

    “喀啦”一声,魏长江忽地一掌将身旁的一株桃树拦腰打断,然后顺手一抓,将这桃树打断的上半截抓在手中,当作件兵器挥舞地返身向着这时已紧追到了身后的黄宗文当头砸去。

    黄宗文眼见这半截桃树砸来,丝毫不让,抬手一掌迎上,“砰”地一声,一掌便将这半截桃树给打得四分五裂,枝叶碎散。而这股绝大掌力顺着桃树传递到魏长江身上,又是冲击得他体内脏腑一震,忍不住一声闷哼,又吐出口血地倒飞出去,然后又“砰”地下,撞在了后面的一棵桃树上。
正文 第七十三章 恰巧赶至 俩飞车党
    在林旭从下面的渠道潜行过来之际,远处那摩托车高速行驶的轰鸣声也是在越来越近地响着。当林旭跃上对岸的桃林中时,那摩托车的行驶声已是近到了以普通人的耳力也能完全听见的地步,连车灯上照出的光芒都能隐隐扫射到了这里。

    近到了这个距离后,已可确认,来的必然就是魏长江所邀来的帮手,不然这大半夜的谁会忽匆匆赶来这么一个乡下的初中学校。还是放暑假后,九成九的师生都回了家去,基本已没多少人的学校。

    而当声音近到这个地步后,林旭也是从中分辨了出来,那摩托车的行驶声并不只是一辆摩托车所发出的,而是应该有两辆。再从远处投射来的车灯光芒上看,也是证明了来的有两辆。

    两辆摩托车,那就说明了魏长江所邀来的帮手至少也是有两人。最多的话,则可能有六人或不止。每辆摩托车上挤下三个人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林旭还曾见过一辆车上有挤了四、五个的。

    不过想想魏长江邀来的肯定会是高手,应不至于太没高手风范或过于穷困地只能四、五个人挤一辆摩托车。就是挤三个,也会显得有点儿太没风范。所以林旭猜测,最多也就是四个。

    但便是按最少的两个人来算,再加上魏长江的话,黄宗文也是要面临以一敌三的局面,境况可是非常不妙。

    林旭藏身在枝叶茂密的桃树中,在旁边看着,也是不由替黄宗文着急。两辆摩托车的行驶声已是越来越近,车灯所投照过来的光芒也是越来越亮,而这边魏长江虽已完全落于下风,却仍是在想尽办法地拼命死撑着,始终没能让黄宗文完全得手地将他制住。

    等到黄宗文终于又再一掌将魏长江击飞吐血,眼看再下一刻就能将其拿下之际,这边对岸处的两辆摩托车却是也恰在此时轰然赶至。

    “住手!”

    两辆摩托车一经赶至,车上的人便已看到了对面桃园中的情形。眼见魏长江已被击伤吐血,黄宗文正要再欺身而上,车上的两人立即同声大喝。大喝声中,两人在摩托车上扬手一甩,各自一把飞镖从两人手中飞射而出,带着疾劲的破空锐啸声,向黄宗文极速射去。

    这两把飞镖皆是同等样式,看起来一模一样,而两只飞镖射出,则是分打黄宗文上下两路,一个射其头部,一个射其胸口。两人在发出飞镖之前并未曾开口交流,同时大喝后出手,便是分别射向黄宗文的两处要害部位,看起来应是常在一起搭挡,配合得十分默契。

    两人扬手射出飞镖时,并未曾停下摩托车,射出之后也是不曾停下,不但没停,更是始终都没慢半分。从现身之际,两人便是一直处于高速行驶中。但在这高速行驶的摩托车上打出飞镖,两人却都是打得极准,并未稍偏离半分。

    射出飞镖后,两人仍是毫不停留,车速也是没减半分,一扭车头,便照准着桃园这边高速冲了过来。连通着桃园的这条小桥很窄,只有一米来宽,也只能容得下一辆摩托车通过,并容不得两辆并排。但两人却是根本没理会这小桥,那道与对岸间隔着有七米多宽的沟渠在两人眼里也好像根本不存在,竟就是这么直直地照冲了过来。

    不过,在将要冲出路面的渠岸之时,两人却是各自一提车头,两辆摩托车便斜向上方地冲飞了起来。这一下冲飞而起,不但飞越跨过了七米多宽的沟渠,更是还继续前冲地冲飞进了院落,看样子竟是照直着向黄宗文冲去。

    眼看着就要得手拿下魏长江,不想魏长江的帮手却恰在这时赶至,瞧着两枚飞镖疾射而来,黄宗文心下无奈地暗叹一声,连忙闪身躲过。

    他这闪身一躲,却是刚好到了之前自己一脚挑飞当作件大暗器砸向魏长江的那个石碾处。在被魏长江躲开后,这石碾便是砸到了魏长江身后的桃林中,还砸断了一棵桃树。之后他与魏长江在桃林中兜兜转转的追逃打斗,到这时却是又恰离此石碾不远。

    退至石碾处后,见得摩托车上的那两人竟是毫不停留地飞车横跨过跃进渠冲飞而至,他移步过去脚下一挑,又是将这石碾挑飞而起,向着冲飞而至的摩托车上那两人当头砸去。

    这石碾足够大,而那两人的摩托车并排冲飞而至,离得又较近,所以他这件大暗器,却是以一个暗器同时打两人。

    这边藏身后面茂密桃树中的林旭眼见黄宗文将要在得手拿下魏长江之时,这两名帮手刚好赶至阻挠了黄宗文,也是不禁心下替黄宗文暗叫“可惜”。

    接着见这两人飞车越过跃进渠地向着黄宗文冲飞而去,如同电影里的特技也似,他心下也是不禁大为惊叹。不过随即再又一想,却也觉着不算什么了,他还有见过普通人开车成功飞越过黄河壶口瀑布呢,以这两人的修为功力而论,飞车越过这点儿距离,也实在不算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对他们而言,这怕也只是寻常。

    不过这两人骑着摩托车冲飞而起的动作却也挺帅,尤其两人骑的是同一款摩托车,一模一样,身上的衣着打扮也是一样,皆是一身黑衣黑裤,年纪瞧来也相近,都是看着五十来岁的样子。不过修炼出内力后,就能做到延缓衰老,有驻颜之效,两人外表看上去的年纪并不一定就是真实年龄。

    除了同样的摩托车与同样的打扮外,两人身后还各自背着一把同样式的刀,而且刚才两人所用的飞镖也是同一样式。不仅如此,两人的样貌看起来也长得很像,看样子这两人应该是兄弟。而且不但是兄弟,也应该是师出同门,学的是同样的武功。或者说,应该是那种家族传承的武学,是家学渊源。

    总之,两人这种一样的制式打扮,装备也全部一样,还是同一动作的飞车而起,瞧起来倒也确是酷炫地颇有让林旭惊艳到,觉着这俩半大老头瞧着还真挺酷的,出场效果不错,挺有高手风范与气派。
正文 第七十四章 碎石炸车 旧交故识
    两人这时连人带车都身处空中,无处借力,不好闪躲。见这石碾呼啸砸来,两人一手把住车头,另一手同时伸手探向背后,“呛啷”声响中,寒光一闪,两人背后的长刀同时出鞘。

    这一下拔刀,可谓之拔刀斩,拔刀出鞘后,毫无停滞,借着拔刀之势立即挥刀向着石碾劈砍而去。

    两人这一刀斩下,分别砍中石碾左右两边的中心点。也即是说,如果把这石碾等分作大小相同的三截的话,那两人砍中的部位,刚好就是两刀三分的位置,实在是非常精准。

    刀石交击,发出“咣叮”声响过后,接着两人刀上所附带的内力迸发,竟是“砰”地一下,将这石碾劈碎作四分五裂状的大小不一碎块,不少碎块在他们的内力作用下,又向着前下方的黄宗文激射砸去。

    他们这合力一刀的效果,倒是跟之前黄宗文一掌打碎那块石盘后,又将打碎的碎石在其内力之下变作无数碎石暗器打向魏长江的那招,颇为异曲同工。不过两人这一下是合力一击,而劈碎后所碎裂的石块也是大小不一,比之黄宗文独力一掌击碎,碎裂的石块还基本全是变作了差不多相等的拳头大小状,明显是有所不及。

    只是双方所击打的虽都是石头,但形状与大小却也是明显不同,黄宗文那个是石盘,而两人这个是石碾,再加上他们是通过刀来传导内力,在内力的传递输出与控制上,自也是不及直接用手来得精妙。而且他们虽是两人合力,看似应该力量相加更大,可即便再配合默契的两人,在力量的输出与分配统合上也难免做到完全如一,终不如一人如臂指使般对自身力量的控制来得精确。所以由此细论的话,倒也不好就立分高下。

    不过“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以外行的眼光来看,双方这两下放在一起对比的话,乍一看,自然还是黄宗文要显得更胜一筹。即便以林旭这内行来看,得出的实际结论,也是黄宗文的功力应该要更胜这两人一筹。但是这两人的功力,却也绝不会弱于黄宗文多少。修为即便不是内力十二重大成的巅峰境界,也差不多是十一、二重,最低至少,也是内力十重的修为。

    眼见这些碎石块激射砸来,黄宗文又是脚下一挑,将离脚下不远的一棵被拦腰打断的半截桃树挑入手中。树一入手,他也是将这半截桃树像之前的魏长江一样,当作兵器来用,拿在手中挥舞开来。

    这半截桃树的前方树冠也是枝叶繁茂,横在身前,差不多能将黄宗文的整个身体都挡住。虽然树冠的枝叶间还多有空隙,并非一个完整的防御体,但茂密的枝叶本身就能阻挡不少攻击,当他再一挥扫开来,更是立即防守得风雨不透。

    风雨都能阻得,更别说这些碎石块远不及风雨密集了,所以他只挥舞得几下,在一阵儿“噼哩叭啦”声响过后,便将这些砸来的碎石块尽皆扫落在地了。只是树木可远不及石头坚硬,尤其树叶与一些末梢的细枝更是脆弱,所以在扫落完这些碎石后,树冠上的枝叶也是跟着相应损毁了不少。

    摩托车上的两人在一刀劈碎了飞砸来的石碾,将劈碎的碎石块反砸回去后,另一只仍把着车头的手也是跟着撤离车头,然后各自伸手在座下前方的油箱处一按,两人借力而起,从摩托车上倒翻了出去。

    两人离座向后倒翻下了摩托车后,摩托车在之前冲飞的惯性以及两人离去时的伸手一按下,仍是继续向着黄宗文的位置冲飞砸去。

    不过在还未冲撞上黄宗文,离黄宗文身前还有两步来远时,这两辆摩托车就“砰”地一下先猛烈撞击在了一起。这激烈的一撞,再加上两人临离去时在油箱上那一按下所做的手脚,当即便是油箱爆裂,火苗窜起,然后“轰”然一声大响,两辆摩托车一起爆炸了开来。

    黄宗文手持半截桃树,本打算仍以这半截桃树为兵器,扫挡开这两辆摩托车的,不想这两辆摩托车却先自撞在一起爆炸了开来。见得爆炸程度激烈,黄宗文也只得手持桃树挡在身前地向后一跃,暂且一避地后退开去。

    这两辆摩托车都算是重型机车,油箱的储油量比较大,两辆一起撞击地爆炸开来,确实是十分激烈。就连林旭远在后面差不多二十米远的一株桃树上,也是感受到了这股爆炸的冲击波,他身下的桃树都跟着晃了晃,就连地面也是被震地稍微晃了下。

    摩托车上的那两人早就看准了方位,倒翻跃落下去后,刚好一起分列左右地落在了魏长江身边。一落地站定,两人一起转身向魏长江点头致礼叫道:“魏大哥!”叫过后,右边那人又伸手扶起魏长江关切问道:“魏大哥你没事吧?”

    魏长江在他相扶下随之站直起身体,隔着摩托车爆炸后的火光望了对面的黄宗文一眼,又张口吐了口嘴里面的血沫,向两人摇摇头,道:“二位贤弟请放心,我没事,只是受了点儿轻伤。只需稍作休息,便还有一战之力。”

    两人闻言,皆露出放心的表情,随后左边那人开口道:“魏大哥你好生休息就是,既然我们兄弟来了,这楚黄河便交给我们兄弟来料理,你只需在旁边安心观战便是。”

    这兄弟俩没等魏长江开口知会,便叫出了黄宗文的真实姓名,看样子不但与魏长江是相熟故旧,而且也显然认识黄宗文。赶到后的这几下照面,也是早把黄宗文给认了出来。

    摩托车的爆炸一时阻断了双方的打斗,趁着那兄弟二人与魏长江说话之际,黄宗文也立即转头往对岸桥头处望去。这一望之下,却见已是不见林旭的踪影,只剩下了韩鹏的尸体躺在那里,当即不由一惊。

    林旭刚才从路面上跃落到下面渠岸时,是专门趁着黄宗文与魏长江打斗正激烈,无暇它顾之时。他修习了唐时天下第一神偷空空儿所留传下的武功,行动起来不但十分隐秘,而且还悄无声息。所以即便是黄宗文与魏长江这等高手在打斗时仍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但林旭专挑了他们难以分心注意的时候,却也是逃过了这两人的耳目,没让他们发现到自己的行踪。

    当然,这也是因为当时两人都专注于打斗,难以顾及其它之时。不然若是平常时候,林旭可就难以办到了。但在方才的特殊情况下,他却是成功做到了。

    所以黄宗文这时瞧见林旭不见后,也是一时不知林旭到底去了哪里。不过眼见林旭已不在原地,他在开始的稍微一惊后,随即便是放心地转为惊喜暗赞道:“这小子却也机灵,想必他是见魏长江的帮手快要赶到,先提前一步躲了起来。这样一来不会再成为魏长江他们的攻击目标,也不会再为我们的打斗余波所波及;二却也是免了我的后顾之已有,让我可以专心对敌,免得为他分心。”

    他从认识林旭开始,就一直知道林旭这人很聪明,但是林旭平日的为人与性子,在有时候却也是不免有些木讷,许多时候还会不知变通地爱认死理。这种人聪明是一回事,但在为人处事等方面上有时却也是会显得机变不足。聪明与机灵,可并不是完全对等的一回事。

    不过以现在的情况来看,他发现自己在这一点上可能是看错了林旭。也可能是林旭平日里表现得太过于稳重,也不爱在一些事上耍什么小聪明,才让他生出了这种误会,觉着林旭会机敏不足。又或许,林旭不但在学武上很有天分,在打斗上面也是同样很有天分。

    有一种人,似乎天生就擅长于打斗,一旦进入对敌打斗的环境,就会立即变得机敏百变,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做到随机应变,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林旭,或许就是这种人。

    他对林旭的了解,也就只限于平日与林旭师生关系的接触,再加上女儿黄容对林旭的一些侧面描述。所以关系虽显得比别的学生要亲近,但其实了解的也不够怎么深。尤其在林旭开始学武之后,他对林旭这方面的了解更是不够多。林旭跟人的打斗,他也就是最初在林旭与郭静切磋时旁边观战了那么一次,还有就是暗里窥探到过林旭与李飞燕私底下的几次切磋,林旭与其他练武之人的真正对战,他可就没怎么见到过了。

    唯有的一次,也就是上次林旭在学校门口跟范海潮的那场打斗。而那次,他也只来得及看了后半截。基本他出来才看了没几眼,那边就打完结束了。所以对林旭这方面的了解,他知道的实是不多。

    这时眼见林旭竟这般机警,知道只要魏长江的帮手一赶到,他们这边就会立即处于下方,到时不但他留在原地的危险性会大增,自己也会对他的担忧及分心更大。这个时候林旭选择先提前躲起来,无疑是目前情况下最为明智也最为理智的选择,而且也可说是对他最大的帮助。

    林旭的这等表现,让他也很是欣慰与高兴。
正文 第七十五章 彭氏兄弟 武当之秘
    “楚黄河,二十多年未见,想不到你却是躲在这里,让魏大哥当真是一番好找!”骑摩托车而来的兄弟二人,这时站在魏长江右边的那人看向黄宗文说道。

    “二位彭兄,多年未见,别来无恙啊!”黄宗文瞧了这兄弟两人一眼,点了下头,略有感叹地说道。

    “原来这俩人是姓彭,却不知他们跟黄老师又是什么关系?”藏身在后面树上的林旭听到这句话后,心下暗道。

    黄宗文此话一出,无疑是确认了他跟这姓彭的兄弟俩也确实是旧识,不止这兄弟俩认识他,他也同样认识他们。

    彭姓兄弟二人,站在魏长江右边的那个看起来年纪稍长,应是兄弟二人中的老大。听得黄宗文说罢后,仍是他接话道:“楚黄河,看在咱们也算是相识多年,并结交过一场的份上,现在你只要立即把魏大哥想要的东西交出来,我就作主暂且放过你一马。否则的话,咱们今晚就要来个不死不休了!”

    这彭氏兄弟二人与魏长江、楚黄河这对师兄弟确实皆是旧交故识,不过因为魏长江当年曾救过他们兄弟二人一命,并且还几次帮过他们的大忙,再加上他们三人间气味也更加相投,所以他们跟魏长江之间的关系更加亲近,算得上是过命的交情。与楚黄河的相识结交,也完全是因为魏长江的关系。这师兄弟俩当年,可也是有过关系好的情如兄弟的时候,只是后来才因为某些事而关系恶化地致反目成仇。

    正因为彭氏兄弟与楚黄河也是相识多年,所以他们对楚黄河的武功也是十分了解,四人当年在一起时,可并没少切磋较量过武艺。

    他们兄弟俩的修为,一直都是不如魏长江跟楚黄河这对师兄弟,这几十年来也是始终都没赶上过。若论单对单,他们兄弟俩全都不是魏长江与楚黄河的对手,可若是他们兄弟俩合力齐上,那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他们兄弟俩就是属于那种“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的典型,因为从小是一起长大,长大后学的又是同样的武功,再加上常年皆是在一起,所以他们俩互相配合起来十分默契。尤其他们二人后来还根据自身武功搞出来一套专属于兄弟二人的合击之术,配合起来更是厉害。两人加一起,就并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了,而是完全的大于二。两人合力,曾击败过不少功力修为都高过他们的高手。

    所以两人对敌之时,不管对手是一人,还是两个,乃至许多个,经常都是并肩子一起上。

    魏长江与楚黄河的修为全都高过他们兄弟二人,但当年切磋较艺之时,但凡是兄弟两人合力出手,这对师兄弟也全都没在他们手底下占到过便宜。

    也因此,彭家老大眼下的这番话说得是非常自信,最后一句语气咬重,威胁的意味也是十分明显。

    能跟魏长江这等人混在一起,再加上又是属于气味相投,这彭家兄弟二人也称不上算是什么好人。不过相较起来,这彭家老大的为人却较仁义些,尤其最重义气。他此时能说出这番话来,却也是念在跟楚黄河终究相识一场,顾念了当年相识的几分义气与旧情。另外,则也是出于几分理性的考虑。

    他们兄弟二人联手合力之下,所施展出的武功确是威力奇大,向来少逢敌手,面前的楚黄河当年与他们切磋较艺之时,也曾屡屡惜败于他们兄弟俩之手。不过这楚黄河武学天分奇高,比之其师兄魏长江还更胜一筹,再加上又是师出名门,学的也是上乘武功,所以他们要想胜楚黄河,也并不是多么容易。最关键的是,这楚黄河在当年多次屡败他们之手后,在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下,最终曾经成功逆袭过一次,独力击败了他们兄弟两人的联手。

    他们兄弟俩联手之下,也并不是完全没有败过。但有限的那几次败绩,对手的武功修为皆是远高出他们兄弟俩太多的高手,又或是人数远多过他们,而修为也不弱,又或是还有联手阵法之类的。而在这其中,楚黄河是唯一一个修为并没有高出他们许多,但却最终战胜破解了他们兄弟俩联手合击之术的。因此,自从那次之后,他们兄弟俩对楚黄河也是一直颇为有些忌惮。

    如果今晚是加上魏长江,三人联手对战楚黄河,那自然是说得上稳操胜券。可现在魏长江却已是受伤在先,虽然他自己说伤得并不重,还有着一战之力,可那看起来也并不是很轻,实力至少先折了几分。所以他们现在虽仍是赢面居多,却也不敢说就有完全必胜的把握。尤其若是把楚黄河逼入了绝境,那他在无望之下临死反击,说不定也可能会拉上一两个垫背的。这垫背的,彭老大当然不希望是他们兄弟俩。

    所以他这番话,一是对楚黄河顾念几分旧情,二则也是对楚黄河颇为心存忌惮。再加上这几十年不见,以楚黄河的武学天分,说不定武功也是会有更大进步。

    现在如能以言语逼迫威胁楚黄河就范,让其认清形势乖乖交出东西,那自是最好不过。至于交出东西后放过楚黄河,那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他话里留了后路,只是说暂且放过,可并不是一直放过。事后,他们还是可以去继续追杀楚黄河。

    另外,楚黄河如能主动交出东西,那也是省了他们许多事。不然的话,他若是被擒后也誓死不肯说东西藏在哪里,而他们也难以找到,那也免不了会多费许多手脚。

    “大哥你这叫什么话,怎么就能轻易放过了他?”另一边的彭老二闻言下,却是有些不爽老大话里的意思。反驳了一句后,又看向魏长江道:“况且这事是魏大哥师门的事,到底怎么办,咱们也得看魏大哥的意思,咱们岂能擅自作主?”

    魏长江闻言抬手拍了下彭老二的肩膀,含笑道:“咱们都是兄弟,阿豹你也别说这么见外的话。”说罢又看向彭老大,向其道:“况且,阿虎的这提议我也同意。”

    这彭家兄弟二人,却是老大叫彭虎,老二叫彭豹。

    魏长江对彭虎说完话后,又看向黄宗文(楚黄河),颇带了几分感情地道:“师弟,咱们终究是几十年师兄弟一场,情义多少也还是有的。虽然当年的许多事不可挽回,咱们关系也再回不去当年,但只要你肯交出掌门信物,我可以答应今晚暂时放过你。”

    他思虑周密,心机深重,却是听出了彭虎刚才那个提议的话外之意。而且他现在自己的情况如何,也是很清楚,受伤虽不算重,却也是不轻,无法再发挥全部的战力。这种情况下他们三人联手,并不能做到对黄宗文完全碾压式的必胜,到时黄宗文不顾死活地临死反击,很可能有能力拉个垫背的。这个垫背的,他自然也绝不希望是自己。所以,如果能以言语威胁让黄宗文主动交出东西来,那自是最好不过。

    这番话说罢,他又转头往对岸桥头处望去,想再以黄宗文的徒弟那个叫林旭的安危来劝迫其几句。但这一望之下,却是不由面现讶然,那个林旭竟是不知什么时候已藏躲的不见了踪影,那边只剩下了他自己徒弟韩鹏的尸体。

    “这小子可也真个机警狡诈!”心下暗骂了一句,魏长江又转回头来向黄宗文打个哈哈,道:“师弟你可当真是收了个好徒弟啊,武功既练得好,人也机警,不像我那不成器的弟子,今晚可是徒添笑话了!”顿了下,他叹了一声地接道:“对咱们这个年纪来说,那可真是佳徒难求啊,能找到一个继承自己衣钵的弟子不容易!师弟你能找到一个这么好的弟子,可真是让为兄嫉妒啊!”

    “这么好的弟子,将来前途必然是不可限量,师弟你也得多为他考虑啊!这样,我跟他之间是无怨无仇的,师弟你只要肯交出东西,我保证绝不为难于他。甚至他愿意的话,还可以转拜我为师,我一定替你好好调教他,将他培养成我们隐仙派下一代的接班人。”

    彭虎彭豹兄弟俩在听到黄宗文还有个弟子也在此处,只是这时藏了起来后,也不由四下转头打量,想要找寻出林旭的踪迹与藏身处来。

    黄宗文听完魏长江的这一番话后,向着他长叹一声,道:“师兄,这东西如果是我自己的,我必定早就给你了。但这乃是我隐仙派代代相传掌管守护之物,更事关我派之宗武当一脉的传承绝续之重,又还是师父临终对我的亲口嘱托。这么重要的东西,我断不能有失,也是绝不可随意转送他人的。”

    “竟然还关武当派的事,也不知道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后边藏着的林旭听到这里后,不由心下一惊地暗道。

    他倒是之前有听韩鹏所讲知道,他们隐仙派是武当派的一个分支门派,而且据说还是武当祖师张三丰所秘传下的。只是像这样的分支门派,在经过几代后,一般与宗主门派的关系差不多皆会沦为一般,有的甚至是继绝联系乃至两派成仇的。

    而从黄宗文的这番话里来看,隐仙派与武当派的关系不但并不只是一般,而且其掌门信物对武当派来说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都关系到传承存亡之重了。
正文 第七十六章 五虎断门刀 虎豹杀
    对于魏长江对自己的称赞及看重,林旭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无论真假,林旭自是不会当真,也全不会在意。在彭氏兄弟搜寻的目光瞧过来之际,他更加小心地伏身藏躲着,身子一动不动,呼吸都变得若有若无。

    他选择藏身的这棵桃树枝叶茂密,再加上前方还有多株桃树的遮挡,从院子那边瞧过来,单从视觉上去看是绝难发现的。而他伏身于此,一动不动,不发出任何声响与动静,也是绝不会让他们察觉。

    空空儿所传下的《青冥诀》修炼出的乃是股轻清之气,在潜藏踪迹方面本就更有加成之效。此时他全力运转之下,整个人也是变得有如一股若有若无,让人难于察觉的轻气清风也似。他整个身体在《青冥诀》的运转之下,也是变得非常轻,夜风轻拂中,身体都在随着桃树被吹动的枝叶轻轻摆动。

    这边黄宗文说罢一顿后,又接着向魏长江道:“多谢师兄对林旭的称赞,他确实是个非常好的练武之才,天分比我当年还要高。只是很可惜,他其实并不是我的弟子,我并无这样的福分。他师父另有高人,而且修为也比我更高。”

    魏长江闻言哈哈一笑地摇头道:“师弟你现在才来撇清关系,不嫌太晚了吗!况且他师父就算真的另有高人,也与我无关。今晚他的性命只跟你有关,只要你不肯把东西交出来,那我就绝不放过他。他是死是活,就只在你一念之间。”

    黄宗文把自己跟林旭的关系实言相告,其实也并没指望魏长江会信,只是心存点儿万一。这时见魏长江明显不信,他也不再过多解释,双眼精光一闪,目光坚定的瞧着魏长江,语气绝决地道:“我今晚誓死也会护住林旭周全,东西我也绝不会交给你。”

    魏长江目光分毫不让地瞧着他,道:“既然如此,那咱们也就没什么好多说的了。”说罢,向着旁边的彭虎彭豹两兄弟道:“阿虎、阿豹,就暂且先劳烦你们会一会我这师弟了!”

    “魏大哥你先放心休息,这姓楚的交给我们兄弟就是。”彭豹为人性子较冲动一些,这时怕他大哥又引什么别的话,或是还念旧情之类,不等彭虎开口,就立即抢先接过话地答应道。

    不过彭虎这回却是并没什么再另生枝节之意,见彭豹抢过了话去,他闻言之后,便只是瞧着彭豹点了下头。

    他虽然对黄宗文是颇有忌惮之意,可却也绝不是就不敢跟黄宗文动手。黄宗文当年,也只是最终反败为胜地打败过他们一次,而且胜的也十分艰难。而在这之前,黄宗文却是不知败给他们兄弟多少次了。

    自那次之后,他们兄弟俩也总结吸取了教训,想要一雪前耻。只是可惜自那次后,双方就再没有过切磋交手的机会。现在这场打斗,也可以说是他们兄弟俩迟来的雪耻之战。而且这次不是切磋,乃是生死之战,许多方面也不必留手,可以全力发挥。

    彭虎只是心思较细,考虑事情比他弟弟更周到全面一些。如果能在打斗之前,就以别的办法先把事情解决,那自是再好不过。但如果打斗不能避免,那他却也绝不会畏手畏脚,有半点畏惧。

    兄弟俩配合多年,十分默契。此时彭虎只是一个眼神过去,彭豹便立即领会。回瞧了彭虎一眼后,两人立即将手中刀一挥,动作整齐划一地挥刀斜指向地面,然后大步向着黄宗文而去。

    看着大步而来的彭氏兄弟,黄宗文也是凛然不惧地道:“好,今日便让我再来领教下二位彭兄的五虎断门刀与虎豹杀。”

    他口中的“五虎断门刀”正是彭氏兄弟所练的武功,而“虎豹杀”则是他们两兄弟以这门武功为主,再兼揉吸收些别家武功精华所创出来的那套合击之术。这套合击之术便是以他们兄弟俩名字的各一个字来命名,称之为“虎豹杀”。

    “五虎断门刀!”后面藏着的林旭闻言之下,不由心下略惊地暗道念了一句。五虎断门刀这门武功,可也算是许多武侠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大路货武功,想不到现实中却也真有。不过几次事实也证明了,许多中常见的大路货武功,也未必就不厉害,武功究竟如何,还得具体看什么人来用。

    家言自是不能完全当真,书中许多厉害的武功多半是作者瞎编虚构出来的,反而是不少属于大路货的武功,因为取之于民间,是现实中常有听闻的,所以现实中也是真的确实存在。就像林旭现在所练的弹腿、华拳与太祖长拳,也都是属于那种里写的很寻常的大路货武功。

    随后的“虎豹杀”这个名字,林旭则完全没有听过。但想到彭氏兄弟的名字一个是彭虎,一个是彭豹,再加上看他们这架势,明显是要一起上,那这个“虎豹杀”,他猜定是两人合练的一种厉害武功。

    黄宗文在话音一落后,手中抖腕一震,“喀喇”声响中,他手上正拿着的那半截桃树的所有分桠枝杈全部被他内力所震断,最后只剩下了一截较笔直约铁锹、锄头等农具木把手粗细的主枝干,长度则有一米左右,正好是三尺剑左右的长度。

    看样子,他是要以这截树枝当作剑来用。太极武学中,除了最为出名的太极拳外,太极剑也是非常有名的一套剑法。更何况隐仙派脱胎分支于武当派,而武当派也正是以剑法出名,有武当剑派的别称。

    彭氏兄弟在大步而上地奔跑出了两三步后,单脚一踏地面,离地一跃而起。于飞身跃过摩托车爆炸后仍在燃烧的火焰上空的同时,他们举刀于头,改为双手持刀,然后带着凌空跃下的重力加成及居高临下之势,向着黄宗文十分威猛地同时一刀劈下。

    眼见二人这一下来势凶猛,黄宗文暂避其锋地往后退让开一步,然后在这兄弟俩劈空落地之后,立即一挥手中的桃树木枝剑,划出道道大小不同的剑圈,向着两人攻了过去。

    彭氏兄弟同时大喝一声,也立即挥刀迎上。双方刀来剑往,霎时就刀光剑影交错得十分激烈地斗在了一起。

    双方都是相识多年,并且以前还常在一起切磋较量过武艺,所以双方对彼此的武功也都是十分了解。这一经斗起,完全没有什么多余的试探招式,立即便是各施杀招齐上,方一接触,就打得十分激烈。

    彭氏兄弟的五虎断门刀使得虎虎生风,凶猛异常,尤其他兄弟二人经常一起并肩战斗,配合十分默契。更还有专属二人的独门“虎豹杀”合击之术,施展起来更是厉害非常,刀刀要命。

    黄宗文虽是以树枝代剑,持的是一把完全不如钢铁坚硬的木剑,但他以本身内力灌注所附相护之下,却是也并不忌跟彭家兄弟俩手中的钢刀硬碰硬。不过到底本身的质地太过差了许多,在能不硬碰的情况下,他也会尽力避免与对方的兵器硬碰。何况太极剑法本身也是跟太极拳一样的路数,讲的是以柔克刚,借力打力,从来都不是门专跟人硬碰硬的剑法。

    他以一对二,又是手持木剑,但一时之间却也是有攻有守,并不落于下风。

    不过他以一对二,本就吃亏,又还是手持的木剑,需不断以内力相护才能不怕跟彭家兄弟的钢刀硬接碰触,再加上他在这之前又已跟魏长江剧斗过了一场,功力也是消耗不少,而彭家兄弟却是刚刚赶到的生力军。

    这般对比之下,他处处占着劣势,若是这么一直不相上下地拖耗下去,怕是情况对他非常不妙,处境十分堪忧。
正文 第七十七章 刀剑高手 观摩学习
    黄宗文与彭氏兄弟的这场打斗,因为用上了兵刃,又与刚才跟魏长江的打斗大为不同。刀光剑影中,不但更为凶险,招数的使用与变化上也大有不同。

    林旭现在也是开始了兵刃的练习,确切的说,他是今天下午才正式刚刚开始。兵刃虽然是手臂的延伸,练武一般讲究的也都是先练拳脚后练器械,只要手上功夫练好了,兵刃用的也就不会差,但空手与拿着兵器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兵器的运用与施展方面,也有着很大的不同。再加上兵器又是多种多样,不同的兵器也有着不同的用法,还有些稀奇古怪的奇门兵器之类,更有着很特殊的用法,不懂用的,说不定一用起来就先伤到了自己。

    古代形容武艺高强的,常有用到一句话,说是“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其实若是把古代所有的兵器全都综合罗列起来,远不止就只十八样,但便是就只按十八种来算,要把这十八种兵器全都练熟精通,也非是易事,需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来练习。当能把这十八种兵器全都练得运用精通后,那到时功夫自然不会差。

    事实上,这话有点儿夸张之嫌与不切实用,可能就只是句用来形容修饰的话。跟人打斗,不可能会用到所有的十八种兵器。大部分人终生能精通一两件就已算是不错,而这其中还有更多的只选择终生专攻一件。正所谓是唯专方能唯精,兵器的选择修习上,跟练武也是一样,都是贵精不贵多。能精通一件,胜于粗通十八件。

    更何况,就算是在兵器使用多样化的战场上,也不可能十八般兵器全都用到。而行走江湖,为了方便携带,便于行动,大部分人选择的也都是能够随身佩带的短兵器。不可能有人出个门,还带上一全套的十八般兵器,那就是再多长十只手,也都不够拿的。

    而所有江湖中人用的最多的兵器,无疑是最具普及性也最具代表性的百兵之君——剑与百兵之王——刀这两种。就像现在的黄宗文与彭家两兄弟,正是分别用的剑与刀。而这两样,也正是林旭自己目前所打算修习的两种。

    因此,他这时也更是瞧的目不转睛,十分认真。除了是在关注打斗双方的形势高下外,也是在同时认真地观摩学习这三位高手用剑、用刀的手法、招式等。

    黄宗文与彭家兄弟除了是武功高出他许多的大高手外,在用剑与用刀方面,也都可称得上是大行家。黄宗文不必多说,其所出身的隐仙派之宗武当派,就是以剑法称名。彭家兄弟俩的五虎断门刀,也是闻名江湖,威名远播,两兄弟在刀法上面,可谓是浸淫了一辈子。除了本门的五虎断门刀外,他们在江湖上闯荡多年,也曾拜访过许多刀法名家切磋讨教。而后取彼之长,补己所短,综合兼揉了各家刀法之精华,并还因此专门研创了一套独属于他们两兄弟的“虎豹杀”合击之术,厉害非常。

    作为初学者,一开始就能观摩见识到这等用剑用刀名家的拼杀较技,对林旭来说,也可算得是机缘与造化。今夜的这一场观战,对他日后在刀剑的修习上可谓大有裨益。

    他与交战双方的修为,实在相差太多。他目前不过才内力境一重的修为,而黄宗文与彭氏兄弟的修为则已是内力境巅峰与至少十一、二重的修为。

    这么大的差距,若是寻常的内力境一重武者,这时怕是连黄宗文与彭氏兄弟的出招都看不清楚,根本跟不上他们的速度。但林旭却是不同,他所修炼的乃是空空儿传下的武功,武功特性走的便是速度流,出招十分迅捷,善长以快打慢。别人出一招的时间,他怕是都已能连出十招。所以他目前本身修为虽差了黄宗文等太多,但若只论出招速度的话,怕是也并不就逊于他们多少。

    他经常练习这种出招迅速的武功,眼力自也是练得大为不同,所以黄宗文与彭氏兄弟的打斗出招,他却是全都能看得清楚。只是,却也是堪堪跟上,看得颇有些耗神。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林旭虽并不是那种正统师徒相授下所被教导出来的弟子,有着专业的师父指点,但他常看武侠,对中也常有提及的这练武之人的八字要义却也是十分牢记。再加上后来结识了李飞燕这神偷燕子门的弟子,常听其传授经验,而他机缘所学得的又是唐时天下第一神偷空空儿的武功,在眼力听力等五感功能的警觉性上,却也是更胜寻常武者一筹。尤其他此刻正在运行的空空儿所传下的《青冥诀》内力法门,施展这种内力时在这方面本也就有些特别的加成。

    所以,他这时大半的注意力虽都放在了黄宗文与彭氏兄弟的打斗上,认真观看着他们的出招运剑用刀等法,但另有一小部分注意力,却也并没忘记同样在一旁观战,并与此同时一边休息疗治内伤,一边伺机等候出手时机的魏长江。

    黄宗文与彭氏兄弟的出招都是极快,转瞬间便是拼斗了六、七十招,而这时仍是不分胜负的局面。

    魏长江在旁一边打坐休息,一边趁机恢复疗治伤势,并不急于立即加入打斗。眼下彭氏兄弟仍是与黄宗文打得不分上下、难解难分,并不立即需要他的帮助。反而他现在强行加入的话,还有可能造成与彭氏兄弟间的配合不当。毕竟他们兄弟两个才是经常一起合练,一起对敌的,他跟这两兄弟间可没有那样高的默契度与配合度。若强行加入,配合不当的话,反而有可能会给黄宗文可趁之机。

    他对彭家两兄弟的武功也很了解,自是看得出来两人暂时并不需要他的帮助。所以与其这时勉强插手加入的话,不如趁这时机先行好生恢复疗养自己的伤势。等到伤势好些,功力也再多恢复些的话,那时等到良机出手,也能给予彭家兄弟更好的帮助。这个良机,他觉着应该是两方都打得消耗差不多,甚或是有所两败俱伤的时候。

    休养恢复了片刻,稍缓过来些后,魏长江望了眼对岸心下一动,收了势子站起身来,轻身一跃,从桃林边横跨院落,到了这边的渠岸处,然后落地一点,再又轻身一跃,轻松跃过七米多宽的沟渠,到了对岸的桥头处。

    他方一跃落,便是落到了自己徒弟韩鹏的尸体旁。冷眼看着地下韩鹏大睁双眼死不瞑目的尸体,他仍是副面色不动全无任何感情的样子。只冷冷瞧了眼后,他便掠过,在旁边开始搜寻起了林旭的踪迹。
正文 第七十八章 搜查林旭 有人报警了
    一见魏长江在桥头那边四下察看,林旭便立即看出魏长江是在搜寻自己的踪迹,想要找出自己。

    在彭虎、彭豹这俩帮手赶到后,魏长江这边确实称得上是人多势众,大占优势,可因他之前与黄宗文交手时已受伤在先,而彭家兄弟的修为比起黄宗文又差了一截,只有联手才可一战,所以现在虽是以多对少三打一,但他们仍是并没有完全必胜与稳赢的把握。这种局面下,就算能赢,恐怕也是要付出较大的代价。若黄宗文不计后果,临死拼命的话,很可能便能拉上一两个垫背的。而且即便最后能拿下黄宗文,但若黄宗文死也不肯说出东西的下落,那时也会很难办。

    所以,如果能擒捉住林旭,以林旭的性命来要挟逼迫黄宗文,对魏长江来说,仍然是目前最为稳妥与有效的办法。眼下彭家兄弟既已拖住了黄宗文,暂不需要他的插手,那得这空他便不如先把林旭给搜捉出来。

    为此,他连完全恢复自己的伤势也不顾了,只是吃了颗伤药行功稍好一些,便赶了过来搜查。其实这么短的时间,本来也就不够他完全恢复。他的伤虽然并不是很重,但却也算不上轻,过后也还是需要时间慢慢调养的,并不是一下就可完好如初。

    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受伤也是一样。轻点儿的也就罢了,重点儿的岂不闻“伤筋动骨一百天”,内伤更不是那么很容易好的。若不能调养完好的话,很可能留下病根或种下隐疾,说不定到哪天就会忽然旧伤爆发,不治而亡。像这种情况,在武林史上可也非是鲜见。无论得病还是受伤,凡涉及到内脏方面,都需万分小心。

    不过魏长江做为多年老江湖,平生经历过的大小战无数,受过的伤也是不计其数,对自己现在的伤势情况还是很清楚的。对他来说,现在的这伤势对上黄宗文,确实还是大有一战之力,用来对付林旭,那更是手到擒来。别说现在这点儿伤,就算是受到比这重两倍的伤,他对上林旭也仍是绰绰有余,只因双方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

    林旭在瞧出来魏长江是在搜寻自己的踪迹后,立即便多分了些注意力到魏长江这边,提起了小心。虽然他对空空儿所传下来的轻功与隐迹功夫十分自信,但毕竟他跟魏长江的功力相差太大,江湖经验也十分缺乏,还是怕魏长江会发现自己的藏身处。

    在魏长江于桥头处开始仔细搜寻林旭踪迹的同时,桃园这边的动静也终于开始引起了对面学校与饭店里的注意。

    其实在彭氏兄弟到来之前,这边儿的动静还并不怎么大。魏长江选择动手的时间已是夜深人静之时,具体魏长江与黄宗文什么时候动上的手,林旭不太清楚。但韩鹏过来找他时,他记得清楚,已是晚上九点多。后来他与韩鹏的一番交手打斗下,就打了有大半个小时。到他击败韩鹏,押着韩鹏赶来桃园时,则已是十点多快近十一点了。

    本来盛夏时节,天气炎热,平常到这个点儿,可能还会有人因太热而睡不着,但今天下过了雨,气温下降,凉爽不少,所以今晚大部分人都是早睡了。起码在押着韩鹏从学校一路出来时,林旭都并没撞见人,也没见还有哪排的宿舍里亮着灯光。

    学校的两幢教学楼前面五排是教职工宿舍区,而李飞燕的宿舍正是在第五排,也即是教学楼前的最后一排。放暑假后,还留在学校的学生,除了林旭外,就再没有第二个,剩余所留不多的都是教职工人员,而这些人也基本全在前面的教职工宿舍区。所以林旭从李飞燕的宿舍出来,到离开学校,这一路便已是经过了校内目前剩余所有人员的宿舍。没见还有亮着灯的,那也就是等于学校的所有人这时都已是入睡了。

    至于学校旁边的饭店也是一样,这么家乡下的偏僻小店,可没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通常到晚上八、九点就闭店关门了,最晚也就是十点左右。所以到这个点儿,饭店这边的也都是早睡了。而林旭出了学校后,也有往那边瞄了眼,饭店里也是一片漆黑,并没半点灯光。

    学校前面的沙石路,平均宽度是在五、六米,但整条路并不是所有路段完前等宽。在学校这里,可以说是这条路最宽的地方。而学校也并不是紧挨着路边,还靠后了一大截。这也是交通所需,每到周末离校及返校时,因为学生人多,难免拥挤,再加上有时上面领导前来视察,校门口处也需要足够宽阔停车的地方。

    所以,学校前的这段路面,从校门口处到渠岸边算的话,则是有着差不多三十来米的距离,再加上沟渠间隔的七米多宽,以及黄宗文家院子的宽度。黄宗文与魏长江的交手点距学校及饭店,则是将近着五十米的距离。

    黄宗文与魏长江交谈及交手的声音并不算特别大,也就是正常说话的音量,最多打斗有时碰撞激烈的话,声音会大些。就算后来魏长江动上了枪,但因他枪上装了消音管,所发出的声音也并不大,只是“卟卟”的低沉闷响。

    一般正常说话的音量,以普通人的耳力,间隔上十来米的话,就已是听不太清,更别说五十米了。而这中间又还有墙壁的阻碍,算上学校及饭店内人员具体位置的话,可能间隔的还不止是一道墙。这么远的距离,还有障碍物阻挡,再加上这些人又都处熟睡中,基本是没可能把他们吵醒的。

    所以在彭氏兄弟到来之前,一直都并没有惊动到这些人,直到彭氏兄弟赶来。首先他们用来赶路的摩托车所发出的轰鸣声就很大了,而且赶到此处时所发出的声音的位置是在路中央,这距学校及饭店就很近了。再后来,他们更弄到两辆摩托车相撞爆炸,这发出的声音就更大了,剧烈的爆炸还把地面都炸的震了下。虽然震度不大,却也是属于能感觉到的。

    这般大的动静,若是还没惊动到人,那这些人简直可以说是死人了。但他们不是,所以到这个时候,学校及饭店中,都有人惊醒了过来。醒了后,就有人免不住好奇出来察看动静。

    不过在瞧到这边又是爆炸,又是起火,又是有人动刀拼杀后,却是没有人再敢轻易出头露面,出门过来看是怎么回事,都只是躲起来在学校及饭店内偷偷观望。有警醒些的,则是打电话报了警。

    学校里有电话,饭店这边也有,除了自用外,付费打电话也是属于饭店的一项收益。
正文 第七十九章 找到了方向 得两枚飞镖
    桃园与学校是斜对向,与学校旁边的饭店才算得上是正对一些。而学校论真正距桃园最近的位置,是校门口处的门房,但门房看门的柴大爷却是年老有些耳背,再加上年纪大,睡得也沉,却是现在这么大的动静还一时没惊动他。门房过去,后面第一排的教职工宿舍离校门处又远了有十来米,再加上中间至少两道墙壁的阻隔,还有树木等障碍物,声音传过去更是又要再弱许多。所以最先被惊动到的,还是离得最近的饭店内人员。

    当饭店里有灯光亮起透出时,正在这边桥头处四下搜寻林旭踪迹的魏长江也有立即注意到。不过注意到后,他只是看了一眼,并没多作理会。对他来说,这些寻常的普通人对他构不成任何威胁,自然是不放在眼里,最多也就是打电话报了警的话,可能会稍微麻烦点儿。

    但也就是稍微麻烦而已,对于警察,他也完全有办法应付。不过如果能在警察赶到前,就把事情解决了,那自然是最好不过。虽然他有办法应付警察,并且能将警察打发走,还不让警察插手此事,但警察一来,终是有些麻烦,而且也会给目前的局面多添出些变数,让黄宗文有可能会趁乱逃脱。

    所以,眼下更是要尽快找出林旭,将其捉住。这样,以林旭为胁迫,他也可以随时要求黄宗文换个地方另行谈判,不必待在原地等着警察赶到。这也是目前最及时而有效的办法,否则就算彭家兄弟能打败黄宗文,但那也不是一时半刻便可做到的,加上他也是一样。

    这地方他是初来乍到,对武乡中学所处的具体位置并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附近离得最近的派出所是在哪里,离此又究竟又多远,但他来的时候,是从县城赶过来的,县城距此有多远他是记得的,乘车也就是半个小时左右的路程。警察出警的话,速度自是又比寻常赶路要更快一些,这乡下小地方,又是大半夜的,也不会有什么堵车情况,肯定是一路畅通。这样算下来,距离警察赶到,最多也就是半个小时的时间,最少可能就二十分钟,甚至十来分钟。要是附近有离的近的派出所的话,这时间还会更短。所以,他现在也得更抓点儿紧。

    在桥头处四下寻查地瞧了一圈儿后,魏长江把目光锁定到了道路旁紧挨着的那条颇深的沟渠下面。

    他四下瞧了一圈儿后,并没发现什么太过明显的痕迹,唯有这沟渠下面因地势的错落还一时没法仔细查看。而这一面,也是林旭最有可能躲藏的地方。

    其余三面,东西两面不必说,那两边所通向处都是道路的延伸。而视野所及处,这两边的道路都是笔直一条,路旁虽有栽种树木,却也并不如何高大繁茂,可以说是视野开阔,一览无余,没有什么好躲的地方。而以林旭的那低浅修为来论,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跑出他的视野范围外。

    更何况他刚才虽是专注于跟黄宗文的打斗,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这两项要点可也并没忘,对他这等高手来说,这两点简直是训练得有如化成了本能一样。在任何时候,都会下意识地警觉着周边的动静,更别说是在交手打斗这种性命攸关的时候了。

    所以哪怕再是跟黄宗文打得激烈时,他也一直本能地留有些注意力在留意周边的动静。只能说,打到激烈处,无暇他顾时,这留意周边的注意力小了许多。但即便小了许多,可能稍有错失,却也不会留有一大段的空白缺失。以林旭的修为来论,无论再怎么样发挥,也是不可能在他无暇他顾的那稍有错失的短暂瞬间跑出他视野范围外的。

    北面也是同理。

    北面就是学校与饭店的所在,而且学校也挺大,房舍众多,可供躲藏的地方也就很多,林旭是有很大可能跑回学校去躲藏。但学校前的这段路面却是颇为宽阔,目测少说也有着三十来米,这么一大段距离,林旭通过同样需要些时间。以其修为来论,施展轻功怎么也得要十个左右的起落。十下左右的起落,他这边又不是离的很远,中间还一片开阔,没什么遮挡视线的障碍,他不可能一下都没留意捕捉到。

    跑除过这三面,剩下最可疑的自然就是南面。而南面离林旭之前所在位置最近的,就是紧挨着道路旁的这条沟渠。再又加上这边地势比桃园那边低上一些,林旭只需伏下身子一翻身跃落到下面,以他刚才的位置,是一点儿都看不见。

    这沟渠下面却是颇深,差不多有着五、六米的落差,越到下面越窄,在这深夜里光线也就越暗,显得越加深遂漆黑。若是以普通人的目力来看,就算紧挨着站在这渠岸边往下面瞧,都是瞧不透下面的黑暗。再加上下面渠岸颇陡,几成九十度,而陡坡上又杂草丛生,有些蒿草长得颇高,还有些藤蔓也是十分繁茂,若是猫着身子往哪棵蒿草后一藏,或往藤蔓堆里一钻,那在这黑夜里的上面,真是很难发现。

    总之,下面可供藏身的地方实在是很多。魏长江站在渠岸处只是拿眼一扫,便已至少发现了七、八个能藏躲起人的地方。更别说林旭年龄还小,虽身量已长得颇高,不下一些成年人,但身材却还是瞧着瘦弱。体积小,这能藏的地方就更多。

    下面的黑暗,以魏长江的眼力来说,倒是不成什么问题。可若加上那些杂草遮挡,他只在岸上观瞧,却也是一时难以发现林旭踪迹。所以他只瞧了一眼后,便不作多想,轻身一跃,跃入了下面沟渠中,开始快速地在几个可疑的藏身点处搜寻了起来。

    这边林旭一见魏长江跃下沟渠后,便是不由心下一紧,暗自有些叫糟,觉着不妙。虽然魏长江一时还并没找到桃林中,但跃下沟渠,却算是找对了方向。他就是从下面沟渠过来的,魏长江若是在下面仔细查找的话,很可能发现他的踪迹,然后顺迹摸索过来。

    虽然他对空空儿所传下的轻功与隐迹功夫是颇有自信,但毕竟他跟魏长江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所以这情况实在不好说。带着紧张地观瞧了渠岸处片刻,见魏长江一时还没上来后,他心下一动,又自悄无声息地从藏身的桃树上滑落下来。

    落地之后,他轻身一闪,无声地跃落至旁边的另一株桃树旁,然后探手将这株桃树树干部位一上一下所扎着的两枚飞镖轻轻拔下。

    这两枚飞镖正是方才彭氏兄弟刚赶到时,为了救魏长江而向黄宗文隔岸射出的那两枚飞镖。当时黄宗文闪身躲过后,这两枚飞镖射进后面桃林中,却是刚好扎在了这棵桃树上。林旭因藏身处离得不远,却是正好瞧得清楚。
正文 第八十章 提前动手 一把好剑
    林旭将两枚飞枚飞镖从树干上拔下后,便插入了自己腰间的皮带上收起,当作自己的暗器备用。

    他跟魏长江及彭氏兄弟间的修为差距实在是太大,所以现在是能多得一分助力,便要想方设法多得一分。眼下这两枚飞镖既然离得不远,自是要先收起来,说不定待会儿便可以用这两枚飞镖偷袭一下。正所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本来他躲藏在这里,一是不想给黄宗文造成拖累,以免因为他在场,黄宗文为了保护他而影响发挥;二则是保护自己,不想成为除黄宗文外敌方攻击的次要目标;三则是想窥伺一旁,好等黄宗文跟魏长江、彭氏兄弟两方打得两败俱伤或功力大耗之时,出手偷袭对方,那时既可帮助黄宗文,也能以己之力一举扭转战局。

    但不曾想彭氏兄弟这对帮手赶到,双方再打起来后,魏长江却是暂时没有插手,而是短暂疗了下伤后,就过来搜寻起了自己,这可跟他原先所预想的不同。眼见魏长江已然下到渠底,开始找对了方向,林旭生怕自己再躲下去的话,只会等到魏长江搜寻过来,找到自己的藏身处,到那时可就没有然后了。所以他现在便打算提前动手,也是有些迫不得已。

    既然等不到最佳时机,那现在不得已下也只好提前一试了。趁着魏长江还在渠底,暂时瞧不到上面情况,正好可以打个时间差。总比坐等着魏长江顺迹搜寻过来,识破自己的藏身处要强。

    林旭到底还是有些年轻识浅,经验少,沉不住气。他一见到魏长江跳下渠底后,就先自已紧张地有些慌了,只以为魏长江是顺迹搜索地找对了方向。却不知魏长江这时对他的实际藏身处是有些错判的,只以为他是藏身在杂草丛生的渠底坡岸中某处,还并未怀疑到对面的桃林中。而魏长江跃下渠底,也只是根据其自身的推论与判断,并非是真的发现了他留下的踪迹。

    魏长江也是根本没想到,以林旭目前相对他们来说非常低浅的修为,竟然有着这般大的胆子。只觉着林旭能在彭家兄弟俩赶来前,就先提前一步藏起来,就已是够聪明机敏很警觉了,哪里料得到他竟还敢窥伺一旁,妄想着插手他们这等高手间的对决,想要坐山观虎斗。

    所以林旭现在,对魏长江的搜寻意图也是有些错判。不过这也怪不得他,他既不是魏长江肚里的蛔虫,也没有他心通的神奇本领,又哪里能知道魏长江究竟在想什么。说到底,他毕竟还是历练太少,缺乏经验。对上魏长江这等老江湖与大高手,难免是有些沉不住气。

    总之,基于自己的错误判断下,他是已决定提前动手一试了。而一经决定后,他便是再没什么迟疑。这时收了彭家兄弟的那两只飞镖后,他立即踮起脚尖,悄无声息地向桃林另一边潜行了过去。

    黄宗文所种的这片桃林颇大,占地有五亩,他家的院子只占了跃进渠拐弯处东北方向的一角。除两面临着渠岸外,剩余两面都是桃林包围着。这两面以桃林为墙,另两面以渠水为隔,并无院墙。

    林旭现在是打算潜行到桃林另一面,然后从另一面进入到黄宗文家中。黄宗文家的几间瓦房,除一间杂物房外,剩余的那一排主建筑是背靠着这面桃林而建。林旭若绕行过去,从后面进入,院中的人因视线遮挡,是瞧不见的。

    林旭先行潜入黄宗文家中,是打算要去黄宗文的书房中取一件东西。那是一把剑,就挂在黄宗文书房的墙上,他每回到黄宗文的书房都会见到。早前有次他也曾问起过,黄宗文只说是买来镇宅避邪用的镇宅宝剑,另外则是做装饰用。

    这把剑林旭从没有取下拔出来看过,在未曾了解到黄宗文的真实身份前,他也一直把这话当真。但现在,他自是对这话大为起疑,对这把剑的真实用途也是产生了大大疑问,这把剑,他猜测很可能就是黄宗文以前闯荡江湖时用过的配剑,是一把当作兵刃的真正宝剑。

    如果他猜得没错,那这把剑可就大有用处,要是他能取了剑后抛给黄宗文,黄宗文得了真正趁手的兵器,战力必然还可再增强。即便他猜错了,这把剑不是什么真正好剑,但终归也是铁铸,怎么也要比黄宗文现在手里的那一截桃树枝要强。所以无论他猜得正确与否,把剑抛给黄宗文,都能对黄宗文的现状大有帮助。

    更何况,他觉着自己猜得也应该没错。从黄宗文与彭氏兄弟的交手来看,黄宗文在打斗的同时,也是一直有意地在向着其书房位置移动。只是因为彭氏兄弟将他缠斗住,让他始终难以脱身地迅速到得书房。由此来看,林旭判断黄宗文也是想要取得这把剑。

    既然如此,他便助黄宗文一臂之力。另外到得书房后,由于黄宗文正在艰难地拖着战团向这边移动,也使得他在书房处能够更加靠近彭氏兄弟俩的位置。距离越近,他发镖无疑也就越有把握。

    一边在桃林中迅速而无声地潜行,绕道接近着主屋的后面,林旭一边也不时回头望上一下,透过桃树的间隙,看看另一边的渠岸处魏长江有没有冒头出来。所幸的是,直到他到得了主屋后面,那边魏长江也还一直未曾上岸,看样子还是在渠底搜查着他的踪迹。

    说来虽慢,但其实很快。这个时候,距魏长江跃落下渠底其实也并没过去很长时间,最多也就一两分钟。

    林旭虽是在后面桃林中绕行,但黄宗文家的院子就那么大,其实也并没绕多远。再加上他这段路一直都是施展的空空儿所传下的《浮光掠影》轻功,速度也是很快。即便是在茂密的桃林中穿行,道路并不好走,但也并未有耽搁多少。

    到得主屋后面,他也是毫不耽搁,找到书房的位置后,立即一闪身到了书房后窗处。

    盛夏天气炎热,书房的窗户并没关,从里面敞开着,只是窗户外面却有几条竖着砌在墙内的钢筋条,间隔的距离只大隔一掌多宽,根本不容人钻过去。这算是农村盖房时自制的防盗窗,他们学校的宿舍窗户也有这种钢筋条窗栏,村里同一年代建的房子也基本都有,林旭他们家也是这种。

    不过这其实更多的也就是种求自家安心,防君子不防小人,真是有人成心偷,弄断这钢筋条也不算费什么事。对林旭来说,这就更是不在话下。他伸手抓住两个钢筋条往两边用力一扯,立即扯弯个容人通过的空障,接着再伸手一捅,将里面的窗纱捅出个大破洞,人跟着随之一跃钻了进去。

    他早在窗外就看好了位置,一跃入房中,便是跃到了挂着那把剑的墙前。伸手将剑取下,入手一觉重量,便是不由一喜。这剑入手颇感沉重,起码不是那种轻飘飘铁片儿似的剑。接着轻轻拔剑出鞘,抽出一截一看,便见明晃晃的闪着寒光,明显开了刃,剑上还有股寒气扑面,使得他脸上汗毛都是一竖。

    林旭虽没见过几把剑,也不会辨识,但凭感觉也能觉着这是把好剑,说不定还是很厉害的那种。当下也不全拔出来,重新把抽出的那截插入鞘中后,他立即执剑凑过到了书房的前窗处,偏头向外观瞧。
正文 第八十一章 偷袭得手 虎豹遭败
    (感谢书友“向往天堂”的打赏。)

    先前魏长江和黄宗文打斗时,两人一逃一追下,已是打到了另一边的桃林内。不过并没深入,只是兜兜转转地在桃林的边缘位置绕圈子。当时彭氏兄弟已是快要赶到,魏长江怕深入桃林后,因树木的遮挡使彭氏兄弟赶到后一时瞧不见自己而致错过或耽搁了及时救他,所以只是带着黄宗文在边缘位置兜转逃跑。

    现在,彭氏兄弟与黄宗文交手后,双方却是又从桃林打回了院子里,并在黄宗文的有意引导下,不断向着主屋书房的位置接近。到这时,三人距离书房的位置,已是只剩下了五米左右。

    林旭平常虽不怎么使用暗器,但在李飞燕的教导下,却也是练习过一段时间,学会了不少的暗器发射手法,准头也练的相当准。以他现在的水准,身周二十米之内,可说得上是百发百中。现在不过五米,四分之一的距离,自然是把握更大。

    不过人是活物,并不是靶子等死物不会动,更别说还是彭氏兄弟这等识觉敏锐的大高手,且这时本身也是处于打斗的不断剧烈动作中。所以目标虽近,难度却也是很大。

    林旭有把握能够射准,但并没有把握彭氏兄弟能否提前察觉地挡下或躲开。

    从藏身的窗户边墙后偏头往外面瞧了一眼,林旭从腰间皮带上抽出之前收来的彭氏兄弟的那两把飞镖。这兄弟俩的飞镖样式都一样,样子也属于正常向,就只是两把小刀的样式,尾系红绸,并没有弄什么奇怪或特殊的形状。飞镖算是暗器类的一个泛称,这两把更确切点的话,应该称为飞刀。

    两把飞刀皆是一指多长,大概十厘米多的样子,宽度也是一指来宽,最宽的地方将进两指宽,刀头与刀刃部位打磨的都很锋利,闪着白利的寒光。

    林旭偏头瞧了一眼后,趁着彭氏兄弟俩背对向他这个方向时,手拿飞刀向着窗纱一划,将窗纱划出一条大长缝破洞。

    这边正面的窗户也是打开着的,除了竖长条的钢筋防盗栏外,也是只有窗纱阻隔。轻薄的窗纱自然不能阻止他甩掷飞刀的射击,别说是锋利的飞刀了,就是没有丝毫棱角的石子,以林旭的腕力,也能够轻易射穿这窗纱。

    不过有这么层窗纱,总归是稍有些阻隔,哪怕其阻隔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但当偷袭的对象是彭氏兄弟这等大高手时,林旭还是希望这中间毫无一丝阻隔,觉着这样把握更大。另外,他发射飞刀偷袭过彭氏兄弟后,也是要立即将左手的剑抛掷出去扔给黄宗文,那时有窗纱挡着,也仍是会造成稍有阻挡。虽然这阻挡仍是很小,但也仍会多造成些耽搁。这等高手交战,情况可谓是瞬息万变,这很小的耽搁,就有可能会发生意外的变化。他自然是不希望有任何意外发生,顺利地将剑抛到黄宗文手上。所以窗纱这层障碍,自是要提前清除。

    划破窗纱之后,趁着彭氏兄弟仍处于背对着他的状态,林旭立即当机立断,不再多作丝毫的耽搁,屏息宁神,双目精光一闪,甩手从破开的窗纱洞里飞掷出手中的两把飞刀。

    同时发射两枚飞镖,精准射中不同的两个目标,这招暗器手法林旭却也是早已练得熟了。而且不止两枚,三枚也可以做到。不过三枚的话,他只能限于是身周十米之内,并且还要是固定目标,才可以做到同时三发的精准射击。两枚才算得上是比较精熟,十米之内射移动的目标完全没问题,不过却也要限于目标大体处于同一方向。否则南北东西各异,那就很难做到了。

    现在彭氏兄弟正是处于同一方向,而且因为两人是并肩战斗,挨的也是很近。再加上这时又只是五米左右,距离也更近。林旭飞刀一脱手,便知没有失手,两枚飞刀皆是很准确地分别打向彭氏兄弟两人的背心要害部位。

    这两枚飞刀不但准,射速也是极快。面对彭氏兄弟这等大高手,林旭为求得手,发射这两枚飞刀时也几乎是以全力发射。飞刀出手,只见两道寒光一闪,眨眼便带着急速的破空呼啸声射到了彭氏兄弟的背心处。

    只是这破空声一响,林旭心里便不由觉着有些要坏。因为射速过快,这声响不免也就更加尖锐响亮了些。所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彭氏兄弟这时虽是背对着看不见,但这等动静的异响又岂会听不着。

    对此林旭不禁有些遗憾,如果他捡到的是魏长江之前所发射的那些飞针,这时便会更有把握能射中。因为针类细小,破空声也是要小得多,发射时非常隐秘。再加上针上可能有淬毒,只要能射中,哪怕只是擦破点儿皮,也能够给彭氏兄弟造成更大的伤害,也能让他取得更大的偷袭成果。

    不过他这也就是顺作一想,那些飞针都散落在院子里。他刚才只要一出去,立即就会被院子里的人发现,又哪还有机会再施以偷袭。

    “小心背后,有暗青子!”

    飞刀的破空声响,果然没能瞒得过彭氏兄弟的耳目。哪怕他们两人正处于跟黄宗文的激烈打斗中,密集不断的兵刃挥舞破空声与交击声响混淆掩盖了许多声音,但飞刀射来的异响,仍是让他们立即警觉意识到了背后有人发射暗器偷袭。

    老大彭虎比其弟彭豹功力更胜一筹,为人也更警觉,先一步发觉这异响后,立即大吼着提醒。吼过之后,他也立即偏身侧跃而躲。

    彭豹闻声,也是立即便躲。只是他们这时都正合力化解着黄宗文的一势攻招,还未完全化解开,背后的飞刀便已到,而且这飞刀射速极快。前后夹攻下,彭豹虽极力闪躲,但仍是并没完全躲开。一声闷哼,血光乍现。彭豹只来得及躲开了背心的要害部位,这一刀却扎在了他后肩上,而且还是右肩。这一刀扎得极深,他右肩一痛,连带着忍不住握刀的右手一松,差点儿把手中的刀掉落。

    而几乎同一时间,那边彭虎也是一声闷哼发出。却是他虽躲开了林旭偷袭射来的这一刀,前面黄宗文却是趁着他闪躲飞刀所露出的破绽,手中的桃木树枝剑,一剑削斩在了他小腿处。所幸的是这树枝无刃,并未见血,但这一下却也斩得他小腿差点骨折筋断,疼痛非常。

    “黄老师接剑!”

    与此同时,林旭立即趁机向着黄宗文招呼一声,左手举剑用力往前一刺。

    他是抓着剑鞘部位,以剑柄往前刺出,这一刺之下,同时内力一激,鞘中之剑立即“呛”然一声,脱鞘飞出,向着黄宗文飞射而去。

    彭氏兄弟刚才是背对向着书房窗户处,而黄宗文在他们对面,自是正面向着窗户。所以林旭还没发射飞刀,只是从窗户处偏头露了下脸,黄宗文就已然先看见了林旭。接着便见林旭划破窗纱后,紧跟着甩手射出飞刀。

    一见林旭划破窗纱,黄宗文便看出了他意图,虽未开口交流,手上却是立即开始配合。林旭这一下发射飞刀偷袭能取得这般战果,却也是多亏了有黄宗文及时配合。

    师生两个虽未有半字交流,甚至连眼神都没对上地有交流半下,这一下前后夹击,却也是配合得十分默契,一下便将彭家兄弟两个全都给伤了。

    这时彭家兄弟俩几乎同时受伤,林旭趁机射剑,黄宗文更是不会错过。随手将手里的那截桃木树枝一抛,探手一抓,便将跟随自己退隐尘封多年的宝剑抓入手中。

    剑一入手,趁着彭家兄弟俩受伤之际,黄宗文得势不饶人,欺身上前,唰唰几剑过后,彭家兄弟俩又各自一声痛呼,执刀的右手处先后中剑。吃痛之下,手中长刀脱手落地。
正文 第八十二章 念旧不杀 卖人情
    彭家兄弟中招虽有先后,但因黄宗文运剑极快,所以他们的痛呼声几乎是同时响起,两人手中的刀也差不多是同时松手掉落。

    而不等两柄刀完全落地,黄宗文便又接着长剑一引,“呛啷”声响中,将两柄刀一划一搅,运剑甩掷入了旁边的桃林深处,以防两人再以左手抢刀。

    他与彭家兄弟相识多年,当年更是与两人交手切磋过不下百余次,深知这兄弟二人虽然平日惯用右手,但私底下却都有练习左手用刀。并且练得跟右手一样灵活,以左手使刀,也并不逊于右手多少,且因换以左手使刀后出刀方位大变,有时却也是别具奇效。所以,自是不会给他们再以左手抢刀的机会,直接把刀远远挑飞了。

    黄宗文虽然平日少言寡语,不苟言笑,性子还略有些古怪,经常是板着一张脸,看起来一副生人勿近、不近人情的样子,但实际上他这人却是天生善良仁义,有慈悲心肠,以魏长江的话来说,便是“妇人之仁”。总之,他就像是里所描写的那种仁义侠士,当年闯荡江湖时,也是常被人称为大侠的。

    当然,侠归侠,但行走江湖,却又有哪个手上没沾过血的。他也不是那种一味只知讲仁义的滥好人,对于该杀之辈,他也并不会心慈手软地还跟他们讲仁义与道理。有些罪不致死不该杀的,有时迫不得已下却也不得不杀。这便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江湖很复杂,并不只是简单的打打杀杀,有时候,就是得做些逼不得已的违心之举。

    不过,眼下的彭家兄弟,都还不属于这两类。这兄弟俩虽然不算得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那等大奸大恶之徒。以黄宗文的行事准则而言,都还是罪不致死。而且这两人跟他之间,除了作为魏长江的帮凶为虎作伥外,与他也并没有什么太多的直接过节与恩怨。而以目前的局面,也不是非杀他们不可。

    再怎么说,终归是认识了几十年的旧交故识一场,多少也还是有些交情。之前彭家老大彭虎都还对他顾念了几分旧情,黄宗文眼下也算是投桃报李。何况以他的为人,本也就更顾念这些情分与旧谊。即便是魏长江这位直接恩怨人当前,他也未必就能立即下得去杀手。

    所以,他这时只是挑飞了彭家兄弟俩的武器,让他们暂时失去了大半战力,并没有进一步地直接下杀手。不过甩飞了二人的刀后,他还是立即回剑指向二人的咽喉要害部位,让二人不敢再轻举妄动。

    “师弟住手,不要杀他们!”

    恰在这时,后面魏长江的声音响起地大喊道。

    魏长江找对了林旭藏躲的方向,但却错判了林旭藏躲的位置,一直以为林旭是藏在底下渠道两边杂草丛生的渠岸哪一处。所以一直都是在两边渠岸处搜寻查找,虽一时还没找到,但那底下渠岸又不止是桃园处的这一截,两边都有延伸的很长,而且两个方向都有延伸,说不准林旭就跑远到了哪边去躲藏。他刚才是打算先顺着往关村方向的这边查找一里左右的位置,找不到的话,再返回来搜另一边。关村这边方向是直道,而往另一边却是拐了弯。在面对直、弯两种路线时,一般人下意识都会选择直的那条,觉得直线更顺畅。

    所以,基于这种判断,魏长江决定先搜直的这边。一里是五百米,这个距离,他认为是以林旭的修为在刚才那个他们都没注意到的短暂时间里所能跑出的最远距离了。但这点距离对他来说,却不算有多远了,他很快就能搜个来回。可没承想,他这边才刚搜出了一百多米,上面就骤生变故。

    当听到彭虎大吼提醒其弟的“小心背后,有暗青子”那句话时,魏长江立即面色大变,暗自叫糟地飞身上岸。而在飞身上岸的这短暂刹那,他也立即想明白了,林旭并没有躲在这下面渠岸的杂草丛中哪一处,而是竟十分大胆地从这下面渠道潜过地又复摸入了对面桃园中躲藏。真可谓实力证明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任谁也没想到,以林旭相对他们低浅的修为,竟还敢藏身窥伺在桃园中,并还想着伺机偷袭。更没想到的是,这小子竟然还成功了。

    如果彭虎单是提醒有暗器的话,那这暗器也有可能是黄宗文所发。可加了“小心背后”,那就不可能是黄宗文了。彭家兄弟俩再是修为差上一些,也不可能把自家后背卖给了黄宗文,而以黄宗文的修为,也还做不到发暗器会拐弯地打到彭家兄弟俩的背后。所以这背后发暗器的,自是另有他人。而这个人,是第三方忽然出现插手的机率很小。排除第三方,剩下那个最不可能的,便是林旭了。利用排除法排除,最后剩下的那个看起来哪怕再不可能、再多么不可思议,也往往都是事情的答案。

    上岸之后远远一瞧,魏长江立即便瞧到了彭家兄弟背后正对着的主屋那扇窗户里,林旭正长身而立地站在屋内的窗口处。一见果然是林旭,魏长江不由大是愤恨恼怒。想不到自己这等老江湖、大高手,竟被个初出茅庐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给耍了。而这场大战,也就因为这么个实力悬殊修为低浅的小子而反转翻盘,实是让他愤恨难平。

    魏长江已在渠道底下向关村方向找出去了一百多米,所以这时上岸后虽全力而赶地回援,却也已是来不及。当彭虎那句话喊完之后,他们兄弟俩就已是先后中招,接着便是黄宗文得了林旭飞射而来的剑后乘势而进地胜负立分。

    所以,当魏长江赶回院子时,就已是面前的这一幕,黄宗文挑飞了彭家兄弟的佩刀后举剑指向着他俩的咽喉。

    以魏长江对黄宗文的了解,他知道黄宗文不会对彭家兄弟俩就立下杀手,而看黄宗文的这架势也知道其不是。不过他跟彭家兄弟俩的交情倒也确实是很厚实,相交的这几十年间,不仅他救过、帮过这兄弟俩多次,这兄弟俩也帮过、救过他许多次。所以眼见这兄弟二人有性命危险,他这求情的话倒也是有些下意识地喊出。另外则是清楚黄宗文不会下杀手,适时再卖彭家兄弟个人情。
正文 第八十三章 变生肘腋 金蝉脱壳
    彭家兄弟俩的武功,高明厉害的主要是在刀法上,拳脚功夫上相对他们的刀法来说,算得是弱项。所以这时二人的兵刃脱手被挑飞,再加上又各受了伤,战力起码被削弱了差不多一半。即便再联手,也对黄宗文造不成什么威胁了。而魏长江这时也尚是内伤未全愈,所以便是他们三人联手,黄宗文此时也是全然不惧。

    而且相对于这三人全受了伤,黄宗文得了林旭掷射来的当年随身佩剑,有了趁手兵刃,却是战力大增。再加上林旭不但没有成为他的累赘,反而是给了他很大惊喜,刚才的那一下偷袭,使他立即得以抓住机会翻盘,一举扭转了战局。所以,等下若再交手,林旭再窥伺一旁时,也能够给魏长江三人造成很大的威胁与干拢,让他们难以施展出全力。当需要时刻小心提防着偷袭时,那可是难免分心的。

    一方被削弱,一方则被加强。两相对比下,黄宗文此时自是更加胜券在望。事实上,他现在就可称得上胜利了。魏长江一方,除了人数方面外,已是没有任何优势。

    听得魏长江所喊的那句叫他住手的话后,黄宗文侧移开一步,然后半转身同时面对着彭家兄弟与魏长江。而在这过程中,他手中的剑尖所对向则并没动,仍是指向着彭家兄弟的咽喉部位。

    半转过身后,他移转目光看向魏长江处,道:“我不会杀……”

    话未说完,忽然骤生变化,眼角余光瞧得彭豹猛然转身扑向仍站在书房窗口处的林旭。

    “贼小子竟敢暗算你家彭爷爷,给我拿命来!”彭豹转身扑出之后,方才声如怒雷地恶狠狠盯着窗内的林旭大声吼道。

    魏长江因自己的错判失误,自认为是上了林旭的当,被林旭所耍了,因而对林旭十分愤恨恼怒。尤其是他这等老江湖,竟被林旭这么个毛头小子给耍了,更是对此气愤难平。

    他都这般想了,做为被林旭偷袭的直接受害者彭家兄弟自然更是难免。这简直是终日打雁的反被雁啄了眼,多少大风大浪都经历闯荡过了,结果却在一条小阴沟里翻了船。他们兄弟俩在江湖上是何等地位与声名,又是成名多少年的大高手,不曾想今日竟栽在了个无名小辈手里,传出去定是大大丢脸、遭人耻笑之事。所以,他们俩对林旭的恨意,比魏长江是只多不少,更加恼羞成怒,愤恨难当,胸中憋了股大大的恶气。

    兄弟俩人中,老二彭豹的性子脾气更暴烈些,对此更是难忍。趁着黄宗文这时半转过身瞧着魏长江那边说话,一时对他们兄弟俩难以全神注意之际,立即便再难忍受地向着身后窗内的林旭暴起发难。

    他此举除了是要出一口恶气外,也是想要擒捉住林旭,做为他们目前局面下的翻盘之举。此时他们三人都已受了轻重不同的伤,他们兄弟俩的兵刃还被打脱了手。这种局面下,他们再是三人联手,也都不是得了趁手兵刃的黄宗文对手。所以,如能趁机擒捉住林旭,几乎算是他们目前局面下唯一能重新翻盘扭战局的机会。

    彭家老二虽然脾气暴烈些,性子冲动些,但毕竟也是闯荡江湖几十年历练出来的老江湖,可不是没脑子之人。

    彭家兄弟经常联手对敌,几十年来同进同退,早已是养得默契十足,虽非那种天生就能相互有所感应的孪生兄弟,却也后天培养得可谓是心念相通。彭豹忽然暴起发难地一动手,即便在这之前没跟彭虎有任何的交流,彭虎也是立即明白了弟弟的想法,跟着同时动手。不过他动手的对象却不是林旭了,而是黄宗文,他要尽力阻拦黄宗文,替弟弟尽量多争取些时间。

    虽然在失了兵刃后独力对敌,他知道自己更加不是黄宗文的对手,但相识了几十年,他对黄宗文也同样是颇为了解,知道黄宗文非是必要时,绝不会轻易下杀手。对寻常的普通敌人都是如此,对他们这怎么也是相识一场有着几十年交情的旧交就更是如此。所以他这时哪怕是拼命,也认为不会有性命之危。

    瞧见彭豹忽然对后面屋内的林旭暴起发难,魏宗文稍慢半拍,也是立即意识到这是他们目前局面下唯一的翻盘机会了。所以他稍慢片刻,也是跟着立即动手。

    不过他这时距黄宗文的位置却是稍远,但他离自己之前被黄宗文打落在地的那把飞针却是不远,当即一个滑步矮身下去,伸手从地上抄住一把飞针的同时,他不等站起,便立即对着黄宗文连连发射,帮助彭虎共同对敌,替彭豹多争取些擒捉林旭的时间。

    话还没说完,就忽然间变生肘腋,黄宗文对此突如其来的变化,也是完全没料到。他对他们讲仁讲义,没立下杀手,没想到他们却利用他的仁义,当此之时,黄宗文也是不禁勃然生怒地大喝道:“彭豹你敢,给我住手!”

    不等话完,他立即抢前出手,要拦阻下彭豹。但彭虎这时几乎对他同时出手,一时不要命的两败俱伤打法,却也让他难以立即脱身,随后魏长江加入的飞针助射,也是更加拖住了他。

    彭豹距身后书房的窗户不过五米左右的距离,转身一扑即至,几乎是他那声吼才出便人已到地杀到了窗前。这窗外虽有自制的钢筋条防盗窗,但其宽度只能防得了人钻过,却阻不了人手臂伸进。林旭这时正站在窗口处,彭豹只需伸臂进去,便能抓到,倒不需非要人钻过去。至于那层薄薄的窗纱,更是造不成丝毫阻碍,有等于无,更别说林旭所对的那一栏处窗纱,还已经被他之前为能丝毫无阻地发射暗器而自己主动划破了。

    彭豹对他忽然暴起发难的这般变化,林旭也是全没料到。瞧见彭家兄弟被黄宗文打落挑飞了兵刃后,他也本以为自己这边是稳操胜券了,哪里想到这彭豹受伤之下,竟还抓住机会地忽然反扑。

    不过他站在后面,却是正对向着彭豹他们。彭豹这一下忽然反扑,他虽没料到,却是看得清楚。眼见彭豹一扑即至地探手穿过窗户向他脖颈处抓来,他立即使了招空空儿《妙手十三式》中的“金蝉脱壳”,闪身后退。

    “金蝉脱壳”这一招,本是用在被人擒捉住之后所施展的脱身之法,有缩骨滑身之效。但脱身之后,自然要迅速逃离,所以这招的速度也是奇快,其短途身法加速之快,比他目前所掌握的《浮光掠影》轻功还要更快几分。

    彭豹这时虽然已经受伤,但只是后面右肩处被扎了一把飞刀,以及右手背上被黄宗文刺了一剑,其余并无什么太大的伤势。所以这时林旭与其之间的差距仍是极大,林旭可不知道他拳脚功夫上算得是弱项,就算知道,以这种巨大的功力差距,他也仍不可能会是彭豹的对手。所以眼见彭豹扑来,他并没想着挡,而是立即闪躲。

    不过他这时并没被彭豹抓住,所以只是使了“金蝉脱壳”后半截的逃脱身法,并不需使前半截的缩骨之法。

    《妙手十三式》虽然是套以进攻为主的功夫,讲求的是最好的防守便是进攻,但却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防守的招式。这套武功实际上覆盖面很全,有应对各种情况所需用到的招式。便如这招“金蝉脱壳”,便是脱身之术。

    做贼的也难免有失手的时候,若万一不小心被人捉了,那自然要想方设法地脱身,这招便是需用在这种时候。其缩骨之法十分精妙,这招的精华在后来被奉空空儿为祖师的神偷门专门演变成了一门缩骨功,做为神偷门分支的燕子门,如今也有得传,李飞燕也会这门功夫,但却远不如原版的这招“金蝉脱壳”精妙了。

    不过这招“金蝉脱壳”,也就是《妙手十三式》里唯一的脱身招数了。代表着一招就足够用,也是指最好不要轻易失手被捉,同样的错误,最好只犯一次。
正文 第八十四章 轻功高妙 重伤彭豹
    彭豹右手刚刚探过窗户的防盗栏处,林旭便已“嗖”地一下速度极快地退后出去了两米来远,使他徒劳地抓了个空。

    眼见林旭速度竟这般快,彭豹也是全没料到,不由吃了一惊。但随即则便又是大怒,以他跟林旭之间的这种巨大功力差,自己暴起发难地突袭之下,竟然还没能将这小辈一把成擒地手到擒来,对他来说可实在是大为丢脸。

    一声怒吼的同时,他横臂一展,立即“砰砰砰”地将右手边的几根钢筋条从砌在墙内的状态给打了出来。钢筋条一去,他立即随之撞破窗纱地穿窗而过,跃入房内。

    但他刚一跃入房内,林旭却又早已见机地从后窗处跃了出去,到了屋外后面的桃林内。并且一入桃林,又自脚下不停地往桃林深处轻身掠去。

    眼见林旭又先一步逃脱,彭豹又是不禁气得大吼。跃入房内不作稍停,脚下一点,又从后面窗户处“砰”地一下直撞了出去。

    却是林旭毕竟还没成年,身子瘦小,之前他拉弯的那两个钢筋条空隙,是只容得他身子通过。而彭豹却是身材高大,那空隙便不能容过他了。而他急于追赶林旭,却是也不愿再多拉开些以做耽搁,因此直接合身撞了出去。那钢筋条在他一撞之下也是根本阻拦不住,又是直被从墙里给撞了出来。只是他一撞出来落地后,拿眼一瞧,却见林旭竟已逃得远了,已是逃入桃林深处,差不多跟他拉开了十米之远。

    刚才林旭逃脱的那两下,彭豹只以为林旭是在危急性命下的拼命超常发挥。但现在一看林旭在桃林中逃跑的身法,他才知道这小子功力虽还不怎么样,但却是轻功高妙。现在所施展的是一门十分高明的轻功身法,不但速度奇快,而且很擅长于在像桃林这种有很多障碍物的复杂地形中的腾挪转移。

    若是林旭与他功力持平,哪怕是稍弱上一两重,以林旭的这等轻功,他定是望尘莫及,绝对追赶不上。哪怕是现在,在眼下桃林的这种复杂地形中,林旭的轻功也比他更有优势。他所会的轻功,基本上就是直来直去,速度虽也不算慢,却是也称不上有多么高明。甚至魏长江与楚黄河这师兄弟俩的轻功,似乎也都不及眼下林旭这小子所施展的高明。

    隐仙派源出于武当,武当有一门叫作“梯云纵”的轻功,隐仙派中也有所传。但这门“梯云纵”虽也是轻功绝技,但却是以跃起的高度称雄,而非是以速度著称。彭豹以前也曾见魏长江与楚黄河多次施展过这门轻功,对“梯云纵”称得上很熟悉,那绝不是眼下林旭所施展的这样。

    这一刻,彭豹都怀疑林旭究竟是不是楚黄河的弟子。若说楚黄河在隐居的这二十多年中,偶然不知从哪儿得到了这么一门十分高明的轻功,然后传给了林旭,那也不是不可能。可若是如此,按理楚黄河也当会这门轻功。以楚黄河的功力修为来论,若是他也会这门轻功,那方才与他们兄弟俩的交手打斗中,但凭这门轻功的速度,就完全可以吊打他们兄弟俩了,那又缘何不见他施展?

    彭豹从不是爱深思多想之人,一时想不明白,便也不再多想。这只不过是他在瞧见林旭所施展的轻功身法后,短瞬间所转过的一些想法,说来虽长,实际上时间很短,都不及一眨眼。动作上他也没什么停顿,落地后脚尖一点,又复紧跟着追入了林中。追赶之中,他反手从后肩处拔下那把仍扎在肩头的飞刀,然后瞧准前面林旭的身影,甩手飞掷了出去。

    若是在开阔的地面,即便林旭所掌握的轻功高明,但因双方间的巨大功力差距,彭豹也可以很快追上林旭。但在桃林这种复杂的地形中,林旭的轻功却明显更有优势。不但速度快,也很擅长于小范围的腾挪转移。而反过来,彭豹的轻功在这种茂密树林的复杂地形中却会受到影响。所以他怕追赶不上,便连忙发射飞刀射击。若是射中了林旭,这小子自然再逃不快。即便射不中,也能够给林旭造成些阻碍,拖延其速度。

    “嗖”的一声,飞刀电射而去,速度极快。林旭听得后面破空声急响,不用回头,也听得出是有暗器射来,连忙闪身躲避。刚闪身躲到旁边一株桃树后面,一把飞刀便以寸许之差,紧擦着他身旁射过,然后“哆”地一声,射到了前面一米多远的另一株桃树树干上。

    林旭这一躲,不免就停顿片刻。而后面的彭豹却是丝毫不停的紧追而上,瞧到林旭又复前逃后,他又从腰间的镖带上摸出一把飞刀射去,发射飞刀之时,脚下仍是毫不停顿。

    听得后面风声骤响,又有暗器射来,林旭只能连忙再躲。这两下的停顿躲避中,他方才拉开些距离的优势,又很快被彭豹拉近。

    “啊!”

    彭虎口中一声痛呼,被黄宗文一剑刺中了腿部伏兔穴。

    眼见林旭遇险,黄宗文这时也顾不得再对彭家兄弟多顾念旧情地留手。一剑精准地刺中彭虎腿部伏兔穴的同时,他剑上内力激发,也同时封住了彭虎腿上的这处要穴,使得他腿不能动。这是他独门点穴手法,隐居的二十多年中又有精研,即便以彭虎的武功,要解开也需费时颇久,与他同门的师兄魏长江也不懂解。

    刺中彭虎,封住其伏兔穴的同时,黄宗文接着剑上再使个粘力,粘住彭虎的整个身子,然后往后一甩,直向魏长江那边甩掷了过去,这一下也同时封住了魏长江再向他发射飞针的路线。

    甩出彭虎后,他不作稍停,紧接着脚下一点,施展出“梯云纵”轻功,高高跃起至屋顶上空,再轻身落下时,已是踏入了屋后面的桃林中。“梯云纵”轻功,不但及高,也是及远。一旦跃起的高了,呈抛物线落下时,也就同时及远了。

    黄宗文与彭虎打斗之时,也同时密切关注着屋内林旭的安危。这时见得林旭又从屋内跃入到了后面桃林,而彭豹也紧追了出去,他便干脆不进屋,直接从上面绕房而过。

    轻身下落后,黄宗文并没直接跃入下面的桃林,而是飘然落在了一株桃树上方。接着脚下一点这株桃树的细枝,他又即飞身而起,却是直接从桃林上方追赶彭豹。

    “梯云纵”果不愧其轻功绝技之称,在武林中也是赫赫有名,再加上桃林上方空阔没障碍,所以只再一个起落,他便追赶上了彭豹。

    落下的同时,他挥剑向前,“嗖嗖”风响,剑光闪烁。在劈斩开上方遮挡的桃树枝叶的同时,他一剑向着下面彭豹的后心处刺去。

    彭豹这时刚又抽出了一把飞刀,打算向前面已经不远的林旭射去,这时听得后上方异响,转眼一瞧,就见黄宗文竟已追赶攻来。当下再顾不得林旭,反手一刀向着黄宗文射去。

    眼见这把飞刀射来,黄宗文左手所捏的剑诀往前分指一夹,十分精准的将这飞刀夹在两指中。与此同时,他右手剑势不变,仍是自斜上方向着彭豹刺去。彭豹所发射的飞刀,不但未能破坏他攻势,也丝毫没阻碍得他片刻。

    见得飞刀失利,明晃晃的剑尖已刺到身前,彭豹连忙脚下一转,往旁侧移横身闪躲。

    “嗤”地一声,长剑刺空,紧擦着他身旁寸许而过,可谓十分惊险。不过他躲过了剑,却没能躲过黄宗文的人。黄宗文在与他错身而过的同时,变指为掌,“砰”地一声,一掌正中地击中他胸口。

    而黄宗文原本两指间还正夹着彭豹的那把飞刀,这时变指为掌后也没松开,仍是夹在指间。所以他一掌击中彭豹的同时,也把这把飞刀刺进了彭豹胸口。他深恨彭豹利用他的好心而趁机向林旭暴起发难,让林旭遇险,所以这时对彭豹也是不再留情,痛下杀手。

    一掌重重击中彭豹的同时,立即便是打得彭豹一声惨叫,口中鲜血直喷。“砰”地一声撞在后面一棵桃树上后,又“喀喇”一声将这棵约手臂粗细的桃树给拦腰撞断,可见得黄宗文这一掌之重,也确是含愤而发。

    彭豹落地之后,口中鲜血还是不住直涌。虽还挣扎地能动,却是再也翻身爬不起来。

    “林旭,你没事吧?”

    黄宗文一掌重伤彭豹后,也没顾得再多理会彭豹,连忙叫住前面的林旭关切问道。

    “黄老师,我没事。”眼见黄宗文赶来解决了刚才就快要追上他的彭豹,林旭松了口气的同时,自也是停了下来不用再逃。这时说罢后,便回转走了过来。

    到得黄宗文身前,黄宗文仔细上下瞧了他一眼,见他果然未曾受伤,这才松了口气。不然若是他的原因,而让林旭受到伤害,他可真是自责愧疚非常了。

    “没事就好,难为你了!”松了口气后,黄宗文将手中剑倒持而握,然后另一只手伸过去拍了拍林旭肩头,心中十分感叹。说起来,今天晚上还真是多亏了林旭,若不是林旭,他今晚的情形可就要糟糕很多,说不定还会有性命之危。

    正要开口再说什么,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了警笛声鸣响。却是饭店中有人报了警后,这时警察终于赶来。其实这个时候,离饭店中的人报警并没过去多长时间,也就是十来分钟。说来虽长,但黄宗文他们间的打斗交手却是极快。
正文 第八十五章 一番说辞 且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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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宗文在打斗中也早有注意到了饭店与学校那边都有灯光亮起,知道已是惊动了人,所以这时听到警笛声传来也并不意外。见到这边动静后,有人报警,那是意料中事。不过他并不愿跟警察照面,以免得麻烦,当下略作沉吟后,他向林旭道:“林旭,今天晚上的事真是谢谢你了,多亏了你帮忙,我才能够化险为夷。我知道你现在心里一定有很多疑问,但现在却不是说话的时候,咱们过后不妨再找个时间详谈。现在,我需要你再帮我最后一个忙。”

    林旭闻言毫不迟疑地道:“黄老师你说,能做到的,我一定帮。”

    黄宗文笑了下,道:“这事却不难。”抬手指了下桃林深处,他接道:“我要你先从这边绕回学校里去,然后等警察赶到后,再从学校里出来。如果有警察问起我,你去帮我做个证,就说我因为想女儿,等不及女儿回来,到首都去看女儿了,就是今天中午坐车走的。”

    说罢顿了下,不等林旭发问,又再接道:“我今天基本上没怎么出屋子,也没人到过我家,后半晌又是一直下雨,饭店与学校那边也没什么人出来过,没留意的也不会知道我在不在。倒是晚上那会儿跟你下棋时亮了灯,这有个疑点。你就说是我临走时请你照看屋子,那会儿是你在我屋里待了一会儿。其余的你不需再多分辨,也不管警察怎么问,只需要照这个说就行。刚才我在院子里跟彭家兄弟的打斗,对面应该会有人看见。但对面离我这边远,现在天又这么黑,以他们的眼力是看不清楚的,最多也就能看见个人影,这不需担心。”

    黄宗文平日里也是基本都不出门,有时一整天都会待在屋里,再加上他性子有些孤僻,也甚少跟什么人来往。而他所住的桃园跟学校与饭店都颇有些距离,平常不是特别有人留意的话,确实不会注意到他究竟在不在家。而现在学校放假,全校师生离去了九成九,会留意他这里的人就更少了许多。饭店那边因忙着生意,平日都是待在里面准备饭菜、接待客人等,也甚少有人出门。再加上今天下雨的缘故,出门的就更少。

    黄宗文今天其实是有出门的,就是林旭撞到的那次,是在晚上天快黑的那会儿,他从饭店里刚吃饭出来,撞见了黄宗文在这边渠岸上散步抽烟。不过那会儿也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其余再无旁人,然后说了几句话后就又一起到黄宗文家下棋去了,途中并未撞见任何人,而且在那时天已很暗的情况下,就算有什么人远远瞧见了,也是看不清楚他们的脸,这就可以否认。所以按照黄宗文这番说辞的话,林旭细思下,也确实觉着并没什么太大漏洞,应该可以糊弄得过去。

    他这般显然是不想引警察注意,免得麻烦。只要林旭给他作证了中午就已离开,那这晚上发生的事就可以跟他毫无关系了。不管后来桃园中究竟出了什么事,如果“他不在”,那就牵扯不到他。现在桃园中的这场乱斗,也完全有可能是有两拨人,一逃一追下刚好到了他这桃园里,然后就这么打了一场。

    至于林旭,更不用担心会有人瞧见他。相对于黄宗文来说,林旭自打饭店那边有灯亮起时,可以说就一直没露过面。先是躲在桃林中,后来提前出手偷袭时,也是在漆黑的屋子里,现在则又是身处桃林。

    林旭修为比黄宗文要低许多,这时还并没听见警笛声传来。不过饭店与学校那边有灯亮起,他却是也有注意到。惊动到了人,然后对面瞧到这边的大动静后,有人报警那是肯定的。所以,警察肯定是会来的,对于黄宗文提前准备的这番说辞,他也能够理解。

    听完之后,他当即点头答应道:“黄老师放心,这没问题。”说罢稍一顿,他问道:“不过您等下打算去哪儿?”黄宗文这番说辞的大前提是“他不在”,所以接下来他肯定是不会还留在现场的。

    林旭问过后,话音还没落,黄宗文忽然扭头转身往他之前所劈斩出的那个桃林上方空洞处望去,手中的剑也复又转为正握,向上斜指向那处。

    不片刻,那处人影一闪,便见是魏长江轻身而落地追了过来。转眼一瞧下,瞧见重伤倒地的彭豹,他立即不由惊呼了声“阿豹”,然后迅速赶到彭豹身边,察看彭豹的伤势。

    他方才在院子里接住彭虎后,发现彭虎被黄宗文点了穴道,却是试着有给彭虎解穴,一时未能解开后,他因担心彭豹这边,再加上彭虎也是担心弟弟催促他,所以他便把彭虎留下,自己先追赶了过来。因试着给彭虎解穴,却是不免多耽搁了些时间。

    黄宗文手中长剑一动,剑尖跟着转而指向落地后的魏长江。双眼盯着魏长江的举动,他口中向林旭道:“我要把今晚的这件事处理妥当。”话音未落,他便纵身上前,一剑向魏长江刺去。

    魏长江才刚喂了彭豹一颗伤药,眼见黄宗文一剑刺来,只能放下彭豹连忙闪躲。

    见他闪身躲开后,黄宗文却是并未再行追击,而是脚下一挑,将重伤的彭豹身子挑起,然后左手抓住将彭豹提在手中,向魏长江道:“你把彭虎带来,然后跟我走。今天这件事,咱们必须好生解决了。”

    他将重伤的彭豹抓在手中,明显是以彭豹为质。说罢不待魏长江回话,他又转头瞧了林旭一眼,向林旭道:“林旭,这里没你什么事了,你先走。警察也马上就该到了,记住我刚才说的话。”

    林旭这个时候,也隐隐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警笛声,闻言答应道:“好,那我先走了,黄老师你小心!”

    眼下彭豹已是身受重伤,奄奄一息,可以说完全丧失了战斗力。三去其一,剩下了魏长江与彭虎,更是对黄宗文造不成什么威胁了。所以林旭对黄宗文接下来的安危,倒是并不怎么担心。当下答应后,也没作什么迟疑,就又转身往桃林深处而去。他要从桃林深处穿过,然后穿出到另一边,绕道回学校。

    “不用担心,你去吧!”黄宗文盯着魏长江,头也没回地回了林旭一句。耳中听到林旭转身而去后,他又向着魏长江道:“你也去,先把彭虎给我带来。”

    魏长江道:“师弟你何必如此,今天这事算我们栽了,你把阿豹交给我,我们转身就走便是,以后绝不会再来打扰你。”

    黄宗文道:“这事可不是你说完就算完的。别废话了,快去把彭虎给我带来……”

    林旭展开轻功在林中穿行,不片刻便去得远了,已听不清黄宗文与魏长江的对话。
正文 第八十六章 竟然是她 好有勇气
    林旭一边施展轻功前行,一边心里暗自猜测,黄宗文究竟会怎么处理今晚的这件事。是把魏长江三人全都狠心杀了,来个一干二净,一了百了,以除后患;还是废去他们的武功,让他们再无能力作乱;又或是逼他们发个永不来扰的毒誓之类。不过不管如何处置,既然警察马上就要赶到,那自是不能再留下来,以免被警察撞到抓个现行。

    以黄宗文的武功,自然是不怕警察,更别说来的又还只是些乡下派出所的那点警力了。但若被警察撞见,却是免不了一场麻烦,而黄宗文明显是还想保住他目前的这个身份,并不想弄出什么乱子,至少明面上要把自己择干净,别跟今晚这事牵扯上。所以他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先离开这桃园。现在他手上有彭豹为质,便可用彭豹的性命暂时逼迫魏长江和彭虎听从自己的命令。

    林旭心下胡乱猜了一番后,最后暗道:“不管他最后到底怎么处置魏长江跟彭家兄弟俩,只要能保证这三人以后永远都别找回来就行,这点是最重要的。方法不论,能保证这个结果最重要。”

    这三人的处置结果,不仅关乎黄宗文,也同样关乎他自己。他跟魏长江三人都是照过面的,而且今晚的事他起了很关键的决定胜负作用,以致让魏长江与彭家兄弟俩都是深恨自己。所以,如果黄宗文对三人的处置不能保证那个结果,那他招惹上这么三位大高手,以后可就大有麻烦了。他总不能一直处于黄宗文的保护下,而黄宗文也不可能一直随时随地的保护他。而短期之内,他的实力也不可能提升到内力境的巅峰层次。哪怕能提升到五、六重,恐怕也是奢谈。所以别说面对魏长江三人,单面对任何独立的一个,对他都是极大的威胁。

    可他现在也就只能是心想地猜测一番,既已跟黄宗文分开,他现在已是做不了任何能影响最终结果的决定。不过,他相信黄宗文应该不会做出任何让他处于危险中的决定,从今晚黄宗文的表现来看,也是一直都在尽力地保护他安全。

    虽心中稍微对此有些担忧,但他还是很相信黄宗文,相信这位黄老师不会做出危害到他的决定。所以既然选择相信,再加上多想也是无益,且现在也已无法做出任何影响黄宗文的决定,因此他最后暗道过那句后,便不再去多想此事。

    这片桃园虽大,但林旭施展开《浮光掠影》轻功前行,还是很快就穿出了桃林。他此时穿出的位置,已是快到桃林的最后面,更加靠近他们关村这边。

    穿出林中,他正要跃下渠岸,然后从渠底跃过对岸,却是忽见对岸的沙石路上,有个人影正在照着手电前行。而这人行进的方向,正是从他们关村方向而来,往学校方向而去。

    这个时候,早已是过了午夜零点,差不多快近一点了。这么大半夜的,竟还有人在这条沙石路上赶路,林旭好奇之下,立即定睛仔细瞧去。

    渠道两岸也就隔了七、八米的距离,这点儿距离,以林旭目前修为下所增强的夜视能力,瞧人这么大的目标,还是完全看得清楚的。更别说那人正打着手电,借着对方手电的光芒,也是更看得清楚。

    只是这一看之下,他不由立即吃了一惊,却见那人竟是关落雪。这么大半夜的,关落雪却是怎么会在这儿?才自这么一想,心下已是有些恍然地暗道:“难道她是要去学校找我?”

    今晚的连番遭遇,从韩鹏前来打算擒捉他开始,到现在为止,一连串的都是十分紧张刺激。所见所闻与所历,不但场面激烈,更可谓是高`潮迭起。在这种大事件大场面下,再加上注意力一直都是处于高度集中,关注于眼前所正经历的大事,以致他白天的那些经历,相形之下都觉得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尔尔了,不特意去想,都几乎抛在脑后地差些一时给忘了。

    但这时一见到关落雪,他还是立即就想起了白天被关落雪的姐姐关落雨棒打鸳鸯,要强行拆散他跟关落雪的那件糟心事。想起之后,他瞧着关落雪又是心下暗道:“她这么晚的过来找我,想是应该为了避她姐姐,特地等她姐姐睡熟后,偷偷溜出来的……”

    想到此处,不禁心下生出感动。作为天生怕黑的女孩子,也不像他懂得什么防身的武艺,为了见他,在这么漆黑夜晚的大半夜里孤伶伶一人于田野间赶路,那可实在是需要极大的勇气。

    林旭当下在岸边稍作一顿后,便又连忙跃下渠底,然后迅速自渠底跃过对岸,再轻身跃上沙石路这边的渠岸。

    他这一跃上来,是跃到了关落雪的后面,却是怕跃到前面的话,怕关落雪冷不丁见旁边底下渠里忽然窜上个人来吓到了她。跃到后面的话,就不至于会那么突然出现地吓到她了。而他落地无声,也不用担心忽然的声响惊吓到她。

    “小雪!”落地之后,林旭转过身,向着前面的关落雪轻声呼唤。

    “啊!”关落雪闻言下,却还是被这忽然的叫声给惊吓了下。不过好在不是正面惊吓,再加上林旭唤的声音也轻柔,所以她只是稍微惊呼一声,待回转身拿手电一照见是是林旭后,立即松口气地转为惊喜与疑问道:“林旭?你怎么会在这儿?什么时候到我身后的?”

    今晚的经历,林旭觉着不必向关落雪完全照实相告。闻言略想了下,他指着桃园前面黄宗文家的院子,道:“黄老师家出了点儿事,不知道什么人闯进了他家,而且还在他家院子里打了起来,弄得动静很大。我是起来上厕所,然后听到了这边动静,就赶过来看看。我刚才是在对岸的桃林里,然后忽然瞧见了你,就连忙过来了。”

    说罢一顿,指了下旁边的渠底,道:“我是从底下跳过来的,怕忽然跑到你前面会吓到你,所以先到了你后面,没想到还是让你受惊吓了。”说罢又转而问道:“你怎么大半夜的在这儿?是打算要去学校找我吗?”

    这个时候,远处的警笛声已是近到以普通人的耳力也能够听到。而此时黄宗文想必也以彭豹为质,胁迫魏长江与彭虎一起离开桃园去远了。饭店与学校中人听得警笛声已近,又见桃园那边已人影全无,也没什么动静,所以有人已是大着胆子地拿着手电出来察看。

    从这里就能远远望到那边动静,关落雪刚才却也是有注意到了,这时又回望了一眼,道:“我说那边出什么事了呢,怎么大半夜的他们都不睡觉?”说罢又转回头问道:“那黄老师没事吧,他们家是遭贼了吗?”

    林旭道:“黄老师不在家,他白天跟我说想女儿,所以等不及黄容回来,打算去首都看她,中午就坐车走了,还让我帮忙照看他家,没想到晚上就出了这事。具体究竟怎么回事,我也还不清楚。已经有人报了警了,要等警察查过后才能知道了。”

    既然已经编了谎,自是要往圆的编,林旭这时便把黄宗文的那番说辞顺便拿了出来。反正这准备告诉警察的,本也就是对外的“公开说法”。

    关落雪听罢后点点头,没有再多问此事,而是看着他,转回刚才的话,道:“嗯,我确实是专门过来找你的。白天我姐一直都把我看得很紧,所以没法来见你,只能等到晚上我姐睡熟后才偷溜出来。”

    林旭一听果是如此,跟他猜得一样,又是不禁心生感动,上前一步将她搂在怀里道:“这么大半夜的,你独自一人也不嫌害怕,真是的。为了见我也没必要这样,这么晚走夜路很危险的。今天见不着可以等明天,明天不行就后天,你姐也总不能看你一辈子的!”

    关落雪反手紧搂住他,一挨到他怀里,就已忍不住哭出声地道:“你不知道,我是怕再等就再没有机会了,我姐她为了不让我再见你,说过几天就要带我去省城。一来让我提前熟悉环境,二来就是要趁此把我们分开。我爸我妈都同意了,我再怎么说也没用。我们俩的事又不能挑明,就只能由着我姐了,我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你说该怎么办啊?我们难道就这样被她给分开,以后再也见不着?”

    今天一天的经历,让她心里也一直很是委屈。这大半夜的一个人走夜路,到处都是漆黑黑的,又让她如何不害怕。只是她为了要见林旭,强压下了心里的害怕。但现在却不必压着了,委屈与害怕一股脑儿地都倒了出来。只觉得在林旭的怀里,非常安心与有安全感,真想就一直这么两人彼此抱着,再也不分开。

    林旭轻拍着她背安慰道:“你别哭,没事的。就算你到省城去上初三这事没法再改变,我们也不是见不着。逢着周末、放假的时候,我可以到省城去看你。平常我们也可以打电话、写信,还有现在时兴的网上聊天,保持联络的方式很多。只要我们自己决定不分开,就谁也别想把我们分开。你姐姐也说了,要是将来我们能够考入同一所大学,那时还在一起的话,她就不会再阻拦我们。我们现在还年轻,中间分开个三、四年的也不算什么。何况这三、四年中,也不是再见不着。还是能隔三岔五地见到的,只是不能像现在这样经常见了而已。放心,只要你不放弃,我就绝对不会先放弃。”

    他原本所做的最坏打算是,如果关落雪在她姐姐的相劝或逼迫下亲口主动向他提出了分手,那他就拿得起放得下地跟她分开便是,绝不死缠着不放。但现在看关落雪的情况,显然还不到这最坏打算的时候。所以只要关落雪不先放手,那他就一定不会放手。他这边是没什么问题的,现在就看她的决心以及能否顶住她姐姐的压力了。

    不过依她今晚的举动来看,能拼着这么大半夜一个人走夜路地过来找他,这不止是需要勇气,也同样要有很大的决心。

    倒是关落雨却着实有些心机,竟然不打算等到快开学的时候,而是现在就想要把关落雪给带走,摆明要强拆开他们后,不给他们再见面的机会。想要把这分离,分成永久性的。
正文 第八十七章 办法虽好 却难施行
    其实对于关落雪转学到省城这件事,林旭还另外有想到个解决办法。就是关落雪家里所做出的决定没法改变的话,他可以改变自己这边。他也可以想办法转学到省城去,并且还跟关落雪进同一所学校,这样两人就不会分开了。

    转到省城去上学,他本人是没什么门路。但只要请李飞燕帮忙,他想李飞燕一定会想到办法帮他做到。或者也可以借助岳纤云那边,她父亲岳向阳做为平阳地下世界的龙头老大,虽然省城不是其势力范围,但安排个人到省城去上初中,对他这等势力的人物来说,想必也只是小事一桩。不过现在岳向阳被杀,这主心骨一去,她们家可谓势力大损,短期内怕再难以恢复如初,这方面却是不必考虑了。

    不过林旭本来也就没怎么考虑过岳纤云这边,如果需要人帮忙的话,他自然是更倾向与他关系更近的李飞燕。李飞燕虽然看起来只是孤身一人,没什么势力,但做为自小便开始闯荡江湖的女飞贼。她年纪虽还不大,却也可称得起一句“老江湖”了,深通江湖中的各种门道。人际交往、坑蒙拐骗等手段,那都是信手拈来,纯熟之极。办这么点儿事对她来说,那还不是小事一桩。

    另外,她本身还很有钱,而且是想要多少都能轻松弄到手。有句流传千古的老话,叫作“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金钱开道,这世上绝大部分的事都能成功办妥。古今中外,莫不如是。转到省城去上学,说不定就只是简单的掏笔借读费或是转校费就能搞定。

    如果只是掏钱这么简单的话,林旭都不需要李飞燕帮忙。他手头还有范志邦给的十万块钱呢,只是转校到个省城的初中学校,想必十万块无论如何也该够了。

    所以,林旭如果真要陪关落雪一起往省城转的话,这事对他来说并不难办,有的是办法。这事主要的难点,是林旭没法儿跟父母解释他好好的为什么突然要转到省城去读初三。在跟关落雪的恋情不能公开的前提下,这事就没法儿解释得过去,寻不到什么合理的能说得通的理由。解释不通,交待不过去,他父母是绝对不会同意的。而且就算他坦白了自己的早恋,交待了要到省城的真正原因,父母怕也是更不会同意。

    从学业上来讲,他也是明显留下更有优势。武乡中学正上得好好的,只剩一年就毕业了。在这初中阶段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年忽然转学,而且还是换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总归是难免要影响学习的。另外换到省城去,他在本市所获得的见义勇为中、高考加分奖励也是不能用了。单就为这点,父母怕也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

    正因为知道父母绝不会同意,所以林旭这办法也就只是过过脑子地想想,并不打算有任何实施。就算实施了,在最后关键点处也会被父母否决掐断。作为未成年人,他也没法独立完成转学这种事,怎么也得征得监护人的签字同意吧。哪怕掏钱打通了所有关节,一些手续怕也是不能免。

    作为施行不了的办法,说出来也是完全没任何意义。所以林旭这时安慰着关落雪,对此便缄口半字不提,任这好办法烂在肚子里。

    恋爱并不完全是两个人的事,很多时候都会涉及到双方的家庭。这世上的恋爱关系,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因为家庭原因而使相爱的恋人被迫分离、无疾而终的,甚至有因此而酿成悲剧的,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

    林旭与关落雪现在也是如此,虽然他们的恋爱关系还没公开,双方的家长尚不知道,却也是因此而生了阻碍。而且万一公开的话,这阻碍也会更大。

    “我不会放弃的,一定不会,我们将来一定能在一起,也一定能考进同一所大学,谁都不能把我们分开!”

    关落雪听到林旭最后的那句话,从他怀里抬起头来,目光坚定地瞧着他,仿似带着些自我催眠地语气十分坚决道。

    林旭闻言笑了下,感觉她在这件事上比他更悲观。抬手轻抚住她脸颊,叫她放松地继续安慰道:“你别担心,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任何事都会有解决的办法的,这条路不通,我们就可以另换一条,没必要非一条道走死了。你放心就是,别还没怎么样,就先被你姐给吓着了。”

    被他这么一说,关落雪也觉着自己是有些太过紧张了,略带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抱怨道:“你是不知道,我姐管起我来,比我妈管得还严呢!”

    林旭跟着笑了下,却是没再接话,而是纵目往沙石路的另一头望去。就见那边通往乡政府武村方向的道路尽头,这时已能见得警车的红蓝灯光闪烁,警笛声响也是越来越近。

    “警察来了,我们过去看看吧!黄老师临走时让我照看他家呢,结果晚上就出了这种事,我也得弄明白究竟怎么回事,好给黄老师一个交待。”

    瞧着那边远处的警车说罢后,林旭便放开了揽着关落雪的双手,改为牵着她手往前走去。

    “嗯!”关落雪应了一声,任他牵着前行。走了两步后,瞧着他另一只手里拿着的东西,问道:“你手里拿的这是什么,好像是那种剑的剑鞘吧?”

    林旭手里这时确实是还拿着黄宗文那把剑的剑鞘,自从他把剑掷射给黄宗文后,这剑鞘他便一直拿在手中,先前彭豹追他时他也没丢,想着万一被彭豹追上的话,这剑鞘也能多少充当个兵器用。后来黄宗文赶到后,他当时却是一时忘了把剑鞘归还,便就一直这么带着了。想着黄宗文总会回来,到时再归还也是不迟。

    这时见关落雪问起,便举起手中的剑鞘道:“这确实是个剑鞘,是我刚才去桃园察看情况,刚好捡到的,也不知是谁的。其实也没什么用,我就是一时好奇看看。”说罢,他随手将这剑鞘丢下了旁边的渠岸处。却是想到拿着这剑鞘待会儿跟警察这么说的话,有可能被当作证物收缴,便不如先丢在这里,回头再捡。他刚好丢在渠岸陡坡上的杂草丛中,被杂划遮掩,也不会被人看见。

    关落雪见他丢掉,也没多说什么。这剑鞘她其实也是早看见林旭一直拿手里了,只是刚才说及他们俩的事,暂时没顾得问。这时得空也就是随口一问,并没当有什么要紧。
正文 第八十八章 警察赶到 现身作证
    当林旭和关落雪赶到桃园处时,警察已是先一步赶到。刚才警车距离桃园的位置虽然比他们这边远,但警察是开着车,车速自是比他们走路要快许多。林旭这时可并没有施展轻功,只是带着关落雪以寻常步行速度前进。

    警察赶到后,学校与饭店里出来的人都围聚了上去,向警察说明情况。众人七嘴八舌,情况一时显得有些混乱。林旭便趁着这稍乱的情况,带着关落雪迅速从边上黑暗处混入到了人群中去。

    黄宗文之前虽然跟他交待的是绕回学校后,再从学校里出来,但这绕一大圈的作用,主要就是不让人发现他是从桃园过来的。现在他趁着没人注意,混到了人群中,也是同样没被发现。既然碰到了这样的机会,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而且还更省事,那也就没必要非按黄宗文说的做。反正帮黄宗文作证“他不在家”这个是最主要的,只要能达成这个目的即可,其他都是小节,不必非要细究地一步不差。

    警车来了两辆,一辆小轿车,一辆面包车,警察则总共来了十个,这已经是武乡派出所的一大半警力了。他们也是在报警电话里听说到这边情况严重,再加上又是县里重点中学的武乡中学附近出事,这才多派了人手。

    这时桥头处有四个警察留守,并听取着群众汇报,维持秩序,另外六个则已进入桃园去察看情况。只是察看了一番后,只能见到院子里破坏很严重,但人影却是半个没见着。

    “先别乱,大家都先别说话,我们问什么大家再回答好不好?来来,都先静一下……”

    在桥头留守的警察一番劝导下,终于是维持住秩序,让旁边围着的人都先安静了下来。

    暑假期间学校里的师生虽然已离去了九成九,但还留在学校的也有二十来个,这时多一半都出来了。旁边饭店从老板到员工总共六个人,这时也是都出来了。所以这时围在外面的人,加一起也是有着二十多个,是留守在桥头的警察的好几倍,几个警察也是好不容易才让众人都安静了下来。

    待安静下来后,一名年长的警察看了众人一眼,开口问道:“现在据我们所知,这桃园里住的是学校里的一名数学老师,叫黄宗文。现在我问一下大家,你们今天有谁见过黄宗文老师吗?另外他晚上的时候,是不是还在家?”

    这一问,众人不禁你看我我看你地有些面面相觑,似乎谁都没留意到黄宗文今天到底在不在家,也好像没人在今天有跟黄宗文打过照面地见过他。

    “没人在今天见过黄老师吗?”这名警察看了一圈,见没人回答,又确认地开口高声问了一遍。

    “我见过。”这时人群中的最后面,一人举手答道。

    众人闻声,都循声转头望去,但见却是林旭。林旭可谓是今年武乡中学最为出名的风头人物,在场的无论是学校里的还是旁边饭店里的,全都认得他。就连那名问话的警察,也是认得。

    林旭今年连得了两个见义勇为奖励,一个是市警察局申报并由市里所奖励;另一个则正是武乡派出所申报,然后由县里批准嘉奖的。两次为林旭颁发奖励,武乡派出所都有派人陪同领导一起来过。而问话的这名警察,正是两次都有陪同来过,自是认得林旭。而他也并不只是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乃是武乡派出所的副所长,姓王,这次出警正是由他带队。

    旁边围观的众人一见是林旭,都恍然想起了林旭正是黄宗文的学生,还是与其关系最为亲近的一个学生。如果说这里谁清楚黄宗文情况的话,那林旭自然是最有可能知道的。

    “是林旭啊!”见到是林旭后,王副所长向林旭笑着招呼了声,然后问道:“快过来跟我说说,你今天是什么时候见过黄老师的?”

    众人见到是林旭后,便已自发地为林旭让开了条路,这时林旭便走上前去。旁边的关落雪自是不带,两人这时也是早已分开了没再牵着手,免得暴露两人的关系。

    走到王副所长身前一步来远处站定,林旭向其点了下头,道:“我是今天快晌午时见过黄老师的。就是在学校大门外撞见的他,他当时正打算到公路上去坐车。我问他要去哪儿,他说是因为想女儿,等不及女儿回来,打算到首都去看女儿。”

    说到这里顿了一下,解释道:“他女儿在首都上大学,今年暑假没回来,留在首都打工,他确实是好长时间没见女儿了。”

    王副所长听罢点点头,又问道:“你们当时说完话后,他就上路拦车走了,是吧?”

    林旭点头道:“对,他中午前就已经走了。要到首都,晚上自然是不会回来,这会儿说不定还在去首都的火车上呢!”

    王副所长问话时,旁边的一名年轻警察便拿出本做着记录。这时他看了眼旁边,见那年轻警察记完后,这才又向林旭问道:“当时大概是几点?”

    林旭作回忆状地想了下,道:“我没太留意时间,应该是十一点多吧?”

    王副所长又再看了旁边一眼后,接着问道:“你当时是出来做什么?”

    林旭道:“我当时是出来把车开进学校里,我之前开车出去过一趟。开车进来时,我还问门房的柴大爷要过钥匙开中间的大门。”说到这里,他转头看向旁边人群中的柴大爷问道:“柴大爷,你还记得的吧?”

    这柴大爷虽然年纪大睡得沉,但这时自然也是早已被人叫醒了,不然学校里的人这会儿也还出不来。晚上锁门后,钥匙可都是他管着。

    这时见林旭问向他,他立即想了下地点头道:“嗯,我记得的,是那会儿!”

    王副所长闻言,转向柴大爷问道:“柴大爷,那你当时有没有看见黄老师?”

    柴大爷仔细回想了下,不太确定地道:“这个,好像有吧,我不太记得。”说着又指了下通往柏油马路的那个路口,道:“那边路口离我的门房也挺远的,我坐在里面,也不太能看见那边。”
正文 第八十九章 三真七假 并无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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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副所长向门房柴大爷询问证实林旭的话,林旭虽自知说的大半是假话,但却并不担心会被拆穿。这柴大爷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却是经常会忘事。再加上最近天热,而暑假期间也不算是正式的上班,校领导也是放假回家并不在,因此这老头暑假的看门也不怎么上心,经常是在门房里犯困打磕睡。

    今天虽有下雨,但中午那会儿却还没下。而且那会儿天虽阴着,却也还是有些闷热。林旭就记得那会儿要把车开进来,到门房去问柴大爷借钥匙的时候,老头儿当时就正躺靠在竹椅上打瞌睡,被他叫醒借钥匙,也是没怎么完全清醒,整个过程一直迷迷糊糊的。

    老头儿当时那种状态,门房的门都没出来过,林旭自然不担心会被拆穿。何况正如老头儿所说,学校前通往柏油马路的那个路口距离门房处挺远,而门房里的角度也不大合适,确实不太能看见那边。

    没有直观的第三方目击者旁证,林旭就可以在他出来开车进学校的这段时间点上进行虚构编排他当时遇见了黄宗文的事。能令人信服的谎话,就是要真中掺假。这样有一部分真实的细节作证明,就会令另一部分的假话也显得真实可信了。

    林旭曾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一句话,说是“最高明的谎话,是要七分真三分假”。不过他现在除了出来取车进学校这点,再加上门房柴大爷能为此做作证,却是再没更多的真实情节可用了,所以这番谎话却是颠倒了过来,只有三分是真,其余七分则都是假。

    不过现在看来,这三分真七分假却也是够用了。那王副所长明显对林旭的话没有过多怀疑,在问过柴大爷后,也没有再加多问。而且这柴大爷也真是年纪大记性不好地有些老糊涂了,见林旭把跟黄宗文遇见说得那么当真,而他也确实还记得白天那会儿林旭问他要过钥匙开大门把车开进来,在这些很有引导性的前提下,王副所长一问,他竟然还说好像有看见黄宗文。话虽然不是很确定,但这个“好像”却也是旁增了一些林旭所说的可信性。

    除了记性不好有些老糊涂外,这柴大爷也是有些逃避责凭,怕自已那会儿上班时间偷懒打瞌睡的事给抖露出来。虽然警察不是学校领导,管不着他,但毕竟是警察。一些乡下小民百姓见着警察,哪怕自己没犯什么错,心里也先天地有些心虚畏惧。柴大爷也是属于此类,更何况他还确实有错,最近不老实看门,经常在门房里打瞌睡。也因此,他对自己那会儿打瞌睡是闭口不提,好在的是林旭也没提。

    但在这种自己有错很心虚的情况下,柴大爷自是不希望警察多问,生怕多说多错。既然林旭说他在大门外面有遇见黄宗文,他在不确定有没有瞧见下,那就不妨顺着林旭说好了。

    林旭虽然还只是个学生,但因为今年的几起事件,在学校里却是大出风头,非常有名,而且身份地位也变化得有些不一样,目前在整个学校里无论说话做事,都已经是显得相当有份量。所以他做为这么一个学校中的重要人物,说出的话便也显得很有公信度。起码在武乡中学的范围内是如此,再加上王副所长也认得他,旁边警察中也有好几个认识,知道他现在的份量,所以对他的话也是就先偏信几分。

    这些综合原因下,林旭的这番话,周围所有人包括警察在内,可以说就没哪一个有太多起疑的。而黄宗文对他今日的受关注度也是显然高估了,周围这些人今天竟没一个有多留意他的,就连晚上他家里曾亮过灯这个他之前专门提及的可能漏洞疑点,周围这些人竟也没一个提及留意到。见没人提,林旭自是也就不提地不必多解释了。

    这边问完话没过多久,那边过去桃园察看情况的警察便有人返了回来向王副所长报告情况。王副所长听完后想了一番,最后总结道:“既然黄老师不在家,那现在发生的这事应该就跟黄老师没什么关系了。看样子就是有两伙儿歹徒不知什么原因,忽然闯到了黄老师家,然后又在黄老师家的院子里大打了一架,并留下了这边的一具尸体。至于死者究竟是什么身份,还需要一番查证,至少现场所有目击者是没人认识。”

    这边桥头处留下的无名尸体,自然是被魏长江开枪误杀死的其徒弟韩鹏。林旭是认识韩鹏的,至少知道其叫什么名字,但这时自然是半个字也不会提。

    王副所长给这件案子暂作定性地总结了一番后,又向着围观的众人道:“嗯,今晚的事情呢,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具体究竟怎么回事,这两伙儿歹徒又究竟是什么身份,还需要进一步的查证。不过剩下的就是我们的工作了,大伙儿不必围着了,这大半夜的,都赶快回去接着睡觉吧!还有什么问题,我们后续会再找人问的。好了,这里没什么事了,大伙儿都回去吧!”

    挥着手让众人散去后,王副所长又叫住林旭道:“林旭你等下。”

    “王副所长还有什么要问的?”正打算跟着众人一起散去回学校的林旭闻言,也就只好停下来向王副所长问道。

    王副所长笑着道:“没什么,既然你跟黄老师熟,我就是问下,你知不知道黄老师的联系方式?我们好确认一下,也顺便跟他说下他家里出的事。”

    林旭摇头道:“黄老师家里面有装了电话,不过他现在人在外面,又没呼机,一时怕是联系不上。”

    黄容倒是有呼机,林旭也知道黄容的呼机号码,并且还知道黄容宿舍的电话号码。不过这时王副所长既然没问,他也就没说,怕王副所长去联系黄容地两边一时对不上出什么纰漏。

    王副所长闻言失望地叹口气,也没再多问,只是道:“行,那没什么事了,你去吧!”

    林旭冲其点了下头,告辞而去。

    关落雪刚才先一步随着众人散去回了学校,临走前给林旭使了个眼色。她刚才站在最后面,这时散去也是提前先走一步,只给了后面人一个背影。虽然她暑假期间并未留校,是今天晚上临时跑来的,但这时天黑看不太清楚,却是也没人太留意到她。

    进了学校后,她便放慢些速度等着林旭。等林旭从后面赶上后,便陪着林旭一起走。
正文 第九十章 不认真正好 送返
    林旭告辞了王副所长后,一边转身而行,一边也是不禁心下暗想。这乡下派出所的办案力度、侦查力度及刑侦能力、问讯能力等,比起县市级来明显是颇有不如,而且有些事情处理起来也挺马虎。

    不说别的,刚才那王副所长也就是问了一圈,连正式的笔录都没记。虽然旁边有个年轻警察拿本记着,但也就记些事情要点,并不是正式的笔录,记完也没叫人签字按手印。而且就只是笼统地问了下,都并没具体到对每一个目击者详细询问。当然,也有可能是王副所长觉着现在天太晚了,他关心民众,不想打扰大家休息,等明天再派人过来做个正式笔录也一样。

    不过总体来说,林旭还是明显觉着不够人家市里的专业。县里的警察工作情况他没见识过,但今天,嗯,错了,过了零点应该是昨天了。昨天他在市里可刚见识过了市警察局的工作情况,这一比下,明显就看出了差距。当然,这也实属正常,一个乡下的小派出所自然是远不能跟市局比,两者完全就不是一个量级的。

    只是,装备、警力、专业素养等硬性条件也就罢了,可但就办案的态度上,林旭觉着这位王副所长也不够有市刑警大队的队长秦天明认真负责。

    不过,这位王副所长做为警察虽然有些不够负责,但对林旭来说却是正好。他还怕遇到个太过认真负责的,以免查的太细会有可能拆穿他的假话。王副所长这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风格,那是正好。

    所以,林旭心中对此也就是稍作腹诽,其实巴不得这位王副所长今晚问过后,明天就能迅速结案地不再过问此事了。

    心中略略想罢后,林旭快步走进学校,追上前面等他的关落雪。走了几步后,他回头瞧了眼,见与后面的人已离得远了,便转回头向关落雪道:“我送你回去吧!”

    关落雪闻言转头瞧向他,眼神中颇为不舍。不过她却也明白,自己出来的时间越久,越有可能会被家里人发现。虽然她是趁着家里所有人都熟睡后才偷溜出来的,但未必他们睡到一半儿就不会醒。比如可能会忽然半夜起来上厕所,又或是口渴地想喝口水。尤其她姐姐关落雨就住她隔壁,离得最近。如果她姐姐中途醒来的话,更有可能发现她已经不在自己房中。

    所以,她不舍地瞧了林旭片刻后,最终还是无奈地叹气点头答应道:“嗯!”

    林旭虽然也有些不舍两人才见了这么一会儿就分开,但他今晚还有事要办。等黄宗文处理完魏长江与彭家兄弟三人回来后,他还要跟黄宗文作番详谈地并商量些事,却是不便让关落雪多留。另外,则也是同样有些担心关落雪家里可能会发现她偷溜出来。万一是被她姐姐发现,她姐姐一气之下,有可能说破给她父母地把这事弄大。目前这情况,他可不想把这事捅开地弄到双方父母都知道。

    “放心,我们以后还有的是机会见呢!”抓住关落雪的手笑着安慰了她一句后,林旭接道:“前面警察还在,我们不能再从校门口出去,免得被警察撞见。我们需要绕到后面跳墙出去,然后再绕一段,绕过前面的警察。等他们看不见时,再绕回路上去。”

    关落雪闻言并无异议,自是点头听他的。

    林旭又回头望了一眼,便见刚才出去的学校众人这时都已是各自返回了自己的宿舍区,外面的这条中轴大道上除了他们外已是再无旁人。见到没人后,他便拉着关落雪继续往前走去。

    留守学校的教职工基本都是集中在前面几排的教职工宿舍区,教学楼后面的学生宿舍区以及包括两幢教学楼在内,除了林旭所住的那个单人宿舍外,这后几排都是空荡荡地再无他人。所以林旭这时也不需再像开学期间一样,走到最后面地操场处。他只是再牵着关落雪的手前行一段,等到了中段的教学楼这一排时,便拐了进去。

    然后直走到这排顶头的墙根前,也即是学校的围墙处,伸手环腰一搂关落雪,嘱咐她声“抱紧”,脚下一点,便抱着她飞身而上地轻松跃过墙头。

    林旭之前也曾有过几次抱着关落雪施展轻功,这时也早是练得驾轻就熟。而关落雪除了第一次的惊讶惊叹与难以置信外,后面几次便也是开始习以为常了。这一次,也同样是没什么好太过惊讶的了,只当寻常。

    跃过墙头再落地后,便已是到了学校外。林旭接下来便带着关落雪横插入学校外这边的田地中,自田间地头斜斜向着关村而行。在田间行进地约摸走出了差不多有二百米左右后,林旭估计在这漆黑的夜晚,这么远距离,那些尚在学校前面处的警察已是绝对看不见他们后,便带着关落雪绕回到通往关村的那条沙石路正道上。

    走上正路,脚下地面平坦,路又好走许多。再又走了二十多分钟后,两人便赶回到了关村地界。

    这回回去有林旭陪同,关落雪自是再不害怕。反而两人一路上手牵着手,有说有笑,在这大晚上的周围漆黑一片,也只当时是情侣散步地压马路,倒还颇感甜蜜。

    不过却也好景不长,回到村子后再走不久,便赶到了关落雪家的门口。

    这时她家的院子里也是静悄悄的漆黑一片,跟周围的邻居一样。瞧到这种情况,两人便都知道,她家里应该是还没有人发现她偷溜了出去,不然就不是这种情况了。见到此,两人都是不禁松了口气。

    “好了,快回去吧!”林旭瞧了眼关落雪家的院门,向她道。

    “嗯!”关落雪应了一声,然后返身抱了他一下,紧抱了好片刻,这才带着些不舍地松开,与他依依惜别。

    目送着关落雪开门走进去,再又颇为不舍地瞧着他,返身关上门后。林旭轻叹一声,便也转身回返。

    回去的路上,路过他家胡同口时,他又是不禁下意识往自家瞧了一眼。刚才送关落雪路过时,他也有瞧了一眼。不过不管来去,他这时都并不打算回去,一时不禁心下自嘲地暗道:“我这算不算是可比大禹了,三过家门而不入!”
正文 第九十一章 恢复功力 黄宗文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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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嘲了一句后,林旭脚下一点,轻身跃上了旁边的一座屋顶。他担心黄宗文有可能会比他料想更快地处置完魏长江三人后先一步回去,所以这时独自一人,便不再多作耽搁,直接展开轻功,在村中连绵的屋顶上迅速飞掠而行。

    出了村子不久,到得通往学校的那条沙石路上后。林旭在路过他之前丢下剑鞘的地方停下,又从旁边的渠岸处将剑鞘捡了回来。他并没丢得太靠下面,就只是丢在离路面不远的渠岸陡坡杂草丛中,这时弯腰一探,便轻松拿到。这大晚上的,路上空无一人,自是没有被别人捡去地遗失。

    这个位置,也正是对岸黄宗文家桃园的最后面,在此已能望见桃园的前面。林旭刚才停下时顺带往前面望了一眼,已见到前面的两辆警车不在,旁边也再没半个人影,看来警察都已离去。

    拿了剑鞘后,林旭并未多停,又展开轻功,纵跃如飞般地往不远处的学校而去。到了学校外面时,自是不走正门,又再轻身一跃,翻墙而入。翻过墙后,他并未落地,而是直接上了一排宿舍区的房顶,接着在房顶纵跃而行地到了李飞燕宿舍所在的那一排时,这才跃下。

    他之前就是在李飞燕宿舍刚给岳纤云打完电话后被韩鹏找上门来的,当时话没多说两句就打了起来,并从屋里打到屋外。因是打出去的,他出门时自是没顾得关门。不但没关门,就连屋里的灯也忘关了。之后打完他便押着韩鹏出去,却也是一时忘了。

    这时回来后,他记起没关灯也没关门,便赶过来关上。另外,也是看看黄宗文办完事回来后,有没有来这里找他。他在学校里经常待的地方,除了自己的那间单人宿舍外,便是属李飞燕的宿舍。

    而他之前跟黄宗文分别时,却是并没特别约定相见的地方。不过他在学校里的住处,黄宗文也知道,并且去过。按他所想,黄宗文完事后自是会来学校找他,这倒也不需特别约定。只是李飞燕不在学校的期间,他有时或在李飞燕这边的宿舍玩电脑或做别的晚了,不愿再跑一趟,便也会选择在李飞燕的宿舍留宿。关于这一点,黄宗文也知道,所以他怕黄宗文完事后有可能会找到这边来。

    这时跃下后一瞧,但见李飞燕的的宿舍里空空如也,并无半个人影,便知道黄宗文还并没处理完事,或是完事回来后并没找来这边。当即过去关了灯锁好门后,便立即返回自己的宿舍。

    到了自己的宿舍后,他在外面透过窗户往里一瞧,便见里面也是空荡荡地并无半个人影。两边都没人,那便说明,黄宗文这时确实是还没有把事情办完处理妥当地赶回来。

    不过他当下也并不着急,对黄宗文也并没什么好担心的。魏长江三人这时不但都受了伤,而且彭家兄弟俩还丢了刀,再加上彭豹又被打得重伤垂死地挟制住,谅必这三人再怎么样也是翻不了盘了。

    既然黄宗文还没回来,那他多等一会儿就是了,也并不算什么。当下推门而进,然后将手里的剑鞘放在旁边的桌上,再顺手拿起桌旁的暖水壶,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忙了这么一大场,虽然时间并不算很长,但却都是高强度运动,他这时也颇是口干舌燥了。

    暖水瓶里的水早是放凉了,一口气饮尽后,他又再倒了一杯喝了,这才走到自己床边半躺下休息。略躺了片刻后,他便翻身来盘膝而坐,开始打坐调息,恢复消耗的功力。

    今天晚上他最先跟韩鹏大打的那一场,便已是颇耗了不少内力。接下来除了偷袭彭家兄弟的那下外虽并没再怎么出手,但他后来连施轻功躲避彭豹的追击,现在也是从关村一路施展轻功地赶回来,所以今晚的功力消耗着实是不小。到现在为止,他的内力已是只剩下了三分之一左右,消耗了有大半。

    打坐调息下,不知过去多久后,他忽然听到门外有些轻微动静,连忙睁眼醒来。他现在只是静坐恢复功力,并不是陷入物我两忘的专注修炼,所以倒是并不怕外部的动静惊扰。

    睁眼后,他闻声往外一瞧,便见外面窗口处正站着个身影,右手贴臂倒握长剑,后肩处露出一小截闪着寒光的剑尖来。现在这个时候出现的,自然不是别个,正是黄宗文。

    “黄老师!”瞧到是黄宗文,林旭立即开口叫道。话落便收势下床,到门口处给黄宗文开门。

    “没打扰到你修炼吧?”没等林旭过来,黄宗文先在窗外隔窗问了一句。以他的功力,要想不被林旭发现,那自是轻而易举地可做到。刚才那点儿轻微动静,是他故意发出的。就是见林旭正在盘膝打坐,也不知是只静坐恢复功力,还是在修炼,因怕忽然出声惊扰了林旭,所以他便先弄出点儿小动静试探下。现在看来,一点儿小动静就让林旭醒来,那他刚才应该就只是静坐恢复,并非练功。

    “没有。”林旭回答间,已是过来打开了门,并侧身往里让进。

    “没有便好。”黄宗文笑着回了一句,抬腿跨进房去。

    林旭所在的学生宿舍区,放假期间是拉了闸不放电的,以免没人的情况下出什么安全隐患,另外也能更节省些电费。没有电,林旭这时自然也就不开灯,现在又知道黄宗文同样是武者,且是内力境绝顶的大高手,黑暗处夜视的能力比他更强,自然是不会受屋里漆黑的影响,便也就蜡烛也不点,黑咕隆咚地请人进来。

    瞧到黄宗文跨进屋后,他便顺手拿起旁边桌上的剑鞘递了过去。

    “你还一直带着啊!”见他递过来自己佩剑的剑鞘,黄宗文忍不住略作感叹地道。想不到之前那种情况下,他还一直拿着没丢掉,当真是有心了。

    说了句后,便也就伸出左手接过,然后倒转自己右手中的长剑,归剑入鞘。

    半转身接剑鞘时,他眼角余光扫到林旭旁边的桌上还另外放着一把剑。在收了剑后,便就顺口好奇问道:“你也有练剑吗?”

    林旭闻言也不多瞒,老实答道:“刚开始练,这剑也是昨天才在平阳买的,还顺便买了把刀。”

    黄宗文听罢点点头,知道他这话不假。自从知道林旭忽然会武功后,他一直都有对林旭练武的情况有暗中观察,对他在练什么武功以及进度也颇有些了解。在此之前,他确实并没见林旭有练过剑,所以,这也确实就是刚开始。
正文 第九十二章 揣测武功 探问究竟
    (已经没断更地连续更新一周了,现在我可以很有底气地宣布,我回来了。虽然还没做到一天两更,但会尽快恢复的,还望大伙儿能继续支持。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

    说起林旭的武功,黄宗文对此却也是颇有些奇怪。他曾多次暗中观察过林旭的练武情况,林旭的那些外功招式如弹腿等,看起来都像是他自己练的,并没有师父的指点。有一次,他甚至见林旭在刚开始练三路华拳时,还是手里拿着书,在看着书地一招一式比划。而且他学的这些弹腿、太祖长拳、华拳等,看起来也是有些杂,并不是系统性的阶段式进度学习。从这些看来,他的武功明显是就没人教,完全属于照着书本自学的。

    可若说没人教,林旭却是一开始就练的更加高深可直接修炼出内力的内功,而且还给他练成了。内功的修炼,可比外力境的桩功更加深奥难练,尤其入门上手方面,更是要难出许多。除了本身的资质要求外,对个人的理解力、领悟力等也要求很高,有些人甚至练几年乃至十几年,都未必入得了门。由此,便可见其艰难与深奥。

    像这样的内功,若说没人指点,林旭就能自己照着书本地练成,黄宗文可就非常不信了。更别说像这种专门的内功练法,都属各门派之秘,即便是在当前这个年代与现今的社会环境,怕也是不会有人公开出版发行售卖的。所以真正的内功秘笈,绝非市面上就可轻易买到。

    当然,如果林旭家里祖上出过什么武功高手,或是因其他原因偶然所得地家中留传下了这么一本秘笈,那也不是没可能。可即便林旭家里真有这种秘笈,要靠着他自己看书就能练成,那也是非常艰难地难上加难。所以,黄宗文还是更倾向于林旭得了某位高人指点,有个隐秘的师父。只是现在看来,林旭的这位隐秘高人师父,好像就只是教了他内功,而别的一概没教,所以外功招术还得靠林旭自学。

    但像这种教法的话,却又显得很不正常了,所以黄宗文才觉着很奇怪。难道是林旭的这位师父,有什么很紧要的事,只是在偶然路过关村时瞧出了林旭的上好资质,临时收徒地指点了他入门的内功诀要,然后来不及教别的就匆匆走了。还是像里的无崖子那般,只临死传功力给了虚竹,而后别的武功又叫虚竹去跟别人学。

    又或者林旭真的是属于那种天姿绝世,只靠自己看书就能从之前的半点不懂,而一下领悟练成高深内功的?武林中故老相传,也不是没出过这种真正天姿绝世、惊才绝艳之辈。甚至有的只靠自己看些道家炼气之类典籍,就能从中自悟并自创出内功的,由此开创一脉。

    但这些就像是先天高手一般,只属于传说,历来只听人说过而没人见过。即便是像他这种出身名门大派,所接触、见识与了解到的比寻常武者更多,对于这种传说中的人物,也是一向只闻未见。所以对于这种猜测,黄宗文便也实在有些难以相信。

    此时转瞬间心里转过了这些想法,黄宗文略作沉吟,开口问道:“林旭,我能冒昧问一下吗?你的武功,到底是何人教的?”

    林旭一听,便知道黄宗文也是误会他的武功是有某位神秘高人指点了。想了下后,便也就顺着他话地没照实说,装神秘道:“师父不让说。而且,他本来也就没告诉我名字。”

    黄宗文闻言下略皱了皱眉头,不过这却也并没太出他意料之外。一些高人,确实是有些脾气怪异。教人武功而不告知名字,这却也不算什么,他以前闯荡江湖时也曾做过这种事。不过那倒并不是正式收徒,只是顺便指点了几下。还有些武林门派的师徒传承规矩,本来也就搞的比较神秘。指点林旭的这位高人既不让林旭说,也不曾透露名讳,那显然是有些什么隐秘。他无意探究别人私密,便也就没再追问。只是点了下头后,又问道:“你这个师父,是不是只教了你内功,没教过你别的?”

    林旭听黄宗文这么问,觉着他显然是从自己的武功看出了点儿什么问题,便就仍是顺着他道:“嗯,是只教了内功。”顿了下,又瞎编地道:“而且他没教我多久,就有什么急事走了,临走前只叮嘱我好好练功。但他这一走,却再没回来,而且一点儿消息没有,我到现在也不知他的去向。”

    这个回答,却倒是跟黄宗文所猜测的某个答案相符。他一听觉着自己猜对了,更是对此没什么起疑,只是听罢点头道:“果然如此,我就说你武功练得有点儿奇怪吗,明明身具上乘内功,显然得有高人指点,但外功招式这些却偏偏又照着外面卖的那些武术书自学?”

    顿了下,又道:“你的轻功,是燕子门的那个李飞燕教的吧?这燕子门源自清朝被灭门的神偷门,而神偷门上溯及唐,据说是得传自当时的天下第一神偷空空儿,果然轻功高妙,有独到之处。我以前也曾会过一位燕子门中的好手,只是没想到他们门中的轻功以内力摧运后,更见高明。”

    林旭闻言,见黄宗文连李飞燕的真实身份都知道了,不禁心下一惊。只是对他的轻功传承,黄宗文却误会了。他学的乃是空空儿正宗留传的《浮光掠影》,可不是燕子门那几经迭代,不少已经失传的弱化版。不过两者本来也就一脉相承,燕子门现今所传的轻功,与空空儿的原版在某些方面,也还是有着些相似处。再加上他之前在桃林中施展轻功时,黄宗文也并没怎么完全看清,有这种误会倒也不奇怪。

    不过既被误会,他便也没解释。只是听了黄宗文的这番话,又回味细思了下后,他不禁问道:“黄老师,你是不是暗里偷看过我和李飞燕练武?”

    黄宗文却是没想自己一时说漏了嘴,不过现在他的真实身份被林旭知道,这些本来也就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当下便只是略作不好意思地笑笑,大方承认道:“确实是暗中窥探过你们几次,要是有冒犯的地方,我这里先给你们俩道歉赔个罪了!不过这里是我的隐居之地,有练武之人闯到了这里,我难免是要探个究竟弄明白的,甄别是否为我而来,以免我的身份暴露。另外,我也是关心下你的情况。”
正文 第九十三章 略有不满 被谁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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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暗中窥探,林旭心里多少有些不满,即便黄宗文是学校里与他关系最近的老师也不行。他这人最讲究个人的独立性与隐私性,哪怕是亲如父母侵犯到他的隐私他也会有些不高兴,更别说黄宗文这关系远的了。举个最典型与普遍的例子,比如父母偷看子女日记,这便属于父母侵犯子女的隐私。从情理上来讲,任谁处在子女的位置上,也都是会不高兴。

    林旭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也不爱记日记。他是个有什么事都喜欢藏在心里的人,向来不爱向人倾吐,也不会独自倾诉在笔端。他很注重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不过他父母却也有做过些类似的事。借口也是关心他,与黄宗文的一样。

    关心是没错,但也要有起码的尊重与界线,不能太过界了。连国家都明文尊重个人,今年的政治课上可刚学了,个人的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侵犯。哪怕事实上并不尽然,但起码有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地明确规定。

    黄宗文对他所做的,同样侵犯到了他的隐私。不过同父母一样,他哪怕再生气与不高兴,也总不能跟父母闹翻脸,最多只能是独自生番闷气。黄宗文虽然比不上他父母,但与他之间的关系却也是颇为亲近。他心中虽不满,却也还不至于为这点事就跟黄宗文翻脸,何况黄宗文这时已是开口道歉了。而且黄宗文的解释,最后那个“关心他”的不提,前面的理由却也是合情合理。

    武乡中学作为黄宗文的隐居之地,有练武之人到了这块地盘上,他自然是要查探一番弄明白对方目的,以免是针对他而来,暴露了他隐藏的身份。从这点上来说,他这种措施,也同样是在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免受侵犯。

    理同此理,那也没什么好太过指摘的了。而且林旭仔细回想了下自己在学校时练武的情形,好像除了练武外,也并没暴露过太多的隐秘。而且作为最重要的内功,单从表面上看,那也是暴露不出去的。

    不过想到黄宗文此前有多次暗中窥探过自己,林旭便觉着刚才没把自己练武的真实情况照实说是对的了,而且还骗得有点心安理得。正所谓“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他跟黄宗文的关系是挺亲近,但那是在以前。现在黄宗文的真实身份暴露,身份不同了,那两人以前建立起来的关系,自然也会有所变化。

    这般想了一番后,林旭便也就原谅了黄宗文,不过嘴上还是稍微有些不满地道:“黄老师你这样也太不地道了。从那次你跟宋永华在校门口外碰到,宋永华失口叫了你,好像认识你时,我也就开始对你的身份起疑了。可我后来也就是一直对你多加留意观察,可并没有偷偷跑去窥探你。”

    事实上他有这样想过,只是基于多方面考虑,没有这样做。不过犯没犯错,本也就是从行为上判断。只是心里想想的话,并不算。就比如违法的念头人人都起过,像是钱不够花时去抢银行之类的想法怕是不少人都想过,可没真正实施,就不能说他们有罪,法律上也不能依此去判刑。

    黄宗文闻言又歉意地笑笑,道:“好好,是我的错。”顿了下,他略带补偿地说明了跟宋永华的关系道:“我跟那个宋永华确实打过交道,不止是他,还有他的那个老板岳向阳。那是三年前我有次去平阳看容容,然后在街面上因为些小事跟他们起了点儿冲突。那岳向阳身为平阳地下的话事人,平日行事确实稍微霸道过份了些,不过人还不算太坏,做事还是讲些理的。最后我跟他们之间的冲突,也是化解开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但林旭想事情的经过,一定并不是这么简单。他也是跟岳向阳打过交道的,知道岳向阳这人不会轻易服软。黄宗文所谓的把事情化解,肯定是动过手的。而三年前的经历,还能在三年后的那次暗里威胁,让宋永华一直不敢把事情透露,可见他三年前对宋永华造成的打击是很深刻与巨大的。

    黄宗文说完之后,却是忽然暗自皱眉琢磨,他却是忽然想到,自己的身份是不是被宋永华给透露的出去。虽然三年前的那次,他并没向宋永华透露过自己的名字,但自上次在校门口撞见宋永华,宋永华却也是知道他的这个化名了。再加上宋永华见识过他的武功,很可能无意中泄露出去,而被什么有心人听见注意到了。从时间上算来,魏长江找上门来,也确实是在他撞见宋永华后并不太久。在魏长江刚找上门来时,他也有问过魏长江是怎么找到的他,但魏长江却并没说。

    林旭也不知道黄宗文在想什么,但听黄宗文提起了宋永华和岳向阳,他接下来一叹,道:“我昨天刚从平阳回来,你可能还不知道,岳向阳被人杀了。”

    黄宗文闻言不禁一惊地连忙问道:“被杀了?被谁杀了?”

    他却是想到岳向阳被杀,是不是因为魏长江找到了宋永华和岳向阳,然后去逼问两人,为了威胁宋永华而杀鸡敬猴看地杀了岳向阳。

    林旭虽然有些奇怪黄宗文稍微紧张的态度,但还是照实答道:“是被一个叫刘保魁的杀的,据说是岳向阳当年杀了他弟弟,他是回来寻仇杀死的岳向阳。”

    “你确定吗?”黄宗文闻言有些失望,但还是确认地问了一句。

    林旭点头道:“确定,我当时算是有参与了这件事。我昨天去平阳,刚好碰见了岳向阳的女儿岳纤云。岳向阳被杀后,岳纤云逃了出来找我,我帮她一起解决了追杀她的人。那个刘保魁,是市局刑警队的队长秦天明确认跟岳向阳有仇的,我当时也在现场,听到他亲口说的。”

    “那个宋永华呢,以他的武功,应该能保护得了岳向阳性命的?”黄宗文疑问道。

    林旭道:“宋永华当时不在,岳纤云说,他是有事回老家了。那些人是刚好趁着宋永华不在,才杀上门的。”

    黄宗文沉思地点点头,这样看来,岳向阳确实不是被魏长江所杀了。而宋永华跟泄露自己身份这件事,应该也是没什么关系了。不过具体到底如何,还是应该找到宋永华仔细问一问,确认了才好。
正文 第九十四章 行止 未杀 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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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老师,你坐吧!”

    两人说了这么会儿话,却是还一直站在门口处。这时林旭反应过来,连忙让开身旁的书桌,指向书桌前所放的凳子,请黄宗文入座。

    “好。”黄宗文点了下头,也并不客气,过去坐在了凳子上,并顺手把自己的剑也放在书桌上。

    林旭等黄宗文坐下,又拿起桌旁的暖水瓶,另拿了个没用过的杯子,为黄宗文倒了杯已凉的白开水。倒完水放下暖水瓶后,他退后几步,坐到后面床上的床头处,与黄宗文面对面而坐。

    见林旭倒了杯水,黄宗文便也就拿起喝了半杯。论起今晚的战斗消耗,他可比林旭大了许多。虽然他功力是比林旭更深厚,但这时却也是不免有些口渴。不过他却也不像林旭那样口干舌燥,只是喝了半杯便解了渴意。

    喝了半杯水放下杯子后,见林旭这时也已坐到了对面的床头处。黄宗文瞧着他,清咳了下,问道:“警察那边怎么样?你照我说的做的那番证有没有人起疑?”

    林旭闻言摇头道:“没有,基本上全都信了,没有人提出质疑,至少当时没人提出。而且学校与饭店里的人,今天确实全都没留意到你,就连你那边晚上有亮灯都没人注意到。”

    顿了下,他接道:“不过,警察说要想办法联系上你,告诉你家里出的事。我说你现在可能在火车上,也没有呼机,联系不上。黄容的联系方式我也装不知道,没告诉他们。不过他们要真想联系上你的话,怕还是会想法打听到黄容的联系方式。等天亮了,你最好还是跟黄容联系下,先提前打个招呼。免得警察先联系到黄容后,两边说辞对不上。”

    黄宗文听罢后,却是摇了摇头道:“不用联系。现在这种情况,我是一时不能在家里及附近露面了。既然如此,那我就真的去首都看容容就是了。反正我也确实想她了,另外也有些担心她,怕我师兄有可能会派人去找她。至于警察先联系到她,她不知道情况的话,我完了就说是打算给他个惊喜,所以在动身之前并没有提前通知她。”

    见提起了黄容,林旭接着便问道:“黄容对你的真实身份与情况,也是一点儿不知情吗?你连她也瞒着?”

    黄宗文闻言叹了口气地点头道:“是。我早已厌倦了江湖纷争,只想终老田园,过平静无争的普通生活。我也不想自己的女儿卷入江湖,所以连她也瞒着。”

    “那现在呢?”林旭问。

    “现在吗!”黄宗文又叹了口气,“能瞒还是接着瞒吧,实在瞒不过了,我再告诉她。”说到这里,看向林旭道:“所以也还要请你再帮我保密,暂时不要把我的真实身份告诉容容。”

    “我会的。”林旭点了下头答应后,又接着不由疑问道:“那你的武功也是半点没教过黄容吗?万一她遇到了什么危险的话,也总有个防身之术吧?”

    黄宗文闻言略带神秘地笑了下,道:“并不算没教过,只时她并不知情,暂时也还体会不到、运用不了。但终有一天,她会得到这份儿成果的。”

    林旭听罢不禁皱了皱眉思考,对于这种解释,他实在是理解不了黄宗文到底教了黄容什么。不过看黄宗文的样子,明显不打算多说。所以他想了想后,便也没再追问,接下来转口道:“我明天正打算要去平阳,既然你真的准备去首都看黄容,那明天我开车带你到平阳火车站吧!”

    黄宗文闻言笑道:“这正好。明天你带我到平阳后,就带我先去见下那个宋永华,我有些事要问问他。岳向阳被杀,我想他一定会尽快赶回平阳的。”

    “他已经赶回平阳了。”林旭知道宋永华已经赶回平阳的事,给了他个确定的答案。顿了下,问道:“你找宋永华,是打算问他你身份是不是他泄露的吧?”他心思敏锐,却是猜到了黄宗文要找宋永华是为何事。

    黄宗文点了下头,道:“从你说岳向阳被杀是另有其人做的后,我已经不是很怀疑他了,不过还是要再确认问一下。他毕竟是形意门的弟子,太极、形意、八卦这三大内家拳各流派之间的关系很密切,互相间的交往联络也很深,他有可能是无心之过下在哪里说漏了嘴,然后被有心人注意到。”

    “你没问过魏长江是怎么找到你的吗?还有黄容那边,也没问他到底有没有往首都派过人?”林旭从中看出疑点地问道。

    黄宗文道:“我问过了,他不肯说。容容那边,他则是一口咬定有派人去首都抓容容,并以此威胁我不能杀他。但他根本并不知道容容的具体信息,这话很可能是故意诓我,想以此拖延活命。所以我才需要去首都,确认下容容的情况。不过以我来看,他这话是假的可能极大,但我也还需见过了容容才放心。”

    林旭闻言不禁略皱眉地道:“这么说,你还没杀他们三个?”

    若以魏长江三人永远别寻回来找他算账为前提的话,那最好与最稳妥彻底的解决办法,就是直接杀了魏长江三人,这样最为干净,能够永除后患。

    他到现在为止,一直都还没问黄宗文对魏长江三人的处置结果,本是相信黄宗文一定不会做出让他处于危险中的处置决定。可现在看来,黄宗文似乎并没杀这三人。这就不免让他对黄宗文的处置结果,很有些担心了,心里对黄宗文一时也难免有些腹诽。

    看起来,在涉及到女儿与他这个学生的性命安危时,黄宗文明显还是先倾向于确保女儿的安危,哪怕那很可能只是魏长江为了活命而编出来的谎话。不过黄容毕竟是黄宗文的亲生女儿,与他相比,到底亲疏不同,这本也就是人之常情。可是涉及到自身的安危保障,林旭却也是难免对此有些生怨了。

    “是还没杀。”黄宗文却也明白林旭的担心,答了这句后,又立即解释地保证道:“不过你放心,我向你保证,他们永远不会有再能够为难你的机会,我已经先废去了他们的一身功力。”

    林旭听到这句,才算面色放缓地松了口气。
正文 第九十五章 云梦之名 门中之秘
    既然黄宗文说已经把魏长江三人废去了功力,林旭便没再就此多问。不然显得他好像非要迫着让黄宗文杀了魏长江三人不可,毕竟他不是黄宗文,并不清楚黄宗文与魏长江三人之间到底有多深厚的关系与纠葛。虽然他们看起来已是反目成仇、刀剑相向、打生打死,但究竟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他并不清楚,也无权替黄宗文做决定,更无权要求黄宗文非杀死三人不可。如何处理,是黄宗文自己的事,他最多只能提点儿意见。

    黄宗文返身从桌上拿起水杯喝了口水,看着林旭沉吟了好一会儿后,问道:“我的事,你了解了多少?”

    林旭道:“我从魏长江的弟子韩鹏那里听说了些,他说您真名叫楚黄河,是隐仙派的。而隐仙派是武当派的一脉分支,听他说,还是武当祖师张三丰所传下的。另外,您跟那个魏长江是师兄弟,其余的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黄宗文闻言点了点头,带着些感叹地道:“他说的这些都没错,我本名确是叫楚黄河。不过这名字也是我师父当年收养我后为我取的,我本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原本的名字究竟叫什么,自己也不知道。现在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以后也不会再改了,你就还像以前一样,当我是你的黄老师就是。楚黄河吗,就当二十多年前早就已经死于江湖了吧!”

    林旭闻言,却没多说什么。他在学校倒是也有听人说过,黄宗文一家确实是在二十多年前才自外地搬迁而来的。至于具体二十几年,他却不是很清楚了。黄宗文的妻子是在黄容十岁时过世的,那年林旭才六岁,刚上村里的小学学前班,自是没见过这位“师母”。不过他见过照片,知道很漂亮,并且还知道其名字,是叫张云梦。黄宗文家里自是有其灵位牌,并且黄容也跟他说起过。

    这名字林旭以前并不觉着有什么,只觉着人如其名,这位师母人长得漂亮,名字也好听。但现在知道了魏长江与楚黄河的名字,把这张云楚放到一起一对比,他感觉这三个名字是一个系列的,想来应该是同一人所取。

    长江、黄河,这是最有名的两条江河的名字。云梦这名字,初看并不是江河之名。但林旭以前看,却是知道古代有一个叫云梦泽的大湖,据说还是当时的第一大湖泊。知道了这个,再把三人的名字放在一起看,那就显得是一个系列了,都属江河湖泊,而且还分别都是个中的翘楚、第一。长江是第一大江,黄河是第一大河,云楚泽则是第一大湖。

    想到了三人名字的规律与所含寓意,林旭试探着向黄宗文问道:“黄老师,您妻子跟你们是不是也是师兄妹?”

    黄宗文闻言微微一讶后,随即笑道:“你倒真是聪明,是从我们名字看出来的吧?”顿了下,不等林旭说话,便接着点头肯定地道:“没错,云梦确是我们师妹,也是我们师父的女儿。当年我和师兄都很喜欢她,但她最后选择了我。师兄跟我反目成仇,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此。”说罢,不禁慨然一声长叹。

    又是这种很典型的两个师兄一个师妹的三角恋,林旭从黄宗文一点头后就猜到了。这种类似的情节在他看过的武侠里有很多,所以对黄宗文后面的话,他一点儿也不意外。倒是黄宗文退隐时改了姓名,而张云梦则并没改。可能是楚黄河这个名字在当年的江湖上确实很有名,再加上这名字也比较显眼特殊一些,他怕被人注意到,所以才改的。

    “以前的陈年旧事也不必多提了,我们师兄弟之间的恩怨纠葛实在太多。不过我们之间最主要的两个矛盾,一是师妹,二便是掌门之争。想必你在旁边,也是有听我们提到了。”在沉默了片刻后,黄宗文又自接口说道。说到最后一句时,则是看向林旭。

    林旭见状点了下头,道:“韩鹏也有跟我提起。”

    “这小子倒是知道的不少。”黄宗文道了句,问道:“那他有没有跟你说过,隐仙派的掌门之位及掌门信物又到底有多重要?”

    林旭摇头道:“这他没说,应该也不知道。就连你们师兄弟的掌门之争,他也并不是很清楚详情,有部分还是他自己的猜测。”

    黄宗文点头道:“我就说吗,我这师兄可不是那么事机不密,哪能全盘跟这弟子说了?”说罢顿了下,他看着林旭道:“你虽没拜入过隐仙派门下,但既是我的学生,也勉强算得我半个弟子了。何况今晚这事还因为我连累到了你,总要教你知道些原委,所以这事我便不妨跟你说说。”

    林旭闻言,却端正了下姿态,做出副洗耳恭听之势。他知道黄宗文肯对他说,也是出于对他的信任,这毕竟是其隐仙派的门中之秘。

    黄宗文看了他一眼,道:“隐仙派是武当的一脉分支,这你是知道的了。但你却不知道,隐仙与武当,实则是分而未离。两派历代的关系都很秘切,而隐仙派的历代掌门,还都同时兼任着武当派的首席长老之位。虽然这位置并不具体任事,但身份却非常尊贵,可说只在掌门之下。而且即便不具体任事,也有权调用武当门下的弟子及许多资源。”

    林旭听罢,不由心中一惊,暗道:“难怪那个魏长江这般奋力争夺,不惜为此大动干戈,原来还有这一层原因。这只要抢夺到了隐仙派的掌门之位,也同时等于抢到了武当派的首席长老之位,立即就能拥有一个武林大派的很多资源。这不止事关名份,也涉及到了很大的利益。”

    黄宗文顿了下,又接道:“不止如此。我们隐仙派还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责任,那就是负责收录武当派的历代典籍。凡武当有的,隐仙派中也必要另行收录一份。以防有朝一日武当遭遇大难时,这些典籍能另有保存,可作为日后恢复武当的种子。”
正文 第九十六章 守口如瓶 秘笈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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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今晚的事谈必提及隐仙派,一众参与者都知道,连韩鹏这小辈也知道,并轻易告诉了林旭,但实际上隐仙派在江湖上却是非常隐秘的存在,知之者甚少。就连武当派中,也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属于武当的这个派中之派。像一些寻常弟子,根本连知道的资格都没有。

    隐仙派在武当本就属于隐秘的存在了,而隐仙派的具体职责及作用,那就更是秘中之秘。黄宗文肯和盘托出相告,可见对林旭的信任。不过他说完之后,还是向林旭叮嘱道:“这些事你自己知道即可,万勿再向他人提起。”

    林旭忙点头答应道:“放心,除非得你同意,我绝不会再跟任何人说的。就连黄容,不得你同意,我也不会跟她说的。”

    黄宗文知道他的性子,本就不爱说话,最是能守住秘密。当下点头一笑,并没什么不放心的。

    林旭其实不太能理解黄宗文为什么还打算继续瞒着黄容,但这是他们父女俩的事,既然是黄宗文的决定,他却也没多说什么。黄宗文要瞒,他帮着保密就是了。

    “你明天打算几点动身去平阳?”黄宗文顿了下转过话题问道。

    既然明天要顺带送黄宗文,林旭想了下,以商量地语气道:“咱们一早就走,八点怎么样?”

    “行。”黄宗文并无异议,点头答应。应过之后,他站起身道:“我回去收拾些东西,你明天早上出门后,别走正对的那条路,从学校前的那条路左拐走。到时候,我在路北约一百米远的那块玉米地里等你。”

    学校前那条横向的沙石路,继续往东延伸的话,却也是斜着连通向柏油马路的,只不过比起校门口正对着的那条路,却是要多走几百米才能上了柏油马路。所以出学校上公路的话,一般都是照直走,直走也更顺,林旭也是向来如此,很少出门往左拐的。

    黄宗文要求他明天出门往左拐,林旭稍微一想,便明白黄宗文应是怕在直走那条路上等的话,有可能会被学校里的人看见。毕竟这条路是正对着校门口的,而学校大门又是通透的栅栏式,只要在学校的中轴大路上往外一望,就能直望向校门口所对的这条路上。黄宗文这般要求,却也是以求小心无大错。左拐走学校前那条沙石路的话,起码就不会被学校里的人看见了。

    对于暑假期间留守学校的教职工来说,学校内的活动空间已是足够大。晨跑锻炼的话,后面有操场,娱乐活动除了看书、看电视等室内的外,室外也有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台等各种设施。所以这些教职工没什么其他事的话,平常也是很少出学校。这也是学校里这些人,为何昨天一整天都没人留意到黄宗文的原因,他们压根都没出学校,哪能知道斜对面的桃园里黄宗文到底在不在。

    林旭想明白后,自是点头答应,并无异议。然后跟着站起身,准备送黄宗文。

    黄宗文转过身,低头看向书桌上放着的自己佩剑,却并没伸手去拿,而是向林旭道:“这把剑就暂时留在你这里吧,我出门不方便带,留在自己家也怕丢。”说到这里一顿,笑道:“这回倒是真要你帮忙照看屋子了,尤其现在被警察封成了犯罪现场,我门都不能锁。”

    林旭跟着笑道:“我会的。不过您回去收拾东西的话,也最好把方便带的贵重财物随身带上。不方便带的,也找地方藏好。”

    黄宗文背着他点点头,然后瞧到书桌上林旭自己买的那把剑旁,还正放着他下午照着练过的那本《乙组剑术图解》,便顺手拿起。翻看了几页后,他转过身向林旭问道:“你现在就是正在练这本书上的剑法吗?”

    这没什么好隐瞒的,林旭当即点头道:“是。”

    黄宗文又翻看了几页后,道:“你既然刚开始练剑,用来入门熟手的话,这套剑法倒也是够了。不过若是用来对敌的话,这套剑法可就真称不上有什么高明之处了。”

    他乃是用剑的大行家,只随便翻看几页,便一眼看出了这套《乙组剑术图解》的优劣之处。不过林旭在自己练过之后,却也是体会到了,当下道:“就是先用来入门练手的,等练熟了后,再找一套更高深的练。”

    “那你下一套要练什么,有选择了吗?”黄宗文问。

    林旭道:“暂时还没有,我手头只有这本。”他其实有空空儿所留传的那套《猿公剑法》,不过得了空空儿遗刻的这秘密他暂不打算向黄宗文透露,这时自是说没有。

    黄宗文道:“既然没有,那不妨我给你找一套吧?你今天帮了我大忙,我还没好生谢过你,这便算是谢礼吧!”

    林旭闻言,不禁心下一喜,也没推辞,笑道:“那我就先多谢老师厚赠了!”

    虽然他已有空空儿的《猿公剑法》,但所谓技多不压身,能够再多得一套剑法,他还是很高兴的。而且《乙组剑术图解》与《猿公剑法》相比起来,未免一个太过低浅,另一个则太过高深,中间却是没有中端一些过渡性的。若得了黄宗文送的剑法,那却是正好填补上中间段的这个空白。黄宗文送的剑法,按他所想,便应该是属于这种,反正他认为再怎么样也都该是比不上《猿公剑法》的。既然不及《猿公剑法》,那自然就是属于两者中间的了。

    黄宗文合上手里的《乙组剑术图解》放回桌上,笑着道:“算不上什么厚赠,只是薄礼一件。我的谢礼,可不止这么点儿!”说罢一顿,不等林旭接话,便又道:“你师父既然至今一去未返,外功招式等无人指点,那不妨便由我指点你好了。你既是我的学生,也可算作我半个弟子。只是你没正式拜入我门下,我不好直接教你。另外没得你师父允许,我也不好太过僭越。所以我的办法是,我直接给你武功秘笈,让你自学,反正我看你自学能力也很强。不过中间你有什么不懂的,却也可以来问我。但这里有个条件,你却得先答应。”

    林旭闻言之下,已是不由心中大喜。这一刻都想干脆如实相告,去他那个瞎编的什么鬼师父,立即翻身拜黄宗文为师了。反正两人本来也就是师生,再进一步成为师徒也不算什么,黄宗文的为人性子等他也都是很喜欢的。更别说黄宗文已是内力境绝顶的大高手,兼且还身负着武当派所保存的另一份历代武学典籍。

    虽然武当派没有像少林一样,有什么传出来的七十二绝技那么多,但作为与少林并执武林牛耳的大派,传承久远之下,历代高手或自创或收集的武学秘笈也定然不少。若是拜了黄宗文为师,这些岂不是也对他开放,能够想学什么就学什么了。哪里像现在这么捉襟见肘的,只有手头那几本,以及空空儿所留传下的那四门。虽然现在市面上是有不少公开发行售卖的武学书籍,但这之中却是假的居多。即便是真的,也多是花拳绣腿之类,或是删减了许多没什么威力的,哪能跟武当派的收藏相比。

    林旭在之前知道隐仙派的门中之秘后还没怎么多想,但现在这一想,立觉便是很大的诱惑。只是他在思忖一番后,终还是深吸了口气地压下了这冲动,并未向黄宗文翻身拜师,只是开口问他的那个条件地道:“黄老师你请说。”
正文 第九十七章 条件 错过的师徒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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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没有选择拜师,一是觉着自己之前才说了有师父,现在又忽然改口说没师父,短短时间内就转换说辞,未免显得太过反复无常了些。而这种反复的做法,他本身就不喜欢。且谎话揭破后,自是不免要把实言相告。可有些事,他却并不想说,也不想为此大费番口舌。

    二是自己在刚听黄宗文说完隐仙派之秘,知道了他拥有武当派的历代典籍后,就想要拜其为师,也未免显得太过功利性了些,明摆着就是一副为了这些秘笈的样子。这种行径,却也是他本身所不喜。

    三则拜师之后,可就多了个师父管束,不免就要失去一部分自由性,不能再像现在这样自由随性了。拜师一成,他跟黄宗文之间的关系可就不再一样,自是也不能再维持像现在这样的相处之道了。谁知道拜完师后,黄宗文是否会态度大变地要严加管教他呢?

    单是为了自由这一项,他就不想拜师。他现在才体会到了一些自己独处的自由性与快乐,可不想再让自己头上多加个管束者。而且这师父还是个强力管束者,武功比他高强,真要管他可是完全管得住。

    另外,拜师之后,黄宗文不免会对他现在的武功做一个深入的了解。在这种了解下,他所学的空空儿武功,很可能会暴露。虽然这也并不算多么隐秘不可告人之事,像李飞燕就知道,但在目前阶段他还是想保密,也不想自己身上的秘密全部暴露出去。

    而现在不必拜师,黄宗文也肯指点他武功,并且还会交给他一些武功秘笈让他自学,那岂不是比拜师更好。当然,在这之前,他必须得先答应黄宗文的一个条件。对这个条件,他当下自是洗耳恭听,看黄宗文会说出个什么条件来。

    黄宗文看着他微微一笑,道:“这条件其实很简单,就是我交给你的秘笈,你不得另行抄录,留存副本;在你学完之后,也必须把秘笈还给我,并且在此期间不得造成任何损毁遗失。另外不得我允许,也不能把你学会的这些武功随意转授他人。这些,你可能答应?”

    “我答应!”林旭闻言,自是连忙点头答应,这条件确实是很简单了,简直就只是些基本的要求。

    黄宗文点头道:“那就没问题了,我明天会先找一套剑法给你。”说罢稍顿,接道:“好了,那我就先回去了。”话落,便转身出门。

    林旭随后跟着送了出去。

    到得门外,黄宗文又转过身看向林旭,然后带着些遗憾地叹了一声,“我早前其实也有动过收你为徒之念,只可惜为时已晚,迟了一步,被人捷足先登。也怪我有些眼力不够,没看出来你在练武方面竟有这么出人意料的天分。窥一班而知全豹,由此来看,我远不如你那位不知名字的师父啊!”

    说罢,又是带着些落寞地一叹。然后不等林旭接话,便已是脚下一点,轻身飘然而去,很快身影便消失在了黑暗中。

    回到自己桃园的家中后,黄宗文却是并没开始收拾东西,而是立即在自己床上盘膝而坐,打坐恢复消耗的功力。今晚连番大战,他的功力损耗,可谓是极大,比林旭要大过了许多倍。而且不止是消耗,他的一部分功力更已是永久损毁,修为往后倒退了一部分,再恢复也恢复不过来,只能靠重新修炼。这是他为了对付魏长江,施展了那门自己近年来精研自创,却尚不完善的大威力武功,所付出的代价。

    他今晚连番大战,先是斗魏长江,再是大战彭家兄弟,虽然从头到尾都没怎么受伤,看起来是他武功更胜一筹,大发神威,但实际上他所付出的代价却也是极大。

    他已是内力境巅峰层次的修为,而且已是非常接近下一境界的真气境,距离突破可谓只有一步之遥。但现在修为大损,功力倒退,突破真气境的契机,恐怕会再被拖延后数年乃至十数年。甚至于,有可能会因为这次的修为倒退大损,损伤根基,而至此生再不能突破到真气境。这种损失与代价,实是不可谓不大。

    “他竟然早就有想过要收我为徒吗?”

    目送着黄宗文飘然远去的身影,林旭不禁心下暗道。不过既然现在自己已同样踏入了练武之途,对于错失过了这样的机会,他倒也并没什么可惜的。况便如前所言,现在让他拜师,他也是不会拜了。

    略作感叹地轻吁一口气,看着黄宗文的身影已消失在黑暗中,林旭便也不再多留地返身回房。黄宗文已经来过,这么晚是绝不会再有人来了。他回房之后,便返身关好房门,然后上床继续盘膝而坐,恢复消耗的功力。待得功力尽复后,便开始了正式的修炼。

    这一修炼,又复是到了早上七点。准时收功后,他又出门到宿舍外的空地上照例练了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这两套功夫的修炼,他早已是能控制在半个小时内完成。练完后,回宿舍洗漱一番,然后重新换过身衣服后,便拿了钥匙锁好门出门。

    昨晚与韩鹏的那一场大战,他早已是出了一身汗。而后来又算是经历了番摸爬滚打,一身衣服早脏了。这时既要出门,自是换过。

    出门到得李飞燕的那排宿舍,走到车旁时,他抬腕看了下表,但见已是七点四十七分。当下开门上车,发动之后,往校门口开去。到得校门口处停下,又是先到门房向柴大爷要了钥匙开中大门,然后开车出去,再返回把门锁好,交还钥匙。

    这一番下来,等到他左拐往东开到距学校边墙处约一百米远的路北那块玉米地旁边时,正好是八点左右。

    刹车停下,前后望了望路上没人后,林旭便转头往玉米地里瞧去。一瞧过去,就见黄宗文背着个旅行包,戴了顶鸭舌帽,从玉米地的深处钻出来,向他挥了挥手,看样子是早已提前等着了。

    林旭同样挥手招呼了下,然后便转身探臂打开了后座的车门。

    黄宗文见得车门打开,从玉米地旁一个闪身,便已是窜了过来地钻入了后座坐好。然后伸手一拉,关上车门,向林旭道:“走吧!”

    林旭点下头,开车前行,行快便提起速度地一路绝尘而去。
正文 第九十八章 清风剑法 明月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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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行五百米左右后,到了沙石路的尽头。尽头处所连接的,便是同一条柏油马路。

    这条沙石路的东边尽头处,便已是乡政府所在的武村村界,中间只隔了一条柏油马路,过了马路沿路再走几十米,便可到武村。

    林旭所在的关村,是在这条马路的路北边,而且村子主建筑群距离马路还有着几百米的路程。而武村则是位于马路的路南边,并且是紧邻着马路。

    其实原本的武村距离马路也是有着些距离的,虽不像关村离得那么远,却也有着一百米左右的距离。但自从这条马路建好通车后,武村村民们新盖的房子便开始不断向这条马路挺进,更有的直接一开始就盖在了马路边。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到现在,武村便已是成了紧邻着路边。而且不止村子主体的路南边,连路北边也是沿路兴盖了不少。

    武村村民们颇有经济头脑,这些沿路兴盖的房屋,多是建成了临街铺面。建好后或用以出租,或是自家弄些营生经营。到现在,这些马路两边的沿街铺面也算得颇兴旺,有饭店、商店、卖农药化肥、种子、木材、建材的等等。现在夏季水果大量上市,还有不少村民在路边摆摊卖水果的。摆得最多的,是夏季最热销的西瓜。

    武村除了村子里的集市外,便算得这沿路两边的商铺最繁华。而村子里的集市,不逢着赶集的日子时,其实也颇冷清,还比不得这边的生意好,终究是占了个交通便利过往人流量多的好。

    做为乡政府所在地,武村便已是武乡最大的村子,所以这一处地段,也可算得是全乡最繁华的所在。

    关村做为与武村相邻的村子,眼见得武村沿路商铺发展的好,近些年也有人开始效仿地紧邻着马路边盖起了房子。只是关村终究只是个小村子,也比不得武村已有十几年发展的底蕴。所以,有沿路开设的饭店等,总是远不如武村的生意好。就连关村本村的人请客吃饭,也是会不嫌麻烦地跑远些,到武村的饭店去。毕竟人家开得早,招牌亮。而且请客的也多有些虚荣心,总觉着乡里的饭店上些档次。

    武乡派出所自是也驻在武村,若只以距离来论,武村确实离学校不远,开车几分钟便可到。但武乡派出所可并不是建在村外的柏油马路边,而是在村子里面。村中的胡同巷子弯弯绕绕加起来,这路程可就差不多加远了一倍。而且村子里路窄弯多,也提不起来速度。再加上昨天晚上又是半夜接到的报警,除了值班的都睡了,这单是把人叫醒召集起来,也需要些时间。所以昨晚派出所的出警,才到的慢了。

    林旭这时路过武村,自是不会多留,反而因怕有可能会遇到派出所的警察,特地加快速度地开快了。虽然现在时间还早,路上所见的车跟人都不多,但武村毕竟是乡派出所的大本营,难保路过时有可能会偶遇地撞见哪个。

    好在略提着小心地一路疾驰而过后,并未有遇到这种太过偶然的意外。而且不止没碰到派出所的警察,路上所见到的行人中,连半个脸熟的也都没遇见。这却也正好,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武村算是挺大的一个村子,比起关村来,大了两倍都要多。不过这也就是跟附近的村子相比来论,再怎么大,也毕竟只是个村子,延伸到马路边的这些建筑距离,从头到尾连起来也就最多一千米左右。林旭脚踩油门加快速度,很快就开了过去,将其远远甩到后视镜中。

    在路过武村时,黄宗文也是一直低着头,避免有可能被村中认识他的人从车窗里瞧见地认出来。直到车开过去,从后视镜里看见武村已变成了一个小点后,他这才重新抬头地略松口气。以现在这距离,是绝不担心还会有人能看见了。

    望了眼窗外景色,黄宗文打开放在自己旁边的旅行包,从中取出一本装在透明文件袋里的书,探手过去递向前面的林旭道:“这是我为你选好的剑法,适合练熟了你那本《乙组剑术图解》后,作更进一步的练习。”

    林旭闻言侧脸一瞧后,便先伸手接过。然后拿到身前一看,但见这透明文件袋里的书,却是本蓝底封皮的线装古书。而且看起来,也显得颇陈旧了。那书皮的蓝色,看着都有些褪色了。

    “这才是有秘笈的样子吗!”一瞧这本古书的样子,林旭便是不禁先心下一喜地感叹道。

    可能是他太受看过的武侠及影视剧的影响,总觉着这种线装古书才像是武功秘笈,而他手头那几本现代出版印刷体的,即便里面也记录着武功,拿在手里却感觉不像那么回事。尤其那两本《气功》杂志,前后的封页及里面扉页上还有打的广告,更是有种浓浓的违和感与破坏代入感。唯一有点儿秘笈样儿的,也就是那本竖排版繁体字的《拳经》了。

    不过话说回来,像《拳经》这种古体式的书,以他这种习惯了现代式的习惯,读起来却也是费事。他当初为了翻译整本《拳经》,把竖排改为横排,繁体字转为简体字,再加抄写的过程加标点分句,可也着实是费了番不小的功夫。

    不过费事虽费事,但他感觉上还是觉着这种书有秘笈范儿。而且在经过了前面解读《拳经》的那番磨练后,他现在看这种书也并不算怎么费事了。

    看了样子他就先心中一喜后,再翻到正面封皮一看书名,但见得是“清风剑法”四字,不由又是一喜。这却也是巧,他昨天才给自己买的那把剑取名叫清风剑,不意今天黄宗文就替他选了套《清风剑法》来,可真是太契合了。

    “清风剑法。”口中念了一遍,林旭忍不住问:“黄老师,不知道可有‘明月刀法’吗?”

    黄宗文闻言有些惊疑地看着林旭,最终还是点头道:“倒确实有这么套刀法。”

    “哈,这可真够巧!”林旭闻言一笑地道:“我昨天才给自己买的剑和刀分别取名了清风剑与明月刀,不想竟然就有相应的剑法与刀法。黄老师,这套《明月刀法》我也一定要学,还请你成全。”

    黄宗文听罢,一笑释然地道:“这倒确实是巧。”顿了下,道:“不过清风明月这两个名,却也是属于惯常用名,用的人很多,你用重了倒也不意外。说来这《清风剑法》与《明月刀法》,便是分别由叫清风与明月的两位武林前辈所创。”
正文 第九十九章 清风无关明月 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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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黄宗文说的又是这么巧,林旭本以为他接下来要讲一段关于这两位前辈的武林典故。清风、明月这两人或是一男一女的一对恋人,又或是师兄妹或兄妹,又或同门师兄弟之类。但不承想,黄宗文只是简单说了两人的名字,倒确是一男一女,男的叫齐清风,创下了《清风剑法》;女的叫高明月,创下了《明月刀法》。

    只是这两人,除了刚好合了清风明月之外,却是并没有什么关系。这两人根本都不是同一时代的人物,而是分别在两个年代,中间差了有一百多年,都根本没见过。还是高明月早生了一百多年,世上先有的《明月刀法》,都不是照清风明月这顺序的。

    不过林旭听罢后,再仔细一想却也是,这天下事,又哪来的那么多巧合。虽然清风明月这两个词是经常一起出现,但不是叫了清风与明月的,就必须是一对,之间又必须有关系。谁又规定哪个不能单独出现了?

    黄宗文最后,倒也是答应了会让林旭参详《明月刀法》的刀谱。像《清风剑法》与《明月刀法》这两门武功,虽也是属于武当派的典藏武学,但却并不是武当派的本派中人所创,不属于武当派的核心功法,而是历代门人弟子自江湖上收集而来。再加上这两门武功也并不是多么高深精妙的那种,所以黄宗文却也是答应的爽快。

    并不是所有的武林前辈都是高人,他们之所以是前辈,只不过是比今人早生了些年。因此,也并不是所有传承久远的武功,都是高深精妙的厉害武功。就像林旭所学的那门华拳,其创始之人的年代比空空儿还要久远,是在唐朝中叶。但华拳的威力与精妙,比起空空儿所留传下的武功,却可是大大不如了。

    林旭正在手把方向盘地开着车,而那本《清风剑法》还装在文件袋里,所以他这时也并没有拿出来翻看。只是在谢过黄宗文后,将其暂时放在一旁收起来。等从平阳回来后,不妨再去细看地开始学习。

    过了武村后,车再行二十来分钟,便赶到了县城。两人是要去市里平阳,自是不会进县城,只是路过。不过路过时,再瞧到路边一家卖早点的小店后,林旭放慢车速向黄宗文道:“黄老师,我们不如下去吃点早饭吧?”

    两人之前在路上有闲聊说起,都是还并没吃早饭。情况其实也是大同小异,两人都是练功到早上七点才收功。林旭收功之后的经历不必再细说,反正一番忙碌下来,到开车出来,便已差不多到了八点。

    黄宗文则是七点收功后,这才着手开始收拾出行的衣物、财物等东西。一番收拾完后,也是不早了,便趁着没人注意时,提前赶到那片玉米地里等着林旭。

    这时听得林旭此言,黄宗文便点头道:“好。”顿了下,笑道:“不过一定要我请。”这时早已是离得武村远了,而在县城他并没什么熟人,自是不用再怕被什么人见到地给认出来。

    “当然是您请!”林旭跟着笑了句,也不跟黄宗文客气。说罢话后,便打方向盘地将车拐到了那家小店旁停下。然后打开车门与黄宗文一起下车,两人向小店走去。

    这家小店卖的早点也没什么太出奇的,都是他们这边早点摊上常见的豆腐脑、胡辣汤、油条、小笼包、茶叶蛋之类。两人进店之后,便随意各点了些。

    内力的修炼是一个不断炼精化气的过程,而人体内的精大多是通过日常进食来摄取到的。所以练武的,通常饭量都很大。不止是内力境,外力境的修炼,日常体能消耗同样很大,也是需要大量的食物进补。所以不论内力外力,凡是练武,都是个体力活。

    也只有到了真气境,据说那时打通任督二脉后,可以吸收炼化到一些天地间的元气来补益自身,那时对于食物的依赖上便会减小。甚至于能做到短时间内的辟谷,十天半月不吃不喝都完全不算什么。

    事实上,十天半月不吃不喝,以林旭现在也可以做得到。他练武之后,体质已是得到很大的改善。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做到减少自身各方面的消耗。只不过,这十天半月不吃不喝,他也就是能够做到坚持而已,对他本身还是大有影响的。而真气境的武者,则就能做到基本上没影响。十天半月不吃不喝,照样生龙活虎,甚至功力的发挥上都不会减少多少。到得这种地步,才能做到那种真正闭关。完全不用吃喝,坐下一闭就是几月上年的。

    对林旭影响极大的那篇《气功》杂志上摘抄的《抱朴子·别旨》中也有提到这点,言“今既修气术,则谷气自除,纵一日九餐,亦不能成患,终岁不食,亦不能羸困。”

    这就是说,只要功力到了,一天吃九顿饭乃至更多,也完全没事;而一整年不吃,也能够做到不羸弱困乏。

    对这个境界,林旭现在自是远远不及了。就算是黄宗文的修为,也做不到。估计他现在也就能做到前半个,就是一天吃九顿饭没事。

    两人平常的饭量都已是很大了,更别说昨晚又都还各自出手大战过,消耗不小。但这个时候,黄宗文在进店前却是提醒了林旭一句,让他点的不要太多,以免引起别人的注意。这却是他过于小心了点,未离开本地前,不想引人注意。饭量大的,平常人中也有,但如果大的太过寻常,一个人就要吃三、四人份的,就未免显得太过异常,要惹人注意了。

    林旭听了他的提醒后,虽觉他太过小心了,但再一想,终究小心无大错,却也没必要为顿饭过于纠结。所以还是听了他的,两人进店后都只是点了比常人稍多些的量,并未太过超常。

    两人都是话不多的,吃饭也不闲聊什么,只各自低头大口吃饭。很快便风卷残云般,各自消灭了自己的早餐。然后等黄宗文结账后,便出门继续上路。

    接着一路上再未停留,一路顺利地抵达市里平阳。

    林旭昨天晚上有跟岳纤云通过电话,知道她跟宋永华现在都暂时住在向阳大酒店。这地方他上次陪岳纤云去见其父亲岳向阳时去过,自是知道怎么走。进城后便照着上次记忆里的路,直趋向阳大酒店。
正文 第一百章 当年旧事 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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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向阳大酒店后,林旭抬头一看这熟悉的地方,心下也不禁略有些感叹。他上次就是在这里见的岳向阳,不想那也是唯一的一次,上次一别,就是永别。虽然他跟岳向阳谈不上有什么关系与感情,但思及岳向阳的遭遇,却也是不禁生起了些命运无常之感。

    “我三年前,也是在这里见到的宋永华和岳向阳。”黄宗文下车之后,抬头看着眼前的酒店,语气也是略有些感叹地道。

    这向阳大酒店,其实算是岳向阳平日里的办公地点,这里常设有他的一间办公室。他平日无论是处理明面上的事务,还是暗底下的事情,多是在此。

    黄宗文所言的三年前那次到市里看女儿,跟岳向阳在街面上所起的些冲突,其实并不是直接跟岳向阳遭遇所发生的。那次,他是先跟岳向阳的某个手下起的冲突。然后冲突升级,他一路打到眼前的这座向阳大酒店,再当面碾压式地打败宋永华后,逼迫的岳向阳服软。

    林旭凌晨那会儿虽有听黄宗文提起过这件事,但并不知道具体的细节,黄宗文也没跟他说。这时闻言,使只笑道:“那倒也巧,我上次也是在这里见的岳向阳。”

    说罢后,他冲黄宗文做个请的手势,两人一起走向酒店大门。

    进门之后,便是酒店的大堂,林旭先一步上前过去,到前台向名客服小姐问道:“你好,请问岳纤云是在哪个房间?”

    客服小姐闻言,脸上略显过惊容,然后抬头仔细打量了他会儿后,问道:“你是不是叫林旭?”

    听客服小姐这么一问,林旭便猜到应该是岳纤云提前向其打过招呼并描述过他样貌的,毕竟他昨天在电话里也有说过今天会来平阳。见被认出,他当即点头道:“嗯,是我。”

    客服小姐闻言微微一喜地笑道:“小姐提前吩咐过的,我带你过去吧!”

    “好!”林旭点头致谢。

    客服小姐叫过旁边的一名同事,暂时交接了下手头工作,便从工作台后走了出来。到了林旭身旁,她作个请的手势,指向大厅另一边的电梯。

    林旭回头向黄宗文看了眼,两人一起随着客服小姐走向电梯。

    电梯口处一共有四部电梯,不断的上上下下,不时有人进出。但客服小姐走到这里后,却拐了个弯,带着两人绕过了这四部电梯。

    林旭见状,不禁面上有些疑惑。黄宗文看出他的疑惑,在旁轻声道:“这旁边还有部隐藏的专用电梯,直接通向岳向阳在顶楼的办公室,你上次没用过?”

    客服小姐其实也看出了林旭的疑惑,本正要解释,不想黄宗文先开口了,听罢后不禁有些惊讶地瞧着黄宗文道:“这位先生以前来过吗?”

    岳纤云昨晚的吩咐,只是提了林旭,并未有提及黄宗文。但这客服小姐见黄宗文是跟着林旭一块儿的,便也没有多问。现在黄宗文这话一说,她才知道黄宗文也是来过的,看样子应该也是认识老板。

    黄宗文闻言点了下头,道:“来过一次。”

    “原来如此。”林旭心道了句,向黄宗文道:“我上次只去了旁边的餐饮部,没来过这边。”

    “哦!”黄宗文点点头,没有多说。

    两人接着再随客服小姐走了几步后,便到了两扇对开门前。推开门,里面是个三平米左右的空间,然后这里面的右手边才是一部电梯门。电梯门的上方处,装有一个监控摄像头。

    客服小姐领着两人站到摄像头下面,抬头向着上面的摄像头道:“小姐等的人来了,请开门!”

    说完等了片刻后,就见电梯门一响地向两旁打开。看起来这电梯是由上方监控处控制着的,而这电梯门旁边也确实没见任何按钮。

    黄宗文三年前就来过一次,对此没什么出奇的。林旭却是第一次来,不免有些好奇的左右打量。这电梯做成这样的设计,应该是为了防止陌生人乱用。另外也是出于安全考虑,若有对岳向阳不利的,上面监控一看,不给开门,那下面的都没门路上去。

    黄宗文三年前那次,是直接抓着一个岳向阳的手下过来叫门。当时宋永华也在上面,岳向阳自信有宋永华在就一定没事,可以对付的了黄宗文,而宋永华隔着个监控画面也是看不出黄宗文的具体修为功力如何,再加上对自己的自信,所以便轻易开门让黄宗文上来了。而黄宗文一上去后,他们俩才知道后悔。

    “二位请进!”等到电梯门完全打开,客服小姐做个请的手势,请两人进去。等两人进去后,她在门外低头微鞠个半躬道:“上去会有人迎接,我就送到这里了,再见!”

    两人见状,也都客气地冲她点了下头。

    直到瞧着电梯门关上后,这位客服小姐才转身离去。到底不愧是目前平阳全市唯一的五星级酒店,服务人员的礼仪很到位。

    电梯门关上后,林旭与黄宗文也不用任何操作,电梯直接开始自动上行。

    因为是专用电梯,没有别的楼层按动阻碍,所以这部电梯的速度很快,只约摸一两分钟后,便是脚下一顿,“叮”地一声开门,最顶层的二十五楼已经到了。

    电梯门一开,林旭就见岳纤云和宋永华都正站在门外等着。上面既有监控,他们自是提前一步知晓两人上来。

    一见林旭,岳纤云便是高兴地笑迎道:“林旭,你来了!”

    而宋永华则是面色肃然带着些敬畏地先向黄宗文点头致礼道:“前辈!”

    黄宗文虽然看上去只是四十来岁的样子,只从样貌上看,他跟宋永华也相差不大。但所谓达者为先,黄宗文修为既深,宋永华便尊他为前辈。而且他觉着能有黄宗文这般深厚功力的,也必有着一定的年龄打底。只是修为到了内力境,就有着延缓衰老之效,所以无法从外表上准确判断其年龄。

    黄宗文闻言淡然一点头,先抬步跨出门去,道:“不用客气,叫我‘黄老师’就行。”

    “黄老师!”旁边岳纤云闻言,却是先客气地叫了声。

    “嗯!”黄宗文点头向岳纤云笑了下,道:“我跟你父亲也有过一面之缘,没想到他这么年轻就忽遭不幸,你节衰!”

    “嗯!”岳纤云含笑应了声,也没多说什么。

    黄宗文顺口向她安慰了句后,便转向宋永华道:“你找个地方,我有事要跟你单独谈谈。”

    宋永华自是不敢怠慢,连忙做个请的手势,将他往一旁引去。然后又转头看向岳纤云,示意她招呼好林旭。

    眼前是一条长有十来米的宽阔走廊,走廊两边各有几间房,宋永华领着黄宗文进了一间离得最近的没人空房间去说话。

    目送着两人走进了房后,岳纤云凑过来向林旭问道:“那就是教你武功的师父啊?”

    “嗯!”林旭不愿在这个问题上多解释,只随口应了声地给了个模糊答案,没准确回答“是”,或者“不是。”

    好在岳纤云对黄宗文的身份问题也不是很感兴趣,问过句后便没再多问,向他道声“走吧!”在前面引着他往走廊最顶头所正对向的那间房门走去。

    “对了,你东西。”跟着走出两步后,林旭将手里拿着的岳纤云昨天落在他车里的那个背包递了过去。这包里装的,是岳纤云的那身月蝴蝶的服装与装备。

    岳纤云接过后,道了声谢,然后犹豫了下,开口问道:“你昨天跟你女朋友真的没事吗?”

    “没事。”林旭淡然道。

    “那她……”

    “我不想谈这件事。”岳纤云还要问,但只说了两字个,就被林旭制止地开口打断。

    岳纤云见状,有些悻悻地闭了嘴,接下来也没再多说什么。走到顶头的那间房门前,她推开门将林旭往里让进,介绍道:“这是我爸的办公室。”

    其实不用她介绍,林旭也能一眼看得出来,里面是很明显的办公室装修风格。不过这间办公室却是特别大,约摸足有一百平米,对面是整个一面墙的宽大落地窗,视野极好。从窗前望去,所对向的正是那一条流经平阳的河流以及河畔的滨河公园。正值盛夏,草木青绿,鲜花盛开,河水幽幽,波光粼粼,风景特别优美。

    落地窗前,是一间很大的办公桌。上面既有台式电脑,也还放着个笔记本电脑,其余是一些摆饰与办公用品。办公桌对面放着几张椅子,门口这边处则有套真皮沙发,地面上也铺着柔软的地毯。其余电视、空调等也不必一一细述,反正在林旭看来,就是很豪华。

    进门后,岳纤云请林旭到沙发上落座。不过林旭却没坐,而是走到落地窗前,望着窗外远处的风景欣赏。岳纤云见状,便也过来站在旁边陪着他。

    经历过了昨天的一场共患难,再加上岳纤云还正处于丧父之痛,林旭觉着也不好一直干晾着她不说话,接下来便随口问了些她父亲案子的后续处理。说了没多大会儿后,就听见办公室门响,两人转头望去,便见是宋永华引着黄宗文进来,看来是已谈完了话。

    黄宗文站在门口处也没进去,只是瞧向林旭道:“林旭,我跟宋永华的事情谈完了,我们走吧!”

    “好!”林旭点头应了声,便抬步走去。

    岳纤云见状忙拉住他道:“怎么这么快就走,已经快到中午了,等吃了中午饭再走吧?”

    这时已是过了上午十点,离中午确实没多长时间了。但既然黄宗文要走,林旭自也不会多留。那边宋永华也是挽留黄宗文好一番了,只是黄宗文问清楚事情与他无关后,便不愿再多跟他打交道,自是婉言谢绝地不多留。

    “我们还有事,黄老师还要赶火车,就不多留了。”林旭解释了句,将手从岳纤云手中轻轻抽出。

    “几点的火车?这么着急?”岳纤云问过后,又道:“那你送过黄老师后,也可以再回来吗!”

    林旭道:“就是中午的。送完黄老师后,我回去也还有事,就不多留了。你要实在有什么事的话,就再呼我吧,我会给你回电话的。”

    岳纤云听罢很是无奈,眼见再挽留也没用,也只能依依不舍地直送了林旭和黄宗文到酒店楼下后道别,宋永华自是也一起跟着。两人本还有意再送两人到车站的,林旭和黄宗文自然也都是一起谢绝了。

    上了车,驶离了向阳大酒店后,黄宗文看了眼还在后面目送他们的岳纤云,向林旭笑道:“这女孩儿明显对你生了情意啊!”

    被黄宗文开这种玩笑,林旭不禁脸上一热,有些不好意思地辩解道:“只是经过昨晚的事,她暂时对我有些依赖感,没别的。”

    黄宗文见状又笑了笑,没再多说。

    林旭并没到过平阳火车站,但黄宗文却是以前送黄容时到过,在黄宗文的一路指点下,他也并没怎么费事地就赶到了平阳火车站。

    平阳直达首都的车次,确实是中午就有一趟,发车时间是十二点三十五分。黄宗文以前送黄容坐过这趟车次,自是了解。不过赶到火车站时,时间确也还早,尚没到十一点。

    在火车站前停好车后,黄宗文向林旭道:“现在时间还早,我先去买票。买好票后,咱们在旁边找个饭店,我再接着请你吃饭。早饭因为我,你也没吃饱,现在就再补你一顿,这回你放心敞开吃。”说罢,笑着开门下车去了。

    等黄宗文买好票回来,确实真就拉着林旭到旁边饭店里再吃了一顿。这回没什么顾忌,再加上黄宗文还要了个包间,两人便敞开肚皮大吃了一顿。

    在饭店消磨到了快中午十二点时,黄宗文这才结了账。接着两人出门后,林旭便送他进了车站的候车大厅。

    “祝您一路顺风!”

    “你也多保重,等我回来时,希望你已经练成了《清风剑法》,那时我就再把《明月刀法》的刀谱交给你。”

    在候车厅前道别了之后,黄宗文便向林旭挥挥手,进入了候车厅检票。

    林旭目送着他的身影远去后,这才返身拾级而下,然后上了车,开车回返武乡中学。
正文 第一章 错过的父女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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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回程的途中,也是一路顺利,并未出现什么意外状况。不过他在回到学校门口时,却是大出意外地惊讶了一番。因为他在通往桃园的那座小桥桥头处,看见了郭静的那辆宝马摩托车。

    郭静与黄容乃是闺蜜好友,两人经常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地一起出现。眼下郭静的摩托车出现在这里,那自是说明,黄容回来了。而且又是同往常一样,郭静送的她回来。

    林旭才刚送了黄宗文到火车站离开,没想到这一回来,就看见黄容已是回来。而按现在的时间,黄宗文早已是坐上了开往首都的那班列车,父女俩人竟就是这样生生错过了。

    黄宗文身上没呼机,即便有,现在在火车上也是联系不上。而这趟从平阳前往首都的列车,要行经十几个小时,最早能联系上黄宗文的时间,也是要到第二天了。而那个时候,黄宗文也已是身在首都了。且他也必须是身在首都,他们才有可能联系上。

    因为他是去看女儿,而黄容的学校及宿舍方面都有电话,这样他到了黄容学校后,他们这边才有可能联系上。不然的话,就只能被动地等着黄宗文联系他们了。

    黄容刚开始放假的时候并没回家,留在了首都打暑期工。按她所说的,是只打一个月,一个月后便会回来。而林旭听黄宗文提起的黄容最近消息,是说她八月初才会回来,且还并没确定具体日期。有可能是一号,也可能是二号、三号,甚或是四、五号。

    但是,今天却还只是七月底,并且才只是七月三十号,明天还有个七月三十一日,七月才会过去。黄容今天就已回来,那是比她说的整整提前了两天。这还是按最近的八月一号算,要是按晚的算,她就是提前了好几天。

    可这提前回家,她却是也并没有通知过黄宗文。看样了,她也是打算要给黄宗文来一个惊喜。而黄宗文也没通知她地就坐上了前往首都的列车,也是打算要给她一个惊喜。

    好嘛,这父女俩也算是心有灵犀,想到了一块儿地互相给惊喜。可这默契度却是稍微差了点儿,现在这情况,喜是没有了,光剩惊着了。在这同一天,一个走了,另一个回来了,刚好错过了。

    “唉,这可真是非常之不巧了!”林旭在车里摇头一叹地苦笑着自语了句。开门下车,走向郭静的那个摩托车旁。

    对面桃园的黄宗文家院子里并不见郭静与黄容的身影,这时的整个院子,从那边桥头处开始,都还整个拉着警戒线地封着。林旭走到郭静的摩托车旁后,便站在旁边等着两人。

    按他所想,两人就算一时不在,也应该并没走远。瞧见自家院子这种情况,黄容这时应是带着郭静在学校或是饭店里向人打听情况。他也不必去找,等一会儿她们打听完就自会回来了。

    果然,他等了没多大会儿后,就见黄容与郭静两人从饭店里挑帘走了出来。见到两人出来,他向两人笑了笑,算是打过招呼。

    “林旭,你小子跑哪儿去了?我家里出了这种事,你也不说打我呼机通知我一声?”黄容一见林旭,却是有些没好气地道。

    “我有事出去了一趟。”既然黄宗文与黄容父女俩已经是成为事实地错过,他便也绝口不提自己是去市里送黄宗文到火车站坐车。不然的话,黄宗文今天才走的事被抖露出去,就跟他昨晚为黄宗文作证所说的口供对不上了。到时若被警察知道,他跟黄宗文都有得麻烦。

    随便敷衍了一句后,他接道:“既然你爸到首都去找你了,我是打算着,等他到了首都找到你后,再打呼机通知你,到时就一块儿给你们俩说了。反正你们俩在首都也是一时赶不回来,也不急在一时半刻的,我是准备今天晚上给你打的。哪想到你现在就提前回来了,你说你也不提前打声招呼,这下可好,跟你爸错过了吧!”

    就算按他给警察说的那个口供,黄宗文是昨天走的,以这时间来推算,两人也仍是会错过。而且那时两人的错过,很有可能就是在交错而过的两列火车上。一列到平阳,一列去首都。

    “我爸真的到首都去找我了?”

    “当然是真的,你刚从饭店里出来,不也是找人问清楚了吗!”

    黄容闻言苦笑一声,无奈地抱怨道:“我哪知道我爸忽然就想着要去看我,我没通知他地提前回来,本来是打算给他一个惊喜的,现在,唉!”最后又满是无奈地叹气。

    叹了口气后,又接着抱怨道:“还有啊,我家怎么会忽然出这种事的?简直是莫名其妙,什么人就哪儿不去地非跑到我家院子里打架,真是倒霉催的。这简直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还幸亏我爸不在家,提前走了,不然的话,他好好的在家遇到这种事,很可能会遇到危险呢!”

    趁着她这番抱怨时,旁边的郭静向林旭笑了笑,算是回礼打过招呼。然后听黄容说罢后,她插嘴安慰道:“黄老师这也是托你的福,因为想你才走的。不然的话,晚上就可能会遭遇到这事。你这是无形中保护了爸,可真是颗福星!”

    黄容闻言一点头,颇有些自得地道:“那是,本小姐那从来都是福星高照、逢凶化吉的,不止护自己,还能护家人朋友。以后别到庙里烧什么香拜什么佛了,拜我就行,我一定会保佑你的。”

    说罢,又是不禁自己笑了笑。但才笑过了片刻,却又是忽然脸一苦地叹气道:“可现在要怎么办,我都没法联系上我爸。给咱们宿舍打过电话了,但她们说我爸还没去到学校找我,我们现在就只能干等吗?唉,我爸也是,明明有钱的,也不说给他自己买个呼机。现在可好,一出门都联系不上了!还有这里啊,这要怎么办,我家的院子要给封到什么时候?”

    话落转眼一瞧郭静,“咱们就偷偷进去,警察也应该不会知道吧?不弄掉他们的那警戒线就行了。”

    郭静道:“可要是被警察知道了,未经允许私闯进犯罪现场,那可是属于犯法的。”

    “啊!”黄容忍不住苦恼地叫了声,“那咱们怎么办啊?”
正文 第二章 夜宿问题 我来安排
    如果按林旭为黄宗文所作的那个伪证所言,黄宗文是昨天中午就已经走的,那按照时间推算,黄宗文现在确实是应该到首都了。可事实上,黄宗文是今天才走的,而且是才坐上火车不久,那自然是不可能赶到首都。就算是坐飞机,也不可能这么快到。

    对黄宗文还没到黄容学校找她的原因,林旭很清楚,但自是不能告诉黄容,这时便只是安慰道:“可能是黄老师坐的那趟火车晚点,或是因为什么别的事耽搁了吧!你也别担心,只要他到了,总归是会联系你的,最多也就是耽搁些时间。”

    “林旭说得对。”郭静在旁听罢,接过话顺着他意思地跟着安慰黄容道:“只要黄叔叔到了,一定是会联系你的。现在还没联系,可能就是他因为些什么事耽搁了。像火车晚点这种事,也是常见的,我们上次走的时候,不也碰到了吗!”

    听两人这么一说,黄容这才面色缓和地稍安了些心。

    郭静瞧着她,又接着道:“你们家院子这事,既然是警察封的,那还得警察解。我这就带你到乡里派出所去吧,咱们请警察尽快处理结案,把你们家院子解封了。”

    黄容闻言,却还是有些愁眉苦脸地道:“昨天晚上才出的事,再快也不可能今天就结案吧?而且就算能结案,恐怕也还得办些手续之类的。乡里派出所的办事效率可不高,我上次身份证丢了,补办个身份证可就费了好长时间。今天就解封,我觉着没戏。唉!”

    说罢,又是不禁哀声一叹,“这要今天解不了,那我晚上都没地方住了!”

    郭静道:“要今天解不了,那你就再跟我回平阳,住我家就是了。然后等什么时候解了,让林旭打电话通知你。而且你在平阳等黄叔叔回来,也能更近点儿。”

    黄容摇摇头道:“我不想再折腾一趟了,也不想再麻烦你。我看我还是到饭店里跟老板娘商量一下,在饭店借住几天好了。”

    “咱们两个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你在饭店借住多不方便,还是跟我回去住我家吧!”郭静劝道。

    林旭听到这里,插口进来向黄容道:“你要想留下的话,可以住燕老师的宿舍。她也回家去了,不过钥匙还是照样留给了我。”

    黄容闻言,双眼一亮地道:“那这正好!”稍顿,又道:“不过最好还是能跟燕老师说一声。”

    林旭摇摇头,大气地道:“不用麻烦,我能做的了主,你尽管住着就是,反正她十天半月地也不会回来。”

    “那我就先谢谢你了!”黄容向他一笑地道谢。

    燕菲菲(李飞燕)的宿舍,郭静也是曾去过的。知道这位燕老师的宿舍环境,已算是整个学校里最好的了,比校长的都好。黄容住到她的宿舍里,倒也不受什么委屈,而且一个人住间单人宿舍也是挺方便的。学校里林旭也在,再加上还有些留校的教职工,安全方面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对这个解决方案,她都是挺放心的,所以便也没再坚持劝黄容跟她一起回平阳去。

    同样感激地看了林旭一眼后,郭静又向黄容道:“既然这样,那不如我留下来陪你吧?然后等黄叔叔回来后,我再回去。”

    黄容闻言,忙摇头道:“不用,我没事的,你还是回家去吧!你也是差不多一个月没见你爸妈了,还是跟他们好好聚聚。他们也很想你的。再说你走的时候,也是答应他们送了我就会回去的,还是别对他们食言了。不然的话,他们嘴上不说,心里可就免不了要怪我了。”

    说罢后,她忽然移步到林旭身边,抬手拍上林旭的肩头道:“再说,这里不是还有小林子陪着我吗,他武功可比你厉害多了,保护我还不是小事一桩!”

    林旭闻言,不禁皱着眉头很不高兴地一缩肩,躲开了黄容搭在他肩上的手。对“小林子”这个称号,他可是一点儿也不喜欢。尤其想及看过的《笑傲江湖》里那个小林子的下场,更是对这称呼深恶痛绝。往旁让开一步后,他很不满地向黄容道:“你再这样叫我,那可就别想今晚有地方住了。”

    黄容闻言,连忙陪笑道:“好好,是我的错,姐姐不敢了,别生气吗!我就是开个玩笑,缓和下气氛。”

    说着话,她还又移步过去,探手去抱林旭的手臂。只是林旭又微一侧身,后退半步地让了过去,没让她挨着。

    郭静看着他们两人的笑闹,有些目光闪烁地目露深沉。尤其刚才黄容说林旭武功比她厉害多时,让她心里不禁有些刺痛感。但思及林旭的厉害,尤其是上次同样在这学校门口处,林旭对付范海潮时所施展的那套出手速度极快的武功,让她每次想起都有些绝望感。只觉得自己怕是再练两辈子武,也未必能够及得上林旭。他上次所施展的那套武功,简直就像是传说中的那种武林绝学,已经脱出她的理解范畴。

    她对武功的理解,还觉着只是技击格斗,最多传统的国术比那些现代技击更加厉害些。但再厉害也有个限度,无非也就是能练得力量更大,速度更快,身体更敏捷等等。可上次她所见到的林旭那种出手速度,觉着简直就是完全超出常理,不是人体本身力量能够做到的。

    那种武功,就好像是那些虚构的武侠里所描写的。什么内功心法一运,出手如幻之类。可这世上,难道还真的有内力、真气这些东西不成。武功的发挥,不是依靠锻炼本身肉体的力量,而是需要某种莫名的能量吗?

    “容儿,真不用我留下吗?”郭静最终还是并没多说什么,只是又向黄容问道。

    “真不用,你还是回去陪你爸妈吧!”黄容闻言,转过头向她道。

    郭静也是同她一样,放暑假后的最开始一个月并没回家,而是留下陪她一起打工。其实两人都并不缺钱,打工主要是为了体验锻炼下自己。郭静尤其不会缺钱,留下最主要就是陪她。

    差不多一个月没回来,郭静的父母也是很想她。所以这次不准她一回来又跟着黄容走地不着家,只答应了让她把黄容送回来。送完黄容回去后,她今天还是一定要回去。

    这时听到黄容这么说,再想及家里父母的期盼,郭静便也没再坚持要留下。不过之后还是一定要陪着黄容去派出所,帮她一起去处理解封她家院子的事宜。对此黄容便没再推拒,两人跟着一起去了。
正文 第三章 有理抄录 混得开的林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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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静既然一定要主动帮忙,林旭便没有再跟着凑热闹。虽然因为两次见义勇为奖励的原因,他认识乡派出所的所长、副所长,甚至派出所一半以上的警察都称得上对他熟悉,如果有他跟去出面帮忙,事情可能会更较顺利一些,但他是天生不爱说话的性子,却是不愿多跟人打交道。不认识的也就罢了,认识得见了却是免不了要先一番客套地打招呼,凭地多说话的麻烦。

    当要,如果是非常紧要的事,不得不跟人去打交道的话,他也一定会尽量克服自己的问题,努力达成想做的事。但眼下这件事在他看来,却并不算有多么要紧。既然黄容的住宿问题已经解决,那她家院子的解封,多拖上几天也并不算什么,误不了什么事。反正黄宗文这一两天内也是回不来,就算回来后这事还没解决,以他的身份随便在学校找间宿舍借住几天也不是问题。

    所以,他对于要主动帮黄容解决这事,连提也没提,而黄容也并没要求他。当下,三人便于此处分手,郭静骑摩托带着黄容去乡里派出所,而林旭则带着从摩托上卸下的黄容行李,先送到李飞燕宿舍。

    道别之后,目送了两人远去,林旭先提着黄容的行李回到车旁,打开门放进去,然后便又是去门房跟柴大爷借钥匙开中间的大门。

    开门后把车开进去,然后再又锁好还了钥匙,接着便又是照例开回李飞燕的宿舍前停好。停好车,他拿了黄容的行李与黄宗文给他的那本《清风剑法》下车,到了宿舍门前开门进去。

    进门后,随手把黄容的行李袋丢在沙发上,他便拿着那本《清风剑法》坐到电脑桌前的转椅上,然后打开透明文件袋,将书从里面取出来。

    取出一看,他便发现这书确实很古旧。翻开一看,里面的书页也很轻薄。也难怪黄宗文要装个文件袋保护,不然的话,在哪儿磕碰上一下,就有可能弄破损坏。

    略加翻看了几页后,他心中决定,还是要先抄录一份。虽然他之前答应了黄宗文不另行抄录秘笈,但黄宗文要他答应那些条件的最主要目的,不外就是为了不让交给他的秘笈随意流传泄露出去。所以他只要抄完学会之后,便把所抄的副本毁坏或烧了,不私自保留下来,也就不算违反了黄宗文所设的条件。

    他打算抄一份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他在经过以前的解读《拳经》后,对看这种古体书虽然不算怎么费事了,但因从小所养成的习惯,他对这种繁体字、竖排版以及没有标点符号分隔的古文,看起来还是不太习惯与方便。抄录的同时,把字体、排版等转换过来,看起来就会方便许多。

    二则是这原版的古书看起来不太结实,万一他在翻看的过程中不小心有所损坏的话,那就不好了。照着书本练习,可不是看一遍就行的,在练习的过程中势必还会不停的翻看。看的次数越多,也就越难免哪次可能出意外。他抄录一份的话,把这原版的保存好,练习时只看自己抄下的副本,就不用担心可能会损坏到原版了。

    他答应黄宗文的条件中,可也有练习期间不得对秘笈造成任何损毁遗失这条,对此自是也要保证做到。

    另外,他在抄录的过程中,也能够加强对书中内容的记忆。正所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他记忆力虽然不错,背诵课文等都比别的同学快,但却也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有时候为了加强记忆,抄写是很有效的手段,这也是他上了这么多年学的学习经验。

    做好了决定后,他便没再多作耽搁,当下就从李飞燕这台电脑桌的抽屉里找了本新的笔记本,然后再从旁边的笔筒里拿过支笔,于笔记本的第一页上写下了“清风剑法”四字,开始着手抄了起来。

    李飞燕的这张电脑桌也同时兼做着书桌,很宽大。而她现在既是学校里的老师,平时也能够从学校领到不少办公用品,这种没用过的新笔记本,抽屉里还存着不少。

    林旭做起事情来,很是专心投入。这一抄起来,便很快心无旁顾地专注投入了进去,认真转换着字体、排版等抄录着。

    有过了前面解读那本《拳经》的经验后,他现在对繁体字也是很熟悉了,大部分的常用字都能认得,基本已用不着字典等工具书去查看简繁体的对照了。这时抄起这本《清风剑法》来,便显得很流畅,繁简体的转换,基本是不假思索。

    不过做为一本剑谱,《清风剑法》的字数倒不是很多,占了大部分篇幅的,还是各种持剑的人形图画动作。好在他有过抄空空儿遗刻的经验,像《妙手十三式》与《猿公剑法》这两门也都是图画占了大半儿,所以他现在绘起这些人形图画来也是不怎么费事了。

    其中的窍门就是,不用非对照着跟原版一模一样,画的只要跟原版上的动作、出剑方位等相同一致即可,其余的一些细节则不必非要完全相同。就像这《清风剑法》的人形图画,是个穿古装的男子,他就完全可以换成现代的,画起来就会精简不少;原版画的较精致,他就可以画简陋些,只要动作没偏差就行。

    这原版武功秘笈是创作者要留存给后世门人弟子或子女后代的,所以自是制作的精致优良一些。但林旭只是抄给自己看,自家能看懂即可,再加上学完后这抄的副本还要烧毁了不留底,自是不用弄得多精致。

    专心投入之下,他也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不知过了多久后,听得门外有脚步声走近,他这才回过神儿来地停下了笔。停笔仔细一听,他便听出了脚步声正是往李飞燕的宿舍走来,再多听几步,更是辨认出了是黄容的脚步声。

    这时他再抬腕一看表,才发现已是过去了一个小时左右。这么长时间,武村又离得不远,那确实是该回来了。

    果然不多大会儿后,就见门帘一挑,黄容自外面走了进来。

    “你回来了!”见到黄容进来,林旭转向门口向她打声招呼。

    “嗯,你写作业呢!”黄容微笑回了句。

    她见林旭正坐在电脑桌前,手里拿着笔,而桌上还有个笔记本,便误以为他是在写暑假的作业,也没多留意去细看。

    “嗯!”林旭见她误会,自是也不解释。当下随口应了声,将笔记本和那本《清风剑法》都合了起来,并将《清风剑法》压在笔记本下,又一起装入黄宗文交给他时原本的那个透明文件袋里。扣好文件袋后,他转头问道:“你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黄容笑着一点头,道:“还挺顺利的,派出所那个王副所长说,三天内就会结案,然后把一应手续办好后,就会派人过来撤去警戒线解封。”顿了下,接道:“不过事情能办得这么顺利,却也还多亏了你爸呢!”

    “我爸?”林旭闻言,不由面上一讶。但稍一细想后,却也是转了过来地多少明白了。

    武乡在同级的乡镇行政单位中,算是规模较小的。所以乡政府各单位的办公地点都是合着共处在一个乡政府大院子里,除了乡卫生所外,其余并没有单独分列出去的。武乡派出所也是同处在这个大院子里,只是基于其办案的特殊性,单独分置了一角。

    林旭父亲林朗,自从因为他的关系,被乡长调任了乡里的会计,到乡财政所上班后,每日的上班地点也是在这个乡政府大院里。都在同一个院子里,又是乡里乡亲的,各单位间自是平常来往地都互相挺熟悉。所以林朗若在这期间认识了派出所的人,那也并不出奇。而郭静和黄容去这个乡政府大院里的派出所,也是有很大的几率会碰上同样在大院里上班的林朗。现在看来,她们就是遇到了。

    “对啊!”黄容这时已是笑着解释道:“我们到了乡政府的那个大院儿里时,正好碰到了你爸。然后他问了我们来做什么后,就说他正好认识派出所的所长,说得上话,所以就带着我们一起过去办这事了。也多亏了他,我们才能办得这么顺利,不然还不知要拖多久呢!”

    林旭一听黄容这解释,却是果然跟他猜得差不多。只是他平常也不太怎么多关心父亲的交际圈,所以并没立即想到。而现在就此事来看,让他不禁心中暗道:“没想到我爸现在在乡里也算挺混得开了!”

    与林旭不同,他父亲林朗却并不像他这样沉默不爱说话。再加上在村里也是当了多年的会计,在为人处事与人际交往等方面,却也是很有一套。就像林朗在关村的村民们看来,便是向来为人很好,再加上在村里不多的高中学历,也称得上是德高望重。现在他到了乡里,看来也是维持了在村里的一贯为人处事风格,与人为善,四下交好。

    某些事上,林旭虽然并不是很认同父亲,但现在从黄容这件事上侧面了解到父亲在乡政府里做得很不错,他却也是为此很高兴。
正文 第四章 正当理由 跟你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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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黄容提起父亲后,林旭便也顺便想起了自己家。不过这一想,却是发现自己好几天没回过家了。昨晚半夜那会儿送关落雪回村时,两次路过自己家门口,因为天太晚,再加上赶回学校后还有事,也是并没进去。这时想到,便不禁想回家去看看。虽然他现在更喜欢自己一人独处,但好几天没见过父母,却也是多少有些想念了。

    想到此,他从转椅上站起身向黄容道:“听你提起我爸,我却是想起自己好几天没回去过了。我打算这就回去看看,你自己一个人留下没事吧?”

    黄容闻言,立即一脸不高兴地道:“怎么会没事,我才刚住过来,你就打算把我一个人丢下不管了。不行,我也要跟你回去。”

    林旭一脸无奈地道:“你跟我回去干吗?再说这学校里也还有好多人呢,又不是光剩你一个了。好多老师你也认识,你要实在一个人没意思的话,也可以去找他们。”

    黄容想了下,道:“我跟你回去也有正事呢,正好再好好谢谢你爸。刚才在乡里,我就是口头上谢了几句。现在去你家,我要买件礼物正式登门拜谢,好好感谢一番。你爸可是帮了我们家大忙呢!”话落一顿,接道:“另外,我也想彤彤呢!”

    林旭疑问道:“你想她干吗?”

    黄容前面所说的那个理由可谓十分正当与充分,人家要上门正式感谢他父亲,他却也不好推拒阻拦,只能质疑了后面那个。

    黄容哼了一声,道:“我想她叫我姐姐,某人又不肯叫我。”说罢,斜了林旭一眼,这某人自是指他。

    “你是有多缺兄弟姐妹的爱啊!”林旭抱怨似地叹了一声后,又心生一计地道:“我不打算开车,要步行回去。”

    他却是并不想带黄容回家,既然没办法也没理由推拒,他便想让黄容自己知难而退。现在可正是后半晌,大夏天的时候,正是这个点儿的太阳最毒最热。而回村的学校外那条沙石路,两岸所栽种的树木大多都还低矮幼小,遮不下多少树荫。所以在这个点儿上于这条路上步行赶路,可谓是种折磨。更别说女孩子都还爱美,不愿被晒。

    “步行就步行,又没多远,就当散步了!”黄容却是看穿他的意图,瞧着他得意一笑,很不在乎地道,丝毫没因为步行而退缩。说罢后,还将推起到额头上的太阳镜往下面鼻梁一拉,表达自己毫不畏惧毒辣太阳的决心,挥手道:“行了,走吧!”

    林旭瞧着,不禁无奈地叹口气,一时间实在没别的办法,也只能由她了。当下拉开电脑桌的第一格抽屉,将那个装有《清风剑法》与笔记本的文件袋放进抽屉里收好。

    他听黄容提起父亲林朗,因而想起了好几天没回过家,便临时起意打算回家看看,但是却并不打算今天晚上在家留宿。他想着在家吃过晚饭后,便再返回学校。

    一来是因为家里的住房问题,他晚上留宿的话只能睡客厅沙发,还不如回来在学校的单人宿舍住的舒适自在;二则是回到学校后,也更方便于他晚上练功,留在家里还是多有不便。

    既不打算回家停留太久,那这文件袋也就没必要随身带上,反正回家期间抽空也是抄不了多少。

    不过,如果黄容不跟他回去,选择留下的话。那为免被黄容随意翻看到,这文件袋自是也不方便留在李飞燕宿舍,他免不了还要回自己宿舍一趟去收好,或是选择开车地直接放车里。但现在黄容要跟他一起回去,那就不妨先留在这里,等晚上回来后再顺便拿走,也可免得再多跑一趟自己宿舍。

    “行,走吧!”收好东西后,林旭道了一声,便往外走去。

    黄容正在门口处,闻言转身先他一步出了门。

    林旭出门后把门锁好,想起黄容说的派出所那边要三天才会结案解封她家的院子,锁了门后便顺手把自己那把李飞燕宿舍门的钥匙解下来递给黄容道:“既然你要多住几天,那这钥匙就先给你。”

    “嗯,谢了!”黄容伸手接过后,拿出自己的钥匙串,先暂时串上去。免得光是把钥匙,不小心弄丢。

    走出几步后,林旭想起件事,问她道:“对了,你中午是几点的火车回来的?”

    黄容回想了下,道:“到站时间是十二点十三分。”

    “十二点十三。”林旭默念了遍,又是不禁为黄宗文与黄容这父女俩的错过而默哀。

    黄容乘坐的火车是十二点十三分到站,而黄宗文所要乘坐的火车是十二点三十五分才发车。也就是说,黄容到站下车时,黄宗文仍然在火车站的候车厅里等车,父女两人那时都是身处车站。只是因为一个在候车厅里,而另一个在出站的通道路上。虽同处车站,却在不同的地方,便就这样非常可惜地错过了。

    不过林旭心里虽为他们可惜,但这时自是也不会说什么。他既答应了替黄宗文保秘,对这种情况却也算保密之列,不然说出来后黄容一问,他圆不过来谎,难免就会把所有实情都牵扯出来。

    倒是黄容和郭静十二点多才从车站出来,却是比他要晚一些,他十二点零几就已离开车站了。不过他回到学校时,却是又比她们要晚。

    不过这却也并不奇怪,他平阳压根没去过几次,平阳火车站这回也是头一次去,从车站出来后出城的路难免不熟地多绕了点冤枉路。再加上城里红绿灯路口多,会时不时地堵个车,这也就更多耽搁些。

    而郭静却是从小在平阳长大,平常也又喜欢开车骑摩托的,自是对平阳的道路很熟悉,知道近路。再加上她骑摩托车,不但方便走小道,也不怎么会遭遇到堵车。所以比他晚一些出发,却比他先到,却也实属正常。况且他也见过郭静开摩托车,知道她开的很快,那速度简直就是飚车。即便跟他走同等路程的路,以郭静的车速,也是一定会比他先到。

    “对了,你爸喜欢什么,我该给他买个什么礼物?我记得你说过你爸不抽烟,那喝酒吗……”

    林旭问过之后,黄容开始问起了她的问题。
正文 第五章 意外相遇 学姐你好
    今天的天气其实很不错,并没有像平常那么热。可能是因为昨天才下过雨的缘故,今天却是有些多云,天空上不时有云彩飘过,遮挡住那毒辣的太阳,再加上还有些微风送爽,走在路上不但没有多热,却是还颇有点儿小凉快。

    而凉快的天气,让道路两边的田地里,在这个时候也一反常态地有些村民在田间劳作。不然若是像往常的后半晌那么热,村民们也多是在家中避暑,直到四、五点左右,太阳西斜,阳光没那么毒辣,气温有所下降时才会下地干活儿。

    他们这边的田地,多是一年两种两收。秋收之后,播种下小麦,等到来年入夏后收获;收了小麦的夏收后,空闲下来的田地则会再种些大豆、玉米、谷子、花生等杂粮,然后在秋季收获;秋收之后,则又复种小麦,如此循环往复。

    小麦是他们这边的主要农作物,大部分人家地里第一茬播种的,通常都是小麦。所以每到夏初时节,麦子成熟时,田地里到处都是一片收获忙碌的景象。这也算是一年中各村里最忙的一段儿时间,因为大部分人家都是在这个时间收小麦,几乎家家都是忙碌,所有各村里的小学及乡下中学,都会在夏收的这个时候给学生们放十天的假。这个假称为“麦假”,也叫“忙假”,就是让学生们在假期里专门回家帮忙收麦子的。这个假,也算是乡下学校的一个特色,城里则没有。因为城里的人已大多不种地,自是不用收麦子。

    不过,近年来随着现代化收割机在各村里的普及,现在的夏收已不像过去那么忙碌了。所以,乡下学校的麦假据说有取消的可能。但这消息到底是真是假,现在也不得而知,反正今年还是有照样放的。

    放麦假的期间,林旭也是有回家帮忙收麦子。他今年也是与往年不同了,练武之后,体质变好,力量大增,可是给家里出了不少力。不像以前因为身体瘦弱,在这种农忙时节最多的帮忙只是在家里烧水做饭,以及干些摊麦子、捡麦穗等不是很费力的轻松儿活。

    现在的时间,自是早已过了夏收,是夏种之后各杂粮作物等出苗的时候。这个时候田间的劳作,多是锄地、除草等活儿,倒也并不是很忙碌。就像现在道路两边田地里的村民们,多是在挥舞着锄头。

    “唉,还是咱们乡下凉快,城里夏天的时候可太热了。要是在城里这个点儿出来散步,就算在阴处待着,走几步也能把人热死,哪能像现在这么凉爽惬意。”黄容感叹地说着,又抬头看了眼天空,开心地道:“今天天气也好,多云,有阳光却不太晒,正适合散步。你选择步行可真是选对了,不然坐车里哪能享受这好天气!”

    林旭闻言,却是颇为无奈,兼有些心情不美。本来中午那会儿,明明还是艳阳高照,天气很热的。哪想得到这本应是更热的后半晌,就忽然天气突变地成了多云,还吹起小风来了。夏季天气多变,也不能这么变啊!

    他也不知道黄容是真的运气这么好,还是她自吹的福星高照准,竟然这会儿天气就凉快了。所以尽管这时的天气很美好,但在看着黄容那么开心时,他心情可就有些不美了。

    他选择步行是存着心想要让她因为自己怕热怕晒好知难而退,留在学校不跟他的,哪里是为了专门散步享受好天气的。这只不过是天气突变了而已,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只是,他可没本事改变天气,只能是自家无奈地发着些郁闷。现在这种见鬼的天气,自是更不可能让黄容退回去了。她反而是一路心情良好,也不在乎他的闷头不语与爱搭不理,只自家找些闲话与趣事地跟他说。不时还轻哼着歌,步履轻快活泼,好像是出来郊游踏青。

    沿路遇到绕着路边野花飞舞的蝴蝶,有时还会兴起地去追扑两下,还顺手摘采了些牵牛花之类的藤蔓花朵,编了两顶花环。一顶她自己戴了,另一顶则是要送给林旭。不过林旭对此,自是敬谢不敏。

    “不要拉倒,我待会送给彤彤!”黄容对他的拒绝也不在意,带着笑地略嗔了句,又继续欢快前行。

    武乡中学离关村本就没有多远,以普通的步行速度,半小时左右便可以赶到。走快些的话,用时更短。而这时天气凉爽,黄容边玩边走地步履轻快,林旭跟着脚下自然也不慢,两人却是只花了二十多分钟便已赶到。

    进村之后,路过村里的代销店时,黄容拉着林旭拐进去,要在这里给林旭的父亲买礼物。

    送男性长辈的东西,可选范围实在不多,手表、领饰之类的贵重品,黄容就算想送,村里也没得地方可买。所以她最终也只有选择了普遍的烟酒一类,这也是他们这边逢年过节走亲戚时常送的两样。在问过林旭后,她知道林父不抽烟,但酒却是喝点儿的。

    毕竟男人很少有不喝酒的,而且作为成年人,因为工作原因与人情往来之类,也是避免不了会在酒桌上跟人应酬。所以最终敲定的,就是买瓶好酒做为谢礼。

    关村实在不大,目前为止,整个村子就只有两家商店。一家在沟南,一家在沟北。林旭家是住在沟南这边,所以他们路过进去购买的商店,自然也是沟南这家。而这家商店,就正好位于出了林旭家那条胡同后的主大街上,离林旭家并不远。

    林旭随着黄容挑帘而进后,在瞧到正在里面柜台处结账的两人时,都是不禁一愣。而柜台处那两人在瞧到他们进来后,也是一愣。四人八只眼睛两两相对,在双方对面的身上各自来回互相瞧着,一时都是没有说话。

    林旭在稍微一愣后,连忙有些慌乱尴尬地甩开被黄容拉着的手。只因对面柜台处正在结账的那两人不是别个,正是关落雪与她姐姐关落雨。

    在回到关村时,林旭也有想过可能会在村里的路上偶然遇到关落雪,但绝没想到过,会是在这种情况下遇见,而且还是包括了她姐姐关落雨。

    早前黄容在校门口处抱过他的那次,就有被关落雪遇见地生了误会,虽然后来黄容主动帮他解释开了,但在关落雪的心里,怕是难免还会要给黄容打上个假想情敌以及他林旭绯闻女友的标签。

    而现在又一次被关落雪撞见他被黄容拉着手地两人待一起,他感觉这次自己真是有点儿有口难辨了。而且又还是当着她姐姐关落雨的面儿,让他一时也没法开口解释。而被她姐姐瞧见这一幕,恐怕他在过后更会被关落雨打成花心的男生,也更加有理由和决心拆散他跟关落雪了。

    关落雪在刚瞧到黄容时,先是不禁一愣,不明白黄容怎么会到了他们关村的商店来。在随后瞧到后面跟进来的林旭时,一愣后又化为了一喜,可在随后瞧到林旭是被黄容拉着手进来,意识到两人是一起的后,又立即转为了惊讶与怀疑,并带着些委屈的眼神,在两人身上瞧来瞧去。

    她开口想要质问两人,但立马想到姐姐就在边上,便又不禁闭上了口。而这时,姐姐带着些威胁意味,示意她不准开口跟林旭说话的眼神也已瞧了过来。

    最终,四人中率先打破沉默的却还是黄容。她在一愣神地惊讶过后,立即微微一笑向关落雪打招呼道:“咦,小雪你也来买东西啊!”说着话,她将自己鼻梁上的墨镜摘下,挂在T恤衫的领口处,又转眼看向关落雨地道:“这是你姐姐吧,你们姐妹俩长得真像。”

    说罢,她又微笑着向关落雨伸出手道:“关学姐你好,其实我以前也见过你的,就是不知道你认不认得我?”
正文 第六章 针锋相对 假模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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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容和关落雨都是上过武乡中学的,她称呼关落雨“学姐”却也没错。只不过关落雨却也比她大了三岁,等于关落雨上初中时,她还在上小学。而等到她上初中时,关落雨则已刚好初中毕业,上了高中了。所以他们虽都上过武乡中学,却是一来一走,刚好错过,并没共同在武乡中学一起上过学。

    但黄容家就在武乡中学对面,她父亲黄宗文又是学校里的老师,她却是从小就在学校里混得熟了。而关落雨上初中时,也已是出落得非常漂亮,被不少男生誉为校花。所以以其知名度,黄容自是见过并认识她。其后虽多年未见,关落雨也早已是长大长高成为成年人了,但样貌大体轮廓未见,黄容自是能认出。

    “黄容吗,我当然认得。凡是上过武乡中学的,很少有不认识你的。不过今天倒确实是咱们第一次正式相见,你好。”关落雨却是也认得黄容的,见状也是微笑着伸出手跟她握了下,客气地道。

    关落雨当年在武乡中学上学时,因其校花之称,知名度是不小。但黄容的知名度相比起来,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她可是武乡中学鼎鼎大名的黄老邪的女儿。黄宗文的这个外号,可是早在武乡中学流传多年的,并不是到林旭这一届才有人叫起。关落雨的那一届,以及她之前的许多届,都早有人这么叫了。

    黄宗文在学生中这么大的名头,做为他女儿的黄容,自也是很受许多学生关注,更别说她还跟书中的那个黄蓉姓名读音完全相同了,简直称得上是个传说人物。历届学生中,单就为了见她一面而花费心思的学生可也不少。当然了,与她同一期及前后相邻的几期学生就比较有福省心了,想要见她在学校里就能公开见到,不必太花什么心思。

    而像林旭他们这几届,上到初中时黄容则早已毕业离家到市里上高中去了,平常很少回来,而周末节假日间回来时,学校也是基本在同期放假,这种情况下要想见到黄容可就不容易了。便如现在与林旭同期的学生中,上了两年武乡中学都还至今未曾见过黄容的,可就还大有人在,其中不少人都将此引为憾事。林旭要不是他们班刚好是黄宗文代的数学课,而他又是数学课代表,怕是现在也有可能都还未见过黄容。

    倒是关落雨上学期间的那几届,黄容还在家里上小学,再加上也经常在武乡中学出入,却是见她还比较容易。关落雨便是在这期间见过认得了黄容的,黄容的容貌跟小时候相比,也是变化不大,她多瞧了几遍便也认了出来。

    “果然你们是姐妹俩,我就说小雪名字跟你这么像,长得也跟你像呢!”收回与关落雨握了下的手后,黄容又瞧了眼旁边的关落雪道。

    “你跟小雪也认识吗,我倒是没听她说起过?”关落雨瞧了眼妹妹后,好奇问道。

    黄容笑道:“也不算很熟,就是凑巧见过几面。”

    “哦!”关落雨点了下头,略带愠意地拉了妹妹一下,让她不要再跟林旭俩人眼神交流地互相瞧着,嘴里略斥责地道:“小雪,既然认识,你怎么不跟黄容学姐打招呼,这么没礼貌?”

    关落雪被姐姐一拉地转过头来,然后在跟姐姐的短暂对视中屈服,最终不情不愿向黄容低声叫道:“黄容学姐。”

    “没事。”黄容笑着客气句,也转头拉了林旭一下,道:“小旭,你也该跟学校的前辈学姐打声招呼,何况这还是你同村的!”

    林旭却才不会去叫关落雨,闻言略带不满地皱眉瞧了她一眼,直接催促道:“你要买东西就快买吧!”

    黄容见状,不禁歉意地跟关落雨笑笑,也感觉颇丢面子。人家让妹妹叫她,关落雪不情愿也是叫了,怎么到她这儿,这林旭就这么不听话,不给她面子。却忘了人家两个是亲姐妹,而林旭则并不是她弟弟。认真说来,两人是完全没半点儿亲缘关系。

    “没关系,我知道林旭一向不爱说话,也不喜欢叫人的。何况我们虽然是同村的,但因为我常年在外,却也没见过几次,并不熟。”关落雨根本没期望林旭会叫她,也不希望林旭叫她跟她攀关系,见状自是并不在意。

    黄容却是也知道要替林旭和关落雪的恋爱关系保密,这时并未撺掇林旭跟关落雪打招呼,反装作两人一点儿不熟的样子。她却哪里知道,关落雨已是早知晓了林旭和关落雪的关系。只是这时并不说破,这种事也没必要在这里谈。况且在她看来,黄容在涉及到她妹妹的这件事上,也属于是无关的外人。

    “对了,你怎么会到我们村里来的?”替林旭开脱了句后,关落雨转过话题问黄容道。

    黄容道:“也没什么事,我就是过来到林旭他们家做客。想着不能空手上门,就过来买点儿东西。”她倒也没把自家的事及实情全盘相告,而是换了个简单应付的说法。说罢稍顿,多解释了下跟林旭的关系,道:“林旭是我爸最喜欢的学生,我们平日也挺处得来。”

    听她提起黄宗文,关落雨便也顺口问候道:“黄老师他最近还好吗?他当年可也是教过我的。”

    林旭在旁边闻言,觉得她这就是完全虚假客套。她昨天可是曾到过武乡中学的,要真关心曾教过她的黄老师近况,昨天完全可以顺便去看望,又何必昨日过门而不入地现在在这里跟人家女儿假惺惺客套。对关落雪的这个姐姐,他可真是谈不上一点儿喜欢。哪怕她长得很漂亮,还是关落雪的亲姐姐。

    另外,她要真想了解,也完全可以从其妹妹关落雪那里问到黄宗文的近况,何必现在跟黄容在这里客套地作人情。

    关落雪倒也是知道昨晚桃园所发生的事情的,虽然并不完全知道实情,但却清楚明面上的大概,毕竟她昨晚可是在现场的。不过她显然不会把这事跟姐姐说,不然就暴露她昨晚偷溜出去见林旭的事了。

    “我爸挺好的,这两天还出去旅游了。”黄容对自家的私事,自也是没如实相告的打算,又是随口应付道。

    她这话其实也不算有错,黄宗文到首都后没找见她,那也就等于是首都一日游地旅游了圈。
正文 第七章 编排 偷听
    不知道是否人在成年后于人际交往上都会多出些虚情假意的客套,又或是女孩子都天生话多爱聊天。黄容与关落雨两个明明并不熟的,以前都只是止于互相见过并认得,今天才算是第一次正式相见。

    可她们这会儿却还是看起来相谈甚欢地多聊了几句,还互问了些双方近况。直说了好一会儿后,这才结束谈话,关家姐妹俩告辞离去。

    而这个过程中,因为有关雨落在,林旭和关落雪两人始终都没说上话,只能是以眼神交流。两人除了没互相说上话,也都没怎么插话进黄容与关落雨的聊天中。

    聊天的过程中,关落雨早已是抽空把账结了。等到谈话结束后,姐妹俩便直接提着买的东西告辞离去。

    出门离开了商店十来步远后,关落雨转头看了眼关落雪,边走边说地道:“你刚才也看见了吧,林旭和那个黄容拉拉扯扯的,俩人关系也是不清不楚。黄容都上门到他家做客了,他们关系就这么好?别是提前先来认门见父母吧!”

    关落雪闻言,替林旭辨解道:“姐,你想多了,他们俩确实就是关系挺好的。林旭不但是黄老师最喜欢的学生,还是他们班的数学课代表,经常出入桃园。这么一来二去的,也就跟黄容熟了。黄容她是独生子女,没有弟弟妹妹,她对林旭只是对弟弟一样,并没别的。”

    她刚才看见林旭和黄容又是挺亲密的拉着手走在一起时,也确实是挺生气的。而且这还不是第一次被她看见了,林旭这算是再犯。被她看见过的两人亲密行为就有两次,那两人私底下没被她看见过的,却不知还有多少次。

    这般一想,更是生气与伤心难过。可林旭毕竟是她男朋友,被姐姐一说,她还是选择先维护林旭,不能跟着一起数落。不然姐姐本就要拆散她跟林旭的,现在更是能抓住机会与好借口了。两人的事,最好就两人之间处理。站在她跟林旭男女朋友的关系立场来看,姐姐关落雨倒算是外人了,何况还正是现阶段要拆散他们的“敌人”,自然是不能顺着敌人说。

    而且再一想,林旭和黄容上次都抱过了,这回只是拉下手,也并不算什么。何况还只是黄容拉着林旭,林旭并没有主动拉黄容。黄容这个人,也就是跟人相处太热情了些。她第一次跟黄容相见时,黄容向她打招呼的方式与礼节,也是抱了她一下。刚才跟姐姐见了,不也是很热情地多聊了几句吗!

    “他说你就信啊?我的傻妹妹!”关落雨摇头晒笑道,“姐弟?姐弟也很有可能发展成姐弟恋的,他们俩又没差几岁。别看这个林旭不声不响不爱说话的,可还真挺招女孩子喜欢的。我上初中……”

    她本想说“我上初中的时候,要是遇到这样的男生,说不定也会喜欢”,这也确实是她昨天初见林旭的时候生起的感觉。但说出了四个字后,她就立即意识到这样说不好,连忙住了口。

    顿住停了下后,她才接道:“就算他们俩现在只是单纯的姐弟关系,可现在单纯也难保以后一直单纯。等林旭长大后,他们的岁数相差就更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我承认你说的,林旭是很优秀。可他越优秀,岂不是也越招更多的女孩子喜欢。你就能保证他从今以后的一辈子只喜欢你一个,只爱你一个?”说罢又叹了声,“你们还太小了,又哪懂什么爱不爱的?反正我不准你跟他在一起,也不管是谁,你现在这年纪,是绝不允许早恋的。”

    关落雪知道说不过姐姐,自己这两天已是被她教育好几通了。而且不论她怎么说,来软的还是硬的,姐姐也都是“不准”两个字,说再多也没用。所以这时又被说一通,她也没反驳,只是好奇姐姐刚才的话为什么只说了半截就忽然打断。想起她的“我上初中”四字就打断,她忍不住据此联想地道:“姐,你是不是上初中时也早恋过?”

    关落雨转头瞪她道:“胡说什么呢,我才没有。我那时候,就只知道专心学习。”

    “那你刚才要打算说什么呢?”关落雪问。

    关落雨面色变了变,道:“没什么,跟你没关。”

    关落雪猜疑地看着她,道:“你不肯说,那就是有。”

    “你这小丫头,还敢编排起我来了!”关雨落笑骂了句,强硬地道:“我说没有就没有。”

    “你说我就信啊?”关落雪眼转一转,忽然拿关落雨刚才的话反驳她,“我回去问咱妈去。”

    “哎呀,你这臭丫头,你敢……”姐妹俩接着笑闹了起来。

    林旭站在商店门口处,听到这里后,也是开始听不清后面两人说什么了。

    关落雨自以为离开商店十几步远后,那边便已是听不到她们姐妹俩的说话了,却不知林旭早非寻常普通人。以他现在的功力,这点儿距离,中间除了商店门口一道窗纱式的薄薄纱帘外,并无任何遮挡障碍物,却是能将她们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关家姐妹俩告辞出门离去后,黄容便开始在商店里挑选买起了东西。林旭因为刚才没跟关落雪说上话,担心关落雪对他和黄容这事的看法,所以却是站在门口处,竖起耳朵偷听着姐妹俩的动静,看她们会不会在他能听到的距离内说起这事。

    这一听正着,倒也没出他意料之外。而在听到关落雪维护他,为他说话时,他也稍微放了心。从关落雪的这番话看来,应该还是挺相信他,并没太生误会的。

    “你站门口干吗?过来帮我看看,这酒你爸喜欢吗?”黄容在里面叫他道。

    “随便什么都行,我爸不在乎的。”林旭连看也没看地道。

    他站门口处,除了是方便偷听关家姐妹俩说话外,也是免得麻烦地不想参与黄容买什么。女人买起东西来也是挺麻烦的,买什么都挑来挑去地挑半天,挑好后还要跟人讲价。随便买点什么小东西的,都要好半天。

    以前他小时候,还挺喜欢跟着母亲一起赶集什么的,跟着去能给他买点儿零嘴好吃的等,但现在越大则是越不喜欢了。因为跟妈妈逛街,已经成了一种烦恼。
正文 第八章 真正目的
    等黄容买好东西后,两人便接着一起回林旭家。

    出了商店走出几步远后,黄容好奇地向林旭道:“我刚才看你怎么好像很不喜欢关落雨似的,那可是你女朋友的姐姐啊,你不应该是上赶着讨好这大姨子,给人家留个好印象的吗?”

    林旭不想说这事,随口应付道:“没什么,我就是一惯不爱说话不爱叫人罢了。”

    黄容却不信他这话,问道:“你是不是跟你那小女朋友吵架了,还是出了什么事?我刚才看你们俩的样子,可有点儿不对。”

    林旭当前快走地道:“我们俩的事儿,你就少管了!”

    黄容不满地追上前去,道:“你这什么太度啊?姐姐我不是关心你吗?”

    “省省吧,我用不着。另外,你也不是我姐姐,轮不着你管。”

    “哎呀,你这臭小子,我还偏就要管了,你能怎么样?”

    林旭瞧了她一眼,直接不理地闷头走路。

    黄容在后面紧赶着追上,眼转一转地道:“行,我管不了你,待会到了你家,我告诉你妈去,看她管不管得了你?”

    林旭闻言,停步下来看着她。

    黄容跟着停下,得意地笑道:“怎么样,这回知道怕了吧?”

    “我们回学校吧!”林旭伸手过去一把拉住她手,返身便往回去。

    “哎,你干什么,放开!”黄容惊叫一声,不肯走地用力挣脱。

    只是她现在的力气哪里比得过林旭,她不肯走,林旭便硬拖着她走。以他现在的力气,轻轻一扯,便硬拉着她不得不跟着走了两步。

    “行行行,我错了,快放开吧!瞧你这小气样儿,还能跟你好好聊天吗?”黄容挣又挣不开,扯也扯不过,只能是认输地开口求饶。

    林旭伸手放开她,道:“是你不会聊天,我不想说的,你就偏想要逼我说。每个人都有些秘密和隐私不想谈论,你就偏想揭这些。我如果问你有没有男朋友,从小到大交过了几个,都是在什么时候,你愿不愿意跟我说?”

    黄容闻言一笑,很高兴地道:“我愿意啊!你要想了解我的情史就早说吗,直接问就行,还何必这么绕着弯儿的?我这个人就属于没秘密的,一切都可以谈论。”

    林旭闻言,忍不住有些被她这话噎住,满是无奈。这黄容怎么就不能跟她爸学学呢,黄老师多会保守秘密,也多尊重他的秘密,怎么到女儿这儿,就全反过来了。

    黄容不等她说话,又已接着道:“我现在没有男朋友,从小到大也都没交过。虽然有男生给我写过情书,向我表白过,但我都没答应过,一直在等待那个我命中注定的人。怎么样,这答案你满意吗?”

    林旭无奈地道:“我没想了解你的情史,我只是打个比方,你总有些事是不愿跟人谈的。”

    黄容一脸坦然地道:“我就真的没有,什么都可以谈。”

    “好,那我问你。”林旭瞧着黄容想了下,但一时急切间却还真想不到黄容有什么隐秘事是不愿谈的。就算真有的,但他不知道,却也是问不出来。眼看着想不到,不由有些着急,忽然瞧到她胸前后,想到个问题地脱口而出道:“你内衣什么颜色的?”话一问出口后,却又立即有些后悔,这种话实在不该问出来。

    “白色的。”不想黄容却是很坦然地回答道。说罢一笑,“嗯,还想知道什么,尽管问,我知无不言。是不是还想问我内裤什么颜色的?我可以顺便告诉你……”

    “这个是我错了,我不该问这种问题,抱歉!”林旭忍不住脸红地连忙摇手打断她道,同时心中也充满着充奈,还真没见过这么女孩子没羞没臊的。这是不是就是他曾在某本书上看到过的句话,“人不要脸则无敌。”

    黄容得意一笑,哼道:“看吧,我就说我没秘密的。谁像你一样,那么多的秘密。”顿了下,她又眼珠一转地狡黠道:“你只要答应我件事,我就不告诉你妈你早恋的事。不然的话,我可就待会儿连你刚才问我的话,都原封不动告诉你妈。你拦得了我一时,可拦不了我一世,我就不信你还能一直防贼一样看着我。”

    “什么事?”林旭有些面色难看地问。

    黄容闻言更加得意地一笑,道:“就是你家旁边庙里的那个地下密室,我上次跟小静偶然发现的那个,你要带我下去看看。”

    林旭闻言之下,忍不住有些恍然地瞧着黄容。她跟他绕来绕去地说这么一大堆,不会就是专门在这儿等着这句话的吧?甚至于她非要跟着自己回来的主要目的,也就是为了这个,想找机会让他答应带她下去那个地下密室。她这好奇心是有多旺盛啊,到现在还记挂着。

    “怎么了?到底答不答应?”黄容被他古怪的目光瞧得略微有些心虚,又再问答。

    林旭又盯着她双眼看了好一会儿后,方才带着些无奈样子地点头道:“好吧!”

    其实现在那间密室里已没什么了,空空儿的秘笈遗刻已被他毁去,该藏的东西也都已藏好。带她去看看,也并没什么。不过,他却也不拿答应的太过轻松随意,显得真被她拿捏住似的。

    见他答应后,黄容又是微微一笑,也不再多说什么。接着不多久,便一起到了林旭家中。到家后,除了林旭父亲林朗还没从乡里下班回来,家里其他人却是都在。

    林旭家因为他爷爷以前当过村长,而后来父亲又当了村里的会计,父子两代都是村干部,所以除了种地外,家中便另有收入来源。也因着这点,他们家种的地便不多。到现在,他们家就只种一亩地,这一亩地一年所打的麦子完全够一家人吃用,且还年年有剩余。

    吃方面一亩地足够,其他用度等则有林朗的工资,另外林旭爷爷也年年有些退休金。虽然并不多,却也足够老俩口花用。村里的花销实在并不大,至少吃方面就不用花什么钱,多是自给自足。

    当前这个年代,他们这边大部分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种地,所以许多村民都是承包了好几亩地。像林旭他们家这种只种一亩的,并不多。不过种的少了,地里的农活也会相应减少。这也是有受林朗的工作影响,工作忙时,地里的农活儿自然也就无法太兼顾,所以只能少种一些。

    这也同样是林旭和黄容回到他家时,家里人都在的原因。不然这会儿的时间,村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在下地干活,就像两人回来时村外一路的地里所见。而他家因为地少,却是早已忙完了。

    黄容是来过林旭家的,而且上一次还和郭静一起在他们家人的盛情邀请下,留下吃了顿饭。因此黄容这一次上门,却也是熟门熟路。

    见到林旭母亲和爷爷奶奶后,也是热情地称呼叫着,显得比林旭都热切。对于妹妹林彤,则更是再加倍热情疼爱许多,还专门在商店给林彤顺便买了许多零食。听着林彤一口一个“容姐姐”叫着,更是满脸笑容,让林旭越加肯定这家伙是太缺兄弟姐妹爱了。
正文 第九章 折返 对诺 惊吓
    林朗自从被调任到乡里上班后,就有了正式的上下班时间。八点到十八点,也就是早八点到晚六点。

    虽然现在提起上班族,都说什么朝九晚五,但那是发达大城市的工作制。像他们这乡下小地方,自然谈不上能跟上节奏。不止乡下,他们这边包括县城、市里、乃至省城,也大多没什么朝九晚五。即便有朝九晚五的大城市,那也只是属于个别体例。事实上,大部分的工作单位,都是采用的早八点到晚六点的十小时工作制,而且还会经常性加班。

    不过林朗被从村里调往乡里,那是升迁。再加上到乡里工作后,开的工资也更高。所以虽然上班时间正式规范了起来,不像在村里当会计时那么随性自由,几乎完全就是在家里办公,也不用每天报到点卯什么的,他却也是对此欣然前往。更别说现在在乡里上班,乡政府大院还管一日三餐,每天食堂管饱,相当于还给家里省下了。

    因着晚上还管晚饭,所以林朗虽是六点下班,却是经常要到七点左右才会回来。不过乡里的晚饭他虽然是经常吃过才回,但有时候因为有什么事着急赶回来,却也是不吃就回了。所以林母在家里,一般还是会等到他回来后再开饭,以免他没吃过。反正家里开饭的时间也通常都晚一些,却也不在意多等会儿。

    今天因为有黄容来做客的原因,林母倒是打算不等林父回来就提前开饭的,免得让客人多等怠慢了。不过黄容知道后,却是谢绝了这个提议,坚持要等林父回来后再开饭。她今天上门就是主要来登门拜谢林父的,哪能不等正主回来,自己就先吃了。

    好在林朗今天晚上没有加班,也没因别的什么事耽搁,在乡里吃过晚饭后,于将近七点的正常时间赶了回来。

    回来见到儿子回来,并带了黄容做客后,林朗也很高兴。不过知道黄容的来意后,他却是连说不用客气,说帮她是应该的。林旭在学校里,也是经常得到黄宗文的照顾,所以黄宗文家遇事,他能帮的便理应帮一把。客气一番后,最后便要谢绝黄容的礼物。

    他拒不收,黄容便坚持给。一番来来回回的推让下,最后推辞不过,便也只得收了。好在只是瓶酒,倒也并没多贵重。虽然酒也有那种几百上千的好酒,但在他们这种小村子里卖的,哪会有太贵的。店家也不会傻到进那种酒,卖不出去只能砸在手里。黄容挑了商店里最贵的一瓶,也不过就大几十,都没上百。

    林朗已是在乡里吃过晚饭了,不过既然有客人,他作为主人,却还是入席作陪,吃了些菜。席间,黄容却是还敬了林朗三杯酒。

    吃过晚饭,黄容又帮着林母收拾完碗筷后,两人稍停了一会儿,林旭便起身向父母告辞道:“爸、妈,不早了,趁着还不太晚,我跟黄容就先回学校了。”

    他跟黄容回来时,就已先说过了,今晚不会在家里留宿,吃过晚饭后还是要回学校去,所以这时提出来,父母也并不意外。不过眼见他们要走,林母却还是有些不舍地挽留道:“你看你这孩子,把家里当饭店似的,吃完饭就要走!外面天也黑了,我看不如就留下住一晚吧,就跟菲菲来咱们家时一样。容容跟你妹妹住书房,你受屈点儿住沙发。”

    容容这称呼,却是黄容主动让林旭父母喊的,说她爸也这样叫她,他们这样叫着亲切。见她主动如此,林旭父母便也没有多让,到这会儿却是已经叫顺口了。

    林旭闻言,立即回绝道:“妈,我们回去还有事呢!黄老师有可能随时打电话过来,我们要回去等电话。”

    这是个很正当的理由,总不能因为留宿,让黄容父女俩错过了联系上的机会。虽然黄容父女俩联系,认真说来没林旭什么事,但她总不好说只让儿子留下,然后让黄容一个女孩子独自上路地赶回去。

    所以林母一听这理由,便不再多劝挽留了,只能叹口气地嘱咐他们路上小心些。林朗本来刚才也打算跟着劝的,这时便也闭上口把原本打算说的话收了回去。

    这里面其实只有林旭清楚,黄宗文现在按时间算,仍然是在火车上,根本还没到首都,自然不可能打回来电话。但这话他不能说破,而他回去练武的理由却不便跟父母多说,所以眼下这个事实上不成立的理由却倒才是最后的借口。

    既然不能留下,林朗夫妻和林彤接着便一起送林旭与黄容出门。在这过程中,林旭也谢绝了母亲让他打个手电的提议。以他现在的眼力,晚上走夜路哪还用得着打手电。更别说今晚天气晴朗,天边挂着的虽是一弯残月,却也颇亮,再加上还有满天繁星,外面也实在并不太黑。即便以普通人的眼力,在这种情况下走夜路,也是看得清路。

    出来看到这种夜色后,林朗夫妻两个倒是也并不怎么担心了。不过告别之时,还是多叮嘱了几句,让两人路上小心些。

    林旭知道他们是出于关心,便只作认真听了,并未多说什么。黄容也是一副乖巧躬听的样子。告别完后,两人便转身顺着胡同往外走去。林朗夫妻与林彤三人,则是直到目送着他们出了胡同后,方才返身回去。

    不过林旭和黄容出了胡同后,却是并未再走,而是转出胡同后就停了下来。等了片刻后,林旭侧身探出头往胡同里瞧了一眼,便见父母和妹妹都已回去了,大门口亮着的灯也是灭了。

    “怎么样,他们回去了吗?”黄容在后面问。

    “回去了。”林旭应了声,向黄容招下手,带着她跨过胡同口,往另一边的庙里而去。

    他既答应了要带黄容下去千手观音殿里的那个地下密室,自是不会食言。不过之前却也是跟她说好了时间,要等到晚饭过后,他们离开家出来后,再折返回庙里去,以免得白天有可能会被什么人瞧见。到了晚上,有夜色遮掩,才最是安全。

    这时已是到了晚上八点多,外面天已全黑了下来。虽然今晚夜色不错,外面街上有着不少村民出来纳凉,但在这种程度下,他们最多也就是能看清路过的人影。至于要看清面目,没光亮的话,怕是凑近了只隔一步远也难以看清。

    所以林旭对这些人并不担心,大大方方地就带着黄容拐进了庙里去,都不多作什么遮掩。

    庙里这时并没什么人,望去漆黑一片,只有前面西边村委会的那排房舍,其中一间亮着灯。那间自是负责看村委会的那个老光棍所住的,这时也并没出来,看样子是待在屋里看电视。

    林旭带着黄容快速穿过前面,一路顺利地抵达了后面的千手观音殿。在殿前处转头望了下旁边的自家院子后,他也并没多停,又带着黄容从早就破烂的窗户洞里穿窗而入。

    他也没下窗台,直接就从窗台处跃上了殿内放塑像的高台。不过这距离对黄容来说却是远了,她只能先跳下窗台后,再走过去,走到高台前时,也做不到直接跃上一米来高的高台。

    “拉我一下。”她扬起手向林旭道。

    林旭无奈叹口气,转身抓住她手,轻轻用力一提,就将她整个人一下轻松提上了高台。

    黄容没料到他会直接一下把自己提上去,略微惊呼了半声后,便是转为一喜地道:“力气大就是好,看来我以后也得多花点儿功夫练练了。”

    她对于练武其实并没多大兴趣,当初练散打,就完全是被郭靖拉着一起去陪练的。练的过程中,也是主要陪郭静,平常并没练的多么用功。所以现在也就是个半吊子水平,远比不上郭静的身手灵活。

    林旭没理会她的话,松开她手后,转到龙女像后面,去掉遮挡物将那块砖抠出,拉动连接着的铁链,开启了密室的机关。一拉之后,他又立即将砖复位,然后拉着黄容,站到了那块已经开始缓缓下沉的平台上。

    “这感觉就是古代的电梯啊,想不到古人这么聪明!”瞧着脚下沉降的平台,黄容颇有些兴奋地道。另外的兴奋,则是终于要踏入这间她早几个月前就已发现的密室了。

    “你老实说,非要跟着我回来,是不是就是一直惦记这里,存着心思非要想方设法地下来看看不可?”林旭没理会那句话,盯着黄容黑暗中的双眼问。

    黄容眼神略躲闪了下,叫屈道:“怎么会?我跟你回来,就是主要为了登门谢谢你爸的,这地方只不过是之前顺便想起了而已。”

    林旭心里并不信,但盯着她双眼,却也并没再多问,反正现在都已是带她下来了。

    平台沉到底后,便露出了密室的门户。看着里面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清,黄容忽然有些生怕地往林旭身旁凑了凑,抓住他手道:“这里不会像电视里演的,有什么厉害机关吧?”

    “现在才知道怕啊!”林旭讥笑了句,忽然一甩手,轻轻将她手甩脱,然后侧身一闪,已闪进密室里面门边的墙后藏住了身子。

    这密室因深处于殿内的地下,在晚上光线更暗,黑漆漆的简直伸手不见五指。黄容虽练了点儿散打,但眼力却也不过是寻常,哪里能瞧破这黑暗,更别说林旭还专门躲起来了。

    女孩子本就天生怕黑,林旭忽然把她甩开藏起来地丢下了她一个人。她看不见林旭,眼前所见尽是黑暗,立即便不禁更加害怕起来,往黑暗里大声叫道:“林旭,你干吗,快出来。”
正文 第十章 吓一跳 好奇害死猫
    林旭闻言,偷偷一笑,自是藏着不动。

    虽然现在这密室里已没什么值得泄露的东西,该藏的也都早已藏好了,但他被黄容以条件胁迫着答应了带她下来,心里自然也是有些不爽。现在见黄容真到了底下,反而忽然害怕了起来,他便想要借机吓吓黄容,小小报复一下。

    “林旭!”黄容又是大声叫着。

    林旭自然还是闻声不理,只当没听见。

    “你别这样,快出来好不好,别吓我!”黄容的声音里已有了些哀求之意。

    林旭仍是藏着不作声。

    “你再不出来,我可就先回去了!”黄容故意道。

    林旭闻言,不由暗笑。这密室底下距上面有三米来高,黄容刚才连上面殿内的一米多高台都跳不上去,更别说这三米多高的了。而她也不知道下面的机关在哪,哪是想上去就能上去的。想到这里,不由笑了下,终于开口道:“行,你走吧!”

    黄容自然知道自己一时没法上去,她只是故意这样说,想要引林旭出来。现在林旭虽然没出来,但终于开口应了声,却也是让她稍松了口气。不然林旭一直不声不响的,又不知藏到了哪里,眼前所见尽是漆黑一片,让她感觉像是孤身一人待在这里,无依无助,这种感觉才更让她害怕。

    “你故意的是不是,快给我出来。”松了口气后,黄容又不由大声抱怨道:“还非说要等晚上来,你就是存心着想要趁黑吓我吧!而且这晚上底下这么黑,什么也看不见,你让我进来我能看啥?刚才走的时候,你妈说给拿个手电筒,你还非不要,也是故意的吧!”

    林旭道:“这底下有手电筒。”

    “有手电筒你怎么不打开?在哪儿呢,快打开。”

    “好,我这就开。”

    话音一落,果然她面前处有道光一亮,确实是有手电筒打开了。只是她一瞧下,不由“啊”地一声大叫,被吓了一大跳。

    却是林旭虽然打开了手电筒,但却不好好正常地照,而是把手电筒对准了自己下巴处,让光贴着他脸地往上照。人的脸并不是光滑一下,而是有凹凸处的,这么一照,平的地方亮,凸起的地方则带上了阴影,便让整张脸显得半明半暗,好像鬼片里的灯光效果似的。黑暗中乍一看,颇为有些可怖。尤其是在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地方,猛然光一亮起地露出这么一张脸,着实是太过吓人。黄容哪料得到他会如此,而且本来在这黑暗中心里就还有些害怕的,立即就是被吓得不轻。

    不过用手电筒扮鬼吓人这种把戏,黄容小时候却是也有玩儿过。她也就是光乍一亮后,被猛地吓了那么一跳。待叫过之后,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知道那只是林旭在故意吓她,而并非什么忽然冒出来的鬼怪。

    惊吓成功,林旭在那里冲她直笑。

    “你要死啊,吓死我了!”黄容则是不由恼羞成怒,忍不住过去伸手往他胸口处打了一下。刚才她确实是被吓了好一跳,现在心还跳得厉害。

    黄容这一下,其实还是颇用了点儿力。只是在林旭觉来,自是不痛不痒,毫不在意。闻言也只是又笑了下,没多说什么。

    黄容打了他下后,顺手从他手里一把夺过手电筒,然后往密室里四下照去。这一照之下,不由有些失望。这密室不但不大,而且还空空如也,除了那张石榻外,就根本再没得什么东西,忍不住撇嘴道:“就这呀,怎么什么都没有啊?”忽然转过手里照向林旭,好像电视里审犯人那般用灯照着地质问道:“说,是不是你把好东西都提前藏起来了?故意不让我看。”

    林旭道:“这下面本来就没什么东西,是你自以为有的。”

    黄容哼了一声,满脸不信地道:“没好东西也肯定藏着什么秘密,不然你上次为什么不肯让我们下去看。”说罢,又拿手里筒四下仔细照着,这一照,果然是发现了点东西。却见这密室左右两边的墙壁上都有着用刀一类大面积削刮的痕迹,而且这痕迹看起来并不是很古旧的,而是最近的。发现了疑点处,她略一想后,又立即转过头向林旭得意一笑地道:“哼,我发现了,这两边墙上是不是原来刻着东西,刻的是什么?”

    林旭闻言,并未立即回答,而是伸手在门口边墙壁上的某处伸手一拉,忽然“轧轧”声响,那块儿带着他们下来的平台又缓缓升了上去,把这密室重新封住。

    瞧着林旭的这举动,黄容心里不由略微感觉到些不对地有些惊慌,问道:“你做什么?”

    平台这时还并没完全升上去,但林旭却是就站在门口处堵着门,她要想冲过去是绝不可能。

    林旭没立即回答,而是等着平台上升到完全把密室门堵住后,这才故作阴沉地一笑,缓缓道:“有些秘密并不是可以随便告诉人的。你就真的不怕,我为了不让秘密泄露,不会对你做什么?”

    “我才不怕,你能对我做什么,难不成还要杀我灭口不成?”黄容嘴上强笑着这般说道,但心里却还是不免地升起了些害怕,脚下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再说,你也不是这样的人。”

    林旭深沉地摇摇头,瞧着她双眼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又真的清楚吗?你自以为觉着你很了解我吗?”

    黄容又再退了一步,嘴上还是强笑着道:“我当然了解了,你首先肯定是好人对不对。”

    林旭抬腿往前逼进一步,道:“好人有时候也是会做坏事的,而且往往会做出些出人意料连坏人也吃惊不已的大坏事。你没看些书上写的还有电视里演的,一些老好人被逼到绝路时,会做出些怎样难以想象的事。有个成语叫‘逼上梁山’,《水浒传》里这种被逼上梁山为贼的好人多的是。”

    “我跟你说过了,不要总是想着揭人秘密与隐私,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好奇心不要那么重,你为什么总是忍不住。须知有句话,叫作‘好奇好死猫’!”
正文 第十一章 以身抵命 初吻就这么没了
    (白天有事耽搁了,抱歉。感谢书友“天台山主”的打赏。)

    “你别乱来啊,你想做什么?”

    黄容听林旭说的话里带了个“死”字,不禁面色一变,又往后退了一大步。

    林旭没说话,直接再往前逼近一步。

    “你停下,别再往前走了,再靠近我可就不客气了!”黄容跟着再退,有些色厉内荏地道。还拿手电筒的光芒直往林旭眼睛里照,希望能借手电强光晃他眼地将他逼退。

    可惜的是,林旭自从功力提升后,眼睛不但更适应黑暗,暗中视物的能力增强,对于强光也是同样有所适应地更加有抵抗力。他现在白天的时候,有时都敢直视下太阳,更别说手电这点光芒了。哪怕这密室里的手电筒,还是当初李飞燕与其师兄李飞虎所带下来的那两个专门购置的装四节电池的强光手电,也是一样不惧。在手电的光芒中仍大睁双眼地直视着黄容,丝毫不受影响。

    闻言之下,他不但没停,更是脚下再进一步地道:“你能对我怎么不客气?”

    “我打你!”黄容一声娇喝,猛地抬腿一脚往林旭胸口踢去。

    不过林旭只抬手随便一抓,就轻而易举地将她脚腕捉住。而且还是捉住了不放,让她一时只能单腿支地。

    而腿比手臂长,她这样腿伸直地被林旭捉住不放,却是两只手够不到林旭地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去解救。而她另一只腿还要用来支撑站立,也是不能随意抬起动用。她可没有郭静的本事,能在这种情况下使出横身凌空打旋拧踢的那种高难度解危反击动作。

    好在她这时右手里还拿着手电筒,而这只手电筒是装了四节电池的强光手电,自是比普通装两节的要长了许多,能当根短棒来用。加上这把加长的手电筒,她便能够攻击到了林旭。当即手往后移地一把握住尾部,挥起手电筒便直冲着林旭抓她脚腕的那只手砸下。

    只是不等她砸下,林旭另一只手便跟着抬起地又是顺手一抓,然后她只觉手里一轻,手电筒便已是不知怎么给林旭夺了过去,跑到了林旭手里。

    夺过手电筒后,林旭再随手一抛,将手电筒抛落至后面云床上放着的那床旧被子上,而手电筒的光芒在这过程中仍是方向不变地照向着这边。

    手电筒被夺后,黄容不由惊呼一声,脸色再变,这下她手里已是没有任何武器可以帮忙。瞧着林旭,她忽然面上一哀,一副受欺负后的委屈样子地道:“好,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你的秘密,我以后保证绝对再也不打听。”说罢又哀求道:“你就饶了我这回吧好不好,好歹我也一直对你挺好的,我爸也一直对你挺关照。你不看我面上,也至少看我爸面上吗!”

    林旭摇摇头,道:“你这也不是第一回低头认错了,可总是屡教不改。”

    黄容道:“我这回保证。我发誓!”说罢,便立即举手对天地道:“我以后要是再打听你秘密,就让我变成小狗儿。”

    林旭闻言,忍不住有些想笑,这誓言未免也太过儿戏了。他存心要给黄容一个深刻的教训,别说这种没什么信服力的儿戏誓言,便是她发个正经的毒誓,他也不会轻易放过。当下又作阴沉一笑,学着某本里看过的话,道:“我觉着最能保守秘密的人,就是永远也再开不了口的人。”

    “喂,你差不多就行了,别再玩了,还真想要杀我灭口啊!”黄容面上的害怕畏惧之色忽然一扫而去地道。

    “谁跟你在玩儿?”林旭闻言,不禁眼神略一慌乱,然后又连忙变作坚定之色地强撑着板住脸作生气状地道。为加强威胁性,他话音一落的同时,往后一扯抓着的黄容脚腕,让黄容一声惊呼下,不由自主地身子往他倾来。然后瞧着黄容倾到,他另一只手顺势抓住黄容细嫩的脖子。

    被掐住了脖子要害,黄容却反而还是全没一丝害怕,一脸满不在乎状地道:“行,不是玩儿。那你想干吗就干吗吧!哼,摆明是趁着我爸不在地欺负我。”

    她这么一副满不在乎,任由处置的样子,反让林旭一时不知该作何处理了,总不能真一把把她掐死了。敢情她之前那会儿的害怕样子,也是全跟他装地在配合他演戏。

    “掐吧!”黄容微笑地看着他。

    林旭面色不变地瞪着她。

    “是不是觉着我脖子好滑,抓着好舒服,舍不得掐啊?”黄容笑得更开心,“行,那你就多摸一会儿!”

    林旭微哼了声,手上加了点儿力。

    “哎呀,好疼,我快喘不过气来了!”黄容一副面色夸张地装模作样道。

    “你是觉着我真不敢把你怎么样吗?”林旭放开她腿,捏着她脖子将她一把提到身前,脸对脸地威胁道。

    黄容瞪大眼,认真地看了他双眼一会儿,道:“嗯,我觉着要是被逼急了的话,你可能真敢。就是你那句话吗,再是老好人,真被逼到绝处后,也是敢豁出一切去玩儿命。兔子急了还咬人吗!”

    说罢顿了下,接道:“不过,我觉着我不至于把你逼到这地步吧!不就是这墙上的东西吗,你要真不想说,我保证不问就是了。”忽然眼珠一转地一笑,道:“要不,我以身抵命怎么样?”

    “什么以身抵命?”林旭一时没听明白。

    黄容眼珠转动地往他身下瞧了瞧,暧昧地道:“就是那个吗!你好歹也青春发育期了,应该懂的了,嗯!你看,你把我变成你的人,是不是就肯信我了!咱们有了这么亲密的关系,以后就坦承相见,也不用再有什么秘密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林旭闻言之下,不由面色一变地连忙松手一把将她推开,生怕跟她多沾上似的。她说的那些,他虽然还并不是完全明白,但却也多少有些理解。

    黄容被他推开后,不由面上得意一笑,然后又故作娇羞状地道:“哎呀,还要我说的多直白呢,人家好歹是女孩子吗!”

    林旭闻言,不由翻着白眼地心下暗道:“你这还女孩子呢,简直是女流氓,跟李飞燕有得一拼!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直白大胆吗?还是我家小雪温柔乖巧,有含蓄美。”

    “来吧,姐姐我今晚豁出去了!”黄容见他没应,暗笑一声,接着又上前一步地直往他怀里扑去。

    林旭连忙退后一步地躲开。

    黄容再进,他又再退,这回竟成了反过来。

    “切,没意思,怎么现在不玩儿了!”黄容又追了两步后,忽觉没趣地冲他做个鬼脸后停下道,“早知道我刚才就该再多装会儿,看你还能怎么演?”

    见她不追后,林旭松口气地道:“我不是要跟你玩儿,我只是想让你记住个教训。以后真的别好奇心那么重,老是想要探听别人的秘密。‘好奇害死猫’这话,可不是没道理的。”

    “我还用你教!”黄容不屑地撇撇嘴,“姐姐我只是多关下你而已,竟把好心当成驴肝肺,没良心的。搁了是别人,我才懒得理呢!”

    林旭道:“关心也有个度。我明说了不想说的,你还想方设想地偏要问。这种关心,我不需要。以后也请你注意点儿界线,你真不是我姐姐。就算我爸妈,我的隐私与秘密,也会跟他们分开界线。他们有什么事要想瞒着我的,我也不会特意去问。这是对彼此的尊重。”

    “喂!”黄容被说的不禁有些恼羞成怒,猛地一步趋到他身前,抬手举指戳着他胸口地大声质问道:“我关心你,把你当弟弟看,还有错了?”

    “这种过分的关心,对我来说,就是错。”林旭坦然看着她,眼神丝毫不让地道:“我跟你的关系,也没有你所认为的那么亲密。我之前说的话,并不全是故意装的。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不清楚,别自以为你真的很了解我。也别再把我当你弟弟,我不想要个什么姐姐,也不需要。你要真想找弟弟,麻烦……”

    “林旭!”黄容气愤的抬手指向他鼻子,大声喝止住他,“你个混蛋!”

    林旭强硬地道:“嫌我混,那就最好以后别理我。”

    “老子偏不!”黄容气的混话都已出口。话音一落后,忽然一把扑入他怀里,两手搂住他头地凑唇亲到了他嘴上。

    四唇相接,林旭不由得瞪大眼睛地一下懵住,感觉脑子都整个当机地不会动了。他哪料得到黄容下一刻会忽然做出这般举动来,自是根本毫无防备。

    直愣了好一会儿后,他方才反应过来地连忙双手捧住黄容脑袋,强行将她扳离地茫然不解问道:“你干吗?”

    黄容仍是一副气怒地样子道:“你不是说我跟你关系不够亲密吗?那我就好好跟你亲密亲密。我就是爱管你,我就是偏要管你,我就是要知道你的一切秘密……”说着话,又猛地要凑头亲来。

    林旭连忙用力把住她脑袋不让她动,满脸都是莫名其妙难以理解她思维方式地道:“你有毛病吧,我刚才说的话是这意思吗?”

    “我管你!”黄容理直气壮地道:“别叫我管你,你也别管我。我爱怎么想,爱怎么做,爱做什么事,都是我自己的事,是我的自由,你又凭什么来管我?我就是要亲你了,你能怎么样?”
正文 第十二章 别逼我 妙手点穴功
    (第一更,晚上还有)

    “你简直不可理喻!”

    林旭既是无奈又有些气愤,感觉现在这个状态下的黄容,简直没法交流。他只是借机说事地申明下两人的界线,要她少打听自己的秘密、少管些他的事而已,她犯得着如此吗?这是发得是哪门子疯?又抽得哪门子筋?

    黄容道:“女人都是不理智的。没听说过,女人是感性动物吗!SO,别跟我扯什么理性,我这会儿就不理智了,你,能,怎,样?”

    她话音一落,忽然借着两手搂住林旭脖子的力量,往上一攀,底下两条腿抬起地一下缠到了他腰上,然后紧紧盘住地又借腿力把自己上身硬往近拉。

    只是她的力量比起林旭来,自是远远不如,即便这时手脚并用,被林旭双手按住的头部仍是动不了分毫,靠近不了半点。她徒劳地使着力,口里叫道:“你傻不傻,还是不是男人?趁着老娘这会儿这么不理智,主动送上来,你不趁机享个艳福,居然还推我?快放开!”

    林旭对男女间的事,却是还处于半懂不懂之间。说他不懂吧,他稍微明白一点儿,而且从生物课本上看过了男女生殖器的构造图;可要说他懂吧,他却又并不全然了解是怎么回事,不知其中的详细与究竟。在这方面,他还完全是个青春期的懵懂少年。所以黄容这时话里的“还是不是男人”,他因为并不全然了解,倒也并没怎么生气,也没去辩解,只是道:“你别逼我。”

    倒是黄容双腿紧紧缠在他腰上,让他有点儿不舒服。以黄容的力量,当然对他造成不了任何伤害。只是黄容充满弹性与柔软的双臀刚好抵在他胯间,两腿间的那位置也刚好顶着他下身处,再加上还用力紧缠着,让他忍不住就产生了异样感与躁动。尤其夏季天热,两人都穿得薄,这般紧贴在一起,中间薄薄的布料根本挡不了多少,简直无异于肌肤相亲。

    “就逼你了又怎么样?老娘刚才初吻都给你了!”黄容对自己的美貌颇为自负。从中学起,就有不少男生对她献殷勤地表达过爱慕;到了高中与大学,一路上的追求者也是只多不少。可现在自己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大美女主动献吻,初吻都一时生气不理智下地奉献了,林旭这臭小子却竟还一脸厌烦嫌弃地把她给推开,让她如何能服能忍,心中自然只是更加不忿。

    “刚才那也是我初吻好不好,我还打算……”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林旭也忍不住有些来气。他对自己的初吻本还曾有过些幻想,想象过在各种不同的地方与情况下完成跟小雪的初吻。可现在却是在这么个地方,一时不慎,就被黄容这女流氓给夺走了。早知道这样,自己还不如上次李飞燕说要教他接吻时,就先跟李飞燕亲了呢,怎么也比现在这情况要强,感觉更美好。刚才他光懵了,都忘了去感觉。

    “还打算留给你的小雪是不是?”黄容不等他说完,便已插嘴打断道。不过想到自己夺走了林旭的初吻,心里却也是莫名有些高兴。这般想着,便也顺便哂笑了下地道:“你想着人家,不知人家想不想你?等人家到省城上学后,说不定转眼就把你忘了?”

    林旭闻言,又是不禁气怒。他才刚说了让黄容以后不要打听自己的秘密,这黄容便又曝出个他的秘密戳他痛点。至于她跟谁打听的,自然不难猜。现在他们家里知道这事的,除了他自己外,就是他妹妹林彤了,黄容肯定是跟林彤打听的。自己这妹妹,有时候就是嘴太不严实了。不时常叮嘱着点儿,就管不住嘴。

    “我跟你说了,以后少管我的事。”林旭皱眉怒视着黄容。

    “我就是要管,就爱管,就偏管,你能怎么样?”黄容毫不相让地针锋相对。说着话,又是用力把头往前凑去。同时这回不止上边用力,下边也用力地往前拱着,臀部还在他胯下那里蹭来蹭去。

    “别动!”她这般一动,林旭心中更是躁动难耐,只觉有股火气直往胯下的那个男性部位窜,窜动的那里直发硬。

    他觉着这样既难受又不好,话音一落的同时,改为一只手移到黄容额头处推着她头,另一手空出来后并指往下一落,在她两腿的大腿根处各自一点,她双腿立即便不能动了。

    黄容已是成年人,男女间的事她虽然还并没经历过,却是早已了解得清楚。而且她们大学宿舍里的几个女生,因为好奇,还曾聚在一起看过部***她故意拿下身去蹭林旭那里,就是想挑逗林旭,察觉到他那里开始有些发硬后,她虽然也是蹭得有些受影响地浑身发热心生异样,脸上也难免地有些羞红,却还是压下自己的感觉,想要开口调笑林旭几句。

    只是才刚一张口,却见林旭已是空出一只手来,并指如剑地往她两腿的大腿根处各自一点。被点中后,她倒是并没觉着怎么疼,而是有些麻,然后这麻就瞬即向下扩散到她两条腿上。接着她便感觉这两条腿不是自己的了,不但丝毫控制不了地动不了,在那麻感之下都快感觉不到两条腿的存在了。

    当下不由立即心生惊怕地面色一变,改口大声质问道:“你干吗了,我腿怎么动不了了?”

    黄容一不动,林旭便感觉好受了些。而她惊怕之下,也顾不得要再亲他,头也不再用力往前顶了。只是双眼盯着他,等他的解释,同时两只手紧紧搂住他脖子。她两腿不能动地半点使唤不了,自是已用不了力作支撑,这时只能全靠两手搂着林旭脖子在他身上吊挂着。

    林旭略松了口气,将手从黄容额上取下,然后两只手在下面托住她双臀,以这个姿势抱着她走到后面云床处,弯腰将她放到床上。

    “你快说啊,你把我给怎么了?”见他没回答,黄容又急又怕地连忙追问了句。眼见他要把自己放下,连忙又双手用力地死搂着他脖子不放,生怕他一放下自己后就不理自己地一走了之。那时她两腿动不了地呆在这个地下密室里,可就欲哭无泪了。

    “你先放开我,我就告诉你。”林旭见她死搂着不放,一时放不下,开口劝道。

    “你不告诉我我就不放。”黄容更是搂得紧了。

    “你如果不想你两条胳膊也跟你两腿一样,那就最好放开。”林旭说着话,举手并指在她眼前比划了下地威胁。

    黄容见状,犹豫了下后,这才慢慢松手放开。不过在手将要落下时,却是忽然又一把紧攥住了他衣角,还是怕他丢下自己离开。

    林旭瞧了眼后,便也任她抓着。不过这时脱离了黄容的身体纠缠后,还是让他彻底放松地松了口气。

    长出口气后,他才低头瞧着黄容道:“现在冷静了?”

    黄容怒视着骂道:“我冷静个屁,你要不跟我说清楚怎么回事,把我腿弄好了,我跟你没完。”

    林旭带着幸灾乐祸地冲她笑了下,这才解释道:“你腿没事,只是被我点穴了。以为现在的能力,也就最多能封住你双腿的经脉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就自动解了,不用担心。”

    他方才在黄容两腿大腿根处各点的那一下,确实是施展的点穴功夫。他在最初修炼出内力后,本还打算着想自己琢磨实验这手本事,可后来在得了这密室里空空儿的遗刻秘笈后,就从《妙手十三式》中发现其中包含有点穴的手法与功夫,倒是不必自己瞎琢磨了。

    他在学会《妙手十三式》后,自是也学会了其中的点穴手法,只是在这之后,一直并没实际施展用过。在此之前,他也就是在李飞燕身上试了下。不过李飞燕虽没内力,却也是练武之人,身体素质远胜寻常普通人,他在点中李飞燕的穴道后,只能够制住李飞燕几分钟。

    以此为推论,他觉着点中普通人的话,也就能制住十来分钟,最多二十分钟。他现在的功力比那时试验时有所增长,所以他推测现在也就能最多延长至半个小时左右。这点穴的控制力,明显是跟他的修为功力成正比的。

    “点穴?”黄容闻言,不由得面上一怔,带着疑惑不解与难以置信地道:“这世上还真有点穴啊?书里面写的是真的?”

    “真的假的你自己不都体会了吗?”林旭说罢,趁着她发怔之际手没怎么用力,轻轻一拽衣服往后退开半步,将衣角从她手里拽脱了出来。

    感觉到手里一松,黄容立即惊醒地回过神儿来,然后连忙叫道:“你别走啊!既然是点穴,那就有解穴,你快给我解开啊!”

    林旭笑了下,道:“抱歉,我现在只学会了点穴,解穴的手法却还没学会。所以,你只能等时间到了自解了。半小时只是预估的最多,可能不到半小时,只二十多分钟就解了。”

    他其实会解,但却是不愿给黄容解,故意这般说。一是免得她穴道解开后,又继续不冷静地来跟他纠缠;二则是也借此小惩下黄容。

    “你骗鬼去吧,我才不信,快给我解开!”黄容却是明显不信。

    “我真的还没学会。”林旭坚持自己的说法。

    黄容瞪着眼睛盯着他,还是不肯信。不过见他坚持,知道他就算会,也是故意不会给她解,自己再多说也是没用。好在也就最多半个小时,倒也不是很长,如果半个小时后没解的话,那再来计较。当下鼻孔里“哼”了声,拍了拍身旁床边,道:“那你不准走,过来陪着我。”

    林旭道:“我在这里陪着也一样。”他说着话,却是又往后退开了一步。他才不会过去坐她旁边,决定以后要坚决跟她保持距离。以前还真没发现,黄容竟这么难缠。

    黄容闻言,又不高兴地哼了声,却也没再艰持。气呼呼地往旁歪身一靠,斜靠在了旁边那床叠起的被子上。
正文 第十三章 武学研究 对黄容的试探
    (抱歉,晚了点)

    林旭看着侧躺在云床上的黄容,很是感叹世事的多变与无常。

    在此之前,他从没想到过自己的初吻会在这种情况下失去,而且还是很丢脸的被黄容强吻而去。同样的,他也没有想到过,自己已经练会挺久的备而未用的点穴功夫,会是在这种情况下首次用出,用出的对象也同样是黄容。

    无声的叹了口气,他对黄容很是头疼与无奈。是不是她这种有爹没娘的单亲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性格都比较执拗一点。他不知道要拿她怎么办,以后又该如何相处。

    “既然点穴是真的,那内功、轻功这些,也都是真的了?”

    沉默了好一会儿后,黄容看着斜对向她的那面被削刮后的空白石壁,忽然开口问道。

    “是。”林旭点头道。

    “那我知道这两面墙上原来刻的是什么了!”黄容双眼一亮,忽然又兴奋起来,两手撑着坐起,看着林旭问道:“是不是传说中的武功秘笈?”

    “是。”林旭想了下后,承认道。

    黄容闻言,却是不由愣了下。她猜对了答案,但是却没想到林旭会这么坦然地承认,半点遮掩否认的意思都没有。不过她也没就此多想,略作得意地一笑,又问道:“那你的武功是不是就从这里的秘笈上学来的?”

    “嗯!”林旭又点了下头,仍是没否认。

    他最初的武功实际上并不是学的空空儿遗刻在这里的秘笈,而是靠着那几本自己家里找到的武术书籍中的知识自己琢磨地学来。不过真正的学武途径与来源,他却没必要跟黄容解释,也懒得多说。反正他确实是有学空空儿遗留下的秘笈,所以这个答案也没错,他只是模糊了下而已。

    “所以你才把墙上的秘笈毁了,生怕别人学去是不是?”问罢顿了下,黄容又接着道:“上次我跟小静发现这里时,你是不是还没来得及毁,所以才不让我们下去?哼,小心眼子,好像谁稀罕似的!不就是武功秘笈吗,有多了不起?我就不想学。现在这个社会,早就不是古代那种靠武功打天下的年代了。练得再厉害,我觉着也没什么用。而且在古代,也不是武功高,就一定能出人头地的。你看历史上那些开国皇帝,不见得个个都是武功高手,但他们照样打下了天下。可见人本身的成就,跟会不会武功以及武功高低,是没关系的。”

    “你不想学,却不知你爸可是个隐藏的武学大师。而且,似乎早就教过你的。”听着黄容这番说辞,林旭不禁心下暗自腹诽道。

    他这么很坦然地承认两边墙壁上原本所刻的秘笈,却是忽然对黄容产生了些想法,想要试探她一番。想起黄宗文说过的“并不算没教过”黄容的话,他对此很好奇,不知黄宗文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搞得神神秘秘的,究竟是教了还是没教,又教的是什么。

    心中暗道罢后,他开口对黄容道:“你说的这些也挺有道理。不过我认为学武功,并不是就为了用来出人头地与争强斗胜的。学武本身,就有很多乐趣与钻研的地方。武学也可以当成是一门学科,就像文学、数学、物理这些。既然有文学家、数学家,那也同样有武学家,都是精深钻研这门学科的。武功可以说是探究开发人体本身潜力的一种学问,这里面有些东西也是很深奥的。”

    黄容见他说得很认真的样子,不禁有些被吸引。而且他说的这番话,也确实是有道理的。看着他这么认真的态度,她忽然兴起地开玩笑道:“大武学家,你这是把武功当成学术研究了吗?那不知研究明白了有什么用,对人类的进步与社会发展又能做出什么贡献?能让所有人都轻而易举地学会飞檐走壁吗?”

    林旭摇摇头,道:“谈不上是什么研究,也没有多伟大的目标,这只是我的个人爱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兴趣与爱好,就像有的人喜欢音乐,有的人喜欢舞蹈。你不喜欢练武,而郭静就喜欢。”

    “那你上次是在防着小静了?”黄容问。

    林旭摇摇头,道:“我倒也不是有多藏私,只是这里并不是我独自发现的,而是我跟另外一个人同时发现的。所以这里并不只是我的秘密,还有其他人的。我没征得同意前,没权利把共同保守的秘密私自向他人开放。”

    他这话倒不是假话,这里确实不是他独自发现的,说起来还是李飞燕先发现的,他只是跟在后面捡着了便宜。不过具体如何,他自是不必跟黄容说。

    倒是上次他其实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准备带着黄容和郭静下去看一圈,秘笈暴露也就暴露了,反正也不是谁看了都能练成。是事到临头,郭静先讲江湖规矩地说不下去,他便也就顺势而为了。当时的情况下,自然还是能不暴露就最好不暴露。

    “就像有件事,我答应了替黄老师保密,那没得到他的允许前,我就绝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包括你在内。”林旭说罢顿了下后,却是又接着说道。

    黄容听了前面的话,本正要问跟他一起发现密室的人是谁。但听了后面的话,不由转为一惊地改口道:“我爸?”惊讶过后,她问道:“你是只借用我爸打个比方,还是真答应了要替他保密一件事,然后连我都不能告诉?”

    林旭略带神秘地摇头笑笑,道:“你就不要问了,反正没得黄老师同意前,我是绝对不会告诉你的,你再问也是白问。”

    黄容盯着他想了下,撇嘴道:“切,不就是他要去首都看我,打算给我个惊喜这件事吗,我不都知道了!”

    林旭道:“并不止这件事。”

    “还有什么事?”

    “我说过了,不会告诉你,你问也白问。”

    “哼,故作神秘,肯定没什么事,你故意唬我呢!”黄容嘴上这般说,但心里面却隐约觉着,似乎还真有什么事。好像父亲这次上首都去看她,并不只是她表面所了解到的那么简单。就像他们家院子里出的那事,未免太过巧合了些,透着点诡异。为什么是她家的院子,而不是别家的或别处哪个地方,为什么又刚好发生在同一天,不是早一天或晚一天?这中间如果没有联系的话,难道就只是巧合?

    林旭笑了笑,并不解释,而是抛出自己的目的道:“这密室里原本所刻的武功,你想不想学?”

    “你肯教我?”黄容狐疑地瞧着他,不太相信地道。

    林旭没直接回答,而是道:“普通的武功,你肯定是没兴趣了。就像散打,练得再厉害,也不过是打架,最多有点儿防身的本身。但你明显不喜欢跟人打架,打架的本事你不爱学,那内功、轻功、点穴这些呢?”

    这么一说,黄容不由非常意动。尤其是轻功,学会了之后能够飞檐走壁,高来高去,肯定会很有趣。她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总是不介意去尝试。就像她对林旭,从第一次见面起,就始终很有兴趣,现在则是兴趣越来越大,所以总是忍不住地想要知道了解他的一切。而通过学习同样的武功,显然也能更加多地了解他。

    想到这里,她带着些兴奋地点头道:“只要你肯教,我就学。”说罢后,忽然又有些怀疑地道:“但你不是说,这是你跟另一个人的共同秘密,不能随便泄露吗?”

    “她现在不在,我过后会征求她同意的。”林旭装模作样地随便应付句,道:“在这之前,我会教你点最基础的东西,看你能不能入门。如果你连入门都入不了,那其余的也就免谈了。练武对个人的姿质要求是很高的,尤其是内功,更是讲求天份。现在就看你有没有这个姿质了?”

    既然是黄宗文的女儿,林旭想黄容的姿质定然也不会差了,现在就到真正试探的时候了。看黄容姿质究竟如何,又究竟有没有练过?
正文 第十四章 抱朴实验 虚极静笃
    “你先盘膝坐好,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林旭开始指点黄容。

    黄容看了眼自己的腿,抬头道:“我腿动不了啊,你先帮我把穴解开吧!”

    “我不是说过了,我现在只学会了点穴,还没学会解穴。”林旭重申了自己先前的话,没上她的这个当,说罢指着她腿道:“你用手把腿扳好就行,反正现在练的,也用不着腿。”

    黄容闻言,忍不住又是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哼了一声,然后却还是自己把腿扳着盘膝坐好。坐好后,又端正下姿势,问道:“行吗,我这姿势对吗?”

    “可以。”林旭点了下头,道:“接着是双手握固,自然放于双膝上。注意,这个握固一定要把大姆指包在里面。”他说着话,伸手向黄容比划了下握固的姿势。

    他现在教黄容的,却并不是空空儿在密室遗刻下的那门内功《青冥诀》,而是他自己所研究整理的那门《抱朴秘要》。他要教给黄容的最基础入门东西,就是正式修炼前的入静功夫。

    他打算在试探黄容的同时,也于黄容身上再实验下自己的《抱朴秘要》。因为他自己研究整理的这门内功,目前除了他自己外,已教过的其余三人,关文滔、岳俊锋以及他妹妹林彤,都是并没能修炼成功。甚至连门都入不了,且都是卡在了入静这一关上。

    其中岳俊锋算好点儿,关文滔和林彤都是在试过没成功后,就直接放弃不学了,而岳俊锋在之后却是还一直尝试地继续练习。值得一提的是,在通过数月的坚持不懈努力后,岳俊锋在放暑假前终于是做到成功入静,并且能够守住丹田了。

    可他在接下来的以神化火炼精化气这一步上,却又是再次卡住,那以神化火始终是成功不了。不过他对此也是并未气馁,仍是每日不断地坚持练习。

    三人之中,表现最好的就是岳俊锋。可他在这个内功修炼的过程中,却也是一卡再卡,练得十分艰难。可说得上是步步难艰,每一步都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后来林旭认识了李飞燕后,终于从李飞燕那里了解到了些练武的基础常识,这才知道了直接修炼内功,对于个人的资质要求很高。像他这样一开始就能直接修炼内功的人,属于一万个人里面都未必能找着一个,真正的万中无一,十分难得。

    而在他之后的经历中,也证明发现了,像他这样的人确实是十分稀少。他目前为止遇到过的所有练武人中,除了已经死去的韩鹏跟他一样,是一开始就直接修炼的内功入门外,其余人等则尽皆修炼的是外功,走的是由外入内的外练路子。并且这些人中,还是全都未能有练出内气的。

    当然,像黄宗文、魏长江与彭家兄弟这四人则是例外不算。除了这四人都已是内力精深的大高手外,也是他没法确定,四人一开始入门,究竟走的是什么路子。毕竟通过由外入内的外练途径,也是可以最终修炼出内力的。所以没法确认,也就暂排除在外。

    除过这四位高人,目前所遇的练武人中剩下的一算,便就是只有韩鹏一个是跟他一样。以这样的少有,那确实可说是万中无一,极难遇见。可遇不见这样的人,林旭对他所整理研究出的《抱朴秘要》,也就没有确实的把握。不知道自己东拼西凑所搞出来的这门内功,是否具有学习的普适性。是只有他自己能练成,还是别的与他具有同样资质的人也可以练成。

    而之前教过的关文滔、岳俊锋与妹妹林彤三人,因不具备与他同样的资质,在这三人身上也就拿不出可靠的参考性。现在好不容易发现了理应是同样具备这个资质的黄容,他自是不会轻易放过。他可是还想着将来完善自己的这门《抱朴秘要》呢,要想玩善,自是免不了要找些合适的人多加实验,然后再根据实验的结果,进行归纳总理,找到其中具体可行的理论与方法。

    从这方面来看的话,他这搞得倒也确实是像在做学术研究。本质上来说的话,与物理、化学等实验并无不同。发明创造,都是要在不断的实验中,才能够成功。而他这门内功,也是属于他自己的创造。

    只是人家的实验,最多是浪费些材料。他这实验,却是一开始就要在人身上搞。说起来的话,不免显得有些不够人道。不过他刚开始就只是拿入静来试,这个倒也造成不了什么伤害。入静只是摒除杂念的静坐,还并不涉及具体的修行。

    “就这样?”黄容照着他的动作,双手握固后各放在自己两边膝上,然后却是有些生疑地道:“我看人电视里练内功时,不是都双手比划来比划去,做各种动作吗,你这就这么简单?放着就行?”

    林旭无奈地道:“你都说了是电视了,那能全信吗?所谓内功,就是主要靠在身体内部进行,不是靠在外面比划手势的。电视里那么演,主要是向观众表达那是在练功。不然光坐着不动,又拍不到身体里面,谁知道那是练功还是干坐着。”

    “电视里演的不能信,可你这轻功、内功、点穴的不都有了吗,我这还不是顺着推想!”黄容抱怨了句稍顿后,转回正题地道:“好,那接下来做什么?”

    林旭道:“接下来是要入静。修炼内功必须要静,不止外部环境要静,自己内心也要静下来。正所谓‘致虚极,守静笃’,只有当自己体内达到至静之时,才能够察觉体会到身体内部的运作。”

    “哟,还拽起古文来了,老子的《道德经》都出来了,听起来还真挺像回事儿的!”黄容笑道。

    “你们大学还学《道德经》吗?”林旭不由奇怪问道。

    孔子的《论语》是自小学起的语文课本上就经常节选学习的,但老子的《道德经》就比较生僻了,一般人很少知道《道德经》中的具体内容。尤其“致虚极,守静笃”这两句,也并不像是“道可道,非常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类的其中名句那么出名,还有可能在别处听到。

    林旭要不是刚好在《气功》杂志的某篇文章里有看到这句,他也并不知道“致虚极,守静笃”乃是出自于道祖老子的《道德经》中。而黄容一听,就知道这么生僻的句子是出自于《道德经》,自是不免让他有些奇怪与疑问。

    “不学。高中也没学过。”黄容摇了下头后,解释道:“是我爸经常爱看《道德经》,还经常写些《道德经》里的句子来练字,我从小看的听的多了,也就记住了。‘致虚极,守静笃’这句,我记得我爸以前好像还跟我讲过呢!只是太小时候的事,我也记不太清了!”

    “哦!”林旭口上恍然地应了下后,心里却是不免一动地暗道:“难道黄老师就是小时候教过的黄容,然后在她大了后的某一天,可能会用什么法子让她忽然想起一切,这样她就自然会武功了?”

    “致虚极,守静笃”这句,是《气功》杂志中某篇写静功入定法门的文章中提到的。而细究武功的源头,尤其内功方面,理应是出于道家的炼气术。所以《气功》杂志中,节选涉及到的道家典籍很多,一些练功术语,也常有是干脆节选摘抄的道家典籍原句。所以要想研究内功并练得更加精深,那是不免要在道家典籍这方面下些功夫的。黄宗文经常看《道德经》,那当是应有中事。可他特意跟小时候的黄容讲过“致虚极,守静笃”的入静要求这句,不免就让林旭怀疑他当时就是在教黄容练功了。

    当然,除了道家外,武功体系中还有另外一大源头,便是与道家齐名并称的佛家。只不过林旭目前所学的内功方面,还并未涉及到有关佛家的,《气功》杂志中凡有引经据典的,也多是出自道家典籍。而黄宗文所出身的武当隐仙派,也明显是道家门派。虽然据传说武当祖师张三丰原本是个在少林寺出家的和尚,但并不妨碍人家最终弃佛入道,开创下了武当一派道脉。并且还很快就崛起地称雄武林,跟少林这老前辈并称。
正文 第十五章 双峰阻灵光 听息入静法
    “入静要做到摒除杂念,心念纯一。”林旭心中暗道罢地转过些想法后,又开始接着教黄容,“并不是把脑子放空地什么都不想,而是把所有的杂念都摒去,只剩下唯一的最纯净一个念头保持住,非常专注于一点。只有做到了心念纯一,把所有的意念都高度集中,才能够让意念生出力量……”

    “意念力,你不是要教我练念力,以后用意念控物吧?别告诉我超能力什么的这些也都是真的!”黄容听他说起意念力,不禁又玩笑着插话道。

    “专心一点儿,别插话!”林旭闻言,忍不住略瞪了她一眼地皱了下眉头,被她这一插话打断,有些扰乱了他接下来准备要说的。当下他略作沉吟,重新组织了下语言,这才拾起话头地继续道:“练功中的心念纯一,自然就是修炼。不过你现在刚开始,倒并不需要做多么复杂,只需要意守丹田就行。能在入静中把丹田守住,准确把握了丹田的位置,就算你入静成功,入了门了。”说罢又问:“丹田你知道在哪儿吗?”

    黄容点头道:“知道,肚脐眼下三寸吗!武侠我也是有看过的。再说我身边有小静这么个练武狂,哪能不知道丹田。她虽然主要练的是散代,可对传统武术也一直有了解。现在又开始练那个通背拳,也是一直很讲究什么丹田发力的。”她说罢话,用手指向自己脐下三寸处的位置,道:“这里,对吧!”

    “嗯!”林旭见她指得没错,点了下头,道:“意守丹田一开始并不容易守住,这里有个技巧,你可以先用‘双目垂帘,一线灵光照丹田’的方法来帮助意守丹田。”

    “双目垂帘,是把眼睛微闭起来,留一条像竹帘般细小的缝。然后透过这条缝看,就有很小的一线余光。把这线余光对准瞧向自己的丹田位置,这就是一线灵光照丹田。”

    黄容一边听着他说,便低头试着瞧了下。但这一试,却立即有些脸色难看兼羞意地道:“我这怎么可能看得见,我又不是你!”

    林旭顺着她目光方向地往下一瞧,也是不禁面上有些尴尬。却是她胸前的高耸突起部位,刚好挡在了这一线灵光照丹田的中间。

    “难怪说练武都要从小开始练,除了小时候在长身体的过程中更容易打下基础,也是有实际的考虑。就像这女生,长大一发育,胸部就刚好把这一线灵光照丹田给挡住了。练外功的话,胸前这两坨沉甸甸的肉,也是会要受影响,还是趁着小时候没发育前练最好。不过她如果把衣服脱了,没有衣服在中间挡着的话,差不多目光也是刚好可以从双峰间穿过。而且顺着双缝间的位置瞧下去,说不定还刚好是三点一线的定位,更准。”

    林旭不禁一时心下有些胡思乱想地暗道。不过他最后虽算想到了办法,但这办法却是不好出口,不能说出来,不然就显得有些流氓之嫌了。而且就算说出来,黄容也肯定是不会当着他面儿地脱了衣服光着身子练。当下只能道:“你瞧不见的话,那这个辅助的办法你就不能用了,只能全凭意守。”

    黄容略微不满地哼了一声,道:“也只能这样了。那我现在就可以开始了吗?”说罢话,重新双手握固地分别放于自己两腿膝上,摆正了下姿势。

    林旭点了下头,道:“入静也有几个辅助的技巧,我自己觉得最有用的,是门听息入静法。就是微闭上眼后,静静听自己的呼吸声。呼吸声很轻,需要特别安静与集中注意才能听到。这就是先把注意力转移集中到呼吸上,等集中过来,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时,杂念就已经收摄不少了。然后就开始数息,以一个呼吸为一息,每一吸一呼后数一下,约数到三十六天罡数时,就差不多感觉已经很静了。如果觉着还不够静,还是会有杂念,那就继续数,数到一百、二百……直到觉着再无杂念后,便开始把意念下移,转为意守丹田。当然,你也可以在数息的过程中,同时去意守丹田,只要你觉着能做到就行。”

    “呼吸是很自然而然的动作,人一生下来,不需要教,天生就会,也会在随后,伴随人的整个一生。因为太过平常自然,人们平时也就不会太过刻意留意呼吸。所以当你注意力转移,意守丹田后,这呼吸数息也就自然地会像平时那样忽略掉,不会转而形成杂念,对意守丹田造成影响。”

    说罢顿了下,他提醒道:“不过你要是数到三百六十息,也仍是做不到完全入静的话,那就最好停下,睁眼收功,不要再强来。不然这种情况下还要强撑的话,很可能会心生烦躁郁气。严重的话,有可能会造成些走火入磨的征兆。所以这点你一定要注意,练得太过,意念成执,也是有一定的危险性,最好你在数到二百前就停下。”

    黄容听罢,道:“我数过一百就停下。”顿了下,又道:“天罡三十六,地煞是七十二,合起来一百零八。我就以一百零八为准了,过了一百零八不成就收。”

    林旭笑着点了下头,道:“对我管用的,也未必就对你管用。还有几个帮助入静的方法,我就一块儿都跟你讲了,你自己去试哪个对你有用吧!”

    说罢,便将另外的几个入静方法都一一讲解教给了黄容。

    教完后,黄容自己斟酌对比了一会儿,向林旭道:“好了,我都记下了,那我这就开始了!”

    “开始吧,我看着你!”林旭点了下头,又再往后退开几步,直至退到墙边,倚墙而立,以免自己离得太近,对黄容会有所影响。

    黄容又冲他点了下头,便闭上眼,开始静听自己呼吸地准备入静。她最先用的,还是林旭第一个教给她的听息入静法。毕竟林旭说了这个对他有用,在他身上已有成功的经验,所以她自然是先试这个。不成的话,再换别的不迟。
正文 第十六章 初试成功 虎父无犬女
    看着黄容微闭了眼开始后,林旭抬腕看了下表,开始计时。

    人的正常呼吸频率大概是四秒钟左右一次,入静时会要求呼吸放缓、放轻、放深,呼吸会相应延长至五、六秒,这样大概一分钟也就十个左右。以黄容自己说的一百零八息数为准,需用的时间是十分钟左右。再加上她可能会试其他的入静方法,林旭心里暗自为她定下了半小时修炼时间。过了半小时后她如果没能入静,他会主动唤醒她,以免她练得太过,生出什么状况来。

    当然,在这半小时内,林旭也会一直注意着她的情况与反应,若发现了不妙,也会随时唤醒她。

    密室深处于地下,四周的石壁也非常厚。两人不再说话后,密室立即就显得非常安静,只剩下了两人的呼吸声可闻。

    林旭在修炼内气有成后,平时即便不刻意,呼吸也会比常人轻缓许多。每一次的呼吸,差不多能延长至八秒左右,已相当于普通人的一个深呼吸。而他要是刻意控制呼吸频率的话,甚至能做到间隔一分钟之久,才呼吸一次。

    《青冥诀》的内功,在控制呼吸方面也是更加有帮助。施展藏身之术时,就是要通过调整呼吸频率来调整自身。那时的呼吸更加缓慢与轻柔,变得若有若无,心跳也会变慢,就连自身的体温也会随之下降。一切的身体机能都会下降放缓,把自己变成像没有生命的石头、草木一般,最大程度的减少被发现的可能。

    要知道越是高手,五感的功能就会越加敏锐。呼吸、心跳等平常自己都不会太察觉的微弱声响,在高手的耳中,那就像是刮风擂鼓一般。即便身体能够藏的很隐秘,但只要呼吸、心跳等控制不住,就会在高手的感知中暴露。所以高明的藏匿之术,首先就要学会相应的控制住自己身体的一切。

    林旭看了黄容片刻后,便也随之闭上了眼,只以听力去静听黄容的呼吸。

    他有自己修炼的经验,只凭着呼吸声,就可以判断黄容的修炼是否正常。如果黄容的呼吸平稳轻缓,保持着一个频率的话,那即便她还没成功入静,也属于一切保持在正常。如果她呼吸忽然急促不匀生乱,那就说明她情况开始不妙,需要他出手唤醒了。

    他静静听着,刚开始的时候,黄容呼吸还有些不太均匀。这也属于正常,刚开始入静,需要一个调节呼吸的过程。试出哪个呼吸频率更适合自己,更加让自己舒适放松与自然。等调节好后,呼吸就会趋于平稳均匀,保持着频率。

    果然,只过了一分多钟后,黄容的呼吸就开始平稳均匀起来,显然是已调节好了。

    林旭虽然是闭着眼睛,但凭着自己的呼吸频率,却是可以准确计算出时间。

    调节好呼吸后,黄容的呼吸便均匀平稳地一直保持着频率,没生什么乱。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等约摸过去了十分钟后,林旭睁开眼来,抬腕看了下表。

    这时手表上显示的时间,距离他刚才开始计时,却是刚好过去了十分钟。他凭着自己的呼吸频率计算,将时间把得很准。

    十分钟,是他为黄容估算的数一百零八息所用的大致时间。非前即后,就是在这个时间左右。现在黄容还没睁眼醒来,也没更换尝试另一种入静方法,那应是有三种可能:一是她一百零八息还没数到;二是她已经数到,但觉着可能再多几息或十几息的就能成功,不想在眼见要成功时十分可惜地罢手;三则是,她已经成功入静了。

    随着时间又在静候中过去了五分钟后,林旭已是排除了第一种可能。他为黄容估算的数一百零八息所用的时间是十分钟左右,但这左右,却绝对右不到十五分钟去,最多也就是十三分钟多些,十四分钟都不太可能。所以既用不到十五分钟,那就只剩下了后两种可能。

    而等到时间又再过去五分钟,距离林旭开始计时已是二十分钟后,他把第二种可能也是差不多排除了。因为黄容再多数十几息乃至几十息,也是用不了这么长时间。延长十分钟,那已是能多数一百息左右,总共过二百息了。

    “难道她也是第一次就成功了?”林旭心中,忍不住略微有些激动。排除掉前两种可能后,那就只剩下了第三种,也是唯一的一种。到现在还没醒,而且呼吸一直保持着平稳,那只能是说明她成功了。

    当然,也不排除还有一种可能。以黄容的古灵精怪,性子多变,她很有可能是为了戏耍他而在假装。

    不过林旭觉着这种可能性很小。要保持一动不动,而且还要呼吸平稳不变地以同一个姿势静坐二十分钟,普通人绝难轻易做到。尤其对于黄容这种活泼好动的性子来说,更是尤其难。别说有这些条件限制了,就是只要她什么也不做地乖乖坐二十分钟,对她来说也是难。

    所以,林旭还是倾向于第三种可能,黄容真的成功入静了。作为目前为止,他把自己研究出的《抱朴秘要》教给的所有人中,唯一成功的一例,眼见得黄容成功,他自是难免有些激动。虽然黄容目前只是才做到成功入静,还并不算得完全成功,并未有依此功法而修炼出内气。但能像他一样第一次做就成功入静,那说明她之后顺利修炼成功的几率也是很大。

    “这可真应了那句话,果然是虎父无犬女。黄老师那么厉害的大高手,他女儿的资质肯定是不会差了的。何况黄容母亲也是与黄老师同门的师妹,定然也是武艺不差的。父母双方都具有良好的武学基础与习武基因,生下的女儿说不定会更强。而且黄老师还说对黄容‘并不算没教过’,那肯定是对黄容从小打下过基础的,只是黄容自己并不清楚而已。说不定她一出生就是泡着药澡长大的,现在虽然看着普普通通,跟常人无异。但只要一修炼,怕就是进步神速,短时间内就能够拥有足够自保的能力与手段。黄老师对这女儿这么疼爱,肯定是早就为她谋划好的。”

    林旭心中,一时不禁十分感叹地道。只是他现在就教了黄容开始修炼,却不知是否有打乱黄宗文对黄容原本所做的安排布置。不过好在也只是教了个入静,并没深教,应该影响不大。最多他后面的不教就是了,或是等黄宗文回来后征询下其意见。
正文 第十七章 丹田古怪 是谁所为
    时间很快过去了半个小时,不过黄容这时既然已经成功入静,林旭自是不会再随意唤醒她,只是在一旁静候着。

    不过半小时过去没多久后,黄容却是忽然自己睁眼醒来。睁开眼后,她眉头略皱,带着些疑惑地向林旭道:“我感觉自己已经入静了,可是我没守住丹田。我意念一下移到丹田位置后,就忽然消失了,怎么也守不住。我这应该算是失败了吗?”

    “消失?”林旭闻言,也是不由皱起了眉头地十分诧异与疑惑。

    本来他还正觉着黄容第一次修炼,就能做到成功入静,也是天资绝世,属于那种一开始就能直接修炼内力的万中无一练武奇才。甚至因为她本身继承了她父母的优秀,天资可能比他还要好还要高。没想到黄容现在睁眼开口后,却忽然道出这么个意外情况。

    意念一到丹田位置就忽然消失,这状况可实在太过意外,也同时太过奇怪了。

    林旭自己修炼时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而在他教过的几人中,岳俊锋在经过一番长久的坚持后,现在也是已经成功度过了入静关。但天资比黄容要差的岳俊锋在修炼时,却也是从没遇到过这种状况。他只是丹田比较难守住,修炼费事一些而已,可从没在这过程中出过什么古怪的意外状况。

    像黄容眼下这种状况,实在是令林旭颇为费解,不知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甚至丝毫没有半点头绪。

    这也是受限于他本身在修炼方面的知识储备与积累不足,他自己本身就是个野路子,既没有师父教导,也没有系统的学习过,基本全靠自己看书地钻研瞎琢磨。有些地方弄不明白,有些还是半懂不懂。而他自己研究整理出的这个《抱朴秘要》,本身也还是很不完善。再加上学过的人也是少之又少,自是积累不下足够的学习经验。

    他本身当然有经验,但那是成功的经验。岳俊锋现在勉强也算是成功了,至少过了入门的入静一关。关文滔和妹妹林彤都失败了,两人都是连入静都过不了。关文滔是纯粹资质太差了些,许多东西都理解不了;林彤则是年龄还小,小女孩儿心性不定,再加上不愿吃苦坚持,且对练武也没什么兴趣,所以稍遇挫折即放弃了,根本都没算正式练过,只是稍微尝试了下。

    对于妹妹的资质如何,林旭现在还不好说。他目前还做不到只凭眼力就能判断出一个人的资质,只能是靠修炼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所以林彤既没正式开练,他也就无法判断。他决定等妹妹再长大些,性子定一定,也更明白些事理后,再教给她看看。

    关文滔与林彤失败的原因虽各有不同,但都是卡在了入静上。就连岳俊锋刚开始练的时候,也是卡在了入静上很久。所以单是入静,对个人的资质要求就很高,不是任谁都能轻易成功做到。

    入静不好过,这是个经验,但这经验对黄容来说,却不适用。她这第一次练,很顺利地就成功入静了。而入静之后,本应顺理成章的意守丹田,她却反而失败地出了意外状况。即便是岳俊锋修炼这一步时难一些,却也是没多久就能守住丹田了,他难得大头是在入静上。

    而黄容现在却刚好反过来,入静很顺利过了,但偏偏比起入静更较容易些的意守丹田她却做不到,而且还弄出个林旭跟岳俊锋身上都没发生过的意外状况。

    这状况林旭也是第一次遇见,自是毫无经验,而且还半点都没头绪。所以一时之间,他却也不知该如何向黄容解答释惑。他自己也是满脑子疑惑不解地一头雾水呢!

    “说消失其实不太对,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黄容接着细说起来,“我感觉我丹田就像个无底洞似的,意念一接触,就掉进去不知踪影了。然后我一惊,意念又重回来了,或者是重新聚起了,我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运作方式。反正我一接触就没,然后又回来重新探,再探又没。就这么反反复复,反正是怎么也守不住,连靠近都靠近不了,你说这是怎么回事?你练的时候有这种情况吗?”

    林旭听着她的描述,不禁心下惊疑地猜测暗道:“难道是黄老师对她丹田布置过什么手段吗?这听起来也太古怪了点儿!”

    心里虽有所猜测,但没法证实,再加上他答应过黄宗文暂替其保密,所以这时自是不能说。他当下只是摇摇头,道:“我没遇到过,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每个人的体质都各有不同,你可能就是稍微特殊点儿吧!”

    “那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就练不了了?”黄容带着些担心地问。

    林旭劝慰道:“也不一定,你坚持一段时间练练看吧!第一次没成功,也实属正常,练武可不是一蹴而就的。凡事都贵在坚持,你多练练,说不定就能守住丹田了。”

    对于黄容没能成功意守丹田,他心里另一方面却也是松了口气。因为这样就有很正当的理由,不必继续教黄容后面正式修炼的内容了,同样也就不会打乱黄宗文对黄容所做的安排。至少能拖到黄宗文赶回来,他可不认为黄容丹田的这问题一两天内就能够解决。

    黄容听罢他这番话后,点了点头,然后又低头看向自己的丹田位置,猜测是否因为没有用林旭说的那个“一线灵光照丹田”的办法,所以才没能守住丹田的。只是身为已经发育的成年女性,她却又有什么办法,女人有时候就是免不了像这种烦恼的。倒是把衣服脱光了的话,或者有可能做到。

    她却是也早有想到了这个办法,但她自是不会当着林旭面儿地就脱了衣服练功。决定还是等回了学校后,自己一个人时,再去试试。

    因为想到了这个可能的原因,她对此便也没有过多纠结。当下舒展身子伸个懒腰,同时两腿一伸,从床上下地站了起来。

    现在这个时间,距离她被林旭点穴,已是早就过去了半个小时。时效一到,她被封住的穴道便自然解了。她从睁眼醒来后,便已是察觉到能重新控制自己的双腿了。林旭说的时间到了穴道就会自解,倒是并没骗他。

    伸个舒服的懒腰后,她向林旭道:“虽然没能守住丹田,但光是这个入静,我觉着也挺有用的。我这么入静一会儿,就感觉精神了许多。本来之前还有点儿犯困的,现在一点儿也不觉着了。这个内功,看来确实是真的,挺有门道的。”
正文 第十八章 屡教不改 善解人意
    黄容刚才与林旭产生的争执与主要矛盾,是林旭不想让她过分探究自己的秘密与隐私,想跟她划清并保持好界线。而她却偏不,认为自己这是在关心林旭,并没有错,林旭也不该不知好歹地拒绝她的好心与好意。

    两人各持己见,一番争执之下,最后虽然没打起来,却也算是动上了手。黄容更是手脚并用,连嘴都动上了。不过两人的武力已完全不在一个水平上,最后自是林旭把她给轻松制伏。

    但在之后,林旭却是又把削刮后的墙壁上原本所掩藏的秘密向她坦然相告了。而且不仅告诉了她,还没藏私地教了她练功。

    这在她看来,便是林旭服软了。她当然不知道,林旭肯教她,除了是试探她的资质如何外,还存了些把她当作实验小白鼠的心思。

    但她不清楚林旭的全部用心,便自认为林旭是在主动服软让着她了,教她武功也认为是对她的好。再加上到现在为止,离刚才已是差不多将近一个小时过去,她也是早就从方才争执气怒的不理智中冷静了下来。何况中间还经历了一场入静,更是让她心平气和了许多。而且这场半成功的入静,也让她明白了林旭教她的东西是真的,并不是在随便糊弄她。所以,她现在已是早没有了方才的生气,也决定不跟林旭计较方才的事了。

    倒是想起自己方才一时生气之下,就那么不理智地随随便便把初吻给了林旭,现在回想,却也是不禁略微生出了些后悔。不过想到自己夺走的也是林旭的初吻,却又有些兴奋与窃喜。而且刚才的事,以后也是个不同寻常的回忆,她就是要做个与众不同的女子。

    “行了,我们上去吧!”

    不再为刚才的事生气与计较,黄容也不打算再多留。何况这密室里最大的秘密,她认为也就是已被林旭毁去的武功秘笈,其他再没什么值得注意的。而现在林旭既然都已经教她了,那也再没什么可多探究的了。

    林旭闻言,自是点头同意,更不打算打留,免得再被黄容发现什么别的。虽然那张石榻底下藏着的东西,他自认为绝不可能被发现,但凡事都有万一。为以防万一,自然还是早点离去为妙。

    当下便转身拉了密室门口旁边的那个铁环开关,等待着上面平台下降的同时,他过去把手电筒拿过来。然后等平台下降到底后,他让黄容先站上去。自己关了手电放在原本的墙角处,再顺手一拉开关,随后站上去。

    平台载着两人升上去后,林旭又重新把入口处遮掩一番,掩盖掉有人来过的形迹,然后便带着黄容跃出殿外。接着走出小庙后,两人便不再多作耽搁,径直往村外而行。

    走在通往村外的路上,黄容想起之前的事,问道:“那个跟你一起发现密室的人是谁,是跟你同村的吗?”

    林旭摇摇头,道:“没得对方同意,我不会告诉你是谁。”

    黄容想了下,便也没再追问,而是问起另一个问题道:“那个,小雪真要被她姐姐给带到省城去读书,没法挽回了吗?”

    林旭闻言,不由略皱了皱眉。之前才刚说过的事,他不想提,两人还为此吵了一番地都动上了手,没想到黄容一点儿不记心地没当回事。这才出来多久,就又老毛病犯了地探问起来。

    只是虽有些对此厌烦,但想一想,却又不想再跟黄容吵,免得她又再发什么疯。当下便只强忍下来,勉强道:“是。”

    “那这事你打算怎么办,真的一点儿没办法了?”黄容又问。

    林旭不想就此事多说,便只点了点头应付。

    “我刚才是说气话,你别生气!”黄容忽然安慰他地为之前的话道起歉来,“就算这事没法阻止挽回,她真的被她姐姐带到了省城,你们俩人也仍然是可以保持联系的。打电话、写信、网上聊天,方法多的是。而且异地恋也不算什么,有好多情侣迫于某些原因,也都是保持着异地恋。现在的网络通讯很发达,都是即时聊天。电脑配摄像头的话,还能够面对面地视频聊天。你们都还小,争取将来考上同一所大学,那时不就是又能在一起了!”

    听着她的这番道歉与安慰,林旭虽然仍是并不想谈此事,却也是不免心情好了些,没再那么烦她了。不得不说,她有的时候,却也是很善解人意的。

    就像上次在校门口,他跟通背门的范家兄弟俩起了冲突,出手很重地打了两人一顿。当时郭静只是拦阻劝他,说他惹了通背门会很麻烦,有什么严重后果之类。虽然也是担心他,却不免没担心对地方。对他态度激烈地对待此事,也稍微有些埋怨。但当时黄容却看出了他对此事的生气与气愤,首先做的便是安慰他,而并没说他冲动不顾后果之类,这便是她有心与善解人意的地方了。他当时需要的确实是理解与支持,而不是抱怨他的冲动与处事的激烈以及下手过重。

    “其实也还有个办法,让你们初三与高中阶段能够保持不分离。”黄容接着说了这句后,转头看向林旭,等着他问她是什么办法。

    没想到林旭只是看了她一眼,一副等她接着说下去的样子,却是并没开口问。

    黄容见状,不由叹气疑问过道:“我都怀疑,你是不是真心喜欢你这个小雪。我在这里给你想办法,你怎么好像一点儿都不关心!”

    林旭道:“该想的我都想过了,你说的那些我都有想到。”

    “那这个你肯定没想到。”黄容带着些不服气地道。

    林旭闻言,仍是没什么迫切地相问,还是看着她等她说下去的样子,而且还显得她不说也半点不关心似的。

    黄容瞧他的样子,不由满是无奈,抱怨道:“你肯定是没多喜欢这小雪吧?”顿了下,接道:“某人现在可是武乡中学的风云人物,听说给你写情书的女生一大堆,肯定是不愁人喜欢了。走了个小雪,立马就有什么小雨、小露,说不定巴不得人家早走,好轮着换女朋友呢!”
正文 第十九章 相忘江湖 逍遥自在
    林旭闻言,又是不禁暗自抱怨了下自己的妹妹林彤。黄容口里的听说,肯定是听林彤说的。也是黄容不安好心,蓄意跟妹妹打听他的秘密。

    对于黄容的话,他并没打算解释。他跟关落雪的感情,确实还并没到深厚得不可分割的地步。但这段自己的初恋,他却也不想弄到无疾而终,至少不想是现在这种被关落雨强行拆散棒打鸳鸯的结果。所以,他还是会想办法地维护与保持跟关落雪的感情。除非是某天,关落雪真的跟他主动提出分手;或是将来发现两人不合适,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之类而选择分手。

    但在此之前,只要关落雪不放弃,他便绝不会主动放弃辜负她。就像他从某本书里看到过的句话,“你若不离,我便不弃”。而假若真的到了需要分开的那天,那他也会同她好聚好散,祝她以后找到幸福,那时便是“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

    爱情这种东西,他真的不是很懂,也不认为“直教人生死相许”的要死要活才是爱情。大家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不合适了,就选择分开。这个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缘分,那就不妨另找一个。虽有遗憾,却也没什么太过大不了的。

    或者是因为他年龄还小,不能够完全理解。又或者是他这人天性感情淡漠一些,不是什么深情之人。他真觉着,爱情这东西,并没什么大不了,也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有的话,固然是好;没有或失去的话,也当真无所谓。就像有句话说的,“得鱼固可喜,无鱼亦欣然”。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人的一生中,总是不免或多或少地要失去一些东西。

    失去的无法挽回,但人生还要继续。不能因为一次的失去与一时的挫折,而就此一蹶不振,浑浑噩噩,失去人生的目标,乃至失去自己的整个人生。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句话是与道祖老子一脉相承的庄子所说的话。

    整句是“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原意是,泉水干了,两条鱼互相吐沫润湿以存活,但是何不各自到大江大湖里去更自由。引申意为,一起在困境中艰难相互扶持,彼此执着;有时不妨放下执着,相忘自然,开阔眼界,另换一种活法。世界很大,不必固执于一处。

    放在爱情上来说,两个人在一起时,相濡以沫固然美好,但如果不合适了,那不妨便相忘于江湖,不必互相困在一起。

    道法自然,道家的精神、哲理以及处世等,一切都是追求自然。讲求自然而然,不必刻意。感情上也是一样,爱情该来的时候,自然而然而来,情意也是自然而然而生,到该结束的时候,那也就自然而然结束,不必太过刻意去强求。

    相忘于江湖,听起来有些绝然,但忘情却并不是绝情。忘是一种心态、一种态度,而不是决绝。老子也曾说过,太上忘情。忘,乃是一种超脱的境界。代表着能真的放下执念,心无挂碍。

    这有些像现在挺流行的一句话,“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都是讲的不必刻意强求,该放手时就放手。如果真的不能长相厮守,那记住曾经相濡以沫的美好就够了,不必非要牺牲各自的自由强行绑在一起。人生无论如何,都总是要继续,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路要走。谁离了谁,也都能活。

    相濡以沫,或许令人怀念感动。但相忘江湖,则是更高的境界。拥有过的,可以放下;享受过的,则不沉迷。自然而来,自然而去。太过痴迷的深情,在修行中来说,其实是种执念。痴情自来绝非修行种。无论道家,还是佛家,都在修行中讲求放下执念。

    就像在修炼内功之时,也是讲求一个自然而然。无论以神化火,还是以意运气,都要自然而然,不可用意太过。着意太过,也会化成执念,那时便有走火入魔之危。就算是外功打熬身体,不加注意练得太过,也会有损身体。

    相忘江湖,太上忘情,林旭目前来说,当然还没有这样的境界,也并不能完全做到。但是,他追求这样的境界。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话出自庄子的《大宗师》。这篇《大宗师》,林旭并没看过,他是在某本杂志上的某篇文章里看到的这句话,也是从其中看到的这句话出处。不过《大宗师》他虽没看过,但庄子的另一篇名作《逍遥游》他却是有看过。

    说起来,这篇《逍遥游》还跟黄容有关。那是他有次到黄宗文家去补送交数学作业晚了的几名同学的作业本,因为当时只有几本,并不多,所以黄宗文便当场批阅,让他在一旁等着,批完再拿回去。

    当时他干等的有些无聊,便在黄宗文的书架上找书看。书架上的书一般摆放的都是挺整齐的,但当时有一本,不知道怎么,却刚好比别的书突出了些。他一眼便注意到,然后就顺手抽出一看,却见是黄容上高中时用过的语文课本。既抽出了,想到自己以后也会上高中,他便顺手翻看起了这本高中的语文书。而庄子的《逍遥游》,正是这本语文书上的一篇课文。

    他看书习惯先看目录,因为《逍遥游》的名字他以前也曾在武侠中见过,并且《天龙八部》中还有个鼎鼎大名的逍遥派,可谓是贯穿全书。所以他一看这名字就立即被引起兴趣,先看这篇。

    看完之后,他对这篇《逍遥游》非常喜欢,尤其喜欢其中的思想与精神。《逍遥游》的名字,可谓非常点题,整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完全可以用这三字概括。而逍遥自在,也向来是道家的追求,所谓超脱世间,求大逍遥、大自在。甚至道家的求仙长生之说,也可说是根源于此。长生、成仙,都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去追求逍遥自在,不受世间种种一切的束缚。长生成仙等都是手段,大逍遥、大自在才是最终的目的。

    林旭也是个天性喜欢追求自由的人,不喜欢被种种规则所束缚。所以道家追求逍遥自在的这观点,实是深谙他所想。而到他之后开始练武,钻研的内功所学,一切也都是源于道家典籍。他《抱朴秘要》的主要根源,《抱朴子》的作者葛洪,也是道家之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就连他现在所练的空空儿的《青冥诀》,其中也是蕴含有不少道家学说的理论在内。

    一切的种种,都让他跟道家之间有着非常深厚的联系。更别说因为那枚昆仑令所联想到的世上是否真有神仙之事,如果真有,那成仙求道也绝对是道家的学问。因是种种,他现在也是很喜欢钻研些道家的典籍与学说,并深受其中思想、观点等的影响。

    以他现在的年纪及知识增长、积累等,许多东西还看不明白,也理解不了。但道家追求逍遥自在的这一中心思想,他却是深谙其理,这也是他本身所向往的。一切跟自由相关的东西,他也都喜欢。

    就连现在的练武,若认真来说是为的什么,那也可以说,最终是为了自由。其余的钻研、喜好等,都可以稍往后排。

    自由,有时候听起来觉着很简单。但要真正追求那种无所束缚,任自逍遥的自由,却并不简单。世间的一切,都有着种种的规条所束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单位、社会等也都有着种种不一的各种规章制度。就连江湖,也都有些约定俗成的江湖规矩。要想冲破超脱这些,没有足够的力量,又岂能做到?

    世间做任何事,都需要付出代价。自由也不例外,甚至自由的代价,会更大。就像爱情与男女关系,同样会形成一种束缚。要超脱、要冲破,是不是这些也全都要放弃?

    这问题又回到了之前的那个观点上,便是“忘”。道家对这些,并不像出家的和尚那般,要求强行斩断放弃。一剃渡,一出家,就斩断红尘俗缘,世俗间的一切全都不要了,舍弃了,甚至有的为此抛家舍业、乃至抛妻弃子。可谓一入空门深似海,从此相识似路人。剃落了三千红尘烦恼丝,便也要斩断一切种种的联系。

    但道家在这方面却并不强求,而是讲“忘”,讲求自然而然。该断的时候自然就断了,不刻意,不强求。断了之后,也不是就决绝的无情了断,而是渐渐忘了,自然而然地去放下执念。所以庄子说“相忘于江湖”,老子说“太上忘情”。

    林旭当然还没有这样的境界,也还远远做不到,但这是他所追求的。终有一天,他相信自己能够达到。以这个命题结果来论的话,那他跟关落雪之间,也终是不会有结果。而既然终不会有结果的话,那他现在做的这一切,又算是什么?又有何意义?

    林旭对此不知道,也不想多想。有时候想多了,还容易把自己给绕糊涂。他现在只把定了一点,随缘而定,顺其自然。不多想,让一切自然而然地去发展,依着自己的本心走。

    自己既然不想分离,至少不想在这种情况下被强迫分离,那就依着自己的心,去尽量维护这一段关系。违逆本心,强求超脱与自由,也是一种执。

    道家之中,还有个说法,叫作“赤子之心”。老子说,“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就是说,有时候不要想得太多太复杂,依着自己内心的想法而走,这也是种自然而然。不刻意,不强求。既然心里这样想,那就去这样做。

    又或者,如果未曾拥有,又如何去忘,又有什么可忘?这换个说法的话,不知是否算是种红尘间的历练?又或者,他只是为求“只在乎曾经拥有”?现在所做的,只是为了未来的“曾经”?

    莫多想,但凭本心吧……
正文 第二十章 不相往来 拾我牙慧
    林旭因为想到了庄子的那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而连带地想了许多有的没的。不过境界什么的,离他现在也是太过遥远了些。他一时间,也真谈不上追求什么境界。目前而言,便就是顺其自然,见招拆招,凭着本心做事。能够不太违逆本心地做好自已,便已是足够。

    其实能够自然而然,本身就已是一种自由。这世间的万事万物,很少有能够完全自然而然发展的,总是免不了会有许多外物的干扰。尤其人是群体性动物,生活在身边到处是人的世界中,很少能够不被周边的人或事干拢到。家长里短,鸡毛蒜皮,一些可能根本毫无关系的琐事,也会因为些意外,而干拢到你。

    越是人口密集,便越是事物繁复庞杂。各种事情掺杂发生在同一个区域范围内,便会因此而产生各种冲突、碰撞、牵扯等等。如此一来,也就越容易产生生种种不可控的意外。

    也无怪乎古代一些修道之士、隐士,都会选择远离社会,远离人群,独自一人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中避世潜修。除了是远离红尘烦扰,更加清净,利于修行外,也是为了更加的自由。深山老林中独自一人隐居,没有任何外人的干拢,也不用担心任何人的非议,那几乎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完全的随心所欲,岂不是种逍遥自在?

    这就跟林旭要选择申请一个单人宿舍,并且放了暑假也仍然选择要留校的原因差不多。除了因为假期留校,能够更好的练武外,也是为了有更大的自由性。像现在这种情况,学校里的人离去了九成九,整个那一排宿舍只有他一人独居,便有了相当大的自由随性。

    人是群体性动物没错,但像他这类的人,那就是独居动物。与人相处,反而不自在。孤单与寂寞对他们来说,那反而是向往的自由。

    老子还有句名言,叫作“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就是说邻居间能互相听见对方院子里鸡犬的叫声,但这两个邻居,平时却从不有任何交际往来,各过各的,直至老死。这就是一种理想性的生活方式,大家互不干拢,各过各的,平常有各自的追求与生活方式,不必因交际干拢而打扰到别人与自己。

    林旭就很喜欢这种“老死不相往来”的生活与相处方式,虽然他是上了初中后才从书上看到的这句话,但却从小就基本这么一直奉行着。他自小就不喜欢过多的跟人交际往来、与人交谈,大家上课各学各的,下课各玩各的。不喜欢玩的,如他一般,就独坐自着看看书之类自得其乐,何必互相之间非要有什么交流。他不打扰别人,别人也别来打扰他。

    只是,他是这样想这样做,但别人却从不这样。所以从小到大,也还是免不了要跟人交际一些。不过他还是能免则免,尽量地少。就像他现在在学校里的朋友,除了同村的关文滔,与同班同舍的岳俊锋外,基本就再没别的了。就是这两人,他平时也很少会经常跟他们待在一起。

    像现在,如果可以的话,他也很想跟黄容老死不相往来,大家以后谁都别见谁最好,他实在是被黄容烦得不行。

    所以,他这时对黄容暗讽他花心的话,也根本懒得理会,只是自想自的,应都没应一声。

    黄容对他来说,就是典型的外物所扰。本来他下午只打算自己一个人回家的,黄容却非横插一杠子的也跟着他一起回来。这可就不能让他自然而然了,要是没有黄容,也就不可能导致后面的这许多事。

    “好了,姐姐我大人大量,就不跟你计较,把这法子告诉你吧!”

    黄容见林旭真的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还在那里自己想事情地出了神,完全不理会她的话,却是很无奈地自己先忍不住了。在停了片刻后,又接着说道。

    林旭闻言,仍是爱搭不理的样子,只是瞧着她等她说,还是没开口应句话。

    黄容见状忍不住狠狠瞪了他一眼,自己在这儿给他出谋划策地想办法呢,他却还是这么副臭脾气,好像谁上赶着似的。自己不过是因为他先服软了,自己跟着服个软,想缓和下双方关系帮帮他而已。但既然话已出口,她想了下,还是接着说道:“这办法倒也简单,只是要多费些工夫。你如果没法留下她,又想跟她在一起的话,那可以跟她一起到省城去上学。你家里如果没有这方面关系的话,可以请小静帮忙。你上次帮她学到了通背拳,她还欠着你人情呢,她也一直跟我念叨着要怎么还你。现在正好是个机会,以她家的关系,帮你到省城上个初中,那是肯定没问题的。”

    林旭闻言,并没太意外,露出一副不出所料的样子。他本也没指望她能想出什么好主意,现在这自是不出奇,拾他牙慧罢了,他早就有想到了。只是她把所走的门路,打到了郭静身上。她不说,他倒还有些忘了,郭静确实是算欠着他人情。也跟他说过,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她帮忙,只要是她能做到的,她都一定会帮。

    郭静家在平阳的生意做的也不小,是平阳物流行业的老大,同样有钱有势。请郭静帮忙的话,到省城上个初中,也确实同样不是什么难事。只是到底亲疏有别,在这件事上选择帮忙,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李飞燕,其次是岳纤云。而对于郭静,他则压根没想到。

    这也是因为他跟郭静的关系,实在只是一般。两人之间的论交,完全是建立在黄容这个中间人的钮带上。如果没有黄容,两人平时独处的话,基本都没什么话。相对来说,岳纤云与他的关系,都比郭静更近些。

    但在黄容这里来论,跟她关系最好的是郭静,所以她自是第一个就想到了请郭静来帮忙。这也算是她所认识的人中,唯一确定有门路可以帮得上林旭的。而且因为郭静还欠着林旭人情,这也正好是郭静还人情的机会。

    “我跟你说了,该想的我都想过了,这个我也早想到了。”林旭说罢一顿,接道:“不过这虽然是个好办法,但我却不能用。因为我没法跟我爸妈解释我在武乡中学上的好好的,为什么要突然转到省城去,他们肯定不会答应的。就算我把跟小雪的事向他们摊了牌,他们也一定不会答应。我们这个年纪谈恋爱,本来就不合适,他们要是知道了,肯定也是会跟小雪姐姐一样阻止我们。而且说不定还会把这事闹大,让小雪的父母也知道了,那时这事可就更糟了,还不如现在。”
正文 第十七章 不看好 空欢喜 白担心
    黄容闻言,不由微愣,随即带着失望地叹了口气。

    她刚才一想到办法,就想要表现地说出来,一时间确实没深思这个办法的可行性与带来的后果。这时一听林旭这话,自是知道这办法不行。叹了口气后,她道:“既然这办法不行,那看来初三及高中的三年,你们两个只能选择异地恋了!”

    只是她刚才虽安慰了林旭可以跟关落雪保持异地恋,但异地恋的最终结果,往往大多是以分手而告终。分隔两地,长时间不能见面,对恋爱关系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尤其关落雪那面,还有个从中作梗的姐姐,就是存心打着主意要把两人给拆散。所以对林旭与关落雪的异地恋,她实在是很不看好。而且这个时间,最少也是四年。如果他们将来不能考上同一所大学的话,这个时间还会再拉长四年。而将来毕业工作后,因为种种问题,也未必就能再同处一地。

    想着这两人的前景堪忧,顿了片刻后,她又安慰林旭道:“其实退一步来讲,就算你们真分手了,也没什么呢!以你现在的条件,找女朋友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学校里给你写情书的女生一大把,随便挑吗!”

    林旭闻言,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懒得再听她多说,加快步子前行。

    “喂!”黄容叫他一声,连忙在后面追上。

    不过接下来,黄容却是识趣地没再谈论此事。等到两人走出村口不远时,黄容身上的呼机忽然响了起来。

    “肯定是我爸!”黄容听得呼机声,立即便是不由一喜地连忙掏出了呼机。

    不过林旭却认为一定不是黄宗文,他是唯一了解实情的人,知道按现在的时间算,黄宗文仍然是在火车上,没可能打电话呼黄容。而且就算他在火车上能够打电话,这时也是不知道黄容已经回来了。他这会儿,怕是还揣着要给黄容一个惊喜的想法呢!

    “咦,不是我爸,是小静,她问我跟我爸联系上了吗!”黄容掏出呼机一看传呼信息后,不由有些失望。说罢,又转向林旭道:“你说我爸是怎么回事,到底出了什么状况?他现在人到底是在哪儿?”

    “可能就是火车晚点之类的吧,今天联系不上,就等明天。我想最多两天之内,一定会联系上的,你别着急。”林旭开口劝道。

    “希望吧!”黄容略微有些担心地叹了口气,随即又语气一转地道:“如果过了两天都联系不上,我一定要去找他。找着他后,一定要他先立即买个呼机。像现在这样一出门就联系不上,可太让人着急担心了。”

    林旭没接话,他虽然很明白两人联系不上,到底是什么原因,但却苦于不能告诉黄容。既没法说,而他也向来不太会安慰人,所以这时也只能是让黄容凭白替黄宗文担心了。

    虽然不是父亲的传呼来信,但既然是郭静的,却是也要回一下。黄容收起传呼机后,向林旭道:“我们快点赶回去吧,我得给小静回下电话。”说罢,她自己便先加快了脚步。

    林旭自是一点头,连忙跟上,没有多说。

    接下来的一路上,两人便没再多说话。加快脚步下,很快便赶回了学校。不过在走到学校门口处时,郭静可能是等黄容回电等的有些心急,又或是有些担心黄容出什么事,却是又呼了一遍黄容。

    “小静也真是!”看过传呼信息抱怨了句后,黄容还是又再加快了脚步地赶到李飞燕宿舍。

    拿出钥匙开了门后,她顺手先拉开灯,然后便走到电脑桌旁拿起电话准备给郭静拨过去。只是一拿起电话后,却发现电话屏幕上竟显示的有好几个未接来电,一看却也全是郭静打的,不禁又是抱怨道:“这小静也真是,又是呼我又是打电话的,我还能有什么事吗?”

    李飞燕这个宿舍的电话号码,因为林旭曾经用来打电话跟黄容联系过,所以郭静却也是知道了这个号码。想着以后可能会有用到,郭静在知道后便也记了下来。

    说罢话,黄容立即给郭静回拨了过去。

    林旭则没打算旁听两人打电话说什么,他跟着走过去,拉开电脑桌的抽屉,取出之前临走时放在里面的装有《清风剑法》与笔记本的那个文件袋后,向黄容道句,“我先回我宿舍了!”便拿着文件袋转身出门而去。

    “行,我不送你了!”黄容应了一声,也没多留他。

    才说罢话,电话那头郭静已是接通,没等她先开口,郭静已是立即带着些焦急地道:“喂,是容儿吗,你没出什么事吧?怎么我打了好几趟电话你都没接……”

    林旭这时已走到门口处,凭他的耳力,能够清楚听到电话里郭静传来的声音,但他却无意多听,立即加快了脚步地出门远去。

    回到自己宿舍,拿钥匙开了门后,林旭取过桌子上的打火机打着火,点燃了桌角处烛台上所剩的半截蜡烛。

    他现在的眼力,在黑暗中视物已是并没什么大问题。不过也只是限于大些的目标,太过微小的,黑暗里也仍是看不太清,还远远做不到黑夜视物有如白昼。便如文字,他在黑暗中就看不太清楚,除非是字体比较大,又或是离得特别近,才能勉强看清。但要想在黑暗中,也能像白天一样正常的看书写字。以他现在的功力、眼力来说,可就完全是奢谈了。

    所以他现在打算接着抄录《清风剑法》,还是要点上蜡烛照明才行。不然就算勉强能看清,抄出来怕也是会有不少错漏。这方面可不能凑活,反正他也不缺蜡烛。因为平常不用,宿舍里还积着不少呢!

    点亮蜡烛后,他将桌子稍微收拾一下,整理出空余,然后将烛台往中间挪上一些,便坐下来打开文件袋,从中取出《清风剑法》与笔记本,接着开始抄录了起来。

    抄了没多久后,忽然听到外面脚步声响,有人向他宿舍这里走了过来。他略微奇怪下,便暂时停笔将《清风剑法》合上,然后以笔记本覆盖住其上遮掩住。
正文 第二十二章 过时新闻 红砂手心法之疑
    (上一章的章节名没注意弄错了,应该是二十一章。这里先跟大家道个歉。不过章节名不好改,就这样吧,大家知道就好,反正内容是二十一章的没错。既然闲话了,那最后就再顺便求个收藏与订阅!)

    脚步再近,林旭已听了出来竟又是黄容,不由得眉头微皱地心下略生烦。自己这刚开始,都还没抄完一页呢,黄容竟然又找了过来,还能不能让他安静一会儿了?

    当下不等黄容过来,便猛地从座位上站起地开门出去。出了门口后,见黄容已离得不远,立即面色不悦地不客气道:“你干吗?又有啥事儿?”

    黄容没料到他会忽然开门出来,被他这么忽然出来地一声喝问,不由得受惊吓地愣了下后,方才松口气地嗔道:“你才干吗?猛地出来吓我一跳!”回怼了他一句后,又立即接道:“前面停电了,我不知道燕老师宿舍里的手电与蜡烛放哪儿,黑灯瞎火的也找不见,所以过来问下你。”

    “哦!”林旭闻言,不禁面上讪然地带了些歉意。这才知道自己是错怪黄容了,人家过来是有正事,却不是特地又来烦他。

    他们这乡下地方,供电不稳,停电乃是隔三岔五经常性的事。尤其夏季是用电高峰期,停电更是比别的季节更频繁一些。有时候还会大停地停上一天一夜,乃至停两三天的。

    学校开学期间还好,怎么也是乡里的重点,会照顾一些,尽量保持供电稳定。但现在这放假期间,学校里空了一大半地全都休息了,却是不必再特别照顾,该停就停。除了外部电网断电的原因外,有时也是学校内部出问题,因为线路等原因,也是会跳个闸之类的。

    林旭所在的学生宿舍区,放假期间本就是拉了闸不供电,而他这里又离的前面很远,再加上房屋阻隔也是看不见,所以却是不知道前面这时刚好停电了。略带不好意思地应了声后,他道:“我这里有多的蜡烛,你先拿上用吧!”

    说罢话,连忙返身回房,然后从自己书桌下面的抽屉里取过一支没用过的整根蜡烛,又顺便把桌上的打火机也拿了,再返身出来后,伸手向黄容一并递过去道:“给,打火机你也拿去用,我这边还有盒火柴。”

    “哦!”黄容原本以为林旭会陪着她再过去一趟找东西,没想到林旭却是直接给了她蜡烛和打火机,便要把她打发走。意外之下,她略迟疑地愣了下后,方才应了一声,接过递来的蜡烛和打火机。

    不过她接过之后,却是并没立即走,而是看着林旭道:“刚才小静在电话里跟我说了件事。”

    林旭看着她,却没问什么事,只是一副等着她说下去的样子。当然,如果她就此打住不说的话,林旭也不会有什么好奇想要探究,就只当没听见她刚才的话。他向来对与自己无关的事,都一向没什么太大兴趣。

    黄容却也是很了解了他脾性,见他不问,心里又无奈了下后,还是接着说道:“她跟我说,岳纤云她爸,那个平阳的黑老大岳向阳,前天晚上被人给杀了!”

    她说这话时,面上还带着很震惊的样子,只是说完一看林旭反应,却见林旭还是一脸淡然的样子,好像这事真跟他毫无关系似的。

    “哦!”林旭闻言,口里也只是淡淡应了一声。这事他早就已经知道,并且算是半参与地有亲身经历。杀死岳向阳的仇家,都是他帮着岳纤云制服后,看着岳纤云杀了的。这时再从黄容口里听说,自是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了。本该有的惊,也早就惊过去了。

    “你就这反应?也不关心下岳纤云死活?好歹你们也算是认识一场,你还假装过人家男朋友去见过家长呢!”黄容看着林旭这么淡然的反应,忍不住道。这家伙反应这么平淡,简直可称得上冷血了。

    林旭无奈叹了口气,道:“我知道岳纤云没事,这事我早就已经知道了!”

    岳向阳被杀的事,对郭静和黄容来说,还是新闻。但对他来说,却是早没什么新鲜感了。因此见黄容说的是这事,他更加生不起什么兴趣。

    “你早知道了?”黄容闻言惊讶地提高了些声音。随即则面现恍然,既然他早已经知道,也难怪能表现得那么平静淡然了,自己还以为他真是冷血没感情呢!

    惊讶过后,她又忍不住抱怨道:“早知道你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干吗?这事又跟你没关系。”林旭很理所当然地道。

    黄容瞪着他,忍不住被他的话噎了下。认真说来,这事确实跟她没关系。但岳向阳这平阳地下世界的龙头老大被杀,在平阳地界完全是属于爆炸性向闻。尤其对清楚岳向阳身份的人来说,更加是。这么件大新闻,对本地人来说也更具敏感性,知道的人通常都是会忍不住四下传播,说给更多的人听。

    这可是很有话题性的谈资,而且由自己说出来,震惊一片尚不知道的人,也显得自己消息灵通,非比寻常,立即就能被周围想听消息的人所重视。

    信息的重要性,早已是不言而喻。有时候知道的比别人多,确实就能显出高人一等来。就像武侠里,如江湖百晓生这类的人物,通常的江湖地位也都是不低,还经常有人上赶着去向其打听消息。为了知道有用的消息,也是不惜付出些高昂的代价。

    时事、新闻、日常身边所发生的各种大事小情……这些对常人来说经常谈论交流的话题,对林旭来说,则只分与他或与当事人有关无关。与自己无关的,他向来不太关注。与当事人无关的,他向来也不会去传播谈论。就像岳向阳被杀这事,他觉着跟黄容无关,自然也就没必要跟黄容说起地特意告诉她。

    “你这人真是不会聊天,这种大新闻都不跟我说!”黄容最后也只能是又抱怨了句。

    林旭闻言没接话,他本来就不会聊天,这也没什么好置喙的。

    “这事是岳纤云跟你说的吗?”黄容问。

    林旭随意应付地点下头,不想再跟她多说,又打发她道:“你没事就赶快回去睡觉吧,我还有作业要写。”

    抄秘笈不好明说,既然下午那会儿黄容把他抄录秘笈当成了是写作业,他这时便也继续拿这当借口。

    黄容本来确实还想再跟他多谈论几句的,但听他说要写作业,便也不好再多耽搁打扰。当下只好拿了蜡烛与打火机,无奈告辞离去。

    林旭目送着黄容远去后,也是不禁无奈地叹了口气,觉着很是有些烦恼。本来停了电黄容过来找他帮忙,他觉着是算正事的,可没想到他给了蜡烛与打火机后,黄容却是又跟他说聊地谈论一番,又多耽误了他些时间。

    他就只是想要安静地独自一人不受打扰地做自己的事,怎么黄容一回来,就这么难。只是跟黄容相处了一下午兼半晚,他就已是烦到不行了。黄容有时候确实是挺善解人意,但常态却是很让他生烦。

    他虽然为人也是有些木讷不善言辞,但可不是书里面郭靖那种真正的木讷老实蛋,对于像书里面的黄蓉这种说好听是活泼的性格,他真是接受不来地相处不了。现实里的这个黄容,也是属于类似物种。

    相比起来,还是关落雪文静娴雅的多。他喜欢关落雪的其中一点就是,她平常也是比较安静话不多的女生。他就是喜欢这种文静甜美的类型,对话多活泼的则敬谢不敏。话太多的,都称得上厌烦了。黄容现在,就有这种倾向。

    他曾有生出过某个很偏执激进的想法,对于自己理想化的情侣,觉着最好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当然,首先也要生得美丽。

    以曾看过的中女主角来论,他挺欣赏小龙女的那种性子,冷冰冰不多话。或许有人觉着这种不够激情,但他觉着这性子挺好。在一起时卿卿我我、搂搂抱抱,不一起时就各做各的,谁也不打搅谁。

    目送黄容走远后,林旭立即转身回房,然后坐在桌前略排解了下烦恼,便又接着开始抄录起了《清风剑法》。这一抄,直抄到凌晨一点方才住笔。

    当凌晨一点的手表闹铃响起后,他把手头的一幅动作图画完,便收拾一下,吹熄蜡烛,上床盘膝而坐,开始每日惯例的内功修炼。

    照例练满三个时辰,到早上七点收功。收功之后,他又照例练那两套《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这两套武功,于他现在来说,其实已是作用不大。不过他一直坚持练下来,却也算是练成了习惯。而且也还想着有朝一日,能把《红砂手》给真正练成。

    只是在清楚了内功与心法之别后,他觉着要想能真正施展出书中所描述的红砂手那般威力,怕是这门武功也肯定有一套专门相配合的内力运转心法。若无心法增威的话,纯凭他现在所练的这几套动作,根本发挥不出多大的掌力。

    不过,《气功》杂志上所登载的这篇《红砂手》,却就是只有那几套动作,与行功要领的呼吸配合等,并无具体的内力运转路线。也就是说,并无心法,甚至连进攻的招式也没有。

    以此判断,要么就是登载者本人也不了解,只知道这些;要么就是对方把心法及招式等都故意截留了下来未登,明显是不想让人真正练成。练书上的这些,只能是强身健体,练不出真正厉害的武功。

    不过深想也是,要真是非常厉害的绝技,也不可能就随意刊载在这么本杂志上。

    关于这门《红砂手》,他想或者可以问问黄宗文。不知道武当的典籍收藏中,是否有这门武功的真正全本秘笈。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故意躲你 试剑
    林旭今天的《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却是并没在自己宿舍前的空地上练,而是施展轻功,跃出了围墙外,在墙外的田间地头练习。这却是他怕黄容一大早地就来找他,所以故意提前躲开。

    练完了《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后,他又接着抽出剑来,准备练习昨天刚学的《乙组剑术图解》。他早有打算,所以跃出围墙时,也顺便把剑带了出来。不过他现在带出来的却不是自己所买的那把剑,而是黄宗文暂时交给他保存的那把。

    这把剑一直都挂在黄宗文书房的墙上,林旭多次出入黄宗文家,也早就见过了许多次。不过他见归见,却是从没取下拔出来看过。直到前晚知道了黄宗文是名隐藏的武林高手后,他才因此而推断,这把剑,恐怕也不只是黄宗文以前说过的买来镇宅避邪装饰所用,而是一把真正用来当作兵刃的利器。

    事实证明,他猜的没错。前晚为了帮助黄宗文,他便想到了把此剑抛掷给黄宗文,让其拥有趁手兵刃后以争胜。不过当时他为了争取时间,取下剑后只是拔出一截证明了下自己的判断,并没全部抽出来细看。

    后来黄宗文把剑留下后,他也一直没怎么得空儿,直到这时,方才有机会仔细打量。

    拔剑出鞘后,他立即感觉到,这把剑的重量,比自己大前天在平阳买的那把还要更重一些。

    两把剑的形制并没什么太大不同,都是古代标准的三尺长剑,宽度也皆是在三指左右。而他那把剑因为还没开锋,按理应该是要多一些份量的。大小、长度等皆差不多的情况下,眼下这把剑更重,应该是两者的材质密度有所不同。

    想来也是,他那把剑就是在街头随便买的,价格也并不是太贵,肯定质量是不怎么好的。而黄宗文的这把剑,应该是他当年行走江湖时的随身佩兵。以他这样的高手及用剑行家,自是不会用一把寻常普通的剑。眼下这把剑,虽然看外形并不是特别起眼,但说不定还可能是那种削铁如泥的宝剑呢!

    其实他刚才带剑出来时,就有感觉到了这把剑比自己买的那把要重。不过因为之前还没拔剑出鞘,所以那一部分重量也有可能是剑鞘带来的。现下抽出剑来,才能确认,确实是剑本身的份量更重。

    竖到眼前细看,但见剑刃寒光闪闪,显得非常锋利,整把剑明晃晃的并无半个缺口。剑上透着一股锋芒寒气,在初升的朝阳照耀下,耀眼生辉。

    林旭伸手轻轻一抛,将剑鞘准确抛置到旁边一棵半人高的扫帚草上横架住,然后右手执剑挥舞了几下。挥舞几下,适应了这把剑的重量后,他忽然挥剑一斩,砍向旁边地头一棵杨树的树枝处。

    “噌”地一声轻响,剑刃滑过,那截约摸有两指粗的树枝应声而断地掉落到地上。而林旭挥斩过后,只觉是如若无物,好像丝毫没感受到有阻挡似的。

    新鲜的杨树树枝,通常都颇有韧性。以这生长到两指粗的树枝,平常以锋利的斧头砍,也未必就能一下很利落地砍断。而眼下他只是用这把剑轻轻一挥,便十分轻松地砍断,而且还感觉没受阻挡似的,容易的程度简直像是在砍豆腐,由此可见这把剑的锋利。说不定眼前这已长得有人大腿粗的树干,他也只是一剑挥过,就能轻松斩断。

    瞧着眼前的树干,林旭颇有些跃跃欲试地想要再试下这把剑的锋芒。不过再又一想后,却还是忍了下来。这树可长得很高,要是一下砍断后倒下来,未免弄出的动静太大。而且要是倒下的方向不对,砸到人家田里,也是要砸坏不少庄稼,这可就破坏太大了。

    另外,田间地里的树虽大多是野生野长,少有专门种植的。但向来的规矩,长在谁家田里或田头的,便是属于谁家的。所以他要是一下砍断了整棵树,也是属于破坏人家的私产。这么一棵树,卖木料也是能卖好些钱的。而将来长得越粗大,卖的价钱也会越好。

    压下了砍树试剑的想法后,林旭便走到路中央宽阔处,然后摆好起手式,开始练习起了《乙组剑术图解》。

    虽然黄宗文给了他本更加高明精妙的《清风剑法》,但林旭目前却是还没把《清风剑法》抄录完,再加上《乙组剑术图解》他也不过昨天才刚学了,却是不妨再练练。做为拿来入门练手,用以熟悉剑法的刺、点、削、提、抹等各种基础剑式来说,这套《乙组剑术图解》却也是足够了。既是入门练手,那不妨再多练熟了。练熟后,对后面学习《清风剑法》也是更有帮助。

    他昨天就已是把这套《乙组剑术图解》学会使顺了,现在练来,也是十分流畅。只见“唰唰唰”剑光闪烁,很快就练完了一遍。

    一遍练完后,他并不停顿,又接着练下一遍。这第二遍练到尾部快要结束时,他忽然听到围墙那边传来黄容呼喊他的声音,“林旭,你起来了吗?”

    林旭的单人宿舍,跟他原本分配与人合住的那间宿舍一样,也是位于靠墙的最后一间。而他这时就在这边离墙不远的地方,所以黄容叫他的声音,却是清清楚楚地传了过来。

    不过听到之后,他只是动作稍一迟滞,便不再理会,又接着练习了下去,只当没听见。

    “起来我们一起去吃早饭吧?”那边黄容又叫着,话落片刻后,可能已是走到了林旭宿舍的门口,忽然声音惊讶地道:“咦,怎么门锁着?这么一大早跑哪儿去了,难道已经先去吃了,这混小子也不说叫我!”

    林旭这边听得清清楚楚,却只是充耳不闻。第二遍剑法练完后,又接着练习第三遍。

    那边黄容眼见林旭的宿舍门上铁将军把门,只当他已经先去前面饭店吃饭了,便也没在他门口多留地随后转身离去了。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墙里墙外 跳来跳去
    第三遍剑法练到“弓步下刺”这招时,林旭忽然方向一转,一剑刺到了架放着剑鞘的那株扫帚草中。接着转下一招“提膝抱剑”时,他抬剑一挑,将剑鞘一下高高挑起地飞向了围墙上方。

    再紧接着转下一招“跳跃弓步下刺”时,他并没像之前那两遍使这招时一般,只是跳起离地一米来高。而是忽然高高跳起,轻身而上地直跃上了墙头。

    他后发而先至,在半空中追上了先被挑起的剑鞘后,左手一探抓住,然后顺势跃过墙头,翻进学校,落在了自己宿舍前的空地上。落地的同时,他双腿持弓步而立,举剑下刺,完成了“跳跃弓步下刺”的后半招。

    他不等第三遍练完,就忽然又跃过墙头地跳进学校来,却是已远远望见了有村民正向他这个方向的田地间而来。他不想被人撞见自己在这里练武,所以便在有人赶至前又跃回学校。

    至于对方是否能远远望见,他却并不担心。他的眼力已是远胜于常人数倍,他能隔远看到对方时,对方却还看不到他。而且这边地头有几棵杨树相隔,也是有些遮挡。他选在此处,便是因为有这几棵树木能遮挡住一个方向的视线。

    夏季天热,不少村民们都会趁着早上天气凉爽时下地干会儿活,有的甚至不吃早饭,一大早起来就下地了。等到了早饭时候,再回去吃早饭,然后又再下地,直干到中午天热时回去休息吃午饭。

    林旭在跃出墙外时,先有提前在里面跃高出墙头往外探看了下,确认了墙外这一片地没有人一大早下地后,这才放心跃了出去。不过到这时早饭过后,却是已有村民们赶来下地了。

    有人前来,他便又跃回墙内。这时黄容已是来过一趟地离去,到前面饭店吃早饭去了,一时半刻间,也是不会再返回来。

    左手轻轻一抛,又将剑鞘准确抛落至宿舍外的窗台上后,林旭转换动作地接着使出下一招“弓步反崩剑”,然后一招招使来地继续将这第三遍剑法练了下去。

    第三遍练完后,他又接着练了第四遍与第五遍。直到第五遍练完收势后,他这才结束早晨这一场的练习。

    收势之后,他忍不住抹了把额头的汗,再顺手将汗珠甩到地上。

    早晨的天气虽然凉爽,但也只是相对来说。毕竟是一年中最热的伏里天,实在凉快不到哪里去。不动还好,动起来的话还是免不了会出身汗。而像他这样大幅度地激烈运动下来,早已是大汗淋漓。

    当即走到窗前,先拿过剑鞘将剑收入鞘中,然后便解下钥匙打开宿舍门,从水桶中舀了盆凉水,脱去上衣洗了把脸,再将身上的汗液擦洗一番。

    洗漱一番后,他重新换过身衣服,这才锁了门前往前面的饭店,准备吃早饭。

    这个时候,距离黄容之前过来叫他时,已是差不多将近一个小时过去。他想这么长时间,黄容怎么也该吃完回去了。他现在才过去,就是跟黄容打个时间差,特意避开黄容。

    为了避免可能会在路上碰见黄容,他还特地又跳出墙外,从学校外面绕道过去。不过这回,他并不是从自己宿舍这边挨着的东边围墙处跳出去,而是跑到了对面的西边,从自己原来那间宿舍所挨着的围墙处跳了出去。

    东边围墙的外面直接是田地,而地里这时已有村民在忙农活,跳出去就会被直接撞见。而西边围墙外则是紧邻着一条道路,道路旁边又还有条排水的沟渠,沿路还栽种着树木,田地则在沟渠的另一边,距离围墙要远些,再加上中间又有些障碍物遮挡,这条路上平时的行人也少。所以只需注意一些,瞅着没人留意的空档,跳出去也不会被人发现。

    再加上前面饭店本就是位于校门西边,就在西边围墙外紧邻着的这条道路最前方。所以从西边过去的话,也是更加顺路。不然从东边跳出去的话,即便没人发现,也还得多绕些路。只是东边围墙紧邻着他宿舍旁边,起跳距离更近,这在很多时候也是个优势。要想以最快速度离开学校的话,这是最近的道,直接出了门跳过墙就是。

    跳出西边围墙,一路顺利地抵达饭店后,林旭发现果然如他猜得一样,黄容已是吃完早饭离开了。

    “咦,你怎么才来?黄容她前脚刚走!”

    因为林旭经常来前面饭店吃饭,再加上他上学期在学校里非常出名,所以这饭店里的上至老板下到服务员,也是全都对他很熟了。这时他刚一进门,饭店里的一名服务员小翠就迎上前来,面上有些惊讶地向他道。

    “黄容刚走?”林旭闻言,也是不禁有些惊讶。他本以为黄容应该是早就吃完走了,没想到却是到这会儿才离开,这早饭拖的时间可够长,怕是有可能在专门守株待免地等他。反正他无论如何,也总是要吃饭的。

    幸亏他时间拖的够长,黄容前脚刚走,他后脚就来,刚好错过。也幸亏他有先见之明地跳墙绕道走,不然从学校走的话,就有可能会在路上碰见黄容。

    “是啊!”小翠道:“她说早上去叫你了你不在,过来后也知道你还没来。所以她吃完饭后,就打算在这儿等着你。刚才是等的有些不耐烦了,这才走的。”说罢又问:“你那会儿到哪儿去了,害得黄容找不见你?”

    “我到学校外面去转了转,跑跑步。”林旭随口应付了句后,说着话,走进去坐到一张饭桌旁,道:“还是老样子,快给我上饭吧!”

    “嗯,好!”小翠闻言便也没再多问,答应一声,转身给他端饭去了。

    吃过早饭后,林旭结账出了门,又拐到学校西边围墙外紧邻着的那条路上,还是打算跳墙回去,不想在路上有可能跟黄容撞见。

    这黄容一回来,也是让他有的折腾。单是早上的练习,就让他墙里墙外地跳来跳去,现在出来吃个饭,也是要不走正道地跳来跳去。

    如果不是怕黄容找过来烦他,他哪用得着这般自己瞎折腾。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哥哥 守住了丹田一下
    林旭回到自己的那排宿舍区,走进月亮门后,不禁面色一变,因为他看见黄容正站在自己宿舍前等着自己。

    这时太阳早已升高照了过来,他的宿舍门前正被阳光照着。黄容怕晒,站在了旁边围墙的阴影里,她背对围墙,一只脚朝后抬起撑着围墙,以脚为支点倚靠着,脸则正对向宿舍区最前面月亮门的方向。

    林旭没料到黄容会在这里等着他,刚一进月亮门,就远远地正好跟黄容打个照面,也来不及再躲避。只能是脚下略一顿后,略无奈地叹口气,继续向自己宿舍走去。

    “林旭!”

    那边黄容瞧见他后,面上一喜,扔掉手里因为刚才等的无聊把玩的一根狗尾巴草,后面蹬墙的脚用力一撑,放下脚快步迎了过来。

    走近一些后,黄容高声问道:“你一大早跑哪儿去了?我找了你一圈都没找见你,还在饭店跟你这儿都等了好半天。”语气里面颇有些抱怨。

    “我早上起来到学校外面转了转,跑跑步。”林旭拿应付饭店服务员小翠的那个借口说道。

    “是吗?不是故意躲我吧?”黄容盯着他,面上有些狐疑地道。

    林旭笑了下,毫不慌张地扯谎道:“我躲你干吗?”

    两人说了几句话后,已是自两边走近地到了一起。黄容盯着他双眼微哼了声,没作追问,道:“以后去哪儿记得告诉我一声。”

    “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干吗要告诉你?”林旭微皱眉头地道。他才不会事事都跟她报备,自己妈都没这么管着自己,关落雪这正牌女朋友也没要求过每天都必须知道他去哪儿。

    “我不管,反正你不准丢下我一个人。”黄容有些不讲理地道:“我爸没回来前,你要负责照顾好我。”

    “你都多大了,又不是生活不能自理,要我照顾你什么?”林旭简直要无语了,这家伙竟赖上他了,“就你这两下,还成天想着当人姐姐呢,姐姐不应该是照顾人的吗?”

    黄容瞪他一眼,道:“你又不肯叫我,你要肯叫我的话,我一高兴,肯定什么都听你的。”

    林旭才不上她这当,不管她说的是真是假。想了下,故意道:“你要肯叫我声哥哥,我也肯定毫无怨言的照顾你。”

    黄容闻言眼一瞪,便要发作。但临了却又忽然眼珠一转地甜甜一笑,当真叫道:“哥哥!”

    林旭不由瞪大了眼,这回是真无语了。好半晌后,方才道:“你这也能叫得出口?我可比你小。”

    “有什么叫不出的,不过就是个称呼,我觉着跟叫林旭没什么区别。”黄容不在意地撇撇嘴,末了又哼道:“我这也是给某人作下示范,别老觉着那嘴有多金贵!”

    “我觉着区别大了!”林旭摇摇头,没再多说,也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了。黄容对着他都能开口叫得出“哥哥”,他实在是对她只能写个服字。

    看着黄容无奈叹了口气,他绕过黄容往自己宿舍走去。黄容立即转身在旁边跟上道:“我叫了你了,那你可不准反悔,以后到哪儿要跟我说一声,不许再丢下我一个人。”

    林旭无奈道:“学校里除了我还有不少人呢,你又不是几岁的孩子了,独自在外地上学也都好几年了,别你爸一不在,你就这么没安全感!”

    黄容道:“我自从考上高中后,是经常跟我爸分开,但可从来没有联系不上的时候,更别说是失联一整天了。我早上起来后,又给我们宿舍打过电话了,她们说我爸还是没到。”她虽没明说,但话里还是透着浓浓的担心。

    林旭听出她话里的担忧,心下叹了一声,安慰道:“我敢保证,肯定没事,最多也就晚一天,今天一定能联系上的!”

    黄容叹道:“你保证有什么用!”

    林旭一冲动,很想把实话告诉她,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没说。

    “你只要保证,我爸没回来前,你别离开我就行。”黄容接下来却又话音一转地道。

    林旭闻言,不禁摇头苦笑,没接她的话。他可不想做这种保证,也不敢应下。现在黄容都把他缠得够紧了,要真下了这保证,他估计自己这几天,都别想干别的了。

    好在黄容倒也没逼他,走了几步后,黄容道:“我昨天晚上睡觉前,又试了下你教我的那练功法子。试了几回后,好像有一次能守住丹田了。”

    “是吗?”林旭闻言,立即生起了兴趣,问道:“那你守住的那次,是什么感觉?”

    “我感觉丹田很大,就像大海一样。”黄容说着,低头扫了下自己丹田的位置,“你说我肚子加起来也就最多这么点,为什么会感觉丹田像大海那么大?是不是我练的不对,出现了幻觉?我昨晚也就感觉似乎守住了一下,都不太确定!”

    林旭听着黄容的描述,面上又是不禁生起疑惑。他第一次意守丹田守住时,其实并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也没能具体察觉丹田的大小,只是感觉准确把握住了那么一个位置。同样练过这门内功,并且已经过了意守丹田这一关的岳俊锋,在初次能守住丹田时,也是跟林旭差不多的感觉。

    而要能具体察觉感知丹田的大小、状态等,是林旭在成功修炼出了内气后才能做到的事。而且是随着内力修为的增长,丹田中所修炼出的内气越多,他感知的也才能越清晰。

    而黄容在这一步的修炼上,却是又跟林旭与岳俊峰不同,实在颇为异样与古怪。

    “看样子,她的丹田确实太过不同,黄老师多半确实是在她丹田布置过什么手段的!”心中思忖地暗道罢,林旭又问道:“你就只成功了那么一次,之后都没再成功吗?”

    黄容叹气道:“都不算一次,只是一下,‘唰’的一下就过去了,快得都不到一秒钟。”说罢又连忙问道:“我这到底有没有练错?守住的那一下是不是幻觉?”

    林旭摇摇头,道:“不算有错,丹田别称气海,在感觉上确实是很大的,否则又怎么能容纳那么多修炼出来的内力。内力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能量,能量的容纳与存储不同于实物。对于这种形式,我目前也不是完全理解。”

    顿了下,接道:“你的情况,我也还弄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目前只能归结于各人体质不同。而且我们本身也就是男女有别,相差挺大的。这内功我也就是自己照着秘笈练,可还谈不上有什么经验。你要觉着有什么不对的,那就先暂停别练了。”

    他其实已大致猜到了原因,但事关黄宗文,却暂不能跟黄容说。要说开,也是要由黄宗文说,他不能横插一杠。而且如果真是黄宗文对黄容的丹田布置有什么手段的话,那他也确实不应该再多插手了,让黄容停下最好,免得不知情下打乱了黄宗文的布置。

    黄容闻言想了想后,点头道:“我完了再试试吧,不行就停下。”

    林旭听罢点了下头,也没再多劝。
正文 第二十六章 虚实之间 终得父信
    《气功》杂志中,有一篇文章论述了个观点,说是丹田、穴位、经脉等,都是介乎于虚实之间。也就是说,介乎于存在与不存在。

    这说法看似矛盾,但实则不然。如果人死后,把人解剖了看,那身体里面确实是找不到经脉、穴位等这些东西的。因为这些并不属于确实的人体器官,这也是近现代西方医学不认可中医的经脉、穴位这一套理论的根源。

    但如果说不存在,这些东西却又确实在人体内发挥着作用,而且是不可忽视的作用。中医有着几千年的历史,诊脉、针灸等都是根植于这一套理论上,而这些医术手段也被证明确实是有效的。所以说,从侧面来论证,这些东西确实存在。

    只不过经脉、穴位等并不是具体的实物,所以说是介乎于虚实之间。这些东西的存在形式,类似于人的灵魂。人一死,灵魂自然不存在身体里了。同理,人一死后,经脉、穴位等也是会消失不存在了。点死人身上的穴位,那也是完全没效果的。所以解剖的话,自然也是发现不了。

    这些争论,也可以归结到现代科学一个很大的论题里,人究竟有没有灵魂?

    虽然严谨的科学证明不了人的灵魂确实存在,但无论古今中外,人们都是相信身体里有灵魂的存在。而一些现代的科学研究,也从侧面证明了人确实有灵魂。

    就像有个科学实验,证明了人在死后,体重会忽然减轻21克。这21克,就被认为是从身体里消失的灵魂,也是灵魂的重量。

    做为一名深受武侠文化熏陶,并且现在自身也已踏入修炼之途的少年,林旭当然非常相信经脉、穴位的存在,以及这一套理论的正确性。而灵魂,他也是非常相信存在的。

    人身有精、气、神三宝,道家的修炼体系也有三大阶段,乃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其中的神,便是灵魂。修炼中的意,以神化火,也可谓是用的灵魂的力量。

    所以灵魂与经脉、穴位等,都是同一体系,同一种存在形式的东西。道家修炼体系的这三大阶段,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最先把体内的精炼化为气,然后最终精修的真气又炼化入灵魂。这时自身的灵魂就会更加强大与状大,可以成为神。这一段的修炼,便有出阴神、炼阳神。阳神也即元神,通过修炼,最终追求的是长生不老。

    道家中有些流派认为,如果自己的身体做不到不朽,不能够肉身成圣,那么也可以最终修炼出元神,使元神不朽,直接以灵魂能量体存在。所谓神灵,灵与神自来不分,在炼气化神的阶段,如能修炼出阴神,便能有种种神通,凡人视之,已与神无异。

    最终的炼神还虚,是为更进一步。前面的修炼,是为了得到更长久的生命,而这一步,是为了保护这已经得到的长久生命。时间可以磨灭一切,没有能够永远存在的事物,只有虚无例外。毁灭的最终,是会化为虚为,但如果本身已经炼神还虚,能够化身虚无,那又还怎么会毁灭?所以练成这一步,才是真正的永生不死,厉万劫而不灭。

    林旭目前的修为,当然还无法奢望这么久远,他也还并不能完全确认,这世上是否真有神仙事。只不过道家的这些修炼理论,他却是从《气功》杂志中引述的某些道家典籍文章中了解到了。

    话回原题,经脉、穴位、丹田等既是介乎于虚实之间,也并不属于确实具体存在的人体器官,那么也就不能以具体的大小而论。这种大小,更多是一种主观意向上的感觉。而且道家中也颇有以小容大的观点,如“壶里日月”、“方寸乾坤”。佛家也有类似的说法,比如“芥子可纳须弥”、“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等。所以丹田所存在的部位具体虽小,却能容纳非常广大的内力能量。“气海”之称,可非虚言。

    只是这气海,修炼出内气才能称气海,乃存储内气之所在。黄容现在就觉出丹田如海,难道是她丹田中已然拥有了内气的存在?

    林旭带着黄容一路往宿舍而行,心里却是还在忍不住琢磨这个问题。他此时已可确认,黄宗文定是在黄容的丹田布置过什么手段,只是无法确定,究竟是什么手段。

    “如果黄容丹田中真是已经有内气的话,那可就了不得了,等于黄宗文到时一解封,黄容立即就能成为拥有内气的高手!”

    心中这般暗自猜想罢,林旭忍不住都想拉过黄容,伸手探到她丹田处,好好仔细查探查探。黄容以前是从没练过内功的,黄宗文这等手段,等于是凭空造就出了一个内力高手,实在是让他不得不惊。

    当然,这目前也还只是他的猜测。而且丹田的位置,已是近下身私密部位,也实在容不得外人随便乱摸乱按做什么检测。

    所以想过一番后,林旭还是暂时压下了心中的好奇。黄容的丹田之秘,只能是等其父黄宗文来解了。

    走到宿舍门口处后,林旭刚打算掏出钥匙开门,却是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黄宗文交给他暂时保管的那把剑,他早上拿这把剑练完后,就顺手放在了门旁边的桌子上,并没作什么遮掩。打开门黄容一进去的话,难免会看见。她对自家的东西,当然是很熟悉,怕是一眼就能认出来。认出来后,那就难免会问这把剑怎么会在他这里。

    实话自是不能说,所以他需要现编个理由。只是之前忘了这茬,事到临头才忽然需要现编,一时急切间,也是难于想到个好理由。

    “哔哔哔……”

    正在林旭放慢动作地在口袋里摸着钥匙,同时脑子急速转着要想个合理的理由时,忽然黄容身上的呼机响了起来。

    呼机忽然一响,都把两人惊了一跳。黄容想到有可能是父亲的信息,更是立即连忙把呼机扯了出来。

    按键一看,黄容不由惊喜地叫道:“耶,这回真是我爸,终于联系上了,太好了!”

    林旭闻言,也是不由松了口气。他还正发愁要想个什么合理的好理由,来解释黄宗文的那把剑为何会在自己宿舍,现在却是不用了。当即笑道:“看,我就说今天保证联系得上的,你赶快去给黄老师回电话吧!”

    “啵”地一声,黄容忽然猛地凑头过来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然后转身迅速跑开地高兴笑道:“那可真是借你吉言了,谢谢,回见!”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剑法抄完 准备练习
    林旭这回同样没料到黄容会忽然来这么一下,又是被亲了个毫无防备地没躲开。

    不过看着黄容高兴地迅速跑着离去,他觉着黄容是忽然收到了父亲的信息,太过高兴惊喜,再加上又是自己刚说了今天肯定会联系上的话没过多久,而这话说准了,她心情激动地表达下感谢,应该并没别的意思。

    既是如此,他也就不跟黄容计较了。当下掏出钥匙,转身开门。打开门进去后,他先将桌上黄宗文的那把剑拿起塞到床底下收好,免得下回黄容到他宿舍后撞见,还得编个理由解释。虽然只要理由能说得过去,黄容也不会太起疑,但也得浪费下口舌,他是能不多说时就不多说,一向寡言少语惯了。既有机会免开口,他自是要选择不开口的做法。

    将剑收好后,他又接着开始抄录译制《清风剑法》。原本黄容如果没回来的话,黄宗文到了首都看黄容,想必是要在首都待上些日子陪女儿的。但现在黄容已经回来,两人在平阳火车站错过,那联系上之后,黄宗文为了见女儿,肯定是会再尽快赶回来。

    虽然黄宗文回来后,也不会就催他交回《清风剑法》,但他还是觉着有种紧迫感,想要尽快抄完学会。所以这个时候,便也是抓紧时间地加快了速度。只是这回他又才只抄了半个小时左右,黄容便又去而复返地回来了。

    不过这回,他却是早有料到,黄容在跟黄宗文通完电话后,肯定是会再过来跟他说说情况的。因心里早有准备,这回也倒是没有再被忽然打断的不悦与郁闷生烦。

    在听到黄容的脚步声过来后,他又是先将《清风剑法》用笔记本盖上压住。等到黄容过来,挑帘而进后,他先开口问道:“怎么样,黄老师没事吧?”

    “没事,就是火车晚点耽搁了。”黄容笑着答道。

    “我就说没事的,是你自己瞎担心。”林旭跟着笑了句。

    黄容又是笑着点了下头,道:“我把家里出的事跟我爸说了,我爸说让我代替他再次谢谢你和你爸。他会买今天的车票立即赶回来,明天就能到,回来也会再次专门谢谢你们。”

    家里出的事,黄宗文其实是一清二楚的。不过林旭自是不会跟黄容说破,只是道:“黄老师太客气了,这些都是顺手的事,何况黄老师也帮过我许多的。再说你也谢过了,他就不用再麻烦了!”

    “不麻烦,这回你跟你爸都帮了我们家很大忙的。你安置了我,你爸则帮我在派出所那边说了话。再说我爸要谢,我也拦不住啊!”黄容说罢正要再接口准备说什么,但却忽然面色一变地转口道:“哎呀,我忘了件事,应该再给小静打个电话的,免得她替我担心。”说罢向林旭道:“我不多留了,先走了,拜拜!”话落便要转身出去。

    林旭忙叫住她道:“你给郭静打完电话后也别过来了,我还要写作业。午饭你也别来叫我了,我写完会自己去吃。”他所谓的“作业”,自是抄秘笈。

    黄容跟父亲联系上后,已是一颗心放回肚子里,安心许多,这时便也不计较这些,不用老让林旭陪着了。略想了下,便点头答应道:“嗯,行!”说罢,转身挑帘出去了。

    林旭目送她离去后,又开始接着抄录《清风剑法》。

    接下来的时间,黄容果然没有再来打扰,午饭的时候也没过来叫他,让他得以安心抄录。到下午两点多时,他终于把《清风剑法》抄录译制完成。

    算起来,他也是昨天下午差不多这个时间开始的。到现在刚好是用了一整天,不过中间有别事耽误了不少,不然的话,他说不定昨天晚上就能够完成。

    用时不长,一来是他之前已有了抄写译制《拳经》以及空空儿遗刻秘笈的经验,一回生二回熟,三回更顺;二来则是这本《清风剑法》的招数也并不算多,总共为三十六招。不过加上每招皆有几个变化,合共却是也有上百式了。但这相比起空空儿的《妙手十三式》,总共加起来的变化差不多要上千,可就差之远矣了。

    不过《妙手十三式》的总共变化虽有上千,但实际的抄写量却没有这么多。许多变化都是招式互相间的组合衍化,只是文字提一句即可,具体如何,还要看自己领悟琢磨。不然的话,上千式变化全都详详细细的刻划出来,那面墙肯定是装不下。同理,《清风剑法》的上百式变化也并不是全部罗列,不少是要去自己练习领悟。

    所以综合来论,《清风剑法》的变化还算相对简单,而这门剑法整体而言,也并不是属于太过高明精妙的剑法。虽然许多招式设计的精巧,但却并没有跟招式相配合的内力运行心法。没有心法增威,在内力的加成上只能是正常输出,威力自是难免要差上一些,跟空空儿所遗刻的《猿公剑法》不可相提并论,差的很远。

    他现在才刚开始练剑,黄宗文为他所挑选的,也就是入门进阶级别的。他现在练的《乙组剑术图解》属入门,这门《清风剑法》就是高一层次的进阶,并不算太过高明。不过终究武功还是要人来用,这门剑法练得好了,也是颇有威力的。而且这门剑法再怎么说也是实战性的,比《乙组剑术图解》这种表演套路性的,还是高明厉害许多。

    抄完之后,林旭重新将《清风剑法》的原书装入文件袋,然后放入书桌的抽屉里收好。接着便开始就着抄写的笔记,仔细研读记忆了起来。

    因这门剑法共有三十六招,他便将之平均分成了三段,以十二招为一个学习段,打算一段一段的进行学习与练习。

    这个思路,倒还是借鉴了《乙组剑术图解》,毕竟三十六招一次性全部演练,对他现在来说,量还是有些大,难度也大些。这样分段式的一段一段练习,就会比较容易许多。

    《乙组剑术图解》到底是现代出的书,这种把大量招式进行分段式练习的做法,还是很有些科学性的。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剑走轻灵 张驰有道
    林旭仍是像学《乙组剑术图解》时一样,一边仔细研读记忆招式的同时,一边在脑海中虚拟画面,将招式模拟演练一遍。

    这其实也不止是他学剑法时的学习方式,他在学《太祖长拳》、《三路华拳》、《妙手十三式》等拳脚招式时,也是同样的练法,都是先在脑海中虚拟演练一遍。等脑海中虚拟演练得熟了,觉着没什么错时,这才开始实际的练习。

    等将第一段的十二招《清风剑法》在脑海中连贯起来,虚拟演练熟后,他便拿上剑,出门到了宿舍外面,开始实际的练习。

    他这回自是没用黄宗文的那把剑,而是拿了自己所买的那把剑,并且此剑是在获得《清风剑法》之前,就已经被他命名为了清风剑。之后见到黄宗文给他挑选的正好是《清风剑法》时,只能说是很巧。

    剑走轻灵,刀重刚猛。

    因为这两样兵器的形制不同,剑更利于削刺,所以多是走的轻灵路子,较重技巧;而刀利于劈砍,所以多是走沉重刚猛的路子,出招更加着眼于力量与气势,技巧反而在其次。就是那种一力降十会,以拙破巧,管你千百招来,我只一招去。若气势力量十足的刚猛一刀你接不下,那再多的技巧也是没用。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使这两样兵嚣的,也有反其道而行之的。像神雕中杨过的那“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反而是走的刚猛一路,重力而轻技巧。

    也有使刀者,反而是走轻灵一路。像林旭以前在某本武侠里,就看到过一门“蝴蝶刀法”。使这门刀法之人,可以做到在一个呼吸间,斩断四下乱飞的二十四只蝴蝶的翅膀,却不伤蝴蝶性命。如这种刀法,便是属于轻灵一路,重技巧。假如是沉重刚猛的路子,还管什么精确到蝴蝶翅膀,直接讲求的就是,一刀出去,蝴蝶全灭。

    《清风剑法》并不算是门太过高明精妙的剑法,所以这门剑法也未脱剑之窠臼,是走的轻灵一路,重技巧。除了招式变化的技巧外,另一要求是快。既带“风”字,这门剑法便也讲求出剑如风,使的要快,最好能做到像风一样快。

    不过林旭第一次练习,自是还做不到快,他反而使得很慢。慢是要确定每招每式都使得对,出剑方位等都不能偏差。第一遍不追求速度,要先做到准确。等做到出招准确无误后,再接下来去追求速度。不然若是一味求速,但出剑失准,剑招凌乱,那这样的剑法,也谈不上有什么威力可言。

    对这第一段剑法的学习,林旭仍是像《乙组剑术图解》一般,先练三遍。第一遍要练对,做到招式准确无误;第二遍要做到剑招从头到尾使得流畅连贯,把每一招每一式都流畅的衔接起来,没有什么明显的卡顿,这第二遍时,慢一些也无所谓;到第三遍时,则就要做到基本练熟,出剑的速度也会提起来。

    像这样的三遍过下来,这一段的剑法就基本算是掌握了。掌握之后,就可以开始接着学下一段。下一段的学习步骤也是一样,依次为之,直到最终把整套剑法学会。

    分段式的学习练完之后,接下来就是对整套剑法再来一次如分段式的那三遍过。到最后完成,这套剑法就算是掌握学会了。接下来,则是每日抽时间不断的练习,加强熟练度。正所谓熟能生巧,等练得十分纯熟之后,自然而然就能掌握这套剑法的种种变化。对敌之时,如何应对出招,便也了然于胸了。而且不断练习,也是加强身体的记忆,练习随机的应变力。把出招先想,练到想也不想,身体先头脑一步就能做到自然的应对。

    林旭现在的修为,忍饥挨饿的能力也是大有增强。别说一两顿,就是一整天不吃,也不算得什么。所以他为求尽快学会《清风剑法》,在抄完之后便没做耽搁,接着便开始练习了起来,连午饭也不吃了。

    这般急迫,一是黄宗文明天就会赶回来,给了他些紧迫感;二则是正好趁着黄容不来打扰的这段时间,抓紧一些,一次性完成;不然空过这段儿,黄容不知什么时候又会来找他,也是又会耽搁到。

    另外,除了忍饿的能力比常人强外,也是他早饭吃得较晚,而且吃过早饭后就没再有什么大量运动,消耗也小。所以到抄完秒笈的那会儿,也实在是还并不觉着怎么饿。

    不过等到他把剑法全部学完,那般三遍三遍复三遍地练下来后,却是着实感觉饿了。当即收剑回宿舍洗了把脸后,便赶去前面饭店吃下午饭。

    吃完饭回来后,他没再接着练习,而是拿过本买来的武侠,翻到插书签的位置,接着往后继续看起。

    虽然他现在自己已经开始练武了,但对于武侠,却还是一惯地十分喜爱。只是前段时间因为练武占去了大量的课余时间,所以看这爱好,一时便也不太得空。但现在放假期间,时间却是又充足富裕了起来,让他在练武之余也可以做些别的自己喜欢的事,享受自己一人独处的自由时光。

    练武是很重要,但却也不能一整天除了吃喝拉撒睡外,就全部用来练武,那样未免太过紧绷了。无论做什么,都讲究一张一驰,不能一直绷得太紧。就像弓,弦绷得太紧,是会断的。

    所以练武之余,也需要适当的放松休息。况且他练武最开始是出于爱好始然,又不像里那些苦大仇深的主角一般,有什么血海深仇等着要报,非得练成高手,拥有了更高武力才能报仇。他没有这种压力,自然也就不用一天到晚疯狂地抓紧一切时间练练练。

    现在他隐约想明白了,自己练武的目的,强大自身,是为了能更得自由,过得更加逍遥自在。所以练武也不能妨碍他的自由,该练的时候练,该体息的时候就休息,一切都应该由他自由支配,不应该是自我强制管束。

    而且这会儿正是一天中最热的午后,外头阳光毒辣,实在太热,他现在看放松休息一会儿,也是避避暑。等到太阳西斜,最热的这会儿过去,那时就再接着直练到晚上半夜。

    他对自己一天中的时间,也是有着合理安排的。虽然并不像学校作息时间表那般强制严格,却也是早中晚地都有所分配。像这会儿,就正是放松休息的时候。即便不是在这一年中最热的三伏天,需要避开午后最热的这会儿,他也是会为自己安排休息时间的。
正文 第二十九章 毁去副本 李飞燕出事了
    林旭看到下午六点时,将书签夹住合上书本,然后便又拿着剑到宿舍外面继续练习《清风剑法》。

    夏季天长,到这个点儿,外面还是天光大亮。不过太阳这时早已西坠,没有了阳光直射的助威,这时的天气便凉爽了许多。

    趁着凉爽,林旭一遍又一遍地练习着《清风剑法》,越练越熟,越使越快,到得后来,当真是出剑如风,只见剑光不辨人,剑在快速的挥舞中模糊成了一团团影子。

    不得不说,林旭现在所练的《青冥诀》,对任何武功的施展都有着提速的加成效果。这门内功,本就是空空儿专门研创出来,配合其独门轻功与武功的。而空空儿的武功特点,也是一个字——快。所以这门内功在摧动运行时,也是运转极快,以《青冥诀》来施展《清风剑法》,也是相得益彰。

    一直练到七点多快八点,太阳落山后的黄昏时分,黄容过来一起叫他去吃晚饭的时候,他方才停了下来。

    “哇塞,你竟然还会剑法啊,耍得太厉害了,那剑快得我都看不清楚,能不能也教教我?”

    黄容在过来看到林旭练剑后,又是忍不住满脸惊讶,同时也瞧着有些兴奋地双目放光满脸羡慕道。

    “你想学的话,当然没问题。”林旭闻言,眼中闪过一抹古怪地道。这门剑法本就是黄宗文交给他的,结果她女儿竟还要跟他来学。

    “太好了,够哥们儿,不枉姐姐我白疼了你这么久!”黄容伸手拍了下他肩头笑道。

    林旭懒得理会她又哥又姐的乱用,执剑走到自己宿舍的窗前,将窗台上的剑鞘拿起,收剑入鞘,然后就着窗台下盆架上早已放着的一盆清水洗了把满是汗液的脸。

    趁着他洗脸,黄容过来拿起剑抽出来把玩细看。看了几眼后,她道:“你这剑没开刃啊,我爸那把就开了刃的,还挺快的,我有次趁他不在,拿下来玩儿过。我有次问他,他说这剑是古代的,挺有年头儿的了,似乎还见过血,这样的古剑,更镇宅。”

    当地土话说刀剑快不快,是指锋利程度。快是就表示锋利,越快越锋利。

    林旭拿过毛巾擦着脸,口里道:“现在是什么年代了,哪有随便就有卖开刃的刀剑的。越快的刀剑,越是属于管制品。”至于黄容提起黄宗文的那把剑,他则明智地没接这话茬,免得黄容忽然想起地想要回家去看一看这把剑。

    说罢顿了下,他接道:“你要练剑,那刚开始最好是用没开刃的,或者干脆弄个差不多的木杆当剑。不然要用开了刃的,刚开始不熟,一不小心很可能会伤到自己。”

    “这倒是!”黄容闻言点了下头,又把玩看了会儿手里的剑,重新收剑入鞘,递给已经擦完脸的林旭。

    林旭接过后,先顺手将脸盆里洗过脸的水泼到远处地上,然后才将剑送回宿舍放到桌上。放下剑,他退出锁了门,招呼黄容一起走。

    到了前面饭店,两人一起点了饭菜吃晚饭。晚饭过后,林旭回去略作消食,又接着开始练习《清风剑法》。

    在消食休息之时,他将自己所抄录译制的《清风剑法》副本,就着蜡烛点燃,付之一炬地烧毁了。

    他曾答应过黄宗文不另行抄录秘笈,虽然他为了保护秘笈原本以及自己习惯的需要,还是私下里另行抄录了,但现在既已学会,为了不让秘笈外传泄露,那就可以毁去了。

    至于他之前答应的教黄容,他觉着这并不算外传,这不过是传回黄宗文自家去了。而且黄容也就是临时意动地那么一说,未必真心要学。就算要学,她单基础也怕是也要打好久。那时黄宗文早回来了,教不教,就可以推给黄宗文而定,不必他费这心了。

    况且就算要教,他也可以先教《乙组剑术图解》,反正他又没告诉黄容自己练的是什么剑法,凭她的眼力也分辨不出两者的区别。

    在烧毁自己所抄的副本之前,林旭又把自己所学的仔细跟原本对照,确认了并无错误后,这才把副本给付之一炬。烧了之后,他也是松了口气,不然明明答应了黄宗文不得另行抄录的,却又私下抄了,还是难免多少心中有愧。

    烧完之后,他便又到宿舍外面开始接着练习《清风剑法》。连练三遍,他收了剑休息一会儿后,又开始练习《妙手十三式》。

    不过《妙手十三式》的变化比起来又更多了许多,修行的难易度比起《清风剑法》也是要难许多。他目前的《妙手十三式》,都还并不算完全练会,后几式的变化就还不太熟练。

    “林旭……”

    林旭的《妙手十三式》一遍还没练完,黄容却是又忽然打着手电急急忙忙找了过来。

    “你又怎么了?”林旭见状,无奈地收了势子后,不禁有些不耐烦地打断她道。

    “出事了,燕老师出事了,你快跟我去接电话!”黄容面上带着着急惊慌地道。

    林旭闻言一听是李飞燕出了事,立即面色一变地收起了不耐烦,然后闪身一步跨出,便直掠到了黄容身前,抓着她肩膀问道:“你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呀!”黄容被他这么猛地一下忽然趋到了身前,不由被吓了一跳,惊呼一声,看清是他后,拉着他手转身便走地道:“我们连走边说。”

    “刚才我正在玩电脑上网的时候,忽然旁边电话响了起来,我接起来一听,一个男的问我认不认识燕老师,我说认识,然后他就问我跟燕老师是什么关系。我说是朋友,他又接着问我认不认识燕老师的家里人,说燕老师出了车祸,现在正在医院抢救,所以希望联系到她的家里人到医院去。”

    “车祸?”林旭闻言,却是不由奇怪,凭李飞燕的身手与本事,岂会轻易跟人发生车祸,这场车祸怕是并不简单。心里奇怪了下,他又连忙接着问道:“是哪里的医院?”

    黄容道:“我还没来得及问,一听燕老师现在在医院,就让对方先稍等,急忙来找你了。平常你跟燕老师的关系最好,她家里的情况也就只有你清楚了。”

    林旭见她对情况并不完全清楚,也就没有再多问。这时嫌她跑得慢,伸手一把将她抱住,展开轻功纵掠前行,只几个呼吸的功夫便赶到了李飞燕的宿舍。

    “我靠,这就是轻功啊,简直太酷了,我一定要学!”

    黄容直到到了李飞燕的宿舍前,被林旭放下后,方才反应过来。瞧着几乎是眨眼即到,刚才林旭抱着她施展轻功时也是风驰电掣一般,她虽知这时不该兴奋,却还是忍不住地叫了一声。

    不过林旭这时却也顾不得理会,放下她后,就先一步跨进宿舍去接电话了。
正文 第三十章 杨俊轩 情况扑朔
    (这是第一更,我今天要做到三更,求收藏求订阅!)

    林旭进门后,只是抬腿一步,便跨跃到了电脑桌处的电话旁,见到听筒在旁边放着,当即拿起接听道:“喂!”

    “喂,你好,请问你是谁,跟燕菲菲小姐是什么关系?”电话那边,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立即响起问道。

    单凭声音,没法分辨出太多东西,不过林旭大致判断,觉着这人年纪应该不大。闻言之后,他并没立即回答,而是反问道:“先告诉我,你是谁?”

    问罢之后,他低头瞧了下电话上的来电显示,但见显示的号码却并不是“0”字开头的先是四位区号,然后跟着后面的七位电话号,而是“1”字开头,总共连成一串的11位号码。这种号码,他现实中从未遇见过,不过以前上网时却是在网上见过,据说这是最新兴起的比大哥大更先进便携的手机上所使用的移动通信号码。既然显示这种来电号码,说明打电话那人应该也就是使用的这目前最先进的移动通信设备。

    “我叫杨俊轩,燕小姐是我送到医院的,也…也是我撞到的。”电话那边略迟疑了下后,方才带着些吞吐抱歉地说道。

    “你撞的?”林旭闻言,不禁面上一沉,声音放冷地问道。

    杨俊轩听出他话里隐藏的质问怒意,忙又解释道:“我并不是故意撞她的,是她忽然从一个巷子里冲出来,我没留意到,才不小心撞上的。不过我及时刹住车了,并没撞多厉害,医生也已经检查过了,她并没有生命危险,也没有严重的外伤与内伤,只是受到些轻微撞伤与脑震荡,另外医生还说她是用力过度的脱力,所以才导致的昏迷。我是从她身上带着的呼机上找到你这个电话号码的,这也是她最近的一个联系电话。现在你能告诉我,你究竟与她是什么关系了吗?另外她的家里人,你能不能帮忙联系上?”

    听到李飞燕并没有生命危险后,林旭略松了口气。不过听杨俊轩电话里所描述的过程,却还是处处透着奇怪,以李飞燕的身手,怎么可能会轻易被车撞上,应该是被撞之前,还发生了什么别的事。那个医生所言的“用力过度”,可能就是这个原因造成的。脑中急速转着想了一圈,他开口道:“我是她表弟,她家里别的人,我目前没办法联系上,有什么事你跟我说就行。另外,她现在在哪家医院?”

    林旭没照实说跟李飞燕的关系,只随便编了个表姐弟关系。与李飞燕的真实关系,他是不会随便向人透露的;而表面上的关系,却只是师生,还只是初中的师生,像这种关系,在眼下的情况下就显得没有足够信服力了。而李飞燕所编排的那套移情弟弟之类,短时内电话里也解释不清,且也浪费时间,不如编个表弟来得直接。

    那边的杨俊轩闻言下,也没有起疑,只是答道:“我们现在在滨城市中心医院,医药费方面你放心,一切全部由我来负责。具体的赔偿,等燕小姐醒过来后,我们可以再具体商议。”

    李飞燕这次离去前往的目的地正是滨城,是到那里为师门去执行一件任务。按现在的时间来算,她应该是刚到滨城不久,没想到刚到就出了事。

    至于杨俊轩所说的医药费、赔偿等,他倒并不在意,最重要的是李飞燕安全没事。不过这样看,这个杨俊轩倒算很负责任,不但把李飞燕送到了医院,还肯主动提医药费与赔偿。不然的话,撞人后肇事逃逸可不算什么新闻。当然,肯负责也有很大原因可能是这个杨俊轩不差钱。毕竟在现在这年代,就能用得起手机的,肯定是非富即贵。做为最新兴的科技产品,目前手机的价格随便一部都是上万的,还不是哪里都能用。单就他用手机打的这通跨省外地长途电话,怕是电话费就很不菲。

    “好的,我会尽快赶去滨城。这个号码就是你联系电话吧,到了后我会联系你。”林旭又是脑中想了下后说道。

    现在李飞燕出了事,他肯定是要赶去看看才放心的。虽然这个杨俊轩很负责,但他可不放心把李飞燕随便托付给陌生人。而且李飞燕的出事过程,颇有奇怪之处。如果是李飞燕所办的那件师门任务出了差错,被人追杀才致在逃跑中脱力出了车祸,那李飞燕现在也很可能没完全脱离危险。所以他不但要赶过去,还要用最短的时间尽快赶过去。只有亲眼看到李飞燕安全无事,他才放心。

    “是的,这是我手机号码,我会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随时等候你的联系。”杨俊轩说罢一顿,问道:“对了,还没请问你怎么称呼?另外,有没有可以随时联系上你的联系方式?”

    “我叫许林。”林旭想了下,没用自己真名,又是用了这个本名颠倒过来的假名。江湖险恶,防人之心不可有,这还是李飞燕曾经教导过他的。

    虽然这个杨俊轩看起来很可信很负责任,但毕竟他现在对李飞燕那边的情况完全不了解,全是凭这个杨俊轩单方面所说。口说无凭,又是单方面所述,那这些情况就未必全然属实,有可能是对方虚假捏造的。至于目的,他并不清楚,但如果是跟李飞燕的那件师门任务有关,那目的就肯定不简单。他了解不多,也是不清楚李飞燕的这件师门任务究竟是什么。

    不过以上也全是猜测,杨俊轩所说有可能不是真的,但也有可能真实情况确实就是这样。他没到达滨城之前,一切只能是全凭猜测。但既有虚假的可能,那鉴于江湖险恶,就不得不防。他报上假名,也是一层自我保护。

    说了假名后,他又是扯谎接道:“我没呼机,没法随时联系,到了后,我会主动联系你。”

    “哦!”杨俊轩那边闻言,略有些失望,接着说道:“那不知许先生现在在哪儿?我看你那边有没有可以联系上的朋友,我拜托朋友为你提前订好机票。”

    林旭直接推辞道:“不用麻烦了,我会自己赶过去的。你照顾好我表姐就行,再见!”说罢不等对方再接话,便挂断了电话。

    “你干吗说假话,是觉着对方说的也不是真的吗?”黄容这时自是也早已进门了,一直在旁边听着林旭说话,并没有随便插口打断。不过这时见他挂断电话后,却是忍不住问道,“还有,燕老师不是回她家去了吗?怎么又会在滨城?”

    李飞燕所编的燕菲菲这个假身份,家是南方浙省,确实跟滨城所在是隔得天南地北。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去旅游吧,她没跟我说起过!”林旭自是不会实言相告,随口编了句,又接道:“我说假话,只是觉着防人之心不可无,那个杨俊轩说得究竟是真是假,我没到滨城之前,实在不好判断。但既然没法判断,那就不排除有假的可能,毕竟全是他单方面所说,没人证实。”

    说着话,他顺势坐到了旁边的电脑椅上。黄容之前就是在玩儿电脑,这时还正开着,也免得他再开机了。移动鼠标,打开浏览器,他在网上搜索了下“滨城市中心医院”的电话。

    搜到之后,他拿过纸笔抄下,向黄容招手道:“这是滨城中心医院的电话,你帮我打下,确认下他们医院今天晚上有没有收到一个名叫燕菲菲,出了车祸送进去的病人。如果可能的话,再问下,送她去医院的人,是不是叫杨俊轩。”

    “你干吗不自己打?”黄容抱怨句,还是走过来接过了他抄下的电话,又笑着夸道:“小伙子还挺精的吗!”

    林旭道:“我还要查下最近去滨城的航班,咱们市里没机场,只能到邻近的云城去坐。可赶到云城去,也得费些时间。”他说着话,手下已是不停的开始“啪啪啪”打着字。

    黄容听了他的解释也没再多说什么,拿起电话开始拨打滨城中心医院的号码。
正文 第三十一章 甄选路线 这回我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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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让黄容给滨城中心医院打电话,一是他确实要查询航班,两边同时进行,速度更快,也能节省时间;二是黄容既在旁边,那就抓个免费劳力;三则是他自己本身不爱说话,能少说就会尽量少说,现在既能让黄容代劳,他自己自是可免则免。

    黄容打通滨城市中心医院的电话时,林旭这边也已查询到了由云城前往滨城的航班信息。只是可惜的,目前云城并没有直达滨城的航班,而是需要途经第三方地点中转。中转的地点各有不同,航程最近,用时最短的是先飞首都,然后由首都中转,飞行时长总共是五个多小时,抵达首都机场中转时,需要在首都机场停约留两个小时多。如果没有这两个小时多,会更快到达滨城,但飞行航班安排却不会以他的个人意愿而改变,这却也是没办法的。

    云城机场已是离他这边最近的机场,另外远些的还有省城晋阳的机场。想到省城晋阳,林旭又顺便查了下由晋阳到滨城的航班,查询到后,他惊喜地发现,晋阳却是有直达滨城的航班。而且飞行时间也不长,只需一个多小时就能直飞抵达。

    只是省城离他这边却是挺远了,中间还隔着两三个城市,路程差不多是从他这里到云城的几近三倍。他要赶去省城,路上花费的时间要多许多,这些时间再加上航班时间,总共所花费的时长,却是要长于从云城坐飞机到滨城了。再加上晋阳最早的那趟舤班出发时间已是上午十点半,却是比不上云城最早出发的七点五十。

    所以综合对比来看,还是由云城机场坐飞机能最快抵达滨城。至于到首都中转后等待的那两个多小时,也就只能干等了。这已是最快的方法与路线,至于坐火车,他根本连想都没想,坐火车又怎么能比得了坐飞机快。飞机可是目前全世界,最快的交通工具。(现在这年代,可还没有后世开始普及的高铁。)

    不过由汾县到云城,却是可以坐火车,这怎么也比汽车快。他接着又开始查询他们汾县与云城的列车班次,查询之后,不由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从汾县到云城坐火车,用的时间倒也不长,都是在两个多小时。可最早的一趟列车是早上六点五十二,最晚的一趟是下午五点十七。他要坐明天一早的那趟,赶到云城已是九点多,早误了航班了。而现在已是晚上十点多,并且快十一点了,今天已是没有开往云城的列车了。

    他至少必须在明早七点赶到云城机场,接下来买票等流程也是需要些时间的。现在这个点儿既无火车,那就只能选择坐汽车前往了。只是汽车的时刻表,网上却是查询不到了。他甚至都不太清楚,汾县到底有没有前往云城的客车。

    最后思忖一番后,心下暗道:“看来我只能自己开车去云城了。只是我从来没去过,却也不知道该怎么走。”想到这里,又连忙在网上查询地图与路线。

    “那个杨俊轩说的是真的,燕老师现在确实是在滨城中心医院,送她到医院的人,也确实是叫杨俊轩,医院那边都有记录。”黄容这时已是跟滨城中心医院那边通完了电话,挂断电话后向林旭道。

    其实不用她说,林旭也知道了。他这会儿虽是在查询航班信息,却也是分心二用,有留意着黄容跟医院那边的通话。两人离这么近,他早是已经把双方通话的内容听得清清楚楚了。

    这时闻言点了下头后,他转头看着黄容问道:“你上次五一是跟郭静坐飞机回到云城,然后再从云城坐车回来的,那不知道从云城到咱们这儿,坐车需要多长时间?”

    黄容闻言想了下,道:“我们上次坐车回来,用了大概三个多小时。不过那是到平阳,咱们汾县离云城,比平阳还近些,我估计也就两个多小时吧!”

    “那从咱们这儿到云城,具体该怎么走?”林旭又问。他刚才虽查了地图和路线,但毕竟没具体走过,还是并不太清楚。

    黄容不禁疑问道:“你是打算要自己开车去云城吗?怎么不等明天坐火车,那样更快也更方便。”

    林旭道:“我刚才查了云城到滨城的航班,最早的一趟,是明天早上七点五十。可汾县到云城的火车,最早一趟是六点五十二,到了云城后就过九点了,根本赶不上。坐汽车的话,我都不清楚咱们县有没有到云城的汽车,就算有,这么晚怕是也没有了。所以为了赶明早的那趟飞机,我得自己开车去云城,而且现在就得出发。”

    黄容担忧道:“不用这么急吧,你明天早上四点出发也赶得上的,这么晚上路,可不太安全!”

    林旭道:“现在走保险点儿,我毕竟从没去过,万一半路走错了,也有时间能改回来。要是掐着点儿走,万一走错,可就赶不上了。”

    黄容想了下后,道:“这样吧,明天早上四点出发,我跟你一起去。我坐车走过,知道路,这样你就不用担心走错路了。而且我也会开车,到时送了你上飞机后,我可以把车开回来,免得存放在机场不太安全。”

    黄容的这提议,让林旭颇为意动,而且对于开车过去后把车留下存放,他也确实有些担心。现在这般,倒也算是两全齐美。对于黄容会开车,他倒也知道,是郭静早就有教过她的,并且也早就已经能独自开车上路了。不过想了下后,他却还是摇头婉拒道:“不用麻烦你了,我一个人可以的。”

    他一来确实是不想麻烦黄容,二来则是对黄容独自一人开车回来有些担心。毕竟路太长了,而且他虽然知道黄容会开车,但却并没亲眼见过,不知道她技术到怎么样。

    “不麻烦,有什么麻烦的!”黄容伸手拍了下他肩头,“你这两天帮了我这么多,我帮你也是应该的。你要把我当朋友,就别推辞。”

    林旭看着她想了下后,点头道:“好,那就先谢谢你了!”

    黄容展唇一笑道:“客气啥!”话落一顿,忽然想起件事地发愁问道:“对了,买机票是需要身份证的,你现在有身份证了吗?”

    “有了。”林旭点头道。

    “有了?”黄容不由惊讶难信,“办身份证不是要满十六周岁,你现在十五周岁都没满,咋办下的?”

    林旭神秘一笑,站起身道:“我拿给你看。”
正文 第三十二章 钱随便拿 许林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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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站起来拉开转椅,走到床尾处的衣柜前,伸手打开衣柜门。但见衣柜里除了悬挂放置着李飞燕的衣服等物外,最底下的左边处,还放着一个小型的保险柜。

    李飞燕自己做贼做惯了,对于自身财物等贵重物品的保管,也是很高规格对待,所以在此长留安顿下来后,便给自己买了个保险柜用来装贵重东西。另外,她买来的这个保险柜,还用来教过训练林旭如何破解保险柜的密码。

    林旭虽然对将来做贼没兴趣,但本着技多不压身,再加上对方面的技艺也挺感兴趣,便也跟着一并学了。不过李飞燕这个保险柜的密码却不需要他破解,李飞燕早就明言告诉过他了。

    黄容在后面看到衣柜里的保险柜时,脸上却并没有多少惊讶。做为女孩子,她对另一个漂亮女孩子的衣柜收藏品,可是很感兴趣的,所以在住过来后,她早就偷偷私下打开过李飞燕的衣柜看了个遍。那保险柜并没特别遮掩藏着,所以她打开后,自是早就发现了。

    “燕老师果然是有钱人啊,没想到还专门弄个保险柜!”黄容虽然早就有发现了这个保险柜,但这时却还是装作第一次发现地适时表达了惊讶,免得自己之前偷看过人家衣柜的事败露。虽然看下衣柜也不算什么,但毕竟未经主人同意前,这么做总是有些不合适。

    林旭没理会黄容的话,打开衣柜后,便在保险柜前蹲下去,然后拨转着保险柜上的密码盘启动密码。来回拨弄了几下后,随着“咔”地一声轻响,他伸手抓着保险柜上的把手往下一拉,打开了柜门。

    柜门一开,但见里面最显眼处,整齐码放着五叠百元大钞。看那一捆的厚度,应是一捆一万元整,五捆就是整整五万元。五万元对有钱的人家可能不算什么,但在这乡下地界,却着实算是笔巨款。尤其在这个年代,即便是城里的人家,也不是随便哪家都能轻易拿得出五万元现金的。

    黄容瞧着这一幕,忍不住瞪大眼地惊道:“燕老师可真是有钱人啊,这么个学校宿舍,也随便放着这么多钱。”话落一顿,又更是难以理解地瞧着林旭道:“而且,她就这么把密码告诉你,里面的东西任你随便拿吗?她未免也对你太好了吧?”最后那一句的语气,忍不住都有些嫉妒,怎么就没人对她这么好。

    “那是她相信我,不会随便拿。”林旭清楚李飞燕的保险柜里随时备着大量现金,而且李飞燕也早对他说过,她不在的时候,如果他需要用钱的话,可以随便拿。但他只是听过就算,绝不会轻易动李飞燕的这笔钱,而且他本来需要用钱的地方也就不多。

    不过现在,却是需要动这笔钱的时候了。他既要动身去滨城,一路上花钱的地方肯定不会少。而他身上现在只剩下了四百来块钱,这点钱怕是光路费都不够,而他大部分的钱,都还在家中旁边小庙后殿的那地下密室里放着。回去专门取一趟也是有些耽搁,既然这里有现成的,那就不妨先拿着,况且这笔钱的花费,也是为了李飞燕,所以他拿的心安理得。当下话落后,他便拿起一捆钱,点了五千元抽出。

    “你这叫不会随便拿?”

    黄容眼见他才说完“不会随便拿”的话后就伸手拿钱,不禁有些嘲讽地道。虽然她知道林旭要去滨城,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拿这笔钱有很正当的理由,但她还是忍不住想要挤兑林旭一句。

    林旭点了五千元钱抽出后,又顺手从下面一层拿了个证件类的东西,然后便反手关上门,再“唰”的一下长划,将密码盘钮拨乱。

    站起身,他将钱先顺手放到旁边床上,然后点出五张递给黄容道:“这五百你先拿着,路上加油可能会用到。五百应该足够了,剩下的你随便花,不想占这便宜的话,多的你回来放到电脑桌抽屉里就行。”

    黄容瞧着想了下,倒也没太客气地直接推拒,不过伸手过去,却只是抽出了三张地道:“三百就足够了,用不了五百。”

    林旭见状,也没非要坚持让黄容再把剩下的两百拿上。收回去放到床上,他将另一只手上刚才从保险柜里拿出的东西递给黄容道:“喏,我的身份证。”

    黄容伸手接过,一看之下,立即面色一变地道:“你这是假的!”

    但见那身份证看起来与真实的并无二样,上面也宛然印着林旭的照片,只是上面的名字却是“许林”,而且出生日期也不对。按上面所标示的出生日期,这个“许林”是正好今年十六周岁。

    这张身份证,与真实的身份证看起来简直一模一样,如果是不认识林旭的人,拿着这张身份证,绝难分辨得出这张身份证的真假。但黄容却是认识林旭,再加上之前才刚听他向电话那边的杨俊轩报了个“许林”的假名,所以一看这上面用的名字是“许林”,立即就知道这张身份证是假的无疑。

    “你先仔细看看,这张身份证与真的有没有什么区别?排除我名字,你能看得出这是个假的吗?”林旭笑着不在意地道。

    这确实是个假身份证,那次为了假装岳纤云的男朋友去见岳向阳用过许林的假名后,林旭觉着以后这假名以及这套假身份可能还会用到。所以在上次李飞燕执行了她师门任务回来后,就请李飞燕帮忙,给他做了一张“许林”的假身份证,所用的信息也是他用许林这个化名时在岳向阳面前虚构编排的那套。身份证上的地址,就安排在了汾县县城不存在的某街某户。出生年月则调早了两年,让他刚好“年满十六周岁”。

    李飞燕的造假水平那是一流的,这个身份证虽是假的,但却跟真的无二,在任何机器上也能查验得过去。而且既是给林旭做的,这身份证的假身份信息,她还特地破解了当地的户籍网络,把这份信息给安插了进去。无论在哪儿,都能查得过去,哪怕是警察机构查,也查不出是假的。

    这张身份证做出来后,林旭还实际用过一回。以这张身份证在银行开户办了张卡,存了一千块钱。当时很顺利地就办好了,没出任何意外,银行也查不出是假的。

    有了这张身份证,他以后在用许林这个假身份时,就有了很好的佐证能够证明自己“身份”了。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假身份的经营与实用
    黄容闻言后,为了寻找林旭这张假身份证上的破绽,还把自己的身份证找了出来,两张放在一起仔细查看对比。但可惜的是,她翻来覆去地仔细对比了好几遍后,却始终没有发现林旭这张假身份证上的破绽,这做得跟真的简直一模一样,所有细节全部到位。

    至于身份证上所标示的年龄,比林旭实际年龄大,那也看不出来什么破绽。身份证上不过大了两周岁,而林旭现在身量已是很高,单看身高,已完全跟成年人无异,只相貌上还稍显有些稚嫩。不过配着他这种已跟成年人无差的身高,这点稚嫩说十五、六可以,但要说是十七、八,却也没人不信。

    如果是不知道林旭真实身份与姓名的人,拿着这张身份证去看,绝对是会相信,林旭就是身份证上所显示的这个许林,根本看不出来有什么破绽与不对。

    “你这身份证在哪儿弄的?”黄容最后无奈地叹口气,将身份证递还给林旭。

    “这你就别管了。”林旭笑了下,伸手接过,然后将身份证与床上剩下的四千七百块钱一起装入一个旅行背包里。

    这个背包也是李飞燕给他买的,就放在衣柜里面。原本李飞燕是打算着放了暑假后带他出去旅游的,所以早为他提前买好了。但谁知放了暑假后,他却不愿意去,要留在学校趁着暑假的这段时间专心练武,因此这背包便一直收在衣柜里,没想到现在还是用上了。

    那张假身份证,他除了做好后用来办了张银行卡外,之后也一直没再有别的地方需要用到,所以也是一直收在李飞燕的保险柜里面保存。毕竟这东西,只要是认识他的人,一看就能知道是假的,被人不小心瞧见了却也是不好。谁没事会弄个假名字专门办个假身份证,被人瞧见,一定会想到不好的地方,说不定会想他是专门备着作奸犯科时用呢!

    黄容也是不禁这样想地半开玩笑道:“你小子早有准备啊,是不是早就备着干坏事用的!”对他在哪儿办的倒没追问,心想这张假证既然放在燕菲菲的保险柜里,燕菲菲肯定知道,说不定又是这位燕老师花钱帮他办的。

    林旭道:“我是上次帮岳纤云假装她男朋友时用了许林这个假名字,想着以后可能还会用到,就托人办了张许林的假身份证。行走江湖,还是要小心为上,自己的真实信息越少人知道越好。”

    这条江湖经验也是李飞燕这女飞贼传授的,像她出门在外,就很少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她的假身份可不止燕菲菲这一个,而是有好多个,单是林旭有次看到她的假身份证,就有十几个之多。上面不但每个名字都不同,连发型也都各不相同,面目也有用易容术所做出的改变,不仔细看,很难看出都是同一人。

    不过她自从化名燕菲菲后,最近都是在使用燕菲菲这个假身份。按她的话说,这是需要一个长期经营的假身份。只要一直用这个假身份办各种事,留下各种记录,营造出长期使用的迹象,那这个假身份就会显得更加真实可信。

    她是打算要以燕菲菲的身份长期留在林旭身边的,所以这个假身份也就需要用心经营,显得更加可信,不会让人轻易怀疑到。她的假身份虽然有十几个之多,甚至不止,需要的话还可以随时造新的,但用心长期经营的假身份却也不多,连着目前的这个燕菲菲在内,也就只有三个。

    许林的这个假身份,林旭也是打算想要用心经营,长期使用的。经营的好了,以后隐藏真实身份办事时,以这个假身份出面,就会有各种便利。只是他目前不怎么出门,需要用到的地方不多。不过现在却是正好用到,他给杨俊轩报自己的这个假身份,除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留一手外,也是想趁机经营使用下自己的这个假身份。

    “不过就出个门而已,你还行走江湖了,真是中武侠的毒太深!”黄容闻言,不禁笑道。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世界之大,处处是江湖。”林旭笑着回了句后,又走到电话旁,按键翻出之前杨俊轩所打的那个来电号码,拿纸笔将他的号码抄下,然后将抄下的号码纸折了两折,过来塞到旅行包外面的一个小袋里。

    塞好拉上拉链,他将旅行包单肩背上,又向黄容道:“好了,明天要早起,你抓紧时间早点儿睡吧,我明天早上三点半过来叫你。”顿了下,又道:“我家里这几天没人来学校的话,你就不用告诉他们我去滨城了,要是有人来的话,你再把实话跟他们说。”

    他不告诉家里,一是时间紧,这会儿回去,家里人怕是都已经睡了,明早起得又早,家里人又还没醒,回去不免要打扰一番;二则是怕父母知道后,不会同意他独自出门前往滨城。毕竟他以前从没独自一人出过远门,这一下就走这么远,父母是难免担心,怕他路上会出什么事的。

    所以如果这几天父母或妹妹没人来学校的话,那就不如干脆不说。他如果顺利的话,可能三、五天就能带着李飞燕回来。到时候,父母甚不知道他出过趟远门。而如果有人来学校看他找不见的话,那就再让黄容转告。可那时他既已出门远去,父母想拦也是拦不下了。

    黄容闻言,也是有猜到些他的顾虑,便没多话,只点头答应了。

    林旭见状,便不再多留,跟她道了晚安,背着旅行包出门而去。

    回到自己宿舍后,他点上蜡烛,开始收拾几件换洗衣物,与出门需要带的东西。他带的东西并不多,一个旅行包就足够了,甚至都没塞满。

    这也是李飞燕传授给他的经验,出门行走江湖,别带太多东西,只带些随身紧要的。关键时刻,只需拎着一个包就能迅速离去,不会有太多东西拖累。况且像坐飞机,带的行李太多的话,会需要托运。而托运的东西,有时是会出些差错,没法及时拿到的。这种时候,还是能随身带着的东西保险。

    而且现在物质发达,只要兜里有钱,几乎一切都可以买到,出门在外方便了许多,所以也着实没必要带太多东西,只要把钱带够就行。

    虽然给了黄容三百,但林旭手头原本还有着四百多,加起也是够满五千。五千块钱对他来说,已是足够。来回路费他刚才也查了,加起最多一千,剩下的吃喝住行也花不了太多,他可是一向节检的人。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心忧未练功 上路
    “嘀嘀嘀,嘀嘀嘀……”

    凌晨三点三十分,林旭昨夜临睡前所定好的电子表闹铃准时响了起来。昨晚他难得地没在修炼内功中度过,而是选择了睡觉。

    没练功一是现在的这凌晨三点半就得准备出发,时间不太够;二则是他昨晚因为担心李飞燕,心有些难以静下来,所以就干脆没练。不然若是在这种难以入静的情况下强行修炼的话,很可能会有走火入魔的危险。

    闹铃只响得几声后,林旭立即睁眼醒来。伸手拿过表看了下时间后,他顺手将电子表的闹铃关闭。然后起床迅速刷牙洗脸梳了个头发后,换上了一身干净的新衣服。

    说来这身新衣服也是李飞燕给他买的,不过他在学校的这段时间,每天都是经常练武地出一身臭汗,穿新衣服却是未免糟贱,所以一直都是拿几件旧衣服轮换。这身衣服除了刚买回来试了下后,他之后便都没穿过。

    不过现在出门,却是可以换上。正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虽然林旭一直都不怎么在乎穿着的好坏,但出门在外,又是要前往滨城这种大城市,难免会遇上不少势利眼的人物靠衣着判断地狗眼看人低。他要是还穿自己平常的那种乡下土气衣服,遇到这种人难免会被看轻地凭地添些闹心与无谓的麻烦。还是换上周正入时些的,也省得遭遇这种事,更省心一些。

    衣服换好,鞋也换了一双李飞燕给他买的运动鞋后,他将床头放着的旅行背包拿过打开,又再仔细检查了一遍所带的东西没落下什么后,便拉上拉链,将背包单肩背起。背上后,他走到窗边将窗户关好后,回身望了下宿舍,确认没什么问题后,便返身出门。

    出来返身锁好门后,他径直往前面去叫黄容。到了之后,但见宿舍里的灯光已是亮起,看来黄容却也是就紧着他的事,并没贪睡,这时也是已经起来了。

    看着亮着的灯光,他心里也是不禁暗暗感激,他可是知道黄容一向是颇有些爱赖床的。可是当他走过去敲门后,却是敲了好一阵儿黄容方才过来开门。然后开门一看,就见黄容头发凌乱,睡眼惺忪,还张口打着哈欠,身上也还穿着睡衣,明显是还没开始收拾。

    “你来了啊!”开门看到林旭,黄容说话打招呼之际又是张口打了个哈欠。不过随即在注意到林旭明显换过一身的穿着打扮后,却是不禁双眼一量地上下打量他一番,夸赞道:“小伙儿今天挺帅啊!平常咋不这么穿,好模样儿都给糟贱了!”话落又问道:“这衣服不会也是燕老师给你买的吧?”

    她却是也了解林旭的穿衣风格,并且知道他衣服一向都是他妈给买的。而现在这身,明显不是他妈所买的风格。不但瞧着有型入时,而且看料子也是高档,肯定不是便宜货。

    林旭闻言没理会黄容的夸赞与问题,而是微皱眉看着她这副样子,然后抬胸看了下表,道:“我给你十分钟,没准备好的话,我就独自先走了。”

    他刚才看见灯光亮着时,心里还暗暗感激呢,没想到黄容却是个样子货。醒是醒了,灯也亮起了。不过如果没有他来叫的话,怕是还会倒头继续睡过去。肯定是一醒来后见他还没来,又倒在床上或是歪在沙发上打瞌睡了。

    “别急,马上!”黄容闻言惊叫一声,连忙又关上房门地在里面开始换衣服、洗脸刷牙地收拾。

    趁着她在里面忙碌之际,林旭转身走到车旁,拿钥匙开了门,然后坐进驾驶位发动汽车,先把车头调转了过来。

    等十分钟到时,黄容急急忙忙地拎着个小挎包拉开门向他叫道:“好了!”不过她看起来头发还有些乱,应该是没顾得梳好。

    林旭却也懒得在意,只是打开旁边副驾驶位车门,示意她上车。

    黄容连忙又再返身锁好宿舍门后,这才过来上车。

    等她上车坐好后,林旭抬腕看了下表,但见这时已是三点四十九分了。当下自不多留,连忙开车拐出宿舍区的月亮门外。到了学校大门口处时,他停下车后也没去门房叫醒柴大爷,向其要大门的钥匙,而是直接在自己钥匙扣上拆下一枚曲别针,用李飞燕传授的开锁技术把门锁给捅开了。

    现在是快凌晨四点,天还黑着,而且正是属于黎明前的黑暗,所有人基本都还在沉睡。门房的柴大爷自是也不例外,而且因为年纪大了,睡得也更死沉些,再加上他还有些耳背,所以林旭担心一时叫不醒他,就算能叫醒,也是要多费些时间,而且叫醒后他起床开门也是需要时间,更加多耽搁了。

    但林旭现在却是不想多耽搁时间,所以根本没打算叫,直接自己过去开门。另外,这个点儿把人叫醒也是免不了有起床气,再加上这柴大爷也有一上年纪爱唠叨的毛病,到时候怕也是免不了絮絮叨叨地一通抱怨,凭地麻烦,还是他自己开,更直接干脆。

    不过他开锁时,却是手法隐秘,一直以自己的身子遮挡着,并没让后面车里的黄容瞧见。等开完锁打开大门,回来开车时,黄容见他没要钥匙就开了门,不禁问道:“门没锁吗?”

    “嗯,没锁好,老头儿年纪大了,有时候是会忘!”林旭顺着应付一句,上车开出校门,然后又再下车返身锁好校门。

    黄容对他的这解释倒也没起疑,也没多问。这柴大爷年纪大有时会忘事,确实是常有的。甚至因为忘事,也曾误过几回学校的事,不过都不算什么大事,再加上他看了多年的大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且校长也念几分旧,所以一直都并没辞退他。

    重新上了车后,林旭便开车直往县城方向进发。这一段路他并不用黄容指点,往云城的大致方向他还是清楚的。昨天晚上所查的地图与路线,也还是有些用的。

    市里平阳位于他们汾县县城的北面,而云城则是位于汾县南面。这三个地点若在地图上连起来的话,基本是一条直线。所以他只需到了汾县拐往平阳的那个十字路口处,直接拐往反方向顺路开,就是前往云城的道路。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拿黄容没办法 抵达机场
    汾县县城的西面,有一条纵贯而过的省道公路。这条路叫做雁云路,乃是从晋省最北面的地级市雁门市起始,直通到最南面的地级市云城市。由北至南,贯穿了整个晋省,乃是省内的交通要道。汾县、平阳、云城,都是位于这条雁云路的左右,或被其从中穿城而过,省城晋阳也是位于这一条交通要道上。

    林旭平日前往市里平阳时,就是到达县城后,拐上这条路。然后只需沿路而行,即可到达平阳。去平阳,是左拐向北。现在去云城,则是右拐向南。

    按说这条雁云路既然直通云城,那要到云城就简单的很了,只需上了这条路后右拐向南,然后一直沿路而行即可。但实则不然,因为这条路并不是简单的笔直一条,在许多地方有着岔道口,再加上还有穿城而过的,在城里的道路名称也会变化,改叫别名。比如平阳,就是被雁云路从中穿城而过,而在平阳市区内,这条道路就改换了别的名称,甚至因为道路分段,还有前后两个别名。

    这些岔道、改名的综合下来,实际路况就复杂多了。换一个说法的话,也可以说整条雁云路,是由自雁门到云城的各市县间这些道路所组合而成的。

    实际路况复杂,而云城又不像汾县距离平阳一般,离得这么近,根本就是紧邻状态,由汾县到云城,中间虽再没有什么地级市,却是要经过两个县区与一个县级市。

    所以,如果没有实际走过,对于像林旭这样的初行者来说,还是有很大可能会走错路。现在的车上,可还没有普遍安装先进的电子卫星导航系统。

    夏季白天长,不但晚上天黑的晚,早上天亮的也早。林旭开车到达汾县县城时,还不到四点半,但东方的天际却已开始蒙蒙亮,露出了一抹鱼肚白。

    汾县县城的主体城区是位于雁云路的东边,不过自从这条路修起来开通后,汾县近些年却也是开始逐渐往路西边发展,现在县城范围内的道路两边,沿路都有着不少住宅与商店。不过现在还太早,商店却是基本全关闭着,就连卖早点的摊铺,也没有起来这么早的。

    这么早,路上的车辆也是很少,不必担心有什么拥堵。林旭将速度提起来,很快就开出了县城的城区。出了城区后,沿路所见的景色就已是十分陌生。

    林旭虽然对汾县县城算得上熟悉,但是却从来没有从南边出城走过。他最熟的,还是城区内,以及通往他家关村的这边道路。现在到过几次平阳后,要再加上通往平阳的北面这边道路。

    不过虽不熟,但好在出城后的这段并没有什么岔路,他只需沿着路一直开就是。

    车行半个多小时,到五点时,天边红彤彤的太阳已是探出了半个头。太阳一出来,自是天光大亮。

    瞧到太阳出来,天色大亮,林旭转头瞧向窝在座椅里打瞌睡的黄容,抬手拍了下她肩膀,叫道:“醒醒!”

    “怎么,不识路了吗?”黄容勉强睁开眼,迷迷糊糊地往前面道路瞧去,问道:“到哪儿了?”

    林旭道:“刚出了汾县不久。”

    黄容嘟着嘴不满地抱怨道:“那你急着叫我干什么,这段儿又没什么岔路,你照着一直开就是了。让我再眯一会儿,等到了新田再叫我。”说着话,又换个姿势,重新闭上了眼。

    新田是平阳市辖下的一个县级市,是附近的一个交通枢纽与南来北往货物的集散地。像他们汾县这边售卖的衣服、日化等许多货物与商品,都是自新田市批发而来。

    林旭以前虽然从没去过新田,但平日里却是听人提起过许多回,也知道这个地方。并且知道新田距离汾县也不算远,中间只隔着一个沃泉县。而他们现在,已是早出了汾县县界,身在沃泉县境的土地上了,只是还没到沃泉县的县城而已。

    林旭有些无奈地瞧着黄容,又叫她道:“换你来开一会儿车,等到了沃泉县城后再换我。”

    他却是想要实际看看黄容的开车技术怎么样,如果技术不行的话,那等到了云城后,就让黄容坐火车回来,免得一路开车回来,路上不小心出什么事故。至于他这辆车到云城后的存放,那就找个好点儿的停车场,最多多花上些钱。不然黄容路上出车祸的话,车撞了事小,人撞出个好歹可就事大了,他也跟黄宗文交待不过去。

    “哎呀,你不就想看看我车技怎么样吗?等我再眯一会儿,有精神了再说,我现在这状态开车,你放心啊?”黄容闻言,却是一下猜到了林旭的意图,眼也不睁地便推拒道,“这一路上还长着呢,有的是机会让我试,你别急吗!”

    林旭闻言,不禁又是无奈。不过黄容说得却也有道理,他想了下后,便也没再坚持,等黄容睡醒有精神了再说。

    车再行不到十分钟后,便到了沃泉县城。不过雁云路却也是自沃泉县城的边缘穿过,而这一段也没什么太明显的岔路,再加上沿路还有路牌指示,所以他也是很顺利地开过沃泉县城,并没走错路。

    沃泉县的县城距离新田市已是十分近,比他们汾县县城距平阳的距离还要近许多。出了沃泉县城,林旭只再开了二十来分钟后,便已抵达了新田市。

    而这一段的雁云路,便如同平阳一样,是自新田市中穿城而过。甚至近市区后,林旭已看见这段路的标示牌是叫晋都路。明显也是跟平阳一样,市区里的路重新取了名字。而且到了这里后,明显岔路也多了起来。他已没法儿分辨,哪一段路是雁云路的路线。

    不过当下他也没多想,连忙叫醒旁边的黄容。带她来,本来就是带她来指路的,而且她之前也说过了,到了新田叫她。

    “嗯,到新田了吗?”黄容被叫醒后,又是迷迷糊糊地问。

    “到了。”林旭有些没好气地道。

    “啊!”黄容又张嘴打个哈欠,然后伸个懒腰,搓了搓脸,打起精神地看了看路,忽然道:“停!”

    “怎么,走错了吗?”林旭闻言,连忙放慢速度开到路边地踩住刹车问道。

    黄容摇头笑道:“没有,我是想下车买点儿吃的。我吃过饭,就会精神多了。你要吃什么,我下去给你买。”

    “我想吃你!”林旭闻言,又是没好气地瞪她一眼道。

    “来,吃吧!”黄容哈哈一笑,凑着脸到他跟前,嘟起嘴道,示意他先从嘴吃起。

    “要去就快去,快着点儿!”林旭抬腕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懒得理会她。

    在赶到云城之前,他本是不打算吃早饭的。可他不吃,总不能强令黄容不吃。人家主动要求来,是来帮他的,他要这么强制,可有点太不近人情。好在黄容也知道些要紧,没说要下去到店里吃。只是买回来在车上吃的话,倒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她吃着,他在旁边照样开车就是。

    “好,那我先下车了,一定快去快回!”黄容说着话,忽然又猛地凑过来要亲他。

    不过林旭这回却是以眼角余光瞧见,有了防备,抬掌一竖,挡住了她嘴地皱眉道:“你别闹了行不行,别真误了我赶飞机!”

    “放心,误不了你的!”黄容在他手心里亲了一口,白他一眼,转身开门下车去了。

    不到五分钟,黄容便买了十笼小笼包与二十个茶叶蛋以及五瓶矿泉水迅速赶了回来。林旭既然没说,她便自己做主买了。知道林旭食量大,买的也是很不少。

    上车之后,不需林旭说,她便开始主动为林旭指点道路。

    “来,吃个包子!”黄容打开袋包子,用一次性筷子夹起一个,先递到了林旭嘴边喂他道。

    林旭以眼角余光扫了一眼,又复看着前面的路,道:“你吃吧,我不想吃。”

    “这就开始为你的燕老师茶不思饭不想了啊!”黄容语气微酸地道了句,上下审视着他,“你不会是喜欢上她了吧?”

    “胡说什么,我是有女朋友的人。”林旭立即反驳道。

    黄容笑着道:“有女朋友又怎么了,男的还不都是见一个爱一个的。再说燕老师这种成熟漂亮的大姐姐,不都是你们这种小男生更喜欢的类型吗!”

    “我就没有。”林旭口上强硬,心里却是难免有些心虚。他对于李飞燕的感情,实在颇为复杂。但要说里面没有夹杂着喜欢,他自己也都信不过去。何况两人之间,还经历过好几次亲密尴尬的时刻。

    可是要说跟李飞燕发展什么男女间的关系,他却也实在对此没多想过。有的时候,心里也不免有些矛盾。所以他觉着跟李飞燕之间的关系,很复杂。

    但无论如何,他自是一点儿不想透露给黄容知道。口上坚决地回了一句后,他转移过话题道:“你专心吃你的吧,别跟我说话了,我要专心开车。”

    “你吃了我就信你的话。”黄容说着,又把包子往他嘴边送了送。

    得,她这是迂回战策,却是在这儿等着呢!林旭无奈地看了眼带着得意笑容的黄容后,实在不想她再生烦,便张口吃了包子。

    黄容见状一笑,道:“这才乖吗!”说罢话,才自己夹了个包子送到嘴里吃着。

    接下来,她便是先喂林旭一个,然后再自己吃一个。不过她只吃了十来个小笼包与两个茶叶蛋便饱了,剩下的便是专心喂林旭。而林旭只需饭来张口,眼也不需多移一下,倒是也不耽误开车。

    黄容吃饭喂他之余,倒也不忘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地为他指点道路。等到她自己吃饱的时候,林旭已是在她的指点下开车出了新田市区。出了市区不久,见车流量开始减少后,林旭便推说吃饱不吃了,专心开车。

    刚才在市区里面,车辆、行人不少,提不起来速度,他不妨边吃边开。现在可以提起速度来,还是要专心开车。另外他刚才也是为应付黄容,确实还是没什么心思吃饭。

    黄容见他已吃了不少,却也没再逼他。

    等到开车出了新田市地界后,其实便已是进入到了云城市的辖境内。不过这中间还隔着云城辖下的一个县城,距离云城市区却还是颇有些距离的。

    但既已进入到云城辖境内,却也是代表着距离目的地近了。而这个时候,是刚过了六点多些。按照这个速度,七点前赶到云城还是没问题的。而且云城的机场,也并不在市区内,而是在距离市区较远些的位置。而这个位置,却也是偏向着他们行进方向的这边,这就代表着,距离也更近些。

    一路疾驰,在六点四十八分时,林旭终于赶到了云城机场。
正文 第三十六章 瞎紧张 起飞
    林旭昨天在网上也顺便查了,说是登机前最好提前四十分钟到一小时就赶到机场,因为到时候换登机牌过安检都是需要时间的。虽然这两样总共花费时间并不长,但如果遇到人多的高峰期,就需要多些时间了。而这还是属于提前买好机票的,没买机票的话,这个时间就要更紧张些。

    林旭就是属于还没买机票的,而他赶到的时间,距离所要乘坐的航班起飞,也就只剩下了一个小时。所以他赶到后,也顾不得跟黄容多做道别,只是道声再见,叮嘱她路上小心,一路保重后,就小跑着匆匆往机场大门而去了。

    最后到机场前的这段路,却正是换黄容开的。验证了黄容开车技术过关后,他便放心让黄容独自开车回去了。

    “哎,你别急,我再送送你!”黄容见状,连忙匆匆下车锁了车门,紧跟着追向林旭。

    “你还跟来做什么?”林旭见她追来,略放慢了脚步等她跟上。

    黄容道:“我送你过了安检再走,也顺便教教你登机的步骤,姐姐我可是坐过飞机的,这云城机场我也算熟。”

    林旭闻言没有多说,不过他觉着黄容是多此一举。他确实是第一次坐飞机,可登机的流程,他昨天晚上在网上也查了,都记得清楚。况且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电影电视剧里关于机场的情节可多了去了。

    另外再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问机场的工作人员,或是其他懂的旅客。不过就是坐飞机而已,他觉着很简单,差不多跟着前面的照做就行,而机场的指示牌之类也是很多的。他又不是小孩子了,完全没必要还让黄容专门陪着。不过想到黄容终是一片好意,他便也就没多说了,她想跟着陪同,随她就是了。

    进了机场后,黄容便熟门熟路地带他去买票。不得不说,有黄容的陪同指引,倒是也省了几分钟他自己看指示牌寻找所花费的功夫。

    买票的时候,黄容还有些紧张。因为林旭所用的身份证是假的,虽然他那张假身份证看起来跟真的一模一样,而他也说了在任何机器上都能查验过去,但黄容却是没这个自信。万一在这里被查出来是假的后,那可就糟糕了。

    想到这里,她都不禁有些暗怪自己刚才干吗那么热情积极,还非要跟着进来,帮他一起办理,却是忘了这茬。万一这身份证被查出来是假的,她也得跟着立马遭受连累。只是这当口,后悔也晚了。

    相比黄容一直紧张地盯着售票员,林旭却是很自信李飞燕给他做的身份证没问题,在等待出票之时,轻松自若地好奇打量着周边的一切。他到底是第一次坐飞机,也是第一次进机场,对这里的一切,都还是挺新鲜好奇的。

    “您好,您的机票办理好了。请拿好您的机票与身份证,到您需要乘坐的航班柜台处,办理登机手续。”

    随着售票小姐甜美客气的声音响起,黄容跟着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幸好没发现这身份证是假的。

    林旭却不意外,觉着顺利通过是理所当然的。当下伸手接过售票员双手递过来的身份证与机票,客气地向其点了下头后,带着黄容离开了售票台。

    这年头儿出远门,有钱能坐得起飞机的人,还并不是很多。尤其在他们这边相对只是三、四线的城市来说,更是少。大家出行不是很赶时间的话,还是更愿意选择经济实惠的坐火车,哪怕有可能多花上一两天赶路。

    因是之,林旭所买的这趟航班虽然赶紧了些,却是还有着不少多余的票。不过因为是当天买的,却是稍微贵了些。

    “刚才吓死我了,真怕你这身份证被查出来是假的!”离开售票台一段距离后,黄容拉着林旭凑头低声道。

    林旭笑道:“我都说了没问题的。早知道怕,就别跟进来了。”

    “我刚才是一时忘了!”黄容道了句,从他手里抢过票道:“我看看你坐的是哪个航班?”

    看过后,她抬头看向机场大厅显示屏上所显示的信息,拉着林旭道:“这边走!”

    拉着林旭到了他所乘坐航班办理登机手续的柜台处后,黄容便让林旭上去办理。

    登机手续就是换登机牌,前面刚好有两个人正在办理。林旭在后面看着,轮到他时,学着前面的递上自己的机票与身份证就是。

    换登机牌这里,有需要托运行李的话需要一并办理。林旭没有行李需要托运,便省了这一步骤,也节省了些时间。

    办好登机牌,黄容又带着他去过安检。不过安检这里,就只能他自己过了。黄容只能在外面等着,然后等他顺利过去后,在安检线外跟他道别。

    黄容略有些依依不舍,但林旭对跟她的离别却很淡然。过了安检跟她挥了挥手后,就在工作人员的指示下,前往自己所乘航班的登机口。等到了登机口处时,已是快七点半。这时前面已有人开始登机,他便跟着前面的旅客,在登机口检了票,出去登机。

    出了登机口后,但见一片巨大的场地,不同的登机口前或空着,或是停着一架飞机。跑道上面,还有一架飞机正在助跑起飞。

    打量着这世界上目前最先进的交通工具,当今科技的杰作,林旭也是不禁生出震憾之感。驻足观看打量了片刻后,方才跟着前面的去上飞机。

    上了舷梯,进入机舱后,机舱口处便有漂亮的空姐在那里欢迎,然后看了他的登机牌后,便向他指示了他的座位在哪处。

    林旭的座位却是刚好在靠窗口处,他过去后,先打开上面的行李架,将自己背包塞了进去,然后便坐到座位上,看着舷窗外,安心等候着飞机起飞。

    等了没多久,到七点五十时,飞机便关闭了舱门,准时起飞。

    随着飞机一阵儿助跑后冲上天空,林旭的心也是不禁跟着有些飞扬。除了兴奋外,他倒没有第一次坐飞机的紧张。可能正是艺高人胆大,练武后胆子大了。另外他身体素质好,也是没有晕机等任何不适。
正文 第三十七章 旁有恶邻 出手打倒
    暑假期间本是出游旺季,不过这时间暑假已是过去了一半,该走的都已经走了,甚至旅游时间不长的都回来了。再加上这班飞机的起飞时间比较早,而他们这边三、四线城市选择坐飞机出行的人也比较少,所以这时的飞机内却是还并没坐满,空着不少坐位。

    等到飞机起飞平稳后,林旭转回头望了眼机舱内,前后打量了一番后,便又继续望向窗外。不过窗外的景色刚开始看着新奇,但看的久了,除了云还是云,却是未免有些单调无聊了。所以他在又看了一会儿,发现无甚新奇处后,便站起来打开行李架,从自己旅行包内拿出最近在看的那本武侠,又接着看了起来,用以打发时间。

    他旁边坐着一个大腹便便的四十来岁中年人,手上戴着款看起来很名贵的腕表,脖子上挂着一根大粗金链子,手里还拿着部砖头式的大哥大。看起来是个成功商人,或是有钱的暴发户。

    林旭本就是不爱说话的性子,跟这种人更是没有共同话题。这中年人对他也没有攀谈的兴趣,而是对旁边另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聊得兴起,不住地吹嘘自己的发家史与如何有钱之类。只是那女人也明显对他没什么兴趣,只是在却不过地随口应付。

    这胖子还不时地叫空姐过来服务,要饮料之类,看着空姐的目光时,一副色眯眯的样子。只是这家伙可能饮料喝多了,又或是前列腺有些问题,没过多久后,便离座去上卫生间。见他离去后,旁边的那年轻女人不禁松了口气。

    林旭见状,也是有些松了口气。邻座坐着这么一个令人厌恶的人物,实是让人心烦,令他有些自叹倒霉。若不是他不爱说话,也不喜欢无故麻烦别人,都想叫空姐换个座位了。好在只需一个多小时就可以抵达首都机场,他觉着这点儿时间还是可以忍受。

    “你好,请问我可以换个座位吗?我见还有好多空座。”

    林旭觉着还可以勉强忍受,但旁边邻近过道的那个年轻女人却是有些忍受不了,毕竟那胖子主要相烦攀谈的对象是她。所以在见到胖子去远了后,她连忙招手叫过了空姐问道。

    “抱歉,不行,为了保持飞机的重心平稳与飞行平衡,这些座位都是特定安排好的,您不可以换到别的空座位上。”空姐含笑地很抱歉拒绝道,不过说罢却又话音一转地道:“不过,如果您跟别的座位上的乘客协商同意的话,可以进行调换。”

    “哦,是吗?”年轻女人刚开始闻言有些失望,但听到后面一句后不禁眼睛一亮,期待地往旁边邻近的几个座位上乘客望去。

    只是那几个乘客见她望来,都是立即避开了目光去,明显也没人愿意跟那个厌烦的胖子坐邻座。

    年轻女人见状站起身来,想要在远处的座位上打些主意。只是还没决定好选择去跟哪个乘客协商调换,那个胖子便已从卫生间返回。

    女人见状,不禁皱眉地失望叹口气。要是当着胖子的面儿换,明显就是透露出不愿跟胖子坐一块儿,当着面儿地得罪人。而这胖子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看起来也不是个好得罪的性子。从她刚才心里压烦,口上却还是应付着胖子,便也可看出些她的性子了。

    所以她叹了口气,又是坐回原位,向着旁边的空姐无奈一笑,示意她可以离去了。空姐对她的状况也了解,却是也只能回以歉意一笑,没法做更多的帮助。

    “哎,让你久等了,出什么事了吗?”胖子回来后,见空姐刚走,满脸含笑地向着年轻女人问道。

    “没什么!”女人随口应了一句,没有多说。不过在看了靠最里面坐着的林旭一眼后,她忽然双眼一亮地问道:“那个,我可以跟你换个座位吗?”

    “没问题啊,我正觉着坐中间有些拘束呢!”胖子闻言,连忙答应。这时他还没入座,便就在旁边等着年轻女人换过去。

    女人闻言,谢了一句,连忙换到中间,胖子则坐了她的位置。

    “你在看什么书?”换过座位后,女人却是忽然转头探过身子向林旭问道。

    “看。”林旭微一愣后,头也没抬地随口应了一句。

    “叫什么名字?”女人又跟着问道。

    林旭闻言没回答,只是翻过书面封皮,冲她指了下书名。

    “哦,《四大名捕》啊,我听说过,还看过几集电视剧,但没看过。里讲的是什么,跟电视里演的情节一样不一样?”

    林旭闻言,不禁微微皱眉。他看出来了,这女人换座位的目的,是想要借机跟他说话聊天,好让胖子没机会插话,转移对她的烦扰。只是她这么做,却是来打扰烦他,令他非常不喜。他这会儿只想专心看书地打发过去这段时间,等着飞机降落后换机。

    “哎呀,咱们聊咱们的,你跟这小屁孩儿有什么好说的!”胖子见女人忽然舍了他地转头过去跟林旭搭话,也是非常不喜,这时连忙插嘴道。

    林旭闻言,不禁眉头更皱地面色一冷,夹住书签合上书本,抬头转身怒目看向胖子。

    “你瞪什么瞪,老子就说你呢!我们大人说话,你小屁孩儿别乱插嘴!”胖子见他怒目瞧来,更加怒视地瞪了回去,面上横肉一狞,显得颇是凶恶。

    “弯腰。”林旭忽然对着旁边的女人道。

    “啊?”女人闻言,不禁茫然不解,不明白他什么意思,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我说弯腰。”林旭重复了句,说着话,一手搭上女人的肩头轻轻一按,女人便不由自主地弯下了腰去。

    女人腰一弯的同时,他另一手立即抬起,并指如剑地出手如电一指点中了胖子脖子侧面,位于耳垂下面的某个穴位。让胖子来不及张口再说什么,就立即一声不吭地晕了过去。

    他这一下使了《妙手十三式》里的手法,出手极快,趁着周围没人注意的刹那,便将胖子给点晕了过去。既快又隐秘,根本没人瞧见。即便旁边的那女人,因为被他按弯了腰下去,也是没瞧见。

    只不过她在重新直起身后,发现旁边的胖子已经无声无息晕靠在坐椅上时,却还是猜到肯定是林旭做了什么,不禁面色十分惊诧带着些畏惧地问道:“你做了什么!”

    “做了让这家伙闭口不再烦你的事,不用谢!”林旭说罢,又转回身去,重新翻开膝上放着的,继续看了起来。

    “那他没事吧,不会……”女人十分担忧害怕地没敢说出那个“死”字。

    “放心,他只是昏睡过去了,下飞机会被人叫醒的。”林旭明白她的担忧,说罢一顿,接道:“我要专心看书,请别再打扰我!”

    女人闻言,又转过身去仔细看了看胖子,发现他那大肚子确实还在起伏地呼吸着后,这才放下心地松了口气。转过身来,她向林旭道声,“谢谢!”果然没有再打扰他地跟他说话。

    不过稍停片刻后,这女人却是又转过身去给那胖子把安全带系上,并把胖子的坐椅往后放了放,却是怕飞机有颠簸的话,会把胖子给甩下来。

    林旭以眼角余光瞧见后,不禁心下腹诽了句这女人滥好心。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既善良又胆小怕事,还不懂得强硬地拒绝别人。总是想着要处处与人为善,不愿做得罪人的事,但这个世界上,却不是靠着善良就能够行走的,有些恶人就是专爱欺负善良人与老实人,典型的欺软怕硬。

    他本来不打算理会两人间的事,那胖子最多也就是语言相扰,这飞机上也不会做什么过分的举动。但这事本与他无关,只不过那女人跟他说了两句话,胖子就对他恶语相向、出言不逊。对这种人,他就不吝教训一下了。
正文 第三十八章 抽一巴掌就醒了
    飞机上的这件事,只是个小插曲。林旭专心看书之下,不觉时间流逝,很快一个多小时就过去了。

    当飞机广播里开始提醒将要降落到首都机场时,林旭这才收起书往窗外看去。首都倒是他一直向往却从没来过的地方,没想到这次中途转机,却是要踏上首都的土地。

    只是转机停留的时间,只有两小时十分钟,却是也来不及在外面多逛,只能待在机场。这两小时十分钟,下机后要换乘另一架航班,而坐另一架飞机,又需要另换登机牌与过一遍安检,这般算下来,能够剩余下的空闲时间,却也实在不多,最多也就一个小时左右。

    不过他本就是要尽快赶往滨城,转机等待的时间却是越短越好,只是眼看着过首都而不入,心里面多少有些遗憾罢了。当下只能从天空上,向下俯视瞭望着首都的景色。

    “……飞机降落时会有些颠簸,请各位乘客把安全带系上,座位也请回归原位放好。谢谢合作,欢迎下次乘坐!”

    空姐甜美的声音从广播中传出,一众乘客闻言,都开始配合地系安全带,把座位复原。

    林旭也是随众地伸手把安全带系上,虽然他并不在乎飞机降落时的颠簸,但却也不必在这里搞特立独行。旁边的那个女人闻言,也是系好了安全带,系好后,又帮忙把另一边陷入昏睡的那个胖子座位归回原位放好。

    广播完后,有两名空姐出来检查乘客们是否都已把安全带系上。检查到林旭他们这一排时,空姐见那个胖子在昏睡不醒,轻轻推了下他肩头,叫道:“先生!先生!”

    只是叫了两遍,见胖子都还不醒,便也暂时放弃,打算等飞机降落后对方没醒的话再叫,现在还是要抓紧时间检查完剩下的乘客安全带都有没有系上。

    胖子虽然昏睡着,但旁边那个年轻女人却是早帮他把安全带给系上了,这时空姐检查了下没问题后,也就离去继续检查后面的了。

    “你不是说他就昏睡过去了吗,怎么叫不醒?”见空姐离去后,年轻女人有些担忧地转头向林旭问道。

    林旭道:“叫的力度不够,哪是那么轻轻摇两下就能醒的。放心,死不了的。”

    “哦!”女人应了一声,但面上神情却还是不免有些担忧。

    林旭却懒得多理会了,只是又转头望向窗外,专心等着降落。

    从天空俯视下去,首都机场的规模可是比云城机场要大了许多,差不多有云城的七、八倍大。毕竟云城只是个地级市,且在地级市中也属于往后排的三、四线城市。而首都不但是国际一流大都市,且还是中国的首府都城,理论上来说,那是应该诸般都排第一的。而且作为国际大都市,首都的机场也是属于国际机场,不仅有通往全国各地的国内航班,还有飞往全球各个国家与地区的国际航班。

    飞机离地面越来越近,这时出来检查乘客安全带的两名空姐,在检查完毕后,也都各回空姐休息区的自己座位系好安全带了。

    当飞机开始降落到跑道时,刚开始的时候确实很颠簸,不过过了一会儿后,就开始平稳了下来。其实不止降落,飞机起飞时也会有些颠簸,之前在云城机场起飞时,空姐也有要求众乘客系上安全带。

    等飞机完全停下来后,空姐又在广播里提示乘客们可以解开安全带,并拿好自己的行李,准备下机了。

    乘客们闻言,便开始各自离座站起地从行李架上拿行李。林旭拿下自己的旅行包,将手里的装进去后,便背上旅行包准备下机。旁边那年轻女人也拿好自己的行李后,却是重重推了下仍在昏睡的胖子,叫道:“喂,醒醒!”

    只是这一下,却仍就没有将胖子唤醒。

    年轻女人见状,不禁有些担忧与求助地看向林旭。

    林旭瞧着她,抬起手挥了下,示意她往那胖子脸上狠狠抽一巴掌就能叫醒了。

    只是这女人一见就大惊失色地摇头,却哪里敢,只能是低声央求林旭道:“你别乱来了,快把他弄醒吧!”

    林旭无奈地摇摇头,往前面看了眼,但见这时飞机舱门已经打开,前面的乘客已经开始排队下机,后面的则开始往前面挤去。他们这一排属于靠后倒数第三排的,很快后面的就已挤到了前面去,把他们落在了最后面。

    前面舱门处的空姐在努力地维持着秩序,让乘客们按顺序排队下机,不过后面推前面地,却还是不免有些乱,有些人还趁乱争抢,再加上许多人之间说话不断,场面也有些闹哄哄的。

    瞧着前面略微有些混乱与喧嚣的情况,林旭转回过头来,在旁边那年轻女人的右臂后肘处轻轻一推,那女人的胳膊便不受控制地不由自主扬起,然后冲着昏睡的胖子脸上狠狠扇下,“啪”地抽了一巴掌。

    这一巴掌抽的挺是耳光响亮,不过有前面的喧嚣吵闹,却是把这巴掌声遮盖住了,并没人注意到,甚至都没人往后面多瞧一下。

    年轻女人在抽了胖子一巴掌后,则是不由一愣,简直难以置信这是自己做的。但随即便醒悟到,这确实不是自己做的,而是林旭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让她不由自主做的。

    她当即转身便要质问林旭,只是还不等转身,林旭便已一把扯着她大步向前地紧跟上了前面下机的队伍。

    而就在林旭拉着她转身往前的同时,后面的那胖子已是呻吟一声地开始睁开了眼来。只不过他刚一睁开眼后,却是还有些发懵地弄不明白眼前状况,脑子里糊涂着,想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也实在是林旭之前那一下出手太快,就连他这当事人都没怎么看清。

    而趁着他尚刚醒发懵之际,林旭却是早已扯着年轻女人挤到了队伍前面去。等这家伙回过神儿来时,一看旁边,飞机早已是空了一大半,原本与他相邻座位的林旭与年轻女人,也都是早已不见了踪影。

    “你刚才对我做了什么?我怎么控制不住我手地就打了那人一巴掌?”直到下了飞机,等旁边没什么人能听见时,年轻女人才找到机会地向林旭质问道。

    “没什么,我只是教你怎么叫醒那胖子而已,你不是嫌他醒不了吗!”林旭轻轻一笑,放开抓着她的手,大步离她而去。

    年轻女人连忙在后面快步追上地问道:“你自己怎么不做,干吗要借我的手?而且叫醒他的方法肯定不是只有这一个,你为什么非要用这么激烈的方法?”

    林旭哂笑了下,道:“事情最先是你惹起的,也是你不想留给空姐,非要自己叫醒他的。既然是你的意愿,当然要你来完成。这个方法,是最快最有效的方法。”

    “我才不信,你少骗我。”

    “你爱信不信。”

    林旭懒得多理会她,又是大步向前,将她甩在了身后。

    “哎,你等等我!”女人在后面小跑地快步追上,道歉道:“刚才是我不对,语气太过了。你帮了我,我不该怪你的,你别生气,我向你道歉!”

    “我没生气。”林旭随口道了句,仍是大步走着。

    “既然你没生气,那干吗走这么快?”

    “是你走的太慢。”林旭说着话,脚下不停,“另外,我们本来就不认识,没必要跟着,既然已经下了飞机,那就各走各的。”

    “不认识也可以认识的吗,我叫夏柔,夏天的夏,柔软的柔,你叫什么?”女人仍是小跑着才能跟上林旭的步子。

    “真是人如其名,这性格也未免太柔软了。”林旭闻言心道一句后,口上道:“我没兴趣跟你认识。大家不过萍水相逢,以后也就后会无期了,没必要认识。”

    “谁说以后就后会无期了,说不定我们很有缘呢?在飞机上能坐一起,不就是缘分吗?你别这样不近人情,我是真心想要再次谢谢你的。这样,我请你吃个饭吧,请你吃首都最有名的烤鸭,怎么样?”夏柔又是紧追着说道。

    林旭道:“我不是要到首都,我要在这里转机,坐下一趟航班。”

    这趟航班上的乘客,并不是全跟他一样,要转机去滨城的。既然是飞首都,其中有一大半的目的地就是首都,买的直达首都机票。跟他一样买联程机票的,这一趟航班上的很少。

    夏柔闻言,不禁十分惊讶,这确实是出乎她意料,没想到林旭竟然只是在首都机场转机。愣了下后,又问道:“那你是要去哪儿?”

    林旭道:“与你无关。再见,不,我觉着不会见了,咱们还是后会无期吧!”说罢,脚下又是再加快了速度。

    这回夏柔小跑着也是有些追不上了,追了两步追急了,没注意脚下,忽然“哎呀”一声,却是自己绊了自己一跤地摔倒了。

    林旭见状回头瞧了一眼,不禁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地摇摇头,但却没打算去扶她,而是趁机快步离去了。

    “这人怎么这样,真是太不近人情了,也太不绅士了,都不说来扶我一下!”夏柔见林旭竟是趁机离去,不由有些气恼地抱怨道。她这一下却是摔的不轻,因穿的无袖衫,胳膊都蹭破块儿皮,下面光腿穿的裙子,膝盖也是红肿了好大一块。

    不过随后站起来,想起林旭在飞机上的帮他,却还是觉着林旭是好人,而且是个奇人,拥有神奇的本领,简直就跟武侠里的那种高人似的。
正文 第三十九章 漂亮女孩儿 耳熟的声音
    林旭出了接机口后,便拐往机场大厅,查询自己所要转机乘坐的下一趟航班信息。

    他买的是中转联程机票,上面两趟航班的机次信息都有标明。有这张机票,也不需在首都机场再买第二张机票了,拿着这张机票与身份证,便可直接办理第二趟航班的登机牌。

    他所乘坐的这两趟航班,都是属于同一家航空公司的,只是分属不同的班次。像这种同一家航空公司的转机,倒是还方便一些,转机时停留的时间也较短。若是分属两家不同航空公司的,那转机时就会较为麻烦些,停留的时间也较长。

    就像林旭昨晚所查的航班,属于两家不同航空公司中转的,停留时间便有五、六个小时,乃至十几个小时的。林旭要尽快赶往滨城,自然是选的停留时间最短的这个。

    他没有托运的行李,行动也是更方便些,至少出来后不需要在传送带旁等行李。

    在机场大厅的显示屏上查询到了自己所要乘坐的下一趟航班登机手续办理点后,他便照着一路的指示牌赶了过去。赶过去后,顺利换了这一趟航班的登机牌,然后便是再过一遍安检。

    这回过了安检后因时间还早,登机还没开始,他便在登机口前的候机厅内坐下先等着。等候的时间内,他又从旅行包内拿出那本武侠,接着看起地打发时间。

    这时候机厅内已是三三两两地开始等了不少人,不过这些人林旭自是一个都不认识,尽是生面孔。这第二段的航班,是由首都直飞滨城的,现在这些候机的人,大部分都是由首都赶往滨城的乘客。至于同他一样由云城出发在此中转的,自不是没有,只是都还没赶过来。

    他没有行李托运的麻烦,行动更便捷,再加上又是练过武的,脚下轻健走得快,所以却是由云城出发中转的这些乘客中,第一个办理完登机手续赶过来的。

    林旭没有跟人攀谈的兴趣,独自选了个没人的角落,自得其乐地很快就投入了中去,看得兴致盎然。投入到书中后,他也不觉时间流逝,只觉还没看多久,候机厅里的广播便已响起地提示乘客们可以开始检票登机了。

    听到广播后,他当即插入书签合上书,然后取出机票与登机牌,到登机口处去检票。检票通过,便一路随着人流地前往登机。

    上了飞机后,仍是有空姐在机舱口处欢迎等待。因为是乘坐的同家一航空公司的飞机,所以这一趟航班上的空姐制服跟上一趟的却也是一样。

    有了前一趟乘坐的经验,林旭这回不需要空姐指引,便独自找到了自己的座位。他这一回的座位,却是刚好与上一趟相反,是在最外面挨着过道的。

    他登机较早,所以这时的三个座位上除了他,里面的另两个都还没人,又或者可能是这一趟飞机也没满员,这两个座位有可能是空着的。不过他觉着这可能性不大,首都可不是云城那种三、四线城市,出行选择乘坐飞机的人还是挺多的。而且这趟所到达的目的地滨城也是个发达大城市,且还是很有名的沿海旅游城市,风景优美,常年都有前往此地旅游的人。再加上以他之前在候机厅内所看见的候机人数,估计这趟飞机应该是能坐满的。

    将旅行包塞到上面的行李架上后,林旭坐到自己座位上,又翻开看了起来。因为打算着上飞机后便要接着看,所以他登机的过程中并没把书装起来,而是一直拿在手里。

    “你好,能麻烦让一下吗?让我们进去。”

    刚刚看了一页不到,忽然一个很好听的女声响起地向他道。而且这声音听起来,竟还略微地有些耳熟,似乎不知道在哪里听过。

    林旭闻言连忙抬头瞧去,但见是一个年轻的女孩正站在旁边看着他。这女孩看上去年纪约摸跟他差不多大,长得很漂亮,眉如远山,面目如画,而且眼睛很有特点,明亮而略微有些狭长,像是书上说的那种凤眼。她眼神生动的像是会说话,眼珠稍稍一转,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妩媚感,显得很吸引人。

    林旭也不禁稍微有些被吸引,这女孩儿的美貌,至少是跟关落雪不相上下的,甚至因为穿着、气质等,尤其是她那一双生动的仿佛会说话,最吸引人的眼睛加分,比关落雪瞧去还要更胜出些。

    只是这张面孔虽漂亮,也很吸引人,但对林旭来说,却也是十分陌生,他很确定自己从未见过。再加上他从没到过首都,照理也是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人的,可是那略微耳熟的声音却又是怎么回事?以他现在的修为来论,应该不会轻易听错或认岔。

    但要说确切地在哪里听过,他一时间却也想不起来。暂时只能归结为可能是跟自己以前在哪里听过的某个声音很像,所以才觉着有些相像地耳熟吧!

    短时间内他没有多想,只是抬头看了女孩儿一眼后,便连忙斜过身子侧坐,给女孩儿让出了通往里面座位的空道。女孩儿的身旁,还站着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长得仪表堂堂,相貌不凡,而且眼睛部位跟女孩儿挺有些像。林旭一看,便猜他们多半儿是父女俩。

    这时那父亲刚刚把二人随身的行李都放在行李架上,见林旭的目光瞧来,他也微笑着向林旭点了下头。

    “谢谢!”女孩儿见林旭侧身让开位置后,又含笑向他道了声谢,然后当先走了进去,走到最里面靠舷窗的座位处坐下。中年人则随后跟进去,坐到了中间的位置上,把女孩儿跟林旭刚好隔开。

    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儿跟他同排位置时,林旭本还觉着自己这回的运气不错,邻座是个漂亮姑娘。但见到现在这种坐位方位后,他不禁又觉着自己的运气还是稍微差了一点儿。不过再怎么样,也是要比上一趟的那个暴发户胖子要强,这中年人看起来也应是很好相处的。再说他就是独自看书,只要这中年人不跟他攀谈,倒也没有相处说话的必要。

    他并不是看见漂亮姑娘就欢喜的好色之徒,只是眼见这么个漂亮的女孩跟他是同排,但最后却没坐成邻座,不免心里还是稍微有些遗憾。不过这遗憾也是很快过去,他接着便又低头看起了书,并没在那女孩儿身上过多关注。
正文 第四十章 一语惊醒 青衣是否
    从首都飞往滨城的这一段航班,仍是只需一个多小时即可抵达。从首都机场起飞的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四十,预计将在下午一点三十分抵达滨城机场。

    林旭旁边邻座的这对父女俩坐下没有多久后,机舱门便关闭了起来,然后广播里空姐甜美的声音响起,提醒大家飞机即将起飞,而起飞时飞机会有些颠簸,让大家把安全带系好。

    听到广播后,林旭暂时合上书本,把安全带系上,同时乘机打量了一下机舱内,但见这时的机舱内已是基本坐满。前面的商务舱与头等舱他不知道,但至少这经济舱内是坐满了。

    广播过后,仍是空姐出来检查乘客们的安全带有没有全部系好。检查完毕后,空姐回去不久,飞机便开始了起飞。

    林旭有了前面第一次的飞行经验,这时已没多少新鲜感,系上安全带后,仍是低头看书。等到飞机飞上天空,飞行开始平稳后,广播里空姐又提示飞行已经平稳,可以解开安全带了。

    林旭闻言便又解开安全带,不过这回只是单手解开,另一手仍是拿着看书不放。解开的途中,他忽然面色呆住一愣,拉着安全带的手停在半途不动。片刻后,方才继续放开安全带。然后转头看了眼最里面靠窗坐着的那个漂亮女孩儿一眼,眼中闪过若有所思之色。

    他刚才呆住不动,是因为看书时忽然看到了其中一句话,那句话是描写刚出场的一个人物的穿着的,写其“穿一袭青衣”,而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便是“青衣”二字。看到这两个字时,他脑中猛地有若电光一闪,想起了他虽从未到过首都,但在首都却并不是没有认识的人。跑除过黄容与郭静这两个在首都上学的朋友外,他在首都还有一个目前唯一一直保持联系的笔友———卫青衣。

    作为靠着写信联系的笔友,他当然并没见过卫青衣,卫青衣也从没随信给他附赠过照片。但是卫青衣的声音,他却有听过。那是有一次,卫青衣在信里,随信附赠了一盘她所唱歌曲的录音带。

    卫青衣出身京剧世家,她从小也是跟家里人学唱戏的。不过她本身却并不喜欢唱戏,她的从小学习,只是被家里人逼着学的。她不但不喜欢唱戏,反而更喜欢唱歌。随信送给林旭的那盘录音带里,就是她所录的几首自己唱的流行歌曲。

    因为这盘录音带的缘故,林旭与卫青衣虽还从未谋面,但却已提前听过了卫青衣的声音。刚才他一听那漂亮女孩儿的声音,便觉有些耳熟,但因为一时间没想到确切在哪里听过,所以只暂时归结为了是跟以前听过的某个声音很像,并没认真细究,也没太过深想。可现在因中刚好看到的“青衣”二字,他猛然想起了卫青衣来,便随之立即想到了这个耳熟声音的源头。

    卫青衣可正好是首都的,所以旁边这个漂亮的女孩儿如果是卫青衣的话,也并非没有可能。只是林旭虽把两者联系了起来,但却还没确切的证据。那声音耳熟,只是他自己觉着,并不能算确切证据。

    毕竟他只是听过卫青衣送给他的那盘录音带上的声音,而从没听过卫青衣真实的声音。这也是他为何初听有些耳熟,但却一时想不起来的缘故。只因卫青衣的声音他并不是经常听到,并且也从没听过真实的,所以记忆不深刻,再加上刚才根本没往这方面想过,所以才万万没想到。

    除此外,也是录音设备所录下的声音,跟真实的声音,还是稍微有些差别的。卫青衣所送他的录音带,也就是录音机录的,设备实在算不上多好,还原不了真实的声音,这种差别也就更大些。所以他只能说这两者的声音很像,并不能完全肯定就是同一个人的。毕竟这世上声音相像的人,可也并不在少数。

    “如果真是卫青衣的话,那可就太巧了,没想到我们会在这种情况下偶遇相见!”在瞧了那疑似卫青衣的漂亮女孩儿一眼后,林旭忍不住心中感叹地暗道。

    卫青衣是与他同岁一般大的,而这女孩儿看起来也是与他年岁相仿,这倒也是证据之一。只是可惜的,旁边这父女俩上飞机后,虽也有互相交谈说过话,但那父亲却并没称呼过女儿的名字。不过这倒也正常,像家庭成员中的谈话,哪有每说一句都必带称呼的。就算不是家人,只有两个人间的对话,也多是你我相称,带称呼的时候很少。

    不过若要证实这女孩儿究竟是不是卫青衣,却也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只需直接开口问就是。只是女孩儿的父亲也在场,林旭便觉着多少有些不便了。如果没有这位父亲在的话,他这时肯定忍不住问了。但人家父亲在,就这么当面儿地直接问,就有些太过冒然了。

    何况卫青衣在信里也曾提过,她交笔友是私下里所为,是瞒着家里的。为此放假期间,两人的通信联络便是中断的,林旭是因为在村里的话收信不方便,而卫青衣则是不想在家里收信,怕信件不小心被父母给收到暴露了。她需要在学校里收,而一放假,学校收信也就不方便了。

    今年的暑假,林旭待在学校没回家,要收信的话,却是方便了。但卫青衣那边却不是这样,故此这个暑假的通信联络,仍是像往常假期一样,中断的。

    在李飞燕宿舍里的电脑能上网后,林旭曾在信里提过,说自己这边能够上网了,希望可以增加个联络方式,跟卫青衣在网上聊聊,这样即时通讯更加方便快捷。不过卫青衣给他的回信,却是婉拒了,说更喜欢写信这种交流方式,想要保持原样。既然她喜欢,林旭便也就没坚持,一切如常。

    现在这情况,林旭如果直接开口问了,这女孩儿不是卫青衣也就罢了;可如果是,那就是在其父亲面前暴露了两人的关系与她私下交笔友的事,这可就不好了。卫青衣对此是向家里隐瞒的,替卫青衣考虑的话,他就不能随意破坏卫青衣的这种隐瞒。

    只是不能直接开口问的话,那也就没什么太好的办法能够证明这女孩儿究竟是不是卫青衣了。林旭当下,只能是侧耳倾听留意这父女俩的谈话,希望某一句中,父亲开口称呼了女儿,或是哪句话里透露了什么有用的信息。

    但可惜的是,那女孩儿在起飞不久后,就掏出个随身听带着耳机在听歌,一边听歌一边转头望着窗外的景色,却是不怎么说话了。而那父亲见女儿如此,也闭口不言地没多打扰。
正文 第四十一章 互猜身份 明而不宣
    林旭对此倒也不着急,只是一边看书,一边耐心等待。现在飞机才起飞不久,至少还有一小时后才会降落。一个小时的时间内,这父女俩总会说话的。

    不过林旭没等多久,机会便来了。

    飞机是十一点四十准时起飞的,到这时飞行平稳后,便已是到了中午十二点。所以广播过后没多久,就有空姐推着餐车出来,开始给乘客发放午餐。

    林旭在新田市开车的那一段路上,被黄容喂了不少小笼包与茶叶蛋,这时其实还并不太饿。不过要吃却也尽吃得下,他倒也想体验下这高空上的飞机餐怎么样,是不是真像黄容说的那样,飞机餐都挺难吃的。反正这些也都算在机票里的,不吃白不吃。所以在空姐推着餐车发放过来时,他便也顺手接过了一份。

    “衣衣,吃饭了!”在看到空姐推着餐车出来发放午餐时,旁边那个父亲抬手轻拍了下女儿的手臂叫道。

    而林旭听到“衣衣”二字后,又是不禁心中一动,这“衣衣”很可能是“青衣”的简称与爱称。只是终究没叫出全名,林旭也不好就此认定。毕竟,“yiyi”只是口上称呼出来的,有可能是“衣衣”,也有可能是“依依”或是“伊伊”,汉字里同音不同字的实在不少。

    “哦!”女孩儿闻言转头答应一声,按键暂停了随身听的播放,取下耳机,将前排座位椅背上的折叠小桌板放了下来。

    林旭这时也早放下了自已前排椅背上的折叠小桌,在空姐推着餐车发放过来,他接过空姐递过来的一份午餐后,并没自己留下,而是先转手递给了最里面的女孩儿。

    “谢谢!”女孩儿见他递来,又是笑着开口道了声谢。

    那父亲也是跟着谢了一声,向林旭道:“你吃你的就是,不用这么客气!”

    林旭向两人回笑了下,没有多说,但在接过第二份午餐时,还是又顺手递给那父亲,接着第三份才留下给自己。

    “小伙子人很好啊,不知道怎么称呼?”那父亲又谢了一声后,开口问道。

    林旭闻言,不禁心下一喜,这般一问,那就是要互通姓名的,这机会可比他等着旁听父女俩对话时透露信息的机会要更好。他帮忙给这父女俩递饭,可不是做无用功,一来确实是顺手帮个忙,二来便是想要找个机会搭上话,探听下二人的名字。现在是正遂他意,他还没开口,这父亲就先主动要结识了。

    不过在开口说自己名字时,他心里想了下后,还是只说了自己现在所用的化名,道:“我叫许林。”

    如果女孩儿真是卫青衣的话,林旭倒是也不愿在两人这初次见面的刚开始时就先欺骗对方。可如果这女孩儿不是卫青衣的话,他一路所用的都是许林这个化名,在这时轻易就把自己真名透露了,却也是不好。另外,女孩儿就算真是卫青衣,有其父亲在场,他这般真名说出来地两人当场相认,却也是有些不便,要给卫青衣添麻烦。

    “许林!”

    林旭注意到,女孩儿在听到自己这个名字时,瞧着自己的目光也是略微有些若有所思,不知想到了什么。

    这是他第一次向两人开口说话,如果女孩儿真是卫青衣的话,也不知是否会对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耳熟。同他一样,卫青衣却是也有听过他的声音。

    就是随信附赠录音带的那次,卫青衣在信里要求林旭回信时,也要回赠一盘他的录音带。随他唱歌也好,吟诗也罢,或是说些什么别的,反正也是要听听他的声音。

    林旭后来回信时,确实也按要求给她回寄了一盘。他在录音带里也没弄什么别的古怪,也是选择了唱歌。不过,卫青衣给他的录音带里唱了好几首,他的录音带里,却是只回了一首。

    他虽然从来不在人前唱歌,但只是独自一人录音,却也放得开。那时他已跟岳俊锋学会了弹吉他,录这首歌时,还自己弹吉他配乐地边弹边唱,唱的是一首《沧海一声笑》。

    那父亲听到林旭所报的名字后,笑道:“这倒挺巧,我名字里也有个‘林’,我叫卫建林。”说罢,转身指向自己女儿介绍道:“这是我女儿,叫卫青衣。”

    “还真是她,我没猜错。”林旭闻言,不禁心中惊喜地瞧着卫青衣暗道。只是他心中虽很惊喜,面上却没显露多少,只是微微一笑地向两人礼貌道:“你们好!”

    “许林,你多大了?”卫青衣好奇的双眼盯着林旭问道。

    “我今年刚满十六。”既然说给二人的是许林的名字,林旭便也报了许林那个身份证上的年龄。

    卫建林闻言道:“那你比衣衣刚好大一岁。”顿了下,看了左近一眼地问道:“我看你样子,好像是独自一个人出门的?没家里大人跟着吗?”

    林旭打开自己桌上的盒饭,点头道:“嗯,我是独自一人,到滨城去探望亲戚,顺便旅游。”

    “小伙子很独立吗,才十六就独自一个人坐飞机出这么远门,真是不错,有勇气。”卫建林笑着夸赞了句,也顺手打开了自己桌上的盒饭。

    卫青衣闻言有些不服地道:“这有什么难的,我也能这么独立,只是你和妈不肯让我独自一人出门。”说着话,她瞧了林旭一眼,目光中很是羡慕林旭能独自己出门的这份儿自由。

    林旭见状,心下略微有些苦笑,他其实哪有这么自由,不过是偷瞒着父母出来的,根本没跟父母打过招呼。不然要是给他们说了,他们也肯定不会放自己独自出这么远门。

    “这不一样,你到底是女孩子,这么小独自一人出门不安全!”卫建林喝了口水,向卫青衣笑道。

    “有什么不一样的,现在都讲男女平等,男的能做到的事,女的一样可以做到!”卫青衣又是不服地辨解了句。

    “好了,别跟我争这个了,等你上了大学再说。”卫建林说了句后,有些歉意地向林旭笑了笑,觉着女儿难管在林旭面前失礼了。

    林旭自是不在意,只是笑了下,低头吃饭,心里则忍不住暗想着,卫青衣还真是跟她信里所表达的一样,总是觉着家里人太过管束她了,非常想要独自一人的自由,任何事都想要能够自己做主。

    飞机上发的这顿午餐主食是米饭,一个大饭盒里,一半是米饭,另一半是炒制的鸡肉与蔬菜。林旭尝了一口,觉着味道还可以,并不像黄容说的那么难吃,只是加热的有些不均匀,有的热了,有的则还凉些,另外则是口味有些淡。除此外,并没多难吃。

    至少,他觉着比他们武乡中学食堂做的大锅饭菜要好不少。食材比起学校前面饭店所用的,也是要好,不过口味比起饭店做得,就稍微寡淡一些了。

    “好多人都说飞机餐难吃,其实并不是真的难吃。而是高空上的大气压力,会对人的味蕾、嗅觉等产生一些影响,所以吃起来就觉着不好吃了。就像人感冒时吃东西一样,那时不论吃什么,也都觉着没味道,不好吃。”卫建林这时也开始吃起了饭,吃了两口后,向林旭与女儿笑着讲道。

    “还有这个说法吗?”林旭转头看了一眼,道:“我倒觉着还可以,就是味道淡些。”

    心想不知是否自己练武后大为提高的身体素质,能够抵消飞机上的高空气压,所以他受到的影响小些,只是觉着味道淡而已。

    “许林你在首都哪个学校上学?”卫青衣吃了两口饭后,又忽然转过头盯着林旭问道。

    林旭看了她一眼,道:“我不是首都的,是从晋省坐飞机,在首都中转才坐上这趟的。”

    “晋省?”卫青衣闻言,立即双眼一亮地又紧接着问道:“你是晋省哪里的?”

    “平阳。”林旭这回没编假话,如实相告。不过话说回来,这也仍只是他那张许林身份证上的信息。他那张身份证上编排的地址,本就跟他实际地址所离不远,都是同一市同一县的。只是许林的身份,被编排到了汾县县城而已。

    “哦,平阳我知道,不过没去过,只去过你们省城晋阳。”卫建林闻言,笑着插了句嘴。

    而卫青衣听到是平阳后,双眼不禁又更是一亮地深深注视着林旭问道:“平阳哪里?”

    “衣衣!”卫建林听到这里,忍不住语气略有些呵斥地怒视了卫青衣一眼。这女儿今天是怎么了,平常也不太爱跟陌生人说话,可现在逮着许林怎么跟查人户口似的,太不礼貌了。

    呵斥了一声后,卫建林又转过头向着林旭歉意一笑,道:“你别理会她,不想说就不用说。这孩子真是的,跟查户口似的。”

    林旭笑着摇摇头,道:“没什么,她可能就是想知道清楚些。”

    嘴上虽这样说,他心里则清楚,卫青衣肯定也是怀疑到他的身份了。毕竟知道林旭这个名字的话,他许林这个化名一念,就明显能看得出是姓与名前后颠倒过来用的。再加上他一说晋省,再又具体到平阳,卫青衣肯定就是立即起疑了,所以才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追问更加具体的县一级。

    关键问题被父亲打断后,卫青衣眼中略有些失望,不过她随后又立即转过话题地问林旭道:“你刚才是在看什么书?”

    林旭迎着她的目光道:“一本武侠。”

    卫青衣道:“我也看过几本武侠,尤其喜欢《笑傲江湖》,你喜欢吗?”

    林旭点头道:“喜欢。”

    卫青衣又道:“那你看过由《笑傲江湖》改编的那两部电影吗,我很喜欢里面的那首主题曲《沧海一声笑》!”

    林旭坦然地看着卫青衣,含笑道:“我也很喜欢这首歌。”

    卫青衣既然把这首歌都点出来了,几乎已是确定他的身份了,而他这样说,也是等于承认了。只不过当着卫建林的面儿,话就不能说得太明了。

    其实在确认了卫青衣的身份后,他便没想过还要隐瞒欺骗她,不然就不会点明自己是晋省平阳的了。完全可以另编个地方,或者就顺着她说自己也是首都的。要想隐瞒,他很轻易就做到了。

    这般暗里点明,其实也是指引卫青衣猜到他的真实身份。也就是有卫建林在,多有不便,不然只有他们两人的话,林旭早就明说了。

    《沧海一声笑》正是林旭回赠给卫青衣的录音带里所录的歌,也是里面唯一的一首。他这般一说,卫青衣就立即明白他是承认了,当即目光闪动间,向着他灿然一笑后,便没再多说什么地又低下头去吃饭了。

    林旭向着她回以一笑,也是低头吃饭,没再多说什么。
正文 第四十二章 抵达滨城 心有灵犀
    林旭与卫青衣接下来便都没再多聊什么,只是各自专心吃饭。吃完饭后,两人也是很默契地一个又低头看书,一个又戴上耳机地听歌看着窗外。

    两人没再多聊,都是怕在卫建林面前说得太多,露出什么形迹。既然已互相知道了各自的身份,那便没什么好着急的了。他们以前通信联系时,都是隔上十天半月地才能收到封回信,现在这点儿时间的等待,自是更不在话下。

    有卫建林插在中间,两人都不方便放开地多作交谈。可总会有他不在的时候,等到那个时候。比如他中途去卫生间的话,两人便可以趁机聊聊。就算飞机上等不到合适的时机,那下飞机后也可以再等。反正两人此行的目的地都是滨城,既然将要身处在同一座城市,那自然还有的是机会。

    林旭与卫青衣接下来没再多聊,但卫建林在吃饭的过程中,却是边吃边聊地还跟林旭说了不少话。这些话中,他还透露了他们父女俩这次前往滨城的目的。他们家乃是京剧世家,而卫建林目前在国家京剧院工作,这次前往滨城,他是受邀到滨城京剧院进行演出。

    不过受邀演出的并不止他一人,这架飞机上其实还有好几名他的同事,只是几人座位分散开了,并没全坐在一处。带上卫青衣,则是他要让卫青衣在这次演出中也进行参演。不过只是演个小角色,增加演出经验。另外的目的,则就是带卫青衣在滨城顺便旅旅游了。

    说出了前往滨城的目的后,卫建林还顺便邀请林旭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到时去看他们的演出。不过他说这话也就是礼貌性地顺便一提,并没期望林旭会答应前去。毕竟现在的年轻人,大部分都对京剧这传统艺术没什么兴趣,就连他自己的女儿从小出身京剧世家,本心里对京剧也是没什么真正的热爱,相比起来,还是更喜欢那没什么内涵的流行歌曲。

    不过林旭闻言后,却是点头答应道:“如果时间方便的话,我会去看的。”

    他答应去看,当然不是喜欢京剧,只是为了想看看到时候卫青衣在舞台上的表演。只是他这次到滨城,是来看望李飞燕的,这是他到滨城的首要目的。可是他到现在为止,对李飞燕的情况还并不完全清楚,所以在确定李飞燕的人身安危情况之前,他并不能完全保证自己的时间分配。

    如果李飞燕的安危与卫建林父女俩的表演在时间上有冲突的话,他当然是要先就紧李飞燕。因此,他只能给个“时间方便”的前提下答复,不能保证一定会去。

    但卫建林听到他话里的“时间方便”之后,却觉着他只是说客气话,并不会真的去。当下便只是一笑地同样客气了一句,没有就此多说。心想这年轻人也没例外,同样是不喜欢京剧。不过这本也就是卫建林意料中的,自是不会为此就生气,只是心下多些感叹罢了。

    吃过饭后,卫建林把座椅往后放了放,闭上眼略作小憩,没再跟林旭多聊。林旭便也就低头看书,没有多话。

    只是在接下来看书的过程中,却是不时会往卫青衣那边望上一眼。而卫青衣也会间或转头望来,有时两人刚好目光对上,便是相视一笑。虽没再开口多谈,却觉眼神交流也已是足够。

    等所有乘客吃完饭,到空姐收拾完后,就已是有半个小时过去。所以接下来没过多久,到距离降落前的十五分钟时,广播里便又响起空姐的声音,提醒乘客们即将抵达滨城机场,请大家系好安全带,收起小桌板与椅背等等。

    下午一点十分,飞机准时降落在了滨城机场。

    等出了飞机后,林旭站在舷梯上一看,但见滨城机场也是同样很大。虽不及首都机场的规模,但比云城机场还是要大了两三倍。滨城乃是沿海的发达城市,虽非其本省的省会,却也是仅次于省会,乃是其省内的第二大城市,甚至在某些方面,比省会发展的更好。放在全国来说,也是稳稳地居于二线城市之列,还是国际航运中心与国际物流中心。所以滨城的机场,也是属于国际机场,规模很大。

    下了飞机后,卫建林与其国家京剧院的几名同事便聚在了一起,而卫青衣与林旭则都拖到了后面。卫青衣故意落后的远些,趁着父亲与几名同事在前面谈论说话,没留意后面时,转头向林旭轻声叫道:“林旭?”

    “是我。”林旭闻言,转头向她一笑地应道。

    “我就知道是你!”卫青衣略松了口气地也是露出笑容,虽然她之前在飞机上已是暗里确认了林旭的身份,但毕竟没口上明言证实。现在林旭明言承认,这才是绝不会有错了。

    卫青衣笑过后,看了前面的父亲那边一眼,接着道:“没想到我们的初次见面会是在这种情况下,可真是巧!”

    “我也没想到!”林旭跟着看了眼前面,“在飞机上刚听到你声音时,我就觉着有些耳熟,只是一时说什么也没想到会是你。是后来在书上刚好看到有‘青衣’两个字时,才联想到你。”

    “你凭声音就把我认出来了吗?”卫青衣闻言,忍不住惊讶,随即则笑道:“我那盘录音带你到底听了多少遍?”

    这般说罢,心想着他凭声音就能听出来是自己,肯定是听过了无数遍,对自己声音十分熟悉了才能做到。想着他一遍遍听自己录音带的过程,不禁脸上微红地心中有些异样。

    只是他却不知道,林旭对她声音的熟悉与记忆深刻,是靠着练武后五感功能提升增强,变得更加敏锐后做到的,并不是靠着听过了许多遍来加深记忆。实际上,他也就只听了五、六遍而已。不过面对卫青衣的这问题,他也就笑了笑,没有多解释。不然解释起来的话,就话长了。而且不过才初次相见,他也不想就立即在卫青衣面前暴露说明自己的一切。

    卫青衣低着头瞧路地停顿了片刻后,又抬起头道:“幸亏你先认出了我,又精明地给我爸报了个假名。不然当时我一听到你真名,肯定会忍不住惊讶,说不定就被我爸看出我们早就认识,逼问出我们的关系了。”

    林旭报假名倒不是只为替她遮掩,不过这时也没多解释,只是笑道:“其实被他知道也没什么,我们的关系很纯洁的。”

    卫青衣微哼了声,道:“在我们看来纯洁,可在他们大人眼里就未必了!咱们的通信要被我爸妈看见,说不定就会当成情书。”

    林旭转头往前面卫建林处瞧了一眼,没接话。

    卫青衣说罢后,心里默念了遍“纯洁”二字,有些意味深长地瞧了眼林旭。

    这时前面卫建林一伙人已经走到了接机口处,转头间注意到女儿不在身边后,他立即前后左右地搜寻,发现女儿是在后面跟林旭走在一起后,他向林旭笑了下,便招手叫道:“衣衣,快点儿跟上!”

    卫青衣闻言答应一声,然后又低声向林旭道:“我们还不知道会被安排住哪儿,不过你要想找我的话,到滨城京剧院去打听,应该就能打听到,我们会在滨城至少待一周。”

    说罢后,她伸出手去跟林旭握手,但手里却夹着张小纸条,口上接道:“这是我的呼机号码,你也可以呼我联系。”

    林旭见状,不禁笑着伸手跟她握住,道:“这是我的呼机号码,你也可以呼我联系。”

    却是他手里也早已夹了张写有自己呼机号码的小纸条,两人竟是不约而同想到了一块儿去。

    卫青衣伸手跟他一握,便也立即察觉到了,不禁也是一笑。在握手中互相交换过对方手里的小纸条,收回手不动声色地收起后,卫青衣便点头跟他道:“再见!”

    然后紧走几步,追上前面的队伍了。
正文 第四十三章 到达医院 简单不了
    出了接机口后,林旭便见到前面接机的人群中,有人举着“国家京剧院”的一个醒目牌子。前面的卫建林一行人也是很快注意到,向举着牌子的人挥手示意后,便赶过去汇合说明身份。然后一行人互相介绍地说了几句话后,便准备离去。

    在离去前,卫建林又带着卫青衣过来,向林旭正式道别。道别过后,这父女俩人便随着他们的人转身离去。

    林旭自是没有人来接机,卫建林刚才问起时,他说是不想麻烦亲戚,打算自己赶过去。这倒是句实话,除了那莫须有的亲戚外,他确实是打算自己赶去滨城中心医院确认李飞燕的情况,并没想要联系那个杨俊轩来安排。

    其实他要想有人接机的话也很简单,只需在首都机场时给杨梭轩打个电话,把自己所要乘坐的航班信息与抵达时间告诉杨俊轩就行。以杨俊轩热心到都想要帮忙提前给他订机票了,安排个接机,那还不是更简单的事。

    只不过他对杨俊轩昨晚电话里所说的话并不能完全证实,所以目前还不相信这家伙。存疑之下,还是自己行动更好,免得被人安排的话,有可能会设下陷阱。尽管以他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来判断,这杨俊轩很可就是如其所表现出的只是个有钱的好心人,但仍不能完全排除是敌人的可能。毕竟李飞燕的身份有些复杂,她出事的情形也颇有疑点。在他自己没完全把事情摸清楚之前,还是要小心提防一切可能。

    目送卫建林父女一行人离去后,林旭并没着急出机场,而是先在机场内的商店里买了份滨城的城市地图,然后找了个休息的位置,坐下来查看地图。

    做为医院这等公共设施,地图上一般都是会标明的。而滨城中心医院这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小医院,肯定在滨城是很有名的。果然,他展开地图查看了没多久,就找到了滨城中心医院的位置。而这个位置,离他现在所在的机场,却是并没多远。

    林旭按照地图上的比例尺大概估算了下,觉着直线距离也就是四公里左右的样子,实际距离也应该不超过五公里。

    五公里一对比,就不得不说,滨城实在很大。这五公里都足够东西横穿过他们汾县的县城了,就是市里平阳,怕也差不多能穿过一半儿。同样做为地级市,滨城可比平阳要大了许多。平阳整个市也就一个辖区,云城市也是只有一个区,而滨城光市区内就有四个区,隔远些的外围市郊还有三个区,总共七个辖区。再加上下面辖管的县市,总面积也是要比平阳大了不少。

    林旭目前所在的滨城机场,位于市郊。这倒也是惯例,任何一个有机场的城市,其机场位置都是会位于远离市中心的郊区。一是飞机起飞降落需要在开阔的地带,周围不能有高楼大厦遮挡;二则是飞机无论起飞降落,都会产出巨大的声音,位于居民区附近的话,也会太过扰民。

    滨城机场是在滨城的甘井区,而滨城中心医院则是在河口区,已是距离滨城市中心不远。

    查到滨城中心医院后,林旭又顺便查了下滨城京剧院的位置。找到后发现是在中山区,这中山区已是绝对的市中心,距离机场已超过了十公里。就算离滨城中心医院,也是超过了六公里。这还只是直线距离,算实际道路距离的话,会更远。

    林旭随身有带了笔,当下掏出笔,在滨城中心医院与滨城京剧院的位置上都各划了个圆圈圈住后,便把地图收起,重新折好。然后将地图与笔一起装进旅行包后,便单肩背住旅行包,向机场外面走去。

    出了机场后,他在机场外招手拦了辆出租车,让其开往滨城中心医院。

    他刚来滨城,人生地不熟,对公交路线也更是完全不熟,自然还是坐出租车来得更快捷省事些。贵也就贵些,反正他身上现在也不差钱,只要出租车司机别看他是外地的故意绕远路宰他就行。

    为防被宰,他上车后便一直看向窗外。除了看沿路两边的景色,打量这个城市的风景外,也是在注意查看路牌标示,看这出租车司机有没有故意宰他。他刚才看地图时,已是记住了从机场到中心医院最近路程的路线。若不是为了想尽快赶到医院的话,他都打算直接步行前去。反正最多不超过五公里,这点儿距离对他来说,并不算远。

    等一路赶到滨城中心医院后,林旭发现这出租车司机还不错,并没故意绕远路宰他。付过车费后,他下车站在医院大门口打量了下,便抬头走进了医院。

    进去一瞧,但见这滨城中心医院的格局与他们汾县人民医院的格局却也是大同小异。虽然规模比他们县医院大了许多,但最主要的两大主体建筑,也仍是门诊部与住院部,而且同样是左边门诊部,右边住院部。

    瞧到这种大同小异的格局,林旭不禁心下暗想,怕是大部分医院的建筑模式,都是这般类似的。毕竟所有医院的功能,都基本相似。尤其像这种综合型医院,所设的科室等都是十分雷同,所以建筑模式大同小异也就不奇怪了。

    瞧了一眼后,林旭便直接往右边的住院部走去。医院的急诊,一般都是位于门诊部内。黄容昨天晚上帮他往医院打电话时,问到了李飞燕仍在急诊内,不过伤情并不严重。所以按理来说,今天应该是已经转到住院部了。

    到了住院部后,林旭到前台的值班护士处打听一问,果然查询到了“燕菲菲”这名病人已是转到了住院部。当下问清楚了病房号后,便谢过护士,转身而去。

    滨城中心医院的住院部大楼共有六层,李飞燕的病房便是位于最顶层的第六层627号。这六层的病房,在这间医院内,也算是属于干部病房。杨俊轩能把李飞燕安排到干部病房内,看来除了有钱外,其身份背景也是有些不简单。

    只是不简单,也就代表着复杂,林旭却是一向不太喜欢复杂的人与事。无论人与事,一旦复杂了,就容易出事。他希望李飞燕的这件事,最好还是能够简单点。不过世事总是难尽如人意,他感觉李飞燕的这件事,怕是简单不了。
正文 第四十四章 意外事件 要命一刀
    “627,到了。”

    林旭上到六楼后,一路寻找之下,很快找到了627号病房。瞧到627的病房号时,他心中默念地暗道了句。

    不过到了门口处时,他并没进去,而是先侧身站在里面不易察觉的位置,透过门上的小窗口玻璃,往里面观瞧。这一点上,滨城中心医院跟他们汾县的县医院也是一样,所有病房的门上都有一小块儿可视玻璃。不过所不同的是,他们县医院的病房门,是在上半部分有一块接近正方形的窗口玻璃,而滨城中心医院,则是在门的正中间有一块儿长条形的玻璃,而且门的材质看起来也很上档次。

    对于这种门上带玻璃的病房门,林旭猜不止这两家医院,怕是天下所有医院的病房门上都带有玻璃。他觉着这玻璃的作用,应该是为了方便医护人员可以随时在门外观察到里面病人的情况。这样既不用看门进去的话,有可能打扰到病人休息,也可以随时看到里面情况,正是一举两得。

    不过这种门,却也是方便了他不用进去,就可以在外面观察到里面情形。偏头侧身一瞧,迅速向里面一扫,他便瞧清楚了里面情形。

    同他们汾县县医院的干部病房一样,这间滨城中心医院的干部病房也是同样的单人间病房,并且里面也是同样装修精致,布置齐全,沙发、电视、空调等一应俱全。而且相比起来,这间医院的装修布置也更加高档,电视、空调等也全都是用的名牌,病房的面积也更大。

    病房的正中间便是病床,病床上也正躺着个人,只是林旭一时却瞧不见床上躺着的究竟是不是李飞燕。因为这个时候,病床旁边,正有个人背对向门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身体刚好把病床上躺着的那个人上半身遮住了。

    这人看背影是个男的,上身穿了件白色衬衫,下身是条灰色的西裤。他身体略微前倾,正在跟床上的人说话。

    林旭被这人挡住了视线,一时看不见床上躺着的究竟是不是李飞燕,便侧耳倾听里面的对话。但可惜的是,这间病房的隔音效果竟是很好,再加上里面两人说话的声音也不大,即便以他的耳力,也是一时听不清里面两人的说话声。

    走廊里还不时有人来往,有医生、护士、病人家属等,林旭若一直不动地站在门口处窥视里面,就显得有些怪异与引人注意了,所以他只稍站了片刻,发现一时瞧不见床上病人的面孔,也一时听不清楚里面的动静后,略想了下,便抬步跨过门口往前走去。

    这医院的走廊里有供人休息的长椅,林旭走到前面不远处的斜对面一张长椅上坐下,将自己的旅行包放在身旁,然后又从包里掏出那本武侠接着看了起来。打算一边看书打发时间,一边等着病房里的那个男人离开。

    如果627病房里的人真是李飞燕的话,那正在病房里的那男的,很可能就是昨晚打电话的那个杨俊轩。不过在亲自确认李飞燕的安危情况之前,林旭却是并不打算跟这杨俊轩会面。先确认李飞燕目前是安全的后,再见也不迟。

    倒是里面如果真是李飞燕的话,那照他刚才在门口处所见的情形来看,病床上的李飞燕这时既已能清醒地跟那个疑似杨俊轩的男子在交谈对话,看来身体问题应该是不大。

    心里想了下后,他便低头看起了书。一只手抓着书翻看,另一只手里则翻动把玩着书签。这张书签却还是他父亲给他的,乃是枚长条状的铜制书签,上面寥寥几笔刻画着张兰草的图案,左上方题着“君子如兰”四字,看起来颇有些古旧了。

    林旭坐下没多久,才看了半页书,忽然一个带着身酒气的人从他身前走过,然后转身坐到了这张长椅的另一头处。

    见这人跟他坐了同一张椅子,林旭不禁眉头微皱地以眼角余光扫视打量了下。这一打量,不禁颇为奇怪,但见这人是个约摸二十来岁样貌普通的年轻男性,大夏天的,却是还穿着件夹克衫外套。另外,头顶还带了顶棒球帽。

    林旭出了飞机后,就感觉到滨城这里的气温,比他们那边要凉爽一些,并不是太热。可能是因为地处东北,又挨着大海的缘故。可就算再凉爽不热,毕竟也是夏天,又还是一年中最热的三伏天,现在这个点儿也是到了一天中最热的午后。

    林旭一路而来,所见的路上行人穿着,大部分都是短袖。就算有长袖的,也是很轻薄的衬衫等衣物。有见到穿着外套的,也是西装这种正装,是出于工作需要。

    可眼下旁边这人所穿的夹克,看起来却并不是工作装,而且竟还拉着拉链,胳膊也夹得挺紧。这就未免显得有些奇怪了,难道大夏天的,这人还嫌冷吗?虽然医院大楼里的温度比外面是要低一些,可也不至于会冷。

    另外这人的神情也有些不对,有些过于紧张与不安,似乎还带着股压抑不住的愤怒与仇恨,双眼也有些隐隐发红。他一坐下后,就只是盯着旁边的628病房门,对旁边同坐一张长椅的林旭连多瞧一眼也没有。不止没瞧林旭,他对别的方向也是没他顾,就只是瞧着628病房门的那可视玻璃处,盯瞧着里面的情况。

    这张长椅,实际上就是位于627与628病房对面的中间。

    林旭眼见这人颇有些古怪,神情也不对,便顺着他目光往628病房瞧去。一瞧之下,但见那病房里除了病床上穿着病号服的一个年轻男人外,旁边还另有三个人围聚在床边。总共四人,正在病床上打扑克,四人一边打着,一边不时从身旁拿起罐啤酒喝两口,就连那病人也不例外,完全不像是在养病。

    鉴于病房的隔音效果好,林旭也同样听不清628病房里传出的声音。不过看这帮人的作派,就觉着不像是什么正经人物。既然这里是干部病房,林旭猜里面穿病号服的那年轻人可能是什么有权有势的高干子弟,或是有钱的二世祖之类。

    而外面长椅上的这年轻人,瞧着里面一副满脸仇恨的样子,多半就是两人因为什么事结下了仇。可能就是有钱的欺负没钱的这类,但具体是什么,林旭便猜不到了。

    不过这事与他无关,他也不爱管闲事。所以只瞧了一眼后,便没再多留意,又转回目光,瞧向手里的书上。

    待了片刻后,旁边那男的可能也是觉着有些热了,伸手将外套的拉链拉了开来。不过拉开后便又收回了手,之后再无别的动作。

    约摸有过了十分钟左右后,628病房的房门忽然打开,那个穿着病号服的年轻人开门走了出来,也不知是要出来上厕所还是做什么。不过见到这人出来,长椅另一头坐着的那人立即腾地站起,向着穿病号服的年轻人嘶吼骂道:“郑文辉,你个猪狗不如的畜生,狗日的东西,我杀了你!”

    叫骂声中,他已向穿着病号服年轻人扑了过去。同时右手伸进夹克衫里面一掏,掏出了把一掌来长的明晃晃尖刀,向着那病号服年轻人的肚子,便是狠狠捅了过去。

    突然发生的这场变故,使得附近走廊里的人都是不由大惊失色、大声惊呼。那穿病号服的年轻人眼见这穿夹克衫的年轻人掏出把刀地一刀捅来,也是吓傻了似的不知躲闪,只是剩下了满脸惊恐。

    林旭眼见得这一幕,也是不由吃了一惊。他虽然通过对外面这穿夹克的年轻人神情判断,猜到了其可能跟里面穿病号服的那年轻人有什么仇怨,但也着实没猜到这家伙竟是仇恨到藏着凶器要来杀人。难怪大热天的还穿个外套,又捂难么紧。

    当此之时,见得这夹克男一刀向病号男捅去,林旭也来不及多想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右手屈指一弹,手中正把玩着的那枚铜制书签便飞射而出。

    “叮”地一声响,书签准确无误地击中了夹克男手中的刀上。夹克男只觉刀上一股大力涌来,同时还带着股震颤的力量,忍不住被震得手一松,再也握不住刀地松手掉落。

    而书签一击之下,借着反震的力量,又是飞射而回,准确地落到了林旭手上。书签才飞回他手上,那边“当”地一声响,夹克男手里的刀方才掉落在地上。

    林旭出手,一是当此危急情况,下意识先救人性命要紧;二是不欲流血事件发生在自己眼前,自己既有能力阻止,这也不过就顺手的事。至于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又究竟是谁对谁错,他可来不及多管,一时也顾不得。这种情况下,稍有迟疑,可能就是一条人命死于眼前。

    夹克男手中的刀虽被林旭击落,但扑击之势却是不减,接下来便是“砰”地一声,直撞到病兄男身上。刀丢了,他一时也顾不得捡,本是握刀的手紧握成拳,先一拳狠狠揍在了对方肚子上,打得病号男痛叫一声,弯下了腰去。

    不过,他也就只来得及打一拳。接下来还不等有什么动作,病房里病号男的那三个同伴见到外面动静,立即冲了出来地将这夹克男抓住制止。
正文 第四十五章 救错了? 终见李飞燕
    林旭刚才就只是顺着夹克男的目光往628病房里随意瞧了一眼,并没太多留意观察。这时见到那病号男的三个同伴从病房里抢出来,迅速出手抓住制止了夹克男,林旭才注意到这三人的身手要比常人更敏捷些,出手间也颇有章法,看起来却是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再看这三人的衣着打扮,都是清一色的黑色衬衫黑裤子,看样子并不止是那病号男的同伴,而应是其手下的保镖或打手一类人物。

    这三个保镖出手抓住夹克男后,两个人反扭住其手臂将其控制住,另一个则连忙过去将被夹克男在肚子上狠打了一拳,痛得弯下腰的病号男扶起,询问其要不要紧。

    “我操`你`妈的,吴伟华,你他`妈的竟然想杀我?”

    病号男被其保镖扶住后,立即在其相扶下站起,然后便指着被抓住的夹克男面色狰狞地怒声大骂,话音未落,便抬起脚往那名为吴伟华的夹克男肚子上狠踹了一脚。

    吴伟华被两名保镖抓住,躲不开,硬生生受了一脚后,却是一声不吭地怒瞪着病号男大骂道:“郑文辉,老子就是要杀你咋地,我恨不得把剁成了杂碎喂狗,你这狗日的畜生,有本事的放开我!”

    “啪”地一声,吴伟华话音未落,便被郑文辉抬手在脸上狠狠抽了一巴掌,“放你妈`逼,还想要我放开你,你没弄死我,老子就弄死你!”说罢话,又是反手“啪啪啪”地连抽数巴掌。打了几下,打得有些手疼地一挥手,向身边保镖道:“给我打,打死这狗日的!”

    林旭在旁边瞧着这一幕,心头不禁略有些悔意,感觉自己似乎出手救错人了。相比起来,这个叫郑文辉的病号男明显更加不是东西,看样子,他似乎做了非常欺辱或羞辱吴伟华的事,才导致让这吴伟华恨不得想杀了郑文辉。完全不在乎自己如果杀了对方,也会惹下人命官司地可能赔上一命。

    现在他觉着,或许就任吴伟华杀了这郑文辉也不算是错。只是刚才那情况下,他却来不及多想。再加上根本也不知道这两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心想着先阻止行凶杀人要紧,便没多想地出手了。

    倒是他出手极快,再加上动作又隐秘,只是弹了下手指射出手中的书签,身体根本连动都没动,最后那张书签打落吴伟华的刀后又借反震之力弹射回来。所以在场的人却是没一个有留意到是他出手阻止了这场行凶杀人,就连吴伟华与郑文辉这两个当事人也是没留意到。

    吴伟华在痛恨自己失手之余,到现在对自己手里的刀忽然掉落还是有些莫名其妙地弄不清楚状况。他感觉是有什么东西在他刀上用力撞了一下,才将他刀打落的,并不是自己没握紧掉的。可究竟是什么东西撞的,他却没看清,他当时的注意力,全在郑文辉身上了,双眼也是死盯着郑文辉的脸。

    而郑文辉当时那一刹那间,根本就被吓傻了,更是什么都没留意到。附近走廊里的人,也是基本没往这边多瞧的,是在吴伟华出声大喊要杀人时才被吸引了注意地转过头瞧来的。甚至不少人,是直到这时才反应过来地注意到这边。刚才事情发生的太迅速,变化也太快,根本就没人多留意到别的。

    对林旭来说,没人留意到自己出手也是更好。他喜欢保持低调,并不喜欢引人注意。当然,如果情况不允许的话,这点也不是非要坚持不可。但现在情况允许,没人发现他出手,那自是继续保持低调。

    况且他出手阻止吴伟华行凶杀人,并不是为了博得别人的感谢,更不稀罕那郑文辉的感谢。他也不是专门救郑文辉,换了是另一人,他刚才一样会救。他只是单纯地阻止一件行凶杀人的事件,以及不想见有人流血当场。只不过眼见郑文辉这时的恶劣行径,以及扬言要弄死吴伟华,才让他感觉有些救错了人,但这时后悔却也是有些晚了。

    见到吴伟华被郑文辉的保镖狠揍,林旭正在犹豫是不是再次出手救下吴伟华时,就听见远处有人大声叫道:“别打了,快住手,这里是医院,弄得叫什么样子,我们已经报警了,等警察来了再说,让警察处理!”

    众人闻言望去,但见那边有个男医生,带着几个医生与护工,以及医院的保安,迅速赶了过来。赶过来后,立即便让护工与保安插入中间,分开了吴伟华与正在揍人的那个郑文辉手下保镖。

    郑文辉见到这医生带人赶过来,又听说已经报了警,终于想起这里到底是大庭广众的医院,倒也不好直接弄死人,便也稍微冷静了下来,指着吴伟华恶狠狠道:“便宜你这孙子了,等警察来了再说,老子非他妈让你把牢底坐穿!”

    吴伟华也是恶狠狠地怒瞪着郑文辉,换过了被医院保安抓着,犹自奋力地挣扎,嘴里骂道:“郑文辉你这畜生,你不得好死。我没能杀了你,不过人在做,天在看,你将来一定恶有恶报,不会好死!”

    郑文辉闻言,又是大怒的要伸脚踹吴伟华,不过却被那医生带着护工连忙拦下了。打不着,便是又骂道:“老子他妈一定比你活得长,倒是看看谁不会好死,进了监狱老子就找人先弄死你!”

    “行了,别耽搁了,把他先关到你们保安值班室看着!”那名带头的医生拦下郑文辉后,立即向押着吴伟华的保安吩咐道。见保安答应后押着吴伟华离去后,又指着地上吴伟华被打落的刀,向一名护工吩咐道:“那把刀是作案工具,别用手拿,找个袋子装起来,等警察来了交给警察。”

    吩咐罢,这医生又转头劝了郑文辉几句,然后让另一名医生带郑文辉回病房检查下所受的伤,接着将围聚起来的人群劝离疏散。

    林旭在这过程中一直冷眼旁观,始终坐着没动。他虽然对自己出手阻止吴伟华已是有了些悔意,但到底还是不了解吴伟华与郑文辉之间有什么仇怨,又是谁对谁错。不了解情况,也就没法做出进一步的判断,暂时也就只能先这样。目前还是先确认李飞燕的情况要紧,这事回头再去寻人打听不迟。

    刚好,看热闹围聚的人群散去没多久后。林旭就见627的病房门从里面拉了开来,接着便见刚才里面那个穿白衬衫灰西裤,他怀疑是杨俊轩的男子走了出来。

    因为这一层病房的隔音效果都很好,所以外面闹出了这么大动静的事,病房里面却也是听不见。而627里那俩人一个正背对着门口,一个则被床边的人挡着看向门口的目光,所以没透过门上的玻璃瞧到外面人来人往,又没听见外面动静,也就不知道外面出了事。刚才一直都是房门紧闭,没人出来。直到这时事情暂时被处理,人群都散去后,里面的人才出来。

    注意到这名疑似杨俊轩的男子开门出来,林旭立即抬眼打量,但见其身材修长,身量颇高,约有一米七`八左右,看上去很年轻,应该不超过三十,长得颇为英俊。

    他开门出来后,又转身站在门口处,然后向里面点头微笑了下,这才关上房门,转身离去。因这时外面看热闹围聚的人群已散,他也没留意到有什么异样,直接大步离去地下楼去了。

    林旭直到目送其走进电梯后,这才把书收起地背上旅行包站起。然后走到627病房门口处,重新透过玻璃往里瞧去。

    这时没有了刚才那人坐在床边遮挡,他清清楚楚地瞧见了病床上的人。只是很不巧的,这时床上的那人又是转过了身去,背向这边侧睡着,让他仍是看不着脸。不过看身材,倒确实很像是李飞燕。

    一时瞧不见,他想了下后,仍是并没直接推门进去,而是举手叩指,“咚咚咚”地敲门。

    敲了几下,里面的人听到,终于转过了身来。一转身,林旭不由面上一喜,但见床上的人,确实正是李飞燕无疑。
正文 第四十六章 覆因禁武令 刺君吕四娘
    “小旭!”

    病床上的李飞燕,转头一眼瞧到外面敲门的是林旭,也是不由面上大喜,立即就从床上跳起来地下床过来开门。

    不过林旭没等她过来,确认了是李飞燕后,便已自己拉下门把手地推门而进了。李飞燕见他进来,却并没稍停,仍是快步过来地一把扑到了他怀里,将他紧紧抱住。

    “我还正想着你多会儿会来呢!”李飞燕见到他虽然很高兴,但却并没太多惊讶,看样子那个杨俊轩应该是早跟她说过了。听她这句话,也明显是知道他会来。

    林旭对她知道并无意外,顺势反手抱住她,感受着她胸口有力的心跳,笑道:“看你这样子,应该是没事了,害我好担心了一场!”

    “我当然没事了,以姐姐我的身手,怎么会轻易被车撞倒,那个杨梭轩的车,根本没撞到我,只是稍微碰了一下而已。也就是我昨晚晕了过去,他才私自看了我呼机联系了你,不然也用不着麻烦你跑一趟了。”李飞燕说罢后,松手将他放开,拉着他坐到了床边的椅子上,她自己则照样在床上坐了。

    “那总还是撞到了,昨晚究竟出了什么事?以你的身手,应该挨也挨不到才是?”林旭坐下后,将旅行包卸下,随手扔到床上,面色郑重地向李飞燕问道。

    “唉!”李飞燕闻言叹了一声,道:“这事说来就话长了!”

    林旭道:“没事,你慢慢说,我有的是时间。”

    李飞燕转头看了下房门已被林旭刚才过来时顺手关好,转回头看着林旭道:“这事从头说的话,要从我们燕子门的前身,当年神偷门的覆灭说起。”

    林旭知道神偷门当年被灭门的事,不过只是知道有这回事,具体被何人何派或是哪方势力所灭,他就不太清楚了。甚至连神偷门被灭的具体时间都不知道,李飞燕从没跟他详细说过,他多知道的一点,还是前几天从黄宗文那里听说的,知道神偷门是在清朝时被灭门。但具体到清朝的哪一代哪一年,却也是不知了。这时见李飞燕要说起此事,他面色不由又郑重几分,做出洗耳恭听之势。

    李飞燕略顿了下,接着说道:“神偷门是在清朝雍正年间,被清廷派兵所灭。雍正当年曾颁发了‘禁武令’,对当时的江湖造成了很惨重的打击。当时被灭门的并不止神偷门一家,还有许多门派都在这场禁武令中被清廷派兵剿灭。直到后来的江湖第一高手吕四娘潜入皇宫刺杀了雍正,这禁武令才被迫废止。”

    “吕四娘?”林旭闻言,不禁惊讶地脱口而出。得知了神偷门是被清朝雍正皇帝派兵所剿灭,他本就很惊讶了,但听到吕四娘这名字时,他却是更加惊讶。

    吕四娘这名字,他可一点儿不陌生。在好多影视作品及中,都有这个人物。单他就看过三个版本的关于吕四娘的作品,有的作品中将其描述为刺杀雍正的江湖刺客,而有的作品则还编排出了雍正与吕四娘间的情感故事、恩怨情仇等。

    但无论哪个版本中,这个吕四娘都是位武林高手。而且其出身,也都是清朝最著名的文字狱吕留良案中,吕留良的孙女。据说就是因为这场文字狱,使得整个吕家被灭门,只有吕四娘一人幸存。吕四娘就是为报家仇,苦练武功,最后终于潜入皇宫,成功刺杀了雍正这大仇人。

    而在李飞燕所述说的这个版本中,吕四娘却不止为家仇,还是为了整个江湖出手,刺杀了这个颁布“禁武令”,打压江湖势力的满清狗皇帝。而且这里的吕四娘武功之高,竟已是成了江湖第一高手。

    “没错。”李飞燕闻言带着些敬佩地道:“你也听说过她吧?她可是我小时候的偶像呢!”

    林旭点头道:“我是听说过,只是没想到这故事是真的。”

    李飞燕叹道:“许多民间流传的故事,都有可能是真的。毕竟真实的历史到底是什么样儿,没人知道,也没人真的见过。史书上的记载,也有可能是假的。就像带给中国百年屈辱,丧权辱国的满清,完全就是个侵略者,当年不知道屠杀了多少汉人。跟小日本当年侵略中国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日本失败了,而满清成功了。可现在好多人知道恨日本人,却不知道恨满清鞑子。反而到现在,好多人还为其歌功颂德,认为清朝是正统,电视上好多的辫子戏。”她说罢,又是不禁一叹。

    林旭听罢,也是不禁感叹。他对清朝,也并没什么好感。从中学课本的历史书上,他就已能看出来,如果没有满清的话,说不定中国早就强大了。对清朝那种男人还梳个大辫子的发型,也是真心觉得难看。只是可惜,他们村里目前能收到的电视台就那么总共几个,电视上放什么,他也没得可挑拣。所以清朝辫子戏,他有时却也是会看上几部。不过对那种吹嘘清朝强大正统,皇帝勤政爱民,政治清明有建树的如某王朝之类,他却也是很无爱。

    只是他目前的历史也就中学水平,大部分历史知识都来源于课本,还并没什么太过深刻的认知。所以对清朝只能说是没好感,倒还谈不上多么讨厌与厌恶。不过现在听李飞燕这么一说,他却也觉着很有道理。这么对比来看,满清侵略者与小日本还真是没什么太大的本质区别。只是离得太长,时间太远,如今的许多人把这段侵略史都给忘记了。毕竟,人总是擅于淡忘的,不过有些东西,却不该忘。

    看李飞燕对满清这么痛恨,再加上当年的神偷门也是被清廷所剿灭,林旭猜他们燕子门中,怕是还遵循传统,从小就进行的反清复明之类这一套教育。而当年的神偷门,恐怕也就是属于反清复明的势力之一。

    雍正下禁武令,肯定不是无端就下,这禁武令下主要剿灭的江湖势力,应该还是以从事反清复明事业的为主。当然,如果雍正当年没死的话,也很可能会把这事干到底的把所有江湖势力与门派全部拔除掉,怕是现在的少林武当都不可能会有了。从武学传承这方面来看,雍正这狗皇帝倒也确实是罪大恶极。当年禁武令下,怕是不知毁去了多少武学传承与武功秘笈。
正文 第四十七章 血滴子 白妙香
    “嗯,话题扯远了,我们继续说回来。”顿了片刻后,李飞燕略带不好意思地一笑,继续说回正题地道:“当年禁武令下,据说连莆田南少林都被雍正派兵剿灭,一把火烧了。而在满清朝廷中,对打击江湖势力,剿灭各反抗门派出力最多的,就是雍正所组建的密谍特务组织——血滴子。”

    听到“血滴子”这名字,林旭又是不禁一惊,这个大名,他可也是如雷贯耳,听说过许久了。在民间传说故事中,几乎提到雍正,都会跟着联想到其所组建的充满神秘色彩的邪恶组织“血滴子”。这不仅是个特务组织,据说还是个暗杀组织,专门替雍正刺杀异己。而血滴子成员所使用的兵器,便是名为血滴子的一种奇门兵器。这种兵器十分神秘,具体是什么样儿,没人说得清,有说是形似鸟笼,有说是内藏利刃的革囊,不一而足。但无论什么样,其传说中的施展效果,都是专门取人首级。血滴子过处,从不留头,十分恐怖。

    不过值得讽刺的是,雍正手下的血滴子杀人从不留头,而雍正被吕四娘刺杀后,据说也是被割下了脑袋,以致雍正下葬时,也是无头尸体,最后还是以黄金铸了个假头代替。当然,这都是传说,事实到底如何,林旭也不清楚。

    “血滴子的名字,看样子你也是听说过了!”李飞燕一看林旭的表情,就看得出来他有听说过血滴子,“正好,也不需要跟你特别解释了。总之,血滴子就是雍正打击江湖的走狗急先锋。除了专门培养训练高手外,血滴子中也收罗了不少江湖败类。雍正还专门请人设计打造了‘血滴子’这种十分厉害的兵器,威力奇大。即便是不懂武功的人,只要掌握了血滴子的用法,也能够轻易对抗寻常高手。武功差一些的,更是根本挡不住。血滴子这组织,在清廷的正式单位名称,原本是叫做粘杆处,但因为血滴子这种兵器的凶名,江湖上都是称其为血滴子。”

    李飞燕先是讲神偷门当年被灭门之事,接着又是讲禁武令、吕四娘、血滴子等。林旭不知道这些跟她昨晚所出的事到底有什么关系,但却并没多问,只是耐心听着。而且他对李飞燕所讲的这些江湖历史秘闻,也很感兴趣。

    这时李飞燕顿了一下后,又开始接着讲起地道:“当年的江湖上,不知有多少人想要除掉这血滴子,但因为其组织严密,高手众多,再加上血滴子这奇门兵刃十分厉害,背后又有朝廷这棵大树做依靠,所以都未能成功。最后是我们神偷门,做成了这件事。”

    她说到这里颇有些自豪,“当时的神偷门主名叫白妙生,因常好穿一身白衣,人称妙手白衣。他当时想到个主意,利用了皇帝的多疑与猜忌,让人在京城及各重镇要地四下散播流言,声称血滴子权势极大,欲密谋造反,推翻清朝,取而代之。”

    “所谓‘三人成虎’,谣言这种事,说的人多了,传的广了,就会开始有人相信。而白妙生一边令人传播谣言的同时,一边也利用自己的轻功与偷技。他曾潜入皇宫,偷了雍正的龙袍与玉玺,将之放到了当时的血滴子统领府中,然后再暴露出去故意诬陷。除了这件,还做了不少类似的事情,如偷盗了血滴子所押运的重要东西,打探了血滴子有欺瞒皇帝的欺上瞒下之举等等。这般事情多了,不断地挑拨离间雍正对血滴子的信任。最终,雍正猜忌日重下,将当时的血滴子统领拿下处死,并将其亲信一并下狱问斩,同时彻查血滴子。”

    “经此一事后,血滴子损失惨重,大半儿精锐都折损在雍正自己手中,元气大伤。不过这件事后来被查清楚后,白妙生与神偷门也是彻底将雍正与血滴子都得罪狠了。后来血滴子势力有所恢复后,第一件事便是拿神偷门开刀。最终,神偷门终是对抗不了整个朝廷,难逃一劫,被清廷所剿灭。不过我们神偷门弟子历来都不是全聚于一处地方的,所以当时幸存下来的也是有不少。但当时全国上下都在通缉神偷门,幸存下来的弟子为保全门派,便也不敢再以神偷门之名行事,就改了称呼叫燕子门。”

    说到这里,李飞燕不禁长声一叹,接着又略有感叹地道:“其实当年的事,也是我们那个神偷门主白妙生有些自己作死。他当时事情做得很隐秘,本来还没那么快查到是他,但他见事成后,却是为求江湖搏名地自己先说了出来,说这些事全都是他做的,他把雍正和血滴子玩弄于股掌之间,随便出手几下,就让雍正自折羽翼。”

    林旭听到这里,也是不禁有些认同地暗道:“这确实是有些自己作死了,本来你不说,雍正还没那么快查到。你自己一说,倒是快活嘴了,却给神偷门招难了。”

    李飞燕说罢稍顿后,又摇头道:“不过这事也不是我能评判,毕竟我也不知道当年的具体情形。他会选择说出来,可能也是有别的考虑与原因的。能利用雍正的多疑与猜忌,重挫了血滴子的人,又岂会看不明白这种事?”

    “总之,这件事之后,神偷门与血滴子,就成了历代死仇。神偷门利用雍正,重挫了血滴子,使血滴子损失惨重。血滴子不敢怨恨他们主子,只能把仇恨全转到了神偷门上。之后的神偷门被灭,血滴子也是出力最多,对神偷门弟子下手极狠。神偷门被灭后,幸存者改名建立的燕子门,也是继承了这仇恨。门下弟子凡与血滴子相遇者,大部分都是不死不休的局面,血滴子那边也一样,这差不多是门规。”

    说到这里,李飞燕看着林旭叹道:“我昨晚出事的原因,就是很不巧地偶遇上了一个血滴子。”

    林旭闻言,不禁十分惊讶地道:“血滴子难道现在还存在吗?清朝不都早亡了吗?”

    李飞燕道:“清朝是亡了,但血滴子却保存留传了下来。现在的血滴子,是一个职业杀手组织。而且清朝虽灭了,现如今却是还有不少前清的遗老遗少留存。这些人,大部分都很有钱,基本都改头换面成了各地的富商豪门。”
正文 第四十八章 好巧 两难的选择
    (抱歉,上一章的章节名又打错了,应该是“血滴子白妙生”。章节名没法轻易改,编辑又放假,不好麻烦。好在就错了一个字,而且里面内容并没错,就肯请大家多包涵了。求票求订阅!)

    李飞燕又叹了一声,接着说道:“这些人联合起来,势力也是不小,而且在各地都是盘根错节,根深蒂固。像现在这些为清朝歌功讼德,鼓吹正统,皇帝圣明的辫子戏、文章、书籍等等,少不了有这些人在背后暗里推动。不过这些也算不了什么,小打小闹而已,现在是新中国,动摇不了根本,只是有些膈应恶心人罢了。”

    林旭闻言,不禁略有些无奈,她这又有些扯偏了,当下开口拉回来问道:“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有没有受伤?”

    李飞燕摇头笑道:“放心,我没事。我这次接到的师门任务,是到滨城某公司偷取一份机密文件。昨晚我到任务地点去查看地形,没想到被却偶遇了一名血滴子。他从我的轻功中辨认出了我是燕子门的身份,便立即想要杀我。我跟他过了几招,知道不是对手,就连忙返身逃跑。总算是仗着轻功比他高明,逃脱了追杀。但一番逃命之下,却是消耗了很大体力。后来在冲出一个巷子时,没想到忽然开过来一辆车。当时因为消耗很大,一下没躲开,就被车撞了。不过只算是碰了下,并不要紧。我会晕过去,主要是力气消耗太过,有些脱力了,不是被撞的。”

    “你没事就好!”林旭闻言点了点头,又有些担心道:“不过你下次再去的话,不知道还会不会遇到?”

    “如果对方看出那是我的任务地点的话,有可能还会在附近守株待兔。不过我晾上几天再去,对方多半儿就没这个耐心了。”

    “这样也好,那你这几天就在医院好好休养。下次再去的话,我跟你一起去,免得出什么意外。”

    李飞燕闻言,苦恼地皱眉道:“还休养什么啊?我早就没事了!要不是为了等你,我今天一大早就出院了。”说罢,又立即从床上跳起地兴奋道:“走吧,我们这就去办出院手续,然后这几天我带你在滨城好好逛逛。”

    林旭站起将她按回床上,道:“你到底是又脱力又被车撞了,还是住院休息观察两天吧,别落下什么隐疾!”

    “我自己的身体我还不清楚,我说没事就没事,给我放开。”李飞燕挣扎着想要用力站起,但林旭修为增长极快,现在的力量早已是超过了她许多。再加上她昨晚脱力之后,还未完全恢复,就更加不是林旭的对手了,被林旭按在床上,怎么使劲儿都站不起来。

    片刻后,认识到双方间的这种差距,李飞燕气馁地放弃挣扎瞪着林旭恼道:“你再不放开我可生气了!”

    林旭陪笑了下,收回手让步道:“那你听话,在医院好好休养,至少也住满这一天,等完全恢复了再说。”

    “行,听你的,少爷!”李飞燕没好气地白他一眼,赌气地身子一横,躺倒在病床上。

    林旭笑了下,没接她这话。想起之前那人,转过话题问道:“对了,刚才在你病房里的那个男的,是不是就是杨梭轩?”

    “嗯,是!”李飞燕应过一声后,转着眼珠审视他道:“原来你早到了啊,那怎么早不进来?”

    林旭笑道:“不是你教过我的吗,江湖险恶,防人之心不可无,出门在外,尤其要小心。昨晚那个杨俊轩在电话里说的,全都是他单方面一面之词,我自然不能全信,要对他防着些。所以在没确认你的安危前,我就不打算见他。”

    李飞燕见他将自己的话记在心里,不禁开心道:“你有防患之心,这很好。不过那个杨俊轩确实没什么问题,就是撞了我后把我立即送来了医院,没什么别的心思。反而他开车带我迅速远离昨晚的地方,算是救了我。不然那种情况下,我要被那血滴子寻迹追上的话,可就毫无还手之力了。”说罢无奈一叹地道:“倒是我觉着挺对不他的!我这次要偷的东西,就是那个杨俊轩公司里的,你说巧不巧?”

    林旭闻言惊讶道:“这可确实是挺巧的。”

    李飞燕苦恼道:“是啊,可他现在算救了我,我却还要去偷他的东西,这就有些恩将仇报了。但这是师父交给我的任务,我却也不能不办,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林旭道:“你可以跟你师父商量一下,看能不能取消这次任务?”他也觉着这种情况下,李飞燕如果再偷杨俊轩东西的话,确实是有些恩将仇报了。

    李飞燕摇头道:“不太可能,这事关我们燕子门的信誉问题。既然接单了,那就一定要完成。除非有什么特殊的理由,不然是不可能取消的。我的这个理由,说服不了师父取消任务,他顶多就是另换个人替我执行,让我心里能多少过得去罢了。”

    林旭道:“这样也不错啊,不是你自己去做,也就不算你对杨俊轩恩将仇报了。”

    李飞燕叹气道:“就算这样,我也还是会觉着有些过意不去。而且这么做,也有些对不起我师父。现在我师父的手底下,就只剩下了我跟大师兄两人。大师兄他现在另有任务,而且是在国外,没法轻易抽身回来。这任务转交给别人的话,除了师父他老人家亲自出手,就只能是转交到别的师叔伯那里。”

    “劳烦师父亲自出手辛苦,我心里更过意不去。而且师父他也有自己的事做,不一定能抽得出空来走这一趟。可要是交给别的师叔伯那里,那这件师门任务,就要算我们这一系没完成,会影响到师父在师门的声望与评价。”

    林旭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么多弯弯绕,如果把燕子门比作一个大公司的话,那李飞燕他们几个师徒,就相当于是这间公司下面的某个部门,李飞燕师父就是他们这个部门的领导。而跟他们平级的类似部门还有很多,如果他们部门完成不了公司上面交付下的任务,那确实是会影响到部门评价的。评价差的部门,日后的日子自然就不好过,说不定还会受到公司领导的批评与惩罚。

    想了下后,林旭道:“如果你不怕你师门任务被泄露的话,这件事,我可以替你去做。”

    李飞燕看着他欣慰地笑笑,却又叹气道:“你做还不是一样,我心里对杨俊轩照样会过意不去,总归是偷他的东西。我再想想吧,反正这任务的截止期限还长,还有十来天,不着急的。”

    林旭闻言想想,便也没再多说。
正文 第四十九章 打听情况 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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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隔壁628病房里的人你认识吗?”

    闲聊了几句后,林旭想起隔壁那个郑文辉与吴伟华之间的事,向李飞燕打听道。毕竟李飞燕与郑文辉的病房相邻,李飞燕有可能会多少了解一些郑文辉的情况。

    不过令他失望的是,李飞燕闻言立即摇头道:“不认识。我是上午十点多才从急诊那边转过来的,转过来后,杨俊轩就一直陪着我,我基本没出去过,隔壁的那病友,我见都没见过。”说罢立即奇怪地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不等他答,又开玩笑道:“难道隔壁也住着个大美女,你想认识人家?”

    林旭闻言,做个恶心呕吐的表情,不爽地道:“什么大美女,是个男的。”

    “男的你打听做什么?”

    “是这样……”林旭也不隐瞒,接下来便把之前外面走廊里发生的事跟李飞燕简略讲了一遍。这事就算他不说,估计李飞燕之后也可能会从医院的医生、护士或病人、家属等其他人口里听说到。

    讲罢之后,他说道:“我觉着自己好像出手救错了人,所以想要打听一下这两人之间是什么情况,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怨?”

    “哦!”李飞燕点点头,笑道:“这事简单,等你晚上再过来,我保证替你打听得一清二楚。”

    林旭跟着笑道:“那我就先谢谢了。”

    他知道李飞燕要是出面打听,肯定能打听得一清二楚。她可是经过燕子门专业训练培训的,对打听消息、收集情报等,很有一手。燕子门现在的形态,可是类似于一个独立的情报组织。从某方面来说,李飞燕也称得上是个专业的间谍与情报人员,甚至更加出色。有李飞燕出面打听这事,他自然是很放心。

    当下说定,便暂揭过了此事不谈。又闲聊了一会儿后,李飞燕打开床头的床头柜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透明的塑料密封袋,但见袋子里装着她的呼机、钱包等随身物品。她打开袋子,取出钱包,然后从里面抽出一张银行卡大小的卡片来,递给林旭道:“这是我在星海酒店订的房间的房卡,我现在在医院,房间也是空着,你晚上就先住这里。”说罢又笑道:“等我出院后,你想住呢就还跟我住一块儿,不想住就再给你另开一间。”

    林旭伸手接过房卡道:“我当然是自己住。”这女飞贼还是一惯的秉性不改,总是时不时地要调戏他一句。

    对于住李飞燕的房间,他倒并没有任何难为情与不好意思。李飞燕在武乡中学的那间宿舍,李飞燕不在时他也是常住的,更别说现在只是个暂住的酒店房间了。反正李飞燕今晚会待在医院,房间空着也是空着,他住过去一不浪费,二也能省下些他再另开间房的钱。虽然李飞燕出院后,他还是要另开,但能省一晚是一晚。

    李飞燕闻言一笑,道:“好了,你一大早天不亮地就上路赶过来,想必这会儿也多少有些累了,就不用在这里陪我了,赶快过去安顿下,好好休息会儿。养足精神,晚上再来看我。”

    林旭现在的身体远胜于常人,其实并不累,也并没有什么旅途劳顿感。不过这一路紧赶慢赶,还一直为李飞燕提着些心,到现在放松下来,精神却也是多少有些疲惫。现在李飞燕完好无事,也并非处于什么危险之中,倒也确实不需要他一直陪着,当下便站起身答应道:“好,那我就先走了,你也好好休息。晚饭你想吃什么,我过来时给你捎上。”

    李飞燕摇头笑道:“不用麻烦你了,那个杨俊轩也说晚上会过来给我带晚饭。我已经提前跟他说了,就不用你破费了。你晚上可以先吃了晚饭再来,不用着急。”

    林旭点头道:“那正好,既然这杨俊轩没问题,那我晚上过来也该认识下,总算是帮了你忙的,我也得好好谢谢。”说罢话,他将自己的旅行包从病床上拿起单肩背了,向李飞燕道:“那你好好休息,我就先走了!”

    “行,你去吧!”李燕飞笑着点下头,“我就不送你了。”

    林旭向她点头回以一笑,便转身走到门口处拉开房门。出去转身闭门时,又向她挥了挥手。

    李飞燕则在里面笑着冲他送了个飞吻。

    林旭见状无奈一笑,又看了她一眼,便转身离去。

    走到电梯口处,他按了键等电梯时,又从背包里拿出地图翻看。可惜的是,在地图上找了一圈,却并没找到李飞燕所说的那个星海酒店。李飞燕给他的那张房卡上,有酒店的具体地址,还有联系方式,可是他在地图上找到那个地址时,却是并未有标明星海酒店。

    这地图上没有标明的原因,一是可能这里是什么不重要的小地方;二则是这家酒店是最近新建的,地图上还来不及更新标明。像这种出版的纸质地图,最频繁的更新时间,也差不多是一年一次,远做不到像网络上那般可以随时更新。

    出了医院后,林旭却是并没有直接前往那家星海酒店,而是拐往了另一个方向,打算前往最近的海边。

    他对辽阔无垠的大海一直很向往,但可惜的是,长这么大,却还一直没见过真正的大海。现在既然来到了滨城这座海滨城市,自是不可错过。李飞燕现在既然安全无事,不必担忧,他一出医院,就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先去看看海了。

    其实李飞燕所订的那间星海酒店,按地图上的地址看,也是位于海边,而且是在离海岸线很近的位置,说不定还是个星级的豪华海景酒店。而按李飞燕的性子,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她因为来钱容易,所以花钱上面也是一向大手大脚惯了,颇好享受,有条件的情况下,从不委屈自己。所以照她的标准的话,来到了海滨城市,住宿哪有不订个海景房的?

    只是这间星海酒店虽也是位于海边,却是在另一边的海岸,距离要远了,直线距离超过了六公里。而林旭现下所拐的方向,则是离这个位置最近的一处海边,直线距离不超过三公里。因为有些迫不及待的心理,以这般对比,他自然是先这边近的去看一看。
正文 第五十章 遇女骑警 抢刀抢马
    直线距离不到三公里,而按实际道路情况来看的话,也就是三公里左右的样子。当然,这只是地图上的道路标示,实际路况如何,林旭并不知道。但他想就算有所超出,也不会超出多少,这点路对他来说并不远,他打算步行前去。

    其实不止这点儿路,前往李飞燕所订的那个更远的位于另一边海岸线的星海酒店,他也打算要步行前去。一是他节省惯了,想要省些钱;二是步行走过的路,记忆会更深刻,让他可以更好地熟悉这座城市。反正他脚力强健,并不在乎这点儿路程远近。而现在又已见过了李飞燕,并确认了李飞燕安全无事,那也就没什么着急的事需要加紧赶路了。

    至于看大海的心情虽然有些迫不及待,但赶路的这点儿耐心他还是有的。

    出了医院大门后,林旭往右拐去。医院前横向的这条大路,叫作西南路。右拐沿西南路前行约五百米左右后,到了一个大的十字路口处,在这个路口看了道路指示牌后,他接着往右拐去,拐到了一条叫华北路的大路上。

    其实这段西南路与华北路之间,有着好几条相连的小道近路。只是林旭到底初来乍到,对道路不熟,又怕地图上对小路标的不太准,觉着还是走主干线的大路比较保险,所以便宁愿绕远些,也没去抄近路。免得不熟悉下三抄两抄,不小心迷了路。

    拐到华北路上后,他又是沿路直行,这次直走了两公里左右后,又是到了一个大的十字路口。这回看了道路指示牌后,他往左拐去,拐到了一条叫沿港路的大路上。到了这条沿港路后,便已是离海边不远了,从这条道路的名字上就能够看出,所谓“沿港路”,就是沿着海边港口延伸出的路。

    拐到沿港路上后,他已能隐隐地闻到海风中吹拂过来的海腥味。再前行约五百多米,过了一座立交桥后,透过没有高楼大厦遮挡的空旷地带,他已是能望到远处海边的港口,以及港口上堆叠的集装箱。大海虽一时还没望见,却已能望见远处船只上高高的桅杆,不时还能见到天空上的海鸟盘旋飞行。

    瞧到目的地已近,林旭心头大是兴奋,当下又加快了脚步。再前行不久,终于能远远地望见了一望无际的大海。一瞧到这大海,便不禁心头一畅,更加快了脚步。

    只是当赶到海边后,他却不禁略有些失望。因为这一边的海岸,却是港口与码头居多,海面上到处是大大小小的繁忙船只,岸边也是一片忙碌,沿街店铺林立,以交易海产渔货的较多。没有港口的沿岸地段,也多是修筑的海堤,还有的是天然的海礁。纵目所望,却竟是没找到片沙滩。

    看样子,这边却是繁忙的贸易海港口岸,而非赏景的浪漫沙滩海岸线。到底还是他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只瞧到地图上的这边海岸近,就先往近的赶来了,却不知这边的实际情况。不过终究是他生平第一次看见真正的大海,虽没看到太多美景,他还是新鲜兴奋居多。

    这一片的大海,是个内凹的海湾,乃是天然良港。地图上所标示的,就是叫作滨城湾。林旭直到后来才知道,这滨城湾还是非常有名的“亚洲渔港”,而且是北方最大的水产品交易中心与集散地,也是东北亚最著名的水产品加工中心。

    既是水产品交易中心,沿岸除了各大小不一的交易场所外,自是也免不了就近烹饪各式美味海鲜的饭店。吃海鲜就是要一个鲜字,这里离港口最近,烹饪的各式原料差不多就是刚从海里捞上来的,自是够得上鲜。

    林旭中午在飞机上只吃了一份盒饭,只算是尝了下飞机餐,根本没有吃饱。这时走了一阵儿,在路过一座烹饪海鲜的大排档时,被里面传出的诱人香味所吸引,便忍不住拐了进去,点了些便宜的海鲜,大吃一顿。既然来到了海边,哪能不尝尝海鲜。

    通常海鲜都并不便宜,不过在这挨着海的海边,却也并不算贵。除了些本身就贵重的食材外,其余寻常些的,都算得上便宜。尤其这边的海岸,还是紧挨着水产品交易中心,就更是便宜。

    敞开了大吃一顿后,林旭十分满足地结账离去。这回又沿岸随便逛了逛后,便没再多留,转往另一边海岸的星海酒店而去。

    这回他仍是选择步行,虽然赶到这边后,再前往星海酒店距离更远,直线距离已是远过了十公里,但对他来说,这点儿距离仍是并不在话下。饱餐一顿后,觉着也是精神十足,当下甩开大步健步而行。

    他仍是看了地图后,沿着主干道大路而行。一路也不着急,边走边不时看看两边的景色。

    做为一座旅游业发达的城市,滨城的道路绿化做得不错,许多基础建设及建筑,也修建得很美观,可称得上处处是景。反正比起他们平阳,是要漂亮许多了,就连大街上的美女,也是比平阳多很多,穿着打扮也很入时。林旭甚至在街上,有多次看到了外国人,当真不愧是国际大都市,有“北方明珠”之称的旅游名城。

    走了约半个小时,路过一座占地很大的广场时,林旭还在广场上看见了网上盛传,被称为“华夏警花第一骑”的滨城女骑警,正骑在高头大马上,编队巡逻广场。

    这队女骑警共有五人,上身穿着特制的白色骑装警服,下身是黑色的马裤与马靴,瞧上去各个英姿飒爽,身形姣好,十分吸引路上行人的目光。有旅游的,不时还拿着相机给女骑警们拍照,还有人大胆过去要求合影的,那几个女骑警却也不推辞。

    林旭瞧着有趣,便也在旁边驻足观看。

    才瞧了片刻,忽然听到旁边不远处“啊”的一声女人惊声尖叫。他立即闻声转头瞧去,但见是一辆飞驰的摩托车从一个女人身边疾驶而过,然后摩托车后座上的一名男子在经过时,一把抓住了女人肩上背着的包进行抢夺。

    但没想这女人警觉,在将要被拉得脱手而出时,忽然伸手紧紧抓住了。但这一抓住,却是情况更糟。她那背包带子坚韧,这猛地双方一扯下,不但未能扯断,她还被摩托车带的一下拉倒拖到了地上。

    也不知是那包或是包里的东西有多贵重,还是一时吓傻了不知该作何反应,反正这女人急切间就只是死死地抓住了包,也不识松手。

    这只被拉倒还算是轻的,可那摩托车正速度不减地疾驰,照这速度,那女人很可能会被拖死。

    女人的那声尖叫,是在摩托车抢匪抢夺她包时所发出的。当林旭闻声转过头来时,已是看到那女人被连带着拖倒在地,又是忍不住发出了一声被摔痛的尖叫。当此之时,最快的解救方法,是弄断女人的那背包带。可那背包带在这般大力相扯中都没断掉,显然是很坚韧,非是轻易可弄断。

    林旭距那边有着大概三十米左右远,他想要发射个暗器将那背包带打断,可身上却没带什么尖锐锋利的东西,而他目前的功力也还远做不到飞花摘叶皆可伤敌的地步。以那背包带的坚韧性,必得是个尖锐锋利的东西,他才有把握打断。

    自己身上没有,他便转眼往旁边瞧去,希望能找到个什么尖锐锋利的东西。当瞧到旁边的女骑警时,他不禁双眼一亮。

    此时离他位置最近的一名女骑警,只跟他有不到十米的距离。他当即箭步飞身过去,到得女骑警的马旁时,探手一抓,“呛”地一声将那女骑警马鞍旁所挂着的马刀抽了出来。

    一把抽出后,他毫不停顿,立即甩手向着摩托车那边飞掷而出。

    “咻咻咻……”

    马刀在空中急转如轮地飞斩而去,然后“当”地一声响,准确无误地将被摩托车拖倒的那女人背包带给斩断。那声响,是斩断后马刀碰到坚硬的地面上所发出的。而这个时候,那女人才被拖离了不到一米远,可谓抢救的十分及时。

    背包带被斩断,摩托车上的抢匪惊讶意外并带些不甘地往这边望了一眼后,并不稍停,速度不减地飞驰逃离。

    林旭不欲放脱这两个抢匪,但这大庭广众之下却也不愿当众显露惊世骇俗的轻功,当即一事不劳二主,顺势一翻身,便抬腿跨上了旁边那女骑警的马。

    这时那女骑警却是还骑在马上的,但急切间林旭却也顾不得先让她下马,上马骑到她后面后,一把搂住她地抢过马缰,双腿一夹马腹便“驾”地一声驾马疾奔,向着那两个摩托车抢匪追赶而去。

    他疾奔而至,出手拔刀后飞掷斩出,速度极快,那女骑警根本没反应过来。直到他这时飞身上马地骑在后面,贴住她身子搂着她抢夺控马权时,她方才反应过来地不由发出一声惊呼。

    可是这声惊呼却已慢了,林旭已是一把抢过了控马权,她的这声惊呼跟林旭的那声喝“驾”几乎是同时发出。
正文 第五十一章 策马追贼 飞马撞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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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早在没练武之前,就已随着村里那个蒙古人关巴图学会了骑马。不过他在没练武之前,因为体弱多病,身子小,力气小,却是只限于会骑,敢于一个人骑上缓缓而行,还谈不上有什么骑术。直到练武之后,身体发育,力气增长,对驾御马匹才练得更加得心应手。武功越高,对控马也就更能随心所欲。他虽并没经过什么专业的训练,但现在也可称得上骑术精湛。

    女骑警们的坐骑,却是比村里关巴图家的那匹马要更高大神骏。按林旭以前在网上看到过的介绍,据说这些马是香江赛马协会所损赠的退役赛马,都是具有欧洲血统的纯种名马。

    至于是真是假,林旭就不知道了,他对于马种并不是很懂,只是瞧着确实比关巴图家的那匹马更高大。这一驾起加速,发现也确实是比关巴图家的那匹马跑得更快,即便这时马背上是乘坐了两个人,也并不受什么影响。当然,这也有林旭暗里同时施展轻功心法轻化自身重量的作用。这也是他早在村里时练出来的,以轻功心法轻化自己的身体,减轻马的负重,能使马跑得更快。

    林旭身前的女骑警在惊呼一声后,便忍不住用力挣扎。只因他速度太快,这女骑警还没看清时,他便已窜上了马地抢过了控马权,并连带控制了她。身后的人都不知是好是歹,有何意图,忽然就窜上了马地连带她一起抢过了马,她当然要挣扎。而且忽然被人紧贴到了身后,这也是下意识的反抗行为。

    只是她的用力挣扎,在林旭的怀里,只能是徒劳。她只觉身后的人及其双臂,简直就像是铁铸的一样,撼动不了分毫。她想要挥肘后击,但双臂却已提前被林旭的胳膊压到了下面,上半身这时还能自由活动的,也就是脖子以上。

    她当即一低头,然后准备再猛地仰头,以头往后面狠狠撞去。她们女子骑警队可并不只是用来装点城市风景的,平日也是有经过严格专业训练的。而且她这时头上所戴的马盔,也是很坚硬的材质,这一下若撞实了,更能增加她这记头槌的威力,说不定都能把后面的人撞得流鼻血了。

    只是不曾想,她才一低头,身后之人已看破了她的意图,当即一偏头地跟着低头,以下巴抵在了她肩上,在她耳边道:“别乱动,先抓住那两个抢匪要紧。”

    这一下对方贴得更近,两人头挨着头,简直像是耳鬓厮磨,对方说话时的热气都吹拂在了她耳朵上,让她忍不住羞躁地耳朵都红了。这一是又气又急之下气的,二则才是羞的。不过听对方这么一说,她也才从刚才的突然变故中回过儿神地冷静下来,抬头一看,发现对方确实是正在策马疾驰地追向那两名摩托车抢匪,这才明白对方并不是无故挟持她地故意抢马。

    只是虽明白了过来,却还是气不过地哼了一声,还嘴道:“抓贼有警察呢,你在这儿瞎添什么乱?难道我不知道追?”

    林旭闻言,只是呵呵一笑,并未接话多说。双腿又一夹打马腹,口里轻喝声“驾”,再次加快速度。

    女骑警听得他的笑声,却是不禁脸红,刚才的事情事发突然,她确实没反过来。眼看着方才那女人被摩托车抢匪拖倒在地上,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来不及做什么。她的其余几名同事,包括附近的所有人,也是都来不及做什么,最后还是身后这人反应奇快地抢了她马刀飞投过去,斩断背包带地救下了那女人。现在这追赶抢匪,也是对方比她反应快。她还在为刚才的那一幕愣怔惊讶之际,对方已是窜上马地抢过了马,而她却是到这时才反应过来。

    “唔唔唔……”

    前面的摩托车轰鸣着疾驰而行,完全不顾路边人行道上的行人安危,行人只能是在一片惊呼声中纷纷闪避。

    城市里的广场,总是繁华地段所在,滨城的这座广场也不例外,而且比起平阳这种小城市的广场而言,也更加繁华。抢匪正是挑繁华人多的地方下手,在下手之前,他们已提前挑选好了路线。本来按照计划,应是能成功地飞车连抢几票的,但没想到才只抢了第一个就意外失手了。

    眼下被后面的骑警追赶,摩托车骑手慌乱之下也是有些慌不择路,虽然不顾路上行人的安危,但人多了还是不免影响速度。而路边有些咖啡厅、饭店等,也是把桌子摆到了店外的路边,更是碍事。但可惜的是,这一段路却是被路边长长的花池绿化带隔着,一时却还没到缺口处,拐不到更宽阔的机动车道上去。

    林旭这边并不是紧随在摩托车后面追赶,他是驾马斜插过去。由机动车道这边追赶,好在是在繁华地段,车道上的车开的并不快,给了他足够的间隙策马穿插。这也是他控马技术了得,才能在车辆间灵活地穿插,而且速度还并不太减。

    相对来说,他这边到底是机动车道,路面宽阔,再加上前面还有个正牌的女骑警作招牌,也算是半个警事行动,有的车辆见到前面的女骑警,还主动避让。而摩托车抢匪那边人行道上的障碍却是更多,两边一对比,他这边马速也不慢,却是很快就追赶上了。

    “驾!”

    眼看着斜插追到了路边的花池绿化带跟前,林旭却是既不变向,也速度不减,而是忽然一声沉喝,猛地一夹马腹的同时,双手用力一提马缰。

    马缰被他用力一提,马头高高仰起地一声长嘶中,四蹄腾空而起,从那半人高的绿化带上直跃了过去。前面的女骑警瞧得这一幕,忍不住跟着发出一声惊呼。

    在半个马身跃进到人行道时,那辆抢匪的摩托车也刚好在此处驶过。马的两只前蹄也连带着从这两人头顶跨过,但在前蹄落地,后蹄跟落时,却是没能再跨过两人头顶,而是直撞到了两人身上。

    马的力气是何其大,又还是正带着冲撞的力量,这两只后蹄跟落一撞,当即把两人踢撞的一声惨叫,从摩托车上给踢撞下来。摩托车也跟着横向翻倒,轰鸣着往前划出了一截。
正文 第五十二章 事了拂衣去 行侠不留名
    从两个摩托车抢匪抢夺刚才那个女人的背包,将其拖倒在地,到林旭抢过了就近一名女骑警的马刀投刀斩带解救,再到他这时纵马追赶将这两名抢匪撞下车制服,一切都发生的很快。两名摩托车抢匪这时也并没跑出多远,也就距刚才的事发地点有一百来米左右。

    这么点儿距离,又是在广场的开阔地带,完全没脱离出视线范围外,附近的人都是看得清清楚楚。当两名摩托车抢匪被林旭纵马越障碍踢撞下车后,略顿片刻,立即有人为林旭鼓掌拍手叫好。有一人起头,立即有许多人跟随。既为林旭救人与擒匪的举动鼓掌,也为林旭高超的投刀技巧与骑术而叫好,还有为他不畏抢匪的勇气。

    不过林旭却并不喜欢太被关注,惹得众人围观。见状,他向身前的女骑警道歉道:“刚才着急抓贼,我有些得罪了,抱歉!”说罢,便准备下马,不过临下马前,他发现女骑警这时竟依在他怀里,又提醒道:“我要下马了,你坐好!”

    女骑警闻言,也才发现自己这时竟完全往后依靠地缩在对方怀里,全靠着对方的身体做支撑。若是没有提醒,对方忽然下马,她不留意下,确实有可能会突然失去支撑的往后闪到。

    注意到这一点后,女骑警又是不禁有些脸红。不过这却也是刚才惊吓之下,下意识的举动。刚才林旭跃马跳过花池绿化带,并连带跳过两名摩托车抢匪头顶,又巧妙地以马的两只后蹄将抢匪踢撞下车的这一举动,对她而言,实在是太过惊验了。

    她们骑警队平日里虽然也有做过跳跃障碍的马术训练,但训练场地跟实际境况可不同。训练场的障碍栏要低一些,而且很窄,就是一道木质栏杆,可现在这个绿化带却比障碍栏要宽了不少,更别说马的前半身刚才还连带跃过了摩托车上的两名抢匪。再加上绿化带的冬青比障碍栏稍微高一些,还有刚才过来的路上有不少车,路况复杂,可不比她们训练时是有准备地跳。

    在这种复杂的路况与难度更高的障碍下,要她自己,实在不敢做出这种危险的举动。因此她刚才受惊吓之下,忍不住下意识就缩到背后那人的怀里,寻找安全感。直到这个时候,方才还有些惊魂未定,便也没留意到自己的这状况。

    这时被对方提醒,方才发现。脸红发热地从对方怀里直起身后,她刚要开口反驳解释,但才一直身,就觉身后一轻,那人却是已跳下了马去。她回头一看,就见那人背着旅行背包的身影在人群中三闪两闪,便迅速消失在了人群中,以致她到现在为止,连对方的正脸都没怎么看清。不禁又是气恼又是无奈,而且似乎还稍微有那么些惋惜。

    “哼!”略顿了片刻,她微哼一声,翻身下马,从马鞍旁边的挂袋里取出两把手铐,给地上那两个仍在哀嚎痛呼的摩托车抢匪铐上。

    她们女骑警属于警察编制系列,该有的装备也是一样儿不少。两个摩托车抢匪被马蹄重重踢了一脚,又被从摩托车上摔下,这时都还没能爬起来,自是无力反抗。更别说另外的那四名女骑警,这时也都骑马赶了过来,他们就是能爬起来也逃不了。

    “小姚,你没事吧?”赶过来后,一名同事关心问道。

    “我没事。”这叫小姚的女警回道。

    “刚才那个人呢?”另一名同事四下搜寻地问道。

    “不知道,一下马就跑得没影儿了,我都没来得及瞧清这人长什么样儿!”小姚摇摇头,有些气闷地道。

    “人家这就是做好事不留名,学雷锋呢!”另一个同事笑道。

    “做好事是做好事,可也不说打声招呼,刚才突然就窜到我马上地到了我身后,吓我一跳!”小姚也知道对方刚才是在做好事,不过她作为被迫参与者,却还是有些生气。

    “吓一跳啊?我看刚才可有人缩到了人怀里,都不舍得出来呢!”一名同事打趣地笑道。

    “是啊,是啊,我也看见了,小姚!”

    “是不是在人怀里特有安全感?”

    “我虽然也没瞧清刚才那人长什么样儿,不过看起来可是很年轻,还挺帅的,跟你很般配哦!”

    一人起头,旁边的三个也跟着起哄。

    “说什么呢你们,别胡说!我那是刚才吓得!”小姚闻言,又是不禁脸红地连忙解释。

    这四名女骑警笑闹了一阵儿过后,忽然其中一名女骑警又道:“不过说真的,刚才那一幕想起来可是既惊险又浪漫呢,简直跟拍电影儿似的。都常说白马王子,小姚这匹马虽然不是白的,但刚才那人可也算是骑着骏马的英雄了。小姚,这可以留作你一生的回忆了,我都挺羡慕你呢,刚才那人为什么就没选我的马呢!”

    她这么一说,几人又不禁打趣她。不过笑闹几句后,却也都觉着这是个既惊验而又浪漫美好的经历,她们也都挺羡慕的。

    被她们这么一说,小姚仔细一想,也是不禁这么觉着,心里还略微地有些甜蜜。只是很可惜的,她不但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就是连对方的样子也都没瞧清,以后便是再有机会遇到了,她也很可能会认不出来。想到这里,又不禁无奈与略带惆怅地叹了口气。

    林旭在人群中转身瞧到两名摩托车抢匪被上了手铐后,便放心地又转身迅速离去。这回他没再稍作停留,直到去得远了,才放缓下了脚步。

    他可不知道背后那几名女骑警这般议论他,不过知道却也不会在意。她们视之为惊险浪温而美好的经历,但在他看来,却觉平常,并没什么好值得回忆的。

    对于刚才那名身前的女骑警,他也没过多留意,他只是找了刚才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并不是特意选的这名女骑警。甚至这名女骑警的样子,他也是没怎么瞧清。一来他一直在其背后,二来则是这女骑警脸上还一直戴着个大墨镜,遮挡了部分面容。

    夏季阳光强烈,这些女骑警戴墨镜倒也不是为了装酷,而是夏日出巡的必要装备。不止她们,像男性摩托车巡警、交警等,夏天也是大都有配墨镜的。

    林旭放缓脚步后,找到个路牌标示,看清这是什么路后,又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地图查看。经历了这么场事件后,他跟原来的路已是有了些偏差,自需重新校正。
正文 第五十三章 好消息和坏消息
    看着眼前的沙滩、大海、阳光,以及海面上的帆船、游艇,沙滩上的游人、比基尼美女等等,林旭不禁心下感叹。心想这才是他电视中常见到,以及他向来想象中的大海美景,而不是那边的渔船、货轮、港口、集装箱、大排档等。

    “果然,这边儿才是赏景的浪漫沙难海岸线!”

    看着眼前的这一切,林旭不禁心下暗道。他此时已是到达了目的地,正站在李飞燕所订房间的那个星海酒店旁边。而这里果然也像他之前猜的一样,正是个豪华海景酒店,而且还是五星级的。

    酒店背临大海而建,正面所对向的,则是一座巨大的广场。这广场比他之前遇见女骑警的那座广场还要大上许多,也比他以前无论是电视上还是现实中所见过的任何广场都要大。据说这广场比首都的天安门广场都还要大,乃是目前全国最大的城市广场。自建成后,便是滨城的地标性建筑。这座广场的名字,也同样以“星海”为名,而星海酒店正是因为紧邻着这座星海广场,所以才取了同样的名字。

    站在路边,远望了会儿那边的沙滩海景美色后,林旭收回目光,走进了星海酒店。进了酒店大堂,他打量地瞧了一圈后,便直往电梯口走去。这酒店大堂装修的既豪华又很现代化,不过他却也没过多惊叹。毕竟五星级酒店他也是去过一个的,虽然岳向阳所建的那座平阳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比起人家这星海酒店看起来觉着还是差了些档次,也不知那五星级里有没有掺水分,不过终归也还差的不多。

    林旭对这方面并没研究,只觉着大堂的占地面积及装修看起来,确实差的不是很多。不过具体有什么差异,他也懒得费这心思。再怎么样,也就是个住的地方。他对衣食住行等等,都并没有什么太过讲究的,也从不太追求享受。住的地方对他来说,不需要多大多豪华,只要能遮风挡雨,并且有足够的独立性与自由性,他就已很满足。

    就像他现在在学校的那间单人宿舍,虽然条件很简陋,但他却已很满意,觉着非常不错了,甚至觉着比自己家里都强。

    走到电梯口等电梯时,他顺便掏出了李飞燕给他的房卡。这张房卡上便有李飞燕所订的房间号码,所以他也不需要到前台去查问,直接上去自己找就行。

    这家星海酒店共有三十六层,高度也是要比岳向阳的那座向阳大酒店高了十几层。房卡上的房间号标的是2006,这表示应该是在20层的6号房。

    等到电梯后,林旭跟随着旁边等电梯的人踏进电梯。这电梯除了电梯门外,其余三面都是透明的,而背面所对的外墙也全都是落地窗玻璃。在电梯上升下降的过程中,还可以随时欣赏这边所面向着的星海广场的美丽景色。这一点,他刚才在酒店外面时也有透过外面的玻璃墙注意到。

    电梯在各楼层间停停开开,耽搁了不少时间。不过林旭却也不着急,只是透过玻璃,看着窗外的景色。等电梯升得高了,便能看到星海广场的全景,确实是非常大,景色也非常优美。尤其在高空俯瞰欣赏,更另有一番不同的美丽。

    等到了二十层,他出了电梯看了下旁边的房间号,按着顺序很快找到了六号房。拿着门卡,往门把手上的感应区一对,但听“嘀”地一声响,门锁便已打开。

    开门进去,就见迎面一扇落地大窗,正好可以看见外面的海景。中间是一张看上去就很柔软舒适的大床,旁边还有沙发、茶几、桌椅等环绕,脚下是柔软的地毯,装修布置的很豪华。房间收拾的很干净整洁,显然有人打扫。

    林旭将肩上背着的旅行包卸下随手扔在沙发上,又四下里外看了一圈,发现旁边的卫生间也是很宽敞高档。里面还有个大浴缸,就紧挨着窗户,在浴缸里泡澡时都可以顺便欣赏窗外的美景。

    这片区域,方圆千米以内都再没有别的高层建筑,只有这座星海酒店一栋大楼,所以在这高楼层内,也完全不用担心会被人看见里面的情形。何况这酒店的玻璃,都是有贴了单面透光的太阳膜的,只有里面能看见外面,而从外面看里面,则是反光看不见的。

    林旭看了圈后,便返回到外面,坐在落地窗旁边的沙发上,一边休息,一边透过窗户俯瞰着下面的海景。看了会儿后,忽然想起件事来,连忙掏出腰间别着的的呼机,重新开机。

    在云城机场坐上飞机起飞前,空姐曾要求所有带着呼机以及大哥大、手机的乘客,把这些设备全部关机,以免这些通讯设备会干拢到飞机的通讯信号。

    到首都机场进行转机时,林旭心想平常也不会有什么人呼他,而且等再坐上飞机时又得关机,还得麻烦一趟,便也就没趁候机的那点儿时间开机。等到抵达滨城机场下飞机后,他却是一时把这事儿给忘了,直到这时方才想起来。这会儿想起来,还是想到下飞机后刚跟卫青衣交换了呼机号码,想着卫青衣到现在也应该安顿好了,不知会不会呼他,这才忽然想起呼机却是还一直关着。

    呼机开机后不久,忽然“唔唔唔”地一通震动,林旭不禁面色一变,没想到他关机的这段时间竟有这么多呼叫信息,这可真是一时忘记误事了,当下连忙翻看。翻看之后,但见呼叫信息虽不少,但却是只有两个人呼的,一个是尾名“黄小姐”,一个则是“关小姐”。黄小姐肯定是黄容,关小姐他猜应是关落雪。两个人的呼叫回复电话,都是显示的学校李飞燕宿舍的电话。

    “小雪她呼我做什么,又出什么事了?”翻看着关落雪的好几个呼叫信息,林旭不禁眉头微皱有些担忧地暗道。

    黄容呼他的原因他是清楚的,在云城机场分别时,黄容曾要求他抵达滨城下飞机后就给她打个电话报平安。只是他下飞机后因担忧李飞燕的事,着急先赶到医院,便暂时没打,觉着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等看过李飞燕后得空儿再打也是一样。

    等出了医院后,他已得了李飞燕给的房卡,便想着等赶到酒店后再给黄容打也不迟。不然要找个路边公用电话打长途的话,也得多花上几块钱,所以便拖到了现在。黄容肯定是见他一直不来电话,等的着急了,这才主动呼他。而看呼叫信息的时间,也确实是在他下飞机的半个小时后才开始的。至于关落雪第一次呼他的时间,则是在下午三点多。此时已是四点多将近五点,过去一个多小时了。

    关落雪的呼叫信息,就是集中在三点多开始,到四点零几结束。这之后,才是又有黄容的呼叫信息,而再没关落雪的。他猜其中的原因,肯定是关落雪等不到他电话,这才无奈回去了。

    关落雪呼他有什么事他不清楚,但看这呼叫的次数与频繁度,肯定是有什么急事或要紧的事。只是这时候,估计关落雪已不在学校,而关落雪家里也没装电话,他也联系不上。当下只能连忙过去床边,拿起床头柜上的电话拨打给黄容,问下黄容究竟出了什么事。

    眼下黄容正在学校李飞燕的宿舍里住着,关落雪要借电话呼他,肯定是绕不过黄容的。所以这中间的事,黄容肯定也是多少清楚的。

    电话打过去,那边很快就接通,听筒里传来黄容有些急切的声音道:“喂,是林旭吗?”

    “是我……”

    林旭刚说了两个字正准备要问关落雪的事,黄容那边已是生气地大声道:“你怎么回事啊?我说了叫你下飞机后给我打个电话的,你不但半天没打,还呼你半天不回,不知道别人会担心啊!”

    林旭忍不住把话筒拿离耳边远了些,等她话声稍顿后,这才重新对回耳边地道:“嗯,是我的错,对不起。我呼机是上飞机关了后,下飞机忘开了。下飞机后没给你立即回电话,是因为担心燕老师,着急赶到医院,所以一时没顾上。”

    “呵,燕老师!”黄容话里气消了些,但这声笑里却是带着些讽刺,“看来在你心里面,还是燕老师最重要啊,连你正牌女朋友都顾不上了,人呼你半天,等你电话等了快一小时,你也是理都不理。”

    “我真的是呼机忘开了,快跟我说说,小雪来找我有什么事?”林旭忍不住有些着急地道。

    黄容叹道:“再有什么事,你也是有心无力、鞭长莫及了,你又不能立马再飞回来!”

    “你就别说这些没用的了,先跟我说下,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林旭语气不由有些加重。

    黄容闻言,忽然带着调皮地一笑,道:“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正文 第五十四章 己错在先 有心无力
    “我拜托你这时候就别玩儿了,快跟我说到底是怎么回事?”林旭闻言,忍不住有些头疼无奈地道。

    黄容笑道:“这怎么是玩儿呢?你想知道,就选一个呗!”

    林旭想了下,无奈地道:“那就先听坏的吧!”

    他觉着坏得应该是关于关落雪的事,关落雪这么着急的找他,应该是出了什么不好的事。而且关落雪呼他多遍未回,让其空等了有一个小时,心里也肯定是对他不满与生气的。而惹了女朋友生气,这对他来说,自然也算是坏消息。

    “坏消息就是——”黄容拉长声音地道:“你女朋友明天一早就要被她姐给带去省城了!”

    林旭闻言,不禁面色一黯,这确实是个坏消息。虽然黄宗文出事的那晚,关落雪半夜来找他时,有跟他说起过她姐姐过几天就会把她带去省城的事,但他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而且是在他正巧不在的时候发生,让他跟关落雪连告个别都不能。关落雪到学校找他,怕就是瞒着她姐姐,偷偷过来跟他道别的。但可惜的是,他人却不在,而且呼了他半天他都没回电话。他虽没有千里眼可以瞧见那边,却也可以想象关落雪最后离开时肯定是很伤心的。

    关落雪去省城的事已是无法挽回,不可改变,但在这离去分别的前夕,她正是想要跟林旭道别寻求安慰的时候,林旭却是没跟她说一声地就忽然不辞而别了,而且还是为了另一个女人去奔赴千里之外。

    林旭不知道关落雪心里对这事究竟会怎么想,但肯定是不会想到什么好的地方。再加上关落雪呼了他半天他都没回电话,空等了一个小时都没跟他说上半句话,可想而知她离去时,心情会有多么糟糕。

    这些加起来,再有两人从此以后便会分隔两地,关落雪那边还有她姐姐不时的耳提面命要棒打鸳鸯叫两人分手。两人的关系在今日过后,怕是会降到冰点。

    林旭为了李飞燕而远赴滨城,确实有说得过去的正当理由,毕竟是这位“燕菲菲老师”出车祸了。在不知道具体情形前,“车祸”二字一联想,就觉着十分严重要紧。所以他二话不说,都来不及跟家里人打招呼地便迅速赶赴滨城,却也是很说得过去。

    可再说得过去,却也不能弥补他在关落雪这边重要时刻的缺失。在她正需要他时,他却没能在她身边,而且还为了另外一个女人远赴千里。哪怕他跟李飞燕之间确实没什么别的特殊关系,就只是很纯洁的师生与友谊,而李飞燕的事也确实很要紧。但这些,却也统统无法挽回这种缺失。

    林旭记得在某本书上看到过句话,说男人是理性动物,而女人则是感性动物。可在这件事上,连他都觉着对关落雪十分抱歉乃至抱憾了,更别说女人的感性思维看法了。尤其对陷入恋爱的女人来说,怕就是天大地大,感情最大,再大的事,也都应该以此为重。而林旭现在的所作所为,就是很伤他们两人的感情了。

    林旭对此也很无奈,不禁十分怨怪自己,怎么下飞机后就一时忘了开呼机了。要是他下飞机后就开了呼机,在关落雪第一遍呼他时,就立即回过去电话解释,这事还有挽回的余地。但现在,则就如黄容所说,当真是鞭长莫及、有心无力了,他就是想解释,也联系不上关落雪去解释了。

    而他也没可能立马就飞回去,赶路可是需要时间的,尤其离得这么远,更是需要时间。就算他现在能坐上飞机,等到赶回关村时,怕也是到第二天早上了。而那个时候,关落雪说不定都已被她姐姐带着踏上前往省城的路了。

    这是没法缩短的实际距离问题,也不是靠努力就可以克服的,如果再遇到了航班、列车晚点等糟糕事,那更不是他所能独力解决的。另外,李飞燕这边虽已确认了她安全无事,但也还不到就能随便撒手不管的地步。毕竟这滨城内还有个血滴子的威胁,指不定就有可能会再让李飞燕遇上,或是这血滴子杀她之心强烈,会主动寻找她的踪迹。

    在这种情况下,他自然是需要继续留下来照顾与帮助李飞燕。这可是一不小心留神,就有可能会丢掉性命的事,自然是更加重要。所以他这时便是想走,也不能走,他必需留下来。

    这两个问题一摆出来,他确实是对关落雪的事有心无力了,甚至可称得上是无能为力。远隔千里之外,他简直是做不了任何事。

    关落雪家里没电话,他联系不上。想要让关落雪再回学校来接他的电话,也是不现实。关落雪到学校找他道别,多半是瞒着她姐姐偷偷做的,所以时间很紧迫,她在学校只最多停留了一个小时。这要回去后想再出来,怕就很难了。而且经历了现在这些,怕是关落雪都未必愿意再听他的解释了。

    “这确实是个坏消息!”林旭转瞬间想了许多后,最后只能是无奈地化为一叹。

    黄容那边接着说道:“她下午忽然过来找你,我想着她既然是你女朋友,也算你半个家里人,就把你到滨城的事都照实跟她说了。”

    林旭又是轻叹了口气,道:“这事不怪你,都是我的错。要是我一下飞机后就立马想起开了呼机,也不至于会弄成现在这样。”

    “可不是吗!”黄容顺着他话地接道,“我刚开始替你解释,说你是因为燕老师出了车祸住院,这才着急顾不得别的就尽快赶去,她还没怎么呢!可到后来一直联系不上你,她就控制不住往别处想了。最后离开的时候,可是既生气又伤心,要不是当着我的面儿,怕是早就哭出来了。”

    林旭听着她的复述,想着当时的情况,心里也是不禁有些难受。最后又叹了口气,道:“行了,不说这个了。”说罢顿了下,转过话题问道:“你的好消息是什么?”

    “好消息当然是我爸中午按时回来了!”黄容开心地道。

    林旭闻言不禁恍然,因为先听了关落雪这事的坏消息,他却是差点儿忘了黄宗文今天会赶回来这档子事了。
正文 第五十五章 请托黄容 散步遇事
    黄宗文平安返回武乡中学,对黄容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但对林旭来说,却算不上是什么好消息,因为他本来就知道黄宗文没事,从始至终都没担心过。也就只有黄容被蒙在鼓里地瞎担心,所以他这时听到是这事后,只是随口“哦”地应了一声,便没再多说什么。

    “你怎么不替我高兴?”黄容听他这么漫不经心地应付,有些不高兴地道。

    林旭无奈道:“黄老师本来就没事,是你自己瞎担心。”

    “那是我爸,我当然担心了!”

    “行,我替你高兴。这可真是个好消息,行了吧!”林旭怕她夹缠不清,顺着她意思地道。

    “瞧你那勉强劲儿!”黄容却还抱怨了句。

    林旭在电话这边不禁又是无奈地无声一叹,道:“好了,没什么事我就挂了,打长途挺贵的。”

    他也不知道这酒店里打电话是已经包含在了住宿费中,还是会另外计时收费。不过想来长途电话贵,应该不至于会免费。但这就不是他操心的了,完了也是李飞燕一起结算。可李飞燕的钱他也不会就胡乱花,能省还是要省,这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了。

    “等一下。”黄容听他要挂,连忙叫停地问道:“我还没问呢,你心里面最重要的燕老师怎么样了?有没有事?”

    “没事,她很好,那个杨俊轩也没什么问题。”林旭回答罢,想了下后,补充地解释道:“另外,我心里不是没有小雪,也不是燕老师就最重要。只是她毕竟出了车祸,事有轻重缓急,我当然要先就要紧的。再说,我也不知道小雪明天就要被她姐带走。”

    黄容道:“这话你应该跟你的小雪说,没必要跟我解释,我又不是你女朋友。”

    林旭不禁苦笑道:“我倒是想跟她说,但现在不是联系不上她吗?”顿了下,接道:“如果你方便的话,麻烦你帮我转达下。要是能帮忙把她再带来学校的话,那就更好,我直接在电话里跟她说。不过你要是不方便的话,那就算了,我以后再找机会跟她解释就是。”

    黄容那边沉默了片刻后,道:“我尽量,不过我不能跟你保证什么,她未必听我的。而且她姐姐也不好对付,关落雨上初中那会儿学校里就传她挺有心机手段的,我小时候可也算见识过。”

    林旭知道她说的是实话,她肯帮就已经算是不错了,当下也没再多求什么,只是先谢过了她。

    说罢了这事,两人便没再多聊地挂了电话。

    林旭挂断电话后,不禁长声一叹,分外苦恼。但这时候他远在千里之外,确实是有心无力,实在再多做不了什么。

    半躺在床上出神地想了好一会儿后,他心下暗道:“最糟糕的情况也不过就是分手罢了,之前她姐姐第一次来找我,强行要我跟她分开时,我心里就已经做好了这种准备。现在也不过就是回到这个准备中,剩下再多担心也是没用,最后还是要看她的态度。如果她真要主动提分手,我也没什么法子。现在我能做的,就是尽快把这边的事情办妥,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看还能不能挽回。那边吗,目前就只能看黄容的了!”

    想罢,却又是不禁一叹。就如黄容本身对替他劝服关落雪没信心一样,他对黄容的这趟帮忙,也确实不抱什么希望,现在也不过就是死马当活马医罢了。

    有了面对最坏打算的准备,他心里倒是稍微振奋了些。当下下床站起,走到落地窗前,俯瞰着窗外下面的海景,舒散心情。看了会儿后,觉着不如出去到海滩上走走,亲临大海,应该更能散心解闷。这般一想,便不多留,拿了房卡装好,就转身出门。

    到了海滩上,遥望天边一望无际的海天相接处,听着大海阵阵的浪涛声,感受着海风吹拂送爽,确实是感觉心情好了不少。当下便手插着裤兜,寻了个人少的方向,散步着慢慢行去,舒散心情。

    这片海岸线,却也是个海湾,名字就叫做星海湾。不过这边的海湾却要浅了许多,不像那边的滨城湾是呈很深窄的弯进陆地许多。

    这一片地域,包括星海广场在内,都是近几年才开始开发的。林旭在路过星海广场时,曾有看过广场前的一块儿石碑刻字介绍,上面说星海广场是在两年前才竣工的。

    因是近几年才开始开发,所以星海广场周边除了已经启动或正在兴建的许多工程外,也还有不少没开发的地方保留着原始的自然地貌。尤其挨着海岸这边,更是保留了不少。有些更是特地保留下来的自然景观,像林旭现在所走向的方向,在一边礁石后面,还有着片不小的森林。

    林旭的目标,正是那片森林,心想着等一边散步一边散心看风景地步行过去后,正好可以在那片森林深处的无人处,找根合适的树枝再抽空练练剑法。

    那边的礁石并不平整,乱石突起,参差不齐,有些地方还显得颇为险峻,所以也没有游人到那边去游玩。大部分人都是在沙滩上,或是下到岸边的浅水中游玩儿戏水。

    林旭越往礁石那边走,一路所遇到的游人越少。这也正是他所期望的,他就是要走到没人的地方去。

    不过人少,却并不代表没人,沿途还是稀稀疏疏地有着几个。直走到礁石处时,他还遇到有两个青年男女在礁石边说话。只是那两人叽哩呱啦地也不知在说些什么,说得话很怪,林旭从没听过,也半个字没听懂。

    只是他本就无心偷听别人的谈话,二则以为那两人是在用什么地方的特色方言交谈,也就没怎么多留意。毕竟中国的各地方言实在太多了,有些地方的方言听起来,简直就跟外国话一样,不是那个地方的人,根本就半个字也听不懂。

    随着瞧了那两人一眼,林旭便隔着两人十米左右远地经过,往乱石突起的礁石上行去。

    这些礁石参差不齐,高低错落,许多地方还坑坑洼洼的。对普通人来说,自然是崎岖难行,但对林旭来说,自然是不在话下,他很轻松地就攀登了上去。登上这片礁石后,他便往后面的森林行去。走出了约有五十米后,忽然听到传来后面一声女人的惊呼,大叫“……”
正文 第五十六章 韩国人 跆拳道黑带
    林旭走到礁石处时,除了刚才遇到的那两个在礁石旁边说话的青年男女外,旁边就再无其余的人。所以这时候后面传来的那声女人惊呼,只能是那其中的女人发出的。而按他听声辨位所分辨出的方位,也是他刚才路过所见的那个位置没错。

    只是那女人的第一声呼救,仍是用的她那个地方的特色方言,林旭根本听不懂她是在叫喊什么。不过虽听不明白话意,但从语气语音中却还是听得出来她很急切地在呼救。

    “Help!”

    紧接着那女人又发出了第二声呼救,用的却竟是英语。林旭目前的英语虽还只是初中水平,但这个简单的单词意思他还是明白的。“help”是帮助的意思,但用作单语句大声呼喊时,就是呼救,叫救命的意思。

    林旭虽然有些奇怪这女人为什么用英语呼救,但却并没耽误他转身救援的脚步。其实在听到那女人刚才第一声用他听不懂的某个地方方言呼救时,他就已经转身往回走了,在听明白这第二声的英语呼救后,则是更加快了脚步,大步飞奔往回赶。

    “救…”

    女人发出了第三声呼救,这第三回终于是用了林旭能听明白的普通话。只是她才喊了一个字出口,嘴就被人捂上地叫不出下半句了,只能在那里“唔唔唔”地奋力挣扎。

    不过也不需她再喊了,林旭这时已经返身赶到。赶到后一瞧,但见正是刚才他路过所瞧见的那两个青年男女,只是这时候那男的将女的拖到了一个礁石后面。这处礁石后面还有一小块儿松软的沙滩,三面都是两米左右高的礁石包围,另一面朝海的地方也是个半包围状态。到了这里,就不担心会被有人瞧见,更何况这附近也再没什么多余的人。女人的呼救声也被海浪声所淹没,传不出去多远。

    这时更是嘴也被捂住,被那男的扑倒压在沙滩上。男的一只手捂住她嘴,另一只手则在她身上四下游走抓摸,并同时撕扯着她身上的衣服。

    夏季天热,两人穿的都薄。而且似乎到海边是有游泳的打算,又或是已经游过上岸的。那男的只是条沙滩短裤与花衬衫短袖,而女的则只是围着条碎花的轻纱披肩,里面隐约可见诱人的三点式比基尼。

    穿的这么少,更是方便了那男的对其施淫。不过在那女的死命拼力挣扎下,一时却也是未让男的得逞。只是她上身的胸衣一时虽还未被扯落,却是被扯偏了开来,一只雪白饱满的**从中露出头来,更惹得那男的淫兴大炽,低头便往那粉嫩的***上咬去。

    只是才刚一低头,忽然“砰”地一下,一只脚重重踢在他腰间,将他打横踢飞了出去。接着又“砰”地一下,撞在了旁边的礁石上。

    这一脚,自是林旭适时赶到踢的。他不明白这一男一女刚才看起来还好好的在那里说话,似乎显得挺亲近,像是男女朋友,这时为什么就突然发生了这种变故。不过不明白不要紧,他看得出来,那女的明显不是自愿。既非自愿,那就属于强`奸,无论他们是什么关系,这个性质都不会变。哪怕是结了婚的,法律上也有个“婚内强`奸”的罪名。而且据说百分之八十的强奸,都是熟人做的。现在这对儿看起来,也是这情况。

    男的被林旭一脚踢飞出去后,女的立即翻身爬起,顺手拣起地上的披肩紧紧裹在身上,然后迅速跑到林旭身边,惊魂未定地向林旭道谢道:“Thank you!谢谢!谢谢你救我!”

    女的第一句开口仍是英语,而后面的汉语普通话,则是说得十分生硬,咬字与语调古怪,像是外国人在说中国话。林旭闻言,不禁奇怪地瞧了她一眼,问道:“你不是中国人?”

    之前这女人开口呼救时,先用英语他就已经觉着很奇怪了。这时这女人开口道谢的第一句仍是英语,再加上她后面的汉语生硬,他就有些寻过味儿来了。虽然一说外国人,许多人第一印象想到的就是金发碧眼、深眼眶高鼻梁的典型西方人种老外,但外国可不是只有欧美的西方国家。中国之外的,都可以统称是外国。像日本、韩国、越南等亚洲国家也同样是外国,而这些国家的人种,也跟中国一样,同样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亚洲人,不开口乍一看的话,很难轻易分辨。

    他刚才路过这两个青年男女时,就只是随意看了一眼,并没多瞧,眼见他们也是黑头发黄皮肤,就下意识也当成中国人,并没去往别处多想。而在下意识把他们当成同胞的情况下,对他们那听不懂的对话也就自然归类成了某个地方特别难懂的方言,也压根儿没往外语上去想。现在这回过味儿来,这才意识到,他们刚才说的,应该是他们国家的母语,而并不是某个汉语方言。

    只是想到了这俩人不是中国人后,林旭心里却不禁略微有些后悔回来施救。尤其这俩人要是日本人的话,那他会更后悔。做为一名大好的爱国青年,他可是从小就对日本人没好感。中学历史课本上那一篇篇日本侵略者所犯下的累累罪行,简直是罄竹难书。要这俩真是日本人,那管他们去死,随便那男的把女的奸出什么花儿来,他眼不见为净就是。可惜现在救也救了,要后悔却也是有些晚了。

    “嗯,是的,我是韩国人。我叫崔素英,请多指教!”那女人闻言鞠了一躬后,用生硬的汉语答道。她汉语虽然说的不是很好,但看起来听还是没问题的。

    “韩国人?”林旭闻言,倒是不禁松了口气。虽然他对韩国也并没什么好感,但跟日本相比起来,总算观感是要好一些。

    既然这个崔素英是韩国人,那那边那个男的自然也是韩国人。这时他再仔细打量两人,便发现两人的长相跟中国人相比,还是有些细微上区别的。

    其实说起来他对韩语也并不算完全陌生没听过,以前在李飞燕的介绍下,还是跟她一起看过几部韩国电影的。只是毕竟不熟悉,现实中乍听之下,却哪能分辨得出来就是韩国话。

    “仓狗,阿西巴,足葛来!”

    那边那男的身体素质不错,再加上林旭刚才那一脚也并没真正下重力,所以那男的这时已是捂着腰地挣扎爬起。一爬起后,便指着林旭用母语一串大骂。

    林旭自是听不出来他骂的是什么意思,但肯定不是好话。不过便是知道他也不会太在意,他一向不爱跟人在嘴上争强好胜。像这种情况,直接动手要比动嘴强得多。

    “我们快走,他是跆拳道的黑带,很厉害的。”林旭正要过去动手,不想旁边那个崔素英见到男的站起后立即神情惊慌害怕地拉着林旭便要转身逃走。

    林旭刚才一脚将男的给踢飞出去时,她正是被压在下面又惊又怕地慌乱无措之际,却是并没看清林旭那一脚的威力。只知道以她对那男的了解,打架是很厉害的,担心林旭不是他对手,还要反过来被打一顿。毕竟林旭外表看上去显得有些文弱,再加上毕竟年龄小,面孔上还有些稚气未脱,实在是没什么威慑力。

    林旭被她一拉,不免顿了下,那男的便趁机先发动了攻击。嘴里叫骂过后,便立即“呀”地一声大叫,助跑两步,飞身凌空一脚向他当胸踢来。

    林旭眼见其踢来,不闪不让,抡腿自面前画个圆地一扫,便“啪”地一声扫中那男的小腿处,又将其扫飞出去。这一下他却是加大了力量,扫中之即,“喀喇”一声,将其膝关节给扫得错位脱臼,让那男的落地后抱膝大声惨叫不止。

    收腿之后,林旭随意扫了那男的一眼,转过来看向满脸惊讶地崔素英道:“黑带很厉害吗?”

    说罢,转身便走。
正文 第五十七章 脚下一条根 不谢再见
    对近些年传入国内,并大行其道风靡全国的韩国跆拳道,林旭当然也早有听说过。不过除了从电视上看到的一些外,他以前从没实际接触过,并不怎么了解。

    不过只看刚才那个韩国男所施展的跆拳道的话,他只能说是不怎么样,实在是不堪一击。就像对方刚才那个凌空飞踢的动作,看起来是很威风很帅气很有型,但这动作在他看来也就是徒有其表,在刚才那种情况下的实战应用性并不大。

    要知道人在双脚离地身处空中后,就会完全的失去着力点与支撑点,这时候在空中就很难再改变动作。所以一旦脱离了地面身处空中后,那时无处借力,简直就像是成了活靶子。即便是林旭本身掌握了高妙的轻功,身处空中时也仍可相应的控制身体做出一些改变,在实战时也很少轻易施展双脚离地的招数,尤其更不会在未试探了解到敌人的真正实力前,初次攻击就施展这种虽看起来威力大却实际破绽也大的招数。他要施展时,也是会在敌人无法做出有效反击时施展。

    就像他前几日跟魏长江的那个弟子韩鹏打斗时,就施展了多次双脚离地的招式,但那是他在迫使韩鹏无法做出有效应对反击时,才顺势施展的连续性大威力攻击。凌空下击,借助本身的体重及地心引力作用,确实是会加大攻击的力量。所以这种凌空出击的招式在实战中并不是不能用,但却要看怎么用。而像韩国男的这种用法,完全就是个错误的示范。

    如果他不是一上来就施展这招,说不定还能多撑几下。但他刚才身处空中,却是根本躲无可躲。也不知道跆拳道就只是这般水平,还是他的跆拳道练得不到家,那个黑带也不知是怎么混来的。

    像中华武术的许多拳法流派里面,都是讲究力从脚起,腿就像是两条树根一样要深扎于地上,从不轻易离地。像这些拳法里面,都根本没有双腿离地凌空出击的招数,就连出腿踢人,都是讲的“踢不过膝”,就是怕踢的高了失去平衡,被对手所趁。

    就像那首《中华功夫》的歌词里唱得一样,“手是两扇门,脚下是一条根”,就深合中华武术的许多道理。这首歌里的许多歌词语句也都是直接摘抄的一些武学谚语,比如还有“外练筋骨皮,内炼一口气”、“棍扫一大片,枪挑一条线”等等。

    不过中华武术流派众多,有根本没有双脚离地凌空出击招数的,也有不少流派里面包含了很多这种凌空出击的招数。就像林旭所学的弹腿、华拳中,便有不少这种招式,而像太祖长拳,则就没有。

    虽然拳法流派有别,招数有异,甚至一些拳法流派的理念还有所冲突,但实战中究竟怎么用,还要看个人的活学活用。毕竟武学道理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就像许多大道理人人会讲,但究竟能不能实际做到,就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达成的了。所以道理知道的再多也没用,最重要的还是实践出真知,能够真正的去身体力行。真正成功的人不是只会讲道理,他们会实际去做。

    “请等一下!”林旭才刚转过身,那个崔素英又连忙拉住他地道:“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还没好好感谢你呢!”

    刚才林旭的那句“黑带很厉害吗”,着实让她很尴尬。据她以前的了解,她那个跆拳道黑带的同伴确实是很厉害,一个人能打五、六个寻常壮汉,却哪里料得到林旭这么个看起来很文弱的少年更加超乎寻常的厉害,那个家伙在这少年手里一招都走不过。

    “你刚才不是已经谢过了吗!”林旭轻轻一甩手,将手抽出,并没有要告诉这个崔素英自己名字的意思。他对跟这个韩国女人认识,也并没兴趣。虽然这女人细看下长得挺漂亮,身材也不错,但他仍是无意认识。而且网上盛传韩国还有一项很出名的整形文化,这个国家的女人,漂亮的未必都是真的,很可能是整出来的。

    “只是口头感谢,并不能表达我的谢意,我还需要郑重道谢。不如,我先请你吃顿晚饭吧!晚饭上,我们再商量,怎么样酬谢你。”崔素英很认真地道。

    林旭摇头谢绝道:“不用了。我觉着口头感谢就够了,另外我还有别的事要办,晚饭也没空儿。”

    崔素英闻言面上闪过失望,随即又是很认真地道:“那可以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吗?我在你方便的时候,再去登门拜谢!”

    “我说了不用就不用,再见!”林旭不想再理会这韩国女人,说罢也不给其再拖延的机会,话音一落就轻身跃上后面的礁石,很快就大步离去。

    “诶,等等……”崔素英叫了一声,见林旭丝毫没理会地头也不回离去,不禁无奈地叹了口气。当下只能目送着他的背影远去,直到消失在视线中。

    林旭走入礁石后面的那片森林中后,抬腕看了下表,但见这时是刚过了晚上六点。

    不过按时间算虽已是到了晚上,但夏季白天长,这时候太阳都还没落山,外面仍是天光大亮,光线充足。

    只是当他走进森林深处后,因周边高大树木的遮挡,光线却是显得昏暗了许多,像是到了黄昏时分。不过这点儿昏暗以他现在的视力来说,却不算什么,丝毫影响不了。

    当下在森林中寻了一处较为空阔的地带,然后在附近折了根三尺长短大小的树枝,摆起《清风剑法》的起手式,调整呼吸静了静心,便抬手出招开始练了起来。

    “唰唰唰……”

    他手上虽握的是根树枝,但舞到急处时,照样发出急速划过空气的破空声响。

    练完一遍后,他毫不停留地又接着练第二遍。一遍复一遍,直练到夜幕低垂,天色完全黑暗下来后,他这才停手罢练。

    吐出一口胸中浊气,他随手将手中的树枝扔掉,感觉心情比之前也是又更好了许多。一是所谓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这会儿离他初听黄容说起关落雪的那个坏消息时,已是过了段时间;二则是专心练剑的情况下,也转移了注意力。

    扔掉树枝,抬腕看了下表,但见已是过了晚上八点。当下便又原路返回,不过出了森林后,他却是没再回酒店,而是径自往滨城中心医院的方向而去,打算直接到医院去看李飞燕。
正文 第五十八章 年轻有为 青年才俊
    林旭这次仍是选择步行前往医院,在路上路过一个大排档时,他进去吃了晚饭。既然李飞燕的晚饭那个杨俊轩会带,林旭也就不必麻烦了,吃完后两手空空地轻松上路。

    因为下午已经走过一趟,他对这一段儿的道路熟悉许多,也不用再看地图了。夜晚的滨城,华灯初上,到处灯光璀璨,更别有一番美丽。而像滨城这样的沿海大城市,夜生活也是比深处内陆的平阳这等小城要丰富许多。尤其又是夏天,白天天热,晚上凉爽,到了夜幕降临后,许多人都从家里出来纳凉,再加上许多上班族白天工作结束,晚上正是出来休息放松的时候,所以整个城市却是比白天显得更加热闹繁华。

    林旭倒也不着急赶路,边走边欣赏着这座城市的夜景。等赶到医院时,已是接近晚上九点,在路上连带吃饭,却是差不多耗费了将近一个小时。不过这速度相对普通人的步行来说,也仍是很快了。

    毕竟滨城中心医院到星海酒店的直线距离超过了六公里,按实际道路距离测算的话,怕是差不多有七、八公里。这距离普通人不做别的,就是全力赶路下,一小时也未必能到。林旭虽未出全力,却也是脚力强健,走得很快了。

    到了医院后,他便熟门熟路地前往住院部李飞燕的病房。等到了627病房后,他透过门上的玻璃往里一瞧,便见到病房里面,那个杨俊轩又是已经先到了,在里面坐的位置也跟下午时的差不多。

    瞧了一眼后,林旭抬手叩指“咚咚咚”敲了几下门。

    里面的两人听到敲门声后,都立即转头望过来。然后那个杨俊轩立即从坐椅上站起来,过来开门。

    “你就是许林吧?你好,我是杨俊轩!”

    打开门后,杨俊轩打量了林旭一眼,立即微笑着说道。说话的同时,又连忙将林旭往里面迎进。不过他在注意到林旭身高虽然已经与他差不了多少,但面孔上却还明显稚气未脱时,眼里却也是不由闪过丝惊讶,他是实在没想到,燕菲菲的这位表弟,竟然这么年轻。看这年纪,似乎都还没有成年。

    按他原本的想象猜测,觉着燕菲菲这位表弟,怎么也该是二十左右了。那晚林旭接电话时,表现得很是沉着冷静,说话及问他的问题也都是条理清晰,表现得很成熟。再加上林旭决定独自一个人前来滨城处理这件事,所以他下意识就觉着林旭怎么也是个成年人了。没想到现在一见,才发现林旭这么小。这也怪他之前并没向燕菲菲多问起过她这位表弟的情况,而燕菲菲本身也没多说。

    “你好!”林旭简单点头回了一句,走进病房,向床上躺着的李飞燕笑了下,却并没称呼这位“表姐”。

    “许林你来了!”李飞燕称呼着林旭的化名笑着打了声招呼,指着床边道:“快过来坐吧!”

    林旭过去坐下后,便没再多说话。有着杨俊轩在一旁,许多话也是不方便多说,李飞燕当下也只是问他吃过了晚饭没有这些闲话。

    “许林你多大了?”杨俊轩跟着过去坐下后,趁着李飞燕问完话的空档,终是忍不住好奇地问林旭道。

    “我今年刚满十六。”林旭自是按着许林的假信息回答。

    “十六,那应该上高中了吧?”

    “嗯!”林旭点了下头,就没再多说。

    “没想到你年纪这么小就敢独自一人出远门,还能独自来滨城处理你表姐的事,真是年少有为啊!”杨俊轩略带感叹地夸奖林旭道。

    李飞燕在旁边替林旭谦虚地笑道:“要比年轻有为,哪里比得过你杨大老板啊!不满三十,就已经白手起家,独自创业地坐拥了上千万身家。”

    林旭下午那会儿,倒也听李飞燕简单介绍过一些杨俊轩的信息,知道这杨梭轩确实是个白手起家的典范。年纪轻轻,就已经独自创下了一家轩远科技有限公司。

    既带“科技”二字,自然是高科技行业。杨俊轩的这家公司,主要是从事的软件、游戏等的编程开发运营等,都是电脑相关一类。据说这杨俊轩是在大学时代就独立开发编写了一个软件,然后被国外一家公司高价收购了版权,从此赚下了自己的第一桶金。等到大学毕业之后,他就开始了创业,到现在已是做得有声有色,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在滨城市,也多少算得上是一个传奇人物。

    李飞燕这回师门任务要偷的,既然就是杨俊轩公司里的一份资料,她自然是早把这杨俊轩给调查得清清楚楚。可怜这家伙救了要偷自家东西的女飞贼,却还不自知。林旭心里面说实话,都对这杨俊轩还挺有些同情的。

    “燕小姐过奖了,我也只是侥幸而已!”杨俊轩含笑自谦道。

    在了解了杨俊轩的身份信息后再来看杨俊轩,林旭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杨俊轩的为人确实不错。年纪轻轻就有了这么大的成就,却一点儿不骄傲自满,而且既年轻有为,性格脾气也好,当真是有成大事的格局与气度。他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可绝非幸致。

    又聊了一会儿,眼看着过了九点半后,杨俊轩以不打扰李飞燕休息养病为由,提议与林旭一起离去,然后他顺便开车送林旭回酒店。

    不过林旭闻言后,立即谢绝道:“我还有话要单独跟表姐说,就不用麻烦了,待会儿我自己回去就行。”

    杨俊轩却坚持道:“许林你千万别客气,这回我一定要送你。你下飞机后我没去接机,就已经很失礼了。现在天这么晚了,怎么能再让你独自回去。这样,你们姐弟俩有话尽管说就是,我先下去等你。我就在楼底下,你不下来,我绝不走。”

    林旭闻言下,不禁十分无奈,杨俊轩没能接机,是他根本就没通知杨俊轩。这种情况下,杨俊轩就是想接也接不着,没想到他却还把这算进去。

    最后想了下,林旭只能是无奈地答应,实在是这杨俊轩太过盛情难却了。

    见他答应后,杨俊轩便笑着告辞,先出门下楼去了。

    目送杨俊轩带上门离去,约摸着已走远后,林旭转过头无奈地向李飞燕道:“这家伙也太热情了,热情的过了头儿。不就是撞了你一下吗,又没怎么受伤,完全没必要,这家伙不会是看上你了吧?”
正文 第五十九章 杀人之念 死有余辜
    说实话,杨俊轩对李飞燕确实过分热情了些,而且林旭觉着这杨俊轩看李飞燕的眼神儿也不对,很有些爱慕之意。

    “怎么,你吃醋了?”李飞燕笑嘻嘻地问。

    “我吃哪门子醋?我是有女朋友的人。”林旭无奈道。不过说心里话,看着杨俊轩对李飞燕献殷勤,他确实是有些不太舒服。

    “是哦!”李飞燕笑了句,问道:“你的小女朋友怎么样了?”

    “还好,老样子!”林旭随口应付句,不愿谈这事。对目前跟关落雪的关系变化,他也不愿跟李飞燕多说。

    如果他说是来滨城看李飞燕,而致使的跟关落雪关系恶化,岂不是有怨怪李飞燕的意思。这事并不能怪李飞燕,只能怪他一时忘了开呼机。何况就算真跟李飞燕有关,在李飞燕出车祸情况不明之前,他也都是要先就紧李飞燕。关落雪要真为这事生他的气,他也没办法。她再生气,在当时的情况下,他还是要先就紧李飞燕。

    更别说现在的问题,也确实跟李飞燕没多大关系。这事他自己已经有了决定,说给李飞燕听也不会有什么帮助,只会让她为自己徒增烦恼,并凭添些内疚感。何况自己感情的事,他也真不愿跟别人多说,再是关系亲近的也不例外。有些事,只适合自己独自承担与独自处理。

    李飞燕听他这么说,便也就没多问,她却也是知道林旭是一向不愿多谈这些的。当下随意一笑后,便面色一正地转过话题道:“你让我打听的隔壁那个郑文辉的事,我已经打听清楚了。”

    她知道林旭特地留下来是打算问什么,这也是林旭下午离去前就跟她说好的。所以这时不需林旭开口,她便主动提了起来。

    林旭闻言下,也是立即面色一正,问道:“是怎么回事?”

    李飞燕轻叹一声,面色一沉地道:“你那会儿说的没错,你确实是救错人了,那个郑文辉十分该死。”

    林旭闻言没有说话,他心里其实也早有这准备了,当下只是看着李飞燕,等她接着说下去。

    李飞燕稍一顿,便接着说道:“这个郑文辉家里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很有钱,而且在滨城本地也很有势力。这郑文辉就是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平常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势,仗势欺人、欺男霸女的事没少做过。不过这一次,就做的太过了。”

    “他跟那个吴伟华的结仇,是源于吴伟华的妹妹吴丽华。这个吴丽华还是个大学生,长得很漂亮,然后不知怎么被郑文辉这混蛋遇见看上了,就硬要追求。但吴丽华却不是那种爱钱的物质女孩,对郑文辉的追求百般拒绝,有一次还当众拒绝,让郑文辉很没面子。然后这郑文辉就恼羞成怒,安排人把吴丽华给绑走,最后把她**了。听说还把吴丽华关了两天,之后吴丽华被放出来,受不了这打击,就跳海自杀了。”

    李飞燕说到这里,声音很压抑,林旭也听得面色阴沉。

    顿了下,李飞燕叹气地接着说道:“接下来的事,就是你看到的那样了。吴伟华知道她妹妹的事后,哪里肯放过郑文辉这罪魁祸首,就想亲手杀了他替妹妹报仇。”

    “但可惜被我阻止了。”林旭双拳紧握,面上懊恼,眼中闪着压抑不住的怒火。

    李飞燕抓住他手,安慰地劝道:“这不能怪你,你才刚来滨城,又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事?你下午出手,也只是为了救人。而且你阻止吴伟华,也算是救了他。杀人偿命,医院当时那么多人,他大庭广众之下杀了郑文辉,就算最后能逃出医院,也肯定逃不了警察追捕。以郑文辉家的势力,肯定会促使他被判个死刑。现在他是杀人未遂,怎么也判不了死刑的。如果表现好,说不定关上几年就出来了。”

    林旭担忧道:“那个郑文辉昨天还说,进了监狱后也要找人弄死吴伟华。我想他家那么有钱,在监狱里买通个人不是什么问题吧?”

    李飞燕面色沉重地点了点头,道:“这倒确实是。”说罢看着他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做?”

    林旭转头看向邻着隔壁628的那堵墙,声音冰冷地道:“我想杀人。”他此刻,确实是有忍不住想亲手杀了隔壁628那杂碎的冲动。

    李飞燕看了他片刻,问道:“你是说真的?”

    林旭深吸了口气,冷静地点头道:“是。”说罢,转回目光看向李飞燕。

    李飞燕并没劝他,反而是目光有些欣慰加鼓励地看着他道:“那你必须要提前计划好,千万别留下什么线索,给警察找到了。现在可不比古代了,警察办案的手段还是蛮多的!”

    就像她以前曾跟林旭说过的话,“一个真正江湖人的成长,总要经历一场杀戳的”。林旭既然走上了这条江湖路,那这一点就不可避免,终有一天,他的手上也会免不了沾上血腥。江湖并不只是成人的童话,真正的江湖,是残酷与血腥的。这一天,迟早会到。而这样的经历,会带给他真正的蜕变与成长。

    所以李飞燕听他嘴里吐出“杀人”时,非但没有任何的惊慌与劝阻,反而带着些见证他成长的兴奋与欣慰。说罢稍顿,又道:“你想好计划的话跟我商量,我会帮你完善。如果你下不去手的话,到时候我也会帮你。”

    林旭郑重地点了下头,没有再多说。

    “那个郑文辉当真是死性不改,住到医院里还到处勾搭小护士。对害死了吴丽华的事,半点儿都没有悔意,这种人简直死有余辜。这家伙晚饭那会儿在门口碰巧撞见了我,当时竟然还想要调戏我,如果不是杨俊轩刚好在场,主动出面将他打发走的话,我当时就会好好教训这狗东西一顿。”李飞燕说到最后,不禁十分气愤。

    “他怎么会住院的?”林旭多问了句。

    李飞燕道:“他是在**吴丽华的过程中受了伤,被吴丽华奋力挣扎时打伤了。”

    “你打听的可真清楚。”林旭不禁有些惊讶于她打听到的消息可真是具体详细。

    李飞燕摇头叹了声,道:“这事其实不算什么秘密,知道的人不少,当地的网络论坛上还有人披露过这件事。只是郑家很有势力,网上所有相关的贴子全都找人删了,所有知情的人也都被警告过不能乱谁。那个郑文辉就连个强`奸罪都没被治,照样在这里逍遥快活。”
正文 第六十章 天行者 解救法
    林旭对此没有质评什么,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任何国家,都很难做到这一点。所谓的公平公正,只是处在某一条件下时所说,绝对的公平,很难出现。

    但所谓的侠士,岂非就是为此而出现。路不平,有人踩。见世间不公,自有正义之士挺身而出。侠肝义胆,就是为了公平与正义。为了自己的,不叫侠,那最多只是快意恩仇;只有为了维护公平、公正与公义,不畏任何的强权与恶势力,还能挺身而出的,才叫行侠仗义,才称得上是侠。

    林旭深受武侠的影响,一向视书中的大侠们为楷模。此刻对那郑文辉动了杀机,一是出于听闻了吴丽华之事的义愤,二也是为了出于公平、公正的行侠仗义。

    既然世间的法律被郑文辉家里靠着钱财与势力钻了漏洞,没能让其受到应有的制裁,那他就代表公正法理去制裁这为恶之人,这也可谓是替天行道。

    林旭自从经历了他戴着孙悟空面具收拾了一帮扒手团伙的“大圣侠”那件事后,便曾想过要给自己弄个更酷点儿的行头与更好听的名号来扮演超级英雄。但因为受限于他当时本身的物质条件,再加上对这事也并未有太过积极,所以目前只是想了个名号,远不及岳纤云因他而受启发地后起追赶,已是一切备办妥当地化身“月蝴蝶”开始了她自己的超级英雄之旅。

    林旭目前暂时所想定的名号叫“天行者”,就是有着替天行道之意,这名字也是由“替天行道”四字中演化而来。只是他目前为止,还没以“天行者”的名头做过任何一件事,也从没跟人说过,上次在平阳随岳纤云一起蒙面行侠,也并没用这名号。这除了是他天行者的行头还完全没置办好外,也是他想着能让天行者有个更好的亮相。

    而现在,说不得就是到了这个时候。

    林旭又转头往隔壁628病房的方向望了一眼,心里有些暗忖地想着,但并没有付之于口地说出来。转回头看了李飞燕一眼,他道:“杨俊轩还在下面等我,我就不多留了,你好好休息。”

    “嗯,你也好好休息,晚安!”李飞燕说着话,从床上探过身子抱了他一下,又在他耳边道:“那个郑文辉的事也不着急,有的是时间,你慢慢想。”

    话虽这样说,但林旭却觉着时间比较紧迫。因为他除了想要除恶杀死郑文辉外,还需要救那个吴伟华的命。下午那会儿,郑文辉曾放话,说吴伟华进了监狱后,他也会想办法找人在监狱里弄死吴伟华。

    以郑文辉家的钱财势力,要做成这事并不难。所以林旭也需要尽快解决郑文辉,他觉着只要杀死郑文辉,那也就从根源上除去了对吴伟华的生命威胁。毕竟郑文辉都死了,自然也就无法再发布这样的命令,找人去办这件事情。不过这前提是要快,如果等郑文辉已经交待了这件事后再将其除去,那这事在郑文辉死后,也可能会继续执行。

    不过这总归也还是有几天时间的,吴伟华被抓住后,到警察审理再到法院判决,最后押往监狱执行等,这中间怎么都得好几天。如果哪个环节稍有延迟的话,说不定拖上十天半月也是有的。毕竟警局、法院也不是郑文辉家开的,一些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他们只能想办法尽力促使这事尽快办,却并不能直接使其一步到位。

    而对林旭来说,这也算是救吴伟华最简单的办法了,杀郑文辉可谓一举两得,即除了恶也同时救了吴伟华一命。不然的话,他要是直接劫狱去救吴伟华,那可就难度大增,闹出的动静也大了。

    无论林旭下午那会儿有没有出手阻止吴伟华行凶,吴伟华最终都是逃不过牢狱之灾的。他既然选择了动手,那就是选择了犯罪。而当时还是在大庭广众的场合下,医院走廊里瞧见的都是证人,这点吴伟华是怎么也逃不脱的。所以林旭虽阻止了吴伟华,救错了郑文辉,但这点他却也无可改变,替吴伟华杀了郑文辉并同时救其一命,便已算是还了。至于吴伟华的牢狱之灾,林旭却并没义务非要帮他得脱,毕竟又不是他害吴伟华坐牢的,而是吴伟华自己的行为造成的。

    而且就算林旭愿意在这件事上相帮,他也没什么好的办法,总不能还是要去劫狱帮吴伟华逃脱。这且先不说他能不能办成,就算能办成,吴伟华以后怕是一辈子也都难洗去逃犯的罪名了。除了东躲西藏外,只能是偷渡到境外。而这下场对吴伟华来说,怕也未必就好。所以与其如此,林旭不如不做,只要能保下吴伟华的性命就好,最多他再替吴伟华请个好的律师争取为其减刑就是。

    林旭当下也没再多说,与李飞燕道过别后,就转身出门而去。

    打开门刚出来后,很巧地就见旁边628的病房门这时也是刚好打开。郑文辉的那三个黑衣保镖这时都是或坐或站地在病房门外看门,房门打开后,里面当先走出来一个长得挺漂亮,身材高挑有致的年轻护士,而那郑文辉就一脸轻佻地跟在护士身后。

    “辉少,那我就先走了!”护士出来后,探头左右瞧了下,在注意到隔壁门口的林旭正瞧向她这边后,面上略微尴尬了下地多瞧了林旭一眼,便转身向着身后的郑文辉道。

    “嗯,去吧!”那郑文辉笑着伸手拍了下护士的屁股,完全不在意旁边有没有人。

    林旭对男女之事虽然还并不完全明白,但瞧着郑文辉这般轻佻的举动,却也是猜到了那护士刚才在病房里与郑文辉肯定是做了些不可描述之事。心下颇为厌恶地瞧了一眼,他扭头便走。

    “唉,你等下,先别走,过来下!”不想才走了两步,那郑文辉却是注意到林旭刚从627病房里出来,心下一动地连忙叫住林旭。

    而他这边开口一叫,不需吩咐,就立即有一名保镖快步过来地拦到了林旭身前,示意林旭过去郑文辉那边。

    林旭见状,立即面上一冷地低喝道:“好狗不挡路,让开。”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忍无可忍 认识一下
    李飞燕是今天上午才从门诊那边转过来住院部627病房的,而转过来后又一直没怎么出门,所以郑文辉虽就住在隔壁,却也一时并没留意到,直到晚饭的时候恰巧遇见,方才知道自己隔壁病房竟住着个大美女。

    郑文辉好色成性,见到漂亮女的就会忍不住要勾搭,更何况还是李飞燕这种绝非普通漂亮的美人,再加上长相还跟某位正当红的女明星有些像,他一瞧之下眼睛就直了。所以当即就上去搭讪想要认识,不想才没说了两句,病房里面杨俊轩就走出来拦在了前面。

    作为滨城一名白手起家的典范人物,成功的青年创业者,杨俊轩在滨城当地也算是很有名气的人物,经常上当地各报纸、杂志的头条与封面,对他个人的相关报导及其公司新闻很多。这种情况下,再加上郑文辉家里也是滨城上层有钱人的圈子,自然是认识杨俊轩。

    杨俊轩虽然是近几年才跻身到这个圈子里,但是锐意进取,公司发展很快,听说有好几家国外的大公司都有意向其投资,发展的潜力很大。再加上其白手起家、青年创业者的头衔,政府也有意树立起这么一个典范。再有则是他从事的是近几年才兴起的软件编程开发的高科技行业,国家现在都侧重于发展这方面,所以对这类企业都有意培养,给予很多的政策优惠扶助。滨城政府在这方面,自然也是遵从国家的领导,对这类高科技行业在各方面都给予很多方便,大力的扶植培养,想要做出成绩。

    在这种情况下,杨俊轩的身家与实力在滨城商界虽然还算不得多么雄厚,却也是轻易无人招惹。更别说,杨俊轩在滨城的这个高科技行业内,还算得上是领军人物,自然更是政府重点扶植培养的对象。

    郑文辉认识杨俊轩,自然也了解杨俊轩的背景信息。所以有杨俊轩出面相拦,他也就没讨得什么便宜,只能悻悻离去。只是虽然无奈被杨俊轩打发走了,他心里却还是对李飞燕念念不忘。随后便派人去打听了下李飞燕的情况,在知道李飞燕只是因为被杨俊轩开车不小心撞了一下才被杨俊轩送到医院,实际上跟杨俊轩并无任何关系后,他心里就蠢蠢欲动了起来,觉着还有机会横刀夺爱一把。哪怕那杨俊轩也确实对美人有意思,他也能跟杨俊轩公平竞争,最后谁能赢得美人归就看各自的能力了,反正杨俊轩不能阻止他去追求。

    这般想着,就恨不能立即行动。可惜杨俊轩那混蛋一直待在美人病房里不走,让他一时暂没有机会。他心里蠢蠢欲动难休,被勾起了火儿来,便叫了这几天勾搭上的一个漂亮护士过来泄火儿。

    弄完出来后,刚好见到从隔壁病房里走出来个不认识的约摸十六、七少年,就心下一动,想问问这少年跟里面的那大美人是什么关系,想着是不是能从这里找到个突破口。

    没想到这少年年纪不大,脾气却不小,他那保镖才拦过去,就被骂成了狗,简直是给脸不要脸。所谓打狗还需看主人,这保镖是他的手下,被人骂他也连带着丢脸,当即便忍不住面上一怒。

    这名拦在林旭身前的保镖,也是一向跟着郑文辉作威作福惯了,被林旭一骂,哪里忍得下,再一看后面郑文辉的脸色也是对此生气,当即就面色狰狞地发作起来,抬手往林旭脸上抽去,口里跟着骂道:“我`操,你他……”

    “啪”地一声响,这保镖话未说完,脸上就挨了重重一巴掌,直打得他眼冒金星,头昏发黑。他这时正站在墙边,挨了这一巴掌后,被打得重心不稳,头昏眼花地身子一歪,“砰”地一下又撞到了旁边的墙上,当即就双眼一翻,失去意识地顺着墙倒了下去。

    这一巴掌,自是林旭后发先至先打中的他。

    林旭在李飞燕病房里听过了吴丽华的事后,早已是窝了一肚子的火,恨不得当即就出门杀过去一把捏碎那混蛋郑文辉的喉咙。只是知道这么做不妥善,也会留下太明显的证据,这才忍住的。出门撞见了郑文辉后,他也是暂时强忍着。没想到他还没怎么样,这郑文辉就先来招惹他,当即就有些忍不住了,因此这一下出手却是颇重,一巴掌就把这保镖给扇昏了过去。除了是发泄下心里的怒气,也是回报下这保镖下午那会儿对吴伟华的殴打。那会儿出手阻止吴伟华后,却害得吴伟华被打了一顿,这点却算是他的亏欠。

    郑文辉与剩余的两名保镖哪里料得到林旭出手竟然这么重,力量也这么大,一巴掌就把拦在他身前的保镖给抽晕了过去,当即都是大吃一惊。剩下那两名保镖吃惊过后,立即满脸戒备凝重地拦在了郑文辉身前,而郑文辉则吃惊之余还忍不住有些生畏。

    “你过来。”林旭转过身面向郑文辉三人,伸手指向郑文辉道。

    郑文辉见状,立即满脸堆笑地道:“小兄弟你误会了,我刚才没有任何恶意,就是想认识下。不过这狗才却是有眼无珠,擅自跟你动手,这完全不是我的意思。我这人最喜欢交朋友了,大家交个朋友可好?”

    眼下形势比人强,眼见林旭看起来斯文秀气,瘦瘦高高的,没想到手劲儿却那么大,一下就把他保镖那等壮汉给扇晕了过去。这么大的力气,郑文辉觉着身前只剩下了两个保镖,怕也是不够保险能保护住他。万一这小子不管不顾地就打过来,那他就危险了。所以眼下的情况,还是要先稳住这小子。

    刚才那保镖一下被扇晕过去,已是惊动到了走廊里的其他人,肯定不多会儿就会有医院的保安、护工等赶过来。这边儿先稳住拖延时间,等医院那些人赶过来,人一多,他也就安全了。

    “很好。”林旭点头冷笑了下,“我这人也很喜欢交朋友,你过来,咱们认识下。”

    “这个,过去就不必了,大家先互相介绍下。”郑文辉有些色厉内茬地讪笑着往后退了一步,“我叫郑文辉,小兄弟你怎么称呼?”

    “你离这么远,可不是交朋友的礼数。”林旭说着话,抬步往郑文辉走了过去。

    “哎,别过来!”郑文辉忍不住叫了一声,又向身前的两个保镖喝骂道:“你俩快给我拦住这小子啊!”
正文 第六十二章 教训借口 蜻蜓点水
    两名保镖见识了林旭一巴掌就把他们另一个同伴抽晕过去的大力气后,都觉着眼前这看似瘦弱的少年很不好对付。不过他们也只是更加小心重视起来,还不至于害怕到不敢动手。这时听得郑文辉的喝骂后,连忙上前张臂相拦。

    只是他们才刚一抬腿,就见对面的林旭已是迅速纵身往前一跃。速度极快地“呼”一下带起道劲风,就从他们两人中间直撞了过去。这一下快到他们根本来不及做什么反应,抬起的脚都还没放下,下意识地刚抬手想要拦,但才只抬起了一半不到,就一下被林旭给撞开了,他们两人的肩头也各被撞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往旁让开。

    两人当即大吃一惊,没想到这少年不但力气很大,速度也是非常快,这一下两人竟是完全没拦住。而当身形站稳之际,两人更是不由大惊失色。就见林旭一闪而过后,便一下贴近到了郑文辉身前,然后抬手一把掐住郑文辉脖子,“砰”地一声将其直按在了后面墙上。

    连他们两个练过的都没能在林旭的速度做下出什么反应,郑文辉这完全没练过又常年酒色过度身体虚弱的公子哥儿更是反应不过来。眼睁睁看着林旭忽然一下就到了眼前,脸上的惊讶表情还没做完,就已被林旭抬手掐住脖子地摁到了墙上,张口想要求救,却已是被掐住地发不出声音,呼吸困难地只能发出声闷哼。

    “别动!”林旭这时回头看向才反应过来,正打算要上前扑救的两名保镖,向二人沉声警告道。

    被林旭这一警告,二人投鼠忌器,确实是没再敢乱动,生怕林旭手上一加劲儿,就直接把郑文辉给掐死了。虽然他们心里觉着双方只是个小冲突,林旭未必就会为此而施辣手,也未必就会甘冒当众杀人的风险,但这却也是谁都说不定的。在这等关头,两人可都不愿冒这种有可能会刺激到对方杀人的风险。

    不过不能动手,两人却是都动起了嘴,又是道歉又是赔礼又是晓以利害地劝林旭千万不要冲动,先把人给放了。

    从林旭一巴掌把刚才拦在他身前的那名保镖抽晕过去,到他这时掐住郑文辉的脖子将其按在墙上,一切都发生的极快,最多也就两分钟左右的样子。所以直到这时,走廊里的其他人却才反应过来这边竟发生了这么严重的冲突,当即便赶过来围观。赶过来的人中,也不少都开口劝林旭不要冲动,有什么事好好谈,何必动手,先把人放了要紧,千万别一时冲动铸下大错。

    “许林,你做什么?”

    在周围一片相劝的吵闹声中,李飞燕的声音忽然响起地惊讶叫道。好在她惊讶之下,倒还没忘记林旭现在用的是许林的化名,没有一时失口叫错了。

    这层楼病房里的隔音效果是很好,李飞燕待在里面并没怎么听见外面的这些动静。不过她虽没听见,却是透过门上的玻璃看见外面忽然聚起了许多人,好奇之下,便开门出来查看。这一看,才发现林旭不但没走,而且竟还闹出了事。眼见林旭掐着郑文辉的脖子将其按在墙上,她是当真吃了一惊,生怕林旭一时冲动下忍不住杀了郑文辉。

    她知道林旭想杀郑文辉,但没想到林旭这么忍不住,才刚出门就闹出了这种事。不过她再一想后,却觉着林旭即便再冲动,也不该会不智到当众杀人地留下这么明显的证据与这么多目击证人,应该只是想先教训下郑文辉地出口气。这么一想后,才稍松了口气。

    林旭闻言看到李飞燕后,倒也并没太多意外,这又不像下午那会儿。李飞燕和杨俊轩在病房里面,一个被挡着门口的视线,一个则正背对着门,谁也没看见外面。现在李飞燕独自一人在里面,是可以随时看见外面的,这么多人地聚过来,显然是会留意到。

    转头看了眼李飞燕后,林旭接过话地向被掐着的郑文辉警告道:“这是我表姐,认识吧,你这臭流氓!你以后给我离她远点儿,我要是再知道你去骚扰她,我见你一次打一次,听见了吗?”

    郑文辉被掐得满脸通红地说不出话来,只能连忙尽力点头。

    林旭见状,这才松手放开了郑文辉。

    一松开后,郑文辉立即依着墙弯腰大咳地拼命呼吸,一时也说不出话来。那两个保镖立即赶过去将他扶住,并紧紧护在他身边。围观过来的有医生,这时连忙过去给他做检查。

    林旭松开手后,便过来走到李飞燕身旁,又拉着她回627病房。

    围观的其余人,见林旭终于松了手,倒也是松了口气,随即就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对郑文辉指指点点。

    林旭刚才警告郑文辉的那句话,也一下把事情挑明了,原来是郑文辉骚扰旁边病房的那漂亮女病人,然后被人家表弟知道后,过来教训警告他的,倒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能说那郑文辉太过下流不堪,连养病的女病人看着漂亮都去骚扰。另外就是那少年脾气冲了点儿,而且没想到看起来瘦弱文质彬彬的,打起架来却挺厉害,这边三个保镖都愣是没拦住,还被打晕了一个。

    说来实在不算什么事,而且那晕过去的保镖也只是晕了过去,另外脸上挨了一巴掌而已,并无大碍,这时已经有医生检查并弄醒了过来。看来那少年虽出手重了点儿,却是很有分寸。

    既然都只是小伤,而且起冲突的原因是郑文辉骚扰人家姑娘,再说大了也只是个民事纠纷,远不能跟下午吴伟华那件事的性质比,所以眼见这时事情既了,冲突平息,也没人多此一举地再去报警。医院方面也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选择报警,只是派人劝诫双方不要再起冲突。

    而明白了是郑文辉骚扰李飞燕所导致事情激化的后,医院这边也主动向李飞燕提议,可以为她另换个远离郑文辉的病房,以免两人离得近,事情再又起什么波澜或反复。

    不过李飞燕对这个提议却是谢绝了,说她明天早上就会出院,现在就不必麻烦了,对凑一晚就是。

    李飞燕明早出院这事,倒也是之前杨俊轩在时三人就已经说好的,杨俊轩还说明早会到酒店先去接林旭,然后两人再来医院一起接李飞燕出院。

    既然李飞燕不接受,医院派来的代表也就没再坚持,只是又再表达了一番歉意,并说会尽量满足李飞燕的其他需求后,就告辞离去了。

    “你是怎么回事?刚出门就撞见那个郑文辉了吗?”待医院的人走后,李飞燕立即开口向林旭问道。

    “嗯!”林旭点了下头。

    李飞燕闻言叹道:“你也是太冲动了点儿,既然都已经决定要杀他了,何必还忍不下一时呢!你这样过几天那家伙死了的话,警方罗列有杀人动机的嫌疑人时,很可能会把也你算上。”

    “我就是瞧见那家伙那副嘴脸后,一时没忍住。”林旭随口道了句,却也没跟李飞燕说刚才外面具体的事发经过。一是觉着没必要,二也懒得多说。

    “算了,也没什么,我们回头把计划想周密点儿就是。你拿我被他骚扰的事当借口,看起来也只是件小事。等我明天出院,我们之后跟他再没接触,也不会有后续冲突,警方多半也不会怀疑。不过要动手的话,还是要多等几天,等你跟他冲突的这事平静下来,才更不会惹人怀疑到。”

    林旭等她说罢后,忽然低声道:“我其实已经动手了。”

    “已经动手了?什么意思?”李飞燕闻言不由惊讶与不解地看着林旭。看了片刻后,没等林旭开口,她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地道:“你用了那招‘蜻蜓点水’?你练成了?”
正文 第六十三章 内力种子 潜伏杀招
    蜻蜓点水,杀人无痕。

    “蜻蜓点水”是《妙手十三式》里的一个招式名称,这招可以做到杀人于了无痕迹,在外表看不出来任何伤痕,但却可以在内部致人于死地。

    蜻蜓点水实际上蜻蜓是在水中产卵,这一招的原理也是如此,将一点内力种子在接触敌人身体之际种入其体内。然后这道内力种子会在循行至其心脉处后,爆发震断其心脉而致死。

    致死的部位,并非只有心脉,还有其他许多致命点,只是主要攻击的部位,仍是以心脉为主。以林旭目前的能力,也只能控制做到去攻击心脉,还无法做到随心控制地去攻击其他任何部位。不过他现在只是要做到杀死郑文辉,能够控制攻击心脉也就足够了。

    蜻蜓点水这个词,还常被用来形容肤浅,因为蜻蜓点水的动作非常轻微,只轻轻地接触下水面。所以这一招的攻击手法,也是非常的轻微,不易被人察觉。练到高深处,甚至能够做到点中敌人后,而敌人却还丝毫没有感觉。

    不过林旭目前的功力,却是还远达不到这种地步。所以他是刚才借着掐住郑文辉的脖子时,暗中施展了这一招,将一点内力种子种在了其锁骨上方的缺盆穴处。缺盆穴属于足阳明胃经,而足阳明胃经下行至乳中穴处时,便是与这里心脏部位的心脉交汇。从锁骨到心脏,这个距离也是很近的。

    蜻蜓点水是产卵,而从卵成长为成虫是需要时间的。所以蜻蜓点水这一招,种入敌人体内的那一点内力种子,也是有一个潜伏期,并不会立即就致对方于死地。这个致死的时间,是可以由施展者所控制的。练到高深处,内力种子的潜伏时间甚至可以长达一年乃至数年。不过以林旭目前的修为,控制的时间只能最多延长到三天。

    既然是要杀人,把潜伏期延长到那么长时间,似乎是没什么用。但其实不然,如果能延长潜伏期,这一招也可以做为一门控制人的手段。而且潜伏期越长,当种子爆发时致命的效果也就越大。因为在潜伏期间,种子是可以缓慢吸收敌人体内的内力与精气成长的,当潜伏的时间越长,种子越为壮大,也就越加根深蒂固,难以化解。再加上这一招的化解,必须要用《妙手十三式》的独门手法,而且中者十分难以察觉自己中招,所以中招者,几乎就等于是无救。

    而潜伏时间延长的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可以摆脱当面杀人的嫌疑。就像林旭现在能将这招延长到三天,当三天后郑文辉暴毙猝死时,他那时完全跟郑文辉没有任何接触,见都没见过,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据证明,那也就不会让人怀疑到是他杀的郑文辉。

    至于他三天前掐了郑文辉一下,可不会延迟到三天后被掐死。这话说出去,谁也不会信,也完全没有科学证明与依据。现在的这个世界,可是处处讲科学的。

    林旭在之前走出李飞燕的病房前,对于如何杀死郑文辉,还并没有具体的计划。只有个粗略的想法,认为至少要遮去本来面目行事,或者可能会启用他已考虑好却还没正式亮相的“天行者”身份。

    但在出了李飞燕的病房后,他却在门口遇到了郑文辉,并与其爆发了冲突。这完全是个意外事件,所以他现在的这般施为,也完全是计划外的当时临机一动。

    而在此之前,他还并没想好要用到《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点水”这招。因为这招他虽然自认是练会了,但却并没有在任何人身上施展过,所以究竟有没有用,他并不敢完全保证。就算现在已经是用在了郑文辉身上,他心里对此也还是有些没底,并不能保证这招就完全起作用。

    毕竟像“蜻蜓点水”这招,施展的手法倒还在其次,最重要的就是对内力的运用与潜送入敌人体内的那个内力种子。手法可以练,也可以对人施展看效果,但作为真正杀手的内力种子,却无法轻易找人去试。因为这东西一不小心,是会要了人命的。他再是平常跟李飞燕切磋,也不能拿这招去试,旁人与他无怨无仇的,他也不会轻易就对人试这种杀招。所以今晚的这一次,还是真正的第一次对人施展,因此他心里也把不准。就连那个三天的时间,也是没准儿,说不定有可能会提前爆发。

    “嗯,是用了这招,不过有没有用,我现在却还不敢保证。”点头承认之后,林旭也对李飞燕道出了自己的担忧。

    现在这世上,除了他外,也就李飞燕同样学过《妙手十三式》。虽然鉴于她目前还没修炼出内力,无法发挥出《妙手十三式》的真正威力,许多招式也用不了,但却无碍于她对《妙手十三式》的了解。所以她能够猜到,林旭并不意外。

    更别说“蜻蜓点水”这招,还是目前燕子门中近身偷人东西时,所用偷盗手法的主要演化源头。“蜻蜓点水”讲求的是杀人于无声无息,所以接近敌人施展的偷袭手法,非常的轻微隐秘,能让人无所察觉。神偷门中没有传承到这招“蜻蜓点水”的真正精髓,所以只把这招前半部分无声无息接近敌人的手法演化成了近身偷盗之术,偷人东西时也是做到了无声无息,丝毫让人察觉不了。

    “你现在能将这招的潜伏期延长到几天?”李飞燕问道。对于林旭目前所学的武功她虽然颇有了解,但具体的修炼进度,她却也是并不完全清楚。

    林旭答道:“目前最长是三天,我用在郑文辉身上的,也是这个时间。但我不太有准,也有可能会提前爆发。”

    李飞燕点点头,道:“那我们就三天后看结果吧,如果没起作用,我们再另行计划。提前爆发的话也不要紧,只要不是现在爆发就行,最好也要能拖过一天。”

    “一天我还是有把握的,这个没问题。”林旭对内力种子能潜伏至少一天,还是很有自信的。

    “能拖过一天,那就问题不大了。”李飞燕闻言松了口气。

    林旭点了下头,没再就此多说。当下又跟李飞燕告辞后,再次转身出门而去。
正文 第六十四章 被跟踪 不想聊天
    天蚕吐丝、蜻蜓振翅、飞蛾扑火、金蝉脱壳、蜻蜓点水………

    《妙手十三式》的招式名称,基本都是以昆虫的动作来命名,因为创下《妙手十三式》空空儿认为,万物之中,昆虫的动作是最快最灵敏的。这套武功,既是以快打慢,主要以速度来取胜的武功,所以取招式名称时都带了个虫类。

    林旭这次再出来后,并没再遇到郑文辉。不管郑文辉心里到底服不服,以他此时在医院的力量,已是无法再为难林旭。

    不过以这种人的为人,林旭想他心里肯定是不甘心的。尤其刚才大庭广众之下,郑文辉也是大大丢了次脸,心里肯定是很怨恨的。一时报复不到自己的话,很可能就会去报复在隔壁的李飞燕。但以那三个保镖加上郑文辉,林旭对李飞燕是半点儿不担心的。如果他们敢去找李飞燕的麻烦,只会被李飞燕再借机教训一顿。而且医院也不是吃干饭的,肯定不会任郑文辉胡来,这医院终归不是他郑家开的。

    下了楼,出了住院部的大门后,林旭抬头正待寻找杨俊轩,就听见杨俊轩的声音响起叫道:“许林!”

    闻声转头望去,便见杨俊轩正坐在大门口台阶下的一条长椅上,膝上放着台笔记本电脑看着。这时见到他后,冲他招了招手,将笔记本电脑合上,然后站起身在台阶下等着他。

    “让你久等了!”林旭走下台阶后,向杨俊轩客气了一句。在第一次出门遇到郑文轩后,他确实是又多耽搁了些时间。

    “没事,走吧!”杨俊轩不介意地笑笑,向林旭做个请的手势,当前带头走去。

    林旭点点头,随后跟上。没走多远,就到了杨俊轩停车的地方。但见杨俊轩开的也是一辆宝马汽车,不过是黑色的,样式跟李飞燕的那辆也有些不一样,应该是型号不同。

    这段路上,林旭只是默默前行,并没多言提起他在楼上与郑文辉的那场冲突。一是觉着没必要;二是他跟杨俊轩还没到很熟的地步,这事说出来也未必有什么帮助;三便是他一向不爱说话,懒得多说。

    开门坐上车后,林旭往后视镜里望了一眼,从后视镜中望到了郑文辉身边的一名保镖正远远吊在后面,不由暗自冷笑了下。这人他其实早就注意到了,从住院部的一楼大厅里就开始跟上了他,看来是郑文辉不甘心,想派人跟踪到他的住处。或是这人跟着,然后再多叫些人半路拦截。

    但无论是哪个,他都不在意,也丝毫不畏惧。如果再敢找上来,那就再狠狠教训他们一顿。

    杨俊轩上车后系好安全带,又请林旭也系上安全带后,便发动了车子,缓缓开出车位。

    在这个过程中,林旭注意到后面的那个郑文辉保镖也上了辆黑色的汽车,并开始发动。等杨俊轩开车驶出医院后,那辆车也开始在后面缓缓跟上。

    “许林你平常玩儿电脑吗?”驾车驶出医院,等车流开始平缓后,杨俊轩转头看了眼林旭问道。

    “有时玩儿。”林旭答道。

    “那喜欢玩儿电脑游戏吗?”杨俊轩又问。

    林旭道:“不喜欢。”

    杨俊轩闻言,不禁略微一愣地有些尴尬。像他认识的林旭这个年纪的少年,都是很喜欢玩儿电脑游戏的,所以他猜林旭多半也喜欢,就想籍此打开话题,跟林旭聊一聊,加深了解。没想到林旭的回答却有点儿意外,直言不喜欢。

    “那你平常都喜欢玩儿什么?除了学习外,有什么业余爱好?”好在这意外倒也不至于让杨俊轩无话可说,立即转过话题问道。

    “我没什么太多业余爱好,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另外就是喜欢看书。”林旭随口应付地简单答道。

    杨俊轩想跟他聊天加深了解,但林旭却不想。另外也是他本来就不爱说话,不想聊天,所以便也有意冷场。不过他说的这些却也不算假话,他平常学武,也是属于学习。

    林旭的回答,又是不禁让杨俊轩有些苦笑。略加有些掩饰尴尬地一笑,道:“看来你是三好学生啊,想必平常学习很好吧?”

    “嗯,三好学生的奖状,我确实拿过不少,成绩也一向不错。”林旭不客气地道。

    “你现在应该是上高中了吧?”杨俊轩问。

    “嗯,九月份开学后会上。”按照他许林这个假身份的年纪,确实是该到上高中的年纪了,所以林旭也只能编个谎。不过这谎也很有技巧,正好还没上,那杨俊轩问他高中的事,他就可以推说不知道。

    杨俊轩笑了下,道:“上了高中就离考大学不远了,有没有想过将来考哪所大学?”

    林旭摇头道:“还没有。”

    这个他确实还没考虑,而且要考虑的话,也应该跟关落雪一起商量考虑。两人可是做过约定,要考同一所大学的。只是两人现在的关系都已经快维持不住了,这个约定却不知是否还能成真。想到此处,心下又不禁生起感叹。

    “男孩子大部分都是数理化好,如果你将来要考理工科的话,可以考虑滨城理工大学。这可是咱们国家很有名的四大工学院之一,师资优厚,学习环境与氛围也非常好,我就是滨工毕业的。而且你将来要是来滨城上学的话,我在这边也可以照顾你。”既然林旭对游戏玩乐没什么兴趣,杨俊轩就从学习方面着手。这其实也是他的强项,他本身上学期间也是个高材生。

    林旭闻言转头看了杨俊轩一眼,虽然他心下觉着杨俊轩是为了李飞燕才这么蓄意交好他,但杨俊轩的这个建议,他却也觉着是很中肯不错的。如果他将来考大学,不考虑关落雪的话,滨城理工大学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他今天虽然刚来滨城,但对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却已是很喜欢了,想想将来如果能在这里上大学,也确实是不错的。而他本身也确实是数理化更优秀一些,还是数学课代表呢!

    他对滨城理工大学倒是还没什么了解,但杨俊轩既这么说,应该不会有假,而在这种稍微上网一查就能查到的事上也不会骗他。滨城理工大学的资料,又不算什么秘密。

    一路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杨俊轩说着话,林旭一路上也都透过后视镜不时注意着后面。

    郑文辉保镖所开着的那辆车,一路上一直都跟他们保持着五十米左右的车距,始终紧跟着。

    杨俊轩一边开车,一边不时地跟林旭说话聊天,却是始终没注意到已经被人给跟踪了。

    当车一路顺利地开到了星海酒店前时,林旭确认了后面跟着的那个郑文辉保镖,只是跟踪着来确认他的住处的,而并不是要打算半路拦截。不然要是半路拦截的话,杨俊轩就不能顺利开到星海酒店了。

    这对林旭来说,却也是更好。因为要是半路拦截的话,他就不得不在杨俊轩面前暴露自己会武功了,而他还不想让杨俊轩知道自己更多的信息与事情。而且届时如果对方人太多的话,他被缠住后,也有可能会顾不到杨俊轩的周全,会牵连到杨俊轩。

    现在对方只是跟踪来确认自己的住处,那显然就是打着之后找上门的主意了。这样只是他自己应对,就不必担心会牵连到杨俊轩了。而他自己独力应对,也是更自由些,要打就打,要走就走。可以随时看情况而定,没有什么拖累。

    这般想着,待车停稳后,林旭便开门下车。

    “许林你早点儿休息,晚安!”杨俊轩在车里向他道。

    “嗯!”林旭应了声,点下头,便打算转身而去。刚一转过身,忽然一个女人咬着生硬的汉语惊喜叫道:“啊,是你!”

    林旭闻言转头望去,但见是那个韩国女人崔素英。
正文 第六十五章 原来认识 双重盯梢
    崔素英此时自然早已不是沙滩上的那幅打扮,她穿着一条白色的齐膝长裙,脚下一款同色的高跟鞋,瞧起来淡雅而美丽。

    她这时也不是孤身一人,身旁还跟着一名穿灰色职业装,年纪比她稍大点儿的女性,稍落后她半步,看起来一幅助理的样子。而再后面,还有两个一身黑西装,瞧起来满脸精悍的保镖模样男的。

    能用得起保镖和助理,看起来这个韩国女人的身份也不一般。而且这时出门带着保镖,怕也是吃了之前在沙滩上孤身一人的亏,小心谨慎了起来。

    他们这时也是正从停车场往酒店大门走去,看样子应该也是同样住在星海酒店。

    既然碰巧被崔素英撞上瞧见了,林旭也不好躲过或装不认识,便转身向她点了下头,轻应了声,“哦,是你!”

    坐在驾驶座上的杨俊轩听见外面有人跟林旭说话,探头瞧了一眼,不由面现惊讶之色,连忙开门下了车,向崔素英叫道:“崔素英小姐!”然后在林旭与她身上来回瞧了眼,问道:“你们认识?”

    “杨总经理!”崔素英瞧到杨俊轩后,也很惊讶,叫过一声后,看着林旭与杨俊轩笑道:“原来你们认识,这可真是太巧了!”

    林旭来回瞧了眼崔素英与杨俊轩,对这两人竟互相认识,同样也很惊讶。不过惊讶归惊讶,他却并没开口多问。觉着就算这俩认识,也跟他没多大关系。

    “许林是我一位朋友的表弟。”杨俊轩绕过车头走过来,向崔素英解释了句,问道:“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原来你叫许林。”终于知道了林旭的名字,崔素英闻言后先向林旭笑了句,然后才向杨俊轩道:“我跟许林是在那边的沙滩上认识的,他当时帮了我一个很大的忙,但走的时候却没有告诉我名字,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对女孩子来说,被人实施**,终归不是什么能够宣之于口的事情。尽管因为林旭的及时解救,那人并没得逞,但就是被扑倒的前半段,也不是随便能跟人说的。所以崔素英这时只是以林旭帮了她忙带过,并没说具体是什么事。

    杨俊轩见她没说林旭是帮了她什么忙,便也没多问,只是又转过头向林旭道:“崔素英小姐是韩国中天集团的谈判代表,正在和我们公司恰谈一项商业合作。”

    “是的,我这次来滨城,主要就是为了这件事情。”崔素英又跟着肯定地向林旭解释了一句。

    “哦!”林旭闻言,只是点下头表示明白,仍是并没多说。

    “许林你也是住在星海酒店吗?”崔素英问道。

    “嗯!”林旭再点头。

    “那真是太巧了,我也是住在这里。”崔素英开心地笑道,又问道:“不知道你住在几号房,明天我可以正式拜访你吗?”

    林旭摇头道:“明天不太方便,我们明天正好有事。”说罢话,往杨俊轩瞧去。

    杨俊轩见状,立即替他解释道:“我们明天确实有事,我的那位朋友,也就是许林的表姐,明天正好出院,我们要去接她。”

    “住院?不知道她是生了什么病,严不严重?”崔素英闻方,立即关心问道。

    杨俊轩道:“不严重的,只是受了点儿小伤,主要是住院观察。有劳崔小姐关心了。”

    “不严重就好。”崔素英笑了下,又向林旭问道:“既然明天有事,那不如后天我去拜访你可以吗?”

    林旭闻言,不禁有些无奈地暗皱眉头。虽说是礼多人不怪,但这礼节太多太繁琐了,也是让人有些烦。他真是觉着崔素英没必要非拜访他地正式登门拜谢,对他来说,那就是个随手的小事而已。可崔素英非要坚持,他却也有些没办法,现在他都有些后悔救崔素英了,这韩国女人真是挺麻烦的。

    “随便!”略带心烦地应了一声,林旭向杨俊轩与崔素英道:“你们慢聊,我要着急去上个卫生间,先走了!”

    说罢,不待两人应话,便头也不回地转身大步而去。他实在是有些厌烦了陪着两人在这里客套,便以此为借口先行离去。反正他跟这两人都不熟,也不在乎在他们面前有什么失礼不失礼的。

    杨俊轩见状,不由略带歉意地向崔素英一笑。崔素英却只是不在意地笑笑,表示理解。看了离去的林旭一眼,她转回头问杨俊轩道:“不知道杨总经理知道许林他住哪个房间吗?他刚才没有说,应该是忘了。”

    杨俊轩摇头苦笑道:“抱歉,这个我还真不清楚。他是今天独自来滨城的,并没通知我去接机,房间也不是我安排的。或者你可以试试到酒店前台前查一下。”

    对于林旭的这番作派,他着实是有些无可奈何。他又不是林旭什么人,实在管不到林旭。再加上他现在为了李飞燕还想要讨好林旭,也是拿林旭没办法,对林旭的这种任性,还只能忍着。这一路上,他其实也是颇领教了些林旭跟人打交道时的那种生硬与不客套,以及不爱说话的性子。

    林旭离去,那个郑文辉的保镖便立即下了车在后面远远跟上。

    对这个跟踪他的郑文辉保镖,林旭是一直有暗中留意的。不过他不知道的是,这时在不远处的另一辆车上,也有人在一直紧盯着注意着他。

    这辆车上有两个人,前面驾驶位上的那个是司机,后排座位上的则是被林旭踢脱臼了腿的那个韩国男人。

    见到林旭离去走向酒店后,这个韩国男立即用韩国话向前面的那个司机叽哩呱啦吩咐了一番。然后那司机听罢,便跟着立即下车,也在后面远远跟上了林旭。

    看着司机下车跟上,这个韩国男又转头盯着林旭的背影,眼里满是愤恨。既恨被林旭打断了腿,也恨被林旭坏了他的好事。

    不过好在他只是腿关节被打脱臼,并不是被踢断了骨头,所以把关节正位后,就基本没什么大碍了。但此时过去的时间还不长,他的膝关节部位,还是免不了有些隐隐地疼痛。这一痛,他就更恨。
正文 第六十六章 朴世昌 引鱼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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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回到房间后,坐在沙上发打开电视看着,一边看电视一边等着郑文辉派人找上门来,然后再出手教训他们一顿。

    只是他等了快半个小时后,却一直没什么动静,始终没人敲门,心下不由奇怪地暗道:“难道这郑文辉是不打算今晚动手,还是这五星级酒店里保安不少,他们也不敢在这里随意放肆?”

    能够开得起五星级酒店的,背后的势力肯定也不会小。而且越是高级的酒店,安保做得越到位。要说郑文辉顾忌酒店里的安保力量,不敢就带着大批人马到酒店里任意妄为,倒也不是没有可能。

    “要是这样的话,那我应该出去走走,给他们个机会。”心下这般想着,林旭起身关了电视,正打算要出门,忽然房间里的电话却响了起来。

    望着“嘟嘟嘟”响的电话,林旭心下不由奇怪这么晚了谁会打来电话,不过当猜到有可能是黄容劝回了关落雪给他打的电话后,他立即就飞身过去接听,连来电显示都没顾得看。

    “喂!”林旭这一声,满含着期待。

    “你好,打扰了,请问是许林吗?”电话那边传来了那个韩国女人崔素英生硬的汉语声音。

    林旭一听,不由大为失望地叹了口气,皱眉不悦道:“是我,你怎么知道我房间电话的?有什么事?”

    这女人真够麻烦的,都有点阴魂不散了。

    “很抱歉,真是打扰了!”崔素英听得出林旭语气里的不高兴,又是连忙道歉,“你刚才走的时候,忘了告诉我你房间的号码。我到酒店前台查询你房间的信息,但他们不肯告诉我,只肯帮我转接了你房间电话。所以,我是特地来请问一下你房间号码的。”

    林旭闻言下,不禁眉头越皱。他刚才不是忘了,而是有意没说,这韩国女人可真没个眼色。至于对方能打来电话,应该是杨俊轩说了燕菲菲的名字,不然他许林的信息,酒店根本没有,想查也查不到。

    想了下,林旭心生一计,道:“我房间是20层6号,我今晚半夜十二点有空儿,你想来的话就过来吧,也不必拖到后天了。”

    “这……”崔素英闻言迟疑了下后,道:“好吧,我会去的,希望不会打扰。”

    “不打扰,我等着你。就这样,再见!”林旭说罢,便打算要挂断电话,不想话音才落,崔素英立即叫道:“请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林旭不由皱眉问道。

    “是关于沙滩上的那件事。”崔素英压低声音说道,“沙滩上的那个人,他叫朴世昌,他也住在星海酒店。你打伤了他,他会很记恨你的。在滨城,他们家还开设了一家跆拳道馆,里面的主教练是他的师兄,比他更加厉害。如果再遇到他,希望你能够小心一些。”

    林旭没想到她是提醒这件事,倒也算好心。不过他对那个什么朴世昌,却是半点也不放在眼里,就算朴世昌的那个师兄再比其厉害上十倍,也照样不会是他的对手。但自己武力的高低,却也没必要跟崔素英详说,要说一时也说不清,当下只道:“嗯,我知道了!”

    “那就这样了,再见!晚一点我会过去拜访你,再次为我的冒昧打扰抱歉!”

    崔素英打电话来,主要还是为提醒林旭朴世昌的事。这件事她之前在停车场本来就打算说的,只是林旭却借口上卫生间提前走了,让她来不及说。所以这才到酒店前台处去查询打电话,至于问林旭的房间号,倒还是在其次。相比起来,提醒他朴世昌的事更加要紧,她不想耽搁。不然要是只想知道林旭住哪儿,完全可以托杨俊轩从侧面打听,没必要亲自打电话来显得这么冒昧。

    “嗯,再见!”林旭说罢后,便挂断了电话。然后抬腕看了下手上的电子表时间,开门走了出去。

    出门之后,他倒是没在走廊里看见那个盯梢的郑文辉保镖。不过当他乘电梯下到楼下大厅后,却是于大厅里发现了这人。那人正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手里拿着杂志装作等人地装模作样在看,但眼睛却是不时地瞟向电梯这边。

    当发现林旭乘电梯下来后,他立即抬起杂志挡起了自己的脸。不过林旭却早先一步注意到了他,看到他用杂志挡脸的动作,只是暗自冷笑了下。

    注意到这人没走后,林旭就没多理会,正要转身往门口走去,却感觉大厅里面似乎还有一人在特别关注地盯着自己。

    普通人被人盯着瞧时,也会有所感觉,只是感受到的轻重程度不同而已。而林旭练武有成后,五感功能大为增强,知觉敏锐,在被人盯着瞧时,就能很快感觉到。甚至于被人在背后盯着,也能轻易察觉到。当然,这只是指普通人,如果是有同样修为的高手,或是那种经过专业训练很擅长跟踪的特工之类,他也很难轻易察觉。

    感觉到还有人盯着自己,林旭立即转头搜寻。只是大厅里这时人很多,他一时间却也没法立即锁定哪个目标。而且大厅里人这么多,或者有哪个人多瞧了他一眼,也是有可能的。当下便也没多在意,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出门之后,他则又走向后面的沙滩。晚上的沙滩,游人要少了许多。再加上晚上涨潮,海水上涨了许多,而这边也没有灯光照明,只有远处的路灯,以及更远处的星海酒店灯光能远远透过来,显得非常昏暗。晚上到这边来,不但没什么景色可看,还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自是没什么人。再加上这时又是过了晚上十点,已到了睡觉时间,更是行人稀少。

    不过远远地,却还是隐隐有那么几对,多是小情侣手拉手地出来散步,正是趁着晚上的幽静,觉着更加浪漫有情调。

    林旭瞧着,也是不禁有些羡慕。要是这时关落雪能在这里,他跟关落雪一起牵着手地在海边散步,也是件挺浪漫美好的事。

    想起关落雪,又是不禁一叹。黄容没能把关落雪劝回来,这事的情况也就更坏一点,这说明关落雪都不愿听他解释了。而等到明天,关落雪就会被她姐姐带去省城晋阳。短时间内,他也是更没机会跟关落雪去解释了。
正文 第六十七章 又来一波 挑得两虎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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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走到沙滩后,自是远离那些情侣与行人,往无人之处行去。想到这风景优美的情侣约会之地,他待会儿就要大打出手,却也是有些煞风景。

    他还是往下午的那片礁石方向走去,白天的时候,这里行人就很少,到了晚上,这附近更是没什么人影,空无一人。

    他并不着急,只是缓缓地散步而行。一边散着步,一边望向身旁的大海,欣赏夜里的海景。对常人来说,晚上这里灯光昏暗,基本看不清什么东西。但对他来说,虽还做不到视之如白昼,但影响却不是很大,在他的眼里看来,这时就像黄昏刚入夜那会儿。要看细微的东西看不清楚,但大些的却是无碍,越大的看得越清楚。

    走了约摸有半小时左右后,他在海浪声中听到了后面隐隐的一片杂乱脚步声,当即停步转身瞧去,就见后面十几个人正大步赶来。为首的,正是那个跟踪他的郑文辉保镖。

    “终于来了!”

    林旭见状,心下暗道一句,站在原地静候着。如果他走出来给了对方机会,对方都不来,那他心里对郑文辉这纨绔可就更加鄙视了。

    沙滩柔软,十几人踩着沙滩大步而行,只是发出片沉闷的声响。这些人很快就赶到林旭面前,离他两米来远停下。停下后,这些人分成两排往两边分行站定,然后把最后面的那个人让了出来。最后出场的这人,却正是郑文辉。

    郑文辉此时自是早已换下了医院的那身病号服,穿着一身合体的西装,不过额角上住院时贴着的那块纱布却没揭下,在这黑夜里那块白色显得颇为亮眼。这处伤口,是他**吴丽华时被吴丽华所伤的。

    被手下分开让出来后,郑文辉抬腿往前走了两步,然后伸手从口袋里掏出根雪茄塞到嘴里。他这边刚一塞上,旁边的一名保镖立即掏出打火机,用手遮风打着,凑过去帮他点上雪茄。

    看着郑文辉的这番作派,林旭只是好整以暇地手插裤兜看着,对被这么多人虎视眈眈瞧着,并无任何惊慌之色,更无畏惧,反而是嘴角还带着丝讥笑。

    雪茄被点上后,郑文辉吸了一口吐出口烟。只是不想这时忽然一股风往他这边吹来,烟吐出后,立即又吹回到他脸上,让他不由被烟呛住地咳着,弄得很是狼狈。

    看着这一幕,林旭虽没笑出声来,脸上却也是不禁有些被逗笑。当然,这笑容里更是满带着嘲笑。

    “操!”

    装逼没成功,郑文辉气愤地把手里的雪茄使劲甩掷到旁边的海里。然后抬手指向林旭,狞笑一声道:“小子,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有人在医院没挨够,又送上门儿来找打!”林旭嘴角含着笑,语气轻松地道。

    “你他`妈`的才找打呢!出门没带眼珠子吧,好好看看现在是谁强?”郑文辉说着伸手指了指左右,随后又是扬起向下一挥手。

    左右众保镖见到他挥手的动作,都伸手从腰间掏出件约一掌长的短棍状东西,然后整齐划一的“唰”地一甩。但听得一片“咔咔”声响,他们手中的短棍都甩出了明晃晃一截的长长棍身,连着原本手柄的长度,都成了半米长左右的短棍。

    林旭见状一瞧,却也认得这东西,在电视里面见过,名字就叫做甩棍,乃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便于携带的防身武器。收起来的时候,只是短短一截,方便带在身上。而需要用的时候,用力一甩,就成了个便于挥舞击打的短棍。

    没想到这郑文辉对他倒还算挺重视的,不但叫来了十几个人,还人手一件甩棍,都带了兵器。别看这甩棍不长,但质量好的打在人身上却是很疼,用足了力,甚至能把人骨头打断。

    不过这也就是针对普通人,这十几个人别说只是带着甩棍,就是全都带着刀,他也不瞧在眼里。郑文辉是对他挺重视了,但显然还重视的不够。只不过郑文辉见手下这些人全都亮出甩棍后,面上就充满了得意与自信,大笑道:“怎么样?怕了吧?怕了就给我乖乖跪地求饶,再让你那个漂亮表姐好好陪我几晚上,我就饶你一命。”

    林旭瞧着郑文辉的得意忘形,面上只是一副看白痴的样子,带着嘲讽地一笑,他正要开口说话,忽然瞧见远处竟又有十几个人大步往这边赶来,面上不由闪过惊讶。

    定睛一细瞧,他看清楚了那边十几个人中为首的,却正是下午那个被他踢脱臼了膝关节的韩国男人。他临出门前,崔素英刚打电话提醒过他这人,不想现在却也凑热闹地带人跟了过来,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盯上的他。

    不过现在一想,他之前在酒店大堂里感觉到另有一人特别关注地盯着他时。想来应该就是这个韩国男,或是这个韩国男派出的手下。从崔素英的电话里,他才知道了这个韩国男的名字,叫朴世昌。

    朴世昌的身边,与他并行为首的,是一名瞧上去四十岁左右的精悍矮壮中年人。这人的相貌看上去也略有些古怪之处,与中国人不同,应该也是韩国人。想起崔素英电话里所说的,他觉着这人应该就是崔素英所特意提过的朴世昌那个更厉害的师兄。

    这人瞧上去倒确实一副精气外露的样子,跆拳道的武功应该确实比朴世昌厉害。除了这两人外,余者就没什么引人注意的了,林旭也就随意扫了一眼,没有再多瞧。

    只是看着这十几人也大步赶来,林旭心里却是忽然灵机一动地想到个主意,向着面前的郑文辉道:“你觉着自己人多势众就强了吗?你有人,我可也不是独一个。瞧见了吗?我的人来了!”

    林旭伸手指了指朴世昌那边,又接着向郑文辉嘲笑道:“你觉着你派人跟踪我我就没发现?我回到酒店里不睡觉为什么又好好的跑出来吹风?我就是特意出来引你上钩的,你这傻缺。”

    郑文辉闻言下,顺着林旭手指的方向一瞧,眼见那边过来的人数并不比他带的少,便是不由面色一变。待听完林旭的话后,则是不由又惊又怒,尤其最后那句,更是让他大怒。既是被骂后的生气,也是感觉自己上了当后的愤怒,立即向着林旭一挥手地大骂道:“你他妈觉着自己有人也就强了吗,倒是看看谁的手下厉害,给我上!我今天就叫你知道知道,什么叫强龙不压地头蛇!”

    “啊呸!”说完话他又觉着把自己比作蛇不好,呸了一声,吐口唾沫。这时不禁暗自庆幸自己足够重视,让手下人都带上了甩棍,自己这边都带着家伙,终究是要占优势的。

    听得郑文辉一声令下后,他这边十几个手下立即大叫应声地向着林旭挥棍扑了过来。

    林旭见状,却是不打不挡,而是转身就往朴世昌那边跑去。跑出了五、六步后,他挥手向着朴世昌那边一指,大声叫道:“给我上!”

    叫过之后,他又立即向朴世昌那边故意大声喝骂道:“朴世昌你这混蛋,怎么才来?崔素英打过电话后,老子都等你半天了!”

    这时两边尚隔着差不多有七、八十米的远近,林旭眼力好,先看清楚了朴世昌那边。他不清楚朴世昌所带的是不是都是韩国人,又是否能听得懂中国话,但两边尚隔着这么远,海浪、海风声又大,他想就算朴世昌那边有与他修为相当的人,怕是也听不清楚他在这边跟郑文辉的谈话。既听不清楚,便也就判断不了他跟郑文辉的关系。

    而这时他跟郑文辉又离得挺近地站一块儿,看起来可就像是一伙儿的。这时他身后跟着郑文辉的一帮手下,他又故意喊得大声地让那边能够听到“给我上”,看起来可就像是他带着人向朴世昌那边杀奔了过去。再加上他话里又叫出了朴世昌的名字,还故意提到了崔素英给他打过电话,就是有意让朴世昌误会是崔素英给他通风报过信,然后他特意在这里带人等着朴世昌的。

    朴世昌那边,未必带的全是韩国人。而朴世昌那个师兄,既然在中国这边开着跆拳道馆,肯定多少是听得懂中国话的。

    在朴世昌那边看来,是林旭正带着身后十几个手持甩棍的人正杀奔过去。而在郑文辉这边看来,林旭那句“给我上”,则是冲朴世昌那边喊的,是通知朴世昌那边赶快带人杀过来。而之后的话,在郑文辉等听来,也是林旭嫌手下那个叫朴世昌的来的迟,骂朴世昌的话。至于话里提到的那个崔素英,应该也是林旭的手下,是林旭派这个崔素英打电话去通知朴世昌的。

    这么一听,再加上林旭叫得出那边带头人的名字,郑文辉这边更是确定朴世昌这帮人,就是林旭叫过来的手下,只是来的迟了点儿。

    而朴世昌那边在听到林旭的话后,那朴世昌便是立即面色一变地用韩语大骂了崔素英一通,认为是崔素英出卖的他。又见林旭身后的那十几人全部手持甩棍,拿着武器,也是明显早有准备对付他的,丝毫没怀疑到林旭与其身后那帮人的关系。骂过一通后,便也是一挥手地用韩语大声道:“给我上!”

    话落,便自己当先大步奔了出去。
正文 第六十八章 韩国人咋了 照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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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给我打到他生活不能自理!”

    郑文辉在后面挥舞着拳头叫嚣着。他本身没有什么武力,自是没有跟着亲自上,留在后面的安全位置,身边还有两个保镖陪着保护。

    “辉少,那个朴世昌听着像韩国名字,那边有人大声喊叫的,也像是韩国话,那里头好像有韩国人,真没什么问题吗?”一名保镖瞧着正在迅速接近的两帮人,有些担忧地道。毕竟要是打了韩国人,那说大了可就是国际问题。

    “韩国人?我操,韩国人怎么了?韩国妞儿老子都他妈玩儿了十几个了,韩国人打几个又怎么了?老子管他哪国的,敢惹老子,就给我打!”郑文辉一听,十分生气地不可一世道。

    顿了下,又接着道:“咱们这边韩国人做生意的也不少,好些个跆拳道馆也都是韩国人开的。那个叫许林的,估计就是在哪家韩国人的跆拳道馆练过,这些人是他从道馆拉来的。不过这些韩国人也是就来咱们这边捞金,真有本事的没几个,背后也没什么势力,打就打了。再说了,谁知道他们真是韩国人,还是咱们这边朝鲜族的,反正说的话都差不多。真出了什么问题,咱们就说不知道是韩国人,只当他们是韩鲜族的。”

    滨城所在的东北地区,与韩鲜半岛相邻,地理位置十分相近。而滨城与韩国,更只是隔着黄海相望,直线距离很近,所以滨城这边的韩国人却是不少。郑文辉对本地韩国人的情况,也多少有些了解,这番话倒不是乱说。不过他对林旭的情况猜测,却就是瞎猜一通了,没半点准的。另外东北这边,确实是有跟韩国同宗同族的朝鲜族,还有个朝鲜族自治区,滨城这边朝鲜族的也并不鲜见,有时候跟韩国人确实是不怎么分得清楚。

    “辉少高明!”另一边的那个保镖听完后,立即向郑文辉竖起大姆指地拍马屁道。

    打了韩国人,跟打了这边的朝鲜族,确实不同。国际性问题比起国内问题,性质自然是不一样。虽然他们实际上打的还是韩国人,但只要他们推说不知道是韩国人,只认为是本地朝鲜族的,以郑文辉家的势力运作一番,并不算什么大问题。

    郑文辉对这个马屁很受用,听完后得意地哈哈大笑。

    看着两边迅速接近,互相喊打喊杀地就要打在一起,林旭心下也是不禁暗自一笑。能让自己两边的敌人互相不识地打在一起,他则坐山观虎斗,最后轻松坐收渔翁之利,心下自然也是乐得高兴。

    实际上郑文辉与朴世昌两边的人加在一起,也都不够林旭打的,他完全不在乎也不害怕跟两边同时开战。只是既然瞧到了从中挑拨的机会,可以更加轻松地取胜,他自然也乐得先让他们两边打一架地互相消耗一番。力战有力战之乐,而像这种智取,也有智取之趣。打击敌人之时,也得学会保存自己的力量。能以最小的力量就取胜,那是再好不过。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则是林旭考虑到已对郑文辉暗自施展了“蜻蜓点水”的暗手,那在其发作而死的这两三天内,自己就实在不宜再与郑文辉起什么大的冲突,至少要保持没什么身体接触。免得到时候郑文辉死后,警方有可能怀疑到自己。

    因着这点考虑,要至少保持不能有身体接触,那就表示,林旭今晚不能再打郑文辉。他原本所想的,也只是把郑文辉的所有手下全部打趴下,然后剩下郑文辉这欺软怕硬的软蛋,那时让其跪地求饶,好好羞辱一番也不是什么问题,不打也没什么。

    不过眼下有这样的机会,可以借别人的手去打郑文辉,他自是不介意在中间挑拨上一把。

    两边都是大步奔跑向前,很快就接近在了一起。只是在互相接近到三米来远的位置时,朴世昌那边,那个疑似朴世昌师兄的韩国人忽然大声喊道:“等等!”

    林旭一见,以为这家伙看出了什么问题,立即施展轻功,速度奇快地一下纵跃过去,在掠过去身旁后,反手往其背上一拍,嘴里叫骂道:“等你个头啊,快给我上去打!”

    这韩国人眼见林旭忽然速度奇快地一下纵跃而来,不由吃了一惊,眼见林旭掠到了其身后,正要立即停步转身,却哪里快得过林旭,身子都还没完全停下,就已被林旭在后背上托拍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就抢上前去,直撞到了对面郑文辉手下的那十几个人中。

    当前的几个一见这家伙撞来,哪管其他,便是抡臂挥着甩棍劈头盖脸地打去。这韩国人抬头一见两三把甩棍一起打来,自是也顾不得其他,连忙闪躲地招架,转瞬就跟这几人打在了一起。

    这家伙跆拳道的功夫确实不差,虽不是林旭的对手,但对上郑文辉手底下的这些人却是还不在他话下。闪身躲过攻击后,三拳两脚下去,便已是踢倒了一人。

    林旭在旁冷眼旁观,觉着要以武学境界划分的话,这家伙应该是外力境的阶段,手上少说也有着几百斤的力量。看样子这个韩国的跆拳道,倒也确实有几分真功夫,应该也有练力的法门。

    其实这名韩国人刚才叫“等等”,倒并不是瞧出了什么不对,识破了林旭的计谋。而是他并不想这么街头斗殴般地群架乱打一气,他想要跟林旭来个单打独斗,所以这才想要叫停。只是林旭眼见得他叫“等等”,以为计露,哪容得他破坏,先一步将他给推了过去。

    反手将这韩国人拍出去后,林旭展开身法三转两转,便已是脱离出了人群,到了朴世昌这队人的侧后方,在那里袖手看着两边已是接战地打到了一起。

    朴世昌这边的人,都是赤手空拳,对上各个手持甩棍的郑文辉手底下这边,倒确实是吃些亏。不过这些人都是学跆拳道的,功夫底子不错,再加上其中有朴世昌的师兄这等高手在,倒也有些优势。

    倒是郑文辉今晚找来的这十几个,大部分都是他们家公司底下的拆迁队的,没怎么正经练过,但街斗打架斗殴的经验却是丰富。再加上其中还有几个退伍兵出身的正经保镖,又都是人手拿着甩棍,单凭武力虽有所不及,可仗着有家伙在手,一时间却也跟朴世昌这边打得旗鼓相当,难分胜负。
正文 第六十九章 形势转换 戏落上场
    随着时间的推移,终究还是朴世昌这边武力值较高的开始占据了上风。毕竟这边打起来进退有据,有章法,而且还有着两三个高手存在。朴世昌的那个师兄就不说了,一个能接下对方三、五个,就是朴世昌本人对上林旭是个菜,一招就落败,但打这些只有寻常打架经验的人,即便对方拿着武器,他也能一个打两个。而在抢夺下了两根甩棍之后,他更是如虎添翼,左右两根甩棍呼呼挥舞,能打三、四个。

    而其余人等,这时也有拼着受伤抢下甩棍的。武器一夺,立即攻守易势,这边很快就大占上风。即便郑文辉手下里还有几个退伍兵出身的保镖,也算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但对上那个朴世昌的师兄,还是有所不敌。

    只是十来分钟的时间,郑文辉这边就大为溃败,被打倒了七、八个后,剩余的眼见招架不住,转身就逃。

    郑文辉一见自己这边败了,也是面色一变地立即拔腿就跑。朴世昌等人则是乘胜追击,追赶出去了一百来米,又打倒了几个后,这才罢手。在追击的过程中,那郑文辉也是免不了挨了几下,但好在最终在几个保镖的护卫下逃了。

    追出去的朴世昌几人停手后,那朴世昌便吩咐身边的几人,打着打火机,用火光照亮地下被打倒的人的脸,想要找出林旭来。刚才打的混乱,这边光线又暗,他却是也早不知那“主谋”与主要仇恨人林旭跑到了哪里去。所以这时打完后,才去一个个仔细辨认。

    朴世昌从追出去被打倒的那几个找起,找完没有,便又返回到这边主战场来找。

    这边倒也不是所有人都跟着朴世昌追了出去,朴世昌的那个师兄就留下没动。剩余也还有几个留在这边,帮忙照顾伤者。他们这边虽然打赢了,却也算是惨胜,因为吃了一开始没武器的亏,这时也是被打倒了五、六个,剩余的更是各个带伤,就连最厉害的朴世昌那个师兄也不例外。他被郑文辉保镖中那几个有退伍兵经历的重点照顾,身上也是有挨了几下。只是他常年练武,筋骨粗壮,并不要紧罢了。

    不过他这时看着脚下被打倒一地的人,却是有些皱眉沉思。他想起了刚交手照面时那个速度奇快的年轻人,快到以他的速度都反应不过来,就挨了对方一下,被推了出去。按照朴世昌所说,那个年轻人也正是下午一招就打脱臼了他腿的人。而按那年轻人的身手,怎么也不至于会轻易落败被打倒。可除了刚开始照面的那一下,他之后就再没遇到那年轻人,似乎一下就不知跑哪里去了。

    如果拿甩棍的这些人是那年轻人的手下,对方不应该是重点跟他放对,缠住他这个武力最高的对手,然后让手下去放手施为才是吗?可除了刚照面的那一下,之后就不见那年轻人踪影了,实在是奇怪。朴世昌的这个师兄,这时也是察觉到了这件事情的古怪处。

    看到朴世昌带人返回来,他转身迎上去,正准备开口跟朴世昌说这件事,忽然身后“啪啪啪”地响起了几声鼓掌。

    众人立即闻声望去,就见他们身后四、五米远处,林旭从悠闲躺着的沙滩上翻身站起,然后拍拍身后沾着的沙子,道:“打得不错!”

    林旭刚才脱出人群后,为了不引起有人注意,就干脆双手垫头地躺倒在了沙滩上悠闲看戏。这边光线昏暗,他躺倒后,一来不会轻易被人注意到,二来就算有人注意,也只当是双方哪个被打倒在地的,也不会去多留意。直到这时双方打完,他才重新露面。

    朴世昌一见是林旭,就是不由大怒,立即以手中甩棍指着林旭用韩语一通大骂。

    林旭自然还是半句听不懂,不在意地摇头笑笑,道:“现在跟你们说句实话,其实刚才那帮人,也是过来找我麻烦的,多谢你们帮我打走了!”

    朴世昌一听,不由怒不可遏。他们家在中国有着不少生意,经常往返两国之间,所以他中国话虽说不大利索,但听懂却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听明白了自己等人竟是被这小子给耍了,更是愤怒异常,怒声喝骂道:“呀,阿西巴,给我去死!”

    最后终于吐出了句十分生硬的汉语,话音一落,便挥舞着手中的甩棍向林旭扑了过去。他扑到近前,两手上的甩棍一起扬起,照着这可恶小子的头上便是狠狠一起打下。

    林旭双手向上一举,便在半途准确无误地抓住了这两只甩棍。然后在朴世昌面上尚自惊讶之际,屈膝抬腿而起,一脚便踹在了他胸口处,“砰”地一声,直将他踹飞了出去。那两根甩棍,自也是不由自主地脱手松开,被林旭抢夺了过去。

    朴世昌的那个师兄眼见师弟一个照面就被踹飞出去,连忙上前一步,伸手在朴世昌的肩头用力一按,将其接了下来。只是他这一按,自己脚下却也是被带的不由自主地在沙滩上滑了半步才站稳,可见林旭这一脚的力量之大,不由得面色一变。这其实还是林旭有意收了力的,否则他如何能接得下,要接也是会被一起撞倒。

    林旭将朴世昌踹飞出去后,便没再多看一眼,而是将手中抢夺过来的两根甩棍正握住后挥舞了几下,感觉倒也是颇趁手。心想郑文辉给他手下配的这甩棍,质量应该是不错的。

    男孩子对兵器总是很感兴趣,林旭挥舞了几下后,把两根甩棍横向握住,往中间一对,十分准确地以两根棍头在胸前互相点中。然后借着互相点中的支点,两手用力一推,把两根甩棍甩出的棍身收了起来,接着把两支收起后只剩一掌长度的短棍揣起来装在自己裤兜里。

    朴世昌的那个师兄接下朴世昌后,将其扶住站好,然后上前两步,十分郑重地向林旭鞠躲行了个礼,用生硬的汉语道:“在下金武跆拳道馆的金石中,请指教!”

    说罢,双拳紧握,一前一后,一横臂一竖臂地举在胸前,脚下成马步,侧对着林旭地摆个起手式。

    “好!”林旭很随意地答应一声,便是侧跃一记“垫步侧踢”踢了过去。他速度奇快,这一脚到了金石中胸前,那个“好”的话音都还未落。

    金石中来不及闪躲,只能连忙双臂交叉于胸前相架。

    “砰”地一声,他虽及时架住了林旭这一脚,却完全挡不住林旭这一脚上所带着的奇大力量。照样是被一脚踢得离地而起,往后倒飞了出去。
正文 第七十章 踢断条腿 一器多用
    林旭一脚踢飞金石中后,再一闪身,便已是到了还自揉着胸口被踢部位的朴世昌面前。

    那朴世昌还正在为师兄金石中同样一招就落败于林旭惊讶之际,眼前一花就见林旭已到了自己眼前,不由更是双目圆睁,如似见鬼。还来不及做任何动作,便忽闻“咔”地一声响,同时下午被林旭踢脱臼的右小腿上一阵剧痛传来,不由得张口大声痛呼地抱腿摔倒在地。却是他这只小腿骨,已被林旭一脚踢断。

    林旭面无表情地俯视着他,声音冰冷地道:“如果再有下次,我会踢断你两条腿。再有第三次,我会踢掉你第三条腿。以后最好别让我再见到你。”

    说罢,便自转身而去,在场中人没一人敢去相拦。金石中从地上爬起来后,也只是连忙赶过来照看朴世昌,又大声咐咐人赶快开车过来,准备送朴世昌到医院。

    “师兄,什么是第三条腿?”朴世昌对汉语听虽然没什么问题,但只是限于日常用语,并不是全能懂,一些不常用词的意思他就不太懂。尤其中国还有许多各地方言,许多词汇他更是弄不明白。就像林旭的这句威胁,他就有些不明白,人不是只有两条腿吗,哪来第三条腿。因此这时虽处断腿的剧痛中,还是忍不住以韩语向金石中问道。

    金石中瞧了他跨下一眼,用韩语回道:“两腿中间的那个,就是男人的第三条腿,中国是有这个说法。”

    朴世昌闻言,不由沉默下来地额头冷汗更冒,不再说什么了。

    金石中瞧了他一眼,叹道:“这个中国少年,武艺实在是太厉害了,恐怕咱们的师父,都不会是他的对手。我常听说中国的武术末落了,这些年在中国打过交道的中国武术家,也并没有遇到什么特别厉害的,没想到却还有这种深藏不露的高手。中国实在太大了,像这种隐藏的高手,这个国家里却不知还有多少!世昌,这个仇你怕是没法报了,就放弃吧!”

    “连师父都不是对手?”朴世昌闻言,不由大为惊讶地道。

    金石中无奈地点下头,道:“我以前曾听师父说起过,中国的武术境界,有外力和内力之分。外力境最多能增长的力量,是一千斤到两千斤,而内力境所增长的力量,则是能达到上万斤。师父目前的功力,也就是千斤的力量,还不能够达到外力境的极限。而这个中国少年,怕是已经拥有了内力境的力量。刚才他踢我的那一脚,我能感觉到,他都还没有尽全力。”

    “中国的武术,真的这么厉害?”朴世昌有些难以置信地道。

    金石中又叹了口气,道:“虽然不愿承认,但无论是日本的空手道,还是我们韩国的跆拳道,其实都是结合了一些中国武术后发展来的。只是我们把原本复杂的修炼,做相应的简化了。中国原本的许多武功,修炼起来都是非常艰难与辛苦的,往往练上十几年,都未必能够入门。所以才造成了现在看起来,中国武术没落的样子。但要真的能有人练成了,可就是非常厉害的。你看那个少年,无论在力量上,还是速度上,都是完全压制我们的。”

    ※※※

    林旭转身离去后,抬腕看了下手上的电子表,但见这时已是将近晚上十一点。而等他回到酒店房间后,便已是过了十一点。

    回到房间后,他将裤兜里装着的那两根甩棍掏出来放在茶几上,便到卫生间里脱了衣服冲了个澡。

    洗完之后,他只换了个四角裤头走出来,也没再穿衣服。反正这房间里也没别人,而周围也没什么高层建筑,他这般穿着也不用担心被人看见。

    出来打开电视后,他随便按了个音乐频道,却没怎么留心看,而是到茶几上拿起一根甩根,握住后用力一甩,但听“咔”地一声,里面两截棍身便甩了出来。

    这甩棍从手柄到棍头,约有半米左右长,手柄外层是黑色的橡胶制,方便握持,尾处还有个挂绳,也可以套在手腕上用于防止脱手。两截棍身则是明晃晃的不绣钢色,重量大概有一斤多。

    这甩棍甩出来后,以长度看就是根短棍。对于短棍的用法,他以前并没练过,不过以这长度来看,也可以当作把短剑来用,而剑法却正是他最近苦练的。再加上以前还跟李飞燕学过燕子门的那短刀匕首用法,长度跟这也差不多,倒是也可以吸取一些其中的用法。

    不过他最近正在练剑,拿在手里挥舞了几下后,便还是顺手使了几招剑法,甚至以这甩棍耍出来个剑花。练了几下,觉着也还顺手,当下又移步到房间的宽敞处,接着练习了起来,熟悉这甩棍的用法。他觉着这东西收起来的话,很方便携带,倒是可以当作随身兵器。

    甚至他所创造的那个超级英雄“天行者”,如果选用兵器的话,也可以配这么两把甩棍,既方便携带,用起来也趁手。而且属于无刃的兵器,打起来也不会轻易见血伤人。那棍头的一截最细,棍头顶端也可以用来打人穴道,还可以使出一种奇门兵刃判官笔的用法,倒也算得一器多用。

    这般一想,更觉着这东西是个很好的随身兵器选择。当下也就练习得更加认真,试验其各种用法。

    判官笔他当然没练过,甚至实物他连见也没见过,只是在武侠中的描述里见过。但兵器是手臂的延伸,他拳脚练得熟练后,无论什么兵器拿到手上,也都能基本会使。而且兵器一道,也算得是一通百通,他现在剑法练得颇熟,这甩棍使来也是没什么大碍。至于判官笔的用法,也不过就是当作手指的延伸来击打敌人穴道而已。主要练的是以甩棍击打敌人穴道为主,倒也不是非要当作判官笔来用。

    练了不知多久后,忽然听得门外“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林旭闻声后,先是一愣,随即便想起了是之前约好的让崔素英半夜十二点来访,现在应该是到时间了。

    看了眼墙上的挂钟,但见这时指针正指向十一点五十五,这崔素英却是提前五分钟到了。当下将手里的甩棍收起,放在桌上,便走过去开门。
正文 第七十一章 以身相许 你烦不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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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开门后,但见外面站着的果然正是崔素英。而这个崔素英,这时竟然又换了身衣服,穿着条紫色的裙子,脚下则是换了双红色的高跟鞋,另外手里提着个白色的纸质礼品袋,差不多一本书的大小。

    门一开,崔素英本是面带着微笑正准备打招呼的,但一看见林旭后,却是忍不住惊呼一声地羞红了脸,连忙扭过头去道:“能麻烦你先穿上衣服吗?”

    林旭当然没忘记自己这时等于基本没穿衣服,就只是重要部位穿了条内裤。不过他事实上,却也是有意如此,闻言只是道:“不用麻烦了,待会儿也还是要脱。”说罢让开门口地道:“你进来吧!”

    崔素英闻言也是没动,仍是扭着头地道:“你这样,可不是待客之道。”

    只是她说话间,还是忍不住以眼角余光偷瞄了眼林旭。这一瞄之下就发现,林旭平日看起来虽显得瘦弱,但这一脱了衣服后,就见得身材矫健,浑身上下满是微微隆起,显得修长而有力的肌肉,腹部也可见明显的八块腹肌,瞧着很是性感。这般一想,她脸上不禁更是羞红发热。还有些暗骂自己又不是没见过男人,这时竟瞧着个小男生有些挪不开眼了。

    “我本来就没想着要招待你,是你非要来拜访我的。”林旭对有没有待客之道毫不在意,说罢一顿,又问道:“你进不进来?一直站在门口说话,可也不是什么礼貌。如果你不打算进来的话,也可以立即转身回去。之后也不用再来了,就当你今晚已经拜访过了。你非要拜访也是挺麻烦的,我确实是不懂什么待客之道。”

    崔素英闻言后暗自咬了下牙,低着头抬腿迈进了房内。然后头也不抬地双手将手里那个礼品袋捧着递上,道:“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这是我冒昧选的一件感谢的礼物,小小心意,不成敬意,希望你能够喜欢。”

    “哦!”林旭伸手接过,往袋子里瞄了一眼,但见里面是个黑色的约摸拳头大小的盒子,盒子上也没什么明显的图案与文字,不知道到底装的是什么。不过是什么他也都不在意,也没有要打开的意思。

    伸手在后面把门关上后,他拿着礼品袋走到电视旁,随手将礼品袋放到电视柜上,然后向崔素英道:“说起谢礼的话,我其实对你更感兴趣。我们中国有一种感恩的方式,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叫‘大恩无以为报,愿以身相许’。”

    崔素英闻言下不由面色一变,有些惊慌地后退一步,仍是低着头不敢抬头地道:“你是什么意思?”

    林旭嘴角噙着丝笑地反问道:“你觉着我大半夜的把你叫过来,会是什么意思?”

    “你,你真的非要我以身相谢吗?”崔素英忽然抬起头问。

    林旭退后几步,坐到床上,摇头道:“不是我非要你谢,而是你非坚持要登门拜谢。我早就跟你说过好几遍不用谢,不用麻烦了,但你还是非要坚持如此。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很嫌麻烦吗?简单一点儿口头谢过不就好了吗,你还非要弄这么麻烦?”

    “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大恩不言谢’。就是受了别人的恩惠,不必非要怎么怎么感谢,而是记在心里,在关键时候给予恩人回报就行了。礼节不重要,重要的是实质。”

    “但你既然非要这种礼节拜访地登门拜谢,那我就只接受这种感谢方式。如果你不能接受的话,那就请回。然后以后不要再随便来烦我,就是对我最好的感谢了。好,再见,不送!”

    崔素英闻言之下,面色不由变了又变,这才明白林旭并不是非要她以身相谢,而是以此来逼迫她离开,以后也不要再来烦他。被人厌烦,是个人都不会好受,更别说她这么个面皮薄的女孩子了。这一刻她心里委屈的都想哭,她从小到大都还没经受过别人的讨厌,尤其是以见过她的男人来说,简直都巴不得地想要她的靠近与喜欢,哪有过林旭这种厌烦的想要早点儿推开她的。

    最后深吸了口气后,她压下心中的各种情绪,鞠躬向林旭行了一礼,诚恳地道:“如果我的做法对你造成了困扰,那我很抱歉,我先在这里向你道歉,对不起。但请你相信我,我确实就只是真诚地向你表达感谢,并没有别的意思。注重礼节,是我从小所接受的教育与养成的习惯。我一直听说中国是礼仪之帮,但没想到你却很不喜欢这种礼节。没有了解到你的喜好与感受,这是我的过失。”

    顿了下,她脸上一副下定决心地道:“对于以身相许,如果你喜欢这种感谢方式的话,那我愿意接受。”

    说罢这话,她脸上更是鲜红欲滴。不过却还是强忍着羞意,抬步走到林旭身前,轻轻闭上眼道:“你来吧!”

    林旭见状,却是不由瞪大眼地有些手足无措了。他哪里是非要这崔素英以身相许了,他就只是想要用最直接干脆到有些粗暴的方式,尽快逼迫打发这崔素英离开,之后也不要再来烦他了而已。

    在听完了崔素英前面那番话后,他本还以为这韩国女人说完后就会转身离开了,不想后面又跟着来这么一出儿。这叫他要怎么办,真来?要怎么来?他对这种事的关键之处,可还是没弄懂呢,而且也压根没想着要真来啊!

    就算真要做这种事,那第一次也应该是跟他的小雪啊,哪能随随便便就给了这韩国女人?他初吻都没守住地被黄容那女流氓夺走了,初夜哪能再随便了?

    “我不是已经说再见了吗?不送,请!”脑子里乱了片刻后,林旭压下情绪地手指向门口强硬道。

    崔素英闻言诧异地睁开眼,“那个,你不是要我以身相许吗?”

    林旭道:“我现在又不想了,你先回吧!”

    “哦!”崔素英低头有些古怪地瞧着林旭,忽然道:“那个,能请问下你今年到底多大吗?”

    “你管我多大啊!”林旭忍不住有些恼羞成怒地一下从床上站起道。他感觉崔素英那眼神,好像是在看未成年儿童一般。虽然他确实还没到法定的成年年纪,但心里面早就自认为已是大人,最受不了这种老拿他当孩子看的了。他这站起,也是为加强气势,他这时身子已长得颇高,在成年人中也是大有优势,这站起一比,立即高出了崔素英半个头,哪怕这韩国女人还是穿着约摸至少五厘米的高跟鞋。
正文 第七十二章 不能忍 自有考虑 金津玉液
    “我没什么别的意思,你别生气。我只是想问,你是不是第一次?”崔素英连忙解释道。

    林旭不知道崔素英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听着这话,却觉着还是有小看轻视他年纪小的意思。他盯着崔素英的眼睛,忽然一把搂住她腰地,在她一声惊呼中,翻身将她扑倒在床上,将其压在身下。

    男女之事的关键之处他虽然确实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电视里的床戏也演得颇多了,虽然不会真正有什么限制级镜头,可前面的大概步骤他还是知道的。既然是床上的戏,那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女人扑倒在床上。

    其次,是亲嘴。林旭瞧着崔素英还带着惊慌的羞红面容,香唇小口因为惊讶微张着,压下自己心中略有的慌乱,一低头,狠狠亲到了崔素英的嘴上。

    只是嘴对上了嘴后,他就一时不知该做什么了,只是在那里感受着对方双唇的柔软香甜。虽然说起来他也算是跟女人亲过嘴了,但上次跟黄容,不过是凑着挨上了一小会儿就立即分开了,而且他那次太过惊讶之下光顾着懵了,也没体会到是什么感觉。所以在这件事上,可以说还是毫无经验。

    好在这种事,似乎也不需要人教。一贴到这柔软的双唇上后,他就感觉有种本能的冲动,忍不住地在对方唇上开始了磨蹭、吸吮。而且接吻的镜头,电视里也演过不少,这种不算什么限制级。

    看着林旭亲到自己唇上后,刚开始明显有些发愣,而随后的亲吻动作,也明显十分生疏地甚至有些笨拙。崔素英不由心喜地暗想,他果然是第一次,甚至连接吻都是第一次。

    这种事,她其实也是第一次。不过女人无论生理还是心理方面,都天生要比男人早熟,何况她年纪本来就比林旭要大上几岁。而且在韩国,这方面的风气也更开放些。她虽然还没亲自经历过,但也算是耳濡目染,亲热戏的影视镜头看过不少,甚至连十八禁的限制级影片也偷偷看过。

    察觉到林旭的生疏,明白他也是第一次后,她心里倒是少了些最初的慌乱。当下又闭上了眼,开始迎合地回吻着林旭,双手也攀住了林旭脖子地紧搂住他。

    她肯答应林旭的以身相许,也是有自己的考虑。她的身份,并不止是韩国中天集团的谈判代表,她同时还是中天集团董事长的女儿。做为这种大家族企业的子女,婚姻一向不得自由,往往是成为两家企业联姻的牺牲品,在韩国这种情况更严重。她从小到大,已是见过了不少的先例。她自己自然也不能例外,那个朴世昌,其实就是她家里为她所选的未来夫婿人选。

    只是目前,她家里还并没有做严重的强硬逼迫,再加上她年龄还小,也不急于结婚。所以双方家长只是要他们两个先行接触,以培养增进感情。这次她做为谈判代表,来中国跟杨俊轩的公司进行商业合作的恰谈,朴世昌便也被派来陪她一起。她对家里的安排,以及对朴世昌本人,一直都并不喜欢,但怎么也没想到对方竟会做出那种事。

    幸亏有林旭及时出现,解救了她。因为这件事的关系,她回去跟家里如实反应后,有可能会摆脱掉朴世昌。但没了朴世昌,家里也很可能会再给她选个金世昌、郑世昌……,反正她的婚姻仍是不可能自主的,这是她摆脱不了的命运。

    既然自己将来的结婚对象,无法选择自己喜欢的人,那为何不把自己宝贵的第一次,献给自己喜欢的人呢?

    当林旭提出要她以身相许时,她心里忍不住闪过了这个大胆的想法。这就是她虽然明白了林旭的目的并不是要她以身相许后,却仍然愿意答应这个条件地自愿献身。

    她认识林旭还不到一天,自然谈不上就对林旭情根深种,对于救过自己的人,她也不会立即就一见倾心地爱上。何况林旭年龄还小,虽然身子已长得挺高,但脸上还有明显的稚气未脱,她下意识也从没往这方面想过。

    不过女孩子对英雄救美这种情节,基本上都有过幻想。而林旭这位英雄的出场,也是非常及时与威风凛凛,一招就制伏了那个可恶的朴世昌。再加上林旭本身外形也好,斯文俊秀,长得很帅,唯一略微遗憾的,也就是年龄小了点儿,但这也并不影响她对林旭的好感。一见钟情的爱虽然还谈不上,但喜欢却是完全够得上了。至少相比起那个朴世昌来,要好得太多,她也能够接受。

    既然林旭提出来了,她这大胆的想法闪过后,便就顺势答应了。而且林旭心里不喜欢她,甚至都谈得上对她有些厌烦,这样也正好。至少过后,林旭不会为了她,而去跟她的家里对抗。再加上又远在中国,她这次离开后,怕也就不会再有什么机会跟林旭见面了。就让她留下这份美好的回忆就是了,不必去想太多。

    就像她曾听说过的一句中国话,“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这般想着,她不由更是投入其中,回应的更加热烈。开始她还回想着看过的一些接吻戏的影视镜头,学着人家怎么亲,但后来就顾不得去想了,只是依着本能地去亲吻、索取,渐渐地迷醉于其中,只觉着这感觉这么美好。

    不知何时,她早已丁香暗渡地探入了林旭口中,而林旭的舌头也已回探入她口中,两人唇来舌往地彼此交缠、追逐。**互换间,她一时间觉着林旭的唾液也是那么甘甜,有种奇特的清香。

    这倒并不只是她的感觉,而是林旭一直以来,都常练《气功》杂志中看来的那招“赤龙搅海”,长久练习之下,也常觉唾液自甘。而他内功修练有成,对身体的各个方面也都有改造与影响。

    唾液在常人看来是脏污的东西,尤其是别人的唾液。但在道家的修炼体系中,却将其视为“金津玉液”,还有句“金津玉液莫轻抛”的修炼术语,就是叫人不要随便乱吐唾沫,这其中实是有包含人身的精华在内。尤其在打通了任督二脉,于口舌中搭鹊桥时,那时真气自督脉下行,到达经过口中时,就会刺激到产生大量唾液,这时的唾液中更是包含有内家真气在内,有“玉液还丹”之说,需以特殊的方法吞咽入腹中丹田炼化。
正文 第七十三章 美人关 忽来电 被打断
    在崔素英的热烈回应中,林旭也是不禁有些沉迷其中,只觉得浑身发热,意乱情迷,觉着这感觉分外的美好与新鲜。一边与崔素英唇舌交缠地热烈激吻,他一边也不由紧紧搂住身下美人的娇躯,双手本能般地下意识在她身上探索抚摸。

    男人似乎天生就能把情与欲分开,林旭心里虽有些不喜欢这韩国女人,但这时却也不介意享受身下的这美好娇躯。尤其沉迷其中后,一时间也更加难以自制地停止。

    怪道自古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温柔乡是英雄冢”。林旭原本认为自己平时已是个很有自制力的人了,但这个时候,却也是觉着难以自拔,甘愿地沉陷其中。紧紧抱着身下的美人儿,恨不得将其揉进自己的身体里。下身的那个部位,也不知何时早已变大变硬地硬邦邦地把内裤撑起个帐篷,硬得都有些难受,直想顶在个什么柔软的东西里,不由自主地就紧贴着崔素英的大腿根处,在那里乱蹭乱顶。

    “唔、嗯……”崔素英鼻中无意识地轻哼着,这时也早已是浑身发烫、意乱情迷,双手也不由自主地在林旭宽阔结实的背上上下游走抚摸。忽然间她伸手探入了林旭内裤中,握住了那个坚硬的东西。

    这东西从来没被他自己以外的什么人随便碰过,被崔素英柔软纤细的手忽然伸手握住,林旭在感觉到非常舒服的同时,也是不禁身子一激地生起股异样感。这感觉一起,倒是忽然让他有些难得清明地回过了神儿来。

    一回神儿,察觉到自己跟崔素英这种紧密交缠的状态后,便是不禁一愣,不明白怎么就忽然不受控制地发展到了这种地步。他可是还要为小雪守着自己的初夜的,这样下去,这初夜还守得住吗?

    这般一想下,连忙略微冷静又带着分外不舍地强让自己抬头与崔素英痴缠的双唇分开。

    他一分开,崔素英却是不愿,意乱情迷下便跟着仰身主动凑了上去。这一凑,林旭又连忙仰头躲过,她便亲到了林旭的脖子上。当下也不再非要寻唇,就顺着他脖子地一路往下舔吮亲吻,越加刺激得林旭情动,下身处的那部位也突地跳了一下,又硬了一圈。

    瞧着崔素英这时在他身体上痴缠地亲吻,美眸微闭迷醉,满脸酡红娇艳,更有一股分外迷人之态。让林旭忍不住心意难坚,又想再度沉迷投入到这美人的身体中去。

    “嘟嘟嘟……”

    正在有些难以自抑之时,床头柜上的电话忽然在这时响了起来。

    这突然间地电话一响,让林旭不由一激凌地更加冷静下来。而崔素英在这电话铃声的突然响起中,也是不由受惊到地停下了动作,转头去瞧电话时,眼神还不由有些慌乱,感觉好像被人发现了似的。

    而这一转头,发现到窗帘竟还大敞着没拉上时,不由又是一声惊呼。虽然她也知道眼下林旭的房间在高达二十层,而周围也没什么别的高层建筑,且窗户是单面透光的,从外面根本瞧不到里面,没可能被人给窥到,却还是觉着没有遮挡下很没有安全感。似乎感觉全被什么不存在的人看去了自己的羞态,更是满面晕红地把头钻到了林旭怀中去。但这一回过头来后,又发现自己右手竟不知何时伸到了林旭的内裤里面,紧握着那坚硬的男性部位时,又是不禁羞得简直要无地自容。便像舵鸟一般,把头更往深钻了些,手也连忙抽了回来。

    “嘟嘟嘟……”

    电话铃声响过一遍后,稍顿一下,又紧接着响起了第二遍。刚响几声,还有可能是打错,但这紧接着又响起第二遍,就不大可能是打错了。

    林旭稍顿片刻,便连忙选择了探身过去接听,尤其想到有可能是关落雪打来的,就更不迟疑。不过想到了关落雪,再看看还在自己怀里钻着,头发衣服凌乱的崔素英,他心里也不由满是生起悔恨,深觉对不起自己的小雪。

    有了上一次关落雪半夜从家里偷跑出来找他的经历,这一次再大半夜的偷跑出来,也不是没有可能。

    “喂!”林旭在探身接听电话之际,不动身色地趁机把自己身子从崔素英的怀抱中挣脱出来。只是崔素英在被他挣脱后,又随后痴缠地跟上来抱住,将头缩在他胸口处,抬眼偷偷打量他,而在见到他目光瞧过来时,又连忙慌乱躲开地缩了回去。

    “喂,小旭,是我,你睡了吗?”电话那边却是响起了李飞燕的声音。

    听出来不是关落雪后,林旭在略微失望的同时,也是有些松了口气。不然在跟关落雪通电话的同时,身边还抱着另一个女人,也着实是让他倍加羞愧,外加不知该如何自处。不过就算是李飞燕,他在随即想到这里原本是李飞燕的房间,这床也是李飞燕睡过的后,也是没来由地感觉有些心慌愧对李飞燕。

    抬手竖指于唇,他先跟崔素英比了个让她噤声的手势后,这才回道:“还没睡,刚洗了个澡出来。”

    “哦!”李飞燕应了一声,接着道:“我差不多两个小时前,发现那个郑文辉不在他病房里了,他身边的保镖也都不在,到现在也没回来。我猜他有可能派人跟踪了你,然后带人过去找你麻烦了,你有没有遇见?”

    崔素英这时离得很近,自然也听到李飞燕电话里说的话。她虽无意偷听,但实在是离得太近了,没法不听。这时听到李飞燕说的这事,她虽见到林旭在她面前好好的无事,却还是忍不住投过去了关心的眼神儿。

    “遇见了,早被我给打跑了!”林旭口里回着,也低头瞧见了崔素英关心的眼神儿,但却没作什么理会,只当没有瞧见。

    “那你没事吧?”李飞燕在那边关心问道。

    “我当然没事了,那些人没有能在我手底下走过一招的,全都是菜!”林旭轻松笑道。

    李飞燕在那边跟着笑了笑,也是自认为以郑文辉那种人,并不能够威胁到林旭。笑了几声后,又问道:“那你没打他吧?”

    她却是也想到了林旭已对郑文辉暗施了“蜻蜓点水”,在其发作这段期间,林旭实不宜再与郑文辉有过多接触与冲突。

    “没有,我知道轻重的。”林旭笑了下,道:“就这吧,没事就挂了吧,你也早点儿睡。养好精神,我们明天接你出院,到时候咱们先好好宰那杨俊轩一顿。”

    他却是怕李飞燕再说下去,不小心在电话里透露了什么不宜让外人知道的私密事。他不知道李飞燕那边是什么情况,但他这边电话旁可还有个外人呢!

    “嗯,那就这样,你也早点儿睡,晚安!”李飞燕闻言又笑了笑后,说罢便挂断电话。

    听到李飞燕挂断电话后,林旭松了口气,也将手里的话筒放下。

    “刚才电话里的,就是你表姐燕菲菲吗?”崔素英忽然从他怀里抬起头问道。

    “嗯!”林旭点了下头,没有多说。这时回想一下,才想起李飞燕开头叫他的“小旭”,却是有差点儿泄露了他真名。不过这“小旭”也可以说成是“小许”,反正崔素英是韩国人,中国话本来就说得不标准,这种诣音也可以解释得过去,估计她也不会对此起疑。

    “她刚才说,有谁来找你的麻烦,你真的没事吧?”崔素英关心地问道。

    林旭摇摇头,本想说叫她少打听自己的事。但想起刚才的亲热举动,却觉着又不好再这么生硬,便只是摇摇头,道:“真没事!”顿了下,他道:“那个,你今晚还是先回去吧,刚才就当是我的一时冲动,你别在意!”

    崔素英闻言,不禁面色一变。抬头瞧着他双眼,忽然又挺身往他唇上亲去。她能感觉到他刚才对自己身体的喜欢与欲望,不明白为什么现在又要拒绝。或许自己主动一些,他就拒绝不了了。

    林旭一抬手,挡在了她唇上,阻止她接近。想了下,放开手捏着她下巴在她唇上亲了一下,放缓语气道:“别了,今晚不合适。”

    崔素英想了下,忽然问道:“你是不是喜欢你的表姐?”

    林旭的前后态度变化,就是缘于李飞燕刚才打来了电话,她一时间便也只能猜到了可能是这个原因。虽然现在各国的婚姻法,基本都规定了近亲不能结婚,但在以前的时代,表兄妹、表姐弟等联姻亲上加亲的,实在并不鲜见。虽然现在不允许了,但这种关系间的暗恋或是互相喜欢,却并也不能阻止。

    林旭闻言下,略微叹了口气,却是并没解释,反而有意让她造成这种误会。心想这也是错有错着,她既然这么误会,就这么误会下去好了。有这样的误会做借口,更容易将她打发走。免得再留下去,他待会儿有可能会狠不下心了。

    崔素英见状,也是不禁叹了口气,有些黯然地道:“我明白了!”

    说罢,便从他身上爬起地下了床,然后整了整自己凌乱的衣服与头发,回转过身向他道:“你早些休息,晚安!”

    “嗯,你也是!”林旭也点头回了一句。

    崔素英颔下首,又展唇向他微笑了下,转过身走到门口后,开门出去。不过离去关上门前,还又向他笑着挥了挥手。

    林旭见状,却只是有些无奈地笑笑,随后在她关上门后,很是有些苦恼地长叹了口气。
正文 第七十四章 猜想明白 不如不练
    (又做到三更了,对我来说不容易啊,求票求订阅!)

    让崔素英离去,林旭心中其实也颇为不舍,他很想继续完成这个男女之间的性之初体验。不过想到小雪,他又觉着应该让崔素英离开,自己这初体验,还是应该留着跟小雪一起完成。但想到小雪明天就会被他姐姐带去省城,现在又生了自己的气,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在一起,又是不禁叹气。

    按照两人的关系无法挽回来设想的话,既然将来都没可能在一起了,那自然就更没什么机会去完成这初体验了。与其如此,那还不如把握住现在就在眼前的机会。这么想,似乎应该把崔素英叫回来,现在也应该还没走远。

    不过好在崔素英已经离开,见不着人,他一时倒也断了些念想。而且跟小雪的关系,也还大有挽回的可能,不能就这么放弃,毕竟是自己从小暗恋了好多年的。

    一时间患得患失地胡乱想了许多,又是不禁叹了口气。叹罢后,他一个翻身“鲤鱼打挺”,直接从床上跃到地下,然后走进卫生间,脱了内裤去冲凉水澡,浇浇这时仍自发烫的身体与心中未散的欲火,也顺便冷静下头脑。

    脱了内裤后,他瞧着自己下身处那仍自硬邦邦挺翘着的东西,倒是对男女之事的最后以及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那个环节,隐约猜到地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男人一受刺激,下身这东西就发硬地挺翘起来,似乎是为了方便于插入女人的下身处。想起看过的生物课本上的男女生理构造图,发现这东西一硬起来后,再插入女人下身的***,就会显得十分契合。

    一个凸起,一个凹进,正好合适。也只有插入女人的体内后,男人体内的精子,才有机会与女人体内产生的卵子相遇结合。

    而他之前这东西发硬的难受时,紧贴着抵到崔素英下身部位的柔软处后,也是会得到舒缓地更加舒服一些。结合书本上的知识,与实际的亲身体验,他终于算是弄明白了这个最关键处的环节。虽然还并没能得到证实,但他却觉着自己的这个猜测不会错,应该是正确的。

    只是很可惜,他刚才没能与崔素英完成这个最后的环节。一时不禁心下很是期待与想象地暗道:“也不知道真的插进去后,又会是怎样的感受与滋味?”

    “唉!”想罢,又是不禁叹口气。然后因为这一想,感觉下身又更硬了些地有些难受,连忙走到淋浴头下打开冷水冲着,浇灭这股冲动,让自己冷静下来。

    虽然没能与崔素英完成最后的环节,是有些遗憾与可惜,但想明白了这最关键环节是怎么回事后,却也不算一无所得。而且还学会了接吻,体验到了接吻的美好感觉,这也是一得。

    冲了十来分钟后,他总算是稍微冷静了下来。接着擦干身体走出卫生间后,他又拿起把甩棍“咔”地一声甩出棍身,然后又接着练习起甩棍的各种用法,同时也借此转移注意力,不要再老去想那事。

    林旭对于自己喜欢的事情,总是能够很专心地投入。这时练习之下,便很快投入进去,专心致志,心无旁骛。

    练了一会儿后,他又拿起另一把甩棍甩出,练习左右两只手如何同时使用两把甩棍,怎么施展、怎么出招、怎么配合,哪个为主哪个为次等等。

    直练了约摸有一个小时左右后,他方才罢手休息。到了这时,他便已是完全冷静了下来,再想到崔素英时也就只是想一想,不会再轻易就起冲动了。

    将两把甩棍相互一磕地收起,他抬头看了下墙上的挂钟,但见这时已是凌晨一点多,快近两点了。

    平常凌晨一点的时候,他已经是开始修炼内功了。但这时想了想后,他决定今晚也暂且不练,而是好好睡上一觉,彻底放松休息下。

    他今天一大早地凌晨三点多就起床,然后经过一番长途跋涉后赶到滨城。赶路对他来说虽不算什么辛苦,但精神上却还是难免有些疲累,再加上赶到滨城后的这大半天,也是连番发生了许多事情,却也是让他颇有些应接不暇之感。在这种情况下,精神状态就难免有些不佳,不够充足饱满。

    另外则是他对与崔素英的那事虽然冷静了下来,但还是担忧练功时有可能会起反复。这要是练功的时候走神乱想,那就是有走火入魔的危险。虽然他自认已经很冷静,能够把持住不会分心,但在修炼内功的这种要紧事上,还是不介意给予十二万分的小心与重视。在这方面,再小心都是不为过的。

    既然精神状态本就不佳,再加上还有与崔素英之事可能会导致走神分心,那在这种情况下,就还不如不练。不然这种状态下强练,万一不小心走火入魔了,那可就悔之晚矣了。

    走火入魔,就算情况轻的,也是会要受些内伤。重的更别提了,而且稍有差迟,还有可能会致使功力倒退。所以这种状态下强练,那真是不如不练,否则要是一不小心走火入魔了,可是会得不偿失的。

    不过想想他昨晚因为担忧李飞燕,再加上凌晨三点多就要出发,练也练不了多长时间,便就干脆没练;而今晚又是接着没练,倒是在内功修炼上,多少算有些荒废了。

    只是内功不比外功,像这种情况下强练,还真是就不如荒废着,总比强行修炼下出了差错要强得多。有时候做事情多做多错,那真是不如干脆不做不错。两害相权取其轻,要选危害最小的那个。

    荒废上一两次不练与有可能走火入魔相比,自然是不练的危害要小得多。少练个一两次,也不过就是在内功修炼的进度上慢了一些而已,实在算不了什么。可要是不小心走火入魔了,那就是轻则受伤,重则要命的严重问题。

    心中想罢拿定主意后,他便也没过多纠结。当下收拾一番,便关灯上床睡觉。

    闭上眼睛,他胡乱想了些事情没过多久后,便就沉沉睡去。可见他今天又是长途赶路,又是连番遇事,在精神上已是很疲惫了。
正文 第七十五章 上报纸了 两个呼叫信息
    (上一章被屏蔽了,觉着也没写啥啊?不过想必大家也都看了,没看的请外搜)

    第二天林旭睁眼醒来后,见到窗外已是天光大亮。抬起手臂伸个懒腰,他感觉这一觉睡得很好,此刻精神饱满,精力也是十分旺盛。抬头看了下墙上的挂钟,但见这时是八点十二。

    昨天晚上他跟杨俊轩约好的是,今天上午九点,杨俊轩开车过来接他,然后两人一起到医院接李飞燕出院。现在距离九点,时间也是不多了。林旭当下就翻身起床,到卫生间里洗漱一番。

    洗完出来,他打开自己的旅行包,重新找了身衣服穿上。昨天的那一身,他昨晚是在沙滩上躺过的,不免沾了些沙土,而在之前的下午,他于礁石后方的那片森林里以树枝代剑练习剑法时,也是有出了身汗,自是早已脏了。

    据说五星级酒店里是有干洗衣服的服务的,只是林旭却不太清楚这个服务流程是怎么样的,是等客房服务进来收拾房间时,会自动把顾客脱下来的脏衣服收走去洗,还是需要专门打个电话叫客房服务人员来取?

    他换好衣服后,就把昨晚脱在卫生间里的脏衣服拿出来先扔在了床上。如果回来后没人收走的话,那应该就是需要打个电话给客服中心的。但他现在有些赶时间,却是不及打电话等人了。换好衣服,他带好房卡、钱包等随身物品,便出门而去。

    这酒店里是有提供免费早餐的,不过这时已是过了八点半,时间不够,他却是不及吃了,等到中午一起吃就是,饿一顿也没啥。

    乘电梯到了一楼大堂后,林旭又抬腕看了下表,在大厅里的沙发坐下等着杨俊轩过来。

    没等到九点,到八点五十多时,林旭就看见杨俊轩走进了酒店大堂,他当即站起扬手向杨俊轩示意了下,抬腿走了过去。

    走近的过程中,他看见杨俊轩手里还拿着份报纸,卷成一卷握在手里,也不知是拿来看,还是另做它用的。

    “嗨,许林!”杨俊轩在看见林旭后,也走上前几步迎上,到得近前,他微笑着打招呼,“吃过早饭了吗?”

    “吃了!”林旭怕自己说“没吃”,这个杨俊轩又要热情地请他吃早饭,便随口扯了个谎。

    杨俊轩点了下头,忽然又笑着道:“没想到许林你年纪轻轻,原来还是个马术高手?”

    “什么马术高手?”林旭闻言不由一愣,不明白杨俊轩怎么突然冒出这么句话,有些听得一头雾水。

    杨俊轩笑了笑,展开手中卷着的报纸,指着报纸上登载的一幅照片问:“这是你吧?”

    林旭顺他手指的一看,就见那张照片,正是他昨天为追摩托车抢匪,事急之下连人带马地强上了一匹女骑警的马,怀抱着女骑警纵马追匪时的情景。而这张照片照的,还正是他当时提马纵跃路边绿化带拦截摩托车抢匪的情形,也不知昨天是什么人凑巧照的,这张抓拍的非常到位,连那两个摩托车抢匪也刚好入镜。两名抢匪脸上的表情满是惊讶与惊慌,而马上的林旭,则十分突显着他的英姿。

    这张照片上的林旭,其实只是侧面照,再加上照片还略微有些不太清晰,并不能让人看清楚他的长相,但他身上穿的衣服却是能看得清楚。杨俊轩昨天跟他接触了不短的时间,却是一眼就辨认了出来。

    “嗯,是我,昨天凑巧撞见了!”林旭并没否认,其实否认也没用。这张照片,跟他稍微熟悉的人一看,基本都能认出来。

    “哈,我就说没认错吗!”杨俊轩略带得意地笑了下,把报纸递给林旭细看,“这上面都把你说成是大侠了。真没想到你年纪轻轻,不但马术高明,胆子也够大。”

    林旭倒是真没想到,昨天那件事不但有人正巧拍了下来,还会有记者报导地登上了报纸。他接过报纸后先看了下最上面的报头,但见是《滨城日报》,他那篇报导的标题是“少年英雄投刀救人,马术高明助擒劫匪”,报导的内容是明显做过认真采访的,跟昨天的那件事并无什么太大出入。上面还有那个被他连人带马一起抢了的女骑警的采访,不过报纸上也没报导真名,只是称为“女骑警小姚”。另外也还有别的几名目击者,以及那个最开始被摩托车抢匪抢包被拉倒,然后被林旭投刀斩断包带救了的那个女人的采访。

    林旭并没多作停留,拿着报纸边走边看。等跟着杨俊轩上了车后,已是差不多看完。不过他看完后却也没还给杨俊轩,而是又翻了其他版面看着,用以打发时间,也借着专心看报,免得杨俊轩跟他多聊。

    车行十来分钟后,林旭腰上别着的呼机忽然“唔唔”轻响地震动了起来。林旭察觉到后,便掏出呼机来查看,一看来电,却见是黄容呼的他。

    “原来你有呼机啊!”旁边的杨俊轩在注意到林旭掏出呼机后,忍不住微有些怨气地道。因为他之前跟林旭打电话联系,问到林旭有没有可以随时联系上的方式时,林旭在电话里却是说他没有呼机的。但现在却当着他面儿的拿出呼机看,这摆明电话里就是骗他的。

    “哦,我出门前家里刚给买的,为了在外面方便联系。”林旭才不在乎杨俊轩的态度,又是随口扯谎道。不过他在看过了黄容所发的信息后,却也是有些面色难看。

    因为黄容发的是,“小雪跟她姐已经坐上去省城的火车了,还是我亲自开车送的她们。”

    既然关落雪姐妹俩人都已经上火车了,这就代表着他跟关落雪的关系,暂时没有挽回的可能了。倒是黄容亲自开车送的这姐妹俩让他有些意外,不过他临走时已经把车留给黄容了,却也管不了黄容怎么用。而且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要是他还在,如果征得了关落雨同意,他也是会亲自开车送关落雪最后一程,并亲眼目送她上火车。

    杨俊轩对林旭的这话也不知真假,虽然说得很合情合理,但他却也没法轻信。不过想一想,就算林旭在电话里是故意骗他,那也是情有可原。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对于当时来说他尚还是个陌生人的来电,自是不能轻易相信。

    看完呼机信息,林旭无声地轻叹了口气,又低头看着报纸,只是一时怎么也看不进去了。

    又过了没几分钟,忽然呼机又是“唔唔”作响地震动起来,也把林旭从出神状态中拉回了神儿来。

    林旭心中奇怪了下这时又是谁呼他后,连忙又掏出呼机查看。

    “林少侠,你出名了,看没看今天的滨城日报?”信息的最后署名是“卫小姐”。

    林旭一看这姓氏,立即就猜到了应该是飞机上偶遇的卫青衣。看样子,卫青衣也是看过报纸上的那篇报导后认出了他。瞧着卫青衣对他的称呼,他不禁一笑。

    说来他昨天在机场与卫青衣分别后,还曾想着晚上就呼叫卫青衣地联系下的,但不想昨日遇到的事多,晚上也不得清闲,临了却是把这事给忘了。这时瞧见卫青衣的呼叫信息后,也是不禁有些生愧。

    这般想着,等杨俊轩开车到达滨城中心医院的大门口处时,林旭向杨俊轩道:“我要给家里回个电话,你就在这儿把我放下吧!病房我就不去了,打完电话后,我就在大门口儿等你们办完手续出来。”

    杨俊轩抬手指了下车窗前放着的他的手机,道:“我有手机呢,你用我手机打就行了。”

    林旭摇头道:“不用麻烦了,我打公用电话就行。”

    杨俊轩闻言后,想着他可能是有什么话不愿当自己这外人面说,便也就没再坚持,点头道:“那好吧!”

    说罢后,便把车开到路边停下。
正文 第七十六章 黄容的用心 轻松愉快
    医院门口附近有着好几个电话亭,林旭下车后,先在旁边的报刊亭里买了张电话卡,然后选了医院对面马路旁稍远的一个电话亭。远的正好没人,而且偏远些的也不会有人跟他争电话。

    走到电话亭后,他将电话卡插入下面的卡槽,然后拿起话筒,还是先给黄容拨打了电话。他拨的还是学校里李飞燕宿舍的号码,在桃园那边解封前,黄容这几天还是都会住在李飞燕的宿舍。

    “喂,林旭?”电话打过去没多久后,那边黄容就接听地问道。她才呼了林旭不久,却也是有心专门等着林旭的回电。

    “嗯,是我。”林旭回了句,问道:“她们真走了?”

    “嗯!”黄容应了声,道:“我昨天下午跟你打完电话后,就去你们村找小雪去了,帮你替她传话。但她却不肯听我的,也不愿再跟我回学校,而且还有她姐从中作梗。我后来没办法,就想着既然她们明天要赶火车,那我不如开车送她们去县里车站。我用你的名义,说是你之前嘱咐我的,算是替你送小雪,在她心里面给你挽回一点儿,另外也想着她路上有可能会回心转意,我也方便立即掉头带她回来,但结果她还是走了。”

    林旭一听,才明白黄容开车送关落雪姐妹俩,原来还是替他考虑地有这番用意,他自己之前倒是没想到。当下连忙道:“先谢谢你了,你也尽力了。既然小雪已经走了,那这事目前就只能先这样了,我回去后再想办法吧!”

    “你那边怎么样了?还要多久才能回来?”黄容问道。

    林旭道:“我也说不准,可能至少还得三五天吧!”说罢稍顿,又问道:“我家里这两天有没有人过去?”

    黄容道:“还没有。”

    林旭松了口气,道:“要是彤彤来的话,你尽量帮忙说服她也替我先瞒着,她好说服。要是我父母来的话,你就照实说吧!”

    “嗯!”黄容答应道。

    “那就这样,我挂了!”

    “好,拜拜!”

    林旭听黄容说完后,没直接挂电话,而是一手还持着听筒,另一手在挂断键上按了一下。按过后,电话里又成了“呜”的声音。

    他拿着话筒想了下,掏出呼机按出卫青衣呼他的那条信息,直接拨打了这条信息后面所附的电话号码。心想如果是个男声接的话,他就先挂断,然后再选择打卫青衣的呼机号码,给她留言条信息。

    “嘟——嘟——嘟——”听筒里传出了第三声的等待音后,那边的电话终于接听,然后一个好听的女声响起道:“喂!”

    因为那盘录音带的缘故,林旭在没见到卫青衣之前,就已经是对卫青衣的声音很熟悉了。而在昨天于飞机上偶遇见到真人后,更是加深了印象。只这一声,他就听出来了正是卫青衣,

    “我是林旭,你方便说话吗?”林旭担心她父亲卫建林在旁边,压低了些声音地说道。

    “不方便哦,林少侠!”卫青衣笑道。

    林旭听她这么说,倒是觉着方便了,要是她父亲在旁边的话,她应该不至于会这么随便跟人在电话里调笑,便也笑道:“少侠不够威风,我觉着该叫大侠。”

    “可我觉着你还不够大啊!”

    经历了昨晚与崔素英的那件事,明白到了男女之事的关键环节,林旭一听卫青衣的这话,虽明知她说的是指自己年龄,却还是忍不住有些想歪地乱想了下。

    摇了下头,甩过脑子里一时的胡思乱想,林旭说道:“我本来想着昨天晚上就呼下你的,但刚来遇到的事情太多,就给忙忘了。”

    “理解,贵人多忘事吗!您忙着做大侠呢!”卫青衣又是笑道。

    “你这是讽刺我吗?”林旭略有苦笑地道。

    “哪儿啊,我这是崇拜您呢!”卫青衣道:“你看你那张照片,多帅!纵马飞奔,行侠仗义的同时,还怀抱美人儿,不知多少人羡慕你呢!好多过看过照片儿的都说,瞧马上的这俩多般配,郎才女貌,英雄佳人,简直就像戏文里演的。”

    林旭闻言,不禁苦笑更甚,不知她这算是嫉妒,还是算什么,“我怎么听你这话,很不是味儿!”

    卫青衣仍是语气轻松地笑着道:“千万别说我吃醋,咱俩才认识多久,我这纯是羡慕!”

    “羡慕我抱着美人儿?”林旭表情不禁有些怪异。

    “去,想哪儿去,当然是羡慕你行侠仗义!”

    “哦!”林旭松了口气。

    “不过,最后那女骑警就没把你怎么样?我就不信人愿意让你抱!”卫青衣好奇他昨天那事的结局,这事报纸上没细报导,只说林旭最后帮忙抓住摩托车抢匪后,就迅速离开了。

    “我当然是完事就赶紧跑了,哪会让她抓住!”林旭道。

    “哦!”卫青衣语气里略微有些失望,似乎这不是她所想要的答案,还想着林旭最后被那女骑警给教训了一顿呢,“那你跑得挺快!”

    “当然,速度一向是我的优势。”林旭很自信地道。

    “那你该去参加奥运会,说不定还能为国争光!”

    “奥运会就算了,我这人一向不爱出风头。”

    “您这还不叫出风头,风头出大了!”

    “我就是昨天凑巧遇上了,哪儿知道会正好有人拍到?”如有可能,林旭是一点儿都不想上报纸的,他确实并不爱出风头,成为引人注意的焦点。只是有时候,也总是会难免。

    卫青衣闻言下,没再说这事,转过话题道:“你在信里跟我说过你骑马的事,没想到你骑得这么好,有机会可要教教我。”

    “没问题。”林旭自是一口答应。

    “我们被安排住在兴源宾馆,就在滨城京剧院附近,往西不到三百米远,你要是想找我的话,也可以过来找我。”卫青衣说了自己下榻处后,便接道:“就这样吧,我先挂了,有空儿再聊!”

    “嗯,我会去找你的,再见!”林旭答应道。

    “拜拜!”卫青衣又笑了一声后,便挂断了电话。

    林旭挂断电话后,不禁又是微微一笑,感觉跟卫青衣的聊天,很是轻松愉快。一如他们在信里时的互相倾诉,谈论各种话题,交换彼此的观点等等。

    昨天在飞机上,他跟卫青衣并没机会多聊,下飞机后也没能说上几句话。原本他心里还有些担忧,觉着像他们这种一直没见过面的笔友,忽然遇见后,可能还会稍许有些尴尬。尤其是像他这种现实中很不爱说话的,可能说不上几句,就会弄冷场面。

    但没想到这通电话,却是丝毫没有这种感觉,一如他们在信里的那种放松,又像是早已相识多年的好友。对上卫青衣时,他似乎就总是有话说。

    当然,这或者可能是因为隔着电话聊天,仍然没见面的缘故。没有面对着面,更加容易放松些。

    林旭一时也不知是否这个的原因,要想证实的话,那只能找机会去见见卫青衣,当面聊看是什么效果。就像他电话里已经答应的,他确实是有打算去找这位笔友的。

    这般想着,他拔出电话卡装在兜里,又返身走向路对面的医院。
正文 第七十七章 出院 换房
    林旭走回医院门口后,先往里面张望了一眼,见杨俊轩的车一时还没出来,便又转身走到他刚才买电话卡的那个旁边报刊亭处。

    这报刊亭并不止是卖报纸、杂志等书刊,也不只兼卖电话卡、手机充值卡等卡类,另外还卖些零食、饮料、杂货等,算是个小卖部。除此外,还有卖烤肠与茶叶蛋这两样小吃。

    林旭觉着在门口站着干等也是有些无聊,便过来买了三根烤肠边吃边等。除了借吃东西打发时间外,却也是他早饭没吃,这时稍微垫些肚子。

    一边慢慢吃着,他一边还站在报刊亭旁翻看着份儿报纸。若是有人过来站这儿白看,报刊亭老板自是不愿,但林旭之前先买了张电话卡,现在过来又买了三根烤肠,却是在他这里消费让他赚了钱的,因此这时却也没怎么多嘴,任他看着。

    医院常年都有病人住院,住院期间还多有家属作陪以及亲朋好友过来探望,再加上滨城中心医院又是座大医院,因此每日进进出出的人流量却也是不小。有人流量,自然就带动了周边的生意,所以这医院的门口却也是颇为热闹。商店、饭店、超市等全有,还有摆摊卖水果与各种补品、营养品之类的,小吃摊铺也是有着好几家。不过都还算规范,摆摊的都摆的挺整齐,显然是有人经常管理约束的。

    说起来,林旭也真是着实不懂什么人情世故、交往拜访之类。昨天来医院看过李飞燕两回了,却是也不识在医院旁买点什么水果、补品的带上做探望的礼物,两回都是两手空空的去了。第一回可以说他是刚下飞机,因为着急查探清楚李飞燕的安危情况,所以没顾得。但第二回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确实就是属于他的不懂这些,压根儿就没想到。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却也是他跟李飞燕太熟了,完全的熟不拘礼。他很清楚李飞燕不会因为他没带礼物,就对此生什么情绪,也知道李飞燕不在乎这些虚头巴脑的礼数。他跟她之间的关系,早已超越了这些寻常的人情往来与交往。

    林旭一心二用,一边低头翻看着手上的报纸,一边侧耳倾听着医院门口的动静,听到有车开出来时,便会转头过去看上一眼,看是不是杨俊轩的车。至于吃东西,只是动口,自是不费什么心思。

    等了约摸有十来分钟,当林旭再一次听到医院门口内有车开出来时,转头一瞧,便发现了正是杨俊轩的车。他这边的位置,正好能看见驾驶位上坐着的杨俊轩。

    天气热,杨俊轩驾驶位上的玻璃窗是放下来的,看得很清楚。而他放下玻璃,也是为了方便找林旭。

    瞧到杨俊轩后,林旭再顺而一瞧,就瞧到副驾驶位上正坐着李飞燕。当即放下手中的报纸,转身向着他们挥手示意,并向前几步,走到了机动车道的边上。

    杨俊轩与李飞燕出门之后,自是也注意着门口两边搜寻林旭,这时一见林旭挥手,便就瞧到了。杨俊轩抬手笑着向林旭挥了下后,将车开到了他身旁。

    待车停稳后,林旭拉开车门,坐到了后排座拉上。李飞燕这时既然坐了前面的副驾驶位,他也只能坐后面。

    等他上车坐好关上车门后,杨俊轩松开刹车,继续往前开去。而李飞燕则在他上车时,就转过了身子瞧着后面。等他上车坐好后,她开口笑骂道:“好小子,昨天一来滨城就做了那么多事,半个字都不跟我提,可真是个闷葫芦,怎么不闷死你!”

    林旭道:“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有什么好说的!”

    “都上报纸了,还不叫大事?”李飞燕这话就有些偷换概念了,大事可并不一定都是要紧的事,“我要通过报纸上才能知道你做了什么事,你还当我是不是你姐?”

    林旭忍不住冲她翻了个白眼地心下暗道:“你本来就不是!”但这个时候当着杨俊轩的面,这话自是不能说,也就干脆没回话。

    “我想许林没说,可能是怕你担心吧,毕竟还是你养病重要。”杨俊轩在旁替林旭帮腔了一句。

    不过林旭却没承杨俊轩这个情,他跟李飞燕本来就不是什么表姐弟关系,李飞燕刚才那话也不过是当着杨俊轩面地借这层假关系故意占他句便宜。

    “还有那个什么韩国人的事,也是杨俊轩跟我说,我才知道。”李飞燕又故意瞪林旭一眼,略带些得意的笑。

    林旭仍是没回话,只是回瞪了她一眼。心想没跟她说过的事,多了去了。他昨天晚上还在她床上跟那韩国女人发生了点儿不可描述的事呢!这也要跟她说?

    “我们午饭就在星海酒店的餐厅吃吧?那里饭菜也做得很好,而且吃完你们就可以直接回房休息,也不用多跑一趟了。”杨俊轩又插话地建议道。

    “嗯,那里确实做得不错,我还有好多菜式没尝试过呢,这次逮着大金主,我可就不客气了!”李飞燕转回过头,向杨俊轩笑道。

    林旭在后面一声不吭,自是也没什么异议。

    李飞燕跟杨俊轩说过话后,又忽然转过头向林旭笑问道:“嘿,问你件事,你昨天抱着那女骑警一起骑马追贼,是不是感觉挺美?”

    林旭道:“我昨天着紧抓贼呢,没顾上啥感觉!”

    “是吗?”李飞燕狐疑地瞧着他,“我就不信你一点儿没感觉,对了,那女骑警漂亮不漂亮?”

    “报纸上不是有照片儿吗,你自己看就是了。”

    “那照片儿照的不清楚,再说又只是个侧脸,哪能看得清?”

    林旭道:“我昨天也只瞧着后脑勺了,更没看清。”

    杨俊轩闻言,又在旁插嘴道:“女骑警队入选都是有标准的,能选进去的,肯定都不会差。”说罢又向李飞燕笑道:“不过你问这是什么意思?不会许林这么小,你就打算要给他物色女朋友吧?”

    “没有,我就随问问。”李飞燕摇头否认,没再就此多说。

    车行半个小时左右后,又开回了星海酒店。

    酒店前的停车场上,门口位置这时却是一时没什么空余停车位,杨俊轩便让二人先在门口下车,他到稍远的位置上去停车。

    “正好,我还要给许林另开间房,我们就先进大堂等你了。”李飞燕说罢后,便带着林旭下车。

    下车后,目送杨俊轩开车离去,李飞燕转过头向林旭道:“昨天晚上那个郑文辉一直没回来,今天上午到我出院前也一直不见人,估计是已经提前出院了。你昨天晚上真没把他怎么样吧?”

    “当然没有。”林旭摇头道,“我连碰都没碰他一下。”

    想了下后,他还是原原本本把昨晚上沙滩上的冲突给李飞燕讲了遍。连走边说,等他说完后,两人也是已经走进了酒店大堂。

    “你这招倒是挺高明的!”李飞燕听完笑着夸了他一句后,带他走到大堂前台处,让他把许林的身份证拿出来,为他开房。

    为林旭开房,李飞燕自是想最好能跟她开的那间相邻。只是前台查过后,左右两边相邻的却是都已经订出去了。而这星海酒店的所有房型全都是面向大海的海景房,所以都是单面,也没可能有什么对门相邻的。

    既然她订的那间旁边没有了,李飞燕便让前台另找两个相邻的房间,然后把她那间调换过去。

    前台查过后,却是说她住的20层已没有相邻的两间了,不过别的楼层有。离得最近的,是19层,其次是22层,李飞燕便选了22层,接着又办理各种手续。

    手续没办完时,杨俊轩便赶了进来,问了下情况后,他道:“你这倒选巧了,那个崔素英也是住22层。”

    “是吗,那说不定还有可能住邻居呢,正好认识下!”李飞燕看了林旭一眼,笑着道。
正文 第七十八章 贵重的礼物 巧遇
    星海酒店共有三十六层,而三十六层中,又总共有六间餐厅,逢六的倍数便有一间,以方便各楼层的住客可以就近用餐。

    杨俊轩打算要带林旭和李飞燕到最顶层的三十六层餐厅去用餐,顶层的视野更开阔,风景望下去也更好。

    既然要到三十六层,那二十层与二十二层都是顺便路过,所以杨俊轩就提议不急着吃饭,先顺路帮李飞燕把房间调换过来后,再上三十六层去吃饭。

    这时时间尚早,都还不到十一点,倒也确实不着急吃饭。不过趁李飞燕与林旭这边入住与换房手续还没办完的空儿,杨俊轩却是到旁边另找了个前台先把顶楼餐厅的位置提前订好。

    等他们这边办完手续后,三人便在一名男服务员的陪同下一起离开,先上二十层。

    到了二十层后,因为林旭手里还拿着房卡,便提前一步先过去开门。打开门进去后,他看了眼床上,见自己昨晚换下来的那两件脏衣服还在,便又先一步赶过去,把两件脏衣服并那两根昨晚抢夺来的甩根一并收起。

    这时后面尚有杨俊轩与酒店的那个男服务员两个外人在场,林旭不想让他们看见自己携带有武器,所以把那两根甩棍及时裹在了脏衣服里遮住,然后连着脏衣服裹作一团,过去打开沙发上自己的旅行背包,先一并塞到里面。

    李飞燕随后进来,也准备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不过她进来后,转头一扫间,却是注意到电视柜上放着个不大的白色纸质礼品袋。这袋子她先前住着的时候是没有的,一时好奇,便也不忙收拾东西,先过去看这个礼品袋里装的是什么。

    走过去后,探头一看里面那个黑色的包装盒,她便是不禁面色一变地有些惊讶,待拿出里面的盒子打开一看后,她面上惊讶更甚,忍不住转过头去向林旭道:“好啊,你这小子!这回出来带了多少钱?竟然买这么贵重的东西,劳力士!”

    林旭这时刚把脏衣服裹着两根甩棍一起塞进旅行包里,闻言回身看向李飞燕手上打开的盒子,也是不禁面露惊讶。

    李飞燕打开的,正是昨晚崔素英过来时送给他的那件礼物。只是当时他并没打开看,就随手放在了电视柜上,后来崔素英离开,他一时心里有些乱,又顾着要先冷静自己,却是也没顾得看。今天早上起来后,他洗漱收拾一番,就着急先下楼等杨俊轩了,也是没顾得。若不是李飞燕这时打开,他一时都有些忘了,这却也是他心里本来就对这礼物没什么在意。

    不过这时听到李飞燕的话后,他却也是免不了惊讶地不得不在意了。那盒子里装着的,却是块手表,银色的表链,黑色的表盘。林旭虽不认得什么好表,却也瞧着这表很高档名贵,尤其是在听到李飞燕说出的“劳力士”那三字时。他对名表品牌并没有什么了解,但劳力士这个牌子,他却是恰好听说过,因为许多港台电影、电视剧里,这个名表品牌出现的很频繁,他就是因此而熟知。

    他实在没想到,崔素英昨晚送他的这个礼物,竟是块名贵的劳力士手表。只是他的惊讶,也就仅于“劳力士”三字而已了。因为他只知道劳力士是个很名贵的手表品牌,是个奢侈品,但具体到这表究竟价值多少钱,他却是并不清楚了。

    当下惊讶过后,只是摇头道:“这不是我买的。”

    “不是你买的,难道是你……”李飞燕猛然想起还有外人在场,及时把最后那两个“偷的”给掐去了,但还是免不了面色一变。如果不是林旭买的,那确实有可能是林旭偷的,因为她教过他燕子门的偷盗术,这东西真的很有可能是他一时手痒从哪儿偷来的。

    以林旭那花钱一向精打细算、缩手缩脚的小气性子,即便他再有钱,怕也是不会买这种没什么用的奢侈品。而她自己一向顺手牵羊惯了,以己推人,免不了也就一时这么想。可随即再一想后,却又觉着也不可能。因为林旭虽然跟她学过偷术,却是向来从不轻易用的,根本上言,他的想法也不是她从小养成的那种偷惯的性子。

    林旭接着说道:“这是那个韩国女人为感谢我送的,昨晚送来后我还一直没打开过呢,也不知道是这东西,再说我也不认识什么劳力士!”说罢,他走过来从李飞燕手里接过盒子仔细打量地问道:“这就是劳力士吗?”

    劳力士是个外国的名表品牌,这块手表从包装盒到表体,没有半个字中文,有文字处的全都是英文。他英文才只是初中水平,还不算特别好,却是也不认识那表盘里的英文字母具体是什么意思。不过上半部分最中间的“ROLEX”,应该是劳力士的英文拼写。

    品牌名上面,还有个图标,像是个抽象化的五指分开的手掌,又像是个王冠,应该就是这个品牌的代表图案。他看过后,又重新合上盒子,这才发现外面的包装盒中央也印有这么一个品牌图案,只是盒子上的这个图案很小,再加上他昨晚本就对这礼物不在意,也就没自怎么留心看,只随便瞄了一眼,并没注意到。

    “你到底帮了这韩国女人什么忙儿,她竟然送你这么贵重的礼物,这表起码也要好几万。”李飞燕听到不是林旭偷的后,略松了口气。不过知道表的来历后,却又是面色郑重带着些质疑地问道。林旭不清楚这块表的具体价值,但李飞燕这女飞贼却是很清楚,她经手过的名表几乎有上百块儿了,劳力士也起码几十块儿,像跟眼下这个同款的,她也有经手过好几块儿。

    杨俊轩随后跟进来,听到两人的这番对话后,也是不禁十分惊讶地瞧着林旭,脸上满是不解与好奇。他也实在没想到崔素英会送林旭这么贵重的礼物,虽然他清楚这礼物对崔素英这等身家的人来说不算什么,但这么贵重的礼物却也不是随便就送人的,真不知道林旭究竟是帮了崔素英多大的忙。只可惜崔素英昨晚只说林旭帮了她的忙,但具体什么忙却没说。

    林旭在听到手里这块表的具体价值后,又是不禁面露惊讶。在他想来,这表再贵,也就是最多几百上千吧,这在他看来就已经是很昂贵了,毕竟也就只是块表而已,没想到却竟然是上万了,而且还是好几万,这可真有点儿超出他想象了。看来对于所谓的奢侈品,他还是全然没什么了解。花几万块钱没块儿表,他觉着完全不值。

    “没什么,就是帮她赶跑个坏人。”林旭随口道了句后,又忍不住打开手里的盒子,重新打量这块儿价值好几万的名贵手表。只是翻来覆去看了圈儿后,他还是看不出什么名堂。这表究竟贵在哪里,他也是完全看不出来,便又闭上盒子,并把盒子重新装进了礼品袋内。

    李飞燕与杨俊轩闻言对望了一眼后,都觉着这事肯定不简单。不过往深想的话,却也约摸猜到了些什么,便都没有再问。

    “既然是送你的谢礼,那你就收着吧,以后戴出去,也可以装装门面。”李飞燕笑了句后,便没再谈此事,转身过去到衣柜旁,打开衣柜取出自己的旅行背包,开始收拾东西。

    如果昨天晚上就知道这件礼物的价值的话,林旭肯定是要推辞婉拒一番的。但这时东西既然都已经留下了,却也没法再推,他也不愿为了这个就去专门找一趟崔素英。经过昨晚的那件事后,这时再见,怕也是有些尴尬的。

    不过想一想的话,他昨天下午救下的可是崔素英的清白。而且对比崔素英跟那个朴世晶的关系来看的话,甚至可能是更多的东西。对有些女人来说,自身的清白与自由可是再大的价值也不换的。这般对比来想的话,这价值几万的礼物也就不算什么了,他倒也收得心安理得,留下就留下吧!

    只是这东西他却是不会带的,也就看看当收藏了。或者还可以当作件珠宝或古董,将来说不定还会升值。又或者,可以转手送给自己父亲。不过再一想,却又觉着不大妥当。他父亲可能也不认识什么劳力士,但身边接触的人多了,却也免不了有人可能会认识。万一有人认出来,让父亲知道了这块儿表的价值,那他就不好解释来历,要说买的,他哪儿来这么多钱。虽然他目前确实拥有足够买下这块儿表的钱,但那些钱也是不好解释。说人送的,也是没法具体解释。

    而且“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还有“财不露白”,以他们家目前的家庭收入,父亲戴块儿这么名贵的表出门被人认出来后,怕是也很可能会给其本身与家里招上点儿什么麻烦。所以综合来想,还是自己收着比较保险。

    李飞燕的东西也不多,很快就收拾好。收拾好之后,那个最后跟进来的男服员主动接过李飞燕的行李帮其带上,然后一行人出门又往二十二层。在前往电梯的路上,林旭把二十层这间房的房卡交还给了服务员,这服务员之后会带回去交给前台。

    等到电梯后,一行人陆续进电梯。那个服务员为他们按了电梯,也是最后一个进的,林旭则是倒数第二个。等电梯到了二十二层后,服务员又请他们先行出电梯。

    林旭是倒数第二个进的,也在靠近电梯门的位置,这时出门,便第一个当先走了出去。

    “许林!”刚一走出去,忽然一个惊喜的声音喊他道。声音很悦耳,不过汉语却是说得比较生硬。这声音林旭已经很熟悉了,转头一瞧,果然正是崔素英,不由面色微变地心下暗道:“这可真是说得巧不如遇得巧!”

    之前在大堂前台处时,杨俊轩就说过崔素英也是住在二十二层,可没想到这么巧,自己刚上来才出电梯门就撞见了。
正文 第七十九章 还礼 作戏
    “你是来找我的吗?”

    这时电梯里刚出来林旭一人,崔素英看见他惊喜地叫过一声后,不禁有些误会他来意地问道。

    她正从右边往电梯走来,看样子也是要过来搭乘电梯,身旁稍落后半步跟着昨晚在停车场见过的那个穿职业套装助理模样的女人,不过昨晚的那两个黑衣保镖这时却是并没跟着。

    “不是。”林旭略有些歉意地摇头道。

    随着他这声话音落下,身后的李飞燕已跟着走出电梯,接着是杨俊轩。杨俊轩还没出来时,也已经从声音听出了是崔素英,这时出来后便向着崔素英笑道:“是崔小姐呀,没想到这么巧又遇见了,你是要搭电梯吗?正好,赶快进去吧!”

    “我不着急,搭下一趟也可以。”崔素英在随后瞧到李飞燕与杨俊轩也一起从电梯里走出来时,便明白了林旭确实不是来找她的。如果林旭要来找她,没必要还另跟着两个人一起,他们应该是有别的事情才来22楼的。

    还在电梯里的那名男服务员听到崔素英说不着急搭这一趟时,便放开手上按着的开门键,跟着走了出来,站在林旭几人的身后。

    崔素英说过话后,就把目光落在了跟林旭与杨俊轩一起的李飞燕身上,好奇地打量。这名女子个子虽比她矮上一些,但身材比例却很好,而且生得很漂亮,与她比也半点不相让,似乎还要稍胜几分。再加上长相甜美可人,让人一见就忍不住生出亲近感。打量过一眼后,她想起昨晚在停车场与林旭、杨俊轩说过的话,向李飞燕点头一笑,问道:“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我想您就是许林的表姐燕菲菲吧?”

    “是我。”李飞燕回以一笑,上前一步向崔素英伸出手道:“你好!”

    “你好!”崔素英伸手跟她握了一下,问道:“我听说了你今天出院,你的伤不要紧了吗?”

    “谢谢关心!”李飞燕道,“只是点儿小伤,连皮都没擦破,就是他们两个太紧张了!”

    “有人关心是幸福。”崔素英说话间瞧了林旭一眼,心下略微有些叹气。心想这个燕菲菲这么漂亮,也难怪许林会喜欢了。而且瞧那个杨俊轩的样子,分明也是很喜欢燕菲菲的。

    李飞燕笑了笑,转过话题道:“对了,你送给许林的那个礼物实在是太贵重了,我们不能收,你还是拿回去吧!他昨天晚上一直没打开,我是今天才看见的。”

    她说着话,便从林旭手里拿过那个装劳力士手表的礼品袋,向崔素英递了过去。

    林旭肩上背着他的旅行包,手里便提着这礼品袋。只是他不太明白,李飞燕之前明明要他收下的,怎么现在见了崔素英后,又要他还回去。不过他却也没多问,也没什么不舍,这东西本来就不是他的。

    “不不,送出去的礼物,哪有收回的道理。再说这是我给许林的谢礼,是为了感谢他帮了我一个很大的忙。跟他的帮助比起来,这个礼物一点儿也不算贵重的。”崔素英连忙推辞不收。

    两人互相推让了几句后,李飞燕道:“好吧,既然你坚持,那我们就收下了,谢谢你的这件礼物。”

    林旭这回在旁边是看明白了,李飞燕却哪里是真的要把东西还给崔素英,她这就是纯属客套一番,分明早猜到崔素英是肯定不会收还回去的。

    崔素英道:“这是应该的,其实这件礼物还并不足以表达我的感谢。午饭时间快到了,不如我请你们一起吃午饭吧?我也正是打算要到餐厅去吃午饭的。”

    李飞燕摇头道:“这顿饭应该我请,礼尚往来吗,你们韩国人不也是很讲究这个吗!既然你送了林旭礼物了,那这顿饭就算我们的加礼。”

    她话音刚落,杨俊轩不等崔素英开口,立即接过地笑道:“还是我来吧!这午饭本来就是我要请你们姐弟俩的,现在加上崔小姐,也是顺便。而且她来了滨城后,我还没尽过地主之谊,这顿饭也是早就打算要请的,现在正好一起。”

    崔素英还要开口再说什么,林旭却已是对他们的互相客套有些略微厌烦了,插口打断道:“我们还是先把房间换好吧,到底谁请客的事,到了餐厅也可以再谈,就别在这儿耽误人家工作人员时间了。”

    那名男服务员见林旭提到他,连忙微笑地摇头道:“没事的,几位顾客尽管谈就是,让顾客满意,是我们服务的宗旨。”

    不过他话虽然这样说,但看林旭的眼神儿,也还是有些感激。

    “对,我们可以边走边说,就别在这过道里浪费时间了。”杨俊轩闻言后,也连忙顺着说道。说罢,又接着向崔素英解释了他们三个来22层是为了给林旭和李飞燕调换房间的事。

    “那太好了,我们从今天起就是住同一层了。”崔素英听罢高兴地道,又问:“不知道你们住的是几号?”

    李飞燕道:“是18号和19号。”

    崔素英道:“我就住在16号,正好离的不远,我们不但住同一层,原来还是近邻呢!来吧,我带你们过去。”她说罢,便做个请的手势,又转身往回走去,当真在前面带起了路。

    林旭三人便也就在后面跟上,不过那名男服务员却是没让崔素英抢了他的工作,见状又立即赶紧几步,抢在了前面引路。

    走了没多远,很快就到了2218的房间门口。这名服务员又抢上前去掏出房卡开了门,然后把房卡转手递给李飞燕,走进门后问李飞燕道:“我把您的行李放哪里?”

    李飞燕道:“就先放沙发上吧!”

    服务员闻言,便把他拿着的李飞燕那个旅行背包放到沙发上,放好后,又转向又林旭做个请的手势,道:“这位先生请跟我来,我领您到2219!”

    林旭摇摇头,道:“不用了,你把房卡给我就行,我自己过去就可以了。”他其实并不习惯被人服侍,还觉着挺不自在的。

    服务员闻言也没坚持,便从口袋里掏出2219的房卡递给林旭,然后便向房间里的几个告辞离去。
正文 第八十章 投资轩远 一石二鸟
    林旭和李飞燕的行李都很简单,就都只是个旅行背包,放下就可以。等他们两人放好行李后,一行四人便一起乘电梯前往顶层的36楼餐厅。

    崔素英原本只是打算到就近的24层餐厅去吃午饭,但这时既然林旭三人要到36层,她自然是跟着一起。她的那个助理这回也没跟着,崔素英让其回去了。她叫上助理,原本只是嫌一个人吃饭无聊,所以找人个陪。现在既然跟着林旭他们一起,自然就不需要再让助理作陪了,而且她跟林旭三人一起吃饭,再让助理跟着也不合适。这又不是商务会餐,只是私人交际。

    最终商量后,还是由杨俊轩争取下了请客权。毕竟他是滨城本地的,而林旭三人都是外来,这第一顿饭,理应让他先尽地主之谊。

    掏钱还要争着来,林旭自是没参加。一是觉着无聊没意思;二也是他身上根本没多少钱,现在只剩下了四千多,他要在这五星级大酒店请客的话,估计吃顿饭就没了,甚至还可能不够。

    他来之前计算着,五千块钱怎么也足够了,但哪里想得到李飞燕这么享受,竟然住五星级酒店。幸好李飞燕安然无恙,现在不需要他花钱,不然他估计也就够在这酒店住上一晚。当然,如果是李飞燕还昏迷不醒的情况下,他肯定不会住这里,找个便宜的小旅馆就对凑了。

    上36楼的途中,杨俊轩在电梯里又多嘴地把林旭上了报纸的事给崔素英说了,惹得崔素英又是一番惊讶,瞧着林旭的目光美目连连闪彩。到了36楼的餐厅后,崔素英便先请一名服务员帮她去取一份今天的《滨城日报》,她要亲自看看这篇报导。

    林旭对此很是无奈,他并不想把这事弄得人尽皆知。但杨俊轩要说,他却也阻止不了。

    上菜开饭之后,李飞燕、杨俊轩、崔素英三人说说笑笑地边吃边聊天,林旭则只是低头吃饭,一言不发。若非有人寻他说话,他绝不主动插话。

    饭吃到一半,当话题聊到杨俊轩的公司时,李飞燕忽然笑着向杨俊轩道:“杨老板,你的公司接受外来投资吧?”

    “当然。”杨俊轩略奇怪了下,点头道:“不过投资占股,不能超过我在公司的股份。”

    “那你接受我的个人投资吗?我投两百万,不知道能占多少股份?”李飞燕问道。

    “你要投资?”杨俊轩不由惊讶,随即笑着又摇头道:“这不太好吧,我开车撞了你,还没赔偿你,怎么能反要你的钱?”

    至于对李飞燕能够拿出两百万,他倒是并不惊讶。从李飞燕的穿着打扮,到李飞燕下榻的是五星级酒店,他就看得出来李飞燕也是个有钱人。而且之前聊天时,也谈及到了李飞燕的一些家里情况,李飞燕又把她燕菲菲这个身份的那套富家千金身世简略透露了些。

    旁边的林旭与崔素英闻言后,也都是不禁惊讶地看向李飞燕,没料到她竟然想要投资杨俊轩的公司。不过林旭再深想了下后,却是猜到了些李飞燕的用意。估计她是因为这次的师门任务是要偷杨俊轩公司里的一份机密文件,她心中有愧,再加上偷了这东西也有极大可能会给杨俊轩的公司造成损失,所以她便想先掏两百万拿来当做补偿。至于投资,不过是个掏钱的借口。

    当然,除此之外,也并不排除她确实很看好杨俊轩公司的发展前景,也夹带着些以后能有一份儿固定收入与丰厚回报的目的。

    “我很看好你的轩远公司发展前景,你只要肯让我投资,就算作是对我的赔偿了。以后只要你能把公司继续经营做大,我得到的回报还会少吗?”李飞燕含笑自信地道。

    杨俊轩闻言,面上不禁有些动容,被人看重与信任总是难免有些激动的,尤其是被自己喜欢的女人看重与信任时,则会更加激动。但好在他在商场上也是打拼多年了,这时情绪还是稍微收得住,没有表现得太过失态。

    深吸了一口气后,他又压了压情绪,放下手里的筷子,郑重地向李飞燕道:“多谢你的看重与信任,那好,我接受你的投资。”说罢端起旁边的红酒杯,向李飞燕举杯道:“祝我们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李飞燕笑着跟他碰了下后,喝了口酒放下道:“那就这样说定了,不过两百万并不全是我的,我跟许林一人一百万。”

    “我哪有一百万,别算上我!”低头吃菜的林旭闻言,连忙惊讶地抬头拒绝道。

    杨俊轩与崔素英闻言,也是不禁十分惊讶。他们这时已是看得出来这对“表姐弟”的关系很好,不是亲姐弟而胜似亲姐弟,但还是没想到李飞燕会对林旭这么好,竟然愿意分给林旭一百万替他投资。

    而崔素英在昨晚得知了林旭“喜欢他表姐的心声”后,这时更是不禁暗想道:“难道这个燕菲菲,也是同样很喜欢许林吗?不然为什么对他这么好?”

    “你没有,我给你吗!”见林旭还是一副不愿接受的样子,李飞燕又接着无奈道:“好了,算我先借你的,你以后慢慢还我吧!”

    林旭闻言,还是一脸不高兴地道:“我又没说要,你就强塞给我,我都还没毕业呢,你就要我先背上一百万的债,我得还多久去!”

    李飞燕玩笑道:“还不了那就给我当一辈子的奴隶!”

    林旭瞪了李飞燕一眼,没说话,又低下头去吃饭。

    杨俊轩与崔素英闻言,都是跟着笑。不过崔素英在听到李飞燕那个“一辈子”的字眼时,却是又不禁有些想多地心里暗叹。

    叹过后,她忽然心下一动地向杨俊轩道:“杨总,既然燕小姐和许林投资了,那不如也接受我以个人名义向你投资一百万吧,我也很看好你公司的发展前景呢!”

    她也跟着投资,却是有两个打算,一是心里不想这次离开滨城后就与林旭再无瓜葛,而投资了同一家公司,自然是有了连带的关系,以后想找林旭都有了大把的借口;二则是她确实也很看好杨俊轩的轩远公司发展前景,不同于李飞燕,她这次代表自家的公司跟轩远公司恰谈一项商业合作,事前可是对杨俊轩及他的轩远公司做过一番详细调查的。有调查才更有发言权,从这番调查来判断,她更加看好。而且投资成功的话,也是有助于她的经济独立,所以她是以个人名义投资。如果她有心想要摆脱家里控制的话,经济独立是必须的。

    崔素英的话音一落,林旭、李飞燕、杨俊轩三人又都是惊讶地看向她,没想到她竟然也想跟着凑热闹地掺一脚。

    只是她的目的单纯,但杨俊轩做为公司创始人及掌舵人,却是难免有些想多。因为崔素英的背后,是她家族的韩国中天集团,虽然她说是以个人名义投资。但这个投资,也可能会被转到中天集团名下。如果是这样,不知是否代表了中天集团对他的公司有些更多的想法,比如想要收购或是控股他的公司。这种例子,在商场上也并不鲜见。而他的公司与韩国中天集团比起来,资本也实在是差的太多。如果对方想要借机恶意收购或控股他的公司,他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转瞬间想了一番后,他举杯向崔素英笑道:“崔小姐也想投资我的公司,那是我的荣幸。”

    这话自是也代表接受了,不过他心里的那些怀疑,却也并不会放下,只是这些话这时不必当面说出来地破坏气氛。对方即便有这种目的,他也可以做好提前防范,比如在崔素英的投资协议里,提前规定她的股份只能以其个人名义持有,不能私下转让等。只要把这些法律条文提前规定好,便可以堵上这有可能的漏洞。

    “那也祝我们合作愉快!”崔素英笑着举杯与杨俊轩碰了一下,但碰过后却没仰头喝酒,而是瞧了林旭与李飞燕一眼,提议道:“我们一起干一杯吧,祝我们大家一起合作愉快!”

    “好!”李飞燕立即答应。

    林旭也无可无不可地举起了面前的红酒杯,他虽然还没成年,也没养成喝酒的喜好,但这红酒度数低,口感也不错,却是可以喝点。

    一起碰过杯放下后,杨俊轩向三人道:“具体你们的投资会占公司多少股份,我现在还没法说一个准备的数字,这需要公司财务仔细核算后才能给出准确的答案。不过大致的话,我可以给你们说一下,你们每人的占股应该不会超过百分之五。”

    百分之五听起来确实是不多,不过这是对比杨俊轩的整个公司资产而言。就这还要算是杨俊轩目前的公司规模尚不算大,总资产也就上千万。不然若是资产上亿的那种大公司,三人的一百万投进去,怕是连百分之一都未必能占到。

    李飞燕闻言点点头,道:“我们明天就到你的公司具体谈下这事吧,另外也顺便参观下你的公司,我跟许林可都还没去过呢!”

    “没问题,欢迎你们明天来参观。”杨俊轩笑道。

    看着杨俊轩开心的样子,林旭心下则是忍不住替其摇头暗叹。杨俊轩并不知道李飞燕的真实目的,但他却是知道,心想李飞燕的这所谓“参观”,怕是借这机会明目张胆地到其公司踩点去了。

    李飞燕的上一次踩点,不幸刚好遭遇了一名血滴子,自然是失败了。所以她要去偷东西,这踩点还是必须接着做。晚上暗里去,怕是有可能会再遭遇血滴子,这明着去,自是就不用担心了。她的投资,除了是补偿杨俊轩以及确实有期以回报外,怕是还有着这个目的。

    她的这投资目的,当真是不简单。这女飞贼果然是贼性不改,狡猾狡猾地。

    而如果她这次师门任务所获得的报酬高于两百万的话,那她现在花上这两百万,还是属于稳赚不赔的。
正文 第八十一章 拒绝 怀疑 答应
    午饭至尾,几人都停筷后,李飞燕跟林旭说,下午要带他出去到滨城有名的几个景点转转,好好看看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

    她这么一说,杨俊轩便说他下午也有空儿,可以开车带他们一起去。而且他对滨城也熟,还可以兼作导游。结果他这一说,崔素英也凑热闹地说要一起参加,她来了滨城两天,也是没什么机会好好出去逛逛呢!

    林旭却是不喜欢人多的集体活动,见杨俊轩与崔素英也都要跟着一起,他摇头道:“你们去吧,我昨天晚上没怎么睡好,下午想补会儿觉。”

    崔素英听到他这话,又是不禁有些想多地想起了昨晚之事,偷偷看了他一眼,有些脸红地低下头去。她昨晚回去后,却是也翻来覆去地没有睡好,还做了场挺羞人的梦。

    她却不知道,林旭这话只是借口,他昨晚其实睡的很好。

    李飞燕见林旭不想去,便也没兴趣地道:“我就是主要带你去的,既然你不去,那就算了吧!我们改天再去。”

    崔素英看得出来杨俊轩是因为喜欢李飞燕,才想要跟着一起的,这时既然李飞燕不去,怕是杨俊轩也不会有什么兴趣了。只剩他们两个,也是有些尴尬。而如果杨俊轩也跟着说不去,剩下了她一个也是感觉有些丢脸。所以她不等杨俊轩开口,就立即接过道:“既然你们都不去,那我也就不去了,我就是想跟大家一起,比较热闹。菲菲,如果你们下次去的话,能不能再叫上我一起?”

    其实她跟着凑热闹的兴趣也只是林旭,现在林旭不去,她自然也是没什么兴趣了。不过她最后一句,却是提前定好了下一次的。她虽是问的,但想必李飞燕也不会拒绝。这一顿饭吃下来,她们也算是熟悉了,两人已是开始彼此称呼名字,而不再客气地叫“燕小姐”、“崔小姐”了。

    “好啊,没问题!”李飞燕闻言,果然笑着点头答应。即便她心里面不愿意,也不能当面地明言拒绝,那就太失礼,也太不给崔素英面子了。

    现在崔素英也说不去了,剩下杨俊轩一个,更是再没去的必要。他苦笑着叹了一声,也只能接受。又略坐片刻,叫过服务员结账后,他顺道送了三人回22层后,也就告辞离去,离开了星海酒店。

    剩下林旭三人后,因为崔素英是住的16号房,林旭与李飞燕便又顺道先送了她回房,接着两人才继续往后面走去。走到18号的房门前时,李飞燕先拉了林旭进她房间。

    “你是昨晚真没睡好,还是不想跟着杨俊轩一起去?”李飞燕进房后,关上房门看着林旭,带着些狐疑地盯着他,“或者,还是不想跟着崔素英一起去?”

    林旭道:“我当然是都不想跟着,你了解我的,我不喜欢人多与热闹,尤其不喜欢跟不熟悉的人一起。”

    李飞燕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是吗?可我觉着你跟那个崔素英好像更熟一点啊,我瞧她看你的眼神,觉着你们俩有点故事啊!”

    崔素英自觉是够小心了,但哪里逃得过李飞燕这女飞贼专业人员的观察。她自己不觉着,但在李飞燕的眼里,却是早已露了形迹。

    “我跟她能有什么?”林旭镇定自若地否认,“也就是昨天下午帮她的那个忙有点特殊,她当时正被个男的压倒在沙滩上,衣服都被扯掉了。可能是不小心被我看见了她身体,她面对我时才有点儿不自在吧!”

    “就这样吗?”李飞燕还是有些狐疑地瞧着他,顿了片刻后,忽然带着些兴奋与八卦地道:“那她是被你看光了吗?这韩国妞儿的身材怎么样?应该不错吧,小子你挺有艳福啊!”

    “想知道你自己去看。”林旭没好气地回了句,转身往门口走去道:“我回我自己房间了。”

    “哎,别着急啊!”李飞燕伸手拉住林旭道:“既然他们现在都走了,那我们就趁机偷偷出去,这回只有我们俩,姐带你好好逛逛。”

    林旭想了下,摇头道:“还是别了,崔素英的房间就离我们这么近,要是被她发现了,可有点儿不太好看。”

    李飞燕哼了声,不满道:“还说你们不熟,你什么时候在乎过别人的看法,更别说这种不熟的人了。就算她发现了,我们就说去外面海滩上逛了一会儿,她又能怎么着?”

    林旭为免她再怀疑自己跟崔素英的关系,听她这么一说,便点头答应道:“那行,我们走吧!”

    “这才对吗,走!”李飞燕笑着一挥手,率先开门出去。

    不想才一出门后,却是不由一愣地看着门外的人惊讶道:“咦,素英,你怎么来了?”

    崔素英正站在离她门口四、五步远外,闻言快步走近到她身前,又看了眼随后跟出来的林旭,微笑地颔首道:“我想邀你们一起到海边去游泳,不知道可以吗?”

    林旭走出门外,给了李飞燕一个“瞧吧”的眼神,向两人道:“你们去吧,我不会游泳,就不去献丑了。”

    他确实是不会游泳,是个旱鸭子。虽然他们关村也挨着水,村边有几条水沟,但他因为从小身体不好,身子瘦弱,父母却是一向叮咛严禁他下水去的。尽管他有次忍不住,偷偷违反了父母的禁令,跟着同学下了水去,但下去后却是连喝了几口水,从此心有余悸,也就不敢再去尝试了。

    他现在是练武有成,身体素质大为改观,体力、反应力、闭气呼吸等,都要远超于常人,但可能是小时候的那次有了点阴影,他现在却是还一直没去尝试再次下水学游泳。所以他现在武功虽高,却仍然是个旱鸭子,不懂水性。

    “我可以教你啊,走吧!”崔素英满含期待地看着林旭。

    林旭闻言,倒是有些心中一动。不通水性,倒也算是他的一项弱点。而且技多不压身,学会游泳也是没坏处的。以他现在的修为,他也自信能够学好游泳。不过他想了想后,却还是摇头道:“下次吧,我说了昨晚没睡好,还是要补会儿觉。”

    崔素英闻言有些失望,又转头看向李飞燕。

    李飞燕这时却不好再当面拒绝,心里有些无奈地点头答应了。
正文 第八十二章 飞鹰事务调查所
    李飞燕答应后,她与崔素英又各自回房找自己的泳衣,找好再又出门会合。林旭就在外面等着,等她们各自带着泳衣出来,送了她们离去合,他这才回转自己的2219房间。

    回房之后,林旭先把自己昨天晚上换下来的那两件脏衣服拿出来,然后给酒店客服中心打了个电话,让酒店派人把他的两件衣脏带走拿去洗。这酒店的洗衣服务,是需要打电话给客服的,他之前有问过李飞燕,而且上午离去那会儿,房间床上扔着的脏衣服没被带走,显然不是客房服务时就会稍带自动收走的。

    打过电话没有多久,就有一名女服务员前来敲门,让林旭填了张单子,取走了那两件脏衣服。好在这酒店洗衣服务是免费的,不然为了省钱,林旭说不得就自己洗了。反正这大夏天的衣服薄,洗完随便晾晾也就干了。

    送走这名女服务员后,林旭回房坐在沙发上,继续研究那张滨城城市地图。之前在等人前来取衣服时,他就已经开始研究了。这时又看了一会儿,他拿笔圈住一个地方后,将地图折了几折装在自己裤兜里,然后带上钱包、房卡等随身物品,开门走了出去。

    他之前不愿答应李飞燕下午跟她一起出去旅游逛景点,除了是不喜欢人多热闹,不想跟杨俊轩、崔素英两人一起外,却是他下午也有点儿自己的私事要办,想独自行动。所以之后在李飞燕房里,只剩他们两人时,李飞燕说只他们两人去,他也找借口推脱地不想去。

    要不是因为怕李飞燕再怀疑他与崔素英的关系,他肯定是不会答应的。幸好后来刚一出门,就碰到了崔素英来邀请他们去海边游泳,把李飞燕给请走了。不然的话,他下午这独自行动怕是要黄了。这事上,他倒是要感谢下崔素英。

    林旭走出酒店后,仍是步行离开,前往目的地。

    他在路上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最后七拐八拐下,在一条偏僻街道的一座四层楼房前停了下来。这座楼房是座很老式的楼房,外面也没什么灰层、涂料覆盖粉刷,就是直接裸露的青砖。

    周围也都是老式的居民区,街道狭窄,只能容一辆车单行通过,临街有些杂七杂八的铺面与摆摊的。这座楼房的一层与二层也都是临街铺面,挂满了各式招牌。

    林旭仰头看去,找到了二楼某扇窗户旁在墙上支挂着的“飞鹰事务调查所”的招牌。若不是看见这个招牌,他会以为自己走错了。在此之前,他就已经走错了两回。这种狭窄的偏僻陋巷,城市地图上却是也没有明显的标示。

    “总算找到了!”心中暗道一声,叹了口气,林旭找到楼梯口,抬步进了进去。

    这家“飞鹰事务调查所”,其实就是个私家侦探社。只是目前国内的私家侦探,都尚是属于不合法与不被政符所认可的,所以这些私家侦探多是挂名调查公司、信息咨询公司、事务调查所之类的名称。

    林旭能知道这个飞鹰事务调查所,却是昨天从医院往星海酒店步行赶路时,从路边的某个贴纸小广告上看到的。他当时觉着挺有意思,对私家侦探这个行业也很感兴趣,便就多看了几眼这个小广告,顺带地也就把这广告上的地址信息给记住了。他当时只是觉着感兴趣,但没想到这么快就会用到。

    他找到这个私家侦探社,是想委托其帮忙跟踪观察那个郑文辉的情况。郑文辉中了他的一招“蜻蜓点水”,但他因为以前从没在哪个人身上施展过,所以不太清楚自己目前这招的时效与到底管不管用。

    原本郑文辉还在滨城中心医院住院的话还好说,就不需要这么麻烦了。但因为昨晚的事情,这个郑文辉却是提前出院不回去了,这就让他想能够打听到郑文辉的情况变得有些不方便了。所以他便想到了这个昨天偶然在路边小广告上看到的私家侦探社,觉得或许可以帮得上忙。

    其实按李飞燕的看法,这事是完全不需要随时关注的,只需要等三天过后,郑文辉死没死就自然能查到消息。

    郑文辉家里挺有钱,在滨城也是排得上号的大企业,这等大企业自然会有随时关注报导的新闻。郑文辉作为其家族企业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再加上又是滨城有名的二世祖与纨绔子弟,所以关注他的新闻却是比关注他家里的还要多些。即便报纸、电视等正规新闻没有的,花边小报与网络上一查也是一大堆。他要是忽然暴毙了,哪里会一点风声都不传出来。所以,只需要耐心等三天查新闻就行,到时死没死自然就知道了,不必非要随时关注。

    林旭原本也不是没有耐心的人,但他却是太想了解自己目前这招“蜻蜓点水”的威力与时效如何。而作为他这招的第一个中招者与实验体,他还是想能够随时关注到郑文辉的情况,以方便了解。再加上午饭时他被强塞欠下了李飞燕一百万的事,虽然李飞燕不会把这欠款当真,他不还也就不还了,不会真把他怎么样,但他心里却不会这么混过去。所以,他当时就转着脑子想要想办法怎么弄到一百万。想来想去,又想到了这郑文辉。于是,便想要找人查清楚这郑文辉以及他家里的资料。

    这事他不想让李飞燕帮忙,想独立解决。但他对滨城却还谈不上熟悉,再加上那招“蜻蜓点水”的事,他也不想在这三天内再跟郑文辉有任何碰面与直接接触,所以既不能亲自出面,就需要委托他人了。然后他再一想,当时几乎就立即想到了昨天偶然在路边看到的那则小广告上。再加上他对私家侦探挺感兴趣,所以便起意来看一看。不管生意能不能谈成,也都算是满足下好奇心。

    只是他原本想着这私家侦探社怎么也是带着点儿神秘的,却没想到是深处在这种偏僻陋巷,夹杂在一些乱七八糟的小店中。这“飞鹰事务调查所”的楼下,还是个专治脚气、鸡眼、灰指甲等脚部疾病的小诊所,楼上的旁边,是个婚介、职介公司。

    现实与想象,总是有着差距。林旭在楼下打量一番后,就有些失望,只是来都来了,便还是打算上去看看。
正文 第八十三章 练家子 孙鹰
    林旭走上二楼,到了那间飞鹰事务调查所的门前。这间房的房门上面,也有个飞鹰事务调查所的小招牌。

    夏季炎热,房门并没关,只是挂着道纱帘。林旭透过纱帘往里面望了一眼,但见里面约摸有二十平米的大小,总共摆着五张办公桌,不过这时只有房间最里面最大的那张办公桌后面,坐着一个约摸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其余的几张办公桌上,则都没人。不过看那几张办公桌上都摆着电脑与办公用品,并不是空着,且也有使用的痕迹,应该是这时办公桌上的那几人刚好不在。

    里面那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感觉倒是很敏锐,原本正斜过身子看着桌上的电脑屏幕,并没面对向门口,但当林旭刚出现在门口往里打量了眼后,他就立即有所感应地转过了头来。

    “瞎看什么,去,别挡我门口!”

    那人透过纱帘打量了林旭一眼,见林旭脸上还明显有稚气未脱,以为又是哪家的孩子好奇来张望,冲着林旭摆手喝道。毕竟私家侦探这一行,还是很吸引些孩子与少年的好奇心的。

    看着这人一摆手,林旭却是目光一闪,注意到了这人手掌宽阔,指节粗大坚硬,而且其头部两边的太阳穴还有些微微鼓起,似乎是有些练过的。

    练外门功夫的人,因为以练力为本,还是能够很容易从一些外貌特征上面判断出来的。尤其是处在外力境阶段最初始的明劲层次时,这些特征就更加明显;而臻至暗劲层次后,反而能够收敛一些;到了化劲层次时,则已能做到完全收敛地返璞归真,外表上看去已是不显露痕迹,瞧着就跟寻常普通人一样。只有发力动起手来,才能知道这人究竟有多厉害。

    另外,就是外门功夫中,练内家拳的在这方面也能够收敛住,一开始练习起,就不会在外表上显露太多痕迹。至于像林旭这等一起步就是修炼内功的,更是精气内敛,丝毫不显露于外。从外面上看去,一点儿看不出来是身具上乘武功的高手。

    太阳穴鼓起,就是精气饱满所显露在外的一种外貌特征。武侠中也常有这种说法,如看某人太阳穴高高鼓起,一看就是练家子。这种特征描述,其实也是来源于现实。至于那人手掌显得比常人粗大宽阔,应该是专门练手上功夫所导致的。当然,也不排除有人天生异相的情况。

    不过林旭觉着瞧这人,应该是没有瞧走眼的。瞧出来这人是个练家子,他倒是对这个私家侦探社多少重新生起了些信心。当下自是没理会这人的话,抬手挑帘而进。

    进去后,但见这屋里大夏天的也没个空调,只是头顶上装了两个吊扇,而这时也只有靠后面的那人头顶上的那个开着。

    “嘿,你……”那人见林旭没走开,反而挑帘走了进来,有些生气地站起来正要说话,但瞧着进来的林旭再一打量后,却是忽然改口地道:“你有什么事?”

    他却是干这行也有好些年了,一双眼早已锻炼得能够判断出来一人衣着打扮上的高低贵贱,然后再通过穿着打扮,大致地判断出来些这人的身份地位。

    林旭本身对自己的穿着打扮并没有什么太过讲究的,觉着穿衣服合身舒适即可,没必要非太贵太好的。不过这次来滨城,他觉着第一次来这种大城市,还是需要些好衣服撑场面,也免得某些人从衣着判断地狗眼看人低,凭添些烦心与无谓的麻烦,所以他这次出来,都是换上了李飞燕给他买的衣服。而以李飞燕的一向作风与花钱习惯,这些衣服自然是不便宜。

    这个时候,飞鹰事务调查所里的这人也是一眼看出了林旭身上衣着的好坏,所以才立即改变了态度,觉着林旭应该不是那种因为对私家侦探好奇就无聊来观望的少年人。应该是有正事,来谈生意的。

    不得不说,大部分人看人的第一印象,都是以貌取人。这个貌,除了是长相容貌外,也包括其人的穿着、装饰、打扮等。通过这些,便可以大致判断出这人的一些基本信息。

    林旭信步走到这人的办公桌前,拉开他办公桌对面的一张椅子不客气地坐下,抬头问道:“怎么称呼?谈生意你能做得了主吗?”

    这人瞧着面前少年淡然自若的态度,有些惊异地瞧了一眼后,随后跟着落座,笑道:“我叫孙鹰,这飞鹰事务调查所就是我开的。”

    “原来是老板,那就好谈了。”林旭点了下头,将手里拿着的一份卷起的报纸展开摊在桌上,指着报纸上登载的一张照片,问道:“这人你应该认识吧?”

    报纸上的那张照片,正是郑文辉,这是林旭在路上路过一座报刊亭时,找来的一张有郑文辉照片的报纸。这家伙做为滨城有名的二世祖,果然还是有些名气的。不过登载的这份报纸,只是个花边小报,照片上照的,也是郑文辉勾肩搭背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的照片。

    孙鹰一瞧照片后,立即点头道:“认识,兴盛集团的大少爷,在我们滨城也算是挺有名儿的。来找我查过他的人,也是有不少。不过小兄弟你要是跟他有什么过结的话,我想奉劝你一句,能看开的话还是看开点儿好,这人可不好惹。”

    兴盛集团正是郑文辉家里所开的公司,他们家虽以房地产为主,却也涉足其他行业,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

    “我跟他有没有过结,你不用管。”林旭摇摇头,瞧着孙鹰道:“我要你帮我查他从今天开始,今后三天内的行踪与情况,每天晚上向我汇报一次。另外再帮我查出他家里的住址,以及他们家公司的地址,不止总公司,也包括他们下辖的每个分公司与每处产业。”

    孙鹰听罢瞧了林旭一眼,点头道:“这些我们调查所都能办到,不过郑文辉不是普通人,他家里的势力不小,出入也都有保镖跟着,我们跟踪调查他,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所以这个收费,就要稍微贵上一点儿了。”

    “你说个价!”

    “既然你要查三天的,那咱们就一天一千,总共三千怎么样?”孙鹰问道。

    “一天就要一千,可真够黑的!”林旭一听,不禁心里暗骂。只是他对这个行业的收费标准,却也不清楚,不知道这个价是算贵还是算便宜。不过心想查郑文辉,确实是有一定的危险性,要是不小心被发现了,少不得不好脱身。眼前这孙鹰虽然看起来是练过的,但如果只是外力境明劲层次的话,怕是好汉架不住人多,被十几个保镖缠住也是讨不了好。

    “小兄弟,这个价我可没往高了要,要跟踪这郑文辉,每天的车钱油费,带上我手底下人的吃饭、开销这些,起码也要上百了。这再加上我们的人工,可能遇到的危险,万一出事受伤后的医药费,这剩下的,我们其实也挣的不多。”孙鹰见林旭有些犹豫,跟他解释地卖起苦来。

    林旭想了下,暗自咬牙地点头道:“行,就这个价吧!”

    孙鹰闻言一笑,道:“那好,先预付一千,剩下的事后付清。”

    既已决定,林旭也没再多犹豫,当下就掏出钱包,点了一千块钱放到桌上。

    孙鹰接过认真点了一遍后,拿过旁边的一个票据本,给林旭开了张收据,并在上面写明了事后付清尾款两千的字样。接着他签名盖了个章,交给林旭。从头到尾,都一直没问林旭姓名。这倒也算他们这一行的行规,雇主不说的,他们就不问,替雇主保密是重要原则。
正文 第八十四章 稍带教训 如何整垮
    “我这里还有以前帮人查过的郑文辉资料与信息,上面就包括了他家的住址与公司地址,我先打印一份给你。”

    孙鹰看着林旭收起收据后,他也将桌上的那一千块钱收起放进办公桌的抽屉里,然后向林旭说道。说罢话,他便操作电脑,查找电脑上存档的以前查过的郑文辉资料。

    “那正好。”林旭闻言也有些心喜,倒没想到现在就能立马得到郑文辉的一些相关信息。看来这孙鹰说以前也有不少人找他帮忙查过郑文辉,倒并不是假话。

    不到一分钟,孙鹰就已在电脑上查找到了郑文辉的那份资料,打开后看了下确认没错,当即选择打印。

    “咔,吱吱吱……”他电脑旁那台老旧的针式打印机当即启动地逐行打印了起来。这台旧机器的打印速度却是要慢上许多,直过了好一会儿,方才把郑文辉这份资料的三页纸打印完。

    打完后,孙鹰又看了下确认没错后,这才拿起整理下,递给对面的林旭。

    林旭接过大致看了下,但见郑文辉的这份资料收集的倒也还算详细,便点了下头,折了两折先收起,然后站起身向孙鹰道:“你这里晚上几点下班,我晚上会打电话过来问你今天郑文辉的情况。”

    孙鹰跟着站起身,准备送他,闻言抬手指了下旁边一道紧闭的房门,笑道:“我晚上就住在这里,你可以随时打过来。”

    林旭没想到他这里却是一房两用,外间办公,里间住宿。再加上这间调查所开在这偏僻陋巷里,而里面的装修、设备等也都是老旧,大夏天的连个空调都没有,可见他的私家侦探这门生意,也并不算多么红火。当然,也不排除这人已是挣下了不菲的身家,但还是宁愿过的更节省一些,不随便乱花钱。

    林旭本身也是属于这种人,自从得了通背门主范志邦送给他的那十万块钱后,他现在也是小有身家了,至少是个万元户。不过因为从小就养成的节省习惯,再加上他本身对生活质量也没有太高的要求,所以这笔钱得来后他就基本没动,平日也还是一如往常,花钱方面也仍是习惯于五毛一块的计较,能省的还是会省。今天一下就花了一千块钱,过两天还要再掏两千,这对他来说,可着实是笔大开销了。

    以己度人,对这种人林旭也很是理解。所谓“财不露白”,有钱了并不一定就非要显露出来,也没必要就非去穿金戴银地弄些什么奢侈品炫富。自己明白就好,又何必一定要他人知道。该花的地方花,不该花的地方也不浪费。

    “好,那我先走了!”当下又点了点头后,林旭告辞离去。

    孙鹰跟着走出办公桌后,将他送出门外。

    出门下了楼后,林旭在楼下又回头望了眼“飞鹰事务调查所”的招牌,转身而去。

    走出这条街道,上了大路不远,附近有个小公园。林旭信步走进公园内,找了个树荫下无人的长椅坐下,从口袋里掏出折起的那份郑文辉资料,坐在这里细看。

    详细看了两遍,将上面的重点信息都记住后,他将这份资料揉作一团,伸手握住送进长椅旁边的垃圾桶内。不过他送进去后并没立即丢下,而是手在垃圾桶内借着垃圾桶的遮挡,内力一运,五指紧握一搓,手中资料揉作的纸团便变成一堆碎末从他手中洒落。

    收回手拍了拍手上沾到的几片碎末,他又从口袋里掏出地图与笔来,展开地图查看。查看一番后,他将郑文辉家里的住址以及其家中公司兴盛集团的地址在地图上标了出来圈住。接着查了番路线,他将地图收起,起身走出了公园。

    他目前身在滨城的西山区,与滨城市中心的中山区离得并不远,两区是相邻的。中山区是滨城绝对的市中心,也是最早开发与发展起来的,近些年市区虽不断往外发展扩大,建设重点也逐渐转移往了其他区,但并不能影响中山区的地位,这个位处市中心的城区,仍是滨城最繁华的所在。

    郑文辉家的兴盛集团总公司地址,便是位于中山区内。倒是郑文辉家里的住址,就在西山区内。不过西山区的范围也很大,从林旭现在的位置作距离对比的话,却是中山区内的兴盛集团总部离他更近,所以他决定先去兴盛集团的这个总部看看。另外,滨城京剧院也是位于中山区内,他还打算着顺便过去看有没有机会见到卫青衣。

    步行半个多小时后,林旭赶到了兴盛集团的总公司所在。这里距闹市区稍微远一些,不过周边仍是很繁华,兴盛集团占了一座八层高的独立办公楼,大楼顶部立着“兴盛集团”四个巨大的醒目红字。大楼后面,是一片占地很大的公园,风景优美。工作之余,还能赏景。

    眼见郑文辉家的这个兴盛集团竟然是独占了一整幢大楼,林旭心里也不由有些吃惊。虽然之前孙鹰给他的那份郑文辉资料上面也有介绍到这点,但到底不如亲眼所见。在市中心的繁华地段,独建了这么一栋占地广阔的办公大楼,这郑文辉家里的财力,便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比他想的更有钱也正好,说明从这里搞到一百万不是什么难事。这么大的公司,他估计公司财务里的备用现金应该差不多就有这个数了。当然,越多越好,他不介意顺手再多取点儿。

    “子不教,父之过”,养出郑文辉这么个混蛋二世祖,他父母也是有很大的责任。林旭除了是想从郑文辉这边弄到一百万还上李飞燕强塞给他的那个一百万欠款外,也有想借机教训下其父母的想法。如果能偷到把这兴盛集团搞垮,那更是再好不过。只不过要做到这种程度的话,难度就要大了。

    这种以地产行业为主的大集团公司,资产除了存在银行的外,大部分怕是都转换为了地皮、房产等固有资产。而这些东西,就不是凭偷就能完全搞到手的了。

    要想弄到把这家公司整垮,他还是得想想别的招。
正文 第八十五章 离得不远 奇怪的人
    其实像兴盛集团这么大的公司,林旭有心要找其地址的话,在滨城一些本地网站上搜索查找,或是多翻翻本地的报纸,这种公开化的信息也能够轻易找到。甚至包括其名下所有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各产业,乃至郑文辉的家庭住址这些,只要耐心在网上搜索,也都并不是很难找到。越是大企业,媒体报导的越多,受到的关注也越大。

    就像名列世界五百强的企业,网上一搜,很多信息与资料都能够轻易搜到。反而不知名的小企业,不了解的,连公司名也未必有多少人听说过。

    当然,网上能搜到,新闻能报导的,大多是属于公开化的信息。而像郑文辉每日的行踪与情况,就不是外人随便能知道的了。林旭雇私家侦探去查的,主要是这个,而像兴盛集团的总部地址这些,则都是捎带顺脚的事。既然钱已经掏了,那就让其帮忙一起查了就是,不然他自己查的话,也是要多耗功夫。

    就像孙鹰之前给他的那份资料,虽然其中的许多信息怕也大多是从网络、报纸、新闻报导等方面收集而来,但这份收集汇总的资料,却是能省下他许多功夫。否则要他自己一个人去查找收集这些的话,就要多耗许多时间。总的来说,他觉得孙鹰给他的这份资料,还是值得的。尤其当时立马就得到,这点更让他较为满意。

    这个时候,林旭当然没有进去兴盛集团办公大楼的打算。他只是站在远处,远远观望打量了一会儿后,就转身离去。

    离开之后,他便前往滨城京剧院。这里离滨城京剧院其实已经不远,按地图上所标示的,直线距离不超过一公里。两者之间,主要是相隔了兴盛集团办公楼后面的那个大公园。如果能上到兴盛集团的大楼顶的话,应该就可以一眼望到滨城京剧院的位置。

    兴盛集团的办公楼,是位于公园的北面,而滨城京剧院则是位于公园的东南方位。不过不同于兴盛集团办公楼是紧邻着公园,京剧院距离公园,则是还有着五百米左右的距离。

    这座公园的面积极大,占地至少有着几百亩,怕是离千亩地都差不多了。公园中种植有各种树木及灌木绿化带,还有着各色花奔,池塘、流水、人工湖、假山等,营造出了各种美丽的园林景观。

    不过既是观景,便讲究所谓一步一景,道路大多是故意弄得弯弯曲曲,以让人生出曲径通幽之感。

    林旭眼见这公园这么大,道路又弯曲复杂,而遮挡视线的树木、山石、凉亭楼阁也是不少,怕走进去会不小心绕晕了路。所以便没从公园中穿插,而是沿着公园外围绕路而行。等绕过半圈,到了东南角位置时,他转头搜索地一瞧,便瞧到了远处几百米外有座约摸三层楼高的中式建筑,飞檐斗角,古香古韵。而这建筑周围,都没有什么太过高大的建筑,前方地带也颇是开阔。

    一瞧到这栋建筑,林旭便猜应该是这里了。当即抬步往这建筑走去,走近十来米后,在某个地方角度对时,他看见了这建筑下方的大门上挂着一块牌匾,上面正是书着“滨城京剧院”五个大字,果然是没错。

    到得滨城京剧院前面后,林旭抬头打量。但见这剧院虽瞧着有寻常三层楼的高度,可实际上则只有两层。不过因为是剧院,所以建得比寻常楼层更高大些。

    剧院大门前的台阶下面,摆放着一个不锈钢悍接的支架,上面正中间张贴着一副海报,介绍的正是国家京剧院的优秀表演艺术家前来滨城京剧院进行演出。演出的有两支曲目,一是《霸王别姬》,另一个则是《穆桂英挂师》。演出时间则是从明天晚上开始,连演三天。

    “嗯,今天还没有!”

    见到上面的演出时间是明天,林旭不禁略有些失望。他还想着看舞台上的卫青衣是番什么模样与表现呢,没想到还要等明天。不过想想也是,卫青衣与她父亲卫建林,以及国家京剧院的那些人是昨天才坐飞机赶到滨城的。人家远道而来,怎么也该至少休息上一天,就算不休息的话也要抽出时间提前排演,总不至于一来就赶着上台。

    林旭抬腕看了下表,见这时尚才是下午四点多。又抬头看了眼前面的剧院,心中猜测着卫青衣这时不知是否在里面进行排演。

    想了下,他决定先给卫青衣打个传呼问一下,看她现在在哪儿。这般想罢,他便转头搜寻附近的电话亭。这剧院左右两边的不远处,倒是都各有一个电话亭。

    不过左边的那个,却是刚好有人在用。那人是个约摸二十岁左右的小青年,穿得流里流气的,裸露的手臂上还有着刺青。此人正在与林旭相对的方向上打着电话,一边打电话,也一边正探头瞧向这边。但在林旭瞧过来之际,他目光与林旭一对,却是立即躲避缩了回去。

    林旭本是随便瞧一眼,见到这边的电话亭里有人后就打算移开目光往右边瞧去。可就在他将要移开时,便注意到了这人的目光瞧到他时有些明显的一避。这一下,便让他心中讶然地生起了奇怪。

    打电话的这名青年,他分明是不认识的,十分陌生,他确认自己以前并没见过。可瞧这青年刚才那一下的眼神与明显的回避躲开动作,却好像是认识他似的,这可就很奇怪了。

    “唔…唔…”

    正自心中奇怪思索着时,林旭腰间别着的呼机却是忽然震动了起来。感觉到呼机震动,他便一时没再多想那人的奇怪之处,掏出呼机来查看。一看信息,但见是李飞燕呼的他,问他去了哪里,怎么不在房间。

    看过信息,林旭又转头瞧了眼左边电话亭里那有些奇怪的青年一眼,但见这时那青年的整个身子都是缩进了电话亭内,借着遮挡,他一时也瞧不清楚。不过他也没有过深探究的意思,就只瞧了一眼,见那青年再并无别的奇怪表现后,就转过身往右边那个没人的电话亭走去,打算给李飞燕回电话。
正文 第八十六章 夜不归宿 意外事故
    林旭拨打了李飞燕房间的电话号码后,那边很快就接通,一接通立即传来李飞燕不高兴的声音问道:“你去哪儿了?”

    “我在外面呢,酒店里待得有些无聊,就出来转转!”林旭道。

    “好啊你,撇下我一个人跑了!”李飞燕抱怨了句,又问:“在哪儿,我去找你。”

    “你现在是一个人吗?”林旭忽然低声问,却是怕那个崔素英这时也在李飞燕旁边。如果崔素英也在的话,那有些话就不方便说了。

    “是我一个人,崔素英回她自己房间去了。”李飞燕答道。

    “那就好。”林旭应了一声,接道:“我有些事要办,今天晚上可能不会回去了,要回去的话,也到后半夜了。”

    “你是不是去跟踪那个郑文辉了?”李飞燕闻言,忽然猜测道,“我都说了不用这么麻烦,只需要耐心等三天就能知道结果了。你不是一向最有耐心的吗,怎么这回三天都等不了?”

    林旭听她误会了,却也没有解释,只是道:“还有些别的事,我回去后再跟你详细说。”

    话还没说完,忽然听到远处传来救护车的声音,正由远及近地往这边驶来,不由好奇地转头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张望了一眼。

    “你现在在哪儿,我跟你一起。”李飞燕又问。这话说完后,却是也隐隐听到了电话那边传来了救护车的声音,不由略有些担心地问道:“你那边是救护车吗,没出什么事吧?”

    林旭道:“是救护车,我没事,可能是路过的吧,我正在路边电话亭里。”

    他这话说完后,已是能远远望见一辆白色的救护车正闪着蓝光地由远及近迅速驶来。而旁边的滨城京剧院内,这时忽然有个人快步冲了出来,到了路边往那个救护车的方向张望,还离得老远,就已在那边摇手相招。看样子,这救护车却是剧院里叫来的,并不是路过。他才刚说是路过,谁知却是到跟前来了,也不知道剧院里出了什么事。想到卫青衣这时可能正在剧院里,他一时不禁略有些担心。

    “不会是你那招现在就突然发作,郑文辉已经挂了吧?”李飞燕在电话里听到救护车的声音越来越近,因误以为他这时正跟踪着郑文辉,又是猜测道。

    林旭闻言解释道:“这救护车不是因为他,我现在没跟着他。”

    “那你现在到底在哪儿呢?”李飞燕又问。

    “这个你就先别管了,我一个人可以的,保证没事。就这样,我先挂了。”林旭说罢,就挂断了电话,接着拔出电话卡。

    “哎,你等下……”李飞燕在房间里听到林旭已挂断电话,不由骂道:“这臭小子!”骂完也只能狠狠又无奈地挂上电话。

    林旭收起电话卡没过多久,那辆救护车就已迅速急驶到京剧院门口停了下来。

    车未停稳,外面迎着的那人就已赶了上去。接着匆匆说了两句,救护车的后门打开,两名男护工抬着担架下车,同时还有一名医生背着救护箱跟上,一起随着剧院那人迅速奔进了剧院大门。

    进去没过多久后,又一大群人跟着冲了出来。当前的自是两名护工抬着的担架,这时担架上已躺着一人,可见那人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左边发际线稍后的部位有血渍渗出。

    担架旁边,那名医生扶着担架跟着,手上高举着一个输液瓶。其余剩下跟出的人等,则都是剧院内的工作人员。拥在担架旁与后面,这群人中,林旭一眼就发现了跟在后面的卫青衣。瞧到受伤的不是卫青衣,而卫青衣这时还活蹦乱跳的,他略松了口气。

    瞧到卫青衣后,林旭跟着发现了挤在担架前的卫建林。其余还有几个眼熟的,也都是这次跟卫建林一起来滨城的国家京剧院的同事。林旭昨天下飞机时也都有见过这几人,当时虽没认真去记,但才过去不久,就昨天的事,自是还有些印象。

    那边卫建林、卫青衣父女俩及其余人等这时都是关注担忧着担架上那人的情况,也没顾得往别处多瞧,却是都没注意到旁边只隔了二十来米远处电话亭中的林旭。

    一群人很快拥着担架,把担架送上了救护车,接着几人迅速商量了几句后,卫建林与两个人一起跟着上了救护车。上救护车前,卫建林则向女儿卫青衣交待了两句,让其留下。

    接着救护车很快启动,卫青衣与剧院的其他工作人员在台阶下目送着救护车远去。直到目送着救护车开出视线外后,这才互相议论担忧地转身回返剧院。

    卫青衣脸上也是有些担忧的模样,但却没跟旁边的人多谈,回去的时候,也仍是落在了最后面跟着。

    “出了什么事?谁受伤了?”

    正低着头走路之际,忽然旁边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问道。卫青衣转头一看,就见林旭竟不知什么时候地忽然出现在了她旁边,忍不住瞪大眼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你怎么来了?多会儿来的?”

    惊讶过后,眼中则也闪着惊喜与高兴。

    林旭低声答道:“我刚来,才到门口儿就撞见了这事。”

    说话间,他一直略低着头,以免引起前面那些人的注意。他刚才也是趁着这些人担忧谈论受伤那人的事,无心多留意旁边时,趁机快步跟在了最后面的卫青衣身旁。他行动迅速而又隐秘无声,以致竟没人留意到队伍后面忽然多出了一人。要不是他开口说话,就连卫青衣也一时没注意到。

    卫青衣见他蓄意压低声音,抬头偷瞧了下前面那些人,也跟着压低声音地道:“我们刚才排演的时候,舞台上面忽然有个灯不知怎么掉了下来,砸到了人。受伤的是我们国家京剧院这边的,我爸的同事,所以他也跟着去医院了。”

    “嗯,我刚才在外面瞧见你爸上救护车了。”林旭说了一句,又顺口问道:“严不严重?”

    卫青衣摇头道:“不知道,那个医生说具体的情况还得到医院检查后才能知道。只是当时砸下来就砸破了头,流了好多血,然后人也昏了过去,瞧着还是挺严重的。只希望能救过来,千万别出个什么好歹。”说罢,不由叹了一声。

    林旭默然没回话,陪着她一起走进了剧院大门。
正文 第八十七章 轻易混入 保证不听瞌睡
    走进剧院后,首先是座大厅。大厅里装饰的也是中式的风格,四面墙壁上还挂有京剧脸谱。这里有售票处,还有通往二楼的楼梯。大厅里也有个支架,上面有张贴着每晚演出的曲目与时间。

    要是林旭一个人进来,是免不了被售票处拦下的。京剧院一般是在晚上进行演出,白天轻易不对外开放。就算是到了演出时间,他要进去,也得买票。但他这时跟在卫青衣旁边,混在剧院工作人员的队伍里,那售票处的虽见了,也只当是“自己人”,自是没相拦多问。

    走过大厅,再过一道门户,才是剧院的演出场地与座位席。要是演出时间,这道门前还会安排有检票的工作人员,但这时自是没有。

    走进去后,里面就是那种剧院、影院式的常规布置,一排排高低不一,成阶梯状的座椅。整个座椅区域呈扇面形,扇面的底部中间,便是演出的舞台。另外二楼上面,也是座位区。

    这时没有观众,只是在舞台上排演,所以座位区的灯都没有亮,而剧院为方便白天观赏以及突出舞台灯光效果,整个观赏大厅都没有窗户,白天也是昏暗一片。这个时候,只有最里面的舞台被照亮。

    只是明亮的舞台上,这时却没有排演的紧张与热闹,出了意外砸伤人的事故,自是已暂停了排演。送伤者上救护车的这群人中,有剧院的领导,这时回来后,便是立即责令工作人员再仔细检查舞台上方的各种灯具与道具情况,避免再出任何意外。然后便是叫了几个负责人,追究这件事到底是谁的责任,以作惩罚。

    林旭自是不关心这种事,进了剧院后,就拉着卫青衣到了一排座位处坐下。这时座位区一片昏暗,他们又是在靠后的位置,一坐下后身影就隐在了暗处,舞台上的人也是注意不到。

    滨城京剧院的工作人员对卫青衣都还不是很熟,而剩下的几名国家京剧院的人,这时虽不好直接插手滨城京剧院单位内部的事,但因为关心此事,也全都围聚在前面舞台处旁观着,一时却也没人太过留心卫青衣。

    坐下后,林旭转头向卫青衣道:“我还想着过来看你演出呢,没想到是明天才开始,而且还出了这种事。”

    “唉!”卫青衣叹了口气,道:“谁知道会出这种事呢,人生总是难免会有意外,有好的也有坏的,赵叔叔就是不幸碰上了坏的。”

    她口里的赵叔叔,自然就是那个不幸被灯砸到受伤昏迷的人。

    林旭抬头往舞台上看了一眼,道:“我看这舞台顶棚离下面也不是太高,也就五、六米,那灯应该也没多重,我觉着没事,至少不会有生命危险。”

    “借你吉言吧!”卫青衣勉强笑了下道。

    “幸亏没砸到你,你当时在哪儿?”

    卫青衣抬手指了下舞台前面的座位,道:“当时还没轮到我上台排演,我在下面坐着看呢!不过我爸在台上,而且离得不远,当时可还差点儿砸到他,我现在还后怕呢!”

    “没事,你们都是吉人自有天相。”林旭安慰了句,不想她再忧心此事,转过话题问道:“对了,你参演哪出戏?演的什么角色?”

    卫青衣道:“我演《穆桂英挂帅》,扮穆桂英的一个亲兵,只有四、五句词儿。”

    林旭瞧着她道:“我还没看过你唱戏呢,不知道是什么样儿?”

    卫青衣道:“有什么好看的,你明知道我不喜欢唱的。”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也不喜欢听,听也听不懂。”

    林旭无奈笑了下,道:“我是不喜欢听戏,不过要是你唱的话,我一定会认真听,保证不听瞌睡。”

    卫青衣闻言,忍不住被逗笑,斜了他一眼,道:“你要这样说的话,我倒真要让你听听,看你会不会瞌睡?”

    “那来,我竖耳以待。”林旭说着,还故意动了下耳朵。

    卫青衣又忍不住被他的乱改成语逗笑,瞧了瞧左右,道:“这儿哪儿成?要唱也得另换个地方。”

    林旭立即顺着她话道:“那咱们换个地方吧?反正这会儿也没人看着你。”

    卫青衣道:“等一下,我想知道赵叔叔没事后,才放心。我爸他们到医院后,应该就会打过电话过来。”

    林旭点点头,道:“那就等等吧,不知道附近离得最近的医院在哪儿,远不远?”

    卫青衣道:“应该不远,之前打电话叫救护车时,只十来分钟就到了。”

    “那确实不远。”林旭又再点头,然后抬腕看了手上的电子表,接道:“我想差不多再有半小时,应该就有结果了。”

    “我觉着也差不多。”卫青衣跟着点了下头后,转头看向他,转过话题问道:“对了,我都不知道你在滨城还有亲戚,是什么亲戚?你以前也没在信里提起过?”

    林旭摇头道:“我在滨城其实没有亲戚,是有个关系很好的老师刚好在滨城旅游,然后她也不幸出了点儿意外事故,所以我赶来滨城看她。我昨天在飞机上是不便解释太多,而且说起来也挺麻烦。”

    “老师?”卫青衣闻言不由惊讶地道,倒是没怪他昨天在飞机上没说实话。当时她父亲卫建林也在场,确实不方便多说。不过她说罢想了下后,却是忽然想到什么地问道:“是你们学校那个被称作‘黄老邪’的黄老师吗?”

    林旭以前倒确实在信里跟她提起过黄宗文,也说过自己与黄宗文老师的关系很好,以致她一听这话就立即想到是黄宗文,却是误会了。

    “不是黄老师。”林旭摇摇头,道:“是我们学校新来的教电脑课的燕老师,我现在跟她的关系也很好。她在学校很照顾我,而且私下教了我很多课本上没有的电脑知识。”

    “哦,我想起来了,你现在还兼任着电脑课代表。”卫青衣瞧着他笑问:“你是不是当什么课的课代表,就跟教哪门课的代课老师关系会很好?”

    林旭笑着摇头,道:“不是这个关系,是有时候确实比较投缘,能合得来。不过吗,也确实有点儿关系,毕竟当了课代表,会跟代课老师接触的更多点儿,有机会互相加深了解。”

    “那这个燕老师多大,男的女的?”卫青衣追问。

    “不大,才二十多,是女的。”

    “女老师啊,漂不漂亮……”卫青衣接着又是一连串的问题。

    林旭便捡可以说的,做了些简略回答,把他跟“燕菲菲”老师之间的关系向卫青衣简单说了,其间也难免了借用了李飞燕所编的“燕菲菲”的那个身世背景与故事。

    卫青衣听完后,也是不禁很感叹地对燕菲菲老师的“弟弟早夭”抱以了深深的同情,也立即理解了林旭跟这位燕菲菲老师的关系。
正文 第八十八章 相谈甚欢 新奇感受
    两人一边等着卫建林等人从医院打来电话通知伤者的情况,一边聊着天打发时间。

    他们在距舞台很远的靠后面座位上,不用刻意压低声音,也不必担心舞台上的人能够听到他们说话。相反,舞台上那些人的谈话,他们却可以清楚地听到。剧院的设计,就是要保证舞台上声音的扩充,让身处剧院内任何角落的人都可以听到。

    建剧院并不是简单的盖房子,这里面还要包括声音学的设计。所以基于这种设计,即便这时的剧院内只是排演,没有启用电子扩音设备,但因为剧院内没什么人,显得很空旷,也少了太多人在场时,人体阻碍声音的传播以及人多时人为的杂声干扰,所以舞台上的声音还是能回响在整个剧院内。这也就让林旭和卫青衣不必靠近舞台,在这里也能够听到舞台上的谈话。而当有医院来电时,肯定会有人大声出来通知,他们也不必担心错过。

    当然,以林旭的听力,就是没有剧院这种特殊的声音传导扩充设计,在这点儿距离上他也可以轻易听到舞台上的声音。

    聊了一会儿后,林旭发现,他这时与卫青衣面对着面的交谈,却是也并没有出现太多尴尬与拘谨,没有造成太多冷场,一如他们之前在电话里的通话以及更早的通信,还是那么的轻松与愉快。在面对卫青衣时,他似乎就总是有话说。而以两人经年的通信,也确实积累下了很多话题,总是能找到很多话聊。

    两人虽是才见面不久,但都觉着完全没有什么陌生感,就像认识多年的好友。林旭更是以前从没有过这种感受,作为一个平日非常沉默寡言的人,他从小到大就基本没什么很谈得来的朋友。

    与关文滔的相交,更多时候是关文滔在滔滔不绝的说,而他则听得多回得少。而关文滔也不太在乎他的回不回答与应不应声,关文滔就是喜欢找人倾诉,他无疑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再加上他们两人是同村,从小一起长大,而两人的父辈平日关系就好,两人的友情也是从小培养起来的,可称得上是世交。但他与关文滔的关系虽好,却也称不上完全无话不谈。要说无话不谈,也只是关文滔对他无话不谈,他则很少述说表达自己的想法与心事。

    与岳俊锋的交情,则是从两人同舍邻床,再加上都喜欢看武侠建立起来的。以书会友,两人平日话题谈得多的也基本是书中情节与人物、故事脉络、走向等等。别的话题,则谈得不是很多。而在遭遇曹强那件事之前,林旭都还未把岳俊锋视为真正共患难的朋友,是在那件事之后,才开始对岳俊锋推心置腹的。但与岳俊锋的关系,也就跟关文滔差不多,称不上完全无话不谈。

    甚至就连他的正牌女朋友关落雪,他也不是对她无话不谈,很多事情上他都瞒着关落雪,而两人在一起相处时,因为他的不爱说话,也会偶尔遭遇冷场。他与关落雪虽然也是同村,从小一起长大,可称得上是青梅竹马,但在正式确立关系之前,两人说话交谈过的次数却是很少。小学期间加上学前班虽同窗六年,但那时学校的男生和女生却壁垒分明,互相之间很少说话。升入初中后,则因不同班,平日遇见的次数也不是很多。就连确立关系之后,因为学校与家里的原因,这关系还不能公开,也不是每日都能够说得上话。

    他对关落雪的喜欢,是因为关落雪从小就是他们班上最漂亮的那个女生建立起来的,然后再经过多年的潜移默化,默默暗恋而壮大。却并不是因为他跟关落雪很谈得来,从交谈、喜好等培养起来的。这就造成了他们即便确立了关系后,在许多话题上也不是很谈得来,对一些事情的看法与观点也并不完全一致。只是因为喜欢,他会迁就。

    但跟卫青衣,他却是真的很谈得来,许多观点也是出奇的一致。而且不限什么话题,任何事情都能够聊得起来,以致他越是交谈竟兴致越多。这种很谈得来的畅所欲言的交谈,以及轻松愉快的氛围,他真的是从未感受与体会过。

    在卫青衣面前,他发现自己竟也成了个话多的人,一如他在写给她的信中的一些长篇大论。之前他以为这些自己只能是思考成熟后写出来,诉诸笔端,但这时他发现自己竟也能不假思索地口述讲出来。

    这种感受,既新奇而又美好。以前他从未发现,交谈竟也会是这么件快乐的事。

    两人畅所欲言,欢声笑语,不知不觉间,时间就已流逝而过。

    “没事,赵老师没事,卫老师从医院打来电话了,说赵老师没有生命危险,只是头被砸破,外加有些脑震荡……”

    舞台上面,一名工作人员忽然从后台满脸喜色地匆匆跑上舞台大声说道。他话未说完,舞台上听到的人便是纷纷庆幸地松了口气,大家互相表达喜悦之情。

    好一阵儿后,这名工作人员方才挤到剧院领导身前,接着说道:“院长,卫老师还在电话里呢,你快去接电话吧!”

    “哦,那快走!”那院长应了一声,跟着这名工作人员匆匆往后台去了。

    舞台上那名工作人员的话,也清晰地传到了后排座位处的林旭与卫青衣耳中。林旭闻言后,向卫青衣道:“看吧,我就说没事的!”

    “没事就好!”卫青衣笑着松了口气,向他道:“既然赵叔叔没事了,那你先出去等我,我到台上跟我爸的同事说一声,就说我先回宾馆了。这里离我们住的宾馆不远,他们也放心我一个人回去的。”

    “好,我在外面等你。”林旭点头向她笑了下,便先离座而起。

    卫青衣也跟着从座位上站起,然后两人一起出了这排座位后,在过道上暂时分别。林旭转身往剧院外走去,而卫青衣则向前面的舞台走去。

    林旭走出剧院大门后,跟着往外瞧去,这一瞧之下,不禁面色一变地有些不对。因为这时的剧院外面,忽然多了许多辆摩托车,而摩托车上或坐在车上或下车立于旁边的人,则都是些打扮流里流气的小青年,一看就是些社会青年,不是什么好人。

    这些人的打扮,就跟他之前要打电话时,注意到的那个在另一个电话亭里打电话而特别留意了他,但在他瞧过去后又立即躲避了他目光的那个青年一样。而他在这些人中拿眼一扫后,也立即搜寻到了之前打电话的那个青年。看现在的这架势,之前这青年打电话时特别瞧着他,应该就是认出他后,在打电话通知其他人。
正文 第八十九章 猜岔了 抢匪同伙
    外面的摩托车粗略一扫,也是少说十几辆,这些摩托车有的是一人驾驶,但大部分则都还带着一名乘客,总人数有三十多个。而这些人还大部分都携带着棒球棍、橡胶棍、甩棍、钢管等武器,甚至不少人腰里还别着匕首,一看就是来者不善。而且明显是针对林旭而来,因为这些人一见到林旭走出剧院后,就全都转头将目光盯上了他,一副气势汹汹、凶狠十足的样子。

    林旭在面色一变过后,自然也看得出这些人是针对他而来,尤其在认出之前左边电话亭里的那个青年后,更是确认无疑。只是他不太明白,自己到底什么时候招惹过这帮人,因为面前的这些人,他完全没有半个脸熟的,根本全都不认识。

    略想了下后,他第一个怀疑到的对象是郑文辉。他来到滨城后有所冲突的,除了那个韩国人朴世昌外,也就是郑文辉了。而这些人里看样貌,并不像有长得像韩国人的,那剩下的就只有郑文辉的嫌疑最大。而郑文辉又是地头蛇,能派人找到自己,也并不算有太多意外。可这些人里不但没有郑文辉,就连昨晚跟他照过面的郑文辉手底下那些个保镖也是一个没有,所以他一时也无法确认,只是怀疑。

    “就是他!”

    这个时候,之前左边电话亭里的那个青年还抬手向身旁的人指着林旭大声道。有人闻言后,从口袋里掏出照片,跟林旭仔细对照,然后确认了是林旭没错。

    离得远,角度也不对,林旭却是看不清楚这些人手里拿的是什么照片。但看着这些人拿照片跟自己比对,也猜到应该是他的照片,只是他却又想不到是何时被人拍了照片了,一时不禁皱眉。

    比对过照片后,其中看似是领头的一名身穿黑色皮马甲的青年从口袋里掏出一部小巧的手机,迅速播通了一个号码对在耳边。在播通电话的过程中,这人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林旭。

    电话很快被接通,这人向电话里开口说道:“飞哥,确认了,是那小子没错。”

    “嗯,把人拦着别让走了,我马上过去。”

    林旭刚走出剧院大门,还站在台阶上的剧院门口,这些骑摩托车的人则在台阶下面,距离大概十米左右远。这点儿距离,以林旭的耳力,把那边儿电话里的声音也是听得清清楚楚。只是电话那头的那个飞哥,他仍是猜不到究竟是谁,跟他又有什么过节。

    “好,我知道了。”这边打电话的这人又说了一声后,便挂断电话将手机装回了口袋。

    林旭盯着这人,正要抬步走下台阶,去当面问个清楚,忽然后面轻盈的脚步声响,卫青衣随后赶了出来。瞧到林旭的身影正在门口,她一出门就高兴地道:“好了……”才说了两个字,忽然注意到台阶下面那群骑摩托车的不良社会青年,立即面色一变地把剩下的话吞了回去。

    林旭听到了身后出来的是卫青衣,也听到了卫青衣的声音。但他想了下后,却是装作不认识卫青衣地没理会,头也不转地仍旧抬步往台阶下走去。既然这些人明显是针对他而来,那卫青衣在他身边,就会有被牵连的危险。尽管他有能力保护得了卫青衣,但如果卫青衣从开始就没被牵扯进去的话,明显会更安全。

    “你别去,这些人是干什么的?”

    可惜,卫青衣明显不这么想。眼见林旭要抬步下去,她连忙伸手去拉林旭,虽然被林旭抬了下手躲过了,但这话也明显暴露了两人认识的关系。

    林旭无奈地转过身看向她,道:“我有事先走了,你先回剧院去吧,别送了!”

    他还是想尽量撇远点儿跟卫青衣的关系,尽量不让她被牵连到眼前这场完全可以预见的冲突中。

    “我送什么送!”卫青衣不高兴地瞪他一眼,又是伸手拉他。

    这回林旭没再躲,任她拉住了。她这么一再不领会他的意思,他现在是想撇也撇不了多远了。

    卫青衣拉住林旭后,又连忙把林旭拉回了剧院大门内,然后瞧了眼外面,压低声音道:“这些人是不是昨天你抓到的那两个摩托车抢匪的同伙儿,现在找你报复来了?”

    被她这么一说,林旭不禁有些恍然地瞧向外面,道:“有可能。”

    他刚才光顾着怀疑郑文辉了,却是一时忘了,昨天刚到滨城,还跟另两人起过冲突,就是那两个让他上了报纸的摩托车抢匪,而看外面这些人也都是骑的摩托车,显然更像是那两名摩托车抢匪的同伙,而非是郑文辉的手下。

    也是他一时有些误区,根本没联想到那两个摩托车抢匪。按理这两个人被抓了,警察应该是趁机审讯他们其余的同伙,这些人理应收敛一些,暂停作案才是。没想到这些人这么猖狂,竟然隔天就来寻着报复他,也不知他们从哪儿弄来的自己照片。报纸上所登的那张只是他的侧面照,根本没露正脸,应该不会被没见过他的人轻易认出的。

    “那你还想着要出去,不要命了!”卫青衣闻言又带着关切地瞪了林旭一眼,道:“我们快报警吧,让警察来处理。警察没来之前,就别出去了。这剧院是市文化局下属的,怎么也是政府单位,我估计他们也不敢硬冲进来乱来。”

    林旭看着卫青衣,正要开始说话,忽然听到“唔嘟嘟”的一阵儿很响亮的摩托车轰鸣声自远而近地迅速驶来接近着。

    他想起了之前那个穿黑色皮马甲的那人打手机跟那个“飞哥”的通话,猜测这多半应该就是那个“飞哥”来了,便又转头往外瞧去。

    瞧过去外面没等多久,就见到一辆很鲜艳的红色重型机车正自远处迅速驶来。前面的驾驶者戴着副很酷的墨镜,遮住了部分脸庞,不过从可见的其余部分,也能看出是个约摸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而且长得还挺帅的。

    这人的后面,还坐着个年轻的漂亮女人。也是二十来岁,戴着副黑镜,牛仔短裤,露脐T恤,穿着显得很是暴露,却也突显出一副好身材,亲热地搂着前面的那驾驶者。
正文 第九十章 告诉你个秘密 我很厉害
    红色的重型机车很快驶到了剧院门前的台阶下,先前那些人的摩托车距离台阶还有着几米的距离,而这时这辆飞哥所驾驶的红色重型机车刚好插入中间,停在了手下那伙人的前面。

    剧院的大门并没关,门口挂着透明的皮门帘,里外还是可以互相看得清楚。

    红色重型机车一停稳后,那飞哥也不下车,只是以脚撑地,抬手指向门口内的林旭,大声道:“你,出来!”

    “别出去,我们快报警,售票室里就有电话!”卫青衣闻言,不等林旭做何反应,便又连忙紧拉着林旭的手,生怕他出去。说罢话,她立即转头往售票室的窗口瞧去。只是一瞧之下,却发现这时售票室里刚好没人,也不知道是去上厕所了,还是有什么别的事暂时离开了。

    她原本还想着立即让售票室的工作人员帮忙打报警电话,但这时售票室里既然没人,也就只好他们自己打了。她当即便拉着林旭往售票室走去,只是这一拉之下,林旭却是站着没动,她当即转头不解地道:“快走啊!”

    林旭摇头道:“没事,不用报警,我出去看看这帮人到底是什么来路。不过你就不用出去了,在里面待着就行。”

    “你傻啊,这些人一看就不是好人,肯定是你昨天帮忙抓到的那两个摩托车抢匪的同伙儿。他们摆明是来报复你的,你出去不是送死吗!”卫青衣紧拉着林旭的手不放,满脸着急担忧之色。

    说罢话后,她又硬拉着林旭往售票室走去,只是这一下她虽加大了力气,却还是没将林旭拉动,甚至都没能把林旭的手臂拉直。他仍是垂着手,胳膊看上去也没怎么用力,但却是纹丝不动。也不知道他看上去瘦瘦弱弱的,怎么这么大的力气。

    “没事的。”林旭摇头笑笑,“我在信里一直没告诉过你我的一个秘密,现在告诉你……”

    卫青衣没等他说完就打断道:“我们回头再说你这秘密行不行,现在我们赶快先去报警,别浪费时间了。”

    林旭被打断话,略有些无奈,等她说完后,接着道:“我说了这秘密你就不用担心了,这秘密是,我练过武,很厉害,根本不怕外面那些小混混。”

    “你再练过武又怎么样,外面那么多人呢,双拳难敌四手,别逞强了,我们还是报警,让警察解决。”卫青衣闻言,一点儿不信他有多厉害,还是十分担忧地劝道,手也紧抓着不放松。

    林旭很是无奈,看着她叹气道:“行,听你的!”说罢,松了手上的劲儿,任她拉着往售票室快步走去。

    售票室面对大厅这边,是个玻璃窗口,窗户下面有个小门,在这里交钱买票。另外里面还兼着个小卖部,卖些零食、饮料等看戏时的吃用之物,跟电影院却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售票室的门开在旁边,卫青衣拉着林旭快步过去后一瞧,却见门上竟是铁将军把门,上着锁,不由面色一变难看地道:“哎,怎么还锁上了,这售票室里的人到底是干什么去了?这个时候翘班儿!”

    她知道剧院里有电话的地方,除了前面这个售票室外,就是后台的化妆间与休息室了,还有则是剧院后面院子里的办公室。可这些都在后面,却是隔得远了,跑过去不免要耽误时间。但这时售票室的门既然上锁了,左右瞧了瞧,也一时不见里面的工作人员回来,却也没办法,当下只能连忙又拉着林旭转身,打算返身回里面的舞台大厅,到后面去打电话。

    只是才刚拉着林旭转过身,就忽然见到门口处人影一闪,有两个赤膊纹身的小青年已是挑帘跑了进来,然后瞧见他们的动向后,立即快步跑过去,张臂拦在了去往后面舞台大厅的第二道门前。

    这道门却是闭着的,再加上里面很大,座位区又没开灯,很暗,所以即便门开着,里面舞台上的剧院工作人员也是一时瞧不见与听不见这边的动静。

    这两人显然是外面那飞哥等的不耐烦了,又见林旭两人从门口跑开了,所以派进来的。这时两人张臂拦在第二道门前后,左边那人向着林旭狞笑一下,道:“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们飞哥可还在外面等着呢,马上给我出去。”

    “你们别乱来,这剧院可是文化局下属的,是政府单位。另外,我们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会来,你们还是有多远赶快逃多远吧!”卫青衣闻言下,又是不等林旭做何反应,立即率先开口向两人道。

    “哟,小妞儿还挺来劲儿!”右边那人色眯眯地在卫青衣身上乱瞄着打量,“一他妈唱戏的地方,再政府单位又怎么样,明摆着告诉你们,报警也没用,今天是我们飞哥说了算。”

    林旭踏前一步,将卫青衣拉到自己身后,阻隔住那人色眯眯的目光,面色冰冷地看着这人。

    “你他妈瞪什么瞪,赶快滚出去跟我们飞哥说话,叫你小子多管闲事,弄了我们的人,没你好果子吃。”

    这人这话一出,林旭已可肯定,这帮人确实应该是昨天那两个摩托车抢匪的同伙儿。他没跟这人多说什么废话,只是跟着又再踏前一步,然后抬脚而起,“啪啪”两记鞭腿,左右开弓,分别在这两人的脖子处来了一脚。

    他动作极快,这两人根本来不及做什么反应,就各中了一脚,然后闷哼一声,便各自被踢晕地歪倒摔落在地。

    卫青衣在后面看到这一幕,不由惊讶地瞪大了眼。刚才林旭说他练过武,她根本没怎么当回事,没想到这家伙竟然真的练过,而且也真的练得挺厉害的。刚才那两脚,当真是潇洒利落,好像动作电影里的镜头似的。

    踢晕这两个小混混后,林旭收回脚转过身,向仍在有些发愣的卫青衣笑道:“现在相信我很厉害了吧?”

    卫青衣闻言回过神儿地点头,看着他的目光都带了些崇拜,“没想到你还真的练过,练的什么厉害武功?能不能教教我?”

    林旭摇摇头,觉着这时不适合多聊这个,向她道:“这个我们回头再说,你先进去吧,我出去会会这些人。我是觉着没必要报警,不过你进去要想报的话,就报吧!”

    说吧,便绕过她往外面走去。
正文 第九十一章 武生刀马旦 换个地方打
    林旭挑帘走了出去,卫青衣犹豫了下,扫了眼地上被林旭踢晕过去的那两个小混混,没有选择到后台找电话去报警,不过她也没选择跟着林旭出去,而是站在门口处,打算在里面看着林旭怎么解决外面那些人。

    见识了林旭刚才一招就踢晕两个小混混的身手后,她已是相信了林旭武功练得很厉害,所以对林旭以一对三十多能打赢外面那些小混混,已并不怎么担心。尽管对方人多,且还大部分拿着家伙,但林旭却表现得很自信,一点儿没有害怕担忧的样子,显然是胸有成竹,很有把握。

    既然他可以独力解决,那就确实没必要报警了。不然报警的话,把警察招来,也是免不了一场麻烦。今天这京剧院门口刚来过救护车就够热闹了,再来了警车可就热闹的过了。要是到时警察来了,她作为报警的当事人,被带去了派出所,她爸还得从医院又赶去派出所。到时候无论怎样,怕是免不了挨顿老爸的训斥。所以事情如果能被林旭简单解决,她也并不想弄得太麻烦,并且非常不希望惊动父亲。

    林旭表现得很自信,她也就对林旭莫名地很有信心。不过这个时候,她就没必要出去添乱了,免得帮不上忙,还可能会让林旭为她而分心。她待在门内,关键时候可以出去帮忙,也可以返身回去喊人帮忙。别看唱戏的是搞文艺的,但戏也有文戏和武戏之分,剧院里这时演武生的也不少。虽然练的不算什么真正武功,但常年练习,却也比普通人要灵活有力许多。要说打架,还是比普通人强上一些的。不说别人,就是她从小也有练刀马旦的功夫,身手灵活这方面,确实是要比常人强上一些。

    这般一想,卫青衣更是觉着没必要太过担心了。就算林旭确实好汉不敌人多,独自一人打不过这帮摩托车抢匪,剧院里这时也还有好几十号人呢!只是若喊了剧院里的人帮忙,却是免不了会要惊动警察和她父亲了。不过若是到了林旭有危险的时候,这些却也顾不得了。

    卫青衣一双美目紧盯着外面的林旭,双手不禁紧握住了拳,暗自为他加油鼓劲。

    剧院前的台阶有着十几级,落差高有三米左右。以这种高度,身处台阶下面看去,只能看到剧院门口内的一小块儿,再往后面,就被遮挡看不见了。林旭刚才是在剧院厅内的第二道门前踢晕的那两个进去的人,这个位置,身处外面台阶下面的那些人,就看不见了。

    所以直到林旭挑帘走出来,外面台阶下的这些人,还并不知道里面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他们见林旭出来,却都以为是刚才进去的那两人成功完成使命,把林旭威胁逼迫了出来。

    至于那两人没随后一起跟出来,估计是在里面看着门口的那女孩儿,用这方法来逼迫的林旭出来。一时瞧不见那两人,应该是位置靠后,他们在底下看不见,外面的这些人,一时都并没太过多想。

    见到林旭出来后,底下为首的那个飞哥讥讽地一笑,从身上掏出张照片,以正面面向林旭,伸手高举着向林旭问道:“小子,这个是你吧?”

    林旭定睛看见,但见那张照片却也是昨天他怀抱着那名女骑警,正策马追赶两名摩托车抢匪时的照片。只是所不同的,眼下这飞哥手里所拿着的是张能清楚看见他正脸的照面,而并不是报纸上所登的那张看不清楚的侧面照。

    看样子,昨天抓准时机给他拍照的那人,并不只是照了报纸上所登的那一张照片,而是还照了很多张,只是报纸登载,选了那一张。又或者,昨天在场的人中,并不只有一人拍了照,还有另一人,甚至有着两个以上。

    但不管如何,反正他昨天策马追贼时,并不只是被偷拍了一张照片。眼下这飞哥手里的这张,就是很好的佐证。只是却也不知,这张照片这飞哥是怎么得到的。而看到这张照片后,林旭也立即明白了,这些人是怎么找到他的。

    怕是底下这帮人手里,每人都人手一张,满城市乱逛地拿着照片搜寻他。而不巧地,就刚好有人路过这里时认出了他,那人也就是之前在左边电话亭里打电话的那个小青年。认出他后,就立即打电话通知了大部队,然后这些人一起合围杀到。

    “是我。”

    林旭瞧了一眼后,就坦白地点头承认,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况且这个时候这帮人都已找上门了,他就是推说不是,底下这帮人也不会信。

    “承认就好!”那飞哥道了一声,收起照片,忽然问道:“你会骑摩托车吗?”

    “会。”对方这问题问得有些莫名其妙,林旭想了下后,还是如实答道。

    在他们村里,除了自行车外,摩托车就是村民出行的另一大主要交通工具,拥有数仅位于自行车之下。他们家里虽然没有摩托车,但周围好多邻居却都有,他姥爷家也有辆摩托车。耳濡目染下,他也早就学会了骑摩托车。只是因为自家家里没有,骑的次数并不多。

    那飞哥闻言点了下头,扭头向身后的手下吩咐道:“给他让一辆车!”

    后面人闻言,完全没有质疑这飞哥的命令,只是互相瞧了眼后,很快就有人让出了辆摩托车。然后让出车的那人,向林旭提醒地喊道:“小子,接着!”话落,伸手将车钥匙向他远远抛了过来。

    林旭对此更是莫名其妙,不过见到车钥匙抛来,还是顺手接住,然后带着些不解地看向那飞哥。

    那飞哥道:“这里不是谈事的好地方,我们另换个地方再说,跟我们走。”

    他完全一副命令的语气,似乎觉着刚才派上去的那两个人,已经控制住了那女孩儿,完全可以用这女孩儿逼迫林旭听从命令。

    林旭闻言下,明白了过来。认为对方也是觉着这里毕竟是滨城京剧院的门口,不但是家政府单位,也是公共场合,人来人往地,在这里就开打地把事情闹大了,对他们来说也是不好。所以,便打算另换个无人隐秘的场地。到时大打出手,也不会有什么人管。

    想明白后,林旭点头答应道:“好。”

    对方不想把事情闹大,他却是也不想闹大地引来警察,凭地多添些麻烦。要是就在这里打起来,即便卫青衣选择不报警,周围人来人往有看见的,也难免不去报警。

    答应过后,林旭便抬腿往台阶下走去。不想才迈出一步,门口内的卫青衣忽然冲出来道:“等下,我跟你一起去!”
正文 第九十二章 一起走 威慑控场
    (感谢书友“nij”、“天台山主”、“吴越散人”的打赏。)

    林旭转身看着跟出来的卫青衣,有些皱眉地低声劝道:“你去做什么?你留下来更安全。”

    卫青衣走到他身旁一把抓住他手,同样压低声音地笑道:“咱们是朋友,要有难同当。你要是把我当朋友,就别拒绝。再说你这么厉害,我相信你能保护好我。要是你没把握保护好我,那你也不许去,我们这就转身回去报警,这样才更安全。”

    “女朋友要去,那就跟着一起去,走吧!”台阶下面的那飞哥看见两人手拉手,却是误会了两人关系地道。他说这话时,仍是一副命令的语气。就算卫青衣不去,他也会强令逼迫卫青衣去,只有控制了卫青衣,才能更加控制林旭。他这个时候,仍是觉着这两人完全在他掌控中。

    他这话一出后,后面的他那些手下也是跟着起哄,叫着让卫青衣一起去,冲卫青衣吹口哨,拿眼乱瞟,嘿嘿怪笑,言语放肆调笑,全都是不怀好意的样子。

    卫青衣虽还没成年,但女生发育得早,再加上她比同龄女生更早熟一些,这时也已显露出高挑姣好的身形。再配上她美丽的容貌,一双灵动妩媚的眼睛,非常吸引人。

    这些小混混们,丝毫不掩藏对卫青衣的非分之想,也丝毫不把卫青衣身边的林旭当回事。林旭听着这些人的各种起哄怪叫,不禁面色一寒,凌利有若实质的目光从这些人身上一一扫过去。

    这些人跟他的目光一接触,便不知怎么就觉着心中一寒,有些生畏,当即都不由自主地闭了嘴,一时鸦雀无声。

    林旭目前的修为,虽还远未涉及到修炼出什么精神能力,但像他这类一开始能就能直接修炼内功的人,本就天生比寻常人的精神力更强大。不然谈何以意御气、以神化火,能入得了内功之门。而且在修炼的过程中,精神意志也会得到相应的锻炼提升。他现在的精神力,比起以前更是要强上许多。这时心中生怒,内力提聚,也就把精神意志附加于了眼神中,立即凭添威慑。这些只是寻常人,通常只会欺软怕硬的小混混们,与他眼神一对,自是立即落于下风。

    就连这帮人的首领,那飞哥这时瞧向林旭,也觉着这看似瘦弱的小子这时竟有凛然生威,不可侵犯之意,不禁暗道这小子还当真有几分古怪。但随即则又恼羞成怒,后面那些软蛋,竟被这看似还没成年的半大小子一个眼神给吓住了,当真是一群没卵的脓包怂货。

    林旭以凌利的眼神威慑住这帮人后,看向那飞哥道:“你刚才派进去的那两个,被我打晕在里面了。”

    说罢,便拉着卫青衣的手往台阶下走去。既然不能把卫青衣劝阻回去,那就带上便是,他自信能够护得了卫青衣安全。就凭眼前这些货色,还没能耐留得下他。

    林旭话音一落后,这些人包括那飞哥都是不由面色大惊。他们之前还以为那两个家伙没随跟后跟出来,是留在里面看着卫青衣的,没想到却竟是被林旭给打晕了过去。这么一场打斗,他们在下面竟完全没听到有什么大动静,而且时间很短暂就结束了。这岂非说明,眼前的这小子是有着完全碾压那两个家伙的实力,这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结束打斗。

    想到这结果,这帮人又是不禁再次大惊地难以置信看向林旭。原本还以为,这小子昨天帮忙捉住那两名同伙儿,只是仗着马术高明,没想到人家身手同样高明。能够在人数差距这么大的情况下,面对着他们还夷然无惧,显然是自信有足够自保的本事。

    “你们两个,上去看一下。”

    那飞哥惊讶过后,扭过头向身后那些人中随意指了两个,派他们上去查看刚才那两人的情况。他虽然心中吃惊,对林旭一再拔高了重视度,但究竟也是心狠手辣、意志坚定之辈,还不至于被林旭这么句话就唬住,之前派进去的那两人情况,还是要让人查看后才能确认。而且刚才里面的情况,他们在下面并不能完全看见,里面究竟是怎么回事,又是不是眼前这小子独力放倒的那两个手下,也并不能全听其片面之词。

    “是,飞哥。”

    被飞哥伸指点中的那两人点头答应一声后,便立即大步而出地奔上台阶。在台阶上与正下台阶的林旭、卫青衣两人错身而过时,狠狠怒瞪了林旭一眼。他们这时回过神来,也为之前被林旭一个眼神吓住而恼羞成怒。

    等到林旭与卫青衣走下台阶站到那飞哥的摩托车前时,那两人也已奔上台阶,进入了剧院大门内。进去没过多久,两人便各架扶着一个晕过去的人出来,正是之前被派进去的那两个。

    这一出来,无需多说,便证实了林旭刚才说得没错。那飞哥摘下鼻梁上的墨镜,从头到脚地重新认真打量了眼林旭,咧嘴笑道:“小子有点儿意思,你叫什么,在哪儿混的?”

    “我叫什么,你没必要知道。”林旭不客气地回了一句,便拉着卫青衣从其摩托车前走开,往后面为他让出的那辆摩托车走去。

    那飞哥闻言面上一怒,眼神闪过丝阴狠。但想了下,只是暗自咬了下牙,没这时发作。重新把墨镜戴上,他扭头向着林旭的背影道:“小子别狂,待会儿看你嘴还能不能这么硬?”

    说罢,他又扭头向着正走下台阶,各架扶着晕倒过去一人的两名手下道:“你们两个就留下照看他们,没办法自己弄醒的话,不行就送医院。”

    话落,他收起脚撑,狠狠一踩脚下的起动杆,“唔突突地”声音响起,发动机已经发动。轻拧油门调过头,他将摩托车缓缓开到林旭身边,盯着林旭道:“跟上我。”

    林旭没作理会,抬腿跨上身边的摩托车,擦上钥匙开启。卫青衣不需他多说,立即随后跨上车,坐在他身后搂住他腰。

    见到卫青衣坐好后,他也立即收起脚撑,然后脚踩起动杆,发动了身下的这辆摩托车,这才向那飞哥道:“走吧!”

    那飞哥立即松开刹车,驶出剧院门前的空地,拐到了马路上。

    林旭瞧他驶出两三米远后,便随后跟上。接着是剩下的那些摩托车,再陆续跟上。早在那飞哥发动摩托车时,后面这些人也都已纷纷上车地跟着发动了各自的摩托车。
正文 第九十三章 青衣之想 飞车突围
    那飞哥当前领路而行,将摩托车开得飞快。

    林旭为了跟上他,也只好不断提速地将自己身下的这辆摩托车开得很快。他以前开摩托车时,可从没开到过这么快。不过这时艺高人胆大,不断提速之下,却也并不怎么害怕。觉着就算再快,自己也能够掌控住。

    好在身下这辆摩托车的质量不错,虽然不能跟那飞哥的那辆比,但速度却也能不断提升地尽跟得上。不过想想这帮人是摩托车抢匪,摩托车是主要的作案与逃逸工具,质量自然是要搞上去,有这种质量却也并不奇怪。

    后面的那些人,也是速度一点儿不慢地紧跟着。算上最前面的那飞哥,这帮人是将林旭的这辆摩托车夹在了中间。看这种排列方式,却也是防止他中途拐道逃跑。后面的既是监视,也能够在他拐叉后随时进行追赶。不过他们注定是多此一举,林旭并没有中途借机逃跑之意,而是要随他们到目的地后,正面将他们全部解决。

    “唔唔唔……”

    十几辆摩托车连在一起,发动机的轰鸣声合起来,简直有些震耳欲聋,声势颇是浩大。眼下一行人的这速度,完全是在飚车。不过领头的那飞哥对滨城的道路很熟悉,所走的皆是没有太多车辆与行人的,也没遇到有交警执勤的。所以尽管速度飞快地飚车,甚至闯了几次红灯,却也一直没引起交警的注意与追赶。

    不得不说,飚车也有飚车的快感,这种急速的飞驰中,让人有种摆脱任何束缚的肆意与自由,也难怪有许多人喜欢飚车了。尤其骑着摩托车时,迎风呼啸,劲风扑面,这感觉更加强烈。

    如果不是身处在这帮摩托车抢匪中间,林旭觉着这感觉会更好,身后还有美人环抱搂着自己,像是两人一起在兜风。这时他都不禁想着,或许自己以后也该弄辆摩托车。

    “没想到你不但骑马骑得好,骑摩托车的技术也挺过硬。”

    卫青衣在后面紧搂着林旭,凑在他耳边夸赞道。她这时的感觉除了紧张外,其实也颇有些兴奋与刺激感,另外则还有些美好与甜蜜。她心里也是觉着,如果没有身处在这帮摩托车抢匪中间的话,此情此景,很像是林旭骑着摩托车在带她兜风。

    这种男孩骑着摩托车带女孩兜风的浪漫场景,很多电影与电视剧里都出现过。而与大多数这个年纪的女孩儿一样,卫青衣也是个充满幻想的少女。以前看到这种镜头时,她也曾幻想过有一天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可惜的是,摩托车她虽然坐过许多次,但如同电影里的那种感觉却一直没有过。究其原因,应该是以前坐过的摩托车,开车的那个人都不对,不是她心仪之人。另外,以前坐过的摩托车,也从没开到这么快过,达到飚车的速度。

    而现在,她找到了这种感觉。即便是这时身处在一帮摩托车抢匪中间,众匪环绕,也并不怎么影响她的这种感觉。甚至因为危险与紧张,还更加重了这种感觉。浪漫,有时候就是相伴着冒险而诞生,就像剑与玫瑰。而现在的这经历对她来说,无疑是场冒险。

    她在父母、家人、学校老师的眼中,一向是个学习好又听话的乖乖女。但事实上,她却并不像自己所表现出的那么乖,她心里面向往并渴望自由,希望能够挣脱生活中一切的规矩与束缚,想要追求自由与无拘无束的生活,一切都能够自己做主,不必事事听家人与老师的安排。有时候,她会期待某次的经历能够让她跳出原本的生活,哪怕这是一场不可预知的冒险。

    现在,她感觉有些梦想成真了。此时她心里仍是不免感觉有些紧张与害怕,但更多的却是兴奋与期待。她期待有一场不寻常的经历,尤其是能与原本生活大相径庭的。

    她并不怨林旭把她拖入了这场麻烦与危险中,相反,她很感谢林旭带给了她这一次不同寻常的经历。所以她不但没逃避,反而主动参与。她看着身前的林旭,更加紧搂地抱着他,既为感谢,也是更沉醉于这以前想象的浪漫场景中,同时也不自觉地想要在林旭身上寻求安全感,想要贴近他、依靠他。

    林旭听着卫青衣的话,感觉到她更紧抱了自己一些,心中不由有些异样,但却并没说什么。

    随着那飞哥七拐八拐之下,道路越来越偏僻,不过十来分钟,就已远离了闹市区。

    滨城市的东南部地区,有着不少海拔不高的低矮连绵山脉,如南山、东山、景山、炮台山、台子山等。这些山脉皆被大片的茂密森林所覆盖,这些地方有的被建成了公园、景区、植物园、动物园等旅游景点,有的则被地产商所买下开发楼盘、商业建筑等。但这其中,也还有不少是属于无人问津,或正在等待开发建设的无人荒地。

    那飞哥虽在路上七拐八拐,但大方向却是向着就近的一片山区前进。林旭看过滨城市的地图,也看到过地图上这边大片的绿色区域,所以在看到那飞哥头前领路不断向着山区前进时,就猜到了他的大概目的地。

    果然,那飞哥在到达山区森林边缘后,就把摩托车拐进了一条无人的泥土小路上,最后在一片被森林环绕长满着野草的无人空地前停了下来。

    瞧见那飞哥放慢速度停下车后,林旭跟着刹车停下。后面的那帮人也是跟着陆续停车,不过这些人停得很有讲究,却是依托那飞哥的摩托车围成一圈,把跟在飞哥后面的林旭围在中间,形成了一个直径约有七、八米的包围圈。

    不过瞧着这些人的架势,林旭却只是暗自冷笑。拿眼扫了一圈周围环境后,他转头向身后的卫青衣道:“抱紧我!”

    话音一落,便猛地一拧油门,松手刹重新发动了身下的摩托车。他开车在这帮摩托车抢匪的包围圈中绕圈急行,速度极快地绕了一圈,待绕回原点的那飞哥摩托车旁时,他直冲着飞哥的摩托车撞去,然后在那飞哥不由面色一变的大惊与其身后那女人的尖叫惊呼声中,猛地一提车头,身下的摩托车斜上飞跃而起,从他们的摩托车与头顶上飞跨了过去。
正文 第九十四章 小惩断手 一曲助威
    摩托车飞跃,属于是特技表演。普通人要想做到,必须经过长久的艰苦训练,而且还需要借助坡道,才能够以很快的速度冲飞而起。要想在平地就飞跃起来,非常困难。

    但林旭做起来,却要简单许多,他纯凭力量,就可以完全把车头提起来。这就像玩儿自行车特技的,在平地上也能够提起车头飞跃而起,尽管也跃不高,但却能做到,这便是因为人的力量完全可以提起自行车,而换了摩托车,就很难做到了。而林旭的力量,摩托车在他手里就跟自行车差不多,甚至比自行车还轻,轻易就能提起,做出这动作自然是不难。

    如果是汽车的话,人在车内不好使力,再加上驾驶方法也复杂,他即便力量再大,也很难做出这种高难度的车技来。但摩托车却不一样,驾驶简单,也好使力,所以他无需训练,也能够在此临场一试地轻易完成。

    底下那飞哥摩托车上的女人,刚开始以为会被撞到,不禁吓得花容失色,惊呼尖叫。而自上面飞跃而过的摩托车上,卫青衣瞧到这一幕,则是不禁抱紧林旭,发出兴奋的惊呼。

    周围那一圈的摩托车抢匪在瞧到这一幕时,也是不禁有许多人瞪大眼,发出了难以置信的惊呼。虽然身处敌对,但这一刻他们也实在难掩对林旭的佩服与惊叹。这种摩托车特技,可不是轻易可见的,更别说是在毫无坡道的平地上轻轻松松做到了。

    他们虽然也算是玩儿摩托车的高手,但哪像人家这般,竟然玩儿出了特技。就冲这一招,他们全都要自叹弗如。没想到这小子不但骑马厉害,骑摩托车竟然也这么厉害,简直是个特技高手。

    “砰”地一声,林旭的摩托车从那飞哥与其女友的头顶飞跃而过落地后,又紧接着一个漂亮的甩尾,稳稳停在了森林边缘的一棵大树旁边。这一下飞跃,他也轻松突出了这帮人的包围圈。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话,他其实并不在乎被包不包围,就凭这帮渣滓,再多一倍的人包围住,他也完全不怵,来多少打多少,直接就打出去了。但现在身旁有卫青衣,他就不能不替卫青衣考虑,如果被围在了中间,四面皆敌,卫青衣还是难免有可能遇到危险的。毕竟对方人太多,尽管他有自信能够保护好卫青衣,但脱出包围圈,明显能够做到更好的保护。在有选择的前提下,他还是希望卫青衣能够离得更远一些。

    “好了,下车吧!”

    车停稳后,林旭放下脚撑,伸手轻拍了拍卫青衣紧搂着他腰间的手,示意她松开地道。

    “哦!”卫青衣答应一声,连忙松开手下了车,她脸上这时仍充满着兴奋。面上酡红,也不知是兴奋的,还是羞的。

    林旭察觉到她下车后,跟着翻身下车,然后背对着她叮嘱道:“待在这儿!”说罢,大步向着那些摩托车抢匪而去。

    “给我上啊!”那飞哥这时已转过身来看向林旭,瞧到林旭气势凛然地大步而来,不禁有些惊惶地气急败坏向身边的手下大声吼道。

    被他一吼,他这些手下才大部分从震惊中回过神儿来,然后立即有两人翻下摩托车,各提一根棒球棍,向着林旭恶狠狠扑来。扑至近前,两人一起挥棍向着林旭的左右双肩重重击下。

    瞧着这两人挥棍击下,林旭陡地加速,一步跨出,后发而先至,在两人的棒球棍才落至半途时,就已抢至两人身前。他双手上举,一下便将两人持棍的手腕抓住,然后用力一扭,但闻“喀喇”声响,在两人的大声惨叫中,便已将两人的胳膊一起扭脱臼。疼痛与脱臼的无力中,两人手上的棒球棍自是立即掉落。

    这还不算,林旭松开手后,以紧接着出手如电地再次抓住两人的另两只胳膊,又是一用力,把两人的这两只胳膊也弄脱了臼。脱臼的同时,他接着一挥手,将这两人一把凌空挥起地甩掷到后面。

    刚才这时后面又有人下了摩托车飞奔上前,当即“砰砰”两声,人仰马翻,这两人又各撞倒了两人。

    而林旭再又一步跨出,紧接着上前,探手抓过两人,如法炮制,也将这两人的双臂扭脱了臼。扭脱臼之后,再又甩掷出去打倒两人,然后接着又再抓过两人。

    他脚下步法变幻,忽左忽右,所过之处,便是一片“喀喇”声与惨叫声响。有时不及扭脱臼整条胳膊的,便就近弄脱臼腕关节或肘关节;有时人太多顾不过来时,便是拳打脚踢先将身边的打倒,然后空余下来,再把没脱臼的弄脱臼。

    这帮人既是做匪抢人东西的,他这时便也有心惩诫,全部先暂时废去他们的双手。这其实还是因为有卫青衣在,他有心收敛了,因为不想在卫青衣面前留下出手太过狠辣的印象。否则的话,他现在就不只是弄脱臼这些人的手臂或手肘、手腕,而是直接打断他们的胳膊骨头,给他们一个重重的教训。

    后面观战的卫青衣,刚开始时还为林旭有些担心,但瞧见林旭身手利落干脆地收拾了最先扑过来的那两人后,她就不怎么担心了。而随着林旭打倒在地的越多,她也瞧得越是放心,完全没有了担忧。只觉着林旭就是像是古代沙场的猛将,而这帮人全都是小兵,在林旭的手底下完全没有一合之敌。

    她瞧得心旌摇动,既是兴奋又是振奋。忽然间心中一动,她向着林旭大声道:“你不是要听我唱戏吗?我现在就唱给你听。听好了,我给你来段《穆桂英持帅》!”话音一落,她便轻咳一声地唱起道:

    “猛听得金鼓响画角声震,唤起我破天门壮志凌云,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

    林旭闻言之下,不禁回头奇怪地看了眼卫青衣,不明白她为何想要在这个时候这种场合下给他唱戏。但听她随后已亮嗓开唱,却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向她一笑,头也不回地倒退一步,一肘击在后面一个趁势想要在背后偷袭他的摩托车抢匪胸口,然后再又探手往后一抓,抓住其手臂便是返身一扭。

    清静的林中,除了关节错位声与惨叫声响外,还夹杂着一个女音高亢清亮的京剧清唱。那些大声的惨叫非但没能压住这唱腔,反而还像是变成了其背景音,好似穆桂英纵马杀敌时的敌兵惨叫。而这曲唱腔听在林旭耳中,也仿似是在为他擂鼓助威一般。
正文 第九十五章 有枪又怎样 滨城四公子
    “……我一剑能挡百万兵”

    当卫青衣唱到这一句时,林旭刚好打倒了除那飞哥及其女友在外的最后一人。

    瞧到敌人已基本全部解决,只剩下了最后为首的一个。至于那个女的,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根本毫无战斗力可言,连她都有信心将其放倒。到得这一步,她也就罢口不唱了。

    这个时候,那飞哥与其女友自然也是早已下了车。瞧到林旭这般厉害,大发神威地将三十多人都打倒在地,而且还全部打得双手暂时作废,胳膊或手肘、手腕脱臼,两个人的面色都十分难看。那女的已是面色惨白,吓得不住乱抖,只能紧抓着那飞哥,全靠着其身体支撑才能站着,不然这时早已吓得软倒在地了。倒是那飞哥这时虽也面色不好看,却还能强自镇定,并没流露出什么太过畏惧害怕之色。

    而当林旭打倒最后一人,跨步走到这飞哥身前时,也终于明白了其底气所在,为何对方这时还能够强自镇定住。因为他身上竟然带着把枪,当林旭走到他身前时,他立即一把掏出腰间别着的手枪指向林旭,发狠地大声道:“别动!”

    见到他忽然掏出把枪来,其女友与后面的卫青衣又是不禁同时发出声惊呼。其女友的惊呼,除了吃惊与没想到外,还有些惊喜。而卫青衣的惊呼,则就完全是大吃一惊外带着对林旭的担忧了。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带着枪,林旭武功再高,怕是也挡不住子弹啊!

    林旭倒是也没想到这飞哥身上竟然还带着枪,闻言略有些意外地往其手上的枪瞧了一眼后,他却是并没停下,仍是继续往前走去,接近着对方。

    “我他妈叫你别动,停下,没听见啊!”那飞哥见林旭被枪指着竟还不停下,不由大是惊讶意外,晃动着手中的枪威胁道:“我就不信你再厉害,还能快得过枪子儿!来啊,我叫你再给我嚣张,给我乖乖站住别动。再敢动一下,老子立马开枪。”

    “开吧!”

    林旭话音一落,脚下又是徒地加速,身影一闪,便已倏地出现在那飞哥身前。在那飞哥闻言还正自惊讶,来不及做进一步反应之际,一把抓住了他持枪的手腕一扭,“喀喇”一声,便在其惨叫声中将其手腕关节扭脱了臼。

    吃痛之下,那飞哥手里的枪立即握不住地松手掉落。不及落地,林旭下面右脚一伸,以脚面准确地将枪接住。接着抬脚往旁一挑,将脚面上的枪远远踢飞到了旁边的森林中。

    收回脚,林旭向着那飞哥道:“没听说过句话吗,叫会咬人的狗不叫。你要开枪就该早开,不该说这么多废话。”

    说罢不等那飞哥接话,抓着其手腕的手用力一抖,“喀喇”声响中,将其肘关节与臂关节都一并抖脱了臼。接着再又抓住其另一只手腕,反手一扭下,“喀喇”声响不绝,一下便将其这条手臂的三处关节全部扭脱了臼。这还不算,在松开对方手腕任其倒下之后,他又在其两腿的腿弯处各踢了一脚,将对方的双腿膝关节也踢脱了臼。

    “啊,别打我,我跟他们不是一伙儿的,求你别打我!”

    那飞哥的女友在飞哥倒地后,也立即没了支撑地跟着软倒在地,这时连忙向着林旭痛哭求饶。

    林旭也没有无故要打女人的意思,皱眉瞧了这女人一眼,便摆手道:“你走吧!”

    “谢谢,谢谢……”那女人闻言大喜,没口子地道谢几句,便连忙从地上爬起转身撒腿跑了。

    “我操,你个烂货小婊子,竟然丢下我逃跑……”

    那飞哥在地下哀嚎着瞧到自己的女人转身就跑,忍不住大声咒骂。骂过几句后,他又转头愤恨地盯着林旭,有些色厉内茬地道:“小子,你别得意,你去打听打听我曹一飞在滨城道儿上是什么人,惹了我,你小子就等死吧!”

    他这时也不禁十分后悔没早点儿开枪,或是没早点儿掏枪。只是林旭之前与他手下那些人混战在一处,人影不断晃来晃去,他掏出枪来也没把握打得准,搞不好还要误伤了自己人。而之后则是林旭解决他手下那帮人解决得太快了,这也是他全没料到的。等到有机会掏枪时,已是只剩下了他一个。

    “曹一飞。”林旭念了遍这名字,俯视着脚下的曹一飞,不屑地摇头道:“你这人真的很没有眼力劲儿,要开枪不知道早开,这个时候成了砧板上的肉,却还来跟我放狠话。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可以随时杀了你?你可以继续威胁,威胁越大,会越坚定我斩草除根以除后患的决心。”

    那曹一飞闻言,不由面色一变地立即闭上了嘴,只是还愤恨怒瞪着林旭,不肯服气。

    林旭说罢后,忽然觉着曹一飞这名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过或见过。正自回想时,听到身后脚步声响,转身一看,就见后面的卫青衣赶了过来,上下打量着他,关心问道:“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受伤?”

    林旭向她一笑,摇头道:“没事,我好得很。”说罢也是关心地问道:“你没吓着吧?”

    卫青衣也是摇头一笑道:“当然没有,我要被吓住了,还敢刚才给你唱戏?”

    林旭笑了笑,道:“你唱得很好,我虽然不懂戏,但你刚才那几句,我是真觉着很好听。”

    卫青衣面上含笑,忽然以古代的女子礼节向他矮身一福,以京剧的念白道:“多谢大侠夸赞,过奖了!”说罢,自己便先忍不住地笑。

    林旭也是不由失笑。

    底下的曹一飞见状,则是瞧得更加双眼怒瞪,满脸恨意。自己在这里关节脱臼地疼痛难忍,这两个狗男女倒好,竟然在这里打情骂俏了起来。只是这个时候,他是当真不敢再多说什么狠话了,生怕说的多了真惹起了林旭的杀意,一狠心就在这里做了他,那时他可没处说理去。

    笑了几声后,林旭忽然想起了在哪里见过曹一飞的名字,转身轻踢了下曹一飞,他问道:“你是不是认识郑文辉?”

    他却是想起了,曹一飞这个名字,他是在孙鹰给他的那份郑文辉的资料里见过。这郑文辉身边有三个关系很好、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都是与他差不多的滨城纨绔子弟,家里很有钱的那种,这四人一起,大言不惭地号称作什么“滨城四公子”。实际上全都是有钱的恶少,平日里欺男霸女、为非作歹的事没少干过。

    “当然认识,那是我好哥们儿!”曹一飞答过后,忽然道:“你既然知道郑文辉,那就该听过我们滨城四公子的名头,现在知道我曹一飞是谁了吧?怎么样,怕了吧?怕了就赶快打电话叫救护车把我们送到医院,然后再给我好好磕头认错,我看……啊!”

    却是话未说完,林旭在其脱臼的膝关节处踩了一脚,痛得他又是大声惨叫。

    “会不会好好说话?”林旭给了其一脚后,冷言呵斥道。

    曹一飞闻言又愤恨地瞪了林旭一眼后,却是敢怒不敢言地不敢再多说了。

    “按我知道的,你家里应该跟郑文辉家一样,也是挺有钱的吧,怎么还干这种偷摸抢劫的买卖,不是你家就靠这种手段发家致富的吧?就你这也配称什么公子?”

    这世界真是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林旭是真没想到,这帮摩托车抢匪的老大,竟然会是与郑文辉并称滨城四公子之一的曹一飞。不知道再待两天,自己会不会很巧地再惹上另外两个。

    “我做这种事当然不是为了钱,爷们儿就是追求个刺激!”曹一飞仿佛说豪言壮语般地大声宣称道。
正文 第九十六章 据为己有 同生共死
    “刺激?”

    林旭皱眉地低头看着地上的曹一飞,对他的这种追求当真理解不了,放着好好的富家公子不当,却非要去干犯法的摩托车抢匪这种勾当,就为求个刺激过瘾。也不知道是不是钱太多,从小什么都能买到手,搞到没别的追求了。

    看着林旭皱眉不解,底下的曹一飞还给了他一个“你不懂”的眼神儿,好像他当摩托车抢匪、混江湖,当真是什么伟大高远的追求与目标似的。

    “算了,我们走吧!”卫青衣瞧了底下的曹一飞一眼,向林旭道。

    “嗯!”林旭点了下头,也不想再跟曹一飞这种人多废话,转头扫了眼所有躺倒在地的摩托车抢匪一眼,他语声冰冷地道:“我希望今天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们这些人,如果再有下一次,就不是关节脱臼这么简单了,我会直接打你们个四肢骨折。为了你们自己的安全着想,千万别再遇见我,自求多福吧!”

    说罢,他转头向卫青衣道:“走吧!”

    转身走到他来时骑的那辆停在森林边缘的摩托车旁,他翻身跨上去,拧钥匙发动摩托车,然后让卫青衣坐在后面,毫不客气地把这辆原本属于众匪中其中一人的摩托车据为己有,带着卫青衣扬长而去。

    在场所有的这些摩托车中,要论性能与质量最好的,自然是曹一飞的那辆。现在所有人都被他打倒在地,要取哪一辆自是可以任选,不过他嫌曹一飞的那辆颜色太过鲜艳惹眼,所以虽是性能与质量最好的,却也没有选。除了曹一飞那辆外,剩下的都都差不多。所以他看了一圈,还是选了自己最开始骑的这辆。这辆正是低调的黑色,而且他来时骑了一路,也是有些顺手了,便也就不换了。

    现在的情况,是林旭把这些摩托车抢匪全都打倒在地,并施以了关节脱臼的小惩。不过开始的时候,是这些人找上门来找他的麻烦。所以他觉着这时取他们一辆摩托车作为补偿,也是理所应当的,完全没什么不对。另外则是这里早已出了市区,地方偏僻,他与卫青衣都不是本地人,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附近有没有公交车路过或能不能打到出租车。要是不借助交通工具走回去,他自是不在话下,但对卫青衣来说,可就是场大苦头了。所以放着这大把的现成交通工具,不用白不用。

    骑着摩托车出了森林,上了柏油马路后,林旭放慢速度向身后的卫青衣道:“这附近有不少公园、植物园等旅游景点,我们既然过来了,不如就顺便去转转,看看风景吧?”

    “好啊!”卫青衣在后面点头答应,答应过后,忽然有些好奇地问道:“你来过这里吗?”

    林旭道:“没来过,不过我看过滨城地图,知道咱们现在是在滨城东南部的山区地带,地图上这一片山区就标有不少公园与景点,我想应该就在附近。”说罢后,他干脆将摩托车停下来,然后双脚支地,从口袋里取出自己所带的那张滨城地图,向卫青衣道:“这地图我还随身带着呢,我来看看咱们现在在哪儿?”

    说着话,他将地图展开。卫青衣也不下车,在后面将身子前倾,从他左肩上探出头来,下巴倚在他肩头,脸几乎贴着他脸地凑过来跟他一起看地图。

    卫青衣之前虽然一直从后面紧抱着他,但坐摩托车抱着前面的人,倒也算正常的姿势。而现在的这姿势,无疑更显亲密与亲近了许多,林旭心中一时不禁更生异样。尤其卫青衣这时身子前倾,上半身几乎全压在了他身上,那鼓鼓的胸脯紧压在他背上,柔软的触感让他身体也产生了些异样,弄得他一时心痒痒的。

    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与身体的异样,他强将自己注意力转移到地图上,然后指着地图右下角的大片绿色区域,向卫青衣道:“看,我们现在应该就是在这一片区域的某处。”

    地图上的方向是“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东南方向正是在地图的右下角位置。基本的地图认识,初中地理就已经教了,卫青衣自然也看得懂,看了一眼后,她问道:“这范围挺大的,我们现在具体在哪儿?”

    “这里是京剧院的位置。”林旭伸手指向地图上自己之前早已画圈圈起来的滨城京剧院,接着道:“那个曹一飞带我们出城的时候并没用多长时间,所以我们应该是在离京剧院最近的山区附近。来的时候我有注意沿路的路标……”

    林旭伸指从京剧院的位置一路下滑指去,最后点中一块区域道:“我们现在应该是在这里,在这个隧道口附近。”他接着向右滑动指去,“这旁边就是南山公园,还有植物园,我们就往这边走吧?”

    “好,听你的!”卫青衣下巴在他肩上点了下笑道。

    林旭重新折起地图,然后反手递给卫青衣道:“你先帮我拿着,然后路上也帮我多留意下路标,看我有没有走错。”

    “没问题。”卫青衣探手接过地图答应后,将头从他肩头上滑下,重新坐好搂住他。

    “对了。”林旭忽然想起个问题,扭头问道:“你刚才为什么想在那时候给我唱戏?”

    “没什么,想唱就唱了。”卫青衣先含糊应了句,接着又笑道:“另外,我怕你不是那些人对手,万一不小心被人打死了,临死没听到我唱戏,岂不是有遗憾。所以我先满足你的这个愿望,让你就算死了也少些遗憾。”

    林旭忍不住苦笑地道:“好啊,你怎么就不盼着点儿我好!”

    卫青衣还嘴道:“怎么没盼着,我这就是说万一吗!”

    林旭知道她刚才那番话其实是玩笑的成分居多,也没当真,笑了笑,重新发动摩托车,然后一边顺路骑着,一边道:“你也不想想,万一要是我被打死了,你落到那些人手里会怎么样?”

    卫青衣紧抱着他道:“我没想,我相信你一定会保护好我的。就算是万一的话,大不了我就陪你死,咱们死了也是一对儿。”

    “一对儿什么?”林旭笑问。

    “想什么呢?”卫青衣笑着在他腰间轻掐了下,“当然是一对儿好朋友。咱们没有同年同月同日生,能够同年同月同日死也是种缘份,死了肯定也是好朋友。”

    “别,我还没活够呢!”

    “我也没想死,不就是一说吗!”

    “那要是你哪天不小心出了意外的话,可千万别来拉上我。”

    “你要这么说,我还偏不,死了就立即来找你,我就是要跟你同生共死。”

    ……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骑着摩托车兜着风,开开心心地沿路往公园而去。
正文 第九十七章 脱身不易 伤筋动骨
    两人一路上都是轻松愉快、开开心心,对于曹一飞那帮摩托车抢匪有可能产生的后续报复,都并不怎么担心。

    林旭是纯粹不怕,兵来将挡,来一次就打一次,一次比一次打得严重,总会让他们知难而退。而卫青衣是觉着有林旭保护,自然也不怕,再加上她又不是滨城本地人,这次来滨城也就待上一周左右,过后就回首都了。那个曹一飞在滨城就算再是有钱有势、手眼通天,也伸不到首都那么远去。首都可是国家的政治中心,在古代来说,那就是京城,是天子脚下,还容不到这种人胡来。

    另外,他们之前都很有默契地没有在那帮人面前互相称呼对方的名字,所以这帮人直到现在为止,都还不知道他们两人叫什么。连名字都不知道,这也能有效地阻止对方可能对他们的查找与打听。

    而且以这帮人现在的情况,要想安全脱身也并不容易。这帮人现在伤势最轻的,也是双手腕关节脱臼。基本上所有人都等于双手暂时全部废了,为首的曹一飞更是最严重,不但两只手臂的三处关节全部脱臼,双腿膝关节也被林旭打脱了臼,四肢都不能动了。

    双手暂时全部被废,这帮人别说骑摩托车了,就是掏手机打电话求救都困难得难以完成。就算最终克服困难,有人打通了120求救,以现场的情况来看,救护车一来,就看得出来他们是跟人打架斗殴落下的伤,而且这些人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以这种情况,急救人员很可能就会打电话通知警察。

    像这种情况,医院一般都是有规定的。比如受了枪伤送进医院,医院肯定是会报警的,也是必须要报警的。其余的刀伤等,医院也会酌情进行判断。毕竟医院虽是救人的地方,却也不是为罪犯开的,明显有可能是罪犯的人,医院在救治的同时,也不会轻易放脱,不然就是纵容与帮助罪犯了。

    急救人员一报警,曹一飞这帮人可就落到了警察手里,即便这帮人能够隐瞒住他们摩托车抢匪的身份,不暴露他们飞车抢劫的罪,但就只算打架斗殴,也是要关上几天的。何况这些人有的带了匕首,曹一飞还更带了枪,这可都是管制器械。等他们从医院一出来,立即就会全带进警察局。就算曹一飞关系硬,要把这些人全捞出来,怕是也要费不少功夫。而等到他把人全捞出来时,林旭与卫青衣说不定都早已离开滨城了,他到时想找也没地儿找去。

    且别说警察局了,这些人要想把伤全部养好,怕是在医院就得待上几天。虽然关节脱臼不是断骨,只要接上了就基本没事,但这种伤也算是伤筋动骨了。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他们就算是最轻的,也是需要养上几天。关节就算重新接回去,也还是会疼的,至少周边的肌肉韧带会拉伤,要想痊愈完好,就得好好养上段时间。

    关节脱臼,按照医院的正常治疗程序,一般都是先照X光,检查脱臼情况以及有没有并发性骨折,检查清楚后,就是以正骨手法进行复位治疗。手法复位不成功的话,还需要开刀进行手术复位。复位后一般还要把关节固定于稳定位置,为了固定,有的还需要打石膏,而这个固定的时间,则是二到四周。

    后面解除固定后的锻炼恢复期就不多说了,只这个固定期间的二到四周,林旭与卫青衣就早已离开滨城了。

    林旭却是不知道关节脱臼的医院治疗程序以及恢复期竟然需要这么长时间,他还以为脱臼后只要接回去就基本没什么事了,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哪知道现实中关节脱臼竟然还挺严重的,治疗加上恢复的时间,至少都要一个月,严重的时间还要更长。像曹一飞那种四肢关节都脱臼的,怕是在床上少说也要躺两三个月,再加上后面的锻炼恢复,等能够完好,怕是都要半年了。

    林旭第一次以关节技对敌,是用在了洪洞通背门的那个范海龙哥哥范海潮的身上,那也是他第一次以《妙手十三式》中的那招“天蚕吐丝”对敌,一鸣惊人。但之后那个范海潮在秦冲的帮忙下,就自己把脱臼的所有关节全都接上了,而在之后也就又是活蹦乱跳,看上去根本没受什么影响。

    跑除过曹一飞这帮人,最近的一次关节技对敌,林旭是用在了那个韩国人朴世昌身上。而之后他晚上见到朴世昌时,这家伙也又是活蹦乱跳,看上去也是没受到什么影响。

    但这两个人的表现,却是让他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这两人都是练武之人,身体素质好,恢复力也强,关节复位后,自然就不怎么受影响了。可曹一飞这帮人不同,基本全都是普通人,他们要想像范海潮与朴世昌恢复那么快,可就不容易了。

    关于关节脱臼的治疗与恢复时间,却还是卫青衣告诉他的。因为卫青衣的父亲卫建林就曾经经历过一次关节脱臼,卫青衣那次是从头到尾跟在医院里看着的。卫建林并不是专唱文戏的,也兼演些武戏,排演时翻翻滚滚的,有时候也是免不了会受伤。

    “想不到治个关节脱臼,恢复时间竟然需要这么长。”林旭听完卫青衣所说的后,不禁叹道,“我看电影里演的,接上就立马好了。”

    “电影里演的怎么能全信?”卫青衣在旁笑道。

    两人这时已是身处在了滨城植物园中,一起相携着散步赏景,边走边闲聊地说着话。

    之前林旭在地图上判断的两人位置并没有差太多,出发后没怎么绕远路就顺利抵达了这边的公园。他们先到的南山公园,不过到了后发现这个南山公园挺小,而且公园里弄了许多健身器材,在这里散步健身的以老人居多。所以他们随便看了下,就出来到了植物园。

    南山公园与植物园离得很近,只隔了一条马路。到了植物园后,他们才算是来对了地方,这里不但很大,风景也美。有湖泊、假山、凉亭,还有着成片的薰衣草、郁金香等花海。做为植物园,还栽植有各地树种,有许多难得一见的珍稀树木与植物。

    两人在这里一边散步赏景,一边谈天说地的愉快交谈,却不知道曹一飞那边,经历了最糟糕的情况。之前逃走的那个曹一飞女友在逃出去后,竟然脑子抽抽地直接报了警。曹一飞他们没先等来救护车,却先等到了警车。那女人还自以为得计,在曹一飞身前献好,觉得曹一飞可以原谅她,却不想又被曹一飞臭骂了一顿。
正文 第九十八章 教你几招 情意暗生
    两人游玩一阵儿,说起林旭会武功的事,卫青衣又想之前的那个话头,提议让林旭教她几招。

    林旭见她兴致盎然,便也就一口答应。当下四处瞧了瞧,见稍远处一座假山附近没什么游人,便拉着卫青衣过去,然后又绕到假山后面。这假山后面是一片树林,假山与树林中间则有一片不大的草坪。

    虽说不大,但这只是相对假山前的大片草坪来说,实际上容下他们两个人还是绰绰有余地颇宽敞。林旭见这里正好没人,也较隐秘一些,就在这里教起了卫青衣。

    林旭没打算一开始就教卫青衣内功,内功既不好练,这里也不是个可以传授内功的好地方。刚开始修练内功,最起码也要找个清静无人,不容易受打扰,且避风的地方,这里完全不合适。而且内功相对现在的人来说,总是显得过于虚幻了一些,说出来的话,十个里怕是有九个都不信。

    这种临时教导,又是刚开始,先教她几招简单的防身技巧就可以了。想到这里,林旭先向卫青衣问道:“你以前接触过这方面的东西吗?”

    卫青衣点头笑道:“也算有吧,我们唱戏的,平常除了练嗓子,也要练功。我刀马旦的功夫也是从小练的,翻个跟头、劈个叉的都不算什么。这些虽然不算什么真功夫,但从小锻炼,身体也是练的比别人要好。我以前跟学校里一个练跆拳道的女孩儿打架,都打赢了。”

    “你还跟人打过架?”林旭有些难以相信地惊讶问道。

    “那当然了,你可别以为我是好欺负的。”卫青衣略有些得意地扬起下巴道。说罢,又接道:“我先给你来一招。”

    话音一落,忽地一抬腿,便是个高抬腿劈叉地一下把腿架到了林旭肩膀上,看着他问道:“怎么样?”

    “挺不错的。”林旭随口夸了句,往她身下瞄了眼,觉着这姿势挺有些暧昧的。

    “还有呢!”卫青衣笑着说罢,身子往后一仰,上半身折下去,双手撑到了地上。

    接着她另一条腿跟着抬起,林旭连忙侧身闪过,便见她一个后撑翻翻了过去,腰肢显得非常柔软。翻好站起身,她还不停,又再接着一个后撑翻,不过这回则是双腿并拢着翻出。一个翻出落下,又再跟着一个,还一个比一个快,连续三个后撑翻后,她忽然双手离地来了个空心筋斗的后空翻。

    拍拍手,她忽然又是一个鹞子翻身的动作,一下翻跃到林旭身前,向着他笑问道:“怎么样?”

    林旭微笑看着,道:“有你这身手底子,练武确实要容易些。”

    “那是!”卫青衣又是得意道:“我从小这么多年,可不是白练的,不知道吃过多少苦呢!”

    林旭道:“练武可比你练这还要更辛苦许多倍,你还要学吗?”

    “当然要,吃点苦算什么,我从小也算是吃惯了。”卫青衣不在意地道,“我要是能练到你这么厉害,以后也能当大侠了。”

    “好,那我就先简单教你点儿。”林旭点了下头,道:“有句话叫‘手是两扇门,全凭腿打人’,不知道你听过没有?”

    卫青衣想了下,点头道:“好像听过,那个《中华功夫》里有句歌词好像就是这吧?”

    “不太一样。”林旭摇了下头,接道:“不过这句话的意思也很简单,就照着字面意思理解就行。手是两扇门,意思就是要把两只手当作两扇门。跟人对敌时,两只手主要用来防护拦挡敌人的攻击,保护自己。而攻击敌人,则主要靠腿。”

    “人的手比腿灵活,所以一般人打架,下意识都会先用手。但腿的力量却比手要大许多,手打好几下,有时还比不上用腿狠踢一下给敌人造成的伤害大。”

    卫青衣闻言不解道:“可我见你之前与那些人打的时候不一样,好像是用手比较多啊!”

    林旭道:“那是我功夫练得高,手的力量练得大。刚开始练武的,力量还练不上去,主攻击就要依靠腿。尤其你们女孩子天生力气比较小,就更要多依靠腿。用手的话,那就要像我之前那样,多依靠关节技,靠击打敌人的关节来取胜。用得好的话,你捏住敌人的一根手指关节都能控制住敌人。就像这样——”

    他说罢话,忽然抓住卫青衣右手的大姆指往外一扳,卫青衣吃痛之下,“哎哟”一声,不得不屈肘仰身地再难有别的动作。

    林旭稍作演示,连忙松手放开她,并为她揉着大姆指处。

    卫青衣瞪了他一眼,却又忽然一笑,并没发作生气。

    看着他为自己轻揉拇指,卫青衣心里不禁有些甜蜜。而且他揉得也非常舒服,轻重如意,让她都忍不住想让他一直这么揉下去。

    可惜林旭只揉了十来下后,便停住手抬头问她道:“好了吧?”

    林旭刚才下手时很有分寸,本来也就没多疼,并没真的伤到她。见他这么一问,她也不好意思说还没好,便轻轻抽回手,“嗯”了声。顿了下,她道:“我觉着这个关节技也不错,你可以先教我这个吗?”

    “当然可以,你想学我就先教你这个。”林旭自是点头答应。

    接下来,他便开始手把手地教导卫青衣攻击关节的技巧,哪处关节最薄弱,最容易下手,往哪个方向扭最容易扭脱关节等等。

    他的这些关节攻击技巧,基本上都是从《妙手十三式》里的“天蚕吐丝”这招演化出来的。之前他与曹一飞那帮摩托车抢匪对敌时,也都是用的这些手法,只是没把原版“天蚕吐丝”的那极快速度使出来。但对付这些没什么太高武力的小混混,用简化版的也就足够了。

    而这简化的版本,也可以说就相当于是燕子门的那套“缠丝擒拿手”了。燕子门的这套武功,本也就是从这招“天蚕吐丝”中演变而来的,只是更加多了些技巧,但也失了原本的速度。

    教完这些关节攻击技巧后,林旭又从“弹腿”中挑了几招简单的腿法教给了卫青衣。她有练的不对的,他仍是手把手的教。

    这般教学中,两人难免多有身体接触。但卫青衣一点儿都不抗拒与他的亲密接触,有时候似乎还嫌离得远,会故意挨近些。

    林旭不是毫无情商之辈,尤其在经过昨晚上与崔素妍的那番更亲密的差点儿突破最后一层防线的举动后,他在这方面还更加敏感了些。从卫青衣所表现的这些身体举动中,他也能多少猜到些卫青衣的心思。只是他现在跟自己的正牌女朋友关落雪那边,还正关系紧张到不知该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却也生不起太多别的心思。

    要说相处愉快合得来,经过这短短半天的相处,他发现自己显然跟卫青衣更合得来,在一起也更开心,同时也有更多共同的话题与观点,这也让他很享受与卫青衣在一起的时光。如果没有关落雪的话,说不定这时他自己都已经先主动了。可有着关落雪在中间,他就觉着这事不好处理了。

    虽然他跟卫青衣更合得来,但关落雪是他的初恋,并且是他从小就喜欢与暗恋的人,他心里也不舍得就这么放弃,让这段关系无疾而终。心里放着关落雪,他也就无法对卫青衣隐隐的暗示表达什么,毕竟他跟关落雪还没正式宣告结束。要是他现在就接受卫青衣,那就成了脚踩两只船,既对不起关落雪,也对不起卫青衣。虽然卫青衣并不知道关落雪的存在,但他心里也不想做这种欺骗。

    至于昨晚跟那个韩国女人崔素妍,他跟这韩国女人可谈不上什么情,昨晚那阵仗纯是欲望使然地一时控制不住,走火儿了。
正文 第九十九章 你能改变我的人生吗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间,太阳已经落山,到了黄昏时分。

    见到太阳落山后,林旭与卫青衣也同植物园中的大部分游人一样,结束了植物园之旅。

    出了植物园后,林旭向卫青衣道:“我请你吃晚饭吧,吃完晚饭后再送你回去?”

    卫青衣摇头道:“不用了,我们平常吃饭都是跟滨城京剧院的人一起在剧院食堂吃的。晚饭我爸会叫我,他要是没从医院回来的话,也会有别人叫我,你还是先送我回去吧!”

    “那好吧!”林旭闻言略有些失望,却还是点头答应。

    接着他便带卫青衣到了他们外面停车的地方,然后上了摩托车,让卫青衣坐上来。等着卫青衣坐上来之际,他从口袋里掏出折叠的滨城地图打开,重新找了条从植物园到京剧院最近的路线。然后等卫青衣上车坐好,如前一般搂住他腰后,他便收起地图,发动摩托车,往京剧院回返而去。

    车开出一段儿路后,卫青衣凑头在林旭耳边问道:“你以前想过我们会怎样见面吗?”

    “当然想过。”林旭不回头地答道。

    “那你想的是什么样儿?”卫青衣笑着问。

    林旭道:“我想的是,可能会等我将来考上首都的大学后,我们那时同处一座城市,才有机会见到。没想到我们会这么快就见到。”

    “我也是。”卫青衣笑着道,“我也从没想到我们会在昨天的飞机上意外相遇,我以前想象过很多种我们见面时的情景,但从没有一次想到的场景是在飞机上。果然现实的意外,有时候会比想象更精彩,更令人充满惊喜。”

    “你说得对。我昨天发现是你时,也确实很惊喜。”林旭道。

    “不过,你就只想过一种吗?要是假如你将来考不上首都的大学,那到时你是不是就不会见我了?”卫青衣忽然有些诘难地问。

    “当然不是,我也想过很多种的。”林旭摇头道,“要是将来没考上首都的大学,我也会想办法到首都去找你的。不过这想法,我想的也是要等将来上大学以后了。那时离家远了,人也大了,才能更加自由一些。”

    “自由,我们的追求啊!”卫青衣忽然感叹了声。顿了下,她道:“我觉着你现在就比我自由好多啊,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你这种自由。你看你,一个人就出远门跑到滨城来了!”

    林旭在前面苦笑道:“我这可是瞒着家里的,要是我父母知道了,他们哪会同意?”

    卫青衣道:“你能瞒到他们也比我强啊,我想瞒都很难瞒得住。你看我现在,为了怕被我爸知道我不在宾馆,就得赶回去,都不能陪你吃晚饭了,也不能顺便宰你一顿了。”

    林旭闻言,又是不禁有些苦笑了下,道:“没事,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卫青衣叹道:“就怕以后也没机会了,你还会在滨城待几天?”

    林旭摇头道:“我不太确定,这事不是我说了算,要看燕老师。不过临走之前,我总有机会请你吃顿饭的。这你放心,我一定说到做到。”说罢顿了下,接道:“而且我将来也一定会考上首都的大学,到时候就有很多机会可以请你吃饭了,说不定可以天天请呢!”

    卫青衣闻言,眼睛一亮地道:“你说的哦,一定要做到。”

    林旭点头道:“放心,我一定会做到的。”

    “我相信你。”卫青衣又紧搂了下他,将头贴在他背上。停了一会儿后,她说道:“我发现从在飞机上遇见你后,你就一直给我惊喜,做了许多出乎意料的事。你独自一个人坐飞机出远门,你骑马追截摩托车抢匪,还上了报纸,今天又带给了我一场不同寻常的经历。希望你以后,还能带给我更多的惊喜。让我的人生,从此变得更加丰富精彩,给我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林旭不知道该怎么接这话了,皱眉想了好一会儿后,才道:“我尽量!”

    卫青衣无声地轻叹了口气,她已经暗示的够明显了,奈何对方却不接。总不好她主动先表白吧,她到底是女孩子,也有矜持的。想了会儿后,她想到种可能性,问道:“你学习好,长得帅,还会武功,你们学校里一定有很多女生喜欢你吧?”

    林旭闻言,又不知该怎么接这话了。正在皱眉思索之际,忽然后面传来“哔哔哔”的响声,却是卫青衣身上带着的呼机响了,让他不由松了口气,暗道这个传呼来的真及时。

    “糟了,是我爸,问我怎么不在宾馆?”卫青衣掏出呼机一看,不由面色一变地惊道。

    “那你回不回电话?”林旭问道。问罢,已开始搜寻前方附近的电话亭。

    卫青衣道:“当然要回,他呼我的这个电话号码是剧院的。他肯定是打过了宾馆里我房间的电话,发现没人接才判断我不在的。我要现在不回,他肯定就回宾馆找我了。快停车,给我找个公用电话。”

    林旭这时已发现了电话亭,立即开过去刹车停下,然后从自己身上掏出电话卡递给卫青衣道:“给,我有电话卡。”

    “哦,太好了,谢谢!”卫青衣连忙一把接过电话卡翻身下车,快步赶到电话亭里插卡打电话。

    电话才拨过去,那边就很快接通,电话里传出卫建林有些着急的声音问道:“喂,是衣衣吗?”

    “嗯,爸,是我!”卫青衣连忙回道。

    “你现在在哪儿呢?”卫建林又问,“怎么我打宾馆的电话没人接,你现在用的这电话也不是宾馆里的。”

    “哦,我在外面呢,出来买点东西,很快就回去。”卫青衣哪能照实说,寻借口撒谎道。

    “买什么呢?”卫建林又追问。

    “买点儿零食跟饮料。”卫青衣道。

    “唉,我跟你说过多少回了,那些东西不健康,对嗓子也不好,你怎么就不听呢?”卫建林有些训斥地道。

    说罢顿了下,他接道:“行了,一会儿这边食堂就开饭了,你买完就赶快过来吃晚饭吧!”

    “那个,爸,我不想过去了,要不我就在外面买点儿吃吧!”

    “不行。”卫建林立即一口拒绝道:“外面做的东西都不健康,再说外面吃饭也贵。而且晚上还有你那场戏的排演呢,你必须过来。”

    “好吧!”卫青衣无奈地叹口气,瞧向林旭这边给了他一个苦脸,接着向电话里道:“不过我现在买东西的地方在宾馆的另一边,赶过去可能会多花点儿时间。”

    “行,你尽快,我等着你。”

    “嗯,那我就挂了!”

    “嗯!”

    卫青衣挂断电话,拔出电话卡走过来,向林旭苦着脸叹气道:“看吧,我连吃饭都不能自由,吃点儿零食也要受限制。你多会儿才能把我拯救出去?”

    林旭给了她一个同情与爱莫能助的眼神儿,道:“你要想的话,现在就可以不回去。”

    “我要不回去就死定了。”卫青衣恨恨瞪了他一眼,“另外,我不回去,你养我啊?”

    “可以啊!”林旭上下打量了她一眼,道:“我觉着你应该也吃不了多少?”

    “我吃不穷你!”卫青衣哼了一声,把电话卡塞到他手里,翻身跨上车,道:“快点儿吧,尽快赶回去,太晚可就要露馅儿了!”

    “得嘞,坐好了您!”林旭笑着学了句她的京片儿方言,一拧油门,松开刹车,摩托车迅速窜了出去。

    这回为了尽快赶路,两人都没再说话。林旭也是专心看路地驾驶着摩托车,比刚才又更加快了些速度。除了没有随意闯红灯外,一路是不断超车。

    好在植物园离京剧院也并不算太远,直线距离不超过两公里,实际道路距离也就三公里多。而他们刚才已是差不多赶了一半儿路程,这时加快速度下,只几分钟就赶到了京剧院。

    不过为怕被京剧院里有人看见他们,卫青衣让林旭停在了距京剧院路口一百米左右处。她便在这里下车,然后剩下的路走过去。

    “好了,拜拜,你开车路上小心点儿!”卫青衣下车后,有些不舍地向林旭道别。

    林旭点了下头,笑道:“我明晚还会来看你的正式演出,到时咱们再见。”

    “嗯!”卫青衣含笑点了下头。

    林旭向她挥挥手,调转车头,原路返回,然后到一个十字路口处拐了过去。为了小心起见,他也没独自开车路过京剧院,打算绕过去。

    卫青衣目送着他的身影消失后,这才返身往剧院走去。
正文 第一百章 开始行动 破门而入
    林旭绕过滨城京剧院后,在一家路边的大排挡处停了下来,然后进去随意点了些饭菜,独自一人吃了晚饭。

    等他吃完饭出来后,外面的天已基本全黑了下来。抬腕看了下手上的电子表,但见这时已过了晚上八点。

    摆摊卖饭的大排挡处就是个挺热闹的夜市,除了卖各种饭食、小吃、烧烤等的摊子外,另一边还有摆摊卖各种衣服、鞋子、饰品、玩具、杂货等的。

    林旭出了吃饭的大排挡后,就往另一边卖衣服的地方走去,随意闲逛之下,他买了件黑色的长袖衬衫、一条黑色长裤、一条黑色丝巾,外加一顶黑色的棒球帽与一对黑色的防晒手套。另外,则还买了个黑色的旅行背包。

    前些天他在平阳的那晚,也做了类似的事,买了差不多的东西。所不同的,是这回多了顶帽子、一对儿手套与一个旅行背包。而购买这些东西,也都是为了晚上更晚的行动做准备。

    平阳那次,他是晚上要与岳纤云一起扮演蒙面超级英雄,在夜晚的城市街头巡行,随时准备着打击罪犯,行侠仗义。

    而现在滨城的这次,他则是打算晚上要去犯罪,夜入郑文辉家的兴盛集团总部大楼,去盗取钱财。因为是犯罪,他就想要把自己遮的更严实些,所以多买了顶更加遮脸的大檐棒球帽以及防止留下指纹的手套。至于买背包,自然是为了准备装钱的。

    为怕惹疑,这些东西他还分别在不同的摊铺上采购,且每一家比另一家还都间隔的远一些。每家中间,都至少间隔了两个摊铺。

    尽管这实际上有些多此一举,这夜市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根本没什么人过多留意上他一眼,摆摊的老板见有人买东西也根本不多问什么,而这些流动摊铺查起来也很困难。但他还是奉行着小心无大错,选择了最小心的做法。毕竟这是他第一次的这种行动,认真说起来,心里也还是多少有些紧张的。

    偷东西他不是第一次,但潜入这种安保严密的地方去偷东西,却是第一次。小心一些,总是没错的。

    买好东西后,林旭将帽子戴在头上,然后将剩下的东西装进旅行包里,背上背包,他重新骑着摩托车离开,往兴盛集团总部的办公大楼所在处开去。

    到达能望见兴奋盛集团的办公楼时,林旭将摩托车远远停到一个隐秘无人的阴暗角落处藏好,然后背着背包,步行到了兴盛集团办公楼后面的那座公园里。

    这时天还并不是太晚,仍是晚上八点多。公园里面还有着不少人在吃过晚饭后,出来到公园里散步、约会、消暑纳凉。林旭就像寻常的散步游人,信步走进了公园,然后他直走到公园里兴盛集团办公楼的正后方,找了个僻静无人的阴暗处坐下来,静静观察与等待着。

    兴盛集团的办公楼里,这时还有不少的窗户亮着灯光,有的更是整层都灯火通明地亮着,显然还有人在晚上加班加点地工作。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便渐渐地一个个灭去。

    等到过了晚上十点后,原本还亮着的灯光,更是已灭去了一大半儿。而这时公园里散步纳凉的游人也有不少已经离去,稀少了许多。

    等到过了午夜零点后,兴盛集团的办公楼还亮着灯光的窗户,便已经只剩下了两扇。而公园里的游人,这时都已全部离去,回家睡觉去了,整个公园里静悄悄的,只剩下片片的虫鸣声。零点一过,连公园里的所有路灯及其他灯光,也全都一起熄灭,整座公园里显得更加漆黑一片。

    林旭这时候,从身下所坐的一块儿大石上站起,然后他拉开旅行包,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

    取出来后,他脱下自己身上原本的衣服,然后把在夜市上买来的黑衣黑裤换上,再又戴上手套,蒙上黑色丝巾所当作的蒙面巾,并重新扶了扶帽子。戴帽子,除了是为更加遮脸外,也是为了防止有头发掉落。毕竟现在的DNA检测技术已是相当发达,他以前就在报纸上看到过凭一根头发破案的。现在自己实施,他自然不能犯这种错。

    穿戴好后,他将脱下来的原本衣服塞入旅行包里,然后重新拉上拉链,将背包背起,大步向着兴盛集团办公楼的后方走去。

    这公园是免费的,所以也没有围墙,四面都是开放式的敞着,只用树木、草坪等规划了些道路入口。兴盛集团的办公楼周围也没有围墙,与公园直接连通着,两边可以互相过去。

    这办公大楼的后面也装有几部监控的摄像头,不过主要监控的范围是在大楼的几个后门处及其附近。林旭早已观察了很长时间,这时自是避开了摄像头范围。

    走到大楼后面的一个监控死角处,林旭左右看了看无人,便轻身一跃,攀上了一个二楼窗户的外棱处,然后开始徒手攀爬起了这座大楼。他身手灵活而迅速,有如是攀援峭壁的灵猿一般,没过几分钟,就已经攀爬到了大楼的楼顶。

    他没有选择在大楼某层的某个窗户处进入,因为这些窗户这时都是关着的。而他听李飞燕说起过,现在有一种先进的破窗警报器,只要窗户一破,就会立即发出警报。他不知道这兴盛集团的办公楼有没有装这种先进的破窗警报器,就算装又是否所有窗户全都装了。但他不打算冒这种险,就算这办公楼里没装破窗警报器,他身上也没带开窗的设备,直接暴力破开的话,那玻璃破碎时的声响可不小。

    他打算从大楼的楼顶处进入,楼顶一般都有通往下面的楼梯口。而像这种大楼,这也是必须有的。因为一些设备,如电梯机房、中央空调的外部压缩机、备用消防水箱等,都会安设在楼顶上。要是没有楼梯相通,这些东西怎么安置与维修。

    翻身上到楼顶后,林旭转眼一瞧,果然毫不意外地瞧到了楼梯口处的房门,当即快步过去。到得门前一瞧,他发现这门是往外拉的,握住门把手他试着拉了下,却是并没拉开,应该是从里面关上或是锁住的。

    不过这却也难不住他,贴到门上,侧耳倾听了下里面没什么动静后,他手上一紧,加了把力,再直接用力一拉,但听得里面传出几声轻响,便把门拉开了。拉开一瞧,但见门里面是装着个插销,从里面插着的,他直接把拧插销的螺丝给拉脱了,这插销还在门框上吊着。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壁虎游墙功 再破一门
    探头往里瞧了一眼,但见没人,林旭迅速闪身而进,然后转身从里面把门掩好,看上去还像是关起来的样子。黑暗里不走到近前仔细瞧,根本瞧不出这道门已被破坏。

    快步走下楼梯,但见楼梯口处还有道门。门的上方处,装了个应急灯。有电梯的大楼,楼梯一般都是作为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使用,自然不会轻易上锁。何况要是停电的话,也必须走楼梯。他到得门前一看,果然就见这门上都根本装锁。

    抓住门把手,他先缓缓拉开一条门缝。门缝一开,就见外面绿色的灯光透入进来。他知道这应该是里面门上方装着的“安全出口”的灯光牌所映照出的光,一般都是保持常亮,给人提示。这种牌子他在别的大楼里也有见过,白天的时候,这光不怎么显眼,但到了晚上的黑暗里就突显了出来,惨绿一片,有时候大晚上的猛地一瞧,还以为是鬼火,都有些渗人。

    借着安全出口灯光牌所映照出的些微绿光,林旭透过门缝往里面的走廊瞧去。扫了一眼没人,他就大胆地把门缝拉宽些,侧身站到门缝处,探头往里面瞧去。

    走廊里面并不算漆黑一片,虽然所有灯光都已熄灭,但还有些电子设备的指示灯会发出些微光亮。就像这道楼梯门上面的安全出口指示牌,而这个指示牌的灯光也是这时走廊里最亮的。另外还有些应急灯的指示灯,消防警报按钮的指示灯等。

    这些光芒虽然都不算很亮,但即便是普通人在这种环境里也能够借着这些微光大致看清楚周围景象,而如林旭这般眼力,那就看的更清楚了。

    借着这些光亮,他仔细察看走廊里的情形。但见这条走廊里的监控摄像头却并不算多,主要是电梯口一个,楼梯口一个,还有剩余三个重要位置分布着三个。

    这三个重要位置,分别是董事长办室门口一个,总经理办公室门口一个,以及财务总监办公室门口一个,都是正对向着办公室门口。

    像这种占有好几层的集团公司办公楼里,公司的高层领导一般都会占据最高的那一层。就像管理结构是金字塔式一样,最高领导所办公的位置也是要在最高层,有着象征意义。而剩余的,所处楼层最高的,在公司里的位置也就更高些,最底层的,那就是最普通的员工。

    这顶层除了董事长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以及财外总监办公事这三个最重要的外,还有些公司各董事的办公室、副总办公室,以及会议室、资料室等。

    至于楼梯口的这个摄像头,就装在楼梯门的上方,在安全出口指示牌旁边。不过正所谓灯下黑,林旭现在所在的这个正下方位置,却是这个监控摄像头的死角,拍不到。这个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主要是进出楼梯的位置外加一段儿走廊。如果他从这道门里正常走出去,那是一定会被拍到的。

    不过他并不打算正常走出去,在察看清楚走廊里的情形,计算出了几个摄像头的监控死角后,他将背后背着的背包移到胸前背住,然后移出门外,背部紧贴着门口墙壁而站。

    站好后,他脚尖一抬,背部一耸,身子一晃,就如只壁虎般顺墙滑了上去。

    这正是“壁虎游墙功”,既可以正面向墙壁施展,也可以背靠向墙壁施展。在空空儿所传下的《浮光掠影》轻功最后面,就有附带了这门奇功。

    李飞燕所在的燕子门中,至今也仍留传有“壁虎游墙功”绝技,不过在未有修炼出内力时,燕子门的这门“壁虎游墙功”就只能在有些棱角的墙面上施展,实际上等于是更高明的攀岩技巧。而在没有任何攀抓支点的光滑墙壁上,可就很难做到了。只有到达暗力阶段,对身体的任何一处肌肉有着绝佳的控制力时,才能够勉强做到。那时是借助控制肌肉,贴墙形成一个真空状态的吸盘。而林旭是借助内力来完成,就显得更加轻松高明,游刃有余了。

    他双手与背部并用,很快就顺墙而上,爬到了走廊的天花板上。而摄像头所对向的方位,基本都是对着下方,天花板上是所有摄像头的监控死角。作为普通人,也没人会想到能有人在天花板上自如攀爬地进退如意。

    不过最重要的那三个位置,却都有一个摄像头正对着门口,林旭要想进去,却是避不开这三个摄像头的。这三个办公室,也是他最想要进去的,尤其财务总监办公室,更是他的首要目标。

    要想从办公室的门口而进,他确实避不开这三个正对向门口的摄像头。不过他却也另有办法,他从天花板上爬到这三个摄像头的位置后,掏出随身的钥匙,借助钥匙撬开摄像头的外壳,在其电路板上动了点儿手脚,然后再重新扣好。

    这是李飞燕教他的方法,在摄像头电路板上动了这点手脚后,摄像头的画面就会卡住不动了,只保持在最后的那个画面。若是有不断活动景象的监控范围的话,不适合这种办法,因为一卡住不动,监控室里看画面的人就会发现不对。但这个时候夜深人静,走廊里半毛人也没有,摄像头所拍到的全部是静物,跟照片没多大区别,在这种时候画面卡住不动后,就很难发现异常,只以为还是如原先一般。

    李飞燕教他的时候,是让他亲自在摄像头上练过,经过实际演练的。所以他这时动过手脚后,就放心地从天花板上跃落下来,然后一个箭步窜到了财务总监办公室的门口。

    先试着拧了下门把手,发现门是锁着的后,他从自己钥匙串上取下一直随身带着的曲别针。普通的锁,一枚曲别针就够了,但这种锁高级点儿,他便取下两枚曲别针掰直,然后一起插入锁眼里面。

    侧耳听着锁芯里的动静,不断尝试地鼓捣了几分钟后,但听得里面传出“咔”地响动后,他眼中一喜,再一拧门把手,便顺利地打开了门。

    打开门后,他还是先打开条门缝,探头进去查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别的警报装置。确认没有后,他这才放心地打开门,闪身进去。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好多钱 洗劫一空
    这间财务总监的办公室很大,装修的也很高挡。毕竟财务总监也是公司的高层领导,尤其还是管钱的,是个很重要的位置。总经理被称作是首席执行官,简称CEO。而财务总监则是首席财务官,简称CFO。

    林旭进去后,把门掩好的同时,扫眼打量了一圈,就见到靠窗位置的办公桌后面有一个差不多与办公桌齐平的保险柜,比起李飞燕在学校宿舍里买的那个,可要大了许多。

    这间办公室里同样不是完全的漆黑一片,一些电器与电子设备的指示灯都亮着。靠着这些微光,林旭便可以看清楚房间里的一切,不过太细小的如文字等还是例外。

    看到保险柜后,林旭便当即走了过去。不过走过去打量一眼后,他却并没立即着手开保险柜,而是先试着打开办公桌的抽屉。作为财务总监的办公桌,他觉着抽屉里可能也有些闲钱,虽然可能不会多,但蚊子腿也是肉,他要仔细搜刮一遍。而且开抽屉明显更容易,他打算把保险柜这个难的大头留在最后面。

    一拉抽屉,他发现办公桌上的所有抽屉也全都是锁着的。不过门锁都开了,这简单的抽屉销自是更难不倒他,曲别针下去一捅,只是几秒钟就开了一个抽屉。当把所有抽屉都打开,仔细翻找地搜刮一遍后,果然不出他所料,抽屉里也是有放着些钱,而且还不少,大概数了一下,约有五千多。

    不过这也就是对他来说不少,在这种至少几千万资产的大公司里,几千块钱当真不算多。

    林旭将胸前的背包放下,拉开拉链,先把这五千多装进背包里,然后拉过办公桌旁的转椅,坐到保险柜前面,活动了下手指,打算开始着手开保险柜了。

    开之前他先试着拉了下保险柜的把手,果然没有好运地遇到这保险柜忘了锁,他这也是过于期待了。想一想这财务总监下班时连所有的抽屉都上了锁,怎么会忘了这最重要的保险柜。

    收起侥幸,他竖起耳朵侧耳倾听,然后抬手摸上保险柜的旋纽密码盘,开始一点点的转动。

    这种机械的旋纽密码锁,是现在保险柜的主流,大部分保险柜都是用的这种设计。据李飞燕说,现在有出了新的键盘式电子密码锁保险柜,密码长度能设置的更长,而且输入密码与开启也更方便。不过这种保险柜林旭还没见过,他目前也只训练过这种机械密码锁。而且李飞燕也还说过,虽然电子密码锁更先进、也更方便,但实际上这种传统的机械密码锁安全性却更高。

    虽然这种机械密码锁一般只有三个密码,但这三个密码却并不是只要拧到就能开启的,还需要按照特定的顺序与方法来拧。比如第一个数是右拧几圈还是左拧几圈,第二个数又是拨转几圈,左转还是右转。这些右转左转以及不同的转数加起来,使得密码更加充满了复杂性。事实上,就算是知道密码的人来开,也会费上许多时间。而一不小心转错了,还需要打乱重新来,需要非常耐心与细心。

    知道密码的人开锁都可能会一不小心转错,更别说不知道密码的在这里慢慢试了,这就更加需要加倍的耐心、细心与专注。当然,还需要灵敏的听力,能够区分与听出来转对密码时的声音。有些还需要借助医用的听诊器来加强放大密码锁内部的声音,但对林旭这种耳力灵敏的人来说,就不需要了。他不借助任何工具,便能够听得清楚。

    不过开这种锁,还是不能急,一定要静下心来慢慢试。好在他这时有的是时间,这大楼内的保安根本不知道已经有人入侵了大楼,还进入了非常重要的财务总监办公室。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后,林旭听到密码锁内部终于传出最后的一声轻响后,不由面上一喜地松了口气。这保险柜上的密码锁,终于被他破解了。抬腕看了下表,发现差不多用了半小时,比他以前训练时所用的时间要长了不少。看来这个保险柜的密码锁,比起李飞燕买的那个作为训练用的保险柜防护度应该要高级一些。另外,这也毕竟是他第一次实战,多少也还是有些紧张出错的。

    不过,总算开了。

    这个保险柜比李飞燕买的那个还有点不同,就是还有个钥匙孔。李飞燕的那个,只要拧对密码后,一拉把手就能打开。而这种多个钥匙孔的,也是多了道保险装置,还需要插入钥匙后拧钥匙才能打开。

    林旭自然没有钥匙,不过他会开锁。像这种保险柜的安全性,主要依赖的是密码,这多加一道的寻常钥匙锁就没多高级了,林旭曲别针插入,鼓捣了不到一分钟就捅开了。接着再一拉门把手,终于成功的打开了保险柜门。

    门一拉开,林旭不由立即瞪大了眼地呼吸为之一顿。但见这保险柜里,竟是密密麻麻地塞满了一叠叠整齐的百元大钞。这回他却是走运了,也不知这公司是正准备做什么,财务的保险柜里这时正好存放着这么多现金。

    即便林旭并不是多爱钱的人,但这时瞧到这么多钱摆在眼前,还是不由得十分心动,有种见钱眼开的感觉。

    顿了片刻,他咧嘴一笑,当即拿过旁边的旅行背包,开始把保险柜里的钱一捆捆地往自己背包里塞。一边塞的同时,他也一边暗自计数着,看究竟有多少。

    他倒也算是见过大钱的了,知道这一捆,应该是正好一万元,银行计算时也都是以一万一捆进行捆扎的。而这么一捆捆地来,倒也正好方便他计算。

    “……90、91……99、100!”

    当数到一百时,林旭不由一惊。这时他装入旅行包里的已经够一百万,而保险柜里这时还有不少,显然不止一百万。

    顿了下,他自是不客气又把剩下的继续装包。当最后把保险柜掏空,将最后一捆钱塞入背包时,他也计算出了这笔钱的总数,竟是有着一百六十万整。

    这保险柜总共有上下三层,第一层是塞满了钱,但第二层却并不太满,当把这些钱全取出后,林旭发现第二层放钱的下面还有些文件与账本。他拿出来粗略一翻,认出一个是账本后,不由心下暗道:“这账本还装保险柜里,肯定是很重要,不知道是不是做的什么假账?”

    想起电视新闻及报纸上的一些报导,似乎一些大公司都有逃税漏税做假账的现象。如果这郑文辉家的兴盛集团也有做这种事的话,那这个账本很可能就是记录这些的。他不太懂这些,但能装进保险柜里的,肯定是很重要。他想了下,便干脆把这些文件与账本也都一骨脑地装入了旅行包里。回头在网上全部曝光披露出去,说不定就有可能搞垮这兴盛集团。

    把这些账本、文件都取走后,第二层也是空了。而保险柜的第三层,则是一个锁着的铁皮抽屉。林旭当即又上曲别针,把这把锁给捅开,捅开拉出一看后,但见里面还是些文件与账本,另外还有些电脑存储软盘。锁到最下面,这些显然更重要,他也不翻看了,又是全部掏空,装入了旅行包里。

    做完之后,他便已是把这保险柜给洗劫一空,里面连个纸片儿也没留下。他满意地一笑,轻拍了下手,重新把保险柜锁上,然后把旅行包的拉链拉上,背到肩头,起身离开了这间财务总监的办公室。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黄金珠宝 狠狠搜刮
    林旭如果只是想要获得一百万的话,那他这时已经超额完成了目标,可以转身离开了。但他夜入兴盛集团总部的办公大楼,却并不只是想要搞一百万,他还想要尽量搞垮这个兴盛集团,以给郑文辉父母没教养好儿子一个惩戒。

    所以,他离开财务总监的办公室后,并没立即选择离开,而是又转往了总经理办公室。反正连带董事长办公室在内,监控这三个重要位置的摄像头他都已做过手脚搞坏了,把这两个地方再走一趟,也是顺带脚的事。

    财务总监办公室的旁边,就是财务部,这边面向着走廊这边,有一扇很长的透明大窗户,可以见到里面是一个大办公室,然后里面以半包围式的办公桌分隔成了一个个的小格子。如果没有在财务总监的办公室里弄够一百万的话,林旭原本还打算着出来后就到隔壁的财务部里再去仔细搜刮一遍的。但这时既已超额完成了目标,他也就放过了财务部。路过时只是顺便看了一眼,就走向了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理办公室的门这时自然也是锁着的,不过林旭有了刚才开财务总监办公室房门的经验,这时再开总经理办公室的房门,速度就提高了许多。这些房门都是同一规格的,理应是一同订制,门锁也是统一采购的。既然是同一种锁,有开过了一个,再开第二个就比较手熟有经验了。

    捅开门锁后,他仍是先开了条门缝,探头进去,查看里面有没有别的警报装置,确定没有后,这才接着推门进去。

    总经理的这间办公室,比起财务总监的那间,又要更大一些,装修与部置的也更高档豪华。不过总经理却没财务总监有钱,林旭在这间办公室里仔细搜刮番后,只从总经理的保险柜找到了两万多块钱。而总经理的这个保险柜,也比财务总监的要小许多。不过倒也可以理解,总经理虽是决策者,但到底不是专门管钱的。何况财务总监保险柜里的那堆钱,也不是他本人的。

    除了两万多的现金外,这总经理的保险柜里还有块名表与一条钻石项链。钻石的价值不用多说,林旭也是知道的,而在见识了崔素英送他的那块劳力士手表就值好几万后,他现在也不敢看轻这种看不出多贵重的男人的饰品了。能被锁进保险柜里的,肯定是贵重物品,这块手表的牌子他虽然不认识,但肯定也跟劳力士一样,是个高端奢侈品牌。他觉着,应该不会比崔素英送他的那块劳力士便宜多少。

    除了这两件贵重首饰外,总经理保险柜内剩余的,也是些机密重要文件。林旭自是也不放过,没多看地全部一扫而空,塞到了他的旅行背包里。

    出了总经理办公室后,他又直奔最后的董事长办公室。这间办公室,也是郑文辉父亲郑德的办公室,林旭更是不会轻易放过,狠狠地搜刮了一通。这回他不止搜刮了办公桌与保险柜,别的地方也没放过地仔细搜了一遍。

    尤其这间办公室里,还有个陈列架,上面摆放着些明贵瓷器、玉石雕刻、古董珍玩等类。林旭把方便携带的小东西,全部取走,为免不小心在背包里互相磕碰撞坏,他把办公室的一套真皮沙发徒手撕扯开来,从中扯出几块海绵塞进去防撞。

    办公室的墙壁上还挂着几幅字画,林旭也不认得名贵真假与否,也全都摘下来卷起,然后将沙发上的真皮扯成条状,当作绳子来用,把这些字画捆作一捆背在身后。

    这间办公室里的保险柜却是没放在明处,而是藏在了办公桌下面的一个柜子里,但自是没能躲过林旭的搜寻。

    打开这个保险柜后,林旭从里面找到了十万多的现金,另外也是些重要的文件、账本之类。不过令他意外的是,这里面竟然还有一盒金条。每根金条约摸两指宽,比中指稍长的长度。数了数,这一盒总共有十根。

    “这家伙倒是喜欢真金实银啊!”林旭暗自一笑,自是不客气地收起,然后把这个保险柜里的东西也全部一扫而空。

    搜刮完后,林旭仔细查看了番这间办公室里的窗户并没有装什么先进的破窗警报器,就把窗户打开,打算直接跳窗离去,不再多跑一趟地回楼顶了。

    不过临走之际,他看了眼陈列架上那些不好携带的东西,忽然坏笑一声,返身回去,把整个陈列架搬到门口处,做了个简易的机关。这样,明天有人一开门的话,就会顺带把这个陈列架整个儿撞倒,里面的东西,到时自然也是全毁了。他想最好是郑文辉的父亲郑德亲自开门,然后亲眼看着他收集的这些东西被他亲手毁去,那时这老东西肯定会很心疼。

    不过这办公室里的东西,林旭却觉着也未必有多值钱了。真值钱的,这郑德肯定是都在家里收着,改日有空,说不得还是要去上门拜访一下。

    最后看了眼自己的杰作,林旭满意地翻窗而出,然后顺着大楼外面爬了下去。

    郑德这间办公室窗户所对向着的,正是办公楼的后面。林旭基本是顺着原路爬回,从原本的那个监控死角处落下后,他展开《浮光掠影》的轻功,几个起落下,就迅速窜入后面的公园,消失在公园林木遮掩的深处。

    到得公园中的一片隐秘处后,林旭放下身后的背包与画卷,然后掏出背包里自己身上原本的衣服,重新换了回来。

    他早有打算出来后就换回衣服,所以提前把衣服装到了旅行包的副袋里,并没有压在主袋的最底下。换回衣服后,他想了下,把脱下的黑衣黑裤在那些画卷外面重新包裹一番卷起,遮住了这些画卷。

    背包里的东西别人看不见,也不知道他装的究竟是什么,但这些画卷不作遮掩的话,就太过明显了一些,很容易被有些人看到后记住。这样用衣服包起来,别人也就不知道里面究竟包的是什么了。

    弄好之后,他重新背起背包与画卷,这才从另一边绕出公园。出了公园后,他接着走回藏摩托车的地方,然后掏出车钥匙跨上车,发动摩托车迅速远去。

    这一次,他自是回返星海酒店。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天生掉下个金发妹
    满载而归,林旭心情很好。

    回到星海酒店附近后,他迎着海风一边悠悠骑着摩托,一边还吹起了口哨。远望夜晚漆黑深遂的海面,但见海阔天空,而天空上繁星满天,还有一弯下弦月相照,构成了一副美丽的星空夜景。

    忽然,远处的海浪声中,隐约夹杂着传出阵阵“呜突突”的奇怪声音,听着像是那种直升机螺旋桨急速转动的声音。

    林旭到目前为止,虽然还并没见过真的直升机,但电影里却见的多了,对这种声音倒也不算陌生。心生奇怪之下,他循着声音转头望去,但见远处的天边竟然真的出现了一架直升机。

    只是这架直升机却飞的很不稳定,不时晃动一下,或是来个忽左忽右、忽上忽下的,就这么歪歪斜斜、晃来晃去地往这片海湾的方向飞来。瞧着那架势,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平衡掉下去。

    “不会这开飞机的也喝醉了酒驾吧?”

    林旭心中不由暗自腹诽地独自开了个玩笑。说起来,他回来的路上,还确实碰到了有交警拦车查酒驾的。他自己刚做贼归来,见到前面有交警,却是有些做贼心虚,生怕过去后被交警拦住。所以远远瞧见后,就干脆掉头绕了路,现在是绕了个大圈儿的远路才回来。

    不过他回来的路上也就遇见了这么点儿小波折,之后就一路顺利地归来。而回到能看到星海酒店的附近时,心情也就更加放松,因此心情不错地都吹起了口哨。

    猜那直升机驾驶员酒驾,他心里纯是自己开玩笑,知道应没这种可能。开飞机比开车的规定可要更严格许多,毕竟那是在天上飞的,一不小心操作不好,就有可能会掉下来送命。网上传说,考直升机驾照,那是至少十万元起步,比学开车的费用可是贵了上百倍。

    眼下这直升机会这样飞行,应该是出了故障,或那飞机里面出了什么事,影响了驾驶员的驾驶。想到有人影响驾驶员驾驶,林旭脑中不由闪过了以前看过的某部动作大片里的情景,直升机机舱里,两个人正在大打出手,一边打斗,一边在抢一把枪。其中一个忽然抓住了枪,而另一个立即扑上,互相撕打激烈地争夺间,枪忽然不慎走火,然后走火的子弹很不幸地击中了前面的直升机驾驶员。驾驶员生命垂危,飞机自然就歪歪斜斜地开不稳了。

    而这两人还正撕打激烈地纠缠在一起,都想要先搞定制伏对方,谁也不肯让谁,也就谁都顾不得把稳飞机。最后,正义的一方终于战胜,但战胜后眼见已来不及救飞机,只能连忙跳机逃命。或是,两人在即将坠毁时,仍是纠缠不休,但正义的一方眼见飞机将要坠毁,连忙挣扎开跳机逃命,让坏人随着飞机一起坠毁爆炸。最后正义胜利,邪恶随着爆炸湮灭。

    林旭一边想着,好奇之下,也就转过车头,往那直升机飞行的方向开去。而那架直升机,也不断歪歪扭扭地往这边的海湾处靠近。直升机不时忽上忽下地,但总体却还是扭转不了下坠之势,距离海面的高度越来越低。当林旭将摩托车开到海边的沙滩处时,这架直升机距离海面已只剩下了一百米左右的高度,距离他的位置则约有一千米。

    忽然间,一道人影从那架直升机上一跃而下,跳落入了海中。而在这道人影跳入海中后不久,那架直升机便彻底失去了控制,斜斜地一头栽向了海中。在坠毁掉落到海面上后,更是“轰”地一声发生了爆炸,彻底被毁。

    水虽然是软的,掉入水中可以起到一定缓冲作用,但从上百米的高空掉落下来,冲力却实在太大,在接触水面的一瞬间,极大的冲量与动能跟水的阻力对冲,那时就跟掉落到水泥地面上没什么区别,该被撞坏的一样要坏,该爆炸的也一样要炸。

    所以网上有人说,依据科学的说法,像电影里演的那种从悬崖峭壁上或是落差极大的瀑布上跳下或掉落底下的水中,是一定会死的,根本活不下来。能活下来的话,那是一点儿不科学。不过拍电影,本来就有虚构的地方,像这种逃出生天的奇迹,虽然从科学上讲不通,但还是很多人爱看。

    而林旭瞧着直升机坠毁的这一幕,则是不由大为惊讶,这简直跟他刚才脑子里想的几乎一模一样。如果在之前跳下飞机的那人还能逃出生天地活着的话,那就更加一样了。

    只是按科学地讲,这种高度掉下来的话,肯定是摔死了。不过林旭还是希望有点奇迹,而且那种科学说法,只是以常人的体质来论,如果身体素质足够好的话,这种高度掉入水中,也不一定就会死。便以他现在的一身修为来论,这种高度掉下去,他觉着自己还是有把握活下来的。首先他会轻功,在空中掉落时,就足以能够化解很大一部分冲力了。掉下去后,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也应该能扛住。

    他有些紧张地一眨不眨盯着那片海面,直升机爆炸后,还有一部分航空燃油漂浮在海面上燃烧,照亮着附近的那一片海面。

    约摸过了两三分钟后,忽然一道人影浮出了海面,张嘴大口地喘着气。林旭瞧到这一幕,不由暗自握拳地替其紧张兴奋,想不到这人竟然还真的活下来了,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隔的太远,林旭看不清那人长什么样儿。不过这时有着漂浮在海面上的航空燃油燃烧,借着火光,以他的眼力也大致看清了那人的轮廓,但见其一头长发,身形也有些纤细,竟是个女的。尤其她还是一头金发,五官轮廓也有些不一样,高鼻深目,显得更加有立体感,似乎还是个外国人。

    那人影浮在海面上喘息了一会儿后,扭头左右瞧了瞧,便深吸一口气,双手划动,往林旭所在的这片海岸游了过来,这片海岸也是距离其最近的。

    从那么高的高空跳入水中,这人就算侥幸没死,怕是也多少要受了伤,而这时还要游过千米左右的距离游过来,又是一番耗费体力的大运动量。林旭都担心这人游到半截支持不住,体力耗尽淹死了。

    他倒是有心帮忙相救,不管对方到底是什么人,又是什么身份,这时显然救人要紧。但可惜,他却不会游泳,想帮也是有心无力,只能是望洋兴叹地替那人加油。

    左右瞧了瞧,他想要在附近找艘小船或皮艇之类的,但可惜并没找见。倒是发现了左边五十多米处有一个海岸救援人员的瞭望塔,但这深夜里,塔上这时也没人值勤。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哪国人 CIA?
    林旭这个时候,当真是什么也做不了,什么忙也帮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不过他虽是替那外国女人担心与紧张,但倒也谈不上有多焦急,因为两人本就毫无干系。如果这女人体力支撑不到,半路坚持不下去淹死了,他会替其可惜与无奈,但也谈不上会伤心。

    好在水中有浮力相助,游泳倒也谈不上太过耗费体力。这又不是比赛,不用花费力气去追求速度,最重要的是坚持。所以那女人采用的是蛙泳的姿势,蛙泳是最为古老的泳姿,采用这种泳姿,也最能够节省体力与持久。再加上她是往岸边泳,一阵阵的海浪往岸边冲涌,倒也起到了助推加快她进度的作用。

    林旭虽然不会游泳,但也看过电视里的游泳比赛,通过比赛时主持人的解说,他对各种泳姿倒也多少有些了解。而且他看得出来,这女人的游泳技术很好,而且身体素质与体力也好得惊人。那么高的高度跳下来都没事,便足以说明了。

    假如是平常情况下的话,这一千米的距离她怕是能轻轻松松游个来回。但先经过了高空跳落后,她这时的身体已是有受到了伤。而且之前在直升机上,假如跟林旭猜的一样的话,她怕是也经过了大耗体力的事。所以她这时的体力已是消耗极大,看得出来她这时也是显得很吃力,只是在咬着牙坚持。因为放弃的话,会是死路一条,不坚持也不行。

    林旭一边看着那女人,一边眼角余光也不时四下搜寻,希望能够发现有什么可以起到帮助的东西。忽然间,他在右边一百米外发现一道海浪里有一个救生圈在漂浮着,正在被海浪一阵阵不断冲涌地往沙滩上送去。看样子,应该是白天有人把这个救生圈遗失到了海中,然后这会儿被海浪冲到了岸边。他之前没注意到,可能是还在远处,没被冲到这里。

    瞧到这救生圈后,他不由心下一喜,立即转身跑了过去。跑过去一把捞起救生圈,又再立即返身跑回来。这时再瞧那女人,但见已是接近到距离岸边一百多米的位置。但看起来却也是有些奄奄一息,精神萎靡,似乎可能随时会竖持不住的样子。

    林旭见状,连忙估摸下了位置,然后向其高喊声“接着”,手上内力一运,用力一甩,救生圈呼呼旋转着迅疾飞出,然后划过道优美的抛物线,准确无误地落到了那女人身前。

    女人本是精神都开始有些恍惚了,被救生圈一撞,立即回过神儿来,然后一瞧眼前的是救生圈,不由大喜地连忙抱住,原本萎靡的精神也是为之一振。

    借助救生圈的浮力,她终于能得以休息一下。当即就抱住不动地喘气休息,然后任海浪把她往岸边冲涌着。休息了几分钟,她缓过口气后,这才重新振奋精神地把救生圈套住,然后继续往岸边游来。

    这回没过多久,约摸有十分钟左右后,她终于游到了岸边。一上岸她也顾不得爬起,就累得翻身躺倒在沙滩上,大口地喘着气,享受着劫后余生与死里逃生的喜悦和放松。

    林旭见她终于游上岸后,走过去俯身看着她,并借助远处他那辆摩托车未熄灭照过来的灯光,仔细重新打量对方。

    近前细看,他发现这女人确实是个外国女人,而且还是那种典型的金发碧眼西欧人种。皮肤白皙,并且显得很细腻,并不像网上有人常说的欧美人种一般都毛孔粗大,皮肤粗糙。这女人不但肤质很好,脸上也没有雀斑、痣等斑点瑕疵。五官立体而分明,长得很漂亮,更有种异域之美的外国风情。而且还很年轻,虽然身材已长得很高挑,发育的也颇显成熟,但面孔上还明显看得出有些稚气留存。就跟他似的,身高不低,但脸上却还青稚未脱。他猜这外国女孩儿的年纪应该是十八、九,最多不超过二十。

    “嗨!”这外国女孩儿抬眼瞧了眼林旭,有气无力地打了声招呼,然后向他笑了下,接着说道:“康桑哈米达!”

    这话一出口,便让林旭不由一愣,因为这句“康桑哈米达”明显是句韩国话。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这两天跟崔素英以及那个韩国人朴世昌多有接触,所以听得出来这明显是句韩国话。

    何况英语他也是学过的,虽然目前只是初中水平,却也听得出来对方后面这句明显不是英语。这女的明明是个金发碧眼的欧美人,但没想到一出口竟然说的是韩国语,着实是让林旭不由不古怪发愣,奇怪她到底是哪国人。

    “Thank you!”

    这外国女孩儿见林旭听得明显一愣,又紧接着用英语道了句谢。她刚才那会儿虽然精神有些恍惚了,但也知道是林旭给她抛的救生圈。要是没有那个救生圈,她最后那点距离很可能会坚持不住。面前这个人是救了她命的,自然是要感谢。她刚才说的那句,其实也是感谢话,是韩国话里谢谢的意思。

    听到这句熟悉的英文,林旭松了口气,他还担心对方只会说韩国话呢,对韩国话他可是半点不懂,完全听不明白。而英语他目前虽还是初中水平,但多少还是懂点的,一些基本的简单交流应该可以,多少能对凑,反正比听韩国话要强。

    外国女孩儿见林旭听不懂韩国话却能听得懂英文,也是不由瞧着他仔细打量地面色有些奇怪,随即她忽然意识到什么,立即有些面色一色地焦急问道:“Where am I?”

    这句话林旭也听得懂,意思是“我在哪儿?”他当即指了指脚下的土地,道:“a,中国。”

    “Oh,god!”女孩儿闻言后又是面色再变地哀叹了声,接着忽然用有些生硬的汉语道:“对不起,我刚才还以为这里是韩国或者朝鲜,想不到竟然是到了中国!”

    林旭听这女孩儿竟然又改口说出了汉语,不由又是一惊。这短短时间内,女孩儿竟已换了三门语言。尤其汉语还是世界上公认最难学的语言之一,但这女孩儿的汉语虽有些生硬,却说得很流利,甚至比同样是东方人种的崔素英都说得更流利些,实在是由不得他不吃惊。能说得这么好,显然已称得上是精通。

    精通多门语言,体力好,身手了得,从来历不明的爆炸直升机上跳下来,而且还提到了朝鲜这个全球敏感地区,并且刚开始以为可能是身在朝鲜或韩国。把这些信息组合起来迅速在脑中闪过后,林旭不由面色一变地得到了个令他惊讶的猜想答案,向着女孩儿质问道:“CIA?”

    “NO,NO,我不是CIA,你千万别报警!”女孩儿听得他这一问,也是不由立即面色一变有些慌乱地慌忙摇手否认。

    但听着对方的否认,林旭却是有些不信,面色放冷地道:“如果你解释不清楚的话,那我只能把你交给警察处理。”说罢,他扭头往海面上还在燃烧的航空燃油与一些漂浮着的直升机残骸、碎片瞧了一眼,接道:“何况你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我想也很难不惊动警察,说不定他们现在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抱歉!”女孩说话的同时,忽然翻手从背后抽出把枪指向他,“请你相信我,我真的不是CIA,但我也真的不能被警察带走。我会出现在这里,完全是个意外。”

    她另一只手抬起指了指停在沙滩外的摩托车,接道:“那边儿是你的摩托车吗,我现在没什么力气,能不能麻烦你先带我离开这里?请放心,到了安全的地方后,我会让你离开的,我保证不伤害你。”

    “但我不保证不伤害你。”

    林旭这句双重否定的话说得有些绕,汉语毕竟不是其母语,女孩儿乍一听,不禁有些一愣地没明白是什么意思。

    但林旭也没给她机会弄明白了,在她一愣之际抬脚一踢,准确无语地迅速踢中其手腕,将她手里的枪踢飞出去。接着不待她再有什么反应,便是跟着一脚踢中她脖子处,将其踢晕了过去。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甩手不管 来还钱了
    林旭确实非常怀疑脚下这个很漂亮的外国女孩儿就是传说中大名鼎鼎的美国中央情报局特工,因为她的太多表现都实在很像,让林旭很难不把她跟美国大片儿里的那些身手高明的精英特工联系起来。

    尤其滨城对面隔海相望的就是朝鲜与韩国,刚才的那架直升机很可能就是属于这两个国家中不知哪一个的。之所以会跨过海峡飞到这边来,应该是那个直升机驾驶员受伤后无法再准确操控飞机,这才偏离航道地偏到了这边来。

    如果这女孩儿不掏枪的话,林旭还可能会和她多说几句,听听她的解释。但她既然掏了枪,在他看来,就是做贼心虚的表现了。而且对方既然都拿枪指着威胁他了,他自然也是不客气。且如果对方真是CIA特工的话,那也更是不用客气,美帝可也算是敌对国家,他可是爱国的好青年。对于帝国主义派来的间谍特工,自然是要坚决打击。

    不过这女的要真是特工,他也不宜过多插手处理了,剩下的最好还是留给警察。他做为一个普通公民,且还是未成年的,也无权插手这种国家事务。

    这边弄出了这么大动静,一架直升机坠毁爆炸,也肯定会引来警察。虽然现在是深夜,有可能会晚点儿,但一定是会来的。林旭这时身上还背着大笔的赃款赃物,也不宜在此多留,要碰到警察可就不妙了。他这般想罢,也就不再多留,最后看了眼这女孩儿,便转身离去。出了沙滩后,他骑上自己停在路边的摩托车回返酒店。

    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已是过了酒店,他当即调头回转。他现在可不便留在沙滩上等警察,那外国女孩儿也就只能任其自生自灭了,如果对方能在警察赶到前醒来逃走,那也只能说是她的运气,反正他是打算绝不再插手此事了。那女孩儿万一逃了,到时也是警察的事,或更高级别单位,国家安全部门的事,反正与他无关了。他不但不能再插手,还要把自己择干净,绝不能让人知道他跟这有可能是CIA特工的外国小妞儿有过接触。不然若是被国家安全部门找上门来,那可就很不妙了,也会是件很麻烦的事。

    好在这会儿是凌晨两点多,大部人都是陷入在熟睡中,这一片海滩也偏僻些,入目所见皆是空无人影,附近也没什么交通监控,只要他自己不说,就应该绝不会有人知道。回转酒店的路上,他决定要忘了这件事。

    到了酒店前,他将摩托车在外面停车场里停好,便背着背包走进了酒店。

    酒店大堂在这个时候却也是灯火通明,一整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人不间断地值班,不过比起白天的人来人往,这个点儿也明显要清静许多。有在这时退房或开房的,多半是去赶火车或飞机,又或是这个点儿才下车、下机地过来投宿。

    林旭戴着棒球帽,背着旅行背包走进来,也不怎么引人注意。门口迎宾的门童向他道了声“欢迎光临”后,指向前台道:“先生,登记住宿在那里,需要我为您拿行李吗?”却是见他背着旅行包,误会了他是刚来投宿的。

    “不用了。”林旭摇摇头,直接拿出自己的房卡向他亮了下。

    “哦,抱歉!”见到林旭是已经订好房的客人,是自己误会,这门童连忙道歉。

    “没事。”林旭随口还了句,往电梯走去。

    这个时候,电梯也不像白天那么忙碌,林旭过去一瞧,直接按了部正好停在一楼的。电梯门开启,他走进去按了22层,等到电梯门关上后,他轻呼一声,有些松了口气。刚才在大堂里,他还是稍微有些紧张的,担心有人可能会看出他的异常。好在一切顺利,他是有些过分紧张了。到底是第一次,紧张终究还是难免。

    中途没什么别的楼层的人按电梯,他很快就抵达22层。待电梯门一开,他立即转身走了出去。

    刚才给门童看了房卡后,他就没收回去,一直拿在手里。这时径直走到自己的2219号房间,把房卡往感应区一对,“滴”地一声,房门便打开。

    拉下门把手打开房门,林旭正要推门而进,忽然旁边的2218号房门一响,李飞燕拉开房门探头出来。见到是他后先是一喜,随即则又转为满脸不悦地道:“喂!”

    “你怎么还没睡?”林旭没管她脸上的不悦,向她一笑问道。

    “我等你啊!”李飞燕没好气地斜他一眼,“你到底去哪儿了,干什么去了,那包里又装的什么?”

    “我不是说今晚有可能不回来吗?”林旭说罢,又一拉门把手,把自己的房门关上,转身走了过来。

    “你要不回来,我就等你一晚上,总要把你等回来。你小子可真是翅膀硬了,到哪儿都不跟我打声招呼,还敢挂我电话!”李飞燕冲着他便是一阵儿数落。

    “还不是你逼的!”林旭说着话已经走过来,不客气地推开她房门走了进去。

    “我逼的?”李飞燕闻言不禁一愣,不解地转身跟进来质问,“我逼你什么了?”说罢话,在后面顺手把门关上。

    林旭走到床边,将背上背着的背包与画卷解下放在床上,他自己跟着坐到旁边,向跟过来的李飞燕道:“你硬塞给我一百万的债,我当然要想方设法地赶快把这一百万给你还上啊!”

    李飞燕摇头苦笑了下,道:“我就那么一说,你还当真啊,我怎么会要你还钱?”

    林旭道:“你不当真我当真,我最不喜欢欠人家东西了。”

    说罢话,他将背包拿过来拉开拉链,先将包里上层放着的那些易碎的古董、玉器掏出来一件件摆在床上。有着海绵相衬减震,这些东西这时都还是完好无损。

    李飞燕瞧着他一件件拿出的东西,不禁面色一变地严肃起来。林旭不识货,不懂这些东西的具体价值,但她却是知道的,一眼就能估出个大概。

    “你这是上哪儿取东西去了,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一个人就去了,也太冒失了!”李飞燕有些略加责备地道。她们燕子门里的术语,说偷不说偷,而说“取”,偷本来也就是不告而取的意思。

    “一事不劳二主,我去郑文辉家的那个兴盛集团走了一趟。”林旭头也不回地答了一句,继续低头往外掏着东西,等把上面这些易碎的古董、玉器掏完,再把那盒金条,那块名表与那条钻石项链取出后,剩下的东西不怕摔。他便抓着背包的底部一翻,整个口朝下的把剩下的那些现金、文件、账本等一股恼地倒了出来,堆了一地。

    李飞燕瞧着这一堆现金,不禁一惊地面色郑重道:“你先跟我说说过程,详细点儿,我看有没有出什么纰漏?”

    林旭无奈,便只好把自己潜入兴盛集团总部办公楼的过程向李飞燕重复了一遍。不过虽叫他讲详细点儿,他却还是懒得多说地尽量讲得简单。但李飞燕却不放过他,还是追问了许多细节。

    等最后讲完后,李飞燕点点头,评价道:“还行,你这第一次做得还足够小心,我想他们可能会到第二天上班才会发现。”

    林旭略作得意道:“那是当然,我现在轻功比你好,武功比你高,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李飞燕不爽地打击他道:“要单论偷技,你可就不如我了,这是门技术活,不是光靠武功高就一定厉害的。”

    “是,是,我还不是跟你这师父学的。”林旭笑了笑,没跟她再争论。

    李飞燕闻言也是一笑,然后扫了眼他的这些战利品,笑道:“现在,让我们来好好清点下你这第一次的收获吧!”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收藏与升值 警察赶到
    “现金我装的时候已经数了,总共是一百七十多万。”

    一百七十多万现金的大头是在那个财务总监办公室,林旭从其保险柜里就取了整一百六十万,外加抽屉里五千多的小钱。剩下的是总经理办公室搜到的两万多,以及董事长办公室搜到的十万多。这些加起来,共一百七十多万。至于具体到个位数,林旭没去细数。

    指着那堆现金说了句后,林旭指着床上的古董、玉器、黄金、钻石、名表等物,道:“这些东西的具体价值我不了解,就要看你了。”说罢,他又把捆画卷打开道:“对,还有这些字画。”

    “你这第一次就开门红,收获不小啊!”李飞燕笑了句,过来走到床旁的另一边坐下,随手先拿起那块名表看了眼,道:“这块表是百达翡丽的,比崔素英送你的那块劳力士可还要名贵许多,这一款至少市值二十万。”

    “二十万?”林旭闻言不由一惊。好家伙,之前崔素英送他的那块几万块钱的劳力士他就觉着够贵了,没想到这个更贵,而且是贵出了许多倍,都几十万了。他实在对此理解不能,手表不就是个看时间的吗,花几十万买块表,跟花几块钱买的,又有什么区别,戴上去也不嫌手重。

    至于这个百达翡丽的品牌,虽然李飞燕说是比劳力士更名贵,但他却是完全没听过了,这还是第一次听。本来他对这些奢侈品就没什么了解,知道劳力士,也是有赖于港台电影里经常出现才知道的。

    李飞燕瞧着他惊讶的样子,摇头笑道:“你这见识得跟着长长了,二十万算什么,几百万上千万的名表都有。”

    林旭闻言,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几百上千万的表,他觉着已完全超出理解了。买这种东西的人,那可真是钱多得没地方花。

    李飞燕将手中的表连带表盒放下,然后拿起那个装钻石项链的盒子打开,看了眼后,道:“这项链倒是便宜了,十多万吧!”

    接着放下,又打开那盒金条,拿起一块掂了掂,道:“这是一百克的,总共十根,按照现在的金价算,也是二十多万。加上加工费,再加上收藏价值,这一盒三十万应该也能卖得出去。”

    黄金和钻石的价值历来就高,这是林旭本就知道的,对这两样东西的价值他倒没什么惊讶。只是一块表也值个二十多万,他就完全不理解了,伸手拿起这块表仔细看去,他实在还是看不出贵重在哪里,这看着也不像是金子做的,表带也只是真皮的。就以材料价值计算的话,实在完全不值这个价。

    李飞燕放下手里的金条,将盒子盖上,看他还是不理解的样子,笑道:“这东西是有收藏价值的,收藏个几年会升值,就跟古董差不多。那种几百万上千万的表,也不是一生产出来就卖这么贵的,像这种表,一般都是古董。咱们中国的古董,瓷器是一大类;而外国的古董,表则是一大类。就像瓷器,那说穿了也不过是土捏成了烧的,可名贵的照样能卖个几百上千万。这表你看着东西也不多值钱,但人家工艺高。别说你这没花钱,就算是花上二十多万买的,过个几年升值后,你再转手一卖,还能多赚几万,你说这有什么不值的?”

    李飞燕拿瓷器一比喻,林旭不禁点头开窍的有些理解了。倒确实是这个理儿,这种东西的价值,不是只看材料本身的。而且像李飞燕说的,买上一块儿,等过几年升值后再卖出去,那等于这表白带了几年,不但没花钱,还赚钱了,确实没什么亏的。果然人家有钱人都不傻,不是只会光花钱的。奢侈品能够存在,并几十上百年都不倒地大行其道,确实是有其道理的。

    说到瓷器,李飞燕接着便拿起了一件瓷器,上下翻看地打量着估值。古董不同黄金、珠宝、奢侈品,这东西一不小心,再是专家也有可能看走了眼。所以要具体估值,李飞燕还需要细看。

    林旭见她一时没说出价,也不催促,放下手里的表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往下面看去。透过这边的窗户,就能够看到,下方的那片海面上,那架直升机的航空燃油以及漂浮着的残骸还在燃烧。不过这边因为角度的原因,却是看不到那边沙滩上,林旭也不知道这时那外国小妞是还晕倒在地躺着,还是已经醒了逃走。他之前下脚时,因为顾忌到对方身体已经太虚弱,也没敢使太大力,怕稍微一过,就不小心给直接踢死了。

    “对了,你刚才回来的时候,有没有见到那架直升机坠毁?”李飞燕见他望向窗外,想起了这件事地问道。

    林旭点头道:“看见了。也不知道是哪儿的直升机,大半夜的还跑去海上。”他决定把自己跟那外国小妞有过接触的事,对李飞燕也保密,反正她这边因为角度的原因,也没看见沙滩上发生的事,倒也不担心会被她识破。

    “谁知道呢!”李飞燕回了一句,又接着研究手上的瓷器。再又仔细看了一会儿后,她道:“这件应该是清朝年间的,不算太值钱,也是十万左右吧!”

    等她放下手里这件,拿起第二件开始研究的时候,林旭透过落地窗,开到了沙滩那边有红蓝色的灯光闪烁着映到海中,估计应该是警车到了。这个位置虽不能直接看到沙滩,但能瞧到的海面位置却也离的不远,黑夜里灯光闪烁,映照得很远,再加上还有海水反射,林旭却也是看得清清楚楚。

    等到李飞燕开始研究第四件瓷器的时候,林旭又看到了远处的海面上,有一辆闪烁着红蓝警灯的轮船由远及近地开了过来,往那架直升机坠毁掉落的地方开去。估计天亮后,还会对已沉到海底的部分残骸进行打捞。

    林旭心里很好奇那个外国小妞的情况,是这时被警察带上了车,还是在警察来之前就醒来逃走了。但可惜这边角度原因看不到那片沙滩,他也只能是徒呼奈何。不过再一想,既然已决定不插手此事了,那又何必还要知道。管她是什么情况呢,反正也都跟他没关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也当这事没发生过了。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一夜暴富 存钱需谨慎
    警车在半个多小时后,开始陆续撤离。不过海面上的那辆警船,则是一直停留着,先是在灭了海面燃烧的火焰后,把海面漂浮的一些直升机碎片与残骸打捞起来,同时还有人穿着潜水服下潜入海中,搜寻飞机上的乘客与驾驶员尸体,以及确认是否还有生还者。

    这边李飞燕的房间里,约摸一个小时的时间后,李飞燕也把这些古董、玉器、字画等全都一一鉴定做了大概估价。如林旭之前所猜想的一样,那郑文辉父亲郑德放在办公室里的这些东西,都并不算太过值钱的。这些东西的价值基本上在十万、几十万左右,最贵的一件,也没有超过五十万。最后估完价总共加起来,再加上那一百七十多万的现金,合共价值是在五百多万。说起来,这些东西的估价还是占了大半儿。虽然其中并没有特别贵重的,但架不住林旭连带字画顺了十来件,总价值还是不小的。

    听完李飞燕最后所合算出的大概总价后,林旭心里也是不禁感叹,怪道说“乱世黄金,太平古董”。这和平年代,古董的价值还真是挺高的,也难怪近些年古玩行业颇为兴盛。再想想他们村里的那座小庙,也难怪泥菩萨的头颅都频频失窃了,虽然是泥塑的,但架不住这是古董,还是唐朝时就开建的。他们村里的这小庙,也算是古玩热下遭受害的一角。

    “这些东西我还都只是做保守估价,按最少的来说,如果拿到拍卖行去卖的话,估计价格还能提升上三、四成。”李飞燕说道。

    “哦!”林旭点了下头,也没多说什么。

    一夜暴富,一下身家翻了许多倍,他这时也没什么太多感觉了。果然钱多到一定程度的话,也就是个数字,多一点少一点的,感觉也没什么太大区别了。反正这些钱,他觉着已经足够自己一辈子花了。果然是“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这种没本钱的买卖,弄起钱来当真是不要太容易。也难怪李飞燕平常花起钱来,一向大手大脚不知道怎么节省了,敢情人家确实是钱多的花不完,没有了还可以随时再弄来。他才第一次干就弄了这么多,而李飞燕从小到大不知做过多少次了,这时暗地里所累积起的财富,怕是相当惊人,当真是个隐形富豪。

    “这些钱你打算怎么处理?”李飞燕笑着问道。

    林旭道:“现金给你一百万,剩下的我估计也能花好久。古董、字画这些东西,你既然说有收藏价值,那我就继续收着,等什么时候没钱了,拿出去卖一件。这些东西,估计够我用一辈子的了。”

    “瞧你这点儿出息!”李飞燕对他要守着这些过一辈子的想法,很是不屑。

    林旭不在意地笑道:“我本来就没什么太远大的想法!”

    “那这些你要怎么弄回去?”李飞燕问他道。

    林旭刚想说坐飞机带回去,但一想坐飞机要过安检,这些东西要被查出来,怕是会被当成走私古董。而且大笔的现金被查出来,也是不好解释。坐火车也一样,虽然火车的安检不像飞机那么严格,但也有被查出来的可能。

    想了番,他最后无奈地向李飞燕道:“当然还是要请你帮忙,我想你一定有办法的。”

    李飞燕得意地一扬下巴,一副“看,最后还不是要我出手”的样子。得意一笑,她道:“我当然有办法。这些东西,包括现金,我都会找人打包一起运回去。不过这事要咱们离开滨城之前办,到时候我们提前赶回去等着收货。”

    指着地下的那一堆现金,她接道:“这些钱你可以留几万当零花,也可以往银行账户里存上一两万,但最好不要全存进去。个人账户当日累计交易额一旦超过二十万,银行就会注意到你账户,会把这笔大额交易向反洗钱中心进行报告。你这些钱不是合法收入,没法解释来源,所以一旦被银行注意到,可就不好了,千万别犯这种险。不过你自己存起来慢慢花的话,也不会有什么人太注意到。”

    “另外,对杨俊轩公司的投资,这笔钱也不能用。正规公司投资,钱的来源也需要解释清楚,不是什么钱都收的。不然要是收了赃款,可就成了帮人洗钱。到时候,我会从我的账户划两百万过去,我户头的钱都是经过洗钱合法化的。你这些钱如果也需要弄成合法的话,我也可以帮你洗一下。不过以你这种花法的话,我估计也用不着,你慢慢花就行了。”

    林旭不禁听得一惊后,随即连连点头,原来这里面还有这许多门道。以前一直在电影、电视里听到洗钱这个词,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是这样,是把非法的收入通过一些手段弄成合法的。不合法的收入,是不能随便乱用的,不然就有可能会被人查到。

    而且法律还有规定,超过多少的大额交易,就必须走银行转账的途径。这样即便你用现金也不行,而一走银行交易,就会被注意报告上去,解释不清楚就露馅了。

    也难怪许多电影里演的黑帮分子、毒枭挣下的钱都要做进一步的洗钱合法化,因为在这种规定的限制下,这些非法的收入你想花都没办法随便花。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是有种种的途径可以直接用现金进行结算交易的。但这种交易的市场,也就相当于不合法的黑市了。总之,现代国家的种种金融政策与法律、法规,已是能够大幅度地限制了非法资金的流动,在各种关口做出了种种管控。

    现在这世界,不但挣钱是本事,花钱也是一门学问与本事。

    林旭只是一想,便深感其中的复杂。不过他没有什么太大笔的交易需求,只是些平常的小钱花销的话,也确实不需要洗钱,直接花就行。平日里一天花个几块、几十块的,哪会引起什么人注意。

    他当即就点头向李飞燕道:“我听你的。”不过随即又话音一转地道:“不过这里面有一百万是你的。”

    “你还真要跟我较这个真啊!”李飞燕无奈笑了笑,道:“行,到时我会留下慢慢花的。”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全部曝光 误会大了
    趁着李飞燕给那些古董、玉器、字画估价时,林旭把那堆现金里的资料、文件、账本、软盘等收拾了出来,分别整理好。这时他指着这些整理好的东西,向李飞燕道:“这些你看有什么有用的吗?”

    刚才整理之际,他也跟李飞燕说了,去兴盛集团的总部办公楼去偷东西,并不止是为了搞到一百万给她还钱,还想着看有什么方法可以整垮郑文辉家的这个公司。郑文辉会成长为现在这种混蛋,他父母至少要负一半的责任。既然他们觉着有钱就可以了不起,那就弄到让他们没钱,至少也要来次伤筋动骨的大出血,这才足够教训。当然,等郑文辉死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也会是个更惨痛的教训。

    李飞燕闻言,先大致翻看了下那些资料与文件,但见大部分是些地产、房产的资料证书,还有些重要的合同文件。这些对兴盛集团的公司很重要,但对他们来说,却没什么重要,她翻了翻就放到一边,道:“这些应该没什么用,都是些合同、地产证书之类的,丢了他们也可以重新补办。不过要具体研究的话,可能也会找到些问题,但这就太费事了,而且我们也不是专业的,这是律师的工作。”

    说罢,她又接着翻了翻旁边的账本,道:“这些其实也需要专业人员才能查出问题来,这是会计的工作。而且一条条核对这些数字,工作量更大。靠我们两个,估计忙一个月也未必弄得完。”

    “那怎么办?”林旭有些傻眼的问。他还以为李飞燕比他懂得更多,能看得懂呢,谁知道她也是抓瞎。

    李飞燕闻言一笑,道:“我有个更简单的方法,甭管这些有用没用,我们全都公布出去,公开发网上去。网上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总有人看得懂。另外,我再给滨城工商局的电子邮箱发一份,让他们去查。不管兴盛集团有没有逃税漏税的犯法行为,被工商局一查,总要受到影响的。另外这些重要的资料公布出去,被兴盛集团的对手公司知道了,也就等于掌握了兴盛的要害,肯定会想方设法地打击,找他们的麻烦。商场如战场,利益至上,到时候有别的公司见兴盛有了麻烦,露出破绽,也会想办法去咬一口。墙倒众人推,到时候自然就会有人争着去搞垮兴盛集团。”

    “没错。”林旭点头向李飞燕夸道:“还是你有办法。”

    他之前其实也有想到过在网上曝光披露这些东西,但却没有李飞燕想得这么全面。而且他还想着把这些东西甄别一下,只把有用的披露出去。但到了李飞燕这里,则是不管有用没用,全都一股脑儿地放上去,到时候有用没用,自然会有更专业的人去判断,他们完全没必要花这番心思又费事了。

    李飞燕哈哈一笑,摆手道:“也没什么了,我就是比你有经验,这种事见的多了。”

    两人说干就干,李飞燕当即取出她的笔记本电脑与数码相机。她先在滨城本地各大网站与论坛上注册帐号,而林旭则用数码相机给那些资料、文件、账本拍照。

    相比起来,林旭工作量更大。李飞燕先把各网站、论坛的帐号注册好后,便把那些软盘插入电脑,先把这些软盘上所存储的文件复制到电脑上。弄完之后,她便帮着林旭拍照。她在旁边翻页,林旭则只需要对准按快门。有了她的加入,速度便快了许多。不过这些文件、账本的量却也不少,总共加起来,少说也有着几百页。不过这相比起要先全部查看甄别一番,可就要轻松许多了。

    但尽管如此,两人也是差不多忙了一个多小时才弄完。中途数码相机的存储卡容量不够,两人还是先传一部分到电脑上,然后把存储卡清空,再重新照,分了两次弄完。

    等把所有照片都传到电脑上后,剩下的就比较容易了。李飞燕在电脑上稍加整理之后,便开贴上传到了已注册好帐号的各网站、论坛上。上传完毕后,她在网上搜到了滨城市工商局的电子邮箱,把这些资料打包发了过去。发完后她想了下,又给滨城各大报社的电子邮箱里也各发了一份。

    趁着李飞燕上传这些东西时,林旭又趁机把还堆在地上的现金与放在床上的古董、玉器这些东西重新整理地装入了他那个旅行包里。

    等到李飞燕那边全部搞定后,但见这时外面已是天光大亮,时间到了清晨五点多。两人先是清点林旭的总收获,主要是靠李飞燕判断估计那些古董、玉器、字画的价值,接着是忙拍照上传林旭一并偷出来的那些文件、资料、账本之事,却是一直忙到了天亮都没睡。

    其实林旭晚上回来时,就已是到了凌晨两点多,算来到现在,也就三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只是刚好处在这个时间段,然后看着从天黑忙到天亮,这才显得有些辛苦与夸张。好在两人都是练武之力,精力旺盛,这一夜不睡,都不算什么,仍是精神奕奕。

    忙完之后,李飞燕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伸个懒腰。林旭站到窗前往外看去,见到昨夜直升机坠毁失事的那里,天亮后已是有艘打捞船开了过来。

    看了一眼后,林旭转回过头看着床上堆放的那些资料、文件与账本,问李飞燕道:“这些东西怎么处理,是扔了还是烧了?”

    李飞燕沉吟了下,道:“其实最好的做法,是把这些也送到工商局去。有时候法庭审判,是要讲实物证据的。不然对方有可能狡辨,说网上那些是有人蓄意造假陷害的。”

    林旭道:“那我们就送工商局去吧,趁着现在还早,工商局还没上班,我们直接丢到门口,或丢进他们院子去。”说罢顿了下,笑道:“正好,出去我再顺便请你吃个早饭。我现在也算有钱人了,咱们敞开吃,想吃什么吃什么。”

    李飞燕闻言起身笑道:“行,那就走,姐这回就不跟你客气了。”顿了下,道:“嗯,你先出去等我,我换身衣服。”

    她现在身上穿着的还是睡衣,确实需要换身衣服。林旭点头答应后,正要转身出去,想了下,先走到那个旅行包前,拉开拉链从里面掏出一捆万元现金,补充入自己钱包里。这才向李飞燕一笑,走到门口开门出去。

    “许林!”

    林旭刚一开门出去,就听到了崔素英生硬汉语的惊讶声音从旁边传来。他转头一瞧,但见崔素英也是刚从她2216的房门出来不远,她穿着身运动服,绑着马尾,看上去是要出去跑步,或只是要到酒店的键身房去晨练一会儿。

    崔素英这时瞧他的面色,不止是惊讶,而是有些震惊,同时面色还有些古怪。林旭却是一时没明白她这是什么表情,见她先开口打了招呼,也就回以一笑道:“哦,嗨,起这么早啊!”

    崔素英走过来,在他与身后的房门上来回看了眼,还是带着难以理解地震惊道:“你们……”

    “哦!”林旭见状,这才回过味她刚才那表情是什么意思,却是她眼见自己一大早从李飞燕的房间里开门出来,有些误会了他昨晚是在李飞燕房里过的夜。虽然他昨晚回来后,确实是一直待在李飞燕的房里,但两人可是很纯洁的什么也没发生。

    只是要让别人看他一大早地从女人房间开门出来,却是难免要误会的。而他这时与李飞燕假装的是表姐弟关系,这种关系在古代来说不算什么,在一起那还是亲上加亲。可放在现代,却是三代以内的血亲,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搞在一起还算得上是乱来。这也就让崔素英先入为主地误会下,难免震惊地面色古怪了。

    虽然他不太在乎崔素英的看法,但也不能让她生这种误会,这可也事关李飞燕的清白。他想明白是这误会后,便连忙解释道:“我也是刚起来,过来叫表姐一起吃早饭。她刚睡醒还犯迷糊,一听见敲门就过来给我开门了。”

    “哦!”崔素英点了下头,勉强算是接受了他这解释,可瞧着他的目光,却明显还是有些怀疑的样子。

    林旭瞧了一眼,却也没再多说什么了。这种事,有时候是越描越黑、越说越乱,说得多错得多。解释一遍就够了,不断解释的话反而还有点儿欲盖弥彰之嫌,更让人误会。

    两人之间略显沉默尴尬了片刻后,忽然后面房门一响,李飞燕开门走了出来。见到崔素英后,面色自然地向她笑道:“是素英啊,你也起这么早!”

    “是,我正打算要去沙滩上跑步,菲菲你要一起吗?”崔素英见李飞燕面色如常,在面对她和林旭时都显得很自然,倒是确信了林旭的话,相信他们两个之间确实并没发生过什么不可描述之事了。

    李飞燕笑着摇摇头,道:“我刚答应了小林,要跟他一起到外面吃早饭。”这话虽没直接拒绝,却也是婉拒了。

    崔素英闻言倒也没在意,只是微笑道:“那我们一起下楼吧!”

    “好,走吧!”李飞燕说罢,返身关好房门。

    林旭见她两只手里空空如也,并没拿那些资料、文件与账本,不由奇怪地看向她,使个眼色提醒她。

    但李飞燕只作不见,转过身后,便拉着崔素英一起向电梯走去。

    当着崔素英的面,林旭不好直说,便也只好无奈地在后面跟着。

    到得电梯门处,崔素英率先伸手按了电梯。等到电梯上来后,李飞燕正要走进电梯之际,忽然装作想起件事地样子,懊恼地向林旭与崔素英道:“哎呀,糟了,我忘了个东西没带,要再回去一趟,你们两个先下去吧!”

    崔素英道:“我们在这里等你吧!”

    李飞燕摇头道:“不用,你们先下就行,我回房后可能还需要找一下,我不太确定放哪儿了。”说罢转向林旭道:“小林你下去后,在酒店大堂等我就行。”

    林旭见状,自是明白她要再回去取那些资料、账本。可能是刚才有崔素英在,李飞燕一时没想好把那些东西假称作什么的借口,便就干脆没带,免得崔素英问起后一时答不上来。她这时装作落了东西再回去取,让他们两个先下,自然就是为了独自一人带着方便。

    林旭想明白后,自是配合她,向她点头答应声后,对崔素英道:“我们先下去吧,她放东西总是会忘记放哪儿,可能要找好半天。”

    李飞燕闻言,故作不高兴地瞪他一眼。

    听他们两人都这么说,崔素英便也不再坚持,向李飞燕点了下头后,与林旭一起先进了电梯下去。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别谈我们 参观轩远
    电梯门一关,剩下了林旭与崔素英独处,两人又立即陷入了沉默与尴尬中。

    停了好一会儿后,崔素英先打破沉默地向林旭道:“刚才我误会你了,真是抱歉!”

    “没事儿,你也什么都没说吗!”林旭不在意地笑笑。

    “不,还是很抱歉,我根本就不该那么想你的。”崔素英再次诚恳地道歉。

    林旭没接话,既然她非要道歉,那他就默认接受吧,不然说起来又显得麻烦。这个韩国女人别的都还好,就是太多礼了点儿,也太过注重于礼节性了。搞得相处起来,不太随和亲切。虽然说是礼多人不怪,但太过礼貌客气了,也会显得有些疏离感。

    顿了片刻后,崔素英问道“你昨天晚上没回来吃晚饭,不知道后来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旭道:“我半夜才回来的。”

    “怎么会这么晚?”崔素英关心地问。

    “没什么,就是出去玩儿去了!”林旭自是不会跟她说实话,随口扯了个借口。

    崔素英瞧他略有些不耐烦,便也没有再多问。顿了下后,她鼓起勇气地道:“那个,我们……”

    刚说到这,忽然脚下一顿,电梯门一响,却是停在了九楼。接着电梯门打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走了进来,也是下一楼。

    看到有人进来,林旭不禁暗自松了口气。他现在还真是有些头疼与崔素英谈“我们”,经过了那晚的事后,两人虽有了很亲密的身体接触,但过后再独处时,却都又觉着有些尴尬。也不知是否因为没有感情基础的缘故,猛然靠的太近后,不知该怎么相处了。

    尤其再加上崔素英误会了林旭暗恋着其表姐“燕菲菲”的这层关系后,两人中间也更是被她复杂化了。她不知道那晚的事情是该当没发生过,还是要好好谈一谈。具体是怎么个说法,他们两人现在又究竟算是什么关系。

    但可惜的是,从昨天开始,就一直没什么机会。现在好不容易有点儿机会了,又被人给打断。崔素英无奈地轻叹一声,略有些幽怨地瞧了眼林旭,也只能又继续保持沉默。

    下到一楼大堂后,大堂的人更多。崔素英也就没有跟林旭再多说什么,在此跟他道别,出去跑步去了。

    林旭目送她离去,便坐在沙发上等着李飞燕。等了没多久,就见李飞燕抱着厚厚一叠用报纸包裹着的东西从电梯里走了出来。林旭一看,就猜到了里面包的是什么。向她一笑,起身迎了过去。

    走到近前,李飞燕一把将手里的东西塞到他怀里,解释道:“我刚才怕崔素英多问,但一下又没想好用什么借口遮掩,就暂时放在了房里没拿。”

    这原因跟林旭刚才猜到的一样,他这时便也不多说什么,只是点头道:“走吧!”

    走出酒店大门后,林旭忽然想起件事,转头道:“对了,我忘了跟你说件事。”

    “什么事?”李飞燕转过头好奇地问。

    林旭把手中用报纸包裹着的文件、账本递还给她,道:“你在这里等我一下。”

    “你搞什么明堂?”李飞燕伸手接过后,狐疑地瞧着他。

    “等一下。”林旭又道了句,转身离开。没过几分钟后,但听得“唔嘟嘟”响,他骑着辆摩托车停在了台阶下。

    李飞燕一见,不由惊讶地立即走下来问道:“你哪儿弄来的辆摩托车?”

    “这就是我忘跟你说的那件事了。”林旭轻拍了下车头后,便把昨天曹一飞那帮摩托车抢匪不知怎么寻上了他,然后他将这帮人全部放倒的事,简略讲了一遍。

    当然,这个讲述中,他全程隐去了卫青衣的存在,没提半个字。那些摩托车抢匪找上他的地方,他也换了个,只说是街上,并没指具体的地方。其余的,他则就讲得没什么出入了。最后,便是他骑着身下的这辆战利品离开了。

    李飞燕听完笑道:“你这是偷抢不分家,昨天一天,偷也偷了,抢也抢了。嗯,以后还打算干什么坏事?”

    “我还打算杀个人放个火!”林旭跟着开玩笑道。

    李飞燕点头道:“不错,小伙子有前途,杀人放火金腰带吗!”说罢话,她翻身跨上了摩托车,扬起手臂向前一挥,道:“走,出发!”

    夏季白天长,这时五点多,天光就已经大亮了。不过鉴于早上的上班高峰期还没开始,所以这时路人的行人、车辆却也是不多。

    林旭在半路上掏出身上的地图给后面的李飞燕,让她在后面看着地图指路。随着她的指点,一路开到了市工商总局的门前。

    这个时候才早上六点多,工商总局的大门紧闭,果然还没有开始上班。但李飞燕注意到门前装有监控摄像头,为避免留下形迹,林旭绕了半圈,在没有监控的一边无人处的围墙外停下,然后李飞燕左右瞧了瞧无人,迅速抬手将手里的东西扔进了围墙内。

    瞧到扔进去后,林旭便迅速开车离开。远远离开后,他在李飞燕的指点下,于一家瞧着挺高档的卖粤式早点的茶楼前停下,到这家茶楼去吃早点。

    进去之后,李飞燕是当真半点不客气,专挑贵的点了一大堆。而林旭这时觉着兜里底子厚,再加上这笔钱来得容易,花起来却是也不怎么心疼了。果然这花钱的习惯,也是养出来的。林旭都有点儿担心自己以后是否会“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了。跟在李飞燕身边,这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迟早要被她带黑。

    不过不得不说,这里的早点虽然不便宜,但味道确实不错,基本上也全都是林旭没吃过的,口味也挺独特。林旭家乡地处北方,除了一些本地菜外,较为流行的是川菜,对于粤菜这些南方菜系在之前却是并没接触过。

    吃完早点后,两人在上午九点前赶回了星海酒店。这是他们昨天跟崔素英和杨俊轩约好的,两人今天上午要到杨俊轩的轩远公司去参观一趟。而正好崔素英在今天上午跟杨俊轩也有一场谈判会,再加上崔素英在这边有租了办公用车,所以崔素英会顺带着捎他们一起到杨俊轩的公司。

    两人赶回酒店没过多久,崔素英就敲房门过来邀请他们。两人也不用多准备什么,稍作收拾,就跟着崔素英一起下楼。下楼之后,车就早已等在台阶下停着。

    崔素英租的是一辆奔驰轿车,前面开车的是司机兼保镖,副驾驶位上是她的那个助理,林旭与李飞燕随崔素英一起坐在了后排位置。当然是李飞燕坐中间,林旭与崔素英分别靠边。坐好之后,车便开离出星海酒店。

    杨俊轩的轩远公司距离星海酒店并不太远,两者都是位于沙河区内。滨城市政府专门投资兴建了一个高科技软件园区,培养与扶植高科技企业与软件工程专业的公司。杨俊轩的轩远公司,便正是位于这个高科技软件园内。

    这个高科技软件园不但是滨城高新企业的集中区域,周围也是学府云集,南边紧邻着的就是杨俊轩曾向林旭提起过的滨城理工大学,也是杨俊轩毕业的母校。周围还有海事大学、海洋大学、财经大学、旅游大学、经贸学院、信息学院等。不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拥有良好的学习氛围,而科技园内的许多企业,也是周边各高等院校学生的主要实习单位。

    昨天吃午饭的时候,他们就早已约好了时间。所以当崔素英的这辆车抵达杨俊轩公司楼下时,杨俊轩已是亲自带着人在下面迎接。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好机会 动不动手
    杨俊轩身后是一座高达28层的办公大楼,但他的轩远公司远没有郑文辉家的兴盛集团有钱,所以这大楼自然不是全属他们公司的,轩远公司只是占了其中的一层,在16楼。其余各楼层,则是分属于别的大大小小的不同公司。

    在楼下迎接的,并不是只有杨俊轩一人,他身旁还有几名其公司的同事。等林旭三人下车后,杨俊轩向他们简单介绍了下。其中最主要的,是他身旁一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男人,名叫程思远,是轩远公司的副总,也是杨俊轩之下的第二大股东。同时,这人还是杨俊轩的好友兼大学同学。

    最初,轩远公司就是由他们两人合伙创办的,连公司名字都是各取了他们两人姓名中的一个字所组成。后来公司不断发展,才陆续吸收了些别的股东,以及从公司元老中奖赏提拔,给予了些股份。但这些都是小股东,占股最大的两个,始终是杨俊轩与程思远。

    这次,林旭、李飞燕、崔素英三人合并带来的三百万投资,对于轩远公司目前的规模来说,却也算是不小了。再加上崔素英本就是韩国中天集团的谈判代表,是他们重要的意向合作伙伴。所以杨俊轩与程思远都一起带着人下来亲自迎接,当然杨俊轩的迎接里,也是对李飞燕包含有些别的心思。

    崔素英到达滨城后,已经跟杨俊轩的公司进行过一次谈判,这是第二次,所以她对杨俊轩的一些公司成员已经认识了。但林旭和李飞燕却是第一次来,杨俊轩也主要是给他们两人介绍。互相介绍完后,一众人便一起走进了办公大楼,乘电梯到达16楼的轩远公司。

    进入公司后,杨俊远亲自领着李飞燕与林旭参观他的公司,并进行一些相应的介绍与说明。崔素英第一次来时,也已经参观过杨俊轩的公司,但这时也暂作陪同,并不着急她的谈判。

    轩远公司目前的规模还并不算特别大,参观却也没用了太长时间,半个多小时就完了。

    参观的时候,杨俊轩向李飞燕、林旭、崔素英三人说了昨天他们公司财务计算后的情况,说按轩远公司目前的市值计算,他们三人现在分别投资的一百万,会各占股百分之三。

    对这个结果,三人都并不意外,杨俊轩昨天午饭的时候就给他们说了大概,说应该不会超过百分之五,现在这个百分之三,果然是没超过,也没差多少。李飞燕与崔素英对这个占股比例都并无异议,林旭则是更没异议,他现在还根本就不太懂这些,对这次的投资也根本没什么兴趣,是被李飞燕硬拉着一起投的,钱都不是他出。

    参观完后,杨俊轩接下来便要开始与崔素英进行他们两家公司的商业谈判,这次谈判会大概进行两个小时左右。之前的第一次,是达成他们合作的初步意向,现在的这第二次,则是商谈一些细节,合同条款要一条条地来商谈,颇为繁琐。

    杨俊轩希望午饭的时候,大家还能一起聚餐,所以向李飞燕与林旭道:“你们要没什么别的事的话,可以到我办公室休息,看看电视,也可以在公司随便转转。要是嫌闷的话,就下楼到周围逛逛,赶中午十二点前回来就行。”

    李飞燕笑着点头答应:“好,你们谈你们的,我们就到你办公室里坐着,两小时也没多长。”

    杨俊轩见她答应,便指派了一名女员工领他们两人到他的办公室去,并让这名女员工负责招待两人,需要什么,都要尽量满足。

    杨俊轩的办公室,林旭与李飞燕刚才其实也已经参观过了。他的这间办公室,自是不能跟林旭昨晚见识过的兴盛集团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办公室比,甚至连兴盛那个财务总监的办公室也有所不如。不过好在也还算宽敞明亮,收拾的干净整洁,里面电视等电器也一应俱全。

    到了杨俊轩办公室后,那陪同招待的女员工向两人问道:“两位喝点儿什么?”

    “不用了,你忙你的就行,不用管我们!”李飞燕笑着客气地打发走了这名女员工,送其出门离去后,便过去打开电视。

    开了电视后,她把声音特别调大一些,借此遮盖住与林旭两人的说话,然后努嘴指向杨俊轩办公桌旁边的一个保险柜,笑道:“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我要取的东西就在杨俊轩办公室的保险柜里。他现在要跟崔素英谈两个小时不回来,你说我现在要不要趁机就把东西取了,这可是个好机会啊!”

    林旭忙拉住她道:“别,杨俊轩不回来,但别人还是有可能会进来的。领我们过来的那个女员工,杨俊轩让她招待我们,她就随时有可能会进来。这公司里人不少,意外情况免不了,指不定还有别人会来,你还是别冒险了。”

    李飞燕道:“你替我盯着点外面把着风,见到有人过来就提醒我,应该没事的。我是觉着机会难得,要是趁现在就取了,就不用晚上来了,也不用担心有可能会再遇到那个守株待免的血滴子。现在一取,就让他晚上一直喝风干等吧!”

    林旭摇头道:“别,我还是觉着现在动手太冒险。”

    他到底还是初做贼,没练出胆子,总觉着光天化日,也不藏头遮个脸地就动手,万一被人发现,就完全没退步余地了。不像蒙了面,被人发现也认不出他是谁。

    说罢一顿,他接道:“我们还是晚上来吧,那个血滴子你别担心,有我在呢!没碰上算他运气,碰上了我就让他有来无回,给你报仇!”

    李飞燕瞧着他一笑,抬手拍上他肩头道:“我就喜欢你替我出头的样子,行,听你的。”

    说罢,拉着他坐到沙发上看电视。不过她接下来却也没专心看电视,而是给林旭说明着她之前观察到的情况,哪里有监控摄像头,哪里是死角,要是他们晚上潜进来的话,选择什么方式进来比较合适,不会被人发现。

    她就在这将要被偷者的办公室里,公然谈论起了她的偷盗计划。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兴盛完了 一门两死
    当林旭与李飞燕这边,在轻松愉快的氛围里参观着杨俊轩的轩远公司时。

    郑文辉家的兴盛集团这边,则是炸开了锅,一片愁云惨淡。

    李飞燕在早上五点多的时候,就把林旭偷来的那些所有重要资料、文件、账本信息等全部公开地发到了滨城的各大网站与论坛上。夏季白天长,天气热,所以一大早五点多就起来的人也不少,一些资深网民更是通宵熬夜,这会儿都还没睡。

    兴盛集团是滨城排名很靠前的一家大公司,在滨城本地也很有名,尤其从事的房地产行业,滨城许多有名的小区、楼盘等都是这家公司开发的。兴盛集团的这些信息一被披露出来,立即就引起了这时上网着的网民们注意。

    果然就如李飞燕所说的,混迹在网上的,各种各样的人都有,不乏许多专业人士。在这些信息中,很快就有人发现了兴盛集团现在正建的一个楼盘项目的地质检测文件,文件中透露出这块地有着沉积现象,并不适合在上面建造高层建筑。但兴盛集团现在所建的,却正是高层,根本不管是不是有沉积现象。

    另外还有些已经建好并投入使用的小区、楼盘,在收工的质量检测文件中,也有某些不合格、不达标的现象。但这些兴盛集团却全都隐瞒了下来,并贿赂了检测人员,把原本不合格的改成了合格。还有一些使用的水泥标号也不合格等等,问题一大堆。

    其实在此之前,兴盛集团的名声就一直有些不好,网上一直有流传这家公司所建的楼盘质量都不怎么好,也就是能住。消防、抗震等等的问题都不少,质量不够过关。但这些大部分都是些私下流传,这种问题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地争论不清楚,最重要的是,传的这些人也拿不出真凭实证。

    但这回不同了,李飞燕所传上去的这些信息中,一大把白纸黑字的证据。立即一个个问题都被专业人士所发现,然后是一大波的转贴与顶贴。

    这还不算完,又有会计方面的专业人士发现了那些账本也有问题。从这些账本中发现,兴盛集团一直以来都确实有逃税、漏税的不法行为。最令人惊心的是,还有一个账本,竟是清楚记录着兴盛集团向一些相关政府官员行贿的证据。一笔笔,送了什么,送了多少,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些问题一经发现,当即又是一阵儿轩然大波,引起更高的转贴热潮,网上议论纷纷,声讨一片。在随着时间的推移中,不断扩大着影响,并在八、九点钟大部分单位的上班期间达到了一个高潮。

    这些问题在上班时间前就已经爆发出来,等兴盛集团中有人知道了消息后,已是爆发得让他们措手不及,完全不知道这些公司非常机密重要的信息,怎么就会突然被人给公布到网上去。

    正在家中吃早饭的兴盛集团董事长郑德,在得到公司中一名手下的紧急通知后,惊得手里的碗都掉了。再也顾不得吃饭,立即匆匆赶到公司。

    等到达公司后,公司的所有人都已是差不多赶到。他在进入公司后,就立即得到一个更糟的消息。财务总监与总经理的办公室都在昨晚不知什么时候被盗,保险柜都已被人给搬得空空如也,半个碎纸片都没留下来。

    一听这消息,郑德立即气得要吐血,惊得要吓死。稍缓过神,当即就把保安经理给披头盖脸得一顿臭骂。不是一直自吹公司安保做得很好吗,说什么一只苍蝇也飞不进来,现在可好,大活人都进去了他们都没发现。而且最可恨的是,他们甚至到现在为止,都没法确定昨晚被盗的具体时间。

    发了一通火后,郑德一边听着手下人等所报告着的一个比一个更糟的情况,一边脸色阴沉像死地匆匆赶往自己的办公室。

    赶到办公室前,他拿钥匙一开门后,发现一推竟没推开,不由暗骂事事不顺,连门都跟他作对。猛地一用力,门被推开了,但是紧接着,里面就随即传来“咣啷哗啦”地一阵破碎声响,然后是紧接着的“砰”地一声大响。

    立即推开门一看,就见自己办公室里狼籍一片。他的办公室也被盗了,而且被盗得更惨,保险柜空了,墙上挂着的名人字画空了,陈列架上的所有小件珍品不见了,大件则被他自己一推门地整个带倒陈列架,也全都毁了。

    一时间,不禁气得浑身发抖。忽然间身子一僵,捂着心口就倒。却是他年纪大,心脏不好,这时各种打击之下,心脏病犯了。郑文辉虽还不大,但他是老年得子,他自己这时已是六十多的花甲之年。

    见他一倒,旁边的秘书连忙扶住,然后迅速从他身上找到药,喂他吃下。这种情况以前也发生过,秘书这时虽也很慌乱,倒也能冷静应对。

    吃下药好一会儿后,郑德缓了过来,然后走进自己办公室,无力地坐在椅子上,瞬间就好像一下苍老了十几岁。

    接下来,一个个坏消息陆续传来,工商局、税务局、反贪局、警察局等等相关的部门,全都找了上来。

    “完了!”

    郑德脑子里只剩下了这个念头,他白手起家打拼下的这个公司,这个高高盖起的企业大厦,仿佛一瞬间就轰然倒塌了。

    忽然间手机响起,他掏出一看,但见是家里打来的。但他却有些不想接,看了一眼,就随手放在桌子上,他现在只想一个人安静地待一会儿,在这凌乱的办公室里,他把所有人都赶了出去。

    手机一直不断地响着,最后郑德终于听得有些不堪其扰,拿起接通地大吼道:“别来烦我行不行?”

    “小辉,小辉他死了……”电话里那边的妻子先是一愣后,立即就传来大声哭喊地道。

    “你说什么?”郑德不敢相信地问道。

    “刚才有医院打来电话,说是小辉他突发急病,已经死了,我的儿啊……”

    郑德大惊之下,手一松,手机掉到了地上。想到儿子郑文辉,他心口不禁又是骤地一疼,倒在了椅子上。

    他老来得子,对儿子自是十分疼爱,有时也就难免过于溺爱了。可溺爱一些又怎么样,他有钱,可以满足儿子的一切,让他去任性,去开心。他不过还年轻,长大一些自然就收心了,男人都是这样。

    儿子就是他的心头肉,想起儿子竟然死了,他的心就更痛,痛得他无法呼吸,也无法出声,更动弹不了。

    他的心脏病又发作了,但他刚才已经把所有人赶出了办公室,这时没有人在他的身边。他挣扎着想要掏药,但奋力一动,只是砰地一下摔倒在了地上,然后更加动不了。挣扎片刻后,眼睛瞪大,瞳孔扩散,也再也动不了了。

    掉在地上的手机里还不断传来妻子的“喂喂”与哭声,这也像是在为他哭丧。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郑文辉之死 马上风
    郑文辉从来没什么正事,也从不怎么关心家里的生意,他每天除了玩儿,就是想着方法变着花样的玩儿。

    当他们家兴盛集团的负面新闻与消息在网上传得火热、满滨城乱飞的时候,他还正搂着个女人在一家豪华的五星级酒店房间里蒙头大睡,毫不知情。

    直睡到九点多,他方才满意地伸个懒腰醒来。醒来到卫生间撒了泡尿后,他感觉清醒了许多。撒尿的同时,他扶着自己那一柱擎天的晨勃,很是满意。

    尿完身子一抖,他返回床上看着仍在熟睡的女人,立即又一把揭开被子,在女人的一声惊呼中扑了上去,然后直接进入女人的身体,要打个晨炮。

    他不住挺动着身子,女人在身下哼哼唧唧地乱叫着,有时说了句话,却音节古怪,并不是汉语。

    这女人确实不是中国人,而是个韩国人,并且还是韩国某个新出道的合唱团里的一个小明星。最近在滨城参加一个音乐节,来中国演出捞金。

    相比于国内娱乐圈的某些潜规则,韩国娱乐圈的潜规则更严重。郑文辉看上了哪个,都可以直接去找对方的经济人谈,只要能出得起钱,就没什么不行的。郑文辉昨晚就很快谈妥了一个,然后看着对方在台上又唱又跳,舞跳得性感撩人,更晚的时候就到了他床上,在他身子底下扭来扭去,呻`吟不已,他就兴奋得难以自制。昨天晚上真是玩儿得尽兴,这韩国小妞儿挺狂野的。

    前天晚上在星海湾沙滩上的那件事,他被一帮韩国人给打了后,就连带地把韩国人给恨上了,这两天专找韩国女人上。只是可惜,还没查清楚那帮韩国人是哪儿的,那天晚上黑灯瞎火的,也看不清。不然要是查到的话,他早就带名上打上去了。

    还有林旭那小子,手底下确实有着功夫,不是寻常人能对付的,他这两天正找人帮忙去请个高手。等把高手请来,那边也把那帮韩国人的底细查清楚了,就一并找上门去算账。

    他到现在还没弄明白,那天晚上的那帮韩国人并不是林旭找来的帮手,还自以为林旭是如他所猜测的那般,是在哪个韩国人开的跆拳道馆里练过跆拳道,而那帮韩国人也是林旭从那里找来的。这也是他那天晚上打不过就逃走了,对后面发生的事自然是不清楚。倒是当时还有几个手下被对方打倒在地来不及逃走,但却不巧地这几个都被对方给下重手打晕了,后来回来,也是不清楚情况。

    郑文辉不断挺动着身子,他感觉自己兴奋不断累积,快要到顶点了。忽然间他感觉心口一痛,有些心发虚地似乎漏跳了一拍,不由动作一缓地停了下来。

    停下来静了静后,他又感觉没什么了,便也摇摇头没当回事,只当是太过兴奋与剧烈运动下,心跳加快地跳得太快了。稍作平缓,他喘了几口气后,又继续挺动身子地重新操练起来。这回动了阵儿,约摸半分钟后,又是心口一痛。

    但刚才没怎么样,他这回也就不当回事了,都没停地继续动着。心跳越来越快,又是一痛,又是一痛,痛得渐渐频繁了,似乎疼痛感也大了点儿。但现在他却到了紧要关头,浑身的兴奋与快感很想让他爽快的发泄出去,并不想停下。那点儿疼痛在这快感之下,也并不怎么影响。所以他不但没停,反而动得更快了,身下的女人配合着发出更大声的叫喊,用韩国话催促着他再加快速度,再使劲点。

    “来了!”

    郑文辉忽觉背后腰眼上一麻,大吼一声,用力挺进女人的身体,抱着女人的身子一泄如注,快乐的如升天。

    就在这快乐中,他心口又是猛地一痛。这一痛比前面的那几下疼痛更大,所前未有,痛彻心扉。他忍不住又是大叫一声,便身子一僵地瞪大了眼,动也不动了。

    那女人在郑文辉的发泄中也配合地大声叫着,但停了一会儿后,忽听郑文辉又是一声大叫,然后就感觉身上一沉,对方动也不动了。

    她立即睁开眼看去,瞧见郑文辉死瞪着眼的样子,立即一惊,伸手摇了摇,郑文辉一动不动。她再又面色一变,想到个可能地哆哆嗦嗦伸出手探到了郑文辉的鼻子下面。一探之下,全无呼吸,她立即惊恐地发出了大声的尖叫。刚才的叫,她还有些是装的,但这个时候却是真真实实的,叫的撕声裂肺。

    ※※※

    没多久后,酒店外面很快一辆救护车赶来。医生到了后一摸郑文辉脖子,便判断已经死亡。初步判断,是突发性心脏病,心脏骤停。

    “通知家属吧!”

    医生叹了声,一挥手,让两名护工把郑文辉赤裸的尸体抬上旁边的担架,然后用白布从头盖起来,抬了出去。

    救护车、警车的出现,总是不免引起人注意的凑过去看热闹。这个时候,酒店下面的救护车周围也围聚起了不少看热闹的人。见到郑文辉盖着白布的尸体被抬下来后,立即又是引发一阵儿热议。很快就有人打听了出来,担架上的尸体是谁。

    听说是郑文辉后,周围不少人都是有些恍然地道:“唉,这是受不了打击啊,他家的兴盛集团完了,怕是立即就要破产。这小子平日作威作福,扯高气扬的,没想到心理承受能力这么差,年纪轻轻的心脏也不好,这就给死了!”

    “哪儿呀,我听说这家伙是马上风,死在女人肚子上的!”

    “真的,听谁说的?”

    谈起隐秘的性话题,大伙儿的兴致更高,尤其还是这种马上风死在床上的,这可不多见,听都没听过几例。

    “马上风,马上风是啥啊?”有个不懂的问。

    “马上风你都不知道,小伙子,要多学点儿知识啊!”

    有人好为人师,“嘿嘿”一笑,向那年轻人道:“马上风啊,我给说你,就是……”

    人群中有个身材瘦小的男子挤到最里面看着从酒店里抬出来的担架,看着担架到了跟前,从他身旁路过,忽然他惊呼一声,“哎,别挤我!”

    惊呼声中,他像是因为后面拥挤而被挤倒地扑向了前去。叫喊着伸手乱抓,想要抓个东西平衡住。忽然他抓到了个东西,却是担架上盖着郑文辉尸体的白布。但这白布就是在上面虚虚盖着,哪里能支撑住他,抓住后也是不可阻止地跌倒,并顺带着把盖在郑文辉尸体上的白布扯了下来。

    事发突然,旁边的医护人员都来不及阻止。

    白布一掉,周围众人先是一愣,然后立即发出片惊呼声,轰然的议论声更加热烈。而在看到白布下面郑文辉的尸体是赤裸着一丝不挂时,怀疑郑文辉是死于马上风的话更是甚嚣尘上,不径而走。

    “对不起,对不起,刚才后面太挤了,我就没站稳。”

    在众人的热烈议论声中,那身材瘦小的男子连忙从地上爬起,慌乱地把手里的白布盖在郑文辉尸体身上,不住地向医护人员道歉,好像犯了天大的错似的。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再怨怪也无法挽回,何况这也并不是那人的错,看上去确实是被后面人挤的。而眼下这人身材瘦小,看着也真是没多大重心定力,抗不住挤。

    “没事,也不是你的错。”旁边的医生道了句,让那两名护工把郑文辉尸体上的白布盖好,便匆匆向救护车而去。事实上,掉了块布而已,倒也不算多大的错。要郑家还是原来的郑家,那兴盛的董事长可能还会因此怪他,指责他连郑文辉的遗体都没保护好。但这时墙倒众人推,兴盛集团都完了,哪还会有人为此太过责难他。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飞鹰调查员 不由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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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的人仍在议论纷纷,有的人说郑文辉这么年轻就死了,有些可惜;但更多的人则说这小子是活该,以前干了那么多坏事,他家里也干了许多坏事,现在是报应来了。不但兴盛集团完了,连这小子都猝死了,这是老天爷在收他。

    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那个似乎是意外扯掉了郑文辉尸体上所盖白布的瘦小男子挤到一个身材稍胖,戴着墨镜,脖子上挂着个带长焦镜头照相机的男子身旁,将其扯着一起钻出人群后,带着兴奋地低声问道:“胖子,怎么样,拍到了吗?”

    那胖子一拍胸前挂着的相机,比个“OK”的手势,得意地笑道:“那是当然。”

    瘦小男子闻言嘿嘿一笑,又扯着他道:“走,快给老大打电话去,通知他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操,郑文辉这小子老子也老早就看他不顺眼了,现在好了,大快人心啊!”

    “你说这家伙真是马上风死的?”胖子挤到他身前,两人勾肩搭背地一起往旁边一个电话亭走去,边走着这胖子边接道:“这家伙这死法也是有点好命啊,死在女人肚皮上,这就叫‘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老子都想要这种死法呢!他妈的‘人比人,气死人’,老子连个正经女朋友还没有,这小子死了竟都能做个风流鬼。”

    “切,瞎抱怨啥,活着比啥都强!”瘦小男子却一点不羡慕这种死法,不过说罢他却又嘿嘿一笑地道:“不过马上风吗,我觉着真有可能是。刚才的那样子你也看见了,赤条条的。之前那韩国小妞匆匆跑出来,咱们也都看见了,那副被惊吓的样子可不假,指不定真是死在这韩国妞肚子上的。”

    “唉,这韩国妞儿可真他妈骚!”胖子不禁啧啧感叹。

    说话间,两人已到了电话亭前,瘦小男子走进电话亭里,从身上掏出张电话卡插进去,手指迅速而熟练地拨通了一个号码。

    飞鹰事务调查所内,孙鹰正在电脑上看着网上热议的关于兴盛集团的那个贴子,以及关注着最新的实时消息。忽然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他看也不看地探手抓起,对在耳边道:“喂!”

    “喂,老大,给你说件爆炸性新闻,我跟胖子刚刚亲眼目睹的。”电话里面,传来了瘦小男子兴奋的声音。

    原来他跟那胖子,正是飞鹰事务调查所的两个调查员。他刚才会扯掉郑文辉尸体上所盖的白布,却不是意外,而是故意的,是假装的意外。他这么做,是为了确认那尸体是不是郑文辉。他们交给客户的信息,要做到准确无误,不能只是凭道听途说的。他们这行做什么,也讲究个证据。所以他假装摔倒扯下白布时,那胖子还抓准机会给郑文辉的尸体拍了张照。

    “你说。”孙鹰淡淡地道,眼睛仍是盯着电脑上的网页。

    “郑文辉那小子死了!”

    “什么?”孙鹰闻言不禁一惊,将目光从电脑上收回,认真地对着话筒问道:“你确定吗?死的真是郑文辉?”

    “确定,我都把他尸体上的白布扯下看了,胖子还趁机拍了照片。”电话那边的瘦小男子笑着道。

    “那他怎么死的?”孙鹰镇静下来问道。

    “这现在还没有确切说法,要等尸检报告出来了,具体他死的情况我们也没看见。不过有人说他是突发性心脏病死的,但更多的人都确信这小子是马上风死的。”说到这里,瘦小男子又是嘿嘿一笑,“死的挺香艳的。”

    “马上风?”孙鹰不由面色古怪地疑问。

    “是啊!”瘦小男子道:“这小子尸体赤条条的,一丝不挂,救护车来之前,他昨天晚上带回去的那个韩国小明星也是很惊恐地从酒店跑出来,看样子还真像是干那事儿的时候死的。”

    “行了,你们两个再跟去医院一趟。要是能弄到尸检报告最后,弄不到的话就算了,完事就回来。”孙鹰吩咐道。

    “好嘞!”瘦小男子答应一声,道:“那我就挂了。”

    “挂吧!”孙鹰道了声,自己便先挂断了。

    挂断之后,他往后靠在椅背里,不禁想起了昨天委托他调查郑文辉的那个少年。无论兴盛集团出的事,还是郑文辉的死,都太然了,而且竟然很巧合地还是同一天。那个少年昨天才委托,并且说只查三天,而郑文辉与郑家今天就出事了,不得不说很巧合。

    这么看着,好像那少年提前知道郑文辉与郑家三天内就一定会出事。这就有点儿未卜先知,料事如神了,当然,如果不是猜到的,那就是有把握确定。这少年肯定有什么内幕消息,兴盛集团出的这事,所有重要机密信息全都被公布到网上,显然也是有人蓄意所为。

    只是,这就不是他该管的事了,这是客户的秘密。而替客户保密,是他们这行的重要原则,是行规。不能保守秘密的私家侦探,是不会有人愿意用的。

    他想了一会儿,又接着关注电脑上的消息。看了没多久,忽然又一条消息传了出来,说是兴盛集团的董事长郑德在知道儿子不幸猝死的消息后,经受不住连发的打击,也突发心脏病,不救而治了。

    “唉!”看完之后,他不禁略生感叹,想不到这郑家父子俩竟然都死了。郑德子孙不旺,只有郑文辉这一个儿子,这父子俩一走,郑家男丁是死绝了,兴盛集团也更加不可避免地要倒闭破产。

    果然任何时候破坏都比建设要快,兴盛集团苦心经营数十年才有现在的这规模,可要倒闭起来,也不过就一天时间。估计今天过去,就成为历史了。

    ※※※

    林旭与李飞燕在早上传完那些资料、账本后,就没有再接触电脑上网,所以虽做为始作俑者,但他们知道消息时,却是比大多数人都晚了,而且还是从电视新闻上才看到的。

    到新闻播出的这时,郑文辉与其父郑德都已经先后死了。而死亡的原因,竟也是相同的,都是突发性心脏病而死。

    虽然郑文辉的死因,现在网上与街头热议传播最广的,是更倾向于他是马上风而死,但正经的新闻播报,自然不能用这种不太靠谱的香艳死因。更何况以医生的初步判断,郑文辉也确实是死于突发性心脏病的心脏骤停,这说法并没错。

    “你说的没错,墙倒众人推。这么家大公司,要倒起来,可也真是挺快的。”看完新闻后,林旭心生感叹地向李飞燕道。

    李飞燕道:“你那招也起作用了啊,没想到郑文辉这么快就死了,他老子的死,倒算是附赠了。”

    “嗯,比我预料的提前了,看来我功力还是有些不到家啊!”

    林旭对郑文辉暗施“蜻蜓点水”这招时,是在刚到滨城的那晚,那天刚好是八月一日。而今天是八月三日,按说算起来是正好三天。不过却不是这么算的,他估的是三天之后,那就是从第二天算起,然后经过二、三、四号这三后天,到五号死,就算从当天算起,也应该是四号,现在明显提前了一天,而且是一大早就死了。具体到小时来论算的话,这距他施展“蜻蜓点水”那招,都还不到四十八小时。

    他却是不知道,“蜻蜓点水”这招的潜伏期,除了是受施展者控制外,也会被中招者所影响。如对方的身体素质、行为偏好等,就像郑文辉,这家伙要不是好色成性,几乎每天都要来上几场剧烈的床上运动刺激到心脏的话,那“蜻蜓点水”的内力种子也不会提前爆发,让他这么快就提前送命。

    “能管用就很好了。”李飞燕笑道,“而且郑文辉这时候死,也会被人当成是可能受不了家里破产的打击才突发的心脏病,更不会惹人怀疑了。”

    林旭点点头,倒也没有太过苛求这点。确实,能起作用就已经是很好了。他原本在施展之前,都没把握管不管用呢,毕竟此前从没实际试验过。郑文辉作为第一个试验品,倒也是起了作用的。

    杨俊轩的办公桌上就有电脑,不但有台式的,还放着台笔记本电脑。李飞燕当即不客气地过去把笔记本电脑拿过来,想要上网搜寻下兴盛集团出事的详细信息。

    但打开电脑一看,却发现有密码。尽管以她的黑客水平,破解这密码不算什么难事。但要这么做被发现的话,可就太失礼了,也有窥探人家电脑里面信息的嫌疑。

    既然都忍下现在不动手开保险柜了,她想了下,也就顺便把破解密码的冲动给忍下了。

    叹了口气,她把杨俊轩的笔记本重新放回桌上的原位。既然笔记本有密码,她想台式机也多半有密码,便就干脆没试。而是出去重新借了台笔记本电脑,拿回来与林旭一起察看网上他们放出的信息,以及兴盛集团的事件发展与最新消息。

    看完之后,两人都是很满意他们一起搞出的成果。凭借两个人,把一家大集团公司搞垮,这可不是轻易能做到的,颇有成就感。

    “唉,希望我要取的东西,可千万不要是这种也能够把杨俊轩公司随时搞垮的!”

    由林旭所偷的东西联想到自己将要偷的,李飞燕看向杨俊轩办公桌旁的那个保险柜,不禁心生感叹。

    杨俊轩算是救助过她,又对她热诚以待,她自是不希望对杨俊轩做这种忘恩负义的事。可规矩就是规矩,燕子门所立下的规矩她无力变更,只能照做。换了别人来,有可能把结果弄得更糟,与其如此,还不如就自己亲手来,至少对这事有些掌控度。

    “兴盛集团那是自取灭亡,如果他们没做那么多违法的事,哪会这么轻易就倒了。以杨俊轩的为人,我想他是不会做违法的事的。只要没这种把柄,那造成的伤应该就不大。”

    林旭闻言劝道。虽然他并不是很喜欢杨俊轩,但对杨俊轩这个人的为人与道德感,他却还是多少有些信任,觉着杨俊轩不会是能干出犯法之事的人。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李飞燕摇头轻叹了声,“商场上也是一样,有时候做一些事,也是迫不得已。我也挺相信杨俊轩的为人,相信他不会做犯法的事,但我不相信商场这个大染缸。再清白的人被丢进去,也是终有一天会被染混了色的。”

    林旭略皱了下眉,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话了。他到底年纪还小,虽然自认成熟,但经验见识等,到底还是比常年人有所不足地浅薄了些。在面对一些事时,他虽然经常理智地会考虑最坏的可能与打算,但天性上却还是会让他往更较乐观些的方向想。

    总之一句话,书上得来终觉浅,他到底经历的还是少。有些事,是必须亲身经历与见识过,才能有更深的体会。

    “可能也有例外吧!”李飞燕自己说完后,却又笑着回旋了句,“我希望他是这个例外。”

    “如果我这次取的东西,真的会让他的公司也倒闭破产的话,那我一定会尽力帮助他重建起来,补偿我的这个过失。”

    李飞燕郑重保证般地说罢后,合上手里的笔记本,出去给借来的那人还了回去。

    这个时候,已是快到了上午十一点了。两人在杨俊轩的办公室里又等了四十多分钟后,就听到门外一阵儿谈话声与脚步声响地接近过来。然后办公室的门打开,杨俊轩、崔素英、程思远等人鱼贯走了进来。看来他们的谈判,却是提前完成了,而看他们都面带微笑,也应该是谈得很顺利。

    进了办公室后,杨俊轩便先向李飞燕与林旭笑着抱歉道:“让你们久等了。”

    “没事。”李飞燕起身笑着回了句,道:“看你们的样子,应该是谈得很顺利。”

    “嗯!”杨俊轩点头道:“确实很顺利,没问题的话,明天就可以正式签合约了。”

    又说了几句话后,杨俊轩便邀请他们一起出去吃午饭。两人本来也就是顺便等着这顿的,自是答应。

    不过这回也算是顺带庆祝轩远公司与中天集团谈判顺利,所以这次也算是半商业会餐,轩远的副总及第二大股东程思远,还有参与谈判的几个部门经理,崔素英这边的助理等人,也都是一起出席参加。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一起睡个午觉吧
    人口密集的地方,周边的商业自然就会被带动起来。软件园这里入驻了许多公司,所以饭馆、餐厅等一应服务消费场所,也都不少。

    杨俊轩这次请客,也没去太远,就选了附近一家中高档的餐厅。因为离得近,车都没开,一行人下了楼后,直接步行前去。

    这次会餐,因为是带了商务性质的,所以对林旭来说,也就更显得无聊。他现在的身份,虽然也算是投资入股人之一,但因为看着明显年龄还小,而且大家也都知道,他这个投资人基本就是被李飞燕带着玩儿票的,钱都不是他出,出资人全部是李飞燕,所以对他也就更谈不上什么重视。再加上年龄、代沟、领域的差距,双方也明显没什么共同话题。所以吃饭期间,除了李飞燕、崔素英,外加杨俊轩外,也就基本没什么人跟他说话。

    不过林旭对此也完全不在意,他们谈他们的,他吃他的,全程他基本就是低头吃饭。

    昨天中午杨俊轩在星海酒店请客的那顿饭,林旭因为有杨俊轩与崔素英这两个外人在场,怕太过惊着他们,所以还稍微收敛了些,只是显得比寻常人吃的稍多一些。但今天这顿,因为算是商务会餐,餐桌上众人却是吃在其次,反而谈话交际为主,谈得多、喝得多,吃的却少。林旭见他们谈得热烈,没什么人太过注意自己,再加上这回人也多,场面稍显混乱,更加无人太留意他,他却是敞开了肚皮吃,无声无息间,就消灭了餐桌上的大半食物。

    吃完饭后,一行人回到杨俊轩的公司楼下。到了这里,李飞燕、林旭、崔素英就没有再上去,在这里跟杨俊轩等人告别。

    今天的事情已基本办完,杨俊轩也没有再强行多留三人。告别之际,他招手让自己的秘书过来,叫秘书从公文包里拿出三份文件,然后他转手接过向三人道:“这是你们的投资入股合同,你们先拿回去看一下,没问题的话,你们晚上给我打个电话,我们明天就可以召开股东大会,签署你们的入股合同。有问题的话,也给我打个电话,合同上有哪个条款不满意的,咱们可以再具体商量修改。”

    说罢话,他将三份文件分别递给三人。崔素英的那份,与林旭和李飞燕的却是有些不同,她的那份是中文和韩文双语版的,却是杨俊轩怕她汉语水平不够,听说没问题,读写还不行,所以特别为她的那份每行下面都标了韩语的译文。

    当然,除了表面上的不同,实际的内容条款,崔素英这份也与林旭和李飞燕的不同。杨俊轩为了防止她的投资别有用心,怕她有可能是替其家族中天集团收购兼并他的轩远公司打头阵,所以在她的合同条款中做了更严格的规定。不过这暂时也不需要当着大家的面明说,崔素英看过合同后,自然就会明白。杨俊轩特别让人把她的合同作成双语版的,除了是照顾她的母语外,却是也有为了这时能够更好的区分,以免不小心给三人发错了。

    三人接过后,李飞燕做代表发话道:“嗯,我们回去会好好看的,晚上给你答复。”

    杨俊轩点了下头,又跟他们说了再见,在楼下送他们离去。

    崔素英公司所租的那辆奔驰轿车就停在楼下停车场,这时早已开了过来。三人上车后,与杨俊转等人挥手告别而去。

    车开出五、六十米远后,崔素英看了林旭与李飞燕一眼,问道:“我们是直接回酒店,还是再去哪儿?”

    李飞燕看了林旭一眼,估计他不想跟着崔素英一起逛,便道:“先回酒店吧!”

    林旭心里倒也确实是这么想的,见李飞燕答了,他也就没作声。

    崔素英点点头,便让司机直接开车回酒店,然后她低头看起了手上拿着的合同。

    李飞燕一时无事,也低头翻看了起来。

    林旭却是没什么兴趣看这合同,反正他投资就是被李飞燕硬拉着一起的,直接投资的钱都不是他出,只要李飞燕看了没问题,他自然也就没问题,到时候跟着一起签字就是。两人手里的这合同,他敢肯定是一模一样,就算崔素英的那份,除了是双语版的外,他估计内容条款也是一样。毕竟三人投资的钱数都一样,都是每人一百万,所以合同肯定也没什么区别。不过这一点,他却是猜错了。他并不知道,杨俊轩心里是把崔素英和他们两人做了很大的区别对待的。

    回到酒店后,三人一起上楼回各自的房间。

    崔素英的房间是2216,比林旭两人的离电梯要近,两人先送了她回房。在门口道别,目送她进房后,林旭与李飞燕便一起往后面他们的房间走去。只是林旭本打算回自己房间的,但走到李飞燕的房间门口时,却被李飞燕一把拉了进去。

    “干吗?”林旭被拉进去后,有些不高兴地道:“那个崔素英都快怀疑咱们两个有不伦之恋了,你别老拉我进你房间行不行,好歹咱们两个也是男女有别的!”

    李飞燕笑吟吟道:“这个时候知道男女有别了,你以前看我摸我的时候怎么不说男女有别?”

    林旭见她又旧事重提,不禁脸一红地道:“你别老拿这话挤兑我行不行,我那两次都不是故意的。”

    李飞燕斜他一眼,半开玩笑地道:“那你也别老跟我提什么男女有别,反正你看也看了,摸也摸了,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不但生是你的人,死了也是你的鬼,你死了也别想甩掉我。那韩国娘们爱误会就误会去吧,管她呢!”

    林旭不禁听得头大,连忙转移开话题问道:“你拉我进来到底有什么事?”

    李飞燕笑道:“叫你一起睡个午觉!”

    林旭吓得往后倒退开一步,瞪着她道:“你正经点行不行?”

    “我很正经啊!”李飞燕道:“你小子害我昨晚上一晚没睡,现在还不该补偿补偿我啊?”

    “那也不是这么个补偿法,你换个。”

    “行行,瞧你吓的那样儿,没胆鬼,你现在武功比我高,我还能把你吃了不成啊!”李飞燕瞪他一眼,没好气地道。

    被她这么一说,林旭反应过来也是。他现在确实不必怕她,这女流氓就算想强来也打不过自己。只是他下意识根本没往这里想,他自己本心中也根本没想过要跟她去动手。略作尴尬地一笑,他问:“那你想要我怎么补偿?”

    李飞燕眼珠狡黠地转了转,笑道:“我现在还没想好,想好了我再告诉你。”

    “哦!”林旭只能无奈应了声。

    李飞燕伸手指了指床边墙角那个装有一百多万现金与古董、玉器等物的背包,道:“我拉你进来,是带你看看这东西还在不在?你心也是够大的,五百多万的东西就随便扔我房里。这可是酒店,不是银行,客房服务人员随时有可能会进来。虽然五星级酒店规定严格,他们不会随便动客人的东西,但事有万一。万一有人打开了,财帛动人心,见钱眼开的可是不少。而且就算他们不偷,这么大笔钱,万一他们觉着蹊跷报警了,那情况可更糟。”

    林旭闻言想了想,也确实觉着这么大笔财物就随便放酒店不安全。一两天还可以,要是时间长了,难保会出意外。只是他一时间,却也想不到更好的地方,便道:“客房服务不是可以取消的吗?你上午离开前就打电话取消了今天的,难道不能一直取消?再说要是酒店不合适的话,你说哪儿更好?”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藏赃之地与方法
    “客房服务是可以一直取消,但时间长了却也难免显得特别,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时间一长,意外情况发生的几率也会增加,比如哪天打扫客房的临时更换,新来的不知道,就可能会闯进来。夜长了梦多,意外的情况,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李飞燕向林旭解释。说罢一顿,她向林旭故作高深地一笑,道:“要说放东西又安全保又险的地方,那当然是银行。”

    “银行?”林旭闻言,不由面带疑惑地皱眉道:“你不是说这么大笔钱忽然存进去,会被查的吗?”

    李飞燕笑道:“你把钱存到银行账户上,银行有记录,当然随时可能会查。但银行还有一项业务,对于客户所存的东西,按规定银行工作人员不但不能登记,而且连看都不能看。客户存东西的时候,银行人员会立即回避,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存的是什么,这个就比较安全了。”

    “银行还有这种业务?”林旭闻言,不由好奇地问道。问完后,他脑中忽然闪过某部电影里的一个场景,想到了是什么地问道:“你说的,是银行的那种保险箱吧?”

    “没错。”李飞燕肯定地点头道。

    林旭见自己猜对了,却还是有些不确信地问道:“那种银行保险箱,我只在外国的一些电影里见过,电影里的犯罪分子都把重要东西存里面,有的连枪都放在里面,银行确实不管不问,看都不看。无论存东西还是取东西,银行工作人员都会回避。要是这种的话,确实比较安全。可是这种保险箱,咱们国内的银行也有吗?存枪也不管?我也去过银行,可没见到有什么开保险箱的业务?”

    李飞燕摇头笑道:“你也就去过你们县里的银行,这种小县城的银行,当然是没有了,怕是市里也都没有。但像大城市的银行,一般都有这种业务,滨城可是个大城市,应该是有的。不过国内的银行保险箱,当然不像外国那么宽松,何况外国私人拥有枪支是合法的,咱们中国可不同。国内的银行保险箱,存东西时会先经过电子检测,确认不是气体、液体、枪支、爆炸物、毒品等危险物品与违禁品就行。但这检测只是外部的,不会要求你开箱开包。所以,一般也不会管你物品的来源,更不会问你装的是什么。”

    “另外,开办租用的手续也比较简单,有身份证就行。只要能存进去,安全就能得到保证,银行可都是戒备森严的。这种保管箱库,有的全天二十四小时,都还有持枪守卫。比较不方便的,也就是存取东西的时候麻烦点儿,每次都需要出示身份证、输密码查验身份。而且保险箱的钥匙一般都是两把,银行会保管一把,必须两把同时使用才能开启。”

    “你的意思,是把这些东西存银行保险箱里?”林旭指着地上的那个背包问,“可我见电影里的那保险箱都挺小的,好像放不下。”

    李飞燕道:“有小的也有大的,大的租金贵点儿。”

    林旭认真想了下,摇头道:“还是算了吧,我总觉着偷来的东西放银行,还是不太保险,而且取的时候不方便,另换个地方吧!”

    李飞燕无奈笑笑,“你不说电影里犯罪分子也把重要东西放银行保险箱吗,有什么不保险的,人家都放心。”

    林旭不好意思笑笑,“那毕竟是外国吗,再说也是拍电影,现实里未必是真的。”

    李飞燕白他一眼,道:“现实里也是真的,用银行保险箱存偷来的东西,我就用过,现在还有好多常年放着呢!我要没用过,确认这方法保险,会跟你说?”

    林旭又是不好意思地赔笑道:“是是,你说保险就肯定保险。不过我还是觉着有点那个,再说存取的时候也确实不方便,步骤有点儿麻烦。”

    李飞燕点头道:“这倒确实是,不能随时自取。我许多需要急用与真正重要的东西,也是不会放这种保险箱里。”

    “那还有什么好的地方推荐?”林旭问。

    李飞燕道:“还有一种比较安全的地方,就是一些高档的私人会所,这些地方很注重保护客户隐秘,安保也做得比较好。许多会所都有私人储物柜,还有的能长期租独立客房。放到这种地方,也比较安全。缺点就是,一些会所的会费比较高,有的还不是光凭掏钱就能入会,还需要有人介绍,这个也麻烦点儿。”

    “另外,许多物流仓库也有货物托管服务,能按平米分割租块儿地方,也有独立的小平米仓库。但这种地方,安全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了。再有,就是租个公寓、民房之类的,但也是同样,安全不能保证。还有最简单的,就是找个没人的地方挖坑埋了。既不用花钱,也有一定的安全保证,只要你找的地方够隐秘,一般也不会被人意外挖到。存东西的地方与方法其实很多,充分发挥下你的想象力。”

    被李飞燕这么一说,林旭不禁有豁然开朗之感,确实,可以存放东西的地方很多,只是有的安全不能保证,各有些优缺点罢了。但首先,银行他是不选的,总觉着偷来的东西放银行,有随时会被银行扣押没收的可能;其次,那什么私人高档会所也算了,他现在虽然有钱了,但还是不愿意太大笔花钱。想来想去,他倒是更倾向于找个没人的地方挖坑掩埋了。正好,这星海酒店附近,就还有许多没被开发的森林等地,没有人烟的地方很多。只要找个隐秘的地方,做好防水等的包装防护,挖坑埋了,实在是既简单又方便,这也算是最为原始与古老的保存物品方法了,他刚才却竟是一时没想到。

    到底还是李飞燕是专业做贼的,经验丰富,一开口就是一串儿的地方与方法,不是他这初次的业余可比。

    这般想罢,他点头道:“那我就选最简单的,找个没人的地方挖坑埋了吧!”

    李飞燕闻言,叹口气冲他翻个白眼,一副“就知道你会选这个”的样子,“既然这样,那我们得另加几层包装,防水防潮要做好,多裹几层塑料薄膜。另外,要防止地下有老鼠之类的东西咬,最好外面再装个铁皮箱子。就几天时间,也锈坏不到哪里去。”

    “嗯!”林旭在旁边听得连连点头。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停留时间 救人救到底
    林旭与李飞燕商量妥当后,却并没有立即行动。因为这并不算是特别要紧急迫的事,尤其现在两人已回来酒店,更不会让酒店人员随便乱进房间了。何况这些东西在酒店房间里短暂放上一两天,也还是问题不大的,只是时间长了的话,才容易出问题。

    当然,两人也并不会在滨城待太长时间。如果按照李飞燕原本的计划,为防她上次碰到的那个血滴子有可能在原地守株待兔,她是打算多晾上几天,以使对方失去耐心而主动放弃的。而这个晾对方的天数,她原计划的是十天,因为距她这次师门任务截止的时间还有十来天,她只要在截止日期之前把东西偷到手就可以了。

    但十天对林旭来说,却是太长了,他并不想在滨城耽搁这么长时间。他想尽快把这边的事情搞定,好尽快回去。因为他走的时候并没有告诉父母,是瞒着家里的,如果快去快回的话,就能完全瞒住,让父母根本不知道他去过滨城,出了趟很远的门儿,这样也不至让父母为自己担心一场。而现在那边还出了关落雪的事,这也更多了一条让他想要尽快赶回去的理由。

    李飞燕心里对那个血滴子有些惧怕发怵,但林旭自忖武艺高强,现在的武力值已是高过李飞燕许多,再加上又有空空儿所留传下的几大绝技傍身,所以他并不怕那什么血滴子。在他想来,有他陪同李飞燕一起前去执行任务,根本就不必管那血滴子是否有守株待兔,就算有,到时候兵来将挡照打就是,何必因此而畏手畏脚。

    但李飞燕还是坚持能不遇到就最好不遇到,那血滴子本身的武功倒是并不太足以为惧,可其历代相传下来的那独门兵刃“血滴子”却是十分诡异厉害。李飞燕总还是担心林旭对上后有可能会吃亏,所以若能避过就最好避过,不必去冒这种险。但林旭也坚持不愿耽搁太长时间,他还拿出了不想被父母察知出远门的理由,所以最后两人折中了下,李飞燕答应把晾血滴子的时间改为缩短到五天,并保证尽量在一周内把这边的事处理完,然后两人一起赶回去。

    林旭赶到滨城的那天刚好是八月一日,而今天是八月三日,已是到了第三天。现在却也是正好,如果明天跟杨俊轩顺利谈妥入股其公司的事,正式签署了合同的话,那再隔一天,刚好是第五天。这第五天的二十四小时时间,应该已足够李飞燕明言入股实则是暗里对杨俊轩做金钱补偿的那两百万到账。到时做出了金钱上的补偿,李飞燕心里对杨俊轩也会少一些愧疚感,那到了当晚,便可以动手执行她的师门任务了。就算不是当晚,次日晚上执行也不多耽搁什么,到时得手后,也还是一周的时间内。

    两人当下商量妥后,林旭便告辞开门出去,回了自己房间。两人并不急于行动,处理林旭盗来的那些赃款赃物,却是打算趁着刚到午后的时间,都各午休一场睡上会儿。

    两人昨晚可都是一整夜没睡,虽然以两人远超常人的体质、精力等,一晚不睡都并不算什么,但精神上却还是难免有些疲惫。尤其李飞燕的修为又差了林旭许多,精神方面则差距更大,故此这么一天一夜不休息地坚持下来,也比林旭更觉疲惫一些。

    如果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办,她当然可以一直精神紧绷地坚持,就算是坚持个三五天也不在话下。但现在没什么要紧的事,自是可以趁机休息恢复下。处理林旭偷回来的这些赃款赃物并不算太过要紧的,睡醒了再办也是一样,不差上这一两个小时的。何况这会儿外面日头正烈,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却也正好避一避。

    回到自己房间后,林旭左右无事,便也躺到了床上休息,准备睡一觉。只是躺下之后,一时却睡不着,便胡乱想些事情。

    想了阵儿,他忽然想起自己昨天还雇了那个飞鹰事务调查所的私家侦探,去帮他跟踪调查郑文辉的行踪与情况。昨天他临走的时候,还跟飞鹰事务调查所的老板孙鹰说过,说他晚上会打电话过去,问问郑文辉当天的行踪与情况。结果他昨天晚上事多,又忙碌紧张于午夜的偷盗大计,却是把这事一时给忘了,并没打电话。而昨晚回来后,他后半夜也是一直忙碌,却是直到现在静下后方才想起来。

    不过现在想起来,他却也不打算打这个电话了。因为他已经从电视的新闻报导里知道,郑文辉已经死了。既然已经从别的渠道知道目标已经死亡,他的那招“蜻蜓点水”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那也就没必要多此一举地还打电话过去问了。就算问了,也只是稍微多知道些细节,并没什么大用。反而打电话过去的话,还有可能被那孙鹰追讨剩余的调查费。

    现在不打,并且不再联系,而他昨天也没给那孙鹰留联系方式,孙鹰也就找不到他。换言之,他剩下的尾款也就不用给了。反正郑文辉不到三天就死了,他本也就不用再付足三天的钱。而按小时计算的话,他昨天也是差不多这时候找去那个飞鹰调查事务所的,也就是这时候才二十四小时。那么,按说好的一天一千算,他已经是付足给对方调查费了,倒也不算亏了对方。

    电话不用打,人则更不需要去,一天一千,已经算是两清了。

    林旭想到这事时,本已睁开了眼,但想明白了之后,便又重新闭上了,打算接着睡觉。

    但在随后又想到一件事时,他却是忽然又睁开了眼,并且还坐了起来,且觉着有必要再去一趟飞鹰事务调查所了。因为他想到了另一件事,需要让这飞鹰事务调查所帮忙去办。

    想到这事,他也不睡了,起身下床,开门出去,乘电梯到了一楼的酒店大堂。

    像这种五星级的大酒店,一般都有个商品部,里面有卖日用品、食物、地方特产、纪念品、礼品和奢侈品等物的。有的甚至还有些知名品牌的专卖店与专卖柜台,跟一个小型商场也差不多了,能让顾客不出酒店也能买到许多东西。

    这个星海酒店也不例外,同样有个商品部,就在一楼大堂旁边,林旭这几天过来过去,也早注意到了。

    他下到一楼后,便直趋这个商品部,从里面买了一个不大的手提箱。不得不说,这五星级酒店里卖的商品,跟酒店的住房价格一样,也当真是不便宜,基本上都比外面贵。要不是他这时不愿多跑些路地往外面跑,再加上现在身上也算是不差钱了,还真不愿意在这里买。即便如此,他买下后也是有些后悔,感觉被宰了。

    不过既然已经买了,他略作后悔,也就甩开了这心情。回到22楼后,他提着手提箱,直接敲开了李飞燕的房门。

    “你干吗,我都快睡着了?”李飞燕打开房门瞧见是他后,忍不住有些抱怨地道。

    “我要用些钱。”林旭说着话,向她亮了下手里的手提箱,跨进门去。他之前回房时,却是还把装有财物的那个背包丢在了李飞燕房里,并没拿回自己房间去。

    “你要做什么?”李飞燕在后面关上门问道。

    “我想要救那个吴伟华?”林旭走到背包前蹲下拉开背包,接着打开手提箱放在旁边,从背包里掏出一捆现金往手里箱里放去,“他是因为我出手阻止才被抓的,我觉着不能不管。现在郑文辉死了,郑家也完了,应该没人会在监狱里再买通人去杀他。但他杀人未遂的牢狱之灾还是免不了的,我想帮他请个好的律师,应该能帮他把罪减到最轻,还可以帮他把他妹妹的事翻案。现在郑家完了,也不会有人再在这种事人故意为难作对。”

    他说罢话,已是从背包里取出五捆现金装到了手提箱里。装罢正要作罢,但想了下后,却又继续从背包里掏现金往手提箱里装着。

    他最初对郑文辉起杀念,除了是听闻吴伟华妹妹吴丽华之事后所起的义愤,再则是为了公平、公正的行侠仗义外,另外还有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救吴伟华。以免吴伟华被判刑后,郑文辉在监狱里买通某个犯人杀害了吴伟华。他杀郑文辉,是釜底抽薪的解救之策,不然只要郑文辉不死,怕是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

    现在郑文辉已死,郑家也完蛋,那他再出钱帮吴伟华请个好的律师打官司,帮吴伟华尽量把罪减到最轻,也算是救人救到底。没有了郑家的故意使坏掣肘,他相信只要把郑文辉以前犯下的案子翻出来做死,那吴伟华一时冲动下去杀郑文辉也有了很好的理由。所谓法理不外人情,这就有了法外容情的余地。他相信只要请的律师够好,一定可以帮吴伟华把刑减到最轻。

    “这可真不是你的错,你就算不出手阻止,他也一样会被抓。而且他那天如果真杀了郑文辉,也逃不了赔上一命的死刑。你阻止他,是救了他。”李飞燕开解林旭,顿了下,接道:“其实以现在郑家完蛋的这种情况,他多半也是会被从轻量刑的。不过你要帮他请律师,那肯定是更有帮助,这也算是救人救到底了。”

    林旭又接着从背包里取出十捆现金,最终往手提箱里总共装了十五万才作罢。这十五万,他想五万的律师费应该已经足够,而剩余的十万,就可以请律师代管,等吴伟华将来出狱后,再转交给吴伟华。甚至吴伟华服刑期间,律师也可以用这笔钱帮吴伟华打点一些,让吴伟华能够在监狱里过得更好。反正都是郑家的钱,花在吴伟华身上,也算是郑家给他的赔偿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 忠诚不足信 孙鹰的作用
    眼下这背包里光现金就有一百七十多万,即便跑除过要给李飞燕的一百万,可供林旭支配的也还有七十多万。

    这么多钱,林旭倒并不是不舍得再给那吴伟华多一些补偿,反正这些钱本来便不是他的,他花起来也不算有多心疼。只是钱给的如果太多,那就非但不是福,反而有可能是送祸了。

    树大招风,金钱迷人眼,一个人有钱的同时,也应该拥有能够守护自己财富的力量,否则的话,就难免会遭不怀好意的人惦记,想要通过各种方法骗取、盗取或干脆直接强行夺取他的财富。就算是一些能雇得起许多厉害保镖的大富豪,都难免会遭遇些抢劫、绑架之类的事;安保力量强如银行,也有人敢打主意地去抢劫银行、押款车,更别说吴伟华这种没什么能力的小人物了。

    骤得巨款,对某些人来说,非但不是福,反而是祸。就像吴伟华这里,首先就有律师一关要过。

    因为林旭并不打算跟吴伟华直接照面,所以是打算通过律师进行转交,并在吴伟华服刑期间,让律师代为保管这笔钱。律师也是人,也是打工挣钱的,如果直接在其面前放一大笔钱,律师怕也是难免会动心。虽然律师一般都有职业操守,但职业操守也有个度。

    林旭以前在某本杂志的文章里看到过句话,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忠诚,只是诱惑的力度不够”。放一万可能不动心,十万也不动心,但如果是一百万、一千万呢?当利益足够大时,就难保会挺而走险。

    当然,每个人的追求不同。有的人,可能再多的钱也不会动心,但如果是换做别的他非常喜爱与想要得到的诱惑呢?所以忠诚、职业操守这类东西,不能够单纯无保留地去信任。

    世上没有绝对的忠诚,只有绝对的利益。这话可能并不绝对,但却是世间很大一部分的真实写照。为了利益,朋友乃至亲人之间反目成仇的,都有着很多真实的案例。所以现在的国家、企业等用人,靠的并不只是忠诚,而是严谨的法律与制度等来约束,还有则是用共同的利益统合。

    律师是一个高收入的职业,十万对普通人来说可能不少,在现在这个年代甚至算得上是笔巨款,但对律师来说,则未必算得很多。所以只是十万,林旭觉着应该不至于会让律师动心黑掉这笔钱。而十万对吴伟华来说,则就非常不少了。哪怕是在滨城这个物价较高的大城市,十万也足于让吴伟华能够衣食无忧地舒舒服服过上好几年。尤其是在他将来刚出狱后,那时刚出来无依无靠,工作也不会好找,这笔钱就更可谓是雪中送炭了。不但能解他燃眉之急,用的好的话,也可以用这笔钱做为启动资金做点儿小生意。经营的好的话,甚至足以让他一辈子都衣食无忧了。

    至于经营不好的话,林旭就没多想了。虽说是帮人帮到底,但他也就只设想到这一步为止了。毕竟他只是那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手阻止了吴伟华杀郑文辉,当时的出手并不算有错,按李飞燕说的,反而算是救了吴伟华一命。只是他自己心里觉着救错人有些愧对而已,这才如此相帮。说到底,他并不欠对方,总不至为此要养其一辈子。

    林旭装好钱后,又与李飞燕说了几句话,便提着手提箱告辞出门而去。原本李飞燕是想要跟他一起去,帮他一起为吴伟华找个好律师的,但林旭却是谢绝了,说他自己一个人可以,而且单独做这事,也是对他自己的一种锻炼。李飞燕见他这样说,便也就答应了让他一人去,反正只是去找律师,也不会出什么危险,最多不过是不了解行情下,被人多骗点钱而已,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他现在有钱。

    林旭出了李飞燕房间后,又回了趟自己房间拿摩托车钥匙,然后再又出门后,便是直接乘电梯下楼。下楼到了外面停车场,他找到自己的摩托车,翻身骑上而去。

    他不想让李飞燕一起跟着,除了刚才说的那个理由外,其实还另有两个没有说出口的理由,一是他觉着自己一个人更加自由些,二便是他晚上还打算要到滨城京剧院去看卫青衣的演出,到时自是不想让李飞燕跟着。

    骑着摩托车远离开星海酒店后,林旭却是并没到哪儿去找律师事务所,而是直接向那个私家侦探社的飞鹰事务调查所驶去。

    他对滨城完全是人生地不熟,自然是不知道滨城的哪家律师事务所好,哪个律师又最有名,不同的律师又各擅长打什么官司之类。比如有的擅长打民事的、有的擅长刑事的,还有专门打离婚官司的离婚律师,各有些侧重与不同。全能型的律师也不是没有,但一般都是各有些侧重,毕竟法律条文都是大著作,动辙几百条,要想全部精通可是非常艰难的。而专门研究某一部法律,就要相对简单许多。林旭以前也看过些关于律师的影视作品,倒也对律师这行多少有些了解。

    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最好的做法就是找当地人询问,而且最好是那种对各门道都熟悉的地头蛇。如果还能是与律师行业有些相关接触了解的,那则是最好不过。

    林旭所想到要询问的人,就是飞鹰事务调查所的那个孙鹰。而孙鹰这个人,也可谓满足以上的所有条件。

    首先私家侦探这一行,算是处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经常游走在法律边缘。因为职业的特性,与各行各业的人都会有所接触,上到城市管理层、上流社会等,下到贩夫走卒、地下行业、三教九流等。因为接触的多了,再加上调查各种事情,掌握的信息也多,属于是当之无愧的地头蛇。

    而私家侦探所接手的调查事务,也不少是对法律纠纷事件的信息搜集与调查取证,是警察办案之外的一种民间信息调查补充。说白一点的话,大部分时候就是为打官司的人去调查取证。服务于打官司的被告与原告之间,自然也难免会接触双方的律师,甚至许多案子,很可能直接就是律师出面委托,让他们帮忙去查的。

    虽然据说现在国内的私家侦探,大部分都是以查出轨、抓小三为主,接触的律师怕也多是离婚律师,但这其中,也难免有些别的法律纠纷事件。总之,他们还是会接触到些别的侧重律师,而接触到律师的机会也是很多。接触的多了,自然也就对滨城的律师圈很了解,找孙鹰,是绝对没错的。

    这也是林旭为何想到这事后,就觉着有必要再去一趟飞鹰调查事务所了,哪怕为此再付给孙鹰尾款也是值得的,这能省去他许多事。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试探一下 另一笔生意
    林旭昨天前往飞鹰事务调查所是步行前去,再加上第一次去道路不熟,而飞鹰事务调查所也是位于地图上没有具体标明的一条偏僻街道里,很不好找,他还因此找错了两回,所以昨天在路上直花费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

    但今天却是不同,他去过一次,已是熟门熟路,而且现在还有了辆摩托车代步。摩托车不但是速度同样很快的机动车辆,而且道路通过率也高,许多汽车过不去的狭窄地方,摩托车却可轻易通过。反正他这一路,是完全没遇到堵车。所以他这回在速度大增又熟悉了道路的情况下,只花了不到半小时,就赶到了飞鹰事务调查所。

    在楼下停好摩托车,林旭提着手提箱直上二楼。到了二楼的飞鹰事务调查所门前,但见仍是如昨天一般,门并没关,透过门上的纱帘往里面一望,见里面也仍是只有孙鹰坐在最后面那张办公桌后,并不见其他职员。看样子,其他职员平常应该都是在外面进行实地的跟踪调查,而孙鹰这老板则在调查所里坐镇接生意,并分配调度,指挥外面的员工。

    瞧了里面一眼后,林旭仍是不客气地挑帘而进。

    林旭一进来,里面的孙鹰就抬转头注意到了,瞧到是林旭,他面上不禁闪过惊讶地道:“咦,小兄弟,你来了!”

    在此之前,孙鹰其实也有想到过,林旭应该根本不会再来了,甚至都不会打个电话。因为兴盛集团倒闭,郑家玩儿完,郑文辉与其父郑德也都先后突发心脏病而猝死,这事在滨城闹得很大,电视、报纸全都有采访报导,网络上的消息更是铺天盖地,没完没了。到现在滨城各大网站与论坛上的贴子,关于兴盛集团与郑家的事,都还是有增无减,完全没消减下去的样子。看样子,怕是还能热上好几天。

    这么大的热度与新闻,只要身在滨城,林旭不可能不知道。既然知道郑家都完了,郑文辉已死,那林旭就实在没有必要还来飞鹰事务调查所一趟,从这里来了解已是满大街都知道的消息。何况来了后,还有可能被要求支付尾款,就本着省点儿钱,林旭也应该不会来。

    但没想到,林旭却还是来了,而且还是跟昨天差不多的点儿。出乎了意料之外,孙鹰自是难免惊讶。打过声招呼后,孙鹰收起脸上惊讶的表情,从座位上站起身来,以作迎接。

    林旭闻言,向孙鹰点了下头,径自走到孙鹰办公桌对面,拉开张椅子坐下,将手里的手提箱放在桌上。

    孙鹰见状,没有跟着随后坐下,而是招呼道:“小兄弟喝点儿什么?我这里有矿泉水、饮料,也有茶?”

    “不用了,你坐吧!”林旭抬手向下压了下,示意孙鹰落座。

    孙鹰便也不再客气,跟着落座。坐下后,他看着林旭道:“郑文辉与郑家出的事,我想小兄弟你应该已经听说了吧?”

    林旭点头道:“听说了,上午在电视新闻上看到了。”

    “唉,没想到会忽然发生这种事,郑文辉和他爸也都先后猝死!”孙鹰说着话,却是盯着林旭脸上的表情,希望能从林旭的表情里看出点儿什么,看他究竟是不是提前就知道郑家会出事。

    虽然他无意打探客户的隐私,就算知道也一定会守行规保密,不该管的事绝对不管,但他心里却还是难免对郑家所出的事有些好奇。而目前唯一跟这事沾点边儿挂点儿线索的,也就是林旭委托他的调查了。只查三天,而第二天郑家就出事了,似乎这不知名的少年事前就能够肯定,三天内郑家一定会出事似的,这里面着实有些疑点。他总觉着面前的这少年,跟郑家所出的事,是有些关系的。虽然具体不知道什么关系,但他却隐约感觉有点儿。这是一种直觉,他干这行也很多年了,一名好侦探除了理性的逻辑分析外,也需要些直觉。有时候破案找证据,还确实得靠些直觉与运气的成分。

    但很可惜,他并没从面前的少年脸上看到些别的表情,林旭还是一惯的面无表情。老实说,像林旭这么大的少年,通常是很难掩饰脸上的表情,藏得住心事的。但面前的这少年却是例外,他通常的表情就是面无表情,轻易不笑,瞧着有些酷,而且比同龄的少年人,也要显得成熟稳重与老成许多。

    林旭闻言点了下头,道:“嗯,我也没想到!”

    他这是实话,他虽然知道郑文辉会死,但却不知道郑文辉会这么快死,尤其在确认郑文辉的死讯之前,他对自己的那招“蜻蜓点水”也并无确实的把握。而对于郑文辉父亲郑德受不了先后的多重打击心脏病发作而死,他更是属于完全没料到了。

    孙鹰刚才也就只是临时起意试探一下,见没瞧出点儿别的,他心里略作嘀咕了下,也就没再多打探。轻咳一声,他转回正题道:“郑文辉突然猝死,那咱们这个调查,也就进行不下去了。之前咱们谈好的价钱,是一天一千。按一天二十四小时算,现在这个时间离昨天你正式委托我们调查,也就是刚好一天。这样,我也不占你便宜,既然你昨天预付过一千,那咱们现在就算结清了,小兄弟你看怎么样?”

    林旭闻言之下,不禁略有些惊讶地瞧了孙鹰一眼。他来之前,都已经做好支付尾款被宰一刀的准备了。没想到这孙鹰却还算厚道,虽然要价要得狠点儿(当然,鉴于他不了解行情,他也不知道昨天谈的那个价算不算贵),但却没有无商不奸地在时间上占便宜。按二十四小时计算,到现在为止确实只算一天。但若只按过一夜算,昨天跟今天加起来,也可以算作两天。甚至孙鹰耍无赖,硬说事情完成后就必须支付剩余的两千尾款,也能够算说得过去。当然,要是孙鹰敢耍这无赖,林旭绝对不会跟他客气,定要好好教训一顿。

    现在孙鹰不占这便宜,倒是让林旭高看了他一眼,当下点头道:“这个没问题。那这笔生意,咱们就算两清了。”顿了下,接道:“不过,我还有另一笔生意要跟你谈。”

    说着话,他抬手打开面前的手提箱,然后把箱子反转过来,推到了孙鹰面前。

    十五万的现金,明晃晃亮在眼前,孙鹰也是不禁瞧得晃了下眼,面色一变地重新打量着林旭问道:“什么生意?”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临时更改 不怕你跑
    “吴伟华这个名字,你听说过吗?”

    林旭抬手先将箱盖合上后,靠坐在椅背里看着孙鹰问道。

    孙鹰闻言稍微想了下,便立即点头道:“听说过。”顿了下,他接道:“吴伟华有个妹子叫吴丽华,因为郑文辉出了事,跳了海。但之前郑文辉家有钱有势,花钱请人摆平了这事,没人管,让这事最后不了了之了。吴伟华上告无门,就想亲手杀了郑文辉给他妹子报仇。但郑文辉身边有保镖跟着,他动手的时候不但没成功,还被郑文辉的保镖给抓了,最后送到了警察局。这也就是两天前的事,现在吴伟华应该还没送法院具体判刑。”他说罢又是一顿,然后看着林旭问道:“小兄弟你提起吴伟华,难道是为吴伟华的事,不知道你跟吴伟华……”

    “我跟吴伟华没有关系,也从不认识。”林旭不等孙鹰问完,就打断他道:“我只是知道吴伟华的这件事,出于路见不平而帮他。”

    这孙鹰倒真不愧是干私家侦探,又自称被其他客户多次委托调查过郑文辉的,对与郑文辉相关的事,确实是知道的比较清楚。林旭对此在心里暗自点点头后,又接着道:“郑文辉没死,郑家没倒的话,郑文辉从中作梗,吴伟华肯定会被从重判刑。但现在郑家完了,郑文辉也死了,没人做手脚,法院应该会判的公平一些。不过,我还是希望这个量刑能尽量判到最轻。”

    “法律这方面,争取判刑到最轻,就需要用到律师了。我想干孙老板这行的,平常接触到的律师应该不会少?”

    “确实不少。”孙鹰点头笑了下,问道:“小兄弟是要让我为你推荐一位好的刑事律师吗?”说罢,他低头扫了眼桌上放着的手提箱,道:“要请律师的话,其实用不了这么多。吴伟华的这件案子,要是没有郑文辉插手做手脚的话,争取个更轻的量刑,并不算多难。”

    林旭道:“不止是为吴伟华争取最轻的判刑,我还希望能为他妹妹吴丽华的事翻案。把该有的罪加到郑文辉身上,哪怕他死了。”

    看着桌上的手提箱,他接道:“这箱子里总共有十五万,其中十万是给吴伟华出狱后重新开始生活准备的,不能动。剩下的五万,是请律师的费用,包括我托你办事的佣金。这件事情,我不打算出面,而且我也不是滨城本地人,不会在滨城久留,也就待一周左右。所以这件事情,还需要你后续跟进,我全权委托你帮我办理这件事。”

    “至于你请什么级别的律师,看你自己的,我不干涉。但我有要求,就是对吴伟华的判刑,要争取到一到两年。我在网上查过,杀人未遂的判刑,大概是三年到十年。以吴伟华的这个事情与情节,让律师争取到两年或是一年,我觉着问题应该不大,你觉着呢?”

    孙鹰想了下,点头道:“我觉着问题也不大,可以办到,我认识一个很不错的刑事律师。”

    林旭点点头,道:“五万跑除过律师费,其余的就都是你的佣金。我也不管你最后能拿多少,但我的要求,你一定要做到。就是把吴伟华的判刑,争取到最多两年。另外留给吴伟华的那十万,也最好交给律师代为保管。然后等将来吴伟华出狱后,第一时间交到吴伟华的手上。这笔生意,你愿意接吗?”

    最开始的时候,林旭原本确实就只是想让孙鹰推荐个好的刑事律事,然后他再找过去跟律师谈。但后来他在路上,却又想到了一个更加省心省事的办法,就是现在这种,自己不需要出面,全权交给孙鹰来代为办理,更加省了他许多事,也不必再另找一人去接触谈事。

    不过这办法唯一的问题,就是对于孙鹰的信任问题,无法保证孙鹰是否会私吞了这笔钱。相比于律师还有些职业操守与自律精神,再加上律师这行本身收入也高,未必看得上这十万,孙鹰的操守与自律可就更加有些信任危机。所以在此之前,林旭也一直犹豫是否选用这个办法,未下决心,直到孙鹰很厚道地不收取他的尾款,才让他作出了这个决定。

    孙鹰之前的做法,让他觉着孙鹰并不是一个十分贪财与唯利是图的人。所以,也就更加赢得了他的信任。当然,信任并不能完全作为保证,毕竟“财帛动人心,金钱迷人眼”。有时候面对诱惑,很多人都很难把持住。因此,他也还另外准备了些手段。

    孙鹰听罢后,并没立即回答,而是看了林旭片刻后,问道:“你就不怕我假装答应,然后卷了这笔钱跑了?十五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林旭点头自信地道:“我相信你。另外,我也不怕你能跑了。”

    这后面一句,他说的时候盯着孙鹰,颇有些严重警告的意味。

    孙鹰闻言,忍不住双眉一挑,目光分毫不让地道:“我要是现在就走,怕是小兄弟你也拦不住我吧?”说罢话,他便抬手放到了桌上的手提箱上。

    “你可以试试?”林旭只是一笑,同样伸手放在了手提箱上。

    孙鹰将手伸到手提箱上后,原本是打算往自己身边拨拉些的。但当林旭随后也把手放到手掉箱上后,他就感觉这手提箱好像是忽然生根长在了办公桌上,又或是用铁与办公桌生生铸为了一体似的,竟是纹丝不动。

    他当即便是不由面色一变地看向林旭,林旭则保持着淡淡微笑回看他。

    心中暗哼一声,孙鹰陡地立即加大了力气,这一下他可真正用上了劲力。平日练武不辍,他手上少说也有着四、五百斤的力气,轻轻松松就能够把他身前的这张大办桌单手举起,更别说是个小小的手提箱了。

    但是这一下他真正发力,那个小手提箱却还是仍然纹丝不动。他几百斤的力量用上去,就好像蚂蚁搬山一般,连个晃儿都没生起。

    这么个小小的手提箱,里面装着的也不过是十五万的现金纸纱,根本不可能有这么重。那么唯一的问题,就只在于同样把手放在了手年箱上的林旭。可这么个瞧着还不过大约十六、七,明显年少,脸上稚气未脱,身材也显得瘦弱的少年,难道真有这么大力气,比他四、五百斤的力量还要大许多?

    孙鹰不由心下一惊,面色再一变地瞧着林旭,有些难以置信。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一拳一掌 辽东鹰爪门
    林旭手上内力猛地一吐,一道震荡的力量沿箱盖发出。

    这股震力一发,孙鹰只觉自己抓着箱子的手被猛地一震,便在惊讶中不由自主地被震松脱了手。

    松手之后,他还来不及做什么动作,就见面前这少年按在箱子上的手也紧跟着抬离,然后探身一掌便向着他胸口正中打来。

    这一掌速度奇快,他虽看得清楚,但自身的反应却是根不上。右手被震脱箱盖后来不及回挡,左手也是不及抬起而挡,只刚做了下抬起的动作,就眼睁睁地看着对方这一掌毫无意外地打在了自己胸口。

    “砰”地一下,胸口中掌,孙鹰只觉一股大力涌来,胸口一痛一闷下,不由得发出声闷哼,身子也不由身主地被往后击退了出去。

    他身下坐的是一张带滚轮的靠背转椅,这一下被击中,身子便猛地往后靠在了椅背里,然后“嗤啦啦”声响,转椅也被这股大力带得猛地往后滑去。直到随后“砰”地一下撞到了后面墙上,这才被墙挡住地停了下来。

    而在身不由己地坐在转椅上往后倒退之际,他就见那林旭一掌击中他胸口后,并未稍停,而是紧跟着单手一撑桌面,便飞身跃过宽大的办公桌,紧跟着追了过来。

    等到他身下的转椅撞到后面的墙上猛地停下之际,林旭也已在撑着桌面一跃之下紧跟着跃落到了他身前。然后,抬手挥拳,呼地一下破空风响,便是又快又猛的一拳向着他头部猛地打来。

    当转椅撞到后面的墙上猛地停下之际,孙鹰整个人也被转椅的忽然一顿,而带得整个身子又不由身主地往后面猛靠了下。而林旭这一拳,就抓住他身不由主地这个时机猛地打来,让他毫无反应与还手之力。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只拳头带着破空呼啸的凛冽劲风,在他眼中迅速变大地猛地击来。

    “啊!”

    他忍不住大叫一声,带着绝望地紧闭上了眼。看着这一拳的速度与力量,打到他脑袋上,绝对就跟打破一颗西瓜般容易,而他的脑袋到时也会像西瓜般破碎四溅,脑浆与鲜血一起喷飞。

    他实在是说什么也没想到,这个到目前为止仍不知道名字,看起来斯文秀气显得有些瘦弱的少年,竟也是个同样练武的练家子。而且不止是同道中人,还年纪轻轻就练得一身比他更厉害的好武艺,当真是不知道怎么练就的。

    他此时此刻,当真是悔恨的要死,他根本就没有想要私吞这笔钱的想法。只是因为林旭刚才那句威胁警告他的意味,让他心里不服,也觉着被个还没成年的瘦弱少年警告很没面子,这才故意做出这般举动,想要给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人一个教训。哪曾想,却是教训不成反被教训,而且对方竟是一言不合就动手,完全没有要跟他商量的意思。

    劲风扑面,刮面生疼,孙鹰感觉自己脸上的肉都被拳风刮动到颤抖,面前的空气也早已被劲烈的拳风排开,让他呼吸一窒。但是下一刻,他却并没有感觉拳头打到自己的脸上。

    略顿了下,他疑惑地睁眼一看,就见对方的拳头只离寸许稳稳地停在自己脸前,却是在打到他之前又忽然猛地收住了。以刚才那一拳的力量与速度,还能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忽然收住,这种轻轻松松的收发由心,更是让他心中大惊。

    要知道大多练武的,都是发力容易而收力难。尤其是处于初练武的明劲阶段,当本身的力量开始获得极大增长时,这时打出去的力量要收住更是尤其难,甚至比未练武前收力还要难。因为力量的忽然增长,让自己身体还没调整到一个适应阶段。所以学武的,刚开始除了练发力,更重要的却是要练收力。

    在这个阶段,师父也会告诫徒弟,千万不要轻易跟人动手,尤其是别跟普通人动手。因为刚开始练的,收不住力,而其本身力量又比普通人大,所以在这个阶段跟人动手,很容易就会因为收不住力而伤人,甚至一时失手闹出人命,闯下祸事来。

    所谓的国术乃是杀人术,轻易不动手,动则要人命,便是有这方面原因在内。当然,也有外力境阶段,发力出手时会对自身的内脏器官造成一定的伤害与压力,这也是绝不轻易出手的原因之一。

    只有当明劲练入到暗劲,体会到刚柔相济时,本身的力量才能够做到较好的收发控制,而当练到化劲时,也才能够完全的收发由心,说停就停,也不会因为忽然的收力对本身造成什么伤害。另外,便是内家拳在收力方面更有独到之处,一开始基本就是走的刚柔相济的路子,可以说是明劲暗劲一起练的。而内家拳可以锻炼到内脏器官,也更利于养生,出手发力不会对体内器官造成什么伤害与压力。

    不过这也不是说练外家拳的就没路子,当练到暗劲时,本身力量刚柔相济,可以更加自如的控制自身力量,这时的出手,也就能够减轻对体内器官的伤害与压力。当练到化劲时,甚至已可以做到其本杜绝这种伤害。不过以前练功、打斗发力所留下的伤害,却也难以做到弥补。只有当抱劲入丹,修炼出内气后,才能够以内气反养自身,弥补以前留下的伤害,益寿延年。不然若练不到这一步,即便是臻至化境的外家拳大高手,也很难活得长久,年纪越大,功力也会越退化,远不如同等境界练内家拳的。

    “难不成这小子年纪轻轻,就已经是练到了外力境巅峰阶段的化劲高手?”

    看到林旭这一拳的收发由心,孙鹰更加吃惊,忍不住心里暗自猜测道。只是他心里虽做出了这般大胆猜测,却是说什么也难以相信面前这个都还没成年的少年人就已是化劲大高手。

    “嗯,对,他可能是练内家拳的吧?必境内家拳在这方面更加擅长,他说不定只需要练到内家拳的暗劲阶段,也就能做到收发由心,完全不受影响。又或者他练的这门内家拳更加高明厉害,一开始就能做到收发由心也不一定。”

    孙鹰的心里虽吃惊不已,但还是很难接受林旭这么小的年纪就高出他太多的想法,不免地还是把林旭的境界往下去靠。却不知林旭此时的境界,早已超出了他的想象,已然是内力境的大高手,而且一开始就是修炼的内功入门。跟他所想的外力境内家拳、外家拳这些,完全不沾边儿。

    “这一拳我若不收住,你现在就已经死了。”林旭收回自己的拳头,看着孙鹰说道。

    这是实话,孙鹰无法反驳,只是面上却也难免有些挂不住地讪讪然,毕竟被个比他小这么多的半大孩子教训,实在是很没脸。只是形势比人强,他打不过对方,也只能受着。

    张了张口,刚想要说话,但不想林旭却又打断他道:“刚才那一掌,我若不是收了力,也完全能够一掌打得你心脏破裂。”

    这么一说,孙鹰不禁面色一变。但仔细想刚才那一掌,也确实如是,林旭刚才那一掌若想要他的命,确实足以,只需用足力就够,原来那一掌对方就已手下留情了。想到这里,他面带惭色与羞愧地起身抱拳行了个古礼,道:“多谢小兄弟刚才手下留情,想不到小兄弟原来也是同道练武之人,实在是走眼了,也多多失礼了。咱们重新见见礼,辽东鹰爪门孙鹰,不知小兄弟怎么称呼?”

    “鹰爪门,那是练鹰爪功的了?”林旭闻言,看着孙鹰指节粗壮的双手问道。他昨天第一次见,就看了出来对方应该是专门练手上功夫的,没想到却是猜对了。

    “是。”孙鹰点头承认,随即又带些惭愧地笑道:“不过我练得不到家,在小兄弟手下连一招都走不过,却是给师门丢脸了!”

    林旭点点头,报了自己的假名字道:“我叫许林。”

    说罢话,他脚下一点,一个干脆利落的后空翻,又翻回到办公桌后面,重新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然后看着孙鹰道:“现在相信我说的话了吧?别跟我耍什么心眼。”

    “不敢。”孙鹰连忙摇头,“我刚才就是故意试探一下,绝对没有私吞这笔钱的心思,许兄弟你侠义心肠,与吴伟华素不相识却为其出头,我孙鹰虽不如,却还不会干这种昧良心的事。你放心,我一定把这件事办的妥妥当当。律师那方面,我也会盯着,绝不让任何人私下动这笔钱。要动,也只能是用在吴伟华身上。”

    林旭闻言,又再点点头。这孙鹰倒也是有眼力见儿的,不需他说就已想到了这一步,倒也不需他多吩咐了。而经过了刚才那两下过招,这孙鹰想必也不敢再跟他动什么别的心思。这件事,总算是可以收尾了,至于剩下的请律师,帮助吴伟华减轻量刑,那都是孙鹰的事了。而这事不出意外,也应可以顺利达成。

    “很好,那就这样了,我过几天会联系你,问下你情况,你觉着这事多久能够办好?”林旭抬手将一只手放在桌上,说罢话,他抬指轻轻一叩桌面,“哆”地一声响,旁边不远处放着的孙鹰名片盒里,忽然有一张名片跳了起来,飞落入林旭手中。

    这一幕不禁又是看得孙鹰心头一跳,大吃一惊,林旭这一手对力量的控制,简直是精微玄妙,让他连比的心思都没有。看起来,他心里对林旭的估测,都还有些看轻了。面色一变后,他忙道:“一周的时间,应该就差不多了!”

    “嗯!”林旭把玩着手中的名片在手指上翻了圈,起身装在自己口袋里,向孙鹰道:“那就这样,我一周后联系你,再见!”

    说轻,便自转身而去。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今昔之别 来者不善
    看着林旭出门而去,孙鹰不禁松了口气,抬手擦了下额头上冒出的冷汗。稍顿了下,他想起应该要送送林旭,又连忙大步跟着赶了出去,只是出门后往楼道里一瞧,却已是不见了林旭的身影,想了下,便也就无奈作罢,又返身回了事务所。

    他刚才向林旭自报了师承与宗门,但林旭只是向他说了个名字,关于自身的身份与来历,半个字也没提。但对方不说,他也是不敢过多探问半个字,这时只能是就着对方报的“许林”这个名字琢磨,在脑海里搜寻有没有在哪里听说过或有印象。但最后自是无果,也有猜测到对方报的这个名字都未必是真的。

    只是真也好,假也罢,对方的那一身功夫却是作不得半点假,绝对是完全碾压他的实力。不过他本身本就没有在这事上动什么心思的打算,此时更是多了分敬畏。当下也不怠慢,立即从电脑桌抽屉里取出一本名片薄,找到一名相熟刑事律师的电话,拨打了过去……

    林旭骑着摩托离开飞鹰事务调查所后,自是又向着滨城京剧院而去。今天有了摩托车,再加上又熟门熟路,他自然也是比昨天更快赶到了滨城京剧院。

    不过在赶到京剧院之前,他仍是像昨天一般,先顺道往兴盛集团总部的办公楼那里看了一眼。

    昨天他站在外面远处观察的时候,这座办公大楼里还不时有人进进出出,一派紧张、忙碌而繁华兴盛的景象。但今天的这里,已是大为不同,大楼外面的院子里停满了公检法、工商、税务等各相关单位的车辆,办公楼里进进出出的,也从那些西装、衬衫的白领们,换成了穿着各机关单位制服的公务人员。

    兴盛集团的董事长兼法人代表郑德虽在上午突发心脏病死了,但对这个公司该查的问题还是要一宗宗、一件件地查清楚,总不能人死事消,就不查了。死了也得把所有罪查清楚,该问什么罪问什么罪。而以兴盛集团这等规模的大集团公司,要把所有的问题、账目等全都查清楚,也不是短短一两天就能解决的。怕是接下来的几日里,这边还是会这个架势。

    林旭并没在兴盛集团外面多留,顺道路过,远远看了一眼,略作感叹,便就继续往京剧院而去。他甚至都没专门停下摩托车,只是在路过的时候放缓车速,望了几眼便即离去。

    接着赶到滨城京剧院,他确认了今晚有卫青衣那场戏的演出后,便提前买好了晚上的戏票。

    京剧院演出的时间,是晚上七点半开始,而这个时候,才只是下午三点多,还有四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需要等待。林旭买好票出来后,左右望了望,选了往西的方向沿路走去。

    他记得昨天上午跟卫青衣通电话时,卫青衣跟他说过,他们国家京剧院的人被按排住在距离滨城京剧院不远,往西不到三百米的一个叫兴源宾馆的旅店。他这般过去,是想着看能否偶遇撞见到卫青衣。其实这个点儿,他猜测卫青衣在滨城京剧院的可能性更大些,就像昨天下午那般,此时应该也在剧院里抓紧时间做最后的排练。

    只是昨天他被卫青衣带着,轻易就混了进去,今天可就没那么容易了。而且昨天那会儿,也是刚好凑着卫青衣的父亲卫建林跟随救护车去了医院不在,他才能跟卫青衣单独相聚的说上话。而今天可就不一样了,等到晚上就是正式演出,想必卫建林这时是一定在的,他现在就算能混进去剧院里,怕也是没机会跟卫青衣单独相见说话。就算能见到,也有被卫建林发现的可能。所以,他觉着没必要冒这个险。

    至于往这边兴源宾馆的方向走,他只是存着万一的可能。哪怕心里明知卫青衣这时不可能留在宾馆,但留着个万一的念想也没什么,要是万一撞见了呢?撞见了的话,固然算是惊喜,撞不见也没什么太多失望。他其实更主要是想沿路随便逛逛,看能否找到个书店,进去看会儿书用来打发这四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没书店至少报刊亭应该也能遇见个。往哪边儿走都是找,那便不如往卫青衣下榻的兴源滨馆这边儿找,万一有可能会收获惊喜呢?

    三百米不到,并不远,他也就不骑摩托车了,直接步行前往。沿途散步般地闲逛,一边走一边打量着路边的街景与两边的店铺。在走出一百多米远后,他在路对面发现了一间比较新鲜时髦的店铺,是种近年才在大城市里开始兴起的书吧。集图书馆、书店、茶吧、咖啡店等特点于一身,可以在看书的同时,点些饮品,喝喝咖啡或是茶、或其他饮料,是一种非常安静放松的休闲方式与场所。

    这种新型的时尚店铺,大城市里也是近些年才开始兴起,像林旭家乡四、五线的平阳,就还根本没有。或者有可能有,但是他从未遇见过。眼下的这一家,是他真正第一次亲眼见到的一间书吧,以前则只在电视里与网络上等地方见过。第一次知道这种地方,他是在某部电视剧里看到有以书吧为背景的某个场景。

    而在了解认识了书吧后,他就对这种地方很感兴趣,心想对他这种喜欢看书的人来说,书吧实在是个看书放松的好地方。可惜的是,他以前从没遇到过。现下偶然撞见,他觉着这里就是用来打发剩余四个小时左右时间的最好地方了。

    不过,他这时并没急着进去。这时还没到兴源宾馆,他心中还存着侥幸,看是否有能够遇到卫青衣的这种万一之幸。

    结果事实证明,这种万一不存在,他之前的推断很正确,卫青衣这时是在京剧院里,至少不在宾馆。当找到兴源宾馆后,他还进去询问求证过,得知了下榻在宾馆内的国家京剧院所有人员,这时都不在宾馆。

    好在心中早有准备,林旭倒也没多大失望,出了宾馆后,就过到了马路对面往回走,然后走到之前路过发现的那家书吧前面,转身走了进去。

    进去打量一番,他在前台点了壶茶水,然后便寻了个无人的角落座位。接着他在书架上找了本感兴趣的,便回到座位一边看书一边喝茶地享受起了下午的悠闲时光,顺便打发时间,等着晚上京剧院的开场演出。

    书吧里很安静,放着轻缓的音乐,有约会交谈的人,说话也都是轻声轻语,不打扰别人。在这种环境里,林旭很是放松,不一会儿就看得专心致志,投入到了书里面的情节中。

    直到不知过了多久后,忽然“砰”地一声,他面前的桌上被一只女士背包轻砸在上面,然后眼前光线一暗,一名女子面色不善地坐在了他对面的位置上。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又见金发妹 杰西卡
    林旭被声音惊醒,从手中的书上移开目光,抬头看去。但见对面的女子戴着顶帽檐很大的遮阳帽,帽檐压得比较低,而帽子下面还戴着副很大的黑墨镜,两样加起来就遮住了大半张脸,让他实在无法辨认出来对方的样子。只能看见露出的那半张白晰面孔与尖俏漂亮的下巴,以及帽子下面的黑色顺直披肩长发。

    虽然看不清对方的上半张脸以及最能表达情绪被称作心灵窗户的眼睛,但通过对方紧抿的双唇,林旭还是看得出来对方的面色定然不是善意的。而且对方刚才那一下把包轻砸在桌面的举动,也显露出了很不客气的意思。只是看不清对方的脸,林旭也不知是否认识或见过,自己又是在哪里得罪过对方,当下心里暗自疑惑后,他先客气地问道:“你有什么事?我们认识吗?”

    “当然认识,这么快就把我忘了?”女子嘴角微微一翘,压低声音不客气地道。只是她说的话带着些比较生硬的口音,像是外国人在说中国话。

    “是你!”林旭一听这口音,就听出来了是谁,不由眉头一皱,面色惊讶地道。面前这女子不是别个,正是他昨晚,确切地说,是今天凌晨在星海酒店旁边不远的海滩上,所遇见的那个从失事直升飞机上跳落入海的外国少女。当时这女孩儿游向岸边时,他还为其抛了一个救生圈,出手相助过。否则的话,以当时对方已经大为消耗且将竭尽的体力,怕是未必能游到岸边,有可能丧生大海。

    游到岸上后,这外国女孩儿也是很感谢林旭的相救,对林旭真诚道谢过。只是林旭依据其非常流利连换三门语言的表现,却怀疑对方有可能是著名的CIA间谍,并没信任她的说辞与身份。事急之下,女孩儿掏出了枪威胁林旭,想让林旭迅速将她带离现场,但却被林旭踢掉枪后,又一脚将其踢晕了过去。

    这外国女孩儿最后的下场,是被随后赶来的警察带走了,但林旭却没想到这个时候,她竟然又出现在了这里。看这样子,应该是从警方的控制下逃脱了。而她眼下又是大檐遮阳帽又是大墨镜的装扮,显然也是不想让人认出她来。至于她原本的一头金发为何变成了现在的黑长直,应该是戴了假发,或是干脆自己染了发。

    “是我。”这外国女孩儿嘴角微微一笑,抬手取下鼻梁上架着的墨镜,露出自己俏丽的面孔来,果然正是林旭才见过不久的那张脸。她蓝色的眼珠带着很纯粹的色泽,像是蓝色的天空。不过这时在帽檐的遮挡下,带着一抹摄人的幽深。

    “是不是很意外?”女孩儿含笑着问,话落后,很不客气地探手把林旭面前的茶杯拿过来,将杯中还剩半盏的茶水一口饮尽。

    林旭略皱着眉头看着,并没阻止。合上手里的书放在桌上,他看着对方道:“是挺意外。不过你既然逃走了,那怎么不逃的远远的,还出现在我面前,不怕我再打晕你报警吗?”

    女孩儿将空茶杯放在桌上,斜着撑在桌上旋转着把玩,向林旭笑道:“我并没有想要找你,现在撞见,是很偶然的相遇,我刚好在外面的窗户里瞧见了你,所以就进来了。”

    说罢一顿,她接道:“至于你还想打晕我吗?我觉着我现在的状态,你不会有机会了,我的体力已经全部恢复了。说不定,我还会回敬你一下。你们中国人不是常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吗!”

    “你汉语学得不错,没想到连这句话也知道。”林旭略有些惊讶地点头称赞了一句。

    他这话倒确实是诚心称赞,一般外国人能把中国话说得顺就算很不错了,哪里还能说出成语、古语、文言文之类的。就算是偶尔能说得出的,也很难理解其意地把意思用对,还常会因为乱用成语、古语而闹不少笑话。

    稍作一顿,他接着道:“我很欣赏你的自信,不过有时太自信了,就会成为自负。”

    话音一落,他放在桌上的手微微用力一按。这一按之下,他掌中已是一道内力送出。然后便见那外国女孩儿正撑在桌面把玩转着的茶杯,忽然从她手上脱出。脱出之后,杯子横翻着沿桌“骨碌碌”而滚地划过一道弧线,便很准确无误地刚好又滚回到林旭面前,并且在到得他面前后,顺势一转,又翻转过来成竖起正放。

    外国女孩儿见状,不禁瞪大眼很惊讶地看着林旭,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这是你做的吗?你这是什么能力?”

    “你觉着呢?”林旭没正面回答,向其微微一笑,拿起旁边的茶壶,倾壶往杯中倒了杯茶水。

    “你难道有超能力?你到底是什么人?”女孩儿身子前倾,更加压低声音地盯着林旭的双眼问道。

    “你又到底是什么人?”林旭双眼一眨不眨地回盯着她反问道。

    “我叫杰西卡,你怎么称呼?”

    “我是问你的身份,不是问你的名字。”林旭摇摇头,道:“杰西卡这个名字,我觉着外国同名的至少也有几百个。”

    他言下之意,自然是并不相信对方所报的“杰西卡”这个名字,是对方的真名。如果这女孩儿真是CIA的特工,那恐怕其假身份比起李飞燕来,是只多不少。间谍特工这类,最擅长的就是弄些假身份掩藏真实的自己。

    且便不谈这个,外国人名字同名的确实也是极多,许多外国人起名,基本就是从《圣经》里面挑个名字,像是亚当、约翰之类,叫同样名字的非常多。相对来说,倒是外国人的姓更多,更加五花八门,所以分辨外国人的名字通常要看姓,有时还得加上中间名。

    这一点上,倒是跟中国相反,中国姓氏就是固定的那些,同姓的非常多,翻新与花样儿是在名上。不过以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完全同名同姓的却也是不少。

    “那你也至少该说个名字,哪怕是随便说个,方便称呼。”杰西卡倒并不在乎林旭相不相信她名字的真假,也没解释。这话的意思,也是并不在乎林旭同样报个假名字。

    “我觉着我们没必要再有更多的接触,称呼不称呼的,也就算了吧!”林旭却是连假名也不愿跟这身份来历绝不简单的外国女孩儿多说。说罢话,他端起面前的茶杯,作端茶送客状。不过想到刚才这杰西卡用过了他的杯子,他并没喝。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恩将仇报 隔山打牛
    面对着林旭的端茶送客,杰西卡并没识趣的起身离开,或者是她根本就不懂端茶送客的这种中国古礼。毕竟这姑娘说到底始终是个外国人,再是中国话说得溜,对中国的许多古代礼仪也未必了解。且就算许多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也未必对古代的礼仪、历史等全然了解。

    看了眼林旭手上端起的茶杯,杰西卡安坐如怡地道:“如果你不打算告诉我名字,那我就自己给你取一个了,嗯……”她故作沉思了下,笑着问:“你觉着杰瑞这个名字怎么样?”

    “不怎么样!”林旭皱着眉头,不满地放下了手里的茶杯。杰瑞这个外国名字他并不陌生,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小时候看过的外国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那个老鼠的名字。看着对面的杰西卡笑得一脸坏坏的表情,他觉着这外国妞是故意要取这个名字笑话他的。

    “好吧,告诉你名字也没什么,我叫许林。”为免这外国小妞再随便给自己起什么不靠谱的名字,林旭颇有些无奈地说了自己现在所用的化名。

    “哦,许林!”杰西卡见林旭终于说了名字,露出得意一笑,重复着念了一遍,她拿过桌子旁边靠墙放着的的纸笔,在便笺纸上动笔写了几下后,翻转过来向林旭问道:“是这两个字吗?”

    可能因为是书吧,有时人们读到什么名言金句,或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想要抄录下来,所以老板却是设想周到,在每张桌子上都有放了纸笔备用,以便顾客们需要时用到。

    林旭看去,但见杰西卡在便笺纸上正是写了“许林”两个汉字。不得不说,这外国小妞的汉字竟然写得不错,赶得上他们中国初中生的平均水平了。而这对他们来说是母语,是从小学习的。而杰西卡作为一个外国人,能把中国字写到这水平,确实是非常不错了。可见她的汉语,在听、说、读、写等方面,全都学得很好。

    而由此来看,却也更坚定了林旭心里认为这外国小妞是CIA间谍的可能。毕竟一个外国人,如果不是真的热爱中国文化,或是在中国生活工作,有必需学习汉语的理由,那实在没必要把汉语学到这么精通的水平。而且这杰西卡还不止掌握了汉语这一门外语,凌晨的那韩语同样说得很溜。精通多门外语,这显然是经过专门的学习与培训的。而如果不是学习语言专业的话,什么身份需要精通多门外语,而且对美国人来说,韩语也明显是非常小众的语种。就算是汉语,也不是需要必须精通的外语。再加上她又是跳飞机,又是身上带枪,身手不凡,还体力惊人。这些综合起来看,实在是特工间谍的技能。

    点了点头,林旭又再更加怀疑地看了杰西卡一眼,道:“是。”

    说罢,他顺势低头看了下腕上手表的时间,但见这时是下午四点多将近五点,却是才过去了一个多小时。距离京剧院的开场,尚有两个多小时。不过被这疑似CIA间谍的杰西卡撞到,林旭却是不打算再多待了。他虽然并不怕对方,但却不想与对方有更多的接触,以免被本国的安全部门盯到杰西卡时,顺便把自己也盯上了。他可不想被连累,也一点不想跟国家安全部门打交道。即便这杰西卡有可能不是CIA的,其身份与背景也绝不简单。这种复杂的,还是躲远点儿好。

    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林旭抬手向柜台处的服务员招了招手,示意结账,然后站起身向杰西卡道:“我还有事,要先走了,你随意!”

    “你有什么事?我看你是要故意躲着我吧!”杰西卡跟着站起身,把桌上放着的墨镜重新架到鼻梁上,遮挡住她一双显眼的蓝眼睛。

    林旭道:“我当然是要躲着你,我可不想跟通辑犯待一块儿!”

    “我才不是通辑犯。”杰西卡闻言,面上不由愠怒了下,“再说我落到现在这地步,还不是你害的。你昨晚要是听我的,把我带走,我就不会被警察发现了。”

    林旭刚要开口反驳,但注意到服务员已走过来地到了近前,便住了口,只是看了杰西卡一眼,等着服务员过来。

    “你好,你总共消费是26元。”服务员走过来后,向两人分别点了下头,站在桌旁向林旭说道。

    “哦!”林旭闻言点了下头,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打开钱包看了看,刚好有零的,便点出26元交给服务员。

    “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服务员接过钱,又含笑点头略鞠了半躬,恭送两人。

    林旭收起钱包又点了下头,转身往门口走去。

    杰西卡无需多言,便是立即随后紧跟了上去。

    出了书吧门口七、八步远后,林旭转身面对向紧跟着出来的杰西卡,摆手指向自己相反的方向,道:“请吧,你还跟着我做什么?”

    “我还没跟你算账呢,你把我害成这样,都不能光明正大地走在大街上,可不能白算了!”杰西卡理直气壮地道。

    “你怎么不提我还救了你呢?”林旭反问道,“在海边的时候,要不是我向你扔了个救生圈,你可能都没命游到岸边。”

    杰西卡道:“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我是很恩怨分明的。但我现在看你很不爽,我决定先报仇。”

    林旭道:“恩在仇先,我认为你应该先报恩。”

    “不,我一定要先报仇。”杰西卡坚持道。

    “那你就是忘恩负义,恩将仇报了!”

    “忘恩负义就忘恩负义,反正我现在就是看你很不爽。”

    “好,那你想怎么报仇?”林旭问。

    “让我也把你打晕一次。”杰西卡道。

    “如果你自信你有这个能力的话,那就来吧!”林旭闻言向她点头笑了笑,转身在前领路而行。这里还是在大街上,人来人往的,自是不能在这里动手。

    杰西卡闻言,想起刚才在书吧里面林旭在桌上所展示的那个神奇能力,不禁面色变了变,心里并没有太多的底气与自信。但她想了想后,紧握了下拳头,却还是随后跟了上去。

    林旭刚才在书吧内茶桌上所展示的,乃是手借物传力的本事。就跟他之前在飞鹰事务调查所中,轻敲了下桌面,就弹震起一张孙鹰的名片那一手一样。虽然所展示出的效果有所不同,但其中的道理却是相同的,都是借物传力,以及对力量的精微巧妙控制。

    这一手功夫在武学中,却是有个专门的术语,叫做“隔山打牛”。这名字说起来有些夸张,隔着一座山打死一头牛,非常牛逼厉害。但实质上的本质,就是借物传力。

    认真说起来的话,其实并没有多么神奇,任何一个普通人,都能够做到。就比如伸手用力狠狠拍一下桌子,那桌子上放着的比较轻的东西,都会在这震力作用下,被震的跳动起来。武功所表现出来的神奇,就是对这力量,能够做到更加精微与准确的控制。

    比如就像林旭之前在飞鹰事务调查所里所表现出的那样,精微准确地只弹震起了一张受力面极小的名片,而没有连带着震动到剩余名片与桌上的其他东西。

    另外,就是能把这种力量控制的更加巧妙,使其传达所作用的力量,并不只是向上的震力,还能转换为推力、拉力、引力等不同的力量。尤其对于修炼出内力的林旭来说,对这种力量的控制,就能够做到更加精微巧妙。而且还能做到不显于形,不需手部有多大的动作,只需内力一运,就可做到。

    就像他刚才在书吧里向杰西卡所展示的那般,只是放在桌上的手部发送出了一股内力,根本就没有外部的动作。所以杰西卡看起来,他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就把那只茶杯控制地滚到了他面前,实在是很像那种念力移物的超能力,以致于生出了误会。

    这也是外国人思维方式以及文化的不同,美国多那种超能力大片的科幻构想,而中国就有传统的武侠文化。所以遇见些不可思异难以理解的神奇能力,美国人立即所想到的方向就是超能力,而中国的话则就会往神奇的武功来靠。武功解释不了的,还有更加升级与神奇的仙侠,有道法与仙术。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好儿戏的转变
    以林旭现在的功力,当然还远远做不到真正的“隔山打牛”。但等他将来的功力提升,达到特别强大的地步时,隔着一座山发力打死一头牛这种事,却也未必做不到。

    他目前所知的武学最高境界就是传说中的先天境,说不定达到这武学绝顶境界,真正拥有一条神龙的力量时,就能够轻而易举做到真正的“隔山打牛”了。当然,目前只能是遥想。

    林旭带着杰西卡,往滨城京剧院的方向走去。不过他当然不是打算把这外国妞儿带去京剧院,他打算将其带到离京剧院不远的那座公园去,也就是兴盛集团办公楼后面的那座公园。

    这座公园叫人民公园,地图上有标明。公园占地面积极大,有将近千亩的范围,比林旭昨天带卫青衣去过的植物园都还要大上几倍。公园内除了种植有大量树木、花草、绿化带,外加池塘、湖泊、假山等景色外,里面还有着游乐园、海底世界等游玩场所,周边还有着大型的购物广场,另外还有个体育馆,是个很繁华热闹的所在。

    不过人流量大的的地方,却限于东边的游乐园与购物广场那一线外围边缘地带,剩余的大半景区内,因为占地实在太广,人撒进去也显不出多来,所以还是比较幽静。另外这也是人之常情,大部分人都还是偏爱热闹的地方,能静下心来安静赏景的并不多。

    占地广阔,游客稀少,尤其在这不逢着周末的白天工作日时,人流量也更是减少许多。林旭昨天不但路过人民公园几次,晚上也曾进去过,虽然没有深入,却也知其大概,有见到里面不少占地很大的假山与树林,有些地方鲜有人去。所以要找个没人的地方跟这外国妞儿动动手,距离不远的这人民公园实是个最好的选择。

    人民公园占地极大,并且是处于京剧院西边的方向,而卫青衣他们下榻的宾馆以及林旭刚才所在的书吧,也都是位于京剧院的西边。所以,事实上他们现在的位置,就是处于公园边缘,属于公园笼罩的范围。只不过他们目前的位置,并没有道路直通公园。

    带着杰西卡往京剧院方向前行十来米后,两人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处。到了这里后,林旭带着杰西卡左拐往北,换了一条道路。这条路便是直通公园的,路的名字叫绿意路。因为顺路望去,就能够一眼望到公园里大片的树木与绿色。倒是很贴合,起的也很有意境。

    这边是公园的东南角位置,游乐园就正位于这一边。沿路所望,还能够望到游乐园里非常显眼的一座高高竖起的摩天轮,正在缓缓转动着。

    “哇,摩天轮!”看到摩天轮后,后面跟着的杰西卡忽然眼前一亮地兴奋起来,轻呼一声后,紧赶两步走到林旭身边,向他笑道:“你是打算带到游乐园去玩儿吗?”

    说罢不等他接话,又自道:“我倒是忽然有个好主意,如果你带我到游乐园里玩一圈的话,那你打晕我的仇就算了,我不跟你报了。”

    林旭闻言,不禁面色讶然地转头看向杰西卡,她刚才还口口声声地说打还一次才算,没想到现在一见摩天轮,竟然改主意地说带她玩儿一圈就算。这未免也太没坚持,转变太快,也未免太过儿戏了些。

    不过随即再一想,这杰西卡年纪也不大,约摸十七、八的样子。正是少女年华,爱玩闹的时候,忽然转变地有这种想法,倒也并不算太为过。只是他心里一直暗自将其当作CIA特工来看,未免就有些先入为主地给其打上了狡猾、冷酷、无情等间谍的常见特性与标签,却是有些忽略了她本身的年龄。说到底,她也还只是个少女,就算真是间谍特工,这个年纪该有的天性,也未必就全然泯灭。

    说起来,人民公园里的这游乐园,林旭昨天本来还打算着要带卫青衣一起去玩儿呢!站在京剧院那边,也可以望见游乐园里那高耸竖立的巨大摩天轮。离得近,林旭本打算出了京剧院后就带卫青衣到这边玩一玩的,哪知道昨天一出京剧院就被曹一飞所带的那帮摩托车抢匪给围上了。后来跟着那帮人远离这边,事情解决后也就顺带着在那边不远的植物园里游玩了一圈,却是把这边给错过了。

    这时听着杰西卡的提议,远望着那摩天轮,林旭心里一时也不禁略有感慨。

    要说动手的话,他并不是非要跟这外国妞儿动手不可,心里也并不想动不动就开打。主要是对方先前嚷嚷着要报仇,蓄意挑衅,他为了想要尽快打发掉,这才答应的。如果能有不动手的解决方式,他也是很乐见的。只是要带着这外国妞儿到游乐园里玩一圈儿,他心里却也是很不情愿的。

    首先他想尽快甩脱掉这外国妞儿,并不想跟对方再有过多接触,以免这疑似CIA特工的外国妞儿不小心被人盯上的话,也顺便连带地把他也给盯上,徒惹一场没必要的麻烦。其次,就是他心里也单纯不喜欢跟这外国妞儿一起玩儿。哪怕这外国妞儿长得挺漂亮,而且很有欧美风情。

    “我不太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林旭婉拒道,“这样吧,我出钱请你玩儿,我就不作陪了,怎么样?”

    “没人陪,一个人玩多没意思。”杰西卡摇头道,“不用你出钱,我也有钱。这样,我出钱请你一起玩,这样不但咱们的仇算了,欠你的恩也能顺便报一报。不是想要我报恩吗,就先从这个开始吧!”

    “这种报恩方式就算了!”林旭可不稀罕这个。

    “我出钱请你玩,还有我这么漂亮的美女作陪,这难道还不算很好的报恩方式吗?”杰西卡很不理解地道,“我要是对任意一个男孩发出这种邀请,恐怕他们都会立即答应。为了得到我的邀请,可能还会排着队甚至动手打起来争抢。”

    林旭矜持地笑笑,道:“我不在这任意之列。”

    杰西卡想了下,想到个原因,伸手摘下墨镜看着他的双眼,很真诚地道:“你是不是因为还怀疑我的身份?我可以向你发誓保证,我真的不是CIA。”

    “那你到底是什么身份?”林旭问,“如果你不肯说的话,我很难不做这种怀疑。因为你的种种表现,都很符合我的猜测。”

    杰西卡忽然一笑,伸手指向那边的摩天轮,道:“你陪我去游乐园玩一圈后,我就告诉你。我们最后坐摩天轮,我会在摩天轮里告诉你我所有的事情。”

    林旭转头望了眼摩天轮,再转头看向杰西卡,不禁认真考虑起了这个建议。不过想了想后,他却还是摇头道:“其实你究竟是什么身份,都跟我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我也并不是非要深究你的身份不可。我现在想做的,只是想跟你保持距离而已。”

    杰西卡闻言,眼中不禁有些挫败与失落,不甘心地问:“你难道就一点儿都不好奇?”

    林旭笑道:“你们外国不是有句谚语,叫‘好奇害死猫吗’?我一点儿都不想做一只好奇的猫。”

    “那你是想做杰瑞了!”杰西卡闻言后一笑,忽然跟他打岔开起了玩笑。

    林旭听她又拿自己比老鼠,不禁面色变了变,正自面色不善地要开口说话,忽然腰带上别着的呼机“唔唔”震响了起来。

    看了杰西卡一眼,林旭低头掏出听机一看,不禁面色再是一变,更加难看起来。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分手讯息 杰西卡之谋
    “我们分手吧,关小姐,××××××××”

    这就是呼机上所显示的令林旭脸色变得更加难看的那条信息。后面那串所附的自然是来电号码,只是他被前面的信息所震惊到,后面电话号码的那串数字却是来不及细看了。

    这条呼叫信息一看,就知道是关落雪发的。提分手,又是姓关,自然是只有他目前的女友关落雪。何况在目前所有知道他呼机号码的人中,姓关的女性除了他妈之外,也就只有关落雪。而他母亲,当然不可能给他发这种信息。等他稍回过神儿后,一扫后面的电话号码,也辨认得出来那串电话号码前的区号,正是他们省城晋阳的区号,而关落雪目前也正是随其姐姐身在省城。

    扫过电话号码后,林旭立即抬头,寻找身边的电话亭。当发现不远处的一个电话亭后,他立即飞奔着大步跑过去。

    其实对于关落雪会跟他提分手,他心里也早有准备,而且是早在前些日子,关落雪家里所有人同意了她姐姐提议的让其初三到省城就读的这个决定后,他心里就已经开始有做了这种准备,做好了面对最坏情况的打算。后来关落雪姐姐关落雨亲自来学校,跟他面谈此事,要他们分手地强行棒打鸳鸯,也不过是更加深了这个准备。

    再后来,关落雪那晚半夜独自一人偷溜出来,摸黑赶了几里地都没人的野路来学校见他,让两人的情况有所挽回。他们商量决定了,既然关落雪家里所做出让她到省城就读的决定无法挽回改变,那两人就因情就变,发展维持几年的异地恋,然后等将来一起考入同一所大学后,就能够继续在一起了。那时两人完全成年,关系就可以向双方的家里人公开,关落雪姐姐关落雨也曾承诺了,如果他们上大学后还会选择在一起,就不会再阻拦他们。

    但可惜,关落雨虽曾说过这话,但却不会放任他们联系。在现阶段,她还是要棒打鸳鸯地拆散他们。所以,在林旭因李飞燕之事奔赴千里赶赴滨城之日,关落雨也做出了次日就带着关落雪提前赶往省城晋阳的决定。

    关落雨做出这个决定的具体时间,林旭不知道。但关落雪得空抽身赶往学校通知他这个事情时,他却正在飞往滨城的飞机上。因事出紧急,他走之前,并没有通知过关落雪,也完全没有料到关落雨会把赶往省城的时间提前到次日,就跟他赶个前后脚。

    关落雪赶到学校后,自是没能见到林旭,更糟的是,打电话呼他时,他因为乘坐飞机关了呼机,而下机后也一时忘了开,以至错过关落雪的好几次呼叫,让关落雪在学校空等他电话一个多小时后,伤心黯然地离去。

    林旭事后从黄容处得知此事,也是无法挽回,再加上关村没通电话,没办法联系上关落雪,让他连解释道歉的机会都没有。而他已远在滨城,就算连夜赶回去也是来不及,何况滨城这边李飞燕的危机并未解除,他也不能轻易抽身离去。

    他为了另一个女人丢下女朋友而远赴千里之外,虽然事出有因,李飞燕的情况在当时更危急些,但误会就此种下。再加上关落雪连呼他数遍等了一个多小时他都不回电话,虽也是事出有因,却也是更加深了误会。而事后联系不上,无法解释道歉,误会消除不了,也让两人的关系降至有史以来的冰点。

    在这种关系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再有关落雪姐姐不时地在旁煽风点火,蓄意要破坏两人的关系,非要拆散他们不可,也就让林旭心里对最坏的打算预见达到了顶点。

    只是他心里虽然做好了准备,也料到了关落雪有可能会跟他主动提分手之事,但却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而且是以这种很有些随便的态度,只是发个传呼信息通知他就算。

    他刚才还觉着,杰西卡所做的那个忽然改变决定的主意显得有些太过儿戏了些。但这时看来,关落雪对他说分手的这个方法却也似乎有些儿戏。或许,他们确实是太年轻了些。在成年人的眼中看来,他们都还是孩子,只是他们自觉已经长大了而已。

    他觉着,就算关落雪要跟他说分手,无论是什么原因,是为对他的误会,还是迫于她姐姐的压力,或者两者都有,再或别的什么。但不论是什么,他觉着至少都该当面说,也应该要郑重些。就算等不及见面,或无法见面,也应该在电话里的通话状态来跟他说。对这种有些随便的通知方法,他实在是有些接受不了。

    “可能是她觉着当面说或在电话里亲口对我说,说不出口吧?”

    林旭忍不住有些替关落雪设想地这样暗自猜测,但他赶往电话亭的脚下并没慢,他还是希望能跟关落雪亲口对话,听她亲口说为什么跟他分手。

    对于这个从小就喜欢暗恋的女孩儿,对于这段可称得上青梅竹马的感情,他还是并不想轻易放弃,想要尽量挽回。就算挽回不了,他觉着至少也该为自己那天没接到她的传呼信息解释几句并加以诚恳道歉。就算是分手,他觉着也应该要说清楚。自己犯下的错,歉意也一定要表达。就是不知道,她还会不会接他的电话。

    “喂,等下,别跑!”

    杰西卡见林旭瞧了眼呼机信息后,面色就是一变地变得更加难看,然后立即向旁边不远的电话亭冲去。事发突然,而林旭冲出去的速度也很快,所以她不禁略微一愣地慢了下,才反应过来地连忙叫了声,迅速在后面跟上。

    “还怀疑我是间谍,你这种身怀特殊能力,然后一看呼机信息就迅速冲向电话亭的表现看起来,也很像是特工好不好?”

    杰西卡迅速冲出去跟上的同时,心里对林旭也不禁有些暗自腹诽。而且说实话,她对林旭的身份也是十分好奇。林旭对她没太多好奇,却防止不了她对林旭已是生出了满满的好奇心。而且她也并不太在乎招惹出什么中国的秘密组织之类,反正她在美国及欧洲就已经招惹得不少了。也算是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说不定招惹出来中国的,还有助于她在几方势力中混水摸鱼,让几方互咬纠缠,她则能顺利脱身。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不讲道理 提前的理由
    “你别过来,站那儿别动!”

    林旭比杰西卡先一步跑到电话亭,拿起话筒后,他转身看到后面紧跟着过来,这时尚相距五、六米远的杰西卡,连忙指着杰西卡大声喊道。他可不想被这外国小妞儿听到自己的恋情秘密,而且待会儿通话中,电话那边的关落雪也有可能泄露他的真实姓名。

    杰西卡被他一喊,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不过随即却又迈步向前地昂头不爽道:“我凭什么要听你的?”

    “你只要在我打电话的时候跟我保持十米以上距离,我就答应陪你去逛游乐园。”事急从权,林旭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主意,只能以这个条件来作为交换。

    因为他不能确定关落雪呼叫信息后面所附的那个电话号码是不是她们姐妹俩目前在省城住处的电话,如果不是,关落雪是用公用电话呼叫他的话,那很有可能通知了这个分手讯息后就转身离开,不会留下来等他回电,所以他必须抓紧时间,一定要现在立刻回电,才有可能让关落雪接听到。不然的话,他只能等滨城的事情结束后,才能再赶去省城晋阳找关落雪当面谈。

    “好!”杰西卡闻言想了下后,便立即点头答应。答应后,她就倒转步子往后退去,一边退她一边指向林旭道:“不过你要是敢骗我,我可不会放过你。”

    林旭却已顾不得多理会她,见她答应了往后退开,就立即掏出电话卡插入卡槽,然后迅速按键拨打了呼叫信息后面的那个电话。

    “呜……呜……呜……”

    电话打过去,连响了好几声,却一直没人接。

    “喂!”

    正当林旭越渐失望,认为那边关落雪已经离开,或是干脆不愿接他电话时,电话又忽然被接起,传来了关落雪平日悦耳这时听来却显得柔弱的声音。

    “小雪!”林旭连忙叫了一声。

    “嗯!”关落雪轻应了声,“看来你这回收到我呼你的信息了!”

    “我那天确实是下飞机后一时忘了开机了,真的不是有意的,对不起!”林旭连忙就那天的事解释道歉。

    “我相信你。”关落雪道。

    “那你为什么还……”林旭没把“分手”两字说出,但意思不言而喻,自是指此。

    “我不是因为这个才跟你提……的。”在电话里亲口相对,关落雪似乎也没勇气说出那两个字。

    “那是因为什么?”林旭问,“因为燕老师吗?”

    “燕老师怎么样了?”关落雪闻言没作回答,转口顺着问李飞燕的情况。

    林旭道:“燕老师没什么大事,也没有严重外伤,只是昏迷了一晚上,受了点儿脑震荡。”

    “那就好!”关落雪道,“替我向她转达下问候。”

    “那你是到底为什么要跟我分手,总要给我个理由吧?”林旭再转回话题,接着问道。

    关落雪沉默了一会儿后,道:“我觉着我在你心里,好像并没有多重要。我知道你跟燕老师不是那种关系,但比起来,你跟她的关系还是显得比我更亲近。在我需要你的时候,你为了她,抛下了我。而且离开的时候,完全都没有告诉我。我不知道在你心里,到底是把我放在什么位置?”

    林旭闻言,忍不住在心里对比了下,一时还真分不出两人对他来说,到底谁更重要。这么看来,关落雪说得也没错,他似乎确实没把她放在那个最重要的位置。不过两人毕竟年龄还小,恋爱也只是相互喜欢,再加上正式确立关系的交往时间也并不长,所以也远谈不上什么爱。何况以林旭来说,他也真的不懂到底什么是爱,又到何种程度才算得上爱。

    “在我心里,当然是你比她更重要。”心里虽是那般想的,一时确实分不出高下,但话却不能这样照实话。甜言蜜语讲情话,说好听的哄女人,他还是会两手的,毕竟言情他也是看过那么几部的。虽然不善表达,但必要的时候,也还是可以来两句。

    “我没跟你说,是因为事情出得太紧急。我们前一天晚上得到这边撞燕老师的一个叫杨俊轩的人通知,当时他只说燕老师出了车祸,被送进了医院,具体什么情况还不太清楚。我一听车祸,当然是着急吓了一跳。新闻里报导出车祸的,可都是伤得不小,我难免往坏的想。所以当时就决定要赶过来看燕老师,而那时已经挺晚了,是晚上十点多快十一点了。这个点儿,咱们村里的人家自然是早睡了。我当时有想过要告诉你,但太晚不想打扰你休息,所以就没去。我不光跟你没说,跟我家里人也都没说,现在他们都还不知道。”

    “因为要赶最早的飞机,第二天,我们凌晨三点半就起床开始出发了。这么早,我当然也是不能打扰你跟我家里人,所以第二天也是没说。你千万别说我是为燕老师抛下的你,只是因为当时她的情况更严重,而我又不知道具体的情况。车祸重的话,可是会出人命的,希望你能理解我。”

    关落雪闻言又沉默了会儿后,低声道:“道理我明白,可在感情上,我还是接受不了。”

    对这话,林旭不知该如何接了。讲道理她明白,可感情上还是接受不了。这说句不好听的,还是根本不讲道理吗!跟不讲道理的人,他就实在不知该如何解释了。果然女人都是感性动物,有时候就是不跟你讲道理。心里叹了口气,他有些无奈地问道:“那你想要我怎么样?真的就只有分手吗?”

    关落雪想了下,道:“好,既然你说在你心里,我比燕老师更重要,那你能为了她远赴滨城,肯定也能为了我赶来省城。如果你明天能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收回那句话;如果不能,那我们就还是暂时分开,等将来能考上同一所大学再说吧!”

    “我……”林旭闻言,不禁皱眉地有些为难,但想了下后,还是答道:“我一定会赶到的。”

    “好,我等你。”关落雪道:“这是我的地址,你记下……”

    林旭连忙认真听着,用心记忆。

    “记下了吗?”关落雪说完后问道。

    “记下了。”林旭说罢,立即重复了遍那个地址。

    关落雪确认没错后,柔声道:“你路上当心点儿,要注意安全,也要好好休息,别太赶了。只要明天能赶到就行,晚点儿也没关系!”

    “我会的,你放心吧!”

    “好,那我就挂了!”

    “嗯,再见!”

    “再见,明天见!”

    听到那边关落雪先挂断电话后,林旭放下手里的听筒挂断,长吁了口气。

    “看来李飞燕师门任务的那个行动必须提前了,就今晚。她要是不去,我替她去搞定。”抽回电话卡,林旭心里暗作决定地道。

    虽然他是答应了李飞燕拖延时间,一时为晾着那个血滴子,能避开就最好避开;二是等弄妥了对杨俊轩的投资补偿后再动手,以弥补李飞燕心中的愧疚。

    但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之前那是没出关落雪要跟他提分手的事。现在事情到了这一步,他必须要提前行动,好结束这边争取明天赶到省城晋阳去。不能是他一直妥协着李飞燕,到现在,是需要李飞燕妥协他的时候了。这事又不是必须得拖,不能不提前。既然有提前的空间,他也有着需要提前的理由,那就提前去做。大不了撞上那血滴子就撞上了,他还真不怕这什么狗屁血滴子,会一会就是。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打折扣的承诺 脱身
    杰西卡在十米之外看到林旭挂上电话后,便又抬步走了过来。到了林旭身边,她笑着开口道:“打完了,我们走吧!”

    “走吧!”林旭略有些无奈地叹口气,点点头,绕过电话亭,沿路往公园里的游乐园走去。

    “我看你心情忽然有些不好啊,打了什么电话?”走了两步后,杰西卡偏头问林旭。

    “跟你无关。”不客气地回了句,林旭道:“我心情不好完全是因为你,如果现在你不让我陪你去游乐园,并且让我一个人离开,我心情就会立即好起来。”

    “想得美!”被人这么当面表现的不受欢迎,杰西卡面色也是有些难看,“你刚才答应我的,不准反悔。”

    林旭道:“我没说反悔,只是接下来,就麻烦你别跟我说话了,我确实心情不好。你越跟我说话,我心情越不好。”

    “我凭什么听你的。”杰西卡扭头不应,“另外,你心情不好,也跟我无关。我为什么要照顾你的情绪?我心情好就OK了!”

    林旭转头瞧了她一眼,没接话,只是加快脚步往前走去。

    “你慢点儿,走这么快干吗?”杰西卡连忙也加快速度跟上。

    只是接下来无论她说什么,林旭都是一言不发地不作理会了,就只当完全没听见,让杰西卡也是有些没脾气。说话得不到回应,说了几句后她也自觉没趣地干脆闭口不说了,只是脸色当然也很不好看。

    到了游乐园后,但见游乐园里的人却是不少。今天虽不是周末,但目前却还是暑假期间,而滨城又是座著名的旅游城市,所以外地来滨城游玩的人也是不少。人民公园做为市中心一座占地近千亩的大公园,也是个有名的旅游景点儿。虽然来到海滨城市,更多人选择的会是去海边看海景,来公园的并不太多,但公园内的游乐园做为孩子与年轻人都爱玩儿的地方,游人比起平日却还是多上不少。

    一进门,就能见到一片热闹的景象,人声鼎沸,人头攒动。尤其许多玩乐设备如过山车、海盗船等,都是属于惊险刺激的一类,一开动起来,便是响起一片片的尖叫声。

    看到这般热闹的景象,杰西卡一进游乐园,就立即兴奋高兴了起来。不过对于好静的林旭来说,这般热闹的景象却是反而有些皱眉,那些尖叫与喧闹声听到他耳中,也觉着有些刺耳。尤其是跟着一个一点都不想跟的人一起来游乐园,更是让他半点都高兴不起来。

    如果是换做关落雪、李飞燕或卫青衣的话,他还能够跟她们玩起来。至于这个外国小妞儿,就算了吧!

    他是答应了陪她逛游乐园,但可没答应陪她一起玩儿。至于逛游乐园吗,进来就算是了。

    “我们先玩儿哪个?”看着各色的游乐设备,杰西卡兴奋地转头问林旭道。

    “那个吧!”林旭伸手指向海盗船处。

    他这个却不是随便指的,而是发现附近的几个游乐设备,属海盗船那里的人最多。等着乘坐下一拨的人已经聚了不少,而等正在坐的这一船人停下来下船时,又会增添许多人,而且那时下船的往外走,上船的往里走,也会一时增添些混乱。他正是需要这种地方,好趁着人多混乱时趁机溜走,把杰西卡这外国小妞儿给耍脱了。

    “好,走!”杰西卡哪里知道林旭的打算,见状欣然答允,拉着林旭便往海盗船走去。

    路过一处卖冰淇淋的小店时,她还顺便过去买了冰淇淋。本来要买两支的,但林旭提前说了不要,她便只买了一支。

    边走边吃着冰淇淋,杰西卡很高兴地往海盗船走去。林旭在旁边稍落后半步地跟着她,而当走到海盗船旁边的人群处时,林旭却是悄无声息地越落越后。

    等到杰西卡想起来,转头要叫林旭时,才发现林旭已是不在她身旁。转着身子瞧了一圈,只见周围人头攒动,却是始终不见林旭的那张脸。一边搜寻着,她一边大声喊了几声“许林”,也是一直没人应。

    “这个混蛋,别让我再瞧见他!”

    杰西卡本就不笨,片刻后便立即明白过来,林旭是故意选在这人多的地方,然后趁着人群掩护,耍脱了她。还枉她刚才欣然答应,以为这家伙转过了弯儿来,想要跟她玩儿呢,没想到却是憋着诡计,她刚才竟一点儿没意识到。

    她不禁气得银牙暗咬,拳头紧握,分开人群出来后再找,也是发现不了林旭的身影。连忙跑到游乐园门口去找时,也是门里门外都没发现,这小子竟一下就跑得没踪影了。

    不过除了正门外,游乐园还跟公园联通着,出入口并不止正门那一个。但通往公园的出入口就多了,她一个人一时之间却哪里找得过来。再加上她又对这里不熟,更是瞪着眼没奈何了。

    “哼,不陪就不陪,没有你我一个人照样玩儿。不过下次若是再被我撞见,我可一定不会饶了这混蛋。”杰西卡最后,只能这般暗自发恨地自我安慰,然后一个人开始在游乐园里玩了起来。

    不过这回她第一个玩儿的项目没选别的,就先选了摩天轮。这个游乐园,乃至整个公园最高的建筑,就是这个巨大的摩天轮了。她还有些寄希望于登高望远,可以在摩天轮自己的位置转到高处时,能够从空中俯视,搜寻到林旭的身影。

    只可惜,她在摩天轮上转了一圈后,并没有能登高望远地发现到林旭的身影。不过她在摩天轮上,却是也另有些意外的发现。只是这发现对不对,她还没法立即确认。

    ※※※

    林旭离开海盗船旁边的人群后,就立即迅速游走地脱身远离,甚至不惜暗里略使了些轻功身法。反正这里人多,人挤人的,他在人群中左闪右闪,却也没什么人注意到。

    他猜到杰西卡发现他不见后,有可能会立即赶去门口处找他,所有并没从游乐园的正门离开,而是从另一边通往公园的几个出入口中选了一个先进入公园。

    反正这时距离晚上京剧院的演出还有不少时间,他倒也并不急于赶路。进入公园,迅速远离开游乐园后,他还在公园闲逛了一会儿,也舒散调节下自己心情。然后等时间快到时,才从另一边绕出公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巨力少女 推测怀疑
    晚上七点,太阳落山,天色黄昏。林旭离开公园,前往京剧院。

    京剧院就在公园附近,离得并不远,面向着京剧院的这边,公园离得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大约五百米,离得近的,则只有三百米左右。这么近的距离,再加上林旭脚下不慢,只几分钟的时间便赶到。

    到得京剧院门口时,林旭先往自己之前停在剧院门外的那辆摩托车开了一眼,确认还在,没丢后,这才抬步往剧院走去。

    这时距离七点半的正式开场演出只剩下了二十多分钟,剧院自是早已开放让观众进入。林旭赶到时,便已见到门口外已开始三三两两地不时有人进入。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还有些中年人,年轻人则几乎没有。这倒也本就不令人意外,京剧虽是国粹,但喜欢看戏听曲的年轻人却还是不多。相比起来,年轻人还是更喜欢流行歌曲。

    对于戏曲这门艺术,林旭也是并不例外,感觉欣赏不了,完全不知道唱的是什么。如果今天上台表演的没有卫青衣,他是一定不会来看的,他完全只是为了卫青衣而来。

    走进门口后,林旭跟着前面的人排队检票。检完票后,跟着走进里面的舞台大厅。进去一看,但见里面到的人竟已是不少,座位数基本上有坐了一半,而现在还没到点儿,后面肯定还会陆续有人来。

    这倒是令林旭挺有些意外,没想到喜欢看戏的人,竟然不少。当然,可能今晚也是因为有国家京剧院的团队演出,所以吸引到了更多的观众,平常应该是没今晚的多的。

    低头看了眼手中票上的座位号,他对号入座地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坐下。他买到的是中间靠后的位置,可能是来得早,他这时两边的座位上都还没有人。整个这一排的座位,目前连着他,也才坐下三个。虽说目前的上座率已差不多有了一半,但并不是完全照着座位顺序一排排坐满的。而且他所在的这一排,也是处在后面那一半座位中,自然是坐下的不多。

    坐下约摸过了三、四分钟后,忽然他右边的座位上有人过来。他眼角余光注意到,便转头看过去。只是这一看,却是不禁面色一变地大是惊讶,只见那人却竟然是杰西卡。

    “你怎么找到我的?”林旭皱眉大是不解地问。他可不相信这回又是偶遇碰巧的,京剧连许多中国年轻人都不喜欢,更别说这外国小妞儿了,他一点儿不相信对方是忽然想要看京剧才买票进来的。而且杰西卡面上所露出的得意笑容,也完全证明了她是特意找来的。

    得意一笑后,杰西卡又是面色一转,带着怒意地恨恨道:“看你这回还往哪儿跑?”

    说着话,已是坐到了林旭旁边的座位上,话音一落,还伸手往他胳膊上抓去,好像生怕他再跑了。

    “别动手动脚的!”林旭略微一收胳膊,让开了她的手。

    “我就是要动手怎么样?”杰西卡咬牙压低声音道。话音一落,又继续伸手向前往他抓去,这一下出手的动作比起刚才可快了许多。

    林旭见状,抬手一抓,捉住了她手腕,阻止她继续,“早要跟你动手时你不动,现在可不是合适的地方,别给我乱来!”

    话未说完,他忽然又是面色一变,露出惊讶之色。因为杰西卡被他抓住手腕的那只手并未老实,还在奋力挣扎,而且挣扎的力度,出乎意料的大,且是不断加大地越来越大。

    按理说,虽然西方人的体质因为饮食习惯、基因等,天生比东方人更加有些优势,但这种差距也不是太过巨大与明显的。可杰西卡这么个才刚在成年线左右的小姑娘,一用力,立即就展露出了堪比成年人的力气,且还是成年男性的那种大力气,远超同龄人应有的力量,就未免太过令人惊讶了。

    当然,有鉴于她有可能是CIA特工,理应接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与培养,有能够达到堪比成年男姓的力量倒也尚可算情理之中。只是在随后,她的力量还在不断越来越加大,可就令林旭非常惊讶了。

    一百斤,两百斤,三百斤,四百斤……

    林旭心里暗暗估算着杰西卡手上不断加大的力量,面上的表情也是显得越来越惊讶。

    直到杰西卡的力量增加到约摸一千斤,达到半吨左右时,这个增涨才终于停止下来。

    不过就算杰西卡这时手上的力量增加到了千斤,却仍是挣脱不掉林旭的掌控,她的手腕在林旭手中,仍是纹丝难动。单纯论力量,林旭现在可是能随手发挥出两千多斤的巨力,是杰西卡的一倍还多,岂能容她挣脱。何况除了力量,他还有着更加高超的对力量控制技巧。

    只是虽仍牢牢掌控局面,但杰西卡所表现出的千斤巨力,却仍是给予了他极大的震惊。若是眼前的这外国妞儿换成了一名中国女孩儿的话,他可能还不会有这么大惊讶。因为他本人深为了解中华武功的高深,以及修炼后所能达到的对力量的增长。换成是名中国女孩儿,他很自然地就会往这方面想,认为对方是跟他一样也修炼了功夫。

    可眼下换了这外国女孩儿,他就有些难以猜想了,难道对方也从小修习了中国武功。还是除了东方有神功外,西方也自古有流传着什么神秘的修行法门,可以同样锻炼开发人体极限,增长本身力量。

    仔细想一想,却倒也未必没可能。没道理这种修行方法就只有东方有,西方没有。就算西方真没有的话,也可以学习。目前西方国家中的华人可不少,很有可能这些人就把中华武术开枝散叶地传到了外国去。比如最有名的功夫巨星李小龙,他生前可是致力于发扬中华武术的,并且还开创了自己独有的截拳道,生前也收过不少弟子。

    有一个李小龙,就有着其他的功夫大师。他记得以前在某个新闻还是哪个节目里曾看到过,说外国唐人街的中国武馆很是不少。而且许多外国人,对神奇的中国功夫也很有兴趣。据报导,还有不少外国人不远万里地跑来中国拜师学艺,少林寺就曾收过不少外国弟子,据说还有出家的外国和尚。

    而杰西卡如果真是CIA等特工组织所培训的话,作为这等情报组织也没可能对中国功夫的神奇能力没有足够的了解。有了解自然就有吸收学习的兴趣,延请什么真正的功夫高手去做武术教官也不是没有可能。

    总之,外国人还是有极大的可能学习到真正的中国功夫,并且还有着诸多拜师学习的门径。

    只是,目前杰西卡这一身的巨力来源,林旭就暂时不得而知了,以上一切也只是他的猜想。可能是源于修炼功夫,或是西方流传的别的什么修行法门,也有可能是什么基因优化改造、特殊的强化药剂等科学性研究开发出的能力。外国人就爱搞这一套,美国大片里经常有什么政府或秘密组织搞的人体强化科学实验这类,还有研究超能力之类的。

    林旭对杰西卡的一身巨力十分惊讶,而杰西卡对林旭所表现出的比她更加强大的力量就更是惊讶不已了。随着她自己的力量发挥到极至,却仍是无法挣脱林旭的掌控,甚至还是纹丝难动,就可看出,林旭的力量实在是超越她太多。

    她对自己的力量有多大,有着深刻的了解。正因如此,她对林旭所表现出的力量就感觉更加惊恐了。她的力量能达到半吨,那对方的力量呢,怕是已超过一吨了。只有这种倍数级的优势,才能对她造成这种完全掌控的压制,她那只手根本就别想能动分毫。

    下午林旭在书吧向她所展示的那一手,让她原本还以为林旭是有什么意念移物的超能力,但没想到林旭本身的力量却也是强大的不可思议。目前为止,这是她所遇到的第一个完全在力量上超越并碾压她的人。

    自己这一身强大的力量是源自于所出身的那个政府秘密部门从小的强化与训练,那眼前这个神秘中国少年的强大力量又是源自于哪里?

    杰西卡这一刻的心中,更是又生起了满满疑问与好奇。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认输 交待
    “好了,我认输,快放开,抓痛我了!”

    使出了自己最大的力量都无能为力,挣脱不掉后,杰西卡坚持了片刻,便没奈何地开口求饶。

    林旭闻言,稍收了些力,但却并没松开手。而是接着手一动,略微换个位置后,改为扣住杰西卡的手腕脉门处,然后再略一用力,杰西卡立即不由“唉”地一声,登觉半边身子酸麻,完全使不上力了。

    “你对我做了什么?”杰西卡面上不由大是惊讶,并有些惊恐,不知道林旭到底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她感觉这回林旭好像并没用出多大的力量,但偏偏就弄得她身子酸麻,完全使不出力了。就好像是一部机器,某个关键部位的螺丝掉了后就立即瘫痪动不了了。她感觉自己,正是这个关键部位被林旭给抓住了。可自己身上有这种隐藏的关键部位,她竟然自己都不了解。

    “这就是神奇的中国功夫啊!”林旭解释了句,又不禁有些疑问地道:“你以前都没有过半点了解吗?”

    “功夫?”杰西卡闻言,却也是充满了大大疑问,“功夫不是布鲁斯·李那种的吗?厉害是挺厉害,但什么时候有这么神奇了?你这么抓住我手腕,我就感觉整个身体都动不了了。”

    布鲁斯·李是李小龙的英文名,这个林旭也知道,可见李小龙在外国还是挺有名的。不过杰西卡对功夫的认识与了解却也是基于李小龙的功夫片,这却让林旭有些意外了。

    按他所想,以CIA这种情报组织的能力,应该是对中国功夫这种神奇能力有着更加深入的了解与认识的。但杰西卡对功夫的认识却还是基于这种外国普罗大众的观点,这可就有些与他所想的不符了。难道这小妞儿真不是CIA的,还是故意装的。

    “经脉、穴位这些,也没听说过吗?”林旭接着问。

    杰西卡点头道:“听说过点儿,但我了解的不多。嗯,我有接受过穴位按摩,挺舒服的。不过,这个跟你现在对我做的有关系吗?”

    “当然有,我现在就是制住了你的经脉与穴位。”林旭抓着她的手腕抬了下手,接道:“这里有你手部的经脉,而身体的所有经脉是互相通连的。我通过控制你这处经脉的关键穴位,就等于暂时控制住了你身体的所有经脉……”

    “算了,说了你也不懂。”看着杰西卡瞪着一双大眼,听得满脸茫然,林旭有些没兴趣地懒得多说了。顿了下,转口接着之前的问题问道:“先跟我说下,你到底怎么找到我的?”

    “我觉着这个很有趣啊,你再跟我说说,不懂你教我吗,学会的话,以后我也能这样控制人了。”杰西卡却是不舍,不但要接着听这套,还想要学这招。

    “我没兴趣跟你讲,先回答我的问题。”林旭说罢话,手上略一使力,又让杰西卡“唉呦”一声,感觉身体酸麻难当,很是难受。

    “好了,我跟你说,不过你要先放开我,不然我就大声叫了!”杰西卡说着话,以眼神瞧了圈周边这时已来得越来越多的观众。他们两人所在的这一排,这时也又多坐下了两个,不过还没坐到旁边的。

    “那你最好听话点儿,不然我有的是法子制你。”林旭警告了句后,松手放开了杰西卡的手腕,他也不想弄到杰西卡大喊大叫,引得众人围观。那样的话,这场戏怕是没法看下去了。

    林旭一松手,杰西卡立即收回手抱着手腕边活动边揉着。听到林旭的警告,她也只是略微不服地回瞪了眼,倒再没什么别的举动了。

    揉了会儿后,她放下手,偏过头又是冲林旭得意一笑,道:“我是通过你的摩托车找到你的。”

    “你那会儿甩下我逃走后,我在门口找不到你,就立即回去乘坐了摩天轮,想着到了高处后看得远,看能不能在高空瞭望发现你。结果我坐着转了两圈都没发现,不过却是让我发现了你停在这边的摩托车。凌晨那会儿我瞧见过你那辆摩托车,还记得样子。”

    “你眼力和记性可是真够好的!”林旭忍不住有些惊叹,没想到却是自己停在剧院门口这边的摩托车暴露了自己。

    京剧院距离游乐园的摩天轮那边,也就是五百多米的距离,站在高处确实能一眼看见。而这中间还较为空旷,没有什么较为高大的建筑与遮挡物。杰西卡能在摩天轮上望到京剧院这边并不出奇,出奇与意外的是她眼力与记忆力是当真好。凌晨那会儿只是看了眼他的摩托车就记住了样子,而且当时在摩天轮上隔得那么远还能够一眼认出。这种能力,当真不是普通人所能具备的,让林旭忍不住又多了条怀疑她是间谍特工的可能。记得他曾看过的某部电影里,就曾展现过,为了训练特工短时间内记忆大量情报的能力,培训部门就会对此做专门针对性的训练。

    杰西卡闻言,又是微微一笑,接道:“我当时在摩天轮上注意到后,其实也不是特别肯定就是你的摩托车。但我当时也没别的办法找你,所以就过来赌一赌。嗯,你们中国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她托着下巴想了下后,双眼一亮地想起来道:“对,死马当作活马医,就当是撞运气试试。当时那个书吧外并没有你的摩托车,如果这边真是你的摩托车停在这里,我想你肯定会过来骑的。所以我就过来这边,然后找了个隐蔽的地方一直守着,没想到还真的守株待兔,终于把你给等到了。”

    林旭听到“守株待兔”,不禁略微有些皱眉,他可不是兔子。不过杰西卡这句成语,用在这里却也没错,只是他听来觉着有些刺耳。摇摇头,他有些无奈地道:“算你运气好!”

    “有人说过,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杰西卡闻言,又是略带着些得意地哈哈一笑。

    “不过今天就到此为止了,这场戏看完散场后,希望你不要再跟着我。否则我真的对你不客气,抓住你再把你交给警察去。”林旭又是郑重警告道。

    既然已被找到,林旭这时也是有些没法。演出马上就会要开始,他不想错过这初次观看卫青衣的表演,所以也就不好为了甩脱杰西卡而再次逃离。眼下也就只好任杰西卡留在旁边,等待这场演出结束后再说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条件 应付教学
    “如果你能把这招教给我,我就答应你。”杰西卡眼珠一转,提出条件道。

    “我可以教给你,但你能不能学会,就要看你自己的了。这招看似简单,但实则涉及到很高深的武学体系与理论,许多东西怕是你理解不了。”林旭虽看似答应,但却提前埋下了推脱的借口。他只负责教,可不负责包教包会。学不会是你理解力的问题,不是我教的不用心。本心来说,他也确实不愿教,只打算随便指点几下应付过去。

    不过他说的这话也并不全是唬人用以推卸责任的,这一招确实是看似简单,实则高深。因为扣脉门制人,用的并不只是力,更多的是靠气,是以内气侵入对方经脉进行封锁制约。如果没有修炼出内力,只凭蛮力施展,就是把对方手腕抓断了,也做不到只凭这一招就制住对方,使其全身无法使力。

    而杰西卡这外国妞儿对中国功夫的基本了解都十分有限,更别谈什么气与内力了。所以林旭心里已认定,她是肯定学不会的。但他为了尽快打发这小妞儿,免得其节外生枝,另生什么别的事端,却还是要答应,不能说不教。对方对他有所求,自然也就会听话点儿。

    “真的很难学吗?”被林旭这么一说,杰西卡也不禁有些生怕地担心自己学不会。想想林旭之前说的经脉、穴位等东西,她确实是不了解,只限于粗浅的听说过。

    “当然。”林旭很肯定地点头。

    “那你学了多久才学会的?”杰西卡问。

    “从小学到大才学会的。”林旭故意增加学习的时长与难度。

    “那是多久?你今年多大,总不会一出生就开始学吧?”杰西卡眨巴着眼睛认真地问。

    林旭略想了下,瞎编道:“我从六岁开始学起,今年十六,正好花费了十年。”

    “这么长?”杰西卡惊讶了下后,忽然道:“哎,你今年十六啊,我也是十六,咱们正好同龄呢!”

    “是吗?”林旭闻言,忍不住又从头到脚地重新打量了下这外国小妞儿。他从外表判断,一直以为对方是十七、八了,甚至十九、二十也觉着有可能,没想到却是才十六,实在判断的太超前了点儿。

    不过随即想起看过的外国电影里,欧美的小孩儿发育确实都比较早熟些,普遍比东方人长的快。十六、七的往往看起来都已经是发育很成熟,瞧着像成年人了。所以他对杰西卡有这种误判,倒也并不意外。不过他这个十六,是现在所用的许林这个假身份的年纪,他实际才十五,而且是虚岁,而外国人报年纪通常是说周岁,所以他还是比杰西卡要小。

    “我们西方人发育是比你们要快些!”杰西卡瞧着林旭重新打量她的眼神,也看出来了其意,随口解释了句后,她沉吟了下,转回正题道:“嗯,我决定了,还是要学,你先教我就是,学不会的话,我不赖你!”

    林旭点点头,道:“既然你确定要学,那好吧!手伸过来。”

    杰西卡闻言欣喜一笑,立即把手伸了过去。

    林旭抓住她手,翻转过来让其掌心朝上,然后指着她手腕部位,道:“这个就是我刚才抓的位置,叫脉门。这是手部经脉上的一个重要穴位,就叫脉门穴,还另有一个名字,叫内关穴。中医切脉时,也是要把住这个位置来听诊的,这是最准确的手法。”

    “具体的位置你记住,是在手掌底部这个横纹上面的两寸处。”林旭伸手指点着,“两寸换算成厘米,是大约六厘米半,换成你们西方用的英寸,则是大约两英寸半。”说着话,他伸手按下去,“然后在这个距离的位置,你能感觉到这里有两条筋,这个穴位就正好……”

    “哎,姑娘,你坐的这个位置好像是我的啊!”林旭刚讲到此处,不想杰西卡另一边走过来位年约六十的大妈,伸手轻拍了下杰西卡的肩膀提醒她道,同时也打断了林旭的话。

    杰西卡刚才进来倒也是有买了票的,不然检票的也不会轻易让她进来。但她既不是跟林旭同时买的票,也不是紧跟在林旭后面买的,晚了林旭有好几个小时,自然不可能买到跟林旭紧挨的座位。所以她这时,确实是占了别人的位置。

    不过眼下她正跟林旭学习,而林旭刚才也正讲到关键处,她自是不想跟林旭分开。闻言忍下被忽然打断忍不住要发作的脾气,她转过身去向那大妈展颜一笑,道:“很抱歉占了您的位置,不过能不能请您跟我换个位置,因为我不想跟我朋友分开。我们买票时,很不巧地没买到一起。”

    “哟,这还是个外国姑娘啊!”因为已到晚上,又是室内,杰西卡这时并没戴墨镜与帽子,这一转头,立即暴露出了她的典型欧美人长相。那大妈见状,不由惊讶了下,随即笑道:“外国人来看我们的京剧,还是这么个年轻姑娘,可真是挺稀罕的,中国话也说得挺好。”

    顿了下,她接道:“按理说呢,既然是外国友人,我让一让也没什么,不过我也是跟老伴儿一块儿来的,也不想跟老伴儿分开……”说着话她转头以眼神瞧向自己身后,但见她身后确实还跟着个老头儿,见杰西卡与林旭瞧过来,也向两人笑了笑。

    杰西卡瞧过之后,收回目光重新转到面前的大妈身上,然后伸手从座位旁的包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递过去道:“让您换座,确实很抱歉与失礼。这是我对您的歉意与补偿,还请您收下。”

    那大妈一看到钞票,不由双眼一亮地有些移不开目光,嘴里道:“你这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这多不好意思,快收起来,收起来!”

    “没事,这是我坚持要补偿您的,还请您帮下我,我真的不想跟我朋友分开。”杰西卡说着话,直接把钱塞到了那大妈手里。

    大妈稍作推拒了下,便攥紧钱地笑道:“那成吧,大妈就让让你!”说罢,转过身去推老伴儿往外走地道:“走,咱另找个,这肯定坐不满有空位的,咱们另找两个去!”

    “好了,接着讲吧!”目送那大妈与其老伴儿离去后,杰西卡立即转回过头,又把手放到林旭手里道。

    林旭对此事件并没插半句嘴,这时也只是多瞧了眼杰西卡的那个背包。凌晨那会儿,杰西卡从爆炸的直升机上跳落海中,当时好不容易游上岸后,也是显得有些狼狈。身上除了把枪外,基本也没别的多余东西。而等到她被警察发现后,身上带的东西肯定也差不多都会被当成证物清理一空。而她逃走时,怕是也来不及多带别的。可她现在不但从头到脚地换了身行头,竟然还弄到了钱。

    林旭心里猜测,她弄来这些怕是多半没走什么正途。不过对此他却也懒得多管,只是心里想了想,根本连提都没提。轻咳一声后,他重新按住杰西卡手腕处的脉门穴,接着讲解道:“嗯,这个穴位就刚好在这两条筋的中间。穴书上记载是,‘腕横纹上二寸,两筋间’,你好好记下。”

    说罢,他便收回了手去。

    见林旭收回手后,杰西卡便自己在手腕上比划摸索。这只手被林旭按过,她还记得位置,很好找。所以她自己重新按了按后,接着便调转过来,在林旭没挨过的另一只手上试验寻找。找到后,还抬手过去给林旭看地道:“是这里吧?”

    “嗯,没错,找得很准。”林旭随口夸了句。

    杰西卡闻言一笑,道:“那我在你手上试试吧?”

    林旭没答话,只是抬起手递给她,示意她随意。

    杰西卡又是一笑后,便抓着他手地在他手腕处寻找起来。

    不想才看了没几下,忽然大厅中灯光一暗,座位区隐入了黑暗。与此同时,下面舞台上的灯光则亮了起来。一束圆形的灯光,投照在幕布上,却是时间已到,准备开场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演出开始 事情难办
    不多时,音乐响起,幕布拉开,戏开场了。

    突然的灯光一暗,打断了杰西卡抓着林旭手腕在其手上实验寻找脉门穴的举动。而这时听到音乐响起,她不由又被吸引了注意力。因为戏曲的配乐对她来说,是完全没听过也从没接触过的一种另类风格音乐。

    “这是什么音乐,听起来很另类,也挺有趣的,是用什么乐器演奏的?”好奇之下,杰西卡转头向旁边的林旭问道。

    林旭有些无奈地解释道:“这就是唱戏的配乐,演奏的乐器有二胡、唢呐、笛子、笙、鼓、锣这些,都是中国传统的乐器。你从小在外国长大,当然是没听过。”

    他虽然并不喜欢看戏、听戏,但戏曲已是溶入中国人生活的一部分,他从小耳濡目染,自然也是有接触过。比如村里有人过世了做白事,就会请附近的戏班子来唱戏,下葬时也会有吹鼓手跟着一路吹打地送葬。所以这些乐器,他从小都见过。甚至他家里还有把二胡,他爷爷就会拉,另外还有钹、锣、鼓、梆子这些,他从小也玩儿过。

    做为外国人,对于另一个国家的文化及各方面,在初次接触时,总难免保持好奇,对没见过没经历过的都很感兴趣。杰西卡目前就是这样,而且她的好奇心还更强烈些。所以对戏曲的这初次接触,她一时竟很感兴趣,在被没听过的另类风格音乐所吸引后,她便瞧着下面的舞台,竟津津有味地观看了起来。

    只是她看归看,却是还一直抓着林旭的手不放。但林旭却不想跟她一直保持这种亲密的动作,眼见她好奇之下竟对京剧起了兴趣地观看起来,他便轻轻一动,将手从杰西卡的手里抽了回来。

    “哎!”杰西卡察觉到他抽回手后,还有些意外地一时不舍,想要追着再抓住。但手伸到一半,想起两人终究不是什么亲密关系,便顿住地放下手,转头道:“我先看一会儿,等下你再教我。”说罢,便又转过头去看戏。

    杰西卡在初次接触的好奇心之下看得津津有味,挺感兴趣,但林旭却是没什么兴趣地听得想打哈欠。

    今晚是国家京剧院的代表团队唱主场,表演的共有两个曲目,一个是《四郎探母》,另一个便是《穆桂英挂帅》,两出曲目都是关于杨家将的。两场戏加起来,总共时间是两个小时左右,演出结束后要到晚上九点多了。

    眼下第一场戏唱的是《四郎探母》,而有卫青衣参演的,则是后面那场的《穆桂英挂师》,所以对于这出没有卫青衣的戏,林旭自然也就表现的兴趣缺缺了。他倒是知道,这出《四郎探母》唱主角,扮演杨四郎的,正是卫青衣的父亲卫建林。卫青衣昨天有告诉过他,剧院大厅里的演出信息上也有标明。不过尽管如此,这出戏却也仍旧没让他生出太多兴趣,听得还是有些乏味。

    好在他是个能坐得住的人,就算什么事情都不干,也能独自一人干坐上几小时一动不动地发呆,所以这时虽对看戏有些兴趣缺缺,却不影响他安稳坐着,看起来还是表现得很有耐心地在观看。只是脑子里,他却已转移注意力地转而去想别的事了。

    因为突然的变故,关落雪算是给他发来了最后通牒,所以他明天必须赶往省城晋阳去见关落雪,这样才能挽回两人将要分手的这段关系。虽然事实上他对这段关系也并非是割舍不下,便是分手也不会就如何,绝不会有什么要死要活、痛不欲生之类的,但这毕竟是他美好的初恋,如果有可能,他还是想要尽量去挽回与维系。眼下关落雪对他的要求,他并非做不到,所以他还是要尽量去完成。

    既然明天就要走,那他眼下在滨城要做的事,也需要好好规划安排一下,没完成的都需要抓紧时间完成。比如帮李飞燕完成她的师门任务,这事必须提前到今天晚上就要办,办完他才好放心第二天走。而且答应了卫青衣来看她的演出,且票已提前买好,所以现在也还是照样来了。

    倒是他还答应过卫青衣,说临走之前一定找机会请她吃顿饭的,并且说了要说到做到。但现在看来,这件事却是有些困难了。原本一周的时间内,他还是有着充足的考虑能找到好机会的。但现在他提前到明天要走,这剩下请卫青衣吃饭的时间与机会也就只剩下了今晚与明天一早。而这两个时间点儿,卫青衣则未必有机会单独抽身出来。

    但既然是答应过卫青衣的,并说了要说到做到,他还是要想办法去尽量完成。承诺过的,就不能轻易失信。

    “演出结束后,我就去后台找她,看能不能找到机会。然后回到酒店后,我就要说服李飞燕今晚就提前行动。就是要说服她,恐怕要把跟小雪的事跟她说一说了。唉!”

    林旭这般想罢,有些烦恼地叹了口气。如非必要,他实是一点儿不想把自己跟关落雪的事说给李飞燕听的。首先这是自己的恋爱事,属于自己个人的私密,自然不愿随便透露。不止李飞燕,任何人他也不愿说。其次说了这事,说因为李飞燕而害得他跟女朋友关系紧张得要分手,也好像显得有些怨怪李飞燕。他可一点没有怨怪她的意思,也不想她背负这种内疚。可现在看来,不把事情的原因说清楚,说出他为什么必须提前行动的理由,怕是说服不了李飞燕。

    “怎么了,忽然叹气?觉着这戏不好看吗?”杰西卡的耳力却是挺好,林旭这边只轻叹了一声,她就已听到,转过头来问。

    “我确实对看戏没什么兴趣!”林旭看了她一眼,低声回道。

    “没兴趣那你为什么买票来看?”杰西卡很是不解地问,“我觉着这戏还可以啊,虽然看不太懂,但我觉着这种表演形式还是挺有意思的!”

    林旭摇摇头,道:“我买票不是来看戏的,是来给人捧场的。”

    “你捧场的是女孩子吧?”杰西卡忽然很敏感地猜测问。

    林旭笑了下,没作答,但显然也是默认了。

    “是哪个?出场了吗?”杰西卡转头看回向下面的舞台上,搜寻着可能的那个人选。

    “这个就与你无关了,演出你赶紧离开就是!”林旭自然不会明言指示是谁,免得这杰西卡身上真有什么麻烦,会因此而连累到卫青衣。就是这杰西卡本人,也算是个潜在的威胁。这小妞儿性情不定,变幻莫测,指不定会弄出什么幺娥子呢,出问题他自己顶着就好。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气与呼吸 占据主动
    见林旭不愿说,杰西卡也没有强求。顿了下,她转过头道:“好了,你接着教我吧!准确找到手腕上那个脉门穴后怎么样,接着只需要用力按下去就行了吗?”

    她对京剧到底只是一开始的好奇才引起的兴趣,在观看了这么会儿后,虽然还是觉得这种艺术表演形式新奇有意思,但终究还是谈不上一看就喜爱上,这时便开始转移开注意力,要接着学那招。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林旭摇头道,“是用力,但不是用外部的蛮力,而是用内部的力量。这种内力,就是我们中华武学中经常提到的一个字——气。”

    “气?”杰西卡重复了下这个字,只觉高深莫测,不明觉厉,而且以前似乎也隐约听人提起过。但到底是什么,她又不是很了解了,便问道:“气是什么?”

    林旭道:“气是身体内部所产生的力量,我们的功夫讲求‘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这个气,你也可以理解成呼吸,但又不是普通的呼吸,而是一种特殊的呼吸方法。比如有种‘逆腹式呼吸’,你听说过吗?”

    “听说过。”杰西卡立即点头道,“不但听说过,我自己也会。”

    林旭点头道:“看,这就说明了,呼吸方法并不是只有一种。世界这么大,还有很多种别的呼吸方法,只是很多人不注意,忽略掉了我们生活中最平常普通的呼吸。”

    “但没有人可以缺少呼吸,没有呼吸,这个人的生命就终止了。所以,呼吸,也就代表着生命。而通过独特的呼吸方法与长久锻炼,就可以壮大我们的生命本源,这就是所谓的‘内练一口气’。”

    “这么神奇?”杰西卡不禁听得十分惊讶,又追问道:“那到底是什么样的特殊呼吸方法?你可以教我吗?”

    林旭没回答,只是又问道:“你学过射击吗?”

    “当然,不记得凌晨我们初次相见时,我还拿枪指过你吗!”杰西卡并不避讳这个问题,还小幽默地开了个玩笑。但回答过后,却又不禁眼神奇怪地看着林旭,不明白正谈着“气”与“呼吸”呢,为什么他忽然把问题给扯到这上面来。

    林旭不理会她的眼神,说道:“既然学过,那我想你的教官也应该教过你,开枪的一瞬间,最好能够屏住呼吸,这样做可以提高注意力,增加射击的精准度。”

    “嗯,是有教过。”杰西卡点了下头后,忽然回味过来地看着林旭反问道:“看来你也有学过?”

    林旭仍是不理会她的问题,道:“屏住呼吸,并不是简单的停止呼吸,而是先吸一口气后憋住,这也属于是呼吸方法的一种。而这,就是呼吸所带来的力量。当你锻炼时,你会需要更多的呼吸。当你用力时,也会需要深呼吸。所以呼吸不止是生命,也是力量。通过特殊呼吸方法的锻炼与调节,就能够激发‘气’的力量。”

    “那到底是什么特殊呼吸方法?”杰西卡忍不住又追问。这家伙简直要急死人,说得那么厉害,却总是吊人胃口,不说关键的地方。

    林旭微微一笑,道:“每个人的气都不同,需要靠自己长久的锻炼与领悟,才能最终激发自己的气,这个我帮不了你。”

    他前面讲的都没错,但也不算全对,起码就没讲“精”与“意”,只谈了“气”与“呼吸”。虽然呼吸炼气也是炼精化气的一种方式,但他只谈了枝叶,完全没讲根本。至于最后这句,就是完全胡侃乱忽悠了。每种修炼,当然都有一定的方法,完全靠自悟,怕是杰西卡到死也未必悟得出来。就连他本人的武功是自学,也是终究有书籍的帮助,只是没有明师讲解指点罢了。

    “我不信,肯定有方法的,你是不是不肯教我?”杰西卡却也不是好忽悠的,一下就听出来了问题,“就算真的每个人的气都不同,那你能成功,肯定是领悟到自己的方法了。你的方法就算不适合我,也至少能给我做个参考。说到底,还是你不愿意教我。”

    “之前可说好了的,我只教你,但不保证教会你。”

    “可你现在是明明知道方法,却不愿意教我。”

    “这东西确实很大一部分需要靠自己的领悟,不是光教就能教会的。如果很快就能被教会,我怎么会花了十年的时间才成功?”林旭继续拿自己瞎编的十年苦功说事。

    “但你总要教我个方法啊,不然我怎么开始练都不知道。”杰西卡为自己据理力争。

    “我花了十年时间才辛苦领悟的东西,凭什么轻易教给你?”林旭振振有声地反问。

    “好,那你要我付出什么代价才肯教我?”杰西卡终于想明白了问题关键,有些暗自咬牙地道。

    林旭心下暗暗得意一笑,道:“先把你真正的身份来历告诉我,还有你究竟惹了什么麻烦。”

    “就这个?”杰西卡闻言不禁一笑,“我本来就有打算要告诉你的,你何必还要绕这么大圈子。你那会儿要是不甩下我离开,我现在早就已经在摩天轮上告诉你了。”

    “不一样。”林旭摇头,“那时我是被动的,但现在我是主动的,我喜欢占据主动。”

    “那我们另换个位置说吧,这里有些不合适。”杰西卡瞧了眼周边位置上的观众道。

    林旭与杰西卡旁边紧邻的座位都没有人,但前后排都有,而且旁边座位也只间隔一个就有人,两人之前说话为免旁人听见,都是互相凑近地头挨着头贴在一起的。但现在将要说的事太过秘密,杰西卡为求保险,还是想要另换个更没人打搅的位置。

    林旭闻言点了下头,指向最后一排靠边的角落里,道:“那就那里吧,那儿没人。”

    今晚的票本就没卖完坐满,到戏开场时,也只坐满约摸七成多将近八成的样子。票本就是先紧着前面的座位卖,后面没卖出去的自然都是空座。而两边最后靠墙的位置是最不好的,所以便是有人没按着座位号坐的,也没人选择坐到最角落里,两边角落都还空着一大片,旁边都没有人。

    杰西卡顺着林旭指向看了眼,便点头答应,两人当即离座换位。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强化药剂 曲折经历
    换到角落的位置坐好后,杰西卡沉吟着靠在椅背整理了下思绪,向林旭说道:“首先,我要再次强调并纠正下你,我确实不是CIA的间谍。不过你怀疑我是间谍特工,虽然并不准确,但也有些关系。我从小确实是按照特工技能进行培训的,而且比特工培训的更严格。培训我的是一个非常秘密的政府机构,秘密到这个机构的名字,全美国都没有几个人知道,保密级别比CIA还要高。具体名字我就不说了,你知道了可能会给你带来麻烦。”

    林旭听到这答案后,并没有太过惊讶,只是看着她,等她接着说下去。虽然她说不是CIA的,但这听起来跟CIA也差不多,所以对类似的这种身份,他心里也是早有准备。至于那什么秘密机构的名字,他本来也没就兴趣知道。就算知道了,他也不清楚这机构到底有多秘密,牵扯又到底有多大。他对美国可不熟,除了CIA与FBI这种非常有名,美国电影电视里出镜率最高的两大情报机构外,其他的他就基本不清楚了。

    “培训我的这个秘密机构,其实并不是情报组织,而是一个科研机构。”杰西卡看了林旭一眼,接着说下去,“这个机构主要研究的,是人体强化药剂。我能拥有现在的力量,就是这种强化药剂的作用。我实际上只是他们试药的实验品,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大多都是从孤儿院挑选出来,然后从小就被送进去,开始做严格的体能训练及各种专业培训,为将来的注射药剂做准备。在那里我甚至没有正式的名字,只有一个19号的代号。杰西卡这个名字,是我在孤儿院时期用的,但姓什么我就不记得了,也从来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

    她说到这里,语气有些沉重。略停顿了下后,才接着说道:“这种强化药剂,目前还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而且还有着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致死机率。就算是成功融合药剂的人,据说也很少能在注射药剂后活过十年以上。我是今年才注射成功的,不知道能不能活过三十岁?”

    说到这里,她不禁苦笑了下。而林旭听到这里,则是不禁动容。在此之前,他其实有猜到过杰西卡一身巨力的来源,有可能是什么科学研究的人体强化药剂之类。没想到还真是,让他猜着了,所以他对此并没显露出什么太多惊讶,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这种强化药剂竟然有着这么严重的副作用,会缩短使用者的寿命,这怕是提前透支了人体的生命力。更别说那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失败致死机率了,这种撑不过去死了的,怕是生命力不行,透支不过来。

    本来他是对杰西卡嫌烦有些讨厌的,但听到这里,他则不禁改观地生出了怜悯之心,觉着她很可怜。从小无父无母,还被带去了这种惨无人道的冷血政府机构。好不容易在强化药剂下活了下来,并取得成功,但却又面临着活不过十年以上的命运与诅咒。也难怪她在听说了他所描述的特殊呼吸法可以壮大生命本源后,就对此表现得兴趣更大,甚至有些迫切了,她看来是把这特殊呼吸法当救命稻草了。

    轻叹了声,杰西卡忽然笑了笑,道:“其实我们这一批还是很有希望的,以前用来试药的大部分是死刑犯与自愿的士兵。但这些人的成功率一直不高,所以有人提议选一批孩子,然后从小进行专门的针对性训练与培养来适应药物,这样可以增加成功率。我们就是属于第一批,而且事实证明了这方法确实有用,我们这一批的成功率就高了许多,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人都成功了。所以,我们这批目前最成功的实验品,也有希望突破极限,打破注射药剂后活不过十年的诅咒。”

    “成功之后,我们就开始做实际测试与考察,被借调到各部门出各种任务,在这过程中也接受更加专业化的各种培训。我这一次的任务,就是潜入朝鲜刺杀一名叛逃的CIA特工。最终的结果是,我完成了任务,但在这过程中,我也被那名叛逃特工说动,在完成任务后自己也叛逃了。”

    “是不是挺讽刺的?我去刺杀叛逃者,结果自己也叛逃了。”杰西卡笑着问林旭,但没等林旭开口说话,她便又已接着道:“其实我叛逃的心思不是这次任务才起的,是早就有的。我早就过够了那样的生活,受够了那样的日子。而且,如果我的生命只剩下了不到十年,那我为什么还不为自己活着?让自己活的更舒服快乐一些。”

    “以前不逃,是因为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而这次在朝鲜的任务,我认为是个好机会。朝鲜与美国是敌对国家,美国没可能在朝鲜的领土上对我进行大肆搜捕,甚至但凡有美国人进入朝鲜,都会受到很严格的审查,这有助于我更好的潜藏与逃脱组织的追捕。但我没想到,我还是低估了组织对我的重视以及他们的神通广大,我竟然没藏多久就被他们找到并抓住了。然后他们打算把我就近先押送到韩国的美军基地,再在那里转乘军用运输机返回美国。”

    “然后,就是你凌晨看到的那一幕了。我在他们飞往韩国的直升机上提前醒来,并且又再实施了一次逃脱。在与飞机上看押我的23、28号冲突中,23号不小心开枪击中了飞行员,然后飞行员就在受伤难以控制与有些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把飞机开过海峡,偏离航线地到了中国领海上。剩下的,就不用我再多说了吧!”

    终于讲完后,杰西卡向着林旭一笑,长舒口气,道:“怎么样,还满意吗?我可保证全都是实话实说,没有半个字骗你。”

    林旭点点头,道:“我相信你。”

    杰西卡闻言欣喜一笑,有些激动地一把抓住林旭手,道:“那你就快点儿把那个特殊呼吸法教我吧!”

    林旭摇摇头,道:“我可没答应,只要你说了自己的身份来历就教给你。我只是说,你先把自己的身份来历讲清楚,这只是最基本的前置条件,并不是最终的。再说,你只是动动嘴讲了通本就应该要说的,这付出的代价未免也太小了。”

    “你怎么这样?”杰西卡一听,不禁心头有气地手上下意识用力捏紧了林旭的手。

    但林旭自是不在意她的这点儿力气,笑道:“话本来就是这样讲的啊,我没说过你讲完就要答应教你吧?”

    “好,那你说,想要我怎么做才肯教我?”杰西卡深吸口气,压下自己的怒气问道。说罢想到些什么,低头看了眼自己,道:“如果你想要我的话,也包括我在内。”

    “我对你没兴趣。”林旭连忙一甩手,将她抓着自己的手甩开。

    “喂,你这是什么意思,我长得难道很难看吗?我这张脸都够当好莱坞女星了,你审美有问题吧!”杰西卡不满地道。

    “漂不漂亮的无关,我可没有你想的那意思,你也别想歪了。”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想要我做什么才肯答应我?”

    林旭看着她想了想,道:“我现在还真不需要你做什么。这样吧,你就先欠着。等日后我需要你还的时候,那时我无论要你做什么,你都必须答应。怎么样?”

    杰西卡闻言没多想,便点头道:“好,我答应你。”说罢稍顿,便又追问:“那你现在可以教我了吗?”

    “嗯!”林旭点点头答应,然后略想了下,把自己最开始练的那套《气功》杂志里的《红砂手》的呼吸法教给了杰西卡,并且连带着把配套的练习动作也教给了她。

    在听完了杰西卡的经历后,林旭心里是对她动了恻瘾之心,有想要真心帮她的。只是面前这外国小妞儿毕竟是接受过专业的特工培训的,所以对她所讲的那些,他虽然口上说了相信,但心里还是有些保留,并不全然信的。所以,他没把真正的内力修炼之法教给她。

    不过,却也算是提了个档次了。要知道,他原本是打算用随便哪篇不重要的《气功》杂志里所记载的呼吸法糊弄这小妞儿的,现在可是把他最开始练并且到现在还一直练的那套《红砂手》教了。虽然气功这种折中,却又两边都不精专的功夫并不是最佳修炼内力的法门,但只要坚持,却也仍可有所收获。如果日后证明了杰西卡说的确实是真的,那他到时再教真功夫便是。而现在,他还不能全然轻信她。

    当然,他这种做法不排除种可能。就是等他哪天能证明杰西卡说的是真的时候,到那时可能已经晚了,来不及救杰西卡了。

    不过,练武究竟能不能救杰西卡,补充挽回她所透支的生命力,本来也就不是非常能确定的事。所以,能不能救到她,也不是他必须要保证的事。本来就只是萍水相逢,他又不欠着她的。救是出于好心与侠义,但保持戒心,甚至是不加理会,凭白管这外国小妞儿的什么死活,却也谈不上他就道德败坏没良心。

    这里毕竟还存在着另一种可能,如果杰西卡说的是假的,是作戏骗他的,那他轻易就把真功夫传了,可就所托非人了。万一将来这小妞儿因为他的教导能力更大,而闯下的祸更大,破坏的事更多,这里面岂不也有他一部分的责任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矛盾 说动手就动手
    当林旭把《红砂手》的内容全部讲解教给杰西卡后,下面戏台上的那出《四郎探母》也已到了尾声。不多时,唱完落幕,然后林旭开始期待着下一出的《穆桂英挂帅》。

    很快,没等多久,幕布重新拉开,《穆桂英挂帅》开始了。但很可惜的是,刚开始只有一个扮穆桂英的出来在那里独唱,直唱了好长一段儿后,后面才有亲兵上场出来。几名亲兵一起上场,林旭一眼就发现了卫青衣所扮演的那名。

    那是紧跟在穆桂英身边,也是唯一一名有几句台词的亲兵。

    卫建林做为这次国家京剧院代表团前来滨城的领队,同时也是剧院内的一名中层领导,虽没有假公济私到直接安排女儿挑大梁唱主角,但多少还是给卫青衣行了些便利。

    不过,其实也未必需要卫建林动用到什么权利。卫青衣做为这次跟团来的年龄最小的晚辈,平日里叔叔阿姨的叫着,其他那些长辈们照顾下她也是应该的,也算是提携晚辈,培养新人了。

    “哎,你捧场的那个女孩子是不是在这场戏里出场的?是哪个?”坐在林旭旁边的杰西卡注意到林旭在看这出戏时,明显比看上一出要认真许多,眼睛几乎都盯在戏台上,在旁笑问道。

    “都说了跟你无关,不该问的别问。”林旭不客气地回了句。

    “怎么无关了?”杰西卡不服气地道:“我就是想看看,你喜欢的女孩子到底长什么样儿,是不是真的比我漂亮。”

    “谁跟你说这是我喜欢的女孩子了,我们只是朋友。”林旭嘴上解释了句,但心里面却是重新咀嚼着“朋友”二字。

    说实话,他真的很喜欢跟卫青衣在一起的感觉。两人在一起更谈得来,也更开心,并且也有更多共同的话题与观点。而且他能够感觉到,卫青衣也有着与他相同的感觉。昨天那短短半天的真实相处,也让两人的关系更加贴近了许多,甚至卫青衣都给过了他许多暗示。

    如果没有关落雪的话,他相信两人的朋友关系一定会更进一步,他也很愿意去前进一步。但现在有关落雪在前,这事就不好处理了,昨天卫青衣给他的那些暗示他只能装作不懂或故意忽视掉,因为他不想做脚踏两只船的事。那既对不起关落雪,也对不起卫青衣。

    下午那会儿关落雪呼他说要分手时,他只想到了关落雪,想要去尽量挽回与维护两人这段珍贵的初恋。所以他当时没多想别的,就立即打电话过去争取,并且也最终争取到了挽回的机会。

    但当他后来独自一人在公园里冷静下来,想到卫青衣时,心里某个角落却也忍不住有想,那会儿是否就该平静地任关落雪把他们这段关系分手了,然后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回应卫青衣了。其实现在也不晚,他只要明天仍待在滨城,不赶去晋阳见关落雪,那他们之间就算正式宣告分手了。

    他心里确实有产生过这样的想法,但又觉着不能这么做,因为这么做感觉太混蛋了。他之前在电话里已经答应过关落雪,说明天一定要赶回去见她,即便因为什么不可预测的变故,明天真的有可能赶不回去,那他也该为此去努力过。而不应该是坐视不理,毫无所为。

    在他心里面,终究还是不甘愿自己的这段初恋就这么无疾而终的。他所要挽回的,不止是关落雪这个女朋友,也是自己多年投入的感情。至少,他要对得起自己。要是那么做了,他不止是对关落雪出尔反尔,表现得食言不守信用,也是对不起自己的这段感情付出。

    不得不说,人确实是充满矛盾的动物,有时候这样想,有时候又那样想,还经常会同时出现互相矛盾的两个想法。就像他既不舍自己与关落雪这段珍贵而美好的初恋,却又觉着相比关落雪,明显卫青衣更适合他,两人在一起更合得来,也比与关落雪在一起相处时更加轻松愉快且开心。

    不过他既然已经在电话里答应了关落雪,说明天一定会赶回去站在她面前,那说到的就要做到,他还是要赶回去。哪怕真是要分手,那至少也该是两人面对面地说清楚,不能只是个呼机信息就随随便便分开。要是这么轻易草率地结束,也是对他们这段感情的不负责任。无论两人的关系究竟走向哪一步,他明天都必须要赶回去。

    “真的只是朋友?”杰西卡瞧着林旭的双眼,不信地问。

    “我觉着你现在就可以离开了,答应教你的我都已经教了,接下来能不能成功,就要看你自己的努力与悟性了。”林旭没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直接开口赶人。

    “你这是掩饰,你捧场的这个,肯定是你喜欢的女孩子。”杰西卡不接他赶人的话,仍是转回先前的问题。

    “是不是都跟你无关,你可以走了。”林旭直接抬手向外一摆,做个请的送客手势。

    “我就偏不走,戏还没演完呢!”杰西卡环臂抱着胸口,还挪了挪屁股,换个更加稳当的坐姿,一副要安坐如山坐下去的样子。

    “别逼我动手。”林旭瞧着她,露出一个威胁的眼神,“别以为你说自己活不过三十岁,我就会可怜你。”

    尽管事实上他心里确实可怜了,但这时嘴上却不承认。

    “我也没要你可怜我,我只是实话实说,可不是博你同情。”杰西卡抬手摆出个戒备的姿势,“你要不怕在这里闹起来,那就来吧!”

    林旭眼中光芒一闪,抬手骈指如剑,便是迅疾一指点出。

    杰西卡见状连忙伸手格挡,只是不想林旭出手的速度极快,他出手两下,她才能来得及跟上一下。而且他只用一只手,就已快过了她两只手。“啪啪”两下交手声后,她身上几个部位被接连迅速点中。

    先是两处肩头的肩窝里被点中,一被点中后她便觉两条胳膊一麻地使不上力,甚至都动不了了,就那样僵在那里,连个手指头都别想动。接着是两只大腿根处被点中,然后她腿就动不了了,再接着是胸口与腰部,然后她连转身动腰都做不到了,只能那么僵直地一动不动坐着,最后剩下能活动的,只有脖子与头部了。

    “你对我做了什么,我怎么全身都动不了了?”杰西卡扭头瞪着林旭,忍不住面上有些惊恐地道。任谁发现自己忽然浑身都动不了,甚至都快感觉不到那些部位,就好像得了高位截瘫似的,只剩下了头能动,都是难免会引发惊恐的。

    “别担心,过一会儿你就会自动恢复的!”林旭收回手,老神在在地靠坐在椅背里轻松地道。

    以他现在的功力,点中普通人的穴道后,大概能将人制住半小时左右。而杰西卡的身体素质,却是远超寻常普通人,以他预估,大概就能制住她十分钟左右,甚至有可能更短。不过即便是只有短短几分钟,但在这种全身都不能动的状态下,对她来说,也是种很大的煎熬了。而对林旭来说,则只是对她的小小惩诫。

    “我知道了,这是不是也是你那个控制经脉、穴位的制敌手段?”杰西卡倒很是聪明,悟性也不差,只是转眼一想,便很快想明白了林旭现在对她的点穴,跟之前扣住她手腕脉门后控制她的手段很像。而且身体的感觉也很像,被点中的部位,都是有种麻木感。而她之前被林旭扣住脉门时,也是浑身都有种酸麻感,两者都有着令人麻木使不上力的感觉。不过相比起来,点穴的麻木感更强烈些,甚至这麻木感下,都难以感觉到被点中的部位了。

    林旭闻言,不禁略有些意外地瞧了眼杰西卡,然后点头道:“没错,都是同样的道理,也是攻击的经脉与穴位。扣脉门需要抓住敌人手腕的脉门穴一直扣着,保持控制。这个则不需要,不过这个对气的要求也更高,初学者是很难做到的。而且要想达到控制的时间越长,也需要越强大的气。”

    “那气还能做到什么,应该也可以直接攻击人吧,不只是控制的手段?”杰西卡很感兴趣地问道。

    “当然可以,气能做到的还有很多。”林旭道,“如果你掌握了足够强大的气,又懂得施展的方法,那气简真无所不能。”

    杰西卡被他说得不禁很是憧憬,“我一定要学会气!”

    “那我就祝你早日学会!”林旭尽管心里不看好她能够修炼得出内力,但这时还是不吝给了个提前的预祝与鼓励,并没打击她。

    “嗯!”杰西卡满怀信心地郑重点了下头,然后低头瞧着自己一动也动不了的身体,以及被僵住的奇怪姿势,垮下脸问道:“我这个还要多久才能动?你应该也有解开的方法吧,快帮我解开!”

    “抱歉,没有。”林旭摇头,自然是不给她解,“时间到了,自动就恢复了,以你的身体素质,大概也就十分钟吧!”

    “十分钟!”杰西卡不禁哀嚎,“我这个样子,感觉每一分钟都像一年那么漫长!”

    林旭含笑调侃道:“那你就慢慢享受吧,你不是担心自己活不过三十岁,怕自己时间不够吗?我现在可是为你延长了时间。”

    “要是这样过十年,那我还不如立即去死!”杰西卡没好气地冲她咬牙切齿大叫。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要死通知我 买花
    “哎呀!”

    约摸过了八分钟左右后,杰西卡抬起僵住的双手忽然摔落下来,让她不由惊呼了一声。不过随即便是惊喜而笑,发现自己能动了。接着又连忙动了下双腿与腰部,也都发现能动了。只是能动是能动,但初恢复后,还是免不了地有着浑身的麻木感,一时都使不上力,她只能连忙挥手摆腿扭腰地活动着,好尽快恢复。

    人要是长时间的保持一个动作不活动,身体也会出现些麻木等不良反应。而像长期卧病在床的,身体活动不了,时间久了,还会造成肌肉萎缩退化的症状。所以点穴把人定住的时间久了,也是会造成伤害的,更别说点穴本身就是对经脉、穴道等部位产生攻击。如果时间足够久的话,甚至会造成被点中者气血不畅,有性命之危。

    正式的解穴手法,除了给人解开穴道外,还要包括之后的推宫过血,为点中者活动开身体与气血,以免造成伤害,留下隐患。不过以林旭目前的功力,点住普通人也只能最多半小时左右,却是造成不了什么太大伤害,自行解开后活动几下就好。而以杰西卡的身体素质,还只是点住了不到十分钟,就更加不会造成什么伤害了。

    “想要再来一次吗?”林旭捏着剑指,比在杰西卡眼前。

    “你干什么?”杰西卡立即被惊吓一跳地往后缩在椅子上,双臂前举保持戒备。

    “So,不送!”林旭改为伸手指向门口处道。

    “你也太无情了!”杰西卡忍不住有些委屈地道。她自然明白林旭的意思,是要赶她走,不然他会再来一次,让她浑身麻木一动都动不了地再呆坐个几分钟。那种感觉确实是非常不好受,别说一分钟一年了,简直是度秒如年。

    林旭收回手,脸看着戏台道:“我们本来就没有任何关系,不是朋友,也谈不上有任何情义。所以别说我翻脸无情,因为本就没有。”

    “好吧,那我走!”见他收回手,杰西卡也放下了戒备的姿势,然后有些黯然地从座位上站起身。转头看着林旭,她道:“不过,还是谢谢你今晚教我的东西。另外,我会把你当成朋友。”

    说罢,她便转身往这排座位外走去。

    林旭则还是看着下面的戏台,面对她的离开,不但一言没发,连头也没回。

    走出这排座位后,杰西卡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眼林旭。这个她误入中国后第一眼见到并认识的少年,既充满神秘,又十分强大,还掌握着神奇的中国功夫,令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就在这时,林旭忽然也转过头来看向她,然后道声“接着”,扣指一弹,向她十分准确地弹来了一小团白色的东西。

    她一时并看不清是什么,但闻言还是下意识地伸手接住。接过后一看,但见是个折在一起的小纸团,展开一看,发现是个刚从什么上面撕下一角的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串数字。

    她见状不禁心中一动,抬头向林旭看去。林旭见她看过来,笑着道:“那是我的呼机号码,既然你把我当朋友,那么哪天你如果感觉快要死了的话,记得打给我,我会去给你收尸并安排后事的。有什么遗言,也记得提前说。”

    杰西卡闻言,抬手竖指向他狠狠比了个中指,然后扭头便走。但手心里,却是把那个小纸条攥得紧紧的,心下也有些温暖的窃喜。

    林旭淡淡一笑,目送她离去后,将手里抓着的地图与笔收起来,重新装回口袋里。

    他因为对滨城不熟,所以地图是出门必备,一直随身带着,笔则是用来在地图上做标记,也是一直配套带着,刚才那个小纸条,就是从地图上撕下的一角。

    杰西卡离去后,他身旁立即就安静了下许多。当下也没有再换回座位,就在这个角落里的位置安静看完了戏台上接下来的演出。不过戏还是看不太懂,主要是在看卫青衣。

    演出结束后,观众们送上热烈的掌声,林旭在后面也随众地跟着拍了几下。不多时,幕布重新拉开,演员们出来谢幕。

    等到幕布重新拉上,观众们开始散场往外走时,林旭则是逆行地往下面的戏台处走去。走到戏台处时,他看见也有好几个人往后台处走去,这些人基本都是手捧鲜花,看起来是到后台给演员献花的。

    现在这时代,戏曲的受众基础虽然少了许多,但真正喜欢的却也还是大有人在,有着不少真爱粉的。现在这些献花的,看起来应该都是真正喜欢的。当然,也不排除有人组织搞活动,专门去捧捧场。

    林旭一看这些献花的,不由心里懊恼,暗怨自己竟然没有想到,不知道提前也买上束鲜花。不然的话,现在手捧鲜花到后台去,就有了很好的借口,是去献花的。而现在这般两手空空,不知道会不会被人拦下不让进。

    这却也是他没经验,从没进过剧院专门看演出,没想到还有演出完去后台献花的套路。虽然电视里有演过这种情节,但轮到他自己,却是一时没想到了。

    这时想来,进剧院前,外面的剧院门口外,确实有人摆摊卖花束的,只怪他自己当时没想到,没有买,现在却是后悔了。不知道现在出去,还有没有卖得,又是否卖完了。

    “唉!”有些懊恼地叹了口气后,他忽然灵机一动,连忙紧赶两步,拉住最后面一个手捧鲜花的中年妇女,道:“你好,不知道你这束鲜花可不可以让给我,我进剧院前忘买了?”

    说着话,他已随手掏出钱包,然后从里面抽出两张百元大钞递到了对方面前。他现在也是不差钱了,钱包里面就装着一万多的现金,故此这时也是不吝啬,花重金收买。说来他这招还是受到了之前杰西卡花钱买那个大妈让座的启发,不然他这时也未必一时能想到。

    “好吧,看小伙子你这么诚心,那我就让给你吧!”那中年妇女一见两百元晃在眼前,便是双眼一亮,看了眼手里的花束,没怎么犹豫就立即答应,一手接过钱,另一手把花送到了林旭面前。

    她买这花也就花了几十块,现在一倒手,立马就白得一百多,自然是让得很爽快。虽然失去了给喜欢演员献花的机会,但抓在手里的钱却更实在。献花的机会以后还有,但这种赚钱机会可不是天天有。

    “谢谢!”林旭见状,也是很高兴地接过了花。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巧送花 看出端倪
    那中年妇女没了花,也不去后台了,立马收起钱高兴地离去。

    林旭则仔细地查看了下手上的花束,发现没有什么特定送给某人的小卡片寄语后,这才捧着花往后台走去。

    捧着鲜花到后台处时,果然没有人拦着,甚至还有名工作人员为他指点了道路。

    走进后台化妆间后,林旭但见里面有些乱哄哄地一团。基本上所有人都聚在一个大房间里,这时正忙着卸妆换服装。演主角的基本都有个配着大镜子的化妆台,有座位,旁边还有着助理与化妆师帮忙,小角色们就只能站在旁边,手捧个小镜子自己来。

    房间里也有专门的换衣间,不过有的不够用,又不是要脱光,就有人在外面拉几个挂满服装的架子挡着,开始换了起来。

    林旭进去后扫了一眼,却竟是一时没发现卫青衣在哪儿,只注意到了她父亲卫建林正坐在一个化妆台前,在化妆师的帮忙下卸妆。

    “哎,你是来给谁献花的?”正在林旭还四下搜寻着卫青衣的身影时,旁边的一名工作人员向他问道。

    一时找不到卫青衣,林旭见状,便连忙先指向了卫建林处。那名工作人员便示意他过去,又向卫建林那边高声叫道:“卫老师,又有人来给你献花了!”

    卫建林做为《四郎探母》这出戏的主演男一号,本身也唱得很好,再加上人还长得挺帅,所以今晚给他献花的却是不少。这时他的化妆台上,便已经有堆了好几束鲜花。不过此前给他送花的,却是以女性居多,眼见这时来个男的,还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化妆间里众人看过来的眼神,不禁都有些好奇。

    正在卸妆的卫建林闻言转过头来,一看到是林旭后,立即认了出来,不禁惊讶地道:“咦,许林,怎么是你?”

    林旭走到他身旁后笑了下,道:“卫老师,不是您在飞机上邀请我来看你们演出的吗?我说过时间方便的话,一定会来看的,这不就来了吗!”

    在飞机上时,林旭其实一直都没有正式称呼过卫建林。按年纪以及他与卫青衣的关系来说,他理应称呼卫建林“叔叔”。只是平常他自己家里的亲戚都不叫,这般称呼对外人就更是叫不出口了。好在昨天他来京剧院时,听到剧院里称呼卫建林他们时都是尊称为“老师”,他这时便也学过来这般叫了。

    “嗯,对,我记得,就是没想到你真的会来!”才两天前说过的话,卫建林自然不会这么快就忘了,不过他也确实没想到,林旭会真来看他们演出。林旭那天答应的话,他原本只以为是对方的客气话。

    笑了笑后,卫建林向林旭伸出手作接花地道:“那个,谢谢你的花了!”

    “许林!”正在这时,旁边传来卫青衣的声音,向林旭叫道。也好在她还记得,这里有父亲与许多人在场,没有叫出林旭的真名。

    林旭闻声转头望去,但见卫青衣是刚从换衣间里走出来,难怪他刚才在外面一时没找到。

    卫青衣这时已经换回了她自己的衣服,只是脸上的妆还没卸。她是知道林旭今晚会来看她的正式演出的,只是也没想到林旭看完后会直接跑来后台找她,所以这时脸上也是颇有些惊讶。走过来后,又还一语双关地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这回不需林旭开口,卫建林便主动接过话来向卫青衣笑着解释道:“我那天不是在飞机上邀请过许林吗,许林他今晚就是特地过来看我们演出的。看,还给我们献花来了!”

    “对,祝贺你们演出成功!”林旭闻言,便顺着道贺一句,然后顺势转手把手里的鲜花递到了卫青衣怀里。

    刚才卫建林作势要接花时,他原本还有些不知道该不该给呢?要知道他这束花是打算送给卫青衣的,可刚才那种情况下,他要是不给卫建林,却不免有些落了卫建林的面子。而且直说不是送他,而是送他女儿的话,也未免要惹卫建林的疑窦。可要给了卫建林,却又违了本心,有些不甘愿。

    现在正好,顺着卫建林的话,他改为说是一起送给他们父女两个的。而既是送给父女俩的,那两人谁接也是一样,所以他递给卫青衣也不算太过突兀惹疑。

    “谢谢!”看着林旭递到面前的鲜花,卫青衣略作迟疑了下,然后以眼神看了眼父亲卫建林,得到他肯定的示意后,便含笑地面色微红着伸手接过,顺便道了谢。

    好在她脸上这时还化着妆,扑着层白粉,有所遮挡倒也看不见她的脸红。

    “许林你是一个人过来的吗?”卫建林旭转过头去继续卸妆,从镜子里看着后面的林旭问道。

    “对,我一个人来的。”林旭看了卫青衣一眼,转身向镜子里的卫建林点头道。

    “你这孩子还真是够独立的,怎么不叫上你亲戚家一起过来?”

    “他们家里今晚都有事,脱不开身,所有我就一个人来了。”林旭随口应付着虚构的亲戚家情况。

    “那你觉着我们今晚的演出如何,我原本以为你们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京剧了,所以才没想到你真的会来?”卫建林又问。

    林旭心里确实不喜欢京剧,但这时当着卫建林以及满房间的京剧演员,自是不能明说,斟酌了下道:“我其实不太懂,不过从今晚观众的反应看,应该是很成功。我身旁坐的好几个人都说你们唱得好,果然不愧是国家京剧院来的。”

    卫建林闻言,忍不住开心而笑,不过却也听了出来林旭这番夸奖有些耍滑头。他只谈了观众的反应,却没说自己的喜好与感受。恐怕心里对京剧,还是未必真的喜欢。那句“不太懂”,才是他的真话。

    再看着镜子里的女儿,仍低头捧着花不放,卫建林心里不禁动了下,也算是略看了出来林旭这小子今晚来看演出,是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怕是他今晚就只是专为女儿来捧场的,那花看起来也是准备下专门送女儿的,枉他刚才还要先接花地道谢呢!

    “这臭小子!”想到此处,卫建林心里面不禁有些摇头不悦地暗道了句。不过再想了下后,他面上却也没说破。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 默契配合 道别
    要说实话,卫建林对林旭的人品性格还挺看好与认可的,年纪轻轻就很独立,少言稳重,不骄不躁,而且还很有勇气,独自一人就敢坐飞机出这么远的门。而且他这一路上还没出差错,一个人就把所有的事处理好了。不但性格好,还很有处事的能力。

    不过再好,毕竟两人年龄太小,卫建林是绝不允许女儿早恋的。甚至在其二十岁之前,他都不允许女儿谈恋爱。所以这“许林”,再是个很好的少年,他也不允许。

    不过他倒也不必刚见个苗头就去非要强硬打压拆散,这许林与女儿只是萍水相逢的偶遇,都不是一个地方的人。他们家在首都,而许林家则在晋省,只是这一次在到滨城的飞机上偶遇,等两人都离开滨城后,就分隔两地联系不上了,自然也不会再有什么发展。而在滨城的这短短几天内,他稍微盯着些女儿注意点,也没可能让两人发展出来点什么。这般想着,他倒也并不是太过担心。

    “许林,你亲戚家住得离这里远吗?”卫建林一边卸着妆,一边继续跟林旭闲聊。

    林旭道:“有点儿远,都不在一个区。”

    “那你一个人怎么过来的?”卫建林问。

    林旭道:“我骑摩托车过来的,他们家有摩托车,我借来骑了。”

    “你一个人就骑摩托车过来了?”卫建林闻言,忍不住又有些吃惊,“你们家这亲戚也可真放心你!”

    林旭笑道:“没什么不放心的,我已经长大了,一个人能做好许多事。他们见的多了,也就不担心了。”

    卫建林点点头,感叹道:“你倒确实是够独立的,我很少见像你这么大的孩子,有你这么独立的。而且不但独立,也能一个人把事情做好,不用让家长跟在后面操心。”

    卫青衣在旁边听到这里,忍不住插嘴道:“爸,我其实也有能力一个人做好多事的,是你们总不放心我!”

    卫建林笑着摇头道:“你就算了吧,你要是能有许林一半,我跟你妈就能少操许多心了。”

    “爸!”卫青衣忍不住娇嗔,又瞪了旁边的林旭一眼,似乎怨他太优秀把自己比的不好了。

    卫建林笑了笑,在镜子里冲卫青衣道:“行了,你别傻站着了,快把花放下,赶快把妆卸了。”

    “哦!”卫青衣应了一声,略有些不舍地把手里的花放在化妆台上,然后凑过来站到父亲身后,跟父亲同用一面化妆镜地开始卸妆。

    林旭看了眼卫青衣,向卫建林道:“卫老师,你们应该还没吃晚饭吧?”

    “嗯,还没呢!”卫建林道,“不过待会儿卸完妆换好衣服后,大伙儿会一起到食堂,今天剧院领导特批晚上加餐,给大伙儿当庆功宴,一起庆祝演出成功。”

    “这样啊!”林旭闻言,略带失望地叹口气,“我还想着说请你跟青衣一起出去吃饭呢,我有亲戚在滨城,在这里也算半个地主,理该尽地主之谊给你们接风洗尘。另外,也是想着庆祝你们演出成功,给你们一起庆功。”

    “你这就太客气了,而且就算要请,也是我请,怎么能让你一个孩子破费。”卫建林摇了下头,接道:“不过今晚就算了,我们大伙儿一起庆祝更热闹。改天方便,我再带着衣衣单独请你吧!”

    “是卫老师你客气了!”林旭含笑客气了句,道:“那既然今天晚上不方便,我就先回去了,不打扰你们了。”

    说着话,他给旁边的卫青衣递了个眼神。卫青衣见状领会,立即向卫建林道:“爸,那你继续卸妆,我替你送下许林吧!”说罢不等卫建林回话,便立即向林旭道:“走吧,我送你!”

    “哎,你……”卫建林没想到自己还没来得及说话,女儿就快言快语地把这事给包揽了过来,看着两人这时已经说定,他想了下,也不好再当众反驳不允,便改口叮嘱卫青衣道:“那你别太耽搁了,快去快回,回来还要卸妆呢!”

    “嗯,我知道了!”卫青衣立即点头答应。

    “卫老师,那我走了,再见!”林旭向卫建林道别。

    卫建林转过身向林旭点头道:“好,再见,你路上当心点儿,骑摩托车慢点儿!”

    林旭笑着答应了声,又向他点了下头,然后再看了眼卫青衣,便转身往外面走去,卫青衣则在后面跟着送他。

    卫建林看着两人离去,有些无奈地轻叹了声,转过头继续卸妆。没想到他刚才只一不留神,就给了两人可趁之机,让两人有了独处的机会。不过只是送林旭离开,也不会耽误太久,应该也不够两人说太多话。他抬头看了下化妆间里挂着的一个钟表,决定要是女儿十分钟内不返回来,他就立刻出去找,决不能给两人太多机会。

    走出后台化妆间后,离开五、六步远,卫青衣看到旁边已没人,向林旭道:“你可真够胆子大的,竟然敢直接找到后台来!”

    林旭笑道:“那天你爸在飞机上邀请过我,我现在受邀看完演出后,到后台找你们打个招呼也是很正常,没什么的!”

    “谢谢你送的花!”卫青衣顿了下,又重新谢过林旭送的花。她心里也清楚,林旭送花应该是主要送给她的。而之前在化妆间里,她是代替父亲在内的他们父女俩一起道谢,现在这句,则只代表她自己。

    林旭道:“除了给你献花,我其实也另有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卫青衣问。

    林旭轻叹口气,道:“我明天就要离开滨城回去了,过来找你,是要找个机会跟你道别?”

    “怎么这么快?你不是说还会待几天的吗?”卫青衣闻言,不禁十分惊讶地道。

    林旭道:“我家里出了点事,所以需要尽快赶回去。”

    “出了什么事?”卫青衣关心地问。

    “也没什么事!”林旭故作苦笑了下,道:“就是被家里人发现,我没打声招呼,就一个人偷溜出远门跑来滨城了,被勒令回去。”

    “哦!”卫青衣松了口气后笑笑,问道:“那燕老师那边呢,也没问题吗?”

    林旭摇头道:“没有,她身体早就恢复了。出院后还一直不回去,其实是想带我在滨城顺便旅游一圈逛逛。但现在我父母发话,她自然也就只有听话的份儿。”

    编着虚构的瞎话,林旭心里对卫青衣很是抱歉。不过实话,他自是不能说,说出来的话怕是会对卫青衣更加抱歉。而且说起来也是一大堆地一时解释不清,他也不愿多说。

    “那你坐明天几点的飞机?票买好了吗?”卫青衣心里很是不舍他提前离开,但一时却也不知该说什么,只能说着这些寻常的话。

    林旭摇摇头,道:“票还没买,也还没具体去查航班,但肯定明天是一定要走的。”顿了下,他叹道:“就是昨天才说好了,临走前一定找机会请你吃顿饭的,没想到会这么快。刚才要请你们,你爸也不答应。”

    “嗨,不就一顿饭吗!”卫青衣摆手不在意地道,“以后还有的是机会,就别惦记非在这儿了。”

    林旭笑了下,道:“其实也还是有机会的,过了零点的宵夜,或是明天一大早的早餐,你选一个。”

    卫青衣摇头笑道:“算了吧,一个要我贪黑,一个要我起早,你是不让我好好休息了。这次给你记上,留着下次有机会一起请吧,到时候一定狠宰你一刀。”

    林旭见她自己主动放弃,便也就不再坚持。确实,深夜与早起都不是好时间,会影响她休息。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 另一种形式的请客
    两人边走边说,卫青衣这回没带林旭再走前面的剧院大厅,而是换个方向把林旭带到了后面的院子里。原因是前面观众散场走完后,正门有可能已经关闭落锁。

    送到后面院子的院门口后,两人站立着互相对视,都很是有些不舍分离。因为这一别后,却不知何时何日或是何年何月才能够再有机会相见。

    国家京剧院代表团在大连京剧院的演出还会再有两晚,这之后也就结束。所以林旭离开不久后,卫青衣也会跟着离开滨城,回他们首都的家。到那时,两人各回各家也就是正式的分隔两地,再难相见了。

    对视着沉默了片刻后,林旭向卫青衣一笑,道:“行了,又不是再也见不到了,别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我们回家后,还是可以继续写信、打电话,保持联络的。”

    “嗯!”卫青衣跟着笑了笑,点头道:“那我们保持联络,再见!”

    “再见!”林旭向她郑重点了下头,道:“你回去吧,我走了!”

    卫青衣道:“我看着你走。”

    林旭看着她,深深望了她一眼,没再多说什么,转身而去。

    看他转身走出了五、六步后,卫青衣忽然伸手想要喊他,但想了下后,却又顿住。而不等她再多想什么,忽然后面院子里父亲的声音响起叫道:“衣衣!”

    “哎!”卫青衣应了一声,转头瞧去,就见父亲卫建林找了出来。而等再转回头瞧林旭时,就见林旭已走得远了。

    等到卫建林过来走到院门口处时,两人再望去,就见林旭的身影已更加远地消失在了夜我中。抬手拍了下女儿肩膀,卫建林道:“好了,我们回去吧!”

    卫青衣点头轻应了声,再又望了一眼那边林旭身影消失的方向,跟着父亲默默回转向化妆间去。不过接下来回去的卸妆,以及再后面的食堂庆功宴,她都感觉有些恍恍惚惚地心不在焉,没什么兴致。本是热闹的庆功宴上,也有些高兴不起来,只是独自在那里吃喝。

    林旭从剧院后面的院门绕回到前面的正门处时,就见正门处已是人影消散,重新变得冷清了起来。

    走过去后他往门口看了一眼,但见正门还当真已经关闭了起来,而里面也是一片黑暗,没有灯光,看样子也好像确实落锁了。不禁心想幸亏听了卫青衣的,从后面院子里走,不然走前面的剧院大厅,到门口处发现已关门后,还得又再返回去,要多跑段冤枉路。

    过来后他也早看了眼摩托车还在,这时便过去上了摩托车。然后掏出钥匙发动,开车回转。不过他这时也确实还没吃晚饭,所以便在附近先寻了个小饭馆吃饭。

    天气炎热,这家饭店在外面的门口处支了几张桌子。林旭见状,便也没进去,就在外面一张没人的桌上坐了。刚坐好,服务员便拿了菜单过来,问他吃什么。

    林旭接过菜单看了看后,一时却感觉也没什么太大食欲,便只随便先点了一碗这店里主打的牛肉面。

    等面之际,他注意到这饭店旁边却是有一家蛋糕店也还在开门营业着。瞧了几眼后,他忽然心中一动,想到个主意,便起身离座往那家蛋糕店走去。

    “哎,你别走啊,这面马上就好,你再稍等一下!”

    店里服务员注意到他起身离开,以为他是等不及要走,连忙赶过来拦住相劝。

    林旭见状一笑,指向蛋糕店道:“我不是要走,我是到旁边去订个蛋糕,你面做好后放桌上就行,我一会儿就回来。”

    “哦,这样,真是抱歉!”服务员见状,松了口气地连忙道歉,然后放下胳膊让他离开。蛋糕店就在旁边,随时能看见,服务员倒也确实不担心。

    林旭没在意服务员的道歉,只是点了下头,接着继续走进了蛋糕店。进去后,蛋糕店内的服务员也立即迎过来,热情招待。他在这服务员的介绍下看了看,然后订了一款能马上现做的八寸水果蛋糕,并选了个很漂亮别致的造型。

    蛋糕上写的字,他选了句简单的“祝演出成功”,另外则要了张卡片,在上面写了“这就算是我请的宵夜了”,最后的签名,他只写了个“林”字。

    这个蛋糕,他打算送给卫青衣,也算是他请的一顿饭了。虽然之前卫青衣主动放弃了,但他自己心里却还是稍微有些过不去。现在补上这个,却也算是某种程度的说到做到了。说好临走前请的,就一定请到。

    签名只写个“林”字,卫青衣看到,一定知道是指他林旭的林。而若被卫建林看到的话,则只会以为是许林的林。既不用泄露真名,也能让卫青衣看得明白。

    写完卡片后,林旭便让店里的糕点师做着,他则出去到旁边的饭店吃饭。出去后,但见他点的那碗面也是早已做好放在了他原本坐的位置上。他当即过去,“呼噜噜”几大口就搞定吃完。

    吃完结过账,转回到蛋糕店时,这边蛋糕却是还没做好。他便在店里坐下等着,一边等着一边看向架子上所摆放的其他烘焙糕点,他却是又心思一动,起身挑了些蛋挞、泡芙、甜甜圈、布丁之类的糕点一样买了些,打算回去送给李飞燕。

    女孩子对甜食大多是没什么抵抗力的,李飞燕也不例外。尤其她常年练武,运动量与食量都很大,也不用担心长胖,所以在这方面更是没什么忌口与节制,更加喜好,经常是放开了吃。

    想想他今天下午出去,又是直到大晚上才回去,怕是李飞燕又会有些脾气,买些糕点送她,也算是讨好与赔礼。另外他回去是要说服李飞燕今晚就提前行动的,也更加需要顺着些她脾气。

    挑完这些东西打包好没过多久,那边他给卫青衣订的蛋糕也已做好,当下装盒包装后一起结账。

    出来把这些东西在摩托车上安置好,他开着车先到卫青衣他们下榻的那个兴源宾馆。进去后到前台一问,果然国家京剧院的人这时都还没有回来,林旭便把蛋糕先寄放到前台,然后叮嘱前台服务员等国家京剧院的那些人回来后,把蛋糕交给其中的卫青衣。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卫青衣的心思
    林旭离开宾馆不到半个小时后,卫建林等一行国家京剧院的人回到了宾馆。

    他们这一行人是最近兴源宾馆集体入住人数最多的一伙儿,也是经常同出同进,一起行动,前台服务员自是记忆深刻,认得他们。这时见到他们进门,服务员立即向领队的卫建林叫道:“卫老师,你们回来了!”

    “哦!”卫建林闻言应了一声,向她点头笑了下。本来他以为对方只是见他们回来打个招呼,没想到服务员接着道:“我这里有人给您女儿卫青衣送的一个礼物,麻烦过来收一下!”说着话,转身从下面取出一个包装精美的蛋糕盒子放在了柜台上。

    卫建林闻言惊讶了下,看了那蛋糕盒与这时也同样满脸惊讶的女儿一眼,问道:“谁送的?”

    服务员道:“是个跟您女儿差不多大的男生,他没说名字,不过这上面有留言的卡片,您看一下。”

    “没想到我们衣衣今天一登台出场就有粉丝了,又是送花又是送蛋糕的,以后啊,肯定比我们都出名!”陪在卫青衣身旁的一名三十岁左右女子,听到这里玩笑地向卫青衣打趣了句,旁边的其他团员闻言,也是不禁跟着一起笑地谈笑了几句。

    卫青衣手里这时确实还捧着林旭送她的那束花,她想带回宾馆,找个花瓶插起来养几天。卫建林对她的这举动虽然有些不高兴,但倒也没强令她扔了。不过这时见又有人来给女儿送蛋糕,还跑到了他们下榻的宾馆,却是有些冷下脸地面色不善,当即转身大步到了处柜台处。旁边的卫青衣自然也是立即跟上去,她对是谁给她送蛋糕,心里也很好奇,不过却多少有了猜测,就是不知道猜的对不对。

    蛋糕所附带的卡片是张对折在一起的卡片,就在蛋糕盒的正上方,被用来绑盒子的丝带缚着。卫建林过去抽出打开一看,一眼便先看到了卡片下方那个“林”字的签名,立即便猜到是“许林”。接着他看了眼前面所写的留言,好在倒也没什么过分的话,但还是颇令他不高兴地转向女儿道:“又是许林送的,这小子看起来闷葫芦一个不爱说话,没想到花样儿还挺多!是你把我们住这里告诉他的?”

    卫青衣一看卡片上签名的那个“林”字,也立即就知道这肯定是林旭送的,而前面那句“这就算是我请的宵夜了”,也是两人间请客的一个约定,是另一个很好的证明。她果然没猜错,还真是他送的。

    原本她直到这时还带着些与林旭离别的愁绪,有些闷闷不乐地无精打采。但看到林旭送的蛋糕,再看到他卡片上留言的那句话后,她却是不禁微微一笑,立即感觉好了许多。不过随即父亲那有些责怪的语气,却是让她又连忙收起笑脸,有些委屈地低头承认道:“嗯!”

    听到她承认,卫建林更是不禁有些生气,摇头道:“哎,你呀,怎么一点儿防范心理都没有?你一个女孩子住哪儿,怎么能随便跟别人说?”

    “许林他又不是坏人,爸你也认识的,再说我又没把具体哪个房间跟他说,何况我们还这么多人一起呢!”卫青衣闻言忍不住反驳。

    “他到底是什么人,你才见过两次就能清楚了?知人知面不知心的,你知不知道?”卫建林一见女儿为个外人还嘴,忍不住又更是生气,不由提高了音量地大声道。

    林旭到底是什么人,卫青衣当然清楚。虽然他们确实是才刚见了几面不久,但在此之前,他们却已经互相通信一年多了,对彼此的为人性格都十分了解。不过这些她自是不能跟父亲说,说了他肯定会更生气,因此张了张嘴后便又闭上,没有再多说什么。

    “行了,老卫,衣衣说的也没错,咱们这么多人住一块儿呢,又是一起进一起出的,还怕个孩子能怎么样吗!你也是的,好好说,让衣衣以后注意点儿就是了,干吗生这么大气,都吓着孩子了!”旁边刚才说话的那名女子见卫建林生气,连忙过来劝道,又将卫青衣搂在怀里安慰。

    “就是,老卫你这也有点儿防范心太过了。咱们这么多人一块儿呢,还能让人欺负到衣衣?谁要敢欺负衣衣,我老鲁第一个不饶他。”这时另一人也跟着开口劝道。

    其余人也接着七嘴八舌地劝了几句,都劝卫建林别再生气,又说卫青衣长得这么漂亮,有人喜欢那也难免的,值不得就生气。

    “老卫你这是在这儿变相跟我们炫耀吧,以后你肯定是挑女婿不愁了!”最后有人开玩笑地道。

    这话一说,也不禁把卫建林气得有些逗乐,指着那人笑骂了句。他这一笑,自然气氛缓和,大家又互相玩笑了几句。然后卫建林看着女儿轻叹了口气,道:“行了,既然送你的,你就收着吧!”

    说吧,自己负手先往楼梯上走去,众人在后面一起跟上。搂着卫青衣的那女子转回头劝卫青衣道:“好了,你也别生你爸的气,他只是想要保护好你。而且,受到了点儿女大不中留的威胁。你呀,再长大点儿可真是留不住了,迟早要嫁人的。哪个当爹的想到自己辛苦养大的女儿将来是别人的,心里都不会好受。”

    “梅姨!”卫青衣闻言,忍不住有些羞红脸地娇嗔了句。这才哪儿到哪儿呢,就扯到她要嫁人了。

    那梅姨笑了笑,伸手将柜台上的蛋糕提下来,道:“走,我们回房吧,看看你这小林子送的蛋糕好不好吃,好吃可要分我一半儿!”

    这梅姨名叫李玉梅,跟卫青衣父母不但都是同事,还跟她母亲是手帕交的好闺蜜,平日就对卫青衣很好,两人关系也很亲近。这次来滨城,两人是住在同一个房间的。另外,今晚那出《穆桂英挂帅》唱主角演穆桂英的,也是这李玉梅。

    卫青衣听到“小林子”这称呼,想起林旭喜爱的《笑傲江湖》里有个同样称呼的悲剧角色,忍不住道:“梅姨,你别这样叫人家!”

    “哎呀,这就护上了!”李玉梅闻言又调笑了句。不过笑了笑后,她看了眼已走到前面,把她们俩落到了最后的卫建林等人一眼,收起笑脸正经地问道:“衣衣,你不是真喜欢上这个许林了吧,你们才见几面啊?还真像戏文里唱的,一见钟情?”

    卫青衣闻言,红着脸低下了头不说话,也是不知该怎么回答。她知道自己是,但不知道林旭是不是。想到此处,又不禁心生愁肠,不知道林旭心里对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李玉梅看着卫青衣这样子,心里已是猜到了答案,叹道:“衣衣,你要真这样可不行。你现在年纪还小,不适合谈恋爱,你爸妈也绝对不允许的。”

    卫青衣点了下头,仍是低着头道:“我知道。而且我们又不是一个地方的,回去后就见不到了,想谈也谈不着,你们就别担心了。”

    “这样就最好,你现在还是学习最重要。”李玉梅又劝了她句,没再多说,拍了拍她肩膀,两人跟着一起上楼。

    卫青衣看着手里的花,再又看了眼李玉梅手里的蛋糕,也只是无声叹了口气,没再多说什么。

    回到房间后,她打开林旭送的蛋糕尝了尝,觉着很甜很好吃。然后等到李玉梅先进浴室洗澡时,她独自在外面趁机打电话呼了林旭,给他留言了“谢谢你送的蛋糕,很好吃!”并叮嘱了呼叫员,让对方不用回电话。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情伤是个很好的理由
    林旭收到卫青衣的呼叫信息时,已是回到了星海酒店,并且刚好是到了李飞燕的房门外。

    看过呼叫信息后,他微微一笑,收起呼机,抬手敲门。

    敲了两下,房门立即打开,露出李飞燕拉得很长的一张写满不高兴的脸,还倚在门口拦住不让他进,很没好气地道:“你找个律师需要这么久?我看你又是趁机甩下我,到外面搞什么事去了吧?说,干什么去了?”

    “进去说吧!”林旭双手一撑,将手里提的袋子打开举起,露出里面装着的满满各类糕点,呈在李飞燕面前。

    李飞燕拿眼一扫,见全是自己爱吃的,不由面色稍缓,扬头哼了声,后退一步,让开拦着的门口位置,道:“还算你小子有点儿心!”

    林旭笑了笑,合上袋子抬腿走进去,李飞燕在后面关上门跟上。

    走到里面,林旭将手里的袋子放在茶几上,然后顺势坐到旁边的沙发上。

    李飞燕跟着过来坐到旁边另一截沙发上,探手到袋子里拿出个盒子,然后打开取出里面一块蛋挞咬了一口,靠在沙发里看着林旭,一边咀嚼着一边道:“说吧!”

    林旭沉吟了会儿,轻咳一声,道:“其实最近发生了件事,我一直没跟你说。”

    “嗯,味道还不错!”李飞燕咽下口中的蛋挞评价了句,这才问:“什么事?”

    林旭道:“我跟小雪最近出了点事?”

    “她?”李飞燕没想到他是提关落雪的事,闻言面上略讶了下,然后大起兴致地兴灾乐祸问:“你们闹掰了?”

    林旭瞅着她兴灾乐祸的样儿,没好气地叹道:“快掰了!”

    “真掰了?”听他这么说,李飞燕却又是有些不相信地问。稍顿一下,则道:“那就掰呗,掰了正好让姐姐我收了你。”说罢,故作夸张地哈哈大笑。

    “你能不能正经点儿?”林旭无奈地靠在沙发背上道。

    “我很正经的。”李飞燕说罢,又咬了口蛋挞吃着。咀嚼了几下咽下后,她道:“行吧,说说你们是出了什么问题?是你另结新欢,还是她移情别恋啊?”

    “都不是。”林旭没好气地瞪她一眼,免得她再瞎猜,直说道:“是她姐姐从中作梗,说下学期要把她带到省城去读初三,再接着考省城的重点高中。并且还发现了我们的事,硬要我们分手。”

    “她还有个姐姐啊?”李飞燕惊讶地问。

    “有啊,我记得以前还跟你说过的吧?”

    “说过吗?我不记得了!”李飞燕想了想,摇头道:“算了,这不重要。现在的重点是,她姐姐要把她带去省城,然后还发现了你们的事,要你们分手,是吧?”

    “嗯!”林旭点头。

    李飞燕将手中剩下的蛋挞全部倒进嘴中,一边咀嚼着一边有些口齿不清地问道:“她姐在省城是做什么的,怎么有能力把她弄到省城去读书?她们家在你们村里好像也就是普通人家吧,不是特别有钱,外面也没什么太大关系?”

    林旭道:“这我不太清楚,她姐一直在省城上大学,今年才刚毕业开始工作,可能是被分配了什么好工作,或者是在省城期间交到什么有关系的好朋友吧?”

    李飞燕点点头,将口中的蛋挞全部咽下,道:“嗯,这其实也不重要,反正她姐是有这能力了。以你现在发愁的情况看,她们家里人应该也是全都同意了,所以你的小雪下学期会到省城读初三,这事是定了,没法变了对吧?”

    林旭点头道:“不止定了,而且为了让我们尽快分开,她姐现在已经提前把她带去省城了。就在我来滨城的第二天,她们也已经到省城了。我不但没能来得及送她,还因为前一天坐飞机关了呼机,下飞机后也一时忘了开,让她当天下午想要呼我告诉我这事时,一直联系不到我,空等了一个多小时,最后伤心离开了。”

    李飞燕闻言,不禁面色变了变,反手指着自己,道:“这么说,是因为我的事,让你们俩关系变得更糟了是吗?”

    林旭点了下头,无奈叹道:“所以我才一直不愿意跟你说,就是怕你有这种误会。我知道这其实是我的错,是我那天下飞机后一直忘了开呼机。但这事在小雪看来就不是这样了,她认为我是为了你,抛下了她,而且是在她正需要我的时候。还认为我为了你不远万里地赶赴滨城,而却不愿为她开呼机。”

    再叹口气,林旭摇头道:“事情当然不是这样,我那天就只是一时忘了开呼机,再说也不知道她会在那时候呼我。而我动身来滨城的时候,也不知道她第二天就要被她姐提前带去省城。再说当时你是出车祸,听着严重,而那个杨俊轩在电话里也没讲清楚,我当然……”

    “不。”李飞燕抬手打断他道:“多少还是因为我的事的。要不是我刚好那天出事,你就不会来滨城,也不会坐飞机而关呼机,说不定现在还在学校呢,也就不会误了你的小雪正需要你的时候。”

    林旭摇头无奈地道:“其实我那天在学校又能怎么样,我改变不了她们全家已经做出的决定,也不能强拦住她姐,不让她们走。她姐还没把我们俩的事告诉她们父母,她威胁我要是不听她的,就把这事捅到双方父母都知道。所以我不敢闹大,不能硬来。这事基本就已经成了定局,没法改变。就算我不惜闹到双方父母都知道了,也一样改变不了,还只会在双方父母的强迫下加快分手,也不得不分手。”

    李飞燕听罢,跟着犯愁地叹口气,问道:“那现在你那个小雪的态度呢?是要决定跟你分手了?”

    林旭道:“在被她姐姐带去省城前,我们曾私下见过一面。原本说好了,分隔两地后虽然见面不容易,但还是能保持联系的,现在电话、网络都很方便。这样保持着联系,再加上周末和放假时也能有机会见见,就这样维持个几年的异地恋,然后等将来努力一起考进同一所大学,那时候就有机会又在一起了。她姐姐也说过,如果我们上了大学后还是感情很好地继续选择在一起,那时候就不会再阻拦我们,还会祝福我们。”

    顿了下,他道:“不过在出了你的事,我为你赶来滨城,那天因为忘开机也一直没收到她信息回她电话后,她就不这样看了。她认为在我心里,我没把她放到最重要的位置。我虽然全都跟她解释过了,她也明白了其中原因,知道许多是误会,但却说道理她明白,但感情上还是接受不了。”

    “所以,她还是决定要跟我分手。就在今天下午,我收到了她呼给我留言的分手信息。这也是我这么晚才回来的原因,我需要自己一个人得处散散心。”

    林旭说的这些都是实话,但却也很巧妙地把今天下午到晚上这段时间发生的许多事都没说。不过因为他这感觉爱了情伤,需要独处散心的理由太过有说服力,李飞燕却也是一点儿没起疑别的。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答应提前行动
    李飞燕完全没怀疑林旭的话,还因为关落雪跟林旭要分手的其中有她的关系,心里多少有些生愧。

    她虽然并不是很喜欢关落雪,也不看好关落雪与林旭的发展,甚至还经常在林旭身旁说他们不合适、赶紧完、快吹了,然后跟她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师生恋。但这多是玩笑话,她从来没有真的去蓄意破坏过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真的存心要去拆散两人。

    对她来说,她陪在林旭身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报恩。所以不管林旭做什么,她都会尽力去帮他,哪怕林旭做的是错的、是坏事,她也一样会帮。她最多会规劝、会劝导,但如果林旭一定坚持要做,她还是会照样帮他。无关对错,只有恩义。

    所以,无论林旭做什么选择,喜欢什么样的人,她最多也只是会评议,表达她自己的意见,而不会去干涉、扭转林旭的选择。只要是他选择的,即便她不喜欢,甚至嘴上表达种种不满,但实际上她还是会照样支持。只因为,这是林旭选择的。

    她说她会一生相报,帮他做任何事,从来都不只是说说。哪怕这其中有着一些她自己的私心,但她永远都是会站在他的一边。为他所想,为他考虑。

    “那你是怎么想的,要分吗?”沉默了一会儿后,李飞燕问道。如果林旭说不分,那她当然还是会要帮他,帮她去挽回他与关落雪的这段关系。

    “能不分的话,我当然是不想分。”林旭叹了声,“这毕竟是我的初恋,我还是想尽量维持。而且我们的关系,并不是我们之间不和,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是因为外力的强行介入拆散,我不想在这种带着被人逼迫的情况下分手。要分的话,也只能是因为我们最终走不下去了。”

    李飞燕点点头,道:“那现在你们之间的问题就是:一,小雪认为她在你心里不重要,对你有误会;二,她被她姐姐带去了省城,你们没法经常见面;三,她姐姐认为你们现在不适谈恋爱,非要逼你们分手。”

    林旭认可她归纳地点了下头,道:“第一个没问题,今天她呼过我后,我立即回电话了。在电话里谈了谈,她说只要我能明天赶到省城出现在她面前,那就愿意再给我个机会,收回分手的话。”

    “第二个其实也容易解决。”李飞燕接过他话道:“你没办法改变她家里让她到省城上学的决定,但你也可以到省城去上学,甚至是跟她上同一所学校。这样,你们不就照样可以继续天天见面,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而已。到省城跟她上同一所学校也不是什么难事,我觉得花点钱应该就很容易解决。”

    “这个,我其实之前也有想到过。”林旭道,“我知道要把我弄到省城去上学,对你来说不难。但这事,我没法跟我爸妈解释,他们也肯定不会同意我正在武乡上得好好的,就忽然要转到省城去。”

    李飞燕闻言,不由叹气道:“也是,我刚才都忘了考虑你家里的反应了,叔叔阿姨确实是不会同意你忽然转学的。你在平阳这边还有个见义勇为的中、高考加分奖励呢,要是转到省城去,肯定也是不能用了。”顿了下,无奈道:“那这办法不能用,也就没别的好办法了!”

    林旭道:“这个没关系,能保持异地恋就可以了。”

    李飞燕道:“异地恋通常都是最后分手的多,你可要想好了。”

    林旭只能是点点头,因为除此外,也没什么别的好办法了。

    “唉,本来初恋就是有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失败率,能维持下去的很少,你这还来个异地恋,我很不看好你们哦!”李飞燕替他叹口气,又说起了风凉话。

    林旭看了她一眼,没接话。别说李飞燕不看好,其实就是他自己心里,也没有太多信心把初恋加异地恋很好地维持下去。尤其现在认识了卫青衣,发现卫青衣更令他喜欢,两人在一起也更合得来后,他自己本心里也是很动摇了。唯一放不下的,就是觉着他这段珍贵而美好的初恋,应该尽量维系;以及他几乎从上幼儿园开始,就喜欢暗恋上的关落雪,好不容易两人终于在一起了,也不应该就这样分开。

    “算了,你的事,你决定就好,说不定你就是那百分之九十以外的例外。”李飞燕看他的样子,又转口笑着安慰了句,“逢周末你就去看她,走动的频繁点儿,我想也应该问题不大。一周约会一次,这个频率还算不少了。省城离咱们那儿,也不是太远的,开车一天一个来回没问题。”

    “嗯!”林旭点了点头,还是没多问。

    李飞燕道:“现在就剩下第三个问题了,也就是她姐姐了,这个最不好办。你这个大姨子,到底是个什么样人,是不是很难搞啊?”

    林旭道:“她很强势,也很精明,很不好对付。只要是她认定的,怕是没法轻易改变。”

    李飞燕点点头想了下后,道:“那确实挺不好对付的,不过她也总不能看贼一样,一直看着她妹妹吧!你们要是只保持异地恋,不经常见,然后明面上跟她说已经分开了,应该也能够把她瞒过去。”

    “也只能这样了。”林旭点头道。反正跟关落雨明说,她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只会强逼他们分手。逼迫不了的话,她可能就会闹大,捅到双方家长都知道,让家长们更加强行介入地硬把两人分开。

    “既然你答应了小雪,明天要赶去省城出现在她面前,那你明天就坐飞机回去吧,我给你订机票。”李飞燕说着话站起身,往床头柜处的电话走去。

    林旭见她只提自己,不由问道:“你不跟我一起回去吗?”

    李飞燕走到床头柜旁,转身向他道:“我当然不回去了,我还有任务没完成呢!”说罢后,她拿起电话拨了酒店前台的号码。

    林旭道:“你任务也可以提前吗,我今晚就跟你去把杨俊轩的那件东西取了,帮你完成任务。”

    “说好了等几天的,你那么着急干吗,你走你的就是,我自己一个人可以的,再说这边也还有些别的手尾要处理呢!”李飞燕这句话说罢后,那边拨往前台的电话也被接起,她立即向电话里道:“喂,你好,我要订张明天从滨城飞往晋阳的机票。你帮我查下,都有哪些航班?”

    “好的,请稍等!”电话那边的前台人员道。

    林旭起身走过去,走到她身前劈手夺过电话,对话筒里的前台工作人员道:“抱歉,先等下,我们待会儿再订。”

    说罢,也不等对方回话便挂断了电话,然后他近距离盯视着李飞燕道:“不就是个血滴子吗,到底有什么好怕的,你怕我不怕,有我在呢,我一定帮你。”

    “我就是怕你对付血滴子没经验,会吃亏啊!”李飞燕道。

    “我现在武功很高的好不好,要不要我再给你展示一下?”林旭忍不住有些生气地道。

    虽然他知道她是为了他好,为了他的安全着想与考虑。但一再地被李飞燕置疑他有可能对付不了血滴子,这简直就是怀疑他的能力,他哪能没脾气。

    李飞燕道:“我知道你现在武功很高,但血滴子的那个独门兵刃,也真的很诡异厉害。一不小心,真的有可能吃亏受伤的。多晾上几天,让他自己没耐心地退走,岂不是更保险。”

    “你不去我去,我今晚就替你把东西取回来,然后明天我们一起回去。”林旭皱了下眉,没跟她再争论,直接下决定道。

    “你知道是要取什么吗你就去?”

    林旭道:“我只需要知道,是杨俊轩保险柜里的东西就行了,我全取回来让你挑。”

    李飞燕不禁有些哭笑不得,又有些感动,摇了摇头,她无奈叹道:“好,那就听你的,我们今晚提前行动,一起去。不过你一定要做好准备,最好带上件兵刃,那血滴子非常锋利。”

    林旭见她答应,语气放缓地点头道:“嗯,我会的。”想起自己那晚收缴来,并且也打算用来当作日后兵刃的两根甩棍,心想正好今晚带上。

    李飞燕为他担心,他也同样为她担心。如果只让她一个人留下来面对血滴子,岂不是更加危险。在无法确认那血滴子的威胁解除前,要行动必须是两人一起行动,他绝不放心让她一个人。

    李飞燕向他一笑,伸手重新拿起电话,道:“那我为我们两个人一起订机票。”

    林旭这回自是不再拦着,笑了下,退到一旁,重新走回到沙发上坐下。看着李飞燕在那里订机票,他一时有些无所事事,便也探手到放蛋挞的盒子里取了一个,拿在手里吃着。

    等他吃完两个蛋挞后,那边李飞燕也同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结束了通话。她这边只需要提供他们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然后选择航班就行,具体的订票,则是由酒店代劳。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超乎想象的燕子门实力
    “我订了明天下午两点十分的航班,是直飞晋阳的,没延误准点的话,会在下午四点前到晋阳。”

    李飞燕放下电话后,走过来向林旭说道。

    林旭闻言点点头,没多说什么。关落雪只说让他明天赶到就行,晚点儿也没关系,所以他对这趟航班并没有任何意见。下午四点,对现在的这大夏天来说,可还是早得很。

    李飞燕过来坐下后,又接着道:“你没回来前,我跟那个崔素英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已经商量过了,都对杨俊轩公司的入股合同没有什么意见,所以已经打电话通知过杨俊轩了。杨俊轩说明天上午十点到他公司,到时在股东大会上正式签字入股。所以,我们明天上午还要赶一场。不过放心,这会最多两个小时就完了,不会耽误我们下午的飞机的。”

    “哦!”林旭点了下头,对这个也没什么意见。

    至于那份入股合同,李飞燕自然是不会有什么意见,怕是她根本都没看完。她拉上林旭明言入股给杨俊轩所投的那两百万,基本就是要白送给杨俊轩,好暗里补偿下她偷杨俊轩东西的歉意的。所以即便那份合同定的再苛刻,她钱也是照样会给的。所谓的投资,只不过是她为了给杨俊轩两百万所找的一个借口而已。

    这里面,也就是崔素英虽顺带参与,却是真的投资,会多少认真研究下那份合同。李飞燕那会儿在车上看合同,也就是装装样子。

    “行了,那你就先回房好好休息吧,养足精神,我们过了十二点后出门行动。”

    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李飞燕是很愿意林旭在她房里一直待着,但半夜有行动,而且有可能会对上那个血滴子,还是要养足精神,提前准备。她可是知道,林旭昨晚也是一夜没睡,而且不像她,她下午是有午睡一会儿补过觉的。虽然她知道以林旭的功力,一晚上不睡实在不算什么。但深夜的行动有可能遭遇大敌,还是要准备充分更好。

    “好,那我就先回去了!”林旭说罢站起身,不过却没立即走向房门,而是先走到墙角放着的那个装有赃款、赃物的旅行袋前。他昨晚用来行动的那些黑衣黑裤、帽子、手套等装备还都装在这个背包外面那层袋子里,他打算先拿回自己房里去,然后出发时带上。今晚的行动,还是要做好全身的遮掩防护,别到时候留下什么痕迹。

    李飞燕见他拉开袋子拉链往外掏这些东西,道:“你这些就先放我这儿吧,到时候出发我会帮你一起带上。”

    “哦,那行!”林旭答应一声后,却还是把这些东西先从背包里掏出来,放到旁边的椅子上。然后拉好拉链,拍了拍那背包,站起身问道:“对了,这些怎么办?你打算怎么运回去?”

    原本下午那会儿,两人因为计划还要在滨城多停留几天,免得这些东西放酒店房间不太安全,有可能会不小心被人发现,他们还商量着打算买口铁皮箱子装好后,找个没人的地方挖坑埋起来。等到临走前,再挖出来找人运走,然后他们提前坐飞机回去等着收货。但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既然明天就要走,自然也不用挖坑埋了。

    李飞燕看了眼,拿起个蛋挞吃着,道:“我明天上午十点前,会打电话叫物流公司过来运走。”

    “就这么简单走物流,没问题吗?”林旭闻言,不由吃惊地道,这好像也太过随便了点吧,没人查的吗?要是赃款赃物都可以直接发物流运输这么简单,那像其他的走私、贩卖文物、贩毒、贩枪之类,岂不早就泛滥了。

    李飞燕摇头笑道:“当然不是这么简单,我找的这家物流公司,实际上是我们燕子门暗中注册经营的,里面基本都是我们燕子门的外围弟子,专用来替我们运输一些不方便随身携带的东西。全国各大城市都有分公司与物流点,运输网络覆盖全国。同时各地的分公司、物流点,也是我们燕子门设在各地的秘密据点。平时也会用来收集各地的情报与接生意,不然你以为这些分处各地的生意都是怎么接的?”

    “你们燕子门可真是好大的手笔!”林旭闻言忍不住惊讶地道。就为了用来运那些不方便运输的偷来赃物,这燕子门竟然还专门私下暗中经营成立了一个分布全国的物流公司。当然,也不止是运东西,同时也是借着这物流公司的发展运营,暗中在各地设立据点,发展覆盖全国乃至全球的情报网络。

    原先他还以为,燕子门这么个靠偷术成名与发展的门派,应该规模不大。但现在才发现,燕子门的规模却远比他想象的要大。这家物流公司,才不过是揭开了燕子门的冰山一角。实际上其规模到底有多大,暗中又还经营了多少产业,实是他难以想象的。

    这等组织与规模,着实是闷声发大财。

    看起来好像没名,许多人听都没听过,远没有什么少林、武当的名头响亮。但实际上人家的规模、人手、软实力等,早已超越了这等名门大派。就像是丐帮,看着似乎也不起眼,就是群叫化子,可哪个地方没要饭的,一旦组织起来,发动起人手,那就是妥妥的江湖第一大帮。什么少林、武当,全都比不了。

    而小偷这种职业,也是门非常古老的职业。可以说,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小偷的存在。若是燕子门真能把这些遍布各地的小偷全都组织起来,那想想也着实恐怖。怪不得李飞燕那天讲过的清朝雍正时期白妙生所领导的神偷门都敢跟清廷硬刚过过招,虽然当时白妙生主要是靠了自己过人的偷技与聪明,在雍正与血滴子之间挑拨离间,各种栽赃设计诬陷血滴子,以不断引起雍正对血滴子的猜忌。但敢这么干的人,自然本身也有着足够的实力与底气。

    而到后来事发,清廷与血滴子将神偷门视为当时的大敌,不断派兵剿灭并发动全国通辑下,神偷门尤能逃亡保存下相当的弟子,然后改名重组成立燕子门,并发展至今,还不断壮大。由此,便可见当时神偷门的强大。

    要知当年雍正的禁武令下,清廷不断打击各江湖势力,还发兵剿灭了许多门派,甚至连南少林都被雍正派兵一把火烧了。当时的江湖可说是一片惨状,连少林、武当这等大派都是岌岌可危。而神偷门当时,则几乎以一己之力对抗清廷,甚至在白妙生的组织领导下,给予了清廷对抗江湖势力的走狗急先锋血滴子一记重创。这一举动可谓振奋武林,而白妙生当时的大名,也堪称江湖第一人。

    可惜太过出名未必是好事,等到雍正反应过来是被人设计,重新恢复了血滴子的实力后,立即就对神偷门展开了碾压式的清剿,最终打得神偷门七零八散,也杀死了白妙生。

    直到最后,那个江湖奇女子,也是当时江湖第一高手的吕四娘出手刺杀了雍正,才使得这场禁武令引发的江湖大动乱告一段落。

    不过,在对抗雍正的过程中,白妙生及所其率领的神偷门,也是起了很大的作用,为当时的江湖做了很大贡献。

    所以,后来由神偷门幸存弟子重新组建成立的燕子门,也受到了当时许多江湖朋友的支持与帮助。燕子门后来能不断发展壮大,且发展得很好,也可以说是当时的江湖给他们的一场谢礼。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好低调 杀人无感
    李飞燕笑了笑,道:“你也别太吃惊,许多江湖门派都有着一些自己的产业。毕竟光靠练武又不能吃饭,相反,练武消耗大,吃的还比别常人多。所以,要没有产业支撑,没有挣钱的门路,根本撑不起来一个门派。就像少林寺,以前可是当地的大地主,光一年收租就收得钵满盆满。当然,现在不兴这个了,不过现在少林寺也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据说还打算将来要上市呢!”

    林旭听罢,只能是惊讶地又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他能说这帮和尚是不务正业吗,不好好地吃斋念佛练武,竟然要开公司上市。顿了下,他笑问道:“你们燕子门这家公司,不打算也上个市吗?”

    李飞燕摇头道:“当然不上,上市后有外来资本参与进来,许多秘密就很难保住了。我们不但不上市,还不能做的太大,以免引起太多注意。毕竟这家公司,除了给我们自己人运东西外,也对外承接,给有需要的顾客运一些特殊东西。所以,我们的首要宗旨就是保密,决不私拆任何包裹与货物。有特殊要求的,也一律遵守。当然,我们也正常做生意,接受任何普通货物的委托运输。”

    “不过,也有坚决不接的生意。像毒品这种害人的东西,我们就是绝不收的。而且但凡发现有人想要利用我们物流网络运毒贩毒的,我们自己就会先派人过去处理了。”

    这一点林旭是相信的,从神偷门创立以来,就一直坚守着盗亦有道,行的是侠盗之举。否则这么个小偷门派,又如何能在江湖立足并传承这么久远。从雍正时白妙生所做的那番举动就可以看出来了,如果不是为了反抗满清的残暴统治,以及禁武令对江湖同道的加害,白妙生及其领导的神偷门又为何愿意站出来?

    以他们神偷门潜踪匿迹、隐藏身份的本事,在那种情况下,他们会比任何门派都活的更好。他们站出来,站到了对抗满清的第一线,是为了行侠仗义,是为了民族的大义,也是为当时的整个江湖出头。

    点了下头后,林旭又摇摇头,忍不住问道:“你们分公司和物流点开遍了全国各大城市,这还叫做的不大?”

    李飞燕笑道:“这确实不算做大,这只是表示我们有实力。做大的另一方面表现,是出名。但我们没有名,很普通,没多少人知道。我们也是最低调,最不想出名的物流公司。从不宣传,门脸普通,还毫不起眼。而且没有统一的服装,没有统一的门头,也没有统一的车队。唯一相同的,只有同样的公司名称。但就算名字一样,也还曾有过,有人在发现两个城市有同样名称的两家物流公司时,认为是他们刚好起重名了,而没有联想到是同一家。所以,虽然遍布全国各大城市,但真的是好多人都没有发现这一点。”

    “这可真是低调的够可以的!”林旭闻言,又忍不住有些惊讶。两座城市同样名称的两家物流公司,竟然会相互差别到让人以为是这两家刚好起了重名,而都没有想到过这可能是同一家。

    “嗯,我们要的就是默默无闻。”李飞燕说罢站起身,走到衣柜旁打开衣柜,然后从中取出自己的旅行背包。将背包放到床上,她打开拉链从里面取出一个扁平的木盒子。

    林旭见状好奇,便也凑了过去看。就见李飞燕接着打开盒子后,里面是她那条挂满装备的镖带,上面有着两把形似短刀的加长匕首,一圈呈展翅燕子形状的钢制飞镖,还有配备的伤药、纱布等物。一如他初见她时,她身上所配的那条镖带。

    指着盒子里的镖带,李飞燕向林旭道:“这镖带是我们燕子门弟子行动时的标配,但出远门坐飞机、坐火车,这东西就不能带着过安检了。所以每到一地,自己不能随带过来的话,就可以到当地的据点去取一套,或让他们派人送一套过来。当然,如果觉着自己原本的用的更趁手,不愿用别的话。也可以在出发前,提前把自己的装备,通过我们的物流公司送过去。”说罢,问道:“怎么样,需要我让人给你送一套过来吗?也省得你今晚临时找什么东西当兵刃了。”

    林旭摇头道:“我有兵刃。前天郑文辉带人过来找我麻烦时,他那些手下都有带着甩棍,我当时顺手抢了两个过来,在我房里呢,我觉着用得还挺顺手。”顿了下,又看着盒子里的镖带道:“不过这镖带不错,我倒是想要一条,只要镖带,不要别的。这两边插刀的皮鞘,我瞧着也刚好可以放进去甩棍。但现在就不用麻烦了,我们回家后,你再找人送来吧!”

    李飞燕道:“你要是需要的话,我可以找人给你专门订做一条,用起来更合适。”

    林旭点头道:“那也回去再说吧,现在就别麻烦了!”说罢稍顿,接道:“我先回房了,你也休息会儿,养晶蓄锐。真要碰到了那个血滴子,咱们就杀他个片甲不留。”

    李飞燕闻言一笑,盖上盒子,转身送他出门。

    出门回到自己在隔壁的房间后,林旭换上拖鞋,然后走到床边往后一倒,摊倒在床上。

    一整晚没睡,对他来说,确实不算什么。不过从今天凌晨他到兴盛集团去偷东西开始,这一整天,实在发生了太多事情。

    第一次正式实施入室盗窃,偷完回来又在海滩遇到跳飞机的杰西卡,回到酒店整理赃款赃物,让李飞燕帮他估价,完成后便是在网上公布顺带偷回来的那些兴盛集团的资料、账本等物,并靠着这些东西终于整垮了兴盛集团,而且是以极快的速度,一天内就搞垮了,甚至不到一天。从在网上公布那些账本、资料起,到兴盛集团被封被查,以及随后的郑文辉、郑德之父子俩先后猝死,都不到半天。

    郑文辉的死是他对郑文辉暗中下手,施展了那招“蜻蜓点水”所造成的,不过跟他预料的发作时间不同,提前了。至于郑文辉父亲郑德的死,他就没料到了,郑德是在公司负面新闻不断,接连遭受打击,最后在郑文辉的死讯传来时承受了更重一击,受不了这么沉重的打击才心脏病发而死。

    只不过这父子俩虽都因他而死,但郑德那是完全间接的。而郑文辉则也算是半间接,因为他并不是直接当场杀死的郑文辉。郑文辉死的时候,他也根本不在郑文辉旁边,都没瞧见郑文辉到底是怎么发作死的,也没瞧见死后又是什么死相。

    正因如此,所以他虽是第一次杀人,但因为没亲眼目睹地看见,却也是完全没什么感觉。

    这时候想来,也仍是没感觉。就好像是听说外地某个远房亲戚病故了,虽然知道两人有关系,甚至是有着血缘关系,但因为远房平常基本不联络,也很少见。所以听说后也只是觉着死就死了,根本没什么感觉,哪怕是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戚。

    郑文辉的死,确实是因为他对郑文辉暗中施展了那招《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点水”。可之后他就没再怎么见过郑文辉,知道他死,还是从电视新闻里看来的报导。所以也就隔了一层关系,像那个虽有血缘却很远房的亲戚。死就死了,是跟自己有关,但也确实没感觉。

    他不知道这是否算正常,但真的没有就是没有。杀个人也不必就非要有感觉,这种不沾血腥的杀戳,实在是有点云淡风轻,完全没有任何的杀气感、血腥感。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 岳纤云信息 临别赠礼
    “唔…唔…”

    正在林旭躺在床上回想着今天发生的种种事情时,忽然他身上的呼机震响了起来。

    掏出呼机一看,但见却是岳纤云呼的他,让他方便的话,给她回个电话。看到“岳小姐”的署名,联想到是岳纤云时,林旭不禁稍微愣了下。因为自从到滨城后,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让她一时都忘了岳纤云。

    现在想想,跟岳纤云的最后一次见面,也就发生在几天前,甚至都还没过一周,而岳纤云父亲岳向阳亡故也还没过头七。他们那边的规矩是停灵七日后再下葬,现在算来都还没下葬。

    事情就发生在几天前,可这时回想起来,却像是感觉过了很久,似乎挺遥远的了。果然是事情太多,拉长了这种时间感。回想了下,林旭也想了起来,跟岳纤云最后一次见面分别时,他曾说过,让岳纤云有事的话可以呼他,而且他也答应会回电话的。

    原本他是并不想与岳纤云产生过多交集的,岳纤云呼他,他也是基本不回,但现在岳纤云遭逢大变,父亲被杀,完全失去了亲人,虽还有个宋永华陪在一旁,但终究不是真正的亲人。他有感于此,对其心有怜惜,再加上那晚也事逢于会,两人有过段共同历险的经历,所以才放软了姿态,答应会回她电话。觉着应该多少给她点儿安慰,帮她渡过这段时间。

    回想到了自己当时所答应的,林旭看着呼机信息想了下后,便放下呼机,然后探手抓过床头柜上的电话,按照信息后附的电话号码,给岳纤云拨打了过去。

    电话打过去,那边很快接听,岳纤云的声音响起道:“喂,是林旭吗?”

    “嗯,是我。”林旭答应一声,问:“你有什么事吗?”

    “我……咦,你这是哪儿的电话,你不在平阳吗?”岳纤云刚要说话,忽然注意到了自己电话来电显示上所显示的林旭拨打过来的号码开头并不是平阳的区号,不由奇怪地惊讶问道。

    “我现在确实不在平阳。”林旭道,说完刚打算接着说自己在哪儿,没想到岳纤云没等他说,便已是很快地括话问道“那你现在在哪儿?”

    林旭只能无奈叹了声后,道:“我现在在滨城。”

    “滨城?”岳纤云重复着念了下,想起了滨城是在哪儿,不由更是不解地奇怪问道:“你怎么跑那儿去了,那么远?”

    “我来这儿旅游。”林旭不愿跟她提滨城这边的事,便随口扯了句谎,本来滨城就是个很有名的沿海旅游城市,他这般说却也没问题。而且他来了后的这几天,也确实算是有出去旅游过。

    比如刚来那天,在确认了李飞燕安全没事后,他出了医院就先去最近的海边,看一直憧憬却一直没真正看过的大海去了。而昨天跟卫青衣出去,也算是有一起旅游地逛了植物园。另外滨城这座城市,几乎称得上处处是美景,尤其他下榻的星海酒店附近,紧邻沙滩大海,还有着保持天然地貌的山丘丛林,周围的建筑也都是修建的很漂亮。所以只要身在这座城市,也几乎在哪儿都称得上是旅游赏景。

    “哦!”岳纤云闻言倒没有多疑其他,但语气里却是很难掩失望地叹了口气。

    林旭虽然听了出来,但是却装没听出来地没作理会,只是重新问道:“你找我是有什么事?”

    岳纤云沉默了下,道:“明天是我爸的葬礼,我希望你能来参加。不过你现在既然远在滨城,那就只能算了。”

    “哦!”林旭应了句,没多说什么。仔细一算,明天确实就是岳向阳停灵的第七天了,也是下葬的日子。下葬这天,就是葬礼。

    不过他现在其实就算还在平阳,岳向阳的葬礼他也是不会去的。因为那很不合适,他跟岳纤云的关系还没近到这一步。另外以岳向阳的身份,到时候肯定是有不少黑道上的人物参加,他也不想跟这些人打交道。所以,就算还在平阳,他也肯定是要婉拒的。

    但现在既然岳纤云主动说算了,他倒也不必再说什么拒绝的话弄得尴尬。当然,他也不会跟岳纤云说他明天就会离开滨城回去。不过他回去本来也就不是先回平阳,而是要到省城晋阳去见关落雪,回去也完全是为了关落雪,自然不可能跑去干别的。

    “唔…唔…”

    与岳纤云的通话还没结束,林旭刚放下的呼机忽然又震响了起来,他拿起一看,但见上面的信息是,“确认下你给的号码对不对,别是骗我”,最后留言的署名直接是“杰西卡”。

    见状,林旭不禁笑了笑。而这边电话里他“哦”了声后,见岳纤云一时沉默着没回话,想了想后,又接道:“你节哀!”

    “嗯!”岳纤云闻言轻应了声,道:“既然你不在平阳,那就这样吧,不打扰你休息了,晚安!”

    “嗯,你也是,再见!”林旭道。

    “再见!”

    听岳纤云话落后,林旭便先挂断了电话,然后看着呼机上杰西卡留言信息后附的号码,又按键拨打了过去。

    “喂,许林吗?”电话打过去,那边很快接通,响起杰西卡那有些生硬的汉语问道。

    “嗯,你要死了吗?这么快!”林旭笑着故意道。

    “你才要死,我活得好好的!”杰西卡不满地回了句嘴,道:“我就是想证明下你给我的号码是不是真的,别真的需要你的时候,发现你是骗我,给我的是假的。”

    “那现在确认了吧?”林旭反问了一句后,不等她接话便道:“确认了,以后就别再乱呼,我不会随便回的。另外,也别为了骗我回电话就留言说你要死。我只给你三次机会,请想好了,在关键的时候再用,别浪费了。”

    那边杰西卡闻言顿了片刻,哼声道:“你无情的本质没变。”不满地抱怨了句后,又立即问:“那这次算吗?”

    “这次吗——”林旭故意拉长了声音,吊了吊她后,才道:“这次我就大方一次,算送你的!”

    “那就谢谢了!”杰西卡有些咬牙地道谢。

    林旭道:“你再态度好点儿的话,我会再送你个临别礼物。”

    “真的?”杰西卡问了一声,立即声音温柔地道:“什么礼物,亲爱的?”

    “别乱叫,你这就太腻乎了!”林旭听得不禁有些起鸡皮疙瘩,顿了下,问道:“你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地方吧?”

    “当然,那个海滩吗!”杰西卡道。

    “嗯,海滩旁边有个星海酒店。你明天下午两点过来,我的那辆摩托车会停在酒店前面的停车场上,钥匙我会留在前台,到时候你去前台问工作人员要。”林旭道,“我明天会离开这座城市,这摩托车留下也是扔了,不如就顺手扔给你吧!”

    他那辆摩托车是从曹一飞那帮摩托车抢匪手里顺手骑过来的,离开滨城自然不会带走。本来他是打算停在哪儿,就顺便扔在哪儿,管以后有没有人来处理。但这时正跟杰西卡通话,却是便想起了这外国小妞儿,既然在哪儿都是扔,那不如就顺手扔给她吧,也算是大小作个顺水人情。

    “你明天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吗?”杰西卡闻言,却是没有得到临别礼物的高兴,反而有些失落,“那你要去哪儿?”

    林旭道:“去哪儿就跟你没关系了,我本来也就不是这里的人。”顿了下,道:“你明天记得下午两点过来,要是不愿来的话,那就算了,我扔给别人。”

    “我会去的。”杰西卡连忙道。

    “好,那就这样,我挂了。”林旭道。

    “嗯,那再见!”

    “再见!”

    林旭说罢,便挂断了电话。然后放回电话,闭目养神地休息,同时调节着呼吸默默调息入静,好更加放松地休养精神,恢复精力。

    他只是调息入静,不是行功运气,倒是并不用刻意保持打坐的姿式,只需要是放松自然的姿势就可以,所以仍是躺着。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十步杀 带把枪
    “咣咣咣!”

    听到敲门声响,林旭从入静中睁眼醒来。抬腕看了下手上的电子表时间,但见已是过了凌晨零点。

    翻身下床,走过去开门,但见门外站的正是李飞燕。她穿着平常的打扮,并没穿那身特别行动时才穿的黑色皮衣皮裤。

    现在还在酒店,她当然不会这么穿,免得引人注意。不过她肩头背着个较小的旅行包,那些衣服、装备包括林旭的那些,这时全都装在包里。他们会在抵达地点行动前,再找个没人的地方换上。不然要现在就这么穿着,配刀挂镖的,可能还没走出酒店,就有人报警了。

    “走吧!”看到林旭开门后,李飞燕向他道。

    “等下。”林旭点了下头,返身回去拿过那两把甩棍,走到门口递给李飞燕。然后趁着李飞燕接过后往旅行包里装的时候,他在门口换过了鞋。

    接着把钥匙、钱包等随身物品装好后,他向李飞燕道声“走吧”,跨出门口,返身把门关上。

    两人相携着一起乘电梯下楼,出了酒店后,又由林旭骑着摩托车带李飞燕出发。

    “有个代步工具就是方便多了,不然这个点儿都不好打车,而且打车也有可能会露了形迹。”坐在摩托车上,李飞燕笑着说道,“你这顺手弄来辆摩托车,还真算是明智之举。”

    “那是!”林旭得意地自傲了句。

    “对了,我先跟你说说,那个血滴子的兵刃究竟是什么东西,免得待会儿可能遇上……”李飞燕接着跟林旭形细讲起描述了血滴子的形状、施展方式、攻击范围、威力等各方面。

    那血滴子原来是一种形制特殊的弯形刀具,两面皆开刃,非常锋利,而刀背弯过的那面弧度,刚好跟人的脖子吻合,只需套上一绕,即可将人头轻松割下。刀身宽厚,刀的正面利于挥砍,可当砍刀来用,形状有点儿像是林旭看过的某本武侠里的一种奇门兵刃圆月弯刀的样子,但弯度更大,接近于圆形。

    最特殊之处,也是这件奇门兵刃最能发挥其威力,攻击诡异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其刀柄后面还有着一截极细极坚韧的绳索相连。攻击之时,常不近身,十步之外,即可以绳索相连攻击,是种攻击范围极大的武器。持之者方圆十步的范围内,利用刀尾相连的绳索,都可以做到任意攻击,可谓防不胜防。所以这件武器,也另有一个名字,其实也是这兵刃的正式名字,叫做“十步杀”,意十步之内皆可杀。

    虽正式名称为十步杀,但因血滴子这名却实在太有名,还是许多人都称为血滴子,反而正名没人提,也很少有人知道。不过燕子门与血滴子乃是世仇宿敌,自是对其很了解,知道这名字。

    血滴子的攻击距离与覆盖范围能长达十步,这超过了任何长兵器的长度。所谓“一寸长,一寸强”,这种奇门兵刃首先在攻击距离上就占住了优势。往往许多初对敌者不知深浅,离得还远以为对方打不到,但一不留神一个照面就被这血滴子所杀。

    除了距离,还有诡异刁钻的攻击角度。因其以绳索相连,不受手臂的限制,十步之内,简直可以做到从任何角度攻击,非常难防。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兵刃真的非常锋利,虽说还达不到削铁如泥的宝刀宝剑级别,但却也是能分金断铁的利刃。寻常兵器对上,完全挡不住,常常一个照面,就是刀毁人亡。

    在冷兵器时代,有一件更加锋利结实的兵器,对敌时往往就能占很大优势。对手的兵器不如你,砍一下就断,他还怎么打。所以血滴子有着这种种优势,才能在当年初一现江湖,就是所向披靡,杀得腥风血雨,血流成河,令人闻风丧胆。清廷血滴子组织的大名,也是随着其带来的杀戳与狠辣手断,威震江湖。

    “那是以前,古代炼钢与锻造技术比较落后,稍微精良些的对上普通的,就能体现出来优势。可现在不一样了,难道现在精钢打造的兵器对上古代造的血滴子也挡不住?”林旭听完李飞燕的讲述后,忍不住问。

    李飞燕道:“你别看不起以前,许多名刀名剑都是古代打造出来的,甚至一些出土的名剑,现在的工艺都还没法模仿。当时清廷特意找人打造的血滴子,确实非常锋利精良,放到现在也是一样。血滴子这组织中很多人用的兵器,都还是以前清朝流传下来的那批。”

    “这些年中,我们燕子门也有过多次跟血滴子对上的记录。按照记录,以及一些人的亲身经历来看。我们燕子门现在特制的这些精钢兵刃,在对上血滴子时虽然能挡住,但也仍是并不占优势。何况我们在进步,人家也会与时俱进,会吸收新技术,打造出新的兵刃。”

    “所以你要是对上时,千万要注意,别硬挡。郑文辉给他那些手下配的甩棍,也不过就是街头打架用的,未必有多结实。今晚就先对凑用了,以后我再找人给你弄对更好的。”

    林旭闻言,却是自信地道:“我带兵刃也就是你提醒,才带上有个防备,到时候我出手,未必需要用到兵刃。到时候你看我空手入白刃,打他个落花流水。”

    李飞燕在他腰上掐了下,笑道:“行了,别老放大话了,要你注意就小心注意着。有备无患,千万别大意,那东西可真是要命的。”

    林旭笑了笑,正经地道:“要说起来,现在到底还是热武器的时代。血滴子的攻击距离再长,到底还是不及枪,怎么你不带把枪?虽然你们燕子门的规矩是行动时轻易不带枪,江湖比斗也轻易不用枪,可对上血滴子这种死仇,哪还用讲什么规矩?”

    李飞燕闻言,不禁笑道:“谁说我没带?”

    “啊,你还真带了!”林旭不禁惊讶道。

    “嗯!”李飞燕道:“为了保证今晚的行动,你休息的那会儿,我让滨城据点的人,派人给我送了把枪过来。另外,也顺便给你带了条镖带,都在包儿里呢!”

    “哦!”林旭点了点头,没多说什么。之前他想要镖带时,本来说不用麻烦的,没想到李飞燕却是不嫌麻烦,私下已经让人送来。

    李飞燕道:“但血滴子脑筋也不是死的,我带枪,对方也有可能带枪。所以要是撞上了,也要小心对方有枪。”

    林旭闻言,自是点头答应。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爬楼 换装
    星海酒店距离杨俊轩公司所在的高科技软件园并不远,林旭上午才跟着李飞燕和崔素英一起来过的,道路也是熟悉。这时已是深夜十二点多,路上车很少。他一路与李飞燕说着话,很快就赶到了高科技软件园。

    在李飞燕的指点下,他并没有直接开车进入高科技软件园,而是在接近杨俊轩公司所在那座大楼的园区外围,找了一处黑暗背光,同时无人无监控的大楼后巷里停下。

    停好摩托车下车后,李飞燕看了看左右无人,便仰头看向楼顶上方,向林旭道:“上吧!”

    林旭点了下头,探手抓住李飞燕肩头的背包道:“我来背吧!”

    他现在的功力修为早已超越了李飞燕,力气比她大,轻功也比她好。所以爬楼的话,还是他来负重比较好,可以让李飞燕更轻松些。之前他是在前面骑车不方便,才让李飞燕一直背着。不然的话,他早就背过来了。

    李飞燕见状也不客气,笑了笑便解下背包递给他。

    林旭伸手接过背上,然后向她点头道:“行,上吧!”

    李飞燕又只点下头,也不多言,轻身一跃,便率先攀住了一个二楼窗户外防盗窗的钢筋条。林旭见状,随后轻身一跃,也攀住了旁边的另一个。他这时修为更高,轻功更好,可以比李飞燕爬得更快。但现在他却只是不紧不慢跟着,跟李飞燕保持着同样的速度。

    两人是跟着一起行动的,他自然不能甩下李飞燕太多。何况做为男的,又是两人中更强的一个,他也理应照顾李飞燕。不过即便保持着同步,以李飞燕的攀爬速度,两人爬起来却也是不慢。

    两人有如是灵活的猿猴,只要稍为有点儿棱角的地方,就能够借助攀爬。

    这座大楼共有15层,两人从下面爬到最顶层,也只用了十分钟不到。不过快到顶楼时,林旭却是比李飞燕加快了些速度,率先爬了上去。他倒不是想着到最后一段跟李飞燕比速度,显能耐,而是他要先一步爬上去查看情况。万一楼顶上这时刚好有人或有些什么别的情况,他可以先行察知,给李飞燕警示。要是有危险的话,他也可以顶在李飞燕前面,先一步面对。

    率先露头查看后,林旭但见楼顶上黑漆漆空无一人,便回头向李飞燕比了个安全没情况的手势,然后翻身上去。上去后,他走到李飞燕快爬上来的位置,然后等到李飞燕上来时,弯下腰去伸手拉了她一把,将她直接一下拉上了楼。

    站稳微微喘了几口气后,李飞燕左右瞧了瞧,打量了楼顶一眼,道:“我们换衣服吧!”

    这楼顶上虽空无一人,但并不是空无一物,还有如电梯机房、楼梯通道口、消防水箱等建筑与设备。

    林旭答应一声后,两人走到楼梯通道口的那个小房子处,然后各占了一面,打开背包取出各自的服装与装备,分别换上。隔着个墙角,两人倒也互相看不见。

    其实林旭早就见过了几次李飞燕只穿内衣的样子,甚至不穿衣服的也无意中撞见过一次。所以李飞燕倒并不介意向林旭展露自己的身体,当着他面儿换衣服。不过她不介意,林旭却是介意,毕竟男女有别,还是要注意点儿,所以他先主动避开了。

    男人换衣服总是快点儿,所以林旭先行换好,接着手套、帽子、蒙面巾也都戴好系上。最后,他把李飞燕让燕子门滨城据点为他多送来的那条镖带系上。

    他之前虽说只要镖带,不要别的。但这种装备,在燕子门却是配好一套的制式装备,一般都是成套取用,再加上李飞燕为他考虑,觉着让他多带点武器没错,所以让人送来时并没特别说明。他这条也是一整套的,上面的匕首、燕子镖等都在。

    既然都带着了,林旭便也没再多此一举地取下。将镖带扎紧系好后,他将那两把甩棍直接插在镖带里勒住,倒也方便随时拔取。

    他换好等了一会儿后,那边李飞燕也换好走了出来。但见仍是他第一次见她时的那种装扮,紧身的黑色皮衣皮裤,勾勒出她姣好的身材。腰间是条同样的镖带,不过这时候的镖带上还多插了一把装配着消音管的手枪。

    除此外,她这时的脸上还带了个抽象燕子形状的黑色眼罩面具,遮住了她上半张脸。眼下这等城市里的行动,不少地方都装着有摄像头,所以必须要遮住脸,不能露脸。不像那次在他们村中的小庙里,不但是个不大的小村子,那庙后面的千手观音殿也是十分荒败破废,自然不可能有什么监控,所以那次她与李飞虎都没遮脸。

    不过他们当时也没想到会惊动人,谁知却还是露了形迹,被家就住旁边不远的林旭给发现了。但也幸亏是被林旭发现了,不然当时李飞燕的下场就惨了。两人也是因此而结缘,走到了如今。

    看着李飞燕的这身装扮,尤其脸上所带的面具,林旭瞧着,感觉也是很有外国漫画里那种戴着面具,在黑夜里城市街头行侠仗义的超级英雄范儿。

    “呼!”他故意吹了声口哨,向李飞燕竖起大姆指道:“酷!”

    不过瞧着李飞燕的这身装扮,再联想起岳纤云那“月蝴蝶”的一身行头,他不禁暗感自己的“天行者”还真是有点儿远落人后,目前只有个名头,而且还是从没用这名头行过事的。心想着自己这次回去后也应该抓点儿紧了,就算一时不行动,但服装、行头什么的都应该着手设计并找人做了,提前准备好总是没错的。

    李飞燕闻言欢喜受用地一笑,扬起下巴道:“那是!”

    顿了下,指点着他道:“不过你这身就有点low了,等回去后,哪天我也给你专门弄身行头。”

    林旭闻言倒也不在意,笑了笑,弯腰把两人换下来的衣服重新装进背包里,然后拉上拉链再背起来。又看了眼李飞燕,他问:“你这身装扮被人看见,有没有被人当成过那种外国电影里蒙面行侠仗义的超级英雄?”

    “有啊!”李飞燕笑道:“不过我一般穿成这样,可不是去行侠仗义的。而且我行动时被人见过的次数,一般也很少。姐姐我留下的,只有身后的传说。”

    “那我们就再去留一次传说吧!”

    林旭哈哈一笑,纵身而出,落下时已到大楼边缘。伸腿屈膝在楼外缘处一点,他身子弹射而出,往相邻的另一栋大楼楼顶飞身跃去。

    李飞燕见状,紧跟着随后跃出。

    两人在连绵的楼顶上飞身纵跃弹跳,往杨俊轩公司所在的软件园15号楼不断前进而去。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疑云 进入
    从两人换装的大楼,到杨俊轩公司所在的软件园15号楼,这中间一直有连绵的大楼相连,高低错落,有大有小。两人只需要通过一路连绵的楼顶,即可抵达。

    在楼顶上飞身纵跃的过程中,两人也一直都注意警觉着周边。毕竟李飞燕上次就是在这附近遭遇了那名血滴子,好不容易才费尽全力地逃脱。而对方为了要杀李飞燕,也还很有可能这几天每晚都窥伺一旁地守候在这里,守株待兔等着李飞燕可能的再次送上门来。

    如果那血滴子对两人上次遇见的事只是判断为很巧合地偶遇,那对方就应该不会再每天傻傻地等。但如果对方判断出了上次并不只是巧合偶遇,而是这里的某个地方就是李飞燕将要下手的地点,那对方就很可能会选择在这里等上几晚地守株待兔。

    以李飞燕的推测,那名血滴子做出后一种判断的可能性极大。因为她上次来这里的时候,只是先来踩盘子查看地形的,并没有换装,就是穿的寻常衣服。

    有时候对你最了解的,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做为已结仇几百年的世仇宿敌,燕子门对血滴子很了解,血滴子对燕子门也同样很了解。比如燕子门的弟子但要下手取物时,都会换装,至少也要蒙面遮个脸,不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

    所以,李飞燕在没换装的情况下出现在那里,就很可能是还没下手取物,而是先来踩盘子侦查情况的。

    做出了这个判断后,那血滴子自然也就很有可能会选择窥伺一旁等个几晚,看是否能守株待兔地再等到猎物上门。而李飞燕也正是因为猜到了有这可能,所以才选择了最不冒险的拖延法,想要多晾上对方几天,让对方失去耐心后自行离去,这样她再下手时就没威胁了。这几天就是看双方谁更有耐心,谁更能等得起了。

    她左右没什么事,离任务到期又还有段时间,能等得起,就是不知道对方等不等得起。而在这场耐心的比拼中,她更占优势,因为她不需要每天去那里等,她每天该干吗干吗,可以轻松愉快地等。但对方为了能够等到猎物,却必须每晚在那里守着苦等。因为他不知道猎物会具体什么时候出现,一个不小心疏忽,就很可能会错过,被猎物逃脱而去。

    但很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林旭那小女朋友的事,他们必须提前行动了。她没有失去耐心,但却不得不提前动手了。她不来,林旭说他也会自己来。与其如此,当然是两个人一起行动更能互相照应,更有保证。

    当两人在连绵的楼顶上一路飞奔纵跃赶到杨俊轩公司所在的高新软件园15号楼时,却是一直还没有注意发现到那血滴子的踪迹。不但没有血滴子,也没其他任何人窥伺的迹象。周围所有的楼顶上,都是并无人影。

    “难道那家伙是已经没耐心等不起了,还是像我们一样,也临时有别的事,没事间等了?”站在15号楼的楼顶往四下巡望着,李飞燕说出自己心中猜测地道。

    高新软件园内所建的这十几座办公楼,是附近这片区域内最高的楼层。两人站在这里的楼顶,基本可以一眼扫视清楚周边的情况。李飞燕说罢后,似乎还有些不确信,又转身拉开林旭身后背着的背包外面一个小包,从里面掏出个夜视望远镜,对在眼上四下查看地搜寻探望,好确认清楚情况。

    “既然没发现,那可能真的是没耐心走了,毕竟离你那晚也过去好几天了。或者,那血滴子也可能根本就没选择在这里等,是你一直自己吓自己。”林旭闻言轻松地说道。

    “如果是这样,那就最好了!”李飞燕举着望远镜四下看着地道。

    林旭看着她的样子有些无奈摇摇头,转身走到楼顶上通往下面楼梯的通道口处。看了下门,他发现门是往里推的。按住轻轻往里推了下,发现没动,看来也是在里面关着,或是插销,或是直接上了锁。

    不过这自然拦不住他,侧耳听了下里面没什么动静,确认没有人后,便故技重施,加大力气用力一推,然后但听得里面几声响动,门便被推开了。

    推开后一瞧,但见里面也只是装了个插销上着,他直接把门框那边的螺丝给推脱开了。看样子,这边的大楼跟兴盛集团那个差不多,都是压根没有设想过会有小偷选择从这么高的楼顶进入,楼道门都是连个锁也不上。

    当然,也可能是有别的原因考虑,可能经常会有人上楼顶,装了锁每次都还需要让大楼管理拿钥匙开门,太麻烦,故此只装个简单的插销。好像电视里演的,倒也经常有人上这种楼顶吹风看风景之类。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这原因了,或者还有什么别的。

    摇了摇头,林旭也懒得再多猜,回头向李飞燕叫道:“走吧,别看了,我们快进去。赶紧把东西取了才是最安心,也免得夜长梦多,生出什么别的意外。”

    “你说得也是!”李飞燕闻言,放下手里的望远镜过来,把望远镜重新装回林旭身后的背包里。然后顺势拍下他后背,道:“走吧!”

    林旭闻言,便当前领路,走进了下面的楼梯。李飞燕随后跟上,在后面顺手把门掩好。

    这栋楼有28层,杨俊轩的公司在16楼。两人当下没选择坐电梯,而是直接走楼梯一路下去。

    两人白天都有来过杨俊轩公司参观,而当时坐电梯的时候,他们可是都有注意到电梯里有监控摄像头的,现在当然不会自己去暴露到摄像头下面。

    而且即便电梯里没摄像头,又是深夜十二点多,大楼里已基本人去楼空,不用担心会撞倒别人,他们也不会选择在实施这种行动时去坐电梯。

    因为电梯虽看似方便快捷,但实际上空间狭小。进入电梯后,就等于是暂时被困在了里面,失去了进退之路与活动范围。而且电梯全靠电驱动,外一刚好停电的话,那就更糟了。

    这也是为何当发生火灾、地震等灾害时,逃生一定不能选择坐电梯的道理。因为那种情况下,万一电梯卡住了,那就等于是完全被困在了里面。在没有外部救援的情况下,只能自己在电梯里等死。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杀人的血滴子
    “呵,终于来了,让我一场好等!”

    距离高新软件园约千米左右远的一栋32层大楼的顶楼公寓里,一名面色冷厉,左脸部位还有着一道狰狞刀疤的中年男子,看着面前监视器的夜视画面,冷笑一声后,以沙哑的声音自语道。

    他坐在宽大的落地窗前,面前的监视器连接着一台高清电子望远镜,透过窗户正对着高新软件园区。他赤裸着身子,肌肉结实的躯体上,也纵横交错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刀疤以及各种创口的疤痕。

    在他的胯下,此时还跪伏着一名身穿红色性感睡衣的女子,正埋首在他胯间,头部不断地前后运动着。而在他的身后不远处,则还有一名身材肥胖的中年男子,正低垂着头垂首恭立,似在随时恭候地等着刀疤脸男子下达的吩咐与命令。

    “快点!”刀疤脸男子向胯下的女子命令道。

    女子闻言,立即加快了头部运动的速度。

    “再快点!”刀疤脸男子继续吩咐。

    女子便听命地动得更快,不敢有一点儿违抗反驳。

    刀疤脸男子目光一直望向窗外远处的高新软件园区,身下女子的不断动作并未给他带来任何的表情变化。忽然他探手一把抓住女子的头发,单手便将女子从身下提起,然后在女子的痛呼惨叫声中,站起身将女子摁在落地窗玻璃上,下身往前狠狠一挺,刺入女子的体内,让女子再发出一声尖叫。

    他狠狠动了几下,然后抓住女子头发的手忽然下移掐在了女子的脖子上。女子只来得及发出半声闷哼,便再叫不出声,只是在呼吸不断被压缩的窒息中,拼命地手脚舞动,浑身痉挛,想要挣扎着呼吸活命。但她这些徒劳的动作,除了带给刀疤脸男子更大的刺激外,并没有任何作用。

    她窒息着,双眼翻白凸起,求生的目光望向后面那个身材肥胖的中年男子求救。但这中年男了这时只是被这突然的变化吓得面色发白,嘴唇嗫嚅着浑身发抖地肥肉发颤,完全没有任何试途救她的举动。

    终于,女子手脚的舞动与挣扎停了下来,她双眼睁大,瞳孔涣散,已是没有了焦距。而与此同时,刀疤脸男子则是一声低吼,将身体用力抵住已渐渐失去生命,没有了呼吸的女子。他这时的面上终于有了表情,但在那道伤疤的衬托下,却只是更加狰狞,有如修罗恶鬼。

    后面的肥胖中年男子看到这一幕,不禁惊呼一声,吓得瘫倒在地上,然后指着刀疤脸男子满脸惊恐地叫道:“啊,你杀了她,你杀了她!”一边叫着,一边手脚并用地不断往门口方向爬去。

    刀疤脸男子哼了一声,从死去的女子身体里退出,同时松开掐着女子脖子的手,任其尸体贴着落地窗玻璃滑倒在地。

    返身走到客厅里的吧台前,他将吧台上放着的半杯洋酒一口饮尽,然后顺手抓起酒杯旁放着的一把几接近于圆形弧度的奇特弯刀。

    “唰”地一声拔刀出鞘,明晃晃的刀光映照在黑暗的客厅里。

    “啊!”那肥胖的中年男子听见刀声,看见刀光后,立即被吓得发出声更大的惨叫,发力往前爬去,但却已是吓得浑身发软爬不动。

    刀疤脸男子看着肥胖中年男子像一条恶心的肥胖蛆虫般艰难往前挪动,不屑地冷笑一声,伸手一挥,手中那把奇特的弯刀便脱手飞射而出。

    弯刀旋转着呼啸破空,发出阵奇特的鸣咽声响,有如鬼哭狼嚎。

    “哆”地一声轻响,刀尖钉在名贵的木地板上,而刀背那奇特的弧度,刚好扣在了中年肥胖男子的脖子上。

    “别杀我,求你别杀我!”中年男子更加惊恐地大叫求饶。

    刀疤脸男子丝毫不为所动,狞笑着手指一勾。就见那奇特弯刀的刀尾处竟有条细如发丝的绳索与他手部相连,他手指只是微微一勾,就带动了正扣在肥胖中年男子颈部的弯刀往下一落。

    那刀极为锋利,只是往下一落,便见人头滚动,肥胖中年男子已是尸首分离,颈间鲜血“汩汩”直冒。

    刀疤脸男子瞧着那人头滚落,眼也不眨一下,接着手往回一甩,又是刀光四泻,鸣咽嗡鸣,然后“唰”地一下,弯刀极准确地从后面半躺在落地窗前已死的那女子颈间划过。

    随即,又是颗人头落地,鲜血喷洒。而刀疤脸男子使这一刀时,则根本没往身后看半眼,好像脑袋后面另生了一双眼睛似的。

    刀疤脸男子又是接着手一动,弯刀飞回,准确落入他手中。他持刀而握,刀上的鲜血顺着刀尖“嘀嗒嗒”滴落在地板上。

    他挥刀一甩,将刀上的鲜血甩落,然后“唰”地收刀入鞘。拿起酒瓶仰头灌了几口酒,他将一旁椅子上搭着的衣服穿起。穿好之后,他将吧台上的弯刀拿起,固定在身后的腰带上。

    然后,他拿起原本弯刀旁边放着的另一样东西。但见那是个青铜面具,上面刻画着丑恶狰狞的鬼怪面容。

    瞧着手中的面具轻叹了口气,他将面具戴在脸上。

    他想起了组织中一些老人的讲述,那个他们血滴子辉煌的时期。若现在还是大清,还是雍正爷的治下,他们何需这般藏头遮脸地躲躲藏藏。那时候,他们就是代表朝廷,到哪里不是呼风唤雨,一帮人奉承着,讨好着。但现在,他们却必须收敛着小心行事。

    一切都怪那偷鸡摸狗的神偷门,是这帮贼子令他们失去了皇帝的信任。虽然后来雍正皇帝明白了一切都是白妙生老贼的阴谋,重新启用恢复了血滴子的实力,但自此以后,却也种下了皇帝对他们血滴子不信任的裂痕,再难恢复到以前那样。

    再后来,皇帝被刺杀,新帝登基,责难他们没有保护好先帝,将首领重重治罪。新帝越加不信任他们,他们越来越难得到重用。直到有一天,取缔了血滴子。不甘全部束手就缚受死,他们逃亡而出,流落江湖。

    以前对江湖的杀戳,让他们在江湖更是过街老鼠。隐姓埋名,藏头露尾,渐渐改变,挣扎求存。

    这一切的最初,是始于神偷门这帮偷鸡摸狗之辈。他们与神偷门以及神偷门余孽所重建的燕子门,不共戴天。

    他,是一名血滴子,以杀人为生。

    地下的那两个狗男女是这间公寓的主人,女的是那肥胖中年男子在外面养的情人。那晚之后,他要选一间离得较远却又视野好的地方作监视之用。这间公寓便是刚好被他选中了,至于公寓里有人,对他来说并没什么影响。收拾这两个狗男女,不费吹灰之力。也正好,这几天还有人服侍,也能用来打发下监视的无聊苦闷。

    戴好面具,他打开房门走出去,留下一地血腥。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警报 惊险的一刀
    楼梯里全都没有装监控,林旭与李飞燕一路放心前行。他们直接从楼梯井中跳跃而下,一下便能下一两层,很快就抵达了杨俊轩公司所在的16楼。

    走出楼梯口后,林旭仍是像那晚潜入兴盛集团办公楼一般故技重施,破坏着沿途所有的监控摄像头,按照李飞燕所教的方法,破坏电路板某处,使其画面定格。

    林旭在上面破坏摄像头,李飞燕则在下面负责开锁。

    虽然林旭现在的武功确实比李飞燕高,但若论起单纯的偷技与开锁的技术来,他与李飞燕相比,确实还有段相当的距离。两人分工合作,速度更快,很顺利地便抵达了杨俊轩的办公室。

    “唉,终于来了,这单任务可也是耽搁了好几天,颇有曲折啊!”

    站在杨俊轩的保险柜前,李飞燕很是有些感叹地道。话音一落,她立即探手抓住保旋柜上的旋钮,然后一边侧耳听着里面的细微动静,一边迅速地旋转起来试着密码。

    只约摸五分钟左右,便见她面色一喜,抓住保险柜的把手一拧,“叭”地一声打开了。

    林旭在旁边向她竖起个大姆指,另一只手则从背包里迅速掏出个小手电递了过去。

    李飞燕接过打开手电,迅速在杨俊轩的保险柜里翻找了起来。这保险柜里倒也放着些现金与贵重物品,但她对那些全都视而不见,只是翻看着里面的一堆软盘。没过多久,她面色一喜地从中抽出一张软盘,向林旭扬手道:“找到了!”

    林旭接过,装在背包里,笑道:“挺顺利的吗,走!”

    谁知他这话刚一落,忽然“呜呜呜”地刺耳声响起,外面红光闪烁,整个大楼里的警报,竟是忽然响了起来。也不知是怎么触发的,还是有人发现了他们。又或者很不巧地,今晚还有别的不速之客光顾其他楼层。

    “快走!”李飞燕闻声面色一变,立即一把将保险柜门关上,拉住林旭往外就跑。

    林旭这时自然也顾不得再多想究竟是什么原因触发的警报,立即随着李飞燕一起冲出杨俊轩的办公室,再接着一起迅速冲出公司大门。直到冲进楼梯门后,两人才稍微松了口气。

    探头看了眼楼梯井下面,但见这时虽然还并没有警卫、保安开始立即一层层地搜查。但警报响起,大楼保安肯定会迅速报警。两人自是不能多留,稍松口气后,便立即沿着楼梯飞纵而上。

    两人展开轻功,速度很快,并不比下楼时慢多少。不过林旭为了保持跟李飞燕同步,自是还一直压着速度,但就算如此,两人的速度也是很快了,十秒钟左右便能冲上一层楼。

    五分钟不到,两人便已快冲到了顶楼。而就在两人从27层飞身纵起冲往28层,身子刚刚离地跃起人尚在半空中时,忽然眼前刀光闪烁,鬼哭般的刀声鸣咽,一道绚烂而凌厉的刀芒飞速旋转着向两人脖颈处横斩而来。

    两人身在半空,一时无处借力。发出偷袭攻击这人,可说时机把握得极准。

    但林旭为跟李飞燕保持同步,本就压着些速度,这时却还犹有余力。当即连忙一拧腰打横,伸腿蹬在楼梯的栏杆处,借力迅速变向疾冲而出,一把抱住李飞燕冲回下面27层的半途平台处,险之又险地躲过了那凌厉凶狠的刀光。

    不过他虽避开了攻击,但因为身后还背着背包,却是高出一截。这一下没能砍中他,却是把背包给捎了下。“唰”地下,那刀极快地把背包划了道口子。好在还只是浅浅划过,没有连带着划破包里的东西。但却刚好割破了外面的那个装着望远镜的小袋,让林旭在抱着李飞燕刚一落地后,“叭”地声,望远镜从划破的地方掉落出来,摔到了地上。

    “是血滴子!”李飞燕这时方才反应过来地惊呼一声,然后抬手往腰间一抹,便是“嗖嗖”破空声响,接连两枚燕子镖向上面这时露头的那戴着青铜面具,一身暗青色衣服的血滴子飞射了出去。

    “呜呜”声响,刀光闪烁,那血滴子一扯手中绳索,弯刀旋回,便已将那两枚飞镖扫落。

    趁此时机,林旭又再抱着李飞燕下跃半层,以暂避那血滴子的锋芒。老实说,在此之前他还一直觉着李飞燕未免对这血滴子太过惧怕了,他自忖武功已高出李飞燕许多,也理应是高出那血滴子的。所以心里有着足够的自信,甚至未免有些轻视。可刚才那一照面的攻击,却立即打碎了他的轻视,才知自己之前真是有些小觑血滴子了。

    血滴子赫赫凶名,在数百年之后犹能让人谈之色变,可当真不是浪得虚名。方才的那一下攻击,当真是让林旭都有些惊出了冷汗。虽然是对方趁他们不备暴起偷袭,但对时机的把握之准,出刀之凶狠,却也是足见功力。

    跃落回27层后,林旭抬头打量了眼那戴着狰狞鬼怪青铜面具的血滴子,见对方一时并未立即加紧攻击。他立即解下身后的背包,一边盯视着血滴子防备,一边塞给李飞燕道:“检查下那软盘,我刚才都不知道他划破了哪儿?”

    李飞燕闻言,也是立即紧张地连忙低头检查。要是那软盘被血滴子刚才那一刀给砍坏了,那他们今晚的功夫可都白费了,这件师门任务说不定也要失败。

    好在她仔细检查后,发现刚才那一刀只是划破了最外面那层的小包,而软盘林旭是装在最里面那层的,并没被伤及到。松了口气后,她道:“还好,没事!”

    林旭闻言,也是松了口气。既然东西没事,那他也可以放下心来对付这血滴子了。

    现在看来,这大楼里仍在刺耳响着的警报,应是这血滴子故意触发。目的就是逼迫两人紧张地迅速逃离,然后他则在顶层的楼梯口处以逸待劳,守株待兔地埋伏。

    原本还以为这家伙之前没出现,是就不会再出现,说不定早就已经离开滨城了。没想到这家伙却是故意的,就是打着这时截他们后路的主意。对方之前肯定早发现了他们,就是藏着没露身。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快刀不如快人 咬毒自尽
    “你找的这个帮手倒还有点儿用!”

    那血滴子居高临下地看着下面的李飞燕,提着手中的奇特弯刀说道。说着话,他一步步地往下走着台阶,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尤其那青铜面具本就狰狞凶恶,这时再被楼道里那“安全通道”灯牌的惨绿光芒一照,更是显得十分渗人,有如恶鬼当道。

    “不过,也就是再多送我颗人头。”他冰冷地扫了一眼林旭,接着说道,“那天在空旷的楼顶,不小心让你给逃了,今天在这里,看你还往哪儿逃?下面很快会有警察上来,这里,有我挡着。”

    林旭与李飞燕听他这般说,才知这是他故意设计的,也确认了是他触发的大楼警报。而他选在楼道里对决,除了之前的那下偷袭外,也是想借着楼道这种狭窄的环境,限制李飞燕的轻功发挥与活动空间,以免又让她再逃了。故意引来警察,也是对李飞燕的一种逼迫。

    不过,今晚有林旭在。他伸手将李飞燕拦在身后,上前一步走上个台阶,直视着那血滴子道:“我可不止是有点儿用!”

    话音一落,他再未多言,身影一晃,便是速度极快地向那血滴子扑了过去,整个人快得都模糊成了一团影子,几乎刹那间就出现在了血滴子的面前。

    那血滴子见状不由大吃一惊,对方这速度实在快得超出了想象,好在他多年厮杀经验,反应却也不慢,几乎是本能地立即抬手挥刀。一刀挥出,毫不停留,立即接连挥砍了十八刀,一刀更比一刀快。

    可这一刀快过一刀的十八刀,却是全部落空。但好在他也趁着这一连十八刀拉开了距离,迅速后退,然后立即以绳索控制的方式,隔空挥舞施展开了那奇特的血滴子弯刀。

    血滴子的攻击方式,就是要拉开距离,以其更占优势的攻击距离与攻击范围来取胜,贴身近站可不是他们擅长的。近战也算是他们的短肋,一旦被贴近,血滴子弯刀的威力就先要打一半折扣。

    刀光四泻,弯刀飞旋,有如鬼哭似的奇异刀鸣声响彻在这段楼道内。但这以前无往不利的攻击,在这时却也还是不断地处处落空。

    因为对方的速度实在太快,快得不可思议,快得超乎想象,移动的速度,快到要超过了他的刀速。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快的速度,又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轻功?

    这血滴子吃惊,林旭也同样吃惊。血滴子这种奇门兵刃的攻击方式,还真得是迅疾飘忽,诡异莫测,几乎可以从任何角度进行攻击。之前在路上李飞燕虽向他描述讲解过,但不是亲眼所见又亲身体会,都实难想象这种兵刃的厉害。

    而且这还是他第一次在与人的打斗中,全力施展着空空儿所传下的那套《浮光掠影》轻功。以前在他所对敌过的对手中,只要他施展这套轻功,那几乎是碾压式的,对方完全跟不上他的速度,几乎是不在一个层面的。

    但这次,他虽还是处处快一步,但也始终是在躲避那血滴子的攻击,并不能完全脱身反击。再加上那血滴子本身的反应速度与应变能力也是极快,还有着丰富的对敌经验,所以他一时也是难近对方的身。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终究还是林旭更胜一筹。因为就本身的修为来说,他还是要超过那血滴子的。而且他已是修炼出了内力,持续作战的能力更长,耐力等都远超外力境的武者。

    而血滴子弯刀的操控,看起来简单,似乎只需要动动手就可以。但要想能保证从任何角度攻击,和保持这种覆盖式的范围攻击,却也是极耗体力与心力的。两般对比,自然是高下立判。

    忽然,林旭抓住了一个破绽,然后极速切进到了对方身边。一被进身,那血滴子立即便是一慌。不过被林旭近了身,再做什么却也是晚了,他一出手便又是空空儿的《妙手十三式》。

    双手挥舞如缠绕丝线,正是“天蚕吐丝”,极快的动作变幻间,“喀啦”一阵儿声响,林旭已是先行把对方的一双手臂肩、肘、腕三处关节全部卸掉。失去了控制,那把旋飞的奇特弯刀自是“哐啷”声响中立即掉到了地上。

    林旭接着不停,双手连动,将对方的两腿关节也是全部卸掉,那血滴子立即在痛呼声中动弹不停地瘫倒在地。

    “瞧,我还只是有点儿用吗?”将那血滴子放倒,林旭松了口气后,踢了对方一脚,说着讽刺话。

    下面的李飞燕见状,也是长舒一口气,放下了手里举着的枪。她刚才一直持枪戒备,并想要找机会给那血滴子一枪。但可惜林旭在中间动的太快,她怕误伤到林旭,却是不敢开枪。好在林旭终于是打败了那血滴子,自然也不用开枪了。

    放下枪后,李飞燕立即向林旭问道:“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没事,我好得很。”林旭轻松一笑,脚踏血滴子手指着,略带得意地道:“瞧,我是不是空手入白刃就打得他落花流水了?”

    虽然刚开始血滴子的那一刀打破了他的轻视,但可不等于打破他的自信。他的轻视,也只是不够重视。毕竟双方的实力差距在哪里,并不是件厉害的奇门兵刃就能弥补的,他一旦正视起来,还是能够稳稳胜出。

    “是,你最棒!”李飞燕笑着夸了他一句话,轻身跃上来,也是一脚踩在那血滴子身上,“敢威胁我,现在再给我凶啊?我没逃,倒是现在看你还能往哪儿逃?”

    “地狱!”那血滴子忽然一瞪眼,以沙哑的声音嘶吼道。接着便忽然脑袋一歪,无声无息了。

    李飞燕刚被其那么来一下,还有些被吓了跳,却不想接着一下没声了。奇怪了下,她忽然反应过来地想到件事,然后探手往对方的脖子大动脉上一摸,向林旭道:“死了,咬毒自尽。看样子,他不想活着落到我们燕子门手里。既不想受折磨,也担心会暴露他们血滴子的秘密。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寻找打探血滴子的老巢,但始终找不到。凡是有活捉的血滴子,最后都会想尽办法自杀。唉,这个我也是一时忘了防备他这手段。”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任务完成 偷的是什么
    林旭也是没料到这血滴子竟然会咬毒自杀死了,不由惊讶了下。没想这种杀手还真是像电视里演的似的,绝不被人活捉,一旦被捉,就立即咬毒自尽,不吐露组织任何秘密。

    所谓的咬毒自尽,就是事先在嘴里藏好一颗毒药,需要的时候,立即咬破,便会毒发身亡。讲究的,据说还会拔掉嘴里一颗牙,然后把毒药做成毒牙,塞到那颗牙缝里。就是不知道这种吃饭的时候,会不会不小心咬破。

    当然,家言,也未必见得真。林旭倒更倾向于,这种杀手应该是在行动前才会把毒药塞嘴里,提前做好失败的准备,平常时候,并不会一直嘴里含颗毒药。而脚下这个血滴子的话,都未必是放在嘴里,那面具上也是个很好放毒药的地方。放在面具嘴部的位置,需要用的时候,也是舌头一舔就能够着。

    下次遇到这种,应该记得也顺便把对方的下巴关节给卸了,到时候嘴使不上力咬合,那想咬毒也咬不了。

    摇了下头,林旭道:“既然死了,那我们就快走吧!”

    “嗯!”李飞燕点了下头,弯腰把对方的那血滴子弯刀收起,并把对方身上的刀鞘一起解下,收刀入鞘后,她一起装在背包里,道:“走吧!”

    两人自从遭遇到那血滴子起,说来虽然较长,但实际上并没过去多长时间,也就短短几分钟。当两人冲上楼顶后,才听到远处有警车鸣响,红蓝色的警灯闪烁,往高新软件园区迅速驶来。不过那队警车距离软件园,却是还有着段距离。等到警车赶到时,两人早已是从连绵的楼顶飞奔纵跃地离开了软件园范围。

    回到最先起步也是换装的那座大楼楼顶,两人仍是在这里各自换回了衣服,然后再迅速攀爬而下,骑上停在后巷里的摩托车离开。为避免跟正赶来的警车遇上,林旭还特地绕了圈,从另一个方向离开。

    李飞燕的师门任务终于处理结束,连那个血滴子也已经死了,两人回去的时候,都是轻松许多。在路过一家深夜仍在营业的饭店时,李飞燕还提议一起下车去吃了个宵夜,也算是庆祝一下。

    回到酒店后,两人还是一起先回到李飞燕房里。

    从背包里拿出那张这次任务所盗取的软盘,李飞燕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然后将软盘插入进去,查看里面的内容。

    按照燕子门一向行事的规矩,像这种东西取到手后,他们是不会私自查看的,一般都是原封不动地交到雇主手里。但因为杨俊轩救过她的关系,李飞燕却是一直担心自己偷的东西会给杨俊轩造成很大的损失,或是更严重,像林旭偷的兴盛集团那些黑资料一样,一旦暴露出去,直接把杨俊轩给整垮了。她故意给杨俊轩投资两百万,也就是在这种心理下所作的一种补偿。

    也正因为这种担心,她这时才不惜破坏规矩地提前私自查看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又是否会对杨俊轩造成损失,以及这损失又会有多大。带着紧张地查看完后,她不禁稍微松了口气,这东西以目前来看,是不会对杨俊轩造成什么损失的,但未来的话,却是说不定了。

    “是什么?”林旭在旁见李飞燕看完,开口问道。他刚才也有凑过去看了几眼,但却是看不懂。

    李飞燕靠坐在沙发上,道:“这是杨俊轩给他公司未来制定的一个计划与项目,这项目以目前的科技水平与硬件发展来看还不成熟,完成不了。但以现在IT科技的迅速发展,以及电脑硬件方面的不断更新换代,未来几年一定会实现。我很可能偷了他公司未来一个很重要的项目,也很可能会因此阻碍他公司未来一个很好的发展。”

    “哦!”林旭闻言点点头,却不是很理解,“既然是未来,那现在来说的话,应该是不会有什么损失吧?”

    李飞燕摇头道:“唉,你不懂,对他们这种科技公司来说,就是在做未来,甚至是引领时代,创新未来。如果拿不出对未来很好的发展规划,没有了创新,那这公司就会停步不前,很快被别的公司甩在身后。现在科技的创新发展可是很快的,几乎一年一个样。”

    “就像传呼机、大哥大、才时兴了几年,更先进的手机就已经出来了。再过几年,肯定这些东西都没人用了,未来一定会是手机的天下。假如杨俊轩的这个项目就是手机,那他这份东西被别人得到,很可能就会被别人赶超领先了。”

    林旭听罢点了点头后,又问道:“既然这东西是他做出来的,那他一定还记得,再做一份就是了,应该也损失不了吧?”

    李飞燕又是摇头道:“有人雇我们偷这东西,肯定是想要提前做这个项目。国外的科技发展水平是比我们国内高一些的,现在我们做不出来,他们则不一定。商场上是讲究先机的,要是雇我们的那人把这东西卖到国外提前开发,或自己找国外的团代开发,就会领先杨俊轩一步。到时候做出来,人家再专利一申请,杨俊轩自己的东西,到时候就不是自己的。他自己再做出来,就成了模仿、借鉴、跟风。你说这讽不讽刺,自己跟自己的风。可商场就是这样,到时候人家专利一维护,说不定他都不能再做这个项目。”

    “所以,这东西对杨俊轩造成的损失还是很大的?”林旭问。

    “唉,这个我也说不太准。毕竟未来的事,谁能说得定。我要是有这种准确的眼光与判断,自己就开公司引领未来去了,还当什么飞贼?”李飞燕摇头叹口气,有些无奈地道。

    林旭闻言不禁一笑,又问:“那这东西,你打算到底怎么处理?是按规矩交给雇主,还是怎么样?”

    李飞燕闻言,皱眉认真想了好一会儿后,道:“我还是交出去吧,不能坏了我们燕子门的规矩与信誉。至于杨俊轩那边吗,我反正已经做出补偿了,也算求了个心安吧!未来的事,实在是说不定的。大不了等他未来发展不好的时候,我再追加投资帮帮他。”

    “嗯!”林旭点点头,道:“那就这样了,我回去睡觉了。”

    他跟杨俊轩没有什么牵扯,倒是没有什么心安不心安的。当然,只要是李飞燕的事,他也一定是会帮她的。

    “行,晚安!”李飞燕起身送他。

    “晚安!”林旭回了句,开门出去回自己的房间。

    自从来到滨城后,事情就一件接着一件,发生了很多。有的是他主动做的,有的是被动应接的。但无论是主动被动,都会产生影响,所以他这几天也是一直很难完全安静地定下心来。自从来到滨城,不,甚至从来滨城前一晚起,他就一直没有练功了。那一晚是因为担心李飞燕在滨城的具体安危情况如何,再加上第二天要凌晨早起赶飞机。之后到了滨城,就是这纷纷扰扰的许多事。

    心境不定,在这种情况下修炼内功,会容易有走火入魔的危险。所以他这几天都是干脆不练,以免修炼时不小心真出了意外。相比起荒废几天的修炼来说,走火入魔可是更严重的情况。真出了,那重者有性命之危,轻者也是受内伤,损失功力。

    今天晚上也是一样,他仍是没有练功。既然明天就要回去了,那不如等回去后调整过来,完全恢复安定地静下心后,再好好补功课。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那晚的事 就忘了吧
    不过虽没练功,林旭还是打坐恢复了下功力。他那会儿与那血滴子对敌时,虽只是短短几分钟,但功力全开地施展《浮光掠影》,却也还是颇有些损耗。

    等到恢复了功力后,他这才倒头睡去。然后一夜好睡,第二天一早起来,精神十足。

    洗了个澡换身衣服,他还颇有兴致地过去邀请李飞燕一起出门去海滩上散步。不过李飞燕却是摇头拒绝了,向他道:“你自己去吧,我早上起来,已经给我们燕子门那家物流公司打过电话了,我要等他们过来取货。而且我房里这时又是枪又是刀又是赃款赃物的,全都是见不得光的,也不方便离人。”

    “事情越是到最后,有时候越是要小心谨慎。很多人就是在距离成功的最后一步上,因为大意放松失败的。等东西都运走了,咱们才能真正放松,也就最多一个小时他们就会过来,可不能因为这最后一个小时的疏忽让咱们前功尽弃了。”

    林旭闻言,不禁受教地道:“你说得是,那我也不去了,陪你一起等着。”

    李飞燕摇头笑道:“你该去就去,我自己等就行。而且待会儿来人后,有你在也有些不方便。”

    “哦!”林旭明白地点了点头,倒也是。虽然他跟李飞燕的关系确实很亲近,但对他们燕子门中人来说,他到底还是外人。到时候有自己在场的话,他们双方交接起来,确实会有些不方便。李飞燕当然不必避着他,但那些人可不认识他,也不会轻易信任他。

    笑了笑,林旭倒也不在意,点头道:“好,那我就自己去了!”说罢,便告辞出门了。

    不过李飞燕不跟着,却倒也方便他另外做点小事。独自一个人乘电梯到了大堂后,他转身走到前台处,把口袋里装着的摩托车钥匙留到前台,并交待了前台工作人员几句。

    看着前台工作人员用一个信封把钥匙装好,并在上面写了杰西卡的名字与下午两点的时间,他道过谢后,放心地点头离去。

    出门走到海边,但见大海碧蓝,天空如洗,朝阳朝升,迎着海风呼吸着带有大海味道的新鲜空气,不禁心情更好。当下随意地散步走着,欣赏着周围美丽的风景。

    下午就要离开,这时看着这些美丽的景色,一时还真有些不舍。不禁心中暗想,如果将来要选择一个地方定居的话,那他一定要选一个美丽的海边城市。就像有首诗里写的,“我想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嗨,许林!”忽然对面远处有人叫他,林旭只一听声音就听了出来是那个韩国女人崔素英,闻声转头一瞧,果然是。但见崔素英正像昨天早上那般,穿着身运动服,这时正在沙滩上跑步。发现他,欣喜地叫过一声后,加快速度跑了过来。

    林旭本来心情正好呢,但这时见到崔素英后,就稍微有些心情不美丽了。不过人家到底也没怎么着他,甚至那晚还跟他又是接吻又是那个的,差一点儿就完成了最后一步,做了男女间生孩子的事。想想他一直不愿见对方,甚至是避而不见地能躲就尽量躲着,也是因为那一晚之后有些尴尬,以及不知该如何相处。

    但这时人家都瞧见了,他也不好再装作没瞧见地故意躲着,便在原地等待,然后等崔素英跑过来后,也点头笑了下,道:“嗨!”

    “你一个人出来的吗?菲菲呢?”崔素英跑得额头见汗,满脸红晕,看来已是跑了会儿了,停下后她一边用搭在脖子上的毛巾擦着汗一边笑着道。

    “哦,她有点事,我一个人出来的。”林旭点头答道。

    “那,我们能一起走走吗?”崔素英带着些期待与紧张地问。

    林旭想想自己下午就要离开滨城了,对这个第一个跟自己有了那么亲密接触的女人,虽然当时是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一时冲动下所为,但就要走了,以后可能也见不着了,似乎也该稍微谈一下,给点儿交待。这般想着,他便点头道:“能啊,走吧!”

    “谢谢!”崔素英闻言欣喜一笑,道谢后,转过身与他并肩走着。

    走了一会儿后,崔素英琢磨组织了下言语,正要开口说话,忽然林旭提前一步先开口地道:“对了,我们下午就要离开滨城回去了,先跟你提前道个别!”

    “啊?”崔素英闻言,不禁十分惊讶地停下脚步道:“怎么这么快?我听菲菲说,你们不是还会待上一周左右吗?”

    林旭跟着停下,道:“我们家里出了点事,要提前回去,这也是昨天才临时更改做出的决定。”

    “家里,没什么事情吧?”崔素英关心问道。

    林旭摇头笑道:“没有,就是点小事,我父母摧我回去。”

    “哦!”崔素英点了下头,随后鼓起勇气问道:“那我们……”

    “嗯,我们那晚,那个都是一时冲动,你还是忘了吧!”林旭终于正面回应地道:“我回家,你也会回国,我想我们以后应该都不会有机会再见面了。”

    崔素英闻言,不禁带着些失落地叹了口气。虽然她也很清楚他们两人并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林旭心里不会有自己的位置,但这时被他这么挑明地当面说出来,还是让她心里很不好受。顿了下,她有些柔弱地道:“其实只要想见,还是可以找机会见的!”

    林旭不知该怎么接她这话了,瞧了她一眼后,便干脆保持沉默,然后转身继续往前走去。

    崔素英见状,默默在旁跟上。沉默了一会儿后,她问:“我们连朋友都不能做吗?”

    “这个,我们已经算是朋友了吧?”林旭道。

    “既然是朋友,那为什么不能再见?”崔素英问。

    林旭道:“我不是说不见,只是我们以后天各一方,都不在一个国家,生活没有什么交集,应该不会有机会见了。”

    崔素英闻方,忽然笑了下,道:“会有机会的。”

    当然有机会,她跟着李飞燕的提议,和他们“表姐弟”一起投资杨俊轩的公司,可不只是为了单纯的生意投资以及凑热闹,她也有别的目的。三人都投资了同一家公司,这不就是有交集了吗!

    林旭却倒是一时没想到投资杨俊轩公司的事情上去,因为这事对他来说,完全就是李飞燕硬拉着他一起的,他根本没什么兴趣,也不怎么当回事,就算李飞燕本人,也只是拿投资当作借口,就是为了给杨俊轩送钱的。所以,他不当回事,也就没联想到这处去。心里还想着回去之后,都还未必会跟杨俊轩再有什么交集了。至于那投资股东的身份,他也完全没什么概念。对他来说,那就是交了钱就完事了,还要怎么着。甚至那投资的钱,他自己见都不会见到。

    想不到两人会再有什么交集的地方,林旭也就对崔素英忽然又笑起来并说“会有机会”有些莫名其妙了。不过想了想后,他却也懒得再多想。既然她又笑了起来,那应该就表示两人之间的事应该也不算什么,就这么过去了。

    他不会再非要确认地去问,自己觉着可以就行了,非要去问清楚,反倒还有可能会再夹缠不清。有时候人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得需要句“难得糊涂”,不能太较真儿,太论得清清楚楚了。

    接下来,他便立即换过话题,不再谈这个。谈了些滨城景色、风土人情之类的轻松话题,一时倒也有说有笑地轻松愉快相处了下来,一起吹着海风散着步。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 隐瞒失窃 成功入股
    两人在海滩上一起散了会儿步后,看看时间不早,便又相携着一起回返酒店。

    回到酒店他们所住的22层后,崔素英暂别林旭,回房去洗澡换衣服,而林旭则去李飞燕房里叫她,然后三人再出来一起到餐厅去吃早饭。吃过早饭再待上一会儿,他们就可以再一起乘车去杨俊轩的公司参加股东大会,正式签署入股合同了。

    目送崔素英离去回房,林旭抬手敲响了李飞燕的房门。

    敲了几下,李飞燕立即过来打开房门。

    林旭先探头往里瞧了一眼,但见他那个装赃款赃物的旅行背包已是不见,问道:“东西送走了?”

    李飞燕笑着点头道:“嗯,你取的那些东西,还有你那两根甩棍,以及那把血滴子,我都让他们打包装箱运走了,估计一周时间应该就会送到。那两条镖带和手枪,我让他们拿回去了。那张软盘也交给了他们,他们会负责把东西送到雇主手上。”

    “哦!”林旭点了点头后,想起件事,“对了,我昨晚忘了问了,难道像我们汾县那样的小县城,也有你们物流公司的物流点?”

    李飞燕笑道:“汾县这种小县城当然没有,就连平阳市也没有。目前整个晋省,也就省城晋阳有一家分公司。不过你不用担心东西送不到,虽然汾县没有物流点,但他们会安排刚好路过那边的货车。不直接路过的,也会临时安排绕一下,然后电话联系约个地方接货。”

    “哦,这样!”林旭闻言又点了点头,道:“你收拾一下,咱们一起去餐厅吃早饭吧!刚才在海滩上遇见崔素英了,她也会一起。”

    “你们倒是挺巧的啊!”李飞燕瞧着林旭笑了句,道“不用再收拾,我已经好了,走吧!”

    “你是知道她每天早上都出去到海滩跑步的,也不算巧!”林旭解释了句,先转身出门。

    李飞燕跟着随后出去,返身关好房门后,两人往崔素英住的2216房间走去。到了正要敲门,不想门先打开,便见崔素英已换过身衣服穿戴整齐。见到两人她微一惊后,便笑道:“正好,我们走吧!”说着走出门。

    这时已是到了上午八点多,到就近的楼层餐厅吃完早饭,再加上消磨了点儿时间后,就已是一个小时过去。接着三人便直接从餐厅下到大堂,出酒店乘车前往杨俊轩的公司。

    至于昨天杨俊轩给三人的合同,倒是可带可不带。那合同杨俊轩公司的电脑里肯定是有留底的,到开股东大会要签的时候再打印一分即可。而没签的合同就等同于废纸,也没什么用。

    三人中,崔素英出门到餐厅时就顺便带了合同,而林旭与李飞燕便都没带。由此倒也可以约略看出三人对这次投资的态度,崔素英比他们两个要重视。当然,也是因为崔素英是做生意的,本身经常在生意场上跟人谈判签合同,有这种出门带文件的意识。至于林旭与李飞燕,他们哪有。林旭在这以前,是根本连合同都没签过。李飞燕就算有,怕也很少有这种正式生意合同。

    熟门熟路,司机很快就开车带三人抵达了高新软件园内杨俊轩公司所在的15号楼。

    等到达后,林旭和李飞燕立即注意到,15号楼下面以及周边,还有停放着几辆警车。看样子,应该还是在询问相关人员,以及在周边尽可能的寻找临晚的目击者。

    林旭和李飞燕瞧见后,当然是心知肚明地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崔素英就不知道了,看到周围的警车与有些紧张的气氛,不禁道:“是出了什么事吗?”

    “谁知道呢?”李飞燕自然也是装作一脸糊涂地道。林旭则没说话,只是装作好奇地看着外面的警车。

    说罢,待车停稳,三人开门下车。

    杨俊轩今天倒是没有亲自带着人在楼下迎接,不过也另外安排了公司别的人员在楼下等着,并且是昨天见过林旭、李飞燕、崔素英三人的。这时见到三人下车,便立迎了过来打招呼。

    崔素英回应了声,便向迎接的人问道:“这里是出了什么事了吗,怎么这么多警车?”

    那人点头道:“嗯,是出了事,昨晚我们这栋大楼的警报被触发了,而且有人闯进了我们公司。但经过排查后,却发现并没丢东西,应该是警报响起后就把小偷吓走了,他们还没来得及下手。”

    “啊,真的没事吗?”崔素英闻言,不由惊讶了声。

    林旭与李飞燕也装作面露惊色,不过他们对视一眼后,也确实有些惊讶奇怪。不明白杨俊轩明明丢了东西,为什么说没丢。是确实东西太多没排查完,还没发现丢了什么;还是他发现丢了,却不愿意暴露声张,以免引起公司的人心浮动与不必要的担忧慌张。

    还有,昨晚这栋大楼里不仅遭了窃,还死了人。林旭与李飞燕昨晚离开时,可没处理过那血滴子的尸体,就任其死在了原处,按理警察应该早就发现了。但这时杨俊轩公司的这人却没提,也不知是确实不知道还出了有死人这事,还是警察挡了下来,不让声张,或者根本没让更大范围内的人知道。

    “真的没事!”那人回了一声,谢过了崔素英的关心,然后请三人进去乘电梯。

    等电梯抵达16楼后,杨俊轩便带着公司的人出来迎接了。林旭与李飞燕去看杨俊轩的脸色,但见他面色如常地带着平日里显露的温和笑容,并没露出任何异常。不知道是现在真的还不知道什么东西没了,还是强作镇定装的。

    见到杨俊轩后,崔素英又关心了几句昨晚公司有人闯入的事情,杨俊轩自是也回答一切如常,没有丢任何东西。

    李飞燕也是装模作样地关心了杨俊轩几句,林旭则还是一如往常不说话。

    谈了几句后,杨俊轩便把三人请进了会议室。而这时会议事内已是坐了不少人,看样子应该就是公司其他的股东。不过相比些大公司几十上百乃至上千的股东成员,轩远公司目前才十几个,也不算多。

    进入会议室后,杨俊轩便先向在坐的股东们先行介绍了林旭、李飞燕与崔素英三人。介绍完后,又向林旭三人介绍其他的股东。

    这时已是过了九点半,虽说会议是十点开始,但自然都会提前点儿到,所以这时候股东成员们已是到齐了。等互相介绍完毕后,杨俊轩走到主席位上,看了眼众人后,道:“既然现在会议人员已经到齐了,那我们就提前开始吧!”

    众人看了一眼,都没什么异议,纷纷点头同意。

    会议开始后,杨俊轩先向其他股东征询了下对林旭三人入股轩远公司的看法以及是否同意。众股东当然都是同意,这也是事先就进行沟涌过的,哪怕是对于林旭明显的看起来还是个孩子,但大家也都知道出钱的是李飞燕,他只是挂个名儿,所以对他也是没什么意见。

    问过众股东后,杨俊轩又是再当堂正式问了下林旭三人,确认他们也都同意后,便宣布正式签署入股合同。

    正式签约之后,杨俊轩先带头鼓掌小小庆祝了下,也是正式欢迎三人加入了他们轩远公司。至于投资入股的资金,自然是银行转账,合同上也有写明规定,应在正式签约后的72小时内转账到轩远公司的账户上。

    以三人各一百万的投资金额,对比目前轩远公司的资产,三人是分别占股2.6%。不算多,但也不算是最少的。这些股东中,还有比他们占股更低的。其中三个,是以公司老员工所提升的股东,他们最早跟杨俊轩、程思远一起创业,在这过程中也立下了许多汗马功劳,所以是公司奖励给他们的股份,但自然不多,每个人都是零点几。但这是干股,没有任何投资就能得到股份,也算是占了很大便宜了。不过以他们为公司的付出,也算值得。

    公司最大的股东,自然是杨俊轩,他占股32%,其次是副总程思远,占股30%。这两人加起来,就是一多半,剩下的股东则占股大小不等。

    正式签约后,杨俊轩又向林旭三人讲解了下公司股东的职责、分红之类的注意事项。然后又商讨了些公司的事宜与发展计划等等,会议也就结束了。开完是用了一个多小时,没到两小时。

    林旭全程除了在入股合同上签字外,基本没怎么认真听,只是在那里耐着性子干坐着。他对那些什么公司章程、股东职责之类的不感兴趣,听多了还容易犯困,不如自己想着事情地在那儿发呆。

    会议结束后,也就基本到了中午。杨俊轩又安排订了餐厅,让股东们一起聚餐,也是欢迎庆祝林旭三人的加入。不过在餐桌上,当李飞燕告诉杨俊轩他们下午就会离开滨城回去后,这聚餐的意义,又多了欢送林旭和李飞燕两个。

    他们是下午两点十分的飞机,需要提前一小时左右到机场。再加上还要回酒店收拾东西,办理退房手续。所以这场股东聚餐就没法全程参加结束,到十二点半时,两人就提前离场。

    而杨俊轩与崔素英也陪着他们一起离场,两人坚持要送他们到机场。既然这两人坚持,林旭与李飞燕也就随他们。

    当下先返回酒店退房,回酒店时,杨俊轩又坚持要让李飞燕坐他的车,并抱歉地请林旭坐崔素英的车,说他有话要单独跟李飞燕谈。

    李飞燕和林旭都并不担心杨俊轩能对她做什么,所以面对杨俊轩这略有些无礼的坚持,两人互相看了看后,也就同意了。

    上车后,杨俊轩的车当先前行,崔素英的随后。

    车起步,开出段距离后,崔素英看着前面杨俊轩的车,道:“我想你应该也能看出来,杨总也很喜欢菲菲吧?”

    “他喜欢又怎样?”林旭略斜了眼崔素英,面色有些不善地道。

    崔素英含笑看着他,问:“我想问,你怎么看?”

    林旭道:“我没看法,他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啊?”崔素英汉语不及格,却是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林旭无奈地道:“我是说,他是单相思。”

    “哦!”崔素英这才明白地点点头。

    “那你说他现在单独跟菲菲说什么,是不是向她表白?”崔素英很好奇地猜测问。

    林旭看了她一眼,忍不住摇头道:“唉,看来哪国女人都免不了八卦之心啊?”

    “八卦之心?”崔素英又不明白这具体是什么意思了。

    林旭无奈扶额,亏得这崔素英还是同为东方人种呢,这汉语水平远不及人家杰西卡,幸亏没深交,不然以后交流也是个问题。

    回到酒店,林旭与李飞燕立即收拾退房。两人都是个旅行背包,行李不多,很快就收拾后。

    接着送他们到机场时,这回崔素英没再坐自己的车,而是也上了杨俊轩的车,四人同乘坐一辆。

    到达机场后,杨俊轩与崔素英又再坚持送进去,直送他们进了候机厅后才告别。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 你就不问问 抵达晋阳
    进入候机厅坐下后,李飞燕忍不住问林旭道:“你也不问问,杨俊轩在车上单独跟我说了什么?”

    “有什么好问的?”林旭摇头反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与秘密,没必要全跟别人说,别人也无权干涉。就像早上,你不也没问我跟崔素英在海滩上遇见后具体说了什么吗?你尊重我,我也尊重你,有些事没必要非得全说清楚。”

    “这不太一样啊,你就一点儿都不好奇?”李飞燕盯着林旭问。

    林旭再摇了摇头,笑道:“不过你要是自己憋不住想说的话,那就说吧!”

    “我不想说。”李飞燕忽然哼了声,有些没好气地扭头道。

    “就是吗,你要是不想说,我问也没用啊!”林旭又笑了句,从自己的旅行包里掏出来时用来打发时间所带的那本武侠,翻到夹书签的位置,又接着翻看了起来。

    “你一开始问都不问,怎么知道我不想说?”李飞燕扭回头问。

    “你刚才不是已经说了,你不想说吗?”林旭从书中抬起头来,很是不解地问。

    李飞燕道:“我那是生气了,说的气话,这你都听不出来?”

    “好好的你生什么气?”林旭又是不解了,随即想到什么地有些恍然道:“就因为我刚开始没问你,杨俊轩在车上单独跟你说了什么,你就生气?”

    李飞燕瞧着他,一副“你总算还不是朽木不可雕”的样子。

    林旭见她确实是指这事,又是不解道:“我不问是尊重你的个人隐私啊,这你有什么好生气的?”

    “可在我看来,你不问是不关心我。”李飞燕无奈地摇摇头,看着他一副他不可救药同时也难以理解的样子道:“就你这水平,你那女朋友到底是怎么交到的啊?难怪人家要跟你分手呢,你这真是不懂关心人。女孩子是需要被关怀苛护的,懂不懂?谈恋爱可就别讲什么尊重了,在这个过程中,就是要知道对方的隐私与私事,知道的越多,才能越加深双方的了解。你要什么都不问,连女朋友喜欢吃什么喝什么,喜欢什么东西,有什么兴趣爱好之类的都不知道,那你这男朋友就真是不合格了。”

    林旭听到这里才明白,原来李飞燕这么兜来绕去地是在借机教他怎么谈恋爱,当然,这其中也有夹杂着为她自己。有些受教地点了点头后,他问:“那你的意思是说,我这个男朋友当的确实不合格了?”

    李飞燕没好气地斜他一眼,道:“你们从头到尾的恋爱过程我全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你到底合不合格?”

    原来说半天又是问他跟关落雪之间的具体经过的,不过这个林旭却是不愿说,一来从头细说太过麻烦;二来这是属于自己的私秘事,他也确实不愿跟人分享。至于自己在目前的恋爱过程中到底合不合格,他觉着应该也不至于差太多。或者因为他本身的性格原因,对关落雪可能确实是有点儿关心不够,但关落雪的喜好之类他也还是都了解的。而且恋爱这东西,也没有具体的硬性标准。

    两人合不合,能不能继续下去,主要还是看双方的感觉,不是非要做到什么硬性指标,付出多少关心与爱护。如果真的喜欢,那对方也应该理解包容他的性格,他确实就是这么一个人,不能硬要求他改变。如果非要去强逼他改变地适应对方,让他感觉难受不开心,那这种恋情不要也罢。他觉着恋爱的过程中,应该是双方都感觉轻松快乐的,大家在一起会更好更开心更快乐,如果变得沉重、难受、格格不入,那肯定是出了问题,或者干脆双方不合适。

    想了想后,他道:“我觉着我应该还不至于太差,我们现在主要的问题,不是我们之间出了矛盾,感情破裂,而是她姐姐横插一杠,硬要棒打鸳鸯。只要能解决这个,其他的都是小问题。”

    “好,随你,这是你的恋爱,我不干涉。”李飞燕有些无奈地叹口气,接着便又扭过了头去,不再说话。

    林旭看了她一眼,也不再多说,又低头看书。

    约摸安静了两三分钟后,李飞燕忽然又扭过头来问:“你就真的一点儿不关心杨俊轩在车上到底跟我说了什么?”

    林旭闻言无奈地叹口气,抬头看着她,终于问出她一直想让他问的问题道:“好吧,杨俊轩在车上到底单独跟你说了什么?”

    “我不告诉你!”李飞燕忽然一笑,又再扭过了头去。

    林旭见状,不禁又再是一叹,然后摇摇头,重新低下头去看书。女人有的时候,真的是有些不可理喻。

    其实他倒也不是一点儿不关心杨俊轩那会儿在车里到底单独跟李飞燕说了什么,但就如崔素英对杨俊轩所猜测的那样。他猜杨俊轩也是就顶多壮着胆子趁那会儿在车里跟李飞燕表白,除此外他还能再说什么更出格的话?至于表白,那又能怎样,李飞燕还真能应了他?他清楚就算杨俊轩表白,李飞燕也绝不会答应杨俊轩什么,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多问的。杨俊轩的条件对许多女人来说都是钻石王老五,但对李飞燕来说,却真不算什么。

    两人赶到机场时,便已经是一点多,所以这时在候机厅没等多久后,就有广播响起,通知可以登机了。听到广播,两人对视一眼后,便背着旅行包站起,随众乘客一起登机。

    林旭来滨城的时候,因为中途转机,已是连着坐过了两趟飞机,所以这第三次,便没什么太多新鲜感了。上了飞机寻到座位放好行李后坐下,他便是又低头看书,中间李飞燕寻他说话时,他才抬头跟李飞燕说上几句。

    接着再有半个小时左右后,飞机于下午两点十分准时起飞。飞行途中,林旭也基本是在看书中度过,而李飞燕则是趁机小睡了会儿。

    等到飞机抵达晋阳时,却是稍为不顺地晚点了十几分钟。原本这趟航班所预计的飞行时间是一小时四十分钟,这样会在下午四点前抵达晋阳。但现在晚点十几分钟,到达后却是过了四点。

    不过只是十几分钟的晚点,却也不算太严重,耽误不了太多事。夏季白天长,要到晚上八点左右才天黑。所以这个时间对林旭来说,还早,足够他赶去见关落雪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住房疑惑 傍大款了?
    晋阳,是晋省的省会城市,但不得不说,虽是省城,可比起非省城的滨城来,却还是要差了不少。首先机场的规模就不如滨城机场,而且机场的称呼与定位性也不一样。滨城机场的全称是滨城国际机场,还承接国际航班,有直飞国外的航线,而晋阳机场就只是晋阳机场,只承接国内航班。倒是做为首都机场的备降机场,有时可能偶尔会有国外的航班降落。

    做为一个省的省会城市,晋阳面积并不小,同样有着四个辖区,跟滨城市区范围内有四个辖区差不多。但要论发展规模、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等,可就不能跟滨城比了。毕竟是个内陆城市,而滨城虽不是省会,却是沿海城市,有着诸多的便利条件。单是一个旅游资源,就不是内陆城市可比的。而且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政策,也是率先开发沿海城市,有着政策上的倾斜。

    林旭记得以前曾在某篇报纸上看到过个评论,说是晋省做为煤炭大省,常年一辆辆汽车一列列火车的煤炭往外运,支持着全国的建设发展,但却忘了发展自己,还留下许多城市的环境污染问题,全球排行榜上都有名。资源丰富,却始终发展不起来,或者是没机会,或者是别的什么,但不得不说,是种悲哀。

    有人可能会理解不了,不断往外运煤就是支持全国了,这能支持什么?煤除了烧火,还有什么用?

    这里首先要弄明白一个问题,煤能转化为什么?

    煤炭最主要的作用,确实就只是烧火,但火就代表着火力。

    做为现代化的世界,电力是当今世界非常重要的一项能源,生活的方方面面、工业发展、经济建设等,全部都需要用电。而发电的方式虽有多种多样,风力、水力、太阳能等等,但这些发电设施的建设却需要种种条件,有着多种限制,不是任何地方都可以。而火力发电这种最传统古老的发电方式,则有着最佳的可适应性与普及性,任何地方都可以建设,只要有足够的燃料,就能够不断生产转化出电力。

    所以,世界上绝大部分地区,都还是在采用传统的火力发电。而全国最多的发电站,也是火力发电站。这些发电站靠什么运作,就是燃料,燃料就是源源不断运去的煤炭。因此,煤炭在某方面也可以直观地代表电力,哪个地方能缺得了。

    除了电力,炼钢炼炼也需要大量煤炭。另外,北方冬天取暖,也要靠煤炭。所以煤炭别看普通,却是不可或缺的资源。输出煤炭支持全国建设,这话可不是句大话。

    当然,这种国家方面的宏观大事,林旭自是管不了,他也没能力去管。他只是在坐出租车离开机场后,看着一路沿途所见的这座城市风貌,联想到以前看过的那个评论后,一时多想地胡乱想了些。做为自己的家乡,他当然对这片大地还是有些感情的。不过这座家乡的省城,他以前却并没来过,眼下这是第一次来。

    他现在身上不差钱,又想快些赶去见关落雪,出了机场后,自是与李飞燕直接招手打车。这是在一个陌生城市出行,最简单方便也最快捷的方式,只需上车后说个地址就行。唯一的缺点,就是费钱。

    好在他现在不缺钱,为了快点儿见到关落雪,也不怕花钱,自然是选这种方式。上车之后,直接向司机说了关落雪昨天在电话里告诉他的那个地址。

    晋阳机场按照机场建设的惯例,也是并不例外地位于城市市郊,距离市中心颇有段不远的距离。关落雪所给的那个地址,正是位于市中心的长丰区,而机场则在外围的武孝区。

    第一次来省城晋阳,林旭上车之后,也是不免好奇地一直望向窗外,打量着沿途所见的各处景色。虽然一路所见的都不能跟滨城比,但毕竟是省城,比起市里平阳来,还是显得绰绰有余。

    车行约半小时左右后,赶到了关落雪所给的那个地址。出租车司机停车后,指着窗外向后座的林旭与李飞燕道:“到了,看,这就是龙湖景苑。”

    关落雪昨天在电话里所说的地址,正是这个小区。林旭随出租车司机所指往外望去,见到旁边小区大门上的“龙湖景苑”四字,确认没错后,便掏钱付了车费,与李飞燕一起下车。

    下车后,两人抬头打量这座小区,但见这小区像是近一两年才新建的,小区里矗立着十几栋居民楼,每栋也都是约摸十几层的高度,大楼外面所粉刷的红色涂料瞧着还很新,没有斑驳剥落的地方,也不显陈旧。小区里的绿化植被,有些看起来也是新栽移植的。

    小区正门所对向的对面,是一座占地很大的公园,公园内风景优美,这边还能望见公园内的一座湖泊。湖边绿柳环绕,植被茂密,旁边还有着假山、廊亭等建筑点缀。

    转头打量了一圈后,李飞燕看着林旭问道:“你确定是这里?这小区看着可不便宜?地段好,正对着公园,离附近商圈也不远,周围超市、饭店、银行都有。而且刚才路过时,我还在不远处看到了一所学校,离这儿也就不到五百米,算是学区房了。这样的房子在晋阳,我估计一平怎么也得破五千了,可能还不止。就算是租住,最小几十平的,一年租金少说也上万了。小雪她家也就是普通人家,你觉着她姐真能住得起这种地方,不会是瞒着家里在省城傍大款了吧?”

    林旭打量着眼前的小区,也确实没想到关落雪所给的地址会是这种地方。从那个地址看,他猜到了是某个小区,但没想到会是这样的高档小区。按照关落雪家的情况,她姐关落雨在省城确实不像能住得起这种地方。他心里也忍不住有些猜测,但听到李飞燕最后那句话,还是不由为对方辩解了句,“别胡说,可能是跟人合租的。”

    他一是不愿这样背后诽谤人,二那毕竟是关落雪的姐姐,虽然他也并不喜欢关落雨,却还是不愿把女朋友的姐姐想得这么不堪。

    “合租也不便宜啊,她一个刚毕业才分配工作的大学生,家里也不富裕,哪来的钱住这种高档小区?她这样的不该是省着点,住那种城中村专门租房的小院子吗?”李飞燕却没林旭的想法,她跟关落雨也没任何关系,闻言还是合理怀疑地反驳道。

    “进去上楼敲门就知道了。”林旭当下摇了摇头,没再多说,话落后就当先一步往小区里走去。

    “等下。”不想才迈出去一步,李飞燕立即叫住他。

    “怎么?”林旭转身回头疑问。

    李飞燕道:“不管她们是不是住这里,我就不上去了。不是你就下来,重打电话问。是的话,让你那小雪再见到我们俩一起,也不太合适,免得她再生误会。这样……”她说着话转头指向旁边不远的一个饮品店,“我去那里坐会儿,喝杯东西等你。你待会儿下来后,到那里找我。”

    林旭闻言,觉着她说的也有道理。这种时候,再让关落雪看见他跟李飞燕一起出现,确实有些不太好。关落雪虽然说她并不误会两人的关系,但也说了在感情上接受不了,所以在这种时候,还是别过分刺激她了。

    想了想,他便点头道:“那行,我就一个人上去,你等着我。”

    “嗯,去吧!”李飞燕向他挥挥手,先转身往那个饮品店走去。

    林旭目送她过去后,这才又转身走进了龙湖景苑小区。186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有人没人 情况不对
    走进小区大门后,林旭脚下略微一顿,忽然想起件事,却是觉着既然李飞燕不上去,要在那个饮品店等他,那他应该把自己的旅行背包也交给李飞燕一起带过去,这样自己也更轻松省事些。

    不过这时李飞燕已经走远,而这背包对他来说,也根本不算多大的负重,所以他这时也只是一想,便摇头作罢算了。只能说有些事当时很难想周全,只有在事后想起才觉着应该这样,或不应该那样。

    以小及大,人的一生总是难免会做许多令自己后悔的事。只是有的影响小,有的则影响大。可无论大小,过去的都终究无法再改变,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也不存在真的可以穿越时间的月光宝盒。

    林旭最近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那天抵达滨城下飞机后没有及时开呼机,否则他就不会错过关落雪呼他的信息。而如果没错过,他那天及时回电跟关落雪通上了电话,虽然也远水救不了近火地赶不回去,就算回去也阻止不了她姐姐第二天把她带来省城,但电话里好言安慰一番的话,起码应该不至于把两人的关系弄到现在这么紧张。他也就不用着急忙慌地才离开滨城,又马不停蹄地赶来省城。

    现在再后悔自然都已是没用,好在他已经及时赶来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挽回与补救。他接着一边脚下不停地往小区里走进,一边心里想着待会儿见到关落雪后,应该说些什么。

    见到后说什么以及怎么道歉这问题,他在飞机上以及之前还在滨城时也有想了好多遍了,但想来想去,却始终还没有个定论。不过心中倒是也有几个预案了,只是不到最后真正见到关落雪,他始终无法确定该用哪个。只能说,人终究不是神,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事事周全。而且就算是真的神,也未必没有疏忽处与考虑不到的地方。

    关落雪所给的地址是这座龙湖景苑小区的6号楼三单元801,林旭走进去后抬头打量,很快就找到了6号楼。到得6号楼的三单元楼门前,他看了眼门旁边的设计与说明,正打算要按对应的门牌号码呼叫,不想门忽然打开了,却是里面刚好有人出来。

    出来的是两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其中一个手里拿着篮球,看样子两人是正打算到楼下一起玩儿。这却也正好,趁着两人出来,林旭不等门再自动回关,立即跨步而进。那两个小孩与他错身而过,也只是略加好奇地看了他一眼,完全没多说什么。

    进去后,林旭立即快步过去赶电梯。那两个小孩刚下来,电梯没人用的话应该还停在一楼。只是这回却很不巧,他才刚到电梯旁,就看到电梯指示屏处显示了往上的箭头。然后1、2、3数字不断跳跃着往上,眼见过了3楼还在继续往上,林旭也不知究竟会在几楼停,而停下再回到1楼又需要时间。再加上这电梯升降的速度看起来也不快,他一时不禁心焦,便干脆不等了,转身推开旁边不远的楼梯门,大步狂奔地走楼梯冲刺。以他的速度,可比电梯要快许多。

    有电梯的楼房,平常很少会有人走楼梯,即便只是到2楼,不少人也懒得跑地还是会坐电梯。这栋大楼也不例外,楼梯里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也没有。眼见没人,再加上林旭也确实有些心急,便没顾忌地放开步子,略施展了轻功为助,只几个抬步便是直上一层楼。

    很快,只一分钟不到,他便冲到了8楼。

    推开8楼的楼梯门,走到801房门处后,他深吸一口气,略微平静了下心情,这才伸手敲门。

    “当当当……”

    敲了一遍,等了一会儿后,却始终没人来开门。

    林旭略疑惑了下,接着敲第二遍,并且加长了敲击数与略加大了敲击声。只是第二遍敲过等一会儿后,却仍是没人应门。

    “奇怪,没人吗?”林旭不禁皱眉暗道了句,接着敲第三遍,同时功运双耳,注意听着里面的动静。他既然说过今天会赶来晋阳,按理关落雪应该一直等着他才是。现在还是暑假期间,又不用上学,她想来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事。

    忽然,他听到里面传来了些微动静,再凝神细听,确认了是女人的声音。只是没什么大的声响,只有些不太清楚的“唔唔”声,似乎被人捂住了嘴似的。

    听到这声音,林旭不禁皱眉猜想地心下暗道:“难道是她姐姐也在,不让她给我开门?还把她嘴捂住了,装出里面没有人的样子?”

    要真是这样的话,关落雨可就稍微有些过分了。想了下,他接着再次敲门,同时开口向里面道:“小雪,是我,林旭,我来了!”

    “唔唔唔……”里面的声音更显急促了些,而且这时再听来,似乎有两个不同的“唔唔”声。分辨出这个后,林旭不禁眉头更皱,感觉里面的情况似乎稍微有些不对劲了。

    “难道是里面进了贼,她们姐妹俩都被人挟持了?”

    想到这种情况,林旭不禁立即生起担忧,不愿再多等。他也不管这时候都还没确定,这所房子里面住的到底是不是关落雪和她姐姐,直接抓住防盗门的门把手便是使劲往外猛拉。

    就算这里面住的不是关落雪姐妹俩,但既然是遭到了有可能被入室抢劫的贼匪挟持这种事,又被他遇到了,那不管里面是任何人,他觉着也都理应搭救。

    而就算里面不是他所想的那样,事实上并没危险,只是有别的什么一时不方便脱身开门的事,那他破坏了门大不了照赔就是,他又不是赔不起。

    只是没想到,他这加大力气地一拉之下,却并没把门拉开。只是拉的整个门框晃动了下,并发出了些钢铁扭曲压迫的声音。到底不愧是防盗门,不是那种只装了个插销的木门,还真不是轻易好破坏的。

    不过他这一下,也并没把力用足。接着再次加力,并且直接加大到了超出一倍的力。这一拉之下,便是“砰”地一声,接着“哐当”声响,直接把门把手连着的门锁拉坏扯了下来。

    门外面的这一半他还握在手里,而里面的那一半却是掉在了里面地板上。只是门锁虽被扯坏掉落,但门却还一时没开。

    林旭忙弯腰凑眼到门锁扯落后的门上开孔处看去,才见到里面是被反锁着,而反锁的那道锁舌还一时卡在门框的锁孔内。也就靠着这道锁舌,才让门一时卡着没开。

    不过这时整个锁体都被破坏,这道锁舌自然更是挡不住。林旭接着抛落手中门锁,扣住开孔处后再伸手一拉,门便开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愤怒到想杀人
    门一开,林旭迅速闪身而进。进去后不等落定,拿眼一扫,便已发现客厅里没人,同时已分辨出了声音是从卧室里传来。接着落地后他毫不停留,脚下一点,身影一闪,便又已是到了卧室门前。

    他并没在卧室门前停下,而是借着这一闪飞身跃起的机会,直接撞向了紧闭的卧室房门。也不管那卧室房门是锁着,还是只闭着。

    卧室装的只是木门,无论硬度还是锁具都不能跟客厅的防盗门相比,而林旭这次也是用足了力。所以和身一撞之下,只听“砰”地一声,门便被他直接撞开。并且随着撞击,顺势直接撞入了卧室内。

    一撞而入后,林旭瞧得卧室内的情形,当即不由目眦欲裂,面色铁青,愤怒得想杀人。

    但见卧室正中的床上,关落雪与其姐姐关落雨正被一名浑身半裸只穿着条内裤的二十来岁陌生男子给按在床上,而姐妹俩的嘴正被这男子双手给捂着。那“唔唔”声正是姐妹俩嘴被捂住,不断从鼻子里哼声发出的。只是姐妹俩虽都在双手舞动脚也乱踢地奋力挣扎,却显得全身无力,好像浑身都失去了力气似的。而那男的以一对二,却是轻松把姐妹俩制住。

    所幸的是,关落雪虽衣服凌乱,满面泪痕,但衣服却还完好地穿在身上。而她姐姐相比起来,却是有些不幸了,上半身衣服已被那男的扒光,正坦胸露乳,春光大泄,但幸好下半身的裙子还在,看起来应该还没被真正如何。

    男子应该是听到敲门声后,才急忙把姐妹俩的嘴给捂住,生怕两人叫喊出声求救,被敲门的人听到。但他这招如果只是应对普通人的话,可能还管用。但敲门的是林旭,却瞒不住他灵敏的耳力,即便只是姐妹俩嘴被捂住后所发出的挺小的“唔唔”闷声,他隔着两重门户也是听见注意到了。

    再接着,他破门而入的速度也是极快。从刚才还在防盗门外,到现在已是站在卧室内,他连破两道门地闯进来,也不过只是短短几妙钟的时间。

    那男子一没料到林旭竟能不借助任何工具地徒手破门而入,尤其竟还破掉了外面的防盗门,二来也是林旭速度实在太快,以致他虽在林旭破坏掉外面的防盗门时也已猜到了对方可能已经破门而入,但还来不及做任何反应,林旭下一秒便再破第二道门地直闯了进来。

    他面色大惊瞪大双眼地难以置信看着林旭,只是张口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惊呼声,就见眼前一花,人影一闪,紧接着便感觉腰肋处遭受了一道非常强有力打击的巨痛传来。那感觉就好像是被一辆疾驰的车给撞到似的,而他在遭受到这打击的同时,也确实像是被车撞到似的,整个人一下就横飞了出去,然后“砰”地一声狠撞在后面墙上,摔落在地。

    他甚至没来得及惨叫痛呼出声,因为太痛了,痛得他直倒吸气,而腰肋处的正面则是胸腹位置,这一下重击也是直打得他胸内岔气,呼吸为之一顿,岔气之下也更是叫不出来。再接着狠狠撞到墙上,他脑袋也被同时撞倒,一撞之下,眼前一黑,似乎还感觉吐了口血,接着便失去意识没知觉了。倒是这口血冲破喉咙吐出,连带地把被岔的气好像给冲顺了,让他呼吸又接着恢复。

    林旭在撞门闯进卧室瞧到这一幕后,虽然愤怒的恨不得立即杀掉这男的,但终究还没有失去理智。再接着一个闪身过来床边,出手挥臂扫中这男的同时,他还是临时收了几分力,没有选择在这里便立即下杀手。就算真要杀人,也不能在这个时候,在这里杀。因为就这样杀了,会给关落雪和她姐姐带来麻烦。

    他可以一走了之,但这里是她们姐妹俩住的地方,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死了人警察真要查的话,还是有可能会查到这里的。查到之后,人虽然不是她们杀的,但总也脱不了些干系。再非要把事情问清楚的话,也有损姐妹俩的清白。所以他就算要杀,也绝不能在此时此地杀。现在,只有暂作忍耐。

    带着冰冷杀意地扫了眼那昏倒在地的陌生男子,他转头扯过床旁的一条毛巾被,先将关落雨半裸的身体盖上。只是他进来后虽没特意去瞧,却还是不免扫到两眼。不得不说,作为姐姐,且是已经发育成熟的成年人,关落雨的身材当真挺好的,很有诱惑力。如果不是在这种情况下,怕是他都可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

    “你们没事吧?这人是谁?”

    将关落雨的半裸娇躯盖住后,林旭立即向两人问道。只是他虽在问姐妹两人,却还是主要看向关落雪。对他来说,自然是关落雪更重要,反而关落雨因为要强行拆散两人,对他们棒打鸳鸯,他对关落雨的印象一直不好。

    就算是现在,他也谈不上好转。甚至心里还有些怨怪关落雨,如果不是关落雨强行把小雪带来省城,那小雪现在还在村里快乐地度暑假呢,今天也就不会受牵累地遭遇这种事。幸好他来得及时,没发生什么真正不可挽回的事,否则他连一并杀了关落雨的心都有。

    林旭的突然闯入,让危机得到了化解,姐妹两人终于得救了。只是事情发生的太快,让她们脸上刚才惊恐绝望的表情一时都还没转过来,等发现终于得救该惊喜时,却是又忽然想到了自身现在的处境,一时表情不禁又变得复杂。尤其关落雨,这时在面对林旭时,简直都要无地自容了。她都恨不得床上能忽然裂个缝,好让她钻进去。

    “等下。”没等姐妹两人开口回答,林旭却是又忽然想到件事地抬手阻止。说罢后,他便转身出门。

    走到外面客厅的防盗门处,他将刚才里面掉落与自己扔在外面的那两半门锁捡起来,然后对在门上强行捏合在一起,先暂时对凑地装个门锁完好的样子,免得有旁边邻居见到后以为这家遭了贼,先多事报了警。眼下关落雨和关落雪姐妹俩的这件事,可不宜报警处理。警察要来了,可会是坏事。

    强行用力把门锁捏合住后,他接着返身进来把门掩好,用坏了的锁舌暂时固定住。然后重新走回卧室,再把坏了的卧室门也掩上,这才重新看了床上的姐妹俩一眼,走到床边道:“好了,现在说吧!”

    关落雪闻言,扭过头面色复杂地看了眼同样面色复杂乃至都不敢面对她,见她看过来急忙扭头避过的姐姐一眼,无奈地叹口气,转头向林旭勉强笑了下,“林旭,幸好你来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我当然会来,我昨天答应了你的。”林旭说着话,走过去坐到床边抓住关落雪的手给她安慰,道:“现在没事了,跟我说说这到底怎么回事?放心,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怕!”

    要放平常,两人这么当着她面地拉手,关落雨一定会疾声厉色地阻止。但现在她有些无颜面对两人,却是没什么立场。别说林旭心里怪她,她自己心里也有些怪自己,如果不是因为她,妹妹今天确实不会被连累遭遇这种事。只是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因为她把妹妹着急带来了省城,那林旭今天也就不会赶来省城找妹妹;而如果林旭没来,只有她一个人的话,那她肯定早晚遭殃。

    “嗯!”看着林旭安心地点了下头,关落雪道:“我们都没事,只是被下了药,浑身无力。”接着她略抬手指了下那昏倒在地的男的,道:“那个人,是姐姐的男朋友,叫杜宾。”

    “男朋友?”林旭闻言,不禁略带惊讶地看了那昏倒在地的杜宾一眼,原本他以为这家伙就是个什么不认识的歹徒,可能是入室抢劫的,然后见到姐妹俩的美色后,便想顺便来个劫财劫色,没想到却竟然是关落雨的男朋友。

    看了那家伙一眼后,他又向关落雨看去,忍不住带着责怨地讽刺道:“你男朋友,竟然做这种事,你可真是交的好男朋友啊!”

    关落雨本来是心有羞愧地对林旭有些无颜面对的,但听林旭这样说,却是又忍不住有些恼羞成怒地忽然扬头道:“我交什么男朋友,还用不着你来管!”

    这件事她确实做错了,确实没看清杜宾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无论再是怎么样,她再是做什么,也都轮不着林旭这小毛孩子来管,更轮不着他来评头论足。

    林旭心里本来对关落雨就有些怨怪,见她这时竟然还反驳,不禁更加生气道:“谁懒得管你这种破事,只是你做什么,别连累到小雪!还硬要把小雪带到省城,现在呢?”

    被他这么一说,关落雨有些无言以对。只是面色难堪地稍顿下,她却还是强行犟道:“我把小雪带到省城上学是为了她好,我没错。这种事谁也不想遇上,只是……”

    “只是你眼光有问题。”林旭不等她说完,便很不客气地打断接过话,“就你选男朋友的这种眼光与水平,我们的事,也用不着你来多管。”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 强词夺理 死不认错
    “一码归一码。林旭,你别以为你救了我,我就必须在你跟小雪的这件事上让步。你们这是早恋,我绝不允许。”

    被林旭直戳痛处,说她眼光有问题,关落雨不禁更是恼羞成怒。说到了气头上,她也没什么无颜面对了,直视着林旭道,“另外,你觉着你就是多好的男朋友吗?哼,小小年纪就拈花惹草的,跟黄容和那个什么燕老师不清不楚的,更别说你们学校给你写情书的女生有多少了?你这种人,也不可靠!”

    她这回选的男朋友确实不好,大有问题。但这种时候,她也绝不会承认林旭的好,鸡蛋里面挑骨头地挑林旭的毛病。

    林旭闻言看了关落雪一眼,倒也并不奇怪关落雨会知道自己在学校的许多事,肯定是小雪说的。除了目前关落雨要强行拆散他们让小雪对她姐姐有些仇视外,平常她们姐妹关系还是很好的,算得上无话不说,无事不谈。

    看了关落雪一眼后,再又扫了眼那昏倒在地的杜宾,林旭接着瞧向关落雨继续讽刺道:“总比某些人可靠,现在还不是靠我救的你?我倒是谢谢你还记得,是我救的你。”

    “好了,你别怪姐姐了,这确实不是她的错。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这杜宾平常看着文质彬彬的,竟会是这种人呢!姐姐她也是被他骗了。”关落雪见状,连忙拉着林旭的手劝道,“刚才那种情况下,姐姐她也是一直在尽量帮我的。”

    听关落雪这么说,再想到刚才关落雪身上衣服还完好,而关落雨的上半身已经被扒光,林旭心想,应该是关落雨有替妹妹尽量拦着,让那个杜宾先冲她来。虽然这么做也算无济于事,如果不是他刚好赶到,姐妹俩最终还是都难逃魔手,但也是能拖一时是一时。而在他刚好赶来的情况下,这种先牺牲自己的拖延便也显得有些宝贵了。

    不过他虽猜到了这点,但也不排除那个杜宾本身就是对关落雨先更感兴趣,毕竟相比起来,关落雨身材更好,发育的更成熟,也更加有魅惑力。而且关落雨本就是杜宾的女朋友,发展到这步,应该是关落雨平常比较保守,防守严密,没让那杜宾占到什么便宜,这才使杜宾软的不行就来硬的,打算霸王硬上弓。刚好关落雪也在,他就打算趁此机会来个一箭双雕,把这对姐妹花都摘了。

    像这等卑劣龌龊人物,林旭平常喜欢看的武侠中也并没少写过。所以他只是通过目前了解的一推测,便已是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不过他当下虽心思电转地猜到了许多,但并没说出来。听了关落雪的相劝,他虽然仍是不忿关落雨都到这时候了还嘴硬地死不认错、强词夺理,但看在关落雪的面子上,但也没再跟关落雨争论,只是看着关落雪问道:“他给你们下了什么药,需不需要去医院?”

    “不用。”关落雪摇头道:“他说是什么迷药,吃了就是浑身无力,动弹不了,任人摆布,药效可以维持一到两个小时。等时间到了,自然就解了,不用去医院。”

    像她们这种情况,自然是能不去医院,就最好不去。关落雪虽然年纪还小,未通人事,但也晓得轻重,知道这事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是不要再让除他们四个外的第五个人知道。尽管她们事实上并没被杜宾真的得逞,但传出去也还是名声有损,不好听。而且有些爱嚼舌根子的,可能会乱编谣言,把没有的也说成有了。

    林旭闻言点点头,放下了心。既然一到两个小时就会自解,那确实不需要去医院。虽然这话只是杜宾说的,不知道真假,但等上一会儿就自然知道了。不想等的话,也可以直接把杜宾弄醒审问。不过他现在还有话跟关落雪说,这狗东西且暂不需理会。

    “他之前来的时候,给我跟姐姐买了冰淇淋,他就把药下在了冰淇淋里……”

    关落雪接下来没等林旭问,就主动把之前发生的事大略讲述了一遍。而事实也确实跟林旭猜的差不多,就是关落雨平常只让杜宾拉拉手,最多抱一抱,亲也只让亲亲脸,杜宾几次要求更进一步都被她拒绝,他这才计划着要硬把生米先煮成熟饭。

    对关落雪,他也确实是稍带顺手地打算一起办了。这样一对漂亮的姐妹花,一个成熟诱惑,一个清纯稚嫩,左拥右抱,齐人之福,哪个男人见了不心动。既然已经准备挺而走险要硬上了,那不如一起弄了,享个更大更美的艳福。至于关落雪还未成年,他却全不在乎,反而觉着未成年才更有意思。为了怕事后姐妹俩找警察告他,他还在旁边架了个摄像机全程拍摄,打算事后以此要两人。既能要挟两人不准找警察,也能要挟两人以后继续屈服于他,彻底占有她们。

    林旭对旁边架着的那台摄像机,自然也早就看见了,就算关落雪不说,他也能通过这摄像机猜到杜宾的目的。这摄像机以及已经录下的内容,自然应该毁了。只是他觉着这事不应该他来做,因为他要是过去做的话,有可能会看到之前录下的内容,这会让姐妹两人更加尴尬与难堪。

    虽然关落雪已经把事情经过讲了,但具体细节自是没说。别说她姐姐已经被扒光上半身衣服,被那杜宾摸了个遍。就算是她衣服还完好,也是不免被杜宾有趁机上下其手了一番,只是隔着衣服罢了。

    “你别动摄像机,我还有用!”

    关落雨在之前妹妹开口劝住林旭后,也就没再继续跟林旭呛声,只是扭过了头去一直沉默地盯着那杜宾。不过这时听妹妹说起到摄像机后,她却是怕林旭听完就会过去拿摄机机,更怕他不会操作下看到之前已录下的影像,连忙出声提醒阻止。

    林旭闻言看了她一眼,有些没好气道:“我没打算动,也不会用,等待会儿你恢复了,自己来吧!”

    “谢谢!”

    关落雨还是没转头,但听林旭这么说,她却是背对着林旭闷声用小得快听不见的声音咕哝般地道了句谢。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关落雨的经历
    林旭既然如约按时赶到,并且还及时救下了她们姐妹俩,关落雪自然是不再生他的气。另外,她这时面对着林旭,其实也是有些心虚没底气。

    虽然她并没真的被那杜宾怎么样,却总归是被对方弄到了床上,说出来着实不好听。这种事,她不知道林旭心里究竟会怎么想,会不会因此而嫌弃自己?尽管他这时只是在尽力安慰她,并没多说什么,但过后呢?这事会不会成为她在他心里的一个污点?

    正因为这般想的太多,她自己先有些心虚地害怕林旭误会她,自然是没底气再生林旭的气。当下她也避而不谈此事,只说了些自己到省城后的安顿与见闻等事。

    关落雨的动作却是挺快,才来省城三天,就已经把妹妹关落雪的入学等事安排好了。这事说来还是那杜宾帮的忙,关落雨本身却是没这等本事的。

    那杜宾的身份原来并不简单,乃是省城晋阳市教育局局长的儿子,本身也在教育局工作。有这等身份,他安排个外地初中生入学自然不是什么难事。这也正是关落雨有信心把妹妹弄到省城重点中学就读的信心与倚仗,因为她交的男朋友是教育局长的儿子。

    关落雨本身在省城读的也是师范学院,实习时被安排到了省城一所中学执教,她就是在那里与杜宾认识的。当时杜宾被教育局派往那所学校视察工作,一眼就看中了漂亮的关落雨,然后便展开了追求。

    杜宾本身长的不差,再加上又是官二代,年少多金,也挺懂得搞浪漫情调,关落雨很快就在其猛烈的追求攻势下被俘获,答应了做他女朋友。也正是借助杜宾的关系,关落雨毕业后重新分配工作,就被分配到了一所重点中学,这所中学也正是关落雪现在所转学入读的,是晋阳市第九中学,简称晋九中。

    杜宾为了追求关落雨,倒是下了不少功夫,先是把她弄到了重点中学任教,现在又把她妹妹弄到了重点中学就读。就连现在她们住的这所房子,也是杜宾为关落雨租的。倒是关落雨当初没肯接受,是杜宾说已签下合约钱都交了,没法退,她这才勉强答应,但还是说等她挣下钱后会还给杜宾,现在就当先欠着。

    关落雨是农村出来的,虽然高中与大学都是先后在市里与省城就诚,可说常年都待在城市,但她本身骨子里还是有些传统保守的,再加上他们这边也不是什么沿海大城市,在这个年代风气也还没那么开放。所以她虽答应了做杜宾女朋友,但却一直坚守阵地,婚前性行为是始终不肯答应。也就这次杜宾帮她办成了她妹妹的事,她才答应让杜宾亲了嘴,只是杜宾却不满足于此,一直都想把她搞上床。

    其实在此之前,杜宾就已经算用强过一次了。也就是昨天杜宾帮忙办好了关落雪入学的事情,然后关落雨答应让他亲嘴,他当时便一亲不可收拾地连带动手动脚,打算以一时冲动为借口地就把关落雨当场办了。是后来关落雪提前回来,才打断他地让他暂时作罢。没想到他昨天没得逞,今天就立即来第二次,并且这次准备充分,提前下好了药,还连带着打算把关落雪也一起,弄对姐妹花。

    在从关落雪的讲述中了解到这些事后,林旭不禁暗叹地心想,关落雨这种情况虽然不算李飞燕说的“傍大款”,但其实也算差不多,类似。只是所不同的,她没真正靠出卖自己的身体来换取一切。可她出卖的,算是自己的感情。就是不知道,她在这场恋爱中,对那杜宾有付出了多少真情。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杜宾肯定对她没真情,一切就只是为了把她搞上床,为此甚至不惜用下药这种卑劣的手段。

    只是他没一开始就用这手段,应该是一开始还打算用正常的方法,或是想跟关落雨多维持一段时间,又或者他不仅想得到女方的身体,还想让女方为他付出感情,将对方的身心一起占有,然后等没兴趣了再无情的抛弃。世上的人各种各样,像这种混蛋可也着实不少。

    林旭除了陪关落雪说话,不断安慰关落雪外,还给姐妹两人各弄了几杯水。他记得以前在某本书上看到过,说是不小心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食物中毒的话,可以喝大量的水。这样有助于冲淡稀释毒性,而且水喝多了方便的话,也有助于排毒。轻微毒性的东西,不想去医院的话,这算是一种自救方式。

    只是这方法他自己没实验过,也不知管不管用,但其中的道理他却觉着很说得通,应该挺对的。反正也只是喝水,喝多了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他便把这方法说了,然后给姐妹两人各弄了几杯水。

    别说,似乎还挺管用。等几杯水下肚过了一会儿后,姐妹两人便都感觉稍微好了一些。再有半个小时左右过去后,两人都感觉稍微恢复了些力气。虽然还都不能如常行动,手脚还是有些绵软无力,但至少能勉强爬得起床了。

    不过这除了有水的作用外,也有时间的关系。因为从她们药效发作开始算起,到这个时候,也是差不多有一个小时了。毕竟在林旭到来之前,就已经有过去一段儿时间了。

    “好了,你先出去吧,我要穿衣服了!”

    等感觉恢复到有能勉强行动的力气后,关落雨便向林旭下了逐客令,将他先请出卧室。

    林旭闻言,自是不强留,便先出去到客厅等着。

    没等多会儿后,就听卧室门一响,然后姐妹两人相互搀扶着缓慢走了出来。出来向他打了声招呼声,两人又一起走向卫生间。接着进入卫生间后,便开始水声不断。

    先是方便、冲水,接着还放起了淋浴地冲澡……

    对她们两人,尤其是关落雨来说,被杜宾扒光了上衣又摸又亲一番后,她自是感觉肮脏恶心的不行。先前是没力气动,只能强忍着恶心感与不适。现在能勉强动了,自是要先洗个澡。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吸引力 怎么处理
    听着卫生间内传来的水声“哗哗”,林旭脑中忍不住浮现了下方才刚进卧室时瞧到的关落雨上半身赤裸的那惊艳一幕。再联想到这时关落雨全脱光了洗澡的情形,他一时都忍不住有些浮想联翩。当下连忙摇摇头,甩开了这有些不合时宜的想法。

    黄容曾有句说他的话说的很对,说是像他这个年纪的小男生,都大多比较喜欢比他们年长几岁,发育更好的那种成熟大姐姐。在这一点上,林旭也确实不例外。他发现自己对发育成熟的年长女性确实更有些青睐,不过这只是身体外形上的,并不包括感情。当然,这一点上他并没向黄容承认,且没向任何人吐露过。

    这其实也不算什么多丢人的观念,在他们这个年纪的男生身上,这算是种普遍情况,属于正常现象。

    处于青春发育期的男女,都是正开始对异性身体产生好奇与好感的时候。而在这一时期,同龄的女生都还是处于正开始发育,还没完全长开。所以,更加发育成熟、身材完全长开的女生对这个年纪的男生来说,就往往更加有吸引力。

    男人有时候也算挺怪,许多成熟的大叔们,往往更喜欢小女生。而像林旭这个年纪的小男生,却普遍喜欢更成熟些的大姐姐。

    在关落雨与关落雪这对姐妹中,林旭当然是更喜欢妹妹关落雪,对姐姐关落雨,他甚至称得上讨厌。但也不得不承认的是,如果只论容貌身材的诱惑力的话,却还是关落雨对他更有些吸引力。尤其她们姐妹俩长的很像,关落雨对他来说,就像是大了一号发育完全成熟的小雪,在这方面也对他更添些吸引力。

    不过姐妹俩的为人性格却是差别太大,关落雨的性子实在是让林旭谈不上半点喜欢。但关落雨的身体对他更能产生诱惑力,这一点却也不可否认。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之前刚进卧室后就瞧到了关落雨半裸的那一幕,对他所产生的冲击力造成的影响。这才让他现在一时有些挥之不去,浮想联翩,倒并不是说他就忽然对关落雨感兴趣了,只是一时的思想开个小差而已。

    摇摇头甩开脑中的想法后,林旭转身走到阳台处,透过阳台视野很好的大窗户,望向窗外的景色,也以此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别再胡思乱想。

    站在八楼的高层望下去,他才发现从高处看,比在底下看到的景色更美。除了能将小区对面那座风景优美的公园一览无余外,还能够看到比公园更远处的一条流经城市的河流。

    这条河,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与流经平阳与他们汾县外围的那条河流,属于同一条,他曾在晋省的地图上看到过。这条河在晋省很有名,流经晋省的多座城市,还是黄河的一条重要支流。

    看着窗外从高处看更加优美的景色,林旭也不禁更体会到这座小区的地段之好,想必这里的房租确实是不便宜。尤其晋阳做为省城,房价本身也是比汾县与平阳要贵许多。李飞燕之前在外面的估算,应该是不差。那个杜宾为了追求关落雨,看来还真是下了不少本钱。当然,对他这种人来说的话,可能这点钱也根本不算什么,不在乎。

    约有半个小时左右后,林旭听到卫生间里面的水声完全停了下来,估计两人应该是洗完了。果然接着不久,卫生间的房门一响,他转头看过去,就见姐妹两人已换了身衣服,穿戴整齐地走了出来。

    林旭五感敏锐,隔着老远便闻到了两人刚洗完澡后身上所散发的沐浴露与洗发水混合的香味。两人都还披散着一头湿发,值得一提的是,关落雪以前是短发,但自从有次林旭说过他喜欢长头发后,关落雪便自那以后没再剪过,如今几个月下来,也是留成了长发。

    两人这时出来后,精神与体力都更加恢复地好了许多。一是又再经过了半小时左右,杜宾对两人所下的那迷药的药性已消散许多;二也是两人洗了澡后,有清洗了身上肮脏,涣然一新的感觉,精神上也稍微振奋了些。

    出来后,关落雪还冲着林旭微微一笑。不过关落雨却没什么太多表情了,只是看着林旭道:“我们进去吧!”说罢,先领着关落雨走进了卧室。

    林旭闻言,便随后跟了进去。进去后,他见关落雨已是站在那台摄像机旁边,正在操作着删除刚才已经录下的内容。注意到他进来,关落雨也没转头多瞧。

    操作了一会儿后,关落雨把摄像机重新调整个位置,对准仍昏迷着的杜宾处。然后伸手指下杜宾,转头向林旭道:“你把他弄醒吧!”

    林旭闻言点下头,便向杜宾走了过去。他等着两姐妹洗澡的这会儿,也一直没理会这杜宾,便是想等着姐妹俩出来后,听取她们的处理意见,毕竟她们两个才是当事人。

    当然,他暗里早已是对这杜宾起了杀心,心里面已经对其判了死刑。只是他要杀,也绝不能在此时此地杀。他需要换个时间,换个地方,找一个能完全撇开与两姐妹关系的机会再去杀。不能让任何人因为杜宾的死,而联系到她们姐妹俩。

    不过现在虽不能杀,林旭却也绝不会对这杜宾客气。暂时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逃。走过去后,他直接一脚便是踩在杜宾的右胳膊上,“咔嚓”一声闷响,将其右手小臂踩断到骨折。

    “啊!”

    臂骨断裂的疼痛,让杜宾在一声惨叫中,被痛醒了过来。

    林旭这有些残忍狠辣的一幕,让姐妹俩都不禁看得有些触目惊心,她们以前可都没见过林旭的这一面。不过关落雪是吃惊之余还瞧得有些不忍以及不认识林旭这一面的陌生感,但关落雨却是略一惊后就全无表情了,只是冷冷地看着醒过来的杜宾,对其全无半点同情。

    杜宾痛醒过来,瞧着眼前的情形,眼神迷蒙地愣了下后,方才回想起被撞晕过去前所发生的事。一回想起来,他便立即伸出没断的左手怒指向林旭道:“你他妈是谁,敢这么打我?知道我是谁吗?”

    “我知道你是个人渣就够了。”

    林旭话音一落,又是一脚踢在杜宾肚子上,痛得他又是抱着肚子惨乎,整个脸都痛得扭曲起来。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 以彼之道 还施彼身
    踢了一脚后,林旭便转身走了回来,懒得再多理会。他倒是要看看,关落雨打算怎么处理这事。

    杜宾又哀嚎了会儿后,挣扎着爬起抱臂倚墙而坐,然后看了眼林旭后,再转头看向关落雨。对着关落雨惨然一笑,他带些哀求与深情地道:“小雨,我这么做都是因为太爱你,太想跟你在一起了,你别怪我!你真的是太令我着迷了,我无法自拔,控制不了我自己!”

    他这会儿算是看出来了,眼下形势比人强,别说旁边那个看着斯文俊秀实则是个狠角色并且肯定练过的少年了,就是药效已过,已经恢复的关家姐妹俩,也不是这时身受内伤又断了条胳膊的他能对付的。来硬的打不过,他自然是只能来软的。不管怎么样,他至少都要先安全地离开这里再说。

    关落雨目光略复杂地看了杜宾一眼,然后摇头嘲讽道:“你觉着你现在说这些,我还会信吗?”顿了下,她接道:“你要是只对我这样,说你爱我还算说得过去,但你竟然对我妹妹也下手,这叫爱我?你知道她才多大吗?你确实就是人渣、畜生,只怪我以前眼瞎了!”

    说实话,昨天杜宾借着吻她对她动手动脚地想要强来的时候,她抵抗不了时也有些半推半就的想法。在今天以前,杜宾对她来说,是个各方面都很好甚至称得上完美的男朋友,人长得不差,家里条件也好,本身也有钱又有权,对她也肯花心思、肯花钱。每个女孩儿心里都有个嫁入豪门的梦想,杜宾的家庭对她来说,就算是豪门了。

    虽然有时候她心里也清楚,杜宾的家里人未必能看得上她的农村出身,这场恋爱也未必会有最终走入婚姻殿堂的美满结果,但恋爱中的女人都是有些盲目犯傻的。虽然心里深处也清楚不可能,但她还是愿意去犯傻,愿意为此付出。这种付出也包括,以前她所坚持的,不一定非要再坚持。说不定付出了那个,就能真绑住这个好郎君呢?

    但今天的事,终于让她梦醒了,破碎了,看清了一切。这个人不是抱着以婚姻为目的跟她谈恋爱的,甚至都不是为了恋爱本身,而就是赤祼祼地想要得到她这个人。以恋爱为借口,名正言顺地占有她。她在他眼中,恐怕就只是玩物。养猫狗的人,也会为自己的宠物花些心思。但再花心思再花钱,宠物也就只是宠物,占据不了多少位置。不想养了,随时可能会丢掉。她,就像是他花心思养的宠物。

    “好,直说吧,你现在想要怎么样?”杜宾闻言,见关落雨不再吃他这一套,便另换个嘴脸颇有些光棍地道。

    “现在。”关落雨拍了下身前的摄像机,道:“现在我要先留个罪证,你把你想要强奸我和我妹妹这件事,对着摄像机原原本本地说出来,承认你犯下的罪。”

    “你想要用这个要挟我?”杜宾一眼看出了她的目的。

    关落雨道:“这不就是你本来打算用来对付我们的吗?我这也是跟你学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林旭在旁边看着这一幕,不禁有些暗赞关落雨这招的高明。心想难怪她之前说别动摄像机,她还有用了,原来她并不止是怕他会看见之前录下的内容,还确实是留着有用,看来她之前就打算好了。

    杜宾看着关落雨摇摇头,道:“你想要什么,就直接谈条件吧!这个我不能留,谁知道你以后会用这个要挟我到什么时候?又到底会不会散播出去?”

    关落雨道:“空口无凭,现在你答应下的条件就会兑现吗?我必须要留个保证。放心,只要你能说到做到,我保证不传出去,你的名声不要,我们姐妹俩的清白还要呢!我留这个只是留个保证,不会拿来要挟你一辈子的,我没你那么无耻。”

    杜宾听罢,还是摇头地坚持道:“这个我绝不能留。”

    “那好!”关落雨点下头,然后指向旁边的林旭道:“这是我妹妹的男朋友,他练过武。既然你不想按我的方式来,那我就把你留给他了,他怎么处置你,我可就不管了。”

    林旭闻言,立即配合地装出个凶恶样,眼神冰冷地瞧向杜宾。不过在瞧向杜宾前,他却是忍不住扫了眼关落雨,心里暗自不满地道:“现在要用到我的时候,就承认我是小雪的男朋友了?真现实。”

    杜宾闻言瞧向林旭,感觉着起身上的伤痛,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但一时,却还是不愿向关落雨松口答应。

    关落雨见状,转身作势向门口走了出去。而林旭则配合地一步步步向杜宾逼近,逼近的过程中,他还双手紧握拳头,学着电影里般,将指节捏得“咯嘣”作响,凭添威势。

    看着林旭这般凶恶地过来,杜宾不禁更生害怕,这小子刚才下手可就够狠的。要真是关落雪的男朋友,自己对人家女朋友那样,可真是不会留手。

    看着林旭越逼越近地过来,杜宾终于在关落雨即将走到门口时,禁不住害怕地大叫道:“好,好,我留,我答应,别让他过来,别打我!”

    关落雨闻言,对着门口冷笑了下,转过身来。

    但林旭闻言却是并没停下,还是过来又往杜宾肚子上踢了一脚,踢得他又是抱着肚子惨叫不止。踢完他才返身回去,很不客气地瞪了关落雨一眼。

    关落雨看了林旭一眼,向杜宾道:“你这就叫‘敬酒不吃吃罚酒’,不想再吃苦头的话,现在我说什么,你就照做。”

    “好,我照做!”杜宾疼得满脸是汗地举手惨呼道。

    “好,那你对着摄像机开始吧!”关落雨伸手在摄像机上操作了下,向杜宾道。

    杜宾稍微缓了缓,又组织了下语言,便开始对着镜头一五一十地诉说交待起了自己的罪行。其间有说得令关落雨不满意的,便听话地按照关落雨的要求重来。

    等他交待完后,关落雨结束录制,接着看了下回放确认没错后,她关闭摄像机看着杜宾道:“好了,现在我们可以谈下条件了!”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三个条件 天经地义
    关落雨接下来向杜宾提了三个条件。

    第一个,她向杜宾索要了她和她妹妹的精神损失费等赔偿。每人十万,总共二十万,要现金。

    第二个,她目前的工作以及她妹妹的入学在事后都要保留,杜宾不能反悔撤消,并且不得让人蓄意为难与打击报复她们。

    第三个,她让杜宾以后永远别出现在她面前。

    这三个条件,杜宾对后两个很爽快就答应了。但对第一个,他却声称自己没那么多钱,或者是真没有,或者是不愿损失这么多,反正就是声称没有。

    但关落雨却是做过他一段时间女朋友,对他的经济条件还是有一定了解,自认为这二十万他拿得出来,所以坚持不松口。反正他不答应,她就声称会把录相带交给警察或散播出去,让杜宾自己看着办。

    最后杜宾思忖了一番利害,只能无奈答应。他爸只是教育局长,可不是警察局长,何况省城不只有市里的领导,省里的领导也是常驻省城,高官很多。他爸一个小小的教育局长可还做不到一手遮天,关落雨要是真报案或将录相散播出去,他是没能力遮挡下来的。

    强奸的罪可不算轻,尤其强奸未成年少女,更是会加重。虽然他最终没得逞,但告上去一样会被判。真要如此,他不但自己会有牢狱之灾,还会连累父母名声也一起受损,估计这案子一判,他爸的前途也就到头了。他爸一倒,他家里也会跟着要倒。

    所谓破财免灾,损失点钱跟整个家的前途被毁,哪个轻哪个重,杜宾还是拎得清的。而且这钱,也未必一定要出,只要能把录相带弄到手或毁了,答应的这些全都可以不算数。只是现在形势比人强,却不妨先应下,等安全离开这里后,再另做计较。

    不过当下想明白后,杜宾却也没爽快答应,声称这么多钱,又是现金,他一时也没办法立即弄到,需要至少半个月的时间筹措。对于这个时间宽限,关落雨倒是答应了,给了他半个月时间。

    等谈妥这些条件后,关落雨便让杜宾立即穿上衣服滚蛋。可怜杜宾身受内伤,一条胳膊还被踩断,穿衣服都忍着疼地十分艰难。好在夏天衣服少,他只是一条裤子一件短袖衬衫,穿起来倒也简单。等到穿好衣服后,他便忍着疼地含恨抱臂离开。

    “你这三个条件,第一条和第三条也就算了,第二条怎么回事?现在都出这种事了,你还打算让小雪留在省城读书吗?”杜宾一走,林旭立即不满地向关落雨质问道。

    “是啊,姐,我们还是不要留在省城了吧!”林旭话音一落,关落雪也立即帮腔地道。

    两人对于关落雨所提的条件,其实都有不满的地方,只是刚才当着杜宾的面,才都暂时忍下没说。林旭还只是纠结于第二条,关落雪却是觉着什么条件都不必提,应该直接把杜宾承认罪证的录像带交给警察,把杜宾送进监狱里去。所以她这时说罢略一顿后,便又立即接道:“另外,我觉着应该直接把录像带交给警察,把杜宾定罪关到监狱里去。他这种人,以后肯定还会祸害别的女人。”

    她很不喜欢姐姐向杜宾索要赔偿,这种感觉,就好像是拿她们的屈辱换钱似的,让她感觉很不舒服。她们拿了钱算怎么回事,被人花钱买了她们的清白吗?

    关落雨闻言先看了林旭一眼,然后看向关落雪摇头道:“我的傻妹妹啊,你没听说过句话,叫‘官官相护’吗?杜宾他爸虽然只是教育局长,但官场上盘根错节,关系很多。我们要告他,即便有证据,也未必就能真告得下他。与其冒这种风险,还不如拿钱实在。你也别觉着这钱有什么不合适的,这是我们应得的。”

    说罢,她接着转头看向林旭,道:“我好不容易才把小雪送进重点中学的,现在怎么能自己主动放弃?你知道这机会多不容易吗?另外,现在一个好工作多难找你知道吗?好多毕业的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我有现在容易吗?”

    林旭闻言,忍不住摇头嗤笑道:“我倒没看出你有多难,还不是都靠的那个杜宾!”

    “是,我就是靠他了又怎么样?”关落雨闻言又是不禁气得恼羞成怒,但涨红了下脸后,她接着却是坦然承认道:“女人长的漂亮,本来也就是自己的优势,是自己实力的一部分。就像电视上那些女明星,要不漂亮,能出了名?说穿了,她们还不是在靠脸吃饭。”

    “女人天生就是依靠男人的,自古以来都是这样,否则还要男人干什么?没听说过句话吗,叫‘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女人负责貌美如花’。就像咱们村里还不大部分是这样,男主外,女主内,男的赚钱,女的持家。你敢说,你妈不是在依靠着你爸?”

    “所以,我就是靠着男人又怎么样了?这本来也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可以说我下贱、不要脸,可以看不起我。但是,我的事轮不着你来管。我妹妹的事我做主,也轮不到你来管。”

    林旭听罢,忍不住惊讶诧异地看着关落雨,他是真没料到,关落雨竟然会这么坦然承认自己就是在靠男人,而且还说这是天经地义,她说得也是理直气壮。

    不过认真说来,关落雨这番话也确实算有些道理,并不算有错。女人依靠男人,这确实自古以来,一直如是。尤其在古代的旧社会,女人根本就是全靠依附男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比天大,那时候男人完全就是女人的一切,男人才有价值,而女人只有依附男人,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

    说来有些悲哀,女人似乎毫无地位,但在古代就是如此。无论中外,女人都是一样没什么社会地位,只有些个别是例外。也就是进入现代社会后,提倡男女平等,女人能顶半边天,女人才真正有了自由与社会地位。但在许多地方,歧视女性的仍是大有人在,甚至某些工作单位,完全不召女性。

    而在中国许多落后的地方,这种旧社会延续下来的传统观念也仍是很强,占据着主导地位。认为女人就该在家相夫教子,不该抛头露面,女人好强独立反而是不对,就该依靠男人。甚至别说落后地区,就是现在的整体社会观念,也仍是如此,许多大城市也不例外。

    林旭他们关村虽并不偏远落后,甚至许多年轻人都很与时俱进,追赶时髦。但大部分村民的观念,仍是有些偏于传统保守。所以,出身于这样的环境,关落雨虽在外上了几年学开拓了眼界,但骨子里仍存有这种女人应该天生靠男人的传统观念,倒也并不算特别意外。

    对她们这样的女人来说,将来的成就并不是在事业上取得了什么成果,而是会比谁嫁了一个好老公。

    只是林旭虽也是出身于关村这种偏于传统保守的环境,但他思想却很开放,反而更欣赏那种独立自主的女性。不过他有这种观念,却也可以说是深受武侠的影响。因为武侠中所描写的许多女主角们,都是那种独立自主,要强好胜,追求自由奔放,喜欢不受束缚闯荡江湖的女性,而不是在家相夫教子束手缚脚做针线活的那种。所以,他更欣赏这种女性。而超脱一切的自由,这也同时是他的追求。

    从这一点上来说,关落雪虽不像她姐姐这样,认为一切都应该依靠男人,但她本身也是有些偏于传统保守的类型。换句话说,她并不是林旭所欣赏的武侠女主角们那种,这也正是他有时跟她在一起会有些沉闷的感觉,总有不尽如意之感。相比起来,远不如跟卫青衣在一起时更放松与尽兴。因为他们有共同的追求与目标——自由。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松口 回村的决定
    观念相左,林旭自然有些难以理解关落雨的想法。而关落雪在听了姐姐这一番话后,也是不禁十分吃惊,有些不敢相信好像完全不认识了地看着关落雨。

    惊讶过后,林旭看着关落雨道:“你放心,我绝对没有半点想要管你,你的所做所为我也不评价。但小雪的事我一定要管,现在已经不是她在哪儿上学的问题,而是她的安危能不能得到保障?跟着你在省城上学,她明显没有安全保障,你能保护好她吗?难道非要再有一次这样的事发生,你才知道后悔?”

    关落雪虽然不是他所欣赏的那种类型,但仍是他从小到大喜欢了多年的女孩儿,并且现在还是他的女朋友,所以她的事,尤其是涉及到她自身安危的事,他一定要管。今天他不会再退让,非要跟关落雨好好争一争不可,就算是用强,他也一定要把关落雪带走,不会在留着让她这个坏姐姐带歪。

    关落雨被林旭一连串的质问不禁问得有些无言以对,稍顿了下后,她才强道:“今天的事只是个意外,谁也没想到杜宾会是这种人,但这种事绝不是常态,也不可能经常发生。我以后一定会注意,保证不再让这种事发生。我会保护好小雪的,也有能力保护好小雪,别质疑我对我妹妹的关心。我是她亲姐姐,我对她的关心爱护,只会比你更多。”

    “姐,我觉得我们还是回去吧!”这时关落雪忽然插话道。

    “你说什么呢,我这么做还不都是为了你!”关落雨气得一把将妹妹拉过到她身边,关键时刻,自己这妹妹竟然不跟自己站在一起,却帮着外人说话。

    “我觉着林旭说的对,我在这里上学,确实很没有安全感,而且我也不喜欢这里。”关落雪被拉过来后,仍是在帮着林旭,她也觉着这是个很好的契机,说不定真能让姐姐收回要她在省城上学的决定,“姐,我知道你做这些都是为我好,是为了我,但我真的不想在这里上。我向你保证,我回去上武乡中学,将来也一定会考上好大学的。真的,相信我,我一定能做到。反而在这里上学,我不开心,说不定还学不好呢!”

    关落雨闻言看着妹妹,再又看了眼林旭后,深吸一口气,向两人道:“好了,这事咱们先不谈,回头等我冷静下来,再好好仔细想想。反正现在离开学还早呢,也不着急做决定。”

    说罢,她又转向林旭道:“林旭,我觉着杜宾答应的条件应该不会心甘情愿兑现,肯定会打什么歪主意,这事你会帮我们的吧?”

    “现在又需要我来管了?”林旭闻言,忍不住嘲讽了句。不过见她好不容易在关落雪的事上有些松了口,却也没再继续补刀,免得又让她恼羞成怒,非跟他过不去地就是坚持要让关落雪在省城上学,就是要把他们分开。所以见她面色一变,便立即转口道:“事关小雪的安危,我当然会帮。”

    关落雨听了他嘲讽的话,本来确实忍不住又是面上一红,有些恼羞成怒的。但听到他后面这句又兜了回来答应,便也就作罢,不过却还是不禁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闷声道:“那我就先谢谢你了!”

    “用不着,我是为了小雪,可不是为你。”林旭不领她这个情。

    “那我这当姐姐的,难道还不能替妹妹道谢吗?”关落雨闻言,又是不禁有些气怒地道,这小子简直就是专门气她的。

    “好了,你们别吵了!”关落雪连忙插嘴劝他们。说罢,又立即用有些哀求的眼神看着林旭道:“林旭,你让着点我姐姐,就别气她了,她今天够伤心的了!”

    林旭闻言,不禁想起关落雨刚才的遭遇,被男朋友这么对待,认清男朋友是个人渣,她现在心里确实应该是挺伤心难过的。这会儿一直不冷静地说话带气,应该也是有这方面的原因。

    不过他觉着这一切也算是关落雨咎由自取,这要不是他女朋友的姐姐,他对她半点同情也欠奉。但现在既然小雪都开口这么说了,他听罢后便只是点了点头,没再多说。

    只是关落雨见状却还有些不领情,扫了林旭一眼,哼道:“谁需要他让,他多大,我多大?我才懒得跟个小孩子置气!”说罢,便扭头转身回卧室去了。

    刚才他们审杜宾时,本来都是在卧室的。但后来因为杜宾离开,弄不开林旭强行捏合对上的门锁,所以林旭又出来给杜宾开门,姐妹两人也就顺势跟出了客厅。

    见姐姐转身负气回了卧室,关落雪给了林旭一个歉意的眼神,也连忙跟了进去。

    “呵,你不置气?那刚才是谁?”林旭看着关落雨走进卧室的身影,忍不住又低声自语地嘲讽了关落雨一句,但终究没再大声说出让关落雨听见,免得又再吵起来。

    说实话,他也不想总跟自己女朋友的这个姐姐吵,只是有时实在忍不住,他实在太反感她对小雪的专制管束,以及她的某些是非观念与价值观了。他都很担心她这么长期影响下,有可能把小雪给带坏。

    在客厅稍顿了片刻后,他也跟着走进了卧室。但见卧室内两姐妹正坐在床上,关落雪在低声安慰她姐姐。虽然这时进来有些不合适,但林旭还是开口向关落雨问道:“你有没有把咱们村具体在哪儿告诉过杜宾?”

    关落雨闻言,虽然有些奇怪他忽然问这问题,但还是摇头答道:“没有,他对这个不感兴趣。”

    林旭点头道:“那正好,你们现在就立即收拾东西,咱们回村里去。杜宾不知道我们村在哪儿,他就算想打什么歪主意,找不到我们也是有心无力没处使。等半个月后,我再跟你来省城解决这事,或者到时你也不需要出面,全交给我就行。”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本身武力够高,并不害怕那杜宾会使什么手段地打歪主意,但关家姐妹俩却都是普通人,他担心这姐妹俩到时候可能会有什么意外。所以万全之策,还是先把她们转移到安全的地方。现在杜宾不知道他们村子具体地址,那就正好。

    而且现在把她们带回村里去,也算是为了改变关落雨的主意趁热打铁。她既然刚才有些松了口,那正好趁着杜宾的事先把她们弄回村里去,也算是一举两得。

    “姐,这是个好主意啊!杜宾找不到我们,就是想动歪脑筋也动不了。”关落雪闻言双眼一亮,立即先支持自己男朋友地道。说实话,她也是不想在这省城多待了。能回家去,对她来说是正合心意。

    “现在?”关落雨闻言却是一讶地看了眼窗外,道:“现在也太晚了吧,省城回咱们汾县最晚的一趟火车是下午五点三十五的,现在已经过了。”

    她说着话,探手拿起床头柜上的一个闹钟举给两人看。但见闹钟上表针这时所指的时间是已过了五点五十,都快要六点了。那确实是过了最后一趟火车,就算这趟列车会晚点一小时,他们这时赶过去也都未必赶得及。

    林旭见状道:“错过了火车咱们就坐汽车,汽车应该还有的吧?实在不行,包一辆出租车赶回去也不是不可以。”

    “你干吗这么着急?”关落雨有些不解地看着他,“咱们住一晚,坐明天最早的八点多那趟火车回去也行,为什么非要今天走?从省城坐火车回咱们汾县,差不多要五个小时,坐客车的话,路会绕远些,再加上路上停停走走,比火车还会要慢。包车就算能快点儿,也快不了多少。才来几天就又回去,我都还不知道怎么跟我们爸妈说呢,你这大晚上的让我们赶回去,要怎么解释?”

    关落雪闻言,也是不解地一起看着林旭。

    林旭道:“我只是担心那个杜宾今晚就可能会有什么举动,他这种人,找上几个打手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多几个人我虽然也不怕,但我毕竟只是一个人,担心到时候有可能护不过来,怕你们出意外。”

    关落雨闻言,摇头道:“没事,杜宾他被你打的受伤不轻,至少会在医院里待几天。他这人爱炫耀,自从我答应做他女朋友后,他就经常带着我出去见朋友,炫耀自己找了个漂亮女朋友。以他的性子,他要是自信找的人能收拾你,肯定也会自己跟过来,好好在我们面前扬眉吐气、耀武扬威地炫耀一番,这种机会他绝不会放过的。所以,他要是自己没好得差不多,肯定也就不会来。”

    林旭闻言,忍不住摇头,竟然还有这种人,真算是长见识了。不过摇了下头后,他还是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出了这种事,他未必还会一定按自己以往的行事准则来。而且那盘录相带,他今天还有可能确定是在这里,但明天他就会担心我们转移另藏个地方了。所以他今晚就会有举动,也不是没有可能。”

    “如果要留一晚,明早再走,那为保险起见,你们今晚最好也不要再住这里,另换个地方。”

    “不住这儿,那我们住哪儿?”关落雪问。

    林旭道:“找个宾馆,就选火车站附近的吧,正好明天早上起来方便赶火车。”

    “住宾馆,太花钱了吧?”关落雪担心了句,转头看向姐姐,还是要看姐姐的主意。

    林旭道:“住一晚也花不了多少,你们没有的话我有。”

    关落雨摇头道:“怎么能让你掏,这钱我还是有的,多住几晚也住的起。”说罢点头道:“行,那就住宾馆吧!小心点儿总是没错的,这样更保险。”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隐瞒李飞燕
    当下做了决定后,姐妹两人便立即开始收拾东西,整理行李。

    女人收拾起行李来,总是要麻烦一些。不是每个女人出门都能像李飞燕那么干脆利落,只带几件随身衣物,装个半满旅行包就走的。而李飞燕其实也是为了出门行事方便所需,要是她出门不是为了执行任务,就是单纯旅游,恐怕女人的天性也是有点儿免不了,会带得稍微多点儿。

    而关家姐妹俩不止今晚会离开,明天一早起来后也会立即赶火车回家。并且就算将来返回省城,这所杜宾帮忙租下的房子,关落雨也是不打算再住了。这样一来,他们携带收拾的东西就更多,自然更是不免会慢。

    林旭也不耐在旁边干等,而且需要带什么不带什么他也不清楚,还有一些随身衣物他也不适合上手,所以在旁边也帮不上忙,便又出去在客厅等着。

    等了一会儿后,他想起李飞燕还在小区外面那个饮品店里也是干等着,也里转了几个心思后,想到个主意,起身又走进卧室,向姐妹俩道:“那个,我出去一趟,我BB机快没电了,我出去买节电池。”

    关落雨闻言,转头道:“是五号的吧,家里好像有的,你看下外面茶几抽屉里有没有,我记得应该有的。”

    “哦!”林旭略带失望地点了下头,便转身走回客厅,拉开茶几的两个抽屉查看。

    拉开上面第一节抽屉后,他还真发现里面有两节未拆包装的五号电池。当下转头看了眼卧室门口没人出来,他不动声色地将这两节电池装进口袋里,然后向里面喊道:“没有,我没找见。”

    “那你不能等一会儿吗?”关落雪闻言在里面插话喊道,“待会儿我们一起出去的时候再买不行吗?”

    林旭推回抽屉,返身走回卧室门口,向两人解释道:“我是看你们收拾东西还得好一会儿,我反正也帮不上忙,干坐着也是没事。另外,我出去也顺便看下周围情况,看那个杜宾有没有找人监视我们。他要是不笨,也应该猜到我们不会继续留在这里,就是不知道他反应有没有这么快?”

    姐妹俩听罢,互相看了眼后,关落雨点头道:“行,那你去吧!”

    林旭点了下头,道:“这会儿应该没事,而且我就在小区门外买个电池,不会走远。不过我出去后,你们还是要把门堵好,不是我回来,千万别开。”

    姐妹俩闻言,都是点头答应。然后关落雨继续收拾,关落雪送他出门,并负责把客厅门掩好。

    走到门口处,林旭先教了关落雪怎么用坏了的锁舌暂时把门固定住,然后出去听到她在里面固定好,看看外面没问题后,这才转身走向电梯。

    乘坐电梯下楼后,林旭走出单元门外,也确实负责地仔细查看了下周边情况,看究竟有没有人监视他们。他说出去买电池,那纯是借口,但说杜宾有可能派人来监视跟踪,这倒不是唬她们。

    那个杜宾如果不笨,就应该能猜到他们不会继续留在这里。而他真要打什么歪主意的话,派人监视盯住他们,这也是首要的。否则人都找不到,再动什么心思也都是白瞎。就是看他有没有这么快反应,出门就能立即想到这点了。

    当然,如果他连这点都想不到的话。那林旭只能说,这家伙完全就是个金玉其外的草包了。

    其实查看有没有人盯梢,倒不必非要现在做,待会儿一起离开时也可以顺便查看,而且待会儿出门上路后,有没有人在后面跟踪,也更容易发现。反而固定的盯梢,敌方不动,他要想发现也并不容易。只是他刚才说出门买电池的借口不够有说服力,所以他才把这个正当借口也带上了。现在既然出来,也就顺便查看下。

    好在一路出来,直走到小区门外,林旭都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等,看样子应该是没人盯梢,或者杜宾还没想到派人来。不过要想最终确定,还要等待会儿上路后看路上的情况。那时有没有人盯,会更容易发现。

    走出小区门外后,林旭再仔细看了眼门外的情况,转身走向李飞燕所在的那个饮品店。走到饮品店外,他隔窗就发现李飞燕正坐在靠窗的位置,这时正一边喝着饮料,一边掏出了笔记本电脑在玩儿着。

    林旭看着一笑,直接走过去,对着她那里的窗户敲了敲。

    李飞燕闻声转过头来,见到是他,也是一笑。

    林旭接着伸手向她指了指门口方向,转身向门口走去,不片刻走进店内,到了她桌旁坐下。

    “看你去这么久,看来她们姐妹俩确实是住这里了。”见到林旭过来,李飞燕又是向他一笑,“怎么样,你的小雪原谅你了吗?”

    “嗯!”林旭装作开心地笑着点了下头,没再多说。关家姐妹俩所遭遇的事,他自是不打算跟李飞燕说。毕竟事关姐妹俩的清白,这种事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虽然他知道说给李飞燕听,李飞燕也绝不会乱说,但还是干脆不让她知道更好。

    “那小雪在省城上学的事怎么样了?”李飞燕又问。

    “她姐姐能把她弄到省城上学,是因为在省城交了个挺有本事的男朋友,这里的房子也是她姐姐那男朋友给租的。不过最近她姐姐跟男朋友也闹了点儿矛盾,安排小雪到省城上学这事出了点问题。所以她姐姐已经松了口,答应明天先一起回村里去。至于最后会怎么样,我也说不准。不过她姐姐既然松了口,这就是好消息,希望最后小雪还是会留在村里。”林旭半真半假地说道。

    “那进展很不错啊!”李飞燕替他高兴道。顿了下,问道:“她姐姐那男朋友是什么人,我可以留下来搞点儿破坏,把这事完全搅黄,那她们这边就完全没盼头了,只能还是回村里。”

    林旭摇摇头,道:“也不一定,她姐姐最主要是想把她送到重点中学。但如果重点进不去,她姐姐非要让她在省城上学的话,随便另找一家也有的是办法。所以这事你还是别插手了,现在最主要还是能劝她姐姐回心转意。这是关键的,只要能劝下,就没问题了。”

    他自然是不希望李飞燕插手此事,更不会把杜宾的身份告诉李飞燕,不然他何必费心思隐瞒。他当然清楚,有李飞燕帮忙,这事更容易解决,但他不能。

    “嗯,你说得也是,那就算了!”李飞燕闻言点点头,倒也没非要坚持。

    见她放弃,林旭心下暗自松了口气,道:“我就是抽空下来跟你说一声,你不用再等我了。我今晚会在这里留一晚,然后明天陪她们一起坐最早的火车回去,就是抱歉要让你一个人了。”

    既然要全隐瞒,那他们今晚一起出去住宾馆的事,自然也是不能告诉李飞燕。

    “没事!”李飞燕摇摇头,却是有些难相信地问:“就是,她姐姐会同意让你留宿?”

    “嗯,同意了!”林旭点下头,多解释了句,“她这儿有多余的客房,小雪求她姐姐答应的。”

    “哦!”李飞燕点点头,没再多说。

    接着她合上笔记本,喝完杯中的饮料,招呼服务员过来结账,然后起身向林旭道:“既然这样,那我就独自去住酒店了。为免你们有可能会在火车上遇到我,我会坐明天第二趟回去。”

    林旭点下头,跟着起身,又向她道了谢,并再向她抱歉了句。

    李飞燕直道不必客气,接着结过账后,两人一起出门,林旭在门外送她上了出租车离去后,这才返身回转小区。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 耳闻不如眼见
    回到姐妹俩住所后,林旭又在客厅里坐等了有半个多小时,姐妹两人才终于大包小包地收拾完毕。这还是一些方便携带的随身物品,不方便带的,只能是先暂时放弃,看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回来拿。

    其实林旭既然已对那杜宾起了杀心,以后找个机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其除去,那关家姐妹俩再待在省城,也不会面临有什么直接的威胁。但这种事,他自然是不能告诉姐妹俩,何况现在也还需要有杜宾这个威胁存在,以充当逼迫关落雨改变主意的那个外部压力。所以他决定在关落雨彻底拿定主意前,都暂时先不动这个杜宾。

    收拾好后,三人便一起拎着大包小包出门。作为男生,又是练武的,林旭远比常人力气大,自是充当了拎包的主要壮劳力。除了背着自己的旅行包外,剩下的他拿了一大半,只剩几样小件与不重的让姐妹俩拎着。

    出门后,返身关好防盗门,林旭在门锁位置的门框处用力推了一下。随着“吱嘎”一声金属扭曲的声音,那坚硬的金属门框便直接被他推得微微变形,把防盗门紧紧卡住。

    关落雨决定以后就算回省城也不再住这里,却倒是也先省了笔修换门锁的钱。不然这种防盗门的门锁更换起来,可也不便宜。不过里面还有些不便携带的东西与电器、家具等物,虽然关落雨已做好了如果没机会拿回来就舍弃的打算,但林旭觉着,能保留还是尽量帮她保留。只是出把力把门卡紧住,倒也不算什么。

    另外,他本来也觉着就算离开也不应让门大敞口着。开门迎盗丢东西的话,倒不算什么,要是有邻居因此报了警,警察来过办案后有可能会凭添些节外生枝的麻烦。所以能不惊动警察,自然是不惊动的好,他一点儿都不想跟警察打交道。

    再且,出门关好门,本来也就是他的一个好习惯。

    倒是这坏了门锁的防盗门在外面没法关好,里面还可以凑着窟窿眼,用坏了的锁舌去对。但外面角度不对,再加上外面的门锁还得作个样子,却是不能掰下,所以他便用了这扭曲门框硬卡的办法。

    看到他用力一推,就直接把金属门框推得变形卡住了门,关落雨不禁在旁边瞧得大吃一惊。虽然她知道林旭练过武,而且还挺厉害,但此前基本都是通过妹妹的转述,她并没亲眼见过。

    唯一的亲眼见识,也就是之前林旭刚闯进卧室内时,随手一挥就把杜宾打得甩到墙上,吐血受伤并晕了过去。但在当时她自身受侵范的那种情况下,她却没多余注意力太顾及林旭那随手一挥的威力究竟有多大。后来知道他是徒手硬拉地破坏了防盗门锁闯进来后,她也挺吃惊的,但到底还是没亲眼见到,没有直观的感受。

    现在她亲眼见到这一幕,才真正见识与体会到这个与妹妹同龄的少年竟是这么厉害,力气居然这么大。随手一推,就把金属门框给推得变形了,这得需要多大的力气。怕是十个成年人加在一起,都未必能徒手造成这种效果。

    倒是旁边的关落雪因早就有见识过林旭的厉害,却是并没她姐姐这么吃惊。

    关落雨吃惊过后,忍不住向林旭问道:“你这么大力气是练武练出来的吗?什么时候开始练的?”

    “去年开始练的。”林旭随口回道。虽然他是去年将近年关的前几天才正式开始练的,算具体时间都还没满真正一年,但只有几天那也是属于去年的,不过他也不用跟关落雨说得太详细。至于第一个问题,那是明摆着的,也不用回答。

    “才练一年就这么厉害!”关落雨闻言又是不禁惊讶,顿了下,她道:“那你应该教教小雪的,要是你教会了她,她就可以保护自己了。都不用教到你这么厉害,只要有你一半就够可以了。”

    林旭闻言看向关落雪,只是还没开口,关落雪便先向她姐姐道:“姐,林旭他教过我的,只是我自己对学武没兴趣,所以没怎么学。而且学武也是讲天分的,我练武这方面,可没什么天分。”

    关落雨闻言转头看向妹妹,劝她道:“勤能补拙吗,天分不行就多努力啊,多少应该学点儿的,女孩子还是很有必要学点防身手段,保护好自己的。”

    关落雪一脸甜蜜微笑地看着林旭道:“我觉着有林旭一直在我身边,有他保护我一辈子就够了。”

    说罢她方才想起姐姐还在一旁,立即不禁羞红了脸地低下头去,又是尴尬又是害羞,但低下头又不禁偷偷瞄了姐姐一眼。这一看,发现姐姐的脸色有些难看,不禁又吓得吐了吐舌头。

    关落雨的面色确实很难看,这小妮子竟然当着自己的面儿跟她小男友秀恩爱,还当不当自己这姐姐存在了。尤其再想想自己的男朋友是什么样儿,再看看林旭,简直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立即就高下立判。可怜她这做姐姐的,挑男朋友竟还没妹妹有眼光,她心里确实挺受伤的。忍不住瞪了妹妹一眼后,她再又没好气地扫了眼林旭,当先转身走到电梯门处按电梯。

    关落雪见状,偷偷抬眼看了眼林旭,给他扮了个受到惊吓的可爱表情,连忙低头在后面跟上。

    林旭见状不禁一笑,也随后转身跟了上去。

    等电梯到了,三人走进电梯后,关落雨暂撇过刚才的事,又是忍不住好奇地问林旭道:“对了,你武功是跟谁学的?我记得咱们村,包括周围的村子,好像也没听说过有谁会武功的?”

    林旭道:“我没跟谁学,就是自己照着书上练的,家里刚好有几本关于这方面的书。”

    “照书上练的?”关落雨闻言,又是不禁再次吃惊。虽然她身为外行,并不清楚只靠自学就能练成武功对这一行来说到底有多难,但凡是能自学成才学会一门本事的人,都可以称得上是人才,有的甚至称得上天才。这不禁又再次让她刷新了对林旭的认识,虽然之前她也知道林旭很优秀,但眼下林旭却又再一次超出了她的预期。这么优秀的少年天才,也难怪妹妹会喜欢上了。

    要是自己上学时遇到这样优秀的男生,那也是难免。她心中又不禁再次生起了那天初次见到林旭时所生出的这种感觉来,一时心里更加古怪与复杂。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被带歪的关落雨
    “你练的是什么书?是以前古代的那种武功秘笈吗?”停了一会儿后,电梯快下到一楼时,关落雨又好奇地接着问道。

    林旭摇头道:“不是,就是现在出版,书店跟大街书摊上可以随便买到的那种。”

    “啊?”关落雨闻言,又是不禁惊讶与不信地瞪大了眼,“那种也算武功秘笈?真的能练成吗?”

    “当然算。”林旭说完这句话后,电梯已下到一楼,等到电梯门打开,出了电梯后,他见楼道里无人,这才接着边走边说道:“这种书只是现在公开发行,被公布开了。可放在以前,说不定都是历代守护、秘密相传的宝典。就像各种知识,放在以前的古代,也都是只有少数人才能掌握,才有资格去学习。可现在还不是照样普及开来,推行义务教育,识字率不知比以前提高了多少。关于各种知识的书籍,书店里多的数不过来,只要有心想学,几乎都可以学到。”

    “所以,时代在进步,武功也是一样。以前被束之高阁的东西,现在基本都普及开来。各种武术流派传承,只怕没人学,没人知道,哪还怕公开。毕竟现在不比古代了,现在是枪械当道,武功再高,也能一枪撂倒。所以很多人都认为学武没用,辛辛苦苦练个好几年,还是不如普通人拿把枪厉害,何必花这辛苦。也因此,学武的人少了很多。我认为现在武学没落,并不是真正的武功失传了,而是真正肯学并愿意用心学、花时间去学的人少了。”

    其实以林旭现在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武学也并不算就是没落,练武的人还是有不少的。不过从大环境来看的话,却是如此,虽然现在的人口基数比起以前也是增长了许多,但以整体练武人所占的比例而言,怕是就不如以前的古代了。

    书店与大街书摊上能买到的那些武术书籍,放在以前的话,也确实有可能是武功秘笈。只是以他目前所看过的几本而言,这种公开发行出版的都应该并不算是特别厉害的,甚至不少都是经过不同程度删减后的版本。但即便是如此,照着这些东西用心练、下苦功去练,最终也还是能练出些功夫,增长点本事的。只是不练基础增力的桩功,或是练更高级别的内功,本身力量与身体素质没得到改变的话,是发挥不出这些功夫的真正威力的。毕竟,力与气才是根本。

    当然,这些他就不必跟关落雨细说了,说了她也不懂,他当下只是说顺口,随便发点感慨。稍顿后,他又接道:“武术也可以说是知识的一种,就跟其他知识一样,只要有心想学,都是可以学到的,只在于能学到什么程度而已。不过现在这个社会,一切都讲快节奏,连吃饭都求快。又有多少人能真正静下心来,专门花时间花辛苦地去学习这门并不容易学会的知识?而且这门知识还不是必须掌握的,学习起来又特别辛苦,会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与体力。要是让你每天抽出所有业余时间不干别的,专门用来练武,你愿意吗?”

    关落雨想了下,点头道:“要是以前,我确实不愿意。但是现在,我真觉着有必要学点防身的本事了。”稍顿下,又问:“真的大街上随便买本武术书籍照着练,都可以练成吗?”

    他们边走边说,这时已是快走到了小区大门口处。林旭闻言,转头看向关落雨,道:“只要你能每天坚持不断地练满一年,并且保证每天至少两个小时以上的练习时间的话,那一年以后就一定会有效果的。不过你能学会多少,练到什么程度,这效果就不一定了,因人而异。就像小雪刚才说过的话,学武这事也是讲天分的。”

    “天分不足就多努力啊!”关落雨又拿出先前教育妹妹的话,鼓励起了自己,“先天要是不足,我就后天多下点儿苦功。”

    林旭闻言,心下忍不住摇了摇头,这关落雨还真不愧是师范学院毕业,做老师的,把从小许多老师说的那一套是学得十足。什么勤能补拙、笨鸟先飞、天分不足多努力、成功是百分之一的天才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之类激励学生的话,是张嘴就来。

    可这些话听来虽很有道理,也很有激励性,但事实上,很多事情确实就是要靠天分。尤其像音乐、绘画、诗歌等艺术类的,更是非常讲天分。否则这世上的大音乐家、大画家为何那么少,就只有那些,要是靠努力就能达成,那诗仙也就不会只有李白一个。

    天分有时候确实很重要,某些人学一些东西会很擅长,但学另一些东西就怎么样都擅长不了。就像这世上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所擅长的,有自己在某方面的天分。

    而有些先天条件,也是后天无论如何努力都难以补足的。就像人的长相,有的长的美,有的长的丑。这也是生来就注定,再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变的。当然,现在有先进的整容技术,连长相也能改变了。但再改也改不了本质,改不了基因。

    所以天分这东西,确实不是光靠努力就可以补足的。不过林旭这时也就心里想一想,并没有说出来打击关落雨。而且他刚才也算是够多话的了,暂时也不想再多说。

    只是看样子,关落雨似乎是打定主意也要买一本武术书籍,自己学来看看了。应该是这次的经历让她学会了“吃一堑,长一智”,觉得应该学些防身手段保护好自己,同时做为姐姐,也要保护好妹妹。不过她却有些忘了,这次的吃亏是源于识人不明。而且“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就算真学会了点防身手段,可要是自己不够警惕,还是有可能会遭暗算。

    倒是她想学武放着林旭这高手在旁不请教,却选了照着书本自学这种最笨的硬方法。须知学武除了天分外,能有个明师指导也是很重要的,可不是每个人都有林旭这样的天分。

    对于关落雨不选择请自己教,而是打算也买本书照着练,林旭却是能猜到,她应该是有些拉不下脸来请自己教,觉着丢面子。对此林旭虽猜到,却也不点破。这对他来说正好,不然关落雨真开了口,他还不知怎么拒绝呢!

    他本心里当然是不想教关落雨,甚至不愿意与她有任何过多的接触,能免则免。可这到底是自己女朋友的姐姐,她要真开了口,自己就算看小雪的面子上,怕是也不好拒绝。现在这般正好,她不提,他更不会主动提。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 传授经验
    三人接着出了小区后,便在小区门口直接拦了辆出租车前往火车站附近。

    到了地点下车后,坐后排的关落雨抢着先付了车费。林旭自然不跟她争这个,下车后打量了眼周边情况,便转身先到车尾后备箱处。然后等司机过来打开后备箱后,他从里面取出大包小包的行李拎上。

    “走吧!”

    姐妹两人接着下车后,关落雨向妹妹与林旭招呼一声,当先领头而行。她到底在省城上过几年学,对省城算得上熟悉,再加上三人中又是她年纪最大,是成年人,自然是由她领头。

    林旭也不争出这个头,只是拎着行李在后面默默跟随,不时跟旁边的关落雪做下眼神交流。毕竟是当着关落雨的面儿,两人都有所收敛,没有多说什么。而且之前关落雪说错话惹了姐姐生气,这时便也不敢随便多说。

    火车站周围的宾馆旅店很多,甚至附近的许多居民也把自家住房改建以供旅客住宿,大街上“宾馆、住宿、临时休息”等字眼的牌子可谓招牌林立。为了招揽生意,某些宾馆旅店甚至派人到火车站去拉顾客,凡是有趟列车到站,出站口有成批旅客出来时,这些人便围上去招揽生意,问住不住店。

    林旭他们好在不是刚从火车站出来的,不过就算如此,因为携带着行李,而且看起来明显是正在找宾馆的样子,却是也有一个招揽生意的有过来问他们住不住店。但关落雨对此,却是谢绝了,那人说了两句,倒也没多纠缠。

    目送那人走远后,关落雨转过头向妹妹与林旭道:“这种专门拉人的旅店,一般都是条件不太好或比较偏远的,有的干脆是用民居改建私自经营的,没有手续。这种店有的虽然很便宜,但不正规,卫生也不太好,床单这些基本都不换的,而且安全也没保证,谁知道有的是不是黑店。就算这些拉人的里面,也有可能混进骗子,说是带你去住店,但他根本没店,只是用这借口把你引走,然后带到没人的地方抢你东西,一般还会有同伙,一个人根本弄不过他们。所以这种人千万别轻信,更别跟他们走,要找宾馆还是自己找,最好是那种开在街面上,有正规经营手续的。哪怕多花点儿钱,至少住的放心。”

    关落雨到底年长几岁,又在省城待过几年,对这方面却是比较了解,这时是借机向妹妹与林旭两人传授人生经验。

    老实说,她不说,林旭还真不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毕竟他到现在为止也没出过几趟远门,住宾馆酒店的次数,更是只有一次,也就是在滨城时所住的星海酒店。算上现在这次,才只是第二次。而第一次他也没亲自出面去找,全都是李飞燕安排的。所以这方面,他可说是全无经验。

    不过虽没经验,但单独遇到那种拉人的话,他却也不会理。因为他对这种上赶着送上门来的,总是觉着不会有好事,毕竟天上没有掉馅饼的。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话虽然并不绝对,但还是很有道理的。对这种自来熟献殷勤的,他总是会下意识警惕。

    旁边的关落雪闻言,也是一副受教的模样,听得连连点头。

    其实她前几天刚来晋阳出车站的时候,也遇到过一帮人围上来问住不住店的景象。只是当时她们并不住店,所以她很快就被姐姐拉着上出租车了,也并没借机说教她。

    倒是林旭这几日虽也接连出了两趟远门,但两次都是坐飞机。而机场相对来说,却是比车站管理要严格一些。再加上机场都是在偏远的市郊,附近却也是没那么多小旅店,所以他两次出机场,都并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看着两人受教的模样,关落雨点了下头,又接着说道:“像车站这种地方,一般都是龙蛇混杂,各种各样的人都有,除了这些拉客的外,小偷小摸也是不少。还有打着各种名目的骗子,向你兜售贼货的等等。所以你们以后要是出门,在车站一定要小心。第一要看好自己的东西,第二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没什么事的话,不要在车站附近多逗留,快进快出。越是这种大城市的车站,越是龙蛇混杂,充满着各种复杂成分的人,反而是咱们平阳与汾县那种小地方,还简单点,没大城市车站这么混乱。”

    一边说着话,关落雨又带着两人前行了一段儿,然后伸手指向二十多米外一座名叫“福临宾馆”的店门招牌,向两人道:“到了,就那儿,我记得以前听一个同学提起来过,说这里还不错,而且价格也实惠,还是咱们平阳一个老乡开的。就是地方稍微偏点,刚才我还怕找不到呢!”这里确实离火车站有些距离了,弯弯绕绕地下来,差不多有着五百米左右的远近。

    林旭抬头打量,但见是座四层高的楼房,下面第一层全部是临街铺面。有饭店、商店等,福临宾馆是其中的一间,而且是在最左边的位置。看其门面并不算是太大,跟其他店铺的门面相当,都是只占了一间。但上面的那三层,看起来却都是宾馆的房间。因为这些房间的窗外全都装着空调,而且是统一样式,统一品牌,就连窗户内有放下窗帘的,也全部是同一颜色的窗帘。这种统一化,就很能说明了。

    进入宾馆后,关落雨掏出身份证到前台开房。当然是开两间,她们姐妹俩一间,林旭单独一间。

    现在这年代,宾馆登记开房还并不是特别严格,酒店身份证系统也没有开始联网。尤其在这种小宾馆,更是松一些,有时候甚至不需要身份证就能登记开房。所以像关落雨这种拿一个证件开两间,也并不算什么问题。何况林旭与关落雪看起来,也都像是还没到有身份证的年纪,自然也不会要求他们必须出示身份证登记。

    眼见关落雨一个身份证就轻易开下了两间房,林旭自然是没必要再出示自己那张“许林”的假身份证。也免得被这姐妹俩瞧见他有假身份证后,怀疑他办假证的目的不纯。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 红颜祸水 仗势欺人
    等开好房安顿好后,差不多也是到了天黑入夜,三人便接着一起出去吃晚饭。

    仍是关落雨领头做主,带林旭与关落雪到了火车站附近的一个热闹夜市。为了表达对林旭今天出手相救的正式感谢,关落雨颇是破费地点了几样菜与不少烧烤。甚至还要了瓶啤酒,说要敬林旭一杯。

    “我不会喝酒。再说,我都还没成年。”面对关落雨的敬酒,林旭却是摇头拒绝,并不愿喝。

    其实啤酒他以前也尝过,但却觉着不好喝,感觉有股泔水味儿,所以并不喜欢。不止啤酒,白酒他也尝过,除了感觉辣,闻着香外,就没什么好喝的了。目前唯一尝过的酒类里,他觉着最好喝的是葡萄酒,当然,是那种甜型的,不是酒味很大的干红。

    在这方面他确实还是个少年,对酒水类普遍接受不了。不止是喝酒,抽烟他其实也尝过,但也是尝过后感觉越发接受不了,不明白那么呛鼻的味儿有什么好抽的。

    他是个很愿意接受新事物的人,对任何事感兴趣的话,也都会勇于尝试。只是有些东西,尝试过后,就会没兴趣了。并不是所有的新鲜事物都是好的,有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啤酒度数比较低,喝一杯没什么的,你就当给我个面子!”关落雨举着杯劝林旭,说罢看了旁边的妹妹一眼,又接道:“你就算不给我面子,冲小雪的面子,也该赏个脸吗,来,就一杯!”

    说罢,她先探身举杯在林旭面前的酒杯上碰了一下,示意林旭举杯,又说道:“我干了,你随意!”话落,便仰头先将自己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呵,这妹子豪爽,我喜欢!”

    正在林旭闻言看了旁边的关落雪一眼,犹豫是否该举杯对凑着硬喝了时,忽然旁边有人出声说道。闻言转头看去,但见是一伙儿四个人正从旁边路过,他们身上闻起来都有酒味,看样子是刚吃喝完,正打算离去。

    四个人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善类,其中两个年纪大点儿,有三十多的样子。这三十多的两人中,有一个光头大汉最为惹眼,身材高壮,浑身肌肉凸起,样貌也长得有些凶样,一颗锃亮的大光头在四周灯光的映照下,还有些反光,瞧起来很是亮眼。

    另外两个年轻点儿,约摸二十来岁。说话的正是这两个年轻的其中一个,这人光着膀子赤裸上身,原本的背心脱下来随意搭在肩头,裸露的上身与胳膊上,可见许多大面积的纹身。另外三个人身上,也都有不同程度的纹身。在这个年代,有纹身的人,通常都被看作不是什么好人,是在社会上混的。

    插口说了句话后,这纹身青年见林旭三人都转头瞧过来,又笑着冲关落雨道:“这小弟弟不喝,妹子你就别逼他了,要找人喝酒还不容易吗,哥哥我来陪,保证把你陪高兴了。”

    说罢话,他也不等关落雨接话,就一把抢过了林旭面前的酒杯,然后向关落雨对了下,仰头一饮而尽。

    喝完,他把杯口朝下,示意喝得干净,又向关落雨笑道:“怎么样,哥哥也是个豪爽人吧!来,我陪你喝几杯。”说着话,就自顾地拉开旁边一张椅子坐下,又招呼另外三名同伴道:“你们也都坐,咱们陪陪这妹子!”

    关落雨见状,不禁面色一变,随即冷着脸道:“我们又不认识你们,跟你们喝什么酒,麻烦请离开,别打扰我们吃饭。”

    那纹身青年闻言,嘻皮笑脸道:“喝几杯不就认识了吗,来,我叫陈金,大伙儿都叫我金子,妹子你叫什么?”

    他说着话,又径自伸手拿过酒瓶,先给关落雨的酒杯里倒了杯酒,然后往自己杯里倒满一杯。喝啤酒的杯子都是大玻璃杯,倒完四杯也就没有了。他倒完摇了摇空瓶,在桌子上重重一磕放下,道:“这一瓶不够哦!”说完大声冲老板叫道:“老板,给我直接来一捆,再拿三个杯子。”叫完又向关落雨笑道:“放心,既然咱们喝了,怎么能让妹妹破费,这顿我请。还想吃什么,尽管随便点。”

    “老板,别听他的!”关落雨闻言,连忙向老板叫道。

    “行了,金子,别闹了,咱们走吧!待会儿去了夜光,那儿有的是姑娘。”这时旁边陈金的同伴中,除了那光头大汉外,另一个三十多岁的吸了口烟,拍了下陈金的肩头劝道。

    陈金闻言摇头道:“那儿的姑娘来来去去还不就那几个,什么货色我都清楚,哪有这妹妹漂亮有气质。”说罢又向关落雨笑道:“妹妹是大学生吧,这气质一看就能看出来。”顿了下,又道:“对,我们待会儿要去唱卡拉OK,等妹妹吃完饭,咱们一起去吧!”

    又看了眼旁边的林旭与关落雪一眼,接道:“你弟弟妹妹也都一起跟着,没事,让他们见见世面。”

    “姐,咱们要不走吧!”关落雪见到这情形,早就害怕得在桌子底下暗中拉住了林旭的手。虽然她知道林旭的武功很厉害,一定不怕这四个人,也肯定能打得过他们,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还是想尽量不引起冲突,别惹麻烦。这时便又拉了下关落雨的手,小声说道。

    关落雨看了林旭一眼,却是有恃无恐,胆气很壮地道:“走什么走,要走也是他们走!”说罢,立即转向那纹身青年,怒视着对方道:“你们走不走?”

    陈金见状,端起面前的酒杯,向关落雨举起笑道:“别着急吗,来,咱们先喝几杯再说。”

    “想喝是吧?”关落雨端起自己的酒杯,大声喝道:“那你就喝个够!”话音未落,便是冲着陈金举杯一泼,“哗”地一下,泼了个对方劈头盖脸。

    陈金完全没料到关落雨会有这般大胆的举动,被泼了一脸后,先是忍不住一愣,然后这才反应过来地立即大怒道:“哎呀,我操,你这臭婊子!”

    说着话,他把手中酒杯往桌上重重一磕,并借势一撑桌子站起,然后探身扬手就是一巴掌往关落雨脸上扇去。只是手才扬起都还没扬满,却忽然感觉手腕一紧,被人给抓住了。

    转头看去,但见正是那个被他误认为是关落雨弟弟,长得挺帅,瞧着斯斯文文,看起来也挺瘦弱,都不敢喝酒的小男生。只是没想到这小子刚才瞧着挺不男人的,连酒都不敢喝,现在却是敢有勇气伸手拦他,而且瞧着斯文秀气的,没想到手劲还不小,他用力甩了一下,竟然没有甩开。

    “小子,给我松开!”用力甩了一下,竟没甩开这么个瘦弱小男生的手,陈金忍不住脸上有些害臊地恼羞成怒,另一只手伸手抄起桌上的啤酒瓶,指着林旭狞眉怒声大喝道。

    林旭自是毫无害怕之色,闻言不但没松,反而用力反手一扭,那陈金立即“哎呀”一声痛呼,不由得被扭住的胳膊给按到了桌子上。位置刚好是他重磕酒杯放下的位置,他那一下重磕,让酒水洒出来了不少,这时洒出的酒水全都贴到了他脸上,湿漉漉一片,十分狼狈。

    “把桌上的酒喝干净,你就可以滚了!”林旭毫不客气地道。

    他虽然不喜欢关落雨刚才仗着他势有恃无恐地主动泼酒挑事,但看这陈金的架势,就知道今晚这事无法善了,所以动手却也是早晚的事,总归难免。既然如此,早动与晚动,主动与被动,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反正最后都是要靠动手解决。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叠罗汉 五台山
    夜市上人很多,眼见这边双方动起了手,演变成了冲突,立即吸引了周围许多人的注意,围观着看热闹。

    双方明面上的实力对比看,自然是陈金这边占优,他这边四条大汉,而且全都是正当壮年。反观林旭这边,却是两女一男,唯一一个男的还是看起来也才十五、六的样子,个子虽然已经长得挺高,但脸上明显稚气未脱,身板瞧起来也是有些瘦弱,一脸斯文秀气的样子。而两个女的一大一小,小的那个也是明显还没成年。

    这样的实力对比,明眼一看,都觉着林旭这边完全不是对手,恐怕对方只出一个就能把他们三个全搞定。可没想到,这看起来明显是弱势的一方,却是丝毫不惧那四条大汉,那个唯一成年的女的还挺泼辣大胆,直接一杯酒就泼到了调戏他的那纹身青年脸上。

    紧接着动起手来,更是令人咋舌难以相信。那纹身青年被泼了酒后,本是大怒着要甩那女的一巴掌,没想到手才抡起来就被那个看似斯文瘦弱的没成年小男生给抓住了,而且抓住后纹身青年用力甩手挣扎都没甩脱,还被那少年直接一个反扭给按到了桌子上。这一幕让围观众人不禁瞧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个一脸斯文秀气看似瘦弱的少年竟是深藏不露,打起架来这么厉害,直接一招就把那纹身青年给制服了。不过对方那边还有三个人,众人虽吃惊于这少年的实际战斗力,但还是并不看好他。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对方还另有六只手,而且他本身到底还小,都没成年,体力与力量上应该都不占优势。

    “哎,别动手,别动手,几位有话好好说,千万别动手!”

    眼看他们动上了手,这家大排档的老板连忙赶过来劝架。他自然是不希望有人在这里打架,一动上了手可难免打坏东西,他到时候要找谁赔。而且打起来,也影响生意。万一再有个好歹,有人受伤了,更是麻烦。有人报警的话警察再一来,他今晚的生意可就完全泡汤没法做了。

    其实能不动手,林旭自然也是不想动手,他虽然是练武的,可也不喜欢没事就找人打架斗殴。只是今晚的事,看那陈金刚才死皮赖脸纠缠的样儿,显然不动手是没法解决的。就算关落雨不先动手泼对方一杯酒,到最后她不答应,对方怕是也免不了会动强用粗。而现在既动上了手,更是没法善了,陈金这帮人,显然不会就此低头认小,这么退去的。如果他们愿意,林旭当然会立即收手。但显然,他们不会。

    “妈的,小兔崽子成精了,还不给我放开!”

    果然,陈金这边的另外三人根本没理会老板的劝架。那个与陈金差不多的二十来岁年轻人一见陈金被制地按到了桌子上,立即向林旭怒目张口大骂道。话音未落,便是一步上前,直接挥拳向林旭脸上打来,要逼林旭松手放开。

    他的目的达成了,眼见这人挥拳打来,林旭抓着陈金手腕的那只右手立即松手放开。不过放开后,他却是迅速一抄,抓住了这人挥拳打来的这只手腕,然后又是反手一扭,这人一声惨叫,也是不由自主地被按趴了下去,并且是直接前胸贴后背、裆部抵臀部地以一个很尴尬的姿势压到了陈金身上。

    林旭这一下出手极快,单手对敌,前一秒刚放开抓着陈金的手,后一秒就已把这陈金同伴制服地压到了陈金身上,让陈金刚感觉手被松开,心中那一喜还没完全升起,也还没来得及起身,就紧接着又被死死压在了桌上,脸还是贴着那滩洒出来的啤酒没抬起来。

    “我操,你他妈的……”

    陈金与其背上的同伴不由气怒交加,又叫又骂,又是威胁。只是林旭全不理会,他们叫骂越凶,他只是推压得越紧,让两人叫骂中又不断痛呼哀嚎。只是两人以这种尴尬的姿势在那里“哎哟、啊”地叫个不停,却也是又更倍添尴尬。

    旁边围观的众人在再一次惊叹了林旭超乎他们预料的战斗力外,看着上下相叠压在桌子上的陈金两人,也是不由起哄好笑,更是臊得两人越发尴尬,也越发恼羞成怒。

    “哎,行了,别动手,千万别再动手了,我这小本生意,真的赔不起。就算要打,几位也请换别的地方再打。”

    大排档老板对刚才的那一下又是担心又是惊喜,担心的是生怕刚才陈金的那同伴再一动手,双方就会控制不住地大打出手,打坏他东西;惊喜的则是没想到林旭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着实厉害,又是只一招就轻松制服了这第二人,而且还完全控制住了对方,没让他这摊子遭受什么破坏。

    只是到这一步也就行了,再打可就真控制不住了。情急之下,他说话间已是连忙插在了林旭与剩下的那边两个人中间,拦住双方,不让他们再动手。

    只是他才刚拦住,就见剩下那边的两人中那个光头大汉上前一步站了出来,然后伸臂横向往外一推,他就感觉对方的力气出奇的大,不由自主地被推开到一旁,让开了位置。

    推开老板后,光头大汉看也不看这老板一眼,只是目露精光地盯着林旭道:“小兄弟怎么称呼?”

    刚才林旭第一次出手制服陈金时,他还没怎么在意,毕竟陈金出手被拦时也根本没料到对方会出手,可以说是被有心算无心,所以能抓得准、能拦住,也不算什么本事。至于反手扭胳膊制人,那也是普通人基本全见过见都知道的招数,电视里警察抓人通常都是这一手。可林旭的第二次出手,就由不得他不惊讶了。虽然林旭第二次也是用的几乎同样的招数,但出手速度之快,时机把握之准,单手对敌就轻松制住两人,还全部是一招制伏,这就不是普通人能轻易做到的了。

    外行人看,也就看个热闹,只觉得这少年是身手敏捷,反应快。但他看,就能看出来门道,这小子明显是练过的,而且出手不凡,在擒拿手法上显然很有造诣。

    “不用称呼。”林旭见这光头大汉轻松推开那老板后,双眼中也是不禁精光一闪,然后目光分毫不让地回盯着这光头大汉,“看起来你是领头做主的,如果你能带着他们立即离开,那咱们今天就当没见过。如果你也要动手,那就请便,我接着就是。”

    确实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旁人看,只觉得是这光头大汉力气大,单就块儿头也比那老板高大强壮许多,推开老板自然是轻而易举、理所当然之事。

    但他看,就能够看出,这光头大汉推开老板,却是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还要轻松容易。首先光头大汉推开老板的姿势,是单臂外摆往侧旁推开。不是屈肘而推,而是横臂拨推。横举手臂往身侧外摆用力,本就不是个容易发力的姿势,而他以这种姿势却轻松推开了老板,显然不只是普通的力气大,而是已完全超越了普通人的大力。再加上林旭第一眼打量他时,就有注意到其两侧微微鼓起的太阳穴,怀疑他可能也是个练武的,这时再有此超越普通人的大力气佐证,就更加能肯定了。

    “三哥,快救我们,狠狠收拾这小子一顿!”

    “小子,快放开我们,三哥出手可有得你瞧了。告诉你,三哥可是刚从五台山下来,那是专门上山拜师学艺的,功夫厉害着呢,小子你怕了吧!”

    ……

    被压在桌子上的陈金与其同伴一见这光头大汉出面,立即又是大呼小叫地道。

    不过林旭一听“五台山”,却是不由更加意外地瞧了这光头大汉一眼。五台山正是在他们晋省境内,是有名的佛教圣地之一,与普陀山、九华山、峨嵋山并称为四大佛教名山。而除了山上寺庙林立,佛法昌盛外,还有另外一个知名处,就是与少林寺所在的嵩山并称,也是佛教武学发源与昌盛的名山之一,不少武侠中也都有提及。

    首先,五台山与嵩山这两个地方离得并不远,晋省与嵩山所在的豫省也是相邻的两个省地。都是佛教名山,这两个山上的和尚自然常有互相往来挂单,相互交流的。所以五台山的武学,就有少林寺外传的许多别支。另外,五台山的本地和尚也颇有不少精通武艺,修为高深之辈。

    而早在达摩东渡之前,就早有不少印度和尚到过五台山。并且单就佛教界的地位而言,五台山也比嵩山更有名,不见佛教四大名山中都没有嵩山吗,而五台山却是佛教四大名山之首,乃是佛祖肋侍文殊菩萨的演法之地。

    本来林旭在初见这光头大汉的造型时,还以为对方是特意选的这造型,觉得光头比较酷、霸气。但这时一听对方是“五台山下来”的后,他不禁暗觉着,这光头大汉是不是就是个和尚,所以才是光头。只是对方没穿僧衣,又是在这市井之地,还是酒肉场所,所以才让人一时没想到和尚身上去。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江湖规矩 赢的有理
    旁边围观的众人中,听到“五台山”的名头,也是有不少都纷纷发出惊呼声。做为省内名山之一,五台山在省城显然是很有知名度,许多人都知道。而且不少人除了知道五台山是佛教圣地之外,也知道五台山的武学根底。

    “这五台山就跟嵩山的少林寺一样,据说不少庙里都有功夫很厉害的武僧。”

    “知道杨家将吗,杨五郎就是在五台山出的家,听说这五台山上还有杨家的功夫传承。”

    “这光头要真是五台山下来的,那就厉害了,肯定有真功夫。看这样子,说不定原本就是在哪个庙里当和尚的,我说剃个光头呢!”

    “那这小弟弟悬了,肯定不是这大光头对手了!”

    “是啊,这小子也是挺厉害的,可到底不敌人家专业练过的!”

    “你又怎么知道这小孩儿没练过,你看他站都没站起,坐着一只手就打趴下了两个,肯定也是有练过的,没练过的能有这身手?”

    ………

    就光头大汉是五台山下来的这话题,围观众人一时不禁又是议论纷纷。本来林旭第二次出手,又是一招打趴下一个后,众人还挺看好他以一对四能打得过那边了,但这时一听光头大汉是在五台山拜师学艺专门练过的,不禁又是对他缺乏信心了。毕竟这光头大汉一听是师出名门,而林旭是什么出身,又究竟有没有练过武,众人都不肯定。

    而且单就从外在条件比,林旭也是明显不如这光头大汉。论块头儿,光头浑身肌肉凸起,显得强壮有力,光外形就很有威慑力,让人感到惧怕;而林旭虽个子已长得挺高,站起来甚至也不比那光头低,但身材却显得瘦弱,而样子也是瞧着斯文秀气,跟白面书生似的。另外年龄上也是硬伤,光头正当壮年,也是当打之年,身强力壮,而林旭则明显瞧着还没成年,没有发育成熟。成年人跟少年人比,体力、力量等可都强过许多。

    以这般对比,双方自是高下立判。围观人群中,大多数人也都是持这种看法。

    “小兄弟爽快,那咱们也不讲什么道理对错。江湖规矩,拳头大的有理,谁输了谁认错。看小兄弟你身手不凡,我也手痒得很,正好切磋切磋。”光头大汉听了林旭的话后,哈哈一笑说道。

    林旭闻言,离座站起。不过他并没放开抓着陈金同伴的那只手,反而随着站起,接着上抬一扭,然后随着那人的一声惨叫,“喀喇”一声直接将其胳膊扭脱了臼。

    光头大汉见状,不由面色一变地放冷道:“小兄弟你这就有些不地道了,既然咱们以输赢论对错,你该先把他们放了才是,又何必再下此重手?”

    “赢的对,输的错,是这规矩。但道理就是道理,不能混淆了是非。他们有错在先,我只是先小做惩罚而已。”林旭说话间,放开了抓着的那人手。那人手臂已脱臼,他一松手,这条手臂立即软趴趴地搭了下去,又是痛得不由大声惨叫。

    “脱个臼,又不是骨折,算不上重手。”林旭接着说道。他确实是留了手,只卸了对方一条胳膊,而且只是扭脱了其肩关节,没有连肘关节与腕关节一起卸掉。这对比他以前的出手惩戒而言,确实算轻的了,也是这两人目前的情节所犯尚轻,还没真正来得及做什么。

    说话间,林旭又探手抓向了下面压着的陈金手臂。

    “你敢!”光头大汉见状,不由怒目大喝。既已说好了比武论输赢对错,那林旭理应先放了人,两人打过后,看输赢成败再说。可这小子放人不好好放,还要先做惩罚,当着他面儿地伤人,简直全不把他放在眼里。

    大喝声中,光头大汉立即一个箭步上前,屈指若虎爪,一招直接了当的“黑虎掏心”,当胸一掌向林旭打去。

    但林旭却早防着他,当即出手如电,先一步抓到了陈金的手臂,然后用力一甩,将陈金连带他身上压着的那名同伴一起从桌上甩起往光头大汉撞去。而在这甩出的过程中,陈金不由一声惨叫,已是被林旭给甩脱臼了手臂。

    光头大汉见状,更是大怒,而眼见陈金这两人横插着撞来,他却也毫不留手,又或是已收不住手,直接一掌便打在了陈金那名同伴的背上。

    一掌下去,又是打得那人一声惨叫,“哇”地声直接吐出了口血,只是陈金还紧贴在他前面,这口血又是喷了陈金一后脑勺,同时止不住被打的又前倾往陈金撞去。然后一撞之下,连带着两人又一起往林旭撞来。

    林旭见状,侧身一让,两人跟着一起惨叫地扑倒在地下,陈金那同伴又是重重压在了陈金身上。而两人都被弄脱臼了条手臂,再加上后面那人又被光头大汉一掌打出了内伤,是以倒在地上也是半晌都爬不起来,只在那里挣扎哀嚎地扭动。

    林旭瞧着摇摇头,向光头大汉道:“你下手可比我重多了吗!”

    通过这一下他也看出了光头大汉的深浅,看出来了这光头大汉刚才不是不想收,而是确实收不住。这明显就是还在外力境阶段的明劲层次,所增长的力气虽已不小,但对控制增长的力量却还没能到圆转如意的地步,很多时候一旦力使足了就收不住,非得打出去不可。不然硬是强收,只会先伤了自己。

    眼见光头大汉一掌就把人给打出了血,旁边围观的众人又是不由纷纷惊呼出口,惊叹这光头大汉好生厉害,当真是五台山下来的,有真功夫,一掌就把人给打吐了血。而且出手狠辣无情,自己人挡到前面也是照打不误,着实是个狠角。

    只是这却有些冤枉光头大汉了,他刚才是真心想收却收不住。这也当真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这些围观的外行们看来,只觉着是光头大汉厉害,一掌就能把人打吐血,掌上力量好大,出手也着实是狠辣,自己人也照打。

    他们不懂,却是半点没看出来光头大汉是想收而收不住,只能硬着头皮打了出去。不过说实话,这光头大汉倒也不是很在乎陈金那两个货色,打就打了。只是听着林旭的嘲讽,以及周围人的赞叹议论,他却是分外恼羞成怒,一张脸涨成了猪肚色,怒瞪着林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速战速决 不甘落败
    恼羞成怒之下,光头大汉也不答话,怒喝一声,便是一个“饿虎扑羊”向林旭迅猛扑了过去。扑击中,双掌齐出,向林旭胸口打去。

    林旭瞧准来势,不闪不让,双手上抬相接。

    在双手格挡住光头大汉双掌的同时,他双手手腕立即上翻一转,同时在光头大汉的手腕处一缠,然后但听两声并响的“喀喇”声响,光头大汉的两只手腕立即脱臼。

    光头大汉没料到林旭变招如此之快,两人双手手腕一接,他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动作,就立即被对方反手一缠,卸掉了双手的腕关节。腕关节一被扭脱臼,他这击出的两掌自然也是废去。

    不过这光头大汉也是个硬汉子,再加上习武多年,受伤也是家常便饭,双手腕光节脱臼带来的疼痛只是让他闷哼一声,便咬牙忍了下来。然后他猛地一低头,大光头直接一个头槌便向林旭鼻梁撞去。

    林旭见状,双手迅速放开其手腕,然后顺势在其胸口一推,推得光头大汉身子直离地往后倒飞而起。这一下倒飞出去,拉开距离,他这记头槌自然是完全无用,撞不到林旭了。

    不过他才刚离地飞起,林旭前出的双手却又顺势一分,抓住了他两只小臂,再又往回一扯。这一扯之下,“喀喇”声响,他两只肘关节也被扯脱了臼。

    “啊!”光头大汉忍不住痛呼半声,然后底下立即抬腿飞脚向林旭小腹踢去。

    林旭仍是不闪不让,抓着他双手小臂的手也未松开,而是再又顺势往下猛地一拉。“喀喇”声再次响起,这回直接将他两臂肩关节拉脱了臼。而且林旭这一拉之下,同时将他猛地拉得顿向地面,他一只脚落地,被这猛然一顿没撑住,忍不住膝盖一软,跪倒在地。

    一跪之下,他身子一矮,另一只还没完全抬腿踢出的一脚自然也是跟着作废,再不能建功。落下时成了一腿单膝跪地,另一脚撑住地面的半跪姿势。

    这几下动作说来虽慢,但其实发生得很快。旁边围观的众人只见得光头大汉飞扑了过去,然后那少年双手一抬接招,紧接着便是连续几声不断“喀喇”声响,伴随着那光头的闷哼痛呼。然后,几乎眨眼间,那光头大汉便单膝着地跪在了少年面前。其间交手之快,好多人都没怎么看清。

    而这几下变化之快,也完超出了众人意料之外。本来在得知了光头大汉是五台山学武下来的后,众人几乎一致都不看好林旭,认为他肯定不是光头大汉的对手。没想到真正交手后,这光头大汉却还是一招就给跪了,而且是真正跪在了地上,都没能多撑几下。

    “我们走吧!”

    连续卸掉了光头大汉的双臂三处关节,使其暂时失去了动手能力后,林旭便抬头招呼关落雨与关落雪姐妹俩离开。

    这光头大汉只是替那陈金出头,也没怎么着他们,所以林旭也是手下留了情,只是卸了他双手关节,没打到他直接躺倒在地送医院抢救。只是几处关节脱臼,对光头大汉这等练武人来说,只算轻伤。

    其实林旭对这光头大汉五台山的出身也颇感兴趣,如果是换过另一个地方,他可能还会再留些手地跟其过过招,好好切磋一番,看看对方的武功到底如何,是什么路数。但眼下这里,却不是合适的地方与时候。

    他已经注意到那大排档老板在发现阻止不了他们动手后,便马上安排了一名服务员去报警,希望让警察赶来阻止。而周围其他围观的人群中,可能也免不了会有人报警。所以,警察会赶来,已是必然与肯定的事。

    他不想留下来跟警察打交道,也省得麻烦,所以需要速战速决,因此只一个照面下就暂时废去了光头大汉的双手。同时他也是不想扩大打斗范围,免得打坏那老板的东西。他既然有能力控制,也就顺带做做好事。

    至于还留下来吃饭,那就免了,结账也免了。好在他们也是刚来不久,点的东西都还没上齐,只是上了瓶啤酒与一盘凉菜,剩下的没上,那老板也损失不了什么。

    “啊,走!”关落雨闻言,连忙从惊讶中回过神儿来地应了一声,拉着妹妹一起往林旭走去。

    她之前虽有见识了林旭远超常人的强大力量,但林旭直正与人动手她却还没见到过。眼下见识到,又是不禁惊讶林旭的身手了得,武功之高,连那个专门在五台山练过武的光头大汗都不是林旭对手,这个同村的少年再一次超出了她预期,实在是远超出她想象的强大。这小子看起来,还真是个武学天才。

    关落雨这一声答应,也把旁边围观的众人叫回过了神儿来。这几下变化之快,也是完全超出他们预料,以致都还有些陷在惊讶中。不过回过了神儿后,却是立即纷纷为林旭鼓掌喝采叫好。

    两方谁对谁错,旁边围观的众人也都是看得清楚,明摆着是那陈金先出言不逊调戏关落雨,随后才发展到现在的冲突。普通人大部分都还是向往真善美,站在道理与正义的一方。所以在面对光头大汉那四人时,虽没人敢站出来帮助林旭他们,但心里都还是站在林旭一方,支持他们的。

    而且在没动上手之前,林旭这边明显看着是弱者。大部分人自然也都是同情弱者,会站在弱者的一方。此时眼见情况反转,林旭“以弱胜强”,好人获得了最终的胜利,观众们自然也都是跟着高兴,替他们叫好。

    那大排档的老板眼见林旭三人离开,果然也没非跟着上去要他们结账。一是本就损失不大;二是因为林旭的有意控制,他这一摊东西都完全没损坏,他心里还正感谢林旭呢,哪能再向人家要账;另外,他面对此时的林旭,可也有些不敢上前。这位才是更厉害的角色呢,外一不小心惹恼了,可有得他哭了。

    还跪倒在地的光头大汉看着离去的林旭三人,却是咬牙切齿,怒恨交加。林旭把他打得跪倒在地,可比直接打趴下他,更让他感觉丢人。再加上周围人群中也不乏有嘲笑他者,更是让他听得愤怒。他也着实没料到那小子的擒拿手法,竟端地这般厉害。不过,这还没完,他可也不止这点本事。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五郎八卦棍
    “丁超,快过来帮我,帮我把骨头接回去!”

    光头大汉咬牙切齿地盯着林旭,向身后那名三十来岁的同伴大声喊道。这个名叫丁超的,也是目前他们四人中,唯一没受伤的了。

    这光头大汉确实就像林旭以及周围许多人所猜测的那样,并不是特地剃了光头这造型,而是他本身就还是和尚。此人名叫张学军,他十七岁的时候跟人打架,失手杀死了人。

    当时他很害怕,也不想坐牢,所以不敢回家,直接就逃走了。他家里有个远房亲戚在五台山出家,所以他直接跑到五台山去投靠这亲戚。后来这亲戚跟他家里联系上后,他父母也不想他坐牢,便恳求这亲戚收留,干脆让他也出家当了和尚,就留在庙里。一是躲避警察追捕,二也念念佛好好修心养性,三也让那亲戚多加管教。

    这庙里正是有武僧的,张学军出家后,非但没有好好修心养性,反而是整日跟庙里会武的和尚舞枪弄棒。十几年下来,倒也学成了些本事。只是修心养性的功夫却没练成,反倒凶性还更大了。不过到底也是成年人了,懂得收敛,不像少年时那么冲动。

    但此时他当着众目睽睽在林旭这比他小许多的少年手底下一招落败,却是让他感觉丢尽了脸面。因此他受伤之下,虽也清楚林旭武功比他高明,但他非但没怕,却反而更是激起了凶性。

    身后那个叫丁超的,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他是最近回家探亲时才跟这丁超联系上。得知丁超在省城混的还不错后,他这次便借着回家探亲的借口来省城找丁超玩儿,丁超负责招待他,他也会依仗自己的武力帮丁超点儿忙。

    他虽是出家当了和尚,但可不是真心当和尚,那些清规戒律他也就在寺里装装样子,私底下却是全不在乎,吃喝嫖赌,该来就来。何况现在的和尚,戒律也不像以前那么严格,听说有些庙里的和尚,还有私底下偷偷结婚的。把当和尚,也就只是当成了一份职业。

    陈金与另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年轻,张学军以前并不认识,他们两个是丁超手底下的小弟,他跟这俩也是今天才认识,所以刚开始陈金吃亏时,他并没第一时间出头。

    “我哪儿会正骨啊?咱还是去医院吧!”丁超听到张学军的招呼后,连忙赶了过来。只是过来后,却愁眉苦脸地叫道。

    他本来以为自己这发小自小就打架厉害,后来在五台山学了十几年,更是练成了一身真功夫,随手拍砖碎石全都是不在话下。这种人物在他眼里就是顶厉害的了,没想到却是强中还有强中手,今天晚上随便碰到的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子,竟也是这般厉害,一招就把张学军给放倒了。这小子年岁,估计都还没张学军练武的年龄长,难道是从娘胎里就开始练的不成?

    都怪金子这小子,没事随便调戏什么姑娘。丁超这时心里,忍不住直怨自己那没长眼的小弟。

    “没事,挺简单的,我教你!”张学军咬牙忍着疼,开始现教起了丁超怎么帮他正骨,“你先帮我把这只胳膊抓住了,抓上面,对,就这样,抓紧……”

    林旭听着后面光头大汉在同伴帮助下忍痛接回关节的声音,与关家姐妹俩渐行渐远,没再理会。

    他们原本的打算是,吃完饭后再接着去火车站,今晚就提前把明早那趟火车的车票买下,这样明天起来能节省时间,也不用太赶。而且明天再买,排队人多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错过。

    眼下吃饭没吃成,被人给搅了,关落雨就提议,不如干脆先去火车站买票。然后等买完票,在火车站旁边的一家肯德鸡买些外卖回去吃。正好林旭与关落雪都还没吃过这外国快餐,也都顺便尝个鲜。

    林旭与关落雪听过后,对关落雨的这提议都没意见,三人当下便直接往火车站走去。

    走出没多远,约有二十来米时,忽然后面又传来那光头大汉的怒吼声,大喝道:“小子别走,给我站住,咱还没完!”

    三人闻声转头瞧去,就见光头大汉张学军正从后面飞奔着赶来。他双手挥舞如常,看起来已在丁超的帮助下接回了脱臼关节。

    练武的平常经常受伤,所以多少都会些寻常的外伤治疗手段,接骨正骨也不算什么。而且只需要丁超帮忙接回一只,剩下的那只,张学军自己就能搞定。

    平常人脱臼接回去后,还需要养上几天恢复,有的甚至需要打石膏固定段时间,但张学军是练武的,身体素质比常人却要好上许多。复位接回去后,立马就是恢复如常,全不受影响。

    他大步飞奔而来,在路过一个大排档摊位时,随手扯过了这家摊子处用来支帐蓬的一根一人多高的钢管。

    扯过钢管在手后,他这时已离林旭约十步左右远,当即一个大步纵身飞跃而起,持住钢管尾端,一招“蛟龙出洞”,便向林旭面门直戳而来。

    张学军敢有自信再战林旭,便是因为有棍在手。他在五台山学艺十几年,主要是学了两套功夫,一套是一门“伏虎拳法”,也是他刚才与林旭徒手对敌时所用的。只是根本还没怎么施展发挥,就被林旭给直接打跪了。不过这伏虎拳法本就不算特别厉害的拳法,而他练得也有些不到家,在徒手功夫上并不太擅长,他练得厉害的,乃是棍棒上的功夫。这也是他学的另一门武功,名叫“五郎八卦棍”,据说是当年杨五郎在五台山出家后,以枪化棍,由杨家枪法演变而成,并且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创下了这门五郎八卦棍,十分厉害。

    而这门五郎八卦棍,也正是张学军的看家本领,练得最为精通。

    果然这一棍迎面戳来,林旭也感觉气势颇是不凡,十分凌厉。当下徒手也不便硬接,再加上关家姐妹俩还在身旁,他也不想两人被波及到,立即先扯着两人往后倒跃而出,让开这一棍。

    张学军眼见林旭退让,这一棍建功,也是不禁颇长志气。他当下也不立即追击,收棍而回,“呼呼呼”眼花缭乱地舞了几势,双手持棍摆个架势,向林旭道:“小子你别张狂,爷爷棍上功夫才是看家本领,再来领教领教!”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棍法不错 严重警告
    林旭没料到这光头大汉还挺顽强,也没被打怕,这么快接上脱臼关节后竟然又追了上来。

    瞧光头大汉刚才舞棍的那几下,确实是十分娴熟,呼呼生风,看样子果然是精擅棍法。好像武侠里、电视里,和尚惯用的武器也确实都是棍。少林寺最著名的故事,就是十三棍僧救唐王,据说也是真实历史事件,少林寺也是由此奠定其执武林牛耳的地位。

    林旭也是最近才刚开始练器械兵器,眼见这么个棍法娴熟的,他也颇有些技痒地想跟其以兵器过几招,切磋切磋。他自出道以来,还很少有过专门与人兵器对敌。

    只是眼下,当真不是合适的时间与地点。而且他身边也没合用的兵刃,他现在练的是剑,也练过李飞燕教他的匕首,但无论是剑还是匕首,可都不像棍在生活中这么常见,也可以随便拿类似的充当。就像光头大汉手里这时拿的原本是人家用来撑帐子的钢管,这肯定不是专门当兵器的,但他拿在手里就可以当棍来用。而剑与匕首却不是随处可见了,也少有形状类似的东西,只能说长度差不多的不太难找。

    不过林旭这时转眼瞧了下身边,却也没发现长度类似的东西。而且现在这个时间与地点,确实非常不合似。警察随时有可能会来,而这里离刚才打斗的位置也不远,只隔了二十来米。

    所以,林旭还是决定速占速决,尽快解决战斗离开,别搞什么切磋了。想切磋,以后有的是人选与机会,不必非现在。

    当下转眼想明白后,林旭也不搭话,示意关家姐妹俩尽量往后退开后,他大步往光头大汉走了过去。

    光头大汉张学军见状,不等林旭走近前来,便是大喝一声,纵身而上,手中钢管棍挥舞,向着林旭当头劈下。

    林旭瞧准来势,不闪不让,直接探手向棍身抓去。

    不过张学军刚才吃了亏,这回却是学聪明了,这一招并没用老,眼见林旭探手而抓,他忽然变招地棍头一转,变劈为点,当作枪一般向林旭当胸刺去。

    他棍法展开,变招却是颇快。只是再快也快不过林旭,仍是追着他棍身抓去。

    但张学军这一招却仍是没使老,见状撤棍而回,再次变招,长棍呼呼挥舞,同时脚下步法连变,洒出一片棍影向林旭当头罩下。

    他这一招使得颇是精妙,借着脚下步法的变化,长棍击打下的方位变幻莫测,虚实不定。

    林旭不想当众使出《妙手十三式》这等太过叫人惊骇的武功,对张学军这等货色也用不着这么高规格对待。只是不使《妙手十三式》这等出招绝快速度的加成,他面对着张学军的这招棍法,一时间还当真难以硬捉住其棍身。

    他心下无奈一叹,当下只能连忙闪避了两下,没再非追求一招就制敌。不过两人本身武功差距就太大,他虽稍让了这一招,却也没叫张学军趁机占去了上风。他身子在漫天棍影中闪烁趋进,接下来没过三招,还是迅速欺进到了张学军身前。

    像长棍这种类似的长兵器,一旦叫人近身,就会失去其优势,难以发挥施展开来。此时一欺进身去,林旭立即展开攻势,迅速探手抓住了张学军的手腕,然后随着一阵连续的“喀喇”声响,张学军又是双手腕、肘、肩三处关节全部脱臼。接着“哐啷”声响,他手中的钢管棍跟着掉落在地。

    而林旭这次卸掉其双臂全部关节后,却是并没停手,紧接着又抓住张学军的脖子一扭,“喀喇”声响,将其颈部关节也卸掉脱臼。随即又顺手在其下巴上一摇,将其下巴的颌关节也一起卸掉。再接着,他双拳往张学军腰部两侧下面的髋关节各打一拳。“喀喇”声响,将其腿部髋关节也打脱了臼。

    打出这两拳后,张学军立即僵着脖子软倒在地,一动都难动,连说话都说不了,只能恨恨瞧着林旭干瞪眼。

    “别再不识好歹,千万别有下一次!”

    林旭迎着张学军的目光向其警告一句,便转身而去,不再理会。以这次他卸掉张学军的关节之多之重,他绝不可能再在同伴的帮助下很快自行正骨复位。别的关节也还罢了,但颈部关节却是非得慎之又慎,否则一不小心弄错,很有可能会扭断脖子。所以在对待颈关节处时,对方绝不可能再那般粗糙对待,自己硬来。这处部位的关节,是平常轻易不会脱臼的地方,所以再是正骨技术经验丰富,也很少会有拿这里练手的经验,这得需要专业的医生处置。

    林旭要不是专门针对性练过这招,也绝不敢对这里轻易下手,因为稍重,就真的可能会扭断对方脖子,而不只是弄脱关节。所以他这次对这个部位下手,也是同样对这光头大汉的一个严重警告。因为弄脱颈关节,这是紧擦着死亡而过的,稍重,就真的是丢命。

    返身走到关家姐妹俩身旁时,林旭这时已听到远处传来了警车鸣笛声,当即连忙拉着姐妹两人迅速脱离此地。好在这夜市上人多,转得几下,林旭就带着两人混在了人群中。接着在警察赶到前,脱离夜市,往火车站而去。

    到了火车站后,关落雨带着林旭与关落雪两人到售票厅排队买票。排了十多分钟后,顺利买到了明天早上最早回汾县那趟列车的三张车票。

    现在的火车票还没开始完全要求实名制,所以买火车票却是比买机票要简单的多,不用身份证,林旭与关落雪这两个未成年人也能轻易买到。

    买好票出来,关落雨便带着两人到车站旁边紧邻的肯德鸡店内去买外卖。

    对这种外国快餐,林旭与关落雪以前虽然都没吃过,甚至没见过真的汉堡,但电视里却是常见,多少也有了解。进入店内后,两人只是打量几眼,便很快明白了是怎么点餐。只是究竟没吃过,不知道味道到底怎么样,所以基本还是听取了关落雨的意见,点了比较寻常的鸡肉汉堡、可乐与薯条这种经典套餐搭配。

    点好装袋后,三人便提着外卖回返宾馆。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你对我做了什么
    车票与外卖都是关落雨花钱买的,所以买好后都是暂时先由她拿着。回程的路上,林旭提议外卖由他帮忙拿着,但关落雨却谢绝了,说这么点东西没多重,她拿着就行,没问题。

    林旭也就客气一下,既然她坚持自己拿,他便也作罢。

    回宾馆的路上,路过一家超市,关落雨又提议进去买东西。明天的火车,要坐五个小时左右,这么长时间一直坐着肯定很无聊,所以她要买些零食之类的东西,可以在路上消磨时间。另外,明天起早如果来不及吃早餐的话,也可以买些面包、方便面之类的到火车上吃。而且到中午饿了的话,等不及下车,也可以先吃点。

    长途旅行坐火车时,这也是大部分人都会提前预备所买的东西。虽然火车上也有售卖这些的,但火车上的东西都比较贵,能上火车前就买的一般都会提前买。

    林旭和关落雪对此自然也都没异议,便跟着关落雨一起进超市。进超市前,把买的外卖先存放到超市外的柜台处。

    进去后,但见这家超市很大,占地差不多有上千平米。一排排的货架,商品琳琅满目。

    林旭以前只去过县城与市里的超市,却是都不大,最多也就几百平米,占地这么大的超市他倒也是第一次来。他之前去过的滨城,比省城要更先进繁华,人口也多,大型超市肯定不少,也只会比省城更多更大,只是他之前在滨城,每天基本都有事,却是没机会进去过。

    进了超市后,林旭也没什么要买的,就是跟在姐妹俩后面闲转逛着,看看货架上一些没见过的商品与东西。对于买什么零食之类,他也全没意见,任凭姐妹两人去挑。

    好在这时已是将近晚上十点,明早还要早起赶火车,所以姐妹两人也没多逛,只是花了半小时左右,买了些零食、饮料、方便面之类的就结账出超市。

    出了收银台后,关落雨让林旭与关落雪先拎着超市买的东西到超市门口等她,她去外面柜台取存放的东西。取完出来,三人又跟着一起回宾馆。等回到宾馆时,正好是刚过十点多点儿。

    三人开的两间房是在三楼,分别是306与307。回去后,林旭先一起到姐妹俩的房间,帮忙把在超市买的东西放好。

    等放好后,关落雨已打开外卖包装袋,然后从里面取出一份递给林旭道:“给,你的。”说罢又道:“先留下一起吃吧,吃完再回去。”说完后,她又拿出一份递给妹妹关落雪,然后过去打开房间的电视。

    林旭闻言也没什么异议,便就顺势坐下,打开包装后先喝了口加冰的可乐,然后拆开汉堡的包装纸开吃。

    吃了一口后,觉着也还不错。就是比起常吃惯的口味,略微有些甜,但也能适应,尤其中间夹着大块的整只鸡腿肉,吃起来倒也很过瘾。不过比起从小吃惯的平常中餐食物,他还是觉着中餐更合口味,这个偶尔吃一吃没什么。但要是经常吃,恐怕就会腻。

    很快吃完自己的汉堡后,他又喝了几口可乐,便拿起剩下的半杯可乐与没怎么动的一包薯条,向姐妹俩道:“好了,我先回去了!”

    姐妹俩闻言也没多留,答应一声后,目送他离去。

    林旭回到自己房间后,也先顺手打开电视,然后靠坐在床头,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薯条喝可乐。

    这肯德鸡里卖的可乐,他感觉跟自己平常喝的,略微有点不同,除了汽泡更多,口感更辣点儿外,似乎口味也略微有些不同的差异。只是他以前喝的,也就是国产的牌子,这个据说是外国品牌直供的,可能确实是外国的不一样,说不定他以前喝的还不正宗呢!所以他虽觉着有点儿不同,但刚才跟姐妹俩一起时也没说出来,而且这略微的差别也不是很大,也并不是什么怪味儿。而且也就是他现在内功修炼有成,五感功能包括味觉比别人更敏锐,这才能尝出来。要是普通人的话,可能根本察觉不到什么不同。

    “姐,你今天也跟林旭亲自相处过了,是不是觉着他很不错?”

    林旭离开后,只剩姐妹俩的房间内,关落雪停了片刻,有些小心地向关落雨笑了下,替自己的男友说好话道,还是希望姐姐能同意他们继续保持恋爱关系。

    关落雨闻言看向妹妹,仍是态度坚硬地道:“他再好也不行,这不是他人好不好的问题,而是你们现在的年龄不合适。”

    关落雪不满地道:“我们又不做什么过分的事,也不影响学习,为什么不行?”

    “你还想要做什么过分的事吗?”关落雨哼了一声,瞪着她道:“我说不行就不行。”

    “你也太不讲理了!”关落雪忍不住委屈道。

    “我这是为你好。”关落雨顿了下,放缓口气道。

    “我真没看出来你是为我好,难道今天出了这种事,你也是为我好?”关落雪忍不住有些生气地大声道,“而且刚才在夜市上你为什么不能忍一下,咱们直接离开不行吗,你非要让林旭跟他们动手,你就没想过,万一林旭打不过他们怎么办?到时候你和我会怎么样,我觉着你一点儿都没为我想过。你要真为我想,就该……”

    “行了你!”关落雨闻言,忍不住面色生变地怒声喝止道。

    关落雪立即被惊吓得闭了嘴,随即也有些开始后悔刚才说的话似乎太重了。只是一时间,却又不愿低头认错。动了动嘴唇,她低头默默地咬手中的汉堡。

    “果然是女生外向,还没怎么样呢,就全都是想着那个林旭!”关落雨生气地狠狠咬了一大口汉堡,似乎咬的是林旭。

    沉默了一会儿后,她咽下口中的食物,喝了口可乐,叹气道:“今天下午的那件事,确实是我的错,可我也没想到会这样。至于夜市上的事,你觉着是靠我们退让就能解决的吗?而且我看林旭当时的样子很自信,就相信他一定能应付,你难道还不如我信任他?”

    “姐,对不起,我不该那样说!”关落雪低头道歉。

    关落雨松口气地露出一笑,摇头道:“没事,我怎么会怪你,你是我最亲的妹妹。不过我要是做了什么让你生气的事,你也别怪我,你要知道,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嗯!”关落雪点了下头,又默默吃东西。

    关落雨接着也没多说什么,率先吃完自己的食物后,她从那包超市购物袋里拿出两瓶矿泉水与一些零食,道:“我给林旭送点过去!”

    “姐,我去吧!”关落雪闻言,连忙起身争道。

    “我去。”关落雨盯着她,坚持道。

    “哦!”关落雪在姐姐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又坐了下去,知道姐姐是不想给她与林旭单独相处的机会。

    关落雨看着她点了下头,便转身出门去了。走到隔壁林旭房间的门口后,她深吸一口气,敲响了林旭的房门。

    “进来吧,门没锁。”林旭在里面听到敲门声,便知道外面来的是关落雨。他耳力灵敏,却是已经听到了刚才姐妹两人在那边房间里的对话。

    其实他倒不是有意偷听的,而是首先这宾馆的房间隔音就不算太好,其次是他耳力太好,再次是刚才姐妹俩在那边争论,说话声音过大,才引起了他的注意,忍不住旁听了一耳朵。这一听,听完了后半段,就知道是关落雨过来了。

    房门打开,果然是关落雨走了进来。只不过林旭因为不喜欢她,却仍是大喇喇地在床头靠坐着,完全没有半点要起身相迎的意思。

    “我过来给你送两瓶水和一些零食。”关落雨举着说里手里的东西向林旭道。

    “哦!”林旭点了下头,手指着电视柜道:“你放那儿就行。”

    “我还是给你放旁边吧,你方便拿。”关落雨闻言笑了下,却没放电视柜上,而是转身走过来,放到了林旭床边的床头柜上。

    林旭见状,不禁有些疑惑地瞧着她,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对自己态度这么好。三人在一起的这小半天,要不是有关落雪一直在居中调和,两人可是很有些水火不容的,完全待不到一起。

    放下东西后,却见关落雨并没转身离开,而是顺势坐到了旁边的另一张床上。

    这间宾馆内虽也有单人房,并且也有刚好相邻的单人与双人房,但他们却是来得不巧,这样的都已经住了人,所以开给他们的都是双人房。林旭这间里面,也是放着两张床。

    “还有什么事?”林旭见关落雨竟一转身坐到了旁边,不禁眉头一皱,更是奇怪地问道。

    “我想跟你谈谈小雪的事。”关落雨道。

    “不能另换个时间与地方吗?”林旭扫了眼自己的房间示意,这马上就都要睡觉了,她非现在来谈。而且这地方也当真不合适,孤男寡女地一起待在宾馆房间内,可是很容易让人误会。她来一下就走还没什么,要是待的时间长了,就很容易让人想歪了。

    “你真的不愿跟小雪分手是吗?”关落雨没理会他的话与示意,直接问道。

    林旭不禁眉头皱得更深,却还是暂耐着性子答道:“我说过了,要是小雪主动跟我提分手,真的不愿意跟我在一起了,那我也一定会放手,不会纠缠的。”

    “你自己就不能主动先放手吗?”关落雨问。

    “我为什么要主动放手,我从小学起就开始喜欢她了,好不容易真在一起了,为什么要分开,就因为你吗?”林旭反问。

    “好,那你就别怪我了!”关落雨一副眼神决然,下定决心的样子。说罢,忽然瞧了眼他手中的可乐杯,问:“你可乐喝完了吗?”

    林旭闻言不禁一愣,被她问的有些没头没脑。看她刚才决然的样子,还以为她要说什么了不得的话,没想到忽然来这么一句。

    “你到底想说什么?”林旭不由奇怪地问。

    问完他忽然脑中电光一闪地想到了什么,不禁面色一变地看着手中的可乐杯,十分不善地瞪着关落雨质问:“你是不是往我可乐里加了什么东西?”

    他却是想起了这杯可乐跟自己以前喝过的口味略有些不同,之前还以为是品牌不一样的关系,所以他也没多想。但现在关落雨忽然来这么一句,他就觉着有些不对了。再想想回来的一路上,关落雨一直都坚持自己拿着外卖,并且之前在出了超市,她去取存放的外卖时,也有单独接触的机会。

    他倒不认为关落雨会对他下毒,敢想要杀他,只是谁知道她打什么主意,会下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被推倒 破坏手段
    “我给你下了杜宾给我们下的那种药。”到了这时,关落雨也不再遮掩,直接说道,“我之前收拾东西的时候,在床底下发现了他掉的那瓶药。”

    林旭闻言,不禁面色再变,连忙默察体内情况。不察不知道,这一察才发现竟已不知不觉中招。他不知道杜宾弄到的那种药具体药效是什么,但他感觉自己这时体**力的运行都变得缓涩起来,内力提聚十分艰难。只是手脚动作,却还不怎么受影响,不像之前她们姐妹俩被下药后,浑身发软,手脚无力,都不怎么能动作。估计是他身体素质好,这药对他的影响较小。可内力受阻,提聚艰难,这影响却也很大了。

    “你想做什么?”察觉到体内情况后,林旭忍不住用力一捏手中只剩下点底子与没化完冰块的纸质可乐杯,将其捏扁扔到地上,面色难看地瞪着关落雨怒问道。

    “你没什么感觉吗?”关落雨见他还能随手将可乐杯捏扁,也是不禁面色一变,怀疑药效还没发挥,或者是他身体素质太好,能抵抗这种药性,不受影响。

    “我好得很,你马上给我出去!”林旭猛地从靠坐床头的状态直起身子,手指门口向关落雨怒喝。只是这猛地一下直坐起来,却忍不住感觉有些头晕,身子不由地摇晃了下。

    关落雨被他猛然直坐而起,本是吓了一跳地从坐在床上一下站了起来,但这时注意到他这情况后,却是不禁松了口气。看来还是起作用的,只是他身体素质比她们好的太多,受到的影响较小而已。

    松了口气后,她说道:“杜宾给我们下的那药,他说只需要一两滴就能起作用一两个小时,十分钟见效。我怕你身体好,用来对付平常人的量不够,所以把剩下的半瓶全都倒进了你可乐里,还特地等了二十多分钟才过来。看起来,终于还是有效果的。”

    说着话,她忽然双臂交叉抓住自己上身所穿的那件淡紫色无袖衫的衣服下摆,然后往上一拉,竟将上身这件衣服脱了下来,露出里面穿的一件黑色文胸。

    “你干什么?”林旭见她竟然脱衣服,不禁更是大惊,面色大变的同时,他强自起身下地,抓住关落雨的胳膊就往外推,“你快给我出去!”

    关落雨被他一推,又是不禁吓了一跳,见他又能下地又能推她,好像全不受影响似的。只是接着就感觉,林旭推她的力气却小很多,完全不像他平常所能发挥出的那般大力,而就像他这个年纪的少年人应该有的力气,而且比这平均线还要低一些。

    关落雨虽是女人,但到底也是成年人了,比起少年人平均标准线以下的力气还是要大一些。察觉到这情况后,她反手用力使劲一推,便直接把林旭给推在了床上。

    将林旭推倒后,她忍不住一笑,觉得还挺有成就感的。虽然她是给对方下药作了弊,但能把这个平日功夫高强、威风凛凛的少年给随手推到,还是带给她一种似乎自己比林旭更强大的感觉。

    “你到底想干什么?”林旭不由自主地被关落雨推倒在床上后,忍不住愤怒地大叫。

    “你说我想干什么,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关落雨紧接着爬上床去,直接骑到林旭身上,将林旭压在身下以作控制。说罢话后,她伸手抓住林旭上身的T恤,开始往上拉地扯他衣服。

    不得不说,欺负人也能带给人一种快感。之前她仗着有林旭在,仗势欺人地直接泼那陈金一脸酒时,当时感觉还真是挺痛快的,也算是发泄了下她下午被杜宾欺负后所积累的一肚子负面情绪。而这时将总是瞧不起她的林旭压在身子底下,也让她有种压过了林旭的快感。

    “你要不要脸,小雪还在隔壁呢!”林旭忍不住大骂,同时奋力挣扎,抓住关落雨的双手阻止她。只是他这时药效发作,却实在没太多力气,虽还能保持活动自如,可做什么都十分费力,只觉浑身发软地越来越没力。

    “是啊,你说小雪看到我们这样会怎么想,她还可能会继续跟你在一起吗?”关落雨推开林旭阻止她的手,继续往上拉扯着他衣服,“你就继续叫大声点儿,好早点儿让小雪听见。”

    林旭听到她这话,才终于明白她是在打什么主意了。她原来就是想让小雪看到这一幕,想让小雪误会。而且就算小雪之后弄明白了这是一场误会,是她姐姐所故意设计的。可她男朋友跟她姐姐发生了这种事,还叫她怎么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地继续与他保持恋爱关系。她每次见到他的时候,该怎么面对,这简直是一种没解的破坏。关落雨为分开他们,还真是有够不遗余力,舍得牺牲的,竟然能豁得出去。

    “你就为了让我们分开,你至于吗?”林旭一边用力挣扎着,一边忍不住道。不过听了关落雨的打算,他却也不敢再大声说话了,怕被小雪在隔壁听见,引她过来。可就算小雪听力只是普通,始终没听到他这边的声音,但时间长了,她见姐姐一直没回来,总是会好奇过来看看的。而房门又没锁,她过来的话,直接推门就看见了。似乎,这已经是无法阻止了。

    “有什么不至于的,这是我目前能想到的让你们最彻底的分开方式了。”关落雨说着话,松开林旭的手,伸手到自己背后,解开后背的胸罩带,然后拿下胸罩,坦露着胸前傲人双峰看着林旭,“反正那会儿也被你看到了,我也不算有什么吃亏。该看的都看了,再被你多看几眼又能怎么样!”

    “你真让我恶心!”虽然关落雨的身材,对林旭来说确实是很有吸引力,但他这时却是连忙闭眼扭过了头去,毫不留情地批判道。

    “是吗?”关落雨露出嘲讽的笑,伸手下去捧住林旭的脸,再扒开他眼睛,强扳过他头来让他看着她,同时她抬臀在他下身那里磨蹭了下,笑道:“恶心你还会有反应啊!”

    林旭闻言,忍不住面色有些尴尬与难看。关落雨的身体对他更有诱惑力,这确实是不可否认的,他自己心里也清楚。所以虽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心里尽管不情愿,却还是不免在与关落雨肌肤相触的近距离接触及挣扎间互相碰触磨蹭更大下,受到刺激而起了生理反应。

    在滨城的那晚,与那个韩国女人崔素英一时冲动所完成的诸多前奏并让他弄明白了男女间最后那步究竟是怎么回事后,他在这方面似乎也越发因为好奇而难以控制。如果一身内力还在的话,他还可以强行压下冲动控制住。但这时内力在杜宾那不知到底什么药物的作用下无法如常发挥,就让他对自己的身体也难以掌控了。

    “你们男人都是这样,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老实。”关落雨又是抬臀在林旭下身蹭了下,弄得自己脸上也是更加发红,但嘴上却还是不屑地嘲讽道。

    她俯下身去,把自己的那对丰满雪乳垂在林旭脸前,带着诱惑地道:“你现在是不是很想要我,那这会儿你把小雪放在哪里?你喜欢小雪,为什么还对我起反应?哼,男人全都是下流胚子,一路货色,没一个好东西!”

    经历过杜宾那件事,她似乎受到刺激,都有些仇恨男人了。

    “这是你对我下了药,我要是还有力气,早把你扔出门去了。”林旭不甘地反驳道。

    “你再怎么说,也掩盖不了你身体最诚实的反应。”关落雨压下身去,将双峰紧压在林旭被他强拉起衣服的赤**膛上,双手捧着他脸,几乎鼻子贴着鼻子,凑得极近地一字一顿道:“这就说明了,你也不是个好东西!”

    话音一落,她忽然低头亲了下去,直接亲在林旭的嘴上。

    “唔唔……”林旭奋力扭头闪躲,无奈此时力气不如关落雨,却是被她双手用力控制着头部就这么给强吻了。这一刻,他心里很是有些无奈与委屈,竟然又被一给女人给强吻了。不是好东西你他妈亲什么,脱了衣服你作个样子给小雪看也就行了,你竟然还来真的。

    他心中很是不愤,一怒之下,忍不住就张口吐舌回吻了过去,便宜不能被白占。自己好歹是男的,老被女的强来,这就很没面子了。

    两人双舌一触,关落雨不由瞪大眼地看着林旭,林旭也不服输地瞪着她。两人瞪了会儿后,又唇来舌往地亲了下去。一边唇齿交缠,一边还互相瞪着,好像以此较劲似的。

    只是亲了会儿后,关落雨却是忍不住有些意乱情迷地闭上了眼,双手也放开林旭的脸,开始在林旭身上胡乱抚摸着。

    她的身体是对林旭很有诱惑力,但不可否认的,林旭对她来说,却也是有着些吸引力。在第一次与林旭见面时,她就生起过“如果自己上学时遇到这样优秀的男生,恐怕也会忍不住喜欢”的感觉。这感觉在今天也曾再次出现,尤其在经历过杜宾的事,与杜宾对比下,这感觉更甚,让她都忍不住有些嫉妒妹妹。再经过后来的一系列事,她心里对林旭的好感度也都有所增加。

    不过,就像林旭对她所产生过的想法,她心里也是觉着那只是一时胡思乱想开个小差,并没有就此想太多。但在这一刻,两人肌肤相亲凑得这么近时,这错乱的想法便也不禁又冒了出来,让她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对是错地就有些意乱情迷了起来。而越是接吻下去,也感觉越迷乱,越沉陷。

    直到房门忽然一响,然后是响起小雪“啊”地一声惊呼,才让她猛然惊醒过来,连忙抬头起身。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阴暗心理 受刺激了
    自己亲姐姐坦露着上身骑在自己男朋友的身上,两人还嘴对嘴地在那里热烈激吻……

    关落雪推开门看见眼前的这一幕后,脸上完全是震惊到不敢相信与难以置信的表情。惊呼一声后,她忍不住脸色发白地大声质问道:“你们在干什么?”

    说完便不忍再看眼前这令她感觉丑陋作呕的景象,立即转身飞奔了出去,转身的那一刻,她泪水已禁不住地从眼眶里洒落出来。

    她真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姐姐不过就是到隔壁给林旭送两瓶水与一些零食,怎么就会发展到这一幕。这与她最亲近的两人,他们心里到底把她放在哪儿,又到底还有没有自己。自己可就在隔壁呢,他们竟然就这么明目张胆地……

    她飞快跑回隔壁房间,“砰”地一声把门摔上反锁住,倚着门滑下身去,蹲坐在地板上无声而哭,眼泪像断线的珠子般止不住掉落。

    关落雨被惊醒起身后,迅速穿好衣服追了出去。

    林旭看着门口的方向长声一叹,感觉这回自己与关落雪是真的完了,恐怕这辈子都没有再在一起的机会与可能,她姐姐这招可真是把他们俩破坏的彻彻底底。

    虽然他自从在遭遇了她姐姐回来要强令他们分手的危机后,心里一直安慰自己“拿得起,放得下”,真分手了也不算什么。而在前往滨城的飞机上偶遇见到了相交已久的笔友卫青衣,又在滨城短短几次相处下来,他感觉卫青衣才真的与他更合得来后,他心里对关落雪的情意似乎也淡了些。但她终究还是他从小就喜欢了多年的那个女孩,是他的初恋。所以眼下遭遇了她姐姐设计的这种彻底性破坏,发现两人已再无可能后,他心中还是很充满着割舍不下。

    但他现在真的是有心无力,误会可以解释开,但这种伤痕怕是终生难以弥补。看见他,她是不是就会想起他跟她姐姐刚才的那一幕,这尽管是误会,是她姐姐给他下了药后故意设计,但两人刚才确实赤裸上身相对再加嘴对嘴地亲在一起,总是不假的。

    “唉!”

    再次长叹一声,林旭强撑着身体从床上爬起,有些软弱无力地向门外走去。虽然这事解释已经没用,但该解释也还得解释,总不能让小雪误会着一直哭。而且这事他要不出去,他怕关落雨会由口地胡说八道,对这个小雪的坏姐姐,他真是再没半点信任了,不忌惮以最恶意的想法去惴测她,谁知这女人还会做出什么事来。

    他刚走出门口,就见关落雨已敲响隔壁她们房间的房门,向里面关切地问道:“小雪,你没事吧?”

    “我有事,我怎么回没事,你们为什么那么做?”关落雪带着哭声地在里面隔门大声质问。

    见到林旭跟着出来,关落雨转头瞧了眼,然后又转回对着门内叹道:“我这么做都是……”

    “别再说什么都是为了我,你脱光了跑到我男朋友床上会是为了我?这简直是狗屁,以后少再拿这种借口了,我再也不会信了。你以后也不是我姐姐了,我没你这种姐姐。”关落雨话未说完,就直接被关落雪怒声打断。情绪激动之下,让关落雪这平常很文雅的女孩儿,都忍不住张口骂出了粗话。

    “是啊,我也很想知道,你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林旭扶着墙壁走过来,背倚着门边的墙壁看着关落雨质问她,“你到底为什么非要让我们分开,我们在一起又到底碍你什么事了,让你甚至不惜用这种方法来破坏?”

    “林旭,你又是为什么,你觉着我没我姐姐漂亮是吗?”关落雪在里面听到林旭的声音,又立即出言质问林旭。显然她还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对林旭抱有误会,认为两人是互相自愿的。

    “我怎么可能会喜欢她,她再漂亮也没用。”林旭闻言,不由叫屈道,“你出来看下我是什么样儿就知道了,你姐姐往我那杯可乐里倒了之前杜宾给你们下的那迷药,我是根本无力反抗,被她硬按到床上的。她就是故意要你看见,故意要你误会,故意设计破坏我们。”

    话音一落,只听里面“咔”的一声响,关落雪立即拧开门锁,打开门出来。出来后她立即转头看向林旭,眼见林旭确实混身虚弱,站到站不稳,需要靠着墙,她立即信了大半,然后转头仰着泪脸瞪着自己姐姐问:“林旭说的是不是真的?”

    关落雨闻言没直接回答,转头看向林旭道:“我是故意设计破坏你们,但刚才是谁对我起了反应,谁亲的那么起劲?”

    “那都是你逼的!”林旭不禁咬牙暗恨,说起来就是痛,又被女人强吻。

    “这么说是真的?”关落雪明显还是偏信林旭,闻言只是又盯着姐姐问。

    “是。”关落雨迎着妹妹的目光,点头承义。

    “你为什么这么做?”关落雪愤怒地问。

    “这也都是被你们逼的,我说了不许你们现在就在一起,就是不许,你们为什么都不肯听我的,多等几年长大又能怎么样?好,既然不听,那就以后也都别想再在一起了!”关落雨强硬地道。

    她话虽这样说,但其实真实的目的并非如此。林旭与关落雪现在早恋她虽觉着不对,不允许,但也确实并不真碍到她什么。就像之前她虽然也太度强硬,但还是给两人留有些余地。

    现在会变得这么激烈到非破坏两人不可,甚至不惜用到这种手段,却是今天发生的事情才促使成的。一是因为杜宾的事,确实让她受到了些刺激,她自己孤苦伶仃,被男友那般对待,也就见不得他们两个还在旁边秀恩爱;二是有些为了报复林旭,虽然今天是林旭救了她,但之前林旭说话却太难听,老是揭她的痛,让她很是恼羞成怒,怀恨在心,之前吵了几次也消去她心里的暗恨;三则是有些出于嫉妒妹妹,她找的男朋友是那种人渣,而妹妹找的男朋友却是这么好,对比之下,更加让她有些因妒生恨;至于四,才是她口上所说的那个理由,而现在这点对比前三个来说,却算是次要的了。

    不过这种有些阴暗的心理与想法,她自然不会说出来,何况她自己都未必归纳的这么清楚,只是心里有种嫉妒与恨,就是想要破坏他们,想要找个什么事发泄。总的来说,还是因为今天杜宾的事让她受刺激了,她到底还是对杜宾付出了几分真情,一片直心相待的,结果却换来了这种结果,怎么能让她平常相对地接受?

    所以,换了平常,她未必会采用这种激烈的手段,却是正好凑在了这节骨眼上。几乎在捡到杜宾所掉落的那瓶迷药后,她心里就生出了这种种阴暗心法与设计。而现在做都做了,也没得什么好后悔了,后悔也没用。

    关落雨说罢后,又指着林旭道:“我这么做,也是试探试探他。他今天会亲我,会对我起反应,也就会对别的女人这样。我的傻妹妹,你就长点儿心吧,别觉得他就是最好的,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男人全都是一丘之貉,下流胚子,好色之徒。”

    “你这是避重就轻,混淆是非,别把你的问题硬说成我的问题。任何男人受到刚才那种刺激,都会免不了起反应的,这是正常现象。如果没有反应,那才是不正常。”林旭才不被她乱扣帽子,立即反驳。

    这话题忍不住有点儿偏子,关落雪在旁边听得都不禁有些脸红,连忙一拉两人,道:“行了,先进来说吧,别被旁人听见了,丢不丢人!”

    “丢人也是她最丢人!”林旭又不客气地送了关落雨一句,扶墙走了进去。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我也需要安慰
    三人进去后相对而坐,却反而是有些无话可说了。

    互相大眼瞪小眼地沉默了一会儿后,林旭又强撑着站起,向姐妹俩道:“明天还要早起赶火车,我先回去睡了,你们也早点儿睡!”

    说罢,也不等两人答应,便起身离开。

    “你不走吗?”还没等林旭出门,关落雪忽然抬头向关落雨道:“这么喜欢睡一起,继续睡啊!”

    “你说什么呢!”关落雨闻言,不禁面色难看地道。

    “没事。”关落雪强装笑了下,却是眼泪直流,“你过去睡吧,我这回不打搅你们了,晚安!”

    说罢,转身拉过被子躺倒在床上,不再理姐姐。

    走到门口的林旭听到关落雪的这些气话,忍不住苦笑摇了摇头,开门走了出去。

    事情怎么回事,他反正是解释清楚了,但解释却未必有用。关落雨刚才说他当时起反应的那些话,看起来对关落雪还是有影响的,让关落雪还是对他有所误会,还是有些把他们看作一对“狗男女”。只是再具体一些,他也就没法解释了,就看关落雪自己能不能想清楚了。

    扶墙走回自己房间,林旭这回立即把门关好并反锁住。关落雨自然是不可能再跟进来,但他还是要以防万一,何况睡觉本就要关门。

    走到床旁,转身躺靠到床上,他忍不住又是长叹一口气,然后拿过床头柜上关落雨刚才以送水与零食为借口拿进来的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便是“咕咚咕咚”直灌下一整瓶。

    这也就是现在没酒,否则他说不定也会借酒浇愁一把。另外,也是之前姐妹俩中迷药后他所提的那个建议,喝大量水与助于冲淡稀释药性,帮助排毒。之前证明了这个方法还是有些作用,所以现在也就轮到了他自己。

    喝完一瓶缓口气后,他随手把空瓶放在床头柜上,又拿起旁边另外一瓶拧开。不过这回只喝了小半瓶便暂时放下,然后转手拿起床头柜上放着的自己呼机,查看有没有人呼他。

    自从上次在滨城因为下飞机后忘开机,错过了很重要的关落雪呼叫他的信息后,他便对此重视起来。有不带在身边的时候,回来就会立即查看一下,以免错过有人呼他的信息。虽然目前知道他呼机号码的人没几个,但知道的却也都算重要的人,所以错过的话,也可能是重要信息。知错要能改,犯过一次的错,他不想再犯。

    打开呼机一看,他发现还真的有呼叫信息,是卫青衣呼来的,问他“到家了吗?”看时间,应该就是刚才他出去的时候呼入的,还没过十分钟。

    看到是卫青衣呼来的信息,他忍不住露出一笑,然后立即探手拿过床头柜上的电话,照信息后面所附的电话号码拨打了过去。

    只是这一打,他却发现,这宾馆里的电话竟然不能打长途,只能打市话。

    失望的放下电话,他想了下后,又“咕咚咕咚”将剩下的半瓶水喝完,然后又强撑着下床,装好钱包、钥匙等随身物品,打算出去找个电话亭给卫青衣打电话。没看到卫青衣信息也还罢了,看到后不知为何,他这个时候就特别想要听听卫青衣的声音,觉得这对他来说是种安慰。

    出了这种事,他心里也十分不好受,而且颇有些憋屈。因为他基本没办法向关落雨还击回去,总不能等好了去打她一顿吧?首先打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女人,这本身就有些不对。其次,她终究还是小雪的姐姐,虽然现在经过她的破坏,两人已基本没可能了,但小雪终究还是他的初恋与喜欢了多年的那个女孩,他心里对她还是有感情的。即便不再是恋人,他也不想她受伤害,或伤害她的家人。

    至于用同样的方法报复,找个机会也扒光关落雨的衣服,那也是很不对。更别说他本身就挺讨厌她的,再经过这件事后,更是讨厌到了极致。哪怕她的身体再是对他有诱惑力,他也不想再面对她,最好以后都别再见,老死不相往来。

    所以,他对关落雨,一时间真是想不到有什么合适的方法予以还击,好出自己这一口恶气。

    卫青衣适时的传来信息,无疑是给了他一个良好的心理安慰,感觉终究还是有些开心与高兴的事,因此这时也就特别想要听听卫青衣的声音,好加强这种安慰。所以即便这时身体不适,他也想要去听。

    好在两瓶水下肚,也总算稍有些效果,再加上时间也已经过去了会儿,药效也有些消散,所以他这时再下地后,便感觉已不再像刚才最严重时那么手脚发软,浑身无力。这时还是多少恢复了些力气,差不多有恢复到了寻常人的体力。

    不过这也就够了,只是出去打个电话而已,又不是打架,普通人的体力也完全足以支撑了。别说打一个,打一百个电话也没问题。

    出门路过隔壁姐妹俩的房间门口时,林旭听到里面又传来些争呼声。不过他这时听到后也只是摇摇头,不打算再多理会,接着便继续路过地下楼去了。

    下楼出了宾馆后,他左右瞧了瞧,还是按照自己一向风格地选了左边那个更远更偏僻,附近也没人的电话亭。他本就性好独立,也不喜欢被别人旁听到自己的事,所以打电话的时候,总是喜欢独自一个人。这也是他为什么在外面打电话,总是喜欢找这种比较独立的公用电话亭,哪怕是一时多花钱买张电话卡,也不喜欢用一些小卖部之类所设的公用电话。而在选电话亭时,也总是选相对偏僻没人的。

    走到那边约八十米远外的电话亭后,他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在滨城时所买的那张电话卡,插入电话下方的卡槽中。

    这张卡虽然是在滨城买的,但这种插卡式的IC电话卡却是全国通用,只要是能插卡的电话亭里公用电话,全都可以用。就像推广这种电话卡的广告语所说的,“一卡在手,走遍神州”。

    插入电话卡后,他接着便拿起话筒,按照呼机信息末尾所附的电话号码拨打了过去。

    这一打,果然能打通,只是电话拨过去响了好几遍,直到快到忙音时,那边方才接起地响起卫青衣有些喘息的熟悉声音,“喂!”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林旭立即不禁松了口气地又是露出一笑,“喂,是我。”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侠之无畏
    卫青衣对林旭的声音当然也很熟悉,一听就听了出来。听到林旭的声音,她那边也是开心一笑地道:“我本来以为你不会回电话,都转身走了,走出去一段儿才听到电话响,差点儿没接到。”

    “没接到我还会再打几遍的。”林旭笑了句,解释道:“我住的宾馆里电话不能打长途,所以出来找的公用电话,耽误了点儿时间。”

    “宾馆?”卫青衣闻言不由奇怪道:“你今天不是回家吗?怎么又住宾馆?你现在在哪儿呢?”

    林旭道:“我在我们省城晋阳,平阳没机场,不能从滨城直接飞到,我这次是先坐飞机到晋阳,然后再在晋阳坐火车回家。可没想到飞机到晋阳后晚点了,也误了最后一趟火车。所以我只能在晋阳住一晚,明天再回去。”

    他这番解释倒也是实话,而从滨城回家,这本也就是路线之一,他只是隐去了关落雪姐妹俩的事。

    “哦!”卫青衣本就不知道关落雪的存在,自然也不疑他,闻言只是点了下头。她是知道平阳市没有机场的,就像林旭前往滨城的时候,也是在邻市云城机场搭的飞机,中间还在首都停留经历了一次转机。而要不是这次转机,他们也不会这么快相遇。

    顿了下后,卫青衣问道:“那你明天坐几点的火车?”

    林旭道:“坐最早的一趟,八点多点儿,下午就能到家了。”

    “晋阳离你们家这么远吗,要这么长时间?”卫青衣有些惊讶。

    最早的下午,也是到下午一点了。八点多到一点,这就是差不多五个小时,而且林旭口里的下午,还可能是更晚。

    “是,离得挺远的,再说火车又不是飞机,也没那么快!”

    “那你路上有得熬了!”卫青衣笑道。

    “没事,你知道我这个人是最能坐得住的。”

    ………

    “好了,不聊了,长途可也挺贵的。”两人闲聊了一会儿后,卫青衣见时间已经不早,两人也是说了挺长时间了,便打算结束通话,“你明天回到家后,记得呼我报个平安!”

    “嗯,那就再见,你回去早点儿睡,晚安!”林旭有些不舍地道。

    “你也是,你明早还得赶火车,更得早点儿睡。那就这样了,拜拜,晚安!”

    “拜!”

    听到卫青衣那边先挂断电话后,林旭这才接着挂断,然后抽回电话卡装好,抬头望向黑夜的星空长舒口气,感觉心情果然好了许多。听听卫青衣的声音,跟她说会儿话,也果然是个良好的安慰。就像每次跟卫青衣在一起,他总是会感觉开心快乐与轻松。

    感情,他认为就应该是轻松愉悦,让人感到愉快的。如果沉重痛苦的才叫爱,那这样的爱恕他不能理解与接受。既然初恋已经不可挽回,乃至是无法挽回,那也就只能这样遗憾结束了。

    还真像是李飞燕当初曾经跟他说过的话,说初恋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以失败告终,他这个最后却也是没例外。

    “啊!”

    再又叹了声,林旭正要转身回去,忽然听到前面不远的一个小巷子里传出一个女人的惊呼声。紧接着又听到男人喊“快跑”、“别动”与一些杂乱的呼喊声,还传出了一个孩子的哭声叫“妈妈”。

    闻声就能判断出这巷子里是发生了不好的事,林旭闻言,立即便转身往巷子里跑去。

    跑到巷子口后一瞧,但见这是条细长的漆黑小巷,也没有路灯,只有两边大楼亮着灯的窗户里投射下来一些昏暗灯光。但借着这些灯光,却也大致可以瞧得清楚,更别说林旭眼力远比寻常人好许多了。

    这时已是晚上十点多,都快接近十一点。

    做为一省的省会城市,晋阳虽然也很繁华,并且现在夏天晚上也更热闹些,但在深夜的这个点儿,路上行人却也是很稀少了。更别说这边地方,本就离繁华的火车站要偏远些。关落雨所找的那个宾馆,就算是挺偏僻了,这个离得更远的小巷也就更加偏僻。

    纵眼望去,林旭但见此时这条小巷内并无多余的行人,只有巷子中段有着五个人影。这五个人影四大一小,小的那个是名约摸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儿。另外两个一男一女看上去应该是小男孩的父母,而另两个男的手持匕首,显然是行凶者。

    这两个男的其中一个正抓着那小男孩,而另一个男的则抓着小男孩的母亲,至于小男孩的父亲,则已被打倒在地,两人还不时抬腿向其踢着,同时嘴里骂骂咧咧的。

    “救命,救救我们!”

    小男孩的母亲注意到巷子口人影闪烁,有人出现,连忙惊喜地向这边大声呼喊求救。

    林旭见状,立即便要跑过去出手相救。只是刚一抬步,却方才想起来,自己这时是身中迷药的状态,一身内力难以发挥,目前只恢复到拥有跟普通人差不多的体力。本身的力量与内力发挥不出来,这一身武功也就差不多算是废了一大半儿。面对两个持刀的凶徒,他自保都恐有不及,更别说救人了。

    一时间,他不禁犹豫起来,是不是该出这个手。以他现在的状态跑过去,很可能不但救不了那一家三口,还有可能会搭上自己。要是不小心被捅上一刀死了,明明一身高强武功,却死得这么憋屈,可也当真不值。

    不过,他只是踌躇着略作迟疑了下,便还是一咬牙地又继续跑了过去。目前这附近再无别人,他要是不出这个手,这一家三口就只能继续沦落歹徒之手。看那小男孩的年轻母亲还颇有姿色,抓着他的那个歹徒也不时在其身上动手动脚,怕是并不会放过,很有可能会劫财再劫色。而那个小男孩,说不定还会被拐去贩卖了。

    选择报警也是一种搭救方式,但警察赶到不知要到什么时候,很可能等到了,就已经晚了。现在只有他才能救这一家三口,他现在是身中迷药,状态不佳,一身武功怕是折损了九成,一成都未必能发挥出来。但没有了超强的力量,他还有技巧,他并不是全无依仗,

    行侠仗义,并不只是单纯仗着武力。而是有时候明知不敌,但为了心中的正义,却仍有“虽千万人而吾往矣”的大无畏勇气。
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 能唬先唬 唬不住再打
    林旭毫无畏惧地大步跑了过去,两名歹徒眼见有人过来,本来还稍有些紧张,但等林旭走近,他们看清这也就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时,却不禁都松了口气。

    两名歹徒脸上都有些嘲笑与不屑的神色,那名抓着小男孩的歹徒挥舞匕首指向林旭,笑骂道:“哪来的小屁孩儿,还学人多管闲事,武侠看多了吧!来,来,既然来了也别走,身上有钱没有,乖乖交出来,别让我们动刀子。”

    那个年轻母亲本来也很期待过来的人能出手搭救他们,但当看见过来的只有一个人时,她就已不抱什么希望,再到能近前看清楚林旭的年纪时,她更是充满了失望,觉得没救了。这时只能连忙劝道:“小弟弟你快跑,别过来了,快出去喊人,多喊点人过来才能救我们!”

    林旭跑到近处停下后,先看向那名倒在地上的父亲,见其蜷着身子躺在地上呻吟,还能动,身上与地下也没什么血迹,放心地松了口气,看样子两名歹徒只是对他施以了拳脚,还并没动刀子。

    也是,杀人是判死刑的,抓到就是一命抵一命,所以即便是抢劫行凶的,能不杀人,也轻易不会杀人。这两名歹徒拿刀估计也是以威胁居多,并不敢轻易杀人。

    看过了那父亲没事,并没有生命威胁后,林旭这才转头看向两名歹徒,平静地道:“我是看过很多武侠,不但看过,我还练过武。我身上也有钱,不过有本事就过来自己拿。”

    林旭说着话,跨步走到路边一个垃圾堆处,伸脚一挑,将垃圾堆旁扔着的一根木棒挑入手中。果然棍棒这种东西,生活中很是常见。

    眼下这根木棒,上面缠贴包裹着层花色塑料纸,看起来是截折断的拖把杆,而其折断的长度,正好跟三尺长剑的长度差不多。林旭过来见到后,便心中一动,这时挑落入手,打算以其代剑,当个兵器。

    两名歹徒手中有利器在手,而他目前一身武力则折损了怕是九成还多,所以空手对敌,即便技巧还在,也仍有一定的危险性。拿个棍棒当兵器,便能多少做个格档,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会有很大的帮助。

    这截棍棒入手,他心中也立即更多了些底气。他最近可正是在练剑,以棍代剑,也能同样使得熟手。

    棍一入手,他抓住棍尾挥舞两下,适应了下其长度重量,然后便是摆个起手式,接着起脚抬手,手中断棍呼呼挥舞,使了招最近正在练的那本《清风剑法》的第一式,“清风徐来”。

    一招“清风徐来”后,接着使“云淡风轻”,然后再接着是“风起云涌”。接连使了三招后,他又是停住摆作起手式,将手中棍剑遥指向两名歹徒,脸上一片肃然萧杀之色。

    本来他跟人动手打斗,是绝不爱先使这么一套花活,展示下自己技艺本领的。在他看来,要打就打,直接动手就是,何必耍什么耍,又不是街头卖艺表演,实在有些失身份。而且敌人也不会因为你耍了两招,就能被吓住。

    但眼下情况不同,他还确实需要耍这么几招,希望真能凭此把这两个歹徒吓唬住。毕竟他现在实是有些外强内虚,真功夫发挥不出来几成,要是能不动手,凭着耍几招就把两个歹徒给吓走,那是再好也不过。吓不走,也多少能唬住些他们。

    果然,本来两名歹徒一听林旭说自己是练过武的,还正要又再嘲笑,但一见林旭这以棍代剑,“呼呼呼”颇有章法地耍了几招,还当真有些被唬住,不敢再小觑了。嘲笑的话,也在面色一变中憋又了回去。两人互相看了眼,面色都有些凝重,一时也都拿不定主意。

    “有本事的,就上来试试吧!”林旭挑了挑手中棍剑,面色冷然地向两名歹徒道。

    其实硬使了这几招简单的,他身子已是不禁感觉有些发虚,这时都带着喘息。不过这一切他自然都没表现出来,还是强撑着装冷傲地一副高手作派。除了希望能吓住这两名歹徒外,也是在拖延时间。时间拖得越长,他体内的药性会越消散,能恢复得更多,所以拖长时间是对他有利的。

    “另外,我已经报警了。”为了再吓唬两人,林旭又接着说道。

    这话一出,两名歹徒又是不禁面色一变,有些慌张。不过慌张了片刻后,那名抓着年轻母亲的歹徒忽然道:“别怕,这小子可能是在唬咱们,根本没报警。”顿了下,又道:“他那两招也就是花拳绣腿,顶不了用,你上。”

    “你为什么不上?你有本事你就先上。”另一名歹徒闻言,却是不满地道。

    “他妈的没卵货,我上就我上。咱总不能试都不敢试,就被这小子耍几招给吓跑,传出去咱们兄弟的名头还往哪儿放。”说罢,这歹徒将手里抓着的年轻母亲往旁边另一名歹徒身边一推,喝道:“给我看着!”

    年轻母亲眼见林旭竟然练过武,这时眼里也不禁又泛起希望,充满期待地看着林旭,心中为他加油。被推过来后,她连忙一把抱过儿子,抱在怀里安慰,不过一时却也不敢乱动。

    那名歹徒推出手里的人后,挥舞着匕首向林旭走来,口里说道:“小子你别在那里强装,刀子没长眼,这可是要人命的,你那根破拖把棍顶什么用。告诉你,现在走还来得及,我们兄弟俩就放你一马,不然等我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你就只能到阎王爷那里后悔了。”

    这歹徒还有些头脑与心计,以言语动摇林旭的决心,也希望能把他给吓唬走,能不动手就不动手。毕竟看这小子刚才耍的那两招,还真挺有样儿,说不定是真练过的。

    “我是为了救人,不是非要跟你们过不去。你们现在就放了这一家子,我也不跟你们追究。你们放了人赶快逃,说不定还能在警察赶来前逃走,再晚,可就只能在警察局里废话了。”林旭闻言,丝毫不让,同样以言语动摇他们的决心。

    “好小子,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了!”那歹徒大骂一声,猛地一跨步,避过林旭正面所指的棍剑,斜刺里窜来,挥挥着手中匕首向林旭腰肋处刺去。

    一瞧这歹徒出手的架势,林旭不禁又是松了口气。看样子这两人也就是普通人的水准,估计就打架厉害点儿,并没有专门练过,出手毫无章法。

    这种货色,他对付起来就轻松了。要是这会儿再碰到一个像之前那个五台山下来的光头大汉那种角色,他现在可就完全应付不来了。

    眼见这歹徒斜刺里挥匕刺来,林旭手中棍剑一转,一个矮身上挑斜刺,“唰”地下正中那歹徒臂下腋窝。

    这里可是人身的柔弱之处,即便棍头没尖,这一下猛地刺中,还是让那歹徒不由立即发出一声惨叫。吃痛之下,“哐啷”一声,手里的匕首也跟着掉落。

    一击即中,林旭并不停手,收剑再一扫,“砰”地下又狠狠再打中这歹徒膝弯。这歹徒又是一声惨叫,不由跪下了地去。

    待其单膝跪倒,林旭接着又再出一剑,“砰”地下直接打中这歹徒后颈。这下中招,那歹徒闷哼一声,便是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也就是他现在身体不行,一身内力与绝大的力量无法发挥,不然只需一招就能把这家伙给撂倒。

    “哇,哥哥好厉害,哥哥赢了!”

    那小男孩得了母亲安慰,一时不怎么怕了。这时眼见林旭取胜,也是不知怕,立即就为林旭拍手叫好。他再是年幼,却也知道林旭是来帮他们的。

    只是刚叫完,抓着他的那名歹徒便立马把匕首比到了他脖子上,脸上惊吓害怕地看着林旭,色厉内茬地叫道:“你别过来,过来我杀了这小孩!”

    他眼见林旭几下就放倒了那名同伴,却是真怕了。这小子看来是真练过的,不是花拳绣腿。

    “你干什么,别动我孩子!”年轻母亲见状,不由立即大惊失色,连忙抓住那歹徒持刀的手臂。

    林旭见状,却仍是冷静地道:“你放开他们,我就放了你,走吧!”

    说着话,他将手中棍剑垂指地面,示意不难为对方。

    “别唬我!”那歹徒有些不信地大叫。

    “我说了,我的目的只是为了救人,不是要跟你们过不去。你放了人,就可以尽管走,我不会追你。”林旭劝道。要是他平常状态完好的情况下,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等为非作歹之辈,但现在他自己情况也是硬撑,自然不想节外生枝。这歹徒要能尽快离开,不用再打,也他求之不得的。

    “你先往后退开十步。”那歹徒又是叫道。

    “好。”林旭闻言,立即一步一步倒退地往后退开十步。

    “别动!”那歹徒等他退定,又叫了声后,立即过来把昏过去的那名歹徒架起,然后迅速往反方向跑去了。

    林旭见到他们走远,忍不住松了口气地连忙扶住旁边墙壁,大口喘息。刚才打斗那几下,也颇是耗费了他现在不多的体力。

    他现在是恢复到了跟普通人差不多的力量,但体力却还不行,耐力与持续力跟不上。尤其再爆发一下,更加消耗。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一章 还能谈什么 离开
    “谢谢你!”见到两名歹徒离开,那年轻母亲立即向林旭道谢,谢过后见到林旭有些虚弱地扶住旁边墙壁,又连忙关心问道:“你没事吧?”

    林旭冲其摇摇手,又指了指还倒在地上的那父亲,示意他很好,先去看她丈夫。

    年轻母亲见状,便立即奔过去察看她丈夫情况。她丈夫其实也不太严重,就是身上捱了那两个歹徒几脚。最严重的是之前被推了一下时,后脑勺撞到墙上磕重了,这才一直晕乎乎的起不来。现在他妻子这去,在又是摇又是掐人中下,便也醒转了过来。

    醒过来听了妻子简略述说的情况,也连忙在妻子搀扶下起来,然后一家三口过来,又郑重向林旭道谢。

    林旭扶墙歇了片刻,已是缓过来,当下将手中还拿着的那断了的拖把根随手扔到一旁,道:“不用客气了,你们还是先赶快去医院看看吧,毕竟伤了头不是小事。”

    “那你也一起去吧,我看你刚才也有点儿不对。”那妻子道。

    林旭摇头道:“不用,我就是没休息好,睡一觉就没事了,你们去吧!我还有事,就先走了。”说罢,便转身要走。

    夫妻俩连忙拦着,说还没好好感谢,怎么就能让恩人这么走了,至少也该告诉个他们名字,让他们记住。

    “我叫许林。”

    林旭想了下,又说了自己这假名。然后不论他们再怎么劝留,仍是坚持离去,也不肯接受他们更进一步的感谢。

    在一家三口的目送中离去后,林旭自是回转宾馆。

    “……林旭,你睡了吗?”

    回到宾馆上了三楼后,林旭却是一眼先见到关落雪正站在他房间门口伸手敲门,一边敲一边向里面问道。可惜她却不知道,里面这时只是个空屋子。

    “我在这儿!”林旭见状摇了下头,张口喊道。

    关落雪闻言转头,见到他在外面,惊讶了下后,不由怪道:“你怎么出去了,你还没好呢?”

    “没事,能走了。”林旭说着话走过来,掏出钥匙开门,边开门边道:“我出去散散心。”

    “哦!”关落雪点了下头,道:“我想跟你谈谈。”

    林旭打开房门走进去,却是转身堵在门口道:“现在还能谈什么?”顿了下,道:“不早了,睡觉吧,明天还要早起赶火车。有什么事,我们明天回去再说吧,现在我很累了,只想睡觉。”

    “那好吧,我们明天回去再说!”关落雪目光深深地凝视着他,最后无奈地点头道。说罢,叹了口气,道:“晚安!”说完便转身回隔壁去了。

    林旭关上房门叹口气,抬手反锁好,然后转身走进卫生间撒了泡尿。这一泡尿痛痛快快撒完后,感觉身体情况又更好了许多。接着他脱了衣服在卫生间洗个澡,然后便爬上床去睡觉。

    今天来晋阳后,就连番发生了许多事,尤其之前的那一件,更是糟心,让他自然也是心境不定地没法练功,所以只是倒头睡去。

    不过心中有事,却也是一时难以入睡,辗转反侧许久,方才好不容易睡着。

    一觉醒来后,他意识清醒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立即察看体内情况,等察觉已是完全恢复,内力运转如常,浑身也充满精力后,他这才松了口气。不然若是关落雨昨晚超量的给他下药,把他身体弄出什么不对,或是让他内力受损的话,他一定不会轻饶了她。

    好在没事,松了口气后,他转眼看向窗户,但见从窗帘缝隙中已能看出外面天光大亮,拿起枕头旁放着的手表看了下时间,见是早上六点十三分,还没到他定时的六点半。

    今天从晋阳到他们汾县的最早那趟列车是上午八点零五分发车,所以昨晚三人商量后,都觉着该提前一个半小时起。这里离火车站虽然不是太远,但起床后收拾、洗漱、退房等,差不多就需要半小时。接着吃早饭,也该留出半小时的时间,然后便是提前半小时赶去车站候车,以免错过。

    身体恢复,让林旭感觉精神也恢复了许多。当下翻身起床,迅速刷牙洗脸收拾好,然后便开门出去,到隔壁敲姐妹俩的房门。

    虽然他现在已有些不太愿意面对这姐妹俩,尤其是不想面对关落雨,但昨晚车票也买好了,好歹对凑回去。而且在她们离开省城前,都仍有可能被那杜宾派人找到,他也需要陪着她们杜绝这一点,直到跟她们一起上车离开。不管怎么样,他还是要保护好她们安全。

    敲了好半天门后,里面方才响起关落雨刚睡醒有些不耐烦的声音问道:“谁啊?”

    “我。”林旭在外面大声道,“该起床了。”

    “几点了?”关落雨又在里面问。

    林旭抬腕看了下手上电子表,道:“还要两分钟就六点半了,快点儿!”

    “知道了!”关落雨应了一声。

    见她答应,林旭也懒得再跟她多话,转身又回了自己房间等着。回去后,他从自己旅行背包里掏出那本还没看完的武侠,又接着看起来打发时间。

    一边看着,他一边不时翻腕看看手表,等到过了二十分钟后,他把书收好,直接背起旅行包,又过去敲姐妹俩的房门,问道:“好了没有?”

    “好了,马上!”里面又是关落雨接话地回了一句。

    不片刻,关落雪过来打开房门,向他低声道:“进来吧!”

    林旭注意到她这时双眼还有些红肿,显然昨晚不知哭了多少。不过心中略心疼了下,他张了张口又闭上,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暗自叹了口气,默然走进去。

    进去后见到关落雨,但见关落雨面色也不好,显然是昨晚应该也没睡好。不过对关落雨,他却懒得有半点关心了,只是道:“好了吗?好了就走。”

    “好了,走吧!”关落雨点头。

    林旭便过去又拎了大半行李,然后三人一起下去退房。退完房出了宾馆后,见宾馆旁边不远的饭店就有卖早餐的,三人便就近过去随便吃了点。吃完便也就差不多到了七点半,当下也不耽搁,又一起赶往车站。

    到了车站时,林旭便警醒起来,注意警惕着周围有没有人特别留意观察他们。好在直到上了火车后都一直正常,并没有这样的人,显然那个杜宾应该没有派人到火车站蹲点守候。或是没想到,或是觉着没这必要。反正关落雨为要那二十万的赔偿,最终还是必定会现身出现,跟他见面的。

    上了火车后,林旭也是松了口气,然后等到火车开动后,他这才彻底放心。到这时,那杜宾应该是没法掌握他们的行踪了。当然,也有可能那杜宾根本就完全没想到这些,是他过于小心了。但小心点,总归是没错的。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 林旭的报复手段
    上了火车后,林旭又掏出自己那本,接着看书地打发时间。关家姐妹俩不跟他说话,他没事也不会主动跟她们说话。而这姐妹两个,今天也是沉默着无话可说。三人就只是相对而坐,基本上一言不发,互不说话。

    林旭是在看,关落雨也有提前准备地带了几本杂志,这时在那里边吃零食边看杂志。关落雪则是带着耳机,用随身听听歌,那部随身听,还是几个月前她生日时林旭买给她的生日礼物,除了可以做随身听外,还是部复读机,能够帮助学习,一机多用。

    上了车过去有一个小时左右,关落雨放下手里正看的杂志,从桌上放着的一包面巾纸中抽出一张,然后拿在手里起身离开,往后车厢走去。看样子,是打算去上厕所。

    林旭见状,心中一动,眼角余光目送着关落雨到了车厢尾部后,他也合上手里的书放下,起身去了车厢后面。看样子,也是打算去上厕所。

    关落雪在旁边注意到他们两个竟然先后跟着一起上厕所,面上不禁闪过丝疑惑与奇怪,不过暂时却也没多想,还是坐着没动。

    林旭尾随着关落雨到了车厢后面的厕所时,便见关落雨已经先进去,厕所的门把手处也换成了红色色块,标注了里面有人的状态。

    他左右瞧了瞧,见这时附近并没什么人,就放心地靠在对面车壁上耐心等着,时刻注意着门把手的变化。

    等了没多久,就听里面门锁响起,门把手也从红色变成了绿色。林旭见状,再以眼角余光扫了下左右没人,便立即迅速一个闪身,在里面的关落雨打开门还没有出来时,就直接挤了进去,把关落雨给堵在了里面。堵住的同时,他已随手把门关起并上了锁。

    关落雨眼见有人抢进来把她堵在了厕所,不由立即面色一变地便要张口惊呼。只是才张开口还没来得及喊出声来,就立即被来人抬手捂住了嘴。

    她不由更是惊慌地面色大变,只是待下一刻看清挤进来的是林旭后,却是稍放下了心,不过随即就立即转为生气,一把扯开林旭捂住她嘴的手,不满地喝问道:“你进来干什么?”

    “你说我想干什么,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林旭嘴角坏坏一笑,把昨晚她将他推倒在床上后,骑到他身上时说的第一句话原封不动地还给了她。

    以他的力气,他要不想放开捂住关落雨嘴的那只手,关落雨是无论如何也扯不开。他能让她扯开,就是想要跟她说几句话。

    关落雨闻言,不禁面色一变地往后退了下。只是火车上的厕所却十分狭小,基本只能容下一人在里面转身,现在挤进来两个人后,他们两人已是紧贴着挤在一起,哪还有多余的空间。她往后退,也不过是下意识的行为,一退就直接靠在了后面车壁上。

    退了下没退开,她随即面上闪过嘲讽地不屑道:“你果然不是个好东西,现在又想着要我了是不是?不过,我昨晚对你那样,不代表你今天就可以对我这样。而且,你也太急色了吧,就在这里?”

    林旭闻言,也是摇头不屑一笑,“你想多了,我对你没兴趣!”

    “那你把我堵到这里要干什么?”关落雨疑问了句,随即却是觉着想明白地哼道:“又是老一套是不是,嘴上说不想,其实身体很想要?我算看明白了,你就是个伪君子!”

    “我从没过自己是君子。”林旭摇摇头,又道:“不过,你真的是想多了。”

    关落雨闻言,面上不禁闪过疑惑,随即则道:“我不管你想干什么,马上放我出去,不然我就喊人了。”

    “喊吧!”林旭笑着道。

    关落雨见状,立即不服地便要张口大喊,这回为防林旭再捂住她嘴,她还先忽然扭过了头去再喊。

    只是这回刚一张口,就感觉脖子后面某处一麻,立即又再喊不出声,再是怎么张口用力,也都无论如何发不出声。她不由立即面色惊慌地扭回了头来,怒瞪着林旭指着自己嘴巴,无声地质问他是怎么回事。激动之下,又伸手揪住了林旭胸前衣服。

    林旭微笑着,抬手竖指如剑在她眼前晃了晃,随即出手如电,分别在她两处肩窝上各点了一下。然后她立即就感觉两处肩窝一麻,并迅速延伸到两条手臂,让双臂也是发麻地都僵住动不了,甚至都感觉不到两条手臂存在了。

    她面上不由更是惊慌害怕,张口想要嘶喊大叫,却还是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林旭面上保持着微笑,抬手将她抓住自己胸前衣服的那只手垂放到身侧,然后把另一只指着他的手也拉下放到身侧摆好。然后,他又竖着剑指在她眼前晃了晃,往她两条大腿根处各点了下。这两下一点后,她腿也发麻地僵住动不了,感觉不到存在了。

    这下子,她四肢都不能动,也发不出声,只能直挺挺地按林旭摆好的姿势站着。她面上的惊慌害怕加愤怒中,忍不住都带了些求饶之色,希望林旭能让她恢复。

    林旭保持微笑地点完她两腿上的穴道后,抬手轻捏着她尖俏的下巴摇了摇,道:“你是不是觉着你是小雪的姐姐,就真的有恃无恐,认为我不敢把你怎么样?”

    “是,我是不会随便打女人,更不会去伤害小雪的亲人。但是,你也不要仗着这点就认为可以随便对我怎么样,我可不是好脾气的人。知道什么叫忍无可忍吗?我是不会动手打你,但我有的是办法收拾你。这就是给你的一个教训,给你昨晚对我那样的一个还击。”

    “放心,我不会真的把你怎么样。半个小时左右后,你被点的穴道就可以自行解开了。不过这半个小时内,你就留在这里面壁思过,好好反省吧!”

    他说完,又侧头对在她耳边道:“以后也给我记住,不要再随便打我的主意。否则,这不会是第一次,下一次也不会像这次这么轻松。这火车上的卫生间还算干净,可以忍受。再有下次的话,我会带你到一个更好的环境。”他把“更好”两字咬重,显然是在说反话。

    说罢,他抬手打开门锁。接着先微微打开条门缝,侧头往外面打量一眼,见到外面这时仍是左右无人,并没人等厕所后,他这才打开门准备出去。不过在出去前,他则又回头向着关落雨微微一笑,抬手亲昵地摸了下她脸,道:“好好享受!”

    话落,便闪身而出。出去后,他拉好门,然后在门锁部位用力一按,指上内力一吐,使出隔山打牛借物传力的功夫,那门锁又“咔”地一声从里面锁住了,外面的指示口处也又显示成了红色有人状态。

    “呼!”

    做完后,他转身轻松地吹个口哨,心情很好地甩手离开。

    这就是他昨晚辗转反侧了大半夜后,所想到的对关落雨施以报复还击的手段。昨晚被关落雨那么玩儿了下,不报复一下,他心里实在有些过不去,觉着太憋屈。

    昨晚他是一时没想到什么好主意,但辗转反侧半夜后,却是终于叫他想到。点穴叫人动不了,这本身就算一个惩罚手段。只是他原本也没想会好选择在火车上的厕所里就动手,这是刚才临机一动又想到的主意,叫关落雨动不了地待在那个狭小的厕所里,更具有惩罚性。

    空间限制是一方面,还有那个味道,也得忍受。虽然这火车上的厕所打扫得挺干净,但用的人多了,而且有的人还尿得不那么准,总还是有些异味的。一动不动的在里面待上半小时,那可就很够味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
    林旭回到座位后,关落雪见只有他一个人回来,而且明明是自己姐姐先去的,却是林旭先回来,不由奇怪问道:“她呢?”

    说着话,为方便听他回答,摘下了耳上的耳机。她还是很生姐姐的气,这时即便只是跟林旭说话,却也不称呼姐姐。

    “不知道,她还没回来吗?可能是解大的吧?我到另一节车厢去上的。”林旭自是摇摇头,装作毫不知情。说罢话,他便坐下拿起自己的,又接着看起来。

    “可能吧?”关落雪闻言点了下头,倒也没多想。而且林旭确实去的时间稍微有点儿长,说是到另一节车厢,倒也对得上。

    正要再戴上耳机继续听歌,她却是忽然又顿住,然后伸手拉下对面林旭举着的书,看着他眼睛问道:“你们刚才没去干别的吧?”

    他们坐的,是相对着的两人座座位。因为上车时车厢还没满座,所以原本的四人座,现在只有他们三人。这其实并不是严格按照他们车票上的座位号坐的,不过这种普快火车上的硬座车厢,座位却是并不像飞机或是卧铺车厢那么严格。只要有空座,基本就可以座。如果占了别人的位置,非要有人按座位号来坐,那到时再让也不迟。

    这时相对的两排座位上只有他们两人,关落雪倒也不怕别人听见他们的对话。

    “我能跟她干什么?”林旭忍不住叫屈道:“你别多想了,我真的对她没兴趣,你看不出来我多讨厌她吗?”

    顿了下,又接道:“我这么跟你说吧,她要不是你姐姐,我都想直接打她一顿。”

    关落雪闻言,这才释疑,但随后又问:“那你是不是觉得她比我漂亮?”

    “怎么会?完全没有,你最漂亮。”林旭闻言,自是连忙摇头否认。别说他们这种关系了,就算是普通朋友,也不能在一个女孩面前夸另一个女孩漂亮。这个基本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也从书上、杂志等上面看到过多次。当然,如果你非要得罪这女孩,尽可以随便说。

    关落雪闻言一笑,点头道:“嗯,等我将来长大了,一定会比她更漂亮!”

    “那是当然。”林旭点头笑着跟了句。他这句是实话,关落雪也就是年纪小点儿,还没发育成熟长开,所以才不占优势。但她底子更好,等将来长大,也一定会比她姐姐更漂亮。

    关落雪开心地笑了笑,但下一刻,却又忽然面带愁容地叹气问:“我们以后怎么办?”

    “现在这种情况了,还能怎么办?”林旭摇头叹道,“你就当我昨天没到过省城吧!”

    这是关落雪前天向他提分手时,在电话里说过的话,说他如果第二天能赶到省城,出现在她面前,那她就收回分手的话。而现在林旭说当他没到过,也就等于是让她不收回这话,分手。

    关落雪闻言,面色一变,带有些伤心与不甘地道:“我们真的就要这么结束了吗?”

    “不结束又能怎么办?你可以当昨晚的事没发生过吗?”林旭对这个被迫分手的结果,也很是无奈与不甘,“就算你可以当没发生过。但你姐姐如果不甘心,就是要存心破坏我们,指不定还会再做出什么事来。你觉着有她在,我们还会有机会吗?”

    关落雪动了动嘴唇,有些无话可说,只是又低下头,默然地带上耳机,继续听歌。只是听着听着,又不禁地流下了眼泪。

    林旭见状叹了口气,把桌上的那包面巾纸递给她。

    关落雪接过后,却只是拿在手里,并没抽出来擦,任眼泪流着。

    “……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一千个伤心的理由,最后我的爱情在故事里慢慢慢陈旧,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一千个伤心的理由,最后在别人的故事里我被遗忘……”

    她忽然开始跟着随身听里正听的歌曲哼唱起来,越唱越伤心,眼泪也越是止不住。

    林旭看得忍不住有些心疼,叹了口气,又从她手里拿过那包面巾纸,从里面抽出一张,替她擦着眼泪。但劝慰的话,他却没再多说,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只能看她自己能不能想通。

    关落雪睁着迷蒙的泪眼看着他,忽然起身坐过来,一把抱住他,将头埋在他胸口放声而哭。

    林旭略怔了下,也就任她抱着,把手放在她背上轻轻拍着,给予她安慰。

    夏季衣服单薄,林旭胸口的衣服很快就被她不断流下的眼泪打湿,先是带着些暖意,然后很快变作湿凉一片。但他并没介意,只是忍着些不适轻轻抱着她。如果这样能让她得到安慰,那他不介意再多湿几件。

    过了一会儿后,关落雨的哭声渐渐变小,直到停止。再过了会儿后,她头忽然从他胸口滑落,慢慢滑到了他腿上。

    林旭低头看去,发现她竟是闭着眼睛睡着了,不禁有些怜惜地摇头叹了口气。昨晚发生了那种事,她显然也是没有睡好,别说她了,他们三个人全都没有睡好。只是林旭身体素质好,睡不睡的对他影响并不大。

    关落雪这时会犯困睡着,倒也是情理中的。只是没想到她会在哭着哭着的情况下睡着,看起来应该是在林旭怀里更有安慰感与安全感,才能让她放心的睡着。

    林旭见她睡着好,并没叫醒她,只是轻轻把她耳朵上还挂着的耳机拿下,然后帮她把随身听关掉。接着他打开自己旁边靠里放着的旅行背包,从里面拿出件自己衣服,替她盖上。这火车上开着空调,睡着的话,还是颇有些凉意。

    关落雪睡着了一会儿后,关落雨才终于怒气冲冲、步履有些蹒跚地赶回来。她虽然穴道自行解开了,但僵直了那么好一会儿,气血却是一时还没活动开,点穴的效果也没完全消去,因此四肢还是略微有些麻木,所以这时走起来还有些不太顺。

    林旭见到她回来,又竖起剑指在她眼前比了比,轻声笑道:“蹲坑蹲久了,腿麻了吧!”

    关落雨本是积累了满腔的怒气,但这时见他伸手一比剑指,立即又想起那被点穴动不了的滋味,不由得心头一惊地面色一变,知道他这是摆明了在威胁。生怕他会再来一次,因此她只是怒瞪着他,不敢再多说什么。而且她这时也已注意到妹妹正枕着林旭的腿睡着了,所以也不想大声吵闹吵醒妹妹。

    她们姐妹俩睡同一个房间,她很清楚妹妹昨晚没有睡好,这时见妹妹能睡着,能好好休息会儿,却也是很好。好好睡一觉,对恢复身体与精神都十分有帮助。只是趴在林旭腿上睡着,却让她很是不满。

    想了下后,她向林旭道:“我们换下。”

    林旭摇头道:“没事,你腿还麻着,先好好恢复下吧!别再不动地被压上一会儿,压出什么毛病。”

    “那还不是你害的!”关落雨忍不住怒道。

    “我没说不是我啊!”林旭笑了笑,抬手指向正睡着的关落雪,道:“就让她这么睡吧,别换下把她换醒了。只是枕在我腿上睡个觉而已,又不会怎么样。再说不是还有你盯着吗,我能把她怎么样?我可不是你,我不会那么对小雪。”

    “你想也没门。”关落雨生气地坐下。不过林旭话说得虽不好听,却也在理,她想了想,便也没再坚持非让两人调换。有她盯着,确实不会任他做些什么不合适的举动。

    只是坐下后,却又道:“以后也别小雪长小雪短的了,以后我妹妹跟你没关系了。”

    林旭摇头道:“怎么会没关系,就算我们做不成男女朋友,也还能做普通朋友,而且,我们至少还是同学。”

    关落雨盯着他道:“以后你们什么也不是,你是你,她是她,我不会再让你们有关系。”

    “那我们算什么关系?”林旭忽然有些开玩笑地问,随口调笑道:“以后有一天,我会不会成小雪姐夫。”

    “姐夫你个头!”关落雨忍不住面上一红地骂了句,“我们也没关系,你个小屁孩儿是不是不懂,别以为亲个嘴儿就算两人在一起了,我们什么也没做。”

    “我是不懂!”林旭低头看着怀中的关落雪,叹道:“我不懂你总是嘴上说为了小雪好,但实际上从来不为她考虑。你就没好好认真想过,她到底想要什么,想做什么,喜欢什么。不是我不懂,是你才不懂。你不懂她,你只会让她按照你的安排来,让她服从你。”

    关落雨闻言,立即生气地反驳道:“我怎么不懂,是她还小,她不懂,我做的一切安排都是为了她好……”

    不等她说完,林旭抬手打断她,道:“行了,我不想跟你争论,也不想跟你吵。等半个月后,帮你把杜宾那件事了了,咱们以后就最好永不再见。”

    说罢话,他便立即又拿起自己的,低头看了起来。

    “放心,我也不想再见到你!”关落雨回敬了一句,往后一靠,也拿起自己的杂志挡住脸,隔开与林旭的视线。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怼的好 回来了
    两个多小时后,关落雨翻了个身,睁眼醒来。醒来后注意到自己是枕在林旭腿上睡着的后,她面上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下,连忙翻身坐起。

    坐起后以手掩口打了个哈欠,她转头问林旭,“我睡了多久?”

    “两个多钟头吧!”林旭暂时放下手里的书,向她道。

    “那现在到哪儿了,还有多长时间到?”关落雪又问。

    “走了一大半儿了,不晚点的话,再有差不到一小时就到。”这回却是关落雨在对面接过话道,说罢,又向妹妹招手道:“行了,坐过来吧!”

    “不用了,我坐这儿挺好的。”关落雪挺不客气地道。说罢,还故意气关落雨似地,又一歪头,直接靠到了林旭肩上,还仰头向林旭甜甜一笑。

    林旭见状也只是一笑,任她靠着。

    关落雨见状,果然被气得不轻,银牙暗咬。不过下一刻,她却是忽然起身一把向妹妹拉去,想要把她硬拉开。

    “行了,她坐这儿又能怎么样?”林旭见状,抬手挡住关落雨的手,并且是捏着剑指而挡。

    关落雨之前算是吃足了被点穴的苦头,一见他这剑指,不由便是面色一变地心下一慌,不敢再硬来了。怒瞪了林旭一眼,她怒气哼哼地坐回去,向关落雪道:“那你坐好了,女孩子家家的,矜持点儿!”

    “那你昨晚怎么不先矜持点儿,要教训人,至少先自己做到了再说。我不矜持,那也是跟某人学的。”关落雪微哼一声,很不客气地反唇相讥。

    关落雨闻言,不禁气得面色发白,但一时间却也无话可说,只是怒瞪着两人。

    林旭看着这一幕,面含微笑。对他来说,只要能看到关落雨不高兴,他就很高兴,所以自然不吝帮帮小雪。两人再做男女朋友虽然没什么可能了,但即便是普通朋友,这等程度的肢体接触,关系亲密点儿,却也不算什么。

    不过关落雪接下来却也没什么再过分的举动,只是又打开随身听,戴上耳机,接着听歌,同时探手在桌上拿了包零食打开吃着。靠在林旭身上一边听歌一边吃零食,看起来很是惬意。

    关落雨刚开始很看不过去,但却又奈何不了两人,只能是无奈地生气干瞪眼。不过看久了,见两人没什么再过分的亲密举动,倒也是放了心。

    其实这情况,跟之前关落雪枕在林旭腿上睡着也并没什么太大区别。最大区别处,是当时关落雪睡着,这时是醒着。刚才可以说是被动,现在则是主动。不过区别也不大,看久了,见两人确实没什么过分举动,关落雨便也忍了下来。心想暂让他们得意,以后看紧点,再不给他们机会就是,反正他们应该绝不可能再保持恋爱关系了。

    再有一个小时多点儿后,火车在下午一点十六分按时抵达了汾县县城火车站。停车后,三人便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下车。

    出了火车站后,林旭先就近到车站旁不远的一座电话亭打电话呼了黄容,留言说他已经回到了县城火车站,让黄容开车过来接他。

    他虽然并不太愿意麻烦黄容,但县城的出租车,却是一般不愿跑村里。县城周边的几个村子还好,但他们关村,就离得稍微远了点,比较少愿意去的。所以他们要想回村,还需要再赶到汽车站,去坐城乡公共汽车。拎着大包小包的再到汽车站,这就麻烦了点儿。

    而且他们这儿跑乡下的公共汽车,还有个毛病,就是经常不按时走,而是按人走,非要等人差不多坐满了才会发车。人不满,觉着不值一趟油钱,就在那里干耗着等客不发车。所以他们要不巧赶上了这么一辆车,就又有得可等了,怕是赶回村里说不定要到五、六点了。

    所以与其如此,还不如麻烦下黄容,反正她放假在家待着,也是没什么事。

    呼了黄容后,林旭便收起电话卡转身离开,准备跟关家姐妹俩先在附近找个饭店吃午饭。正好一边吃饭,一边顺便等黄容,估计等吃完饭,黄容也就差不多到了。

    只是才走出几步,电话亭里刚挂上的电话忽然又响了起来,估计应该是黄容打过来的。其实他呼叫黄容的留言中,并没有要黄容回电话,只要她看到留言就行,没想到黄容却是动作挺快地回过来了。而且现在的呼叫信息,一般都是自动附带呼叫方的电话号码的。

    既然电话打回来了,林旭便也又返身接起,“喂!”

    “喂,林旭,你真回来了?”电话那边果然是响起了黄容熟悉的声音,听出来真的是他,黄容语气里也显得很高兴。

    “当然是真的,我骗你干什么,你不看我呼你的信息后面电话号码也是咱们这儿区号吗!”林旭道。

    黄容闻言笑道:“当然看到了,我就是没想到你会这么快回来,好歹是到滨城了,旅游名市,北方明珠啊,怎么不趁机多玩儿几天再回来?”

    林旭道:“我去是有事,又不是真去旅游,事情办完当然就回来了,而且我这边还瞒着家里呢,当然是要尽快赶回来。对了,我家里这几天有人来学校吗?”

    “当然有。”黄容道,“不过就是彤彤来,我按你说的,说服她一起瞒着你父母了,她也答应了。”

    “那就好!”林旭闻言松了口气。

    “你跟燕老师一起回来的吗?”黄容又问。

    “没有,我跟小雪和她姐姐一起回来的。”

    “她俩?”黄容闻言不由惊讶道:“你怎么会跟她俩一起回来?”

    林旭道:“当然是我又跑了一趟省城,把她们劝回来的。”

    “哎,你小子行啊,怎么劝回来的?我以为就没办法了呢!”黄容又是惊讶地问。

    “这回头再说,你先开车过来接我们吧?”林旭说罢顿了下,又问,“你方便吧?”

    黄容道:“方便,我随时恭候,这就去开车。”说罢又道:“那就这样,我先挂了。”

    “嗯,待会儿见!”

    “一会儿见,拜!”黄容说罢,便挂断了电话。

    林旭跟着挂断电话,然后向旁边等候的关家姐妹俩走过去。走到跟前,他指向火车站斜对面的一家饭店,道:“我们就到那儿吃吧,正好能看见火车站,等黄容来了,也容易发现。”

    姐妹俩闻言望了眼,都没什么异议,便又跟着一起过去。

    进了饭店后,三人也没点太多东西,就各点了一碗面,加一盘凉菜。林旭虽然胃口大,但也没点太多。因为一直是关落雨坚持掏钱,所以他也就收敛着点,不愿显得非要宰她似的,又因此而吵起来。能不吵他也不愿吵,不愿为这点小事也闹矛盾。反正他吃多点吃少点儿的,也影响不大,饿不着。也就几顿饭而已,稍受点委屈不算什么,回头他自己多吃点补回来就是。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 口嫌体正真 他是最好的
    三人吃完饭没等几分钟后,果然就见黄容开着李飞燕的那辆红色宝马车赶到了火车站前。

    林旭注意到后,让关家姐妹俩先在店内坐着,他出去叫黄容。出了饭店后没走几步,那边黄容也四下看着地发现了他,立即高兴地在车内挥手向他叫道:“林旭,这儿!”

    说罢话,调转车头,把车开过到了这边饭店门口。

    林旭含笑向她同样挥了下手,然后见她把车开过来,便就站在路边等着。

    黄容开过来停好车,开门下车走到林旭身前,将鼻梁上架着的墨镜推到额头上,向他笑道:“怎么样,几天没见,有没有想姐姐我?”说着话,又张臂作势,要跟他来个热情的拥抱。

    “没有。”林旭断然回道。但说罢话,他却还是上前一步,张臂轻轻跟她拥抱了下。反正都到这个地步了,他倒也不是太在乎关落雪还会生误会了。

    而且这次去滨城,那天下午他下飞机后因为忘开呼机错过了关落雪呼他的信息而至生他的气,对他产生误生,还多亏黄容在旁边有帮忙相劝,在之后黄容联系上他后,也有帮他跑腿给关落雪传话。乃至第二天关落雪被她姐姐带去省城时,黄容还以他的名义开车送了她们姐妹俩到车站。所以关落雪的事,黄容着实帮了不少忙。林旭此时回应她一个拥抱,也算是带着感谢在内。

    黄容张开手臂要拥抱,本来也就是作个势,还以为林旭也会像往常一样推拒,没想到他这回却还真回应地抱了。这一抱,忍不住搞得她都有些一愣地惊讶。

    “看见了吗,他又跟这个黄容拉拉扯扯、搂搂抱抱的!”

    还坐在饭店里的关家姐妹俩看到这一幕,关落雨又是在旁边向关落雪说道,指责林旭的不是。

    关落雪这回闻言,却是道:“你不也抱了吗,还都上床了呢!”

    立即又把关落雨怼得无话可说,只是强道:“我说了,那是在试探他。”

    “那我谢谢你,不过要是以后我再交男朋友,你是不是也要都试个遍,挨个跟他们上床?”关落雪毫不客气地道。

    “你说什么呢!”关落雨忍不住气得面色发白,嘴唇发抖。顿了下,她语气放缓地道:“好,是我的错,我道歉,昨晚我确实不该那么做,行了吧!”

    “本来就是你的错。”关落雪转头看着她,“不过你应该道歉的,还有林旭。”

    关落雨见状,扭过了头去。再是如何,她也不会向林旭低头认错。

    关落雪倒也没指望她会向林旭低头,接着又转头看向外面,道:“因为你,我们确实是不太可能了。但林旭在我心里,永远是最好的,我以后不许你再说她。我们都已经这样了,你再是不断在我跟前诋毁他,还有什么意义!”

    关落雨闻言,面带复杂地看了妹妹一眼,接着又再看向外面的林旭,没再说话。

    外面黄容在出乎意外地发愣中跟林旭拥抱了下后,便也就立即分开。随即则再是意外好奇地重新打量了他一眼,问道:“你今天怎么肯抱了,是不是真想我了?哈,口嫌体正直啊!”

    “你说什么呢,什么意思?”林旭闻言不由一愣,不明白她说的“口嫌体正直”是什么意思。这几个字他听起来分别都认识,也各知道是什么意思,但连到一块儿,他就真不明白这话是在说什么了。

    “没事,口嫌体正直挺好。”黄容嘿嘿一笑,却也不解释,转过话题道:“对了,刚才在电话里都忘了问了,燕老师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见黄容不肯解释,林旭却也没再追究。反正人家是在首都上大学的,全国首府,国际性大都市,各行各业交汇所在,嘴里总是会时不时地冒出点儿鲜新词汇与流行潮词。

    闻言他转身朝饭店里的关家姐妹俩努了努嘴,道:“当然是因为她们。”顿了下,接道:“不过燕老师今天也会赶回来,只是不是同一班火车,应该会晚点儿。”

    “哦!”黄容闻言点了点头,误以为了他是为了自己女朋友关落雪先跑去了省城,而“燕老师”则随后独自从滨城赶回来,两人分开了行动。理解的虽有偏差,但分开行动这点则没错。自以为想明白了后,她便也没再多问,而是转问向关家姐妹俩道:“你到底是怎么把他们劝回来的,关落雨可不好对付,难道她转性了?”

    “我当然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林旭不愿细说,随口道。

    “怎么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黄容不放过地又问,“来,教教我。你这不爱说话的,没想到还挺有说服力,平常都没看出来。”

    林旭抬手指了指自己,笑道:“那你就跟在我身边学,多看,多听,少说话。”说罢,转身往饭店里走去。

    “老子信了你的邪!”黄容见状,在后面又叫骂了句林旭没听懂的不知哪里的方言。

    跟着走进饭店内,黄容面带笑容地热情向关家姐妹俩打了招呼后,便帮着一起拿行李、搬东西。当着姐妹俩的面儿,她倒也没具体多问什么。而姐妹俩当着她的面,也暂时维持着她们表面的和睦,没有再争吵。

    把行李搬上车,放进后备箱后,三人跟着一起上车,仍是由黄容坐驾驶位开车。自从上次去云城的路上亲自见过黄容开车后,林旭倒也算挺相信她的技术了。

    开车出了县城后,林旭向旁边的黄容道:“我先不回村里,你还是先把我放学校吧!”

    他想着晚点儿李飞燕还会坐下一趟火车回来,所以想等到时接了李飞燕后,再一起回家里去。

    “哦,好!”黄容闻言答应一声,也没多说什么。

    等回到武乡中学时,她便停车先把林旭放到学校门口,然后她接着开车送关家姐妹俩回关村去。

    在校门口下车后,林旭顺便望了眼斜对面的桃园,但见这时桃园内早已撤去了警察封锁现场设置的警戒线,恢复了原本的样子。

    当初黄容跟郭静一起到乡里派出所办这件事,在林旭父亲林朗的帮助下,派出所答应会在三天内解封。如今快一周过去了,自然是早已恢复。

    望了眼桃园后,林旭接着目送了黄容开车带着关家姐妹离去,便也就返身先回学校。

    回到这熟悉的学校,看着入目内一切熟悉的景物,他心中也不禁颇有些感叹。这一次离去远行,虽只短短几日,却是让他有度日如年之感。这再次回到学校,都不禁有点儿恍如隔世的感觉。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草窝困 你有病
    (感谢书友“山中火狐”的打赏)

    林旭这几天经历了许多事,并且因为这些事,产生了不少改变。

    而与之对应的,回到学校后所见,却是一切基本没变。当打开门回到自己宿舍后,但见也是一切如常,和他离去时保持着一样。这两方面的强烈对比,更让他增强了些恍然之感。

    随手搁下自己的旅行包,躺倒在几天没躺过的熟悉床上,林旭不禁长舒一口气。回到自己这一方独立的小天地,关上门,让他感觉像隔绝了外面的整个世界,很是放松。

    就像有句俗话说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自己的地方再是破烂不好,但总是自己布置经营的,一切都非常熟悉,在自己的地方,会更加感觉放松与自由。而别的地方,再是装饰得金碧辉煌,豪华大气,也不会让他产生这种感觉,反而会觉得拘束压迫。

    当然,以他练武有成并经历了许多事情后所锻炼出的强大心理,可以不在意这诸多不适感,在任何地方他都能淡然自若,宠辱不惊,处之泰然。只是那些不适的感觉,却并不代表没有与消失,只是可以忽略不计,完全影响不了他。

    但终归还是存在,所以回到自己这熟悉独立的“草窝”,也让他感觉更加放松与自在。

    闭上眼安心舒适地躺了一会儿后,林旭渐觉眼皮沉重,竟是不由犯起了困。想想他昨晚也是一夜没睡好,今天一早又坐了五个小时多的长途火车,会累会犯困也并不意外。只是他身体比常人好,能够完全撑住不受影响而已。不过这时回到自己的“草窝”,暂时没有什么事需要再操心,安心放松舒适之下,精神与身体上的疲惫却是便重新涌了上来。

    以他现在的修为,是可以做到连着几天几夜不合眼也没什么影响。但这只是凭着一身功力在支撑,以他目前的修为,还无法完全做到能违逆人体的生物本能,必要的休息睡觉还是需要的。不睡觉实际是在透支自己身体的精力,而且连着不睡,更会加剧这种消耗。所以充足的睡眠对他现在来说,也还是必须的。经常熬夜不睡,对普通人会有影响,对他也有,只是一个区别大小而已。可即便再小,也是对自己的身体有害的,所以能睡,还是要尽量睡。而且是正常睡觉,不是靠修炼恢复。对目前的他来说,修炼还并不能完全代替睡眠。

    现在发觉自己犯困,林旭也并没强撑,只是抬手对着自己的电子表定时到了四点半,然后就闭上眼继续保持放松地睡去。

    之前他当着黄容与关家姐妹俩时,都并没有说李飞燕今天会回来的具体时间,但实际上他已经知道,在火车上就收到了李飞燕呼他的留言信息,说她坐的火车会在下午五点二十分到达汾县火车站,让他提前开车赶去接她。

    所以林旭现在定了提前约一个小时的四点半,而这时是下午两点多,他这会儿睡着的话,还能够补两个小时的觉。

    定好时间,他闭上眼没多久,就立即沉沉睡去。而等他睡着没多久后,黄容便已送完关家姐妹俩赶了回来,只是来到他宿舍外面,从窗户里瞧见他在里面已经睡着好,她便没打扰他,又再转身离去。

    睡了不知多久后,林旭睁眼醒来,抬腕看了下手上的电子表,但见是四点十三分,却是离他定时的四点半还有十几分钟,他提前醒来了。对他来说,现在虽然还不能违逆人体的生物本能不睡觉,但睡眠时间相对于普通人来说,却也是能大为减少。普通人需要七、八个小时才能保证充足的睡眠,但对他来说,五、六个小时,甚至三、四个小时就够了。于他来说,现在不是看具体睡眠时间,而是更看重睡眠质量,他的睡眠质量比常人更好。只要陷入沉睡一个小时,就基本能相当于常人两个小时。

    他昨晚其实也有差不多睡着了三、四个小时,只是因为心里有事,睡的轻、睡不好,总是反反复复,睡眠质量不足,所以还是有些不够。而现在的这两个小时左右沉睡,却是保证了充足的睡眠质量。因此他睁眼醒来,立即感觉精神更好,浑身轻松。

    满足地伸个懒腰后,他起身下床,然后抬腕取消了电子表上的定时,开门出去。现在黄容肯定是送完姐妹俩回来了,他自然是要去找黄容拿车钥匙,然后就开车到县城火车站,去等着接李飞燕。

    既然桃园那边已经撤去警戒线恢复了,那黄容肯定应该是搬回去了。所以林旭出门锁好门后,就直接往校门外走去。只是走到李飞燕那排宿舍处路过时,他却是忽然听到那边李飞燕的宿舍里有传来些声音,不由好奇,便转身拐了进去。

    一进去后,听到的声音更大,也听得更清楚了,果然是李飞燕那间宿舍传来的,听起来是有人在里面放电影。林旭一想,便猜到应该是黄容,或者是自己妹妹林彤,现在就她们两人有钥匙。李飞燕虽然也有钥匙,但目前应该还在火车上没回来,自然不可能是她。

    走过去后,林旭挑帘进去一看,果然见到是黄容正坐在电脑前看电影。见他挑帘进来,向他一笑,道:“咦,睡醒了!”

    见她知道自己睡觉,林旭倒也不意外,他睡着时又没拉窗帘,有人在外面自然能看见,黄容应该是有去过他宿舍。

    林旭点了下头,道:“你家不是好了吗,你怎么还在这儿,我刚说到桃园找你呢,半路听到这边有声音才过来,不然还得多跑一趟。”

    “好了我就不能住了吗?”黄容笑道,“反正燕老师还没回来,这边有电脑可以玩儿,我就再多蹭几天。另外住这儿也可以帮你们看着东西,别遭了贼。这一整排的都没人,晚上还不得当心点儿啊!”

    “哦,那就谢谢你了!”林旭虽然觉着她是为了玩儿电脑的心思更多些,但还是表达了感谢。另外让她多住几天,也确实没什么。

    “好了,既然你回来了,燕老师今天也会回来,那我自然就让给主人回去了。”黄容说罢话,将自己钥匙串拿下,然后将上面林旭交给他的李飞燕宿舍钥匙卸下,连带着放在电脑桌旁边的车钥匙一起交给他,“给!”

    林旭伸手接过,道:“我现在要开车去火车站接燕老师,接上她后会直接先回村里,大概到晚上才会回来。你也不用着急,接着看吧,看完收拾好就行,我先走了。”说罢,便要转身出门。

    “哎,等下!”黄容忽然叫住他。

    “怎么了?”林旭停下问。

    “我刚才送小雪和她姐姐回你们村的时候,一路上都觉着她们姐妹俩有点儿不对,你们在省城是不是出了什么事?”黄容倒是挺敏感的,还是发现了姐妹俩在她面前强装出的表面和睦。

    “没什么事!”林旭随口应付了句,又打算转身往外走。

    “我不信。”黄容起身探手,一把抓住了他衣服追问,“肯定是有什么事。”

    林旭忍不住摇头叹道:“你又这样,怎么老爱管别人的闲事?你不管闲事我还觉着你挺好的,一管闲事就又变得超讨厌了。好奇是种病,得治!”

    说罢话,他轻轻一甩,就挣脱了黄容抓着他衣服的手,然后不再给黄容多余的机会,立即就转身离去。出门后,也加快速度地大步而行,很快就出了这排宿舍区。

    黄容被甩脱后还追出了门外,只是一见他走得这么快,眼见追不上,不由骂道:“哎,你这臭小子,姐姐我管你还不是关心你,不然谁爱管你,你怎么不见我管街上的流浪汉去。说我有病,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才有病!”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接到李飞燕
    因为还要接李飞燕,所以林旭之前交待了黄容,就把车停在校门外面,不必再开进来了。所以车这时正停在校门口,不在李飞燕的宿舍前。林旭之前在中轴大道上时,也早就一眼直直望见了。

    出了校门后,林旭正要上车,却是望见了斜对面的桃园内,黄宗文这时正在院子里。见到他出来,也向他望过来。

    既然见到,林旭便过去走到渠岸边,隔渠向着黄宗文打招呼道:“黄老师!”

    黄宗文点头应了一声,笑道:“没想到我才走没几天,你也跟着出了趟远门。”

    林旭笑道:“这也算是种缘份。”

    黄宗文又朗声笑了笑,道:“这次出门还顺利吗?”

    “还好!”林旭点头。到滨城去探望李飞燕,虽然也节外生枝地发生了许多别的事,但整体还算顺利,事情最后也算是圆满结束。而到滨城去见关落雪的事,就不算是顺利了。不过他这时对黄宗文,自然也不会多说。

    而黄宗文也不像他女儿黄容那么好奇,爱打破砂锅问到底,所以这时也只是点了点头,便没再多问。顿了下,道:“我听容容说燕老师今天也回来,你这是去接燕老师吗?”

    他虽然早已暗中摸清楚了李飞燕的真实身份,而且在前几天的那晚也已经跟林旭说破,但在明面上,他却还只是称呼李飞燕现在所用的化名。毕竟现在旁边虽然没什么人,但对面饭店离得也并不远,他要是直接说“李飞燕”,容易隔墙有耳被人听去,会事机不密。他是多年的老江湖了,却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是。”林旭闻言点头,道:“她是五点多的火车。”

    “那你去吧,路上开慢点儿!”黄宗文闻言又含笑点了下头,也没再留林旭多聊。

    “好,那我先走了。等晚上回来,我再去拜访您!”林旭最后这句话,却是有些一语双关地道。

    “好,我等着你!”黄宗文笑着又颔了下首,向他挥手道别。

    林旭也挥挥手,转身上了车,开车离去。

    等他开车到了县城火车站时,刚好是差几分钟快到五点。将车停好,他开门下车,又到车站附近一个相对偏僻的电话亭去打电话。

    这回的电话是打给卫青衣,给她报平安,他昨晚跟她通电话时答应过她的。按理他应该下火车后就第一时间呼卫青衣留言,给她报个平安信息,只是当时下车后,关家姐妹俩还一直跟在身边,却是不太方便。之后回到学校,因为李飞燕宿舍的钥匙还在黄容身上,他下车时忘了向黄容要,就打算等黄容回来拿回钥匙再打给卫青衣。

    只是没想到回自己宿舍休息会儿时,却是一时犯困睡着了。睡着前他倒也有想过这件事,但觉着也不是太过着急要紧的,便想睡醒了再打也是一样。结果,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之前在李飞燕宿舍时,因为有黄容在,也不方便打,心想反正是晚了,也就干脆等到了县城再打。

    当下插入电话卡,拿起话筒,他拨打了卫青衣的寻呼台,给卫青衣留言报平安。下午这个时间,他想着卫青衣可能还在排练,便在留言中说明了不必回电话。

    不过挂断电话后,他却是并没离开,还是在电话旁守着,担心卫青衣有可能会给他回电话。毕竟现在的呼叫信息,都是自带呼叫方电话号码的。他反正也是在等李飞燕的火车,一时没事,这边同样能够看见火车站的出站口,所以这儿等也一样,不必非在出站口处。

    等了约摸有七、八分钟后,电话亭里的电话忽然响了,林旭见状一笑,拿起话筒接起。

    “喂,是林旭吗?”一接起,那边立即响起卫青衣悦耳的声音。

    “是我。”林旭道了句,接道:“我猜你这会儿可能在排练,所以叫你不必回电话了,没想到你还是回过来了。”

    “那你不是也还在等着?”卫青衣笑问。

    林旭道:“我这会儿没事,所以等等看。就是下火车后有事耽搁了,所以到现在才呼你。”

    “下火车出什么事了?”卫青衣问。

    “没什么,就是家人来接火车,一时脱不开身,当着他们打也不方便。”林旭随口道。

    “哦!”卫青衣闻言也没多问,而是说自己情况地道:“我这会儿确实是在排练,不过还没轮到我,所以就偷溜出来给你回个电话。我也在猜,你是不是在等?”

    林旭笑道:“那我们互相等到了。”

    “嗯!”卫青衣跟着一笑,没再多说。顿了片刻后,她道:“我偷溜出来的,不能多待。知道你平安到家我就放心了,我先挂了。”

    “好,再见!”林旭知道她有事,也不多留。

    “再见!”卫青衣回了句,便先挂断了。

    林旭接着挂好电话,转身走到出站口的车旁,继续等着李飞燕。

    看着到五点二十时,林旭听到车站里面传来了火车进站的声音。然后等了没多久,就见出站口处有乘客提着行李走了出来。

    林旭见状,便又再上前几步,然后盯着出站口的乘客等了没多久后,就见到李飞燕的身影走了出来,当即上前相迎。

    李飞燕一走出车站后,也是很快发现了林旭。两人互相望见后,相视一笑。

    接到李飞燕后,林旭忙帮她拿行李。她这时的行李除了那个旅行包外,还又多带了几件,看样子是买给林旭家人的礼物。在滨城时,因为两人走得急,而当天上午又还有事,去杨俊轩的公司参加股东大会,所以离开时李飞燕也没来得及买礼物,这几样她是在省城买的。

    “你不用每回出门都带礼物回来的,不都说是一家人了吗,你还老这么客气干吗?”林旭见她又买礼物,忍不住道。

    李飞燕笑道:“一家人才更应该带礼物,增进感情吗!不过这回你的就免了,反正你跟我一块儿去的。”

    林旭道:“你回家别说漏了嘴,我还瞒着我爸妈呢!”

    两人边说着话,已走到了车旁,林旭打开车门,帮她把行李和礼物放到后排座位上。

    “都回来了,你还瞒啊?”李飞燕忍不住问。说罢话,开门坐到了旁边的副驾驶座上。

    林旭跟着开门上了驾驶座,道:“本来很多事就不能说,总有要瞒的,那不如一起瞒算了。不让他们知道,也省得他们事后担心,不然又得说我一通。”

    说罢话,拧钥匙点火发动汽车,开车离开。

    李飞燕闻言叹道:“本来我还打算把你上了报纸的光荣事迹跟他们说呢,报纸我都带回来了,现在不能说,多可惜!”

    林旭忍不住瞪她一眼,道:“这么危险的事,就更不能说了。”他也没想到,李飞燕竟然还专门带了他上报纸的那期《滨城日报》回来。

    李飞燕不由撇撇嘴,道:“不能说太可惜了,还有谁能说。对了,黄容知道你去滨城的事,唉,只有她能说了,一个人也太少了。”

    林旭闻言忍不住摇摇头,不明白她这是什么心理,但还是叹口气地道:“彤彤也知道,你也能跟她说。”

    “是吗?”李飞燕立即高兴地道:“那太好了,多了一个人。”

    林旭却不明白她有什么好兴奋的,他这个上报纸的都不见得有多高兴,她这说的人倒挺起劲。

    其实说来,这也并不是林旭第一次上报纸了。他那次去平阳,戴着那个孙悟空的面具收拾了一帮小偷的事,也是有被当时围观的人所拍下上了报纸。而且不止上了报纸,还上了平阳的电视新闻与网络论坛,引发了当时的一阵热议,弄出来个所谓“大圣侠事件”,事后还引来不少跟风者。岳纤云扮月蝴蝶的兴趣,也是从那件事引起的。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批地建房 楚容若
    接到李飞燕后,林旭便直接开车回村中自己家里。

    回到家后,林旭家人见他接了李飞燕回来,也都是很高兴。这几个月相处下来,他们已经是完全把李飞燕当做了自家人一样。亲人回来,当然是热情招待。

    不过林旭这时的家里,人却也没回全,除了父亲林朗还在乡里上班没回来外,他爷爷奶奶也出去窜门去了,家里只有母亲和妹妹在。不过就算只有两人,她们俩一见李飞燕回来,也是都围到了李飞燕身边,反倒把林旭有些冷落了。

    这却是他母亲不知道他也跟着李飞燕一起出了趟远门,只以为他还是在学校待了几天没回来,自然没有远离后再见的这种情绪。至于妹妹林彤虽然知道他也去了滨城的事,还帮他一起瞒着家里,但这小女孩儿玩性大,贪新鲜,一见李飞燕给她带了礼物,就立即围了上去,把他这哥哥扔一旁了。

    不过林旭本就性子有些孤僻,好清静,却也不觉有什么冷落,反而乐得如此。

    等到晚上家人回全后,又更是一番热闹,林旭母亲做了许多菜,全家人一起聚餐,李飞燕也把剩下的礼物派发了出去。

    热热闹闹吃完晚饭又待了一个多小时后,两人便也告别家人回学校。毕竟家里住房紧张,这是硬性问题,他们两人都留下来的话,只能林旭睡沙发,李飞燕去跟林彤一起挤。

    说起来,林旭父亲林朗最近正打算向村里申请批一块儿地方,然后找人重新盖一所更大的新房子。林旭兄妹俩渐渐大了,这住房问题也就越加紧张,必须解决了。而且等林旭将来再长大些结婚,新房子也是找人说亲的一个硬条件。

    当然,这是林旭父母的考虑,他可不打算早早结婚。也不认为结婚谈对象,必须要靠物质条件,什么房子、车子、票子、金子之类。只是他不想,做父母的却要先考虑到,未雨绸缪。

    其实重盖一所更大的新房子,这也是林旭父母早就有的新法。只是因为家中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一直搁浅,而最近林朗因为林旭的关系,被上调到乡财政所去上班,工资收入更高了,再加上这些年也积攒下了一些家底积蓄,所以现在便打算开始实施了。

    有林朗原本在村里当会计,现在在乡里也很混得开的关系,找村里重新批一块盖房子的好地方不是什么难事。等地方批好后,就可以着手准备破土动工了。他们打算等地方批下,今年先把地基打好,然后明年正式开工建起。

    林旭对家里的这决定,自然是没什么异议。当然,要免除盖房子是为了给他将来说媳妇这条。他林旭现在在武乡中学,可是响当当的校草一枚,女生的情书都不知收了多少,将来会愁娶不得媳妇?他只要愿意,现在肯倒贴的都不知道有多少,老爸老妈可真是瞎操心了,而且也操得太早了点儿,他才多大啊,初中都还没毕业呢,就开始操这个心了?

    不得不说,有时候父母盼孩子长大的心,也太着急了点儿!

    开车回到学校,把车开进去停好到李飞燕那排宿舍前,林旭下车先陪李飞燕回了她宿舍。

    黄容这时自然是早已离去,门也给他们锁好了。林旭打开门进去后,拉开灯,向李飞燕道:“黄容住了几天,你看没弄乱吧?”

    黄容在这里临时住了几天的事,林旭自然是早已经告诉过她。

    “没事,挺好的!”李飞燕随意打量了眼,便摇头不在意地得。这间宿舍对她来说,里面也没什么太贵重的东西。就算是里面那个保险柜,以及保险柜里的那些钱,丢了她也不心疼,所以自然也没什么太在意的。而且不得不说,黄容临走的时候,还是打扫收拾了一遍,弄得挺干净整洁的。

    “那你就先休息吧,旅途奔波也挺累的,我先回去了。”林旭见状点了下头,没打算多留。

    “好,你也早点儿睡,你这几天也够折腾的。”李飞燕闻言也不多留他,知道他也是同样有旅途劳累,毕竟是跟她一起去滨城奔波了的。而且在滨城那几天,除了她的事外,他也忙了许多别的事。

    接着两人互道了晚安,林旭便告辞离去。不过回到自己宿舍后,他却并没早些安睡,因为下午回到学校后,他是补了会儿觉的,现在并不困。

    打开门后,他也不点灯,摸黑拿了自己的那把清风剑后,便走出门外。

    “锵”地一声拔剑出鞘,他随手将剑鞘放在外面窗台上,然后持剑走入宿舍前的空地。

    一手持剑,一手捏剑诀摆了个起手式后,他调整了会儿呼吸,静心凝神,然后便是一招“清风徐来”使出,开始练习起了那套《清风剑法》。

    出门在外,到底是多有不便,像这几天,他别说内功,就是外功拳脚、剑法等,也都是没再认真练习了。一是抽不出来时间,二也是没合适的地方,还是回来后更加方便,也能够安心练习,不再受外面的纷扰了。

    他当下凝神一招招使出,第一遍也没使多快。毕竟他这套剑法是刚开始练起,就被中途打断地出门去了。所以这几日没练,便稍微有了些生疏。

    当下第一遍先是熟悉,等到使完发现没错后,接着使第二遍时,这才加快了速度。

    月光下,他出剑如风,剑风呼啸,奔走之处,剑光闪烁,有如一条游龙。

    一遍又一遍,他不知疲累地练习,直到练完第十遍后,他方才捏了收剑势后凝住不动,大口喘息。

    “啪啪啪!”正在这时,忽然有人鼓掌拍了几下。

    林旭闻声不由一惊,寻声转头望去,但见黄宗文从不远处一颗桐树的树冠阴影下走出来,竟是不知何时已到了他这排宿舍区,他竟然一点儿没发现,也完全没留意到。

    心想果然不愧是内力境大成的巅峰层次高手,远不是他现在的内力境一重可以揣度与察知的。对方要想不被发现,他就很难发现。

    “黄老师,你什么时候来的?”惊讶过后,林旭不由问道。

    黄宗文微微一笑,走过来道:“从你练倒数第三遍的半途来的,看你练完了剩下的两遍。”顿了下,他点头称赞道:“你自学的能力确实是很强,可以说超乎寻常,才短短几天,就已经把这套《清风剑法》练得中规中矩,有模有样了。至少没有练错的地方,剩下的就是靠多练、熟练,才能掌握的更精微了。”

    “多谢黄老师夸奖!”林旭笑着谢过了一句后,道:“本来那会说是我去拜访您的,没想到您先来了。”

    黄宗文道:“谁来都一样,我正好没事,就过来走走,这不也正好看见了你练剑。”

    “您等下!”林旭说完,随手将手中的剑先插在地上,然后走回自己宿舍,从自己靠墙的床褥下取出黄宗文临走前交给他保管的那把剑与那本装在透明文件袋内的《清风剑法》秘笈。

    取出这两样东西后,他走出来交给黄宗文道:“您的剑与书。”

    黄宗文含笑收了,看着手中的剑道:“派出所撤了封,刚回院子的时候,容容还注意到说这把剑不见了,问起我呢!我说这是传家宝,怕丢了,所以临走前托给人保管了,也顺便找人保养。”

    林旭闻言笑了笑,道:“我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所以一直藏着没让她发现。”

    黄宗文点了下头,低头看着手中的剑,道:“这把剑是容容她母亲的遗物,名叫‘碧落’,据说是清初词人纳兰容若佩戴过的宝剑。容容她母亲很喜欢纳兰容若的词,所以我特地寻来送给她的。”

    说罢,他轻叹一声,忽然吟了首词:“烛花摇影,冷透疏衾刚欲醒。待不思量,不许孤眠不断肠。茫茫碧落,天上人间情一诺。银汉难通,稳耐风波愿始从。”

    纳兰容若这个名字,林旭却也听过,是从一本里看来的。知道此人名叫纳兰性德,字容若,所以也称纳兰容若,是清朝康熙年间很有名的一个文人,也是清词三大家之一。

    只是诗词一道,人常说唐诗宋词,所以诗以唐朝为最,词则以宋朝为佳,而后世明清两朝有名的诗词就不多了。因此纳兰容若这人林旭虽听过,也知道,甚至在那本中也看到过其几首词,但却没什么记忆深刻的。说起词来,当然还是他学过的如苏轼、辛弃疾、李清照等宋朝词人的最熟。清词对他来说,真是没几首知道的。

    不过黄宗文刚提了纳兰容若,就念了这首词,林旭一想也能猜到这首词应该正是纳兰容若的。倒是以前他对在中看到过的那几首纳兰词没什么印象,而这时黄宗文念到的这首,他在旁听来,倒是有些感觉。可能是因为黄宗文思念亡妻,所以念得特别有感情,才让他感同身受地有些体会。

    念罢顿了片刻,黄宗文抬起头来笑道:“说起纳兰容若,跟你提一件趣事。容容她母亲因为特别喜欢纳兰容若的词,所以曾说要把我们将来孩子的名字取成楚容若。这名字无论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都可以用。只是后来我退隐江湖,隐姓埋名改了名字,觉着黄容若念起来不好听,也有些不太顺,便就删了一字,给容容取名叫黄容。”

    林旭闻言,也是不禁一笑,原来黄容的原名叫楚容若。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 二十岁后再说 明月刀法
    楚容若这名字确实挺不错的,念起来也挺好听,不过换了姓改成黄容若的话,确实念起来是有些不太顺,也没有原本的楚容若好听。

    林旭心里念了两遍这两个名字后,也能自己做出来对比。只是不知道黄宗文当初改名的时候,为什么决定连姓也一起改。不过他对此也没多问,只是看着黄宗文手中的碧落剑,不由道:“既然这把剑是黄容母亲的遗物,那为什么您不直接告诉她?”

    黄宗文摇头道:“普通人谁会留把剑做遗物?说了不免会牵连出一些江湖事,所以就没说,小时候她母亲还在的时候也没说过这剑是她的,一直都是让容容把这剑当作镇宅辟邪的宝剑来看。”

    林旭想想,倒也是。不过再一想的话,却又觉着黄宗文夫妻俩也未免有些矫枉过正了,为了不让黄容牵涉进江湖中去,竟是半点相关的都不提及。就像他家里也有把剑,就是他父亲年轻时也喜欢武术,当年学过一段时买来的,只是后来没学成,就留了下来。像黄容母亲的这把剑,也可以按照类似的来解释,那就可以当作正常遗物了。

    不过他虽想到了这点,却也没提,毕竟是人家家里的事,黄宗文说出来,他可以当作个故事来听,却不宜多插嘴地插手其事。就像黄容原本的“楚容若”这个名字,他也不能随便向黄容提,只能自己当作件趣事地乐一下。

    这也算是自得其乐了,但他却没什么非分享的欲望不可,觉着自己知道也就行了。不像李飞燕,还非要把他上报纸的事说给人知道。

    顿了下后,黄宗文略有感叹地接着说道:“不过任何事,总不能瞒一辈子,该知道的总会知道。我打算等容容过了二十岁生日后,就找个机会把这些事告诉她。”

    黄容今年十九,二十岁是到明年了。说来黄容今年的生日也快到了,算来是这个月月底,正好能赶在九月开学前。

    林旭闻言也只是点了下头,没发表任何意见。

    黄宗文又顿了下,从怀里取出另一本装着透明文件袋的古籍,含笑递给林旭道:“来,这是我答应给你的《明月刀法》。”

    林旭伸手接过,也是面上一喜地道:“谢谢老师!”

    黄宗文颔了下首,道:“这本学完,你可以再找我来换。”说罢,接道:“好了,我回去了。”

    “那您慢走,晚安!”林旭闻言,连忙道别。

    黄宗文点了下头,足下一点,轻身飘然而去。

    目送黄宗文的身影远去消失在夜色中后,林旭转身拔起自己插在地上的清风剑,然后走回窗台处,拿起剑鞘收剑入鞘,接着回宿舍把剑与《明月刀法》的秘籍收好。再又出来开始练习《华拳》,练完则接着练《妙手十三式》。

    练完后,他回去洗漱一番,便上床睡觉。入睡前,重新给电子表定时了凌晨一点。

    等到凌晨一点,他准时醒来后,又接着开始正常修炼起了内功。回来后,他终于也定下了心。不过做为回来后的第一次练功,他还是比较小心,先入静了好一会儿后,方才开始运转内力行功。

    练满三个时辰,到早上七点后,他准时收功。接着穿好衣服,开门出去后,便又如往常般地先练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练完回去洗漱一番后,便锁好门,到前面去找李飞燕。

    到了李飞燕宿舍时,李飞燕也已醒来正等着他。见到他过来,两人便一起跟着出校门,到前面校门口旁的饭店去吃早饭。

    到了饭店时,就见黄容也已经在里面了,见到两人后,黄容立即笑着跟两人打招呼。两人打了饭菜后,也跟着过去与她坐一起。

    坐下后,李飞燕向黄容道:“我就知道吃早饭会遇见你,正要找你呢?”

    “找我?”黄容闻言,不禁略有些紧张地看着李飞燕,再又看了眼林旭,问道:“什么事?我没弄乱或弄丢你房里什么东西吧?”

    “不是这事,你收拾的挺好的。”李飞燕摇头笑道,“我是要跟你说件林旭的事。”说着话,她从口袋里掏出张报纸。

    林旭一见,便不禁有些摇头地哭笑不得,她竟然一大早地就来找黄容说这件事,也不知他上个报纸,她到底有什么好兴奋的,还非要找认识的人四处宣传。林旭家里人,除了妹妹林彤外,林旭要瞒着他们他去滨城的事,不能讲,她就只好找黄容讲。

    “林旭他去滨城的时候上报纸了,你看。”李飞燕展开报纸,向黄容指着报纸上林旭搂着那名女骑警纵马飞奔的照片说道。

    “咦,真的啊!”黄容凑过去一看,不禁立即惊讶道。抬头看向林旭,笑道:“你小子行啊,还跑到滨城出名去了。”说罢,又拉过报纸道:“我看看写的什么。”接着边吃边看。

    林旭无奈地看着李飞燕与黄容两人,只是低头吃饭。

    不多大会儿,黄容看完后,不禁对报导里写的当时惊险场面又惊叹了番,然后向林旭竖起大姆指,学着报纸上写的称呼他道:“林大侠,好样儿的,全靠你出手,才救下了那个良家妇女。”

    黄容这话虽是在夸他,但林旭听的却是很不对味。不过他也没多什么,只是白了她一眼,又继续低头吃饭。

    黄容瞧着他的样子笑了下,问:“你当时抱着那女骑警,是不是感觉挺美的?”

    林旭闻言,忍不住看了李飞燕一眼,记得李飞燕当时也有这么问他,不禁道:“你们怎么都当心这问题?当时的重点是抓贼,我哪儿顾得感觉别的。”

    “那这女骑警漂不漂亮?”黄容又问。

    林旭忍不住又看了李飞燕一眼,竟然又是一样的问题,怎么女人的关心点都在这儿,不禁有些没好气道:“不知道,我当时就只看了个后脑勺。”

    “哦!”黄容略带失望地点下头,又低头看向报纸道:“从照片上看,我觉着还不错,就是照的不太清楚。不过听说女骑警入选都有标准的,个个都很漂亮,这个应该也不例外。”

    “是挺漂亮的,我有这个女骑警的正面照片,待会儿吃完我带你去看。”李飞燕也加入了讨论。

    林旭闻言,则是不由惊讶地看向李飞燕道:“你哪儿弄来的这女骑警照片?”

    “网上啊!”李飞燕笑道:“网上关于女骑警的报导挺不少的,而且滨城一些网络论坛上也有不少专门有人拍的女骑警照片,全找出来对比下,就能找到了。”

    说着话,她又指向报纸上的那张照片,道:“不仅这个女骑警的正面照,这张原版的照片我也找到了,清晰度很高,我打算洗一张裱起来,这张照片的角度拍的非常好,多帅。”

    李飞燕不止会正常网络搜索,还是个黑客高手,找几张照片对她来说,实在是轻而易举,大材小用了。

    之前在滨城时,连曹一飞那帮摩托车抢匪小混混都弄到报纸上那张照片的清晰原版照,更别说李飞燕了。就算网上没有,只是报社里有存档,她也有办法破解侵入报社的电脑与内部网格。

    “多洗一张,我也想要一张。”黄容凑热闹地道。

    “行。”李飞燕答应道。

    “对了,这报纸我能不能先借走,等会儿吃完饭,我打算拿回去给我爸看看,让他也知道,他教出了一个多棒的学生,跟着一起自豪自豪。”黄容又道。

    “没问题。”李飞燕自然也是答应,她正愁不能说给更多人知道呢,现在又多了黄宗文一个。

    林旭则是不禁摇摇头,真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凑热闹的。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货物抵达 半个月后
    吃完早饭后,林旭接着回去,又是开始轮番练习各种武艺。

    接下来几日,他又回到了之前专心练武,如同闭关似的状态,每天一大半的时间,基本都是花在了练武上。

    晚上修炼内功,白天练习拳脚。现在则加上了剑法,那套《清风剑法》练熟后,他接着又开始学习起了刀法。仍是先练他自己那套相对简单的《乙组刀术图解》,学会练熟后,便开始学习黄宗文给他的那本《明月刀法》。

    同《清风剑法》一样,这本《明月刀法》他仍是先抄录了一遍。虽然他答应的黄宗文条件中是不得另行抄录,留存副本,但这是为了学习而抄录,不会外传,学完后他自己就会先把抄的副本毁去,所以对这条倒也不必非严格遵守。

    抄个副本,一是原本是古籍,很有年头了,他怕在学习时不断翻看过程中会不小心有所损伤,抄个副本就不用担心这问题;

    二是那古籍的竖排版、繁体字、没标点符号等,他作为现代人全都看的很不习惯,抄一遍的同时,也是把这些全部转换过来,学习时会更加方便;

    三则是抄一遍的同时也能加强记忆,所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抄书,是个很好的学习方法。

    没有了外界的纷扰,林旭又恢复到了规律性的生活。每天吃饭、睡觉、练功、休息……

    这几日中,关落雪与她姐姐也都没来学校寻过林旭。与关落雪的关系,两人虽没明说,但也等于是分手了。因为有她姐姐关落雨的原因,两人基本上已是完全不可能了。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没有了关落雪这个原先女朋友的牵扯,林旭也不必再遮掩对卫青衣的喜欢,装不懂她的暗示。两人基本上每天都会打一通电话联络,关系进展很快。只是终究相隔两地,没能再见到,所以关系也一直没挑明。但他们心里都清楚,电话那边,都是双方想要的。

    如此一周后,这日李飞燕收到了他们燕子门所经营的那家物流公司呼叫信息,得知他们从滨城托运的那些东西已经送达汾县县城,有一辆货车路过,会在县城停留一个小时,让李飞燕前去接收。

    李飞燕收到信息后,便叫上了林旭,两人一起开车去县城接货。

    抵达县城后,两人在对方所说的指定地点,县城外围的一座大桥桥头处见到了车牌号所指的大货车。

    那是一辆集装箱货车,车上没有任何明显的标识,也没有印刷任何字体。

    李飞燕在滨城那晚给林旭说起他们燕子门的这家物流公司时,还搞得挺神秘,故意没说名字。但现在林旭已知道了名字,这家物流公司有一个很寻常普通的名字,阳光物流。

    但这辆货车上,却没有任何带有“阳光”的字样。押车的两名工作人员,身上也只是寻常的衣服,没有统一的制服,身上也没有任何带有“阳光”的字样。就连这两个人,也长得很普通,没有任何特点。

    两人下车后,李飞燕当先过去说明了自己是接货人的身份。那两名工作人员经过确认无误后,便打开车箱门,从车上搬下来一个约有单缸洗衣机大小的木箱。

    在李飞燕确认了这确实是她所托运的货物后,那两名阳光物流的工作人员也就开车离开,从头到尾,都没什么多余的话。

    “我们托运的东西好像没这么大吧?”林旭看着这木箱的大小,却是不由道。

    李飞燕道:“里面加了些防震的填充泡沫。”

    “哦!”林旭点了下头,又问:“不打开确定一下?”

    “不用。”李飞燕摇摇头,不过顿了下,又看着他笑道:“不过你要是不确定,可以拆开看一下。”

    林旭点头道:“那就拆吧,这么大,车里也不好放。”

    说罢话,抓住木箱上面钉死的一个木板,徒手一拉,就直接硬拽了开。接着“咔咔”几下,把外面木箱拆掉,但见里面还有一层瓦棱纸箱。撕开纸箱,扒开填充泡沫,里面才是他们托运的东西。

    林旭一眼就看到他所买的那个熟悉的旅行背包,见到后不禁松了口气,这才确认没错。

    接着完全打开,但见里面还有两个小的扁长纸箱,这两个纸箱也是一大一小。大的那个打开,但见里面装的是他们所缴获的那把血滴子。小的那个里面,则是装的林旭也是缴获来的那两把甩棍。

    分别打开看后,林旭又把这两个装兵器的纸箱扣好,然后把这两个纸箱与背包一起拿上车去,就直接放到后排座位。至于那些拆开的木板、纸箱以及里面的填充泡沫,自然就是随手弃在路边没用了,估计收破烂的可能会捡走。

    装好后,两人开车回返学校。然后等晚上,两人又回了趟村,趁夜把那些东西都转移到小庙后面的千手观音殿下的那个密室内收好。

    为免这密室有可能被人像上次黄容那般意外发现,林旭把这些东西也都是挖坑压到了那石床底下。那石床约摸差不多有千斤左右,却不是一般人能随手搬挪动的。

    至于那些现金中,他坚持要给李飞燕的一百万,李飞燕也没另外取,让他一起压底下保存了。

    转移好东西后,两人自然还是回学校。

    回到学校后,林旭又是如常练武。

    如此再过一周后,便是他离开省城的半个月了,这一日,关落雨也准时前来学校找他,希望他同去省城帮忙处理杜宾的那件事。

    这是林旭之前就答应的,自然也不推拒。何况跟这杜宾的账,他自己也还有得要算,还准备送其见阎王爷呢,自然不会不理。

    不过原本说的,是要么林旭跟关落雨两人一起去,要么就只林旭独自一个人去,关落雨也不出面了。但现在关落雨来找他,却说还是三个人一起去,关落雪也一起。

    “为什么小雪也跟着一起,这种事何必带上她?”林旭不满地问。

    关落雨道:“因为我还是决定要让小雪在省城上学,我也要继续在省城上班。只要杜宾这事解决,我不认为会再有什么威胁,他有把柄在我手上,不敢乱来。另外,这事小雪也答应了。”

    “你还是死不悔改!”林旭忍不住道。

    关落雨道:“因为我根本就没改变过主意,那天我说会再仔细想想,不过是为了缓一缓你们。现在你跟小雪没任何关系了,更没理由替她决定。她的事,还是我作主。”

    林旭不禁怒瞪着她,如果她不是小雪的姐姐,他真是忍不住想抽她一巴掌。虽然他跟小雪现在不是恋人关系了,但他还是会在意她的安危,会为她考虑。反而关落雨这个姐姐,却从不站在妹妹的立场上去考虑,只会一味的以自己的意志强来,也不知道小雪这次是为什么就答应了。

    瞪了片刻后,他深吸一口气,道:“如果小雪将来出了任何事,那都是你的责任。”

    “放心,她是我妹妹,我当然会负责。”关落雨忍不住松了口气,刚才在林旭的怒瞪下,她感觉到一股如有实质的压迫感,压得她似乎要喘不过气,让她感觉到了种可怕,她咬牙强撑着才没低头躲避。

    “希望你说到做到。”林旭郑重道了句,问道:“明天几点走。”

    关落雨道:“上午十点二十的火车,我们得提前到,九点就要从村里走。”

    林旭点了下头,道:“好,明天我去接你们。”说罢,抬手指向自己这排宿舍区的月亮门处,道:“不送。”

    关落雨见状也没多说,转身就走。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再往省城
    关落雨离开后,林旭正打算要到前面去找李飞燕,不想李飞燕却先过来了,见到他后问道:“小雪姐姐找你什么事?”

    关落雨上一次来学校找林旭,却是并没到过林旭的这排宿舍,而是先到的李飞燕宿舍。所以她这回来,也仍是先到的李飞燕宿舍,结果碰到李飞燕,才被告知林旭的宿舍在这排,李飞燕也因此知道了关落雨来找林旭。此时见关落雨一走,她便就赶过来了。她虽然是第一次见关落雨,但因为她们姐妹俩长得很像,她自是一眼也能认出。

    林旭道:“我明天要再陪她们去趟省城,她姐姐还是决定要让小雪在省城上学。”

    李飞燕闻言不由道:“你那天不是她已经松口了吗?”

    林旭叹道:“是,她松口说再考虑考虑,但结果考虑完,还是不改主意。”

    “那她那天不是耍你们玩儿吗?”李飞燕不由生气道。

    林旭道:“那我们也没办法,我总不能打她一顿吧!”

    李飞燕道:“你不能打我打,我和她可没关系。”

    林旭抬手道:“算了,不值当,这次之后,我估计也不会再见她了。”

    “那你跟小雪呢?”李飞燕问。

    林旭叹口气,道:“我们就像你说的,属于在百分之九十九的初恋失败率里。”

    “没事,还有我呢,失败了正好。”李飞燕抬手拍上他肩膀道。

    林旭摇头苦笑了下,道:“明天九点,我们回村去接她们。”

    “不是。”李飞燕忽然疑惑道,“她们走她们的,为什么你还要再跟着一起去。”

    林旭道:“我去送送小雪,见她安顿好才放心。”关于杜宾的那件事,他自是不便跟李飞燕说。

    “都失败了你还这么上心?”李飞燕不禁摇头。

    林旭道:“就算不是男女朋友,我们也还是朋友。而且,她始终是我的初恋。”

    “行吧,随你!”李飞燕也不再多说,摇头叹气地离去了。

    目送李飞燕离去后,林旭便也回屋收拾好东西。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如常练完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洗漱一番后,便背着旅行包去前面找李飞燕。

    到了后,李飞燕也已是如往常般等着他。不过他们这回没再立即跟着去吃早饭,而是两人先上了停在宿舍前的车,李飞燕带着他开车出校门。

    这时是刚过上午八点,时间还早,两人自然不会这么早去。他们还是要先出去吃早饭,不过这时顺便把车也先开出去,然后吃完饭就回村接关家姐妹俩。

    坐在车上,林旭向李飞燕道:“待会儿在饭店碰到黄容,别跟她多说,免得她又多问地让人烦。”

    “嗯!”李飞燕点头答应。

    将车开出校门,他们下车进了饭店后,果然在里面碰到了黄容,除了黄容外,却是还有郭静。郭静也已经来了五、六天了,算上今天的话,正好是第六天。

    两人进来后,双方互相打了招呼,便又坐在一起吃早饭。吃饭期间,李飞燕果然什么都没说。吃完出来后,当黄容和郭静看见她的车后,她也只说是跟林旭回趟村里,黄容倒也没多起疑。李飞燕说的也算实话,他们确实是先回趟村里。

    回村之后,林旭让李飞燕把他先放到村中通往柏油马路的村口,然后让李飞燕再去接关家姐妹俩。

    他不跟着一起去,是怕姐妹俩的父母见他一男的也跟着一起,多疑多问。反正他现在跟关落雪也结束了,没必要结束后又再让她们父母知道,或看出什么端倪。

    李飞燕去了没多久,就接了关家姐妹俩回到村口。

    停下车后,林旭与车内的关落雪隔窗相望,两人的目光都有些复杂。两人自从回来后,却是这半个月都没再见过。这时再见,都颇多心绪。

    不过半个月没见,关落雪看上去却是更加消瘦了些,脸上也有些憔悴,显然这半个月并不好过。林旭则是一如往常,甚至因为这半个月专心练功,功力有所增长,显得更加精神了。这般看上去,倒像是他单方面甩了她似的。但事实上,两人谁也没甩谁,全是关落雨这个第三者害的。

    两人凝望片刻后,关落雪向他露出微微一笑。

    林旭看得有些心疼,但也不知该说什么,只是默然开门上车。

    等他上车后,李飞燕便一脚油门,直趋县城。路上四人也都没说什么话,送了他们三人到火车站,李飞燕与林旭道别后,开车离去。

    目送李飞燕开车离去后,关落雨向林旭与妹妹道:“你们等着,我去买票。”说罢,便转身先走进售票厅去了。

    汾县县城的火车站挺小,而这时售票厅里却挤了不少人,两人见状,便也没跟进去,就在售票厅外等着。

    看到关落雨进去后,林旭转头向关落雪道:“你最近还好吗?”

    关落雪笑了下,摇摇头,道:“不好。”

    林旭不禁又有些心疼,但却又不知怎么安慰,顿了下,问道:“你怎么又同意去省城了?”

    关落雪轻叹了声,道:“我要学会适应以后没有你的生活。要是还在武乡中学,每天都见你,我可能会更难受。”

    林旭闻言,不知该说什么,也只是跟着叹了口气。

    “没事,等我适应了,会好的。”关落雪又接着道。

    林旭道:“以后要是遇到什么事,记得打电话给我,我还是会帮你的。”

    关落雪闻言,却是摇头道:“我以后要学着靠自己解决。”

    林旭道:“如果你解决不了的,还是要记着,无论如何,我会帮你。”

    “要是你也帮不了我呢?”关落雨感叹地道,“就像现在,你就没法帮我,只能靠我自己去想通,或是慢慢忘记不去想。”

    林旭又不知该说什么了,只能是沉默以对。

    再等了没多大会儿后,关落雨买好了票出来,三人接着转往候车厅等候火车到站。

    进去等了二十分钟左右后,便开始了他们这趟列车的检票。

    检完票上了车,选择座位时,关落雪却是又选择了跟林旭并坐一排,并且在坐下后,很自然地又依靠到了林旭身上。

    关落雨瞧着,也只能是干瞪眼生气,没法多做什么。

    由汾县前往省城,也仍是五个小时左右的车程。半路上,关落雪又是犯困地枕在林旭腿上睡了一觉。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赴会 伏兵
    下午三点三十二分,火车抵达了省城火车站。

    因为关落雨原本租的房子暂不能住,所以出了火车站后,三人仍是先找宾馆投宿。这回也没选别的,仍是选了上次那家。

    入住后休息了一会儿后,关落雨过来找林旭商量,“我打算下午五点就约杜宾见面交钱,地点就选在我们原来小区对面的那个公园,那里平常人挺多的,你觉着怎么样?”

    林旭道:“随你,我无所谓,哪儿都行。”

    关落雨见他无所谓的样子,不由气道:“你能不能认真点儿对待,这事很重要。杜宾一定不会心甘情愿掏钱,到时候肯定会打什么歪主意,玩点儿花样。”

    林旭很自信地道:“不管他玩儿什么花样,打不过我,都没用。”

    “那万一他弄到枪呢?”关落雨道,“我知道他有个警察朋友,而且还是个什么小头头,平常关系挺好的。他要是托这朋友弄把枪,你再厉害,还能挡得住枪子儿吗?”

    林旭道:“枪子儿要打到人才管用,打不着人,也就是块儿废铁。在我面前,他不会有开枪的机会。”

    “看把你能耐的,你咋不上天!”关落雨忍不住道。

    “我上过。”林旭道。坐飞机可也算上天,他还上了不止一次。

    关落雨闻言,简直无语了。顿了下,她道:“反正这二十万有一半是小雪的,你自己看着办吧!”

    “你真肯分一半给小雪?”林旭可不信她有这么公正无私。

    “当然。”关落雨道:“等她长大了我就给她,现在我先替她存起来保管。”

    “说白了还不是不给。”林旭撇嘴道。

    “那二十万到手后,我分两万给你,就请你认真点行不行?”关落雨道。

    林旭闻言,不由冷笑,“抱歉,我没兴趣。”

    关落雨一咬牙,道:“那三万。”

    林旭道:“你全给我,我也没兴趣。我说了,这事我是为了小雪才出面的,可不是为了你。怎么做,我自己有分寸,不用你教我。”说罢,抬手指向门口,“好了,请吧,我要休息了。等出发的时候,再过来叫我。”

    关落雨哼了一声,道:“你有分寸最好,千万别搞砸了!”说罢,转身开门离去。

    林旭忍不住在背后摇了摇头,对她的人品再降低了一个层次。

    躺靠在床上,他又拿起自己那本接着看了起来。渐渐看进去入迷后,也不觉时间流逝。只觉过了没多久,房门又再次敲响。听到声音抬腕看了下时间,但见已是下午四点半了。

    夹上书签合上书,起身过去打开房门,但见外面正是关落雨。见到他,道:“走吧,时间到了,我们赶过去,也就差不多五点。”

    “那走吧!”林旭换好鞋,拿好钥匙、钱包等出门,然后返身把门锁好。

    关落雨接着转身走到隔壁房间,打开房门向里面的妹妹道:“我跟林旭去见杜宾拿钱,你把门锁好,不是我们回来,谁都别开。”

    “嗯!”关落雨应了一声,看向林旭,道:“你们当心点儿!”

    说罢后,她起身过来,然后等林旭与关落雨离开后,她把门关上反锁住。关落雨这次把她一起跟着再带来省城也就算了,这件带有危险性的事,自然不会再带着她。

    林旭与关落雨下楼出了宾馆后,直接拦了辆出租车到关落雨原来住的龙湖景苑小区。小区对面就是那座公园,这边也可以直接进去。

    到了龙湖景苑门口下车后,一下车不久,林旭立即就隐隐感到了某处有种窥探感,好像被人盯上了。不过一时间,他却也没法准确察觉判断出这窥探感传来的具体方位,只是有种被人盯上了的感觉。

    与关落雨一起走进对面公园后,这被窥探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而且似乎已不止一处,多了好几处。

    林旭当下不动声色,暗暗以眼角余光留意,已是发现了周边近处好几个盯梢者。不过他察觉到后,一时也没立即有所行动,眼下正主都还没见到,这些眼线也就暂不考虑。不然先动眼钱,很可能会打草惊蛇,把正主吓跑了。

    他察觉到这些盯梢的后,也并没立即说给关落雨知道,因为给她说了,也不会有什么帮助,多说无益,她多半儿只会惊慌。

    这座公园周围,除了龙湖景苑外,还有好几个居民住宅小区,再加上公园风景也优美,因此确实如关落雨所说,平常时候,这里也有不少人。尤其现在正是夏季,也有更多人选择来公园纳凉。

    这里绿柳成荫,湖水清凉,还有鸟语花香,诸多景点,要热闹人也不少,可比在家里吹空调惬意多了,也更加健康。

    关落雨所选的位置,是湖边深处一角,一片绿柳成荫下,放着的几张石桌与石墩。这里因在湖边深处,所以较为偏僻一些,而且就几个石头墩子,没什么多余景色,平常也少有人来。但周围不远的地方,就可以见来来往往的游人,关键时候呼喊一声,也可以找人帮忙。

    关落雨因为以前就住对面小区,平常也经常有到这公园游玩,所以对这里很熟悉。除了她一个人,或跟朋友外,有时杜宾也会陪她一起来逛逛。不过现在想想杜宾以前假装的温柔嘴脸,她却只觉恶心。

    两人到了这湖边一角的时候,就见那杜宾已经是提前先到了,正坐在一个石墩上,而他面前的石桌上放置着一个黑色手提皮箱,应该是装的钱。他那天被林旭踩断的右手胳膊上还打着石膏,吊在颈间,看起来还没完好。也是,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他这属于更严重的骨折,可不是短短半个月就能好利索的。

    但见柳树下的那几张石桌处,这时就只有杜宾一个人坐着,他看起来似乎也就是一个人来的。但林旭清楚,他周边其实还暗中伏了很多人,只是没公然露面站在他身边。

    只是,林旭能察觉注意到的,对关落雨来说,却是发现不了了。那些周边埋伏的人,还是很有些专业素养,露面的都是假装成各色行人游客,没露面的,也都藏得很好。

    所以眼见明面上杜宾只有一个人来,关落雨不由惊讶道:“他就一个人?”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警察 真的假的?
    “我是不信他一个人就敢来?肯定耍什么花样儿,是不是周围还有很多人藏着?”关落雨惊讶了下后,便随即摇头说道。不得不说,她虽然没有林旭这种练武人的直觉与敏锐观察力,但基于对杜宾的了解,却是做出了很精准的推测与判断。

    说话间,她也立即四下转头察看,以判断哪里有藏着人,或是周围这些人中,哪些是杜宾的人在装的。只是她的观察力却实在乏善可陈,看了一圈,仍是发现不了。

    林旭闻言,不禁略微惊讶地瞧了关落雨一眼,但是却并不给她指点哪里藏着人或哪些人是伪装的,只是大步上前,向杜宾走去,不在意地道:“管他一个人还是藏着人,只要他带了钱来就行!”

    “哎,你等下!”关落雨见他就这么冒然上前,连忙伸手拉他,只是哪里能拉住,反而被他带得也跟着往前走去。

    走到近前,林旭直接向杜宾问道:“钱准备好了?”

    杜宾咬牙暗恨地看了这踩断他手臂的少年一眼,坐在石墩上没起身,道:“准备好了。”

    林旭目光瞧向石桌上的那个黑色手提箱,道:“打开看看。”

    杜宾闻言,单手打开,然后调转箱子面向他们,但见里面铺着一叠叠整齐的百元大钞。

    林旭现在也算是见过大钱的人了,瞧了一眼,粗略以钞票体积估算了下,便觉着二十万大体不差。但这钱不是他收,所以他接着还是转头向关落雨道:“你点点!”

    关落雨却是还并没见过这么多钱一下铺在眼前,金钱的冲击力,让她不禁一时瞧得呆了下,慢了片刻方才回过神儿地点头道:“哦!”

    只是她“哦”字的话音还未落,旁边不远处的行人游客中忽然有人大声喊道:“别动,警察!”

    然后立即几个人就从人群中冲了过来,同时那几株柳树后面的一座假山后,也立即冲出几个穿警服的警察。而这些无论便衣还是穿警服的警察手中,全都各举着枪,过来后立即全指向林旭与关落雨,把他们团团包围住了。林旭眼角略扫了下,但见是总共约摸十个。

    “啊!”

    一听有人喊警察,关落雨便立即吓得惊呼了一声,再见有人举着枪过来,立即吓得举起了手,惊慌失措,面无人色,动也不敢动,而身体却在害怕中忍不住发抖。

    林旭见状,却还是十分冷静,只是也不禁惊讶了下。因为他虽然早就发现了周边有人监视埋伏,但是却也没想到监视埋伏的竟然会是警察,怪不得假扮起游人来都显得训练有素,很有些专业性,竟然还真是专业的。

    只是按他所想,杜宾对这种事应该无论如何不会选择报警,因为一旦报警的话,他自己的事也会暴露,岂不是落个两败俱伤,而且真判的话,也是他的罪更重。

    却没想到,杜宾竟然真的会报警。或者,也未必是真的,很可能这些是他找人装的假警察;又或是他跟几个真警察勾结,以假出警来帮他,其实根本没有立案侦查。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在警察局完全没有,这几个警察是借着警察的份身在接私活儿,以公谋私。

    结合之前关落雨说过的杜宾有一个关系挺好的警察朋友,这种可能性很可能成立。只是之前关落雨也就猜杜宾可能会利用这个警察朋友搞把枪,却没想到人家搞的更大,直接来个“出警办案”,人和枪都拉来了,扯着大旗作虎皮。

    不过具体如何,林旭还不能做出更准确的判断。但看到杜宾这时面露得意之色,而且跟当中为首的一个警察眉来眼去交换眼色,林旭就知道自己猜得应该八九不离十,反正他是不信以杜宾自己的问题,敢真报警。

    “有群众举报说你们这里有人进行敲诈勒索,麻烦跟我们回去一趟进行协助调查。”

    那为首的三十来岁警察与杜宾交换过眼色后,立即向林旭与关落雨两人说道,说话间,另一只手拿出了手铐。

    “这下好了,现在怎么办?说叫你认真当心点儿,你偏不当回事,现在你上个天给看看!”关落雨见状,忍不住带了些哭声地向林旭低声抱怨道。

    林旭见状,微微一笑,抬手往下压压,给了她个放心的手势,然后向那为首的警察道:“你们是真的警察吗?麻烦先出示下证件。”

    “我操,这小子还敢怀疑我们是假的,别给我嬉皮笑脸的,先举起手来!”旁边一个警察闻言,先忍不住地道。说着话,又拿枪往林旭眼前对了对。

    林旭却全不在意被枪指着,仍是垂着手道:“你们不出示证件,我怎么知道你们是真的假的。报纸上可报道过好多起有人假扮警察,进行敲诈勒索的事。”他原封不动地把“敲诈勒索”的罪名还了回去。

    “我开一枪你就知道是真的假的了,假警察能有真枪?”旁边那警察性子有些火爆,又是忍不住怒声道。

    “小峰!”那为首的警察喝止了这叫小峰的警察一声,然后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封皮的证件打开,举在林旭眼前道:“这是我的证件,请查看吧!”

    林旭见状看去,但见这警察证上面是一个警徽,下面是个形似身份证的这人照片、姓名、年龄、民族、部门编制等信息,这人证件上的名字叫吴海林。

    随便看了几眼后,林旭道:“你弄个假证就跟我装真的啊!”

    “这怎么是假的,这明明是真的!”那吴海林闻言连忙辨道。

    “我说假的就是假的,你当我没见过想唬我啊!”林旭道:“你们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不然我真报警了。等真警察来了,谁是真谁是假就清楚了。”

    “你这小子胡搅蛮缠!”那吴海林收起自己证件,气道:“我带你回警局,你就知道我是不是真的了?来人,给我铐上。”

    “你个假警察还想抓人!”林旭立即转头冲那边聚过来看热闹的人多处大声喊道:“来人啊,有人装假警察抓人骗钱了,大伙儿有好心的快去报个警!”

    “乱叫什么你,我们是真的!”旁边那个叫小峰的警察闻言又是大怒,立即挥起手中的枪向林旭额头砸去。

    林旭岂会被他砸到,探手一抓,便抓住了这叫小峰的警察手腕,然后一把将其拉到身前挡住作盾牌,同时手上一使劲,“喀喇”声响中已将其腕关节卸掉脱臼。

    其吃痛之下,手中手枪掉落,林旭已一把劈手夺过,然后拿枪对准这小峰的太阳穴,向那为首警察喝道:“别动!”

    他动作极快,这几下干净利落,行云流水,周围的警察全都没反应过来。直到他夺过了枪,对准这小峰的太阳穴,他们才反应过来地大惊换色,那吴海林连忙喝道:“你干什么,把枪放下,你这是袭警!”

    “打你个假警察也叫袭警?我这是为民除害。这枪说不定也是假的,我开一枪试试!”林旭说着,便作势要开枪。

    那吴海林立即慌乱地大叫,“别开,别开,是真枪,千万别开!”

    “是吗?”林旭笑道:“既然是真的,那都给我退开,别逼我真开枪。”

    吴海林见状犹豫了下,皱眉挥手向周围的同事道:“先往后退。”

    “你干什么?”关落雨在旁边见到林旭竟然动手袭警抓了警察,已是不由完全慌了神,凑过来在他耳边道:“这些警察是真的,那个人就是杜宾的那个警察朋友,我见过。”

    林旭低声喝道:“我说他们是假的,他们就是假的。想离开,就听我的,别跟我在这儿废话。”说罢一顿,道:“现在,先把钱拿上。”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 冷静逃脱 做给你看
    关落雨闻言犹豫了下,随即咬了咬牙,过去把石桌上装钱的手提箱合上提起。

    “关落雨你干什么,给我放下,现在还想拿钱,你疯了,想坐牢啊!”杜宾见关落雨拿钱,面色有些发急地向她吼道。

    林旭道:“别理他。”

    关落雨瞧着杜宾,忽然又是一咬牙,一步跨过去,挥手向他脸上“啪”地甩了一巴掌,骂道:“你个混蛋,人渣,你才要等着坐牢,我回头就把那录相带交给真警察。”

    “别,别,咱们有事好好谈,慢慢谈,别这样!”杜宾没料到关落雨竟会忽然过来打他,再加上又一只胳膊受伤吊着,完全没反应过来。被打了一巴掌后,他不禁一怒,但一听关落雨的话,却是又不禁面色一变地放低姿态。说罢,他又过去向那个吴海林低声道:“海林,你看今天这事是不是就算了,现在也拿不下他们?”

    “这怎么算,那小子现在还抓着我的人呢?”吴海林怒道:“你算我也不能算,再说他硬指我们是假警察,跟人乱吼,待会儿有人报了警再来一拨,还指不定怎么乱呢,今天这事我都不好交待。”

    “那怎么办?”杜宾一时没主意地问。

    “你让他先把人放了,一切好商量!”吴海林道。

    杜宾闻言,又立即向关落雨道:“小雨,你让那个,那个谁先把人放了,再这样下去可就搞大了,这是袭警,放了人一切好商量。”

    他却是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林旭的名字。只知道是关落雪的男朋友,可那天关家姐妹俩当着他面却都一直没怎么称呼过林旭名字。

    “别听他的,跟我走。”林旭立即向关落雨道,说罢扯着怀中那叫小峰的警察往柳树后面的假山退去,又用枪再顶了顶他太阳穴,向那吴海林喝道:“别跟过来,保持十步以上!”

    到这一步了,关落雨也只能选择相信他,立即提着手提箱随他往假山后面退去。

    退到假山后面处,林旭迅速转后扫了一眼,看清楚地形后。转回头来,向那边围观的人群又大声喊道:“假警察开枪杀人了!”

    话音一落,便是立即掉转枪头,“砰砰砰”地对准那几个警察脚下地面上各开了一枪。开完他随手把枪一扔,再把身前那叫小峰的警察往前一推,便转身一把抱住关落雨,道:“走!”

    话音一落,关落雨立即觉得身体失重,腾空而起,忍不住吓得惊叫一声,连忙搂紧身旁的林旭。紧接着就觉两人起起落落,耳边风声呼啸,移动的速度很快。

    等到她终于定下神,觉着敢睁开眼时,却发觉两人已停住不动。她睁眼一瞧,就见已是从另一个方向出了公园,正在公园外的一条马路边上。也不知道怎么这么快就出了公园,好像做梦似的。再看后面,也并没有那些吴海林为首的警察追来,只能隐隐听到后面还是一片骚乱,远处有警车的鸣笛声响起。

    当林旭方才开枪时,以吴海林为首的那几警察都是不禁吓了一跳地连忙或退后或伏身或闪开地躲避,乱作一团。

    国内的警察执勤时开枪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即便他们是做警察的,并且有佩枪,却是也基本从没开过几枪,更别说是冲着人开了。所以刚开林旭挟持住那个叫小峰的警察时,谁都不敢乱开枪,甚至有几个连枪的保险都没打开。再等到林旭开枪,他们想还击时,那个叫小峰的警察却是被当作盾牌地挡在前面,他们也打不着。等到枪声响完追过去后,则发现早已不见了那两人身影。

    而后面那些看热闹的围观群众听到林旭喊“假警察开枪杀人”,再又听到枪响,立即便是乱作一片地四处哄散。闹哄哄地一时到处都是人,更是让他们难以发现林旭两人的踪迹了。而等再想四下搜寻追赶时,已有热心群众报了警的另一拨警察赶到,被群众指责他们是假警察,立即先围上来缴械。当下好一通,才好不容易地解释清楚。而到这时候,也什么都晚了。

    出了公园,林旭立即抬手拦了辆出租车,拉着关落雨上车。但他并没让司机直接开往火车站附近他们下榻的宾馆,而是让司机到离得最近的一个商场。

    “这时候你还有心思购物啊?”关落雨闻言,忍不住凑到他耳边低声怨道。

    “不是购物,是换装。”林旭转头低声道:“一般人找人时,都是先看衣服,不是先看脸。身体目标更大,衣服也更有辨识性。只要把我们现在身上穿的衣服立即换了,就可以减小被发现的几率。这不是你们女人常爱说的一句话吗,换一身衣服就像换一个人。”

    “哦!”关落雨闻言,恍然而悟地点了点头。

    她现在还是很紧张,心跳得飞快,身子却发软无力,整个人几乎全靠在林旭身上。不过这个时候,两人也都不是很在意这个就是了,也一时有些顾忌不到。

    “那接下去怎么办?我们要不要立即离开省城?”顿了下,关落雨接着问。

    “当然。”林旭点头,“离开最好,最好永远别回来。不然哪天被那几个警察在路上撞见,可就糟糕了。”

    关落雨闻言点了下头,但转瞬又回过味儿来地瞪着林旭道:“你刚才是不是故意的?带着我故意袭警,好让我们以后都没法再在省城安身?”

    林旭道:“是故意的又怎么样?就像你那天晚上,不也是故意陷害我?咱们一报还一报。”

    “你……”关落雨抬手怒气汹汹地指着他,却又拿他没办法。顿了下,又问:“所以,你早知道那些人是警察了?”

    林旭道:“不,他们出声喊了我才知道。而且看了那个吴海林的证件后,我才确定他们真的是警察。”

    “既然你知道他证件是真的,为什么硬说是假的?”关落雨又不解地问。

    林旭道:“我就是故意混淆是非,制造混乱。而且,万一不小心失手被抓了。明知故犯地袭警,和真的当作不知道地认为是在打假警察,那也是两个概念,完全轻重不一的罪。”

    “你一下就想那么多了?”关落雨又忍不住惊讶道。

    林旭点头道:“嗯,任何事我都爱先往最坏的结果去想,做任何事都要给自己留条退路。”

    “那你怎么不给我留退路?”

    “你怎么没有退路,回村里难道不是退路?”

    “对我来说不是。”关落雨道:“我就是想要留在大城市发展,这难道就有错吗?你个小坏蛋,绝我后路!”

    她恨恨瞪着林旭,说罢话,却又忽然揪着林旭衣服亲了下去。

    “你干吗?”林旭眼疾手快地抬手挡住她嘴,这回身体状态完好,可没让她再强吻得逞。

    “干吗你看不出来?”关落雨抬手想要拉下林旭的手,却哪里拉得动,不由目带怨意地恨恨放弃。

    她嘴上虽骂林旭小坏蛋,但刚才的那种情况下,却也着实佩服林旭的聪明、机智、冷静、果断、身手……,竟然在那么危险与复杂的局面下,带着她轻易脱身。

    哪个女人不爱慕英雄,所以她虽恨林旭,但这时的心里对他却也是又爱又恨,再加上又处于紧张激动之下,两人又有过了亲密的接触,一时冲动之下,便又被感性情绪冲昏了头脑与理智。

    “小雪又不在这里,你做给谁看。再说,我们都已经被你整分手了,你还想怎么样?”林旭却是不明白关落雨这时的心理情况与变化。

    “我做给你看!”关落雨恨恨骂了一句,扭过了头去。

    林旭闻言,却不明白她什么意思,想了想,也懒得理会。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 被耍了 我给你二十万
    出租车很快就开到了附近的一座商场,付过车费后,两人迅速下车进入商场买衣服。

    本来女人买衣服,都是挑来挑去比较麻烦废时间的,不过关落雨这时却也分得清轻重,并没在挑衣服上浪费时间,瞧了件顺眼合身的就立即去更衣间里换衣服。至于林旭就更加简单,随手拿了件瞧着合身的就去换了。换好衣服掏钱付账时,关落雨也没怎么在讨价还价上浪费时间,只砍了一次价稍微便宜了些就付账走人。

    一来她知道这时候的轻重,不应该在这上面浪费时间;二来也是觉着二十万到手,有钱了,不必太节省,稍微挥霍了些。

    买好各换了一身衣服,把原先的旧衣服装好提上,两人又迅速从商场的另一面出口离开。然后再在这边拦了辆出租车,回火车站附近他们下榻的宾馆。

    这回再上了出租车后,关落雨总算稍松了口气,没那么紧张了。不过她自己并不敢完全确认,还是转头看向林旭,低声问道:“这回应该彻底甩脱他们了吧?”

    林旭老神在在地靠在椅背里,道:“放心,从我们出了公园,就已经甩脱了。现在做这些,不过是为了以防万一,更加保险。”

    “那就好!”关落雨闻言,又再松了口气,然后打开手上一直提着的手提箱,打算现在数一数这箱里的钱够不够。

    之前在公园,她刚打算要数时警察就出现了,后来便跟着林旭一路紧张地脱身逃跑,所以也一直没时间点。直到现在觉着彻底逃脱,她才放松下来地打算点点,数一下收获的成果。

    半打开皮箱,她以箱盖遮掩着前面司机后视镜里的目光,立即拿起一叠钱来要数。只是一拿起钱,瞧到这叠钱下面的东西时,她立即不由面色一变,十分难看地骂道:“杜宾这混蛋,竟然骗我们!”

    林旭虽然并不在意这皮箱里的二十万,但就在旁边坐着,关落雨打开皮箱要数钱时,他自然也是有留意到。这时就见她拿起的那一叠钱,只有上面几张是真钱作个样子,而下面却全是以废旧报纸裁剪出的与百元大钞大小相等的废纸冒充。而这一层下面的那一叠,因为有上面的遮挡,干脆连夹几张真钱作样子都没有,全部都是废纸充当。

    瞧到这一幕,林旭也不禁有些面色一怔地没想到。不过再想想,杜宾既然叫了他那个警察朋友吴海林帮忙耍手段,认为有吴海林出手就能搞定,自然也是不必真准备二十万带来。所以在这箱钱里弄虚作假地玩个花样儿,虽是意料之外,却也是情理之中的。

    只是之前他们还没来得及点,吴海林那帮警察就出现,后来要脱身时也顾不得点,直接让关落雨拿了箱子就走,所以直到现在关落雨要点时才发现是作假。

    关落雨接下来又面色铁青地立即把剩下的那几叠钱全都翻了遍,不出意外地发现,剩下的也全都是一样弄虚作假,都只是在上面夹几张真钞装个样子。每叠夹的不多不少,都只是五张。

    这箱子里本来是竖排横放着两排钱,每排五叠,上面这一层总共十叠。以通常大量现金点取时一万一叠捆扎来计算,上面一层十万,下面一层十万,刚好是二十万。但这时除了上面一层每叠夹了五张装样子外,剩下的全是废纸充当。而这上面每叠五张,加起来总共也就才五千,只有二十万的四十分之一,弄虚作假的也是够可以。

    不过这还算好的了,没给他们只夹一张。不过只夹一张的话,却是也太容易穿帮,很容易看穿。

    “这个混蛋!”关落雨不禁恨得咬牙切齿,又是低声骂道。

    林旭不在意这二十万,她却是很在意。而且感觉这般出生入死一番,要真是二十万到手了,那也算值。可现在只有五千,原先二十万的四十分之一,她就觉得非常不值了。

    林旭看着她的样子,道:“我给你个提议怎么样?”

    “你说。”关落雨转头看着他道。

    林旭道:“我给你二十万,你答应让小雪回来继续上学,你觉着怎么样?”

    虽然他现在带着关落雨公然“袭警”,算是已绝了关落雨在省城的后路,以后没法再安心在省城待下去了。但大城市又不止他们这省城晋阳一个,多的是。所以关落雨真要有心非把关落雪带出去上学,还是能够办到。现在他跟小雪的关系,也不说别的了,可只是为了小雪在外地人生地不熟下有可能出现的人身安全问题,他就觉着还是让小雪继续回来上武乡中学才最保险。而且武乡中学有他在,也可以在她身边照顾到她。

    “你哪儿来的二十万?”关落雨闻言,不信地惊讶道。

    “这你就别管了。”林旭道。

    关落雨盯着他想了下,忽然恍然地道:“是了,你有个有钱的干姐姐吗!那个燕菲菲听说是富家千金,很有钱。”说罢一顿,带着嘲讽地道:“说我靠男人,你还不是在靠女人!”

    林旭面上不悦地盯着她,有些生怒地压低声音道:“你觉着以我的本事会弄不来二十万?我随便去抢间银行,别说二十万,二百万、二千万也给你弄来了,只看我愿不愿意做。”

    关落雨闻言不由一惊,不过再想想林旭的本事,她知道他这不是说大话。以他的本领,要想弄钱,确实是不在话下,别说抢银行,抢点儿别的也能很快弄到,就看他愿不愿意。确实不是她想的那样,他只要靠自己就够了。

    不过虽明白自己刚才想错了,她却也没道歉,只是顿了下,道:“我不要你的钱,我想做什么,不用你管。你再有钱,也跟我们姐妹俩没关系。你别以为我爱钱,就能用钱买到我的一切,我不是你想的那种女人。”

    “是吗?”林旭却是一脸不信地瞧着她,“不过你是什么样儿的人也都跟我没关系,我只是不想让你将来把小雪也带到歪路上去,不想让她跟着你。”

    关落雨目光不让地怒瞪着他,道:“我妹妹的前途不用你操心,我将来会把她带得很好,你等着瞧!”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关落雨的办法
    一  “我要杜宾的钱,是因为这是我们姐妹俩应得的赔偿。”

    关落雨停了下后,又解释了句。不过林旭这回只是看了她一眼,却没再回话,引得关落雨又是不禁瞪他一眼,然后低头开始整理起了皮箱内的钱。

    虽然箱子内真钱只有五千,剩下的全都是废旧报纸填充,但五千也是钱。而且五千块钱对关落雨来说,也已经算是挺不少了,她目前个人的全部积蓄,也就差不多才只这个数。现在五千入手,这几乎是加了一倍。只是五千相对于原本的二十万,就太少了而已。

    将上面那层每捆钱上所放的五张真钞全部收起整好,再又数了一遍没错后,她直接将这五千装入自己随身背着的一个女士斜背包内,也不在箱子里装了。五千装这么大个箱子,实在不成比例。而且看着那一箱子的废报纸,也是生气。

    装好之后,她把箱子重新扣好随手放在脚下。然后转头看了眼林旭,又忍不住问:“你说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现在又要我管了?”林旭闻言,把头从望向车窗外转回来,脸上带着嘲讽地问。

    看着他这可恶的嘲讽脸,关落雨不禁恼羞成怒地气道:“不需要,我自己想办法?”说完话,又是瞪他一眼,也将头扭过去望向窗外。

    林旭见状,不在意地笑笑,也是又再扭头望向窗外,两人来了个后脑勺对后脑勺。

    不过关落雨接下来除了望着车窗之外,一边却还真的皱眉苦思冥想地思忖起了应对的办法。

    等到出租车到达他们下榻的宾馆,付了车费下车后,关落雨忽然略带些得意地向林旭道:“我想到办法了。”

    “什么办法?”林旭闻言,随口问道。

    关落雨道:“我不打算再跟杜宾当面交接要现金了,我这回让他直接银行转账,这样不需要见面,就没什么危险了。之前我是嫌银行转账太慢,需要两三天,而且怕他会拿银行系统问题一直推托。另外我以前听一个同学说过,说是银行个人账户的当日累计交易一旦达到二十万,就会引起银行的注意,怀疑你可能是洗钱什么的。但现在事情成了这样,我也就顾不得了,大不了让杜宾隔开日子分两次转,每次十万,应该就不会有什么事。”

    林旭闻言,不禁有些惊讶地瞧了关落雨一眼。却是没想到,连她也听说过银行个人账户的当日累计交易最好不要达到或超过二十万这条警戒线这点。而如果不是合法收入的话,更是需要警戒这点。倒是前面那个嫌银行转账慢,怕出问题这条,他之前却也有猜到过。

    现在这个年代的银行转账,可还做不到实时到账。尤其跨行汇款转账,更慢些。能在24小时内到账的,就算快的了。一般三天内到账,这算是正常时限。关落雨之前确实是不耐这种等待,而且也怕银行转账出问题,还是觉着真金白银地一箱现金交到手里更放心。

    另外,也就是银行个人账户的二十万警戒线那点。不过这点在她原本的考虑中,算是次要的。毕竟就算惹了银行注意,也只是初步怀疑,并不会立即就判定她有问题。何况让杜宾隔开日子分两次转,应该也就注意不到。

    “要是他不转呢?”林旭问。

    他知道关落雨的目的是为了要钱,不到不得已,是绝不会把杜宾承认自己犯罪的录相带交给警察的。但如果杜宾也猜到了这点,就是不给地与关落雨僵持,不能当面谈话对峙,也就少了些威胁力。

    他当然有办法可以逼杜宾直接交出钱来,就算杜宾不想给,他也可以自己取。但他不会把自己的办法说出来,也不会再这么轻易帮关落雨,除非关落雨答应他的条件,让小雪继续留在村里,不再把小雪随便带出去。

    “我会有办法逼他的。”关落雨脸上带些狠意地点头道。说罢话,她直接转身到路边不远的一个电话亭打电话,并在路过路边一个垃圾桶时,恨恨地把手里那个只剩装着一箱废纸的皮箱丢进垃圾桶内。

    林旭就留在宾馆门口处,没跟过去。不过那个电话亭离得不远,也就十来步外,以他的耳力,稍留意下,还是能清楚听到关落雨在电话里说什么。让他意外的是,他本以为关落雨这个电话是打给杜宾或呼杜宾的,但没想到关落雨却是打了个城内快递公司的电话,让快递公司派名快递员过来收件。

    这就让他一时想不通,不明白关落雨好好的,为什么想要忽然发快递。不过转瞬一想,他却是又大概猜到,应该是关落雨打算给杜宾寄个什么东西做威胁,或者就是直接寄那盘录相带。这半个月来,关落雨想必也没闲着,应该有把录相带多复刻了几盘,这样才更保险。

    打完电话回来,关落雨向林旭道:“这半个月,我已经找人把那盘录相带多复制了几盘,我刚才叫了个快递公司,打算把录相带往杜宾家里寄一盘,让他父母也知道这事,就不信他还不给钱。就算他不给,我想他爸也能知道轻重会逼着他给。要是这样还不给,我下一步就再寄一盘到他工作的单位去,总会逼他就范的。”

    林旭闻言,点了下头,倒是跟他猜的差不多。有差别的地方,就是他没猜到关落雨是打算直接给杜宾父母寄一盘。不得不说,这算是不见面情况下很不错也很有力度的一个威胁方式。这一路上,倒还真让她想出了办法。

    “怎么样?觉着我的办法怎么样?”看到林旭点头,关落雨又是不禁带些得意与卖弄地问。

    “还行吧!”林旭可不会给她高评价,随口道了句,转身先走进宾馆门口。

    “我不需要你一样能行,你等着看吧!”关落雨转身跟上,在林旭身边道。林旭见状,只是笑笑,没再说话。

    上楼回到他们房间门口,两人仍是先到关落雨姐妹俩住的那间。

    “小雪,是我,我们回来了!”关落雨伸手敲门后,向里面说道,证明自己身份。

    不过里面关落雪闻言后,却还是先小心开了条门缝察看,待看清楚,确认外面是他们后,这才打门房门。但打开后,她注意到两人身上与之前离去时不同,全部换过的衣服,不禁面色一变,惊讶怀疑地看着两人道:“你们俩又干什么去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 选择不跟 分别在即
    一  两人孤男寡女地一起出去两个小时左右,等回来时全都从头到脚地换了一身衣服,而这两人又有过“前车之鉴”,实在是让关落雪初看之下,很难不想歪地又生误会。

    “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千万别误会。”关落雨见状,不等林旭开口,便连忙先解释,“事情是这样的……”

    她这回不需要妹妹误会,也不想再让妹妹误会。当下从头到尾地把两人去见杜宾的事情经过,跟妹妹讲述了一遍。讲完后,她道:“现在我们不能再在省城多留了,你立马收拾东西,收拾好等快递员过来我发完快递后,我们就立即再到火车站坐火车离开。”

    听姐姐讲完事情经过后,关落雪立即不再怀疑两人,可听到这事有警察插手,并且林旭还带着姐姐有“袭了警”后,她又是不免转为担心与紧张,听完问道:“我们又回去吗?可回汾县最晚的一趟车,现在也已经过了啊?”

    省城回汾县最晚的一趟火车是下午五点三十五的,这是关落雨上回也说过的。而他们这次从汾县来省城,火车到站时便已是下午三点三十二分,再等出站后到这家宾馆安顿下来,已是差不多有半个小时过去,而安顿好后,三人还又休息了一会儿。

    接着与杜宾约好见面的时间,就是下午五点。林旭与关落雨赴会是提前半小时,四点半离开宾馆,现在快两个小时过去,已是早过了六点,确实已错过了最后一趟回汾县的火车。

    “我们不回去。”关落雨摇头道:“待会儿到了火车站,我们看哪趟火车发车时间近,就坐哪趟。不管到哪儿,只要离开省城就行,就当姐带你出去旅游一趟。今天刚来又再回去,我们干吗来了?回去也没法跟爸妈说!”

    “啊?”关落雪闻言,不禁惊讶了下,没想到姐姐竟然打算随机选择目的地。惊讶过后,她转头看向林旭,问:“那林旭呢?”

    林旭也没想到,关落雨竟是不打算回去,闻言也有些惊讶地看向关落雨。不过一想她的担忧,倒也有些理解,今天刚来又再回去,确实是不好跟她们父母交待。只是她这目的地也太随便了,只要离开省城就行,都不管到哪儿。

    关落雨闻言,转头看向林旭,道:“他想跟就继续跟着,不想跟就回去。”说完她看着林旭问:“你选哪个?”

    关落雪听罢,也是看着林旭,等他的回答。

    林旭看着关落雨,道:“你就算不想回村里,也不用这么随便到哪儿吧?你们可以回汾县后在县城待着,或者到市里待几天,总还算是熟悉的地方。你这样随便到哪儿,人生地不熟的,可不太安全。”

    关落雪闻言,转头看向姐姐道:“是啊,姐,我们可以到县城或市里。这样随便到哪儿,确实不太好。”

    “没事儿,现在治安很好的,哪有那么多危险,你别听他危言耸听。”关落雨却是完全不采纳林旭的意见,劝说妹妹听她的,又解释道:“再说省城的火车也到不了全国各地,左右就是省内与邻近省份的那几个城市,走不了太远的,别担心。”

    说完,她又转头看向林旭,道:“我们去哪儿你就别管了,我就是想带小雪去个没去过的地方顺便旅旅游,不行啊?现在就问你跟还是不跟我们,不跟你明天回去就行了。要是担心我们俩安全,那就继续跟着就是。”

    林旭闻言,看着关落雪有些期待的眼神,心下狠心地摇了摇头,带着歉意地道:“我回去还有事,不能再继续跟着你们了。这回跟你们出来,本来也就只打算离开两三天。”

    关落雪闻言,不禁有些失望地脸上露出黯然之色。不过随即又想起,自己已经决定了要学会适应以后没有林旭的生活,而且之前不久也才跟林旭说过,现在这样,却也是正好。她只是对林旭,还有些习惯性的依赖。但毕竟两人已分手,不再是男女朋友了,以后的日子里,也不会再有彼此,她要尽快适应。林旭也有他自己的事,总不能老跟着她们,他选择不再跟着,也并没错。

    关落雨听着林旭的回答,心下不知为何,却也是有些没来由地失望。不过她对此并没表现出来,脸上半点情绪也没露,只是向林旭点头道:“好,既然你选择明天回去,那待会儿退房时,我把隔壁你那间,再多留一天。房费就用押金抵,剩下多的,你就先拿着。”

    林旭闻言,摇头道:“不用了,待会儿把我那间一起退了,我会另找地方住。”顿了下,不等关落雨问,他接着解释道:“杜宾和那个吴海林真有心要找我们的话,有可能会在车站附近的宾馆排查,毕竟我们能去的地方不多。出了火车站就在附近顺便找宾馆住下,他们应该能想到。那个吴海林有警察的身份,手底下也有人,能动用起人手来。电视里警察办案,不也常有这么演的,就是发动人手一家家找,排查搜索。所以,就算你们今天不走,我也会提议换一间宾馆,免得被他们找到。”

    “你考虑的也是。”关落雨听罢点头,顿了下,又问“那你身上有钱吗?用不用……”

    “不用。”林旭不等她说完,便抬手打断道:“我有钱。”

    他钱包里还有一万多现金呢,比关落雨带的只多不少。只是他不是张扬的性子,不愿显露宣扬罢了。另外关落雨一路都是抢着付账,他也懒得跟她争这个。再说自己是为她办事,她花点钱出些车马费,那也是理所应当的。

    见他这样说,再想想他的本事,关落雨也没再坚持。

    接下来三人也没再多说别的,姐妹俩开始收拾起了东西。不过他们也是才入住不久,行李都没完全打开,倒也没什么太多可收拾的,很快就弄妥。然后再等了有二十分钟左右后,一名穿着快递公司广告衫的年轻人就来敲门。

    打开门,关落雨问清楚后,便把提前用张旧报纸包好的一盘录相带装入快递员递过来的文件袋内,然后封好填了单子,付了邮费,便弄完搞定。

    等送走快递员后,三人也就接着下去退房,然后又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去火车站。林旭虽然今天不走,但也先送送她们,帮她们拿行李。另外,他也可以顺便把明天的车票先提前买好。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最美的你 目的地猜测
    三人赶到火车站后,仍是关落雨单独进售票厅排队买票,林旭与关落雪在外面等候。

    “也不知道她会买去哪儿的票?”目送关落雨走进售票厅后,关落雪有些担忧地道。对于这趟尚不知道目的地的未知旅程,她显然很是忧心。尤其没有林旭跟着,更是无法安心。

    不过她已经说了要学会适应以后没有林旭的生活,并且心里也早已做了这样的决定,却也不会事到临头又反悔,希望林旭继续跟着她们。今后两人不在一起了,她不能总是打扰他与劳烦他,他也有他自己的生活。所以她虽是忧心,却尽量不表现出来。

    “我觉着她会选一个大城市。”林旭目送关落雨进去后,转回头看着关落雪答道。

    虽然关落雨之前是说了随便到哪儿,只要离开省城就行,哪趟发车时间近就选择哪趟,但联想关落雨之前在出租车上说过她想要在大城市发展的话,林旭觉着关落雨这看似随机的目的地也并不会就随便选,还是有些目的性的。她的首选目标,肯定应该是大城市。而且这一去,说不定很可能就留下不走,选择在那个大城市发展了。

    只是他虽猜到了这点,却也没什么好办法阻止,总不能把关落雨硬绑着回去。现在他跟小雪都已经分手了,双方之间更是没什么太多关连,他也更加没立场去干涉她们的选择。而且关落雨非要千方百计地带着妹妹一起出去,他也不能总是硬拦。

    他喜欢追求自由,也同样尊重别人的选择与自由。不管那是对是错,都至少是自己做出的选择。

    只是这事关乎小雪,他才有些无法完全放心。不然若只是关落雨的话,他管她会去哪儿,出去后是死是活也都与他无关。

    之前来省城那次,不是出于小雪自主的选择,而是关落雨强力干涉的结果,替她选择,他还有理由与立场去干涉。但这回,是小雪自己选择要离开他,所以他虽不舍与担忧,却也不想学关落雨那样去强力干涉。只要是出于她自己的意愿,他都会尊重她的选择。

    “为什么会是大城市?你说得好像挺肯定的?”关落雪闻言,转过头问林旭。

    “你姐有大城市情结啊,总是想在大城市发展。”林旭道,“这你看不出来吗!”

    关落雪摇摇头,看着他轻叹一声,道:“你好像比我还了解她。我现在跟她,感觉越来越陌生,越来越不认识她了。大城市,真就这么好吗?它把我姐姐,变得不像我姐姐了。或者有一天,它也会把我变得不像我自己。”

    “改变也未必就不好。”林旭道,“人总是会长大,会改变的。大人的世界观,是跟我们不一样。等将来长大后,说不定我也会变得不像现在的我。”

    顿了下,他又接道:“至于你姐吗,我想你或许也听过句话,叫‘有时候非常了解你的,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所以,从这点来说的话,我确实也算了解她。”

    关落雪听着他前面的话,本是跟着感叹。但听到他后面几句,却是不禁莞尔,他竟然把姐姐比作敌人,似乎有些过于小题大作了。

    摇摇头,她轻舒一口气,看着他郑重地道:“我希望你将来不会变,永远都是现在的你,最我记忆中最好的你。”

    “我努力。”林旭笑着点了下头,道:“希望你也一样。”

    “不。”关落雪含笑摇头,道:“我要变,我将来要变成最漂亮耀眼的那个,做你眼中最美的我。”

    林旭闻言一笑,点头道:“嗯,你将来一定是最美的。用武侠中的话来说,那就是‘天下第一美人’。”

    关落雪闻言,带着娇羞兼自信地一笑,道:“那你将来是不是要做‘天下第一大侠’?”

    林旭摇头笑笑,道:“我的志向并不是做大侠,我只想做我自己。‘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我可没有这么大的胸怀。”

    关落雪笑着点头道:“我觉着你有。”

    林旭笑了笑,没再接话。

    说真的,他觉着自己真没有。路见不平,扶危济困,行侠仗义,他会力所能及的做做。但如国家大事、拯救世界之类,可真就明显超出他能力范围之外了。而且,他也真没那么大心胸。就像关乎国家大事的新闻节目,他都很少看。连关注了解都欠缺,更别谈其它了。

    顿了片刻,他道:“不管你接下来到哪儿,到了后都呼我报个平安。另外,还是那句话,不管你以后遇到什么事,都要记得有我。自己解决不了的,就打给我,我会帮你的。”

    “嗯!”关落雪轻声点了下头,这回没再拒绝。

    顿了下,她隔着玻璃门看了眼里面售票大厅墙上的列车时刻表,忽然笑着问:“既然你说你了解我姐,那你猜她会选到哪个城市?”

    林旭闻言,跟着转头仔细看了眼里面的列车时刻表,道:“咱们省除了省城,别的就不算什么大城市了。所以她要选大城市的话,我猜会选周围几个邻省的省城。像商都、石城、西京这几个,甚至首都都有可能。看列车时刻表的话,离现在时间最近的一趟是西京,七点二十三的,我觉着她会选这个吧!离得不远,跟咱们省隔条黄河,而且西京还是有名的十三朝古都,也是个旅游的好地方。”

    关落雪听完他的分析,跟着点头道:“如果真是选大城市的话,我觉着也应该是西京,这个发车时间离得最近。而且我听姐姐说过,她有个住同宿舍的同学就是西京的,毕业后也回家去了。所以去了那边也算有熟人,多少有个帮衬。”

    林旭闻言点头,既然还有这一节,那关落雨选择邻省秦省省城西京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接下来两人再等了有十分钟左右后,就见关落雨买好了票出来。见她出来,关落雪立即问道:“你买了去哪儿的票?”

    关落雨道:“去西京的,这个发车时间离得近,再有四十多分钟就到站发车了。而且西京是有名的古都,景点很多,去了正好带你旅游,好好转转。另外西京还有一个我关系不错的同学,我们到了后可以直接住她家,也能省几天住宾馆的钱。”

    关落雪闻言,转头有些佩服地看向林旭,笑道:“还真让你说对了,你果然挺了解她的。”

    “你猜到了我会买去西京的票?”关落雨闻言,也不禁有些惊讶地看向林旭。

    “这也没什么难猜的,按你的标准,左右就那几个地方,西京是发车时间离得最近的。”林阳随口道了句,然后扫了眼旁边的关落雪,接道:“另外,了解你的,并不代表就是你朋友。”

    “是啊,了解你最深的,往往是你的敌人!”关落雨显然也听过这句话,闻言立即有些黑着脸地地接了句。

    关落雪在旁边闻言,听到姐姐也这样说,不禁又觉有些好笑。不过随即再一想,却又有些黯然地无声叹了口气。他们俩竟然都能想到这点,倒也算是种默契。

    “给,你的车票我也顺便帮你买了,不用谢。”关落雨瞪着林旭说完一顿,又接着道,说话的同时,把手里一张车票塞到林旭手里。

    现在的火车票管理还不怎么严格,买车票并不需要身份证,所以给人代买也很方便。甚至火车站附近,还专门有帮人代买车票的,有时候不愿自己排队或有事排不了,就可以花点钱让人帮你买。当然,也有专门提前买好,然后转手高价贩卖的黄牛票。

    林旭看着手中的票,抬头道:“我自己买就行了,没让你买。”

    关落雨道:“你要不想要我买的,就撕了自己重买,就当我白花钱了。”

    “那多浪费。”林旭闻言,把手里的票收起,不过却也没道谢。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吻别
    “走吧!”

    见林旭收起车票,关落雨也没多说。拎起自己的行李道了句,便拉着妹妹往旁边的候车厅走去。林旭自然也是照旧随后跟上,帮她们拿行李。

    候车厅的门口,就有一道安检程序,不过主要是检查车票以及行李中有没有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不能带上车的违禁物品。并不会直接剪票,剪票是要等上车的时候才开始。林旭此时也有车票,也可以跟着过安检,再把姐妹俩送进候车厅去。

    不过他却不打算再跟进去了,因为关落雨买的去往西京的车票,再有四十多分钟就发车,等到她们过完安检后,也差不多就可以直接剪票到站台等车了。火车站的检票,一般是火车到站的半小时前就开始。这样她们进去后就直接到站台,林旭却不能再跟着进去。

    所以,进去不久也是分别,林旭就只送到了候车厅门口便停下。

    带着不舍地告别一番,林旭站在门口旁边,目送姐妹两人进去。

    关落雨当前先行,关落雪跟在后面。不过等到关落雨先一步进入门内过安检时,关落雪却是忽然转身离队走了回来。

    等关落雪走回到林旭身边时,前面的关落雨方才发现。不过她此时正在过安检程序,再加上后面排队过安检的也堵住了路,她却是无法脱身离开,只能十分不满地冲着门外大叫了声“小雪”,示意妹妹马上跟过来。

    不过关落雪闻言,却是没作理会,只是看着林旭道:“吻我!”说完立即红着脸地闭上了眼睛,并略仰头抬起嘴,送上娇嫩的双唇。

    “啊?”林旭闻言,却是不禁有些错愕。他还以为关落雪走回来找他有什么事,或是又改变主意,不愿跟着关落雨离开了,但没想到她却是来这么一句。

    关落雪强忍着娇羞睁开眼,扫了眼候车厅门口内仍在过安检并转头望着这边的关落雨,转回头向林旭道:“你连她都亲过了,却还没亲过我这女朋友。我们这次分别,可能很久都不会再见了,就让我们最后来次吻别吧!”

    说完,抬脚往前一步,踮起脚尖主动亲上了林旭的双唇。只是亲上后,却还是又害羞地闭上了眼。

    车站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即便此时没有火车到站,不是旅客出站的人口高峰,而且天色将晚,此时坐火车的人也少了很多,但这时等着进候车厅排队过安检以及前来送别的人,却还是有不少。这时的候车厅门口处,少说也有着三、四十个。

    关落雪当着这么多人面,主动送上香吻地亲上林旭,不得不说,实在是很大胆。更别说,她本来就是个胆小害羞的姑娘了。这时直羞得满脸发烫,耳根子与脖子都红了。不过由此却也可以看出,她为此的不顾一切。

    “又被女人强吻了!”

    林旭实在没料到关落雪会做出这般直接、突然与大胆的举动,自然是没防备,何况他本来也就不会对关落雪防备。再加上还处在刚才的错愕中有些没回过神儿,所以竟是完全没躲开,被亲个正着。而被亲后,他脑子里第一反应,忍不住又闪过了那个念头。

    不过随后回过神,他却也没躲开。关落雪自然与黄容和关落雨不同,这是他心仪的女孩儿,是他的初恋。她的吻,他自然不会躲。

    其实两人之前恋爱时,也有过亲密的举动,只是也就互相亲亲脸或额头,却是从没有亲上嘴地接吻过,连轻轻碰触都没有。林旭知道关落雪害羞,再加上她年纪还小,所以很尊重她,只想着将来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地发展,慢慢就会更进一步。可却没想到,还没到这一步,两人就被迫分开了。

    所以没接吻过,对两人来说,也都算是种遗憾。而在关落雪来说,这感觉更甚。眼见林旭连她姐姐都亲过了,却还没亲过她。这遗憾中也不免带有些妒嫉与不满。在这临别之际,她终是忍不住,想要弥补遗憾的来次吻别。另外,也算是他们分别时珍贵的怀念了。

    林旭回过神后,也清楚了关落雪的心思,立即便伸手抱住她回应地来了次深吻。

    这个年代,在这个深处内陆的城市,风气还不是很开放。能在大街上看到有人当众接吻的,可说极少极少,甚至没有。而这时不但有人在这火车后的候车厅前当众接吻,而且当事双方还是两个少年男女,当即便引得周围见到这一幕的众人发出一片低呼惊声,以及各种言辞不一的小声议论。里面刚过完安检的关落雨看到这一幕,脸色也是变得很难看,又是气急败坏地大声叫了声“小雪”。只是她虽然着急,可一时之间,却也是出不来,只能在里面干着急地狠瞪着两人。

    对周围人群的惊呼、议论与指指点点,接吻的两人都不在乎。林旭是纯不在乎,并不觉着被人指点议论两句能怎么样,他又不会少块肉掉块皮,只当他们不存在就是了。而关落雪的不在乎,则是这时已有些不顾一切。何况她这时满面娇羞,心跳加速,既害羞紧张,又有些兴奋。只能感觉到林旭唇舌的索取与快跳到嗓子眼的剧烈心跳,别的也基本感觉不到、听不到了。

    唇齿交缠,丁香暗渡。

    良久,唇分。

    关落雨再次强忍着害羞睁开眼,红着脸深深不舍地看了眼林旭,道:“我走了,再见!”

    说罢,立即脱开林旭的怀抱,迅速转身走进了排队进候车厅的安检队伍里,而且直接插队地挤到了门口处。

    前面排队的几人见到她过来,还自有些惊讶地看着她。就在他们的惊讶中,她就直接插队挤到了前面。而待他们反应过来,见到是个小姑娘,想了下,对视几眼,倒也没争论,让了她。何况,她之前本来也就是排在前面马上要进去的。

    关落雨见到妹妹终于回来,虽然生气她刚才的举动,还是立即再次出示车票,向安检人员说明情况,接了妹妹进来过安检。当着安检人员的面,她倒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又瞪了眼妹妹,并再接着狠狠向落地窗外的林旭瞪了眼。

    不过林旭见状,却只是一笑。然后目送着关落雪过完安检,再在她的回头中与她挥挥手后,这才直到目送两人身影消失,转身离去。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回马枪 别把我当冤大头
    走下候车厅前的台阶,林旭不禁又回头望了眼候车厅,然后长舒口气,再又转身,继续往车站外走去。

    他选择不再继续跟着姐妹俩离开,倒并不是回去有什么重要的事,而是留下来有事。那个杜宾,他打算趁着这次单独留下来,便顺手解决了,这也是他之前就计划过的。

    何况既已分手,他也不能总是跟着关落雪,该告别时,就需要告别了。而且这本来也就是关落雪的意愿与选择,她选择了先离开他。既已如此,他尊重她的选择。再且,他就算这次跟着她们去了西京,也早晚还是要回来的,终究有一别。

    现在这一别后,他的这段初恋也终于是告一段落,算是结束了。而最终临别一吻,也是个很美好的回忆,多少弥补了些他们这段无疾而终的青涩恋情的遗憾。

    走出火车站后,林旭已开始收拾起了心情,暂压下心中的离愁、眷恋与思绪,思考起接下来的行动。

    想罢,他先转身到火车站旁边的一家商店买了份省城晋阳的地图,然后招手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让司机开车去龙湖景苑小区。

    他这时候去龙湖景苑,是打算在杜宾为关落雨所租的那座房子里对凑几天,临时落个脚。

    这所房子,他猜杜宾后来一定回去过。但回去后,肯定是人和录相带都没找见。在这之后,杜宾怎么处理了这所房子,他并不清楚。是转手给他人;还是弃之不用,就任空置着等房租到期;又或是,杜宾本着不浪费,选择自己去住。

    无论哪个,他都有去一趟的理由。转手给他人,他猜这短短半个月内,不一定就转得出去。所以很可能还暂时空置,而如果是弃之不用地就任房子空置,那则正好。没人住,就可以让他临时落个脚,也省得花钱找宾馆了。

    他到底还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一向节省惯了,虽然现在有钱了,但能不花钱却还是不愿随便乱花。另外,选择回去那里,也是本着些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那里是关落雨原来的住所,而对面的那个公园,是他们下午刚与杜宾会过面的地方。两者距离很近,也都是曾经很危险的地方。但现在来说,却是最安全的。杜宾与他的那个警察朋友吴海林,应该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他会又再回去。再则,他这不是住宾馆。所以就算杜宾与吴海林把全城大大小小的酒店宾馆全都搜查个遍,也不可能找到他。

    他并不是怕这两个人,但吴海林如果是以警察身份以及他在警队的职位发动底人手来搜查的话,他却也不想跟警察正面冲突。

    而如果是最后一个可能,杜宾选择了自己住那里,那则是再好不过,他直接去了就能堵到杜宾,都不用费心思再去找了。省时省心又省力,直接去了就解决掉。不过这个可能性,他觉着应该不大。

    三个可能中,他觉着第一个转手给他人的可能性最大,毕竟多少还能弥补点损失。但就算杜宾这半个月内,已经很快把房子转手给了他人,那他到了后发现,顶多再做别的打算就是,倒也不耽误什么。可如果还没转出去,或是后两个可能,那就正好方便了他。所以他觉着去一趟,还是很划得来,并不是白跑。

    当然,以上只是他所想到的杜宾可能对那所房子的三种处理方式。很可能这三种杜宾都不选,还另有别的处理方式。但不管什么方式,等他去了看情况而定就是,反正不会白跑一趟。

    一边乘坐着出租车前往,林旭一边在后座上展开地图查看。当在地图上找到市政府住宅小区时,他从自己的背包里找出支笔,将其圈住,然后又查看从龙湖景苑到市政府住宅小区的路线。

    他找市政府住宅小区,是因为这里正是杜宾的家庭地址。因为杜宾目前还没结婚,又是在同一个城市,所以平常还是基本与父母住在一起。他在外面当然也另有住所,单位也有分配的宿舍,而他也是时常不怎么着家,但还是时不时地会回去住上几晚。在这方面,他父母对他也有些比较严格的管束。

    毕竟他们家庭情况不同,他父亲是晋阳市教育局的局长,他母亲目前是一所公立小学的校长,也算属于政府体系,而他本身也是被其父亲安排在了教育部门工作。所以即便他在外面玩儿,也是要注意些影响。这也是他平常总是装出一副文质彬彬,在外面维持良好形象的原因。玩儿女人也总是以交女朋友,正式交往为借口,等玩腻了就分手换一个,不会随便乱玩儿、经常出入夜总会等场所。关落雨也正是被他伪装的外表所欺骗,可以说这家伙实实在在是个伪君子。

    林旭会知道杜宾的家庭地址,是因为之前关落雨为了给杜宾家里寄录相带,填快递单时,他在旁边瞧见的。在此之前,本来他还打算找个什么借口向关落雨探问下杜宾家里住址的,但没想打关落雨打算给杜宾父母寄盘录相带,他在旁边瞥了眼瞧到,倒也正好省了问。

    关落雨虽然没被杜宾真正带回过家,但毕竟也交往了几个月,对他的一些基本情况,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还是都了解的。即便杜宾没正面说,她也能从侧面打听、了解与发现到。除了被看似美好的恋情冲昏了头,被杜宾这个伪装的“白马王子”所骗到,关落雨平日里还是很有心机的。一些杜宾平日故意隐瞒,以为她不知道的,她其实已经知道,只是之前为了维持恋情,有些她没当面说出来而已。

    “司机师傅,你走错路了吧?从这边走绕远了,应该走之前那条解放路。”

    看完地图,林旭瞧了眼车窗外,发现不对,向司机说道。说话的同时,他眼神有些泛冷地盯着前面的司机,怀疑这司机有可能是故意绕远路宰客,以为他刚出火车站,没去过,不知道路。他现在虽然是有钱了,却也不会纵容这种宰客行为,被人当冤大头。

    林旭猜得没错,这司机确实是见他一个刚出火车站,背着行李的少年,又不是本地口音,手里还拿着地图,料他没来过,所以故意绕远路宰他。而且想着就算他发现了,一个半大孩子也好欺负。

    但没想到眼见林旭这时发现,这司机本还要强辨几句说林旭不识路,硬说自己没走错,但在后视镜里与林旭有些冰冷的眼神一对,却是不禁心头一颤,没来由地有些生畏,立即改口道:“啊,是绕远了些,不过现在是下班高峰期,解放路是主路,经常会堵车,所以我才稍微绕远点儿,也是方便你尽快到,大不了待会儿给你车费优惠些。”

    林旭闻言,又盯了这司机一眼,道:“别绕太远了,最好半个小时内到。”

    司机的那借口倒也算说得过去,他们这边大部分工作单位的正常上下班时间是早八点到晚六点。这时刚过七点不久,确实是属于下班回家的高峰期。而且见这司机知错,他也就警告一句,倒也不愿为此就太过计较地大动干戈。

    “欸,放心,一定赶到。”司机闻言,有些松了口气地连忙答应。

    接下来,过了这条路后,他果然又再开车绕回通往龙湖景苑最近的路,没再耍什么花样儿。并且把车速也提了起来,赶在答应了林旭后的半个小时内,抵达了龙湖景苑。收车费时,他也把零头全部抹去,确实给林旭优惠少收了些。

    送了林旭下车后,这司机又不禁再长出一口气,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感觉自从这个少年之前注意到不对发话后,他坐在前面就倍感压力,仿佛有种无形的压迫感似的。

    目送林旭走进龙湖景苑的大门,他暗道了声古怪,连忙开车离去。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果然没人 自给自足
    进入龙湖景苑小区大门后,林旭直趋6号楼。

    不过这回却是来的不巧,他走到三单元的楼门前时,并没像上次那般刚好遇到里面有人打开单元门。等了片刻后,也是并没等到里面有人出来。

    他当然可以在旁边一直等着,总是会有人出来或者进去。但他并不想这样干等,只是一道门,还难不倒他。以眼角余光扫了眼左右无人,并留心听了下里面也一时没人后,他便解下自己钥匙圈上的曲别针,拉直捅入门上的锁眼内。

    这种单元门虽然主要是靠外客在底下按键呼叫对应的房门号叫门以及业主输入密码来开启,但也有备用钥匙可开启,以便在断电时进行物理开启。既然有锁眼,可以物理开启,那对学过开锁术的林旭来说,自然就能捅得开。

    随着不断的练习以及经过几次实际演练后,他现在的开锁技术也是越来越娴熟高超。这道单元门,他只花费了十秒钟不到,就“咔”地一声轻响捅开了。毕竟这单元门的设计,也同样有为了方便业主出入,所以锁芯设计的并不复杂,安全防护性也不算太高,并不能跟专业的防盗门比。

    开门进去,一边走向电梯口,他一边把曲别针收起,重新捏弯挂在钥匙圈上。到得电梯口后,但见这回电梯却是正好停在一楼,当即按键开门,乘电梯上八楼。

    到八楼后,出电梯走到801处,林旭一看外面的那扇防盗门,便不禁面露一笑,知道里面肯定是空置着没人。

    因为这扇门,还是跟他们上次离去前没什么两样,没换过。连门锁也是保持着被他上次强行捏合的状态,同样没换过。杜宾要是在这半个月内把房子转出去了,那新租客不可能不换个新门锁的,毕竟门锁上次已经被他给完全弄坏了。而从这一点还能看出,杜宾这个半个月根本就还没打算往外转让过,不然他要是往外转让,也至少该换个门锁,把门弄好了。不然连门都没法锁,这房子也有点儿拿不出手。

    不过门锁没换,却也同样说明了,杜宾本人并没有住这里。不然他本人住的话,也是需要换个门锁,能够出入锁门的。门与门锁还是原样,只能说明了,里面没住人。

    林旭之前推测时,就猜到了杜宾选择自己住这里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这时发现杜宾并不在这里,他倒也没有太多失望。

    走到门前细看,他能看出,这扇门与他上次离去前,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地方。在他上次离去前,为了把门从外面卡紧住,他把门锁位置的门框推得微微扭曲变形了。而这时这个扭曲变形的地方,多了几个痕迹,门框与旁边的门边缘,有多处被擦落的漆痕,露出里面的金属本色。看样子,这里应该是为了开门,被撬棍之类的东西硬撬过。

    由此能够看出,杜宾在他们上次离去之后,确实是回来过。只是回来后,因为门被林旭弄得门框变形将门紧卡住,他没法徒手打开,才使用了工具硬撬。而现在这门能保持紧闭,也仍是在靠着门框扭曲变形的地方硬卡着。杜宾并没有或是没能把扭曲的门框撬回去。

    猜测一番,林旭瞧了眼左右无人,便伸手抵住变形的门框处,然后再用力一推,又把扭曲的门框给推回原位。接着轻轻一拉,门便应手而开。

    开门而进后,林旭扫了眼里面客厅,但见客厅里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槽,就连沙发前那张茶几的玻璃面,都被给砸破了。除了茶几外,还有不少别的东西也都被砸坏或摔碎了。

    由此更能看出,杜宾确实是回来过。东西翻得这么乱,还砸坏了不少东西。除了是翻找东西外,也应该是杜宾因为找不见录相带并且发现林旭与关落雨姐妹已先他一步离开后,发泄怒火所导致。

    这么多天过去,不但门锁没换,里面被翻乱砸坏的东西也是完全没收拾,看起来杜宾目前应该是暂没心思处理这所房子,任其保持着原样。这却也正好,方便了现在的林旭,而这一切也与他之前所猜测的,基本差不多。

    返身关好房门,林旭重新用坏了的锁舌当作插销一般将门插住,然后试了下按动门边墙上的开关。但听“啪”地一声轻响,客厅里的灯应声而亮,却是还没断电。

    对客厅里散落一地,一片狼藉的东西,林旭也完全没兴趣收拾。这又不是他住的地地方,只是临时落个脚而已。事情顺利的话,可能也就待今晚一晚,第二天便离开了。就算不顺利,也就最多耽搁三、五天,实在没必要费心思收拾打扫,他又没强迫症。

    转身走进卧室后,但见卧室里也同样是被翻得乱七八槽,主卧、次卧都一样,就连卫生间也被翻乱了,唯一例外的地方,是厨房。可能是杜宾觉着关落雨没可能把东西藏厨房,或者已清楚关落雨已带着东西离去,懒得再翻了。另外,就是阳台没什么东西,没得可翻,也保持着整齐。

    随意转了一圈,林旭最后走进次卧,把身上背的旅行背包放在了次卧里,决定晚上在次卧休息。主卧之前是关落雨住的,而次卧是关落雪住的,他自然是选择次卧。而次卧关落雪没来之前,看样子是被兼作书房,里面有一张书桌与书架。不过这时自然也是被翻得乱七八糟,书架上一大半的书都散落一地。

    将背包放在书桌上,林旭弯腰动手,将被翻乱的床铺稍微整理了下,然后到主卧的衣柜里找了找,找到张新床单铺上。毕竟是自己睡觉的地方,还是需要整理下。

    整理完毕后,他到卫生间洗了个手,然后走进餐厅,打开冰箱查看里面的东西。既然这房子没断电,冰箱里的东西应该不少还没坏。

    打开一看,但见冰箱里的东西却是不少,塞满了大半。应该是关落雪之前初来时,关落雨特意购物添置过的。

    冷藏室里还有两盘剩菜,不过半个月过去,这时自然也是早就坏了。冰箱保鲜也是有一定期限,并不是恒久的。尤其冷藏保存,只能是延长期限。冷冻的话,倒是时间更长,但也不算能永久保存。

    除了两盘剩菜坏了外,其余的新鲜蔬菜也有不同程度的发蔫发黄,尤其绿叶蔬菜,更不擅久存。倒是茄子、土豆、西红柿之类的,能保存稍长点。另外新鲜鸡蛋也能较长时间保存,只要保持外壳完好,即便不放冰箱,常温下放半个月也是完全没问题。

    看了看,林旭将一个鸡蛋架的整盘八颗鸡蛋外加一捆香肠从冰箱里拿出。然后走进厨房找了找,又在厨房里发现了还剩少半箱的一箱袋装方便面与几包榨菜。

    当即便拿锅接水,准备煮泡面,为自己做晚饭。

    他从小在农村长大,又是家里的老大,有时家里大人农活忙时,就需要自己在家里做饭,所以简单的厨艺还是会的。更别说煮泡面,这算是最简单的了。即便没有任何厨艺底子的人,也能照着说明很快掌握。

    林旭所会的厨艺,可比煮泡面复杂多了,炒菜也完全没问题。只是这时候他懒得弄,又发现了方便面,所以便选择了煮泡面这最简单的。

    水烧开后,他直接下了五包泡面,然后把八个鸡蛋都打了进去,那捆香肠,也是放了一半五根,煮了满满一大锅。

    不过他食量大,这一大锅却也是不在话下,很快就全部干下肚。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天行者 出发
    林旭一边吃饭,一边打开客厅里的电视看着。

    茶几的玻璃面被砸破了,他便直接把厨房里的一张大案板搬过来放上去,暂时充当桌面。

    吃完晚饭,他望了眼窗外,但见这时外面天色已是全黑了下来。当下又略坐了一会儿,看着电视消消食。

    待腹中食物略作消化后,他站起身关了电视,然后把厨房、餐厅与客厅里的灯全部关闭,转身走进次卧。

    至于吃完的碗筷,他自然是放着没收拾。反正顺利的话,他也就住一晚,没必要为这临时的一顿饭还去洗碗,这又不是自己家。要是不顺,多耽搁几天的话,那回头再洗也不迟。

    走进次卧,他把书桌上的东西又略收拾了下,腾出位置,然后打开自己的旅行包,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取出堆放在旁边,最后从包里最底下取出一身黑色皮革质地的夜行衣。

    他这夜行衣换成了皮革质地,自然已不是原先他自备的在地摊上随便买来的那身黑衣黑裤,而是李飞燕后来专门找人给他定做的。

    上次在滨城,那晚一起行动时,李飞燕就曾说过他那身地摊货太“low”,还说回去后也要专门给他弄身行头。这事李飞燕却是一直记着,回去后没几天便很快提上日程,专门找他测量了身高、肩宽等数据,并征询他对夜行衣服装的意见。而林旭趁着这次,便干脆把自己那“天行者”服装的想法一并讲了出来。

    所以眼下这套服装,并不只是身夜行衣,也同样是他为自己取的超级英雄名号“天行者”的服装。

    说来也巧,这套服装是他动身出发的前两天才刚刚做好邮寄过来。所以林旭这回出来,便也顺便一起带上。今晚这一次,也算是他这个“天行者”的正式亮相了。

    取出衣服后,他当即脱下自己原本的衣服,把这身“天行者”的行头换上。

    换完之后,但见是身黑色的紧身皮衣,十分修身,也展露出他平日掩藏在衣服底下的好身材。这身皮衣的样式,跟李飞燕他们燕子门的那行动服装并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材质、样式等都大致相同。

    最显然的区别处,是在于他这身服装的胸口处,印有着“替天行道”四个暗金色大字。不过这四个字既非横排,也非竖排,而是成一个圆圈状地上下左右分列,字体为古篆体,同时旁边有形暗金色的龙纹装饰。既是字样,也是个图案,整体图案约为一掌大小。

    除此外,受电影里的蝙蝠侠影响,他身后也弄了件黑色披风,觉着比较酷帅。而后面披风上,也是有着“替天行道”四个暗金色大字。不过这后面四个字的字体,则是换为了有些看不清字样的很张狂的狂草,既是字,也算种特别的装饰纹路。而这四个字也比前面胸口的字大了很多,为竖排状。

    这些字的颜色,林旭其实原本是打算用杏黄色,就像《水浒》里那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杏黄大旗。他最初想到“替天行道”,也是源自《水浒》而来。

    甚至他“天行者”的这个名号,也是有些源于梁山一百单八将中他很喜欢的一位好汉武松的名号。武松的绰号,便是“行者武松”。另外,则还有些源于他第一回带的那个孙悟空面具。孙悟空另有一个名号,也是叫做“行者”,称为“孙行者”。

    行者其实是古代的一种称号与头衔,可指出行的人,在佛教用语中,一般指苦行的头陀。武松与孙悟空的“行者”,都源自佛教用语,因为武松在血溅鸳鸯楼后,为躲避官府追捕,便听从孙二娘的建议,改头换面,作了副头陀打扮;而孙悟空是唐僧的徒弟,自然更是个出家人。

    林旭本身并不太喜欢佛教的许多东西,不过倒不介意借用下“行者”这个称号。何况“行者”一词早已有之,也并不是专属佛家的。他使用这个名号后,在晚上行动,就是夜间出行之人,是个夜行者;他要替天行道,行侠仗义,就是天行者。

    他这个名号的最开始,就是由孙悟空想到孙行者,再想到行者武松,由尔想到梁山好汉们聚义的中心思想“替天行道”,便有了“天行者”的名号。所以服装设计上,也是由此来考虑。

    只是原本设计的杏黄色,李飞燕却说杏黄色在晚上可能未免太亮太显眼了些,会引人注意,不便于隐藏行动,所以建议他换了色泽接近同时色调更暗的暗金色。林旭对这个合理的建议,自是从善如流,听了她的。所以最终成品上的字色,全部是暗金色。

    其实李飞燕原本还建议他,别用披风的,说加件披风可能会影响一些动作发挥,不太利索。另外吊这么一大片,也容易钩挂上东西。

    但林旭却终究还是有些少年心性,觉着加件披风比较酷帅。最终没听她的这个建议,还是加了。另外他也是觉着自己武功高强,对付些罪犯毛贼,也用不着什么太剧烈动作与太厉害的招式,随便三拳两脚就能解决。而且就算遇到高手,嫌披风碍事时,也能够随手解下抛掉或是掖在腰间的腰带上,倒也不算什么,影响不大。

    不过他这个披风,是跟外国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如超人、蝙蝠侠学了,但作风可不打算跟他们学。比如蝙蝠侠的“绝不杀人”守则,无论再罪大恶极的罪犯也只是抓起来送进监狱,这点他可不打算遵守。在这方面,他打算跟梁山好汉们看齐,有必要时,杀人放火也是不在话下,正所谓“除恶即是扬善”。何况他现在,也已经是开了杀戒杀过人了,便是在滨城时杀的那个郑文辉。

    只是他杀郑文辉时,是以《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点水”那招杀的。因这招的特殊性,不是当时致死,而是能间隔几天甚至更久,所以他当时对郑文辉施了这招后,郑文辉是过了两天才死的。而郑文辉遭“蜻蜓点水”发作,暴毙而死时,他也并不在郑文辉身边,并没亲眼见到郑文辉的死相,是从滨城的电视新闻报导中才得知的。

    因为不是直接当面杀死,所以他虽杀了郑文辉,并在事后得知了郑文辉的死讯,却是也并没什么太多感觉。所以他杀人虽杀过了,但当面杀人致死,却是还并没有过。不过这种杀法,他觉着也挺好,不用直接面对当事人的死相,而且隔几天才发作致死,也能够把自己的嫌疑摆脱干净。对付杜宾,他也打算同样用“蜻蜓点水”这招,非常隐秘地下杀手。经历了郑文辉这个试验品,他已能保证这招会见效。

    不得不说,在开了杀戒之后。林旭在想法上,也是有了很大的不同。若是在郑文辉之前撞见了杜宾这事,他就算愤怒到有起杀心,也未必就会选择真的动手实施杀人。毕竟杜宾对关家姐妹俩,还并没来得及真的怎么样,就被他破坏了。姐妹俩的清白,还是保住了。但在经历了郑文辉之事后,他当时一起杀心,便就真的动了杀念,打算确定实施了。换句话说,杀人对现在的他来说,已是没什么心理障碍。

    就像之前那个洪洞通背门的范海龙,要是此事发生在郑文辉事件之后,他说不定也已对范海龙下了杀手。不过现在吗,在那之后范海龙与其整个洪洞通背门都是老老实实,再没招惹过他,他倒也不必还非想着斩草除根解决后患。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事情能够化解的,他也愿意去化解。当然,对于罪有应得,不可饶恕之辈,他现在也是绝不会手软。

    换好服装后,林旭又探手从背包里取出一条皮质腰带系在腰间。

    这条腰带的样式,跟李飞燕他们燕子门所配行动服的制式腰带也是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原本插置匕首的位置,换成了两根甩棍。而腰带上也没有再插一圈燕子镖,不过另配了个镖囊。只是他镖囊里装的,却不是什么特殊形状飞镖,而是一袋玻璃珠。就是玻璃弹跳棋用的那种,他们这边土话叫“溜溜弹”,学校里不少男孩都喜欢玩的弹珠游戏,也是用的这种。他上小学时也很喜欢玩,上中学后则不怎么玩儿了。

    装一镖囊玻璃珠,他正是打算以此来做暗器。这东西寻常可见,方便消耗后随时补充,而且不是金属制品,也方便出行过安检。另外,也是他不愿轻易见血。用这种圆球状东西作暗器,就只能打痛,或用以打穴,不会轻易打出血。

    为方便出行过安检,他那两把甩棍也是换成了李飞燕专门找人定做的。原本他夺自郑文辉手下的那两把甩棍是三节式的,现在他这两把则换成了四节式,只比钢笔长不了多少,甚至还做了笔夹,可以伪装成钢笔,更加方便携带。同时材料质量,也比原来夺自郑文辉手下的那两把强了许多。另外,则是整个根身都涂成了哑黑色,方便夜晚使用时更加隐蔽。而三节换为四节,每节做短,整体甩出后则长度不变,跟原来的差不多,甚至还稍微长些。

    系好腰带,林旭再又探手从包里取出样儿东西,这回是个黑色的眼罩面具。戴上后基本遮住了上半张脸,可很好的遮挡面部。另外,这眼罩面具的正中央,也有个暗金色的草体“天”字,标志着他的天行者身份。

    这面罩是用高强度碳纤维做的,据李飞燕说,强度比钢铁更高,可以防弹。在保持高强度的同时,重量则比金属更轻,是一种新型的高级材料。碳纤维还可以做成纺织物,李飞燕最初原本打算给林旭做一件整体的碳纤维服装。但用碳纤维制衣,耗工时间就比较长了。另外价格也不便宜,不过林旭现在有钱,倒是付的起。但他觉着没必要用这么好的,以他的身手,有人持枪也打不着他,倒不必非用这种高强度防弹材料。

    倒是李飞燕的行动服,她已打算最近专门定制换一套这种新兴的高级材料。只是这材料目前国内的技术还不行,定制还需要到国外,这就更加耗时了,这也是林旭为什么不选这种的原因。在把“天行者”的服装设计好后,他很有些迫切地想见到成品。

    不过他倒是由此想起岳纤云的那套“月蝴蝶”服装就全部是防弹材料所制,很可能就是这种碳纤维,或是类似的。

    系好眼罩面具,收拾停当,林旭对镜照了下,见没什么遗漏处,满意地点点头,便关了次卧的灯开门而出。

    走到客厅阳台处,他打开窗户,直接跃窗而出,然后自外面的楼体攀爬至最顶层的楼顶天台。

    站在天台四下望了望,辨明了方向后,他接着回忆了下地图上由龙湖景苑到市政府小区的路线,便即展开轻功,自连绵的楼顶飞奔纵跃着前往。
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 再遇月蝴蝶 又是个熟人
    (感谢书友“书hai55555”的打赏.)

    市政府小区也叫市政府家属院,是市政府主要出资兴建,也主要是供市政府工作人员分配居住。

    作为市政府的家属院,这座小区自然是离市政府不远。而市政府理所当然,也是处于城市的中心地带。所以这座市政府小区也与龙湖景苑一样,都是位于市中心的长丰区,两地离得也并不太远,直线距离约为三公里稍多。算实际道路距离的话,也就最多五公里左右。

    不过林旭是施展轻功,从城市连绵的高楼大厦楼顶飞纵而过,却算是走的直线距离。只是高楼大厦却也不是全部紧密相连,有些距离较远的,以林旭目前的轻功便没法直接飞跃而过。遇到这种时候,他还是需要绕些路。另外,晋阳虽是省会城市,但城市建设却远不如发达城市,高楼大厦的数量与规模,比起林旭去过的滨城,还是要差上不少。这也对林旭施展轻功的路线,有些制约。

    但林旭自然会尽量克服地形限制,总体来说,还是要比从地面赶路缩短了不少。再加上他《浮光掠影》的轻功速度也快,却是比坐车前往也并不慢,甚至可能还稍快一些。

    飞奔纵跃,转折腾挪,林旭如黑暗中的一道幽影般掠空而行。

    赶出约有一公里路程时,林旭又遇到了一个距离较远的楼顶,以他目前的轻功无法直跃而过。

    他现在的轻功,平地及远而跃,也就能最多跃出十来米,而那座目标楼顶,目测却是差不多在三十米开外,这就远远超出了。

    如果他现在所处的这座楼顶较高,而目标楼顶低的话,居高临下能够跳得更远,他倒是还可勉强一试。但那座目标楼顶,却是比他现在所处的大楼楼顶还高了几层,这就不行了。

    附近也并不是没有别的大楼,之所以选那座为目标,是因为那座正处于前往市政府小区的直线距离上。不过眼下距离所限,不能直跃而过,林旭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选别的路线,最多绕远些。

    当下他便站在所处的这座大楼楼顶四下而望,要选一条能够连续施展轻功而过,并且还绕得不太远的路线。

    转头四顾间,他忽然瞧到东南方向约五、六百米开外,也有一个身穿黑衣的人影,正在连绵的楼顶间飞奔纵跃而行。不禁立即被吸引了注意力,口中还轻“咦”地一声,发出了惊讶。他实在没料到,这夜晚出行,竟还能遇到一位夜行者,当下纵目仔细望去。

    而这一望之下,他不禁又再“咦”地一声,发出了惊讶,而且比之前那声还大了些。因为他这仔细一望,竟发现那个黑影身上所穿的衣服有些眼熟,似乎是岳纤云的那套“月蝴蝶”服装。尤其对方一跃而起后,身后垂到腿弯处的短披风扬起,形状好似一对抽象的蝴蝶翅膀展开,这点更加像。

    只是距离较远,又是晚上,他也不是很确定。但无论如何,这个与他有类似打扮的夜行者,这时都更加引起了他的兴趣,让他很想要一探究竟,看这人究竟是不是岳纤云。

    当下一想,他便立即决定跟过去瞧瞧。这时才只晚上九点多,对漫漫长夜来说,时间还尚算早,离天亮至少还有着七、八个钟头。他就算中途耽误上一两个小时,乃至三、四个小时,也完全够时间再赶去解决杜宾。而且就算今晚时间全部耽搁了,也可以等明晚,反正也不算着急的事。而他现在已知道了杜宾家的地址,这杜宾对他来说,也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了,不必非急于一时。

    想罢之后,林旭便立即转过方向轻身而出,往那黑衣人影的方向纵跃而去。

    那黑衣人影的轻功显然不如他,他这一调转方向赶去,很快就不断拉近了双方距离。不过也是那黑衣人本来就没全力施展轻功,她看起来有些走走停停,不时会留意下下面街市上的动静。另外,那黑衣人对周围动静的感知力,也显然有所不及,这时还完全没发现后面有人在尾随追踪。

    接近到三百米左右远,林旭在那个黑衣人影做一个转折动作时,终于瞧清楚了其侧面,确认了对方所穿的确实是岳纤云的那身“月蝴蝶”服装,所戴的眼罩面具也跟岳纤云的一模一样。只是究竟是不是岳纤云本人,在对方没拿下眼罩,或他近前问话确认后,也没法完全肯定,毕竟他也没透视眼,隔着眼罩可看不见里面人的样子。不过只看身形的话,倒是跟岳纤云差不多,他心里有八成可以肯定,应该是岳纤云没错。就是不知道,岳纤云怎么也会忽然到了省城,还在省城的夜晚也不放过出来化身超级英雄,这业务范围扩大的有点儿广啊!

    再接近有一百米左右时,忽然前面那疑似岳纤云的月蝴蝶脚下一顿,然后盯了下面街道上某处片刻,便一翻身,从所在的那座楼顶跳跃下去。看起来也是直接跳下街道,而不是跳到相邻的另一座楼顶。

    林旭见状,猜想对方可能是发现了下面街道某处有犯罪性事件,这是下去准备出手行侠仗义,打击罪犯了。他这边一见,也是立即加快了脚步跟上。

    等到他迅速赶到刚才月蝴蝶跃下时所在的那座大楼楼顶时,便立即听到下面传来了打斗声与不时的呵斥声,另外还有“咣咣当当”兵刃碰撞的声音。

    再一纵身跃出,他立即从楼顶这端跃落到另一端的边缘处,低头往下看去,但见月蝴蝶刚才确实是跃落到了下面街道上,而这时正在跟人动手打斗。

    与月蝴蝶打斗的那人,林旭却是也不陌生,在上面就看见底下明晃晃一颗大光头,却正是他上次在省城跟关家姐妹俩那晚在火车站附近夜市上招惹到的一帮人,其中有一个光头大汉,据对方所言,还是在五台山出家习武的和尚。

    眼下与月蝴蝶打斗的,正是这个据说五台山下来的光头和尚。当然,与上次一样,这和尚也没穿僧衣,只是寻常衣服。另外,则是这和尚这回专门带了使惯的兵器,一把长棍。这时正把长棍舞的呼呼生风,不断往月蝴蝶身上招呼。

    一眼认出这个大光头后,林旭也是不禁又吃了一惊,没想到这次来省城竟然又会遇到,还真算是有点儿冤家路窄。却也不知这和尚是跟他一样,是再一次前来省城,还是上次来后就没走。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棍怕点头 确认身份
    林旭只知这光头和尚是五台山下来的,却是还不知这和尚的俗家名字叫张学军。而且这张学军确实是如他所猜的般,自从上次来省城后,这半个月就一直留下没走。

    张学军的那个发小丁超,在省城经营了一家地下小赌馆,同时兼营着高利贷的生意,却是混的还不错。只是他虽然混的还行,但在省城的地下世界,也就是比小喽啰强点儿的小头目级别,势力不行,手底下也没什么能打的人物。所以收入虽还可观,却是要受上面更厉害的人物盘剥,每月要交一笔抽成,而且这抽成还颇为不少。所以每月实际入手的,却是大打了折扣。

    丁超并不甘心一直遭受盘剥,也早有心反抗摆脱。所以上次回老家,偶然遇见以前的发小张学军,得知他现在在五台山出家学艺,武功练得很厉害,便也是蓄意笼络。

    只是他原本以为张学军的武功就算挺厉害了,有了张学军相帮,他一定能在省城大杀四方,摆脱上面更强的那个人物控制,甚至推翻对方,自己上位,从此在省城道上,也算是响当当一号人物了。但没承想,张学军刚来省城的那天,却是出师不利,被随便一个在夜市上撞见的毛还没长齐的半大小子就给干趴下了。当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

    那件事过后,给了丁超很大的打击,让他对张学军都有些失去了信心。不过好在张学军随后的出手,却是立即挽回了他的信心。

    张学军打那半大小子没打过,三拳两脚就在那小子手底下落败。但街面上那些寻常混混打手对上张学军时,却也是三拳两脚就在张学军手底下落败。就算打架厉害,专门练过散打等格斗术的,也多撑不了几招。甚至同样有个练武的,也最终不是张学军的对手,在其五郎八卦棍下落败。而且但凡张学军出手,就是动辄伤筋断骨,可比上次那半大小子打张学军狠辣多了。

    这半个月下来,丁超在张学军的帮助下,不但顺利摆脱了原本上面盘剥他的那个强势人物,甚至还将其推翻,占有了其原先的地位、地盘与势力。这半个月来,当真是风生水起,意气风发。

    成功上位后,丁超自是也没亏待张学军,专门把一个场子交给了张学军,而且这场子的所有收入全都是张学军的,他也不抽成,等于是送给了张学军。并且平常还经常带着张学军吃饭喝酒,出入歌厅夜总会等场所。让张学军这半个月来,也是过的花天酒地,乐不思蜀,早把回五台山的事给抛到了脑后,彻底沦陷在这红尘花花世界。

    今天晚上,张学军正在自己的场子坐镇看场,却是遇到一个出老千的。被发现后,手下人去抓,还被这家伙夺门而出,当时惊动了张学军,亲自追赶出来。他亲自出马,很快便追上捉到。捉到后,打算废了这出老千家伙的一只手。

    但没想就在这当口,忽然旁边楼顶上杀出一个穿着打扮像外国电影里蝙蝠侠那般的戴面具黑衣女人,插手阻拦这事。

    面对此人,张学军自是不会答应,当即一言不合就动起了手。一动上手,他发现这女人也是差不多跟他处于同样的外力明劲层次,但目前所增长的力量却显然不如他,再加上女人天生力气也就小,所以还是差着他有约摸一百斤左右。但这女人的拳脚功夫却是不弱,力量虽不如他,技巧却胜于他,应该是师出名门。看其出手的路数,学的似乎是内家拳三大代表拳种之一的形意拳。

    徒手拳脚功夫上,算是张学军的弱项,他在五台山就学了一套伏虎拳,还不算是什么高明拳法。眼见拳脚上一时难以取胜,张学军便立即吩咐手下去取兵刃,棍法才是他的看家本领。果然这一棍在手,张学军立即便大展威风,即便对方也抽出了随身兵刃应对,但不过十来招,他还是就占住了上风,这时已是打的对方守多攻少,几乎只有招架躲避之功,而没了还手之力。

    他一套五郎八卦棍展开,使的棍影弥漫,虎虎生风。长棍在他手中,如一条翻腾的蛟龙也似,不时夹杂些枪法上的招数。

    武学中有句话,叫做“棍怕点头枪怕圆”。所谓的棍怕点头,就是指最怕使棍的以棍作枪,使出枪法的摇头点扎等戳刺招式。能把棍法使到这等地步,在棍法中夹杂枪法,就会使棍法更加变化多端,让人难以防住。而枪怕圆,是指最怕使枪的抖圆圈扎人。能把枪抖出圆圈的,是需要把枪法中最基本的拦、拿、扎三式溶炼为一体方才能做到。枪法练到了这地步,就十分厉害了。抖枪而刺,可谓攻防一体。抖圆,也可称为抖枪花。能抖出枪花的,那都是枪法练到家了。

    五郎八卦棍本就是杨五郎以枪化棍,由杨家枪法演化而来,自是兼容了枪、棍两种兵器之所长,所以这套棍法中夹杂有枪法,本就是最基本的,这也是这套棍法厉害之所在。

    武学中还有句话,叫“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这是指掌握一种兵器所需要的时间,练棍一个月就能基本掌握,练刀一年也就练熟了,但练枪,据说是最难练难精的,所以需要花一辈子去钻研。从其掌握的难易度上,也可看出,能把棍以棍作枪使出枪法的厉害。

    林旭站在楼顶上看着光头大汉张学军手中棍法使的十分精妙,心中也是不禁暗赞了他这套棍法确实厉害,果然不愧是其看家本领。

    只是这光头棍法精妙厉害,一条长棍使的如蛟龙出海,那相对应的,“月蝴蝶”岳纤云也就不免在其攻势中有些险象环生了。

    林旭是曾经跟岳纤云对练,试探过其武艺深浅的,所以这时一看下面那月蝴蝶的出手与招式,也就更加肯定眼下的月蝴蝶确实是岳纤云本人无疑了。

    岳纤云这时所持的兵刃,自然是她这身月蝴蝶装备所配的那两把特制加大号蝴蝶刀,折出刀刃后有如两把短剑。

    但她本身武功与那光头相比,就有所不如,至少力量上便先差了一大截。所以她虽然是跟宋永华学的形意拳,学的是高明武功,也有明师指点,但这种实力上的硬差距却也不是可轻易弥补的。

    若只论拳脚的话,她还能跟这光头周旋一阵儿,毕竟拳脚功夫是张学军的弱项。但动上了兵刃,这张学军的一套五郎八卦棍十分精妙厉害,练的也是很到家,她就不是对手了。

    更别说,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张学军在兵器上也占优势。这时棍法展开,岳纤云完全近不得对方的身,以兵器长短上的差距,也就只有对方能够攻她,她完全够不着对方,只能不断躲避招架了。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 不敌败退 出手相救
    眼见光头大汉棍法厉害,岳纤云自觉不是对手,这时也有了脱身退却之意。

    她戴上面具扮演超级英雄,是属于玩票的性质,最初更是完全出于好玩儿才做这件事的,并不是真的喜欢行侠仗义,打击罪恶,也没有打算把这当成一份儿终生事业来做。所以这时虽然并没能救下那名被光头大汉追捕要砍手的人,但现在她自身都快难保了,却也没有非救下不可的想法。这种状况,她当然还是选择自保为上。

    只是她现在想走,光头大汉却是不肯放过她,棍法严密,将她紧紧缠住,让她一时想脱身也是不容易。

    情急之下,她娇叱一声,忽然招式一变,反守为攻,使出了形意拳器械中的一套连环快剑。

    这套剑法是按五行连环拳的路数结合剑法特点所改编,招式虽然不多,但却胜在短小精悍,出招连环迅速,适合抢攻。常能以一轮快攻,打乱敌人招数而见效。

    不过她这时使出,却不在于破敌建攻,而是想要以这门快剑反攻一轮,让光头大汉忙于招架,她好能趁机脱身而走。因急于脱身,她这时变招抢攻,都有些不顾自身防守了,完全以攻代守,使出了两败俱伤的打法。拼着就算挨上一根,也要尽快脱身。

    而要是能够两败俱伤,以伤换伤的话,却是她占便宜。毕竟她的兵器是开刃的两把蝴蝶刀,而光头大汉的兵器则只是根木质长棍。

    她就算挨上一下也见不了血,再加上身上这套月蝴蝶服装又是用能防弹的特殊材料所做,有这一层防护,伤害也能更减轻些。而光头大汉身上就只是寻常布质衣服,夏季天热,又穿的薄,上衣还是个T恤,两条手臂都光着,自是谈不上有什么防护力。挨上她一刀,那就立即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地见血不可。位置对了,直接就能捅他个重伤,甚至要命。

    也正因如此,眼见她忽然变招使出了拼着受伤的两败俱伤打法,光头大汉张学军却是不愿与她以伤换伤。他自觉这时已是胜券在握,只要再有三十招左右,应该就能取胜,就算不能,再多拖久一点,拼消耗他也能耗过对方,所以实在犯不上在有十足取胜把握下行此险招,与她两败俱伤。而且兵刃上的差别,以伤换伤也确实是他吃亏。

    因此他这时一见对方忽然招式一变,使出了两败俱伤的打法,要与他以伤换伤,立即就转攻为守,暂让其势,不想拼个两败俱伤。

    岳纤云所使的这套连环剑法原本是单手剑的招式,但宋永华教她时,因她的武器是两柄蝴蝶短剑,却也是因材施教,特地把招式做了相应的改变,变化成更适合以双手短剑施展。

    这套剑法原本就是连环快攻的招式,改为了双手短剑施展后,却是在速度上更增一筹。毕竟双手连环出击的频率,比起单手连击,是要快上不少的。

    这就像《神雕侠侣》中的小龙女,跟周伯通学会左右互搏之术后,能够两只手分别使不同的招式,左手使全真剑法,右手使玉女剑法,一个人就把需两人合使的玉女素心剑法用了出来。

    不过小龙女一人所使的玉女素心剑法,比起两人合使的,威力上还是差了一些。毕竟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比不过两人,而且许多招式还需要身法、脚步等方面的配合,一个人也终究不能当成两个人用,一些两人招式配合的变化,一个人就没法用出来。

    但她一人所使,两套剑法为同一人运用,配合上却是更加默契,使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毕竟再怎么样,两个人的思想也无法同步为一个人。因此她这两套剑法配合更加无间,再加上双手不断连环出剑击刺,使得单一时间内的出剑频率大为提升,剑速更快,让她一人所使的玉女素心剑法迅疾无伦。这就应了“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道理,让她在学会单人独使玉女素心剑法初一亮相时,便仗着极快的剑速与精妙剑法连败金轮法王等几大高手。

    岳纤云当然没有小龙女的功力,她也不会什么左右互搏之术,做不到两只手分别使不同的武功,更不会玉女素心剑法。但即便如此,她双手连环击刺,在出剑频率与速度上还是要比单手运剑快了不少,再加上她又是使的短剑,更加短小精干,回剑与出剑的速度也能比长剑更快一些。

    两方面相加,这套被宋永华改为双手短剑剑法的连环快剑,在剑速上就比原版的更快,也更合了连环之意。而双手使剑,在招式的复杂与变化性上也能更多一些。所以这套改版的连环快剑,却是比原版的威力还更强一些。

    不过双手使剑,需要更多一只手配合与用力,再加上更高的速度与增多的变化,这也就使得这套改版剑法在体力与力量的消耗上比原版也更增加了许多,几乎高出一倍还多。

    而岳纤云也正是因此,所以才没在一开始就使这套改版后在她所会剑法中威力更大的剑法。因为消耗过大,她怕一轮快攻拿不下对方后,自己就因为自身的消耗而无力反击了。

    以她目前的功力,还并不足于支撑高强度的长时间打斗。比武拼斗不比运动,消耗的体力更大。有时候只短短几分钟,就像长跑了一个马拉松那般累。而且打斗时精神也是高度集中,还会造成精神上的一些压力。再加上外力境的武者,出手都会对自己的体内脏腑器官造成一些负担与伤害,这也是他们无法坚持长时间打斗的原因。

    对于外力境明劲层次的武者来说,能高强度的全力打十分钟,那就算不错了;能坚持半小时的,那算了不得了。要是打上一小时,那即便能勉强坚持下来,自己也要累个半死外加用力过度受到内伤。

    即便岳纤云学的是内家拳,能够内养脏腑,强壮体内器官,在这方面也无法完全勉除。更何况她功夫还练的不到家,对体内脏器的保护也就更弱了些。

    体力上的高强度消耗,这也是让岳纤云萌生退意,想要尽快脱身退走的一个原因。不然再打下去,即便她还能尽防得住那光头大汉的棍法,自己也会先跟不住消耗地无力坚持,那时不败也得败了。

    “咣咣砰砰……”

    岳纤云双手的蝴蝶刀不断迅速撞击在光头大汉张学军的长棍上,发出一连串的密集兵刃碰撞声响。张学军在她这一轮不惜两败俱伤的快剑猛攻下,也是不由被迫得连退几步,暂让其势。

    一连数招快剑逼退张学军后,岳纤云也是见好即收,立即抽身而退,倒跃向身后大楼。

    倒跃之际,尚身在空中时,她迅速将手中的两柄蝴蝶刀“唰唰”折叠收起,然后在插入两边的皮鞘后,顺势自两边的镖囊中摸出三把蝴蝶飞镖。

    右手摸出的两把,是普通的蝴蝶飞镖,她摸出后直接向着张学军飞掷而出,也是不求打中破敌,只求能让张学军为闪躲或格挡飞镖而暂缓追击。

    而她左手摸出的,则是一只带着绳索的蝴蝶镖,这时在甩手射出右手的那两只蝴蝶镖后,立即左手上扬一甩,手中飞镖带着绳索射出,“哆”地一声扎到了身后大楼三层高位置的墙壁上。借着扎住之力,她一趁手中绳索,便要飞身往上而起。

    “想走,没那么容易!”

    眼见岳纤云几招连环快剑逼开他后,就立即脱身而走,张学军不由怒喝一声。话音一落,他双脚用力一蹬地面,身子高高跃起,然后半空中一个折腰前空翻,在躲过射来的那两只蝴蝶镖的同时,已是追上了跃起的岳纤云。然后居高临下,双手持棍尾,向岳纤云当头一棍劈头打下。

    岳纤云这时尚在空中,无处借力闪躲,见状一惊,只能连忙再次抽出右手的蝴蝶刀上举格挡。她这时也来不及折出刀刃,就只以刀身当作短棍地来用。但瞧着这一棍威势,她心想即便能挡下,怕也是又要被打落地面。更何况,还未必能挡下,忍不住心中直叫糟。

    就在此时,忽然“咻”地一声急速破空声响,在两边大楼一些亮灯的窗户透出来的灯光中,只见一个约摸指头弹大小的东西,反射着亮光地如出膛的子弹般,自楼顶上射来,向张学军胸口疾速打去。

    张学军这时也是尚在空中,无处借力闪躲,眼见又有一枚暗器疾速射来,不禁面色一变。慌乱中,只能连忙回棍护胸。

    好在回的及时,他方一收棍,便感觉棍身一震,同时“当”的一声响,那东西撞在了棍身上,被他及时挡住,没有打中。只是虽然挡住,他却觉这暗器上所带的力量及大。好像真附带着像枪里射出的子弹那般动能似的,这一碰撞之下,他忍不住感觉整个身子都是有些一震,然后一口气提不住,不由自住地落下地去。

    而不等落地,他已抬头往那暗器射出的方向望去,既要瞧清楚是什么人,也是防备那人再发暗器打他。

    抬头一瞧之下,他见楼顶上不知何时,也是站着一个戴着面具的黑衣人。而且这人的穿着打扮,跟那女人十分相似,也是学外国电影里的蝙蝠侠那般,一身紧身黑衣,身后还有个披风。只是那女人的胸口是个月白色的蝴蝶形标记,脸上戴的也是个蝴蝶形状的眼罩面具。

    而眼下楼上这人的胸口却是几个团龙纹包裹呈圆圈状排列的暗金色古篆字样,只是他当初初中没毕业就缀学在街上混了,文化水平实在有限,只知道那是古体字,可一时间却认不出是什么字。再加上距离又远,又是晚上,他也有些看不清,倒是那人所戴的黑色眼罩面具中央,额头位置处,有一个草体的暗金色“天”字。这字虽也笔走龙蛇地很潦草,但好在字形简单,他却是能认得出来。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 暂不相认 当头一脚
    见得忽然有人出手相救,岳纤云惊讶过后,便是不由一喜。然后趁着光头大汉被打落地面之际,连忙用力一拉手中绳索,身子借力高高飞起。

    旁边这座大楼总共也就四层高,她绳镖直接钉在了三楼的外墙处,这时用力一拉,身子直荡而起地便上了三楼,然后在三楼一户人家的窗台处借力一踩,便翻身上了四楼的楼顶。翻身上楼后,她顺势再一扯手中绳索,将钉在墙上的绳镖扯落收起,然后转身向站在旁边跟她类似打扮同样戴着面具的黑衣人道:“谢谢你帮我!”说罢稍顿,又打量着问:“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我叫天行者。”林旭暂时还不想跟岳纤云相认,故意加粗了嗓音说道。

    “天行者?”林旭戴着面具,又故意变化了声音,这套天行者服装他也是第一次穿出来在外人面前亮相,岳纤云自是认不出来。重复念了遍这名字,她微微一笑,道:“你好,我是月蝴蝶。”

    “嗯!”林旭点了下头,没多说什么。

    岳纤云正要再开口说话,忽然下面那光头大汉张学军挥棒指着上面大声道:“好啊,原来还有帮手!不过都是一路货色,全都是藏头露尾的无胆鼠辈,有本事的,再下来跟爷爷打过。”

    他见两人打扮类似,却是把两人当成了一伙儿的。不过事实上来说,两人虽是先来后到,不是一起跟着过来,但确实算是一伙儿的。

    “好,你接着!”林旭闻言,直接应道。

    他“好”字一出口,便已是轻身一跃而下。等到“你接着”三字话音还没落,便速度极快地一跃而至,落到了张学军头顶,直接伸脚一踏,往对方那大光头上踩落。

    他现在修为比几个月前更高,轻功也更高妙,已是能够直接从四楼的高度跃下而无碍。不像几月前在汾县县医院追赶李飞燕的那次,从四楼的高度,还得中间攀住二楼停顿做下缓冲,分两次跃下。

    张学军眼见对方竟是说来就来,话音都没落完,就直接跃落到了自己头顶,不由大吃一惊。

    他一没料到对方这么干脆直接,说打就打,还觉着自己刚才棍法厉害,已经打败了一个,说不定把两个都吓怕了,对方未必就敢下来应战,他刚才除了挑战,也是自己在那里抖威风;二则没料到,四层楼的高度,对方却是敢直接一跃而下,丝毫不做什么中途缓冲,完全没像刚才那女的下来时,是一层一层地自外面窗台处跳下来的;三也没料到,对方落下的速度这么快,话音都没落完,就已下来了。

    完全出乎意料之外,再加上林旭速度又是极快,以至张学军吃惊之余,竟是根本来不及躲开。惊乱之下,只能慌忙横棍上举挡在自己头顶上。

    好在还挡的及时,把林旭往他头顶踩落的那一脚给挡了下来。只是林旭居高临下地从四楼一跃而下踩落,速度与力量何其大,再加上还有本身的重量以及自由落体的惯性加成。所以张学军虽是及时挡住,却并没能完全挡下。

    但闻“咯吱”到令人牙酸的声音响起,挡住林旭这一脚的那部分棍棒迅速弯曲下沉,然后弯曲着直压到张学军头顶。

    而张学军则大吼着不住加力抵抗,双手上抬并尽力抻直着棍棒。但尽管拼尽全力,却仍是并不能阻挡,直感觉如泰山压顶也似。然后棍棒就带着一股大力迅速弯曲地压到他头顶,在他头顶上砸了一下。

    这一砸中,他只觉脑子里整个“嗡”地一声,立即头晕目眩,耳鸣不已,眼前都阵阵发黑,差点儿就要直接栽倒。但好在他还终究维持住了一丝清醒,拼尽了最后全力地一声大吼,用力将棍身拉直,将头项的林旭给弹了开去。也好在有这棍及时阻得一阻,不然要是被林旭直接踩中,怕是一颗脑袋就被踩成了烂西瓜,立即就碎了。

    林旭也没料到张学军手里的这根长棍竟然颇为坚实与强韧,在四楼高度的跃下这股加重大力下,竟然都没能把棍直接踩断。不过他其实本也没打算直接一招要了张学军的命,最后落下时,其实是有些轻身收了力,不然就凭这一下踩死张学军,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顺着棍身弹回地再次轻身跃起,林旭顺势一个后空翻翻落,然后在翻落至张学军胸口处时,一脚踢出,“砰”地一声,正中其胸口,直接将其踢飞出去,撞到了后面另一座大楼的墙壁上。

    张学军这时还自头晕目眩地眼前发黑着差点儿要晕倒,哪里来得及闪挡躲避,任何遮挡与闪避动作都来不及做地便被踢飞了出去。

    撞到后面大楼墙上后,他忍不住“哇”地一声,张口吐出口血。刚才那一脚的力量虽大半被他的长棍挡下,但那么大的力量他这般硬接,却哪里能尽数挡下。刚才除了棍棒被压得弯曲外,他浑身骨骼也直被压得作响,所以虽是挡住了直接踩落头顶的压命一脚,却也是已受了内伤。这时胸口再中一脚,直接便引发与加重伤势地吐了血。

    不止如此,他刚才用力过大,双手手臂的许多毛细血管也都爆裂了开来,这时两条手臂全都密布着如汗的细密血珠。除此外,肌肉也有些撕裂拉伤。这时被踢撞到墙上落下地后,只能拄着长棍半跪在地,半晌都直不起身来。

    “好!”

    楼顶上的岳纤云见到这位天行者跃落下去后,直接一招就打得光头大汉受伤吐血,忍不住为其拍手叫好,觉着替她出了口恶气。

    林旭抬手拔出右边腰带皮鞘里插着的一根甩棍,然后一按伪装的笔夹位置,接着“啪”地一下甩出,持棍指着张学军道:“还打吗?”

    他这甩根上伪装的笔夹,其实也并不是全然没用的伪装,这个笔夹同时也是个开关,只有把笔夹按下去后,甩根才能够甩出,否则是没法甩出的。加一个这开关,也是为防止在随身的运动过程中,有时哪个动作过大把棍身不小心甩震出来。

    这笔夹一按,直接就按进了棍身里面,也更方便持握。同时收棍时再按一下笔夹,就能够轻松收起,不用像他之前得到的那种甩棍需要重重磕震棍头才能收起。

    按住笔夹后,他甚至只需要往回轻轻拉震一下手臂,就能把甩出的棍身重新收起,然后再一松笔夹,笔夹回复原位,里面的机关就会重新把棍身紧紧卡扣住。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重伤打倒 相认
    “打!”

    光头大汉张学军性子却颇是凶悍,即便这时已是受了严重的内伤,站起身来都困难,但见得林旭的挑衅,却还咬牙嘶吼道。

    应过一声后,他抬手一抹嘴角刚才吐血时沾染的血迹,便是咬牙强撑着拄棍站起。只是他这时完全站直了也是十分困难,这般硬撑着站起,不仅满脸痛苦之色,一颗大光头上也是出了一脑门子汗。在两边大楼窗户里透出的灯光映照下,更有些闪闪发亮。

    只是好不容易站起后,他刚抬脚跨出一步,便又是不由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儿脚一软摔倒,连忙拄棍扶住。

    林旭见状,不禁摇摇头。但他自不会可怜这光头,而是讽刺道:“不行就别硬撑了,好汉可不是靠装出来的。”

    “你他妈才装,有本事的就把面具拿下来,藏头露尾的,更不算是英雄好汉!”张学军闻言,忍不住反唇大骂。

    “这年头儿行侠仗义都流行带面具,你这是孤陋寡闻。”林旭说着话,直接大步上前,走到张学军面前站定,然后接着道:“我叫天行者,记住这个名字。有一天这个名号,将会响彻全世界。”

    “我他妈叫你没有以后!”见对方主动走近前来,张学军眼中精光一闪,大喝一声,又强压着伤势猛地出手。

    他脚下猛地一踢拄地的棍尾,长棍如毒蛇昂首般猛地跳起,然后他就势一招“毒蛇吐信”,持棍向林旭咽喉猛戳而去。

    林旭见状,嘴角不屑一笑。两人实力本就相差极大,他又岂会被这时重伤在身的张学军给偷袭打到。瞧准长棍来势,他猛地一挥手中甩棍,打横一棍击打在长棍棍身上。

    两棍相撞,但闻“啪”地一声脆响,张学军手中的长棍便齐中应声而断。

    他手中的长棍毕竟只是根木棍,再是结实坚韧,又经过了特殊处理,终究也还是木头的。而林旭手中的甩棍,则是李飞燕特地找人专门定做的高强度合金材质甩棍。两边材质一对比,就是个高下立判,更别说方才林旭那凌空而落地一踏,虽未曾一下便将张学军手中的木棍踩断,却也是给其造成了很大压力,内部已然有些被破坏。再加上林旭力量上本也就强过张学军,这下出手一击,哪有不断的道理。

    要是这回都还不断,那张学军手中这棍不起眼的木棍,怕可能还真是个宝贝了。不过眼下,却是没这可能。

    齐中打断张学军手中的长棍后,这一招“毒蛇吐信”的攻击自然是无效。而不等张学军再有什么动作,林旭一棍打断其长棍后,便是接着转手挥棍下击,“啪”地一下重重打落在张学军肩头。

    这一棍落下,张学军不由一声惨叫。惨叫声中,“咔”地声响,他肩胛骨也是应声而断,被林旭这一甩棍打得断裂。同时重伤下整个人受不住这压力,又是如上回一般,直接跪在了林旭脚下。

    见他一跪倒在地后,林旭又是抬腿一个干脆利落地膝撞,“砰”地下正中其大光头前额。

    一撞之下,张学军一声闷哼,也是很干脆利落地就晕了过去。

    打晕张学军后,林旭随意扫了一眼,便转头看向旁边远处张学军的那几个手下马仔。

    这几个人见状,互相对视一眼,便直接发声喊地转头逃走。张学军可是五台山学艺下来的,在他们中最是能打,眼下这最能打的都被人家打趴下了,他们哪里还会是对手。

    虽然也有句话,叫“双拳难敌四手”、“好汉不及人多”,但那也要看究竟是什么好汉。平常张学军打他们,一人打十来个都是不在话下,眼下这位比张学军更厉害,他们哪里会是对手。

    这几个转头逃走,那个原本被捉的出老千的赌客,自然也顾不得地随手丢下。这赌客见状,也不多留,跟着转身向另一个方向逃走。

    林旭瞧了眼,也懒得去追这些人。再一按甩棍把手上那个被按下去的笔夹开关,然后往回猛一收手臂,那甩出的棍身又“啪”地下甩缩了回去。接着他一松笔夹,里面开关便卡住缩回的棍身。

    顺势抬手将收缩回的甩棍插回腰间棍套后,他跟着脚下一点,转身跃起。这一跃起,便直跳上了二楼的高度,然后在二楼某户人家的窗台处借力一点,便再跃升二层,上了四楼的楼顶,并且直接跃落到了岳纤云身旁。

    岳纤云见他跃回楼顶,立即开口称赞道:“你武功真厉害,可比我高明多了。”

    林旭微微一笑,道:“我当然比你高明。”

    他这回却是没再蓄意变化嗓音,回复了自己正常的声音。眼下事情已经解决,那光头大汉张学军也身受重伤地被打晕了过去,他觉着便不必再向岳纤云继续隐瞒了。刚才暂不相认,他是怕岳纤云认出他后,一时激动下,当众叫出他名字,现在自然没有这顾虑了。何况他也挺好奇岳纤云为什么也会到了省城,自然也需要表明身份相问。

    岳纤云闻言下,不由一愣,立即听出了他这回说话的声音十分耳熟。但一时之间,她却有些难以相信地不敢胡乱相认,所以这时只是有些呆愣地重新瞧着林旭打量,希望发现点别的佐证。

    林旭见状,摇头一笑,直接问道:“宋永华这回怎么又没跟着你随身保护,他这保镖最近可当的有点儿不称职啊!”

    “林旭,是不是你?”岳纤云闻言,终是再忍不住地带着惊讶与喜悦问道。

    “当然是我,这世上还有几个人知道你是月蝴蝶的!”林旭笑着说罢,直接摘下了脸上戴着的面具。

    “真的是你!”岳纤云惊喜一叫,一把扑过来便要抱他,口里又接着问道:“你怎么也会在省城的?”

    林旭见状,一抬手抵在她肩头,阻止她继续扑过来抱她,问道:“这也正是我打算问你的,你怎么也会来省城?”

    岳纤云被他抬手抵住,忍不住有些尴尬。笑了下掩饰,她后退一步,也摘下了脸上面具,然后道:“我来省城机场接个人,是明天上午的,所以我需要今天就赶来。宋叔叔他在平阳有些事要帮我处理,脱不开身,就我自己来了。他也有给我配了别的保镖,还是他们太谷形意门的弟子,只是我不想他们跟着,也不想他们知道我月蝴蝶的身份,所以晚上就自己偷溜出来了。”
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 猜个正着 哪儿冒出的舅舅
    见岳纤云自己退开,林旭跟着放下手。然后听她说完后,点了下头,道:“你最近月蝴蝶做的很勤快啊,听说平阳最近的犯罪率因为你,都下降了两个百分点。现在来省城接机,也都不忘晚上趁机来个行侠仗义?”

    “原来你有一直关注我啊!”岳纤云闻言,不由欣喜地道。

    林旭闻言,却是摇头道:“我没有特别关注你,是前两天听郭静说起,月蝴蝶最近出没的很频繁,几乎每天晚上都有人发现月蝴蝶的踪迹,还说已经有人把你封为平阳的守护者了。”

    他这说的是实话,确实是在郭静来找黄容后,有一次吃早饭时,他听郭静提起关于月蝴蝶的事的,并不是他有特别关注岳纤云。除了月蝴蝶最近出没很频繁,打击罪犯很勤快外,郭静还说起月蝴蝶现在的出手也比以前狠辣了许多。以前帮忙打击罪犯,基本是制伏为主,受伤的也多是轻伤,很少有重伤。但月蝴蝶现在的出手,却基本个个重伤,骨断筋折的,甚至不少罪犯都是身上见血。

    因为行事风格的陡然变化,网上甚至有人讨论说,现在的月蝴蝶可能已经不是原来的月蝴蝶,是换了一个人了。

    对于不知道月蝴蝶身份的人,确实可能会有这样的猜测。但林旭清楚月蝴蝶的身份是岳纤云,他知道岳纤云最近遭逢了大变,父亲被人杀害。所以对月蝴蝶最近行事风格的变化,他却是有些理解。在经历了这种痛失亲人的事情后,怕是任谁的心情都不会好。

    而心情不好,对于练武人来说,在出手时自然也就难免带了情绪,有些不知留手,甚至有可能会故意下重手,以发泄情绪。岳纤云最近化身月蝴蝶的这种变化,林旭猜测便是这种可能。连她化身月蝴蝶打击罪犯都变得比以前勤快起来,也是如此。与其说她是在行侠仗义,打击罪犯,不如说她是借着这机会与理由去专门打人的。

    现在见到岳纤云连来省城接机,都不忘晚上出来化身月蝴蝶,林旭觉着更是印证了他的这种猜测。她就是想找人打架,故意打人。平常没事,又是正常的岳纤云身份,自不好无故随便跟人打架与伤人,但化身月蝴蝶,戴上面具后,就没有了这个顾虑,甚至有了正当的理由。她打的全是坏人,是在打击罪犯,行侠仗义,这些人该打。

    “郭静!”岳纤云闻言,又不禁有些失望地点了点头。刚才她还以为是林旭特别关注她的事才知道的,没想到却是听郭静说的。

    她那次到武乡中学找林旭时,就曾在校门口处遇见过郭静,知道郭静跟林旭“师父”黄宗文的女儿黄容是同学兼好友,经常会到黄容家作客,所以林旭能见到郭静,也是很寻常的事。

    “以后没宋永华跟着,你还是别随便出来当月蝴蝶了,尤其不要在这种陌生地方单独行动,容易出意外与危险。”林旭虽然印证了自己的猜测,觉着岳纤云最近化身月蝴蝶行事的变化,还是与其父亲的死相关,就是故意出来找人打架伤人,以发泄情绪。但他也说不上这事究竟是好是坏,是对还是错,所以也无从相劝,甚至没有直接说出来,只是劝她以后行事小心些,还是让宋永华陪着一起行动更保险。这次要不是正好遇到了他,岳纤云可也是很危险。

    “嗯!”岳纤云闻言,看似乖巧地点了点头,没就此多说,接着又转回话题问道:“对了,你怎么也会在省城的?”又笑道:“还穿这么一身?不过挺酷的,从哪儿弄来的?你‘天行者’这个名号也是挺酷的,替天行道啊!”

    她却是认出了林旭胸口的那四个古篆字,认出“替天行道”四字后,也很容易就能推测到林旭“天行者”名号的由来了。

    “我先回答哪个?”见岳纤云一下问出了一串,林旭忍不住略有些苦笑地道。

    “当然是按顺序回答,先说你为什么也会在省城的?”岳纤云挥手笑道。说罢一顿,她忽然想起件事,又连忙接道:“等下,先别说,让我猜下。”

    林旭闻言,摊了下手,示意她请猜。

    岳纤云抬手托住下巴看着他,看了片刻后,带着神秘地问道:“你来省城,是不是为了你女朋友的事?”

    当初林旭第一次得知关落雪要被她姐姐带去省城读初三的事时,岳纤云就正在他身边。那时正是岳纤云父亲被杀的第二天,他当时为了安慰岳纤云,将岳纤云抱在怀里,岳纤云还在他怀里睡着了。后来关落雪呼他,他给关落雪回电话时,岳纤云刚好醒来叫他,还被关落雪给误会了。

    后来关落雪负气离去,林旭是从妹妹林彤那里才知道出了什么事。当时林旭与关落雪和林彤通电话时,岳纤云就一直在他身边,所以电话里的事,她却也是听个正着。

    岳纤云刚才就是忽然想起了这件事,这也是她唯一知道的林旭与省城有联系的事,所以自然就猜到了这里。想着林旭会来省城,肯定是跟他那个她一直没见过面的女朋友有关。

    本来在那之前,林旭一直说他有女朋友,她还怀疑林旭有可能是在骗她,其实根本没有。但直到那个电话后,她才确信,原来林旭没说假话,确实是有个女朋友。还是个在他口里,比她岳纤云更漂亮的女朋友。

    林旭听着岳纤云一猜就着的这个猜测,点了点头确认。

    虽然现在关落雪及她姐姐关落雨都已不在省城,现在已是坐上了正前往西京的火车,但他现在留下来,确实还是为了处理关于关落雪的事。解决杜宾,他也是为了关落雪。

    只是这个原本的女朋友,现在已成了前女友外加初恋女友。不过关于这一点,他倒也没必要跟岳纤云说了。而对于岳纤云能猜着,他也并不意外,上次电话里的那件事,他自然也是还记得,知道岳纤云清楚他女朋友小雪会被其姐姐带往省城的事。

    “哈,猜对了!”见到林旭点头,岳纤云欣喜一笑,随后又问:“你女朋友还真被她姐姐带来省城上学了吗?你没拦下?”

    林旭摇摇头,仍是没就此多说。

    岳纤云却并不打算放过,又接着道:“那你女朋友现在在省城吗,方不方便介绍给我认识下,我可还一直没见过你这个神秘的女朋友呢,特别好奇她到底长什么样儿,有多漂亮!”

    “不方便。”林旭直接摇头拒绝,却是也没说关落雪已不在省城。

    “哦!”岳纤云有些悻悻地失望叹口气,不过她本来倒也没多大指望,所以倒也没太怎么失望。

    叹过口气后,她便又转过话题笑问道:“你猜我这次来省城接机是接谁?”

    “这我怎么猜得着?”林旭闻言,不由直摇头。这可不像岳纤云刚才猜他来省城的目的,他对岳纤云到省城机场来接谁,是半点线索也没有,怎么可能凭空猜得着。

    岳纤云见状一笑,倒也不难为他,自己答道:“我来省城接我的一个舅舅。”

    “舅舅?”林旭闻言,不由惊讶,不明白她哪儿冒出来个舅舅。

    他记得上次岳纤云跟他说过,她家里没什么亲戚。她父亲那边是纯属没什么亲戚,她爸是家中独子,爷爷奶奶也死得早,她压根儿没见过,在她出生前就死了。而她妈妈那边,是为了当年嫁给她爸爸,跟家里闹僵,断绝了关系,所以她姥爷、姥姥,母亲那边的亲戚也是一个没见过。为此,她还哭诉自己是天煞孤星,父亲一死后,从此再也没有一个亲人了,没想到现在竟然冒出来个舅舅。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 相似的母女 霜云雨雪冰
    岳纤云见状,也明白林旭的惊讶与疑惑,立即解释道:“是我妈妈的弟弟。我其实有两个舅舅,一个是我妈妈的哥哥,一个是我妈妈的弟弟,这次来的就是小舅舅。据他说,我妈以前在家里时,跟他关系最好,也跟他最亲。他还说,他其实一直有关注我们这边的事情,这次听说我爸去世后,觉着我一个人孤苦无依,就想来看看我。”

    “哦!”林旭点了点头,问道:“就他一个人来吗?你姥爷、姥姥他们呢?”

    岳纤云有些黯然地点头道:“嗯,就他一个人来。我姥爷、姥姥,还有大舅他们,据我这小舅舅说,他们还都不肯原谅我妈当年与他们断绝关系。”

    顿了下,又道:“就这次来的这个小舅舅,其实也跟我没有多少血缘关系。我妈妈的亲生母亲,也是在我妈还小的时候,就过世了。后来我姥爷又后娶了一个,这个小舅舅,就是他跟后妻生的,跟我妈是同父异母。”

    “你说可笑不可笑,跟我妈是同父同母亲兄妹的大舅不来,我亲姥爷不来,反倒是这个关系更远的小舅舅来了。”

    林旭闻言,劝道:“来总比不来强,好歹也是个亲人。而且就算你没别的直系亲属,至少你们岳村姓岳的可都跟你算远房亲戚,不能说没亲人。就像我那个同学岳俊锋,也跟你是远房亲戚。你要真想认亲戚,改天我介绍你们认识,我觉着比你这个没见过面的舅舅强。”

    说完,他又忍不住心想,岳纤云跟她母亲的经历还真是惊人的相似,都是母亲早逝,父亲娶后妈。只是她姥爷成功娶着了,而她爸要娶,她却是想方设法地破坏阻止,他也是因此被岳纤云拉来装她男朋友故意气她爸的。只可惜,这事还没有最终的结果,他爸就被杀了,也不知道她爸原本打算要娶的那个女人现在怎么样。

    又想她妈当年离家远到吉县山区支教,却不知是否也是因为在家跟后妈的关系不怎么样,有逃离的想法。甚至可能跟家中断绝关系,正是心里想的。就是没想到,她妈跟后妈生的弟弟关系竟然还不错。当然了,暂还不能确定真假,说不定是她那个小舅舅随口胡说,来见她的目的怕也未必单纯。不过这事却也跟他没多大关系,想来宋永华这个老江湖,也一定会帮着岳纤云有所提防,他倒也不用过多担心。

    岳纤云闻言,忍不住一笑,道:“好啊,老听你提起这个岳俊锋,那哪天就介绍我们认识认识。”

    林旭道:“其实你们见过,只是他认识你,你还不认识他。”

    “说得好像我高不可攀似的!”岳纤云不由道。

    林旭道:“在他的眼里,你可不就是高不可攀,你是个千金大小姐,他是个乡下穷小子。你跟你爸回村里时,他只能远远瞧着。就算有点儿亲戚关系,也不知远了几辈子了。”

    岳纤云不高兴道:“这是他自己感觉,我不是好不好?再说你不也是个乡下小子,我们不照样认识了?我在你面前,又有摆过什么大小姐臭架子了吗?哼,反倒是你老给我摆架子,哪回好像都是我求着你似的!”

    林旭摇头一笑,道:“我也就这么一说,你别在意。”顿了下,他接道:“其实你仔细回想下,应该对他有印象。就是你第一次来我们学校找我时,当时在教室里坐我对面,跟我下棋的那个男生。”

    岳纤云闻言,立即认真回忆着那次的事,片刻后,她双眼一亮地恍然道:“哦,就是他啊,确实有印象。不过他认识我,那他那次也不说跟我打声招呼,提一下。”

    林旭笑道:“他觉着高攀不起呗!”

    岳纤云跟着笑了下,又忽然问道:“对了,你女朋友真不是当时旁边你那个同桌?”提起这件事,她也是又想了起来问这事。

    林旭摇头道:“不是。我同桌叫张雨薇,我女朋友全名叫关落雪,她也不是跟我同一个班的。”

    “关落雪。”岳纤云轻声念了遍这名字,忽然又笑道:“呵,你这身边认识的女人全是水做的啊,又是雨又是雪的,我名字里带个云,你是不是要集齐霜云雨雪冰啊!”

    林旭闻言,不由有些失笑,岳纤云不说,他还没发现,她这么一说,倒还真是。不过女孩儿的名字,带水这类形态的名字,却也算是一大类,所以起重名的也不少。而名字里有一个字相同的,那就更多了。就像张雨薇和关落雪的姐姐关落雨,名字里也都带雨字。笑了笑后,他道:“你别说,我们学校还真有一个叫霜霜的,是隔壁班的班花。另外我们班,就有两个叫冰冰的。名字里带冰的,全学校更是不知道有多少,估计够集一个加强排了。”

    “班花啊!”岳纤云闻言一笑,问:“那你女朋友是班花吗?”

    “当然。”林旭道。

    岳纤云笑道:“那我比较厉害,我可是我们学校的校花。”

    女孩子就是比较爱攀比,林旭闻言笑了笑,懒得跟她计较这个,没有接话。何况就算能比出个高下来,关落雪在他心里,也永远都是更漂亮的那个。

    岳纤云见状,也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说回她的小舅舅道:“我那个小舅舅,他说他其实见过我,就是在我九岁那年,我妈妈去世后不久。他说那次,姥爷他们一家其实都有来拜祭过妈妈,但却没有通知我爸,是他们一家私下去的,并且在之后,他们还到过我学校,在校门口外远远见了我。我是一点不知道,也不知道他说的真的假的。”

    “但宋叔叔说是真的,他说那次我姥爷一家确实来过,而且当时还打算直接在校门口把我接走,从我爸身边抢走我。是他当时发现,阻止了他们。我是一点儿没发现,对当时也完全没印象。宋叔叔后来也没跟我说起过,要不是我这小舅舅跟我联系上后说起,他也不打算说,说是当时我爸不让他跟我说的。”

    “唉!”她说罢叹了口气,道:“我姥爷可也真是够狠心的,他要是当时把我从我爸身边抢走了,我爸刚死了妻子,又失去女儿,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就这样的姥爷,我反正是不会认的。他不肯原谅我妈,我倒还不肯原谅他呢!这个小舅舅,我也不知道他是真的觉着我可怜来看我,还是有什么别的想法。他要是目的不单纯,我可也不会跟他客气。”

    林旭闻言,不禁点了点头。她自己有这认识,倒也省得他提醒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送回 赶到
    接下来又聊过几句后,林旭向岳纤云道:“我送你回去吧!”

    “别啊!”岳纤云抬腕看了下手上戴着的一块表,道:“现在时间还早呢,这才刚过了十点。既然在省城都能凑巧碰见,那就让我们再接着一起扮演超级英雄,行侠仗义,打击罪恶。正好,你这回也有正式的服装和名号了。”

    说罢,她又重新把面具戴好,然后挥手指向前方,学着热血漫画里喊口号,大声道:“出发吧,天行者!”

    林旭忍不住有些摇头无奈道:“你要出发到哪儿?”

    岳纤云道:“哪儿有罪恶,我们就到哪儿。我们是罪恶的克星,正义的使者!”

    “你不会玩儿这上瘾了吧?”林旭忍不住又是无奈道。

    “上瘾也没什么不好,我这是打击罪恶,是做好事。做好事上瘾,难道还是错?”岳纤云很是正义凛然地反问。

    林旭再摇摇头,道:“你今晚就算了吧,刚才跟那光头打了一场,我觉着你消耗也是不小,还是早点儿回去休息吧!”

    岳纤云摇头道:“没事,我还能再打十场。”

    林旭道:“你就别吹牛硬撑了,你要是现在能接下我一招,我就答应你。”

    岳纤云忍不住带着委屈地抱怨道:“你这不是欺负人吗,我就是完全恢复过来,也照样接不下你一招。你根本就是不想答应,扫兴!”

    林旭不在意地笑笑,道:“扫兴就扫兴吧,反正你现在得回去休息,别落下什么暗伤。再说,要想一起行动,以后也有的是机会,又不是再也不见了。”

    岳纤云闻言,这才转为一喜地道:“你说的啊,那下次我约你一起时,你可别推三阻四地不肯答应。”

    林旭点头道:“好,我就给你一次机会。”说罢,他抬手指向反方向接道:“那现在,我送你回去。”

    岳纤云道:“要是回去的时候,咱们路上碰到了事,那还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到时候,你可别拦我。”

    林旭道:“碰不上,你也千万别没事找事。”

    “好,走吧!”岳纤云点了下头答应,说罢转过身。

    林旭抬手把自己的面具戴好,道:“走吧,你带路。”

    岳纤云便当即领先而行,两人又在连绵的高楼大厦楼顶上飞奔纵跃前行。

    不过岳纤云的轻功自是不能跟林旭比,现在两人一起,林旭因为要顾着他,速度却是立即被拉了下来。但对于还有六、七个小时天才亮的长夜来说,晚上十点却是还算早,他倒也不着急,就压着速度慢悠悠陪着岳纤云。

    而岳纤云因为还想在回去的路上顺便再发现点事出手,再加上也想跟林旭多待一会儿,却是也故意放慢了速度,这也就更慢了。

    不过再慢他们也终究是施展轻功,又是在大楼顶上,相当于半空中直线前进,所以比正常走路还是要快不少。

    在路上磨蹭了大半个小时后,岳纤云终于还是有些不情愿地在林旭陪同下回到了自己下榻的酒店。而这一路上,却也是没有如她所愿地再遇到什么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与以强凌弱之事。

    晋阳虽是省会城市,比平阳要大了许多,人员成分也复杂许多,但做为一个不太发达的内陆城市,犯罪率却也是相对不高。只能说,比平阳高,但是也高不到哪里去。

    犯罪率有时候往往是跟城市的人口规模及发达程度呈正比的,就像美国纽约,这个号称世界的首都,美国的第一大城市,其犯罪率据说也是稳居全球之首,还有“犯罪之都”、“罪恶之城”的别称。

    相对来说,中国的治安及犯罪率,哪怕是在人口规模很大、成份也更复杂的一线大城市,也算是较好的了。

    到得酒店的大楼楼顶后,林旭向岳纤云道:“你自己下去吧,我就不送你了。”

    岳纤云有些不舍地看着他点了下头,问道:“对了,你什么时候回去?”

    林旭道:“我可能还会再多耽搁几天,最多也就三、五天吧,今天已经八月二十号,再过十天就到九月一号开学了。我开学前,总归是会回去的。”

    岳纤云道:“那你回去后记得通知我一声,我还想在暑假结束前再跟你来次一起行动呢!”

    “嗯!”林旭点了下头答应。

    “那我走了,再见!”岳纤云向他挥挥手告别。

    “再见!”林旭同样挥了挥手。

    岳纤云又冲他点了下头,便转过身,从楼顶边缘处跃了下去。他这一跃下,直接跃落到了下面一层的一个空调外机上。这酒店房间基本每一个都装了空调,所以她沿着这些外置的空调外机一层层跃下,倒也很是方便。

    站在大楼边缘处,目送岳纤云从自己房间的窗户爬进去,并又探身在窗口向他挥了挥手后,林旭也就转身而去,重新往市政府小区展开轻功地一路赶去。

    这回没了岳纤云拖后腿,他速度很快,一路如风驰电掣。而这一回,他路上也没再遇到什么意外事件,顺利地抵达了市政府小区。不过因为之前送岳纤云回去时,路上拖了大半个小时,再加上她住的酒店靠近机场那边,离市中心较远,所以等他赶到市政府小区时,已是到了深夜十一点多了。

    不过这对漫漫长夜来说,也仍然不算太晚,他有的是时间解决。

    这市政府小区是早年兴建起的,所以楼型都比较旧,也不是现在流行的高层居民区,都是五层的居民楼,也没有电梯,甚至外墙也没有粉刷,就是裸露的砖墙。有的大楼外墙上还长了斑驳的苔藓,还有不少大楼墙外爬满了爬山虎,看起来倒也颇有种旧时光的氛围。

    因为是早年兴建,用地还不像后来那么紧张,再加上又是市政府出资建设的家属小区,所以楼层户型虽旧,但占地却是不小,每栋居民楼的间隔,也比现在的一些小区要宽裕许多。甚至有些大楼前后,还开辟了一块块的小菜地,种些日常瓜果蔬菜。

    早年兴建的居民区,不像现在的一些小区大楼,讲究间隔搭配,这市政府小区的大楼,全都是一排排的很整齐排列,就像林旭他们武乡中学的宿舍区似的。

    而因为这种排列方式,所以小区地址也不像现在小区是标几号楼,而是直接几排几单元几号这种。

    杜宾家的地址,是在东六排三单元401。

    林旭潜入小区后俯瞰打量了几眼,就很快往东六排赶去。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精明老练 斩草除根吗?
    市政府小区的居民楼,每排楼房的间距都很大,全部在三十米开外,这么远的距离,林旭目前的轻功尚做不到直跃而过。所以,他也就没法从楼顶上连续跳跃前进,只能从地面上借着花草树木等遮掩物悄然潜入。

    好在这时已是深夜,大部分人家都已入睡,有的一整排居民楼都是灯光全无,黑暗一片,至于外面小区里,更是没几个人影。就算有,也是来去匆匆,没有在这个时候还散步瞎闲逛的。不巧碰上了,林旭也能轻易避开躲藏,不会让人发现。至于摄像头,也就小区大门口处装了一个,剩下的地方则是都没装。

    就这么一路悄然潜入,等赶到前面的东五排,倚在墙下的阴影处时,林旭暂时停下,往前面东六排三单元的401望去。这一望之下,他发现三单元401这时的窗户里却是还透着灯光,而且灯光很亮,看起来在这深夜时分,这家人还并没入睡。

    “不知道是不是关落雨寄的那盘录相带起了作用,他们一家子这时可能正在连夜商量对策。”眼见杜宾家的窗户里还亮着灯光没睡,林旭不由暗自猜测道。

    猜罢,他并未多停,见得两栋大楼中间的地带无人,便立即闪身而出。第一下起落后,他差不多就跃过了这中间地带快一半的距离,然后等第二下起落时,就已是到了东六排三单元下面。到得这里,他也并不稍停,跟着跃起后,直接跃向大楼上面。

    跃落到二层人家的阳台窗户处时,他伸手攀住了窗户外加装的钢筋防护栏,扣住后,他在此又借力一跃,便是到了四层唯一亮着灯光的401阳台窗外。

    这四层的窗户却是基本都没加防护栏,杜宾家也没例外,可能觉着太高,小偷爬不上来。但这点高度对林旭来说,却是轻而易举了。哪怕是再高十倍的大楼,他爬上去也是不在话下。

    没有防护栏,他跃落后,便直接在外面窄短的窗台处攀住,然后往旁边爬去,最后扣住大楼的一个砖缝,紧贴在了401外面阳台的窗户旁边墙壁上。

    杜宾家阳台的窗户,这时窗帘是拉上的。隔着窗帘,里外都看不见。但林旭还是担心自己的影子投到窗帘上,可能会被里面注意到,所以紧贴着悬挂在旁边墙壁上。另外也是窗户玻璃光滑,没有什么好着手的地方。而且窗户里透着灯光,他一身黑衣贴在窗户上,也会被映照得太明显,哪怕里面的人没注意到他,可万一楼下有人的话,抬头一瞧,就能立即注意到。所以他贴到旁边,不止是避窗户,也是在避灯光。在这窗户旁的阴影处,他一身黑衣,就很有保护色,不会被人轻易注意到。

    他耳力灵敏,刚跃升到四楼处时,就已听到了里面传来说话声。这时固定好自己,便侧耳凝神听去。

    “……你这就叫‘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没用的东西,整天就会给我惹事。”这一听,他听到里面传出一个中年人浑厚的声音说道。

    按关落雨所说,杜宾家是姐弟两个,上面还有个姐姐,但早已嫁人,另组建了家庭,不会常回家。所以平常在家的,也就杜宾父母与杜宾。眼下这个声音,并不是杜宾的。所以林旭推测,应该就是杜宾父亲的了。因为他们家平常就两个男的,除了杜宾,自然是他父亲。

    杜父的声音听起来很生气,应该是在训斥杜宾。这段骂完,不等杜宾接话,又听里面接道:“这件事你就不要再胡乱插手了,听我的,破财免灾。二十万咱们家还出得起,也不至于伤筋动骨,就给了她。明天你就按她说的,先转十万给她。十万,你应该还是有的。另外的十万,我大后天找人带给你,然后你再转给她。这钱,咱们就一人一半儿,你也出点儿血,别只知道让我给你擦屁股。”

    “她要是收了钱,说话不算,以后还继续敲诈怎么办?”这时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问道。

    听声音,林旭猜测应该是杜宾的母亲。

    “是啊,爸,我也是有这种担心,所以才想让吴海林帮忙,好让她把录相带全都交出来。不然以后一直有把柄捏在她手里,岂不是任她敲诈?我真不是不愿出这钱,二十万,我一个人也拿得出来。爸,你也别说给我十万了。这事既然是我惹的,那这二十万我全都担下就是。也会按她纸条上说的,十天之内办好。可就是怕她二十万要完,又会再要二十万,五十万,没完没了。”这回说话的声音,自然是杜宾的,林旭立即听了出来。

    杜宾所说的纸条,是关落雨在寄录相带时,还随录相带附带了张纸条在内。也就是写明转账方法,时限,还有她的银行卡号码之类。

    “这事当然也不能给钱就算。”杜父又开口说道:“不过现在当务之急,却是要先给钱稳住她,免得她真把事情捅出去,把录相带寄到警局。那到时候,什么事也都晚了。”

    “这样,她收了钱,总是要取出来用的。我会找人盯住这笔钱的去向,她什么时候取,在哪儿取的,这都可以查出来。现在还有她的银行帐号,这就更方便了。查到她在哪儿取的,就可以知道她现在人在哪儿。知道人在哪儿,就能有办法找到。另外,你到她学校把她资料调出来,查清楚他籍贯、家庭住址这些具体信息。必要的时候,可以找到她父母谈。”

    说到这里,他又忍不住向杜宾道:“你也是真够笨的,没问过她家在哪儿,还不会查吗?这么简单都想不到。她学校就在你手底下管着呢,资料还不是随便你查。”

    林旭在窗外听到这话,也是不由心下一惊,暗道了声险。他当初建议关落雨回家暂避时,却是也当真没有想到这点。只觉着关落雨没告诉过杜宾关村具体在哪儿,杜宾就应该不会知晓,知道不了。却是忘了,无论是关落雨原本上学时的师范学院,还是她之后当老师工作的那所学校,都有她详细的身份资料。而杜宾父亲正是晋阳市的教育局长,杜宾也是在教育部门工作,调取查阅关落雨的这些档案资料,也都是十分方便。

    这个杜宾父亲倒真不愧是能做到教育部长位置的人,当真是为人精明,老谋深算。他给钱后的那番计划,也是十分合理有效。真按他的查,确实能查到关落雨在哪儿。

    幸亏之前杜宾还把这事一直瞒着家里,也幸亏关落雨之前没立即就把事捅到杜宾家里。不然要是杜宾父亲早知道了这事,亲自处理,说不定已是直接找到了关村去。到那时,以关家姐妹俩的父母威胁,关落雨也就同样陷入被动,不得不听对方的。

    当然了,也幸亏杜宾这猪脑子之前没有想到直接去查关落雨的资料档案。可能也是他觉着找了吴海林帮忙,已经计划好,没必要再弄那么麻烦地折腾一趟跑村里去。

    再说,就算事情真发展到那一步,林旭自也是不会袖手旁观,还是会出手帮关家姐妹俩的,不会真任杜宾父亲拿他们的父母威胁。

    但也不得不说,相比起杜宾,他父亲可也难缠了不止一个级数,倒真不愧是“姜还是老的辣”。以致林旭这时听得这番话,心里都忍不住闪过是否也要把他爸也一并除掉的念头,好以除后患,免得事后这人查来去的弄的麻烦,有些手尾。

    不过再又一想后,他又打消了这念头。一来他不想太伤及无辜,毕竟这事他父亲并没直接参与,就算“子不教,父之过”,也罪不当死。当然了,如果杜宾这父亲也像郑文辉父亲那般,受不了儿子死了的打击,跟着死了的话,那也跟他无关,可不算他杀的。真要一并杀了,斩草除根,那也未免太过狠辣无情了些,总不至于要杀了一家人吧!

    二来则是,等杜宾一死,估计他父亲也不会有多余心思再查关落雨的事了,所以也实没必要。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 耐心等候 机会来临
    杜宾一家三口又再谈论了十分钟左右后,终于结束了谈话。结束后,也就洗漱番,各回房睡觉。

    林旭在外面听他们说完,想着应该等他们睡熟后更方便下手,便脚下在墙面上一蹬,同时手一用力,再次轻身跃起,直接飞身上了五楼的楼顶。

    上了楼顶后,他站在楼沿处一甩身后披风,带起一股劲风,挥扫开一块儿地方的灰尘,然后便在这楼沿处盘膝而坐,静坐着等候。

    坐下没多久,他就注意到下面杜宾家的客厅灯关闭,然后是两间卧室的灯亮起。再过没多久后,两间卧室的灯也陆续关闭。

    卧室灯关闭,这就是打算要入睡了。林旭决定再等一个小时,一般一个小时的时间,基本够让人睡着了。当然,有的人可能会需要更长时间,或是因为心里有事,很难睡着。但他决定,就等一个小时,然后不管一小时后,杜宾一家究竟睡没睡着,他都要开始行动。

    他们睡着了,当然是更方便他行动。但即便没睡着,却也不过是多费些手脚,并不影响什么。

    关了灯后,杜宾躺在床上,却是好半晌都睡不着,心里越想越是烦躁。他实在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事情会发展到现在这地步。

    下午那会儿与关落雨的会面,不但没能按计划顺利进行,将关落雨抓住带回警局,然后以假审训逼关落雨交出那盘录相带及所有的复刻,却是反而让他们逃走了。

    那么重重包围,十个警察,还全都带枪,竟然就让人那么轻易给逃了。尽管那个关落雨妹妹的男朋友功夫确实厉害,但吴海林及他那帮手下,却也未免太过饭桶了些。

    当然,这话他也就心里想想,可不敢当着吴海林的面说出来。而且不但不能说出来,还得陪着笑脸地好言相对。毕竟人家是出手帮了他的,不管帮没帮成,力总是出了的。所以要不想把双方关系弄破,就还得维持着说好话。而且要是得罪了吴海林,别以后这家伙找事弄他,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在吴海林跟接到报警前来的那帮警察好一番口舌解释清楚后,杜宾便又领着吴海林及其一帮手下去吃饭喝酒,先犒劳一番。吃喝一通,等酒席散了,送走一大半人,杜宾又带着吴海林及其几个亲信去夜总会玩。

    这一玩儿,就直到了深夜,要不是后来他妈打电话连呼几遍地呼他回来,说家中有急事,他还要陪着吴海林他们玩儿个通宵。喝酒玩乐间,杜宾当然也有跟吴海林继续商量关落雨的事该怎么办。吴海林说目前最主要的是先找到人,也猜到关落雨与林旭既然今天刚来,应该是下火车后就在火车站附近找了间宾馆安顿,所以酒席间,他已经打电话安排了附近的街道派出所派人去火车站附近的宾馆一一排查,他们继续一边玩乐一边等消息。

    但消息还没等到,杜宾就被父母勒令叫回了家。而回家之后,他才知道,关落雨竟给他家里寄了一盘复制的录相带,把这事捅给了他父母知道。他一回来,就先被父亲劈头大骂地教训了一通。

    现在教训完,事情也商量出了解决办法,他也有些佩服老爹的手段高明。可老爹的高明,也就越衬托出他的无能,让他心里越想越是憋屈与烦躁,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尤其想起关落雨,心里更是咬牙暗恨。以前还真没看出来,这女人着实有股狠劲,跟着那个她妹妹的男朋友,袭警的事也敢干。还有那个关落雨妹妹的男朋友,这小子尤其可恨,要不是半个月前那天他忽然出现地破门而入,他现在早就得手,把关家这对姐妹花给采摘收到手了。说不定现在,这对姐妹花还正躺在他身边承欢呢!

    这般一想,再想起当日的情形,小腹下又不禁有股子邪火直冒。要是那天事情成了,那是多美的事,全都要怪那会功夫的目前都还不知道名字的臭小子,这小子真是着实可恨。现在他身上的伤,都还没痊愈呢,整天吊着个打石膏的胳膊。

    心下邪火一起,杜宾一时竟是难以抑制得住,尤其想起关落雨,更难控制。虽然他心里这时对关落雨极恨,但想起关落雨的容貌与身体,却还是对他充满了极大的诱惑力。而且人往往越是得不到的,就偏偏越想得到,这更刺激着他对关落雨的欲望。

    另外,实事求是地说,关落雨虽是乡下农村出来的,但在他接触过的女人中,容貌与身材却也着实是排得上号的。而且关落雨身上,还有股子清纯与媚惑并存的味道,更是让他着迷。

    这般想着,更是难以入睡。再加上这时心里烦躁郁闷,也迫切地希望找个女人,把心中的这股子邪火发泄出来。这念头一起,便再是难以抑制得住。当下便翻身起床,重新穿好了衣服。

    穿好衣服后,他下床轻手轻脚走到门口,然后拉住门把手轻轻打开一条门缝,往父母住的主卧室偷眼瞧去,并侧耳倾听着那边动静。

    听了一会儿,听到父母房中已没有说话声,十分安静,灯光更是早已关闭,他猜测着已是约摸半个小时过去,父母应该已经睡着,便小心拉开房门,轻手轻脚地走出去。

    出门后,再转身小心地把门掩好。他踮着脚走到客厅门处,然后在门口旁边换好鞋,又再小心地打开客厅门,轻轻走出去,接着再转身同样小心地把门关好。

    出了门后,他松口气,然后大步下楼而去。

    楼顶之上,林旭注意到杜宾家里卧室的灯光也跟着相继关闭后,抬腕把电子表的闹钟定到一个小时后,然后就闭目打坐,调息养神。

    只是调息静坐,并不是修炼,他也没有陷入物我两忘,察知不到周身动静的状态。相反,闭目静坐之下,除了闭上眼看不到外,听力等其他感觉却是更加灵敏起来。

    所以当杜宾开门出去与关上门时,他虽自认为动静很小,没弄出什么声响,但在五楼楼顶的林旭却是双耳一动,立即睁开眼。

    除了能听到轻微的响动外,他还能够感觉到大楼轻微的震动。现在的楼房,基本都是钢筋水泥的结构一体化。虽然隔成了一层层、一间间,但整体上来说,却是互相通连的。

    同一楼层,或上下楼层的,脚步稍微重些,或有人跳动跑动,都能够感觉到楼层的轻微震动。而林旭这时入静之下,坐在大楼楼顶,感觉却是更加敏锐。杜宾走动时,轻微的脚步所带动的震动,他也是能够约略感觉到。更别说,当杜宾出了门后,自觉已不会被父母听到,就不再过于下心,下了几个台阶就变回正常走动的大步下楼,带起的声响与震动感也就更大了些。

    林旭之前已通过声音分别判断出了杜宾与其父母在家中分别所处的位置,这时他不需去看,只听声辨位,也知道这时偷偷开门出来又大步下楼的人,正是杜宾。

    判断出了是杜宾后,林旭不由心中奇怪,不知道这时都已过了半夜十二点了,杜宾本来也都睡下了,为什么还又瞒着父母偷偷出门而去。这大半夜的,也不知道是去干什么。

    不过虽然不知道杜宾这大半夜地刚睡下不久又起来出门是打算去干什么,但凭他这么偷偷摸摸的不想让父母知道,林旭就能猜到,应该多半不是去干什么好事。

    猜测一番,他跟着站起身,然后站在楼沿处低头往下方的单元门处俯看而去。看了没多久,就见一个人影从单元门内匆匆走了出来。凝神一瞧,果然正是杜宾,不由微微冷笑。

    既然杜宾自己一个人出来了,那不管他是打算去干什么,对林旭来说,却正好是一个下手的机会。所以他一笑之后,便立即抬步跨出楼沿,从楼顶上无声跃了下去。

    跃落之际,他身后的披风展开,如一只展翅的夜枭也似。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 已出手 不算完
    走出单元门后,杜宾立即掏出车钥匙,往停在楼下不远的自己车旁走去。

    这时外面有些夜风吹拂,吹得院子里树木的树叶不时“沙沙”作响,也吹去了白日里一天的烦热。

    虽然早在十来天前就已立秋,但初秋时节,却是还有“秋老虎”之称,天气还是很热,跟盛夏基本没什么不同,要大概持续一个月,到中秋前后时,天气才会开始变凉,正式迎来凉爽的秋天。

    不过这时夜风送爽,出了单元门后,迎着这凉爽的小风一吹,杜宾烦躁的心情倒是稍微舒展了些。有时候天气的变化,确实是能影响人的心情。

    迎着夜风,走到自己停在一棵大树下的车旁时,忽然身后一道稍急的风吹过,然后他感觉自己脖子后面的脊梁骨端,似乎被什么东西轻轻碰了下,稍微有些凉意。

    这让杜宾不禁一时心头发毛地打了个冷颤,连忙转身往后望去。只是一望之下,但见后面却是黑漆漆、空洞洞一片,并没半个人影,甚至连半个鬼影也无。

    不过想到“鬼”字,他心里却不禁又是有些发毛。连忙转身快速走到车旁,然后有些慌乱地打开车门进去打开车内灯,等到灯一亮,这才微稍微镇定地松了口气。

    关上车门后,他又再借着灯光往外面自己刚才的位置望去,就见这时在灯光的映照下,能够看到夜风吹拂时,不时有些树叶会被从树上吹落。

    毕竟到底是秋天了,正所谓“一叶落而知秋”。虽然目前天气还很热,人跟动物也都是感觉热,但植物在应对季节的变化上,某一方面却是更加灵敏。所以自从一入秋后,就不时会有树叶从枝头掉落。往往一夜过后,就能看见街道上铺满了一地的落叶,尤其在刮风时,叶子落的更多更快。

    见到不时有树叶被夜风吹落枝头飘落而下,杜宾又是再松一口气,心想刚才可能是有片叶子刚好从他脖子后面滑落过去,并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是他自己想多了,有些自己吓自己,这世上哪有鬼。

    这般想着,他便转回头,接着发动汽车,开车倒出车位离去。

    林旭藏身在树冠之中,目送杜宾开车离去之后,又是微露出冷冷一笑。

    杜宾刚才的感觉并不是错觉,也不是他后来见到树叶被风吹落后所以为的,是被树叶落下滑碰到。事实上,刚才是林旭骤然落到他身后,然后出手如电,以《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点水”点中了他脖子后面的“大椎穴”,将一点内力种子种进了他体内潜伏。

    因为他速度极快,落下跃起又无声,再加上“蜻蜓点水”这招的手法非常轻微,不易被人察觉。所以杜宾虽是被他给下了招杀手,但直到这时中招,却是还尚不知情,全无所觉,只以为是刚才身后一道急风吹过,然后吹落树上的树叶,造成了刚好有一片树叶掉落到他脖子后,接着在后面轻轻触碰了下,就滑落了下去。

    这就像林旭在滨城第一次以这招出手对付郑文辉时,当时是借着与郑文辉的冲突,掐住郑文辉脖子时暗中下了此招。当时所有人都被他掐着郑文辉脖子的动作所吸引,哪里能注意到他某根手指用力,暗中对着郑文辉脖子旁锁骨上方的“缺盆穴”处暗施了此招。因为这招的手法轻微,不易被察觉,连郑文辉自己也是毫无所觉,最后也是因此而死得不明不白,还被误会成“马上风”,是死在了女人肚皮上。

    林旭也正因为有了前面郑文辉这个成功的第一名试验品,所以对这次的出手也就更加有把握。此招一出,他就可以肯定,郑文辉几天后必死,他都不用留下来查看确认结果。只是具体会隔几天死,他对此还不是很有把握。

    就像滨城那次,他设定控制的是三天后爆发让郑文辉死,结果却提前了一天,两天后郑文辉就死了。所以对这次的杜宾,他也不是很有把握。只是尽了全力去控制往后拖延,毕竟这几天内,杜宾还要给关落雨汇款转账,他倒也不希望在杜宾弄完之前,就先提前翘了辫子。

    不过对“蜻蜓点水”这招,他出手后就基本没法控制了。所以杜宾是否会提前死,他实在也说不准。因为这招爆发的时间,除了跟施招者有关外,也跟中招者有关。如果中招者在此期间多做什么剧烈运动,就有可能会促使激发那点潜伏的内力种子提前爆发。就像郑文辉那次,就是他在中招的期间,经常搞些剧烈运动,结果把自己给提前搞死了。林旭是在后来从那个私家侦探孙鹰那里了解清楚了这件事的始末后,由此推测到了这点。

    所以现在杜宾是否可能会提前死,也要看他自己的了。

    林旭却是不知道,杜宾现在这么大半夜偷偷摸摸地离家而去,就是打算找个女人泄火,搞跟郑文辉同样的剧烈运动去的。他要是知道的话,可能会选择在事后再出手。毕竟中了“蜻蜓点水”这招后,还经常搞这种事,很容易会提前死。

    不过他现在不清楚,也就懒得多管其他了,也一点儿没打算再继续跟着郑文辉。反而是在目送郑文辉远去后,又施展轻功,返身爬回了楼顶,然后从楼顶天台的楼梯口下了楼梯,往杜宾家而去。

    虽然杜宾父亲“子不教,父之过”的罪并不致死,但可也不是没罪,所以今晚的事情还并不算完。解决了杜宾,还有他父母也要做些处理,给点儿惩罚与教训。

    所以,他还是要潜进杜家去。至于进去后做的事,也是跟上次在滨城那次到郑文辉家里的公司去偷东西差不多。除了弄点儿浮财外,他也是想要搜集到对方违法的证据,然后同样公布披露出去,让他们声名狼藉,名誉扫地,丢官失职。而等再出了这种事,杜宾父亲在之后应该也就更没心思再去查关落雨的事了。

    他听说过句话,叫“当官的九成以上都不干净”。再加上杜宾家里轻易就能拿出二十万,其父还声称这二十万对他们家不算伤筋动骨,就可见他们实际拥有的财产更多。这么厚的身家,可不是光靠他爸做个教育局长,他妈做个校长就能积攒下的,肯定有着灰色收入。

    只是在杜宾家里究竟能不能搜集到这些罪证,林旭却也不是很肯定。做为一个精明老练的谨慎人,杜宾父亲未必会把这些东西存放在自己家里。但不管有没有,他还是都要进去找找看,找过才能确定。
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 有用没用 照前办理
    楼梯内这时静悄悄地没半个人,林旭一路轻手轻脚而下,没引起任何声控灯的感应亮起。到得杜宾家的401门口时,他解下自己钥匙串上的曲别针拉直,很快就把面前的防盗门给捅开。

    开锁之后,他收好曲别针握回,接着闪身而进。进去后,反手在后面把房门关好,他直接一个闪身纵跃,便到了主卧室门前。

    这时虽然还不到他原先所计划的一个小时,但既然杜宾都偷偷摸摸地没惊动他父母出来了,那就说明他父母应该是已经睡着了。杜宾都没有惊动,以他的本事,更加不会惊动这两人了。

    不过为防万一,以防这夫妻俩可能因为起夜等原因随时起来,林旭却还是打算进去直接点了两人的昏睡穴,这样更加保险,保证他们在穴道未自动解开前,绝对不会提前醒来。

    抬手握住门把手,试了下拧动,他发现里面根本没有锁,便直接拧转打开。先打开一条门缝,从门缝里望了下里面,确认两人确实已经睡着后,他便再多打开些宽度,然后闪身而进。

    这一闪身进去,便直接到了床边,接着便是出手如电,分别点中了床上杜宾父母两人的昏睡穴。点中后,两人头一歪,更加深沉的睡了过去。

    点昏两人,林旭便直接大胆地率先开始从主卧室里搜寻了起来。搜寻东西,这也是有学问的,有经验的会知道先搜哪儿,清楚人们一般会把贵重东西收藏在哪些地方。

    林旭在这方面倒不是很有经验,但他接受过李飞燕的训练,而李飞燕则对此很有经验,将其传授给了他后,他也就相当于有了这方面的经验。

    当下,他先从衣柜搜起。这是人们收藏贵重东西时经常会选择的一个地方,而且据李飞燕他们燕子门的调查研究表明,衣柜还往往是第一选择。在他们偷盗过的人家之中,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会选择把重要东西收藏在衣柜。其次是箱柜床的床下柜子里,还有的是压在床铺下面。这两个,可以都算是一类。

    打开主卧室的衣柜,林旭一眼就瞧到衣柜下面有着一个小型的保险柜。果然这是经验之谈,衣柜是许多人的第一选择,就连李飞燕,也是选择把保险柜放在自己的衣柜里掩藏。杜宾的父母,也是做了同样的选择。

    既然有保险柜,那现金等贵重东西,应该都是收在保险柜里,林旭暂时不用去考虑别的的地方了。

    蹲下身去一瞧,他发现这保险柜的大小、样式,却是跟李飞燕的那个差不多。打量一番,他便一边凝神听着里面的锁簧动静,一边十分熟练地旋转起了那个旋钮密码盘。

    在滨城有过了几次实际演练,他开这种密码的保险柜,是更加熟练上手了起来。没多大会儿,就见他“咔”地一拉保险柜把手,解开密码打了开来。

    打开保险柜一瞧,他首先发现里面放着几叠现金钞票。拿起略数了下,发现有三万多。

    三万多相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是不少。不过相对于杜家这种随便能拿出二十万的家底来说,却也是不多了。

    当然,对现在的社会来说,也很少会有人把所有家底都变现成现金存放到自己家里了,一般大多人都会选择将大部分钱存进银行。一来更保险,二来也能多少赚点儿利息。钱多有富余的,则是会购买些理财产品、投资些生意等,以钱生钱。钱流动起来,才是活的,常有进账,堆在一起放着不动,可还会有发霉的风险。

    这三万多对杜家来说,怕也就是用于平常的日常开销。

    略数过后,林旭直接把这三万多现金从保险柜中拿出来。然后拿过旁边刚才发现的一个手提旅行包,打开装进了里面。

    保险柜里除了现金,还有些黄金珠宝首饰、几块名表、房产证等东西。林旭也不细看,全都一股脑地清空装进了旅行包里。把保险柜清空后,他又接着搜寻了床头柜、梳妆台等位置,把发现找到的贵重东西也全都尽数收起。

    当然,床铺下他也没放过。反正杜宾父母这时被他点了穴,昏睡过去,不怕他们会醒来,林旭也就连人带床铺地掀起查看了下。不过掀起后,他却是发现这两人的床铺下面并没压着什么贵重东西。

    仔细搜查完主卧室后,林旭出来接着搜查两间次卧。不过这两间次卧,一个是当做客房使用,以备有人来做客时供客人住,却是没什么贵重东西。另一间,则便是杜宾的卧室。林旭仔细搜查一番后,倒也发现了几样贵重东西与带锁的床头柜里放着几千块现金。

    搜查完次卧后,林旭接着是搜查客厅,最后则是书房。

    书房里有台电脑,林旭见到后,却是直接过去先打开电脑,同时先检查关闭了音箱。然后趁着电脑开机之际,他仔细搜查书房的其他地方。等搜查完毕后,电脑也已是完成了开机。

    坐在电脑桌前的椅子上,林旭拿过鼠标先进行了拨号上网,然后就着电脑屏幕的光打开装着他搜寻到所有贵重物品的手提包,将里面的一些证件、文件、票据等类东西全部取出。

    取出后,他摆放在电脑桌前一一查看,查找里面是否有能够证明杜宾父亲贪污受贿的罪证。

    只是一家的东西,可不像他上次在滨城做的那一票,文件、账本等有一个公司那么多。现在这些东西不多,他就可以自己辨别一下,不像上次那么多,再加上查账也需要会计等专业人士,他跟李飞燕既不懂,那么多也仔细甄别不过来,所以是不管有用没用,就直接全部拍照发到了网上去,让广大网友中潜藏的能人异士去帮忙辨别,自己去发现。

    而现在东西不多,他便可以自己先看看,看哪些有用,哪些没用。只是看了阵儿,他发现有些自己也是弄不懂,不知道到底有用没用。想了下,他摇头叹气地放弃,很干脆地还是选择了上次的做法。不管有用没用的,全都拍照发到网上去。

    正好,他刚才搜查杜宾的卧室时,在里面发现了一台数码相机,这时直接把这些证件、文件等东西拍照传进电脑。接着他搜索了本地一些知名论坛与门户网站,将这些照片全部发布了上去,同时还打包往检查院反贪局的邮箱发了一份。

    对于查办官员贪污受贿的问题,林旭在此之前,其实并不清楚具体是哪个政府部门专门管这事,这是他刚刚在网上搜索了下,才知道是检查院反贪局管这事,所以就发给了反贪局。

    做完这一切后,他本打算关了电脑离开,但刚打算要关机时,他却是忽然又想到个主意。接着他取消关机,然后搜索了电脑里的所有文档文件。这些文件,他也懒得去仔细一一查看,同样是不管有用没用,全部直接发网上去。另外,同样又再打包给反贪局发了一份。

    这些做完,他这才关闭电脑离开。

    等着电脑关机时,他又掏出随身带着的晋阳市地图,就着电脑还未完全关闭的屏幕亮光,在上面查找到了检查院的位置。找到后,他用笔圈住,然后看了下距此的路线,便提着旅行包离开。

    出门离去,出了市政府小区后,他便改道往检查院而行。

    检查院也是正在市中心区域,距离市政府小区并不远。林旭出了小区后,飞奔纵跃地在高楼大厦间前行了十分钟左右,便赶到了检查院。到了后,他也不进去,直接把杜宾家里搜找到的那些重要证件文件等东西,丢进了检查院的院子里。

    丢完便转身而去,回转龙湖景苑。

    回去后,换下身上的天行者服装,他洗了个澡,定好明天早起的时间,便倒头而睡。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 临时更改 去首都
    “嘀嘀嘀……嘀嘀嘀……”

    听到电子表的闹铃声响,林旭睁眼醒来。

    醒来拿过枕头旁边的电子表一看,但见正是他昨晚定时的六点半。看着时间顺手关了闹铃后,他便起床穿衣。穿好衣服到卫生间洗漱一番,他又接着到厨房给自己做早饭。

    昨晚的方便面还有,他也懒的费工夫多弄别的,又是直接煮了一大锅方便面。

    吃完早饭,他把昨天从杜宾家偷取来的那些赃款赃物从那个手提旅行包里全都到腾到自己的旅行背包内,然后便背着背包开门离去。

    他昨晚顺手牵羊偷来的现金并不多,加起来仍是三万多。贵重的珠宝首饰、名表,也是不多,远不如上次在滨城的收获,所以这些东西,他随身带着,倒也不怕过安检。另外这次,他也没偷古董,也不用担心被怀疑“走私贩卖文物”。

    其实杜宾家里,倒也是有着几件古物的。只是他考虑到一来带着这些不方便携带过安检,二来也觉着杜宾家里能明面摆出来的,未必会是什么值钱古董。毕竟做官的,就算有钱,也还是要装低调,不像郑文辉父亲那般,有钱就可以任意高调。

    火车是上午八点零五分的,等林旭一番收拾忙碌出了龙湖景苑小区后,已是早过了七点。当即便在小区门口招手拦了辆出租车,打算打车前往。

    拦到出租车,上车坐上后,他正打算开口向司机说“去车站”,但却忽然又临时心中一动,再开口时,成了向司机道:“去机场!”

    今天是八月二十一号,很顺利地在昨晚一晚就解决了杜宾之事,没有在省城多耽搁,那现在离九月一号的开学就还有十天。八月份是大月,共有三十一天,到三十一号才结束。

    十天的时间,就还颇充裕,他这忽然的心中一动,却是打算趁这十天时间,往首都一行,再去见一面卫青衣。不然等到开学后,恐怕就很长时间都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去旧迎新,昨天送走了初恋的前女友,他心里对另一个更为喜欢也更合得来的女孩儿,便也更有些想见一见了。现在跟关落雪的关系正式确定分开,他再面对卫青衣,也就不必再有什么心理包袱了。似乎,可以明确地更进一步了。

    想到去见卫青衣,他心里就忍不住有些开心起来,一路心情很好。

    其实火车站也有前往首都的列车,只是坐火车,就未免太慢了点儿。即便省城晋阳距离首都比平阳更近,但也近不了多少,坐火车还是需要差不多十二小时的时间。还是坐飞机更快,最多一两个小时。而且从省城到首都,应该是有直达的,更快点儿。

    机场却是比火车站远了不少,到得机场时,已是快到了八点。

    掏了车费下车后,林旭背着自己的旅行包向机场大门走去。走到门口处时,他停下转往旁边的垃圾桶,将口袋里关落雨昨天给他买的那张火车票掏出,丢进了垃圾桶内。关落雨替他买票虽是一番好意,但出于对关落雨的讨厌,他这时却也是丢的一点不心疼,还很痛快。

    感觉像是直接丢了关落雨的几十块钱,一点儿不觉着浪费。丢进去时,他还随手揉作一团,面带微笑。

    丢完收回手插到裤兜里,他正要抬步走进机场大门,忽然后面有个惊喜的声音叫道:“林旭!”

    林旭闻言一听,就听出了是岳纤云的声音。面上的微笑,不禁立即转为了苦笑。

    昨晚刚跟岳纤云见过,他知道岳纤云是来晋阳机场接机,接她那个小舅舅的。所以对岳纤云会出现在机场,他并不意外。意外的是,他没想到,岳纤云接机的时间,竟然也正好是这个时间,而且还竟然很巧地又让她碰到。也怪他昨晚没问过岳纤云具体的接机时间,而岳纤云昨晚也没主动说起过。

    晋阳这么大,机场又这么多人,竟然让他们前后脚地赶到又碰见了。他跟这个岳纤云,倒还真有点儿有缘。就像上次他去平阳买刀剑,也是很巧地在广场就遇到了岳纤云。只是,他实在不太想跟岳纤云有缘。不过,自从上次共同经历了岳纤云父亲被杀,她也被紧跟着追杀的事后,两人的关系倒也确实更近了些。林旭对她,也更多了份怜惜与关心。

    所以这时尽管不想撞见,但既然被碰见了,他倒也没像上次那般装没看见与装不认识。只是叹了口气,无奈地转过身,像岳纤云笑道:“这么巧啊,又遇见了!”

    岳纤云却是刚下车,车门还正开着。旁边有两个穿黑衣的保镖,连带开车的司机,共有三个。

    不过她这回乘坐的,却不是她惯常的那辆奔驰轿车,而是辆宽大的商务车。应该是这回带的保镖多了,再加上又是来接人,所以特地选了辆空间更大的车。

    “是啊,真巧!”岳纤云笑着走过来,向林旭道:“你怎么也会来机场?不是专门想来这里跟我偶遇的吧?”

    毕竟她昨晚才跟林旭说了自己今天上午会来机场接机,结果现在一来,刚下车就遇见了林旭,也实在是太有点儿巧合了。

    “不是,我没这么无聊。”林旭摇头道:“我是打算要坐飞机。”

    “坐飞机回去吗?”岳纤云不由疑问道:“那可有点儿绕啊,平阳又没机场,离得最近的是云城机场,而云城离你们汾县也不算近,晋阳应该有直到你们汾县的火车吧?我知道有到平阳的,到平阳的话,就有路过到汾县的。就算时间长点儿,不是也更方便吗!”

    林旭又再摇摇头,道:“我不是要回去,我是有事打算去首都。”

    “首都?”岳纤云不由惊讶地更是疑问道:“你去首都干什么?”

    林旭道:“一点儿私事。”却不打算说是什么事。

    “什么事?不能说吗?”岳纤云问。

    “都说是私事了,自然不方便跟人说。”林旭道。

    “那你几点的飞机?”

    “不知道,我还没买票,哪趟最近就买哪趟的。”

    “那你这是临时决定的啊!”岳纤云道:“对了,你昨晚不是说还会在省城待几天吗?怎么才一晚,就忽然决定要去首都了?”

    林旭道:“都说了不方便说,不该问的别多问。”

    “哼,又摆你那个臭架子!”岳纤云有些不高兴道:“谁爱问,你爱干吗干吗,跟我无关,我祝你一路顺风!”

    坐飞机祝一路顺风,这就有点儿不太吉利了,飞机坠毁了那才会着风呢!不过林旭闻言,也只是笑笑,并不在意,他也一点儿不在乎这什么吉利话之类。事情的发展,可不是光靠人说说就会怎么样的,真要说怎样就怎样,那可是金口玉言,算某种神奇的能力了。

    她身旁跟着的两个保镖见岳纤云不高兴,再加上林旭跟小姐说话还总是这么不客气,也是都向着林旭怒目而视。不过林旭对这俩的目光,自是也不会在意,只是向岳纤云问道:“你怎么这么早就来接机,你那个舅舅的航班这么早到吗?”

    “没这么早,九点多的,我是提前一个多小时来。”岳纤云道,“正好,提前来碰到了你,也正好顺便送下你。”

    “哦!”林旭点点头,道:“那我先进去买票了。”

    “我陪你啊!”岳纤云道。

    林旭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只是转身往机场大门里走进。

    岳纤云在后面一笑,立即随后跟上。

    走到买机票的柜台处时,岳纤云忽然想起件事,拉住林旭道:“对了,你有身份证吗,你就买票?”

    “当然有。”林旭说罢,直接到走到柜台前,向售票员道:“我要买离现在最近一班去首都的机票。”说着话,掏出钱包,从钱包证件位里掏出自己身份证递了过去。

    岳纤云趁着他递身份证,连连凑过来瞧。这一瞧,不由面色一变。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陪同接机 确实是个小舅
    岳纤云自然是知道林旭“许林”这个假名的,林旭第一次用这个假名字,就是在假扮她男朋友的时候。所以这时一见林旭递过去的身份证上是许林的名字,自是难免惊讶地面色一变。

    等到林旭买好机票后,她连忙拉着林旭到一旁,低声道:“你怎么弄个假身份证?”

    林旭道:“我还没年满十六周岁,凭真身份怎么办得下来?不过我这身份证可不算是假的,哪儿都能查得过去,你不见我买机票都顺利买下了?”

    “那也是假的。”岳纤云道:“你用了假身份,就是假的,就算证做的再真也是假的。”

    “我看下。”说罢,她从林旭手里拿过他“许林”的身份证仔细查看,看了半天,还真看不出哪里像假的。不过虽然证做的很真,甚至可能就是真的,但上面“许林”的这个名字以及籍贯、年龄、出生日期等一切信息,却全都是假的。倒是这些信息资料,跟林旭上次化名许林假装她男朋友时,编的那些基本一样。

    “没想到你为许林这个假身份,还专门做张身份证。怎么,以后还打算用这假身份继续骗女孩儿啊?”

    “你这叫什么话?”林旭劈手从她手里夺回身份证,道:“我上次用这名字,那算是骗你吗?那是跟你合起来一起骗你爸,还是你主谋的。所以,我这个化名与身份的诞生,也全是拜你所赐。”

    “说得我还挺有成就感的。”岳纤云不由笑道。

    “我这不是在夸你,好吗?”林旭有些无奈地道。

    “我就当你是在夸我。”岳纤云笑了笑,道:“对了,既然你飞机是十点二十五的,而我舅舅的飞机是九点二十三,等他到时,离你起飞还早,那不如你陪我一起去接机吧,正好介绍下你们认识。”

    刚才林旭买票时,她就在旁边,林旭所要乘坐的航班信息与起飞时间,她自然也是清楚。

    林旭摇头道:“我不想陪你,也一点儿没兴趣认识你这个突然不知哪儿冒出来的舅舅。”

    “你就当给我个面子,陪陪我,反正你也没事。”岳纤云央求道。

    林旭道:“我怎么没事,我提前去候机不行啊?”

    岳纤云道:“你昨晚才刚答应过给我一次机会的,现在就说话不算数了?”

    林旭道:“我答应的可不是这件事。”

    岳纤云道:“那我就把这机会,用到这件事上行不行?”

    “你确定?”林旭看着她问。

    “嗯!”岳纤云很确定地郑重点了下头。

    林旭摇头道:“你这是在浪费。”

    岳纤云笑道:“我不觉着是浪费,你就说答不答应吧?”

    林旭认真想了下,点头道:“好,既然你不觉着是浪费,那我就答应你。现在麻烦点,也正好省了以后了。”

    “你觉着我是麻烦啊?”岳纤云有些不高兴地道。

    林旭点点头,认真地看着她,道:“你很有自知之明。”

    “喂,你要不要这么损!”岳纤云闻言,更是不高兴地道。不过虽然不高兴,却倒没生气。因为她也能感觉到,自从上次在平阳一起经历了那些事后,她跟林旭的关系确实更亲近了些。说话更加直接,其实也是种亲近的表现。不然总是客客气气,看着和气,实则疏远。而且她清楚林旭这话看起来虽然说得很认真,但实际是有些开玩笑的成份,自然不会为此生气。

    而且就算她确实麻烦了点儿,但林旭还当她是朋友,愿意与她相交,这也就更说明两人的关系更近了一步。不然林旭若真的嫌她烦,唯恐避之不及,凭他的本事,那也有的是办法躲开。就像她刚才叫他时,他要是不回头转身,只当没听见地就走进去,混进机场大厅人群里三转两转,也很容易就能甩开她。所以林旭说是这么说,但实际上也并不是很讨厌她。当然了,要说喜欢的话,那可能也谈不上,毕竟人家是有女朋友的人了。

    现在已是早过了八点,不过距离岳纤云小舅舅的航班抵达降落,也还有至少一小时,离林旭的航班起飞,则时间更长,还有两小时。所以他接下来办理登机手续换了登机牌后,就陪着岳纤云到机场内的一家饮品店一边喝着饮料吃着蛋糕,一边闲谈坐等着。

    打发过去了大半个小时,过了上午九点,距离她小舅舅航班降落的十分钟前,岳纤云这才让一名保镖拿着写有她小舅舅名字的牌子先到接机口去等候。她则直到过了九点半,飞机抵达降落后,这才与林旭带着剩下的一名保镖慢悠悠过去。

    飞机降落后,到飞机停稳,再到乘客陆续下飞机,也还是需要段时间。一般半个小时内能从接机口出来,就算是一切顺利挺不错了。所以,岳纤云也并不着急去提前到接机口处傻傻等候。

    虽然她对能够再见到一名与自己有近亲血缘关系的亲人也很高兴与激动,但那毕竟也是从小到达她一直都没见过的陌生亲人,再加上她母亲当年为嫁给她父亲,与娘家那边闹到了断绝关系,亲情破裂。所以从她母亲出发,她对那边的亲戚也颇有些怨恨之意。尽管那个小舅舅说他当年与母亲关系最好,但事实如何,究竟是不是真的,她却也不知道。因此,她一开始也不打算对这个小舅舅表现得太过热情。何况,对一个从小就没见过的陌生亲人,她本来也就热情不起来。

    一边与林旭闲谈聊着天,一边慢悠悠赶到接机口后,岳纤云见接机口处这时已经有乘客开始走出来。但她之前打发先去等候的那名保镖却是还并没接到人,仍在那里高举着牌子,所以她也不急于过去,就与林旭在后面老神在在地等着。

    她那个小舅舅名字叫陆帅,牌子上正是写的这名字。

    再等了有十分钟左右后,就见两个年纪不大的年轻男性乘客提着行李一起到了举着“陆帅”牌子的保镖身前。然后其中一个上前,向那名保镖挥手笑道:“嗨,我就是陆帅,怎么不见我外甥女来接机?”

    “你是陆帅?”保镖闻言,瞧着身前这名看上去最多也就二十左右的男青年,不由一愣,有些难以相信地道。

    他旁边那个同伴看上去年纪也差不多,甚至可能还略小几岁,只是看着稍微沉稳些,不太爱说话的样子。

    “是啊,如假包换,要不要我给你看身份证?”那自称叫陆帅的男青年笑道。

    那保镖闻言,盯着他,一副等着他拿出身份证好确认的样子。

    “喂,你不是吧!”自称叫陆帅的男青年见状,不禁摇头而笑,并向旁边的同伴苦笑了下。

    “那会是你舅舅?瞧着比你大不了几岁啊?”

    这时后面的林旭与岳纤云也都已注意到了前面那保镖处的情形,林旭耳力好,隔得虽远,附近人声也嘈杂,他却还是听清楚了那边的对话,忍不住向岳纤云问道。

    倒是那个自称叫陆帅的年轻人,确实操了一口带粤语口音的普通话,符合岳纤云所说的她母亲家是粤省省城这点。

    “我们过去看看吧!”岳纤云见状,也很怀疑这家伙会是自己的小舅舅。虽然确实是小舅舅,但那是相对于上面还有个大舅来说,也不至于真的年纪就这么小吧?要是这小舅才二十岁,也就比她大五岁而已,跟大不了几岁的叫舅舅,这就稍微有点儿尴尬了。

    她之前倒是跟自己小舅舅有通过电话联系,但电话里对方也没说自己具体年龄。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这个也是外甥 故意冷落
    林旭与岳纤云走到近前,那名自称是陆帅的男青年注意到他们过来,一见岳纤云,就立即双眼一亮地高兴道:“嗨,云云,是我,小舅,咱们通过电话的,你应该能听出我声音吧!”

    “真是你?”岳纤云近前后一听他说话声音,还确实听出了是跟她通过电话的那个小舅声音。只是看着他的样子,却还是难以相信,实在没想到这个小舅的年纪还这么小。

    “当然是我。”这陆帅见岳纤云还是不信,“我说我见过你,现在一眼就能把你认出来,还不能证明吗?”说罢,又有些无奈地掏出自己钱包,取出身份证递过来道:“喏,我身份证!”

    岳纤云伸手接过,低头仔细看了看,又递到林旭眼前,示意他也看看,并以眼神询问他意见。

    林旭看过后,看出这身份证确实是真的,便向岳纤云点了下头。

    见林旭也确认是真的,岳纤云也没什么好怀疑了,又把身份证递回给那个陆帅。这陆帅倒确实人如其名,长得挺帅,而且总是面带笑容,浑身上下也显出一股干净清爽的味道,显得很是阳光帅气。

    他旁边跟着的那个一直还没说话的同伴,样貌也是长得不差。只是显得沉默寡言,比较内向,这时只是转着眼睛认真打量几人,目光显得很明亮,甚至稍为有些锐利。

    接回自己身份证,那陆帅笑道:“这回信了吧?真是我。”

    岳纤云有些无奈,也没开口叫舅舅,只问道:“你多大?”

    “我今年二十一。”陆帅笑道,“是,只比你大六岁,不过我爸妈老夫少妻,生的我晚,所以我年纪不大,但辈份却大,底下侄子外甥好几个了。”说着话,一拉旁边的那名同伴,道:“喏,这个也是我外甥,叫黄建飞,他这次陪我过来的。不过他比咱们亲甥舅关系远了点儿,我叫他爸叫表哥,他实际上是我表外甥,叫我表舅。他十八,比你大点儿,你也可以叫他表哥。不过不想叫也不用叫,反正你们实际上也不算亲戚关系。”

    岳纤云自然是不想叫,连陆帅这个以前没见过面的亲舅舅她都没叫,更别说黄建飞这个表了不知多远的了。而且认真说,两人也确实没亲戚关系。黄建飞等于是陆帅母亲那边的亲戚,而陆帅母亲是她妈妈的后母,实在跟她毫无半点血缘关系。所以她这时只是打量了这黄建飞一眼,点了下头,就算打过了招呼。

    黄建飞听着陆帅对他的介绍,也是显得满脸无奈与尴尬,有个大不了几岁的长辈,实在不是什么好感受。而他显然也没想非要认岳纤云这个表妹,所以这时也只是笑笑点了下头,道声:“你好!”

    他开口也是带着些粤语口音的普通话,看样子应该与陆帅一样,同是粤省人。

    岳纤云又再向两人点了下头,然后指着身旁的林旭道:“这是我朋友林旭,他待会儿要搭去首都的飞机,我这次过来,其实主要是来送他的。既然正巧凑在了一天,也就顺便接下你们。”

    她故意用不在意的语气说,显出了对来给这个小舅舅接机的随便与不太重视,接他们只是捎带顺便的事,并不是特地来接的。

    不过她这话,就是编瞎话胡说了。她来之前,根本完全没想到会在省城遇见林旭,就算昨晚见了,来机场前也还是没想到会遇见,而林旭更是出门上了出租车后,才临时更改主意打算去首都的。所以这些在此之前,都是全无计划的事。她来自然不是送林旭的,就是专门来给这个小舅舅接机的。她现在这么说,只是在故意突显对这个小舅舅的冷淡。

    林旭闻言,也才明白岳纤云为什么非要拉着他过来一起接机,甚至不惜为此浪费掉了他给她的那一次机会,原来就是拿他作对比,故意冷落这个小舅舅的。

    不过他虽明白过来,自是也不会拆穿岳纤云。闻言后,也只是向那陆帅与黄建飞点了下头,并没多说。

    陆帅打量了林旭一眼,稍微有些尴尬地一笑,向岳纤云道:“没事,你能来接,我就很感激了。就算你不接,我们也是会自己过去的。这么多年了,姐姐结婚、生孩子、病故,我们全都没出现过去看她,你有点儿怨气也是应该的。”

    顿了下,又接道:“其实我是早就想过来看姐姐的,只是当年我年纪还小,自己也作不了主,所以……”他叹了口气,没把后面的接着说出来,只是最后道:“我不求你原谅,但希望你能够理解。”

    岳纤云闻言一想,倒也确实稍微有些理解。他现在也才二十一,按年纪算,却是比母亲要小了十八岁。相差这么大,别说是姐弟,怕是说母子都会有人信了。所以母亲当年结婚时,他也就才几岁大,确实没什么能力自己作主,也改变不了任何事,这点倒确实不怨他。

    不过她心里虽然有些理解,但这时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道:“车就停在外面,不如我让人带你们先上车吧!我还要送林旭,送完咱们再一起回平阳。”说罢话,向身旁的保镖挥了下手,让他们帮忙过去提行李。

    陆帅闻言,摇头笑道:“没事,不着急的。”又看向林旭道:“既然你这位朋友跟你一起来接我们,那不如我们也陪你一起送送他吧!现在认识了,那大家以后就都是朋友。也别把我当长辈看,咱们就平辈论交。”

    说着,又转头瞧了身旁的黄建飞一眼,拍了下他肩头笑道:“我跟我这表外甥其实也是这样,不论辈份,只论交情。我们首先是好朋友,其次才是甥舅关系的亲戚。”

    黄建飞闻言,忍不住斜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你要是以后不逢人就说你是我表舅,我会更把你当好朋友的。”

    岳纤云见状,不禁有些略微莞尔。老实说,她跟这个黄建飞,还真有些身处相同境地的同病相怜感觉,面对陆帅这么一个大不了几岁还有些不着调的长辈,实在都很无奈。

    既然陆帅说要陪着一起送林旭,岳纤云也没什么异议。接下来,几人便离开这个航班的接机口,到林旭将要乘坐航班的通道,送他过安检。

    林旭对这个陆帅跟着一起要送,倒也意见,任他们跟着。到了安检处时,他向岳纤云简单告过别,也就让他们留步,自己过安检去了。过完安检,便到候机厅候机,接着没等多久,就到了登机时间。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 前尘往事 抵达首都
    登上飞机后,林旭却是一时还不禁有些想着岳纤云跟她那个小舅舅的事。没想到岳纤云为了见亲人,特地前来接机,结果却是接到个这么才大她六岁的舅舅,这舅舅还另带了个小三岁的表外甥,想想倒也挺是有趣。这也是岳纤云母亲死得早,再加上当年为嫁给他父亲,跟家里断绝关系闹得破裂,所以没跟她多讲过自己家里的事。她只知道母亲有个同父同母的亲哥哥,和一个同父异母的小弟弟,却没想到母亲的这个弟弟竟然小母亲这么大,比她也就才大六岁。

    人小辈份大这种事,林旭以前在村里倒也是常有遇见,尤其农村人能生养,以前也没有计划生育,生的子女多了,老大与老么的年龄相差就很大。甚至还有老大的孩子都出生了,家里老母亲却又再次怀上的。以至这奶娃娃一落地,就先成了长辈,比他(她)大几岁的反而还是他(她)的晚辈。

    再加上像关村这种地方,基本全村一个姓,是个大宗族,全都能论着亲戚。亲戚一多,论辈排交,这种人小辈份大的事就更常见。他记得在村里上小学时,有个关姓同学的辈份就很大,有的大他十来岁了,论辈份却还得叫他叔。

    当然,像这种也没人真的叫,只是严格论起辈份来是如此而已。再说关村同姓关的虽然基本都沾亲带故,算得上亲戚,但亲戚关系却也都是挺远的了。再说这又不是古代那种封建社会了,宗族势力也没那么大,许多规矩到了现在也都不太讲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关落雪的辈份在村里却也是不小,上小学时就有人开始叫她姑姑了。不过她没那个同学那么夸张,叫她的也只是小她几岁才会说话的小孩儿。

    倒是因为有被同学撞见,她这个“姑姑”的称呼不胫而走。当时电视里正热播《神雕侠侣》,因为杨过也唤小龙女姑姑,因此还有人给她起了小龙女的外号。一来她也当姑姑了,二来则是她本身也长得清纯漂亮。只是后来升了初中后,因为别村的同学多了起来,大家陌生的居多,也就没怎么有人叫她这个称呼了。

    想起关落雪当年因为被同学撞见有个小孩儿叫她姑姑,而得了小龙女的外号,林旭不禁一笑。但随即,则是又不禁一叹。他因为这么件小事,竟是又想起了关落雪。

    毕竟那是他从小喜欢了多年的女孩儿,是他的初恋,再说又是昨天才分开的,却又是哪里有那么容易忘记。只是想着现在已经坐上了飞机,打算去首都见卫青衣的,但自己这才上飞机就又想着已分手的初恋女友,不知对卫青衣来说,是不是种不公平。

    只是感情的事,本来就是说不清理还乱,要真能弄得清楚明白,自古以来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为感情而烦恼了。他也没有这种能把感情理清的大智慧,有时候自己想的也是充满矛盾。这种事,有时候真是说不清,只能凭感觉。

    叹了一声,他将身子靠在椅背里,望向窗外的机场景色,耐心等待着起飞。今天的天气却是有些不太好,一早上起来就有些阴沉沉的,预报是有小雨,但到现在为止,还一直没下。

    好在预报也只是阴转小雨,不是雷雨天气,不然飞机可能都会延误,甚至说不定都不会起飞。这时他也是期待着,希望飞机能够按时起飞,别因为天气而受影响。

    想起关落雪的事,再望着外面阴沉的天空,林旭心里也不禁一时有些阴郁。本来决定去见卫青衣后,一路挺愉快的心情,在这时也有些稍沉了下去,不知自己的这决定,是否正确。一时间,竟是没来由地有些患得患失起来。可能正是因为在乎,所以才忧虑。

    深吸了口气,他略压下稍乱的心绪,转回头翻开手里拿着的一本武侠,低头看了起来,打算沉浸在世界中,以此转移注意力。

    看了没多久,忽然听到飞机广播响起,有空姐宣布乘客已如数到齐,飞机即将按时起飞,请乘客们先系好安全带,以免飞机起飞时因为颠簸而导致震落下座位受伤。

    听到会按时起飞的广播后,林旭松了口气,好在没有因为天气而延误甚至不起飞。

    暂时反扣过手里的,他伸手将安全带系好,然后再又拿起书接着看起。

    接下来,有空姐检查了所有乘客的安全带都系好后,便通知了机长起飞。没多大会儿,飞机便开始发动起来,缓缓滑行。随着不断的加速,最后脱离地面,一飞冲天。

    从省城晋阳飞往首都的这趟航班,会飞行一个多小时,在中午十二点零三分抵达首都,降落在首都机场。当然,如果不晚点的话,应该会准时抵达。

    林旭这回的邻座乘客是一对儿年轻情侣,上飞机后就只是互相说话,也不跟林旭攀谈。林旭自然也是没兴趣跟他们攀谈,更不会主动说话,倒也落得清静,一路上就只是在低头看中度过。

    飞行了半个小时左右后,飞机已是出了晋省,进入到了邻省的冀省地界。在进入冀省不久后,忽然飞机里有人说外面下起了雨。林旭听到后,转头往窗外一瞧,发现果然是下起了雨。但并不大,只是小雨。

    不过因为没有一直盯着窗外瞧,他却是也不知道,是天气在这个时间忽然下起了雨,还是飞机从不下雨的地方飞入到了降雨地区。

    看到外面下起了雨,天气变坏,乘客中不禁有人担心飞行安全,起了些慌乱情绪。好在空姐注意到后,都及时上前安慰解释,说只是小雨,不会影响飞行。稍过不久,广播里也响起了机长的声音,通过广播对全体乘客解释了只是遇到小雨,不会影响飞行安全,请乘客们放心。

    好在林旭本来也就没担心,闻言更是放心,又转回头继续低头看。

    等时间过了十二点后,飞机已是进入了首都地界,但见这时的首都也是细雨濛濛,被一片烟雨笼罩。

    但好在也是小雨,并不影响降落,飞机还是安全抵达了首都机场。不过因为下雨的原因,倒还是多少有些影响,航班最终降落时,晚点了二十多分钟。但这点时间,倒也影响不大。

    飞机停稳后,林旭在濛濛烟雨中走下飞机,抵达了首都。
正文 第一章 情意蒙蒙
    首都机场并不是林旭第一次来了,上次从云城飞滨城时,因为两地没有直达航班,所以他买的是中转机票,而那次的中转机场,就是首都机场。只是上次时间不多,他也就是在机场转转待了会儿,便又赶下一趟飞机,连机场都没出去过。

    所以要说来首都,他倒也算是来过,不过现在,这才算是正式的第一次来。

    走出机场后,尽管今日天公不作美,阴云密布,细雨连绵,但作为一直向往想要前来一次的地方,当终于正式踏足这片土地上时,他心里还是免不了有些激动与兴奋。更别说,前来见卫青衣,这本来也就是让他激动与兴奋的事了。

    纵目打量了下机场外面的景色,他抬步走下机场门口的台阶,撑开从机场商店内买来的雨伞,走到路边招手拦了辆出租车。

    “去哪儿?”上车后,司机开口问道。

    林旭只略想了下,便道:“去天安门。”

    既然来了首都,哪能不去趟天安门。没到过天安门,他感觉就不算到过首都。从小就唱《我爱天安门》的儿歌,电视里天安门的景色也见过了无数次,现在有机会亲眼去见见,哪能不看看。

    “得嘞!”司机笑着答应一声,立即开车离开。

    乘着出租车,林旭一路望着车窗外,打量沿途的景色。

    首都的繁华与规模,别说是晋省省城晋阳,就是林旭目前去过的发展最好的滨城,也是远不能比了。毕竟首都是国内一线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是全国政治、文化、经济等的中心,更还是国际大都市,并且是一国的首都,代表着国家的脸面。除了有数几个同列一线的大城市,无论规划、发展等,自然都是远超别的城市。

    不过繁华,自然也代表着人多,而人多,交通工具自然也就多,再加上这又是首都,有钱人不少,有车一族便也是很多。所以首都的交通,也是出名在外的拥挤。

    等到出租车开进市区范围后,林旭立即就体会到了首都交通拥挤的这个特色。再加上今天又是下雨天,所有车基本都开得慢,也就比平常更堵一些。本来从机场到天安门并不是太远,路顺的话,半个多小时也就到了。

    但因为不停的堵车,林旭却是直到一个多小时,甚至快接近两个小时后,方才抵达了天安门。不过好在他一向都很有耐心,再加上也没什么事赶时间,所以却也不着急,就当乘着出租车看风景了。反正首都他没来过,处处都称得上新奇。被堵的开不快,甚至动不子,倒也正好方便了他慢慢看地仔细欣赏。

    抵达天安门下车后,林旭撑着雨伞在天安门前驻足观赏了好一会儿,这才略带些遗憾地转身离去。

    有遗憾一是今天天气不好,下雨天也影响了赏景;二则是现在时间不对,太晚了,没能看到仪仗队升国旗的仪式。不过好在还有的是机会,既然来了,他会尽可能多待几天,只要能赶在开学前回去,那就没问题。所以今天看不着,就等明天,明天不行后天,总有机会。

    看过天安门离去后,林旭在附近找了家饭店吃午餐。午餐也是吃的首都有名的特色美食,烤鸭。他一人干掉了两只,不过这还是稍收敛着了,不然十只也干得下。

    吃饱喝足离去后,他在附近找了个相对偏僻安静无人的电话亭,然后掏出电话卡,给卫青衣的呼机号码打了电话呼她。呼叫的留言信息很简单,就三个字,“我来了!”

    呼完放下电话,等了约有五、六分钟后,电话便响了起来。

    听到电话响,林旭猜到应该是卫青衣的回电,立即微笑着拿起电话接听道:“喂!”

    “林旭,你现在真的在首都?”电话那边响起的,果然是卫青衣的声音,她声音中带着难以相信的惊喜与高兴,就差欢呼雀跃了。

    “当然,我骗你干吗?”林旭笑道:“我呼你的电话号码,你认不出是首都的区号吗?”

    “我当然认得出,就是不敢相信。”卫青衣高兴地道,“你说你也不提前打声招呼,就忽然来了。我一看信息后面的电话号码,都惊了一跳。”

    “我给你个惊喜吗!”林旭道。

    “确实够惊喜,我现在都还不敢相信呢!”卫青衣笑了笑,立即问:“那你现在在哪儿?”

    林旭道:“我就在天安门附近不远。”说罢问道:“你现在呢,方便出来吗?”

    卫青衣闻言,语气转为抱歉与失落地道:“我现在不方便啊!又被老爸抓着练戏,这会儿给你回电话都是偷偷跑出来的。也不能跟你讲太多,我十分钟内就要赶回去。”

    “没事,那你回去吧!”林旭闻言,虽也觉着不能立即见到卫青衣有些遗憾,但也不想让她冒着被父亲发现的风险,接道:“我这次来,会多留几天,你什么时候方便,就呼我吧,我随时有时间。”

    “嗯,好!”卫青衣笑着答应一声,问道:“你来首都,是有别的什么事,还是……”

    “没别的事,就是专门来见你的。”林旭不等她问完,便即答道。

    “真的?”卫青衣又是带着惊喜与有些不确定地问。

    “真的。”林旭语气很肯定地回答。

    “好,那你等着我,我找到方便的时间就通知联系你。”卫青衣语气忽然带上了些温柔甜蜜地道。

    “嗯,我等着你,那你先去忙吧!”

    “好,那我就不多说了,再见!”

    “再见!”林旭说罢,等到卫青衣那边先挂断电话后,他这才面带笑意地随后挂断。然后撑起雨伞,心情颇为愉悦地轻声以口哨吹着首歌曲的旋律离开。

    离开这条稍微偏僻的街道,他也没走远,就在附近找了间宾馆登记入住。他对首都不熟,也不知道行情价格是怎样,但他这时身上带着好几万,反正也不差钱,而且大部分都是杜宾家的钱,花起来也不心疼,所以也不太在意,直接找了个看起来较高档的酒店。进去一问,倒还是星级的。不过没五星那么豪华,只是三星级的,便就住了。
正文 第二章 熟悉一座城 晚上见
    林旭所入住的酒店,名叫君悦酒店。入住之后,他将东西放好,然后从自己旅行背包里掏出一张与雨伞一并在机场商店所买的首都地图,展开看了起来。

    了解一座初来乍到的陌生城市,一张地图是必须的。因为即便是像他们平阳那样只有一个区的地级小城市,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天内就把城市的所有地方走遍,更别说首都这种下辖十几个区的一线大城市了。怕是就算在首都住了几年的人,也都未必能把这座城市全部了解清楚,所熟悉的也就是日常活动接触的范围。

    而地图即便不够详尽,因为修路等原因也不能及时更新,但仍然会对了解城市有一个很大的参考。林旭既然需要在首都停留几天,那也就需要对这座身处的城市熟悉起来,就算不能全部了解的,也要大致清楚,不能全都两眼一抹黑,哪哪儿都不知道。

    展开地图后,他首先找到了位于城市中心点的天安门,然后于天安门附近,找到了自己目前所住这家君悦酒店的位置,用笔圈住。

    天安门是首都绝对的市中心,位于东城区与西城区这两座城区的交界处。不过从行政区划上分的话,是属于东城区。而林旭目前所住的这座君悦酒店,则是位于西城区。

    天安门在两座城区的交界处,他看过天安门后信步而走,找吃饭的地方,却是走到了西城区。接着给卫青衣打电话,以及找酒店入住,也都是还在西城区。

    不过这对他来说,却也是正好,因为卫青衣家也是在西城区,就连卫青衣所就读的京城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也是位于西城区。甚至连卫青衣父母工作的国家京剧院,也是在西城区。而他现在也正在西城区,在心理上也就感觉离卫青衣更近。

    另外,作为卫青衣所就读的附属中学母校,黄容与郭静目前正在上的京城师范大学,也是位于西城区。并且两所学校离得很近,毕竟是主体与附属关系。不过黄容与郭静现在当然还并没来,离开学还有着十天时间,她们并不用着急来。就算提前几天动身,也不用提前这么久。林旭昨天离开武乡中学的时候,她们俩都还在,吃早饭时还一起遇见打过招呼。

    卫青衣家的具体地址,林旭并不知道在哪儿,只知道是在西城区。两人以前通信时,他给卫青衣写信,都是寄到卫青衣学校。所以他对卫青衣学校的具体地址却是很清楚,当下又在地图上找到了卫青衣的学校,也用笔圈住。

    京城师范大学,简称京师大。将京师大附属中学圈住后,林旭又顺便把旁边离得不远的京师大位置也给一并圈住。接着则是找到国家京剧院,也一样圈住。

    圈划了这些相关地方后,林旭接着又开始在地图上找起以前听说过的一些首都熟悉的地名,如故宫、颐和园、后海、长城等。既然来了首都,还打算多留几天,那这些以前听说过的著名旅游景点,有空便可以去瞧瞧。当然,如果卫青衣时间也方便,能给他做向导,两人一起去逛,那就更好。

    再把这些以前听说过的景点在地图上找到并圈住后,林旭接下来又看了会儿地图,便暂时收起放到一旁。接着,他则是拿起自己的又继续看起来,这既是他喜好,也能很好地用来打发时间。

    看了不一会儿,便又沉迷其中,忘记了时间。过了不知多久后,忽然床头柜上放着的呼机“呜呜”震响起来,才把他从中惊醒回过神儿。

    暂时放下手里的,拿起呼机一看,他立即面上一笑,因为呼机上的信息,正是卫青衣呼来的,说是现在正好有时间,可以见他,问他现在在哪儿,给她回电话联系清楚。

    见到是卫青衣呼叫留言的见面信息,林旭自然高兴,当下立即拿起床头柜上放的电话,按照呼叫信息后所附的电话号码拨打了过去。

    拨号完毕后,林旭顺便看了下呼机上所显示的时间,但见这时已是到了晚上六点多。现在虽已入秋,但天气还并没完全脱离盛夏的酷热,而昼夜的变化,也还是属于昼长夜短,并没转换过来。所以现在六点多也是还未到天黑,只是到底天已入秋,又早过了白天时间最长的夏至,所以昼夜变化已开始转换。现在的六点多,也是到了黄昏,不像八月初时,六点多也仍是天光大亮,太阳都还没落山。

    “喂,林旭?”电话拨过去,只响了一声,那边就很快接听地传来卫青衣的声音。

    “嗯,是我。”林旭应了声,便问:“我们在哪儿见?”

    “你现在在哪儿呢?”卫青衣没回答,先问道。

    “我现在在酒店,叫君悦酒店,也是在西城区。不过,也还是离天安门不远,隔了应该不到一千米。”林旭答道,说罢一顿,又接道:“不如我们就在这儿见吧?对了,你吃晚饭了没有,没有正好我请你吃饭,也顺便补上滨城的那顿。”

    卫青衣闻言笑了笑,故意嗔道:“你说什么呢,我们才认识几天啊,你就想把我带去酒店?”

    林旭不禁无奈摇头,连忙解释道:“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这酒店也正好有餐厅,我顺便请你吃饭。”

    卫青衣道:“吃饭的地方哪儿没有,大街上多的是。酒店里的餐厅,可都不便宜。”

    林旭道:“那就随你选吧,我反正也不熟。”

    卫青衣想了想,道:“这样,我们先见面吧,等见了后再说别的。既然你对首都不熟,那我也不约别的地方了,还是我过去找你吧,免得我说了地方,你找不到。你把你酒店的具体地址说给我,我过去找你。”

    林旭道:“你想约别的地方地就约,不必非迁就我。我不熟,出租车司机总熟,拦辆车也就过去了。”

    卫青衣道:“还是别了,我去找你就行。打车也挺贵的,而且要是遇到那种不安好心的,看你是外地人,可能会故意绕远路宰你。到时候你被拉着转圈都不知道,不白吃亏了。”

    林旭笑道:“我哪有你说的那么逊,别忘了我可是会武功的,可不会任人欺负。”

    卫青衣笑着想了下,道:“算了,还是我去找你吧!”

    林旭见她坚持,便也没再多说,把酒店的具体地址跟她说了。

    卫青衣听罢记下,道:“好,我知道了。我应该二十多分钟就能到,你看着等时间差不多,就出来到门口等我。”

    林旭道:“打完电话我就出去等你。”

    卫青衣道:“不用这么早,你这会儿出来,也是干站着。”

    林旭道:“没事,我愿意等你。”

    卫青衣笑道:“那就随你。”说罢一顿,接道:“那就这样吧,我先挂了。要是找不到地方,我再联系你。”

    “好。”林旭道:“那我们待会儿见。”

    “嗯,再见!”卫青衣说罢,先挂断了电话。

    林旭随后放下电话,接着把呼机、钱包、房卡等随身物品带好,便出门而去,准备到酒店门口等卫青衣。

    走到酒店大堂,他看到大堂里有对酒店餐厅的广告介绍。顺便看了一眼后,他不由心下一动,又改为转身到酒店前台处。
正文 第三章 搞点儿浪漫
    (感谢书友“马达1111”的打赏)

    走出酒店,林旭发现外面的雨比之前下的更小了些,之前还可以说是小雨,但现在则只成了牛毛细雨,路上的好多行人,已经有收起了雨伞。这么点毛毛小雨,已是基本不受什么影响,路不远的话,也就只能打湿点儿头发。

    刚入秋时节,秋老虎肆虐,天气本就还炎热,下点小雨,倒是凉快了许多。迎着如丝细雨漫步,也更见凉快,还有点儿浪漫氛围。大街上的年青情侣们,基本都已收起了伞,不少对儿还都手拉着手地一起在雨中漫步。

    林旭站在酒店门前的台阶上望去,不禁有些感叹。到底是首都,国际大都市,风气就是开放许多。要是在平阳,大街上公然手拉手的情侣可是很少,就算在省城晋阳,也是并不太多。倒是他之前去过的滨城那边,风气也差不多,大街上手拉手的情侣很不少,甚至他还有见过公然拥抱的。

    抬腕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林旭打量着大街上的行人与街景,耐心等待着卫青衣的到来。

    等了二十多分钟,快接近半小时的时候,他按时等到了卫青衣的到来。只是他原本以为卫青衣会是坐出租车或是搭乘公交车前来,又或是选择这种发达大城市才有的地铁,然后由离这里最近的出站口步行过来。但没想到,卫青衣却是独自骑着自行车过来。见状,他不禁有些无奈摇了摇头。下雨天骑自行车,这显然不是个好出行方式。

    虽然这时雨下得挺小了,但到底还是下着,为了来见他,卫青衣一路吹风淋雨地骑着自行车过来,让林旭不禁瞧得很是怜惜。注意到卫青衣后,他立即冲卫青衣挥了挥手,高声道:“青衣,这儿!”向其示意自己位置。说罢,又立即快步走下酒店门口的台阶,向卫青衣迎了上去。

    卫青衣闻声注意到他挥手,立即瞧过来,然后见到确实是他,向他一笑地也扬起只手挥了挥,也加快速度,向他骑过来。

    自行车的速度,到底还是比步行快一些,而大庭广众之下,林旭也不便施展出轻功,以免惊到路人。所以,还是卫青衣快一些地先一步赶到,让他走下台阶没几步,就迎到了卫青衣。

    “真的是你!”刹住自行车,以脚支地,卫青衣看着林旭满面笑容地高兴道。

    “当然是我。”林旭微笑回道。

    “我真是到现在都还有些不敢相信呢,你真的来了!”卫青衣下了自行车,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说道。

    林旭笑着开玩笑道:“需不需要我掐你一下,让你确认不是在做梦。”说着话,还做势抬起了手。

    “掐也是掐你,让我看你是不是假的?”卫青衣笑着回应,跟着抬起手,作势往他抬起的那只手臂上掐去。

    林旭不等她挨到,忽然反手将她伸过来的手抓住,问道:“现在感觉是不是真的了?”

    被他抓住手,卫青衣不禁脸一红,害羞地点了下头,道:“嗯!”

    林旭松手放开,替她推过自行车,语气略有些责备地道:“下雨的天,你怎么骑自行车过来了,也不怕淋着。”

    他语气虽有些责备,但卫青衣却能感受到他的关心,开心笑道:“这么点儿雨,能淋到哪儿去?再说我也带了雨衣,下大了就穿上,淋不着的。”

    林旭闻言,往她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瞧了一眼,注意到里面确实放着个黄色的雨衣,还用塑料袋装起来系着。

    正要开口说话,不想卫青衣不等他开口,又抢先接道:“而且,骑自行车也才能快点儿来,你不知道首都有多堵车,下雨天更堵。要是坐公交遇到了堵车,那不知道要堵到多会儿了。就算是坐出租车,被堵到了也照样没脾气,而且出租车还贵。还是骑自行车更方便自在,我想快就能快点儿,遇到堵车也能很容易穿过去。”

    “再说,你看这细雨濛濛的,在雨中独自骑自行车,不也挺浪漫的吗?电视里搞浪漫场景也都这样演,不是雨就是雪,要不就是落花落叶。总要落点儿什么,才显得够浪漫。还有流星雨,那最浪漫。”

    林旭闻言,有此无奈笑着地摇摇头。她前面说的,都还算是正经理由。后面这个,就有点儿幻想心理了,果然女孩子都是爱幻想的生物,也都喜欢浪漫,下个雨也能瞧出浪漫来。不过,倒也确实有点。即使是他这个不太懂浪漫的人,瞧着此时烟雨濛濛的情景,也是觉着挺有些浪漫氛围。尤其大街上牵手而行的青年情侣们,更增添了这一氛围。倒是卫青衣说的搞浪漫就得天上落点儿什么,却是让他听得有些好笑。不过细想想,好像还挺有道理,切中了个要点。

    摇了摇头,他故意道:“要是天上下刀子,那可就不浪漫了。就算不可能下刀子,下冰雹,那也浪漫不起来,到时候肯定全都是拼命快跑躲冰雹的人。”

    “哎,你这人怎么这么煞风景!”卫青衣闻言,忍不住斜了他一眼地微嗔道。

    林旭不在意地笑笑,道:“我也就这么一说。而且,搞浪漫我也是会点儿的。”

    “是吗?”卫青衣故意审视地上下瞧了他一眼,笑道:“那你来个。”

    林旭闻言一笑,道:“那你跟我来。”

    说罢,他推着自行车停到酒店门口旁边一处遮雨的房檐下,并替卫青衣锁好车,把钥匙交给她,然后顺手拉着她手往酒店走去。

    “哎,你还真带我去酒店啊?不行!”卫青衣见状,不由有些慌乱地脸红道,同时还用力抽手从他手中挣脱。

    林旭不想太用力伤到她,也就随手放开,笑着解释道:“你想什么呢,我就是带你去吃饭,我已经在酒店的顶楼餐厅订好餐了。”

    卫青衣闻言,又为自己想歪地红了下脸,带着不好意思道:“我不都说别在这儿了吗,挺贵的,吃饭的地方哪儿没有。还是我带你去吃点首都特色的小吃吧,美味又实惠,比这儿强。”

    “没事,我请的起。”林旭摇了下头,接道:“再说我已经订好了,订金都付过了,不去人家也不会退,不白浪费了。”

    “你真掏订金了?”卫青衣有些怀疑地问。怕他有可能是为了带她去,故意这么说。

    “当然是真的,需不需要我把订金收据拿给你看?”林旭说着话,伸手到裤兜里一掏,还真的掏出张收据单子来。

    卫青衣接过一看,见上面确实写着收订金一百,用餐结束后,可抵餐费。但如果不使用,却不是像林旭说的不能退,上面说可以退,但只能退一半儿。所以要真不用,五十也是浪费了。

    “这什么酒店啊,订个餐竟然还要收订金,而且不用还只退一半儿,简真是霸王条款!”卫青衣看完,不禁有些生气地道。

    林旭笑着摇了摇头,道:“订别的位置,其实不需要订金,但我订了最好的几个位置其中一个。人家说这几个位置紧张,所以需要订金,谁先付了订金,才确认给谁。”

    “那你订别的位置就行了,干吗花这冤枉钱!”卫青衣不禁有些埋怨道。

    “为了你啊!”林旭笑道,“搞点浪漫吗?烛光晚餐不也是电视里浪漫场景的标配吗?既然选了,那挑个好位置也是很重要的。那服务员说,这位置可以看见天安门和故宫的夜景,还有附近的公园这些,都能一览无余,视野很好。”

    卫青衣闻言,不禁生起感动。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瞧了片刻,她轻摇摇头,道:“对我来说,你能来首都专门见我,就是最大的浪漫了。其他的,其实都不重要。”
正文 第四章 劫富济贫 抢来的
    既然林旭已经付过了订金,而且订金不能全额退还,不用就要损失五十,本着不能白白损失,所以卫青衣接下来还是答应了林旭就在酒店餐厅用餐的请求。另外,她也是好奇林旭为她搞点儿浪漫订的烛光晚餐是什么样。再则,她也多少有点儿女孩子的虚荣心,能在这种高档酒店的餐厅用餐,心里其实也还是欢喜的。只是这里花销太高,她为林旭考虑,不想让他浪费,多花冤枉钱。

    要说起来,她的家庭条件肯定是比林旭好上许多的。毕竟是在首都生活居住的,要收入不达标,怕是都住不下去。首都的开销,可是远高于林旭家那个小村子。

    她父母都在国家京剧院工作,待遇很不错,而爷爷也还没退休,并且是京剧院的高层领导。作为京剧世家,他们家在戏曲界的地位,也颇为不低,她爷爷甚至称得上是元老级的人物,颇受尊敬。

    她家里虽称不上什么大富大贵,但也是家道殷实,至少是小康水准往上,从小在吃用上也没怎么受过委屈。不过她家境虽不错,但也不是豪富级别,再加上从小家里教育的好,却是也养成了节省的好习惯,花钱并不会太大手大脚,随便浪费。

    而林旭的家庭情况,通过以前的通信,她也多少有些了解,知道林旭家里并不富裕。所以在答应林旭后,她又立即想起了这点,盯着林旭疑问道:“对了,你哪儿来的钱,怎么住这么好的酒店?而且从你们那儿来首都,路费也不便宜吧?”

    “这个,我是劫富济贫劫来的,你信不信?”林旭故意以半开玩笑的口吻笑着说道。

    “是吗?”卫青衣饶有兴致地打量他,笑问道:“那劫的哪个大户人家?林大侠?”

    林旭装作正义凛然道:“哪个为富不仁,我就劫哪个。”

    “行了,别武侠入戏太深了。”卫青衣笑着轻推了下他胸口,问道:“说正经的,你到底哪儿来的钱?我就不信你爸妈会给你这么多钱,任你来首都潇洒?另外,我估计你这次又是没跟家里说,偷跑出来的吧?”

    “当然,我可是来找你的,说了他们怎么会同意?我不仅没跟他们说,也没跟任何人说。”林旭先笑着回答了她最后的问题,接着想了下,才将头凑近她地低声道:“我的钱,确实算是抢来的。”

    “你说真的?”卫青衣见他不像开玩笑的样子,不由面色一变地吃惊看着他,“你抢谁的?不会真像里写的,学什么绿林好汉干拦路抢劫的事吧?”

    “不是那种,我可不会那么没品。”林旭摇摇头,问她道:“记得我们在滨城遇到的那帮摩托车抢匪吗?”

    “当然。”卫青衣立即点头道。点了下头后,她却是忽然想到地双眼一亮恍然道:“你是说,你是抢这种人的,专门抢坏人的。”

    林旭含笑点了下头,道:“嗯,就像里写的,大侠们有时候手头没钱,短了盘缠,就会夜入某贪官污吏,或为富不仁的地主豪商家中,自己取用一些。这便是不义之财,取之有道。”

    卫青衣本来还担心林旭是仗着自己武功高强,就以强凌弱,随便抢夺别人的钱财,但现在知道了是抢这种坏人的,倒是觉着能够接受了,反正这些人的钱也不是什么好来路,确实是不义之财。抢了他们的,他们也不会去报警,否则那就是自找不痛快了。不过她对此还是有些担心地道:“现在可不比以前了,有很多高科技防盗手段,而且那些人有的可能还有枪,这种事我觉着你以后还是别做了,有危险。”

    林旭闻言点点头,顺着她道:“放心,这种事我也不是常做的,就是有时候正好碰上了,就顺手牵点儿,给自己稍微谋点儿福利。”

    “嗯,以后挣钱也还是要走正经门路,别老想着这种捷径。虽然他们的是不义之财,可就像滨城的那帮摩托车抢匪,他们的财物,还不是都从好人手里抢来的,所以最终损失的,还是那些失主。”卫青衣劝他道。

    林旭再点点头,道:“我知道的,我也会尽量避免这种,专挑一些贪官奸商之类的下手。”

    卫青衣道:“能别做还是别做,总归是有危险的。行侠仗义也要有个度,千万别把自己置身到危险之中。”

    林旭笑道:“这是当然,我其实也没有书里面那些大侠们那么伟大,既没有为国为民的高尚情操,也没有舍身取义的大义。也就是做点侠之小者,力所能及顺手的事。所以,这点你别担心。任何时候,我都会保留有用之身的。就算是为了你,我也不会轻易去犯险。”

    卫青衣闻言,不禁脸红地扭头道:“你犯不犯险的,又关我什么事了?你应该是为了你自己,为了你家人!”

    林旭笑了笑,看着她娇羞的美丽侧脸,心中一动地壮起胆道:“我觉着我们将来,也可能会成为家人。”

    “越说越没正形,不理你了!”卫青衣闻言,不禁更是脸红发热地害羞,连头都不敢扭过来正眼看林旭。发了句娇嗔后,直接快走几步率先往酒店里走去。

    林旭在后面一笑,立即随后跟上。

    等走到里面酒店大堂旁的电梯口处时,卫青衣面上红晕才稍微淡去一些,没那么害羞了。不过还是一直没转头正眼看林旭,到电梯口处的这一路,也都没跟林旭说话。

    倒是走到这里,按了上楼键等电梯时,林旭忽然想起件事,转头问道:“对了,你是怎么找借口从家里出来的,不会也是偷溜出来的吧?”

    “当然不是。”卫青衣摇头叹道:“我可不像你那么自由,自己一个人住学校,爸妈也不在身边,基本上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不用事事跟他们报备。我就不行了,我爸妈管我可比你爸妈要严,出门哪能不跟他们知会?”

    “我这次出来,是假托了一个同学过生日,说晚上同学相聚请吃饭,他们才答应的。不过答应也有条件,叮嘱我晚上九点前一定要回去。还说到了饭店,就要给他们打个电话,告诉他们在哪儿。”

    说到这儿,忽然惊声道:“哎呀,不说我都忘了,我还得给他们打个电话。可是,就用这酒店的电话打吗?会不会被他们查出来?再说,我也不能直接说在这儿啊?”她说到最后,有些着急地道。
正文 第四章 类似话题 当明星?
    卫青衣说完没过多久,又忽然双眼一亮地道:“等下,我有主意了。”说罢,转身又往酒店外走去,向他招呼道:“跟我来。”

    林旭自是立即跟上,在旁问她道:“什么主意?”

    “跟我来就知道了!”卫青衣笑了句,保留点神秘地没再多说。

    林旭笑了下,也没再多问。

    跟着卫青衣出了酒店后,就见卫青衣左右顾盼瞧瞧,然后直向路边不远的一座公用电话亭走去。走到电话亭处,她从口袋里掏出张电话卡插入卡糟,然后竖指于唇向林旭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拿起话筒拨打了自家的电话号码。

    电话打过去没多久,那边立即响起一个女人好听的声音接听道:“喂!”

    “喂,妈,是我。”卫青衣看着林旭笑着道。

    听到是女人的声音,林旭也猜到是卫青衣的母亲,现在卫青衣的称呼,证实了他的猜测没错。

    “衣衣啊!”卫母那边笑了句,问道:“你跟你们同学到了吗?在哪儿呢?”

    “嗯,到了,我们是在一个叫好运来的饭店。”卫青衣说着,扭头瞧向了街对面。林旭随她目光瞧去,立即注意到斜对面确实是有一家叫好运来饭庄的饭店,不由笑了笑。

    卫青衣见状也是向他一笑,又接着向电话里的母亲道:“这饭店在兴光路上,不过我电话不是在饭店里打的,他们这儿打电话还要收费,所以我在外面电话亭打的。你们要是想打电话找我的话,千万别打这个,打我也接不到。你们别担心,我赶九点前一定会回去的,这也不是第一次跟同学出来庆祝生日了。”

    林旭在旁边闻言,不禁暗赞卫青衣这借口找的聪明。她用街边的公用电话打,也不留饭店的电话,就免去了被父母打电话找她的可能性,也无法确认她是不是真的在那个好远来饭店。

    “嗯,你记着就行,能早点就早点回来,别让我跟你爸担心。”果然,卫母那边闻言,也没有多疑其他,而且卫青衣也确实不是第一次跟同学一起出去给同学庆祝生日了,以前也都没出过什么事,全都平安归来,所以这次他们也并没太过担心,这般叫她报备,也只是例常叮嘱与防她晚归好有地方寻找。

    卫青衣闻言,向着林旭略带得意一笑,点头道:“我会记着的。好了,我不多说了,我同学在等我呢!”说罢,还拿开些话筒,装作高声向远处喊道:“再等下,马上!”

    卫母闻言,笑道:“行,那就挂了吧,跟你同学玩儿的开心点,晚上回家,骑车也慢点儿!”

    “好的,妈,我知道了,那我挂了,再见!”

    “挂吧,再见!”

    “再见!”卫青衣又道了一声,笑着挂断电话。接着随手抽出电话卡装回口袋,转过身向林旭笑问道:“怎么样?我聪明吧?”

    “聪明。”林旭笑着向她举了个大姆指。

    “听说过句话吗?说女人天生就是演员,都会演戏。”卫青衣笑着道,“更别说,我本来也就是唱戏的。”

    “我倒是还听过句话,叫‘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林旭笑道。

    这句话却是李飞燕跟他说起过的,偷骗不分家,李飞燕这个女飞贼,那绝对算得上人生戏场的演技派,演什么像什么,骗谁都能骗个准,就算他现在跟李飞燕很熟了,也是不时会被这女飞贼骗到。

    卫青衣闻言,很认同地点头道:“没错,尤其大人的世界,虚假的东西很多。不知道我们长大后,是不是也会变成那样?”

    林旭闻言,不禁心下感叹,又难免地再次想起了关落雪。那天在晋阳火车站临别之时,关落雪也跟他聊起过类似的话题,说起过将来与长大后,变或不变。也不知道这是否女孩子的通病,都似乎爱想的遥远一些,总是为将来担忧,也总是有些忧伤的情结。又或许,卫青衣虽然跟关落雪有许多性格上的差异,但其实是属于同一类,都有些文艺女青年范,也有不少相似的地方。

    林旭虽然平日不苟言笑,不喜欢说话,不喜欢跟人交谈,也不爱交朋友,性格很内向。但实际上,他性子里以及对待人生的态度上,还是偏向于积极乐观一些,不太想些不好的东西,也不太喜欢把事情想的太过遥远,为将来去担忧。他觉着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想的太多太远,其实并无益处。

    人生充满着种种可能,未来也充满了许多变数,所以将来究竟会如何,是没法说得定,也没法完全预判的。他其实挺喜欢未来的不确定性,并不喜欢每天一成不变的生活。

    稳定的生活他很喜欢,但不确定性与充满变化,他也能够接受。并且也喜欢尝试改变,与尝试一些新鲜的东西。这就像武功,在对敌之时,也是不断充满着变化,每一次都会有所不同,应对不同的敌人,也需要临机灵活应变,把招式做一些相应不同的变化与调整,做适应性的发挥,不能一成不变的去生搬硬套。

    “人总是会变的,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自己,产生不同的想法与看法。就像现在的我们,跟更小时候的自己,自然是不一样的。但不管将来怎么变,我们只要能保证对彼此的真心就行。”

    林旭心中虽因又想起关落雪而生出感叹与波澜,但这个时候,自然不会去提关落雪的事,也打住没再多想,只是轻叹一声,说道。

    “你真的能保证不变?”卫青衣深深看着他双眼问道。

    “你不变,我就不变。”林旭回望着她双眼,微笑道。

    “你不变,我也不变。”卫青衣微笑了下,便又立即面上飞红地扭过了头,然后转身再次往酒店走去。

    林旭见状,自是随后跟上。

    再次走到电梯口处,按了电梯等着,卫青衣转头向林旭道:“我虽然不喜欢唱戏,但其实对演戏、表演还是挺有兴趣的。我将来很想考电影学院,不过我爸妈肯定不会同意。”

    “拍电影,当明星啊!”林旭闻言,不禁有些惊讶地道,他以前却是还一直没听卫青衣提过这种想法。

    卫青衣摇摇头,道:“倒不是非要当明星,我就是单纯对表演感兴趣,觉着能扮演不同的人,挺有趣的。”顿了下,又接道:“记得我以前在信里跟你提过的那个贺梨花吗?她以前就也是唱戏的,后来改行当了演员,不知道我将来有没有这样的机会?如果有,我一定要抓住改行。”

    “嗯,记得,是你挺喜欢的一个女明量。”林旭点头说道。

    这句话刚说完,旁边的另一部电梯先降到一楼打开了。林旭便拉着卫青衣过去,等到电梯里面的人先走出后,两人便一起进去。

    旁边还有等电梯的人,林旭进去后先按了顶楼十八层,然后拉着卫青衣退到最后面,等进电梯的人陆续上完。

    “不过人家是唱越剧的。”退到后面角落处,卫青衣接着之前的话小声说道。

    林旭道:“我记得唱京剧的,也有转行当演员出名的。”

    “嗯!”卫青衣点了下头,道:“不过由唱戏转行当演员出名的,现在就属贺梨花最红。”

    林旭凑近些,向她小声道:“将来一定是你最红。”

    卫青衣转头看着他甜甜笑了下,没再多说。

    电梯停停走走,几分钟后,上了顶层的十八楼。

    到了十八楼后,电梯门未开,就听到有美妙的钢琴声传来。等电梯门打开后,两人一瞧,就见这顶楼餐厅的正中间,放着一架钢琴,正有一个身穿白裙的长发年轻女子,在那里十指轻舞地弹奏着乐曲。

    除了现场有人演奏钢琴外,餐厅内的灯光以及其他布置,也都显得非常浪漫。服务员都是穿着整齐的衬衫马甲,彬彬有礼,举止都是西方礼节那一套作派,这餐厅也是家很有名的西餐厅。
正文 第六章 遇故识 后会有期
    林旭也正因为之前在酒店大堂看到顶楼餐厅的广告介绍,知道是座环境很好、氛围浪漫的西餐厅,这才起意想要搞点浪漫的去订烛光晚餐,甚至为了订个好位置,不惜先掏了一百元订金。毕竟这次,算是他与卫青衣的第一次正式约会,他当然也想搞浪漫点儿,给卫青衣留下一个美好印象。

    但可惜,他这人不是很懂浪漫并且会制造浪漫的人,也想不出来许多花样儿,所以只能在以前看过的影视剧与中寻找,照搬些招数。而烛光晚餐,确实算得上很常见的浪漫场景之一。而通常烛光晚餐,也都是以西餐为主,红酒、牛排、音乐……

    当然了,他与卫青衣都还未成年,酒却是不需要了。不过要是有那种度数很低的全甜葡萄酒,只能算是含酒精的葡萄汁饮料的话,倒是可以来点儿。

    这时上来餐厅,电梯门打开后往里一望,林旭不禁微露一笑,对这顶楼餐厅的环境布置与所营造的浪漫氛围,很是满意。再转头看向卫青衣,见卫青衣也是面带欣喜之色,显得很满意,他也更是开心。

    不过当他随后转头瞧到餐厅正中央弹奏钢琴的那个穿白色长裙的年轻美貌女子时,却是不由眼中微微一惊,心中讶然了下。

    因为这女人他瞧着很眼熟,虽然以他目前的角度,只是瞧到了侧面,但他还是一眼认了出来,这女人正是他不久前第一次坐飞机,由云城飞往首都那段旅程时,跟他坐同一排座位,却被旁边坐中间的那个土豪暴发户不断骚扰的那个年轻女人。后来这女人不受其扰,还故意跟那土豪换了座位,然后与林旭坐得相挨后专门与林旭说话,想要借着跟林旭说话,让那土豪没机会插话。

    虽然这算得是她的无奈之举,想要逃避那土豪的言语骚扰,但那满脸横肉的暴发户土豪却不是个好相与的性子。她这么做,等于是把火引到了林旭身上,让那土豪对林旭恶语相向,骂了两句。

    而林旭本就挺反感身边坐了这么个令人厌烦的邻座,只是这人又没骚扰他,他也就专心看书地暂作忍受,眼见这人这时把火头对向了他,出言不逊,他也就不再忍受,当下毫不客气,话都没多说一句,很干脆利落地就直接一指点晕了这土豪,让其昏睡了一路,直到飞机在首都机场降落后,才借着那女人的手一巴掌把这货抽醒。

    当时林旭的出手,虽也是有出于自己的反感,但也是同样帮了那女人的忙。所以那女人对林旭也很是感谢,后来下飞机后,还说要请林旭吃饭,但林旭在首都机场只是停留中转,还要赶下一趟去滨城的飞机,自然是没答应她。而且即便不是中转停留,要赶下一趟飞机,他也没兴趣跟这女人认识吃饭。

    因为这女人虽然长得挺漂亮,样貌不俗,但性子他却很不喜欢,从其应对那土豪的骚扰中就能看得出来,太过柔弱好欺、逆来顺受了些,不会明言拒绝反抗,直接向对方说不,只是在那里勉强应付,似乎总是不愿得罪人。

    女人温柔是优点,也是优良的品德,但温柔的太过,成了软弱好欺,这种性格林旭就很不喜欢了。

    可能还是太受武侠影响了些,他还是比较喜欢书中侠女们的那种性格,温柔却又不缺刚烈,敢爱敢恨,大方爽朗,敢有直面恶势力的勇气,还有能闯荡江湖的肆意洒脱,并有一颗向往自由奔放的心。

    身旁的卫青衣,就基本符合以上标准,让他很是喜欢,短暂几次相处下来,就感觉很对胃口,非常能谈到一起。就算他之前的初恋女友关落雪,性子也是以温柔为主,比较好脾气,但其实也是有些外柔内刚,并不乏有些烈性,可不是当真好欺负的性子。

    而这个谈钢琴的,对,上次她还说过名字,说叫夏柔,就真是人如其名,是个挺软弱的性子。

    有的人可能会很喜欢这种,惹人怜惜,小鸟依人,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但林旭却很不喜欢这种。所以他上次一点儿没有认识这夏柔的兴趣,连个假名字都没说就离开了。离开时,还曾说过后会无期,但没想到却还真算有缘,竟然才半个多月过去,这就再见着了,成了后会有期。

    他也真是没想到,这个夏柔竟然会在这个酒店餐厅里弹钢琴,而他就这么巧地选了这个酒店。

    不过虽然认出了对方,但林旭自是一点儿没有要上去相见寒暄的兴趣,反而见对方正专心弹琴,没有注意到他,便在略微惊讶后,就面色如常地只作没见与不认识。反正这餐厅挺大,人也多,而且为把气氛搞得浪漫,灯光也特地调得有些昏暗,基本都是暖色调的昏黄,外加每桌上有点了烛台。光线不太充足下,也不见得对方就能瞧到自己。既然已经订了,又上来了,这时却也不好再临时更改。

    所以想了想,林旭便仍是如常地带着卫青衣走进餐厅,不过角度还是特意避着那夏柔一些,以免对方会瞧到他认出来。其实就算对方瞧见认出了他也没什么,他只是想尽量避免一场没必要的麻烦,与一场更加没必要且无营养的对话。

    出了电梯没走几步,立即便有一名餐厅服务员迎了上来,微笑着向两人礼貌地一鞠躬,问道:“两位用餐吗?”

    “嗯!”林旭点了下头,把自己之前在酒店前台付了订金的那张收据从口袋里掏出递过去道:“我在下面前台提前订了座位。”

    服务员接过展开一看,立即又更客气地道:“没错,这位置我们已经预留好了,两位请跟我来。”说着话,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抬起外摆指向前方,做了个恭敬的“请”的手势。

    林旭点点头,便与卫青衣跟着这服务员一起往座位处走去。

    走到座位处后一看,但见这位置果然很好,正在面向天安门那边的靠窗位置。窗户全部是明亮的落地大窗,视野极好,透过窗户往外望去,也确实能将天安门、故宫及附近公园景点的美丽夜景,全部一览无余,景色十分漂高。

    不过林旭订的这个位置虽靠窗,却并不是正中间,还是稍微靠边一些。正中间最好的位置,订金更贵,而且据说有人长期预订,并不在对外之列。

    不得不说,果然京城豪富多,这么贵的位子,竟然还有人长期预订,而且不管来吃不吃,每天的订金都是照付。过后没用的话,也是概不退还。
正文 第七章 当惯老大 疑似高手
    走到座位处后,林旭也学足了电影里的绅士风格,先为卫青衣拉开了椅子,请她入座。那名服务员见状,则是为林旭拉开了对面的椅子。林旭等卫青衣坐下,跟着过来落座后,服务员便拿起餐桌上的两份菜单,分别递给林旭与卫青衣,请他们点菜。

    趁两人看菜单之际,服务员掏出打火机,将桌上放着的一个银色烛台上的三根蜡烛点亮。

    翻看了会儿菜单后,卫青衣先选定了一个牛排套餐。林旭见状,便也要了与她一样的。

    “好的,两份黑椒牛排套餐。”服务员见两人选好,拿笔记下,接着又问两人道:“两位需要什么饮品?我们这里有红酒、香槟、咖啡、奶茶、鲜榨果汁,还有各种饮料。”

    卫青衣闻言道:“我们喝果汁就行。”

    林旭本想问有没有全甜的低度葡萄酒,但听卫青衣这么说,便也跟着点头道:“那就果汁吧!”

    “好的,两杯鲜榨果汁。”服务员又拿笔记下,然后问道:“请问要什么口味的,我们有橙汁、桃汁、草莓汁、西瓜汁等等,各种时令水果都有,还有更营养的果蔬混合果汁。”

    卫青衣道:“橙汁就行。”说罢又问林旭道:“你呢?”

    林旭笑道:“我还是跟你一样,橙汁。”

    “好的,两杯鲜榨橙汁。”服务员记下后,又问两人道:“两位还需要别的吗?”

    林旭看着卫青衣,示意她作主。

    卫青衣看着他笑了下,还是问道:“你还要别的吗?”

    林旭摇摇头,卫青衣便转向服务员道:“不用了,谢谢!”

    “好的,那两位请稍等,菜一会儿就好!”服务员说罢,微鞠躬点了下头,将两份菜单收起,转身去了。

    这名服务员离开没多久,又另有一名服务员过来,为两人摆盘,将刀叉等分别放好,又为两人各倒了杯水。

    等摆盘的服务员离去,林旭拿起面前的那杯水喝了口。本来他见只是杯白水,还以为就是凉白开或是矿泉水,但入口一尝,却发现带有柠檬的清香,竟是柠檬水。

    “唔,是柠檬水!”卫青衣这时也是举杯喝了口水,发现是柠檬水后,不禁略有惊喜地向林旭道。

    林旭闻言,笑着点了下头。

    卫青衣又喝了一口,放下水杯,向他问道:“对了,你以前吃过西餐吗?我爸我妈倒是带我吃过几回,不过没来过这么高档的。”

    林旭点头道:“吃过,燕老师带我吃过一回。”他这是实话,李飞燕确实早就带他尝新鲜地吃过回西餐。

    卫青衣闻言,忍不住道:“你这个干姐姐对你可真好。”

    林旭上次在滨城跟她讲过与李飞燕之间的关系,当然了,还是李飞燕编的那一套,这早就是他们两人对外宣称的统一版本与口径。所以,卫青衣也是把这位“燕菲菲老师”当作林旭的干姐姐看。

    林旭摇头道:“别瞎说,我们可没认过干姐弟。我也不喜欢头上多个姐姐,我可是当惯老大的。”他这个老大,当然是指自己家中排行老大,没有哥哥姐姐,只下面有个妹妹。

    卫青衣当然也明白他的意思,知道他有个叫林彤的妹妹。摇头笑了笑,她道:“我就不信,人家对你这么好,你就一点儿不感激?也不领情?”

    林旭道:“感激当然是有的,但我不会真把她当姐姐,也不会叫她姐姐。她对我好,我回报对她好就是,没必要非挂上这种关系。”

    卫青衣道:“但人家就是把你当弟弟看的,在你身上,是对她早夭的那个弟弟的移情。你要不是刚好跟人家弟弟长的像,人家怕也不会对你这么好。”

    林旭与李飞燕的真正关系当然不是这种,不过他告诉卫青衣的就是这种,这时也只能心里有些无奈地顺着说道:“嗯,我知道,我也领她的情。只是你也知道,我这个人不习惯叫人的,自家许多亲戚都不叫,更别说她了。不过她对我的好,我心里都记着的。上次我独自一人出远门地跑去滨城,还不是为了她?”

    卫青衣有些促狭地笑道:“我知道,你是大侠吗!有恩报恩,一诺千金,最是重情义的!”

    林旭闻言,忍不住有些失笑。

    正在这时,他注意到一名服务员引着一名顾客走到了他们旁边的一张餐桌上就座。引起他注意的,自然是这名顾客,不止是因为旁边这张餐桌比他们的更靠近中心,还因为这名顾客本身也有些特别。

    这顾客看上去是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美貌女子,穿着一袭鲜艳的红色长裙。红色本是代表热情的颜色,是暖色调,但穿在这女子身上,却不知怎么,偏偏给人一种冷艳感,而她整个人的气质,也有一种冷若冰霜的感觉。一张美丽的脸,像是用玄冰冷玉雕成也似,面上也没有半丝表情。虽然长得很漂亮,但却给人不可接近之感。

    长得漂亮,容貌出众,本就是一种特别。而她那独特的气质,也是一种特别。不过林旭会特别注意这女子,也不仅仅是因为对方出众的容貌与独特的气质,还因为他看了出来,这女人也是个练家子。

    练过武的与没练过武的,在行走坐卧的外形姿态上,是颇有些区别的。普通人很难分辨出来,但林旭作为内行,就能看出些门道。尤其是习练外功者,在外形上更容易显示出一些形迹与特征。

    这名红衣女子从外表看,并没什么太明显的练武特征,但林旭从其走路的步伐、步态等方面,还是能够约略看出些许。另外还有一个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刚才在快走到旁边的餐桌处时,有一名服务员正端着两杯咖啡路过。

    然后在与红衣女子接近时,这服务员脚下忽然不知踩了什么东西,被绊了一跤,然后一个踉跄,手中托盘上的两杯咖啡就往红衣女子身上倾倒而来。

    但这红衣女子却是眼明手快,迅速探手而出,扶住了将要倾倒的托盘,并借着托盘,把那本要跄一跤的服务员也一起扶稳。而扶稳之后,那两杯咖啡甚至都洒没出来。以普通人的反应,这似乎也可以做到。但要想做到扶稳后咖啡还没洒出来,就绝不是普通人能做到了。

    所以由此一点,林旭就能判断出来,这红衣女子绝对是个练家子。而且不是练普通外门功夫的那种,首先她外表上没有什么太明显的练外功留下的特征,其次则是外功初始阶段,很难有这种对力量的精妙控制。初练外功有成者,往往一出手,都是很难收住力的。对大体的力,都难以控制,更别说这种细微精妙的控制了。

    所以这女人要是练外功的,也肯定至少是练的外功中更加精深,一开始就能练到身体内部的内家拳,而且造诣应该不浅,否则做不到这种。另外,则是这女人很可能,说不定也是练内功的。

    猜测到这点,林旭心中自是难免更加多注意了几分,同时忍不住暗想,这首都果然是京师之地,在古代那就是天子脚下,一国之都,全国中心,自然天下的各种人才也都会往此汇集。所以自古以来,这种京师之地,也都是卧虎藏龙,风云汇聚,有许多大有本事之辈。其他人才如似,练武之人也是一样。他才刚到首都半天,吃顿饭都还没上菜的功夫,就遇到了一个有可能同样是修习内功,身具内力的年轻高手。而就算这红衣女子不是练的内功,只是练内家拳的,那从其刚才的那一下表现,对力量的精妙控制,也能看的出来绝对功力不浅,称得上是高手。
正文 第八章 真土豪 好大的排场
    林旭所坐的位置,是面向红衣女子那边,而卫青衣所坐的位置,则是背对向着,所以卫青衣并没注意到后面的红衣女子坐到了他们旁边那桌。

    而林旭稍作留意后,也就收回目光,没有多瞧,也免得卫青衣发现他的目光一直瞧后面。虽然他会注意那红衣女子,并不是全因对方的美貌,但不可否认,美貌也是他会注意到的其中原因之一。

    男人似乎皆是如此,不管有没有女朋友,或结没结婚,见到漂亮的女人,都还是难免会多留意两眼。旁边附近的餐桌上,发现到这红衣女子的男性们,也都是皆有扭头张望,多瞧上两眼。有的还瞧的直愣愣的,都不知收回目光,表现的更加不堪。

    瞧她的男人多了,那红衣女子也没发现林旭瞧她时稍微有些特别的目光。不过林旭与卫青衣这桌,因为两人都还没成年,虽然个子都已长的不低,但明显脸上稚气还没脱。在这基本全是成年人就餐的餐厅里,便也显得颇有些显眼,所以红衣女子在走过来时,也是不免好奇地往林旭他们这桌多瞧了两眼。

    其实这红衣女子的年纪,比林旭他们也未必就能大了多少,说是二十左右,但这也就是看上去的大概估计,何况左右乃是既可以右,也可以左,所以说她十八、九,甚至十七、八,也不会有什么人太过怀疑。只是到底比林旭他们长开了些,脸上没什么太多稚气,可以当作成年人了。准确点儿的话,林旭觉着应该跟黄容年纪差不多。

    瞧过林旭他们两眼后,红衣女子在服务员的引领下,坐到了旁边那桌,所坐的位置,还是面向着林旭这边。林旭一抬头,目光就能越过卫青衣肩头瞧到。

    不过等对方坐下后,林旭却是没再多瞧,只是转回目光继续跟卫青衣说着话。

    虽然他从红衣女子走路的步伐、步态以及刚才那一下不算出手的出手中,判断出了对方也是练武的,而且还很可能是个高手,但也就仅只如此了,他可没打算因为这点就要去认识对方,或是来个什么出手试探,以武会友。

    武侠中这种桥段很不少,在吃饭的酒楼、客栈中,遇到同道中人,出手一试,以武会友,不打不相识。很多武林中人的结识,就是由此开始。

    但生活毕竟不是,林旭虽然很喜欢武侠,但也不会全然去照搬中的各种套路。在这个完全不同的时代与社会背景下,去硬过一种武侠的生活。他分得清现实与虚构,也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做事是先从自己的考虑出发,可不会事事都往武侠中靠。

    而以他的性子,本就不爱跟人结交多说话,自然更不会做这种无聊事。他不会因为对方会武就非要去结交,也不会因为对方不会武就绝不相交。结交不结交,是要看兴趣与是否投机,而不是看是否会武功。就像卫青衣同样不是练武的,但他就很有兴趣跟她交往。

    再等了十来分钟后,两人所点的牛排套餐做好送到,林旭便与卫青衣一起动刀叉吃起了饭,更加没再多关注那红衣女子。

    只是才吃了没几分钟,就见入口处的电梯门打开,忽然五、六个黑衣保镖簇拥着一个相貌英俊的男青年,从电梯内有些气势汹汹地走出来。

    身边跟着几个人高马大的保镖,全部一身黑衣,面色冷峻,这等架势与气场,这么高调的出场,一出电梯,便几乎立即吸引了餐厅内所有人的注意。

    瞧过来后,发现那为首的男青年长得颇是俊俏,倒是也不禁引起了些女性目光放亮,多瞧了两眼。从这一点上看,男人和女人却也是差不多,女的见了帅哥,也是难免会多瞧上两眼。

    这俊俏男青年身姿挺拔,丰神俊朗,看上去也是二十岁左右年纪,跟刚才那红衣女子差不多,而他显然也是为那红衣女子而来,因为他一进餐厅,眼神搜巡一圈,就立即找到了红衣女子,然后就嘴角噙笑地看着红衣女子,颇有些风度翩翩地直走过来。

    走过来之际,他向着身后的保镖一抬手示意,保镖们立即分开行动。其中两名保镖退后一步,把守住了电梯口,站在两边像两尊门神也似,另一名保镖则直接去找餐厅经理,剩下的几名保镖分散开来,每人一个方向,前往已经有顾客的其他餐桌,语气礼貌客气态度却十坚决地请他们离开餐厅,说是这餐厅他们已经包了。不过他们也不是硬请,为了补偿损失,每桌直接给了一千元现金作为补偿,并且已经上菜的顾客也不需再付费买单,不管多少,他们全都代买包了。

    这对已经吃完或是差不多吃完的顾客却是正好,本来吃完就打算要走了,现在不但不需要买单,还白得一千元现金,这样的好事与便宜,哪有不占的。所以这些已经吃完或差不多吃完的顾客们,基本都是很爽快地答应,拿上钱走人。就算心里有些不爽他们这般等于是硬赶人的,可瞧着那几个黑衣保镖全都是人高马大不好惹的样子,也是不想为个吃饭的地方就这般起冲突惹事,还是一样拿着钱走人。

    而对于那些刚上菜或是才吃半截的顾客,中途被人打断吃饭还要硬请走,当然是更加不爽。但瞧着这帮人不好惹,还是有钱的主,却还是大部分以沉默为主,选择拿钱走人,反正也不算吃亏。倒也有几个有脾气不差钱的,就是坚决不走。遇到这种,那些黑衣保镖会直接再加一倍的钱,一千不够两千。两千不够再加一倍多,直接给五千。

    在这么大的金钱攻势下,这些个顾客也是大部分选择拿钱走人。不过要是五千还不满意,坚决不走的,这些黑衣保镖就不会选择再加钱,而是加人,直接两三个保镖一起过来,直愣愣围在旁边瞪着,给他们无形的压力。在这种不动手的威压之下,那几个比较顽固的,最终也是选择拿钱走人,不敢跟这些保镖硬来。

    “呵,真是好大的排场!”

    林旭冷眼旁观瞧着眼前的情景,忍不住心中暗道。那俊俏男青年的这种架势与排场,他也是当真没想到,一来就包场,有人就赶人,出手也当真大方,直接全部砸钱。这种等级的餐厅包场费加每桌至少一千元的现金补偿,有的还是两千与五千,再加上代为所有离开的顾客买单。就为吃一顿饭,花这么多钱,对林旭来说,实在是觉着浪费。就算他现在也挺有钱了,是个百万富翁,也接受不了这种花法。俊俏男青年这种,那才是真有钱,直土豪,他今天也算是见识到了。
正文 第九章 苏紫与王乾坤
    那俊俏男青年出场的架势与排场很大,连餐厅中央本正专心低头弹钢琴的夏柔都注意到了。她本就是柔弱胆小的性子,这时见那俊俏男青年的黑衣保镖开始拿钱赶人,引起了些骚乱,不禁也有些慌乱地琴声一乱,连忙停了下来,不知该如何是处。

    这时那俊俏男青年刚好走到餐厅中央,见状转身走到钢琴旁,向夏柔微微一笑,道:“你不用走,继续弹,换一首《秋日私语》。”说罢,又抬手轻拍了下她肩头,柔声道:“别紧张,好好弹,弹得好,我另外给你奖金。”

    近前观看,夏柔发现这俊俏男青年更加英俊,再听着他的柔声安慰,不禁脸一红地慌忙点头,然后深吸一口气,略平复心情,抬起双手,弹起了《秋日私语》。

    俊俏男青年见状,略带鼓励地向她满意点头一笑,转身接着向红衣女子那桌走过去。

    见俊俏男青年转身而去,夏柔忍不住转头将目光追随向对方,顺着对方所走的方向及目光瞧向的位置,她看见了那个穿一袭红裙却显得冷艳的十分漂亮的红衣女子。

    夏柔本身也长得挺漂亮,平常也颇有些自负美貌,对她有好感追求她的男生也挺不少,但这时看见这红衣女子,就连她身为女人,也不禁生出惊艳之感,随即便是有些羡慕与嫉妒,还忍不住有些自惭形愧,觉着自己不如对方。

    这女的美貌,那俊俏男青年英俊,这两个人看上去才真是相配,显得像天作之合,宛若一对璧人。

    那俊俏男青年不但长相英俊,此是身上还穿着身白色西装,衣服衬人,更加显得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而且不但英俊,还年少多金,并且说话温柔,举止礼貌,简直就像是童话世界中所描述的那种完美白马王子。

    对这白马王子般的人物,通过刚才的那下小接触,夏柔心中本还略微有些心存不切实际的幻想,但这时一见王子所走向的那个红衣女子,她便立即知道,这只能是幻想。对比起来,人家才显得更像是公主。她就算不是丑小鸭,相距的怕也是地上的鸭子与天上的天鹅间那般遥远距离。

    刚起的幻想破灭,夏柔有些黯然地转回头,转头之际,目光扫过了旁边林旭与卫青衣那桌,但随即则不禁一惊地又立即转回去,盯到了林旭身上,然后仔细打量下认了出来,这正是上次她坐飞机回首都时,跟她坐同一排,在飞机上出手帮过她的那个会武功的奇特少年。

    本来以为上次一别,对方又不是到首都,而是在首都机场短暂停留中转,就从此不会再见到了,她心中每时想起,还略有些遗憾,却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再见到对方。

    看起来,这少年是在跟对面的那个女孩子在约会,那女孩子也是长得很漂亮,只是年纪还小,如果再长大一些,怕是姿色并不输旁边那桌的那个红衣女子。这小子倒也好运气,不知哪儿找的这么个漂亮女朋友。就是小小年纪不学好,学人家早恋。

    好在林旭年纪小,她本就没对林旭起过什么别的幻想,所以这时见对方交了个漂亮女朋友,也是并没多想,反而还替对方高兴。看着林旭微微一笑,她又转回头断续弹琴,打算等结束后再去找林旭。

    也好在她练琴多年,早把琴键位置记得烂熟,看不看键都没什么影响,刚才心情起伏,也是没怎么影响到琴音生乱。要是琴技不好,她也拿不下这里的这份工作了。

    在夏柔把目光盯过来瞧他之时,林旭立即便有感应注意到。瞧夏柔的目光,他知道对方多半是把他认出来了,但他却还是装作不知,故意视而不见,也没往夏柔处多瞧一眼。如有可能,他还是不想跟这女人相认说话。

    现在这般,都是全怪那俊俏男青年,好好的跟卫青衣的第一次正式约会,就被这家伙的出现给打扰搅乱,现在又是因为这家伙往这边走过来,连累他被夏柔给发现了。

    “我们怎么办,也拿钱走人吗?”

    看着餐厅里的情景,卫青衣忍不住向林旭问道。

    林旭摇摇头,有些无奈地轻叹一声,看着她道:“抱歉,没想到会出这种事,打搅到我们的第一次正式约会了。”

    卫青衣摇头道:“没事,这又不关你的事。”顿了下,笑道:“我觉着我们也拿钱走人吧,另换个地方就行,你不但没损失,还倒挣了九百,想想不也挺好?”

    林旭见她心情没坏,跟着笑道:“你不见坚持几下不走,还加倍多给吗?我们多坚持一会儿,说不定一顿饭功夫,就成万元户了。”

    卫青衣闻言,也不禁跟着笑。这时她也注意到那俊俏男青年走过来的方向,是他们旁边这桌,便扭身转头,往后瞧去。瞧到后面那红衣女子,也不禁被惊艳了下,转回头向林旭低声道:“喂,瞧见没,后面那女的好漂亮!”

    “早瞧见了,我正对着呢!”林旭点了下头,又凑近些看着她道:“不过,我觉着没你漂亮。”

    “真的吗?”卫青衣闻言,不禁面带娇羞地高兴而笑。

    这餐厅里每张餐桌的距离离得比平常餐厅要远,给足了空间,用平常的音量说话,以普通人的耳力,按理是听不到邻桌的交谈的。但旁边那桌的红衣女子却不是寻常人,即便林旭说这句话时还特地放轻了些声音,但那红衣女子似乎还是听到了,闻言忍不住向他瞧了一眼,接着又在卫青衣的背影上多停留了片刻。

    那俊俏男青年这时也刚好走近到了红衣女子的餐桌处,本来他离得还颇有些距离,比红衣女子的位置距离林旭更远,但林旭的这句话,他却是也听到了,闻言也转过头来看向林旭。然后转身改变方向,走到了林旭这桌,抢在林旭之前插话道:“当然是假的,他这么说,不过是哄你高兴。这世上的女人,就再没有比阿紫更漂亮的了。”

    他走向的位置,是红衣女子那桌,而卫青衣是背对着红衣女子,所以他刚才的位置,也是没看清卫青衣正脸,这时说话之际,才低头打量了卫青衣一眼。倒是这一打量,不禁略微惊讶,本来他以为这女孩儿就算漂亮,也只是寻常。没想到这一打量,才发现确实是真的很漂亮,只是年龄还小,没怎么长开,但也不折不扣是个美人胚子。

    不过他这时话已说完,而且就算没说完,乃至在说之前就注意到了卫青衣的美貌,他也仍是会这样说。因为在他的心里,确实再没别的女人能比得上旁边那桌的那红衣女子阿紫了。

    林旭听了卫青衣之前的话,本来心里也已经决定,等待会儿那些黑衣保镖请到他这桌时,他也就多坚持下,然后坐地起价,顺势拿钱走人,并不想就此起冲突,以免动起手后,更加影响到与卫青衣的这第一次正式约会。

    但他不想惹事,偏偏这俊俏男青年为了讨好那红衣女子却多嘴来招惹,林旭闻言之下,便再是忍不住地皱眉冷下脸仰头道:“多嘴,我们谁跟你说话了?你家大人没教过你,打断人说话是很不礼貌的吗?”

    俊俏男青年本是一直嘴角含笑地面带温柔笑容,但这时一听林旭这番毫不客气的话,也不禁面色一变地冷下脸,正要开口说话,忽然旁边那桌的红衣女子声音清冷有如冰珠般地道:“王乾坤,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阿紫不是你叫的,以后请称呼我全名,我叫苏紫。”

    林旭早就注意到了,这个叫苏紫的红衣女子在俊俏男青年王乾坤走进餐厅后,也就在注意到时只瞧了对方一眼,然后便又断续扭过头去,瞧着窗外的夜景,根本没再多理会这家伙。眼下苏紫这毫不客气地话一出,林旭就更加确定了,果然是这个王乾坤剃头挑子一头热,他落花有意,人家根本流水无情,对他毫无兴趣。闻言之下,他忍不住微露一笑,露出看笑话的样子。

    王乾坤见状,更是生怒,眼神如刀地狠狠瞪了林旭一眼。但当下却没发作,而是又立即面露微笑地转过头去,略带些无奈地向那苏紫道:“你说过的话,我当然是都记得的,我这不是只跟他们说,没当面这么称呼你吗?”

    苏紫道:“你背后怎么称呼,我管不着,也懒得管,但现在我在这里,就不许你这么称呼,不管你是当面,还是跟人说。”

    王乾坤闻言,更是无奈地苦笑点了下头,道:“好,我记住了。”

    “另外,我不是说过,不想再见到你了吗?你怎么又跟来了?”苏紫接着质问道。

    王乾坤保持涵养地笑道:“你不是来首都找人的吗?我帮你找到了,所以过来跟你说一声。”

    苏紫道:“找人我会自己找,没要你帮忙。而且,就算你要通知,打个电话,或派个人通知也就行了,何必这么大张旗鼓?我最讨厌你这种作派了。”

    王乾坤摇头不在意地笑道:“没办法,从小习惯了。”顿了下,接道:“我亲自来,那不是显得郑重吗?而且,我也想要见你。”

    苏紫不悦地微皱了下眉,道:“我说过的话,不要让我一再重复。我不想见你,也不想要你的帮忙,你走吧!”

    王乾坤还是不在意地微笑道:“我相信我的诚心,终有一天会打动你,爱情就是坚持。而且,就算不是男女朋友,咱们至少也是朋友,朋友之间互相帮忙,那是应该的。你也别老是这么拒人于千里之外,阿……呃,苏紫。”顿了下,又有些惫懒地笑道:“另外,我来都来了,也至少赏个脸一起吃顿饭吗!”

    苏紫看着他,道:“吃饭可以,但要记住,食不言,只要你别说些不该说的影响我心情就行。”顿了下,忽然扬下巴指向林旭与卫青衣道:“另外,我挺喜欢他们的,请过来一起吃。”

    “啊?这……”王乾坤闻言,不由大是惊讶与为难地转头看向林旭与卫青衣,并又顺带着向林旭狠瞪了眼。

    林旭与卫青衣闻言,也是十分惊讶,想不到那苏紫会忽然兴起这提议。两人对视了眼,林旭看向苏紫道:“那个,多谢你的好意,不过不用了,我们也不习惯跟别人一起吃。”接着转头看向王乾坤,笑道:“倒是这位王大少爷这么有钱,我觉着给我们十万,我们就可以礼貌地离开,不打扰你们了。”

    王乾坤闻言,狠狠盯着林旭,但盯了片刻,却是忽然笑道:“十万是吧,没问题。”说罢,就从上衣内口袋里掏出支票簿与一支笔,展开“唰唰”写支票。

    卫青衣见林旭这么狮子大开口,不禁面上惊讶与担忧地拉了下林旭的手。刚才只是说万元户,可没说是十万,而且刚才那也只是玩笑的说法,没当真的。没想到林旭还真要,更没想到那王乾坤还真给。

    林旭见状,轻拍了拍卫青衣的手,示意没事。

    那王乾坤很快写好支票,然后扯下来递给林旭,道:“给,拿上就马上滚。”

    林旭接过,看也不看,随手撕碎,道:“二十万。我希望你学礼貌点儿,再多加一个脏字,就再加十万。没人教你,我可以教你。”

    王乾坤闻言,再难忍怒气地沉喝道:“小子,你别给脸不要脸!”

    “给脸不要脸。”林旭一字一顿地说着,说一个字,握起的拳头竖起一根手指,说完,张着五根手指向王乾坤道:“再加五十万。”

    “我觉着他说的很对,王乾坤你平时不是最注重礼仪的吗?”后面的苏紫忽然插话道。说话间,还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林旭。她这句话虽然还是语气平平地带着些冰冷,脸上也依旧没什么表情地冷着张脸,但林旭却觉着她这话里似乎带着些幸灾乐祸。

    王乾坤闻言,瞪着林旭深吸一口气,忽然气极而笑地点头道:“好。”说罢,又展开支票簿“唰唰”开了张支票,然后展给林旭看,道:“我给你一百万,别外再送你三个字,‘Fuck you!’”

    林旭起身接过支票,微笑着道:“Fuck you to!”然后冲他竖起根中指,向卫青衣招手道:“我们走。”
正文 第十章 侠义为先 除强扶弱
    林旭很清楚,这王乾坤愿意轻易给他开一百万的支票,一是真的很有钱,很土豪,对这一百万根本不在乎,也不觉着一百万算多少;二则是不愿意在他喜欢的那个苏紫面前太过失礼丢面子,虽然现在损失一百万,也算挺丢面子了,但如果连一百万也损失不起,在苏紫面前为此争执甚至动手,那对王乾坤来说,是更丢面子的事;三则是那个苏紫故意偏帮激将,就是想看王乾坤出丑丢面子。

    其中最主要的,也就是苏紫的存在,如果没有苏紫,王乾坤绝不会轻易甘愿损失一百万。他即便再有钱,一百万也究竟不是什么小数目。即便是现在,这王乾坤怕也不会善罢干休。林旭不但在苏紫面前折了他面子,还敲了他一百万,他要能轻易咽下这口气才怪了。

    不过当着苏紫的面,他当然是强忍下一口气,不会再发作,也不会在林旭离开后亲自去追究,他还要陪着苏紫吃饭呢,好不容易碰到的机会,他可不会为此放弃。但他手底下有的是人,他不追究,也自有手下会去追究,反正绝不会就此善罢干休,就这么生生咽下这口恶气,白白损失一百万。

    林旭当然也清楚,他就这么拿着一百万离开,这事绝不会就此善了。但他艺高人胆大,仗着一身武艺在身,却是也不怕王乾坤事后的追究与什么报复手段。

    对他来说,从王乾坤出现开始,今天他与卫青衣的第一次正式约会就已经不可避免地被打扰了。他心中对此也是颇为有气,向王乾坤要钱,折王乾坤的面子,他更多的还是为出口气,却不是单纯为了多要点钱弥补什么损失。既然已经被打扰,这损失怕是再多少钱也弥补不回来。毕竟花再多的钱,也不可能买回来时光倒流,让王乾坤不出现。何况他现在也是见过大钱的人了,再加上本来也就不觉着有没有钱算多重要,因此钱多钱少倒真不在乎。

    只是他开口之前却也没想到,随口的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最后还真能轻易要到这么多,这钱也是未免实在来得太容易了点儿。

    他清楚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那个苏紫,但对这个有着绝色之姿的美丽女子,他心中却也并无多少感激。因为正是这个苏紫的出现,才让王乾坤随后跟着出现,所以今晚他与卫青衣第一次正式约会被打扰的最终源头,还是在这个苏紫。看在她多少偏帮他们的份上,他没再怪她就已经算不错了,哪还会再去感激她。

    “等等。”林旭与卫青衣才刚离开餐桌,那苏紫又开口叫住他们,“我觉着越来越喜欢你们了,还是坚持请你们一起吃饭,大家不妨认识一下,交个朋友。”

    林旭闻言,转身看向她,道:“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我们真的不习惯跟别人一起吃饭。”说罢,看了王乾坤一眼,接道:“何况,收了王大少爷这么多钱,怎么还能再留下来打扰你们约会?而且,你们约会,我们也要约会,大家还是互不打扰的好。这里留给你们,我们另换个地方。”

    旁边王乾坤闻言,倒是不禁对林旭另眼相看了一眼,面对苏紫这种绝世美人的盛情邀请,这小子竟然还能一再拒绝,倒也有点骨气。不管他是假装,还是真的,又或只是为了照顾他旁边的那个小女朋友才这么说,能这么当面一再拒绝,都算得不容易。

    苏紫淡淡扫了王乾坤一眼,提醒林旭道:“我跟他,不是约会。我们甚至不是朋友,只能说认识。”

    林旭道:“这就跟我们无关了,我拿钱办事,既然收的是他的钱,又还收了这么多,那至少该答应他的请求。要是钱照拿,饭照吃,那可就有点儿不要脸了。”

    王乾坤闻言,心中又是不禁暗赞一声,再对林旭另眼相看了些,觉着这小子虽然可恶,但行事倒还多少有点原则。但另眼相看归另眼相看,方才的那口气,却也绝不能就忍了,今天这事,绝对不算完。这般想着,他已暗中对旁边的保镖使了个眼色。保镖跟他多年,对他十分了解,见状立即心领神会地向他默默点了下头。

    苏紫冷眼旁观,已是注意到了王乾坤跟其保镖使眼色。她一再相留林旭与卫青衣两人,其实是出于好心。有她在,王乾坤就投鼠忌器,不会当着她面对林旭两人做出些什么出格举动。但要是任两人离开,出了这餐厅,她也就管不了太多了。何况她能护得了这两人一时,也没可能护得了这两人一世。

    她也是有脾气的,既然她一再相邀,林旭都不领情,而且确实人家两个少年男女约会,有她在中间也多有不便,理由很正当。所以她当下便道:“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强求了,你们请便。”

    林旭点了下头,道:“那我们不打扰了,再见。”说罢,拉着卫青衣的手转身离去。

    见林旭与卫青衣两人离开,王乾坤立即拉开椅子坐到苏紫对面,微笑道:“想吃什么,尽管点。”

    苏紫看着他,淡淡道:“我已经点过了,你随意。”说罢,扫了他的那些保镖一眼,道:“不如请你的保镖们也过来一起吃吧,他们也挺辛苦的。”

    王乾坤摇头失笑道:“他们不用,他们有专门换班吃饭的时间,已经吃过了。”

    苏紫道:“就说我请他们的,一会儿请他们都过来,就坐旁边,底下应该还有看车的人吧,也一起叫上来,要一个不少,全都在。”

    王乾坤闻言,不禁面色变了变,道:“你何必如此呢,那小子那么不领情,落你面子,你干吗还要帮他?我手下有分寸的,也不会真把他怎么样,而且你也了解我的,我不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不会真做什么太过分的事。”

    他清楚苏紫明言说是请他手下的保镖吃饭,但实际上是想把他连带他所有的保镖都暂时困在此地,让他没法立即派人去寻林旭的麻烦,给其争取了时间。而只要林旭离开此地,逃过了这段时间,他又不知道那两人的名字,首都这么大,找两个不知名字的人,简直如大海捞针,即便以他的能力,错过此时此地后,再想要找那两人,也不是容易的事。很可能花再大的功夫,都未必能找得到。

    苏紫看着他,道:“我不了解你,也不知道你会做出什么事。但我清楚,你这种人,绝不是会忍气吞声的人。”

    “我这种人?”王乾坤有些无奈地讪笑道:“说道我好像是什么坏人似的,我好歹也是名门正派出身,你别老拿有色眼光看我好不好?”

    苏紫一点儿不客气地道:“名门正派并不代表就不为非作歹,历来名门正派中也教出过不少大奸大恶之徒。拥有超出常人的武力,也会放大人自身的各种欲望。能力越大,一旦为恶,所造成的破坏也越大。能不能遵循侠义之道,是靠自身持正,不是看什么出身。出身只是决定了一个人的成长环境,并不能完全判定这个人的为人与禀性。”顿了下,接道:“你问我为什么,我当然是为了侠义,除强扶弱。”

    王乾坤闻言,更是无奈苦笑道:“你越说越那什么了,你看我这样子,像是大奸大恶之徒吗?”

    苏紫看着他,道:“知人知面不知心。”

    “好,好,好!”王乾坤摇头无奈道:“为了证明我不是坏人,那今天的事,我就算了,这口气,我王乾坤咽下了。那一百万,我就当买了个亏吃。”

    苏紫道:“你要觉着不甘心,这一百万我可以补给你。”

    “不,真不用。”王乾坤立即摇手道:“一百万在我这儿真不算什么,我就是不甘心这口气。今天看你面子上我算了,但下次如果再有可能遇到那小子,那就只能算他运气不好了。”

    苏紫看了他一眼,道:“那把你保镖都叫过来,要一个不少。”

    王乾坤忍不住叫屈道:“我一向说话算话,你就这么不信我吗?”

    苏紫眼神毫不相避地看着他,道:“是。”

    “我真是上辈子欠你的。”王乾坤与她眼神相对了片刻,接着无奈叹口气,招手叫自己的保镖队长过来。
正文 第十一章 没躲过 与你无关
    作为一家星级酒店的高档西餐厅,来这里用餐的人并不算很多,毕竟在这个年代,收入水平在那里,大部分人还是不愿太花钱吃大餐的。就算首都工资高,有钱人也多,像这种高档餐厅,客流量还是远没法跟平民化的小饭馆比。再加上又是西餐,一些人也吃不惯这种口味。另外也是这时才七点多,天刚黑,还并没到晚饭的就餐高峰期。所以在王乾坤进来前,餐厅的上座率并不高,连一半都还没坐满。

    顾客还不多,而王乾坤手下保镖的办事效率却很高,短短几分钟内,就已经请走了大半。林旭他们这桌离苏紫最近,再加上他又跟苏紫和王乾坤说了几句话,多耽误了点儿时间,所以却是最后走的。到他们俩离开时,餐厅里的其他顾客都已经被请走。

    守着电梯门口的那两个保镖,主要目的是为阻挡后续新来顾客再进入,有人再上来的话,会通知他们餐厅已经被包,不用再进去了。而在其余保镖请走其他顾客之时,这两个保镖也承担了看住电梯门的任务,让电梯一直停留在这层,然后在人数到达电梯满载时,一次性送走一波,这样也能更加快餐厅内被请走的顾客离去。不然请走一桌的话按一趟电梯,而电梯又不是专呈直达这层,中间楼层也肯定会有停留,就会比较耽误时间了。

    酒店的公用乘客电梯共有两部,两名保镖一人守着一部。在林旭与卫青衣动身走过来时,两名保镖就分别为他们按了两边的电梯,等他们两人过来后,刚好左边的那部电梯抵达,两人便直走了进去。

    “哎,等下!”

    进了电梯后,林旭正要伸手按键关门,忽然一个人小跑着赶了过来,抢在他关门前进了电梯。

    林旭定睛一看,但见赶着抢进电梯的却是弹钢琴的夏柔,不禁面上一讶,因为他这时还听见钢琴声在响着。转头瞧去,但见餐厅中央的钢琴处,这时另坐了一个身穿白裙的女孩在弹钢琴。之前他因为在跟苏紫和王乾坤说话,却是也没留意弹钢琴的那里什么时候换了人,最重要的是,这两人换人时,琴声却是一直保持着没断,也真算得是技艺嫌熟,术业有专攻了。

    “嗨,又见面了!”抢进电梯后,夏柔立即瞧着林旭高兴地打招呼,说话间,她伸手按键,替林旭关闭了电梯门,并直接按了一层。

    “你们认识?”林旭还没说话,旁边的卫青衣便先不由惊讶疑惑地看着两人道。因为据她所知,林旭这是第一次来首都,按理不会在首都认识其他人的。当然,也不排除林旭本来就认识的人也同样在首都。就像林旭提过的那个他们学校人称“黄老邪”的黄宗文老师的女儿黄容,就是在首都上大学,上的还是她就读的京师大附中的主校,京城师范大学。难道这个弹钢琴的,会是黄容?看年龄是差不多,可是没听林旭以前提过黄容会弹钢琴啊?

    “不算认识,只是见过。”林旭心中无奈叹了下,摇头否认,然后看着卫青衣解释道:“就是上次我到滨城,在首都转机时,从云城到首都的那班飞机上,她跟我刚好坐同一排。”

    没想到都要走了,终究还是没躲过这个夏柔。

    “对,上次在飞机上他还帮过我呢!”夏柔笑着接话道,“就是那次匆忙,他又是转机,没来得及跟我通姓名。我还想着以后可能没机会再见了,没想到这么巧,又碰见了。”说罢,看着林旭问:“这回总该告诉我你名字了吧?”

    “哦!”旁边卫青衣闻言,明白地点了点头,说起来她跟林旭的初次见面也是缘于那趟航班,只不过她是在从首都中转的后半段航班上遇见的林旭,也是刚好跟林旭坐的同一排座位。这个弹钢琴的女孩儿,则是在前半段航班上跟林旭坐同一排。

    “可以。”林旭略微无奈地向夏柔点了下头,又报了自己的假名字道:“我叫许林。”说完还看了卫青衣一眼,示意她别说破。

    卫青衣见状,忍不住笑着略斜了他一眼。原本她对林旭又认识了漂亮女孩儿,还难免略微有些担心呢,但现在一听林旭又报他的这个假名字,就觉着没必要担心了。林旭要真是想跟这女孩儿认识,肯定会说他的真名字,没必要逢谁都说假名,好像谁都得防着似的。他报假名字,那显然是没兴趣跟对方深交熟识,只是随便应付。看样子,上次林旭并不是因为匆忙没来得及说名字,而是压根儿就没打算说。而且林旭刚才在餐厅里也待了挺长时间了,想必也应该早就有认出这女孩儿,但他之前却提也不提,显然是不想再多做接触,所以就干脆假装不认识。

    “你好,我叫卫青衣。”林旭报假名字,她就没必要报了,卫青衣接下来向夏柔含笑道。

    “你好,我叫夏柔。”夏柔立即回报自己的名字。说罢顿了下,她看着林旭笑问:“许林你这次应该不是在首都停留中转吧?”

    林旭道:“说中转也不算错,反正最后还是会离开的,我又不是首都人。”

    “那你是哪儿的,是云城的吗?”夏柔问,又道:“我家就是云城的,是在首都上学。”

    林旭摇头道:“不是,我是平阳的。”

    “哦!”夏柔点头笑道:“那也不远,反正怎么都是晋省老乡。”顿了下,又问卫青衣道:“青衣你呢?”

    “我就是首都的。”卫青衣道。

    “那你们怎么认识的?”夏柔好奇地问两人。这两人一个是晋省平阳的,一个是首都的,又都还没成年,按理平常生活的圈子,应该不会有交集才是。

    “我们交笔友认识的。”卫青衣笑着道,却是没作隐瞒。

    “真的吗?”夏柔不禁惊讶,然后看着林旭,再看看卫青衣,颇有些羡慕地道:“然后许林你为了见她,千里迢迢一个人跑来了首都?你小子还挺浪漫的吗!”

    林旭看了眼卫青衣,没说话。

    卫青衣也只是略带自豪与幸福地笑笑,没接话。

    “不过你们早恋就有点儿不好了,还是要注意点儿,千万别影响学业。等将来上大学了,再好好谈恋爱不晚。”夏柔看着两人沉默了下,以一副年长几岁过来人的口吻道。稍顿,又问:“对了,你们两个现在是上初中还是高中?”

    “这就跟你没关系了。”林旭不喜她那有些说教的口吻,而且好像自以为比他们大,就可以教育他们似的,直接不客气地怼了一句。

    夏柔不禁尴尬地一笑,道:“我就随便问一问吗?”

    林旭道:“那你方便告诉我,你现在在哪儿上学,上大几,具体住哪儿吗?”

    夏柔道:“方便啊,我在首都音乐学院上学,暑假开学后上大三,就住……”

    林旭不等她说完,便无奈地抬手打断道:“不用了,我其实并没兴趣知道。我们俩的事,我也不希望你有兴趣。我们只是刚好见过一面,今天又凑巧碰见了,不用太熟悉,咱们还是保持陌生的好。”

    夏柔闻言,又是不禁尴尬。

    卫青衣见状,不想弄得太尴尬,向夏柔道:“你别介意,他这人就是不爱说话,脾气有点儿怪,也不喜欢交朋友。”

    “没事。”夏柔摇头一笑,有些无奈地叹道:“我上次其实也领教过了。”顿了下,向林旭道:“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找点儿话题聊聊,你不喜欢的话,那我不问就是了。”说话间,电梯抵达了一楼。

    等到电梯门打开,林旭看着夏柔道:“那我明确告诉你,我不喜欢。另外,我们还要接着再约会,请别再打扰了。”

    说罢,便拉着卫青衣的手先出了电梯。倒是卫青衣离去前,还给了夏柔一个抱歉的笑容。

    夏柔目送他们远去,无奈地摇摇头,同时心中又有些暗恨地自语着低骂了句,“这臭小子,又跟我摆臭脸,拽什么拽吗,谁爱见你似的!本来还打算这回见了请你吃饭,表达上次的感谢呢,现在是你自绝此路,算了!真不明白卫青衣这么好的女孩儿,看上这小子哪点了?”

    顿了下,又暗道:“不过这小子千里迢迢独自来首都见笔友,倒确实是够浪漫的,换了我,估计也会感动!刚才那个是为了喜欢的女孩儿包下整个餐厅,现在这个是千里来赴会,怎么就没人为我做点儿这种事呢!唉,也是,这都是有钱人玩儿的!这小子能坐得起飞机,到这种高档餐厅吃饭,还是订的靠窗的位子,肯定也是有钱的主儿,只是没刚才那个有钱而已。刚才那个,可真像是童话里的白马王子,可惜,人家有公主了!”

    自艾自怨了句,她没出电梯,又重新按了顶楼餐厅的按键,打算回去。既然林旭不希望她打扰他们两人接下来的约会,那她也没什么别的事了。虽然楼上那位王子有公主了,但能在旁边多看看王子英俊的容颜也是好的。
正文 第十二章 见面分一半 秦薇
    林旭与卫青衣走出酒店,但见外面仍是细雨濛濛,飘着牛毛细雨的景象。站在门口的台阶上,望了眼周围,林旭问卫青衣道:“我们接下来去哪儿吃饭?”

    “就那儿吧,也别挑了!”卫青衣跟着瞧了圈,便伸手指向斜对面那个她之前借用过名字的好运来饭庄,笑道:“这回也算是跟我爸妈实话实说,对的上了,确实就是在这里。”

    林旭看着她满不挑剔的态度,心下却是有些愧疚,“真是抱歉,好好的我们俩第一次正式约会,又被人给搅了。”

    卫青衣摇头微笑着道:“没事,又不是你的错,约会以后还有的是机会,再说人都赔你一百万了,还能怎么着?咱也不吃亏啊!不过那家伙是不是傻,一百万啊,就这么随便开了,不会是给咱们开的假支票吧?再大款,一百万可也不是小数目。”

    林旭道:“是不是真的,明天去银行就能知道。现在这么晚,银行也关门了,不然咱们应该立即去,把钱取到手里才保险。等明天取了钱,咱们一人一半。”

    卫青衣闻言,立即吃惊地摇手道:“别,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再说也没地方放。人家既然是给你的,你全收着就是,干吗还要分给我?”

    林旭笑道:“江湖规矩,见面分一半。你既然是跟我一起的,自然有权利分。何况这钱是给我们俩的,并不是单独给我的。”

    其实他心里都有想把这一百万全部给卫青衣,反正他自己现在也是几百万的身家,完全不缺钱,而且需要钱还随时都能弄来,所以实在不在意这一百万。但他心里也知道,卫青衣同样不是个贪财的人,给一半她都未必收,要是全给,那肯定是坚决不会收。

    果然卫青衣闻言,再次摇头道:“能要到这么多钱,那全是你的功劳与本事,我半点力也没出,凭什么就分你一半?再说你给我这么多,我也真没地方放?要万一被我爸妈发现了,我都没法解释。”

    “凭你是我女朋友就够了。”林旭微笑看着她。

    “去,谁答应做你女朋友了?”卫青衣害羞地转过了头。

    林旭道:“现在答应也一样。”

    “那我要不答应呢?”卫青衣转过头问。

    林旭道:“不答应我也照给,就算你不是我女朋友,也至少是我好朋友。通信一年多,面也见过了几回,你总不会连朋友也不认吧?”

    “朋友当然是。不过女朋友吗?”卫青衣笑着拉长声调,“我还要再考虑考虑?”说罢,抬步走下台阶,率先往斜对面的好运来饭庄走去。

    林旭在后面一笑,自是立即跟上,在她身旁玩笑道:“那我把这一百万全给你,你愿不愿意答应做我女朋友?”

    “哼,我是那么爱慕虚荣的人吗?再多的钱,也收买不了我的爱情。”卫青衣仰着头,故作高傲地道:“再说五十万我都没地方放,你还给我一百万,更没地方放了。”

    林旭道:“干吗都放家里?存银行吗。随用随取,还能长利息。”

    卫青衣道:“我又没身份证,哪儿开得了户?”

    林旭道:“我有啊,用我的。”

    “你有?”卫青衣闻言,不由转过头疑惑地道:“你不跟我一般大吗,你哪儿来的身份证?不到年满十六周岁不给办的啊,你们那儿规矩难道不一样?”

    “我当然有。”林旭微笑着道:“不然我坐飞机靠什么买的机票?住酒店登记又靠的什么?”

    卫青衣一听,不由又是疑问道:“你是用身份证的吗?我还一直以为你是偷拿了自家户口本,靠户口本办的这些呢!”

    林旭不禁摇头失笑道:“你都没想过要问问吗?再说我家户口本哪是那么好拿的,一直都是我爸收着,要拿了,他早发现了。”说着话,他掏出自己钱包,然后抽出那张许林的身份证,伸手递过去道:“喏,我身份证。”

    卫青衣接过一看,不禁立即面色一变地抓着他手压低声音说道:“你这是假的啊!”

    林旭道:“上面的名字那些信息是假的,但证是真的,哪儿都能验过去,我用过好几回了,没问题的。”

    “你这哪儿弄来的?”卫青衣接着生起好奇地问。

    “本大侠是行走江湖的,当然有点儿门路与手段。”林旭却不明说,故作神秘地道。

    卫青衣又接着低头翻看手里的身份证,口里说道:“我本来还以为你许林这假名字就是随便取的呢,没想到你还专门弄这么个假身份?”接着抬头看他笑问道:“你这算不算是处心积虑,就打算着将来做坏事时用这假身份,好让人查不到你。”说罢,把手里的身份证递还给他。

    林旭伸手接过,重新插回钱包里收好,道:“我没想过要用这假身份做什么坏事,只是行走江湖,防人之心不可无,用个假身份在前面挡着,行事会更方便,也能预防泄露自己的真实信息,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卫青衣有些惊佩地笑道:“没想到林大侠年纪还不大,江湖经验却是老道,不知道闯荡过几回江湖了?”

    林旭笑着摇头,道:“没几回,这也就是我第二次单独出远门。不过我经验虽然不多,但却可以学习借鉴别人的经验。武侠看那么多,我也不是白看的。”顿了下,又道:“再说,我现在年龄还不够,可出门在外,办许多事都免不了要用身份证,我也需要有个。”

    卫青衣点头道:“你说的也是,说得我都想弄一个呢!而且这是在生活中实际扮演另外一个人,想想也挺有趣的。”

    林旭道:“你要想要,我可以帮你弄一个。”

    “真的?”

    “当然。”林旭道:“等我回去后,半个月就能给你弄好寄过来。”

    卫青衣想了下,便点头道:“那好,你也帮我弄一个。我想下,我这假身份叫个什么名字好?”低头想了片刻后,她双眼一亮地道:“有了,就叫‘秦薇’吧,秦朝的秦,蔷薇的薇,也算是学你。”

    林旭一听,便立即明白了,她这个假名字也等于是把卫青衣三字颠倒过来。不过舍去了“衣”字没用,然后取“青”字谐音为“秦”,再把四声的“卫”,改成一声的“薇”,就成了秦薇。

    点了点头,他笑道:“这名字挺不错的,秦薇,也挺好听。”

    “那是,我取的还能差了。”卫青衣昂头笑道。

    “那就用这个名字了。”林旭点头,接着又把话题转回去,道:“另外,明天取了钱,五十万你就收下,到时候用我的身份证办张银行卡,你先拿着。反正也等于是天上掉馅饼砸头上的,不拿白不拿。”

    “你经常说追求自由,而经济自由与独立,也是代表着自由的很大一部分。尤其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有钱能办许多事,没有钱的话,出门可谓寸步难行。你说你将来想考电影学院,用最坏的打算想,你爸妈不同意,不支持你,就算你考上了也不给你出学费,那你想这笔钱你到时候是不是就能用上了?除了考大学,很多方面你也能用到,有的你爸妈同样不支持的,你有钱就能独自办到,没必要再非征求他们的同意与支持。”

    卫青衣闻言,认真想了想后,点头道:“你说得对,既然这样,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林旭笑道:“千万别客气,反正这也不算是我的钱。而且以后有需要用钱的地方,也尽管开口,咱们又不是外人,再说养自己女朋友本来也就是天经地义的。”

    “去,谁答应你了,别老没皮没脸的!”卫青衣轻骂一声,又扭头害羞地先行一步,不过心里却是甜蜜,脸上也是带着笑容。

    两人这时已是穿过马路到了对面,接着便走进了那好运来饭庄。
正文 第十三章 竟然坚持了 险被发现
    到了好运来饭庄,林旭这回不想再受什么意外打扰,便干脆要了个包间,与卫青衣单独吃饭。

    说起来,有没有包间,倒也算西餐厅与中餐厅的一大区别,西餐厅虽然普遍消费高,环境好,且优雅有情调,显得比较高档次,但一般却都不设包间。就像酒店那座西餐厅,尽管是星级酒店的高级西餐厅,却也照样没包间。而中餐厅则不同,哪怕是小饭馆,但只要是有店面的,也会尽量隔出一两个包间出来,大点儿的则包间更多。

    他们眼下所到的这座好运来饭庄并不算小,占地约有二百平米,并有上下两层,一楼是大堂饭厅,二楼则全部是包间,共有十来个。再加上店内装修不错,综合来看,也至少应该算个中档餐厅。

    到了包间内坐好,领着两人过来的服务员递上菜单请两人点菜。

    “你先点吧!”林旭没接菜单,直接指向卫青衣道。

    服务员闻言,便转手把菜单递给了卫青衣。

    卫青衣倒也不客气推辞,伸手接过,一边翻开菜单,一边向林旭道:“其实刚才的牛排,我也吃了快一半儿,有个半饱了,没必要再点太多。另外,晚上本来就应该少吃才健康,不如咱们就一人点一个菜,外加一个汤吧,你觉着怎么样?”

    林旭摇头道:“那怎么够,太少了,而且你饱了,我还没饱,我饭量其实挺大的。我看来九菜一汤,总共十个,凑个十全十美吧!”

    卫青衣看着他不信道:“那也太多了,你吃得了吗?”

    林旭笑道:“放心,吃得了。再说,吃不了还可以兜着走吗!”

    卫青衣想了下,笑道:“行,随你,你有钱,你是大爷,我听你的。”顿了下,接道:“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说罢,低头翻看起菜单。

    她知道林旭私底下很有钱,而且刚才还亲眼见证林旭从那个有钱公子哥儿王乾坤手里得了张一百万的支票,就算是分她一半也还有五十万,确实不必太省。

    林旭道:“不用客气,十个菜也全都随你点,反正我不挑食,你点什么我就吃什么。”

    “行,那我就包了。”卫青衣还是照样不客气推辞,爽快地头也不抬答应。接着翻看了几下,便向服务员报了一连串的菜名。

    最后点够九菜一汤,她才看向林旭道:“怎么样,没意见吧?”

    林旭道:“没有,好几个也都是我爱吃的。”

    卫青衣笑道:“看来咱们俩口味也挺像。”说罢又问:“你主食吃什么?”

    林旭道:“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随你。”

    卫青衣笑着摇摇头,道:“主食我就不吃了,我来碗粥,再吃点菜就行。”

    既然卫青衣不吃主食,那就只剩他了,林旭向服务员道:“那我就馒头吧,来十个。”

    卫青衣闻言,不禁吃惊地看着他道:“要这么多,你真吃得下?我觉着光菜应该就够你吃了。”

    旁边服务员闻言,也是同样忍不住一脸吃惊表情地看着林旭。刚才林旭要那么多菜,她还觉着这少年可能就是在女孩儿面前显摆,装阔气,其实根本吃不了那么多,最后大部分还是要打包带走,或干脆丢下浪费。但眼下林旭主食还要十个馒头,这可绝不是装阔显摆了,就没见有人拿一块钱俩的不值钱馒头臭显摆的。难不成这小子看着瘦瘦的,还真的饭量挺大?不过她虽同样吃惊,却没多说什么。

    林旭笑道:“我真的饭量挺大的,你别不信。”说罢,转向服务员道:“就这些了,快去吧!”

    服务员答应一声,拿着记好的单子转身离开。

    林旭目送服务员出了包间后,又转回头向卫青衣接着道:“我们练武的,饭量都很大。因为平常练武,消耗就很大。练武增长的力气,来源于身体内的能量转化。这些能量从哪儿来?还不是靠平常吃饭,从进食的食物中摄取。有句话叫‘人是铁,饭是钢’,对练武的人来说,更是这样。营养一定要跟得上,不然没营养,吃不饱,还哪来的力气练武,又消耗什么。光练不吃,营养跟不上,身体得不到补充,不但练不成,人还可能会练废。”

    卫青衣听罢,不由连连点头道:“你说得是,我刚才都忘了这茬了。就像我们唱京戏的,专唱武生平常练功夫的,饭量也都挺大。平常人要是干点儿力气活,饭量也会比平常大,这就是消耗大了。”

    顿了下,又接道:“我说我最近饭量也有点儿看长呢,本来我还以为是正长个儿,发育快了,原来还有练武的原因。你在滨城教我的那几招,我每天没事儿也都会练练。”

    “是吗?”林旭闻言,不禁有些意外之喜。本来他还觉着,卫青衣上次在滨城对武功感兴趣,跟他学了几招,是一时的兴趣贪新鲜,怕是三分钟热度,不会坚持,没想到卫青衣竟然坚持了下来,每天都有练。他也不知道卫青衣是真的对武功有兴趣,还是因为他的原因。但无论哪个,他都很高兴,接道:“你要真有兴趣,我这回再多教你几招。女孩子学点儿防身本事,总是没错的。”

    “好啊!”卫青衣立即笑着点头答应。

    接下来两人闲话了没多久,几样凉菜便开始先端了上来。凉菜快吃完时,热菜也陆陆续续开始上起。

    上菜之后,两人尝了下,发现口味也都做得不错,并且色香味俱全,显然厨师还是挺有水平。

    等到菜全部上齐后,林旭因为已提前跟卫青衣说了他饭量大的原因,也就不再怎么收敛,敞开了大口吃着。

    卫青衣看着他吃饭的速度,眼见很快就三个馒头与两盘菜下肚,也是不禁再次惊讶。这才知道他没夸张,果然饭量很大。不过想起之前在酒店的西餐厅,不禁疑问道:“对子,前面在酒店餐厅,怎么没见你多点,只点了跟我一样的?”

    林旭闻言,咽下口中的饭菜,喝了口茶,笑道:“刚才那是大庭广众,我不想太惊着人,引起别人注意。”

    卫青衣道:“那咱们刚才吃完,我也是害你没吃饱。看来以后跟你吃饭,还是需要这种有包间的,咱们单独吃。”

    “是需要。”林旭点头,“不过刚才在酒店餐厅,吃饭是次要,主要是那个浪漫环境,可惜被人搅了。”

    卫青衣笑道:“所以呀,以后还是别做这种事了,我也不是那种非要浪漫的女生。生活不是童话,哪儿有那么多浪漫,咱们俗点儿没关系。”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也不是太会搞浪漫的人。”林旭笑着点了下头,又接着低头吃饭。

    到最后,林旭自然是把所有的饭菜全都一扫而空,让旁观的卫青衣不由再次吃惊了番。

    吃完饭后,两人下楼到前台结账,走到一楼,透过玻璃门与窗户往外一望,但见外面的雨却竟是下大了。从雨量判断,虽然还可算作是小雨,但却下得紧密了许多,并且有往中雨发展的趋势。

    见到雨下大,林旭转头向卫青衣道:“雨下大了,你就别再骑自行车回去了,待会儿出门拦个出租车,然后把自行车放到后备箱里。我跟你一块儿走,送你回去。”

    卫青衣摇头道:“不用,我一个人能行,坐车又不费什么劲。”

    林旭看着她道:“还是我送你吧,我想送你。”

    卫青衣见状,故意拿捏腔调地笑着点下头,道:“那行吧,就把这差事赏你了!”

    林旭有些无奈地摇头一笑,道:“那你等下我,我去结账。”说罢,转身先到前台。

    卫青衣正要跟着过去,忽然瞧到外面一辆出租车停到饭店门口,然后一人撑着雨伞下车。瞧到下车这人,她不由面色剧地一变,变得十分苍白,表情也是十分慌乱。因为下车这人,不是别个,正是她父亲卫建林。没想到还没到说好的九点,现在也就才过八点半,她父亲竟然就找来了。

    六神无主地慌乱了片刻后,她忽然想到个主意,连忙快步走到前台处,然后挡到林旭身前,头也不回地向身后的林旭道:“你别转头,我爸来了!”

    “啊?”正在掏钱结账的林旭闻言,也是不由一惊,甚至手都不由抖了下地多掏出一百,保持着侧身的动作,他头又往另一边继续转了点儿,低声道:“他怎么会来,不还没到九点吗?”

    卫青衣道:“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是见雨下大来接我的吧!他还没看见你,你千万别转头让他看见,我先走了!”说罢,立即往门口迎去。

    林旭深吸一口气,镇定了下心情,接着掏钱付账。目光转动间,他看见柜台收钱的女服务员面前桌上放了个小镜子,连忙探手拿过,道:“我用下。”

    顾客就是上帝,掏钱的是大爷,那服务员见状虽有些奇怪,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哦”地点下头,然后接着按计算器给林旭算账。

    林旭拿起小镜子,借着镜子的反光往门口瞧去,就见这时外面刚好一人收起雨伞推门走进来,果然正是卫青衣的父亲卫建林。而卫青衣立即适时迎过去,向刚进门的卫建林惊讶道:“爸,你怎么来了?”

    卫建林见到女儿,笑道:“我见雨下大了,说来接下你。”说罢,看着周围疑惑道:“不是说你同学生日聚会吗?怎么就你一人?”

    卫青衣道:“他们都还在楼上包间呢,我是见快到九点了,怕你们担心,说要先回,所以就先走一步,没想到刚下来就见到你了。”

    “哦!”卫建林闻言点了点头,倒也不疑其他,道:“那行,咱们走吧!”顿了下,又问:“对了,你自行车呢?我怎么不见在门口?”

    卫青衣伸手指了下对面,道:“在路对面呢!我那会儿来的时候,这边没什么挡雨的停车地方,所以停到对面了。”

    卫建林随她所指转头望去,瞧了片刻借着路灯灯光瞧见对面那辆自行车后,又点头道:“哦,见了,没丢就行。”顿了下,接道:“那今晚就暂时放那儿吧,出租车后备箱也放不下,放进去合不上盖子会进雨,怕司机不让。这雨瞧着越下越大,估计也不会有小偷在这天儿出来,放一晚应该没事,你明早再过来骑。对了,你锁好了吧?”

    “锁好了。”卫青衣立即道。

    “行,那咱们就走吧!”卫建林说罢,上前伸手拉开门。

    卫青衣心中不由松了口气,然后趁着父亲没回头,她回头迅速瞧了眼林旭背影,带着些不舍地扭头走出门去。

    林旭从镜子的反光中瞧到他们出门,见卫建林始终没留意到自己,也是不由松了口气。将镜子放回到桌上刚才的位置,他接过女服务员所找的零钱,道了声:“谢谢!”
正文 第十四章 狭路相逢 针锋相对
    顿了片刻,林旭转过身去,但见门口那辆出租车已调头驶离,他接着走出门外,目送载有卫青衣的出租车远去。

    轻叹一声,林旭心中又是不禁暗道侥幸,幸亏出了酒店后卫青衣选了之前在电话里给他父母说的这个好运来饭庄,不然选了别的地方,这时卫建林找来,找不到卫青衣,这事还是容易穿帮。

    这么看来,他似乎还应该感谢那个王乾坤与苏紫,要不是王乾坤为了苏紫包场,把他们从酒店餐厅硬“请”走,那他跟卫青衣后来还到不了好运来饭庄。

    不过也不能光这么想,要是之前没有王乾坤的出现搅场,让他们吃了半截换场子,多耽误了不少时间,那他们也肯定早就在酒店餐厅吃完,卫青衣提前回去了。说不定还能赶在雨下大前回去,那也就不会发生后来因雨下大,她父亲卫建林赶来接她了。

    所以,对王乾坤他还是绝无半分感谢,只有责怪与恨意。哪怕王乾坤给了他一百万,他也不会因此对王乾坤改观。对他来说,王乾坤打搅了他跟卫青衣的第一次正式约会,这是花多少钱都弥补不了也挽回不了的。这钱只是点补偿与他出口气而已,绝不就算了结两清。

    倒是对那个苏紫,这么一想,他倒多少转换了些想法与态度,毕竟苏紫之前一直都是很偏帮他们,而现在这事也等于是无意中帮了他们,不然就有被卫青衣父亲卫建林发现的可能。在现阶段,他们两人可都不希望自己的恋情被双方父母知道。

    站在饭店门口的台阶上,望了望左右两边,等到一时没车后,林旭快步冲进雨幕,往斜对面的酒店跑去。

    刚到酒店门口,他忽然不由面上一讶,却见这时酒店大门内,那个王乾坤也在其一众保镖的前呼后拥下刚好从酒店内走出来,两人在门口撞个正着。

    见到林旭,王乾坤也是不由面上一讶,但随后则是不由一笑,看着林旭道:“小子,你这可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怎么,住这儿?”

    “当然,不住这儿我又回来干吗?你这不是废话吗!”林旭同样面露一笑地毫不客气道。

    林旭如此出言不逊,王乾坤的那几个保镖立即便是怒目而视,想要上前动手。

    不过王乾坤却是一抬手阻止,看着林旭笑道:“有点儿意思,你叫什么?”

    林旭道:“叫什么你没必要知道,我也没兴趣跟你认识。”

    王乾坤道:“我倒很有兴趣认识下你。如今这世上,让我有兴趣的人可不多,你应该感到荣幸。”

    “说得好像你是天王老子似的,抱歉,我真没兴趣。”林旭说罢顿了下,接着道:“我猜你这话,应该没在那个苏紫面前说过吧,瞧人家对你不屑一顾样儿,可绝对没把认识你,当成什么狗屁荣幸。”

    王乾坤闻言,立即便是面色一变地十分难看。林旭这不止是在说他,还是在戳他痛处,直让他恼羞成怒,冷冷道:“你这是在找死。”

    “是吗?”林旭淡淡道:“那走吧,找个地方解决,看到底是谁死。‘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这句话我同样想跟你说。刚才在餐厅要不是怕更坏了我约会,我早就动手了。”

    “好,更有意思了。”王乾坤有些怒极而笑地道:“看你这么有恃无恐,应该是自认有点儿武力了?”

    林旭道:“看你样子,应该也是会几手吧?”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既然他之前判断出了那苏紫是个高手,这王乾坤能跟其认识,而且看起来很熟,那多半也可能是个练武的。而且之前他跟卫青衣低声说的那句话,明明那时王乾坤比苏紫离得还更远,却也同样听到。由此也就可判断出,至少王乾坤的耳力很好。而耳力好,那其他五感功能也多半不差。五感功能提升,那应该是靠练武有成所得来。

    虽然他并没从王乾坤的行走姿势上看出多少练过武的痕迹,但这种事也不绝对。如果刻意遮掩收敛,那就不会显露。另外就是如他这般的野路子,没经过系统性的修炼,也不会显露出多少。当然,还有练到绝高处,返朴归真,那时看上去完全就跟寻常普通人无异,对方不想显露,根本无法从外表上看出丝毫痕迹。就像黄宗文,就已经能达到这种境界,绝无法从外表看出他是个武功高手。

    “是会几手。”王乾坤淡然一笑,“待会儿让你好好开开眼界。”

    “那倒要见识。”林旭道:“希望不是银样蜡枪头,样子货。”

    王乾坤道:“那就别逞嘴上功夫了,咱们手底下见真章,走吧!”说着话,他指向门口停着的一辆黑色轿车。

    林旭也早已注意到了这辆车,里面司机是个与王乾坤手下黑衣保镖同样打扮的人。不止这一辆,后面还有着同样的两辆车,司机也都是作同样的打扮。王乾坤连带他手下保镖共有七人,显然一辆车并装不下,两辆也略有勉强,三辆才宽宽松松。

    林旭见状,也不多言,直接开门上了那辆车的后座。接着两名黑衣保镖过来,一名打开前排车门坐到了副驾驶座上。另一名则打开后排车门,要跟林旭同坐。

    不过林旭却坐着没往旁让分毫,然后看也不看这保镖地一副命令语气道:“坐后面去。”

    保镖凶狠盯着他,道:“我就要坐这辆,让开。”

    林旭仍是看也不看对方,然后一言不发地随手一拳,便正中这保镖胸口。

    保镖眼见这拳打来,却完全来不及挡,胸口中拳,“啊”地一声痛呼,身子不由自主地离地往后倒飞出去,直摔出了两米开外,摔倒在地,半晌爬不起来。

    其他保镖见状,立即有两名过去将那名保镖扶起。

    王乾坤略有些惊讶地看了车里的林旭一眼,向那保镖道:“坐后面吧!”说罢,他向后面第二辆车走去,走到近前,立即有一名保镖抢前一步替他开了车门。

    王乾坤弯腰坐进去后,开门的保镖关上车门,然后打开前排,坐到了副驾驶座上。剩余的四名保镖,则全部坐到了后面第三辆车上。

    等所有人上车后,林旭所坐的这第一辆,立即发动驶离。
正文 第十五章 琅琊王 蓬莱派
    “少爷说,到城南那个工地。”

    汽车驶下酒店门前的车辆坡道后,前排副驾驶座上的那名保镖向旁边的司机低声交待道。

    司机闻言,点了下头,表示知道。

    林旭在后排把这句话同样听得清楚,不过闻言却并没多说什么。对他而言,到哪儿都有些无所谓,也就是换个打架的地方而已。

    其实刚才在酒店门口当场就地解决,也并不是不行。如有可能,他也懒得再折腾一趟换地方。只是酒店大小也是公共场所,却并不是动手的好地方。在酒店门口打起来,至少保安就不会不管。保安要管不了,拦不住的话,那八成就会立即报警,让警察出面解决。酒店毕竟是做生意的地方,自然不能因为他们打架影响了生意。而且出了这种事,也会影响酒店的声誉与印象。

    林旭倒不在乎会对酒店造成什么影响,反正这酒店也跟他没什么关系,大不了换一家。他只是不想引来警察,给自己招惹麻烦。任何时候,他都不想跟这种国家机关多打交道,尤其是这种执法部门、暴力机构。上次他在晋阳跟吴海林为首的那帮警察起冲突,那是有些迫不得已,另外也是他判断出了对方当时是在替杜宾帮忙,接私活,首先就立身不正,不是按正常的程序出警,这才并不怎么担心。再加上他本来就没打算在晋阳多留,以后也不会有什么事需要常往,自然也是不怎么担心招惹到晋阳警方。

    首都则有很大不同,这里是国家领导与中央政府部门的驻地,还有许多大大小小不同的权力机构,这里是一国之都,是政治中心,是全国最特殊的城市,其治安与警力配置,自然远不是他们那不怎么发达省份的省城可比。在酒店这公共场所、大庭广众之下,万一打起后所引起的乱子大了,很可能一不小心就上达天听,直接引起比警察更高机构与部门的注意,请他去喝茶。他再是自仗武力,可也没信心跟整个国家机器去对抗。

    所以,还是要换个没人的地方再打。没人打扰,他也能更放得开手脚。至于地方由王乾坤选择,对方很可能会提前派人设埋伏,他却是自恃武力,并不怎么担心害怕。

    这也正是艺高人胆大,而且他出道迄今为止,所遇练武之人,除了黄宗文、魏长江以及彭虎、彭豹兄弟俩这几个老一辈的内气大成高手他自认绝不是对手外,其余之辈哪怕与他实力相当者,如魏长江的那个弟子,同样修炼内气有成的韩鹏,最终也是他手下败将。所以,他也有足够自傲的资本。

    更别说,他还学得了唐末时的天下第一高手空空儿的几大绝技。如把《妙手十三式》与《浮光掠影》这两样本事使出来,即便是面对黄宗文等人,他也有着几分自保与逃命的本事。像那次,他就还对阵过彭豹,虽然不是直接交手,而是他跑对方追,但一时间彭豹也没能奈何得了他。最终黄宗文还在他的帮助下,于劣势逆境中反败为胜。

    有空空儿的绝技傍身,做为压箱底本事,他也就更加不怕。真要被埋伏了,打不过跑就是,相信《浮光掠影》展开,也没人追得上。

    更何况,以王乾坤所表现出的那种骄傲性子,林旭觉着这家伙怕是也不屑使这种手段。毕竟双方还没正式交过手,不知对方武功高低深浅如何。以王乾坤的性子,当然也对自己的武功有着足够自信。如果连打都还没打过,就先提前设埋伏搞手段好确保不败,那岂不是等于他未打先怯,自觉不敌?

    所以以其性子来推论,至少这第一次交手应该不会做这种事。当然,也不绝对,毕竟林旭跟这王乾坤也才只见了两面,话也就说了估计二十句左右,究竟王乾坤是什么性子,他也并不能把准,只是自认为对方应该不会做这种事。当然,真做了他也不怕就是。

    对王乾坤来说,他选择另换个地方,倒是并不怕保安、警察什么的,真有人报了警,等警察出警过来后,他也有办法打发应付。他换地方,是担心时间长了,苏紫可能发现,毕竟苏紫也住这家酒店。

    林旭这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子不清楚他的身份,他自己当然很清楚自家的身份、能量与地位。

    事实上,他们王家传承久远,而且发家可不止两三代,而是有着千年之久。有句话叫“没有千年的王朝,只有千年的世家”,他们王家就是属于这种。家族的最初发家地是在古代的琅琊郡,这也是他们的郡望所在,称为琅琊王氏。

    而在江湖上,更有个了不得的称呼,叫做琅琊王。既是对琅琊王氏的简称,也是形容他们家族势力之大,并且富可敌国,所以称王。

    其实现在的琅琊王氏,已远不如古代那般昌盛,以及势力庞大。要知道在王氏的鼎盛时期晋朝时,乃是与皇族司马氏号称“王与马,共天下”,可见其势力之大。而且在两晋时期,王氏始终是当时四大顶级门阀“王谢袁萧”之首,有华夏首望、第一望族世家之称,期间更是出过三十五位宰相,而且名人辈出,包括书圣王羲之也是出身于琅琊王氏。而发家始祖,据说还是战国四大名将之一的王剪。

    所谓的王谢世家,以及那句有名的诗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其中的王,都是指琅琊王氏。

    晋朝灭亡后,王氏也跟着败落,开始走下坡路。不过即便是衰败时期的王氏,也仍是当时有名的名门大阀,到隋唐时期,当时有名的世家,所谓的五姓七望中那一支太原王氏,也实是琅琊王氏的分支,两宗郡望虽不同,却是同宗同祖。直到唐朝灭亡,王氏才更加走向衰败。不止王氏,当时所有的世家贵族,也都在唐朝灭亡时的兵荒马乱与藩镇混战中遭受到了几乎灭顶之灾。

    唐朝的灭亡,也代表了士族政治的终结。而且唐朝时期,统治者也本就在一直打压各地世家。自唐之后,再无真正传承久远的世家大族出现与崛起。

    不过琅琊王氏虽自唐朝灭亡后,就开始更加败落,但却并不等于灭绝,还是有不少族人留存。而且从此之后,开始从朝堂转入了更加低调的江湖,不再追求出将入相的显赫,而开始追求家族的平稳发展。

    尤此再历经千年,琅琊王氏已是积累下了巨量的财富与丰富的人脉,并有涉足到了社会各界与方方面面。这其中,自然也包括狭义上的江湖武林。历经朝代更替时的无情战火洗礼,王氏也早已认识到了自身武力的重要性,族中子弟求请名师或拜入各派习武的也是不少。

    时至今日,琅琊王氏已不只是传统的那种世家大族,也可以称得上是武林世家。而武林各派中,与王氏关系最为密切,乃至密不可分的,是与琅琊同处齐鲁大地的蓬莱派。

    同在一地,这也是属于近水楼台,所以拜师求学于蓬莱派的王氏弟子非常多,而且历代都有。等时间长了,蓬莱一派几乎全成了王姓子弟,而等蓬莱派发现到这状况时,已然是晚了,两者现在已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历代的蓬莱掌门,由此上溯三百年,几乎全是出身琅琊王氏,蓬莱派几乎成了王家的家派,或是族门分支。

    不过最早接掌蓬莱掌门的一位王姓子弟曾在上任掌门的要求下发过重誓,要王家以后无论如何,都绝不能侵占蓬莱派的基业,蓬莱派历代招收弟子,也要招收至少一半的外姓弟子。而蓬莱派的武学,也绝不能成为王家的家学。王家子弟要想学蓬莱派的武功,必须先拜入蓬莱派。

    做为琅琊王氏子弟,以及这一代的家族继承人,王乾坤同样并不例外,为了学武,早早就拜入了蓬莱派。而蓬莱派的当代掌门人,还是王乾坤的大伯,从小就对他悉心传授与教导。而王乾坤也是从小天赋过人,上手便是直接修炼内力入门,早已是成为了内力境的高手。

    能够修成内力的高手,这在如今的江湖上,可都是有数的。所以王乾坤对自己的武功,当然也是很自信。

    如果知道林旭的武功传承是学自什么神偷空空儿,王乾坤怕还要嘲笑一句。他们蓬莱派据说可是上洞八仙之首的吕洞宾所亲自传下,传承更是久远,武功也更是不凡。
正文 第十六章 盯梢的夏柔 大意的保镖
    (感谢书友“呓语懵松yl”的打赏)

    林旭和王乾坤离开后,夏柔忽然从酒店大堂的一个角落里急匆匆跑出门外,然后慌忙招手拦了辆出租车,上车后立即向司机道:“师傅,麻烦跟上前面的车,快点儿!”

    之前在餐厅里的时候,她弹琴的位置虽然离林旭那边更远,再加上她本身耳力也就寻常,根本听不到那边几人在说什么。但从林旭与王乾坤对峙的态度,她也能看出两人当时很不对付。没想到她现在要走时,又在大堂看到了这两人在门口不对付的场景。隔得远,她这时仍是没听见那边在说什么,但那种双方对峙,剑拔弩张的态度,她隔得远却也能感受到。

    接着不久,她就看到林旭上了王乾坤的车,不禁立即为林旭感到担心。虽然她知道林旭会武功,并且应该挺厉害,上次在飞机上随便一下就把那暴发户土大款给弄晕了,她看都没看清楚怎么回事。但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好汉不及人多”,她又没见过林旭真正的出手,不知道林旭的武功到底有多么高明,自然是通过简单的人数对比来判断。王乾坤那边人手多了七、八倍,林旭就算再厉害,也肯定应该不是对手。而且那边不但人多,还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保镖,那可不是普通人,要更厉害。这么多保镖一起上,那臭小子怎么会是对手?

    虽然之前在电梯里的时候,林旭对她态度挺不友好,说话也很不客气,最终两人闹个不欢而散,弄得很不愉快,她心里也因此而对林旭有些生气;但这时眼见林旭遇险,她立即就转为了对林旭的担心。

    毕竟无论怎么说,林旭上次在飞机上终究是帮过她的。就算回报人家上次帮忙的恩情,她也不能视而不见,就这么选择不救。她是没什么本事,人也胆小,帮不上什么大忙,但打个电话报警帮忙还是会的。所以,眼见林旭与王乾坤离开,她没多想,立即就选择拦车跟了上去。万一待会儿见到林旭真有危险,那她就立即报警,首都的公用电话亭很多,基本上每条街都有,而打110、120之类,也都是免费的,很方便。

    对于王乾坤,夏柔心情挺有些复杂,因为这是她刚才有些一见钟情的对象。虽然她自知自己没什么机会,跟对方的距离也很遥远,但心里还是忍不住有些暗暗喜欢。此时她很不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跟林旭成为敌对关系,因为林旭算是她的恩人。但两人偏偏成了敌对,这却也让她没办法,同时很无奈。

    不过要选两个人里面帮谁的话,她当然还是选林旭。因为林旭虽然对她挺不友好,说话也很不客气,但确确实实帮过她。而王乾坤对她说话虽然温柔客气,却只是今晚刚见的一面之缘,那些话也只是客气话,两人毫无交情。而且长得帅,也并不代表就是正义,就对。

    而且明眼一看,就显得王乾坤有些以多欺少,仗势欺人。就像他刚才一进餐厅,就让手下保镖把餐厅里的所有其他顾客全都请走。虽然他们每桌都给了相当丰厚的补偿,而且请的过程中手段也始终比较克制,没起什么冲突。但这种做法,首先就有些过于霸道欺人,是不对的,其他人同样有在那里吃饭的权利。他这样强制性把人请走,就是不尊重别人的权利。换句话说,也等于是不尊重人。

    所以,即便夏柔觉着王乾坤为了心爱的女人包下整个餐厅的做法算是浪漫。但站在被迫离开的那些其他顾客角度而言,这肯定是不对的。林旭同样是属于这些被请走的顾客之一,所以他对王乾坤的做法与态度不满,对其敌视,那也是理所应当的。

    把刚才的事件,以简单对错来判断的话,那就是林旭对,王乾坤错。再加上林旭曾帮过她,以及女人天生喜欢同情弱者(在与王乾坤的对抗中,林旭只是单枪匹马,自然看上去明显是弱者),她自然是要帮林旭。这也算是,帮理不帮亲。

    林旭既不在乎对方把他拉去哪里,也就懒得多管其他。这时只是选个舒服的姿势靠坐在后排座位上,不时转头望望车窗外两边的城市夜景。显得非常悠闲放松,就好像只是乘车出来兜风看夜景似的。

    王乾坤坐在第二辆车上,也显得很放松。对于待会儿的事情,并没任何担心。在他看来,林旭这个还不知道名字的小子,很好解决。就算对方有点武力,他的所有保镖加起来都不够对方打。那换了在他面前,也同样是完全不够看。

    以他的武功,自然是用不着手下这些保镖保护,他一只手就能把这些保镖全解决。他出门带上这些保镖,保护自己人身安全倒是在其次,主要是身边有人,有什么事可以随时吩咐他们去做,不用自己亲力亲为,非常省心省力省事。另外,就是为了摆排场,多带点儿人能壮气势。这在古代的话,就是仪仗。

    就像古代皇帝出行,身边也会带许多人。这些可不全是负责保护皇帝安全的,更多的是仪仗队,用来摆场面的。还各有举的什么礼器之类,那都是有讲究的。所谓场面,有时候就是靠人多充起来的。人越多,场面越大。一个人进场的架势,自然远不能跟十个人一起进场比。而十个人,也远不能跟一百个人去比。

    出于对自己的自信,还有他的骄傲,王乾坤确实如林旭所料,根本没有做什么提前安排埋伏。对他来说,这些是完全不需要的。解决个不开眼的小子而已,不过就是举手之劳,根本没必要小题大作。

    稍微紧张些的,倒算是王乾坤手下那些保镖。不过他们的紧张担心,也并不是担心自家少爷打不过那个不知名的小子。而是怕那小子临阵怯场,半途跳车逃跑。也正是基于此,所以他们刚才才安排一名保镖与林旭去同坐第一辆车的后座,就是为防林旭中途跳车逃跑。只是没想到这小子脾气不小,不让那保镖跟他同坐,还随手一拳就把那保镖打飞了出去。

    这安排做罢,只能让前面副驾驶座上的那保镖盯紧些。另外,就是最后他们第三辆车里的所有保镖,也都盯紧向前面第一辆,要把人看好了,以防逃跑。

    他们所有人都基本盯着前面,也就难免忽视了后面,再加上又是晚上,黑夜与耀眼车灯对视线都有影响,所以他们这一路,却是都没发现后面那辆夏柔所乘坐的出租车一直跟着。

    直至到达目的地,到了城南那座工地,他们也是一直都没留意后面地发现。一群经过专业训练的保镖,就被夏柔这么个外行外加个出租车司机给一路衔尾跟踪地跟来了。
正文 第十七章 琅琊集团 臭毛病
    到达目的地后,林旭从车窗里打量望去,但见眼前的工地是个正在建造的住宅小区。工地大门的门楣与两边门梁上分别写着小区项目名称,开发商以及承建公司的名字。

    扫了一眼,林旭对这家开发商的公司名称却是生出了些兴趣,感觉挺有些特别,因为这家公司的名字叫“琅琊集团”。“琅琊”二字,让他感觉挺有古意,而且还很有些武侠味道,就像他看过的《天龙八部》里面,就有个琅寰福地,还有琅寰玉洞。而琅琊也是琅字辈,就让他感觉颇有武侠味,似乎里面改成琅琊福地,也是挺顺口,没什么违和感。

    现代世界的一个集团公司却起了这么个带有武侠味的名字,自然是让他这个武侠爱好者感觉挺特别,对这琅琊集团生出了兴趣。只是可惜,这琅琊集团似乎好像是王乾坤家的。

    从之前离开酒店,前排副驾驶座上的那个保镖向司机交待到城南工地时,林旭就已经有猜到,保镖口里的工地应该是王乾坤家里的产业,这样才能让王乾坤随便自由出入,并且不必担心有人打扰。

    王乾坤家很有钱,会涉足很赚钱的地产行业,那是完全可以想见的。而开发商与承建商之间,开发商才是投资人,是出钱的,也是当之无愧的主方。所以做为开发商的琅琊集团,自然很可能是王乾坤家里的家族企业。如果王家是个武林世家的话,那起这么个带有武侠味的名字,倒也并不太意外。

    不过这一点上,林旭却是猜测了。琅琊集团确实是王乾坤家的,但起这名字,却并不是因为这名字带有武侠味,而是因为他们家族乃是传承久远的琅琊王氏,用琅琊二字,是有着更深远的意义,可不是为了沾什么武侠风。

    这也是林旭年纪还小,有些见识不够,以前却是并没听说过琅琊这个古代地名。不然的话,他就能知道,此琅琊非是彼琅琊,完全不是他想的那种。

    “这琅琊集团,应该是王乾坤家的公司吧?”

    猜测到了这可能性后,林旭直接向前排的司机与那名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保镖问道。

    一路上林旭都一言不发,这时忽然开口说话,那保镖闻言不禁略一愣后,方才反应过来地点头答道:“没错,琅琊集团确实是我们王家的。”

    林旭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也就点下了头,没再多说,只是心里不由又暗道了声“可惜”。可惜这么个有趣特别,并且还带有武侠味的名字,却是他挺讨厌的对头家的。这让他感觉,对方好像污蔑了这么好的名字。就像“乾坤”这么大气的名字,叫到王乾坤身上,也让他感觉完全没有了大气,觉着挺不配的。

    眼前这座正在建造中的小区,确实是王家琅琊集团投资开发的,而且王乾坤显然不是第一次来。工地晚上看门的人,对王乾坤及他身边的保镖都已经认识。车开到门口后,前排副驾驶座上的保镖只是放下车窗露面向看门的打了声招呼,里面就立即打开大门放行。

    三辆车相继开进去后,大门随后关闭。

    后面出租车上跟着的夏柔不敢跟得太紧,就隔着一百米左右,让司机在一个街角远远停下,然后向司机问道:“师傅,多少钱?”

    司机看了下表,道:“总共五十二,你给五十就行。”

    夏柔打开钱包,掏出张一百的递过去,道:“我多给您五十,麻烦您等我一会儿。”说罢想了下,接道:“就等一个小时吧,如果一个小时我没出来,就麻烦你直接打电话报警,说里面有人打架。”

    “姑娘,你这是要去干吗?”司机一路上也早已看出了不对,这时忍不住问道。

    夏柔道:“我朋友被他们带进去了,我得去帮他。”

    “是男朋友吧?你这姑娘真仗义!”

    “不是,不是男朋友,就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还肯这么帮忙,那就更仗义了。”司机又夸了一句,接道:“那帮人一看可就不好惹,姑娘你当心点儿。大忙我帮不了,但报个警是没问题的。姑娘你放心去吧,我会一直等到你出来。”

    “那谢谢师傅了!”夏柔感激地道谢。

    “甭客气!”司机道。

    “那麻烦您了,我就先走了。”夏柔说罢,打开车门,撑起雨伞,下车向前面的小区工地走了过去。

    她没向门口走去,既然有看门的,显然不会让她直接进去。她绕着外面用铁皮板撑起的临时围墙而行,看有没有哪里有缺口能进去。或是哪里低矮,能翻过去。这么大的工地,总会有些疏漏的。

    林旭所乘坐的第一辆车开进工地后,便往离得最近的一座还只有框架未完工的大楼开去。开到进前,车也并不停下,直接就开进了大楼内。后面的那两辆车,自然也是跟着开进楼内。

    开进去等车停稳后,林旭也不多话,直接开门下车。前面副驾驶座上的那名保镖见状,也是立即同时下车。

    林旭下车后,才看到后面王乾坤所乘坐的第二辆车上,前面副驾驶座上的保镖先下车,然后到后排替王乾坤打开车门,王乾坤才抬腿下车,潇洒地走下车。

    王乾坤下车后,那保镖关上车门,又接着走到车尾后面打开后备箱,然后从里面取出一个蓝色的约有成人大腿粗的长形布袋。布袋上面还有根黑色带子,可以方便单肩背着。

    不过这时那保镖并没背,甚至没有拿出来,只是在后备箱里拉开布袋上方的拉链,然后从里面取出一把帆布的折叠休闲椅。取出后,他拿着椅子紧赶几步走到王乾坤前面,把椅子撑开,请王乾坤入座。

    林旭见状,忍不住有些无奈叹气地摇摇头,这个王乾坤的谱还真大,臭毛病也真多。这马上就要干架开打了,他倒还有心情与闲工夫悠闲地坐下。

    后面第三辆车里的所有保镖,这时也都已全部下车,在王乾坤老神在在地坐下后,所有保镖又立即围过去分列站在了王乾坤身后,然后齐唰唰抱手而立,虎视眈眈地盯着林旭。

    三辆车这时还都未熄火,保持着发动状态,以车灯照亮着这一块儿地方,看上去大战一触即发。
正文 第十八章 内功高手 天山派苏紫
    林旭站在王乾坤对面约五米远处,看着悠闲坐下的王乾坤,不耐烦地道:“来吧,要打就快点儿,你倒还坐下了,臭毛病真多!”

    王乾坤闻言倒没生气,微微一笑,将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翘着二郎腿道:“我坐下,是要先看场戏。”说罢,他向着身后的保镖一挥手,那些保镖便立即向林旭围了过去,而他则接着向林旭说道:“如果你连我的保镖都打不过,那就根本不配我出手,我只需要坐着看戏就行。”

    林旭扫了眼那些上前的保镖一眼,向王乾坤道:“我这人有一个优点,你知道是什么吗?”

    王乾坤微笑着摇摇头,道:“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林旭道:“我现在很有兴趣让你知道,我的这个优点就是——从来不惯别人的臭毛病。”

    “病”字一出口,他就身影一闪,忽地纵身上前。这一纵速度极快,直接就从当面往他靠近过来的两个保镖中间穿插了过去。那两个保镖只觉眼前一花,人影一闪,林旭便已带着阵疾风从他们两人间穿纵了过去,根本就来不及挡,甚至他们都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只是在林旭穿纵过去后,才来得及惊呼一声,但却已晚了。

    从这两名保镖中间穿过去后,林旭便已是到了王乾坤身前,然后他靠着这一纵扑跃之势的蓄力,在落地之时,侧身转为一招“垫步侧踢”,便是势大力沉,速度极快的一脚往王乾坤胸口当胸踹去。

    而到这时,他那个“病”字的尾音才方落。

    王乾坤想要让林旭跟他手下的那些保镖先打,林旭却偏不如他所愿,就是先打他,直接不理会那些保镖。他没必要听王乾坤的,也不会让王乾坤悠闲坐着看戏。就像他说的,不惯王乾坤的臭毛病。他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哪能会人摆布。

    王乾坤眼见林旭速度极快的一个纵跃便穿出了手下保镖的包围圈,让那些围过去的保镖完全形同虚设,立即便是不由面上一惊,有些动容。没想到这小子的速度竟然这么快,他还是有些低看了。

    不过他虽有些惊讶与动容,却并不惊慌,瞧得林旭落地后化为一招垫步侧踢当胸踢来,他还是保持坐着不动,然后立即跟着一抬脚,高高踢过头顶地化为一个上踢,在林旭的当胸一脚踢来之际,刚好一脚踢在林旭的脚沿上,就这么以脚对脚,把林旭踢来的这一脚给斜撑起架住。而他架住林旭这一脚后,身下还分毫没动,上半身也完全保持着刚才的坐姿,显得轻轻松松,游刃有余。

    “你小子果然很有意思,手底下不弱吗!哪门哪派的?”王乾坤抬脚撑着林旭的脚,含笑问道。

    林旭看着王乾坤,面色虽保持不动,但心底下却也是忍不住大为惊讶,因为通过这一招交手,他能够感觉到王乾坤的力量丝毫不弱于他,甚至可能还要强过他。

    虽然他此时的这第一招以试探居多,并没使出全力,只出了一半不到,但王乾坤也明显没出全力,而且显得比他更行有余力。另外他这招垫步侧踢,是处于很便于发力的状态,而且在出招之前还经过了蓄力,但王乾坤此时坐着上踢出腿的动作,却明显不便于发力。从这点对比来看,是王乾坤要吃亏一些。但也正因为王乾坤处在这种不便发力的动作下,还能够十分轻松并游刃有余地挡下他这一脚,就更能够判知,王乾坤的力量确实是要强过他的。

    更别说,两人此时还处在较力的状态,随着他不断的加力下压,却仍是不能压制处于不便发力状态下的王乾坤,就更能够判断出来这一点了。

    果然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他之前在餐厅里的时候,就判断出了那个苏紫很可能是高手,而王乾坤能跟苏紫认识,并且同样会武,那显然也不会太弱了。现在真动上了手一看,果然这王乾坤并不是弱鸡,同样是个高手,骄傲也有其骄傲的资本,不是没实力光会耍嘴皮子的那种。

    “没门没派。”林旭心中虽惊讶于王乾坤真正的实力,但面上却没显露什么,这时看着王乾坤,淡淡答道。说话间,还是不断继续增加力量地施力下压,他倒也有心试试王乾坤的深浅,看这家伙的功力究竟能强过他多少。

    王乾坤手下保镖眼见林旭跃过他们直接跟王乾坤交上了手,都是不由面色一变地连忙回援。不过王乾坤见状,却是抬手阻止道:“不用了,你们都站一边去,这小子够资格跟我交手。”

    “没门没派,在你这年纪就有这功力,我可不信。”王乾坤在林旭的施压下,仍是语气轻松地道:“年纪轻轻就能达到一骑之力,我想应该也是跟我一样,是同样直接修炼内功入门的吧?”

    听王乾坤道出他同样是修炼内功入门,身具内力者,林旭却并没显露出太多惊讶,因为从王乾坤所发挥的力量与发力方式等表现来看,他就已经判断出了,王乾坤应该是同样身具内力者。不然若是修炼外功入门的话,在这个年纪根本达不到能增长到这么大的力量。外功入门,即便是练的内家拳,也是同样要靠苦功,非常费时费力,不像内功,是更靠天赋。天资不行,入门极难,再怎么努力也都难以靠直接修炼内功入门;可如果天资够了,能够直接修炼内功的话,那功力与修为的增长比起外力境,却是要快许多。

    “靠外功入门的话,在你这个年纪,根本达不到这样的功力。”见林旭没搭话,王乾坤接着说出了同样的理论,“如今这世上,能够靠直接修炼内功入门的人,可是少之又少,万中无一。各门各派中,这种人都是有数的,在门中向来视若珍宝。我看你还是老老实实说出自己来历,不然若一不小心伤了你,跟你门中长辈可不好交待。”

    “不用交待,我确实没门没派。”林旭道:“想伤我,我怕你没这本事,待会儿不知谁伤谁呢?”

    “好,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王乾坤眼中怒气一闪,又是笑道:“我是蓬莱派王乾坤,你真的没听过这名字?”

    “蓬莱派!”林旭闻言,心中默念地略惊讶了下,他在中见过这个门派名字,没想到现实中也真有。不过想想也是多少依据现实而来,再加上书中起门派名字也多是以有名山川或地方的名字直接命名,有一样的也不奇怪。只是他在中看过的那个蓬莱派,却是武功并不怎么样,在里只是属于二流乃至三流门派。倒没想到现实中的这个蓬莱派,竟有王乾坤这样的少年高手,后起之秀。从其表现来看,那现实中的这个蓬莱派,怕是江湖地位不低,可不是里那般,不能类同来看。

    “你很有名吗?我一点儿没听说过。”林旭心中闪念思忖了下,口上接着向王乾坤不屑地道。

    按王乾坤刚才那样说,估计他在江湖上,确实应该是有些名气。只是林旭对现实世界中的这个所谓江湖,根本就没怎么接触过,自然是半点没听过这名字。

    “那天山派苏紫你听说过吗?”王乾坤闻言,本又是不禁一怒,但忽然心中一动,又是问道。

    “那个苏紫原来是天山派的,想必跟王乾坤一样,应该也是同样修炼内功入门的年轻高手。”林旭闻言,心中不禁暗道。不过天山派苏紫的名头,他当然也是一样没听说过。但看王乾坤这样问,他却也是心中一动地转口作恍然道:“原来刚才餐厅里的那个苏紫,就是天山派苏姑娘吗?苏姑娘的名头我当然听过,可比你有名多了。唉,我也是一时没想到,错过了。不然早知道的话,苏姑娘相邀,我一定不会拒绝的。”

    “没听过就是没听过,你小子装什么装。原来是孤陋寡闻,不知道哪里来的野小子!”王乾坤摇头笑骂,却是识破了林旭在装。

    “抱歉,戏过了。”林旭见被识破,却也一点儿没有不好意思。

    话音一落,他忽然变招。借着王乾坤撑起的那只脚借力,另一只脚离地而起,身子腾空,底下一脚向着王乾坤竖起的腿弯处踢去。

    王乾坤见状,另一脚也跟着抬起格挡。“啪”地一下,两脚相撞,又被挡住。

    而林旭借着这一挡借力,和前踢起的那一只脚借势收回,然后直踢而出,一记穿心腿,直往王乾坤心口踢去。

    王乾坤立即屈腿而挡,“啪”地一声,这一脚踢在其膝盖上,被其挡住。这一腿挡住,他另一脚反踢而出,开始反守为攻。

    两人一时腿来脚往,出招全是腿功,竟全不用手。两人四条腿,腿影呼呼,风声四起,不时腿脚相撞,发出“砰啪”之声。

    林旭出腿如风,将所学的一十二路弹腿以及华拳里的腿脚功夫展开,一时施展的漫天腿影,破空声响。

    但无论林旭如何狂攻,王乾坤却是始终坐在椅子里双腿如轮般将其尽数挡下。不过在林旭如狂风般的攻击中,他也再难保持着原地一动不动,不时还是会转动或滑动椅子,以不同的角度格挡或躲避林旭的攻击。
正文 第十九章 内力二重 八仙拳法
    转瞬间十来招过后,王乾坤忽地双手一撑休闲椅的两边扶手,然后一个后空翻,往后倒跃了出去,终于离开了身下的椅子。

    而就在他跃下方一落地后,他身下那张颇为结实的休闲椅就忽然发出“嗤啦嘣啪”的爆响,然后在爆响声中一下四分五裂,帆布碎开,钢管断裂,瘫成了一地破烂。

    却原来也不是他想离开,而是被迫得不得不离开,不然的话,坐等着椅子碎成一地,他一时不察下坐个屁股墩,那就很尴尬丢人了。

    方才的那一轮交手,他虽然看起来轻轻松松,只是坐着就将林旭的所有进攻全都尽数挡下化解,但实际上,他清楚自己并不像看起来那么轻松,也是颇承受了些压力。尤其他以坐着的姿势出招,还是不动手,只动腿,本就非常不便发力,自然有些吃亏。在这种情况下,他有时未能将林旭攻过来的力量全部化解,便就转到了身下的椅子上。这般下来,这把椅子虽然结实,他买的也是质量最好的,却也经受不住这种连番力量的摧残。终于还是承受不住,他一离开,失了他的保护,立即就碎成了一地。

    扫了地下那把碎成破烂的椅子一眼,王乾坤看着林旭道:“你刚才用的是少林弹腿的功夫,还有些华拳的路数。不过主要还是弹腿,你是少林派的弟子?”

    说话间,他抬手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因刚才打斗所扬起的地下尘土,然后脱下西服外套,随手扔给旁边的保镖。

    林旭摇摇头,道:“你既然能认出弹腿和华拳,那就该知道,这两门武功流传有多广,几乎任何人都能学到。”言下之意,自然是否认了自己是少林弟子。

    通过这一轮十来招的交手,林旭也已试探了出来,王乾坤的功力与修为,并不止是强过他一点半点,而是强出了有一大截。换以更详细点儿的力量对比的话,王乾坤所能发挥出的力量,怕是强过了他有一千斤左右。以这种增加的力量比来看,王乾坤应该是内力境二重的修为,比他的内力境一重高过了一个小境界。但这种力量上的差距,也不是完全无法弥补。力量上不行,至少他自忖速度上绝对占优势。这也是这一轮交手中,他所试探出来的。

    王乾坤因为内力修为高出他一个小境界,功力更深厚,在刚才的出招速度上,并不弱他多少,尽能跟得上,将他的所有攻势全部挡下与化解了。但这只是他寻常的出手速度,如果他使出空空儿的《妙手十三式》,在内功心法的加成下,自忖还是能够大占优势,碾压王乾坤的。至于身法与轻功,王乾坤刚才一直坐着,这却是他没试探出来的。不过这方面,他使出《浮光掠影》的话,应该也是不例外。

    当然了,他藏着底牌没用,王乾坤很可能也有藏着什么杀手锏,毕竟才交手没多交,王乾坤甚至连手都没用。所以他这时心里虽自觉有些底气,却还是不敢大意。底牌不到不得已时,也不能轻易暴露。不然底牌出尽,却没能拿下对方的话,那就有些糟了。

    王乾坤闻言点了下头,道:“我猜你也不是,你虽然学的是少林弹腿,但却少了真正少林武功的那种味道,而且你内力也不像少林派的,身法更是完全不像。而且据我的了解,少林派也没有跟你年纪相仿的内力境高手。不过你这门弹腿倒是练的不错,能逼我离开椅子,算是你的本事。”

    林旭闻言,听得很是皱眉,他挺烦王乾坤的这种语气,总是一种高高在上似的。而且王乾坤瞧着也没比他大几岁,也就二十左右的样子,甚至可能没过二十,但这时却是一副自居武林前辈,点评后辈武功的样子。他武功是没人教,全靠自学,但也轮不着这家伙去点评。

    摇摇头,他直接很不客气地道:“打就打,你废话太多了。”

    话音未落,他便已身影一闪,再次纵身而上出招抢攻。到得王乾坤身前,他不等落地,便借着前冲之势,使了招太祖长拳里的“当头炮”,拳出如炮地向王乾坤胸口当胸轰去。

    刚才试了腿脚功夫,接下来就要试试手上功夫了。

    王乾坤闻言怒哼一声,不闪不让,举臂横挡一架,使了招他蓬莱派八仙拳里的一式“铁拐李孤拐横江”。

    林旭现在的太祖长拳也练得颇有造诣,眼下这招“当头炮”使得便深得其中拳意,拳出如炮,破空爆响,威势十足。整个人的气势也是被带动的一往无前,仿如当头重炮,千军辟易。

    不过王乾坤这招八仙拳的“铁拐李孤拐横江”也大是不凡,举臂一架,便有如架海金梁,擎天玉柱,给人以不可撼动之感。

    两人拳臂相撞,发出“砰”地一声大响。

    而这回王乾坤是站在地上,同样处在了便于发力的姿势,也终于让他发挥出了本身功力就高过林旭的优势。再加上这套八仙拳乃是蓬莱派绝学,也是有着配套心法的武功,有心法加成,威力更增。因此这一记毫无花巧的硬拼下,林旭却是有所不及,当即被迫得脚下“噔噔噔”连退三步,方才拿势站稳,化去了反震之力。

    反观王乾坤,却是一动未动,没退半步,不过身子还是不由晃了下。但对比来看,自然还是他大占上风。而他一招得手,也是得势不饶人,立即跟着踏前两步,接着使一招“汉钟离扇风卷浪”,挥掌往刚站稳的林旭攻去。

    林旭眼见与站在地上得力的王乾坤硬拼一招略吃了亏,便不再与其正面硬拼相斗,见对方紧接着这招如海浪排空,汹涌击下,来得凶猛,立即侧身而让,暂避其势,然后仗着自己身法更快,避实击虚,指左打右,与王乾坤展开了一场游斗。

    蓬莱派虽说据传是八仙之首的吕洞宾所创,但这只是一种美化传说,贴金宣扬名头,实际上自然不是。不过虽非吕洞宾所创,但蓬莱派的武功却也跟八仙大有关系。因为蓬莱这个地方,本就是传说中八仙过海故事的发生地,所以当地流传了许多八仙的故事与传说。

    蓬莱派的创派祖师因为这些传说,就把所创的拳法命名为“八仙拳”。这八仙拳共有八招,每招都以一位仙人的名字来命名,虽看似简单,招式不多,但实际上每招都还另有八式变化,合共为八八六十四式。再加上不同招式的变化组合,实际上变化很多,招式也非常精妙,甚至每一招,都能单独发展为一个套路。八招,八位仙人,也有八种不同的风格。

    不过这套拳法虽以八仙之名而创,但实际上却是蓬莱派祖师观海浪排空、波涛汹涌而创,以海水之动态为拳法之形姿,以海浪冲涌之力为行拳之力,拳法展开,势如大海之气势磅礴,十分厉害。

    林旭这时与王乾坤相斗,就感觉对方攻势如怒涛汹涌,还犹如海浪般,重重叠叠,连绵不绝。

    不过对方虽攻势如浪,涛怒波强,林旭却也仗着身法如风,就如大海里的一叶扁舟,任其浪头再大,也只是随波飘荡翻滚,始终不能将其打落海中。

    双方翻翻滚滚,眨眼便是又过了二十来招。而王乾坤这套八仙拳展开,气势更大,卷动的地下尘土飞扬,劲气四射。旁边观战的保镖们只觉劲风扑面,呼吸维艰,都不得不再往后退开一些。
正文 第二十章 旋风腿 鬼扯钻 熔为一体
    弹腿、华拳、太祖长拳、缠丝擒拿手,林旭于游斗中,将所学的这四门功夫混杂揉合使用,虽这四门武功都不如王乾坤的八仙拳高明厉害,但他仗着身法如风,比王乾坤速度要快,却也能尽与之周旋,并且不太落下风,还能间或还击几招。

    只是两人终究功力有别,王乾坤修为高了他一个小境界,力量强出他千斤左右,再加上这时使用的八仙拳又比他所用的这几门武功更高明,所以他这时还是守多攻少,以躲避防守王乾坤的攻击为多。

    场面上看起来,是王乾坤占着上风,不过他一时间却也拿林旭没办法,感觉这小子轻功高明,十分滑溜。其实他所学的蓬莱派“踏浪浮波身法”也并不弱,还是江湖上很有名的一门轻功。只是凡事就怕对比,他这时施展开来跟林旭所学的一比,就感觉还是差了一筹,始终追之不及。而若不是速度上差了一些,他已有好几次机会能把林旭拿下,可最后都让其仗着轻功逃过了。

    不过他虽自认轻功不如,但林旭心中其实已颇为高看,因为自从这王乾坤展开轻功后,已是迫得他不得不使出了浮光掠影轻功,不然还是用普通轻功的话,就会被王乾坤追上。只是王乾坤虽逼他使出了浮光掠影,但却也还没逼到他全力施展的地步。所以在速度上,他还是占着绝对的优势,这时是要打便打,要走也能立刻走,绝不会被王乾坤给缠住。但这时胜负未分,他还有着底牌没出,有能取胜并给王乾坤一个教训的可能,自然不会现在轻易就走。

    何况这王乾坤也算一个难得的对手,功力刚好比他高出一些,正好能够给他相当的压力,用于磨练自己武功。难得遇上这么个对手,他一时可也不舍得走呢!这时拳脚如飞,打得颇是兴起。

    而王乾坤越打,则不禁越是心惊。他本来刚开始,以为林旭也就是练过几年拳脚外功的,很好收拾,没想到一交上手,却发现这小子竟也是个靠修炼内功入门的内力境高手,而且还是这么年轻的,他之前从未听闻过。

    不同于林旭,他可是从小出身名门大派,而且交游广阔,对当今的这个江湖颇为了解。如今江湖上的年轻一辈高手,他基本都认识,不认识的也听说过。而像林旭这般,他不认识也没听说过的,则是少之又少。最重要的,是他还看不出来这家伙的武功路数。

    林旭用的武功,他都能认得出来,弹腿、华拳、太祖长拳,还夹有些擒拿手的路数。但这些武功,全都是流传甚广的大路货,尤其在现今这个年代,许多武功都公开出版发行,更是流传的广泛,任何人想学,只要花点儿心思,基本都能学到。所以把这些武功认出来,根本完全没用,无法由此判定这家伙的出身来历。倒是这家伙所用的轻功,看起来应是独门,但可惜他却认不出来。

    他一是惊讶于江湖上何时又出了这么个不知身份来历的年轻高手,而且比他还年轻;二则是惊讶于这小子就用些大路货武功,竟也能跟他所用的蓬莱派绝学八仙拳周旋这么久。还真是小看这小子了,没想到这么难缠。最重要的就是这小子身法高明,以高明的轻功身法带动这些武功,也凭添了几分高明,至少增加了出招速度。

    所谓“天下下功,唯快不破”,当出招达到绝快的速度时,那时再是寻常简单的招式,也会变得十分厉害,难以破解。眼下这小子,就是靠着速度取胜,虽招式寻常,用的武功都是大路货,但他以精妙厉害的八仙拳相对,竟也一时难以拿下。

    不过王乾坤虽因林旭的武功超出预料之外而有些心惊,但却并没多少担忧,仍是对自己充满信心,认为能够把这小子拿下,只是比原先所想的,需要多费些手脚而已。

    想到此处,他招式一变,使了招“吕洞宾分江破海”,竖掌如刀向林旭当头劈下。

    他这招“吕洞宾分江破海”,其实招式也并不如何复杂出奇,就是以掌刀一掌劈下,几个变化,也不过是横劈竖斩,出招的方位与角度有所不同而已。

    但这招招式虽简单寻常,可出招之后,却绝不简单。因为这一招最重要的变化,是在于内力的运用,当以相配套的独门心法配合使出后,当即气势万千,有如吕洞宾持剑而击,有分江破海之威。

    林旭眼见他一记掌刀劈出,却有剑气凌厉之感,仿如万物皆可劈破,心中晓得厉害,不敢硬接,立即旋身闪躲。

    而他旋身闪躲往旁转出后,却是跟着接连数转,然后顺势使了招华拳里的“风卷霹雳上九天”。旋身数转,差不多转了九圈,一个约三千多度大回旋的旋风腿踢出,也是端的凌厉非常。整个人身周,都带起了一个小型的龙卷风,飘扬的尘土随着他呼啸旋转而至,往王乾坤当头踢去。

    王乾坤一掌劈空,立即举臂格挡,再度使了招他八仙拳里的最佳守势,“铁拐李孤拐横江”。

    以旋风腿踢人,己身的发力击打部位,本应是脚背以及部分脚踝与小腿部位,但林旭此时这招击出,在将要与王乾坤手臂相撞之即,却是忽地略微一缩,改为以脚尖部位作为主攻击面。

    接着“砰”地一声,两人脚臂相撞。

    一经接实,林旭脚上所带的经过连续迅速九转蓄力的绝大力量立即爆发。他改为以脚尖发力作为主攻击面,虽失去了以脚背击打的厚重感,但却多了些穿透与尖锐的力道。把本是面的攻击,集中到了一点,自然更加聚力。而且他这一招经过连续九转蓄力,发出的力道已远远超越了他本身所增的两千多斤力量。这一脚的力量,他感觉已是增加了一倍,怕有五千斤左右的巨力。

    不过这一脚虽达到了五千斤巨力,已超过了王乾坤此时内力境二重功力所增加的三千多斤力量,而且他这招临时举臂格挡,并没来得及多作什么蓄力,但事实上却非如此。他的八仙拳是有配套运行心法的高明武功,出招动作上虽没什么蓄力,但每一出招,内力按照心法经过体内特定的经脉运行,就已经在体内完成了蓄力增力。所以他这一招虽看似临时举臂格档,来不及蓄力,可事实上,他已经完成了,最终出招所增加的力量,甚至不下于林旭这一脚的五千斤巨力多少。

    这就是拥有配套运行心法的武功与没有心法的普通武功的区别之处,拥有心法的武功通过内力的特定运行,不但会给招式带来种种神奇效果,其蓄力增力也更快更隐蔽,不须特定的动作就能完成。

    同样的一招,有心法配合与没心法配合,可谓高下立现。就像空空儿所留传的《妙手十三式》,没有独门心法的配合,根本使不出来那种绝快的出招速度。

    王乾坤这招也同样如此,没有心法配合,这就是一招寻常的举臂格档,哪里能挡得下林旭这一脚。但有心法配合,这招就好像当真是铁拐李的那镔铁拐化作擎天之柱而挡。再是强大的攻击,也能如中流砥柱一般挡住,巍然不动。

    “砰”地一声大响,果然林旭这招仍是没起多大效果,并未能把王乾坤的手臂踢开,也能够把王乾坤踢的倒退出去,仍是只让王乾坤上身晃了下。

    不过王乾坤手臂虽似化作了铁拐李的铁拐般巍然不动,但他胳膊上的衣袖却远没这般结实了,在林旭一脚踢实,两股绝大力量的对冲下,他小臂上的衬衫衣袖当即“啪”地一声爆碎开来,直碎到了手肘之上。片片碎布在劲气的冲击下,四射飞散。

    而且林旭这一脚,还携带卷起了漫天尘土。这里是正在施工的工地,外面虽下雨,里面却还干爽,尘土与各种建筑材料粉末不要太多,王乾坤虽挡下了这一脚,却不能将这无孔不入的漫天尘土尽数挡下。

    因此随着林旭这一脚,还有一股如龙卷似的灰尘直往王乾坤头脸上扑去。两者同时爆发,王乾坤也来不及多做别的,只能连忙闭眼闭口,并在举臂而挡时,尽力遮住脸部。

    可尽管如此,这一下还是难免被弄了个灰头土脸,脸上主要部位虽挡住了,却被扑了一头,灰尘沾满了头发,十分狼狈。

    弄得如此,王乾坤不由得心中大怒。他一向是个非常注重自身形象的人,可眼下却被弄了个衣袖破碎、灰头土脸,虽然他事实上似还尤占上风,但被弄成了这般狼狈模样,却看起来好像是他已然落败。

    只是他还来不及发作,林旭这招却还不算完,跟着又忽然变招。

    两人眼下的这招硬碰,因为林旭经过了之前连续九转的蓄力,所以他这一脚的力量,却是还稍占些上风,略微强过了王乾坤一些。因此这招对碰,他虽没能重创了王乾坤,却也没像之前那次一样,被王乾坤以比他强的力量给反震出去。

    对撞过后,他脚尖还是紧踢在王乾坤手臂上,便跟着以脚为轴,再顺势一转,变招为弹腿的“二路十字鬼扯钻”,如似个陀螺电钻般钻踢而出。

    他刚才是旋风腿竖转,而这回则是成了身子几乎快与地面平行的打斜着横转。这两招衔接紧密,刚才那“风卷霹雳上九天”的转力还未完全消去,他便又顺势化入了这招的“二路十字鬼扯钻”里,使得他方一转动,钻力便应脚而生。转动之间,身子更是通过特定的姿势呜呜作响,发出了如似鬼叫般的呼哨声。

    而他能把两门不同的武功衔接变化的这般紧密,也可见运用之秒,同时这也是在王乾坤这等实力对手的压迫下,所作出的对自身武功的熔炼与进步,实属超常发挥。这两门不同的武功,在他脚下好像化为了一体也似。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具现武功 得手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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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卷霹雳上九天”,华拳里的这招,单听名字就似乎感觉很厉害,而且这名字叫起来也是朗朗上口,好听威风。

    不过名字虽叫的威风响亮,但自然没有真的能卷动霹雳上九天的威力,这只是种比喻与夸张说法。华拳中还有别的招式,如“流星赶月三飞脚”、“脚踢银河摆双莲”等,也都是类似。

    而且不止华拳,好多武功的招式名称也都是如此,基本都有些夸张唬人,就像王乾坤的蓬莱派八仙拳,如“吕洞宾分江破海”、“汉钟离扇风卷浪”,虽然这两招威力同样不小,但自然也都没有真的像招式所描述的那么大威力。

    像弹腿与太祖长拳,招式名称倒还稍微写实一些,没有太过夸张的。不过最为写实描述的,还是像《乙组剑术图解》与《乙组刀术图解》这种现代重新编制的武术书籍,招式直接就是如“弓步下刺”。“歇步拦扫”、“马步冲拳”这种。直接从招式名称就可以基本了解到这招是什么样子,非常直白直观。虽然叫起来不太好听,没有“风卷霹雳上九天”这种威风感,但却也少了这种有时候有些故弄玄虚、夸大遮掩的名字,好像生怕别人一看名字就能知道什么招似的。

    “风卷霹雳上九天”这招说白了,其实也就是个旋风腿。不过当然也不是普通的旋风腿,而是加强版的,普通的旋风腿,出腿最多旋转一周,而华拳里的这招,则最少要做到旋转三周,如能做到再多旋转几周,自然也是多多益善,更加厉害。

    理论上来说,这招在施展时旋转的周数越多,所积蓄增加的力量也就越强,威力也就越大。当然,事实上也做不到无限增加,但能增加到超出本身力量的两、三倍,乃至四、五倍,只要转数上去了,却也不是什么难事。

    弹腿作为一部锻炼基础腿法的功夫,招式中自然也有旋风腿,这招便是“十一路风摆荷叶腿”。荷叶乃是圆形,风摆荷叶,便是形容这招出腿的动作,像风吹荷叶一般,旋转一周出腿,这也就是旋风腿了。不过弹腿里的这招,包括这招的几个变化,却是没有像华拳那般要求旋转至少三周以上才出腿的。

    毕竟弹腿只是部基础腿法功夫,属于入门级的,旋转三周,对初学者来说,难度就太大了。刚开始练的,旋转一周,乃至旋转半周,都很难轻易做到,需要通过大量的训练才能够完成。

    不过依据这招阐发,想要增加威力的话,多旋转几周再出腿,也是完全能够想到的,只是弹腿中并没有写明而已。

    就像林旭现在用的这招“二路十字鬼扯钻”的变化招数,弹腿中也只是要求能做到在空中横卧拧身旋转一周就达标了,可没非要求多转几圈。林旭这般用,完全是自己阐发想到的。当然,也是他功力提升后能够做到,不然再是想的厉害,做不到也是没用。

    说起来,他自己阐发想到的这招变化,倒是跟看过的那部武侠漫画里的“电光毒龙钻”不谋而合,非常相似。可见武功许多时候都有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之妙,而小说、漫画等也不是全凭虚构,也是基于现实设想而来。就像那句话说的,艺术来源生活,而高于生活。

    所以说,武侠小说、漫画等虚构作品中的招数,如果自身实力能够做到的话,那就可以实现,并不只是空想虚构的没用。许多小说、漫画等作品中的招数,确实设计的精妙厉害,只是现实中没人能做到而已。但如果能做到,也就能发挥出其描述的那般威力。

    武功就跟其他东西一样,要想创造设计,也是需要想象力的。比如要自创一门武功,就首先需要一个思路,一个创造设计的方向。小说家们是可能不会真正的武功,但却不缺乏想象力。所以要想创造武功,自己有实力没想法的话,从小说中找些思路,拿来主义,倒也未尝不是个好办法。

    就像这招“电光毒龙钻”,只要自身实力足够,就有能够实现的基础。而真的能够将其化为现实用出,威力也确实不小,而且还大有提升的空间。还有如“降龙十八掌”,林旭也有曾想过把其实现的可能,至少其中所描述的武学理论,他是弄明白了。有一天真正实力达到的话,也不是不能实现。但现在的话,却还是远远做不到,因为这套武功并不只是纯粹的外功招数,还要涉及到内力在经脉间的运行与运用。招数好说,内力怎么运用才能达到却难,这等于是要自己去开发一套武功心法,难度可不是一点半点,他现在还远没这种能力。

    事实上,像“电光毒龙钻”这招,依漫画中的描述所看,也应该是有内力配合的心法使用,威力才能够达到那般大。但林旭现在,自然也没能力开发出其配套的心法,只能以内力驱动,单纯的用出外功招数,靠身体外部动作的旋转速度与转数来增加其威力。但即便只是这般,威力也已不小,能够与八仙拳这种有心法的武功争雄了。

    可以说,弹腿这门基础腿法,林旭最先所学的这套武功,通过他的阐发使用,已经在他脚下发挥出了远超这门武功所设计的威力。

    就像那招“十一路风摆荷叶腿”,他在未学华拳之前练习时,也早已想到了能够通过多转几周提升这招的威力。是到后来学了华拳,才发现已经有了,这同样是不谋而合。

    旋风腿还有内旋风腿与外旋风腿之分,另外还有两腿其出的双旋风腿,一般是以内旋风腿威力更大也更好控制。在武学术语中,旋风腿还可以称为摆莲,跟风摆荷叶算是一类,莲荷不分家吗。像前面举例的华拳那招“脚踢银河摆双莲”,就是两腿齐出的双旋风腿。

    弹腿中同样有旋风腿的招数,所以林旭把华拳中的这招加强版旋风腿与弹腿衔接使用,也是有一脉相承之路。不过他此时所使的“风卷霹雳上九天”与“二路十字鬼扯钻”这两招,都是早已超出了这两招原本应有的威力,这也全靠他的巧妙运用。

    此时这招“二路十字鬼扯钻”的变化,已是可称之为“电光毒龙钻”了。一经使出,王乾坤也是不由立即大吃一惊。

    他此时这招“铁拐李孤拐横江”,正是旧力已去,新力未生之际,虽还留有些余力,却不足以抵挡林旭毫无空挡衔接而来的凶猛攻击。

    他本拟两人这一招对撞硬拼过后,就会各自退开,然后重新换招打过,没想到林旭却并不退开就紧接着换招,还衔接的这么紧密。而且把之前那招“风卷霹雳上九天”的转力顺势化入这招,使其旧力去后,新力立即便是化生,完全没有转换的空档。而随其不断的转速增加,这招的力量也是越来越大,真如是电钻一般,钻骨生疼。

    王乾坤新力未生,奋起余力,却难以抵挡。那条化作铁拐的右臂立即被林旭钻踢而回,连着林旭这一脚的力量当胸撞在了他胸口。

    一声闷哼响起,王乾坤脚下再难以拿住,身不由己地离地往后倒飞出去。不过在离地之际,他脚下飞起一脚,使了招“何仙姑寒波舞月”的腿法,趁势一脚踢在了林旭仍在急速转动的脚上,阻止了林旭的后续追击。

    “砰”地一声,两脚相撞,林旭顺势借力一个后空翻倒跃而回。而王乾坤在横身倒地之际,伸手一拍地面借力,也是一个后空翻顺势翻出,倒跃落地。

    两人几乎同时落地,然后王乾坤怒视着林旭,面色十分难看,眼里有压抑不住的怒火。他刚才中的那一脚,因为有手臂挡着,没被林旭直接踢中胸口,倒是没怎么受伤,只是手臂有些疼,而且被踢的部位已呈红肿一片。尤其林旭这一脚带着钻透之力,使他这条手臂有些隐隐钻骨生疼。不过这于他来说,也不算什么大伤,可以忍受。让他忍受不了的是,自己以高出对方的修为与功力,竟还在其脚下吃了个亏,自己竟是率先受伤的那个。尤其对方比他年纪还小,这可就让他感觉大丢了脸面,此时已是真正怒火中烧。

    “小子,你可真的惹怒我了,我今天不废了你,我姓倒过来写。”王乾坤咬切齿地向林旭恶狠狠道。

    林旭闻言,不禁笑道:“你姓倒过来写,不还是王吗?”

    王乾坤闻言,不禁一愣,却是刚才有些气昏了头没想到,立即又恼羞成怒地道:“老子做不到,他妈跟你姓。”说罢,立即大步而上。

    “住手,别打了,我已经报警了!”

    正在这时,忽然一个女声响起地大声叫道。

    王乾坤闻言,不禁收势暂停,转头望去,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拿着雨伞,身上却有些湿漉漉,脚下还睬着两脚泥,显得十分狼狈地冲了进来。再定睛仔细一瞧,他认了出来这女子好像是刚才酒店餐厅里弹钢琴的那个,不明白这女子忽然冲进来做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跟过来的。

    林旭闻声转头一瞧,也立即认出了是夏柔,不由惊讶道:“你来做什么?”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单纯过头了是蠢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夏柔沿着工地外围的临时围墙绕了不少路,好不容易才找到个缺口钻进来。但那缺口过小,却是不容她打着伞从容走进来,只能临时收了伞钻,不免就淋了雨,而工地里面主体建筑还没完工,地面自然也是没做硬化处理,不少地方都是泥土地,一下雨踩上去,自然就成了两脚泥。不止如此,她为了钻进来,裙子后面都被挂破了。

    只是进来就把自己弄得这般狼狈,夏柔心里这时其实也多少生起了些悔意,觉着似乎不应该为林旭付出这么多。虽然这臭小子是帮过她,但不论第一次,还是今晚的第二次,这臭小子对自己的态度可都是一直挺不友好的,结果自己为了帮他,却还这么上赶着。不但冒着危险,还弄得这么狼狈,想想真是不值。

    不过她也就心里这么想想,想过后一咬牙,还是又坚持继续了下去。林旭毕竟是帮过她的,她不能见死不救。何况这时都已经进来,费了这么大力,弄得这么狼狈,这时候再半途而废折返,更是不值。

    进了工地后,林旭他们的位置却是很好找,因为所有大楼都还没完工,只是浇了水泥柱子一层层盖上去的框架,全都没有围墙,十分通透,而为了照明,王乾坤手下三辆车的车灯全都开着,十分显眼,夏柔一眼就瞧到了。

    瞧到之后,她立即就快步赶了赶去。赶过去,远远就看到林旭与王乾坤已是打作了一团,只是两人的打斗,却是不由让她大吃一惊。她从小到大,也不是没见过人打架,甚至还有男孩子为她打架的。

    但她以前见过的所有打架,也就是街头斗殴级别,最多能上升到警匪片的层次,而眼下林旭与王乾坤的打斗,却是直接到了武侠片的级别,还是那种能高来高去的武侠片。她实在是想象不到,现实中的打架,也能打成武侠片。

    她是知道林旭应该是懂武功的,从上次飞机上的那件事就能判断出来,但她此前终究没见过林旭真正的出手,所以完全不知道林旭的武功竟是强到了这般地步。还有那个王乾坤,没想到看着白白净净,一副富家公子、养尊处优的样子,竟然也有这么厉害的武功。

    因为过于惊讶,她一时看得都不禁有些呆住了。不过好在没忘了正事,在这时两人分开之际,她立即回过神来地冲了进来,而且还没进来,就已远远大声喊着已经报了警。

    她对于武功一窍不通,完全是个外行,所以只看见林旭与王乾坤打得激烈热闹,十分厉害,却是看不出来两人到底谁高谁低,又哪个占着上风。她还是以她外行最粗浅的眼光去判断,觉着林旭即便武功再高,毕竟还是单人匹马,而对方人数却占着绝对的优势。那些保镖这时是还在旁观战没动手,可要等动上了手,那最终不还是“双拳难敌四手”,要吃亏吗!所以,她自然还是要帮林旭,而且这本来也就是她跟过来的目的。

    只是随着喊过之后,她跟着快步跑进来,看到王乾坤的样子,却是不由一愣。她刚才一直以为是林旭要吃亏,可现在这一看,却是王乾坤右臂衣袖破碎了半截,还弄得灰头土脸,看上去十分狼狈,跟她都快有得一拼,明显是王乾坤吃了亏。

    而反观林旭,却是衣服完好,虽然打斗之中,身上也不免沾染了些地上扬起的灰尘,但看上去并不明显,并没像王乾坤那般弄到头脸上去。双方对比一看,自然就是他占了上风,得了便宜,像是胜者。

    这么一看,感觉林旭大占上风,好像根本就不需要她一厢情愿地多事帮忙,因此这时林旭一质问,她便不禁略有些委屈并带了心虚地小声道:“我,我来帮你啊!他们这么多人,我怕你吃亏。”

    “呵,原来认识啊!这位小姐怎么称呼?什么时候跟来的?”被夏柔这么忽然冲进来地一打岔,王乾坤倒是收了些怒气,这时看着夏柔,保持自己一惯礼貌地笑问道。

    他这时其实是有些笑不出来的,但却是习惯使然。做为琅琊王氏这传承千年的世家,他从小就接受过专门的礼仪培训,行走坐卧等都有专门的讲究与要求,要符合礼仪。也正是因为接受过根深蒂固的礼仪训练,所以他平常的行走动作中,却是看不出来什么练武之人的痕迹。对他来说,他首先是千年传承的琅琊王氏子弟与传人,是位世家公子,其次才是个练武之人。

    武功只是他所学的诸多本领中的一项,虽然占的比例较大,也很重要,但也只是其中之一。这是防身之技,是手段,尽管他也喜欢习武并钻研武艺,并且在这方面还有很高的天分,但武功却绝不是排在他人生首位的东西与追求。他还有很多别的事,也还有很多别的爱好与追求。

    尽管王乾坤这时灰头土脸,右臂衣袖还碎了半截,显得很狼狈,但这时冲着夏柔礼貌一笑,却还是立即显出一种彬彬有礼的风度来。

    而在夏柔这已经先入为主对他产生好感,甚至将其当作自己心中白马王子的女生眼中看来,也更是丝毫不损其形象,还是觉得他这一笑颇具魅力。因此,她也不禁一笑地礼貌答道:“你好,我叫……”

    但话未说完,忽然被林旭粗暴地打断道:“单纯过头儿可就是蠢了,你有点儿防犯心行不行,是不是还要把自己在哪儿上学、具体住哪儿、家庭籍贯一块儿跟人说了?知道什么叫‘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吗?”

    老实说,林旭在知道夏柔跟过来是想帮他后,刚开始是觉着挺无奈嫌弃的,觉着这女人真是无聊多管闲事,自己需要她帮?但看夏柔弄到这么狼狈的样子,他也不免多少有些心软,再想人家就是单纯想帮她,回报他上次帮过她的恩情,这也并没错。她又不知道自己具体武功有多厉害,完全不需要帮忙,看到王乾坤这边人多觉着自己会吃亏想帮忙,纯是出于一片好心与好意,自己着实不该责怪。而且不但不能责怪,反而应该感激。不管帮没帮上忙,人家有帮忙的这个心,他就得谢。

    这般一想,他也就不怪夏柔了,甚至心里还稍微多了些感动。毕竟作为一个没什么本事又胆小的寻常弱女子,夏柔在这件事上选择跟上来帮他,是拿出了很大勇气并冒了很大风险的。而看她现在的这副狼狈样子,也是很吃了番苦头。

    只是,本来他心里经过这么一想,对夏柔的看法已经开始转变了,没想到这夏柔又来这么一出,真是单纯的够可以,一点儿防范心理都没有。眼下这种双方对垒的情况,王乾坤随口一问,她就打算把名字告诉以方了,也不怕王乾坤因为这事牵怒她而找她的麻烦去。真是,都上大学的人了,还单纯的跟小孩儿似的,而且似乎还不懂得拒绝别人,跟人严辞说“不”。上次在飞机上也是,她其实只要对旁边那土豪暴发户态度坚决点,完全就可以不受其扰。但结果是,因为她的软弱被认为可欺。

    现在这世道就是如此,“人善被人欺”。太过好性子、太老实,以及性格太过软弱的人,总是容易被人欺负。

    林旭眼下这般粗暴的打断,阻止夏柔告诉王乾坤姓名,对其有些不留情面的教训,也是有些恨铁不成钢。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正文 第二十三章 说走就走 你奈我何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被林旭这么毫不客气、不留情面的一番指责教训,夏柔也是不禁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眼下这种双方敌对的情况下,自己确实不应该把自己的名字及相关信息随便透露给对方。虽然王乾坤是很帅,说话也是温柔礼貌,待人彬彬有礼,但长得帅不代表就一定是好人,是对的。真要把自己的信息透露了,指不定对方知道后会做些什么。

    林旭说的很对,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却不可无。在面对陌生人时,任何时候,都应该有些防范心理,更别说是在这种双方明显处于敌对关系的情况下了。

    虽然她跟王乾坤是无仇无怨,并不敌对,但王乾坤正在与林旭敌对,而她站在了林旭这边,自然也就站在了王乾坤的对立面上,对方也很可能会针对她。现在没针对,但并不代表不会。

    也真怪自己刚才有些花痴了。意识到确实是自己的错,再加上本身就比较胆小怯懦,夏柔不禁又是有些委屈地向林旭道:“我……”

    才刚说了个“我”字,王乾坤却是忽然插口打断地向林旭喝道:“喂,小子,对待女人要礼貌、要绅士,你知不知道?”

    没想到王乾坤却倒打抱不平地替夏柔说话,林旭闻言,忍不住向他斜了一眼。道理上来说,王乾坤的这话没错,但也要分场合分人来看。而且男女平等,男的做错了要骂,女的做错了也一样应该指责。不能只因为是女的,就区别对待。何况这夏柔,又跟他没什么关系,他没必要去太照顾她的情绪。

    就像夏柔刚才的想法,长得帅并不代表就是好人。同理,长得漂亮的女人,也不代表就有特权。虽然事实上,漂亮的女人在很多方面都有些特权,许多人尤其是男人在面对时都会给她们些方便,但他林旭不是这样的人,在他面前,漂亮的女人也一样只是人。除非,那是自己的女人,他才会去优待。

    他从小的性子就是如此,有些孤僻古怪,有些方面会莫名其妙地犯梗,从小到大可没少惹哭过女生。也不道是不是武侠看多了,好多里都有些貌美如花却腹如蛇蝎的歹毒女子,害起人来比男人还狠毒十倍百倍,所以才造成了他对女人在某些方面有失偏颇的观感,觉着不应该对女人就过于优待。

    当然,他也不是凡对女人都会如此不客气,只是对夏柔有些先入为主的不好印象,觉着这女人太过傻白甜了点,而且太没防范心理,兼且又话多,爱探问,所以对她的印象并不好。再加上这时又是着急阻止她暴露自己信息,所以语气过硬了些。

    好在夏柔经他这很不客气地一提醒,确实认识到是自己的错,知道他是阻止她说出自己名字,暴露信息,实际上是为她好,所以倒也没有反怪他的意思。反而认识到自己犯的错误,很有些委屈与抱歉的样子。只是,她尽管知道是自己的错。但被林旭这么指责,甚至语气有些呵斥,心理自然也是不好受的。所以这时当王乾坤替她说话,她尽管觉着不应该,却还是忍不住给了王乾坤一个感激的眼神。

    斜了王乾坤一眼后,林旭也没反驱他的话,只是看着夏柔,语气放缓地道:“行了,我们走吧!”

    既然夏柔刚才喊话说已经报了警,他自然是不打算再多留,他可一点儿不想跟警察打交道。而对于夏柔说已报警,他倒是没怀疑。以夏柔这种毫无半点儿武力的弱女子,想要插手这件事来帮他,在他想来她唯一的办法,也就只能是求助警察来干涉了。

    “走?”王乾坤见林旭话一说完,就转身向夏柔走去,不由抬手怒指地喝道:“我可还没同意你走呢?我这里是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吗?”

    他话音一落,不需吩咐,外围的那些保镖立即便有就近的几个移步过来,拦在了林旭与夏柔中间,张臂挡在林旭身前。

    “我想走就走,凭什么要你同意?”林旭头也不回地回了一句,然后不等说完,便是脚下一点,速度极快地纵身一闪,直接就从挡在前面的那几个保镖头顶飞纵了过去。

    那几个保镖还是眼前一花,连看也没看清,林旭就已从他们眼前消失不见。当即连忙转头寻找,等再发现林旭时,就见林旭已是落地站在了夏柔面前,好像他本来就已站在那里似的。而到这时,林旭刚才那句话的话音才落。

    “啊!”

    夏柔忽见眼前人影一闪,林旭就猛地直接站在了她面前,不由被吓了跳地惊呼一声。实在是说什么也没想到,林旭速度快的这么不可思议。本来她以为自己两人脱身会很难,可能需要很废一番功夫,甚至可能需要拖延时间到外面的那个出租车司机报了警后,等警察到来才行。却没想到林旭说走就走,这么容易,只是一眨眼就过来了。

    “我的地盘,当然要我同意。”王乾坤眼见林旭一句话没说完,一个闪身就跃过手下保镖到了夏柔身前,眼中不由又是一惊。因为林旭这下轻功所展现的速度,比刚才他们交手时还要再快上几分。但无论如何,他也不能任林旭就这么轻易离去,尤其是自己则才还在他脚底下吃了个小亏。占了便宜就走,哪有这么容易的。

    所以,他话音未落,也是立即脚下一点,施展轻功纵跃而出,向林旭追去。身在空中,他又向林旭喝道:“想走,没那么容易。”

    “不,很容易。”林旭仍是头也不回地回了一句,然后不等话音落下,便伸手一抄,搂住夏柔的纤腰,在她又是不由的一声惊呼中,再次纵身而起,带着夏柔向外飞跃而去。

    他这一纵跃而出,便直接跃出这座未完工的大楼,投入了外面的雨幕中。

    而王乾坤直到他们跃起的身影快出大楼时,方才扑跃而至地落到林旭刚才的地方。紧接着他又再次连忙跃起追出,但这次等他跃出大楼时,就见林旭已是抱着夏柔如一抹流光般直跃出了工地外,速度竟是在刚才的基础上又再作提升,而且抱着个人,速度也似乎丝毫没受影响。
正文 第二十四章 难逃脱 别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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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之前与王乾坤的交手,林旭知道,王乾坤的轻功并不弱。【愛↑去△小↓說△網.  .】至少王乾坤展开轻功后,已是逼他使出了浮光掠影。当然,也还没逼到他全力施展。

    只是,王乾坤的轻功虽不弱,但跟浮光掠影比,终究还是有些差距,这时林旭想迅速脱身离开,全力施展之下,王乾坤立即便是追之不及,很快就落下了差距。即便是他还多抱着一个夏柔,也并不影响多少。

    而王乾坤眼见自己才追出大楼,林旭就已抱着夏柔出了工地,也是清楚认识到自己与对方在轻功上,确实有着不小的差距。敢情这小子刚才与自己打斗时,竟还压着些速度,并没有全力施展。

    以眼下的这种速度,对方确实是说走就走,他完全拦不下,追也追不上。眼见已是追之不及,王乾坤只能无奈恨恨骂了声“操”,然后在落地之后,脚下一点,返身回了大楼内。

    跃回站定,他转身又是向着手下保镖骂道:“全都是一群废物饭桶,拦个人都拦不下!”

    骂了句发泄后,他抬手抓住自己衬衫一扯,直接把身上碎了右臂半截衣袖的衬衫给扯破撕下,然后顺手用这破衬衫擦了把沾了灰尘的头脸,随手扔在地上。【愛↑去△小↓說△網.  .】

    他这边将衬衫扯下,保镖里的那队长立即转身从王乾坤刚才乘坐的车里拿出一件没拆包装的新衬衫与一瓶矿泉水,另外还有条毛巾。

    拿着这些东西走过来后,他拧开矿泉水盖,递给王乾坤道:“少爷您喝口水消消气,是兄弟们没用,没拦住。不过那小子不是也住刚才的那君悦酒店吗,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咱们再回去找就是了。”

    王乾坤接过矿泉水,先灌了一口漱漱口,吐出漱口水后,再喝了几口,然后把瓶子递回去道:“我当然也知道,可是怕回去惊动到阿紫,要是被阿紫知道我在这小子手下还吃了亏,那岂不是更丢脸?”

    保镖队长接回矿泉水,把剩下的半瓶倒在毛巾上打湿,然后接着把湿毛巾递过去,道:“那酒店挺大的,哪那么巧那小子会与苏小姐刚好住同一层。只要不是同一层,那撞见的机率也小的多。”

    王乾坤接过湿毛巾擦了擦脸,接着再又擦了擦头发,然后随手把这条用过的毛巾扔到脚下丢弃。接着用手梳理了下头发,点头道:“那行,我们就先去酒店。不过你打电话另叫人去查,要找个阿紫没见过的。你们在阿紫那里都照过面,我怕会被认出来。”

    保镖队长闻言,自是立即答应,然后把手上刚才趁王乾坤擦头脸时,他打开包装的那件新衬衫递了过去。递过等王乾坤接过后,他从口袋里掏出部手机,退到一旁去打电话。

    林旭抱着夏柔跃出工地的临时围墙之际,在空中顺势扫了一眼左右,刚好发现工地大门外不远处停着一辆正处在发动状态的出租车。

    瞧了一眼怀中的夏柔,落地后他松开手正要问话,不想一松手,夏柔却是又惊呼一声,腿软地便要滑倒。

    林旭无奈一叹,连忙又抓住她手臂将她扶住,然后抬手指向那边的出租车,问道:“那出租车是你雇的吗?”

    “啊,我们已经出来了吗?”夏柔瞧了眼左右,还有些弄不清状况地问。刚才林旭带着她施展轻功时,因为速度极快,又是高来高去飞檐走壁,她完全是处于惊吓的状态,所以吓得腿得有些软了。这时被林旭扶住,才好不容易站稳。瞧了瞧左右,确定已经是在工地外面后,她是惊讶不已,都不明白刚才到底是怎么出来的。好像“唰”地一下,耳旁满是风声,周边景象急速掠过,吓得她都不禁闭眼,然后等停住后再一睁眼,就已经出来了。

    惊讶愣怔了片刻回过神儿后,她顺着林旭手指一瞧,连忙点头道:“嗯,是,是我刚才坐的出租车。”接着抬腕看了下手表,道:“现在还没过一个小时,司机应该还没报警,我们快走吧!”

    “你原来还没有报警啊?”林旭闻言,不禁惊讶道。

    夏柔点头道:“是,我让司机师傅等我一小时。如果一小时后我没出来,就让他帮忙报警。”

    林旭闻言,又是无奈摇了下头,早知道她还没报警,他倒也不必急着走了。他跟王乾坤可还没打完呢,难得遇到这么个刚好实力比他高一些,能够给他压力的对手,正是“将遇良才,棋逢对手”,他还打得有些没过瘾呢!

    不过这时既然已经出来,想了下,他便也作罢。抬手拿过夏柔手里的雨伞,他点头道:“走吧!”

    走出两步,他转头向张开口正准备说话的夏柔道:“别多嘴问话,我不想说的,就不会说,你问也白问。上了车后,更别多话,别让不该知道的人知道。”

    夏柔正准备说的话被堵了回去,不由十分难受,无奈地把张开的口闭上。不过顿了下后,却是又张口道:“你知道我要问什么吗?”

    林旭道:“猜也能猜到。而且,不管你问什么,我都不想回答。没人告诉过你,你话太多了吗?”

    “喂,我总归是好心来帮你的,你要不要这样?不谢一句也就算了,还老说我?我可比大呢!”夏柔闻言,不禁又气又委屈地道。

    “学无先后,达者为先。年纪大,并不代表什么。”林旭道,“你赶来帮我,虽然没帮到什么,但好意我还是心领了,我谢谢你。不过以后遇到这种事,还是别跟着添乱了。你能学会保护好自己,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夏柔闻言,不禁有些无奈又尴尬地无话可说。林旭确实不需要她的帮助,想走完全随时都能走,比带着她更轻松容易。而她刚才在里面,也确实犯了错,差点随口向“敌人”说漏了自己信息。

    被林旭的话打击到了,她接下来便没再开口说话,只是低头跟林旭走着。到了出租车处,司机摇下车窗向她道:“姑娘你回来了,这就是你朋友吗?快上车。”

    “是。”夏柔笑着向司机回了句,道:“我们已经安全出来了,不用麻烦您报警了。”

    林旭这时已打开后排车门,等夏柔说完,示意让她先进去后,他随后收起雨伞甩了甩,这才坐进去关好车门。

    司机见他们都上车后,便立即发动车子离开。之前趁着等夏柔时,他早已经把车调过了头,这时便直接开走,也不需调头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找个酒店开间房
    车开出几十米后,司机从后视镜里望了眼后排的林旭两人,问:“两位,咱们接下来去哪儿?”

    林旭闻言,转头问夏柔道:“你住哪儿,离这儿远吗?”

    夏柔道:“我就住学校宿舍,离这边还挺远的,这边跟我们学校是反方向。”

    林旭听罢,点了下头,道:“既然挺远的,那就先不回去了。”说罢,向前面的司机道:“师傅,你找个离这儿最近的酒店,要大点儿的,带星级的。”

    司机闻言,在后视镜里略有些暧昧地向林旭一笑,道:“好嘞!”心想那姑娘之前还硬说不是男朋友,现在不露馅儿了,不是男朋友,两人找什么酒店,肯定是之前害羞不肯承认。只是这姑娘的男朋友,看上去年龄似乎小了点儿。不过他也懒得管那许多,立即扭转方向盘拐往自己所知道的离得最近的一家星级酒店。

    “干吗去酒店啊?”夏柔一听,不由惊讶不解地看着林旭,身子也不由自主地往旁边缩了下。

    林旭道:“让你就近泡个热水澡,免得感冒了。你学校既然离得远,那回去时间就长了。”说罢,他将自己身上的衬衫脱下,递给夏柔道:“先把我衣服披上吧,我衣服是干的。”

    因为到了首都后发现下雨,终究有些凉意,所以他在自己原本的T恤外面套了件衬衫。以他现在的功力,还远做不到寒暑不侵,不受天气影响。现在的功力,只能说是比常人耐受一些。但耐受不等于不怕冷热,所以遇到天气变化,该加减衣服,还是要加减。另外,他也不喜欢反季节穿衣服地太过引人注意。

    他身上的衬衫,确实还算干的。之前来时,一路坐着车,并且车是直接开到未完工的大楼内的,半点雨没淋到。刚才离开时,因为施展轻功速度快,再加上还有夏柔的雨伞遮挡,也是没怎么淋到。

    说起来,刚才施展轻功时还打着伞,也是颇增加了些风阻,不然去了伞的话,速度还能更快些。

    “谢谢!”夏柔看着林旭递过来的衬衫,稍微愣了下后,道谢接过,披到了自己身上。

    因为下雨,她身上穿的其实也不薄。除了里面一件过膝长裙外,她上身还穿了一件牛仔外套。但无奈淋了雨,已被打湿,这时穿在身上,确实颇有凉意。等把林旭干爽的衬衫披上后,她确实感觉暖和了些,心头也不禁被暖地有些感动。也实在是难得,林旭本来一直对她态度挺不好的,这时忽然关心她,也是着实让她有些意外与感动。

    顿了下,她摇头道:“不过不用麻烦了,你直接送我回学校就行。我们宿舍也可以洗澡的,你用不着这么破费。再说我身体也挺好的,没那么娇气,淋这点雨不算什么。”

    “啊嚏!”

    她话才说完,忽然就忍不地打了个喷嚏,不由得满脸尴尬,十分难堪。连前面的那司机见状也是不由一笑,劝道:“我说姑娘,就别嘴硬了,还是听你男朋友的吧!”

    “我说了,他不是我男朋友,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夏柔闻言,又连忙向司机提醒解释。

    林旭却是没作解释,懒得废这口舌。有时候有些误会,是很难解释清楚的,尤其是在对方先入为主自以为然的情况下。另外这司机也就是个无关人员,他也实在没必要去向其解释,随其爱怎么想。反正这司机想多想少,或想的再怎么不堪,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人的思想是最为自由的,任何人都阻止不了你产生想法与如何去想;反之,你也阻止不了任何人产生想法与如何去想。好在,只停留在空想的话,对现实也产生不了任何影响。所以对某些人这种只停留在空想阶段的想法,他都懒得去了解。

    闻言他也没理会那司机,只是看了夏柔一眼,语气淡然却不容拒绝地道:“听我的。”

    夏柔经过之前林旭对她的那一番训斥,心理这时对林旭还多少有些畏惧。另外在见识了林旭真正的武力后,她心里也是对此颇有些相畏。以对方那么厉害的武功,怕是随便动根手指就能要了她的命。

    她当然不认为林旭一言不合就会杀了她,甚至稍有不对就可能对她动手。只是,理性思考虽是如此,认为林旭绝不会向她动手。但感性方面,却还是下意识地觉着旁边的这少年很可怕,因为对方拥有随便动根手指头就能杀死她的能力。这就像人在面对枪炮的时候,即便明知不会开火,被对上的话心里也还是难免有些发毛。她本来就是个胆小的人,面对着这么个随便动动手指就能杀死她的人。即便明知对方绝不会向她无故动手,她心里却还是难免有些怕。

    在这种心理下,林旭语气稍微有些硬,她就不敢拒绝。闻言下,立即乖巧地点头答应。不过顿了片刻后,却又是忍不住小声怯懦道:“只是洗热水澡的话,随便找个小宾馆就行,不用非到大酒店的,太破费了!”

    林旭道:“用不着你花钱,听我的就行。”

    他非要选就近的星级酒店,是怕那种小宾馆里没浴缸,都只是淋浴。而且小宾馆,一般也都只是提供住宿、洗浴,没有附带的商店。不像星级大酒店,基本都是综合性的,衣食住行全都能概括在内,让人不出酒让就可以享受到全方位的服务。

    夏柔身上的衣服湿了,他打算重新为她买身干的替换。但现在天已入夜,又是下雨,卖衣服的商店怕是都已关门。他对首都不熟,能确定现在还有卖衣服并营业的地方,也就只有星级大酒店内所附带的商店了。这是他亲眼见识过的,所以了解。另外,给夏柔安排个豪华大酒店,也算是他表达的一点儿谢意,毕竟这女人确实是有帮她。

    “哦!”夏柔闻言,点头答应了一声,没敢再多说。

    十来分钟后,司机把他们带到了一座名叫凯越大酒店的酒店门前,向两人道:“到了,就这儿,这是个四星级的酒店。”

    林旭转头透过车窗看了一眼,点了下头,问道:“车钱多少?”

    司机道:“车钱就不用了,刚才这姑娘多给了五十,已经够了。”

    “哦!”林旭闻言应了声,然后转头看向夏柔,道:“下车吧!”说罢,自己先开门下车,并撑起雨伞。等夏柔跟着下车后,他反手关上车门,向司机挥了挥手,然后带着夏柔往酒店大门走去。

    进了酒店后,林旭让夏柔到大堂的沙发上休息等候,他过去到前台去开房。“许林”的身份证他一直都装在自己随身的钱包里,这时也没问夏柔有没有带身份证,直接用自己的“许林”身份证为她开了一间带浴缸的套房,并预付了一晚的房钱。

    开好房,他把房卡交给夏柔,道:“你自己上去吧,我就不陪你了。我已经付了一晚的钱,你就在这里住一晚再走。好好休息,别出去折腾了。”

    “啊,你这就走吗?”夏柔闻言,不禁有些惊讶。本来她还以为林旭只是来带她泡个热水澡,然后再又送她回学校,没想到现在成了这种安排,把她一个人丢这儿。突然与意外的分别,让她一时颇有些不舍。

    “怎么,还要我陪你洗澡吗?”林旭玩笑了句。

    “不是,不是。”夏柔慌忙摇手,“我就是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走。而且,真不用这样的,太让你破费了。”

    林旭道:“我说过了,听我的。”顿了下,道:“另外,这也是应该的。你弄成这副样子,也是为了我吃苦受累的。帮没帮到另说,这个心意我是要领的。就这样,别多说了,你赶快上去吧!”

    “可你这样,我觉着欠你更多了。”夏柔道。

    林旭道:“欠就欠着吧,不想欠忘了就行。”说罢一顿,又道:“你上去吧,我先走了。”话落,就很干脆地立即转身往门口走去,没再跟夏柔多说半句。

    惹得夏柔都不禁一愣,随后才反应过来地挥手跟他再见。

    林旭倒是并没忘了给夏柔买身干衣服,不过他没打算自己去买,而是给了前台一名工作人员五百块,拜托给那服务员去帮夏柔买了。五百块少了不补,多的就算那服务员的劳务费。

    按理说,给夏柔买衣服,应该是带着她挑才能挑选到更合适并合她眼光与心意的。但林旭的本意,并不是为她买衣服讨她喜欢,也不是要把新衣服当成礼物送她,就是单纯让她有身替换的干衣服就行。所以好坏美丑,他才懒得费心思去挑选。而带着女人选衣服,那更是麻烦,不知要多耽误多少时间。所以,他干脆也不跟夏柔说,直接出钱让一名服务员帮忙搞定,他自己拍拍手走人就是,多轻松。

    有钱后,他挺认同了一句话,叫“用钱能解决的事儿,那都不是事儿。”有时候,砸钱确实是个简单直接又很有效的方法。
正文 第二十六章 百密一疏 就这么巧
    林旭把夏柔安排到到就近的一座酒店入住,还有另外一点考虑,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

    对于王乾坤的为人,林旭还并没多少了解。但就目前所了解的来看,这家伙显然不是个善罢干休,会轻易服人的性子。

    虽然他暂时摆脱了王乾坤,但王乾坤是知道他住在君悦酒店的,只要王乾坤有心想找,还是能找到他的。所以夏柔如果继续跟他待在一起,是有一定的危险性。而直接送夏柔回学校,他怕会被王乾坤跟踪到,毕竟他们乘坐的出租车性能,没法跟王乾坤的那几辆好车比。时间长的话,是有可能被王乾坤随后跟上的。

    所以,他暂时就近把夏柔安排到附近的一座酒店,一来确实是怕路上耽搁时间长了,会让夏柔受凉感冒;二来,便是以防万一,为其安全着想。不管怎么样,他都不想让夏柔再牵涉到这件事里面。

    所谓“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虽然他跟王乾坤称不上是神仙,但他们这种层次的交手,也不是夏柔这个毫无武力的普通弱女子可以轻易涉及的。万一再打起来,他稍有顾及不到,夏柔就有可能遭殃。毕竟王乾坤手下众多,真让王乾坤把他一时缠住了,王乾坤随便派个手下就能把夏柔给轻易拿下。

    虽然刚才在工地时,王乾坤并没让手下向夏柔动手,甚至对夏柔的态度还算挺好,但作为目前的对手与敌人,他完全不忌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王乾坤。

    出了酒店大门,林旭重新招手叫了辆出租车,回他所下榻的君悦酒店。王乾坤想要找他,肯定会回到君悦酒店找他,他早点儿回去,也能吸引住王乾坤的注意力,让这边的夏柔更加安全。

    林旭猜的没错,王乾坤确实是不肯善罢干休。在与手下的那保镖队长商量后,立即就驱车回君悦酒店了。而且他们在动身之前,就打电话另外叫人去酒店查了。

    目前为止,他们还并不知道林旭的名字,甚至连林旭现在用的假名“许林”也不知道。不过这也难不倒他们,对他们这种人来说,有的是办法。接了任务去酒店查的那人,直接花钱买通了保安经理,调看监控录相查找。

    接了任务的这人,并没有见过林旭。不过这也不难,他通过保镖队长的描述,直接从几个小时前的顶楼餐厅那里开始查起。

    因为之前王乾坤让人清场时,林旭和卫青衣是最后离开的一桌,所以很好找。通过这里发现林旭后,他们按时间逆时找起,很快就通过监控录相找到了林旭从房间里出来的那个画面。由此,便也直接找到了林旭的房间号,都不需通过前台去查。不过在查找到林旭的房间号后,他们却是到前台查了下林旭所住的1104房间的登记信息,查到了林旭登记入住的名字,是“许林。”

    这边办的很有效率,几乎是在王乾坤赶回到君悦酒店时,就已经查妥这些。并且通过监控还查到了,林旭这时还并没有回到酒店。

    却是林旭这边中途改道,送夏柔去那个凯越大酒店为其开房,所以耽误了些时间。再加上王乾坤这边车快,却是比林旭先一步赶到。

    坐在车里,得到这些信息后,王乾坤向前面副驾驶座上的保镖队长道:“你说这个叫许林的小子,是不是猜到我们会回酒店找他,所以故意不回酒店,躲着我们?”

    保镖队长点头道:“很有可能?”

    王乾坤皱眉想了下,道:“这小子要是故意躲,那可就不好找了,我们现在就多知道个名字,上哪儿找去?总不能满大街去问吧?何况这小子既然住酒店,应该也不是首都人。满大街去打听个外地人,更没谱儿!首都这么大,等于是大海捞针。”

    保镖队长道:“这小子既然还没回来,那就也还没来得及收拾行李退房。行李还在,我想他总应该回来取的。我们不如就守株待兔,派人守着,总能守到他出现。”

    顿了下,又道:“而且他现在还没回来,也未必就是故意躲我们,很可能是先送弹钢琴的那姑娘回去了。”

    王乾坤闻言点点头,道:“说到弹钢琴的这女孩儿,倒也是条路子。她既然在酒店餐厅弹钢琴,等于是在这儿上班,酒店应该会留她的地址、电话这些信息。而她跟这许林认识,那找到她,也就等于找到许林。”

    “少爷高明!”保镖队长闻言称赞了句,立即接道:“我这就打电话让小吴去查。”小吴正是他打电话派往酒店内的那名手下。

    说罢,便掏出手机,扭过头去打电话。只是电话才刚拨出,那边还没接通,他忽然面上一惊地又立即挂断,然后手指着酒店门口,向王乾坤道:“少爷你看,那小子不是回来了吗?”

    王乾坤闻言,随保镖队长手指的方向定睛一瞧,果然见到是林旭正往酒店大门内走进去,不由面上一笑,点头道:“这小子还真回来了,倒也有种儿!”顿了下,道:“我们先不急着进去,等他回房间后,我们再去,把这小子堵房里。他不是轻功厉害吗,堵房里可就限制了他轻功的发挥,到时候非打到他跪下求饶不可!”

    “少爷高明!”保镖队长闻言,又立即称赞,适时拍记马屁。

    他话音方落,忽然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一瞧来电,立即认出了是派往酒店查找林旭入住信息的那个小吴。

    “是小吴。”他举起手机,向后面的王乾坤指了下,立即按了接听,并顺便按了免提。

    电话一接听,那边的小吴立即报告道:“喂,队长,我刚从监控里看到,那个叫许林的小子回来了,刚进酒店大门。”

    保镖队长道:“嗯,知道,我在外面也看见了。你从监控里盯着那小子,看到他回房间后,再通知我们。之后也一直盯着,要是看到他出来了,就随时通知。不出来的话,那就别通知了。”

    “好的,我知道了,那先挂了。”小吴说罢,便挂断了电话。

    等了约有十分钟左右后,那小吴便再次打来电话,通知他那边已通过监控看到林旭回了房间,并且没再出来。

    保镖队长这次接听,仍是按的免提,王乾坤也是同时听到。听完等电话挂断,他向保镖队长点头道:“那我们就上去吧!不过别全跟上去了,除了你,再带两个就行。”

    “好的。”保镖队长闻言,立即点头答应。然后让司机把车直接开到酒店门口前出的屋檐下去,接着则打电话通知另外两辆车里,让派两个人一起跟上,剩下的则都待在车里,原地待命。

    等电话吩咐完后,这边司机也已经把车开到了酒店门口。不过这回没等他先下车给王乾坤开门,酒店的迎宾门童就已先过来,替后排的王乾坤打开了车门。

    两人相继下车后,后面一辆车上也立即有两名保镖下车跟了过来,然后王乾坤当前,四人一起走进酒店大门。

    进去乘电梯前往11楼时,王乾坤忽然想起件事,连忙转头向保镖队长问道:“对了,查没查阿紫的房间号,别刚好跟这小子是住同一层?

    “哎呀!”保镖队长一听,抬手一拍额头,懊恼道:“对不起,少爷,这我忘让小吴查了,我立马让他查。不过,我觉着应该不会那么巧吧!”

    他一边说着话,立即掏出了手机拨号,只是一拨号,却发现电梯里没信号,又向王乾坤道:“电梯里没信号。”

    不过虽说了没信号,他还是坚持打着,并拿着手机掉转方向,试探哪边有信号。

    “但愿不会吧!”王乾坤闻言皱眉瞧了眼保镖队长,却也没过多责怪,只是嘴里道了句。

    说完没多久,就见11楼已到,然后“叮”地一声,电梯门向两边分开。

    这一分开,王乾坤不由立即面色一变地惊叫道:“阿紫!”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我是来交朋友的
    电梯门打开后,但见对面出现的,确实正是苏紫。不过苏紫倒也不是正在电梯门口,而是还隔着十来步远,看样子是正往电梯走来。

    苏紫这时已不是在顶楼餐厅时那一身红裙的打扮,而是换了身白色与淡紫色拼接的运动服,原本披散的长发也扎起来绑了个马尾。见到电梯门打开,里面王乾坤出现,她也是不禁立即面色一变,皱眉冷声质问道:“王乾坤,怎么又是你?真当我好脾气吗?”

    见到王乾坤出现,她自然又以为王乾坤是不请自来,死皮赖脸地过来纠缠她的。

    “喂,队长,什么事?”

    正在这时,因为电梯门打开,有了信号,保镖队长正给那小吴拨打的电话立即接通,电话里传来小吴的声音问道。

    “没事!”保镖队长气恼地挂断电话,然后脸色难看地向王乾坤道:“少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他也真没想到,事情就是这么巧,苏紫与那个叫许林的小子还当真是住在同一层。而且还好巧不巧地,让他们刚出电梯,就被苏紫给撞到了。

    “那个,阿……不,苏紫,你听我解释,我这回不是来找你的。”王乾坤这时也顾不得理会因一时疏忽而犯下错误的保镖队长,连忙向苏紫解释,“我是过来找,找个朋友,对,找个朋友,我也是才知道他住这里,没想到刚好跟你住同一层,你说巧不巧?”

    他一边说话,一边带着手下走出了电梯,说罢故意哈哈笑着,以作掩释。

    “找朋友?”苏紫冷笑一声,根本不信王乾坤的话,故意问道:“找什么朋友?叫什么名字?”

    “那个,一个刚认识的朋友,叫,叫许林。”王乾坤急切之间,一时也想不到什么名字,就硬着头皮把林旭登记所用的这个名字报了出来。

    话才说完,忽然苏紫身后不远的一座房门一响,打了开来。王乾坤这边正顺着,抬眼一看,但见那间的房号正是1104,“许林”所住的那间,不由心中叫“糟”。

    房门打开后,但见里面一个斯文俊秀的少年跨步走出来,自然正是林旭,他倚着门口扫了眼正转身看过来的苏紫,然后看向王乾坤笑道:“我都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成了朋友?”

    1104的房门,就在苏紫身后五、六步远处,林旭回房后略作休息,正打算到门口旁边的卫生间里去洗个澡,就突然听到门外有个女声隐约叫了声“王乾坤”。

    这却是苏紫刚才因为惊讶加生气,声音过大了些,刚好被在门口的林旭听个正着。听到“王乾坤”,自然是立即引起了他的注意,便转身贴到门口,侧耳凝神运功听去。一听之下,他才听出来那女声正是苏紫,却原来苏紫也是住这酒店,而且刚巧跟他住同一层。只是之前不太巧,他们两人出去进来几次,都刚好没有撞见,所以双方都并不知道是住在同一层。

    接着听下去,等听到王乾坤说是来找他,并把他登记用的假名字“许林”查了出来,他便开门而出,插口说话。

    “是你。”苏紫转身一瞧,自然也立即认出了林旭,“原来你也住这里,你叫许林?”

    “是,我是许林。”林旭点头承认。

    苏紫看了林旭一眼,接着目光放冷地转向王乾坤,带着审视地道:“我也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成了朋友?之前在餐厅里,你们俩可是剑拔弩张,说是敌人也不为过?”

    王乾坤哈哈一笑,走过来道:“相逢即是有缘,认识就是朋友。我找过来,正是为了交朋友的吗?出门在外,多条朋友多条路,我们之前是有些不对付。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让我觉着许林这人很有趣,比我认识的许多人都可交。所以,我就想着要来化敌为友,大家一笑泯恩仇,冤家宜解不宜结吗!”

    说罢话,他向林旭伸出手,笑得一脸诚恳与友好,作出握手的姿态道:“怎么样,许林,愿意交我这个朋友吗?”

    他这番话说得,倒是也算把这个谎给圆了过来,自己心里都忍不住佩服了下自己的机智。

    不过他虽是机智,但这事也不能由着他空口白说,还要看林旭配不配合,如果林旭不配合,坚持要在苏紫面前把实情全部说出来,他再是舌灿莲花,说出花儿来也没用。所以,他在这话说完后,又立即施展“传音入密”功夫,将声音以内力凝成一线,向林旭道:“小子,帮我在阿紫面前圆过去,事后我再给你一百万。”

    他这时已经走到了林旭身前,是背对着苏紫,所以倒也不怕苏紫能看见他说完后嘴唇又动,猜到他是用“传音入密”跟林旭临时偷偷通气窜供。

    林旭没师父教,也没在空空儿的传承中学到过“传音入密”,所以并不会这种内力使用方法。不过他虽不懂,但耳力灵敏,却是能听出来王乾坤最后低声说的这句话是直接把声音送到了他耳边,而且是把声音凝成了一线,并不向外扩散,不会被旁人听到。这种内力使用的技巧他虽不会,但见识还是有的,猜到应该是中描写的“传音入密”之类功夫,所以倒也没过分惊讶。

    心中略略一转,他抬手跟王乾坤握上,笑道:“好啊,我虽然不喜欢交朋友,但更不喜欢交仇人。冲着你这句‘冤家宜解不宜结’,我就交你这个朋友。”

    他当然不是真的要跟王乾坤交朋友,这话也就是在苏紫面前配合王乾坤而临时演戏。随口应句话,帮着王乾坤圆一下,就能再白得一百万,这种好事可不多。这王乾坤为了苏紫,当真是甘愿人傻钱多,不宰他宰谁。

    “太好了!”王乾坤闻言高兴地一笑,另一手跟着抬起,握住林旭的手摇了摇,显得似乎很激动,也更显真诚。

    苏紫在林旭与王乾坤身上狐疑地来回看了看,忽然转身走过来,向林旭伸出手,笑道:“既然有缘相识一场,那我也跟着一起交个朋友。你好,我叫苏紫,苏州的苏,紫色的紫。”

    林旭见状,便也抬手跟她握上,笑道:“你好!”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出手试探 冰雪聪明
    十指纤纤,柔若无骨。嫩如芳香凝脂,洁如冰雕玉琢。

    苏紫的手很漂亮,握上去后手感也极好,而且她手上似乎还带着股沁人的凉意,让人握上感觉很舒服,不忍放开。但尽管如此,林旭却也没想要趁机占人便宜,所以只是礼貌地轻轻一握后,他就打算松手放开。

    可没想到,就在他要松手时,苏紫的手却是忽然握紧,并猛地加力。看似柔弱无力的纤纤玉手,这一加力之下,有如是带着千斤巨力的铁钳合拢。怕是手里真握着块儿铁,也能给捏碎。

    林旭的手,自然不是铁做的,可需要的话,他的手也能变得比铁更硬。苏紫借着握手之际忽然猛地握紧加力,他虽然全没料到,但下意识之下立即就做出了反应,内力一运,同时握紧发力,并没被苏紫给伤到。

    苏紫察觉他的反应,看着他微露一笑,道:“你果然也是我们同辈练武中人,而且同样是内力境修为。”

    这姑娘原来是故意借着握手发力试探他,林旭闻言,看着她也是微微一笑,道:“我从来没说过不是。”

    “你年纪轻轻,就能直入内力境,不知道是哪家门下高足?恕我孤陋寡闻,许林这个名字,我以前从没听说过。”苏紫一边说着话,手上却是并不放松,还是不断加大着力量,似乎要以此试探出林旭的力量大小,究竟修为到了哪一步。

    随着她不断加大力量,增运内力,她原本只是微带有凉意的手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凉,甚至变得冰凉与寒冷。看样子,似乎她修炼的内力特性,就是冰冷。在这股冰冷内力的侵蚀下,他手上的内力运行似乎也要被冻住一般,开始受影响地变得慢起来。

    林旭察觉到她手上的变化,心中略惊地低头看了一眼,道:“我没门没派,也并不出名,你没听说过很正常。”

    话音一落后,他手上内力忽然一变,略使了半招《妙手十三式》中的“蜻蜓振翅”,手掌在心法的运行下作出小范围的高速震荡。

    这一震之下,也是大出苏紫的意料之外,不由面上一惊。但不容她再多做什么,她本是握紧林旭的手,在林旭手上这股高频震荡之力下,不由被震得一松。而林旭就趁着她这稍微一松之际,脱手而出。

    苏紫冰冷的面容上再次闪过一抹惊色,看着林旭道:“以你这等实力,绝非籍籍无名之辈,除非你是才出江湖,还没闯出名号。你现在可能是还没名,但我想你以后一定会很有名。”

    “那就借你吉言了!”林旭微微一笑,将收回的手插进裤兜。

    两人虽没直接动手,但借着握手的这下暗中较量,旁边的王乾坤作为内行人,同样看得清楚。当看到林旭轻松脱出苏紫的掌握时,他面上也是不由一惊。

    林旭不了解苏紫的实力,但他很清楚。两人虽是同龄,在修行境界方面也差别不大,目前都是同样内力境二重的修为,但若论真正的实力,苏紫是要比他高出一些的。就算单论内功修为,苏紫也是比他深厚一些,一定会比他更早突破到内力境三重。

    这也是为何王乾坤在苏紫面前始终有些低声下气的原因之一,除了是因为他喜欢苏紫,愿意为这心爱的女孩儿做任何事,愿意向她低声下气外,也是因为他武力有些不如对方。真动手打起来,他最后一定是输的那个。而苏紫的脾气,也有些偏激怪异,很有可能因为什么事一言不合,就真的跟他动手。而他无论如何,是都不愿意跟苏紫动手的,一来是不愿;二则是打到最后他一定会输,这是很丢脸的。

    “你们俩是不是已经动过手了?”苏紫这时在林旭与王乾坤身上来回瞧了一眼,忽然问道。

    王乾坤一听之下,又是不由一惊,连忙摆手摇头道:“没,没有,我们俩怎么会动手?我这不是来化敌为友交朋友的吗,干吗要动手?”一边说,还一边向林旭使眼色,要他帮忙否认。

    林旭闻言,倒没过多惊讶,因为他本就不在乎被苏紫知道他跟王乾坤动过手的事。所以眼下苏紫这一问,他也懒得解释,直接闭口不言,一副默认的架势,也完全不理会王乾坤向他打的眼色。

    刚才他帮王乾坤圆谎,是看在那一百万的份上,也只是稍带顺口的事,不麻烦。可眼下他没说,是苏紫自己看出了破绽,这却不关他的事了。他该帮的已经帮过了,他没亲口跟苏紫说,就是对王乾坤很大的帮助了。这时苏紫自己看破,他就懒得多帮了。他不说话,既可以代表默认,也可以代表不认,反正王乾坤不承认,他也不开口承认就是,这已经很够意思了。

    “哼,还装!”苏紫对着王乾坤冷哼一声,抽了下鼻子,道:“你们俩都一身灰尘味,这下雨天没动手,哪来惹一身灰尘?”

    林旭闻言,不由意外地看了苏紫一眼,这姑娘的鼻子可真够灵的。而且不但嗅觉敏锐,判断力也很敏锐。

    “尤其是你,你身上的灰尘味儿更大。”苏紫看着王乾坤道,“而且你好端端的,为什么又返回来找许林,还知道了他名字?肯定是你吃完饭离开酒店时,又跟许林碰上,有过接触。或者是根本没听我的,派人偷偷跟踪了他。不管是哪种情况,反正你们肯定再见过,并动过了手。而且,还是你输了。”

    “没有的事,我怎么会输?是根本还没打完,这小子就先溜了!”王乾坤闻言,不由脱口而出地立即大声反驳道。话一说完,他不由面色一变地感觉到了不对。

    果然,苏紫面上露出略带得计地一笑,“你这么说,是承认你们动过手了?”

    林旭不由再次意外地看向苏紫,这姑娘的推理能力与用计能力也是很强啊,一个激将,就让王乾坤自己说出实话,露出了破绽。

    “那个,哈哈哈……,阿…苏紫你真是聪明,什么都瞒不过你。”事到如今,王乾坤也只能面带尴尬笑意地承认,“不过,我真的没输,确实是没打完,这小子就提前开溜了!”

    苏紫看向林旭,好奇地重新打量这少年,口里向王乾坤道:“你连人都留不住,还不等于是输。而且你身上的灰尘味儿比他大,就算没输,也肯定是吃了些亏。另外,以你的性子,你要是赢了,就不会再找上门了,他也不会是眼下这样子,你肯定少不了要给他几拳。”

    林旭心中不禁着实佩服苏紫,就凭眼下的这些有限信息,就把事情经过推断出了八九不离十,这姑娘当真称得上是“冰雪聪明”。迎着苏紫打量他的目光微微一笑,他抬手向她竖了个大姆指。

    苏紫看着他竖起的大姆指,问他道:“看来我猜的是对的了。”

    林旭道:“基本没错。”

    苏紫道:“你能在王乾坤手上占得了便宜,那可就更不简单了。你知不知道王乾坤在当今江湖的年轻一辈中,可称得上是其中翘楚?二十岁以下的要论排名,他绝对能排进前三。”

    林旭闻言,不由转头看了王乾坤一眼,心想这家伙原来还没满二十。而苏紫跟王乾坤年纪相仿,看样子也是没过二十。只是两人因为练武的原因,比同龄人发育要好,所以看上去比实际龄显大,说是二十也不为过。

    这情况跟他也是类似,他现在才虚岁十五,但因为练武,长得高发育好,说是十七、八也没人不信。

    除了年龄外,对于王乾坤的实力,林旭也是颇惊讶,没想到苏紫对王乾坤的评论这么高,二十岁以下的高手中能排进前三。那这么说的话,以他的实力,岂不是也能排进前三之列。
正文 第二十九章 七派论剑 武当沉浮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那你是不是能排第一?”林旭看了眼苏紫,好奇问道。

    “要论二十岁以下的,苏紫当然是第一。”苏紫还未开口,旁边的王乾坤便抢先答道。

    苏紫看了王乾坤一眼,摇头道:“去年七派论剑,我并没赢了沈沉浮,怎么敢称是第一?”

    王乾坤道:“那沈沉浮也没赢了你啊,你们最后是打了个平手。但沈沉浮比咱们大一岁,只是仗着年岁,功力深厚点而已。要是让他在你这个年纪时,他绝对不是你的对手,所以你绝对是第一,连沈沉浮自己都这么说。”

    “沈沉浮是谁?”林旭听到这里,好奇插嘴问道,对他们话里所提及的“七派论剑”以及当今江湖的一些事情,很感兴趣。

    王乾坤闻言,转头看向他,讥讽道:“武当派沈沉浮,当今武当掌门青阳道长的关门弟子,你连他也没听说过吗?可真是孤陋寡闻的很啊!”

    “哦!”林旭闻言点了下头,也没作反驳。王乾坤这话其实也没错,他确实是初出江湖,孤陋寡闻,对当今江湖上的许多事,都并不知晓。倒是那个“七派论剑”,他以前好像听李飞燕提过一嘴,不过当时另有件事打岔,提了一嘴后就没多说了,他后来也忘了问。

    这时苏紫向王乾坤接话道:“沈沉浮那么说是谦让,我感觉他那次,其实并没出尽全力。”

    话落后,又向林旭道:“你看起来确实是初出江湖啊,那七派论剑你听说过吗?”

    林旭这时注意到走廊里另外有人出现,看了眼,他向两人道:“我们进去聊吧!”说罢,往后退开一步,让出门口。

    苏紫看了他一眼,点下头,便当先走了进去。王乾坤一见苏紫进去,没多说二话,向身后的保镖队长吩咐了句,让其带着两名保镖在门口守着,也随后跟了进去。

    等两人进去后,林旭在后面掩上房门,然后把两人让到房间内的沙发上坐下,并给两人倒了两杯水。

    倒了水后,他坐到沙发对面的床上,向苏紫与王乾坤道:“七派论剑,我以前听人提过一次,不过具体是哪七派,我不太清楚。”

    “哎,孤陋寡闻啊!”王乾坤闻言,又是摇头讥讽,“看来你确实不是什么大门派出身,不然不至于连这最基本的都不知道。来,让哥哥我给你普及一下。”

    顿了下,他道:“七派论剑,就是当今江湖的七大门派,每隔三年,共聚一堂,让门下弟子做一次比武论剑,大家互相切磋,磨砺武艺,共同进步。这七大门派,分别是天山、蓬莱、少林、武当、华山、青城、崆峒。”

    他第一个就说天山派时,还讨好地向旁边的苏紫笑了笑,不过苏紫完全没领他的这个情。这七大门派中,最为有名的,当然是少林与武当,不但传承历史久远,这两家的实力在七派中也最为雄厚。就算不懂江湖的,不是练武之人,也听说过这并执武林牛耳的两大派。

    王乾坤第一个先说天山,是讨好苏紫,第二个说他出身的蓬莱,倒也是大言不惭,往自家脸上贴金。

    “哦!”林旭闻言,又点了点头,把这七派的名字,认真记住。他倒是也能看得出王乾坤把天山排第一,蓬莱排第二的心思。不过就算他以前没听说过这七大门派,一听名字,也知道论实力、论名声,都该是少林与武当排前。不过他心里清楚就是,也懒得跟王乾坤去计较这个。在他听来,只是一种顺序,排名不分先后。

    苏紫斜了王乾坤一眼,也是懒得理会他这点儿心思。等王乾坤说完后,她看着林旭道:“我真的很好奇,你到底是哪家门派教出来的?你刚才甩脱我手的那招,好像跟七派的武功都不沾边儿?”

    林旭道:“我都说过了,没门没派。”

    “那你师父是谁?”苏紫问,“总有人教你武功吧?”

    “不便透露。”林旭摇头,他武功还真没人教,全靠自学。顿了下,道,“不是有条江湖规矩吗,不该问的别问。”

    苏紫道:“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许多规矩,早就没人当回事了。总有一天,我会知道你的来历。”

    说罢,她转头问王乾坤道:“你们两人不是动过手了吗?他用的什么武功?”

    王乾坤道:“他当时跟我动手时,主要用了三门武功,一门少林弹腿,一门太祖长拳,还有一门华拳。本来我猜他最有可能是少林与华山的弟子,但少林与华山派中,就我知道的,都没有他这个年纪的内力境高手。”

    “另外,这小子轻功很好,当时就是仗着轻功跟我周旋,最后也是仗着轻功高明先溜了。不过他用的轻功,我认不出来是哪派的?想一想,也确实跟七派的轻功都不沾边。”

    苏紫听罢,不禁惊讶道:“他用的都是很寻常的武功啊,这些武功你都接不下?”

    王乾坤道:“我当然接的下,主要就是这小子轻功好,太滑溜,不然早就被我打趴下了。”

    林旭闻言,摇头道:“呵,手下败将,你也就嘴上逞能了!”

    “小子,有本事的,就再来打一场。”王乾坤立即怒喝而起。

    林旭道“好啊,不过我现在没空儿,要睡觉,改天吧!什么时候想打,我再通知你。”

    “我……”王乾坤忍不住想骂句脏话,但注意到苏紫就在旁边,又立即把后面的咽了回去,“你以为你是谁啊,我还得跟你预约?”

    “你不想预约,那就不打了呗!”林旭不在意地道。

    “说了半天,你小子还是怕吧?不敢再跟我打。”王乾坤不屑道。

    林旭掩口打个哈欠,道:“是啊,我怕了。我承认我不如你,行了吧?没什么事的话,咱们今天就先聊到这儿吧,我真的有点儿困了!你留个联系方式,我有空儿再跟你约架。”

    说罢,起身准备送客。

    见他起身后,苏紫跟着从沙发上站起身,然后转头向王乾坤道:“你要打的话,打就是了,真是废话太多了。”话音一落,她忽地轻身飘然而起,身影如风,向林旭当胸一掌打去。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三十章 流云飞雪 轻功较量
    林旭完全没料到苏紫会忽然向自己出手,而且是说打就打,并且她本来是说给王乾坤的,结果说完却是她自己动起了手,实在太过出人意外。就像之前在门外借着握手时忽然发力一样,这苏紫行事,往往总是太过出人意表。

    眼见苏紫话音刚落,人就已速度极快地到了身前,向他一掌当胸打来,林旭连忙闪身而躲。

    苏紫一掌落空,却是得势不饶人,紧接着又转身一掌追打而至。

    她轻功比起王乾坤来更加高明,施展的是她们天山派的“流云飞雪”身法,号称“速若流云,轻若飞雪”,施展时如云飞雪舞,迅捷飘忽,不但速度极快,而且动作优美,姿态飘洒好看,直如仙子凌云舞雪。

    而这套轻功,实际上包含两部分,流云是轻功,讲求速度;飞雪是身法,讲求飘忽不可捉摸,身轻若雪,随风来去,还能够借助敌人的劲气化为己用。

    对敌之际,当这套身法展开,己身轻盈若雪,便可驾驭敌人出手时的劲气来去。敌人出招,掌未到,劲气先到,己身就能随先到的劲气荡开,让敌人连片衣角也捉不到。敌人的攻击越猛,带动散溢出的劲气越大,实际上是越帮助她施展轻功。相应的,敌人回招带动的劲气,也能够助她更加迅速接近敌人。用到追击时,也是一样,敌人施展轻功所产生的劲气,也能够同样带动她。

    眼下的情况,就是如此,林旭闪身而让时所带动的劲气,已经被她借到,她随之而动,又是紧追而至。林旭接连避让了两次,都没能甩脱她,对方直如自己身后的影子也似,让他心中不由连连吃惊。

    他自学会《浮光掠影》以来,在轻功速度上,可还没输过谁。当然,像黄宗文、魏长江这等内力境十二重修行圆满的高手不提。他跟这两人也没真的较量过轻功,但凭双方功力上的巨大差距,他即便轻功再高明,也是无法弥补的,对方凭着功力上的优势,即便是施展普通的轻功,也能提升到极高的速度。

    可眼下的苏紫,绝没有内力境圆满的功力,他猜对方也就是跟王乾坤相当,或是比王乾坤高一些,但高也有限,最多能比王乾坤高出一个小境界就算不错了。可就算这样,也是强出他有限,眼下能紧追着他不放,只能说明,对方所学的轻功也极是高明,甚至可能不弱于他所学的《浮光掠影》。

    在第一次闪身避让开时,林旭就已经想明白了,苏紫向他出手,并不是像王乾坤那样,因为跟他有仇怨,所以想要打他教训他出气。苏紫现在向他出手,还是像刚才在门外借握手时忽然发力一样,就是单纯想要试探他。刚才是试探他是不是会武功,现在则是试探他的武功底细,想要从他的武功中看出他路数,以判断他的出身来历。

    想明白这点,林旭干脆也不还手,就只是施展轻功躲避。反正他之前与王乾坤打斗时用的武功,王乾坤都已经认出并向苏紫说明了,也就只有他的轻功,王乾坤没认出来。既然如此,他此时也就不用别的了,对方想看,他就专门施展轻功就是,倒要看她能不能认得出。

    施展浮光掠影,连让两下都没让开,也是激起了林旭的好胜心,当下便立即提升功力施展。一开始闪躲那两下,他用的是三成,接着就立即提升到了五成。

    五成的浮光掠影,也就是他之前与王乾坤交手时所保持的基本速度,只有在有时快躲不开王乾坤的攻击时,才临时加下速度。另外,也就是他最后带着夏柔脱身离开时,为了甩脱王乾坤,才全力施展了浮光掠影,以最快速度离开。

    可眼下他提升到五成的浮光掠影,还是照样甩不脱苏紫,对方仍是紧紧追在他身后,似乎他有多快,对方就能有多快。而且无论他如何变化方位,如何转换身形,还是以什么假动作欺骗,都不能成功甩脱,对方始终紧咬着他,而且跟他的距离,都似乎保持不变,好像速度始终是跟他同步一样。

    连续甩让十次,仍不能成功甩脱后,林旭又是再一次提升速度,这一次提升到了八成速度的浮光掠影,速度更快。浮光一掠,身法如幻,速度快得都似乎要带出了残影。

    “唰唰唰,嗖嗖嗖……”

    房中充满着两人极速破空的声响,一些重量轻微的东西,如纸片等,也是被两人掠过的劲气带起,在空中随着四乱的劲气时快时慢地飘扬。

    两人的身形,更是几乎踏遍了房间的每个角落,而且不止地面,还包括了四面直立的墙面,甚至包括天花板,两人有时是直接横向着与地面平行地在墙面横窜,还有时竟倒立着踩到了天花板上。

    就连旁边的王乾坤,也是不禁看得有些目瞪口呆,而且是一开始就保持着目瞪口呆。因为苏紫刚才话一说完就立即飞身而起地向林旭出手,也是他全然半点没料到的,所以让他惊得有些目瞪口呆。

    但接下来的目瞪口呆,则是因为林旭提升到八成浮光掠影时所展现出的速度。这一速度,已是完全超出了林旭之前跟他交手时所保持的速度。这种绝快的速度,让他惊讶之余,还有沮丧。若林旭之前在跟他交手时就保持在了这种速度,那他可以说完全追之不及,根本打不到林旭了。

    五成的浮光掠影,他还能够有不时追上的可能,但八成的浮光掠影,他就已全然追之不及,只能追到林旭身后的风,去捕风捉影了。若是全力十成的浮光掠影,他更是连风都捉不到了。

    本来他还以为,林旭之前最后带着夏柔离开时的那种速度,也就是为了脱身而临时爆发,不可能一直全力保持那种速度。但眼下看到林旭提升到八成浮光掠影后,还是能一直保持,并始终速度不落,他就有些沮丧了。若这小子能一直保持在这种速度,他还打什么打,他再是功力比对方高,可若是追不上对方,也就始终拿这小子没辙。

    当真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仗着轻功速度够快这一点,林旭在跟他对上时,就能始终先立于不败之地,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反正他是追不上。这么一想,着实憋屈。

    不过好在现在有苏紫出手,也算是替他出口气。林旭不清楚,他可是清楚天山派“流云飞雪”轻功的妙处,林旭再快也甩不脱。因为苏紫就是借着林旭的速度,在跟林旭保持着同步。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摘得一物 不分上下
    在把提升到八成的浮光掠影连续施展躲闪二十一次之后,林旭终于发觉了一点。那就是身后的苏紫似乎并不是把轻功施展的跟自己保持在同一速度,而是就在跟自己同步。似乎她施展了某种特殊功法,达成了这种神奇效果,好像有一根无形的绳索,把两人连带绑了起来似的。他有多快,就能带动的她有多快。

    想到这一点后,他心下一动,在下一个转折点借力闪躲之时,忽然速度一降,慢了下来。而这一慢,他发现身后的苏紫也是同步似的跟着一慢。再接着下一次,他又是速度再慢。

    不过这一回苏紫却是眼神一闪,没再继续跟着他降速,她脚下轻轻一点,陡然加速追上。“流云飞雪”可以保持在借用敌人的速度上,但也同样可以自己施展,并且这套轻功的本身速度也同样很快。

    眼见苏紫没再继续同步,而是加速追上,林旭自然也是又陡然加速,没让她追上。不过虽然苏紫这一下没同步,但通过刚才那一下,他却是已经验证出来,苏紫确实能通过某种特殊的功法来借用他的速度,跟他保持在同步。既是同步,那他无论有多快,也都能把她带动的多快,这样就永远甩脱不了她。

    但凡事没绝对,苏紫的这种功法,肯定也有其极限,不可能他多快,她就永远都能跟上。而且这功法,肯定是借助了某种扭带跟他连系在了一起,不可能凭空就跟他搭上,真的像有一条看不见的绳子把两人拴在了一起。

    接下来他又试了几次,终于发现到,连结两人的这条扭带,就是他掠过后所带起的劲气与风。苏紫就是借助了他身后的风,而她自己好像轻若无物的一片雪花也似,随风飘荡追索。

    发现到这一点后,林旭心下得计一笑,再下一次轻身而起后,便不再是直来直去,而是拧身旋转而出,这样他所带出的风,就不再是直向的,而是成了以他为中心向外吹的旋风。苏紫再要以这种方法借风跟上,只能被风吹出去。

    见得如此,苏紫不由心下一叹,道:“被你发现了!”话落,便将飞雪心法一收,改用流云轻功,只靠自己的速度去追赶。

    林旭旋身落下,再次脚下一点纵身而出时,又改为了直来直去,不过这一次,他速度又再陡然一增,提升到了全力施展浮光掠影。

    他刚才旋身而出,是以自己的动作告诉苏紫,他识破了她能跟她保持着同步的关键所在。而眼下全力展开浮光掠影,则是要试试苏紫这功法的极限所在,他就不信她能一直跟得上。理论是理论,但理论不等于现实,现实中的变数很多。何况以苏紫目前的功力,也绝无可能把她自己的这功法发挥到极限之处。就像他目前的功力,所施展的也并不代表是浮光掠影的极限速度,这只是他目前的功力所能发挥的最快速度。随着功力的提升,速度还能再快,直到最终的某一极限。

    这时林旭全力施展的浮光掠影一出,苏紫心下不由又是一惊,本来她以为林旭刚才的八成浮光掠影就是他最快的速度了,没想到他还能再快。她不是没见过更快的轻功,比如她师父施展的轻功,就比林旭现在的速度更快,但她师父是什么功力,林旭又是什么功力。

    以林旭目前的功力,就能达到这样的速度,简直是不可思议。只能说明他所修炼的轻功,确实非常高明非凡,难怪王乾坤一直强调这小子的轻功厉害。也难怪以王乾坤的身手,在他手底下也吃了些亏。以这种绝快的速度,他武功再是稀松平常,再是用的寻常武功,只凭借着速度,也确实非是王乾坤能挡下。

    苏紫心下虽惊,却并不慌乱,仍是镇定如常。当即深吸一口气,又再度展开飞雪心法跟上。只是她的流云飞雪,也确实有其极限,当林旭的速度再无保留,提升到全力施展时。她再跟上时,便显得很吃力了。而且就连林旭身后所带起的劲气,她再要借用也是更难了些。

    空空儿当年是天下第一神偷,他所创下的轻功,除了速度极快外,也很强调施展时的轻与隐秘。比如他所流传的《青冥诀》特性,就是轻与清,代表形成天空的轻清之气。所以《浮光掠影》这套轻功,其最高的境界,不但是施展时速度要快,还要能做到轻如鸿毛,破空无声。而无声,也就代表不带起任何风。既要快,还要真的是如一道没有丝毫重量的光与影子也似。快到极致,却又无声无息。

    所以,当林旭把浮光掠影全力发挥时,虽速度再增,但身后带起的劲气与风,却反而更小了些。如此一来,苏紫再要借用,自然也就更难。

    当速度再作提升后,两人立即快得身影如幻,一时间,似乎满房间的每个角落都是两人的影子。就连旁观的王乾坤,即便身手不弱,与苏紫同样是内力境二重的修为,这时也是不禁看得有些眼花缭乱,同时更被惊得有些目瞪口呆了。

    忽然间,一声轻微的裂帛声响起。紧接着,就见两人速度一收,身影骤停,满房间的影子消散。

    王乾坤定睛一看,就见两人分列三步远站定,都有些轻微喘息地互相对视着。而苏紫这时本是绑作马尾的长发,不知怎么又重新披散了下来。

    接着就见两人同时向对方抬起了手,而手中也各持一物。林旭手中的,是一根黑色的头绳。原来是他摘断了苏紫束发的头绳,才让苏紫的马尾重新披散了下来。

    而苏紫手中拿着的,则是林旭衬衫的一片衣角。这也是那声轻微裂帛声的来源,却是苏紫抓破了他衬衫一片衣角。

    这情况初看,似乎两人不分胜负,各拿下了对方的一件东西。但再一想,却似乎林旭更胜一筹,略微胜出。因为林旭拿下的,是苏紫绑头发的头绳,那几乎是紧挨着苏紫的后脑勺,他要是趁机多进前一些,多用点力,岂不是能一掌拍碎苏紫的后脑勺。而苏紫抓下的,却只是林旭衬衫的一片衣角,还只是靠近肚子处的,并不是靠胸口的,这要进前一些打中,也只能打中林旭的肚子,并不能够一击致命。

    可实际上,两人都心知肚明,其实还是不分上下。因为林旭虽摘下了苏紫的头绳,但却只是尽全力才摘得,实际上当时并不能再多进一分,而苏紫也是一察觉就立即偏头躲开了。相应的,苏紫趁机抓破林旭的一片衣角,也是类似的情况。

    所以,这是他们全力施展的结果,并不是点到为止的互相留手。当然了,这其实也不算真刀真枪全力比拼的结果,只是场较量而已。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差点猜着 黄河大侠
    “认出来我用的是什么轻功了吗?”林旭向苏紫含笑而问,说话的同时,随手将手里的头绳向苏紫抛了过去。

    “断了,没用了。”苏紫伸手接过,连着手里抓下的林旭那块衬衫碎片握作一团,准确地一起抛入床旁不远的垃圾桶里丢掉。

    “你没事吧?”这时王乾坤从惊讶中回过神后,立即走到苏紫身旁,满脸关心地问道。说罢,还特意探头看了下她头后面。

    他毕竟只是旁观者,而且刚才两人的速度都很快,他也有些没看清交手的那一瞬,所以眼见林旭抓下的是苏紫的头绳,也是觉着林旭略赢了半招,尽管他并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不过他这时也暂时顾不得别的,只是关心苏紫有没有受伤,毕竟那位置可是紧挨着后脑勺,林旭稍重手碰上一下都有可能受伤,他对此很担心。

    “没事。”苏紫向王乾坤摇了下头,看向林旭道:“我觉着你用的轻功,有些地方像是燕子门的轻功,不过大部分又不太一样。”

    林旭闻言,面上保持镇静地没半丝变化,不过心中却是免不了惊讶。没想到这苏紫还当真有些眼光与见识,竟能看出他的轻功与燕子门有些关系。这点倒是不假,毕竟他学的可是神偷燕子门的祖师爷空空儿的轻功,只是燕子门几经迭代后,最初得传的空空儿轻功早已经是失传不少。而且本来开创神偷门的那位祖师,原本也就没有得传空空儿的真传,只是得空空儿好心指点了一些时日,甚至连正式的师徒名分也没有。

    所以,如今的燕子门轻功,与空空儿原版留传的《浮光掠影》,已可说是大相径庭。但毕竟两者是一脉相承,源出一体,所以燕子门现今的轻功,也还是多少有些《浮光掠影》的影子,只是实在不多。苏紫能够瞧出来,实在是见识不凡,并且颇有见地。

    “燕子门?那个神偷燕子门?”旁边王乾坤闻言,不禁惊讶道。

    “嗯!”苏紫点了下头。

    王乾坤转头瞧向林旭,道:“燕子门只是个小门派,教不出他这样的吧?而且就连燕子门的掌门与几个长老,也都只是才入内力境的修为,怕是比他都高不出多少,他们能教出这样的弟子?”

    苏紫道:“你别瞧不起燕子门,虽然燕子门不在七大派之列,但在当今江湖上,也是颇有实力的门派。而且燕子门与其前身神偷门,也是出过不少厉害人物的。当年的妙手白衣白妙生,可还力挽狂澜,重创过清廷血滴子。”

    林旭闻言,又是不禁心下略惊,没想到苏紫也是听说过当年神偷门白妙生的事迹,而且看样子王乾坤也听说过。这事在江湖上,怕是流传很广的一件武林大事,算不上多隐秘。只是他以前没怎么接触过江湖,所以没听说过,还是上次去滨城,才听李飞燕提起。

    这时苏紫顿了下,又接着说道:“我知道燕子门现在传承的武功并不算多高明,但燕子门的祖师爷,据说可是唐末的天下第一神偷空空儿。而这空空儿当时不仅是天下第一神偷,还是当时的天下第一高手与第一剑客。这样的大高手,留下的武功自然十分高明。只是燕子门没得到真传,但说不定他们现在机缘巧合,得到祖师爷的传承了呢?然后就千挑万选了一位资质非常优秀的弟子,把空空儿的武功教给了他。”说着,她下巴向林旭扬了扬。

    林旭闻言,又是心下不禁再惊,没想到还真让她想到了空空儿。只是他得到空空儿传承的经历,与她所猜的并不同,不过也确实跟燕子门大有关系,若不是李飞燕先找到了空空儿的传承,他也不可能得到。虽然他家与位于旁边小庙观音殿下面的那秘室可说近在咫尺,但没有李飞燕多年的寻访,他如何能得知那下面还有个秘室,并且藏着空空儿的武学传承。也幸亏年代久远,苏紫不了解空空儿的武功,不然若她知道空空儿的武功特性,怕是一下就能猜个正着。

    王乾坤闻言看了看林旭,还是向苏紫摇头道:“我还是觉着不可能,你这全都是猜的,实在是说不准。我反正不信他是燕子门的,燕子门在江湖上,消息可最是灵通。他要是燕子门出身,能连七大派都不知道?”

    苏紫闻言,皱眉看着林旭点头道:“这倒是,他要真是燕子门的,不可能连这些最基本的都不知道。不过,也不排除燕子门是把他安排在一个秘密的地方进行训练,没怎么让他接触过外界,也没给他讲过这些,所以他才不知道。”说罢一顿,她看着林旭双眼问道:“许林,你是不是燕子门的?”

    林旭闻言,自是摇头否认,还是笑着摇头,以示她猜的很离谱,有些取笑之意。

    “看吧,我就说他不是,也不可能是。”王乾坤向苏紫道,略一顿,又问:“你怎么会联想到燕子门去?这也太不沾边了儿!”

    苏紫道:“燕子门的轻功,确实有其独到之处,以内力施展的话,也更是不凡,我觉着他轻功有些地方确实跟燕子门的很像。”顿了下,道:“我能联想到,是因为这几天才跟燕子门在首都的一位长老有过接触。”

    王乾坤道:“你去找燕子门,是为了找那个左正雄的事吧?”

    苏紫没说话,点点头承认。

    王乾坤道:“我都说人我已经帮你找到了,你还找燕子门帮什么忙?”

    苏紫道:“我也说过,我会自己找,不需要你帮忙。何况,燕子门也帮我找到了,用不着你说。另外,除了找左正雄,我也另有事请燕子门帮忙。”

    王乾坤道:“还有什么事,你说出来,我都可以帮你的。”

    苏紫摇头道:“不需要。另外,这是我师父交待的事,也不方便多说。”

    王乾坤想了下,忽然道:“你不说我也能猜到。”

    苏紫略微讶异地瞧了他一眼,却没问他猜到的是什么。

    王乾坤见她不问,自己忍不住道:“是为了那个黄河大侠楚黄河吧?近来江湖上都流传过,这位避世隐居多年的黄河大侠在首都现身过,也正是这左正雄偶然撞见认出的。你师父派你去找左正雄,当然是去找他打听楚黄河的事。”

    听得王乾坤这话,林旭不由得心中大惊,这回还是直起波澜。楚黄河可不就是黄宗文老师的原名吗,而且近日黄宗文也确实来过一趟首都。倒是没想到这次首都之行,不巧遇到个认识的人,败露了自己隐藏多年的行踪。不过他倒是不知道,黄宗文当年竟然还有个“黄河大侠”的名号。这事黄宗文没提过,上次那魏长江与彭虎、彭豹兄弟俩,也都没叫过黄宗文的这名号。

    他实在是说什么也没想到,这苏紫自遥远的天山前来首都,最终的目的竟然是为了寻找黄宗文,这实在是太巧了。不过,他虽然很清楚苏紫要寻找的这位“黄河大侠”现在在哪里,但他自然不会出卖黄老师,去主动透露黄宗文的行踪。谁知道天山派派人寻找黄宗文,是要寻仇还是报恩,又是好事还是坏事。就算是好事,没得黄宗文的允许,他也绝不会透露。

    苏紫闻言,冷冷瞧了王乾坤一眼,道:“这事与你无关,不该说的别多嘴。”

    王乾坤闻言,也自知有些失言。余光扫了眼林旭,他向苏紫略作尴尬地一笑,道:“是我多嘴了,对不起!”

    林旭等他说完,接话道:“是,不该让我知道的,千万别多说。”说罢,他抬手做个“请”的手势,指向门口道:“两位打也打过了,猜也猜过了,是不是该请回了?我真的要休息了。”
正文 第三十三章 找平衡 我不是这种人
    苏紫闻言,倒也不多留,向林旭点头道:“我们是该走了,打扰了,再见!”说罢,就转身往门口走去。

    王乾坤见状,自是也不多留,瞧了林旭一眼,话也不说半句,便打算跟着转身,与苏紫一起离开。

    在见识了刚才林旭与苏紫比拼轻功时所展现出的那种与比他交手时更快的速度后,他已经对战胜林旭不抱什么希望了。以修为对比来看,他确实强出林旭一个小境界,功力比林旭更深厚,力量也比林旭更大,但林旭只一个速度比他快,就能把这些优势全部远远拉开,让他再是功力深、力量强,也照样拿林旭没办法。至少,目前两人的轻功速度差距,不是一、两个修为小境界就可以弥补的。何况功力的提升也没那么简单,不可能说升就升。

    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他再跟林旭对上,确实是拿林旭没办法。再打也是跟之前在工地那场差不多的结果,最终只能自取其辱。也因此,即便现在事情已经摊开,苏紫不会再阻止他向林旭动手,他也不想再打了,因为没有赢的可能。就算他努力打成个不输不赢的局面,于他来说,也是毫无益处,因为他还是教训不了林旭出气。这小子只仗着速度比他快,就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既然如此,那他还打的什么劲。这口气就算不想咽,也只能咽下了。

    至少目前,他没什么好办法。另外,则是在旁观了刚才林旭与苏紫比拼轻功后,他这口气已是平顺了些。眼见武功比他更高一筹的苏紫也并没赢过林旭,甚至刚才看上去还略输了半招,他心理也跟着平衡了许多。

    至少经过苏紫的这一试,已是证明这个叫“许林”的小子确实是个高手,所以他之前在与这小子交手时吃了些亏,也不算是多丢人的事。虽然这小子现在还是无名之辈,但以其实力,恐怕很快就会在江湖上声名鹊起,甚至跟他还有苏紫齐名。

    这就像,他同样不是苏紫的对手,也不是武当派那个沈沉浮的对手,但败在这两个人手里,绝对于他声名无损。因为这两人,都是目前江湖上年轻一辈中响当当的人物,甚至是最强的那两个。如有人能在他们手底下撑过许多招才落败,那也是虽败犹荣的事。

    有时候看事,确实得分怎么看。反正王乾坤在找到这种心理平衡后,就觉着败在林旭手里,也不算什么多大不了的事了。当然了,如果有机会能打赢,他还是很想打赢,只是目前来看,没什么机会。除非他短期内,也能学会一门速度不下于那小子的高明轻功。但高明的轻功,却又是哪里那么好找。又或者,他哪天能把这小子堵到一个更狭小的地方,最大限度的限制这小子轻功的发挥。

    至于眼下吗,已是多留无益。他刚才可是已亲眼见到了,明显这个不太大的酒店房间,也限制不了林旭轻功的发挥。

    “你等下,我还有几句话跟你说。”林旭眼见王乾坤也跟着转身要走,连忙叫住王乾坤道。

    苏紫闻言,又转过身看了林旭与王乾坤一眼,道:“那你们聊,我先走了。”

    王乾坤见她说完又要转身,连忙道:“对了,之前我刚上来时,你是要出门吗?”

    苏紫摇头道:“不出门,就是下去到一楼商店买个东西。”

    “哦!”王乾坤点了下头,道:“那不如麻烦你在外面稍等下我吧,我跟他也就几句话的功夫,不耽误多长时间的,等下我们一起坐电梯下去。”

    苏紫稍想了下,便也就点头答应,然后接着转身开门走出去。

    王乾坤目送苏紫开门出去,听着她脚步走远些后,立即转过身面对林旭。转身之际,他抬手从西服内口袋里掏出随身的支票簿,向林旭道:“我这人说到做到,答应你的,就不会赖了。不过你刚才虽然帮我圆了谎,但事情最终却没瞒过去,还是被阿紫知道了。所以,这钱我要打个折扣。这样,就给一半儿,五十万吧,怎么样?”

    他以为林旭把他叫住留下,是为了之前在门外说好的那一百万的事。所以倒也不磨蹭,说完就准备开支票。

    不过林旭听罢,却是抬手阻止他道:“这不急,你答应我件事的话,这钱就免了?”

    “什么事?”王乾坤停下笔,抬头好奇地问。

    “很简单,祸不及他人。”林旭抬手指了指自己和王乾坤,“我和你之间的事,就只是我和你,希望你不要连累到和我相关的其他人,比如我那个弹钢琴的朋友。”

    “你如果还想再找我打架,只要我时间方便,都可以随时奉陪。但如果我不方便的时候,希望你不要去打扰我的朋友。”

    王乾坤闻言,眼中闪过抹怒意地道:“你把我王乾坤当什么人了,以为我会靠要挟你的朋友亲人来打击报复你?告诉你,我王乾坤也是堂堂男子汉。十成好人当不起,但也绝不会使这种下作小人的手段。有什么,我绝对明着来,也只冲着你。”

    林旭道:“那就最好,希望你说到做到。”

    王乾坤抬手怒指着他,掷地有声地道:“许林,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会亲手打得你小子跪在我面前求饶。”

    林旭牵起嘴角一笑,道:“我随时恭候。”

    王乾坤低头“唰唰”开好张五十万的支票,然后扯下扔到林旭胸口,道:“拿着,你说的这只是少爷我最基本的行事准则,根本不算什么条件。我该给的,还照样给。”

    林旭抬手接过即将飘落的支票,笑道:“那你该全给,我该帮的忙是帮到的,该说的说了,不该说的你没泄底之前,我半个字没说。没瞒过去,那不是我的错,是苏紫太聪明了。”

    王乾坤道:“你想得美,反正没瞒过去就是事没办成,我说扣一半就扣一半。”说罢,忽然眼珠一转地一笑,道:“你要是想要剩下的一半,那也成,改天在我选定的地方跟我打一场。”

    林旭瞧他笑得有些不怀好意,直接摇头拒绝道:“算了,我也不是很缺钱,五十万就五十万吧,反正也是白来的!打架的地方吗,倒是可以随你选。但我不满意的话,也能随时换。什么时候打,在哪儿打,这是我的自由,区区五十万可换不来。”

    “切!”王乾坤见他没上当,举手向他比个中指,转身出门而去。
正文 第三十四章 赔你衣服 通知黄宗文
    目送王乾坤开门离去后,林旭低头看了眼身上被苏紫抓破一处的衬衫,便也抬手脱下,随手扔进了垃圾桶内。

    这衬衫只是边缘处被抓破下了巴掌大的一块,若要穿的话,其实还能再穿。但穿出去已是不太美观,会惹人笑话。反正他现在也算是挺有钱了,倒也不必再节省这么一件破衬衫,干脆直接丢了了事。

    揉作一团丢掉后,他过去走到门口,把门从里面反锁关好,接着转身走到旁边的卫生间内,脱掉衣服,继续之前没完成的洗澡。

    男人洗澡一般都很快,他也就十分钟左右,便冲个凉搞定完事。

    洗完澡后,他原本的衣服已不打算再穿,之前在工地跟王乾坤的那一场打斗,他衣服上也确实有沾了不少灰尘。虽没有王乾坤直接被他弄了个扑头盖脸那么多,但也确实像苏紫说的,有一身灰尘味。

    新衣服他也暂时不打算换,马上就要上床睡觉,他也不打算再出门去,这时再换衣服实是多此一举。所以他洗了澡后,直接就光身子披着浴巾走了出来。

    只是没想到才走出卫生间门口两步,忽然旁边的房门被“咚咚”敲响。让他闻声不由一惊,转头向门口疑惑问道:“谁啊?”

    “我,苏紫。”门外的人答道。

    林旭一听声音,也听出来了确实是苏紫,不由奇怪道:“那个,有什么事吗?有事不如明天再说吧,我都准备睡了。”

    苏紫道:“你先开门。”

    林旭不由有些无奈,想了下后,他把浴巾裹在下身系好,然后转身打开条门缝,看向门外的苏紫道:“到底什么事?”

    苏紫一见房门打开后,林旭却是下身围着浴巾,裸着上半身的样子,也是全没料到地不由一愣,脸上也不禁微红了下。不过随即,她便连忙从林旭赤裸的上身移开目光,道:“抱歉,不知道你在洗澡。”

    林旭这时头发还是湿的,身上也还透着湿气以及有混合着沐浴露和洗发水的味道,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才洗了澡出来。摇摇头,他向苏紫道:“没事,我洗完了,不过你到底有什么事?”

    说话间,他注意到苏紫这时手里提着个纸质手提袋。扫了眼,发现是个装衣服的包装袋,只是奇怪的,上面显示却是男装,而且还是电视里播放过广告的一个名牌。

    正在奇怪之际,就见苏紫举手把手里的衣服包装袋递给他道:“送你的,你衬衫被我抓破了,赔你一件。”

    “啊?”林旭闻言不由一愣,他还正奇怪她买件男装作什么呢,没想到却是送他的。略愣了下后,他连忙摇头道:“不用了,也就一件衬衫,不值什么的,我又不是没有了。”

    “不。”苏紫坚持道:“该赔还是要赔,毕竟是我弄破的,我不喜欢欠人什么。”

    林旭道:“那你也不用赔个这么贵的,还是名牌,我那件衬衫可没这么贵,我是不是还要倒给你钱?我也不喜欢欠人什么。何况王乾坤都给我一百万了,还值不出件衬衫吗?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真不用,你还是拿去退了吧!”

    苏紫闻言,眼中闪过不悦地冷声道:“我是我,王乾坤是王乾坤,我跟他半点关系也没有,别把我跟他连在一起。他的钱是他的,也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我弄坏的东西就是我赔,这衣服也是我花自己钱买的。”

    顿了下,她语气略缓地道:“我没买过男装,不懂。不过洒店商店里的衬衫差不多都是这个价位,没有太便宜的。比你的那件贵,就当是我的赔礼道歉了。刚才突然向你出手,也算是多有冒犯。”说罢,她直接把衣服袋子塞到林旭怀里,道:“拿着吧!里面有发票,不合适自己去换。”

    这话说完,不等林旭接话,就立即扭头而走。

    “哎!”林旭无奈地叫了一声,想要追过去把东西还给苏紫,但鉴于现在自己只光身子围着条浴巾的样子,实在不适合出去。所以他想了想后,也只有作罢。而且再想对方态度非常坚持,怕是追过去也没什么用。

    倒是他看见苏紫没走出多远,只到了斜对面1112的房间处,就转身掏出房卡开门进去了。他这才知道,原来两人不仅住在同一层,还是离得这么近,就在斜对面。只是之前出来进去几趟,一直很巧地没撞见。

    看到苏紫进了自己房间关上门后,林旭看了眼怀里的衣服袋子,便也抱着退回房间关上了门。

    走到床旁将袋子放下,他想着估计已退不回给苏紫,便当即打开袋子,从里面取出衬衫,拆开了包装。苏紫买给他的,跟他身上原本被抓破的那件一样,都是件白衬衫。拆开后他试穿了下,竟然意外发现还挺合身。苏紫的眼光与判断力倒是很好,一下就买准了。

    试过合身后,他脱下重新放回袋子里,然后把袋子丢到一旁的沙发上。接着坐到床头处,他想了想后,拿起床头柜上的电话,拨通了黄宗文呼机号码的寻呼台。

    黄宗文原本是没呼机的,但自从上次因为他去首都,却不巧跟黄容在平阳火车站错过,在火车上失联了一天后,黄容就决定,说一定要给他爸也买台呼机,方便联系。所以在黄宗文回来没几天后,黄容就立即带着父亲进城,给黄宗文也买了部呼机。

    其实林旭直接打黄宗文家里的电话,更直接方便。但现在黄宗文家里,并不是只有黄宗文一人,黄容和郭静也都在。但他要跟黄宗文说的事,却不便让两人知道,他也不想让两人知道他现在身在北京。所以,他怕直接打电话过去,会让这两人其中哪个接到,便暴露了,故而干脆给黄宗文呼机留言信息,让黄宗文找个方便的时机给他回电话,这样就能避开黄容与郭静两人。

    拨通寻呼台,给黄宗文留了“请一个人回电话”的信息后,林旭就耐心等着。等了约有十分钟左右后,电话响起,他立即拿起接通。

    “喂,林旭吗?”电话那边传来黄宗文的声音。

    “是我,黄老师。”林旭答复后,又确认问了句,“您现在讲话方便吗?”

    “放心,方便。”黄宗文回了句,又立即问道:“你这电话号怎么是首都的?你现在在首都吗?我听容容说,你不是回村里去了吗?”

    林旭道:“我那天确实是回村里了,不过后来又有事到了首都。我到首都什么事您就别多问了,但我在首都听到了件关于您的事?”

    “什么事?”黄宗文问。

    林旭道:“您上次到首都,是不是有被人认出原来的身份?”

    黄宗文闻言一叹,道:“是,上次在首都待了没多长时间,也就半天,没想到不巧就撞到个熟人。这人叫左正雄,其实也不算多熟,当年也就有过几面之缘,说过几次话,没想到却被他给认了出来。但我当然没跟他相认,当时就躲开了,也没被他找见。”

    林旭道:“您是没被左正雄找见,但这事却被左正雄在江湖上给宣扬了出去,原来您当年还有个‘黄河大侠’的名号。”

    “见笑了。”黄宗文略有些不好意思地一笑,随即则又叹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这么不巧,我总不能去杀他灭口吧?”

    黄宗文倒是没怀疑林旭消息的灵通与准确,林旭可是认识燕子门的李飞燕的,而燕子门的消息,可说最是灵通,堪称江湖的情报站。不过这回他却想错了,林旭消息还真不是从李飞燕那边得知的,关于黄宗文的真实身份,他也并没有跟李飞燕提起过。这也是帮黄宗文的忙,除了他自己外,暂时不向任何人透露,甚至包括黄容。

    林旭接着道:“这消息反正现在是在江湖上传遍了,好多江湖人都知道隐居多年的黄河大侠楚黄河近日在首都现身过。我不知道您当年在江湖上到底得罪过多少人,但我今天刚好遇到一个循着这消息来首都找您的。”

    “是什么人?”黄宗文问。

    林旭道:“是天山派的,名叫苏紫,她说是奉师命来找左正雄打听您的事的。”

    “天山派!”黄宗文的声音中不禁带起些惊讶。

    “您跟天山派是有恩还是有怨?”林旭问。

    黄宗文叹道:“算是有点儿怨吧!”顿了下,他接道:“这个苏紫的名字我听说过,她是天山掌门凌碧月的弟子,据说是当今武林年轻一辈的后起之秀。去年七派论剑中一鸣惊人,跟我们武当派的掌门弟子沈沉浮打了个平手,并列首位,没想到你倒能认识她。”

    林旭闻言,才知道苏紫原来也是她们天山派的掌门弟子,而这天山派掌门凌碧月,听名字好像也是个女的。心中略想了下,他忽起疑问地道:“您不是都隐居几十年了吗?怎么也知道武林中的后起之秀?”

    黄宗文笑道:“我是隐居,但不是全然不问江湖事,消息闭塞。我毕竟还占着武当的首席长老之位,隐仙派的传承,也不可断绝。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跟武当派掌门通些消息,叫他知道我安好无事。我也每隔一段时间,能从他口里知道些江湖上的新鲜事。”

    “哦,这样!”林旭闻言,点了点头。

    黄宗文道:“这件事,谢谢你跟我说起,我会留心注意的。天山派那边,你千万替我保密,别说破了。”

    林旭道:“黄老师放心,这我知道。您不提醒,我也绝对会守口如瓶。”

    黄宗文笑了笑,道:“对你我也很放心,你的保密功夫,我是知道的。”顿了下,道:“那就这样,没事我先挂了。”

    林旭道:“您等下,我也有件事需要您保密。”

    黄宗文笑道:“是叫我别跟容容提起你在首都吧?”

    林旭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是。”请人家父亲骗人女儿,多少有些过。

    黄宗文笑道:“放心,我不会跟她提的。这通电话,我也不会说是跟你通的。但要是她自己从别处知道了,那可不关我的事。”

    “是,我知道。那就这样,您早点睡,晚安!”林旭再没别的事,打算结束通话。

    “你也早点睡,再见!”黄宗文回了句后,率先挂断电话。

    林旭听那边挂断后,跟着放下话筒,顺势躺倒在床上休息。躺了片刻后,他盘膝翻身而起,入静调息,打坐恢复功力。

    他今晚先与王乾坤在那处工地打了一场,接着回来又跟苏紫比拼了场轻功,也是着实消耗不小。而且两次都施展了颇耗内力的《浮光掠影》,尤其跟苏紫的比拼轻功,全程使用,还提升到了全力施展,消耗更大。现在他本身的内力消耗,已是达到了总量的一半以上,剩余约摸只有三分之一,已是个危险数字。若再来一场,怕是能把他内力消耗个干干净净。到时内力空空,无以为继,再是高明厉害的功夫也是用不出来,可就着实危险了。

    打坐了许久,等功力全部恢复后,他便拉开被子,翻身睡去。

    又是身在外地,既多有不便,也难以完全心静,所以他仍是决定暂停修炼,只是睡觉,
正文 第三十五章 许林与林旭 被揭穿了
    “嘀嘀嘀,嘀嘀嘀……”

    早晨六点四十分,林旭昨晚睡下前所定的电子表闹钟准时响起。

    林旭闻声睁眼而醒,拿起枕头旁的电子表看了下时间,并顺便关闭了闹钟。

    他把时间定这么早,倒不是要起来练功。他早就已经决定了,在外面的时候,基本都是暂停修炼。因为身在外地,无论场地、环境等方面,都是多有不便,与其勉强去练,还不如不练。不然练功时因为些事受影响,不但练功效果会大打折扣,还有可能影响到自己原本的基础。这样的勉强修炼,那还是不练为罢。

    他今天不练功却把时间定这么早,是打算要早起去看天安门的升旗仪式。难得来了次首都,这自然是必须要看的项目。

    天安门的升旗时间,是按照每天太阳升起的时间来决定,每天都略微不同,有着一分钟左右的差别。今天的升旗时间,是早上的七点三十四分,这是在酒店大堂显眼处,就有贴着的每月升旗时间表,以方便在酒店入住的旅客查知。来首都的旅客,同林旭一样,看升旗仪式也几乎是必不可少的项目之一。

    睁眼醒来后,林旭翻身坐起下床,先到窗户处拉开空帘往外看了眼。这一看,但见外面的雨已停,不由松了口气。不然若今天还阴雨连绵下个不停,也是影响观赏。甚至因为下雨,有可能不升旗了。好在他运气没那么坏,雨终于停了,就是不知道今天是阴天还是晴天。要是阴天的话,也还是有些影响观赏。最好的观赏天气是晴天,升旗时,太阳也刚刚从地平线上升起,场面很美丽壮观。现在太阳还没升起,却是也无法判断是阴是晴。

    不过眼见终于不下雨了,林旭还是心情很好的吹了声口哨。吹过口哨,放下窗帘,他转身从旅行包里找出一身新衣服换上,然后便到卫生间去洗漱。

    昨天吃晚饭时,他还跟卫青衣约好了,说如果今天早上不下雨,两人就一起去看升旗仪式。但他不知道卫青衣能不能准时赶来,毕竟卫青衣家里有父母看着,不像他这么自由,不可能说出来就出来。要是找不下借口,或者临时家里有事,很可能就赶不来。这也是卫青衣昨晚提前说过的,以防她真的来不了爽约的话,让林旭没那么失望。

    “咚咚咚……”

    洗完脸,刚准备刷牙时,林旭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了敲门声,紧接着还响起卫青衣的声音叫道:“林旭,你醒了吗?”

    一听到是卫青衣的声音,林旭不由一喜,心想她好在没爽约,还是赶来了。他昨晚自然早就有把自己的房间号告诉过卫青衣,方便卫青衣可以直接找过来。

    这时一听是卫青衣,他也不刷牙了,吐出刚含在嘴里的涮口水,连忙道:“醒了,等下!”说罢,立即转身出去开门。

    一开门,果然见是卫青衣正俏生生地站在门外,见到他,立即面上欢喜地一笑。只是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本是面带微笑看着她的林旭,忽然面色一变地有些难看。

    “怎么了?”卫青衣眼见林旭忽然面色变化,从微笑变作难看,不由跟着心下一跳,还以为自己不知怎么惹他不高兴了。但随即就发现,林旭这时的目光并没看着她,而是越过她肩头看向了她身后的斜对面,那似乎才是林旭面色忽变的原因所在。

    她立即转身,随着林旭目光望去,就见斜对面的1112房间门不知什么时候打开,这时门口处正有个姿色绝美的女生倚门而立,嘴角略带丝冷笑地看着他们。

    再仔细一看,她认了出来,这女生正是昨晚他们在酒店顶楼餐厅用餐时,坐在他们旁边那桌的那个红裙女子,昨晚她还主动提起过名字,好像是叫“苏紫”,另外当时那个排场很大,去找她的俊俏公子哥,叫做“王乾坤”。

    卫青衣着实没想到,这个叫苏紫的女子竟也是与林旭住同一家酒店,而且还是很巧地住同一层斜对面。只是,巧归巧,住对门就住对门了,林旭似乎也不必瞧着人家就脸色这么难看,人家也没招他惹他的,招惹他的只是那个王乾坤,而苏紫昨晚可是替他们说过不少话,算帮过他们的。

    认出来是苏紫后,卫青衣向其点头微微一笑,打招呼道:“是你啊,原来你也住这里,还刚好跟林旭住对门,真是太巧了。”

    听卫青衣话里又带出了自己真名“林旭”,林旭面上又再难看了些。他刚才忽然面色一变地难看,自然不是只因为瞧见了苏紫而就面色难看,而是因为刚才卫青衣喊他真名时,怕是已被对面刚出门的苏紫给听见了。

    他昨晚才当着苏紫跟王乾坤的面说了自己叫许林,现在就被卫青衣当面叫破了真名,并且还被苏紫听到,这般直截了当的被拆穿了谎话,他面色哪里能不难看。而刚才苏紫听到卫青衣喊他真名的机率,还只是有可能,眼下则是完全可以确信,苏紫确实听到了。只要她不聋,就不可能没听到。而她不但不聋,耳力可还非常好。

    谎话被当面拆穿,还是出自卫青衣之口,这也是林旭面色很难看的原因之一。只是他却也不能为此怪卫青衣,毕竟卫青衣只是无心之过,她又不知道苏紫是住在他斜对面,更不知道林旭已经向苏紫报过他“许林”的假名。

    “是啊,太巧了,林旭!”苏紫冷眼看着林旭,把“林旭”两个字特别咬重了些地道。

    “林旭”与“许林”这两个名字,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这也很好判断。卫青衣看起来是他的女朋友,而作为他的女朋友,卫青衣没可能叫错他的名字。那么,“林旭”就应该是他的真名。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许林”是他的真名,而他说给卫青衣的“林旭”则是假名,如果真是这种可能的话,那这家伙就是存心欺骗眼前的这女孩儿,更加令苏紫不齿。如果真是这种情况的话,那她一定不会轻易放过眼前这个欺骗女孩子感情的家伙。

    本来因为这家伙武艺不凡,竟能够跟她打成平手,并且对王乾坤这种有钱公子哥的态度还能不卑不亢,她还对其略微有些好感呢,但现在一知道这家伙有可能是骗子,她那点儿些微好感,就立即荡然无存,并且开始转化成了恶感。如果一旦确认,她绝不轻饶。

    “确实挺巧。”林旭面色一整,也是装作才发现苏紫住对门地向她点头道。说罢,他向卫青衣道:“你先进来吧,我刷个牙咱们就走。”

    “哦……”卫青衣正要点头答应,苏紫忽然插口向卫青衣道:“对了,你知道我叫苏紫了,还没请问你叫什么?”

    “我叫卫青衣。”卫青衣毫不隐瞒地大方答道。

    “是魏国的那个魏吗?”苏紫问。

    “不是。”卫青衣摇头道:“是保卫国家的那个卫。”顿了下,又顺便道:“青衣是青色的青,衣服的衣。”

    “哦!”苏紫点了下头,道:“你名字挺好听的,青衣好像是京剧里的一个角色称呼吧?”

    卫青衣笑道:“是,我就是学京剧的。”

    “真的吗?”苏紫不禁有些略微惊讶,现在年轻女孩子学唱京剧的,可是很少了。顿了下,她又问道:“你们待会儿要去哪儿?”

    卫青衣道:“我们要去看升旗。”

    苏紫道:“那太巧了,我也打算去,咱们待会儿一起走吧?”

    林旭闻言,正想找理由拒绝,卫青衣却是立即点头答应道:“好啊,那就一起!”

    见卫青衣答应,林旭也不好再拒绝,不由无奈。

    苏紫见状一笑,道:“既然这样,那你不如到我房里等吧,我们女孩子一起说会儿话,交个朋友。”

    卫青衣这回闻言,却是没再立即答应,而是转头看向林旭,以眼神征求他的意见。

    林旭直觉苏紫忽然对卫青衣这么热情不是什么好事,现在一见苏紫要拉卫青衣过去,怕是要借机跟卫青衣单独相处,好从卫青衣口里打听套问他的事。卫青衣虽然聪明,但毕竟年纪还小,怕是不及苏紫的精明,而且面对同样的女孩子,怕是也没什么防范心理。恐怕经不住苏紫套问,就会把她知道的关于他的信息无意中吐露了。

    想到这里,他连忙道:“我看算了吧,时间也不早了,不如我们现在就走吧,免得去迟了错过。想聊天说话,以后也有的是机会。”

    苏紫道:“你不是还要刷牙吗?”

    林旭道:“少刷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我昨晚也刷过的。”稍顿,道:“你们等下,我进去拿下东西,我们马上就走。”

    苏紫闻言略想了下,也没找什么借口非让他刷这个牙,向卫青衣点头道:“那青衣你稍等,我也回房拿下东西。”

    她其实也是起床后到卫生间洗漱,然后在门口处听到了对面卫青衣喊“林旭”后,才引起了她的注意,出门察看。这一看,就察知了林旭的谎报姓名。不过目前,她还无法完全确定“许林”与“林旭”,到底哪个是真名,哪个是假名。但他会搞清楚的,也绝对会在今天就搞清楚,免得真是“林旭”是假名,让卫青衣蒙受欺骗。
正文 第三十六章 三人行 不得不妥协
    林旭与苏紫很快就回房各自收拾好了钱包、房卡等随身物品,然后又几乎同时出来。出来后两人对视一眼,再各自反身锁好房门。

    “走吧!”林旭道了一声,三人一起向走廊尽头的电梯处走去。

    走到电梯口处等电梯时,卫青衣转头看向旁边的苏紫,忽然笑了下,问道:“我可以叫你阿紫吗?”

    苏紫看上去年龄明显比她大,就算没过二十,也至少应该大她两三岁,按理她应该称呼姐姐。不过,她却也不喜欢随便就喊人“姐姐”。既然苏紫说要交朋友,那就该平等论交,何必要分大小。

    “阿紫”这个称呼,她倒也是昨晚听王乾坤这么叫的,这时故意这样说,也有些玩笑的意思。

    苏紫闻言略愣了下后,点头笑道:“可以。”

    “谢谢!”卫青衣道了声谢。王乾坤那大少爷都不能叫“阿紫”,她却可以,苏紫倒也是给了她很大面子。当然,这也因为她同样是女孩儿,互相叫亲密点儿没什么,这个恐怕也才是主要原因。

    “不用谢,只是个称呼吗!”苏紫道。

    说话间,电梯到了,三人便乘电梯下楼。

    卫青衣离家时跟父母提的借口是,到这边骑回她的自行车,并顺便看下升旗仪式,然后在外面吃过早饭再回去。

    昨天晚上因为雨下得大,卫青衣父母担心她,所以在估计她快吃完晚饭时,她父亲卫建林搭乘了辆出租车前来接她,当时还差点儿抓到了她和林旭的现形。因为是乘出租车走的,所以她昨天过来时骑的自行车就停在这边放了一晚。今天一早雨停,她自然是要骑回去,以免出什么意外丢失,这倒也是很正常的理由。

    如果没有苏紫一起,卫青衣是打算出了酒店后,与林旭一起骑自行车前往天安门广场的。但现在多了苏紫,自行车可带不了三个人,她这打算便也作罢。出了酒店后,三人直接步行前往,好在离得也不远,最多二十分钟就能走到。脚程快点儿的话,十分钟左右都能到。

    刚才在酒店时,苏紫打的主意,确实是想借着跟卫青衣单独相处时,向卫青衣打听套问林旭的一些情况,好由此来辨别,“林旭”与“许林”,到底哪个是真名,哪个是假名。

    但现在被林旭搅了计划,成了三人同行,一些准备好单独向卫青衣问的话,苏紫便不打算再问了。因为这时有林旭在一旁,问到一些敏感问题,林旭肯定会插嘴打断,或是转移话题,反正绝不会让她轻易得逞。所以,再问这些,也只是无用功。接下来的一路上,她便只与卫青衣说些闲话,聊些寻常话题。

    林旭见苏紫没多探问别的,一路上也就没怎么插嘴,任由二女闲聊些有的没的。等到了广场时,他抬腕看了下手表,但见这时是七点十六分,距离开始升旗,还有着近二十分钟。

    提前近二十分钟赶到,他们来的已算是早的了,不过比他们还早的,却也是大有人在,这时广场上早已聚集了不少人,升旗台周边,可说得上人头攒动,摩肩擦踵。毕竟这时暑假还没过完,还算得上是旅游旺季,前来旅游的人不少。

    随着时间推近,人也来的越来越多,等到了七点三十四分,地平线的天边露出一缕太阳即将升起的红芒时,升旗仪式也正式开始,国旗护卫班护卫着国旗,从天安门中迈着整齐的步伐走出来。

    走到升旗台处,挂上国旗,国歌奏响,开始升旗。而这时,天边的朝阳,也刚刚露出了头。随着国旗升起,太阳也不断升起,等到国旗升到最顶端迎风招展时,太阳也随之跃出地平线升起,一时满天朝霞,映衬着迎风的红旗,更是美丽壮观。

    升旗完成后,人群便开始渐渐散去,林旭三人自然也跟着一同离开。三人都还没吃早饭,离开后,便到附近找了家卖早餐的饭店去吃早饭。三人中只有卫青衣是首都本地人,自是由她牵头,选了一家地道的老店。

    吃饭之际,卫青衣中途去上卫生间,只剩下了林旭与苏紫两人。趁着卫青衣离开,苏紫立即目光一变,眼神锐利地盯着林旭,“我以后该叫你什么名字,许林还是林旭?”

    林旭道:“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名字只是个代号,无所谓。”

    苏紫问:“那这两个名字,哪个才是你的真名?”

    林旭摇头笑道:“这你还看不出来,当然是林旭了,我总不会骗自己女朋友吧?”

    苏紫道:“那可不一定,说不定你就是存心欺骗青衣,不怀好意。把你身份证拿出来,我看下。”

    林旭道:“就像名字一样,身份证也有假的,我的就是。所以,这就免了吧,看身份证也作不得准。”

    苏紫没想到他竟直言自己身份证是假的,立即又问:“那你怎么证明,你现在用的林旭这个名字,是真的?”

    林旭笑着反问:“我为什么要向你证明,你爱信不信?”

    苏紫不由面上一怒,冷哼道:“你爱用什么名字,确实与我无关,但如果让我知道你是蓄意捏造身份欺骗青衣感情,那我绝不饶你。”

    林旭奇怪道:“这么短时间,你就跟她关系这么好了吗?”

    苏紫道:“关系好坏不在相处的时间长短,有的人就是一见投缘,而有的人则是一见生厌。”稍顿,接道:“而且,这与我跟青衣的关系好坏没有关系,换了是其他任何人,我也不允许你这种蓄意欺骗。”

    林旭不由摇摇头,质问道:“你觉着我为了骗她,会持续一年多跟她通信,在之前见也没见过,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完全不了解她的情况下,就决定要骗她?”

    在之前的一路上,苏紫却是也跟卫青衣探问出了林旭与她的相识经过。主要也是卫青衣对此没什么防范,人家一问,她就说了。就像昨晚在电梯里时,夏柔一问,卫青衣也是照样说了。在她看来,这事没什么好隐瞒的,而且她觉着她与林旭的相识过程特别浪漫,而林旭能为了见她孤身前来首都,也是件特浪漫的事。

    对于自己的浪漫恋情,她都恨不得宣告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把自己的幸福告诉所有人,让人羡慕与祝福,女孩子难免都多少有些虚荣心理的。这就是炫幸福,晒浪漫。

    被林旭这么一问,苏紫稍一细想,也觉着这不应该是骗,只是她还是有些纠结于他名字的真假,“那说不定你开始写信,就用的是假名,当时是随便打发时间,没想骗。后来知道青衣长的漂高后,就决定骗了。甚至说不定你是遍洒网,笔友不知有几百个了,然后从中选择下手的对象。”

    “我的天啊!”林旭忍不住拍了下额头,无奈道:“你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我哪儿有那么多的闲工夫?不上学,不练功了啊?练武可是一件需要特别专注的事,你觉着我要是把时间都花在这上面,会有现在的成就?”

    苏紫闻言,不由一怔。林旭最后这句话说的很对,练武确实是需要非常专注,投入特别大精力的一件事,恒心、耐心等都不可缺。他要整天不务正业,确实没可能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成就。她也同是练武之人,对此很理解。

    这么一想,不禁略有些尴尬,好像自己确实想多了。轻咳了下,她语气放缓道:“只要你能证明,你林旭这个名字确实是真的,我就相信你不是蓄意欺骗少女的骗子。”

    林旭道:“我还是那句话,我为什么要向你证明,你爱信不信。”

    “你……”苏紫不由气得想要动手,但好在知道是公共场合,紧握了下拳头后,又吸口气忍了下来,盯着林旭道:“你要是证明不了自己,那我会一直盯着你的,以防你是个骗子。”

    林旭笑道:“随便盯,要不要搬过来,我睡觉你也盯着。”

    苏紫冷声道:“你别太过分了。”

    林旭道:“是你过分吧?我就算给你报了个假名字,你也用不着这样吧?”

    苏紫道:“你骗我是其次,你也没骗到我什么。但如果你是蓄意欺骗女孩子感情,这就是无耻败类,不可饶恕。我这是在行侠仗义,铲奸除恶。”

    林旭道:“那希望你调查清楚,不要随便冤枉好人。”

    苏紫道:“我这就是在调查,是你不配合。”

    林旭道:“我为什么要配合?你又不是警察,我没义务配合你。何况就算警察查案,也不见得人人都配合。”说罢,低头咬了口油条,喝了口豆浆。

    咽下口中食物后,他想了下,道:“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林旭确实是我的真名。许林是我为了在外行事方便,行走江湖,用的化名。话止于此,你信不信,就是你的事了。”

    苏紫道:“我会查清楚的,我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林旭不在意地摇摇头,但想了下,忽然问:“你是不是会动用燕子门的关系查我?”

    苏紫道:“是又怎么样?怕了?”

    林旭斟酌了下,道:“好吧,我会配合你,向你证明我确实是叫林旭。”

    他倒不是怕苏紫真去查他,而是怕苏紫查他时,会牵带地查出来黄宗文,那可就不妙了。燕子门的情报能力,他可是比苏紫更清楚有多强大。虽然他有李飞燕帮忙,但李飞燕可不是燕子门的掌门,上头比她大的还大有人在,李飞燕没可能凭自己能力让燕子门拒接天山派的委托。她一个燕子门的寻常弟子,在燕子门的掌权人心中,可比不过天山派的掌门弟子重要。

    另外,他自己的身上,也确实有些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真查的话,也确实会给他带来麻烦。坏就坏在,他的真实名字泄露了。不然只是许林的话,他完全不怕任何人去查。果然行走江湖,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还是很有必要的。以后定要更加小心,不能再随便暴露了。只是这次也实在与他无关,而是卫青衣的无心之过。

    “怎么,真怕了?”苏紫闻言,不由大感意外地道。

    林旭道:“我不是怕,我只是怕麻烦,也不喜欢被人盯着。等回酒店后,我会想办法向你证明,行了吧?”

    苏紫点头道:“算你识相……”还要在说什么,忽然注意到卫青衣从卫生间出来,便连忙住了口,转头过去,迎着卫青衣笑了下。

    卫青衣走回来,向两人笑道:“你们聊什么呢?”

    林旭道:“没什么,瞎聊。”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回赠你个大的
    吃完早饭后,林旭主动结了账,然后三人又跟着一起回酒店。

    不过回到酒店门口后,卫青衣就没再跟上去。她打算到旁边取了自行车后,就骑车回家。毕竟家里还有父母等着她回去,可不像林旭跟苏紫这么自由。

    林旭也清楚卫青衣的情况,知道她不好多留,便也没说什么挽留的话让她为难,只是别过了苏紫,让其一个人先回酒店,他跟着卫青衣一起,送送卫青衣。

    苏紫见状,也识趣地没再跟着两人,独自先回酒店了。她其实也看得出来,林旭对卫青衣应该是真心的。所以对林旭的话,她心里其实已信了大半。但林旭这个名字究竟是真是假,终究只是林旭的一面之词,她还是希望能够看到真实的佐证证明,这样才能确认林旭说的不假,她也才放心。

    陪着卫青衣取了自行车,林旭道:“不如我带着你送你回去吧,等快到你家后我再离开。”

    卫青衣一听很是心动,不过想了下后,还是摇头道:“还是算了吧,要是我爸我妈刚好出来在外面,不是就瞧见了?就算他们老实在家待着,附近的邻居朋友也不少,有人看见了,肯定会说给我爸妈。”

    “那我再多送你一截吧!”林旭有些无奈。说罢,便推着自行车陪卫青衣走着。

    卫青衣这回没再推拒,笑着点了点头。

    走了几步,林旭问:“我们明天还能再见吗?”

    “不知道。”卫青衣摇头道:“我怕找不下出来的借口。要是能出来,我一定打电话通知你。”

    “好。”林旭点头。

    两人边走边聊,送出了约摸一百来米,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后,卫青衣道:“行了,就到这儿吧!”

    林旭闻言,也就驻足停下,然后把自行车让给卫青衣,道:“那你路上小心点儿!”

    “知道了,再见!”卫青衣抬腿跨上自行车,向他挥手道别。

    “再见!”林旭含笑同样挥了挥手。

    卫青衣点了下头,脚下一蹬脚踏,骑着自行车离去。

    林旭站在原地,目送着她骑车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后,这才转身往回走去。

    回去的路上,他在路过一家小饰品店时,透过玻璃窗看见里面有卖女孩子绑头发的头绳,不由心下一动,转身走了进去。

    昨天与苏紫一场较量的最后,他摘断了苏紫的头绳,而苏紫抓破了他的衬衫。之后不久,苏紫就在酒店商店内买了件衬衫赔他,他虽然不想要,但当时情况拒收不得,最后也就勉强收下了。这时路过看见有卖头绳的,心想人家赔了自己衬衫,自己也理应赔根头绳。

    走进店内后,他直接走到挂头绳的地方看去。这一看,但见琳琅满目、五花八门,各种颜色的都有,还有两色或好几色混编的,粗细也各有不同,另外还有上面带各种装饰品的。

    他记得苏紫的那根头绳是最普通的黑色,当下便只看黑色的。看了几眼,他发现一条带有一个金边紫色水晶小蝴蝶装饰的头绳,心想苏紫名字里面带了个“紫”,便顺手拿了这条结账。

    苏紫昨晚的那根头绳,不但是最普通的黑色,他记得也是并没有任何装饰,就是非常普通没特性的一根头绳。不过,谁又规定了非得买一模一样的,他就是想买这条又怎样?苏紫赔给他的衬衫,也还不是一模一样呢,比他原来的贵了好多。头绳贵不到哪里去,但他买个有装饰的,肯定是比没装饰的要贵。

    只是,这种小店里的东西,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去,上面装饰的那个紫色水晶小蝴蝶,也不可能是真水晶,不过结账时,林旭却还是顺嘴问了句,“有带真水晶的吗?”

    店主闻言,不由略微一怔后,笑道:“你说笑了,就是个绑头发的,哪有带真水晶的?”顿了下,道:“你要是想给女朋友买贵重首饰的话,对面有个金店,你可以去看看。”

    林旭闻言,转头往对面望去,果然见街对面有家卖黄金珠宝首饰的金店,而且还挺大的。瞧了一眼后,他转回头向店主道了声,“谢谢”,收过找回的零钱,把那条头绳装到口袋里,转身离去。

    出门之后,他望着街对面的那家金店想了下,还当真走了过去。

    “欢迎光临!”

    走到金店门口,立即有迎宾的销售人员向他微鞠躬含笑道。

    林旭略回礼点了下头,没多说。

    “您想要买什么?”销售人员问。

    林旭大致扫了眼店内后,问道:“你们这里应该也做珠宝首饰的加工吧?”

    销售人员立即点头道:“是的,您想要加工什么?”

    林旭从口袋里掏出那根刚买的头绳,道:“我想往这上面加点儿贵的东西,你看能做到吗?”

    “啊?”销售人员见他拿出一根普通的头绳来,不由有些惊讶地一愣,不过稍作惊讶后,她便立即收起面上表情,道:“这得问下我们加工的师傅,您这边请。”

    林旭点了下头,便随着她往里面走去。随其走到后面一个隐秘的小房间处,她伸手敲了敲门,向里面叫道:“高师傅!”

    “哦,进来吧!”里面一个男人的声音传出道。

    女销售闻言,便推门而进。林旭随后跟进去,见里面是个约摸十平米左右的小屋子。当中摆了一个工作台,工作台后面是个头发略有些灰白,瞧上去约摸五十岁左右的男子。见到两人进来,向两人点头笑了下。

    走到工作台前,女销售递过林旭刚买的那根头绳,略有些为难地向这高师傅道:“高师傅,这位顾客说想往这上面加装点东西,你看能行吗?”

    高师傅见递过来的是根头绳,也不禁有些惊讶,接过端详了片刻后,他抬头向林旭问道:“加倒是可以加,就是不知道您想怎么加?”

    林旭道:“你觉着怎么加合适就怎么加。”顿了下,又道:“你这儿要是有紫水晶的话,把这蝴蝶换成真水晶的。”

    高师傅道:“紫水晶我们店里倒是有,不过都是成品的手链、项链吊坠这些。另外,就算有散的,水晶切割打磨也需要时间,不是短时间能弄好。”

    林旭闻言,摇头道:“那就算了,我想要能最快弄好的。”

    高师傅指着头绳上的那水晶蝴蝶,道:“想快的话,我觉着可以直接在这两只翅膀上面镶两颗小钻,不过价格就稍微高点。想要便宜的话,可以把这圈金属装饰换成真金的,但这个也稍微费点儿时间。”

    林旭闻言一想,道:“那就镶钻吧,简单又快。不过钻石不用太大的,你选两颗小的,算便宜点。”

    苏紫昨晚赔给他的那件名牌衬衫,里面发票写的是两百多。所以他赔,也想弄个贵点的,真心不想欠这女人什么。可惜头绳想贵也贵不到哪里去,不过刚才被饰品店的那个店主提醒,倒是让他想到了可以后期加工,加点儿贵的东西上去。

    那高师傅闻言,打开工作台上的一个盒子,但见里面的东西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全是些大小不一的碎钻,他拿起镊子从中挑了挑,选出大小相等的最小两颗出来,问林旭道:“您看这两颗成吗?”

    林旭也注意到他挑的确实是里面最小的,便点头道:“行,就这两颗。”

    高师傅闻言,把盒子盖上收起,然后把挑出来的这两颗小钻放到一个小称上称了称,道:“这两颗都是0.1克拉的,品质不算太好,价格的话,连上加工费,算个总共两千,您看能接受吗?”

    林旭闻言,不禁有些吃惊,心想钻石这东西还真是贵,那两颗小钻也就约摸小米的米粒那么大,竟然就差不多一颗一千,而且这还算是品质不好的,那好的岂不大几千了。

    不过他吃惊归吃惊,吃惊过后想了下,还是咬牙点头道:“行,可以。”反正他从王乾坤那里都白得了一百多万了,花个小两千还真不在乎。

    苏紫虽说不想把她和王乾坤扯在一起,但在林旭看来,还是觉着他们算一边的。至少他们俩都是七大派的弟子,昨天也都跟他动过手,而且目前的关系都算是敌对。

    旁边女销售见林旭答应,不由面上一喜,连忙道:“那请您跟我出来交费,高师傅这边会给您开始加工。”

    林旭点了下头,便又随着这女销售出去。到了外面,林旭看着大厅展柜里陈列的各种首饰,道:“先不急着交钱,我还想另外买个东西。”

    女销售闻言,自是又笑得面上像朵花,连忙引着林旭去挑选。

    林旭这回,是打算给卫青衣买个东西当礼物。进来都给苏紫花两千了,哪能把女朋友给忘了。最后看了一圈,他给卫青衣买了件彩金钻石手链。不相干的女人都有钻了,女朋友的自然不能落下,还要更大更多。

    这条钻石手链上,也是镶了几颗小钻,而且比刚才在里面选的都大上些,要价六千六百九十九。林旭也没搞价,直接让包起来,然后加上前面的那两千,到收银台处一起付款。他钱包里面现金还有一万多,倒是也足够了。

    这边给卫青衣挑选好礼物不久,那边给苏紫加工的头绳也是加工完毕,送出来时,那高师傅还给装了个这家金店的包装盒。

    现在卖东西,都时兴靠包装,这漂亮的包装盒一装,这条普通的头绳也立即显得高档了许多。打开一看,但见翅膀上镶了两颗小钻的紫水晶蝴蝶闪闪发亮,也是比之前更漂亮了些。

    林旭看过后,满意地点点头,便拎过装着这两样东西的购物袋,出了这家金店。这回出来后,他再不多作停留,直接返回酒店。
正文 第三十八章 我不说破 修炼进度对比
    回到酒店,乘电梯到了十一层后,林旭先返回自己房间,把买给卫青衣的礼物放到自己房里,然后拿着买给苏紫的头绳出门,到斜对面的苏紫房前,伸手敲门。

    敲了两下,房门立即打开,苏紫看到是他,淡声道:“回来了!”

    “嗯!”林旭点下头,把手里拿着装头绳的那个盒子举起,道:“来,送你的。”

    “送我的?”苏紫看了眼这个明显有着金店标识的盒子,并没伸手接,皱眉疑问道:“干吗送我东西?”

    林旭见她被包装盒欺骗而误会,有些好笑地道:“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苏紫奇怪地瞧了他一眼,略迟疑了下,伸手拿过盒子打开。一打开,见里面只是放着根头绳,这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昨晚自己抓破他衬衫后,重买了一件赔他。现在他送根头绳给自己,显然也是赔他摘断自己的那根头绳。原来外面那个盒子,只是他盒来装头绳的盒子,跟里面的头绳应该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她虽然没买过首饰,却也知道珠宝首饰店里,可不卖几块钱的头绳。

    仔细瞧了瞧这头绳,她发现上面那个作装饰的紫晶小蝴蝶的两个翅膀上镶的两颗小钻倒是挺闪耀,很像真的。可惜她对珠宝首饰却没什么鉴赏力,一眼瞧不出来真假。但一个几块钱的头绳,她下意识觉着肯定不会是真的,只是做工很好,像真的而已。

    “干吗买个这样的,我昨天断的那根上面可没有装饰物,就只是根普通的。”仔细瞧过后,苏紫又是疑问道。

    “我喜欢买这根。”林旭道,“再说你赔我的那件衬衫,也不是跟我原来的一模一样啊,对凑着用吧!”

    林旭见她并没认出来那紫晶小蝴蝶上面镶的两颗小钻是真的,也没把这头绳跟外面的包装盒联系起来,怀疑是贵重东西。他心里想了下,也就干脆没说破,反正他心里知道还她了一个更贵的,不欠她的就是了。现在自己赔的比她贵,反而算是她欠自己的,而她对此还不知情。想一想,不禁心里有些暗乐。如果有一天她知道了上面的那两颗小钻是真的,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与心理。

    苏紫闻言,心想要是不收,林旭肯定也会把她昨晚赔给他的那件衬衫给退回来。这般一想,便也决定收下。而且她刚才口上虽是那么问,但心里其实也觉着林旭送的这根头绳挺漂亮,尤其上面蝴蝶翅膀上那两颗小钻闪闪发亮,她也挺喜欢的。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而她终究也是女孩子,虽然平日不太喜欢如何打扮,也不怎么佩戴首饰。但女人对这些东西,还是难免有着天生的喜爱。漂亮的东西,她也喜欢。

    “好吧,那我就收下了,谢谢!”苏紫说罢,重新将盒子盖上,然后看着林旭问道:“现在是不是该到你向我证明,林旭确实是你的真名了?”

    “当然,不然我就不会来见你了。”林旭点下头,道:“进去说吧!”

    苏紫闻言,便让开门口,请他进去。

    林旭进去后打量一眼,发现苏紫的这间房,跟他那间的格局基本一模一样。另外床、沙发等家具,也全都一样,就是摆投的方向有些不同。毕竟是同一间酒店,又是同一层,自然全都是制式的,没什么太大差别。

    打量过后,他顺势坐在沙发上。然后以一个舒服姿势往后一靠,二郎腿一翘,看着苏紫道:“你想要我怎么证明,说吧?”

    苏紫斜了他一眼,道:“不是该你想办法向我证明吗?”

    林旭道:“我不是来配合你调查的吗?你想知道什么,就随便问吧?能说的,我一定会说。”

    苏紫道:“我想知道你师父是谁,谁教的你武功,你肯说吗?”

    林旭摇头道:“当然不肯,师父不准,我就绝对不会说。再说,现在是问我名字真假的事,又关我武功什么事了?”

    苏紫往后坐在对面的床上,低头想了下,道:“你说你身份证是假的,那先拿出来我看看。”

    林旭闻言,这回再不推辞,伸手从口袋里掏出钱包,然后抽出钱包里收着的“许林”身份证,随手向苏紫抛了过去。

    苏紫伸手接过,低头看了眼,不禁惊讶道:“你才十六?”

    “是啊!”林旭笑道:“是不是很有压力,我才十六就能跟你打平,那再过两年,一定是全面超过你,你等着以后就在我后面吃灰吧!”

    苏紫不由皱眉道:“你知道我多大吗?就再过两年?”

    林旭道:“你昨晚不是说过,王乾坤是二十岁以下能排进前三吗,而你也在这前三里面。不过二十,又比我大,那不是十八,就是十九了,有什么难猜的?再说两年也不是单纯指两年,口头用语上,这是个概化说法。”

    说罢心想,幸亏这还是假身份证上的年纪,要是让她知道了自己真实年纪,岂不要吓一跳。再要让她知道自己正式学武的时间,都还不到一年,那更是不知会怎样了。

    其实这点上,他倒是想多了。他学武的进境是很快,但如苏紫、王乾坤这等当今武林年轻一辈中的领军人物,其实进境上也并不比他就慢多少。

    就拿苏紫来说,有一点他猜的没错,苏紫今年确实是十八,王乾坤也是同岁。不过这两人都是虚岁,周岁的话是十七,而苏紫生日小,实际年岁比王乾坤又要小了大半年。

    如他们这等名门大派弟子,虽然从小就有着优秀的资源,有名师教导,有灵药培炼根本,但也不可能一出生就开始学武,总要长大一些,等身体开始发育的差不多时,才能开始练。不然过早练的话,不但不会有帮助,还可能会伤身体。而且总要懂事些,能够明白师长的讲解教导,知道是什么意思,才能开始练。不然懵懵懂懂,完全听不明白,那资质再好,教也是白教。

    一般最早是六周岁开始,但这个年纪也不能练的太过,只是以打基础为主。而且这么小,也还不怎么懂事,甚至字都不认识几个,所以也没可能这么小就上手修炼高深的内功。

    六岁开练,只是开始打熬身体打基础,也只是练些拳脚外功。与此同时,还要学习其他知识,如最重要的识字等。要是字都认不全,理解能力不行,那还练什么内功。所以最基本的文理知识,这也是必须学的。

    练外功的可以是大老粗,不识字。但练内功的要是不认字,恐怕一辈子也入不了门。

    随着年纪长大,逐渐增加锻炼量,然后差不多到十岁的时候,才能够开始接触内功。但十岁孩童的理解力,也还是有限。所以从接触到能真正上手入门,这也是需要个几年时间的。等到能真正入了门的话,差不多也就到十二、三,同龄人开始上初中的年纪了。

    苏紫正式修炼内功入门的年纪,还算是早的了,十二周岁就正式入门。所以算开始修炼内功的时间,到现在也就才五年。五年已修炼到内力境二重,而且二重已快圆满,即将踏入到第三重境界,这个速度,已是着实不慢。王乾坤跟她比起来,可还要差上一些呢!

    拿林旭对比的话,他不到一年时间,达到了内力境一重,但这是才入内力境一重不久。以目前的修炼进度大致推算的话,正式修炼满一年,他应该能内力境一重圆满,然后踏入第二重。

    但修炼进度,是越到后面,提升越慢的。所以他第二重圆满,不可能像第一重这么快,怎么也得一年多,甚至两年了。这样算下来,等到他内力境二重圆满,怕也是四、五年的时间,比苏紫快不了多少。

    他昨晚能跟苏紫打平,主要是因为他所练的《浮光掠影》轻功更加高明,并不代表他的修为与功力就能与苏紫持平。他现在这话,也是有点儿自视过高了。不过他这话更多的是想气气苏紫,倒也不是真心就觉着自己多了不起。骄傲使人退步,这点道理他还是懂的。
正文 第三十九章 怎么证明 岳纤云的作用
    “你猜的没错,我今年是十八岁。”苏紫闻言顿了下后,却是坦然承认。说罢,又立即道:“不过,你两年后会进步,难道我两年后就不会进步吗?我可不会原地踏步等你。”

    “但我一定会追上你。”林旭很自信地道。

    “那咱们就走着瞧吧!”苏紫也是自信一笑,毫不畏惧挑战。

    林旭跟着笑了下,没再接话。

    苏紫看了他一眼,又接着低头看向手里的“许林”身份证,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后,她抬头道:“我觉着你这身份证挺真的啊,看不出来是假的。”

    林旭道:“确实算是真的,在哪儿都能验过去,只有上面的身份信息是假的。”

    “你哪儿弄的?”苏紫问。

    “当然是找人办的。”林旭道:“我有门路,你想要,我也可以给你弄一张。”

    苏紫摇头道:“我要这做什么,我自己有身份证。我行得正,坐得端,用不着遮遮掩掩的。”

    林旭道:“这不是遮掩不遮掩的问题,也无关道德品质,而是行走江湖,防人之心不可无。有个假身份在前面挡着,行事就会方便许多。不然真实身份随便就被人知道,很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像现在我的真名字被你知道,我就很担心。”

    苏紫闻言,有些不悦道:“你担心什么,难道我会对你别有用心,不怀好意?”

    林旭道:“那也是说不准的,存在这种可能性。毕竟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也说不准谁就是什么人。而且就算你没有,但如果你派人去查我,是不是会打扰到我的家人和朋友?再如果你把我的身份无意泄露了,比如让王乾坤知道了,你觉着他会不会让人去查我的底细,甚至有可能对我的家人、朋友,做出些别的事来?”

    苏紫听他这般一说,不禁有些无言以对,这些话也确实在理。她可以保证自己绝不会别有用心,但其他人她就无法保证了。江湖规矩里虽然有一条“祸不及家人”,但早就没什么人把这当回事了,江湖仇杀,还不经常是斩草除根、灭人满门。所以对这种事做提前预防,倒也是很有必要的。

    林旭说罢一顿,又接着道:“你不看电视和一些武侠里,好多大侠们行走江湖,不但要用化名,还要易容呢,就是怕被别人知道真实身份。所以,隐藏自己真实身份,这也是江湖上自古有的惯例。你们名门大派势力大,不怕这些。但我没门没派,没有倚仗,自然要尽可能地想办法做好一切预防手段,从源头上杜绝这种可能。”

    “这么说,林旭真的是你的真名?”苏紫已被他的话有些打动。

    林旭道:“那当然了,你看我对这事这么紧张,这么配合你,也该知道这个才是我的真名。”

    苏紫沉吟了下,道:“那这样,你给你认识的其他朋友打个电话,如果他们叫出你的名字是林旭,那我就相信你。”

    “好。”林旭立即点头答应。然后他想了下,起身走到床头柜处,拿起电话给岳纤云发了条呼叫信息,让岳纤云给他速回电话。

    他这次来省都,是临时起意改变的主意,甚至包括李飞燕在内都不知道,而这件事,他也不打算让李飞燕知道。所以想来想去,也就只能打给岳纤云,因为岳纤云是知道他来首都的事的。那天在晋阳机场赶飞机时,刚好跟前去接机的岳纤云碰着。而岳纤云又跟他的家人朋友都不熟,算是熟的郭静,两人也是敌对关系,并不友好,所以不必担心岳纤云会跟他们通气,说出他来首都的事。

    呼了岳纤云后,林旭放下电话向苏紫道:“她十分钟之内应该就会回过来。”

    苏紫点了下头,没有多说。

    “嘟嘟嘟……”

    等了三分钟不到,岳纤云的电话便回了过来。林旭一看来电显示上的区号,正是平阳打来的,立即按了免提接听。

    “喂,林旭!”电话那边,果然响起的正是岳纤云的声音,而且立即叫出了他名字。

    林旭一听,指着电话向苏紫一笑,意思是“看吧,我没骗你吧”。指过后,他拿起话筒接听道:“喂,是我。”

    “你怎么样?到首都了吗?”岳纤云在电话里问。

    林旭道:“当然,昨天就到的,我这边电话号码你认不出是首都的吗?”说罢,问她道:“你也回平阳了吧?”

    “嗯,我昨天下午回来的。”岳纤云道。

    “你那个小舅舅怎么样?没跟你生什么事吧?”林旭有些没话找话地道。

    “没有,挺好的。”岳纤云道,“当然,我也还谈不上跟他太熟。”

    话落,忽然又笑道:“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林旭道:“没有,我就是随便问问。你这突然冒出来个小舅舅,也太不靠谱了点儿。”

    岳纤云道:“别说你,我自己也觉着还云里雾里呢!”

    林旭笑了笑,道:“反正你留点儿心,别被骗了。”

    岳纤云道:“我知道,宋叔叔也这样说,他也会盯着的。”

    林旭道:“那就这样,我没什么事,就是主要打个招呼。”

    “嗯,那行,那就再见,等你回来,我们再好好聊!”

    “好,再见!”林旭说罢,率先挂断了电话。

    放下电话后,他转身向苏紫道:“怎么样,这回满意了吧?”

    苏紫瞧着他,皱眉道:“怎么你朋友全是女的?”

    林旭道:“我当然也有男性朋友,只是我男性朋友全都是乡下的,家里没电话,也没有呼机,只有这个女性朋友是城里的,接打电话都很方便。”

    若说男的话,他其实也有个很好的选择,那就是黄宗文。他昨晚刚跟黄宗文通过电话,黄宗文也是知道他在首都的。而且黄宗文也一定会替他保守秘密,不会把她在首都的事说出去。

    但眼下是当着苏紫的面儿打,而黄宗文正是苏紫奉师命所要寻找的黄河大侠楚黄河,所以他怕打给黄宗文会露破绽,自然是不能给黄宗文打。

    苏紫闻言想了下,最后点点头,勉强接受了他这个说法,“既然你证明了,那看来你没骗我,真名确实是叫林旭。”

    林旭道:“那是当然。”说罢,接道:“不过有件事你要答应我,我的真名你要替我保密,别随便告诉别人,尤其不要告诉王乾坤。当着他在的话,你还是叫我许林。”

    苏紫闻言又想了想,点头道:“好,我可以答应你。”

    林旭道:“那就谢谢了。”稍顿,道:“没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苏紫摇头道:“没有了,你回吧!”说罢,送他出门。

    林旭开门离去后,便又径直回自己房间。回到房里喝口水,略休息了下,他没有多留,接着收拾了下东西,又开门而去,直出酒店。

    出了酒店后,他招手拦了辆出租车,向司机道:“去银行!”
正文 第四十章 兑换支票 抢银行的
    林旭去银行,自然是打算去兑换王乾坤开给他的那两张支票,一张一百万的,一张五十万的。

    本来兑支票这事,他昨天晚上吃晚饭时,也有跟卫青衣说过,是打算跟卫青衣一起的。卫青衣昨晚上也答应了,说如果能赶过来陪他去看升旗,那看完升旗吃过早饭后,两人就跟着去银行一起兑支票。

    但不想今天过来后,却多了苏紫的加入。有苏紫跟着一起,办这事就多少有些不便了,再加上卫青衣今天早上能留下的时间也不多。所以便也就作罢,临时推了这事,让林旭一个人去办。

    林旭对此虽然稍有些遗憾,但自然是仅着卫青衣的时间方便来,也没对此强求。

    王乾坤所开的支票上,印有银行的名称,林旭上了出租车后,便让司机带他到这家银行最近的一个营业网点。

    只是到了这处银行网点后,但见里面人却还不少,每个柜台窗口

    处都有着三、五名客户在等待办理业务,大厅内的椅子上也坐着不少人等待。人一多,谈话的声音混在一起,不免就显得嘈杂了些。即便大部分人都只是小声说话,但混在一起后,还是成了嗡嗡一片。

    见到里面这么多人,林旭不禁有些皱眉,在门口处瞧了一眼,还没进去,就立即转身而走。

    到路边重新拦了辆出租车后,他让司机带他到这家银行最为偏僻人少的一个网点去,他实在是不太喜欢人多嘈杂的环境。如果没得选择,只有这一个地方的话,那他还可以勉强忍受排排队,或是大不了就先离开一会儿,等人少的时候再来。但既然有的选择,那就没必要非将就这里不可。

    首都这么大,同一家银行的网点多的是,不必非在这个。现在银行都是通存通兑的,在哪个网点都可以办理。

    “那个,也不用太偏,你别把我直接拉郊区去,找个比这里人少的网点就行。”车才开出几米后,林旭又立即向司机改口道。他刚才说要到最偏僻的网点去,也是一时略微烦躁下的气话,想一想,也实在没必要跑太偏。

    “得嘞!”司机笑着答应一声,道:“隔着这里三条街,就另有一个网点,那里原本就有点儿偏,现在那块儿又搞拆迁,银行也得跟着搬,人就更少了,我拉您去那儿吧?”

    “没搬走吧?”林旭问。

    司机摇头道:“没呢,听说还有一周才会搬,我一哥们儿就住那块儿,听他说的。”

    “行,那就去那儿!”林旭点头道。

    “得嘞!”司机又是答应一声,没再多说,专心开车。

    约摸十几分钟后,出租车便开到了这处即将要搬迁的银行网点。

    到了后,林旭一瞧,果然附近许多房子上都被画了个带着圆圈的大大“拆”字。而这附近的街道与居民区,也都是很旧的房子。拆迁改造,看样子也是该到了时候。因为拆迁,拆迁令一下,这里已是有不少住户与商户搬走,毕竟也不是人人都会做钉子户。

    拆迁令之下,往往选择搬的,还是大多数,钉子户只是属于个别少数。而且许多钉子户,也并不是为了坚持什么住久了有感情之类,就只是想多要些拆迁款而已。

    因为已搬迁了不少,所以这附近也比别处显得较为冷清。仍在保持营业的这处银行网点,在附近已经搬走的几家商户空房中,显得有些孤零零的。银行毕竟不是普通商店,说搬就可以立即搬走,其中有许多东西需要处理,所以需要更多的时间。

    到了地头后,林旭坐在出租车里,先摇下车窗透过银行窗户往里面望了一眼,发现里面也并不是空空荡荡,半个人影没有,这时还是有着两个客户在里面。而且柜台窗口处,也是在办理着业务,这就说明,还是在正常营业。

    毕竟这附近住户、商户虽然已搬走了不少,但终究还没搬空,留下的也还是有着不少。所以,也还是有客户群体存在。

    确认了是还在正常营业后,林旭便付钱下车,往银行内走去。

    进去后,他左右打量一眼,但见这处网点原本也不大,里面只有三个柜台窗口,而这时因为人少的缘故,只有一个窗口开放着。而他刚才在窗外望见的两个人,其实只能算一个客户,因为是对老年夫妇陪同着一起来办业务。

    虽然只有一个柜台窗口开放营业,但透过窗户,林旭能看见里面的银行工作人员却是不少,都是在整理资料之类,看样子是为一周后的搬迁作准备。因为里面需要的人手多,而外面的客户又很少,所以外面连个值班人员也没有,只有一个稍上了年纪的保安在门口守着。

    见到林旭进来,这保安上前问道:“您办什么业务?”

    林旭道:“我来兑换支票。”说着话,掏出钱包,取出夹放在里面的那两张支票,向保安亮了下。

    保安一看上面的数字,不由大吃了一惊,看着林旭有些难以置信地道:“你这么大的业务,怎么跑我们这网点来办了?我们这儿都快搬了,存放的现金都未必有这么多。而且大额取现,都是需要提前预约的,你这有预约吗?”

    林旭当然没有预约,闻言摇摇头,道:“另一个网点人多,我不愿排队,所以就过来这边了。我这两张支票也不是要取现,而是开两张卡,转存到里面,这应该没问题吧?”

    保安闻言,摇头道:“这我就不清楚了,具体你得到柜台问。”

    “哦!”林旭点下头,也不再跟这保安多说,往柜台处走去。

    这时他跟这保安说话之际,原本在柜台处办理业务的那对老年夫妇已经办完,正准备离开。林旭过去,正好顺便接上,也不需多等。

    “您办理什么业务?”林旭坐到柜台处后,里面的银行工作人员立即开口问道。

    “我兑换支票。”林旭说着,把两张支票从下面开口的小窗口递了进去。

    工作人员闻言,接过后一看,也是不由为上面的数字吃了一惊,看着林旭道:“您这数额太大了,要取现的话,需要提前预约,现在办理不了。”

    林旭道:“我不取现,我办两张卡,转存进去。”

    工作人员点头道:“这倒可以。”说罢问道:“您身份证带了吗?”

    “带了。”林旭掏出钱包,抽出里面的“许林”身份证递了进去,“办两张,一个把五十万存进去,另一个把一百万存进去。”

    王乾坤昨晚后来又多给他开了张五十万支票的事,林旭还并没向卫青衣提,也不打算提。毕竟事涉他跟王乾坤,还有苏紫的打斗,说出来的话,也是徒惹卫青衣担心。钱数的话,他要再多给,卫青衣也未必愿收,所以还是按他们之前说好的五十万办。反正如果之后卫青衣需要用钱,五十万不够的话,他也会随时补充,现在多一点少一点的,倒也并无所谓。

    至于银行当日交易金额超过二十万的话,会被反洗钱之类的相关部门注意到这点,林旭倒也并不担心。因为这一百五十万,不同于他以前的那几百万。那些钱是他偷来的赃款,存进去被注意到后,解释不清楚来路,那是肯定会被请去喝茶。但这一百五十万来路则很正当明确,就是王乾坤单方面无偿赠予,完全有迹可寻。所以就算被有关部门注意,他也不怕对方查。只要一查清楚这笔钱来路正当,那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以后尽可放心使用。

    “您先填资料,我去复印下身份证。”里面工作人员接过林旭身份证后看了一眼,转手递过两分开户办卡的文件让他填写。

    林旭接过,便拿起窗口旁边的笔填写起来。他之前有过一次办银行卡的经历,现在这个虽然不是与上次那个同一家银行,但这些资料的填写,却是大同小异,所以他填的很快。也没有什么不明白处,需要多问那工作人员指导。

    填完一份时,那名工作人员刚好复印完身份证回来。林旭见状,便把先填好的那份递了进去,道:“这份我填好了。”说罢,接着填第二份。

    第二份才填了几处,忽然外面“吱嘎”一声刹车响,然后是面包车车门拉开的声音响起。紧接着,是几个杂乱而沉重的脚步声迅速下车。下车后,这些脚步声仍是不慢,十分迅速地跑到银行门口,然后一个中年男人粗重的声音大喊道:“别动,打劫!”
正文 第四十一章 迅速制伏 都听我的
    林旭耳力灵敏,外面的那些声音,自然都没逃过他的耳朵去。只是他听见时,也就以为是有别的人也来银行办事,所以根本就没在意。再加上他正低头填写资料,便连头也没转过去看一眼。

    直到那些人下车后,仍是脚步迅速地直往银行内冲来,他才感觉到不对。这时正打算转头时,就紧接着响起了那声“别动,打劫!”

    不过随着这声喊完,林旭头也是转了过来。转过一瞧,就见冲进银行内的共有三名劫匪。而三名劫匪中,只有一人拿着把手枪,剩下的两人则都是拿着那种切西瓜的长刀。另外,三名劫匪脸上全都带着一样的孙悟空面具,遮住了各自的脸。

    看到这孙悟空面具,林旭不由有些想笑,他第一次戴着面具行侠仗义时,就是戴的手头刚好有的一个孙悟空面具,当时被围观人群瞧见后,还给他起了个什么“大圣侠”的绰号。但也就那么一次,后来他就再没有戴孙悟空面具出现过。

    他在后来知道这事后,就觉着戴个孙悟空面具挺可笑,而且电影里抢银行的,也有带类似面具的,不知道的话,一出现很容易被当成坏人。没想到现在就一想成谶,今天还真遇到几个戴着孙悟空面具抢银行的。心想自己当初幸亏没接受那个大圣侠,不然很容易会跟这种坏蛋混淆。

    他当初那次,也就是事急从权想遮住脸,而手头再没什么别的东西,刚好有个小孩儿遗失掉落的孙悟空面具,也就顺手戴上了。

    银行门口那个上了点儿年纪的保安,职责差不多也就相当于一个看门大爷,根本没配枪,也毫无任何武力可言。三名劫匪冲进来后,右边那个长得稍矮点拿西瓜刀劫匪的直接给了这保安肚子一拳,就将其打倒在地了。

    而三人当中拿枪的那名劫匪,在那声“打劫”喊过后,就直往林旭旁边,也是正中间那个没开放的柜台窗口冲去。冲到近前,他吐气开声,“哈”地一声大喝,抬手一拳便往柜台上的钢化防弹玻璃打去。

    这一拳打上去,“砰”地一声大响,连带整个银行都稍微震了下,而那挺厚的防弹玻璃在其一拳之下,也是立即“咔”声作响,一道道裂纹从他拳头击中的地方蔓延开去。不过一时间,却是还没碎。但随着他紧接着又是第二拳击中,这道满是裂纹的玻璃立即“砰”地一声碎作了满地碎块。

    伴随着这道防弹玻璃窗碎裂,同时响起的,还有里面那几名工作人员的惊呼声,尤其几个女职员,更是声音尖锐,显然受到了极大惊吓。本来他们开始以为这防弹玻璃能够挡住劫匪,他们在里面只要不开门就安全无忧,可以从容报警。没想到这名持枪劫匪竟然这么远超寻常地厉害,两拳就把能防住子弹的玻璃给打碎了,这还是人吗,那拳头是铁做的吗?

    旁边的林旭看到这一幕,也是不禁惊讶,不过自然没什么慌乱。他惊讶,是惊讶于没想到这劫匪竟也是个练家子,而且所增长的力量着实不弱。以这劲道来看,怕是至少一千斤的力量是有的,不然没可能两拳就打碎这厚厚的防弹玻璃。

    打碎玻璃后,那持枪劫匪立即举枪指向里面,道:“都别乱动,不准报警。谁乱动,我就开枪谁。不想死的,都给我老实听话。”说罢,忽然沉喝一声,“都给我闭嘴!”

    这一喝,立即惊吓住了里面的几名银行职业,全都一起闭住嘴地再不敢发出声音,场面立时为之一静。

    “很好。”那劫匪满意地点了下头,道:“只要你们都听话配合,我保证不会杀人。警铃和电话你们就都别费心了,外面线路我们已经提前断了。这片儿马上要拆迁,本来就乱,有些线路,拆迁队也已经开始在断,就算有人知道,也只当是正常,不会有人维修,也不会有人人注意到这边情况。只要你们配合,我们很快就完事离开。”

    林旭在旁边闻言,心想这几个劫匪原来是早盯上这间即将要搬迁的银行了,就是趁着正在拆迁期,周围混乱,趁乱抢劫。而且因为这边不少住户、商户搬走,冷清许多,附近街道行人车辆也稀少,抢完能够快速逃离。

    “现在听我的。”持枪劫匪挥枪指了指里面一个墙角,道:“所有人都给我抱头蹲到那里去。”

    里面几名银行职员闻言后,立即听令着举手抱头蹲过去。正在给林旭办卡的这名女职员自然也是不例外,慌张惊吓地抱头站起,就打算过去。不过才刚起身,林旭却道:“哎,你别走,我这儿还没办完呢!你别管他的,先给我办卡。”

    这女职员闻言看着林旭,不禁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都不知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了。你看不见这边正打劫抢银行吗,竟还操心办卡。

    “你小子诈唬啥呢,也给我抱头蹲墙角去!”这时,刚进来就一拳打倒保安的那名持刀劫匪听见林旭的话,立即挥刀走过来,刀指着林旭喝道。

    林旭向其一笑,抬手一抓,“呼”地下就劈手将其手里的西瓜刀夺了过来。这劫匪只觉眼前一花,手里一轻,看也没看清,刀就成了握在别人手中,不由傻眼发愣。

    那名持枪劫匪闻言,自然也留意到了林旭这个看着像是中学生的少年。眼见林旭探头一抓,就夺过了同伴手里的刀,他立即心下一惊地掉转枪口就要向林旭开枪。只是枪才转过,就见林旭一挥手里的刀,向他挥刀砍来。

    眼前寒光一闪,速度极快,他都没看清,就听“咣”地一声响,手上一沉,对方已一刀砍在他手里的枪上。这一刀不但速度极快,力量也是很大,手中枪被砍得猛地一震,震得他虎口都是一痛,一下握不住,掉在了地上。

    只是不等枪落地,林旭下面又抬脚一挑,将枪挑起,然后另一手抬手一接,准确无误地接住枪,反手指向他道:“别动。”

    黑洞洞的枪口一指,这劫匪立即不敢再动,他武功是练的不错,增长的力气也很大,但可还没厉害到能挡得住子弹。对方扳机一扣,他照样玩儿完。这时他才知道,这少年也同样会武,而且功夫更高。

    林旭挥枪提了指另外两名劫匪,道:“现在,你们抱头蹲墙角去。”

    最后那名还没动手的劫匪见状,不禁目瞪口呆,这还没怎么样呢,怎么形势就急转直下,成了他们被枪指着。只是现在他再弄不明白也没办法,被枪指着,他可没胆量反抗,稍微愣了下后,就立即松手扔掉手中的刀,先过去抱头蹲墙角了。

    然后,另外两名劫匪才抱头跟着过去。

    林旭眼见三名劫匪蹲到墙角后,转头向里面的银行职员道:“现在你们都听我的,别的事都别干,先过来把我的事办好。”说罢,向当前的那窗口女职员道:“你继续帮我办卡。”

    然后转头看向这时抱着肚子爬起来的保安,道:“保安,你去找条绳子,把他们三个捆起来。”

    这话说完,他一手拿着枪指着三名劫匪,另一手又拿起笔,低头继续填写第二份资料。迅速填完后,他把第二份资料递进去。不过这一递,见里面的所有银行职员都还有些大眼瞪小眼地愣着,不由道:“都愣着干吗,先帮我把事办完。”说罢,调转枪口往这些人指了指。

    被枪一指,这些人立即慌乱地全都枪了过来,迅速帮林旭办理业条。有人立即接过第二份资料,帮林旭在另一个柜台处开始办卡。

    两个柜台同时进行,效率自然快了许多。在他们办理之际,那名保安也找了条绳子出来,去捆那三名劫匪。被枪指着,三名劫匪也不敢乱动,乖乖任绑。

    等他这边绑完,林旭的两张卡也先后办好,请他分别设置密码。设过密码后,便是把那两张支票上的钱转存到两张卡里去。仍是两个柜台同时办理,周围也各聚着几个帮忙,很快就办妥。

    办好之后,林旭接过两张卡收好,然后把枪交给保安,道:“现在你们可以去报警了!”说罢,开门出去,潇洒地远去。
正文 第四十二章 胡同偶遇 左正雄
    出了门的林旭,其实也有些挺无奈的。没想到换个银行办事,竟然会遇到抢银行的。

    偏僻银行的好处是人少办事快,不用排队,也安静;坏处就是,太偏僻了容易被劫匪盯上,成为下手的对象。

    有人说抢劫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但那也得分抢什么,像这年头抢银行,那就是件很需要技术含量的事。事前怎么计划,事后怎么逃跑,怎么能不招来警察,怎么能顺利完成,用多少时间撤了,遇到了突发事件怎么办?这些都需要周密的布局与安排,需要全部考虑到,否则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问题,那最终的计划肯定是失败。

    这三名劫匪的抢银行计划,可以算得上是很成功的,他们选择了一家容易下手的银行,而且一开始也进行得很顺利。如果没有林旭,他们很可能会成功,但不巧地,却是碰上了林旭。

    虽然制伏了三名劫匪,但林旭还是觉着挺有些倒霉,因为事情差点儿没办成。也幸亏那三个劫匪在动手前就先断了银行的电话线与警报线,不然有人手快报了警,就有点麻烦了,他转存那一百五十万支票的事,今天都未必能搞定。好在最终的结果是终于办好,还算不错。

    出了银行后,已是差不多到了中午时分,林旭到了路口处后,又招手拦了辆出租车,然后让司机推荐了家首都的特色美食,直接去吃中午饭。

    吃过午饭后,他没再选择坐出租车,直接步行回返酒店。一来顺便消消食,二来也放慢速度欣赏下延路的城市风景。不然老是坐出租车里快来快去,也是有些走马观花。

    他对首都不熟悉,也就干脆漫无目的地信步由缰,走到哪儿算哪儿。走来走去,到了一处老城区,周围都是些四合院之类的老建筑。巷子也颇为深窄,不像现在的马路那般宽阔,地面上铺的也是古代那种青砖,不是现在的柏油沥青或是水泥。

    一瞧之下,他立即想到,这应该是首都挺有名的胡同。而胡同文化与旅游,也是首都的一大特色。网上有人说,要想更好的领略首都风土民情,多去逛逛胡同就能基本体验到。想到此处,便兴致勃勃地逛了进去。

    胡同里的民居都颇为老旧,有的甚至是明清时遗留的建筑,基本上都是低矮的四合院,弯弯曲曲,深门小巷。

    林旭边走边看,独自一个人倒也逛的很有兴致。有时遇到街边售卖的特色小吃,就买上几样,边走边吃。

    这里胡同连着胡同,巷子接着巷子,逛了不知多久后,他自己都不太清楚是到了哪条胡同,甚至连方向感都稍微有些迷失。不过他倒也不在意,反正就是自己一个人没事瞎闲逛,逛到哪儿算哪儿。就算迷路了也没事,有些胡同里还是能进来出租车的,到时候想出去,直接招手拦辆出租车就是。遇不到出租车的话,问问人也很好解决。

    在这条不知名的小胡同里走了差不多约一半时,忽然他前面七、八步远处一个院子的朱红色小门打开,从里面抬腿迈步走出来一名生得绝色的女子。他定睛一瞧,却见得是苏紫,不由便是一惊。

    “你怎么也来这儿了?”

    苏紫跨步走出门后,虽还没转头往林旭这边瞧,但练武之人经常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所以她虽还没转过来正眼瞧,但眼角余光却已先一步瞧见林旭。认出是林旭后,她也是不由十分惊讶地立即转头向林旭问道。

    林旭闻言笑了下,道:“这话我也正想问你呢!”

    “是什么人?”忽然苏紫身后,一个苍老但却还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问道。随着话落,一个头发花白,瞧上去约摸有六、七十岁的老头儿从苏紫身后走了出来。出来后瞧见林旭,转头打量。

    林旭见状,也是打量着这老头儿,但见老头儿瞧着虽头发花白,六、七十岁了,可却是面色红润,显得老当益壮的样子。老头儿穿一身盘扣的宽松白色练功服,左手里还“咕碌碌”盘着两颗铁胆。

    打量了林旭一眼后,老头儿向苏紫含笑问道:“苏姑娘,这位小友是谁?”

    苏紫闻言,介绍道:“是我的一个朋友,叫……”她说到这里稍停顿了下,接道:“许林。”

    林旭闻言,见她在外人面前如约保守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不禁略为感激地瞧了她一眼。

    “哦,许林!”老头儿瞧着林旭点了下头,又向苏紫笑道:“既然能跟苏姑娘交朋友,那不知是哪家门派的高足?”

    林旭不等苏紫回答,接过话向老头儿道:“没门没派。”

    “哦!”老头儿闻言又点了下头,不过就稍微有些冷淡了。

    “许林,我给你介绍。”这时苏紫指向老头,向林旭道:“这位就是左正雄左老前辈,是京城左家拳的掌门。”

    林旭闻言,不由又是惊讶,心想原来这老头儿就是前些日认出了黄宗文身份的那个左正雄。怪不得苏紫会来这里,原来是登门拜访,找这左正雄打听当日他遇见楚黄河的情况的。而这左正雄既是京城人氏,看样子就是住在他身后的院子里,这应该是他家。

    这时左正雄听得苏紫的介绍,摇头失笑道:“苏姑娘你过誉了,什么掌门不掌门的,我这左家拳,连自家的几个孙子都不愿学了,现在也就带两个徒弟,哪儿还成什么门,可不敢跟你们天山派比。”

    林旭等他说完后,向这左正雄点了下头,道:“你好!”

    他却是还不习惯什么江湖礼节,而且觉着既然进入现代社会了,也不必非要遵循什么古礼,见面你一抱拳我一揖,见了老的叫前辈,差不多大的叫兄台。还什么右手拳,左手掌,右手五指握拳,左手四指伸直,两手一贴,代表什么五湖四海皆兄弟的。而且他这人就是天生的孤僻性子,甚至说得上有些孤僻症,本就不爱称呼人跟人行礼。所以苏紫虽介绍是前辈,他也是一点头就算打过招呼。

    这是他通常跟陌生人初次见面的正常交流方式,别管是谁,是不是什么武林前辈,初次见面又不熟,也就是点头之交,说声“你好”了,有的根本不愿相交的,他甚至都懒得打招呼。大家萍水相逢,一面之缘,也不必非要认识。大街上擦肩而过的多了去了,也不见得谁跟谁都认识。

    只是,他这样想,旁人就不是了。他觉着自己这是很正常的打招呼交流方式,但在左正雄看来,就觉着他这招呼打得很是冷淡与不礼貌了。因此闻言之下,也是颇为不悦。心想苏紫堂堂七大派之一天山派的掌门弟子,也跟他口称前辈,礼节周到,这小子一个没门没派的无名小辈,却也敢跟他这儿拿大。

    这般想着,他面上却是不显露什么,反而是颇为慈祥地一笑,走过来向林旭道:“这新时代新社会了,不兴那老一套,咱们也来个握手礼。”说罢,向林旭伸出了手。

    林旭见状,又是“哦”一声答应,也就礼貌地伸手跟这左老头儿握上。

    不想方一握上,这左正雄却是忽然握紧发力,枯老如树根的手,也直如老树盘根般紧固。

    林旭倒也没料到这老头儿竟也跟他来这招,不过他自是不惧,内力一运,反手紧握回去,跟这老头儿较上了力。

    左正雄见状,不由面上一惊,然后便是继续加力。

    察觉到对方力量加大,林旭自也是分毫不让。

    这老头方一握紧时,就是几百斤的力量,随着加大,直上千斤,然后还在不断攀升。只是到了约有一千六百斤时,就稍微有些力竭,后力难继了。随着再想发力,已是面上涨红,额头冒汗。

    见这老头儿已到极限,林旭便轻轻一甩手,将其甩脱。

    看其增长的力量以及发力方式来看,这老头儿也就是个外力境的层次。估计年轻时候盛年时,能有达到外力巅峰的一吨力量,但随着年龄增大,难免有些退步,难以保巅峰状态了。

    不入内力境,年纪越大,随着筋骨老迈,功力就越难保持。即便是能达到外力境的化劲层次,但只要是不能抱劲入丹,修成内力境,就永远跨不过这个槛,摆脱不了生老病死的绝对自然规律。

    只有修炼到内力境,才能以内力反养自身,可以做到延年益寿,祛病养生,甚至能够有一定的驻颜之效,延缓己身衰老。内力修为每增加一重,多活个五、六基本不算什么。效果最好的,甚至能延长十年寿命。到内力十二重圆满,基本都能活一百多,乃至超过二百岁。

    黄宗文当年以楚黄河之名响誉江湖时,已是几十年前的事了。这左正雄能认识黄宗文,自然是年头在这儿,估计应该是同一代的武林人物。可黄宗文的样子,看上去也就最多年过半百,甚至说是四十多也说得过去,没什么人不信。但他的真实年龄,林旭相信,绝不止是看上去那么大,怕是跟这左老头儿一样,六、七十也是有的。只是他内功修为精湛,驻颜有功,所以才看上去年轻许多,非是左老头儿这个外力境的可比。

    眼见较力竟没比过林旭,左正雄面上不由有些尴尬,不过这家伙到底不愧是个老江湖,从林旭的功力与年纪,还有发力方式上,也是判断出了林旭竟跟苏紫一样,也是已入内力境的高手。当即就哈哈一笑,掩饰过自己的尴尬,道:“原来许小兄弟也是直入内力境的年轻俊杰,难怪能跟苏姑娘做朋友呢!多有得罪了,勿怪,勿怪!”

    “是左前辈你不要见怪才是,许林他性子直,有些不知轻重。”苏紫这时闻言,出面替林旭打圆场道。

    林旭却没什么话说,只是牵嘴角向左正雄略笑了下。</dd>
正文 第四十三章 真这么巧 武当也来人了
    “哪里,哪里,这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长江后浪推前浪!”

    林旭年纪轻轻就已是内力境的修为,武功比他强出一个大境界,左正雄哪里敢去怪罪。

    这江湖上虽然有些规矩,但最大的那个规矩,始终是拳头大的最有理。说白了,就是赤裸裸的强权规矩,丛林法则。左正雄在江湖上混了几十年,这点早已悟透。讲道理,讲规矩,那也是需要你本身有足够实力的情况下才能讲的,不然谁理你是哪根葱。

    武功修为上,小境界的差距,还可以靠些手段,或是某方面的优势来拉近、弥补,但大境界上的差距,那是怎么也拉近不了的。跨入一重大境界,那就是一种质的变化。内力与外力,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力量。

    外力境的极限,就是最多增加两千斤,也即一吨的力量。有些特殊功法,还能再在这基础上再做增加与提升,但能提升的也很有限,最多再加一千斤就顶天了。而内力境的每一重小境界提升,都差不多能加出一整个外力境,每一重视个人的资质与功法品质,都能增加一千斤到两千斤的力量。内力境十二重修行圆满,那是号称拥有九牛二虎之力,至少上万斤,乃至两万斤的力量,想想就知道有多恐怖。

    功力的划分,可不是像里那样靠年数来论的。左正雄再是活了六、七十,比林旭大了几十岁,但跨不到内力境去,相比起旁边的苏紫与林旭,这几十年也差不多是等于活到狗身上去了。

    他几十年只能是原地踏步,甚至随着年岁的增长,筋骨老迈,功力还有些倒退。可若是换了内力境的,比如与他同一时代的那黄河大侠楚黄河,估计人内力境十二重都已经修行圆满,甚至说不定都跨入下一个大境界,到了真气境了。想想前些日的那偶然所见,对方样貌还是宛然几十年前,似乎岁月半点没在其身上留下痕迹,而他却已是满头白发,垂垂老矣,半截身子都入土了。想一想,不禁心中满是喟然与感叹。

    苏紫闻言,也是陪着笑了下,没再多说什么。她这时从门内走出来,本来就是办完事准备离开了,所以当下又与左正雄闲话客套了几句后,便正式告辞离去。至于林旭,当然是顺势跟着她一起离开。

    两人走出几十米,拐了道弯后,苏紫转身停下,看着林旭双眼质问道:“你跟我说实话,怎么也会来这儿?不会是跟踪我吧?”

    “谁跟踪你啊?我中午根本都没回去,压根儿就不知道你出酒店,上哪儿跟踪的你?”林旭道:“再说我真要跟踪,也不会跟踪的这么明显,更不会被你发现。而且我根本就不知道这左正雄住那儿,你不见我连认识都不认识?”

    苏紫听他这么一说,不禁有些信了,因为他说的确实在理。另外,她也是知道他后来出去后,到中午一直没回来的事。不过顿了下后,她还是问道:“那你到底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林旭道:“我就是吃完饭没事儿,自己一个人瞎逛,然后随便逛到这儿的。这胡同弯弯绕绕,跟迷宫似的,逛的我都有些迷路了,现在具体是哪儿我都不太清楚,更别说专门找你了。”

    “就这么巧?你随便逛就逛到这儿了?”苏紫闻言,却是又有些不信了,因为这也实在太巧了。有时候太过偶然的事,往往是种隐藏的必然。

    林旭摊了下手,道:“我其实也不想撞见的,但事实就是这么巧。”

    苏紫盯着他双眼瞧了片刻,见他目光始终很坦然,这才信了。略移开下眼神,她问道:“你刚才说迷路了,那打算怎么出去?”

    林旭道:“能遇到出租车,就拦辆出租车,遇不到就问人呗!不过我现在倒是还没打算出去,你呢?”

    “不出去你干吗?”苏紫不由疑问道。

    “继续瞎逛呗!”林旭道:“我这次来首都,除了见青衣,也是顺便旅游。网上很多旅游攻略都说,首都的胡同很有特色,可以体验到真正的首都风土人情。你来几天了,有没有逛过?”

    “没有。”苏紫摇头道:“我其实也就才来两天,比你多一天。”

    林旭道:“那正好,一起逛啊,也有个伴儿!当然,你要有别的事忙,那就先走,我自己接着独自瞎逛。”

    苏紫道:“我没什么别的事了,其实正打算要找你,没想到刚好碰上了。”

    “找我?”林旭疑问,“做什么?”

    苏紫不答反问道:“你赔给我的那个头绳,上面那小蝴蝶上是不是镶的两颗真钻?”

    林旭闻言,点头笑道:“是啊,你认出了?”

    苏紫道:“我没认出来,王乾坤认出来的。”

    “哦!”林旭略有些意外,没想到是王乾坤认出来的,“王乾坤又去找你了?”

    苏紫道:“嗯,他有事找我。告诉我说,沈沉浮也来首都了,而且,也是为了左正雄的事。”

    “那个武当的沈沉浮?”林旭闻言,不禁又是有些意外,而且不明白武当也派人找那个左正雄做什么。

    现在左正雄之所以在江湖上这么有名,全是因为他在首都偶然遇见了一次隐居多年的黄河大侠楚黄河。所以,沈沉浮来找左正雄,不出所料,当然也是为了打听楚黄河的事。可楚黄河乃是武当隐宗隐仙派的掌门,是武当的首席大长老,即便武当派没多少人清楚这事,至少武当掌门是绝对知道的。

    何况林旭昨晚跟黄宗文通电话时,黄宗文还说起过,一直有跟武当掌门有保持聊络。所以按理说,武当掌门应该是知道黄宗文在哪儿隐居的才是。除非,黄宗文对自己的隐居地,连武当掌门也是守口如瓶,所谓的一直保持聊络,也只是他每隔一段时间去聊络,由他主动发起,而武当掌门只能被动接受。而且现在通讯这么发达,说不定他的保持聊络是根本见也不见,只是每隔段时间,给武当掌门打个电话。

    要是如此的话,那武当派也确实不知道黄宗文具体的隐居地。所以现在听闻到有人在首都遇见了隐居多年的黄河大侠楚黄河之事,便也派人来特地打听。而他们的目的,恐怕也未必是真要找到楚黄河,他们只是想掌握主动,让这件事在他们的掌控之下,现在江湖上有多少人花心思去找楚黄河,他们也该知道。

    毕竟楚黄河可是他们武当派的人,而且是十分重要的隐宗掌门,他们于情于理,都应该保护楚黄河。别让不相干的人,打扰到这位长老的隐居清净。

    林旭清楚黄宗文跟武当派的关系,所以他一听武当也派了人来首都,而且是派遣的掌门弟子,武当当今年轻一辈中最优秀的一位,立即就把武当派的意图猜到了有七、八分。不过这终究还只是他的猜测,具体武当派沈沉浮来首都的目的是什么,还有待证实。

    “对。”苏紫点了下头,道:“王乾坤来跟我说这件事,然后看到了你买给我的那个头绳,就打开看了下。他是世家公子出身,对珠宝比较懂,一看就说那两颗钻石是真的。我当时还不信,后来又拿到珠宝店去鉴定了下,鉴定后确实是真的。”说罢一顿,看着林旭问:“你为什么送我这么贵的东西?还专门去镶两颗真钻?”

    林旭笑道:“没什么,你不也送我那么贵的衬衫,我这是礼尚往来,应该的,大家互不相欠。不然只送你个几块钱的东西,那就不对等了。”

    苏紫道:“现在不是照样不对等,鉴定时我问了下价,那么个小米粒儿大的钻石,一颗可就要上千。”

    林旭装作吃惊道:“是吗?我买的挺便宜啊,加工上去也就总共两百多,跟你赔我的那件衣服差不多。”

    “你少给我装算!”苏紫不高兴道,“我就是到你去加工的那个珠定店问的,店员和加工师傅都还记得你,开的票底都还在。”

    林旭闻言,不禁稍微有些尴尬了。</dd>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学生中的传说 跳级
    “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回酒店后你拿回去吧!”苏紫道。

    林旭道:“你都已经收下了,哪有退的道理?”

    苏紫道:“我想退就能退。”

    林旭道:“那行,你赔给我的衬衫也拿回去吧,咱们谁也别赔谁了,互不相欠。”

    苏紫脸上带着捉摸之色地瞧着林旭,问道:“你是不是不想收我的东西,所以才故意给我买这么贵的,就是想逼我自己收回去?”

    林旭摇头失笑道:“我要不想收,直接就给你退回去了,用不着这么麻烦?你有时候真是想太多了!”

    “那你为什么要送我这么贵的?”苏紫又问。

    林旭道:“没什么为什么,就是你送了我个贵的,我也想还个贵的。挺简单的事,你干吗老想那么复杂?难道非要说是我对你一见钟情,偷偷喜欢你,所以才趁机送你礼物,你才满意?”

    “胡说什么呢!”苏紫竖眉轻斥道。

    林旭道:“那不就结了,就是件挺简单的事,也是个挺简单的道理。而且男人吗,有时就好点面子,你赔我个几百块的,我就还你个几块的,不但不对等,说出去也显得我挺没面子,太小气。”

    苏紫闻言,忽然笑道:“你成年了吗,还男人呢?少学什么没用的大男子主义,死要面子。被女人强过一头,不如女人又怎么了,会死吗?”

    林旭跟着笑道:“死当然不会,但心里总归是不舒服的,我可没王乾坤那么厚脸皮。”说罢稍顿,接道:“另外,我当然是男人了。只是现在的法律,规定十八周岁才算成年。但在以前的古代,十五、六还不就是已经算成年人,都结婚生子了,有的甚至更早。所以,我是成年人。”

    “总强调自己是成年人的小鬼,其实就是还没成熟。”苏紫闻言,又取笑了句。

    林旭反唇道:“那你也不算,你十八还只是虚岁。”

    “我又没强调自己是。”苏紫笑道:“我就是还没成年的少女啊!”

    说罢,脚步颇显欢快地转身继续前行。

    林旭闻言,面色无奈地在后面跟上。

    走了几步后,苏紫转头笑道:“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就当给你个面子,照顾下你这小男人的尊严,东西我收下了。”说罢稍顿,话音一转地道:“不过你送的东西太贵,我也不想欠你的。嗯,这样,你在首都这几天的一日三餐,我全请了,不准拒绝。”

    林旭闻言,不禁道:“你知道我要在首都住多久吗,就全包了?我要是住下不走了,你是不是要养我一辈子?”

    “又胡说八道。”苏紫横眉扫了眼他。

    “抱歉!”林旭话一出口,也自觉有些失言了,道歉了句,接道:“我是说,你这决定也太草率了,你又不知道我要住多久。”

    “你能住多久?”苏紫道:“马上就暑假结束,九月一号开学了,你顶多就再待一星期,我不信你不赶回去上学了。”

    林旭玩笑道:“那说不准,为了吃大户,我可能就赖这儿了。”

    苏紫道:“那随便你,我反正是要回去上学的。到时候我走,可就不会再管你了。”

    “你今年开学,应该是要上大学了吧?”林旭想到她年纪,顺口猜测地问。

    苏紫摇头道:“不,我今年会大学毕业。”

    林旭不禁瞪大眼惊讶道:“你才多大,就大学毕业?不是才十八吗,而且还只是虚岁?”

    “我跳级了,高中只读了一年,十五岁就上的大学。”苏紫说得很淡定地道,完全没什么自得之色,好像在她看来,跳级实属正常。

    林旭闻言,则是很不淡定地又再次惊讶了下。跳级这种事,他以前只在报纸与电视新闻里有见过报道,而且在全国新闻中,这也是属于很少的,几年都未必能出一例。能跳级升学的,可都是那种学习特别好的天才学生,简直属于传说中的人物,妥妥的学霸。没想到,现在他身边就见到了真实的一例。

    不由心想,难怪人家这么聪明,原来就是这种传说中的天才好学生,能跳级升学的大神。要不是天生聪慧,哪能成功跳得了级。想到此处,也是不由心生敬佩。只觉这姑娘在他眼中,又立即高大了些,身上都似乎隐隐然有光环。

    “我只能说一句,厉害!”林旭叹服地向苏紫竖了个大姆指。想想人家十五岁的时候都已经上大学了,而他现在也是十五岁,却还初中没毕业呢,这真是不得不服。

    不过他说罢,心情稍平复后,却也是不由眼中一亮地灵光一闪,心想跳级这事,自己也未必做不到,或者也可以试试。如果真能跳级成功的话,他高中也读一年,那不就早两年能考入首都的大学,能早点跟卫青衣长相聚了?

    要按他以前的学习成绩的话,学习虽然也算优秀,但还远远不具备这种自信。可自从练武之后,他的身体各方面素质都大幅提升,脑力与记忆力也比以前好了许多。练武之后,学习成绩不但没有因为练武而耽搁落下,反而一跃超前,大有提升,这次的期末考试,就拿下了全年级第一的优异成绩。以这种学习资质,他再多加努努力的话,跳级也未必就办不到。也就是高中三年的课程,用一年学完而已。

    他也是有些思维定性与限制,以前没早想到跳级这种事。不然早想到的话,他说不定早就先跳一级读初三了,然后就能跟着参加今年的中考,那现在开学的话,就说不定是上高中了。想到此处,也是不禁有些很抱憾,真是早没想到。早想到的话,他早跳了。看来还是苏紫聪明,人家早早就想到,并且已经实现了。

    “跳级,跳级,我也一定要跳级!”一时间,林旭都不禁有些心心念念,恨不得现在就能立马直接跳到大学,也跟苏紫一样,十五岁就上大学。

    “你怎么了?”苏紫见他说完话后,就忽然两眼放光,一副兴奋难耐的样子,不由奇怪问道。

    “我受你启发了,我也要跳级。”心中一时激动下,林旭忍不住一把抓住了苏紫的手,摇晃着道:“我要谢谢你,让我想到了还有跳级这种开挂的上学方式。”

    “那个,不用谢!”苏紫一时没注意,就被他抓住了自己的手。不过眼见他有些兴奋过头,也就暂忍了下没发作。不过说话之际,还是趁势轻轻一甩,把手从他手里抽开。

    “唉,我应该早点儿遇到你的。要是早遇到你,就能够早想到跳级了!”林旭还是处于兴奋的状态,见她抽出手,也是全没在意,仍是兴奋地道。</dd>
正文 第四十五章 邀同赴宴 这女人不好惹
    林旭接下来又过了好一会儿后,才平复下兴奋的心情,然后向苏紫详细问了下跳级的相关事宜,如何申请等等。

    不过,两人毕竟不是同一地区,更不是同一学校的,各地关于跳级的规定,怕是会有些不同,细节上还是存在些差异。所以,现在也只能问下大致流程,至于更详细的他如何做,还是要等开学后,回学校去问校领导,才能知道确切。

    “对了,晚上王乾坤要设宴招待沈沉浮,给他接风,他还邀请了你一起参加,说是要介绍你跟沈沉浮认识。只是当时你不在,他就托我等你回来,向你转达。”等林旭问完跳级的事后,苏紫又是再说出件令林旭惊讶的事。

    “请我?”林旭一听,自是难免惊讶,“王乾坤会这么好心?”

    苏紫道:“王乾坤也就是从小家世好,所以性子有此纨绔,但其实人不坏。他说跟你也是不打不相识,而且大家都是练武之人,还都是年轻人,理当认识下,以武会友。”

    林旭闻言一想,哂笑道:“这个‘以武会友’才是最重要的吧?自古宴无好宴,我看他是给我设鸿门宴,想在宴上想办法挑我跟那个沈沉浮打一架才是真的?”

    苏紫道:“我其实也挺期待你跟沈沉浮交手会是什么情况。”说罢略顿,问道:“那你去不去?”

    “你去吗?”林旭反问她。

    苏紫道:“我当然会去,我跟沈沉浮也认识。而且王乾坤连你都请了,又怎么会不请我。”

    林旭闻言,点头道:“好,那我也去,到时候我们一起,我倒也很有兴趣认识下这个武当派的沈沉浮。真要动手,我也不怕。”

    苏紫听他说“一起”,脸上略微有些异色,随即收整了面色道:“王乾坤请你一起去,确实不排除他别有用心。但沈沉浮可不是那种会被随意激起的性子,未必会让他如愿。”

    “哦!”林旭点了下头,没有多说。

    苏紫则又接着说道:“沈沉浮这人,表面上看性子温和,脾气很好,像那种谦谦君子。但实际上像他名字一样,心思很深沉,我一直有点儿看不透这人。”

    “你为什么非要看透人家?”林旭问。

    苏紫道:“作为对手,我当然要想办法看透,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他是我最大的竞争对手。”

    “那我呢?”林旭问。

    苏紫道:“对,还有你。从昨晚起,也要算上你。”

    “我是问,你能看透我吗?”林旭又问。

    “能啊!”苏紫点头笑道:“你挺简单的,就是个还没长大却老是想向人证明已经长大的小男生。”

    林旭不由面上一黑地道,“你有意思吗,老拿我年龄事?”

    苏紫笑道:“你本来就还小啊,小弟弟!”

    林旭一气之下,不由有些恼羞成怒,脱口而出道:“要不要我脱了裤子给你看下,我已经不小了。”

    “说什么呢,流氓!”苏紫闻言,不由面上一红地啐了一口,扭头便走。

    林旭话一出口,又知道有些失言了,不过这回却没道歉,而是将错就错地在她身后道:“我是要你知道,别在拿这取笑我,我真的很不喜欢。不然的话,说不定我一气之下气昏了头,真流氓给你看,向你证明下我到底是大是小。”

    “无聊!无耻!”苏紫头也不回地又骂了句,更加快步离去。

    林旭在后面大步追上道:“我是为了让你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别随便乱说话。须知祸从口出,说出的话得负责。”

    苏紫忽地猛然顿步回头,盯着他道:“好啊,那你说出的话是不是也得负责?道歉。”

    林旭连忙跟着停下,丝毫不让地回瞪着她,道:“你先道歉,我就道歉。”

    “我懒得理你!还男人呢,一点儿胸襟气度都没有!”苏紫瞪了他一眼,又是扭头快步而走。

    林旭闻言,不禁被说得略愣了下。停顿了片刻,他又是在后面跟上。跟了十来步后,他想了想,吸口气加快两步跟上地道:“好,我男子汉大丈夫,胸襟宽广,就不跟你计较,我先道歉。对不起!”

    前面苏紫闻言,面上微露得色地一笑。她刚才那句话,其实算是个激将法。既然林旭总强调自己是成年人,是大人了,那也该展现点儿成年男人的胸襟。果然,林旭中计。

    但事实上,所谓的胸襟气度,跟年龄没有绝对的关系。有些人就是天生小气上心眼,一辈子也改不了,处处会跟人置气。不过林旭能认识到这点,先主动跟她道歉,倒还是孺子可教的。

    想到此处,又是脚下一顿,收起面上笑容转身点头道:“好,我接受你的道歉!”却不提她道歉的事,说完就又转身而走。

    林旭见状,又是不禁被她弄得一愣。自己既然已经道歉了,那她也该为取笑自己跟自己道个歉才是,自么就弄成全成他的错了。想要开口提醒下对方,又忽然想起她那句男人要有胸襟。觉着非要提醒,似乎也太过计较,显得没胸襟了。想了想,最后只能无奈地摇头叹口气,作罢了。

    不过又再跟着走了两步后,却是忽然回过味儿来,觉着这是苏紫给他下的套儿,看中了他弱点,以一句男人要有胸襟就把他拿住了。他要承认自己是男人,就得显得有胸襟,要大度。还要再抓住不放地跟她计较,就显得不是男人,不成熟了。

    想明了这点,他瞧着苏紫的背影暗自恨恨地咬了咬牙,却也是有些没办法。心想这女人果然不愧是能跳级升学的传说级天才学生,耍起聪明来,把他这平常也挺聪明的人,都耍得一愣一愣的。看来以后跟这女人耍聪明斗心眼儿,怕是没什么希望了。要想占她的上风,怕是还得来横的、愣的,就是直来直去,说不得耍流氓反倒真能让她乱了方寸呢!当然,他也就是气恼之下想一想,可不是真耍流氓的人。

    又走了十来步后,苏紫见林旭一直默默跟在后面不说话,停下来转身道:“怎么,真生气了?男人要大度点儿吗,别老跟孩子似的!”

    林旭闻言,不禁面露苦笑,“是,要大度,我这不就是在大度着吗!你看我一直不说话,就是怕再说错话惹你生气。”

    苏紫笑了笑,道:“学乖了吗?”

    “在您这种传说中的跳级生面前,我哪能不乖?看着您,我是只有仰望的份儿!”林旭略带些无奈地道。

    苏紫闻言又笑了下,道:“行了,为了补偿你,我就答应陪你一起逛胡同了。”

    “这算是补偿吗?”林旭道,“大家是一起逛,互相作伴儿!”

    “当然算。”苏紫点头道,“这是你在做的事,当然是我陪你。”

    “行,那我谢谢你!”林旭不打算再她争执计较,随口道。

    “不客气,走吧!”苏紫挥手道。

    两人接下来没再针锋相对后,倒也是相处得挺融洽,而且苏紫之后也没再拿林旭的年龄说事,取笑过他。另外,苏紫也并不是太爱说话的性子。有时候没话说了,一起互相沉默着不说话,只是沿路而行,看着左右风景,倒也并不觉尴尬。</dd>
正文 第四十六章 先天追求 七派之秘
    王乾坤宴请沈沉浮的时间是晚上八点,地点是在他们王家琅琊集团名下的一座五星级酒店。

    上午王乾坤去找苏紫,跟她说好的是,晚上七点,他开车去接苏紫。如果到时候林旭回到了酒店,那就把林旭一起接上。而如果到时林旭还没回来,那也就只能算了。他们都没有林旭的联系方式,自然是没法随时聊络,找到林旭。

    不过苏紫既然这时意外遇到了林旭,又正陪着林旭一起旅游逛胡同,她随后想了想,也就改变了主意,掏出随身带着的手机,给王乾坤打电话说明情况,让王乾坤晚上不用去君悦酒店接他们了,他们到时会直接打个车到吃饭的酒店去。

    “你现在跟他在一起?你怎么会跟他在一起呢?”电话那边的王乾坤听到苏紫说明的情况,知道苏紫正在跟林旭一起,不由十分意外与带些不高兴地道。

    苏紫道:“我去拜访左正雄,出来后在街上偶然撞见的。”

    “怎么会这么巧?那小子不是在跟踪你吧?”王乾坤对他们这种很偶然的意外相见也是有些不信,十分怀疑林旭的目的。

    “不是,就是巧合碰见的。”苏紫道,“是不是跟踪,我会分辨。”

    “那你们现在先回酒店啊,为什么还在外面?”王乾坤道。

    苏紫道:“我们回酒店也是要打车,所以我想,不如干脆直接打车到你那儿,也省得麻烦你来接了。”

    王乾坤道:“不麻烦,一点儿也不麻烦,我愿意一辈子接你。”

    “王乾坤,你注意点分寸。事不过三,再跟我说这种话,你以后也就一辈子都不用跟我说话了。”苏紫闻言,拉下脸冷声斥道。

    “别生气,千万别生气,我知道错了,以后不会了。”王乾坤连忙道歉。说罢顿了下,问道:“现在才三点多,你们不回酒店,还在外面做什么?”

    苏紫道:“是啊,时间还早,所以我们就在外面随便逛逛,打发时间。首都我也是第一次来,就当旅游了。”

    “你跟他一起逛街?”王乾坤闻言,又是不由大吃一惊,连声音都不由自主提高了些。

    苏紫冷声道:“我跟谁逛街,用不着你同意,更用不着你批准。”稍顿,又道:“我打电话只是通知你,不需要你的任何建议。就这样,再见!”

    说罢,连给王乾坤回话的机会也不留,就直接按了挂断键。收起手机后,她转头有些向林旭抱怨道:“王乾坤其他都还好,就这点比较讨厌。我只是拿他当个普通朋友,他却老有非分之想。有时候也不是我想不给他留点面子,实在是这种事就要干脆利落,不能有半点拖泥带水,不然就容易让他有误会,进而得寸进尺。”

    林旭听着她描述和王乾坤的情况,不由想起在网上看到过的一句话,叫“我拿你当朋友,你居然想睡我”。想一想,不由有些好笑,面上也不由笑了出来。

    苏紫见他忽然发笑,问道:“你笑什么?”

    “没什么!”林旭连忙收起笑意摇头,道:“我觉着王乾坤条件还不错啊,人长得帅又有钱,而且武功也好,最重要的是对你一片痴心,你怎么就半点也瞧不上呢?”

    苏紫道:“我不是只针对他,我是不喜欢任何男生。”

    “啊?”林旭闻言,不由大吃一惊地发愣看着苏紫。

    苏紫笑了下,道:“你别误会,我也不是喜欢女生。而是我这辈子就不打算谈情说爱,我要一生专心追求武道,希望毕其一生,能够达到武道巅峰的先天之境。如果那时还有机会,我会看看先天之上,还有什么,能不能再作进境。武道博大浩远,可供一生追求。至于别的,我不需要。”

    林旭闻言,还是不由跟着吃惊。不过这次的吃惊,已转为有些肃然起敬,没想到苏紫也有这种追求先天境界的远大目标。点了下头,他道:“我也想追求先天,练武的,怕是没人不曾奢望过先天。但我听说,先天境界即便在武学昌盛的古代,也是很少有人能达到,一直以来,似乎都只是个似说。不说先天了,就连内力境之上的真气境,我听说当今武林中也是很少有人能达到。”

    苏紫闻言,郑重地看了他一眼,点头道:“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就一定有人达到过。是很难,但未必就做不到。而真气境的高手,在当今武林中虽然少,但也不是没有。”

    “七大派为什么是七大派,除了全都传承久远,底蕴深厚外,也是因为,七大派之中,全都有真气境高手坐镇。而且历来断续传承,几乎每一代都出过真气境高手,未曾断绝过。”

    林旭闻言,不由再次吃惊。难怪这七大门派能够称雄江湖了,原来各派之中,全都有着隐藏的真气境高手坐镇。在先天境只是存在于传说,百年难出的情况下,真气境的高手,就已经是武林中的绝顶武力了。相当于是如今世界各国武器中的核武器,一旦哪个国家拥有核武器,那就说得上是挤国大国之列,拥有毁灭性的杀手锏,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愿意轻易招惹。而且在全球问题上,也都有了话语权。能够参予世界政治,跟大国角力。

    真气境的高手,在七派之中,怕也是跟核武一样,只是坐镇,轻易不动。一动的话,那就是雷霆万钧,风云骤起,凭生波澜,有如海啸般的大剧变。

    当然,七大派各有真气境高手坐镇,也不是说其他门派,或就是那种师徒传承没有门派,甚或是像林旭这般完全自学的这些武者中,就出不了真气境高手了。而是这些其他的,出虽然也有可能出,但就形成不了七大派这种历代传承,几乎每一代弟子中都能出现至少一位真气境高手的深厚底蕴与实力了。

    而且真气境高手,以修为来推算寿命的话,怕是基本都能活个二百多岁,乃至活过三百岁。所以,每一位真气境高手,都可以庇护自家门派至少一个世纪。一百年中,再有一位真气境高手诞生,那就是传承不绝,代代都有真气境高手坐镇庇护。

    这样的七大派,如何不强,如何不能称雄江湖,如何不叫其他小门派望其项背,只能仰望!

    先天不出,真气称雄。</dd>
正文 第四十七章 门派划分 当属几流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七大派中都有真气境高手坐镇,这在当今江湖上,怕也不是什么秘闻。只是林旭实在接触江湖不多,在这之前连七大派的名字都说不全,委实太过孤陋寡闻,所以才不知道。

    作为江湖上消息最为灵通的燕子门,这些事李飞燕当然肯定都知道。只是以前他根本就没怎么接触江湖,有所接触的也是如洪洞通背门这种底层小门派,就连她们燕子门也顶多只算是二流门派。

    所以因他没有接触,也就觉着没必要说给他太多。他现阶段,毕竟还是学业为重,除了上学学习文化,武功也是还处在学习阶段,所以别给他说得太多的话,一听江湖风云,心野了,想要出去闯荡,那就不能再安心学习了。

    不过这却也是李飞燕多虑了,林旭这点自制力还是有的。他这时想到的,也只是认为李飞燕还没来得及跟他说,毕竟他以前实在接触到的江湖不多,只是很小一部分。整个平阳一地,基本都是些三流以下的小门派。武力层次,估计最高也就是外力境的绝顶人物了。

    当然,隐居在武乡中学的黄宗文不算在内。而且黄宗文本来也就不是平阳本地人,是外来户。

    如七大派这种,自然是江湖上的顶尖一流大派。而同样也有真气境高手坐镇,但却做不到如七大派这种传承不断,只是武道传承能够稍有比肩,偶有天才之辈冒出的,可称得上是二流门派。没有真气境高手坐镇,最高武力只是内力境人物的,这些全都算是三流门派。

    燕子门按现在的高层武力来算,是够不上二流门派的,只是燕子门中,以前也出过真气境的高手,再加上弟子众多,门派势力又发展很好,而且传承也久远,底蕴不错,所以才勉强够得上二流。

    但燕子门这种,也就是软实力强些,金钱、势力、人数、情报等等。若说拼硬实力,是绝对拼不过七大派的。人家随便出一个真气境高手,怕是都能把燕子门给整个一锅端灭门了。

    不过江湖上的这种门派划分,也只是一个笼统的分法,并没有特别硬性规定,也没人专门去管这种事,算是一种约定俗成。反正也没有什么小门派,连个内力境高手都没有,就敢自称一流大派。而七大门派再是自谦,说是江湖朋友抬爱,也没人敢把他们当小门派来看。

    人的名,树的影。门派也是,比如少林、武当,那万一立,名号一报,谁敢轻易小瞧。哪怕只是这两家门派中的一个寻常小弟子,江湖上许多人也得给些面子。

    听苏紫这么一说,林旭才算是真正认识到了七大派的底蕴与实力究竟如何强大厉害。不然之前也只是知道名头响亮,可到底这七派到底有多强的实力,他却是没有具体的概念。

    武当、蓬莱、天山这三派还好,毕竟有过真实接触。王乾坤与苏紫都是少年高手,是当今武林年轻一辈中的翘楚,年纪比他大不了几岁,都已经是内力境二重的修为。而武当他所接触的,更是黄宗文、魏长江这等内力境十二重圆满的大高手。

    虽说他二人是武当隐宗隐仙派的弟子,是更加千挑万选的精英弟子,但也足以代表武当派的水平。更别说,还有今天晚宴上就即将要见到的那个武当掌门的关门弟子沈沉浮。这人他虽然还没见过,但通过苏紫与王乾坤的描述,已知道此人也是与苏紫修为、武力相当的人物,甚至可能不稍胜一筹,颇是不凡。

    心中思忖一番后,林旭却是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转口向苏紫问道:“你们天山派真在天山吗?”

    苏紫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道:“当然。”

    “手机不是才开始普及吗?你们那么偏远的山区,也有手机信号?”林旭好奇地问。

    苏紫闻言,摇头失笑道:“我们天山当然还没有,我这部手机是为了方便联系,来首都后才买的。”

    林旭一听,才知道自己想岔了,略微尴尬地笑了下。不过听到她说是来首都才买的,却是心下一动,心想倒是也可以给卫青衣买部手机,这样以后就能更方便他们两人的联系。

    手机是新兴的通讯科技产物,目前主要在大城市开始推广普及,他们平阳那边比较落后,又只是三、四线的小城市,却是还没有。这是硬性条件不及格,他就算买了手机,也是长期处于没信号的状态,买了根本没用。

    但首都却是不同,作为国家的首都,早就已经开始普及,目前信号基站已是差不多能全面覆盖首都市区。这里条件允许,就可以给卫青衣买部来用,反正他们现在也不差这钱。

    现在首都拥有手机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了。尤其有钱的,基本是标配。就像他住的那座酒店,遇到的顾客里,十个里面差不多五、六个都有。而且基本上还都是拿在手里,生怕别人瞧不见似的。不过苏紫当然没这毛病,她要不是这时拿出来用,林旭都不知道她也有手机。

    两人接下来,自然又是随便闲逛地打发时间。走走停停,随意聊些闲话。不过从苏紫这里知道了不少江湖上的事后,林旭倒也是有意往这边引导打听,从她口里又更多了解了不少。

    她毕竟是出身于七大派之一的天山派,而且本身也已是内力境的高手,是当今武林年轻一辈中的领军人物,无论在天山派,还是在天山派之外,都是颇有身份,所以对江湖上高层门派之间的事,也知道的更多些。

    相比起来,李飞燕到底只是出身燕子门,再加上她本身武力又还只是外力境的层次,达不到内力境,对这个圈子接触的也少。所以从这方面来看,李飞燕所知道的,也未必有苏紫多。毕竟燕子门再是消息灵通,也终究还是有些事打听不到的。尤其像七大派间的内部事,要不想往外传,也很少有人能打听到。

    燕子门再是了不得,怕是也不敢随便往七大派里去安插探子,收集情报。万一被发现了,被七大派随便哪一有登门望罪,也都是燕子门承受不起的。而且这种事,本也就有失江湖道义,不占理。

    燕子门的收集情报,更多的还是江湖大范围上的广泛收集,有些情报则是靠汇总后推理出来。就像专业的情报部门一样,燕子门也有自己培养的情报分析师。而且燕子门现在所涉及的,早已不是专司江湖风闻打听,更涉及了许多民用、商用,乃至军事、国家层面。

    燕子门现在更像是个专业的情报机构,而不像是江湖门派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八章 沈沉浮 针锋相对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天已入秋,太阳落山也越来越早了些。六点多时,就已是日落黄昏,到七点时,天色已开始有些微黑。

    就在这天色微黑,华灯初上时,林旭与苏紫看看时间已到,便返身往胡同外走去。还没完全出去,路上碰到辆出租车,就招手拦下,上车前往王乾坤家的酒店。

    王乾坤宴请沈沉浮的时间,是晚上八点整,但他们路上还要耽搁些时间,自然是要提前走。而且早到一些,也是种礼貌。

    王家琅琊集团名下的这家酒店,就叫做琅琊酒店。两人乘车赶到琅琊酒店时,是七点半稍过。

    琅琊酒店其实也是在市中心区域,并且也距天安门不远,不过是在另外一个方向上。

    到了琅琊酒店时,两人还没下车,苏紫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一接听,正是王乾坤打来的,问他们两人是不是已经动身了,需不需要他开车去接。

    两人已到,自然是不需要。不过王乾坤听到他们已经赶到,却是立即出门来迎。当然了,他主要是来迎苏紫,林旭可不在其列。要是只有林旭一个,他才懒得理。

    等王乾坤迎出来的时候,除了他本人外,身旁却是还另有一人。这人看上去与王乾坤差不多年纪,也是二十左右样子,身材修长,气质儒雅,脸上一直带着温和的笑容,有种古代士子那种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之风。他相貌并没王乾坤生得那么俊俏,但也是颇为英俊,而且给人一种看着很舒服的感觉。似乎无论站在哪里,都能跟周围的环境显得十分融洽,好像彼此交融一般,不显出任何突兀感。

    看到这名男青年,林旭立即猜测此人应该就是武当派的沈沉浮,却是比他们还早到了。

    “旁边那个就是沈沉浮。”这时苏紫看到沈沉浮后,面上微露了下讶色,向林旭提醒道。

    “哦!”林旭点下头,表示知道。

    说罢话,王乾坤与沈沉浮已是迎了上来。一见苏紫,王乾坤就立即高兴地道:“苏紫,你来了!”

    说完,则斜眼扫了眼林旭,连正眼都没瞧。他对这小子可着实气的恨,他跟苏紫都还没有过一起逛街出游的机会呢,没想到却被这小子抢了先。本来两人的事就还没算完,现在林旭又等于是在他和苏紫之间横插一脚,着实让他对林旭气上加气、恨上加恨。若不是现在苏紫正在,他都忍不住想立即再动手跟林旭干一架了。就算打不过,也是要打,实在太气。

    “苏姑娘,好久不见了!”这时沈沉浮上前一步,向苏紫含笑点头致意。

    苏紫回点了下头,看着沈沉浮道:“是,好久没见了!我没想到你也会来首都,还是跟我前后脚地到。”

    沈沉浮道:“黄河大侠楚前辈,跟我们武当很有渊源。他的事,我们当然要关心。”他却是开门见山,直道目的,直接挑明了说。

    苏紫道:“那就看我们谁先能找到了。”说罢一顿,道:“不过要是我们天山先找到的话,希望你们武当到时候别插手。”

    沈沉浮含笑摇头道:“这种事,我可没权答应你。不过临行前我师父跟我交待过,说楚前辈的事,就是我们武当的事。不论谁要找楚前辈过不去,那都要先问过我们武当。”

    “你们武当,是非要跟我们天山作对了。”苏紫冷下脸道。

    沈沉浮仍是含笑着道:“武当无意跟天山作对,我们只是想要维护楚前辈。谁跟楚前辈作对,那才是等于跟武当作对。我想令师凌掌门,也不是非要为难楚前辈吧?”

    苏紫道:“师父的意思,我不知道,她只让我找人。”

    “那就找到人再说吗!”林旭忽然插嘴道:“人都还没找到呢,你们就先在这里争这个?我觉着你们两家,谁也找不到,所以就别操这个心了。”

    沈沉浮闻言,转头看向林旭,含笑道:“这位就是许林许少侠吧,之前乾坤已经跟我提过,要向我介绍一位少年英雄。”

    林旭笑了下,道:“少侠当不起,而且都现代了,这称呼听着也怪,你叫我名字就行。”

    “是该与时俱进,你好!”沈沉浮笑着点了下头,向他伸出手。

    林旭见状,便也伸手跟他握了下。只是他这两天,被苏紫和左正雄连着借握手之际跟他发力试探,所以让他对握手,都开始下意识防范了。这时伸出手去,也是内力默运,抱着防备,以防沈沉浮也给他突然来这么一下。

    但没想到,沈沉浮却是半点没这意思,就只是很普通的跟他含笑握了下手,完全是正常普通的力道。倒是让他的防备,有些落空了。不过不来这手也更好,他倒巴不得就只是普通的呢,不然每回都来这么一下,那他以后跟人握手,怕是都可能有阴影了。

    “你为什么说我们都找不到?”这时苏紫等他们两人握手分开后,转头问林旭道。

    林旭道:“你想人家都隐居几十年不露踪迹了,哪能这么容易被你们找到?这次被左正雄撞见,只是个意外与偶然,可不是人家不小心。现在知道露了行藏,肯定会更加特意隐藏,不会给你们机会找到的。人家也是几十年的老江湖了,走过的桥,比你们走过的路都多。”

    沈沉浮闻言,向苏紫道:“我觉着许林说得很有道理,所以苏姑娘,我们就等先找到人再说吧,别在这里先伤了彼此和气。而且这种事,也不是我们两个小辈可以作主的,真正最后做什么决定,还是要看两位掌门的意思。”

    “好,那我就先不跟你计较了。”苏紫闻言,也点了下头,同意暂把此事作罢,别争论了。

    “对,咱们别先伤了和气。”王乾坤这时也笑着打圆场,“行了,我们别站着了,先上去吧!”

    三人闻言,便都没再多说,当下随着王乾坤一起转身登上台阶,走进酒店。

    进了酒店大堂,王乾坤领着三人拐到后面,进了一部隐藏的专用电梯,然后直上顶楼。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四十九章 下届七派论剑 图穷匕现
    ;电梯快到顶楼时,王乾坤向三人介绍道:“酒店顶楼是不对外营业的,是我们家在首都预留的一个住处。家里有谁到首都,就可以住这里,有时也借给朋友举办个聚会之类。”

    沈沉浮虽然比林旭与苏紫两人先到,但也就提前了几分钟,而且他到了后,也只是由王乾坤接待上,先坐在大堂等候,因为王乾坤打算等人到齐后再一起上去。所以在这之前,沈沉浮也是并没上到过顶楼,这时也是跟林旭与苏紫一起听着王乾坤的初次介绍。

    王乾坤介绍完没多久,电梯就到了顶楼。“叮”地一声响,电梯门向两边滑开。

    一出电梯,但见就是个十分宽大,约摸差不多有三百平米的大客厅。难怪王乾坤说有时会借给朋友开Party、办聚会,这里确实是够大,而且这还只是客厅。

    与电梯门户相对的对面,是巨大的落地窗,落地窗外面,则是比客厅更宽阔的一个大露台。露台正对客厅的这边,铺置着室外专用的防腐木地板,后面近楼缘栏杆处的部分,则是布置了一个小花园。左边则种植了大片的草坪,草坪上还设置了个小型的高功夫球场。另外靠近房子处,是一个室外的露天泳池。

    不过这泳池并不是长方形或正方形、圆形之类,而是个不规则的半弯形,有些像月牙。露出在草坪处的,只是一部分,剩下的沿着房子外围延伸到了左边。

    从客厅内也能看到这部分的延伸,因为这客厅的左边仍是以大面积的落地窗为隔断。甚至这泳池,都有一小部延伸到了室内的客厅,在客厅左边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室内泳池。而室内室外的池水是互相通连的,可以直接从里面游到外面。

    客厅旁边有着这一汪池水,不开空调也是凉爽许多。而且入秋之后,虽还是秋老虎肆虐,但等太阳一落山,天气就会凉快不少,更别说昨天还刚下过雨,今天的气温也是又降了些。

    客厅内此时并不是空无一人,还有四名长相漂亮的酒店女服务员在客厅内迎候。王乾坤当先一出电梯,四名服务员立即向他弯腰一鞠躬,脆生生叫道:“少爷!”

    林旭跟在后面见状,又是不禁有些暗里摇摇头。王乾坤这家伙,还真是爱讲排场,也真是从小富贵公子的出身,到哪儿都是一副大少爷作派,看他这生活,简直称得上“骄奢淫逸”四字。

    王乾坤向四名服务员点了下头,道:“通知厨房,我请的客人到了,可以开始准备了。”

    “是。”右边的两名服务员立即点头答应,然后转身走向右边。右边有一条走廊,通向卧室、厨房、视厅室、娱乐室等不同的房间。

    这两名服务员离开后,剩下的那两名服务员转身往通往露台的玻璃拉门处走去。

    王乾坤跟着伸手指向外面露台,但见露台处铺着地板的正中央摆放着一张宽大的餐桌。他指着外面餐桌,向林旭三人道:“咱们在外面吃,外面风景更好。”

    沈沉浮点头笑道:“自然是客随主便。”

    林旭与苏紫瞧了眼,则是都没搭话,只是跟着王乾坤往外面露台走去。

    先出去的那两名服务员,已在餐桌处开始忙碌,为他们摆设餐具等物。等四人出去后,她们已经摆好,并且为四人分别拉开了椅子。

    林旭走到餐桌旁,转头四下打量,但见这里也能看到些右边的厨房,那厨房也是扇落地窗玻璃,对着外边露台,并且也有门户直通。这时透过玻璃,就能看见里面几个厨师正在忙碌。不过角度的原因,他这边也看不全。

    转头打量了圈后,他随意选了张椅子坐下,苏紫、王乾坤、沈沉浮三人也是分别落座。

    等他们坐下不久,先前离开去通知厨房的那两名服务员就端着两个托盘出来,先为他们送上了茶水、果盘、糕点、干果之类,并且服务周到的分别为四人斟上了一杯茶。

    四人面前的桌子上,都还分别放着份菜单,王乾坤伸手指了指,向林旭三人道:“你们面前的是菜单,想吃什么尽管点,别客气。”

    沈沉浮闻言笑道:“你这大酒店的,自然都是好东西。我怕挑花了眼,还是客随主便,你看着上几个就行了,我反正不挑食。”

    林旭刚把手放到菜单上,正准备拿起翻看,但听沈沉浮这么一说后,也是心头一转念,把手收回地向王乾坤道:“我也不挑食,就由你这主人做主吧!”

    苏紫也是动也没动菜单,跟着点头道:“我也一样。”

    王乾坤闻言笑道:“既然你们都这么说,那我也就不客气了。”说罢,转头向一名服务员吩咐道:“就让厨房按最好的那个套餐做一桌。”

    “是。”那服务员立即点头答应,转身向厨房走去。

    “咱们喝什么,我这里各种酒都有。”问完了吃的,王乾坤又接着问三人喝的。

    林旭闻言,先摇头道:“我不喝酒,我还没成年。”

    王乾坤笑道:“咱们江湖儿女,哪能不会喝酒。按以前的话说,闯荡江湖,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纵情恣意,快意恩仇。不是有句话叫‘杀最强的敌人,喝最烈的酒,玩儿…咳,娶最漂亮的女人’吗!咱们江湖人,不必理什么世俗规矩,什么未成年不能喝酒的,不用管,想喝就喝。”

    林旭闻言,不禁有些失笑地看了苏紫一眼。王乾坤刚才那句话,原话似乎是“玩儿最漂亮的女人”,他刚才却是差点儿脱口而出,好在知道苏紫在,连忙改口了。其实以王乾坤的身份,林旭猜他也未必没经历过女人,甚至很可能是那种花花公子型的,女人多的如衣服,经常换。但在遇到苏紫后,王乾坤可能是一见钟情,感觉遇到了自己真爱,所以才收敛了。又或者,他只是在苏紫面前收敛,表现的只对苏紫一往情深,其实背地里还是那一套。林旭随意猜测,觉着也是说不定,反正王乾坤作为他目前的敌对者,他是毫不介意把这家伙往最坏处去想的。

    “关健是,我也不想喝,我觉着酒一点儿都不好喝。”心中就王乾坤失口的那句胡乱猜测一番后,林旭接着说道。

    王乾坤讥讽笑道:“我觉着那是因为,你以前尝过的都是劣酒吧!好喝的酒很多,只是你没喝到过。”

    “可能吧!”林旭半点没在意王乾坤的暗讽,顺口接道:“你要是有好喝的酒,那就推荐个,我尝下。”

    “好,那就来瓶柏图斯吧!”王乾坤想了下说道,说完看向苏紫与沈沉浮,问二人意见道:“你们呢?”

    沈沉浮笑道:“你定就好,我对酒也没什么讲究。”

    “随便。”苏紫也没意见。

    “好,那就这个,去挑两瓶最好的。”王乾坤转头向旁边的服务员吩咐道。

    一名服务同闻言,立即答应一声,转身去了。

    在这名服务员去取酒不久,几个做好的凉菜已开始先端上桌,王乾坤便请三人动筷开吃。

    等取酒的服务员回来,这边也早已准备好红酒杯与醒酒器,当下先开瓶倒入醒酒瓶内。

    等有热菜开始端上桌时,酒也差不多醒好,服务员便分别为四人倒了杯酒。

    等酒倒好,王乾坤举杯道:“来,我们先一起喝一杯。”看了眼苏紫与沈沉浮,道:“我们自去年七派论剑后,难得这么聚齐,值得庆祝!”说罢,又向林旭道:“去年没你,不过下一次你要想参加,也可以去,就跟我们陪一杯。”

    “不是七派论剑吗?我又不是七派弟子?”林旭闻言,对王乾坤这话表示不解。

    旁边沈沉浮闻言,含笑接过话向林旭解释道:“以前七派论剑,确实只允许七派的弟子参加。不过后来,开始允许有外派弟子旁观,再到后来,也允许外派弟子参加了。只要是年纪在三十以下,自认有能力挑战台上参战者的,就能上台挑战。如能胜了头名,那便是一战扬名江湖。”顿了下,接道:“我听乾坤说,许林你竟然能跟他不分胜负,那确实有参加七派论剑的资格。两年后,就是下一届。七派论剑的地点,每届一换,由七派轮流举办。下一届,正是轮到天山派。”

    林旭闻言,看了苏紫一眼,又好奇问了句,“那去年那次,是在哪儿?”

    沈沉浮道:“去年是在崆峒。最初的顺序,是由各派抽签决定,已历经千年没变过。”

    “哦!”林旭点了下头,道:“那好,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去下一届看看。”

    沈沉浮举杯道:“欢迎!”

    林旭见状,便也跟着举起了酒杯。

    不过王乾坤这时却又向沈沉浮道:“沈师兄你就别替我遮掩了,我当时跟你说的,可是在许林手下吃了点亏。就连苏紫后来跟他较量了场轻功,也没占到便宜。这小子当时可得意了,怕是在他眼里,咱们七大派也不过如此。”

    蓬莱派与武当派的关系不错,而且都是同属道家一脉,所以两家门派的弟子,平辈之间也互相以师兄弟称呼叙交,显得更亲近。其实七大派之间,也都能论得上这般称呼。只是天山以前却是远离中原,孤悬塞外,所以与其他六派的关系,都有些比较疏离。尤其天山跟武当,更因为一些事有些不对付,所以才不跟沈沉浮称什么师兄妹。

    王乾坤叫师兄叫的亲切,但这话却终于露出意图,显是要在沈沉浮与林旭之间,故意挑事了,就是想办法想让沈沉浮对林旭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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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章 还有这种操作
    ;“我可没这么想,更没说过这话,当时也没得意,你别生编硬造。”自己没做过的事,林旭才不会背这个锅,闻言立即向王乾坤道。

    “他确实没有。”林旭话音一落,苏紫忽然跟着接口,替林旭证实道。

    王乾坤闻言,不由面上一讶地向苏紫道:“你干吗替他说话?”

    苏紫道:“我没替谁说话,我只是在说实话。”

    而沈沉浮这时听了王乾坤的那番话后,也是不由瞧着林旭,面上十分讶然。王乾坤之前只跟他说过在林旭手底下吃了点亏的事,却还并没跟他说起过林旭与苏紫间竟然也有场较量。虽然只是较量轻功,但能跟苏紫不分胜凡,那可也着实不凡。若只单论轻功,他都未必能在苏紫面前保持不败。

    天山派的“流云飞雪”轻功身法,在江湖上可是颇有盛名。他们武当派的“梯云纵”虽也不凡,但特性是更加及高及远,在其余方面却还真没太大优势,也并不以速度称雄。而天山派的“流云”轻功不但速度极快,“飞雪”身法也更是颇有妙用。

    去年七派论剑,他跟苏紫较艺的一场,可领教过天山派这门轻功身法的厉害之处,当时他功力实是更胜苏紫一些的,苏紫能在他手底下不曾落败,也多有仰仗这套轻功身法的高妙。没想到,眼下这个“许林”的轻功,竟也能跟苏紫的“流云飞雪”一争长短,而且还是以其功力弱于苏紫而跟苏紫争平,这就更加不凡了。

    林旭功力较弱,估计只才是内力境一重,这事也是王乾坤跟他说过的。林旭能按照王乾坤所发挥的力量大小推测出王乾坤的修为,王乾坤当然也能通过与林旭的一场打斗,来推测出林旭的修为。

    除非双方之间的修为差距极大,否则只要是功力相当的两名武者,在互相交手后,基本都能把对方的修为摸准。

    “许林,乾坤说你没门没派,这是真的?”沈沉浮讶然加好奇地重新打量了眼许林旭后,忽然问道。

    林旭点头道:“是。”

    “那你有师父吗?”沈沉浮又问。

    “当然。”林旭再点头。他没有也得说有,不然说没师父就自己练就了这一身武艺,怕是没人信。而且岂今为止,他遇到的所有练武之人,也都曾怀疑他背后有位神秘而强大的师父,就连黄宗文都免不了这样怀疑。被人误会的多了,他这虚构一个师父的话也是早说溜了。

    “那不知令师名讳如何称呼?”沈沉浮接着问。

    林旭道:“这个不便透露,师父也不让说。”

    “那失礼了。”沈沉浮道了句歉,接着道:“那不知令师准不准你再另拜师门,如果准的话,你可愿意加入我们武当派?我可以向你引荐我师父青阳真人,请他收你做记名弟子。”

    “啊?”林旭闻言,不由大为吃惊,实在是没料到,沈沉浮竟会说出这番话来。

    旁边的苏紫与王乾坤闻言,也是不禁有些目瞪口呆地没料到,同时还忍不住有被人当头打了一棒的感觉。

    这沈沉浮竟然当场替武当招揽起林旭来了,而且,他竟然能想到要做招揽。苏紫与王乾坤之前,可是完全没往这主面有半点想过。王乾坤现在跟林旭可是正处于敌对,恨不是能将其打死打杀了,哪有想过招揽。至于苏紫,也是半点没生起过这想法,且她们天山派一向收徒严格,也不是随便就收人的。

    可这时沈沉浮这话一出,若林旭真的答应了,他们再一想,就感觉十分不妙了。不管他们对林旭什么观感,也不管王乾坤是不是跟林旭敌对,但他们都得承认一点,就是林旭确实是个少年高手,是位武学天才,而且以他的年龄来看,甚至比他们都更有潜力。这样一位少年高手,不出意外,将来绝对前途不可限量,甚至将来修炼入真气境,都是可以板上钉钉的事。

    如果林旭真答应了沈沉浮,那就等于武当几十年后又会多出一名真气境的绝顶高手,实力更加增强。相反,他们却错过了这机缘。这么一想,就感觉十分不好了,有种好像是他们把林旭送给沈沉浮的感觉,明明是他们先认识的林旭,但结果最后却被沈沉浮摘了桃子。尽管他们之前没往这方向上想过,但现在一想,也是感觉很糟。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真是无怪乎少林、武当多年来都能列七大派之首,并执武林之牛耳。人家这弟子是什么思维,看看沈沉浮,还没当掌门呢,就开始知道为武当派招揽人才了,这真是种差距。

    武当派这么大的名头,沈沉浮又开了这么好的条件,能够介绍拜入当今武当掌门青阳道长的名下,换了要他们是个没门没派的武者,怕都忍不住会答应。

    记名弟子确实不是真传弟子,也比不过,而且历来带师投艺的,也向来都不太得信任与重用。可一旦拜入武当门下,却立即有了个武当弟子的身份,以后闯荡江湖,也能跟人亮武当这块响当当的招牌来用了。而且拜入武当,也不会只有这么个名头,武当派的许多资源,也可以着情给他使用。而假使几十年后他能修炼入真气境,那更是对武当非常重要,一个长老的位置是绝以少不了的。

    武林史上,这种带师投艺转投他门的事,可也不少。甚至有那种孤身修炼的高手,到最后觉着单打独斗不行,选个门派加入,那也能立即得个客卿长老的身份,很得信重,这也是双方互惠互利的。对这名武者来说,他从此背后有了靠山与势力,而对门派来说,多了一名高手加入,也是更加提升了本门实力与在武林中的竞争力。

    而带艺投师,拜多位师父的事,这种事也并不鲜见,许多师父也并不会阻止,反而还乐见其成。只要这徒弟还把他们当师父看,那弟子的成就越大,他们也越加脸上有光,身份、地位都能跟着提升。这就好比结婚嫁女,有时候这种同收了一个徒弟的,也算是彼此某种程度上的联姻结合,以后大家也都是一体的了,互帮互助。

    这沈沉浮还真是棋高一筹,苏紫与王乾坤一时都不禁有些甘败下风之感,觉着沈沉浮的名头这么响亮,早早扬名,还真不是靠吹的,也不是单靠武当掌门关门弟子的这个身份,人家是真有本事。

    现在就看林旭的了,这么好的条件,他们觉着林旭不会拒绝。但也不一定,这小子神神秘秘的,又来路古怪,说不定他背后那个师父也更加古怪,就是不允许他另投他门呢!

    惊讶了好片刻后,林旭才回过神镇静下,然后看着沈沉浮道:“这个,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要说句抱歉,我没想过要再另拜师门,师父怕也不会允许。”

    他是没人指导武功,但他现在并不缺高明的武功,自学自修也感觉完全可以,所以实在没必要再另拜师门,给自己头上加个约束。而且即便他真要拜师,以亲近关系来论的话,第一选择也是会拜黄宗文为师。以黄宗文在武当的地位,也并不低于掌门多少。

    沈沉浮闻言,倒也没露出多大失望,接着含笑说道:“你也不必急着给我答复,慢慢考虑不迟。等回去后,也可以再跟令师商量下。而且我这个邀请,也长期有效。只要我沈沉浮在武当一天,就能保证引荐你加入武当派。我们武当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苏紫和王乾坤见林旭没有答应沈沉浮,都是不由松了口气。但听了沈沉浮接下来的话后,对视一眼,又是不知该说什么了。

    他们能说什么,难道也跟着招览林旭。以王乾坤跟林旭现在的关系,他要说出这话来,林旭能信他?

    苏紫现在倒是跟林旭的关系更好一些,但天山派招收弟子向来都很严格,她却做不到像沈沉浮答应给林旭的这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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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 化敌为友 很特别的酒令
    “不管怎么样,我都很感谢你对我的看重。栗子网  www.lizi.tw”林旭看了眼手中的酒杯,重新向沈沉浮举了下,道:“我先敬你一杯吧!”

    “好。”沈沉浮微笑而应,将手中酒杯再向林旭这边倾斜遥碰了下,举杯而饮。

    林旭也同时举杯喝酒,只是酒一入口,却忍不住直皱眉头。这王乾坤叫的什么柏图斯,也是红葡萄酒,闻着很是甜诱人,味道不错,但喝起来,却还是那种酒味很重的干红,不是他所喜欢的甜味的,更像是带酒精的葡萄汁饮料那种。可能这酒确实是好酒,但他还是照样喝不惯,欣赏不了。

    “怎么样,好喝吗?”见他喝的皱眉头,王乾坤笑着顺口问道。

    “不好喝。”林旭摇头放下手中的酒杯。

    “呵,不懂欣赏!”王乾坤又是摇头有些取笑,但摇了半下,又立即顿住,面上取笑的表情也立即收起。

    被沈沉浮来了这么一出,王乾坤这时也是重新认识到了林旭的重要性。但要他这时也学沈沉浮拉拢招揽林旭,别说林旭对他的话不会信,他自己也有些拉不下脸来。可被沈沉浮弄得连带也生起了招揽之念,他无论如何,觉着至少也不该再继续得罪取笑林旭才是。不然,只能是把林旭越推越远,何谈拉拢。

    只是他一时间,还有些难以立即转换过来,所以现在又习惯性的取笑了下林旭。不过笑了半下,便立即意识到不对地收起。

    轻咳了下,略掩饰尴尬,他向林旭道:“不好喝也得学会喝,喝多了就会习惯了,男子汉大汉夫,哪能不会喝酒?”说罢,重新举了下手中酒杯,向三人道:“来,咱们再一起喝一杯!”

    林旭这时倒是感觉到了口中回甘,充满了葡萄的芬芳诱人香气。小说站  www.xsz.tw略咂了下嘴,觉着这酒倒也不是很难入口,可以勉强喝喝。所以这时听了王乾坤的话,也没有反驳,心想男子汉大丈夫,确实是该学会喝酒。就算他不喜欢,也得会喝,难入口的,就只当是喝药了。再怎么着,这比药的味道还是要好很多。

    他以前没练武时体弱多病,可是喝过中药的,那真是良药苦口,苦不堪言。现在回想起来,都似乎还是满嘴的苦味。

    这般想罢,他便端起手中的酒杯,跟三人遥碰了下,又喝了口。这回再入口,倒是比上一口感觉更好了些。可能真是想起了喝药,心理作用,觉着这酒也不难喝了。而且喝下去后,口中回甘,充满葡萄的香气,倒也还真是不错,芬芳醉人。

    只是第一回正式喝酒,他也不敢喝太多,心想着勉强把已经给他倒下的这杯喝完就作罢。

    放下酒杯,吃了几口菜后,王乾坤忽然举杯向林旭道:“许林,咱们也是不打不相识。不过咱们之间认真说起来,也真没什么深仇大恨,就一点儿小矛盾。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我希望咱们能化解矛盾,成为朋友。我这人是脾气不太好,毛病也多,希望你以后多担待。来,我敬你一杯!”

    既然他心中被沈沉浮那一出而连带地也对林旭生起了招揽之念,那他跟林旭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化解,不然一直是敌对关系的话,那就永远没戏。

    林旭倒还没察觉王乾坤心中也是生起了跟沈沉浮同样的意图,也想招揽他进自家的蓬莱派。见王乾坤这时又来“化敌为友”这招,不禁心头疑惑,不明白这家伙又打什么鬼主意。

    不过他想了下,也是端起酒杯道:“我还是那句话,虽然我不喜欢交朋友,但更不喜欢交仇人。台湾小说网  www.192.tw咱们之间的矛盾很好化解,只要你能放下,我没什么的。”

    “好,爽快!”王乾坤笑道:“那以前的事咱们就不提了,所有的不愉快都在酒里,咱们干了!”

    说罢,举杯而饮,并且直接一饮而尽。只是林旭没想到他说干就真的干尽,所以只是仰头喝了一口。等拿下酒杯,才发现王乾坤是一下喝完了,不由为难。他到底是初次喝酒,很难一饮而尽。

    “干了,干了,咱们这是一杯泯恩仇,你不干那就是放不下,还是跟我记仇!”王乾坤喝完后见林旭没喝完,立即有些不满地道。

    林旭见状,不由又是作难。不过看王乾坤这次,似乎很有诚意,不像是上次那般只在苏紫面前假装。要真能化敌为友,他本心里倒也是愿意的,成朋友的话且不多说,至少先不是敌人。毕竟王乾坤也是内力境的修为,而且还是七大派中蓬莱派的弟子,本身家族势力也很大,实力非常雄厚。多这样的一个敌人,并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为难了下,他便点头道:“好,我干了!”说罢,硬着头皮当喝药般把杯中剩下的红酒一饮而尽。

    “好!”王乾坤见状,为他鼓掌喝彩拍了下手,吩咐旁边的服务员道:“来,再倒上!”

    林旭见状,连忙把手捂住杯口,摇头道:“不用了,我一杯就行,真是不习惯喝酒。”

    “不习惯才要锻炼吗,多练练就好了,再来一杯,再来一杯!”王乾坤笑着说罢,直接起身离座,从服务员手中拿过醒酒瓶,走到林旭身旁道:“我亲自给你倒一杯,这个面子你得给吧,不然就还是记恨我。”

    林旭闻言想了下,无奈拿开手,道:“那就再一杯吧,千万别多了!”

    “行,来!”王乾坤倾过醒酒瓶,给林旭重新倒上杯酒。只是本来红酒通常只倒杯子的三分之一,刚才所有人的第一杯都是这个量,但王乾坤这次,却是直接给林旭倒了三分之二,成了大半杯。

    “哎,多了!”林旭见状,连忙叫道。

    王乾坤笑道:“你这就再一杯,应该多陪我们几口吗?大家今天是来交朋友的,应该尽兴。”说罢,拍了拍他肩头,返身回去,给自己也倒了大半杯酒,道:“看,我这还不是一样!”

    再吃喝了几口后,王乾坤提议道:“咱们这么干喝也没意思,是不是行个什么酒令?”

    沈沉浮闻言,笑着接话道:“划拳什么的就算了,我不熟,许林和苏紫估计也不会。咱们既然都是练武之人,那就来个新鲜的。”

    他说罢话,放在桌上的一只手轻抬起食指一敲,桌上之前上菜前放着的一盘干果中,一颗圆形的夏威夷果忽然随之跳起,然后直接跳落到他手指前。落到他手指前后,这果子还不停下,“咕碌碌”地在他手指前不断划着小圆圈滚动。

    指着这颗滚动不休的夏威夷果,他接着道:“我们就以内力驱动这颗夏威夷果互相传递,谁要是接不住,谁就输了,罚酒一口。而且只能以内力驱动,不能用手碰,直接用手碰了,就是犯规,罚酒一杯。另外,桌子就是边界,谁失手把这果子打下了桌,也是罚酒一杯。弄破弄碎的话,也是罚酒一杯。”

    “好!”王乾坤见状,先喝声采,道:“就来这个。”

    林旭听着沈沉浮的提议,也是觉着很有趣,想要试试,便也没异议。苏紫听完,也是双眼精光一闪,虽没说话,但却点了下头,显然也是很感兴趣,想玩玩这游戏。

    以内力驱动这么颗小果子在桌上前行,在场四人全都能做到。虽然是个酒令游戏,但实际上是考验四人各自对内力的精微控制与控制技巧。虽不见刀光火气,拳来脚往,但实际上也是一场互相间的较量。

    见三人都同意,沈沉浮笑道:“那就由我先来,咱们是以一对三,我先传给许林。我们分出胜负后,再是我跟苏姑娘,最后是跟乾坤。我三个对完,再转下一个人这般。这跟划拳的规矩一样,每人都来一轮。但只能双方较量,别人不能干预,谁要是插手了,就罚插手的那个一杯。”

    “好,没问题。”王乾坤立即答应。

    林旭与苏紫闻言,也都点了下头,没异议。

    不过林旭见沈沉浮提议第一个先跟自己,心想这沈沉浮看样子还是要试探他一番。虽没像王乾坤所期望的那样,直接交手打起来,但这种较量,却也更加考验双方的功力。

    以功力修为来论,林旭在四人中是最吃亏的,但这也不是单纯比功力深厚,更多的是在精微控制与技巧。因为那夏威夷果也不是多坚硬的东西,用的内力太大了,很容易把果子直接弄破弄碎,这样也就等于输了。所以虽然他内力修为最弱,但这种较量,还是把他们拉到了一个比较公平的同一位置。沈沉浮这个酒令游戏,倒也设置得很是巧妙。

    沈沉浮说话之际,他手旁的那颗夏威夷果仍在不断的划着小圆圈滚动,没有因为他说话分心,而有半点乱过,且始终不快也不慢,保持着同一速度。所划的圆圈,也是标标准准的正圆,如同拿圆规划下的一般。由此就能看出,他对自身内力的控制,是如何精妙。

    不过沈沉浮这番表现虽是劲敌,但林旭却也不惧,反而有些跃跃欲试,也想跟这位武当派年轻一代最杰出的弟子较量一下。
正文 第五十二章 三局三胜 好手段
    “那我就开始了,许林。栗子网  www.lizi.tw”沈沉浮转向林旭,含笑说道,“这东西滚过咱们两人之间距离的一半,你才能开始接,我也一样。”

    他说话之时,那颗约摸鹌鹑蛋大小的圆球状夏威夷果在他的内力控制之下,所转的圆圈开始变得越转越小,而速度也越来越快。待他说完话时,这干果的圆圈已缩小到成了在原地滴溜溜飞速自转,然后随着他话声的尾音一落,立即飞速自旋着向林旭这边迅速滚过来。

    林旭伸手按在桌上,看着这颗夏威夷果迅速滚过了两人之间距离的一半儿,立即手上一道内力发出,顺着这果子自旋的方向,在其边缘位置斜撞了一下。这道力量一撞,立即打破了这果子的轴心自旋,破坏了其旋转向前的方向,“咕碌碌”划着道弧线往旁边滚了出去。

    这一滚,真接滚到了旁边的苏紫面前,再接着又滚到了苏紫旁边的王乾坤面前,然后再于王乾坤面前滚过,绕了一大圈,滚回到了沈沉浮面前。

    沈沉浮与林旭开始较量,苏紫与王乾坤为表示绝不干预,都把双手离开了桌面。本来两人见林旭这边方一接,那坚果就往旁边的苏紫那边滚开,还以为他没接住要输了,没想到却是滚一大圈,又绕回到了沈沉浮面前。这一手,也可见林旭对内力控制的巧妙。

    这果子飞速自旋着前进,不但速度很快,上面所携带的力量也不小。林旭当然也可以用本身内力硬接去控制,但怕这一硬来,双方的力量在这果子上对撞,这颗坚果承受不住,直接破了。栗子网  www.lizi.tw

    弄破的话可是要罚一杯,还不如没接住罚一口。所以他想了下,不能直接对撞般地硬接。力使大了,怕弄破,使小了,怕接不住。所以他从旁边偏斜着撞了一下,改变其运动方向,而且是顺着那坚果自旋的方向使力,还借用了其本身旋转的力量。这样既不会直接对撞弄破,还是顺势而为,只是多绕了点儿运路,绕一圈才滚回去。

    “好!”沈沉浮见得林旭这一下巧妙应对,也是不由称赞了句。

    话音一落,他手上再一道内力发出,又把这颗绕一圈滚回来的坚果向林旭那边送了过去。这回这果子没再飞速自旋着前进,就是那么平顺着滚了过去,而且速度还比上回慢了些。

    林旭见状,却是不由更加小心应对。因为这一次虽看似普通,没什么花样儿,但应该不会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不可能第一次还来点儿花样儿,第二次就让他这么简单过关。

    眼看着坚果滚过了两人之间距离的一半,林旭先小心发了道轻柔的劲气去接触。只是不想方一接触,却忽然触发了这坚果上潜藏着的一道力量,立即往旁偏斜着滚去,而且速度比刚才快了许多。看其所滚的方向,还是直往林旭旁边的空位处滚去,若林旭没拦住,就会滚到桌下。刚才是他先以一道劲气接触才触发,若这坚果滚下桌去,就成了他失手,要罚一杯。

    眼见坚果滚动速度极快,再追加劲气已来不及,林旭猛地一按桌面,忽然他面前菜碟上放着的筷子其中一根跳起,落下横拦在了那坚果前面。栗子网  www.lizi.tw然后随着一声轻响,坚果撞在筷子上被拦了下来,没掉下桌去,让林旭松了口气。

    “我输了!”松口气后,林旭接着叹道。这次他确实没拦下,不过好在也没直接滚下桌去,倒也是挽回了不少。而且他是借用筷子来拦,并没直接用手,不算犯规。说完后,他就直接愿赌服输地举起酒杯喝了一口。

    王乾坤接话道:“你最后能拦下,没被罚一杯就算好的了,看来我等下得小心了,沈师兄的手段太多,防不胜防啊!”

    “承让!”沈沉浮笑了下,轻抬起根手指一敲。干果盘中的另一颗夏威夷果跳起落到他手前,道:“每换一人,咱们要换一颗,以防上一颗被咱们连续使力,内部已经被破坏,不够结实了。”

    “应该的。”林旭接了句,抬手把自己的那根筷子拿回,并顺便把那颗夏威夷果也一并拿起。放下筷子,他轻轻一捏,将外面的坚硬果壳捏破,取出里面白色的果仁丢在嘴里。一边嚼着,他将捏破的两半果壳丢进桌上的一个桌面不锈钢小垃圾桶内。

    他这边吃完这颗舍弃不用的夏威夷果,那边沈沉浮已是面向着苏紫一笑,道:“苏姑娘,轮到咱们了,请!”

    苏紫向他点了下头,抬起一只手放在桌上,道:“请吧!”

    沈沉浮闻言,也没再多话,按在桌上的手一使力,他手前的那颗夏威夷果又故技重施,看似平顺缓慢的往苏紫面前滚了过去。

    苏紫见状一笑,待这坚果滚过了一半,按在桌上的手立即发力拦了过去。有了之前林旭的前车之鉴,她早防着这坚果又忽然往旁折向加速滚出。只是她内力一触后,不防这坚果却是忽然向上一下跳起,直往桌外跳去。

    这一下可着实出乎意料,让她吃了一惊,不禁得面色一变,连忙用力一按桌面,她面前菜碟上放着的筷了也是其中一根忽然跳起。这筷子跳起拦在空中后,“啪”地一击,准确击中跳起在空中的坚果,将这坚果直接向沈沉浮面前打了回去,而且是直击他面门。

    她这一下,却是借鉴了林旭那一招,也是用筷子代替手。不然那坚果身在空中,她的内力程度又还做不到隔空发出劈空劲气,能发出也凝实不到能拦下坚果,可就没什么能拦了,而用手是犯规。

    沈沉浮眼见这颗坚果直向自己面门打来,却是也不想办法拦截,而是看着到了眼前后,才忽然偏头一躲,躲了过去。躲过后,他向着苏紫微微一笑,道:“苏姑娘,你这是故意打出界,犯规了,当罚酒一杯!”

    苏紫却是没料到他拦也不拦,而是躲了过去,他不曾用内力及任何东西接触过这坚果,那就等于是被苏紫直接打出界的,不是双方接触后他没拦下的结果。

    “你……”苏紫闻言,不禁气他耍了个心眼,但再一想,也确实是自己考虑不周,便只吐了一个字,又忍了下来转口道:“好,我喝!”说罢,举杯将自己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沈沉浮看着笑了下,抬指一敲,果盘中的另一颗夏威夷果跳起落到他手前,然后转头看向王乾坤。

    王乾坤一见,不等沈沉浮说话,就先陪笑道:“沈师兄,你手下留情些。”

    沈沉浮闻言一笑,没说答应不答应,只是道了声“请!”

    王乾坤见状一笑,抬起一只手放在桌上,做好准备。

    沈沉浮这回没再故技重施,而是看王乾坤准备好后,就突然内力一发,那颗夏威夷果速度极快地向王乾坤窜了过去。

    王乾坤见状,正要连忙发力拦截,但忽然想到什么,却是连忙从桌上抬起手,向着沈沉浮一笑。他这却是有样学样,学沈沉浮刚才的那招。因为看沈沉浮这下内力驱动的坚果速度极快,他只要也不挡,没跟这坚果做任何接触,那绝对会掉下桌去。就像刚才沈沉浮一样,谁能料到他根本挡都不挡,而是借助规则耍了个心眼。

    沈沉浮见王乾坤抬起了手学自己,却是并不惊慌,还是保持面色不变地带着微笑。然后就见那坚果速度极快地窜到王乾坤身前的桌子边缘时,却是忽然猛地一顿,就在边缘处停了下来,从极快变为极静,一动也不动。

    王乾坤一见,不由面色一变地垮了下来,没想到这坚果眼看着就要掉下去了,却是说停就停。而他挡也没挡,自然是没接住输了。

    沈沉浮摇头一笑,道:“你说让我手下留情,我就想着第一下给你稍放点儿水。这次速度虽快,却是直来直去的,没藏着变化,你很容易就能接住,没想到你却不接。”

    王乾坤闻言一叹,无奈道:“我是没你心眼儿多!”说罢,举起酒杯认输地喝了口酒。
正文 第五十三章 两局连输 绝地反击
    四人所坐的是一张长方形餐桌,王乾坤毕竟是主人,所以坐了宽边处的主位,沈沉浮与林旭、苏紫则分坐在两边。台湾小说网  www.192.tw其中沈沉浮坐在王乾坤左手边,林旭和苏紫则在王乾坤右手边。

    刚才沈沉浮与三人放对行酒令的顺序是先林旭,再苏紫,最后王乾坤,倒也是按照着顺时针方向。这时沈沉浮行了一轮结束,便按照刚才的顺序向林旭笑道:“接下来便由许林来,咱们还是按顺时针方向转。”说着话,同时伸手划圈比划了下。

    “好。”林旭闻言也不推辞,点头答应。答应后,他却没像沈沉浮一般,直接以内力从干果盘中激发一颗夏威夷果跳落到手前,而是起身探手,伸手从果盘中拿过一颗。这时还没正式开始,他只是伸手先拿坚果,所以并不算犯规。其他三人见状,也是都没多言。只是看他探手拿,却都觉有些奇怪,按理他完全可以用内力做到,不必这般费事。现在他这么亲自用手拿,不知是为了节省这么点内力,还是想趁着用手拿,弄什么古怪。

    只是三人虽都觉林旭的这举动有些奇怪,并且各自心中也都有些猜测,但互相对视眼后,见没人挑头开口,想了下,便也都互相保持沉默。似乎都存着,想看林旭能弄出什么明堂。而且林旭接下来按顺时针方向,第一个要对的是苏紫。可眼下苏紫既然都没对林旭这有些奇怪的举动发声疑问,王乾坤和沈沉浮也就觉着,暂且不必多事。等林旭与苏紫放对过后,他有没有弄古怪,也就能看出来了。

    拿过颗夏威夷果放到手前,林旭伸手按住桌面,转头向苏紫道:“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了?”

    “开始吧!”苏紫闻言,跟着抬起只手放在桌上,向林旭点头道。

    林旭见状,没再多言,只是向苏紫点了下头,便内力一发,手前的那颗夏威夷果迅速向苏紫滚了过去。

    眼见滚过两人之间的一半距离后,苏紫也是立即手上一道内力发出,向迅速滚来的坚果拦截迎了上去。

    她也有猜到林旭刚才以手拿坚果,可能是会弄什么古怪,所以这时的拦截,也是以轻柔试探为主。栗子小说    m.lizi.tw不过这只是第一道拦截内力,随着第一道发出后,她手上又接连三道内力发出,其中第二道与第三道,是分别往坚果的左右兜上拦去,以防其突然转向,而第四道则是跟在第一道后面拦去,以防第一道太过轻柔拦不住。

    第一道内力与坚果一经接触,果然是太过轻柔,没能立即拦下。不过也没像沈沉浮之前的那样,突然转向或是跳起,还是继续向前滚去。但经这第一道内力一拦后,虽没能完全拦下,却也致使坚果的速度慢了下来。

    见得是这种情况,苏紫判断这坚果上应该是没使什么花样或潜藏别的手段。所以她接着又是手上一按,再一道内力跟着发出。

    这时那坚果没突然转向,她所发出的第二道与第三道拦向左右两边的内力,自然是落空变作无用。而随在第一道后面作第二波正面接截的第四道内力,此时还差着一点儿才能接触到坚果。现在她手上第五道内力发出后,却是后发先至,速度极快地追上了第四道内力。

    然后,两道内力混合为一道,一起撞在了坚果上。一撞之下,这颗坚果忽然离桌弹射而起,往林旭那边飞了过去。看其飞去的方向,还是直奔林旭面门。

    林旭见状,也是学刚才沈沉浮一般,丝毫不作阻拦,只是盯着坚果飞来的规迹。

    但苏紫刚才已在沈沉浮那里被耍个心眼儿吃了亏,自然不会再犯第二次这种错,所以这坚果在堪堪要撞到林旭面门前时,便是陡然一停,笔直往下掉落。而掉落的位置,刚好是在桌子边缘。

    林旭其实也判断出了苏紫绝不会犯像刚才第一次的那种错,所以他也没打算要躲,就只是盯着坚果,看其什么时候往桌上落去。这时眼见掉落,立接内力一发,在下面蓄势而接。

    待得这坚果掉落,他不等其在掉落后作顺势的二次弹起,便立即以内力紧紧束住,牵引往桌内,以防在边缘处一不小心就掉下去。这时再掉下去,那可就成了他弄出界,要罚酒一杯。

    将坚果重新牵引回手前后,林旭又是内力一发,将这坚果第二次往苏紫那边发射了过去。小说站  www.xsz.tw这一回仍是速度不慢,不过不同于刚才的直来直去,这次是倾斜一点儿,换了个角度。

    只是换个角度,却是效果不大,苏紫仍是稳稳接住,然后再次往他发射过来。不过这一回,她没再让坚果离桌弹起,也只是自桌面上迅速滚过去。

    林旭见状,内力一发,迎接拦去。只是一经接触,他明明还没使多大力,那坚果就忽然往回倒去,让他不由一愣。

    但方愣神之际,那坚果忽然划个后弧线,速度极快地绕个半圆重新向前绕了回来。这一下速度,比刚才苏紫发射的初速更快,再加上林旭也没料到这变化,却是慢了一步,等再发内力去拦时,没能拦到,让这坚果速度极快地绕到了他手腕处一碰停下。

    掌尖为前,手腕为后,被这坚果绕碰到了手腕处,自然是林旭没能拦下,所以他一见,便很干脆地向苏紫道:“我输了!”说完,就端起酒杯喝口了酒。

    喝了口酒放下杯子,林旭拿起手边的这颗夏威夷果捏破,然后将果仁丢在嘴里。一边嚼着,他起身将果壳丢进桌上的不锈钢小垃圾桶内,并顺便又探手在干果盘内又拿起颗夏威夷果放在手前。

    重新坐下,他转头看向王乾坤,道:“轮到我们了。”

    王乾坤见状一笑,抬起只手放在桌上,点头道:“好,来吧!”

    林旭见他准备好,便是手上内力一发,将手指前的夏威夷果向王乾坤发射滚去。

    他这一下,仍是速度很快地直来直去。

    看了之前林旭与苏紫的较量,王乾坤见林旭对上他仍是这般来势,也不多疑其它,内力一发,便迎上拦去。

    一经迎上,果然发现也是没什么花样,同样让他稳稳拦下。然后再内力一发,迅速向林旭那边还射回去。

    他这一下,也是同样直来直去,似乎没什么花样,不过坚果上所附带的力量却是颇大,林旭直拦了两下,方才完全拦下。然后再次发射,仍是如第一下般直来直去,所不同的也是稍换个角度。看样子,似乎他就不懂玩儿什么别的花样儿,只会这般直来直去。

    与王乾坤再耍了个来回,到第三次还回去时,王乾坤以他蓬莱派八仙拳里的一招“张果老垂云钓鲸”为引,钓着那颗坚果耍个花样,也是同样赢了林旭。

    昨晚王乾坤与林旭拳来脚往真打那一场都没能赢了林旭,还反吃了点儿小亏,不想现在却是赢了林旭一把,让王乾坤不禁大为高兴,觉得扬眉吐气。高兴之余,他还陪林旭喝了一口,心里先前对林旭存下的恶感也更是消去不少。

    不过林旭又输一场,面上却是多少有些无奈。应付过王乾坤后,他照样把这颗跟王乾坤用过的夏威夷果捏破吃掉果仁,然后在丢掉果壳时顺手在干果盘里又探手拿过一颗新的夏威夷果。

    将这颗果子放到手前,他转头看向沈沉浮道:“又轮到我们了,请!”

    “请!”沈沉浮向他微微一笑,抬手作个手势,然后顺手把这只手放到桌上。

    林旭闻言也不再多说,照样内力一发,手指前的夏威夷果迅速向沈沉浮滚了过去。他的这次发射,看起来仍是如前一般直来直去,而且速度也是跟之前的一样差不多。

    只是沈沉浮却觉着,林旭再不济,应该也不至于只会这么简单的直来直去,最多再有点儿角度变化。林旭连对苏紫与王乾坤都是这般招数,并且接连两场都输,不知是不是对他故意示弱,以麻痹他,好在这最后一局时来个绝地反击。

    所以,虽说他“看”透了林旭之前两场的路数,但现在这场他仍是不敢轻视,存着小心。何况他的为人秉性,一向都是小心无大错,以稳重为主。对任何对手,他都不会心存轻视。

    眼见那夏威夷果迅速滚过一半距离后,他立即手上一道内力发出迎了上去。不过他这道内力,却并不是直接对冲地拦撞,而是带着牵引之力,务求接触之后,先行控制,以免其中潜藏别的手段。

    只是不想,他内力一触,还没来得及多做什么,忽然那夏威夷果就“啪”地一声轻响,果壳裂为两半,中间的白色果仁滚了出来。见得这般,以他的心境,也是不由面上一愣,完全没料到会有这变化。

    同样的,旁边的苏紫与王乾坤也是没料到,跟着一愣。不过一愣之后,王乾坤便立即指着沈沉浮道:“哈,沈师兄,你弄破了,犯规,罚酒一杯!”

    沈沉浮闻言,立即回过神来,然后看着林旭向他竖起个大姆指,无奈苦笑摇头道:“好手段,好算计,佩服,我输的心服口服!”

    林旭笑道:“运气,可能是这颗不够结实。”

    “不结实那也是你小子弄不结实的,还装什么装?”经沈沉浮一说,王乾坤也是立即回味过来,原来林旭之前的表现都是故意装的,就是为了示弱麻痹沈沉浮,然后完成最后的这一手。

    他为什么不用内力激发夏威夷果落到他手前,而是特意用手拿。就是方便用手拿,好在上面使手段。只是他第一次就使,很容晚被识破,后面绝不会再有机会。所以他前两次都表现正常,让人忽略了他这一点,却是放在最后一局使。看样子,他一开始就把目标定在了沈沉浮身上,就是为了赢这最后一把。而且一赢就赢个大的,直接让沈沉浮喝一杯。这样看来,他前两局都只输一口,也算是很值了。

    想明白林旭是故意示弱,王乾坤也意识到刚才他赢林旭的那场,也不算是真以实力赢过了。不过林旭能成功设计了沈沉浮一把,却也让他很是高兴。刚才沈沉浮那一轮连赢三局,最后轻松赢他也是占了有几分设计他,让他心中也是有些不爽的。

    而且与沈沉浮比,他是处处不如,还从小到大都是如此,不知在沈沉浮面前吃过多少憋屈了。虽然谈不上有什么仇恨,但心里积怨还是多少有点儿的,现在难得见沈沉浮也被人设计吃了次亏,实是让他心中大爽特爽,比刚才自己赢了林旭还高兴。所以,意识到刚才那局他并不是真胜了林旭,他也是没什么不高兴,反而还觉得林旭替他向沈沉浮出了口气,接下来便话音一转地向林旭竖起大姆指道:“不过,干得漂亮!”

    不说王乾坤,就连苏紫也是觉着林旭替她出了口气,看着沈沉浮认输的样子,心里很是痛快。她刚才跟沈沉浮放对的那一局,可是完全被沈沉浮耍心眼利用规则赢过去的,心里头才更是气不过。
正文 第五十四章 有心算无备 醉后离场
    沈沉浮摇头无奈笑笑,举起面前的酒杯向三人示意了下,仰头饮尽了杯中剩余的红酒。栗子网  www.lizi.tw

    等他喝完放下酒杯后,不需多言,旁边服侍的服务员便立即拿过醒酒**,为他重新添上一杯。

    派来专门为王乾坤这位集团大少爷服务的几名服务员,自然都是经过非常专业的培训。所以眼下席上四人所行的这特殊酒令虽然完全超出了她们理解范围与认知范畴,让她们个个心中都是惊讶不已,难以理解四人到底是如何不用手就能做到随意控制那夏威夷果的;但她们对此也就是瞧在眼中,最多止于表达在脸上,显出情绪,却绝不会未经吩咐就多言半字,以免打扰到客人,更不会为此而去插口疑问。

    理解不了就理解不了,但绝不能多问,事后也可以互相讨论,但绝不能传播于外,散布到更广大的范围去。

    林旭面对王乾坤最后话音一转的称赞,也只是笑笑,没有多言。虽然三人都明白必然是他在那枚夏威夷果上做了手脚,才导致沈沉浮的失败犯规,但他口头上却是并不直言承认。有时候,有些话,有些事,大家心理明白就好,不必非亮明说出来。

    林旭所做的手脚,说来也简单,就是在那枚夏威夷果上,暗中略使了招《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点水”。小说站  www.xsz.tw这一招,把爆发潜伏的时间控制的越长则越难,而控制短的话,倒是相对简单一些。

    不过就算简单,以他目前的修为,也还做不到内力外放,隔空施展。虽然他通过桌子也可以传递内力,间接向夏威夷果施展,但他对此并没有太过准确的把握。万一还没过一半距离就在自己这边破了,那可就成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所以要想做到准确无误,还是需要直接用手接触才更有把握。而他之前把那几颗用过的夏威夷果都捏破吃掉果仁,除了是本着不浪费顺手而为外,也是同样在借此试探果壳的具体承受力度,这样才能做到更有把握,万无一失。

    就像他当初练这招时,也是捉过不少野兔、麻雀之类的小动物进行练习,在其身上反复实践。而具体到针对人,他第一个试手对象,就是滨城的那个郑文辉。也正是因为在郑文辉身上试验成功,他才对这招更加有信心与把握,在第二次出手,也就是前天晚上在晋阳对杜宾施展时,他就知道自己出过手后杜宾已是必死无疑,根本都不需要再留下来等几天确认了。台湾小说网  www.192.tw

    通过几次的亲自用手接触,并捏破果壳试探承受力度后,林旭在等到最后对上沈沉浮时,已是对此有了绝对的把握。他刚才施展的力量,控制得是刚刚好,刚好够承受了一招“蜻蜓点水”后滚过到沈沉浮那边。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对这颗夏威夷果多加任何多一分的外力,都会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果壳破掉。所以,即便沈沉浮用再轻微的力量,也是照样会使果壳破掉。

    林旭等到最后才对沈沉浮施展这招,确实有一部分是用计,在前面示弱麻痹沈沉浮。但同时,他也是借着前两次在反复试探一个最合适的力度,这才能做到在最后一次有着绝对制胜的把握。

    沈沉浮认罚喝完酒后,林旭也就完成了他这一轮的酒令,接下来按顺序便轮到了苏紫。

    苏紫的这一轮,却是也做到了三局三胜,完成了一轮通杀。以修为功力来论,她的实力在四人中本来就只略次于沈沉浮。所以她要胜林旭和王乾坤并不难,即便林旭在控制技巧上更有些巧思,刚才那一轮中的对局是故意示弱才败给了她,但真的放对,在这种功力与控制技巧较量上,他还是差了苏紫一些。毕竟修为年限也是在那里放着,有时候时间确实代表更丰富的经验。

    而这一轮苏紫胜沈沉浮那一局,也是专门做了针对性的设计,以有心算无备,终还是让她胜了一局。这个酒令游戏中,先出手的那个还是相对能够占据些主动。就像林旭对沈沉浮,他跟沈沉浮的功力差距更大,可有心算无备下,还是让沈沉浮在他手里折戟吃了个亏。

    不过,也就这一次了。之后沈沉浮对他有了更多的防备,他也就再没有这样的机会,在后面的几次对局中,无一例外都是败给了沈沉浮。而有了之前的前车之鉴,在之后又轮到他行酒令时,其他三人也都不准他再用手直接接触夏威夷果,以防他再使这种作弊似的手段。

    其实在这之后,每人也就再各行了三轮,也就结束了这场酒令游戏。因为到这时,那两**红酒已是倒完,而且林旭这时也有些喝多了,在他有些醉熏熏的情况下,也玩不了这游戏了。

    四人之中,不但论修为他功力最差,酒量也是属他最差。因为毕竟他年纪最小,而且之前根本就没多接触过酒,有也只是浅尝辄止。没经历过,又哪儿来的酒量。

    而且红酒这种酒,别看度数不高,但是后劲却很大。尤其王乾坤挑的还是两**好酒,相比普通的红酒,劲也就更大些。林旭以前没喝过,也就没什么防备,等后面察觉时,已然是酒劲上头有些头重脚轻地晕晕然了。

    本来他说好的是喝完王乾坤给他添的这杯后就绝不再喝了,但王乾坤在劝酒上却着实是把好手,说什么白得了他一百多万,怎么也得再来一杯,给他这个面子。林旭却不过,也就只有再加了一杯。而这一杯,还是给他倒了大半杯。等到这杯喝过一半时,他就已经有些酒劲上头了。

    酒令游戏中,王乾坤是输的最多的。沈沉浮则是最后的赢家,赢的最多。但王乾坤虽输的最多,可在四人中,他酒令却最好,所以最好反把赢的比他多的林旭给喝趴下了。王乾坤武场上没能打过林旭,酒桌上却是灌趴下了林旭,倒也有赢了林旭的痛快感,看着林旭醉倒后,很是高兴地哈哈大笑。

    今晚的这顿酒宴,到最后也算是尽欢而散,只是林旭有些醉熏熏地稍微不醒人事,最后还是被王乾坤扶着离开的。

    本来苏紫与林旭住同一酒店,而且还是住同一层的斜对门,她也没喝多,很清醒,由她送林旭回去,是再为顺路不过的。但王乾坤却不想让苏紫去扶林旭,所以主动请缨,由他陪着一起送林旭回去。

    见王乾坤非要如此,苏紫也不坚持,就由他了。
正文 第五十五章 怎么认识的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栗子网  www.lizi.tw王乾坤今晚正式设宴的时间是晚上八点整,不过因为宴请的沈沉浮、林旭、苏紫三人都是提前到来,所以也相应提前了一点儿开始。到最后宴会结束时,是到了晚上十点多快接近十一点,中间差不多经历了近三个小时。

    而等王乾坤把林旭和苏紫送回君悦酒店,再帮忙把林旭扶上十一楼后,便已是过了晚上十一点。

    只是到了十一楼后,等电梯门一开,王乾坤往外一望,便是不由面上一讶,因为他这时正见到林旭的1104房门外,正有一个人等在那里。而且这人他还认识,正是昨天晚上在工地后来插手搅了他跟林旭那一场打斗的那个顶楼西餐厅谈钢琴的那女的。

    据她说,她是林旭的朋友,只是他还不知道这女的叫什么。昨晚在工地时,本来他问过后这女的要说名字,但还没说出口就被林旭打断了。后来回酒店他没等到林旭时,还曾想过查下这女的,从其身上找点儿相关线索。但后来没多久,林旭就回来,他也就作罢了。

    “咦,许林门口那个,好像是昨天晚上顶楼西餐厅谈钢琴的那个女孩儿吧?她在这儿做什么?”

    苏紫的记忆力同样很好,虽然昨天晚上在餐厅她并没对当时正在谈钢琴的夏柔有多作留意过,只算得上是一面之缘。但她只是稍微仔细瞧了两眼,就立即认出来了是夏柔。只是认出后,她也更是奇怪与惊讶,不明白这女孩儿怎么会在林旭门外。

    “这女孩儿是许林的朋友啊,你不知道?”王乾坤闻言,转头向苏紫道。

    “他们是朋友?你怎么知道的?”苏紫转头问王乾坤,同时心里又忍不住生起了句她上午就对林旭所致问过的疑问,“怎么你朋友全是女的?”而且这小子明明不是首都人,但在首都的朋友除了卫青衣,竟然还有别的,并且也是个女的,且同样是个姿色不错的漂亮女生。跟卫青衣所不同的,也就是年纪大点儿,看起来应该有二十岁了。

    “不会也是这小子交的什么笔友吧?”瞧了眼被王乾坤扶着的一脸醉态、意识昏沉的林旭,苏紫忍不住心里又嘀咕了句。小说站  www.xsz.tw同时想到这个猜测,本来对林旭所生出的好感,又立即转化为了恶感。心想这小子要真敢脚踏两只船,玩弄女孩子感情,她一定不会放过他。

    两人边说着话,已是走出了电梯。而这时那边的夏柔听到电梯响声后,也是立即转头瞧过来,看是不是林旭回来。

    昨天晚上注意到林旭后来又返回酒店,并在酒店门口跟王乾坤碰上时,夏柔躲在一旁发现,也是已意识到林旭应该就是住在她上班的这家君悦酒店。后来在跟林旭一起离开工地时,她也在出租车上向林旭求证确认了,他确实是住在君悦酒店。不过林旭当时并没跟她说具体的房间号,她是后来晚上又来上班弹钢琴,拜托了酒店里的一个朋友帮忙查的。好在林旭登记用的,是告诉她的那个化名许林,所以一查就查到了。

    她对林旭的情况还是有些担心,毕竟是得罪了王乾坤那么个有钱有势的公子哥儿。所以等到晚上上班,她请人帮忙查到林旭的房间号后,就想顺便问候一下,看看林旭怎么样了。只是没想到,她赶在上班前去找林旭,却是敲了半天门没反应。猜到应该是不在,也就只能暂且作罢,然后等到下班后,又再来找林旭。这么晚,她估计林旭也应该要回来睡觉了。可没曾想,下了班敲门,也是半天没反应。正寻摸着等上十几二十分钟看林旭会不会回来时,就听见电梯门响,转头一瞧,果然瞧见了林旭。只是除了林旭,王乾坤和苏紫也在,而且林旭看上去像是昏迷不醒被王乾坤扶着。当下便是不由一惊,然后连忙快步赶过来。

    王乾坤趁着夏柔还没过来,快口简短地向苏紫解释道:“昨天晚上我跟许林打了一场的那事没跟你细说过,其实这女孩儿后来也去了。我们没打完,也是被她给搅和打乱的。许林当时一听她说报警了,就不打了。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发现跟上去的,可能就是昨晚在酒店门口被她瞧见的吧!”

    “她昨晚也去了?”旁边苏紫闻言,又是不由讶然道。

    不过她这句话,王乾坤已来不及再接言,因为这时夏柔也迎面赶了过来,还隔着五、六步远,她就立即担心地向两人大声问道:“你们把许林怎么了?”

    毕竟以她昨晚所见,林旭和王乾坤可还是十分不和的,两人当时是拳脚相向,大打出手。小说站  www.xsz.tw所以这时一见林旭像是昏迷不醒地被王乾坤扶着,她立即就先想到了不好的地方。不过等再走近两步,她便立即闻到三人身上都有股酒味传来,不由又是讶然道:“你们去喝酒了?他这是喝醉了吗?”

    “他当然是喝醉了。”王乾坤含笑向夏柔回了句,又立即接道:“你别担心,我们现在已经是化敌为友,以前的恩怨在酒桌上都过去了,这喝的是场讲合酒。只是他酒量太差,没几杯就醉了。”

    “他才多大,成年都没有,当然没酒量了!”夏柔闻言,不由先埋怨了句,然后才有些不太相信地看着王乾坤道:“你们真的化敌为友,成朋友了?”

    王乾坤道:“那当然,不然我们怎么会喝的这么尽兴,我还把他送回来。”说罢,又扬下巴一指苏紫,道:“你不相信我,也该相信她吧,她又没跟许林动过手。”

    事实上,苏紫跟放林旭也算动过手。虽没真正开始,也是较量过一场。但夏柔没瞧见,不知道,就可以跟她说没有。

    果然夏柔瞧了眼苏紫,倒也是对苏紫更有些信服。

    苏紫见状,便也向夏柔点头道:“他说的没错,他们确实化解恩怨了。虽然朋友应该还算不上,但至少不是敌人了。”

    她有注意到夏柔刚才喊林旭的名字也是“许林”,心想这女孩儿也只是知道林旭的假名,并不知道林旭的真名,应该不算是关系特别好的朋友。这般想罢,她便顺口问道:“你跟许林是朋友吗?你们怎么认识的?”

    夏柔闻言笑道:“算是朋友吧,就是他不太把我当朋友。我们说实话,也确实认识不久,面都没见过几次。我们是在飞机上认识的,当时他帮过我忙,所以我很感激他,把他当朋友。昨天晚上在餐厅,我们其实是第二次见面,我也是昨晚才知道他名字。”

    王乾坤闻言,不由惊讶地瞧着夏柔道:“才认识,你昨晚就那么冒险帮他?”

    夏柔道:“他帮过我,我当然也要帮他,一报还一报吗!就是我不知道他那么厉害,其实不需要我帮。也幸好你们化敌为友了,不然我还挺担心的呢!”

    旁边苏紫听了林旭与夏柔的相识经过,也是放了心,心想他们俩果然是不熟。这女孩儿这么关心林旭,也只是为了报恩,并没别的什么心思在内。

    三人说着话,已是走到了林旭房间门口,王乾坤从林旭口袋里找出房卡开了门,把林旭扶到床上躺下。

    好在林旭喝醉后只是意识昏沉,有些不省人事地昏睡,却是不耍什么酒疯,连句醉话也不多说,酒品相当好。

    “这小子酒量不怎么样,酒品倒是不错,不说醉话,不耍酒疯,只是睡觉,挺好!”王乾坤扶林旭躺下后,呼了口气说道。说完,他自己到饮水机旁接了杯水一口气喝尽,然后向苏紫与夏柔道:“既然他不闹腾,那咱们也不用留人在旁边陪着了,让他睡觉休息就行。”

    “真的没事吗?”夏柔看了眼床上躺着的林旭,有些不确定,“要不我留下照顾他吧!”

    苏紫闻言,接话道:“不用,要留也是我留,我就住对面,很近。这么晚了,你还是回家吧!”说罢,转头向王乾坤道:“王乾坤,你有车,送送她。”说完,又向夏柔问:“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哦,我叫夏柔,夏天的夏,柔软的柔。”夏柔连忙回道。

    苏紫闻言点了下头,也向夏柔通报两人姓名道:“我叫苏紫,这是王乾坤。”

    “你们好!”夏柔向两人礼貌点了下头,看向苏紫问道:“你真住对面?”

    “当然,我骗你干吗?”苏紫道了句,向两人招手道:“走吧,我们先出去,我一会儿再过来看下他,没事就让他继续睡。”

    说完,她探手拿了床头柜上林旭的房卡,然后招呼两人出门。出门后,她先掏出自己房卡,走过去打开斜对面自己的房门,向夏柔示意道:“看!”

    夏柔见状,向她抱歉笑了下。既然苏紫确实住对面,那确实比她更方便照顾林旭,她也就不在坚持留下了。

    不过王乾坤却是向苏紫道:“要不我留下吧,你毕竟是女孩子,不方便。”说轻转向夏柔道:“这位夏小姐,我让司机送她也一样。”

    苏紫站在自己门口道:“有什么不方便的,我又不是要留他房里照顾他?不是你说的,让他睡就行,不用多管吗?我也就一会儿过来看下,没问题就让他继续睡,挺简单的。”

    王乾坤被说得有些无言以对,而且苏紫还是拿他说过的话来反驳他,确实不容多辨。不过他随即转头想了下,也确实没什么。以苏紫的本事,别说林旭现在醉得不省人事,就是完全清醒着,也不能拿苏紫怎么样。

    这么一想后,他也就点头道:“那行吧!”说完向夏柔道:“夏小姐,请,我送你回去!”

    “不用麻烦了,我自己打个车就行。”夏柔客气了句。

    “不麻烦,我车挺方便的。”王乾坤含笑坚持。苏紫交待的事,他哪能不办,何况送下夏柔,也真不算什么事。而且送个漂亮姑娘,某方面来说,也算是份美差。

    夏柔闻言,低头瞧了下自己脚尖,也就顺势答应道:“那就麻烦你了!”

    其实能跟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单独近距离相处,她是非常愿意的,只是她不想自己想法流露出来,更不想被人看破。林旭的事不用担心后,她立即就想回到了自己。现在林旭和王乾坤化敌为友,她也就不用因为再支持林旭,而站在王乾坤的对立面上了,她心里对这个结果也是挺满意的。

    “麻烦你照顾许林了!”夏柔说完,又立即转头再向苏紫道了句。

    “顺手的事,不麻烦。再说,许林也是我朋友。”苏紫回道。

    接下来,三人没再多说,互相道别后,王乾坤就与夏柔乘电梯下楼去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六章 确认得手 再补十万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台湾小说网  www.192.tw林旭睁眼醒来,恢复意识的时候,望了眼窗外,但见外面天光已亮。随即转眼一瞧,便发现是在自己的酒店房间内。接着仔细回忆昨晚,便大概回忆了起来。

    其实他昨晚虽喝醉,但也并不是意识全无,还是有些朦朦胧胧的记忆,知道是苏紫和王乾坤送自己回的酒店,而且昨晚好像那个夏柔也有来过。只是究竟来没来,又有些记不太清了,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在做梦。

    酒醉之后,到底还是有些记忆混淆,不太真切。不过这也是幸亏他练武后身体素质好,还能保留些意只,记得一些。普通人的话,怕是会彻底断片了。

    基于身体素质好,他现在酒醒后,也是没什么宿醉的不适感,只是头还稍微有些昏沉。撑床坐起靠在床头后,他拿起床头柜上刚才转头时发现的一瓶矿泉水打开,一口气灌了半瓶。

    微凉的水下肚后,刺激得精神为之一振,让他意识更清醒了些。摇了摇头,他自语叹道:“酒可真不是好东西,以后绝不能再喝醉了。不,还是要尽量不喝,本来这东西也就没什么好喝的。”

    其实昨天晚上发现酒劲上头,开始有些头晕昏沉时,他也还曾想过,是不是能学上写的,可以用内力化解酒劲。只是书上写来是一回事,到底应该怎么做他却不太清楚,尤其当时没注意,已是酒劲上头,而头部的经脉他现在可还没练到,也不敢乱来。

    头部里面可是最脆弱的,一不小心,那就有送命之危,尤其还是当时已经有些醉的情况下,精神注意力都无法集中,也是不敢乱来,所以最后也就作罢,任昏沉下去地醉了一场。栗子小说    m.lizi.tw

    意识又再清醒些后,他又仔细回醒昨晚喝醉后的一些细节,希望能全想起来。正想着间,忽然房门外“嘀”地一声房卡开门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便是锁簧声响起,然后是门把手被人拉动,一人从外面推门走了进来。

    林旭一听房门响动,立即回过了神来,然后定睛一瞧,就见从外面开门推门而进的正是苏紫。就是苏紫什么时候拿了他的房卡,他却是想不起来不知道。

    “醒了啊!”苏紫推门而进后,见林旭已经醒来靠坐在床头,向他淡然一笑道,“感觉怎么样?”

    “还好。”林旭点了下头,“谢谢你们昨晚送我回来。”

    “应该的。”苏紫反手关上房门,走过来道:“对了,昨晚我们送你回来时,有个叫夏柔的女孩儿找你,她说是你朋友。”

    “哦!”林旭闻言微讶道:“原来她真来过啊!我模模糊糊好像也有些记得,就是记不清了。”

    “没想到你朋友还挺多,在首都认识的也不止青衣一个。”苏紫说着话,把他的房卡放在旁边床头柜上,并向他抬手点了点。

    林旭看见后,点头表示知道,然后接道:“我朋友其实不多,就是刚好被你全撞见了。不过我家乡也有两个朋友在首都上学,但现在还没到开学时间,还在家里没来。”

    苏紫点了下头,转过话题道:“既然你醒了,那我请你吃早饭。栗子小说    m.lizi.tw”

    说罢,她拿起床头柜上的电话打给前台,让送两份早餐过来,并在电话里特别提醒,把餐费记在她房间上。

    林旭闻言,也没客气,昨天才说好的,他接下来在首都停留这几天的一日三餐,苏紫可是全都包了。不过等苏紫打完电话后,他想了下,说道:“早餐还是送你房里吧,我洗个澡换身衣服再去找你,身上可还是一身酒味儿。”

    苏紫闻言,便点头道:“好,那我就先回去了。”

    说罢,也不多留,转身便走了。反正他们房间是对门,待会儿服务员送早餐过来的话,她只需要开门叫下就行。

    目送苏紫出门后,林旭便起身下床,到卫生间去冼澡,并顺便解个手。洗澡的过程中,他听到自己房门有被敲醒,估计是送早餐的,不过只敲了几下就没再敲,应该是被苏紫听见叫过去了。

    洗完澡后,他感觉意识是完全清醒了,头也没那么昏沉了。出来重新换过身衣服后,他便拿了房卡开门出去,敲醒了对面苏紫房门。

    等苏紫开门后,果然是说刚才是送早餐的。进去一瞧,就见几样早餐已是摆在她房间的茶几上。

    林旭也没多作客气,当下坐在沙发上后,就与苏紫一起开吃。

    吃完早饭,他也没多留,转身便回了自己房间。回到房间后,他打电话先叫了客房服务,让前台派人来拿他几件换下的衣服去干洗。

    等着人来之际,他想想今天已是到了首都的第三天,同时也已经是离开晋阳的第三天,估计杜宾中了他那招“蜻蜓点水”,应该是已经爆发身亡。而杜宾父亲那里他所搜集送到反贪局的材料,有没有问题,估计也应该已经发酵,便打开房间里的电脑,打算上网浏览下晋阳当地的几个网站与论坛,看上面有没有提起这两桩事报道的。

    毕竟杜宾父亲身为当地市教育局的局长,大小也算个人物,可不是无名之辈。这种人以及他家里人出事,当地的报纸、网络等媒体,应该都会有相关的报道。

    果然,他上网仔细搜索浏览一番后,就在晋阳当地的网站上发现了这两件事的相关报道。而且杜宾的死,以及其父亲贪污受贿问题的出事,还都是昨天一起发生的,也就是他当晚做了那些事的两天后。

    对于杜宾的死,他是确认一定会发生的,因为杜宾中了他那招“蜻蜓点水”,就一定必死无疑。只是他没想到,杜宾的死竟也是跟那个郑文辉一样提前了。本来他对杜宾计划的也是三天后,没想到这回也是又提前了一天。

    仔细想想,他估计这个杜宾的问题应该是跟郑文辉一样。毕竟这家伙也是个好色之徒,这两天里,怕是也没少做跟郑文辉一样的床上剧烈运动,早死也是自找的。

    至于杜宾父亲的事也是两天后才曝出,应该是这中间一天的时间反贪局做了调查取证,确认林旭搜集发过去的那些证据是真实有效,不是捏造构陷的。

    “咚咚咚……”

    林旭正在浏览这些相关事件的网页时,忽然房门被敲响。他估计应该是客房服务派人来收脏衣服的,便起身去开去。

    打开门后,果然正是。当下让进门,让这服务员收了脏衣服后,他做下登记,便送其离去。

    送走这服务员,林旭又坐回电脑桌前,然后再又翻看了几篇相关报道后,便关闭网页,接着关闭电脑。

    等着电脑关闭,他靠坐在电脑椅上暗道:“两天,早了点儿,不知道杜宾分两次打给关落雨的那二十万有没有打过去。那十万,第二天没出事,他们应该是打了。可第三天他们父子俩就先后出事,不知道后来这十万有没有打?”

    斟酌片刻想了想,他决定,不管杜宾有没有打后来的那十万,他都再给关落雨补上十万。没打,就当是他帮补的。打了,那就当是他多送给她们姐妹俩的。反正她们出门在外,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

    这般想罢决定好后,他便拿了钱包、房卡等随身物品出门。然后出了酒店,招手拦了辆出租车,让司机带其到附近一家关落雨所开户的那个银行网点。

    至于关落雨的银行帐号,当时关落雨写的时候他就在旁边,却是还记得清楚。

    也幸好他来首都后,白得了王乾坤的那一百五十万,不然他随身的现金里,还真不够十万,而他之前办的那张银行卡里,也并没有存够十万。不然的话,现在要想弄十万,他还得想点儿办法再作一票。现在刚好有,倒也省了事。

    办完这件事后,他出了银行,想起要给卫青衣买部手机的事,便顺便到附近一家手机店挑了一部。之后,再又顺便办了张手机卡。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七章 互换号码 归期将近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小说站  www.xsz.tw买了手机办好卡后,林旭没在外面多逗留,直接回返酒店。

    回到酒店房间后,他打开手机包装,取出手机与说明书,对照着说明书仔细研究试验手机的各种功能。研究了大半个钟头后,终于是全部弄懂。

    弄明白后好,他把说明书重新装好,然后拿着手机,想着是不是给谁打个电话试试。只是想了想后,却发现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

    首先,他家里有电话的朋友,本来就不多。现在满打满算,也就李飞燕、黄容、郭静、岳纤云和卫青衣这几个。但他不想让李飞燕、黄容他们知道他来首都的事,自然是不能给她们打,何况郭静家里的电话他本来也就不知道,只有郭静的呼机号码,再说郭静也不在家。

    至于岳纤云,倒是可以打,但他昨天上午才跟岳纤云通过电话,却是不想今天又来一通,显得聊系频繁,怕真被误会成关心她。另外,这部手机他是买来送给卫青衣的,以后也会是卫青衣长期使用,所以他也不想让岳纤云知道这个手机的号码。

    而对卫青衣,他也是并不知道卫青衣家里的电话,只知道她的呼机号。何况就算知道,家里有卫青衣父母在,他也不能随便打。想来想去,他最终还是只打给了卫青衣的呼机号,给她留言了句“想你。”

    其实他之前在通信营业厅办好卡后,就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装好了手机卡,并让他拨打了营业厅的电话以作试验。他回来后,也试着打过自己酒店房间的电话。小说站  www.xsz.tw只是试的这两个,都只是拨出,并没接。

    卫青衣今天一直没过来,也没呼过他联系,估计今天是没借口外出,过不来了。所以他试手机的这通留言,也没留什么催她过来的紧迫话,只是留了简单的两个字“想你”。

    呼完卫青衣留言后,林旭正打算放下手机做别的,忽然听到自己房门被敲响。也就暂不放下,拿着手机先过去开门。打开门一看,但见门外站着的是苏紫,便问道:“什么事?”

    “中午了,请你吃饭啊!”苏紫道。

    “哦!”林旭恍然地点了下头,却是他回来就研究手机,也忘了注意时间,还没发现已经到中午了。

    “你也新买了个手机?”苏紫注意到他手里拿着的手机,开口问道。新的与用过的,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她一眼就认出来林旭手里拿的是部新的。

    “啊,对,学你吗,方便联系。”林旭扬了下手里的手机,笑道。

    “多少号,我存下你的?”苏紫掏出自己的手机问,“既然这几天要一日三餐都请你,那正好方便联系。我知道你上午有出去,刚才还怕你没回来不在呢!”

    林旭想了下,倒也是,便开口向苏紫说了自己新办的手机号码。心想既然有这档事,那这手机这几天自己就先用着,等离开首都时,再留给卫青衣使用。

    苏紫听他报完号码,立即在自己手机上按键输入。栗子小说    m.lizi.tw输完之后,便接着按拔号键拔打了过去。然后稍等片刻,林旭手上的手机便立即响了起来。

    不等一遍铃声响完,她立即挂断,向林旭道:“这是我的号码,你存下。”

    “嗯,好。”林旭答应一声,低头按键,把刚拔打过来的那个未接来电号码编辑保存,输入了苏紫的名字。

    拨打过去,确认了林旭刚才说的号码没错,苏紫也低头按键,编辑保存林旭的号码。只是她刚想着要输入“林旭”的名字,但想起又答应过不随便向别人透露林旭的真名,这般存到手机里,也很可能会因为某些意外暴露。她这时已刚输了“林”字,还没输后面的“旭”,看着这“林”字想了下,她便干脆只存了个“林”。心想“林旭”与“许林”这两个名字里面都有“林”,她这么存,也算既是真名,又不会不小心被人看见后识破了。

    存好之后,她收起手机问林旭道:“你中午想吃什么,中餐还是西餐?”

    这家酒店除了顶楼的西餐厅外,二楼也还有座中餐厅,并不是只有西餐可以吃。林旭前天晚上也是为了跟卫青衣的第一次正式约会,觉着西餐厅环境更好,更加有烛光晚餐的氛围与浪漫,所以才选择订的西餐厅。

    不过这时又不是跟苏紫约会,他当然是选择中餐。相比起来,也还是从小吃惯的中餐更加合口味。西餐也就当尝个鲜,偶尔吃吃。这般想罢,他便道:“当然是中餐,以后也是一律中餐。我前天晚上也就是为了跟青衣约会,才去订的顶楼餐厅,西餐吃多了我也吃不惯。不过要是你喜欢的话,我当然奉陪。你是掏钱的,随你。”

    林旭想起她前天晚上是一个人去的西餐厅,想着她可能就喜欢吃西餐,所以后面又补了一句。

    苏紫闻言,见他误会,笑着解释道:“我当然也是习惯中餐,前天晚上就是忽然想去看看顶楼夜景,另外换换口味。”

    “哦!”林旭点了下头,道:“那咱们就中餐了,你是掏钱的,地方也随你选。”

    “选什么啊?”苏紫摇头,“我对首都也不熟,不知道哪儿有什么特色,咱们就到二楼中餐厅去吃吧!”

    “行,那你等下我。”林旭闻言,也没什么异议。当下让苏紫在门口稍等,他返身回房拿了房卡、钱包等随身物品,并顺便把新买的手机也装在口袋里,然后到门口处换了鞋。出门关好房门后,他与苏紫一起往电梯走去。

    走向电梯的途中,他忽然感觉到腰间别着的呼机震动,取下一看,但见是卫青衣给他回了一条信息。上面也没什么太多的话,只是四个字,“我也想你”。

    林旭见状,微微一笑,把呼机收起。

    林旭看呼机时既然没有避着苏紫,苏紫也就随意瞥了一眼。瞥过后,她问:“是青衣呼你的?”

    “是。”林旭点头大方承认。

    “她今天不过来了吗?”

    “嗯,今天应该没空过来了!”

    “那你打算在首都待几天?”

    林旭闻言想了下,道:“我应该还会再待两天,二十六号要赶回去,二十七号有事。”

    今天是八月二十三号,农历七月十三。二十七号则是农历七月十七,那天是黄容的生日。黄容的生日他得赶回去参加,毕竟怎么也算是朋友。而且他那天要是不到,事后也免不了黄容会怎么埋怨烦他,他可不想遭黄容的烦。

    其实往年的生日,黄容并没请过他。不过他跟黄容本来也就认识没几年,是升了初中后才得以认识黄容,算来最多也就两年。去年的生日时,他跟黄容还不熟,而且去年黄容的阴历生日,也是已到了公历九月份,逢着黄容已经开学了。去年黄容的生日会,连黄宗文都没参加,黄容是跟她新认识的大学同学一起过的,林旭就更不可能了。

    而今年不管两人怎么吵吵闹闹,互有争执,他跟黄容的关系比去年还是要亲近了许多。再加上又逢着今年黄容生日能赶在开学前,所以一定是会请他的。并且,黄容也已经提前跟他打过招呼了,他也是答应了的。所以,不能爽约错过。

    除了要赶回去参加黄容的生日外,他另外也是不能在首都耽搁太长时间,不然时间长了,也容易引起李飞燕等人的怀疑。且家中要是有事的话,时间长了也兜不住。

    “这么快?”苏紫闻言,不禁有些惊讶,她本来以为林旭应该差不多还会再待五、六天,没想到这么快,只再待两天。

    林旭闻言笑道:“这不是正好,给你省下了。”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八章 同游 多事之秋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栗子小说    m.lizi.tw林旭归期将近,只剩下了两天时间停留首都,大后天就要动身回返。所以他接下来的时间,自然也不会全浪费待在酒店里。好不容易来次首都,如长城、故宫等著名景点,他还是要去逛一逛。哪怕走马观花,看不仔细,也算是看过了一趟。

    卫青衣因为家里的原因,并不能抽出整天时间全天陪他。所以剩下的两天,林旭大多是一个人自己逛。好在他本就喜欢一个人独处与独自行动,所以也并不觉什么。只是没有卫青衣陪着,略微有些遗憾而已。

    倒是苏紫在拜访探问过了左正雄后,接下来这几天也没什么事。再加上她自己说的,林旭停留首都这几天的一日三餐全部由她负责,而林旭整天出去逛景点,也不会按时回来。所以,她有时便也干脆跟着一起。既是方便到点后按时请林旭吃饭,也是顺便跟着逛逛。反正她也是第一次来首都,许多景点都没去过,正好两个人一起,也算是结个伴儿。

    林旭对此,自然也没什么异议,随她的意。而且有个大美女一起陪游,也是件挺美的事。只是有时想来,感觉有些古怪。本来他这次来首都,是特地为了见卫青衣的,没想到待的这几天,跟卫青衣见面的次数有限,反倒是跟之前不认识的苏紫在一起的时间最多。小说站  www.xsz.tw

    不过两人这几天相处的时间虽然最多,但几天下来,关系却也并没有到更亲近的地步。只能说是,比刚开始好了些。

    首先两人本来都是话不多的那种人,有时候在一起,根本没什么话题聊。说是互相陪伴,一起游览景点,但有时候就显得,大家只是一起跟着,然后各自看各自的,期间少有什么互动。

    不过两人本来就都是有些孤僻的性子,没话说时,也并不觉有什么尴尬无聊,各自看各自就各自看各自的,也没什么,反正都能各自欣赏自己眼中的风景。就算彼此看到的风景感悟不同,也没什么,反正也没想着要深入交流。同处一片天空,又同在一处地方,但有时候就显得两人各自身处不同的世界。

    尤其苏紫的性子,也更加冷淡些,对谁都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就算是跟王乾坤认识挺久的,也是经常对王乾坤一副冷脸。倒是有时能对林旭露出些笑脸,已经是对他很不错的待遇了。

    当然,这也是因为两人对苏紫怀抱的目的不同。王乾坤是想要追求苏紫,而苏紫对他完全没兴趣,自然是要冷冰冰一直拒其于千里之外,总是严辞拒绝。小说站  www.xsz.tw而林旭对苏紫,就是只拿她当个普通朋友看,并无半点别的想法,这般相处,反倒能够相安无事,获得比王乾坤更好的待遇。

    只是这事让王乾坤知道后,也是惹得王乾坤更加醋意大发,很是嫉妒林旭。不过他吃醋归吃醋,嫉妒归嫉妒,却也没有为此气不过地再找林旭动手。一来是他自知林旭轻功高妙,虽然他功力更高一些,但真动上了手,还是照样拿不下林旭,再打也没用;二来是自那晚沈沉浮当着他们面招揽过林旭后,王乾坤也对林旭起了招揽之意,存着这心思,自然是不能再动手地把双方关系搞坏。

    不过好在他心里也清楚,这事归根结底,其实怪不得林旭,还是苏紫对他的观感与态度问题。苏紫这几天跟林旭走得近,并不代表是她对林旭有兴趣,只能说是林旭对她没威胁。当然,不是什么生命威胁,只是情感上的。因为林旭没流露出过想要追求她对她有兴趣的意思,她才会对林旭在这方面不多加设防,显得相对容易接近。

    如果王乾坤能放下追求苏紫的心思,也只止于普通朋友的界线,那苏紫也能对他拿出普通朋友的态度来。只是他自己放不下这心思,总想着真心换真情,总有一天能感动到苏紫。可他的真心热情,总是只换来苏紫的冷淡。他越是想接近她,她越是要推拒他,而且拒绝的非常干脆彻底,不给他半丝的希望与机会。

    这种情况下,王乾坤也是非常苦恼与无奈。只能不断给自己加油打气,想着“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总有一天会达成愿望,坚持就是胜利。

    转眼间,这日便已是到了八月二十五日。这一日,却是又下起了雨,而且雨还下得不小,算得上是中雨。

    初秋时节,还尚算是夏季的尾巴,所以这时节也是多雨的天气。而且随着几场秋雨降临,气温也是随着不断下降,天气开始变得稍微凉爽了些。

    林旭明天就要动身离开,已是提前买好了首都飞往云城的机票,是明天上午九点多的。明天就要走,所以他昨天也是跟卫青衣提前约好了,说中午两人一起吃个饭,给他践行。只是没想天气多变,今天又忽然下起了雨,而且还下得挺大。所以卫青衣本来提前找好的借口,说是跟同学出去一起玩儿,中午也不回来吃了。因为这一场雨,也是计划泡汤,父母不准她下这么大雨再出门了。何况下这么大雨,所有人基本都是在室内避雨,外面也基本没什么可玩儿的了。

    被父母劝阻,卫青衣也没有再更好的借口。所以事到临头,只能是很抱歉地电话通知林旭,说她去不了了。

    林旭一见今天下雨,对这个结果也是早有料到,所以自然不会怪她。反而还安慰她,下这么大雨出门,确实不合适,让她安心待在家里,不必抱歉。

    被这场大雨所阻的,何止是卫青衣,他今天也是因为自昨晚深夜就开始下起的这场大雨而没有出门,只能待在酒店里。中午卫青衣过不来,他也只能是又跟苏紫一起吃了午饭,由苏紫给他单独践行。

    只是他虽然很理解卫青衣不能过来,但中午吃饭时,还是为此有些闷闷不乐,提不起来兴趣。而且他给卫青衣所买的礼物,那串钻石手链、手机,另外还有那张五十万的银行卡,他本来都是打算在今天中午的践行宴上,做为临别礼物送给卫青衣的。但现在计划泡汤,他这些自然也是送不成了。

    虽然两人也约好了,明天他去机场时,卫青衣也会一起跟着给他送行,还有机会。但雨下这么大,林旭很担心是否会一直下到明天,到时不但卫青衣给他送行的计划可能又要泡汤,还可能因为大雨的缘故而航班延迟,或是干脆就不起飞,耽误了他的返程。

    阴雨连绵,他在首都的这个初秋,当真是多事之秋。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五十九章 担忧 不约而同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小说站  www.xsz.tw“怎么,是因为青衣没来,还是担心明天也下雨,航班延误?”点完菜的苏紫见林旭望着窗外的大雨,情绪有些低落,开口问道。

    “都有。”林旭叹气道。

    “坐不了飞机,你可以选别的交通工具。火车、汽车,都可以。”苏紫给他出主意,至于卫青衣没来,她就帮不了他了。

    林旭道:“这两个都没飞机快,要是选择坐火车或汽车的话,我可能今天就得动身了。”

    “天气预报说明天没雨,我想应该不会再下吧!”苏紫安慰他道。

    林旭闻言,又是无奈叹气道:“天气预报也没那么准,今天还预报是雨转阴呢,可你看这都下了一上午了,也不见有半点儿停,连小都没小。”

    “你如果不怕花钱的话,也可以直接雇个出租车,或专门的私家长,一路打车回去,这应该会比火车和长途汽车快点儿。”苏紫又给他提了个建议。

    林旭闻言一想,觉得这主意还不错,雇个专门私车的话,多花点儿钱,就能让司机一路开快点儿,一天时间应该能够赶回去。想到这儿,他点头道:“这倒是个好办法。如果明天早上雨还不停的话,我一大早就雇个车回去。一整天,应该足够了。”

    他现在也是挺有钱了,自然是不怕花钱。直接打车跨省回家,以首都到他家的距离来算的话,路费最多应该也就一千,甚至不到。栗子网  www.lizi.tw就算再往多算,顶天也就两千了,这点儿路费他还是出得起的,也完全不在话下。

    只要明天能够赶回去,多花些路费也算是值。当然,这是建立在明天还下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如果明天雨停,航班正常的话,他自然不用费这功夫,还是飞机最快。所以,他也真心希望,天气预报是准确的,明天真的不会再接着下雨。

    让林旭发愁的,不止是担心明天继续下雨可能导致航班延误,还担心如果明天下雨,卫青衣也可能会像今天一像被劝阻在家里出不了门,到不了机场送他。那到时不但两人临别都见不了一面,他给卫青衣所准备的临别礼物,也是没法亲手交到卫青衣手里了。不过这是他们情侣间的私事,他就没必要跟苏紫说了,这事他会自己想办法。

    接下来又跟苏紫闲聊两句后,林旭便没再多说。等饭菜上齐后,两人全程也基本是食不言,各自低头吃饭。吃完饭,又是一起上楼回各自的房间。

    回房后林旭没什么事,便又接着看起自己的那本武侠,用以打发时间。今天下雨不方便出门,他一上午也是基本在看中度过的。如果这一下午雨都不停的话,看来下午也是一样。

    在旁人看来,一整天只干一件事的话,可能有些单调无聊,但林旭投入在的世界中,却是自得其趣。这种一整天,除了吃喝拉撒睡,就是看的日子,他以前也是常有过。对他来说,这件事是挺轻松愉快,又非常休闲放松的一件事,并不觉得有半点无聊之处。栗子网  www.lizi.tw书中自有一方世界,风云激荡,江湖玄奇,恩怨情仇……

    沉浸在的世界中后,林旭也不觉时间流逝,直到他把手中这本书剩下的页数全部看完后,方才带着感叹与不舍地合上手里的书。

    合上书后,他抬腕看了下表,发现已是过了晚上六点。

    外面雨声沥沥,一直就没停过。林旭放下手里的书,从躺靠的沙发上站起,走到窗口处往外望去,但见外面的雨,还是没怎么小。照这雨势发展的话,似乎还有得下。而且六点多,也算是已到晚上,天气预报说今天是雨转阴,而今天再过几个小时就会过去了,可雨还在下,并且一直都没小过,看来这预报是挺不准了。看着这雨势,他也越发担心起明天的情况。

    本来他还想着,看晚上雨会不会停,然后呼下卫青衣,临时约她出来下,先把准备好的临别礼物交给她,以免明天又出什么意外两人见不了面。但现在看样子雨不会停,他就得想点儿别的办法了。

    其实就算下雨,他也可以把卫青衣临时约出来下。比如让卫青衣借口出来买个东西,然后他乘出租车在她家楼下等着,两人在出租车上小聚一下,他把准备的礼物交给卫青衣。

    但因为下雨,他却不想让卫青衣冒雨出来。可如果想不到什么别的好办法的话,他也只能采用这个办法了。他明天就要走,总不能临别面也不见下,准备好的礼物也不给了。

    不过要用这个办法的话,倒是也不急在一时,等吃过晚饭,天再黑些,真正入夜后再办不迟。晚上天黑,也更隐蔽些,免得不小心被卫青衣家附近的邻居看见了。虽然下雨天估计不会有什么人出来,但还是要以防万一。毕竟目前他们的恋情,还是不宜让卫青衣父母知道。

    “咚咚咚……”

    林旭正望着窗外的雨幕想着此事时,忽然听到自己房门被敲响。

    一听敲门声,他立即转身过去开门。只是,他原本以为是苏紫,毕竟这时间也差不多到晚饭点儿了,但没想一开门后,却见门外站着的是夏柔。

    见到是夏柔,林旭面上一讶,正要开口问话,忽然又听敲门声响起,闻声转头一瞧,却见是斜对面苏紫的房门也正被人敲响,敲门的则是王乾坤。这两人,竟好像是同时来的。

    “许林。”这边王乾坤听到林旭的开门声,转过身向林旭含笑眯头打了声招呼。

    “你们俩约好一块儿来的吗?”林旭看着夏柔与王乾坤两人,不禁疑惑道。

    “不是。”夏柔摇头,“我们是刚好在楼下大堂碰见了,一起坐电梯上来的。”

    正说话间,那边苏紫听到敲门声,也是打开了房门。开门后,见到眼前的这情景,也是有些意外。

    瞧了苏紫一眼,林旭转回头向夏柔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夏柔道:“你不是明天要走了吗,我过来跟你打声招呼道个别。你明天有人送,我也就不跟着凑热闹打扰你们了。”

    “许林你明天要走?”那边王乾坤本来正要向苏紫开口说话,但听到夏柔的话后,却是不禁惊讶地又转过头向林旭问道。林旭明天要走的事,他却是并不知道。林旭没跟他说过,苏紫也没向他提过。

    至于夏柔,他原本也没想跟夏柔主动说,是夏柔上次问起,他才回的她。而王乾坤,却是并没问过他什么时候会离开首都的事。

    “嗯,是。”林旭闻言,向王乾坤点头答道。

    “你这就不对了,还拿不拿我当朋友,要走也不跟我说一声。我要是现在没来,不是连你走了都不知道。”王乾坤闻言不悦道。

    说实话,林旭确实没拿王乾坤真当朋友,虽然两人化解了恩怨,算是化敌为友了,甚至还一起喝过酒。但他跟王乾坤之间,还真谈不上有什么友谊。所以,他确实不打算跟王乾坤说。

    但不拿人家当朋友这话,他自是不能明说,所以脑子里转了下,他道:“你也没问过,所以我就没说。再说苏紫知道我明天走,她会跟你说的。”

    苏紫闻言,向王乾坤道:“对,你问的话,我会跟你说的。”言下之意是,他不问,她也就不会主动跟他说。

    王乾坤闻言,忍不住满是无奈,这俩人可真够是。对人际关系的处理,也未免太淡漠了。又或者是,这俩人实际上都还没真把他当朋友看,所以都不打算跟他多说话。想到此处,不禁更是无奈,有种挫败感。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章 一根头绳引起的剧变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小说站  www.xsz.tw自那晚醉酒过后,夏柔第二天也又再次找过林旭。也就是前天晚上,二十三号的那天。

    只是当时刚入夜那会儿,林旭因为下午跟苏紫去游览故宫,晚饭也是顺便在外面吃的,所以夏柔赶上班前去找林旭时,又是没人,只能又等到下班后再找。

    林旭喝醉酒的那晚,夏柔去找他,一来是担心他情况怎么样去看他,二来也是去专门登门感谢他。毕竟前一天晚上,林旭可是给她安排在四星级酒店住了一晚,并且还送了她一身衣服,尽管那身衣服只是让一名服务员代买的,林旭连看都没看过一眼。

    一晚的四星级酒店住宿,再加上酒店商场里买的那身衣服,加起来可是价值不菲。本来她那晚跟上去是打算帮林旭的,结果不但没帮到林旭,反而让林旭为她破费了。她对此是既感激又内疚,本来她是想把这两样按价如数还给林旭的,只是可惜她手头实在不宽裕。她家里也不是多富贵的人家,支持她来首都上学,也算是到极限了,所以她在首都也是勤工俭学,给自己帮补一点儿。

    除了晚上在君悦酒店顶楼西餐厅弹钢琴外,她白天还有份教孩子学钢琴的家教工作。为了打工赚钱,这个暑假她也是没在家待几天。

    目前没能力还钱,她只能是诚心感谢,并且加上上一次在飞机上林旭帮过她的事,她打算请林旭吃顿饭做为答谢与回报。但可惜那晚林旭回来已是醉得不省人事,她只能不了了之。

    第二天又去,还是没赶在上班前找到林旭,只能再等到下班后。但那时已到深夜十一点多,她本是想跟林旭约好请明天的午饭。可林旭已跟苏紫约好了第二天去游长城,中午也没打算回来。夏柔诚心要请,他实在推拒不过,干脆就让她请了当晚的宵夜,当时苏紫听到他这边动静,开门看了眼,他还顺便拉上了苏紫一起。

    让夏柔请过了这顿饭后,终于是让她心安了些,她也是在宵夜上问了林旭什么时候离开首都的事,才知道的他打算二十六号走,所以今天晚上上班前,她又提前来找林旭,跟他道别。

    王乾坤来找苏紫,是打算请苏紫吃晚饭的。栗子网  www.lizi.tw但这时知道了林旭明天要走的事,他便临时更改计划,决定拉上林旭一起,当作给林旭的践行宴。而夏柔这时也在,他也就顺便叫上夏柔一起。

    不过夏柔闻言,却是摇头道:“我就不去了,我还要上班,八点就轮到我了。”

    她在君悦酒店顶楼西餐厅弹钢琴的工作,是跟另一个女孩一起,轮流交替的。毕竟坚持几个小时不间断的弹钢琴,也是件挺累的事,不可能连续坚持一整晚都不休息。所以她们是两人轮换,通常每人两小时,其中一个弹时,另一个便可以休息。这个工作,跟她白天的家教工作一样,都是按时计费。

    顶楼西餐厅的晚饭,一般是晚上六点开始,另一个女孩弹六点到八点的。而她是八点开始,弹到十一点结束,多一个小时。因为通常过了十一点就基本没什么客人了,而且下面那层的住客到这个点儿也基本都要休息,为免钢琴声可能打扰,所以弹钢琴是到十一点结束。

    既然只多一个小时,她就跟另一个女孩及餐厅经理商量了,由她多坚持一小时。既是顺便的事,也是为了多拿这一小时的工资。另一个女孩对此没什么意见,因为她白天也弹,所以不太在乎这一小时。让给夏柔,她还能提前回家,也算是两全齐美。

    王乾坤闻言,向夏柔道:“正好,我今晚本来就是打算在顶楼餐厅请苏紫的,这回已经提前把场地包下了。到时候我就跟经理说,不需要钢琴伴奏,让你不用弹了,钱还照给。要不,就干脆我把你今晚的工资出了,不耽误你挣钱。”

    “不,不,不用。”夏柔连忙摇手拒绝,顿了下,她道:“如果经理能同意的话,我就答应。”

    王乾坤自信笑道:“我跟他说,他肯定同意。”说罢,看了眼林旭与苏紫两人,道:“行了,咱们走吧!”

    林旭与苏紫对此也没什么异议,当下便各自准备回房收拾随身东西。只是苏紫刚一转身,王乾坤却是忽然面色一变地叫道:“等下。”

    “怎么,还有事?”苏紫转身疑惑地看向王乾坤。

    林旭闻声,也是跟着又转了身,同样疑惑地看向王乾坤。台湾小说网  www.192.tw包括旁边的夏柔,也是对王乾坤这突然的一声有些不解。

    “你头上绑的发圈,不是许林送你的那个吗?”王乾坤移步站到苏紫的斜侧面,伸手指着苏紫头上绑发的发圈质问,“你没还他?”

    发圈就是头绳,这东西有多种称呼,只是个人叫法习惯不一样。刚才苏紫是正面向着王乾坤,所以他没留意到,但则才苏紫要回房时一转过身,他却是注意到了。

    林旭听王乾坤一说,偏过头瞧去,也是才注意到苏紫这时束发绑马尾的头绳,正是他所送的那个。上面那个装饰的紫晶小蝴蝶上,他还特地请人镶了两颗小钻。苏紫也正是因为他送的这东西贵,不想欠他的,所以才坚持要在他停留首都的这几天,每日三餐都要请他。

    倒是他这几天都并没发现苏紫有用过他送的这根头绳,就像他也一直没穿苏紫为赔偿送给他的那件衬衫。但今晚不知什么原因,苏紫却是忽然用上了。

    旁边夏柔听到王乾坤的话,也是不禁露出一副惊讶表情,在林旭与苏紫身上来回看了看,弄不明白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了。若说只是普通朋友的话,怎么林旭又送苏紫这么件女孩子首饰类的东西,而苏紫不但收下了,还用上了。

    男性与女性之间,不是男女朋友的话,送些项链、戒指、耳坠之类首饰类的东西,都是不合适的,容易被生误会。头绳这东西,也算是这类范围内,都是贴身配戴的。

    “嗯,是。我后来想了下,又没还,怎么了?”苏紫面色丝毫没变地很镇静回答,一副王乾坤太过大惊小怪的样子。

    “不是,我送你的东西你不收,怎么他送你的你就收了?”王乾坤气愤之下,也顾不得维持跟林旭的友好关系了,说话间,伸手直指向林旭鼻头,“你还说什么不收贵重的礼物,他送贵重的就行了?你去珠宝店鉴定过没,上面那两颗钻是不是真的?我敢保证,绝对是真的,我绝不会看走眼。”

    夏柔本来听王乾坤说一根头绳是贵重的礼物还奇怪,但一听到后面又是不禁惊讶地瞪大了眼。林旭这小子可还真舍得,一根头绳上,还弄两颗真钻。林旭送给苏紫这么贵重的礼物,她越发觉得这两人关系不同寻常了。

    “嗯,我去问过了,是真的。”苏紫仍是很镇静地点头回答,“但是,我就是想收了,又怎么了?我收不收礼物,想收谁的,不想收谁的,用得着跟你说?”

    “不是,你,我,他……”王乾坤伸手来回指了指,气得都不知该说什么了,最后他又指向林旭,问道:“你不会是喜欢这小子吧?”

    “是又怎么样?也跟你无关。”苏紫仍是面不改色地道。

    林旭闻言,不由举手掩面,满是无奈。他知道苏紫这话绝不是真话,只是顺着王乾坤的话故意这么说,就是要给王乾坤难堪。真喜欢一个人,也绝不会这么面无表情地随口就说出来,像说“吃过了吗”这么平常简单。只是苏紫这话头指谁不好,偏偏指向他,不是给他找麻烦吗?

    所以,他举手掩面了下后,立即便向苏紫道:“你别信口胡说,咱们俩可一点边儿也没有。”

    “有没有,我自己心里清楚。”苏紫淡然回道。

    “不是,阿紫,你还真喜欢这小子啊?你怎么能瞧上他呢?”王乾坤听苏紫这么说,却是更加惊惶无措地道。他惶急心乱之下,也顾不得苏紫一再提醒过他的不准他叫“阿紫”了。

    “我说过了,不准你这么叫,阿紫不是你叫的。”苏紫闻言,又再次冷着脸提醒。

    “好!”王乾坤抬抬手,深吸一口气,暂压下混乱的情绪,手指着林旭,看着苏紫认真问道:“你跟我说,你喜欢他,是不是真的?”

    苏紫淡淡道:“我刚才不是说过了,是又怎么样?”

    王乾坤道:“你别跟我套反问,你就回答,是,还是不是。”

    苏紫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头看向林旭,道:“许林,你以后可以叫我阿紫。”

    她这回答,虽没说是不是,但也等于说是了。尤其她一直提醒王乾坤不准叫她阿紫,但现在却准林旭这么叫他,直让王乾坤听得气愤欲绝。

    他既愤恨又伤心地瞪了苏紫一眼,然后立即转身面向林旭,怒气冲冲地逼近一步,对着林旭语带威胁地咬牙道:“许林,咱们两个好好谈谈。”

    “你还真信她啊,你这什么脑子?”林旭看着逼过来的王乾坤,忍不住更是满脸无奈道,说话间还向苏紫斜了一眼。这苏紫也是,要借机让王乾坤彻底对她死心,也没必要非拉上他啊!

    旁边夏柔看着眼前三人的关系忽然急转直下地变成了这副样子,也是不由看得既惊讶又担心。惊讶是惊讶于这种转变,担心是担心林旭和王乾坤又打起来。

    “你他妈还当着我眉来眼去!”王乾坤一见林旭向苏紫斜了眼,却是立生误会地大怒,说话间抬手一拳就要向林旭打来。

    只是拳才抬起,忽然眼前人影一闪,苏紫已闪身拦到林旭身前,看着他道:“你今天敢动下手试试?”

    王乾坤见状,不禁又气又恨,但这一拳终究不敢向苏紫打下去。他满脸不敢置信地在苏紫与林旭脸上来回瞧着,最终握起的拳头竖起一指指着林旭与苏紫,点道:“好,你,你们!”

    说罢,又恨恨地挥拳一砸空气,满面怒色与不甘地转身而去。走到电梯处后,他伸手按了电梯键,但见电梯一时没来,便等也不等,就转身往旁边的楼梯走去。

    楼梯口处同样有楼梯门,只是他走过去后,却没伸手推。而是抬腿一脚,“砰”地一声,接着“咣啷嘭”响起,直接一脚把一扇门给踢破踹掉了,然后“噔噔噔”地急速下楼去了。

    这边夏柔一见王乾坤暴力破坏的样子,不由被吓得身子颤了下。接着她转过身,目光复杂地在林旭与苏紫身上来回瞧了两眼,向两人道:“那个,我上班去了,不打扰你们,再见!”

    说罢,也便转身而去。王乾坤都走了,请客吃饭,给林旭践行的事自然也是没有了,她该上班照样上班。这件事,也真跟她没多大关系。只是想起林旭的那个小女朋友卫青衣来,她替卫青衣有些不值。但林旭与苏紫都是武功高手,她却也有些不敢强跟两人争辨,替才见过一面的卫青衣去出这个头。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一章 欠你个人情 王乾坤没走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栗子小说    m.lizi.tw目送夏柔远去后,苏紫转身面色如常地看着林旭,道:“走吧,咱们去吃饭,也到晚饭点儿了。”

    “你还有心思去吃饭?”林旭忍不住瞪着她无奈道。

    “我为什么没心思吃饭?”苏紫淡然一笑,道:“再怎么样,饭还是要吃的。”

    “先进来再说。”林旭摇摇头,正要开口说话,但注意到走廊里这时另外有人过来,便临时改了口,先将苏紫拉到自己房里。

    将苏紫拉进房后,林旭掩上房门,看着她道:“我知道你是想彻底摆脱王乾坤的纠缠,但你也不用非拉上我,找我做挡箭牌。本来我跟他之前的矛盾已经化解了,现在可好,又结仇了,而且还是死仇。书里不是常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虽然你不算是他的,但在他心里,肯定早把你当成是他的了。”

    “放心吧,我会对你负责的。”苏紫看着他道:“有什么麻烦,我替你挡着,不会让他直接找上你。”

    林旭听了她前半句话,忍不住面上一黑,这话听起来可好怪,这通常是电视里男女角色初次或意外发生那种关系后,第二天醒来后男生对女生所说的话。没想到现在却有个女生对他说了这话,当然,他们没发生任何关系。林旭现在,也很想撇清跟苏紫的任何关系,免得再被王乾坤误会。虽然他并不怕王乾坤,但这种“没吃到鱼,却反惹一身腥”的事他可不干。本来没有的事,却硬被穿凿附会了。

    “你又不能一直跟在我身边,怎么替我挡?”林旭没好气道。小说站  www.xsz.tw

    “你明天就要走了,王乾坤又不知道你家在哪儿,你一走,他还上哪儿找你去?再说你名字都跟他说的是假的,他就是想找也找不到。而且,我也不会让他有机会找到。放心吧,不会有事的。”苏紫说着话,往里走进。走到电脑桌前后,拉开桌前的转椅坐下。

    林旭跟着她走到里面,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审视着她道:“你是不是就看准了我明天要走,所以才往我身上栽?还有这个头绳……”他伸手指了下,接道:“这几天也不见你用,怎么偏偏现在就用上了?你是不是知道王乾坤要来,所以才故意的?”

    苏紫摇头道:“我没这么处心积虑,就是临时起意,今晚也不知道王乾坤要来。头绳吗,是我这次就带了两根,一根被你弄断了,另一根是刚才洗头发解了下,不知道放哪了,没找见。而我又想要绑头发,没办法,就只好用你送的这根。下雨天,我也不愿出门再买。”

    “你送我的东西,本来就已经是我的了。我用不用,什么时候想用,也都跟你无关。再说,你送我这东西,难道只是让我摆着看,不是让我用的吗?”

    林旭闻言,有些无言以对。看了看她,退后一步,负气地一屁股做到了旁边床上。

    苏紫看了他一眼,又接着道:“是王乾坤先误会我喜欢你,我才顺着他这话说的,绝对是临时起意。既然我跟他说我毕生的追求是武道,无意其他,他理解不了,总是对此心存幻想,认为终有一天能够打动我喜欢他,那就不如给他找个彻底死心的理由。小说站  www.xsz.tw

    “我喜欢上了别人,那就不可能喜欢他了。这件事上我确实利用了你,我先跟你道个歉。另外,这就当是我欠你的一个人情,我以后一定会还的。”

    林旭闻言想了想,也觉着没什么好说的了。人家都当是欠他一个人情了,他还能怎么着,总不能就为此翻脸动手打一架吧?再说就算动手,他也没有稳赢苏紫的把握。

    想了想后,他忽然笑问道:“你说我以后可以叫你阿紫,这是真的吗?”

    “当然,我说话算话。”苏紫想了下,点头道。

    “那你说你喜欢我,也是真的了?”林旭笑着调侃。

    苏紫摇头道:“这话我可没直接说过,是王乾坤那样认为的。”

    林旭闻言一想,发现苏紫从头到尾还真没直接承认说过确实是喜欢他,只是营造出了那种意思,故意让王乾坤误会。最接近的一句,也只是“是又怎么样”这种故意的反问。这种反问句,并不代表是直接确认地承认。想到此,他只能再感叹了下苏紫的精明。让王乾坤深深误会是真的,却还从头到尾不留话柄。

    摇了摇头,他认真道:“那你要保证我从现在起,到明天离开首都,都不受王乾坤的打扰。”

    “放心,我保证。”苏紫点头道。

    “那好,我们去吃饭吧!”林旭从床上站起道。

    “走吧!”苏紫跟着从转椅上站起,然后先回自己房间去拿房卡等随身物品。

    收拾好后,两人便一起乘电梯下楼。王乾坤在顶楼西餐厅包场请客的事黄了,现在他们两人还是到二楼的中餐厅去吃晚饭。

    吃完饭后,两人又是一起上楼回房。回房之后,林旭这次带来的都已看完,便打开电脑上网,找了个网上的书城在线看。只是相比对着电脑屏幕,他还是更习惯看纸质的实体书,总觉着没有看实体书方便。至少不能搬着台电脑随便到哪儿,也不能躺床上或沙发上举着电脑去看。

    这般想着,觉着弄台便携的笔记本电脑的话,看书应该会更方便些。电子书的优势是,存储量超大,一台电脑,装个成千上万本书都没问题,而且网上在线看,更是有海量的资源。缺点就是,还是不如拿本书方便,而且纸质书看起来,也更舒服些,电脑屏幕看的时间长了,对眼睛不好,而且还有辐射。不过这两点对他来说的话,倒都是小问题,他体质远远好于寻常人,这些够不到对他产生什么影响。所以想了想后,觉着也是应该给自己买台笔记本电脑了。

    除了能上网看外,还能看看电影、玩玩游戏娱乐放松,另外还可以网上搜索学习资料,对学习也很有帮助。眼下他正准备开学后就开始展开跳级升学计划,能够更方便的获得学习资料,也是对他有很大帮助。虽说李飞燕宿舍里也有电脑,并且李飞燕除了台式电脑,也有个笔记本电脑,但显然还是自己有一台更加方便。反正他现在也很有钱了,给自己买一台也不算什么。不过这事却也不急在一时,回去再买也是一样。

    网上看了会儿后,他又找了部电影来看。

    电影是一小时二十多分钟的,看完预计到了十点多。他打算等看完电影后,就拿着准备好的临别礼物,出门去找卫青衣。今天晚上,怎么也得把这礼物交到卫青衣手里,免得明天有什么意外送不了。

    等着电影看完,出了字幕后,林旭正打算关闭电脑出门,忽然他房间里的电话却是响了起来。

    一听电话响,林旭不禁心中猜测,是不是卫青衣打来的。只是怀着期望一接听后,电话那边却是响起夏柔的声音道:“喂,许林吗?你到顶楼餐厅来一下吧,王乾坤喝多了,我弄不了他。”

    “王乾坤没走?”林旭闻言,不由十分惊讶意外地道。

    夏柔道:“是啊,我上了餐厅后不久,就见他也上了餐厅,说是今晚既然包下了,就别浪费,然后就一个人在那里喝酒,还拉着我一起喝。现在喝多了,又撒酒疯,我实在弄不了他,餐厅服务员也拉不住他,我只能找你帮忙了。麻烦你了,拜托了!”

    她说话间,林旭还能听到她电话里的背景音确实有王乾坤醉酒高声说胡话的声音,中间还传来一声玻璃杯被砸到地上的清脆破碎声。

    听着夏柔的话与其电话里的背景音,林旭不禁皱了皱眉头。想了下后,他道:“好吧,我上去看看。”说罢,挂断了电话。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二章 误认一吻 醉八仙拳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台湾小说网  www.192.tw林旭放下电话后,先顺手关闭电脑,然后拿了钱包、房卡等随身物品,在门口处换了鞋出门。出门反手关上自己房门后,他望着斜对面苏紫的房门想了下,过去敲响了苏紫房门。

    敲了没几下,苏紫房门打开。但见苏紫这时已是换了一身睡衣,看样子是准备睡觉了。见到敲门的是林旭,她有些意外地瞧了一眼,问他道:“什么事?”

    瞧着苏紫一身睡衣,林旭略愣了下后,道:“夏柔刚才给我打电话,说王乾坤原来没走,后来又去了顶楼餐厅,一个人在那里喝酒,现在正喝醉了撒酒疯。她弄不过来,餐厅服务员也都拉不住王乾坤,所以叫我上去帮忙。”

    苏紫闻言,听他说王乾坤没走,表情也是不禁又有些意外。不过等听完后,她却只是点头“哦”了一声,淡然道:“那你就去吧,我就不去了。免得王乾坤见了我后,还以为又有希望。而且我也不想再换衣服了,就麻烦你了。”

    “好吧!”林旭闻言,只能是点头答应。其实在苏紫开门,他见到苏紫已是换过身睡衣后,就知道苏紫不会跟他一起上去了。而且他自己也有些反悔,早知道苏紫已是这身打扮,他就不敲门了。

    “那我就上去了。”答应之后,林旭又接了句,便没再跟苏紫多说。话落又向苏紫点了下头,也就转身而去,往电梯走去。

    “回见!”苏紫在后面回了句,目送他几步后,转身回房关门。

    林旭闻声,也没再回头,径直走向电梯口处按键等电梯。等电梯到了后,他便进入电梯,直接按了顶楼的按键。

    到了顶楼后,电梯门还没开,林旭就已隔着电梯门听到餐厅里面传来王乾坤喝醉酒有些说不清楚的大声胡话,吵吵嚷嚷。听声音,王乾坤是真醉了,毕竟他酒量再好,喝的多了,也还是会醉的。而且所谓“借酒消愁愁更愁”,喝愁酒,其实也更容易醉。

    电梯门一开,林旭就见王乾坤满身酒气地站在餐厅中,手里还拿着瓶红酒在灌。夏柔和几名餐厅服务员都正在王乾坤身边劝他不要再喝了,但哪里劝得住。而且王乾坤是练武之人,力气很大,喝醉之后也不知收束,随手一甩,就将几个服务员甩得七倒八歪。台湾小说网  www.192.tw倒是他对夏柔却没下重手,而是抓着夏柔的手不放。夏柔再使劲,也是甩不脱,在那里满脸着急加无奈。

    “许林,你来了,快过来!”正挣扎急切间,夏柔眼角余光忽然注意到林旭到来,连忙惊喜地挥手大声叫林旭,向他求救。

    “许林什么许林!”王乾坤闻言,忽然一把将手里的酒瓶摔在地上,然后抬手将夏柔挥起的手拉下来,两手把住夏柔的肩膀,让她强面对着他,道:“阿紫,你听我说,姓许的那小子有什么好的,就毛头小子一个,而且哪哪儿都是谜,身份来历没一样清楚,还不知道到底是干吗的呢?你怎么能喜欢他?”

    他喝醉之下,却是把夏柔错认成了苏紫。夏柔闻言,连忙解释,“你认错了,我不是苏……”话未说完,王乾坤忽然抬起只手将她嘴捂上,让她只能发出“唔”地一声闷哼。

    “你别说话,阿紫,听我说。”王乾坤醉眼朦胧地捂住夏柔的嘴后,又接着说道:“你知道我多喜欢你吗?自打去年我第一次见到你之后,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一直念念不忘。以前我身边围着许多女孩儿,但现在我心里眼里就只有你,对她们全都不屑一顾。你在我眼里,就是天上的月亮,她们全都是不起眼的星星。不,连星星也不是,就是地上的荧火虫。荧火之光,哪能跟皓月争辉。你就是我的女神,你就是我的月亮,我爱你。”

    “别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他说完,忽然还深情地瞧着夏柔唱了起来。不过只唱了一句后,他忽然移开捂住夏柔嘴的那只手,然后双手捧着夏柔的脸,一口吻了下去。

    “唔!”夏柔哪里能料到王乾坤会忽然吻她,且挣扎也挣扎不过王乾坤。只能又是一声闷哼被堵在嘴里,惊讶地瞪大了双眼,毫无反抗之力地被王乾坤捉住双唇痛吻。

    林旭听到夏柔的那声呼喊后,正快步从电梯口走过来,但没想到才走过了一半,就发生了这种事,也是让他全没料到地不由一惊。喝醉酒的人,言行举止实在是让人意料不到。

    他惊讶地愣了下后,连忙加快速度地大步过来。台湾小说网  www.192.tw然后探手一把抓住王乾坤的肩头,将其硬扯了开来。

    只是王乾坤被忽然扯开,夏柔又是猝不及防地不由惊了一声,面上神情似乎还稍微有些留恋与不舍。不过稍即,便是立即满面通红。

    林旭也没意到夏柔神情的不对,扯过王乾坤后,便看着夏柔道:“抱歉,来迟了,你没事吧?”

    “没事。”夏柔连忙摇摇头,偏过了头去。

    “你谁啊,拉我干什么,没个眼色,不见我正亲着女神吗!”王乾坤被扯开后,十分生气,反手一拉林旭手臂,横肘一击,向林旭胸口打来。

    蓬莱派中,除了“八仙拳”外,还有套“醉八仙拳”,他这时喝醉酒之下,久练成本能,竟是使了招“醉八仙拳”里的“韩湘子擒腕擎胸醉吹箫”。

    林旭没料到王乾坤喝醉的情况下还能本能反击,也是不由一惊。不过他吃惊归吃惊,却也不会被醉得已是分不清楚现实的王乾坤给打到。王乾坤横肘一击,他立即竖肘一架,将王乾坤这招挡住。

    王乾坤这招被挡,又顺势使了招“铁拐李旋争膝撞醉还真”,醉意朦胧的抬腿一个膝顶,向林旭小腹处狠狠撞来。

    林旭见状,也是同样抬腿屈膝一顶,将他这招膝撞抵住。

    王乾坤一见,又接着使招“吕洞宾醉酒提壶力千钧”,要将林旭给摔倒。

    林旭一见,自然又是立即反手还招,两人竟然就这样打了起来。

    只是“醉八仙拳”讲究的乃是“形醉意不醉,拳醉心不醉”,可不是真喝醉到糊里糊涂,都分不清楚现实了来跟人打。王乾坤现在这情形,那是真醉了。

    没喝醉的王乾坤都打不过林旭,更别说喝醉酒意识都不清醒的王乾坤了。眼下所依靠的,只不过是平常练习的本能反应,可没有清楚的认识与判断。所以没过几招,便立即被林旭使了个擒拿手给拿住。

    只是拿住后,王乾坤却还是在大嚷大叫着不断挣扎。林旭瞧得实在心烦,想了下,干脆一记手刀打在王乾坤后颈处,直接将王乾坤给打晕了过去。

    “哎!”夏柔在旁边见林旭一掌打晕王乾坤,不由惊讶一声,连忙问道:“他没事吧?”

    林旭道:“没事,只是晕过去了,睡一觉就好。”

    “哦!”夏柔闻言,这才放心。

    而餐厅内的其余服务员包括餐厅经理在内,见王乾坤被打晕过去,则是全都不由松了一口气,心想这大少爷终于是不闹了。

    餐厅经理犹豫了下,走过来向许林道:“那个,这位先生,王先生的账还没有结,而且还弄坏了不少东西,你看,是不是……”

    林旭扫了眼被王乾坤弄得一片狼藉的餐厅,道:“我就是酒店的住客,1104,我叫许林。王乾坤今晚的账单是多少,包括损坏了多少东西,你统计下,全都记我房间上。不过要快点儿,今晚就弄完,因为我明天要走。”

    王乾坤可是白给了他一百多万的,所以不管王乾坤今晚消费多少,又弄坏了多少东西,这账他也替王乾坤出了,就当是还王乾坤一点儿。

    “好的,许先生。”餐厅经理闻言,含笑点了下头,连忙让开。然后立即快步到吧台处给酒店前台打了个电话,确认1104的登记住客确实是叫许林,免得被骗了让人逃单。

    林旭见状,也懒得再理会这经理,抬腕看了下表,向夏柔道:“你这班还没到点,不过应该也上不成了,走吧,一块儿下去!”

    “哦,我跟经理说一声。”夏柔闻言,说了句后,连忙向经理跑过去,然后跟经理说了几句,到后面休息间收拾了下自己的东西,出来向林旭道:“好了,走吧!”

    林旭闻言,便扶着被打晕的王乾坤与夏柔一起乘电梯下楼。

    下楼走出酒店后,林旭但见外面的雨这时竟小了许多,不由心下一喜。看这样子,再过一会儿,雨应该会停。这时还不到十一点,看来那天气预报还靠点谱儿,就希望明天也依旧靠谱,不会下。

    望了眼雨幕后,他接着四处张望,寻找王乾坤的车。只是找来找去,却没找见,外面与附近也不见王乾坤身边跟着的那些保镖。

    “这家伙今晚一个人来的吗?”林旭心里嘀咕了句,伸手在王乾坤口袋及腰间摸了摸,找出来个车钥匙。找到后,他伸手对到停车场里按了解锁键,但见其中一辆车的车灯亮起闪烁。

    定睛一瞧,但见那竟然还是辆双门的红色跑车。不过好在过去一看,虽是双门,却是四座,有第二排座位。当即打开门,将王乾坤塞到了后面第二排座位上,然后向夏柔道:“上车。”

    “你会开车吗?”夏柔见状,不由疑问道。

    “放心,会开。”林旭说了句后,正准备上驾驶座,忽然想起件事,又向夏柔道:“你先上车等我下,我上去拿个东西。”

    “哦,好!”夏柔闻言,也没多问,点头答应。

    林旭见她答应,便返身走回酒店,然后上楼回自己房间,拿了给卫青衣所准备的临别礼物,装在自己的旅行包里,重新下楼。

    夏柔等了一会儿,见林旭回来时单肩背了个旅行包,不由好奇问道:“你拿的什么?”

    “没什么。”林旭不愿多说,随口道。说完,他走到汽车尾部,打开后备箱,将旅行包放了进去。

    夏柔见他不愿多说,想了下,也就没多问。她可是知道,林旭挺烦她话多的,别说多了,又惹这小子给她摆臭脸。不过等林旭上了驾驶座后,她却是忽然想起件事,连忙问道:“对了,你知道王乾坤住哪儿吗?”

    “当然知道,不然我干吗送他?”林旭说罢,系上安全带,插入钥匙发动汽车,向她提醒道:“系上安全带。”

    其实他原本以为,王乾坤这次又是像上次一样,是带着自己的保镖过来的,没看见应该是在楼下等着。所以他只需要把王乾坤送下楼后,甩给他那些保镖就没事了。没想到,王乾坤这次却是自己独自一个人开车来的。没人代劳,他也只能自己送了。

    夏柔闻言,答应一声,连忙伸手系上安全带。

    林旭见她系好后,挂挡抬脚松离合,汽车平稳的驶离车位,开出停车场。

    夏柔见他开的很稳,操作也很熟练,这才放心。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十三章 送还 京都天行者
    此时已是深夜十点多快到十一点了,再加上又是下雨天,所以路上的车并不算多。台湾小说网  www.192.tw顶点 23S.更新最快

    不过车虽不多,路也宽敞,林旭一路上却也没有开的很快。毕竟是城市路段,基本的交通规则还是要守。再说他也没驾驶证,不守规则被交警拦下查到了可是不妙,尤其这还是在首都。所以他平常开车不系安全带,现在也是系上,还提醒副驾驶座上的夏柔也系上。

    林旭开车前往的首个目的地,自然是王乾坤家族企业名下的那座琅琊酒店,这也是他目前所知道的王乾坤在京的唯一住处。这酒店他前两天才来过,自然是熟门熟路,再加上离得也不远,也是在**附近,只是在另外一个方向上,所以只是十来分钟后,他便开车赶到。

    到了琅琊酒店后,林旭直接把车开到酒店门口。

    门口迎宾的门童见状,正要过来给他们开车门,林旭先按下车窗向这门童道:“王乾坤喝醉了,我送他回来,你叫几个人出来帮忙。”

    门童闻言,不由面上一惊,连忙探头往车里瞧来。林旭见状,按亮车内灯给他照明。待门童探头看清楚后排座位上躺着的确实是他们琅琊集团大少爷王乾坤后,立即向林旭道:“您稍等,我立即去叫人。台湾小说网  www.192.tw”说罢,连忙转身而去。

    林旭目送门童走进酒店内后,也随后跟着夏柔一起下车,先把被他打晕过去的王乾坤从车里扶出来。等他把王乾坤弄出来时,那边酒店大门内,先前离去的门童领着大堂经理及两名服务员也赶了出来。

    见到王乾坤被扶出来后,大堂经理立即让人接手过来,并感谢林旭送王乾坤回来。至于王乾坤的状况,满身酒气呛人,他也并分辨不出来王乾坤其实是被打晕的,只以为这位大少爷是醉的昏睡过去的。

    倒是林旭前两天来琅琊酒店时,这大堂经理有见过林旭一面,这时还有印象。知道那天是王乾坤请几位朋友吃饭,所以这时也是把林旭当作王乾坤的朋友看,更是郑重感谢。

    林旭随口跟这经理客气了句后,指着王乾坤的跑车道:“你们少爷这车,我还要借用下,送下我这位朋友。”说着,转手指了下旁边站着的夏柔,然后接道:“他明天要取车,让他找我过来取,我住哪儿他知道。”

    “好的,没问题,您请便,我会替少爷转达的。”这经理知道王乾坤在对待朋友上,一向都是很大方的。栗子网  www.lizi.tw既然他不知道林旭与王乾坤之间的恩怨,还当林旭是王乾坤的朋友,对林旭借车的事也就没什么意见。反而觉着要是自己不答应,王乾坤第二天知道后会怪罪他。

    “行,那就我先走了,你们忙吧!”林旭向这经理点了下头,示意夏柔上车,然后也转身上了驾位座。

    两人上车系好安全带好,林旭从车窗里向这经理挥了下手,便升起车窗,发动汽车离开。

    开出琅琊酒店后,林旭向旁边的夏柔道:“我送你回学校,你给我指路。”

    夏柔闻言,自是点头答应。然后在她的一路指引下,林旭开车把她送回了学校。

    等到把夏柔送回学校时,这时天上的雨已是停了。林旭目送夏柔走进校园内后,便又开车离去。这回的目的地,就是卫青衣家了。

    尽管现在雨停了,可能明天也不会再下。但他还是想要今晚就把东西交到卫青衣手上,免得明天再出什么意外的话,卫青衣来不了,他这准备好的礼物也送不成。

    卫青衣家住哪儿,他这几天自然也是已从卫青衣那里知道了。并且早就在地图上找出标明过,而且有次还送卫青衣到过她家附近,所以对去她家的路,也算得上熟悉。

    卫青衣家就在她父母的工作单位,国家京剧院所分配的宿舍楼小区内。倒是她家还另有一套房子,是座老四合院,不过现在是她爷爷奶奶在住,他们一家三口平常都是住京剧院小区。林旭现在所去的,自然也是这里。

    到得京剧院宿舍区附近时,林旭把车停在了附近一条偏僻无人的小巷子里。停好车后,他打开后备箱,取出放在后备箱里的旅行包,背在背上。

    锁好车后,他瞧了瞧左右无人,也没有监控摄像头,便是轻身一跃,直接跃上旁边的一座大楼,然后迅速攀爬上去。

    爬到楼顶后,他先查看了下楼顶没人,然后便走到楼梯通道口的那个小房子处,卸下背上的旅行包,打开取出里面压着的他那套“天行者”服装,开始进行换装。

    他原本确实只是打算把准备好的临别礼物交给卫青衣,所采用的方式也并不是现在这种,而就是原先所预想的那个。

    会改为采用现在的方式,是在他后来回房取东西时,看到旅行包底压着的这套天行者服装,才临时起意改变的。给卫青衣早就准备好的礼物,他为了不想让卫青衣提前发现,所以把东西装在了自己的旅行包内。毕竟卫青衣有时,也是会进到他酒店房里。

    翻礼物时,看到了底下压着的这套服装,他就临时起意,想着好不容易来次首都,而且明天就要走,便想临别之际,在这首都城市内也扮演一把超级英雄。而且他穿着这套服装去见卫青衣,也是刚好顺便把自己的这个身份告诉卫青衣。

    换好服装后,他把自己换下的衣服也装进旅行包内,然后重新把包背在背上。抬腿走到楼沿处,他确认了下京剧院宿舍区的方向,便轻身一跃,从这座大楼的楼顶跃起,飞身纵跃到了另一座大楼楼顶。

    跃落后脚下一点,再跃起落下时,他便已到了这座大楼的另一边楼沿处,然后再次脚下一点跃起,在连绵的楼顶屋宇间飞奔纵跃,往卫青衣家所在的小区前进而去。

    到得此时,已是早过了深夜十一点。在这附近基本全是居民区的范围内,许多大楼窗户的灯光早已是熄灭,只有零星的几户还亮着。毕竟首都的夜生活再是丰富,该睡觉还是要睡觉。尤其这片儿又只是居民区,可不是有着娱乐城、酒吧之类的夜生活区。再加上之前又是下大雨,许多人也是早早睡觉不出门。

    在这大部分人都已沉睡的夜晚,更方便林旭的行动。</dd>
正文 第六十四章 夜半敲窗 送礼
    卫青衣这个时候,其实也还没睡。小说站  www.xsz.tw顶点 23S.更新最快

    林旭担心明天也下雨,可能临走都没机会见一面卫青衣,卫青衣也同样有这个担心。担心明天下雨没机会出门,送不成林旭,也见不了林旭的面。只是不同的,林旭还多了条担心见不到卫青衣,而送不成他早准备好的临别礼物。而卫青衣目前,却是还不知道林旭给她准备了临别礼物的事。

    因为这个担心,她忧心之下,也就难以入睡。她父母九点多就已回房睡觉去了,留下她一个人,也没心思再看电视。只是回了自己房里躺在床上后,怎么也睡不着。便打开录音机,听着喜欢的歌曲,排解忧心,放松自己的心情。

    不觉间,就是近两个小时过去。她窗户因为窗帘拉着,又正听着歌,再加上自己也胡思乱想些别的出神,却是也没留意到,这时候外面的雨已经停了。

    直到“咣咣”两声异响响起,好像她房里的窗户忽然被人从外面敲响,才把她从出神的状态中惊回过神儿来。只是回过神儿后,她转头疑惑地望了眼窗户,却以为是错觉。她家可是五楼,窗户外又没立脚的地儿,再加上这大半夜的,谁会来敲她窗户。心想可能是风把树枝之类的东西吹到了她窗户上,所以发出的声响。

    不过她才刚以为是错觉要转头,忽然又是“咣咣”两声响起,这回她听得真真切切,确实是有人在外面敲她窗户。

    有句俗话叫“生平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那这大半夜敲窗的又叫什么事,又是什么东西?

    卫青衣心头不禁猛然闪过了这句话,只是随之她害怕、紧张、惊恐的情绪还没升起,就听随着这敲窗声,窗外传来个熟悉的声音轻声道:“青衣,是我,你睡了吗?”

    “林旭!”卫青衣一听,就立即听出了是林旭的声音,所有的情绪全部转化为了惊喜,立即翻身下床,跑到窗边,伸手一把拉开了窗帘。栗子小说    m.lizi.tw只是一拉开窗帘,看到窗外吊着个一身黑色紧身皮衣,头戴眼罩面具,身后还披着件披风,有些怪异打扮的人影,她又是不由化为疑问地叫道:“林旭?”

    “是我。”林旭微微一笑,道:“你先把窗户打开,让我进去。”

    卫青衣闻言,立即把窗户打开。她家是五楼,并没外加防盗窗,倒也方便了这时林旭的进入。一边打开了窗户,她一边问道:“你怎么这副打扮?”

    问完细看,她这时才发现林旭的这身打扮很像是外国电影里蝙蝠侠的那般,倒也是挺酷的。只不过林旭这身衣服的胸口,自然不是蝙蝠图案,而是暗金色成呈圆形排列的“替天形道”四个篆体大字。

    林旭见她把窗户打开后,轻轻一闪,跃身而进,笑道:“扮超级英雄啊!”说完问道:“你爸妈睡了吗?”

    “早睡了!”卫青衣笑着回了句,才注意到这时窗外的雨停了,不由疑问道:“咦,外面雨停了吗?什么时候停的?我还担心明天也下,到时又出不了门,没法送你呢!”

    “停了没多久。”林旭答了句,摘下自己的面罩,道:“我也是担心明天你可能来不了,怕临走也见不了一面,所以这不是专程来见你吗!”

    “见我你还需要扮超级英雄啊!”卫青衣在后面暂时关上窗户,拉上窗帘,说罢,饶有兴致地绕着林旭而看,更加仔细地打量他这身装扮,问道:“那你这超级英雄叫什么侠?替天行道侠?好像不太顺口,而且名字也太长了。”

    林旭道:“我给自己取的叫天行者,当然,叫天行侠也行。”

    “天行者,这名字还顺口好叫,听着也威风。小说站  www.xsz.tw”卫青衣笑着点了下头,又问:“那你干了多少行侠仗义的事了?拯救了几回世界了?”

    林旭一拍胸口,极其自信地故意夸张道:“多不胜数。”

    卫青衣被逗的笑了笑,看他身后还背着背包,问道:“你怎么还背个包,带的什么?”

    “当然是给你的礼物。”林旭一边说着,解下身后的背包,拉开拉链,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几样礼物,道:“本来是打算今天中午一起吃饭时给你的,但中午你没来,我担心你明天可能也来不了,所以就赶着现在给你,免得你明天真来不了。”

    林旭准备了三样礼物,一个是钻石手链,一个是那张五十万的银行卡,还有一个便是手机。不过银行卡,他却是一起装在了手链盒里面,外面还有那家珠宝店的手提袋。这袋子够大,他连着手机包装盒也一起装在了里面。手机盒在最上面,而盒子上也有明显的标示,所以卫青衣一眼就认出来道:“是手机?”

    林旭道:“对,给你买了部手机,以后咱们联系更方便。也是你们首都信号覆盖广才能用,像我们那边,买了也没用,估计到明年才能普及开。”一边说着,他把手机盒拿出来递给卫青衣。

    “挺贵的吧?”卫青衣接过问。

    林旭道:“是不便宜,不过咱们现在有钱了,花得起。”说罢,他拿出底下放着的那个手链盒,道:“手机是为了方便联系才买的,不算礼物,这个才是。”

    卫青衣闻言,把手机盒先放下,伸手接过这个手链盒打开。打开一看,双眼便是不由被钻石闪亮地道:“真漂亮!”

    她虽然不是很看重物质的女孩儿,但女孩子天生喜欢这些闪亮的东西,看见钻石她也是难免心生喜爱。被钻石闪着眼,她过了下才发现手链下面还有张银行卡,不由疑问地看向林旭。

    林旭见状,微笑道:“这卡里就是答应分给你的那五十万,密码我设置的你生日。”

    卫青衣闻言,不由感动。林旭那晚说要分她五十万的事,她自然还记得。只是自那天说过后,林旭就没动静了。她还以为林旭只是随口跟她说说,当是玩笑,也就不好多问,不然显得自己像向他要钱,很爱钱似的。没想到林旭并没忘,而是早就准备好了,当作给她临别的礼物。

    “谢谢!”她真诚道了声谢,一把扑入林旭怀里抱住她。

    林旭微微一笑,反手还抱住她,道:“你喜欢就好。”

    卫青衣在他怀里道:“看你这么舍得花钱,那这手链上的钻石也是真的了?”

    林旭微笑道:“当然了,真钻石才代表永恒。”

    卫青衣故意叹道:“那我就只能看,不敢戴了,这么贵重,我可怕弄丢了,丢了我还不心疼死!”

    林旭豪气道:“丢了再买,咱们有钱。”

    “别人的钱,可真是花起来不心疼。”卫青衣笑了句,轻轻挣了下,离开他怀抱,道:“放心吧,礼物的意义不一样,我一定不会弄丢的。而且不管贵重不贵重,只要是你送我的,我都一定会保存好。”

    林旭闻言,微微一笑,道:“我给你戴上吧!”

    “嗯!”卫青衣轻轻点下头,把手链盒递给林旭,并顺便把自己的手送上。

    林旭伸手先摘下自己手上的手套,这才接过手链盒,取出里面的手链,细心地给卫青衣戴在手腕上。戴好后,他顺手抓着卫青衣的手,在她手背上轻轻吻了下。

    被他一吻,卫青衣不由满娇羞红晕,更是动人。

    想了下,她正打算开口要说什么,不想林旭却是忽然神情一变,然后迅速地把手机盒、手链盒外加手提袋一起塞进他的背包内,接着一闪身,速度极快地闪躲到了门后面,贴墙而立,并向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卫青衣见状,正在奇怪,就听到门外客厅里响起脚步声。听声音,应该是她母亲的。由声音判断,她推测母亲应该是到客厅里喝水。而等喝完水后,这脚步声却是直向她门口走了过来。

    卫青衣闻声,不由十分紧张。看了下手上的手链,一时来不及解下,便连忙把这只手藏到了身后。

    刚藏好,就听门把手一响。只是幸好她门在里面反锁着,卫母并没能一推而进。见没打开,卫母在外面轻敲了两下门,道:“衣衣,你怎么还不睡?”

    见门没打开,卫青衣这才松了口气。刚才紧张之下,她都忘记自己早就反锁了门。松口气后,她连忙道:“妈,我这就睡,这就睡!”

    为表示自己要睡,她说罢后,连忙先把自己书桌上放着的录音机给关了。

    门外的卫母听到里面音乐声关了,道:“嗯,早点儿睡。虽然你现在不用上学,但也别熬夜。”

    “我知道了,妈!”卫青衣又顺着答应一声后,接着把床头的台灯也关了。

    卫母见状,也没再多说。见她灯也关了,便放心地转身离去。

    听见母亲的脚步声远去,卫青衣不由松了口气,林旭也是跟着松了口气,从门后面走了过来。刚才他以为卫青衣没锁门,所以先一步听到外面脚步声后,就立即收拾了东西躲到门后。这样门一开的话,门后面就暂时是视线死角,不容易被发现。现在门反锁着,卫母也没要求卫青衣开门,这样更好。

    不过有了这插曲,林旭接下来也没再多留,又与卫青衣说了几句话后,便告辞跳窗离去。倒是临走时,卫青衣叫他闭上眼,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下。</dd>
正文 第六十五章 这是个什么情况
    离开卫青衣家后,林旭攀爬上附近最高的一座大楼楼顶,然后于楼顶处四下望一番,选了个灯火更加辉煌的方向,展开轻功而去。栗子小说    m.lizi.tw顶点 23S.更新最快

    他今天晚上换上自己的这一身天行者服装,可不只是专程为了给卫青衣送礼物,并顺便向卫青衣表明自己的这个身份。他还想要在离开首都的这前一晚,于这座城市扮演一回超级英雄,干几件行侠仗义救人危难的事。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既然来了一回,他也想顺便在这座城市留下点儿自己的传说与名声,也算是很有纪念意义。

    在夜晚,灯火越辉煌明亮的地方,往往就代表着那里越繁华,没睡觉的人越多。而人越多的地方,也就表示着发生矛盾与冲突的概率越大。这就是里常说的那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如果是个荒无人烟、鸟不拉屎的地方,那哪来什么江湖冲突。

    林旭要去行侠仗义,自然也得找有人的地方,没人的地方根本没事发生,他还行个什么侠。

    首都的人口自然是相当多,夜生活也是非常丰富,即便是之前下大雨,也挡不住出来玩儿的人的热情。酒吧、夜总会、歌厅、舞厅、卡拉ok……,晚上可供玩儿的地方相当多。

    只是可惜,作为首都,全国的政治中心,中央政府的驻地,首都的治安也是相当良好。毕竟是一国之都,可以算是一个国家的脸面,这里的治安再搞不好,那可是在国际社会上很丢脸的。

    即便夜晚往往掩藏着许多罪恶,治安再好的城市也免不了有犯罪事件的发生,但林旭今晚的运气却是不太好。到了那片夜生活繁华的地方后,在高楼大厦的屋顶穿梭巡视了一个多小时后,愣是没发现一件。只是遇到起车祸,帮忙搭救了一把。除此外,再无别事。

    当然了,这里也不是再没有别的事发生,只是再没有遇到需要他出手的事。台湾小说网  www.192.tw他倒是也看见了几起喝醉酒闹事打架的,还有因口角生冲突的,但都是小打小闹,很快就被人拉开劝开,或自行化解了断了,完全不需要他插手帮忙。

    巡视一圈后,让林旭不禁心生感叹,首都的治安,还真是算很好。当然,这也只是今晚这片地方的,不能说全部如此。不过由小见大,还是看得出首都治安非常不错的。另外,应该也跟之前下大雨有很大的关系,大雨毕竟还是阻住了不少人出门的脚步。来的人少了,发生矛盾与冲突的几率也就相应减小了。

    抬腕看了看表,林旭见这时是凌晨一点多。他决定再转转,如果等到两点再没遇到什么事的话,就干脆回去睡觉。毕竟之前搭救了一起出车祸人员,也算是出过手救人于危难了,多少干了一件,不算空手而归。

    再转了有十来分钟,眼看着快要到两点时,林旭忽然遇到了一件需要他插手的事。

    有个打扮入时,长相漂亮的女孩儿摇摇晃晃从一间酒吧里出来,明显是喝多了。然后在这女孩儿走出不远后,有两个打扮流里流气明显是小混混的人贼眉鼠眼地尾随了上去。

    林旭注意到后,立即就在旁边的楼顶上随之跟了上去。

    在那女孩儿再走出一段儿距离,路上行人减少时,那两个小混混对视一眼,立即快步跟上,各自一人抓住女孩的一支手臂,装作是扶她,其中一人口里还说道:“妹妹喝多了吧,路都走不稳了,来,我们哥俩儿送你回去。”

    “对,我们一定安安全全送你回家。”另一个一脸坏笑地接道。

    “你们谁啊,我不认识你们,放开我!”女孩儿虽然喝多了,但看样子却还有一些意识,见被两个陌生男人扶住,立即挣扎着要推开他们。只是女孩子本就天生力气小,何况她这时还喝多了,又是以一对二,被那两个小混混一人抓着条胳膊,却哪里能挣扎开。小说站  www.xsz.tw

    “妹妹别闹,喝多了就乖乖的,我们送你回家。”一名小混混道。

    “我不认识你们,你们送什么送,你们这是不怀好意。快给我松开,撒手,不然我喊人了。”女孩儿大声道。

    “哎呀,你这喝多了,就不要撒酒疯了,别人见了看笑话。”另一个小混混道。

    以女孩儿这喝多的状态,即便是她喊人,也确实容易被人误会成是喝醉了说胡会撒酒疯。而有这两个小混混在旁边帮腔,也更容易加深别人对她的误会。

    “来人啊,有人耍流氓!”女孩儿可不听劝,当即张口就喊。

    “妹妹别闹,说什么胡话呢,咱们仨从小一个胡同里长大的,耍什么流氓了,你这喝多了别乱喊!”一名小混混闻言,也立即大声向旁边有几个注意到他们这边的路人故意道。

    另一个小混混也是帮腔喊道:“误会,误会,我们这妹妹喝多了,别当真!”

    女孩儿的样子,确实是喝多了,浑身酒气,隔着好几步远就能闻到,而且脚下走路都不稳,踉踉跄跄的。所以这两个小混混这么一解释,几名注意到的路人也都信以为真,没太多在意。

    不过其中有一个,却没被这两个小混混的话误导引开,反而径直走了过来。

    旁边一座三层楼的楼顶上,林旭本打算正要出手。但见到其中有名路人径直走过来,似是识破了这两个小混混的诡计,便也就暂时顿住,看看后续发展。如果这名路人能帮忙成功解救那喝多的女孩儿,也就不需要他再出手了。

    那名路人走近,林旭定睛看去,但见是个年纪不大,约摸十八、九岁的男青年。这男青年身材瘦削,身量中等,样貌看上去也颇有几分帅气,只是不知怎么,有时候表情看着又有些贱兮兮的。似乎双眼太过灵活,显露出这人不太够稳重,有些滑头的样子。

    这男青年走近三人后,立即露出惊喜的样子,向那喝多的女孩儿叫道:“哎,小红,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儿,这两位是谁啊?”

    “你们认识?”两名小混混一见这男青年显露出认识女孩儿的样子,不由立即有些慌张道。

    “当然认识了。”那男青年笑道:“这是我同学,孙小红。倒是你们两个,我以前没听小红提起过啊!”

    “你他妈谁啊?谁认识你?别跟我这儿攀交情,老娘叫赵倩。”那喝多的女孩儿闻言后,却是立即向这男青年大声道。

    如果她是正常情况下,意识完全保持清醒的话,听到这男青年这么说,可能会立即配合地装作自己是孙小红。但她这时却是喝多了,闻言根本没多想,也没意识到这男青年这么说是为了帮她。

    两名小混混听了男青年刚才的话,本来是更见慌张,但这时一听这喝多的女孩儿赵倩不但没配合,反而自己揭底,立即便是松口气地露出得意一笑。左边那小混混还伸手一推那男青年,骂道:“听见没有,这是我们妹妹,赵倩,我们是她邻居,从小一条胡同里长大的,别在这儿跟我装熟搭讪,赶紧滚。”

    “你们两个也他妈滚,谁又认识你们啊,还邻居,邻居个屁,都给我滚。我谁也不需要,一人儿照样能回去。”叫赵倩的女孩儿闻言,又是大声向两名小混混骂道,一边骂着,一边又甩手挣扎。

    那男青年见赵倩没配合,本是不由露出一脸尴尬无奈之色。但这时见状,立即眼中精光一闪,趁着两名小混混应付赵倩的挣扎时,忽然一个箭步冲上去,大力将一名小混混推开,然后一扯赵倩的手,大叫声,“快走!”帮忙把赵倩从另一个小混混手里拉出来,拉着她转身就跑。

    被他硬拽着,赵倩也不得不跟着跑。只是到底喝多了,脚下不稳,却哪里跑得快,而且跑了两步,她就甩手挣扎道:“你拉着我跑什么啊,我说了我一人儿能回去。”

    两名小混混见本要煮熟的鸭子被人抢走,都是不甘心,立即随后追来。他们两个没人拖累,却是跑得很快,没几步就追上了前面两人。

    楼顶上的林旭见状,本又要准备下去搭救,不想那男青年回头眼见后面两个小混混追近,忽然顿足停下,然后转身一把将拉着的赵倩推到旁边墙上,不管不顾地就一口吻了下去。

    “唔!”赵倩完全没料到会有这种情况,不由瞪大眼地一下愣住,都忘了推开那男青年。

    后面追着的两名小混混见状,也是不由瞪大了眼地惊讶异常,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面面相觑,根本没料到会是这种情况。感情这小子不是想多管闲事帮忙救那女的,而是想要截胡,从他们哥俩儿手里抢食。这是眼看跑不掉了,临了要先占个便宜?

    别说他们,楼顶的林旭见状,也是不由生出了这种猜想。同时也因为这突然发生的意外变故,也让他再次又暂作顿住。不过他这回只是稍停顿了下后,就立即接着轻身一跃,纵身从楼顶上跃下。

    他轻功高妙,这一跃下,若无声息,直接就跃落到了那两名小混混身后。然后在他们仍然在惊讶着面前的意外情况时,他伸手从后面同时抓住两人的头,往中间互相一撞,就“砰”地一下,两人眼前一黑,哼都没哼一声地便同时软倒在地。

    解决这两名小混混后,林旭正要开口说话,叫那男青年放开那叫赵倩的女孩。这时那男青年似乎也亲够,主动放开,然后转身低吼一声,握紧双拳一碰,叫道:“来吧!”

    但是转身一瞧,不由愣住,只见那两名小混混已倒在地上,而在那两名小混混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多出来个穿一身黑色皮衣,头戴眼罩面具,背披披风的人。愣了下,不由脱口道:“我靠,蝙蝠侠啊!”</dd>
正文 第六十六章 好奇葩的超能力
    “我操,臭流氓!”

    在那男青年瞧着面前一副超级英雄打扮的林旭,十分惊讶地脱口而出后,那个名叫赵倩的喝醉酒女孩这时也从被他的忽然强吻中回过神儿来,当即便是一声大骂,然后紧接着过来抡臂一挥手,“啪”地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台湾小说网  www.192.tw顶点 23S.更新最快

    “噢!”只是这一耳光打过后,似乎她太用力,不禁吃痛地轻呼一声甩着手,反把自己手给打疼了。

    甩甩手后,她忽然又是面色一变,然后立马快步冲到路边的一棵树旁,弯腰扶着树,对准树根处的泥土地便是张口呕吐起来。

    那男青年见状,面色不由更是尴尬异常。虽然他知道赵倩这时候会呕吐,多半是喝多了酒反胃,喝多的很少有不吐的,但他才亲过,这赵倩就吐,看起来却好像是被他给亲的恶心到了,所以才吐。看上去像把人亲吐了,这就很尴尬了,好像他嘴多臭似的。倒是赵倩打他的那一巴掌,他并没太在意。自己强吻,人家女孩子有这反应,也是应该的。他亲之前,其实也有预料到会有这种后果。

    “那个,她是喝多了吐,可不是我亲的。”尴尬之下,这男青年竟然还向林旭解释了起来。

    “你想要对她做什么?”林旭没理会这男青年的话,直接盯视着他,以故意压得低沉的声音严肃地质问道。

    “我没想要对她做什么。”男青年连忙摇手否认,“我是在救她,我是好人,你千万别把我当成跟那两个家伙一样。”说着话,他伸手指了下昏倒在地的两个小混混。

    “救人有你这样救的?”林旭又接着质问,“你强吻她,难道也是为了救她?我看你分明就是在占人便宜。”

    “对,没错儿!”那男青年忙不跌点头道:“我亲她确实是为了救她,我这么做,是为了要借此开启我的超能力。”

    顿了下,又立即接着道:“你也是超级英雄,你应该明白的。超能力这东西,有时候是不太靠谱的。”说完,又忽然想起地问:“对了,你是有超能力吧,你的超能力是什么?靠不靠谱?”

    “你有超能力?”林旭闻言,不禁难以置信,甚至感觉荒谬。栗子小说    m.lizi.tw必须靠亲人才能开启的超能力,这他妈骗鬼的吧?这小子编也编的像样点儿,世上会有这么奇葩的超能力?

    “对啊,难道你没有?”男青年闻言,一副理所当然,反而是惊讶他没有的样子,“没有超能力你怎么当的超级英雄?靠什么打击罪犯?难道真是像蝙蝠侠那样,靠科技装备?你的超能力也是跟蝙蝠侠一样,是超级有钱?”

    林旭沉吟着认真审视这虽长相帅气却又某方面显得有些贱相的男青年,看他说的这么认真,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好像不是虚言。可这世上,难道还真有超能力,尤其还是像他说的这么奇葩超能力。

    但既然拥有内力的武功真的存在,而且真正的大高手比一些里描写的都夸张,那超能力也真的存在,也未必就不是不可能的。以前不知道,是他没遇到过,同时也可能是拥有超能力的人太少了。

    抱着这想法认真想了下后,林旭脚下忽然一点,欺身而上,一下便闪身到了那男青年身前,然后探手一抓,一把就抓住其胸前衣领将其拎了起来。拎起的同时,他再次脚下一点,便腾身而起,纵身跃上旁边楼房的二楼窗口,然后在外窗台处又是借力一点,便翻身直上了楼顶。上了楼顶后,他也不稍停,拎着这男青年飞奔纵跃,在其一路惊叫的大呼小叫中,上了旁边不远处另一座更高的五层大楼的楼顶。

    既然是要谈超能力这话题,林旭就觉着不适合再在那个喝醉酒的女孩儿赵倩面前谈了。而且那处虽偏僻,但毕竟还是马路边上,还是偶有行人可能会路过,所以也不适宜在那里深谈与长谈。

    反正那两个小混混他已经解决,而这男青年,不管是说的真的假的,对那个喝醉酒的女孩儿赵倩又究竟抱有什么目的,现在被他给带走,也是得逞不了了,那女孩儿已经是安全。

    倒是林旭这一手,不但事出突然,速度又是极快,所以等那女孩儿吐完转过身时,已是发现林旭与男青年全都不见了踪影,不由摇头奇怪,还以为自己喝晕了。栗子小说    m.lizi.tw摇了摇头,她也没再多想,又继续摇摇晃晃地离去。那两个被林旭打晕的小混混,她也是看都没看一眼。

    “啊!”

    当林旭终于停下,松手放开那男青年的衣领时,那男青年不由惊呼着立足不稳地摔倒在楼顶地面上,同时还有些心惊胆颤的后怕。

    “就你这反应,我实在看不出来你有什么超能力?”看着这男青年一副后怕不堪的样子,一时腿软的都站不起来,林旭不禁摇头有些不屑地道。

    那男青年闻言,坐在地上喘了两口缓缓,道:“怕是正常的,就你这几下,简直比过山车还惊吓刺激,而且又没半点保护措施,你一松手,我摔不死也得摔个半残。我又不像是你,我这超能力是属于才觉醒的阶段,我发现都没多久。”说到最后一句时,他跟着翻身爬起。

    “哦,是吗?那你倒说说,你到底是什么超能力?”林旭问。

    男青年闻言,却是没答,而是忽然双眼一亮地道:“你这超能力是速度吗?我刚才完全没反应过来,眼一花,就嗖地过来了,可真快。就你这速度,简直就是闪电侠啊!”

    “我没有超能力。”林旭这回直言否认道。

    “不是,你没有超能力?”男青年闻言,不由惊讶地不敢相信,“那你这……”

    林旭道:“我这不是超能力,是轻功。”

    “这世上真有轻功?”男青年一听,又是不由瞪大眼地惊讶道。

    “既然你都说超能力是真的存在,那为什么不能有轻功?”林旭反问。

    “对对,你说得对。”男青年闻言一想,立即点头认同。顿了下,又兴奋地问:“那既然有轻功,内力那些也是真的存在了?”

    “当然。”林旭点头,然后问他道:“现在说说你吧?你如果没办法向我证明你真的有超能力,那我就当你是在说谎,是确实对人家姑娘别有企图。刚才救人,也是抱有别的目的,用心不良。”

    “行,那我就跟你好好说说。”那男青年闻言,点头答应。但顿了下,又立即道:“不过我这事,出我之口,入你之耳,可千万不能再跟别人说,我可不想被人当小白鼠,抓起来关笼子里研究。”

    “放心,我不会再跟别人说,咱们都是属于有秘密的人。”林旭点头道。

    “对,你这话说到点儿上了,咱们都是有秘密的人。你肯定也不想你的秘密暴露,被人知道,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男青年说完舒了口气,道:“咱们不如先通下名字吧,我叫韩动,运动的动,大侠你怎么称呼?”

    林旭道:“我是天行者,你称呼我这个就行。”

    “替天行道啊,这名字取的好!”韩动闻言,竖起大姆指称赞了句,也没有非追问林旭的真实姓名。

    说完顿了下后,他道:“我这个超能力,是我一个多月前才发现的,也就是才放了暑假没多久。这个超能力怎么说呢,有点儿挺尴尬的。”他说完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斟酌了下用词,接着道:“我就是有次跟宿舍里的兄弟一起***,然后发现,当我有冲动,下面硬起来的时候,就会比平常力气大,而且整个身体也连带着更硬,更耐打,不怕疼。”

    林旭闻言,忍不住张了张口,有些无言以对,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世上竟然有这么奇葩的超能力。

    “我第一次发现的时候,还以为是错觉。”冯动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瞧着很贱样地道:“你也知道的吗,咱们男人有冲动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有浑身使不完的力气,觉着自己更强壮,能征服任何女人。不过后来我反复实验,发现那不是我的错觉,而是我那个的时候,确实是比平常力气更大,身体更硬。我平常时候,最多也就能搬一百来斤的东西,但在那种状态下,搬三百来斤都不是问题,还能一拳打破三、四块砖。但要放平常,我一块都打不破。”

    “所以,我刚才亲那姑娘,真是想要借她开启我的超能力,不是故意耍流氓。我这能力,非得有冲动才能发挥,平常状态下,根本发挥不出来。你说是不是特不靠谱,特尴尬。我他妈以后要想施展超能力,还得随身带本写真集了,想想也都觉着自己流氓变态。”

    冯动说到最后,也是显得十分懊恼无奈。

    林旭闻言,则更是无语了,这家伙的超能力,也真是奇葩的够可以。只是奇葩够奇葩,变态归变态,似乎发挥出来的能力也有限,力量听起来也就比本身增加了一倍多,外加带点铜皮铁骨,金钟罩这类横练功夫的效果,抗击打能力同样增强。就是他这能力刚发现不久,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成长。

    “我后来还仔细想过,我在那种情况下才有超能力,是不是在那时候激发了体内的肾上腺素之类的?”冯动顿了下,又接着道。

    “可能吧!”林旭随口道了句,不愿再跟冯动多探讨他这能力。这种超能力,谈论起来也都是满满尴尬。所以,他连让冯动施展以试真假都免了。这怎么试,是陪着这家伙一起***,还是再去强吻个姑娘耍流氓。

    能觉醒出这种超能力的人,估计也不是什么正经人。

    林旭说罢一顿,又接道:“好吧,我相信你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话音一落,不等冯动接话,就脚下一点,飞身而起地纵跃下楼去了。

    冯动见他说走就立即走,半下也不多停留,不禁被弄得愣了下。但随即,便立即反应过来地在后面连忙叫道:“哎,你倒是带我下去啊,别把我一个人丢这儿!”

    只是话喊完,就见林旭已是在连绵的楼顶屋宇上去得越来越远,再几下,连人影都瞧不着了,不由气得大骂:“你这什么鬼大侠啊,既然相信我,解除嫌疑了,还这么对我?我则才真的是在救人的好不好?”

    骂完又抬脚一踢空气,自己埋怨道:“也是,我这也是他妈的什么鬼超能力,有还不如没有。估计哥哥以后这超能力,也就只能在床上对女朋友使了。平常要用,还得他妈的先自己耍个流氓。本来是英雄救美的,为了开启超能力,得,先对美女耍流氓了。”</dd>
正文 第六十七章 超能力 进化论
    跟冯动谈完后,已是早过了凌晨两点,所以林旭离开后,也就没再继续巡视,而是直接离开这片区域,回返自己停车的地方。栗子网  www.lizi.tw,: 。

    对冯动那奇特的超能力,他实在是非常无语,也着实没兴趣再跟他所发现的这第一个具有超能力的人去多作探讨。因为这种超能力,探讨下去的话,实在是会很尴尬。

    林旭以前不明白男‘女’之事的时候,可能还会对这类话题感到非常好奇。但现在明白后,就觉着这事属于很‘私’密,实在不适合跟人公然谈论。尤其跟一个同‘性’去谈,更是会很尴尬。以致于,不想再继续下去后,他都没法证明,那个冯动到底说的是真是真假,去验证那个所谓的“超能力”是否属实。

    不过,虽没作验证,但林旭还是倾向于冯动说的是真的。因为这种超能力实在是太奇葩了,奇葩到怕是想都想不到,根本编不出来。所以,如果不是真实存在,切身体会的话,冯动怎么能说的出?

    超能力、特异功能,这些跟武侠中所描写的武功一样,向来也都认为是虚构的东西。但既然拥有内力的武功已被他亲身证明确实是真的存在,那超能力这种东西,也就有可能同样真的存在。

    自从修炼出第一缕内气之后,林旭的世界观就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那就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没有什么是不可能与绝对的。你认为不存在的,可能只是因为你没见到过。毕竟世界这么大,谁人又能了解所有。栗子网  www.lizi.tw科学发展到现在,未解之谜也仍然有很多。

    就像灵魂,没人能证明灵魂存在,但也没人能证明灵魂不存在。而大部分人,甚至某些科学观点,都是相信灵魂是确实存在的。只是目前的科学研究,还证明与发现不了。

    而超能力这种东西,在科学界中,也是早有研究,有许多理论知识和科学设想存在。林旭以前还在杂志上看过篇关于这类的文章,说是西方国家早在二战时期就开始研究超能力、超人类这些东西。甚至早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发现了真实存在的超能力者,只是已被各国政fu秘密控制进行研究,所以才不为外人知道。

    科学发展到现在,利用科技来强化改变人体本身,也是早就有提出的观点与设想。甚至于克隆体这种东西,已经真实存在。科技有时候比人们所了解与想象到的,还要更先进。基因强化、增强‘药’剂、基因调整等技术,都已是早有研究。

    而真实的例子,林旭也早就有遇到过,就是他在滨城所偶遇的那个外国少‘女’杰西卡。

    杰西卡就完全是被现代科学技术所人为强化后的产物,据她说,她所逃脱出来的那个美国政fu秘密组织,就是正在进行人体强化‘药’剂的研究。她就是这个组织的一名实验品,通过注‘射’‘药’剂后得到了力量等身体各方面的全面强化。

    这个‘药’剂,已可以说算是研究成功,只是还没有达到百分之百的成功。栗子小说    m.lizi.tw注‘射’‘药’剂的人,有一定的致死机率,而且还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另外,能‘挺’过去强化成功的,还有着寿命被缩短的缺陷,强化者都活不过十年。

    但即便有着高风险的致死机率和这个缺陷,这个‘药’也可以说是成功了。因为经注‘射’后强化成功的人,身体机能都得到了很大的增强,简直个个是超人,力量增大了差不多十倍。就杰西卡所展现的力量,已是能发挥出一千斤(半吨)的巨力。

    获得这么大的力量,简直就等同于是拥有超能力了。而这力量的获得,还不需要经过艰苦的修炼,只是需要注‘射’支‘药’剂,能‘挺’过去成功后,就能够得到。

    相比起来,那冯动现在所觉醒的超能力,才能达到三百多斤,都还远不如这‘药’剂的强化效果。所以这‘药’剂的研究,也是等于在研究如何让人类获得超能力。

    关于超能力,还有另一个理论方向,就是进化。说超能力的产生,是人类的进化体现。毕竟研究表明,人是由猴子进化来的。那再通过长久的时间后,人类是不是还能再进一步进化,进化成更加强大与完美的人类。比如拥有超强的体质,还有长久的寿命等等。

    超能力者,就是全人类中某些进化突变加快的个体。他们比所有的人,更早一步得到了进化。

    这世上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有的人天生智商高,或体质好,有的人则不然。那这些天生智商高的,相对于寻常普通人来说,算不算是一种进化,算不算也是某种超能力。而且现在出生的孩子,比起上一代来都显得更加聪明与早熟,这是不是也是某种逐步进化。

    理论与某些佐证很多,真实的个例也不少。所以人类的进化论,也是超能力这方面的一个主流学说。

    而以进化论来说,武功从某方面也可以算是一种加快人体进化的独特方法。因为练武后,体质更好,力量更强,甚至内力修炼有成的话,不但能更加智慧,寿命也能大大延长。这种种表现,岂不就是进化成了更加强大与完美的人类。所以练武,从科学方面来说的话,也可以说是一种进化。

    超能力是基因突变加快的进化者,是全人类中极稀少的个体,而武功就是能把普通人逐步进化,一步步加强的特殊方法。两者最终,也算是殊途同归。只是超能力完全是属于偶然‘性’,目前来说基本不可控。会在谁身上觉醒,又会什么时候觉醒,完全无法判知。而练武,则有一定的必然‘性’,虽然也讲求个人的姿质、根骨与天份,但只要肯努力修炼,还是有着一定的成功‘性’。而且不论什么人练,即便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也都会在这过程中有所得,得到一定程度的进化。这么看来,练武更有普适‘性’。

    只是,不管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还是变得更强、拥有强大的武力;又或是人类进化这种远大的目标,大部分人都还只是终日蝇营狗苟,无心于此。

    因为所遇见的第一例超能力者,林旭一路施展轻功而行的同时,也是不禁想了许多。想了武功与超能力之间的种种对比与不同。

    不过超能力虽神奇,而且某些超能力可能会特别强大,且是不需艰苦修炼就能天生而得,但林旭对此却也并不羡慕。因为他所走的,是条更加稳定扎实的路,而且能走得更远。

    就像他现在这一身武功,高来高去,轻功如飞,不了解的,也是很多会当成超能力。冯动之前,就有这样的误会。

    林旭赶到自己停车的那条偏僻无人小巷后,先于小巷旁边的大楼楼顶上换过衣服,把自己身上的天行者服装换下来,换回原先的。然后才跃落巷子,开车离去。

    开车出了小巷后,林旭也不在外面多逗留,直接回返酒店。

    王乾坤这辆跑车的车钥匙,林旭是打算‘交’给苏紫,然后再让苏紫转‘交’给王乾坤的。毕竟他明天就要走,不可能留下来等王乾坤。而在出了之前苏紫故意让王乾坤误会成是喜欢他后,他也更加不可能留下来等王乾坤。今次一别后,他就是后会无期,再也不打算相见了。不然这误会解不开,见了就是麻烦。

    现在已是凌晨两点多,林旭估计苏紫早就睡了。所以回来后也就没打扰苏紫,打算等天亮后的一早,再把车钥匙‘交’给苏紫代为保管。

    顺便看了眼苏紫的房‘门’,他转身打开自己的房‘门’,放下东西,脱了衣服到卫生间冲个澡后,也就定好闹钟,上‘床’睡觉。
正文 第六十八章 不幸猜中 顺利登机
    林旭把电子手表的闹钟定到了早上六点半,当六点半闹钟一响后,他准时睁眼醒来。栗子网  www.lizi.tw

    醒来先侧耳听了下窗外的声音,当没有听到沙沙雨声后,不由先松了口气。接着起床到窗口处拉开窗帘一看,见外面确实没下雨,这才放心。只是虽没下雨,但外面天气却也是阴天,而且阴沉的似乎随时都会滴下雨来,瞧上去也很是不妙,并不是个好天气。

    因为天空阴暗,本来这个时间已是大亮的天光,这时也是阴沉沉的,像还没天亮。屋子里面不开灯,更是显得昏暗。

    林旭看了片刻后,不禁对这天气还是有些隐隐担忧。但担忧也没用,他武功练得再高,也是没可能去影响改变天气。除非真能由武入道,修炼成仙,那才有可能。

    又瞧了瞧后,他无奈轻叹一声,转身到卫生间里去洗漱。等洗漱完后,便出来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正收拾间,忽然房门被敲醒。过去打开门一看,不出意外地便见门外正是苏紫。

    见到是苏紫,林旭道:“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好。”说完,又转身回去收拾。他东西带的本来就不多,确实能很快收拾完,这个时候就已经收拾了一大半了。

    苏紫闻言,也没多说什么,跟着他走进房里。

    林旭走回床边,很快就把东西全部收拾好装到自己的旅行包里。最后再仔细检查了下,发现没有遗漏后,他走到床头柜处,拿起王乾坤的那把跑车钥匙,转身递给苏紫,道:“王乾坤昨晚是自己开车来的,没带他那些手下。台湾小说网  www.192.tw所以我昨晚也是开着他的车把他送回去的,送了他后,又开车送了趟夏柔,夏柔昨晚也是跟我们一起离开的。送完夏柔,我懒得再把车还回去,就直接把车开回来了。这是他车钥匙,他要是过来的话,麻烦你转交给他。”

    “好。”苏紫瞧了一眼,答应一声,把车钥匙接过来,顺手先装在自己口袋里,然后道:“走吧,去吃饭。”

    “嗯!”林旭点头答应一声,便背着旅行包随她出门。

    出门前往电梯的途中,林旭察觉到腰间的呼机一震。打开一看,但见正是卫青衣的呼叫信息。信息上说是临时有事出不了门,非常抱歉不能到机场送他了。至于什么原因,呼叫信息里不便多说,叫他有空给她回电话再详说。

    林旭看完,又是不禁有些遗憾,同时也感叹幸亏自己昨晚就已经把临别礼物给卫青衣送过去了。不然的话,临走都还没有机会把礼物亲手交给卫青衣,那才是更大的遗憾。这么看来,倒也算先见之明。

    不过,主要也是这天气闹的,若昨天是个大晴天的话,他也不会凭生这样的担忧。况且天气晴朗的话,昨天中午,两人就已经吃上了践行饭,他在席间就把礼物送了,更不至于会别生枝节。

    因为天气之故,林旭对此也早有心理准备,昨天就有生出这样的担忧,所以此时也只是有些遗憾,并没有太多不快。对于卫青衣,他也很理解。毕竟两人的关系还不能对双方父母公开,所以目前也就只能这么偷偷摸摸,见一面像是特务会头,多有不便。小说站  www.xsz.tw

    看完信息后,他装好呼机,随苏紫先到二楼的中餐厅吃早饭。

    吃饭之时,苏紫提议道:“既然王乾坤的车在,那不如一会儿我开车送你去机场吧?”

    林旭闻言咽下口里的食物,摇头道:“不用麻烦了,我出门打个车就行。”

    “怎么,信不过我的车技?”苏紫笑问。

    林旭连忙道:“不是,就是觉着太麻烦你了。”

    苏紫道:“不麻烦,反正我也没什么事。”

    林旭想了下,点头道:“如果你不觉着麻烦的话,那好,我就先提前谢谢你了。”

    苏紫闻言一笑,没再多说,两人接着吃饭。

    吃过早饭后,两人便直接下一楼大堂。林旭下楼吃饭时,是直接把旅行包背着的,全都已收拾好,不需再回房。而苏紫也没有什么需要回房收拾的,所以直接陪着他下楼,到大堂前台处退房结账。

    结账时最后一算,连着他这几天的房费以及王乾坤昨晚在顶楼西餐厅喝的与砸的酒,以及损坏物品的赔偿,还有剩余未付的另一半包场费,加在一起直接两万出头。

    林旭听完后,都不禁惊了一跳,确认地问道:“多少?”

    服务员道:“总共两万两千八百三十七,零头可以给您免了,您给两万两千八就可以。请问您是现金,还是刷卡?”

    确认没听错后,林旭问:“我这几天的房钱是多少?”

    服务员道:“您住的大床标准间,每晚房费是二百一十八元,您总共住了五晚,加起来是一千零九十元。”

    林旭闻言,点了点头,明白了。他这几天住宿也就一千多,剩下的全都是王乾坤昨晚那一出闹的。这可真是土豪、大款,他算是明白有钱人都怎么花钱了,一晚就能消费普通工薪阶层差不多一年的收入。点了下头后,他也懒得查看追问王乾坤记他房号上的具体账单,直接掏出钱包,抽出新办的那张一百万的银行卡,道:“刷卡吧!”

    反正这卡里的钱也都是王乾坤给的,最终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只是经了他这么一手,感觉还是像花自己的,毕竟是刷的他的卡。而且一下就没了两万多,还是稍微有点儿心疼。

    “剩下的那两万多呢?你都干什么了?”苏紫却是还不知道林旭替王乾坤担了昨晚那笔账的事,闻言不禁向林旭好奇问道。

    林旭把卡递给前台的服务员,转头向苏紫道:“王乾坤昨晚不是喝醉了吗,醉得糊涂不清撒酒疯,剩下的账也就没结,所以我让餐厅把账单先记我房间上了。”

    苏紫道:“你倒是挺大方的,当时怎么不掏他钱包看看,他身上说不定带够着现金呢?”

    林旭道:“人家对我那么大方,我也不能小气啊!应该的,就当是还他一点儿了。”

    苏紫闻言,想起了当时三人第一次见面那晚,王乾坤还给过他一百万离场费的事。至于后来的那五十万,她却是并不知情。想起这节后,她当下点了下头,也就没再多说。刚才却是她一时情急,没想起来这节。

    这时服务员已刷过了卡,请林旭输密码。林旭闻言,便转头输密码。等输完密码出了账单后,又请他签了名,这才结束,把他的卡双手递还过来。

    林旭接过,将卡收好后,向苏紫道:“走吧!”

    苏紫闻言,也没多说话,点了下头,便与他并肩往门口走去。

    出了酒店大门,林旭引着苏紫到了王乾坤那辆跑车的停车点,两人便一起开门上车。

    上车坐好,系上安全带后,苏紫也是熟悉的发动汽车,看来还是有着一定的驾驶经验,以前就开过。

    林旭见状,也就坐得更加放心。

    一路开车把林旭送到机场后,苏紫也没多作停留,只是把林旭送到机场门口,与林旭简单道别后,就开车离去。

    倒是这一路过来时,天上又忽然起了雨。不过尚还不大,只是小雨。林旭进了机场后,先到咨询台处问了下,得知他准备要乘坐的那架航班并不受影响,还是会按时起飞,这才放心。

    当下领了预订的机票,办理登机牌,再到过了安检,于候机厅没等多久后,就听到广播通知,可以开始登机了。

    听到通知后,他就起身到登机口处去排队登机。直到顺利坐上飞机,并再等了一会儿,飞机起飞后,一路都很顺利,并没出什么别的事。

    看到飞机顺利起飞,冲向阴云密布的天空后,林旭这才彻底松了口气,知道这次的回程应该不会再有什么意外了。
正文 第一章 除夕之夜 跳级成功
    爆竹声声辞旧岁,烟花灿灿迎新年。栗子小说    m.lizi.tw

    转眼间,又是一年除夕到。

    除夕之夜,自入夜开始,爆竹声便远远近近一直不间断地响着。在零点的钟声敲醒过后,烟花爆竹的燃放,更是达到了一个高潮。这一刻,全村的每家每户,几乎都在放着炮,噼哩叭啦与咚咚之声不绝于耳,用以去旧迎新,庆祝新年的到来。

    林旭家在这一刻,也并不例外。

    尽管林旭很不喜欢热闹的气氛,年纪越大也越来越不喜欢过年过节,更不喜欢放炮。因为他小的时候有次放炮被炸过手,所以自此后就对此有了些阴影,不敢再放炮。

    不过随着年龄增长,他的胆子也开始变得更大起来,现在练武有成,更加是艺高人胆大。所以放炮这种小事,也是更加不在话下。以他现在的反应与速度,又怎么再会被炮炸到。因此今年放炮这事,他便主动从父亲手里接了过来,由他来承担。

    其实他父亲林朗,也并不喜欢放炮。原因却是跟他相同,因为他父亲也有过一次放炮被炸了手的惨痛经历。不过与他不同的是,他是因为那时候年纪小,反应慢,在点燃了一只鞭炮的引信后没有及时扔出去,所以才被炸了手。而他父亲被炸的那次,则是因为那个炮仗本身质量不过关。当时放的一种手持式好几响的长炮筒,结果最后一响没射出去,就在里面爆开,因此被炸了。

    他们父子俩的手被炸,都并不算严重,只是自此后对放炮就都留下了点儿阴影。栗子网  www.lizi.tw

    林旭年纪小,不想放不敢放,可以不放。但父亲林朗,该放的时候还得放,必须得强行克服。因为林旭爷爷是个很爱放炮的人,也非常守旧遵循传统,逢年过节必放炮。他爷爷年纪终归大了,林朗自然不能放着让老父亲去做这种有一定危险性的事,所以每次只能硬着头皮自己来。不过现在也就基本放挂鞭炮就了事,那种手持式的是绝对不敢再放了。

    现在林旭练武有成,艺高人胆大,有着绝对自信的反应速度,对这种小问题,自然是完全克服了。所以今年过年放炮的任务,他就自己主动要求承担了起来。也是跟他父亲林朗同样的原因,他明知父亲对放炮一直有点儿心理阴影,现在自己能承担的起来,尽管还是不喜欢放炮,但也要接过来。毕竟现在他放,更有把握,绝不会再被炸伤到手。这种有一定危险性的事,理应是他这个全家武力最高、最有自保能力的人来做才更保险。

    不过因为不喜欢的原因,林旭也没有多放,而且他父亲历年来的习惯,本来也就没准备太多,所以今年的除夕夜,也只是由林旭放了挂鞭炮了事。

    放完炮后,林旭站在院子里,仰望夜空,四下转头看着别家燃放的烟花爆竹。虽然他不喜欢放炮,更不喜欢炮声制造的噪音,但像是那种礼花类,燃放升空爆开后,绽放成很漂亮烟花的那种,他倒是挺喜欢看。栗子小说    m.lizi.tw

    所以这时,也就欣赏着别人家的烟花。不过这种烟花相对来说,价格要更昂贵,所以村里买这种烟花的人家并不多,每年只有寥寥几家可以看。

    以林旭现在的财力,要买这种烟花也并不在话下。不过还是那个原因,他现在虽然不怕了,但还是不喜欢放炮。即便是烟花,也还是有炮声。他更喜欢远远的看,不喜欢自己近距离地放。

    看着夜空中燃放的烟花,林旭心中一时也颇多感慨。又是一年过去了,他又长大了一岁,今年虚岁十六。而到现在,也是他正式练武满一年,并且还多几天。

    他是从去年过年前的腊月二十五,正式开始练武的。而在零点之前的除夕夜,还尚是腊月二十九。一年期满,他武功在这一年中也得到了很大的进步。

    在年底时,他的内功修炼便已是达到了内力境一重圆满,开始踏入到第二重的修炼。至于其他外功,也各有不同程度的进展。新武功也从黄宗文那里靠每隔一段时间换秘笈,学到了几套。最重要的是,他还从黄宗文那里得到了全版的一十二路华拳拳谱,把这套武功给学全了,不再是只有前三路。学全之后,他这门拳脚功夫的威力,也又复更加提长升了不少。

    目前拳脚方面掌握最厉害的《妙手十三式》,他也是练得更熟,领悟更深。而空空儿所留传下的那四门武功,最后一门还没练的那套《猿公剑法》,他现在也是终于开始正式学起。只是这门剑法博大精深,十分精妙高明,他短期内还难以完全掌握。

    除了练武之外,他学生的本职——学业方面,也同样有着很大进步。自从在首都那日,他得知了苏紫跳级的事情后,就得此点醒,立下了自己也要跳级升学的目标,完成这学生中的传说级任务。

    立下这目标,从首都回来后,不等开学,他就开始投入到了这件事上。首先,是提前把所需的初三全学年课本以及高一的课本买好准备下。然后,等开学后,他跟校领导详细咨询了关于他们本地跳级升学的所有相关事宜及规定,并且跟校领导申请了他要跳级的事。

    他打算在初三的上学期,就学完包括下学期在内的所有初三课程,然后再自学完高一年纪的课程。学完之后,等他跳级的申请批示下来,他就可以参加平阳市一中高一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

    如果在这个半学年的高一期末考试中,他的分级能够达到市一中高一学生的平均分数线以上,那他就能够达成跳级的要求,证明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与学习水平,完全跟高一的学生持平,甚至更高。这样的话,市一中就会答应录取他这个跳级生,准许他以非升级考试的成绩,考入市一中插班就读,进行高一下学期的学习。

    定好目标,做好准备与计划后,林旭接下来就开始了非常专心与疯狂的学习。为能早日达成目标,他甚至为此牺牲压榨了自己一部分的练武时间,而拿出来用于学习。毕竟时间紧,任务重,应该要尽一切可能与努力去完成。

    不过,他倒也没有因此就荒废练武,所牺牲掉的这部分时间,也只是对外功招式的练习少了些。对于内功的修炼,他则是一直坚持,并未减短。每晚的后半夜修炼内功,也并不影响白天的学习。

    这段时间内,他甚至也减少了再找黄宗文更换新的秘笈,去学习新的武功。除了把十二路华拳补全外,再少有其他。主要的精力,都更加投放在了学习上。

    通过一学期的奋战与努力后,他终于不负所望地达成了自己的目标。就在过年前的前几天,他收到了市一中给他发来的录取通知书,通知他开学时,就可以到市一中报到入学了。

    他成功做到了一次跳级,完成了这个学生中的传说级任务。这份录取通知发下来后,全家人都是十分高兴,为林旭庆祝与骄傲。武乡中学的全体师生也都与有荣焉,为此感到高兴与骄傲。甚至为此在年前的放假期间,特地通知全体师生临时返校,为林旭单独召开了一次表彰大会,大为鼓励与表扬,并号召全体学生都要向林旭学习。

    能出一个跳级生,完成跳级升学这种学生中的传说,对武乡中学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光荣,且足以自豪自夸的事。所以学校对林旭,自然是不吝赞美。其中校领导们,更是把对林旭之前的优待当成了是他们有先见之明与有远大目光的投资。果然这个学生不一般,竟然能做到跳级升学这种事,所以他们之前就对林旭的优待,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对于特殊的学生,应该给予一定的特殊对待。
正文 第二章 拜年信息 初恋近况
    一秒记住【 O】,精彩无弹窗免费!;过了零点后就已是大年初一,是正式的春节了。栗子网  www.lizi.tw不过这只是农历新年,公历日期实际上已是到了2000年的2月4日,过了零点后,则已算是2月5日。公历的元旦新年,两个月前就早已过去,从九九年到两千年,这还是世纪之交,两千年的1月1日,正式进入了百年一纪的新世纪。两千年,是21世纪之始。

    除了是百年的世纪之交外,这还是西方传说中,每逢千年的千禧年。只是在西方的神话传说中,千禧年并不是什么好日子,而是传说中的世界末日。每逢千年之末,恶魔撒旦会重新崛起,为祸人间,毁灭世界,直到新千年到来,耶稣重新降临,打败恶魔。

    当然,这只是神话传说,但还是有不少人信以为真,尤其是在基督教派盛行的西方世界。在九九年之末,世界末日的说法一度大为流行,造成了不少人杞人忧天,人心惶惶。但随着新千年的正式到来,这世界末日的说法自然是不攻而破。事实证明,进入新千年后,屁事没有,地球照样转,太阳照常升起,人们也照样生活。地震、火山等自然灾害,也并没有比平常更多与更大。

    这个新年,李飞燕并没有选择留下来在林旭家一起过。

    农历春节,可以说是中国人最重要的一个节日。有条件的,都会选择回家,跟家人一起团聚过年。而李飞燕所营造的“燕菲菲”这个身份,终究还是有一个“父亲”存在,所以她过年都不回家,还跟林旭家待着一起过年,实在是说不过去,解释不通,没有道理。

    因此,在这个重要的节日,她必须得“回家”。事实上,她也确实算是回家去了。她从小无父无母,被师父收养教导,培养成才,师门就是她的家,师父也相当于是她的父亲。所以在这个重要的节日,她也是心中思念,回师门跟师父团圆过年去了。

    这个时候,陪着林旭在院子里放炮看烟花的,只有妹妹林彤。过了一年,林彤也长大了一岁,今年虚岁十四。在这一年中,不知不觉也长高了些。而且女孩进入青春期后,一般发育也都比男孩要快。现在林彤也是出落得身形开始窈窕,更像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脱去了一些原本小女孩儿的稚气。只是在家人面前,还是经常显得娇憨可爱。

    林旭的身高,在这一年中,自然也是又相应长高了些。只是去年刚开始练武时,他身体得内力刺激生长发育,那段时间身高增长得太快,到现在反而放缓了下来,开始定型,所以长高得不如去年过年后的那段时间那么明显了。台湾小说网  www.192.tw

    暑假开学,升入初三后的一个多月,学校曾给全校学生做过一次体检,那时林旭测量的身高是一米八零。放了寒假后的过年前,他自己也量了一次,发现还是一米八没变。显然他的身高,可能就会定在一米八了。即便之后会再有长高,应该也高不了太多。

    对于这个定型身高,他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的。反正对于他来说,只要不是太低,还在一米六以下徘徊就好。他以前因为生日小,再加上没练武之前,体质也弱,却是一直比同龄人发育得慢。从上小学起到上初中,一直都是小个子,排队总是排前面。他对此也一直有点儿不自信,生怕长大后也还是小个子。现在好了,终于不用怕了。

    其实能长高到一米七以上,他就很知足了。现在能长到一八米,甚至可能以后还会长,对他来说已经算是惊喜。

    父母正在家里包春节一早吃的饺子,只从窗户里看了看他们兄妹俩放炮没事,就又回去继续包饺子了。爷爷奶奶那边也是一样,不过他爷爷喜欢放炮热闹,却是还出来在台阶上看了会儿。

    “唔唔……”

    林旭正在仰头看着夜空上绽放的烟花时,忽然他腰里别着的呼机接连震了好几下。掏出打开一看,但见是卫青衣、李飞燕、岳纤云、黄容、郭静这几人先后给他发的拜年祝福信息。却是都赶在过了零点后,给他呼叫发的。

    林旭一条条看过后,只是微微一笑,便收起了呼机。他家里没电话,却是也没法及时给几人一一回复。不过即便有,他除了卫青衣与李飞燕外,剩下那仨却也是懒得回复。

    过了片刻,等到夜空上再没烟花绽放后,林旭便招呼妹妹林彤回家里。走到门口时,忽然腰间的呼机又是一震。他便让妹妹先进门,他在门口处取下呼机查看。这一看,但见也是条拜年的祝福信息,并没有太特别处,只是最后翻到呼叫人时,他发现却是关落雪,心中便是不由有些五味杂陈了。

    自从那次两人在省城晋阳的火车站一别,关落雪随她姐姐去了西京之后,这小半年的时间,两人便再都没有联系过。他在此期间,也很少听到关家姐妹俩的事,只知道她们俩目前还不错,至少人身安全无忧,传回村里给她们父母知道的,也没有坏消息。

    至于这姐妹俩是不是报喜不报忧,他就不清楚了。小说站  www.xsz.tw但既然关落雪一直没联系过他,那就应该代表不会太糟糕。那次在晋阳火车站道别时,他曾跟关落雪说过,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只要是她自己解决不了的,都可以打给他,他一定会帮他。无论再怎么样,他都至少还是她的朋友。

    但可惜,自那次一别,两人就再没联系过。倒是关落雪抵达西京后,曾给他发过一个报平安的信息。但那只是条单向的信息,他之后选择回电话试试时,那边接听的人说只是路边的一个公用电话,而电话亭里早已经没人。所以,那次也不算是联系。

    这小半年间,两人不但没联系过,甚至她们姐妹都一直没有再回过村里。就连过年这个最重要的节日,理应眼家人团聚的日子,她们姐妹俩也是没有回来。

    知道她们姐妹俩过年都没有回来后,林旭对此有些担忧,但却也不好直接上门寻她们的父母去打听情况。

    关落雪没有呼机,所以他想主动联系也是没法联系。关落雨倒是有呼机,但他却并不知道关落雨的呼机号码,也没问过。而自从两人之前被关落雨设计发生了那件事后,他更是不会再问,只想永远别跟这女人有什么联系。

    倒是妹妹林彤猜到了林旭的心思,偷偷跑去跟关落雨在村里的好友跟同学打听了下。她是女孩子,在村里的同龄人中人缘也好,做这些倒是很方便。打听后,她告诉了林旭,其实村里知道关落雪和她姐姐具体事情的人也不多,只是从她们父母那里听说,关落雨春节期间还有工作安排,很忙,所以回不来。剩下关落雪一个,她姐姐不放心她独自上路回家,所以也是没回来。

    其中还有个关键的一点,就是听说她们姐妹俩现在好像又不在西京了,而是在申都。只是这些都是听说,到底是不是也没法完全确认,除非是跟她们父母去求证,但这显然不合适,所以林旭也只能是把这当作个听说的消息来看待。

    倒是这时关落雪发来的这条拜年信息,印证了林彤所打听来的那个消息的正确性。因为关落雪这条信息后面所附的呼叫方电话号码,区号就是申都的。由此而看,她们姐妹俩眼下确实是在申都。

    只是,她们为什么又去了申都,什么时候去的,林旭就不清楚了。不过想也知道,这多半又是关落雨的主意,就她爱作,小雪在她这个强势的姐姐面前,哪有什么主导意见与话语权。

    申都跟首都一样,也是中央政府的直辖市,并且同样是一线大城市,而且因为靠海,还挨着长江出海口,地理位置绝佳,所以比首都经济还要繁荣发达。

    关落雨会带着关落雪去申都,显然又是她那个大城市情节作祟,竟然还不满足于西京,直接跑去了申都。

    不过由此来看,杜宾以及林旭之后汇去的款,关落雨应该是收到了。不然没钱的话,哪能由她随便换地儿去野。出门在外,可是处处需要用钱的,没钱的话,那简直是寸步难行,想出远门也出不了。

    至于关落雨具体收到的是二十万还是三十万,林旭却也不清楚了。因为杜宾那第二笔的十万究竟有没有汇,他并不清楚,也懒得去查证。反正有他汇的那十万,至少是补够给关家姐妹俩二十万了。

    印证判断到这点后,他对关落雪的情况,也就没什么太担心了。她们姐妹俩有着最少二十万傍身,至少短期内不会过得太差,这笔钱即便是在申都,也足以能让她们安顿下来了。反正这边村里,她们父母都没着急,还是安心过年,那就证明她们姐妹俩应该没事。

    想到此处,林旭摇头轻舒了口气。然后再又轻叹一声后,便收起呼机,没再多作其他。

    在认出是关落雪的呼叫信息后,他其实很想按着信息后所附的电话号码,打电话过去,看能不能联系到关落雪,问一问她近况。但可惜,他们家里没电话。

    硬性条件满足不了,这也让他随后无奈冷静了下来。而冷静下后接着再一想,他又觉着似乎不该打这个电话了。

    既已分手,那又何必非要再藕断丝连地保持联系。他现在已经有新的女朋友了,还跟初恋的前女友保持着联系,是很对不住他现女友卫青衣,非常不应该的。而万一要是联系来联系去地不小心再旧情复燃,那时情况会更糟糕,又该怎么办?

    相对来说,从性格、为人等各方面上,他还是更喜欢卫青衣。两人更合拍,脾性更合得来,在一起更开心,总有许多话题聊。现在两人发展的很好,虽然自他那次离开首都后,两人也都没有机会再见过面,但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却一直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他喜欢与卫青衣的相处,不想有任何事件与因素破坏到两人的关系,更绝不想是自己去破坏。

    关落雪毕竟是他的初恋,是最早心仪并暗恋多年的那个女孩儿。所以在面对关落雪时,他怕自己有可能会把控不住。

    既然如此,那就不如不见。而慢慢淡忘掉他,对关落雪来说,或行也是件好事。

    毕竟他跟她姐姐关落雨之间发生的那件事,虽非他所愿,还是给关落雪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这也是两人之间最大的一条伤痕,有此一事在,怕是以后都再绝无可能。所以不见他,忘记他,对关落雪来说,也是件好事。

    当初在发生那事后,关落雪还愿意跟着她姐姐一起走,就是有这个原因在内。不想再跟他同处一座学校,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在发生那事后还不时再见,既是尴尬,也是对关落雪的一种伤痛。就像关落雪当时说的,每天都再见到他,可能会更难受。她需要时间去适应,或是去淡忘。

    林旭不清楚关落雪在给他发这条信息时,是存着什么心理,只是单纯作为普通朋友的一个拜年祝福信息,还是掩藏着另有什么别的心意。但不管如何,他在叹过一声后,就不再去多想这件事。

    推门而进后,他又继续与家人一起看着春节联欢晚会,并开始给父母帮忙包饺子。一家四口,包着饺子,看着晚会,不时谈笑几句,其乐融融。

    林旭虽然越大越不喜欢过年了,但还是很喜欢这种一家人相聚的温馨时刻。幸福有时候是很简单的,就像现在他们一家人在一起,就是种幸福。

    此时此刻,林旭也不愿再多想其他任何的事,只是享受着跟家人在一起的幸福时光。其他的事,都过后再说。

    大年初一过春节,按习俗来说,保持一个好心情也是很重要的。据说过年这一天过得开心,那这一年也都会过得开心。相反,如果这一天过得不快心,那在这之后的一年里,也会以不开心居多。

    当然,这种事不会绝对。一年的生活开不开心,跟这开年的第一天过得怎样,并没有绝对的关系。但习俗如此,就当是讨个彩头了。

    就像不小心摔碎了杯碗,平常时候会心疼责怪,但放在这一天,就成了是“岁岁(碎碎)平安”。连摔碎东西,也要讨个吉利彩头。

    林旭虽然不信这些,但不管怎么说,也不管什么时候,保持一个愉悦的心情,都还是很重要的。积极的看待一件事,与消极的看待一件事,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态度。

    不同的态度有不同的处理,也会带给人不同的生活与人生。林旭虽然性子孤僻,但还是愿意做一个开心的人,过一个快乐的人生。只是他的开心快乐,跟许多人不大一样就是了。但追求快乐,这却是没什么区别的。
正文 第三章 留给妹妹 过年不误练功
    包完饺子后,林旭父母便先洗漱一番,回房去睡了。栗子网  www.lizi.tw林旭兄妹两个接着也没再多看电视,随后也各自睡了。

    妹妹林彤还是住的书房,林旭还是在客厅里把沙发展开,睡这张沙发床。家里住房紧张,兄妹俩一起在家时,只能这般睡。爷爷奶奶那边倒是还宽敞,只是兄妹俩都不喜欢过去睡,也不喜欢睡那种大通炕,所以宁肯在自己家里其中一个睡沙发。

    为了缓解家里的住房紧张,再加上自己一个人住的自在,还有能够更专心练功,林旭这个寒假,其实也是一直都还住在学校的他那间单人宿舍里,平常并不回来。但今天是除夕,过了零点又是春节,他却是得回来,不然就太不像话了。

    他跳级成功,考入了平阳市一中,录取通知书都已下达,寒假结束开学后,就会前往平阳入学。这般说来,他已经从武乡中学毕业,按理不属于武乡中学的学生了。但他这个学生特殊,陆续为学校增光争了不少面子,所以校领导对他也是特殊优待,任他去住。甚至教导主任徐长兴还放了句话,说只要他需要,这间单人宿舍学校可以永远为他留着,欢迎他随时回来。

    这话说得漂亮,但林旭却也没这么厚脸皮,毕业了还非要一直长期霸占人学校一间宿舍。栗子小说    m.lizi.tw他只是会选择寒假期间住一段,等假期结束开学后,就会到平阳上学,自然不需要了。而等他这一学期结束,估计他们家的新房就已建好,家里的住房紧张问题也就彻底解决了。

    他们家去年批的地,在下半年已是把地基打好。今年开过年,就会正式开建。只是盖一层的平房,速度也快,估计一个月左右就能差不多盖好。再等到今年下半年,就能装修完毕,今年年底也就能住进去了。下一个春节,他们家应该就可以在新房子里过了。

    学校里的那间单人宿舍,林旭等过完寒假后就不再需要了,不过在当时听了教导主任徐长兴所说的那句话后,林旭却是心中一动,顺口替自己妹妹把这间单人宿舍给讨要了过来。他是不需要了,但他妹妹林彤还要再在武乡中学上两年学,能一人住一间单人宿舍,到底还是更方便自在些。既然徐长兴话都说了,他也就顺口要了,也算是自己临走送给妹妹的礼物。

    他前脚一走,妹妹后脚就搬过去,也是既方便又合适。本来要是这宿舍退还给学校的话,他这间单人宿舍里自己的东西还得麻烦搬一趟,现在正好,全都可以顺便留给妹妹用,也不需要再搬了。小说站  www.xsz.tw而妹妹搬过去,基本的生活用品都有,也是不需要再多置办,非常方便。

    对于林旭的这提议,徐长兴当时在想了想后,没作多犹豫,也就点头答应了下来。因为他当时敢说那句漂亮话,确实是做好了要把那间单人宿舍长期赠给林旭的准备。反正学校里的空宿舍,本来就有多的,舍去一间换来林旭的感谢也没什么。何况这也不算吃亏,把那间宿舍长期标榜为这是武乡中学历史上第一位优秀跳级生的宿舍,也是给学校的全体学生立一个榜样,给后来者留作纪念。

    放在旅游景区来说的话,这甚至可以当成是一个景点,是名人的故居。而在武乡中学的历史上,林旭绝对是可以作为载入校史的著名学生,是武乡中学的一代传奇。留下这么个“景点”,既是纪念武乡中学历史上的第一位跳级生,也可以当作学校一个很好的宣传点。

    谁也不傻,徐长兴这人尤其精着呢!而且宿舍是学校的财产,他个人又不付出什么。

    答应留给林旭的妹妹也不算什么,反正都有打算要长期留给林旭的,现在不过是他妹妹再占两年而已。换句话说,这宿舍如果一直给林旭留着,也就等于是林旭的了,林旭想给谁住,就可以给谁住。所以,他当然可以留给自己妹妹住。

    林旭这次考入市一中,并不是参加的统一中考,而是跳级升学。因此,他这次的考试,也并没用到他第一次见义勇为所得的那个中高考加分奖励。而他后来专门咨询过这事,得知如果自己不用的话,确实可以让给自己的直系亲属使用。所以这个中考加分项,他也同样留给了妹妹。

    做为哥哥,他对妹妹还是很疼爱的。就像两个人都在家睡时,他一向都是把房间让给妹妹,自己睡沙发。

    这个时候,等妹妹先回房睡后,他便关闭客厅里的灯,躺到了自己的沙发床上。

    不过他躺下后,并没立即睡去,只是闭眼假寐,静静听着父母卧室与妹妹房里的声音,等通过听他们的呼吸判断都已睡熟后,他便翻身而起,轻手轻脚地开门出去。然后到了院子里施展轻功跃房而出,到了隔壁的小庙里。

    到了小庙后,他脚下不停,接着再两下纵跃,便已进入千手观音殿。进殿后,他熟练地打开殿内所隐藏的那间地下密室,进到密室里去修炼内功。

    因为是在家里,再加上大年初一的春节要早起献爷,拜祭天地,所以林旭这次的修炼,只是定到凌晨五点就结束。结束之后,他出了密室,就悄然回房,继续睡觉。不过回去躺床上,也只是继续闭眼假寐,根本来不及多睡。因为再过大半个钟头,不到六点时,他爷爷就过来叫他们出去献爷。

    起床之后,这一天也基本都是套路化的东西。早上献爷放炮吃饺子,吃完早饭,就出去互相走亲访友,窜门拜年。然后等到中午,就全家聚餐,一起吃顿好的。

    每年都是如此,所以林旭也是觉着过年越来越没意思了。每年过年都是这种程式化的东西,还不如平常普通的日子。而且走亲访友,拜年送礼那一套,他也很不喜欢。

    好在他现在已经大了,他们这边过了十二就不兴再收压岁钱,所以他现在也不需要再像小时候那般跟着父母去走亲戚拜年了。

    至于到朋友家窜门,他也懒得去,而且他在村里除了关文滔外,本来也就没几个要好的朋友,也谈不上去访友。所以基本都是在家里待着,对于关文滔,也是经常关文滔上门来找他,他在家等候着。如果关文滔没来的话,他也很少主动去找。

    不需要跟着父母走亲戚,所以林旭打算今年过了初一,明天就回学校去。还是自己一个人待着更自在舒心,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想干什么也可以不干什么。
正文 第四章 提前回校 伙伴们的修为
    林旭父母其实也不喜欢大年初一就四处窜门走动,相对来说,他们还是喜静多过于喜动。小说站  www.xsz.tw所以,林旭好静,也是有来由的。只是,他父母却也没有好静到像他这么孤僻,不喜欢跟人接触,林旭是把这点单独放大了。

    因是如此,初一这天,林旭父母也是在家待着。不过他们虽不走动,却有几个相熟的过来他们家走动,在家里喝茶聊天磕瓜子。女的叽叽喳喳大部分是话唠,男的则基本是烟不离手,弄得客厅里乌烟瘴气又聒噪。

    林旭很不喜欢这种气氛,便寻了个借口,跟父母说昨晚零点过后“燕菲菲”有呼他,给他发拜年的祝福信息,所以他要到学校一趟,给李飞燕回个电话,也给她拜个年,并顺便聊聊近况。

    听说是“燕菲菲”的事,父母也不拦他,任他离去。只是临走叮嘱他,记得中午要赶回来吃午饭。

    林旭的这个借口,其实也不是假话。因为他确实有打算要给李飞燕,还有卫青衣回信息或电话。只是这事,他本来并不急在一时,是打算明天回学校后再做的。但现在家里氛围不好,便让他提前了这件事,主要也是以此为借口,回学校躲清静。

    答应了父母后,林旭便别过父母,出门而去。

    妹妹林彤这时并不在家,不同于林旭,他这个妹妹很好动,所以早就出去找同学和朋友玩了。小说站  www.xsz.tw

    林旭出门之后,就转往隔壁的小庙,因为李飞燕的那辆车,还是停在庙里。李飞燕这次离去,因为要坐飞机,也依旧没开车,把车留给了他用。

    到了庙里开上车后,林旭便直出庙外。只是出庙路过自家胡同口处时,却是刚好遇到了关文滔,看样子,关文滔显然是来找他的。

    林旭见状,便暂时停下车,放下车窗跟关文滔说话。

    关文滔自然也认识李飞燕的这辆车,也知道李飞燕不在的时候多是林旭开着,见状便凑了过来。见林旭放下车窗后,他笑着问道:“你这大过年的,是要上哪儿去?”

    林旭道:“去学校打个电话。”

    他们村里这一年来,还是没什么人家有装了电话。倒是电话公司有往他们这边拉线开了口子,但因为电话初装费与入户费不少,再加上村里需要电话的人家不多,所以还是没什么人装。

    目前为止,他们村里,也就只有村委会和他们关村首富关全斌父亲拉电话线装了电话。倒是林旭父亲也有打算,等他们那边的新房盖好后,也拉根电话线装上电话。以他们家里现在的条件,也是可以装得起电话了。另外,林旭跳级成功,假期结束后就会到平阳上学,他们家里装上电话后,也能更方便与林旭随时联系,想念了不时通通电话,也不用每次都需要去市里。台湾小说网  www.192.tw

    虽然村里现在也有了电话了,可以借用,但林旭却不会借这两家的,尤其是关全斌家。关全斌与他不和,不用问就肯定知道不会借给他。村委会的,以他父亲的关系倒是很容易借到,但他却也不想借。

    一来过去商借,不免要跟人说话打交道地麻烦;二来借用下后,要打电话时旁边有人看着,也是很不方便。而且借人家的,打的时间长了也是不好。既然学校里有随时可以任他使用的电话,那显然还是到学校打更方便。学校并不远,他又有车开,来去也快。

    “那我陪你一起啊,咱们跟着一块儿转转!”关文滔闻言,却是忽然提议道。

    林旭想了下,便也点头答应,“行,那你上来吧!”

    关文滔闻言一笑,便拉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座上。

    林旭等他上车坐好关上车门后,就继续开车前往学校。

    关文滔这一年来,除了个子也长高了些外,却是基本变化不大,还是个圆滚滚的小胖子。

    他自去年从林旭的一本《气功》杂志上得了那篇《少林行气十三势》,并得了林旭无意中点醒后,这一年来却也是一直坚持练习,从不间断。到得现在,力量也是得到了不少增长,大了本身一倍多,能发挥出二百来斤的力量。

    气功虽然是种折中的功法,既没有桩功专门练力的效果好,也没有内功专门练气的效果好,但终究还是有些作用,只要坚持练,就能够有些效果。练这功夫最重要的,就是贵在坚持。

    关文滔虽然本身资质不好,但却做到了“坚持”二字。因此这一年来,也是终究练出了效果。现在的一身本领,一人打三五个壮汉,也不是什么问题。

    除了那篇《少林行气十三势》的气功外,林旭也先后教了关文滔弹腿、太祖长拳与华拳这几门拳脚功夫。只是关文滔限于自己体格的问题,终是有些灵巧不足。所以如华拳这门奔腾跳跃动作比较多的武功,他就练得很成问题,而弹腿里面有几路跳跃较多的,他也练得不是很到家。他知道自己的问题,也就扬长避短。那门跳跃动作较多、招式又复杂的华拳,他干脆就不练了,目前只专精于练习太祖长拳,再兼学些弹腿的功夫。另外,他还跟林旭学了些擒拿手的功夫。腿脚上的练不好,他就专练手上的。

    按理来说,关文滔现在每天都坚持练武,运动量也是很大。但他这圆滚滚的身材,在每天这么大的运动量下,却愣是没怎么走样,根本没瘦下几斤来。让他也是经常自嘲,自己这是天生的胖子,这辈子就别想瘦下来了。

    除了关文滔,另一个也跟林旭学了武功,并且同样是他好友的岳俊锋,这一年来功力也是提升了不少。

    岳俊锋的资质比关文滔要好上不少,虽然他跟林旭学武晚了关文滔一段日子,却是后发先至,很快就追赶上了关文滔。现在他本身所增长的力量,已是达到了三百来斤快至四百斤。弹腿、华拳、太祖长拳这几门功夫,他也都练得很少错。现在一个打十打,都不是问题。

    最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内功修炼上也是一直坚持不懈。得了林旭所教的那门《抱朴秘要》后,虽然对他来说是处处关卡,练得十分加倍艰难,但他却还是一直在坚持。

    终于,也是功夫不负苦心人。他坚持了一年,在这门内功上也终于是稍有了些起色。卡住的神意化火这关,稍有了些松动与成功,勉强能修炼出了一些内气。他功力增长能高出关文滔这么多,也是得有这炼化的些微内气之助。即便是炼化得再少、再艰难,也终算是让他踏入了内功修炼的门槛。

    林旭在得知此事后,也颇是欣慰,这证明了他从《气功》杂志中所整理总结出的这篇内功修炼法门,并不是只有他才能练成功,别人也能成功。尽管艰难一点,但还是有些普适性的。

    不过同时,他也很佩服岳俊锋的坚持与毅力,在神意化火这一关卡了这么久后,竟然都还一直坚持没有放弃。而在坚持不懈下,也终于让他成功了。
正文 第五章 电话一定要单独打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栗子网  www.lizi.tw开车不到十分钟,林旭便带着关文滔赶到了学校。

    只是,寒假不同于暑假,尤其今天更是不同。今天是大年初一,是春节,学校里的教职工也是要回家跟家人团聚过年的。所以,尽管学校里也派了人在过节这几天留守值班,但门房看门的那柴大爷却不在其列。

    老头儿毕竟年纪大了,冬天天气又冷,所以早在年前的小年夜腊月二十三之前,就已经回家猫冬过年去了。其余教职工也是陆陆续续离去回家,最后学校里只剩下保卫科的几个保安留守看校,门房看门的也换成了几个保安轮值。

    但今天是大年初一,那门房里看门的保安也不知道哪儿去了。林旭与关文滔下车后,竟发现门房里面没人,学校大门也是锁着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留守的保安自以为初一不会有人过来,所以翘班偷溜回家过年去了。又或者只是这会儿不在,到后面保卫科那里相聚喝酒聊天去了。

    林旭与关文滔中午还要赶回村里回家去吃午饭,所以本来也没打算要把车开进学校去,只需停在门口,他们人进去就行。但现在却是大门侧门都上锁了,而且里面的门房也没人,他们人也进不去了。

    透过栏杆门往里望了一眼,但见目光所及处的学校里面,也是静悄悄的全不见人影。保卫科还在教学楼后面,离大门挺远,林旭也不知道里面到底有没有人。

    想了下,他也懒得叫人,转头直接向关文滔道:“算了,咱也别喊了,直接跳墙进吧!”

    关文滔闻言,立即兴奋地点头道:“行,跳墙。”

    林旭伸手指向西面围墙,道:“那咱们到后面操场那儿,墙矮的地方跳。”

    他现在内力修为提升,轻功也施展的更加高明。整个武乡中学的围墙,他不论哪里都能一跃而过,并不需要非选矮的地方。现在他说这话,是为关文滔考虑。毕竟以关文滔目前的这点功力,还施展不出什么轻功,只是弹跳力比以前强了一些而已。

    他其实也可以带着关文滔一起施展轻功,并不费什么事。小说站  www.xsz.tw只是,他并不想抱着个男人,哪怕关文滔是他好友,他也没这兴趣。上次在首都,他倒是也带着那个冯动一起施展过轻功,只是当时他只是拎着冯动的衣领。但也这么对关文滔的话,未免对朋友有些不够尊重。

    所以,还是各自分开跳,多绕点儿路也不算什么。而且在他们来说,跳墙其实也是种乐趣与游戏。他们小时候就经常有比,能不能翻过哪个墙头去,或是谁能爬得更高之类。

    他所说的后面操场那处地方,是学校里学生们经常选择跳墙的地方,不但位置较低,更利于翻越,而且墙壁上也早就被人弄出了踏脚点。就算关文滔以前没练武时,翻过那里也不费什么力,更别说现在了。

    关文滔闻言,自是点头答应一声,然后与林旭一起往西边的围墙处走去。

    学校大门前西边的那个饭店,在这过年期间,也是关门歇业体息,老板和员工都回家过去年了。而且他们也是年前腊月二十三的小年夜之前就回去了,并没等到年底。反正这马上就要过年,村里各家各户都是忙碌,饭店也没什么生意。

    只是他们歇业回家,却苦了那时还在学校的林旭,没地方吃饭了。没奈何,只能回家自带干粮,有时也被黄容邀过去,到桃园去跟他们父女俩一起吃。饭店歇业,也是造成了他们父女俩多有不便。本来不愿做饭时经常到饭店吃,现在也只能每天一日三餐都自己开灶做饭。

    “林旭!”

    林旭与关文滔走到西边那个饭店门口处时,忽然听到了黄容的叫声。转头一瞧,就见黄容正在对面桃园的院子里冲他招手而喊。

    桃园就是黄宗文现在的家,所以他们父女俩过年,也还是照旧在桃园。黄宗文是改名换姓,退隐江湖住到这里的,所以以前的老家,自然也是不提,这里就是他们现在的家。

    被黄容喊住,林旭也就带着关文滔暂时停了下来。而黄容在喊过后,便立即快步赶了过来。赶过来后,她笑着向林旭问:“你这大过年的不在家待着,怎么又跑回学校了?”

    说完话后,她笑着向旁边的关文滔点了下头。台湾小说网  www.192.tw做为林旭不多的同龄好友之一,黄容自然也是有见过关文滔几面并认识的,不过她跟关文滔自然谈不上熟,也没多说过话。所以这时只是点了下头,就算打过招呼。

    林旭闻言,答道:“我来学校打个电话,燕老师给我呼机发了拜年信息,我给她回个。”

    他这是实话,跟父母是这么说的,路上关文滔问起,他也是这么说的,现在跟黄容也是一样。至于重要的部分,则是隐瞒了还要给卫青衣回信息的事。

    “又是燕老师!”黄容闻言,有些不悦地道:“我也给你发了拜年信息的,你没见着吗,怎么不说给我回个?”

    林旭摇头无奈道:“咱们离这么近,有必要回吗,我这不是人都跑过来了吗?”

    “跑过来也不是回我的啊!”黄容瞪着他道。

    林旭道:“我是打算先给燕老师回了电话,然后就会过去桃园,亲自给你和黄老师拜年。”

    他这也是实话,确实有这个打算。既然人都来了,便也就近顺便过去一趟给黄宗文拜个年。黄宗文不但当过他的老师,还给过他武学秘笈并亲自指点过他武功,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他心里对黄宗文也是很尊敬的。只是他不愿头上再多个真正的师父管束,所以才以那个虚构的“尚不知名字的师父”为由,没有真拜黄宗文为师。

    “真的?”黄容闻言,带着审视地问他。

    “当然真的。”林旭点头道。

    “是真的,林旭在路上跟我说过。”关文滔这时在旁边插口帮腔道。他说的也是实话,林旭在路上确实有跟他提过这事。

    黄容见关文滔也这么说,便确信无疑了,高兴地点下头,又问:“那你们怎么不进学校去,又往这边转什么?”

    林旭道:“学校门锁着,门房也没人,保卫科的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我也不愿叫,就想干脆到旁边跳墙进去。”

    “门房没人吗?”黄容闻言,也不禁惊讶道:“我都没留意。可能又是跑后面喝酒去了吧,反正这几天学校也不会来人。”

    说罢稍顿,她道:“那你到我家打电话去吧,还跳墙,多麻烦。既然你本来就要到我家的,这不是顺便的事吗!”

    林旭道:“我还是想一个人打,更方便。”

    “谁还会偷听你打电话啊,走吧,到我家打也一样!”黄容闻言,却是不由分说,直接伸手就要过来拉林旭的手。

    林旭见状,却是哪里会被她抓到,退后一步,脚下一点,已是后跃飞身上了旁边饭店的房顶。跃上房顶后,他向黄容道:“我还是想自己打。”说罢,又向关文滔道:“文滔,你等我一下,我很快就打完出来。”

    话落,也不等两人回话,便转身又是一个纵跃,沿着饭店房顶跃到了那边挨着学校的围墙边,接着再是一跃,跃到了相邻的学校西边第一排宿舍屋顶上。然后干脆也不落地,接连纵跃,直往后面而去。

    黄容与关文滔都不会轻功,自然是追赶不上,只能望而兴叹。黄容更是十分无奈地骂了句,“这臭小子!”

    不过骂过后却也没办法,想了下,也没有再想办法进学校,就在这边跟关文滔一起等着。她倒是也可以到西边后面操场处的那里翻墙进学校去,但以林旭的速度,等她进去,说不定他已经打完电话出来了,所以实在没这必要,只能生着闷气。

    林旭其实原本也可以单独留关文滔在外面,他一个人施展轻功进去,更快更方便。但他本来是打算跟关文滔一起进去后,等他打完电话,再跟关文滔在学校里玩儿一会儿。然后等快到饭点时出来后,再到对面桃园去见黄宗文父女俩,给他们拜个年,接着不多留,他就带关文滔开车回村里。

    但现在提前遇到黄容,却是打乱了他这计划,他也只能临时改变计划,自己一个人先进去。反正无论如何,这电话他是一定要单独打的,因为事涉卫青衣,他不想再让旁人知道他跟卫青衣的事。就算原本带着关文滔一起进去,他打电话时也会先支开关文滔,让关文滔独自在外面玩儿会儿。

    林旭施展轻功,很快就越过教学楼,到了后面的学生宿舍区。保卫科也是位于后面这部分宿舍区,在东边教学楼后面第三排的第一间房内。

    林旭路过时扫了一眼,确实发现保卫科负责留守值班的几个保安都聚在里面喝酒看电视,还一边打着扑克。同时这玩扑克也是在行酒令,谁输了谁喝酒,旁边还有几样下酒菜,玩儿得挺是热闹。

    林旭在旁边房顶上瞄了一眼,摇摇头也懒得多理会这些保安的玩忽职守。接着再纵身一跃,便跃落到了后面第四排的他那排宿舍区,并直接落到了他宿舍门前。

    他去年下半年,为了自己跳级升学的计划,便也在开学前自购了台笔记本电脑,用于查阅资料,辅助学习。但想要上网查阅资料,并不是只要有台电脑就可以的,还需要能够联网。

    所以,他在后来,便也跟学校申请,自费办理拉了条电话线,同时开通了拨号上网功能。电话线拉进来后,除了安装调制解调器,也就顺便装了部电话。

    其实他要想联网,也可以直接从李飞燕宿舍那边拉条网线过去,只需那边再多加装个路由器即可。但林旭单独拉条电话线,也是同时为了装电话,更方便自己跟卫青衣的联络。不然每次都要过去李飞燕那边打电话,也是多有不便。因为他目前还不想把跟卫青衣的事向李飞燕公开,所以每回也得避着李飞燕。还是自己宿舍也装个电话更方便,想什么时候打就什么时候打,同时也方便卫青衣给他打过来。

    现在自己宿舍也有电话,他自然是到自己宿舍打。

    当下掏出钥匙开门后,便到书桌旁打电话。他先拨通了卫青衣呼机的寻呼台,给卫青衣留言了信息后,接着才给李飞燕留言。

    因为提前遇见了黄容,他怕黄容有可能跟进来,所以这时也没有等两人的回电。所留言的信息,都是让两人不必回电话。反正他明天就回学校来住,到时候有的是机会,也不必急在这一时。

    先后给两人留言后,他也就转身出门。锁好门后,又直接施展轻功越房而出,很快便出了学校,重新跃回到饭店门前。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六章 颇为意外的友情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台湾小说网  www.192.tw林旭这时回来,黄容自然是没给他什么好脸色。不过事已至此,这又不算什么多严重的事,黄容便也只是又接着抱怨了两句后,就带着林旭和关文滔往桃园走去。

    林旭之前的安排,路上也是有说给关文滔知道的。现在原来的安排被黄容打乱,关文滔跟在林旭身边,也是颇为无奈地给林旭使了个眼色。

    林旭跟黄宗文的关系好,但关文滔可不一样,他是有点儿怕这个学生口中所盛传的“黄老邪”的。

    关文滔虽然上初二时跟林旭不同班,但初二时他们班的数学课也是由黄宗文代的。关文滔学习不好,上课时经常开小差或犯困睡觉,所以没少在黄宗文的课上挨过黄宗文的那“弹指神通”。

    原本路上林旭跟他说还要去趟桃园,他就因为有些怕黄宗文,是不情愿去的。当时林旭跟他说,如果他不愿意去,就待在车里,由林旭一个人去。他当时便接受了这个建议,现在可好,因为提前遇见了黄容,打乱了他们的安排,他也不得不跟着一起去。现在他要还张口说待在车里不去,那就显得有点儿不够礼貌了,也说不过去。所以他现在,很是无奈,并且越走近桃园,还越有些紧张,只能不断给林旭使眼色,要靠林旭了。

    走上通往桃园的那座渠上小桥,黄容忽然转向林旭道:“其实我跟我爸,下午还打算去你家拜年的。”

    “是吗!”林旭回了一句,对这事倒也并不太过惊讶意外。

    黄宗文跟林旭父亲林朗,原本并没有过太多的接触,甚至面都没见过几次。小说站  www.xsz.tw但自从去年那次,他们家院子解封的事,林朗当时出面帮过黄容后,黄宗文在后来回来,便也又专门登门感谢过林朗。

    两人因此事喝了顿酒,就喝出来了些交情,然后一来二去的又有些来往,竟然交上了朋友。不时隔三岔五的,两人也会聚上一聚。所以今年春节黄宗文会过去窜门拜年,也是并不出林旭意料的事,只是有些没想到会在这大年初一的下午。

    其实对于黄宗文会跟自己父亲交上朋友这事,林旭在当时还是挺有些意外的。要知道黄宗文性子也有些孤僻,这么多年在武乡中学任教,都一直并没什么太过要好的朋友。与学校的其他老师相处,都是保持着君子之交淡如水,不咸也不淡。没想到,竟然会跟林朗交上朋友。林旭也不知道,这里面是因为有他的关系,还是黄宗文就是单纯能眼他父亲谈得来。毕竟他父亲平时也很爱看书,涉及的知识很广,学识很不错,而且兴趣很广泛,涉猎颇多。就像武功,他父亲年轻时也曾涉猎过。只是当年练了一段没练出来什么效果,所以就没坚持下去,放弃了。对于这点,林旭倒是挺替他父亲感到可惜的。

    他父亲说实话,有些书生性子,倒也并不是特别偏爱武艺,只是年轻时有所涉猎。他父亲这种人放在古代的话,就是那种学识丰富的书生、读书人,说不定还能考个秀才之类的功名。有学识,有学问,但却困于乡里,不怎么得志。好谈古论今,好纵论天下,但寻常乡野人物,却也没几个能太志趣相投的。栗子网  www.lizi.tw

    黄宗文的学识自然也不会差,而且也是涉猎颇多,知识面很广,这两个人能够谈得来,交成朋友。认真想一想,虽有些意料之外,但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

    就像许多武侠中,某些大侠相交的,也颇有不少不通武功的读书人,有的甚至乃是当时名士。一为名满天下的大侠,一为文人翘楚的名士,彼此相交莫逆,也是江湖上的一桩美谈。

    黄宗文和林朗自然还谈不上这种,林朗甚至不知道黄宗文的真实身份,就只是把他当成一位武乡中学的数学老师兼自己儿子的老师来看待。

    “嗯!”黄容应了一声,也没再多说,领着林旭和关文滔走过小桥,到了他们家的院子。

    黄宗文这时在屋内也听到声音,闻声从里面走了出来。见到是林旭,向他微微一笑,道:“是林旭啊,怎么现在就来了?”说完转向关文滔,看了一眼,却也认得,点头招呼道:“关文滔。”

    “黄老师好!”关文滔闻言,连忙有些紧张地道。

    “我们过来给您拜年!”林旭这时含笑接了句。

    “哪儿啊,这小子主要是来学校给燕老师打电话,顺道才过来看我们的!”黄容直言挑明,拆林旭的台。

    “那也是有心了,来,进来坐。”黄宗文闻言并不在意,只是笑着招呼两人进屋。

    “爸,你就是对这小子偏心,是不是挺遗憾当初生下的不是儿子!”黄容有些不依地道。

    “胡说什么呢!”黄宗文无奈摇摇头,对黄容笑骂了句,也没多作理会。

    黄容其实也是开玩笑居多,她父亲对她有多疼爱,她心里是很清楚的。当下一笑,先走进门去。

    林旭与关文滔随后跟着进去,黄宗文最后跟进来,把他们让进厅内落座,招呼他们喝茶,吃些瓜子等置办的干果年货。

    关文滔在武乡中学上了几年学,却是还从没进来过桃园,到访过这学生们口中所戏称的桃花岛黄老邪家。眼下沾林旭的光,这也是第一次来。所以心里虽然颇紧张,但第一次来黄宗文家,也是不由好奇地四下打量。

    黄宗文家里客厅内的陈设,倒也是简单朴素,并没什么太过出奇之处。唯一跟乡下普通人家有所区别的,就是四面墙壁上有挂了不少字画。这些字画,他也不太懂欣赏,但多了这些字面,就感觉像是那种诗书之家,主人很有学问的样子。

    其中有一面墙壁上,挂了个大相框。不过里面,却不是只有一张的大相片,而是夹了许多七寸大小的小相片。这种相框,他们村里许多人家也是常有的,一般不弄什么相册,就是平常照了相片,全镶在一个框里。

    他记得看过电视里一个装修节目,有种类似的布置,叫照片墙,不过人家那电视节目里,就布置得更加艺术美观了,相框也是分置的小相框。不像他们乡下村里,就是大杂烩一般全胡乱夹在一个大相框里。谈不上什么美观,就是比较直观。

    这张大相框里的照片,基本上全是黄宗文一家三口的,少有外人的。不过有外人的,在这些照片里便也显得比较显眼。

    关文滔在其中一眼便发现了,有一张照片里面,竟然还有林旭。另外,里面还有林旭的妹妹林彤。这是张好几人的大合照,除了林旭兄妹两个外,还有黄宗文和黄容父女俩,另外还有燕菲菲老师。除他们几个外,还有个跟黄容年纪差不多,长得也挺漂亮,但却是留着一头很短的像男孩子似的短发,穿着打扮也显得很中性的女孩子。但这个人,关文滔就不认识了,也没见过,他猜应该是黄容的同学或朋友。

    这张照片的背景就是在桃园,他们身后是美丽的桃林,照片上阳光明媚,黄容被围在最中间,面前的桌上放着个蛋糕,她头上还戴着生日帽,看来是她过生日时的一张合照。

    这张照片显然是新拍下不久的,而且洗得较大,是十寸的,所以在大部分是七寸的照片中也是比较显眼,吸引了关文滔一眼注意到。

    关文滔猜的没错,这张照片确实是去年黄容过生日时几人的合照。林旭在当时的前一天由首都按时赶了回来,第二天就参加的黄容生日。照片里关文滔唯一不认识的那个,自然是郭静。

    当时他们也没到什么饭店,就在黄宗文家的院子里庆祝的。不过当时吃的饭菜,却是对面饭店里做好送过来的。一番热闹庆祝,合影留念,也没什么好多谈的。

    林旭当时送给黄容的生日礼物,也没买什么太贵太出格的,只是买了支比较漂亮的钢笔作礼物。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七章 山沟玩猎 何人来访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栗子网  www.lizi.tw林旭对黄宗文与黄容父女俩很熟,这父女俩对林旭也很熟,但对关文滔就谈不上熟了。多了关文滔这么一个不熟的人在,三人之间有些话也就不便多说。而关文滔身在此处,因为黄宗文的关系,也是始终有些局促不安。

    林旭看得出关文滔的状况,为了这位朋友考虑,也就没有在黄宗文家多留,只是稍坐了一会儿,就带着关文滔告辞离去。

    他们原本的安排与计划被黄容打乱,这时出了桃园后,也就不好再继续跳墙进学校去玩儿了。毕竟黄宗文也是学校的老师,虽然林旭不会在意,但关文滔可没胆在黄宗文的眼皮底下再去翻学校的墙。哪怕现在是放假期间,并没开学,他也没胆在老师面前乱翻墙,更别说他本就有些怕黄宗文了。

    不能再进学校玩儿,两人出了桃园后,也就开车离去。不过这时时间尚早,也就才上午九点多,还没到十点,林旭却也不愿这么早回去。因此跟关文滔商量了下后,两人半路拐到附近的一个荒地野山沟里去玩儿。

    这条山沟远离附近的几座村子,也还没人在这里开荒种地,因此也没什么人气,平常少有人来。沟内乱石堆叠,杂草丛生。因为少有人迹,这里生活的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却是不少。甚至附近几座村子还有流传着,这山沟里还藏匿着一条狼。村里大人吓小孩儿时,经常有说“不听话的孩子就会被这条狼叨走”之类的话。

    林旭与关文滔小时候也听过不少这样的话,但事实证明,这里根本没有狼,甚至连稍大点儿的凶猛食肉动物都没有。台湾小说网  www.192.tw附近村子里会流传这样的说法,只是大人们故意编来恐吓小孩子听话的。村人们的教育,在孩子不听话闹脾气时,往往不是去耐心劝服,而是用些可怕的事物去恐吓,或是干脆打骂。

    林旭父母倒是没有这种落后的教育思想,毕竟他父亲林朗是接受过良好现代化教育的,高中学历在这个年代的乡下还是挺高的。林母虽然只是小学文化水平,但受他父亲影响,也没有这种落后思想。林旭小时候听过的这种恐吓话,多是他爷爷奶奶及其他长辈说的。还有什么西山有虎、南山有熊之类,都是专吃不听话的小孩儿的。

    林旭敢肯定这条野山沟里绝对没有狼以及其它凶猛肉食动物,是因为他早就来过许多次,亲身证实过的。他练武需要些飞禽走兽之类的实验对象,以试验某些武功施展的手法与威力,还有练习枪法、暗器等射活动目标时,多会来这里进行练习抓捕。附近方圆百里之内,也就这里的野兽多。

    这条山沟不但林旭来过许多次,关文滔也是早就来过几次。村里的孩子们在长大后,其实早就不相信小时候大人们的恐吓话了,反而因为小时候听多的那些话,会对这里生出好奇。因此或为求证,或为练胆,不少孩子们长大后,都会前来这山沟探探险,看看是不是真有狼。而在来过后,便都戳破了小时候听过的恐吓话,实力证明了那全都是大人们编的瞎话,这里哪儿有什么狼,连根狼毛都没有。栗子小说    m.lizi.tw跟狼沾点边儿的,也就是有黄鼠狼。但那算什么凶猛动物,就只是会放屁。

    不过大孩子们虽戳破了小时候听过的这些恐吓话,但村里的老人们却还是用这种话继续吓唬着更小的孩子们。但时代在进步,尤其进入现代社会后,进步很快,往往三五年就有很大的变化,所以各种新思想与观念也是袭卷着农村。现在各村里长大的年轻一代们,就不会选择再用这种话去恐吓小孩儿了,他们更相信科学的教育观。

    就像以前村里人生孩子,基本都是在自己家里,然后请个有经验的产婆来接生。但现在村里人生孩子,都是会选择去乡卫生所,甚至去县里的医院。去找专业的产科医生,这样孩子的出生率与存活率才更有保证。

    因为是荒地山沟,平常少有人来,自然是没什么正经道路,林旭车也开不进来,就远远停下,与关文滔步行过来。

    两人在山沟里玩儿了一个多小时,到十一点时方才离开。玩儿得也没什么稀奇,就是山沟里瞎转,寻幽探秘,有时遇到野鸡野兔,就寻些小石子打着玩儿。

    放在以前,两人这种玩闹似的打猎,自然是没什么收获。就算有时候拿着弹弓,也是很难打准。至于用手掷的石子,就算有时偶尔运气好打到了,也是力量不够,很难给猎物造成什么伤害。

    但现在却是不同,关文滔也还罢了,林旭则是一打一个准,什么野鸡、野兔都难逃脱。不过他却是没多出手,主要是在旁边顺便指点关文滔打暗器的手法。

    到最后离开时,两人把所打的两只野鸡与三只野兔带着离开。野鸡两人平分,一人一只,野兔则林旭多分了一只,毕竟主要是他打的。

    开车回村之后,林旭先把关文滔送回家,然后才回自己家。中午全家团聚吃饭时,桌上便多了一盘红烧兔肉。野鸡因为要拔毛,收拾比较麻烦一些,所以打算留到下午再吃,另一只野兔也是留到下午。等下午黄宗文父女俩过来时,正好可以拿来招待。这父女俩下午要过来拜年的事,他自然是回来就跟父母说了。

    而他以前练习枪法、暗器所射杀,还有练习别的武功所抓捕用来实验的那些野鸡、野兔之类,最后也是全都不浪费,基本都做成菜下了一家人的肚子,正好顺便打打牙祭,改善下伙食。

    吃过午饭,到下午四点稍过时,黄宗文与黄容女俩便带着礼物过来窜门拜过了。

    林旭父母,自然是好一番招待。喝茶聊天一番后,林朗便让妻子弄了几样下酒菜,跟黄宗文一起喝了几杯。这顿酒直连着喝到晚上,又顺便请父女俩一起吃了晚饭。

    吃完晚饭不久后,黄宗文父女俩也就告辞离开。不过在知道他们这次来是步行过来的后,林旭便主动请缨,开车送他们回去。而且顺便他自己今晚也就不回来了,反正明天也打算回学校的,现在不过是提前一晚。

    天已入夜,林旭既有车,开车送送客人也是应当的。所以对他这提议,林朗夫妻俩考虑了下,也就同意了。反正林旭这个寒假,本来也就是经常住学校里不回来的,他们倒也算习惯。只是大年初一没过完就走,稍为有点儿不舍。但对此他们也没太多表现,只是一起送林旭和黄宗文、黄容父女俩出门。

    出门拐到小庙,三人上车后,林旭熟练地发动汽车,然后又放下车窗向父母和妹妹挥了挥手后,便开车离开。

    入夜之后,村内街道上的人更少。毕竟虽已立春,但还是春寒料峭,天气很冷,大晚上的也没什么人愿意出门。

    说来也巧,今年的立春刚好是除夕,也就是昨天。想想昨天才立春,冬天的尾巴还没过去,又能暖知到哪里去。直要到过了惊蜇后,万物复苏,天气才会更快回暖。

    街上行人稀少,林旭也就把车速提起来,很快便出了村子,到了通往学校的那条沙石路上。再没走一两分钟,就已能远远望见学校与桃园了。

    车灯所照,望向桃园时,林旭忽然不由惊讶地“咦”了一声。因为他这时发现,桃园这边的渠岸桥头处,竟然不知何时也停着辆车。

    看那辆车停放的位置,显然是车上的人打算要往桃园去的。不然若是到学校或旁边的饭店,不会把车停到这里。眼下学校门口和饭店门口可都是空空如也,大有停车的地方。

    在这大年初一的晚上,不知是何人前来找黄宗文,又或是可能找黄容?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八章 不愿见 旧相识
    黄宗文跟林旭父亲林朗喝了些酒,虽然两人都没多喝,并没有喝醉,但黄容因为她父亲喝了酒,还是安排黄宗文独自一人坐在了后排座位上,可以躺靠着休息。栗子小说    m.lizi.tw

    她这时正坐在林旭旁边的副驾驶座上,听到林旭的那声“咦”,她也随即发现了她们家对岸桥头处所停的那辆车,猜测到底是谁。

    “难道是小静?可看车又不是她家的?”

    黄容的第一个猜测对象自然正是郭静,她身边认识的朋友,有车的本来也就不多。可郭静家里的几辆车她也都见过,全是轿车,但眼下桥头处所停着的车,却是辆越野车。但郭静家里挺有钱,认识的有钱朋友也多,买辆别的或临时找人借辆别的车,也不是没可能。

    至于可能是来找她父亲的朋友,她就根本没往这边多想。这么多年了,她就没见自己父亲有交过什么朋友,逢年过节更是没半个亲戚朋友上门。以至于她父亲能跟林旭父亲自去年那件事之后交上朋友,也是让她挺意外的。不过父亲能有朋友,倒也是她乐见其成,自然不会从中作梗,她甚至不介意父亲能有个女朋友。毕竟她妈也去世多年了,父亲要能遇到合适的话,她也不是很介意。栗子小说    m.lizi.tw

    这时离的还远,那辆车的车灯也全都熄灭着,黄容也看不清楚车里的人,甚至这时那辆车里有没有人,她也没法确定。只是猜测,如果不是郭静的话,又可能是谁。但除了郭静外,她一时间却也再想不到别人了。

    林旭惊“咦”的那一声,坐在后排座位上的黄宗文自然也是听到了。他本来确实是躺靠在后座上,望着窗外的夜空想事。但一听到林旭的那声惊“咦”,便也立即转头瞧向前面,注意到了自家桃园对岸桥头处所停着的那辆车。

    他乃是内力境十二重圆满的大高手,眼力自然是比林旭还要好上许多,黑暗中视物,完全不受影响,更别说林旭这辆车的灯光照着前方了。他这一眼瞧去,不但瞧清楚了那辆车里面有人,而且还瞧到了有两个人,甚至连那辆车的车牌号也都瞧得一清二楚。只是因为角度的原因,他只瞧清楚了那辆车前排驾驶位上司机的脸,后排座位上还坐着的一人,因有座椅遮挡,再加上车内后排座位光线更暗,他却是一时还看不清楚。

    一眼瞧清楚这些后,他立即向林旭道:“林旭,别停,开过去!”

    “好!”林旭一听黄宗文这话,立即便猜到那辆车应该是冲着黄宗文来的,当下也不多问,便先点头答应。栗子网  www.lizi.tw答应的同时,立即换档加快了车速。

    黄容闻言,却是弄不清楚状况地不由转头疑问道:“爸,干吗不停啊,咱这不是到家了吗?你是不是喝醉不认识了?”稍顿又道:“咱家门口还停着辆车呢,你也不看看是谁?说不定是找咱们的呢?”

    黄宗文道:“我没喝醉,我就是忽然来了兴致,咱们再接着到县城转一圈儿去。我听说今年县城广场上有灯会,这灯会就是要晚上看才漂亮,所以咱们趁夜去。门口停的那辆车,可能就是路过的,别管他,这大过年的,谁晚上了还上咱家来,肯定是不认识的。”

    黄宗文的真实身份目前还向自己女儿隐瞒着没说,所以事涉到自己当年的身份,自然不能照实话,立即想到了个看灯会的借口,希望能够遮掩过去。

    “对,咱们去看灯会,听说挺漂亮的!”林旭闻言,也是在旁边替黄宗文帮腔道。

    “灯会什么时候不能看,没过十五就还一直在。”黄容奇怪地瞧了两人一眼,道:“这咱家明明来人了,又正路过,多少停下看一眼啊,不认识咱们再走也不迟。”

    黄宗文道:“肯定不认识,我没有有车的朋友。那车又不是郭静的,还能有谁,难道是你交了男朋友,特地赶来给我拜年的?”

    “爸,你别胡说,我可没交男朋友。”黄容闻言,连忙摇手否认,“我是觉着,那车有可能是小静借别人车开来的,咱们多少看一眼确认下啊!”

    黄宗文摇头道:“绝对不可能,郭静要来,肯定会提前联系你,她有呼你吗?”

    “那说不定她想给我个惊喜呢?”黄容还是坚持要至少停下看一眼,以作确认。

    不过趁着黄宗文吸引黄容转头说话间,林旭已是加快车速地开到了桃园对岸,然后并不稍停地就要与那辆车错身而过。

    但当车开到这么近时,他却是也已能看清楚对面车里的情形。转眼一瞧,他也看清了那辆车内是有坐着两个人。其中前排驾驶座上坐着一个,后排座椅上坐着一个。但因前排座椅的遮挡,他也是一时看不清后面那人的样貌。可前面那个,离得这么近下,他却是透过车窗玻璃看得清楚。

    一瞧清楚前面那人的样子,林旭便是不由一惊。因为那人,他却是认得。不过在瞧清楚了那人样子后,林旭本来提着的心,却也是稍松了些。因为既是这人,那显然不是黄宗文的敌人。黄宗文不想现在见他们,可能只是不想当着黄容的面被他们叫破原本的身份,

    在林旭看清楚对面车内驾驶座上的那人样貌时,那人其实差不多同时,也看清楚了这边林旭的样貌。看清之后,那人不由面上同样一惊,然后立即伸手一按车顶的天窗,弹身而起。

    在伸手打开天窗的同时,那人已是从车顶天窗上飞身而出,然后一个后空翻倒跃,就稳稳以半蹲之势落在了将要错身而过的林旭这辆车的引擎盖上,然后透过前挡风玻璃,看着林旭微微一笑。

    “啊!”

    黄容本来正被黄宗文吸引了说话,转头面向着后面,一时还没留意到林旭已是加快车速地便要与那辆车错身而过。但此时车前面引擎盖上忽然猛不丁地落下一个人,“咚”地一下,又是影子一遮,前面猛地一暗,便也是让她立即注意到。转头一瞧,忽然见前面就凭空多出了个人,不由吓了跳地一声惊呼。

    林旭见那人也已认出了自己,还立即追赶上来地飞身落到了他车上,也只能是无奈地踩刹车开始停车。况且这个时候那人挡着前挡风玻璃,他看不见前面路,再开也是开不下去。而且都到了这地步,实在也没必要再装不认识。
正文 第九章 竟是沈沉浮 没暴露
    林旭缓踩刹车停车之际,引擎盖上呈半蹲之势的那人又是向林旭微微一笑,然后一个倒跃,往后跃落下车去。栗子网  www.lizi.tw

    林旭无奈一笑,将车停稳到那人身前,然后立即率先下车向那人走过去,面上作惊讶状地大声道:“沈沉浮,怎么是你?你是特地来找我的吗?”

    面前这人二十岁左右年纪,长身玉立,气质儒雅,不是别个,正是去年林旭在首都那几日,得王乾坤和苏紫引见认识的那个当今武当掌门青阳道长的关门弟子沈沉浮,乃是武当派的后起之秀。

    当时林旭也就是与沈沉浮在王乾坤为其所设的接风宴上有过一面之缘,席间沈沉浮在认识到他的修为与潜力后,还曾当面大力招揽过他加入武当派。只是林旭并不想拜个师父,也不愿加入门派,以免自己受拘束,所以并没有答应。

    沈沉浮那次去首都也是有事要办,后来忙于他师父所交办的事,再加上林旭后来也没再待几天便离开了首都,因此两人之后并没有再见过。

    在首都的时候,两人都并没有再见过第二次面。林旭一离首都,就更加不可能再见了。只是让他说什么也没想到的是,他会在今晚的这里,再次见到沈沉浮。刚才在瞧清楚对面车里那人的样子,认出是沈沉浮后,他不知有多么惊讶。不过在随即稍一想后,他就立即猜到,沈沉浮会找来这里,应该不是为了找他找到的,而是为了找黄宗文。栗子网  www.lizi.tw

    毕竟黄宗文与武当派的关系非同一般,乃是武当隐宗隐仙派的当今掌门,算其在武当的身份,乃是武当的首席长老,权力、位份都仅在掌门之下。

    沈沉浮去年那次去首都,主要目的也就是为了黄宗文。跟苏紫一样,都是为了找偶然遇见过黄宗文一面的那个左正雄,去详细询问当时的事情。

    武当派的目的,显然也是想要找到黄宗文,控制住当时这件事的发展。当然,他们要找黄宗文的目的不是为了其他,而是为了保护黄宗文,毕竟这是他们武当派的长老,尤其另一层身份非同一般,更加重要,不容有任何之失。而要想保护黄宗文,他们也就必须先找到黄宗文,并且要赶在所有寻找黄宗文的人之前先行找到。

    而在这方面,武当派还是有些优势的。虽然黄宗文当初退隐江湖时,没把他的隐居地告诉任何人,包括武当派。但毕竟他还身负着重任,便是隐居,也不能全然没有半点消息,还是要每隔一段时间,跟武当掌门保持联络。这样一来,武当派对他所掌握的信息,自然也就比其他江湖人与门派更多。现在看来,显然确实是武当派率先找到了黄宗文。只是为此,也花费了小半年的时间,应该并不容易。

    那辆车上,前面开车的是沈沉浮这个武当派后起之秀,那后排座位上的人,显然应该是武当派内一位更有份量的重要人物。台湾小说网  www.192.tw甚至说不定,就是沈沉浮的师父,当今武当派的掌门青阳子。

    林旭猜到他们前来的目的,是为了找黄宗文,但眼下却还故意向沈沉浮这么说,就是知道黄宗文暂时还想瞒着黄容,不想让武当派的来人当面叫破他的身份。因此他现在这么说,也是为了故意混淆黄容的视听。

    在口上的话说罢后,他还立即以“传音入密”之法,把声音以内力凝成一线送到沈沉浮耳边道:“待会儿千万别叫破黄老师的身份,就说是来找我的。”

    传音入密之法,林旭去年在首都时还并不会。但当时王乾坤曾有向他施展过一次,当着苏紫向他秘密传音,他觉着这法门挺有用,所以在后来回来后,就特地找了黄宗文去学。这法门只是个内力运用的小窍门,并不算什么不传之秘,各门各派都有,所以黄宗文当时一听后,很爽快地就传给了他。

    沈沉浮在听了林旭随后的“传音入密”之语后,不由面色微微一变,立即点头笑道:“对,我确实是特地来找你的。本来还准备找人打听呢,没想到就在这儿遇见你了,看来咱们挺有缘分。”

    他们武当派能找到这里,自然也是得知了黄宗文改名换姓后目前所用的这个化名。因此沈沉浮一听,便知道林旭是在指谁。只是他刚才在见到认出林旭后,也是说什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林旭。不过现在一想,就不由立即心里暗道:“真没想到许林竟然也在这儿,而且还是跟楚长老在一起。看他明显知道楚长老的身份,那多半儿应该是楚长老的弟子了。我就说当今江湖上谁还能教出这么优秀的武学后进来,没想到却是自家人。也怪道他上次不答应我的招揽了,因为他本来就已经是我们武当派的人。”他这般一想,误把林旭当成了黄宗文的弟子,立即便觉着跟林旭更加亲近了。

    “林旭,这人是谁,你认识?”这时黄容也随后开门下了车,站在车门处好奇兼疑惑地打量着沈沉浮问道。

    “林旭?”沈沉浮一听黄容所喊的林旭名字,不由又是面上一讶,不过转眼也就把“林旭”与“许林”这两个名字的关系想明白了,看着林旭玩味儿地一笑。

    林旭一听黄容叫破自己的名字,不由又是面上闪过无奈。不过这却也是没办法的,顾了黄宗文那边,却是没顾得了自己。但他这个化名,却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而且在这个时候,也是难免会说破,所以当下也只是不在地意笑笑,向沈沉浮低声解释道:“大家行走江湖,用个化名行事方便,也是很正常的吗!”

    说罢后,转头向黄容扬声道:“对,我认识。”伸手指着沈沉浮介绍道:“这是沈沉浮,是我在外地以武会友认识的一个朋友。今天路过这里,特地来找我叙叙。可能是见学校门锁了,才跑这边打听。”

    话落,又立即低头以传音入密向沈沉浮道:“千万别说我们是在首都认识的。她要问的话,就说是在滨城。”

    他去年离开那次,先去晋阳,后去首都,当时却是并没有告诉过黄容,让黄容只是误以为他回村里停了几天。因为当时时间不长,从他离开到回来,总共也就一周,所以黄容并没发觉识破。

    其实这件事,也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现在说破,他也能圆过来。只是黄容知道后,难免又要烦他说他一通,他不想受这麻烦。

    以传音入密说完后,他转手指向黄容向沈沉浮介绍道:“这是黄容,我的一个朋友。”

    这时黄宗文也随后开门下了车,林旭便又接着指向黄宗文,给沈沉浮特地介绍道:“这是黄容的父亲,也是我的老师,黄老师。”

    “黄老师,你好!”沈沉浮认真打量了黄宗文一眼,十分客气礼貌地向黄宗文欠身半鞠躬道。接着,又转向黄容点了下头,微笑打招呼道:“你好!”

    林旭去年在首都见过并认识沈沉浮的事,在后来回来后,也曾有跟黄宗文讲过,所以黄宗文倒也知道两人认识。只是黄宗文多有听武当掌门青阳子提起过他这位最为得意喜爱的关门弟子沈沉浮,但之前却是未曾谋面,这还是第一次见。当下也是特意打量了一眼,含笑点头回了下礼,没有多说。

    现在沈沉浮没开口叫破他的身份,显然是林旭已经与他暗中交流沟通好了。没在女儿面前这么当面突然地暴露了隐藏多年的秘密,他此时也是终于放心地松了口气。
正文 第十章 为何不拜见掌门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小说站  www.xsz.tw黄容瞧着沈沉浮,正要再开口说话,忽然沈沉浮那辆车的车门一响,车上后排座位的那位神秘乘客,这时也终于开门下车。

    下车之后,但见这人五十岁左右年纪,身材中等,穿一件大衣,头上还戴着顶帽子,上唇和颔下竟是蓄着修剪整齐的长须。下车打量了眼林旭、黄宗文、黄容三人后,他微微一笑,向三人点了下头。不过在目光打量到黄宗文时,他微不可察地跟黄宗文交换了下眼色。

    沈沉浮见到此人下车后,立即走过去向林旭三人介绍道:“这位是我师父,姓杨。”具体叫什么,他叫没说。

    黄宗文闻言,立即先点头叫道:“杨师父。”

    那“杨师父”闻言,也是含笑向他点头道:“黄老师。”

    林旭看着这两人的互相称呼,不禁有些心下暗笑。刚才两人那微不可察的交换眼色,他却是有注意到,估计两人以前应该是认识的。沈沉浮介绍此人是他师父,却不知是否真是他师父,当今的武当掌门青阳道长。如果是的话,应是取其道号“阳”字的谐音为杨,先随便编个身份。

    说来也是有趣,在场的五个人中,除了黄容外,其他四个都基本知道互相的身份,眼下双方互不说破,就是在瞒着黄容一个,好让黄宗文不要在女儿面前毫无准备地就此暴露了身份。

    “杨师父。”林旭与黄容也各称呼下了这“杨师父”,算是见礼。

    杨师父也只是向两人含笑点点头,没有多说话。台湾小说网  www.192.tw

    “沈沉浮。”称呼过那杨师父后,黄容忽然念了遍沈沉浮的名字,向他道:“你这个名字倒挺有意思的,从名到姓,全都是三点水。”

    “是。”沈沉浮闻言一笑,道:“我小时候有位大师给我算过,说我五行缺水,所以名字全取了带水的。”

    “你还信这个啊!”黄容笑了下,问道:“你跟林旭在哪儿认识的,我怎么从没听他提过?”

    沈沉浮记得林旭刚才“传音入密”的那个叮嘱,立即答道:“在滨城,不过那次我们也只见了一面,还没来得及深交。”

    “我又不是什么事都跟你说,你又怎么可能认识我所有的朋友。”林旭不想黄容再多问,以免露馅,立即随后接了一句,然后向黄示文道:“黄老师,既然我朋友来了,那灯会咱们就改天晚上再去看吧!”

    “当然。”黄宗文点头道:“别慢待了朋友,灯会我们什么时候去都行,你先招呼朋友。”说罢,向黄容道:“容容,我们先回去吧!”

    “好!”黄容看了林旭与沈沉浮一眼,接着想了下,也没再多说,答应了父亲一声后,便与林旭三人别过,父女俩走过小桥,先回对面桃园里的家了。

    林旭目送两人过了桥后,便锁好车,招呼沈沉浮与杨师父往学校门口走去。

    走到门口处后,林旭看了眼,但见校门无论中大门还是侧门,都还是上着锁。里面一旁的门房内,也依旧是没人,不由心里暗骂那几个保卫科的保安真是玩忽职守的可以,一整天都锁着门,也没人到门房值守,真以为大年初一就完全没人来学校了。小说站  www.xsz.tw

    他想了下,觉着也不好招呼沈沉浮跟很有可能是武当掌门的那杨师父去跳墙进去,便解下自己钥匙圈上的一根别针,转眼就把侧门上的锁给捅了开来。

    他开锁时,还一直把钥匙圈握在手里,装作自己是有钥匙,用钥匙打开锁的样子。他开锁速度很快,而沈沉浮师徒两个这时还回望着黄宗文那边的桃园,所以也没太留心于此,却是都没发现他其实并没钥匙,是用撬锁技术开的锁。

    捅开门锁,解下锁门的铁链后,林旭便招呼沈沉浮师徒两个进去。

    走进学校内,沈沉浮打量着校园,有些不太相信地问:“你是在这儿上学,还是初中生?”

    林旭摇头道:“不,我已经毕业了,现在是高中生,但我初中是在这儿上的。”他开学之后,确实就是高中生了。

    沈沉浮不解道:“你既然都毕业了,为什么还带我们进来,而且你还有学校钥匙?”

    林旭道:“我带你们找个地方坐坐啊,我家离这儿还有点儿距离,而且也不方便带你们过去。学校里有一个跟我关系特别好的老师,她回家过年了,托我在假期里帮她看宿舍,所以我有钥匙。”

    “哦!”沈沉浮闻言点了下头,没有再就此多问。

    “楚师兄的女儿,竟然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他身份?”这时那杨师父忽然开口问道。刚才林旭在外面,特别向沈沉浮介绍黄宗文是“黄老师”,而沈沉浮也介绍他是“杨师父”,都不把双方的身份说破,显然就只是为瞒着黄容。

    “是。”林旭闻言道:“黄老师说不想让黄容卷入江湖纷争,想让她远离江湖,只希望她能平安快乐度过一生,所以一直没说。”

    杨师父见林旭眼下没外人时,还是称呼黄宗文为“黄老师”,不由微皱了下眉。不过随即又想,可能是林旭称呼“黄老师”习惯了,所以才一直这样叫。这是他们师徒间的事,他倒也不适多管,便只想了下没提,只是接着问道:“那楚师兄也没教过他女儿半点武功?”

    林旭闻言苦笑了下,摇头道:“具体教没教过,我也不是很清楚。黄老师只眼我说过,不算没教过。”

    “不算没教过?”杨师父重复念叨了句,品了下,却是也不明白黄宗文这句话,具体是什么意思。当下摇了摇头后,他也懒得再多想。

    林旭领着沈沉浮师徒两人,并没有到自己那间单人宿舍去,而是带两人到了前面的李飞燕宿舍。一来李飞燕宿舍离校门口更近,不必走太远;二来则是李飞燕宿舍里家俱比较齐全,置备的东西也多,适合待客,不像他那间宿舍里,太过于简陋了。要带着这两人过去了,坐的地方都不够。烧点儿热水泡个茶也是不方便,何况他那里也没什么茶叶,他平常基本就是喝白开水。

    到得李飞燕宿舍后,林旭打开房门开了灯,请沈沉浮师徒两人到沙发上就座。

    不过两人却没立即入座,而是都只站着。倒是杨师父进来后,摘下了头顶一直戴着的帽子。他帽子一摘,林旭才发现,他头顶上却是梳着个发髻。一直戴着帽子,只是为在外人面前遮掩这个比较显眼的发髻。毕竟现在的这社会,男人一般都是留短发。除了道士这种特殊职业外,平常人中,少有再像古代留长发的了,更别说还梳个麻烦的发髻了。

    沈沉浮见自己师父摘下帽子后,便看向林旭,面色郑重严肃地指着自己师父道:“林旭,我向你重新正式介绍。这位便是我的师父,当今武当派的掌门真人,青阳道长。”

    林旭闻言,倒也没太多意外,心想果然是,便点头一笑,伸出手重新见礼道:“青阳道长,你好!”

    青阳见状,不由有些一愣。

    沈沉浮则是不由皱眉叱道:“林旭,我这都重新介绍了,你怎么还不拜见掌门?”

    林旭一听,却也是不由疑问道:“沈沉浮,我当初可没答应过要加入你们武当,你要我拜什么掌门?”

    沈沉浮有些生气道:“你既然是楚长老的弟子,那自然也是归属我武当门下,自然要拜见掌门。”

    林旭摇手道:“这你们误会了,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黄老师的弟子了?我只是他的学生,不见我一直只是称呼黄老师吗?我们只是师生关系,不是师徒关系。”

    “你不是楚长老(师兄)的弟子?”

    沈沉浮与青阳闻言,皆是不由大为惊讶,竟是异口同声地发出了这疑问。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一章 以慢打快 出手试探
    大惊疑问之后,青阳眉峰一皱,忽然一探手,就往林旭手腕脉门处抓来。栗子网  www.lizi.tw顶点 23S.更新最快

    他这探手一抓,速度也不如何快,但却给人不可躲避之感,似乎四周的空气都忽然凝滞住,把林旭那只手困在了那里一般。

    林旭见状,虽猜到这青阳道长忽然向他出手,应该并无恶意,但练武许久早已练出了本能,下意识的反应,自然不会是让其得逞。更别说手腕脉门乃是要害之处,被人拿住后,就可以暂时制住他全身功力,自然不能容人轻易拿捏。

    所以他当下,立即缩手后退。他这一退,速度很快。但才一动,就感觉身边的空气忽然变得粘稠了起来。本来他是在空气里,但现在却感觉像是在水里,凭多了许多阻力。而且青阳探手抓过来的那只手上,还生出了一股吸扯之力,要将他吸拽过去。所以他本是很快的速度,在这些气劲影响下,也就变慢了起来。

    这就是太极拳中的“以慢打快”,以慢打快不是真的用速度慢的动作就可以打过人家速度快的,而是以太极的独门心法,所发出的气劲影响,限制敌人的速度与动作,把敌人带入到你的出手节奏中来,这才能以慢打快。对方再快,却如身陷水中,身周满是压力与阻力,如何还能再快得起来。

    林旭回来后的这小半年间,黄宗文也曾有亲自出手给他喂过招,太极拳的许多妙法,他也是早有在黄宗文身上领教过。栗子小说    m.lizi.tw

    这种限制束缚敌人的气劲,非得要身具内力后才能发出做到。不然只是外力的话,只能靠些独特的招式来限制。而就算身具内力,内力修为尚浅的,也不可能一出手就做到,需要在不断的出手中逐渐发出,如春蚕织丝、蜘蛛结网,一层层在身边布下这些气劲,越到最后,敌人所受到的影响与限制越大,犹如困兽。只有像黄宗文、青阳这般内力深厚的大高手,才能在一出手的同时就发出这些无形气劲。

    但林旭早就在黄宗文那里领教过,自然也有应对之法。青阳是比他修为高出太多,从这一出手就能够判断出,应该差不多也是与黄宗文一样,都是内力十二重圆满级数的大高手。但便是如此,却也别想一招就拿捏住他。

    这些无形气劲是挺麻烦厉害,但就像有形的拳脚招式,同样可以打破。只是在你应对这些无形气劲的同时,就已不由自主地陷入了对方的节奏中,被其所控制。但如能一瞬间就打破这些束缚的气劲,自然也能立即脱身。

    不过限于双方功力的巨大差距,林旭自然不可能一下爆发出更强的力量去打破震散这些气劲。但他也自有妙法,当下内力心法一变,使了招《妙手十三式》中的“蜻蜓振翅”。浑身上下高速一震,利用高频的震荡震破了身周这些气劲的纠缠,然后再接着使招《妙手十三式》中的“金蝉脱壳”,速度极快地就脱身后撤到了距青阳两米开外。小说站  www.xsz.tw

    青阳到底还是内力境,不是真气境。只要还是内力境,即便他十二重修为圆满,内力深厚,能够做到一定程度的内力外放,但也绝不可能达到这么远的有效距离。

    只是林旭刚才那招“蜻蜓振翅”,不是单独以哪只手或脚使,而是浑身发力使出,却也是震得自己有些难受,耳中“嗡嗡”作响,头也稍微有点儿晕,还有些恶心感,内脏也有些难受。毕竟这种高速振荡,不是身体的任何部位都能承受的起的,就像身体的内脏与头部,就是脆弱之处。但他刚才不只是手脚,而是全身都受到束缚,所以自然也要全身发力,务求一下震破脱身。不然有一道气劲没能震破,就会立即被缠住,再难以脱身了。

    好在这点儿不适,也是影响不大,他内力一运,就平复压制了下来。只是短短一瞬,也造成不了太大伤害。

    “咦?”竟然被林旭一下就脱身而出,青阳面上也是不由现出惊讶,发出了声疑问。

    旁边的沈沉浮见状,也是不由同样面带惊讶。自己师父出手,竟然都没能一下拿住林旭,看来自己以前还是对他低看了些。到底两人去年在首都认识的那次,并没有真正交过手。所以林旭的具体武功如何,他也是并没有直观的感受与判断。

    当时按王乾坤的描述,林旭的武功是与他差不多,能打成平手的。甚至因为本身速度的优势,即便功力弱于王乾坤一重小境界,也仍能够占到些便宜。尤其林旭还眼苏紫比拼过轻功,而林旭能在功力低于苏紫之际,仍能跟天山派的“流云飞雪”身法不分上下,就可见他轻功到底有多么高明了。

    只是,轻功是轻功,并不代表功力。他们武当派的太极拳,虽平称看起来软绵绵、慢吞吞,但却擅能“以柔克刚,以慢打快”,实际上是很擅于克制速度类对手的。林旭轻功再高,在他们面前也不会太占优势,更别说现在是他师父,当今武当掌门青阳道长亲自出手了。

    林旭能跟王乾坤打平,轻功与苏紫平分秋色,那理当是与他们修为相当的高手。但即便是王乾坤与苏紫,在对上他师父时就算还有还手之力,能支撑几招,却也绝不可能就这么容易这么快脱身。

    林旭眼下是没还招,但能在他师父出手下还能脱身而出,这就是本事。即便他师父刚才并没出全力,这也是非常不易。就算是他,也没可能在师父手底下这么轻易脱身。

    只是,林旭这脱身虽快虽易,看起来却并没有半点武当派武功的影子。而再想起王乾坤对林旭武功的描述,也是并没半点有跟武当派武功有关的。难道真是他一见林旭与楚长老在一起,就生了误会,误以为他是楚长老的弟子,实际上确实不是。

    沈沉浮能看出来林旭刚才脱身的武功并没有半点武当派的样子,做为他师父的青阳自然也是一眼就看了出来。要是学过太极拳的武当弟子,在应对他这招时,就会以同样的太极来对,借力化力,而不是这般强行硬破。

    “看来你果然不是楚师兄的弟子,身上并没有半点我们武当派的武功。”

    青阳一声惊“咦”过后,便没有再出手,收手看着林旭,眼神有些困惑与不解地道。他也是刚才一见林旭与黄宗文在一起,就误以为他是黄宗文的弟子。因为林旭不但知道黄宗文的身份,也是一直称黄宗文为老师,声称是他的学生。

    哪知道,这竟然真的就只是普通学校里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只是师生,不是师徒。可若林旭不是黄宗文的弟子,又还有谁能教得出这样的弟子,难道此地还另外隐居着一位武学高手。这座普通的乡下中学,当真是藏龙卧虎不成?黄宗文会选择在这里隐居,或许也还另有别的目的?

    一时间,他心里不禁产生了更多的疑问。

    不过,疑问归疑问,他眼下是绝不会再向林旭出手了。刚才那下出手,他本来就是为了试探林旭的武功。现在虽被林旭轻易脱身,但武功却也算试探了出来,他身上确实不是武当派的武功,刚才说的也不是假话。

    青阳乃是一派掌门之尊,以他这种身份与修为的高手,刚才出手那一下没能拿住林旭,自然不会再行出手。不然就真的是视之为敌,欺负小辈了。林旭虽然不是黄宗文的弟子,但到底也还是黄宗文的学生,从他能知道黄宗文的身份,而连黄宗文的女儿都还不知道,就能看得出,他们间的师生关系也是非同一般。至少也算得上黄宗文的晚辈,再强行出手,也是不给黄宗文面子了。</dd>
正文 第十二章 拜见师叔 差了辈分
    一秒记住【小说站】,为您。栗子网  www.lizi.tw“现在相信了吧?坐吧!”

    林旭见青阳只是出手试探一下,倒也并没在意,重新指着沙发请两人入座。

    青阳闻言,并没立即入座,而是好奇问道:“你师父既然不是楚长老,那不知是哪位高人,尊姓大名可否见告?”

    林旭道:“师父不让说,我也不知道。”顿了下,看了眼沈沉浮,接道:“我的情况,沈沉浮应该也向您说过吧?”

    “说过。”青阳点头道:“他对你说过的话,我也可以在这里再向你保证。武当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林旭点头道:“谢谢青阳掌门的厚爱,不过我无意加入任何门派,不然早就先拜黄老师当师父了。”

    青阳闻言一笑,也确实是。以林旭和黄宗文之间的关系,他要是选择拜师,肯定也会选更加亲近的黄宗文,而且要拜也就早拜了。他没拜,黄宗文也没收,这中间肯定另有隐情。具体是什么,林旭不肯说,那还要问过黄宗文才能知道。不过以他们之间的关系,黄宗文也相当于是林旭的半个师父了,即便林旭未能拜入武当门下,也可以肯定,至少他将来绝不会是武当的敌人,而只会是朋友。有这一点,其实也已足够。

    笑了下后,青阳又看着林旭点了下头,这才转身坐到沙发上。沈沉浮见师父坐下,也随后落座。

    林旭见两人坐下后,打开李飞燕房里的饮水机,然后翻找出茶叶与茶壶,准备泡茶。栗子小说    m.lizi.tw等着水开之际,他向两人道:“黄老师会想办法抽身过来的,你们等一会儿!”

    两人点点头,没有再多说。

    青阳坐下后,就老神在在,双目微闭地养神。

    沈沉浮坐下后,转头打量了下房里,向林旭好奇问道:“这间宿舍,是位女老师的吧?”

    李飞燕虽然并没有许多女人的一些坏毛病,但毕竟也是女人,女人爱美爱打扮是天性。所以房间里的布置,如窗帘、床单、被罩等,都可以明显看出是女性化的东西。这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眼光,只要眼不瞎,就能看得出来。

    “是。”林旭大方点头承认,却也没说跟宿舍主人的关系。

    沈沉浮闻言,不由想起去年在首都的那几日,王乾坤后来又有次找他喝酒,竟然说苏紫喜欢上了“许林”,说这小子对他横刀夺爱,十分不是东西。可惜这小子一离开首都后,就人间蒸发似的,哪儿都找不到。

    现在他知道王乾坤为什么找不到林旭了,即便是王乾坤从君悦酒店查找到了林旭当时登记入住的身份信息后,再遍洒人手去找也是没用。因为林旭当时根本用的就是假名,身份证也是假的,籍贯信息那些自然也是假的。倒是大致籍贯没差,确实是在晋省汾县,但细节处有差却也是差别大了。王乾坤只派了人在县城搜寻查找,哪知道林旭却是隐于乡下村野间。而且名字是假的,又怎么可能找到。台湾小说网  www.192.tw

    当时他在听王乾坤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原本是不信的。苏紫好端端的,才认识几天,怎么可能就会喜欢上林旭。他认为苏紫肯定是故意那么说好彻底拒绝王乾坤,让其死心的。

    但现在看来,沈沉浮却又有些不敢肯定了。这间宿舍的主人,那位女老师能把钥匙交给林旭,让其在放假期间替她看宿舍,肯定是跟林旭关系特别要好并信任林旭的。而且之前林旭也说了,是位“关系特别好的老师”。那除非两人可能是亲戚,不然这种异性间的师生关系就有点儿太过超乎平常,不那么简单了。

    这般一想,他心里忍不住暗道:“没想到这林旭平常看起来也不爱说话,不声不响的,竟然还挺有女人缘,苏紫会喜欢他,难道可能是真的?王乾坤会那么说,肯定是有得到证实的,不然他不会信,也不会那么生气难过。”

    他心中好奇之下,都有心想开口问下林旭与苏紫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发展到了哪一步关系。但看了眼旁边的师父,又觉着这种小儿女事,不好当着师父的面问。想了下,便也又暂时忍耐住。

    过了片刻,林旭见饮水机内的水烧开,便为青阳与沈沉浮师徒两人泡了壶热茶,并给两人倒上两杯。

    一杯茶还没喝完,忽然房门外轻声一响,然后便是“吱呀”一声,黄宗文推门而入,向房里的三人抱歉笑道:“让你们久等了!”

    一见黄宗文进来,青阳与沈沉浮便立即都从沙发上起身相迎。青阳更是郑重地向黄宗文当先抱拳一礼,十分恭敬地躬身道:“青阳拜见楚师叔!”

    旁边林旭一听,简直不由要惊掉了下包,没想到这青阳与黄宗文看着年纪差不多,却是差了层辈份,竟然是黄宗文的晚辈。之前他们一直喊黄宗文为“楚长老”,他也不知还有这层关系,而黄宗文以前,也没跟他提过。

    沈沉浮见师父拜见过后,立即跟着抱拳一礼,向黄宗文道:“沈沉浮拜见师叔祖!”

    “掌门太客气了,咱们到底两派分宗,其实不用这么叫,喊我在武当的职位就行。”黄宗文略有些无奈摇摇头,上前一步,将青阳和沈沉浮扶起。

    青阳直起身笑道:“应当的,咱们虽为分派,却是同宗同祖,按辈份是我晚着一辈。一别近三十年未见,也理当叫一声,更亲近。”

    隐仙派是武当的隐宗,一向收徒较少,不像武当是显宗,收徒既多也比较频繁。有时候往往隐仙派才带出了一代弟子,那边武当就已教出来了两代,长此下来,两边的辈份自然也就有了差别。所以青阳与黄宗文实际年龄虽差不多,但辈份却晚了一辈。

    这跟林旭在村里面常见的人小辈份大那种,也是差不多。而按这么算的话,黄容都只算是青阳的师妹,当得起沈沉浮师叔了。要是自己早前拜了黄宗文为师的话,那现在沈沉浮也得要叫自己一声“师叔”。想一想,不禁有些好笑。

    “不必这么客气。”黄宗文拍着青阳的肩头又道了句,请两人重新落座后,他也在旁边坐了,这才问道:“掌门为什么会忽然找了过来,而且还选在这个时候?”

    林旭见黄宗文坐下后,拿起茶壶也给黄宗文倒了杯茶。

    青阳见林旭倒完茶后,轻咳一声,向黄宗文说道:“去年您在京城意外露面,被那个左正雄偶然撞见认出后,着实在江湖上引发了些风波。那左正雄只想着自己出风头,在江湖上四处宣扬此事,却没想过会给您带来多大麻烦。”

    “我在听说这事后,就立即先派沉浮到京城见那左正雄,一来问下当时的详细,二来也警告他把嘴闭上,不要再四处宣讲。但这事已传了出去,不少人找他去打听,我们得知消息也晚了点儿。但再晚,这事也得让我们控制住,不能让人扰了您的隐居清修。”

    “我们想保护您,当然要先赶在所有人前面找到您。这不仔细查访了数月,方才找到。一别近三十年未见,我也甚是想念师叔,所以才赶来一见。选在这大年初一,一是正好顺便给您拜个年;二来是其他江湖人也要忙碌过年,正好让我们隐秘行事,免得有人盯着我们,从我们这里下手打主意。我这次是秘密下山来见师叔,明里是还在山中闭关潜修。”

    黄宗文闻言点点头,道:“原来如此,难为你了!”

    青阳道:“为了师叔,这都是应该的。”随即又带着歉意道:“就是来得太过突然,险些坏了师叔的事。”

    黄宗文摇摇头,叹道:“这没什么,容容那里,我早晚也是要跟她说的,只是一直没准备好。”自适应小说站xsz.tw,。
正文 第十三章 保护手段 莫名感叹
    青阳略顿了下后,带着些担忧地向黄宗文道:“师叔这次在京城被那左正雄意外撞破身份,到底还是露了些行藏。栗子小说    m.lizi.tw顶点 23S.更新最快现在江湖上有不少人都在打听您的消息,其中不乏当年与您有恩怨的,天山派对此尤其积极,甚至还请了燕子门出手,帮忙调查您的行踪。”

    “天山!”黄宗文闻言,目光中带着些回忆往昔地轻声一叹,并没多说什么。不过他对此也没什么意外,因为这节他早就知道。

    林旭去年在首都时,可是当面接触过那个天山派弟子苏紫的,也是从苏紫那里知道天山派请了燕子门出手帮忙的事。这些他早就告诉过黄宗文,向其提过醒。

    对于黄宗文当年跟天山派的恩怨,青阳看样子显然也是知情,面上也跟着露出些感慨之色。只是看了旁边的林旭与沈沉浮一眼后,他却是欲言又止,也没有多说此事。举杯喝了口茶后,他接着道:“为求万全,我觉着您还是应该另择一地隐居,或者就选在咱们武当山脚下,更方便我们保护您的清修。毕竟您露了些行藏,还是有被找到的可能。尤其燕子门在江湖上,一向消息最是灵通,现在又有许多高科技手段相助,所以我对此还是有些担忧。”

    黄宗文闻言摇摇头,道:“不必了,该来的总会来,有时候想躲也躲不掉。而且我在这里待了这么多年,也早就习惯了,再说这里也还有些未尽之事。”

    青阳劝道:“师叔还是再三思三思。”

    黄宗文想了下,觉着青阳终究是一片好意,便也没说死地完全推拒,点头道:“好,我会多考虑下的。”

    青阳闻言,含笑松口气地点了下头,接着转过话题,道:“我已经安排沉浮也到京城师范大学去就读,开学后,就会插班进去,跟楚师妹同班,可以方便就近保护师妹。台湾小说网  www.192.tw

    旁边沈沉浮闻言,立即跟着向黄宗文含笑点了下头。

    黄宗文闻言,则是不禁动容地瞧了眼沈沉浮,向青阳道:“掌门有心了,其实不必这么麻烦,更没必要劳动沉浮。我常听你说,他是我们武当年轻一辈中最具资质与潜力的弟子,那理应在山中专心潜修用功才是,这不耽误他修行吗!”

    林旭在旁边听到青阳这话后,也是不禁惊讶,没想到这位武当掌门人安排这么周密,连黄容也想到了,而且还派出了自己最为得力与看重的关门弟子沈沉浮前去保护。

    “师叔祖过誉了,沉浮不敢当。”沈沉浮听得黄宗文这话,先接过话谦逊一句,然后道:“我这个年纪,其实也是在上学,并没有一直在山中。都是读书,现在也只是换个学校,并没什么。而且京师大也是名校,说不定那里教的更好。我现在该向师父学的,也学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全在自己领悟与练习。这正是‘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所以在哪都是一样。而且练武也不是闭门造车,不能只一味埋头苦练,也需要出去历练,增长阅历。再说不经风雨,又怎能成长?”

    黄宗文闻言,点头笑道:“好,果然是良才美玉。先不说资质如何,这番心态就很好,悟透了其中的道理。”

    “练武确实不是闭门造车,也不是只要下苦功就能练好的。练武跟学习其他任何知识一样,下苦功那是必须,但也要讲方式方法,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技巧。既要多练,也要多想。只知道埋头苦练蛮练,不去想其中的道理,悟不透招式的要领,那最终是不会有什么太大成就的。台湾小说网  www.192.tw

    说到最后,又转向青阳笑道:“掌门,你当真是教出来个好弟子啊,我武当后继有人,沉浮将来定能当大任。”

    沈沉浮谦逊道:“师叔祖太过誉了,其实比起林旭,我就有所不如。我在他这个年纪,可远不如他。前年七派论剑,二十岁以下者,我与天山派苏紫并列第一,蓬莱派王乾坤紧随其后。但去年在首都,林旭可有打平过王乾坤,跟苏紫比轻功而不分高下的战绩。这也就是他没参加七派论剑,若是参加,我们三人的排名可就不好说了。”

    “嗯?”黄宗文闻言,不禁惊讶地转头瞧向林旭。因为沈沉浮说的事,他还并不知情。林旭去年去首都那次,只是在回来后告诉过他有遇到苏紫、王乾坤、沈沉浮之事,但却没跟他说过,他还跟苏紫与王乾坤都先后交过手。

    林旭没想到沈沉浮说着说着,又把话头转向了他,这时迎着黄宗文惊讶疑问的目光,他略带歉意一笑,道:“跟人打架不是什么好事,所以我回来就没跟您说。”

    “你呀!”黄宗文摇头无奈一笑,却也没多见怪。林旭毕竟只是他的学生,不是他真正的传人与弟子,所以他对林旭,也没有太多的约束力。林旭对他,也没必要事事向他报备。何况即便真正的师徒,互相之间也会各有隐藏。且别说师徒了,就是亲父子、父女之间,也会有相互隐藏的东西。比如他就向黄容隐瞒了自己真正的身份,而且是从小就开始隐瞒,转眼都快瞒二十年了。而黄容对他,也肯定有所隐瞒,不是女儿所有的事他都知道的。

    青阳眼见林旭连这等事也没跟黄宗文提过,而黄宗文现在知道后也不是多生气,心里不由更加确定这两人确实不是师徒关系了。要真是师徒,林旭不可能连跟人交手打斗,跟江湖上谁谁有过冲突,都完全不向师父提的。而黄宗文对林旭,也是没有太多管束的道理,毕竟只是普通的师生,人家确实不必事事都跟老师报备。

    想到此处,不禁心下更加可惜,向黄宗文叹道:“林旭的事情,沉浮去年回山后就曾跟我说起过。确实是难得一遇、万中无一的少年英才,当时我还遍搜江湖上成名之辈,猜测这是谁的弟子。刚才在外面见到与师叔在一起,我还以为是您的弟子,心喜我武当有幸,这竟是我武当的人,却不承想,竟也不是。真不知是哪位高人,调教出了这等优秀弟子?”

    黄宗文跟着一叹,道:“林旭的师父是谁,我也不知道,更未曾谋面,林旭也不知他名讳,只说是教过他武功,而且随后就因为一件急事忽然离开,至今都是杳无音信,再无踪迹,当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

    “哦,竟有这等奇事!”青阳闻言,不由又是惊讶地瞧向林旭。旁边沈沉浮也是跟着面露惊容地一起瞧向林旭。没想到林旭的师承来历,竟也是这么神秘,不过同时,也充满着一种江湖传奇色彩。

    黄宗文点了下头,又是叹道:“其实我之前也有动过收林旭为徒之念,只可惜,晚了那位高人一步。当我忽然发现林旭会武功时,他已经是别人的弟子了!”

    青阳闻言,也是跟着一叹。既替黄宗文可惜,也同时替武当可惜。不然的话,黄宗文若能早一步收到林旭为徒,那林旭现如今就是他们武当的人了。

    在当今这个时代,虽然信息更发达,交通更便利,但要想寻找适合练武的优秀弟子,却也比以前更难了。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早已不愿学武,对此完全失去了兴趣。甚至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根本没往这方面去想过。

    有时候偶有在外遇到资质不错的弟子,起意要收徒,对方本人或其家长却还不愿意,有的甚至把他们当成坑蒙拐骗之辈,甚至说他们是人贩子,是以此为借口抓孩子的。天可怜见,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现在这时代,想找个愿意学武的都难,更别说从中挑挑拣拣,去找更优秀的了。

    世界之大,人口之多,适合练武的优秀人选其实不少。就算是普通之辈,下一番苦功,也能够有所成就。但社会越发达,科技越先进,却越少有人再愿意下苦功学武。

    先进的科技,都是开始服务于人的便利,让人怎么省心省力,怎么舒服舒适,耽于享受。比如以前的电器大多没遥控,但现在普遍都开始出有遥控的了。想想连按个电视换台都有人不愿意多跑两步,那没事下苦功夫的去练武,这有多累。

    谁傻了吗,现在练武还有个毛用?武功再高,不还是照样一枪撂倒。有这功夫,不如花时间花精力去搞把枪,那更加有直观的威慑力。一枪在手,有谁不怕,还练武?

    当然,世上不乏许多在别人眼里是“傻子”的人。有些东西,有些技艺,还是有着不少人在代代传承。他们收获的,往往不是直观的利益,这是一种更高的追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上超脱凡俗之辈,能有几多?

    这位武当派的掌门人,一时间竟想多地凭生了许多感慨!

    林旭听着黄宗文说及他那位神秘的“高人师父”,只是微微笑着,没有插一句嘴。这种事,其实没必要说太多,有时候言多必失,说的越多,无意间露出的破绽与漏洞也可能越多。所以不妨只给有限的信息,剩下的全推说不知道,任他们自己去想。</dd>
正文 第十四章 功法区分 武有正邪
    功力修为的增长提升,除了跟个人的资质、悟性、修行时间长短以及修炼资源相关外,也跟所修行的功法有很大关系。台湾小说网  www.192.tw顶点 23S.更新最快有些功法讲究中正平和,扎稳根基,进度便较慢,而有些功法剑走偏锋,进度就会较快。甚至还有些邪门魔功,进境更快,往往有着很邪门的提升功力手段。但这种功法的缺点,就是根基不稳,容易走火入魔。

    少林、武当等七大派,当然都是正道门派。就算如天山这等行事作风有些偏激的门派,也并不失侠义之风。弟子下山行走,常有行侠仗义、除强扶弱之举,只是有时出手惩戒,过于狠辣了一些,有时候做事,也不太讲道理。但却也绝不会干作奸犯科、滥杀无辜之事。如果有出了这种事,不需别人多管,他们本门就先以门规处置了。

    这些名门正派的武功,当然都是正经功法,就算修炼进境有快有慢的,也是差别不大。而且功力的提升,往往不会有太多捷径,大多是要靠苦练。像那种前期提升特别快的,到后期就反而造成了瓶颈颇多,很难突破。而前期提升慢,注重扎稳根基的,后期进境也会较为平稳推进,这也是互有得失的。

    武林史上,也出现过不少邪派魔宗。台湾小说网  www.192.tw这些邪道门派中,就传出过不少邪功魔功。而魔道武功,往往前期进境都很快,入门、修炼等都比较容易。但有得必有失,这些魔功也颇有不少隐患,少有好下场的。

    有人说,武功并没有正邪之分,而是要看什么人来用。练正派武功的,同样可以用来为恶;而练邪派武功的,也同样可以用之行善。

    区分正邪的,是人心,不是武功。

    这话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却并不全对。因为武功,确实有正邪之分。会说出这种话的,是没见过真正的那种邪门武功。

    许多魔道武功能快速提升功力,都是以损人利己为基。比如有的武功,能够掠夺他人修为为己用;有的武功,专门采炼女子元阴用来提升功力;还有的武功练了,能够影响人心,使得越来越难以自控心中的邪念恶念,到最后便真正入魔,逢人便杀,滥杀无辜。像这些武功,怎么不是邪功魔功?

    就像武侠中描写的吸星**、北冥神功,站在主角的立场来看,当然觉着这不是邪功。就算有主角练了,也是不倚之为恶,是拿来行侠仗义的。但换一个角度来看,人家辛辛苦修炼几年、几十年的功力,被一下全都掠夺吸去,几十年的辛苦努力全都白费,怎么会不拿这种武功当邪功。栗子小说    m.lizi.tw

    林旭所修炼的空空儿所传下的《青冥诀》,当然不是邪功。但这门功法的修炼进境提升,却也比七大派的许多武功都要快。空空儿所有武功的整体特点,就是一个“快”字,这门内功自然也不例外。一经入门后,相对其他内功来说,进境便颇快。所以林旭以修炼年头少于沈沉浮、苏紫等人,而功力提升却不慢,甚至有后来居上之势。除了他自身资质、悟性的因素外,也是多仗了他所修炼的这门功法。

    只是林旭目前所见识了解到的内功功法并不多,所以对此还并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有些尚不自知。黄宗文的见识当然足够,但林旭修炼的具体是什么内功,却没向他透露,他也不好太过探究。

    接下来,青阳又与黄宗文闲话几句后,以有要事要跟黄宗文单独相谈为由,请了黄宗文出去散步,顺便两人单独谈话。

    两人一离去,便只剩下了林旭与沈沉浮在屋内。对青阳和黄宗文有事单独相商,两人也都很理解,并没跟出去偷听。只是只剩下两个人后,林旭一向沉默寡言,却也没什么话跟沈沉浮好说。

    为了避免无话可说的尴尬,他在黄宗文与青阳离去后,便打开李飞燕宿舍里的电视,与沈沉浮一起看着电视。

    不过,他虽对沈沉浮无话,但沈沉浮可对他有话。尤其今日再次重逢,反而又更添了许多好奇。

    在黄宗文与自己师父出门离开了一会儿后,沈沉浮轻咳一声,立即向林旭问出了他之前在师父面前一直隐忍下的那个问题,“林旭,我听王乾坤说,苏紫喜欢你,这是真的吗?”

    林旭闻言,有些意外他这问题地转头看了他一眼,道:“当然是假的,也只有王乾坤会信,苏紫怎么会喜欢我?何况,我是有女朋友的,这事苏紫也是知道的。”

    “哦!”沈沉浮点了下头,道:“那这么说,苏紫就单纯是为了让王乾坤彻底死心才那么说的了。”

    “那当然。”林旭说罢,重新打量了沈沉浮一眼,接道:“没想到你还挺有点儿八卦。”

    沈沉浮略作尴尬一笑,开了句小玩笑道:“作为武当弟子,八卦当然是必学的。”

    林旭闻言,也不禁笑了下。

    顿了下,他倒是生起个问题,转头问沈沉浮道:“你以前在哪儿上学的?”

    沈沉浮道:“当然是就近,离武当不远,方便随时回山。”

    “那你有跳过级吗?”林旭又问。

    沈沉浮想了下,道:“也算有吧,我没上过幼儿园,小学也是直接从三年级开始上的,不过后面就没有了。像苏紫那样跳级的,可不多。而且她是直接从初中开始上的,连小学都没读过。”他倒是也猜到了林旭会问这问题,是因为苏紫。

    林旭闻言,不由再次惊叹了下。他去年在首都的那次,只是知道苏紫高中读了一年的事,却还不知道她竟然连小学都没上过,是直接从初中开始上起的,这等于跳过了整个小学。

    相比起来,沈沉浮没上过幼儿园与一、二年级,就实在不算什么了。因为一、二年级学的东西,实在是简单异常,至于幼儿园,那根本都不算有什么学习,就是提前让孩子适应下学习与集体生活,上课多是做活动、手工,玩一些开发智力的游戏之类。

    再听闻了这事后,林旭更觉着苏紫当真是当之无愧的学霸。在这点上,他不得不为之佩服,也是自愧不如。

    不过他跳级成功的事,却是没跟沈沉浮提,而是转过话题笑道:“黄容这人其实挺麻烦的,以后你免不了要有接触,好自为之吧!”

    “是吗?”沈沉浮听他提起了这话题,便也接着提前向他打听了些黄容的事,为人、性子等等。以后他免不了会跟黄容多有接触,提前了解是有好处的。</dd>
正文 第十五章 告辞而去 黄容的小心思
    黄宗文与青阳离去有半个多小时后,青阳独自返了回来。栗子小说    m.lizi.tw顶点 23S.更新最快推门而进后,他向林旭与沈沉浮道:“我跟楚长老已经谈完,他先回去了。”说罢,转向林旭单独道:“林旭,我们也不多留,这就告辞了。”

    沈沉浮闻言,不需师父多言,立即从沙发上站起,往门口走去。

    林旭闻言,也不出言多挽留这师徒俩,只是跟着起身,点头道:“我送你们出去!”

    “不用麻烦了,我们自己走就行。”青阳微笑客气了句。

    林旭道:“我还要出去把车开进来,顺便的事,不麻烦。”

    青阳闻言,也就不再多说,点了下头,先转身前行。

    林旭关了电视,最后出门时,也没锁门,只是把灯先拉了。待会儿他把车开进来后,还要回来收拾下,也就不必再麻烦锁门了。再说这时学校里也就保卫科的几个保安在,还都聚在保卫科里喝酒闲聊,林旭几人进来也是没发现,也就不必指望他们现在还能发现。就算发现,也没什么大不了。林旭又不是外人,假期住在学校的事他们都是知道的。这时候回校,也不会太让他们意外。

    一路送青阳与沈沉浮师徒俩出了学校大门后,林旭也没什么太多话跟两人说,只是简单道别后,就送两人上了车。

    沈沉浮发动汽车后,调转过车头,又降下车窗跟林旭挥了挥手,也没什么多言地就继续开车离去。男人之间的道别,往往简单干脆,也不会有太多话。栗子小说    m.lizi.tw

    何况林旭跟沈沉浮师徒俩,又不是太熟,今天跟沈沉浮也不过是第二次见面,跟青阳还只是第一次。既没有深厚关系,自然也谈不上有什么不舍。

    目送沈沉浮开车远去,拐进通往柏油马路的正对校门口那条沙石路上后,他就返身而回,打算仍用撬锁的手段打开校门中大门,然后把车开进去。

    刚返身往校门口走去,忽然后面响起黄容的声音叫道:“林旭!”

    这时时间还早,也不过才晚上八点多,黄容却是还没睡。刚才沈沉浮发动气车,动静较大,惊动到了对岸的她,所以她出来查看下。这一看,见林旭也在外面,还没回去,就连忙叫住他说几句话。

    听到黄容的呼叫,林旭也就转过身向黄容走去。走到这边的桥头处后,他停下等着黄容过来。

    “那个沈沉浮和他师父走了?”黄容走过来后问。

    “嗯!”林旭点头道:“你不都看见了吗!”

    “这沈沉浮真是你朋友?”黄容又问。

    林旭道:“算是,不过不熟,之前也只见过一面。”

    黄容道:“那他好端端的来找你干吗,而且还是大年初一的过来找,真是奇怪?”

    林旭道:“不都说了吗,是刚好路过,正顺路,所以顺便见见,也顺便给我拜个年,没别的。”顿了下,摇头道:“你的好奇心就不能少点儿吗?”

    “不能。”黄容很理直气壮地道。

    林旭无奈一叹,也懒得跟她纠结这个,转口故作不知道地问道:“黄老师呢?”

    黄容道:“他喝了点儿酒,刚才回去说头晕,就先回房睡了,现在早睡着了。栗子小说    m.lizi.tw”

    林旭闻言点了下头,心想黄宗文应该就是以此为借口,明里是回房提早休息,暗里则跳窗偷溜过来跟他们会面。当然,现在已经早回去了,也就是黄容始终没察觉,被瞒在了谷里。

    点了下头后,他向黄容笑道:“对了,跟你说件事。刚才沈沉浮跟我说,他今年转学去了京师大,所以开学后,他就跟你是同学了。说不定,还可能是同班同学。”

    “啥?”黄容闻言,不由惊讶地瞪大眼,不确信道:“真的?”

    林旭道:“他是跟我这么说的,真的假的等开学你就知道了。”

    “这人什么路子啊?以前在哪儿上学的,怎么好端端的要转到我们学校?大学转学可不是小学、中学,那可是很难的!”黄容一连冒出了一串问题。

    林旭虽然还没上大学,但心里当然也清楚,大学转学的难易度,绝不是小学、中学能比的。不过堂堂武当这么大一门派,怎么可能连这点关系都没有,这种事都搞不定。所以这种难度,也只是放在普通人身上算难。对武当来说,这估计也就是小事一桩,很轻松就把沈沉浮给安排进去了。

    笑了笑,林旭道:“我们交情不深,他以前在哪儿上学,我还真不知道,也没问过。不过这人也是武功高手,而且比我只高不低,他要真跟你成了同学。以后你在首都遇到什么事,都可以跟他说。提我的名字,保证好使,无论什么麻烦,他都一定会帮你解决。”

    “你面子这么大吗?”黄容不信地看着他道。

    “那是当然。”林旭一副当仁不让地样子,自傲道:“你是不知道我在江湖上什么名声与地位。”

    沈沉浮被青阳安排到京师大跟黄容做同学,就是为了去就近保护黄容的。所以黄容但凡有遇到麻烦,沈沉浮肯定是会尽心尽力帮她解决的。不过这可就不是冲着他面子了,而是主要冲着黄宗文。但黄宗文的身份目前还要向黄容保密,所以他倒也不怕现在全大包大揽到自己身上。

    不过他的江湖名声与地位,就纯属玩笑了。就算有点儿名声与地位的,也是“许林”这个名字。至少在武当、天山、蓬莱这三派中,他的名字已算是颇有知名度了。在推而广之地想想,说不定这名字在七大派中都已经传开了也不定。

    “哟哟哟,真是说你胖你就喘上了,猪不嫌脸大!”黄容闻言,很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

    林旭笑笑,也不在意,向她挥下手道:“好了,我回去了,再见!”

    黄容道:“这还早啊,你着急啥?”

    林旭道:“我回去还要练功的,不像你这么闲。”

    “真是勤奋啊,大过年都还这么用功。”黄容难得夸了他一句。

    只是这话从黄容嘴里说出来,林旭就怎么听,都有点儿不对味。不过瞧了黄容一眼,他也没多说,转身就打算走。

    不想黄容忽然一把拉住他胳膊,瞧着他眼珠一转地撺掇道:“要不,咱俩接着去县城看灯会吧?反正现在还早呢,也才八点多!”

    林旭闻言,连忙摇头道:“不行,这要被黄老师知道了,多不好。”说着话,轻轻一甩,便甩开了她手。

    黄容道:“咱俩就是看灯会,又不是干什么,有什么不好的?”

    林旭道:“丢下黄老师一人就挺不好的。”

    黄容道:“我爸这不是睡着了吗?大不了,咱们明晚再跟着他一起去一回。”

    林旭还是摇头道:“反正不行,要去你自己去,我把车让你开。”

    黄容气道:“你就这么怕我爸吗?”

    林旭道:“不是怕,就是这么做不好。”

    他可是清楚黄宗文这时没睡着的,这要带着黄容走,黄宗文立马就会知道。这大晚上的,他带着黄容孤男寡女一起出去,不管去干什么,都还是有点儿好说不好听的。虽然以他跟黄容及黄宗文的关系,他知道黄宗文也不会就误会地想歪去,但这么做还是很不好的。尤其是在明知黄宗文还保持清醒的情况下,不打声招呼就把人女儿带走。

    “切,说到底还是怕,胆小鬼!”黄容拿眼斜着他,一副鄙视他的样子。

    林旭笑道:“随你怎么说吧,反正我不去,再见,晚安!”说罢便不再理会黄容,转身大步往校门口走去了。

    黄容怒瞪着他的背影,却也没办法,气咻咻哼道:“不去就不去,谁还非爱跟你去似的!”说罢,跺了下脚,也转身过桥回桃园去了。</dd>